大唐可以更强 - xp1024.com
《大唐可以更强》


第一章:这就是大唐

大唐贞观九年,长安。

一个赢弱的少年,慢慢的行走在繁华的长安街头,嘴里尚且在不停的小声自语着。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我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在梦中穿越的,只是这里到底是不是,我做梦都想来的大唐啊?不过看这些行人的打扮穿着,倒是很像那些演唐朝的电视剧里,那些演员们穿的道具服装。”

突然,街上的行人纷纷的往街道两穷闪躲着,不断有人在小声的议论着什么?

“太子殿下为皇后娘娘祈福回宫了。”

“太子殿下真是孝顺,自从长孙皇后染上了风寒之症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都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为皇后娘娘祈福了。”

“不仅太子殿下多次为皇后娘娘祈福,就是陛下也为长孙皇后祈福了很多次,听说连朝政都大受影响,可见陛下对长孙皇后用情有多深了。”

“但愿长孙皇后,可以平平安安,早点身体康复。”

“你们懂什么?长孙皇后染的是风寒,那可是不治之症,就连宫中的太医令,都束手无策。”

“就是,宫里早就到处张榜招贤,只要有人可以治愈长孙皇后的病体,便可以尽享荣华富贵,封妻荫子,还可以向陛下提三个条件呢。”

……

赢弱的少年一边听着左右的议论,一边看着从街道上走过的仪仗车队,以他对历史的了解,很快就叛断出,这真的就是大唐了,而且还是大唐的都城长安,怪不得有如此的繁华。

少年名叫李中华,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宅男,标准的零零后,今年只有十六岁,是一名高二的学生。

不过李中华对于中国的历史非常感兴趣,尤其是对大唐的历史很有兴趣。

他研读了很多关于唐朝的历史,对于唐朝后期的历史,每次研究的时候,都会表现的气愤难平,总想着要是可以穿越到唐朝,决对不能让大唐的历史重演。

李中华心里总是在想,如果唐朝的历史,可以延续得更久一些,五代十国的历史,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契丹也不会崛起,也不会有女真什么事了。

而要改变唐朝的历史,李中华认为,最好的时间便是,李世民驾崩之前。

李中华现在还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来到唐朝了,或许是因为在网上看多了历史穿越文之类的小说,李中华的心里倒是并没有感到什么害怕,大不了就当是在做一场梦,无所顾忌就可以了。

到处都是古色古香的景致,让李中华看的留莲不止,作为一个在现代化的城市中呆惯了的现代人,突然降临在千年前的大都市,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李中华看的都忘记了时间了。

突然之间,李中华的肚子咕咕的响了起来,一种叫做饥饿的感觉由然而生。

“原来做梦也会饿呀!”李中华不由的在心里想道。

摸了摸身上,不知道为什么,李中华发现了自己的身上,穿的居然也是一套唐朝的古装,只是当他好不容易从身上摸出来一叠钞票时,发现居然是自己用惯了的几张rmb。

虽然rmb在现代生活中,几乎可以说是万能的,但李中华却很清楚,在这个贞观之治的大唐长安,恐怕没有谁会认识自己手中的毛爷爷,这个时代大行其道的,恐怕还应该是真金白银了吧,至少也要是由朝廷铸造的铜钱。

正在李中华心里犯愁的时候,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大大的当字,李中华的心里不由的高兴了起来,自己怎么就那么笨呢?在这个时代,有的是当铺,穷人家的一件破衣服,都是可以拿到当铺去当钱用的,自己手中的纸币,没有理由当不到钱吧?

李中华紧走了几步,走进了当铺内。

“这位公子,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大唐不愧是民风开放,当铺内的掌柜,竟然是一个中年美妇,里面的抹胸露出了大半,脖子以下的肌肤,露出了一大片的雪白,胸前高耸,风韵犹存。

饶是李中华在后世,见惯了打扮时尚清凉的美少女,此时也不由的觉的是大开了眼界。

“你好!我想当点东西,掌柜的不在吗?”李中华学着电视剧中的古人,双手握在一起拱了拱说道。

“不好意思,贱妾正是这间当铺的掌柜,公子要当什么物件,还请拿出来,让妾身掌掌眼,公子请放心,只要东西不错,我们杨家的当铺,一定会给出一份让你满意的价格。”

李中华没有想到,眼前的中年美妇,居然是这个当铺的掌柜,不过一看眼前的当铺,规模实在是很小,店铺的装修也很一般,估计效益也不会有多好,我是对方就是一个业余的掌柜,兴许自己就是东家老板,因为请不起专业的掌柜,才不得已自己亲自出面经营吧。

这么一想,李中华也就感到释然了。

虽然说大唐的风气很是开放,对妇女的约束很少,但这毕竟是在古代,女人抛头露面的在外面打理生意,这样的情况应该也是不多见的吧。

李中华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红通通的rmb,很随意的递到了中年美妇的手中说道:“这就是我要当的东西,你看一下能当多少钱?”

中年美妇自负见多识广,可是一接过李中华手中的rmb后,也是不由的很是惊讶。

这么小的一张,不知道什么材质的东西上,一幅古怪的画面,穿着打扮,乃至于发型,都不像是大唐的人物。

只是上面的文字,除了几个和大唐文字很相似的之外,还有一些阿拉伯数字,中年美妇根本就从来没有见过。

再一看反面,还是有一副画,几行没有见过的文字。

在一张巴掌大的,非裐非布,又不太像纸的东西上,正反两面画着各不相同的画面,这么精湛的画艺,还真的是闻所未闻。

中年美妇心里一阵犯难,这张巴掌大的画,绝对是价值不菲。

价格如果出的太低的话,对方肯定是会掉头就走的,可是如果不计代价的话,一是财力有限,二是自己恐怕也做不了主。

“这位公子,妾身自问也见过不少的珍品名画,只是对于公子的这幅画作,却是见识有限,不知道公子是打算死当呢,还是活当。”

“死当吧!”这样的rmb,李中华的身上,这有个十张八张的,没有必要再赎回来,因此他豪不犹豫的说道。

“那……”中年美妇慢慢的伸出了一个手指头说道:“这个价钱公子觉得可以接受吗?”

“一两银子吗?不至于这么低吧?”李中华心里想道。

第二章:绝世美娘子

一两银子放在后世的真实价格,也不过就是几十元rmb而已,远不如这张毛爷爷的真正价值,李中华的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的,所以他本能的摇了摇头。

中年美妇的心里一沉,1000两银子,已经是她能够拿的出手的最高的价格了,虽然心里早就想到过,对方绝对不可能同意,以这个价格出售。但见到对方摇头,心里仍然感到一阵失望。

“公子还请坐下说话。”中年美妇很想做成这笔生意,眼见价格谈不拢,便想着先把客人留下来再说,一面又命店里唯一的下人,去请小姐过来定夺。

“公子的这幅画,非常的罕见,这个价格虽然不算高,但也是妾身所能给出的最高价格了。”中年美妇一副很为难的样子,像李中华解释着说道。

盛世大唐的长安虽美,但李中华一路走来,也已经感到累了,正好口也干了,顺手拿起中年美妇刚刚煮好的茶,喝了一口。

“噗……!”滚烫的茶水,刚一喝入口中,李中华便忍不住的吐了出来。

“你这茶是怎么泡?怎么这么难喝?”李中华忍不住的抱怨着说道。

茶水喝入口中满嘴的辛辣味,咸咸的,仿佛放了盐似的,再一打量杯中的茶汤,浑浊不堪,竟然还有姜有蒜的,这到底是在喝茶,还是在吃菜呀?

早就从史书上了解到,唐朝时候的人们,喝茶的时候,茶叶不是拿来泡的,而是拿来煮的。

不仅是如此,而且还要放很多的调料。

如今李中华亲自见识到了这种煮茶,一时间还真的是难以接受。

“公子,这茶怎么啦?这可是今年上等的雨前龙井,刚刚从江南运过来的新茶。”中年美妇的眉头微微的皱起,语气有些不满的说道。

在中年美妇看来,李中华的言辞和举动,实在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因为那副罕见的画,中年美妇可是对李中华另眼相看的,因此奉上来的茶,绝对也是店里最好的茶叶。

或许比不上进贡给皇帝喝的茶叶,但也绝对可以说得上是市面上最好的茶叶之一了。

毫不夸张的说,这一杯茶的价值,至少也在一两银子以上。

这是大唐盛世,贞观十年的时代,一两银子足够一个普通的百姓,吃喝一个月的费用。

“抱歉,在下非有意为之,只是在下刚到长安,对这种煮茶的方式很不习惯,并非是贵店的茶叶不好,还请这位娘子见谅。”李中华也感觉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有些过分了,连忙站起来解释着。

“哦!原来如此,公子府上是哪里人,莫非你的家乡,不是这样煮茶喝的吗?”中年美妇的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问道。

“我家住在离长安很远的江南,一路游学来到了长安,身上所带的盘缠都已经发光了,不得已才拿出这幅画来,换点银子,以便在长安继续求学。”李忠华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说道。

“江南?在长安城内,来自江南的商人可不少,他们待客的时候,煮茶的手法也没有什么不同呀?中年美妇有些疑惑的说道。

“这个……,江南各地的风俗各不相同,或许我的家乡比较特别吧!”李中华有些难为情的笑了笑说道。

正在中年美妇还要再说什么的时候,一对少女一前一后的走进了店里,后面还跟着一个刚才被中年美妇安排出去的下人。

“美,实在是太美了。”李中华坐的是上首的位置,走在前面的那位少女一走进来,便深深的吸引了他的目光,一见之下,越看越觉得她,长的实在是太漂亮了,比那些后世的电影明星,都不知道要漂亮多少倍,因此在心里忍不住的赞道。

“小姐来了,这位就是那个想要当画的公子。”见到自家小姐来了,中年美妇连忙起身迎了上去,并向她介绍起了李中华。

“这位公子久等了,奴家姓杨,不知这位公子贵姓。”

杨小姐走到了李中华的跟前,微微的行了个礼。

可李中华这一会儿了,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杨小姐看,哪里听到了对方说了什么。

“公子公子,我们小姐正和你说话呢!”中年美妇在一旁有些着急的说道,并且声音有些大。

“啊!这位小娘子你好,你刚才跟我说什么话?主要是你长得太美了,简直就是倾国倾城,所以在下刚才有些失礼了,还请小娘子原谅。”李中华很是诚实的说道。

杨小姐听到李中华说的这一番话之后,满脸一片羞红,心里想着这人怎么这样?

不过一想到对方是卖主,自己是来看货的,一时到也不好说对方什么,暂且先忍耐一下,看一下对方要典当的是什么货?

但也因此对李中华的第一印象,一点也不好,也就没有心情再问对方姓什么了。

李中华这个时候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孟浪行为,己经给对方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否则的话,估计他要哭死。

杨小姐从中年美妇的手中,接过了那一张毛爷爷,顿时也被毛爷爷上的图案所吸引。

杨小姐研究来研究去的,也没有弄明白,这样的画是怎么画出来的?而且,就连手上这张非裐非布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材质所制成的?也没有研究出来。

“公子,不知这幅画作有些什么来历,是何出处,还有这幅画用的是什么材质?”杨小姐细看了良久,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李中华问道。

“哦!这幅画是我游学的路上,从一个异族人手中掏换来的,其它的我也不清楚。”这张毛爷爷,李中华也没有办法,向对方解释什么,总不能告诉她们,自己是从一千三百多年后来的吧,就算是自己说了,对方也肯定不会相信吧!

“这幅画应该是很珍贵的,只是我们当铺的能力有限,兰姨刚才出的一千贯的价格,虽然不是很高,但己经是我们能够拿的出手的最大诚意了,如果公子觉得太低了,那就请公子另找下家了。”杨小姐沉默了一阵后,缓缓的说道。

“什么?一千贯钱?”

“小姐,要不再考虑一下。”

中年美妇和李中华几乎同时说道。

“兰姨,你不必再多说了,东西虽好,但我们经不起这么大的风险,多一贯钱都不行。”

“成交,就1000贯钱。”

第三章:赚钱很容易

杨小姐的话声刚落,李中华就迫不及待的说道。

开玩笑,就算是当个十贯钱,李中华都不一定会反对,十贯钱折算成银子,那可也是足足有十两了,放在现代社会,怎么着也得值个上千元rmb。

一百rmb换价值一千rmb的钱,怎么样算也划算呀!更何况是一百倍的价值,傻子才不当呢。

中年美妇听了之后大喜,杨小姐心里却不由的一愣,原本她对这单生意,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可对方却又突然这么果断的答应成交了,既然对方对这个价格没有什么异议,为何刚才又迟迟不肯答应呢?

事出反常必违妖,她忍不住的又仔细的打量起手中的毛爷爷。

可惜的是,她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既然公子对这个价格没有什么异议,为何刚才又不肯交易呢?”杨小姐忍不住心中的疑惑说道。

“若非如此,在下又怎么有机会见到,杨小姐的绝世美丽呢?”李中华随口调笑着说道,他是不可能告诉对方,自己其实是误会了,以为中年美妇伸出一个手指头,表示的是一两银子的意思。

不过也幸亏如此,才能让他有机会见到,美艳动人的杨府大小姐。

签字画押了之后,交易便算是成功了,只等着拿钱走人了。

“公子准备怎么把钱拉走?”交易完成了之后,杨小姐也离开了当铺,兰姨便问起了李中华。

“当然是你给我银票了,还能怎么拉走?”李中华有些奇怪的回答道。

“什么银票?公子说的可是钱庄的票据?这个不好意思,我们杨府有自己的库房,所以并没有把钱存进钱庄,工作还是叫辆马车来拉吧!”中年美妇微笑着说道。

李中华这才突然想到,大唐如今可是没有发行银票的,最多也就是一些私人钱庄,会给大客户开具一些钱证,在小范围内可以流通,出了城门的话,就基本上无法流通了。

不仅如此,除了有数的几家大钱庄之外,小钱庄开出的钱证,想要流通的话,还是非常困难的。

至于存在长安城内钱庄的钱,拿着钱证,想要在长安以外的地方用,那也是不太可能的。

这个时代运送钱币,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一贯铜钱重达八九斤,一千贯钱有多重,就可想而知了,估计用马车拉,也要拉几车。

至于银子,有,但民间流通的还真的是不多,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少。

这么多的钱,叫我怎么拉走,马车好雇,可没有地方放钱呀!而且此时太阳己经下山,马上就要宵禁了呀!到时候别说是找不到存钱的地方,就是吃饭睡觉的地方也没有着落。

刚刚还在心里感叹着,在唐朝赚钱也太容易了,马上就发现,有钱也犯愁。

想一想后世,一部手机出门,身上根本就不需要带钱,想要买什么东西都可以用手机支付,李中华也只能无奈的摇头叹息。

李中华向兰姨道出了自己的难处,并提出了想要借宿的想法,其间一口一个兰姨的叫着,就像嘴唇上抹了蜜一样。

大概是李中华一口一个兰姨的讨好,产生了不错的效果,兰姨最终被打动了,把他安排在当铺的后院中住下,并让人做好了饭菜,还陪着他喝了一坛酒。

两人边喝边聊,席间,李中华又从身上摸出来一个一次性的防风打火机,在兰姨的面前显摆,最后更是很大方的当做礼物,送给了兰姨。

“李公子,这么珍贵的礼物,妾身怎么能收下,莫非你有什么事情,想要让妾身帮忙。”

“那你觉得,你可以帮我什么忙呢?”

两人聊的熟了,又都喝了一点酒,彼此也就随意了起来。

“莫非公子想要向妾身求助,为你和我家小姐保媒。”兰姨轻笑着说道。

在兰姨的眼里,手中的这个一次性防风打火机,可是一个不低于那副毛爷爷画的宝贝,对方重礼相送,必定所图非小。

李中华从兰姨嘴中了解到,那位杨大小姐,名叫杨雪,不仅长的十分漂亮,而且聪慧过人,只是有一点不好,她的母亲徐氏在生下了杨雪之后,因为感染了风寒之症,没过多久,便离开了人世

好在她很受父亲的喜爱,从小到大,倒也过的还不错,琴棋书画样样都学了不少。

只可惜的是,她的父亲也在三年前过世了,因为守孝三年,因此错过了嫁人的最好年纪。

杨雪因为是长女,虽然她的父亲后来又纳了二房妾,但也只是为杨雪添了两个妹妹,所以杨雪的父亲在世的时候,虽然前来给杨雪说媒的人,几乎踏平了杨家的门槛,但杨雪的父亲都一一给拒绝了。

原来杨雪的父亲,一直都想找一个上门的赘婿,撑起杨家的门楣,延续杨家的香火。

三年前,整个汉中大旱,长安粮价飞涨,杨雪的父亲看到了商机,便带着大笔的钱,到扬州去贩粮进长安。

整个过程一切都很顺利,可就在进入汉中地区,眼看着就要到长安,可以狠狠的大赚一笔时,遭遇了一伙难民的哄抢,不仅粮食没有保住,就连命也丢了。

好在有兰姨在,否则的话,一个当时才十三岁的小女孩,恐怕还真的是难以撑起这个家。

兰姨原名叫徐小兰,是杨雪母亲随嫁过来的丫环,虽说陪嫁的丫环,通床都会是暖床的丫头,不过徐小兰却是一个例外,或许是杨雪的父母,当时感情正浓,总之,徐小兰虽然一副妇人的打扮,却尚是完壁之身。

这家当铺,是杨雪的父亲留下来的,当初杨雪的父亲下扬州时,几乎掏空了杨家的现金,最后不仅他自己死了,和他同去的也有十几个人伤亡,为了补偿那些伤亡了的人,杨雪把原来偌大的杨府给变卖了,重新置办了一个不大的宅子,专心经营着当铺,这也是杨家如今唯一的产业了。

杨家的当铺规模不大,资金也有限,还有一大家子人要过日子,这也是为什么,杨雪虽然看重李中华手中的毛爷爷,却不肯花大价钱的原因了。

杨小兰不知道为什么,短短的才认识一天不到的时间,她对李中华便产生了好感,要不能的话,她是绝对不可能,让李中华留宿在后院的。

而且最近,己经有官媒上门,催小姐相亲了,眼看着小姐很快就要十七了,再不成亲,官府便要强制干预了,徐小兰心里也开始为小姐着急了起来。

以杨雪的美貌,虽然年龄己经偏大了一点,但只要她点头愿意出嫁,绝对会有大把的人愿意娶她,只是为了杨家,她却是万万不能嫁人的,要成亲也只有招婿一条路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实不相瞒,在下的确是对你家小姐一见倾心,偌是兰姨能够成人之美,日后定当不负你家小姐,也不会忘记兰姨今日的好处。”

因为过于激动,李中华情不自禁的抓住了徐小兰的手,异样的感觉,让徐小兰的脸上,涌现出一片羞红。

徐小兰的年纪其实也并不大,满打满算也不到三十岁,放在后世,还没有嫁人的都大把。

她想要抽出被李中华抓住的手,奈何李中华抓的大紧,而且她表现的并不坚决。

“想要得到我家小姐,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很难,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徐小兰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便任由李中华抓住自己的手说道。

“此话怎讲?”

“入赘。”

“入赘!”

“嗯!”徐小兰缓缓的点了点头,内心很紧张的盯着李中华,观察着他的反应。

第四章:有人强行下聘

对于现代人来说,入赘尚且是一个有点伤自尊的事,更何况是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代,若非是实在过不下去了,绝对不会有人愿意去入赘女方家里。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为了心爱的女人,李中华心里其实并不介意入赘女方家里,只是他很清楚,这是在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大唐,等级制度非常严重的时代,小妾与正妻,嫡出与庶出,地位悬殊很严重,完全不平等的时代。

一旦落实了入赘的身份,这一辈子想要出人头地,考取功名入朝为官,那是绝无可能的,赘婿的身份,注定了他不能当官,最多也就是做一个富商的结局。

杨雪虽然生得千娇百媚,楚楚动人,让李中华十分的惊艳,并且很是心动,可那毕竟只是被美色所吸引,和感情并无关系。

为了一个毫无感情的女人,而选择入赘杨家,显然是件很不值的的事情,况且李中华也感觉得到,杨雪对他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好感,那他就更不可能同意了。

“你不在考虑一下了吗?除了一个赘婿的身份,你和我们小姐成亲,可是一点也不会亏的。”看到李中华摇头,徐小兰感到非常的失望,仍然不死心的劝说着。

“除了一个赘婿的身份,我也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如果是为了延续杨家的香火,我可以同意,将来让她所生的孩子,全部姓杨。”

两人边吃边聊,从院子里移到了屋里继续喝,徐小兰甚至把家丁和丫环,也打发走了,让他们去睡觉去了。

大唐的酒虽然很淡,但是喝多了也是会醉人的,李中华喝的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当李中华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是被床头柜上的手机闹钟铃声给吵醒的。

“原来是在做梦啊!”李中华坐了起来喃喃的自语着。

只是这个梦也太真实了,这样想着,李中华便准备穿衣服起床。

“这是什么?”李中发用手拿起被子里面碰到的东西一看,发现居然是一个绣着兰花图案的小口袋,鼓鼓囊囊的,里面装满了一些铜钱,还有一点碎银子。

这个发现,让李中华大吃了一惊,这不是梦里面,徐小兰送给她的钱袋子,还有里面的钱吗?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床上?

联想到自己在梦境中,把毛爷爷也带到了大唐,李中华是又惊又喜,如果自己真的可以把现代的东西带到大唐去,又可以把大唐的东西带到现代来,那无认是在唐朝的自己,还是在现代社会的自己,想不发达都很难了。

正准备去学校上课的时候,李中华突然想了起来,从今天开始,己经开始放暑假了,未来的二个多月,都不用去学校上课了。

父母都己经去上班了,早餐己经留在桌子上,李中华很快就把早餐给吃完了。

“今天晚上,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够,从梦境中到大唐去,”李中华回到了房间里,往床上一躺,静下心来后,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躺在床上的李中华,又迷迷糊糊的睡起了回笼觉。

唐朝。

李中华迷迷糊糊的醒过来了,发现手中握着一团柔软,鼻子闻到一股悠香,怀里似乎还抱着一具柔软的身体。

手中握着的柔软,让他感觉十分的舒服,忍不住的用力的揉捏了二下。

“嗯……!”耳边传来了一声女人发出的呻吟,把李中华彻底的惊醒了过来,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徐小兰紧紧的抱在了怀里睡了一夜,而自己的手直接从后面伸向了前面,把对方的抹胸拉了下去,一手一个的握着对方的一对乳鸽。

正在李中华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徐小兰也醒过来了,睁开了双眼。

“对不起……兰姨,我不是故意的。”李中华忍不住偷偷的看了一眼,徐小兰那一对依然裸露在外面的乳鸽。

“我不怪你,只要你愿意入赘我家小姐,以后妾身便也是你的人,妾身虽然年龄大了一点,但也还是清白的处子之身。”徐小兰仍然希望,李中华可以入赘杨家。

被人拿住了把柄,李中华只能同意入赘杨家了,好在杨雪为父守孝三年,还差一个月才满,所以和杨雪成亲的事情并不急。

在徐小兰的劝说下,杨雪最终同意了和李中华的婚事,虽然她对李中华并没有什么好感,但也没什么理由讨厌他。

况且自己招的是一个入赘的丈夫,只要不是长得太难看,她似乎都找不到反对的理由,而且李中华长的不仅不难看,而且还挺英俊的。

作为杨雪未来的男人,李中华住进了杨府中,用徐小兰的话说,就是在成亲之前,两个人应该多处处,加深一下彼此的感情,免得成亲的时候,两人都不知道怎么相处。

住进了杨府后,两人虽然一起吃饭,但却很少说话,到是杨雪的两个姨娘,还有两个小萝莉的妹妹,和李中华聊的话多一些。

李中华闲着无事,便经常出去逛街,这些天来,整个长安城几乎都被他给逛了一遍。

最令李中华奇怪的是,这几天的晚上,他并没有睡着了之后,从睡梦中返回现代。

李中华心里开始不安了起来,心里经常会想到,要是以后回不去的话,应该怎么办?

唐朝虽好,但李中华也不愿意长久的留在这里,毕竟在现代,他还有着太多割舍不掉的父母和亲人,如果自己在这里回不去了,那在现代的自己,是不是会一睡不起了,那父母和亲人们,该会有多难过。

这天李中华从外面逛街回到了杨府,发现杨府的下人,一个个的都唉声叹气,杨家的大厅里,摆放着十几个大箱子,几个打开了的箱子,里面装满了东西。

“姐夫,有坏蛋想要把大姐抢走,你快点想想办法吧。”杨雪的妹妹,十三岁的萝莉杨冰,见到了李中华回来后,马上上前哭着说道。

原来,李中华刚刚出去不久,便有一队人拉着十几箱的各式礼物,送到了杨家门口,说是奉了他们家二公子的命,过来给杨雪下聘礼,要纳杨雪为妾的。

第五章:逃离长安

徐小兰也己经收到消息,赶到了杨府,她把李中华拉到了一旁,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

原来此人名叫郑三,是郑全的侄子,而郑全则是宫中的一名东宫内侍,说白了就是一名太监。

只是因为郑全很会来事,懂得讨好主子,很是受太子李承乾的欢心。

郑三是郑全唯一的侄子,而郑全又是一名太监,不可能有自己的儿子,所以对郑三视若己出。

郑三仗着自己的叔叔是太子的人,一向横行霸道惯了。在一次街上偶遇了杨雪之后,把他给惊艳到了。

事后他派下人打听了一下,便知道了杨家的情况,心中大喜,便再也按捺不住了。

杨家虽然有点钱财,到底也只是一个商人家,士农工商,商在最末,是最没有社会地位的人,郑三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便想来一个人财两得。

至于杨雪所说的什么非入赘不嫁,郑三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一个小商户人家,还不是自己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吗?

大唐以仁孝治国,虽然郑三早己急不可耐,却也不敢在杨雪守孝期间强娶,所以只等杨雪守孝一满,便要下手强娶了。

长安毕竟是帝都所在,郑三虽然跋扈,倒也知道行事不能太张扬,所以他向官媒行贿,这才有了杨雪守孝未满,便有官媒上门催嫁一事。

“那现在你家小姐有什么打算?”听完了之后,李中华皱眉问道。

“这不是幸好己经和你订下了婚约了吗?相信那个郑三就算再怎么跋扈,也不能强人所难吧?”

这话说出来,其实徐小兰心里都没有什么底气?如果那个郑三是个是讲道理的人,今天也不会派人强行上门下聘礼了。

早在几天之前,有官媒上门来催婚的时候,杨雪就已经说明了情况,表示了自己已经有了婚约,也言明了守孝期满后,便会马上拜堂成亲。

郑三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可他今天还是派人来下聘礼了,这件事恐怕是没有办法善罢甘休了。

以现在杨家的情况,如果要与郑家对抗,那无异于是以卵击石,必定会落一个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至于和李中华的婚约,郑三不会在意,李中华又不是有什么身份的人,最多也就是一个外地进京的读书人,如果李中华真的是一个有来头的人,也不可能上门做人家的赘婿,这样的人实在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李公子,我们小姐找你有事商谈。”杨雪的贴身丫环琴儿走了过来说道。

“兰姨,小姐让你也一起过去。”

该来的迟早都要来,现在需要商量的是,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二人随着琴儿一起去到了后院,这里是杨雪和她的两位姨娘,以及两个妹妹居住的地方,自从杨雪的父亲过世之后,李中华可是第一个进入后院的男人。

“兰姨应该把事情都告诉你了吧,虽然我们还没有成亲,但己经是有了婚约的,也算是入了杨家的门了,是我们杨家唯一的男人,我想知道你心里有什么想法和打算。”

三人落座之后,杨雪看着李中华说道。

“我只是一个赘婿的身份,你才是杨家的一家之主,这件事情要怎么解决,我想先听一听你的想法。”李中华并不清楚杨雪有什么打算,所以也不好多说什么。

“这件事情你是无辜被卷进来的,如果你害怕的话,我可以和你解除婚约。”杨雪紧盯着李中华说道。

虽然她对李中华也并没有什么感情,甚至都没有太多的好感,但相比那个纨绔子弟郑三,她宁愿和李中华生活在一起,更何况李中华是以入赘的身份,和她成亲的。

而且通过这几天的接触,每日一起吃饭,又是有了婚约的关系,而且李中华和两位妹妹,以及两位姨娘之间相处融洽,杨雪的心里其实己经开始接受李中华了,并且渐渐的有了些许的好感。

现在就看李中华在这关键时候的表现了,如果李中华表现得很坚决,愿意和杨家共同面对,不离不弃的话,杨雪也就敢下定决心,绝不屈服在郑三的淫威之下了。

“我有什么好害怕的,只是我担心你,是否有这个勇气面对一切,你可要想清楚,如果破釜沉舟的话,杨家可是有家破人亡的危险。”

李中华非常慎重的说道。

“你以为妥协了,杨家就还能存在吗?郑三的恶行人尽皆知,妥协的结果,也是一个样子,与其苟且偷生,倒不如放手一搏。”

此时的杨雪,表现出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势,完全看不出她是一个弱女子。

自从她的父亲去世后,她便从一个柔弱的13岁少女,迅速的成长,成为杨家的一家之主,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一个家的重担。

尽管徐小兰帮了她很多,两位姨娘也出了些力,但她肩上承担的担子,依然很重。

“自古以来都是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现在的杨家,如果与郑家发生正面对抗,是非常不明智的事情。”李中华斟酌着说道。

杨雪听了李中华的话之后,心里只感觉到十分的失望,尽管李中华说的都是事实。

“那你是决定要娶消婚约,离开我们杨家了吗?”

“我没有想过要离开杨家,更没有想过要毁婚。”李中华摇了摇头说道。

“杨家马上就要被郑家霸占了,你的未婚妻也马上要被郑三强行纳为妾室了,你说你不想离开杨家,不想毁婚,那你想怎么样?”杨雪冷冷的说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我们暂时避开郑三的纠缠,终有一日,我一定会为你出了这口恶气,将郑三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避开郑三的纠缠,怎么避?”杨雪心中一动,急忙问道。

“如今之计,只有暂时离开长安,找个地方先把家安下来再说了。”

思来想去,杨雪也觉得,如果不想真的想给郑三做妾,这是唯一的办法。

贞观十年,天下刚刚平定不久,人口尚且没有恢复,大量的土地被闲置,离开长安附近,可以用很低廉的价格,买到大片的土地。

隋唐之乱,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损失,大量的土地成为无主之地,朝廷也因此掌握着大量的土地资源。

唐初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对百姓实行均田制,每一个新生儿,都能够分到多少不等的土地,而分到个人手中的土地,又分为两种,一种叫永业田,是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土地。另一种是朝廷租借给你的,每年需要向朝廷交纳一定的赋税的土地,而去世的时候,这部分土地是需要交回朝廷的。

国有土地是可以出售给个人的,而且价格还不贵。

虽然价格很低,但愿意出钱买地的人并不多,因为购置了的土地,是不能荒废的,否则会被朝廷征收重税,这也是朝廷防止大户人家,无休止的大肆圈地,造成了土地兼并的恶果,所制定的惩罚措施。

第二天一早,李中华便去雇了一队人马,拉着十几口箱子,出了长安城。

郑三早就派了人,监视着杨府的一举一动,李中华从杨家当铺中拉走了十几口大箱子,当然瞒不过对方的耳目了。

不过李中华早就想好了应对之法,让人故意传出李中华和杨雪有婚约,因为害怕郑家的原因,己经取消了婚约,拉着自己变卖了传家宝所得的钱财,离开了长安的消息。

郑三听了消息之后,心里很是高兴,更加认定了杨雪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一心只想着一个月之后,便可以抱得美人归了,而且还能发一笔横财。

听说杨雪还有两个妹妹,虽然年龄还小,却也是个美人坯子,郑三心里忍不住的又想道。

三天之后,杨雪一家人,包括徐小兰在内,也顺利的逃出了长安城,和李中华在距离长安城六十里的小镇会合,一路向南而去,进入了剑南道境内,等到郑三的人发现不对时,早已为时已晚了。

第六章:天花肆虐

益州。

从长安一路辗转,李中华终于决定在益州定居了下来,购置了上百亩的良田,又建了新宅,从人市上买下了二十多名家奴和婢女,又聘请了十几名护院家丁。

一个新的杨府总算是齐全了,看着这个新家,杨雪的心里非常的满意,只是杨家的积蓄,也花销的差不多了,杨雪想到这里,心里又有些犯难了。

一个弱女子想要撑起一个家多难啊!幸好……。

杨雪的心里感叹了一句,脑海中马上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

这段时间为了杨家,李中华付出了很多的辛苦,如果没有李中华的意外出现,杨雪不敢想象自己现在会过的怎么样。

“小姐,一个家没有一个男人,还真的是不行,这段时间多亏了有李公子在,现在诸事都已经安顿好了,你跟李公子的成亲的事情,是不是也该抓紧办了?”

守孝三年已满,并且早已超出了二个多月的时间,如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告一个段落了,是该把成亲的事情提上议程了。

想到马上就要和那个男人成亲了,杨雪不由害羞的低下了头。

李公子为什么会突然答应入赘杨家的事情,杨雪也己经知道了原因,她看了看徐小兰,犹豫了一下,终是开口说道。

“兰姨,你心里是不是也很喜欢李公子。”

“小姐,你怎么会这样说,我是什么身份,怎敢妄想喜欢李公子,况且我都己经这个年纪的人了,我之所以对李公子用了一点心计,甚至有点不顾廉耻,一切都是为了小姐好,毕竟想找一个愿意入赘的年轻公子很难,想找一个小姐喜欢的更难了,虽然小姐也不是很喜欢李公子,但至少并不怎么讨厌,况且李公子长得也是一表人才的样子。”

“兰姨不必激动,你我虽然名为主仆,但在雪儿的心里,一直把你当母亲一样的看待。”杨雪微笑着说道。

“你能够这样想就最好了,以后千万不要在胡思乱想了,经过这么久的时间,李公子的为人,你也该心里有数了,我只盼着你和李公子早日成亲,早点为杨家添丁就很高兴了。”付小兰释怀的说道。

“只是你毕竟己经被李公子看见了你的身子,又在同一张床上过了一夜,而且当初你对李公子又有承诺在先。”杨雪迟疑着说道。

“小姐不用担心李公子,他是对小姐一见钟情,才会心甘情愿的被我要挟的,只要成亲之后,小姐能对他好一点,就没有什么事了。”

“李公子是个有才之人,真的让他以入赘的身份和我成亲,会不会太委屈他了?”毕竟杨雪也知道,赘婿不是一个好身份,对李中华将来的前途,会有很大的影响。

“小姐不仅长的漂亮,也很有才,又怎么能说是委屈他了呢?若不是他愿意入赘的话,他也没有机会和小姐在一起,所以他心里只有高兴,哪里来的委屈?”

徐小兰毕竟心向杨雪,当然要为杨雪说话了,至于自己内心的那点情素,就更加不用考虑了。

话虽如此,但杨雪的心里却总感觉到不是滋味一样。

放在刚开始时,二人刚认识便拜堂成亲,杨雪不会有任何的犹豫,也会觉得李中华入赘杨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经过了这三四个月的时间里来,杨雪的心里开始松动了,对李中华己经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很自然的会站在李中华的角度上,看待入赘这件事情。

况且经过了郑三逼婚,举家逃离长安后,杨雪又不知不觉的成熟了许多,也更学会了应该怎么样看待问题了。

杨家只是一个小商户人家,既便现在购置了土地,也只是一个有点家财的小地主,万一再碰到一个向郑三一样的纨绔子弟,难道又准备再逃离一次吗?

这一次逃亡的很顺利,那下一次谁又能保证,还可以再胜利的逃离,如果逃不掉呢?

杨家要想万无一失,唯有让李中华读书,考取功名,若是能混个一官半职的,那就更好了。

如果做实了李中华赘婿的身份,那一切都成了空谈,若是等到自己有了儿子以后,想要等到儿子长大以后,再参加科举,搏取功名,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

杨雪将自己的担忧对徐小兰吐露了出来。

“小姐所说的有道理,其实只要李公子不反对,将来小姐所生的儿子都姓杨,入不入赘都一样。”徐小兰说道。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李公子不反对以后让我们的孩子姓杨,做为妻子,也当为他考虑,将来肯定是要为他纳妾,生下姓李的孩子,延续他们李家的香火。”

“小姐能够这样想,李公子到时候必定会感激你,对你也只会更好。”徐小兰欣慰的笑着说道。

夫妻之间相互理解,相互珍重,只有这样,夫妻之间的感情才会越来,家庭也会和睦。

“小姐终于长大了,总算是对她的母亲有个交代了。”徐小兰心里不由的想着。

“早晚都是要让他纳妾的,兰姨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和他在一起吗?”

杨雪再次的说起了徐小兰和李中华的事情,看的出杨雪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帮助她完成终身大事。

“我是你兰姨。”徐小兰的语气听起来有些无力,可见他拒绝的并不坚决。

“你既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又没有跟我父亲亲近过,只是要让你受些委屈,改称雪儿为大姐了。”

尽管徐小兰己经快三十了,但身为妾室,是必须尊称正室为大姐,或称夫人的。

李中华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就要喜从天降了,三四个月的时间里,李中华无数次想要梦回二十一世纪,却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他一次又一次的安慰自己,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只是这一次做的梦长了一点,自己肯定还能回去的。

原本想着梦回去后,要准备一些唐朝所没有的蔬菜种子,还有玉米和地瓜之类的高产粮食作物的种子,带到大唐来。

现在看来是不能等了,上百亩的土地,必须马上把栗米种下去了,否则的话,几十个人守着上百亩良田,却一直靠买粮吃来度日,那就真的是让人耻笑了。

新的杨家农庄,离益州城只有三十里地,坐马车一天时间,便足够来回了。

不过难得来一次益州城,采买的东西又有点多,而且很杂,李中华便打算在益州城住一晚,毕竟成亲用的东西,必须精挑细选才行。

李中华人生中第一次拜堂成亲,而且还是在大唐,他可不想办砸了。

和他同来的人中,有一个很有经验的喜娘,又聘请了当地的一个媒婆,拜堂成亲毕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各种礼节都是必须做足的,那怕是入赘的成亲礼,也是丝毫马虎不得的。

其实李中华对于唐朝的成亲礼节,那是半点也不懂的,他只是跟着来付钱的,顺便采购粮食和种子的,还有考察一下,看看在益州城内做点什么营生,一大家子的人,一年的开销可不少,光靠种那百十亩地,肯定是不行的。

益州城是个大城,经过了十几年的休养生息,己经开始初显繁华了,店铺林立,人流如织,很是热闹。

李中华一进益州城,便找了一家客栈落脚,毕竟这么多人,又有马车,是没有办法上街买东西的。

在客栈门口,有很多人在围观着什么,并且议论纷纷的,热闹非凡。

在店小二带着他们入住的时候,李中华随口的问道:“刚才那么多人围在那里议论什么?”

“客观大概是刚到益州,还有所不知,如今益州城内己经爆发了上百起天花病患,而且还在迅速的蔓延开来,益州大都督下令重金悬赏,遍请名医来治。”店小二连忙说道。

“其实大都督也是死马当做活马医,天花这种病,都已经多少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神医能够治好这种病的,就是药王孙神医,对于天花也是束手无策。”店小二摇着头说道。

第七章:受阻

天花这种传染性很强的病,在后世几乎已经绝迹,但在这1000多年前的大唐,可是会要人命的病,而且还是没有任何办法医治的绝症。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那些染上了天花病毒的人,彻底的隔离起来,任由其自生自灭。

运气好的人,或许可以闯过这一关,那这一辈子就再也不用担心染上天花了,但脸上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满脸的麻花。

这也是古人生养的子女虽多,却大都早夭的罪魁祸首之一。

天花这种病虽然很可怕,也很难治愈,但对于从后世而来的李中华而言,这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难题。

李中华对于贞观时期的大唐,还是有些了解的,如果所料不错的话,此时的益州大都督,应该是蜀王李恪,当今皇帝李世民的第三子。

不过让李中华感到困惑的是,历史上所记载的李恪,虽然被封为益州大都督,但其却并没有赴任封地,而是留在了都城长安。

李中华询问起了店小二,店小二倒也是知无不言。

原来益州爆发天花疫情的事情,己经传到了京城长安,陛下因此下旨,命蜀王带着一班以太医令为首的太医,赶到益州安抚民众,并控制疫情的蔓延。

可太医虽然医术高超,但面对天花疫情,也是束手无策。可既然陛令他们来到益州,控制天花疫情,他们总不能什么事都不做吧。

而且自古高手在民间,或许民间真有像孙思邈一样的神医,可以治愈好天花病人呢!所以这才有了这道征医令。

至于为什么没有孙神医前来,那是因为孙思邈这个人,向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想要找到他可就太难了。

而且拒传孙神医正在想办法,寻找救治长孙皇后的良药,陛下就更加不可能让人去打扰孙神医了。

天下所有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李世民虽然贵为皇帝,也不会另外,在数百没有办法治愈的天花病人,和自己深爱的皇后之间,当然是自己的皇后更重要了。

既然来到了大唐,自己又知道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大唐的百姓受苦吧!

救人如救火,李中华安顿好了之后,便走出了客栈,雇了一乘骄子,来到了益州大都督府外,拿出了从客栈门外撕下来的征医令,说明了来意。

“你是前来应征的太夫?”大都督府外守卫的将士打量着李中华,用怀疑的语气说道。

经验丰富,有名望的神医,哪一个不是年纪一大把,胡子还挺长的老翁,李中华怎么看也只是弱冠之龄,就算从娘胎里就开始学习医术,又能有多大的成就。

“在下虽然不是神医,只能说是越懂医术,但在下却有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李中华一副很自信的样子说道。

天花疫情,事关重大。尽管这位将士很怀疑李中华,是不是有这个能力?但也不敢怠慢了他,自己亲自把他带进了大都督府。

此时的大都督府大堂里,年轻帅气的蜀王李恪,正在大发脾气的摔杯子,原来刚刚又收到了消息,绵州和雅州也相继暴发了天发疫情。

“太医令,孤王命令你们,必须马上想出,控制天花疫情蔓延的办法,否则孤定要向父皇上奏,告你们一个无所作为,坐视天花疫情漫延的罪名。”李恪气得用手指着面前的一群太医,恼怒的说道。

“蜀王殿下,非是臣等不尽心尽力,实乃是天花这种病,自古以来就没有治愈的办法,除了将病人隔离起来,任其自生自灭之外,臣等再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控制疫情了。”太医令神情很尴尬的说道。

身为大唐的太医令,却对疫情束手无策,他也感到很无奈,如果有人能够想出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就算自己把这个太医令,让贤给他,他也是毫无怨言的。

“殿下,孙神医己经到了。”蜀王李恪的身边,长史权万纪低头在他耳边说道。

“真的!快快有请,不,孤当亲自相迎。”

一个连父皇都十分看重的神医,李恪当然要大礼相迎了。

当时有人传说,老神仙孙神医出现在雅州时,李恪便欣喜若狂,若能得老神医相助,控制住天花疫情,必定是要立下大功,在父皇的心里加分的。

虽然李承乾己经是太子了,但不到最后,谁又敢肯定,事情就不会发生变化呢?

生在帝王家,自己的身上还流着前朝皇室的血脉,李恪的心里,时时都有一种危感,特别是长孙无忌看他的眼神中,让他总感觉到有一种不适感。

不一会儿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被蜀王李恪带着走进了大堂之中,太医令等人也纷纷上前打招呼。

孙思邈曾经不止一次进过宫,太医令等人对他自然不陌生,也被他的医术所深深的折服。

好在对方不愿意留在宫中受到约束,否则的话,他这位太医令,早就已经拱手让贤了。

“孙神医既然来了,这次的天花疫情,必定能够很快就得到控制。”太医令喜笑颜开的说道。

“是啊是啊!有老神仙在,我等也总算可以松口气了。”众太医也都表现得很高兴,而且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谁也没有对老神仙不服气的意思。

“诸位同道都不必这么客气,这次蜀地的疫情来势汹汹,对于天花这种病,老夫虽然一直都在潜心的研究,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希望大家一起集思广议,找到解决疫情蔓延的方法。”孙思邈很是诚恳的说道。

孙思邈正好在雅州寻找一味药材,听闻当地的天花疫情爆发,就算李李恪没有派人去找,他也会出现在益州,身为医者,他又怎么可能对天花疫情视而不见呢?

有了孙思邈的引导,大家各抒己见,却又愁眉不展,始终找不到解决天花疫情蔓延的办法。

正在这个时候,李中华走进了大都督府。

权万纪一看李中华这么年轻的样子,很是不高兴的对那个把李中华带进来的将士说道:“把这人带出去,孙老神医和一帮太医,都想不出对付天花疫情的办法,这么一个少年,又怎么可能会有办法。”

权万纪的心里正烦闷着,语气不是很好的样子。

“是,长史大人,属下该死,属下这就让他离开。”那壮士连忙低头的说道,脸上很是不安的神色。

冲动是魔鬼,自己真不该信了他的话,把他给带进大都督府来了。

“慢!听闻陛下让蜀王殿下奉长史大人为师,让你教导蜀王殿下的一言一行,可见陛下对先生有多看重,没有想到先生竟是如此做派,实在是令人好生失望。”李中华慷慨激昂的说道。

“看样子你也不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人,好,既然你说自己有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那你倒是说一说,应该怎么控制天花疫情,如果按你所说的办法,的确控制住了天花疫情,本长史不仅会向你道歉,还会上奏陛下为你请功。”

第八章:种牛痘

“种痘即可。”李中华毫无惧色的说道。

“种痘即可。”权万纪沉吟了一下,对于医术方面的学问,他并不懂,一时倒也判断不出,李中华所言到底是何意,不过李中华毫无惧色的样子,倒是让他不敢轻视。

如今正好有一帮太医,还有孙神医也在,这个年轻人说的到底对不对?把他带进去一问便知,说不定这还真的是一个机会。

若是对方只是满口胡言,再教训他也不迟。

这样一想,权万纪便暂时收敛了脾气,让那位将士退了下去,把李中华带进了大堂。

“殿下,此人是见了征医令而来的,他说他能够控制疫情的蔓延。”权万纪将李中华带到了蜀王李恪的身边说道。

在座的太医们,都是至少四五十岁的人,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此时听到李中华这个弱冠少年,居然也是一名医者,而且找到了投制天花疫情蔓延的方法,一个个的睁大了眼睛,怎么都难以相信。

“狂傲,一个乳臭味干的黄口小儿,也敢说出能够控制天花疫情的蔓延。”太医令羞怒的大声说道。

笑话,自己的医术比不过孙神医这样的人也就算了,若是连这么一个少年都不如,那自己还不如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太医令心里很生气的想道。

“就是,你才多大年纪啊!想当官发财想疯了吧?”

各太医都不认为李中华真的有办法,可以拉制天花疫情,一个个的出言讽刺着。

这也难怪,大家的心里都在想,除非他是个医学天才,就算是天才也不行,孙神医不就是个医学天才吗?不是照样拿天花疫情没有办法。

“不试一下,你们又怎么知道不行的,总比你们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要强吧!”

李中华也有些生气了,自己好心要为唐朝的百姓造福一下,怎么就这么难呢?

“大家稍安勿燥,这位小郎君既然敢来大都督府献策,想要报效朝廷,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举动,还是非常不错的嘛。

至于他的方法可不可行,各位都是经验丰富的太医,相信一试就知吧!

现在他都还没有说出,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大家就急于否认,一点机会都不给年轻人,传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蜀王李恪可不管各太医心里怎么想,好不容易有人想出了控制疫情的办法,至少也应该听一听对方所说的办法,试一试才行吧!

虽然以对方的年龄来看,李恪也不太相信对方,真的能够想出什么有用的办法,但好歹也是一次机会啊。

现在如何控制疫情是头等大事,只要有一丁点的机会,他都不想放过。

“蜀王殿下所言极是,救万民于水火是刻不容缓的事情,还请这位小郎君说一说,你准备用什么办法控制疫情?”孙思邈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

蜀王和孙神医都这样说了,各大医只好闭口不言了。

“天花病人想要治愈,基本上没有什么很好的办法,能不能活下来,完全看天意。

但是,我们可以预防,只要用了我的办法,疫情便很快能够控制下来。

大家都知道天花这种病,只要得过一次,侥幸能够活下来,以后就不用担心再发病了,所以我的方法就是种痘,给所有还没有感染天花这种病的人种痘。”

“种痘,你也知道种痘之法?只是种痘之法太过了危险,虽然也有成功的例子,但因为种痘而染上天花的人更多,得不偿失啊!”孙思邈叹了口气说道。

“这位老神医,莫非你己经临床试验过,通过种痘来控制天花疫情,莫非你就是被人称为老神仙的孙思邈孙神医。”李中华很惊讶的说道。

根据他对历史的研究,孙思邈是曾经用死刑犯,试验过种痘之法的,只是正如其刚才所说的那样,成功的概率太低了。

试想一下,一个没有患上天花病的正常人,如果不接受种痘,可能他一辈子都不会染上天花,一旦接受种痘的话,随时都会感染天花这种病,谁还会愿意接受种痘,来预防感染天花呢。

“老夫正是孙思邈,老神仙确是不敢当的,小友怎么知道,只有老夫试验过,通过种痘之法,来预防天花这种病呢?”

其实孙思邈此时已近80岁,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很高寿的人了,尚且红光满面,健步如飞,进出深山采药如履平地,称他老神仙也不为过。

“在下随便猜的,既然老神仙己经知道了种痘之法,显然是老神仙已经试过了,这种以毒攻毒的做法,也只有老神仙才有魄力敢想,而且在下推测,老神仙必定是把天花病人身上的脓疮液体,直接涂抹在朝廷既将要行刊的死囚犯身上,来做的实验。”李中华笑呵呵的说道。

孙思邈可是一个牛人,历经三个朝代,活了140多岁的人,这么快就能够见到这位老神仙,而且还能和他一起讨论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李中华心里高兴着呢。

原本还担心自己只会纸上谈兵,现在有了心思秒赞,而且他又有曾经做过种人痘的经验,只要告诉他改种牛痘,就再也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既解决了天花疫情,又没有给自己什么麻烦,这样的好事,李中华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小友说的没错,几年前的长安,也爆发过一次天花疫情,老夫正好被陛下召入宫中,为长孙皇后诊病,针对天花这种病,老夫很早就想到了以毒攻毒的方法,只是太过于冒险,所以一直不敢尝试,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后来在陛下的一再请求下,才说出了这么一个办法,于是陛下便下旨,征召死刑犯人来做种痘的临床实验。

结果十名参与种痘的死刑犯中,只有三人成功,将他们关入天花病人群中,也的确没有感染天花病毒。

只是成功率太低了,还害死了七个人,他们都是因我而死,至今想起来,老夫都感到愧疚啊!”孙思邈说完后叹息了一声。

“老神仙也不必介怀,他们死于天花病,至少还能留个全尸,否则的话,他们也会被砍头的,而且他们不是还有三个已经活过来了吗,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他们出去后应该会非常感激老神仙的。”李中华劝道。

“既然老神仙都己经试验过了,种痘之法太过于危险,可见此法是行不通的,小郎君可还有话要说。”一名太医开口问道。

“种人痘的确是有危险,不过如果改种牛痘,那就没有任何危险了。”

第九章:长孙皇后的病情

“种牛痘,妙啊!老夫怎么就没有想到过,要用牛痘来代替人痘。”孙思邈恍然大悟的说道。

“老神仙,怒老朽愚昧,这牛痘和天花疫情有什么关系吗?”

“这个老夬倒是知道一些,但这位小友应该比老夫更清楚,所以还是让小友来为大家解释吧。”孙思邈谈谈的一笑说道。

“牛痘是发生在牛身上的一种疾病,主要发生在牛乳附近,草原上的牧民挤牛奶的时候,因为接触到了牛乳边上的牛痘,手部很容易就会受到感染,会有起水包,化脓,表皮溃烂的现象,最后结痂脱落便自然痊愈了,只是也会在手上留下白色斑点。

但感染了牛痘的人,一般基本上不会致命,但也会有抵抗力弱的人,病情严重的时候,也有致命的可能,不过这种情况,1000个人里面也很难出现一个,相比于人类感染的天花,要安全了很多。

而且感染过牛痘的人,体内会产生一种抗体,以后再也不会感染牛痘了,也就不会感染上天花。”

在座的无不都是一代名医,虽然不是给牛治病的兽医,但有些牛的身上长牛痘的事情,还是知道的,也大都见过,只是完全没有把牛痘和人身上的天花联系在一起。

“虽然还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但小郎君所言很是有道理,值得一试。”孙思邈开口说道。

“需要找一些死囚犯来试吗?孤王这就下令,将益州全境的死囚犯们,全部集中起来,押到益州城内的牢里。”蜀王一见有了结果,连忙高兴的说道。

大家都把目光看向了李中华,毕竟这个办法是他出的。

“其实没有这个必要,实不相瞒,在下己经做过试验了,安全方面基本上没有问题,现在关键是抓紧控制疫情。

如果大家不放心的话,那就找几个囚犯试试吧,只是时间上又要耽误一二个月。”

为了尽早控制疫情的蔓延,李中华不得不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不过通过种牛痘来预防感染天花病毒,在后世己经得到了广泛的证实,全人类也因此彻底消灭了天花这种疾病,让其绝迹。

尽管如此,大家也是坚持要先看到效果,才会将其推广开来。

“蜀王殿下,预防天花疫情的办法,在下己经交代清楚了,在下还有事情要办,这就告辞了。”

李中华心里寻思着,后面具体操作的事情,这些太医们要怎么做,与自己就没有什么关系了,至于征医令上所说的赏赐,估计要给也不会这么快,自己还是考虑一下拜堂成亲的大事要紧。

“你怎么能走呢?在天花疫情被彻底控制住之前,你就暂住在本都督府了,来人,给小神医安排一间院子,派人好生伺候着,万万不可对小神医失礼了。”蜀王李恪连忙说道。

“蜀王殿下,在下是带着下人来益州城办事的,那些人都还留在客栈里等着呢。”李中华为难的说道。

“孤王派人去通知他们就是了,让他们办好事情后,先自行回去就是了。”

“老子还要准备拜堂成亲的。”李中华心里悲愤的想着,到底是没敢再多说什么,入赘杨家的事情,还是不要太张扬的好。

京城长安皇宫内,立政殿。

长孙皇后躺在床上,不时的有气喘咳嗽声响起,留守的太医正在为其诊病,太宗李世民急切的在床前来回走动着。

“吴太医,皇后的病情怎么样了?”见太医站起身来,李世民沉声问道。

“臣无能,皇后娘娘因为感染了风寒,身体虚弱,这才诱发了旧疾……。”

“不要和朕说什么废话,朕只想知道,朕的皇后什么时候能够康复。”李世民十分恼怒的说道。

“臣无能,皇后的病只能慢慢的调养,待其气血充盈之后,方……方才……有痊愈的希……希望。”吴太医脑门上都冒着汗,吓的直哆嗦,连说话都变得不利索了。

伴君如伴虎,在皇宫里做太医,看似风光无限,却也是一个高危险的职业,随时都有可能会丧命。

“你这个庸医,朕留你何用,来人……。”

“咳咳……陛下……咳咳咳……。”

“观音婢,你怎么样了?是不是很难受?”李世民急忙跑到长孙皇后的床前,抓起了长孙皇后的一只手把她扶着坐了起来,靠在他的怀里一边用手轻抚着长孙皇后的胸前问道。

总算是咳顺了的长孙皇后,靠在李世民的怀里,露出了幸福和满足的笑容。

“陛下,莫要再怪罪吴太医了,臣妾这病,就连老神仙都想不到治疗的办法,难道陛下要准备杀尽天下医者吗?”

李世民深知,长孙皇后说的有道理,刚才他一时心中火起,险些让人斩杀了吴太医,险些成了暴君。

静下心情之后,看了一眼脸色苍白,跪在一边的吴太医,开口说道:“皇后仁德,还不快多谢皇后娘娘的救命之恩。”

“多谢陛下开恩,多谢皇后娘娘救命之恩。”

“退下吧!”

……

“陛下,你乃一国之君,岂可义气用事,你这脾气真的该改改了。”

“朕听你的,只要你的身体快点好起来,朕便什么都听你的。”

太极宫。

李世民正在龙案上批阅着奏章。

他拿起了蜀王李恪从益州派人人送来的加急奏报,打开来开了起来。

奏章上的大致内容是,益州的天花疫情,己经基本上得到了控制,其中着重提到了李中华,向朝廷献上的种牛痘法,对于控制疫情有奇效,只要是种了牛痘的人,便不会再有感染天花病的危险。

最后则是附上了详细具体的种牛痘的步骤和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奏请父皇尽快下旨,在整个大唐推广,造福天下百姓。

不仅如此,奏章上还提到了老神仙,孙思邈出现在益州的消息。

“来人,拟旨,宣老神仙孙思邈火速进京。”李世民放下奏章,激动的大声下令。

益州的天花疫情得到了控制,固然是件大喜事,可得到了老神仙孙思邈的消息,才是李世民最高兴的事情,他相信,只要老神仙进了宫,他的长孙皇后便有救了。

第十章:和蜀王谈合作

拟完旨后,李世民又一次的拿起了奏章,仔细的看了起来,猛然间发现,这一次居所以能够这么快的控制天花疫情,功劳最大的原来是一个叫做李中华的少年郎,不由的又限入了沉思。

一个连老神仙都赞赏有加的少年,想出了预防天花的奇招,可以说是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天花这种病,上至帝王贵胃,下次黎民百姓,都是无法避免,并深受其害的,自己的皇子公主们,也有几个死于天花这种病。

一个连这种几千年来都没有人能够克制的病,都能想出奇招制服的人,对于其它的病患,是不是也会有意想不到的办法呢?比如皇后的病。

朕虽然对老神仙抱有很大的希望。可老神仙也曾经说过,皇后的病需要长时间的调理。

这话说的虽然很含蓄,但李世民又岂会不知道,老神仙的真正含义呢?对于皇后的病情,老神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一想到这里,李世民马上又命人加拟了一道圣旨,命李中华进京封赏。

辛苦了近二个月,总算是完全控制住了天花疫情的继续蔓延,同时也证明了用牛痘控制天花疫情的传染,不仅是非常有效果的,也是非常安全的。

被皇帝李世民派到益州的太医们笑了,尽管利用牛痘来控制天花疫情的办法,不是他们想出来的,但他们辛苦了近三个月,这份功劳是少不了的,最开心的是,不用担心陛下会降罪于他们。

老神医孙思邈也笑了,这二个月来,与李中华接触的越久,似乎受益也就越多。

尽管李中华一再的声称,他不懂医术,最多是知道一点皮毛。

可是孙思邈总觉得,他说的话虽然乍一听有点胡扯,可仔细一想,又很像很有道理。

比如他说的,所有的病痛都是因为细菌感染造成的,而细菌是一种用肉眼难以看得见的微生物,也是一种无所不在的东西。

李中华还告诉他,未经煮沸的水中,有大量的细菌存在,体弱的人真接喝未经煮沸的水,容易感染疾病,食物变质发霉,都是因为滋生了细菌。

保持干燥和空气流通,有利于减少细菌的生长,而潮湿的环境,会增强细菌的繁殖和生长,加速食物的变质。

而人长时间呆在潮湿的环境中,也会很容易受到细菌的感染,从而生病。

清洗伤口时,不宜直接用水清洗,因为水里面含有的细菌,会造成伤口的感染,从而变的红肿发炎。

包扎伤口的布条,应该用沸水煮沸浸泡杀菌,谅干后方可使用。

李中华还告诉孙思邈,可以从酒中蒸馏出一种酒精,用来给伤口消毒杀菌,清洗创口。

孙思邈感觉自己仿佛发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一个他未曾接触过的领域,这也让他对李中华越发产生了好感,只觉是相见恨晚。

期间,李中华干脆用都督府酒窖里的几坛好酒,简单的蒸馏出了一小坛高度酒,找来了十几名在操练中受了轻伤的士兵,用蒸馏出的高度酒,为他们清创消毒敷药之后,用经过沸水煮过的绷带包扎了起来。

事后,所有的伤者,全部都没有出现伤口红肿,出现炎症的情况发生。

“小兄弟,老夫以前一直对自己的医术,都十分的自负,可是跟你一比之后才发现,老夫以前还真的是有点自以为是,坐井观天了呀!”孙思邈敬服的说道。

“你如果这样,还是坚持说自己不懂医术,老夫还真是难以接受。”

“在下只是知道一点护理方面的知识而己。”李中华很是无奈的说道。

“这种处理伤口的办法,如果在军队中推广开来,将士们受伤之后,伤口发炎的情况,肯定会大大的降低,将士们打起仗来也会少了后顾之忧,打起胜仗来也会更容易一些。

中华兄弟,孤王马上派人上奏父皇,这对你绝对是一件大功啊!”

蜀王李恪也比李中华大不到那儿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逐渐的也和李中华混熟了。

加上他爱喝酒,上次李中华刚把蒸馏酒蒸馏出来,就被李恪闻到了香味,寻到了后厨,硬是从李中华的手中,抢过了酒坛子,狠狠的闻了闻酒香味,便大口的喝了起来。

只是这坛酒可是李中华经过了几次提纯的,度数虽然达不到后世医用酒精的纯度,但六七十度应该还是有的。

堂堂的蜀王李恪,一大口猛的喝了下去,便剧烈的咳嗽了起来,脸也跟着红了。

可刚咳完,就又被酒的浓烈香味所吸引,马上又不顾一切的喝了起来,结果当倒就醉倒了,幸亏李中华反应不慢,在李恪倒地之前,抢下了酒坛,这才保住了好不容易蒸馏出的这一点酒。

“只是这酒的造价也真的是贵的离谱,孤王的十几坛好酒,才弄出了这么一小坛,就算是本王,恐怕也喝不起啊!”李恪有些遗憾的说道。

“殿下,如果只是用来喝的话,是不用蒸馏这么纯的,现在这种酒用来喝大烈了,而且因为没有设计专业的蒸馏器件,所以效果很差,浪费的酒很多,如果准备充足一点的话,应该最多三坛酒,便可蒸馏出一坛酒。

而且也不需要用到,都督府这么好的酒,所以造价也不会太贵,普通人到能够喝的起,殿下就更不用担心了。”

“兄弟此话当真?那你准备什么时候酿酒,到时候孤王第一个来买你的酒。”李恪兴奋的说道。

“殿下,在下只是一个小商人,最多算是一个小地主,哪里敢私自酿酒卖。”李中华摇着头苦笑着说道。

大唐早己禁止民间私自酿酒,一经发现,处罚可是很严历的。

“这个简单,有本王在,你还怕拿不到酒牌吗?”

有了蜀王李恪的许诺,洒牌的事情当然不是什么问题,整个益州府管辖的地盘,绵,雅,简,嘉,陵,眉,朦,犍,邛,十州之地,并督会,南宁,嶲三州都督府,所有的酒牌发放,都掌握在益州大都督李恪的手中,李中华要在益州酿酒,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情。

“那行,等酿酒作坊开始酿酒后,殿下要的酒,就包在在下的身上了,并且给殿下二成利润的红利。”李中华欣然的同意了下来,并且很大方的送出了两成红利。

李中华有着后世的丰富经验,不论是干什么,他相信自己想赚钱,是很容易的事情,他现在缺的是靠山,一个非常强硬的靠山。

蜀王李恪无疑是一个各方面都很符合李中华要求的靠山,这样的大腿,当然要抱紧了。

第十一章:可以不用入赘了吗

李恪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况且与李中华年龄相仿,又很聊得来,也深知李中华这人是个人才,又得了李中华许诺的好处,因此也很大方的给李中华送了一座豪华的宅院,就连丫鬟仆役都一应俱全,还附送了一个管家,十名美艳的歌妓。

歌妓虽然十分漂亮,但想要和杨雪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甚至都没有徐小兰那么有诱惑力。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李中华觉得,自己可是一个赘婿的身份,收下这些歌妓,真的合适吗?

“怎么了?对本王的这份厚礼,兄弟难道不满意。”李恪看李中华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说道。

“高兴,高兴,殿下送了一份这么大的礼,在下又怎么会不高兴呢!只是……。”李中华有些为难,犹豫着的样子。

“只是什么?本王告诉你,这些歌妓可都是本王从教坊司精挑细选的,放心,她们的身子都很干净的,而且,最主要的是他们以前的身份,一个个可都是朝中大臣的女儿,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啊!哈哈哈……。”李恪一幅非常得意的样子。

为了笼络住李中华,李恪出手可是非常大方的。

“殿下,实不相瞒,在下与娘子成亲,但不是娘子嫁给在下,而是在下嫁到杨府。”

十个歌妓虽美,但李中华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和杨雪在一起,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他已经能够感觉得到,自己在杨雪的心里,还是有一点点位置的。

“什么,是你嫁到杨府?”李恪张大了嘴巴,很吃惊的说道。

在李恪看来,李中华还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怎么可能会去做一个赘婿呢?

可让他感到失望的是,李中华点头表示确认了。

“不行,本王不同意你入赘杨家,要拜堂成亲也是你娘子嫁到你李家。”李恪气愤的说道。

如果有办法,李中华其实也不愿意做一个赘婿,可是他已经答应了杨雪,又怎么好后悔呢!

“大丈夫一诺千金固然是好,但你可要想清楚,一旦真的入赘了的话,你这一辈子可就毁了,永远都不会有出头之日。”

“不行,本王已经把你当作兄弟了,本王绝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入赘杨家,等你娘子到了之后,本王要亲自和她谈一谈。”

李中华有些无语,这可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了。

李恪要离开时,李中华急忙追了上去说道:“这些歌妓,殿下还是把她们收回吧!”

“本王送出去的礼物,什么时候还有收回的,你若是不想要他们把他们卖了,送给乞丐都可以,和本王没有任何关系。”李恪冷笑着说完,转头便走了,显然,他还在对李中华有些怒其不争。

李恪有些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十个千娇百媚的歌妓,一个个脸上都露出害怕的惶恐表情。

“主人,请不要让我们离开,奴婢们一定会尽心尽力的服侍好主人的,任打任骂,绝无怨言。”

“主人,请收下我们吧!我们可以为主人表演歌舞,可以陪主人吟诗作赋,也可以为主人弹琴,下棋解闷。”

歌妓们心里很清楚,从这一刻开始,她们的命运便掌握在李中华的手中了。

所以他们必须竭尽全力的讨好这个新的主人。

“好了,你们愿意留下的就留下吧!什么时候想要离开的话,自会有盘缠赠送。”

把安置大家住下的事情,通通交给管家安排之后,李中华便在这座新的宅子里逛了起来。

蜀王殿下赠送的宅院,自然是非比寻常,不仅仅只是豪华,而且还很大,至少有上百亩的面积,亭台楼阁,后花园里有人工堆积的小山,山上绿树成阴,山下小桥流水,可谓是应有尽有,环境优美如画,实在是人间天堂啊!

后世所谓的豪宅别墅,和这个宅院相比,简直就弱爆了。

就算是杨雪来到了益州,见到了这座新的宅子,也是惊诧万分,就算是她的父亲在世时的杨府,也比之相差甚远了。

其实长安乃是帝都之地,十分的繁华,可谓是寸土寸金,自然不是益州可以相提并论的了。

“相公,这些都是蜀王殿下赏赐给你的?”坐下来后,杨雪看着李中华说道。

两人马上就要拜堂成亲了,杨雪也开始直接称呼李中华为相公了。

“那是当然,你家相公可没有这个本事,买得起这么大的一座宅子。”李中华很是有些自豪的说道。

“相公,我们马上就要成为夫妻了,你真的愿意入赘杨家,不会后悔?”杨雪有些迟疑的说道。

李中华帮助蜀王李恪,彻底解决了天花疫情的事情,整个益州都已经几乎人尽皆知了,杨雪自然也很清楚,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也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功劳,更重要的是,他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如果让人知道,这样一个老百姓心中伟大的人物,居然只是杨府的一个赘婿,恐怕会有无数的人,对杨家产生痛恨吧。

杨雪原本并不坚决的心,此时已经变得坚决了起来。

“相公,你还是不要入赘我们杨家算了。”

“你说什么?娘子,莫非你要悔婚?”李中华一脸急色的说道。

“相公,你莫要着急,相公对妾身的情意,妾身就算是铁石心肠,也早己被你给融化了。

只是相公是一个有大本事的人,将来肯定是前途无量,妾身又怎能为了一己之私,就置相公而不顾呢!”

“然后呢?”

“只是妾身也有不得以的苦衷,所以,妾身虽然愿意嫁给相公,但我们成亲以后所生的孩子,妾身希望相公能够同意,至少让第一个男丁姓杨,延续杨家的香火。”

“娘子,你是说我不用入赘杨家,你也愿意嫁给我,我没有听错吧,你是不是在骗我的?”李中华欣喜若狂,简直是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

尽管李中华也不愿意以入赘的身份,和杨雪在一起。但他也不想看到,杨雪是因为蜀王李恪相逼,而不得不同意嫁给他。

“娘子,你告诉相公,蜀王殿下是不是找过你?他是不是逼着你嫁给相公,逼着你不让相公入赘你们杨家的。”李中华着急的问道。

第十二章:成亲

“蜀王殿下并没有找过妾身,妾身也没有见过楚王殿下,这些都是妾身自己做的决定,杨家需要相公出人头地,所以相公不入赘杨家,更方便保护杨家。”杨雪很认真的说道。

“娘子,谢谢你,你放心,将来我们所生的孩子全部都姓杨。”

“妾身多谢相公体谅。”杨雪与李中华相视而笑,这一刻两人的心似乎靠的又更近了一些。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李中华终于和杨雪拜堂成亲了,蜀王李恪亲自上门道贺,益州的文官武将们,大多也都不请自到。

这些人混迹于官场,哪一个人的心思都不简单。连蜀王殿下都很看重的人,大家当然也想要亲近了。

毕竟益州可是蜀王李洛的封地,如果大家都不去参加李中华的喜宴,岂不是很不给蜀王李恪面子,这么不识趣的事情,是没有人愿意做的。

而且李中华找到了预防天花病的办法,为天下人都解决了后顾之忧,只要接种了牛痘,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会因感染了天花这种病而死了。

百官们也是有儿女家人的,以前他们也会害怕自己的家人,感染天花这种病,就算是不死也会破相,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担心了,他们当然也很感激李中华。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得到消息的百姓,也都跑到了李府门前,随了一份礼,转身就离开了。

虽然不多,五文十文的,最多也就几十文,但那也是他们的心意。是他们对李中华表达感激之情的一种方式。

更多的人虽然没有前来李府随礼,但他们的心里也同样感激李中华,为他们所做的一切。

既然不是入赘杨家,新的宅院也就挂了李府的牌匾了,好在这座新的宅院面积很大,否则的话,这么多的客人到来,还真的是没有地方摆开宴席了。

吉时一到,两人便开始正式的拜堂了,由于李中华在大唐根本就没有什么亲人,更没有父母在,李中华便拜了孙思邈为师父,主持婚礼的事情,当然也就交给孙思邈了。

孙思邈原本是想和李中华以兄弟相称的,他觉得李中华的医术和见识,犹在他之上。

不过李中华心里可是很明白,自己根本就不懂什么医术,顶多是有了一些后世的见识。

无论是种牛痘预防天花,还是一些处理伤口的护理知识,作为一个后世人,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些的。

而且孙思邈此时都已近80岁的人了,尊老爱幼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让她和孙思邈兄弟相称,他怎么样也做不出来。说句不好听的话,孙思邈的曾孙子,都可能比他大了。

孙思邈推辞不掉,也就只好答应了,只要能让他有机会,经常和李中华交流,他便很高兴。

顺利的拜堂成亲了之后,李中华当然要一桌桌的陪酒了,其他的桌还好,随便沾湿了嘴就行,也没有人会较真的为难他。

可是蜀王李恪的这一桌,可就没有这么容易打发了,一个个的都是一方大员。各州的知府刺史,那一个不是久经考验的酒场常客,那一个不是跺一下脚,一州几个县的地方上都会震动的大人物,亲自向你敬酒,你敢不给人家面子吗?

尽管蜀王殿下对他很看重,也愿意罩着他,可也不至于不准人家敬酒吧。

身份摆在那里,严格意义上来说,李中华的身份什么也不是,他就是一个小商人,小地主而已,所以面对百官的敬酒,他是没有理由拒绝,不仅要喝,而且还要感到受宠若惊的样子喝。

得罪了这些地方官员,蜀王李恪还在益州的时候,或许没有人敢为难他。

可一旦蜀王李恪离开了益州,回长安去了,那指不定人家就给你下绊子了,天高皇帝远的,指不定蜀王李洛时间一久,就把他给忘了。

“李小兄弟,蜀王殿下不是送给了你十几个千娇百媚的歌妓吗?今天可是你的大喜日子,怎么也不舍得让她们出来助助兴啊!”

“就是啊!听说那一个个的,以前可都是千金大小姐,我等平常想见一面都很难,没想到蜀王殿下一下就送了你十几个。”

“把她们叫出来表演一下,给大家助酒兴如何”

蜀王李恪一离开,已经有了些醉意的百官,便开始起哄了起来。

那些歌妓可都是京城以前朝中大员的官家小姐,又经过了教坊司的细心调教,不仅一个个的长得十分漂亮,十分的有气质,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最关键的是,她们一个个都是还没有被人破了身子的清倌美人。

长得既漂亮又有气质,还有曾经高贵的身份,又有哪个男人不想占为己有。

以前她们是蜀王殿下的人,就算他们眼馋,也只能够意淫一下,谁敢对蜀王殿下动歪脑筋,除非他们嫌命长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蜀王殿下居然将那些歌妓送给了李中华,,那这些歌妓就是李中华的人了。

这样一来,大家的心思便活了起来。他们拿蜀王殿下没有什么办法,可李中华这里,他们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打一下主意的。

李中华是从后世来的,既然大家都起哄,想要看那些歌妓的表演,仅仅只是表演而已,李中华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后世的那些歌星影星,不也经常受邀出席那些富商的活动吗?

“好!那在下就让人去请她们出来,为大家弹琴唱曲助兴。”李中华有些醉意的大声说道。

“好,李小兄弟够爽快,你这个兄弟,我们大家都交定了。”益州刺史曹粹大声的赞道。

蜀王李洛虽然是益州大都督,可他基本上并不在益州,只是遥领而己,一年中能派长史权万纪,到封地上巡视一下,也就算差不多了。

实际上,益州刺史曹粹,才是真正的益州大员,现在蜀王殿下离开了,最大的当然就是他了。

曹粹虽然不住在都督府里,但益州都督府的日常打理工作,可都是由他安排的人在管理着。

蜀王虽然是来益州奉旨办差的,但带来的人可不少,其中就有歌妓几十名,一个个长得貌美如花,那叫一个年轻漂亮。

为了宠溺曹粹这个益州刺史,蜀王也很大方的送了一名歌妓给他,曹粹自然十分的高兴。

只可惜的是,那名歌妓早己不是完壁之身,这未免让曹粹十分的遗憾。

在听说了蜀王李恪,一次性就送了十名歌妓给李中华,而且一个个都长得比送给自己的歌妓,更漂亮,更年轻,还都是完壁之后,曹粹的心里就很不痛快了,心里升起了浓浓的妒忌之意。

第十三章:双流县男

时间没有太久,十名歌妓便上场了,虽然有些突然,时间紧促,但每一个歌妓们,都做了精心的打扮。

歌妓们的登台亮相,惊呆了无数的宾客,那一个个的穿着和打扮,就像是一个个的嫦娥仙子一般,让正在喝酒喧哗的来宾们,集体失声,场面一时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安静,静得出奇。

就连益州刺史曹粹,也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一样,手中举着酒杯,既忘记了送到嘴边,也忘记了放下。

歌声婉转,舞姿曼妙,众人都自觉的停止了喝酒谈笑,专心的欣赏着这平生难得一见的艺术盛宴。

在座的百官中,家中养有歌妓舞妓的人不在少数,但此刻他们暗暗的一对比之后,才发现自己以前所认为的天资国色,和舞台上的这些歌妓一比,简直就是连庸脂俗粉都不如。

其实这也难怪,朝中的大员,哪一个不是出身显贵?气质这种东西是需要底蕴的,是经过数代人的培养而形成的,所谓的书香门第,又岂是暴发户所能够比美的,当然也不是地方小门小户人家,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全的人所能比的。

其实这些歌妓,都是朝廷的教坊司,专门为皇室精心调教出来,供皇子王公府中圈养娱乐的。

宫廷专门培养的歌舞妓,这就好比后世的国家级艺人,岂是益州这些地方官员们,家中所圈养的歌妓能比。

“李小兄弟,这怎么就不演了呢?”益州刺史目瞪口呆的看着,歌妓们退下去了之后,很是急色的说道。

“曹刺史,今天乃是在下的喜宴,歌舞虽美,却扰人酒兴,你看大家都忘记了喝酒吃菜,来来来,在下再敬刺史和各位大人一杯。”李中华满脸笑容的举杯说道。

李中华这样说了,曹粹心里虽然不痛快,却也不好当场翻脸,只是心里却是己经对李中华产生了怨恨。

“等到蜀王殿下回京去了,你若是识趣还好,分一半的歌妓给老夫也就罢了,若是不识趣的话,到时候可就别怪老夫不给你面子了。

天高皇帝远,老夫倒是要看看,蜀王殿下是否会为了你,而得罪老夫。”

宾主尽欢之后,李中华心情激动的进了洞房,用称杆轻轻的挑起了新娘头上的红盖头。

新娘子穿着一身的嫁衣,比之平时的打扮,更加显得娇艳无比,且又含羞带俏。

“娘子!”

“相公!”

“你真美!”

“……”

第二天早上,杨雪躺在李中华抱着怀中醒来,脸上露出了娇羞而又幸福的笑容。

转头看着还在沉睡中的相公,一想到昨晚的情景,还真的是不忍心叫醒他。

十六七岁的少年,不论是在后世,还是在大唐,都还是一个没有碰过女人的童男,昨晚上一朝得偿所愿,难免食髓知味,孜孜不倦的要了一次又一次,最后疲倦的睡了过去。

杨雪虽然也是初尝男女之事,身体上有些不适,但又不知道,也不忍拒绝相公的索取。

不过今天是婚后的第一天,虽然李中华的父母都不在,但也是要早起,祭拜列祖列宗的。

所以再不忍心,杨雪还是将李中华唤醒了。

醒来的李中华,感受着怀中的温软,忍不住的又要蠢蠢欲动了。

“相公,不要,时间己经很晚了。”杨雪连忙制止了李中华的动作。

“很晚吗?反正起床也没什么事,不如我们……。”

“不行,你赶紧起来,还要祭拜祖先呢!”

“晚一点祭拜也一样的,他们应该不会怪我们的,只要我们早点生个大胖小子,保管他们只会高兴都来不及。”

正在杨雪的抵抗力越来越无力,李中华正要得逞时,只听到琴儿一边跑动,一边大声的叫着:“小姐,姑爷,有圣旨来了。”

房门突然砰的一声响,被人给推开了。

“啊!婢子什么都没有看到。”琴儿连忙用手挡住了眼睛,一边惊叫着,一边退出房间,只是她那手张的那么开,明显是在偷看嘛。

李中华此时正爬在杨雪的身上,做好了准备工作,准备大杀四方,被子也早己经从他的身上滑落,露出了他赤裸的后背。

这一下李中华也知道彻底的没戏了,急忙起床穿衣。

琴儿赶紧送来了热水,服侍起了自家小姐,并说了有从宫里来的人,到家里来宣旨,等着姑爷前去接旨呢!

虽然有些奇怪,但李中华也没有太惊讶,毕竟他刚刚把天花病,这种疫情给控制住了,这份功劳不可谓不大,李世民做为一个历史上有名的名君,想必胸襟和气度也是非常人可比的,下一道圣旨进行嘉奖,顺便给点赏赐之类的,到也说的过去。

匆忙的梳洗之后,李中华和杨雪夫妻二人,一起来到了前厅。

“这位公公和大家都一路辛苦了,在下就是李中华,这位乃是在下的新婚妻子。”

“你就是想出了治疗天花病的少年神医?”宣旨太监连忙站了起来,打量着李中华说道。

虽然现在的李中华,还没有什么身份,但他可是从宫里出来的,知道皇帝对这个少年很是看中,这不仅只是因为他控制了天花这种病,更重要的是,这个少年是治好长孙皇后的病的希望所在。

所以宣旨太监对于李中华,表现的相当客气,丝毫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

“公公客气了,天花这种病,一旦染上了,并没有什么治愈的办法,在下也只是想出了预防这种病的办法而己。”

事实上,既便是在后世,最终也没有人找到,治愈天花病的特效药,只是大家都注射了预防天花病的疫苗之后,才最终让天花这种令人闻之色变的病,彻底的绝迹了。

相互客套了几句之后,便是宣旨了,在场的人都要下跪听旨。

“敕旨,今有掳疮,肆虐蜀地,少年中华,医可通神,力挽狂澜,控制疫情,功可比天,特封县男,封地双流,食邑三百,田五百亩,金一百两,银三百两,绢一百匹,美女十名。贞观十年五月二十一日。”

“双流县男,接旨吧!”宣旨大监王德昌满脸笑容的说道。

此时的李中华也好,杨雪也罢,俱都是傻呆了,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这赏赐也未免太大了吧,一不小心就成爵爷了,虽然是最末等的县男,可那也是爵爷啊!

“李中华接旨。”李中华连忙说道。

“李县男,你应该说吾皇万岁,臣接旨。”王德昌提醒着说道。

“吾皇万岁,臣接旨。”李中华急忙又说道。

李中华双手接过了圣旨,又仔细的看了一遍,把它交给了一旁的杨雪。

王德昌将皇帝赏赐的礼物,也都一一交给了李中华后说道:“五百亩的土地,爵爷是准备要益州的,还是京城长安城外的,咱家建议你,最好还是要长安城外的。

另外十名美女歌妓,其实蜀王殿下己经送给爵爷了。”

“王公公此话怎讲,本县男的封地不是在这里吗?为何那五百亩土地,要去京城领呢?”李中华一边说着,一边顺手从那三百两银子中,拿了一锭十两重的银锭,偷偷的塞到了王德昌的手中。

第十四章:截杀

“陛下口谕,命李县男即日前往京城,进宫面圣,不得有误。”大监王德昌突然一本正禁的说道。

“王公公,陛下这是为什么?”李中华再次的接旨后问道。

“爵爷虽然只是封了一个县男的爵位,那也是陛下登基以来,所封的唯一一个皇亲国戚之外的人。咱家自跟随陛下起,只听说过陛下削爵,封爵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按照惯例,封爵必须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在上朝的时候,由陛下亲自封赏,所以陛下召见爵爵爷,也就不其怪了,如果陛下没有召见爵爷,反倒是很奇怪了。”

王德昌当然不会告诉李中华真正的原因,虽然皇帝也没有告诉过他召见的原因,但王德昌在宫里混了这么多年,从大隋到大唐,服侍了三代皇帝,早已是成了精的人物了,加上长孙皇后的近况,早已不用猜,便心知肚明了。

“进宫见驾而己,本县男还是要回来的嘛!”辛苦了半年,好不容易在蜀地落了脚,置办了农庄和宅院,李中华还真舍不得就这么离开。

“陛下可是己经在长安城内,赐给了爵爷一座县男府,爵爷估计短时间内是回不了蜀地了。”

既然长安城内已经有了自己的县男府,有可能几年内自己都没有时间回来,李中华当然要把家人也带走了。

再次回长安,有蜀王李恪同行,自然无需担心安全问题,至少李中华心里是这么想的。

太监王德昌奉旨出京后,东宫太子府内,太子李承乾坐立不安的走动着。

“太子殿下,蜀王这一次立下大功,回京之后必将会严重威胁到你的地位,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为今之计,只有半途杀之,请太子殿下下令吧!”

“孤乃是太子,父皇的皇长子,自古长幼有序,就算是蜀王立的功劳再大,也动摇不了孤的太子地位。兄弟相杀,一旦事情败露出去,后果实在是太严重了。孤岂能冒这个险。”太子李承乾摇了摇头说道。

“太子殿下可别忘了,陛下当初也不是太子,如今不是照样当了皇帝。”

“这……。”李承乾的双手紧握成拳,良久之后,终于缓缓的点了点头。

蜀王殿下回京,益州的文武百官们,都一一前来相送,同时还有许多闻讯赶来的百姓,也都加入了送行的队伍。

经过这一次的天花疫情事件,蜀王李恪也收获了很多封地的民心,不过送行的民众中,也有很多是冲着李中华而来的。

无论是谁,真心的对老百姓好,老百姓的心里便会感激不尽,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

送走了蜀王李恪之后,益州刺史府内,益州刺史曹粹满脸阴霾。

李中华突然被封了爵位,还被召回京城见驾,令他心里很不痛快,垂手可得的美人,也彻底的泡汤了。

“老子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立下战功无数,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也只不过是一州刺史,那小子不过是献了一计,控制了天花疫情,便封了爵位,还赏赐了那么多的美人,气杀老夫也。”

虽然益州刺史乃是从三品的封疆大吏,品级比从五品的县男要高的多,但其实有些时候,是不能够单纯的看品级的,有官职的未必有爵位,有爵位的虽然未必有官职,但除了皇帝之外,谁也不能拿他怎么样,除了皇帝,也没有谁敢治他的罪。

曹粹虽然贵为益州刺史,从三品的大员,但他却并没有被封爵位。

“禀刺史,太子殿下有密信送到。”

曹粹接过密信,打开之后,命人取来茶水,喝了一口,突然张口将它喷在了信纸上。

“太子终于要动手了吗?真是天助我也。”

一行人马顺利的出了蜀境,进入了山南西道的金州,离京城长安己经不远了,大家的家,大多都在长安,离开京城己经四五个月了,心里都十分挂念着家中的亲人。

金州境内山高林密,秦岭和大巴山在此相汇,地势险恶复杂,大山中常有落草的山贼出没。

不过这些山贼,大多势力不大,人也不是很多,通常是不敢对朝廷官员的队伍下手的,何况是蜀王李恪的车队。

蜀王的卫队有上千人,虽然照例加强了戒备,但也没有把那些山贼放在心上,刺杀亲王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落草为寇的山贼,虽然自己不怕死,却也不敢拿自己的九族开玩笑,所以没有哪个山贼,会愚蠢的想要截杀亲王。

金州境内有一座山,名叫凤凰山,地势十分的险要,延绵四十多公里。

此刻,山上埋伏着近千人的队伍,一个个身穿黑衣,手握乱七八糟的兵器,作山贼的打扮。

蜀王的车队正在缓慢的从凤凰山下经过,这条路乃是回京的必经之路,也是唯一的官道。

突然,喊杀声震天,满山遍野的人,从山上冲了下来。

蜀王的卫队根本就没有想到,真的会有人这么大胆,敢袭击蜀王的队伍,一时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好在这些护卫,都是身经百战之士,在经过了短暂的混乱之后,终于组织起了有效的抵抗。

这些黑衣人的武力,也是丝毫不弱,一看就是战场经验十分丰富的人,组织十分的严密,实在是不像一般的山贼,目标十分的明确,直向蜀王李恪的坐驾杀去。

“杀!除了女人,剩下的一个不留。”黑衣人的首领大声的呼喝着。

只见蜀王李恪从轿内飞身而出,跳上了一匹战马,手拿一杆长枪,胸上没有露出丝毫的惧色,随手一枪,便刺杀了一名想要近前的黑衣人。

李中华也没有料到,有人会在半路截杀蜀王李恪,心里也是有些害怕,甚至是后悔,不该和蜀王的队伍,一起回京。

当初从长安逃往益州时,自己请了一队镖师保护,都安全无事,可见这一次绝对是完全被蜀王所连累了。

“相公,我们怎么办?”杨雪此时也是花容失色,受到了惊吓。

第十五章:李世民的震怒

“别怕,蜀王殿下的护卫们都不是吃素的。”李中华连忙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说道。

这个时候,两边的人都己经杀红了眼,到处都是人,黑衣人此时己经逐渐的杀向了后面。

李中华的队伍,便是处在最后方,这个时候,李府的家丁护卫,也己经和黑衣人交上了手。

形势对李中华这边十分的不利。

“主人有令,不能伤了那些歌妓,大家注意点。”带队攻向李中华队伍的黑衣头目历声的喝道。

黑衣人的主要力量,都用在了围攻中间位置的蜀王,目的十分的明确,可是仍然派出一队人马,攻向位于后方的李中华队伍。

护卫们拿人钱财,而且李中华一直以来,对大家也都很不错,此时面对强敌,到也没有退缩,一个个的奋力拼杀。

但护卫们的人数有限,就算是加上了普通家丁,也是寡不敌众,这样下去,情况危矣。

李中华自从和孙思邈兴趣相投后,也教了他一套打座行功之法,还有一套类似于五禽戏的拳法。

虽然练的时间还不长,但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身为一个男人,有保护自己女人的责任。

“相公,小心!”李中华挺身而出,一脚踢翻了一个黑衣人,另一个黑衣人的刀,却砍向了他的肩膀上,吓的杨雪惊叫了起来。

眼见抹刀就要砍中了李中华的肩膀,李中华已经避无可避。

突然,一个女子飞身而起,踢在了黑衣人握刀的手腕上,黑衣人手中的抹刀劈向了一旁,砍在了路旁的一棵树上。

那棵树足有成年男人的小腿肚子粗,一刀砍中之后,竞拦腰倒下,可见这一刀的力道有多凶猛。

紧接着,原本坐在马车内的其她歌妓,也纷纷的加入了战斗中,衣裙飞舞,犹如从天而降的一群仙女,圣洁而又美丽。

不少黑衣人见到一群仙女一样的人加入了战斗之后,竞然停下了手中的打斗,完全被惊艳到了。

可是他们因为惊艳而停止了战斗,但这些仙女一样的美女,可不会手下留情,还有那些护院家丁们,虽然也有短暂的惊讶,却没有惊艳,毕竟这一路上,他们己经不止一次的目睹过,这些仙子一样的女人,所以没有一会儿,便继续举起了手中的武器,对于这些攻击他们的黑衣人,他们可不会手软。

转瞬之间,攻在前面的黑衣人,便倒下了大半。

“都给我上,杀了他们,不管是男是女,一个不留。”黑衣人头目气的大声的怒吼着。

谁也没有料到,这些美貌的歌妓,竟然一个个都身怀不错的武功,这个时候,黑衣人头目,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

若是畏首畏尾,不伤及这些女人,只怕自己这边的人死光了,也没有办法带走这些女人。

既然无法带走,那当然只有杀光她们了。

眼看这些歌妓们化身为女侠,李中华不由的大喜,这些歌妓的身手,甚至比自己雇的护卫们的身手,还要高出不少。

李中华这边,有了歌妓们的加入,情况有了好转,众人且战且退,毕竟黑衣人太多了。

黑衣人虽然很想马上解决了李中华的队伍,但他们主要的目的,还是斩杀蜀王李恪。

而且他们也没有料到,会有这么难,所以派来对付李中华这边的人,并不是太多。

等到增援的人过来,李中华的队伍,己经撤进了山里面。

敌众我寡,虽然这些歌妓给了她意外的惊喜,但也撑不了太久。李中华果断的下令,弃了马车进山,和这些黑衣人打游击。

凤凰山地势险要,山高林密,黑衣人想要追击,确是千难万难。

论单打独斗,十名歌妓更加的有优势,加上事先藏身于密林中,发动突然攻击,对黑衣人逐个的击破,占尽了优势。

黑衣人越追击,数量上的优势便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胆寒,变的畏惧不前了。

却说蜀王李恪,虽然也在亲卫们的护卫下,冲出了重围,显得有些狼狈的逃到了凤凰山里,虽然他很想跑到距离最近的一座县城,但黑衣人确把前后都围死了,除了逃进山里面之外,没有第二条路。

跟随蜀王的上千护卫,除了少部分的护卫,护卫着蜀王李恪逃进了凤凰山区,其他的都死的死,伤的伤,也有少部分人,冲开了包围圈,直奔最近的县城而去。

距离最近的这座县城名叫安康,乃是安康公主的封地,安康公主下嫁给独孤谋后,夫妻二人便定居于此。

蜀独孤谋奉命领军驻守于安康城外,得知蜀王李恪在凤凰山遇袭,马上调兵直扑凤凰山。

风凰山可是在他的驻地范围内,蜀王李恪幸好没有被杀,否则的话,他的责任可就大了。

有了独孤谋调兵支援,那些黑衣人那里还敢恋战,迅速的退出了深山之中。

独孤谋领军深入追杀,反倒被黑衣人设下了陷阱,损失了不少人马,黑衣人自然也就顺利的逃脱了。

显然,黑衣人是有备而来的,早已经计划好了退路。

逃到县城的护卫,又跟随独孤谋的军队,杀回了凤凰山下,一清点之下,发现不仅蜀王李恪己经失踪了,就是李中华的队伍,己经全部失踪了,只留下了马车等物资。

长安太极宫内,李世民接到了独孤谋派人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奏报,十分的愤怒,下令兵部派人彻查,而且必须找到蜀王李恪和李中华,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两位爱卿,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静下心来之后,李世民看着自己的左膀右臂,一脸阴沉的说道。

“陛下,对方的目的很明确,这是要置蜀王于死地呀!”李靖的语气很是凝重。

“奏报上所言,对方至少出动了超过一千的人马,凤凰山虽然落草的团伙不少,但这么大的队伍,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尚书左仆射房玄龄的脸色也非常的凝重。

“查,一定要仔细的给朕查清楚,这么多的人马调动,不可能会没有留下线索。”

凤凰山连绵数十里,扎进去了很容易就会迷失方向。

李中华的队伍,己经在山林里走了二天二夜,却一直没有走出山林。很显然,他们已经在山林里迷失了方向。

幸好山中并不缺少猎物,大家倒也不至于挨饿。

其间也遇到了几次小股的黑衣人队伍,在付出了一些伤亡之后,总算是有惊无险的熬过来了。

最狼狈的莫过于杨雪这些女家眷,从小就没有过过这种苦日子,如今不仅衣衫不整,细嫩的手臂和脸上,布满了细细的伤痕,脚底下也起了很多泡。

这一次若不是这些歌妓的意外表现,李中华想保住自己都很难,更别说保护杨雪和杨家的这些女人了。

杨雪几次想要放弃,让仅剩的几名护卫,和那些歌妓们,护卫着李中华离开,以免被自己给拖累了。

可李中华又怎么可能答应,若是抛下自己的新婚妻子,自己一个人独自逃命,那自己还配做一个男人吗?

十名歌妓中,己经有一个受了重伤,三个受了轻伤,剩下的几个,也好不到哪里去,或多或少的受了一点伤。

雇来的护卫,也己经只剩下五个人了,还个个身上都带着伤。

就是李中华自己,也受了几处轻伤,其实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在苦苦的坚持着。

“姐夫,冰儿走不动了,我们坐下来休息一下好不好。”

“姐夫,霜儿也累了,我们是不是走不出去了,我们会不会死在这山里。”

杨雪的二个妹妹,杨冰和杨霜,可怜兮兮的说道。

“冰儿,霜儿,姐夫一定会把你们,安全的带出山去。”

李中华努力的想让自己脸上露出一些笑容,只是那点笑容,怎么看都是苦笑。

“大家都歇一歇吧!”此时正在山顶上,山风徐徐,正好吹吹凉风,至少心情舒服一点。

歇了一会儿之后,李中华安排受伤最轻的两名护卫,到附近打些猎物来给大家吃,自己正打算到前面探探路,却突然听到半山腰的地方,传来了打斗声。

“主人,山下有人在打斗。”那个武功最好,第一个出手救下了李中华的歌妓,快速的走到了李中华面前。

“以后你们就都叫我华哥吧!如果这一次大难不死,有我李中华一口干饭,就绝不让你们姐妹吃粥。”李中华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认真的说道。

第十六章:后悔的蜀王李恪

“主仆有别,我们为主人赴死,也是理所当然的,主人不必如此。”

“主人,请收回成命,为主人赴死,我们毫无怨言。”所以的歌妓们齐声说道。

“你们这是为什么?难道是看不起我李中华,还是以为我只是在跟你们说客气话,我告诉你们,我是发自内心的在跟你说心里话。”李中华很是无法理解。

“姐妹们,爵爷一片真心,大家就不用再推辞了,以后我们就都是姐妹了。”

杨雪心里虽然不是很赞同李中华的做法,但却懂得必须要维护丈夫的面子,支持丈夫,丈夫才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

“主人待我们一直都是以礼相待,也从来没有拿我当低贱的下人看待,但我们早己入了贱籍,又都是犯官的家眷,岂能和主人兄妹相称,那样岂不是害了主人吗?

若是被别有用心的小人利用,污告主人图谋不轨,主人不仅要丢了爵位,连命也难保住。”

杨雪的脸色变的有些苍白,犹豫着不知道说什么好,想劝丈夫三思而行,又说不出口。

“原来你们是担心这些,放心,等到了京城见了皇帝之后,我一定尽我所能,不敢说为你们的父母平反,至少也要让你们脱离贱籍。”李中华信心满满的说道。

这些歌妓的出身都很不凡,很多人的父辈,都是曾经跟随大唐开国皇帝李渊,打下了大唐江山的英雄人物,也是曾经显赫一时的世家大族。

她们从小受到了父辈的影响,打下了练武的基础。却也因为父辈的原故,而受到了株连。

自古成王败寇,他们的父辈,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是站错了队伍,选错了主人。

前太子败亡之后,他们的父辈们,为了心中所谓的忠义,没有及时的改投李世民,反而时刻不忘为前太子复仇,

他们坚持了自己的本心,丢掉了自己的性命,却连累了自己的子女亲人,被打入了贱籍。

他们或许并没有做错什么,只可惜的是,她们的父辈或者是家人,从此变得生不如死,每天都生活在屈辱和绝望之中。

“主人,打斗的人正在向我们靠近。”武艺最高,长的也最漂亮的罗飞燕突然说道。

“先隐藏起来看一下,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暴露。”李中华马上下令道。

大家都己经非常的疲惫,又有几个重伤员,其它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就是身上带着点伤的人,实在是不宜节外生支,这支队伍己经受不起任何损失了。

罗飞燕是十名歌妓中大姐,祖父乃是赫赫有名的燕郡王罗艺。

罗艺反唐兵败之后,被送回京城长安削首示众,就连他的弟弟罗寿,也因为被受到牵连而诛杀。

罗艺的部下保护着罗飞燕一家,四处逃难,最后还是被抓了。

她的父亲和几个哥哥都被株杀了,唯有她和母亲等女眷,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打入了贱籍,并永不准从良。

这大概也是她不想和李中华兄妹相称的原因吧。

却说蜀王李恪,在长史权万纪,和属下亲卫的护卫下,逃进了树林中,在凤凰山中躲避追杀的黑衣人,但黑衣人并没有放弃,对蜀王李恪的追杀。

这两天里,他们不记得遭遇了多少次追杀,虽然一次次的都化险为夷,但身边跟随的护卫,也死伤了不少。

现在李恪身边的护卫,仅剩下几十人,其中大半都已经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完好末损的护卫,已不足二十人,就连长史权万纪,也受了不轻的伤。

可是这一次,形势更加的危险,一支上百人的黑衣人队伍,发现了蜀王李恪的踪影,紧追在后面。

蜀王李恪只能边逃边反击,苦苦的支撑着。

黑衣人死伤了近半,却也还有近六十人,可蜀王李恪这边,还有能力一战的人,最多也就十几个人而已,其他的都己经受了很严重的伤了,跑路都很艰难,若是没有什么意外的惊喜,想要活下去的希望都很渺茫。

“是蜀王殿下!”李中华看见了被追杀的人之后,惊讶的脱口而出。

“是谁?”

“什么人?”

黑衣人和李恪这边,几乎同时停止了打斗,看向李中华的藏身处说道。

“蜀王殿下,是我。”眼见己经避无可避,李中华索性站了起来,大大方方的说道。

“是李县男。”权万纪惊讶的说道。

“李兄弟,你怎么在这里?”蜀王李恪见到是李中华,有些惊喜的说道。

“给我继续杀,还等什么?”黑衣人头目厉声的喝道。

原本停止了攻击的黑衣人,再一次的冲杀了过来。

“大家都出来,助蜀王殿下一起杀敌。”李中华大声的喝道。

仅剩的几个护卫,马上加入了战斗之中,罗飞燕和姐妹们犹豫了一下,才冲杀了进去。

有了李中华这边的人手办入,虽然黑衣人的人数,依然占有优势,但短时内,想要胜出,却是绝无可能。

却说独孤谋率军进入凤凰山内,四处追杀着黑衣人,也在寻找失踪的蜀王李恪,还有一个李中华。

己经两三天时间了,至今没有找到蜀王李恪,也没有找到李县男,独孤谋都己经开始感到绝望了,心里不由得在想,两人或许已经凶多吉少了。

正在独孤谋打算放弃,出山回去再说时,发现了山脚下有打斗的痕迹,还有死伤的黑衣人,也有蜀王府的护卫尸体。

他带着人,一路跟随这些痕迹,快到山顶的时候,便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打斗的声音,急忙的赶了过来。

有了独孤谋的大军,黑衣人被全数尽歼。

独孤谋和蜀王李恪,也想留下几个活口,可惜的是,这些黑衣人一旦被抓,马上便全选择,咬够事先藏在牙齿里面的毒药,服毒自尽。

安康县城的驸马府内,众人皆梳洗了一番后,独孤谋设晏款待了蜀王李恪和李中华,给大家压惊。

酒过三巡之后,蜀王李恪说道:“这一次真的是要多谢驸马的及时相救,更要谢谢中华兄弟,若不是中华兄弟,就算是驸马找到了本王,本王恐怕也己经死的不死再死了。”

“殿下,臣一定会追查这些黑衣人的来成,还请殿下恕罪。”独孤谋连忙说道。

“算了,这也是有人想要本王的命,倒是怪不得驸马。”蜀王李恪心里很清楚,自己这一次立了大功回京,有人已经坐不住了,

……

“中华兄弟,本王实在是没有想到,送给你的那些歌妓,居然一个个都是女中豪杰,更没有想到,你我兄弟的命,都是她们出手相救的。”蜀王李恪摇了摇头,感慨着说道。

“我也没有想到,倒是要多谢殿下了。”李中华含笑着说道。那一个捡到宝的人,会不高兴的笑呢!

“本王现在很是后悔呀!不如本王用其她的,十个,不,二十个更漂亮的歌妓,把她们换回来,你看如何?”蜀王李恪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突然对李中华说道。

第十七章:再入长安

“殿下,中华可是从来没有,把她们当做可以随便转让的下人看待,你想要她们跟着殿下,殿下可以亲自找她们谈就是。”

“好兄弟,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李恪高兴的说道。

他没有想到,李中华竟然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

“不过。”李中华突然又说道:“如果她们不想跟随殿下,也希望殿下不要强人所难,毕竟她们可是救过殿下一命的人。”

“……”李恪顿时愣住了。

“罢了,是本王有眼不识金镶玉,本王绝不强求就是了。”

益州刺史府。

益州刺史曹粹,正在心里意淫着,左拥右抱的享受绝色歌妓,突然,一个神秘的人出现在他的身边。

“特使君!”曹粹心里一惊,看着突然出现的神秘人。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知道了,劫杀蜀王的事情,和东宫有关。”神秘人声音冰冷的说道。

“臣为东宫办事,一直保守着秘密,没不敢泄露半点消息,请特使君放心。”曹粹赶紧说道。

“你……为什么?……”曹粹突然感到胸前一阵剧痛,惊讶的低头看了一眼,那一把刺穿了他心脏的剑,,嘴角冒出了鲜血,很不甘心的说道。

“只有死人才能够保守秘密,要怪只能怪你自己,谁让你办事不力,让蜀王至今还活着呢。

你应该庆幸,我这是在帮你,你一个人死,总好过被株连九族吧!”神秘人冷酷无情的说着,猛的抽出了刺入了曹刺史胸前的利剑。

一道血剑飞出了很远,曹粹双眼圆睁,很不甘心的倒在了地上,走完了他的一生。

神秘人看了看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的曹粹,慢慢的蹲下身去,把带血的长剑,用曹粹的衣服擦干净后,站了起来叹了口气,把剑插入了剑鞘之中,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消失在黑夜之中。

长安太极殿内。

李世民和他的大臣,左仆射房玄龄,卫国公李靖,正在一起商量国事。

“陛下,根据那些黑衣人留下的线索,最后查到了益州刺史曹粹的身上,兵部的人赶到之后发现,曹粹己经被人杀死在刺史府中,线索也就中断了。”卫国公李靖说道。

“好一招杀人灭口,两位爱卿,你们相信这件事情,幕后的主使者,就是一个小小的益州刺史吗?”李世民阴沉着脸说道。

“陛下,蜀王既然己经脱险了,不如就此结案了,再深究下去,恐怕会动摇国本啊!”左仆射房玄龄提醒着说道。

“恪儿也是联的儿子,朕难道要纵容凶手,委屈恪儿吗?”李世民激愤的说道。

“陛下!难道陛下己经准备要废储了吗?”

李世民:“……”

废储容易,可他却没有想到,要怎么而对长孙皇后的伤心欲绝,长孙皇后如今可还在病重之中。

通往长安的官道上,驿站中。

“飞燕,你们于蜀王有救命之恩,如果你们现在跟随他的话,相信他应该会对你们礼待有加的,有蜀王出面,让陛下降旨,恢复你们的良籍身份,应该会容易得多。”李中华很真诚的说道。

尽管对于罗飞燕她们,拒绝了跟随蜀王李恪,李中华的心里非常的高兴,但李中华也还是想让她们再考虑清楚一下。

“主人,我们并没有想过要救蜀王,虽然我们的父辈们被杀,不是当今皇帝的错,错的是他们的立场不同,可蜀王毕竟是皇帝的儿子,就算我们没有想过要为父母报仇,也绝对不会去救他,我们出手打退那些黑衣人,只是不想主人受到伤害而己。”罗飞燕摇摇头说道。

“什么不是当今皇帝的错,燕王爷忠心于大唐,若不是他发动了玄武门兵变,燕王爷又怎么会造他的反,我们又怎么会沦落到现在的样子。”谢静怡气恨的说道。

“主人若是不想再收留我们,那就把我们随便送人就是,反正我们都只是一些低贱的歌妓。”冯秋霜显然心情也不怎么好的说道。

“我又怎么会舍得将你们送人,只要你们愿意,我的家便永远都是你们的家,将来就算你们嫁人了,我也永远都会是你们的娘家人,你们就是我李中华的亲姐妹。”李中华没有想道,她们的反应会这么大,急忙的向她们表态道。

长安城外,蜀王府的人前来迎接蜀王回京,李世民也派了一名宫中的内侍,带着一众人前来迎接李中华。

“杂家刘忠奉陛下旨意,前来迎接李县男。”

“有劳刘公公了。”

“应该的,李县男想出了救治天花的法子,可是立了一大功啊!回京的路上,又救了蜀王一命,陛下可是很想早点见到你呀!”

“这位是双流县男府上的管家严文礼,就由他带着爵爷的家眷先回府,李县男这就随杂家进宫面圣吧!”刘忠指着身边的一个中年人介绍道。

“爵爷一路辛苦了,我叫严文礼,是爵爷府中的管家,以后爵爷有什么事要办,尽管吩咐就是,我一定给爵爷办的妥妥的。”严文礼马上弯腰为礼的说道。

“那以后家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了。”李中华说道。

李中华没有想到,皇帝陛下李世民,会这么迫不及待的想要马上见到自己。

虽然很想先去看看自己的县男府,可是圣命难违,只能跟着刘公公先进宫去了。

好在有蜀王李恪一起同行,虽然皇帝李世民并没有下旨,让李恪马上进宫见驾,不过李恪乃是奉旨出京,督办益州天花疯情的,回京之后,当然要马上复旨了。

进了太极殿,李世民直接让李恪去了后宫,见他的母妃去了。

蜀王李恪被人追杀的消息,早己传到了宫中,阴妃的心里很是担心儿子,时刻牵挂着儿子的安危。

“好!果然是一个英武的少年郎,你之功绩,足可让后人世代不忘啊!”见到李中华生得英俊帅气,李世民微笑着点头称赞着。

“陛下乃是千古一帝,草原人的天可汗,开创了大唐之盛世,这才是真正的名传千古啊!

天花虽猛,有明君在世,也不足为虑也。”

见到了活着的李世民,李中华也很是激动,要是能把他带到后世中,每天卖门票,让大家来参观他,也必定是要发财呀!

李中华夸人的话张嘴就来,直把李世民夸的心里直乐呵!好话谁不乐意听呀!做皇帝的就更喜欢了。

“爱卿休要再夸了,朕还有许多地方做的不够呀!天下也还有很多的百姓,过的很穷苦,连饭都吃不饱。

否则的话,朕的皇后就不会染病在床,许久都未见好转了,老天爷这是在惩罚朕啊!皇后的苦,是在替朕受罚呀!

不过,朕现在有了爱卿,把天花疫情都赶跑了,相信朕的皇后,也马上会康复起来了,爱卿,你说是不是这样?”

第十八章:初见长孙皇后

李中华心想,果然是因为长孙皇后的病情,看来自己这个双流县男的爵位,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

自古伴君如伴虎,万一不能让长孙皇后的病情好转,恐怕小命都难以保住啊!

可是现在想要后悔也是不可能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皇后母仪天下,贤良淑德,定会很快好起来的。”李中华笑了笑说道。

李中华心里有苦自己知,就连孙思邈都搞不定的病人,自己几斤几两,怎么可能治的了长孙皇后的病。

现在李中华也只能够走一步看一步了,他依稀记得史书上记载,长孙皇后是死于贞观十年的六月,而现在似乎己经六月初了,也就是说,还有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长孙皇后便会死于立政殿的卧榻上。

“孙神医似乎己经有了医治皇后的良方了,回京之前,孙神医曾经说过,那株医治皇后的关键的一味药,应该己经成熟了,搞算孙神医也应该马上就能回京,医治好皇后的病体了,陛下不如再等两天。”

李中华想着尽量的在拖延几天的时间,就算要去为长孙皇后治病,也是和孙思邈一同会诊要好些。

尽管李中华有一个精通中西医的爷爷,李中华也曾经在看一些穿越初唐的网文时,幻想过自己穿越到大唐的贞观年间,有没有办法救治长孙皇后,让她可以多活几年。

甚至李中华也真的仔细的研究过,史书中长孙皇后所患的所谓气疾,到底应该是种什么样的病,为什么宫中的太医,还有被称为神医的孙思邈,都没有办法治好长孙皇后的病。

为此,李中华甚至向他的爷爷专门的请教过,各种医书也查阅过不少,还背熟了不少的药方。

但李中华仍然没有半点信心,可以治好长孙皇后的病,因为他甚至不会把脉,更别提传说中的孙思邈,为长孙皇后把脉时,用的可是悬丝把脉。

“也好,孙神医明天中午就能赶回长安了,到时候朕再派人接你进宫。”其实说到底,李世民还是更愿意相信孙思邈,李中华虽然想出了解决天花疫情的办法,但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陛下,大事不好了,太子殿下要杀为皇后娘娘诊治病情的太医高德超。”一名太监急匆匆的走进了太极宫内,着急的大声的说道。

“胡闹,到底是怎么回事。太子怎么会要杀太医高德超。”

李世民没有等太监的回答,急忙便往外走,同时对李中华说道:“李爱卿,既然在这里,不如随朕去见一见皇后。”

李中华无奈,既然皇帝己经下旨了,再不想去,也只能跟着去了,对于即将要见到活着的长孙皇后,心里还是有些激动的。

“皇儿不得咳咳咳……对高太医无礼,咳咳咳……母后的病,母后咳咳咳……心里清楚,就算你真的杀了高太医,又咳咳咳……又有什么用,难道你要把天下的咳咳咳……医者,咳咳咳……都杀了吗?”

“母后,他们身为太医,却连发烧这么普通的病症都治不好,留他们有什么用?”

“放肆!谁让你在你母后的寝宫里胡闹的?”

李世民还在外面,便听到了自己的儿子,太子李承乾的大声说话的声音,气得大声呵诉着说道。

“儿臣见过父皇。”太子李承乾见到是父皇李世民来了,连忙跪拜了起来

“臣参见陛下。”本就跪在地上的太医高德超,转过身来见到皇帝李世民,也连忙说道。

“臣妾咳咳咳……拜见陛下。”长孙皇后虽然病卧在床,但见到是皇帝李世民来了,也挣扎着想要下榻来行礼相见。

“观音婢,你躺下就好,现在感觉怎么样了?”李世民连忙上前扶着长孙皇后,让她继续躺着。

“只是身体有点发烫而己,不障事。”长孙皇后强笑着说道。

“高太医,皇后的病情到底怎样?”李世民斜坐在榻上,转头看向还跪在地上的高德超问道。

“这……陛下,臣罪该万死。”高德超看了李世民一眼,没有直说皇后的病情,但意思己经表达的很清楚,皇后己经越来越严重了,恐怕是时日不多了。

李世民的心猛的沉了下去,又看了一下李中华一眼说道:“李爱卿,还请你来为皇后诊断一下病情。”

李中华在心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想着终究还是没有避免,卷入了进来。

“高太医,不知道能否告知一下皇后的病情。”李中华看着高德超问道。

虽然自己心里有数,长孙皇后的病情,按照历史的发展趋势,大概也就这几天内,便会不治而亡了。

但既然自己己经来了,总是要试着改变命运的。

可自己并不懂的把脉,所以在看了长孙皇后之后,只能问高太医了。

第一次见到历史上有名的长孙皇后,虽然是在病床上,但依然可以看的出,长孙皇后的样子,真的是十分的漂亮,这大概也是李世民对她情有独钟的原因之一吧!而且应该还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毕竟李世民这个人,其实还是十分好色的。

“皇后的病体表面持续高热,几经用药却丝毫不见好感,并且咳嗽的情况加剧,并……痰中偶有血迹。”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走到了病房外面,隔着一道屏风,高太医说话的声音仍然很低沉,显然是不希望长孙皇后听到。

“还有别的吗?”李中华看了看有些迟疑的高太医,继续追问道。

“没……没有什么了?”高太医低下了头,回避着李中华的目光。

“高太医,在你心里的诊断结果,是不是皇后的病情,己经药石无效了,并且恐怕是时日不多,大限将至,就在这几日前后了吧。”李中华见高太医迟迟不说结果,只好自己替他说了。

“什么?皇后的病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李世民十分震惊的问道,尽管心里早己有了准备,这一天是迟早要面对的,但他仍然一时难己接受。

“陛下……”高太医也难过的点了点头。

“李爱卿,你一定会有办法救皇后的是吧?就连天下没有人能治的掳疮,你都可以治好,皇后的病,你也一定可以治好的。”

李世民似乎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样,紧紧的抓住了李中华的手臂说道。

“陛下!”李中华感到手臂都要被李世民抓断了。

“臣先帮皇后把烧退下来再想办法吧!”

“你就是那个想出了,用牛痘来预防天花的少年奇才?你真的有办法给皇后退烧?”高太医看着李中华说道,语气显得很激动。

如果真的是他想到的办法,控制了天花这种病,那也许他也真的有办法,为皇后退烧。

第十九章:用酒降温

“试过才能知道,但愿会有奇效吧!”李中华虽然知道可以迅速降温的办法,但效果怎么样,他是真的不敢保证。

不过现在他只能够放手试一下了,于是李中华向陛下要来几坛御酒,就在御膳房中,想办法亲自动手,蒸馏出了一小坛烈酒。

当蒸馏出的第一滴烈酒,从简陋的竹筒中滴出时,浓浓的酒香,弥漫在整个御膳房中,令所以在御膳房工作的御厨们,都惊讶万分。

回到立政殿中,李中华让李世民找来服侍长孙皇后的侍婢,打来半盆温水,打开了酒坛,倒入了适量的高度酒,调匀之后,叮嘱侍婢应该怎么给长孙皇后擦身,应该注意些什么事项。

侍婢弄明白之后,进去给长孙皇后擦身后,李世民好奇的抱起那坛剩下的高度酒说道:“这是什么酒?怎么会有这么浓的酒香味?用这个真的可以治好皇后的病吗?”

“陛下,这个乃是从酒中提取的精华,臣给他取名叫酒精,虽然可以用来给皇后降温,但并不能治好皇后的病,只能是压制皇后的病情。

要想治好皇后的病体,就必须先让皇后恢复正常的体温,只有体温正常了,才能继续想办法治其它的病。”李中华解释道。

“即这种叫做酒精的东西,除了能给皇后降温治病之外,还有什么用途,能喝吗?”

李世民原本也是好酒之人,此到闻着这扑鼻的酒香味,只觉得喉咙都在冒烟了,忍不住的咽着口水,很想马上品尝一下,这种酒中精华的滋味。

“这种酒中精华当然是可以喝的,除此之外,它的用处还有很多,比如说驱寒,既使是在漠北严寒之地,喝上几口这种酒,身上便会马上热呼起来,不怕寒冷了。

还有,用这种酒可以清洗伤口,具有消除炎症的作用,避免伤口感染化脓,加快伤口的愈合复原。

总之,这种高度酒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就是不容易提取,成本太高了,如果售卖的话,价格肯定会很贵。”

“你说什么?这种酒可以加快伤口的复原,还可以让伤口不受感染化脓之苦,这是真的吗?”李世民惊喜的说道。

李世民打过无数次的仗,如果这种酒的作用真的这么大,他太清楚这些意味着什么了。

每一次的大战结束,双方都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大量的伤亡人数。

这其中大多数的伤员,其实受伤并不算太重,但就因为伤口受到了感染,化脓发炎,最后伤口越来越严重,引起了其它的并发症,把命都丢了。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进了伤兵营,就意味着九死一生,如果伤口处理好了,不会感染化脓,那基本上就算活下来了,所以说,伤兵的护理工作,其实是非常重要的。

“这也不是绝对的,关键还是要对伤员进行细心的护理。”趁着有时间,李中华到是一点也没有藏私,把自己所知道的基本护理方面的东西,都告诉了李世民。

“既然这种酒的作用这么大,成本再高,也必须生产出来。”李世民很果断的说道。

“恭喜陛下!皇后娘娘的身子,体温己经降下来了。”正在这个时候,一直在服侍长孙皇后的侍婢,匆匆的走了出来说道。

“好!太好了,李爱卿果然没有让朕失望,朕必须重赏你,说吧!想要朕赏赐你一点什么?”李世民大喜着说道。

“臣不敢,为陛下分忧,为皇后娘娘治病,是臣应该做的,臣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岂能要求陛下赏赐什么,况且陛下己经给了臣太多了。”

李世民听了之后,心里暗暗的点了点头,对于李中华的表现,十分的满意。

“朕乃是天子,金口玉言,说出去的话就像是泼出去的水一样,岂能收回,既然你暂时想不到,那就等你想到了再说,朕的承诺,永远都有效。”李世民很庄重的样子说道。

“臣多谢陛下的赏赐。”李中华想到了自己,对罗飞燕等人的承诺,也就不再推辞了。

李中华开了一张自己所记熟的单方,给长孙皇后服用。

银花24克,连翘、黄芩各15克,七叶一枝花、大力子各12克,杏仁9克,生石膏、虎杖根、野荞麦根、鲜芦根各30克,麻黄45克,生甘草6克。

考虑到长孙皇后的咳嗽有些严重,甚至有咳出血的现象,李中华又加上了枯梗和桑皮各五十克,并嘱咐每日两剂,水煎2次后分两次服用,每三个时辰服一次。

这张单方乃是清代的一位名医所开,名叫银花连翘汤,对于治疗肺部炎症很有奇效。

肺主气,病人呼吸气喘,又伴有咳嗽,甚至咳血,多半是因为病人的肺部有炎症,而肺部的炎症并发症,,又容易导致病人体温升高,造成发热。

所以目前为止,消炎是主要的,而加枯梗和桑皮,是用来止咳的良药。

依然是太监刘忠把李中华送出了宫,而宫门外,双流县男府的马车,己经在宫门外等待多时了,并且还有一队县男府的护卫跟随。

若不是太监刘忠介绍,李中华这个主人,还真的是不认识自己县男府中的人。

如今的李中华,乃是皇帝亲封的县男,虽然是爵爷中垫底的存在,但也是个名符其实的爵爷,大小也算是个人物了。

所以出门时,马车和护卫都是必须要有的,这是一个爵爷应该有的基本排场。

一路到了自己的县男府,杨雪带着大家都迎了出来。

只见府门外的牌匾上,双流县男李府几个字,十分的气派。

走进府中,知道是主人回来了,府中的所有下人都来拜见。

李中华看了一下,县男府的规模,并不比蜀王李恪在益州送给自己的宅子小,而且看的出来,这座县男府并不是新宅子,仔细看还是能看的出来,不久前曾经翻修过一遍。

不过长安城内寸土寸金,这座县男府前的大街上,还是十分热闹的,而且离宫中并不算远,价值应该会很高。

只可惜的是,这些宅子估计是属于朝廷的福利房,应该不可以私下交易的,就算是你想卖,也没有人敢买。

这个时代,对于朝廷官员的府邸,规格制度是很严的,绝对不可以愈制,否则是会受到严惩的。

尤其是这种有爵位的爵爷府。

至于府中的下人,则全部都是从司农寺调派的,他们的来源很多,犯官们的家眷,一旦打入贱籍之后也会背叛,除了年轻貌美,或年纪尚小的女子,会被送往教坊司外,大多数都是交由司农寺掌管。

其他的还有与敌交战时俘虏的战俘,也会交由司农寺处理。

唐朝时,在西市中设有人市,可以公开合法的出售奴隶,背后都有司农寺的影子,所以司农寺的官员们,大都油水颇丰。

第二十章:伤寒杂病论

与大家见了一面,交代了一下大家,以后府中的事务,仍由管家严文礼管理日常事务。

另外增设罗飞燕为本府总管,主要管理本府的安全事务,增设徐小兰为内院管事,负责内院的事务,非必要的情况下,男性家丁不得随意进入内院行走。大家如果有什么事情,觉得管家做的有失妥当,可以向总管罗飞燕申诉,也可以向夫人杨雪提出申诉,由夫人全权定夺。

虽然李中华一点都不习惯,被这么多的下人伺候着,不过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在没有办法改变这个事实的情况下,还是要尽可能的去适应。

不过,严文礼这个人,李中华并不了解他的为人,可是这个人又是李世民让人安排的,李中华也不好不用。

但李中华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家,全权的交给严文礼,所以他才安排了罗飞燕来做府中的总管,相对于严文礼,李中华更愿意相信罗飞燕,把这个家的安全交给罗飞燕负责,自己才能睡的更安稳。

至于让徐小兰负责管理内院的事务,那就更有必要了,内院除了自己之外,都是女眷,让严文礼这个大男人来管理,实在是很不方便。

吃过了晚饭之后,也没有什么娱乐消遣,这个时代没有电灯,只能用惜烛来照明,李中华来到大唐的日子也不短,却仍然还是有些不习惯。

书房之中有一排书架,排满了一些书籍,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各朝史书,几乎应有尽有,唯独没有什么让李中华感兴趣的书。

李中华找出了一本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看了起来,在后世,这本医学巨著早己经失传了,没有想到,自己在大唐的自己书房中,居然会找到了这本书。

李中华虽然对中医很有兴趣,但一路劳累奔波之下,己经很是疲惫了,手捧着张中景的医学巨著《伤寒杂病论》,竟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后,李中华发现自己居然又出现在了后世家中的床上,手中仍然抱着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

似梦又非梦,李中华看着手中的《伤寒杂病论》,心情十分的复杂。

这一次,李中华在大唐呆了大半年,才终于又梦回了现代,李中华不知道到底那一边才是真实的,又或者是两边都是真实的自己,或者都不是真实的自己。

可是自己手中的《伤寒杂病论》这本医书,又该怎么解释呢?这可是从大唐穿越过来的,这绝对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可是自己上次身上明明带着手机,却并没有随着自己梦回长安,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既然己经回到了现代,李中华觉得自己应该随时准备,再一次的梦回大唐去,那里可是有自己新婚不久的漂亮妻子。

李中华看了一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自己在大唐度过了大半年的时间,在现代居然只是过了一个晚上。

李中华讯速的起床穿衣,父母依然是早早的就去上班了,吃过父母给他留下的早餐后,李中华拿起那本古装的《伤寒杂病论》,打了个出租车,便直奔爷爷的诊所去了。

张仲景的这本《伤寒杂病论》,绝对是国宝级的宝贝,它的出现将会轰动世界,李中华想着送给爷爷,他可不希望,那天自己又把它带去了唐朝。

看到这本《伤寒杂病论》,李中华的爷爷一开始直觉是假的,可是翻开来看了几页之后,越看越激动,虽然他还无法确认真假,但心里却己经觉得,这本书应该就是失传已久的那本书。

“中华,这本书是你从哪里找来的?”李中华的爷爷激动的问道。

“卖古籍的旧书摊上淘的,觉得很不错就买了,就是贵了一点,花了我一千块钱呢!”李中华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说道。

他当然不会告诉爷爷,这是他从大唐带回现代的了,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李中华也解释不清楚。

“一千元钱?真是暴珍天物啊!”老人家苦笑着说道。

“爷爷,你觉得这本书是不是真的?”李中华问道。

“爷爷也不敢肯定,但感觉应该是真的,有些东西需要验证才知道。”

李中华没有呆很久,把医书留下给爷爷了,却向爷爷要了一笔钱,顺便挑走了爷爷的几本医书。

向爷爷要钱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必须购买一些东西,准备带到大唐去,比如各种蔬菜和粮食的种子,一套蒸馏器,一些现代的药品等等,这些可都是要花钱的。

完成了采购之后,李中华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了自己的房间里,每天都抱着这些东西睡觉,希望自己梦回大唐的时候,可以把这些东西也带到大唐去。

不过能不能带过去,或者能带多少东西过去,李中华心里也没有底。

甚至在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后,李中华都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从梦中回到大唐去。

就在李中华焦急的等待中的时候,关于张仲景的《杂寒杂病论》面世的消息,震惊了整个中医界,甚至引起了世界医学界的关注。

经过了考古专家的签订,这本《伤寒杂病论》,大概是隋唐时期刻印的,距今一千四百年左右,应该是己经失传了上千年之久的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一书的完整版本。对于研究中医学方面,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

只是让专家们不解的是,这本书到底是怎么保存的这么完整的?就连装订书籍的线,都没有任何腐蚀的情况,字体清晰,纸张也是历久弥新,仿佛没有经历过岁月的洗礼。

足足等了快有一个月的时间,李中华一觉醒来后,终于又回到了大唐,自己新县男府的书房之中。

醒来之后,李中华急忙的睁眼四顾,然后渐渐的露出了笑容。

各种蔬菜的种子,辣椒,西红柿,黄瓜等应有尽有,玉米,红薯,这些高产的粮食种子也没有少。

包括那些各种书籍,也都出现在书房之中,唯一有些遗憾的是,那一套准备用来酿酒的蒸馏器,并没有出现在书房之中。

第二十一章:杨雪的幸福

大唐这个时代,后世的许多粮食和蔬菜品种,如今都是还没有的,可供选择的品种,实在是不多。

尤其是李中华特别喜爱吃辣椒,几乎是无辣不欢,自从来到唐朝之后,没有辣椒可吃的日子,实在是令他感到痛苦。

现在他终于可以在大唐,不久的将来吃到辣椒,还有各种新鲜美味的蔬菜,李中华心里实在是太高兴了。

李中华带来的这些种子,品种繁多,但是每种的数量都很稀少。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他可以在梦境中穿越到大唐,但如果东西带的太多,恐怕也是不行的。

比如酿酒用的蒸馏器,就出了问题,并没有带到大唐来。

府中的书房很大,李中华很小心的找了个柜子,把这些种子藏好。

时间似乎己经不早了,李中华走进了房间里,却发现杨雪已经睡下了。

李中华脱了外衣上床,在杨雪的身边躺下之后,从背后抱住了她。

“啊!相公,你别……乱动。”

“娘子,你醒了。”李中华嘿嘿的傻笑着说道,目的不言自明。

正是少男少女的年纪,己经尝过了情爱的滋味,那里还能控制的住。

况且搂着自己的妻子,做一些夫妻之间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很正常的吗?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李中华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杨雪背后的红绳,轻轻一抽,杨雪身上的肚兜便松开了。

“别!相公,不可以。”杨雪又羞又急的按住了自己的肚兜说道。

“相公,妾身来红了。”

“来红了。”李中华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原来是亲戚来了,怪不得娘子会不让他动。

“娘子,既然是你亲戚来了,那相公抱着你睡就是了,保证不会乱动。”李中华笑了笑说道。

“什么亲戚来了?”

“相公,你说的亲戚来了,就是女人的那个来了吗?”杨雪也不笨,很快就明白了李中华所说的亲戚来了,是什么意思。

李中华仍然保持着从后面抱着杨雪的姿势,对杨雪普及起了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交待她在月经期间应该注意的地方。

“相公,你怎么会研究女人这方面的事情?而且还知道这么多东西,很多东西,妾身都是第一次听到你说起。”

“相公也是从书上看到的,娘子只要照做,有益无害就可以了。”李中华随意的编了一个理由。

“相公!”杨雪能够感觉到,李中华的欲望并没有退去。

“嗯!快点睡吧!女人来亲戚的时候,必须保持充足的睡眠,刚告诉你的,你就忘记了吗?”

“你去琴儿的房间里睡吧!”杨雪小声的说道。

“好好睡觉,不要东想西想的,相公又不是禽兽,一天不和女人亲热就不行了。”李中华有些郁闷而又无奈的说道。

李中华当然明白杨雪的意思,可自己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身体的自然生理反应,根本就控制不了。

任谁抱着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也不会没有一点反应吧。

他也明白,这个时代的小姐的贴身丫环,在小姐出嫁之后,便是姑爷的通房丫头,在小姐身体不便时,代替小姐和姑爷行房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只是,这真的太尴尬了吧!反正李中华心里觉得很尴尬。

“要不,……相公去找兰姨也可以。”杨雪犹豫了一下,她以为相公看不上琴儿,所以才会不愿意,而是下定了决心说道。

她知道,兰姨的心里是喜欢李中华的,而且兰姨是随母亲以通房丫头的身份进入杨府的。

虽然兰姨和父亲从来没有发生过关系,兰姨仍然保持着完壁之身,但兰姨也不可能嫁出杨家的。

杨雪己经是一个女人了,她己经体会到了男女之乐,她不希望兰姨一辈子,就这样的在孤独中度过。

李中华的脑海中,马上想起了那一天的早上,从宿醉中醒来时,自己也曾经以这种方式,从后面抱着徐小兰,顿时,他的身体反应更历害了。

昨天晚上,李中华最后那里也没有去,抱着杨雪睡着了,一觉睡到了天亮。

抛下来了月事的妻子,跑去别的女人床上睡,李中华可做不出这么无耻的事情,尽管这是经过妻子同意了的。

杨雪一早在李中华的怀里醒来,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心里比蜜还甜,想着有这么珍惜自己,爱着自己的相公,不由的幸福的笑了。

刚刚吃过早饭,宫里的人便来了,今天神医孙思邈会进宫,给长孙皇后诊病,皇帝李世民让李中华也进宫,一同会诊。

到了立政殿,孙思邈此时己经到了,并且给长孙皇后诊过了脉。

在益州的时候,李中华便坚持要认孙思邈为师,孙思邈推辞不过,便认下了李中华这个徒弟。

不过孙思邈的心里,总觉得李中华的见识很广,并且总有奇思妙想涌现,所以虽然李中华叫他师父,但孙思邈在他面前,却是一点也没有摆师父的架子。

“听闻昨天皇后高热不退,你用你弄出来的高度酒,给皇后擦身降温,竞然有奇效。”孙思邈在见面之后说道。

“用高度酒降温,是要注意方法和情况的,方法用的不对,或者是情况不同,都是会出问题的,特别是小孩,更是需要注意,否则不仅无效,反倒是有害。”

李中华说着,便详细的解释了一下,用高度酒擦身降温时,应该注意的方法,以及那些情况是不宜用高度酒擦身降温的。

孙思邈虽然是神医,不过大唐可是没有高度酒的,所以他也是不懂这些的。

“你对皇后的病情怎么看,虽然你昨天把皇后的体温降下来了,开的银花连翘汤,也是中规中矩的温和用药的法子,但却是治标不治本啊!为师觉得太过于保守了。”孙思邈聊到了长孙皇后的病情。

“师父打算怎么用药,皇后的身体病情很复杂,原因也是多方面造成的,大喜或大悲,心情郁结,以及产后调养不到位,身体柔弱,甚至是家族遗传性的气疾,引发的各种并发症。”

李中华虽然不懂把脉的事,但他却熟知历史,历史上的长孙皇后,这个时候已经是走到油尽灯枯了。

“为师也没有太好的办法,皇后的病情实在是太糟糕了,比为师想象的还要严重的多。”孙思邈摇着头说道。

其实孙思邈的心里,己经觉得长孙皇后,恐怕是熬不了太久了,随时都有可能崩于病床上,只是他不想说出来,也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第二十二章:长孙皇后病危

“你不是己经想到了办法,并且已经找到了关键的药物吗?”李中华不知道历史上,长孙皇后死之前,孙思邈是否赶到了长安,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药物虽然找到了,只是为师没有料到,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皇后的病情变化的太大了,那道药方对皇后的病,己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寒气己经侵入了她的经脉内腑之中,非药力可以企及。”孙思邈摇了摇头,很是黯然的说道。

纵然孙思邈医术通神,但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这或许就是长孙皇后的命中定数。

“对了,等下如果陛下询问你皇后的病情,你只需推脱到为师的身上就是,千万不要应承陛下什么,更不要大包大揽的保证什么,只说资历尚浅,一切唯师父拿主意。”孙思邈关切的说道。

尽管李中华想出了用牛痘来预防掳疮,用所谓的洒精来为皇后降温,也开出了像模像样的银耳连翘汤,但孙思邈还是觉得,李中华毕竞还是个少年,阅历尚浅,应该不会有什么别的良方,可以治愈长孙皇后。

两人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成为师徒的关系更短,但孙思邈却是从心里欣赏李中华,毫不吝啬的把自己所会的一切,都教会给他。

现在患者是长孙皇后,孙思邈不得不担心,李中华如果陷的太深,一旦长孙皇后不治而亡,会遭到牵连,皇帝一怒之下,杀太医,或降罪于太医的例子还少吗?

李中华显然感受到了,孙思邈对他的拳拳爱护之心,不由的大受感动,想说出去的话,也不好再说出去了。

李世民散了早朝之后,便马上回到了长孙皇后的寝宫立政殿,迫不及待的寻问起了长孙皇后的病情。

“陛下,皇后的病己入脏腑,恐怕是……,恕贫道无能。”当断必断,否则只会反受其乱,越是隐瞒,一旦长孙皇后病逝,皇帝的怒火只会更大。

考虑再三,孙思邈没有回避,而是实情相告,虽然皇帝可能还是会很生气,但至少不会马上降罪下来。

“孙道长,连你也没有办法吗?你可是孙神医啊!神仙一样的人,你连死人都能够起死回生,又怎么会救不来朕的皇后呢?”

李世民原本是满心的欢喜,有了许神医,又有一个连掳疮都能想到办法对付的少年天才神医,皇后这回应该可以康复了吧?

况且昨天李中华己经露了一手,把皇后发热的症状给压下去了,李世民的心里,又多了很多的信心。

可是现在,对他寄予厚望的孙思邈,却告诉他,皇后的病己经严重到了连他也没有办法了,李世民就好像是在寒东里,被人泼了一脑袋的冷水一样,心里拔凉拔凉的。

虽然孙思邈并没有说透,但李世民又不傻,自然己经听懂了孙思邈的言下之意。

“皇后还有多久时间?”连孙神医都说了没有办法,李世民实在是不知道,还能找谁来挽救自己的皇后。

现在他只想放下所有的事情,陪在皇后的身边,什么事情不闻也不问。

“皇后内腑的炎症,应该己经很严重了,贫道会设法减轻皇后的病情,但就算是如此,贫道预测最多也就是走完这个月了。”孙思邈并不乐观的说道。

意料之中的风暴并没有发生,孙思邈被留在了皇宫中,随时关注长孙皇后的病情。

李中华则是被太监高德超送出了宫。

想到自己可是在长安城外有着五百亩封地,李中华便寻问起了高德超,有关自己封地的事情。

“哎哟喂!爵爷,封地的事情可是不归杂家管,这事你得我司农寺的崔少监才行。不过崔少监这个人可是有点那个,此人出身乃是清河崔家,叔叔是工部尚书崔元,而且崔家和长孙家有姻亲。

崔少监名叫崔严,和太子走的很近。”

“崔少监和太子走得很近,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他还敢抗旨不成”

“这个倒是不敢,只是爵爷和蜀王李恪的关系,恐怕己经是满朝都知道了,崔少监心向太子,肯定是会小小的为难一下爵爷的。拖个一年半载,又或者是故意弄些下等田地,谁也没有办法说什么,崔家又是门阀世家,就是陛下,也要给崔家几分情面。”

李中华此时也回过了味来,先前那个为难娘子的郑三,他的叔叔就是太子门下的东宫内侍,现在冒出来一个崔少监,又是太子的党羽,看来自己是注定要和这位将来的废太子对立了。

虽然这位太子爷迟早是会被废的,不过现在嘛!他还是很受大臣们看重的,尤其是国舅爷长孙无忌。

现在李世民正为长孙皇后的病情犯愁,这个时候李中华觉得还是应该安分一点。

不就是五百亩地嘛,只要有了钱,别说是500亩,就算是5000亩地也能购买回来。

李中华在心里自我安慰了一番之后,心情才好了一些。

坐上了自己府中的马车,李中华让车夫拉着他去西市逛街,他需要让人打制蒸馏器,赚钱还是从卖酒开始吧!

有着县男的身份,加上兵部的行文,又有蜀王府的面子,李中华的酒行牌照,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却说立政殿中,长孙皇后的病情再次复发,宫女侍婢手忙脚乱的用酒精擦拭过之后,体温才降了下来。

可是不到两个时辰之后,病情又再一次的反复了起来。

孙思邈虽然心里很着急,却也没有任何办法,他知道这是因为长孙皇后体内的热气发作,却苦于无法用药,因为普通的药,已经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了。

李世民虽然女人很多,但他和长孙皇后的感情,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仍然历久弥新。

眼看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就要离他而去,他真的是忧心如焚,急得像是热窝上的蚂蚁一样,转着圈的走来走去。

“朕乃是天子,朕不同意,谁也不能带走朕心爱的皇后,就算是天意也不行。”李世民瞪着发红的眼晴,大声的怒吼道。

“来人,给朕宣双流县男李中华进宫,他一定还有办法,救朕的皇后一命。”李世民大声的下达了旨意。

第二十三章:死人了

李中华找到了一间铁匠铺子,连比带画的讲了自己想要订制的蒸馏器一的样子,还有自己对工艺的要求。

蒸馏器当然一定要光滑,而且还不能生锈。

这就让店主很为难了,用铁做的东西,怎么可能会不生锈,这个时代可是没有不锈钢的。

“这位官爷,这个用铁做的东西,怎么可能会不生锈呢?就算是百炼钢也不行啊!”

若不是看在李中华穿着一身官服的份上,这个打了一辈子铁的老人家,都想喷他一脸口水了,谁给人打造铁家伙,还能保证它不生锈,

“我又没有要求你必须用铁用钢来打造,你可以用锡呀。”

“用锡?官爷,那锡可是很精贵的,官爷要打制的这个东西又这么大,价格可就不好说了,况且这整个西市,恐怕都搜集不到,足够打制这么大家伙的锡。”

这其实也难怪,虽然历史上很早就发现了锡,并广泛的使用,比如铜加入了百分之五的锡,便合金成了青铜,从而开创了一个伟大的时代,青铜器时代。

但古代人民的采矿技术很落后,基本上也只能开采一些露天矿,或者是离地表不深的矿,而锡矿分布的并不多,后世发现的锡产地,此时大都还是蛮荒之地。

加上现在己经进入了铁器时代,用锡量几乎很少了,一件锡器的价值很高,高到一般人根本用不起的地步。

“其时不一定要全部用锡来做呀,你可以只用小小的锡,加在铁中,一样可以让铁不生锈呀,就像是铜里面因为加了锡,变成了青铜一样,青铜是不是也不容易生锈呢?”李中华微笑着说道。

“把锡加入铁中,铁就不会生锈,好有道理哦,小老儿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老铁匠打了一辈子的铁,虽然还没有亲自试验过,但此时一经李中华提醒,我真的是犹如醍醐灌顶一样,一下子就豁然明白了。

“官爷,这种冶炼的方法,是有人用过,还是官爷自己琢磨出来的?”

“偶然想到的,效果怎么样,还需要你亲自去实验出来。”

李中华心情很不错的回到了自己的县男府里,却得知娘子带着杨家人回自己的娘家去了。

原来,杨雪的两位姨娘觉得,她们带着女儿杨冰,杨霜,住在县男府里,显得有点名不正,言不顺,所以打算搬回以前的杨府住。

杨雪一家人回到了阔别半年多的杨府,发现杨府比她们离开时,要破败了许多。

留守的忠仆杨见到小姐回来了之后,激动的热泪盈眶,抱头痛哭。

“大小姐,二小姐,三小姐你们怎么回来了?郑三那厮正到处找你呢?小姐,你们还是快点离开吧,先找家客栈住下来,老奴再慢慢的告诉你们,这半年多来所发生的事情。”

“哼!既然回来了,你们以为还能够走的掉吗?”一帮人突然从外面冲了进了,领头的头目哈哈大笑着说道。

“秦管事,你一直在监视我们杨府?”杨四气的指着那个人说道。

“秦某人猜的果然没有错,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苦等了你们半年多,你们总算是回来了。这回我看你们还往哪里跑?”秦管事一幅料事如神的样子,很是得意的说道。

“杨三叔,我们既然敢回来,就不会再怕他们,我们的姑爷可是皇帝钦封的双流县男,是个爵爷,他们郑家再无法无天,也不敢动我们小姐。”琴儿把头仰的高高的,十分自豪的说道。

“什么?姑爷是个爵爷,大小姐己经嫁人了?”杨三又惊又喜,又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那当然,不过杨三叔放心,大小姐虽然是出嫁了,但是大小姐和姑爷将来所生的孩子,会全部姓杨的。”

“又是嫁人,又是姑爷是个爵爷的,你们以为我秦某人会相信你们所说的一切,莫说你们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就算你们说的都是真的又怎样?区区一个县男而己,我们少爷的叔叔,可是当朝太子身边的红人,还会怕得罪一个小小的县男,识相一点的话,乖乖的跟我们去郑府,不识相的话,就别怪我们动粗了。”

“你们谁敢对我们家夫人无礼,本姑娘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

眼见情况不妙,罗飞燕手握剑柄,大声的喝道。

“哟!没有想到,这次意外的又发现了两位美女,不过刀剑无眼,两位美女不如把剑交出来,免得伤了自己那就可惜了。”

秦管事一看罗飞燕和她身边的冯秋霜,不觉眼前一亮了起来,感觉这两个丫环一样的美女,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半点也不输给杨大小姐呀!而且似乎还多了几分英武之气。

“你在找死!”冯秋霜冷着脸抽出了腰间的长剑,指在了秦管事的胸前,只霜要用点力,往前一送,就可以直接要了对方的命。

秦管事吓的脸色发白,忙把手举了起来说道:“别杀我,姑娘饶命!”

“滚!”冯秋霜用脚将秦管事踹了一脚,把其踹翻在地上。

冯秋霜虽然脾气有点粗暴,但也知道这里是京城长安,不可以随便杀人,否则会有大麻烦。

而且对方背后的人,似乎来头很大,冯秋霜就更不会随便杀人了。

“给我上!你们都是笨蛋吗?还不快点把他们捉起来。”秦管事摔在地上,气极败坏的说道。

可惜的是,秦管事带的人并不多,几个普通的家丁,罗飞燕和冯秋霜三下五除二,就将他们打趴下了,吓得秦管事抱头便逃。

不过杨雪和罗飞燕她们,都没有想要对他出手,所以任由他们跑了。

交待了留守的杨三等人一些事情,杨雪也不想节外生枝,便匆匆忙忙的准备回府了。

谁知才走到半路上,她们就被一那官差给围住了。

“京兆府办差,闲杂人等速速离开。”领头的一个捕快大声的说道。

“我们是双流县男府的,这是我们爵爷的夫人,你们拦住我们想要干什么?”赵飞燕寒着脸问道。

“有人状告你们杀人了,京兆府尹有令,命将你的带到京兆府衙门去问话。”领头的捕快说道。

“胡说八道,谁说我们杀人了,我们杀谁了?”冯秋霜气得怒声说道。

“郑家府上的五名家丁,被人用剑刺伤,伤势过重而死了。”领头的捕快冷冷的说道。

第二十四章:抗旨救妻

“不可能,他们只是受了一点很轻的伤,绝无死亡的可能。”冯秋霜马上惊叫着说道。

人是冯秋霜打伤的,她自己下的手,自己心中有数,当时只是用剑挑伤了对方,最多只是一点皮肉之伤的小伤而已,给他们放了一点血,以示惩戒,绝无丧命的可能。

这点分寸她还是有的,毕竟冯秋霜也不是一个很喜欢杀人的人,况且杀了几个普通的家丁,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惹祸上身。

“几位官差大哥,你们是不是弄错了,当时那几个人可是自己爬起来后,跟着他们的秦管事离开的。”杨雪当然也不相信,是冯秋霜杀了人。

“既然你们自己己经承认了,那些人是伤着你们的剑下,那就随我们去京兆府衙走一趟。”捕快头领说道。

“慢着,动手的只我一个人,你们要抓人,把我抓走就是了,和我们夫人没有任何关系。”

冯秋霜知道,今天必须有人出来,去京兆府接受审判了,而自己确实是动手打伤了那些家丁的人,所以自己必须站出来,跟着这些京兆府衙门的捕快,去一趟京兆府衙门了。

“不行,你们都是一伙的,所以你们全部都要到京兆府衙门去一趟。”捕快头领毫不客气的说道。

“我们老爷可是皇帝亲自封的双流县男爵爷,你确定你真的要这么做,你承担的起这个后果吗?”罗飞燕冷笑着说道。

“什么县男爵爷的我不管,本捕头奉的是京兆府尹大人的命令,将你们全部带到京兆府衙问案。”捕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面无表情的说道。

相比于得罪一个县男爵爷来说,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京兆府尹,更加的严重,自己的衣食饭碗,可是掌握在他的手中。

“哼!想要带走我家夫人,你问问我手中的剑同不同意。”罗飞燕见那捕头油盐不进,不由的心中大怒的喝道。

“飞燕妹妹算了,这位捕头也是公务在身,奉命办差而己,我们就一起去趟京兆府,量他们无凭无据的,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杨雪怕罗飞燕再与官差捕快打起来,连忙劝道。

“夫人,这明显就是栽赃嫁祸,肯定是那个叫什么郑三的人,仗着自己的叔叔是东宫的内侍,指使京兆府拿人的。

夫人要是真的去了,岂不是正中了郑三的计,夫人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飞燕身为府中总管,又怎么向爵爷交待。”罗飞燕着急的说道。

“不去也不是办法,他们毕竟代表着京兆府,也代表着朝廷的威严,公然拒捕的话,反倒是中了奸人的计。”

“这位捕头大哥,本夫人可以带着他们,随你去一趟京兆府,但我家相公今天一大早就被陛下召进官,为皇后诊病去了,所以我们必须派人回府中,向我家相公报信,免得我家相公着急。”杨雪看着那捕头说道。

捕头名叫季长胜,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在京兆府做捕头也有十年了,这碗饭还是从他父亲手中接过来的。

从小就听父亲说过不少,自己这么多年也悟出了不少,加上头脑也不笨,尽管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长安城里什么时候,又多出来这么一个双流县男府,但对方既然都这么说了,显然不应该会有假。

再说了,京兆府尹的命令,是全部带到府衙中去,又没有言明是带多少人回去,所以放走一二个无关紧要的下人,也不会有什么事。

万一对方真的可以直达天听,对方总要承了自己这份人情,如果对方只是个没有什么大能量的人,斗不过京兆府尹,或者是郑三,那也只能自认倒霉,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自己也不会陨失什么。

想通了这些东西之后,季长胜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了。

却说李中华正在府中的花园里,悠闲的享受着凉风,突然有下人来报,宫里派人来传旨了。

李中华心里一阵郁闷,想着自己刚刚才从宫里回到府中没多久,怎么又有人来传旨了。

来传旨的人是老熟人,宣旨大监刘忠刘公公。

“李爵爷听旨,陛下口喻,宣双流县男李中华火速进宫,为皇后诊治病情,不得有误。”

刘忠一见到李中华,不等李中华客套几句,便心急的马上说道。

“刘公公,宫里现在是什么情况?我师父孙神医不是守在皇后身边吗?”李中华有些疑虑的问道。

“李爵爷,这一次进宫,你可要做好心理上的准备,自你出宫不久,皇后的病情就突然加重了,用爵爷留下的东西,反复的用了,也越来越没有什么效果了,就连孙神医也想不出什么办法。

陛下情急之下,下旨命爵爷火速进宫。”刘忠倒是没有隐瞒什么,告诉李中华这些,一来也是希望他赶紧想出什么办法来,二来是让他有个心里准备。

刘忠正催着李中华赶紧进宫时,琴儿己经跑到了府门口。

“姑爷不好了,小姐被人抓走了。”琴儿跑出了一身的汗,气喘吁吁的大叫着说道。

“什么?是什么人干的?”李中华一听之后,心中大急,连忙抓着琴儿的肩上问道。

“姑爷,你抓疼琴儿了,是京兆府衙门的捕快们抓的。”

接着,琴儿便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肯定是郑三干的好事,走,本爵爷倒是要看看,京兆府尹会不会不问青红皂白的,将我这个双流县男也抓了。”李中华说完,拉着琴儿就要走。

“李爵爷,陛下的旨意是让爵爷马上进宫,你可别犯糊涂抗旨不遵啊!”刘忠连忙追上来喊道。

“刘公公,那郑三一直窃伺我家娘子,如果本爵爷现在不去救我家娘子,万一我家娘子因此而受辱,定不能活,那本爵既便有天大的富贵,又有何意义?”李中华说完,掉头又要离开。

“可是爵爷如果抗旨,皇后娘娘万一有个什么,陛下一定会震怒,那样不仅救不了你娘子,连爵爷你也会死的。”刘忠提醒着说道。

“那又怎样?能与娘子一起死,抗旨也是值得的,陛下与皇后感情深厚,我们夫妻一样情深。”李中华说完后,义无反顾的离开了,带着琴儿往京兆府衙的方向走去。

第二十五章:嚣张的郑三

刘公公一看李中华要走,心里急得直跳脚,自己奉命来传旨,没有把人带进宫里,可不算是完成任务了,若是皇后因此出了点差错,自己也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刘公公连忙带着身边的羽林卫,追了上去,看来要想让李中华进宫,为皇后娘娘治病,必须要先让京兆府放了李中华的娘子了。

京兆府衙内,郑三正大摇大摆的盘着腿坐在那里,见到日思夜想的美人杨雪,被带到了京兆府大堂上,心里那个高兴呀!马上就站了起来,并且走上前去。

“哈哈!杨大小姐,你终于还是落到本少的手上了。”郑三说着便想动手,来托杨雪的下巴,想要调戏一下她。

“住手!公堂之上,大庭广众之下,就敢放肆,莫非这京兆府衙门,是你家开的。”

罗飞燕挺身而出,将郑三推开几步,挡在了杨雪面前喝道。

“啧啧啧!果然如秦管事所说的一样,还有几个美人也不输给杨家大小姐,真是我见犹怜呀!”郑三不怒反喜的说道。

“看来京兆府衙己经不是朝廷的了,我们回去吧!”杨雪摇了摇头说道。

见京兆府衙的人,一直没有阻止郑三的意思,又不见那个所谓的京兆府尹出现,杨雪便打算直接离开了。

正在这时,大堂两边鱼贯的走出来两队皂吏,并同时高喊着:“升堂……。”

队形站好之后,用手中的执法仗不断的点着地面,声音齐整,并开口叫着:“威武!”

一名穿着正式官服的官员走上前来,用桌子上的惊堂木重重的一拍,大声说道:“带原告和被告上前。”

此人便是京兆府尹狄斯,乃是正宗的科举考中的状元,从底层一步一步熬资历熬到了现在的地位,正三品的京兆府尹。

狄斯刚上任京兆府尹的时间并不长,这其中还是太子李承乾举荐的,虽然狄斯本身的政绩也是斐然,但官员的考核升迁,政绩虽然也是重要的,但绝对不会是主要的。

郑三大摇大摆的走了上前,冯秋霜也主动的往前一站。

“尔等原告何人,被告又是何人?”狄斯虽然要给东宫内侍郑全几分面子,但该走的流程还是必须要走的,否则的话,被御史知道了,可就麻烦大了,到时候,一旦捅出了大娄子,太子也不敢帮着他说话,甚至会主动撇清关系。

这一点,狄斯并不傻,并且心知肚明。

虽然狄斯也算是太子的人,但绝对还不算是嫡系。

“禀告府尹大人,在下郑三,状告杨雪指使府中女护卫,用剑杀了在下府中的五名家丁,有忤作可以作证。肯请府尹大人为在下作主。”郑三假惺惺的大声说道。

“传忤作。”狄斯一拍惊堂木说道。

很快,一名男子便被带了进来。

“大人,小的是忤作陈贵,经检验,郑府的五名家丁,身上都有长短不同的剑伤,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伤痕,因此可以推断,他们都是死于剑伤。”

“你说谎,他们身上的剑伤都很浅,最多只是流了点血的轻伤,怎么可能会致命呢?”冯秋霜气愤的指着忤作说道。

“小人并未说谎,死者的剑伤很深,流血过多后,足够致人死亡,不信大人可以再派人查验。”

忤作退下去之后,狄斯当即命人把五名家丁的尸体抬了上来,当堂查验。

冯秋霜一看到那死去的五人伤口,激动的用手指着说道:“真卑鄙,这伤口明显是有人在后面又补了一道的,还请府尹大人明查。”

“罪证确凿,还敢抵赖,莫非非要逼着本府对你用刑。”狄斯又是一拍惊堂木,“啪!”的一下说道。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罗飞燕冷笑着说道。

“好!这罪我认了,大不了一死,但和旁人没有关系,和我家夫人更没有关系。”

冯秋霜知道,对方如此狠毒,不惜杀了自己的人来污陷她,想要撇清关系很难,便索性把这罪名抗下来再说。

“府尹大人,这个女的也动手打过,在下府中的这五名家丁,还有杨雪虽然没有动手,但身为主人,她也逃不了干系,所以这些女人,全都要抓起来,就罚他们到在下府中为奴抵债吧。”郑三指着罗飞燕和杨雪,很得意的说道。

“放肆,本府怎么断案,岂能容你来安排。”狄斯心里很是恼怒的喝道。

没有太子殿下和东宫内侍,你郑三算个什么东西,竞敢目中无人,把本府都不放在眼里。

就算本府给你面子,难道你就不能等退堂了之后再说,门外可是还有不少的老百姓在围观呢!

“府尹大人恕罪,在下刚刚有些激动,口不择言,冒犯大人了。”郑三心知刚才自己太得意忘形了,惹得对方不高兴,所以马上放低了恣态,陪着小心的说道。

“好威风啊!这人是谁呀!堂堂的双流县男,爵爷的夫人,居然也要到你家中去为好为婢。”刘忠缓缓的拨开围观的人群,走了进去。

“啊!刘公公怎么来了?可是有圣旨到了?”

狄斯对刘忠自然是认识的,而且也不陌生,升任京兆府尹的圣旨,便是刘忠来传旨的。

“圣旨是有,但却不是给狄府尹的,而是给双流县男李中华李爵爷传旨的。”刘忠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

“陛下急召双流县男李中华进宫,为皇后娘娘诊治病情,不过李县男因为不放心他的娘子,听说被狄府尹派人请到京兆府衙这里来了,他放心不下,所以进宫之前来看一下,和他娘子告别一下。

另外县男府里也没个主人在家,怕陛下再派人传旨,都没有人接旨,所以催他娘子赶快回府。

不知狄府尹的案子审的怎么样了?皇后娘娘的病情很危急,可是等不了太长时间的。”

“己经问完话了,都是一点小误会,李夫人现在已经没有事了,随时可以离开了。”狄斯惊的汗都流出来了,一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尴尬的说道。

狄斯可不知道,杨雪是一位爵爷的夫人,虽然是最末等的县男,但那也是皇帝亲封的,虽然品级不如他这个京兆府尹,可他也没有爵爵位呀!

爵位虽然未必有权,但却是身份地位超然的存在,不是随便谁都有机会封爵的,特别是贞观时期,基本上都是削爵位,新封的爵位,简直少的可怜。

如果早知道对方的来头这么大,狄斯是绝对不会因为郑三是郑全的侄子,就帮他把对方带到京兆府衙门来受审。

第二十六章:再次进宫

“慢着,狄府尹可别忘了,她们可是杀人犯,怎么可以放了她们,难道本少爷的五名家丁,就这么白死了吗?”

郑三眼见到手的美人,就要这么被放走了,如何肯干心。

“你就是东宫内侍郑全的那个侄子,若是皇后的病情给延误了,恐怕第一个要你命的人,就是你的叔叔和太子殿下。”刘忠斜睨了郑三一眼,冷笑着说道。

“郑三,你若是再无理取闹,本府便将你打入大牢内。”狄斯心里郁闷的要死,这一次被郑三给坑惨了,还不知道会有多严重的后果,这个郑三居然还在这里胡闹,简直就是不知死活。

“李大哥,妹妹一时冲动,打伤了郑家的几名家丁,但绝对没有杀人,那些人所受的都是一点轻伤,不可能会致命的。”

出了京兆府衙的大门后,罗飞燕和冯秋霜两人便连忙向李中华请罪。

“今日之事与两位妹妹无关,为兄还要多谢两位妹妹挺身而出,保护了你们嫂子的周全,让她避免了受辱。

至于伤了郑家的几名家丁,就更不用放在心上了,就算是真的杀了人又怎么样?是他们欺负人在先,我们出手也是为了自卫。”李中华摇了摇头说道。

刘忠见他们还要说个没完,心里十分的着急,便对李中华说道:“李爵爷,皇后娘娘还等着你去救治,还请随杂家快点进宫去吧。”

“刘公公,就算要进宫去给皇后娘娘治病,那也要有所准备才行,重要的药物都放在府中,所以还是需要先回府一趟的。再急也急不来。”

“哎哟喂!您就只管诊治病情,需要什么药,只管开好方子就行,宫里什么药材没有,而且还是成色最好的药材,那还需要你从府中带去宫里。”刘忠急的直差跺脚了。

“宫里的药材虽好,如果有效果的话,还需要劳烦刘公公你亲自跑这一趟。”

刘忠心里虽然急的要命,可李中华说了救皇后娘娘的药还在双流县男府中,他也只能相信了,跟着他又往回走。

一路上,李中华都在陪着杨雪说话。

“相公,对不起,妾身以为相公如今己经是爵爷了,郑三就算碰到我们,也不会再敢强抢了,只是没有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胆子,给相公添麻烦了。”杨雪红着眼睛,有些感到委屈的说道。

“区区一个双流县男的爵位,在长安城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人物,郑三的叔叔可是东宫的内侍,是太子殿下最亲近的人,而且如果不出意外,太子殿下可就是未来的皇帝,他身边的内侍,当然也就会成为最有权力的太监。

虽然说他们身上不会有官职在身,可他们是皇帝身边的人,那个当官的都必须给他们面子,如果是得罪了他们,他们随便在皇帝的面前说几句你的坏话,那你可就麻烦大了。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堂堂的一个京兆府尹,会给郑三这么大的面子的原因所在了。

如果京兆府尹狄斯知道了,你有我这么一个双流县男爵位的相公,或许他会有些犹豫,甚至不会帮郑三帮的这么明显,但他并不清楚娘子的身份,以为娘子只不过是个有些钱财的富家小姐,所以他才会做的无可遮掩了,毕竟现在讨好郑三,就是在讨好他的叔叔郑全,讨好郑全,就是变相的讨好了太子殿下,讨好了太子殿下,就是讨好了未来的大唐皇帝。

只不过狄斯这人未免大聪明了,却不知道太早的投资太子殿下,未必就是好事,太子终归还是太子,能不能走到最后,谁也保证不了。当今陛下一开始时,不也不是太子吗?现在不也当了皇帝,反倒是前太子,早己化作一堆黄土了,反倒是连累了那些跟着他的臣子们,飞燕她们也是因为受了前太子的牵连,才会落到现在的境地。

不过娘子还请放心,要不了多久,相公定会彻底的拨了郑三这颗毒瘤,让娘子以后都可由自由的行走在长安城内。”

“相公,谢谢你。”杨雪感受到了李中华对她的爱意,心中感觉暖暖的,有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由然而生。

“傻丫头,保护娘子,让娘子过好日子,那不都是相公应该做的事情吗?”李中华把杨雪搂在怀里,微笑着说道。

罗飞燕和冯秋霜默默的看着,幸福相拥的李中华和杨雪,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羡慕和向往。

就连徐小兰在此时,也不由的想到了那天早上,那个从后面紧紧抱住了他的温暖怀抱。

“好想再试一试他的怀抱啊!”想到这些,徐小兰的脸上,不由的泛红了起来。

回到了府中,李中华倒也不敢再耽搁了,万一长孙皇后真的走了,自己恐怕是真的会有大麻烦了。

这是一个皇权至上的社会,在皇权的面前,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李中华可不想这么快,就把自己给玩死了,上次从现实中梦回这里时,带来的东西中,有一箱输液用的吊瓶,还有一盒青霉素。

今天,李中华准备放一个大招,让静脉注射和青霉素,提前一千四百年,出现在大唐贞观十年的六月,用它们来改变,一代贤后长孙皇后的命运。

李中华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因为他无法确定长孙皇后,是否是对青霉素过敏体质,如果是对青霉素过敏的体质,那一切都将是空谈。

把静脉注射的手段,和青霉素这种抗生素的药都用出来,李中华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他十分担心长孙皇后一死,李世民会拿自己陪葬,给皇帝家的人治病,从来就是祸福难料的事情。

当然,李中华也确实不希望长孙皇后这么早就过世,如果长孙皇后再多活几年,那个未来的女皇,也许就不会出现在后宫中,历史或许会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皇宫立政殿内,长孙皇后的状况,己经是非常的不好了,酒精降温己经失去了作用,只能是不断的用冰块来为皇后降温。

可长孙皇后本就体弱不受寒,冰块虽然可以降低表面的温度,但体内的热气,根本压制不住。

就在这个时候,李中华姗姗来迟的进了宫,来到了立政殿。

“李中华,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到现在才进宫?皇后要是有什么不测,朕要你的脑袋。”李世民双眼圆瞪,用手指着李中华说道。

“陛下!皇后的病情要紧,陛下想要臣的脑袋,臣的脑袋就在这里,又跑不了,等看过了皇后再砍也不迟。”李中华不卑不亢的说道。

李世民“……!”

“师父,皇后现在是什么情况?”李中华没有去理李世民这个皇帝,而是急忙向孙思邈了解病情。

“内热不退,应该是内腑有严重的炎症,外病易治,这内症可就难了。退热的药基本上己经没有效果了。”孙思邈摇了摇头,很无奈的说道。

“我带来了一种新药,让我来试一下吧!但愿会有用。”事不宜迟,李中华果断的说道。

第二十七章:西方遍地黄金

李中华取出了一个铁盒子,将其打开,倒入了一些高度酒,用火点燃。

这铁盒子里面装着的,是李中华的爷爷早年行医时,所用过的一套注射针具,这套注射针是并不是一次性,而是可以循环往复使用的,但每一次使用之前都必须用酒精燃烧消毒。

后来政府卫生部门推行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禁止使用这种老式的,非一次性的注射用品,这套针具便保存下来了,当作是一种纪念收藏了起来。

李中华的爷爷时不时的会拿出来,消毒把玩一下,李中华那日见了之后,便要来把玩研究了,顺便也带到大唐来了,让它在大唐发挥一下余热。

将消毒好了的针筒,用镊子从铁盒子里面,将注射器夹了起来,又用热水煮了一次,吸水,再射了出去,如此的反复了数次。

消毒清洗工作完成之后,李中华拿出了一支玻璃管装着的青霉素,小心的用专业的开瓶器,轻轻的转动一圈,再轻轻的一用力,便弄断了瓶颈。

用注射器抽取了一点青霉素,李中华转身对李世民说道:“陛下,这是一种万里之遥的西方人的医疗技术,现在皇后的病情己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臣以为只有用这种西医疗法,才有挽救皇后娘娘生命的机会。

这种药的效果虽然不错,但如果体质容易过敏的话,便不能使用这种药物,所以必须做皮试,但发试也会有一定的风险。

如果陛下愿意相信臣,臣便只能冒险一试了,如果陛下不愿意冒风险,那臣也无能为力了。”

“什么?不行,联不容许皇后有任何危险。”李世民不容置疑的说道。

“你有多大的把握?真的可以治好皇后的病吗?”孙思邈沉默了片刻之后问道。

“一半一半吧!但首先要皇后的身体,可以接受得了这种药才行。”李中华也不敢保证效果有多大,自然是不会把话说的太满了。

“那你所谓的皮试,会很危险吗?”孙思邈又追问道。

“其实发生危险的概率并不大,况且有师父您在这里守着,但危险的概率虽然不大,却也是存在的,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也是难以预料的。”李中华实话实说。

中医虽然博大精深,但在发生危险需要急救时,相比西医还是略有不如的。

“陛下!皇后的病情己经很危险了,如果再没有别的办法,恐怕是撑不了多久了,最迟不过是今明两天的时间。

贫道以为,李中华的办法,或许是皇后最后唯一的机会了,还请陛下尽早做出决定。”孙思邈转向李世民说道。

不让李中华出手,皇后很快就会死,让李中华出手,或许还有机会,李世民心里权衡着利弊,最终还是不得不点头。

“李中华,皇后的病情就交给你了,如果你能够救回皇后,并且让她康复如初,朕便无条件的满足你三个条件。”

如果皇后最终没有救回,后果会怎么样?李世民并没有说出来,但绝对是无法全身而退。

李中华的心里很清楚,之所以要事先告诉李世民,治疗会有一定的危险,需要他自己拿主意,是接受治疗,还是不接受治疗,只不过是寻求一个心里安慰而己。

李中华走到长孙皇后的凤榻前,直接的抓住了长孙皇后的左手说道:“皇后娘娘,打针的时候会有一点疼痛,不过就是一下而己,就像是绣花的时候,被绣花针刺伤了一下手一样的感觉,还请皇后娘娘不必惊慌。”

大唐虽然民风开放,并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更没有所谓的从一而终,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的,也是屡见不鲜,至于死了丈夫再嫁人,就更加正常不过了。

但像李中华这么大胆,上前就直接抓住皇后娘娘的玉手,还是很让人吃惊的。

须知孙思邈为长孙皇后诊病时,尚且悬丝诊脉,并不会用手直接抓在皇后的手腕上。

李世民心里有气,却是发作不得,并不是每个太医,都有孙思邈悬丝诊脉的本事,况且接下来,李中华在长孙皇后的手背上做皮试,就更加无法避免肌肤接触了。

足足过了一柱香的时间,长孙皇后的手背上并没有产生过敏性的反应,李中华心里不由的松了口气。

他将青霉素注入了输液瓶中,摇匀了之后,用静脉注射管插好,挂在了床前,给长孙皇后开始正式的输液了起来。

等待输液的时间里,孙思邈和李世民都没有离开,孙思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神奇的冶病方法,便询问了起来。

李中华也没有打算藏私,将关于西医的一些基本常识,给孙思邈普及了起来。

“西医直接让药物进入经脉血液里,比之中医用药的吸收更快,所有见效很快,几乎是立竿见影,果然是了不起的创举。”孙思邈感叹道。

“西医讲究速度,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不像中医,讲究经脉五形,因果关系,注重标本兼治,虽然见效的速度会慢一点,但效果会更好,两者各有所长而已。”

一瓶液输完之后,长孙皇后的身体热度己经退下去了,人也似乎有精神了。

看到效果这么明显,孙思邈更是震惊的不小,李世民也大为的高兴。

李中华见效果不错,自然是心情也不错了,他乘胜追击,给长孙皇后又挂了一瓶。

“这药想必是异常珍贵吧?连装药的这个瓶子都不简单,用的是琉璃瓶啊!”

“这种瓶子可不是琉璃制成的,而是叫做玻璃,在西方国家,玻璃是很普通的东西,并不是很珍贵,也不是很值钱。”李中华好笑的说道。

在后世,这种输液瓶子,不过是医用垃圾而己,在大唐,却是连皇帝都把它当宝贝似的。

李世民见皇后己经安然无羕了之后,把心思放在了输液瓶子上。

“万里之遥的西方,是不是非常的富有?”李世民又看向铁盒子,和里面的注射器,心里想着,若是不富有,又怎么会制造出这么精良的物件来呢?

“的确是很富有,地广人稀,用遍地是黄金来形容也不为过。”李中华点了点头说道。

“是吗?那西方到底有多大?军队的人多不多?战斗力强不强大呢?”李世民的眼里精光闪动着。

第二十八章:世界很大

遍地黄金啊!李世民心里在狂吼:“朕贵为天子,但朕的大唐都快穷死了,朕每天都在算计着怎么省钱,朕每天住在这太极宫内,一下雨就潮湿的很,老寒腿只犯疼,你问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没有钱。

朕的大明宫修了一年,就因为缺钱,又被那些言官御史们,整天在跟着喷着口水,说什么劳民伤财,朕还能怎么办,只能暂停修建了,只能忍受阴雨天时,老寒腿发作时的疼痛了。”

放在以前,李世民也只能忍着了,毕竟现在虽然天下初定,但还有漠北的强敌突厥,在虎视眈眈,东北又有高句丽人并不安份,西域各国也是摩擦不断,大唐每年都在征战之中,军需的费用十分庞大,百姓的负担也是不小,如果再随意的提高赋税,只会让百姓们苦不堪言,民不聊生,甚至会官逼民反。

可是现在,西方遍地黄金啊!只要取来,朕岂不是就有钱了,大明宫马上就可以接着修建了,可以四处用兵了,总之,只要有了钱,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西方不仅遍地黄金,而且资源非常丰富,到处都是各种香料,高产粮食,地方也是非常的大,人口并不太多,很多都还处在原始部落的状态,并没有什么国家的意识。”

李中华对于西方的历史,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不过却也知道,至少美洲和大洋洲,在这个时代绝对还是无主之地。

至于欧洲,七世纪的欧洲还是一团乱麻,小国林立,罗马帝国早己经土崩瓦解,剩下一个东罗马拜占庭帝国。

在默罕默德的影响下,阿拉伯帝国哈里发,正凭借一本《可兰经》开疆拓土,与拜占庭打的不可开交。

基督教和***教相互碰撞,争夺地盘,扩大各自的影响力,法兰西帝国正在雄起,俄罗斯还没有影子。

“哦!很大吗?能比朕的大唐还大吗?”李世民很轻蔑的说道。

“世界很大,大唐虽然也很大,但也最多不会超过世界的十分之一,仅只是一个大食帝国,也不会比大唐小,而且军事和经济也不比大唐差,他们常年和西方的大秦帝国交战,武力很强悍。”

李中华有些无语了,堂堂的大唐帝国皇帝,眼中所看到的,不过就是自己一亩三分地,还有周边的一些,他们眼中的蛮荒之地,便自以为是整个世界了,用井底之蛙来形容他们,也并不过份。

不过这也怪不得李世民他们,自古以来,天圆地方的学说,就己经在他们的脑子里生根发芽了。

“什么?朕的大唐还不及天下的十分之一,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李世民瞪大了眼睛,险些就要惊呆了。

“不对,你小小年纪,又怎么会知道这么多?还这么清楚?”李世民不可思议的反驳道。

“朕是天子,统治的地盘却不足天下的十分之一,这还算什么天子。”李世民的心里想道。

“臣自然是不知道这么多的,这些都是一个拜占庭帝国的商人告诉臣的。”

李中华紧接着又编纂了一个故事,告诉李世民,自己在游历天下时,在扬州府的海边,救下了一个遭遇了海难,自称是来自拜占庭帝国的商人,所有的这些,都是这个拜占庭帝国的商人告诉他的。

还有这种称之为静脉注射的西医疗法,以及这些包括青霉素在内的西药,也是来自拜占庭帝国的商人,为了答谢他而赠送给他的,并亲手传了他使用的办法。

幸好,李中华早就把输液瓶上的标签给撕下来了,否则还真的是解释不清楚,标签上的那些简化汉字是怎么来的?

两瓶注射液用尽了之后,长孙皇后的体温早己经恢复正常了,气色也好了很多,只是由于病体刚刚恢复,身体仍然很虚弱,此时早已经睡着了。

李中华动手给长孙皇后拔掉了输液针,并用棉签压住针口,嘱咐侍婢用手轻轻按住一会儿。

李中华的动作虽然很轻,也很小心,但还是惊醒了长孙皇后。

“臣无意冒犯了皇后娘娘,不小心惊醒了皇后娘娘,还请皇后娘娘恕罪。”李中华见长孙皇后睁开了眼睛,己经醒来后,连忙告罪道。

“本宫觉得己经好多了,多谢了。”长孙皇后看着李中华,并没有半点生气的样子,反倒是露出了一丝微笑。

微微一笑很倾城,长孙皇后并就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又正是最成熟的时候,此时虽然久病缠身,却也有着另外的一种病态美,李中华险些看呆了。

幸好李中华及时的清醒了过来,连忙说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皇后娘娘福缘深厚,臣也只是侥幸,这一切都是臣应该做的事情,皇后娘娘不必谢臣。”

“观音婢,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好些了吗?”李世民见长孙皇后己经醒了,也急忙关心的问道。

“陛下!臣妾己经感觉好了很多了,让陛下担心了。”

“陛下!让贫道为皇后娘娘把把脉吧!”孙思邈上前说道。

这种神奇的西医治疗法,勾起了孙思邈的极大兴趣。

现在他己经发现了,随着输液的进行,长孙皇后的体温迅速的下降,恢复到了正常的温度。

这样的速度,别说是长孙皇后的这种病情,就算是一般的发热,中医虽然可以治疗,但也绝对没有这么快速度。

“好!那就有劳孙神医了。”李世民对孙思邈还是很信任的,虽然孙思邈并没有想到办法,治愈长孙皇后的病情。

孙思邈这回并没有使用悬丝诊脉的方式,而是直接用手指搭在长孙皇后的手脉上,仔细的感受着对方脉搏的跳动。

良久,这大概是孙思邈从医以来,切脉时间最长的一次。

“孙神医,皇后娘娘的身体怎么样?是不是彻底的治好了?”李世民见孙思邈己经切完了脉,马上急不可耐的问道。

“体温己经恢复了正常,但脉像仍然很弱,需要细心的调养,尢其是不能操心太多的事情,克制自己的情绪,避免生气和愤怒,以及悲伤,保持乐观的心情,注意饮食的合理搭配,注意保暖,避免受寒着凉,再好好的调养一段时间,应该就没有什么大碍了。”

孙思邈切完脉之后,感觉长孙皇后的脉象,除了还有些元气没有恢复,基本上已经恢复正常了,内心感到非常的震惊。

“李爱卿,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李世民想了一下,虽然他很信任孙思邈,但还是忍不住的又问了一下李中华。

“该说的我师傅都己经说了,不过臣觉得,皇后娘娘要想健康长寿,还是应该增强一下体质,最好是适当的运动一下,锻炼一下身体,才能增强自身的免疫力,俗话说邪不胜正,身体体质好,自然就正气足,风寒也就不容易入侵身体了。”

第二十九章:初识武则天

李中华在宫里忙了一晚上,出宫时己经快到子时了。

大唐都城长安夜间实行霄禁,每天太阳落山以后,普通人是不可以在大街上晃悠的,要想走动也只能在自己居住的坊间内。

整个长安城八十四平方公里,就像是切豆腐一样,被切成了一百零八个坊,每个坊的面积接近一平方公里。

每一个坊间,就是一个大型的住宅小区。为了方便坊间人的生活,每一个坊间都会设置有,诸如客栈,酒肆,售卖日常用品的店铺。

炎炎夏日的时候,三五知己相约,估一壶酒,再买上一点熟莱,坐在店铺的门口喝上几口浊酒,其实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坊外的大街其实就是主干道,夜间是绝对禁止闲人出现的,一旦被值勤的官兵们捸到了,是要问罪的。

如果是逃跑的话,更是有被当街打死的可能。

不过李中华有宫中的飞骑兵护送,自然是不用担心的。

李中华的双流县男府,位于安仁坊内,出了朱雀门直走,过了兴道坊和开化坊,便到了安仁坊。

安仁坊距离宫门不远,入宫上朝十分便利,又恰好位于东市和西市的中间,距平康坊也不太远,想要流连一下烟花之地,也非常的方便,因此很多的达官贵人,皆入住于安仁坊内。

这个时候,安仁坊的坊门早就已经关闭了,没有特殊情况,坊门是不能随便开启的。

“坊门己经关闭了,这可如何是好?”李中华指着紧闭的坊门,对护送他回来的飞骑军说道。

既便李中华是因为,在宫中为皇后娘娘治病,而延误了回坊的时间,也不会为了他而打开坊门。

就像是800里加急送信的军士,夜间必须进城时,守城的官兵也不会为他打开城门,而是用一个吊框将他调上城来,是一样的道理。

“李县男,你出宫时没有讨一份玉牌吗?见到玉牌,守卫防门的人,自然会想办法让你进去。”

“玉牌,什么玉牌?没有啊!”李中华有些莫名其妙的说道。他以为李世民派人送自己出宫,守卫坊门的人,不可能不开坊门。

“这下完了,李县男,你都没有宫中的玉牌,想从坊门进去,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给你借条道了。”一名飞骑军摇了摇头,用很无奈的语气说道。

“幸好陛下派的是我们兄弟护送你,要不然的话,今晚你可得受罪,在这坊门外呆到天亮了。”另一位飞骑军呵呵一笑的说道。

“你们不是护卫皇宫的飞骑军吗?守卫坊门的人,还能不给你们面子?”李中华很惊讶的说道。

“这还真的是不行,除非我们是奉旨进去拿人,否则没有宫中的玉牌或者是圣旨,房门是不可能随便开启的。”

飞骑军带着李中华,来到了一座府门前,李中华一看上面挂着驸马府三个字。

“这里是长公主桂阳公主的驸马府上,不过现在公主和驸马都不住在这里,年初时暂时借住给了,以前的柱国公,礼部尚书武士彟的妻女。否则我也不敢这么晚来打扰她们了。”那名飞骑军一边拍打着大门,一边笑着解释道。

“武士彟!”李中华心中一跳,这不是那个一代女皇武则天的父亲吗?

“莫非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带着武则天姐妹三人,投奔长安的堂兄杨师道,便是被杨师道收容后安排住在这里的。”李中华的心里想道。

再仔细一想,杨师道可不就是桂阳公主的驸马吗?当初杨氏和武士彟的结合,可不就是杨师道和桂阳公主做的媒吗?

这样一想,杨师道要收留她们,也就合情合理了,杨师道可是武则天三姐妹的娘舅啊!虽然只是堂舅,但那也是亲娘舅啊。

想到可以和一代女皇武则天,同住一坊之内,那可不就是真正的街坊邻居了吗?李中华的心里不由得有点小小的激动。

“是谁呀?半夜三更的敲门有什么事?”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驸马府中响了起来,听声音似乎年纪不大。

“我们是飞骑军,奉陛下旨意,送双流县男李爵爷回府,借一下道的。”

没有等太久,驸马府的大门便徐徐的打开了,一个年约十三四岁长的挺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边,微微弯腰低头说道:“民女武氏见过李爵爷,见过几位飞骑军军爷。”

“武家妹子,咋又是你来开门了,也不叫你那个驸马爷舅舅,给你们母女四人,安排几个下人照顾一下起居。”那拍门的飞骑军笑着说道。

“原来是程家兄弟,你们怎么不求卢国公,给你们谋一个好点的差事呢?”那少女抬起头来,巧笑嫣然的说道。

看样子,姓武的少女,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两位飞骑军。

“得了,俺程处默说不过你。”

“姑娘姓武,可是名叫武则天。”李中华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回禀爵爷,民女的确姓武,但不叫武则天。”

“那你姐姐或者妹妹有叫武则天的吗?”李中华又不死心的追问道。

“我们姐妹三人,并没有谁叫武则天的,民女也未曾听过有人叫这个名字。”

武则天很好奇的打量了一下李中华,这么年青的爵爷可是并不多见,当然,那些世袭的又另外了。

“难道武则天并不是从小就叫这个名字?叫武媚娘就更不可能了,因为那是进宫之后,李世民给她取的名字。”

李中华心里这么一想,又问道:“那你们三姐妹中,哪一个才是武德七年出生的呢?”

“民女就是出生于武德七年二月的,爵爷怎么会知道的?为什么爵爷会问谁叫武则天呢?”武则天脸色羞红的问道。

大唐民风开放,没有什么太严重的男尊女卑的观念。

但就算是如此,一个未婚少女的闺名,以及生辰八字,也是绝对不会随便告诉别人的,尤其是一个陌生的男子。

确定了对方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一代女皇武则天之后,李中华看着对方,看的更加的仔细了。

武则天一开始时,因为害羞,并不敢仔细的打量李中华,但见李中华一直在盯着她看时,也不禁大着胆子,抬起头来与李中华对视了起来。

李中华年纪轻轻,长的也是肤白细嫩的,用后世的话说便是小鲜肉一枚,又有县男的爵位在身,加之半夜三更的从宫里回来,可见很受陛下的看重。

这样的一个男人,如果能够成为自己的良配,定然是非常不错的,至少很多少女都会有这样的心思。

武则天如今的身份,和一个平民百姓也没有什么区别,虽然她父亲武士彟在世时,也算是位高权重,但他出身贫民,身世低微,并没有踏入贵族这个圈子,所以他一去世之后,家道便迅速的中落了,武家也变回了普通百姓家。

大唐等级森严,世家大族林立,门阀掌握着绝对多数的资源和财富,既便是李世民也难以撼动,经常不得不对那些门阀世家大族低头。

尽管杨师道收留了她们母女,但寄人篱下的滋味,并不是那么好受。

武则天己经十三岁了,处在这个时代,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如果她不能尽快的摆脱如今的困境,那她也只能找一个普通人家嫁了,从此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生。

武则天从小天聪慧,跟着武士彟也学习了不少的见识,她当然不甘心,做一个普通的民妇,就此了却一生了。

李中华的出现,又对她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这让武则天的心思,也变的不安份了起来,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已经来了。

第三十章:被抓了

进入坊内,就不需要飞骑军护送了,经过一路上的了解,李中华也知道了两名飞骑军的身份,那可是程咬金的两个儿子,程处默和程处亮。

这也就不怪两人在李中华这位县男面前,说话和形为都很随意了,程家可是新兴的贵族,而李中华虽然因为发明了控制天花病的办法,而被破格封为双流县男,但就和武士彟一样,终究仍然不属于贵族。

卢国公的爵位可以世袭罔替,传给儿子孙子,而双流县男虽然也是爵位,却是不能传给下一代的,这就是差距。

两人知道驸马府上没有男主人在,所以不便打扰,也没有进驸马府,在门口交待了一下,让武则天送送李中华,便告辞而去了,他们还要回宫里交差。

驸马府因为地位特殊,所以有权利把大门朝大街上开,其它三品以下的官员府上,大门是必需朝坊内开的。

程家兄弟一走,武则天便急忙上前关上大门,并且上栓,虽然大门比较沉重,但武则天似乎完成的很轻松,并不像一般的少女那么柔弱的样子。

事实上,李中华观察到的武则天,虽然很美很漂亮,但却有一种英武之气。

一门一关上,屋里就只剩下孤男寡女了,两人都没有说话,夜里很是安静,只有一盏气死风灯,发出微弱的光芒。

“咳咳!”李中华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啊!李爵爷请跟着民女往这边走。”低垂着头的武则天,慌乱的往前面走去,要给李中华带路。

“啊!”过许是慌乱中失了分寸,加上晚上灯光昏暗,武则天被什么绊了一下脚,一个不稳,就要往前栽倒。

这一个载倒,定是要头破血流了。

危急之中李中华一个跨步向前,伸手往前面一捞,就把武则天拦腰捞在了怀里。

慌乱中武则天手中的气死风灯,早已经不知道扔到哪个角落里去了,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灭掉了。

武则天也不知道是受了惊吓,还是故意的,一个转身就扑在了李中华的怀里,并紧紧的搂住了他的腰。

李中华大吃了一惊,正想要推开怀中的武则天之时,却听到了小声的哭泣之声。

紧接着,李中华感觉胸前一热,武则天的泪水己经打湿了他胸前的衣襟。

李中华心中一软,终究是不忍心再推开她,双手轻轻的落在了对方的后腰上。

不管以后的武则天是如何的强势,现在的武则天,终究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小丫头。

武士彟突然死去后,武家的顶梁柱轰然倒蹋,一路辗转的跟着母亲杨氏,护送着父亲的灵枢到山西老家下葬,之后又受到了同父异母的兄长排挤,有时甚至连饭都没有吃。

杨氏万般无奈之下,带着姐妹三人前来京城长安,投靠堂兄杨师道。

虽然生活暂时的安定了下来,但寄人篱下的滋味并不好过,杨氏作为一个被夫家驱逐出来的人,面子上并不光彩,不仅名声不好,也被人看不起。

驸马府中并非没有下人,但主弱遭奴欺,杨氏既无权处置驸马府中的下人,又不好总是麻烦驸马和公主,便只能忍气吞声了。

除了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感受过温暖的怀抱之外,武则天从来没有扑倒在第二个男人的怀里过。

扑倒在李中华的怀里,感受着他的温柔拥抱,让武则天感觉很温暖,很感动,甚至是一颗少女之心也怦然心动了起来。

她在李中华的怀里,不知不觉的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对父亲的想念,对两个同父异母兄长的怨恨,对寄人篱下生活的不甘心。

在武则天的诉说心事之中,时间过的飞快,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下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的抱在一起睡着了。

李中华也对武则天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原来武则天的闺名叫武元华,三姐妹中排行第二。

武则天从小就很聪明好学,跟着她父亲读了不少书,也会骑马射箭,练过一些武艺,可以说是文能吟诗作赋,武能上马骑射。

再次醒来,两人是被武则天的母亲杨氏给叫醒的,杨氏的脸上很是不高兴,因为两人的衣衫有些凌乱。

不仅如此,最近李中华己经习惯了搂着杨雪睡觉,习惯了从后面把杨雪抱在怀里,也习惯了把手伸进杨雪的肚兜里,握着一对什么的睡觉。

显然,杨氏绝对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情况,这也难怪人家脸色难看了。

皇宫之中,休息了一晚上的长孙皇后,精神感觉好多了。

一大早,太子李承乾便来立政殿中探望母后,见母后己经可以起床用膳了之后,心中也是大喜,陪着母后一起用膳闲聊。

正在这时,下了早朝的李世民,也来看望长孙皇后。

原本见到长孙皇后可以下床用膳时,心情挺高兴的,脸上也洋溢着笑容。

可这时太子李承乾上前行礼问安,李世民的脸马上就拉下来了。

“混账的东西,你还有脸来向你母后问安。”李世民黑着脸说道。

“陛下!乾儿又怎么了?”长孙皇后站了起来说道。

“昨天,东宫内侍郑全的侄子,仗着有郑全撑腰,强抢民女,居然强抢双流县男的妻子杨氏,幸好双流县男府中的下人会些武艺,把他们打跑了。

可是郑家并不死心,把自己府中的五名家丁都杀了,反污告是双流县男府上的人所杀,让京兆府派人将双流县男的妻子等人,全部带到了京兆府衙门。

若非是刚好朕派了刘忠前去传旨,宣李县男进宫为你诊病,制止了事态的发展,后果不堪设想,要是李县男的妻子家人受了辱,他又怎么会甘心尽力的为你诊病。”

李世民说完之后,又转向太子李承乾说道:“你身为太子,宠信阉人,险些因此而害了你母后,你可知道错了。”

一大早,一队官兵便冲进了郑府,将郑三等人给带走了,让附近的百姓们拍手称快,可见这个郑三,平时是多么的为祸乡里了。

东宫太子府内,内侍郑全正在老泪纵横的跪求太子李承乾,救救唯一的侄子郑三。

“你侄子自己找死,怨得了谁?你赶紧和他撇清关系,否则连你自己都保不住。”太子李承乾很生气的说道。

双流县男府内,杨雪等人也都得到了消息,知道郑三这个毒瘤,终于被正法了,心情也是好了许多。

没有了后顾之忧,杨雪的两位姨娘更是坚持想回杨府生活。

李中华挽留了一下,见挽留不住,也只好答应他们了。

她们的心情,李中华也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好在两坊隔的也不是很远,走动也很方便。

杨冰和杨霜的心里,其实是很不想回杨府住的,毕竟双流县男府的条件,要比杨府那边好很多。

不过在杨雪答应了她们,随时可以过来玩,住几天也行,她们的房间会给她们保留后,她们也就高兴了起来,不再反对回杨府去了。

万事都安顿好了之后,李中华便开始准备酿酒了,有了李中华的点醒,老铁匠很快就练出了不易生锈的合金铁皮,,虽然比不上后世的不锈钢,但也非常不错了,用来打造酿酒用的蒸馏器,已经足够了。

除了先前李世民赏赐的百金之外,李中华并没有过任何收入,至于卖rmb的钱,那是给杨雪的聘礼,现在杨雪的两位姨娘和妹妹,又搬回了杨府,杨雪的聘礼当然属于杨府了,李中华怎么好意思留下来呢?

整个双流县男府的规模可是不小,维持运转的花费自然也少不了,一大家子的,加上下人和仆役的,足足上百号人。

李中华觉得自己很穷,很缺钱,所以他必须想办法尽快的赚钱,他可是承诺过,尽快的给武则天一个交代。

没有办法,谁叫他搂着人家过了一夜呢?虽然李中华觉得自己是很清白的,可武则天的母亲杨氏,是不会相信的,人家可是亲眼所见的,还能容你狡辩不成。

第三十一章:价格订低了

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大唐真观10年的粮价,却是低的让人难以想象,市场上的零售价格,也不过是5文钱一斗,大量采购的话,甚至都不用四文钱,也就是三文半左右一斗。

通俗的说法,这个时候的米价也就相当于后世90年代初的米价,三毛钱左右一斤。

一副5口之家一年花费5贯钱,足够过上小康的水平了。

而上次皇帝赏赐给李中华的一百金,三百银,按照这个时候的转换计算,足足有1300贯钱,过过普通的日子,养活百十来个人,10年也不成问题。

所以说,李中华虽然钱不多,其实也还过的去,顿顿吃羊肉也没什么太大的压力,酿酒的本钱还是拿的出来的。

只是身为一个双流县男,仅仅只是过普通的日子,肯定是不行的了。

贞观十年,天下承平的日子己经不短了,奢侈之风也开始渐渐的抬头了,官员间相互攀比,礼尚往来的送礼礼金,也在快速的攀升。

万一哪一天,某位国公王爷之类的大员大摆宴席,你一个双流县南住在长安城里,人家给你一张请柬,那是看得起你。

可是你随的礼太轻的话,不仅是你自己没有面子,就是请你的东家也会感觉很没有面子,认为你是看不起他,是在侮辱他。

送重礼的话就更加不可能了,整个双流县男府,恐怕都凑不出1000两银子。

所以说,李中华还是很缺钱的,必须赶紧的赚到钱。

大量收购街面上的浊酒,进行蒸馏提纯,是最快产生效益的办法,但却不是最划算的办法。

街面上的酒五花八门,品质参差不齐,价格相差也很大,便宜的酒,斗酒不过二十文,好酒的价钱可就高得吓人了,像剑南道的剑南烧春酒,高达三千钱一斗,还经常是供不应求,有时甚至要价四千钱一斗酒。

喝一斗好酒的钱,都差不多够5口之家过一年了。

但是对于李中华来说,所谓的好酒和差的酒,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会被蒸馏提纯的。

所谓的物以稀为贵,再便宜的酒,如果被大量收购的话,价格也是会水涨船高的。

然而事实上,20文钱一斗的酒,对了那些穷人来说,也是很贵的,平时喝的次数也不多。

如果再涨价的话,很多人根本就喝不起了。

所以李中华决心,以后还是要走自己酿酒的路子。

不过自己酿酒耗时太久,他现在可是等不起,暂时还是要派人到市面上去收购一些浊酒,暂时的扰一下市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蒸馏酒的同时,李中华也没有忘记,种蔬菜和粮食的事情。

500亩封地,他暂时还不着急要,毕竟他带来的种子很有限。

就在自己的双流县男府后花园中,让下人开垦出了一小块土地,用来播种一些适合这个季节的蔬菜。

还有红薯和玉米,土豆,这些可都是高产作物,而且味道也不错,至少比现在大唐食用的那些粟米,小米要强的多。

贞观10年,整个大唐的人口充其量也就两三千万的样子,土地资源10分的丰富,尽管实行了均田制,几乎每一个壮年劳力,都可以分到二三十亩土地。

但由于种种原因,粮食的产量极低,基本上亩产200斤就已经到顶了,甚至很多土地亩产不过是100斤而已。

如果没有什么大的自然灾害,那也足够吃用了,但要是遇上天灾的时候,仍然免不了会涌现出大量的灾民,流离失所。

总之这个时代的农民种地,完全都是靠天吃饭。

大唐不断的对外用兵,壮年男子大都被征兵役了,留下来的多数都是老弱病残,尤其是汉中地区。

土地再多,但是没有人耕种,加上产量又低,所以粮食问题,仍然会经常的困扰大唐。

遇上连续丰产几年,粮价便会迅速的滑落,比如现在,如果遇上灾年的时候,南方的粮食不能够及时调入长安,粮价便会出现飞涨的势头。

比如三年前,由于河水暴涨,南方的运粮船无法及时入京,长安城的粮价一日三变,最贵的时候六十几文钱一斗,普通人根本就吃不起。

蜀王李恪时不时的会来双流县男府中窜门,有时还会不死心的,希望罗飞燕她们重回蜀王府中,并且做出各种保证。

不过这些都没有用,罗飞燕她们是不可能回去的。

眼见李中华己经开始酿酒,马上又盯上了酒的销售权。

“中华,你这酒都存在家里,是不是没有找到买家呀?要不本王给你包下了。”李恪笑呵呵的说道。

“暂时不需要,这些酒都让陛下给包了,那来的酒给你卖。”李中华用鄙视的语气说道。

“什么?这么多的酒,我父皇全要了?”李恪很惊讶的说道。

“这还多吗?这些酒不仅是宫里需要,军队里更需要,不管是御寒还是疗伤,军中都是有大用的。”

“那你可是发大财了,这事本王也是有功劳的,是本王向父皇上了奏折,陈述了你这种酒的诸多好处,你说你应该怎么谢谢本王。”

“那你想要我怎么谢你,想要我那几个妹妹,你就不要再想了,除非你能够说动她们。”

两人也算是共患过难的人,交情不错,私下里说话也就很随意了。

“你都己经认了他们做妹妹,那不就等于是本王的妹子吗?所以这种话以后就休提了。

以后本王府中的用酒,你可是要包下来了,这个总不过分吧?”蜀王李恪摆了摆手说道。

“这个没有问题,最多给你打个折就是了。”李中华笑眯眯的说道。

“什么?你还想收钱?美的你吧!我们可是共患难的兄弟,本王还送了你十个妹子,你还好意思收钱吗?”

蜀王李恪一幅气的愤愤不平的样子,指着李中华说道。

“你都说是兄弟了,你看兄弟都这么穷,一大家子百十口人,都靠这点卖酒赚的钱养活,比不得你蜀王府财大气粗啊!咱不说赚你的钱,至少本钱你要给兄弟吧?”李中华叫苦连连的说道。

“你有这酿酒的本领,又会一身医术,你还会穷,你少在本王面前哭穷。

对了,你这酒卖给朝廷多少钱?”

“卖给陛下和朝廷的酒,怎么敢要高价,最多也就赚的辛苦钱,斗酒最多也就一千钱吧!”李中华很随意的说道。

“这么好的酒,你才卖斗酒1000钱啊!那算了,以后蜀王府的酒,就按这个价钱给吧!”

1000钱一斗的酒,在蜀王李恪看来,还真的是不贵,也就懒得和李中华计较了。

原本在他心里,这酒的价格,至少也应该比剑南烧春酒贵上不少才是。

真要是几千上万钱一斗,他还真是想占李中华的便宜,毕竟蜀王府虽然有钱,但开支花费也很大的,能省就要省着点用。

1000文钱一斗酒,在李中华心里已经是很贵了,不过他一看蜀王李恪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还是太善良了,价格订的有点低呀!

第三十二章:和李世民谈条件

第一批蒸馏出来的酒,己经顺利的向兵部交结了,价格比李中华预估的还要高的多,3000文钱每斗,特别蒸馏的高度酒,专门用来给军中郎中医疗消毒使用,价格更是高达5000文钱一斗。

交结之前,李中华被李世民召进了一趟宫,为长孙皇后的病情复查。

李中华带了一马车的蒸馏酒进宫,进贡给了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告诉他们,适当的喝点高度酒,有助于气血旺盛,对身体大有好处,也有助于驱除寒气。

不过长孙皇后病体初愈,暂时还不宜喝酒,只适宜吃些清淡的食物,平时多喝一点白开水,吃一些梨子之类水分较多的水果,油腻的食物,包括鱼虾之类的,尽量的少吃。

其时李中华对于医术方面的东西,也仅是知道一些基本的知识,所以复诊什么的,纯粹就是走个过场。

至于救了长孙皇后脱险,完全是静脉滴注和青霉素的功劳,李中华当时也是抱养试试看的想法,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他相信这些话,宫中的太医都已经说过了,再说一遍无非也是走一下过程,总不能傻乎乎的什么都不说吧。

李世民点了点头,虽然这些话,宫中的太医也说过,但从李中华嘴中说出来,感觉又不一样了,也更让他放心了。

“这些新酒对朝廷有大用,朕会下旨让军部大量采购,只是这个价钱,你可不能要价太狠了,朝廷如今到处都需要钱,可是不富裕啊!”

李世民担心李中华会狮子大开口,不得不先在李中华面前叫穷。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价格陛下做主就可以了。陛下只要能让臣赚点幸苦费就好,毕竟臣家里还有百十张嘴要吃饭。”

堂堂的皇帝都叫穷了,李中华又有什么办法?反对是不了能的了,索性说一点硬气的漂亮话。

“好一个国家兴亡,匹夫有则。朕果然没有看错你。”李世民高兴的笑道。

“陛下,双流县男一看就是一个老实的孩子,你可不能太欺负了人家,他可是臣妾的救命恩人呢!”

长孙皇后越看李中华,越觉得顺眼,在一旁笑着为李中华叫屈道。

“你看连皇后都向着你说话,以后皇后的健康可就交给你了。”

“臣多谢皇后娘娘的厚爱。”李中华有些腼腆的说道。

“嗯!朕曾经说过,只要爱卿能能救回皇后,朕便准许你提三个要求,现在你有什么要求想提的,可以说了。”

“为皇后娘娘治病,是臣应该做的事情,臣怎敢提什么条件,还请陛下收回吧!”李中华很谦虚的说道。

“这乃是一朝天子,金口玉言,说出去的话岂有收回的道理,你有什么条件就赶紧提,实在是想不出来的话,就等你想到了以后再说。”

“既然陛下执意如此,那臣就提一个要求了。”李中华心里一喜说道。

“臣此次奉旨进京途中,与蜀王殿下遭遇了不明势力的袭击,险些丧命敌手。

幸亏有陛下和蜀王殿下所赠的十名歌妓冒死相救,臣和蜀王殿下才有机会,等到驸马独孤将军的及时救援,才得以活命。

臣曾经许诺,要帮她们脱去奴籍,俗话说,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还请陛下成全臣的报恩之心。”

“你可知道她们的父亲犯的是何罪?朕没有诛其全族,己经是对她们网开一面了,出事以后休提,你换过一个条件吧!”李世民脸色阴沉着说道。

“陛下,她们的父辈虽然犯下了大错,但她们当时才几岁,她们是无辜的,既然陛下当初没有忍心杀了她们,为什么现在不能还给她们自由呢?

他们的父辈再怎么有错,也为大唐的建立,立下过汗马功劳,功过相抵也足够了。”李中华争辩说道。

“功是功,过是过,他们犯下的是造反的大罪,岂能相抵?”

“可是她们却救了皇后娘娘的命,陛下难道不应该赏她们吗?”

“你……,皇后娘娘是你救的,朕已经封你为双流县男,又答应你可以提三个要求。”李世民气得指着李中华说道。

“陛下金口玉言,却连臣的一个要求都无法满足。”

“好!朕就满足你的三个要求,但你可要想清楚了,一个要求只能赦免一个人,你最多只能赦免三个人。”

“陛下!这是臣的一个要求,怎么可以只赦免三个人?”

“不行,臣是答应了他们10个人的,她们都是出了力,救臣和蜀王殿下的,她们都是臣和蜀王殿下的救命恩人。”

“放肆,谁给你顶撞朕的权力!”李世民气的直想暴打李中华一顿。

“陛下说过金口玉言的。”李中华也是豁出去了。

“陛下!那些歌妓是怎么回事,恪儿和李县男险些丧命又是怎么回事?”

长孙皇后听的一头雾水,见两人互不相让的争吵了起来,连忙插了进来问道。

李世民倒也没有再隐瞒什么,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都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陛下,时间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当时她们的确都很年幼,他们的祖辈对大唐也的确是有功之人,不如就赦免了她们的奴藉算了。”

长孙皇后是李中华救回了一命的,对于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人,想要报恩的心情,也是感同身受,十分的理解,况且她对李中华也是颇有好感,自然是很想帮一下他了。

“不行!她们一个个的都有武艺在身,一旦恢复了自由,很难不生出什么变故。”李世民仍然是不同意的说道。

“臣妾倒是有个两全其美的主意,既然他们主仆情深谊重,不如就让她们恢复良藉之后,仍然留在双流县男府内,许配给李县男做侍妾,这样一来,以后她们要是不安分的话,李县男也难逃罪责。”长孙皇后突然提议道。

“这样岂不是太便宜这个臭小子了。”李世民心里有点酸酸的,很不舒服的说道。

“陛下都已经将她们送给李县男了,要便宜也早就便宜他了。”长孙皇后笑盈盈的说道。

“不行!还是太便宜这小子了,朕可以答应你的这个要求,但朕也是有条件的。”李世民心里的气还没有消呢!

“只要陛下答应这个条件,臣愿意答应陛下的任何条件。”李中华闻言松了一口气,心中大喜着说道。

“这话可是你自己说的,朕的条件就是,其它的要求全部都抵消了,并且,取消你双流县男的爵位。除了这十名歌妓之外,对你所有的赏赐都收回,你可同意。”

第三十三章:十个少女的决心

人不要脸便是无敌,刚刚还说自己是朕,金口玉言说一不二的人,转眼就不认帐了。

李中华感觉李世民这个皇帝,当的真的是太失败了,送出去的爵位要收回,就连送出去的礼物也要收回,真亏他有脸说得出口。

不过如果能够换回十个美女妹妹们的自由,让他们脱离奴籍,李中华觉得,区区一个从五品的双流县男爵位,不要也罢,大不了以后再挣回来便是。

拿到了脱离为罗飞燕等人脱离奴籍的圣旨,李中华豪无留恋的离开了皇宫,只是临走的时候对长孙皇后说道。

“皇后娘娘的这种虚寒体质,可能是祖上遗传的,皇后娘娘所生的几位皇子和公主,也有很大的机率,会遗传皇后娘娘的这种虚寒体质。

也许现在的表现并不明显,但还是需要留意,及早预防才是。”

李中华说完之后便告辞离去了,长孙皇后的心情却是难以平净。

据其母亲所说,自己的外祖母,便是因为气疾而早逝的,自己的三位姨母,也都是因为气疾而英年早逝的。

虽然自己的母亲,并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可自己却是和外祖母的病情相似,显然是隔代遗传了。

再一想自己所生养的几个孩子,身体似乎都不是很好的样子,每到冬天时,总是容易受寒,咳嗽鼻塞是常有的事情。

长孙皇后越想,心情便越是不平静,急忙传令摆驾两仪殿。

有了皇帝的圣旨,户部管理户籍的部门,重新为罗飞燕等入办理了入籍手续,从此以后,她们便是自由之身的良籍了。

只是让李中华感到郁闷的是,更改户籍时,花费了足足一万贯的费用,还说这是朝廷的规定,李中华虽然手里有圣旨,但圣旨上并没有说不收取改籍费。

幸好刚和兵部交易了首批蒸馏酒,价格也比预期的要高,否则的话,还真没有办法,马上帮他们办理入籍手续。

只是令李中华头痛的是,她们的户籍都是入在了自己名下,并且标示为侍妾的字样。

回到了家中,杨雪等人都在等着李中华回来。

“相公,你可算是回来了,刚刚刘公公前来宣旨,撤销了相公双流县男的爵位,这可如何是好。”杨雪非常担忧的说道。

“没有关系,相公早就己经知道了,娘子不必担心。”李中华微笑着安慰杨雪。

“是不是皇后的病情又有了反复?陛下才会降罪于相公。”杨雪问道。

“皇后的身体恢复的很不错,之所以会撤销相公的双流县男爵位,是因为相公用爵位换了陛下降旨,为飞燕妹妹她们脱去贱籍,重新入良籍的机会。”

“大哥!你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不值得的。”罗飞燕等人激动的泪水都流了出来。

“当然是值得的,如果没有你们的拼死相救,大哥和你们的大嫂,早就己经死在凤凰山下了。

大哥说过,一定会想办法让你们脱离贱籍,从现在开始,你们己经自由了,你们已经成为了,大唐普通百姓的一员了。”李中华笑着高兴的宣布道。

罗飞燕等人,无数次做梦都想脱去贱籍,做一个普通人。

如今她们终于都实现了这个梦想,一个个的都激动的相互抱头痛哭了起来。

李中华并没有上前劝阻她们,此时尽情的发泄出来,对于她们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姐妹十人抱头痛哭的时候,李中华牵着杨雪的手走到一边小声的说道:“没有来的及和你商量,就自己作主的用爵位换取了,陛下降旨为她们脱离贱籍,你不会怪我吧?”

“相公,妾身又怎么会怪你,正如相公所说的,如果没有她们的拼死保护,我们夫妻二人,以及我们杨家人,恐怕早就己经死在了凤凰山下,妾身虽然只是一名小女子,却也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

况且这么久的时间相处下来,妾身早己和她们情如姐妹,如今她们恢复了良籍身份,妾身为她们高兴都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怪相公呢?”杨雪语出真诚的说道。

“此生能够娶到娘子为妻,实在是幸运,相公向你保证,爵位迟早会回来的,以后相公要让娘子也当一回国公夫人试试。”李中华豪情万丈的说道。

杨雪靠在了李中华的怀里,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此时无声胜有声,即便是相公以后无法做到,她也不会有什么怨言,相比国公夫人的地位而言,相公真心待自己好,才是最重要的。

相互抱头痛哭,彻底发现了激动之情后的十姐妹们,走到李中华夫妻面前,一齐跪了下去,向李中华叩头拜谢。

李中华和杨雪急忙上前,将她们一一扶起,但她们还是坚持叩完了三个响头。

“有一件事情还要和你们说清楚,你们虽然己入了良籍,但陛下执意要让你们,以侍妾的身份入藉在大哥的名下,好在侍妾的身份是随时可以解除关系的,所以你们不必担忧。

那一天你们找到了喜欢的人,大哥一定会给你们一份休书,并且风风光光的把你们嫁出去。”李中华有点尴尬的说道。

“既然是陛下的旨意,只要大哥不嫌弃,嫂……大姐愿意接纳,我罗飞燕便生是李家的人,死是李家的鬼,绝无二心。”罗飞燕首先说道。

“对,我冯秋霜除了大哥之外,此生谁也不嫁,生是大哥的人,死是大哥的鬼。”

“大哥为了我们能够脱离贱籍,连爵爷的身份都舍弃了,况且陛下已经有旨,将我们姐妹许配给了大哥为妾,那我们就都是大哥的人了,除了大哥我们谁也不嫁。”谢冬梅也上前说道。

黄秋怡,谢春兰,刘淑敏,张萍,赵媛媛,王艳芳,陈如月也纷纷的上前表明了态度。

这个世上比李中华好的男人或许很多,但能像李中华这么对待她们的人,却是只有李中华一个。

虽然说她们当初拼了命的救了李中华一命,但那时又何尝不是自救呢?

况且就算是如此,在很多的人看来,这原本就是她们应该做的。

自从跟随李中华以来,李中华从来没有要求过她们做什么,完全没有拿她们当一个低贱的歌妓看待,更没有过什么非份的想法。

尤其是在她们还没有脱离贱籍的时候,就和她们兄妹相称,这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在没有遇到李中华之前,她们的人生是黑暗的,是没有光明前景的。

身为溅籍之人,尤其是她们这种被朝廷降罪为贱籍的人,永世都是不能脱籍的,她们的未来,也只会被主人玩弄之后,配给同为贱籍的男人,以后所生的子女,也会永世为奴。

如今重见光明,又有了陛下的旨意,许配给李中华为侍妾,她们又怎么会不愿意呢?

更何况,她们早己经在心里,对李中华情素暗生,只是过去碍于身份,一直不敢去想而已。

见他们一个个都很坚决的表态,李中华有些尴尬的看了看杨雪,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如果坚决拒绝她们,又担心会伤了她们脆弱的自尊心,到时候由爱生恨就很麻烦了。

可要是答应她们,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太禽兽了,也对不起杨雪,当着杨雪的面,答应又不是,拒绝又不是,实在是让李中华感到有些左右为难了。

第三十四章:长安的房价很高

杨雪原本只是想要完成自己对杨家的义务,找一个愿意入赘杨家的男人,为杨家延续香火。

原本她并没有指望,自己会与一个多有能力的男人,共同度过这一生,毕竟谁也不能指望,一个愿意入赘的男人,会有多么优秀。

可是自从李中华出现之后,一切便都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自己不仅没有让他入赘杨家,反而还愿意他把兰姨也收入房中。

可是李中华并没有答应,这就说明相公对自己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并且也并非是一个见异思迁的好色之人。

杨雪深知兰姨的气质和相貌,绝不会输给自己多少,反而有一种她这个年龄没有的那种成熟诱惑。

杨雪也知道,兰姨是对相公有感觉的,只是她心里的顾虑太多了,毕竟她的年龄偏大了一点,又是自己的长辈,尽管并没有血缘关系。

可是现在,罗飞燕,冯秋霜她们,却是坚决要做相公的侍妾,而且还是皇帝的旨意,自己能够拒绝吗?

相公太优秀了,这一次拒绝了罗飞燕等人,下一次也许就会有别的女人加入进来。

杨雪虽然一百个不愿意,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相公,但她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永远的独占相公。

尤其是相公允诺了,让自己将来所生的儿女,全部随自己姓杨,那自己就更没有理由,拒绝罗飞燕她们,成为相公的侍妾了。

“飞燕妹妹,秋霜妹妹,还有各位妹妹们,大家都快快请起来吧!既然你们都愿意做相公的侍妾,那以后我们就都是一家人了。”

杨雪走上前,脸上露出了微笑的说道,既然己经决定要接纳她们,那就应该和睦相处,一家人只有团结在一起,这个家才会充满温暖。

众女都激动了起来,一个个的对杨雪表达着谢意,连正牌妻子都不反对李中华纳妾了,她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至于李中华虽然还没有开口说同意,但罗飞燕她们有自信,自己这些姐妹们,一个个的都长的千娇百媚的,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再加上自己的主动,就没有拿不下的男人。

大家平静下来之后,杨雪又想起了一件事情说道:“相公,刘公公走的时候说了,咱们这座府邸是朝廷赏赐给双流县男的,既然以后相公不再是双流县男了,这座府邸朝廷便要收回。”

“没有关系,朝廷给了我们多久时间搬家的期限。”这种情况李中华早就清楚了,別的倒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再找一个地方就是,就算是返回益州也无所谓。

但关健的是,自己在府中刚开辟的那片莱园子,里面可是种着各种蔬菜瓜果,以及红薯,玉米,土豆这些高产粮食作物。

这些东西可都是如今大唐还没有的农作物,说它们是无价之宝,也毫不为过。

“一个月。”

“一个月啊!还算不是很过份。咱们再蒸馏出一批酒来卖了,就有钱再置办一座宅院,到时候搬走就是了。”李中华庆幸的说道。

朝廷若是要他马上搬走的话,他还真的是没有办法,说不得只好先搬到杨府落脚了。

若是放在以前倒是也无所谓,只是现在嘛!罗飞燕她们己经是自己名义上的侍妾,再带着她们入住到杨府去,未免也太尴尬了一点。

“相公!刘公公还说了,若是不想搬走,可以出钱向朝廷买下来,只是价钱会有点贵而已。”杨雪突然又说道。

这座府邸其实是相当不错的,不仅够大,环境也很不错,住的也很舒服,而且由于坊内住的都是朝廷勋贵,或是他们的亲属,比如某位王爷夫人的娘家,所以安全方面可以放心。

如果可以的话,杨雪觉得还是买下来的好。

“刘公公有说要花多少钱吗?”李中华显然也很动心了,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觉得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应该是什么大问题。

“刘公公说了,这座府邸面积不小,估计至少要六万贯钱。”杨雪有些弱弱的小声说道。

六万贯钱可谓是天价了,要知道如今的米价,斗米才值五文钱,朝廷官员的俸禄,即便是做到了某部侍郎,或是像狄斯这样的京兆府尹,一个月的收入也不会超过五万钱,折合成一年也就是600贯,想要买下这座宅院,至少要工作100年,不吃不喝才行。

不过想一想历史上的杜甫和白居易,他们哪一个不是聪明绝顶的人物?也都是在朝为官的公务员,不是也照样买不起房子。

而且这处府邸可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标准的豪宅,放在后世的首都,没有十几个亿都拿不下来。

这可是比首都的四合院大的多了,后花园里有山有水,像个小公园似的,六万贯还真没有要你高价。

“六万贯啊!那我们可要抓紧赚钱了呀!”李中华郁闷的说道。

似乎自己来到唐朝之后,就一直都没有富裕过。

好不容易发了一笔横财,全被李世民这个皇帝给收走了。

“啊!相公,6万贯钱啊,一个月的时间,我们怎么赚的到。”杨雪很吃惊的说道。

“所以说我们必须抓紧嘛!”李中华很自信的说道。

这一次向兵部交割了1000坛酒,每坛五斗,总共进账了15,000贯钱,再加上一百坛特制的高度酒,也就是被李中华称之为酒精的酒,又进帐了2500贯钱。

为罗飞燕她们更改户籍,用掉了一万贯,还给朝廷所赐的一千三百贯,还有五千八百贯钱剩了下来。

未来的一个月内,就是疯狂的收购市面上的浊酒,加快蒸馏酒的速度,还有一个就是,把酒推销出去,不仅要卖出去,而且还要卖出高价来。

所幸的是,司农寺配给双流县男府的下人奴婢,暂时还没有被收回,据说是等一个月之后,和这座府邸一起收回。

次日起,不仅长安市面上的浊酒,被疯狂的收购,就连邻近的户县,渭南等地,也遭到了抢购,一日之间,最低劣的浊酒,也从二十文钱一斗,涨到了二十五文钱一斗。

就算是如此,李中华也没有任何停手的打算,即便是五斗浊酒蒸馏出一斗,成本也不过是一百多文钱,相对于售价不低于三千钱的蒸馏酒而言,即便是成本上升到500文钱一斗,也是可以接受的。

接下来就是考虑卖酒的事情了,不过李中华心里并不着急,他己经想到了办法,可以迅速的把酒卖出去,而且绝对不用担心,卖不出高价来。

第三十五章:满屋子的钱

第一批蒸馏出来的酒,第二天一早,李中华便让人装上马车,让管家严文礼,给长安城内的各大权贵的府上,送上一坛蒸馏酒,什么话也不用说,只留下李府的拜帖就行。

当然,李中华也没有忘记,在拜帖上标注,原双流县男府字样。

大唐的权贵,特别是新兴的贵族,大都出身于陇右,西北苦寒之地的汉子,又是军中的猛将,鲜有不善饮酒的人,而且酒瘾还都挺大的。

比如程咬金,尉迟敬德等人,哪一个不是酒量惊人?

中午刚过没有多久,便陆续有各府上的人,来到了安仁坊,找到了李府,要求订购一批新酒。

李中华让人安排大家坐下休息,并奉上茶水,表示因为是刚刚开始酿的新酒,并没有多少存货,各府上想要订购的数量太多,没有办法全部供应,所以只能价高者得了。

来的都是各府中的管事,临来时主人可是交待过,必须把酒买回去的。

这也难惯他们,喝过了比浊酒烈的多的蒸馏酒,再让他们喝那些低度的酒,简直就跟喝水一样,实在是没有什么味道。

而且兵部先前己经采购过一批,加上李世民也宴请过不少朝中的老臣,一同品鉴过这种新出的酒。

只是李世民并没有告诉大家,这酒是从那里来的,不少人还以为是那个地方进贡的御酒,想买都没有地方去买。

现在知道了这种酒,就是长安城出的,大家又岂会再错过这个机会。

至于价格,既然是贵族阶层,当然是不会差这点酒钱的。

各府的管事一听说,这酒没有什么存货,马上便心急了起来,这要是买不到酒回去,主人可是会不高兴的,不高兴的话,免不了就会处罚他们,所以一个个的争着说要酒,价格随便李府出。

“前不久,兵部向我们李府采购了一批酒,出价三贯钱一斗,实际上我们李府还亏了钱,只是陛下有旨,圣命难为。

这一次所卖的酒,我们的目的是推广出去,所以以半卖半送的方式,五贯钱一斗,每家府上限量供应十斗酒,剩下的份额,大家公平竞争,价高者得。”管家严文礼对大家说道。

五贯钱一斗虽然不便宜,但其实也在大家的接受范围之内,只是只供应十斗酒,却让大家难以接受。

各家府上基本上都是大户人家,贵族阶层可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够形成的,所以府中普通都是人多,十斗酒实在是不够看,碰上喝的兴起时,一顿饭都不够喝的。

要想获得更多的名额怎么办?加钱呗!

于是五贯钱一斗的酒,很快就翻到了十贯钱一斗,并且还在往上翻。

大家都带了足够的钱过来,谁也不差钱。

只要自己没有谎报价格,价格再怎么高,主家也不会怪罪于他们。

反倒是没有买到足够多的酒,回去之后会被主家责罚。

各权贵之间,虽然平日里都是称兄道弟的,表面上一派和谐的气氛。

但是暗地里也是相互较量着,谁也不服谁。

如今谁能买到更多的酒,争的可是面子上的事情。

“我们卢国公府上出十五贯,全要了。”卢国公府中的管事急了,直接把价钱开到了15贯钱。

“我们鄂国公府上愿意出二十贯,收购全部的新酒。”另一个人站了起来说道。

“你们谁也不要争了,剩下的酒,我们赵国公府上要了。”又一个管事站了起来说道。

“凭什么呀!你们赵国公虽然势大,我们鄂国公也不是吃素的,现在拼的是谁给的价钱高。”

“你当我们赵国公府上就出不起价吗?三十贯,我们赵国公府上出三十贯钱一斗。”

李中华并没有出面,而是躲在一边看热闹,反正谁也不认识自己,就是幕后的东家。

此时听到价格飙升到了三十贯钱一斗,心里不由的也是惊叹了起来。

一斗酒也就是四斤的样子,而一贯钱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后世九十年代初期的一千元。

一斗酒卖三万,相当于一斤酒卖了七千五百元,而且是相当于后世的九十年代初的七千五百元。

不德不说,贵族的购买力实在是很惊人啊!一些大的门阀,如博陵崔氏,山西王家,陇右李氏,等等,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是毫不过分的。

李中华准备了二百坛酒,也就是一千斗,用来竞价购买,如果按三十贯钱一斗出售,马上就可以得到三万贯,这钱未免也大好赚了。

“五十贯,我们鄂国公府上愿出五十贯钱一斗,还望大家给我们鄂国公一点面子,承让了。”

在李中华的恍惚中,鄂国公府上的管事,已经将价格提高到了斗酒五十贯,并且语气己经变的隐含警告威胁了。

鄂国公是谁,尉迟敬德啊!那可是个脾气火暴,谁也不服的黑大个,偏偏又武力惊人,不但救过李世民的命,而且在玄武门事变中,斩杀了齐王李元吉,前太子李建成,为李世民登基称帝,立下了首功之人。

谁要是惹上了尉迟敬德,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打你又不一定打的过,就算闹到陛下的面前,陛下也会偏向对方。

而且五十贯钱一斗的价格,也己经超过了很多人的心里价位了,虽然主家也出的起这个价,但身为一个管事,超过了一定的权限,也是需要请示的。

眼见事情要闹僵,并是早己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李中华连忙轻咳了两声,示意严文礼见好就收。

严文礼也是个做过多年管家的人,自然明白李中华的意思,连忙开口说道。

“大家都是各府的管事,切莫伤了大家的和气。这位鄂国公府的管事出价最高,其它府中的管事也不必再加价了,还有愿意接受这个价格的,大家请举个手。”

严文礼话声刚落,就有几个人举手表示,愿意接受这个价格。

其他的人原本有些犹豫,但见有人举手,犹豫了片刻之后也举起了手。

等了没有多久,来的各府管事,便无一例外的举手同意了,毕竟大家都能接受,就自己府上不能接受的话,会很没有面子的,回到府中之后,让主家觉得自己办事不利,丢了主家的脸面,那自己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在座的既然都愿意接受这个价格,那今天就先平分了那二百坛酒,然后再报上各府所需要采购的量,剩下的我们会在半个月内,将各府订购的新酒,分批的送到各府中去。”

由于今天只是第一天,来到李府买酒的人并不算多,只有二十多家府上,平分下来,各府可以分到八坛酒,加上五贯钱一斗供应的两坛,每家都可以拿走十坛酒。

各家把酒拉走了以后,留下了二千零五十贯钱,总共进帐了五万一千多贯钱,把装钱的库房都快堆满了。

好在有部分是用金银付的帐,否则还真的是要另找地方堆钱了。

想想后世,一部手机在手,多少钱都不过是帐户上的一个数字,李中华看着这满屋子的开元通宝,实在是让人很无奈,上百吨的铜钱,几十万斤啊!

第三十六章:君臣关注

第二天又有各府的管事前来,想要买新出的蒸馏酒,李中华早就己经安排了管家严文礼应对。

按照昨天定下的规矩,各府可以得到两坛十斗新酒,按照五贯钱每斗的优惠价,想再多要,一律按五十贯钱一斗的价格购买,而且各府只能限买八坛酒,其它的留下订购的数量,半个月之内会安排分批送到各府中。

有人觉得价钱太贵,不过李府又没有强迫谁买,再一听闻昨天己经有二十多个国公王爷等人的府中,也是按照这个规矩买的货,大家便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六万贯钱很快就搞定了,李中华让严文礼把钱拉到户部,办理了宅院的买断手续,拿到了房契,这座原来的双流县男府,现在的李府,便彻底的成了李中华在大唐的产业了。

李中华来到大唐才过了大半年时间,己经拥有了两处房产,一处位于益州城内,一处便是这长安城了。

至于双流县的农场,还有长安城的杨府,虽然李中华也可以占用,但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们是属于杨家的产业,毕竟李中华并没有入赘杨家。

却说各府的那些权贵们,听到自己府中的管事说了,这种新出的酒,价格高达五十贯钱一斗,也是有些呲牙,虽说不是买不起,但这也太贵了吧!

卢国公府上,程咬金和几个儿子正在举行家宴,父子几个都很好酒,既便是蒸馏酒比较烈,父子也是大碗的喝着,一人一斗酒很快就下了肚。

“他娘的,这酒喝着就是过瘾,来劲,就是价钱也太贵了,照咱们父子这么喝下去,非得把咱卢国公府给喝穷了不可。”程咬金喝的满脸通红,喷着酒气的发起了牢骚。

除了医用的高度酒,经过了三次反复蒸馏,勉强达到了六七十度,出售经各府的蒸馏酒,只经过了一次蒸馏,最多也就是三十度左右,但己经比浊酒要烈的多了。

关键是酒质清冽,酒味也更香浓,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若是卖给他们的酒,都是六七十度的高度酒,喝上一斗酒的人,还不都趴下了。

尽管只有三十度上下,也够他们受的了,程咬金父子现在的样子,也已经喝醉得七七八八了。

“爹!这酒好喝,当然价格也不会便宜了,关键是长安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卖,有钱也买不到,所以爹你就知足了吧!”程处亮带着几分醉意收到。

“臭小子,人家小小年纪,不仅是个神医,还这么会赚钱,你们都给老子学着点,能不能有出息一点。”

太极宫内,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大臣们正聚在一起议事。

“陛下,那个李中华赚钱的本事着实不小啊!半个月就赚到了六万贯钱,把那座宅子给买下来了。”户部尚书韩仲良微笑着说道。

“当然不小了,那小子贼的很,卖给兵部才三贯一斗的新酒,卖给我们却卖了五十贯钱一斗,能不赚钱吗?”鄂国公尉迟敬德很是恼火的说道。

自以喝上了新酒以后,他感觉自己的钱,就哗啦啦的往外面流了。

“喝不起你别喝呀!人家又没有逼着你买。”程咬金哈哈大笑着说道。

“程咬金,你不说话没有人把你当哑巴,你不就是有个崔氏当夫人吗?靠女人发的家,当你有多能耐似的。”尉迟敬德黑着脸说道。

“有能耐你也靠女人发家给俺老程看看呀!”程咬金不以为耻的说道。

“敬德!休要伤了自家兄弟间的和气。”李世民赶紧制止道。

“李中华卖的酒,价钱虽说是高了一些,但也无可厚非,其实说来说去,还不都是被你们给惯出来的,大家都不接受这么高的价钱,他卖不出去,自然就会降价销售嘛!”李世民摇了摇头说道。

“陛下!自从喝了新酒之后,再喝别的酒,简直就像喝水一样,一点酒味都喝不出来,实在是受不了呀!”尉迟敬德抱怨着说道。

“是啊!要不陛下干脆下道圣旨,让那小子的酒,最多只能卖五贯钱一斗。”另外一个大臣也抱怨道。

“你们这不是在胡闹吗?这种东西又不是生活必须品,嫌贵了不买就是了,实在是想喝,也可以少喝一点就是了,让朕下旨逼着人家降价卖,万一人家干脆不卖酒了,到时候你们有钱都买不到,岂不是更难受。此事休要再多说了。”李世民没好气的说道。

李世民乃是有道明君,当然不可能下这样的圣旨了,当年长安城内粮价飞涨的时候,也没有下过这样的圣旨,逼迫那些囤积居奇的粮商,必须按什么价卖粮。

“陛下!李中华献上来的办法,还是十分有效果的,军中郎中在伤兵营中,严格按照新式的护理办法护理伤员,用酒精清洗伤口消毒之后,再放药进行包扎。

不仅伤兵的死亡人数大大的减少了,而且伤口复原的时间,也大大的缩短了,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创举,挽救了我大唐无数男儿的性命。”兵部尚书侯君集开口说道。

“朕己经知道了,一斗酒用在战场上,可以挽救很多伤兵的性命,所以说,五十贯钱一斗也不算是很贵嘛!”李世民很高兴的说道。

“陛下,李中华对朝廷有大功,不仅发明了应对掳疮的办法,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

又有救长孙皇后之功,现在又献上了酒精这种东西,还有新式的伤兵护理办法,减少了很多伤兵,因为伤口感染而死。

如此多的功劳,随便一件都是很了不起的大功,自古以来,明君莫不都是有功当赏,有罪当罚的吗?”郑国公魏征进谏道。

“有功当赏的道理,朕又岂会不懂,只是李中华此人还很年少,所谓的玉不琢不成器,如果现在就给他大赏特赏,封官进爵,恐怕会让他骄纵起来,反倒是害了他。

对于李中华这个人,朕自有打算,就不劳魏爱卿多虑了。”李世民解释着说道。

对方魏征这人,李世民也是有些畏惧的,所以不得不解释一下。

“适当的压制一下,故然可以让其变得沉稳一些,但如果过度的压制,恐怕会适得其反,陛下当知过犹不及的道理,莫要让有功又有能力的人寒了心才是。”魏征点了点头说道。

李中华并不知道,朝中大臣们和皇帝李世民,正在议论着他,并且十分的关注着他。

此时的李中华,己经有了充足的本钱,做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高材生,自然知道钱能生钱的道理。

大堆的钱堆积在库房之中,也不过就是一堆破铜烂铁,随着大唐的不断强盛,通货膨胀是必然的趋势,如果任由这一堆铜钱放在库房里,最后贬值是必然的。

有钱当然要懂得投资才行,李中华最近都在长安城内四处闲逛,寻找一间位置绝佳的店铺,他打算开一间酒楼。

自己独家掌握着蒸馏酒,开一间大酒楼,实在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一来可以卖酒,二来又方便为蒸馏酒打广告出去,实在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第三十七章:藏仙楼

要说大唐的长安城内,商业最繁荣的地方,莫过于东西两市了,不过此时的东西两市,每天中午才开市,大阳下山前收市,营业时间既便是夏季,也不过是三个时辰。

一天营业两三个时辰,显然是不利于酒楼开业的,因此,李中华从一开始,便放弃了这两个地方。

除了东西两市之外,李中华觉得最具人气的地方,便是平康坊了。

平康坊内,汇聚着大大小小的青楼楚馆,通霄达旦的营业,不受时间的约束。是长安城内最有名的销金窟。

青楼楚馆虽然也是靠女色来吸引顾客的,但并不是单纯的妓院,里面的姑娘,大多都是琴棋书画中的高手,吟诗作赋的功底,丝毫也不会比一般的读书人差。

用色艺双绝来形容,也是毫不为过的,关键是她们绝大多数都是卖艺不卖身的。

虽然她们也是贱籍的身份,最终的归宿,仍然免不了会被主家高价卖给一些权贵,或是富商为侍妾,但至少在卖身之前,是绝对清白的,而且有机会自己为自己赎身从良。

不过这种机会并不多,想要赚够为自己赎身的钱,实在是太难了,除非你色艺双绝,但名气越大,想要赎身的价格就更高,也更容易被权贵或是富商看中,不惜以高价收入房中。

平康坊内纯粹的酒楼并不多见,因为大唐的青楼楚馆里,也经营着酒楼和客栈的业务。

李中华来到了平康坊内,同行的还有罗飞燕和冯秋霜两人,只不过两人此时皆是一身书童的打扮,她们负责保护李中华的安全。

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胜不殆,李中华要想在平康坊内,经营一家大型的酒楼,当然要了解一下同行们,都有些什么样的特色了。

平康坊内最大的,也是最有名的青楼,名叫藏仙楼。

之所以是最有名的青楼,不仅只是因为,长安城的十大名妓中,藏仙楼占了一半还多,足足有六个,还因为藏仙楼的仙露酒也是一。

李中华带着罗飞燕和冯秋霜走进了藏仙楼内,被龟奴热情的引了进去。

“三位公子好像很面生啊!不知公子们贵姓?”龟奴很热情的问道。

“姓杨。”冯秋霜冷冷的说道。

“原来是杨公子,想必你们也是来参加,我们藏仙楼的桃花仙子选婿的吧?如果是的话,每人需要缴纳一百贯钱的茶水费。”龟奴很热情的说道。

“每人十贯的茶水费?”李中华很是惊讶的问道。

十贯啊!大唐居然还有茶水费的说法,而且还这么贵的离谱,李中华能不惊讶吗?

“杨公子,十贯钱其实也不算多的,我们藏仙楼的桃花仙子,平时献唱一曲,收费都是十贯起步的,今天不仅会献唱,还会有很多的活动,十贯钱己经是超级的优惠了。

而且桃花仙子一旦选婿成功了,以后公子就是花再多的钱,想要欣赏到桃花仙子的歌舞,也是不可能的了。”龟奴笑着解释道。

既然己经进来了,自然没有就这么走出去的道理,何况龟奴的介绍,己经引起了李中华的极大兴趣。

听唱一曲便是十贯,相当于后世的一万元,就算是21世纪的大明星,开演唱会的贵宾票,这个价格也足够了吧?

李中华很痛快的交了三十贯钱,在龟奴的带领下,上到了楼上,可以看得出来,藏仙楼的二楼,明显的比一楼要高了很多的档次。

一处厅堂内,己经有几十个人坐在了那里,显然也是冲着桃花仙子选婿活动来的。

但这些人都不认识李中华,不过有一个人另外,那就是乔装而来的太子殿下李承乾。

太子李承乾看到李中华进来,也很吃惊,甚至有点紧张,对于这个救过母后的人,李承乾的心情很是复杂。

太子身旁坐着的人,正是东宫内侍郑全,尽管长安的大街上实行霄禁,但作为东宫太子,大唐未来的皇帝,当然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再者,他们出来也没有打算在天亮前回去。

郑全看到太子李承乾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扫了过去,只是郑全并没有见过李中华,自然看不出什么,却也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殿下,不过是两个女扮男装的婢女,莫非殿下对她们有兴趣?”郑全小声的笑着,在李承乾的耳边说道。

“那个男的就是李中华,上次你侄子郑三,便是想要抢他的女人。”

李承乾也小声的说道。

罗飞燕和冯秋霜两人,虽然穿的是一身男装打扮,但基本上只要不是眼瞎,便都能一眼看穿,两人实为女儿身。

此时不过之七八月之交,长安的天气还很闷热,秋老虎肆虐,既便两人裹紧了胸,女性的特征还是很明显的,只是一般的人都是看破不说破而已。

在长安,大户人家,尤其是权贵人家的女子,都很喜欢外出逛街时,打扮成公子模样,进出青楼楚馆者,也不在少数。

既便是进出青楼楚馆之人,也未必就是冲着女色而去的,也有很多人,纯粹就是为了应酬,喝酒吃菜,交朋会友的。

所以既便在青楼楚馆中,遇到了熟人,也很正常,完成不需要惊慌。

郑全一听,此人就是害死了自己唯一一个侄子郑三的人,顿时便激动了起来,很想现在就走过去,杀了李中华,为自己的侄子郑三报仇。

“不许冲动,否则孤也救你不得,而且你会死的很惨。”李承乾低声喝道。

李中华并没有认出太子李承乾,虽然在立政殿中,和太子李承乾有过一面之缘,甚至太子李承乾还当面谢过李中华的救母之恩。

不过李承乾此时刻意的低调,又化过一点妆,李中华原本就和他不熟,也没有很深的印象,只是一面之交,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当有侍女送上煮好的茶时,李中华连忙叫侍女换壶白开水来,大唐的这种用各种香料煮过的茶,李中华是怎么也接受不了。

后面又陆续进来了不少的人,整个厅内都坐满了人,李中华看了一下,估计得有上百人。

每人的面前摆着一张长条形的小矮桌,客人需要盘膝而坐。在正式的场合时,更是需要跪坐,而且坐姿要端正,这就是大唐的情况。

十贯钱的入场费,除了一盏茶之外,点菜喝酒都是需要另外掏钱的。

“给俺兄弟来二斗新酒。”突然,一个男子大声的喊道。

李中华抬头看了过去,发现那两人正是护送过自己的飞骑将军,顿时笑着举了举手,算是和对方打个招呼。

“原来是两位程小公爷,我们藏仙楼最出名的就是仙露酒,可没有听说过什么新酒,那种不入流的酒,我们藏仙楼怎么会有卖。”藏仙楼的一名管事,来到了两人面前,很谦卑的说道。

没有办法,这两个小魔王,他们可是惹不起,父亲是大魔王程咬金,陛下刚封的卢国公,续娶的正妻乃是清河崔氏老家主的千金,可谓是要权有权要钱有钱。

“放你娘的狗屁,新酒那么有名,就连陛下和长孙皇后都在喝,到了你们藏仙楼,怎么就成了不入流的酒了?”

第三十八章:桃花仙子

自己最喜欢喝的酒,却被人说成是不入流的酒,任谁也会心里不高兴,程处亮岂能不破口大骂。

“什么仙露酒,和新酒比起来,也不过就是普通的浊酒而已,居然还敢说新酒是不入流的酒。”

“看来藏仙楼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

“没有几位仙子在,藏仙楼也不过是家普通的青楼而己。”

今天在场的人中,权贵价层的子弟,就占了大半,听到藏仙楼的管事,把自己最爱喝的酒,说成是不入流的酒,一个个的心里也很不爽,便开始申授了起来。

藏仙楼的管事一看惹了众怒,唯有苦笑着向大家陪罪说道:“陛下和皇后所喝的定当是绝世好酒,藏仙楼虽然小有名气,但实在是拿不出陛下和皇后所喝的好酒,还请大家见谅。

而且我们也没有听说过,那家酒楼有新酒在卖,如果真有比我们藏仙楼仙露酒更好喝的酒卖,我们藏仙楼定会派人高价求购的。”

“罢了罢了,新酒供应我们各大贵族府上都不够,市面上岂会有卖的,而且五十贯钱一斗的新酒,你当有几个普通人能喝得起吗?”一个权贵大少摆了摆手说道。

众人心里一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便纷纷的重新坐好,只能将就着点些仙露酒来喝了。

李中华也让人上了一斗仙露酒,三人共饮。

老实说,仙露酒其实是很不错的酒了,酒质也并不浑浊,只是比之蒸馏酒而言,还是有些差距,毕竟酒质再怎么干净,也不可能比蒸馏出的酒还要清澈。却也让李中华能够接受。

而且李中华本人是南方人,并不喜欢喝高度酒,反而喜欢喝一些女儿红,花雕之类的黄酒,所以仙露酒的味道,李中华还是很喜欢的。

只是长安地处西北,冬日苦寒,所以西北的汉子,更容易喜欢高度酒。

不时的有歌妓出来歌舞助兴,虽然不是什么长安十大名妓中的某位仙子,但一个个却也长相不俗,歌舞的功底也是不弱,让李中华看的也是不住的点头。

放在二十一世纪,就这些普通的歌妓,比之某些靠绯闻炸作出来的一线名星,也丝毫不弱。

“老爷,你要是喜欢看,我们姐妹在家表演给你看就是,何必跑来这里看。”冯秋霜忍不住的说道。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是以侍妾的身份,跟着李中华,叫他大哥或是公子都不合适,最后大家一商量,便都改口称呼李中华为老爷了,称林雪当然也不能叫嫂子或姐姐了,改称夫人了。

“这叫刺探敌情,我们若是在平康坊开酒楼,迟早是要和藏仙楼开战的,知己知彼才能百胜不殆的道理,难道你们不懂吗?”李中华一本正经的说道。

“老爷,秋霜妹妹那么聪明,又怎么会不懂,人家这是在吃醋,难道老爷你看不出来吗?”罗飞燕忍着笑的打趣道。

“飞燕姐姐,难道你没有吃醋吗?昨晚是谁说老爷很笨,不懂风情的。”冯秋霜反驳道。

“你这死丫头,怎么什么话都告诉老爷!看姐不打死你。”

两人嘻嘻哈哈的扭在一起,很没有形象的样子,更加暴露了两个人身为女子的身份。

李中华很是无语,面对美人,要说他一点也不动心,那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他的心里迈不过那到坎,说到底他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几次杨雪都安排人侍候李中华就寝,可李中华心里总感觉怪怪的。

林雪的贴身丫环琴儿,林雪有了丈夫后,本就应该是个通房丫头,为姑爷沐浴更衣,在小姐身体不便时,侍候姑爷睡觉,实在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李中华就是难以接受,至少是当着杨雪的面前,不好意思接受这种服务。

为此,琴儿那丫头都伤心过好多次了,认为李中华讨厌她。

如果李中华真的不接受她,琴儿的命运,按照一般的情况下,是会被安排嫁给下人,或是卖出去,最好的待遇,也是被放出府去,准她回娘家重入良籍。

不是琴儿不想回娘家,重入良籍,只是重入良籍又如何,家里穷困,弟弟妹妹们又多,她依然免不了再次被卖的命运,甚至有可能被父母卖给一个糟老头子做侍妾。

与其如此,当然是留在小姐和姑爷身边更好了,虽然同样是做一个没有什么名分的女人,但最少姑爷很年轻,长得又英俊,还很有本事。

其实李中华更担心的是,她们将来碰到了意中人后,会后悔现在的决定,所以他才会忍着不去碰她们。

平静下来之后,两人看了看李中华的反应,心里微微的感到有些失落。

难道自己和姐妹们不漂亮吗?显然不是这样的。

难道老爷身体有问题,不近女色,显然也不是这样的,因为自己和姐妹们不止一次的,在早晨见到夫人杨雪走出房门时,满脸红光,幸福微笑的样子。

甚至姐妹们在夜间经过他们房间时,有听到过杨雪发出的幸福叫喊声。

桃花仙子在众人的期待之中,终于登场了,下面的权贵子弟,一个个的都兴奋了起来,发出了狼叫声。

别看这些人平日里都是一本正经,时刻体现出自己高人一等的样子,但在桃花仙子出现之后,一个个的都暴露出了本性。

在听到桃花仙子今日要选婿之后,他们都是抱着势在必得的目的来的。

尽管由于身份的问题,他们不可能娶桃花仙子为正室,但并不妨碍他们买回家中做个侍妾。

桃花仙子戴着面纱出场,用古筝弹奏了一曲,琴声动人,歌声婉转动听,仔细听来却是有些自哀自怜。在李中华看来,和后世的那些大明星出场相比,更加令人震撼。

欲作新娘喜欲狂,浓施淡抹巧梳妆。

红衣一袭怜娇软,梨靥双涡惜嫩香。

半喜半嗔呼不出,如痴如醉拥难将。

天公酬得佳人意,嫁个多才好婿郎。

这首诗词一听就知道,描写的是一个正要出嫁的女子,很贴合桃花仙子自己的心情。

终于就要嫁出去了,从此不用在人前卖笑人后哭了,正应了欲作新娘喜欲狂这一句。

然而桃花仙子长的再怎么漂亮,她也只是一名青楼女子,所谓的出嫁,也不过是一场交易,她是没有权利,选择自己最终要嫁给谁的。

天公酬得佳人意,嫁个多才好婿郎。唱出了桃花仙子的忐忑不安的心情,希望自己的运气超好,有天公眷顾,最终能够嫁给一个有才华的如意郎君。

“今天是我们藏仙楼的桃花仙子出阁选婿的日子,大家都知道,桃花仙子是我们藏仙楼的一块金字招牌,长安城里一半的男人想要拥有她。

现在她就要出嫁了,虽然我们藏仙楼很是不舍,但也唯有希望她能嫁一个好人家了。

今天谁能够最终抱得美人归,钱绝对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桃花仙子选择了谁。”

“笑话,青楼的姑娘出嫁,认的不就是谁出的钱多吗?马上开始让大家出价吧!谁舍得出最多的钱,桃花仙子就归谁了。”一个很胖的客人大声的说道。

“这不是王氏钱庄的王胖子吗?桃花仙子要是做了他的侍妾,估计不等天亮,就会被他压死在床上。”

众人听了皆是大笑,气得王胖子大声的说道:“是谁在背后说老夫坏话的,有种站出来。”

当然没有人会傻傻的站出来了,王胖子的身份,可不只是一个王氏钱庄的掌柜那么简单,山西王氏,不想死的人最好不要轻易与其为敌。

不过藏仙楼能在平康坊立足,并且是发展的最好的青楼,幕后的东家自然也不是个普通人。

“王掌柜稍安物燥,今天桃花仙子选婿的条件有三样,第一比的是财,必须能拿的出五万贯以上的家财,这一点大家应该都没有问题。

第二还是比才,不过是才气学问之才,每人都要作一首诗出来,比一比谁的诗作的最好,限时二刻。

第三比的是运气,当然是桃花仙子选中了谁,谁又能拿的出五万贯钱来,谁便是今天的获胜者,成为桃花仙子的入幕之宾。”

第三十九章:云想衣裳花想容

五万贯钱可不是一般的人所能够拿的出来的,不过能来参加桃花仙子选婿的,也没有几个是一般的人。

既使有,那也基本上是跟着主子来凑热闹的人。

比财才,估计有王胖子在,没有几个人能争的过他,毕竟人家可是开钱庄的。

可要是比作诗,那就不是光有钱就能赢的。

尽管如此,在座的很多人也并不惊慌,毕竟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名妓选婿的活动。

通常青楼名妓选婿的时候,比诗作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最终的结果还是比财力,或者是比权力。

文比最多也不过是一种点缀,锦上添花而己。

尽管如此,权贵们也是很要面子的,既便自己写不出什么好诗,也会聘请有名气的才子,事先帮自己拼凑几首好诗,再比试的时候装面子。

“今天是奴家出阁选婿的日子,所以今天作诗的主题,便以奴家为题,写一首赞美奴家的诗,大家各自发挥,取诗作最佳者为胜。”桃花仙子缓缓的说道。

以女子为题作诗,可以说是很普通的题材了,大家心里不由的松了口气。

只是题材虽然普通,但己经出现过太多的佳作,想要再创作出佳作,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毕竟赞美一个女人长的如何的美貌,什么人比花娇,沉鱼落雁之类的词,都己经被前人用烂了,再写出来也很难有新意了。

藏仙楼安排了人把笔墨纸张派发给了大家之后,点燃了一支香,便开始比试作诗了。

在这一支香燃尽熄灭之前,写出来的诗作都为有效,超过了时间,诗写得最好也是无效的。

一炷香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早有准备的人自然是不用慌的,那些猜错了方向的人,自然是要绞尽脑汁的,再想出一首应景的诗来。

唐飞燕和冯秋霜虽然可以不用参加比诗,事实上李中华也没有打算参加比诗,他只是来见识一下,大唐的青楼是什么样子的,可没有打算花五万贯钱,买一个所谓的青楼名妓回去。

可是罗飞燕和冯秋霜却以为,李中华对桃花仙子很动心,他们看到了李中华,刚才对于桃花仙子出场时的惊艳目光。

两人虽然会武,并且身手还不弱,但两人也不惧诗词歌赋,就是琴棋书画的功底也不弱。

有这么一个和大家一较高下的机会,当然也想一展才华了。

“老爷,看我们姐妹出手,助你抱得美人归。”

冯秋霜见李中华只是在那里自倒自饮的喝酒,只当他是认输了,忙笑着打趣道。

这也怪不得冯秋霜她们,虽然李中华一直说自己是个书生,可也没见他展露过什么才华,唯独知道他的医术不错,还会酿酒,甚至会种菜,种庄稼。

至于作诗,估计是不行吧,反正也没有听过他作诗,甚至都不见他有多喜欢读书。

“本老爷要想赢了这场比赛,谁也拦不住,哪里还需要你们来帮忙。”李中华摇了摇头说道。

“老爷你就吹吧!反正妾身是不相信的。”

“老爷做别的固然是很聪明,不过作诗,反正我们姐妹们都没有听说过。”

“好啊!你们居然都敢怀疑本老爷了,那今天要是不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叫做可以流传千古的事,你们是不会服气了。”

被两个女人给鄙视了,李中华当然坐不住了,所以必须反击,不为了争桃花仙子,也要为自己争口气,咱不能被女人给看不起了不是,关键还是两个自己名义上的侍妾。

为了震住在场的人,李中华也是绞尽脑汁的在想,他不是想要怎么写一首好诗,而是在苦脑,关于描绘女子长的美丽漂亮,能够流传千古的好诗,好像实在是太多了,都不知道应该剽窃哪一首为好。

思来想去,宋词中的蝶恋花,应该算是写的最好的诗词,可那是宋词,现在应该还不流行,此时剽窃出来似乎有些不好。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李中华还是没有落笔,冯秋霜和罗飞燕都己经各自完成了自己的诗作了。

“老爷虽然聪明过人,却也有他的弱点,就是做诗不行啊!”冯秋霜嬉笑着和罗飞燕说道。

“天下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老爷不会作诗又怎么样?只要他对我们姐妹好,就足够了。”罗飞燕无所谓的说道。

就在此时,李中华拿起了手中的毛笔,在磨好的墨汁上重重的沾满,飞快的在白纸上写了起来。

两人好奇之下,探头看去,只见上面己经写下了前两句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罗飞燕和冯秋霜一见之下,忍不住的齐声诵读而出。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不等两人从震撼中醒来,李中华己经一挥而就的写完了整首诗,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此时,一柱香也终于燃到了尽头。

两人诵读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因为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所有人的诗作都已经完成了,只有李中华一个人还在奋笔疾书。

以至于大家的目光,都在关注着李中华这边,罗飞燕和冯秋霜诵读诗句的声音虽然不大,但也绝对不小,所以大家都基本上听到了。

不需要再比下去,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诗仙李白流传千古的名诗,当然不是随便一个自称才子的人,便可以胜过的。

桃花仙子自然也听到了,并且轻轻的背咏了一遍,更深刻的体会出了诗中的意境。

尽管很多人都心里不服,但都是要脸面的人,在这种极别的诗作面前,很多人都选择,干脆的将自己刚写好不久的诗作,抓起来撕碎了。

既然比不过人家,又何必要去丢人现眼呢?

很多人自己希望破灭了之后,撕了诗作,也没有兴趣再呆下去了,纷纷的挥手离去,不过还是有不少人留了下来,想着认识一下李中华,至少也要打听到他的来历。

“太子殿下,不如让老奴前去,报上太子殿下的名号,量那小子也不敢不识趣。”郑全不死心的在李承乾的面前说道。

太子李承乾也写了一首,自认为很不错的事,原本是信心满满的,以为可以抱得美人归。

可是在听了李中华的诗作之后,他便没有了一点胜算的把握,不过他仍然没有放弃,更没有把自己的诗作给撕毁。

自从不久之前大婚,娶了太子妃之后,李承乾便开始对女色有了很大的兴趣。

偶然间见识到了桃花仙子的美貌,便为之倾倒。

此次之所以会有桃花仙子突然选婿,便是郑全为了讨好太子李承乾,而操作出来的结果。

只是没有想到为他人做了嫁衣,便宜了李中华这个家伙。

原来郑全利用东宫的权势施压,但又不想事后被人说太子仗势欺人,强抢青楼名妓,坏了太子的名声,便提出了愿用五万贯钱,为桃花仙子赎身的条件。

藏仙楼的幕后东家深知,桃花仙子己经留不得了,这才找桃花仙子谈了一下,又不敢挑明是当朝太子看中了她,这也是郑全事先说好的条件。

桃花仙子作为大唐的十大名妓之首,这些人也积蓄了一些私房钱,闻听之后,便要求为自己赎身。

这种事情在青楼之中,原本是很常见的事情。可藏仙楼的人哪敢答应啊?

而是派人通传了太子李承乾,李承乾便想出了这一招,他自幼便被册封为太子,一直被当做是大唐的储君来培养,每一个老师都是饱学之士。

这也让李承乾极为的自傲,认为天下没有几个人,会比他更有才学,他想用自己的才华,来折服桃花仙子。

桃花仙子身为一个贱籍之人,哪里有什么选择的权利?心里想着的是,若是能够得遇一个真正有才华的如意郎君,就算对方拿不出五万贯钱,她也可以用自己的私房钱倒贴给对方。

“不必那么麻烦,除了诗要写得好,还必须拿出五万贯钱,只要他拿不出来,桃花仙子必定还是属于本太子的。”太子李承乾一副很淡定的样子说道,仿佛他已经稳操胜券了一样。

“可是老奴听说,新酒便是出自他的手上,五万贯钱他应该会拿的出来的。”郑全有些不自信的说道。

“他已经刚刚花了6万贯,买下了他现在所住的宅子,新酒虽然卖的很贵,但听说产量有限,你觉得他还能马上拿出五万贯钱来,和本太子争抢美人吗?”太子李承乾很是得意的说道。

第四十章:你为什么不要我

李中华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之所以写下这首诗,本来只是想着教育一下自己的两个侍妾,让她们不要太得意了。

根本没有想过,要争什么名妓桃花仙子。

没错,自己承认桃花仙子确实长得很漂亮,用艳若桃李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可是天下好看的漂亮女人多了去,所有的漂亮女人都要收为己用的话,那还不得累死了,就算累不死也要****啊。

皇帝为什么没有几个长寿的,不就是因为后宫的女人太多了。

自己身边还有十多个女人,都没有搞定,那还有心情在外面沾花惹草的。

可是自己还没有说出,自己不参加比赛的话,就吓走了一多半的人。

就连罗飞燕和冯秋霜,也像个花痴一样的看着李中华,这老爷的文采,实在是让她们眼前一亮啊!

藏仙楼的管事,见无人敢和李中华斗诗,便走上前,收起了桌子上的诗作,并邀请李中华去商量交钱入洞房的事情。

青楼的歌妓出嫁,当然不同一般人家的闺女,第一天的洞房之夜,是必须在青楼中度过,所以被选中的男子,才会被称为入幕之宾。

而且这一天,青楼也会让人把洞房布置好,一对龙凤烛是少不了的,什么合卺酒,也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还要张灯结彩,张贴大红的喜事,除了没有拜堂这个礼节外,也不用盖什么红盖头,其他的和普通的拜堂成亲,倒是没有什么不同。

李中华连忙推辞,并表示自己拿不出五万贯钱来。

“老爷!你这样做不好吧?”

“就是,你这样做多伤人家桃花仙子的心啊!”

罗飞燕和冯秋霜非常不满的说道,毕竟两人以前的身份,和桃花仙子相似,她们对桃花仙子只有同情,并没有什么吃醋的意思。

况且如果桃花仙子,真的能够攻破老爷的心,她们不也就有盼头了吗?

“天下不幸的女子多了,老爷又跟她不熟,总不能每个可怜的女子,老爷都要她们收了吧?”李中华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李中华都直言自己拿不出五万贯钱,藏仙楼的管事当然也就不再勉强了,返回后面去告诉了桃花仙子,意思是活动还要继续,直到有人胜出,并出得起五万贯钱为止。

很多留下来看热闹的人,顿时后悔不及,谁让他们把辛苦写好的诗作给撕掉了呢,再要重写,显然是己经来不及了。

太子李承乾此时的心里,真有一种想要得意的大笑的冲动,这场比试能够笑到最后的,最终还得是自己。

郑全也不由的笑着,奉承着太子李承乾,并且大拍其马屁。

桃花仙子心里万分的不甘,李中华的才气打动了她,并且李中华还很年轻,长的也是英武不凡,性格因该也是极好的,要不能又岂会拒绝她呢?

至于说什么拿不出五万贯的赎身费来,桃花仙子是不太相信的,如果拿不出来的话,又怎么可能会来参加这次的活动。

而且桃花仙子也注意到了,李中华身边的罗飞燕和冯秋霜,让人一看就是女子的身份,也不难看出,她们长得还很漂亮。看他们之间的神态,恐怕应该还是他的侍妾。

身边带着两个如此年轻貌美的侍妾,却说拿不出五万贯钱来,这叫人怎么能够接受?

如果李中华很甘脆的过去,并拿出了五万贯钱来,要为她赎身,桃花仙子或许只会佩服对方的才华,给这种人做侍妾,也不过是认命了而己。

可是现在,自己居然被一个男人给拒绝了,桃花仙子心里便很难以接受了。

“慢着,本姑娘要亲自问一下对方,为什么他要放弃我。”桃花仙子叫住了管事,有些激动的说道。

“女儿啊!我们女人要学会认命,既然对方己经放弃了你,你又何必这么执着。”老鸨在一边劝道。

“妈妈,这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幸福,女儿一定要问清楚。”桃花仙子倔强的说着,便向外面走去。

“你今天还要继续选婿的,你知道你跑去问他的后果吗?”老鸨追上几步问道。

“什么样的结果很重要吗?还不是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过一辈子,区别只是对方年轻一点,或是年老一点,对自己好一点,或是对自己差一点,如此而已。”桃花仙子顿住了身子,心若己死的说道。

见到桃花仙子跑了出来,众人还以为是要宣布比赛继续,却没有料到,桃花仙子直接向着李中华的方向跑去。

李中华本打算离开的,毕竟平康坊内,有名气的青楼,又不只是藏仙楼一家,趁着时间还不算晚,再去另外一家青楼看一下。

“站住!”一阵香风飘来,突然被桃花仙子给拉住了手臂。

其实罗飞燕和冯秋霜已经发现了,追过来的桃花仙子,只是并没有拦下对方。

否则又怎么可能,会让桃花仙子有机会,抓住了李中华的手臂呢。

“你为什么不要我,是我长的不漂亮,还是看不起我出身青楼的身份,如果我告诉你,从来没有哪个男人碰过我的身体,你还会不要我吗?”桃花仙子一连窜的问道。

“桃花仙子长的非常的漂亮,在下也完全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至于你是否被男人碰过,那更和在下没有什么关系了,事实上在下只是带着两位侍妾,随便逛逛才逛到这里来的。

虽然在下很想帮助姑娘,出钱为姑娘赎身,以让姑娘可以从良,摆脱青楼的命运。但在下已经解释的很清楚,在下拿不出为姑娘赎身的钱。”

虽然李中华的确可以凑出五万贯钱,可是那样一来,开酒楼的计划就要推迟了。

况且李中华真的觉得,自己和桃花仙子并不熟,为了她去花掉五万贯钱,推迟开酒楼的计划,是不是太傻冒了。

“郎君贵姓?”

“姓李,名中华。”至于免贵两个字,倒不是李中华高傲,只是当今大唐天子姓李,李姓当然也成了名副其实的贵姓了。

“那好!既然是因为缺钱的原因,奴家这几年,顶着长安十大名妓之首的名头,倒也攒下了不少的私房钱,全部交由李郎处置,支付那五万贯钱,也绰绰有余了。”

听了李中华的解释,桃花仙子此时的语气也不一样了,说完这些话也是满脸娇羞的样子了。

第四十一章:抢了太子的女人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刚刚还是又气又凶,口不择言的样子,一转眼间就变的温柔可爱又大方,多年积攒的私房钱说送就送了。

李中华仔细的想了想,或许桃花仙子只是自己为自己赎身不太方便,需要找个人来帮忙。

再说人家好歹也是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而且据说还是长安的十大名妓之首,又不用自己花钱,再拒绝的话就说不过去了。

见李中华终于不在找理由拒绝了,桃花仙子高兴的露出了嫣然一笑。

“诸位,今天的选婿活动己经结束了,感谢大家的光临。”

看到桃花仙子满脸笑容的带着李中华走了过来,管事陪着笑脸宣布着。

“等等!怎么能就结束了呢?此人所做的诗虽然不错,但他也拿不出五万贯钱呀!”郑全急忙站了起来,尖着嗓子说道。

“谁告诉你,我们家老爷拿不出五万贯钱的,难道这钱还得交给你来验收不成。”冯秋霜站了起来,指着郑全说道。

“刚才可是他自己说了拿不出钱的,现在突然间又说有了,我们当然有权查验了。”郑全也不示弱的说道。

“怎么查验,难不成你身上带着五万贯钱。”

郑全张着嘴,找不到话来反驳了。

任谁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带着五万贯钱在身上。

“那总要有那个钱庄的凭证吧?”郑全不死心的说道。

“不好意思,我们家老爷府上的房子多,再多的钱也装得下,为什么一定要找钱庄存钱,难道钱庄会免费给你存钱吗?”

冯秋霜的小嘴可是不饶人的,以前是身份不允许,如今己经是良籍的身份,自然不用害怕什么了。

“说的好,你不就是想占有桃花仙子吗?不过你都没有那玩意了,又何必要害人家姑娘呢?郑公公。”

还没有离开的程处亮兄弟,站了起来走过去,笑呵呵的说道。

“你……,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卢国公家的小子,你可不要多管闲事,免得给你家老子招灾惹祸。”

“哟!郑公公生气了,别介呀!我们兄弟就是闹着玩的,和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那么当真呢!”程处亮嘻皮笑脸的说道。

“程处亮,你确定你们兄弟要开这样的玩笑吗?”太子李承乾转过身来,怒视着程处亮兄弟。

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程家兄弟出言讥讽郑全,不就等于是在打他这个主人的脸吗?

自己身为太子,大唐未来的皇帝,岂能坐视身边的近臣受辱。

“原来是太子,臣飞骑军校尉程处默,程处亮参见太子殿下。”

在场的人一听是太子殿下驾临,那还敢不上前行礼参拜的。

太子殿下李承乾气的脸色铁青,什么话也没有说,拂袖而去。

作为一国储君,出现在青楼中,本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若是再当众和臣子的争风吃醋,就更不应该了,一旦传扬了出去,一定会引起朝臣震动。

所以太子李承乾才会拂袖离去,他可不想引起父皇的不满。

美人再好,也不及江山重要,江山在手,还需要担心没有美人相陪吗?

郑全见主子都走了,也急忙跟了上去。

“哈哈……,痛快,真他娘的痛快。”程处亮等太子李承乾离开之后,哈哈大笑了起来,半点都没有担心太子李承乾,会报负他的样子。

“李爵爷,幸会幸会,没想到我们在这里又见面了,缘份呀!”

“原来两位是程小公爷,上次你们可是瞒的我好紧呀!”李中华苦笑着说道。

“这你不能怨我们兄弟啊,李爵爷又没问过我们兄弟的身份。”

“我早就已经不是什么李爵爷了,以后可千万不要这么叫了,折杀我也。”李中华连忙摆手说道。

“不用担心,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陛下迟早会再给你加官进爵的,我们兄弟提前叫你爵爷也无所谓。”程处默兄弟仍然是一幅嬉皮笑脸的样子说道。

“算了,若是看得起我李某人的话,我们以后便兄弟相称就是了。”

程咬金的儿子,李中华当然要亲近一下了,说不定以后有需要仰仗他们的地方,结交好了怎么样也是一个助力。

三人年纪相差不大,李中华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当然是想说多大就多大了,所以理所当然的成了大哥。

“大嫂真是好眼光,好福气啊!大哥也是艳福不浅啊!”

“行了行了,今晚是大哥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时候,我们在这里凑什么热闹,赶紧走赶紧走。”程处默推着程处亮,两人高兴的走出去了。

桃花仙子早就己经惊呆了,没有想到自己选中的人,居然还是个爵爷。

长安城里碰上一个爵爷,并没有什么好惊讶的,关键是这么年轻的爵爷,就让人有些惊讶了。

李中华想的更多的是,自己又躺枪了,居然抢了太子李承乾看中了的女人。

上一次的那个郑三,也让自己间接的打了太子殿下的脸,这一次居然更直接。

看来自己是和太子李承乾的八子不和啊!李中华的心里感叹着。

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想太多也没有用,李中华也只是感叹了一下,倒也没有再放在心上。

毕竟他是知道历史走向的,现在的太子李承乾,最终没有笑到最后,继承皇帝的位子,所以既便是站在他的对立面,也没有什么好可怕的。

“老爷!我们该共饮合卺酒了。”桃花仙子倒了两杯酒,端在手中娇羞的说道。

李中华被带动了桃花仙子的绣楼中,绣楼已经被装点成了洞房的样子。

“桃花仙子,在下家中己经有了妻子,所以……。”

“老爷,妾身姓薜,闺名玉娘,桃花仙子这个名字,就让它成为历史吧。”

“可是……。”

“老爷,玉娘自幼就与家人离散于战乱之中,后来更被人卖入青楼,入了贱籍,自知身份卑微,岂敢忘想嫁为正室,能有一个侍妾的身份就足矣,唯盼老爷能够善待玉娘,便是玉娘的福份了。”

薜玉娘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一杯酒,放在了李中华的手中,勾着他的手腕,做出了一副喝交杯酒的样子。

第四十二章:太原王氏

薛玉娘真不愧是桃花仙子,长安十大名妓之首,让李中华不知不觉的陷入了她的温柔乡中。

一夜不知疲倦,醒来时己是日上三竿了,李中华不由的一阵苦笑,只是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情景,又不由的感到一阵满足。

大概是知道自己未来的幸福,都将落在李中华的身上,尽管还是初经人事,薛玉娘也是拿出了自己的全部本领,只为将李中华伺候的更好。

只是后遗症也很严重,日上三竿的时候,躺在李中华的怀里,仍然不愿意醒来。

搂着怀里的玉娘,李中华除了感到幸福之外,还有一种身为男人的责任。

对于男人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却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只要你有本事,有身份,有地位,便可以拥有天下最好的女人,而且还是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女人,她们虽然也许会有争风吃醋的时候,但绝不会给自己男人脸色。

但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身份,还有地位,你身边的女人就很有可能,会被他人所夺。

李中华想要起身,却是把薛玉娘给惊醒了,眼见太阳从窗户外面,都要照到床上了,连忙起床穿衣,叫来贴身丫环,端水进房。

自己也连忙伺候李中华起床穿衣,洗漱之后再慌妆打扮。

“老爷!今天起的太晚,妾身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薛玉娘有点脸红的想要解释一下。

“没事,昨晚你辛苦了,迟点起床也没关系,反正也不着急。”李中华微笑着说道。

“老爷,玉娘是不是很没用,老爷好像都没有尽幸。”薛玉娘羞红着脸小声的说道。

“是我没有考虑你的感受,你毕竟还是第一次,弄疼你了吧?”

“只要老爷高兴就好,不过老爷这么强,夫人一个人也能受的了吗?”

昨晚恩爱之间休息时,两人也聊了不少的话题,得知李中华虽然有着十个名义上的侍妾,但自己却是除了夫人之外的第二个,和他同床的女人。

因此,薛玉娘也就更加的卖力了。

结果就是累的今天早上,怎么也醒不过来了。

“她倒是也说受不了,想让我去找其它的姐妹,只是我不想伤了她的心,也不想误了其她人的终身。

包括你也是一样的,只是你实在是太那个了,本老爷终究是没有把持住自己,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其实那些姐姐们,都心甘情愿的留在老爷身边,她们应该早就抱着非老爷不接受的心思。

女孩子容颜异老,老爷若是始终不肯接受她们,那才是对她们最大的伤害。”

李中华不由的陷入了沉思之中,不得不说,薛玉娘说的或许也很有道理,毕竟时代不一样,不能拿后世女人的思想,来代入这个时代女人的思想。

薛玉娘的行李不多,除了几身换洗的衣物,就是一把陪伴多年的古琴,还有一些首饰,积攒下的私房钱,付出了五万贯钱之后,也己经所剩无几了。

只是她的贴身丫环很是舍不得离开她,毕竟重新再跟一个主子,她的日子恐怕就没有这么舒服了,而且说不定老鸨还会安排她去接客,那就更惨了。

青楼说白了也是一家妓院,当然免不了要有普通的妓女接客了。

能够站在顶尖,卖艺不卖身的名妓,每一家青楼也就那么几个。

这些名妓无一不是经过了从小培养,请名师精心调教过的,而且容貌和气质都很出众的女子。

薛玉娘和自己的贴身丫环小桃,相处日久,说是情如姐妹,也是毫不为过。

如今自己幸运的找到了一个良配,想到小桃接下来的日子,心里也是不怎么好受。

可是自己虽然说是嫁人从良了,但去到李府,也只是一个侍妾,并没有什么很高的身份地位,很多事情自己并不能做主。

薛玉娘看着情如姐妹的贴身丫鬟小桃,有些犹豫的说道:“老爷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你可愿意跟着我一起,去李府生活,也好给我做个伴。”

“小姐!是真的吗?小桃从小就跟着小姐,当然愿意继续侍候小姐了。”小桃激动的点着头说道。

薛玉娘点了点头,让小桃继续收拾衣物,自己则是走到外面,找李中华商量小桃的事情。

李中华当然没有什么意见了,无非就是多养一个丫头而己。

虽然青楼中的丫环,要比外面买的丫环,贵了十多二十倍,但也超不出一坛蒸馏酒的价格。

而且小桃侍候惯了薛玉娘,比重新再找一个侍候薛玉娘的丫环,显然要好的多。

其实古代的人卖身为奴,虽然没有什么人权,甚至会被主人赠送或转卖出去,但每个月也是可以从主人那里,领到一份薪水的。

而且薛玉娘平时对小桃也比较大方,不时会打赏给她一点小钱,只是小桃家里也很苦,她的私房钱,大部分都接济了家里。

否则的话,她自己的私房钱,也差不多够为自己赎身了。

搞定了所有的事情之后,雇了一辆车,把两人的私下物品拉回李府去。

原本想着先回府中,怎么样也要先和杨雪打个招呼。

但可以让罗飞燕和冯秋霜,继续打听一下,有没有合适的酒楼要转让的?如果没有合适的酒楼,那也要找一间合适的店面。

开酒楼的事情,他可是不想在等下去了,主要是担心,蒸馏出来的酒放不下。

“要说大的酒楼,平康坊估计是很难找到了,不过要说店铺,到是有一家想要转让的,只是那里以前也是开青楼的,装修的档次很高,规模也是比藏仙楼只大不小,所以要价也高,而且只卖不租。”薛玉娘微笑着说道。

“还有这么巧的事情,大的好呀,我只怕它不够大。”李中华高兴的说道。

“那座楼的东家,乃是当朝礼部尚书王珪王家的产业,原本是王尚书的嫡少子王敬直,想开青楼来和藏仙楼竞争的。

只是青楼没开张多久,就被御史捅到朝堂上去了,把王尚书给气坏了,严令将青楼关了,并要求其将房产也卖掉。”

王珪是谁,乃是当朝宰辅之一,礼部尚书,还是李世民最喜欢的魏王李泰的老师。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更显赫的身份,大原王氏的家主。

大王氏可是天下七大士族之一,与范阳卢氏,博陵崔氏,荥阳郑氏,清河崔氏,赵郡李氏,陇西李氏,并称为五姓七家。

大原王氏不仅超级有钱,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毫不为过,而且族中的读书人也多,在朝为官的人就更多了,是权贵中的权贵家族。

李中华不禁有些头大了起来,这种人根本就不差钱,人家开价多少,根本就不会和你讲条件,卖得掉就卖,卖不掉也无所谓。

尽管如此,李中华还是打算去看一看再说,如果自己也很满意的话,大不了伸长了脖子任人宰割就是了。

第四十三章:拜见义父

平康坊说小不小,说大其实也不大,要转让的楼就在藏仙楼对面不远的另一街道上。

仅从外面看上去,这座楼就不比藏仙楼小,而且看起来也十分的漂亮。

拒说藏仙楼的幕后东家,也想过要买下来,扩大藏仙楼的规模,但被王家人给拒绝了,说是卖谁也不卖给他们。

两家有什么是非恩怨,外人谁也说不清楚。

李中华仅是从外面看了几下,便喜欢上了这幢楼,觉得就好像是为自己的酒楼,量身打造的一样。

走到正门外,冯秋霜上前去敲开了门,说明了来意。

看护打理的中年男人把门打开后,便带着他们进去参观了整座楼。

这一参观,李中华就更喜欢上了。

正如薛玉娘娘所说的一样,不仅装修豪华而且还很新。

不仅如此,李中华还注意到,楼的后面有一大片的空地。

李中华叫过看护的人一打听,得知那片空地和这座楼是一体的,原来是计划建后花园的,后来这青楼不开了,也就没有下文了。

李中华听了之后大喜,马上便打听,王家打算以什么价出售。

“这幢楼连同后面的空地,一口价十万贯。”看护人说道。

“十万贯!”李中华尽管早己经有了心里准备,也是大吃了一惊。

自己的双流县男府,也不过是要价五万贯而己,论面积只大不小,论装修也不会太差。

对方凭什么开价十万贯呢?显然,这个问题看护人是无法回答他的。

李中华虽然不怕花钱,但也不想花冤枉钱,况且他现在还真凑不出十万贯钱。

蒸馏酒虽然卖出了高价,但也是因为李中华刻意的控制着销量,如果加大市场的投放量,各大贵族也不是傻瓜,价格肯定是要下跌的。

就是朝廷多次催要,李中华也一直在压着,只优先供应高度酒,用于前线战场上的伤兵疗伤所用。

这在后世的商业营销中,有个名字叫做饥饿营销。

这也是李中华急于开酒楼的原因。

李中华也不是没有想过,找几家大酒楼合作,自己只管生产就可以。

只是那样一来,销售就容易受制于人了,而且短时间内,自己也无法大量的生产。

蒸馏酒这种技术,并没有什么太难的,想要永远垄断它,根本不现实,尤其是在不断加大产能的情况下。

虽然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的忠心,可谁也不能保证什么。

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当然是控制规模和产能,尽可能的保守秘密。

回到府中的时候,李中华心情有些忐忑不安,主要是担心杨雪,会不会因为薛玉娘的事情,而生自己的气。

虽然杨雪一直表现的都很大方,可是在薛玉娘这件事情上,毕竟自己连招呼都没和她打,就直接把人给带回家了。

不过李中华显然是多虑了,杨雪既便心里会有些怨言,但也绝不会怪罪于他,身为正室,若是被丈夫误会她善妒的话,可是很不好的事情。

管家严文礼递上来一份请贴,说是卢国公府上送来的,说的是请李中华参加,卢国公夫人崔氏的寿宴。

再一看时间,就在明天。

卢国公的夫人做寿,能请李中华参加,那是他莫大的荣幸,李中华当然要参加了。

如果身后没有几个强硬的权贵关系,赚的钱再多,也不会有安全感。

而且现在,还有一个太子李承乾,在记恨着他。

就算蜀王李恪和他的关系不错,但他也不敢硬抗太子殿下。

更何况,自己也不想掺合到,皇子们的争斗之中,一个不小心,那可是有万劫不复的可能。

第二天,李中华准备了厚礼,前去卢国公的府中祝寿。

所谓的厚礼,其时也就是五十坛的蒸馏酒,不过不要小看了这五十坛酒,按照价值来算,价值一万二千五百贯钱,百分之百的算的上是厚礼了。

只是走到卢国公府时,虽然也看到了几十的车马,但和李中华想象中应有的盛况,似乎相差甚远啊!

知道李中华来了,满脸大胡子的卢国公程咬金,领着三个少年郎,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满脸高兴的迎了出来。

见到李中华带来的五十坛酒,更是高兴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中华我儿来了,来来来来来,让义父好好的瞧瞧你,长的可是真俊,怪不得陛下和长孙皇后都直夸你。”程咬金哈哈大笑着说道。

李中华整个人都懵了,自己什么时候成了程咬金的儿了,自己可不记得什么时候,拜了卢国公程咬金为义父。

“你们几个臭小子,还不过来见过你大哥。”程咬金又冲着三个儿子说道。

等等,自己昨天好像的确是和程处亮,程处默称兄道弟来的,可也没有说要结拜为兄弟啊!

就算是真的结拜为兄弟,似乎也没有规定,一定要拜义兄义弟的父母,为义父义母吧!

程处亮程处默上前叫了李中华一声大哥好,跟他们在一起的少年也跟着叫了,并自我介绍名叫程处弼。

另外一个小女孩,名叫程小岚,甜甜的叫了李中华一声大哥,还伸出手来说道:“大哥要送给小妹什么见面礼物。”

这可把李中华给难住了,他可是没有半点心里准备呀。

急忙在身上摸索着,摸了半天,才摸出来了一个防风打火机。

教会了程小岚怎么用,可把小姑娘给高兴坏了,也不管几个哥哥和父亲,兴冲冲的冲进了府中,大概去她母亲面前显摆去了。

程处默兄弟三人,外加一个卢国公程咬金,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李中华。

“那个,没有了,我自己也只有这一件。”李中华苦笑着摊了摊手说道。

“臭小子,来拜见义父和义母,也不知道多带点宝贝做礼物。”程咬金愤愤不平的说道,心里想着,用什么方法?从宝贝闺女手中把宝贝给骗过来。

“自己只是替女儿保管一阵子,等到她嫁人的时候,当嫁妆还给她就是了。”程咬金连理由都想好了。

见过了程夫人崔氏,崔氏对于李中华这个义子,还是非常满意的。

一见面就送了女儿一件宝贝,她那里还有不满意的。

崔氏出身清河崔氏,见识自然也不凡,在她的心里,防风火机这种东西,绝对是件价值无法估量的宝贝。

难后也根本就没有程夫人崔氏过寿这么回事,而是举行了一个仪式,让李中华正式的拜了程咬金和夫人崔氏为义父义母。

程家可是新兴的贵族,清河崔氏就更加不用说了,这么好的条件,根本就容不得李中华拒绝。

何况程咬金还邀请了不少的人,前来观礼庆祝。

正式行拜礼之前,程咬金领着李中华,挨个的介绍了一圈,什么卫国公李靖呀!什么鄂国公尉迟敬德。

还有胡国公秦琼,英国公李勣,礼部尚书王珪。

这些人以武将居多,而且还有一个特点,基本上都是贵族出身。

所谓的贵族就是,不论朝代如何更替,他们的家族都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一个个仍能在朝中占据着高位。

像武则天的父亲武士彟,他就因为不是出身于贵族,尽管生前做的官很大,权力也不小,但是他一死,便什么都没有留下,武家也重新变成了平民家族。

如果李中华敢在这个时候拆台,拒绝拜卢国公夫妇为义父义母,那就等于是在狠狠的打他们的脸了。

后果会是什么样?李中华也没有去想。因为这样的蠢事,他是不可能去做的。

第四十四章:秦琼表哥

拜了卢国公程咬金做义父,自然是好处多多了,虽然不能说自己就成了贵族阶层,但至少别人想要欺负他的时候,要想一想自己身后还站着一个义父卢国公。

不少人的心里,都在骂程咬金这人太狡滑了,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要来个先下手为强呢!

一般人自然看不透什么,但问题是来的人中,根本就没有一般人。

虽然李中华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读书人,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商人,纯粹的一个平民百姓。

可是他发明了克制掳疮的办法,挽救了无数大唐人的生命,这么大的功劳,在老百姓的心中,是会永远记住的。

拒说在益州,有很多人的家里,都把他当神一样的供了起来。

他还救了蜀王李恪的命,又救过长孙皇后的命。

就连他为了报恩,给陛下赏赐给他的几名歌妓转成良籍,而舍弃了陛下封给他的爵位的事情,也己经传了出去,知道情况的人,哪一个不赞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这样的人,在场的人又怎么会不清楚,陛下是迟早会重用他的,失去了的爵位,也早晚都还会回来的。

而且他还掌握着新酒的生产和销售,只要运作的好,指不定又将兴起一个贵族。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与之交好之后,性命也多了一层保障。

是人就免不了会生病,李中华虽然不是一个职业的郎中,但却有着神奇的医术,在最关键的时候,是很可能救你命的。

有些消息灵通的人,更是知道了,昨晚发生在藏仙楼的事情,李中华的文采,也是十分出众的,甚至击败了当今的太子殿下李承乾。

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如果能够收为自己的义子,谁也不会嫌弃呀!

然而,现在已经被卢国公程咬金捷足先登了,大家除了妒忌程咬金外,什么办法也没有。

既然认了义父,自然也要引见一下身边的罗飞燕和冯秋霜了,顺便也让两人拜见一下,自己新认的义父和义母。

得知一起前来的罗飞燕和冯秋霜,乃是李中华的侍妾,虽然侍妾的地位不怎么高,但既然来了,跟着义子一起行了大礼,叫了一声义父和义母,程咬金和夫人崔氏,少不得也要给她们一份见面礼。

同时,程咬金也很会做好人,又领着两位干儿媳妇,介绍给来的那些权贵,叫你一声叔叔或是伯父的,你好意思不奉上一点见面礼吗?

却说罗飞燕走到了胡国公秦琼面前时,却没有按着程咬金介绍的,叫秦琼一声秦伯伯,而是开口叫道:“秦琼表哥好。”

众人皆惊,胡国公秦琼也很惊呀!打量着罗飞燕,惊疑的说道“你是……?”

“家父姓罗,单名一个艺字。”罗飞燕眼中含着泪水说道。

“你是姑母的小女儿飞燕?”胡国公秦琼恍然大悟的说道。

“正是小妹飞燕。”罗飞燕说着,再也忍不住激动的心情,哭出声来。

原来罗艺的夫人,正是秦琼的姑母,罗飞燕可不就是秦琼的表妹吗?

秦琼只见过罗飞燕很小的时候,后来罗艺走上了造反的路,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

所以在见到罗飞燕的时候,没有认出罗飞燕来,而且罗飞燕此时的打扮,还是一副男装的打扮,就更加认不出来了。

至于罗飞燕被抓之后,打入了贱籍,送进了教坊司,秦琼虽然也听说了,也和陛下有兄弟之义,更有救驾之功。

但罗艺所犯的乃是造反的大罪,是可以诛连九族的,陛下没有降罪于秦家,便己经是皇恩浩荡了。

为了避嫌,秦琼终是没有过问罗飞燕的事情。

此时突然见到了罗飞燕,心情也是非常的激动,同时,面对罗飞燕这个小表妹,他还有一种愧疚的心里。

毕竟为了保全秦家,在罗家出事之后,他选择了回避,明知罗飞燕在受苦受难的时候,他没有尽到一点责任。

两人找了个角落里谈话,半晌之后才走了出来,秦琼对李中华说道:“飞燕乃是老夫的小表妹,以后老夫要是听闻,飞燕在你那里受了半点委屈的话,你自己掂量一下自己,是否能够承受的起老夫的怒火。”

“喂,俺说你一个卖马的家伙,对俺老程的干儿子凶什么凶?当俺老程家不存在了么,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

没有俺干儿子用爵位和陛下做交换,你表妹的身份能恢复吗?”

刚收的义子,就被人给欺负了,程咬金当然要出面力挺了。

“程咬金,你还真当你是混世魔王啊!就你那三板斧的,要不是看在兄弟的情分上,谁会怕你呀!我跟我妹夫说话,你一个外人插什么嘴呀!”

秦琼也被程咬金的插科打浑,胡搅蛮缠弄得很恼火的说道。

“俺是他们的义父,咋了,就管了。”

众人一看两人都要吵起来了,赶紧上前和起了稀泥。

罗飞燕也上前拉着秦琼说道:“老爷一直都对飞燕很好,表哥你就不用担心了,更别吓着老爷了。”

“罢了,只要你不觉得委屈,表哥也不必强做这个恶人了,以后但凡有什么委屈,尽管上表哥家里去,表哥一定会为你出头,胡国公府便是你的娘家。”秦琼叹了口气说道。

“表妹知道了,其实老爷真的对飞燕很好,飞燕自从跟着老爷一起,从来就没感受过委屈。”

“嗯!就是没有事,也可以常来家里坐坐。”

之后自然就是尽情的喝酒了,难得的可以敞开了的喝,谁也不会客气。

要说蒸馏酒虽然很对大家的味口,但也大贵了,虽然大家都不缺钱,却也舍不得天天都喝个痛快。

把大家都送走了之后,李中华当然还不能马上回去了,程咬金把他和自己的三个儿子,一起叫到了书房中说话。

别看程咬金的样子像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但这书房里倒是布置的很像那么一回事,起码书架上都摆满了书。

喝了一大口的解酒茶之后,程咬金便开始谈话了,其实也真难为他,竟然没有喝醉。

“中华,你是做大哥的人,又聪明又有本事,还很有学问,你义父是个大老粗,生的这几个儿子也不争气,都不是读书的料。

论打架的本事,也就那样,你别看他们现在,好像没吃过什么亏一样,那是你义父还在,大家都给你义父一点面子。

一旦你义父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话,处默还好说,可以世袭卢国公的这个爵位,处弼虽然是最小,但也最用功,义文反倒不怎么担心他。

以后最担心的就是老二处亮,读书不行,武艺也就是只会老子的三板斧,虽然现在进了飞骑营,但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出息。

所以义父打算让他出来,跟着你这个大哥混,你觉得呢?”

第四十五章:李淳风

人老成精,这话说的是相当不错的,程咬金五十岁都不到,做什么事情都能走一步看三步,谁敢说他只是个莽夫。

李中华不想答应都找不到理由,便开口说道:“义父,三弟的前程,其实义父也是不必担忧的,如果义父是想要做些生意,中华到是有个想法,准备开一间大酒楼。

只是资金上有些不足,另外就是中华看中了平康坊内的一处宅院,很适合做大酒楼用,想请你老人家出面,跟礼部尚书王珪说和一下。”

“你的意思是说,准备让处亮和你联手,开这间大酒楼?那成,你看中了哪处地方,包在义父的身上,你义父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这点面子还有点用。

不过你打算让处亮占几成,那个,你别怪义父多嘴,亲兄弟明算账,有你酿的新酒做后盾,这大酒楼一开,想不赚钱都难,所以事先说清楚,收益怎么分配,还是很有必要的。”程咬金说话可是滴水不漏,半点也不含糊。

“之所以想开这大酒楼,目的只是把新酒推销出去,至于利益分配的事,就按六四分配吧!义父觉得怎么样。”李中华考虑了一下说道。

其实对半分也无所谓,只是对于未来酒楼如何经营,李中华有自己的设想,所以他必须掌控话语权。

“太多了,你其实只需要给处亮一成的收益,便足够了。”程咬金摇着头说道。

“另外,利益动人心,虽然你本事了得,而且陛下和长孙皇后也在关注你,但你毕竟没有什么根基,义父能够关照你的地方也有限。

所以你还需要再邀请几家,和你合作,一起经营大酒楼,比如胡国公府,说起来那可是你的大表哥,这种好事当然不能把他给落下了。

另外礼部尚书王珪,他可是太原王氏的家主,正好你看中的地方,又是王氏的产业,若是你能够说动,让他也加入进来,以王氏强大的商业网,不管你生产出多少新酒,也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另外还有赵国公长孙家,把这些人的利益,和你捆绑在一起,谁要想动你,都必须要好好的掂量一下。”

程咬金一方面是出于很看好李中华的未来,却也是真心的为他着想。

另一方面是他并不傻,别看只占了一成的利益,但绝对也是一笔可观的收益。

再就是从此以后,多了一层保障。

虽然李中华一直都推说,自己并不怎么懂医术,但包括陛下在内,很多人都是并不怎么相信的。

自己成了他的义父,以后家人如果得了什么重病,至少也多了一份希望不是。

父子五人聊了不少的时间,不过主要还是程咬金说的多,这也让李中华受益匪浅。

其实没有人知道的是,这也是李世民暗中交待他办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暗中帮助李中华,扶持他尽快的成长起来。

原来李世民一时气愤,把李中华的爵位拿下来了,后来长孙皇后找到了他,把李中华对她说过的一番话,告诉了李世民。

事关自己儿女的身体健康,李世民当然十分的关心了,让人急忙把神医孙思邈找来,给长孙皇后所生的子女都检查了一个遍。

孙思邈虽然医术通神,但对于还没有发病的人,自然也诊断不出什么了。

对于遗传病的研究,在这个时代当然是少之又少了,孙思邈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既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即便是真的有遗传,在病情没有发生之前,也没有办法做什么。

而且长孙皇后虽然暂时没有事了,但谁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病,所以李世民必须要先保护好李中华,绝对不能让他的生命有危险。

而且李世民还把太史局的李淳风召来,命他给长孙皇后,和长孙皇后所生的子女,推算命理。

李淳风一一推算之后,脸是十分的苍白,冷汗直流,对李世民说道:“恕臣才疏学浅,能力有限,推算不出皇后和太子殿下,诸位王爷和公主的命运。”

“将你推算的结果说出来就是,朕赐你无罪就是了。”李世民怎么会相信,李淳风会推算不出一个结果来。

“这个……!”李淳风头大如斗的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思索着措词。

李世民的双眼逼视着李淳风,虽然什么话也没有说,但警告的意思十分的明显,如果李淳风敢编假话来骗他的话,可要想好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得起,欺君的罪名。

“陛下!根据臣之前的推算,皇后娘娘的命理,应该是生机己断的命格,但现在皇后的命格己经发生了转变,似乎是有了枯木逢春的迹象。

恕臣斗胆请问陛下,皇后娘娘最近可是有过什么奇遇,否则,臣很难解释,皇后娘娘的命格,怎么会突然改变的。”李淳风直言说道。

“如此说来,上回你己经欺君了是吗?”李世民不怒而威的说道。

“请陛下恕罪!臣上次的确是犯了欺君之罪,臣虽有罪,但天机不可泄露。”李淳风硬着头皮解释道。

“好一个天机不可泄露,那这一次呢?你是不是还是不肯说实话?又要用天机不可泄露来糊弄朕吗?”

李世民非常恼怒的训斥道。

“臣不敢,这一次定当知无不言。”李淳风连忙表态道。

相比于天机不可泄露,会折损寿命而言,显然是保命更加重要。

如果连命都保不住,还有什么折损不折损的,伴君如伴虎,泄露天机就泄露天机吧。

“那好!朕就暂时相信你了,那你告诉朕,按照你上次的推断,长孙皇后的生机,应该是什么时候断绝的。”李世民点了点头,语气有所松软的说道。

“按照臣上次对长孙皇后的推算,长孙皇后的生机,应该断于六月二十前后,也就是前几天,前后应该不超过三天。”李淳风这回可是不敢再欺君了,据实的说道。

李世民暗自的点头,心想,要不是自己找来了李中华,朕的皇后就险些离自己而去了。

“那太子殿下,魏王等人的命格如何?记住,千万不要骗朕。”

“是!陛下!”李淳风连忙答应道。

“根据臣的推算,太子的命格之数,只剩下了不到九年之数。”

“什么?你给朕再说一遍!”李世民听了之后,一阵气血翻涌,险些晕了过去,缓解了以后大声的问道。

第四十六章:秦小公爷来了

“陛下还请息怒,命格之数是会随时发生变化的,就像皇后娘娘一样,现在不也好好的吗?”李淳风急忙安慰着说道。

李世民很快的让自己平静了下来,又接着问道:“魏王李泰的命格又如何?”

“魏王……!十六年!”李淳风忐忑着说道。

“你不用担心什么,朕说过赐你无罪的,不管你说什么,都不会怪罪于你,但一定不能骗朕。”

“臣不敢!”

“嗯!晋王李治的命格又如何?”

“晋王还有四十七年的命格。”

四十七年,李治如今己经八岁,再活四十七年,己然有55岁了,并不算是短命,李世民心里总算是好受了一些。

“再给朕说说长乐公主的命格吧!”

“长乐公主只有六……六年。”

刚刚好瘦了一些的李世民,险些又要昏过去了。

“继续说下去。”

“城阳公主三十五年。”

“晋阳公主九年。”

“衡山公主二十七年。”

“太医,来人啊!快传太医,陛下昏倒了。”

李淳风看到李世民突然昏倒,急忙惊慌的跑了出去,并大声的喊道。

一连窜的打击,李世民终究还是没有抗的住,昏倒了过去,把李淳风给吓坏了。

李世民醒来之后,越想越是惊惧,除了最小的晋王李治,可以活的久一点,剩下的几个人中,自己最疼爱晋阳公主李明达,居然只能活到十二岁。

还有长乐公主李丽质,只剩下六年可活了。她如今才刚满十五岁啊!

想到这些,李世民怎能不心如刀割一般难受。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这不可能,这不是真的,李淳风的推算绝对不准。

可是又突然想到了长孙皇后,如果没有李中华的出现,长孙皇后恐怕真的是己经香消玉损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李淳风的推算,极有可能是真的。

而破局之人,便是李中华。

细思极恐之后,李世民觉得,一定不能让李中华出事。

于是,他派人暗中保护李中华,可是后面又一想,还是觉得不放心。

原本想找来长孙无忌商量,但又担心长孙无忌会关心则乱。毕竟长孙无忌是他们的亲娘舅,长乐公主更是他的儿媳。

于是找到了程咬金,让他给自己出主意。

程咬金一升始的时候提议,让李世民下旨,恢复李中华的爵位。

不过李世民拒绝了,作为一朝天子,刚刚才罢免了李中华的爵位,岂能又马上给他恢复爵位,这种朝令夕改的事情,是绝对要不得的。

程咬金便出了这么一个,利益捆绑的办法,只有抬高李中华的身份地位,才没有人敢去伤害他。

李世民觉得还不错,便交待程咬金去办了。

于是便有了程咬金认李中华为义子,又指点他用利益来结交权贵,才能让自己走的更远。

李中华一想,程咬金说的也对,可自己跟这些人都没有交情,送钱给人家,人家还不一定看得上。

李中华将自己的担忧一说,程咬金便大包大揽了下来说道:“你只要去找胡国公商量就是,另外两家交给义父就行了。”

第二天一早,有一个自称是胡国公府的小公爷秦守道的人,前来拜访。

李中华正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主动的去拜访一下胡国公府,没想到居然是胡国公府的小公爷,先跑过来了。

只是历史上记载,胡国公秦琼的儿子,不是应该叫秦怀道,或是秦理吗?再不济也应该是叫奏怀玉才对吧!

不过李中华也没放在心上,历史这玩意,本来就有很多不靠谱的地方,像长孙皇后这样的历史名人,不也是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留下吗?世人也仅仅知道长孙皇后而己。

而且正史上,对于秦琼的儿女,根本就没有一个说法,至于民间的野史演义的版本,很多都是瞎编的,根本就无从考证。

自己都能出现在唐朝了,历史有些不一样,不也是可以接受的吗?

比如长孙皇后,现在还活着,历史就已经偏离了轨道。

“侄儿秦守道,见过表姑父,表姑母。”

管家严文礼带着秦守道进来后,知道了李中华和罗飞燕的身份之后,忙上前行礼道。

李中华的嘴角忍不住的直抽,这秦守道一看就比罗飞燕还要大上几岁,估计差不多有二十岁了吧,却管罗飞燕叫表姑,叫自己表姑父。

十六七岁的李中华,突然被人叫表姑父,还真的是有些不习惯。

“快快请起,都是一家人,不必多礼。”李中华和罗飞燕连忙上前,将秦守道托起道。

秦守道趁势站直了,他还真没有要行大礼的意思,只是做个样子而己。

虽然从小就知道,有这么一个小表姑,但那时还小,又这么多年断了联系,自然不会有多亲了。

只是昨天父亲回到府中之后,突然又提起了罗飞燕这个小表姑,秦守道才知道,小表姑还活着,并且己经嫁人了。

只是这个表姑父的身份,居然只是一个商人,而且小表姑还只是以一个侍妾的身份,嫁给表姑父的。

原本这也没什么,毕竟秦守道和罗飞燕之间,除了有那么一点点的血缘亲情之外,真的是一点也不熟,儿时的那一点模糊的记忆,早就已经淡忘了。

可是秦琼却是在家人面前,对李中华十分的赞赏,夸了又夸。

秦守道心里有些不服气,便忍不住跑过来,想看看父亲眼中非常出色的表姑父,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又有多么的了不起。

只是走进了这府中之后,秦守道便渐渐的收起了轻视之心。

一个商人身份的人,能够住在这样的宅院中,又是位于安仁坊内,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看来这个表姑父的身份,绝非表面上的一个商人身份那么简单。

再联想到在府门外的时候,似乎有些不一样的感觉,好像有人在盯着自己一样。

秦守道乃是将门之后,早已不是第一次上阵杀敌了,所以他能够敏感的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暗中关注着这座府邸。

或许是对方己经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并且没有感受到自己的敌意,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

看到表哥秦琼这么快,就让表侄秦守道过来看望自己,罗飞燕非常的感动,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到亲情了。

第四十七算:长孙无忌的合作条件

大家相互客气着坐了下来,自有下人送上茶来。

坐的是李中华让人专门打造的官帽椅,简单大气,关键是坐在上面非常的舒服。

“这是什么家具,坐着还挺舒服的,从哪里买来的?”秦守道很好奇的问道。

大唐此时可是没有椅凳可坐的,虽然从西域胡人那里,有少量的椅凳传入,但都是简单的造型,而是也不叫椅子,而称之为胡凳,大一点的则称为胡床。

既便如此,也只有极少数的贵族家里,才会胡床胡凳出现,更多的人家中,都是席地而坐的,正式的场合,则是需要跪坐。

更何况是做工这么精美,坐着又这么舒适的官帽椅,这可是三百年后宋太祖时才会出现的款式。

“这是你表姑父自己画好图形,找人打制的,他说这样坐着比较舒服。”

罗飞燕微笑着解释道,心里满满都是为自己喜欢的男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表姑爷真是会享受,这可比坐胡人的胡凳和胡床,都要舒服的多了。”

胡人的福凳和胡床,都是相当单一而又简单的家具,哪里有官帽椅这种家具,来的美观而又实用呢?

疲惫的时候回到府中,坐在官帽椅中,全身放松,靠在椅背上,双手放在扶手上,不时端起茶杯喝口茶水,再把茶杯放在茶几上,何等的轻松和惬意啊!

就算是在家待客,也是非常的实用。

“真香!这是什么茶?”秦守道打开茶杯的盖子,闻着一股清新淡雅的茶香味,看着杯中从来没有见过的茶叶说道。

作为胡国公府的小公爷,什么好茶没有喝过?却偏偏没有喝过这种茶,更没有见过这样煮茶的方法。

“自己炒制的一些茶叶,也不是什么好茶,试试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李中华说完,便自己端起茶杯,打开杯盖,闻着茶香味,用嘴轻轻地吹了一下,然后用茶杯盖撇开浮在上面的茶叶,喝了一小口,露出了一副满足惬意的表情。

秦守道也是个聪明人,有样学样的跟着李中华,喝了一口茶之后,抿了抿嘴,接着又喝了一口茶。

“表姑父,这茶好像没有什么味道,但又给人一种唇齿留香,清新自然,余韵悠长的感觉,重要的是,好像很生津解渴的样子。”秦守道很是欣喜的说道。

“看来你和这茶很有缘啊!喜欢的话,让你表姑母送你一些,带回去慢慢的品尝一下。”

李中华很是有些惊讶!第一次喝这种茶,就能够品出这么多的道道,可不简单呀!

这就好像吃惯了辣味的人,突然让他吃清淡口味的菜,总是会有一个需要适应的过程。

就好比大唐人普遍喜欢喝的茶,味道太重,又咸又辣,李中华就很难适应一样。

因为实在受不了大唐重口味的喝茶方式,一到蜀地安顿下来之后,他便找了一处茶圆,试着炒制了一些茶叫,留着给自己喝。

江南茶叶多,李中华也在乡下,亲眼看过私人炒制茶叶,倒也学了个七七八八,不敢说炒的茶有多好,至少自己喝着觉得还行。

“那守道可就不客气了,谢过表姑父,谢过表姑母。”秦守道高兴的说道。

闲聊了些家常后,李中华觉得秦守道这人挺不错,说话也很直爽,便把自己准备开酒楼的事情说了出来,问他有没有兴趣,加入进来。

对蒸馏酒,秦守道也不莫生,不仅因为自己喝过,也知道高度蒸馏酒在军中的巨大作用,只是他没有想道,酿出这种酒的人,会是自己的表姑父。

这种肯定赚钱的生意,秦守道当然不会拒绝了,而且又是自己的亲人,就更加没有理由拒绝了。

秦家也算是新兴的贵族了,并不缺这点份子钱。

谈妥了之后,正好也要开饭了,来到饭厅的时候,四四方方的八仙桌上,己经摆好了酒菜。八仙桌的四方,各自摆着一条长凳,名曰八仙凳。

秦守道坐下之后,仍旧感到新奇,心里越发觉得,表姑父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商人那么简单。

再一看桌上的菜,也是菜香扑鼻,关键是好些菜,自己见都没有见过,而且菜的做法,似乎也和平常人家不一样。

不用去试,应该也是非常好吃的。

果然,当秦守道夹了一筷子翠绿的,不知名的菜吃到嘴中之后,一种从未曾品尝过的美味,从味蕾中传了出来,让她险些要把自己舌头,都给吞下去了。

“表姑母,这道菜叫什么名字?这味道实在是太好吃了吧!”秦守道咽下了口中的菜之后,一脸享受的问道。

“你表姑父说叫什么油麦菜,其它的我也不知道,你再试试这些菜,都是你表姑父弄出来的,以前从来就没有见过,试试看好不好吃。”罗飞燕摇着头说道。

最近,后花园里长出了很多种菜,都是李中华种下的,除了他,谁也不知道那些菜叫什么名字。

“油麦菜!以前怎么从来就没有听过,更没有见过这种菜,实在是太好吃了。”

秦守道说完之后也不客气,把桌上好几道从来没有吃过的菜,通通都尝了一遍。

“这些菜无一不是十分的美味,难怪表姑父会想要开大酒楼,手里掌握着独一无二的新酒,现在又有这些口味独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菜,开间大酒楼,想不赚钱都很难呀!守道是彻底服气了。”尝过桌上的菜肴之后,秦守道感叹着说道。

“现在还在研究培育阶段,数量有限,今天也就是你来了,平时我们自己都不舍得吃,这可是要留着做种子,明年大面积种植的,要是全部吃光了的话,以后就绝种了。”李中华笑着说道。

秦守道听了之后,心里可是非常的欣喜,看来这个表姑父,对于表姑母这边的亲眷,还是蛮看重的,想必表姑母很受表姑父的宠爱。

尽管和表姑母的亲情,并不是很亲近,但看到表姑母在夫家的日子过的好,受表姑父的重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也觉得很有面子。

有程咬金出面,礼部尚书王珪也没有拒绝他的提议,同意用那处宅子入伙,占据一成的份额。

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过问,只是让他最宠爱的孙女王蔷薇,全权处理,还说那座楼,以后就是孙女王蔷薇的嫁妆。

至于赵国公长孙无忌那里,早己经从李世民那里,知道了李中华这个人,又怎么会拒绝这种好事呢!

只是长孙无忌却提出了很过份的要求,想要取得李中华授权,生产蒸馏酒,这点是李中华无法接受的。

其实李中华原本就不想和赵国公长孙无忌,有什么关系的,毕竟他和太子殿下李承乾不对付,而赵国公长孙无忌又是太子李承乾的坚定拥护者。

而且李中华对长孙无忌这人,并没有什么好感,认为他太势力了,而且有时候为了排除异己,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没有长孙无忌这个人,或许蜀王李恪就是下一个皇帝了,历史或许就不一样了。

仅仅只是阻止蜀王李恪上位,倒也没有什么不对,毕竟哪一个做舅舅的,不希望自己的亲外甥上位。

可是长孙无忌在新皇己经上位,并且站稳了根基之后,还要赶尽杀绝,冤杀蜀王李恪,那就是非常的过份了。

所以,这也是李中华心里,并不喜欢长孙无忌这个人的原因。

不过现在既然长孙无忌提出了非份的合作条件,那就怪不得李中华要撇开他,另找人合作了。

第四十八章:尉迟敬德

长孙无忌以为,凭借他长孙家族的这块招牌,不用担心李中华会拒绝自己的条件,毕竟李中华再怎么有能耐,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他没有料到,原本就对他没有什么好感的李中华,正好借机转移了目标。

也是非常的凑巧,鄂国公尉迟敬德听说了程咬金,准备和李中华合作开酒楼的事情,而且胡国公秦琼秦叔宝,也有一份,便找到了程咬金,要求也要加入进来。

尉迟敬德说道:“你们一个个的都有家族生意,进项颇丰,家财越积越多,我鄂国公府中,全靠立下大功,受陛下的赏赐过日子,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赚取一份稳定的收入,为什么还要把我撇下?”

程咬金拿尉迟敬德毫无办法,便说道:“这生意是以李中华为主的,我和叔宝也不过是占了很小的一份,轮不到我们做主。”

于是,尉迟敬德回到府中之后,马上派人去到李中华的府中,请李中华到府中作客。

鄂国公尉迟敬德派人来请,李中华岂敢拒绝,便带上几坛好酒,到了鄂国公府中。

尉迟敬德见李中华这么干脆的来了,不仅速度很快,还备了礼物前来,心里非常的高兴,对李中华倍感亲近,马上命人上菜,和李中华喝起酒。

看到尉迟敬德喝三十多度的蒸馏酒,仍然是大碗大碗的豪饮,李中华不由的十分的佩服,这样的人和那些低度的浊酒,那得喝多少才够呀!

“你这个小滑头,那有你这么喝酒的,莫非是看不起你尉迟伯伯。”

看到李中华只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酒,尉迟敬德很是不爽的说道。

“晚辈那里会瞧不起尉迟伯伯,只是小子酒力有限,怎么能和尉迟伯伯比,论酒量,整个大唐恐怕也难找出一个,敢和你老比的,你老就饶了小子吧!”李中华为了少受罪,拼命的猛夸着尉迟敬德。

尉迟敬德的性格就是这样,一是好酒,二是喜欢别人吹捧他。

李中华不时的夸一下他,说他当年在北邙山救驾时,是如何的英勇?在玄武门事变时,又是怎么的奋勇向前,立下了不世奇功什么的。

这一夸,尉迟敬德就高兴的大口的喝酒,很快就找不到北了,连说话都说不清楚。

不过这家伙酒醉心明白,让儿子把李中华留住,自己被人送回房中呼呼的大睡。

李中华十分的无奈,加上自己也喝了不少,晕乎乎的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都己经天黑了,罗飞燕和冯秋霜一左一右的,抱着他,也睡着了。

李中华一阵尿急,急着起来要上茅房,把罗飞燕和冯秋霜都惊醒了,见李中华穿着鞋子就往外面跑,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便没有去追他。

在两人的心里,这里可是鄂国公府,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两人很放心的起床穿好衣服。

想到刚才两人都是只穿着内衣,陪着李中华同睡一床,而且醒来时,似乎还抱在了一起,两人都是一阵羞涩,心跳加速。

要知道,虽然她们名义上是李中华的侍妾,但却还未曾同房过。

晚上,尉迟敬德总算没有再大碗的喝酒了,吃完饭后,终于开口谈起了正事。

“听说你准备开一间大酒楼,还找人凑份子。”

“是有这么回事,尉迟伯伯也有兴趣来一份。”李中华闻弦歌而知雅意的说道。

“不怕你笑话,你尉迟伯伯是个粗人,上阵杀敌是把好手,可要说道生财有道上,那是半点也不懂。

若不是立下了一些军功,加上陛下赏赐颇丰,老夫这鄂国公府恐怕就揭不开锅了。

老夫在世倒也不愁什么,陛下总不至于让老臣饿死,可万一老夫那一天走了,儿女又不争气,那就真的是有可能无米下锅了。

倒不如趁着现在,还有一些余钱,拿出来置办一些产业,至少将来也能衣食无忧。”

“那怎么可能,你这鄂国公的爵位,那可是可以世袭的。”李中华好笑的说道。

“爵位又不能当饭吃,况且老夫又不是只有一个儿子。”

“怎么啦!莫非你小子不想让老夫入伙,跟着你赚点小钱花。”尉迟敬德很恼怒的说道。

“那有的事,小侄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不愿意。”李中华连忙说道。

开玩笑,尉迟敬德可是个除了李世民,谁也不怕的人,就这任城王李道恭,也是说打就打,跟长孙无忌也是敢硬怂的主。

有尉迟敬德罩着自己,谁想要动自己,还真得掂量一下,能不能惹得起尉迟敬德的怒火。

此时街道早就己经霄禁了,只能在鄂国公府中留宿一夜了,尉迟敬德是知道罗飞燕和冯秋霜身份的人,见李中华出门,总是带着她们,只当是李中华十分的宠爱两位侍妾,便让人给他们准备了一间上房。

三人同处一室,李中华也不好解释什么,总不能告诉尉迟敬德,这两个人虽然是自己的侍妾,但未曾同过房吧!

你这样说的话,先不说人家相不相信你,也会让罗飞燕和冯秋霜很没有面子。

罗飞燕和冯秋霜两人是又羞又喜,虽然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可是也没曾想过,姐妹两人一起待候老爷。

可是机会难得,如果不趁着这个机会打破僵局,想在府中让李中华主动进她们的房间,那可是很难的。

但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不用担心回到府中之后,不会有第二次。

比如那个最晚进门的桃花仙子薛玉娘,就己经在府中不只一次的侍候过老爷了。

看到薛玉娘那红润满足的样子,要说她们姐妹不羡慕,那是骗人的。

这时代的良家女子,正常的十三,四岁就己经嫁人了,她们姐妹因为入了贱籍,反倒是十六,七岁了仍然未嫁。

但十六,七岁的少女,才是最怀春的年龄。

两人拒绝了鄂国公府中,安排的奴婢下人的侍候,只命其打来热水,便默默的上前,亲自为李中华解去衣服,侍候其沐浴。

李中华并不是一个卫道者,三妻四妾本来就是无数男人心中的梦想。

既然来到了大唐,她们又是一往情深的想要跟随自己,如果一再的拒绝,反倒是一种残忍,倒不如顺势而为。

三人一夜缠绵,自是不必细说,二女得偿所愿,更是满心的欢喜。

第二天一早,两人拿起自己身下的白色丝绢,又羞又喜的向李中华展示了一下,上面己是桃花朵朵,证明着她们的清白,随后便慎重的收藏了起来。

回想昨晚的一夜风流,李中华亦是感到欢喜,但同时也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也更加的重了。

这个时代对于男人来说,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女人的要求实在是太少了。

即便是在平常人的家里,只要你不是脾气特别差,动不动就打女人,基本上是不用担心,因为太穷,老婆会跟你离婚。

第四十九章:王珪的孙女

酒楼的装修速度很快,李中华并没有对原有的布局,作太多的改动,原本就是很豪华的装修,当然要合理的利用了。

大酒楼中原来的格局中,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房间,被设计成包房,一些房间被设计为客房。

李中华基本上按照后世的酒店模式,来设计准备新开的大酒楼。

就连大酒楼的名字,也非常的大气,取名叫做长安大酒楼。

酒店中,全部采用仿古家具,既有宋代的样式,更有明清款式的家具,一律使用最好的木材,金丝楠本制作。

就餐的大厅中,更是大量使用八仙桌,八仙凳,高档的包房内,更是使用圆桌,官帽椅。

除此之外,专门设计了娱乐城,里面会有最新的歌舞表演,但和青楼中的不一样,虽然也是有歌妓上台表演歌舞,但却绝不和客人发生关系,只是纯粹的歌舞表演,不出卖身体。

李中华只是把自己的要求交待清楚,其它的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负责改造装修的人,交给了礼部尚书王珪的孙女王蔷薇。

王蔷薇是王珪最疼爱的孙女,不仅十分的聪慧,从小跟在王珪身边长大,由王珪亲自教导,不仅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方面很精通,就连经史典籍上,也是造旨颇深。

王蔷薇自小体弱多病,就像是林黛玉一样。长得也是秀色可餐,当初想要娶她的人,可以说是踏破了王家的门槛。

王蔷薇的父亲,在玄武门事变中,死于非命,母亲受不住打击,也随后病逝了。

一开始的时候,王珪是挑不到满意的孙女婿,后来和朝中的某位大臣结了亲,可还没有来的及拜堂成亲,对方就死于非命了。

再后来就好像是有厄运加身一样,王蔷薇先后又和两个男人有过婚约,对方却都是在成亲之前,就已经死于非命了。

这一来,便有人传言,王蔷薇的命太硬了,有克夫的命,就连他父母的死,都说是被她克死的。

这样一来,便没有人再想要娶王蔷薇为妻了,如今,王蔷薇早已过了婚嫁的年龄,今年己是十八岁了。

正好李中华要开酒楼,邀请王家入伙,王珪担心孙女在家里闷坏了,索性把孙女推了出去。

王珪知道自己年岁己高,恐怕撑不了几年了,自己还在的话,孙女的生活自然是没问题,万一自己那天就不在了,有一份产业留给孙女,至少生活无忧了。

至于王蔷薇是不是克夫命,李中华并不关心这些,反正自己又没有想过要娶她。

不过王蔷薇的执行力,到是令李中华很是惊讶!自己只是简单的交代了一下对方,对方布置出的效果,这令他十分的满意,甚至超出了他的预想。

李中华层出不穷的想法,新颖的家具,专门定制的餐具等等,令王蔷薇十分的折服。

这一天,李中华丢给了王蔷薇一本诗册,让她请她爷爷王珪,用书法写在宣纸上,挂在酒楼中作装饰品用。

“你倒是会打我爷爷的主意,我爷爷可不会轻易就动笔,除非这上面有他动心的佳作。”王蔷薇笑着说道。

“别人去求他,那估计是没戏,不过你去求他,那可就不一样了。要是他不想写的话,那就你自己写也一样,听说你可是得到了你爷爷的真传,写出来的字,可以以假乱真了。”李中华满不在乎的说道。

之所以想要王珪来写,无非就是想沾一沾名人效应的光,毕竟人家可是礼部尚书,大凡是来长安赶考的学子,那个不把王珪当老师看待,见了王珪都要自称学生。

以自己诗册中的诗,就是换一个人来写,只要水平不差,效果也不会太差,至于自己,毛笔字虽然会写,但和这些人相比,肯定是不够看的,那就是小学生的水平了。

王蔷薇随意的翻开了手中的诗册,读了起来:“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诗是谁人所作,这么好的诗,应该非常出名才是,蔷薇怎么没有读过。”

继续往下看:“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只见每一首诗,都令人热血沸腾,每一首诗都堪称精品,可每一首诗自己都不曾读过,也不曾听人传诵过。

“这些诗你都是从那里找来的,为什么没有一首诗,是我所知道的呢?不对,这些诗中,很多都是描写边塞战争的诗,难道你也当过兵,上过战场。”

李中华没有回答她,在王蔷薇开始打开诗册,并呤诵诗的时候,李中华便悄然的离开了,他并不想解释太多,也解释不清楚。

礼部尚书王珪的府中,王珪正在书房中练习书法,这也是他的爱好之一。

只是他虽然喜欢书法,却很少送人墨宝。

王蔷薇带着李中华给她的诗册,兴奋的回到了府中,直奔书房中,他非常了解爷爷的生活习惯,如果没有意外,这个时候必定是在书房之中写字。

“爷爷!”

“乖孙女回来了,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看来心情不错啊!”

王珪今天的心情也很不错,自从让孙女出去忙酒楼的事情后,他发现孙女似乎变得比以前,要开朗了许多,笑容也多了起来。

“爷爷!你先看看这本诗册。”王蔷薇将手中的诗册扬了扬,交到了王珪的手中。

“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好诗。”王珪笑着接过了诗册说道。

但很快,王珪的目光,便被诗册上的诗给吸引了。

“好诗!”

“好诗!”

“好诗!”

每读完一首诗,王珪都要忍不住的赞上一句好诗。

“这些诗是何人所作?为何都没有标注?你这是从哪里得来的手抄本。”王珪抬起头来问道。

“是李中华交给孙女的,他想让爷爷帮忙,把这些事用书法的方式,写在宣纸上,装裱起来,挂在酒楼中,让顾客们欣赏。”王蔷薇说道。

“你是说这些诗册上的诗,都是李中华自己写的?”王珪很惊讶的说道。

“孙女也不清楚,他没有说。”

“你这丫头,怎么也不问清楚一下。”王珪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道。

这些诗看风格,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人所作,可是,这么好的诗作,为什么以前都没有流传出来?李中华这小子,又是从那里找来的呢?

回想起之前,李中华便以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打败了太子李承乾,赢得了长安第一名妓桃花仙子,难道这诗册上的诗,真的都是他一个人所作吗?

可是这里面,明显有好些都是描写边塞打仗的事,难道他还上过战场。

越想越是想不通,自从李中华出现之后,便屡屡有惊人之举。

“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年轻人。”王珪忍不住的自语着说道。

第五十章:长安大酒楼开业

“你说这些诗,都是出自李中华的手?”李世民读过几首诗之后,很是惊讶的问道。

“这个问题,也是老臣想要知道的问题,如果这些诗,都是由李中华所作,那这个人的才学,可就非常的了不起了。”王珪很慎重的说道。

“就算是他所写,也只能说他写的诗不错,真正的才学,可不只是会写几首诗。”李世民不置可否的说道。

“话虽如此,臣还是建议陛下,应该爱惜人才,任其钻研经商,臣担心,最后恐怕会埋没了他的才华。”

“朝廷开科取士,如果他真的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只要参加科举考试,朝廷总归是不会埋没他的才华。

如果只凭这么一本诗册,朕便对他破格提拔,对天下的读书人又如何交代?

以后的读书人,如果不想着做学问,只想着写几首好诗,便可以走捷道,求得一官半职,岂不是误入歧途了吗?”

“陛下所言甚是,是臣考虑的不周了。”王珪见李世民并不赞同,只好无奈的说道。

“王爱卿乃是礼部尚书,怀有一颗爱才之心,惟才是举,并没有什么错。

对于李中华这人,只需要关注就可,拔苗助长,对他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继续等待下去,或许他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事实上,李中华的一举一动,始终都在李世民的掌握之中,而早在降旨封赏李中华之前,对李中华的调查,便己经展开了。

李中华几乎是突然出现在长安的,关于他出现在长安城之前的事情,查不到任何的情报。

随后,李中华带着杨雪一家,匆匆的逃离长安,到达剑南道的益州双流县,这才落了户籍。

若不是他出手,解决了天花疫情,紧接着又在奉旨回到长安的路上,救下了蜀王李恪,又回长安,救了长孙皇后,接二连三的立下了大功。

单凭他一个身份来历不明之罪,便可以判他死罪。

这样的人,再有本事,李世民也不会放心的使用,

严文礼是李中华府中的管家,也是李世民明着放在李中华身边的人,以李中华的聪明,李世民相信,绝对是瞒不过他的,况且李世民也没有想过,要瞒住他。

至于暗中,李世民也是布置有人手的。

不过令李世民感到莫明的是,不管是他安排在明处还是暗中的人手,谁也说不清楚,蒸馏酒是怎么酿出来的。

显然,李中华并不相信,朝廷从司农寺中,选送到他府中的奴隶。

可是李中华又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仅笑纳了司农寺选送给他的奴隶,而且也没有更换严文礼这个管家。

这就很令李世民刮目相看了,更加认定了李中华,此人不仅聪明过人,而且心计甚深。

李世民原本担心。李中华会加入蜀王李恪的阵营,为其出谋划策,妄图争储。

可到现在为止,除了刚到长安的那几天,蜀王李恪去找过他,想要回几个歌妓,李中华并没有主动的去拜访过蜀王府。

李中华对此完全不知情,幸好他并没有和蜀王李恪交往甚密,否则怎么死的他都不知道。

虽然魏王身边也聚集了许多的幕僚,可以说是人才济济,但李世民却不会限制其发展壮大,如果蜀王李恪起了争储之心,那是李世民绝对不允许发生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因为蜀王李恪不是长孙皇后所生,同时还有一半前朝皇族血统。

时间过的很快,酒楼开张的准备工作己经就绪,日子定在了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一天。

在此之前,李中华刻印了数以万计的广告宣传单,派人在整个长安城中散发,宣称持此广告单,可以免费品尝一杯,价值一贯钱的中华新酒。

并介绍了中华新酒,以前是专传皇宫的贡酒,产量十分有限,从未在市场上销售过的酒。

在开张之前,举行了空前的招聘会,招聘年轻貌美的姑娘,作为大酒楼的服务员,迎宾,收银员。

然而,前来应聘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除了一些生活所迫,日子过得很艰难的人,只要生活还过得去的人,谁也不愿意来应聘。

最后,李中华不得不到人市上,购买了一些卖身为奴的女子。

李中华亲自的对第一批服务员,进行了培训,并统一订制了工作服。

为了激励她们,给她们讲述了职位晋升的规则,还有工作时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作好的还有奖金。

最重要的是,她们赚到了钱之后,随时可以申请赎身,转为良籍。

至于厨师,以及厨房内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十年内严守厨房的秘密。

人只要有了希望,活着才会有意义。

大家在听到李中华的承诺之后,学习的十分的认真,谁能学的更好,马上便有希望升为领班了。

升职越高,拿到的薪水就越高,并可以更早的为自己赎身。

开张的日子终于到了,很多持有广告宣传单的平民百姓,都不约而同的往平康坊走去,想要品尝一下,那据说只有皇帝才能喝到的中华新酒。

有鄂国公尉迟敬德,卢国公程咬金,胡国公秦叔宝,以及礼部尚书王珪的面子,朝中无认是否收到邀请的官员,一个个的也都得平康坊中走去。

今天是中秋佳节,朝廷不用上朝,各公务员休沐的日子,每一个人都有时间。

由于持有广告宣传单的人太多,全部放进酒楼去是不可能的,为此,主持大局的王蔷薇,都要急得哭了。

此时,一个迎宾向王蔷薇建议,把酒搬到外面的院子中,让那些持广告单来的人,免费品尝一杯酒。剩下想要进酒楼内点菜吃饭的人,严格的限制人事,发放号牌,分批进入。

王蔷薇欣然的采纳了这个迎宾的意见,命她组织其它的迎宾和服务员,疏导外面的顾客。

一坛坛的酒被抬到了外面,所有的人都排好队,凭广告宣传单,领取一杯免费的酒。

现场酒香扑鼻,品尝过免费酒的人,一个个的交口称赞,觉得不过瘾,还想再喝酒的人,只能领取号排,等待时间进入。

李中华评估过长安大酒楼的接待能力,可以同时接待一千人。

但今天到来的人,出乎想象的多,让李中华感叹,还是低估了大唐人的消费能力,自己的准备不足。

好在那些只是想要免费品尝一杯酒的人,被挡在了外面,否则还真担心,会发生什么踩踏事故?

第五十一章:生意太好了

统一着装的服务员,年轻漂亮的迎宾小姐,礼部尚书王珪的书法,令人热血沸腾的边塞诗,还有那新颖的八仙桌,无不让人耳目一新的视觉盛宴。

还没有开始喝酒吃菜,心里便有一种没有白来的感觉。

再一看菜单,菜名也是不曾听过的,更不要说是吃过了,什么暴炒各种蔬菜,暴炒羊杂,蒜苔回锅肉,椒盐鸭下巴,油焖大虾,水煮鱼,清蒸排骨,红烧排骨,糖醋排骨,糖醋鱼,红烧鱼,清蒸鱼,烤活鱼,烤活鸡。烤羊排……,光菜名就有上百种。

能到这种高档大酒楼消费的,哪一个都是非富即贵,平日里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

可看到这一长串的菜名,也不由得傻眼了,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每一个菜名都是新鲜的,光看这菜的名字,就有想要品尝的欲望。

不过大家也不是傻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先点几道菜来尝一下。

菜一上桌,香味扑鼻而来。一尝之下,美味令人叫绝,配上三十多度的蒸馏酒,吃两口菜品一口酒,这日子真的是比神仙还快活。

长安大酒楼的开业,火爆的场面令人妒忌。

到了晚上,李中华又安排了免费的歌舞表演,和万民一起共度中秋。

歌舞的主题,始终都是围绕着中秋佳节。第一首便是张九龄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歌舞都是经过精心排练的,场面宏大,古筝,琵琶交相呼映,震撼着大家的心灵,令前来围观的才子佳人赞叹不止。

紧接着又是一首刘禹锡的,尘中见月心亦闲,况是清秋仙府间,

凝光悠悠寒露坠,此时立在最高山。

碧虚无云风不起,山上长松山下水。

群动悠然一顾中,天高地平千万里。

少君引我升玉坛,礼空遥请真仙官。

云拼欲下星斗动,天乐一声肌骨寒。

金霞昕昕渐东上,轮欹影促犹频望。

绝景良时难再并,他年此日应惆怅。

听得如痴如醉的才子们,不断的向其它才子打听,这么好的诗,到底是谁人所做?怎么从未听过?

然而惊喜并未停止,紧接着又是一首李白的,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如果说这些已经震撼了人的心灵的话,接下来的歌舞,就更让人如痴如醉了。

几首描写中秋的宋词一出,更让无数人疯狂,特别是作为压轴大戏的那首苏轼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一整晚,多达三十首的中秋诗词,每一首单独拿出来,都是经典,可以成为传唱千古经典,令无数人都难以超越的经典。

再加上有在大酒楼里吃饭喝酒出来的人,告诉大家,酒楼内挂有多达上百首的诗词,同样也是首首经典,同样也是不知为何人所作。

长安大酒楼彻底的火了,随着一首又一首的,经典诗词流传了出去,不仅长安大酒楼火了,长安大酒楼的老板李中华,也同样的火了。

尽管李中华否认了,那些诗词是他所作,但他所编的理由令人难以幸福。

捡来的一本诗册,这话说出去谁信啊?随便捡一本诗册,上面的诗词就是首首都经典的,这不是拿大家当傻子吗?

同样火起来的,还有那些表演了歌舞的歌妓。

这些都是李中华,从各大青楼中挑选的歌妓,他们虽然并非名妓,但身材和容貌也是俱佳,只是明珠蒙尘,没有什么名气罢了。

她们甚至有些人己经被迫接客了,她们很多人,原本对人生已经不抱希望了。

但是,李中华却给了她们希望,尽管她们现在还不是自由之身,但很快她们就可以赚够,为自己赎身的钱了。

李中华给了她们很高的待遇,而实际上,由于她们并没有什么名气,所以她们的赎身费并不高,尤其是那些已经失去了初夜的歌妓。

现在她们名气大增,收入也就更高了,离自由也就更近了,最重要的是,她们除了排练歌舞,登台表演之外,什么都不用做。

不用接客,也不用看那些男人的眼色,可以早睡早起,不用辛苦的熬夜了。

长安大酒楼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好到每天收到的大量现金,真的是要车载斗量了。

这些钱,自己留着占地方,存进钱庄里,不仅没有利息,还要向钱庄缴纳一定的保管费。

就算是收到的那些钱票,里面的钱放在钱庄内,也少不了一份保管费。

这让李中华的心里感到很不平衡,实在是太怀念,后世有马云在的日子,把钱交给马云,天天都可以领利息。

开一家自己的钱庄,这个想法在李中华的心里,己经萌生了很久,李中华觉得,现在己经是时候了。

但是在此之前,李中华希望进宫,见一见大唐的皇帝李世民,和他商量一下,发行大唐宝钞的可行性。

不过李中华想见李世民可不容易,毕竟他的爵位己经没了,一个商人的身份,当然是没有权力,进官见皇帝的了。

李中华没有办法,他只能在蜀王李恪,来到长安大酒楼吃饭的时候,和他密谈了一下。

长安城内寸土寸金,李中华要扩大蒸馏酒的产量,自己建酿酒厂,并且大量的囤积粮食,只能建到长安城外面了。

还要买地种蔬菜,种玉米,种红薯,种土豆。

另外,蒸馏酒虽然不错,但很多女性却不喜欢,而且因为太贵了,一些普通老百姓,也消费不起。

不管是什么时候,普通人永远是占了大多数的,有钱人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一个成功的商人,不能只知道赚有钱人的钱,还应该懂得赚普通人的钱。

虽然普通人消费的东西,几乎都是很便宜的东西,利润也是少的可怜,但普通人的基数大,积少成多,赚的就非常可观了。

李中华发现,在城外的乡民,很多人连浊酒都不舍得喝,他们更喜欢买果酒来喝,一斗果酒只需要五文钱,差一点的甚至是只需要三文钱。

最好最贵的果酒,是来自蜀地的桔子酒,售价高达二十文一斗,味道酸酸甜甜的,尤其受到女人的喜欢。

长安附近的州县,蜀中等地,山多林密,各种野果数不剩数,吃不完,贩卖又不值钱,便用来酿果酒了。

其实西域传入长安的葡萄酒,说白了也是一种果酒。

只是人家身份高贵,路途遥远,更关键的是人家的味道,确实比那些野果子酒,要好的多。

不过西域来的葡萄酒,价格可是相当的贵,一斗酒要花费几十上百贯钱,比李中华弄出来的蒸馏酒,还要贵上几倍。

就算是权贵家族,也只能偶尔品尝一下,经常喝是肯定喝不起的。

李中华尝试过一些果酒,口味还是相当不错的,只是有些酸涩感,若是去掉这些不好的味道,相信会受到更多人的喜爱。

李中华去到牙行里挂了号,想要买一大块的地,还有酿酒厂。

接待他的牙行伙计告诉他,一百亩以上的地,在长安城附近不好找,恐怕是要到更远一些的地方。

挨着长安城附近的地,早就被朝中的权贵们占了,朝中那么多的官员,都有自己的封地,加上皇庄,各公主,长公主,王爷,国公这些,动辄几百上千亩,长安城附近的地都不够分了,那里还有卖的。

不过长安城外二十里,正好有一家酒坊要转让,如果李中华有兴趣的话,可以带他去看一下。

第五十二章:收购酒坊

李中华不想太麻烦,当然是找一家现成的酿酒坊好些。

距长安城外二十里地,并不算远,正好在李中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酒坊位于二十里外的一条河边,这条河是进出长安的主要河道,交通十分的方便。

酒坊很大,大的有些让李中华感到惊讶,但也非常的惊喜,在他的心里,这个酒坊当然是越大越好了。

不仅如此,酒坊还包括了上百亩的空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了。

酒坊的老板姓吴,名叫吴理,本地村子里的人,酒场旁边不远,就是吴家村,大约有上百户人家。

按照吴理的说法,在酒坊最盛的时候,大半的村民,都在酒坊中打工赚钱。

“既然这酒坊曾经那么红火过,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李中华觉得很是奇怪,便问道。

“前年的时候,附近的州县干旱,导致粮价暴涨,为了节约成本,我兄弟便带着重金南下扬州购粮。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运回来好几船的粮食,可是最后一船粮食,快到长安效县的时候,由于河道干枯,水位下降的历害,运粮的大船根本过不了,只得改走陆路运粮了。

由于干早,效县聚集了很多的灾民,见到运粮船靠岸,便群起疯抢,我那兄弟那里肯让,结果便被灾民活活的打死了,就连同行的村民,也死伤了上百人。

酒坊的钱都用来购粮了,上百死伤的村民,又急需要赔偿,原本可以把运回来的粮食卖了,补偿给村民。

可是朝廷的运粮船,也同时到了长安,长安的粮价大跌,贵了卖不出去,便宜了又亏本。

去年和今年,风调雨顺,粮食就更不值钱了,而且到处的水果都丰收了,果酒充斥市场,粮食酿的酒价也跌了,生意更难做。

再说了,我兄弟走了以后,就剩下我弟妹带着几个孩子,这生意就更难做了,村民们又不停的催着,让赔偿他们死去的亲人。

现在也只能把这个酒坊转让出去了,至少赔偿了村民们的钱之后,还能够剩下一笔钱,足够他们孤儿寡母的,一辈子生活无忧了。”

“照你这么说,这酒坊不是你的,是你兄弟的?”李中华说道。

“我是本村吴家村的村长,兄弟不在了,弟妹又不方便,只能尽力的帮衬一下了。

而且兄弟在世的时候,也是我帮忙管理酒坊生产运转的,酒坊我也是有份子的。我那兄弟负责跑外面,收购原料,联系销售方面的事情。

我那兄弟一走,我对销售商方面,根本就没有交情,一些货款没有付清楚的,那些客商也不认账,酒坊陨失很大,入不付出,这才不得已想要出兑。”吴理解释着说道。

李中华表示理解的点了点头问道:“你在酒坊准备多少钱转让出去?”

“这酒坊本是我兄弟一辈子的心血,当初他的野心很大,想要做长安最大的酒坊,买下了河边一百五十亩地,按照现在的行情,至少价值一千八百贯钱。

酒坊的酿酒工具齐全,接手过来只要招工人就可以酿酒了,这酒坊当初我兄弟可是投入了上万贯钱。

还有仓库里储存的三万石粮食,按市场价也要值一万五千贯钱。

五斗一坛的酒,也还有上万坛酒,价值上千贯钱。还有那些野果子酿的酒,就当添头送给你了。

总共要你三万贯钱,总不算多吧?”吴理看着李中华说道。

“你这里不是只酿粮食酒吗?怎么这酿果酒?”李中华惊讶的问道。

“果酒一直都在酿,以前粮**贵,普通人哪有多少喝得起粮食酒的,果酒便宜又好卖,利润也还不错,哪一家大的酒坊不酿果酒卖。

不像现在,粮食酒都不值钱了,果酒更不值钱了。”吴理摇着头说道。

“那你这里酿好,还没有卖掉的果酒有多少?”

“大概也有上万坛酒,不过装果酒的坛子比较大,用的是那种很大的水缸,一缺有一百斗。”

“一缸一百斗,有一万缸?”李中华倒吸了一个凉气,一斗酒相当于四斤,一百斗就是四百斤,一万缸酒就是四百万斤,怎不令他吃惊。

“你要是嫌麻烦,不想要的话,我自己叫村民过来搬走。”吴理以为李中华嫌麻烦,不想要,连忙说道。

如今这些果酒都烂大街了,三文钱一斗,二文钱一斗也大把人卖。

他在酒坊里那么多的果酒,批发出去一文钱一斗,人家还嫌贵了。

“留着吧!三万贯钱没有问题,不过我这接手酒坊,还要接着酿酒,这酒坊里以前那些熟练的工人,还能找的回来吗?”

李中华当然不会那么傻,白送的果酒还不要,让人搬走。

“当然可以了,那些人基本上都是本村人,或者是附近村里的,你继续雇佣他们工作,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其实我作为村长,本来就准备向你提这个事情的,没想到你会主动说要雇佣村里人做事,真是太感谢你了。”

谈妥了价钱,村里人的工作问题又解决了,吴理十分的高兴。

一起去仓库里看了一下,大概的查看了一下仓库里的存粮,还有存酒。

虽然估计吴理不会骗他,但自己亲眼看过,心里也踏实一点。

长安大酒楼的生意好的不得了,三万贯钱对于现在的李中华来说,并不算什么。

牙行出具了交易合约,两方都签名画押之后,这家酒坊便成了李中华的产业了。

李中华让吴理召集村民中,有意想来酒坊工作的人,到酒坊报名,接手了酒坊,没有工人可不行。

听说有人接手了酒坊,又可以开始酿酒了,并且还愿意雇佣他们,村民们都很高兴的往酒坊跑去,生怕去晚了,对方就不收人了。

李中华又和吴理谈了一下,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继续帮他管理这个酒坊。

李中华一来是手中没有什么人选,二来觉得吴理虽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头脑,但管理这个酒坊的运转,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这些酒坊的工人,主要就是来自于吴家村,而吴理又是吴家村的村长,由他来管理,是最合适不过的。

吴理对这个酒坊,其实还是很有感情的,在推辞了几下之后,欣然的答应了李中华。

没有办法,李中华给他开出的条件,年薪六百贯,做的好还有年终分红的奖励,如此诱惑,实在是难以抗拒。

要知道,既便是京兆府尹狄斯的收入,一年也就三百贯到头了,而李中华给吴理开出的薪酬,足足比京兆府尹的薪酬,还高出了整整一倍,吴理又怎能拒绝。

而村民们也很高兴,以前他们在酒坊做工的收入,是每月三贯钱,他们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现在新老板李中华宣布,给他们的月薪是五贯钱,现在干两个月的收入,比过去干三个月还要多出一贯钱,谁会不高兴啊!

第五十三章:活字印刷活

至于吴理是否可以放心的使用,李中华并不是太担心,他早就在长安大酒楼开业之前,便培训了一班专业的财务人员,还有仓库管理人员。

虽然这些人放在后世的企业中,根本就是业余的,根本就不够看。

但放在这个时代,绝对就是最专业的。

他们会制作计帐表格,财务周报,财务审批,严格把控每一笔钱的支出,掌握了阿拉伯数字的运用,每天的进帐和出帐,都会制作成财务报表,令人一目了然。

只要派注两名财务管理人员,两名仓库管理人员,基本上就可以掌控酒坊的运作了。

而且还会把蒸馏酒的设备,和老工人一起,转移到这边酒坊来,新旧工人混合,吴理如果敢不安份,是一定会露出马脚的。

这并不是说李中华对吴理,就一点都不相信,这只是一种管理手段,防患而未燃。

至于上万斤的果酒,李中华当然也不会浪费了,他吩咐吴理封存好,不准随便浪费了。

要是不吩咐的话,吴理还以为这些酒没什么用。

被工人拿去喝掉了倒也无所谓,要是被吴理命工人倒进河里面,处理掉了的话,那李中华就真的会心痛了。

一切仿佛都己经走入了正轨,中华新酒的名气,也在迅速的扩散开来,尤其受到一些西域人,突厥人,高句丽等人的喜爱。

漠南和漠北,高句丽人,他们生活的地方,都是苦寒之地,特别是漠北之地,六月飞雪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情,一年有一半以上的时候,都是冰天雪地,苦寒之地。

中华新酒喝下去之后,能让人感到火热,抵抗寒冷,这比什么都强。

很多人想要贩卖中华新酒,可是李中华一直以产量有限为由,拒绝了客商的请求。

李世民更是下过圣旨,命令李中华,不得私自生产医用酒精,卖给朝廷以外的客商。

只有保证物品的稀缺性,才能保证利润的最大化,李中华又岂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不过,如今随着产能的扩大,只是依靠长安大酒楼消售,已经无法满足了。

尽管要卖,也不能放在长安卖,长安城内,有自己一家长安大酒楼卖,就足够了。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招代理商了,可惜的是,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报纸,电台,电视,五联网,想要投放什么广告,都没有办法。

等等!李中华的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没有报纸,自己办一家不就有了吗?

想到就做到,办一份报纸,既便在这个时代,也不是什么难事。

李中华找到了上次刻印广告宣传单的老板,把自己的来意一说,那老板苦笑着摇头拒绝了。

印刷坊的老板姓毕,叫毕章,世代做的都是雕印工匠,他说道:“按照公子的说法,每天都要印刷一份不同的报纸,而且每天印刷上万份,谁也做不道。

刻印文章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一个老师付,一天能雕刻多少字,都是有定数的,公子不懂我们这一行的辛苦,不说也罢。”

李中华恍然大悟,明白了毕章的意思,这才想到了,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活字印刷,每一个字都需要工匠们雕刻好,想印刷报纸,那怕是一个月只出一期,恐怕也难以做到。

不过李中华是从后世过来的,他对毕章说道:“我有一种办法,或许可以帮助你。”

“公子有什么办法,雕版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每一个字都马虎不得。”毕章并不抱什么希望的说道。

那么多的雕版艺人,都没能找到什么捷径,李中华不过是一个外行之人,又能够有什么办法呢?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你经营着这么一家印书坊,一年能有多少收入?”

毕章一愣,心里想着,个人收入和你所要说的办法,有什么关系吗?

尽管如此,毕章还是告诉了李中华,自己凭的是劳动所得,既不偷,又不抢。收入也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

“我打算收购你这家印刷坊,你开个价吧!”李中华说道。

“公子说笑了,这家印书坊可是我毕家祖上传下来的,也是我毕家的饭碗,怒老夫不能割爱。”毕章摇着头,明显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说道。

李中华倒是也没有非要逼着毕章,出售祖业的意思。

“你不想出售祖业,我也不逼你,但你必须和我签订一份协议,以后你的书坊,京只为我专用了,我保你收入,至少是以前的数倍,如何?”

“公子,老朽又如何相信你?”毕章虽然心动,但仍然是很谨慎的问道。

“这很简单,以后印书馆怎么运作,要印什么,你都只要听我的安排就行,每月给你固定的收入,就按你刚才说的两倍,到年底的时候,还有一笔很丰厚的奖金。”李中华笑着说道。

有着可观而又稳定的收入,毕章当然很高兴了,欣然接受了李中华的条件。

李中华便将自己所知的活字印刷法,告诉了毕章,让他马上多雇佣一些人,大量的造字,特别是一些常用字,更要多造。

毕章听了李中华所说的活字印刷法,顿时便开窍了,后悔万分的说道:“这么巧妙的办法,老朽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公子实在是太聪明了。”

李中华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他总不能告诉毕章说,这是400多年以后,一个叫毕升的人发明的。

联想到两个人都是姓毕,说不定这个毕章,还是毕升的曾祖曾祖曾曾祖。

且说唐太宗李世民,见到蜀王李恪的奏折中提到,李中华与其谈话中,曾建议朝廷进行币制改革,成立大唐中央银行,并发行大唐宝钞。

并且,蜀王李恪在奏折中,详细的介绍了,成立大唐中央银行,以及发行大唐宝钞的意义。

若是别的普通人,李世民也不会放在心里,可是李中华这个人的建议,李世民便不会轻视了。

不说那一百多首,可以流传千古的诗词,是不是李中华一个人所作,单论他的挣钱的本事,就让李世民刮目相看了。

长安大酒楼营业仅仅一个多月,主动向朝廷上缴的税收,就多达三千贯钱。

二个月的时间,不仅赚到了买房子的五万贯钱,还花了五万贯,为长安第一名妓桃花仙子赎身,还不算他剩下了多少家财,仅仅两个月,赚了十万贯钱,就已经非常恐怖了。

还有礼部尚书王珪上书的,要求朝廷推广的阿拉伯数字计帐法,也是出自李中华之手。

其实李世民早就忍不住的想要召见李中华了,只是一直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现在,似乎这个理由已经有了。

“来人!给朕拟旨,召李中华进宫面圣!”心里有了决断之后,李世民马上吩咐道。

第五十四章:警惕吐蕃的野心

李世民的召见,在李中华的意料之中,毕竟千古明君这个称号,不是随便那一个皇帝,都能配的上的。

自己关于币制的改革,关于成立大唐中央银行的建议,只要李世民不是一个昏君,他便可以从中看出,其中蕴含的具大利益。

时隔了三个多月,再一次在太极宫中,见到了李世民,李中华的心情,仍然有些激动。

李中华向李中民,详细的讲述了,成立大唐中央银行,发行大唐宝钞的诸多好处。

“你所谓的大唐宝秒,不过是一张张的纸,老百姓们会愿意接受吗?商家会愿意接受吗?”李世民不无担忧的说道。

“有朝廷做担保,老百姓为什么不接受?私人钱庄开出的钱票,商家不是也一样的接受了吗?

只要朝廷的信用还在,始终承认大唐宝钞的价值,不随意滥发大唐宝钞,使大唐宝钞过快贬值,大唐宝钞便不会崩溃。

这也是为什么要成立大唐中央银行的关键所在,大唐中央银行,需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当的调控大唐宝钞的发行量。

可不是朝廷想发行多少大唐宝钞,便发行多少大唐宝钞,如果朝廷真的这么干,那大唐宝秒就是真正的一张废纸了。

另外,发行的大唐宝钞,为了取信于名,是必须具有随时兑现的基础,绝对不能无限制的发行。”李中华说道。

“可是,大唐宝钞毕竟是用纸印刷的,很容易被人仿造,那样后果岂不是很严重。”李世民沉思着说道。

“有人伪造大唐宝钞,肯定后果非常严重,所以陛下应该下旨,命人督造专用的印钞纸,最好是别人无法仿造出来的专用印钞纸,带有防水的效果更好。

再有一个就是,凡是查到伪造大唐宝钞者,给予严历的处罚,令人不敢以身试法。

另外,每一张大唐宝钞,都需要有独一无二的编号,最好还有图案。”

“这个主意是你出的,估计交给别人也办不了,不如朕就把这个事情,交给你负责督办了,怎么样?你有没有信心办好它。”

李世民听的头都大了,便想着让李中华负责算了。

“陛下!草民只是一介商人,怎好掺合朝廷的大事。”李中华心里暗爽,开始索要身份和官职了。

“这个……,你想要个什么官职?”李世民还真是不知道,该封李中华一个什么官职。

“不如陛下从民部中,把度支司分离出来,组建一个金部,全权管理整个大唐的钱款划拨,审查各地的财务支出和收入,还有各地的基础建设。

也就是说,如果工部或者某个部门,需要花钱的地方,都要向财务部申请拨款。”

“这些不是民卸在管理吗?”李世民说道。

“民部管的事情太多太杂了,专门成立一个管钱的部门,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后的大唐中央银行,总不能也归户部管了吧?”李中华振振有词的说道。

“自古以来都是六部,听你这么一说,岂不是要来个七部了,你不会是想要朕,封你一个金部尚书吧?”

“这个……,要不草民还是继续做自己的生意算了,免得陛下以为,草民的建议是别有用心。”

李中华甘脆以退为进了,反正当不当这个官,自己也无所谓。

李中华一副滚刀肉的样子,让李世民又气又恨,又觉得好笑,主动要官职不说,一要就是个正三品的尚书。

“你不想当官了吗?”李世民的确以为,李中华是在以退为进。

“当不当官无所谓,草民只是希望看到一个繁荣富强,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唐。

草民的考虑也许有些不周,陛下不如先命人研制特殊的纸张,毕竟没有研究出,可以防伪的专业印钞纸,说再多也没有用。

草民可以先自己试着发行纸币,并且保证随时可以兑换,看看老百姓能否接受,也为以后大唐宝钞的发行,摸索出一些经验,陛下觉得怎么样?”

李世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看不透,李中华这个年轻人了,对当官都豪不在意。

尤其是他所说的,希望看到一个繁荣富强,百姓安居乐业的大唐,令李世民很是动容。

“你说的也有道理,那朕便准了你,可以先以私人发行的办法,试着发行纸币,试试民间百姓的反应,探索朝廷发行大唐宝钞的可行性,并且积累经验。”李世民点头说道。

李中华告退了之后,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转身对李世民说道“陛下,草民听酒楼的客人说起,吐蕃正在意图染指吐谷浑,并且威胁党项白兰等部,所图甚大,不知道朝廷是否收到了,这方面的情报。”

“这个消息是真的吗?你还听说了什么?”李世民大为震惊的说道。

“贞观八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遣使入唐,向陛下求取大唐公主,为陛下所拒,可陛下却将弘化公主下嫁吐谷浑燕王诺曷钵,这让松赞干布觉得丢了面子,迁怒于吐谷浑,认为是吐谷浑在从中作梗。

当然,这些其实应该都是借口,而是吐蕃己经完成了统一之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野心,进一步的膨胀了起来,想要染指西域,开疆拓土,拿下吐谷浑,兼并党项白兰诸部,阻断我大唐西进的道路,才是他的目标。

至于遣使入唐,求取大唐公主,只是吐蕃赞普对我大唐的一种试探,若是陛下真的答应了吐蕃赞普的请求,赐一位公主下嫁吐蕃赞普,必然会带去大量先进的文化,农业,等等,促进吐蕃经济的发展。”

“你认为,吐蕃敢与我大唐为敌吗?”李世民沉声的说道。

“虽然暂时应该还没有实力,进犯大唐,但无论是吐谷浑,还是党项和白兰诸羌各部,都己经依附于大唐,若是任由吐蕃劫掠,恐怕会使各部寒心,转投吐蕃的阵营。

陛下切不可小瞧了吐蕃,任其成长下去,终会有养虎为患的时候。”

李世民点了点头,示意李中华可以退下了。

李中华不知道李世民是否会引起重视,但这些己经不是他可以管的了的事情。

想要发行纸币,必须要成立自己的钱庄,或者叫银行也行,其实古代的钱庄的作用,就和银行差不多,只是它的功能,没有银行更全面,今年的项目不同,利润点也不一样。

现代银行的赢利点,主要是放贷的收入,还有一个就是收取服务费。

而古代的钱庄呢?也是靠放贷,而且放的还是高利贷,不过它还兼营着当铺,没有抵押物,既便是高利贷,你也贷不出钱来。

但大唐的钱庄,其实还有一个很大的盈利点,那就是收取储户一定的管理费。

后世储户存钱到银行,银行是要给储户一定利息的,而这个时代的人,把钱存进钱庄里,不仅拿不到利息,还要扣除一定的保管费。

一般有钱的富户,都会有专门放钱的仓库,金银虽然也有,但只掌握在朝廷和贵族手中,极少在市面上流通。

一贯钱重达六七斤,购买一些贵重物品时,往往要用车拉着钱去交易,实在是十分的麻烦。

于是很多人宁愿选择,把钱存入钱庄内,由钱庄开具收具,也就是钱票,如此一来,购买大宗的物品,只需要拿出钱票来交易便可。

信用好,名气大的钱庄,所开具的钱票,越是受人喜爱。

不过大多数的钱票,只在本城通行,通行几个州县的钱票极少。

通常商户前往异地采购货物时,都是需要雇佣镖局,押运现金上路,前往异地交易。

第五十五章:武则天上门求嫁

李世民掌握的情报网,显然比李中华想象的更多,此时的吐蕃新的都城逻些城内,一处铁匠铺中,几个人正在屋里,围着火炉子取暖。

他们虽然穿着当地的吐蕃服装,但不难分辨出,他们长的一幅汉人的样子。

尽管如此,对于逻些城的吐蕃人来说,见到几个汉人也没有什么很稀奇的,在吐蕃经商的人,多半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的商人,带来了中原特有的商品,诸如茶叶,瓷器,先进的手工艺等,没有这些汉人的到来,逻些城的贵族们,生活上会有很多的不便。

此时的逻些城,己经被白雪覆盖着,十月的天气,逻些城下雪,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铁匠铺中,一名男子开口说道:“种种情况表明,吐蕃明年春后,一定会大举进攻吐谷浑,我们应该尽快的把消息传递出去。”

“问题是,所有的这些,都只是我们的猜测,万一我们猜测的结果是错误的,朝廷的损失就会很大,我觉得还是应该等弄到了准确的情报,再送出去为好。”另一个男人说道。

“头,如果等到明年春后,吐蕃的兵马动了,我们再把情报送出去,就己经晚了,现在送出情报去,朝廷自有决断,至少我们尽到责任了。”

“也好,那就通知城外的老刘,让他把情报送出去,前阵子,老刘不是念叨着,想看一眼己经三岁的孙子吗?正好遂了他的愿。”

“老刘该有三,四年没有回家了吧?”

“不止了,老刘是第一批派到吐蕃来的,整整有六年时间了。”

“头不也是六年没有归过家吗?”

……

长安太极宫内,李世民召集了兵部尚书候君集等人议事,并说出了李中华所告之的消息。

“陛下!军中派往吐蕃的密探,并没有消息传出,陛下又是从那里获悉的?”

侯君集身为兵部尚书,吐蕃的密探,送出来的消息,一般都是由他掌握的,此时听了李世民的一番言语,不由得很是惊讶。

“这个消息并不是派往吐蕃的密探所提供的。”李世民将召见了李中华,这个消息是由李中华,从酒楼的客商中听闻的。

“陛下!李中华或许是对朝廷忠心耿耿,可毕竟是道听途说的消息,调动大批的兵马可是大事,粮草的消耗倒是其次。

如果吐蕃并没有侵犯吐谷浑,也没有侵犯我大唐的意思,却因为我们大唐突然调兵的举动,引起了不必要的误会,就不好了。”

“君集说的有道理,那就等吐蕃那边的消息到了再议吧!”

大唐最大的敌人是突厥人,如果吐蕃没有进犯大唐的意思,李世民也不想让吐蕃误会,再多树立一个强敌。

李中华这几天都在忙着,和毕章研究怎么印制纸币,别的都好解决,只是每一张纸币,都要有不同的编号,实在是很麻烦。

经过了半个月的反复研究,终于解决了这个难题,第一套纸币印制成功了。

第一套纸币的面值有六种面额,分别是五文,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五百文,一千文,至于为什么没有一文的纸币,因为一文钱直接用铜钱就行了,用纸币暂时没有必要。

纸币首先在长安大酒楼中推出,主要的是针对那些经常光顾的老顾客,建议他们兑换,省得每次都带着那些沉重的钱。

要知道,长安大酒楼的消费可是不低,随便一桌酒菜都是好几贯钱,用开元通宝付帐,重达几十斤。

如果兑换纸币的话,以后身上只需要带上一叠纸币,便可以随时享受长安大酒楼的美食了,实在是太方便了。

在长安大酒楼兑换的纸币,在长安大酒楼消费,也不用担心会用不掉,因此,一些老顾客也欣然的愿意兑换。

这些只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尽快的将银行开起来。

银行当然不能只开一家了,但饭总要一口一口的吃,李中华决定把长安的银行开在东市,再派人到洛阳,益州,扬州,并州,越州,广州,鄯州,魏州,河中,襄阳,凤翔,各道的治所,选址开办银行。

东市的规模没有西市的大,人流量看起来也不如西市,但西市交易的是普通的货物,而东西就不一样了,这里聚集了大量的色目商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大唐,所带来的物品都是奢侈品。

什么西域的葡萄酒,大食的琉璃,高句丽的人参鹿茸,新罗的美婢。各国的珍希物品,应有尽有。

虽然规模不如西市,但成交的价值,都是十分的巨大。

要开银行,最关键的是安全问题,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的保安队伍,各地银行的收支,不可能会平衡,运送钱币必须要有保安押送。

李中华深感自己身边可以用的人才太少了,只能尽快的招募人手,同时寻找合作的伙伴。

李中华吃过了晚饭,正在书房中思考,要找什么人合作的时候,武则天找上门来了。

李中华一直都在忙着,酿酒,开酒楼,最近更是忙着开银行,办报纸,倒是把武则天这个女皇给忙忘了。

尽管同住安仁坊,两个人却是己经几个月没有再见面了,武则天似乎长高了一些,发育的也更好了一点,整个人都变得更漂亮了。

“元华,你怎么来了?快请进来说话。”李中华迎了出去,连忙说道。

“人家再不来,你是不是都要忘了人家了。”武则天嘟着小嘴,有些幽怨的说道。

“元华长的这么漂亮,在下就是想忘也忘不了呀!”李世民呵呵笑着说道。

“油嘴滑舌,没忘怎不见你去找人家,明明就是在骗人家。”武则天仍然不肯原谅的说道。

“油嘴滑舌吗?元华是不是那天晚上偷偷的尝过,要不你怎么会知道,本公子的嘴是油的,舌头是滑的。”进到书房里,李中华开着玩笑的说道。

“李郎,你好讨厌,就知道捉弄人家。”武则天用手抓住了李中华的手臂,不依的撒着娇说道。

看着武则天少女娇蛮可爱的样子,李中华忍不住的把她抱在了怀里,在她的小嘴上吻了一下说道:“本公子的嘴是不是很油,舌头够不够滑。”

笑闹了一阵,武则天便说道:“李郎打算什么时候,才请人上门提亲,母亲大人可是很不满意了。”

“实在是一直都太忙了,明天我就找人选个好日子,上门去下聘,这回你不生气了吧!”李中华说道。

“奴家知道你很忙,等奴家过门后,奴家也可以帮你做事的呀!”武则天依偎在李中华的怀里说道。

“那你准备帮我做什么?或者说你会做什么?”

“奴家会的可多了,写字,算帐,就算你是个将军,奴家也能帮你练兵打仗。”

“没想到你还是个文式奇才呀!我正好要招一批人做保安,到时候就交给你训练一下,看看效果怎么样?”

李中华心中一动,武则天可不只是表面上的一个美人这么简单,她可是还会点武功,能够降服烈马的女英雄,巾帼不让须眉呀。

“保安?保安是什么?”

“保安也就是保镖,和护卫差不多,主要是给既将成主的银行,提供安全保障的。”

“银行又是什么?”

李中华很无奈,只好将银行又解释了一遍,又将自己的计划,也说了出来。

要下聘,当然需要找一个合适的媒人了,这事李中华找到了义父卢国公程咬金,程咬金听说义子李中华,要纳武士彟的女儿为妾,十分的愿意做这个媒人。

武士彟这个人,程咬金一点也不陌生,也深知此人忠义,有一个很聪明的女儿,深受武士彟的喜欢,义子李中华要纳其为妾,自然是好事一桩了。

选定了日子,备足了彩礼,往驸马府送去之后,武则天的母亲杨氏,见是卢国公程咬金保的媒,心里十分的高兴,倍觉有面子,又怎么会拒绝。

纳妾不比娶正妻,送了彩礼之后,选定了一个吉日,用轿子把人接走,就算是完事了,李中华再请些亲朋好友聚一下,热闹热闹,喝点酒,就算完成了纳妾了。

第五十六章:大唐日报

尽管把武则天娶回来了,但李中华并没有马上就要了她的身子,毕竟武则天才十三岁,年龄实在是太小了。

武则天出嫁之前,杨氏曾经教过她一些夫妻之间的事情,隐约也知道了一点夫妻之间,应该发生的事情,见李中华只是抱着她,并没有想要继续的意思,不由的感到十分的委屈。

“老爷,你是不是不喜欢妾身?”

“为什么这么问?不喜欢你,我又怎么会把你娶回家。”

“那你怎么不……那个?”武则天很害羞的说道。

李中华无奈,只好告诉她,她现在年龄还太小,等过几年后,长大了再要她,又对她科普了一下,少女还没有发育成熟,就行房的危害,十三四岁的少女一旦怀孕的话,生小孩是十分危险的。

首批招收了二百名护卫,没有办法,叫保安的话,很多人根本就听不懂是什么意思。

这二百名护卫,李中华真的是将他们,交由武则天和陈如月训练。

原本李中华是想亲自参与训练的,但李中华实在是太忙了,银行开业在即,还要培训一些银行的从业人员。

李中华要开一家银行的事情,传开了之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拜访,想要和李中华进行合作。

卢国公程咬金,鄂国公尉迟敬德,胡国公秦叔宝,礼部尚书王珪,都因为长安大酒楼的生意太好,尝到了和李中华合作的甜头,纷纷要求加入进来,希望继续合作。

长孙无忌因为错失了,入伙长安大酒楼的生意,后悔不已,此时听说了李中华准备开银行的事情,也主动的派了儿子长孙冲,来找李中华谈合作。

除此之外,卫国公李靖,兵部尚书侯君集等武将,也都纷纷派人上门,找李中华谈合作的事情。

李中华几乎来者不拒,相对于他想办的事情,多少资金加入进来,都可以消耗。

李中华考虑再三,决定银行取名为中华银行,而长安大酒楼也正式更名为中华大酒楼。

因为有了大量的资金加入,各地的分行也在加快选址建设,只是同时跟进的,还有中华大酒楼各地的分店。

毕章的活字印刷,也己经试验成功了,并制造了大量的活字。

李中华精心制作了,大唐日报的创刊号,上面的内容五花八门,设有名家诗词鉴赏,坊间故事,朝政要闻,小说连载,四大版块。

创刊号印制了一万份,只需要一文钱一份。

原本李中华是打算免费派发的,不过后来一想,穷人不识字,免费派发给他们,他们也只会用来作它用。

识字的读书人,基本上不会差这一文钱。

名家诗词鉴赏,刊登的是礼部尚书王珪的一首诗作,受到了读书人的追捧。

坊间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过灭突厥战斗的英雄,因伤残退役之后,住在苦井坊中,生活陷入困境中的辛酸故事。

文章最后呼吁民众和朝廷,莫让为了保护大唐,因伤残而退役的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朝政要间刊登的都是朝廷发布的政令,基本上都是一些朝廷邸报上的内容。

至于小说连载,刊登的是三国演义。

其它的还有中华银行即将开业的广告,详细的介绍了银行开业后的一些业务。

比如存钱在中华银行,不需要缴扣保管费,而且每月还有利息可以拿。

比如贷款的利息很低,比别的钱庄所放的高利贷,利息要低得多。

比如,各道治所州郡的中华银行,即将陆续开业,以后在这些地方经商,只要认准了中华银行,便可以通存通兑,只需要划扣非常低的,异地存兑手续费既可。

比如,可以进行汇款,只要当地有中华银行,城内任一地址,都会有专人通知对方取款,当然,这些也是需要手续费的。

一大早,一百名报童,肩膀上挎着一个装有一百份,《大唐日报》的布包,出现在长安各条大街上,大声的叫着。

“卖报!卖报!大唐日报创刊号,卫国英雄流血又流泪,三国演义,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中华银行即将开业了,存款不用交保管费了,还能有利息可拿。”

很多准备去上班的公务员,听到报童的叫卖声,都忍不住的掏出一文钱,买下了一份大唐日报的创刊号,一边走,一边看了起来。

一些在酒楼喝茶吃早点的人,听到报童的叫卖声,也忍不住的把报童叫过去,掏出一文钱来,买下了一份大唐日报创刊号。

看的兴奋的,更是大声的念了出来。

一时间,有很多听了英雄故事的人,都自发的涌向了苦井坊,看望那一位为国伤残的英雄,自发的捐款捐物,把那位战场上从不流泪的英雄,激动的热泪盈眶。

更有说书的艺人,在茶楼中当场的来了一回,报纸上的桃园三结义。让人听得正起劲的时候,来上一句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差点引起了众怒。

听说了中华银行存款不收保管费,还有利息可拿,很多人都不敢相信,但又盼着中华银行开业的那一天,快点到来。

太极宫内,李世民的面前,摆着一张大唐日报的创刊号,气得大声的说道:“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大唐日报是何人搞出来的,竟敢抹黑朝廷,煽动民众的对立情绪。”

“陛下!这个叫大唐日报的东西,好像是李中华弄出来的东西。”

“是他?”李世民有些惊讶的说道。

“这上面说的事情,可是事实?”

“己经派人去查过了,基本上是属实。”

“朕记得曾经下过旨,在战场上因伤残退下来的府兵,兵部和民部必须要妥善安置,优厚抚恤的,怎么会衣食无着落呢?”李世民的脸上,己经有了怒气的说道。

“这个人名叫赵挺,并不在府兵之列,他是一名运粮的民夫,在一次运粮中,遭遇了敌袭,为了保护运送的粮食,战斗到了最后,拒说是杀了十几名敌军,被敌兵砍掉了一条手臂,晕死过去了。

援兵赶到的时候,战场很惨烈,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了他还活着,至于他是否杀死了十几个敌军,并没有人能够证明。

回到长安后,民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最高的抚恤,发给他三十贯钱。

据说他的母亲因为受不住打击,大病了一场,最后去世了,料理完了后事以后,赵挺的三十贯抚恤金,也花的差不多了。

又因为没了一只手,所以日子就过得很穷困潦倒了。”

第五十七章: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此人倒是个孝子,更是我大唐的英雄,血染沙场,却落的如此凄凉,难怪上面会说英雄流血又流泪。传朕旨意,召民部尚书唐俭来见联。”李世民脸色沉重的说道。

“陛下!还有一件事情,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很多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己经去过苦井胡同,捐了不少的钱和物给赵挺。”

“还有这种事情,你的意思是说,赵挺现在已经不缺钱了?”李世民很惊讶的问道。

“不但不缺,还可以买两个奴隶,再把房子修好一点,娶妻生子,足够他过完这一辈子了。”

“看来这大唐日报的影响力,还真是不小啊!”李世民挥手让太监退下,又拿起桌上的大唐日报,仔细的看了起来。

第二天的大唐日报上,刊登了一条消息,大唐日报将设立中华慈善基金会,为所有需要帮助的,在保卫大唐中受伤致残,生活陷入困境的英雄募集善款,让英雄从此不再流泪。

并且承诺所有的帐目公开可查,过捐赠人知道所捐赠的款项,受益人是谁。

长安中华大酒楼更是宣布,首捐一万贯钱,尚未开业的中华银行,也宣布捐款一万贯钱,中华慈善基金会,大唐日报也不干落后,宣布捐款一万贯钱,甫一成立,便收到了三万贯钱的善款。

当天,大唐日报报社办公的地方,就涌来了不少人,咨询捐款事项,很多人更是当场捐款,第一天便收到了多达上千贯钱的捐款。

收到情报的李世民,整个人都惊呆了,这个李中华也太能折腾了,一出手就捐出了三万贯钱,他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大风刮来的不成?

三万贯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大唐一年的税收,也不过是3000万贯钱。

“臭小子,难道你想嘴上说说而已吗?胲可是不会让你得逞的。”李世民脸上露出了老奸巨滑的笑容。

第三天的大唐日报上,刊登了中华慈善基金会,接受朝廷的监管,每一文善款,都会用在实处。

这样一来,民众捐款的热情更大了,当天新增捐款近三千贯钱。

第四天,一家绸缎庄的老板,跑到大唐日报社,捐款一千贯钱,但提出一个要求,希望大唐日报可以在报纸上刊登,段记绸缎庄捐款一千贯钱的消息,并附上自己绸缎庄的详细地址。

第五天,大唐日报上果然刊登了,段记绸缎庄捐款一千贯钱的消息,当天下午,段记绸缎庄的生意便比往常要好了数倍,让段记绸缎庄的老板,收钱收到手软。

有了第1个吃螃蟹的人,精明的商人们似乎嗅到了商机,不时的有人到大唐日报,对中华慈善基金会捐款,一捐就是上千贯,不能的话,大唐日报根本就不会把你的名号,刊载在大唐日报上。

一个月后,大唐日报成立了广告部,商家只要出一定的广告费,就可以在大唐日报上,刊登自己店铺产品的广告。

自从大唐日报创刊后,各大茶楼的说书艺人,每天都要来上几次三国演义,只要开讲三国演义,那是场场爆满。

而每天都要听上一段三国演义,也成了很多长安市民雷打不动的爱好。

大唐日报创刊一个月的时间,中华慈善基金会也成立了一个月,共收到善款超过十万贯钱,为数百名伤残退役士兵,提供了援助,为他们改善了生活。

当受到援助的人,表示万分的感谢时,工作人员都会来上一句,要感谢就感谢陛下和朝廷吧,陛下没有忘记你们,朝廷不会忘记你们,老百姓感谢你们。

一个月收到了超过十万贯的善款,让很多人都心动,眼红。

太极宫内的李世民,看着一道道呈上来的奏折,都是要求朝廷将中华慈善基金会,收归朝廷。

并直指李中华这样做,是在收买人心,应该治他的罪。

一个月十万贯,一年就是一百多万贯,超过了一个州郡的全年税收,李世民说不动心都是假的。

有了这笔巨款充当军费,他甚至可以打一场大战。

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长安城迎来了一场大雪,就在这个时候,李中华再一次的受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召见。

当得知李世民的想法之后,李中华不由得感慨,该来的还早都是要来的。

“陛下!中华慈善基金会所收到的每一笔善款,都是有据可查的,同样,这些款项如何使用,也是一样的有据可查,甚至于工作人员的薪酬,却是由既将开业的中华银行埑付的。

中华慈善基金总会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位受到援助的人,都表明这一切都是陛下和朝廷的恩赐,要他们想感谢,就感谢陛下和朝廷。

陛下或朝廷想接手过去,草民不敢有半点意见,只是陛下难道以为,朝廷的运作会更好,能够收到的善款会更多吗?还请陛下三思为好!”

“朕当然愿意相信你,可是很多的大臣却是不相信你,而且这么多的善款,谁又能保证,不会被你私自挪用了呢?”李世民沉默了片刻后说道。

“陛下不是派了人监督吗?难道陛下对自己所派的人都不放心吗?”

“朕倒是相信你不会贪墨善款,但是你可以挪用吧!你要是挪用了善款,根本就查不出来,难道不是吗?”

李中华一时无语了,事实上他要想挪用一下善款,别人还真的是查不到。

“现在时间还短,等到时间一长的话,就更加不好查了。”

“那陛下的意思?”李中华心里想,交出去便交出去吧!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省得自己操心。

“交由民部接管吧!不过,接收善款还是由你的大唐日报负责。”李世民脸上带着笑容的说道。

“陛下的意思是,大唐日报负责收钱,朝廷负责把钱花出去。”李中华很惊讶的说道。

“朕的意思就是这样,你应该不会有意见吧!有意见就留着,没有意见就更好,帮朝廷效力,朕不会亏待了你。”

这tmd歹多不要脸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呀!

早知道当皇帝的人,都是卑鄙无耻之人,李中华今天可算是真正的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只是,李中华能够拒绝吗?可以说不吗?皇帝说出来的话,那可就是圣旨啊!

第五十八章: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中华慈善基金会交给朝廷,李中华并不会有任何的损失,只是对朝廷感到有些失望,更有些担心,朝廷是否会改变善款的用途。

民心可用,但民心不可欺,一旦失信于民,想再收回来,可就不容易了。

在万众期盼中,中华银行终于亮相开业了,与此同时,由中华银行发行的纸币,也正式开始发行。

每存款十贯钱,每年可得利息二百一十文钱,这点利息看起来不高,但却很有吸引力,相比以前,十贯钱存入钱庄一年,不仅没有利息,反倒要扣除一百二十文钱来说,吸引力可就不少了。

在此之前,李中华派人和长安的各大商行,酒楼,青楼楚馆,达成了合作,只要他们将来存入中华银行的营业款项,是中华银行发行的纸币,每一百贯钱,会给他们一贯钱的奖励。

头一天的大唐日报上,也大幅刊登了,支持中华银行纸币支付的商行名单。

有了各大商行的支持,前来存款兑换纸币的人也不少,只是大家兑换的数量不多,很多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同一天开业的中华银行,还有并州分行,益州分行,洛阳分行,河中分行。

这一天,五大银行之间汇款的人也有二十多人。

汇款分为普通汇款,加急汇款,视距离的远近,也各有不同。

以长安到洛阳为例,加急汇款十天可达,普通汇款则是一个月。

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普通汇款十贯钱收取三百文汇费,加急汇款则是普通汇款的三倍。

还有一种特快汇款,第二天便可以送到对方手中,每次汇款至少100贯钱以上,收费高达二十贯钱,使用的是信鸽传递信息。

过年之前,一直只在中华大酒楼中内部销售的中华新酒,终于上市面向普通顾客销售了,不过也只在中华新酒专卖店里销售。

其它的商家也有销售,不过中华新洒不保证,非专卖店出售的中华新酒,一定是正品。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虽然直到现在,并没有出现假冒品,这主要是蒸馏酒别人假冒不了,除非还有人掌握了蒸馏酒的技术。

转眼就过年了,这是李中华在大唐过的第一个年。

除夕之夜,整个李府到处张灯结彩,李中华也难得的清闲了下来,来到大唐只不过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李中华名下的资产,便达到了惊人的数字,这些主要得益于蒸馏酒的贡献。

除了酿酒之外,中华大酒楼的收入,也是不可小视的,单单长安的中华大酒楼,每月的分红就有上万贯,

如今,中华大酒楼已经在各州郡,陆续开了十家分店,并还在继续扩张中。

中华银行刚刚开业,虽然还没有开始赢利,但李中华对它的前景很乐观。

至于大唐日报,目前能保证不亏本,就算是很不错了,不过李中华并没有想过,要从大唐日报身上赚钱。

但大唐日报却是养活了很多人,每日销售三万份,养活了二三百名报童,几十名印刷,排版工人,编辑和记者,还有一些写稿的穷书生。

向大唐日报投稿,一经采用是可以获得一份稿费的,而且还能赢得知名度,可以说是名利双收。

如今的大唐日报,长安城内的各个衙门,都是必不可少的,什么国子监,府学,县学,诗社,青楼,楚馆,都有订阅。

假如你所写的一首诗,有幸能够在大唐日报上发表,被某个当朝大员所欣赏,那你可就前程远大了。

而且,当朝皇帝可是也有订阅大唐日报的,万一被陛下记住了你,那可是前途远大了。

就算这些都没有,万一你写的诗词,被青楼楚馆传唱,那也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

位于效外的酒坊,有工人三百多人,中华大酒楼包括分店在内有十一家店。养活着上千的员工,近三百多名歌妓。

新开业的中华银行,包括总行在内有五家己经开业,员工三百余人,外加保安人员二百余人。

这样算下来,已经有近2000人,需要依靠李中华来养着,给他们发薪水,每月需要上万贯,可见李中华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除夕之夜的年夜饭,一张大圆桌上,己经摆满了酒菜,十五个人围坐在一起,徐小兰也拗不过杨雪,被她硬拉到身边坐下的。

“相公,今日乃是除夕,我们一家人难得围坐在一起,吃一顿团园饭,你这个一家之主,是不是要给各姐妹们说几句呀!”杨雪笑容满面的说道。

如今的杨雪,终于如愿以偿的怀上了孩子,再过半年就要为人母了,心情非常的不错。

难得的是,尽管有孕在身,李中华也经常留宿在她的身边,这也令她十分的感动,对李中华这个相公,也就爱的更深了。

“这个,那我就说几句。”李中华看着十四个美貌如花的女人,心情有些激动。

“这一年来,我们从互不相识,到彼此熟悉,成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谢谢你们对我的不离不弃,来,我们互相干了第一杯酒。”

李中华站了起来,举起了手中的酒杯说道。

十五个人都站了起来,十五个酒杯碰在了一起。

“相公!”

“老爷!”

“干杯!”

“你们每一个人都是貌美如花,能够拥有你们其中的一个,就己经是我的福气了,我就应该知足了。

可是你们却都选择了我,对我不离不弃,让我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在此,我只想对你们说一句,这一辈子,你若对我不离,我便对你不弃。

让我们一起干了这第二杯酒。”

大家一起干杯,喝了第二杯酒之后,李中华接着说道:“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的陪过你们,甚至都没有管过家里的事情,就连准备年货,也是你们在张罗。

好在现在很多事情也忙的差不多了,以后我应该会有更多的时间,在家里陪着你们了。

这第三杯酒,祝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祝我们永远在一起,干杯!”大家齐声的欢呼着。

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李中华已经彻底的想通了,既然大家都没有意见,愿意跟着自己生活,愿意不计较名分的做自己的妾室,那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再娇情了。

她们一个个的都长得千娇百媚,漂亮迷人,那一个男人见了会不心动,既便是在后世,社会高度的文明,一夫一妻成为了主旋律,而那些身家巨万,有权有势的男人,又有几个人,一辈子身边只有一个女人的。

只不过很少有人公开的在一起,妻子以外的女人也不叫妾,而叫情人,情妇,二奶而已。

第五十九章:拜年

大家重新坐下之后,杨雪抱怨道:“这个果酒酸酸甜甜的,味道倒是不难接受,就是太涩了,要不是怀了孩子,真不想喝它。”

“小姐!早说了买些西域的葡萄酒回来,你又说那有自己家里酿酒,还跑去买别人家的酒喝的道理。”徐小兰笑着说道。

“葡萄酒卖那么贵,我们老爷赚钱多辛苦,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的,让我看了都心疼。”

大家一阵沉默,都觉得杨雪说的没有错。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李中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每天回家后,晚上还经常忙到很晚,大唐晚报虽然请了总编,但最后还是要由李中华审查。

好在三国演义这本书,有杨雪帮忙抄写,否则会更累。

虽然可以直接把这本书交给报社,但三国演义上的字太小,又是简体字,印刷精美,拿出去未免太惊世骇俗了,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

“为了你们能够过的更好,再忙也是值得的,赚了钱就是用来花的,西域的葡萄酒虽然贵,我们家又不是买不起。

果酒有酸涩的味道,这个是很正常的,就是西域的葡萄酒,也是一样的有酸涩的味道,只是人家窖藏的时间久,大部分的酸涩味道都给化掉了。

不过果酒中的酸涩味道,也是可以去除的,这个难不道你们老爷的。

本来这个事情早就应该解决了,只是一直都很忙,忙的把它给忘了。

我们在郊外的酒坊里,还有一万缸的果酒,别看它们现在不值什么钱,等我将它们的酸涩味道去除,马上就能够大幅度升值,味道比西域的葡萄酒,也不会太差。”李中华微笑着很自信的说道。

“真的吗?老爷,元华可是最喜欢喝西域葡萄酒的。”

“西域的葡萄酒谁不爱喝,要不然卖那么贵吗?”

“想喝的话那也很简单,我们自己可以弄一块地,自己种葡萄,自己酿葡萄酒,保证比西域的葡萄酒还好喝。”李中华笑着说道。

一家人吃吃喝喝,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一群女人的话,那就可想而知了。

饭后,大家一起到前院中,开始放爆竹,这个时候,火药己经开始出现了,但都在修道之人手中。

李中华和孙思邈可是有师徒情份的,李中华向孙思邈要过一些火药,用红纸包裹的紧紧的,两边用红泥封口,插入导火线,用线一个一个的连接在一起,自制了一些鞭炮,就是用来过年热闹一下的。

鞭炮的制造和原理,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作为一个读过书的现代人,根本就没有半点困难。

点火之后,鞭炮的噼里啪啦声不绝而耳,烟雾迷漫,又有火光,响声震耳欲聋,远非燃烧竹子的爆破声可以比的。

“哗!这声音好响啊!耳朵都快震聋了!”

“老爷做出来的东西,当然很历害了,就是有股这个什么味道,不好闻。”

“这是硝烟和硫磺的味道,不过过年图的就是热闹,硫磺味道很快就散掉了。”

可惜的是,李中华也就只能做点简单的爆竹,烟花虽然也不复杂,不过他是做不来的。

大年初一李中华带着杨雪,徐小兰,去了杨府拜年,大年初二,又和武则天去了她家里拜年。

原本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带着三个女儿,是住在安仁坊的驸马府中,自从武则天过了门之后,李中华便另外买下了一处宅子,安置杨氏母女三人。

驸马府虽好,但也是寄人篱下,不如住在自己家里,尽管这个家,也是姑爷花钱买的,但姑爷总要比堂兄亲,一个姑爷可以顶半个儿子,尤其是像杨氏这样没有儿子的女人,姑爷便是她未来的依靠。

接下来便是去卢国公府拜年了。

大年初三这一天,去卢国公府拜年的人很多,毕竟朝中很多的官员,尤其是军官,可是有很多的将领,都是程咬金提拔的。

尽管如此,李中华可是程咬金的义子,带着一群女人,直接被迎进了后院,给夫人崔氏拜年去了。

带着十几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想不被人注意都难了,很多的军中将领,朝中的官员,都是和李中华有生意上的合作,对李中华自然也不莫生。

见李中华带着女人直接进了后院,知道他是卢国公的义子,也只有羡慕的份了。

在后院给夫人崔氏拜了年,崔氏看着十几个女人,频频点头的说道:“中华真是好福气,身边这么多的漂亮女人,一个个都有着一幅旺夫又旺财的相,难怪你生意做的一帆丰顺,钱也赚了不少。”

“干娘!是老爷有本事,人又聪明,和我们又没有什么关系。”杨雪笑着回道。

“怎么能说没有关系,没有你们之前,他怎么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要是没有你们,在凤凰山下的那一次,他就过不去了。

所以你们都不要自谦,你们就是他命中的福星,因为有了你们,她才福星高照,做什么事情都一帆风顺。”夫人崔氏大声的说道。

“干娘说的在理,你们就是我的福星,就算我现在身无分文,只要有你们在身边,我就不用担心赚不到钱!”李中华迎和着夫人崔氏说道。

“中华啊!这么多的好女人跟着你,你可一定要善待她们,不要亏待了她们。

还有,你们在一起也有半年了,怎么就只有杨雪怀上了,你可不能只顾着赚钱啊!钱是赚不完的,一个家族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人才行!

你可要努力一点,早点让她们都怀上下孩子,给你多生一些大胖小子,帮你们老李家开枝散叶才是。”

众女听人夫人崔氏的话,尽皆羞涩的低下了头,并且用幽怨的眼神,看了李中华一眼。

林雪虽然怀上了,但也是非常的不好意思,想到相公大多数的时间,都守着自己过夜,既有对相公的感激之心,也有对其她姐妹们的愧疚之情。

毕竟大家还没有怀上孩子,不能怪她们,杨雪在心里检讨着自己,以后再也不能这样,坚决不让相公进自己的房间,也该让姐妹们雨露均沾了。

“儿子一定努力,争取今年让她们都怀上,不过明年过年时,干娘可要准备好很多的大红包,给您的干孙子们包压岁钱。”李中华笑呵呵的说道。

“呵呵!义母虽然钱不多,但给孙子的押岁钱是不会少的,别说你就娶了这么几个媳妇,就是你再多娶一些女人,义母的红包也会管够。”

这倒也是,清河崔氏老家主的千金,卢国公的老婆,又怎么会缺钱呢?

陪着夫人崔氏聊了几句,李中华便一个人去了前院,向那些前来卢国公府的官员将军们拜年。

李中华认识的,有生意合作关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不可能一一的到府上去拜年,不过礼物却没有少他们一份。

回去的时候,李中华早就己经喝醉了,自从有了蒸馏酒之后,谁也不敢吹牛,说自己是千杯不醉了。

回到府中时才知道,秦守道和秦怀道兄弟俩人,今天都来向表姑母和表姑父拜年了。

大年初四这一天,来李府拜年送礼的人很多,李中华可是很多人的老板,大家都要靠他吃饭,当然免不了要来给他拜年了,这也是表示尊敬他的一种方法。

尽管过年前,己经给大家发过丰厚的年终奖,等大家都来向他拜年,李中华也不能太小气了,每人都给了一个红包,虽然红包很薄,但红包里面装的可是纸币,足足有十贯钱,不多,但也绝对不少,远远超过他们送的礼物了。

第六十章:又见太子李承乾

转眼就到了元宵佳节,过完元宵节,这年才算是过完了,这个年代虽然没有烟花可放,但并不妨碍赏灯赏月。

而且元宵节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据说是在汉武帝时就己经确立了。

元宵节在古代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天官节,元夕或灯节,吃过了晚饭之后,大家的性质都很高,便提议一起去逛花灯。

今天的长安大街上的人流很多,朝廷整晚都不宵禁,并且城门都大开着。

尽管如此,李中华带着十几个女人逛街的场面,仍然让人眼前一亮,想要低调都不行。

大街上到处都是花灯,上面贴着一张张的纸条,纸条上写着一首首的灯谜,只要猜中了灯谜,便可以取走这盏花灯。

虽然灯谜不是那么容易猜中,但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所以仍然是时不时的有人猜中了灯谜,在一阵兴奋中取走了花灯。

一帮女人个个都是读过书的人,猜灯谜这种游戏,对她们来说,难度根本就没有多大。

很快,十几个女人手中,便都多了一盏花灯,就剩下了李中华一个人,两手空空的什么也没得到。

倒不是李中华故做清高,而是他还真的是不太擅长这些。

每一个灯谜,基本上都是一首古诗,尽管长安城里很多人,都在传说,李中华是一个大才子,但只有李中华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的肚子中有多少墨水?

所谓的经典诗词,不过是他剽窃了古人的作品,每一首能够流传千年的诗词,自然就是经典的了。

这些灯谜可没有千古流传下去,每一个时代的灯谜都是各具特色,根本就不一样,何况李中华的脑子里,也没有记下多少灯谜。

至于古诗词,一个原因当然是李中华喜欢了,其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因为他曾经报名参加过央视的中华诗词大会。

为了不至于输的太难看了,李中华可是下过一番苦功,把很多的经典唐宋诗词都背熟了,不说太多,三二千首古诗词,他还是可以做到张口就来的。

在大唐这个时代,什么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白居易等人,都还没有出生呢!谁要是敢和他比写诗作词,那对方绝对是死得很难看的。

至于现在猜这些灯谜,虽然有几个灯谜,自己也猜中了,但因为不敢确定是对的,所以便只有假装清高了。

这时候,突然发现前面围着很多人,那里人多人气旺,很多人就喜欢往那里钻,自古以来都是人的通病。

几个女人也不例外,都对前面充满了好奇,吵着要走快点,过去看看那边到底在干什么。

李中华的脾气一向不错,十几个女人,除了徐小兰大一些,其它人都来满十八岁,放在后世就是还未成年的小萝莉,刚刚初中毕业的学生妹。

就算这个年代的女人再怎么早熟,活泼好动的心性,也并没有完全的消失。

走进人群中一看,愿来也是在猜灯谜。

只是,这个灯谜的奖励未免太大了,难怪吸引了这么多的人看热闹。

围观的人中,有很多的读书人,还有不少的官二代,权二代,富二代,最令李中华惊讶的是,里面居然还有一个皇二代,太子殿下李承乾。

说起来,李中华己经有很久没有见过太子李承乾了,没有想到,会在今天碰上了。

“李泰,你今天非要和我过不去吗?”太子李承乾并没有发现李中华的到来。

李中华一看,和太子李承乾对立的人,是一个至少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又听太子李承乾刚才叫他李泰,心想,这个莫非就是魏王李泰?

果然,只听那个胖子说道:“哎哟喂,我的哥哥,什么叫我非要和你过不去,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是哥哥,你就不可以退一步吗?”

“这明明是本太……是我先看中的一对新罗婢,凭什么要让给你。”太子李承乾很生气的说道。

“什么叫你先看中的,看到没有,人家可是说了,一谁能先猜中那条灯谜,谁就可以得到这一对新罗婢,你己经猜出来了吗?”李泰讥讽着说道。

“你不带着人过来捣乱,我早就猜出来了。”太子李承乾恼怒的说道。

看二人的穿着打扮,还有说话的语气,显然是不想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是在东市的一个奴隶贩子,带着一对十分年轻漂亮的新罗婢,来到这里摆下了一个灯谜,有谁能把这个灯谜猜出来?便可以免费得到这一对新罗婢。

这一对新罗婢,不仅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还是一对双胞胎,

不过,这条灯谜肯定不是那么好猜的,而且奖品这么丰富,也是有原因的。

自古无商不奸,这个奴隶贩子就更不会是一个善良的人了。

再参加猜灯谜活动的人,必须要先交一百贯钱,猜出了灯谜,不仅可以把人带走,这一百贯钱也会原银奉还。

如果没有猜出来,那当然就对不起了,不但领不走人,而且这一百贯钱,也不会退还给你。

新罗婢的名气很大,在长安城里,那一个有钱人的家里,若是能够有一个新罗婢,可是很有面子的。

据说新罗婢个个都是长得娇俏迷人,不仅漂亮,而且非常温顺,会侍候人,叫她干什么就干什么,任打任骂都不会有半分的不满。

新罗婢的市场价高达几千贯,特别漂亮的,更是高达上万贯,而且经常都是有钱都不一定买的到,缺货很严重。

这一对新罗婢,单独一个却至少上万贯钱,更别说是一对了,而且还是双胞胎,价值绝对不会低于三万贯。

如果是直接标价出售,只要太子李承乾想要,三万贯一点问题都没有,可对方偏偏就是不直接卖,而是弄了一个什么灯谜来猜。

太子李承乾带着一帮幕僚,己经砸下去上万贯钱,愣是没有猜出一个正确的谜底。

偏偏这个时候,魏王李泰带着一帮人,也加入进来了,这就让太子李承乾十分的紧张了。

魏王李泰虽然是个大胖子,但却很聪明,也会笼络人才,身边不乏一些真才实学的人,太子李承乾担心被他的人,先把谜底给猜出来了,所以不想让他和他的人参加。

如果自己还没有砸下去一万多贯钱,那也就罢了,一对双胞胎的新罗婢,虽然很难得,却也没什么的,只要自己顺利登基当了皇帝,还怕没有美人吗?

别说只是一对双胞胎的新罗婢,实在想要的话,把新罗国灭了都可以。

第六十一章:赌

太子李承乾己经砸下去了一万多贯钱,仍然没有抱得美人归,心里当然不甘心了,更不会就此放弃。

如果他肯亮出太子的身份,估计那个奴隶贩子,会吓得直接送给他了。

可是李世民统治下的大唐,别的地方暂且不说,长安城内的治安还是很好的,至少仗势欺人,欺行霸道的事情,还是很少发生的。

李承乾虽然是太子,但他更不敢公开身份,仗势欺人,否则,他的太子身份,随时都有可能被废。

李承乾很清楚,如果自己不是因为嫡长子的身份,太子不可能轮到他身上,父皇李世民己经对他有诸多的不满,所以他每天都生活在小心和恐惧之中。

若非如此,他早就对李中华展开报复行动了。

不过谁得罪过他,他都记在心里了,不是不报,只是时候还没到。

一旦自己登上了皇位,便可以展开一一的清算,快意恩仇了。

所以他在忍,不求有功,只求不犯下什么大错,皇位迟早都是他的。

魏王李泰,根本就瞧不起自己的这个太子哥哥,虽然他现在是太子,但不代表就一定可以当皇帝。

自己的父皇,当年不也不是太子,最后还不是笑到了最后。

所以,李承乾虽然有着太子的身份,但魏王李泰根本就不怕他。

任受宠的程度,魏王李泰觉得自己比太子李承乾,更加受父皇李世民的宠爱。

而且他不是太子,所以他反而不怕犯错,同时更希望看到太子李承祥犯错。

只要太子李承乾犯了大错,就是他李泰的机会来了。

所以魏王李泰总是喜欢和太子李承乾作对,和他争,故意的想要激怒他,让他失去理智,犯下大错。

李中华看了一下灯谜的谜面,这是一副灯谜对联,上联是:白蛇过江,头顶一轮红日。

要求打一件生活中必用的物品,而且要对的下联,也是一个生活必用品的谜语,一般人确实很难对。

这也难怪太子李承乾砸下去一万多贯钱,仍然没有猜出谜底来,真要是那么容易猜中,奴隶贩子又不是傻子,价值三万多贯钱的新罗婢,人家会那么容易就白送给你吗?

太子李承乾拿魏王李泰没有办法,他身边的一个幕僚,在他耳边小声的嘀咕了几句,太子李承乾顿时点了点头,并露出了一丝笑容。

魏王李泰见太子李承乾己经服软了,顿时露出了胜利者的笑容,带着人开始研究起了灯谜的迷底来。

几人交头结耳的小声议论着,不时的写出一个谜底,付给奴隶贩子一百贯钱。

可惜的是,奴隶贩子每次都是笑呵呵的收了钱,只说一句:“还差一点,就差了那么一点,再猜两次应该就能猜中了。”

魏王李泰每猜错一次,太子李承乾那边的人便高兴一分。

很快,魏王李泰也高兴不起来了,前后砸进去了上万贯钱,把奴隶贩子高兴的都快笑的抽筋了。

杨雪等人也是大感兴趣,大家议论着,也相互给出了几个谜底,问李中华要不要试一试时,李中华摇了摇头说道:“你们的答案都是错的。”

对过几次谜底之后,武则天看着李中华说道:“老爷,你是不是猜出了谜底?知道这道灯谜的答案了。”

李中华一幅高人风范,闭口不言。武则天便开始软磨硬泡,撒着娇的求他,告诉自己这道灯谜的谜底到底是什么?

武则天虽然年纪还不大,但也己经发育了起来,这半年时间,整个人都变了,不仅长高了不少,胸前也隆起了许多,活脱脱的成了一个大美人。

被她这么软磨硬泡的,蹭来蹭去的,虽然现在天冷,穿的衣服厚,却也感觉快要受不了了,再让他这么蹭下去,非出臭不可。

而是,李中华很无奈的在武则天的耳边,小声的告诉了她谜底。

武则天恍然大悟,却也心满意足了,顿时便开心的笑了起来。

“老爷果然是最聪明的人。”

这个时候,太子李承乾终于发现了,被十几个美女环绕着的李中华,又看到了桃花仙子薛玉娘也在场,不由的又勾起了他的伤心往事。

原本这个桃花仙子应该是他的女人,现在却成了别的男人的女人,哪个男人心里不恨呢?

“哟!这不是近来春风得意,被人传为大唐第一才子的李中华吗?怎么也来猜灯谜呀?”李承乾脑子里灵光一闪,主动的迎了上去对李中华说道。

“陪家人上街挺花灯而己,灯谜只是娱乐而己。”李中华一看太子李承乾主动上来,和自己说话,便知道他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看来你今天的收获不错啊,应该猜中了很多灯谜了。”太子李承乾见李中华身边的女人,几乎人手都有一盏花灯。

李中华不置于否,都不想搭理他了。

“看到没有,只要猜对了灯谜,这一对新罗婢可就是你的了。不过我看你这个大唐第一才子,恐怕也是虚有其表吧!”

刚才身边的几个幕僚,一致认定了这道灯谜无解,恐怕灯谜的主人,是从那里找出来的死灯谜,别人怎么猜也猜不出来的。

仅仅只是对个对联,倒也不难。难的是对出来的下联,必须是一道灯谜的谜面,而且谜底还必须是,家里常用的必需品。

这样一来就非常的难了。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是前面这道灯谜的谜底,在你没有对出下联之前,你都不知道猜中了没有?

白蛇过江,头顶一轮红日。这也太难猜了吧!

有人猜火钳,可火钳是黑的,虽然灶膛里的火,可以把它视为红日,可灶膛里没有水呀!这过江就不成立了。

太子李承乾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他早就看到李中华来了,只是那个时候,李中华被美女围绕着,太子李承乾一时没有看到李中华而己。

李中华来了这么久,如果真的猜出了这个灯谜的谜底,肯定早就写出了答案了。

至于说李中华不好女色,太子李承乾是不会相信的,不好女色,你会在藏仙楼里,和本太子争夺长安第一名妓桃花仙子吗?

“我们老爷只是不想猜而己,这道灯谜又有何难,都不用我们老爷出手,小女子都能猜出谜底来。”

武则天见有人胆敢挑恤自家老爷,便很不高兴的说道。

李承乾一看武则天的样子,顿时便呆住了,又是一个天姿国色的小美人,不由的更是对李中华充满了妒忌和恨意。

“这位小娘子,大话谁不会说,你要是能猜出谜底来,本公子是不会相信的。”

“你相信又怎样?不相信又怎样?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武则天冷笑着说道。

“猜不出来就猜不出来嘛,何必硬要为某人出头。”太子李承乾冷嘲热讽的说道。

“那本姑娘要是猜出来了,你又怎么样?”

“你要是真能够猜出来的话,那本公子就认输了,愿拿出五万贯钱来给姑娘,怎么样?”

“好!这可是你说的啊!输了可不许赖账啊!”

“自然是不会赖你的帐,不过……。”

“不过什么?”

“到也没什么,不过小娘子要是输了的话,那你就得跟本公子走了。”

“……”

“怎么样?不会是不敢赌了吧!”想到可以给李中华,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帽子,太子李承乾不由的十分的兴奋了起来。

这小娘子长得可不比桃花仙子差到哪里呀?要是再等两年的话,说不定比桃花仙子还要漂亮。

李承乾用色眯眯的眼神打量着武则天,在心里爽歪歪的想着。

第六十二章:易储之心

见李中华己经点头暗示过了,武则天信心倍增,大声的说道:“赌就赌,就怕你到时候拿不出钱来。”

五万贯钱绝对是一笔数目可观的巨款,既便是对于太子殿下李承乾来说,也同样如此。

李承乾有了一丝犹豫,最终还是不愿意相信,对方能够猜中谜底,并对出下联,大声的说道:“五万贯钱虽然不少,但本公子绝对不会少你一文。”

武则天走上前去,交了一百贯钱之后,直接提笔在花灯上写出了下联,乌龙上壁,身披万点金星。

然后分别写出了谜底,白蛇过江,上联头顶一轮红日的谜底,乃是家里每天晚上都会用到的油灯。而下联乌龙上壁,身披万点金星的谜底则是称盘。

谜底一出,奴隶贩子顿时脸色难看的像是死了亲爹一样,不过想到己经收了差不多三万贯钱,自己并没有吃亏,心情也就舒服得多了。

“老板,这个灯谜可猜对了?”武则天放下手中的笔来,对奴隶贩子说道。

“小娘子真是聪明绝顶,这道灯谜的谜底完全正确,现在这一对新罗婢是小娘子的了。

恭喜小娘子,这是她们两个人的卖身契,还有这是小娘子刚才给的一百贯钱。”

奴隶贩子虽然是个奸商,但还是很信守承诺,痛快的将一对新罗婢,交给了武则天,甚至连那一百贯钱也退还给了她。

太子李承乾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心里甭提多郁闷了,可是奴隶贩子都己经认可了,他想赖帐都找不到借口。

魏王李泰也没有想到,自己身边这么多的幕僚,都没有猜出来的灯谜,居然被一个小娘子给猜中了。

要说他心里没一点郁闷的话,那又怎么可能?他刚才砸出去的钱,可也不比太子李承乾少。

不过一想到太子李承乾,还和对方打赌,输掉了五万贯钱,魏王李泰又觉得心情畅快了不少,连带着对武则天,也是有些刮目相看了。

就这么输掉五万贯钱,太子李承乾当然不甘心了,便说道:“你们和那个奴隶贩子不会是一伙的吧?要不能怎么你们会知道答案,而且还是一猜就准。”

“你这是输不起,还是想要耍无赖呀!”武则天小脸一绷,很不高兴的说道。

“某些人的确是输不起,五万贯呀!加上刚才还输了一万多贯,这么多的钱,真替某人担心啊!”魏王李泰冷笑着说道。

“谁输不起了,要想证明你们之间没有猫腻,也很简单,我们从今日上元夜为题,各作一首诗或词,谁的诗词更好,便是谁赢了,怎么样?敢不敢赌?”

太子李承乾现在根本就拿不出五万贯钱,要知道,就算是东宫太子府,每个月的用度也是有定律的,可不是你想花多少钱,就有多少钱花。

不过今天的元宵晚宴上,有一位幕僚却是写了一首好诗,写的就是上元夜的情景。

料想对方毫无准备,仓促之间肯定是,想不出比自己幕僚所写的那首诗,更好的描写上元节的诗词。

“怎么不敢赌?关键是你己经赌输了,还没有兑现你的赌注,就开始赌下一场,你觉得合适吗?”武则天毫不示弱的说道。

“好!只要你肯赌就好说,如果你还能够赢的话,赌注加倍,十万贯,若是你输了的话,这一对新罗婢,还有你,全部都是本公子的了。”太子李承乾己经是孤注一掷了。

“空口无凭,等下你输了,肯定是又要再赌一场,继续赖账,你当别人都是傻的吗?”

“哼!孤乃是堂堂的大唐太子,整个大唐的江山,将来都是本太子的,岂会少你十万贯钱。”

太子李承乾被逼的急了,不顾幕僚的劝阻,索性亮出了自己太子的身份。

围观的人一听对方乃是太子殿下,顿时一个个的拜伏在地,向太子李承乾行礼。

李中华也没有想到,太子李承乾会亮出自己的身份,不得己,只好和大家一起行礼。

这个时候的等级制度森严,自己一介平民,见到太子殿下不行礼,实在是说不过去,对方分分钟都可以治你的罪。

魏王李泰自然不怕太子李承乾,更不会向他行礼,甚至很看不起他,动不动就抬出太子的身份。

对方把太子的身份都拿出来了,这个赌不论输赢,你都必须接着赌下去。

杨雪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担心,面前的人可是太子殿下,由不得她们不害怕。

其实李中华又何曾想过,要和太子作对,只是太子李承乾吃饱了撑的,偏偏总是喜欢欺到自己头上来,让自己不得不和他作对。

李中华悄悄的在武则天的耳边,说了一首元宵节的诗。

唐诗虽然千古流传,不过现在这个时候,却并没有多少可以流传千古的名诗,就算是唐初四杰,如今要么刚生下来,要么也还没有成名。

贞观时期的唐朝诗人并不多,经典流传的诗作更少,想必太子李承乾也拿不出多好的诗词,李中华基本上不担心,会输给对方。

“太子殿下,那民女便先献丑了。”武则天说道。

“你先来就你先来,本太子倒要看看,你能做出多好的诗词。”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此诗一出,太子李承乾的幕僚们尽皆变色,心情灰暗。

作为太子的幕僚,他们心里很清楚,太子李承乾又输了。

“我们回去吧!”李中华对身边的女人轻声的说道。

至于太子李承乾赌输的十万贯钱,李中华也只能在心里呵呵一笑了,对方连太子的身份都亮了出来,你还想着要对方给你钱,那也未免太天真了。

就算是对方要给,他也未必拿的出来。

中华慈善基金会的十万贯善款,朝廷尚且不愿意放过,估计朝廷也不会太富裕。

武则天虽然嘟着一张小嘴,心里很不甘心,却也知道,他们惹不起太子殿下。

过过穷日子,甚至挨过饿的武则天,十万贯钱对她来说,可是一笔非常大的巨款,就这么没了,又怎么高兴得起来?

年后,李中华除了上午会去,各下的各个产业转转,处理一些需要处理的事情,下午一般都会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人们,日子过得快活似神仙。

李中华有时在想,这样的日子,能够过完一生也知足了。

眼看着三国演义己经连载了一多半,最近却有人跑到大唐日报社,想要购买从创刊号开始的所有报纸。

不过大唐日报除了存档的报纸,根本就没有多余的。

如果只是那么一两个人,想要购买全部的报纸,那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可最近却是时不时的就有人,想要购买全部的大唐日报,这就有些令人奇怪了。

李中华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派人到各大茶楼中,找那些说书的艺人调查,发现有一些神秘人,像那些说书艺人打听,有没有完整的三国演义书稿,要你出高价收购。

李中华若有所思,却又没有什么办法,不由的有些后悔,不应该把三国演义放出来。

毕竟,这部三国演义落在有心人的手里,可是可以当兵书用的。

太极殿中,太子李承乾和李中华的小妾对赌,欠下了李中华十万贯钱的事情,传到了李世民的的耳中,令李世民十分的震怒,易储之心再次的由然而生。

他召集了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相谈国事,将自己的心事说了出来。

“陛下!太子虽然犯了错,但并非不可饶恕的大错,罪不致于令陛下生出易储之心。”

“太子尚且年少,再过几年就会成熟稳重起来,陛下万万不可轻言而决断了。”

“易储可是大事,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朝政不稳,还请陛下三思。”

第六十三章:居安思危

面对大臣们的劝谏,李世民心里再一次的犹豫不决了起来。

李世民的心里一直有一道梗,自己当上这个皇帝,本来就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他是不希望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再一次的上演。

自古以来都是长幼有序,在他的心里,太子李承乾是他的嫡长子,理应在将来继承自己的皇位。

所以自自己登基称帝之后,他毫不犹豫的马上立自己的滴长子为太子。

他请最好的老师,教育太子,培养太子,尽管太子有诸多的不适,自己心里对太子并不是很满意,但从来没有动过易储之心。

但这一次太子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令他震怒。为了区区一对奴隶,十万贯都敢砸下去,大唐的江山交到他的手上,实在是令他不放心。

还有魏王李泰的所作所为,也令他十分的失望。

魏王李泰才学过人,天资聪慧,令李世民十分的喜爱,因此对魏王李泰表现的宠爱有加。

但是,李世明却十分不愿意看到,魏王李泰因为他对他的宠爱,而生出非分之想。

这是一条红线,越过了这条红线,李世民就会绝对不允许。

但是显然魏王李泰已经越过红线了,所以李世民十分的震怒。

李世民不由得又想起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蜀王李恪,当初他之所以给他取名李恪,意思是让他恪守本分。

可是李世民总觉得自己,能够在他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所有的儿子当中,这个儿子是最像他的,也是最令他满意的儿子。

可惜的是,他是杨妃所生,他的身上有着一半的前朝皇室血统,没有哪个大臣会支持他。

有时候李世民在想,如果他是长孙皇后所生的,那该多好啊!或许是那样的话,他真的会破例的立他为太子。

“什么?父皇真的想要废了我这个太子,不,不可能的,父皇不会这么做的。”东宫太子府内,太子李承乾惊慌失措的样子。

“太子殿下,这话是赵国公口中传出来的,这还能有假吗?赵国公可是你的亲娘舅啊!”

“孤该怎么办?孤该怎么办啊!不行,孤马上进宫,去向父皇请罪,去向父皇求情,来人……。”

“太子殿下,你不能够进宫去,陛下如今正在气头上,你此时进宫对你根本就没有好处,只会更加激怒陛下,让他下定决心废储。”

“那孤该怎么办?你们说孤该怎么办?”

“太子殿下该早下决定,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为今之计只有请太子妃的父亲,过来一起商量办法,只有太子妃的父亲,才能帮你闯过这道难关。”

李中华并不知道,因为他的出现,一场宫廷政变正在悄然的酝酿之中。

无聊的李中华,正在效外的一处山林中,身边还有他的一帮侍妾,站在他们面前的还有最近招募的三百名护卫。

李中华正在教这些人站队排。

“立正!”

“稍息!”

“向左看齐!”

“报数!”

报数完成后,李中华又叫道:“向左转,齐步向前走。”

前面是一条溪流,足有二三米宽,此时春寒陡峭,溪水冰凉刺骨。

走在前面的人,停住了脚步。

“前面的人为什么停下来?”李中华大声的说道。

“报告前面有条溪流,挡住了去路。”

“我刚才怎么说的,勇往直前,哪怕前面是悬崖峭壁,你们也要勇敢的走过去,你们的职责就是服从命令,无条件的服从上官的命令,哪怕是上官让你们去死,你们也必须马上去死,听明白了没有。”

现场一片沉默,这份工作的薪酬很高,但他们没有想到,训练这么艰苦,现在更是要随时赴死。

“如果做不到的,可以退出,我这里不想收留一些,遇到困难就要退缩的人,如果贪生怕死,要你们有什么用。”李中华大声的说道。

很快,退出的人占了一多半,坚持留下来的只有100多人。

不过,李中华并没有不高兴,他继续发号施令,让剩下的人继续训练。

前面的人,义无反顾的踏进了溪流中,溪流中的水最深的已经到了胳膊腿那里,冰凉刺骨。

李中华没有任何的犹豫,也跟着踏过了溪流,在溪流的对面,他命令大家站好队形,依然是大声的叫着口令。

“立正!”

“稍息!”

“向右看齐!”

“报数!”

“一!”

“二!”

“三!”

……

护卫们看到了李中华也和他们一样,裤脚和鞋袜都是湿的,站在寒风中像标杆一样,心里所有的怨言,都己经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是脸上一脸的坚毅表情。

回到营地中,李中华早就吩咐人准备好了姜汤,让训练的护卫们喝下去,还准备了热水让护卫们泡脚。

“老爷!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样,有没有冻伤脚了。”一群女人们一脸担心的说道。

“我虽然是他们的上官,但如果我不能和他们一样的同甘共苦,他们最多是看在钱的份上会怕你,但是心里却绝对不会服你。

所以我必须这样做,他们才会对我心服口服,这比用金钱收买他们,效果要好的多了。”李中华笑呵呵的说道。

“那些淘汰下来的人怎么办?让他们回家吗?”

“人各有志,淘汰下来的人,可以安排他们做普通的护卫,看看大门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明天继续招收一批护卫,我们要挑选一批精英出来,严格接照我给出的训练内容,来训练他们,要让他们绝对的服从命令。

其它的什么搏击训练,就按你们自己制定的办法训练。”

李中华的目的很简单,挑选出一批精英,按照后世特种兵的训练方法,对他们加以训练。

想要赚取财富,自己有的是办法,但光有财富,没有保护自己的实力,那是绝对不行的。

毕竟自己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很好,主要是担心太子李承乾,会伺机报复自己。

虽然知道太子李承乾,最后做不了皇帝,但是历史上,唐太宗李世民亲征高句丽的时候,可是由太子李承乾坐镇长安监国的。

监国太子手中的权力,可是和皇帝差不多的,想要公报私仇对付他,那可是太容易了。

所以李中华必须做好居安思危的准备,不求什么,只求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危。

如果有可能,李中华甚至做好了,随时离开长安的打算。

不过李中华也知道,至少这几年,李世民不会御驾亲征,只要李世民不御驾亲征,他就不会离开长安,只要太子没有监国的权利,自己就是安全的。

第六十四章:松州节度使

护卫们的训练特别的辛苦,在山林中摸爬滚打,在极限条件下生存,很多时候不是靠意志就可以的。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残酷生存法则,有人受伤,甚至会有人死亡。

伤者退下,死者厚恤。

李中华没有要求他们有多高的武功,训练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杀人。

以杀人为目标,一击必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对于特种兵的训练方法,李中华并不懂很多,只是从后世的一些书上,影视剧中,知道那么一点。

但李中华相信,只凭这一点,就已经可以超越这个时代很多了。

李中华的身体状态,因为一直都在练习,神医孙思邈教给他的调息吐纳功法,以及一套拳脚招式。

现在对付三五个普通大汉,已经是游刃有余了。

招收了超过二千人的护卫,最终只选出了一百人,尽管李中华对这一百人的训练效果,仍然不是很满意,但这一百人的战力,李中华相信,哪怕是遇到1000人的队伍,也绝对可以完胜对方。

不仅可以上马杀敌,下马搏击也必须精通,十八般武器,不说必须十分精通,至少也可以熟练的应用。

这一百人的薪酬,也是恐怖如厮,每月三十贯钱,是普通人一年的收入还多。

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很多一个月只有几百文钱的收入,工匠的收入,也不过是一,二贯钱一个月,但养活一家人,却也足可以让一家人,都过上不错的生活。

不敢说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不会饿肚子,有衣服穿,隔上几天可以割点肉吃。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能够过上这种安稳的日子,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了。

这也是为什么,特种护卫的训练那么辛苦,甚至会有死亡的危险,仍然有人愿意坚持下来。

对于太子李承乾的处罚,最终的结果是罚他闭门思过,三个月不得踏出东宫半步。

虽然太子的位子暂时保住了,但太子李承乾的心里,却并没有平静下来,在有心人的挑唆下,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风暴还在酝酿之中,李中华组建的中华护卫队,人人在不停的操练之中。

将来的中华银行,中华大酒楼。中华酿酒坊,以及以后还将会出现的,属于李中华的产业,护卫工作都将会由中华护卫队接手。

而李中华以及家人的安全,将由特种训练的一百名特别护卫队负责。

太极宫中,李世民召集了长孙无忌,侯君集,房玄龄,李靖,程咬金,尉迟敬德原秦王府老臣,在一起商议国事。

“这是刚刚收到的吐蕃密谍传来的情报,吐蕃的军队,正在向吐谷浑方向集结,目标是吞并吐谷浑。”李世民沉着脸说道。

“吐蕃人的味口越来越大了,他们若是真的要攻击吐谷浑的话,吐谷浑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陛下不可不防,他们会顺势拿下党项,白兰等地,威胁我大唐的剑南道。”房玄岭沉思着说道。

“吐谷浑已经归顺我大唐,吐蕃若是进攻吐谷浑,那就等于是在挑衅我大唐,陛下,是不是准备出兵。

俺老程正闲着无事,不如就让俺领兵前去,敲打一下吐蕃。”程咬金大声的说道。

“出兵,朝廷的兵力,都部署在漠南和漠北,还有辽东,哪里还有什么兵可派的。

最近,西突厥一直不安份,不断的挑衅我大唐,薛延陀的珍珠可汗夷男,虽然表面上臣服我大唐,那是因为我们大唐,随时都对他保持着压制的状态,一旦朝廷的兵力出现空虚,夷男必定不会安分。

辽东的高句丽,渊盖苏文也是阳奉阴为,更是不敢不防。”兵部尚书侯君集说道。

“君集说的没错,陛下!现在出兵并不是时候啊!”房玄龄也劝道。

“没有兵就去征兵,我大唐男儿千千万,难道还要屈服于吐蕃不成。”李世民很是气愤的说道。

“征兵到是不难,但朝廷连年对外用兵,府库早已空虚,历经隋末之乱,人口大量锐减,如今尚未恢复元气。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粮草从何而来,这些可都需要大量的钱,现如今朝廷最缺的就是钱。”

李世民沉默不语,朝廷的状况他比谁都清楚,如果有钱的话,他又岂会坐视高句丽的威胁,又岂会扶持薛延陀部的珍珠可汗夷男。

有钱有粮的话,早就把突厥这个大的隐患给彻底的清除掉了,腾出手来一心对付高句丽了。

一文钱逼死英雄汉,皇帝也不能差饿兵啊!

至于加征赋税,李世民是不敢去想的,前隋炀帝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一昧的竭泽而渔,又岂是明君所为。

当然,各大门阀士族的手中,孝有大量的财富和粮草,只是李世民却深感无力,尽管一直在打压这些门阀势力,但公然和这些大门阀翻脸,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改朝换代了。

隋炀帝就是因为失去了各大门阀的支持,最后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陛下!臣到是有个建议。”兵部尚书侯君集说道。

“什么建议,君集请讲。”李世民说道。

“朝廷虽然缺钱缺粮,但有人却是钱多粮也多,朝廷可以向私人借钱借粮,许诺以后慢慢还就是了,想必对方是不会不答应的。”

“你这是何意?这不是让朕抢夺民财吗?那朕和隋炀帝又有什么区别?”

“陛下!臣所说的这个人,就是李中华,相信陛下应该很清楚,此人赚钱的能力,还有他和各大门阀士族之间的关系,而且为了酿酒,它还囤积了很多的粮食。”

“陛下!吐谷浑我们暂时是顾不上了,但就怕吐蕃人心不足蛇吞象,会试图染指我大唐的剑南道。

那样一来,白兰和党项各部族,肯定会依附于吐蕃,进一步壮大了吐蕃的实力,对我大唐极为不利。

所以我大唐必须有所表示,才能稳定他们的心思。

党项白兰各部族的属地,虽然名义上归属大唐的松州府管辖,但实际上是怎么样,这下应该知道。臣建议大力的发展当地的经济民生,封李中华为松州府节度使,上管军,下管民。

不过朝廷在松州府只有不到一万人马,陛下可以给他招兵买马的权力,把他的家眷留在长安。

并且告诉他,吐蕃有可能会进攻党项,白兰诸部,甚至是松州府,命他必须保住这些地方不失。

到时候,如果吐蕃真的染指党项和白兰诸部,就不怕他不卖命了,长安可是有着他大量的产业,还有家眷。”

“你他娘的也太卑鄙无耻了,陛下,万万不可如此。”如国公程咬金马上大声的说道。

“节度使!松州乃是都督府的管辖地,再加一个节度使,那松州都督可不乐意了吧?”

李世民倒是没有觉得卑鄙不卑鄙的,只是对节度使这个官职名字有些不解。

“陛下!这节度使只是一个虚职松州府仍然由松州都督府负责管理,节度使主要是节制白兰和党项诸部的二十五个羇糜州。

那些地方虽然名义上归属我朝,但吐蕃一旦威逼,他们马上就会倒向吐蕃,有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给李中华一个节度使的名份,能守住固然好,守不住也无所谓,至少显得陛下对他们非常重视,表明了朝廷的态度,也给朝廷和吐蕃之间,多了一个缓冲之地。

到时候,我大唐进可攻,退可守,实在是一举数得啊!”

第六十五章:招兵买马

进可攻,退可守,一举数得,这句话说到李世民的心坎里去了。

“话虽没错,可是李中华虽然挣钱是把好手,带兵打仗他能行吗?”李世民虽然心动,但仍是不太放心的说道。

“白兰,党项诸羌部族之中,善战之人众多,只要他够聪明,懂得笼络人心,舍得花钱,还怕找不到冲锋陷阵的将才吗?难道陛下以为,李中华此人会不够聪明。”侯君集继续说道。

打仗是要死人的,也是需要花费巨资粮草的,尽管贞观八年,大唐对吐谷浑用兵获得了大胜,但也损失十几万的军队,代价不可谓不大。

虽然掠夺了大量的牛羊马匹,但仔细算下来,实在是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再要大举用兵的话,李世民还真的是不太愿意,大唐的军事实力虽然强大,但经济上的实力,就有些跟不上了。

可是面对吐蕃的相逼,又不能够不理不睬,就算是要答应对方的要求,下嫁一个公主到吐蕃去,也绝不应该是在这个时候。

李中华还在效外继续操练的时候,家中的杨雪派了下人过来,催他回府接旨。

李中华不知道李世民又抽什么疯,突然给他下什么圣旨?

但有圣旨下来了,又不能不接,只得快马加鞭的赶回长安城里。

洗漱了一番之后,这才开始接旨。

可直到宣旨大监刘公公,念完了圣旨之后,李中华都难以相信,李世民这一次抽风会抽的这么厉害,封他为松州节度使。

节度使啊!这个官职的名字,李中华实在是太熟悉了,什么叫藩镇割据?不就是因为各地的节度使,不奉朝廷的号令吗?

只是松州节度使是什么意思,不应该是剑南道节度使吗?至少也应该是川西节度使才对吧,松州节度使,历史上有出现过吗?

“恭喜李县男,不仅又恢复了双流县男的爵位,又加封为松州节度使,陛下口喻,命李节度使进宫见驾。”宣旨太监刘公公说道。

“刘公公,这个松州节度使是个几品官职?”李中华从身上掏出一张十贯的纸币,塞到了刘公公的手中,很好奇的问道。

“这个杂家可就说不清楚了,朝廷以前可是没有过这个官职,不过松州都督府乃是下都督府,松州都督乃是正五品的官职。

你这个松州节度使,应该比他只高不低,巨体是几品,不如你进宫时,当面向陛下问清楚为好。”刘公公很为难的说道。

好在又恢复了双流县男的爵位,李中华心想,当初购买这双流县男府的五万贯钱,是不是应该向李世民讨要回来。

不过想一想,也只能苦笑了,进了朝廷的腰包,钱还可能要回来吗?

进了宫以后,李世民向他交待了,松州节度使的具体事务,那就是安抚松州都督府下面的白兰和党项诸部,懿、嵯、阔、麟、雅、丛、可、远、奉、严、诺、峨、彭、轨、盖、直、肆、位、玉、璋、祐台、桥、序等二十五个羁縻州。

要对他们恩威并施,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把他们彻底的融入大唐。

至于兵马钱粮这些,李世民以朝廷府库空虚为由,需要李中华这个新任的节度使,自行解决。

不过李世民给他的权力倒是挺大的,直接向皇帝负责,剑南道,益州府,都没有权限管辖松州节度使。

不过,他这个松州节度使,也没有办法向剑南道,益州府求援。

朝廷能给他的支持,就是松州府的六千驻军,松州都督韩咸,受其节制。

李中华一脸苦涩,李世民这明显就是,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嘛!

而且不出意外,还有一年的时间,吐蕃就会兵临松州府城下了,这不是想要他的命吗?

李中华再三推辞,压根就不想做这个什么松州节度使,此时的川西,实在是很荒凉,松州城里的军民,都不超过10万。

白兰党项诸羌部族,说是什么二十五个羁縻州,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地方看起来是挺大的,一个州管着几个县,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人口,二十五个羁縻州,男女老少加起来,估计也不会超过一百人口。

有的一个羁縻州,甚至都不超过一万人口,几千人一个羁縻州,朝廷照样给封一个刺史,听着挺高大上的,其时也就和后世的一个大村子的村长差不多。

“陛下是不是已经收到消息,吐蕃准备吞并吐谷浑了,想要保住白兰,党项诸羌部族的领地。

朝廷又不给兵马,又不给粮草钱银,光给臣这么一个松州节度使的官职,难不成陛下以为,臣一个人就可以阻挡,吐蕃几十万的兵马进攻不成。”

“正因为很困难,朕才会派你前去,并封你为节度使,至于兵马,诸羌部族人人善战,松州管辖之地也不缺马,而且旁边的吐谷浑,可是盛产良马之地,只要有钱不怕买不到好马。”李世民笑着说道。

“陛下!现在关键是没钱啊,朝廷不给钱怎么买马?”李中华非常委屈的说道。

“你小子不是很能折腾的吗?没钱想办法赚就是了,要不是看中你很会赚钱,朕凭什么让你去松州任节度使。”

李中华彻底的被李世民给打败了,好在向李世民争取到了,可以在长安自行招些兵马,带到松州府去。

白兰党项诸羌部族的人,人人善战虽然不错,但人家凭什么服你,别说什么你是大唐的松州节度使,那根本就没有用。

人家只是依附于大唐,并不完全听命于大唐,所谓的松州都督府,也只是名义上的督据,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向大唐纳税。

虽说是向大唐依附,并且称臣纳贡,但向大唐进贡,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有赚不赔的买卖,他们都是乐此不彼的,巴不得不断的向大唐朝廷纳贡,好换取大量的好处。

如果吐蕃愿意给他们足够的好处,向吐蕃称臣纳贡,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李中华独自上任松州节度使,身边当然要有自己的兵马了,所以在长安招兵买马,是必须要的。

招兵容易,但要找到一个好将领就很难了,领兵打仗的事情,当然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可是大唐虽然将才众多,可谓猛将如云,但都己经投效了朝廷,李中华想挖也挖不来,这可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事情。

李中华苦思冥想,终于让他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薛礼薛仁贵,这可是一员不可多得的猛将。

按照历史上的记载,此时的薛仁贵,还住在河东道的绛州龙门县的修村,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

要等到唐代宗李世民东征高句丽的时候,才会投军,从此屡立战功,征战数十年。

曾大败九姓铁勒,降服高句丽,击破突厥,功勋卓著,留下了“良策息干戈”、“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仁政高丽国”、“爱民象州城”、“脱帽退万敌”等典故。

唐高宗时,薛仁贵累官至瓜州长史、右领军卫将军、检校代州都督,封平阳郡公。

李中华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说服薛仁贵?加入自己的阵营,不过他打算亲自去一趟龙门县,见一见这位猛将。

此时的薛仁贵,己经二十三岁了,因为家境贫寒,饭量又大,至今都没有成亲,在柳府做一名护院武师。

这个时候的柳氏年纪还小,估计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自然是还没有那个女人,看中了薛仁贵,并且不嫌弃他家贫,愿意和他住在寒窑里。

第六十六章:薛仁贵从军

好在自己身上还有一个松州节度使的身份,李中华觉得自己的把握还是很大的。

在一家饭馆中,李中华点了一桌子丰盛的酒菜,让薛仁贵痛痛快快的吃了个饱,这才对他说明了来意。

薜仁贵做梦都没有想到,在自己最困苦潦倒的时候,身为松州节度使的李中华,会亲自找上门来,请求自己投军,帮他练兵,带兵打仗。

官职高低尚且不说,单单是吃饭管饱,喝酒管够,每月还有一百贯钱可拿,就让他无法拒绝。

面对这些诱惑,薛仁贵没有犹豫多久,便欣然接受了李中华的邀请。

为朝廷效力,从军建功立业,不正是自己的打算吗?

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其实主要是祖传下来的一对兵器方天画戬。

对于一个穷的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来说,除了这一对祖传的方天画戬之外,薛仁贵也实在是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

告别了柳员外,柳员外也没有想到,会有朝廷的大官,专门来接薛仁贵去从军,并且是直接封为校尉。

因此,柳员外高看了薛仁贵不少,想着薛仁贵虽然很能吃,但力大无穷,箭法如神,此去从军,或许很快就能够立下大功,当上大将军,衣锦还乡。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的道理,柳员外还是知道的,一直看不起薜仁贵的柳员外,难得大方的给薛仁贵送行,备了一桌酒菜,并且邀请了李中华。

席间,柳员外把薛仁贵狠夸了一下,虽然柳员外以前有点看不起薛仁贵,但看到薛仁贵有了出人头地的希望,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是住在一个村子里,乡里乡亲的,又是在自己府中做事的人。

酒席吃过之后,又赠送了一些钱还有衣服,送给薛仁贵。

刚出柳府的大门外,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跑了出来,对着薛仁贵说道:“仁贵哥哥,你要走了吗?你不想要金花了吗?”

小姑娘泪光涌动,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见犹怜。

“金花妹妹,仁贵只是去从军,将来衣锦还乡,还是会来看你的,并非是不要你。”薛仁贵连忙说道。

“那你什么时候才会衣锦还乡,到时候你还会来迎娶金花吗?”

“会的,只要金花妹妹长大了,还喜欢仁贵哥哥,仁贵哥哥就一定会娶你。”

李中华听了两人的对话,顿时感到有些无语了,一个二十三岁的男人,和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萝莉,居然在这里谈婚论嫁,实在是令人大开了眼界,古人的思想境界,果然不是现代人能够理解的。

“金花,快点回来,简直就是胡闹,丢进了柳家的脸面。”

柳员外见自己的小女儿,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和薛仁贵谈婚论嫁,私定终身,气得脸都黑了。

“爹爹!仁贵哥哥都要走了,女儿就是喜欢仁贵哥哥。”柳金花哭着说道。

“柳员外,你女儿的眼光如炬,薛仁贵将来的成就,不是你能想象得到的,如果我是你的话,定当极力促成这门亲事,而不是百般阻挠他们。”李中华微笑着说道。

“李爵爷,非是柳某要阻挠他们,只是小女金花尚且年幼,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

而且薛仁贵虽然人很不错,但比小女金花大了十几岁,实在是有些差距太大了,相信小女长大懂事了之后,自己也不会愿意这门亲事。”

“实不相瞒,本爵略懂一些易经之术,观仁贵和柳氏金花两人,有夫妻之相,以后薛仁贵更是前途无量,出将入相也不是难事,柳氏妻凭夫贵,对柳员外可是有益无害。

如果柳员外不反对的话,本爵爷愿意为薛仁贵保媒,给她们定下这门亲事,不知柳员外意下如何。”

柳员外虽然是属于河东柳氏家族,但只是个远房旁支,真实的身份不过就是一个乡间的土员外,有点田地,有点资产而己。

双流县男,松州节度使亲自保媒,就算他想要拒绝,都没有拒绝的勇气。

“长安城内的中华大酒楼,中华银行,中华新酒,这些都是本爵爷的产业,如果柳员外有兴趣的话,有机会可以一起合作,柳员外意下如何。”

真有些迟疑不决的柳员外,听了李中华的话后,不觉眼中一亮,当下不再犹豫的说道:“李爵爷言之有理,本员外也觉得薛仁贵,实乃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可造之材,愿意将小女金花,许配给他为妻。”

当着李中华的面,薛仁贵和柳金花两人定下了婚约,薛仁贵对李中华自是感激不尽。

柳金花是薛仁贵在柳府做苦力时,看着长大的,虽然年纪还小,但能够看得出来,长大以后肯定是一个美人胚子。

而且柳金花从小就心地善良,和薛仁贵十分的投缘,喜欢让薛仁贵带着她玩。

而且从薛仁贵进入柳府时,便被安排保护柳金花的安全,跟在柳金花的身边,贴身保护。

这种狗血情节,倒是像后世网文中的兵王校花一样。

回到长安之后,招兵买马,训练兵勇的事情,便交由薛仁贵负责了,就连一百名特种护卫,也让薛仁贵帮忙操练着。

不过那一百名特种护卫,操练完了之后,仍然是李中华的亲卫,不归入军队之中。

临别之际,李中华把肥皂和香皂,还有香水也做出来了,此去松州,需要花费大量的钱财,必须要加快赚钱的速度。

做肥皂和香皂,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香水也都不是难事,采集百花蒸煮出花中的精油来,再经过蒸馏提纯,各种花香的香水便应运而生了。

至于香皂,无非是材料更好,纯度更高,加入了各种花香的肥皂,就变成了香皂而已。

用动物油脂制出的肥皂,还会生产这两种副产品,一种是油蜡,油脂蜡烛比普通的蜡烛,更加洁白细腻,具有照明亮度高,烟小的特点,比普通的用石蜡制成的蜡烛,要更加受欢迎。

还有一种附生的产物叫做甘油,味道有点甜,又称甜甘油,是一种用途很广泛的化学产品。

在后世的二十世纪初,干油被广泛用于制造炸弹。

甘油还同时被广泛用于食品添加剂,李中华的酒放中还存了一万虹的果酒,加入适量的甘油之后,品质将会达到大幅度的提升。

撇除天然的果酸味,令果酒更香,更甜,也更纯,两三文钱一斗的果酒,马上可以获得百倍的提升。

制造出售肥皂,香皂,需要聘用大量的工人,增加了长安城的就业,拉动了长安的经济繁荣,甚至拉高了普通工人的工价,增加了老百姓的收入,实在是好处多多。

老百姓们都知道,凡是打着中华这个字号的产业,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东家李中华。

老百姓是最知道感恩戴德的,依靠着李中华的产业过活的百姓,无不在心里感激着李中华,给他们的生活所带来的变化。

第六十七章:喜当爹

六月,诸事己经准备妥当,杨雪在这个时候,为李中华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大胖小子。

十七岁便喜当爹的李中华,十分的高兴,给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杨再兴,寓意杨家再以兴旺发达。

杨雪见李中华没有半点犹豫,便让自己的嫡长子,跟着她姓杨,心里既欣慰,又感到有些对不住自己的相公。

等儿子杨再兴满月之后,李中华就要带队离开长安了,而杨雪母子是肯定要留在长安的,不仅是因为杨雪刚生下孩子,不方便上路去松州,而且朝廷也不放心,李中华把妻儿都带走。

节度使的权力很大,又是边境地区赴任,若是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来牵制他,他要是叛离大唐,向吐蕃投诚的话,朝廷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虽然很多时候,妻儿也要胁不到对方什么,该叛离的时候依然会叛离,但也不排除,还是多少有些作用的。

李中华想着尽量的多陪一陪杨雪,杨雪却把他拒之门外,让他去别的姐妹房中过夜,布施雨露,好尽快的给李家开枝散叶。

李中华感到非常的郁闷,一个人坐在书房中喝闷酒。

大唐日报己经有了总编,完全按照李中华的要求,对新闻稿件进行审阅,严把涉及朝政的敏感文字,李中华倒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大唐日报的广告效果有目共睹,每天都有很多的商人,找到大唐日报社,一掷千金,只为能在大唐日报的醒目位置,刊登一个广告。

目前,大唐日报已经摆脱了亏损的局面,开始盈利了。

虽然利润无法和李中华名下的其它产业相提并论,但总比开始的时候,一直亏损的时候,要强的多。

中华银行发行的纸币,越来越深入人心,金库内储存了大量的铜钱,

原本还打算留着,等大唐中央银行成立,发行大唐宝秒时,用来向大唐中央银行兑换大唐宝钞的,现在倒是可以运到松州去,发展当地经济,充当军费使用。

有了甜甘油的出现,中华果酒一上市之后,就受到了广大女性的喜爱,这其中也不泛有很多的男性,也爱上了中华果酒,甚至发出了感叹,中华果酒的味道比之西域的葡萄酒,也不差到那里去了。

关键是价格,相比昂贵的西域葡萄酒,中华果酒真的是要实惠了很多。

至于中华新酒的价格,一直坚挺如厮,根本就没有降价的空间,市场上经常是供不应求,卖断了货。

肥皂和香皂的推出,让洗衣服和洗澡,变的非常的简单了,特别是用香皂洗过澡之后,与人交谈的时候,身上总有一股香皂的花香味道,让人闻着都是一种享受。

而香水则更是一种奢侈品,一般人根本用不起。

在贵族圈中,还有一种更高档的香水,被人称为花露水,在炎炎夏日的晚上,倒上几滴花露水,混在用来沐浴的水中,沐浴完了之后,浑身清爽无比,就连蚊子都不会来咬你。

在贵族圈中一瓶小小的花露水,卖出了十贯钱一瓶的天价。

这个价钱可以让一个五口之家,过上一年的幸福小康生活,不过贵族女性们,仍然趋之若鹜,并且成为一股潮流。

“老爷!你怎么还没有回房休息。”睡不着的徐小兰,看到老爷的书房中,还亮着灯,走进书房之后,看到了李中华一个人在喝酒。

“是兰姨啊!来,陪我喝酒。”李中华己经有了一点醉意的说道。

“老爷!你以后能不能不要叫人家兰姨了。”徐小兰非常苦恼的说道。

徐小兰已经说过好几次了,可李中华还是习惯叫她兰姨,这让徐小兰十分的苦恼。

就连杨雪都已经改变了称呼,不再叫她兰姨,而改叫小兰了。

按理杨雪就算不叫她兰姨,也应该叫声兰姐。可是杨雪是李中华的正妻,如果徐小兰要想做李中华的侍妾,不管徐小兰的年龄有多大,都是必须叫杨雪为大姐的。

“叫习惯了,我们两个很久没有单独喝过酒了,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喝酒就喝醉了吗?”李中华笑了笑说道。

“老爷!你是不是已经喝醉了,都开始说酒话了,无端端的干嘛想起我们第一次喝酒的事情来。”

一想到上次两个人喝醉了酒之后,睡在同一张床上,被李中华抱在怀里,占尽了便宜的情景,徐小兰就羞的低下了头,不敢去看李中华。

如今回想起来,被姥爷抱在怀里的感觉,真的是很舒服,就算老爷的手,在自己的身上很不安分,也令自己生不出厌恶之心。

两人坐下来又喝了一些酒,李中华己经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了,他一把将徐小兰抱在了怀里说道:“还记得你当初的承诺吗?”

“老爷!是什么承诺?”徐小兰是真的有些不记得了。

“你说只要我和你家小姐在一起,你也是我的,任我予取予求,怎么?这么快你就忘记了吗?”

李中华看着衣衫单薄的徐小兰,闻着她用花露水沐浴过后的清香,成熟女人的魅力,诱惑着他,低下头来,亲吻在了她的小嘴上。

这一晚,是徐小兰活了近三十年来的,过得最幸福的一个晚上,她终于体会到了做女人的滋味。

忍着初女的不适,任由心爱的男人予取予求,心里只有幸福和满足,没有任何的怨言。

次日早晨,早已是过来人的杨雪,发现了徐小兰细微的变化,不由的笑着说道:“现在你是不是应该改口了。”

“小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徐小兰就像是丑媳妇见公婆一样的,很是羞涩和难为情。

“我很想听到你叫我大姐,你可不要不承认,你已经被老爷给拿下了。”

“你怎么知道?”徐小兰大惊之下脱口而出,却没有料到已经自己出卖自己了。

不过看到杨雪微笑不语的样子,徐小兰也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经过再三思考,除了杨雪母子留在长安之外,武则天也留下来,协助杨雪,管理所有属于李中华的产业。

同时留下的还有徐小兰,陈月如,黄秋怡,马秋霜,刘淑敏,赵媛媛。

罗飞燕,谢春兰,谢冬梅,张萍,黄艳芳,跟着李中华去松州赴任。

虽然都想要跟着李中华,一起去松州,但李中华既然已经做出了安排,她们也不好再争执,总要有人留在长安,打理长安的生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当晚,李中华在杨雪房中的时候,杨雪虽然知道李中华马上就要离开她了,再见面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心里万般的不舍,但还是说道。

“老爷!留在长安的姐妹,这几天你要抽出时间来多陪陪她们,还有,没有同过房的,你更要趁这几天,把她们拿下,女人,只有成为了老爷真正的女人,才是最可靠的。”

“这个,元华还太小了。”李中华很尴尬的说道。

“元华妹妹都已经十四岁了,哪里还小,而且她的权力仅次于我,很受老爷的看重,老爷更加必须尽早的把她拿下,只有让他早一日成为老爷真正的女人,妾身才能放权给她。

否则的话,老爷一离开长安,妾身不仅不会放权给她,反而会尽可能的收回她的权力。”杨雪很认真的说道。

这个道理李中华也非常明白,只是武则天十四岁还未满,实在是有些下不去手,作为一个在后世长大的人,所接受的教育,让他对一个未满十四岁的女孩下手,实在是有一种犯罪的感觉。

不过杨雪的观念里,很多人十二三岁就已经出嫁了,远的不说,就比如当今的长孙皇后,还有长乐公主,他们都是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嫁人了。

照这样来说,已经将近十四岁的武则天,的确是真的己经不小了。

第六十八章:抵达松州

武则天的房间里,武则天看着李中华,非常的惊讶,也非常的高兴。

自从进了李府的门之后,尽管名义上己经是李中华的侍妾,但除了第一个晚上,李中华把她搂在怀里睡了一个晚上之后,便再也没有进过她的房门了。

而那一个晚上,也只是很单纯的抱着她睡了一个晚上。

尽管那是父亲去世之后,自己睡得最舒服的一个晚上,但想到母亲交待的话,总是感觉有些失落。

虽然李中华解释过,只是因为她的年纪太小,并不是不喜欢她。

可是想到同龄人中,有的己经怀上了孩子,有的甚至己经做了母亲,武则天又有些怀疑,李中华是否真的喜欢她。

不过,近半年多的相处,武则天却是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上了李中华。

这一次李中华把她留在长安,虽然给了她很大的权限,但武则天仍然高兴不起来。

她其实好想跟着李中华一起去松州,就算不能晚上睡在一起,但只要每天能看上一眼,心里也是满满的幸福。

“元华,你这是怎么了,心里在想什么?”李中华看着面前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武则天,露出了一丝微笑着说道。

他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一个坏大叔,准备要欺负一个小女孩似的。

其实李中华自己也不想一下,自己其实也只有十七岁多而己。

“老爷!人家是太高兴了,老爷终于来看元华了。”武则天惊喜着说道。

“老爷您坐,莺莺,燕燕,快点给老爷泡茶。”武则大声的喊道。

正月十五猜灯谜之后,赢来的双胞胎新罗婢,给武则天当贴身丫环,伺候着武则天的起居。

等两人送上了茶之后,武则天又让她们伺候着李中华,给他接肩膀和大腿。

因为是晚上,两人穿的衣服都不多,就是武则天穿的也很少,被美环绕着的李中华,既觉得很舒服,又有点尴尬。

“老爷!莺莺给你按一下头吧!”说着,李中华便感觉自己的头,靠在了对方的胸前,很是柔软,也非常的舒服。

而正在按着大腿的燕燕,也不时的按在他的大腿根上,令他的呼吸都加重了许多。

“好了!你们先下去吧!”李中华不想自己出臭,将二人赶了下去。

“老爷!你怎么了?他们给你按得不舒服吗?”武则天有些不解的问道。

“舒服!不过我是来找你说话的,她们在不方便。”李中华笑着说道。

“那我来帮老爷按几下吧!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她们按的好。”武则天说着便走到了李中华的身后,学着莺莺的样子,帮李中华按起了头。

李中华的头再次的靠在了一处柔软上,闻着武则天身上的处子体香,加上来之前喝了一点酒壮声色,此时那里还能镇定的下来。

他转过身去,将武则天抱了起来,让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老爷!你今天怎么……。”

不等武则天说完,她的嘴巴就已经被李中华的嘴给堵上了。

“啊!……好痛!……老爷你轻一点。”

李中华突然惊醒了过来,看着身下的武则天,暗自后悔自己的冲动。

“对不起!老爷!我是不是扫你的兴了。”武则天现在非常的后悔,母亲早就告诉过她,第一次做女人会有些痛,千万要忍着,不要扫了自己男人的性。

可是那一下真的好痛,有一种身体就要被撕裂的痛,令她忍不住的叫了出来。

“没有!是老爷太心急了,没有顾虑到你的感受。”李中华把武则天搂在怀里说道。

错误已经犯了,再后悔也来不及了,只有给她更多的疼爱,才能够弥补一点自己心里的愧疚。

长子杨再兴的满月酒,李中华大摆宴席,当天的中华大酒楼,所有人都可以免费的享用美食,酒也管够,而且还不收礼。

如果有人实在是过意不去,非要送礼,那也是有办法的,在酒店的前面,有一张大字报,介绍了松州府的情况,告诉大家吐蕃准备侵吞松州,松州乃是我大唐的国土,绝对不容侵犯。

松州军即将开赴松州,决心与松州共存亡,并且寸土不让,朝廷府库空虚,望大唐人民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前面还摆着一个很大的捐款箱,接受大家的捐款。

同样的号召大家捐款捐物的消息,已经在大唐日报上连续刊登了几次,效果非常的不错。

三天后,松州军正式的开赴松州,此次招募的松州军,共计一万兵马,朝廷几乎没有投入分文。

长安附近的兵源有限,李世民只给了松州军一万的征兵权限,李中华当然不敢多招。

但李中华开出的条件很不错,因此应征者络绎不绝,李中华当然要优中选优了。

而且,没有入选松州军的人,也有很多入选了中华护卫队的,这个人数并不受朝廷征兵的限制。

大军开动之时,李世民亲率文武百官前来送行,并赐他松州节度使的官印,以及对松州都督韩咸的圣旨。

还有对白兰党项羌人部落二十五个羁縻州的圣旨,这个圣旨主要起到安抚的作用,而且还很有限。

此时的大唐境内,基本上已经天下太平了,少数落草为寇的山贼,也没有那个胆量,敢劫掠上万人的队伍,况且还是朝廷的官军。

任这些山贼怎么样也想不到,所谓的松州军,不过是一群私兵而已,他们并没有编入朝廷的军制之中。

李世民给了李中华一个锦囊,交待他必须是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路畅通无阻,日行军五十里路,一个多月后,最终抵达了剑南道的松州府。

松州都督韩咸,率领松州府的大小官员,出城十里,前来迎接松州节度使李中华。

其实松州都督韩咸非常的郁闷,小小的松州府不过十万人,兵马也只有六千,有他这个松州都督,都已经是绰绰有余了,每天除了练兵,简直就是不要太清闲了。

松州府管辖的范围虽然看起来很大,但都是险峻茂密的山林,或者是草原。

居民除了狩猎,就是放牧为生,至于农业,最多种点菜,或是一些杂粮,自己吃都不够。

而且白兰党项诸羌地区,所谓的二十五个羁縻州,仅仅只是意义上的属于松州都督府管辖,既不向你交税,也不向你纳粮。

所以松州都督抏,能管的地盘实在是不多,仅仅也就是松州城内的十万军民。

就这么一点人,官员还真不少,什么松州都督,松州别驾,松州长史,松州府尹,松州县令,松州县丞,中洲县主簿,松州县尉等等。

该有的大小官员一个不少,现在又来了一个松州节度使,这叫身为松州都督的韩咸,又怎么会不感到郁闷。

最令他感到郁闷的是,这位新来的松州节度使,虽然级别上和他平级,但权力却在他之上。

虽然朝廷的意思是各管各的事情,松州节度使管辖的事情,是下面的二十五个羁縻州,可人家的办公地点,还是落在了松州府内。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松州府城内,根本就没有松州节度使的府衙,这就让松州都督韩咸,感到有些难办了。

第六十九章:巡视领地

松州府的大小官员,看着李中华这个年轻的过份的节度使,身边围绕着几名身穿盔甲的女将,心中感慨良多,和人家相比,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活在狗身上去了。

见面行礼之后,由松州都督韩咸,向李中华一一介绍松州府的官员。

尽管官员多的让李中华有些厌烦,但李中华也知道,既然是在官场上混,再怎么不耐烦,也得忍着。

自己初来乍到,到松州府可是两眼一摸金,要是得罪了这些官员,到时候人家不配合你,甚至暗地里下绊子,你也奈何不了人家。

虽然名义上要受你管,但事实上大家都是明白人,松州节度使对于松州府,根本就没有多大的管理权。

关于这一点,松州都督韩咸,早就告诉过大家,以前是怎么样过的?以后还是怎么样过?

一万松州军被暂时安置在城外安营扎寨,松州城内可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安排他们住下。

酒足饭饱之后,松州都督韩咸便说道:“李节度使,松州城内地方狭小,由于节度使是以前没有的官职,所以松州城内并没有节度使的府衙,不知道节度使下一步是什么打算?”

“陛下把本节度使派到这里来,可不是让我在松州城内享受的,以后松州城里的事情,仍然是你韩都督管着,松州城外的事情,就由本节度使接管了。

所以,节度使府衙的事情,就不劳烦韩都督了,只是需要韩都督派几名熟悉本地的向导,带着本节度使,到白兰,党项诸羌部族的地盘上转一圈,让本节度使熟悉一下,自己管辖下的地方就可以了。

至于节度使府衙,本节度使走到哪里,哪里就是节度使府衙。”

“节度使放心,本都督一定挑选几个,对二十五个羁縻州地形非常熟悉的人,给节度使当向导,以后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便是,你我同朝为官,都是为了我大唐强盛,为了陛下分忧,理应同心协力,用心为朝廷办事。”

松州都督韩咸听了李中华的意思,心里舒服了不少,说话自然也好听的多了。

李中华说话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告诉韩咸,他不会在松州城内,和韩咸争权夺利,皇帝派自己来,目的是冲着二十五个羁縻州来的。

至于松州城里面,以前是怎么样,将来还是怎么样,他并不会插手多管闲事。

李中华表明了态度,不仅是松州都督韩咸放下了心,没有了敌意。就是松州府的其它大小官员,也都松了一口气。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如果李中华执意要在松州城内开府办衙,其他的松州府官员可就要坐腊了,以后都不知道是听松州都督的命令,还是听松州节度死的命令,这个对可就不好站了。

韩咸盛情邀请李中华,留在松州城内的都督府暂住,李中华以带的人多不方便为由,婉拒了韩咸的好意,回到城外的营中。

“老爷!我们不在松州城落脚,要到那里落脚?听说白兰党项诸羌部族的地方,可是很排外的,而且也没有什么大城,二十五个羁縻州,都是一些山寨一样的地方,有的还是过的游牧生活。”罗飞燕担心的说道。

“没关系,二十五个羁縻州的地方那么大,我们找一个地势平坦的地方,自己动手建一座新城便是,我们又不缺钱。

最关键的是,以后二十五个羁縻州,这是我们私人的地盘,一切都由我们说了算,何必住在松州城里,让那些人的心里不痛快。”李中华笑着说道。

“可是,那些羌人部族,会同意我们,在他们的地方建城吗?”

“那可就由不得他们了,我们一万松州军,可不是摆设,况且老爷可以朝廷任命的节度使,他们名义上总还是大唐的臣子,又有什么理由拒绝老爷筑新城呢?”

第二天上午,韩咸就把向导派了过来,李中华让一万松州军休息了三天,便开始巡视自己管辖的领地,二十五个羁縻州了。

与此同时,李中华派出了一些特种护卫队员,进入吐蕃境内,查探吐蕃的情报。

还有一些人,进入二十五个羁縻州,打听情况。

李中华看了一下朝廷绘制的地图,这个时代的地图,可是非常的简单,除了标明了一个大概位置,山川,河流之外,就只标示了两地之间的大概距离。

一些小山小河,小山寨的名字,完全看不到,就连两个羁縻州的交界,也没有标示。

更别说是和吐蕃之间的国境线了。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怪朝廷绘图的人,这几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主政以后,崛起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短短几年间,遍统一了全境,灭掉了大羊同,小羊同,苏毗等国,势力直达金沙江岸边,威胁着白兰,党项羌人部族。

听说大唐派了一位节度使,带着大唐的军队,前来巡视和保护大家,各部族首领,也都表示欢迎。

毕竟各部族都己经表示了臣服于大唐,与大唐是君臣关系。

朝廷派官员来巡视,说明朝廷对他们非常重视,各部族不管心里怎么样想,都一定会表示欢迎的。

除非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要叛离大唐。

一路往西巡视,这一日来到了雅州。

此雅州非彼雅州,益州都督府管辖的地方,也有一个雅州,不过那可是大唐的正州,在今天的四川雅安市。

而这个雅州,不过是松州都督督府下面的二十五个羁縻州之一,位于今天的康定。

再往前走,就是金沙江边了,那里现在己经是吐蕃的势力范围了。

要防止吐蕃的势力扩张,李中华觉得,驻守在雅州,是最佳的选择。

这当然也是因为,雅州的地理优势非常的明显,既有茂盛的森林,又有广阔的草原牧场,海拨也不算高,气候条件又好,河流湖泊纵横。冬天不会太冷,夏天也不会太热。

据说***总理曾经到访过康定,赞美这里为海外仙山,蓬莱圣地,更有康巴江南的美誉,也是川藏之间的咽喉要道,商贸往来的茶马古道。

雅州为羌人部族,三国蜀汉时称这里为打箭炉。

雅州刺史名叫拓跋达也,听说松州节度使,打算在雅州筑一座新城,很是高兴。

为什么高兴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吐蕃的势力,己经严重的威胁到了雅州的安全,拓跋达也己经上书给大唐朝廷,请求继续内迁。

不过李世民一直没有同意,让你们内迁,岂不是把地盘让给吐蕃了吗?

而且失去了这些屏障,益州,甚至整个剑南道,全部都要直接面对吐蕃的威胁,李世民肯定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虽然承认了这些羌人部族,也是大唐子民的一份子,但肯定是不如内地的子民亲近。

这就好比一个是嫡生子,一个是庶生子,待遇肯定也是完全不同的。

现在大唐的皇帝,不但派来了节度使,而且还要在此筑新城,那岂不是说,朝廷不会放弃这里,吐蕃也威胁不了这里。

自己的部族不但不用内迁,而且也非常的安全,作为拓跋部族的首领,拓跋达也又怎么会不高兴呢?

相比于吐蕃,不管是羌人的其它部族,还是拓跋部族,他们的心里都是向往大唐的。

己经被吐蕃吞并的地方,也有很多的羌人部族,他们在吐蕃的统治下,过得是什么日子?拓跋达也又怎会不清楚。

而大唐对待他们,可以说是比吐蕃统治下的羌人部族,要好千百倍。

尽管也要交纳一些赋税,但却少得可怜,相比于朝廷给他们的,实在是微不足道。

李中华知道,要筑起一座新城,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够完成的。

而距离吐蕃兵临松州城下的时间,只有一年的时间。

所以李中华要筑的新城,其时只是一个内城,自己办公的节度使府衙,以及松州军的驻地而己,至于大城,肯定是要等到吐蕃退兵之后再说了。

第七十章:招兵买马

此时的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还没有来的及,完全消化扩张后的领土,苏毗国的皇室残余势力,仍然在作垂死的挣扎,试图复国。

李中华派出去的大唐使者,费尽了千辛万苦,找到了苏毗国幸存的皇族,表示了可以资助他们复国的意思。

汤滂得乐是苏毗国皇室的一支,苏毗国被吐蕃灭国之后,一直率领忠心于苏毗皇室的部族,犹如丧家之犬一样,躲避着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追杀。

曾经地域广大,青藏高原的共主,如今落得连个落脚的安身之处都没有,汤滂得乐的心里,无时无刻的都在想着复国。

然而,曾经富得流油的苏毗皇室,所有的财富都已经,都己经成了吐蕃国的了。

没有巨额的财富,就没有精良的兵器,也没有人会愿意为你卖命,空谈复国,又谈何容易。

早在苏毗国灭国之初,就曾经派出过使者,去往大唐求救,可惜的是,当时吐谷浑正在挑衅大唐。

加之苏毗国位于高原,大唐派出的一支队伍,刚刚进入高原,就因为高原反应,而退兵了,并且视吐蕃之地,为被诅咒之地。

如今终于盼来了大唐的使者,并且表示愿意无条件的援助她们复国,身为苏毗女王的汤滂得乐,又怎能不高兴呢!

同样的事情,在吐蕃的其它被吐蕃占领的土地上,也正在上演。

自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亲政以后,被他打败并占领的小国很多,诸如大小羊同之类的。

而且被吐蕃占领之后,吐蕃在被占的地方,大肆的盘剥,抽重税,强行征丁服兵役,在扩张之中充当炮灰,引起了很多部族的不满,有机会的话,自然不干臣服,反叛是必然的结果。

大唐派来的使者,不仅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援助,还答应援助他们粮食,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承诺大唐的松州节度使,随时允许他们进入大唐境内,并且会庇护于他们。

李中华现在缺的是时间,对于吐蕃境内受到压迫的部族,提供经济的援助,并不仅仅只限于金钱上的援助。

他不会给他们提供太多的现金,而是以低廉的价格,向他们提供中华新酒,香皂,花露水等物品,让他们在吐蕃进行贩卖牟利。

李中华建设新城的同时,也开始生产蒸馏酒,香皂,花露水这些,因此需要征召很多的人,并且给的工钱可是不少。

可是羌人部族大多都是游牧民族,终日以放牧牛羊为生,食物也是以牛羊肉为主,少数山区部族的人,以狩猎为生,也会种些青稞为食物。

但不管是以什么为生,他们对钱都没有太多的概念,所以李中华大量的招人做工,响应的人并不多。

李中华苦思细想之后,干脆暂停了新城的建设,在新城的外围,建起了一条街道,街道两旁的店铺,不仅出售粮食,也出售各种各样的商品。

这样一来,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很多部族的人,他们纷纷的想要用牛羊,来换自己想要的东西。

不过,整条街上所有的店铺,都不接受以物易物的方式,想吃牛羊肉,大家都会用钱来买,而他们想要店里面的东西,也只能用钱买。

没有钱怎么办?好办呀!可以去帮忙建设新城,也可以去工坊上班。

这样一来,很多人就开始愿意去建设新城,也愿意去工坊上班了。

不仅只是雅州的拓跋部族的人,消息传出去之后,附近的羁縻州羌人部族,也有很多人跑过来,希望进工坊工作。

李中华也没有忘记,想要预防吐蕃明年的大兵压境,仅靠现在的一万松州军,是绝对守不住的,二十五个羁縻州,绝对会落入吐蕃人的手中。

李中华召集了二十五个羁縻州的刺史,齐聚雅州议事。

巡视过一圈,李中华对于各个羁縻州的刺史,己经不陌生了,大家都对大唐保持着敬畏之心,因此对李中华还算是非常的客气。

大家的心里都很明白,李中华这个松州节度使,代表的就是大唐皇帝。

经过李中华派人深入各部族打探的结果,各部族之间表面上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但互相之间也并不和睦,相互争斗的事情也时常发生。

“各位都是受大唐朝廷所封的刺史,管理各自的部族领地,如今吐蕃日渐强势,消灭了许多的大小国家,势力范围己经扩张到了我们的家门口了。

而你们现在是什么样的状况呢?简直就是一盘散沙,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背地里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斗得你死我活的。

陛下派本节度使前来,目的是希望大家放下彼此间的敌意,团结一致,抵抗吐蕃的扩张。

所以,本节度使希望大家,以后能够团结一致,首望相助,不要只顾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本节度使计划征召各州的青壮,组建一支军队,加以训练,保卫我们的领地,不受吐蕃的侵犯。

各从军的青壮,每月可以领取一笔钱,补贴家用,如遇上战事,立下战功者重赏。

希望大家回到自己的领地之后,可以积极的号召大家,踊跃报名从军,保卫自己的家圆,不被吐蕃侵犯。”李中华对大家说道。

各刺史虽然表面上都答应了李中华的要求,但心里却不以为然,抱着静观其变的想法。

“野利族长,节度使的征兵令,你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节度使代表的可是大唐朝廷,是天可汗,难道你五谷族长想抗命不成。”

“五谷部族倒是不敢违抗节度使的号令,可别的部族万一不从命的话,那我们岂不是吃亏了。”

……

各部族首领怎么议论,李中华并不在意,他召集大家来商议,只不过是摆明了自己的态度而已。

当然,也是有逼着大家表态的意思,既然大家都没有提出反对,下一步他可就要派人,到各州去征兵了。

彭州

薛仁贵率领五千人马,在彭州城外安营扎寨,打出了征兵的告示,从军者,每月可领粮食二石,另一贯钱贴补家用,立战功者重赏。

这么好的条件,让很多的人都为之心动。

不过条件虽然不错,但并不是谁都可以从军的,必须通过严格的筛选,箭法,体能,马技,武艺,缺一不可。

李中华需要的是一支能打硬仗的军队,所以征兵的条件很严格,当然,给对方的待遇也非常不错。

这个时候,彭州刺史才刚刚赶到雅州,完全不知道,他是否响应节度使的征兵号召?征兵工作都己经在展开了。

第七十一章:寻求庇护

彭州的羌人部族,青壮年对于征兵的条件,都很满意,纷纷的想要报名从军。

他们对于大唐都很向往,能够成为唐军中的一员,是件很有成就的事情,而且有钱又有粮食领,家人也不用担心挨饿,让他们都没有后顾之忧。

那扎吉烈的表现十分优异,不仅骑射的身手了得,一身的力气也是无穷,令薛仁贵都有些不敢相信,忍不住的和他比试了一下。

结果是薛仁贵以招式上的优势,赢了那扎吉烈,但力气上的比拼,两人却是旗鼓相当。

这样天生的战场猛将,薛仁贵当然不能错过了,当即将他收为自己的手下大将。

能够得到将军的看重,那扎吉烈心里也非常的高兴,只是他还有一件心事,他希望可以担前支取一年的军饷。

薛仁贵虽然有点诧异,但仍然爽快的答应了,并且马上给了他二十贯钱,还关心的问他:“够不够用,不够就再拿一点,千万不要客气。

高大强壮的那扎吉烈,感动的都要哭了,他没有想到,大唐的将军竟然这么好说话。

其实这也就是薛仁贵对他太满意了,起了爱才之心,用自己私人的钱,帮了那扎吉烈一把。

否则的话,天下也没有这么好的事。

原来那扎吉烈和一个姑娘好上了,羌人部族虽然不像汉人那样的,需要三媒六聘,但也多少受到了汉人的影响。

而且那扎吉烈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只有奶奶和他相依为命,父母早就死于逃难途中。

女方的家里虽然并不排斥那扎吉烈这个人,但因为知道他的家里的情况,不想让女儿嫁过去受苦。便说要那扎吉烈拿出一百口羊,才肯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

可那扎吉烈那里拿的出来,他总共只有20多只羊,还有一批心爱的马,平日里经常靠狩猎为生。

那姑娘非常的善良,也爱上了那扎吉烈这个小伙子,甚至想要那扎吉烈带着她私奔。

只是那扎吉烈知道,心爱的姑娘心里,肯定是不舍得离开父母,而且那扎吉烈也知道,女方的父母所提的要求并不过分,完全是为了女儿着想。

只是自己家里实在太穷了,真的是拿不出来。

好在就在这个时候,薛仁贵带着人来这里征兵了,并且一次性给了他二十贯钱,他终于可以娶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了。

有了20块钱,不写说是100头羊了,200头羊也能买回来。

薛仁贵嘱咐那扎吉烈,先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了,再到雅州去报到。

雅州离彭州不远,那扎吉烈去过那里,高兴的答应了下来。

有些人知道了那扎吉烈的事情,也想预支一些钱,安顿家里,薛仁贵考虑再三,同意了每人可以预支三个月的饷银,这样一来,愿意从军的人就更多了。

对于羌人部族的人来说,善于骑射,力气大的人,实在是很多,他们夹在吐蕃,吐谷浑和大唐之间,随时都面临着危险,而且羌人人部族之间,也经常会爆发战争。

正是因为生活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之中,人人都练就了一身的骑射本领。

仅在彭州一地,便征了三千五百人入伍。

薛仁贵继续领兵,去到盖州征兵,又用同样的方式,征走了三千人。

他把从彭州带来的新兵,安置在盖州,留下一些自己带来的将领,负责训练新人。

然后薛仁贵又继续带着从盖州征来的新兵,向下一个州走去,在下一个州又重新开始征兵,走的时候又把盖州征来的新兵,安置在这个地方。

如此的循环,他始终是带着一万人不到的队伍,走进新的一个州,开始征兵的工作。

之所以这样做,当然是李中华告诉他的,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薛仁贵并没有问李中华,李中华也没有说。

二十五个羁縻州走了一圈,征召了十万大军,完成了李中华的征兵计划。

此时己经快要过年了,但对于新兵的训练,并没有停止。

人多力量大,雅州的新城建成了,李中华终于有了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新城并不大,除了一座节度的府衙之外,就是一片很大的兵营,最多可以容下三万大军,如果是打仗的时候,再多一倍的人也能够放的下。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仓库了,粮库,兵器库,钱库,马房,等等。

李中华征兵的时候,便己经命人选购优良的战马,这个时代的战争,大多数都是在马上进行的战斗。

不过整个二十五个羁縻州,都不缺少草场,所以优良战马,也很容易买到。

陆续有从吐蕃过来的部族,在李中华的手中,运走大批的蒸馏酒,香皂,香水。

香水在吐蕃贵族的女人那里,非常的受欢迎,作为一个天天以牛羊肉为主食的民族,尽管是女人身上也难免会有那种膻味,在身上喷一些香水,可以很好的遮掩住身上的味道。

除了第一批货物,李中华不仅免费提供外,还送了一些钱粮,给吐蕃来的那些特殊买家,之后的买卖,对方都是必须出钱的。

虽然价格给了对方很多的优惠,但李中华仍然赚的眉开眼笑。

不仅只是吐蕃,很多西域的啇贩,也会来这里进货,带到西域各国去贩卖。

以前的苏毗国,和恒河上游的许多国家,都有生意上的往来,此次他们便把香水等物,卖到了恒河上游的国家,受到了当地贵族的大力追捧。

在苏毗国的有意相求下,不少的国家都表示愿意帮忙,出兵攻击吐蕃的势力范围,支持苏毗国的复国运动。

吐蕃的崛起,同样比威胁着恒河上游的水多国家,在互相需要的情况下,合作总是容易达成的。

面对各地频繁出现的反叛,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十分的气愤,调集兵力,讯速的扑火,忙的不亦乐乎。

很快,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就已经知道了,这些反叛势力的幕后推手,是来自大唐的松州节度使。

不过这些并没有吓到松赞干布,反而激起了他的战斗欲望。

他一面派出大军,扫荡了一遍恒河上游的国家,掠夺了大量的财富,牛羊马匹。

面对凶残的吐蕃大军,恒河上游的那些国家,实在是不堪一击,纷纷俯首称臣。

吐蕃的势力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张。

对内,一些出现在逻些城的,贩卖香水等物的商贩,几乎全部被抓,严刑拷打,逼问他们和各地出现的叛军,到底有什么关系?

一时间,吐蕃境内风声鹤唳,反叛势力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许多的部族,纷纷的向着大唐的方向逃亡。

这不到半年的时间,雅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许多人进入了工坊,或是建设新城的工作,有了不错的收入,可以买到足够的食物,漂亮的衣服,甚至可以用内部价,买到一块香皂,还有香水这种,传说中只有贵族女人才用的起的奢侈品,满足一下自己女人的虚荣心,让她们过一下贵族女人的瘾。

汉人的新年到来之际,苏毗国女王汤滂得乐,率领她的部族,进入了大唐境内,寻求大唐的庇护。

第七十二章:苏毗国女王

初次见到苏毗国女王的时候,令李中华有些惊讶,这位女王不仅十分的年轻,而且还挺漂亮的。

不是李中华排斥高原上的民族,而是在李中华的印象中,高原上的民族女人,真的是找不出几个,像苏毗女王这么漂亮的。

二十五个羁縻州的部族首领,为了和李中华加深关系,不乏有部族首领,想送女人给他。

那些女人也是被他们部族中称为美女的人,但在李中华眼中,随便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中原汉人女子,都长得比她们漂亮。

更别说是李中华身边的罗飞燕,谢春兰,谢冬梅等女人了。

不过李中华不得不承认,这位苏毗女王汤滂氏的容貌,比之他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逊色,包括李世民的妻子长孙皇后。

尽管非常的狼狈和落魄,但苏毗女王汤滂氏,依然保持着自己一国女王的风范。

见到李中华这位代表大唐天子的节度使,汤滂氏并没有降低自己的身份,打量着不比自己年纪大的李中华,既没有像李中华行礼,也没有先开口说话。

李中华似乎知道,苏毗女王的意思,但他也一样的打量着对方,心情平静。

见苏毗女王似乎没有打算向自己行礼,李中华倒也没有执意为难对方的打算,开口说道:“女王远道而来,一路辛苦了,请坐!”

之后李中华便自己坐在上位,这里是自己的地盘,苏毗国都己经被吐蕃所灭了,李中华不觉得自己,应该将对方奉为上宾。

就算苏毗国还在,自己也不是苏毗国的臣民,没有必要把对方当回事。

何况现在对方是来投奔自己,求自己庇护的,理应放下身段的,是这位苏毗国的女王。

苏毗国女王汤滂氏见李中华似乎并没有把自己看在眼里,既没有向自己行礼,尊称自己一声女王陛下,又没有给予自己应有的尊重,将自己奉为上宾。

汤滂氏的心里一落千丈,努力维持的女王气势,也轰然倒地。

这正应了一句话,叫做落地的凤凰不如鸡。

一个亡国的女王,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又谈何容易,况且自己还是有求于人。

而且对方似乎己经帮过自己不少,自己这想在人家的面前,排出一幅女王的姿态,是不是有些太自以为是了。

“谢大唐松州节度使!”

想到现在自己的情况,苏毗女王汤滂氏不得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自己的身价放低一些。

苏毗女王汤滂氏的汉话,说得还挺不错,这让李中华心里多了一丝好感。

“前番屡次得到节度使的帮助,本王再此多谢李节度使。”苏毗女王汤滂氏落坐之后,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之后开口说道。

“举手之劳而己,况且本节度使也是奉了我皇陛下之命,给予贵国尽可能的帮助,如果女王一定要谢的话,那就谢我大唐皇帝陛下好了。”李中华淡淡一笑的说道。

李中华之所以资助苏毗国,可是没有安什么好心的,目的是消弱吐蕃的实力,拖延吐蕃后吐谷浑和大唐扩张的步伐。

面对苏毗女王的谢意,李中华当然不想接受了,坑了对方,反而还要让对方谢你,李中华虽然有些脸皮厚,但也是有些愧疚的。

“此次本王率领忠心于本王,忠心于苏毗国的部族,前来投奔大唐,还望节度使能够再施援手,本王以及部族中人,定当感激不尽。”

“这个好说,女王看中了那个地方,本节度使便划分给你便是。”李中华很大方的说道。

此次苏毗女王带来的部族,有将近二万人,青壮年的男子占了一多半,这些经历过苏毗国灭国之战,还能幸存下来的苏毗国勇士,李中华当然不会拒之门外了。

“那本王就多谢了,本王希望可以在节度使准备建设的新城内,让本王的族人安定下来。”

李中华没有想到,对方还真的是一点也不客气,打起了新城的主意。

“想在新城范围内定居,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女王也看到了,新城的建设人手不足,所以需要抽调你的族人,一起建设新城,女王意下如何?

当然,建设新城的人,是有粮食领,有钱拿的。”

新城规划的面积不小,苏毗国不到二万的族人入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至于会不会鸠占鹊巢,李中华完全不担心这些,只再苏毗国的族人,在新城定居了下来,到时候怎么摆布他们,可就由不得他们了。

苏毗女王转头向站在自己身边的侍卫点了点头,那侍卫便走了出去,马上便带进来两位年轻的少女,看样子长得还算不错,至少比一般的吐蕃少女,要漂亮的多。

两名少女进来之后,见了苏毗女王汤滂氏,忙跪伏在地:“卓依(桌玛)见过女王陛下!”

“节度使对本王族人的大恩,本王代表族人再次的感激节度使,为了表示我们最真诚的谢意,这一对我们族中最美的明珠,就献给节度使,让她们侍候节度使左右。”

苏毗女王汤滂氏说完之后,又对那刚刚带进来的一对少女说道:“这位大唐的节度使,是我们苏毗国的大恩人,从今以后,节度使便是你们的主人了,你们一定要侍候好我们的恩人,一切服从节度使的命令,即使节度使派你们来杀本王,你们也不可拒绝。”

“女王陛下!卓依(卓玛)不敢!”

“怎么?本王的命令,你们也要违抗吗?”苏毗女王汤滂氏沉下脸来,历声的喝道。

“女王陛下息怒,我们以后都听您的,奉节度使为新主人,绝不敢不尊新主人的命令。”

“这还差不多!”苏毗女王汤滂氏的脸上,露出了一些笑容的说道。

“不过你们也不必担心,节度使的脾气非常好,只要你们服从于他,他是不会为难你们的,能够侍候节度使左右,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气,去侍候你们新主人吧!”

“是!女王陛下!”

说着,两位少女站了起来,走到了李中华的身后,眼晴里似乎有些雾气。

李中华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既没有同意收下这一对少女,但也没有反对。

苏毗国己经灭亡的命运,又岂是送出一对少女,就能够改变得了的。

既便是苏毗女王汤滂氏,将自己送出去,也已经改变不了被灭国的命运。

第七十三章:女王的心事

李中华抽调了一万苏毗国的勇士,组建了一支复国军,并且按照松州军的训练一样的,进行了严格的训练。

大唐贞观十二年的三月,尽管李中华用尽办法,拖延吐蕃的扩张步伐,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仍然扫除了重重的障碍,集结了二十万大军,直扑吐谷浑的领地。

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复国军,对雅州附近的扶州,展开了突然袭击,赶跑了当地的吐蕃驻军,扶州的白兰部族首领,宣布的大唐内附称臣。

复国军并没有停止进攻的步伐,沿着金沙江沿岸扫荡,驱逐了当地的吐蕃驻兵,各羌人部族首领望风而降。

与此同时,所有向大唐称臣内附的部族,都被征走了大部分的青壮,又从别处调来了数千的兵马,驻守在当地。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事先并不知道,在松州府附近,会突然冒出这么一支强军。

而这一支一万人的强早,尽然还是被自己打的没处躲藏的苏毗国残部。

此时如果不掉头,执意要进军吐谷浑的话,很容易会被松州军断了后路。

这显然是吐蕃普松赞干布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从二十万大军中,分出了五万兵马,调转了方向,向着党项白兰部族的领地这边扑来。

五万对一万,显然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对于这一支所谓的苏毗复国军,非常的看重,打算以雷霆之势,消灭他们。

既便只是十五万大军,深入吐谷浑腹地,也是所向披靡,根本上就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吐谷浑被大唐击贩之后,根本上没有恢复国力,那里还有力量,对抗吐蕃的进攻。

吐谷浑王诺曷钵,吓的弃国而逃,吐蕃大军在吐谷浑境内,大肆的掠夺财物和牛羊马匹。

率领五万吐蕃大军来袭的人,乃是吐蕃的大论禄东赞长子,名叫噶钦陵,是吐蕃的一员名将,有勇有谋。

李中华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非常的郁闷,要知道这个噶钦陵在历史上,可是个不简单的人物,曾经打败过薛仁贵。

更是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去世之后,和其父亲禄东赞把持吐蕃朝政几十年的人。

这样的人,谋略岂是一般人可以比的,李中华也不得不重视。

他下令给薛仁贵,要求其率兵支援苏毗复国军,并提醒薛仁贵,吐蕃领兵的将领,名叫噶钦陵,是个有勇有谋的人,万万不可大意。

随后又命令苏毗复国军,停止向前扩张,稳固己经占领的地方,防御吐蕃援军的反攻。

此时的噶钦陵也还只是一个少年将军,在征战吐蕃各部族的战争中,屡屡得胜,加之探子给的情报中,所谓的苏毗国复国军,只有一万人马,自己可是带了五万人马过来,噶钦陵觉得,打败对方实在是没有什么难度。

且说薛仁贵,收到了李中华的命令之后,也是非常的兴奋,从军都快一年了,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根本就没有和敌人交过手,实在是快要憋的不行了。

他点齐了五万兵马,就奔前线去了,到了前线之后,薛仁贵接管了苏毗复国军的指挥权,把斥侯撒了出去,探听吐蕃援兵的消息。

苏毗复国军的推进速度很快,现在都己经到了高原地区了,不过,李中华在让薛仁贵练兵的时候,便让他经常带领新兵,深入到吐蕃境内练兵,对于高原上的气候,早就已经适应了。

李中华想来想去,对于薛仁贵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虽然历史上的薛仁贵,被夸的有多厉害?但这毕竟是他的第一仗,而对手又是噶钦陵。

如果第一仗便输了,无疑会严重打击己方的士气,也不利于薛仁贵这员大将的成长。

于是,李中华命卓玛去把苏毗女王汤滂氏找来。

苏毗女王最近的心情很不错,复国军势如破竹,打下了很多的地盘,李中华曾经说过,要帮助苏毗国打败吐蕃,将来会帮她在苏毗国的故地,重建苏毗国,统治整个吐蕃。

有时候汤滂氏都会想,要是李中华是她的族人多好,她一定会把他召进宫中,时刻陪伴自己在右,协助自己打理朝政。

或者自己的身份,不是苏毗国女王,那自己是不是就可以,陪在他的身边呢?

汤滂氏虽然是苏毗国的女王,但终究仍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少女。

苏毗国本国的风俗习惯,遵循的是男卑女尊,一个女人可以有几个男人,实行的是一妻多夫制。

作为苏毗国女王,当然是想要多少个男人,便可以要多少个男人了。

不过汤滂氏这个苏毗女王,有点和以前的苏毗女王不一样。

原本吐蕃也只是苏毗国的一个属国,但因为吐蕃发展的速度很快,上一任苏毗女王深切的感受到了,吐蕃强大之后所带来的威胁,重金请来了一个国师。

这位国师是个汉人,为苏毗国前任女王出谋划策,打过几场胜仗,苏毗国前任女王还让这位国师,担任汤滂氏的老师,教导她的课业。

正因为如此,汤滂氏虽然从小没有离开过苏毗国,但却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话,也会写汉文。

大概是受到国师的影响太深了,她对族人中的男性,没有任何的心动,所以一直拒绝选夫。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见过李中华之后,她便开始多方的了解李中华,越了解,越是有怦然心动的感觉,难以自拔。

虽然两人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汤滂氏却能感觉到,李中华是应该有点喜欢自己的,至少并不讨厌自己。

只是汤滂氏知道自己的身份,她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是不可能和李中华在一起的,而李中华前程似锦,身边美女环绕,更不可能成为她的男人。

所以尽管她的内心,很想和李中华亲近,但她仍然努力的保持着克制,不让自己去多想。

其实汤滂氏的相貌,更像是汉人女子的样子,汤滂氏不只一次的怀疑,自己的父亲就是那位国师。

只是前任女王的后宫,可不是只有一个男人,严格的来说,哪位国师最多是被前任女王临幸过,并没有被正式册封过。

女王所生下的孩子,恐怕没有谁说得清楚,这个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没有dna亲子签订的。

再次听到李中华召见自己,苏毗女王汤滂氏,急忙命人侍候自己沐浴更衣。

这也是汤滂氏的与众不同之处,生活在高原上的人,因为严寒和缺水,是极少沐浴的。

但汤滂氏深受国师的影响,几天不沐浴,都会觉得身上难受。

尽管明明知道,自己和李中华的关系,最多只是合作的关系。

但汤滂氏仍然希望,以最好,最美的姿态,去见李中华。

沐浴更衣之后,汤滂氏还不忘给自己身上,喷上一点兰花香味的香水,这才坐轿出行。

汤滂氏特意的换上了新买的汉人服饰,完全一副汉人宫廷女子的打扮。

据说这种衣服叫宫装,是大唐皇宫里,上至皇后妃嫔,下至普通宫女,都爱穿的款式。

只是抹胸的上面,露出的大片雪白肌肤,令苏毗女王汤滂氏,感觉到有些不习惯,脸上浮现出一些羞红色。

不过一想到李中华的女人,都是这样的打扮,汤滂氏便没有什么顾虑了。

拒卓玛所说,她们第一次穿这种衣服时,李中华似乎多看了她们几眼,就连说话的态度,都似乎亲近了很多。

第七十四章:复国之战

看着走进来的苏毗女王汤滂氏,李中华有些惊呆了的感觉,一身汉人宫装的打扮,惊艳了他的双眼。

尤其是胸前露出的大片雪白的肌肤,实在是白的晃眼。

看到了李中华见到自己这一身装扮后的反应,苏毗女王汤滂氏的心里,忍不住的有些窃喜,看来今天的准备,并没有白费。

“女王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啊!”李中华露出了一丝笑容的说道。

“本王的这一身宫装,中华觉得怎么样?漂不漂亮?”

汤滂氏的脸上,满是笑意的说道,而且她还故意的称他为中华,并没有叫她节度使。

从她了解的汉文知识里,叫对方的名字,好像显得更亲近一些。

“漂亮,女王本来就很漂亮,穿上这一身大唐的宫装,就更加的漂亮了,刚才本节度使都险些没有认出来。”

李中华说的都是实话,今天的苏毗女王汤滂氏,的确是和以前不一样,这倒不是说她以前不漂亮,只是今天似乎更加特别的漂亮。

“你要是喜欢人家这样的打扮,那以后来见你的时候,人家就这样子的打扮。”苏毗女王汤滂氏微微的低看头,娇羞着说道。

李中华:“……”

苏毗女王汤滂氏,大概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心里有了李中华的影子,见他说自己漂亮,只当对方也是因为喜欢自己,才会说出这样的情话来。

李中华刚才夸对方漂亮,其实只是一番客气恭维的话,哪里想到会被对方所误会?

“这次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亲率二十万大军,直扑吐谷浑和我们而来,我们必须及早的应对才是。”李中华尴尬了一下后,马上进入了正题。

“这里乃是大唐境内,而且吐谷浑也己经归顺了大唐,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这么做,难道他己经准备好了,要和大唐开战吗?”苏毗女王汤滂氏大惊失色的说道。

“入侵大唐或许只是试探性的,吐谷浑虽然已经向大唐称臣了,但毕竟不属于大唐,这里也是一样,如果大唐派了大军前来,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大不了就跑了,但肯定会将吐谷浑,还有我们这里掳掠一空。

大唐的军队虽然很强势,但吐蕃的气候环境,大唐的军队可适应不了,吐蕃地广人稀,想要找到敌人,并且消灭他们,可是非常困难的。

就好像是女王和你的族人一样,如果那么容易找到你们的话,你们早就被吐蕃给消灭了。”李中华苦笑着说道。

“那我们怎么办?你虽然手上也有了十多万的兵马,恐怕未必是吐蕃的对手,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和他的大论禄东赞,都是非常有谋略的人。

而且二十万大军,有可能只是先头部队,他们随时都可以增兵,如果大唐朝廷不出兵的话,我们这一点人,是很难有胜算的。”

汤滂氏虽然年纪不大,但到底是一代女王,遇上大事时,分析的还是很到位的。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李中华并不想让朝廷发兵。

“苏毗国和羊同国的关系怎么样?有没有可能,联合羊同国,一起对抗吐蕃。”李中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羊同?我们这里和羊同隔着那么远?中间的大片土地,都己经归属吐蕃的势力了,怎么联合起来对抗吐蕃?”汤滂氏有些诧异的说道。

“你既然读过很多汉人的书,应该知道围魏救赵的典故吧?吐蕃大量派兵过来,对付吐谷浑和我们,那他的后方势必会空虚。

吐蕃的人口可不是很多,能够打仗的青壮年就更加有限了,这个时候,正是羊同复国的大好机会,他们可以派兵,一举拿下逻些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必定会乱了阵脚,我们便可以趁势反攻。”李中华高兴的说道。

“中华,你真的是太历害了,你怎么就突然想到这么好的计策呢?”汤滂氏兴奋不己的说道。

“计策虽然不错,但关键还是要看羊同国,愿不愿意配合我们了。”李中华无奈的说道。

“放心,羊同国他们一定会配合我们行动的,这件事情包在本王身上,本王这就修书一封,让人送过去,现在你把具体的计划先跟本王说一下。”汤滂氏很肯定的说道。

李中华见苏毗国女王汤滂氏这么有把握,心里也很高兴的将自己的计划,详细的说了一遍。

汤滂氏知道正事要紧,也没有什么犹豫,马上告辞回去了。

虽然苏毗国的国土己经沦陷了,但苏毗国皇室还在,流亡政府也还在,甚至还有很多忠心于苏毗国的民众,还留在苏毗国故地,只等着他们的王师打回去,收复故土。

事关苏毗国的未来,苏毗国女王汤滂氏必须马上,召集她的大臣们,商议出未来应该怎么应对这场战争的办法?

对方苏毗国来说,他们已经没有了退路。再往后退一步,就算能够保住族人的命,也无法再保住苏毗国的王旗了,只能融为大唐的普通百姓。

李中华却一直在犹豫,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的三好学生,数理化成绩优异的他,想要造出火药来,造出炸弹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造炸弹不比造枪炮,枪炮的工艺虽然也并不复杂,但以这个时代的条件,李中华是完全没有办法,造出枪炮来。

只是炸弹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武器,一旦横空出世,恐怕会成为很多人的噩梦。

而大唐,整个大唐在历史上就是一部战争史诗,一旦拥有了炸弹这种超级武器,会不会成为整个世界的霸主呢?

这样巨大的世界历史改变,李中华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彻底击败吐蕃,这是苏毗国流亡政府希望看到的事情,所以,对于联合羊同国的计划,获得了一致的通过。

此时的羊同国,已经分割成几股势力了,各位苏毗国的老臣,商议好了各自关系最好的羊同国部族首领,十几封书信,派精明勇敢的族人,送了出去。

面对既将开始的大战,无论是噶钦陵这位吐蕃将领,还是薜仁贵,二人似乎都没有半点紧张,都抱着必胜的信心。

首先迎战的,仍然是苏毗国勇士组成的复国军,此刻,他的战意很足,这段时间,他们己经横扫了几十个部族,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这无疑给了他们很大的自信。

面对吐蕃手下的残兵败将,而且自己这边的战力,又大占优势的情况下,五万吐蕃兵马,根本就没有将对方放在眼里。

他们心里想的是,赶紧解决这些所谓的苏毗国复国军,早点赶到吐谷浑,收获更多的战利品。

“杀!”

“杀!”

而对灭国灭族之恨的仇敌,没有太多的言语,一万苏毗勇士们,和五万吐蕃大军,激烈的碰撞在了一起,展开了他们悲壮的复国之战。

作为指挥作战的将军,噶钦陵骑在马上,看着整个战场都在厮杀,凡有冲到他身边的敌兵,都会被他毫不犹豫的一刀斩杀。

虽然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一方会打败,但苏毗国的勇士,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仍然让他大吃了一惊。

这样一下,哪怕最终可以消灭这一支队伍,自己这一方的损失,也将会是自己难以接受的。

只是双方都己经混战在了一起,噶钦陵除了尽快的杀敌,似乎边没有更好的办法,这个时候贸然的退兵,显然是不可行的。

不过,吐蕃兵的恶梦还刚开始,薛仁贵率领的五万松州军,从四方掩杀了过来。

喊杀声震天,令噶钦陵万分的悲愤,该死的斥侯,为什么这么多的敌方兵马,都没有被他们发现。

很快,噶钦陵又觉得不对劲了,苏毗国怎么还能凑出,这么多的兵马?难道是大唐的军队?

可是,这些围攻自己的士兵,似乎并不像是唐军的样子。

噶钦陵深知,继续战斗下去,自己必败无疑,此时必须马上退兵了。

“撤,快点给我撤,鸣金收兵。”噶钦陵大声的喊着。

那扎吉烈看着噶钦陵,正在大声的呼喝着,指挥吐蕃兵撤退,知道对方是这群吐蕃兵的首领,顿时兴奋了起来,纵马直奔对方杀了过去。

那扎吉烈力大无穷,用的是一对重达一百二十斤的鎏金大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锤一去,就会收割一条人命,简直就是战场上的人命收割机,很多吐蕃兵看到他都纷纷避让。

噶钦陵见那扎吉烈如此勇武,又是向着自己直扑过来,激起了他的疯狂战意。

噶钦陵没有逃避,他勇敢的迎了上去,和那扎吉烈摆开了阵势。

周围正在厮杀的人,纷纷的避让开来,空出了一块圆形的场地。

噶钦陵将自己手中的刀,收回了刀鞘之中,拿出了挂在马上的一对流星锤。

这套流星锤中间有一条粗大的铁链相连,重八十斤,一锤飞出,拦下了那扎吉烈的一锤,碰撞出耀眼的火花。

第七十五章:首战告捷

锤对锤,鎏金锤对流星锤,两员都是大将之材,勇武非凡。

但是,一较量之下,噶钦陵就知道,对手的劲道,比自己还猛。

不过,噶钦陵暂时凭借着招式上的优势,倒是也不至于落贩,但却必须尽量的避免,和对方硬碰硬。

仅仅只是刚才的碰撞,就让自己的流星锤,险些反弹过来伤到自己。

那扎吉烈的心里也非常吃惊,自小就力大无穷的那扎吉烈,没有想到这个大将的力气也这么大,一锤下去,虎口震的发麻,手中的鎏金大锤,都险些脱手了。

两人越战越勇,招招都是惊险万分,谁的身体都是血肉之身,万万受不住对方的一锤,除了避让,就只有硬碰硬,没有第三种方法。

周围正在打斗的双方,都不由得停了下来,观看两人的大战。

噶钦陵深知,继续战斗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心里己经生出了不可恋战的想法。

可那扎吉烈的一锤又一锤的猛锤,看似毫无章法,却也让噶钦陵一时之间,难以找到脱身的机会。

薛仁贵也在观战的人群中,对那扎吉烈的勇武,薛仁贵心里早就有数,就算是自己,不凭招式上的优势,也未必能耐何那扎吉烈。

可噶钦陵与那扎吉烈对战了这么久,居然还是旗鼓相当,没有落败的迹象,这令薛仁贵对噶钦陵,不由的心生敬佩之心。

“天下果然是猛将如云,枉我薜仁贵一直自负打架如何了得,原来也只是井底之蛙,小看了天下之人。”

薛仁贵的心里想着,渐渐的收起了轻视所有人的心,心境在此刻变得更加成熟和凝聚了起来,一员真正的将帅,正在迅速的成长着。

“撤!收兵!”噶钦陵趁着一次硬碰硬之后,两人分开的机会,打马狂奔着大叫道。

吐蕃兵见主将都逃了,不用等鸣金,便逃了起来。

但复国军和松州军,怎么可能让他们这么容易逃走。

顿时,战场上又混战了起来。

但此时的吐蕃兵,人人都无心恋战,只想着马上逃走,加上又群龙无首,更加不是复国军和松州军的对手了。

且说那扎吉烈正要追杀噶钦陵,薛仁贵连忙追上前说道:“那扎吉烈回来,穷寇莫追。”

战场上的吐蕃兵,死的死,逃的逃,逃不了的就投降。

噶钦陵见对方没有追杀过来,便也没有跑多远,停在那里等着自己的兵。

最后一收拢,带来的五万兵马,一次交兵便折损了近半,逃回来的不足三万人,还有许多受了伤的兵。

噶钦陵气的胸口一疼,喷出了一口老血。

原本就在和那扎吉烈的对战中,几次硬碰硬的打斗,便让他气血翻腾,好不容易压制下去了,最终还是吐血了。

这口血可不简单,那可是气血,吐出这么一大口,气血盈亏之下,对身体的伤害程度是很大的。

首战告捷,最后打扫战场,统计结果表明,吐蕃兵在此战中,伤亡过万,还有上万的吐蕃降兵。

复国军因为是首当其冲,所以伤亡也不小,共计折损了二千五百多人,松州军死伤一千五百人。

这样的战斗,这种损失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此战的收获还有2万多匹战马,以及大量的武器和盔甲。

要知道,李中华手中的这些军队,都不是朝廷的正规军,可是没有盔甲的,这也是这支军队的短板。

不过在李中华看来,盔甲穿在身上,有它的优势,却也有它的劣劣势,毕竟盔甲笨重,影响身体的灵活。

不过没有盔甲的短处,就是更容易受伤,有盔甲在身,虽然不能保证不受伤,但同样的被敌人砍了一刀,至少有了盔甲的阻挡,受的伤会轻很多。

吐蕃的降兵,肯定是不能马上让他们上战场的,薛仁贵一面派人向李中华报捷,一面将降兵押往雅州。

李中华收到捷报,心里也是非常高兴,至于一万吐蕃降兵,雅州城可是大量需要劳动力的,多了一万降兵,新城的建设便可以更快了。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此时正与大臣禄东赞相谈甚欢,此次进攻吐谷浑,可谓是收获巨大,君臣两人的心情,都很高兴。

就在这个时候,噶钦陵的战报送到了,一听噶钦陵所率领的五万兵马,仅第一仗,便折损了一半,君臣两人的脸色都变了,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其怪,苏毗国的那个女娃,还能聚拢五,六万的兵马,这也太邪门了吧!”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气得牙疼的说道。

“难道……。”

“唐兵。”

君臣两人几乎同时说出了这两个字。

“松州城里的唐兵,最多都不过一万,那里来的五六万兵马,除非大唐早就洞悉了,我们会出兵吐谷浑。”

“那也不对呀!真要是如此,唐军也应该出现在吐谷浑,又怎么会出现在白兰部族的领地呢?”

“是啊!这也是老臣的不解之处按照时间推算,我们还没有进攻吐谷浑的时候,对方就己经先侵犯我们吐蕃的领地了。”

“在我们眼里,那个地方是我们吐蕃人的,在大唐的眼里,可就不一定这么想了。

再加上苏毗和羊同的余孽犹在,说不定就是苏毗国,向大唐搬来的救兵。”

“大唐占据着中原大片肥任的土地,对我们生活的土地,人家根本就看不上,帮助苏毗国,对大唐有什么好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傻子才会做。”

“据说大唐的那位皇帝,可是非常好女色的,就连亲兄弟的女人都不放过。

苏毗国的小女王,所说长的非常的漂亮,如果这位小女王,把自己献给大唐的皇帝,大唐皇帝派兵帮助苏毗国,那就很正常了。

不过对方只派了这么一点兵,那本赞普就要灭了他的威风,传令下去,既刻驰援噶钦陵,如果苏毗女王也在那里的话,本赞普倒是不介意先尝尝鲜。”

羊同国的几位部族首领,收到了苏毗国女王派人送来的书信之后,并没有过多的犹豫就答应了,向逻些城出兵。

这几年来,羊同国之所以分散成现在的情况,都是因为吐蕃的强势所迫,羊同和吐蕃之间的战斗,就没有停止过。

羊同又称象雄王国,是青藏高原上最古老的国家,底蕴深厚。

如今却被吐蕃欺负的马上就要亡国了,对于吐蕃,可谓是有着深仇大恨。

苏毗国和羊同的关系非常密切,在吐蕃没有兴起的时候,共同占据着青藏高原,奉行的也是女尊女卑的思想,部族首领皆为女性,一妻多夫,子女都随母姓,男人没有任何地位。

虽然内部己经分裂,但大家都有所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吐蕃。

得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兵出征吐谷浑去了,羊同各部族联合出兵,凑齐了五万人马,向逻些城挺进。

李中华早己料到,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会率兵反扑,事实上,就算自己老老实实的,没有事先动手。

欺负完了吐谷浑,吐蕃赞普也会入侵白兰和党项部族,历史上,吐蕃正是通过这一次的出兵,长期的占有了这片土地,将这片土地纳入了吐蕃的版图,白兰和党项,也成为了吐蕃的主体民族。

这种情况,李中华当然不希望再次发生了。

通过这一次的先下手为强,李中华再次的征到了五万兵马,并将他们混编在松州军中,现在他的手中有超过十五万兵马。

在投降的一万吐蕃兵中,有不少都是原苏毗国的臣民,汤滂氏上门向李中华求情,并且苏毗的复国军受损严重,李中华便将降兵中的原苏毗国士兵,编入了苏毗国的复国军。

如此一来,苏毗国的复国军,进一步的壮大了,不仅恢复了战斗力,而是人数也超过了一万,达到了一万二千人。

原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对于新纳的原苏毗国士兵,并不是很放心,将他们留在逻些城周围。所以此次出征的队伍中,有大量的原苏毗国士兵。

苏毗国的士兵,大都作战勇猛,一万投降的吐蕃兵中,居然有近半数的人,都是属于原苏毗国的人,这也就怪不得,复国军再一次的壮大了。

第七十六章:大唐出兵

既便吐蕃赞普的十五万大军,在洗劫吐谷浑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损失。

李中华以十五万兵马,迎战对方十七八万兵马,吐蕃也占不到太多的优势。

不过,李中华的十万大军,分布在各个部族之中,并没有聚在一起,吐蕃赞普能够看到的是,一万多的苏毗复国军,加上薛仁贵己经暴露的五万兵马。

这对于李中华来说,就是一个杀手锏。

只是己经包围过一次,噶钦陵率领的五万吐蕃兵,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还会不会再上一次当,李中华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李中华这边和吐蕃的大战,并且取得了胜利的情况,松州府的都督韩咸知道后,大大的惊讶了一下。

随后,韩咸也获悉了吐蕃赞普,亲率二十万大军,洗劫了吐谷浑,担心吐蕃大军会继续向松州进攻,加强了戒备。

不过松州城内能战之兵不足一万,韩咸写了一道奏折,派人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希望朝廷出兵,击退吐蕃的进攻。

长安太极殿内。

李世民召集了大臣议事,吐谷浑王诺曷钵派人送来的求救信,摆在了众人的面前。

“众位爱卿,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领二十万大军,将吐谷浑彻底的洗劫了一遍,众卿都知道,吐谷浑己经向我大唐称臣,便是我大唐的国土。

现在吐谷浑王诺曷钵,向我大唐发来求救信,请求我大唐为他们主持公道,大家说说,我们准备怎么帮助吐谷浑,主持这个公道。”

“陛下!老臣还是觉得,吐蕃没有真正的侵犯我大唐国土之前,暂时不宜出兵,派人前去斥责一番,命吐蕃赞普松赞干布退兵,把侵战吐谷浑的土地,还给吐谷浑王就是了。”侍中魏征说道。

“怎么没有真正的侵犯我大唐,难道吐谷浑不是我大唐之臣民吗?“

侯君集不高兴的说道,要知道吐谷浑可是他们这些武将,千辛万苦打下来的,十几万大唐将士埋骨在吐谷浑。

“吐谷浑最多只是个属国,吐蕃同样也向我大唐称臣,吐蕃与吐谷浑之间的战争,只是属国之间的矛盾,朝廷若是强行插手的话,吐蕃必定会心生不满。

如今吐蕃今非昔比,我大唐本就有几处强敌,此时实在不宜再竖吐蕃这个强敌。”侍中魏征坚决的说道。

“什么强敌不强敌的,直接灭了他就是,犯我大唐者,杀无赦!”

“杀无赦,说的倒是挺容易的,吐蕃地广人稀,你去哪里找他们杀,而且那里是诅咒之地,我大唐将士去到那里,连喘气都费力,就不要说是杀敌了。

若是与吐蕃成了死敌,朝廷就必须在吐蕃接壤的地方,长期大量的驻守重兵把守,这对朝廷来说,可是得不偿失的。”

众人听了之后心想,是啊!这种敌人最是麻烦,人家打不过你就跑,你还不敢去追。

可你一退兵,对方又来侵犯你的地方,你总不能一直派大军守着。

天下太平到无所谓,守着就守着你,可关键是大唐要防着的敌人很多,不可能一直派大军压在那里不动。

想到这些,大家都没有什么主意了,只好看向了李世民,毕竟要不要出兵?最后都是由陛下说了算。

李世民心想,魏征说的也不错,吐谷浑毕竟不是真正的大唐境内,为了吐谷浑去竖立吐蕃这样的强敌,是不是有些不值得。

可放任不管,又不好对臣服于大唐的属国交代,而且吐蕃这么欺负向大唐称臣的吐谷浑,也让大唐非常的没有面子。

正在李世民拿不定主意之时,有人来报,松州都督府派人送了八百里加急到了。

接过松州都督府韩咸写来的奏折,打开来一看,李世民一开始是看的满脸怒容,然后脸上又露出了笑容。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领吐蕃兵马,对吐谷浑可谓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仅抢夺了大量的牲畜,还抓走了大量的吐谷浑百姓,实在是可恶。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吐蕃分兵五万,欲侵犯白兰国时,被松州节度使派兵打了个大胜仗,杀敌上万,还俘虏了一万吐蕃兵马。

只是眼下,吐蕃赞普己经从吐谷浑撤兵了,正率十八万大军,要攻打白兰和党项,甚至有可能会攻击松州府,以报复李中华的松州军,打败了吐蕃兵的耻辱。

松州都督韩咸肯求朝廷尽早发兵,阻止吐蕃的侵犯。”

“松州节度使李中华手中,不是只有一万兵马吗?他怎么打败吐蕃五万兵马的?”卫国公军神李靖不解的说道。

“年前的时候,苏毗国女王汤滂氏,带着二万部族,向我大唐内附,李中华向朕请旨,组建了一支苏毗复国军,人数大概在一万人左右。

另外,党项和白兰诸部,肯定也会派人出战,出其不易,击败五万吐蕃军,倒也不是不可能。”

李中华在党项和白兰的二十五个羁縻州征兵,可是没有向朝廷请旨的,这是李中华的杀手锏。

就算以后被朝廷知道了,他也有自己的说法,只需推说这些人,都是各个羁縻州的地方守卫军,自己只是派人训练了一下,也是说的过去的。

“陛下!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这人,一向都是非常强势的人,吃了这么大的亏,恐怕会恨不得活吞了李中华手中的这支兵马。

如此一来,李中华的松州军就危险了,松州府也会很危险,陛下必须早做决断了。”卫国公李靖分析道。

侍中魏征这个时候,叹了口气,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双方己经交手,再说不能竖立强敌的话,那就是太软弱的行为了。

不打都己经打了,既然已经开打了,就要将对方打怕,李世民心里想到这些,便下定决心要出兵了。

于是和大家商讨之后,便下旨宣布:“以吏部尚书侯君集为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以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左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率领十五万兵马,驰援松州府。”

第七十七章:金沙江大战

李中华并不知道,朝廷己经决定出兵了,牛进达的先锋军,己经在赶来的路上。

此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十八万大军,前锋己经抵达了白兰国境。

事前,李中华命令薛仁贵撒出了己占领的土地,重新防守在白兰与吐蕃交界的地方,以金沙江为防线。

不过,己占领过的地方勒令整个部族迁入白兰,党项境内,绝不留给吐蕃。

这些民族过的大都是游牧生活,对于这些迁徙,习以为常。

尽管很多人并不想迁徙,但很多家庭的儿子,都己经加入了松州军,继续留在那里,恐怕会遭到吐蕃的疯狂报复。

李中华之所以要退出己占领的地方,当然是有他的想法,朝廷毕竟和吐蕃还没有翻脸,自己先下手为强,抢夺了吐蕃的地方,毕竟有些失礼。

现在自己退出已占领的地方,宁卫的是大唐的领土,内附于大唐的白兰和党项诸部,相比于吐谷浑的地位,又高了许多,各州的官员任命,都由大唐皇帝所封,朝廷不仅向他们征收赋税,也可以抽丁入伍。

虽然这些都只是象征性的,但不能否认的是,白兰和党项的确是属于大唐的领地。

大唐的兵保护大唐的领地,说到哪里都是自己有理呀。

如果吐蕃带兵来攻,那就是你吐蕃公然的挑衅大唐的威严了,这个时候朝廷出兵,攻打你吐蕃,那就有理有据了。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领兵赶到金沙江边,看到大片的土地上,都已经荒无人烟了,心里那叫一个气呀!

安营扎寨之后,两军隔着不算很宽的金沙江,力气大的勇士,一箭都能射到对岸去了。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军中大帐内,对方攻打对岸的白兰,意见是非常的不统一。

不少的大臣,俱都反对攻打对岸,认为这是在公然的挑衅大唐,后果十分的危险。

“本赞普意己决,必须攻占白兰和党项,以报复大唐的侵犯。”松赞干布沉声的宣布。

“万万不可啊!大唐之威,不是我吐蕃现在能够抗衡得了的,三年前的吐谷浑,军事实力何等强盛,不过一年时间,就被大唐军队所灭,老臣肯请赞普三思,收回王命。”

“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吐谷浑岂是可以和本赞普的吐蕃能比的,不打败大唐,如何让大唐看到我们的实力。”

“赞普,你这样一意孤行,是要葬送整个吐蕃。”

“混帐,来人,把这老东西拖出去砍了。”

“慢着,不劳赞普派人动手,老臣自己了断就是,只盼赞普莫要呈一时之勇,葬送了好不容易攒下的大好基业。”

说完这位老臣自己抽出了身边护卫腰间的刀,往自己的脖子上一抹,鲜血狂涌,倒在了地上。

一位大臣倒地之后,松赞干布马上命人将尸体拖了出去。

这个时候又有几位大臣同时站了出来,肯求赞普不要和大唐开战。

松赞干布早己下定了决心,自然是不会答应这些老臣的。

松赞干布一声令下,开始了渡江作战。

这一处的金沙江,虽然江面比较宽阔,但江水并不深,骑马过河并不是什么问题。

只是松州军和苏毗复国军,又岂会眼睁睁的,看着敌人渡河,弓箭手早己经准备好了。

在吐蕃兵马进入了射程之后,万箭齐发,闪避不及的吐蕃兵,纷纷中箭落马,既便水浅淹不死人,但被战马踩上几脚,你也活不了呀!

在战场上冲锋的时候,落马基本上与死亡无异。

吐蕃兵一边渡河,一边也在马上搭箭反击,但相比于岸上的松州军,明显处于弱势。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事前当然也知道,渡江作战对己方会很不利,可是对方只有五六万人马,自己这边有十八万人马,他根本就不怕,他相信最后的胜利,一定会是属于自己的。

很快,松赞干布就看到了,前面渡江的兵马,己经开始上岸了,对大唐的防守,展开了冲杀,松赞干布的脸上,露出了一副胜券在握的笑容。

突然,一支队伍从吐蕃营地的左冀,冲杀了过来。

紧接着,右冀也冲出了一支人马,开始对吐蕃进行冲杀。

金沙江面到处都是渡江的吐蕃兵马,冲上了对岸的吐蕃兵马,己经有二三万了。

这个时候,从吐蕃大营的后方,也杀出了一支兵马。

尽管吐蕃的兵力,仍然占有优势,但都聚拢在大营之中,根本就发挥不出战斗力。

就在松赞干布忙着指挥作战,下令停止渡江时,松州军开始射出带火的箭了。

火箭射进了吐蕃的营帐中,营帐迅速的着火燃烧了起来。

尽管吐蕃兵马此时基本上都已经出了营帐,但营帐内还有大量的粮草辎重,松赞干布不得不命人,扑灭存放粮草的营帐,抢运粮草出来。

大火熊熊的燃烧了起来,这个时候去灭火,抢运粮草,那可是要拿命去搏的。

吐蕃兵不愿意,可是松赞干布也是够狠的,哪个敢不去抢运粮草的,命人杀了一批,这一下谁还敢不去。

不去马上就会死,去了还有一线生机。

一时间,阵阵烤肉的香味飘过,但给人的不是享受,而是一阵想要作呕的欲望。

有的吐蕃兵,扛着一袋着火的粮食,好不容易走出来了,最终还是倒下了。

冲上了对岸的吐蕃兵,虽然也有二三万,但被五六万的松州军围着打,也是够呛的。

要命的是,他们己经失去了后援,对岸己经停止了渡江。

想要撤回去,也已经晚了,松州军己经截断了他们的退路。

“投降不杀!投降不杀!”围杀他们的松州军,突然大声的叫喊着。

“我们是苏毗国复国军,原苏毗国的勇士们,不要再帮助吐蕃了,加入我们的复国军吧!”

苏毗国的复国军勇士,征对吐蕃兵中原苏毗国的勇士,展开了劝降。

很快,吐蕃兵中原苏毗国的勇士,放下了手中的武器,选择了投降。

紧接着,大部分的人都放下了武器,没有放下武器的人,便会受到围杀。

最终,渡江上岸的吐蕃兵马,除了战死的之外,全部选择了投降。

命一部分人收降降兵,押往雅州后,其余的人展开了渡江支援对岸的友军行动。

此时的吐蕃兵,根本无暇顾及,阻止大唐援兵渡江作战。

松赞干布也终于不在让人去抢救营帐中的粮草了,现在他已经知道大势已去,贩局己定,急忙下令冲出重围。

再不走,恐怕就没有机会走了。

吐蕃大伦禄东赞,噶钦陵父子,率领一支吐蕃精锐,护着松赞干布和一班吐蕃大臣,拼命的想要冲杀出一条血路。

那扎吉烈挥舞着手中的大锤,杀的痛快淋漓,猛然抬头时,发现了噶钦陵的身影,顿时大喜。

上次让这个家伙用计逃走,那扎吉烈心里一直不痛快,再次遇上了,岂容他逃走。

那扎吉烈虽然说正杀得很痛快,但却不是很过瘾,噶钦陵这家伙上次虽然用计逃走了,但和他打,对方勉强还能算是他的对手,上次打起来就打的很过瘾。

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让他过瘾的对手,当然是不能错过了。

噶钦陵很快也发现了,正朝着他这边追杀过来的人,正是令自己毫无胜算的那扎吉烈,心里不由的紧张了起来。

眼下保护赞普脱离险境最为重要,他可不希望被这个家伙缠上。

噶钦陵心里着急,更加狠命的冲杀了起来,想要尽快打开一条通道,护送赞普逃离战场。

第七十八章:吐蕃臣服

噶钦陵发起狠来,当真是令人胆寒,一对流星锤左右飞舞,碰上就死,此时的他状若疯狂,只知道杀开一条血路,己经是杀红了眼,挡路者不管是敌我双方,都成了他流星锤下的冤魂,当真是杀的血流成河,令人纷纷避让。

那扎吉烈的勇猛,也让禄东赞十分的吃惊,一边护卫着赞普松赞干布,一边大叫着命人拦住那扎吉烈。

那扎吉烈和他们本来就还隔着一段距离,战场上到处都是人,想要追上他们谈何容易,只能拼命的杀开一条血路。

可是为了掩护赞普松赞干布逃走,一些吐蕃士兵也是完全悍不畏死,令那扎吉烈杀人杀到手软,却仍然无法靠近,噶钦陵和松赞干布他们的队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越走越远。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率领百官逃之后,战场上的吐蕃士兵,在底层将领的带领下,己经不再恋战了,而是全力的展开突围。

敌我双方此时己经完全混战在了一起,吐蕃早己处于劣势当中,在后方边缘的队伍,拼命突围了之后,松州军并没有派人追去,而是全力围杀战场上还没有逃走的吐蕃士兵,不时的喊着投降不杀。

感到突围无望的吐蕃士兵,最后不得不选择了投降,战斗逐渐的停止了下来。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战后收整,险些气得吐血而忙了。

此次领兵二十万,现在己经损失超过了一半,如今收拢起来的残兵,不足十万。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败的很不甘心,自从他坐上了赞普之后,亲自领兵打过几十仗,从来都是他打败别人,打的别人称臣纳贡,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

松赞干布下令,从逻些城再调十五万兵马,他要报仇血恨。

可是下面的老臣们,坚决不同意,再以逻些城调兵,反倒是劝他,向大唐臣服,待到彻底统一了青藏高原,待到吐蕃强大起来之后,再和大唐分庭抗礼。

松赞干布坚决不同意,还是想从逻些城调兵遣将,报一败之仇,可是令他动容的是,接连有七名老臣,以死相谏,横死在他面前。

如果只是一个二个老臣,死了也就死了,松赞干布可以不放在心上,但一下死了七个,加上之前的一个,总共有八名老臣,用死来劝谏其不可与大唐为敌,松赞干布不得不听从,否则,老臣都死光了的话,那他可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

而就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不干心就此退兵,向大唐称臣纳贡之时,来自逻些城的消息,令他不得不下令马上退兵了。

大小羊同国的叛军,正在攻击逻些城,各地新降服的部族,也纷纷叛离。

相比于对大唐称臣,平定内乱显然更加的重要,孰轻孰重,松赞干布的心里非常的明白。

得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己经退兵了,李中华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这一次的大战,战果显然是巨大的,收降的吐蕃士兵,前后加起来多达六万多人,而自己这边的死伤,也超过了二万人。

这样的战果,李中华己经十分的满意了。

收降的人中,原苏毗国的勇士,占了一多半,苏毗国的复国军,扩编到了四万五千人。

剩下的降兵,全部用来修建新城了,这种免费的劳动力,当然要加以利用了。

吐蕃一退兵,原本迁徙的部族,又重新回到了他们生活的地方,这片地方,从此以后当然也就内附于大唐,归松州节度使管辖了。

一切又恢复了常态,除了从长安带出来的一万兵马,驻扎在雅州的新城,其他的兵马,重新打乱,散布于各州。

战报八百里加急,送到了长安,加上松州都督韩咸,关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人向松州府提交了国书,表示愿意向大唐天可汗称臣纳贡,并派出了大论禄东赞,前往长安朝贡的奏折,也几乎同时送到了长安。

长安城内太极宫中。

李世民前后收到两封800里加急奏报,心里当真是又惊又喜,召集了众臣来商议,同时又命人传令,驰援松州的兵马,暂停前行。

李世民突然想起,之前李中华就己经料定,吐蕃会出兵攻取吐谷浑,之后会攻占党项白兰诸羌部族,威胁松州城,这一切如令似乎都己经得到了验证。

自己封他为松州节度使,经略二十五个羁縻州,如今尚且不足一年的时间,便立下了大功,此子当真是一员福将啊!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既然愿意向大唐称臣纳贡,李世民当然愿意接受了,对于吐蕃的那些不毛之地,李世民都没有放在眼里,既便把吐蕃打下来,也没有多大的好处。

对于有功的人,李世民也从不吝啬,该奖的就奖,该升官的升官,该进爵的进爵。

虽然李中华手中的军队,都是一些没有编制的,但并不妨碍朝廷对他们进行封赏,如果有功不赏,那岂不是太令人寒心了。

只是李中华年纪轻轻的,己经是松州节度使了,这官再往上升,连李世民都觉得头疼,不知道该升他个什么官了。

“陛下!不如把松州府附近的茂州等地管辖下的羁縻州,都交由李中华管辖,只是再称其为松州节度使,就不合适了,不如改称西川节度使,管理剑南道的所有羁縻州。”礼部尚书王珪说道。

“西川节度使不妥,西川的范围太广了,既然他管辖的都是诸羌部族的羁縻州,不如就叫他诸羌羁縻州节度使,让他全权节制和吐蕃邻近的诸羌部族羁縻州。”侍中魏征建议道。

在众臣的商议下,李世民发出了几道圣旨,封李中华为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加封双流县子爵位,至于金银上的赏赐就免了,李世民可是知道,李中华恐怖的挣钱能力。

同时受到封赏的还有薛仁贵,被封为致果校尉,正七品的武官。

那扎吉烈也被封为仁勇校尉,其它带兵的将领,也都俱有不同的封赏。

就连李中华的正妻杨雪,也被加封为五品诰命夫人。

这一战之后,许多受到吐蕃威胁的部族,纷纷上书大唐朝廷,请求内附,李世民一一接纳,并在其领地,设立羁縻州,封其部族首领为州刺史,仍归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节制。

这一年,长安发生的变化也很大,人民己经习惯了使用纸币购物,大唐太子殿下李承乾,趁着皇帝李世民带领群臣,巡视东都洛阳时,意图谋反,结果是引得天子大怒,将其贬为庶民,发配去了黔州。

这一年,各国客商云集长安,只为求购中华品牌的高度酒,果酒,肥皂,香皂,香水,花露水。

在武则天的经营管理下,李中华名下的各种产业,发展的蒸蒸日上。

中华银行,中华大酒楼,中华品牌专卖店,开遍了大唐境内的各大州,郡,府。每天都给李中华带来巨大的财富,创造的税收,也令朝廷都惊喜莫名。

那些和李中华有合作关系的国公,门阀,贵族,面对可观的分红,也都是笑的合不拢嘴。

第七十九章:女王的宴请

此时,李中华正在积极的鼓励,当地的白兰和党项人,开垦良田种地,发展农业。

只有发展农业,才能让他们安心的定居下来,比较容易管理这些部族。

同时也设立学校,让他们认识汉字,认识大唐的文化,增加他们对大唐的认同感。

李中华将新城取名为康定城,在新城内创办了一所康定书院,让各部落的孩子,免费就读,有时,他自己也会去康定书院上课。

他从益州请来了一些饱读诗书的读书人,担任康定书院,以及遍布各部族学校的老师,教那些学生识汉字,说汉语,

青稞的产量不高,所以当地的部族都不愿意种地,李中华教他们种红薯,种玉米,种士豆。

不过因为种子的限制,暂时只能在康定城附近少量的种植,等明年,有了充足的种子,便可以大规模的种植了。

吐蕃赞普很快就击败了大小羊同的叛乱,准备了大量的金银珠宝,派大论禄东赞带往长安,既是表示臣服于大唐的诚意,同时也是表明自己希望大唐陛下,可以下嫁一位公主给她。

尽管威胁不了大唐,那就只能用大量的金银,来表明自己的诚意了。

李中华以为,自己对吐蕃的强势打压,会改变历史的走向,文成公主进藏的历史,不会再重演。

可惜的是,历史有着很强的顽固性,该发生的事情,似乎并不以他的意愿而改变。

苏毗国女王的流亡政府,在上一次的大战胜利之后,复国军迅速的扩充到了万五千人。

之后,又有原来的苏毗部族,趁着吐蕃疲于应付大小羊同的叛乱,出逃到了这是,投奔苏毗女王。

如今的苏毗国人口,多达十多万人,复国军更是进一步的扩张,多达七万多人。

经过苏毗国流亡政府的一致决定,他们准备打回苏毗国故地,正式宣布复国。

对了苏毗国的决定,李中华当然不会反对了,这也是他乐于见到的结果。

有了自己的强力支持,不说苏毗国是否能够恢复以前的地位,至少可以在青藏高原上,争得一席之地,遏制吐蕃的壮大。

而且苏毗国要打回故地复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己经派人去长安,表示对大唐称臣纳贡,大唐也没有理由,阻止苏毗国的复国形动,而且苏毗国比吐蕃更早向大唐称臣了。

所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即便心里明明知道,苏毗国的背后是大唐在撑腰,他也没有理由怪罪于大唐。

“老爷!女王陛下派人送来了请贴,邀请老爷前去赴宴。”卓依对正在处理公文的李中华说通。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们女王怎么突然要请本老爷前去赴宴?”李中华抬起头来看着卓依,有些不解的问道。

“老爷,今天是女王陛下的生辰,所以女王陛下才会邀请老爷赴宴。”

“原来如此,那倒是应该庆祝一下,你家女王陛下喜欢什么礼物,你们知道吗?”

既然是人家过生日,自然是要准备一些礼物,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去,那也未免太失礼了,李中华心里想着。

“这个……!老爷可以送瓶香水,女王陛下最喜欢兰花味的香水。”卓依想了想说道。

来到了苏毗女王汤滂氏,位于康定城内的王宫,苏毗女王汤滂氏己经站在门外迎接李中华的到来。

这座王宫建成的时间不久,规模也不大,毕竟这里并不是苏毗国的国土,只是暂时的流亡地。

见到李中华到来,女王汤滂氏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迎上前去,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情意。

相互问候行礼之后,李中华被女王汤滂氏迎进了王宫内,只是令李中华感到奇怪的是,王宫内根本就不像是大摆宴席的情景,除了自己和带来的人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赴宴的客人。

“这是怎么回事,其他赴宴的客人呢?”李中华看着苏毗女王汤滂氏问道。

“因为本王只宴请了节度使前来赴宴,那里还有什么其他的客人。”

李中华惊讶的看着苏毗女王汤滂氏,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飞燕姐姐,春兰姐姐,冬梅姐姐,艳芳姐姐,可否借你们的老爷一下。”汤滂氏一脸娇羞的说道。

一国女王用这种低声下气,甚至是讨好的语气,求她们借老爷一用,罗飞燕四个姐妹相互苦笑,想要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只是看了一眼自家老爷,点了点头,无声的退了出去。

只是退了出去之后,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她的不敢去想,但却相信苏毗女王汤滂氏,绝对不会有伤害老爷的举动。

至于卓依和卓玛,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了,也跟着无声的退了出去。

汤滂氏击了两下掌,便有下人送上了酒菜,之后在汤滂氏的挥手示意下,退了出去。

“可以入席了,今天我想和你一起,度过一个不一样的生辰,可以吗?”

汤滂氏的目光充满了热切。令李中华不忍拒绝。

汤滂氏今天的穿着打扮,也是完全的汉人宫装打扮,就象是宫中的贵妃一样,美艳动人。

这样的美人软语相求,恐怕没有哪个男人,会狠心的拒绝。

李中华点了点头,汤滂氏激动不己的抓住了李中华的手:“中华!谢谢你!”眼泪都流了出来。

李中华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了一条手帕,帮汤滂氏擦了擦眼泪。

汤滂氏更加激动的直接扑进了李中华的怀中,紧紧的抱住了李中华。

李中华犹豫着,双手缓缓的落在了对方的腰间,轻轻的抱住了对方。

苏毗女王汤滂氏的情意,李中华又岂会感觉不到?

只是两个人的身份不同,注定了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她有她的责任,自己也不可能为了她,就辜负了杨雪,罗飞燕她们。

而汤滂氏作为苏毗国女王,也不可能让她放弃女王的身份,跟着他做他的一名侍妾。

所以李中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和汤滂氏发生什么关系,他始终把汤滂氏定位于合作关系,或者可以说是相互利用的关系。

只是李中华没有想到,汤滂氏今天会不顾一切的,捅破这层关系。

一个女人,而且是身为一国女王的身份,都能够不顾一切的想要挑明关系,如果李中华还要残忍的拒绝,那也太不是男人了。

如果李中华对汤滂氏,真的没有一点感觉,那么他怎么拒绝对方的情意,都是可以的,关键是李中华的心里,其实也是喜欢着汤滂氏的,所以他明知两人不会有结果,仍然不忍拒绝对方的情意。

平静了下来之后,汤滂氏更加的感到羞涩,也更加的对李中华情意绵绵。

坐下之后,苏毗女王汤滂氏亲自提壶倒酒,为李中华布菜。

酒过三巡之后,李中华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礼物,兰花香水,送给汤滂氏。

“谢谢你!中华!”见李中华还给她准备了,自己最喜欢的兰花香水,汤滂氏的心里涌动着幸福,整个人都倒在了李中华的怀里。

第八十章:禄东赞入长安

只要女人长的不是特别难看,没有做出过令男人讨厌的行为,一般男人总是无法拒绝,主动接近自己的女人。

这也为什么会留下那么一句,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纸,只要一捅就破。

何况苏毗女王汤滂氏,不仅不令人讨压,还长的十分的漂亮,又有着高贵的身份,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王族气质。

李中华在苏毗女王汤滂氏的主动进攻下,很快就败下阵来,被汤滂氏俘虏了。

今李中华非常意外的是,自己居然还是苏毗女王的第一个男人。

之前李中华不愿意和汤滂氏发生关系,一个原因是身份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对方是一国女王,后宫里应该会养了不少美男。

李中华可没有和别的男人,共同享用一个女人的兴趣,所以尽管苏毗女王长的很漂亮,自己也很心动,他仍然刻意的不愿意和对方亲近。

李中华没有留在苏毗王宫中过夜,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他便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和苏毗女王之间的关系。

这既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对方好。

尤其是想到对方是苏毗女王,以后估计会有很多的男人,李中华心里便很不是滋味,甚至后悔刚才的冲动。

李中华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大男子主义,对了和自己发生了关系的女人,便会视为自己的妻子,妻子若是再和别人发生关系,那不等于是给他戴绿帽子了吗?

所以,李中华对待罗飞燕她们,除了正妻的身份没有办法给她们,其它的地方,和对待杨雪并没有什么区别。

至于在长安的时候,在杨雪房中留宿最多,那是因为先入为主,还有自己纳了罗飞燕她们为妾,让他对杨雪心怀愧疚之情。

李中华喜欢女人,但从不强迫女人,就像罗飞燕她们,也是因为她们坚持要做他的女人,若是一意拒绝,只会伤了大家的心。

罗飞燕她们对自己和杨雪,有着救命之恩,李中华当然不愿意伤了她们的心了。

“老爷!苏毗女王以后也是我们的姐妹了吗?”坐在马车上,黄艳芳笑着问道。

“她是苏毗国的女王,她有她的责任和使命。”李中华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

“那刚才你们……。”

“刚才……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吃了一次饭而已。”

罗飞燕等人心里想着,真的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嘛吗?这顿饭从中午吃到了晚上,明明是已经吃了两顿饭了。

只是大家见老爷似乎有心事,情绪不是很好,也不敢随便说笑了。

老爷虽然脾气很好,但生气的时候,也是很可怕的。

三天后,苏毗国举国上下,一起踏上了出征复国的路,有七万苏毗勇士组成的复国军,足够他们在吐蕃争夺一席之地了。

原本李中华是想让苏毗女王,和她的流亡政府,暂时留在康定城,等到复国军打下了足够大的地方,再迁移过去,正式宣告复国的。

但苏毗国女王和她的大臣们,都不同意,她们要跟随勇士们出征,给他们勇气。

“等到苏毗国复国成功,王城重建好了之后,你会来看我吗?”苏毗女王眼中含泪的问道。

她多想李中华开口,说一句喜欢她,让她留下来,可李中华就是不说。

只是说了就真的可以留下来吗?汤滂氏心里也不知道答案,或者说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抗争的了那些老臣。

“会!希望有一天,整个青藏高原上,只有一个苏毗国,没有吐蕃的存在,苏毗国与大唐世代友好下去。”李中华看着汤滂氏说道。

“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我答应你,苏毗国永不与大唐为敌。”汤滂氏坚定的说道。

李中华目送着车队缓缓前行,突然,汤滂氏从马车的窗帘处探出头来,大声的说道:“中华,你可以送我一程吗?”

李中华看着汤滂氏充满期待的眼神,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骑着马追了上去。

“进来陪我说说话。”汤滂氏高兴的说道。

男女关系一旦突破之后,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此时的汤滂氏,面对李中华,那里还有一个女王的样子,完全就是一个需要人疼爱的小女人,情意浓的化都化不开。

苏毗国女王的马车内,装饰的非常奢华,珠光宝气,富丽堂皇,空间也够大,贴身伺候的女婢,也被她赶了出去。

“中华!”李中华刚刚坐进车里面,汤滂氏便迫不及待的扑了上来,抱着李中华,小声的哭了起来。

刚刚突破了男女关系,就要分离,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再相见,想到这些,汤滂氏就心里非常的难受。

李中华的心里又何曾好受,如果汤滂氏不是苏毗国的女王,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她留下来。

可惜的是,不会有如果,虽然李中华也可以强行的留下她,但十万苏毗国民,以后就不是对李中华,怀有感恩的敬仰之心了,而是刻骨的仇恨之心了。

七万苏毗国复国军,也将会对李中华展开不死不休的报复。

既便是十多万党项白兰诸羌部族勇士组成的康定军(原松州军),也会看不起他。

这样的傻事,李中华是不会去做的。

汤滂氏从李中华的怀里抬起头来,主动的吻上了李中华的嘴唇,火热而疯狂。

马车里不时的传出来的声音,让护卫着马车,并驾齐驱的护卫们,不由得脸红心跳,遐想绵绵。

长安城内的宫中太极殿,吐蕃大论禄东赞,带着五千两黄金,和同等的珍宝,前来向大唐请罪,并再一次的请求大唐皇帝陛下,下嫁一位公主,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缔结两国世代友好。

吐蕃己经被大唐打败了,又愿意称臣纳贡,李世民的心情大好,见吐蕃赞普松赞干布非常的有诚意,想要求取一位公主,心里也是很心动的。

但也不能对方一开口,便马上同意,便让鸿胪寺卿负责安顿好吐蕃使臣住下,至于婚事,还需要和大臣们再商议。

禄东赞见李世民没有马上答应,虽然有点遗憾,但想到李世民也没有一口回绝,心里又好受了不少,至少希望还是有的。

李世民在次日早朝的时候,让大臣们商议,是否要答应吐蕃赞普的联姻请求。

虽然大唐的大臣们,从来没有将吐蕃当成强敌,但也知道吐蕃对大唐西北边境,有着很大的威胁。

如果不和吐蕃搞好关系,西北边境便不安隐,就像是这一次一样,虽然这一次侥幸有李中华打败了吐蕃,但吐谷浑己经被严重的破坏了。

而且吐蕃赞普要娶的是公主,只要皇帝陛下没有意见,大家也都没有什么意见。

西北边境的危险解除了之后,朝廷也可以腾出手来,解决西突厥的问题,东突厥的薛延陀真珠可汗夷男,也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不时的跳出来,攻击阿史那思摩部。

要知道阿史那思摩,那可是大唐的驸马,是大唐扶持起来,专门防止薜延陀崛起的亲唐势力,你薛延佗真珠可汗夷男,动不动就欺负阿史那思摩,你想干什么?那不是明摆着要和大唐作对吗?

这也就是现在还没空来修理你,等到空出手来的时候,大唐还能容忍你的胆大妄为吗?

还有高句丽的问题,隋朝几代皇帝都在高句丽栽了跟头,李世民当然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了。

表面上高句丽虽然表示了向大唐臣服,但高句丽不但经常欺负新罗,百济,还时不时的侵入大唐境内,又得财物和人口,只要有机会,李世民又怎么可能放过高句丽。

可是现在大唐四处都是敌人,实在是腾不出手来,对付高句丽。

每一个敌人都很强大,要想击败这些敌人,必须腾出手来,逐个的击败。

所以和吐蕃的联姻,化解吐蕃的敌意,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算是答应嫁公主,也不是马上就可以嫁的,首先,不得不说李世民是一个好父亲,自己的亲生女儿,是肯定不能让她嫁到吐蕃去的。

所以还要从宗族之中,挑选一个合适的人选,封她为公主,把她嫁到吐蕃去。

挑来挑去的,皇族的子女虽多,但适婚的却也没有几个,十三岁以上还没有嫁人的,也大多己经有了婚约。

太小的当然也不行了,最后选中了江夏郡王李道宗的小女儿,今年正好十三岁,还没有婚约万在身。

而是,征求了江夏郡王李道宗的意见。

江夏郡王李道宗当然不想答应了,他对自己的这个女儿,可是非常的疼爱,对女儿将来要嫁的人,可是非常的挑剔,这才导致了自己的女儿已经十三岁了,却还没有婚约在身。

此时的江夏郡王李道宗,心里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那么多上门求亲的人,随便挑一个,也比让女儿嫁到吐蕃去,要好上百倍呀。

不说吐蕃的环境有多苦,又那么远,嫁过去之后,这一辈子父女都很难再见面了。

而且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年龄也不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女人肯定也很多,女儿嫁过去,哪里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第八十一章:李中华的愤怒

江夏郡王李道宗的女儿,是个十分聪慧的少女,她也不想离开父母,远嫁到吐蕃那么远的地方。

那里不仅是苦寒之地,叫说中原的人去到那里,连呼吸都很困难。

可是她又是一个非常懂事,早熟的少女。

现在父亲因为犯了错误,被皇帝免除了所有职务,仅仅只是保留了一个江夏郡王的称号,这个时候,再反对皇帝陛下的旨意,对父亲会相当的不利。

她知道父亲不能倒下,自从被皇帝免去所有的职务之后,父亲己经非常的难受了,以前门庭若市的情况,也变成现在的门可罗雀了。

一个江夏郡王的俸禄,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少,但要维持全家体面的在长安城内生活,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虽然父亲也参股了双流县子的生意,但父亲当初出的钱少,占的份子也少,而且生意一直在扩张,生终的分红虽然很可观,所有人都要求不分红,继续投资。

江夏郡王虽然很想分红,但也不好意思单独提出来。

而且,他也知道继续投资,所能收获的利益更大,所以也不是很想分红。

“爹爹!女儿愿意为了大唐,远嫁吐蕃联姻!”

“什么?女儿你是不是糊涂了?为父不准你远嫁吐蕃。”江夏郡王李道宗气愤的说道。

“爹爹!与其让陛下逼着爹爹答应,倒不如女儿主动答应朝廷的联姻,还可以为爹爹争取更大的利益,说不定陛下一时心有愧疚,可以让爹爹尽快的复出,也不枉爹爹和娘亲,对女儿的养育之恩。”

“可是女儿,你这一辈子可就毁了。”

“如果爹爹不答应,到时后毁的就不是女儿一个人的一辈子了,而是我们一家人的一辈子了,还请爹爹不要再犹豫了。”

江夏郡王李道宗顿时就默然无语了,他何尝不知道,李世民和你商量,完全就是做做样子的,答不答应结果都不会改变。

听到是江夏郡王的女儿,主动的同意远嫁吐蕃联姻,李世民也颇为惊讶!不过这样也好,免得自己用手段逼迫。

当即便下旨,认江夏郡王李道宗的小女儿,为自己的女儿,封为文成公主,赐婚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并召告天下,与民同庆。

消息传到了康定城,李中华感到非常的惊讶,同时也很愤怒。

自己苦心经营党项白兰诸羌部族,不惜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主动出击吐蕃,并且打贩了对方,本以为可以改变历史。

可是现在,历史一点也没有改变,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依旧厚颜无耻的向大唐求婚,而李世民为了表现他的大国风度,天可汗的高大形象,居然仍然同意了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无理要求,让文成公主下嫁吐蕃联姻,实在是令人愤怒。

李中华马上写了一道奏折,想要上书李世民,请求他不要和吐蕃联姻,联姻只会养虎为患。

只有国家强大,才能不惧外患,再多的联姻,在朝廷势弱的时候,对方也会毫不犹豫的露出獠牙,狠狠的从你身上咬下一块肉。

只是当奏折写好了以后,李中华己经冷静了下来。

这封措辞严厉的奏折,一旦送到了李世民的手中,恐怕会引起李世民的勃然大怒,弄不好会治自己的罪。

自己在康定,倒是不怕他治罪,可是自己还有妻儿在长安,他们可就会陷入危险了。

至于产业,李中华反倒是没有放在心上。

“罢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反正自己又不认识谁是文成公主,嫁的也是他们李家的女儿,自己咸吃萝卜淡操心的干嘛?”李中华心里自我安慰着。

而且文成公主也不会,马上就嫁入吐蕃,按照历史的走势,最少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文成公主才会入藏,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

只要自己再壮大一些实力,加大对苏毗国的扶持力度,就算不能彻底的灭了吐蕃,也要尽最大的可能,削弱吐蕃的实力,到时候看李世民,是否还愿意让文成公主,远嫁到吐蕃联姻。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收到了消息,知道大唐皇帝已经同意了,将大唐公主下嫁到吐蕃之后,心情非常的高兴。

这一次虽然损失了十万兵马,可以说是损失巨大,但万幸的是,把吐谷浑洗劫了一遍,收获也是非常巨大的。

只要有钱有粮,有牛有羊,再招十万兵马,也不是什么难事。

而且在击败大小羊同的战斗中,也抓了不少的俘虏,最主要的是大唐皇帝终于愿意,将公主下嫁到吐蕃。

以后有了大唐的支持,扫平大小羊同,还有什么苏毗国等部族,就容易的多了。

他却不知道,自己高兴得太早了,此时的苏毗复国军,正在从白兰国交界的地方,横扫吐蕃控制的地区,向着苏毗国故地前行。

而苏毗国的故地,便包括了逻些城在内,曾经的苏毗国女王,正是住在逻些城附近。

七万多的复国军,全部都是经过了统一训练的勇士,战斗力比以前提升了许多,在横扫吐蕃势力范围时,令吐蕃兵闻风丧胆。

为了加速吐蕃的灭亡,李中华又命那扎吉烈,率领十万人马,打看苏毗国复国军的旗号,杀入吐蕃境内。

反正白兰党项诸羌部族的人,和苏毗国的族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严格说来,苏毗国的部族,也是属于羌族部族的一支。

苏毗国女王汤滂氏,听到李中华派了十万兵马,前来支援她的复国大业,感动万分,只道这是因为,李中华对自己情深意重,完全不知道这是因为李世民,答应了和吐蕃联姻,而惹怒了李中华。

在李中华看来,如果没有吐蕃的崛起,大唐或许可以走的更远。

其实若是让苏毗国独霸一方,对大唐未必就是好事,或许苏毗女王汤滂氏在位时,她会谨守承诺,与大唐交好。

可她一旦不在了的时候,谁敢担保以后的苏毗国,不会与大唐为敌。

历史上吐蕃与大唐为敌,不也是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去世以后么?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

所以一开始,李中华的设想便是,扶持苏毗国与吐蕃为敌,互相牵制对方,不让一国独大。

只是现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所作所为,彻底的激怒了自己,李中华才会突然想要,狠狠的打击一下吐蕃,彻底的消弱对方的实力。

第八十二章:昭君怨

合殿恩中绝,交河使渐稀。

肝肠辞玉辇,形影向金微。

汉地草应绿,胡庭沙正飞。

愿逐三秋雁,年年一度归。

一首昭君怨,道尽了王昭君悲剧的一生,以及出塞和亲的无奈,和心中的怨恨。

这首诗刊登在大唐日报上,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文成公主看到这首诗的时候,联想到了自己将来的命运,更是泪如雨下。

然而,这并没有结束,第二天的大唐日报上,再次的刊登了一首关于昭君出塞的诗。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珮空归夜月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第三天,大唐日报继续刊登了一首王昭君的诗。

红颜落雁香空老,残梦依稀化逝花。

胡汉亲和柔骨献,怨伤弹泪溅琵琶。

第四天,大唐日报刊登的侍词,仍然是王昭君的诗词。

昭君拂玉鞍,上马啼红颜。

今日汉宫人,明朝胡地妾。

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

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

这几首诗的作者,署名都是李中华,似乎李中华写王昭君的诗,都写上瘾了。

不仅如此,中华大酒楼的娱乐城,也推出了昭君出塞的词曲,更是主打王昭君自己创作的一首词曲,名字就叫怨曲。

秋木萋萋,其叶萎黄,有鸟处山,集于芭桑。养育毛羽,形容生光,既得行云,上游曲房。离宫绝旷,身体摧藏,志念没沉,不得颉颃。虽得委禽,心有徊惶,我独伊何,来往变常。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父兮母兮,进阻且长,呜呼哀哉!忧心恻伤。

这几天的大唐日报推出的中华故事专栏,讲的仍然是昭君出塞的故事。

就连长安大街上的茶楼,说书的先生,也在说昭君出塞的故事。

平头百姓,国子监的书生们,这几天谈论最多的,仍然是昭君出塞的话题。

舆论导向普遍都是同情王昭君,怒骂当时的汉朝皇帝,靠送女人给匈奴和亲,来换取和平。

可怜王昭君不仅嫁给了匈奴的老单于,在老单于死后,还要饱受屈辱,嫁给老单于的儿子。

不少读书人更是联名上书朝廷,请求皇帝陛下,拒绝将文成公主嫁去吐蕃和亲。

李世民气的大发雷霆,着令查封大唐日报,关闭中华大酒楼,禁止茶馆说书的先生,再说昭君出塞的故事。

甚至气得要下旨,撤了李中华的节度使,还有双流县子的爵位。

幸好有侍中丞魏征死谏:“陛下!诸羌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何罪之有,陛下要如此降罪于他,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他写了几首同情昭君出塞的诗吗?”

“他什么时候不写这些诗,偏偏在朕答应下嫁公主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之时,这分明是对朕不满,操纵民意来讽刺朕,靠女人和亲来讨好吐蕃,朕没有下旨杀了他,己经是格外开恩了。”

“王昭君出塞匈奴和亲这件事,本来就是个悲剧,当时匈奴强大,汉朝势弱,朝廷才不得不答应匈奴的和亲。

如今,朝廷尚未来的及出兵,就己经击败了吐蕃的入侵,而吐蕃赞普入侵大唐之前,更是出言威胁陛下,必须下嫁一名公主到吐蕃和亲。

若是我大唐打不过吐蕃也就罢了,牺牲一名公主,也算是牺牲的有价值,可是吐蕃打败了之后,吐蕃派遣使者前来大唐请罪,还又再次的提出求取一名公主的要求,陛下本就可以拒绝对方的。

虽然牺牲一位公主的幸福,的确可以安抚吐蕃,对大唐的稳定,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老百姓未必能够理解陛下的苦心,民间有些怨言,也实属正常。

至于李中华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写一些昭君出塞的诗词,也许只是巧合,也许是出于对文成公主的同情,就算的确有些影射和暗示之类的意思,但毕竟人家也没有明着反对陛下和亲,陛下如此大动干戈,岂不是告诉大家,陛下真的心虚了吗?”

“朕有什么心虚的,朕难道会让文成公主受委屈了吗?”

“有没有受委屈,只有文成公主自己心里清楚,在臣想来,如果可以不用远嫁吐蕃和亲,文成公主应该会更高兴一些。”侍中魏征不卑不坑的说道。

“魏征,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也认为,是朕做错了,不应该答应吐蕃的求婚,当初吐蕃进犯吐谷浑的时候,你可是反对朕出兵,与吐蕃为敌的。”李世民气呼呼的说道。

“臣那是以吐蕃不侵犯大唐为前提的,吐蕃侵犯我大唐,朝廷肯定是要出兵的。

现在朝廷尚未出兵,吐蕃就己经被诸羌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指挥羁縻州各部族的勇士击败,朝廷更无需看吐蕃的脸色,和亲就更没有必要了。”

“朕乃是大唐天子,天可汗,既然已经告示天下,将下嫁文成公主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岂可毁约,所以文成公主己经嫁定了吐蕃,任何人都不可以反对。

就由你写一份公函送去雅州,狠狠的敲打一下李中华,再敢耍这种小聪明,朕绝不会轻饶了他。”李世民非常生气的说道。

文成公主终日以泪洗面,变得沉默寡言了起来,令江夏郡王李道宗夫妇,心里万分的难受,却又不知道应该如何的开导女儿。

李中华尚且不知道,自己险些丢了官和爵位,之所以弄出这些昭君出塞的诗词怨曲,也只是想要恶心一下李世民,让他心里不痛快而已。

朝廷既然己经通告了天下,不论你怎么样的添乱,都难以改变文成公主下嫁吐蕃的结局。

皇帝金口玉言,可不是一句空话。

消息传到了逻些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听到之后,也不由的惊出了一身冷汗,大唐如果真的悔婚,他还真的是半点办法都没有。

好在李世民非常的要面子,这也令松赞干布松了一口气。

最近苏毗国的复国军,攻势强劲,令松赞干布十分的气恼,己经被吐蕃打残了的苏毗国,怎么会一下子又冒出了十几二十万的兵马呢?这实在是让松赞干布想不通。

经过对俘虏的苏毗国士兵的交代,松赞干布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大唐的一个节度使,在后面搞的鬼。

如今自己己经是大唐名义上的驸马,松赞干布觉得,这位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一定是私自的支援苏毗国,大唐陛下,自己的那位便宜岳父,应该是并不知情的。

于是,松赞干布炮制了一道折子,请求李世民下旨,命诸羌部族节度使李中华,出兵协助吐蕃平叛,好让自己尽快的平定叛乱,统一整个吐蕃,以便迎娶文成公主。

这道奏折用词华丽,竭力的夸赞了一番李世民,说他是真正的天子,全天下的可汗,是千古明君,盖过了三皇五帝。

又说吐蕃人民过得有多苦,有多混乱,自己为了让大家能够过上好日子,为了让大家有一个安定的生存环境,决心要尽快的完成吐蕃的统一,希望皇帝岳父派兵帮助。

也不用大动干戈的,从长安派兵过去了,毕竟路途太遥远了,只需要下道旨意,让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派兵帮助吐蕃平叛就行了。

第八十三章:在下罗通

李世民收到了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奏折之后,又召集了群臣前来议事。

房玄龄看了奏折之后说道:“陛下,一个强大的吐蕃,对于我们大唐来说,有害无利,再说平定叛乱是吐蕃内部的事情,朝廷实在是没有理由插手。”

“左仆射说的没错,吐蕃越乱,对我们大唐就越有利,凭什么要让我们大唐出兵去帮他,等吐蕃统一了,变得强大起来,又该来挑衅我们大唐边境了,这种傻事我们可不能干。”

“你们光知道说不帮,难道要让文成公主嫁过去,每天担心忧虑吗?而且文成公主出嫁之后,吐蕃赞普就是我大唐附马了,我们大唐不支持他,那不是让天下人看笑话吗?”李世民很不高兴的说道。

“陛下言之有礼,只是万一让吐蕃强大了起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在位时,还好说一些,等他不在了时,谁也难保吐蕃不会与我大唐为敌。”

“儿孙自有儿孙福,如果儿孙不争气,就算吐蕃不来欺负你,也难保别人不欺负你。”

众人尽皆无语,知道陛下心意己决,自己说再多的理由也没有用。

而且既然不能悔婚,尽快的平定吐蕃的叛乱,对文成公主出嫁到吐蕃去,也的确是有好处,否则的话,出嫁的路上都不会安全。

而是,一道命令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出兵帮助吐蕃平定叛乱的圣旨,便命人拟定好了,派了传旨大监刘忠,前去对李中华宣旨。

却说秦琼挂念着小表妹罗飞燕,担心她跟着李中华,在雅州那边过的好不好,有没有受委屈,加上听说李中华在那边和吐蕃打仗,还打了一个大胜仗,便想让儿子秦守道,也跟着李中华历练一下,说不定有机会建功立业。顺便也看望一下他小表姑。

程咬金也知道义子李中华,在那边混得风生水起,上次大败吐蕃,可是有不少人建功立业了,便想让最小的儿子程处弼,去跟着李中华历练一下,搏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大儿子程处默可以世袭他的爵位,二儿子程处亮现在做了驸马,娶了公主,将来也不用担心,只有三儿子程处弼,最让他担心。

秦守道和程处弼两人,先皇旨太监刘忠一步,出了长安城,打马直奔雅州而来。

两人到了剑南道,途经一处大山脚下时,突然被一群山贼给拦下了,要他们交买路线。

两人皆是少年脾气,又有一身武艺和兵器在身,岂肯给对方买路钱,而是大打出手。

两人都出身于武将世家,从小就习练武艺,普通的山贼那里是他们的对手,几十个山贼,被两人打的抱头鼠窜。

山寨中建有一个聚义厅,此时一个山贼惊慌的跑进来,对着里面的三个人说道:“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山下来了两个很能打的,兄弟们都被他们打趴下了。”

“什么人这么凶猛,二个人就把你们几十个人打趴下了,走,我们兄弟一起去会一会他们。”领头的大当家大声的说道。

程处弼和秦守道两人,把山下的喽啰打趴下之后,像个没事的人一样,根本就没有跑,坐在路边的树阴下。

看到又来了一班人,而且为首的三人似乎是这些山贼的头头,似乎有点本事,这才心里有点紧张的站了起来。

二人虽然自负一个人可以打几十个,但那是指普通人。

眼前这三个为首的人,骑着马向他们跑来,显然不会是普通人。

“两位是从那里来,打算去哪里的少年英雄,为何打伤我们鸡公山上的几十名兄弟。”那大当家的冲着秦守道二人大声的说道。

“我们兄弟两人从山下路过,几十个人拦着我们要留下买路财,我们不把他们打趴下,难道还要乖乖的给他们打劫吗?”秦守道气乐了的说道。

“若是不方便,没钱给也就算了,打伤我们鸡公山上的兄弟,就肯定是不行的。”大当家的说道。

“秦家哥哥!跟他们哪那么多废话,不打都己经打了,若是不服,放马过来就是。”程处弼的脾气火爆的说道。

“三弟!既然两位如此不识抬举,就先把他们打服了再说。”

“好!大哥!”三人中最年轻英俊的点头说道。

秦守道和程处弼一看来人,端的是好一员小将,年约二十左右,一身白色披风,身穿白色盔甲,手握银白色的长枪,骑在一匹白马上,显得十分的英武不凡,风流倜傥。

两人一见之下,心里顿生好感,想不通这么一个英武不凡的人,为何会落草为寇,做了山贼了,实在是可惜了。

“秦家哥哥,让俺先来会会他。”程处弼说着便上了马,摆开了阵势,双手持着一对大斧头。

俗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程咬金的儿子当然是用斧头了。

这事说来也怪,程处默和程处亮兄弟,偏偏就讨厌用斧头,而程处弼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白面书生,但却偏偏喜欢上了用斧头做兵器,把程咬金的三板斧绝招,练得青出于蓝胜于蓝。

白衣少年面对程处弼凌厉的三板斧,转身打马便往前跑,然后突然掉头,用枪直挑程处弼。

白衣少年的枪法非常的绝妙,等到程处弼的三板斧势头用尽了,这才掉转身来,用出了一招回马枪,用枪直挑对方的手服,迅度奇快,势头凶猛,接连挑出了三枪,枪枪出其不意。

程处弼想要回手,无奈势头用尽,力气也一时提不上,勉强避开了对么的两招,最终在躲避对方的第三招时,爷头落在了地上。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程处弼宁可被废掉一只手,否则的话,他就只能弃了斧头。

秦守道在一边掠阵,见白衣小将使出了精妙的连环三枪,不由惊呼了起来:“罗家回马枪!”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用罗家枪法?”秦守道大声的问道。

“你又是什么人?在下凭什么要告诉你?”白衣小将冷冷的说道。

“就凭罗成是我表叔,我就有权问你。”秦守道义正严辞的说道。

“什么?家父是你表叔,你可是姓秦,胡国公秦老将军是你什么人?”

“正是家父!”

“原来是秦家表兄弟,再下罗通,家父便是姓罗,单名一个成字。”

“你是我表弟罗通,你还没有死!”秦守道惊讶的说道。

第八十四章:不打不相识

这真是应了那一句,不打不相识,没有想到竟然打出了一对表兄弟了。

这下架也不用打了,那大当家的见是三弟的表于到了,便也热情的邀请秦守道和程处弼二人,一起上山,盛情的款待两人。

原来当初李艺投唐的时候,在平叛刘黑闼时,立下大功,又在与突厥的战争中多次立功,被封为燕王,还被唐高祖李渊赐姓李。

罗艺在参加平叛刘黑闼叛乱时,和太子李建成走的很近,得罪过李世民。

玄武门兵变之后,太子李建成被杀,李世民登基做了皇帝,对李艺加封其开府仪同三司。

但李艺因为曾经得罪过李世民,十分担心当了皇帝的李世民,将来会报复他,便打算先下手为强,实施造反。

贞观元年正月十七日,罗艺假称奉密敕,麾兵入朝,途中趁势占据了豳州。

消息传到长安,李世民命令长孙无忌与尉迟敬德率兵讨伐罗艺。

朝廷大军还没抵达,赵慈皓便与统军杨岌谋议诛除罗艺,被罗艺察觉了,事情泄露后,赵慈皓被罗艺派人抓住了。

但杨岌当时在城外,发觉有些不对劲,匆忙之中带兵攻打罗艺。罗艺一时疏忽,导致大败。

罗艺命忠心的部下家将,保护妻子儿女,找地方躲避追兵,自己带领数百名骑兵逃奔突厥。到了宁州边界。

经过乌氏驿站时,跟随的人逐渐逃散,其部下斩杀了罗艺,把他的首级送到了长安。

朝廷在市集悬首示众,并恢复了其本姓罗氏。罗艺之弟罗寿当时任利州都督,也被诛杀。

当时的罗通只有一岁多,罗艺被杀之后,朝廷命人追杀李艺的亲属,罗艺有个弟弟罗寿,当时任利州都督,因为罗艺的牵连,导致满门男性被斩,女性打入贱籍。

罗艺的妻子孟氏,得知丈夫被杀之后,为留给罗家留下香火,拜托忠仆带着一岁多的孙子罗通,还有最小的女儿逃命。

最后,罗艺的妻子孟氏,还有罗艺的几名妾氏,以及妾室所生的儿女,全部被抓到长安砍头了。

而罗通与他的小姑姑,在后来的东躲西藏中,也失散了。

从此以后,罗通隐姓埋名,拜李艺的那名家将为义父,隐居深山,习练武艺,狩猎为生。而罗艺在逃命之时,把罗家枪法的枪谱,交给了妻子孟氏。

孟氏最后将罗家枪谱藏在了罗通的襁褓之中,罗艺的家将都练习过罗家枪法的入门招式,罗通十分的聪明,又有一身的神力,自小练习罗家枪法,长大了一些之后,便照着罗家枪谱,苦练罗家枪法的精妙招氏,尤其是这一式三招回马枪,更是练的炉火纯青。

三年前,罗通的义父病逝了,罗通在义父的坟前守孝三年,闲时无事便一心练武,研习罗家枪法。

守孝满了三年后,罗通便想着出山历练一下,不想刚出山不久,便因为打抱不平,杀了彭州府尹李勇的儿子,被官府下了海捕文书,到处张贴他的画像,悬赏通缉他。

罗通本来就因为爷爷的造反罪名,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样一来,更是不敢在外面行走,抛头露面了。

罗通打算回到以前隐居的山中,经过鸡公山时,像今天秦守道和程处弼的遭遇一样,遇上了鸡公山上的好汉打劫。

结果就是,鸡公山上的两位当家的,都不是罗通的对手。

三人也是一样的不打不相识,罗通被两位当家的热情的请上了山,酒过三巡之后,便互相认识了。

原来鸡公山上的大当家,名叫谢虎,也是当年太子李建成手下的东宫卫队的小队长。

二当家的名叫冯雷,也是当年东宫卫队中的一员,李建成对他们不错,玄武门兵变之后,李建成被杀了,东宫卫队在薛万彻的带领下,准备攻击秦王府。

之后,李世民命人割下了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的首级,震慑住了东宫卫队。

之后谢虎带着一帮兄弟,逃出了长安,便一直往蜀中跑,跑到了这羌族部落与益州交接的鸡公山上,落草为寇了。

罗通从义父嘴里,了解过爷爷罗艺造反的原因,知道了两人的身份之后,便也说出了自己的身份,虽然罗通和他们两人的年龄相差很大,但三人一见如故,义气相投之下,便结为兄弟。

罗通反正也没有地方可去,便听从了两位兄长的意见,留在了鸡公山上,做了鸡公山上的三当家。

秦守道也告诉了罗通,他和程处弼此次是投奔表姑父李中华的,并且告诉罗通,他的小姑母罗飞燕并没有死,如今嫁给了李中华,而李中华便是现在的,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

得知自己还有一个至亲的小姑母,罗通心里非常的激动。

秦守道又告诉罗通,李中华用自己的爵位,换取了罗飞燕由贱籍改为良籍,如果知道罗飞燕还有一个侄子,一定也可以入良籍。

只是李世民杀了罗家满门,罗通心里对李世民心怀怨恨,可不想去求李世民,给他一个良籍的身份。

对于李中华这个原来的松州节度使,罗通和谢虎,冯雷都不觉得陌生,许多羌人都在说,自从节度使来了以后,他们的日子便越来越好过了,既可以吃饱饭,又有钱花。

而且李中华打败了吐蕃的进攻的消息,他们也听说过了。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位节度使会是罗通的小姑父。

“小姑母是不是也在党项拓跋部的领地。”罗通激动的问道。

鸡公山离雅州并不算远,最多也就三五天的路程,骑上快马更是一二日便可达。

既然己经知道了有这么一位至亲,,当然是非常的想要见一面了。

“表姑母一直都和表姑父在一起,这一次便是奉了父命,前往党项拓跋部,看望表姑母和表姑父,顺便看看,能不能在表姑父这里,有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表弟,不如你也和我们一起,去表姑父那里,看望表姑母,顺便给表姑母一个大大的惊喜。”秦守道说道。

罗通听了之后大为意动,便说道:“如此甚好!”

第八十五章:真实的罗通

罗通告别了谢虎和冯雷等鸡公山上的一众兄弟,与秦守道,程处弼直奔党项拓跋部族所在的雅州,也就是现在的康定城。

如今康定城的城墙基本上己经建好了,城内的布局也己经划分好了,并且鼓励各羁縻州的百姓,在康定城中安家。

房子统一规划建设,入住的百姓,没有钱也没有关系,只要签订一份协议,可以进工厂打工,以后按月分期还款。

虽然各部族的百姓,大都习惯于过游牧的生活。但还是有部分的人,愿意住进城里面,进厂打工,或者学习汉人,开店做生意,卖羊肉之类的。

每天住在康定城中的各地商人也很多,康定城的工业区内,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工人,生产出很受各地客商喜欢的中华新酒,中华香皂,中华香水,中华花露水。

很多西域的客商,都愿意从康定城进货,毕竟省了很多的路途,进货的价格和长安一样,质量也都是一样的。

他们从西域各地带来的货物,运到长安销售之后,可以直接在长安的中华银行开户,存在帐户上。

也可以不开帐户,直接让中华银行开出一张张的大额银票,放在身上。

然后两手空空的来到康定城,选购完了要进的货之后,直接从身上掏出一叠银票,当现金使用。

不过,带着银票在身上,还是不够安全,路上有可能会遇上劫匪,如今的劫匪也变得聪明了,知道与时俱进,银票也照样抢,他们也知道,这些银票是可以当现金用的。

很多西域的客商,来到康定城之后,便抱怨中华银行怎么没有在康定城内介设一家分行,听说长安的中华银行,开通了异地存取款的业务,在长安的中华银行存款,可以在任何一个有中华银行的地方取出来。

如果康定城也有一家中♀银行的话,那就实在是太好了。

这个问题,李中华也已经在考虑了,派人送信去了长安,让武则天派些熟悉中华银行运作的人手,到康定城来筹建中华银行康定分行。

李中华正呆在自己的节度使府衙内,思考怎么处理吐蕃和苏毗国的关系,是直接干掉吐蕃,还是给他留点余地,让吐蕃和苏毗,以及羊同三国互存,相互制约好呢,还是让苏毗国一国独大,自己在后面操纵好呢?

如果自己可以从后面操控苏毗国,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可是苏毗国会干心吗?汤滂氏会愿意做自己的傀儡女王吗?自己又是否有这个解力,可以驾奴的了。

另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麻烦,皇帝李世民会怎么看待自已,如果让皇帝李世民知道了,自己居然可以左右整个吐蕃的局面,李世民会不会对自己起戒心,甚至是萌生杀意。

这个后果绝对不是危言耸听的,一旦自己的强势,让他感受到了威胁,李世民绝对是什么事都敢做出来的。

这个时候,外面的侍卫走了进来。

“报告将军,外面来了三个年轻人,想要求见将军,他们自称是从长安来的,一个说是将军的义弟,一个说是将军夫人的表侄,还有一个自称是将军夫人的亲侄子。”

“义弟,夫人的表侄,还有夫人的亲侄子,什么乱七八遭的?”李中华感到头都大了。

猛的,李中华突然想起来,自己和程处默,程处亮不是结拜为兄弟了么?

再一想,夫人的表侄,肯定指的是罗飞燕的表哥,胡国公秦琼的儿子。

至于夫人的侄子,那就真的是想不起来是谁了。

转眼之间,离开长安都有一年多了,似乎对于长安的人和事,都开始感觉有些陌生了。

想到自己的儿子杨再兴,现在都有一岁多了,如果在身边的话,应该都会叫爹了。

“快快有请!不,还是本将军亲自迎进来。”

相比别人称呼自己爵爷,或称什么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更愿意别人叫自己将军。

尽管李中华并没有亲自带兵冲锋打仗,但松州军从无到有,由弱到强,李中华可是费尽了心血的。

既便是苏毗国复国军的勇士,也无不尊敬的称他为将军,只要不让他们反自己的苏毗国,还有他们的女王,李中华指挥他们攻打那里,他们都会绝对的服从。

走到府门外,李中华一眼便看见了素守道和程处弼,另外还有一个白衣小将,身后是三匹战马,马上还放着他们的随身兵器。

见李中华亲自迎了出来,三人连忙上前问好,唯有罗通和李中华不熟,虽然知道李中华是自己的姑父,也不好冒然的上前打招呼。

三人聊了几句之后,秦守道拉着罗通到李中华面前说道:“表姑父,这是我表姑母大哥的孩子,名叫罗通。”

介绍完了之后,秦守道又转过头来对罗通说道:“表弟!还不快点见过姑父。”

李中华虽然大不了罗通多少岁,可辈分上却大了一辈,是罗通的姑父,罗通连忙大礼参拜,行的自然是晚辈见长辈的礼。

李中华连忙将罗通扶了起来说道:“你就是罗通,是罗成的儿子。”

关于罗艺的儿子,历史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很多史学家都认为,罗成只是一个民间演义中的虚构的人物。

倒是罗艺的孙子,史书中有过一些记载,名字也的确是叫做罗通。

只是什么十三岁挂帅,什么罗通扫北,什么盘肠大战,什么随薛丁山征西,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然而偏偏这个罗通己经出现了,并且就在他的面前,而且他的父亲也的确是叫罗成。

这让李中华感到万分的惊讶,同时也很无奈。

因为正史上,完全没有关于罗成的记载,罗通也仅仅只是一笔带过了。

“回姑父!侄儿的确是叫罗通,家父名讳正是罗成,虽然这些都是义父告诉侄儿的,但义父肯定不会弄错。”罗通说道。

“好!罗家终于有后了,相信你姑母见了你,一定会高兴的大哭一场,她一直希望生一个儿子,让他跟着她姓罗,延续罗家的香火,现在知道她大哥的儿子尚在人世,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子了。”

上架感言

感谢大家的支持,不知不觉中,本书已经二十万字了,今晚十二点,本书就要上架了。

上架之后,就意味着要开始收费了,我知道,很多人可能会离开,或者去看盗版。

不过我仍然要感谢大家,哪怕你是去看盗版,至少说明还是有人愿意花时间来看,那么,我写下去也不完全是在浪费时间了。

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我只求你们在去看盗版之前,可以订阅几章,至少也订阅首章v|p章节,那样我也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看这本书?

这本书上架前的成绩并不太好,推荐也少的可怜,但只要还有人看,有人愿意订阅,我就一定会写下去,尽量的把故事写完,不做太监。

最后谢谢支持本书的读者们,你们的推荐票,你们的打赏,你们的评论,给了我写下去的信心。

如果那位有月票的读者,能够给本书投下一张月票,我将会更加的有信心。

还要谢谢编辑竹篱大大,给了这本书签约的机会,让我可以坚持写下去,坚持上架。

大唐可以更强,本书的成绩也可以更好。

第一百三十二章:赔了夫人又折兵

契苾何力的话,令李世民很是心动的说道:“这样好吗?是不是显得朕有些无赖,出尔反尔,不守信用呀!”

李世民还是很爱惜自己名声的,虽然因为玄武门事变的原因,让他的名声己经不怎么样了。

“陛下嫁女儿,男方总要送聘礼,还要来迎亲,陛下可以要求对方多送一些聘礼,想必薛延陀部的真珠可汗夷男,必定不会不肯答应,定会想办法凑齐聘礼。

为了凑齐聘礼,必定会巧取豪夺,弄得百姓怨声载道,薛延陀部只有牛羊马匹拿的出手,陛下索要五万匹马,羊十万只,牛和骆驼各一万,这份聘礼并不算过份,薛延陀部也凑的齐。

陛下可以要求夷男,将聘礼送到灵州,迎娶公主殿下,薛延陀部距离灵州路远,中间还隔着大沙漠,等他的聘礼送到灵州,能剩下一半来,都算是他运气不错了。

到时候陛下再以夷男连聘礼都只送一半为名,拒绝将公主殿下下嫁给夷男,谁又能说陛下的不是呢?”

李世民听了之后,心里一想也是啊!送聘礼哪有只送一半的道理?于是,他马上派人去告诉前来的薛延陀部的使者,把自己的要求和条件告诉了对方,便把对方打发了回去。

夷男的使者,历尽了千辛万苦,回到了薜延陀部,把李世民的要求和对聘礼的条件,都一一的告诉了真珠可汗夷男。

真珠可汗夷男那是又惊又喜,得意洋洋地对部下说道:“哎呀,你看我一个铁勒人,怎么就成了天子封的可汗、大唐朝的女婿呢,谁能有我这么荣耀来,让我念两句诗来着……!”

可惜的是,真珠可汗夷男,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什么好诗来。

真珠可汗夷男的部下中,有人说道:“这恐怕是大唐皇帝的阴谋诡计,到时候如果直接把可汗给扣下了,那可就糟糕了。”

“那不可能,大唐皇帝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他这个天可汗的名声也就臭了,以后谁还会愿意听从他的号令。”真珠可汗对李世民的气度和胸襟,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为了迎娶公主,夷男是真的拼尽了全力,很是下了一些功夫。

薛延陀没有府库,只能从各部落大肆搜刮,搞的民怨沸腾,那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好不容易凑足了马五万匹、羊十万只、牛和骆驼各一万头,自己亲自带着迎亲的队伍,赶着十七万头杂畜上路了。

十七万头杂畜浩浩荡荡,那个场面可是相当的壮观。押送这些聘礼的迎亲队伍,就多达数千人,这些人一路上也是要吃喝的,所以实际上,十万只羊肯定是不够的。

几千人从薜延陀部去到灵州,往返需要数月时间,没有个二万只羊,估计都不够他们吃的。

一开始倒是也十分的顺利,可是一进入沙漠之中,那可就损失惨重了,别说是羊了,一个沙尘暴下来,连人都要死几个。

好不容易走出了沙漠,灵州就在眼前了,马上就可以迎娶大唐的公主了,真珠可汗夷男非常的高兴。

可是一清点之下,带来的聘礼,至少损失了快一半了,真珠可汗夷男就高兴不起来了。

大唐皇帝李世民,亲自带着群臣,以及新兴公主赶到了灵州,等待着真珠可汗夷男,带着聘礼前来迎娶新兴公主。

大臣们的心里都很高兴,和亲之后,草原对于大唐,从此就再也没有威胁了,可以专心的休养生息了。

真珠可汗夷男拜见了李世民,李世民倒也很坦然,让人去接收真珠可汗夷男送来的聘礼。

结果一清点之后,五万匹马的损失倒是不大,只少了二三千匹,骆驼更是屁事没有,虽然也少了几十头,但那些都可以忽略不计。

迎亲的队伍中,二三千匹马也能凑出来,几十头骆驼也没有问题,可是羊和牛,那就损失的大了。

十万只羊,剩下来的不足三万,牛也只剩下了不到一半。

契苾何力被放了,半份聘礼也到了,“懂事的大臣”终于跳出来了。

这人对李世民说道:“外族人聘礼都不备齐,这要是让他们娶了公主,以后夷狄肯定会轻视中国。”

李世民一听,马上就心领神会的说道:“对!不给了!马上以聘礼不足为由,撕毁婚约。”

真珠可汗夷男大惊,连忙对李世民求情道:“陛下既己下诏,将新兴公主下嫁于臣,岂可轻言悔婚,还请允许臣,先将公主迎娶回去,所差的聘礼,定会再派人送到大唐。”

李世民好不容易逮到这个机会,又岂会答应真珠可汗夷男的请求,没有当场把他扣下,己经是非常不错的了,那是他顾及自己的名声,怕传出去了不好听。

毕竟在这个时候把对方扣留下来,实在是有些太无耻了一点。

“朕一番好意,将女儿许配给了你,你却不识好歹,连聘礼都只送来一半,显然是瞧不起朕的公主,还想让朕将公主下嫁于你,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李世民非常愤怒的拒绝了真珠可汗夷男的请求。

堂堂天朝出尔反尔,收了聘礼不嫁闺女,群臣一下炸了锅,不少人前来劝谏,这其中左仆射房玄龄,以及侍中丞褚遂良的反对,尤为激烈。

其实,“聘礼不足”本来就是借口。李世民早就动了除掉薛延陀之心,也明白夷男会借“和亲”稳固地位、壮大实力。

李世民甚至还想到了,要除掉这个可能崛起的草原汗国,“悔婚”是比直接拒绝更可怕的武器。

他对劝谏的大臣们说道:“薛延陀现在弱小,之所以急于和亲,是为了打着我们的旗号使各部落归附。等到他强大到可以自立,肯定会再次叛乱。“

”悔婚的消息传出去,各部落觉得唐朝厌恶薛延陀,一定会起来侵扰他,那么薛延陀的亡国之日就不远了。”

果然,悔婚的消息传到dongtu厥,可汗阿史那思摩乐得鼻涕泡都出来了。

这位突厥可汗上次被薛延陀人袭击,追得满草原到处跑,现在报仇的机会终于到了!

阿史那思摩很快召集属下说道:“突厥将士听令!”

下属问道:“怎么着大汗,薛延陀人又来了咱们又要往长城里跑啊”

阿史那思摩“呸”了手下一口,笑骂了一句后下令道:“立即点齐兵马,去薛延陀境内大肆劫掠,谁抢到了就算是谁的。”

这些突厥兵都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劫掠过了,以前跟着颉利可汗的时候,进入大唐边境劫掠一番,那可是经常有的事情。

颉利可汗败了以后,他们跟着阿史那思摩投降了大唐,可就不敢再劫掠大唐了。

至于劫掠薛延陀部,那是更加不敢了,甚至还要担心,薜延陀部的骑兵过来劫掠他们,甭提有多郁闷了。

阿史那思摩带着人,到薛延陀部的地盘上,劫掠了一番之后,便扬眉吐气的回去了。

等到薛延陀部的真珠可汗夷男派兵来报复,唐将李绩又出手救援,薛延陀人铩羽而归。

此后,唐朝明显偏袒dongtu厥、打压薛延陀。

薛延陀部的真珠可汗夷男,赔了夫人又折兵,在草原上的势力日渐下降,只好极力弥补和唐朝的关系,朝贡不断。

虽然是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也算是避免了身死国灭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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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高句丽王

大唐贞观十四年,高句丽荣留王高建武,派遣世子高恒入唐,来到长安朝贡,重启中断了十一年之久的两国交往。

荣留王继承高句丽王之时,适逢隋炀帝身死,大唐初建之时,唐高祖皇帝李渊,无暇顾及高句丽。

隋炀帝几次东征高句丽,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也沉重的打击了高句丽,荣留王高建武初登王位,急需整顿国内秩序。

隋末,隋炀帝因三次举兵征伐高句丽而使国内生变,群起反叛,最终导致王朝易主。

而就在隋朝覆灭的之际,战争的另一方,高句丽婴阳王也在该年薨逝,纠葛的仇敌双方几乎同时退出了历史舞台。作为后继者,中原zhèngquán的唐朝和高句丽继任的荣留王,当务之急皆是整顿国内问题,巩固zhèngquán稳定,都不愿将战争的阴霾继续延续下去。

尤其是作为藩属国的高句丽,为了尽早缓和与宗主国的关系,必须首先拿出积极态度,弥合与中原王朝的裂痕,而这个历史使命便落到了新继位的荣留王的身上。

荣留王高建武,又名高成,是前高句丽王婴阳王高元的同父异母弟弟,婴阳王在位二十九年而未立太子,荣留王高建武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高句丽王位。

婴阳王末年,高句丽虽然以向隋“遣使乞降”,和送归隋朝叛臣斛斯政为条件,获取了隋炀帝的谅解,但婴阳王仍不肯遵从隋炀帝入朝召见的旨意,表现了其保持着警觉和敌视隋朝的态度。

显然,这与高句丽此刻“国亦困弊”,希冀尽快恢复和平环境的政治需求是不相匹配的。高句丽贵族集团迫切及早解决外忧,以腾出精力稳定国内矛盾,恢复经济生产,以防止威胁其政治统治的事情发生。

而婴阳王的态度,则与此刻的政治需求相悖,惹怒了高句丽的贵族阶层,最终成为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婴阳王逝世前,已经失去了国内贵族的支持和拥护,其支系的失势也是在所难免。

而荣留王高建成继位伊始,隋因乱失国的教训极大刺激着这位新任君主,所以面对中原王朝,便展开了与婴阳王截然相反的政策态度,积极遣使入唐朝贡,谋求与宗主国恢复的良好关系。

自大唐建国后的十四年间,荣留王高建成先后共九次,派使者入长安,向大唐朝贡,一直与大唐示好。

荣留王高建成对唐态度的逆转,源自于贞观五年,李世民“诏遣广州都督府司马长孙师,往高句丽境内收瘗隋时战亡骸骨,毁高句丽所立京观。

李世民此举,无非是宣抚国中战殁家眷的一种姿态,告慰死者,当然,亦有震慑高句丽,重塑宗主国威严的意图。

但如果认为这是向高句丽宣战的讯号,则是荣留王高建成惊弓之鸟的想法。

大唐初立,历经了隋末之乱,户籍人口从九百万户,骤降至二百万户,民生己是极度凋零,急需一个平稳的环境,让百姓们休养生息。

又急于打通西域,重启丝绸之路,发展国内的经济贸易,敌对势力并不在少数。

李世民此时那里会去想,要佂伐高句丽,前隋炀帝几次东征高句丽,惨痛的教训还不够吗?

而十年之前的这一举动,却被荣留王高建术错误的理解,使其惧怕大唐的李世民,会像隋炀帝杨广一样,再次派大军攻伐高句丽,而是开始在边境上修筑起长城,东北自扶余城,西南至海边,千有余里。

此后,荣留王高建成便断绝了与唐朝的频繁交往。

此次时隔十一年,再次派遣世子高恒,前往大唐进贡,朝拜天子,希望与大唐重修旧好。

李世民虽然不满高句丽,在辽东边境上,修筑千里长城,将大唐视为敌人,但高句丽王主动派了世子前来朝贡,还是十分的高兴,并且给予了高规格的接待,回赠了世子高恒非常丰厚的赏赐。

来而不往非礼也,大唐作为天朝上国,礼仪之邦,自然不能失了礼数。

贞观十五年,李世民派遣职方郎中陈大德,以高句丽太子入唐朝贡,唐朝一方予以答劳为藉口,实为深入高句丽境内刺探情报。

陈大德作为宗主国的使者,来到了高句丽的都城平壤城之后,高句丽的贵族阶层,对于大唐来的使臣,表示了十分的欢迎。

高句丽的大对户yuāngàisuwén,更是三次亲临陈大德的下榻之处,奉上厚礼,极力的表示对大唐的尊敬,希望与大唐重修旧好。

反倒是荣留王高建成,在接见陈大德的时候,令精兵强将身穿铠甲,排兵布阵进行操练,声势惊人。

表面上,荣留王高建成的做法,似乎是在向陈大德表示,他对大唐使臣的重视,但又何偿没有向大唐示威的意思呢!

其实这也怪不得荣留王高建武,荣留王一直都在警惕大唐,因此一直都在不断的修筑千里长城。

荣留王高建成筑建长城,以抵御大唐有可能的进攻,显然是表现出对宗主国的再次背离与对峙,将十余年努力修和的,与大唐的关系重新拉入冰点。

这种与唐关系的骤然变冷,显然是不符合高句丽贵族阶层,此时此刻的利益诉求。

此时,唐朝捭阖四方,国力蒸蒸日上,海东三国都需依托中原王朝的支持,以在相互对峙中获得最大的优势。

此时与宗主国背离,只会加剧高句丽国内统治的矛盾,恶化其外部环境,在对外关系上处于劣势。

在高句丽贵族阶级的一致要求下,为了保全自己的王位,也为了继续得到贵族阶层的支持,荣留王才不得不派遣世子高恒,前往大唐朝供,重修旧好。

荣留王高建成只从保全自身王位出发,未从大局考虑,高句丽需要仰仗中原王朝的政治支持,所以,在对待唐使陈大德的态度上,与大对卢yuāngàisuwén是迥然不同的。

陈大德到高句丽后,对高句丽各官守都有厚赠,因此得以了解高句丽国内的所有情况。

见到客居于此的汉人,就一一告诉他们亲戚的存亡情况,以致人人感动得流泪。所以陈大德所到之处,士女们都夹道观看。

回到长安后,陈大德向李世民禀报了,自己在高句丽的所见所闻,由于yuāngàisuwén时常的向他表示善意,陈大德也不免为yuāngàisuwén,多说了一些好话。

李世民听了之后说道:“高句丽所辖仅有四州之地,朕若是发兵几万人攻打辽东,各城一定会来相救。

朕若是用水军,从东莱泛海到平壤,是十分容易的事。只是天下刚刚太平,我不想再劳动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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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御驾亲征

李世民虽然暂时没有想过,要对高句丽动手,毕竟时间和条件都不成熟,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具备。

陈大德出使高句丽,却也收获不小,利用自己的身份,把高句丽的山川地貌,民间风俗,气候变化,都摸查了一遍,并接触了大量遗散在高句丽生活的前隋将士,探访当地的民情,写下了《奉使高句丽见闻录》一书,对大唐研究高句丽,有着重要的价值。

但荣留王高建成显然并不这么样想,他并没有珍惜,这一次双方友好互访的机会,而是在陈大德离开之后,不顾高句丽国内贵族阶层的反对,重新开始修筑千里长城的计划。

这样一来,更加剧了和权贵阶层的对立,一个想和大唐搞好关系,发展经济贸易,一个把大唐当成了假想敌,时刻防范对方的进攻,不愿与之交往。

荣留王想要把大对卢yuāngàisuwén,调往辽东,监督修筑千里长城,可yuāngàisuwén并没有服从他的王命。

这让荣留王高建成感到了威胁,心里更加的愤怒。

可是yuāngàisuwén乃是世袭的高句丽大对卢,贵族阶层的代表人物,荣留王高建成都要看他的脸色,用王权来压制他,根本没有什么作用。

高句丽的军权,大多都掌握在大对卢的手中,当初荣留王高建成,能够从哥哥婴阳王手中,接过高句丽的王位,都是因为得到了,大对卢和贵族阶层的支持。

如果双方撕破了脸,反而对荣留王高建成不利,而是,荣留王高建成为了摆脱这种局面,便邀请众心腹大臣商议,想要除掉大对卢yuāngàisuwén。

大对卢yuāngàisuwén又岂是吃素的,朝廷上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他的手中,这种消息又怎么可能瞒得过他的眼线。

既然荣留王高建成都己经容不下他了,那yuāngàisuwén还有什么好顾忌的,于是他便来了一个先下手为强。

yuāngàisuwén安排了一次军事演练,把荣留王高建成,和忠心于他朝中的百官,都邀请到现场来视察

然的又在附近的酒楼中,安排大家吃饭喝酒,吃饱喝足了,早己经准备好的刽子手,闯进酒楼中,把和荣留王商议,要除掉yuāngàisuwén的百官,全部都给杀了。

后又闯入王宫杀死荣留王并分尸,而且没有给荣留王举行葬礼。

之后yuāngàisuwén自封自己为“大莫离支”,立荣留王的侄子高藏为王并摄政。高藏王形同虚设,兵权国政皆由yuāngàisuwén独揽。

李世民对于荣留王高建成之死,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对于新任高句丽王,仍按惯例予以册封。

贞观十七年春,李世民遣使专程前往,册封高藏为上柱国、辽东郡王、高句丽王。

为了转移高句丽国内的矛盾,yuāngàisuwén联合百济,开始猛攻新罗,新罗抵挡不住,连失四十座城。

新罗王也是受大唐册封的番属国,这个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向宗主国大唐求救了。

新罗使臣到了长安之后,难免要夸大其词,挑拨一些高句丽和百济的是非,说高句丽准备中断新罗通往大唐的道路。

李世民当然不能容忍高句丽这么做了,何况新罗乃是和大唐友好的小弟,你高句丽打狗,难道不用看主人的吗?

于是,李世民便派了使臣出使高句丽,调停高句丽和新罗的纷争。

yuāngàisuwén虽然希望和大唐交好,不想和大唐为敌,更不想和大唐发生冲突,但也是个要面子,也有脾气的人,他对出使高句丽的使臣陈大德说道:“陈使君,这是我们高句丽和新罗之间的矛盾,就不劳大唐上国来操心了吧!”

“新罗也是我大唐的属国,高句丽随意入侵新罗,大唐作为新罗的宗主国,岂有不管不顾的道理。”陈大德很不满yuāngàisuwén的态度,大声的说道。

“要照陈使君这么说,百济也是我高句丽的属国,难道新罗欺负百济,我们高句丽就不应该管吗?”

yuāngàisuwén的语气也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嘲笑的味道。

调停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陈大德气得不告而别,直接回到了长安,在李世民面前告了yuāngàisuwén一状。

在陈大德不告而别之后,yuāngàisuwén预料到,大唐恐怕不会善罢干休,便派人前往漠北薛延陀部,挑拨薛延陀与大唐的关系,希望联手对抗大唐。

叔叔能忍,婶婶可不能忍,李世民决定要教训一下高句丽,决定出兵高句丽。

此举遭到了郑国公魏征,和梁国公房玄龄的激烈反对,力劝李世民,不要轻言开战,征讨高句丽。

“陛下!高句丽并没有侵犯我大唐,还当以和为贵,方为上策。”房玄龄出言说道。

“辽东之地,本就是我中国之故土,朕要从高句丽手中,收回故土,又有何不可?”李世民大义凛然的说道。

“话虽如此,可那己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如今我大唐初主,尚未恢复元气,现在最重要的是,让百姓休养生息,此时强行征讨高句丽,实为不智,前朝隋炀帝三征辽东的惨痛教训,便是前车之鉴啊!”房玄龄辩解道。

“前朝之败,朕更应该为那些战死在高句丽的将士们报仇雪恨。

高句丽不除,永远都是一个隐患,朕不想死后,再把这个麻烦,留给下一代。前朝百万将士的血海深仇,也不能不报。”

李世民心意己决,并不退让,房玄龄等人屡劝不止,也只能配合李世民,作好战前的准备了。

李世民特意写了一封书信,让人送给薛延陀部的珍珠可汗夷男,告诉他,自己将带着太子李恪,御驾亲征高句丽,长安城内会很空虚,你若是够胆量,可以带兵来试一试,说不定有机会可以占领长安城。

薛延陀部的真珠可汗夷男,本来被高句丽的yuāngàisuwén派人,挑唆了一番之后,有些蠢蠢欲动了,收到李世民寄给他的亲笔书信,吓得动都不敢动,急忙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珠可汗夷男,实在是己经被李世民给欺负的怕了,哪里还有勇气?与大唐为敌。

贞观十八年十一月,唐军水陆分兵进攻高句丽,南路,以刑部尚书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领将军常何、左难当等率四万军队,战船五百艘,从莱州泛海攻辽南。

北路,英国公李积为辽东道行军大总管,江夏王道宗为副,挟契丹、奚族、突厥等附从军,领六万军队出榆关攻辽东。

次年二月,从李世民亲率六军,从洛阳出发,御驾亲征,加入北方李世绩的陆军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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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出师辽东

这一次的东征高句丽,李中华也没能躲过,被李世民封了一个辽东道行军副总管,让他带领培训过的神器营,押送神器到辽东,李世民打算一次性搞定高句丽,免除后顾之忧。

李中华虽然在康定混的风生水起,但却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能参与征讨高句丽之战,心里还是挺激动的,毕竟身为男人,那有不喜欢打仗的。

征辽之战,可是薛仁贵扬名露脸的机会,李中华当然不会忘了他了。

可是康定这里,也必须有人帮他守着,才能放心。

而且康定能抽调的兵,也十分的有限,而是,李中华将罗通,秦守道,程处弼三人,从逻些城调了回来,并带着五万精兵强将回来。

苏毗国女王汤滂氏,在丞相噶尔东赞的帮助下,己经让苏毗国走上了正轨,有那扎吉烈镇守在逻些城,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

李中华让罗通镇守在康定城中,毕竟他的身份有些敏感,而李中华也知道,李世民在年后,会御驾亲征高句丽,所以罗通暂时不宜去辽东,与李世民碰面。

李中华带着五万苏毗军,外加神器营,带着己经生产出来的神器,直奔辽东而去。

同行的人中,计有薛仁贵,秦守道,程处弼,噶钦陵等,噶钦陵作为一员非常不错的将领,李中华当然不会忘了他,把他的才能给埋没了。

现在吐蕃己经不存在了,他的父亲又是苏毗国的丞相,李中华也不担心他,敢和他捣乱,除非他真的是不想活了。

就算噶钦陵自己不怕死,可他还有家人在康定城呢!

吐蕃不缺马,康定更不缺马,而李中华又不差钱,所以五万多人,全是骑兵,速度非常的快,粮草也不多带,直接在沿途采购。

一直赶到幽州,才命人大量的采购粮草,毕竟到了辽东,那就是高句丽的势力范围了,想弄到足够五万兵马用几个月的粮草,那可是有钱也办不到的事情。

行军的事情,李中华都让薛仁贵管着,李中华知道薛仁贵有这个才能,当然要知人善用了。

虽然李世民在贞观十八年十一月,便下旨征讨高句丽,但大唐实行的是府兵制,战时为兵,闲时务农。

这一次的东征高句丽之战,又是李世民登基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军事行动,所以准备的时间也是不少。

李世民并没有像隋炀帝三次征讨高句丽那样,强行征召兵勇和徭役。

因为李世民此次动用的军队数量,远少于隋炀帝杨广动用的,给百姓造成的负担,也远小于隋炀帝杨广造成的。

而且因为李中华的出现,名下大量的产业,带动了大唐的经济大发展,也为朝廷带来了大量的税收。

又因为李中华带来了红薯,玉米,土豆等高产农作物,钱粮方面都很充足,所以隋炀帝征高句丽时,出现百姓打断自己的手足,来躲避出征与徭役的情况,而李世民此次出征高句丽,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并且争着抢着的,想要应征入伍,征讨高句丽,建功立业,封妻荫子。

李世民因此对身边的人说道:“隋炀帝杨广无道,征辽东时,人们打断自己的手足,来躲避出征与徭役。

朕现在征高句丽,都是选那些愿意出征的人,募十得百,募百得千,一些没能跟随出征的人,都愤叹郁邑。”

李积所率领的六万大军,因为辽水突然暴涨,被拦在了辽水南岸,一时不得寸进,让李积十分的郁闷。

三月,李世民的车驾到达了定州,很多人因为行军时,水土不服而导致了生病,被留在了定州。

李世民对此事十分的关心,亲**问生病的士兵,把他们托付给州县治疗。

李世民的举动,感动了很多的人,大唐日报派出了随军记者,把这一切都忠实的记录了下来。

消息见报之后,有很多人不预征名,自愿以私装从军,都说“不求县官勋赏,惟愿效死辽东!”李世民知道后,坚决不允许。

皇帝陛下都到定州了,被堵在辽河南岸的辽东道行军总管李积,顿时便开始着急了,于是,李积不得不攻变路线,率军自通定渡过辽水,到达玄菟。

高句丽非常害怕,城邑都闭门自守。李道宗率数千士兵到新城,新城城主闭门不出,拒不应战。

李道宗派兵进行强攻之下,很快就拿下了新城,杀敌数千,俘获了上万人,粮食数万石。

张俭率军渡过辽水,向建安城进军,击败高句丽兵,斩首数千级,也很轻松的就拿下了建安城。

李积当然也心急了,你高句丽以为闭门不出,老子就会放过你吗?那老子岂不是白来了。

而是李积来到了盖牟城外,下令强攻盖牟城。

盖牟城主乃是高句丽的一员老将,名叫高仁,乃是高句丽的王族出身,按照辈份,现在的高句丽王高藏,还要叫他叔公。

当年隋炀帝杨广三征辽东时,高仁便己经是盖牟城的城主了,并且打败过隋军,杀了不少人,也抓了不少隋军俘虏。

他紧闭城门,并不与李积交战,自以为盖牟城有多么的坚固,城内的粮草充足,大唐的军队攻不下,自己就退兵了,说不定在唐军退兵时,自己还能够出其不意的,从唐军手中捞上一点好处。

可惜的是,他还不知道,唐军的手中,掌握了一种神器,再坚固的城墙,在神器下,也会土崩瓦解。

高仁正放心的在自己的城主府中,搂着新纳的小妾,喝着大唐生产的中华老白干,心里美滋滋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地动山摇一般。

“怎么回事?外面出什么事了,难道是地龙翻身?”高仁大惊着说道。

不等他说完,第二声巨响又响起,紧接着第三声,第四声……。

在神器的帮助下,李积在付出了一点伤亡之后,派人在夜里挖出了一条地道,把神器堆在城门下,将城门炸塌了,很轻松的拿下了盖牟城,并活抓了盖牟城城主高仁

攻占了高句丽的盖牟城,俘获两万多人,粮食十余万石。

张亮率军从东莱渡海,进攻卑沙城。程名振率军在夜里到达,王大度为先锋。

五月,唐军攻占卑沙城,俘获男女八千人。分遣总管丘孝忠等曜兵于鸭绿水。

李世积率军到达辽东城外。高句丽步骑四万来救辽东城。李道宗将四千骑兵迎战,李世积也引兵帮助李道宗,打败高句丽军。唐军斩首敌军千馀级。

李世积率军攻打辽东城,李世民率精兵,也在此时及时的赶到了。

这个时候,李中华也带着五万兵马,赶到了辽东城下。

这也怪不得李中华带兵来迟了,实在是路途太遥远了,李中华收到出兵辽东的命令后,从逻些城调兵遣将,再赶到辽东城,要不是全是骑兵,又没有带多少粮草补给,再过二三个月,也赶不到辽东。

李世民倒是也没有怪他,此次征辽,李中华发明的神器,在攻城作战时,可是大显了神威。

虽然没有神器助阵,李世民也有信心,取得征辽的最后胜利,但付出的代价肯定也会很大。

能够以最小的伤亡为代价,打赢这场征辽大战,当然是最好的事情了,所以,虽然李中华来迟了一步,但仍然是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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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大显神威

李世民看着眼前的辽东城,心里感慨良多。

昔年的隋炀帝杨广,三征高句丽,尽皆止步于辽东城下,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几十万的忠烈,倒在了这片土地上,埋骨他乡。

更有甚者,被高句丽人堆放在一起,筑起了一座座的京观。

今天,李世民决心要为这些前隋的英烈们,报仇雪恨。

李世民和李中华,己经有八年未见了,李中华离开长安时,是贞观十一年,如今转眼间,己是贞观十九年了。

虽然李世民依然是意气风发。但也明显的开始变老了,或许是操心的国事太多,又或者是后宫的美女太多,就不得而知了。

李世民看着李中华,又何尝不是感觉到,他的变化很大,以前的稚嫩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成熟和稳重。

“这些年,你在康定经营的非常不错,扶持苏毗国,取代了吐蕃的做法,如今看来也是对的。”李世民对李中华肯定的说道。

“陛下能够理解臣,臣便心满意足了,臣也要感谢陛下,给了臣这个磨炼自已的机会。”李中华连忙谦虚的说道。

“朕虽然给了你机会,但如果你没有这个本事的话,也是没有用,归根结底,还是你的能力出众。

文成公主一切都还好吧?晋阳公主今年就十五岁了,她的身体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文成公主一切都还好,只是又怀上孩子了,晋阳公主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很好了,只是她喜欢上了康定的生活,舍不得回长安,臣有劝她回长安,陪伴陛下,奈何晋阳公主不肯听臣的劝,臣也奈何不得她。”

李中华也知道,晋阳公主己经长大了,必须回到长安去,数次劝说下,晋阳公主确是从来都是不愿意听他的劝,就是不肯回到长安去,大有赖在康定城不想走了的意思。

“这丫头是玩疯了吧!等征辽结束了之后,朕再下一道圣旨,派人把她带回宫里就是了,等到征辽结束以后,朕打算派你来经略辽东,你意下如何?可有信心把辽东,经略的比康定更好?”李世民又突然问道。

“只要陛下肯给臣这个机会,臣一定不负陛下和朝廷的期望,把辽东经营好。”

辽东的发展前景,显然要比自己呆在康定,更加的广阔无边了。

向北是百济和新罗,这两个国家都不是什么好邻居,不过李中华就希望他们不老实,老实了还要担心,找不到什么好借口,对他们下手。

新罗过去隔海相望的地方,就是倭国,李中华觉得,就算是自己主动的去欺负他,也完全不会有什么心理障碍。

辽东靠海,只要有船,哪里都可以去,发展经济贸易,可就更加的容易了。

李世民赞许的点了点头,对于李中华发展经济的手段,他还是很放心的。

各路人马正忙着打造攻城的器械,为马上就要进行的攻城,做着战前的准备。

辽东城内的高句丽守将,名叫崔至忠,此刻正在城上巡视,看着城外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唐军,正在忙碍着的样子,心里也是非常的紧张,他也在命人准备守城的器械,做着守城的准备工作。

唐军做好了攻城准备之后,李世民派了鄂国公尉迟敬德,上前向人辽东城城主崔至忠进行挑战。

崔至忠倒也是条汉子,虽然明知敌强我弱,但仍然摆开了阵势迎战,不战而退,显然不是他的作风。

尉迟敬德敬他是条汉子,一般守将面对这种局面,必不肯出城迎战,而崔至忠明知不是对手,但仍然肯出城接受挑战,光是这份气魄,就很让人敬佩。

“崔将军,你不是本将的对手,还是尽早的投降吧!”两人互通了名号之后,尉迟敬德劝说道。

“尉迟将军,本将早已听说过你的名号,也深知道你的厉害,但本将乃是高句丽的守将,辽东城的城主,高句丽是我的国家,所以本将宁可战死在这里,也绝对不会像你们大唐投降。”

言尽于此,再劝下去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双方各自派人上前挑战了。

崔至忠见唐将历害,战死了几员武将后,便鸣金收兵了,赶紧退回城中,紧闭城门。

尉迟敬德到也没有乘胜追击,崔至忠早就防备着,追上去也起不到什么作用,除了吃一嘴的灰之外,还得碰鼻子回来。

既然对方不愿意投降,那就只有强攻了,李积命人用投石车,撞车猛攻了几个昼夜,却并没有多大的效果。

李中华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投石车,还有古代这种恢宏的攻城战的场面,声势十分的惊人。

但对城中造成的破坏力,却是十分的有限,对方只要闭城不出,几乎拿对方毫无办法。

抛石车需要很多的人一起用力,所抛出去的石头,太大了抛不了多远,太小了又没有什么杀伤力?

而且距离又要保证,守城的敌人,没有办法用箭射杀操作抛石车的士兵,所以虽然场面惊人,声势浩大,但效果真的不敢恭维。

李中华让神器营的人,也去学习怎么操作抛石车,之后让他们计算好时间,将zhàdàn点燃了引线后,用抛石车抛进城中。

zhàdàn的重量,要比石头轻得多了,所以可以抛出去很远。

高句丽的士兵那里知道zhàdàn的历害,因为操作上的不熟练,zhàdàn被抛石车送进城中后,落在地上还没有bàozhà,有个守城兵看到zhàdàn在冒着烟,竟然把它拿在手里,仔细的打量着这种奇怪的东西,结果一声嘭的响,被炸的粉身碎骨。

被抛入城中的zhàdàn,接二连三的炸响,守城的高句丽将士们,死伤惨重。

更主要的是,面对这种会bàozhà的神器,很多高句丽的士兵,内心产生了很严重的恐惧感。

zhàdàn的bàozhà,往往会引起大火,此时又正好起了大风,火借风势,迅速的蔓延开来,一时间,bàozhà声不断的响起,火势也越来越大,根本就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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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李世民的担忧

这样惨烈的战争场面,除了李中华,在后世的影视剧中看到过,其余的人谁也没有见识过。

崔至忠眼看着从空中不断落下来的神器,在地面上发出一声声的巨响,收割着无数人的生命。

坚硬的地上留下了一个个巨大的弹坑,任你武功高强,只要被波及到,也是难逃一死的厄运。

崔至忠心中的那点坚定,最终被彻底的瓦解了,他脱下自己身上的白色内衣,义无反顾的跑上了城头。

“不要再打了,我们投降,我们投降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打了……。”

城外指挥作战的辽东道行军总管李积,看到了站在城头上,不断飞舞着白色衣服的崔至忠,急忙下令暂停攻打。

没有等太长的时间,辽东城的大门便徐徐的打开了,一群被炸得灰头土脸的,高句丽守城官兵跑了出来,他们的手中都没有带兵器,跑到唐军面前,哗啦啦的跪了一地。

“你们的城主崔将军呢?”没有看到崔至忠出城,李积微微有些不悦的问道。

“我们的城主大人,崔将军他己经挥剑自尽了。”一名高句丽的守城官兵说道。

每一个尽忠为国的人,都是值得人尊重的,即便是自己的敌人,也是一样。

李积心里对于崔至忠的死,虽然感到有些惋惜,但也十分敬重他的这种行为。

进了辽东城之后,饶是李积,程咬金,李道宗等人,见惯了生死,在战场上杀过的敌人多如牛毛,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辈子到底有多少人死在他们的手上?

可是见到辽东城内,靠近城墙的地方,到处都被炸得坑坑洼洼,很多守城的高句丽士兵,被炸的尸骨不全,残肢断臂,到处都是,随处都还可以看到,有神器bàozhà的地方,还有火在烧的惨烈程度,脸上也不禁的有些变色。

这神器如此的厉害,以后谁还敢和大唐为敌,众人的心里都有些复杂。既高兴又害怕。

高兴的是,这么神秘的武器,是大唐所拥有的,而自己又是大唐的将领,应该不用担心,这样的神器会在自己的身边bàozhà。

担心的是,朝廷有如此厉害的武器,还需要他们这些武将们干什么?以后恐怕就没有什么建功立业的机会了。

李世民见到城内的这副惨景,心里也是又惊喜,又害怕。

幸好这种神秘的武器,是掌握在大唐的手中,要是掌握在高句丽这样的敌人手中,整个中原恐怕都会被高句丽所吞并。

李世民往李中华那边看了过去,心情也变得有些复杂了起来。

这种神器掌握在李中华的手中,李世民也不知道,对自己和大唐,到底是福还是祸?

李中华有庞大的财力,又有如此厉害的神器,从他此次带来的五万兵马来看,显然他也是一个懂得练兵的人。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他就拉起来一支,可以抵挡吐蕃二十万大军的队伍,最后更是扶持了一个,差不多就要亡国的苏毗国,反败为胜的击败了吐蕃,成功的将吐蕃吞并,让苏毗国复国了。

而且,据说苏毗国的女王,和他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苏毗国女王所生的儿子,也就是现在的苏毗国太子,正是李中华的血脉。

原本要下嫁给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文成公主,也被他从半路劫走,没有经过他的同意之下,就先斩后奏的弄大了文成公主的肚子。

李世民现在既有些庆幸,又有些悔不该当初,让李中华离开长安,去做了松州节度使,弄到现在几乎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了。

如果早知道他的手中,掌握了这种神秘的武器,李世民是绝对不会让他离开长安的。

现在就算是将他召回长安,也已经为时已晚了,他的翅膀已经长出来了,强行的束缚住他,反倒是会容易弄巧成拙。

让李世民感到欣慰的是,李中华和太子李恪的关系非常不错,两人可是共同经历过生死的交情。

而且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李中华对于朝廷的旨意,也是贯彻得十分彻底。

只是把他调离康定城,李世民也是费了一番苦心的,心里其实已经做好了,李中华可能不会亲自前来辽东的准备。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李世民可能就要考虑,怎么除掉李中华这个后患了,既便最后因此会弄的,爆发一场战争,也是在所不辞的。

好在李中华并没有抗旨不来,并且一来之后就建立了奇功,这让李世民也感到有些放心了,李中华还是对自己,对朝廷挺忠心的,应该没有什么二心。

李世民让大家安排人,清点双方的伤亡情况,以及高句丽投降的士兵人数,缴获的物资,辽东城的人口状况。

结果此次攻占辽东城,共杀敌万余人,投降的士兵也有一万多,另外还有马匹二万余,铠甲五千,粮食五十万石,以及百姓近五万人。

这个时代,人口便是最大的财富,所以,近五万的百姓,李世民都打算带回内地中原去。

李中华心里可就不乐意了,按照李世民的意思,征辽结束之后,自己十有**是要被发配到这里来的,若是把老百姓都带走了,那自己到这里来还玩个屁啊!

“陛下!这辽东的人口,要是都送回内地中原去了,那这辽东岂不是都成了空城了,以后还怎么发展辽东了。”李中华对李世民说道。

“这些都是高句丽人,把他们留在这里,我们一撒军,高句丽必定会再回来,岂不是便宜了他们。”李世民说道。

“难道陛下打算打下了这些城池,又撤兵不要了,把他们又还给高句丽不成。”李中华感到很不理解的说道。

“辽东乃是苦寒之地,没有彻底的灭亡高句丽之前,这些城池我们也是守不住的,虽然朕也想一次性的解决掉高句丽这个隐患,但恐怕会很难。

所以每攻下一座高句丽的城池,所有收获的战利品,都要先运送回去再说,就算这一次没有办法彻底的消灭高句丽,也要沉重的打击他,让他伤筋动骨。”

李世民看来是早就已经有了先见之明,完全没有抱着,一次性就消灭高句丽这个国家的打算,所以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能占一点便宜就占一点便宜。

事实上,历史上唐灭高句丽,足足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此次征辽,将会止步于安市城。

拒说安市城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城墙也修建的十分的坚固,大唐围攻了四个月之久,仍然没有办法攻下安市城,最后因为天气转冷,这才不得不撤兵,令李世民引以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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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激战安市城外

高句丽修筑的山城,大都是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攻下了辽东城后,留下了守城的人,便开始进军白岩城了。

辽东失守的消息,早己经传到了白岩城,城主孙传音见唐军到了白岩城外,便知道白岩城要完蛋了。

辽东城那么大,那么的坚固,,兵多将广,粮草充足,尚且没有守住,自己这白岩城,比辽东城可是要差的远了,怎么可能守的住。

看着白岩城城头上三三两两的士兵,个个面如土色,心有戚戚,李世民心下得知,白岩城的守城将士们,并没有多少坚守城池的决心,于是将一副唐军旗帜,送给白岩城城主孙代音,对他说道:“如果真要投降,就把它升在城楼之上。”

孙传音可是己经听说了,辽东城是怎么被唐军攻下的,知道唐朝的军队,掌握了一种神秘的超级武器,死在什么武器之下的人,死的样子十分的惨烈。

但是,孙传音也知道,就算自己有心要投降大唐,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这么拱手将白岩城让给大唐。

如果自己真的要这么做了的话,不要说会被人耻笑,就是自己也会看不起自己,自己手下的那些士兵,也会对自己这个城主,心怀不满。

所以,孙传音心里明明知道守不住,但还是要积极的做出一副抵抗到底的样子。

唐军开始攻城后,阿史那思摩带着突厥兵,冲锋在前面,孙传音命令弓箭手阻止唐军攻城。阿史那思摩不幸被弩箭射中,唐军随即鸣金收兵。

唐太宗亲自上前看望,受了箭伤的阿史那思摩,并亲自为其吸吮伤口的血。将士闻之,没有不感动的。

高句丽乌骨城派一万多军队支援白岩城。契苾何力率八百骑兵去攻击他们。契苾何力亲自杀入敌人的阵地,陷入了敌人的包围之中,被刺中了腰部。薛万备率领另一支骑兵冲杀了进去,救出了契苾何力,契苾何力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来,捆住伤口,继续作战。

跟随他的骑兵奋力进攻,打败高句丽军,追杀数十里,斩首千馀级,因为日落天黑而停止。

孙传音在大唐军队猛攻下,根本无心守城,特别是大唐的军队,动用了超级神秘武器之后,孙传音马上命人在城头上,升起了大唐的旗帜。

就这样,李世民兵不血刃的拿下了白岩城。

李世民对主动投降的白岩城城主孙传音,十分的优待,任命孙传音为白岩州的刺史,继续坐阵白岩城。

唐军攻占了白岩城后,重新回到辽东城休整。李世民下旨,以白岩城改称岩州,以盖牟城改称盖州,以辽东城改称辽州。

李世民率军从白岩城出发,向安市城挺进。抵达安市城北后,立即发兵攻城。

次日,yuāngàisuwén派遣高句丽北部,绝奴部褥萨高延寿,和南部灌奴部褥萨高惠贞,统高句丽、靺鞨之众十五万,火速前去援救安市。

此时的形势,对唐军其实是极为不利的。唐军为了保障后勤而人数过少的弊病,在此时暴露无遗。

在进攻安市之前,唐军已经攻下了高句丽八座城池,这些城均需分兵防守,以防反复。

而唐军的总兵力只有六万陆军四万水军,水陆军此时也未汇合,张亮的水军,此时依然在进攻建安城的路上,李世民身边的兵力,最多只能有五万。

一部分需要维持后勤运输,一部分需要继续包围安市城,以防敌内外夹击,这样能迎战的兵力居然仅仅剩下3万人。

敌我兵力比达到了五比一的地步,而且又是在境外作战,端的是凶险万分。

幸好李中华从康定带来了五万兵马,这个时候才不至于和高句丽的兵力悬殊太大。

面对这样的情况,唐军从皇帝到普通士卒,却都十分乐观,李世民对大家说道:“朕若是高延寿,可以有三条计策,一,带兵直接过来,连安市为垒,据高山之险,食城中之粟,纵靺鞨掠夺我军牛马,我们攻击他们,也没有办法马上解决掉他们,我们想撒兵也不行,他们可以想办法阻止我们,坐困我军,上策也。

二,接引城中之众,一起弃城而逃,中策也。

三,自己为是,不把我们大唐放的眼里,前来和我们交战,下策也。朕观其人,觉得高延惠此人,必出下策,成擒在我们眼前了。”

而普通士兵闻高句丽大军前来,,皆拔刀结旆喜形于色。可见唐军对自己的野战能力信心十足。

而高句丽方面,高延惠显然被自己绝对优势的数量所迷惑,开始将唐军不放在眼里。

当然高句丽军中不是没有明白人,有个叫高正义的对卢官,对高延惠说道:“吾闻中原大乱,英雄并起。秦王神武,所向无敌,遂平天下,南面为帝,北夷请服,西戎献款。

今者倾国而至,猛将锐卒,悉萃于此,其锋不可当也。今为计者,莫若顿兵不战,旷日持久,分遣骁雄,断其馈运,不过旬日,军粮必尽,求战不得,欲归无路,此不战而取胜也。”这个计策恰恰就是李世民皇帝,最不希望高句丽军实行的计划。

但是在拥有绝对优势的兵力的条件下反而避而不战,而且十五万大军拒险防守,物资的消耗更是惊人的,这样想要上下接受这样的计策显然是极其困难的。

所以高句丽统帅高延寿,当时就否决了这个计策,决定主动进攻,一举击破唐军,于是引军直进,开进到离安市城只有四十里的地方

延寿率军到达距离安市城四十里的地方。李世民命令阿史那社尔,率一千突厥骑兵去诱敌,刚交战就假装退走。

高句丽军争相前进,到达安市城东南边八里的地方,依山列阵。李世民亲自与李积等人,以及数百骑兵到高处观察山川形势,可以伏兵以及出入的地方。

李世民命令李世积率军队一万五千设阵于西岭,尉迟敬德率精兵一万一千为奇兵,从山北出狭谷去攻击敌人的后方。

李世民亲自率领军队四千,挟鼓角,偃旗帜,登北山上,命令各军听到鼓角声就一起出击奋力进攻。

高延寿看到李世积布阵,结阵要作战。李世民望见尉迟敬德军尘起,命令作鼓角,举旗帜,各路军队鼓噪并进。

高延寿等人大惧,想分兵抵御。唐将薛仁贵大喊的冲入高句丽军阵,所向无敌。

唐军进攻,高句丽军大溃。唐军斩首两万多级。高延寿等人率领剩余的军队依山自固。唐太宗命令各路兵马将其包围了起来。

尉迟敬德撤了桥梁,断了高句丽军的归路。高延寿、高惠真无奈之下,率领三万六千八百人投降,入军门,膝行而前,拜伏请命。

唐太宗选出耨萨及已下酋长三千五百人,迁往内地,其他的都释放,让他们回平壤,他们都举起双手以头顿地,欢呼声传到数十里之外。

此外,这一战还缴获马五万匹,牛五万头,铁甲一万多领,以及其他大量兵器。

高句丽全国都非常震惊害怕,后黄城、银城的高句丽人都自己弃城逃走,数百里没有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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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攻城受阻

安市城外的这一场大战,唐军取得了大胜,但说起来很简单,事实上李世民却冒了很大的风险。

当李世民率领四千精锐,从山上往下面冲击高句丽的军队时,遭到了几万了高句丽士兵的重重包围,可以说是命悬一线。

要知道唐军虽然很能打,但面对敌我悬殊巨大的时候,也是很难取胜的,况且李世民是大唐的皇帝,高延寿只要不是笨的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就不会不懂,捉住了李世民,这场仗不用打,自己便赢了,活抓不了,杀了李世民,也能乱了唐军的阵脚,令唐军不占而退。

所以当时高句丽军队团团围困了李世民的时候,当真可以说是险象环生,李世民的脸都吓的白了,心里紧张的要命,非常的后悔,不该如此的大意,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如果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制定一个这么冒险的计划,甚至都不会御驾亲征,跑到这辽东来。

就在这个最危险的时候,一身白色战袍,手握银qiāng的薛仁贵,带着一队由党项和白兰部族勇士组成的康定军,从高句丽军的侧冀,冲杀了进去,硬生生的撕开了一道口子,与李世民的队伍会合在一起。

当时薛仁贵率先带头冲进了高句丽的大军之中,一qiāng一个的挑杀着高句丽的土兵,所向披靡,毫无停顿的冲杀在军阵中,神勇非凡,所带的队伍,喊杀声震天,一个个的都是悍不畏死,很快便将高丽大军杀的溃败而逃。

李世民对薛仁贵的表现,十分的欣赏,战斗结束之后,赏赐了薛仁贵不少的好东西,又问他现在在军中是什么官职。

薛仁贵据实相告了之后,李世民立即让他连升sānji,封他为游击将军。

薛仁贵非常的感激李中华,认为是李中华给了他这个机会,其实李中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个机会表面上看,虽然是他给的,但其实也是薛仁贵命中注定了的,他只是尽量的还原历史而己。

安市城的城主名叫梁万春,是一个坚定的保王派,对yuāngàisuwén杀死荣留王,另立高藏王,并且把持着高句丽的朝政,将高藏王视为傀儡,十分的不满。

所以,yuāngàisuwén所发布的任何命令,他都是十分抗拒的,根本就不会听他的。

开始的时候,yuāngàisuwén也想过,要把梁万春给拿下来,换一个自己的人,来做这安市城的城主。

可是他派兵来攻打安市城,梁万春进行了坚决的抵抗,由于安世城的地势太过于险要,两侧是十分陡峭的山崖,只有正面可以进攻,后面你根本绕不过去。

这之后,yuāngàisuwén便懒得再动他了,安市城也因此,像是一个独立的王国似的。

此次得知大唐军队正要围攻安市城,虽然yuāngàisuwén和安市城的城主梁万春,有些矛盾,但此时一致对外,况是安市城的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若是落在大唐手中,对高句丽将会十分的不利,所以yuāngàisuwén于情于理,都要派兵支援安市城。

只是他没有想到,高延寿的十五万大军,不仅没能把大唐的军队赶出辽东,反而是败的这么快。

打败了高延寿的十五万援兵后,高句丽的yuāngàisuwén,便再也不敢派兵去救安市城了,他担心唐军会突然出现在平壤城下。

唐军开始围攻安市城,和辽东城不一样的是,安市城的城墙非常的高大,抛石车根本起不了作用,用zhàdàn去炸,作用也非常有限,还只能炸城门。

可城门外面早已挖了一条很大的壕沟,又深又宽,想挖地道也行不通。

这样的一座坚城,想攻下来,可以说是千难万难,难怪城主梁万春,对yuāngàisuwén都可以那么的傲气。

唐军围攻了几天,除了损兵折将之外,安市城仍然是固若金汤一样,一点损失都没有。

李积心里很着急,向李世民建议道:“陛下!安市城地势险要,短时间之内,想要攻下安市城,会非常的困难,不如绕开安市城,直接杀到平壤城去,只要攻下了平壤城,高句丽便完蛋了。”

“这样做不妥,一旦我们向平壤进攻,高句丽必定举国上下,都会前去支援平壤,我们的兵力不足,很容易陷入高句丽的重重包围之中,后路都会被高句丽的军队堵死,对我们十分的不利。”

李世民在年轻的时候,做秦王时,虽然很有军事才能,但现在己经做了将近二十年的皇帝,年近五十岁的人了,早己过了爱冲动,喜欢冒险的年龄。

如今的李世民,一心想要求稳,不想再冒太大的风险了。

前不久的一场大战,己经是十分的冒险了,险些就吃了大亏,至今想起来,李世民还能感觉心有余悸,那里还会愿意听从李勤的建议,冒险去攻打平壤。

另一方面,在李世民率军于安市城外,与高延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大战时,大唐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张亮,所率水军在攻占卑沙城后,继续向西北推进,在抵达建安城下时,唐军壁垒尚未加固,兵士大多出外砍树放牧,建安城内高丽守军突然杀出,打了唐军一个措手不及。

张亮此人是个庸才,平素胆怯懦弱,没有什么本事,见到敌军杀出,他坐在胡床上,直视不言,被吓得呆如木鸡。

可是将士见他神色不变,还以为他沉稳勇健,军心稍定,总管张金树等鸣鼓整军,向敌进攻。

高丽守军抵挡不住,只得败逃城中,婴城自守,不敢出战。

李世民将军营移至安市城东,与李绩等商议攻城方略。

李世民知道安市城是个难啃的骨头,而且梁万春打定了主意死守城池,决不与唐军正面野战,唐军要硬攻下安市城得难度很高。

于是李世民提议,放弃安市城,转而西攻建安,此时张亮率领的水军也在围攻建安城,两军夹攻之下,建安必定得,如此一来,安市城也就在我们的肚子里了。

但李绩却说道:“若是西攻建安,离我们的粮饷基地辽东城,有些过分遥远了,如果高丽断了我们的归路,情势必定危机,臣以为,还是先攻下安市城为好。

李积毕竟是李世民自己封的辽东道行军总管,最后本着用人不疑地方针,李世民还是同意了李绩的计划。

李世民又将军营移于安市城南,切断了安市与建安两城之间的联系,然后下令,让李绩想办法攻城。

李绩派高延寿等高句丽降将,带着降兵在安市城下,招降城中将士。但城中坚守不动,且每次看见太宗旌旗麾盖,必全城鼓噪,以弓矢相拒。引得李世民大怒,李绩乘机说道:“陛下!这些人全部都该死,破城之日,让将士们杀尽城中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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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辽东道节度使

此话传入城中,守军十分的气愤,反倒斗志高涨了起来,个个悍不畏死,放言要死战到底,既然怎么样都是死,反正也没有了活路,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死的敌人,才是真正令人可怕的对手,唐军也因此久攻不克。

这时,高句丽的降将高延寿献策说道:“应该释放高句丽降将与妻子团聚,以动摇安市城守军的心,然后移兵进攻乌骨城,该城守军弱少,可朝至夕克,最后麾军南下,平壤可唾手而得。

群臣诸将亦建议,应该与张亮所率水军会师,并力攻拔乌骨,“渡鸭禄水,直取平壤,在此举矣。”

李世民听了之后,也觉得非常有道理。正要采纳这一建议时,但李道宗却极力阻止。

他认为如移兵乌骨,则建安、新城的高丽守军必定会紧随我们之后,我军则有腹背受敌之忧。

因此,他主张先破安市城,再取建安,然后长驱而进,“此万全之策”唐太宗遂打消了移兵乌骨的念头。

李道宗的建议当然是万全之策,但是这就让唐军陷入了正面作战一颗颗拔高丽建立的诸多“钉子”的过程,战争必然旷日持久,而且当唐军拔完所有的钉子之后,还能有多少兵力来进攻高丽的都城平壤呢?

显然按照这样的方针来办,想要一举攻灭高丽就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日午后,安市城中传出猪、鸡鸣叫之声,李世民估计高句丽守军可能夜袭唐营,遂严兵设备。

果然,高丽数百人于夜半缒城而下,唐太宗亲自驰至城下,麾军急击,高丽军死者数十人,余者只能退回城中。

第二天,李世民又命令江夏郡王李道宗,督促众人在安市城南修筑土山,以逼城内。

城内守军亦增高其城,与唐军相拒。双方兵士又分番交战,每天都要六七回合。唐军兵士用冲车炮石,摧毁楼堞,城中守军即用木栅塞堵被打出的缺口。

江夏郡王李道宗在修筑土山时,足部受伤,唐太宗亲自为其针灸。

因此,筑山昼夜不息,先后历时六十多天,用工五十多万人次,山顶距城仅有数丈,下临城中。

江夏郡王李道宗,派果毅傅伏爱将兵屯土山之顶备敌。由于山顶过高,根基不固,屯兵过多,土山塌倒,压坏了城墙一角。

这时正值傅伏爱擅离职守,高丽守军数百人从城缺处杀出,占据了土山,“堑而守之”。

如此一个绝佳的攻克安市城的机会被如此浪费,还反而被对方转为自己的防御屏障,太宗怎能不大怒?

于是将傅伏爱斩首示众,令诸将率兵夺回土山。

但接连三天进攻,均未奏效。道宗赤脚行至旗下请罪,太宗以其破盖牟和辽东之功,特予赦而不罪。

战事一拖再拖,天气慢慢的开始变冷了,辽东这地方,一旦变冷的话,对还道而来的大唐大军,形势是极为不利的,李世民不得不下令退兵回朝。

虽然说这一次的征讨高句丽,并没有达到李世民战前制定的目标,但收获其实也是巨大的。

接连攻下了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等十座城池;还从辽州、盖州、岩州三洲,迁徙7万人口到中原;在新城、建安、驻跸三次大战,斩获高句丽军队首级四万多。

仅仅是大败高延寿、高惠真一战,唐军便缴获牛、马各五万余,还有其他大量战备物资,这一战得益远高于损失。

但李世民却坦言,这一次的东征高句丽,其实是失败的。

李中华一看李世民,打算拍拍屁股就走,攻下来的城池也不打算要了,因为要了也守不住。

于是李中华找到了李世民,强烈的要求,留下来,镇守住辽东己经收复的大唐领土。

李世民看不上辽东这里的苦寒之地,可李中华却是非常的喜欢。

辽东的黑土地,那可是肥的流油啊!在李中华的眼里,辽东就是一块还没有开发的宝地。

李中华带来了五万大军,可高句丽光是安市城和建安城的守军,就不低于十万,而且平壤距辽东也近,随时可以增兵辽东。

可以预料得到,唐军一撤,高句丽必定会重新返回,再一次控制辽东这些地方。

李世民也知道,辽东应该派人镇守,可是派少了人,根本就守不住,派多了人,一个是缺人,一个是要花很多的钱。

如今大唐不过二百多万户,很多偏远一点的地方,土地多的没有人耕种,百里无人烟的地方都还有很多。

辽东的冬天太冷,说句实在的话,辽东的土地,李世民还真没有放在眼里,他要的只是一个听话的辽东掌权者,一个受大唐控制的辽东。

李世民把自己的担忧一说,李中华拍着胸口保证,绝对可以帮朝廷,守住辽东。

李中华愿意镇守辽东,李世民当然不会反对了,还问李中华,有什么要求要提的?

李中华也不客气的说道:“陛下缴获的粮食,就留下来给臣吧!另外还要些牛,马,羊,随便给个几万头吧,还有愿意留在辽东的百姓,臣守着这么大的辽东,总不能一个老百姓都没有吧!”

李世民考虑再三,答应了李中华所提出的要求,不过愿意留下的百姓中,高句丽本国的人,都不在考虑之中。

但投降的高句丽兵将中,是汉人的也可以申请留在辽东。

其实高句丽辽东地区的百姓中,几乎大半都是隋炀帝征辽东时,流落在辽东的汉人,他们当中,既有土兵,也有随军服役的老百姓。

既便是高句丽的军队中,也有为数不少的汉人,大多数都是隋炀帝征辽东时,被高句丽抓的俘虏,或者是投降的隋军士兵。

这些人大都己经年纪大了,在辽东生活了近三十年,很多都已经在这边成家立业了,老家的父母亲人,基本上很多已经都不在了,这个时代,能够活过六十岁的人,少之又少。

听说可以选择继续留在辽东,很多人都很心动。

李世民又封了李中华一个辽东道节度使,转了一圈,李中华又从松州节度使,改成了辽东道节度使,成了大唐的专业节度使,除他之外,李世民还没有封过谁做节度使。

至于康定那边,李世民也询问了一下李中华,让谁过去合适。

李中华考虑了半天,才向李世民提议,不如过晋王李治为蜀王,让李治到他的封地去,也顺便管着康定城,并建议让秦守道,提任康定府的大都督,牧守一方。

李世民觉得李中华的建议非常不错,便决定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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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尊重对手

李中华其实也知道,zhàdàn的出现,以及它恐怖的杀伤力,是会令李世民,对自己生出一些别样的心里。

自己在康定城经营多年,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就像是一个土皇帝一样,手中既有兵,又有神器zhàdàn在手,只要不是傻瓜,都能知道苏毗国是靠着自己帮忙,才把吐蕃打败的。

如果自己真的对天下有了想法,李世民不担心才叫奇怪了。

以前的吐蕃,他都愿意用公主和亲,来换取和平,现在的李中华,李世民当然也不想把他逼反了。

所以文成公主成了李中华的女人,李世民也默认了,让晋阳公主留在康定城,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晋阳公主的身体,只有李中华才有可能可以治愈好。

另一个方面,李世民也是借此机会,看一下李中华的为人如何,同时也是表达一种暗示:“朕对你还是很信任的,希望你不要辜负朕的用心良苦。”

现在李中华主动的跳出了康定城那个圈子,其实也是在向李世民表明一个态度:“自己一直忠心耿耿,全无二心,请陛下放心就是。”

两人都明白各自的心思,所以李世民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李中华的请求,让他带着从康定带来的五万人,镇守住辽东己经收复的十座城池,并且封了他一个辽东节度使。

辽东的十座城池,如果能够守住,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就算没有能够守住,李世民也不会损失什么,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一些辽东的汉人百姓,缴获的一些牛羊粮食等战利品,李世民虽然答应留下给他,但又说了,这么多大军前来辽东一趟,不能白来一趟,落个空手而归。

李中华当然知道李世民的言外之意了,也懒得和他计较,很大方的同意,用钱来摆平,让大家皆大欢喜。

钱对于李中华来说,就是一个数字而已,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名下现在到底有多少的钱,又有多少的资产?

而且李中华到现在都还有很多赚钱的手段,根本就没有用出来。

只等在辽东站稳脚跟,打通海上的贸易通道,想赚钱,岂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虽然安市城久攻不下,令李世民十分的恼火,曾经对安市城城主梁万春,更是恨的咬牙切齿。

但临走的时候,李世民却对安市城的城主梁万春,表示十分的欣赏,认为他对高句丽十分的忠心,宁死也要守住城池,坚决不肯投降。

李世民带着大军在安市城下扬威,高句丽守城的士兵都十分的害怕,不敢站在城墙上。

唯有梁万春敢站在城头上,向李世民拜别,谢谢他终于肯撤兵,放过安市城了。

虽然唐军暂时没有攻破安市城,但如果唐军继续待下去的话,对安市城的安全,会变得十分的不利。

而且上次不是唐军大意,加上所筑的土山突然崩溃,也许此时安市城,已经被唐军所攻破了,而自己也将会成为阶下囚。

对于李世民御驾亲征,梁万春的心里,也是打心里感到十分的佩服。

加上李世民又是大唐的皇帝,高句丽的宗主国,即便是高句丽王见到了李世民,也要以臣礼跪拜,所以,梁万春这一拜,倒也的确是真心实意的跪拜。

高句丽战败投降的士兵,基本上都被李世民给释放了,除了三千多名靺鞨兵,被李世民下令坑杀活埋了之外。

有些高句丽投降的士兵,感动之余,想要为唐军效力,确被李世民给拒绝了,倒也不是李世民不想接受他们,只是他们都还有家人亲眷在高句丽,若是被yuāngàisuwén知道,他们转投唐军,为大唐效力的话,恐怕会对他们的亲人不利,故而不肯接受他们。

这也是梁万春敬重李世民的原因之一。

李世民临走时,还赏赐了梁万春不少东西,命人放在安市城外。

李中华在辽东城,为大唐军队送行。

如今他已经正式担任了辽东道节度使,当然要以东道主的身份,为大唐的君臣们,摆上一桌丰盛的酒菜,为大家送行。

李中华与江夏郡王李道宗,单独的聊过几次,江夏郡王李道宗是文成公主的亲生父亲,那就等于是李中华的岳父,李中华对他当然要客客气气了。

江夏郡王李道宗,对于李中华这个女婿,还是十分满意的,如今在长安城内,谁不知道江夏郡王李道宗,因为和李中华有着特别的关系,专门代理新式的炒茶,赚的钱多的让人眼红,恨不得李中华也看上自己的女儿,好让家里跟着女儿沾光。

李道宗关心的问了李中华,一些康定城的情况,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女儿,文成公主现在过的怎么样,自己的外孙女又长得怎么样,漂不漂亮?像谁多一点?

另外,李道宗也肯定了李中华的做法,主动的离开康定府,避免了陛下的猜疑。

只是李道宗觉得,李中华回到长安,才是最好的选择,加官进爵也是迟早的事情,同时也可以提前和太子李恪,搞好关系,加深两人之间的联系,将来好处多多。

辽东苦寒,地广人稀,想要发展起来会很难,或者说需要很长的时间。

而且,朝廷退兵之后,高句丽必定会转土重来,以他的五万兵马,辽东的十个城池分摊之下,一个城池才五千兵马,实在是太少了,很难守住。

百姓几乎没有,没有人种田种地,吃饭也是一个问题,没有百姓就没有税收,养活军队也是一个问题。

李道宗分析的情况,李中华又岂会不知道,不过李中华有自己的想法,但还没有做出来之前,李中华又不好多说什么。

“实在守不住,就干脆放弃,不要太逞强,陛下应该不会怪罪于你,或者你放弃一些小城,只保辽州这样的大城也行。”李道宗交代道。

“我会视情况而定的,王爷尽可放心。”李中华不好拒绝了他的好意,只好含糊的应道。

“本王对你这小子倒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只不过既然公主殿下己经跟了你,你就最好活的长久一点,别出什么意外最好,你小子自己掂量着,看着办吧!”

江夏郡王李道宗也知道,李中华是不会听他劝的,因此语气有些不好,说话很冲。

程处弼也想留在辽东,不过李中华也不好做主,便让他自己去找他爹,卢国公程咬金商量。

程咬金找李中华谈了一下,李中华倒也没有完全瞒着他,大概的说了一下,自己的初步打算,毕竟程咬金还是他义父呢!

之后,程咬金便同意让程处弼留在辽东,跟着李中华混,用李中华的话说,就是留在辽东,建功立业的机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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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喜从何来

送走了李世民等人之后,天气突然变的十分寒冷了起来,气温突降。

幸好李中华早就做了应对,在来辽东之前,就己经知道,这场战争会拖到很晚,让从康定出发的士兵,带足了御寒的衣物。

其实从逻些城出发时,逻些城正是寒冬,也非常的寒冷,所以五万苏毗勇士们,本来就是穿着冬衣来的。

不过跟着李积,李世民来征辽的唐军,带的衣服虽然也不算少,但辽东的气温,比长安要冷很多,气温突降的情况下,还是有一部分唐军,在夜里被冻死了。

这也算是万幸了,及时的从辽东撒离了,如果再迟半个月,恐怕想撤离都很难了,安市城的守军,可不会就这样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李中华留在了辽东,开始渡过漫长的冬天,为了防止高句丽派兵攻城,他把五万大军一分为二,南北兼顾,主要镇守在辽州和卑沙两城。

同时,李中华又奏请陛下,改卑沙城为金州城,其实李中华更想改成大连,但想想还是算了,这个时候还是习惯叫其州。

金州相对于辽州,气候要舒服的多,靠近海边,与莱州隔海相望,进可攻,退可守,是占领辽东的战略要地,必须牢牢的守住。

将来的海上贸易,金州便是李中华心目中,想要打造的一个港口城市。

薛仁贵也留了下来,李中华既然要留在辽东,肯定是要把薛仁贵留下来的,不能的话,他怕自己会玩不转。

另外,李中华还去信,让罗通带人,护送自己的家眷,以及随军的家眷,前来辽东。

既然是准备长期在辽东发展,家眷当然也要迁过来,如若不然,只怕五万士兵都无心呆在辽东了。

这可不是你给多少钱,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兵打仗,大家跟着李中华混,图的是什么,钱只是一个原因,但绝对不是全部。

大家之所以拼命的赚钱,目的不就是为了家人吗?如果长期相隔两地,几年都难见亲人一面,给你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

高句丽或许是真的被大唐打怕了,又或者是因为天气寒冷的原因,整个冬天,并没有人前来攻打,已经归属于大唐的辽东十座城池,这令李中华安然的渡过了整个冬天。

可是yuāngàisuwén怎么可能会干心,让李中华赖在辽东,长期的不走,这样一来,高句丽的千里长城岂不是白修了。

只是去年大唐征辽的进攻,让高句丽损兵折将,大失了元气,加上国内矛盾重重,又有新罗在后面扯高气昂。

如果此时派兵去夺回辽东,后方必定空虚,新罗也必定会趁机反咬一口。

去年趁着大唐攻辽的机会,新罗就趁机进攻了百济,并占领了百济的十三座城。

而且yuāngàisuwén也不得不担心,如果自己执意要夺回辽东,大唐恐怕会再次派大军前来征讨,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yuāngàisuwén也不得不暂时的放弃了,马上就夺回辽东的计划。

春天来了,辽东也开始冰雪融化了,万物开始复苏。

李中华派人从长安,运来了适合辽东种植的玉米,还有水稻以及各种蔬菜的种子,又以优厚的条件,从内地州县招募大量受灾的流民,到辽东来耕种。

辽东的人口虽然不多,但那只是相对于城市而言,散落于乡野村间的老百姓还是不少,尤其是以前隋炀帝三征高句丽的时候,有大量的隋军和服役的百姓,滞留在辽东,因为害怕高句丽当朝的迫害,只能往深山中逃亡,散居在山野乡间。

大唐军队攻占了辽东等城的消息,经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传播,隐居在山间偏僻角落的汉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

虽然不是隋朝的军队,但隋朝早就完了,在大家的心里,大唐代表了中原的王朝,继承了隋朝的江山,自己当然也就是大唐的人了。

这个时候,已经陆陆续续的有人从深山中走了出来,打听唐朝占领的辽东,会怎么样对待他们这些,前朝遗留在辽东的汉人,尤其是他们很多人,都是前朝的军人。

李中华早就命人,在各城张帖了安民告示,欢迎前隋遗留在辽东的将士归来,想回家的派人送回大唐,并且会给一笔钱,让他们可以回家与亲人团聚。

不想回家的,可以重新当兵,守护辽东,也可以种地,种子,耕地的工具,甚至是耕田用的牛,都可以免费供用,除了牛之外,其它的都不用你还,还派人帮你修房子。

很多人争相传告,越来越多的人,从深山中走了出来,有认识的人,更是相拥在一起,热泪长流。

很多人思念故土,挂念着家乡的亲人,所以选择回去内地。但也有很多人,觉得无颜回家乡去,或者家乡已经没有什么亲人在了,所以愿意留在辽东。

有些人厌倦了当兵打仗,选择了种田为生,也有一些人,仍然想要当兵,打败高句丽,以报当年受辱之仇。

李中华命人一一照办,任由这些归来的人,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去留。

他们已经够苦了,也够委屈了,所以李中华不想再为难这些同胞,也于心不忍。

罗通带着五万兵马,护送着文成公主,罗飞燕等家眷,从康定城到达了辽州城,连同家眷共计十多万人。

这样一来,李中华就有十万兵马,加上自己又招募了三万名前隋将士,以及他们的后代,守住现有的十座城,己经不是问题了。

令李中华意外的是,晋阳公主李明达,居然没有回到长安,而是跟着跑到辽东来了。

看到李中华惊讶的样子,晋阳公主很调皮的笑着说道:“见到本公主到了辽东,是不是感到很惊喜呀?”

“公主殿下,臣现在是只有惊,喜从何来呀?”李中华苦笑着说道。

“人家千里迢迢,从康定跑到辽东来看你,你还不领情,本公主现在很伤心,你自己看着办吧?罚你给本公主讲一个故事,必须让本公主高兴了才行。”晋阳公主装着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气呼呼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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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局势复杂

给晋阳公主讲故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讲故事给晋阳公主听了。

上一次讲了一个石猴记的故事,被晋阳公主盗版,弄到大唐日报上去发表了,结果弄的佛道相争,就差一点要大打出手了。

这一次要是再对晋阳公主讲一个,君王死社稷,誓死不和亲的大明故事,李忠华怀疑被李世民听到之后,会不会气得要将也杀人灭口,来一个人道主义毁灭了。

所以故事是万万不能讲了。

晋阳公主没辙,知道再无可能从李中华这里,讹诈出什么故事来了,只好说道:“你曾经和我说过,这个世界很大,我想到处去看一看。

跟着你,我还能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心愿,一旦回到宫里,父皇和母后,肯定会马上就找个驸马,把本公主给嫁出去了。

你不是说过,女孩子最好过了十八岁以后再嫁人,嫁的太早了,过早的生孩子会很危险,所以本公主决定了,就算要回宫,也要等到十八岁以后再回去。”

李中华觉得很郁闷,真想自己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吗?

晋阳公主不愿意回去,皇帝李世民都不着急,自己犯得着去急吗?不就是多一张嘴吃饭嘛,自己又不是养不起她。

这样一想,李中华的心里舒坦多了,也就不去管她了。

身为辽东节度使,如今的辽东一穷二白,什么都要从头再来。

辽东的十座城池,光军人就有十三万,军人的家眷也有十来万,再加上辽东本来就有的普通百姓,也有十来万,军民加起来,总共有近四十来万的样子。

李中华又从内地招募了十万流民,前来开发辽东,又招募了一些造船的工匠。

这五十多万人,便是李中华在辽东的全部资本,虽然不多,但也不是很少了。

这个时候和后世肯定是不能相比的,后世内地随便一个县,也许都不止五十万人口,一个发达的大城市,动辄就是上千万的人口。

而现在整个大唐,也不过就是一千多万人口,所以辽东十座城,能有五十万人口,真的已经不算很少了。

正在李中华意气风发的,安排着大家开垦种地的时候,收到了,岩州刺史孙传音,派亲信送来的求救信,信中称安市城城主梁万春,命他攻换高句丽的旗帜,否则就要攻下岩州城,让他抓送到平壤,交由高句丽王处理。

此时的辽东,形势十分的复杂,大唐和高句丽的地盘犬牙交错,辽州城离安市城不远,岩州离它更近。

银山城和后黄城,更是在安市城的后面,旁边还有一个乌骨城。

另外卑沙城,现已改名为金州城,离着它不远,还有一个建安城,旁边还有一个新城。

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并发展经济,想想都能够让人头痛。

如果只有五万兵马,李中华还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以说得上是毫无办法,不要说发展经济了,就连守住城池都会很困难。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想在辽东发展,建安和新城,安市和乌骨,这四个高句丽的城池,必须要拿下,掌握在自己手中,让辽东连成一片,把高句丽挡在鸭绿江对面。

安市城很难攻下来,建安城肯定也不好打,不过这些难不住李中华,李中华亲自点将,让薛仁贵率领一万骑兵,先将乌骨城拿下,彻底断绝安市城和平壤的联系。

又派拓跋武男领兵三万,埋伏在安市城外不远处的树林里,只要安市城城主梁万春,敢派人去救援乌骨城,便将这些支援乌骨城的援兵,消灭在安市城外。

如果能够趁机拿下安市城是最好的,不能拿下也无所谓,派人死死的盯住安市城,不让他有机会和外界联系就可以了。

还可以时不时的骚扰安市城,让他们想种地都种不了,安市城的粮食再多,也总有吃完的那一天,到时候不攻自破。

岩州城的刺史府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宣称自己是刺史孙传音的故人,老朋友,让刺史府门外值守的士兵,前去向刺史孙传音通报。

这个时候突然有故人来访,引起了孙传音的警觉,怀疑对方是高句丽王高藏,或大莫离支yuāngàisuwén派来的人,意欲劝自己叛唐,重新回归高句丽。

孙传音内心有些摇摆不定,他是一名高句丽族人,心里其实也是不想叛离高句丽的,可是当时的情况,自己不向唐军投降,自己这条性命早就已经不在了。

而且,岩州城里的百姓,守城的士兵,也都会难逃一死。

向大唐投降,虽说是无奈之举,但老百姓们免受了战火的伤害,而自己也被大唐皇帝李世民,任命为岩州刺史,仍然管理着这座岩州城。

所不同的不过是,以前听命于高句丽王,或者说是yuāngàisuwén,现在则听命于大唐皇帝,仅此而己。

现在,安市城城主派人来游说自己,从新回到高句丽。

说实在的话,孙传音也并不是不心动,只是大唐皇帝对他也不薄,而且之前自己曾经已经有过一次反复,此时若是再反,日后大唐如果发兵再来,自己就里外不是人了,到的就算想再投降大唐,大唐也必定是不可能接受的了。

只是孙传音又有些担心,如果自己不答应,回归高句丽的话,又恐安市城会派兵来攻打岩州城。

所以,孙传音思之再三,左思右想,一直摇摆不定。

最后还是决定,以后就安心的做大唐的臣子了,抱紧大唐的大腿,跟着大唐混了。

现在听说有人来找自己,而且还称作是故人,孙传音一时又有些犹豫了起来,到底是见还是不见?

见面之后,若是对方又一再相劝,让自己叛离大唐,重新回归高句丽,自己又该如何是好。

思之再三,孙传音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地方,见对方一面,对方又能如何,反正自己就是打定了主意,不再回高句丽了,对方真要是发兵来攻岩州,辽东节度使也肯定会派兵来救援。

这么一想之后,孙传音也就不害怕了,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还是吩咐人,埋伏在屏风后面,这才让人把来访的故人,带进了自己的刺史府中。

来人一进入刺史府中,孙传音便惊讶的愣住了。

“传音贤弟,怎么不认识老哥,还是做了大唐的狗,就不欢迎老夫这个主人了。”来人冷笑着,很不客气的说道。

“梁大哥,你怎么亲自来了?”孙传音忍不住的大惊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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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意外的惊喜

原来这位自称是岩州刺史孙传音的故人之人,便是那安市城的城主梁万春。

此人当真可以说是胆大包天了,明知道孙传音现在做的是大唐的刺史,还敢跑来岩州见孙传音。

原来两人的确是多年的故交,还是称兄道弟的结义兄弟。

“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大哥,就不要再执迷不误了,离开大唐,重新回高句丽吧!”梁万春见孙传音还叫自己一声大哥,便语气稍好的说道。

“这个,梁大哥啊!你先请坐下,喝杯茶再说。”孙传音有些尴尬的连忙客气的说道。

孙传音是真的没有想道,来的是孙传音本人。

梁万春一向都是一个小心谨慎,步步为赢的人,没有想到这一次却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跑来岩州见自己。

要知道,虽说孙传音是岩州刺史,但岩州城内的大唐耳目众多,李中华身为辽东道的节度使,又岂会对孙传音这种叛臣,不稍加防备呢?

而且孙传音还是本来说好叛唐,见yuāngàisuwén派了援兵来救岩州,马上又反悔不愿意叛唐。

见援兵被大唐打败了之后,又反过来愿意向大唐投降,如此反复无常之人,李中华又岂能不防备一下。

梁万春也不好太过分的逼孙传音,便坐了下来,和孙传音面对面的喝茶。

喝了一口茶之后,梁万春放下了茶盏,看着对面的孙传音,等着听孙传音的回话。

“梁大哥!”孙传音放下手中的茶盏,酝酿了一下情绪,这才开口说道。

“如果当初有办法,谁又愿意做一个叛国之臣,白岩城的情况,大哥又不是不清楚,和你的安市城,根本就没法比,若是你是白岩城的城主,换在我的这个位置上,你能守的住城池不失吗?”

面对孙传音的反问,梁万春想到了唐军的手段,安市城虽然坚固,加上地势险要,还不是一样的,险些就失手,让唐军给攻破了。

而白岩城和安市城相比,几乎没有多少险可守,辽东城都失手了,白岩城肯定也是守不住的。

“那你也不能因此就降敌呀!你可以来安市城投奔大哥呀!有大哥一口吃的,还能少了老弟你一口吃的吗?”梁万春叹了一口气说道。

“老弟当然可以投奔大哥了,可是这几万白岩城的老百姓呢?他们怎么办?”孙传音反问道。

“唐军应该不会杀了老百姓?”梁万春很没有底气的说道。

“是不会杀,可是会把他们带到到大唐去,对于高句丽来说,杀与不杀又有什么区别?”孙传音苦笑了一下。

“贤弟,大哥我委屈你了,但是现在,大唐早已退兵了,贤弟是不是可以拨乱反正了,白岩城可是我们高句丽的白岩城。”

梁万春显然不会轻易的放过孙传音,继续的劝说道。

“大唐的确是退兵了,老弟暂时也的确可以重回高句丽,可是如果大唐再派兵来攻呢?

而且老弟再回高句丽,你确定那个yuāngàisuwén能够轻饶了老弟我吗?

还有大唐的辽东节度使,他又岂能放过老弟,放过这白岩城的高句丽子民,到时候进行屠城都有可能。”孙传音叹息了一口气说道。

“那你就干心,永远跟着大唐走下去吗?难道要成为高句丽的历史罪人。”梁万春忽然站了起来,生气的大声质问道。

“历史的罪人,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梁大哥难道以为,高句丽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吗?你看看现在的高句丽,己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高句丽王高藏,完全就是一个傀儡,大莫支离独断专权,你再看看如今的大唐,灭突厥,灭吐蕃,灭吐谷浑,灭西域,谁敢不服。

大哥!大唐皇帝非常的欣赏你,你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早投明主,如若不能,大莫支离yuāngàisuwén,腾出手来之后,早晚是会对付大哥你的,到时候大哥你就后悔莫及了。”孙传音反过来对梁万春劝道。

“就算是死在yuāngàisuwén的手中,我也不会叛离高句丽,总好过你这种叛国贼,民族的罪人。”

“大哥你愿意死在yuāngàisuwén的手中,老弟也不劝你了,但你也不要来劝老弟,老弟也不愿意做,那种反复无常的小人。”

眼看两个人都已经谈崩了,梁万春说话就更不客气了,指着孙传音的鼻子大骂了起来。

“我梁万春真是瞎了眼睛,竟然会和你这样的乱臣贼子称兄道弟,你我的兄弟情分,从今以后一刀两断,下次再见到你时,定要了你的狗命。”

梁万春说完之后,便想要大步的离开刺史府了,已经闹僵了,撕破了脸,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既然大哥你不仁,那也就别怪老弟我不义了,咱也别等下次再见了,就现在吧!”

孙传音说完,一狠心的将茶盏摔在了地上,马上就有一队刺史府的护卫,从屏风后面跑了过来。

“给本刺史将这人绑了,关进大牢中,好生的看守。”孙传音冷冷的说道。

梁万春没有想到,这孙传音说翻脸就翻脸,不由得又气又怒,除了破口大骂之外,却也是毫无办法,只能在心里无比的后悔,不该太托大了,对自己过分的自信,亲自跑到白岩城来劝孙传音。

孙传音命人快马前住辽州,向辽东道节度使李中华报喜。

若能因此拿下安市城,劝降梁万春,这又何尝不是大功一件呢!

至于梁万春,迟早有一天他会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

李中华收到消息之后,心中也是大喜,万万没有料到,事情的进展,会是如此的意外。

没有了梁万春的安市城,还有欧飞。

却说守安市城者,却是高丽国左、右亲卫军官镇守,各分绝奴、灌奴等部。绝奴部主帅梁万春、邹定国、李佐升,灌奴部主帅欧飞、暨武、张猴孙,共六员猛将,虎踞于安市城中。

此时,薛仁贵正在带领一万兵马,猛攻乌骨城。

乌骨城主大惊,一面派人死守城池,一面派人向安市城求援。

薛仁贵似乎有意放慢了进攻乌骨城的速度,猛攻了一天后,到了天黑便停了下来,这让乌骨城主大喜,派出去求援的人,非常顺利的就出城去了。

安市城的灌奴部的主帅欧飞,听说唐军绕开了安市,正在猛攻乌骨城,乌骨城城主派人前来求援,此时城主梁万春不在,当然就轮到他做主了。

乌骨城在安市城的后方,是安市城通往平壤城的必经之地,一旦落在唐军手中,那安市城可就真的是成了一座孤城了。

所以,乌骨城必须要救援,绝不能让它被唐军给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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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巧夺安市城

安市城灌奴部主帅欧飞一声令下,点了三万精兵强将,芾着暨武,张猴孙二员大将,命人大开安市城的城门,浩浩荡荡的就要去支援乌骨城。

拓跋武男早就派人把安市城的动静,盯的死死的,知道有三万人出了城,往乌骨城方向去了,便派人抄了对方的退路,前后夹攻对方,不时的还往欧飞的队伍中,扔上几颗zhàdàn。

欧飞一见中了唐军的埋伏,顿时便有些乱了手脚,急忙让人冲杀出去,向安市城求援。

此时安市城中,还有邹定国,李佐升两员大将坐阵,守城的兵也还有三万兵马。

以六万对二万,在欧飞看来,只要邹定国,李佐升及时赶来,围歼三万唐军,应该不难。

欧飞并不知道的是,拓跋武男还留了一手,分兵一万,理伏在安市城的城门附近的山上。

邹定国和李佐升,也不知道这是对方的计策,只道是唐军为了防范安市城,派兵援助乌骨城,所以在半路设伏,阻击安市城派出去的援兵。

既然唐军只有二万兵马,欧飞将军那有三万兵马,己经可以战胜对方了,自己再派个一万人,去断了对方的后路,给它来一个前后包抄,吃掉这二万唐军,应该不难。

邹定国有些吃不住,怕唐军太历害了,来报信的人不是说了吗?大唐的军队用了神器震天雷,所以觉得还是多带一些兵马,比较妥当一点。

至于安市城的城防问题,安市城非常的牢固,留下一万兵马来防守,一定不成问题。

震天雷是高句丽人叫出来的名号,大唐的人都习惯叫它神器,是道家研究出来的法宝,当初李中华的解释,huoyào是道门练丹时的产物,用它制作出来的zhàdàn,称它为法宝,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兵贵神速,两军交战的地方,离着安市城也不远,不需要准备粮草辎重,只需要把兵马派出去就可以了。

大军刚刚开拔,城门自然是大开着的,后面的兵马还在城内,陆陆续续的出来。前面的己经走出几里地了,骑兵骑着马,能不跑得快吗?

这个时候,拓跋武男带着一万兵马,从侧面埋伏的树林中,冲杀了出来,直接争夺城门的控制权。

神器在此时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兵马还未杀到,zhàdàn便扔到了城门处,直接将城门口的高丽兵,炸得死伤无数。

一部分人挡住了,掉头想要回来支援的安市城守军,一部分人直接冲进了城内,砍杀了起来。

拓跋武男迅速的扫清了城门附近的敌人,等到一万唐军冲进了城中之后,将城门关闭了起来,彻底的阻断了想要进城的李佐升,所率领的二万兵马。

城门失守,令邹定国方寸大乱,两军在城主府外面,进行了生死的较量。

城内的邹定国,只有一万守军,根本就不占优势,加上唐军的震天雷,神出鬼没,时不时的就在人群中炸响,每次一炸响之后,总要收割好几个高句丽土兵,被炸伤的人更多。

一些守城的高句丽士兵,终于被zhàdàn的威力给吓怕了,丢掉手中的武器乱窜,大叫着:“别扔了,我投降!别扔了,我投降!”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人带头向大唐投降之后,便有一大片的人跟着大叫投降了。

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见大势已去,邹定国也只好丢下手中的武器,向唐军投降了。

最后一清点,城内的高句丽守城士兵,有六千五百多人投降,杀敌三千五百余人,这还不算在城外杀的。

薛仁贵等放走了乌骨城,去搬救兵的人之后,便马上开始再一次的猛攻乌骨城了,这一次可是一点力都没有留了,直接打的乌骨城的守军崩溃绝望,高喊着投降为止。

乌骨城城小兵弱,打下乌骨城,可以说是易如反掌,一点不废事,一万对五千,以强凌弱,薛仁贵都不好意思打这样的仗。

留下三千人守城,薛仁贵便带着七千兵马,向着安市城赶去,刚到安市城外,就听说有军队在攻安市城。

薛仁贵还以为是拓跋武男带的人,正在攻打安市城,跑过去一看,安市城上己经升起了大唐的旗帜,而原来守城的高句丽士兵,却在拼命的攻打安市城。

这一幕看起来十分的滑稽,手城的变成了攻城的,本应该攻城的人,却又一下子变成守城的人了。

薛仁贵和跟着他来的士兵,看到连大唐皇帝亲自指挥,都没能攻下来的安市城,己经被自己的兄弟们给攻占了,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顿时豪气大增,气势如虹的冲杀了过去。

七千打二万,气势半点也不弱,横冲直撞了过去,当真是所向披靡,杀的高句丽士兵心惊胆战。

城内的拓跋武男,正好理清了城内的降敌,听闻薛仁贵已经带着人杀过来了,忙命人大开城门,率军冲杀了出去。

这一下,李佐升当真是十分的后悔,不该留在这里,攻打安市城,而是应该尽早回平壤,向大莫支离搬救兵来,夺回安市城。

李佐升,也不用脑子想一想,如果安市城是那么容易,就能攻下来的话,yuāngàisuwén早就杀了梁万春都有可能,大唐的皇帝御驾亲征,围攻了三个月,都没能攻下安市城。

此时,李佐升想要逃走,薛仁贵又怎么会给对方机会呢?

薛仁贵手握方天画戬,冲向了李佐升,并大声的喊道:“休要逃走,和俺薛礼薛仁贵比划一下。”

薛礼这个名字,李佐升没有听说过,可是薛仁贵这个名字,那可真的是有点如雷贯耳了。

当初就在安市城外,大唐军队与高延寿的十五万大军交战,大唐皇帝李世民以身赴险,作饵引诱高延寿带兵围堵,就是一个叫薛仁贵的家伙,带兵冲杀了进去,硬是打开了一条通道,救下了大唐皇帝李世民。

当时,安市城内的很多将领,都站在高高的城墙上观战,这一幕可是都看在了眼里,对薛仁贵的勇猛,即便是敌人,也不由的赞赏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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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问题少女

李佐升虽说也是安市城的六大武将之一,身手一向自命不凡,但是面对薛仁贵的时候,却有点未战先怯,毫无自信。

两人比试身手,信心十分重要,如果自己连信心都没有,便己经输了三分。

薛仁贵追了上去,李佐升只得硬着头皮应战。

双方交手没有几招,李佐升便知道,自己绝不是对方的对手,便想找机会逃走。

逃走虽然会很没有面子,但这个时候了,傻子才会要面子,如果要了面子,把性命给丢了,那要这样的面子,还有什么作用?

心里想着事情,打斗也不用心,薛仁贵可不会和敌人客气,方天画戬虚晃一招,骗过了满腹心思的李佐升,在他的大腿上划了一下。

李佐升感到一阵巨痛袭来,情知自己己经受了不轻的伤,更加不是对方的对手了,于是虚晃了一招之后,打马转身便逃。

薛仁贵见对方逃走,也不去追赶,而是取了弓箭在手,拉了一个满弓,一箭射了出去。

这一箭的力道,当真是历害,一箭射中了李佐升,从后心进去,箭头直接从对方的前心露出了头,真正的是一箭穿心而过。

李佐升中箭之后,不干心的回头看了一眼薛仁贵,从马背上栽倒下去,就此损落了。

薛仁贵上前砍下了李佐升的头,回转过去,提着李佐升的头冲进厮杀着的人群中大叫:“你们的主帅己被我杀了,还不快快投降。”

李佐升带出来的高句丽士兵,看到了李佐升的人头之后,顿时便没有了斗志,纷纷丢下手中的武器,大叫着投降了。

此次攻手乌骨,安市两城,可以说是大胜了,先后杀敌一万七千人,收降了四万五千余人,夺得粮食五十万石,战马五万,牛五千,百姓十万余人。

都知道安市城坚固,所以很多高句丽的百姓,都迁移进了安市城中,所以安市城的百姓也就特别的多了一些,超过了十万人,比辽东城内的百姓还多。

李中华收到战报之后,也是大为高兴,如此一来,辽州可就十分的安全了,可以直接陈兵于鸭绿江边,与高句丽划江而治。

另外一边,镇守在金州的罗通,也在时刻紧盯着建安和新城,相比于建安,罗通经过对比和考虑,决定先攻下新城。

李中华写了一道奏折,把安市城和乌骨城,己经被拿下的情况,具体的向李世民介绍了一遍。

长安的李世民,一看到李中华派人送过来的奏折之后,真的是又喜又惊,喜的是安市城终于破了,惊的是安市城,竟然这么容易就破了。

“李中华这小子,倒当真是朕的福将啊!”李世民不由的感叹道。

“陛下!兕子怎么跑到辽东去了?她现在都己经十五岁了,是不是该把她召回宫里,给她找个好驸马了。”长孙皇后有些担忧的说道。

“谁说不是呢?你以为朕不想让兕子回宫啊?我们都己经有四五年,没有见到她了,也不知道她现在长成啥样了。”李世民颇为无奈的说道。

“还能长成啥样子?兕子随臣妾,臣妾年轻的时候什么样子,兕子长得也应该差不了多少。”长孙皇后笑着说道。

对于自己年轻时候的相貌,长孙皇后还是很有自信的,就算是现在,己经四十六岁的长孙皇后,也依然是风韵犹存。

“那可就真的是一个大美人了,皇后当初可是把朕都给迷住了,兕子要是长得也和皇后一样的美,最后也不知道会便宜那个小子。”李世民的心情不错,难得的开起了玩笑。

“唉!要是李中华还没有婚配,倒是配的上兕子,兕子定会很乐意嫁给他,说不定也能够成就一段佳话。”长孙皇后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说道。

晋阳公主每次派人送回的家信中,提的最多的就是李中华了,长孙皇后自己是过来人,又岂会看不出来,女儿八成是暗恋上了对方。

只可惜,他们之间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晋阳公主又不在身边,长孙皇后也没有办法劝她。

“这小子倒是个人才,朕对他也非常满意,但他己经有了妻室,还是文成公主的驸马,当然不能再和兕子在一起了,否则的话,朕的两位公主同嫁一夫,那朕还有面子吗?”李世民摇了摇头,否定的说道。

“所以陛下应该早点派人,去辽州把兕子接回官里才是,让他继续呆在辽州,臣妾真担心会出事,到时候陛下可就麻烦了。”长孙皇后有些抱怨的说道。

“朕去年从辽东回来,就派了治儿去了康定,让他劝兕子回宫,可治儿回信说,兕子坚持不肯回宫,说是满了十八岁才回宫,十八岁之前,她不想嫁人,这不,她自己又偷偷的跑到辽州去了。”李世民非常郁闷的说道。

晋阳公主去了康定之后,虽然身体上的病,应该已经治好了,可是性格却是己经大变了。

不仅写出了一部石猴记,弄得佛道相争,险些打了起来,还变得叛逆了起来,动不动就是说些人生啊,自由啊,世界很大呀,我想到处去看看呀之类的怪话。

换了别的女儿,李世民早就派人去,强行把她带回宫里了,可是对于晋阳公主这个女儿,李世民却舍不得逼她。

从小带在身边,亲自抚养长大的女儿,又从小就乖巧懂事的女儿,手把手的教她读书,写字,这感情之深,可不是别的公主能比的,即便是长乐公主李丽质,在李世民的心目中,地位也不如晋阳公主。

李世民可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女儿,宠爱着晋阳公主,把她当成自己的小棉袄,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怕摔着了,就算女儿想要天上的星星,也要想办法满足女儿的心愿。

在晋阳公主面前,李世民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父皇!你知道吗?我们生活的土地,居然是圆的,而且是在不停的转动,可我们却不会掉下去,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父皇肯定觉得儿臣很傻,可是听了中华的解释,儿臣却相信了,中华说,站在海边看远处,有船出现时,总是先看到船帆,才能看到整条船,那就是因为我们脚下的土地,是一个圆球形的星体。

对,父皇你没有看错,我们生活的地方,他就是一个星体,和我们所看到的天上的星星,是一样的,甚至在我们看来很小的星星,其实比我们生活的这个星体,还要大很多,是不是非常的神奇?

中华还说,星星之所以会发亮,是因为太阳光的照射,反射出的光芒,月亮其实也是一个星球,之所以比星星要大很多,并不是真的就比星星大,只是它离我们很近而己……。

父皇,儿臣想去辽东,去那里的海边看一看,是不是真的像中华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圆的,海面上有船只出现的时候,真的是先露出船帆。

中华还说,女孩子的身子,要满十八岁之后才能长全,太早嫁人对身体不好,大早生孩子更加的危险,儿臣在想,母后的身体多病,是不是因为太早和父皇成亲,又太早生孩子有关系,所以儿臣肯求父皇,等儿臣十八岁以后,在考虑嫁人的事情……。”

李世民想着女儿晋阳公主信中的内容,就不由得感到一阵头大,却也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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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想生?想死?

自古以来,在人们的认知当中,天圆地方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是流传了几千年的固有观念。

如今突然有人打破了这种常理,硬要说地是圆的,如果是别人这样说的话,李世民是怎么样也不可能相信的。

可是说出这话的人,确是李中华,大唐千古少有的怪才。

李中华自出现在长安之后,便表现出了他非凡的传奇,先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控制了天花病情的蔓延。

如今已经10年过去了,大唐境内的天花病情,几乎已经灭绝,不得不说所有的大唐百姓,甚至包括皇室和贵族,都要感谢李中华的出现,否则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感染天花,能不能熬过去,更是只有天知道。

再后来就是高度酒的发明,颠覆了人们对酒的认识,谁还敢说自己是千杯不醉。

还有他的诗词双绝,所创作的诗词,首首都是经典,是可以流传千古的那一种经典,之后更是创作了三国演义这本小说,其中所涉及到的军事谋略,就连大唐的军神李靖,也对其赞叹不绝。

之后又陆续推出了肥皂,香水,果酒,发明了纸秒,开设了银行,旗下的产业数不甚数,每年向朝廷所上交的税收,都是一笔天文数字。

让他出任松州节度使,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发展出了可以对抗吐蕃的军事实力,最后更是扶持一个已经基本亡国了的苏毗国,成功的逆转了,反败为胜的打败了吐蕃,重新复国,并且最终将吐蕃给灭了。

李中华说这地是圆的,李世民还真是有点相信了,晋阳公主说要去海边看一看,海上出海的渔船,出现在海平面上的时候,是不是一开始只能看到船帆,以此来证明地是圆的,李世民也觉得有些好奇,便同意了晋阳公主,去辽东的请求。

虽然知道自己就算不同意,也拦不住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但李世民还是同意了,至少保留了自己这个当父皇的尊严。

面对晋阳公主这个叛逆的女儿,李世民也只能这样可怜的安慰自己了。

李世民决定趁热打铁,这回他打算派太子李恪挂帅,由李积担任副帅,带兵五万,由陆路过辽水,扫清辽东的高句丽残军,以及攻破尚在高句丽手中的城池。

另一路由牛进达,李海岸,由水路进攻平壤,震摄高句丽。

梁万春被孙传音亲自带人,押送到了辽州城,意欲向辽东节度使邀功。

在此之前,他已经亲自写好了一封捷报,命人送往长安报喜,似乎生怕辽东节度使李中华,会将他的功劳给贪墨了一样。

对于梁万春,李中华也非常的感兴趣,他命人将梁万春带上来,让人给他松了绑,请他坐了下来,还让人给他送上茶水。

梁万成倒也凛然不惧,有茶喝也不客气,一点也不担心,李中华会在茶中下毒。

“这茶真新鲜,从大唐运来的吧!真是好茶!香是很香,就是淡然无味,有点太清淡了。”

梁万春喝了一口茶之后,还不忘发表一下评论。

“清淡一点比较好,主要是对身体有好处,梁将军要是喝不惯,本节度使可以让人帮你换一种口味的茶。”李中华端起茶来喝了一口,很和气的说道。

“还是不用麻烦了,阶下之囚,能有一杯茶喝,已经是很不错的待遇了,听说你是大唐皇帝所封的辽东节度使,没有想到你竟会如此的年轻,想必是有什么过人之处,梁某人落在你的手中,不知道辽东节度使,你打算怎么处理?”

梁万春先是摇了摇头,拒绝了李中华的一番好意,接着又赞赏了李中华几句,随后又开门见山的问李中华,打算怎么处理他。

“这个好说,主要还是看梁将军,对自己的将来有什么打算?”李中华微笑着,显得很淡定的样子。

“打算?是生是死,难道不应该是捏在李节度使的手中吗?梁某都已经落到这种地步了,难道还能有选择的权利吗?”梁万春苦笑着说道。

梁万春虽然不怕死,既然从军,便做好了随时战死沙场的准备,将军难免阵前亡,这个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可是如果可以继续的活下去,谁又能够一点都不心动呢?

尤其是现在,已经不是在战场上了,而且,他也是非战之败。

只是,梁万春有他做人的底线,他不会因为想要活着,而向李中华低声下气的求饶。

至少,李中华也得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样子,给予他应有的尊重。

“那咱们就换一种说法吧!梁将军希望本节度使,应该怎么来处理你呢?又或者说,你是想生?还是想死呢!”

李中华似乎半点也不着急的样子,生或死,如此沉重的话题,他就说的那么轻松,坦然。

梁万春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想生,那是肯定的,能够生,谁又会想死呢?

可是如果活的委屈,活的窝囊,活的生不如死,那活着又还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回答死的话,想到马上就要人头落地,很多的心愿,还没有来得及实现,心里的抱负,也还没有来得及施展,心里就会有一种很不甘心的感觉。

“能够活着,没有人会想着要死,但如果是苟且偷生的活着,那还不如马上就死。”梁万春沉默了片刻之后,才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大唐天子对你是赞赏有加,几次都想劝降你,梁将军却是每次都毅然而然的拒绝了。

之前你还有安市城要守,如今安市城己经归我大唐所有了,本节度使敬重梁将军是个英雄,是条汉子,所以,本节度使可以不杀你,甚至也可以放你走。

不过本节度使很好奇,梁将军没有了安市城,离开辽东之后会去哪里?大莫支离yuāngàisuwén,知道你丢了安市城,被大唐活抓了,又安然无恙的被大唐给放了,他会怎么想这件事情,或者你觉得他会放过你吗?”李中华徐徐的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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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太子亲临

梁万春沉默着,无言以对,仔细一想,没有了安市城做为依靠的自己,居然什么也不是,这不如一个平民百姓。

平民百姓只要做一个顺民,无论是谁统治他们,也不会故意针对一个普通的百姓。

而自己己经得罪过大莫支离yuāngàisuwén,就算是大唐放了自己一条生路,自己的国家高句丽,yuāngàisuwén也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至于高句丽王高藏,那就算了吧!他自己都只是一个傀儡,朝不保夕,自身都难保,指望他来保护自己,还不如求神拜佛,让菩萨来保佑自己。

“想清楚了没有,想走,随时都可以离开,本节度使绝对不会勉强你,还会私人赠送梁将军一匹代步的马,一点盘缠。

另外,梁将军的家人也还在安市城,梁将军可以去安市城,把家人接走,本节度使可以给梁将军,一封亲笔信带去,安市城那边不会为难梁将军。

如果愿意留下的话,安市城仍然可以交给梁将军,一个刺史肯定是少不了梁将军的,以后只要一心为大唐效力,加官进爵,封妻荫子也自不在话下。”

李中华继续开出了自己的条件,李世民可以让投降的孙传音,继续留在岩州任刺史,他为什么不能让梁万春,继续留在安市城当刺史呢?

“多谢李节度使,梁万春以后就是大唐的人了,为大唐效力,绝不会有二心。”

李中华已经给了自己一个这么大的台阶,又善待了自己的家人,如果自己再不知好歹的话,那也未免太蠢到家了,这样的机遇一旦错过了,绝对不会再有了。

一个败军之将,能够有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己经是最好的了,不可能还有比这更好的待遇。

所以,梁万春不能再犹豫了,马上就向李中华表态了,以后誓死效忠大唐了。

解决了梁万春的事情,李中华也松了一口气,现在的李中华身边,大缺少人才了,梁万春此人在辽东,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辽东也还有大大小小的几十上百座山城,掌握在高句丽的手中,一座座的攻下来,既费时又费力,也会死伤很大。

有梁万春做为榜样,攻城拔寨时,遇到的抵抗,就会小很多了。

李中华命拓跋武男守安市城,让梁万春随薛仁贵一起,扫荡还在高句丽手中的大小山城。

有了薛仁贵的武勇,梁万春的劝降,各大小山城纷纷归降,薛仁贵最终驻军于鸭绿江边,没有再向前推进了。

且说李积和太子李恪,奉旨率军从陆路,跨过了辽水,一路到达辽州,当真是顺风又顺水,毫无阻碍。

太子亲临辽东,作为东道主的辽东节度使李中华,当然要盛情的接待了,晋阳公主李明达,也陪着一起,出城十里去迎接太子李恪。

文成公主和杨雪,虽然都是李中华的正妻,不过出城迎接太子李恪,是不需要有家眷相陪的。

至于晋阳公主,她尚未嫁人,太子李恪是她的哥哥,她是必须去迎接的,这是臣礼,不去反倒是失礼了,这就是嫁人了,和没有嫁人的区别。

晋阳公主己经出落的身材高挑,气质高贵,美丽大方,还有点少女的调皮,和李中华走在一起,迎接太子李恪。

太子李恪也有四年,没有见过晋阳公主这个妹妹了,此时一见之下,颇有几分惊艳的感觉。

见到她和李中华站在一起,巧笑嫣然的样子,突然觉得,他们两人很像是一对甜蜜恩爱的小夫妻一样,是那么的般配,浑然天成。

只是一想到两人的身份,似乎又有些不可能,心里没来由的感到有些惋惜。

李中华没有想到,李世民会这么快,又派兵来辽东,征伐高句丽。

不过有了李积带人加入进来,那就更好了,正好解决建安和新城的问题。

看到李中华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辽东治理的有模有样,还把去年久攻不下的安市城,也轻松的拿下来了,无论是英国公李积,还是太子李恪,都不得不佩服李中华的本事。

李中华说了一下自己的打算,想让英国公李积,带兵去攻建安和新城,这边的问题,基本上已经解决了。

英国公李积当然没有问题了,不过他提议,让太子李恪留在辽州坐阵,等消息就可以了。

太子李恪却说道:“父皇是命本太子来打仗历练的,可不是来享福的,本太子怎么可以呆在辽州不走呢?那岂不是犯了抗旨不遵的欺君之罪?”

“太子殿下,话不能这么说,带着殿下只要到了辽东,就不是欺君,打仗是很危险的事情,太子殿下乃是大唐的储君,又怎么可以以身犯险呢?万一出了点什么意外,那臣就是万死,也难辞其咎啊!”英国公李积连忙劝说道。

“父皇都从来不怕危险,本太子又岂能另外,何况本太子又不是一个不能上马打仗的人,再危险的情况,也经历过好几次了,攻打建安城,本太子必须亲自参加,此事不必再议。”太子李恪果断的说道。

英国公李积很无奈,他拿这太子李恪完全没有办法,只好转头看向李中华,希望李中华可以帮忙劝一劝太子李恪,不要前往建安城,参加攻打建安城的战斗。

如果太子李恪在自己身边,出了一点意外,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他李积还真的负不起这样的责任。

李中华也知道英国公李积的难处,说的话也十分的有道理,可是太子李恪说的其实也没有错。

如果他留在辽州不走,安全当然是没有问题了,可是却丧失了一次历练的好机会。

而且,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事情是瞒不住李世民的,让李世民知道了太子李恪,因为贪生怕死而留在辽州,没有随军参战,心里肯定会对太子李恪的表现,非常的失望,弄不好,李恪这个太子,也当到头了。

在没有登基称帝之前,太子永远都只是一个太子,储君也仅仅只是一个储君,老皇帝没有驾崩之前,是随时可以换个人来接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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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伤亡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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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太子殿下既然已经来了辽东,留在辽州肯定是不行的,陛下知道了也不好,就让太子殿下去吧!大唐的储君,也不能总在温室中生长,总是要经历一下战争的残酷,才会明白江山来之不易,以后才会多施仁政。

让太子殿下参与战斗,既是对朝廷和陛下的负责,也是对大唐百姓的负责。”李中华想了想之后,出言劝道。

“话虽如此,可是这样做实在是太危险了。”英国公李积有些发愁,不太情愿的说道。

“放心吧!太子殿下的身手可是不弱的,当初遭人行刺的时候,都能安然无羌,这次也定然不会有什么危险,最多也就是攻不下建安城而以。”李中华好言劝道。

“就是,本太子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是吹的,你找几个军中的兵来试试,看能不能打赢本太子。”太子李恪充满自信的说道。

英国公李积郁闷的无语了,这尼玛的怎么试啊?谁特么吃了豹子胆?敢对太子殿下出手,打赢太子殿下,嫌命长了吗?还是想找不痛快?

仗要打,农时也不能耽误了,辽东这地方,适合种庄稼的时间,本来就很有限,和南方简直没有办法比,如果耽误了农时,那就只能等明年了,今年过冬就等着吃土吧。

没有任务的士兵,也要参与种地的劳动,虽然李中华不缺钱,但保证粮食的自给自足,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罗通很着急,安市己经拿下了,乌骨城也投降了,可是李中华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却没有任何的进展,建安和新城,还牢牢的掌控在高句丽的手中,这让他觉得倍受打击,感到很没有面子。

所以罗通发了狠心,决定要尽快的把新城打下来。

罗通命人不分昼夜的猛攻新城,zhàdàn像不要钱的一样,不断的用抛石车,送到新城的城头上,炸的没有人敢站在城头上,这才命人用攻城梯,强行登上城头,和守城的高句丽士兵,展开了肉搏战,夺取了城头上的阵地,让更多的人,登上了城头。

之后抢攻城门,最终控制住了城门,把城门打开之后,罗通率军攻入城中,直杀的新城的守军哭爹叫娘。

直到新城守军放弃了抵抗,纷纷跪地求饶,罗通仍然不肯罢休,又杀了一阵毫无抵抗的守城兵,发泄了心里的不痛快,这才罢手。

至于守城的将领,更是被就地处决,砍头示众,震慑的新城幸存的守军和百姓,不敢生出任何反抗之心。

当李中华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中华不由的长叹了一口气,暗叹罗通的性格太冲动了,在对方投降之前,杀了多少守城的军人和将领,都不过分,毕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所有的敌人都投降了之后,再任性的杀人,那就有些太不理智了,甚至是非常的过分。

这样一来,消息一经传出去之后,建安城就更加难以攻破了,反正都是一死,守城的将领必定会坚持到底,展开殊死的较量。

果不出所料,建安城的战斗,打的异常的惨烈。

在英国公李积,和太子李恪赶到建安城下时,罗通己经吃了大亏,死伤了三千多人。

这个数字己经超过了去年,唐军征辽的伤亡总数了。

去年李世民御驾亲征辽东,加起来总共也只伤亡了二千多人,战马受损最多,达到了八千多匹。

为了守住地池,建安城己经全民皆兵了,因为罗通己经在战前,派人进行了喊话,威胁建安城在五日之内投降,否则的话,一旦破城,将会进行屠城。

这样一来,建安城的居民,已经知道了,一旦城破之日,他们就将没有活路了,那还不誓死的守城,为了杀敌,连自家的房子都拆了,用拆下来的石头,运到城头上,用力的往攻城的唐军头上砸下去,被砸中的人谁能受得了?那是非死既伤。

又用火把油加热了,往城下倾倒,将在人的身上滋滋直想,烫不死你,也让你失去了战斗力。

更有甚者,将粪便也加热了,往城下攻城的唐军头上倒去,实在是令人太恶心了,弄得攻城的唐军,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

英国公李积到了建安城下,看到战斗打成这个样子,也是叫苦不迭,双方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完全没有什么可以谈的了。

至于罗通战前派人喊话,威胁对方要屠城,英国公李积倒是没有责怪罗通,也没有认为罗通做错了什么。

当初安市城进攻受阻,英国公李积就曾经,对皇帝李世民提出过,攻下安市城后,要来个屠城。

所以英国公李积不仅没有怪罪罗通,反倒觉得两人有点臭味相投,很对他的脾气。

太子李恪却说道:“屠城这种话,怎么可以公然的叫出来呢?这不是给自己增加了阻力了吗?

部下攻进城之后,敌军若是投降的话,可以迟一些时间才接受,让部下先杀一个痛快,发泄完了再喊停,也就算了。”

自己这还没开打呢,就己经死伤了三千多人,超出了去年父皇亲征辽东时的伤亡人数,太子李恪心里也是非常的郁闷,心情也不痛快了。

既然已经打成这个样子了,如果此时停战,那之前的努力就白白付出了,死伤的三千多人,也就一点价值都没有了,所以这攻城战,还得接着打。

不过太子李恪既然来了,肯定不能什么都不做,至少也要让建安城的人知道,继去年大唐皇帝御驾亲征之后,今年又派了太子来亲征辽东,不完全收复辽东,大唐就绝对不会停止征辽,继续顽抗下去,也是绝对没有出路的。

如果现在肯投降,那李恪就以大唐太子的身份,宣布收回之前攻进建安城之后,会进行屠城的命令。

如果六个时辰后,不肯投降的话,那就将会一不客气了,破城之日,便是屠城之日。

六个时辰,也就是只给了对方,一个晚上的时间考虑。

天亮之后,若是再不打开城门投降,辰时三刻起,唐军真会发动新一轮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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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降?不降?

虽然唐军整个晚上,都在睡觉,并没有发起攻城的战斗,但这一个晚上,建安城内的人,无论是官还是兵,又或者是普通的城民们,注定是难以入睡的。

大唐的声威,这十几二十年来,可以说是如日中天。不仅高句丽的官兵们,如雷惯耳,就算是普通的百姓们,也都听说过了。

之前,是因为害怕唐军会屠城,所以才会不要命的抵抗。

现在,大唐的太子亲口允诺,只要向大唐的军队投降,就不会屠城,并饶恕他们之前的罪行。

即使大家都知道,继续顽强的抵抗下去,不过也就是苟延残喘而已,建安在辽东,己经成了一座孤城,完全被大唐所围困了,至于指望平壤派兵来救,更是痴心妄想的事情。

对方老百姓来说,无论是高句丽,还是大唐,无所是谁来统治他们,只要能给他们一条活路,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个时候,天下频繁的易主,今天是这个为王,明天又是那个称帝,国家观念,民族荣辱,对于辽东的百姓来说,其实并不强烈。

只是当官的并不这么想,要是早一点投降了的话,他们也就认了,估计大唐也不会容不下自己。

可是现在嘛!他们虽然也很动心,有心想向大唐投降,可他们心里没有底,因为持续了这么久的抵抗,从去年到今年,他们的手上可是沾满了大唐士兵的鲜血,一旦投降,恐怕也不会有自己的好下场。

既然横竖都是死,那还不如死拼到底,临时也还能拉多几个垫背的,最起码死后还能落个好名声,死的轰轰烈烈,成为高句丽的民族英雄。

时间总是脚步匆忙,从来不会等人,也从来不曾停止过前行的步伐,很快,天就已经大亮了起来,一轮红日升起,照亮了辽东大地,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辽东的天总是亮的特别的早,长安还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辽东己经可以看到日出了。

现在卯时刚到,离辰时还有一段距离,城内的人,几乎都已经从床上起来了,今天可是决定他们生死存亡的最后时刻,谁还有心情睡懒觉?

想要睡懒觉,死了之后可以让你睡个够,只是这个时候,还没有人愿意去死。

建安城内,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建安的城主府,想尽早的知道,城主大人的决定,这可是关乎着他们的生死大事。

建安城主府内,城主大人崔景浩也是整夜没有入夜,或者说这几天他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此刻,城主崔景浩正在和手下的官员和将领,商议接下来的方向,到底是向大唐投降呢,还是抵抗到底。

有人觉得,继续抵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不会有其它的结果,所以倾向于投降。

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大唐历来对待俘虏,都很优厚,也很大方,我们坚守了这么久,已经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对得起高句丽王庭了。

如果继续无谓抵抗下去,自己战死固然无所谓,但却把自己的亲人,和全城的百姓,都置于水深火热之中了,那就太对不起亲人和百姓了。

城主崔景浩听了,也是深以为然,并且十分的心动。

不过反对的人也不少,因为建安城不一样,从去年到今年的二次大战,死在建安城下的大唐官兵,多达三四千人,大唐的官兵,未必会肯放过自己。

这其实也是崔景浩非常担心的问题,毕竞之前各为其主,一个想要死守城池不失,一个想要攻破城池,死伤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如果双方死伤的人不多,也就罢了,可现在的问题是,死在建安城下的唐军有些多了,别的人都好说,自己这个城主,可就很悬乎了。

“城主,唯们就算是投降,也是可以和对方谈条件的嘛!只要大唐的太子殿下亲口承诺了,不会事后算帐,降罪于城主,那就肯定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主降派的人说道。

“那也未必,这个时候不追究你,谁知道事后会不会被追究,这种事情发生的还少吗?”主战派反驳道。

“那你们说怎么办?继续抵抗下去,谁有把握打退唐军,就算唐军暂时攻不下建安城,困也能把我们给困死了。

今年的农时,眼看着就要过去了,城处的庄稼怎么种?没有粮食补充的话,我们又能坚持多久?

这还不包括其他的物资,盐,铁,茶,布,那一样物资,不是现在城内紧缺的。

到时候就算唐军攻不下建安城,城内的百姓也会受不了,站出来反叛我们,那个时候,我们可就里外不是人了。

现在投降大唐,至少百姓们安全了,他们总会承我们的情,记得我们对他们的好。”

“是啊!我们不为自己着想,至少也要为城内的百姓们着想,城主,还是降了吧!”又有一个主降派的人,激动的说道。

“是啊!不为自己想一想,也要为城内的百姓着想,自己当初任城主时,不就是想要为百姓谋利吗?自己坚守建安城,不也是为了百姓的安全着想吗?

如今,难道要为了自己,而置百姓的生命于不顾吗?”城主崔景浩的心里,不由的想道。

可是反对向大唐投降的人,也并不在少数啊!这就让崔景浩感到十分的为难了。

太阳照射在建安城高大的城墙上,大唐的官兵们都已经填饱了肚子,精神抖擞的列好了队伍,随时准备开始攻城了。

眼看着辰时己经要过三刻了,这是最后发起攻城战的时间,可建安城的大门依然紧闭,建安城上的守军,也还在紧张的戒备着。

大概建安城是不会投降了,他们准备死守到底了,这是很多人心里,不约而同的想到的结果。

这样的结果,即在他们意料之中,也在他们意料之外,不过大家也都能接受,毕竟建安城抵抗了这么久,又岂会这么容易就投降了,而且还是不战而降。

建安城真的在这个时候,选择了向大唐投降,反倒是会让人奇怪了,没有开门投降,大家似乎觉得还挺正常一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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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太子的差事

当攻城鼓声即将擂起时,建安城的城门正徐徐打开。

建安城城主崔景浩,带领城内的大小官员,以及军中的将领,慢慢的走出了建安城的大门。

太子李恪早就已经摆好了阵势,见城门大开,城中的大小官员,都一一的从城内走出,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初战告捷,而且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令他雄心万丈,心情也格外的高兴。

来到了太子的銮驾之前,崔景浩率先跪伏在地,随后众人也一一跪伏在地。

“罪臣建安城城主崔景浩,率领建安城大小官员,恭迎大唐太子殿下,前往建安城内,训示建安城的城民。”

“崔景浩,你能够体恤城内百姓的生命,开城恭迎大唐王师,避免了两兵交战,生灵涂炭,本太子心中甚慰……。”

太子李恪说了一些场面上的话,便命崔景浩带队,让唐军进城接收建安城。

太子李恪安抚了城内的百姓,并没有要将百姓带到长安的意思,而且当场任命了崔景浩为建安刺史,让大家安心的继续在建安城生活,做大唐的子民。

至于其它的官员,以及军中将领,当然不可能什么改变都不会有,官员改任其它州县为官,军中的士兵和将领,也将会打乱编制,混编入辽东道的守军之中,分散在各城之中。

牛进达和李海岸,乘战船抵达高句丽后,一路扫荡,战斗上百次,攻下了几十座城池,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让高句丽王高藏,权臣大莫支离yuāngàisuwén,也不禁瑟瑟发抖,对大唐畏惧如虎,那里还有心思,派兵援助辽东的城池。

因为带的兵马有限,所以打下的城池,也是无法派兵守住的,yuāngàisuwén把整个高句丽的兵马,全部调到了平壤一带。

对于高句丽来说,平壤乃是高句丽的王城,也是高句丽最大的城池,人口也是最多的城池,所以平壤是绝对不容有失的。

如果连平壤城都丢了,那高句丽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事不可为,恐吓和威慑的目的己经达到了,高句丽的国力,进一步的被削弱了,牛进达和李海岸,满载着战利品,乘战船班师回朝了。

拿下了建安城之后,辽东一些剩余的小山城,也纷纷的归降了大唐。

辽东平定之后,英国公李积和太子李恪,也不打算继续跨过鸭绿江,去攻打平壤城了,因为时机还没有到,所以朝廷并没有打算,一举将高句丽全部灭亡。

此次来辽东,太子李洛还有一个私下的任务,想办法将晋阳公主李明达,带回宫去。

辽州城内的一所书院中,晋阳公主李明达,一身很普通的少女打扮,长发披肩,正手持一卷书,在认真的给学生们上课。

“同学们,大家知道苹果树上的苹果,为什么会自己掉下来吗?”

晋阳公主问完之后,便有几个同学举起了手。

“这位女同学,你举手是不是知道啊?那就由你告诉大家,苹果树上的苹果为什么会掉下来?”晋阳公主微笑着,点了一个举手的女孩子问道。

“因为苹果熟了,所以苹果才会自己掉下来的,老师,我说的对不对?”小女孩并不畏惧,而是很大方的回答着说道。

“举手的同学中,还有谁有不同的答案吗?”晋阳公主并没有先告诉小女孩,她的答案到底是对的,还是错误的?而是继续问其他的同学,还有没有别的不一样的答案。

刚刚举过手的同学摇了摇头,把手放了下去。

显然,他们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苹果还是其他的水果,熟透了之后,不是就会掉地上了吗?

在所有的同学们看来,这样的答案是天经地义的,应该是不会有错的。

“苹果熟了,所以才会掉在地上,这个答案是对的,却又不是全对。

同学们有没有想过,苹果熟了为什么一定要往下掉?它为什么不往上飞?

小鸟为什么可以飞在空中,而我们人爬在树上,都要小心摔下去。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课,引力。

什么叫做引力?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对万物都有引力,无论我们把什么东西往天上抛,最终它仍然会掉落在地上,这就是因为引力的作用。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拿一大一小的两块石头,同时从某一个高度松手,大家觉得,会是哪一块石头先落在地上呢?”

“老师!肯定是小的石头先落地。”

“不对!应该是两块石头同时落地。”

“小的石头轻,包的石头重,肯定是轻的石头先落地。”

……

“大家不用争论下去了,下了课之后,大家可以做一个实验,不就知道结果了吗?”晋阳公主仍然是微笑着,制止了大家的争论。

下课的铃声响了之后,学生们在说完老师再见之后,便纷纷来到了书院的操场上,开始兴致勃勃的做起了实验。

实验的结果,让同学们都感到非常的惊讶!原来是大了许多的那块石头,最先落到了地面上,虽然差距很小,但几次试验下来,每一次都是大的石头先落地。

就在这个时候,太子李恪出现在了晋阳公主李明达的面前。

“皇妹见过太子皇兄!”晋阳公主见到突然出现的太子李恪,忙行臣礼道。

“皇妹!你真的变了好多,如果不是在辽州城里,皇兄都不敢和你相认了。”

太子李恪虽然和晋阳公主,不是一母所生,但对于这个妹妹,也是非常关心和宠爱的,而且两人一起去的康定城,又在唐定城内朝夕相处过。比起和其他的公主之间,感情又更深了一些。

“太子皇兄的变化也很大呀!变得比以前更加的自信,也更加的像父皇的气质了。”

晋阳公主倒是说的是实话,并非是在奉承太子李恪。

太子李恪也看出了这一点,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会骗人的,所以他听了之后,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那说明父皇选自己做储君,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只有他才能够继承父皇的心愿,将大唐打造的更强盛起来。

“你这个当年的小皇妹,现在真的是已经长大了,说话都知道挑好话说了,不过这次来辽东之前,父皇和母后可是交给皇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皇妹应该猜出来了,皇兄所说的这个任务是什么吧?”太子李恪微微笑着,看着晋阳公主说道。

“父皇和母后他们,就这么等不及的想要皇妹回宫去吗?”晋阳公主垮下脸来不高兴的说道。

“谁让皇妹你是父皇和母后心中的宝贝兕子呢?所以你还是乖乖的认命,跟着皇兄回宫去吧!免得皇兄回去之后,没有办法向父皇和母后交差。”17

第一百五十四章:武则天的短处

大唐可以更强第155章武则天的短处“其实,在我们中原王朝的历史上,又何尝不是一样,曾经的春秋战国时期,不也是分割成了许多个国家,彼此之间征战不休,直到秦始皇时,才实现了真正的中华大一统。

之后虽然也有分分合合,但心里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那就是整个中原都是一家,遭遇外敌入侵时,应该同仇敌忾,共同御故,守护自己的家国。

大唐继承了隋朝的江山,陛下之所以征讨高句丽,不也是因为隋炀帝三征高句丽时,吃了很大的亏,几十万中原勇士,死在了高句丽手中,陛下想要为他们报仇雪恨吗?

所以无论是隋朝的人,还是大唐的人,他们都是中国人。无论皇朝怎么更替,是分还是合,只要记住了这一点,也就足够了。”李中华有感而发的说道。

“你在三国演义中曾说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现在父皇己经一统天下,以后是不是最终还是会分裂成几个国家。”晋阳公主的脸上,呈现出几分担忧之色。

“将来的事情,谁又能够说得清楚,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所有我们才必须努力,只有这样,或许大唐可以更强,那样才能更好的避免分裂。”

终于不用陪着晋阳公主去看海了,李中华也有时间忙自己的事情了。

金州到辽州有八百里路远,天气好的时候,倒也不难走,但也要走上八到十天,碰上天气不好,道路泥泞,至少要走半个月,要是运送物资,走的就更慢了。

辽州到长安就更不用说了,接近四千里路,就算是骑兵也要走上三个月以上。

李中华今后的主要线路,就是辽州到金州,这一条路也将成为辽东至关重要的发展之路,所以这条路的路况,便十分的重要。

另外,辽州通往鸭绿水的道路,也十分的重要,毕竟鸭绿水的对岸,可是高句丽的管辖范围,随时有可能会渡江入侵辽东。

辽东虽然己经归属大唐,但旁边可不太平,西有契丹,柔然,突厥,北有靺鞨,高句丽,扶余,强敌环伺,表面上都是大唐的属国,内附于大唐,但随时都有扑上来咬上一口的可能。

历史上,大唐最终灭亡了高句丽之后,将高句丽的境内,设置为安东都护府,但在受到吐蕃的困绕之后,无暇东顾,靺鞨的大祚荣,趁机侵占了安东都护府,建立了渤海国。

唐朝末年,契丹趁乱而起,侵占了整个辽东,又逼着后晋的儿皇帝石敬塘,割让了燕云十六州,至此,中原皇朝长期受到了,北方民族的威胁。

李中华打算修建辽州到金州的水泥路。

这个水泥路可不是后世的那种水泥路,不需要用到钢筋混凝土,只需要修好路基,再铺上一层薄薄的水泥就可以了,主要是硬化道路,避免下雨天时的道路泥泞,天晴时的黄土飞扬。

水泥的制造工艺也并不复杂,在李中华的指点下,试着做了几次,效果便很不错了。

尽管如此,修建一条辽州到金州的道路,也是一件十分浩大的工程。

正在这个时候,武则天带着一帮娘子军,到达了金州,以后的中华企业集团的重心,将会放在金州。

虽然说到了金州之后,大家也算是终于一家团聚了,可是武则天对于将家族发展的重心,转移到金州来,仍然是感到无法理解。

相比于帝都长安来说,金州地理位置偏僻,人口不及长安的十分之一,虽然说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可这里真的是实在太远了,也太偏僻了。

李中华只好向她解释道:“重心转移并不是说要放弃长安那边的产业,长安那边的生意,仍然还是在正常的运转,只是像你这样的高层管理团队,移到金州来坐镇而己。

你在长安发展了这么多年,已经有了足够的人才储备,一些不是非你不可,必须亲力亲为的事情,完全可以放权给分部的负责人处理,不用把什么事情都抓在自己手中。

那样不仅自己会感到非常的累,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十分不利的事情。”

“老爷说的元华都懂,但人家就是不放心嘛!虽然说有很多人看起来都觉得不错,处理事情的能力也有。

可财帛动人心,知人知面不知心,谁又知道那些平时表现不错的人,会不会暗地里贪小便宜,损害我们家企业的利益呢?”武则天一副小财迷的样子说道。

“你的担心虽然没有错,但企业一旦做大了,这种事情是无法避免的了。

就像是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皇帝,也没有办法做到,让任何一个官员都是好官,清官,但他总不能因为,害怕有贪官的出现,就不让人做官吧!整个国家都让他一个人来管理,那不是累死也忙不过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当然,我的意思也并不是说,我们就不用去管那些,而是应该学会怎么样去管理他们,要创造一种制度,来控制他们,要制定一些激励的制度,比如优厚的奖金,与其能力相匹配的工薪待遇,还有适当的休假,要让人劳逸结合,才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而不是一味的去压榨他们,这样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尤其是那些签订了卖身契约的人,更需要给他们制定一种制度,激励他们,比如说做到什么样的程度,就可以让他们自己赎身,或者干脆把卖身契约,无偿的退还给他们,让他们恢复自由之身。

只有给它们足够的恩惠,才能让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你卖力的工作。

每一个人的辛勤劳动,都希望得到合理的回报,就像朝廷的官员一样,他们之所以努力的读书,是为了考取功名,考取功名之后,当然是为了做官了,做官了之后,他们努力的治理地方,当然也是为了做更大的官,做官就是他们的动力,做更大的官,就是他们更大的动力。

而为我们工作的工人,赚更多的钱,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动力。

如果他们努力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当然就不会再卖力的为你工作了,而有职权的员工领班,掌柜,当然是就会想方设法的贪污公款了。”李中华耐心的开导着武则天。

武则天的能力是有的,只是她家道中落,吃过不少的苦,挨过饿,受过冻,又过了几年寄人篱下的生活。

这导致她的性格有些缺陷,非常的爱财,对下人不够大方,虽然人是不错,但是一遇到钱的问题,就变得有些小气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一触即发

被朴灿烈连番的讥讽之下,新罗王君臣那是又羞又怒啊!这里可是汉城呀!他们新罗国的王城,居然轮不到他们自己作主。

就连吃饭的问题,今天吃什么都要看人家的心情,还不能吃得太饱,这任谁心里也会不爽,也会感到憋屈。

关键的问题是,他们还觉得自己有钱,有粮食,但却是被别人给占了。

向对方讨要回来,对方不仅不给,还连讥带讽的,简直就是在羞辱他们,任谁都会觉得可气。

可是觉得可气又如何,被人羞辱又如何?难道他们要和唐军开战吗?他们打得过唐军吗?新罗的百姓们会站在他们这一边吗?

在心里剧烈的挣扎了许久之后,新罗王君臣不得不狼狈的回到了王宫里,面对唐军的强势,他们真的生不起反抗之心,只能想着等唐军走了以后,再来想别的办法了。

李中华得知新罗极度缺粮的消息之后,心里想着既然帮了,那就索性帮到底算了,毕竟百姓才是最无辜的。

而严重的缺粮之下,受苦的肯定是老百姓,最先饿死的人也一定会是老百姓。

无双公主也听到了这样的消息,她跑去找李中华,请求他出力,帮助新罗渡过难关,拯救新罗的百姓。

原本无双公主以为李中华,会趁机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或者条件,我让他感到十分震惊的是,李中华居然什么条件都没有提,什么要求也没有,就果断的答应了她,用大船运送粮食的汉城,无偿的援助新罗的老百姓。

李中华倒是也想提些条件,或者是要求,可是再多的条件和要求,又有什么用?现在的新罗已经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了,还能指望他们付出什么回报。

就算是他们现在答应了,到时候肯定也是要从老百姓的身上,压榨回来。

李中华的表现,改变了无双公主对他的看法,原来这个男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该大方的时候还是挺大方的,只是想不通,自己这么个大美人,送到他的嘴边,他都不愿意吃,这人是不是身体有病啊?

难道他身边的那么多女人,都只是做做样子,给别人看的吗?可听说有几个女人,也是为他生了小孩啊。

无双公主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李中华这个人,但他也因此对李中华这个人,越来越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殊不知一个未婚少女,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兴趣,是一件多么愚不可及的事情,它往往会让少女越陷越深,深到无法自拔。

无双公主虽然很漂亮,但李中华身边的女人,又有哪一个是不漂亮的,即使有些不如无双公主漂亮的,也不会相差太多。

而且李中华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十分好色的人,自从他果断的拒绝了无双公主,就可以看得出来。

汉城和罗通所在的城池,新罗军人慑于唐军的威名,还不至于闹出太大的乱子,但其他的城池内,可就不是这么好说了。

青瓦城内的唐军,并没有留下太多人,总共也就三百多人,主要的任务就是,救济城内幸存的百姓,给他们分发粮食。

接手守城任务的新罗军队,却有一千多人,他们仗着人多,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城内的三百名唐军身上。

“沈将军,你们辛苦了,剩下的事情,就不劳烦你们唐军了,我们奉了我们新罗王上的旨意,全权接管青瓦城,还请沈将军马上进行物资的移交吧!”

青瓦城的新罗将军,名叫金中喜,来到了唐军的驻地,笑眯眯的对唐军的校尉沈青衣说道。

“移交物资?移交什么物资给你们呀?”沈青衣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而是很疑惑的问道。

“当然是你们手中掌握的这些粮食了!”金中来有些不高兴的说道,他以为沈青衣是在装傻,故意这样子说的。

“金将军你是不是搞错了,这些粮食为什么要移交给你们?”沈青衣觉得非常可笑的说道。

“沈将军这样说就没有意思了,这些粮食是用来救济青瓦城灾民的,本来就是属于我们新罗的粮食。

现在青瓦城归我们接管了,沈将军难道不应该将这些粮食,全部移交给我们处理吗?”金中来有些生气的样子说道。

“青瓦城交给你们接管,沈某何曾有说过什么吗?可这些粮食,是我们唐军从两国联军手中抢来,因为不忍心看到沉重的灾民饿死,所以才拿出来救济城中幸存的百姓。

这粮食要是全部交给你们,那我们唐军吃什么?还有,你们会把这些粮食,分发给城中幸存的百姓吗?”沈青衣拒绝的说道。

“城中的百姓,都是我们新罗的百姓,我们当然会把粮食分发给他们了,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忍心看着自己国家的百姓,活活的饿死吗?

至于你们唐军兄弟,肯定要给你们几天的粮食,你们现在还在不断的收复失守的城池,还需要担心没有足够的粮食吃吗?”

金中来包话说得,好像有些理所当然一样,只是在沈青衣听来,却又觉得那么的可笑。

身为新罗的将军,不想着怎么去收复失地,还大言不惭的让唐军为他们冲锋陷阵,收复失守的城池,这么厚的脸皮也是没有谁了。

“这些粮食是我们大唐的战利品,奉我们罗将军的命令,优先供应我军使用,视情况救济新罗的百姓,所以这些粮食,我沈青衣是不可能移交给你们的,你们还是赶紧走吧,继续呆在这里,免得伤了我们两军的和气。”

沈青衣此时已经非常的恼火,很生气了,再也懒得和这些所谓的新罗军人客套了,直接就要赶他们离开了。

“想要伤了两军和气的人,我看就是你吧,我们新罗邀请你们唐军来,是来帮助我们新罗的,可不是让你们来侵略我们的。

这些粮食你不移交,今天也非移交给我们不可,现在本将军请你们,马上离开青瓦城,否则可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新罗的将军金钟来也来火了。

“那我倒要看看你们,是怎么个不客气法!”沈青衣也怒声说道。

第一百六十八章:意外的冲突

双方互不相让,一触即发。金中来仗着人多,根本就不怕。

沈青衣虽然只有三百人,但说一句不客气的话,他还真没有将对方的一千新罗军,太看在眼里。

而且事情闹到这样的地步,沈青衣也不可能退缩,这一退缩,或许会相安无事,但大唐的军威,就会严重的受损,所以他绝对不能退。

退了,就无法向罗通将军交代,更无法回到辽东,向辽东节度使李中华交代。

金中来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和唐军反目为敌,毕竟对方是来帮助新罗的,而且也给过他们一些粮食,虽然给的不多,但人家毕竟还是给了。

他心里想的是,自己这边有一千兵马,对方只不过是三百唐军,只需要自己施加一下压力,对方肯定会顺着自己的意思来。

反正这些粮食,本来就是留给青瓦城的,由唐军来分配,和由自己来分配,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自己手下的兵马,可以吃的更好一点,吃的更饱一点,至于城里的那些老百姓,少吃一点又不会饿死。

自己手下的兵马,是来保护他们安全的,难道他们不应该,让当兵的先吃饱了肚子吗?

不吃饱肚子,怎么有力气来保护他们?在金中来想来,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现在唐军的表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这就令她相当恼火,也很尴尬。

打,虽然自己应该不会输,可是光打赢了这三百唐军也没有用啊!

前来新罗支援的唐军,有五万之多,打的高句丽和百济的两国联军,完全没有什么招架之力。

自己要是和唐军的主力对上了,那还不完蛋了,到时候,估计王上和那些大臣们,恐怕会连生吃了自己的心都有。

可是如果不打的话,自己和自己的属下兵马,岂不是还要继续过这种,既吃不饱,又饿不着的日子。

若是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之前,倒也不是不能忍受这种情况。

可是现在狠话自己已经说出口了,就这样灰溜溜的退走,自己的面子岂不是丢尽了,以后属下们,甚至是这青瓦城的百姓们,岂不是要笑话死自己了。

就这短短的一点时间内,金中来的心里,便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到底是打还是不打?一时竟然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见金中来一副打算要认怂的样子,沈青衣心里一阵冷笑,但也放心了不少,能不起什么冲突,那是最好不过了。

而且他心里也很清楚,这一次出兵新罗,完全是来帮忙的,大唐和新罗的关系摆在那儿,就是大哥和小弟,宗主国和附属国,君和臣的关系。

朝廷没有想过要占领新罗,所以把高句丽和百济联军赶出了新罗之后,他们也会跟着退兵,回辽东去,真没必要和新罗闹出什么事情来。

只是沈青衣也没有弄明白,罗通为什么要多操这么一份心,由他们亲自给新罗的百姓分发粮食,救济这些从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新罗老百姓。

照沈青衣的意思,自己肯拿出粮食来,救济他们就很不错了,直接把粮食交给接管防务的新罗军队,让他们去操这个心,岂不是更好吗?

虽然说这些新罗兵,极有可能会克扣老百姓的粮食,但这又和我们唐军有什么关系?他们不善待自己的百姓,那也是他们的事情。

可是既然罗通将军下了这样的命令,那自己就必须服从,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所以,尽管沈青衣也认为,把粮食移交给对方,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沈青衣还是会服从罗通的命令,坚决保护好手中的粮食,决不能移交给新罗的守军。

就在双方紧张对视的时候,一个新罗的小兵,在这种压抑的情况下,实在是顶受不住这种压力,终于崩溃了。

只见他突然莫名其妙的大喊了一声:“杀!”

手中的长枪突然朝着前面的一名唐军,一枪刺杀了过去,幸亏这名唐兵反映极快,住后退了二步,并躲闪了一下,这才避开了要害。

饶是如此,在肩胛处也被这一枪给刺中了,顿时痛的哼了一声,鲜血泉涌而出。

这名唐兵攻城掠地,都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马上冲了上去,用手中的唐刀,将对方砍翻在地。

这名新罗的小兵也够倒霉的,一枪刺伤了唐兵之后,顿时自己都给吓傻了,傻傻的愣在那里。所以受了伤的唐兵,没有费吹灰之力,便将这名新罗小兵砍翻在地,死的不能再死了。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便造成了双方的一死一伤。

到了这个时候,沈青衣和金中来都还在保持着克制。

可是死了的新罗小兵,还有两个哥哥,也在军中呢?眼见自己的弟弟死在自己面前,那还能忍的住吗?

他们一起冲上前,准备要杀了受伤的唐兵,为自己的弟弟报仇。

唐军当然不会再坐视,被新罗兵冲杀了,于是一场混战,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开始了。

这一下,沈青衣和金中来,都已经没有了退路了,两人也开始交手打了起来。

兵对兵,将对将,唐军训练有素,是经历过战斗的铁血之兵,而青瓦城的新罗守军,也没有全部到场,只来了一半的人。

战斗打了一阵之后,唐军很快就占了上风,打的新罗守军没有还手之力。

既然是开战,唐军可就不会再留手了,所以现场杀的是满地鲜血,到处都是断手断脚的伤兵。

新罗守军被杀了一多半,唐军的损失并不多,只有十几个死在新罗守军手中,另外还有十几个受伤的。

最后新罗守军怕了,干脆把手中的武器丢在地上,举手投降了。

金中来也不是沈青衣的对手,打斗了几十个回合之后,便败下了阵来,最后也只能认输投降了。

沈青衣很气愤,恨不得杀光了这些新罗守军,他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向罗通将军交待?

沈青衣带着人,押着金中来,前去新罗守军的军营中,缴了剩下的新罗守军的武器,将他们看管起来。

之后,写了一封书信,把青瓦城发生的事情,前后原因和经过,都详细的写了出来,告诉了罗通,这件事情的后续怎么处理,还要由罗通来拿主意。

罗通接到了沈青衣的信,打开来一看,顿时也遭逼了。

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可是连罗通自己都没有想到过,只能说新罗这个回家,实在是太奇葩了,己经无药可救了。

罗通一面吩咐下去,防备新罗守军,一面将这里发生的情况,写成战报,派人送回辽东,交由辽东节度使李中华处理。

第一百六十九章:让我做你的女人

李中华收到了罗通的战报,顿时便惊呆了,特么是谁给了新罗人,如此大的胆子,欺负他们的高句丽人,百济人,他们没有那个胆子硬抗,却敢和救援他们的唐军对抗,还想从唐军手中硬抢,这实在是太荒谬了。

李中华正准备让人去把无双公主叫来,狠狠的训她一顿,没有想到的是,无双公主自己倒是主动的跑过来了。

“李中华,是不是有新罗那边的战报回来了。”

混的熟了,无双公主觉得李中华,也并没有那么可怕,甚至还挺善良,挺通情达理的,便很大胆的直呼他的名字。

李中华用一种怜悯的目光,注视着有些兴奋的无双公主,大概是已经渐渐的习惯了这边的环境,无双公主己经恢复了天真少女的本性,比刚来时的美丽,又多了几分灵性,变得更动人了。

李中华点了点头,什么话也没有说,默默的将手中的战报,递给无双公主看。

无论是新罗,还是百济和高句丽,官方的文字和语言,用的都是大唐一样的文字,所以交流上一点问题都没有。

三个国家的人,即便是不通文字的普通百姓,也大都会说一些汉话。

无双公主看完了手中的战报之后,脸色变得异常的惨白,她自己也实在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演变成这样。

“不,这不是真的,这肯定不是父王的意思,李中华!这肯定是那个青瓦城的金将军,私自做出来的事情,你可千万不能因此而仇视,所有的新罗人。”

无双公主忍不住的着急的落泪,向李中华苦苦的解释着,哀求着,希望李中华不要因此而与新罗结仇。

在金州已经呆了一段时间,越是了解的更多,越是震惊于李中华的能力,这样的人,一旦要与新罗为敌的话,那对于新罗人来说,将会是一场灾难。

所以无论如何,无双公主都不想看到,新罗会和李中华,成为仇敌的那一天。

“你的父王也曾经向唐军,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另外,最前线的城池刚刚收复,前往接管的新罗驻军,也向罗将军提出过这样的要求。”李中华非常冷酷的说道。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都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他们既然接管了这些收复的新罗城池,罗将军为什么不肯将物资,移交给我们新罗的驻军呢?”无双公主感到有些想不明白的说道。

“为什么?因为罗将军在执行的是我的命令,难道无双公主有意见。”李中华瞥了一眼无双公主,依然是面无表情的说道。

“为什么你要下一道这样不合理的命令?难道你想要趁机夺取新罗的政权?永远的霸占新罗。”

无双公主的脑子里一转,便自以为恍然明白了李中华的用意,非常激动的说道。

“拜托你用你自己的脑子好好想一想,本节度使想要夺取新罗的政权,永远的霸占新罗,需要这么麻烦吗?直接命令罗将军,灭掉你们新罗的那些残兵败将,谁又能阻止得了我们大唐的雄兵?

高句丽比你们新罗够强大了吧?你看看现在的高句丽,还有胆子敢和大唐作对吗?真是个胸大无脑,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还自以为自己有多么的聪明。”李中华冷冷的说道。

新罗的情况如此恶化,也是李中华之前没有料想到的,现在矛盾己经如此尖锐,令李中华十分的头疼。

罗通五万人,对付高句丽和百济的联军,尚且吃力,万一新罗也加入进来,那可就十分的危险了。

如果不是薛仁贵的牵制,令高句丽分心的话,唐兵虽然历害,五万兵马也不是那么容易,将两国联军赶出新罗,收复新罗的失地。

既然现在两国联军己经退兵了,大唐也没有准备长期的占领新罗,到也是时候退兵了,至于新罗的百姓,会遭受什么样的境况?也不是自己可以管的了的,一切也就只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李中华没有再理无双公主,坐下来开始写信,一封是写给皇帝李世民的奏折,详细的说明了一下,此次出兵新罗的情况,以后大唐对新罗采取什么样的政策,这些就要看皇帝李世民是怎么想的了。

另外又回信给罗通,命他将物资移交给新罗,唐军暂时撤离新罗,登船在海上找一个岛驻扎待命。

无双公主没有得到李中华明确的答复,那里放心离开,见李中华坐下来写信,便殷勤的给他磨墨。

无双公主料定了,李中华要写的东西,肯定是和新罗的事情有关。

李中华也没有再意,无双公主正伸长了脖子,在偷看他写的内容,反正这些她早晚都会知道,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无双公主看完了之后,是又喜又忧,喜的是李中华打算将新罗的物资,移交给新罗自己管理,并没有打算,计较新罗的不识抬举。

忧的是唐军一旦撤离,高句丽和百济的联军,会不会又大规模的反扑新罗。

如果是两国联军又来入侵新罗,恐怕唐军不会愿意,再无偿的帮助新罗了,这样一来,新罗的危机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除。

无双公主知道,虽然李中华是大唐的臣子,但新罗以后要想安隐下来,靠远在长安的大唐朝廷,远不如依附于,近在眼前的辽东节度使李中华。

而现在,李中华虽然已经不计较,新罗发生的两军冲突,但心里肯定也是对新罗非常失望的,以后再想让他出手帮忙,恐怕希望会十分的渺茫。

想要以后新罗还可以继续,依附于辽东节度使李中华这个人,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必须加强和他的关系,让他不得不出手帮助新罗。

而且这个关系还不能很一般,必须是十分密切的关系。

想到这里无双公主走到了,已经写好了书信,站起来了的李中华身后,内心挣扎了一下,咬了咬牙,突然大胆的从后面,紧紧的抱住了李中华,侧着脸贴紧了李中华的后背。

“让我做你的女人吧!我一定会用心的侍候好你的。”

第一百七十章:再拒无双

后背上传来的温软感觉,令李中华险些失神,但李中华马上就恢复了清明。

没有哪个身体健全的男人,是不爱美女的,自古早已传下来,无数个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故事。

李中华的身体非常的健全,所以他也爱美女,并且身边的女人不少,基本上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美女。

但无双公主这个女人,李中华并不喜欢,更不愿意接受她。

因为这个女人之所以,想做他李中华的女人,是抱有明显目的的,并不是因为真心的喜欢上了他,更不是因为爱上了他,所以李中华不愿意接受她。

李中华虽然喜欢女人,但绝不会去和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发生任何的关系。

也不会因为一个怀着目的接近自己的女人,而去做一件对自己没有任何利益的事情。

李中华明白,无双公主想要献身给自己,目的就是想让自己以后,始终的保护着新罗。

这件事情,李中华自己都不能保证,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又怎么敢接受无双公主的主动献身呢?

李中华默默的拉开了,无双公主抱紧他的双手说道:“两个人的结合,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不喜欢带着任何的附加条件。”

“我……我不需要向你提任何条件,我是真心的想要和你在一起,在汉城的王宫里,我读过你写的所有的诗词,我甚至都能够倒背如流。

我之所以愿意答应父王的要求,到辽东来侍候你,就是因为我的心里,早就己经喜欢上了你,我真的没有骗你。”无双公主激动得热泪盈眶,哽咽着说道。

李中华心里有些惊讶,这个情况他以前是不知道的,他甚至不知道,无双公主说的到底是真心话,还是假话。

“如果有一天,大唐皇帝下旨,命我带兵攻占了新罗,甚至杀了你的父王,你还会喜欢我吗?”李中华压制着自己的感情,很残忍的问道。

“不!不会有这一天的,大唐和新罗的关系不是一直都很好吗?新罗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大唐为敌,大唐皇帝又怎么可能下这样的旨意。”无双公主惊恐的摇着头说道。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你只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我……我不知道!”无双公主无力的瘫软在地上,虽然她很想说,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她都依然会喜欢他,可是她知道自己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李中华。

薛仁贵越过了鸭绿水之后,己经先后攻占了,高句丽的几十座山城,这才接到了李中华的指令,暂时停止向平壤城方向推进,等待下一步的行动。

这算是停战了,己经占领了的高句丽城池,也是不可能再归还给高句丽的。

高句丽的王都城平壤,早己经是人心慌慌,好在前一段时间,已经攻占了新罗的大部分城池,抢夺了大批的粮食等物资,运回了平壤城,让大家暂时都不致于会饿肚子,这才没有闹出什么太大的事情。

高句丽的大莫支离渊盖苏文府中,渊盖苏文也是郁闷的不行,大唐步步紧逼,简直是连一口气,都不想让他喘一下。

本来渊盖苏文的算盘打的挺好,趁着唐军己经退兵了,自己又己经让高藏王,命他的儿子高成武,带着使臣到大唐的长安,去向大唐皇帝谢罪了。

这个时候联合百济,将新罗给灭了,丢失了辽东的损失,虽然说不可能全部都弥补回来,但日子也是要好过的多了。

谁知道新罗王那么狡猾,竟然派他的女儿无双公主前往辽东,说动了大唐的辽东节度使李中华,派兵前来干预。

弄得现在是便宜没占到,还吃了很大的亏,又丢失了几十座城池。

再这样继续下去的话,平壤城都会变得岌岌可危了。

迫不得已,渊盖苏文只得收缩兵力,主动的放弃了许多,从新罗抢来的城池。

一来是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城池,二来更是希望,那位大唐的辽东节度使,可以看在高句丽己经主动退兵了的情况下,不要再逼高句丽了。

没有想到,唐军果然就突然停止了,继续攻占高句丽的城池。

而且渊盖苏文还收到消息,新罗境内的唐军,也突然就退兵了,并且离开了新罗境内。

渊盖苏文还在想着,薛仁贵什么时候退兵?把攻占的高句丽城池,还给高句丽。

可是攻占了高句丽城池的唐军,却没有一点想要离开的打算。并且还在给城中幸存的百姓们,派发粮食,赈济缺少粮食的百姓。

这些老百姓都是他们高句丽的老百姓,唐军用粮食来赈济他们,这算是怎么回事啊?唐军这不是在收买他们高句丽的民心吗?

渊盖苏文听说了之后,十分的气愤,唐军为什么要收买这些民心,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唐军这是打算长期的霸占着这些地方,不打算离开了。

你大唐征讨辽东,说辽东是中国故土也就算了,可是过了鸭绿水了,难道还是属于辽东的吗?这不是欺人太甚了吗?

泥人还有三分的性子,真逼急了,我们高句丽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打不过你,拼死也能咬下你身上一块肉来。渊盖苏文在心里恨恨的想道。

其实,如果严格按照汉朝时,汉武帝灭亡卫氏朝鲜后,设置的四郡之地,也就是所谓的汉四郡,整个朝鲜半岛北部和中部,也就是现在的高句丽和百济两国,所占据的这些地方,都在汉四郡的范围之内。

公元前一百零九年,汉武帝派兵由水、陆两路进攻,灭亡盘踞在朝鲜半岛北部的卫氏朝鲜。

公元前一百零八年,汉武帝统一其旧域后,在那里划分地方行政区域,设置了乐浪郡、玄菟郡、真番郡、临屯郡,史称“汉四郡”。

四郡其下各辖若干县,郡县长官由汉朝中央派遣汉人担任。很显然,“汉四郡”的设置,说明汉武帝已经将朝鲜半岛北部地区,纳入了汉帝国的统治范围。

不过,真正意义上的“汉四郡”存在时间并不长。公元前八十二年,西汉中央政府将真番、临屯二郡撤销,将玄菟郡西迁至辽东地方,并将此三郡之属县合并于乐浪郡。

于是在从前箕氏朝鲜,和燕两个诸侯国管辖过的辽东地方,从燕、秦和初所置的辽东郡,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玄菟郡,在其下新设高句丽、上殷台、西盖马三县。西汉末年起,高句丽族及其王国政权兴起于辽东地方玄菟郡。

公元前三十七年,高句丽在汉玄菟郡管辖范围内的高句丽县建立了政权。

两汉、魏、晋时期,乐浪郡、玄菟郡的区域和郡治不断变化。东汉末年,辽东太守公孙康管辖乐浪郡地区,将乐浪南部分割出来,设立带方郡。

此外,在汉魏之时的朝鲜半岛南部,居住着韩种的三支,马韩、辰韩、弁韩。

史载马韩有五十四国总十余万户。辰韩、弁韩各有二十国。共七十八国。共计为二十万户,约近百万人,这些便是新罗国的前身。

从朝鲜半岛的历史来讲,从箕氏王朝到卫氏王朝,大概相当于中国商周时代到西汉武帝时期,它们的建立者和统治阶层,大部分来自中国。

因此从箕氏王朝到卫氏王朝,北朝鲜与中国中原政权,形成一种隶属关系。汉武帝剿灭卫氏朝鲜后,正式在朝鲜半岛北部地区置郡统治,这便是历史上着名的“汉四郡”。

大唐承续的是中原王朝的正统,汉四郡既然是属于中原王朝的,现在却被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瓜分了,大唐当然有理由,从高句丽和百济两国手中,收回这些中原故土,并且在此行使主权。

第一百七十一章:新罗的危机

渊盖苏文郁闷的不行,简直就要憋屈死了,大唐大历害了,通过了三番两次的较量之后,渊盖苏文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既然打不过人家,你再怎么觉得委屈,自己也只得忍着。

各方进入了诡异的平静之中,这一次的朝鲜半岛三国冲突中,新罗的损失虽然很大,但好在基业还在,只要有基业在,钱粮迟早都会赚回来的。

损失的人口,只要有个十几年的过度,也一样可以恢复,十几年的时间说短也不短,说长其实也不长,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实在是可以忽略到不需要计较。

百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不输不赢的结局,但那也只是表面上的情况,凡事都不能只看表面。

实际上的情况就是,百济在和高句丽组成的联军,攻占新罗期间,从新罗抢夺了大量的物资,甚至包括黄金和白银,所以百计在这一次的冲突中,其实是占了很大的便宜。

高句丽作为挑起这场冲突的主导者,虽然在攻占新罗的过程中,占了很多的便宜,不过薜仁贵带人攻占了高句丽的几十座城池,令高句丽全面退缩到,鸭绿水这边之后的国土,再一次的损失了超过四分之一。

纵观以上情况,高句丽在这场冲突中,可以说是自食恶果,是损失最大的一方。

然而还有比这更气的事情是,新罗收回了他自己的失地还不算完,趁着有唐军撑腰的机会,反过来侵占了百济的十三座城池,硬说这些城池,本来就是他们新罗的,拒绝归还百济。

新罗和百济这一对老冤家,纠缠了几百年的时间,处在两国边界上的这十三座城,到底是属于新罗的,还是属于百济的?恐怕神仙都说不清楚。

新罗王和他的大臣们,顺利的从唐军的手中,接管了本来就属于新罗的城池,也接管了唐军,从两国联军手中抢回来的物资,一时间,君臣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心里其实非常害怕,唐军会借着这个机会,占领新罗,以后就不走了。

但是很快他们就高兴不起来了,唐军的物资的确是全部移交给他们了,可是那一点粮食,对于整个新罗的人来说,着实是杯水车薪。

新罗以汉城为中心,其实是一个盛产粮食的鱼米之乡,往年的粮食都是多得吃不完。

可是现在,大部分的粮食都已经被两国联军抢走了,虽然失地收回来了,可那些幸存下来的百姓,要想养活他们到明年,粮食收上来的时候,是需要非常多的一大批粮食才行。

原本李中华已经命人开船,运了几船的粮食,打算救济新罗幸存下来的百姓。

可是现在双方,虽然最终并没有撕破脸,真正的打起来,但之前的友好气氛,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唐军当然不可能,拿热脸去贴新罗的屁股,再拿这些粮食去救济新罗的百姓。

新罗王和众大臣们,见了大唐运来的粮食,当然也是两眼放光,只想流口水。

想要求人家,又想现在去求人家,人家估计也是不能给的,平白的丢了面子,反而弄得更尴尬了。

想花钱去买粮,可是府库中的银子,都被两国联军攻进城中的时候,全部给抢完了。

剩下的逃亡大臣中,但是有很多人带了大量的金银逃亡,可是人性都是非常自私的,这些金很都是他们的家族私有资产,用来买粮食给自己家里人吃,倒是没什么所谓。

要让他们掏出这些钱来,买粮食给平民百姓们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新罗王逃亡时,今年采访当然也没有少带,供应他和他的后宫女人,还有他的一些子女家人,当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还可以过着很滋润的生活。

可是要用这些钱来购买大批的粮食,供养整个新罗幸存下来的百姓,不说他愿不愿意的事,即便是愿意,这些钱也只是杯水车薪,根本就不够用的。

虽然新罗的君臣们,大家都知道,唐军从两国联军的手中,收缴了很多的金银财宝,而那些金银财宝,都是两国联军从新罗抢走的。

新罗君臣也不是没有向唐军将领,提出过那些唐军从两国联军手中,收缴的金银财宝,是属于他们新罗的,可人家唐军根本就没有要还给他们新罗的意思。

罗通的原话就是说:“为了激励将士们,战前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攻入城中,从敌军身上收缴的财物,一律归个人所有。

所以非常抱歉,本将军是不可能命令他们,又把自己的辛苦所得上交的,他们来帮助你们新罗,那可是把脑袋绑在了裤腰带上,随时都有可能会丢了性命的,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你总不能要求人家一点好处都不能拿吧?”

又要牛耕田,又不让牛吃草,天下也没有这样的道理,何况那些金银财宝又不是你能给的,是人家凭真本事,从敌人手里抢回来的,凭什么又要交给你。

而且那些金银财宝,你又凭什么说那些是你们的?谁规定不可以是从新罗老百姓手中抢的,难道你们收走了,会那么好心的还回给老百姓。

金银财宝上又没有写名字,就算你想还,你也不知道还给谁呀?说不定这些金银财宝的主人,都己经死于混战之中呢。

可是那些老百姓又不能不去救,总不能让他们都饿死吧!抛开这些老百姓,会不会被逼得造反?

没有了这些老百姓,光剩下他们这些当官的权贵,新罗王上,那新罗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到时候谁来供养他们?

正在大家都左右为难之际,一位小官史提出了一个建议。

“唐军并没有远离我们新罗,而是停留在了耽罗,之前菊花国不是在和我们新罗,争夺那个耽罗的归属权吗?不如我们将其作价,卖给大唐,用来换取大唐的粮食支援。”

“耽罗虽然只是一座海上孤岛,但却也是一个国家,虽说来过我们新罗朝贡,但也不是我们说卖就能卖的,大唐也不是傻瓜,岂会那么容易被我们所欺骗。”另一位大臣摇了摇头说道。

第一百七十二章:用耽罗交换粮食

“那可不一定,只要耽罗国肯定了,他是我们新罗的属国,那我们未尝不可以,将他们卖给大唐,关键是怎么说服耽罗,让他们心甘情愿的被我们卖给大唐。”另一位大臣倒是高兴了起来,笑着说道。

“臣愿意亲自跑一趟耽罗,说服耽罗国主,大唐是何等的强势,让他们有机会跟着大唐过日子,在臣看来,耽罗国主定会非常的愿意接受的。”刚刚提出这个建议的官员,马上站出来说道。

“这大唐要是买下了耽罗岛,以后肯定会长期派兵驻守,这不是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强敌吗?而且我们也少了一个,对我们很忠心的属国。”另一位姓朴的大臣,摇着头说道。

“大唐和我们新罗的关系一直不错,而且中原朝廷对于我们偏居一隅的小地方,也没有多大的野心和兴趣,只要我们一直对大唐采取恭敬奉承的态度,大唐是不可能和我们新罗过不去的。

反倒是那个菊花国,我们更应该提防,所以有唐军驻守在耽罗岛上,对我们反而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以后我们甚至可以挑动,菊花国和唐军相斗,我们新罗大可以坐收渔翁之利,这样岂不是更好,万一菊花国惹恼了大唐,大唐出兵直接将菊花国给灭了,那就真的是太好了。”

众人商议来商议去的,还是觉得这个办法非常的不错,值得一试。

万一成功了呢?不但可以从唐军手中,买来足够的粮食,还可以借这个机会,缓解之前产生的矛盾,以后又可以挑拨大唐,除掉菊花国这个仇敌。

那个主动请缨要去耽罗国的人,名叫金不换,一张嘴巧言善辩,又很有些聪明机智。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了耽罗国国主的,反正耽罗国国主还真的就答应了,让新罗将自己给打包卖了。

金不换忽悠完了耽罗国国主,又来到了唐军的驻地,继续忽悠起罗通来了。

耽罗岛非常的大,地理位置十分的优越,岛上的风光也十分的不错,但是山多,石头多,土地贫瘠,岛上生活的原住民,生活的都十分的贫苦,以狩猎和出海捕鱼为生。

所以说,耽罗国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国家,虽然向新罗称臣,但新罗之前还真是有些看不上他。

只是为了不让菊花国占有耽罗岛,这才采取了怀柔的政策,安抚住耽罗国主。

耽罗国主也不是一个蠢人,能在耽罗岛上立国的国主,会是一个没有脑子的笨蛋吗?

只是之前他没有别的可以选择,菊花国和新罗相比,他也就只能抱新罗的大腿,因为菊花国的人,实在是太贪婪了。

若是被菊花国的人,登上了耽罗岛,那将会是耽罗国人的悲剧,整个耽罗岛上的岛民,将会全部沦为菊花国的奴隶。

和新罗成为臣属关系后,所能够得到的好处就是,菊花国的人想要登岛,新罗国便会派兵支援,抵抗菊花国的入侵。

而现在,有了大唐可以选择,耽罗国主当然更愿意选择大唐了。

大唐的名气,既使耽罗国主呆在耽罗岛上,也能够听闻到一些,关于大唐的故事。

大唐实在是太强大了,能够有机会抱一抱,大唐这么一条大的粗腿,傻瓜才会去拒绝呢!

所以在金不换的游说下,耽罗国主假意的推托了几句,马上就答应了下来。

反正成了大唐的属国之后,大唐就会保护耽罗岛,不受外面的人欺负,干嘛不同意呢?

而且就算你反对,你又能反对得了吗?

大唐的战船开到耽罗岛时,耽罗国主一见之下,甚至半句反对的话,都没有敢说出口。

也幸好是耽罗国主够聪明,否则的话,也只会是自取其辱。因为五万唐军,集耽罗国的全国之力,也是不可能抵抗的了的。

之后耽罗岛上的原住民,看到的是非常友善的唐军,唐军对他们可以说是秋毫无犯,即便是看上了他们的东西,也会用吃的食物,来和他们做交易。

至于钱,无论是金还是银,又或是铜钱,在岛上都是行不通的,更不用说是纸币了。

因为岛上的居民,都还非常的原始,习惯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交易。

岛上的居民手中,也有少量的金银,你要是允许他们用这些东西,来买你手中很多的食物,他们还不好意思呢!以为自己占了你多大的便宜似的。

若是让他们知道,在外面的文明世界中,凭他们手中的金银,可以买到很多很多的,美味可口的食物,他们一定会非常的惊讶,甚至于是不相信你所说的。

这也是耽罗国主,毫不犹豫的答应金不换的原因之一,唐军是真的对岛民非常友善的。

罗通一听完金不换所说的条件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么大的一座岛,新罗居然会打算出售给大唐,而且要价十分的低廉,仅仅只是要求大唐,供应新罗足够的粮食,直到明年粮食收获之前。

这样的条件,等于是什么条件都没有。

因为这些粮食,本来就是打算援助新罗,救济新罗老百姓的。

之所以暂时压在这里,只是因为之前,新罗的做法,令人心里很不舒服,同时也是压一压新罗的底气,看新罗那帮君臣,能够挺得住多久?才会来求唐军施粮救助。

只是没有想到,新罗居然会愿意用耽罗,这么大的一座岛屿,来交换唐军手中的粮食。

这个决定,罗通甚至都不用请示李中华,就可以马上作出决定,同意新罗用耽罗来交换粮食。

这一阵子闲着没事,其实罗通己经开着战船,沿着岛上的海岸线,巡视了几次,也在岛上走动过,对整座耽罗岛,都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是距离汉城其实己经很远了,和距离大唐的境内,也差不多了,如果在这里长期经营,派驻军队的话,对控制新罗,百济,高句丽,乃至是东夷诸岛,菊花国等,都十分的有利,是一个地理位置绝佳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三章:孝德天皇

这个突如其来的结果,令李中华都有些哭笑不得。

耽罗岛的地理位置,自然是不用多说了,那绝对是非常好的,好的没话说了,李中华实在是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

一船一船的粮食,运到了新罗,新罗的危机也终于解除了,新罗王和他的大臣们高兴了,新罗的百姓们也不用饿着肚子了,李中华手中掌控着一个偌大的耽罗岛,也并不吃亏。

一个又一个的消息,传到了帝都长安,李世民也是大为高兴,直夸李中华就是大唐的一员福将。

虽然李世民并没有想过,要对新罗怎么样,毕竟新罗一直表现的都很听大唐的话。

两国中间格高句丽和百济,本来就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更没有什么领土上的争议。

虽然李世民统治下的大唐,一直表现的都很强势,谁要是敢不服的话,直接就派兵给灭了。

但如果别的小国表现听话,对大唐没有什么恶意,又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的话,李世民一般不会主动出兵,挑起战端。更不会动不动的就要灭了人家的国家。

所以对于新罗,大唐只会帮助他,对抗高句丽和百济,而不会想着要灭亡它。

高句丽和百济新罗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大唐也一直都是偏向于为新罗说话。

但是李中华在奏折中提到了,两国之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一旦大唐最终灭掉了高句丽和百济,大唐和新罗就会直面交接,到时候领土上的争议,是迟早难以避免的。

现在趁着这个机会,又是新罗主动送上门的,耽罗必须要掌握在大唐的手中,这样以后,新罗就不敢对大唐起异心了。

李中华料准了李世民这个人,会为了他的大国风度,不接受新罗提出的好意,这才象他说明了厉害关系。

其实新罗地方又不大,还隔着那么远,李世民心里还真看不上那个地方。

所以如果不是李中华提前告知了他,得到耽罗岛之后的种种好处,李世民还真没有想过,要接受耽罗岛。

耽罗岛对于大唐来说,完全就是一块飞地,要是从长安派官员去治理他的话,估计都没有哪个人愿意去。

大唐君臣一番商议之后,直接把耽罗划给了辽东道,由辽东道节度使李中华,自行派人前去接管耽罗岛。

一场交易,在大家都乐见其成之下,迅速的完成了,自此之后,耽罗岛划入了大唐的版图。

这场交易要说谁不开心,高句丽和百济是肯定的。

不过,他们并不是最不开心的人,还有人比他们更加的不开心,他们就是耽罗岛对面的菊花国。

菊花国的历史,据说非常的悠久,具体建于什么年代,谁也说不清楚。

不过关于以前的事,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直到第十五代天皇之前的天皇,似乎都只是个传说,并没有任何的历史记载。

此时菊花国的女天皇皇极天皇,己经主动的退位了,在她担任天皇期间,政权都掌握在权臣们的手中。

这个时候,数次推辞不过的轻皇子孝德天皇,已经接受了菊花国的天皇之位。

皇极天皇之所以退位,也是无奈之举,这都是因为权臣苏我氏,实在是太专横跋扈了。

轻皇子曾因不满苏我氏专权,以患足疾为名,不参与政治。轻皇子与中臣镰足,既藤原镰足过往甚密。

中大兄皇子既后来的天智天皇,中臣镰足发动乙巳之变,诛灭苏我入鹿一族后,轻皇子即位,是为孝德天皇。

公元六百四十五年七月十日,皇极天皇四年六月十二日发生乙巳之变。

二天后,皇极天皇意欲让位于中大兄皇子,中大兄皇子辞让并推荐轻皇子。

轻皇子三度辞让并推荐古人大兄皇子,古人大兄皇子出家以示辞让。

于是皇极天皇退位,菊花国史上第一次皇位相让,轻皇子登坛即位,是为孝德天皇。

在此之前轻皇子并没有被立为太子,孝德天皇向皇极上皇奉上“皇祖母尊”的称号,册立中大兄皇子为皇太子,册立间人皇女为皇后,册立阿倍小足媛和苏我乳娘为妃,任命阿倍内麻吕为左大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中臣镰足为内臣,既内大臣的前身、长年留学大唐的僧旻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

公元六百四十五年,孝德天皇元年,孝德天皇在菊花国史上第一次使用年号“大化”,取义于《尚书》中“施教化,大治天下”的意思。高句丽、百济、新罗的使者访问日本。

孝德天皇召对代行任那贡赋的百济使者。因为赋税不足,孝德天皇叱责使者。孝德天皇向尾张国和美浓国课征供神币。

孝德天皇任命东国等地的国司,命令制成户籍、检校田地。孝德天皇在朝廷备钟一鼎,诉讼迟滞的抗议者可以撞钟以示抗议。

孝德天皇设定良民和奴婢之子的区别方法。孝德天皇简化对佛教的援助,选定僧旻等十位僧侣为十师。

孝德天皇派遣使者向诸国收缴武器。古人大兄皇子企图谋反。中大兄皇子讨伐古人大兄皇子。

孝德天皇禁止土地的贷借。并且决定迁都于难波长柄丰埼宫。

孝德天皇博中国典籍,对古代圣贤的治国之道了解很深,早已立志改革陈腐的政治。

公元六百四十六年,既大化二年,新年伊始,孝德天皇发布了《改新之诏》,在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改革。这些改革,后世称之为大化改新。

一、废除了世袭氏姓贵族的称号臣、连、国造、伴造等,制定新官制和冠位制,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官僚制度。

二、把各级地方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设置了二官、八省、一台的中央官制和国、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

其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号称“三公”,与唐朝的太师、太傅、太保相当。

说句毫不客气的话,孝德天皇几乎己经是,照搬了大唐朝廷的那一套体制了,只是稍微做了一些改动而已。

第一百七十四章:向菊花国求援

左、右大臣之下有大纳言、少纳言、左辨官、右辨官。左辨官掌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四省。

右辨官掌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四省。

这与唐朝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极为相似。弹正台,主监察,分设于各郡,正相当于唐朝的御史台,监察各级官吏。

地方的国、郡、县也是参照唐太宗时的道、州、县三级而设,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掌管。

三、废除皇室和贵族的领地及部民,一律改归国有,变为公地、公民。与之相应的经济措施便是效法唐初实行的均田制,施行了“班田收授法”。

每六年按人口班给口分田一次,六岁以上的男子授田二段,女子为其三分之二,私奴婢给良民的三分之一,死后归公。

受田人承担租税,一如唐朝的租庸调制:租为每段二束二把,庸为每人每年十日,调为每户交布一丈又二尺。

四、改革丧葬制度,禁止皇室、贵族营造大型陵墓,殉葬品也有了严格规定。

公元六四六年,既大化二年,孝德天皇设柜接受民众的投书。

高句丽、百济、任那、新罗的使者访问日本。

孝德天皇下诏训戒东国国司。孝德天皇召对东国的朝集使,责备国司的失政,下训戒诏。中大兄皇子向孝德天皇进献自己的私有民和屯仓。

孝德天皇对通往京城路上的马匹饲育的代管进行登记,禁止其中的不当行为。

赐予市场的支配者,和重要道路的渡守以田地,停止征收渡资。孝德天皇废除品部,废旧职而设百官,公布官位晋升的制度。

孝德天皇免除了只有象征意义的任那贡赋。派遣众多的随员随同遣唐使一起访问大唐。

孝德天皇全面的学习大唐,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菊花国的各个方面,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进一步的得到了提升,权力向中央集中。

高句丽和新罗,百济三国,不仅向远在长安的大唐,称臣纳贡,同时还因为惧怕菊花国偏向某一国,不得不对菊花国进行讨好,并且主动的称臣纳贡。

百济和新罗经常都会闹矛盾,大唐总是偏帮新罗,那是因为新罗和大唐没有利益上的冲突,管辖的地方并不相连,没有什么领土上的纠纷。

而菊花国在每一次的冲突中,就会倒向百济国,道理和大唐,其实也是一样的。

因为隔着一个新罗,百济和菊花国也没有什么利益上的冲突,领土没有连在一起,更没有什么领土上的纠纷。

这也是新罗国,为什么愿意将耽罗岛,出售给大唐的原因之一。

有了大唐作为缓冲,从后再和百济起了什么冲突?百济有菊花国相帮,自己也可以借助于耽罗岛上的唐军,岂不是安全了很多?

大唐皇帝亲征高句丽时,正碰上了菊花国内部争斗,最白热化的时候,孝德天皇刚刚通过了乙已之变,登上了天皇之位。

这个时候,菊花国内部的矛盾,孝德天皇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精力?来管这些闲事。

当时百济国派人到了菊花国,想请求菊花国的帮助,最后也只能失望的离开了。

现在,虽然百济国在这一次的争斗中,其实并没有吃多大的亏,但上次好不容易,从新罗手中夺取的十三座城,居然又被新罗给夺走了,百济感觉自己好像是吃了很大的亏似的。

所以百济国此次又派了使臣,来到了菊花国,一来是进贡送礼,二来是想从菊花国采购一些粮食回去,没有足够的粮食,百济国的明年,可是不好过啊!到时候恐怕连粮食种子都给吃完了。

这第三就是向菊花国这个宗主国诉苦,请求武力支援,最好是让菊花国,将新罗给灭了。

高句丽也缺粮,虽然从辽东买粮更近一些,可是高句丽恨极了大唐,对占领了辽东的大唐辽东节度使,更是怨恨极深,所以第一个想到的,也是到菊花国来求援,购买粮食回去。

好在这一次的战争,两国并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捞到,至少从新罗手中,不仅抢到了大量的粮食,金银财宝上的收获也很多。

可是光有金银财宝也没有什么用啊,金银财宝也不能当饭吃。

只要菊花国能够拿出粮食来,卖给他们,他们还是不在乎金钱的。

可是菊花国虽然也不小,在孝德天皇的执政下,权力也渐渐的归于中央。

但效果并没有这么快,就显现出来。

而且仍然这有不少的诸侯小国,对孝德天皇的权力,并没有放在眼里,依然是我行我素,阳奉阴违。

菊花国的下面,有着多达几百上千个的诸侯小国,彼此间为了争夺资源和地盘,也是经常的大打出手。

大家不要以为这是在开玩笑,在菊花国,哪怕是一个大一点的村庄,都敢以诸侯国自居。

这样一来,菊花国的地盘虽然不小,土地也很多,但大多数都已经荒废了。

这样一来,产出来的粮食,也就只够自己本国民众吃用的了,就算有些剩余的,也是数量很少,绝对不够养活,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的人口。

虽然高句丽和百济是盟国,而且百济在名义上,其实也可以算是高句丽的附属国。

但是在争夺购买那一点为数不多的粮食上,双方却是互不相让,竞相加价。

孝德天皇当然是非常高兴了,为了推进改革,他可是急需要花费大量的财力,正愁这些钱没有出处,不知道应该去哪里化缘。

高句丽和百济,便带着大量的金银财宝,送上门来了。

为了尽量的满足两国的粮食需求,孝德天皇下令,整个菊花国的人,每天的粮食用量,在原本正常的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

另外又命令左右大臣,全力收购百姓手中的余粮,价格比以前高一些也无所谓。

反正,高句丽和百济所带来的金银财物,菊花国是绝对不会再让他们,又带回去的。

说到耽罗国居然被大唐的兵马给占了,而且还是大唐用粮食作为交换,从新罗手中买去的,孝德天皇也很不干心。

孝德天皇效法大唐,当然也是又着很大的抱负,想带领菊花国,走向富国强兵之路的。

在他看来,新罗和耽罗都是他的属国,而且就在他的家门口,新罗怎么可以将耽罗,卖给大唐呢?而且是谁给新罗这个权力的。

第一百七十五章:特殊的客人

金钱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看在金钱的面子上,菊花国的百姓们,还是硬生生的挤出了不少的粮食。

只是苦了那些奴隶和下人们,本来就只能混一个勉强吃饱饭,毕竟主人们都知道,要想奴隶和下人们卖力的干活,饭还是要让他们吃饱的。

可是现在,既是孝德天皇的旨意,又有白花花的银子,黄澄澄的黄金可以拿,奴隶和下人们,每天少吃一顿饭,也应该饿不死,当然是尽可能的多卖出一点粮食了。

不管什么时代,受伤害的总是最底层的人,而享受利益的总是那少数高高在上的人。

虽然已经挤出来了不少粮食,但是数量其实还是远远不够。

不过孝德天皇也管不了那么多,再挤出粮食来,恐怕下面的奴隶们,该被逼的造反了。

粮食只有这么多,计算着他们两国带来的金银,便给出了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反正自己已经努力了,就只能弄到这么多粮食,但两国带来的金银,是绝不可能让他们带回去的。

两国前来出使菊花国的使臣,当然不愿意答应了,这粮食的价格,实在是贵得离谱了,傻子也不能接受啊!

孝德天皇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个很好说话的人,脸上总是带着一些温和的笑容,说话对人都是彬彬有礼,可那只是他的表象。

如果你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了,那就大错特错了。

两国使臣以为,这位新上任的菊花国天皇,会是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所以一直要求粮食的价格,不能超出以往的最高价太多。

高句丽以前占有辽东,并不缺粮,不过百济到是经常会有缺粮的时候。

百济和新罗关系缓和的时候,有时会向新罗购粮,有时也会向高句丽购粮,但也向菊花国买过几次粮食。

虽然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粮食价格上涨是肯定的事情,但也不能没有限度的涨价吧!

现在菊花国的要价,比之前百济国前来购粮时的价格,涨的可不是一倍两倍,而是十倍二十倍了,这还让人怎么接受得了?

孝德天皇命右大臣苏我石川麻吕,和高句丽,百济两国使臣交涉谈判。

孝德天皇虽然要定了两国使臣带来的,用于购买粮食的金银,但也不想做得太过分,希望采取温和的办法,让两国使臣同意接受,菊花国给出的粮食收购价格。

这么高的价格,两国的使臣哪里有这个权力答应,真要是答应了,他们也不用回国了。

百济王和渊盖苏文,绝对会杀了他们全家来泄愤。

两国的死神居然自己做不了主,那肯定要找做得了主的人了,而是,这件事就各自上报给了两国的王上。

两国的王上召集了大臣们商议,大家当然也都很气愤了,觉得菊花国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

可是形势比人强,他们是否答应,结局都是一样的。

如果不答应的话,结果可能还会更糟糕一些,不仅钱没了,连一粒粮食也运不回来。

答应了菊花国的价格,至少也能够拉回一点粮食来。而且和菊花国的关系,这然再进一步,以后对付大唐时,甚至可以考虑,向菊花国借兵。

经过大家的紧急协商。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高句丽和百济的表现,令孝德天皇非常的满意,对比之下,新罗的表现,就更令孝德天皇如梗在喉,非常的不满了。

如今的菊花国,在孝德天皇的强势之下,一系列的朝政举措,虽然都进展的非常迅速,取得的效果也非凡。

但隐藏在下面的矛盾也非常尖锐,一个不小心之下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造成非常巨大的后果。

所以必须尽快的将这些矛盾转移出去,这个时候,如果来一场对外战争,是最好的转移国内矛盾的办法。

孝德天皇准备狠狠的教训一下,不太叫话,甚至可以说是吃里扒外的新罗,同时也想看一看,大唐会有什么反应?

在庭议上,孝德天皇抛出了自己的这一份计划之后,马上引发了非常大的争论,同意和反对这个计划的人,几乎各占一半。

“天皇陛下慎重啊!大唐国威日盛,与我菊花国又没有什么矛盾,为了高句丽和百济,贸然与其树敌,实为不智,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那是以前,现在大唐的军队,都已经驻扎在耽罗岛上了,可以说是在我们菊花国的家门口了,发生矛盾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如果我们不教训一下新罗,高句丽和百济两国,迟早也会离我们菊花国越走越远。”

“说的倒是挺容易的,大唐来是天朝上国,兵强马壮,实力雄厚,我们打的过他们吗?”

“难道我菊花国很差吗?你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天皇陛下深谋远虑,此战必胜。”

“好了!大家都不必争吵,大唐虽然兵威日盛,但毕竟离我们菊花国距离遥远,不会举倾国之力,来攻打我们菊花国的,而且不是还有高句丽和百济两国,挡在我们前面吗?

只要我们把战场,放在高句丽和百济就可以了,若是失败了的话,到时候退回我们本土,又有大海阻挡其攻势,大唐再怎么强大,又岂能奈我何!

所以此事不必再争论了,大家都做好准备,出兵朝鲜半岛,帮助高句丽,夺回辽东的控制权。”

李中华对方菊花国的朝议决定,一点都还不知道,他刚刚把新罗使臣以及无双公主送走了,他们将会直接去到帝都长安,听说皇帝陛下李世民,对这位无双公主,十分的感兴趣。

送走无双公主一行之后,李中华总感觉,有一种不安的心里,但总想不到是因为什么原因,也就只能不了了之了。

“或许是自己多心了,想的事情有点太多了。”李中华只得在心里自我宽慰的想道。

此时,耽罗岛上,一位特殊的客人,脸上蒙着一屋白色轻纱,登上了既将返程辽东的唐军战船。

随同这位特殊的客人一起上船的,还有两位婢女,二十人的护卫队,以及几位一看就知道,出身不凡的人。

第一百七十六章:新罗女王

李中华的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金州,他很喜欢这里的环境。而且辽东的发展重心,也放在金州。

听说有一位重要的客人,从耽罗岛登船而来,要求见自己,便让人带了过来。

神秘的客人见到了李中华之后,缓缓的摘下了自己的面纱,没有想到竟然也是一个美女。

“尊敬的大唐辽东节度使,小女子乃是新罗女王金德曼的妹妹,闺名金胜曼,奉女王之命,特来向节度使大人求助。新罗使臣金德曼,拜见大唐辽东节度使。”这女子说完之后,竞然就要大礼参拜。

李中华连忙上前将其托住,不让对方跪拜下去。

新罗女王的妹妹,怎么样也是一个公主的身份,若是见了大唐的皇帝李世民,要行跪拜大礼,倒也说得过去。

可是李中华不能让她行跪拜大礼,否则传扬了出去,让李世民听到了,就不是那么好了?

“新罗王不是无双公主的父亲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女王?”李中华有些疑惑的问道。

只是这个问题刚刚问出去,李中华便恍然大悟了起来,自己到是忘记了,在后世时看到过的,关于新罗的历史。

这个时候的新罗,可不就是善德女王金德曼在位之时么,只是似乎,这位善德女王金德曼,应该会在今年死掉。

不对,眼前的这个美女,刚刚说她叫什么来的?金胜曼,新罗女王的妹妹?那岂不是马上就要继承新罗女王之位的人,就是这个美女吗?

想到这里,李中华不由的仔细的打量起对方。

只见站在对面的金胜曼,面容十分的靓丽,身材修长,婀娜多姿,尤其是一双腿,比一般的人都要长一些,十足的是一个长腿美女,身高估计超过了一米七,比李中华也不矮多少了。

“什么无双公主的父亲,那人就是一个叛贼,他本是女王的亲舅舅,利用女王对他的信任,一步步的威逼和拉拢朝中的大臣,最后把女王这权势给架空了,最后还将女王给软禁了起来。

幸好女王为人仁善,王宫里有很多忠于女王的侍卫,将女王救出,但也逼得女王不得不逃出王宫,远走海外,避居在耽罗国。

之后高句丽和百济联兵,入侵新罗,那个夺了权的叛贼,却无耻的不战而逃,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女王气得当场吐血,就是病倒在床上。

之后他们又厚颜无耻的,将救了新罗的唐军,给挤出了新罗,女王陛下一气之下,病情更加的加重了。”金胜德非常生气的,控诉着那位篡夺了王位的人。

这一下,李中华总算是听明白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点了点头说道:“你们女王真的是太不幸运了,本节度使深表同情,但不知道,姑娘此次前来,又有何目的呢?”

“女王说了,新罗不能落在她的舅舅手中,因为他会把新罗的百姓给害惨了,她宁愿新罗归于大唐的管理下,所以请求节度使大人,可以出兵为新罗平叛。”金胜曼直言不讳的说道。

“这是你们新罗内部的矛盾,我们大唐出手干预,恐怕多有不便吧?而且无双公主和新罗使臣,前不久才刚刚出发,去帝都长安朝贡了。

万一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承认了现在新罗掌权者的地位,那本节度使做为大唐的臣子,就更为难了。”李中华有些无奈的说道。

“什么?这个叛贼居然还敢派人出使大唐,看来他是吃定了大唐,会承认他的王位了,只是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竟然把她的女儿无双公主都给送出去了。”金胜曼很愤怒的说道。

李中华默然无语,想一想李世民的好色,以无双公主的美貌,恐怕是有去无回了。

想到这里,李中华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些担心的原因了。

无双公主在辽东的期间,可是有几次都想向自己献身的,只是自己并没有接受她。

万一她真的进了宫,又受到了李世民的宠幸,到时候再在李世民的耳边,说上一些自己的废话,挑拨离间的话,那自己还真的有可能,会有大麻烦。

“节度使,可否屏退左右,人家有些话,想要私底下单独的和你谈。”金胜曼突然对李中华说道。并且用一双美丽的大眼晴,注视着李中华,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含羞带俏。

李中华迎着金胜曼的目光,同样的注视着金胜曼,心里不由的想到,新罗果真是一个出美女的地方,这位未来的新罗女王,长的实在是非常的迷人,而且样子一点也不比无双公主差。

按照李中华的眼光来看,甚至还要强上一些。

李中华点了点头,依言命令左右退了下去,对金胜曼说道:“你还有什么话,想要单独对本人说的,现在可以说出来了。”

金胜曼款款的走到了李中华的面前,开口说道:“你说我长得漂亮吗?”

“非常的漂亮!”李中华本能的说道,这个问题让任何人来回答,答案应该都是一样的吧!

“那和节度使见过的那个无双公主相比,在节度使的眼中,谁要长得更漂亮一些?”金胜曼紧接着又追问道。

李中华有些无语了,这个未来的新罗女王,是不是太无聊了一些?怎么净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谁更漂亮一些,有那么重要吗?

“应该是姑娘长得更漂亮一些。”李中华坦言道。

先不说金胜曼长的确实比无双公主更胜一筹,就算不是这样,李中华也不至于那么傻,当着金胜曼的面,去夸另一个女人无双公主,比她还漂亮一些,这不是令人很难堪吗?

“多谢节度使的美言!”

金胜曼的一只手,慢慢的放在了腰间,似乎有些挣扎和犹豫,最终一咬牙,抽开了衣服的腰带,慢慢的脱下自己的外衣,露出了只穿着抹胸和底裤的曼妙身恣。

金胜曼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再一次伸手解开了抹胸后面的衣带,一双尤物顿时出现在了李中华的眼中,颤颤巍巍的晃动起伏着。

“现在呢?是不是更漂亮了一点?”金胜曼看着己经目瞪口呆的李中华,尽管感到非常的羞涩,但依然觉得很骄傲的说道。

“果然是天生尤物,只是不知姑娘这是什么意思?”李中华强忍住心中的躁动,平静的说道。

金胜曼不禁对李中华有些刮目相看了,自己的身子如何,她可是心知肚明,穿着衣服,戴着纱巾,尚且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而现在,自己连衣服都脱的只剩下一条遮羞底裤了,可是这个男人居然还能够沉得住气,用坐怀而不乱来形容他,也并不过份呀!

第一百七十七章:答应出兵

“为了新罗的百姓,也为了女王姐姐,只要节度使帮助女王姐姐,平定逆贼,我金胜曼愿意在节度使身边,为奴为婢,甘心情愿的侍奉节度使大人。”金胜曼义正严词,大义凛然的说道。

“你刚刚所说的话,无双公主刚到这里的时候,似乎也说过同样的话。”李中华淡定的说道。

只是金胜曼的一对凸挺,实在是太亮眼了,李中华仍然忍不住,会将目光停留在那处风景上。

“什么?这个无双实在是大卑鄙了,莫非节度使大人已经接受了无双的献身。”

金胜曼有些失望的说道,同时快速的捡起自己的衣服,穿在了身上。

“她己经去长安去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进宫伺候大唐的皇帝陛下,你觉得,本节度使会让自己的女人,去进官侍候皇帝陛下吗?”李中华微微的笑着说道。

“啊!这么说节度使已经拒绝了无双那个女人?”

李中华轻轻的点了点头。

“那……胜曼呢?节度使可愿意接受胜曼,留在大人身边侍奉左右。”金胜曼重新又燃起了希望。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本节度使自然也不例外,但人是要讲感情的,本节度使只接受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而对方也必须是真心喜欢本节度使,愿意不离不弃追随本节度使的女人。

抛开你的目的,你问一下你自己,如果不是为了新罗,不是为了你的女王姐姐,你会愿意留下来,留在本节度使的身边,伺候左右吗?”李中华平静的说道。

如果只能够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而得不到对方的心,那还不如不要,免得到时候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节度使大人果然非寻常人可比,胜曼一直都对自己的美貌,十分的自豪,认为天下男人都一样,只要胜曼肯主动委身,应该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拒绝得了。

但现在,节度使大人却令胜曼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虽然现在胜曼没有办法骗节度使大人,硬说自己有多么的爱上了节度使大人,但如果给我们足够的时间,胜曼相信自己,一定会彻底的爱上节度使大人。

并且愿意放弃所有的一切,死心塌地的追随着节度使大人,共度此生,无怨无悔。”金胜曼十分真诚的说道。

“新罗现在的情况,本节度使其实也是看不下去了,既然对方是谋逆篡位的,新罗女王派人主动找到本节度使,要求本节度使出兵平叛,凭着大唐和新罗之间的友好关系,本节度使也理应答应女王的要求。”李中华并没有拒绝的说道。

“你是说你答应出兵,帮助女王重掌新罗攻权,铲除叛逆。”

金胜曼喜不自胜,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没有想到对方拒绝了自己的身体,却答应了自己的请求,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意外的结果。

“当然!在本节度使看来,新罗的老百姓,更加需要的应该是,原来的那个女王,而不是现在的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新罗王。”李中华肯定的点了点头说道。

接下来两人又商量了一下,怎么样帮助新罗女王,重新回到新罗的汉城,重掌新罗政权。

其实现在的新罗都城汉城,并不是之前女王所在的都城。

以前的都城在金城,那里是金氏家族盘据之地,现在的新罗王虽然也姓金,乃是女王金德曼的母亲金氏的兄长,但因为得位不正,而且又觉得汉城的地理位置不错,所以迁都汉城去了。

新罗原位于洛东江东边,是古代朝鲜半岛东南部的国家。

新罗的前身是辰韩部落联盟十二国中的斯卢国,以征服周围小国的方式,逐步扩展领土而形成的王国。

公元前后,斯卢国以金城为中心,联合六部组成了部落联盟-新罗国家。

古代辰韩是半岛发展最缓慢的地区,铁器制造和其他先进技术,都是最晚传入这个地区。

新罗最初是半岛三国中最弱小、最落后的国家。由于在地理上远离中国的影响,它不太容易接受到,中国的习俗和思想,反而受周边国家和民族的影响较大。

新罗北方的“江原道”有濊人的东濊古国,隔海有日本九州的多婆那国。西南是弁韩诸小国,西面还有马韩基础上形成的百济政权。

早期新罗国王有出自本土说,百济说和日本九州说三种说法,说新罗王出于本土或百济,和辰韩王是马韩人是类似的,应该是可信的。

古代辰王常用马韩人作之,世世相继辰王……,新罗土地临海,气候湿润,其渔业资源比较发达。

辰韩“土地肥美,宜种五谷及稻,晓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虽说物产丰富,邻近的弁韩又出铁,但由于相对闭塞,早期手工业显得比较落后。

最初的手工业,可能是早期秦人移民带来的,但土地肥沃与出铁,则是新罗很早农业就比较发达的两个主要原因,也是新罗得以后来居上的基础。

五世纪中叶,新罗社会经济在当时的朝鲜半岛,已居于领先地位。四世纪时开始兴修水利,五世纪至六世纪扩大了规模,铁制农具逐渐推广,牛耕代替了人力挽犁。手工业中铁和铜的冶铸规模很大。

《三国史记·新罗真兴王本纪》载,574年“铸成皇龙寺丈六像,铜重三万五千七百斤,镀金重一万一百九十八分”。五世纪末六世纪初,“初开京师市肆,以通四方之货”,又“置京都东市”,王京庆州成为全国商贸中心。

新罗是一个非常不错,也非常有发展前景的地方,但是历史上,大唐先后灭亡了百济和高句丽,却偏偏留下了新罗,没有将其统一纳入大唐的版图。

而且当时金胜曼这位真德女王在位时,主动的靠近大唐,下令新罗举国效仿大唐的一切,包括着衣的款式,可以说是全班的唐化。

如果当时的大唐足够有远见,或许整个朝鲜半岛,都将并入中原王朝的发展体系。

这样的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地方,李中华当然也想将其,控制在大唐的手中了,所以帮助新罗的善德女王金德曼,重新掌握新罗的大权,也就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了。

虽然说自己如果想要新罗的话,武力夺取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很容易造成矛盾激化,到时候付出的代价也就大很多了。

扶持一个对自己亲近的人,新罗人又容易接受的人掌权,是最稳妥的办法,所花的代价也会更小。

虽然速度上会慢一些,不过还是循序渐进的比较好,反正时间还有的是,李中华一点也不着急。

第一百七十八章:争夺王权

李中华没有让金胜曼留下来,而是让她回到耽罗岛上,随同金德曼女王一起,由罗通带兵护送回新罗,重新接掌王权。

如果有谁敢违抗金德曼女王的王令,罗通带来护送女王的唐军,可不是吃素的。

这是李中华认为,最为稳妥的办法,毕竟金德曼才是新罗名正言顺的女王,新罗的一些官员,兵将,乃至百姓们,应该还是会认同她这个女王的。

果然,金德曼女王所到之处,受到了全城欢迎,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

远在汉城的另一位高句丽王,听说金德曼女王,竟然大摇大摆的出现了,马上下令各城封闭,禁止让金德曼女王通过,并暗示见到女王金德曼的人,将其击杀了。

军队和王权,早就已经被汉城的那位新罗王所掌控,所以王令之下,还真有守城的将领,下令关门闭城门,禁止金德曼女王通行。

罗通让金德曼女王下令,命守城的将领把城门打开,否则便要强行攻城,之后更是要诛杀守城将领的九族。

这守城的将领可就非常的纠结了,汉城的那位王上,也是下了同样的死命令,这tmd到底该听谁的?

按理应该选择听命于汉城的那位王上,毕竞国家大权,包括军权,都掌握在人家的手里,善德女王想要复位,实在是希望很渺茫。

可是万一呢?万一善德女王真的成功复位,重新掌控大权了的话,难道自己真的就这么死了,还要连累被诛九族。

毕竟善德女王的后面,站着的可是唐军啊!

犹记得前不久,也就是去年下半年的时候,高句丽和百济两国取合入侵新罗,把新罗的军队打的大败,就连汉城的那位王上,都如丧家之犬一样的逃亡。

可是唐军一来,马上就打的两国联军,那是节节败退,狼狈而逃。

善德女王有唐军相护,恐怕想输都很难吧?

这么一想,这位守城将领又突然觉得,把脑袋押在善德女王这一边,似乎更稳妥一些。

在这位守城将领的左思又想之下,结果这一场仗没能打起来,对方居然大开城门,恭迎善德女王入城。

一位唐军将领围着满面笑容的守城将军,转着圈的看了又看的说道:“你这长的也不比别人矮,身子也挺壮实的,为什么就这么快把城门打开了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位大唐将军,女王大驾光临,本将当然要马上把城门打开,迎接女王进城呀!这还能为什么呀?”守城将领陪着笑脸的说道。

“你把城门都打开了,老夫岂不是就没有仗打了,没有仗打就立不了战功了,立不立战功的都无所谓了,关键是捞不着战利品啊!捞不着啊,捞不着!你听明白了我说的话吗?上次我们从汉城回来的时候,你还是不要这么爽快的把城门打开,大不了老子让兄弟们不要抢你的就是了,如何?”

新罗守城将领:“……”

这一位守城将领非常的识时务,避免了一场战争,也为他自己,还有城内的百姓,避免了一场灾难,他的确应该感到庆幸。

另一位城内的守城将领,可就有点不够聪明了,不仅拒不打开城门,还口出狂言,指责金德曼女王,出卖国家利益,勾结外敌,意图叛国。

“他娘的,这小子真是好样的,老子喜欢,这回终于有仗可打了,在岛上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憋了快半年了,早就把老子给憋坏了,今天可得打个痛快才行。”还是刚才的那个老兵油子,哈哈大笑的说道。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有什么好谈的了,那当然只有攻城了。

论打攻城战,大唐的兵要说第二,恐怕没有哪个地方的兵,敢说第一了。

新罗连高句丽和百济的攻势都抗不住,又怎么可能抗的住,大唐的攻势。

而且对面的这一座城,只是一座很普通的城,唐军要攻下它,根本没有什么难度。

破城之后,唐军可是真的不客气,除了普通百姓的不抢,其他的官员富户,可是没有放过,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倒霉,摊上了那么一个不靠谱的守城将领。

至于那个守城的将领,虽然没有真的诛杀他的九族,关键他九族也不在这里。

但他在城中的亲人,可就没有办法放过了,虽然有些不忍,但为了立威,为了后面的路走的更顺,金德曼亲自下了王令,就地当场处决了。

消息扩散出去了之后,大家都人心惶恐,金德曼一路走过去,还真没有遇到什么象样的阻拦。

就算偶尔有阻拦的,也没有办法阻止唐军的进攻。

终于走到了汉城城门外了,所有忠心于那位新罗王的军队和文武大臣,都聚集在汉城中,准备和金德曼展开最后的对决。

“金德曼!本王来是你的亲娘舅,你竞敢以下犯上,不敬尊长,而且还引外敌前来,金氏宗族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实在是可恶之极。”

“舅舅,现在你也知道,你是本王的舅舅,本王一向对你信任有加,让你大权在握,可是你这个当舅舅的,又是怎么样对待本王的?你问一下你自己的良心还在不在?”

金德曼对这位亲娘舅的厚颜无耻,也是十分的愤怒了。

“你也姓金,本王也姓金,这个王位本就应该由本王来接任,你那个死去的父王,实在是太自私了,宁愿让你这个女儿来继承王位,也不让本王继承他的王位,那本王自己只好动手,抢回本该属于本王的王位,又有什么错?”

新罗有三大王族,朴姓,昔牲,金姓,三族相互姻亲,王位也是三家之中选出一位,之前三百年间,都是朴姓和昔姓的轮流做了王位。

自从未召王金仇道登上了新罗王位之后,便不想再轮换了,而是取消了轮换制度,改由金氏世袭罔替。

为了防止通过姻亲夺权,金氐实行了内婚制,也就是本家族内部通婚,什么堂兄妹呀之类的结合,简直就是乱的一团糟。

第一百七十九章:白村江海战

谈是没有什么可谈的了,也不可能随便谈几句,对方就会乖乖的把好不容易到手的王位,送回给女王金德曼。

谈不拢当然只有开打了,只有把对方打服了,女王金德曼才能够做回真正的新罗女王。

汉城虽然是都城,不过因为是临时起意,不仅城市的规模没有跟上,就连防卸的措施,也没有到位,经受不起强敌的猛攻。

也正因为如此,上次两国联军进犯之时,新罗王才会带着大臣们,仓促的逃亡了,根本就没有打算,能够坚守得住汉城。

唐军只猛攻了三天,汉城内部便闹起了内乱,一方主动的打开了城门,迎接女王金德曼进城。

对于那位谋逆篡位的新罗王,毕竟是女王的亲娘舅,株连九族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就连他本人,女王金德曼最终也没有杀他,只是将其关入了大牢中,而且在牢中的待遇还不错。

金德曼此时的身体情况,其实己经非常的差了,随时都有撑不下去的时候,政务上的事情,都交由堂妹金胜曼来代为处理。

好不容易到了长安的无双公主,此时并不知道,她的父王己经成为了过去式。

她用自己的美貌,征服了大唐皇帝李世民,被李世民收入了后宫之中,封为才人,金才人。

百济国丢了十三座城,非常的不干心,在菊花国买粮,又吃了大亏,于是便请求菊花国帮忙,让新罗吐出属于百济的十三城。

新罗女王刚刚复国,怎么可能答应菊花国的无理要求,所以断然的拒绝了。

菊花国的孝德天皇觉得自己颜面大失,新罗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这令他非常的生气。

于是果断的派兵渡海登陆新罗,准备狠狠的教训一下新罗。

得到消息之后,金德曼怒火攻心,在焦虑中驾崩了,留下了遗诏,由堂妹金胜曼接任王位。

女王金德曼一生没有嫁人,更别说是有儿女了,传位给各方面都还不错的金胜曼,也就顺理成章了。

金胜曼急忙派人向辽东节度使李中华求救,并告之女王金德曼驾崩,自己己经接位,成了新女王的事情。

金胜曼会成为新罗的新女王,这是李中华早就己经知道了的事情,不过菊花国这么快就进攻新罗,到是他不曾想到过的事情。

历史上,菊花国和大唐的第一次交锋,发生在公元六百六十三年的白村江海战,现在足足提前了十三年。

在李中华的心中,新罗和高句丽,百济,最终的结局,都将会成为大唐的领土,划入大唐的版图之中,当然不能容忍,菊花国的插手干预了。

相比于大唐的造船技艺,菊花国的水军,在唐军的眼中,就是一些稍微大一点的小渔船。

菊花国的提前转进来,李中华虽然感到有些意外,但是绝对不会避让,尽管现在的菊花国,不是一千多年后的那个太阳国,但受到后世的影响,李中华对现在的菊花国,同样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大唐明显比菊花国强大了很多,菊花国还敢和大唐为敌,那简直是在自找死路。

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可以大胆的收拾菊花国,也就是后世的太阳国的祖宗,李中华当然不会错过了。

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交战地点依然是在白村江海域,菊花国调动了二万精锐,企图联合百济,高句丽,一起灭亡新罗。

三国有着战前的协议,那就是灭亡新罗之后,三国瓜分新罗的领土,靠近菊花国的新罗领土,当然就归属于菊花国了。

这对于菊花国来说,意义相当的重大,从此以后,菊花国的一只脚,便可以踏进朝鲜半岛,之后有机会,甚至可以染指整个朝鲜半岛,直接与大唐为邻。

不德不说,菊花国的孝德天皇,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眼光毒辣,看待事情的目光非常的长远,野心也是十分的大。

菊花国四面环海,土地贫瘠,根本没有什么纵深发展的余地,而朝鲜半岛就不一样了,只要实力足够,是可以无限延伸和发展的。

占有了朝鲜半岛的部分土地之后,菊花国便可以做到进可攻,退可守,简直就是对菊花国太有利了。

因为菊花国的船很小,能够乘坐的兵员也少,还要有人划船,可以专心作战的水军,最多不过十几人,所以二万人的船队,场面非常的壮观,在白村江海域的海面上,看上去黑压压的一片,简直就是无边无际。

唐军可就大不一样了,虽然李世民对于水军,其实也并不怎么重视,但李中华非常的重视,这也是他重视金州的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

成为辽东节度使之后,李中华便命人去了南方,从江西,福建等地,找来了一些造船的专家,打造了一些战商两用的大船。

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每艘大船有三四层高,可以搭载的士兵,多达五六百人之多,船头包着很厚的铜,坚固又耐撞。

一艘高大的战船,重达二千吨,闯入菊花国的水军船对之中,简直就犹如猛虎进入羊群一样。

凡是被大船给撞击到的菊花国水军船,马上就会被撞得四分五裂。

菊花国的水军,即便是没有当场撞死,掉入海水之中,也会被淹死。

唐军站在大船之上,居高临下,用弓箭手不停的放箭,射杀落水的敌人。

还有唐军点燃炸弹,朝海面上的菊花国水军船上扔了过去,每一次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必定会将一条菊花国水军的船只,炸的飞起,带走一船人的生命。

距离远一点的,直接用投石机,将点燃了的炸弹,抛飞了出去。

战斗简直就是一面倒,单方面的大屠杀,除了外围极少数的菊花国水军,及时的驾船逃离,侥幸生还回到菊花国之外,二万菊花国水军,几乎是已经全军覆没了。

反观唐军的水军,损失几乎可以不计了,如此一场大规模的海战,只出动了二千人,不仅屠杀了二万敌军,自己这方竟然只损失了五名战士。

第一百八十章:皇帝驾崩

经过白村江海战之后,菊花国彻底的被唐军给打服了,再也生不起任何的反抗之心,急忙派人出使大唐,向大唐谢罪,并且希望大唐可以允许菊花国,派人到大唐留学,学习大唐的各种技术,包括许多的经典古籍。

总之,向大唐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菊花国充分的认识到,自己和大唐的差距,是如此的巨大,因此也是诚心实意的想着向大唐虚心求教。

李中华是从后世来的,直到后世的历史,当然不希望看到,朝廷向菊花国敞开胸怀,以上国自居,什么都让菊花国学会了。

可是奈不住李世民喜欢这种虚名,他总不能跑去跟李世民说,以后的菊花果会非常的发达,侵占了大半个中国,险些灭亡了中国吧!

就算他真的敢说,李世民也未必会相信呀!

对于百济国,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大唐的威严,居然敢去求菊花国派兵,攻打大唐的属国新罗,实在是令李世民十分的恼火。

可是,贞观二十二年,李世民再次发兵,从海路攻击百济国,顺带着又让薛仁贵,从陆路攻打高句丽。

一来李世民认为,百济国向菊花国求援,背后肯定也少不了高句丽的阴谋,二来也是牵制高句丽,让他没有办法支援百济。

这一次只是为了教训一下百济国,倒也没想着要灭亡百济,占领了百济的几十座城后,便退兵了,但却严重的削弱了百济的国力。

新罗刚刚完成了王权的交替,新的新罗女王金胜曼,正需要用政绩来说话,巩固自己的王权,因此也积极的出兵,配合唐军的行动,打击百济,趁机又占领了百济的二十五座城池,可谓是收获满满的,新女王金胜曼的威望,一时也是大涨。

金胜曼的李世民上书,请求将新罗置于唐境,设立郡县,令新罗的百姓,都穿上唐衣。

李世民特准了新罗国的请求,对于新罗想归于大唐版图,却并没有肯定的同意,只说新罗在女王的治理下,归属大唐属国,也是一样的。

李世民对于新罗,竟然并没有看在眼里,新罗主动请求归于大唐,竟然被大唐给拒绝了,李中华知道这个消息后,真的是很无语了。

贞观二十三年,李中华过得有些焦虑,经常出现心不在焉的情况。

熟悉历史的他知道,李世民很快就会驾崩了,不知道太子李恪继承皇位,是否会一切顺利,也不知道李恪成为皇帝之后,是否会比李治当皇帝更好。

李中华自以出现在大唐之后,对于历史都是有先知的,可是他的出现,也令历史出现了很大的变动。

他不知道这种改变,被对以后的历史发展,产生多大的影响?

如果是向好的方面发展,李中华的心里,就会觉得自己的出现,是非常值得的。

如果是发展的还不如以前的历史,那李中华自己都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李中华在不安中,却突然迎来了一道圣旨,一道赐婚的圣旨,一道加官进爵的圣旨。

圣旨中,皇帝加封他为辽东郡王,撤销了他的双流县子的爵位,同时赐婚晋阳公主,晋阳公主为正妻,文成公主和杨雪为平妻。

圣旨来的如此突然,并且命令李中华不得抗旨,将来用心辅佐太子李恪。

大唐京城长安,皇宫中风声鹤唳。

一代大帝李世民,己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他召来了太子李恪,以及中书令褚遂良,作了最后的临终交待。

贞观二十三年的七月十日,李世民因病驾崩,太子李恪登基为帝,所下的第一道圣旨,就是封李中华为尚书省左仆射,召令其即刻启程回京,辽东防务交由薛仁贵接管。

至于进宫侍候李世民不久的新罗无双公主,则去了感业寺出家为尼,常伴青灯古佛左右。

无双公主把自己进贡给了大唐皇帝李世民,依然没有保住她父亲的王位,如今更是落到了出家为尼的地步,心里对于李中华,可谓是有着滔天的恨意。

尽管李中华对于李世民的突然驾崩,有着心理上的准备,但收到消息之后,心里仍然还是感到十分的失落。

一路走来,李中华己经二十九岁了,来到大唐已经十三年之久了,李世民对他可是真心的不薄呀!

晋阳公主闻听父皇驾崩,哭得伤心不止,后悔自己太过于任性,连父皇临终前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李世民对晋阳公主的宠爱,恐怕没有谁能和其相比了,十八岁才出嫁的公主,大唐那里找得到,李世民的女儿中,超过十五岁没嫁人的都找不到。

尽管晋阳公主从来都没有对李世民提过,自己喜欢上了李中华,因为在她的心里,如果在父皇面前提起的话,只怕父皇不仅不会同意,反而会十分的生气,强行将自己带回宫中。

可是李世民又不傻,对于晋阳公主心如明镜,尽管李世民也很不想,将晋阳公主下嫁给李中华,毕竟李中华的女人太多,而且还有一个文成公主在里面。

可李世民临死之前,仍然下旨为晋阳公主和李中华赐婚,可见李世民对晋阳公主这个女儿,是有多么的宠爱。

因为李世民知道,如果他不在临死前安排好的话,他一走的话,晋阳公主和李中华是很难走到一起的。

李中华刚刚在辽东打开了局面,一切都发展得十分顺利,心里其实是很不想回长安去的,虽然尚书省的左仆射位高权重,但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

而且京城水深的很,各种勾心斗角,李中华是非常不喜欢的。

不管是在康定,还是在辽东,任何事情李中华都可以一言而决,而到了京城之后,虽然说是尚书省的左仆射,看起来权力很大,但在大事情上,真正能做决定的却不多,能够一言而决的,永远都只有皇帝一个人。

最让他头疼的是,身为尚书省的左仆射,直接面对各大门阀的斗争,意味着忠于朝廷,就必须与各大门阀为敌。

如果不愿意得罪各大门阀,就必然要牺牲朝廷的利益。

第一百八十一章:官制改革

再次回到长安,己经是时隔十二年之后了,长安的变化真的是太大了,比以前也更为繁华了。

李中华与家人,非常低调的回到了长安,没有想到的是,新皇李恪仍然得到了消息,率领朝中文武百官,在长安城门外迎接李中华。

“臣李中华拜见陛下!”

“臣妹拜见陛下!”

见李恪身为皇帝,还亲自带人在城门外迎接自己,李中华内心还是有些小小的感功。

“辽东郡王平身,晋阳长公主平身,我们都是一家人,不必多礼。”李恪非常高兴的笑着说道。

之后便是介绍前来迎接他的文武百官了,这其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认识的有卢国公程知节,鄂国公尉迟敬德,英国公李积等人。

英国公李积,乃是太宗皇帝遗命的辅佐大臣之一,如今被加封为尚书省右仆射,和左仆射李中华一起主理朝政。

侍中丞于志宁,中书令褚遂良,也都是太宗李世民遗命的辅佐大臣。

礼部尚书名叫许敬宗,尽管李中华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但李中华对这个人的名字,可是一点都不陌生。

历史上,许敬宗便是武则天的拥护者,也是借着武则天得势,而权倾朝野,更是冤杀吴王李恪的罪魁祸首之一。

致于本该是权倾朝野,官拜太尉的赵国公长孙无忌,因为李中华的出现,早就已经死了。

长安街道上,最大的变化就是,除了原有的青石板路,其他的路面都铺上了水泥路,整齐而又干净。

安仁坊的家中,昔日挂在府门上的双流县男府牌匾,己经换成了辽东郡王府。

为了迎接主人的归来,武则天早就命人将府中打扫的一尘不染。

李中华重新回到长安任职,最高兴的莫过于武则天了。

之前他舍不得放弃,在长安经营的商业帝国,这么多年来,和李中华一直都是聚少离多,心里的孤寂,又岂是常人能够体会到的。

现在终于可以兼顾生意和丈夫了,尽管姐妹有点多,十天半个月才能轮上一次,陪伴丈夫厮守一夜,但比起以前的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够和丈夫见面,实在是强太多了,武则天的心里已经感到非常满足了。

相对于两个人的恩爱和感情来说,武则天更喜欢享受,这种手上掌握巨大权力的感觉,中华集团在她的经营打理下,变得蒸蒸日上,生意越做越大,用日进万金都难以形容,每到月底,看着一份份骄人的业绩,就是她最开心的时候。

身为尚书省左仆射,李中华每天要处理的公务事,真的是太多了,晚上回到家中之后,还每天都有很多人,递送拜帖,想要巴结讨好他。

这些人当然不可能是空手上门,他们大多必有厚礼,有的干脆直接送上了中华银行开具的支票。

难怪那么多的人都热衷于当官,当了官之后又想要当大官,官当的越大,收礼的机会越多,人家送的礼物也更重,所谓的升官发财,可不是随便乱说的,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事情。

不过李中华并不缺钱,用一句富可敌国来形容他,也是丝毫不为过的,所以,不管是谁来送礼,他都是拒绝接受的。

来到大唐这么久,李中华都无法适应大唐的官制。

李世民在位的时候,曾实行过一次官制的改革,让官制这种东西更加的复杂化,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十分的普通。

大唐的官员,薪水并不是很高,而长安的物价,这几年又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使得官员只担任一种职务的话,连生存都成了大问题。

而如果一个官员身兼数职的话,他们便可以领多份的薪水,大大的缓解了生活的压力。

但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所以很多人的工作,都是以他的主要职务为中心,至于其他的兼职,基本上就是形同虚设,好像只是为了多领几份薪水。

另外还有军中的职务,也是如此,反正李中华看着都觉得头大,光是各种校尉就一大堆,搞不清是哪个校尉更高级。

所以李中华觉得,改革官制和军制势在必行,否则他这个尚书省左仆射,当的真的是大累了。

于是,李中华上书了他上任之后的第一份奏折,体制改革。

第一条就是将全国的十道,划分为若干个省,将大城市划为市,几个小县城合并为一个市,选择最有影响力的县城,作为市府驻地。

县城外的乡下农村,选择有集市的地方,设立为乡或镇,管理周围的村子。

将影响力最大最繁华的大城市,设为省府城市,将洛阳,大原,长安,扬州等重要大城市,划为朝廷直接管理的直辖市。

形成从中央到省,从省到市,从市到县,从县到乡镇,从乡镇到各村。一级管理一级的模式。

每一级都选派一名正职,四到六名的副职,管辖境内的所有事务,遇到有争议的时候,可以进行表决。

政府官职加起来的数字应该为单数,超过一半的人同意,便视为为表决通过。

这样做的目的,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相互节制的作用,只有发生了大事,处理不了的事情,才需要向上级通报。

各级官员以五年为一任期,最多连任两届。

各省之间,官员可以相互调动,省内的各市之间,市内的各县之间,以及县内的各乡镇之间,官员都是可以随时调动的,以防止官员在一个地方做久了之后,会产生势力盘根错节,贪污腐化之风。

各地设立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各级官员,以及各地的民情。设立各级吏部,负责考核各级官员的政绩,作为提拔重用和降职处分的重要依据。

原则上乡镇各级官员的任命和罢免,主要由县级吏部负责筛选,并向市级吏部报备,县级官员则由市级吏部负责筛选,并向省级吏部报备,省级的主要官员,当然就要由朝廷吏部推荐,上报皇帝陛下,并在上朝时与大臣决议。

第一百八十二章:后宫争宠(求双倍月票)

详细的官员体制改革办法,当然没有这么简单,要推行这种改革,就更不容易了,这实际上就是等于是在变法。

历史上的每一次变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而且选择的时间,也是非常重要的,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

这也是李中华为什么一直到现在,才提出这种变革,因为以前的皇帝是李世民,是一个很有主见的皇帝,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皇帝。

现在的皇帝李恪,倒不是说他做皇帝不行,而是因为李中华觉得,自己有能力可以影响他。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既然自己身为尚书省的左仆射,放在后世可是相当于总理级别的位置,提出这样的改革方案,这是自己的分内之事。

只要皇帝肯支持这个改革方案,那么这个改革就一定能够进行下去,就算会有不少的阻碍,李中华也相信,总会有办法克服的。

现在的制度,从秦皇汉武开始,就已经存在了,想要打破这种制度,更换成另一种制度,很多的官员当然是一时难以理解了。

不要说其他的官员,就是皇帝李恪,也是一时难以理解。

不过李恪知道一点,那就是李中华绝不会害自己,这一点李恪是绝对相信李中华的。

李中华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向李恪讲解制度改革的种种好处,以及自己的执政理念。

不仅官员体制要改革,就是军队建设也要改革,军权必须永远掌握在朝廷手中,地方上除了乡勇民兵之外,不能够有正规部队。

各地的驻军,由朝廷统一节制,从南方征兵到北方服役,从北方征兵到南方服役,各地的朝廷驻军,都不是本地方的兵员,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军队叛乱的发生。

官员也不能在他的家乡任职,避免因为官员的亲属,导致官员处事不公,也避免贪污腐败的发生。

另外!对于已经明确内附大唐的少边地区,比如吐谷浑,契丹,溪人,突厥,安西四镇等,要改土归流,实行流官制,建立学院等基础设施,教他们说汉话,让他们和汉人通婚,对他们进行汉化。

另外!李中华还建议鼓励朝廷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鼓励大家经商,发展经济,增加朝廷的税收。

有了商人提供的大量税收之后,可以考虑减免一些农业上的税收,减轻农民的负担。

另外,李中华还打算建议成立大唐中央科学院,培养一些科研人才。

如果能在大唐发出电来,造成出蒸汽机,修条铁路连接长安和大唐各地,坐着蒸汽火车,往返于长安到大唐各地之间,仅仅只是脑海中想一想这样的画面,李中华都会觉得很激动。

虽然想要实现这些,绝对不可能是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八年就能够做到的,但早一天开始培养人才,便有早一天实现这个愿望的可能。

李中华对未来的宏大构想,令皇帝李恪也感到激动万分,所以他是打算无条件的支持,李中华的改革计划。

有了皇帝的支持,想要办什么事情,都变的容易的多了。

毕竟这是一个皇权至上的时代,皇帝叫你死,你都不能反抗,还要谢恩,皇帝要叫你办什么事情,你敢反对吗?

就算是有不怕死的谏臣反对,但皇帝铁了心的要办一件事,谏臣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谏臣可以不怕死,但是死要死得有价值,至少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如果是死的毫无价值的话,那谁也不会愿意死。

李恪的皇后姓杨,人称杨皇后,也是前隋皇族中人,尽管隋朝早已亡国了,但杨氏并没有没落,所以杨皇后的身份,也算得上是10分珍贵的。

事实上,杨皇后并不是李恪做吴王时的原配王妃,而是原配王王妃死了之后,续取的王妃。

之前的吴王李恪,也算是一个苦逼的男人了,王王妃的出身,做人也是十分的不凡,出身于大原王氏,谁敢说她出身不好。

可这个王氏是一个十分善妒的人,不仅自己生不出孩子,也不准别的女人,为吴王李恪生儿育女,可谓是十分的霸道。

而且还蛮不讲理,手段更是狠辣,曾经有吴王府的姬妾,怀上了吴王李恪的孩子,结果都遭了这位王王妃的毒手。

萧皇后是个有福之人,也是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嫁到吴王府之后,几乎是每年生一个,这几年为李恪先后生下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她的长子会成为太子,下一任的大唐皇帝。

可是杨皇后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于是来找她的婆婆,杨太妃倾诉。

尽管杨太妃是皇帝的生母,但长孙太后才是先帝的原配发妻,也是先帝的唯一皇后,所以先帝驾崩之后,新皇登基,接照规矩,还是要尊长孙氏为皇太后。

原来李恪登基做了皇帝之后,便要充实后宫,新纳了一个妃子,被封为萧妃,乃是萧氏所出。

萧氏当然也不简单了,前朝出了个萧皇后,本朝的萧瑀,那也是个大臣,而且萧氏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士族,底蕴深厚。

关键是现在这个萧妃,十分的受宠,令杨皇后备受冷落。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身为皇后,这一点气度,杨皇后还是有的。

可关键是这个萧妃她持宠而娇,竟然连她这个后宫之主的皇后,都没有放在眼里,一点都不尊重,还出言不敬,讥讽杨皇后。

杨皇后尽管脾气再怎么样好,这个也是不能容忍呀!而是一时气愤之下,甩了萧妃一个巴掌。

萧妃哭哭嘀嘀的,跑到皇帝李恪面前,告了杨皇后一状,而且还添油加醋的,尽把责任往杨皇后身上推。

皇帝李恪正宠爱着萧妃,见到萧妃脸上的巴掌印,又听到萧妃一番添油加醋的挑唆,便十分的来气。

不过杨皇后毕竟是皇后,六宫之首,后宫之主,出手打了萧妃一巴掌,皇帝李恪也不好说什么,更不可能为了帮萧妃出气,把杨皇后叫过来,让萧妃把这一巴掌还给杨皇后。

但皇帝李恪也不能不表示一下,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的话,那岂不是大家都当自己不存在了?

于是皇帝李恪便故意的冷落了杨皇后,天天留宿在萧妃的寝宫内。

这就让杨皇后很不好受了,而且后宫中还传出了一些流言蜚语,说什么陛下打算废后了,准备立萧妃做皇后了。

这要是自己的皇后之位给废掉了的话,不仅自己下场堪忧,自己的几个孩子的未来,也会堪忧的呀!这让杨皇后的心里,怎么能不着急呢?

第一百八十三章:皇帝也不好当

可是杨太妃又能够想出什么办法,帮助杨皇后呢?她也只能是口头上答应杨皇后,找机会和皇帝儿子谈一谈,劝一下儿子,顾及一下杨皇后的感受。

儿子早就已经长大了,而且又当了皇帝,那里是杨太妃这个母亲,能够管得了的,若是在普通的百姓家中,或许还好说一些,可这里是帝王之家,自古以来就有一句话,叫做是最是无情帝王家。

李世民以仁孝治国,新皇李恪当然也延续着这种治国的理念,每天早上下朝之后,都要去看望一下长孙皇太后,以及杨太妃。

杨皇后按杨氏族中的辈份算,也算是杨太妃的一名侄女,于情于理,杨太妃当然更愿意站在杨皇后一边,为杨皇后说话。

而且萧妃进宫之后,对杨太妃的态度,也远不及杨皇后,所有杨太妃更希望,杨皇后的地位能够稳故,不想让萧妃得宠,心里也担心儿子会因为迷恋萧妃,而闹的后官不和。

后宫如果不活的话,对于皇帝处理朝政的事情,也是会有很大影响的。

第二天,皇帝李恪下了朝之后,照例先去探视了一下长孙皇太后,之后又去探视生母杨太妃。

杨太妃对于儿子做了皇帝之后,仍然记得每天来探视一下自己,心里还是感到很欣慰的。

“陛下!这几天怎么不见皇后和你一起过来呀?”杨太妃满脸带着笑容的问道。

“母太妃,儿臣这几天散了早朝之后,便直接过来了,难道这几天,皇后都没有来探视过母太妃吗?”皇帝李恪微微的皱起了眉头说道。

如果杨皇后因为生自己的气,就不来探视自己的婆婆,那就太不应该了,李恪在心里想道。

“那倒不是,皇后每天都会过来探视一下本宫,只是陛下勤于政务虽是好事,但后宫和睦也不可忽略。

杨皇后进了齐王府后,便一口气为陛下生下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实在是一个贤妻良母的女人。

陛下本来没有机会成为太子,却意外的当了太子,又顺利的继承了皇位,那说明杨皇后那是一个有福之人,有旺夫之相,陛下应该好好的珍惜她,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欢,而做出对不起杨皇后的事情。”杨太妃语气有些严肃认真的说道。

“母太妃教训的是,儿臣一定谨记在心。”

李恪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杨皇后来到母太妃这里,告了他一状,要不然,母太妃又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番话来?

李恪心里很是不高兴,本来心里还对杨皇后,存有一点愧疚之心,现在对杨皇后的这一点愧疚之心,也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自己贵为天子,后宫充实几个妃子,难道有什么错吗?比起父皇的后宫,朕的后宫佳丽,可是少了很多的。

李恪心里可没有认为,自己故意冷落了杨皇后,有什么不对,反倒是认为,是杨皇后在搬弄是非。

自己最近是对萧妃宠幸的多了一些,但身为一个男人,又是皇帝,面对萧妃那样的美人,喜新厌旧不是很正常的吗?有什么错的。

从杨太妃的寝宫出来后,李恪的心情烦闷,无心处理政务,便带着两个随身太监,出宫去散散心去了。

每天面对一大堆的,好像永远也批不完的奏折,皇帝也不好当啊!

李恪的心里本来就非常的烦躁,而萧妃的出现,曲意承欢,似水一样的柔情,甚至连说话都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令回到后宫的李恪,觉得心情分外的放松,不知不觉的就陷入了,萧妃精心布置的情网中。

杨皇后是以其出身高贵、淑静贤德而被立为皇后的,她的确美丽端庄,但在李恪的眼中,却美丽的脸像个石膏像,极少有表情,更难见到其笑容。

因其出身名门,又多了一份目空一切的高傲,美丽的眼睛总是看着自己的脚尖,眼睑总是低垂着,毫无声色,像个死羊。

她假意顺从高宗,又似乎拘泥过了头,使高宗感到厌倦,况且她又是关陇大族的后人,杨氏的隋朝虽然亡了,但杨家仍然属于关陇大族,是个大门阀。

有杨皇后在李恪身边,使李恪这个皇帝,也成了被监视的对象,不得不小心翼翼。

在朝堂上,那些老臣为尽责任,总是无休止地劝谏;回到后宫,李恪面对皇后,也还是得小心谨慎。

他前后应付,不得要领,感觉自己好像成了一个儿皇帝。

李恪像个孩子一样,家长看的太紧,让他找不到逃避的地方。

萧妃的出现,就让他仿佛找到了一个可以逃避的地方。

李恪从身上掏出了一张纸,看着纸上的诗句,不由的潜然泪下。

看朱成碧思纷纷,

憔悴支离为忆君。

不信此来长下泪,

开箱验看石榴裙。

下面的角落里,署名处写着一个“金”字。

李世民病重期间,为了尽孝心,也为了顺利继承皇位,身为太子的李恪,一直衣不解带的伺候着李世民。

当时的长孙皇后,因为担忧李世民的病情,亲力亲为的伺候着李世民,最后自己也累倒了。

而是贴身侍候李世民的人,换成了才人金无双。

金无双便是从新罗来的无双公主,只是无双公主的父王,早就已经不是新罗王了,她这个所谓的无双公主,自然也就不再是公主了。

当时的太子李恪,对金无双惊为天人,一见之下就着迷了。

金无双眼见李世民这个老皇务,己经是快要不行了,已为自己以后的生活感到担忧,见太子李恪见到自己之后,整个人就像傻了一样,连魂都快要丢了,哪里还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李恪身为李世民和杨妃的种,长得自然是英俊潇洒,反正不会太差,关键是年轻呀!还不到三十岁,又是太子。

太子是什么?那可是将来的皇帝。全无双如果在老皇帝李世民死后,还想要有什么出路的话,这个太子李恪便是她唯一的出路。

金无双是个有心计的人,这辈子要说她爱过谁?恨过谁?那估计只有一个人,令她又爱又恨,这个人就是李中华。

如果当初李中华把她留在身边,她就不会进宫,嫁给一个比自己父王岁数都要大的老皇帝。

如果早知道李中华,会帮助那个女王对付自己父王,那自己又何必跳到这苦海中来。

如今自己白白的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却什么作用都没有,金无双又岂能不恨李中华?

根据大唐的惯利,老皇帝驾崩之后,像她这样没有为皇帝生过一儿半女的女人,最终都会送去皇家寺庙中出家为尼,一辈子常伴青灯古佛。

金无双当然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一辈子都看不到什么希望。

第一百八十四章:先皇忌日

未来的新皇帝李恪,便成了金无双必须抓住的救命稻草。

除了将来注定要做皇帝的李恪,没有人能够改变她的命运,老皇帝睡过的女人,谁敢有胆子去碰,难道不怕会被诛杀九族吗?

一个有情,一个有意,两个人很快便暗通款曲了起来。

真不知道李世民到底是病死的,还是被活活给气死的。

李世民驾崩之后,太子李恪顺利的登基当了皇帝,因为刚刚登基,每天忙的脚不沾地的,说句心里话,他都已经几乎忘记了金无双这个女人。

刚刚登基称帝的李恪,当然不敢那么大胆的,将金无双留在宫里,否则的话,那个就真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话了。

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的话,那么他能不能够顺利的登基,登记之后能不能够坐稳这个皇帝,还真的是个问题。

金无双和后宫中其他没有子女的女人一样,被送进了感业寺,削发为尼,终日敲着木鱼,念着往生经文,为老皇帝超度祈福,吃着发霉发臭的食物,用度日如年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李恪即位后,忙得像打仗似的,一方面,他要办理父亲的丧事;另一方面,他要处理一大堆军国大事。

这些事情,他都很陌生,需要紧忙学习,紧急处置。对于军国大事,他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和放松,因为父亲留给他的是一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国,他必须高举父亲治国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父亲“仁政爱民”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以德治国观,把大唐建设成为一个高度富强、文明、发达的封建主义国家。

其实李恪并没有忘记金无双,也没有忘记自己对她的承诺,他不是那种忘恩负义、言而无信的人。

李恪也想把金无双留下来,但他暂时不能这样做,因为他有难言的苦衷。

李恪的难言苦衷有三个方面。第一,他把金无双留下来,同李世民把薛婕妤留下来,完全是两回事。

李世民把薛婕妤留下来是为了工作,李恪把金无双留下来,却是为了保持私情,可他们的私情见不得天日,并为传统伦理道德所不齿,因此李恪并不敢把金无双留下来。

第二,李恪虽然是最像李世民的皇子,但由于不是嫡生子,长期受到了李世民的敲打和压制,李世民给它取名为恪,意思就是要他恪守本份,不该是他应该得到的,不要有非份之想。

这也倒致了李恪的性格,完全被压制了,变得行事谨小慎微。做什么事情都要思虑再三,瞻前顾后。而把父亲的女人留下来,是需要勇气和霸气的。

李恪既缺乏他父亲李世民那样的气魄,又要顾及舆论的影响,因此他还是不敢把金无双留下来。

第三,李恪刚刚即位,皇位不稳,加上性格长期受到压制,所以一直受到褚遂良等顾命大臣的控制。

这些大臣是绝不会允许李恪胡作非为的,李恪又顶不过这些大臣,他唯一能够信任倚重的李中华,又还在辽东没有回来,所以只好夹着尾巴做皇帝,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这也是他不敢把金无从留下来的重要原因。

如此说来,在当时的情况下,李恪真是不敢把金无双留下来。其实,他心里很痛苦,他知道金无双一定很伤心,但伤心总是难免的,谁让他们曾一往情深呢

金无双对李恪仍然是有感情的,至少她思念李恪,期盼李恪。思念一个人到了这种程度,实在令人感动。

写了情诗,还捎上一条石榴裙,顺便勾引一下李恪,那效果可不是一般的妙。

情诗写出来后,是要送给李恪看的。虽然不清楚这首诗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这封书信是怎么样送出来的,而且送到了李恪的手中。

现在李洛手中拿着的书信,便是金无双写好之后,想尽办法送到李恪手中的。

李恪即位后,在工作上一刻也不敢怠慢。正因为此,他才忽略了金无双。

可看了金无双的这首诗后,李恪的心一下揪紧了,她是我深爱的女人啊,我怎么把她忘了呢?

如今,她跌进了万丈深渊,我却无动于衷,真是该死!何况朕对她曾有过承诺。

她在那样的环境中,还这般思念我,真让我感到愧疚!不能再让她受委屈了,一定要去看看她,把她接回宫!

李恪刚刚作出这样的决定,就遭到了现实的无情抨击,因为他不能立刻去见金无双。

李恪当初之所以不敢把金无双留下来,有三个原因,如今他不能立刻去见武则天,也有一个重要原因。

父亲死了,作为儿子,他要守孝三年,大唐的规矩一般是二十个月,在这三年期间,只有在父亲忌日这天,他才可以入寺进香,才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见到金无双。

但仅有这样的机会还不够,前提条件是需要李恪在父亲忌日这天,选择去武则天所在的感业寺进香。

而二天后,便是李世民去世的一周年忌日,可是李恪却还没有想到,用一个什么样的理由?选择去感业寺进香,并且避开跟随左右的朝中大臣们,和金无双见上一面,以慰两人的相思之情。

历史有着很顽强的意志,虽然李中华阻止了晋王李治登基称帝,拦住了武则天进宫陪王伴驾,几乎完全改写了历史。

但李恪也是李世民的种,金无双的野心也不比武则天差,两个人完美的遇上了,便成了历史上李治和武则天的翻版,虽然人物改变了,但是故事依然还是那样的故事。

而关于这一点,李中华却是一点都不知道。

先皇的周年忌日,在朝中也是一件重要的大事,作为六部之首的尚书省左仆射,李中华当然要陪同皇帝李恪,一起出席祭祀活动了。

两天后的早上,天气非常的不错,对于先皇忌日的祭拜活动,非常的有利。

祭拜活动按照以往的惯例,由礼部主持,原本礼部最多派个侍郎主持也就够了,可礼部尚书许敬宗,却亲自主持了这个祭祀活动。

不得不说,许敬宗虽然在历史上,名声不是很好,说他是个十足的小人,也并不为过。

不过此人到是正经的科班出身,还是很有一些真才实学的,至少对先皇的祭祀活动,主持的有模有样的,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所有的祭祀环节,都进行得非常顺利,最后一个环节,按照以往的规矩,是前往皇家寺院敬香拜佛,求佛祖保佑先皇的。

皇家寺院当然不止一家了,但这种正式的祭祀活动,通常都只是其中的那几家而已。

然而,皇帝李恪却突然宣布,要前往感业寺敬香拜佛,至于原因,那是因为先皇托梦于他,要他前往感业寺敬香拜佛。

身为儿子,当然要谨守孝道了,这个理由,在场的大臣,谁也挑不出什么理来。

李中华也没有在意,反正到哪个寺庙敬香不是上香,在哪个寺庙拜佛不是拜佛,既然皇帝都说了,是先皇托梦给他,要他前往感业寺敬香拜佛,那大家就都跟着皇帝,去感业寺敬香拜佛,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第一百八十五章:未来的危险

到了感业寺之后,按照惯例,敬完香,拜完佛之后,皇帝陛下需要在寺中小歇片刻。

李恪作为先皇的儿子,感业寺又是先皇的女人们出家修行的寺庙,既然来了,自然是要以晚辈之礼,代替先皇关心一下,这些女人在感业寺过得怎么样了?

这可把感业寺的一众僧尼吓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可是他们又没有什么办法,找不到理由来拒绝,皇帝对先皇女人的关心。

这些先皇的妃嫔,在宫中时过的生活,穿金戴玉,锦衣玉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大把的太监宫女帮他们做,除了伺候皇帝之外,她们可以说是衣来伸手一,饭来张口。

来到感业寺出家为尼之后,肯定是不可能让她们,继续过那种日子的,这些妃嫔受了不少的委屈,那也是肯定的,心里对感业寺不满,也是不可避免的。

能够进宫成为妃嫔的人,其实大都是有些来历背景的人,不是某个大臣的女儿,就是某个大家族出来的。

她们既便是到了感业寺出家为尼,除了不能和宫里面比,吃穿用度也不会太差,至少没有人会为难她们,给她们气受。

不过总有一些民间出身的,还有一些番属国进贡给皇帝的妃嫔,因为他们身后并没有什么可以撑腰的人,受一些气,被寺中资格比较老的人欺负了,也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为了避嫌,也为了避免尴尬,新皇帝基本上是不会再过问,这些老皇帝的妃嫔,出家之后的生活,更不要说是亲自来寺庙里,看望她们了。

可是李恪这位新皇帝,他偏偏就来了,不仅如此,还要召见己故老皇帝的妃嫔。

如果是见其他的妃嫔,感业寺的僧尼们,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可是新皇帝偏偏召见的人,是新罗来的金无双,一个封号仅仅只是才人的金无双。

这感业寺中,除了少数几个有道高僧和师太之外,没有欺负和刁难过金无双人,还真的是不多了,听到金无双被新皇帝召见,很多人都吓得面无人色了,嘴里不断的念着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其实感业寺的这些僧尼们,实在是有些多虑了,此时的金无双,那里有那个心思和时间,去告他们的状,倾诉自己所受到的委屈。

难得见到新皇帝李恪,金无双当然要尽情的展现自己,柔情似水的一面,以及自己对新皇帝李恪的一片思念之情了。

至于自己在感业寺中所受的这点委屈,和自己的美好未来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不过这些也并不代表,她就已经忘记了,感业寺中所遭受到的委屈,只是事情有轻重缓急,等到自己重新回到宫中,得到新皇帝的宠爱之后,还怕没有机会,报今日在感业寺所受之辱吗?

两人在房中说了一些什么?又做了一些什么?谁也不清楚。但见面之时,金无双大哭了一场,确是肯定的。

两人久别重逢,欢爱之后是分别,估计皇帝李恪又给了金无双什么承诺,也给了金无双什么希望,从房间里出来之后的金无双,虽然有些失望的神情,但脸是红润,脸带若有若无的微笑,显然是已经看到了什么希望?

李中华正想着,找李恪谈一点事情,正好便碰到了刚刚从李恪房间中出来的金无双,两人一见面之后,便相互认出了对方。

两人相对无言,曾经的无双公主,己经变成了现在的一名在感业寺中出家的俏尼姑,面对现在的金无双,李中华的心里多少有些心情复杂。

虽然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其实和自己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金无双再一次的见到李中华,心情又何尝能够平静得了,只是当年的爱意,此时剩下的只有恨了,自己今日沦落如此,在金无双的心里,金是拜李中华所赐。

两人缓缓的错身而过,就像是两个形同陌路的人一样,谁也没有多说半句话,顶多只是用眼神交流了一下。

李中华慢慢的回头看了一眼,匆匆离去的金无双,总感觉到这一幕,似乎非常的熟悉。

“无双公主……感业寺,皇帝李恪……无双公主,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关联呢?”

李中华心里不由的寻思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是被疏忽给疏忽了的,但怎么样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件什么样的事情。

从宫中回到府邸之后,李中华仍然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些心中不安的感觉,自己到底遗忘了一件什么事情?

按理说,现在的历史早就已经面目全非了,毕竟皇帝都己经换人了,长孙无忌也已经不在了,还能有什么自己遗忘的事情,会让自己感到心中难安呢?

更可怕的是,竟然让自己生出了一种危机感,似乎自己将来会遭遇什么危险似的。

人都是有第六感的,这种对于危险的感应,说不清楚,也道不明白,但这种感觉却是真实存在的,很多人就因为这样有了这种感应,而避免了性命之危,躲过了一场灾难。

李中华觉得自己的感觉不会有错,只是他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来,自己到底遗忘了一件什么事情?又即将会有什么危机降临?

直到武则天来找他,见到武则天的那一刻,李中华才突然恍然大悟。

历史上的今天,武则天不就是在感业寺中出家为尼吗?而唐高宗李治,不就是借着李世民的周年忌日,到了感业寺中,与武则天私会。

根据后世史学家的推测,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第一个孩子,就是武则天在感业寺期间,就已经怀上了的。

怪不得自己见到了无双公主,会对那种场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看来这位皇帝李恪,也是一个不安分的主啊,至于金无双的手段,李中华更是早已领教过。

难到金无双也会成为第二个武则天,也有成为女皇的气质,真要是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的话,那就真的是令人郁闷了。

以金无双和自己曾经的关系,若是让她成功上位了的话,那估计自己就真的是很危险了,怨不得自己总有一种危机感,原来这原因就在金无双这个女人身上。

“老爷!下个月初,长安到洛阳的水泥路就要通行了,你看到时候是不是要请皇帝陛下,到现场去参加通行典礼的仪式。”武则天开口对李中华说道。

“长安到洛阳的水泥路,是我们修建的第一条水泥路,它的通行意义重大,陛下若是能到场,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到时候我会向陛下提议的,他愿不愿意去,那就不好说了。”李中华点了点头说道。

第一百八十六章:计策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历史上的李恪,会被长孙无忌冤杀,或许令人同情和惋惜,可是现在他己经当上了皇帝,性格会变成什么样子,那可就难说了。

世人都说女人的心最难测,甚至说出了最毒女人心这句话,历史上阻止武则天当皇后的人,都没有逃脱武则天的报复。

长孙无忌贵为皇帝的舅舅,只因为没有支持武则天封为皇后,最后也落了一个身败名裂,屈辱自尽的下场。

如果让金无双走上了历史上武则天走过的崛起之路,可想而知,李中华绝对逃不过这个女人的报复。

所以李中华绝对不能让金无双,有崛起的机会,如果无法阻止金无双上位,那至少也不能够坐以待毙,必须早作打算。

不过这件事还不是很着急,可以慢慢的观望,希望这位新皇帝李恪,不会做出令自己太失望的事情。

长安到洛阳的水泥路,历时近四年时间,总算是修通了,全封闭式的模式,路的两侧是排水沟,并建有防护栏,每隔二十里路,便建有供旅客吃饭休息和住宿的地方,类似于后世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这个时代的运输,基本上是靠马来拉车,车上载有货物时,马车的速度并不快,一个时辰也就走个二十里不到的样子。

要是运输的马车队,速度还要更慢一些,不会比人走路快。

这条水泥路还有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路上会有中华护卫局的护卫,不时的巡逻,安全上有着最大程度的保障,运送货物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下来了。

根据测试得出的结论,使用同样的马车拉货,从长安到洛阳,走新修的水泥路,比走官道的时间,要快了二天时间。

不过单人匹马肯定不包括,毕竟这个是没得比的呀。

这条水泥路,其实更大的还是方便了,一些商人运送商品物资。对于行人和骑马的个人而言,作用并不是很明显。

每辆马车全程收费一贯,对于平民百姓而言,还是不便宜的,不过对于做生意的商人而言,就会觉得很划算了。

皇帝亲自到场,通车典礼办的非常的成功,很多从长安出发,去往洛阳的商队,都选择了走新修的水泥路。

在商人的眼中,时间就是金钱。提前两天到达目的地,他们可以多赚很多个一贯钱,拿出一贯钱做路费,真的是很划算,一点都不会觉得心疼。

而且还不仅仅只是时间上的差距,若是放在往常的时候,走以前的老路,颠簸不平。对马车的车驾损耗,也是非常严重的。

改走水泥路,一路畅通无阻,十分的平坦,对马车的损耗也会降低许多,所以这一贯钱,可以说真的是给的十分划算。

从长安到洛阳这一段路,可以说是整个大唐最繁忙的道路,每天往返运送商品物资的马车,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整个长安的一百多万人口,吃穿用度,基本上都是先运到洛阳中转,再运送到长安城内。

十天之后的统计结果,从长安到洛阳的路费收入,日均超过了六千贯钱。

如果再算上沿途的各个服务区,接待客商时所赚的用餐费,住宿费等,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当这一份数据,呈现在各投资者面前时,大家都感到十分的振奋,幸庆自已当初因为对李中华的盲目信任,而投资了一份钱,按照现在的数据,赚钱是稳稳当当的了。

很多商家都开始千方百计的,想要申请修一条收费水泥路。

朝廷当然是乐见其成了,反正水泥路修通以后,对朝廷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既方便了两城之间的交流,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朝廷也能收取不菲的税金。

朝廷官府通行水泥路时,当然是拥有特权的,可以不需要支付过路费的。

一时间,好几条主要的城市间的水泥路,几乎同时开始修建。

水泥的生产,也因此变得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了不少,民工的需求也多了起来,工价的行情跟着看涨。

金无双虽然见到了皇帝李恪,但李恪仍然没有给她一个确定的时间,接她重新进宫,只是让她耐心的再等等,他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也需要一个恰当的机会,才能接她回宫里。

杨皇后听说了皇帝,在感业寺中私会了出家为尼的金才人,心里不由的对李恪,更加的感到失望。

“皇后娘娘,感业寺中的那个金才人,不足为惧,宫里的这个,才是皇后娘娘的心腹大患。”杨皇后宫里的总管太监提醒着说道。

“本宫当然明白,可是陛下现在都不肯来本宫这里留宿了,本宫实在是无计可施啊!”杨皇后一脸愁苦的说道。

“陛下不想来,皇后娘娘可以想办法把他引过来,比如……!”

“比如什么?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好办法,还不快点告诉本宫。”杨皇后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般,急切的说道。

“杂家的确是想到了一个办法,只是……。”总管太监说着,露出了一脸为难的样子,欲言又止。

“但说无妨,本宫不怪罪你就是了。”

“请皇后娘娘怒罪,杂家是这么想的,既然陛下不惜在寺庙中私会金才人,皇后娘娘不如索性成全了陛下,偷偷的派人把金才人接回宫中,留在皇后娘娘的身边,用她来对付宫里的那位萧贵妃。

至于金才人,可就比萧贵妃要好对付的多了,她一个新罗来的女子,又是先皇的女人,陛下肯定会有所顾忌的,所以金才人即便是进了宫,受到了皇帝的宠爱,也威胁不到皇后娘娘的地位。”

总管太监说出了自己想到的办法,并且帮着杨皇后分析了一下利弊。

杨皇后听了之后,并没有马上作出决定,她细细的深思了起来,觉得这个办法,似乎还是可行的,自己斗不过一个萧贵妃,难道还斗不过,一个没有任何依靠的金才人。

只是这件事情十分的重要,她还要和娘家人,好好的商讨一下,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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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皇族的利益

杨家人和杨皇后,可以说是一条绳上的两个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杨皇后在宫中的地位稳固与否,和杨家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是捆绑在一起的。

所以杨家非常的赞成,杨皇后的计划,只要可以让皇帝不再迷恋萧妃,把金才人从感业寺接回宫中,让她蓄发还俗,以侍女的身份留在杨皇后身边,绝对可以挽回杨皇后,在皇帝面前失去的恩宠。

两个女人对付一个萧妃,要是还能输的话,那就真的是没什么好说的了,除了认命之外,也就只能接受这个现实了。

在杨家人的运作下,杨皇后以上香请愿的理由,出了一次宫,驾临了感业寺,秘密的召见了金才人。

两人单独在房间里,聊了些什么话?谁也不清楚,只知道金才人离开时,神态很轻松,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选任两人的见面聊天,相处的非常不错。

杨皇后对于金才人的表现,心里也还是挺满意的,在说到怎么对付受到皇帝宠爱的萧妃时,金才人显得十分的自信。

凭她的才貌,以及皇帝李恪对她的痴迷,只要给我一个回宫的机会,她还真不怕和那个女人竞争。

尽管杨皇后心里非常的看不起,金才人身为先皇陛下的女人,却和现在的皇帝,也是先皇陛下的儿子勾搭在一起。

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先对付宫里的那位萧妃,至于金才人是否会成为第二个萧妃,危及她皇后的地位,杨皇后根本就没有想过。

在杨皇后的心里,金才人的身份和地位,是根本不可能危及到她的地位。

皇帝再怎么喜欢金才人,宠爱金才人,也只能在暗处,偷偷摸摸的喜欢,在以仁孝治国的大唐,皇帝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和先皇陛下的女人在一起,更不可能给她身份和地位,册封先皇陛下的女人,做自己的妃嫔,更不要说是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了。

金才人现在只想回到宫里,至于取代杨皇后的地位,暂时没那个心思去想。

皇后乃是后宫之主,有杨皇后庇护,对她回宫的益处,实在是好的不能再好了,某些时候比皇帝对她的保护,甚至只会更好。

在杨家的授意下,感业寺销毁了关于金才人的一切资料,等于金才人从来没有出现在感业寺中。

金无双在感业寺中蓄起了头发,其间又千方百计的约见了皇帝李恪,这种偷偷摸摸见面的感觉,让身为皇帝的李恪,觉得特别的刺激,每次见面时,必定与金无双纠缠很久,尝尽了各种欢爱的招式。

为了取得李恪的欢心,金无双也真的是拼了,因为她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改变命运唯一的机会。

三个月之后,金无双便悄悄的藏身在杨皇后的轿中,再次的进宫了,成为了杨皇后身边的一名侍女。

金无双的头发,还不是很长,按理说是不适于这么匆忙进宫的。

不过她已经不能够再等下去了,因为她的肚子里,己经孕育了一个皇帝的儿子,所以她必须马上进宫。

这个意外,令杨皇后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不过事己至此,她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按照计划,提前把她接进宫里面。

好在金无双并没有让她失望,自从金无双进宫之后,皇帝几乎每天都留宿在杨皇后的寝宫中。

金无双深知,自己现在还不能得罪杨皇后,而且她也已经怀孕了,不宜和皇帝侍寝,她对于自己肚子中的这个孩子,非常的看重。因为这是她将来可以留在宫里,并获得她应得的名份,最好的保障。

所以金无双极力的在皇帝李恪面前,说些杨皇后的好话,并劝他应该对杨皇后好些,不要伤了杨皇后的心。

李恪回忆起了,杨皇后刚刚嫁给他时,两人过的如何的恩爱,杨皇后为他生儿育女的经历,深感自己当了皇帝之后,确实是有点太过于疏远了杨皇后,实在是有些太不应该了。

而且杨皇后在知道了他和金无双的关系后,不仅没有阻止和闹事,反而极力的帮助了他们,积极的创造了,他和金无双在一起的条件。

皇帝李洛觉得,于情于理,自己都不应该,再继续冷漠的对待杨皇后了。

在皇帝李恪的有意弥补下,两人的感情迅速的升温,仿佛又回到了新婚燕尔的时候。

而萧妃那里,当然是备受冷落了,皇帝李恪,近乎一个多月,都没有在她的寝宫里留宿过,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有皇帝李恪的大力支持,李中华对朝政制度等各方面,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的改革,并且速度迅猛,效果良好。

对地方政府官制的改革,触动了很多皇族的利益,因为很多地方,事实上都是皇族成员的封地,甚至是很多的开国元勋,也是有封邑的,比如那些因功封了爵位的人,就是李中华本人,也是有封邑的。

可在李中华的政体改制中,所有的王公贵族,一律取消封地,即便是食邑也一样要取消。

皇族的人可以享受特权,但特权仅仅只是每月可以领取,朝廷拨付的一笔钱,确保皇族中人可以衣食无忧,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

但也仅仅只是可以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但挥金如土是不可能的。

皇族中人的特权,还包括享受免费教育,免费医疗,优先取仕的权力。

皇族毕竟是皇族,李中华再怎么改革,也不可能不让皇族一点特权都没有。

至于开国功臣,有职务的按月领取工资,还有各种津贴。

没有职务的,也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每月都能领到一笔退休工资。

朝廷鼓励民间商业发展,官员家属也允许其经商做生意,朝廷大力发展一批国营企业,比如加快大唐中央银行的发展,促进整个大唐的经济发展。

成立大唐中央日报,加大朝廷对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成立大唐邮政部,发行大唐邮票,充分利用遍布大唐的驿站,传递民间的信件,收取合理的费用,大唐盐政部,对大唐的食盐,进行垄断的开发和经营。

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自己的地方经济,成立一些地方企业。

总而言之,李中华要做的就是,打破旧有的体制,建立一种新的秩序。

这种改革当中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撮而就,需要时间来慢慢的推进。

为了分散朝中大臣们,对于这些改革的关注,李中华不得不抛出一些事情,难吸引大家的目光。

首当其冲的,还是高句丽和百济的问题了,李中华觉得,现在也是到了,应该彻底解决高句丽和百济的时候了,刚刚继位了的新皇帝,也需要有一件拿的出手的政绩,来显示他身为皇帝的权威了。

试想一下,前朝的隋炀帝杨广,三征高句丽,败了。

先皇陛下亲征高句丽,虽然不算失败了,但至少没有将高句丽打服。

之后的三年,先皇陛下每年都派兵攻打过高句丽,但高句丽仍然还在。

如果现在新皇帝一出兵,就彻底的解决了高几丽的问题,直接灭亡了高句丽和百济,那是一件多么大的功绩,注定是要名留青史的啊!

到时候无论是朝中的大臣,还是边疆的小国,谁还敢对新皇帝有任何的不满,谁还敢对新皇帝不敬?

新皇帝一旦有了威严和霸气,能够震慑住朝中的大臣,令边境各小国都敬畏,对于李中华的改革,以及他后面的谋划,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皇帝李恪听了李中华的建议,心里也是深表赞同。

因为他也确实感觉,自己需要用什么功绩,来证明自己,不仅可以做好这个皇帝,在某些方面,甚至做的比他的父皇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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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出兵的理由

如果能够解决高句丽和百计的问题,彻底稳定辽东的发展,解决南北朝以来,从来没有解决过的问题,这样的威望,足以让他震慑众人,也让周围的小国,不敢有反抗之心。

已经足足有两年多的时间,大唐没有顾得上对付高句丽,这让整个高句丽都不由松了一口气,并且恢复了一些元气。

大唐政权交替的消息,当然不可能隐瞒高句丽和百济。

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刚刚缓过一口气来的百济,自然不会忘记对新罗的新仇旧恨,新罗可是趁着有大唐撑腰的机会,占领着百济的几十座城池。

金胜曼执政新罗之后,一切向大唐学习,虽然时间尚短,但也是取得了很大效果的。

面对百济的进攻,新罗举全国之力,死守不退,并且迅速的派人,向辽东的唐军求助。

尤其是驻守在耽罗岛上的唐军,罗通率兵乘着战船,从海上登陆百济的熊津城,直接威胁着百济都城的安全,令百济不得不撤军救援都城。

新罗派出的使臣抵达了长安城,向大唐求援,状告百济和高句丽,贸然出兵入侵了新罗的城池。

正想睡觉,就有人送来了枕头,尽管皇帝恪和左仆射李中华,提出来要彻底解决辽东的后顾之忧,灭亡高句丽和百济。

但很多大臣还是不太赞同,认为高句丽已经龟缩在朝鲜半岛上,既便加上百济,也暂时对大唐构不成什么威胁。

只需要保持适当的打压,让他们没有机会发展壮大就好,动不动就灭掉两个属国,让周围的其他小国怎么想?

皇帝刚刚登基,应当多施仁政,以德服众,万不可随意挑起战争。

关键是辽东那边再过去,天气实在太冷了,打下来也没有人愿意移民过去,用处真的不大呀!而且民风又没有开化,治理起来费时费力,实在是不讨好。

好吧!褚遂良这些大臣,实在是满身的酸腐气,偏偏又口才了得,又是先皇遗命的顾命大臣,皇帝李恪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是暂时忍了。

不过现在机会已经来了,新罗可是大唐最忠实的属国,被百济和高句丽给欺负了,朕总不能不管吧?

真要是这样的话,伤了属国新罗的心,那怎么办?

“那陛下也不能以灭国为目的,像先皇在世时一样,派二万兵马去警告一下,敲打一下也就行了,新罗是大唐的属国,固然是要救的,但高句丽和百济,也同样是我大唐的属国,不能厚此薄彼呀!”

这帮酸腐的文臣,真是快要把李中华给气的没脾气了。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李中华只得劝说李恪,现在还不是和这些人翻脸的时候,二万就二万吧,咱辽东不是还有兵马吗?

等真正灭掉了高句丽和百济的时候,难道这些文臣还能逼着朝廷给他们复国不成。

这一回,属于苏定方的机会,终于己经来了,苏定方曾经护送过李恪去康定,并且救过他的命,在李恪成为太子之后,更是担任了他的东宫卫率,这就等于是李恪最亲近的武将。

这一次建功立业的机会,李恪当然要给自己人机会了,在他看来李勣也罢,褚遂良也罢,他们都是父皇留下来的老臣,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算是自己的嫡系。

一朝天子一朝臣,李恪新登大位,当然也是需要培养自己的臣子了,而想让臣子们心向自己,忠心耿耿,当然要给他们表现的机会,让他们可以立功,这样自己提拔他们的时候,也就能够更加的有理由了。

身为一个皇帝,并不是你想升人家是什么官就什么官,你想封人家多大官,就封人家多大的官,你必须要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理由才行。

如果群臣反对的话,皇帝也不是可以任性而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尤其是一个根基都还不算很稳的皇帝,就更加不可能这样了,真要是这样的话,他这个皇帝搞不好就当不下去了。

苏定方带着二万兵马出发了,因为有辽州作为基地,二万兵马只需要带足路上的粮草就够了,其他的到了辽东之后,再进行补充就可以了,所以行军的速度很快。

一切仿佛都进行得非常顺利,三月初十,李恪命左武卫大将军苏定方为神丘道行军大总管,率左骁卫将军刘伯英等水陆大军二万,先抵达金州,汇合辽东的八万水陆大军渡海,进行登陆作战。

任命新罗王金春秋为嵎夷道行军总管,率新罗兵五万与苏定方配合作战。

八月,苏定方率唐水陆大军船队从城山启航,横渡黄海,至熊津江口。

百济军据熊津江口拒守,唐军先锋抢滩登陆,上山结阵,与百济守军展开激战。

后续唐军船队正逢涨潮,源源开到,一时扬帆盖海,无比壮观。百济军根本抵挡不住,迅即被击溃,死伤数千。

唐军顺利攻下了熊津江口,取得了稳固的立足点。

从陆路助攻的新罗军,进展却不大顺利,遭遇百济名将阶伯所率的五千士卒殊死抵抗,最后勉强惨胜。

唐军水陆大军刚一站稳,就齐头并进,沿江而上,直趋百济都城泗沘城。

距城二十余里,百济倾国来战,唐军再次大破百济军,斩首万余,又穷追残敌直抵泗比城下。

百济义慈王与太子扶余隆逃向北部边境,次子扶余泰自立为王,率兵固守。

扶余隆的儿子扶余文思率左右逾城归降,百姓皆从之。

苏定方乃命士卒登城立帜,扶余泰处境窘迫,只好献城请求处置。

此后,扶余义慈、扶余隆及各城城主亦相继投降,百济宣告灭亡。

百济亡后,下一个目标就是高句丽了。

苏定方率唐军主力约十万,分道北上进击。

唐朝在百济故地设立了熊津都督府,马韩都督府,东明都督府,金涟都督府,德安都督府等五个都督府。

五都督府下辖三十七州,二百五十县。

李恪下旨委任右卫郎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统兵镇抚全境,又命郎将刘仁愿镇守百济都城泗沘城,委派当地的酋长分任都督、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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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高阳公主被调戏了

金无双再次进宫之后,一直尽心尽力的讨好着杨皇后,并且帮她策划击败萧妃,重新找回了皇帝对她的宠爱。

杨皇后心情大为高兴!庆幸自已把金无双带进了宫,并且留在了自己身边,她对金无双也是十分的不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好姐妹。

在杨皇后的心里,金无双的身份很尴尬,毕竟他曾经是先皇陛下的女人,所以她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对手,对自己皇后的地位,构不成任何的威胁。

百济都城被拿下了,百济亡国的消息传到长安宫中的时候,金无双顺利的产下了一位皇子,皇帝李恪为此是十分的高兴。

金无双既然已经产下了皇子,那就等于有了可以倚重的身份,也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她当然不会干心,一辈子都成为杨皇后的侍婢,要仰仗着杨皇后生活,做什么都还要看她的脸色。

有了皇子之后,她最首要的目的,就是要争取自己应该有的身份。

在产下皇子三个月后,金无双再一次的和皇帝缠绵之后,金无双便开始向李恪诉苦了。

“陛下!臣妾以后难道一辈子,都要以杨皇后的侍婢身份,呆在这后宫之中吗?”金无双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娇媚样子。

“这个……”皇帝李恪露出了几分无奈,显得非常为难的样子。

“其实只要能够经常和陛下在一起,经常能够见到陛下一面,臣妄是什么样的身份,真是一点都不会介意,也完全不会在乎,但我们的皇儿呢?他怎么办?

难道要让他长大以后,知道他的母亲只是杨皇后身边的一个侍婢吗?难道陛下一点也不喜欢我们的皇儿吗?”

“无双,你不要逼朕,你应该体谅朕,知道朕的难处。”

“朕还有公务要处理,就先回去了。”

皇帝李恪感觉今天有点扫兴,也很闷闷不乐。没有了再和金无双大战三百回合的兴趣了,自然不会再留下来过夜了。

后宫中那么多的女人,有很多他都还没有来的及征服一番,既然金无双令他不开心了,那今天索性去找别的女人开心一下。

做皇帝有时候是真的可以很任性,虽然只是偶尔性的,并不是每一次都可以这么任性,但今天不一样,而且这是在后宫之中,除了他一个男人之外,其余的男人都是太监。

后宫里的女人,除了长孙皇后和母妃杨太妃之外,理论上都是皇帝的女人,只要皇帝高兴,可以说想睡哪个女人就睡哪个女人。

一夜荒唐,皇帝李恪也不知道自己,一夜御了多少女人,虽然大多数都是有身份的,但其实也有个别没有什么身份的宫女。

在这后宫之中,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宫女,也是经过千挑万选的,在民间也绝对是称得上美女的级别。

还真别说,经过一夜的放纵和发泄之后,皇帝李恪发现自己的心情真的不错,不高兴的事情都也被他忘记了。

做皇帝有一点不好,很让李恪觉得厌烦,那就是每天都要上早朝。

疯狂发泄的时候,当然是很快乐的,只是坐在了皇帝宝座上的李恪,却感到非常的犯困。

昨天他真的是很辛苦,所以现在他感到有点腰酸背痛,很乏力,坐在皇帝宝座上,听着下面的文武大臣们议论国事,就像是在听催眠曲一样的,弄得他真的好想睡一觉的样子。

李中华看到李恪一副无精打采很犯困的样子,心里很是有些不高兴,不得不说和李世民相比,李恪这个新皇帝,还真的是有点不合格呀!

李恪现在的样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明显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的原因。

昨天晚上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皇帝在宫里是没有理由睡不好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在玩女人,而且还是通宵达旦的玩女人。

皇帝好女色是无可厚非的事情,面对后宫中的美女如云,而且一个个的争风吃醋,争相投怀送抱,一个个欲求不满的样子,是个正常的男人,都很难把持得住了。

李中华身边的女人也不少,尤其是回到了长安之后,他也不是一个什么正经的卫道士,面对身边欲求不满的女人,也会尽力的满足和安抚。

但他也不致于因为要满足欲求不满的女人,而影响了白天的工作。

而李恪身为一个皇帝,在手掌天下最大的权利是,同样也要肩负治理天下的责任,怎么能够这么任意的胡闹?影响了白天上朝理政的大事呢?

“陛下!关于改制的试点,臣觉得不以距离京城长安太远,而且交通要便利,以便朝廷应对改制过程中,所突发的意外事件,所以臣以为,先从洛阳开始改制最好。”李中华上前奏道。

“洛阳?那里是朝廷的东都,怎么能从那里开始改制呢?左仆射这是在开什么玩笑。”

“改制事关重大,可开不得玩笑,洛阳乃是长安的门户,洛阳一旦出了什么乱子,长安就危险了。”

“对!臣也觉得万万不可以从洛阳开始改制,既然是要探索改制的经验,那就应该找一个远离京城的地方,比如江南的扬州,距离京城远,又有影响力,挺不错的。”

各大臣们争论不休,皇帝李恪昏昏欲睡,这朝会开得令人非常的郁闷。

幸好站在皇帝身边的太监还算机灵,小心的唤醒了昏昏欲睡的皇帝,并且说了几句下面正在发生的争论。

“咳咳!诸位爱卿,改制是一件对朝廷有利的大好事,既然大家都愿意支持,那一阵的意思不如就把改制的事情,全权交由左仆射去处理吧!

其它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散朝了吧!”

皇帝李恪说完,就向身边的太监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宣布散朝,这个时候她真的犯困的厉害,很想回后宫去睡一觉。

正在这时,店门外传来咚咚咚的响声,这是什么节奏?这是有人要告御状的节奏啊!

原来这面鼓,名曰惊天鼓,顾名思义,是惊动天子的鼓的意思,是先皇太宗皇帝李世民在位时,便己经有了的,为的是专门让人告御状用的。

不过靠御状也并不是人人都敢来告的,因为如果告御状失败的话,后果是会非常严重的,要永世为奴的代价。

不过如果你告赢了御状,那就什么危险都不会有,还有很大的奖励,皇帝还会派人帮你主持公道。

尽管如此,这面惊天鼓树立之时起,几乎就没有人敲响过几次。

这并不代表整个大唐,就没有什么冤假错案,只是一般的人,非常难以进入宫门,而且大唐长安的治安也的确非常不错,其它地方的人,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朝廷还有惊天鼓这回事。

既然有人敲响了惊天鼓,这个时候散朝,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了,皇帝李恪虽然心情很不爽,但也只能忍着了,因为这个时候,外面的金吾将,已经将击鼓的人给带进来了。

“小民房二狗拜见皇帝陛下……”

“你有何冤情?还不速速说来,如若属实,朕必会让人为你做主,主持公道。”

“陛下,小人乃是房驸马爷府中的下人,今日去找公主殿下时,正好碰到了驸马爷的哥哥梁国公,在对着公主殿下动手动脚的调戏她,公主都已经花容失色的哭了……。”

“什么?你说梁国公汴州刺史房遗直,驸马房遗爱的亲大哥,对高阳公主动手动脚的调戏她?”

皇帝李恪,以及朝中的文物大臣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简直都没有办法接受。

这也太不科学了吧!高阳公主欺负梁国公房遗直,欺负到什么地步,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就算没有看见,至少也听说过了不少。

现在你突然跑过来告诉大家,梁国公在调戏高阳公主,并且还对她动手动脚,这事情听着怎么就觉得那么不靠谱,不可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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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自寻死路

高阳公主被人调戏了,这他娘的简直就是个笑话,而且是非常扯淡的笑话。

高阳公主不调戏别人就算是好的了,什么时候需要轮到别人来调戏她了?

大家虽然觉得很可笑,也很想大声的笑出来,可是看到上面的李恪黑着脸的样子,一个个的都强忍着,终究是没有人敢笑出来。

这些都是皇家私事,大家也都一副装聋作哑的样子,佯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自己就是来打酱油的,刚才在打瞌睡了,发生了什么事情?老臣真的不知道。

皇帝李恪确实是觉得很丢脸,这tnd,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妹妹?父皇在世时便拿高阳公主没有办法,自己又能怎么办?总不能把高阳公主给杀了吧?

高阳公主毕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身份高贵的公主,虽然是有些太胡闹了,但也罪不至死吧。

可也不能由着她胡来,真的治梁国公房遗直的罪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高阳公主这绝对是赤裸裸的污告和陷害啊!

可是高阳公主都已经派人来告御状了,不理也不行呀!这满朝文武都看着呢。

关于高阳公主的故事,各种版本的实在是多的数不胜数,够让人乐上一整年都不够,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研究了。

事情闹到这种地步,案子还是要审的,这让谁来审理这个案子才是关键。

文武大臣百官中当然是很多人都不愿意沾手这个案子了,而且皇帝李恪也不愿意大张旗鼓的审理这件案子,闹得满城风雨,毕竟这对于皇家的面子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正在皇帝李恪百般为难之际,准备交由左仆射李中华处理时,礼部尚书许敬宗上前奏道:“陛下,左仆射日理万机,体制改革正是在最关键的时候,估计是脱不开身啊!

臣身为礼部尚书,这件案子又事关皇家的颜面,又是事关礼制的风化案,臣斗胆请求陛下,将此案交由臣来审理,臣定不负陛下所托,将此案审理的一清二楚,以保全皇家的颜面。”

李中华一看,许敬宗要接手审理这件案子,心里总觉得有一些不安。

正准备要开口反对的时候,皇帝李恪已经开口说道:“许爱卿言之有理,这件案子事关礼节,交由礼部审理,的确是最合适不过的事情了,那朕就命你尽快将此案审理清楚,不得有误,否则的话,你可要想清楚后果。”

“臣遵旨,保证定当将此案审理的让陛下满意为止。”许敬宗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说道。

散朝之后,皇帝李恪单单留下了礼部尚书许敬宗密谈。

事后许敬宗犹如打了鸡血一般,办起案来真的叫是雷厉风行,一下朝之后就带着人,前往梁国公府,将梁国公房遗直带到了礼部,进行问话。

说起这个高阳公主,长安城内的百姓们,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她除了一贯明目张胆,给驸马房遗爱戴绿帽外,婚外情的对象也选得非常特别。

几乎是清一色的世外高人,不是和尚就是道士,基本没有世俗中人。

高阳公主的驸马,是房玄龄的次子房遗爱。房玄龄还在世的时候,表面上合家安乐、太平无事,可房玄龄一去世,房家立马就热闹了。

因为高阳公主闹着要分家,不但要和房家长子房遗直争夺财产,而且还要争夺梁国公的爵位。

面对这个任性刁蛮的公主,房遗直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无计可施之下,最后只好告到了太宗李世民那里。

太宗李世民知道后勃然大怒,把公主叫来狠狠训斥了一顿,从此对她的宠爱大不如前。

高阳公主恼羞成怒,不但对房遗直恨之入骨,连带着对父皇李世民也怀恨在心。

这件事刚过去不久,长安城内的巡逻城防兵,意外的抓到了一个小偷,从这个小偷的赃物中,发现了一件玉枕,而小偷却指认是从辩机和尚那里偷来的,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通奸的事情,就被意外的彻底曝光了。

堂堂的大唐公主,而且曾经还是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却爆出与和尚通奸的事情!

这真是一条爆炸性新闻,要说多八卦有多八卦,要说多香艳有多香艳。

所以,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条新闻一直是长安坊间的娱乐头条,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

就连大唐日报也都曾经有过这方面的报道,只不过没有直接点出,是哪一位公主罢了。

太宗皇帝得到御史的禀报后,气得差点儿吐血。如此龌龊的丑闻居然发生在自己最宠爱的女儿身上,这对太宗皇帝来说无疑是一个无情的嘲讽,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可太宗皇帝终究舍不得对这个宝贝女儿怎么样,只好把满腔愤怒发泄到辩机和其他人身上。

不但即刻命人腰斩了辩机,而且还把高阳公主身边的十几个仆人和婢女全部砍杀了。

出了这么一桩大糗事,高阳公主却丝毫没有愧悔之心,而且当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情人被砍成两截后,心里更是充满了对太宗皇帝的怨恨。

所以后来太宗皇帝驾崩的时候,公主的脸上没有半点儿哀容。

太子李恪即位后,高阳公主变本加厉,愈发肆无忌惮。当初的辩机被砍成了两截,她立马又找了一堆辩机,其中有善于“占祸福”的和尚智勖,有“能视鬼”的和尚惠弘,还有医术高明的道士李晃等。

与此同时,高阳公主又不断怂恿房遗爱,与大哥房遗直争夺爵位。

她认为连当初的太宗皇帝都管不了她,如今这个非嫡生的李恪做了皇帝,就更治不了她了。

于是拼命追着房遗直死缠烂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皇帝李恪被这桩无聊官司纠缠得实在受不了,干脆各打五十大板,把房遗爱贬为房州刺史,把房遗直贬为隰州刺史,打算把他们全都轰出长安,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烦。

高阳公主一见老公被贬,顿时傻眼了,没想到偷鸡不成反倒蚀了一把米。

她愤愤不平,整天绞尽脑汁,决定要在老公离京赴任之前,想一个办法把房遗直一举置于死地。

后来她终于想出了一个绝招。

她认为这一次出手,房遗直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梁国公的爵位就非她老公莫属了。

然而,高阳公主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准备置房遗直于死地的这个阴谋,会把她送上了绝路,顺带着,不知道还要害死多少人。

皇帝李恪成为太子,是满朝文武都没有想到的结果,在皇帝李恪成为太子之后,很多人也不看好,他能够顺利的当上皇帝。

即便是现在当了皇帝,也有很多人自恃是开国功臣,是先皇的秦王府中的老人,对李恪这个皇帝,表现的不够尊重,毕竟长孙皇太后还在呢!

如果皇帝李恪表现的令人失望,以长孙皇太后的威望,是完全可以联合一些开国元勋,压制住李恪这个新皇帝的。

如果有必要的话,甚至完全可以换一个人来当皇帝。

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感情之深,还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太子李恪又非长孙皇后所出,李世民当然要防止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了,所以他临终前留了一手,如果李恪敢忤逆长孙皇太后的话,那后果将会是不堪设想的。

当然,李世民临终前,也没忘记警告一下太子李恪。

所以李恪表面上虽然很顺利的登上了皇位,其实心里也是非常憋屈的,感觉自己这个皇帝,完全就是一个傀儡,是一个摆设。

同样是一个父亲,都是父皇的亲生儿子,一个是嫡出,一个是非嫡出,这待遇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啊!

这一次高阳公主犯案,皇帝李恪心里突然就觉得,似乎是可以利用一下,让大家都搞清楚,自己这个皇帝可不是纸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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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一意孤行

皇帝李恪终究没能抵挡住金无双的柔情攻势,加上杨皇后在再一次失宠时,有些口不择言的话语,让自己表现的像个泼妇,更是令皇帝李恪的心里,埋下了很深的阴霾。

想要废了杨皇后,尽管李恪是皇帝,也有很多人需要顾忌,想把金无双推上皇后的宝座,就更加的不容易。

最少要得到左仆射李中华,右仆射李积,侍中褚遂良,杨太妃,长孙皇太后这些人的同意。

前面三个是父皇留给他的顾命大臣,后面两个是后宫的实际主宰者。

杨皇后代表的是杨家的利益,杨太妃代表的也是杨家的利益,可想而知,杨太妃是不可能同意自己的皇帝儿子废后的,更不可能同意让一个藩属国出身的女子,成为大唐的皇后。

长孙皇太后当然也不可能同意了,她自己本人也是个先皇陛下的皇后,如果杨皇后被废,她是很容易感同身受的。

况且李家和杨家本就是亲戚,李家又是从杨家手中夺取的江山,所以李家的杨家是非常有亏欠的,杨皇后也是先皇陛下李世民钦点的原齐王妃,太子妃。

至于侍中丞褚遂良,就更加激烈的反对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对皇帝李恪讲一大堆的大道理,当真是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激动的口水都喷了皇帝李恪一脸。

当时金无双可是就在身边的,金无双当然也难免被褚遂良指着鼻子骂了,什么红颜祸水,水性扬花的,什么对先皇陛下不忠又不贞的,什么祸乱朝纲之类的,当真是恨不得替天行道,把金无双人道主义毁灭了。

金无双固然是被骂的花容失色,心里那是又气又恨,恨不得杀了这个褚遂良了。

皇帝李恪被褚遂良当着金无双的面前,骂得毫无保留,还骂得那么严历,让他心里也是十分的恼火,这也实在是太不给朕的面子了。

幸好尚书右仆射李积,还是很给皇帝李恪面子,但也没有直白的说什么支持的话,只说这是皇帝陛下的家事,作为臣子也不好发表意见,一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的样子。

最后只剩下李中华了,金无双本来很抗拒直接面对李中华的,可是她也清楚,自己想要上位,和李中华面对面的见面,求得李中华的支持,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满朝文武大臣中,李中华才是一直支持皇帝李恪的人,也是因为有着李中华的支持,当年的齐王李恪才能最终成为太子,最后坐上了现在的皇位。

而且李中华对长孙皇太后有救命之恩,又是晋阳公主和文成公主的驸马,还有很多的老臣,和他有着经济上的利益关系,所以只要能够获得李中华的支持,无论是皇帝李恪想要废后,还是金无双想要上位,都会变得容易了很多。

李中华没有想到,皇帝李恪会带着金无双来见自己,而且还带着厚礼上门,心里不由的感到了一阵失望,看来金无双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而李恪也不过是一个对美色没有什么抵抗力的男人。

正所谓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两个人来这里的目的,李中华不用等他们开口,都解够想得道了。

这一场见面,一开始便很尴尬,在皇帝李恪说出了自己的来意之后,李中华的脸色更加的黑了下来,情况果然和他想的没有什么区别。

自己要反对吗?反对的话,自己和皇帝李恪的关系,恐怕会急转直下,降至冰点为止。

这显然对自己正在推行的政体改制,会十分的不利。

这还只是其一,一旦将来金无双成功的上位了,金无双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善罢甘休。

可是如果不反对的话,李中华和金无双之间,似乎早已经没有办法成为朋友了,就算他把金无双捧上了位,难道金无双就会感激他吗?

所以李中华是否反对,好像对结果并没有什么影响。

既然如此,李中华当然不会支持废后,更不会支持金无双上位了。

“金才人既然己经侍奉过先皇陛下,虽然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怎么说也是陛下的长辈了,如今你们暗中苟合在一起,还有了一个孩子,就己经是非常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现在你这个女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仅迷感陛下,要求陛下废后,还想着自己上位,成为大唐帝国的皇后,今日祸乱后宫,将来必定会祸乱整个大唐。

陛下!为了整个大唐的基业安全着想,也为了皇家的颜面着想,臣建议性下不要再受金才人的迷惑,还是让金才人回到感业寺中,为她的所作所为赎罪吧!”

李中华的一番言语,令金无双花容失色,异常的愤怒,心中对李中华的最后一丝情意,也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皇帝李恪也没有想到,李中华的反应会这么大,对金无双的反对会这么剧烈,对自己这个皇帝也是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

两人都被李中华训了一顿,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众人的反对,皇帝李恪都能够接受,但李中华也站出来反对他这个皇帝,李恪心里根本就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这也更激发了李恪的逆反心里,原本他心里还对废后一事,存有一些愧疚之心,大半都是应付金无双的意思,并没有一定要废后,一定要让金无双做皇后的意思。

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己经颜面尽失了,如果再没有一点作为,连金无双这个女人,都要看不起他这个皇帝了。

朕是谁?朕可是皇帝李恪啊!整个大唐都是自己的,朕可是这天下的主人啊!朕要做什么,朕要喜欢那个女人,朕还需要经过谁同意吗?

朕要废后就废后,朕要让那个女人做朕的皇后,朕就要让那个女人做皇后,凭什么还要求你们同意。

就算你们反对又怎么样?朕是皇帝,朕说出去的话就是金口玉言,朕的命令就是圣旨,谁要是敢反对,那就是抗旨。

谁敢抗旨,朕就要治谁的罪。

几天之后,皇帝李恪便使用雷霆的手段,下旨废了杨皇后,又下旨封金无双为新皇后。

皇帝李恪的一意孤行,激起了很多大臣们的激烈反对,一些御史更是当场死谏。

可惜的是,他们都想学魏征,但现在的皇帝陛下叫李恪,而不是那个先皇陛下李世民,所以这些御史也注定了,他们成不了魏征,他们的死,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几个言官的当场死谏,都没有改变皇帝李恪的决心,其他的人都是一些老奸巨猾的人,既然改变不了皇帝的决心,自然也不会把自己的命给搭上去了,这其中也包括了侍中丞褚遂良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无法改变的历史方向

面对生死,能够坚持自己原则的人本来就不多,毕竟蝼蚁尚且偷生。

更何况大家面对的不是一个,好像战场上一样简单的个人生死问题,而是关系到自己家人,甚至是整个家族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而且这种死法除了悲壮之外,最多是博取一些人心理上的一些同情,不会有任何的荣誉,既使将来有平反的一天,荣誉也只属于几十年之后。

这个时候这样的傻子毕竟不多,绝大多数人还是聪明人的,聪明人都知道趋利避害,这个时候又怎么会跳出来反对皇帝陛下呢?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可别是有了几个前车之鉴之后,君不见以前反对的最厉害的几个大臣,包括侍中大人褚遂良,也默默的注视着场上的变化不出声吗?

皇帝李恪使出了一招杀鸡骇猴之后,对于下面大臣的表现和反应,心里还是很满意的,甚至已经有点飘飘然的感觉了。

早知道这一招这么管用,朕应该早点用才是,这帮大臣们也真是犯贱,朕低声下气的求着他们时,一个个的都好像拽的要上天一样,非要逼着朕杀几个人,才终于肯老实了下来。

还是礼部尚书许敬宗有办法,一招就把这些人打回了原形,看来以后要多向这位许尚书请教一下才行。

杨皇后被废,打入了冷宫中,杨家自然是非常愤怒,但也不敢对皇帝陛下发什么脾气,甚至是有些恐惧和担心。

现在的杨家已经大不如前了,万一皇帝陛下真的要将他们杨家,一棍子打压到底的话,即便还有一个杨太妃在宫里,而且还是现在皇帝陛下的生母,恐怕也挽救不了杨家的命运。

金无双终于是苦尽甘来了,在他的算计之下,终于登上了皇后的宝座。

可是金无双也知道,自己在宫中的根基不稳,虽然大家表面上不敢说她什么,但背地里还不知道怎么骂她呢!

所以金无双登上了皇后宝座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巩固自己皇后的地位,扫除一切能够威胁到他的因素。

却说礼部尚书许敬宗,接下了高阳公主的风化案之后,带走了梁国公房遗直,作为案子的被告人,配合案件的审理部门调查,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谁也说不出什么反对的理由。

梁国公没有想到,高阳公主竟然会有这么狠毒,想出了一个这样的办法来陷害他,心里那是万般的痛苦,房家算是毁在了这个高阳公主的手中了。

为了自救,房遗直不得不揭发了高阳公主的一些不轨的言论。

这也是己经房遗直忍无可忍了,另外他也担心这小两口闹过了,会连累房氏族人。

于是便要求见皇帝陛下,作为一个国公,在没有定案治罪的情况下,他是有这个资格和权力的。

见了皇帝李恪之后,房遗直便告发了高阳公主挑唆房遗爱等人的政治阴谋。

房遗爱组织反政府小团体,高阳公主又去结交和尚、道士,经常搞点什么望气、算命之类的不轨行为,两人的活动加起来,这谋反的罪名就算是结结实实的扣在了头上。

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皇亲国戚参与谋反,此事极为重要,皇帝李恪立即让礼部尚书许敬宗调查此事。

原本这案子是应该派尚书左左仆射李中华调查的,不过这个时候,皇帝李恪正和李中华,因为废杨立金的事情闹得有些不愉快,礼部尚书许敬宗又正好受宠,所以这案子便顺理成当的交给了,礼部尚书许敬宗来办。

这一调查,确有此事,本来呢,这就是一群被贬官员和皇亲国戚的事情。

但是许敬宗不满意这样的结果,他揣摩圣意,把这次的谋反案扩大化,最后把所有的政治反对派都给拉了进来,一网打尽。

不仅如此,他还把那些和自己不对付的政敌,也拉扯进来了,甚至得到了新皇后金无双的秘密召见,打算把一些曾经反对废杨立金的人,也一起清洗一遍。

李中华原本以为,没有了长孙无忌在,既便高阳公主和驸马房遗爱的谋反案,仍然这是无可避免的发生了,应该也不会牵连的太广了。

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这件案子的牵连却是越来越广了。

如果只是牵连一些其他的皇亲国戚,李中华还能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减少了很多王爷的话,对于他要实行的体制改革,反倒有了莫大的好处。

可是当当案子进一步的扩大了,牵扯到了江夏郡王李道宗身上的时候,李中华终于还是坐不住了,江夏郡王李道中那个是文成公主的父亲,也是自己的岳父啊,自己这个做女婿的又岂能无动于衷啊,坐视不理呢?

况且这把火继续往下烧的话,难免就会烧到自己身上来,这个时候再不反击的话,到时候想反击都恐怕没什么机会了。

坐以待毙愚忠愚孝的思想,在李中华的心里是不可能存在的,毕竟他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李中华秘密的派人送了一封密信进宫,亲手交给了长孙皇太后,信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长孙皇太后,金无双这个女人将会祸害整个大唐,李恪这个皇帝将会成为一个傀儡,她唯一剩下的一个亲儿子李治,也会被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谋反案中。

现在可以解救大唐的人中,唯有她这个皇太后了,并且暗示长孙皇太后,是时候考虑换一个人来做皇帝了。

李中华的心里其实非常的不平静,现在的皇帝李恪,几乎是因为自己出现的原因,才最终成为了太子,最后胜利登基成为了皇帝的。

可是现在自己又不得不考虑,要推翻李恪这个皇帝。

也许这个大唐天下本就应该是李治的,即便自己强行的改变了历史,让李恪做了皇帝,最后还是要还原历史,把大唐江山交到李治的手中。

或许历史真的是不容更改吧!至少重大的历史方向上,是无法轻易更改的,能改变的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历史事件,以及个人的历史命运。

比如长孙无忌,又或者是文成公主,晋阳公主,甚至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命运,因为李中华的到来,已经被更改的一塌糊涂,面目全非了。

但是像大唐的皇帝李世民,他的命运就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完全按照以前的历史轨迹在行走,就连驾崩的时间都是一样的。

而李治的命运虽然发生了改变,有些偏离了轨道,但也许很快,李治成为了皇帝的历史轨迹,也将会重新回到正轨上来了。

穿越者的个人力量,终究无法撼动历史巨轮的滚滚前进,即便是前进的方向,也很难改变。

李中华的心里虽然有些不干,但也只能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第一百九十三章:秘密召见

李中华一边为自己安排退路,一边默默的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

尽管有些人,他非常的想要出手相救,比如薛万彻等人,但他现在自身都难保,除非他现在马上就造反。

但是李中华觉得现在还没有走到必须造反的地步,对于薛万彻的死,比除了保留同情心之外,什么也不能做。

对于李中华的心里来说,造反除了会成全李恪和金无双之外,自己几乎毫无胜算,最多是保命逃亡大唐境外,比如苏毗国,这是他唯一有把握能控制的地方。

至于辽东,他不能保证薛仁贵会为了他,而造大唐的反。

整个大唐的天下,百姓心里己经认可了大唐,认可了李世民,也认可了李世民的儿子,现在的皇帝。

这个时候谁要是想造大唐的反,无异于是难如登天,不过李治除外。

不过单凭李治,显然是造不了李治的反。

但如果加上一个长孙皇大后的话,那情况可能就会不一样了。

如果要说整个大唐,谁的号召力最强,谁的威望最高,除了长孙皇太后,还能有谁。

长孙皇太后收到了李中华派人秘密送给她的信之后,心里也是开始着急了,原本因为丈夫驾崩之后,便开始吃斋念佛,不问世事的平静心情,彻底的被李中华的这一封书信给打破了。

长孙皇太后生下了三个儿子,如今长子李承乾己经死了,次子李泰也刚死不久,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何等的悲伤。

现在只剩下最年幼的儿子李治,长孙皇太后是绝对不会愿意,自己最后这一个儿子也跟着出事。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这种悲剧,她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可是,李恪真的敢向自己的儿子,先皇陛下的嫡生子下手吗?长孙皇太后心里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如果没有威胁到自己的儿子李治身上,长孙皇太后并不想冒然的插手朝政事务,她是一个守本分的女人,生平最讨厌历史上后宫干政的女人。

但就在这时,李治被朝廷派人带回了京城,在刑部问话的消息,传到了长孙皇太后的耳中。

这一下,长孙皇太后彻底的惊怒了,再也坐不住了。

长孙皇太后秘密的召见了先皇陛下李世民,临终前安排的辅佐大臣,还有各宗室的王爷们前来议事。

在众人面前,长孙皇太后拿出了先皇陛下李世民留下来的最后一道遗旨,宣读了起来。

这圣旨的意思很简单,那就是只要超过一半的辅政大臣,反对李恪继续当皇帝,长孙皇太后便有权宣布,废除现任的皇帝李恪,并另立新君。

辅政大臣是那几位呢?英国公李积,侍中大臣褚遂良,加上尚书左仆射李中华。

各宗室的王爷们就多了,江夏郡王李道宗,河间郡王李孝恭,蜀王李治等人都是。

李恪和金无双这段时间以来,倒行逆施的行动,己经弄的很多人都人心惶惶了,生怕一不小心,就会牵扯到自己的身上来。

如今听到长孙皇太后,当众宣读了一份先皇陛下留下的遗旨,心里都明白了长孙皇太后的意思了。

毕竟蜀王李治被带回京城刑部问话的事情,也不算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了,显然长孙皇太后己经坐不住了。

身为儿子的李恪,居然和他父皇的女人搅和在了一起,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现在居然还将父皇的女人,封为自己的皇后,这简直就是大唐的耻辱。

作为一个具有文人风骨的褚遂良,心里是非常恼火的,也激烈的反对过,可惜他的反对有点无力,皇帝李恪仍然是我行我素,还是个废了杨皇后,把那个先皇陛下的女人,金无双正式的封为皇后了。

一个先嫁父亲,又嫁儿子的女人,她有什么资格做皇后,又有什么资格母仪天下?

现在听到长孙皇太后意欲废了李恪这个皇帝,褚遂良第一个就跳了出来,表示非常的赞成。

“太后,你手里既然有先皇的遗旨,早就应该拿出来,也可以挽救更多的朝中大臣的性命,现在的皇帝,己经完全变了,变得一点都听不进忠言了,就只知道惯着那个女人,任由那个女人胡来,这一次的大清洗,很可能就是那个女人在后面鼓动的。”

“这是皇室的家事,臣不好发表什么意见,既然太后手中有先皇陛下的遗旨,臣必定听由太后作主就是。”

英国公李积仍然是抱着两边都不得罪的心思,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轻易作出表态。

“本王为大唐立下了无数战功,对大唐更是忠心耿耿,可恶的许敬宗,却仍然借着皇帝撑腰,意图让臣认下无中生有的罪名,现在的陛下,的确是令臣很失望,臣赞同太后按照先皇陛下的遗旨,另择明君继位,佑我大唐。”江夏郡王李道宗也肯定的说道。

其他的各宗室王爷,也纷纷的声讨现在的皇帝李恪,正在不择手段的清洗皇族中人,闹的人人自危。

之前没有人会提前就预料到,李恪会有机会成为太子,更不会想到他会顺利的登上皇位。

因此,大多数的皇室中人,都没有提前讨好李恪,更不要提站在他的阵营当中了。

严格的说,只有极少数的人,不是李恪的政敌,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过队,其他的人都基本上站过队了,要么是力挺过前太子李承乾,要么是支持过前魏王李泰。

如果这些人,都成为了现在的皇帝李恪要报复和打压的对象,还真没有多少人可以独善其身,所以大家谁心里会不害怕呢?

现在有机会把这皇帝换掉,大家当然要支持了,至少新皇帝登基之后,自己也是立下了拥护之功了。

接下来要讨论的是,现在的皇帝被废了之后,新皇帝由谁来当了。

其实这件事情,在大家看来根本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肯定是要让现在的蜀王李治来当呀!

这第一,蜀王李治是先皇陛下如今在世的唯一的滴生子,由他来接任皇帝,实在是名正言顺的,按照常理,这个皇帝本来就应该由蜀王李治来当的,那里有现在的皇帝李恪什么事。

这第二就更简单了,废除现在的皇帝,是由长孙皇太后提出来的,长孙皇太后是谁?那可是蜀王李治的亲生母亲,不选蜀王李冶,除非大家的脑子都有病。

虽然长孙皇太后说了要讨论,要和大家一起商议,但在大家看来,这只不过是长孙皇太后,不好意思直接把自己的儿子,蜀王李治给推出来,是要借大家之口,让蜀王李治浮出水面,以免日后落下一个皇太后专权的骂名而己。

第一百九十四章兵:玄武门兵变

大家基本上都统一了口径一样,纷纷表示要拥护现在的蜀王李治,登基做新皇帝。

李中华也不另外,在他想来,既然现在的皇帝李恪自己找死,那也只能把原本就应该属于李治的皇位,归还给他了,这大概也是在还原历史吧!

长孙皇太后心里,也差不多是这么想的,尽管她心里其实并不是很想,在她心里看来,做皇帝的其实压力很大,而她的儿子李治,性恪有些懦弱,不是一个皇帝的好人选。

可是她只剩下了这么一个嫡生子,不选他又能选谁,选谁当皇帝,似乎对自己的儿子都不安全。

她首先只是一个和普通的母亲一样的女人,保护自己的儿子,是一个母亲的天性。

其次她才是大唐的皇太后,要为大唐的将来考虑。

在她心里想来,儿子李治应该也是想要自己做皇帝的,毕竟只要有机会,那个男人不想做皇帝的。

正在长孙皇太后准备点头表示,废了现在的皇帝李恪之后,便让自己的儿子蜀王李治,登基称帝之时,蜀王李治突然上前开口说道:“太后,儿臣不想当皇帝。”

“什么?你要拒绝当皇帝?”

大家心里显然是万万没有想到,最后居然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长孙皇太后心里也是一惊,她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儿子居然会自己站出来,拒绝当皇帝。

男人不都是想要当皇帝的吗?自古以来,为了当皇帝,不惜冒着杀头灭族的危险,也要起兵造反,皇室兄弟间为了当皇帝,也是不惜兄弟相残。

可是为什么蜀王李治?会拒绝垂手可得的皇位呢?这是包括长孙皇太后在内,谁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李中华一开始也想不通,不过后面他便似乎有些明悟了。

李中华在康定那么多年,可不是白混的,虽然他己经离开了康定,但在康定的影响力,还是很深的。

李治在蜀地做蜀王,李中华当然也稍稍的关注过了一些。

令李中华有点难以相信的是,蜀王李治迷上了科学研究。

没有错,就是科学研究!

李中华虽说己经将大部分的康定书院中的人才,转移去了辽东金州,但也留下了一些,不想离开康定的人才,继续在康定书院中做科学研究。

蜀王李治之前,曾经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一起在康定城中呆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在康定书院中学习时,就对科学发明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并且也展示了他这方面的天赋。

成为蜀王之后,更是长期住在康定,和康定书院中的科研小组一起,展开了对科学研究的探索。

所以说,蜀王李治拒绝当皇帝,李中华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一个喜欢做科研的人,性格有些不一样,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大家一致看好的皇位继承人,居然拒绝了当皇帝的诱惑,这个商议的进程受阻,大家都有些郁闷了,后面的事情也没有办法再商讨了。

但废掉现在的皇帝,却是己经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的,先废了现在的皇帝李恪,把权力收回来再说,至于以后由谁来登基称帝,到时再讨论不迟。

至于朝政事务,有左右仆射,中书侍丞在,维持大唐这个庞然大物的正常运转,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至于收回了皇帝的权力,当然暂时落在了长孙皇太后的手中了,整个大唐,还能有谁比长孙太后的威望还高。

既便是一直非常自负的李中华,也是无法和长孙皇太后相提并论的。

最后谁会成为下一个皇帝,既便是李中华,也是心里没有一点底了,李治会拒绝当皇帝,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是他之前想都根本没有想过的情况。

宫中,蜀王李治与他的母亲长孙皇太后,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密谈,至于谈了一些什么,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当晚,右仆射李积奉了长孙皇太后的懿旨,秘密调派了一支三千人的精锐,从玄武门进入皇宫内,迅速的控制了整个皇宫,逼迫皇帝李恪在事先准备好的退位迢书上,盖上了传位玉玺。

之后连夜传召在长安城内的五品以上官员进宫,当众宣布退位。

至于传位给谁,那一个位置空在那里,还没有填上去,所以不仅是李恪不知道是谁要造他的反,就是李积,也是不清不楚。

虽然他知道蜀王李治己经拒绝了皇位,但之后长孙皇太后会决定让谁来当这个皇帝,他就真的是一点也不知道了。

至于猜测是谁,李积左思右想之后,发现皇室成员中的那些王爷,都有可能是,又都有可能不是,还真的是不太好猜测呀!

论威望,河间郡王李孝恭,江夏郡王李道中,都是不错的人选,但他们并不是李世民的亲兄弟,而且也已经老了。

李世民的亲兄弟多达二十多个,还在世的也有十几个之多,不过长孙皇太后应该不会考虑,让这一些人来继承皇位。

李世民自己生下来的儿子,也有十四个之多,除了己经死了的,还活着的也还有七个之多。

他们除了蜀王李治之外,分别是粱王李惜,蒋王李恽,越王李贞,申王李慎,赵王李福,曹王李明。

除了蜀王李治之外,梁王李惜是现在皇帝李恪一母同胞的弟弟,长孙皇太后是不大可能,让他来接任这个皇位的,原因不用说,大家都能够明白。

其他的几个,也都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如果让他们来当这个皇帝的话,还不如强行让蜀王李治来当这个皇帝,甚至也不如维持现状,继续让这个皇帝李恪当下去。

李恪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已经众叛亲离了,被逼着退位都不知道是因为谁,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你是朕的右仆射,也是先皇陛下留给朕的顾命大臣,为什么你要逼着朕退位,是谁给你的胆子。”李恪指着李积,痛心疾首愤怒的说道。

“陛下!臣最后一次尊称你一声陛下,从你宠信一个姓金的新罗女人,强行封她为皇后开始,就己经注定了你会有今天的下场。

从你开始容忍高阳长公主和驸马房遗爱的谋反案,无下限的将很多无辜的人卷入进来开始,你就注定了会在现在的下场。

如果说这些理由还不够的话,那从你将矛头指向了蜀王李治,指向了江夏郡王李道宗开始,你就己经注定了会有现在的下场。”

“为什么……?”李恪依然没有听明白,李积说的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蜀王李治的母亲,乃是长孙皇太后。”李积摇了摇头的说道,眼里流露出一种对于皇帝李恪的失望,还有一丝怜悯,皇帝坐到他这个份上,也真的是可悲可叹了。

“那江夏郡王李道宗呢?”

“你难道忘记了,江夏郡王李道宗,他是谁的岳父吗?你难道忘记了,你是在谁的帮助和支持下,才当上了太子,坐稳了皇位的吗?你觉得你己经把刀口对准了那个人的岳父了,那个人还能容忍你,继续坐在这个皇帝的宝座上吗?”

李恪猛然惊醒之后,无力的跌坐在了龙椅上,此时此刻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

只是他的明白和醒悟,似乎有些迟了。

人生的路上,每跨出一步都需要十分的谨慎,时间在不断的向前推进,不可能停下一秒,更不可能往后退,所以人生是绝对不会给任何人,重来一遍的机会。

皇帝李恪在李中华的强行介入下,命运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原本他只要安安稳稳的继续往前走,就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可惜的是,他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渐行渐远,最终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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