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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逃犯》


239 大哥,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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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大哥,饱饭

既然准备把这个孤儿院当成自己训练武装农夫的“临时基地”,中午吃过午饭后,王欢就和郭美,雷琴,张家兄妹一起动手,对整个基地开始进行大扫除。[]

首先需要整理的地方就是这栋被孤儿们当做宿舍的教学楼。

教学楼有两层共四个大教室。其中上面两个教室被改成了宿舍,里面堆满了一排又一排的高低架án。下面两个则依然用作教室,里面桌板凳齐全。

教室虽然有四个,在巨变之后,随着孤儿们走的走,散的散,实际在用的教室就只有二层靠右的那个教室被剩下的孤儿们当成了宿舍。其余三间,则完全废弃了。不管是另一间的宿舍,还是一楼的两间教室,都én窗破败,里面落满了灰尘。

由于人手不够,整栋教学楼的面积又太大,四个人,一下午的时间就只把一楼的一间废弃教室整理了出来,具体来说就是扫地抹灰,把坏掉的桌板凳扔进厨房当柴烧,而只保留了三十套完好的桌板凳。

里里外外,把这个以后准备当成会议室和学习室的教室打扫了一番后,一个下午差不多就过去了,天sè也暗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二十多个大大小小到外面找吃的孩也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孤儿院。孩们衣衫褴褛,面目黝黑,一人背着个破麻袋,和以前那些在街上乞怜讨食的小叫ā实在没什么区别。

但有两男一nv,三个十五六岁的高个孩却跟其余二十几个小孩略有不同。他们的衣服要干净整洁得多,手里拧着的也不是什么麻袋,而是一根一米左右的棍。三个高个孩手拿棍,时不时的朝身边的那些矮小的孩比划,棍指向哪个方向,哪个方向的小孩就ji飞狗跳的闪开;而三个高个孩看了之后,则无比得意的哈哈大笑。

发现孩们回来之后,王欢没有急着出去,而是带着四个小心腹,站在教室里面观察。

“大哥,那三个手里拿着棍的高个孩,就是段羽派出去当监工的手下。”这时,没待王欢主动提起,身边的郭美就对王欢指点道。

王欢意外的看了眼旁边的小nv孩儿,不出声的点了点头。

孩们回来之后,便有人从厨房拿出几个盆,然后,在三个监工的注视之下,排着队,一个挨着一个,把麻袋中讨来的食物分én别类的倒入几个盆中。王欢的视力极好,虽然隔得远,光线也不是很好,但他还是能够看见从孩们麻布口袋中倒出的是什么东西:

有的是一些米粒,yu米等粮食,有些是黄瓜,茄等蔬菜,还有些则是一些饼干,糖果。东西都不多,而且脏兮兮的,看起来就像是从垃圾堆中捡起来的一样。

把一天讨来的食物jā了公之后,孩们便四散开来。一些孩七倒八歪的,直接就坐在了地上,看来是累坏了;一些则摇摇晃晃的朝教学楼这边走来,看起来是准备回宿舍休息;而几个大些的nv孩,则端起盆,进入厨房,大概是去non晚饭去了。

“走吧,咱们出去。蛋蛋丹丹,小美,小琴,你们去招呼那些孩,带着他们一起做晚饭,就用那些白米和腊

o,全部煮成浓粥,晚上让孩们吃个饱饭。我去把段羽的三个爪牙给打发了。”王欢对身边的四人道。

王欢初以为抬着段羽尸体落荒而逃的兰

o几人会找到那三个和他们同为一伙的监工,给三人通风报信;想不到那四人根本就没去管这三个监工,而是树倒猴孙散,大难临头各自飞,独自跑了。

突然从教室内走出的王欢几人让四散在à场里的孩们吃了一惊,特别是面相陌生,比所有人都要“高大威猛”的王欢,是让看见他的孩不由朝后退走了几步。

王欢没去管这些对陌生人深具戒心,已成惊弓之鸟的孩,而是径直走到那三个手拿

ān,一脸谨慎的监工面前,直接对其道:

“段羽的飘天文学网?你们老大已经被我打死了。兰

o几个已经抬着你们老大的尸体落荒而逃了。这个地方以后就是我的地盘,现在,请你们离开吧。”

王欢的话让三个监工大吃一惊。吃惊过后就是不信。王欢虽然比他们高了一个头,单打独斗孤儿院中可能没人打得过他。但三人知道自己的老大可是一共有五个人,每个人都有兵器,怎么可能被王欢一个人像撵耗一样全部撵走?

看见三个监工的表情,王欢就知道三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但是对于这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孩,他真的是不愿意再见什么血了,尽管这些人中可能曾对自己的兄弟姐妹犯过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却并不完全是他们的错。政fu的崩塌,法律的缺失是很容易把一个人变成“兽”的。

“还不走么?还要我请你们是吧?”忽然间,三个小监工见王欢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黑dondon的手枪,手枪的枪口正对着其中一人。

“啊,枪”三人一声惊呼,心中大骇,立刻明白段老大一伙五人为什么斗不过眼前一人了。

“你,别开枪,我走,我马走”被王欢用枪指着的男孩儿吓得头冒冷汗,结结巴巴的道。

“滚”王欢面sè一冷,对三人喝了一句。

于是,三个小监工,如受惊的兔,以生平能够达到的大速度,逃离了孤儿院。

由于天sè昏暗,段羽的三个爪牙又跟一般的小孩们离得远,因此王欢用枪吓走三人的场景并没有被其他小孩儿发现。但是三个监工像被鬼撵一样从à场拼命逃走时带来的巨大动静,还是让不少小孩儿注意到了。他们开始用惊惧和怀疑的眼神看着这个院中突然出现的,从没见过的高大陌生人,远远的打量,虽然有不少好奇的孩,但还是不敢靠他太近。

小孩儿们对王欢的注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不久之后,他们便被从厨房中飘出的一股股米饭香和腊

o的香味给吸引了。这些处于孤儿院底层,被段羽极其爪牙统治和奴役的小孩们,自从张nǎnǎ离开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一天24小时有20个小时,都是处于一种饥饿的状态,因此,当厨房中飘出一股yo人的香味后,小孩们便不由自主的移动脚步,先后朝厨房走去,很,偌大的à场就空余一人,只剩下王欢孤零零的一个人站在一个生锈的旗杆下。

不过此人如果有人注意到他的表情,就能够发现王欢是带着笑的。

á涌一般涌入厨房的小孩们,大概只过了一两分钟,就爆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欢呼声。欢呼声很响亮,把一些已经返回宿舍倒头睡觉的小孩们都给惊醒了,于是纷纷跑出来打听“出了什么事”。而这些后来的小孩儿听说了“什么事”后,跟着也同样爆发除了一阵阵欢呼,开心的笑着,闹着,围着厨房那晕黄的火光绕着圈。

半个小时后,张蛋蛋和另外一个小孩抬着一个木桶,张丹丹和郭美一人端着一个大碗朝à场中央王欢站立的位置走来,而孤儿院中所有的小孩儿,则都老老实实的跟在他们身后。小孩们手中都拿着一副自己的碗筷,有的是瓷碗,有的是茶盅,还有的则是饭盒,他们眼ájin光,盯着前面的那桶浓稠的稀饭和那两碗不停冒着yo人香气的腊

o一个劲的吞着口水。

但是,尽管饥饿,尽管渴望,此时的孩们却变得非常的安静。

“大哥,饭和腊

o都做好了,你来跟她们分吧。”当稀饭和腊

o被送到王欢这里时,郭美走了过来,对王欢道。说完之后,又转身对着身后的二十几个孩,用她那还带着童音的尖尖嗓音喊了起来:

“大家都听好了站在你们前面的这位就是把段羽那帮作威作福,欺压大家的恶棍赶跑的大哥。大哥不仅怕段羽和他的狗ti赶跑,还给大家带来了米饭和腊

o。现在,我们就有请大哥给大家分发食物,大家欢迎”

不用带头,这些饿急了的小孩们就噼里啪啦的拍起掌来。

王欢没料到郭美会给自己来这么一出。他略带深意的看了一眼双手捧着一碗腊

o,正用一种兴奋和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小nv孩儿,然后就点了点头,走到装着浓粥的木桶旁,拿起勺。

他想自己是不是也该如同郭美那般说几句话,但是当他看到这些状如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和小乞丐无二的小孩儿们,见他准备分粥,目光就立刻变得热切起来,嘴里口水直冒,让他们不得不使劲的吞咽,这个时候,他就什么话都说不下去了。

孤儿院的孤儿们,吃到了张nǎnǎ走后的第一顿饱饭,每个人的肚皮都撑得圆圆的。饭后,王欢把他的四个小心腹集中到一起:

“蛋蛋,丹丹,小美,小琴,晚上的时候,你们四人注意照看一下这些小孩儿。我去一趟沙区,为你们再多non些吃的。明天就不要叫孩们去外面找吃的了。一律都呆在孤儿院内,明白了没有?”

“嗯”四人一头。

240 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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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送人,位子,打!

晚上十点左右,王欢打着手电。送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回机舱休息。

从这次空难中生还的一百二十六个乘客,一开始,一些随身带有毯子,毛巾的人还想幕天席地,在这广阔的草原中野营睡觉,但后来不知谁说了句有人听到了几声狼嚎之后,也不管真假,是否有人在造谣,几个原本还想与大自然来个亲密接触的乘客们就开始慌乱的收拾行李,撒丫子的朝机舱上涌。

飞机上虽小,乌黑一片,差不多伸手不见五指,而且只能坐不能躺,但至少基本的安全性还是有的,所以,所有的乘客,当夜幕完全降临下来的时候,都先后的返回了机舱,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然后闭上眼睛,开始睡觉。希望明日一天亮,就能看到营救他们的直升机的身影。

一天的担惊受怕,一天的惊骇交加,加上又累又饿,食不果腹,大部分乘客,一坐到座位上不久,就沉入了睡眠,不少人,还打起了或大或小的呼噜。

只有一些心事深重,睡觉又喜欢极度安静的乘客们,在狭小的座椅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能有个遮风挡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落脚之地,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

王欢一手打着手电,一手拉着董晓乐的手,景甜则居于董晓乐的一边,紧紧的挽着董晓乐的手臂,三人慢慢的朝五六十米外的机舱处走去。

要回机舱休息,是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商量好后向王欢提出来的。王欢想了想,就点了点头,同意了二人的想法。他一开始是打算将自己的帐篷让出来,让给二人休息,他自己则可以在旁边打坐练功,用“筋体微弹术”将就一晚。

之所以有这种想法,一方面是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女孩儿懂事乖巧。没有一般漂亮女孩儿的那种骄傲虚荣,大小姐脾气,对他,也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而且极度的崇拜他。种种因素,让王欢觉得董晓乐和景甜两位女孩儿非常合他的脾胃,与她们在一起,他感到非常的轻松,舒适,以及养眼,所以,即便暂时的将自己的帐篷让出来,他也觉得没什么不可!

当然,在他的意识中,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两个女孩儿都是那种不可多得的,让人眼睛一亮的漂亮女生。如果换成长相一般,甚至偏丑的女孩儿,哪怕她们的性格再好,跟他相处得在融洽,王欢也是断断不会有什么让帐篷的想法的。

“这无关乎理智。只是出于本能的喜好!”王欢在内心自我总结道。

白天的时候,握着一个十七八岁的,漂亮的女孩儿的手,在当时的那种情形下,他还没多少感觉;但是在这夜深人静,四周一片漆黑,偶尔只有一两声咳嗽声,从远处的机舱内远远的传来,再次握着董晓乐的那只娇柔小巧的小手时,王欢的感觉就有些不一样的了。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仔细,心无旁骛的牵一个女孩儿的手。一开始,他并没有想牵女孩儿手的想法,只是感觉身旁的女孩儿有些害怕,有意无意的靠着他的肩膀时,王欢才鼓起勇气,主动的握住了女孩儿的手。

“不要怕,晓乐,甜甜!没什么好怕的!”当时,他还这么给两位女孩儿说的,其实,更主要的是在内心说给自己听。

不过,对于王欢来说,要去主动的牵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漂亮女孩儿的手,那的确是需要绝大的勇气!他连20岁都不到,一生之中从没谈过任何恋爱,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牵女孩儿的手!暗恋倒是有一大堆,但那基本上对于让他去牵女孩儿的手毫无用处。而现在。他之所以有了足够的勇气,做出了在以前的他看来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出来,归根结底,还是归于实力的变化,让他有胆量,释放心中的某些小欲/望。

牵到了董晓乐的手后,王欢的感觉,与刚才相比,就有些大为不同了。他无法太确切的来形容目前的感受,只是觉得自己的心跳开始不由自主的加速,耳根子似乎也有些发红,发烫,而呼吸,在不知不觉中,也不像刚才那样平稳,淡定。手中的小手柔柔的,嫩嫩的,不大,足够让他那双也不太大的手完全握住,包拢。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真好!

很温馨,很暖人。跟当初揉弄那富二代的秘书谭茹时,那种充满了暴力和胁迫的暴力美完全不同。

享受着与董晓乐接肤之亲的王欢不由得暗暗了加了点力,握紧了董晓乐的那只柔手。

而一旁的董晓乐,在王欢捉住他小手的那一刹那,就是一惊,正打算想从王欢手里抽出来的时候,就听紧挨着她的王动师兄轻声安慰的话语:“不要怕,晓乐,甜甜!没什么好怕的!”这时,董晓乐,如同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才恍然:

原来王动兄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害怕才牵自己手的!自己刚才到底在想什么呀?

意识到自己想歪了的董晓乐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随之而来,脸上就飞起了一片红晕,幸好现在是黑夜,不然,还真是有些糗!

对于王欢,在董晓乐那颗幼小的心灵当中,一直都是当成一个偶像来崇拜的。从最初的转笔,到那只昙花一现的“神手”,以及后来来到了这个山谷中,王欢在她们面前所表现出来的“中国功夫”,这一切,让以前只结识过要么是只懂得死读书的书呆子,要么就是一帮只晓得吃喝玩乐,炫耀老子的纨绔子弟的董晓乐而言,都是一种极其新奇的体验。

当然,也不能说董晓乐就因此喜欢上王欢或是爱上王欢了。只是对于这个不断有奇迹出现,“无所不能”的,对她俩“极好”的同校师兄非常的有好感,特别是在这次死里逃生后,竟然还能遇见王动师兄,董晓乐和景甜二人就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缘分。种种因素综合在一起,在此时的董晓乐眼中,王动就仿佛成了专门拯救她二人而来的骑士一般,让她们在心情激动的同时,又感到特别安全。

来到了滑梯口,王欢就准备止步。

“晓乐,甜甜,那你们就上去吧!早点休息,明天醒来后,你们就到我那里来。吃了早饭,我就带你们到森林的附近转转。里面黑乎乎的,这个手电你们拿着,去寻找座位吧。”将两人送到滑梯口后,王欢松开了董晓乐的手,向两人说道。

“恩。好的,动哥。我和甜甜这就上去了。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见!”董晓乐小声的对王欢道,脸上的红晕还未完全褪去。虽然她不停的对自己说,王动师兄只是想保护自己,而自己也对王动师兄发乎情,止乎礼,没有其他特别的感情,但从没被哪个男孩儿牵过手的她还是羞怯不已。

一旁的景甜,在黑夜当中,睁着一双宛若黑珍珠一样的眼睛,看着王欢,抿着嘴,点了点头。

于是,两个女孩儿开始朝滑梯上爬。从舱门口垂下了一根绳子,可以拉着绳子借力,不然,一般的人还真无法沿着滑梯爬上机舱。

董晓乐顺利的爬了上去,但是轮到景甜的时候,却爬了半天,两次都从滑梯的中部滑了下来,让站在舱门口的董晓乐着急不已。

“甜甜,加油,还差一点点我就可以拉到你了!”董晓乐站在门口,一手抓住舱门,一手前送,希望能够抓住下面的景甜。

景甜又试了一次,但是这次比前几次还要不堪。才抓住绳子走了几步,就滑了下来。

站在一旁的王欢,见景甜爬了几次也没爬上去,于是也就不好意思站在那里袖手旁观。他走了过去,轻声的对景甜道:“甜甜,我帮你吧!”

王欢要想帮助景甜登上机舱,就只有两种方式,要么背她,要么抱她。似乎已经想到了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景甜埋着头,声音如蚊呐“嗯”了一声,便修羞惭惭的站在一边低着头,用纤细的手指绞着白色MICKYT恤的下摆。

见景甜同意了,王欢就矮身下去,不过他没有选择背景甜,而是顺手抄起景甜两条笔直的纤腿,另一只手则挽着景甜的腰肢,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呀!”王欢的动作让景甜一声惊呼,失去平衡的她下意识的急忙抱着王欢的脖子。

女孩儿的身子刚一入手,王欢与女孩儿接触的双手,两臂,胸腹和颈脖处,便传来一阵接触的紧张和快/感。

景甜身高一米六八,双腿极其的笔直修长,在修身型直筒牛仔裤的包裹之下,更能显出其双腿的纤直,秀美。王欢的右手插在景甜的腿弯处,虽然还隔着一层牛仔裤,但却还是感受到了女孩儿腿部肌肉的弹性。而揽着景甜腰肢的左手,由于只隔了一层薄薄的体恤衫,更能体会到景甜腰肢的纤细和柔嫩!

而从未被哪个男孩儿抱过的景甜,此时更是羞不自甚,觉得羞涩难耐的她只得闭上眼睛,像鸵鸟一样将自己的头埋在王欢的胸口。

感受着从双手处传来的柔软和弹性,闻着从女孩儿身上传来的,淡淡的体香,王欢小腹下的那条大筋,隐隐又有要抬头的趋势,这把王欢吓了一大跳。大筋的距离跟女孩儿屁股的距离近在咫尺,稍一抬头,就有可能叩门而入,那还得了!

王欢于是急忙深吸一口气,然后腿上的两条大筋猛弹,一个急冲,“踏踏踏”,只用了三步,就冲上的安全通道的门口。

一上机舱,王欢马上就将景甜的放了下来。再晚一刻,恐怕就得当场出丑了。幸好现在是夜晚,两位女孩儿看不出什么猫腻,不然,还真的有点不好下台!

而被王欢抱了一会儿的景甜,此刻也是满脸羞红,惊慌不已,不知为何,心口“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本着送人送到底,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已经上了机舱的王欢,现在也不急着离开了。于是,他从董晓乐手中拿过小手电,走在前面,寻找起她们的座位。

三人来到27排,董晓乐和景甜原来坐的位子,却发现已经被两个正大声打着呼噜的中年男人占据了。而旁边原来坐着郑燕和他老公秦晖的A、B两个座位,此刻却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时不时小声咳嗽的小男孩儿。

看来是有人乱坐了座位。考虑到本次航班虽然满座,但却有34个死人,虽然有十几个座位连着飞机的尾部掉入了水中,但总归还是有空余的。所以三人也没生气,准备到其他地方看看有无空位。

但是,出乎三人意料的是,走了一圈,却发现,竟然没有两个多余的空位!有些地方有倒是有,但却是那种东一个,西一个,没有连在一起的单座。而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两个女孩儿显然不可能分开。

最后面靠近机舱尾部的地方倒是有两排,共六个空座,但这六个座位的后面却是黑麻麻的,深不见底的深潭,谁有胆子坐在这里啊?万一不小心掉下去了怎么办?

眼见找不到座位,没有了住宿的地方,景甜和董晓乐两个女孩儿就有些惊慌失措,漂亮的眼眶也蒙上了一层薄雾。

但王欢的脸色却是一阵轻松,丝毫看不出有什么紧张和不快。

“你们跟我来!”他轻声的对两女说道,然后便拿着手电筒,返回了27排,当初两个女孩最初的位子。

王欢用手中的小手电照了照睡得正酣的两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的脸,连续在他们眼皮上晃了三次,被人惊扰的好梦的两个中年男人就醒了过来,满脸的怒气。

因为一时之间还看不清光线后面的人是谁,两人也不好发作,其中一个口气不善的道:“照什么照?不晓得有人要睡觉啊?”

“起来吧,你们坐错位子了!”王欢淡淡的道。对于这两个坐错位子的中年男子,王欢倒没有什么意见,而且也理解他们的行为。毕竟他们的位子估计也被人占着,因而他们也只有占据别人的位子。

“现在谁还按机票上的位子坐啊?大家都坐乱了,其他地方还有位子,你们去其他地方找位子吧!真是的,什么人啊,半夜三更扰人清梦,还有没有道德啊!”另外一个中年男子嘴里鼓鼓囊囊,一脸不忿的道。

到了这个时候,王欢也是非常的理解两人的遭遇: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用手电搞醒,打扰了自己中了五百万或者上了某个美女的好梦,放谁心里都有一肚子的火。这两中年人没有当场冒火,只是忿忿不平的说了两句,按照目前的社会平均道德计算,至少可以划入中级水平的行列。

“其他地方没有连着的位子,我现在需要两个连着的位子,谁占了你的位子,你叫他起来就是了。但是这两个位子,还请你们让开一下。”王欢没有什么表情,语气淡淡的道。对于有人说自己“无道德”的评价也不置可否。

“你,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啊?都跟你说了,我们的位子也被人占了,我们也是两个连着的座位,你去其他地方将就一下不就好了?有什么大不了的?”靠过道的中年男子见王欢有些顽冥不灵,顿时就有些冒火,声音在无形中被放大了不少!

“老姚,这种人懒得理他,睡觉!他爱去不去!都什么时候了,还挑三拣四的!”借着王欢手电的微光,靠窗的中年男子看清了叫他们让位子的却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孩,旁边还站着两个看不清脸面的女孩子,估计年龄也就只有十几二十岁,心头就有些不屑一顾:现在的小孩,果然是以自我为中心惯了,不知天高地厚。

“走吧走吧!快把你那手电关了,不要打扰我们睡觉了。真是的,啥子人都遇得到!”被另外一个中年男人叫做老姚的,也大致看清了来人,于是极其不耐烦的伸手朝外虚推了一下。

今天这事儿,要放在以前,他王欢尽管心头愤怒,恨不得捏死眼前的两个占了自己座位的中年肥猪,那也只有干忍着,在心头含血愤天的操一遍人家的祖宗,对于事态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将没有任何的办法。

而现在,《疾走功》和《飞刀决》练到了一层巅峰,即将突破进入第二层的王欢,随着硬实力的增加,他整个人的气质,对人对物的心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某些事情,他为自己制定了与国际接轨的三个原则:

说!打!杀!——三部曲!

先讲道理,说服为主!

不听?不服?

那就给我打,打到他肯听,肯服为止!

还是不听?还不“满意”?

要之何用,直接杀了!

现在,对于这两个不讲道理,竟然胆敢鸠占鹊巢的中年胖子,没有任何顾忌,除了自己的道德和良知外的王欢,就准备执行他给自己制定的第二个原则: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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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最后一次面试,疾走功!(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5日,18点25分。

地点: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

事件:战神18-X登月火箭进入60秒发射倒计时。

王欢是倒数第二个进行华南广播影视学院英语老师面试的。三十来岁的面试官因为长时间的重复着千篇一律的问题,到轮到王欢的时候,脸上已是一脸的疲态,或许只是基于学校对老师在礼仪方面的规定,对王欢还保持着基本的笑容。

面试官打开王欢的个人简历,程序性的问完早就准备好的几个问题,没有再多说话,只是在简历上画了几笔,便叫王欢回家等消息。

画的是什么,自然不是王欢可以知晓的了。

凭感觉,王欢知道这次的找工作基本上又没什么戏了。从大四开始到大四结束,他参加了不下百场的招聘会,投下了两百多份的个人简历,仅仅有幸参加了包括今天在内的13次面试,但无一例外,最后没有被任何一家录取。

不过,这么说或许不太确切。在过去的12次面试之中,其中有三家沿海的企业愿意收他,叫他毕业之后带着毕业证和学位证去报道。王欢给面试官解释说,因为家庭的原因,自己大学期间办了助学贷款,学校说会把毕业证和学位证压在学校,等还清了钱再给自己。所以,他自己无法在工作时提供这些证件。

“那复印件?复印件总有吧?”面试官问。

“确实对不起,争取了几次,学校连复印件也不愿给。不过,学校给我写了个证明。您看?”王欢小心翼翼的将那张求爹爹告奶奶得来的A4纸双手递给面试官。

面试官斜眼扫了眼证明,然后将证明夹在了王欢的个人履历中。然后挥了挥手,叫王欢回去等通知。

就这样,王欢失去了最后一个能够证明自己学历的官方文件,这让他后面的求职生涯变得更加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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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沙湾区丽苑酒店面试出来的时候,时间已近晚上七点。华灯初上,对面的三峡广场依旧热闹非凡。因为是教育区的缘故,沙湾区集中了双庆绝大部分的重点中学和大学,这让才建好不久的三峡广场成了观看美女和丑女的绝佳场所。

王欢朝广场的方向望了望,此时的他,眼中有色而心中却无色,只在心底留下了一声叹息。王欢回过头,迈开脚步,大步流星的朝学校方向走去。<<>>

从三峡广场到外语学院,至少有五公里的路程,做公交车需要一块五。

不过,王欢却并没有去附近的公交车站等车,而是选择了“走”回校。这一方面自然是为了省钱;然而最重要是却是王欢在借着走路练习一种叫着“疾走功”的拳法。

王欢眼观鼻鼻观心,将心意集中在大腿以下的肌肉,特别是十个脚趾和脚掌以及小腿肌和大腿肌,微微一发力,整个身体,由静到动,如同踩下油门的机车,朝前移行。

速度并不快,差不多跟运动员竞走相仿;但动作却并无那么夸张。看起来就像一般人的快步走,显得轻松而随意,所以如果不是长时间特别注意他,外人并不能看出正在练习“疾走功”的王欢跟一般人有什么不同。

而且,王欢身高虽然有1米78,在中国南方还算有点高的,但相貌却生的普普通通,除了皮肤有点白,所以整个人放在街上并不惹眼,所谓的回头率更是半点也谈不上。

当然,这也是王欢刻意压制的结果。如果全力发动“疾走功”,不说赶超博尔特,让飞人文翔在后面吃自己的灰,王欢还是有把握的。

正因为有着这一层考虑,王欢在面试屡试屡败之后,还能保持着一颗平常心。他在心里早就做好了打算:如果在毕业之前还没有人要自己,那么就去参加中国田径,尽管还没确切的测试过,相信凭着自己练习了两年多的“疾走功”,不论是短跑,中跑还是长跑,都会有所建树。

过张家湾,过杨公桥,过烈士墓……。顶着淡淡的夜色,王欢一路行来。孤独的身影不断的被身后的各种或大或小,或旧或新,或一般或昂贵的车辆所超越,只留下一股股参合着汽油味的气体。

经过了20几分钟的疾走,王欢到了烈士墓新世纪超市。疾走了五公里,王欢除了额头有些汗外,心不慌,气不喘,一点事也没有。而额头上的汗,大部分也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

烈士墓的新世纪超市,是半年前由双庆本土超市连锁集团新世界百货超市集团开的一家分店。主要瞄准的是这附近的两所高校——政法大学和外语院校的学生。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加上新世纪的名声在外,开张之后,生意那是相当的好。王欢有时候也来这里买点便宜的小东西。

新世纪的前面有个小坝子,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不少小摊贩。多是一些乡下人和城市下岗职工摆的,以中年人和老年人居多,卖些水果,臭豆腐之类的。

王欢常常照顾这些小贩子们的生意,虽然买的东西不多,但却从不讲价。因为看到他们,王欢就想起了自己已经过世的奶奶,因为他的奶奶就是一个摆摊的小摊贩。

王欢没有父母,是个孤儿。20年前的清晨,被早起的奶奶在路边的一个花坛边捡到。奶奶没有丈夫,孤单一人,这么多年来一直一个人生活。见到了被遗弃在花坛边的王欢,就带回了家。在周围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王欢的父母。然后又一直等了两年,才去派出所办理了领养证。

就这么着,王欢便跟奶奶生活在了一起。20年来,奶奶起早贪黑的外出摆摊,一分一毛的存钱供王欢上学读书,一直到两年前因为脑溢血去世。

王欢准备到坝子里花一块钱买三个馒头来当晚饭吃。卖馒头的是一个背有点驼,脸上爬满了皱纹,头发已经花白的大娘。

正准备朝前走,就见一辆白色的长安之星面包车停在了坝子前的马路边。面包车上面印了几个对于小摊小贩们来说相当具有威慑性的大字:

市政监察!

从面包车里面下来两个穿制服的年轻男子。刚一下车,便对着坝子里面的众小贩大喊:

“快点走快点走!谁叫你们现在就开始摆的?想被罚款是不是?”

这一下,新世纪前的坝子上又开始了周而复始的,鸡飞狗跳的一幕:推车的推车,挑扁担的挑扁担,有些甚至连钱都来不及收,担起扁担就跑,将买了东西还未付钱的人搞得一愣一愣的。不到半分钟,偌大的一个坝子就撤得干干净净。只是除了一个卖馒头的白发大娘,就是王欢正准备去买馒头的那个。

卖馒头的大娘推的是一个三轮小手推车。手推车上有一个煤球炉子,炉子上是一个大蒸笼,蒸笼里放满了馒头,上面盖着雪白的纱布。

见监察在路边喊话,大娘赶忙将露出了几个馒头的蒸笼用纱布盖上。然后提着小手推车的扶手,使劲朝前推,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车子却一时半会儿动不了。大概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轮子。

“快点走,快点走!你看人家都走了,你个老大娘这么磨蹭干什么?你再不快点走,我给你没收了哈!”走到馒头摊的其中一个监察用手指着老大娘叫道。

“对不起啊!对不起啊,公安!我马上走,马上就走!”见监察已经走到了自己跟前,脖子上围着条白毛巾用来擦汗的大娘急忙讨好似的笑着对两个二十来岁的监察说道。一边说,一边用力推小推车的扶手。

但小推车却纹丝不动。

“搞快点,搞快点!我看你今天是想罚款了是吧?”另外一个短发头监察抽出挂在腰间的橡胶胖,“邦邦邦”的敲了敲蒸笼的边缘。

见监察催得急切,老大娘不顾坝子的脏乱,跪在地上,大睁着那双已经变得有些浑浊的眼睛使劲的瞧着三个轮子,企图找出轮子不转的原因。听见年龄上都可以当她孙子的监察又在催,还在用橡胶棒敲蒸笼,大娘怕他们敲坏了馒头,跪在地上扬起脸来,低声下气的对两人说:

“公安,您再等一会儿,麻烦再等一会儿吧!车子大概是坏了,我马上就修理,马上修理,修理好马上就走!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已经急得满脸是汗的大娘一边弯着腰道着歉,也来不及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一下汗,就又埋头去看那个出了问题的轮子。

爱热闹应该是深入到中国人骨髓里面的天性。一个是跪在坝子上埋头修车的,卖馒头的老大娘,两个是穿着浅灰色制服,甩着橡胶棒的监察,这一幕画面,像散发着强烈魔法的咒语,吸引了周围不少路过的各色路人。很多人就站在不远处,瞧着坝子中央的三人;还有些正在走路的,也将步子放慢,有些一步三回头,有些人脸上则带着好奇的,甚至是兴奋的光芒,期待着类似于奇迹或峰回路转的东西的出现。

但不论怎样,至始至终,却没有一个愿意走上前去帮一帮那位跪在地上埋头修车的老大娘的人。

王欢不动声色的将这一切看着眼里。监察这一类人,王欢对他们已经很熟悉了。自己几岁开始就跟在奶奶旁边摆摊。从那个时候起,他和奶奶就没少跟这些人打交道。王欢能够深刻的了解这类人的本质和他们的所有手段。一想到当初他和奶奶所经历的那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画面,一种类似于兔死狐悲的情感瞬间就溢满了王欢胸腔。

于是,王欢准备上前去,帮白头发的老大娘看一看手推车能否修好,即便修不好,他也可以搭把手,帮老大娘把她的一众器具移到能够让两个年轻的监察认可的地方。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王欢改变了主意,更改变的包括他以及几乎所有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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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路不平,拔刀!(修改)


class="width">卖馒头的老大娘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三轮车不动的原因,周围看戏的群众眼看也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各种各种的目光像下雨一样,不断的投向坝子中央的三人。不过带来的却不是丝丝凉意,而且让两位年轻的人民公仆感受到不断高涨的压力。

压力能够带来动力,甚至于产生成就感;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是能让其老羞成怒的毒药。

两位年轻的监察,围着白发大娘的手推三轮车转了四五分钟,在众人目光的照射下,耐性正在被一点点的磨去。

“我说,你个老太婆究竟是怎么回事啊?现在到八点了吗,你就出来摆摊?叫你走你也不走!哼!车子坏了?真的还是假的哦?我来帮你看一看三!”短头发监察用黑皮鞋踢了踢三轮车的一个轮子。

“坏个毛呀!老太婆,老顽固!我见得多了。故意说车子坏了,等我们一走,她又开始卖起来咯!”另外一个拿橡胶棒的说。说完还朝四周看了看,看那意思似乎是想得到周围人的赞同。

“公安!车子真的坏了。我真的没有骗您们啊!求您们再等会儿吧!我马上就能修好!”满头大汗,一直跪在地上修车的白发大娘听两个监察如此说,又抬起投来向两人乞求道。

但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两位公仆却是有些无动于衷。

“来来来!老太婆,你靠一边站!我来看下你这个车子是不是推不动。我来帮你推一下。”

拿橡胶棒的高个子监察将手中的橡胶棒朝腰间一别,向短发监察努了努嘴。

短发监察心领神会的将一直埋头检查轮子的白发大娘朝外一拉,高个子监察顺势用力一抬三轮车的扶手。

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

或许是因为没掌握好平衡,只见摆在三轮车上的蒸笼一下子就倒了下来。雪白的馒头,包子和花卷落了一地;但这却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蒸笼下面的煤球炉子也跟着一起倒了下来。

而下面,正是跪坐着的白发大娘。

高个子监察有些不知所措,一直愣在那里。完全搞不懂为什么抬一下扶手就把整个摊子都给抬翻了。而短头发监察则吓了一跳,急忙闪人,害怕滚滚而下的火红煤球把自己烫伤。见下面的老人遭殃惨叫之后,才慢慢小心翼翼的避开滚落一地的煤球,把烫得有些面目全非的老人拖到旁边的空地上。

然后,便响起了周围人的惊呼声。

“啊!啊!啊!”

“天哦!那个卖馒头的老太婆遭炭火烫了!你们哪个快点打120三!”

“快点快点!快点去救下那个老人家三!啊呀呀!好惨好惨哦!”

“是啊,那么烫的炭火!不晓得把眼睛和脸这些烫到没有。这些监察也真是的,一个老人家,要摆就让人家摆嘛!这下好了,闯祸事了,好耍了撒!”

“毛个祸事!这些监察都是有关系的,最多陪点医药费了不得了。球事没得!”

“不会吧?赔点钱,这么轻松?至少应该拘留几天吧?”

“哼!拘留?我看你是太傻太天真!老火!”

“要民主和公平啊!”

“民毛的主!太平公主!”

“……”

接下来,自然有看不过去的人打120,给烫伤的老人浇水降温什么的。两位人民公仆却在一边打电话,一边慢慢的朝面包车旁边移。其中的短头发监察刚要开门,就见一个身影高速冲来。

由于事发突然,王欢根本来不及上前阻止惨剧的发生。他也料不到那个高个子监察只抬了一下小手推车的扶手,上面的煤球炉子和蒸笼就翻了。他离白发老大娘有二十几米远的距离,根本来不及施救。

王欢见周围的人越来越多,热心帮忙的人也不少,特别是几个看起来模样像大学生的年轻小伙也热心的走了上去,他就准备移开视线,瞧瞧那两个肇事者现在在干什么。

这一看,不禁让王欢怒不可遏:

狗胆!这两个家伙竟然想脚底抹油,开溜!

周围的人大概是没注意到这两个罪魁祸首,或者即便注意到了,也不不愿多惹闲事,得罪这些披着狼皮的羊,给自己找麻烦。

“天下无道,竟使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已经人心不古了!既然法律惩罚不了你们,那么就让我这个会个一招半式的书生来给你们一些教训吧!”

刚才周围人的各种议论王欢也多少听了一些,此刻见肇事的两人竟然敢明目张胆的离开,而周围的人却无一反应,在内心深处常常以武人自居的王欢觉得该自己出手的时刻到了。

于是便快速冲了上去。

借着助跑的冲势,两脚后跟上的大筋以及上面与之相连的小腿大块肌肉一发力,王欢就跃腾了起来,离地至少有一米,一个飞腿踹向正在开车门的短头发。

就听“嘭”的一声,夹杂着骨头折断的脆响,短头发的身体与面包车的车门来了个亲密接触。强烈的碰撞让整个面包车都剧烈摇晃起来。只一下,短头发就像扶不上墙的烂泥,软了下来,倒地。

一脚揣倒短头发,王欢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拳打向就在旁边不到两米的高个子,正中其面部,将其抽得一个趔趄。王欢觉得一拳还不解气,随之而来的又是一个泰拳式小跳肘砸加膝撞,将高个子撩翻在马路边的绿化台边。

来不及检验成果,王欢髋部以下的所有肌肉猛弹,脚趾发力,朝后猛蹬,一阵风似的离开了这里,朝学校跑去。

王欢一直跑过政法大学的门口,过了天桥,直到看见了外语学院那造型古怪的大门,才停了下来。

这时,王欢才发现自己的心跳跳得厉害。专门为了面试才舍得穿上身的白衬衣也像才从水中捞起来似的,透湿。

不过奇怪的是,此时的他,却并无什么担心啊,后怕啊之类的情绪;反而隐隐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兴奋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要是能够回身古代,携带一把三尺青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杀人割头,吃肉喝酒!那该是多么畅快的一件事啊!可惜!可惜!”王欢一边摇头,发思古之幽情,一边朝位于7栋的宿舍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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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class="width">回到宿舍,见宿舍中只有三人。~~~~王欢面色平常,像往常一样走向自己的床位,打算换下身上已经湿透的白衬衣,然后冲个凉。

“Hi,欢崽,今天有什么收获?被华南影视学院收了吧?嘎嘎,听说华南影视学院的美女非常多哦,以后见了什么好货色,不好忘了给哥哥打个电话哈!”

说话的是薛凯,王欢的室友之一,一个长头发,齐耳,架着无镜片黑框眼镜,长得颇为帅气的男生,正用指甲刀上面的锉子打着指甲周围的毛边。

“喔唷,是不是哟,欢崽?影视学院,不得了不得了!虽然是个二级学院,那也是牛逼哄哄的高校老师啊!你娃真的是发达了!那是不是该请我们吃饭哦?”

王欢还没开腔,另外一个叫田忌的就接了口,有些怪腔怪调的。

“你们不要那样说人家阿欢嘛!阿欢,这次面试怎么样?有戏没得?”见薛凯和田忌又在拿王欢开涮,正在翻字典的本家王坚有点看不过去,抬头说了一句。

王欢对着王坚不在意的笑了笑:“希望不大。”说完,便不再说什么,将身上的白衬衣脱了下来,放入床底下的盆中,然后端到洗漱台,洒了点洗衣粉,接了些水,泡上。

泡完了衣服,王欢就去了隔壁的浴室,而对于寝室内的三个室友会再聊些什么,那就不是王欢所能够关心的了。

连同王欢在内,他们的寝室一共有六个人。三个双庆市本地人,三个外地人。王欢也是外地的。

其中有两个已经考取了公务员,两个考了研究生,另外一个则进了一家知名的外资公司。

除了王欢,五个室友的前途看起来都非常的光明。

比家庭条件,他跟其他五个人也根本没有可比性。他们之中,有的父母本身就是公务员,或者在衣食不愁,旱涝保收的企事业单位;要么就是自己做生意。五人当中生活费最少的每个月也有八百大洋。

而王欢,在奶奶还在世的时候,每个月会按时给他寄个一百两百的,不足的则由他自己在外面打点临时工,赚点零花钱补齐;奶奶去世后,他就只有完全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了。

跟自己的五位室友,王欢和他们之间没有多少共同的话题。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彼此之间在经济上的巨大差异而让王欢很难融入他们的那个圈子;另一方面,他也没什么闲功夫跟他的室友呆在一起加深彼此的感情。一天之中,除了学习,他要么就在外面打工,要么就在后山上练功。

从浴室出来,刚好见王坚准备关寝室门。薛凯和田忌二人已不在寝室。这时,从寝室门外传来薛凯催促的声音:

“坚老大,快点走三,我女朋友已经打电话催了两次了。还有他的两个姐妹在等着我们!听说菜都点好了,就差我们几个了。”

王坚望着才从浴室中出来的王欢,有点不自然的说:“阿欢,我们准备去外面聚餐。一起去吧!”

“我已经在外面吃过了,你们去吧。”王欢笑着回应道。

“没关系,一起去吧!再去喝点酒。快毕业了,大家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了。再说——”还没说完,就听田忌在一旁压低声音道:“坚老大,快点走,欢崽这个农民,还是等毕业时系上吃免费餐的时候再叫他吧!搞快点,有美女在等。”

听田忌这么一说,王坚的脸上顿时有些尴尬,大概害怕王欢听到。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王欢点了点了头,忙拉上寝室门。然后又是一阵脚步声和催促声。不久,连脚步声也听不见了。

寝室,也终于安静了下来。

王欢在靠门的床边坐了下来,使劲闭着嘴,抬头望了会儿天花板,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将握成拳头的右手摊开,是一只好看的手。手掌不大不小,手指纤细,修长,指甲显然是经过极为精细的修剪。整个手掌像白玉一样,柔和,细嫩,即便是再吹毛求疵的人,恐怕也很难挑出这只手的一点点毛病。

总之,这么说呢,这就是一只浑然天成,鬼斧神工到妖异,即便是女人见了,也会非常嫉妒的手,即便将很多手模特的手放在一起相比,也会让其黯然失色的手。

手的中央躺在一把一指宽,一指长,极薄的钢制小刀。

接下来,只见王欢的手一翻,一缩,小刀便已经夹在了王欢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然后又见王欢的中指和无名指一错,小刀便移到了中指和食指之间,接着是拇指,然后又滑到小指,小指轻轻的一挑,小刀便从下到上,轻快,灵活的翻了上来。

王欢的手指越来越灵活,越动越快。一系列比弹奏拉赫玛尼诺夫的《G小调前奏曲》还要快的指法让小刀在王欢的五个指头间像穿花蝴蝶一样飞快的跳动,让人眼花缭乱,只见一片刀影在指间闪烁。

接着,突的一下,王欢手腕一抖,所有的动作在一瞬间全部消失。这时,六米外的窗子边穿来了“咚”的一声闷响。

王欢深吸一口气,摊开手掌,短短几秒的高强度指法练习,莹白手掌已经布了一层细汗。但刚才有些烦闷的心却重新平静了下来。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的同学们,希望你们一路走好!”王欢在心里默默念道。

王欢从衣柜中找出一条正面印有一条孤狼的黑色体恤,宽松的运动短裤,从床下拉出双星牌运动鞋,换上,然后从枕头下拿出一条看起来至少有五指宽的牛黄色牛皮皮带,将其拴在腰间。双手十个指头迅速的绕皮带一圈,检视了一下,眉头一皱,旋即,走向对面的窗户边,将刀体没入了硬质塑料推拉门窗窗框一半的飞刀用力拔了出来,插入空出的皮带孔。

王欢将黑色体恤朝下拉,盖住插满了小小飞刀的黄牛皮带。用哇哈哈塑料瓶装满了一瓶自来水,带上厚厚的棉布手套,小手电筒,钥匙和一些零钱,出了寝室。

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校园的路灯亮起,照亮了一条条彼此相连的通道。

无风,有些闷热。楼下有几个女生来回走动,不时的看看表,又朝宿舍楼道的门口张望。其中一个还颇有姿色。

王欢将目光从美女那里拉回。在宿舍管理员那里买了两袋面包,出了宿舍楼,朝学校后面的后山小跑而去。



第四章 疾走功,飞刀诀!


class="width">三川外语学院依山而建,有条盘山公路直达半山腰。-====-随着每年扩招的生源越来越来多,光是七八栋男女宿舍楼已经不够用了。于是从去年起,学校又开始在半山腰大兴土木,建造宿舍楼和教师公寓楼。

穿过主要集中了女生楼群的小广场,然后继续朝山上走,道路便开始崎岖起来。王欢继续朝着山间小道攀爬了二十来分钟,最后连山间小道也没有了。

不过这也难不倒王欢。他戴上夹在屁股后面的厚棉布手套,爬开挡路的灌木丛,抓着山坡上的一根根肆意横陈的枝桠,从一条极其险峻的路段,继续朝上前进。

又过了摸约十来分钟,眼前突然豁然开朗起来。呈现在王欢眼前的是一片狭长型的小块平地。与其他地方相比,这里没有了那么多的树林,地势也要平坦一些。

目的地终于到了。这里,就是他每天练习飞刀的地方,是他两年前为了寻找练功之地,偶然间寻得的一块无人宝地。

两年前,王欢的奶奶在摆摊的时候因脑溢血突然去世。那时,还在读大二的王欢从学校回家奔丧,安葬奶奶。在整理奶奶那个只有四个多平方的小房间时,在被奶奶视为珍宝的小木箱里面发现了一本三年前存的,有六百块钱的存折。还有的,便是两本薄薄的,已经发黄的线装古书:

《疾走功》,《飞刀诀》!

作为受过中国正规,系统的中高等教育的王欢来说,虽然说不上有多么出类拔萃,智慧超绝,但基本的自然常识和唯物主义观还是有的。一开始,他并不信这些可以和怪力乱神划在一起的,功啊,法啊之类的,违反世界基本物理化学和生物原理的东东。所以,便将这两本奶奶极为珍视的东西放在了一边。

奶奶是王欢这辈子唯一的一位亲人。<<>>两人相依为命十八年。奶奶对于王欢不仅有活命之恩,十八年来含辛茹苦,悉心照料的养育之恩更是让王欢将奶奶视为比自己父母还亲的至亲。他和奶奶之间的感情,除了他们之间,外人根本无法想象。所以,王欢即便做不到守孝三年,但守孝七天还是能够做到的。

从繁华的大都市回到落后封闭的小县城。家里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唯一的用电设备就是电灯和一个老古董级别的收音机。所以,一开始多多少少让无事可做的王欢有些不太习惯。

也就是在这种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的,王欢开始翻阅奶奶留给自己(当然,也未必一定是留给自己)的两本古籍来打发时间。

两本书一翻,王欢就来了兴趣。当然一开始未尝不是带着一种看武侠小说似的戏谑心情来品读。

有些字句纯粹是看不懂;有些是半懂,只有少部分能够基本上完全明白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尽管这样,好在花了几天功夫,加上查询工具书,才把两本书大概要说的意思弄明白了。

第一本《疾走功》,按王欢以前从同学那里借来的武侠小说所描述的范畴,应该归于那种飞檐走壁,踏雪无痕草上飞的轻功类别;而另一本《飞刀诀》则当属暗器类的秘籍了。

按照第一本《疾走功》里面的描述,《疾走功》一共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迅捷如风。主要锻炼的是速度,跑跳快速,像风一般。练到极致,跑动时可以迅如奔马。

第二层,身轻如燕。锻炼的主要是一个人的敏捷度,闪躲腾挪,轻巧灵敏。练到最高成就可以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第三层,踏雪无痕。要想达到这一境界,速度和轻盈缺一不可。到达最高境界,渡河过江不需外物,便可如蜻蜓点水一般轻松而过。

第四层,踏浪而行。可以说是第三层的升级版。但与“蜻蜓点水”还有所不同。蜻蜓点水可以在水中移动,但只能够短距离位移,比如一般的小江小河,而且移动的速度必须要快。一慢下来,就会沉入水中。

但“踏浪而行”却是可以屹立在水中而不沉。可以说,这一境界差不多已经突破了部分重力的限制,因此是所有境界中的最高境界。

一到四层,每层都有相应的锻炼方法和境界描述,还配有一些插图来作说明。因为用的艰涩难懂的古文言所写,王欢又不是研究古文的国学大师,这让他很多地方都感到稀里糊涂,不知所云。

但是他后来一琢磨,心想,即便是拿给那些德高望重的国学大师去研究,大概也研究不出什么名堂出来。中国的古典文化,经史子集,不管是儒、释、道还是仙、佛、鬼都是属于那种不讲精确,而只讲大概;不重实验,而只重玄谈的空对空。凡是都要中庸,要“难得糊涂”,事情不能讲明,将透,要靠个人自己去悟,悟出来了,就是有悟性,有慧根;悟不出来,那就不是有缘人,不是我门中人,施主该干嘛干嘛去。

正是有了这种中庸哲学,悟性哲学,讲话不愿讲通透的哲学(在缺少科学理论和辩证法的古代,恐怕没有几人能把一些简单的问题说得个明明白白)。古往圣贤们的大作,都是些惜字如金,晦涩难懂的微言大义。因此需要一些有悟性的读书人来做注解,把高深的道理简单化,让一般的老百姓听得懂。但是因为圣人之言本来就是说得不明不白的,很多时候后人根本无法解读其真正所要表达的含义,或者一百个后人就有一百个解读法,到最后跟圣人之思越离越远,这种情况却是常常发生的。

很明显,奶奶给王欢留下的那本《疾走功》就是用“圣语”的格式来书写的。这让王欢不得不连猜带蒙,挖掘着当初作者的精微大义。好在王欢还懂得比较法和实验法,而且这种事也不急,可以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揣摩字里行间中的真意。

而第二本《飞刀诀》讲的则是暗器飞刀的锻炼和使用要诀。里面也有几个层次,或者说境界。

第一层,百步穿杨。用手中的飞刀,射中百步外随风飘动的杨柳枝。

第二层,摘叶飞花。到了这个境界就有点不得了了,只要手中有物,飞刀也好,飞针也好,哪怕就是一朵花一片叶子,都可以伤人。

第三层,例无虚发。这个就更夸张了,没说需要实体性的飞刀,或者象征意义上的“飞刀”,比如说一朵花一片叶;只要发“刀”的人一个手势,不管他手中有无东西,某种人们所理解不了的物质或能量就朝你射来,而且,你还必死无疑。

前面讲了,王欢基本上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讲科学,重实验的人。虽然两本书在他看来都有些类似于天方夜谭,像什么“踏雪无痕”,“踏浪而行”,什么“摘叶飞花”,“例无虚发”,这些全是违反牛顿三大力学定律的东西,你让他如何相信?

但这并不妨碍他照着上面教导的步骤一步步去试。只要足够小心,反正他是不相信会有什么“走火入魔”之类的悲剧发生就是了。况且,只要是男生,怕是少有没有做过“大侠”梦的,自然王欢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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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武?持戈耳!


class="width">这一试,差不多两年时间就过去了。<<>>因为一开始试了不到两个月,王欢便发觉这两本《疾走功》和《飞刀诀》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

首先不说其他的,按照《疾走功》第一层上面所描写的锻炼程序,两个月后,王欢就觉得自己的力量和耐力大涨。以前跑个一千五百米就累得要死要活的他,现在轻松跑个一万五千米也不在话下。这下,才让王欢收起以前不以为然的轻佻,转而开始郑重其事的对待这两本书。

因为在网上查阅了大量资料的王欢心里很清楚一个事实:大概全世界目前还没有谁,没有哪个组织和机构可以让一个人的耐力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有如此大的提升,不管这些组织或机构有多么牛逼的教练,多么先进的训练器材和科学的训练理念;或者什么激发人潜力的神奇药物,即便是让一个人猛吃兴奋剂,估计也难以达到这种效果。

《疾走功》第一层迅捷如风。主要锻炼的是一个的速度,能让人快速的奔跑和跳跃,如风一般,甚至迅若奔马。它有针对人体全身相关部位的特殊姿势和训练动作,以及相应的效果描述,并配以相关的呼吸吐纳。

这些姿势,有的像马步,有的要求人像蛤蟆一样四肢匍匐着地,有的要求人体做金鸡独立之势,还有的则又跟印度瑜伽的一些动作差不多。

除了姿势,还有就是所谓的“意念”,“念头”,“识”,这些在王欢看起来比较玄的东西,反正王欢是搞不太懂,一律当成集中精神,集中注意力,让这些“念头”和“识”钻进正在锻炼的某块肌肉或某跟筋,配合呼吸吐纳,幻想紫气东来,万物朝宗,自己就是地心,就是宇宙。

以上只是静态锻炼,当然还有像诸如负重跑啊,跳啊之类的动态练习。

这些以前王欢从未接触过的玄思和异想,他自然想用自己所理解的科学认知和原理去解构一番。~~~~

比如那些奇奇怪怪的姿势,他认为这个起到的作用就像站马步或站军姿一样,静态锻炼人体某处的肌肉、血管和神经。“呼吸吐纳”嘛,自不用说,为人体的新陈代谢提供能量。

但王欢觉得不管吸多吸少,吸快吸慢,为的都是吸进氧气,排除二氧化碳。所以,什么控制呼吸的节奏和频率,根本没什么必要,有点故弄玄虚。

当然,如果空气中还有人类目前不能理解和探测的神秘物质和能量,这些物质和能量只有在某种大致精确的摄入人体才能最好的作用于人体的话,那就另说了。

至于那些“意念”,“念头”和“识”,以及什么“紫气东来”,“我就是地心,我就是宇宙”之类的玩意儿,王欢认为那纯粹就是一种像《轮子功》一样的自我催眠。

尽管还有诸多怀疑,但不管怎样,《疾走功》的第一层,结合亲身体会的锻炼效果,王欢认为这还是比较靠谱的,因为即便不按照《疾走功》的功法练习,按照其他科学的锻炼方法,也是能够达到这种效果的。

但后面几层“踏雪无痕”之类的东东,王欢对之仍旧抱有相当的怀疑。因为那些境界如果真的能够实现的话,那他就不是人了,而是妖。如果妖们也有自己的科学原理和基本理论,王欢自然也就无话可说。好在他目前只是处于《疾走功》的第一层,离第二层的境界还相差十万八千里,不管是怀疑还是相信,目前来说也都无所谓了。

至于《飞刀诀》,碰到的情况跟《疾走功》差不多。第一层“百步穿杨”还好说,通过锻炼手部肌肉,血管和神经,然后锻炼眼力,意识和反应。当然,其中也有很多比较唯心的东东,像“意念”啊,“神识”啊之类的。

怀疑归怀疑,锻炼归锻炼。不管怎样,经过了两年多坚持不懈的锻炼之后,王欢感觉自己的变化还是比较大的。

首先身体素质明显比以前好了很多。随随便便跑个两三万米不在话下。短距离冲刺虽然还没达到第一层最高境界所述的“迅如奔马”,但他自己觉得即便跟世界飞人博尔特想比,差也不会差个太多。

然后就是精气神——神清气爽,精神特别好。身体的各种感官六识,不管是听力还是视力,他都觉得自己有了明显的提高。

最显著的一点就是他以前有两百度左右的轻度近视,但前不久他去眼镜店测了一下之后,竟然发现连视力表上最下面的一排E字母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就不能不让他感到有些吃惊了。

至于他花费了更多心思的飞刀技,不说百步穿杨;五十米内取人一耳还是能够做得到的。

最后一个变化,王欢觉得那就是心里层面上的了。面对社会上的种种不平事,以前的他最多做做愤青的姿态,逞逞口舌之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这种心思却是半点没有。在心头转得比较多的念头都是跟大家差不多的:

中庸,自保,枪打出头鸟!

在这个好人难做,甚至是淘汰好人的社会现实面前,王欢觉得自己还是夹起尾巴,“同流合污”随大流的好!

而现在的王欢,怎么说呢,内心深处颇有一种武者心态,或者说“大侠”心态:一剑荡平天下寇,尽诛人间奸邪恶煞之辈,不然心头就不舒服,念头就不通达。

一个小时前见老大娘被两个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监察所欺,胸中怒火再也阻遏不住,于是愤而出手。幸好当时手中没有飞刀,说不定当时就取了两鹰犬的狗命!

王欢找了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拿出塑料袋中的面包,就着瓶中的冷水,小口小口的吃起来。今天晚上这顿,与平时相比,算是丰盛了。

平时的王欢,每日花费还不到五块。早餐稀饭馒头,半饱;中午干饭素菜,管饱;晚上又是稀饭馒头,仍旧只吃个半饱。半个月吃一次肉。今天如果不是因为面试耽搁了去食堂打饭的时间,他也不愿意多浪费一两块钱去买面包吃。没有多余的收入,从小就跟着奶奶过惯了艰苦的日子。最艰难的时候,一天只吃两顿,三月不知肉味的时候也是有的。

“也不知道那两鹰犬伤势如何。”王欢一边吃面包,一边回忆着当时打抱不平时的情景,“自己从没跟人真刀真枪的干过,一旦下手,却是很难把握轻重要害——没经验啊!想必两人伤得不轻,希望不要落下了什么残疾才好。不过万一打伤打残怎么办?——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权当给两人买个教训吧,说不定自己跑后,还有人拍手叫好呢。”

“这个社会已是世风日下,恶人当道,而好人却寸步难行。当时那个情况,无人敢拦两鹰犬。我再不出手,两鹰犬就逍遥了。什么是‘武’?“持戈”耳!不是大国强国还好,既然是大国强国,那就要有大国强国的气度和担当:管你内不内政,主不主权,只要是独裁的,是愚民的,是反人类,反社会的,违反人类发展潮流的,没有其他的,那就只有一个字:

“打!”

“同样的道理,不学武还好,既然学了武术,那肯定为了自保和对某些人进行打杀!不打不杀,学武何用?这里不是美利坚,人人皆可拥枪自保,反抗流氓恶霸。手无缚鸡之力倒也罢了;既然拥有了搏鹰驱虎之力,倒可是放手一搏,还污浊的世间一点清明。”

王欢自我安慰解脱一番,心情大好。两袋面包也吃完了,于是站起身来,开始练习《疾走功》和《飞刀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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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案件!(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5日,21点49分。-====-

地点:地球外层空间。

事件:战神18-X登月火箭和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箭船分离。太阳翼板展开,飞船进入自主航行。

烈士墓新世纪超市前的坝子,两个小时前还是小摊小贩们的天下;现在却被警灯闪烁的几辆福特蒙迪欧所占据。坝子,包括坝子一边的人行道,连同一辆印着“市政监察”四字的,白色的长安之星面包车都被黄色的警戒带圈在了一起,禁止外人入内。

沙湾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张耀国,带着本支队内的两个刑侦高手围在面包车的周围,看着被法医用白色石灰撒出的两个人形的地面,脸色有些凛重。

“老谢,你那里有什么发现?看出什么苗头没有?”

张耀国用警用手电照了照长安之星驾驶席一旁的车门。车门内凹,显示车门受到了相当大力的撞击。一般的车门都是薄钢板造的,力度不够,根本难以使其凹陷。车门上的车窗还留有血迹,联想到面部受伤,目前正还躺在沙湾区医院手术台急救室急救的的高晓东,不难猜想这一定是高晓东受冲击撞向车门,面部与车窗相碰导致面部破裂出血。

“张队,你来看这里。”谢治安没有直接回答张耀国的问题,而是走到绿化台边的石灰粉人形旁,“据法医的尸检报告,死者吕军身上比较严重的伤势一共有三处:面部,肋部,以及后脑。面部损伤相当吓人,鼻梁坍塌,牙关松动,右肋也有四处骨头断裂——但这两处都难以致命,致命的是在这里,”谢治安用左手敲了敲自己的后脑。

“报告显示,吕军的后脑受到了硬物穿透性刺伤,导致脑部死亡。那么,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手中拿有凶器?”张耀国追问道。

“呵呵,张队,你再来看这里。”谢治安笑了笑,没有马上下结论,而是用手搬开绿化带一角的几棵草,露出被茂草遮挡住的瓷砖的棱角,用手电照了照,上面有一团被蒸发了水分,已经干了的一大滩血迹,“这里相当硬,而且是一个锋利的锐角,如果吕军被犯罪嫌疑人大力打到,后脑倒下的位置偏巧不巧——”谢治安用手电晃晃那团在黑夜中呈墨色的血迹,然后面带笑意的望着一直眉头紧皱的支队长张耀国。

“张莉,你来分析下吕军这个案子的案情!”张耀国又对旁边的一个女警说道,语气不容置疑。女警年纪轻轻的,穿着蓝色衬衣,带着警帽,脖子上挂着一个佳能单反相机,看起来就像才毕业的学生。见被领导问到了自己,小女警有些拘束的朝前走了两步,偷偷吐了下舌头。

“张叔——,张队,这个,这个谢老不是已经分析得很明白了嘛,我跟他英雄所见略同。死者在跟犯罪嫌疑人搏斗的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击倒在地,死者的后脑勺又碰巧摔在了花台的棱角边。导致,导致死者的死亡。”说完,小女警大出了一口气,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那是老谢的分析,可不是你的分析。不要把人家的金朝你脸上贴。”张耀国狠狠的瞪了眼旁边的小女警,“我问你,那万一是犯罪嫌疑人手中持有凶器,先把吕军扎了一下,吕军被刺倒在地,正巧倒在了那里。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

“这个啊,这个……大概有,有吧!”被张耀国瞪了一眼的小女警,一阵心虚,低着头,不敢肯定的答道。

“你个鬼女子,一点长进也没有!什么叫‘大概’?什么叫‘有吧’?咱们PL办案,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凡是都要经得起推敲和证明。绝不能凭感觉,搞‘莫须有’!还不赶快向老谢请教?”

小女警瞧了眼训着自己的叔叔,急忙知趣的向谢治安请教,心中却腹诽不已:“人家实习还不到三个月,以前都是在纸上谈兵,又不是你这个混了十几二十年的老油子,一时之间,哪里想得到那么多?”

“呵呵,张队,小张其实很聪明的。就是来我们队的时间还短,假以时日,一定可以成为我们沙湾区公安局的女福尔摩斯。”谢治安先是表扬了下小女警张莉,然后才慢慢道来,“死者到底是被凶器所伤,还是被下面的瓷砖所伤,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对比下死者后脑勺的伤口形状,如果跟瓷砖棱角的形状相吻合,那么就说明是摔下磕死的;反之,则是被犯罪嫌疑人刺死的。”

“明白了吗?明白了还不快照相取证?”张耀国对着自己的侄女说道。

“哦!”

见小女警一副战战兢兢,如同受气的小媳妇的模样,张耀国又有些好笑,不忘提醒一句:“每个角度都多照几张,照清晰一点。然后传技术科进行分析。”

女警张莉自去照相,张耀国则和谢治安走到一边,低声商讨这次案情。

根据目击者称,犯罪嫌疑人身高1米75至1米80,上身着一件白色衬衫,下面深色西裤。由于事发突然,犯罪嫌疑人和两监察之间的搏斗仅在数秒之间,事发当时,周围群众的注意力绝大部分都集中到了坝子中那位受伤老人那里,没有几个注意到嫌犯的暴起伤人,加上事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逸,跑得飞快,所以有限的几个目击者都未能看清犯罪嫌疑人的模样。但都说年龄应该不大,在20岁至30岁之间。

那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报复性情杀,仇杀,不共戴天?抑或突然发疯?而且犯罪嫌疑人袭击了两人,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必定是这两个人都一起跟犯罪嫌疑人有仇,不然只会单独报复其中某一人而不会一锅端。

但又会不会是两个监察的某种行为惹恼了犯罪嫌疑人而导致其对两人进行惩戒性的打击?

比如说打抱不平?

张耀国和谢治安这两个沙湾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老刑警和老搭档就本刑事犯罪案件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了各方面的探讨,但最后却得不到什么直接有效的结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犯罪嫌疑人是一个身手了得,会一些武术或跆拳道、泰拳之类的,杀伤性比较强大的人,从其干净利落的手法看,不排除有犯罪前科的嫌疑。

在更多的证据和线索冒出来之前,张耀国决定采取以下几条行动措施:

1,待唯一的幸存者高晓东苏醒后,立刻进行突击询问。

2,联系死者吕军和伤者高晓东的亲戚朋友和同事同学,看他们近期有无跟人结怨或者得罪了某人。

3,走访本市所有的武术馆,跆拳道馆,柔道馆和泰拳馆,调查所有符合目击者要求的会员资料。

4,给市内各大小报纸和媒体打招呼,临时性封锁吕军已经死亡的消息,防止犯罪嫌疑人得知消息后逃遁。

5,加派PL,便衣入驻全市各大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用交通台广播向全市所有的出租车司机广播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

6,向上面打报告,请求兄弟单位在人手上给予支持。

“耀国,我就想不通了,你说就为了这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监察,咱们用得着这么大张旗鼓吗?”见张国耀如此声势浩大的布置,谢治安极其想不通。

“唉,老谢,你以为我愿意啊!这是赵局直接下的命令。要求我无论如何都要破案。”听到老伙计的抱怨,张耀国也有些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张耀国只是一个小小的支队长,需要他仰望和巴结的人不知凡几。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你知道这两个家伙今天干了什么吗?他们竟然将一个60多岁卖馒头的老人家烫得面目全非!差点要了人家的命!你晓不晓得这两个家伙被嫌犯撂倒的时候,周围有很多人都在大声叫好?甚至还有人买了鞭炮来放?我估计今天肯定有人看清了嫌犯的样子,光天化日之下,又不是带着面具。只不过人家不愿意配合咱们警方就是了。仅有的两个目击者,当小张刚才给他们录口供的时候,都是支支吾吾,目光闪躲,看样子就知道没有讲实话,隐瞒了一些信息。依我看,就该开了这些败坏咱PL名声的协警!”

“老谢啊!你说的这些我都清楚。但以咱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招收大量的协警,协勤人员,也是无奈之举。而且,你知道,有些事,咱们PL更不好出面,出面更坏事。招收的这些协警、协勤,正好可以在我们和群众之间做一个缓冲。”

“其他人倒也罢了,但也没必要为了这两个害群之马这么劳师动众吧?虽然我是一名执法者,但有时我还真的跟那些普通老百姓一样,巴不得将这些败类除之而后快!”

谢治国是越说越火大。

“唉,老谢。你说的我都明白。这么着吧,你我几十年的老友一场,我也就不瞒你了:你知道死了的那个吕军是谁吗?那小子跟区委的某位领导有染。而且这事不知道怎么着就传到了市里去了,据说上面高度重视,说是对于如此恶劣的袭PL案件要坚决从重、从快、从严处理,给予犯罪分子有力震慑。市公安局长亲自给赵局长打了电话。老谢,我压力大啊!我觉得这事还有点玄,这次,无论如何你都得多帮帮老伙计啊!不管怎么说,这些监察,也是咱们的从属人员,也算半个自己人。现在有人搞了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搞咱们PL,不将咱们人民PL放在眼里。这个场子还是要找回来的,不然,以后谁还帮咱们办事啊?”张耀国苦口婆心的对谢治安安慰道。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随着暴力机器的强力运转,一张天大的巨网,正在双庆全市范围内张开。王欢能够逃过此次劫难吗?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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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拔刀流,CHINA人!


class="width">拔刀!

入刀!

拔刀!

入刀!

……

王欢**着上身,双手十指翻飞,闪电般的拔出插入排列在腰间黄牛皮带内的飞刀,然后又迅速插入,再拔出,再插入……,如此周而复始。

王欢现在练习的是《飞刀诀》第一层“百步穿杨”当中的“拔刀流”手技,类似于晋北武士的“瞬刀”以及日本武士的拔刀术(ばっとうじゅつ)”,无它,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

飞刀属于暗器,远攻类功法,本就是打人一个出其不意,攻其无备,眨眼之间杀伤敌人或取人性命。

但你不可能始终把飞刀拿在手中戏耍。很多时候需要用刀时,飞刀都不是在手里,而是在腰间的牛皮腰带内。所以,这就要求王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飞刀从腰间拔出,运刀,然后掷刀。

特别是在有枪械的现代社会,敌人可以一直朝自己开火直到射完弹匣内的最后一颗子弹。而王欢每次最多只能取四把飞刀,加上另外一只手,一共也只能取八把。

但命中率和杀伤力却跟每次掷出的飞刀数成反比,甚至是反比的二次方。所以为了提高命中率和杀伤力,目前的王欢一次最多只能掷出两把飞刀。

跟只需要扣下扳机的枪械相比,飞刀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它需要一个运力的过程:在一段时间内,用特殊的运力方法,将手指,手腕,甚至身体其他部位的力量聚集到飞刀,给它一个巨大的动能,让他飞出去杀伤目标。

而手中有枪的人却只需要轻轻的扣下扳机,这个时间大概在0.2至0.5妙之间。

当然,耍飞刀是一个技术活。技术越好,玩得越纯熟,运力所需要的时间就越短。

目前王欢从拔刀,运刀,到掷刀可以在一秒左右完成。看起来似乎很快,但跟快枪手相比,差距就比较明显了。

不过,王欢觉得自己也不必妄自菲薄。飞刀毕竟是暗器,不是明器,没必要把刀当枪使,在这方面跟那些自动化的铁家伙们比。而且,看到对方手中已经拿枪了,自己难道不会也偷偷拔刀么?最重要的是,在现代社会,谁又会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堪比武侠世界的飞刀技?所以,王欢相信,如果有一天真跟拿枪的人冲突,先死的人一定是对方!

练习了二十来分钟的拔刀技,王欢**的上身便已经布满了不少汗水。

用手抹了把脸上的热汗,走到放物品的大石头旁,喝了几口冷水,王欢又拿起旁边的小塑料电筒,摁亮,然后朝狭长平地的另一端走去。

感觉着走了差不多有五六十米,王欢才停了下来,蹲下,将塑料电筒放在地下,用地上的小石块支成一个斜角。

放好小手电,王欢朝回走。从原地看去,五六十米外的地上,小手电发出的灯光就像一条笔直的光剑,斜斜划过远处的密林。

王欢站直身体,双手自然下垂。然后只见右手轻轻一晃,两根玉葱似的食指和中指间便多了一把薄薄的小飞刀。接着,小飞刀就像一只滑溜溜的笔,在王欢的手心,手背和五个指头间转来转去,跳跃不已。

这可比课堂上一天有事没事就转着一只笔的男女学生耍得看好太多,只怕日本的转笔王子Seven以及获得过转笔世界杯冠军的泰国转笔神童SpinnerPeem看了王欢的手技之后,都会自叹弗如吧。

要知道,王欢转的可不是两头长长,平衡性很好的笔;而是两边都开了刃,锋利无比,连十厘米都还不到的飞刀!

让飞刀在五个手指中不停的翻飞了几分钟,活动完手指。突然之间,只见王欢的右手腕一抖,五指顺势一弹,一点寒星便离手而去。

几乎同时,从五六十米外传来“卟”的一声低响。

接着,又见王欢的左手一晃,左手指间也多了一把飞刀。然后同样是耍了几分钟让人眼花缭乱,“危险无比”的刀技后,手腕一抖一弹,又一点寒星脱手而去。

接下来,便只见王欢双手交替,不停的从腰间拔出飞刀,运刀,然后掷刀,如此轮流交替,一分钟不到,腰间的49把小飞刀就被仍得一把不剩。

掷完飞刀后的王欢吁了口气,双手握在一起,十指交叉,然后走向远处被手电灯光照射的树干。

只见两列飞刀,每列24把,如同卫兵一样笔直相对,竖向排列插入树干,只留下三分之一左右的刀柄还裸露在外。最后一把则如同长条形会议室的首座,位于两列之首的中间,隐隐压住下面的48把飞刀。

王欢看了眼所掷飞刀排列出的阵型,满意的咂了咂嘴。然后用力将所有飞刀一一拔出,插入腰间的黄牛皮带,将其归位。

王欢回到原地,看了眼刚才被飞刀所掷的那颗树干。接下来,便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动作,——如果现在有人观看的话:

他闭上了双眼。

王欢要开始盲射练习了。

如同刚才睁眼一样,王欢双手不停的从腰间的黄牛皮带拔刀,运刀,掷刀,飞快的射完了所有的49把飞刀。

王欢睁开眼,然后走过去检验成果:

树干上插满了飞刀,弯弯曲曲的大致也排成两列。一一点数,发现上面竟然少了一把,只有48把。

王欢眉头一皱,撇了撇嘴,嘴里嘀咕:“看来功夫还不到家啊!”

再次将飞刀归位。王欢拾起地上的小手电,沿着掷飞刀的方向寻找,走了约摸有二十米,才在一棵树的中央找到了射丢失的那把刀。

回到出发点,今天的《疾走功》和《飞刀诀》的练习就暂时告一段落了。任何功夫的练习都讲究水磨工夫,需要循序渐进。王欢也没指望着三五两年就能成为传说中飞檐走壁,千里走单骑的“大侠”!只要能够将《疾走功》和《飞刀诀》练到第一层的顶峰,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两门功夫后面的超人境界,还是等他什么时候感觉牛顿的三大定律对自己已经不再适用了,那个时候再说吧。

站在山巅之上,望着山下学校的灿烂灯火,一不留神,四年的大学时光就将走到尽头。而自己却似乎有点一事无成。

待业青年,没有女朋友,学习上也马马虎虎,不成气候——不是不想学,而是后来觉得学得再好也没什么用。

两年前,系上出了个有名的师兄,英语学得相当的霸道,当时就是整个学院讲英文的一哥。参加外研社的全国英文辩论赛,获得过最佳辩手,连上外,北外这些大牌外语院校的高手们都要甘拜下风,避其锋芒。后来又代表国中国参加了国际大专辩论会,取得了中国代表队有史参赛以来的最好成绩。

可是这位师兄到大四找工作时,却遇到了什么样的情况呢?

屡屡碰壁!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面试单位自然不是大家猜的嫌这位师兄的英文说得太好,以至于让人家面试官都不敢开口讲英文了;而是人家嫌他的眼睛有问题,因为这位师兄是个超高度近视眼,而且还天生斜眼。

这个发生在身边的例子顿时便让王欢有些心灰意冷,突然之间便对学习没了什么兴趣。因为是外文学院,自然有大量机会接触来自于外面所谓的“腐化堕落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种种信息,发现:在这些社会里面,很多企业竟然会招收“独眼龙”,“铁拐李”,“驼背子”,“超级大胖子”——那种胖得走不动路,只能呆在轮椅上的货色……。后来,再加上差不多从一年前开始的自己的求职经历,以及周围相熟的,所谓“有关系,有背景”的牛人们在找工作时的轻松得意,信手拈来,王欢对于在学校所学的东西,就更提不起什么兴趣了,甚至有时候会从心底产生一种无法摆脱到绝望的厌恶。

一年后,王欢从室友处得知那位,“身有瘾疾”的贫寒学子,为祖国争得过荣誉的牛人师兄在GRE考试中获得了恐怖的高分,被美利坚哈弗儿大学国际问题研究系录取了且获得了全额奖学金时,王欢破例买了两瓶山城啤酒,于高山之巅,默默的给这位得以解脱的仁兄送行。

天才的成长不仅需要种子,更需要土壤。你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CHINA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兄弟,一路走好吧!

王欢慢慢的拉回思绪。汗水早已被山巅的夜风吹干。他穿上叠放在一边的黑色孤狼体恤,带上厚厚的棉布手套,沿着来路,朝山下走去。



第八章 巧遇,手!


class="width">“然然姐,好羡慕你和师兄他们哦!马上就要毕业挣钱了,而且工作还是那么的好。

可惜我跟晓曦还要继续在学校里被囚禁两年。唉,什么时候才能解脱呀!”

三川外语学院半山腰女生宿舍楼前的广场边有一排小卖部,此时,正有三个女生站在小卖部的柜台前买水喝。

三个女生中,有两个打扮略显保守,其中一个略胖,长着一副娃娃脸,一副长不大的样子,她即是刚才说话的陈璐;另一个则显得文静,五官精致,宛若童话中人,即便放在美女如云的三川外语学院,也是相当惹眼,名字也起得文雅——纪晓曦。

另外还有一个叫李然,穿得则比较时尚,脸上也化了淡妆,不胖不瘦,1米65的身材看起来纤琦有度,总体上算是美女。

“唉,璐璐,你就不要羡慕我们了。你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哇!我现在还不想这么快毕业呢!现在的社会多乱,竞争多残酷呀!我还是觉得你们一天无忧无虑,在学校念书的好。”

李然虽然口中说着毕业的诸多不是,但脸上却半点也无应有的惆怅,她转过头,对着自己寝室内的两个尚在读大二的小姐妹道:“璐璐,晓曦,你们觉得薛凯的几位同学怎么样?他们对你们二人的印象那可是相当的好哦!不过除了田忌和王坚,上官明敏和罗杰都已经名草有主了。田忌进了外企普华永道,那可是世界五百强,月收入万把块钱轻轻松松;王坚,则考上了北外的研究生。两人的家庭条件也是非常不错的:田忌的父母自家有个厂子,王坚的爸爸则是公务员,听说是当地县委的,不错吧?”

听寝室内的大姐大李然又提到了这事儿,陈璐和纪晓曦就有些不好意思,特别是纪晓曦,当初她并不知道李然叫她跟陈璐去吃饭的目的,如果早知道是为了给她男朋友的同学介绍女朋友这种性质,或许她就不会去了。

“然然姐,我知道,薛凯哥哥的同学都是相当优秀的,但是,但是……”陈璐低着头,但是了半天也没下文。

“然然姐,我,我也是……”旁边的纪晓曦却把头埋得更低。

见了两人的表情,李然当然明白这两个女孩儿的想法:才见了一面,人家哪里好有什么表示?即便有意思,也需要矜持、推诿一番不是?

不过反正自己答应薛凯的要求是办到了。

成不成那就看他们的造化了吧。唯一的遗憾就是在餐厅里没见到王欢。一想到薛凯的同学王欢,对自己男朋友寝室的情况非常熟悉的李然心头便只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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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沿着盘山公路一路小跑,然后穿过女生宿舍前的广场,跑向常去的一个小卖部,见柜台边还有三个女生在买东西。王欢也不在意,直接对老板说道:

“老板,来一袋纯牛奶!”

接过袋装的纯牛奶,正准备付钱离开,发现旁边的三个女生中似乎有一个有点熟悉。于是转头一看,却见薛凯的女友李然正在买饮料喝。李然的旁边还有两个女生,其中一个扎着个马尾,相当高挑,五官是惊人的漂亮,让看了一眼的王欢心头不禁一跳。

两个女生和李然靠得很近,其中一个还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想必跟李然相熟。

“啊,李然,你好!你……你怎么在这里啊?”王欢跟李然打着招呼,舌头突然之间有些不利索起来,看来刚才的那一瞥对他的影响不小。

“我跟两个小师妹在这里买水喝。你怎么到半山腰来了?听薛凯说你下午去面试去了,怎么样,还好吧?”李然大方的看着有些窘迫的王欢,见王欢买了袋纯牛奶,于是就对准备收钱的老板说,“来,老板,把那袋牛奶的钱一起给了吧。”说完,递了张二十元圆的给店主。

“这怎么好意思,李然!还是我来吧。老板,她们三个的饮料,有还一袋牛奶,一共多少钱?”见李然要给自己付牛奶钱,王欢急忙叫住,他可从来没占过女生的便宜,何况还是薛凯的女朋友。王欢将手从手套中拿出,腾出两只手,从运动短裤的裤兜里摸钱。

“没关系,王欢。不就是一袋牛奶嘛!谁给还不是一样?老板快点找钱啊!”李然没理王欢的客气,将手中的钱继续朝小卖部的老板那里递。

“这个,还是我来吧!还是我来!”王欢从短裤兜里摸出一团零钞,“老板,一共多少钱?”

“牛奶一块五,两瓶百事六块,一瓶脉动四块,一共十一块五!”中年女老板麻利的报着数。先看了看递钱给自己的李然,又看了看正在数钱的王欢,最终没去接李然手中的二十块。

听到两瓶百事,王欢的心头便是一声“咯噔”。他出门之前只带了十块钱的零钱,前面买面包用掉四块,现在兜里就只剩六块了。

王欢心头发急,带着残存的希望再次翻了翻裤兜,但里面空空如也;又去摸左边的裤兜,还是空的。王欢心想,这下要出丑了,而且还是在美女面前。

李然见王欢第二次摸裤兜的时候,就明白了王欢应是钱没带够。于是急忙给店老板打着眼色,示意她收自己的钱,同时转移话题:

“对了,王欢,给你介绍一下我们寝室的两位美女,这位是小精灵,陈璐,这位是大美女,纪晓曦,都还在上大二。璐璐,晓曦,这位是薛凯的同学,也是他的室友,王欢。”

“师兄好!”陈璐和纪晓曦齐齐叫了声好,然后不等王欢回应,陈璐就拉着纪晓曦往一边走,一边走,一边低声咬着纪晓曦的耳朵,这时,便见被李然叫做纪晓曦的女孩儿脸带疑惑的朝王欢这里瞧了一眼,然后便是一脸惊奇的样子。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特别是旁边还有两个漂亮的陌生女孩儿,让王欢觉得尴尬无比。见两人在一旁咬耳朵,他自然而然就联想到是不是两人是在嘲笑自己自不量力,而且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叫纪晓曦的女孩儿还看了自己一眼,王欢绝对不会以为人家那是对自己有意思,于是他的脸上更显窘迫了。

在一旁的李然并未主意到自己两个小师妹的小动作,却将王欢脸上的窘迫看在眼里。为了缓和气氛,李然继续跟王欢寒暄:“对了,王欢,你下午的面试怎么样?有什么结果了吗?晚上我和露露,晓曦她们一起跟你们寝室聚餐,薛凯说你要晚上九点才能面试完毕,所以就没有等你。不好意思啊!”

“现在还不知道,人家叫回来等通知。那就只有等了。不过估计希望不大。没关系,我在外面吃了饭的。你们一起吃就好。”

“呵呵,我们就是才吃了饭,准备回寝室。王欢,你不要灰心,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对了,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朝半山上跑啊,难道是过来看女朋友!”李然戏谑道,说后面一句话时特意降低了声音。

“哪里啊,李然,你就不要开我的玩笑了。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养活自己都困难,哪还会有女朋友?只是出来跑下步而已,帮助消化。”见李然开自己的玩笑,王欢自我解嘲道。

“呵呵,王欢,你可不要妄自菲薄。英雄不论出身,其实,你这个人嘛,我倒是觉得特有性格,蛮优秀的。怎样,王欢,你看我后面的两个小师妹怎么样?露露,晓曦可是很不错的哦!特别是晓曦,那可是我们系的系花哦!特漂亮吧?我给你说,追她的人可多了,把咋们学校后面的山绕一圈都不止。有没有兴趣?有兴趣的话我帮你撮合撮合?”李然继续压低声音,小声的对王欢说道。

“李然,你就不要再拿我开涮了。我自己是哪颗葱,有几斤重,我还是有自知自明的。时间不早了,你们早点回去吧。我,那——就回去了。再见吧!”王欢不敢再跟李然继续闲聊下去,他拿起刚才放在柜台上的那袋牛奶,跟李然说了声再见,如同一阵风般,掉头朝山下跑去。

等王欢跑远了,在一边讨论了半天的陈璐和纪晓曦才走到李然的面前,两人一脸的兴奋。

“然然姐,你注意到王师兄的手没有?好漂亮啊!简直比女生的手还漂亮!”陈璐拉着李然的手,脸上闪着奇异的光芒。

“嗯,然然姐,我刚才还没注意到。露露叫我看,我才看了几眼。真的是呢!王师兄的手皮肤好白,手指好修长!在他面前,我都不敢把自己的手拿出来了。”一旁的纪晓曦也附和说,小脸蛋红扑扑的,显然也有些激动。

“什么手啊?我没注意到啊!不过是真的吗?会有你们说的那么夸张?”李然有些摸不着头脑,疑惑的看着两个激动不已的小师妹。

“真的!”

“我发誓!”

“我也发誓!”

“手,比晓曦还好看的手?竟然还有比晓曦还好看的手?”李然用手挠了挠头,下意识的将自己的手摊开,放在眼前,有点搞不清状况了。



第九章 失效的进化法则,风声!(修改)


class="width">买了牛奶的王欢沿着盘山公路一路小跑,跑了会儿,待远离了小广场才放慢脚步。

王欢把手中被冷冻得冰凉的牛奶放在脸上,冰了冰。刚才跟李然等人的偶然相遇时在心中泛起的小波澜慢慢开始平息,除了那位名叫纪晓曦的动人女孩儿的身影,还在顽固的不时闪现在王欢的脑海,无论怎么抹,一时半会儿都难以抹去。

即便在已经读了四年,阅人无数,见惯了天南海北各种佳丽,审美眼光在无形中已经被无数的川外美女拔高到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的王欢眼中,那位叫纪晓曦的女孩儿,单以外貌而论,至少都是处于全院最拔尖的那一小拨人中,足以让任何看了她一眼的人怦然心动。

如果说放在三四年前,作为一个初入大学校园,对于一切美好的事物还抱有原始、本能又不乏纯真幻想的莘莘学子,王欢可能会主动的想办法去拉近跟她的距离——但,也仅限于打听一下她的流言八卦,搞清她生活作息的时间以便提前埋伏,弄个“擦肩而过”之类的“巧遇”等等。

至于其他的什么主动出击,大胆表白,他还没那么幼稚。因为稍有理智的人都不可能不会想到:对于这种极品货色,在她的周围该有多少才气逼人,口才了得的青年才俊;自视甚高,乃至目空一切的富商巨贾之子;甚至不乏那些豪门深深,暗暗潜伏的红顶高官们的后代。有这些牛人们在前面冲锋陷阵,引吭高歌,哪轮得到他这种相貌普通,没见过什么世面,既不能舌灿莲花,博美人一笑;又不能一掷千金,让美人穿金戴银;更没有显赫的家世,让周围的人敬畏侧目。他能做到的最多不过是尽量多饱一饱眼福,心中暗自意淫一番罢了。

然而现在,在经历了四年风雨的洗刷,深刻体会了社会人间残酷而又辛酸一面的王欢,却是连那种自欺欺人的YY意淫也难得去想了。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垃圾一样的小人物,或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或就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令人刻骨铭心的经历,让王欢深刻的了解到:

他所身处的这个社会,是一个……森严到极点的社会,是一个缺乏……普世价值和……人文关怀的社会。在这里,一切良知和道德都被扭曲,并成为金钱和权势的附庸;人人都被贴上……的标签,并被迫按照自己的等级序列行事和发言,稍有逾矩,便是大孽不道,被扣上极为严苛的帽子。

在这种“高度发达”、“天网恢恢”的畸形社会中,一切资源,包括美女都严格的按照各自的……实行“按劳分配”。所以,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一个大腹便便,孱弱无比,一拳就可轻易撂倒的中老年雄性动物,可以占据一个,几个甚至几十个年轻美貌,基因优良的雌性动物;而他的周围,却还有大量的,智商超群,体力雄壮的青壮年在孤独而又绝望的徘徊,等待灭种灭族的命运。

动物世界最基本的自然进化法则在这里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甚至受到嘲笑和讽刺。

你说,在这样一个以出身论英雄的年代,王欢还不认清社会导师交给他的“社会现实”,抛弃那种很傻很天真的飘渺幻想,迎接他的,很肯能就不是自取其辱那么简单了,还有可能是物理意义上而不是象征意义上的“头破血流”,乃至最高等级的惩罚——

直接**消失!

回到寝室,发现寝室内只有两人——王坚和田忌。稍微一想,王欢就明白了其中的因由:除了他之外,目前也只有这两人没有女朋友了。至于其他几人,自然是为了抓紧时间,在劳燕分飞之前尽可能多的给彼此留下些难忘的印象和痕迹。

“欢崽,又去跑步了?你娃倒是有恒心,到了现在还坚持不懈。佩服!佩服!”田忌正在电脑面前忙着他的魔兽世界,头也不回的向王欢打了个招呼。

“回来了,阿欢?饿不饿,给你带了些吃的。别嫌弃,都是今天聚会时没吃完的,想到你可能晚上吃得不多,所以包了回来。”王坚起身,打开书桌上的白色塑料袋,露出里面两个蓝色的餐盒。

“欢崽,你娃今天有口福了。薛凯两口子为了招待他马子的朋友,他们今天可是大出血咯!点了不少好菜。周围的一个个都***像狼一样,要不是我和坚哥趁早给你夹了几筷子放在一边,今晚你看到的就只能是骨头了。”田忌这次回过头来,对着王欢面色古怪的“嘿嘿”一笑。

面对两人的“盛情”,一向对他不错的王坚肯定是出自好意,至于田忌么?如果前不久没有听到他和薛凯出门时对王坚说的话以及后来跟李然的巧遇,王欢也许会破例相信他突发的慈悲。

他虽然穷困潦倒,但也没有吃别人残羹冷炙的习惯。

“谢谢你们。晚上吃得太多,现在还饱着呢!你们待会儿当宵夜吃吧!”王欢谢绝了二人的好意,钻入自己的蚊帐,将腰间的皮带取下,藏在枕头下。

王欢去浴室再次冲了个凉,擦干水后回到自己的书桌边。将刚才买的纯牛奶倒入一个发白的,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搪瓷盅,先自己喝了一小半,然后将瓷盅内的牛奶倒入一些到自己的手心,双手合在一起,相互搓着,将掌心的牛奶均匀的涂抹到全部的两只手,连指缝间也不放过。

接着,王欢便按照特定的手势,对两手的手指,掌心,手背和手腕进行一遍又一遍的按摩,期间又十指翻飞,结成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看不清是什么的奇怪印结。

整个过程一直持续了大半个小时才告完成,而这时,瓷盅内的牛奶已经见底。王欢拿掉桌上那本挂羊头卖狗肉的,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集——《神的孩子全跳舞》,去洗漱台洗刷了一遍瓷盅,然后钻入蚊帐,躺了下来。

《疾走功》和《飞刀诀》中除了大量物理性或者说生理性的锻炼外,还有一些被王欢归为神神叨叨,唯心主义的练习,比如说“意念”,“感应”,“未知”,“先觉”等无法被现代科学理论所证明的东西。

如果说王欢前面劳心劳肺干一大堆,都在对他身体的物理机能和生理机能进行锻炼,那么现在躺在床上,就是在对那些唯心主义的“神念”进行一些尝试。

信不信是一回事,愿不愿意尝试又是另外一回事。

王欢聚精会神,尽量关闭自己的感官,减少外部因素影响,然后沉入一种自我催眠式的“天人感应”之中。

至于是不是真的存在什么“天人感应”,那就只有鬼才晓得了。

寝室里,田忌在魔兽世界中战斗正酣,考入了北外研究生的王坚则在翻着一本翻译理论方面的书。

时间慢慢的流逝,关闭了感官,还沉浸在茫茫“天人感应”中的王欢突然被一声巨大的关门声吵醒。王欢睁开眼睛,耳边传来室友们的一阵交谈,夹杂着或兴奋或鄙夷的情绪:

“……我日,猛,这位仁兄真的是太猛了!老子佩服!竟然敢打城管,难道他不知道城管就是警察放出来咬人的走狗吗?现在打了狗,主人该出来了。嘿嘿,这几天有好戏看了。妈的,牛人,老子顶你!”说话的是一个大嗓门,凭听觉就知道那是寝室唯一的山东大汉上官明敏。

“哼!牛人?我看是蠢猪还差不多!以卵击石,自不量力!敢跟政府机关叫板,我看这这伙的脑袋不是秀逗了就是脑残!还真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一声冷哼从满脸不屑的罗杰口中传来。

“不见得吧,罗杰?听周围的人说那家伙身手了得,三五两拳就将那两个饭桶城管打翻在地,然后马上就跑了,速度堪比翔飞人!当时没一个人看清那家伙长什么样子,而且事发地点周围也没什么摄像头,这个案子,够呛!”上官明敏不住摇头,显然是不同意罗杰的判断。

“哈哈,上官,你不是体制中人,不晓得GCD的强大。GCD要想‘医治’一个人,除非他跑到了米国,否则天下之大,岂有他容身之地?”

“但连是哪个都搞不清楚?你再强大有个毛用啊?莫非随随便便拉个人出来顶缸。不过拜托,现在可不是古代社会!人家没有做,你硬拉人家,人家也不干啊!”上官明敏继续辩解道。

“呵呵,上官,你太小看我们警察的刑侦技术了。”罗杰笑了笑,脸上有些说不出的得意,“即便连我这个外行也能看出这个案件里面破绽颇多,何况那些人精似的刑侦高手?。”

罗杰顿了顿,喝了口罐装的百事可乐,“首先,现场肯定有目击证人!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不可能没有一个没看清凶手的面目。之所以没人出来提供线索,一方面是因为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对犯罪分子还抱有一定的同情心,同时觉得提供了线索也没什么油水可捞,人都是现实的,何必呢?另一方面就是警察还没发出悬赏,你等着,等警察发出高额情报悬赏的时候,你看110的电话会不会被打爆!其次,据说那两个城管受伤很重,被连夜送往沙湾区医院做手术。别人有可能不知道凶手的面目,但这两个人肯定有人知道。一旦某个知情的城管从手术中醒来,谁是凶手,就该水落石出了。”

“呃,罗杰,听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有些这么回事。不愧是体制中人!见识就是跟我们不一样啊!唉,那位仁兄豪侠,也不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呆着!聪明点的,还是快点跑吧,有多远跑多远!”对“凶犯”有所同情的上官明敏长吁短叹了一声。

“跑,往哪里跑?通缉令一下,水陆空全城封锁!他便是插翅也难飞!”说的有些眉飞色舞的罗杰拍了下桌子,然后继续道,“唉,现在的年轻人啊,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就是爱冲动,头脑发热!难道不知道冲动是魔鬼吗?”

“罗杰,你娃厉害哈!你凭你娃这番洞若观火的分析,的确就该吃这碗饭!对了,你说那家伙如果被抓到了,到底要判多少年?”听了罗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的分析,连一头扎进魔兽世界的田忌这时也来了兴致,暂时将魔兽们放在了一边。

“吃了豹子胆,胆敢袭警!被逮住了肯定是顶格判!估计二三十年是少不了的。一旦那两个倒霉蛋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就等着吃米米吧!”

“什么警察啊!不就是城管儿嘛,素质那么低,也不怕给警察丢脸!”上官明敏心头有些堵,不舒服的道。

“都是一家人啊!打狗也得看主人!现在不去报仇,以后谁还去给你咬人啊!”

“唉,好一个汉子!不过,哥服你了!兄弟,走好,五百年前又是一条汉子……”

躺在床上听室友们摆龙门阵的王欢心头一跳,头脑变得有些空白,一个声音在脑中响起:

这下,乐子有些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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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离开,逃亡开始!(修改)


class="width">2012年6月26日,凌晨2点30分。<<>>三川外语学院8栋206室。

寝室里的日光灯早在两个小时前就已经熄灭了。王欢在自己的单人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他在心里不得不承认,在很大程度上,他自己是受到了刚才室友们谈话的影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看来,昨天晚上自己在烈士墓那里的‘壮举’在极短的时间内已经获得了广泛的传播。”

“PL们已经高度介入,目前正全力以赴的破案!正如前不久罗杰所分析的那样,自己似乎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点。暴力机器一旦运转起来,果然势不可挡。看来离PL们揪出自己这个真正‘元凶’的时刻不会太长。”

“目前的形式对自己来说那是相当的严峻。留给自己做的决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Todieornottodie——”

“这是一个问题啊!”

王欢双眼大睁,仰望着头顶的蚊帐,思维的马达高速转动。

“无论如何,肯定不能坐以待毙!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低估盖世太保们的能力和智商,对待某些人,像是无权无势的自己,他们可以发挥出超常效率的打击能力,不能有丝毫的掉以轻心。”

“所以一定要逃!要赶快逃!愈快愈好!”

“明天一早,待宿舍楼大门一开,立马就走!”

“路线,交通工具,准备工作,要不要化妆,要带什么东西……纠结啊!怕是已经化为一剖黄土的马加爵马爵士当时的心境跟自己也差不太远吧!”

一个晚上,王欢躺在床上毫无睡意,想着明日一早的逃亡计划。期间下意识的摸了两三次枕头下的黄牛皮带,摸到了,这才放心不少。后来干脆拴在了腰间,又细心一一摸了摸49把飞刀的刀柄,才算彻底放心。<<>>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透过未有任何窗帘遮挡的落地玻璃窗射入寝室,宣告着又一天的到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跟平常没有多少分别的日子。

王欢轻手轻脚的从单人床上坐起,扒开蚊帐,下地,先是去将昨天晚上才洗了的孤狼T恤套在自己的头上,然后走到属于自己的衣柜旁,从众多的衣物中拿了条耐磨,耐脏,易于活动奔跑的牛仔裤穿上;脚下,则套上昨天晚上穿的,轻便的双星牌运动鞋。

翻出许久不用的黑色书包,发现里面竟然还有几本不知猴年马月放进去的英美文学双语对照小说,——这个现在自然是毫无用处,被王欢扔在了一边。

在书包内塞入一副厚厚的棉布手套,一个塑料手电,三条内裤,四双袜子,两条T恤,一条短裤和一套半年前痛苦咬牙了好久才决定买的,平时根本就舍不得穿的李宁运动装。

虽说是炎炎夏日,但准备一套厚点的,防风御寒的衣服也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为了面试而买的衬衣,西裤和皮鞋,虽说都是便宜货,但也只有忍痛放弃了。

除了衣物,其他王欢准备携带的不多:一把牙刷,一支已经用掉了一半的中华牙膏,一条半旧的毛巾以及一盒带有五片刀片的刮胡刀。

还有就是一把广市老家的钥匙。王欢找了跟细丝带,将钥匙串在上面,系了个结挂在脖子上。就此一走,王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无机会再回广市那两间奶奶给自己留下的小破屋。但他还是想把小屋的钥匙留着——一把奶奶用了几十年的,跟在自己身边的唯一一件“遗物”。

最后,就是王欢最重要的财产——一张存有一千五百多块钱的建行卡,这些钱,都是王欢平时做英文家教和打其他零工所攒的钱。

收拾完了所有的东西,王欢背上书包,走到寝室门边,打开,在即将迈出寝室门的一刹那,王欢回头,看了眼与之相伴了四年的寝室和正在呼呼大睡,做着好梦,无不拥有“大好前程”的五个同学,然后,转过头,轻轻关上了寝室门。

整个校园,如同酣睡的女人,静悄悄的,除了几个穿着黄色制服,拿着扫把打扫校园清洁的中年妇女以及一两个闲庭信步,早起遛狗的老教授。

王欢出了校门,在离校门口不远的210路公交车站等了不到五分钟,公交车便来了。王欢跳上公交车,寻了个靠窗的座位刚一坐下,两辆停了警报,但却闪着警灯的长安福特蒙迪欧便朝着三川外语学院造型奇特的大门开来。

王欢心头一个“咯噔,”脖子下意识的一缩,身体紧靠公交车椅背并下滑。

“幸好自己意识得早,不然就麻烦了。”王欢心中暗叫侥幸,但一个疑惑却从心头升起,并让他警惕不已。

“这些盖世太保们这么早就把警车朝学校开,莫非已经知道了犯罪嫌疑人是谁了?但这似乎不太可能啊!当时自己跑得那么快,能够看清自己脸面的几乎没有。除非当时旁边有熟悉自己的同班同学目击了自己的行动,并且向PL告了密。”

“可是如果是告了密的话,以盖世太保们的效率,最多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来拿人了,也不至于等到第二天吧?难道是这位想告密的同学一直犹豫不决了一个晚上,直到半个小时前才拿起电话?”

“但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或者是有目击者看见自己跑进了外语学院?但是这样的话,同样的,当时就该有PL来学校了啊,用不着再等一天。所以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呀!”

“所以,最有可能的是的确有人看见自己进了外语学院,但这些人既不认识自己也不知道两个监察被打了。直到盖世太保们连夜排查,最终将线索指向外语学院。”

“但,即便只有这些,对于拥有强大人力物力的盖世太保们,却已经足够了。自己的性别,身高等特征他们通过询问目击者是可以确定的。如果有人看见自己进了学校并告诉了盖世太保,他们从学校调出档案一一排查,确定大致范围,最后叫两个监察来认人——”

“那么,自己,将没有丝毫的机会!”

尽管早就想到了这一切,但是看到事情一步一步的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王欢的心头还是异常沉重,因为一切的希望和侥幸到目前看来已经如同水中之月,变得遥不可及。

210路公交车日复一日的沿着固定的路线,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行去。

坐在窗子边的王欢将车窗打开,让带着凉意的晨风吹着自己已经有些略显长的头发。窗外的风景一一从眼前掠过。更远处便是长江,江水在源头处就已经变得浑浊不堪。江心中偶尔驶过一艘艘载满集装箱的货轮,时不时的也会见到一些中小型的游轮。

就在这时,非常莫名其妙的,以前从一本小说中读过的一句话跳出了王欢的脑海: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是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王欢小声的重复着,声音小得只有他自己才听得见。然后,王欢关上了车窗,将头靠在玻璃上,闭上了有些沉重的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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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进,还是退?(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6日,7点03分。

地点:地球外层空间。

事件: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绕地飞行第二圈,首次开始利用月球引力进行变轨加速。飞船飞行姿态良好,一切参数稳定。

王欢在210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下车。时间是7点03分。由于时间尚早,很多的店铺还未开张。

在附近找了家卖早点的摊子,买了两个馒头和两个包子吃了,王欢搭上了去朝天门批发市场的公交车。

沿着江边的公交路线,845路公交车运行了四十来分钟,才到达终点站。王欢下了车,先是在附近找了家建设银行的提款机,将卡中的一千五百块钱全部取出。然后在周围的几条街道转了转,直到终于看到有一家理发店开门营业,才停了下来。

他准备先去理个发,换个头型。

“大哥,看报纸不?才送的晨报,新鲜粉嫩!”染着黄头发的年轻技师指了指一旁塑料支架上的一摞报纸,对王欢说道。

王欢扫了眼,心头好笑。什么“新鲜粉嫩”,真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形容。但嘴上却没说什么,面色平静的点了点头,然后顺手拿起那摞还散发着强烈油墨味的晨报,一个大大的标题赫然跃入眼中:

飞奔男突下狠手;两监察突遭横祸!

惹眼的大标题下是一张彩图,一大群人围在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的附近,周围警灯闪烁。不过由于是夜间所照,具体的人倒是看得不太清楚。

王欢带着急切的心情翻了翻记者写的稿件,大概就是说昨夜八点左右,一男子突然将正在执法的两监察打倒在地,然后快速飞奔而逃。两监察身受重伤,目前正在沙湾区人命医院进行救治。由于案件性质恶劣,沙湾区分局刑侦大队已经介入调查,并开出五万元的悬赏。最后记者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云云。

王欢暗呼了一口气,事情果然如他所料,警方到目前为止由于没有足够的线索和目击者,并未能确定“凶手”的身份,所以才提出高额情报悬赏来帮助破案。

但同时王欢心中又暗暗警惕:谁又知道这不是警方故布疑阵,来麻痹自己的呢?说不定现在盖世太保们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身份,正在全城大搜索。

王欢思绪翻滚,思考着各种可能。不过由于所了解的信息太少,却不能做出任何有价值的结论。他很想打电话问问寝室内的同学目前的状况,但他明白这也也只能想想而已,若真的做了,反而弄巧成拙都有可能。

王欢理了个精神、干练的寸头,付了十块钱。接下来,该是准备其他东西的时候了。

朝天门批发市场毗邻长江和嘉陵江交汇处的朝天门码头,是整个双庆市最大的百货批发市场和集散地。

在去买所需要的物资之前,王欢先是在批发市场入口处的一个火车票售票点买了张到西都的火车票,时间是下午两点。不是他不想买更早的班次,但下午两点已经就是最早的了,而且还是站票。

买完车票,王欢进入批发市场,开始了为逃亡而进行的购物之旅。

用来装所有东西的登山大背包;驴友们用的户外单人帐篷,睡袋,防潮垫,有了这些,睡觉的问题基本上就解决了,出了这事儿,住旅馆之类的基本上已不在王欢的考虑之列;吃的方面买了不少方便面,压缩饼干和巧克力,这些都是应急用的,长期抗战肯定得自己煮,所以又买了一个迷你型炊具,小炉子,水壶以及相应的燃料和火种;为了以防万一,在生病和受伤时进行自救,又准备了一个小型急救包;最后,则是一些可能用得着的小物件,如几板高能电池和一个备用灯泡,多功能小刀,别针,绳子,还有几包卫生纸。

以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王欢昨天晚上在床上辗转反侧,绞尽脑汁想出来的。虽然他以前并未有过野外生存的经验,但在暴力机器的巨大压力下,倒是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潜能,去思考一些平时根本就无法触及的角落。

从批发市场走了一遭,身上的钱就只剩下了两百来块。这还是他什么东西都挑着便宜的买的结果。

买完东西的王欢,看了眼左手的老式机械表,十一点一刻。时间还有点早,不过王欢却准备现在就搭车去火车站候车,一来避免出现意外情况误点,二来也可以提前踩踩火车站的点,看看情况。

做公交来到江北龙头火车站,下了车的王欢朝候车处走出。由于从双庆到西都的所有火车都改成了动车组,而动车组的候车厅又是跟其他车次的候车厅分开的,在主候车厅的旁边单独建了个动车组候车厅。

在动车组候车厅的前三十米王欢就停了下来,找了个空余的花坛沿子坐下,观察着前面的候车厅。

进入候车厅需要验票和过安检。验票的是两个年轻的火车站女工作人员,不过,就在两人前面还有四个PL在一旁站着。三男一女,其中两个男PL时不时的让排队等候过安检的人拿出身份证来查看;另外两个则不断的转着脖子,朝广场上无数涌动的人流盯视。

通过观察,王欢注意到:那两个PL所检查的乘客,绝大部分都是年轻男性。

而更远处的主候车厅前,更是停了三辆白色的福特蒙迪欧警用轿车,十几个男女PL在排成几排,等待进入候车大厅的人流周围来回逡巡,间或检查乘客的身份证。

观察的结果让王欢非常警惕。“水陆空全城封锁?”王欢想起了昨晚罗杰在寝室里的豪言壮语,暗暗思索着下面的对策。

由于只有在开车前一个小时才能进入候车厅休息,现在的王欢只能呆在候车厅的广场上。他尽量让自己放松,脸上的表情变得更柔和一些。为了打发时间,更为给自己找点事做,看起来不那么孤立和突兀,王欢又去广场上的小卖部买了份报纸,然后找了个PL不易发觉而人又比较集中的地方,坐了下去,埋头翻起报纸来。

时间一点点过去,佯装看报纸的王欢,现在的心思却是一点也不能集中到手中的报纸上,脑海中翻来覆去的思考着接下来各种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和相应的对策。

在广场上一直坐到下午一点,身边赶车的陌生人也换了一批又一批。这时,已经到了可以进入候车厅的时刻了。他朝动车组候车厅前望了望,四个PL还是呆在那里,或检查乘客的身份证,或盯着涌过来准备进入候车厅的乘客。

现在的王欢相当的犹疑,他不能确定PL是否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如果已经知晓,那么现在去候车厅无疑就是自投罗网;如果还没能确定,那么成功上车的希望就非常大了。所以,目前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一个只有两个选项的选择题:

进,还是退?

进,如果成功,那么跟盖世太保们回旋的余地就相当大了。到时候随便找个地方一躲,练个几年的拳,待《疾走功》和《飞刀诀》有所小成,那么是走是留,都相当容易。国内留不下,那就偷渡去香港或者台湾,要么就去欧美,自己也是过了英文专业八级的,交流不成问题,到时候不管是街头卖艺也好,还是给人当保镖也好,凭着自己的手艺,没有活不下去的道理。

但如果失败了又怎么办?那么势必当场就会跟盖世太保们冲突,依着自己的性格,肯定不会坐以待毙,血会流,人会死,打打杀杀肯定少不了。不过这样一来,即便能够拉几个垫背的,自己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活路了。

那么,退,暂避锋芒?这样一来,就只有继续留在双庆市,但危险性也将大大增加。人太多,摄像头也太多,到处都是协警协勤,无孔不入,想不被发现,实在是太难。

所以,进,最坏的后果就是马上被人执行死刑;退,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死缓。与其多苟延残喘几日,还不如放手一搏,一旦成功,那就是鹰击长空,龙游大海,盖世太保们再想抓住自己,就得费点思量了。



第十二章 明尊卑,知礼仪!


class="width">有了决定之后,王欢不再犹豫。

他站起来,紧了紧肩上的登山背包,同时左手不为人知的在腰间轻轻一抹,掌中便多了四把闪亮的飞刀。

鱼死网破不仅需要勇气,更少不了工具!

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再有半个小时动车组就要开了。

做好了准备的王欢正打算前去检票,过安检,这时,就听“吱”的一声,一辆银灰色的凯斯鲍尔停在了身后。

“扑——”

随着电动门的打开,一群戴着黄帽子,手提肩背的少男少女鱼贯从车门走下,然后三五成群的朝动车组候车厅走去。

最后下车的是一个打着一面小红旗的女孩儿,年龄不大,约摸20出头,秀气而又充满活力,背着个天蓝色的李宁背包,跟前面的少男少女们一样,头上戴着个黄色的鸭舌帽。年轻女孩儿一边大声向前面刚下车的一群人喊着“不要乱跑,在候车厅集合”,一边匆忙赶上前去,走了几步,看见王欢落在最后,不紧不慢的朝前走,于是转过头对其说道:“同学,快点,不要掉队哦!”说完,便转身朝前小跑。跑了不到五米,又停了下来,回身走到王欢的跟前。

“把帽子忘在大巴车上了吧?你用我的吧。记住,下次不要忘记了哦!”说着,便将印有“中国青旅”几个字的黄色鸭舌帽从自己头上摘下,扣在了王欢的头上,然后又风风火火的朝前面的大部队赶去。

王欢只愣了不到五秒钟,便明白了事情了原委:感情这导游有些迷糊,将自己看成他们一伙的了。<<>>

不过,这不正想着瞌睡,就来了枕头?回过神来的王欢大腿肌肉一个轻弹,只一下,就超过了打红旗的年轻导游,跟上了前面的大部队。

有了头上这顶帽子的掩护,没遇到什么意外,王欢成功的通过了验票和安检,有惊无险的进入了候车大厅。

进入大厅后的王欢径直去到厕所,找了个无人的蹲位进去,锁死。在里面站了大概有五分钟,就听见的头顶上的广播说可以上车。王欢打开厕所门,出了厕所,随人流一起走进发往西都的D512次动车组。

王欢跟着这群看样子是去西都旅游的学生一起进入了8号车厢,将肩上的登山包找了个行李架放好。猜想马上导游就要过来安顿学生落座,并清点人数,为了避免穿帮,王欢摘下头上的鸭舌帽,离开了8号车厢,进到了旁边的9号车厢。

王欢在车厢之间的连接处一边看车不断涌入的旅客,一边时刻注意是车厢外的动静,虽然还有不到十分钟火车就应该开了,然而对于此刻的王欢来说,整个世界仿佛进入了慢镜头,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极其的缓慢,如同千年。直到感觉脚下的车厢微微晃动了一下,同时外面的建筑,人群看起来也在朝后移动,紧绷了十几个小时的神经才一刹那松了下来。

王欢知道,暂时,他算是安全了。

王欢离开过道,进入8号车厢。放眼看去,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二十几顶黄帽子。王欢知道自己是个冒牌货,不过到了现在,是不是冒牌货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即便被导游发现了自己不是跟这帮看起来像是高中生游客一伙的,有能怎样?

不过,王欢有相当的理由相信,只要掩饰得好,只要导游不要随时随地的都在点人头,他完全可以鱼目混珠,让导游认为自己是随团的学生;让那22个学生觉得自己跟导游是一伙的,或者是某个同学带来一起玩的朋友。就像有陌生人去吃免费的婚宴时遇到的情况:新郎认为是新娘的朋友,新娘认为是新郎的朋友,如果都不认识,就会以为是双方父母某一方的亲戚。所以,尽管没有一个人认识此陌生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此陌生人都会安然无恙,轻松过关,尽情的饱餐一顿。

重新扣上黄色鸭舌帽的王欢朝前走了过去,由于他买的是站票,所以只能找个宽敞点的地方站着了。而火车上比较宽敞的地方除了火车的连接处,厕所和餐车之外,就只有跟靠近车厢尾部的位置比较大。

恰巧,有几定黄帽子就坐在车厢的一头,靠近火车连接处的地方。

王欢来到车厢的尽头,背靠在厢壁上,离最近的一张桌子不到两米。四个黄帽子,两男两女,对坐着。每个人的手中都拿着一只两端都装有橡皮擦的,有点奇怪的笔在手中转着。招式都很简单,要么绕着大拇指正旋360°,要么逆旋360°,要么将比夹杂两根手指尖来回旋转,手误也比较多,“噼里啪啦”,手中的笔不时的掉在桌子上。

四人都转得聚精会神,而且一脸严肃,好像在进行的是某种足以影响人类进程的重要事项。

王欢站在一旁,看了会儿四人转笔,断断续续的又听了几人口中的只言片语,得知这些都是双庆八中高三的毕业生,在高考成绩下来之前,班上的一些同学相约一起去九寨沟玩。眼前正忙着练习转笔的四人都是八中某转笔协会的会员。

王欢自然不能理解所谓的转笔协会。他将视线投向其他的一些黄帽子,发现手里拿着一支笔在转着玩的人还不止四人,竟然还有至少五六个!“转笔?还有协会?”王欢摇了摇头,将视线拉回,重新放到忙着转笔作业的四个黄帽子身上。

对着王欢而坐的是两个女生。一个穿着件蓝T恤,一个穿着件白色女士衬衣。蓝T恤被对面的男孩儿唤作“小乐”,而白衬衣则叫“甜甜”。期间,或许是埋着头有些累了,两女孩儿抬起头,朝前方望过一两次。

就这一两次,让王欢看清了两女孩儿的面容。不去看还好,一看,即便在王欢挑剔的眼下,蓝T恤晓乐都可以打个80分,而那个叫甜甜的,则至少可以打95分,或许还更高,哪怕是跟李然的学妹纪晓曦也有得一拼。

如果两女长得一般倒还罢了,得知是两个阴在一边的美女,王欢就有点不好意思再继续盯着四人看,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是看的转笔而不是看人。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比如说在一起的朋友,如果是跟自己混得差不多还好,但突然有一天对方发了大财,一跃而进入上流社会,那么尽管以前双方吹牛打屁,经常你来我往,此时,却不好经常去找人家了。地位的悬殊,对方等级的跃迁,会让彼此不由自主的保持一种距离。

什么是社会现实?这就是社会现实,让你“明尊卑,知礼仪”,在天朝尤为明显。



第十三章 震惊,高手!(修改)


class="width">王欢望了望窗外不断变换的风景。-====-期间又上了次厕所,在里面呆了二十来分钟。回到四顶黄帽子处时间才是下午三点。

还有一个小时,动车组才能开到西都。

背靠着车壁的王欢又想了一会儿现下的处境。最坏的情况是警方现在已经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并发出了通缉令,开始全城乃至全国搜捕。

通过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可以知道自己在上午取过一次款。

有了钱,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最重要的事是什么?一般情况下那当然是跑路!所以双庆市内通往外地的各交通要道必然被他们严密监控。

到西都的动车组车票是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就能购买的。自己的那款价值100块钱的二手诺基亚手机也在坐公交的途中仍掉了,即便存在传说中的,那也奈何不了自己。

所以到目前为止,哪怕他们的效率再怎么高,他们也判断不出自己是否已经离开了双庆市还是继续留在双庆市跟他们躲猫猫。

而且,所有的线索中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点就是:除了身份证,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被照得变了形的半身照,警方拿不到任何一张比较清晰的,能够显示自己全身的形象照。所以,只要稍微化一下妆,哪怕跟PL们擦肩而过,他们也难以知道自己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除非叫自己当面拿出身份证。

那么,这样看来,离开了双庆市这个铁桶般的龙潭虎穴,自己的安全是有一定的保证了。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到了西都,自己最好还是找个办假证的办个假身份证。<<>>没有身份证,要想继续留在城市里或在城里办点什么事情,那真的是寸步难行啊。

前前后后的分析了一通,王欢对于今后的处境又放心不少。他转头朝对面的蓝T恤和白衬衣女孩儿看去,见两人跟对面的两个男孩儿仍旧在聚精会神,孜孜不倦的练习着转笔,心头倒是有些佩服。

能够长时间,毫不动摇的专注于一件事,暂且不论事情本身是什么,仅仅是这种态度,都是值得让人尊敬的了。而几乎所有的成功,大概都很难离得开这种心无旁骛的专注与坚持。

当然,靠着父辈余荫的红二代和富二代这些二代分子们是不在此列的。

王欢由此及彼,就此展开了一些关于人生方面的联想,但还没等他继续深入进去,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意外。

那个穿蓝体恤叫晓乐的女孩儿,大概在练习某个难度比较大的动作,一时没控制好力度,手中的笔斜飞着朝着王欢的这个方向飞来。

“呀!”叫晓乐的女孩儿一声惊呼,人也站了起来,看着手中的笔过了抛物线的高点,开始下落,脸上则是一副心痛的表情。

不过,就在那只笔离地还有半米的距离,却见靠在过道边的一个男生身体下探,伸出右手,一捞,就把几乎注定了要落在车厢地板上的笔给捞住了。

董晓乐的一声惊叫,把三个其他的同学给惊着了,于是三人都暂时听下了手中的笔,奇怪的看着站起身来的董晓乐。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在做一个COMBO的时候把笔飞了出去。你们继续。”董晓乐吐了下舌头,抱歉对三人说道。

“什么,晓乐,你已经开始联系COMBO了?厉害!”董晓乐对面的男孩儿说,“看来我也要加快进度了。”

“不会吧,晓乐!已经开始练COMBO了啊?TRICK你练熟了吗?TRICK都没熟练,你练什么COMBO啊!”另一个男孩儿显然对董晓乐有些不以为然。

“是啊,晓乐。协会的高手们都说先把TRICK练熟了,COMBO上手就很快了。我觉得咱们还是循序渐进的好。”景甜劝了董晓乐一句,然后又开始埋头练习起来。

王欢的英文虽然过了专业八级,但没有相关的知识背景,他也是搞不懂四人口中的TRICK和COMBO指的是什么。

一把捞起被那个叫晓乐的女孩儿转飞的笔,王欢上前两步,将手中的笔递给正准备过来拿笔的董晓乐。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在这只两头都有橡皮擦的怪笔快要送到董晓乐手中的时候,王欢的五个手指动了几下。

就这几下,让正准备开口向王欢道谢的董晓乐双眼圆睁,吃惊得将那个好看的小嘴巴张得差不多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

“AROUND,FINGERPASS,SONIC,CHARGE,INFINITY,DEVIL’SANDDEMON’S……天啊,你,你竟然会这么多招式!高手!呀,你是转笔高手!甜甜,曹仁,段刚,你们快看,我发现了一个转笔高手!”兴奋中的董晓乐像发现了新大陆般,高兴得扯着景甜的肩膀,大叫起来。

董晓乐的这阵大叫,不仅让同桌的三个聚精会神的笔友停止了转笔,将目光射向站在一旁的王欢;也让车厢内的其他几桌笔友们高声回应:

“董晓乐,哪里有高手?”

“董晓乐,高手在哪里?快让我们见识一下!”

“啊,高手!让开,我去看一下!”

“……”

十秒钟不到,董晓乐的周围就有了七八顶黄帽子,七嘴八舌的追问着高手的下落。而跟董晓乐坐在一起的景甜,曹仁和段刚,则齐刷刷的将目光望向被众人挤到了一边,面色有些尴尬的王欢。

仿佛捡块石头砸了主人家玻璃却被人当场逮住似的,董晓乐没料到自己刚才的一阵叫唤竟引得如此多的笔友来围观,吐了吐舌头,有些胆战心惊的朝王欢那里望了望,嘴上不敢说,只是偷偷的用手指朝王欢那里轻轻的指了指。

随着董晓乐的这一指,周围已经聚集起的十来个人同时将目光朝过道处看去,靠近过道的两个人还向其他地方移了移,空出地方来,以便让王欢可以直接走到小圈子的中心。

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始作俑者的董晓乐有些不知所措,更是让现在已经成了主角的王欢心中发懵。

此时的他那里敢节外生枝,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不好意思!”王欢低声说了句,也不管其他人是否听到,然后转身朝9号车厢走去,只留下十几个目瞪口呆的高三学生在那里你望我,我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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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董晓乐!


class="width">王欢离开后,剩下的十几个少男少女却不干了。<<>>

“董晓乐,你耍我们呀?”

“董晓乐,过分了哈?今天可不是愚人节!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哈!”

“我就说嘛,哪里有这么多高手!转笔可是讲技术的。”

“唉,各位,还是各就各位,回去继续练习吧!你们瞧着,要不了两天,我——于方舟,一个崭新的转笔高手即将闪亮登场,出现在你们面前!”

“切!”

“……”

出了这出闹剧之后,围在董晓乐周围的十几个少男少女也就慢慢散去了。他们都认为刚才是董晓乐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而已。

“你们,你们,我——”面对班上众同学的责问和批评,董晓乐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我这是招谁惹谁了?”董晓乐心中想到。现在王欢这个她口中所谓的“高手”已经走了。她总不能追上去拉着王欢的手,叫他现场给众人表演一番吧?

董晓乐生气的坐在地上,一脸的不高兴。见旁边的三个同伴脸上的表情古怪,忍得辛苦,分明就是一副想笑而不敢笑的样子。

“笑吧,笑吧!莫非还想把自己憋死?我看把你们笑死就好了。”董晓乐赌气似的对三人道,然后拿起刚才王欢给她捡起来的那只笔,自顾自的转起来,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的缘故,掉笔率奇高。

“哈哈哈哈——!”

“哈哈——!”

“哈哈哈哈,哈——!”

段刚,曹仁三人再也忍不住,拍着桌上狂笑起来,连旁边的大美女景甜也忍不住掩嘴轻笑。双庆八中高2012级五班里面的董晓乐,那可是班上精灵古怪的一号人物,加上人又长得漂亮,平时鲜有吃瘪,只见她整人而少见被人整。这个时候被班上的十几个同学抓住机会摆了一道,三人不抓住机会大笑一番,那就真的是对不起自己了。

“哈哈——,晓乐,哈哈——,还真有你的,竟把他们耍得团团转,差点连我都骗了。”坐在董晓乐对面的曹仁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浑然没有他自己也是“受骗”者之一的觉悟。

“就是嘛,晓乐,你怎么不早说,让我们给你打个掩护,也好多耍他们那伙人一会儿。”斜对面的段刚也附和道。

还是旁边的景甜见董晓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于是给对面的两人打了个眼色,让他们不要再说下去,她自己则拉着董晓乐的瘦削的肩膀,试探的问道“晓乐,难道那人真的是高手?”

董晓乐没有回答景甜的问题,而是重重的看了三人一眼,然后突然起身,朝刚才王欢消失的地方走去。

“糟了,晓乐看来是生气了。她不会有什么事吧?”曹仁有些担心的问道。

“谁叫你们刚才笑得那么灿烂啊!现在好了吧?把人气走了吧?”景甜不满的道。

对面的两个男生脸上有些讪讪,心中却不以为然“切,你自己刚才还不是在笑?有什么资格编排我们?”当然,这话只敢憋在心里。

“甜甜,我们要不要去看一下晓乐啊?”段刚插话说。

“当然要去了!不过,你们就在这里吧,还是我去。”于是,景甜站了起来,起身去追离开的董晓乐。

王欢从8号车厢的车头移到了9号车厢的连接处,心中还在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事,私下里却是非常不解:转笔,竟然还有这么疯狂的?高手?自己那两下也算是高手?

不过,这倒是王欢有些孤陋寡闻了。转笔,恐怕现在的学生,不管是大学生,中学生,甚至是小学生,怕没有谁不会个一招半式的,——但也仅此一招半式而已。真正能够把转笔转出水平,转出特色,乃至上升到艺术高度的,在众多转笔者当中,却也是凤毛麟角的极少数。

现在的基本情况是:自从日本转笔者近藤英章系统的研究了转笔的基本招式和理论,并与1997年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转笔教学网站之后,转笔这项运动,在世界范围内,便开始迅速蓬勃发展起来。而各种专业的转笔组织和网站也相继成立,如德国GPC,法国FPSB,日本JEB,韩国PDS,香港HKPSA,台湾TWPS以及中国大陆的转笔者之家PSH等。

2007,世界转笔大赛,即转笔世界杯举行,此后每年举办一次,当年的世界冠军是韩国的一个替补选手KTH,创造了一段神话。而2009年第三届世界杯冠军则由泰国神手PEEM获得。

基本上,比较有名的转笔高手,除了后天的苦练之外,先天还要有双比较修长的手。三大五粗不是不可以练,而是如果手指太短的话,一些高难度动作就很难做了;即便勉强能够做出来,那也是影响美观的。所以说,那些名声在外的高手们,差不多都有一双修长细腻的“美手”。在这一点上,转笔跟练体操差不多,要有比较过硬的先天条件。

“你好,对不起,刚才忘了给你说道谢了。”站在王欢面前的是一个头戴黄色鸭舌帽,身穿兰T恤,下面是蓝色牛仔裤和红格子耐克帆布鞋的一个年轻女孩儿。

不用说,来的自然就是董晓乐了。

董晓乐刚在8号车厢的过道现身,就被一直盯着这边看的王欢发现了。这时,他就开始有些紧张了。紧张的原因除了怕惹麻烦之外,跟董晓乐本身就是一个美女不无关系。

她来干什么?王欢思索接下来的对策,显然,继续离开已经不是一个好主意。

跑,还能跑到哪去?难不成还要跳火车?

让他没有料到的是,那孩儿的第一句话却是道谢。

“呃,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王欢将视线移向一边,有些不敢看董晓乐的那张脸,回答也是中规中矩。

“呵呵,虽然说小事,谢还是要谢的。嗯,我叫董晓乐,双庆八中2012届的高三毕业生!”说完之后,董晓乐就瞧着将脸偏向一边的王欢,意思不言自明:

姐姐我等着你自报家门呢!

王欢虽然说念过四年的大学,因为经常打工的缘故在社会上也混了不少时间,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自然是无碍;但那也要看什么情况。比如现在这种女孩儿主动过来搭讪——而是还是一个美女过来,在他以前的20年人生经历当中,就成了与买彩票中头奖差不多——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你,——真是客气了——”等了差不多有十秒钟,王欢才从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之后,便又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更多的信息,差不多又过了十秒钟,才道“王——动,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

“啊,这么巧?王动师兄也在西政?我一本报的学校也是西政。这么说,以后就和王动师兄是校友了。王动师兄以后可要多关照师妹哦!”

听王欢竟然是西政的学生,董晓乐喜形于色,心想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在跟王欢搭讪前心中还有些忐忑不安,要不是为了争口气,自己还真不愿跟一个陌生男孩儿搭讪,现在听王欢竟然是西政的学生,心中的那道沟壑,无形中已经缩小了很多。

“呃,这个,彼此关照,彼此关照吧!”既然已经开了弓,那自然是没有回头箭,王欢也只有硬着头皮强撑下去。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这个叫董晓乐的“学妹”哪里来哪里去,早点消失,因为此时,他已经发现四周有不少人在朝他这里瞟来瞟去。

然而,还没完成主要任务的董晓乐哪里会就此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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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高晓东,三十万悬赏!(修改)


class="width">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

“……我跟军子像往常一样去巡逻,然后……,然后军子在帮老大娘推车的时候出了——,出了点意外,然后……,然后我跟军子正准备开车将老大娘送往医院,那***就开始袭击我们。张队,军子……,军子他死的好惨,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高晓东脸上缠着纱布,身上吊着盐水,门牙缺了四颗,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前来问询的沙湾区刑侦支队支队长张耀国哭诉道。

“高晓东同志啊,你和吕军同志受苦了!对于你们的遭遇,特别是以身殉职的吕军同志,全区的公安干警无不悲痛万分。你放心,我们会竭尽全力,将凶手捉拿归案,绳之以法。”看着躺在病床上,一脸惨样的高晓东,已经对案件的基本事实非常了解的张耀国脸上却没有表现出相应的“悲痛之情”,虽然一些场面话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说。然而,他更关心的还是线索,追查凶手的线索!

“除了上面那些,你就真的没有看清凶手的长相?”

“张队,当时,当时老大娘受伤,我,我和军子心急如焚,我正准备开车门,突然背后就挨了一下撞击,撞在了车门上,当场就受了重伤,人,人也给撞晕了。”高晓松眼光有些躲闪,回答也有些支支吾吾的。张耀国明白其中的原委,见从高晓东的口中实在是得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便打算离开了。

“高晓东同志,谢谢你给我们提供的宝贵线索。你好好安心的养病,静候我们的消息。一旦凶手落网,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好的,好的!张队,你……,你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说道这里,躺在床上的高晓东眼泪又止不住的往下流。从小到大,特别是自从当了协警之后,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闷亏,受过这种苦。想到已经死去的铁哥们吕军,高晓东就禁不住全身发寒,同时心中暗暗下定狠心:一旦那该死的杂种落网,一定要让他生不如死!

张耀国,谢治安以及记录员张莉离开了高晓东的重症监护室后,在过道上,张耀国对身边的谢治安道:“老谢,川外那边有什么最新消息没有?”

“张队,已经给他们那边的副书记联系上,他们会全力配合,目前正在调查核对师生档案,走访相关人员。”

“这样速度还是太慢。我们不能坐等花开。张莉,记录:给上面打报告,将情报悬赏提高到30万。”

“恩,记下了张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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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动师兄,你也在玩转笔吗?刚才你那一手,好厉害哦!”董晓乐双手背在身后,仰着头,眼中满是佩服的看着王欢。

“呃,这个,这个懂一些吧。”王欢有些支支吾吾的答道。现在的他,实在是不具备享受这一飞来的“艳福”,尽管出于本能,让他觉得那应该会是蛮愉快的经历;不过现在嘛,他则是希望快点摆脱目前所面临的麻烦。可一时之间,却也找不到什么很好的借口。

“王动师兄,那可不是懂一些哦!我觉得那是非常非常厉害的转笔技巧呢!至少在我们八中,还找不到像王师兄这样的高手。王动师兄,你是怎么练的啊?你能不能教教我呀?”董晓乐张着明亮的,带着希冀的大眼睛,嘴角带着笑,继续望着窘迫的王欢。

“这个,这个其实我也不太懂,也没什么特别的方法,多练习,熟能生巧吧!”

王欢哪里知道什么转笔技巧?转笔他是见过,读高中和念大学那会儿,班上的确有不少人上课时有事没事便拿着支笔转着玩儿,但也没见谁有眼前这些男孩儿女孩儿这么疯狂。

虽然董晓乐是一个非常开朗的女孩儿,平时不管是跟班上或学校熟悉的男同学女同学交流,那都是非常的顺畅。但王欢窘迫的表情,拘谨,保守而有节制的回答让平时绝对不会主动跟陌生男孩儿打招呼的董晓乐也感到有些为难。女孩儿敏感的内心感觉到这位看起来略显羞涩的师兄口中说的应该是实话,他也不是不愿意教自己,大概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是属于那种不太擅长与女生打交道的类型,所以看起来才给人有一种排他性的距离感。

现场的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冷场,王欢将视线偏向一边,不敢看女孩儿的面孔。董晓乐则用雪白,整齐的上齿咬着下唇,有神的眼珠转来转去,大概在想着如何继续说服这位腼腆的师兄。

还没等她想出什么更有说服力的说辞,就见自己的死党景甜从过道一路走来,带起一片片此起彼伏的目光。

“甜甜,你怎么过来?我正在向王动师兄讨教转笔的技巧呢。想不到吧,甜甜,王动师兄除了是位深藏不漏的转笔高手外,竟然还是西政的学生呢。王动师兄,这位大美女就是我的死党兼同窗景甜。”董晓乐拉着景甜的手,眉飞色舞的给景甜介绍起王欢来。

“师兄好!”听了董晓乐的介绍,景甜大方的向王动招呼道,眼中却有一抹疑色,看来还是不太相信眼前这位相貌普普通通的男孩儿就是什么转笔高手,估计不过是会点小花招而已。

“恩,你好!”王欢见又来了一个比董晓乐还要漂亮一些的女孩儿,头都有些大了。心中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紧张,担心,后悔同时又夹杂着一丝丝兴奋和莫名的跃跃欲试。

这种多情绪的混合体验是相当的刺激。

“王动师兄,你不给我们表演一下吗?”一支两头有橡皮擦的紫色木制绘图笔递在了王欢的眼前,后面是两双不分轩轾的漂亮大眼,一双带着强烈的希冀;另一双也满含希望,但在希望的中心却藏着疑惑和观望。

王欢只看了一眼那两双深黑的湖水,便匆忙将目光移向四周,却发现周围已有不少人正在朝着这边看。王欢可不会认为他们是在看自己。

看来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自己的控制了。

王欢心中天人交战,努力思索着如何摆脱两个美眉的“纠缠”。就在这时,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王欢急于脱身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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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神手,朝闻道!


class="width">黑帽,蓝衣,黑裤,白色的腰带上拴着一把警用手枪,一个至少有一米八的乘警正从前面的过道朝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用仿佛探灯似的眼睛向过道两边的乘客扫描。-====-

王欢瞄了眼距离自己已经不到二十米远的乘警,不动声色的将拽在手中的鸭舌帽扣在头上。然后一手接过董晓乐递给自己的绘图笔,空余的左手则悄悄移往后腰,一抹,掌心便多了把飞刀。

王欢微低着头,又将帽檐朝下拉了一下。“那就随便耍一下吧。不过耍不好你们不要介意。”

王欢将绘图笔搭在右手的拇指和中指上,中指轻轻一动,就见手中的笔轻快的绕拇指旋转完一圈,完成了一个THUMBAROUND。王欢中指不停,连续拨动绘图笔,带动其不停的旋转,连续做着一个又一个的THUMBAROUND,一直做了七八个才停了下来,此时绘图笔已经滑到了中指和无名指之间。

然后便见王欢的中指和无名指微微移动,指尖的绘图笔如孙悟空耍金箍棒,不停旋转,CHARGE出现了。

通过一个SONIC把绘图笔传递到中指和食指间,又是连续不断,让人眼花缭乱的CHARGE动作,之后,便是难度更高,动作更炫的FINGERPASSNORMAL和反向的FINGERPASSREVERSE,如此上下来回旋转。

然而,这些仅仅还都是开胃菜。随着后面INFINITY,TAP和AIR等招式的出现,甚至一些连自诩为转笔发烧友的董晓乐和景甜也无法命名的超酷,超炫的动作被王欢信手拈来,如行云流水般华丽,飘逸,配上王欢那只修长,无暇,堪比艺术品的,只有鬼斧神工才可能做出来的右手,这一切,已经超出了两女的想象,在两女的脑海中,似乎一切的形容词都已变得苍白,不足以形容此情此景万一。-====-

“神手,神技!”董晓乐盯着王欢的右手,目瞪口呆的说道。

“朝闻道,夕可死!晓乐,以前是孤陋寡闻了,今天,我才真正见识到真正的神手!”一旁的景甜,脸上的表情也好不了多少,都是一幅失了魂魄的模样。

对于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小女生的称赞,王欢并没有多少感觉,因为现在他的注意力,除了一小部分在手上外,大部分都集中在逐渐接近的中年乘警身上。

中年乘警的眼光不断的在不同乘客身上转移,慢慢的接近站在车厢连接处的三人。在快要经过的时候,顿了一下,然后停了下来。

这一顿,却让正在转笔的王欢心头一紧。他明显的感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很多,而自然垂下的左手,也不由自主的拽得更紧了。王欢没有去看停下了的乘警,也没有时间去想中年乘警为什么停在这里不走了,他调整呼吸,夹有飞刀的左手五指微微颤动,随时做好爆发的准备。

“呵呵,小伙子玩得不错!我家那丫头也喜欢有事没事拿支笔转着玩儿,不过比起你来可差远了。恩,你们三个最好还是回到座位上去,那样安全些。”中年乘警笑了一声,面色和善的劝说三人。

“哦,好的叔叔,我们这就回去!”董晓乐把头上的黄帽子拉歪,对着已经转过身去的中年乘警做了个鬼脸,然后低声啐了句:“多事!”

中年乘警的离去,让王欢高悬的心,又落了下来。偷偷把飞刀放回腰带,然后右手飞旋的笔也停了下来,递给董晓乐。

“董晓乐,来,给你笔。”

“厉害厉害!王动师兄实在是太厉害了!即便泰国神手PEEM见了刚才王师兄的表演,也要羞愤至死啊!甜甜,你说是不是?”董晓乐接过王欢递过来的笔,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转头问自己的好友。

“恩恩恩!”景甜似乎还没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只知道一个劲的点头。

“PEEM是谁?”王欢问了句。

“啊,王动师兄,你不知道泰国的PEEM?”见王欢竟然不知道自己以前的笔神偶像PEEM,董晓乐大吃一惊,急忙问道。

“不知道啊!”王欢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PEEM很奇怪吗?”

“那KAM呢?KAM不知道那KTH知道不?也不知道啊!那LAZY农夫,耀斑SOLAR和苍白之主总知道吧?还是不知道?”董晓乐耷拉着苦瓜脸,无语了。

“王动师兄,难道你没上网了解过转笔的相关信息?天啦,那你的这些转笔技巧是哪来的啊?”见王欢对刚才董晓乐口中的偶像,大神们一无所知,旁边的景甜也急了。

“这个,这个我自己私底下瞎琢磨的。”感觉上好像辜负了两个美女的殷切希望,王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头。

这下,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大小美女是彻底的被震撼了。

神手!神技!还要加个神人!

被王欢刚才的“神技”所震撼的两女,对王欢无比崇拜,对他的态度也愈发热情。现在的王欢,在二人的眼中,一点也不亚于足球迷之于马拉多纳,篮球迷对于乔丹,斯诺克迷对于奥沙利文,歌迷对于迈克尔杰克逊,影迷对于成龙和李连杰。在二女的热情力邀之下,王欢跟在两女的后面,沐浴着周围乘客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朝8号车厢走去。

对于像董晓乐、景甜这类比较有独立个性而又未经社会浸染的高中生来说,你说你家里有多少钱,父母是什么高官富商,他们不一定会睬你;但是如果你能在他们感兴趣的某些方面表现出难以超越的天赋和才能,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他们会把你变成他们的偶像,并疯狂追捧和崇拜!如同当下红透半边天的超人气女歌星李宇秋一样。

现在,王欢便享受在这样的待遇。

一开始,在董晓乐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般,兴致勃勃的将王欢介绍给曹仁和段刚的时候,两人还有些不以为然。然而在王欢接过董晓乐递过来的笔后没有十秒,两人便被王欢的神乎其技彻底征服!如果不是两女不停的“嘘”他们,用眼色打着暗示,恐怕两人早就抑制不住而惊叫起来。

结果就是王欢坐在了董晓乐的座位,董晓乐则占了曹仁的座位——这样可以面对面的请教自己的偶像,而曹仁就只有站在董晓乐旁边的份了,却还一脸兴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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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推荐,下午还有一章!



第十七章 游说,到达!


class="width">“……最重要的当然是恒心和毅力,特别是像转笔这种纯手上功夫,没有大量的练习并坚持一段时间,肯定难有什么收获……”

被董晓乐等人众星拱月般围着,无论如何也要让其坐下,不得已,王欢只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四人的好意。

自然而然,对他们接下来的一些要求,就不好意思置之不理了。

然而王欢根本就不懂什么转笔。他懂的是杀人之技。不过,在跟四人交流了一段时间,至少弄懂了什么是TRICK(单招),什么是COMBO(连招)等转笔届的专业术语之后,凭着起码的常识以及自己练习飞刀的一些心得,应付几个才毕业的高中生,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其次,就是对手指的锻炼。转笔这种运动,说到底,都是一些‘指活’。手指越灵敏,每个手指头越自由,笔感越强,完成某些难度系数比较高的动作,也越容易,大家看我的手指——”说道这里,王欢伸出那双让四人羡慕不已,赞叹了无数次的“玉手”,向四人一一演示手指头可以灵活到什么程度。当然,为了避免过于惊世骇俗,王欢并没将做什么将自己的五个手指朝手背反向弯曲180度,或任何两个相邻手指张开超过180度角等超越人体生理关节极限的动作。

不过即便这样,也让四个围观的少男少女惊诧不已,连连低声惊呼。

“王动师兄,这个,这个也太夸张了吧!我除了大拇指可以勉强朝手背弯曲90度外,其余四指跟本不行啊!”董晓乐见王欢摆在桌面上的那只右手,从拇指到小指,在没有另外一只手帮忙的情况下,依次背向弯曲90度以上,同时还能保持其余四个手指没有任何的连动,于是也马上学起来。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目不转睛,从王欢的手放上桌面以后就没转移过视线的景甜,见王欢手心向上,五个指头依次连续朝掌心弯曲180度接触中心,同时保持其他四指无任何连动时,也情不自禁的低呼起来。

见识了王欢超级灵活的“五指运动”后,四人都开始模仿并低声的议论起来。这时,王欢意识到自己似乎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因为严格说来,在参照《飞刀诀》上的秘法锻炼了两年之后,王欢的一双手,差不多已经不能叫做正常的一双手了,叫“鬼手”或者“妖手”似乎要更合适点。先不论其他不可思议的诸多功能,单就手的色泽和光泽而言,那种如玉如脂,吹弹可破,找不到一点瑕疵的皮肤,除了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在成人的世界,恐怕难以再找出来另外一双能够相媲美的手来。

除此之外,对于他来说一些轻易而举就能做出来的动作,换别人来做,就变得几乎不可能了。所以,为了避免让四人“误入歧途”,为了尝试自己刚才的动作而把自己的手指给扳折了,王欢赶忙补充道:

“当然,我刚才说的也只是一家之言,你们也没有必要完全照着我说的来做。大家量力而行,自己差不多能忍受就行了,千万不要把手指给折断了哈!而且手指的锻炼也只是辅助性的,最主要的,还是要多练习那些基础性的单招和连招,以后的就水到渠成了。”说完之后,王欢也不忘将自己的一双手放入桌面之下,避免引来更多的目光和“非议”。

“动哥,你的那双手,啧啧,真的是绝了!我看跟晓乐和甜甜的手都有一拼!你是如何保养的啊!”

“段刚,你可不要乱说,我的手,哪里能够跟动哥相比?差远了!”董晓乐见段刚把自己的手跟王欢相比,心中暗乐,脸上却是不愉。

“就是,段刚!动哥的手,要漂亮,漂亮多了!”坐在王欢旁边的景甜,瞟了眼王欢,见他已经把手“藏”了起来,心里不免有些遗憾。

经过了一番交流,四人对王欢的称呼也从“王动师兄”变成了“动哥”,这也让王欢有些哭笑不得。

对于自己的一双手,王欢也有些苦恼。在开始练习《飞刀诀》的两个月后,王欢就觉得自己的一双手逐渐的起了变化,变得越来越好看。一开始他还有些得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双手也变得越来越好看,同时也越来越“非人”,王欢也就从得意变成了苦恼,因为他的那双手,变得越来越容易招蜂引蝶起来。为了避免吸引人注意,大多数时候,他都将手揣在衣服兜或裤兜里。冬天则戴双手套。

王欢心里揣测,这大概是练习《飞刀诀》的“副作用”,至少是前面两层的“副作用”。因为按照常理,耍飞刀是属于手指间的细活,只有手的肌肤越嫩,上面的死皮和污垢越少,表皮的神经对于外界的刺激才有可能越敏感而做出正确的反应,让手中之物活过来,赋予其灵性以及最主要的——杀伤力。

现在的王欢,对于手中之物,哪怕是闭上眼睛,那也是熟得不能再熟。长短,大小,轻重,厚薄,冷热,质地等物理属性,经手一摸,在指间旋转、轻拨两下,便可一目了然。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王欢的一双手,在某些方面,就是一个集中了天平,游标卡尺,温度计等度量衡为一体的精确测量仪。

显然,一双丑陋不堪,长满老茧的手是达不到这种精确性测量要求的。

接下来,王欢就跟四人东拉西扯的聊了起来。虽然王欢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但有了段刚和曹仁两个活跃份子的加入,场面倒是不冷。

“动哥,真的不能跟我们一起去九寨沟啊?钟导哪里我去跟她说,就说临时加一个人,准行!”曹仁对王欢劝说道。

“是啊,动哥!反正你也是自助游,去哪里不是玩儿啊!如果你是担心吃住的话,那你根本不用担心,包在我跟曹头身上。我和曹头睡一张床,你谁另一张床,曹头,你说是不是?”

“是啊是啊!动哥,我和刚子可以挤一挤,没关系的。晓乐,甜甜,你俩也劝一下动哥啊!莫非你俩不想学转笔了啊!”曹仁向董晓乐和景甜猛使着眼色。

“动哥,跟我们一起去吧!我们真的是很有诚意的!”见曹仁催促,董晓乐急忙劝道,然后又向斜对面的景甜望去,腻了声“甜甜——?”

“动哥——”旁边的景甜眉头轻蹙,精致绝伦的瓜子脸可怜兮兮的对着王欢,用足以让人的灵魂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声。

只侧头看了景甜一眼,王欢就立即把头偏了过去,不敢再看。

对于四人的热情相邀,王欢在心里是相当的感激。自己跟他们不过是初次见面,在他们对自己还没多少了解的情况下,他们就可以没什么保留的,将自己当成了朋友,这对于平时见惯了社会的尔虞我诈,见惯了人们都带着有色眼镜,几乎本能的根据对方的不同背景而佩戴不同面具的王欢来说,尤为难得。

王欢明白,这主要是因为几人从小到大,一直都处于比较单纯的人际关系当中,还未进入半社会化的高校接受更为实际和功利性的“教育”的缘故;而同时自己的身上恰巧有他们佩服不已的“绝技”和“亮点”。

想了想,衡量了一番此中的厉害得失,虽然有一定的风险,王欢仍旧觉得自己头上的这顶黄帽子如果能够“转正”的话,目前对他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于是也不把话说死:

“我在西都还有点事要办。大概需要一到两天。完了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耽搁,我就来九寨沟找你们。”

见王欢终于松了口,虽然不能立刻跟他们一起,董晓乐等人也知道这大概是目前能够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于是也不再勉强。

几人商讨了一些联络细节,将每个人的手机号和行程写给了王欢,最后又千叮万嘱,叫王欢一定要去九寨沟找他们,这才作罢。

而这时,头顶上的广播适时响起,经过两个小时不停顿的飞驰,西都,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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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假证,事急从权!


class="width">从行李架上拿回自己的背包,跟董晓乐四人道了别,王欢随着人流,一路出了西都火车站。~~~~

虽然王欢是三川人,家乡广市离省会西都也不远,但对于西都却相当的陌生,除了每次回家在西都火车站转一下回家乡的城际大巴外,就没去过西都的其他地方。

不过,王欢没有在火车站这个鱼龙混杂的是非之地久呆,而是按照预定的目标,在附近的城北公交车站乘了辆开往川大的公交车。

西都的其他地方他并不熟悉,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高校附近肯定少不了办假证的。

两年前,他曾为人代考过一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对方是双大的一个学建筑的,本专业的成绩好得一塌糊涂,就是对英文不感冒。如果四级不过,学位证难拿。那个时候,王欢已然明白这个所谓的“国家四级”,对于其他非英文专业的学生来说是怎样的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在对方一再保证了安全性和提供了不菲的报酬后,王欢最后“欣然”同意为其代考。

虽然他当时在班上的成绩不算最好,但那时对于学习仍旧保有一定的幻想,平时学习也相当刻苦,所以成绩也还过得去。他用了半个小时不到,就给那位仁兄做完了。最后火烧火燎的又等了十几分钟,到了可以交卷的时候,才心急如焚的赶快交卷走人。

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满分100分得了98分。

有了这条生财之路后,王欢本以为还可以继续运作下去。但到了第二年的时候形势突然严峻起来,监察力度强得前所未有,原本谈好的一个单子也不得不忍痛放弃。<<>>

后来,慢慢的进入社会,见识也不断增长,才发现比起那些请人读大学,花钱买文凭的官僚商贾们来说,自己为人代考一个国家四级,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到了川大的西校门,王欢沿着校门两边搜寻,很容易就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发现了不少办理假证的电话。

王欢记下了其中的两个,到附近的一家小超市用公用电话拨号,非常幸运,第一个号码就接通了。

王欢跟对方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并叫对方带几个样本过来查看。这些都没问题。对方现在也有空,说是半个小时后就可以过来。

于是,王欢在对方过来的间隙,花了30块钱在附近的照相馆照了几张加急的身份证快照。

不久,就见一个二十几岁的绿毛年轻男子朝着这家照相馆走了过来。

“你好!是你要身份证?”绿毛男子脸上带着职业化的笑容,上下打量着王欢。

“对。”

“一代还是二代?”

“还有一代?一代不是取消了吗?”

“呵呵,虽然是取消了,但是很多地方还是可以用的。”

“我要办个二代身份证。多少钱?大概要好久?”

“二代的两百,一个星期就可以办好。”

“一百五!一个星期太久,我明天就要!”开玩笑,王欢宁愿不要省份证,也不愿在城里继续呆一个星期。

“兄弟,一百五肯定不行!而且你明天就要,时间太急了,明天肯定做不出来。至少也要三天时间。”绿毛男子脸上一副为难的样子,心里却是一阵喜悦。这种加急的,加的钱可是不少。

“行了,你也用不着诓我,就说好多钱吧!时间不能短。无论如何明天上午十二点之前我要见到身份证。样品带了了吧?拿给我看一下。”王欢脸上面无表情,语气也是不容置疑。

“唉,既然兄弟要得急,那我们就只有加班加点了。这么着吧,第一次跟兄弟合作,也不想赚兄弟什么钱,就当交给朋友。三百块一口价,就不要再讲价了。”绿毛男子很肉痛的说,同时从兜里摸出几张二代身份证,递给王欢,“兄弟,你看,这些都是我们的货。工艺就不用说了,完全的以假乱真!除非用机器,凭肉眼完全看不出真伪。谁看得出,我当场把它嚼来吃了。”说完,信誓旦旦的拍了拍胸脯。

虽然价格有点高,但因为时间紧迫,王欢也懒得继续砍价。接过绿毛给过来的省份证,翻来覆去的瞧了瞧,又摸出自己的身份证对比了一下,倒也的确瞧不出什么差异。

难道是自己的眼力不够?

不过,这也不排除绿毛递过来的身份证本来就是货真价实的。但四张身份张上的地址:一个在新疆,一个在上海,一个在黑龙江,一个在海南,无不是在向王欢表明:

我们都是假的!

“怎么样?够以假乱真的吧?这次咱们合作愉快,以后兄弟要还有生意,不要忘了照顾小弟我!”绿毛得意的望着王欢,似乎对王欢的表情早已了解。

见一切没什么问题,王欢付了一百的押金,把刚才照的身份证快照交给绿毛男子,并在绿毛递过来的纸上写下省份证的基本信息:

姓名:王动

性别:男

名族:俄罗斯族

出生:1991年12月25日

住址:双庆市沙湾区烈士墓西政村1号

走之前,王欢叫绿毛拿出手机给自己用一下,他自己的没电了。黄毛不疑有他,拿出自己的熊猫手机递给王欢。王欢从通话记录上看到了半个小时前自己拨的那个号,放下心来;然后又装模作样的随便拨了个号,不通,道了声谢,将手机还给绿毛。

照相,付定金之后,王欢身上的钱就只剩下六十几块了。

“看来得搞点钱来救急了。”王欢沿着川大西大门朝上走,盘算着去哪里搞点快钱。

搞钱的方法有两种:一种用靠劳动或脑子;一种靠手艺和胆子。

如果是以前,王欢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老老实实的打工去赚辛苦钱。但现在这种情况,再去苦哈哈的做牛做马,即便王欢愿意,有人也不会给他那么多时间。

王欢不是一根筋通到底的迂腐之人,知道事急从权。所以,想来想去之后,他决定凭手艺和胆子去搞些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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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狼吃肉,10米/秒!


class="width">春喜路中央广场,2012超级男声的选秀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人山人海的观众将临时搭在广场中央的舞台围得水泄不通。欢呼声,喝彩声,混杂着时不时冒出的倒彩声和“嘘”声,将周围人的情绪掀得一浪高过一浪。

王欢如同一条游鱼,来回的穿梭在充满了汗味,狐臭味以及劣质香水味的人群之中。

在四十分钟内,他完成了7次模拟练习,4次下指,3次下刀,在没有引起目标注意的前提下,成功完成了摆脱。

因为是模拟,目标没有任何的损失和伤害。

但接下来,王欢将开始真正的“借钱”行动。

在此之前,他早已为自己定下了原则:不向穷人下手。

不过,大热天还围在这里高声呼喊,穷开心的,怕也没有什么真正的富人,二代或三代人员或许还有那么一些。

对于穷富的判断,王欢没什么标准,不过是简单的以貌取人。PRADA、GUCCI难见,NIKE、ADIDAS倒是不少。

于是,十分钟之后,王欢中手多了三个钱夹,两个女士,一个男士。王欢没有不欺妇孺的绅士风度;相反,对于当今的某些女人女孩儿,他是从心底的感到厌恶,没有机会便罢;一旦有了机会,他不介意按照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对其进行一定的惩罚和教育。

得手之后,王欢迅速脱离了人群,然后随便找了路公交车,跳上去,一直坐到终点站。

附近有个小公园,而且是不收费的那种。王欢信步走了进去。先在里面的小卖部买了瓶百事可乐,然后四处望了望,找了个无人的亭子,坐了下来。<<>>

现在,王欢有充足的时间来检视前不久的收获。

打开第一个女士钱夹,里面的现金有850块,然后是七八张银行卡,五六张美容会所,餐厅和歌城的贵宾卡,一张上面写有“齐力·棕榈湖国际社区”的卡,大概是某社区的门卡,一把金色的钥匙和一张身份证。

钱包的质地相当考究和精良,是真皮无疑,至于是什么动物的皮,王欢还没那个眼力。

看来是一个喜欢用卡的主,有钱人呐!

第二个女士钱夹的现金要多一些,1980块。银行卡四张,贵宾卡三张和一张身份证。

第三个男士钱夹的现金最多,东西最少,现金2835块,建行卡一张,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由此,王欢得到了5665元人民币,三个钱夹和一大堆无用的卡和证。

一开始,他还打算找个邮局,将除了现金之外的其他的东西给人家寄回去,搞点什么盗亦有道。后来又觉得多此一举,有点诸葛亮吊孝的味道,说不定还有可能牵扯出其他事端来。想通了之后,便只留下现金,将其余的东西弹指扔入亭子下的水塘中。

以前是没得办法;现在有了钱,王欢也不吝花钱改善下自己的生活。

公园附近的小区门口有不少摆摊的,王欢买了半斤卤牛肉和半斤卤鸭翅,又到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三灌冰凉的青岛啤酒和一袋冰牛奶,然后返回公园的小亭子,坐在亭子内的宽大的栏杆上,一个人自斟自酌。

时间已近八点,夕阳西下,斜射出最后的万丈霞光,给周围的景物披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

晚风拂过,下面的水塘荡起道道波纹。天气还是有些热。已经吃了晚饭的市民三三两两的在公园内散着步,多是一些中老年人。年轻人却是少见,怕是有更好的去处。

将半斤卤牛肉,半斤卤鸭翅和三灌啤酒全部灌入腹中,王欢不由连打了几个饱嗝。

“已经好久没有打过这么舒服的饱嗝了啊!”望着眼中的一池碧水,王欢慨叹道,心中并没有什么负担,也不觉得用偷来的钱买来的东西,滋味就降了一个档次。

狼吃肉,狗吃屎!这才应该是天道法则!而不是反过来让狗去吃肉,狼去吃屎,哪有这种道理!

天色暗淡了下来,散步纳凉的人也陆续一个接一个的按原路返回,准备归家。

坐在亭子栏杆上的王欢一直等到天完全黑透,公园空无一人的时候才起身,背起背包,在公园内转了几圈,最后找了块草坪。

这里,暂时就是王欢打算过夜的地方。

他可不想背个背包,深更半夜的在街道上乱窜。双庆和西都以前同属一省,那边一有什么风吹草动,消息很容易就能传过来。万一在街上被巡警叫住盘问,势必露馅!君子不离危墙之下,考虑再三,王欢决定就在这个公园内过一夜。

放下背包,搭好帐篷,找了个浇花的水管简单洗漱了一下。

然后,王欢开始了每日不辍的练习。

《疾走功》第一层,迅捷如风,重在一个快字;第二层,身轻如燕,重在一个轻字;第三层,踏雪无痕,重在一个意字;至于第四层,踏浪而行,则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属于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境界,因为按照《疾走功》所言,古往今来,能够有幸练至大成者,也不过一二人。所以,如果硬要安一个字,那勉强只有用一个“缘”字来形容。没有缘分,不管你天分多高,有多刻苦,那也练不成。

两年的勤学苦练,结合自身的体会,王欢觉得自己已经到了第一层的中期。据他自己的估计,目前的速度大概在10米/秒左右,也就是时速36公里。而第一层的最高境界,按照《疾走功》里面的形容:迅捷如风,快若奔马,也不过是19米/妙,大概时速70公里左右,用一辆汽车,甚至是摩托车就可以追上。王欢想,大概该书的作者不知道猎豹这种动物,不然有可能就会改成“快若飞豹”这样的形容。

但即便如此,也不过是30米/妙,时速110公里。

王欢明白,单纯的快,在两倍音速甚至三倍音速的子弹面前,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不过,如果在快字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轻字,提高身体的机动性和翻越障碍的能力,那就不是一个概念,不可同日而语了。

所以,即便对于第二层“身轻如燕”仍旧抱有不小的疑虑,对于处于如此情势下的王欢也无比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的超越第一层,进入第二层境界。

不过,王欢也知道做事情需要循序渐进的道理,急是急不来的。第一层中期,他整整用了两年时间,如果要达到一层的顶峰,还不知道需要多久。

但,不管怎样,每日的锻炼却是不能放弃。王欢希望有一天用汗水积累出来的量变能够突破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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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线索,转折!(修改)


class="width">地点:地月系,环月球空间

事件: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绕地飞行五圈后,第四次利用月球引力变轨加速,成功脱离地球引力,被月球捕捉成为环月卫星。飞船飞行姿态良好,一切参数稳定。

清晨五点,西都市某公园内。

洗漱过后的王欢神清气爽,打了一趟结合《疾走功》和《飞刀诀》里面的锻炼招式而自创的一套取名为《王氏炼体拳》的拳法。

打完之后,身上又是一身汗水。王欢用毛巾洗了把脸,擦了擦上身的汗水。昨天晚上才洗了的,挂在帐篷上的孤狼黑T恤已经被夜风吹干了。王欢套上T恤,然后三五两下,收拾好帐篷和其他一些实物,全部装入背囊。

从此一别,以后大概没什么再来的机会了。

确保昨晚呆的地方没有什么垃圾,然后再次看了眼这片呆了一晚的草坪,远处的亭子和亭子下面的水塘,王欢背上登山包,转身朝公园门口走去。

在路边的早餐点吃了早饭,然后打的去附近最近的国美电器买了个最便宜的NOKIA手机以及一张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的移动电话卡并充入200块钱花费。

王欢在新手机中存入董晓乐,景甜四人的手机号,此时已经是上午十点。王欢于是给昨天的绿毛打了个电话,得知绿毛那边一切OK。王欢心里终于放下了一块石头,于是跟其约定好半个小时后在老地方见面。

还是打的过去。路上有些堵车,到达川大的西大门时,见绿毛已经站在那里东张西望。王欢付钱,下车,向绿毛走去。

“唉,兄弟,加班加点的,终于给你做好了,你先看一下吧。”绿毛将一张二代身份证递给王欢。

王欢接过翻来覆去的看了看,没看出什么问题,爽快的付了尾款,也不愿跟此人再有什么瓜葛,于是转身离开。

“哎,兄弟,有生意不好忘了照顾我哟!”身后传来绿毛的喊声,王欢没回头,只是朝后扬了扬手,看见迎面来了辆空余的TAXI,于是招手钻了进去。

“茶店子汽车站!”坐在后排的王欢对前排的司机说了声。

离汽车站还有一百米,王欢就叫司机停了车,因为他发现在汽车站的前面多了几辆警车。

“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单纯的突发事件还是自己的事情已经提前暴露,让盖世太保们开始了在各交通要道布控?”王欢下了车,朝着前方的车站慢慢挪去,迅速思索着眼下的对策。

“可是,即便双庆警方破案神速,通过明察暗访或者有人提供了确切线索,让他们锁定了自己的身份,他们也不至于能够知晓自己目前已经到了西都了吧?”

“不过,西都是离双庆最近的大都市,自己也是这边的人,大部分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将西都排在自己最可能逃往的城市之一,进而要求同行予以协作搜捕。”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不要忘了,两年前,粤省有两名半夜捞食的交警被杀,整个PL系统可是出动了三千多名太保,撒下天罗地网,进行大搜捕。”

“如果前面的PL真的是为了自己,那么一定是那两个倒霉蛋有人挂了,不然也不会闹出这么大的阵仗!”

王欢的脑中火光电闪,转得飞快。短短两天的逃亡生涯已经让他变得极度谨慎和敏感。他不是那些热血冲动,缺乏冷静思维而又胆大包天的社会小混崽;而是完整的受过天朝四年高等教育,学过逻辑学和一般推理学,具有初步社会见识和实践能力的“文化人”。身边的点点动静都能让他演绎出一大堆东西,尽管这些东西不见得都接近事实的真相。

不过这次,王欢倒是猜得**不离十:

上午十一点一刻,双庆警方终于接到了一个据有重大价值的报警电话,说是有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走进了三川外语学院的7号男生宿舍楼。

这一线索相当重要。警方立即调派大量人手,对整栋楼的人员进行大排查。到了下午两点,基本上锁定到了王欢头上。他们不仅在王欢寝室内发现了作案时穿的白衬衣,黑西裤和皮鞋,而且还发现此人目前已经联系不上,连同平时生活用的漱口盅,毛巾和牙刷也一同消失不见!

向银行查询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信息,得知此人在案发的第二天,就将卡上的一千五百块钱全部取完。这点更是加深了警方的怀疑。

PL让一个跟王欢差不多身高和体重的人换上王欢在寝室内留下的白衬衫,黑西裤和黑皮鞋,模拟当初犯罪嫌疑人飞跑的样子,让几个目击者指认,目击者都说:很像!

随后,PL又问讯了犯罪嫌疑人寝室内的几个同学。

“我早就觉得那家伙有点不对头!”薛凯脸色涨红,急不可耐的对一个拿着笔记本准备记录的年轻女警说道,“是前天晚上八点,对,八点左右回到寝室的。神色看起来也有点不正常,王坚叫他一起出去吃饭也不去,把自己关在寝室里。这人特孤僻,平时跟我们几个的关系就是若即若离的,不怎么合群!”

“我也觉得有点反常。听说烈士墓新世纪超市那里有人袭警,晚上我们几个都在谈论这事。只有王欢一个人早早的躺在了床上,那个时候还不到十一点。您知道,现在的大学生都是夜猫子,少有十二点以前能够就寝的,王欢那么早就去睡,那也太不正常了。”补充了是田忌,心情看起来有些激动,眉目间显得有些跃跃欲试。

“除此之外,王欢还有什么异常的举动没有?”张莉停下手中用做记录的原子笔,看了看离她最近的薛凯和田忌,然后又将目光望向后面的王坚,上官明敏以及罗杰。

王坚的脸上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对于女警的问话,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旁边的上官明敏则使劲的捏紧放在背后的拳头,眼神锐利,表情有些硬。

和王坚一样,上官明敏保持了沉默。

“我来补充两句吧。”罗杰用眼神扫了眼女警以及周围的同学,“事情是不是王欢干的,我也不知道,这需要你们来下结论。前天晚上的事我也不太清楚。我回来得比较晚,回来的时候王欢已经躺在床上了,所以没照上面,无任何交流。我只是说一说我个人对王欢的一些看法和他的一些性格特征,供你们参考。”

“据我了解,王欢是个孤儿,前两年死了一个收养他的奶奶,从此以后一直就是一个人过。可能是家里应该比较困难,加上孤儿的身份,让王欢这个人看起来有些自卑和封闭,不太愿意跟周围的人交流,包括跟他关系最近的我们几个,无形中也在心里划上了一道沟壑。”

“成绩一般,在班上和学校都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深入交往的朋友。最近一年一直忙于找工作,但据他讲似乎一直不太顺利,可能是屡屡碰壁吧。我个人认为,大概是遭受了多方的打击,加上一直以来伴随的自卑自怜等情绪的困扰和折磨,以至于让他产生了一种比较绝望和愤世的想法——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些揣测,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

“以上就是我对王欢的看法和性格分析。”罗杰平静的对女警以及围在旁边的其他三位男警官一一道来,条理清楚。想了想,最后又加了一句:

“希望刚才的那些信息对你们有所帮助,也祝你们早日破案。我是罗杰,沙湾区团委今年招聘的新人。以后若你们还需要帮忙,可以直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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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深入,铁拳行动!(修改)


class="width">综合各方面的情报,沙湾区警方基本上可以确定,6·25杀PL案的凶手就是目前已经潜逃的三川外语学院大四毕业生王欢。

张耀国安排人手,迅速调出位于渝中区民主路的某建行ATM自动提款机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取款当日,犯罪嫌疑人身穿黑色T恤,T恤正面及背面有一狼头图案;下身是一蓝色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防备心理,取款时从头至尾都用一只大手套挡住自己的面部,头部唯一能够辨认的显著特征是一头几乎可以挡住眼睛的长发。

据此,公安机关综合身份证上面的头像等多方面因素,用电脑迅速的绘出了犯罪嫌疑人王欢的仿真全身像,并立刻通过电子手段发往各监控单位和搜捕单位。

同时,张耀国下令征调全市各大长途客车站,火车站和各高速公路交通要道的监控录像,逐一排查两日内录像上面的可疑人员。不过因为监控太多,人员太杂,镜头内出现的各色人等多达数十万,尽管有王欢的全身模拟像,这种排查行为仍然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是,凭着巨量人力物力的投入,案情终于在18个小时后,即6月27日上午9点有了突破性进展:一位排查人员在双庆市火车北站动车组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监控显示:犯罪嫌疑人王欢背着一个褐色的登山包,衣着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黑色狼头T恤,蓝色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只是头上多了顶中国青旅的黄色鸭舌帽,不过看得出犯罪嫌疑人的头发短了许多,应该理了个发。

了解到这一重要情报的张耀国立即派人查询动车组的列车时刻表,得到了动车组到达的时间和目的地。与此同时,中国青旅双庆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那里也传来消息,6月25日他们的确有一个“九寨——黄龙七日游”的特别团,该团的团员全部是双庆八中的学生,领队是钟彤,并告知了钟彤的联系电话。

于是双庆警方立刻打电话给钟彤,告之她所在的团中,很可能混入了一个他们正在全力追踪的杀人犯,叫她先暗自观察凶犯的下落,如果确定此人的确混入了其中,先不要声张,更不要揭露,按照预定的路程,继续带团,双庆警方会马上派人过来捉拿凶犯。

钟彤得之竟然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混在了自己的团中,当时就惊出了一身冷汗。于是急忙按照双庆警方的指示,偷偷查看。但来来回回,明里暗里数了无数次人头,没发现多出了一个人。对照警方发给自己的凶犯彩信,也没发现队伍中有谁长得像上面的那个人。

这时,钟彤突然记起在双庆火车北站,刚下大巴车的时候,看见了一个掉队的,忘记了戴帽子的“团员”,当时自己就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给了他。由于当时很忙,也没来得及注意那人长得什么样,现在想来,多半此人就是警方口中的凶犯。

想到这里,钟彤拍了拍胸脯,一阵后怕。她将这个情况马上打电话告知了警方,并将自己探查了一番却一无所获也告诉了他们。

接电话的警官是张耀国的助手谢治安。他安慰钟彤不用害怕,告诉她凶犯当时应该是将计就计,跟着旅游团混入上了火车,最后大概是害怕暴露,到了站后马上就与他们分道扬镳了。谢治安对钟彤说,因为头上有一顶同样的帽子,凶犯在火车上的时候很可能离他们不远,甚至可能跟某些团员交流过。谢治安叫钟彤私下向学生们打听一下情况,看有谁跟凶犯接触过,交流过什么。

钟彤点头答应,说有什么情况会及时跟警方联系。

双庆市公安局沙湾分局大会议室。

沙湾区公安局局长赵长超神情森严的注视着到会的各路精兵强将,左手边是他的得意爱将刑侦高手张耀国,张耀国的旁边是他自己的助手谢治安,而充当会议记录员的则是才到警局不久的漂亮女警张莉。

“6·25烈士墓杀PL案案情分析及布置会议开始!下面,由张耀国同志介绍6·25杀PL案目前的进展情况。”会议主持人赵长超面色板正,声音铿锵有力的宣布了会议开始。

张耀国腰杆一挺,将面前的麦克风朝自己的嘴边拉了拉。

“案件事发以来,我分局全体刑侦人员一起出动,在各兄弟单位的大力配合下连夜侦破,排查,综合两天以来得到的各种情报和线索,基本锁定了6·25杀PL案的犯罪嫌疑人。”

“现在的情况的已经相当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系三川外语学院大四毕业生王欢。此人于6月25日晚参加完华南广播影视学院英语老师的面试后归校,于7点50分左右突然袭击了正在沙湾区烈士墓新世纪超市附近执勤的协勤人员高晓东和吕军,当场造成吕军的死亡和高晓东的重伤,然后飞速逃离了现场,并径直回到了三外外语学院的男生寝室。”

“犯罪嫌疑人在寝室内呆了一晚上,于第二天一早潜逃,同时带有一些换洗衣物和洗漱用具,并于6月25日8点03分在渝中区民主路的一台建行ATM自动提款机上取出了卡上仅余的1500元人民币。之后,为了混淆警方的视听,犯罪嫌疑人理了个发,又买了个褐色的登山包,包内应该还有其他的生活用品。”

“之后,犯罪嫌疑人提前两个小时去了火车北站,大概是想提前踩点,看我警方有无布置。那个时候,火车站,汽车站这些交通要道已经处于监控状态,我方布置了大量人手在那里。”

“我方的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明显造成了相当大的威慑力,从广场上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在检票口前一直犹豫不决,徘徊不定。”

“而就在最后离火车开动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中国青旅的一个学生旅游团恰好也要坐同一趟动车去西都。该旅游团的领队钟彤误将徘徊在检票口前的犯罪嫌疑人当成是掉队的学生,于是给了他一顶中国青旅的帽子。犯罪嫌疑人将计就计,尾随旅游团,成功骗过了警方的视线,进入了候车大厅,最后成功登山了火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进入了西都市。全国范围内的通缉令已经下达。通过双庆市公安局,我们已经向西都警方发出了协查请求。西都的汽车站,火车站和机场等交通要道已经布控。如果犯罪嫌疑人还未离开西都,那么,他将没有机会再次逃离!”

“以上就是6·25杀PL案到目前为止的大致案情分析和进展情况。”

随后,张耀国向与会人员播放了有犯罪嫌疑人影像的相关剪切视频,并做了分析。然后,便是警局内各相关部门人员对于案情的进一步讨论和分析。

最后,沙湾区分局局长赵长超做了总结和接下来的布置。

“同志们,刚才耀国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本案的进展情况,各位也各抒己见,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虽然到目前还未彻底破案,但我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现在要做的就是再接再厉,再烧一把火,再鼓一把劲,乘胜追击,直到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惩奸除恶,还我英勇无畏的两位警员一个公道,还我三千万双庆市民一个安全,和谐的人间天堂!”

“同志们,案情紧急,罪犯随时可能再次潜逃。其他的话我也不多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们在看着;英雄,烈士的家人们在盼着,三千万双庆市民们也翘首以盼凶犯的归案。现在,我宣布:

“铁拳行动——6·25杀PL案跨省大追击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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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分歧,犬儒!(修改)


class="width">以张耀国为首,五十二两辆长安福特蒙迪欧,载着210名双庆市各分局抽调出来的警界精英,一路警灯闪烁,风驰电掣,浩浩荡荡的沿遂渝高速,杀向西都。<<>>

同时,当天的双庆晚报,西都晚报在头版头条,大篇幅刊载了双庆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6·25杀PL案案情。新/浪,搜狐,腾讯等国内主要媒体在醒目位置做了转载。

一张具有真正杀伤力的天罗地网正在向王欢撒来。

三川外语学院,7号宿舍楼,302寝室。

“哈哈,出名了,***,302寝室现在彻底的出名咯!想不到啊,想不到!王欢那***,竟然,竟然敢杀PL?龟儿子的,你们哪个想得到?我的妈哟——哎,王老大,你关啥子门?其他人想进来,你就让人家进来三!又不是见不得人,有啥子好关的嘛!”薛凯大喊大叫,有些状如疯魔,见王坚把外面想进来的人关在外面,不由有些不满。需要发泄的他正打算好好的跟周围的人吹一吹跟自己寝室有关的这件“泼天大案”。

PL离开后,302寝室如同沸腾了的油锅,早就在旁边远远观望的周围其他寝室的学生,如同潮水般涌向302寝室的寝室门。不过,眼疾手快的王坚,赶在第一个冲锋学生的前面,“啪”的一声,就将寝室门紧紧关上,任由外面认识或不认识的学生在外面拍打,叫门而不为所动。

“我日哦,大手笔啊,欢崽儿,这下好耍咯,他娃把脑壳都耍掉了!你们说,他好歹也是一个大学生,脑壳里面究竟在想啥子啊?见义勇为?锄强扶弱?他娃脑壳莫不是读书给读傻子?”

田忌把身上的T恤一脱,朝自己的床上一甩,腾的一下坐了上去,情绪激动,仿佛遇到了一件十年不遇的好事。-====-

“你们不要那样说人家阿欢!现在事情还没有最终的定性,说不定阿欢当时有不得以的苦衷。”关了寝室门的王坚瞅了眼显得兴奋莫名的两位室友,眉目间满是忧色。

“王老大,你这就错了。我看你是同情心泛滥。没定性?还要怎样的定性?王欢已经杀了人,还把另外一人搞成重伤!他虽然是我们的同学,但他更是一个杀人犯!”薛凯对于王坚烂好人似的同情心不屑一顾。

“就是啊,王老大!欢崽儿再有苦衷,也不能杀人啊!杀人偿命,他一个大学生,连这个都不懂,我看是活倒转去了。”田忌也在一旁急忙附和,“我的妈,我竟然跟一个杀人犯在一间屋里睡了四年!马加爵第二?这——,这***也太恐怖了吧?”田忌用手夸张的抚了抚自己的胸口,一幅故作惊吓的姿态。

坐在一边,一直未开口的上官明敏突然转向坐在一把摇椅上,脸上挂着不易察觉的笑容,显得云淡风轻的罗杰,问了句:“罗杰,你说,咱们的电话是否会被监控?”

“这还用问么,上官?在王欢落网之前,我劝你最好还是换张卡打电话。当然,如果你有点耐心的话,也不用等太久,最多几天,警方就会放弃对咱们几人的监控。”

“啊,不会吧,罗杰,你说咱们的电话会被警方监控?监控咱们的电话有什么用?难道他们还以为欢崽儿会给我们打电话不成?”听罗杰的意思,自己的电话已经被警方监控,薛凯脸色一变,半信半疑的道。

“呵呵,如果王欢聪明的话,他自然不会给我们打电话。不过谁又说得清楚呢?从程序上而言,在抓住王欢之前,我们的电话肯定是会被纳入监控系统的。”

“日我,那我还是暂时换张卡算了。我可不想我跟我家然然之间的情话被人录了音。”

“砰!”上官明敏重重的捶了下电脑桌,“如果阿欢真的打电话给我,那我肯定会叫他有多远跑多远!”

“上官,我劝你不要冲动,这对你没什么好处!如果王欢真的给咱们谁打电话,我们唯一的明智之举就是尽量想办法延长通话时间,让警方有充足的时间定位;如果能套取王欢的落脚地址,甚至搞清楚他的企图打算,那么恭喜了,各位,你们为双庆警方立了一件大功——”话还没说完,就被上官明敏大声打断:

“罗杰,你不要说了!我上官明敏还不至于下作到出卖朋友!”

“呵呵,那就随便你了!”见自己的话被莫名其妙的就变得有些怒不可遏的上官明敏打断,罗杰无所谓的笑了笑,心中却是一阵冷笑:

“白痴!”

而旁边的薛凯和田忌,则在一边若有所思,显然被刚才罗杰的话所触动。

王坚站在靠门的角落里,看着寝室内的几个室友,脸上写满了无奈,心中更是说不出的悲哀。

几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包括自己,平时是多么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对于国内发生的一件又一件的不平事,是多么的愤世嫉俗,义愤填膺!每当看到或听到哪里哪里的哪个富商为富不仁,某某地方的哪个高官道貌岸然,愚弄百姓,贪污**,谁都一副***喊打喊杀,高声嚎叫,热血冲动的样子。

然而,当真的有某件天底下的不平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好像串通好似的,又集体失声,大家不闻不见。良禽择木而栖,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都***成了一只只犬儒,变得明哲保身起来。

如果这些只是人之常情,还不算过分的话,那么,那些突然摇身一变,开始以一副正义的嘴脸对那些他们以前大为称道的人物恶语相向,大加贬斥,甚至群起而攻之,这些人,就是***地地道道的垃圾了!

我们都是一只只犬儒,平时只晓得在那里愤世嫉俗,当事情真正的发生时,马上就变得漠不关心,避之不及!如果有人不顾安危,挺身而出,我们就会马上转身调头,站在旁边看好戏,并根据双方实力的变化,随时调整自己的站队,准备好按照主旋律的号召抡起大棒,将之赶尽杀绝!

“走,上官,请你喝酒!”王坚突然间变得非常的想喝酒,似乎只有喝酒才能忘掉自己心中涌起的恶心和郁闷。

“好!”上官明敏高声应道,站了起来。“王老大,喝通宵!谁***不喝趴下就是狗娘养的!”

上官明敏跟着王坚出了寝室门。寝室里只剩下薛凯,田忌,和罗杰。

田忌望了望薛凯,又看了眼躺在摇椅上眼睛半睁半闭的罗杰。“上官和王老大怎么了?吃炸药了,火气那么大?”

“谁知道!”薛凯甩了甩油光可鉴的头发,“走,咱们也去喝酒,庆祝一番。”

“你请客?”

“这又有什么?小CASE!”

“你娃发财啊,最近?”

“呵呵,你管我……。你们快点来,我给我家然然打个电话先。”

“顺便问一下纪晓曦和陈璐在不在嘛!”

“嘿嘿,看来你龟儿对人家美女还念念不忘啊!”

“本能,本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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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更,下午还有。大家给点推,给点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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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变脸,博弈!(修改)


class="width">在距离汽车站售票大厅还有六十米的时候,王欢毅然转身往回走。<<>>此时,他心中泛起了一阵强烈的不安,觉得前面似乎有一个巨大的陷阱,在等着自己往下跳。

“下了出租车之后,心头一直就有些发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详的预兆?”不信怪力乱神的王欢在目前这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情势下,也不敢对心头涌起的警兆掉以轻心,“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自己还是先观望一下再说!”

下定决心继续观望的王欢于是掉了个头,过马路,在对面的士站打了个的士。

“川大!”王欢对前排的司机道。

二十分钟后,王欢又回到了川大。他先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名叫“精典”的眼镜店,花了一百七十块买了付黑框的平光眼镜架在了自己的鼻梁上。

川大附近有一些卖衣服的专卖店,背着登山包的王欢走了进去,从上到下换了一身,出来的时候已经成了上身是一件粉色的特步有领短袖衫,下面是黑色运动短裤和蓝黑双色轻便跑鞋。

背着登山大背包的王欢沿着街道慢走,看见前面有个卖箱包的店,于是走了进去。再次出来时,肩上的背包已经变成了手中的一个大号红色拉杆皮箱。

就在这时,王欢的脑海中突然跳出了昨天那个歪着脑袋,斜着眼睛,一口一个“兄弟”的绿毛。王欢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平头,觉得这个主意倒是不赖。

两个小时过去后,王欢的一头油黑发亮的短发,已变成了浅黄色。

此时的王欢,黄发,黑框眼镜,粉色短袖衫,黑色运动短裤和双色跑鞋,右手一个大号红色皮箱,如果不是跟他很熟的同学近距离的站在他面前,大概谁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人就是当初那个简单朴实,低调中庸,不太爱说话的王欢。

从头到尾,彻底换了一身行头的王欢,从汽车站开始就一直如影随形,让他惴惴不安,紧紧揪住心房的那种心悸,才慢慢淡去。-====-

这个时候,王欢才终于有所了然:看来,他们终究是发觉了自己的身份啊!

他从来就没想过那天晚上的“大手笔”会一直暗藏,不会暴露;也从来不敢小觑动员起来的专政机关那无孔不入的渗透力。一旦自己的身份被锁定,就凭自己当初去ATM机取了一次钱,他们就能够顺藤摸瓜,凭借着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追踪自己的去向。

不过,再一次变装后,大概会延迟他们的追踪进程,增大他们的辨识难度吧。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想办法如何尽快逃离这个已经变得极度不安全,如同牢笼般的城市牢房,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王欢决定先去找个地方吃个午饭,为再次逃亡聚集足够的能量。

杜甫草堂边的一家肯德基,王欢点了个“全家福”,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坐了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花钱吃这种价格不菲的“洋快餐”。个人觉得味道还行,不像某些人说的那么那么好吃,也不像某些人说的那么难吃。但对于一向省吃俭用的王欢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大餐了。

一边慢条斯理的啃着油炸鸡腿,一边思考着下面要走的路。

摆在王欢面前的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就在城里某个地方租间房屋暂时住下来,等风声过去之后再离开不迟。这就是所谓的“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第二种就是想发办法离开西都,有多远跑多远。

第一种方案看起来很好,也很容易执行,只要操作得当,随随便便找个地儿,藏个三五个月不成问题。但最大的缺点是不能露出一点马脚,也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一旦被谁暗中盯上,报了警,将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西都市的各房屋租赁公司肯定是被监控的重点单位。说不定现在它们的门面上已经贴上了自己的通缉令也未可知。

第二种方案如果能够成功执行,将逃离重兵把守,警力集中的川渝两地,到时候只要谨慎点,一路向南,偷渡至香港澳门,到时候就是天高任鸟飞,水阔凭鱼跃。唯一的困难之处在于如何离开?离开西都的各交通要道王欢可不会认为是四门大开,随便进出。

一般说来,在天朝,兵与贼,警与匪之间的博弈,到最后失败居多的都是匪贼。而如果一旦上峰震怒,并高度重视,整个PL系统开始鸡飞狗跳的时候,那些平时慢腾腾,晃悠悠,破案率常年低下,不能破案,不想破案,甚至不敢破案的太保们,就会如同被扔入沸水的青蛙,潜力爆发,发挥出超越常规的效率。对于拥有全世界最庞大PL系统,随时可以调动巨量的人力物力,发动军队似攻击的天朝,王欢是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的。

就在王欢进食的过程中,不下十辆警车从前面的马路呼啸而过,其中有四辆的车牌竟然挂的是“渝A”!

“前路漫漫啊!”忧心匆匆的王欢在心里慨叹道,但瞬间就将心中的负面情绪抹去,面色也慢慢变得坚毅起来: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又吃了一次饱饭的王欢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再吃一次的机会,于是又多买了一个“全家福”,打包塞入皮箱内的登山包内,然后拉上皮箱拉链,出了肯德基的门。

拉着皮箱拉杆的王欢一路沿着马路边的人行道,朝前走着。他并无什么具体的目的地,因为这座城市他一点也不熟悉。两种方案,一种走,一种留,他现在也没决定到底选择哪种,情势委实过于复杂。他能感到一张无处不在的网,正在慢慢而又有序收缩,并朝自己张紧。

看来目前只能随机应变,走一步算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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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个小时的长途跋涉,一路风驰电掣,张耀国的车队终于抵达了西都。

由于有了上面的提前交涉,西都警方相当配合,按照双庆这边的要求,已经提前做了不少布置,如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要道的监控,对全市各大酒店,宾馆,招待所,旅馆以及各种洗浴中心的排场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不过鉴于这些场所实在是太多,分部的范围也太广,除非公安部下令,西都警方也不可能真的调动多少警力去一一排查,他们也有自己的警务要做,只能量力而行,抽调一些警力,加上一些预备警力来协助6.25杀警案的破获。

大致了解了下西都这边配合的情况,张耀国觉得不能将希望完全放在西都警方,要想破案,主要还是要靠自己这边的努力。于是先是感谢了西都这边的配合和支持,高度赞扬了西都警方义薄云天的义举云云,场面话说了一通。之后,便马不停蹄的开始工作,分配各种任务,一刻也不愿意耽搁。

在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之后,张耀国心头就很清楚,这不是一个一般的刑事案件,这个王欢也跟他以前接触过的犯罪不同,属于智商比较高的人物。而这种人,通常自以为老鼠可以戏猫,故布疑阵,喜欢玩点跟警方躲猫猫的游戏。

张耀国心中自是对这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不屑一顾,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小聪明有时也会产生比较大的威力,造成相当的麻烦。但小聪明终归是小聪明,老鼠也终归是老鼠,再怎么戏弄猫,最终也会成为猫的下饭菜,盘中餐。

那么,在张耀国的心中,什么才是大智慧呢?

那自然是老老实实,规规矩矩,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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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离开西都!(修改)


class="width">从下午三点开始,王欢拖着皮箱,在西都的大小街道到处转悠。

他打算先找几家租房中介问问,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屋出租。但赫然贴在一家叫做“宜家”中介旁边墙壁的通缉令,让王欢望而却步,放弃了找个房间,暂时安顿的想法。

王欢不相信警方已经迅速到将通缉令贴遍全城。刚才发现的那张肯定是个别现象,大概是警方特意搞出来的“打草惊蛇”,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事情真有这么简单?王欢摇了摇头。即便他明知太保们是在跟他搞心理战,他也不敢去“试一试”对方的真伪。因为一旦败露,那就将没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当然,他还可以去网吧,上网查询附近的租房信息,绕过中介,直接跟房东接触。但天朝为了加强对网络的控制,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强制实名上网了。虽然他已经搞了个假身份证,但上面的头像却是“原生态”的,如果有PL来查,很容易曝光。

小心谨慎的他觉得这条路也是布满了荆棘。

随着时间的流逝,街上一辆辆飞驰而过,警灯闪烁的警车,让整个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从众多挂着“渝A”牌照的福特蒙迪欧身上,王欢知道,双庆的警力大军已经云集西都,正在布下一张天罗地网,朝自己罩来。

越来越感到压抑和不妙的王欢决定想办法离开西都,不再留在这里,跟太保们玩躲猫猫的游戏。于是,在武侯区的某公交站研究了半天公交路线的王欢搭上650路空调车,准备先逃往新都区。

新都区后面就是广市,王欢的家乡。

不过,刚出了三环路,还没到四环,王欢就提前下了车,因为他发现前面车站,有两台警车在那里设置路卡,时不时的叫停某辆公交或长途汽车,然后登车查看。

早就应该想到,回老家的那条路绝对会是警方重点监控路段!

还抱有侥幸心理的王欢,现在是彻底死了从新都回老家的心。

下了车的王欢,没有马上离开车站。他观察了下周围的情况,发现就在前面20米远处有一家游戏厅,王欢拖着皮箱,朝游戏厅走了过去。

王欢在游戏厅从下午五点呆到晚上八点,整整三个小时过去了,手中的六个币也仅仅用掉了三个。常年练习《飞刀诀》,让他的手变得极其敏感,手神经和脑神经中枢之间的链接几乎同步,真正的眼快手疾!所以,即便从未玩过什么《侍魂》,《拳皇》,《三国志》等经典街机游戏,在经过很短一段时间适应之后,便没有什么难度的被王欢通关了。

在玩游戏的同时,王欢还不忘向几百米外的路卡处观察,发现七点半的时候重新换了批执勤的PL。

难道准备通宵守候?

打了三个小时游戏的王欢,虽然还有三个没有用掉的游戏币,他也决定不打了。一来双手手指已经有些疲劳,二来他发现游戏厅的光头老板半个小时前就在朝自己这边瞟,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跟掏钱买币时的样子大为不同。

游戏厅附近有家家常菜小馆子,王欢点了两个菜,一盘回锅肉,一个水煮牛肉,一个番茄蛋汤,慢条斯理的吃喝起来。

这一吃,就从八点半吃到了十点半,期间又加了两个菜,足足吃了两个小时。到了这个时候,王欢见实在是不好意思在拖延下去,因为整个饭馆,目前只剩他

一个人了,他也只得掏钱买单走人。

朝前面三百米远的路边一望,那里依旧听着一辆帕沙特警车。王欢心头焦急,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现在所有的公交车已经停班了,靠近四环的城北属于待开发地区,周围没什么小区和住家户,的士也难打。晚上十点过,一个人拖着个超大皮箱,即便没有人大惊小怪,走在路上那也有点碍眼,一旦路过的PL有谁起疑,结果肯定非常糟糕。

前面有路卡,肯定不能去以身试险,于是王欢决定先过马路,借助黑暗,先离开大路,走小路,绕过前面的路卡,然后再回到马路上来,等待有可能路过的的士。

夜色沉沉,白日的各种吵闹也安静了下来,除了不时过去的汽车,产生一些通过的噪鸣。为了避免拉杆箱在空旷的马路上与路面摩擦,产生刺耳的噪声,王欢将皮箱提起,以平常走路的速率穿过马路,然后迅速下道,进入一条向远处延伸的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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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啊哈——!***,瞌睡都来了。也不知双庆那帮人什么时候才能破案,搞得我们都还要夜间执勤!尾巴,你来开。我实在遭不住了。先眯一会儿。”哈欠连连的李扬将警车靠边,停了下来,对坐在副驾驶的黄伟说道。

“要得,李哥!你就睡吧,我一个人看着就行!”黄伟跟李扬换了个座,坐到驾驶席上,兴奋的道。他才分到黄伟的所不久,干什么都积极,特别对于这种夜间执勤,运气好的话,碰到肥羊,一个晚上可以抵一个月。

“李哥,你说如果是咱们逮住了王欢,嘿嘿,那二十万,你拿大头,我拿小头,又可以HAPPY好久了。”黄伟以四十码的速度,开着手中的桑塔纳2000,脸上闪耀着特别的光芒。

“哪有那么容易的啊,又不是鸵鸟,等着让你逮?我宁愿去扫黄抓赌,也比这种吃力不讨好,大海捞针的强。”坐在副驾驶上的李扬,将座位调低,仰躺在上面,舒服的闭着眼睛,“后天晚上跟我出去一趟,我得到一个线报,沙海那里这段时间搞得有些大,我们去敲打敲打!”

“要得李哥!嘿嘿,一个五千,十个就是五万,交一半上去,落在咋手里也有二万五。我听老郝他们说,皇朝那里最近来了几个新货,东北的,盘子和条子都相当惹火。李哥,一起去梳弄梳弄?”

“啊哈——,那个,再说吧!最近你嫂子盯得紧,要缓一缓劲。你先去踩一下盘子,到时候再叫我吧。对了,明天叫老张他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车上的警灯老是出问题!”躺在副驾驶上的李扬张开血盆大口,又打了一个哈欠,“我们老咯!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精力旺盛!”

“哎,李哥,你哪里老啊!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哪里老啊!对了,李哥,我那里还有些上次在‘富豪’没收的‘西班牙苍蝇’,要不要给你带几颗?”黄伟瞟了一眼李扬,见李扬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于是心中心领神会,有了计较。

黄伟端着方向盘,眼睛直视前方,朝四环绕城方向开去。他和李扬两个二十分钟前接前面同事的电话,前去四环路口的路卡换班。此时已是深夜十二点半,通往新都的这条路白天虽然繁忙无比,但到了深夜,却也安静了下来。

就在这时,开着车的黄伟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拖着一个大皮箱的年轻男子从非机动道跨进了机动车道,朝前面一辆正朝他开来的出租车招手。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迎面而来的出租车并未停车。年轻男子见没招停出租车,马上又提着箱子,越过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栏杆。

“傻/逼!深更半夜,荒郊野外,谁敢跟你一个陌生男人停车?”黄伟低声啐了句,不屑的鄙视道。

“唔——,停车,什么停车?”旁边闭着眼睛假寐的李扬支吾着问了句。

“呵呵,李哥,你还没睡着啊?你放心的睡吧,有我就行了!”见李扬还没睡着,黄伟急忙安慰了句,然后,又补充了句,“刚才在对面看见一个傻/逼,提着个大箱子,向出租车招手,想打的。现在这个时候,你一个大男人,谁敢载你啊?是个美女还差不多!”

“一个男的,半夜在路边招手打的?”此时的李扬已经醒来,暗皱眉头。

“是啊,李哥!可能是暑假毕业回家的大学生吧,错过了车,沿着马路一路走。说不定就是咋新都的呢,可惜是个男的,不是女大学生。”开着车子的李扬撇了撇嘴,满脸遗憾的回答。

“尾巴,赶快去前面掉头!***,还好你娃精神!二十万啊二十万,说不定真的就落到咱们头上了!”坐在副驾驶上的李扬大喝一声,脸上哪还有一点睡意。

“啊,李哥,你是说——?我日!赶快赶快!”恍然大悟,明白过来的黄伟一踏油门,桑塔纳2000像离弦的箭,朝前方疾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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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后悔了吧?晚了!(修改)


class="width">200个会员点击,推荐却只有12票,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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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懊恼的将高举的右手放了下来。<<>>这已经是第二个对他的招手视而不见的出租车了。

“也是,半夜三更,荒郊野外,又不是路灯遍布的城市,自己又是一个年轻力壮的男性,一般的女司机哪里敢停?再等下一辆,不管是男司机还是女司机,再不搭自己,就去野外搭帐篷将就过一夜,等明天一早搭过路的大巴去什市或者德市。”想到这里的王欢急忙从机动车道退到非机动车道,避免被路过的车辆注意。

拉着皮箱,朝前走了还不到一百米,就见一辆没有开警灯的,黑色桑塔纳2000型警车从旁边的机动车道旁急冲而过,然后一个急刹,在前方30米处停了下来。

咯噔!

王欢的心脏瞬间一紧,然后就像脱缰的野马,狂野的跳动起来。头脑刹那间一片空白,但马上又被各种杂乱无章的信息填满。

“冷静,冷静!”王欢一面急速的做了两个深呼吸,空余的右手迅雷不及掩耳从腰间抹下两把飞刀,藏于手心,然后不动声色,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拖着皮箱,朝前走去。

黄伟一个急刹,将警车刹住。然后打开车门,摸出腰间的警棍,拿在手里了。李扬几乎同时从副驾驶走了出来,右手搭在腰间一扣,打开警用手枪的枪套。两人跨过栏杆,也不急,等着拉着拉杆的王欢徐徐走来。

“你好!我们是夜间执勤的民警,附件发生了一件大案,为了你的安全,请配合我们的检查。现在,请你先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李扬正了正警帽,扬了扬手,截停走过来的王欢。

“啊,PL同志,你们好!我叫王动,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大二学生。放假回家,晚了,没赶上车,从火车站一路走到这里。你们看,这是我的身份证。”见PL要看自己的身份证,王欢急忙放下拉杆,从左边运动裤兜内摸出一个黑色钱夹,从里面掏出身份证,递给询问自己的警官;脸上则是一脸轻松,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

李扬接过王欢递过来的身份证,用手中的警用手电照了照,又照了照王欢的脸,“王动,俄罗斯族?”

“是的。外婆和母亲是俄罗斯族。”王欢用普通话道。

“会俄罗斯语?”

“НочьподМосквой!不过只会一点点!”王欢脸上有点歉意的道。外语院校的毕业生,哪怕一两句,多少还是会点流行语种语言的,再多,就只有闭着眼睛,胡编乱造了,“PL同志,你们能不能用你们的车送下我呀?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广市,我,我给你们车费钱——”

李扬眉头一皱,眼前这个叫王动的,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至少从身份证上看不出来。本人看起来也跟通缉令上的形容差距甚远。见着自己和黄伟两个没有跑,表现和应对自己的询问也还正常。

难道真的是搞错了?

李扬又用手电看了看身份证上的照片,反光厉害,周围也黑漆漆的,看不太真切。于是准备将身份证交给王欢,继续回去执勤,至于送这人回去?还是不要开国际玩笑了!

就在这时,旁边的黄伟碰了碰李扬的手臂,朝王欢脚边的大箱子努了努嘴。

李扬见黄伟从王欢摸出钱包的时起,就一直盯着人家的钱包瞧,后来又盯着王欢的手提箱不放。李扬也看见王欢的钱包相当厚实,不下四五千,但这点钱他还没放在眼里。

难道黄伟这家伙真把自己当成匪了,还以为箱子尽是钱,可以打劫一下?李扬的心中不以为然,但为了满足黄伟的好奇心,于是叫王欢打开箱子。

“好了,你把你旁边的箱子打开让我们看一下?”

“PL同志,箱子里面很乱,没什么,就是一些衣服之类的。”王欢瞧着两PL,诞着脸,“乞求”道。

见旁边那瘦子PL竟然叫自己打开皮箱,王欢心中就一阵叫糟。其他的可以蒙混过关,但如果被人瞧见了箱子里面的登山包,产生了不好的联想,跟通缉令上的形象一对比,那就完了。

“叫你打开你就打开,费什么事儿!”旁边的黄伟语气不善,不耐烦的道。

事到如今,就由不得王欢了。于是,在两人把目光一起盯在大皮箱上时,王欢一直陪着笑的脸跨了下来,没了表情。他蹲下身,将大皮箱子放平,拉开拉链,平静的掀开箱盖,站起,退后两步。

“搞了半天,里面原来是个包包啊!妈的,包包不会又是包包吧,搞什么玩意儿,不对——”话还没说话,就见旁边的李扬在开始掏枪,掏了一半,就突然定住了,然后“啪”的一声,就见李扬手中的手电往下掉。

之后,黄伟觉得自己的喉间突然多了点什么,然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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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开着警车,沿着前面这条显示为G108的公路,朝前开。此时的他,满头大汗,握住方向盘的手,也控制不住的一直无序的颤抖。刚才的那一幕,像放电影似的,在脑海中来回闪现。

打开皮箱,王欢就觉得这个世上,有些东西,大概是早就注定好了。他见打着电筒,照着皮箱内的登山包的PL一愣,右手朝枪套处摸,于是不再犹豫,将右手心内的两把飞刀一分为二,射向两PL的喉部。

三秒钟后,两人倒地!

王欢来不及多想,几乎本能似的越过栏杆,进入警车的驾驶室,打开后备箱。然后再次跳过栏杆,将中刀的两人生拉活扯,硬生生的塞入后备箱内,紧接着钻入驾驶席,将还未熄火的警车开走。

大三时,王欢曾送过一段时间的牛奶。同车的司机有时为了偷懒,就在路上教王欢如何开车,轮番几次,见王欢脑瓜子好使,上手快,在没有交警的路段索性就把面包车交给王欢去开,而司机则当起了甩手掌柜。所以开车对于王欢来说,不成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个比起把《侍魂》打通关,难度小了不知有多少倍。

“如果说当初向两监察下手,还算是打抱不平,于情理上多少还算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这次杀警,却是真正的犯下了泼天大案,为当局所不容!尽管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也算是自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王欢一边开车,一边分析着事件的性质。

“对象是一般的老百姓还好,但问题是——,两太保,两公仆啊!”坐在车内的王欢叹了口气,“***!你/***拔什么枪啊?你不拔枪,不叫老子打开箱子,放老子走,何至于招惹这杀身之祸?”想到恨出,王欢狠狠的踩了两下油门,在心惊胆颤,焦急彷徨,还有那么一点点悔恨,痛苦等各种情绪的压迫下,放弃了平时温文尔雅,控制不住的在车内低声骂将起来。

“这下好耍了吧,开箱子开爽了吧,知道了老子的厉害了吧!晚了啊,晚了!”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坐以待毙,束手就擒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胆小怕事,看到你们那身皮,就吓得全身颤抖,让你想捏扁就捏扁,想搓圆就搓圆的;这下安逸了吧,遇到不肯跪着讨饶,喊爷爷的狠角色了吧,送命了吧,晚了,你们***晚了啊!”

“为什么就不肯手下留情,给人一条生路呢?为什么就非得高高在上,一副老子最大,老子要你生你就生,老子要你死就就得死的姿态呢?后悔了吧,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吧,晚了,***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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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爽了吧?爽了就投几个推荐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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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搜刮,捕蝉!(修改)


class="width">被各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的王欢开着车,自言自语的发泄了一通之后,渐渐的恢复了正常。

“出了这种幺蛾子,都不敢想象西都警方的反应会怎样,上峰会如何的震怒!虽说在国外,特别是美利坚,PL一直是高危职业,跟人真刀真枪的火拼简直就是小儿科,家常便饭;但天朝不一样啊!在一个管制刀具都看不到的国家,两次作案,就报销了两个半,世所罕见,这哪里得了啊!不把老子捉拿归案,千刀万剐,如何显示权威,如何杀鸡骇猴,显示先进性和战斗力?这下的乐子,真***是搞大了!”

“不过,现在不是为两个背时鬼默哀和痛苦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逃跑,如何迎接即将而来的暴风骤雨,雷霆之怒。”

在精神高度的兴奋下,又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王欢决定先找个地方,处理一下后备箱内的两位仁兄。

见前面有个路牌,王欢将一百二十码的时速降到六十码,还有五十米,就见上面写着:

前方500米,三星堆博物馆!

不知不觉,广市都过了?王欢心头一惊,看来刚才一翻救赎式的自我祷告竟然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还真是浪费。

过了三星堆,前面就是鸭子河。王欢没有过桥,而是将警车朝右拐,进入了河边的土路,一直前进了有一千米,才停了下来。

戴上放在仪表盘上的一双白手套,下了车,将一胖一瘦的两PL从后备箱中抱下来。这时,突然听见一阵手机铃声,王欢一惊,马上明白过来一定是瘦子和胖子当中某一人的手机响了。

王欢没有接,任其响了三次,等其彻底安静后,才从胖子的西裤兜里摸出手机。一看牌子:SUMSUNG!

王欢卸下电池,将手机连同电池扔进旁边的鸭子河。瘦子裤兜里的手机依葫芦画瓢,做了同样处理。

然后,接着尾灯的微光,看了两PL的身高,王欢从瘦子身上脱下瘦子的警帽、蓝色短袖衫和黑色西裤,换下自己的T恤和短裤。

接着,又取下胖子腰间的皮带,连同枪套和枪套里面的警用手枪一起拴在自己的皮带上。<<>>

两人身上的钱包也一并取出,不过只留下了钱,剩下的则抛入鸭子河中。

收获不菲,大致捏了捏,加起来至少不下一万元的厚度。

带这么多现金干什么?莫非这么晚了还有什么入肉活动不成?王欢撇了撇嘴,不去理它。

最后,王欢将两人重新抱入后备箱中放好,在准备关后备箱的时候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又抱出一人来,脱下手套,探入两人的喉间,取回飞刀,再将抱出的胖子再次塞进后备箱中。

王欢用车上的农夫山泉冲干净两把飞刀上的血迹,将其插入寸步不离的黄牛皮带。

做完了这一切,王欢坐回驾驶室,打开头上的顶灯,将头上的警冒取下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腰侧的皮套,取下一把黝黑,铮亮的警用手枪。

王欢当然不认识他缴获的这把手枪是天朝PL最新装备的93式警用手枪,只是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把玩了几分钟,看看哪里是保险,哪里是取弹匣的小按钮。取下弹匣,数了数,一共有十五颗黄橙橙的子弹,然后重新装上弹匣,打开保险,上膛,双手握枪,对着前方虚瞄了下,感觉非常顺畅,手感十足,感觉这把枪就像为自己订做的一样。

似乎想到了什么,王欢又急忙在车内的各个角落四处查看,除了两副手铐,两瓶农夫山泉,几包纸巾,就是一件多余的警用衬衫。

王欢最后打开副驾驶前的暗盒,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黑色的手提包。

急匆匆的将手提包的拉链拉开,里面的发现让王欢吃了一惊,但旋即又是一喜。

两扎还未开封的百元大钞,两个摁满子弹的备用弹匣!

收的孝敬还是发的奖金?王欢不解的摇了摇头,统统没收,两扎钱,连同刚才从胖子和瘦子钱包里搜刮出来的一万多块全部放入登山包内有拉链的小包中,两个弹匣则放入登山包两边的两个小包中,方便拿取。小包开口处有紧口的橡皮筋,放入里面的东西轻易不会掉落。

坐在座位上想了想,觉得该做的基本上都做了,王欢于是拿起副驾驶上的警冒戴上,关闭头顶上的顶灯,挂档,松离合,朝前开去。

王欢心头非常清楚,最快明天,最迟后天或大后天,杀警一事必将败露。所以,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在西都警方反应过来之前有多远跑多远。

感受到了四个轮子的优越性之后,王欢也不打算靠两条腿跑路了。开警车也不安全,开起来拉风,实则相当碍眼,引人注意。所以,为了顺利跑路,还需要重新找一辆“老百姓”开的车来掩人耳目。

前方不远有条岔路。王欢利用岔路口倒车,把车开回大马路,然后继续向前,朝什市开去。

跟公司几个部门的大小头头脑脑吃了个火锅,然后又去“大歌星”吼了两三个小时,鸿达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罗思建,看了看表左手腕上的百达翡翠,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恩——,各位,你们慢唱,耍高兴!我,我先走了——”罗思建从“大歌星”豪华包房的沙发上站了起来,趁有人换歌时,对包房内的十几个男女说道。

见公司的老总要走,包房内的说有人几乎都站了起来。

“啊,罗总,你就要走了嘛,再教我们唱几首嘛!”一个说话有些爹声爹气的年轻女性急忙站起来,挽留罗思建。

“就是啊,罗总,再耍一会儿嘛!你都走了,我们耍起来哪里还有意思嘛!”旁边的另外一个年纪稍大些的女性也附和道。

“嘿嘿——,还是算了,我继续呆在这里你们也放不开,还是早点走了。就这样,我先走了。你们继续HAPPY。小谭——!”罗思建有些暧昧的瞧了两眼刚才劝他留下的,两个穿着吊带的公司女职员,然后转头朝还在点歌屏上指指点点的年轻女孩儿大声喊了声。

听公司的老总喊自己,秘书谭茹转过身,“恍然”见大家都站了起来,于是也起身,面色平静的走到罗思建的身边,“罗总,你要走了吗?我开车送你吧!”

“小谭,罗总晚上喝得有些高,你可要好好的照顾好罗总啊!”

“小茹,现在是深更半夜,开车开慢点,晓得不?注意安全!”

“遇到啥子事情,就给我们打电话!把罗总看好!”

“……”

包房内的众男女见谭茹走上前去搀扶有些晃头晃脑的罗思建,于是急忙七嘴八舌的嘱咐罗思建的秘书谭茹,直到两人走出包房,进了电梯,才又恢复了鬼哭狼嚎。

什市城南开发区,北京大道旁。

晶灰色的宝马740如同黑夜中的大铁兽,一动不动的潜伏在寂静无人的马路边。

车内的驾驶席上,坐着的是一个青春靓丽,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副驾驶上则斜歪着一个中年男人。两根肥大,胖乎乎的手指,探秘似的,沿着一条雪白,耀眼的大腿,踩着小碎步,向上,向内慢慢延伸。

“罗——罗总,不要这样,这样不好……。我,我还是送你回家去吧——。”年轻女孩儿脸色红润,呼吸急促,鼻翼一开一张;而旁边的中年男子则仰躺在驾驶席上,眼睛微闭,脸色带着一种无法言语的笑容。

“小谭啊,最近生活还好吧?”

“恩——啊——!还,还好!”

“我们公司的待遇还行吧?”

“还——啊——,还——!”

“哦?不说?看来小谭对自己的收入还不满意哦!是我疏忽了啊!小谭最近勤劳刻苦,任劳任怨,为了工作,还经常加班加点。这样吧,从下个月开始,你的工资从三千提到五千!怎么样?这下该满意了吧!”

“嗯——嗯——!满意了——,满意了罗总!”

“哦?满意了啊?是你满意了,还是罗总满意了啊?你不能自私,光自顾自己满意哦!”

“我,我——”

于是,静静潜伏的晶灰色宝马740,开始了有节奏的律动。谁也没注意,在宝马的后面,不知何时停了一辆没闪警灯,也没开前大灯的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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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杀,还是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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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王欢用手敲了敲宝马的后车窗,只一下,刚才那种充满了韵律感的上下摆动就停止了。-====-几分钟后,一个不到一米七,挺着个大肚子的中年男子像狗熊钻洞一样从后座钻了出来,还未等后门关上,就跳将起来,气急败坏的指着王欢就是一阵破口大骂:

“操/你/妈的!你他/妈的敲什么敲?老子这是宝马,敲坏了你赔得起吗?哦,原来是PL?你是哪个所的?你们所长是哪个?你晓得老子是哪个吗?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就叫你滚蛋?你还站在这里干啥子?还不给老子快滚?”

王欢被眼前这个衣衫不整,气势汹汹的矮胖中年男子一阵连珠带炮的喝骂,搞得一愣,心想,原来这身皮也有失效的时候啊!是自己没搞清状况还是这家伙没搞清状况?

对于这种嚣张惯了,不知谦逊和敬畏为何物的家伙,王欢也不打算仅仅用言语就让对方乖乖就范。

一步上去,将早就拿在手中的枪塞入中年男子不断喷水的口中,紧接着就是一个膝撞,将中年男子狠狠的抵在宝马车的后门上。

嘴中塞着枪管,挨了一记狠撞的罗思建一下子懵了。他做梦也没想到眼前这位年轻PL会这么大胆,还没搞清自己是谁,就敢对自己暴力执法?是脑袋秀逗了还是失去理智了?真是他/妈的吃豹子胆了!罗思建张牙舞爪,想上去抓扯前面的PL,但口中冷冰冰的铁管子却又提醒着他年轻人手中的家伙不是仿真假货。<<>>他也怕这位脑袋少跟弦的家伙手一抖,真的崩了自己,那就他/妈的太冤枉了。

不过,作为什市龙头企业鸿达集团股东,销售公司总经理,什市副市长之子的罗思建已经给前面的这个愣头青判了死刑,心中不断的诅咒:

***给老子等着!老子一定要你他/妈的生不如死!

王欢一手握住将枪管插入罗思建口中的枪身,一手用缴获来的手铐反手铐住罗思建。又撕下罗思建身上的衬衫,捆住其嘴巴。“嘭嘭”两脚,踢向罗思建的腿弯,让其跪倒在马路边。

刚才的王欢“咚咚咚”的敲窗声,让躺在后排座椅上,正准备享受高/潮的谭茹吃了一惊。她和罗思建两人匆匆忙忙,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然后就见罗思建打开车门,跳出去大骂外面敲门的人。

谭茹知道罗思建在什市神通广大,所以虽然吃惊,但也并没有多少紧张。她知道事情应该很快就会结束。听对方还是一个PL,体制内的人,谭茹就更放心了。

但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大出谭茹的意料。手段通天,无人敢惹,在什市横着走的罗思建,“建哥”,在大骂了一番之后竟然被那PL掏枪插入了嘴里,然后被人反手铐上,三下五除二的脱下衣服,绑住嘴巴,两脚踢翻跪在马路边。

整个事情的发展很快,还不到一分钟,就在谭茹“呀”的一声,准备钻到驾驶席,开车逃跑的时候,后颈就被一双不大,但却非常有力的手捏住,倒拖着从车内拖了出来。

手铐有两副,正好一人一副。谭茹的嘴,也被王欢从其身上撕掉的半截裙子给绑住了。

王欢将两人拖在一起,让他们并排跪下。然后用枪指着罗思建的头,过了几秒,又将枪口移到谭茹的头上。

这一下,却将刚打了一半野战的两人吓得一个半死!

好胆!天胆!这***想就地枪决我们啊!

跪在地上,被枪指着的思罗建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的豪言壮言,也忘了自己总经理,太子哥,亿万富豪的贵族身份,此时此刻的他完全被一种无边无际,深入到骨髓的恐怖所笼罩。在这种极度的高压和恐惧下,罗思建第一次觉得自己竟这么渺小,死神竟可以离自己这么近。求生的本能让他头如捣蒜,不停的磕头,也不管头下就是坚硬如铁的水泥板,被布条缠住的嘴巴也“呜呜”作响。

头脑一片空白,吓得完全说不出话来的谭茹,见身边的罗总开始磕头求饶,也赶忙磕起头来,丝毫不顾坚硬的水泥板可能让自己头破血流。

事到如今,事情的发展虽然有些出乎王欢的意料之外,但好在一切还在掌控之中。

但如何处理这两个还在磕头求饶的一男一女倒成了问题。

杀了?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毁尸灭迹后,警方一时半会儿很难查得出来。即便亲人报案,警方也会认为两人香车美人,游山玩水去了。这正好可以给自己提供绝好的逃脱时机。

杀人也简单,PL都杀了,也不差这狗男女两刀。看中年男人刚才恼羞成怒,斯歇底里的丑态,也可知这家伙平时肯定是作威作福惯了,不懂平易近人为何物。杀这种淫/人/妻女之人,在王欢的道德和逻辑里面没有一点负担。

至于旁边的女的,看年龄也就二十来岁,大概是小蜜、二三奶之流的。爱慕虚荣那是肯定的,但这毕竟是你情我愿的个人选择。王欢虽然心中不齿,但也犯不着将之杀了,给世上那些爱情观,道德观沦丧的拜金女们上一课。

他没有好为人师的怪癖,也没这种义务。

更何况,从根本上说,也不是这些拜金女的错,是大环境使然,整个社会积重难返,中毒太深,杀一也敬不了猴。

站在为了活命,仍旧磕头不断的男女前,王欢现在是真的有些犯难了。他非常明白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但他毕竟不是杀人狂魔,对于生命,还抱有最基础的敬畏。如果不是陷入走投无路,山穷水尽的绝地,他也不希望手中染上更多的鲜血。

难道要杀一个,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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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收尾,魔手!(修改)


class="width">谢谢各位书友的捧场,席子是新人,评论区积分不够,只能管理,不能发言!本想跟各位交流一下,现在看来,只能等积分够了再说!

最终,王欢一个也没有杀。~~~~他选择带着两人,看情况选择是杀还是留。

不过,在带上两人之前,王欢做了些收尾的工作,这又把在一边偷偷观看王欢干活的两人下了个半死。

没有管跪在地上,不停捣蒜的两人,只是在离开前捏着嗓子对两人恶狠狠的威胁了一句:

“继续跪在这里磕头!不准跑,谁跑,就开枪打死谁!”

然后,两人就见这王欢返回了宝马后面的警车。

先是见王欢钻入警车的后座,窸窸窣窣的搞了几分钟,钻出来之后身上的警帽,衬衣和黑西裤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短袖T恤和运动短裤,腰间仍然拴着警用皮带,挂着枪套。

在两人疑惑不解的时候,又见换装过来的王欢取下警车前后的牌照,将牌照扔进自己的宝马车内。然后见王欢打开警车后的油箱盖,塞入一团大概是衣物的东西。

到了这个时候,罗思建才有点恍然大悟:

此人肯定不是什么PL!很有可能是此人杀了PL后抢了PL的警车、衣服和枪,扮的假PL!

想到了刚才自己对此人的各种辱骂和威胁,罗思建心中立刻悔恨交加,怕得要死:

这他/妈的哪里是自己一两句话就可以威胁至死,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的“小虾米”啊;分明就是一个连PL都敢杀的亡命徒哇!

想到这里,罗思建的心中已经完全没有了什么报仇,修理王欢的念头,现在一心所想的只是求得此人不要杀了自己,放了自己,为此,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可以接受。。

而社会经验还少的谭茹,就没有想那么多了,心中除了害怕,就是乞求此人能够放了自己。

将一件警用衬衣塞入警车的油箱盖后,王欢走了回来。他先去宝马的驾驶室打开了后面的后备箱。然后用枪指着两人,示意两人站起来,将之推向打开的后备箱。

这时,王欢再次从谭茹身上撕下一截裙子,一分为二,蒙住两人的眼睛。失去视觉的两人还以为王欢改了主意,想蒙着眼睛杀死自己,于是奋力挣扎,口中“呜呜”直叫。

见两人的情绪有些失控,王欢朝着两人的肚子,一人给了一拳,同时捏着嗓子低喝:“别动,谁他/妈的再动,就杀死谁!”

两人自然是不敢再动了。

七系宝马的后备箱大得有些夸张,塞两个人绰绰有余。先是中年胖子,然后是相对瘦小的秘书谭茹。但在准备抱后一人的时候却发生了点意外。

由于事急匆忙,谭茹刚才并未来得及穿上乳/罩和下面的内裤,身上的连衣裙,被王欢扯下两截之后,已经是零零落落,衣不蔽体:肩头和半个雪白、坚挺的乳/房裸/露在空气中;大腿修长,一直向上延伸到大腿根部,也无寸缕覆盖。

因为双手被反铐在身后,谭茹没有办法掩住裸/露的半个白馒头样的乳/子,因为害怕,只得本能的紧闭双腿。

夜深人静的马路边,虽然只有尾灯散发出一些微光,但这却不阻碍王欢将赤身半/裸的谭茹一览无余。有生以来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一个身材脸蛋俱佳的半/裸/女体,而且身体的主人还是双手被缚,毫无任何反抗之力。主人的脸上泪腺如注,混杂着惊恐,绝望,求饶等各种表情,如此强大的一番画面,不能不让王欢深埋心底的某跟邪恶神经,发出了轻轻的一下微颤。

王欢的目光,从下至上,从头到尾,来来回回扫视了几遍谭茹半/裸的身体,心中不得不承认:暴力,有时候也是一种极强的**催化剂;而自己,也不是道德至上,坐怀不乱的圣人。

隐隐觉得体内的某种欲/火有熊熊燃烧的迹象;腹下的某条大筋,也开始不受意志的控制,慢慢抬头,王欢像拉风箱似的扩张肺部,深吸了几个气,心中一叹:

罢了!从古至今,美女的流向脱不了人世间四种基本“力量”的控制:魅力,财力,权力和暴力!穷人之中,除了天生生有一张好皮囊的少数几个幸运儿可以纯凭“魅力”暂时拥有美女之外,其余的所有美女,则基本上被拥有四种力量的大小权贵,以“爱情”的名义,瓜分完毕,不管披着的外衣多么华丽,仍旧逃不脱“弱——肉——强——食”的强盗法则。自己不具备前面三力,第四种力量却还暂时的握在手中。已经杀了几人的自己,从此以后,已经不被正统所容;而对于漂亮的女人,今后也不知有没有命去享有。眼前的此女,我为刀俎,其为鱼肉,落在自己手里,也容不得她怨天尤人,要怪,就怪她贪图享乐,跟错了人吧。今天,就暂借此女的身体一用,让老子开开眼界,探索一番女人的身体结构。

于是,思前想后,给自己找了不少借口的王欢,在将谭茹塞入后备箱之前,又改变了主意。他先是脱掉干活的白手套,就势抓住半光着身体,动弹不得的谭茹,开始上下其手,恣意的抚摸,揉弄起来。

肚子上挨了王欢一拳的谭茹,只一下,就停止了所有的挣扎,扎着布条的嘴里只剩下了无意识的“呜呜”声。尽管疼得感觉里面的肠子都快断掉了似的,但害怕被这个PL杀掉的她,却是再也不敢有任何的反抗了。

现在的她,心中非常害怕。她不知道对面的这个PL将如何处置自己?会不会杀死自己?又为何将自己的眼睛蒙起来?

听声音,谭茹感到此人是将身边的罗思建塞入了宝马的后备箱,然后,就没了什么动静。

不知道王欢将要干什么的谭茹并不敢随便乱动,她生怕自己一动而再次激怒了王欢,刚才那种痛入骨髓的感觉她是再也不想感受了。深夜的凉风让谭茹感到自己的右边乳/房,正暴露在空气中;身下由于没穿内裤,裙子也被王欢撕了两截,只觉得一阵凉飕飕的。

谭茹下意识的缩了缩修长的颈子,侧了侧身,两条裸/露的大腿也闭得紧紧的,以寻求心理上的安全感。

一直过了有几分钟,靠在宝马车后的谭茹,除了能偶尔感觉到后备箱内罗思建不断翻身造成的震动,便再也感觉不到其他的任何响动。

“难道这个PL已经走了?他在干什么?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将自己和谭总铐在这里?他到底想干什么?”

就在谭茹胡思乱想的时候,她感到有一双手,抓住了自己的两个乳/房。

谭茹心中一惊,却是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她感到身上的两双手先是在自己的两个乳/房上时而轻,时而重的不停揉捏,抚弄,弹拨,一直抚摸了不下一分钟,才慢慢转移阵地。脸颊,鼻子,耳朵,嘴唇,然后沿着有些发硬的脖子一路向下,露出锁骨的双肩,后背,翘臀,大腿,膝盖和小腿。

接着又从下到上,从小腿到额头,那双手来回了两三次,最终,却又回到了自己胸前的两团挺拔的突起,再次的挤,压,捏,柔……

一开始,那双手最初碰到谭茹身体的时候,谭茹的心中只有惊吓、害怕、悲伤、凄苦,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孤独和绝望。但到后来,惊吓害怕,孤独绝望等负面的感觉却慢慢淡化,褪去;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让自己心猿意马,意乱情迷,冉冉升起了幽幽之火。

这双手,跟曾经抚摸过她的三双不同男人的手都不一样。细腻,修长,力度惊人,但又恰到好处。时而软绵,轻柔,如清风拂面,杨柳弄枝;时而刚劲,有力,恰似鹰击长空,暴风骤雨,让谭茹的整个身心,全部思维,所有感官,随着那双不停舞动,弹击的魔手欢呼雀跃,起伏沉沦。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超越所有官感的神奇体验,以至于不知不觉之中,谭茹已经张开了刚才一直紧闭的双腿,“蓬门今始为君开”,意图迎接那双神奇的魔手,享受即将到来的登顶之感!

不过就在这时,这双让谭茹转变了看法,让她深深迷恋的双手却离开了她的身体,所有的快感,如同物体从半山腰掉落,全部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那种让人彻底发疯,如同潮水瞬间退去的失落。

“呼!总算完成了一个心愿!”王欢收回双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随后,抄起谭茹的腰杆,将其扔进宝马宽大的后备箱,“乓”的一声,盖上了车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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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有点邪恶,卫道士莫怪!本想写得更邪恶点,后来一想,还是算了,再过席子可能就要被人扫黄了。也就那么大回儿事。大家自个儿YY意/淫一下吧!哈哈,反正席子写起来是很爽的,但同时也有些遗憾,恨不能淋漓尽致的发挥!

我们这个时代呀……

另:求票!(三江推荐再一次被谢绝!难道偶写的东东就那么入不了编辑的法眼?暗自跟那些上了三江的书比较了一番,我的也不怎么差呀!反而上面的很多书真的是看不进去,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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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事件,财富与童话!(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8日。~~~~

地点:月球空间。

事件:1,载着四名宇航员,三名科学家和各种科学考察设备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在经过60个小时49分不间断航行,总计飞行152万8千4百32万公里后,于2012年6月28日02点14分顺利着陆于月球正面最大的月海“风暴洋”。飞船内各种仪器正常,7名组员健康状态良好。船长小阿姆斯特朗正在按照预定方案,做出舱前的最后自检。

2,2012年6月28日,02点14分13秒,即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着陆后的第13秒,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跟阿波罗21号建立的12个实时监视视屏同时失去信号;4部音讯通讯系统也在同一时刻中断;航天中心失去了跟阿波罗的所有联系。

3,于2008年10月在佛罗里达州的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已经连续无事故运行了4年零3个月的“月球勘测轨道器”于2012年6月28日,02点53分12秒,中断了与美国肯尼迪航天中心的联络电波。

4,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与地球失去联系的两个小时内,包括中国的“嫦娥三号”环月卫星,俄罗斯“渗透者一号”环月探测器,日本“月亮女神Ⅱ”和印度“月球初航2号”在内的全球已发射的所有环月探测器,先后全部中断了与地球联系的无线电波。

“砰!”的一声爆炸,如同放在地上点燃的大烟花,黑色的桑塔纳2000瞬间便被火舌吞没。王欢按了下旁边的按钮,关上电动车窗,从后视镜内看了最后一眼倒映的大火,一踩油门,晶灰色的宝马如同离弦之箭,朝黑夜中快速飚去。

离什市最近的是德市,只有二三十公里。王欢决定开车先去德市随便找个地儿,睡几个小时,等天亮之后再继续出发。

二十分钟后,王欢将车开进了德市城区,绕行了几分钟,最后决定把车停在离彩虹桥不远的路边。这里有一个洗浴中心,附近停放了不少的私家车,将车停在附近,不怎么碍眼。

在准备睡觉之前,王欢照例是搜索了一番马宝车,最后找到了一个白色的女士坤包,一个黑色的男士手提包,以及放在车后的一个扁平的黑色皮质手提箱。

女士坤包内:手机,钱夹,钥匙串,小镜子,香水,眉笔,粉底等各种零零粹粹的小东西一大堆。王欢只拿掉其中的一千二百块钱,然后便将手机关了机,将坤包扔在了后排座位。

男士的手提包内东西则不多,一些证件,各种银行卡以及三摞未开封的百元大钞。

王欢还是只拿了钱,将包朝后扔。

最后一个大的黑皮手提箱打开后,则让王欢吃了一惊!

钱!码得整整齐齐的一摞摞百元大钞!

如果说刚开始两万三万的搜刮,还能够让王欢头脑清醒,保持镇定,不以为意的话;现在的他则明显的发觉自己的心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超出正常的跳动频率。从没实打实的见过这么多钱的王欢,用手指抚摸着码放在自己眼前这一摞摞崭新的,似乎还散发着油墨香的一摞摞钞票,心情是异常的复杂。

他想到了已经过世的奶奶和他,曾经为了赚个一毛两毛,一块两块,起早贪黑,肩挑背扛,受尽世间的白眼和班上,学校某些同窗们的鄙视。被监察捻得鸡飞狗跳那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是所有的东西,吃饭的家伙被人用车一车拉走,让自己和奶奶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赚钱,对于当时的奶奶和他来说,是何等的艰辛!何等的不易!

但为什么总有一些人能够轻轻松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随随便便的就可大把大把的捞钱,一次就可以获得别人穷其一生也难以赚得的财富?

是这些人更努力,更勤劳吗?

是他们更聪明,更多智慧吗?

当时王欢年小,很多东西不懂,奶奶也不懂,所以只能一直疑惑不解。

后来进了大学,入了社会,以前一直不懂的道理,才慢慢明了:有些钱,不是一般人光努力就能够挣的;有些财富,不是一般人流血流汗就配拥有的;有些钱,有些财富,需要的,不仅仅是辛勤和汗水,还需要特殊的手段和“资本”。

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

这是一个权力至上的社会!除此之外,其他的都是童话!

王欢数了数黑皮箱内的钱。一共三层,每层十五万,共计四十五万,心中慨叹:手中的这个黑皮箱,多少人哪怕穷其一生,也赚不来啊!

关上黑皮箱的箱盖,暗暗呼出一口气,然后将黑皮箱跟自己的大背包放在一起。刚才搜刮的三万多散钱则放入登山包内的夹层。

于是,到目前为止,王欢一共获得整钱五十一万以及五六千元的散钱。

又四处找了找,最后在后排座位靠车门的角落,发现了一个多普达宽屏手机。王欢心中暗呼侥幸,马上取下电池,开窗扔进旁边的滚滚河水中。

做完这一切之后,马不停蹄,跟盖世太保们斗智斗勇,周旋了一整天的王欢降低背后的车座,调整到一个舒适的位置,然后闭上眼睛,慢慢陷入了如同夜色般浓黑的睡眠。此时此刻,他并不知道,远在38万公里之外的月球,发生了一件即将震惊全人类,注定会成为明天各大报纸头版头条的“事故”。全球几个主要国家的航天监控中心,各个监测站,世界几大著名天文台,里面无数的科学家,技术精英和一些军政首脑们正鸡飞狗跳,一片忙绿,为那七名英勇无畏的宇航员,为那些代表了全人类至高科技水准,集合耗费了巨大财富和无穷智慧,千辛万苦才发射上去的各种探测器,飞船和卫星揪心不已,彻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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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在书评区留的言,深受鼓舞,席子拜谢了!

有些书友说席子更新慢。席子一般是一天两更。上午一更,下午(或者晚上)一更,时间不定。席子是上班一族,而且是私营企业,每周要上六天的班,住的地方离公司也远,坐车要一个多小时,公交换乘都要换三次,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真的不多,这个就需要大家理解一下了。

呵呵,当然,如果兄弟们投票积极,踊跃,让这本书有个好的排名,有一天被编辑相中,能够强推上架,说不定席子激动兴奋之下,一豁出去,就爆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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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在路上,又一案!(修改)


class="width">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王欢就醒了过来。王欢打燃火,通过车载GPS,将目的地设置成湖北武汉,然后按照GPS的指示,急速前行。

上成德高速的时候,见油表上显示的油已不多,于是在高速边的加油站加满油。

此时,是早上六点一刻。

坐在驾驶席上的王欢,一边集中注意力开车,一边思考着接下来的行程。

按照GPS的指示,从德市到武汉,需要经成德高速到西都,然后走成渝高速到双庆,从双庆经渝宜高速到宜昌,最后走汉宜高速到武汉。

昨天晚上的烧车,想必现在已经曝光,加上里面的两副骷髅,很快就会成为震惊什市的大案。不过要想跟两PL的失踪联系起来,靠着天朝PL系统一贯的后知后觉,大概还要些时间。

而后备箱内两狗男女的失踪,按常理,也至少需要两至三天才有可能纳入PL的视线。所以,如果一切顺利,自己完全可以凭着这辆“别摸我”,突破太保们撒下的这张天罗地网,进入湖北境内。

只是,万事怕万一!希望沿路不要出现什么意外才好。

一路都是风驰电掣,中控台上的速度计一直在150至180之间徘徊,偶尔人少的时候也越过200。至于沿路违了多少次章,被多少摄像头摄像,就不是王欢所关心的了。

过了广市,进入新都区之后,沿路的停车检查便突然多了起来。不过幸好是在马路对面,检查的都是离开西都和新都的车辆。而进入西都的路上监测点却不多,偶尔有一两个,也主要是针对长途客车和短途公交等班车。王欢的这辆七系宝马,则完全大摇大摆,堂而皇之的进入而沿途无人问津。

过了新都区后,王欢顺利的从四环上绕城高速,继续开了约摸二十分钟,就到了成渝高速公路的收费口。

在进收费站前,王欢将车停在了收费站旁边的服务站广场上,然后下车先去上了个厕所,去旁边的小吃店吃了两碗牛肉米粉。之后,又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不少水和熟食,带回车内,准备在长途跋涉的途中吃。

至于后备箱内的两男女,上不上厕所呀,要不要喂点饭吃呀,则完全不在王欢的考虑之内。不过他也知道,人要想活活饿死,没有个七八天,也难!

在老子弃车之前,个人自求多福吧!他心里想着。

顺利过了收费站,王欢狠狠的踩下油门,宝马大气的车身以肉眼可及的加速度迅速往前窜,速度表上的指针很快就越过了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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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都市公安局第二会议室。

从双庆过来的张耀国等一帮人被西都警方安排在西都市公安局的第二会议室内。此刻,会议室烟雾缭绕。张耀国,谢治安,张莉等双庆警方的几个主要人物围坐在会议室内的一个圆桌边。

大概是觉得有些憋闷,张耀国旁边的张莉起身将身后的几扇推拉窗拉开,好让室外新鲜的空气进来,冲淡一些从进入会议室后就从未停止升起的团团烟雾。

张耀国眼圈发红,眉头皱成一个川字。多日未刮的黑色胡须从嘴唇周围探出,让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憔悴。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十七八个小时都过去了。大家先谈谈案子的进展吧。”端起桌子上的浓茶,张耀国狠狠了灌了一口;但几日的连续作战,让睡眠不足的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张队,我们的人员和西都警方一起,按照重点区域对西都的酒店,宾馆,大小旅馆,洗浴中心和各个网吧进行排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凶犯的踪迹。”一个30来岁的年轻人对张耀国汇报到。

“排查了多少地方?”张耀国蹙起眉头,望了一眼向他汇报的年轻PL。

“因为需要排查的目标确实太多,再加上我们的人手有限,到目前为止排查完的目标还不到总目标的五分之一。”

“机场,车站那边有无什么消息?”张耀国左手边的谢治安插了一句。

“交通路口这边是我在跟。”另外一个中年PL答道,也是一副黑眼圈,他没有立刻回答谢治安的问话,而是深吸了口指间的香烟,“所有从西都通往外地的路口和交通要道都安排了人手,目前未发现王欢。我怀疑这家伙肯定还躲在西都。”

“报纸,网络,电视,电台都安排了相关报道并提供了警方的悬赏。到目前为止接到了两个举报电话。不过经核实,都认错了人,不是我们要找的目标。”

“……”

周围的警员陆续将各自收到的情报报告给张耀国,但却没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随着时间的流逝,张耀国的眉头皱得是越发的紧了。

“大家都讨论讨论,各自发表下看法吧。”张耀国没有看周围的人。他端起茶杯,又喝了口,然后从桌上的软中抽出一支,点燃。

“我先来讲两句吧。”旁边的老刑侦谢治安先开了腔,“从目前的情报来看,凶犯很可能还猫在西都的某地儿,并未离开。毕竟凶犯前天下午过来,到今天上午,时间也还不到两天,凶犯不一定知道我们已经探知了他的行踪,即便后来知道,见了我们无处不在的封锁网,也会心有余悸,而不敢去试图闯关。所以我觉得,一方面要继续封锁,将凶犯堵在西都;另一方面则继续加大搜索力度,缩小凶犯的活动范围,最终让其现行。”

“老谢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有没有可能凶犯现在根本就不在西都,所以才让我们各处的布置都徒劳无功?大家想一下,凶犯在26日下午4点抵达西都火车北站,然后在市区内呆了一段时间后,又乘长途客车离开?不要忘了,在那个时候,我们根本就还不知道凶犯已经逃窜到了西都,也没得来得及通知西都警方封锁各交通要道。”另外一个来自双庆市局的刑侦人员有不同的意见。

“但是邢队,根据我们对那个时段各交通要地监控的调阅,没发现王欢早在27日之前就离开西都了啊?”旁边的小女警张莉反驳道。

“呵呵,小张,你说得不错,我们并没有通过监控发现王欢的踪影。但是不要忘了,王欢此人不是一般的罪犯,而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在双庆的时候就能够想到通过剪发来改变形象,模糊警方的视线;难道他到了西都就不能再次化妆?不要忘了,西都火车站26日下午4点到5点的监控显示,王欢此人下了火车之后并没有去离他最近的西都汽车北站,而是去绕行了一段时间,去了附近的公交车站。”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在西都待一段时间啊?那个时候我们不是没有发现他吗?他完全可以直接乘车离开西都啊?”不解的小女警继续追问。

“问得好!他为什么去公交车站?我的推想是王欢此人是想找一个地方来化妆,改变形象。他肯定知道火车站和汽车站附近都有监控,也明白警方迟早能够发现他的踪迹,他之所以不马上搭车离开西都,就是不想给警方留下可以追踪的影像。不然,无论他跑到哪里,警方都可以凭借强大的力量,顺藤摸瓜找到他。”来自市局的邢伟看了一眼反驳他的漂亮小女警,得意的点了一支烟,心想,小丫头,就凭你还想破案?跟着哥哥再学几年吧!

“邢队,那个王欢,没这么厉害吧?匆匆忙忙的逃亡路上,还能够想这么多?”见邢伟分析得头头是道,本来还是觉得谢治安说得比较有道理的张莉有些不那么肯定了。

“小张,你才毕业,没接触过多少案子,对人性的把握也还太天真。根据我多年的经验,王欢此人,绝对是一个典型的,自控力相当强的高智商型罪犯。从他最初杀了人之后的若无其事,瞒天过海,到第二天悄无声息的离开,然后改变发型,巧妙的借助旅行团脱身,再到西都汽车站的过而不入,无不显示出此人的冷静和深思熟虑。我敢打赌,如果当时不是急需钱财跑路,他肯定不会去银行的ATM机取款,给警方留下追中的线索!所以,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我敢肯定——”

邢伟滔滔不绝的精彩分析还未完,此时,就见会议室的大门被人从外打开。一个佩戴一级警督的中年男子匆匆走到张耀国的身边,将嘴巴凑到张耀国的耳朵说了几句,旋即,就见张耀国的脸色大变。

会议室内其他人,见张耀国的脸色不对,也马上停止了讨论,全部将目光看向张耀国。张耀国向面色凝重的中年男子点了点头,中年男子直起身,看了看会议室内正等着自己发布消息的所有警员,深沉的道:

“刚才接到新都区分局的电话,他们分局的两位警员,于昨夜赶赴四环路口路卡执勤的途中失去联系;五分钟前,省公安厅接到什市公安局的通报,他们在什市城南开发区的一条马路上,发现一辆烧成骨架的小轿车,车内的后备箱内有两具已经变成了骷髅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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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傲苍穹,谢谢兄弟的不离不弃,我记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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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探讨,惊天大案!(修改)


class="width">什市城南开发区蓝剑大道。~~~~

开发区前的一段蓝剑大道已经被什市警方用黄色的警戒带封锁了起来。警戒线的外面,各路媒体,周围好奇的群众和路过的路人将这段不到百米的大道围得水泄不通。

警戒线内,横七竖八的摆着二三十辆不同牌子的警车和十几辆警用摩托,甚至还有两辆救护车。几十个身着蓝色或白色衬衣的PL,将那辆已经烧成了骨架的小轿车围了一圈又一圈。检查的,照相的,取证的,各种工作正紧张而又有序的进行。一种难以言述的压抑,凝重,愤怒甚至是狂暴的气场正在以那辆烧毁的骨架为中心,慢慢的扩散,将周围的人包裹进去。

张耀国,谢治安,邢伟和张莉等一帮来自双庆的人,反倒成了目前最轻松的“闲人”。几人站在圈子的外面,围成一个圈,小声的讨论者目前的失态。

“虽然DNA检测还没出来,但我敢百分之百的肯定,后备箱内的二人肯定是新都区派出所的警员李扬和黄伟无疑。张队,你怎么看?”邢伟小声的向张耀国问道,然后将目光滑向张耀国身后的张莉,意味难明的歪了歪嘴角。

“嗯,邢队,我也同意你的分析。”张耀国不动声色的应了声。

对于这个比自己年轻了十来岁,但职位却已经跟自己一样的邢伟,张耀国的心情相当复杂。他一向瞧不起那些沾亲带故,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人;但对于这个来自市局刑侦大队的,身后有着相当背景的邢伟,张耀国有时却也不得不高看一看。张耀国心头相当清楚,这次赴川破获6·25袭警案,上面之所以派邢伟过来,除了明面意义上的“支援”外,还有顺便分一杯羹的意思在内。

如果破不了案,那么是你张耀国无能。市局调集了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你张耀国还不能及时破案,你不是饭桶谁是饭桶?但是反过来,你张耀国如果在短时间就将凶犯抓获,除了有你的一些本事之外,最主要的却是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局领导的英明领导下,在各分局同仁们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前提下,你才能够及时破案!

所以,6·25袭警案对于张耀国等人,是风险和收益并存;但对于从市局下来的邢伟而言,却没有什么风险而只剩下收益了。

这种好事不参合一脚,还能够参合什么事?

不过,这个一心抱着分一杯羹的邢伟“邢支队长”,通过两日的接触,在张耀国看来,倒不完全是草包一个。此人对于案件,心思活泛,头脑敏捷,有一种老刑侦的天然敏感,能够根据一些线索而举一反三,这种品质相当难得,特别是对于破案来说。如果此人不是有些浮夸和急功好利,张耀国倒是认为值得一交。

见张耀国也赞同自己的分析,邢伟面不改色,心头却是一阵得意,不禁又瞟了眼旁边的张莉,目光从被顶得高高凸起的女士衬衣上扫过,继续道:

“张队,昨天我说凶犯王欢目前很有可能已经不在西都,那么,他会去哪里?我认为王欢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广市!去广市必经新都!而就在几乎同一时间点上,新都的两位执勤PL却遇了害,张队,谢哥,你们就不能再继续联想一下?”邢伟眯着小眼,脸上却是一副自信的笑容。

“啊,邢队!你的意思是王欢杀了新都的两个PL?”张莉捂着看好的小嘴,一副吃惊不已的样子。大学生王欢袭击城管就让她难以置信了;而现在,却又听邢伟的意思此人又杀了两警,真正的两PL,而且还是荷枪实弹的两PL,不是那些眼高手低,欺软怕硬的协警、协勤们,自认为那个才毕业,比自己还小几岁的王欢,如何能够让张莉相信?

“动机?已经是过街老鼠的王欢为何还要节外生枝?难道他正的跟咋们PL有不共戴天之仇?还有最重要的行动能力?不要忘了,李扬和黄伟两人,其中一人是有配枪的!”谢治安眉头一拧,显然是不太赞同眼前这个已经有些眉飞色舞的邢伟。

“谢哥,动机很好说。我认为这其实不存在什么动机。那王欢跟咋PL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像你所说,他已经是过街老鼠,躲PL还来不及,哪里还敢去主动招惹PL?我认为他们完全就是相互撞车了。王欢一路躲避路卡,直到真更半夜,然后被前去换班的李扬和黄伟遇到,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至于说行动能力,那王欢能够三五两拳将高晓东和吕军打翻在地,肯定就不能将之看成是一般人,这贼逼根本就是一练家子!在有心算无心,甚至故意示弱,趁人不备的情况下,阴掉两人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还是觉得这事太玄。即便王欢是一个练家子,一个人倒罢了,两个人,其中一人还有枪,那个黄伟,听说也是他们所里的一个散打高手,被一个才20岁,70公斤不到的学生全部摞倒,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而是相当的小。”谢治安仔细的想了想刚才邢伟的分析,然后摇了摇头。

“邢队,我有一个疑问。即便如你所猜想的那样,王欢趁人不备,杀了李扬和黄伟,可是,李扬和黄伟是在靠近西都四环跟同事失去联系的,而警车却是停在什市的城南开发区。根据我们的调查,那王欢从未获得过任何的驾照。他的家庭极其贫困,也无亲戚朋友,加上性格内向,大学里面也没结识什么朋友,所以不可能有机会学会驾驶。你说,他如何将警车从新都开到60公里外的什市的呢?”

就在这时,在旁边一直默默思索的张莉发表了一个疑问。这一问,却如同一盆冷水,泼向了正兴致勃勃,踌躇满志的邢伟,连对面的谢治安也不由给了张莉一个鼓励的眼神。老实说,张莉提出的这个疑点,在此以前,他也是没有想到的。

“呵呵,小张,你这个问题提得好。”邢伟先赞扬了张莉一句,心中念头急转,思索着接下来的说辞,“这一点,我倒是没有仔细考虑过。不过,那个王欢,虽然没有考过驾照的记录,但是,他也是有可能会开车的嘛!至于为什么会开车,在哪里学的驾驶,我想,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调查了。对于王欢这个人,以我们目前的了解,肯定是不完整的,还有一定的偏差。”

“但是——”

张耀国站在一边,没有插入几人之间对案情的探讨,但他听了刚才邢伟的分析后,心头却是一惊。看来,这个家伙的直觉和联想力,还真是不同凡响啊!虽然后来有些被张莉这个丫头灵机一动提出的问题给问倒了,他自己有些不能自圆其说,但瑕不掩瑜,总体思路却是相当的能够契合真相。

“我来说两句吧。”张耀国清了清喉咙,打断了还想继续争论下去的三人,“昨天晚上新都发生的这起恶性杀PL案,不管跟我们的目标王欢有无关系,对于我们来说,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件好事。”

见张耀国开了腔,谢治安,邢伟和张莉都停了下来,一起望着张耀国。

“由于这次的杀PL案比双庆的那件还要恶劣和凶残,凶手不禁杀了人,抢了枪,而且还残忍的烧车焚尸,这起马上就会震惊全国的大案肯定会在公安部挂牌。如果有关系,那么两件案子就能够并成一件,集合川渝两地,甚至是全国的警力,成立联合侦察组,发动强大的搜索和打击能力,那么,无论犯罪分子有多么的狡猾,破案都会指日可待!”

“如果没有任何关系,6·27新都杀PL案只是偶然发生的一件他案,但鉴于此案极其恶劣的性质,三川这边的都会组建强大的破案组,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破案。本来,三川这边虽然各方便都比较配合咱们,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留有余力,并没有全力以赴;现在有了6·27这个因由,那么,三川这边的这张网,怕是马上就该张紧了吧!”

于张耀国的分析几乎毫无二致。“6·27新都杀PL案”在案发的第二天,就通过网络,电视,手机,报纸等各种媒体传遍全国。

全国震惊!中央高度重视!公安部立马将“6·27新都杀PL案”列为本年度的头号特大刑事案件,责成三川省公安厅,双庆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迅速破案!并追授英勇牺牲的人民PL:吕军,李扬和黄伟三位英雄为烈士,公安部拨款150万慰问英雄的家属。

同时,CCTV,人民/日报,各网络媒体和双庆,三川等地方电视台,开始大力报道三位人民公仆的英雄事迹;全国上下掀起了向英雄学习的号召,轰轰烈烈的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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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本周强推里面有一本书,科技超能王,不知道大家看没有?不错,过瘾,里面的猪脚我喜欢!不过大概作者受到了河蟹大神的干扰,有要仓促结尾的倾向,可惜了!这种稍微有点硬的科幻,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没有几分功力,还真写不好,光是聚变,裂变,就不是一般人能够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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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飞船再现,神农架!(修改)


class="width">照旧,还是两更,现在是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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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月球外层空间。

事件:消失时间达16时20分47秒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于地球时间2012年6月28日18时35分,被运行在环地球轨道空间上的哈勃空间望远镜捕获。哈勃空间望远镜传回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的照片显示,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已经升空,脱离了月球引力,正在做绕月飞行。不知基于什么原因,阿波罗21号关闭了跟地球的所有通讯装置。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正在尝试其他手段,企图恢复跟阿波罗21的通讯。

2012年06月28日,下午6时。

从早上6点过到现在,经过了一千两百多公里的长途跋涉,王欢驾着晶灰色的宝马,一路风尘仆仆,来到了位于双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的巫山县境内。

两个小时前,通过车上的车载广播,王欢得知昨天晚上不得已做下的案子终于事发。根据报道,虽然目前警方还没能将案件的始作俑者跟自己联系起来,但王欢相信,拥有强大力量和资源的他们,肯定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找出蛛丝马迹,联想到自己头上。

不得不防啊!

他最初的打算是先开车逃亡武汉,一路向东,然后找个隐秘的地方弃车,趁警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继续南下,进入深圳,最后逃亡香港。

当然,回归后的香港也不是他的最终目的地。他的最终目的地是目前还跟大陆尿不到一处的台湾;或者进一步通过台湾流亡到美国。只有到了那里,才是真正的水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但现在,继续南下的路肯定已经走不通了。昨天晚上干掉的两人,那可真是货真价实的太保:帽子,衬衣,裤子,皮鞋,警枪一应俱全。而且这次还是两个,跟几天前做掉的那两怂包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

那次最多算半个,这次两个,加在一起,就是两个半!外加一把93式警枪和45发子弹!

这种案子,在手无寸铁,普通老百姓见了PL如同老鼠见了猫的天朝,还不算泼天大案,什么案子才算泼天?这种案子不震惊,什么案子才让人震惊?

在上峰眼中,自己这种行为是彻头彻尾的大逆不道,形同造反!不把自己捉拿归案,千刀万剐,已经造出了如此声势的他们,如何下台?又如何震慑其他蠢蠢欲动的危险分子?

所以,无论如何,不管花费多大的代价,太保们都要把自己拿下!这是死任务,死命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丝毫不容更改!

根据电台得到的消息,估摸着目前的形式,王欢认为走大城市已经相当的危险了。他不敢去冒险,因为稍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只能保险一点。

思前想后,反复琢磨之后,王欢决定就在附近找个地儿弃车。这里是巫山县,与湖北境内的神农架接壤,他可以由此而进入茫茫林海,人烟稀少的神农架。

在群山里面还可以跟太保们周旋一二;如果在人多的城镇,一旦自己的踪迹被发现,那就是死路一条,什么《疾走功》、《飞刀诀》都救不了自己!

下了高速,王欢通过侧道进入巫山县城城区。他需要先办一件目前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那就是买一本关于巫山和神农架的地图。

不过在此之前,他打算先找个地方吃顿热食。他心中隐隐有种预感:过了今天晚上,要想再吃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恐怕就是一种奢望了。

晚饭吃的是巫山的特产:烤鱼。王欢一个人足足将一条三斤左右的烤鱼消灭成了一条“标本”,然后才意犹未尽的抹了抹嘴,结账走人。

之后,王欢又在附近找了个卤菜店,切了几斤卤牛肉和卤鸭胗,打包带走。

关于神农架的地图,王欢则是在问了半天的路之后,才找到位于城中心的新华书店。

幸好,作为旅游城市的巫山县,不缺关于巫山和周围景区的地图。

吃完饭,买完东西,时间差不多就到了晚上九点。

坐在车内研究了一番路线,王欢发动宝马,准备先开车,深入神农架景区内部,然后找个合适的地儿弃车,独自逃亡神农架蛮荒深处。

但是在弃车之前,背后的两个累赘得想好如何处理。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连车一起扔进万丈悬崖,一了百了。

不过,这又让他有些于心不忍。中年胖子倒也罢了,那个跟自己也算是有了些“肌肤之亲”的年轻女子,如果就这么让其香消玉损,王欢的心头着实有些下不了手。

搞那两怂包监察,是打抱不平;新都杀PL,那是狭路相逢,迫不得已——但后备箱中的这两人却是手无寸铁,目前对他来说毫无威胁。

带着两人跟自己走?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就此放掉,那也是祸患呐!一旦两人报警,王欢可以肯定这里马上将“非常热闹”!

杀还是不杀?留还是放?

纠结啊!

王欢一边握着方向盘前开,一边想着如何处理人。他现在的心头多多少少能够体会报纸上报道的那些听起来骇人听闻,“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连环杀人犯,很多时候不是真的想打想杀,确实是因为“迫不得已”——因为现在的他就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徘徊着。

是人就有求生之能,当有人威胁到一个人生命的时候,杀人,有时候就变成相当简单的一件事了。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前科的,杀一个是死,杀一双也是死。没有选择的时候,那么,开杀戒就开杀戒吧!

但王欢倒地不是那些心狠手辣的杀人狂魔,他也有自己所认为的底线和良知。反复考虑了半天后,王欢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时间已近晚上的九点半。到了这个时候,深入神农架景区的盘山公路上,几乎已经看不到什么车辆过往了。

前面有个岔路口,其中一端朝山内凹去有十几米,大概是为了在山间好倒车而特别挖掘出来的。

王欢将宝马开进凹处,熄了车的前大灯。

先找了个块布,将自己的脸蒙了起来。又将在西都买的那个黑框无片眼镜架在鼻梁上,头上则扣着PL的警帽。

这样看来,整个人看起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整个头部,倒也遮挡了七七八八。

王欢绕到车后,刚一打开后备箱,一阵几欲作呕的难闻臊气,便扑面而来。

将两人先后从后备箱内提出,然后解掉两人眼上和口中的裙布。

在狭小的后备箱内蜗居了十七八个小时,乍一恢复视觉和说话能力的罗思建和谭茹,看起来面色苍白,惊吓过度,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扑通”一声,罗思建跪在了拿枪指着自己的王欢面前,“求求你,求求你放了我吧!你的一切要求我都答应,只求你放了我!”

王欢掉转枪口,又指了指谭茹。谭茹“扑通”一声,马上才反应过来似的也跟着跪了下来,并且磕起了头,口中不停的道“求求你,求求你”。

王欢没理会两人为了活命而做出的本能举动,将枪口抵着中年胖子的头,深呼了一口气,然后,扣下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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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男人的胆,席子又再一次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本周的最后两天,席子想冲击一下新人新书榜,大家推荐,收藏支持一下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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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生与死,棒!


class="width">“砰”的一声,如同有人放了一响鞭炮,枪声在神农架外围的山坳回荡了两三次,然后,一切又安静了下来。

只剩下夜间的山风,在山间回旋。

距离谭茹不到半米的那声炸响,将还跪在地上,一直磕着头的她,脑海中瞬间炸得完全一片空白,马上,跟着就是一阵如同潮水般汹涌无比的极度恐惧,将其完全的淹没。

“求求你,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求求你……”此时此刻,被无边恐惧所包围的谭茹只剩下求生的本能,在唆使着她不停的磕头求饶。

“你说,我是杀你呢,还是不杀你呢?”王欢捏着嗓子,看着已经被吓得三魂去了两魂,只知在恐惧的驱使下磕头求饶的谭茹,“恶狠狠”的说道。

“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见王欢问她,谭茹急忙跪着上前两步,抱住王欢的双腿,求饶道,“只要你不杀我,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你可以要我的身体,现在就可以要我的身体!”跪在地上的谭茹死命的抱住王欢的双腿,仿佛如同抓住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样啊——”王欢低头瞧着谭茹裸/露的大半个乳/房,口中发出“啧啧啧”的声音。谭茹见眼前这人似乎对自己的乳/房特别感兴趣,加上上次的那次体验,于是急忙站起来,抓着王欢的左手,按在自己暴露在空气中的乳/房上。

对于送上门来的肉,王欢也不拒绝,灵活的五指在谭茹的胸部大力揉捏,捏完了一边又换另一边。

似乎看到了求生的希望,站在王欢跟前的谭茹是一动也不敢动,为了讨好王欢,还一个劲的将胸部朝前面凑。

如此,约摸过了七八分钟。王欢“意犹未尽”的停了手。见王欢似乎还没过够瘾,谭茹又匆匆忙忙的将所剩无几的裙子朝上撩,露出身无片缕的下面,然后又去拉王欢的手。

不过这时却被王欢打了回去。

“够了!老子对你下面那块肉不感兴趣!”王欢对着谭茹低喝。

其实也不是不感兴趣,从没真正见过女人私/处的他又不是同志,怎么可能不感兴趣?如果有机会,他还真想研究一番。

现在只不过是嫌已经被中年胖子搞过的谭茹那地方不干净罢了。

“放了你也不是不可以——”王欢沉吟着,故意用枪口上上下下的扫视着谭茹的身体。

“呜呜呜呜——,求求你,呜呜,求求你放了我吧,呜呜——”受够了惊吓的谭茹此刻再也抑制不住,低声痛哭起来,哭得有些撕心裂肺,很是压抑,大概是怕王欢枪毙了她。

看着眼前如此惨象的王欢,老实说,心头也不好受,毕竟这女孩儿跟他无冤无仇,也没想要他的命,让她经受这种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折磨,王欢心中也于心不忍。

见前戏已经做得差不多了,王欢觉得是收尾的时候了。

“饶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妈/个烂婊子,放了你,你到时候翻脸不认人,给老子报警怎么办?”说完,又扇了谭茹一耳光,怕把她给打坏了,力度倒是收敛了一大半。

“啊,不会的!我不会去报警的!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报警的!”见有转圜的余地,醒悟过来的谭茹急忙向王欢保证道。

“婊子,老子也相信你不敢报警!敢报警,老子杀你全家!”然后,王欢退后几步,从裤兜里摸出几天前在西都买的诺基亚,“拨”了一个号。

“小刀,是我,刚子!”

“……”

“是啊!你在干嘛?”

“……”

“大歌星唱歌?你娃倒是安逸。你先出来一下,我有事情叫你去做。”

“……”

“出来了吧?小刀,听着,你帮我去查一下一个叫谭茹的女孩儿的情况。对的,是女的,23岁,家住……等一下,我看一下她的身份证……女孩儿家住什市方婷区莲花大道21号竹溪山庄2栋8楼,8—2。做什么的?婊子,你在哪里上班?……对了,她在鸿达集团销售公司当秘书。……就是啊,锤子个秘书!就是***二奶,小蜜!你去看一下她家里有什么人!老子抢了她,本想把她杀了,但实在是不忍心……日毛哟!臭/逼,二手货,有个毛的搞头!……对,现在打算把她放了。如果她敢报警,小刀,你马上去杀她全家,鸡犬不留!”

“……”

“是啊,就这样吧。现在先避下风头,等躲段时间再回来!……说这些,不存在!不要说双飞,三飞四飞都没问题。……好了,就这样,反正你等我电话,如果老子发现她报了警,马上去杀她老母!……就这样吧,下次喝酒,不醉不归!”

王欢“挂”掉电话,然后走到不知所措的谭茹面前。他相信,刚才的那番话肯定会让谭茹投鼠忌器,暂时不敢打报警的注意。

“臭/逼,听见了吧!在什市,老子的兄弟伙、铁哥们多得很,只要一个电话,就能杀你全家。现在老子就把你放了,如果你胆敢过河拆桥,背后捅老子的刀子,敢报警的话,你他/妈的就准备为你全家上下十八口收尸吧!”

“大哥,大哥!我发誓,我发誓我一定不会报警,你相信我,我不会报警的!我发誓我不会报警的!……”见王欢终于决定放自己一马,谭茹就像从地狱回到了天堂,悲喜交加,加上又累又饿,此时的她几乎都快虚脱了。

王欢没有去在意谭茹一再的保证和发誓,而是回到宝马车的后座,从背包里面拿出陪伴了他两年的孤狼T恤和牛仔裤,换下身上这身在西都买的特步有领短袖衫和黑色运动短裤。然后又顺便拿了包方便面和一瓶矿泉水,加上从兜内钱包摸出的五百块钱,连同有领短袖衫、运动短裤以及在后座上找到的两件女士乳/罩和内裤,一起扔到谭茹的面前:

“臭/逼,脱掉你身上的那身骚/逼衣服,换上这身衣服和裤子!”

谭茹有些搞不懂王欢想干什么,但王欢的命令却不敢不从。现在不说叫她脱衣服,叫她吃屎也不敢不吃,不敢说不好吃!

什么叫人在屋檐下,这就叫人在屋檐下!

见谭茹换上了扔给她的衣服,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合身,但也只有将就了。然后王欢又指了指地上的方便面,矿泉水和钱,谭茹听话的躬身捡了起来。

“骚/逼,给老子听着,从这条路往回走,大约二十里,路边有个旅馆,晚上你可以在那里住一晚,哦,老子还忘了把身份证还给你。”王欢又将谭茹的身份证仍在地上,然后让她捡起来。

“明天有到巫山县城的车,你可以先到双庆,再坐车到西都。到了西都,就不用老子告诉你怎么走了吧?”

谭茹像鸡啄米似的点头,手里则紧紧的拽着王欢给她的钱和身份证。

“出去之后,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自己给老子想清楚!希望你不要让老子大开杀戒!最后,奉劝你一句:以后少去当什么二奶,小蜜,找个真正爱你那臭/逼的人,正正经经的过日子!好了,现在——就给老子滚!”

枪杀中年胖子,这是必须的!杀鸡骇猴,杀一儆百,不杀,不足以让谭茹害怕自己。大人打小孩,官员欺百姓,大国辱小国,棒子高高举起,却举而不发,底下的人只会认为你不敢,甚至会以为你举的不过是充气狼牙棒,所以那一棒子一定要打下来,见血,死人,而后,才不敢动!

王欢一方面想放人,但又不能两人都放;一旦两人都放了,必然给自己招惹祸患。王欢不相信那个颐指气使,飞扬跋扈的中年胖子受了这种侮辱之后还忍得下这口气。此人一旦脱困,必然马上就会报警,要不了两个小时,自己将处于千百人的包围之中,插翅难飞!

所以,要放,也只有放女人。女人胆小,懦弱,在见识了手中的枪,其实不是假枪,扳机一扣,人就得死;面前的人,也不是孬种,凶狠残暴,言语之间,就取人性命之后,必然惊慌失措,恐惧无比!

这个时候说的话,肯定是会让人仔细聆听的,多半也是有用的。王欢相信,即便谭茹要报警,也不敢马上就报,肯定会犹豫不决,备受煎熬,等她下定决心,至少都是两三天后的事了。

而此时对于王欢来说,缺的也就是那么两三天。全力发动起来的国家机器,再怎么没有效率,两三天后,怕也差不多该追到巫山来了。而到了那个时候,谭茹报不报警,都不重要了。

王欢目送着谭茹踉踉跄跄,却又匆匆忙忙,沿着王欢给她指的路往回走,直到在月光的照耀下,看不清楚她的身影后,才转过头。

将中年胖子的尸体放回后备箱,王欢重新回到驾驶室,点火,倒车,继续朝着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的深处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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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入山,研判!(修改)


class="width">山路很崎岖,有的地方很小,只能单车通过,有的地方又坡度极其陡峭,让从未开过山路的王欢心生警惕,不得不全神贯注,小心翼翼的把着方向盘。

幸好,手中握着的是自动离合,性能绝佳,德国原装的七系宝马,换一般的车,王欢还未必敢继续驾车前行。

七弯八拐,上上下下,又行驶了差不多一个把小时,前面没路了。

王欢停车,从车内走出,观察着周围的地势。

前面是一处断崖,也无什么栏杆遮挡,站在崖边一看,黑魆魆的,不知深浅,只能听见一阵阵“哗哗哗”的,被夜风带起的林木摇曳之声。

路的右边是山,很陡,多是石头,没有什么林木,一直行来的这条山路就是从山体之间深挖出来的一条路。

左边则是悬崖,或者说山谷,也是很陡,漆黑一片,随手扔一块石头下去,根本就听不见任何回声。沿着陡峭的悬崖向下,生长着稀疏的林木和诸多杂草,除非是装备齐全,训练有素的专业登山员,否则徒手攀越,难度很大。

向后,自然是往回走的路,对于王欢来说根本没什么考虑的余地。

凭着手中的手电,王欢大致了解了下周围的形势。

接下来,就得开始干活了。

先是将宝马后座的大型登山包,装有四十五万巨款的黑皮箱,以及沿路买的各种吃食搬到路边,放好。

然后钻进驾驶室,倒车,后退了约摸五十来米,然后一踏油门,以25码的时速朝前开,直到快接近悬崖的时候才一下子跳出车门。之后,就见宝马在惯性的作用下,如同奔赴某种神圣的意志,义无反顾的朝不知深浅的悬崖直奔而去,约摸半分钟后,王欢才听到从遥远的深处传来的一声极具象征意义的“闷响”。

戴着白色警用手套的王欢回到登山包处,看着眼下的三大堆:背包,皮箱和五六个装着各种吃食的白色塑料袋,不禁有些发愁。

装吧,能装多少是多少!

整理了下登山包,将里面杂七杂八的东西挤了又挤,总算又腾出不少空间。王欢先从包内拿出一根绳子,然后将塑料袋中的火腿肠,凤爪,鸡翅,卤蛋等真空包装的,易保存的食品塞入登山包,见还有空余,又塞了几包方便面,直到整个登山包再也塞不下一根火腿肠为止。

五六袋吃食还剩下了两个。王欢找了两个大点的塑料袋,套在一起,把剩下两袋内的食物全部装入其中。

用绳子穿过皮箱子侧边的把手和双层塑料袋的提把,将皮箱子和塑料袋牢牢的和登山包绑在一起,这样,三堆终于变成了一大堆。

提了提登山包,有些重,估摸有六七十斤,但尚在忍受的范围。两年的练拳却也不是白练,除了让他耳聪目明,身手敏捷之外,力气也增长了不少,虽还不至于说是轻若无物,但“吃力”什么的却也谈不上。

《疾走功》和《飞刀诀》里面也有负重练习,那就全当锻炼身体吧。

王欢脱去手套,摸了摸腰间的四十九把飞刀,硬硬的都还在。拴在下面一点警用皮带上枪套内的93式警用手枪也还是好好的,王欢检查了下保险,插入枪套。最后捏了捏背包两侧的两个小囊,两个各装有十五发子弹的弹匣一个不少。

王欢背上登山包,重新戴上手套,摸出裤兜里的小手电,拿在手里,觉得到目前为止,似乎一切都还在自己的预想之中,不好不坏。

既然这样,那就出发吧。真正的逃亡之路,现在才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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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指纹,没有脚印,嫌犯用过或携带过的物品也看不到一点点,全部的线索都烧成了一堆白灰,就更别提什么视频、影像之类的了。

人证和目击者也是一个没有。估计案件发生的时间是深夜十二点左右,深更半夜,绝大多数人都回到了家,即便偶有路过,大概也不会有谁注意到这辆已经换了主人的警车。

虽然成立了川渝两地联合调查组,集中了华夏近几年来最为强大的人力物力,以及所谓的各种高科技设备,然而对着仅剩的一堆白灰,人再多,高科技再多,除非让时间倒流,否则也是白搭!

单纯的数量很多时候有用,但也有不起作用的时候,比如破某些案件,比如战争,比如中日对抗,中美对抗等等。

调查组成立后的两个小时,一大帮人,一次参与人数众多的紧急会议,最终得出了凶犯很专业,很狡猾,很凶残的结论,并定下了以下3个工作开展的方向:

1,全国通缉!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全部播报、刊登公安部下达的A级别通缉令!

2,在川渝两地,特别是凶犯比较熟悉的双庆,西都,新都,广市,什市,德市严密布控,大力排查,进行地毯式搜索!

3,高额悬赏,不管是6·25还是6·27,悬赏金额全部提到50万人名币!

在这个阵容超豪华的联合调查组当中,来自于双庆市沙湾区刑侦支队的支队长张耀国,已经不是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是来自于三川省公安厅的一位副厅级干部,姓魏。张耀国刚入道那会儿,就听说过本系统内此人的大名——,魏东来,魏神探!

现在人家当然不是什么“神探”,而已经是领导了。神探再牛,也要被人领导不是?

张耀国和来自双庆的一帮子人,目前主要负责侦破6·25杀PL案。虽然双庆的这帮人认为6·27杀PL案和6·25杀PL案的作案人员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两起案件其实可以并做一起来侦破。

但这种想法却没有被西都这边认可,具体的说,是没有被魏东来认可。魏东来不相信作案人员是一个20来岁的学生。

一个20来岁的学生有可能将两个思维敏锐,身手过硬,其中一人还携带大威力93式警枪的警员杀死?有可能吗?三川正规,科班出身的真正警员可不是双庆那俩半路出道,连正规编制都没有的废材鹰犬!身手好?是个练家子?哪怕他是董海川附体,撂倒,也就是一颗5.8mm子弹的事!魏东来一生,亲自击毙的所谓高手,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不然,毫无背景的他如何得以在天命之年爬到副厅级高位?

所以,基于对自己警员素质的基本判断,魏东来是不太相信6·27杀PL案的凶犯会是一个还没进入社会的毛头学生崽!

既然联合调查组的最高负责人否决了双庆这边的研判,那么人力呀,物力呀,各种资源装备呀,自然也会以更加恶劣,更加惨无人道的西都6·27杀PL案这边为主。

于是,两案分立,独立侦破的态势由此形成!

“呸!什么东西!十几年前就受西都的节制;现在咱双庆都独立十几年了,还要受西都人的气!凭什么啊?‘想当然’?竟然说我们是‘想当然’?没有线索的时候,你不想当然,你破毛的案啊?而且,武断的说6·27跟6·25没关系,就不是想当然了?妈的!”开完会后的邢伟对于西都人这种明显的歧视行为愤愤不已。

“呵呵,邢队,人家说得也是没有错的嘛!咱们的确只是仅凭猜想,没有任何真凭实据。自己干就自己干!”旁边的谢治安有些好笑。

半个小时前,好出风头的邢伟兴致勃勃的向魏东来提出了将两案合为一案来侦破的提议,结果却被魏东来否决,还说他是“想当然”,年轻气盛的他哪里肯服气?当时在副厅级面前不敢有所表示,还“虚心受教”;开完了会,在张耀国谢治安等一帮同城人面前,哪里还忍得住火气?

“是啊,邢队,虽然看起来我们是有点吃亏;但是正如同你所说,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个王欢,他们破了案,那也不就是我们破了案吗?所以,没有必要斤斤计较。”见一直以来踌躇满志的邢伟在魏东来面前吃了一瘪,走在前面的张耀国心头也不由一阵快慰,但脸上却丝毫也看不出来,反而调转头来安慰邢伟。

“唉,也只得这么想了!妈的,这帮老封建,老权威,不晓得与时俱进!还以为现在的犯罪都像以前那样蠢笨如猪?你都晓得干部年轻化,人家就不晓得英雄出少年?看吧,不听老子言,一帮鼠目寸光之辈,有你们叫哭的时候!”邢伟叹了一声,大有生不逢时的感慨。

“嘻嘻,邢支队,什么英雄不英雄的,你还认为那王欢是英雄啊?这个思想可要不得哦!”

“呵呵,这个,小莉……,口误,口误!”邢伟心头一惊,暗道自己太不注意场合了。刚才那番话,如果被新闻媒体知道了,那可不得了,扣自己一个“敌我不明,美化犯罪分子”那是少不了的。不是自己的地盘,一定要谨慎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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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探路,入谷!(修改)


class="width">王欢备着背包,沿着崎岖的山路往回走。~~~~左边的山谷很陡,大部分都是60度以上的陡坡,试着靠山坡上的树木借力,下降了不到10米,就再也找不到下脚的地方,于是只得重新返回,继续寻找合适的下山位置。

如此一番寻寻觅觅,两个小时之后,王欢也没找到一条合适的下山之路。

当初在学校背后的歌乐山寻找练功之地时,王欢也有一些翻山越岭,扒林找路的经验。但那个时候是白天,周围的地形也比较熟;而对于总面积在三千多平方公里的神农架,王欢却是两眼一抹黑,花姑娘上轿头一遭,要不是从中年胖子手上扒下的百达翡翠上有个小指南针,在只有淡淡月光的黑夜,王欢连方向都搞不清。

打开在巫山县买的景区地图,用小手电照着研究了一番,王欢得知自己目前其实还并未进入真正的神农架,仅处于巫山县境内跟湖北西部接壤的神农架外围支脉。要想进入神农架,就需要一路向东。但向东的路前面是断崖,所以不管怎样,都需要先想办法溜下去,进入下面的谷底再说。

两个小时劳而无功的探索,让王欢心头有些泄气。时间已经过了深夜十二点,也不可能就在路上搭帐篷睡觉。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候。绞尽脑汁,好不容易赢得的一点时间不能被睡觉白白的浪费掉。要睡,也要等深入山中,有了一个比较安全的态势再说。

所以,尽管明白在黑夜爬山的危险,处于逃亡状态的王欢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又努力的搜寻了一个多小时,尝试了四五个下山地点后,王欢终于在离断崖约3公里的地方找到了一个不那么陡峭的小径。

说是小径,也不确切,因为这里也跟前面很多地方一样,根本看不见什么路。不过大概因为很久以前有人从此处攀登过,一些林木有被人砍过的痕迹。而且最主要的是,这里有些地方不那么陡,陡的地方也有可以借力的树木,岩缝之类的突起,甚至在一个起码有十来米高的垂直陡坡,还有一条绑缚在旁边树根上的麻绳,直垂下去。

果然,以前有人从这里下过山谷!

王欢试了试麻绳的强度,觉得完全可以承担起自己和背包的重量。于是检查了一下树根处的结,看是否牢固,之后,便沿着下垂的麻绳,小心翼翼的吊了下去。

垂到底部,是一个约摸一米见方的石头平台,旁边有条稀疏的小径,蜿蜒向下。

王欢心头有了底,于是离开平台,沿着前人走过的路,一路下行。

走了有一分钟,王欢便停了下来,偏着头,眉头微皱,似乎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被自己忘记了。

到底是什么呢?

王欢转过头,回望着背后如同一面立壁一样的悬崖,一旁,是一条小小的,垂悬而下的麻绳!

一拍脑门,终于想起忘记了什么。

回到刚才缒落的平台,脱下手套摸了摸麻绳,很干燥,大概是多日未雨的缘故。

王欢从腰间捻出飞刀,切掉下面的一截,约有3米,装入登山包中。然后再从包中找出打火机,像点烟一样点燃了麻绳的下端。

“天干物燥,杀人放火,看来自己是把活给做齐了!”王欢自嘲了一句,转身继续下山。

之后的路比较顺利,但也只是相对而言。有时为了减轻重量,增加安全系数,还不得不用绳子先将背包缒下去,然后再下人。有时林比较密,灌木比较多,没有日照的地面生了苔,很滑,有两次如果不是眼疾手快,顺势抓住手边的灌木稳住身体,王欢的这个一百多斤,说不定就此交代下去。

就这样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直到凌晨两点半,王欢才确定自己成功的从半山腰的盘上公路上下到了山底。

而这时,从王欢弃车算起,时间已经过了四个多小时。自认为身体还行的王欢,此时也觉得有些累了。

于是,他决定先短暂的休息二十分钟,喝点水,吃点东西,积蓄起更多的能量后再出发。

嚼了几两牛肉,喝了二两水,脱下手套的王欢顺便活动了一会儿双手的手指。自从夺了车后,一路都是开车,杀人,搬尸,王欢也没机会练习《飞刀诀》。趁现在有空,按照《飞刀诀》第一层的锻炼法,王欢活动了下双手。

没有牛奶保养筋肉,加上一路以来干了不少“粗活”,王欢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双手尽管还是像以前那样娇嫩和弹性十足,但肌肤的光泽似乎变得暗淡了些,似乎少了以前那种翡翠般的晶莹和通透。

“唉!”王欢叹息了一声。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仅仅是光泽和养分的流失倒也罢了,怕就怕以后还要受伤,还要流血啊!那才是让王欢最为担心的。

“可惜,光是担心也没什么用,有这心情,还不如以后好好保养,尽量避免受伤吧。好像某些植物的汁液和果实精华也是营养丰富的东西,以后在路上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能够代替牛奶的东西。”

王欢暗自下定了决心,以后要好生保养自己的一双“玉手”。不是他有什么恋手癖,而是根据以前的经验,他曾多次发现:每当双手变得粗糙,干燥,角质越多,皮肤发干,发硬的时候,飞刀的准头就会有所下降,特别是在某些精微控制方面,更是效果明显。

飞刀手,飞刀手!手,一双手就是飞刀手的生命之源啊!没有了手,还耍什么飞刀?

所以,对于自己的一双手,在王欢明白了其中的“因果”后,就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呵护它们,就如同呵护自己的儿子一样。至少在达到第三层“例无虚发”,这种不需要用手接触什么实体物质,就可凭借某种神秘物质或能量杀人于无形之前,王欢是不敢让自己的双手受一点点伤的。

当然,对于《飞刀诀》第三层这种违反牛顿三定律的东东,目前的王欢是如何也不怎么相信的。

一套眼花缭乱,十指纷飞的健指操做完,盈盈玉指间便布满了细细的一层汗水。王欢从矿泉水瓶中倒了几盖子水,冲掉上面的盐分,甩掉上面的多余的水珠,然后套上从两PL那里顺来的白色手套。

自然,白色手套到现在已经名不副实。王欢决定等天亮时找处水源洗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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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回家,蛇!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9日07时38分。

地点:地月系。

事件:哈勃空间望远镜已经暂停了所有的其他空间探索任务,通过调整广角镜头和照相仪,全程追踪环月球飞行的阿波罗21登月飞船。太空中的其他望远镜,如史匹哲太空望远镜和钱德拉太空望远镜,也将镜头对准了阿波罗21号。同时,地面各大天文台,也开启了自己的望远镜,将目光对准了天上那颗陪伴了地球无数亿年的最大的卫星,试图捕获那艘代表了人类最高科技的飞船。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仍在试图恢复与阿波罗的联系,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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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茹登上了从巫山发往双庆的考斯鲍尔早班大巴,不顾一路上各种好奇的目光,径直走到了最后排,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谭茹拉上窗帘,挡住从外射入的朝阳,抱着**的双臂,蜷缩在大巴车的座椅上。

头脑昏昏沉沉,眼皮重若千斤,无论是**还是精神,都发出强烈的呼唤,希望她就此陷入深深的睡眠。但谭茹却不敢睡,她怕,怕醒来之后一切都不过是脑海中的一场梦,而自己却仍旧蜷缩在那个奇臭无比,不见天日的小小空间。

所以,哪怕此刻脑海中的潜意识极度的呼唤睡眠,她也只得强忍睡意,睁大眼睛,与睡魔做着殊死的搏斗。

无论穷尽怎样的想象力,才出社会不久的谭茹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有一天,她会经历这种从天堂到地域,然后从地狱返回人间,高起高落,足以让人胆战心惊,失魂落魄的恐怖旅程。

焚车!绑架!猥亵!杀人!以前的谭茹,只能从电视、报纸中看到或读到类似的字眼。在她23年的人生经历当中,这些东西,仿佛天边的浮云,看得着,却摸不着,所以,即便恐怖,即便血腥,即便不人道,也跟她没多大的关系,她也就如同看戏一样看待那些她从各种渠道了解到的事实。

谭茹从没想到有一天,以上所有的这些骇人听闻的恐怖事件,会一件一件的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近距离的让自己来“体会和感受”。~~~~

昨天晚上,被王欢放掉之后,谭茹一路狂奔,为了更好的跑路,甚至不顾坚硬的水泥路面磨伤她那娇嫩的脚板,脱掉了高跟鞋,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走完了近20公里的盘山公路,来到了最近的一处景区宾馆。

不管宾馆前台人员对她身上这身奇装异服的好奇打量,谭茹迅速的开了一间最便宜的房间,匆匆的洗了一个澡,然后赤身/裸/体,连内裤也没穿,就缩进了被子内。

仰面躺在床上的谭茹双目大睁。一天一夜没有合眼,身体极度的疲惫、虚弱,被水泥路面磨破了皮的脚掌也传来钻心的疼痛,可此刻的她却处于一种异常亢奋的状态,各种思绪,片段在她的脑海中如同放电影一样,来回闪现。

从最初的勾引,诱惑,不适甚至愤怒,到后来的心跳,脸红,蠢蠢欲动乃至主动迎合,一步步,从外到内,由浅入深,谭茹顿悟似的,突然间就看清了自己如何由一个自尊自爱,知足常乐的女孩儿,慢慢变成了一个虚荣高傲,欲壑难填,对享受,名牌的疯狂追求者,上司的高级玩物。

无声无息,一下子,谭茹的泪水就止不住的涌了出来。悲痛,惊惶,悔恨交加,各种情绪一起朝谭茹涌来。她躬着身子,捂住自己的嘴,发出了一阵低沉,压抑,撕裂般的饮泣。

思绪万千的谭茹一整晚都没进入睡眠。

天刚刚蒙蒙亮,谭茹就从床上爬了起来,简单洗漱整理了一番后,就从前台退了房。

宾馆前有定期发往巫山县城的中巴。谭茹几乎是搭乘最早的一班去了县城。

下车的第一件事便是找了一个打电话的地方,给年迈的母亲打了个电话。当母亲那头的电话接通的一瞬间,谭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她捂住自己的嘴,稳定了下情绪,然后向母亲撒了个谎,说这两天和同学一起去旅游去了,手机不小心掉了,今天就回来。母亲没有埋怨她丢了手机,只是这两天一直担心她,说她粗心大意,也不晓得提前打个电话回来报个平安。

两行清泪又从谭茹漂亮的双眸涌了出来。

给母亲打完电话,谭茹才发觉自己的肚子饿得厉害。于是找了个早点摊,吃了两碗稀饭和一笼小笼包子。

谭茹急于回家,也来不及买身女装换上,吃完之后,便打听长途车站的位置。

到了巫山长途客车站,谭茹买了张到双庆的车票。车来了后上车,不久司机开车,看着窗子两边的景物在由慢到快的飞速后退,谭茹心头绷得最紧的那根弦才慢慢的松了下来。

此时此刻,她心中才终于确定:

自己是彻底的安全了。

至于说报警,在王欢打了那通威胁的电话之后,便被她彻彻底底的抛到了九霄云外。24小时的死亡之旅,让才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人心险恶的她充分意识到:王欢这种人,不是渺小的她敢招惹的。她无比相信,自己一旦报警,自己全家——母亲,妹妹和自己将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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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到山谷的王欢草草休息了二十分钟后,便背起背包,马不停蹄连夜赶路。

深夜行路,对于熟悉山路的老山客来说也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而对于初入山林,不熟悉环境,背上还背着七八十斤重登山包的王欢来说,则就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考验。

一开始,王欢还可以借助天上淡淡的月光来辨别地形。到了后来,连月亮也躲入了云层,整个天地完全陷入一片黑暗的时候,王欢就变得有些举步维艰了。

手中倒是有手电,但不可能一直开着。一来怕引人注意,因为这里还不是真正的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周围还有不少人烟,特别是护林人员,如果自己的手电光让人误以为成求救信号,那王欢就有得哭了。

二来也是为了节约电能,王欢不知道自己还要在大山里面跟太保们躲多久的猫猫,他自己猜测,三五几月怕是跑不掉的。考虑到以后用手电的时候肯定还多,所以现在是能少开就少开。

虽然是山谷,但大部分也是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山谷也并不阔大,宽的地方二三十米,窄的时候只有一两米,而且有的地方还有水,至于有多深,反正王欢手中用来探路的一根一米五左右的小树杆是插不到底的。

横七竖八,错乱横生的枝桠,稍不注意,就有刺入眼睛的危险。茂盛丰密的蒿草,也需要用树枝打草惊蛇,一一拨开。

最开始王欢没有多少经验,踏入一丛蒿草,立马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往脚上缠,幸好王欢眼疾手快,马上就射出早就扣在左手掌心的飞刀。

打开手电一看,是一条至少30厘米长的,青绿青绿的蛇,被一把10厘米左右的飞刀牢牢的钉在地上。由于飞刀没入青蛇的中段,难以致命,青蛇的蛇尾和蛇头还在做着剧烈的挣扎和摆动。王欢用左手急忙从腰带上又摸出一把飞刀,射向青蛇的头部,将其钉在地上。

这次的“蛇袭”让王欢的背后惊出了一阵冷汗。

对于蛇这种动物,跟大多数人一样,王欢是本能的感到畏惧,虽然他也明白大多数的蛇都是无毒,只要不主动招惹,它们也不会主动攻击人。但问题是王欢并不知道那些是毒蛇,那些是无毒。高中时他的生物这门课学得极好,他自己也感兴趣,但生物课本上并不会专门去讲蛇,他所学到的关于爬行动物的皮毛知识并不足以让他成为蛇类专家。

等绿蛇完全死透之后,王欢拔出两把飞刀,用旁边的溪水洗净,放入腰带。然后再次回到死蛇处。

王欢捡起死蛇,放在手中观察和“把玩”,尽管他感觉自己的两只手臂汗毛乍立,鸡皮疙瘩也起了一地,但他心中却明白以后跟这种长虫打交道的时候还不知有多少,他需要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来学习和“练胆”。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打,王欢在一步一个脚印,在山谷中艰难穿行,直到天边发亮,初升的朝阳透过淡淡的薄雾,照进山谷,王欢才停了下来。

走了一夜山路的他决定再次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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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地图,动机,随意性犯罪!(修


class="width">天刚刚蒙蒙亮。

山谷如同睡足了睡眠的初生婴儿,睁开了睡眼朦胧的眼睛。薄雾蒙蒙,溪水淙淙。山鸟们也从沉睡中醒来,跳跃着快乐的姿影,叽叽喳喳,婉转啼鸣。

朝阳透过淡淡的薄雾,射入山谷,为山谷重新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王欢站在一块泛着青色的大石头上,仰望天际间那个朦朦胧胧,为地球上的所有生灵带来生机和光明的初阳,深吸了一口湿润,还带着丝丝冷意的山间空气,满身的劳累和疲倦仿佛也一扫而光,不知去向了。

大青石旁是一条溪流。溪水干净,清冽,深可见底。捧起一口吸入口中,很是畅快。

王欢禁不住又喝了好几口,直到腹中有了三分饱意才停了下来。然后又赶紧将空余的两个哇哈哈塑料瓶装满,这才作罢。

虽然是山水相伴,有山就有水,但王欢也不敢保证他随时都能够碰到没被污染的山溪野泉,所以必要的储存也是必不可少的。

简单的洗漱后,王欢拿出逃跑路上买的卤牛肉,卤鸭,卤鸡,卤翅膀,各种熟食吃了个饱。虽然山间的温度没有外界高,不过现在毕竟是六月,熟食不可能保存多久,因此现在能够消灭的,王欢都尽量先消灭掉。

吃了个大饱的早饭之后,王欢拿出地图,研究接下来的路程。现在的他还不能停。哪怕是昨夜连夜赶路,据他估计至多也不过走了二三十里,这还不是直线距离。所以有必要尽可能趁白天多赶一些路,早日到达荒无人烟的神农架自然保护区。

不过,拿出地图看了不到两分钟,他就发现,尽管地图上清楚的显示了神农架的地域,周围大小景点,行政区划也很分明,但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没什么用,因为他无法具体确定自己的位置。

“要是像游戏中那样,有个不断闪动的光点来指示自己的坐标,那该多好啊!”王欢就收起了地图,心中YY到。

不过,虽然不能像GPS那样精确定位,但大体可以确定,目前他还是应该处于巫山境内。所以,只要大致方向对路,一直朝东,终究还是会进入神农架。

打起精神,收拾好背包,拿了根探路棍的王欢,继续朝山谷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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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犯罪案件之中,动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东西。一般来说,每一个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都伴随着相应的动机。

动机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为什么要干?为什么要杀?做了这件事对犯罪者来说究竟有什么好处?他可以从中得到哪些实际的利益?

在破案的过程中,如果有直接的人证物证,那么好了,顺藤摸瓜,溯本追源,基本上都能搞清案件的真相并得以破获,特别是现在有了多如牛毛的高科技分析设备,高明的刑侦人员,只需要一点点线索,就能够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但很多时候,具有反侦察能力的犯罪分子并不会给警方留下直接的证据,而是会“毁尸灭迹”,消灭一切可能给他带来灾难的所有证据。这个时候,对于动机的分析,就显得相当的重要。

为什么干这件事,为什么要杀这个人,你总有理由吧?对于死者周边人员的分析和探视,特别是跟死者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进行监视,很多看起来毫无头绪的案子,却能够柳暗花明,出现新的转机。像仇杀啦,情杀啦,见财起意啦,都可以从动机方面来考虑。

但有一小撮案件,却是能够让所有的刑侦人员,即便是号称无所不能的美国联邦调查局也头痛不已,束手无策:

这就是“随意性”犯罪!不会留下任何证据,也没什么动机,就是走在路上,突然想起了,要你死,就这么简单!

这种“随意性”犯罪的诱因很多,看你不顺眼,老子今天不高兴,想杀杀人解解闷儿,然后,就把人给做了。

面对这种案件,有什么人证物证之类的留下,倒还好;若果没有,那惨了,基本上会成为无头公案,悬案。除非犯罪份子哪天又“心血来潮”做一票,否则;面对这种案子,管你是天王老子也好,神偷神探也罢,掌握了再多的世界真理,宇宙定律,也是球用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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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桶!全都是饭桶!都过去24小时了,犯罪分子是男是女?身高几何?体重多少?作案工具?犯罪动机?现在逃往了何处?使用了什么交通工具?……你们竟然连一点点有用的线索都查不出来?国家要你们何用?人民要你们何用?你们对得起国家的信任没有?对得起人民的信任没有?对得起你们帽子上的国徽没有?”三川省公安厅PL大楼第一会议室,魏东来暴跳如雷,对着几个负责6·27杀PL案的直属下属指指点点,大声训斥。

以他为首的川渝联合调查组在经过了一天一夜的“艰苦奋战”,动用了五千人以上的庞大警力进行地毯式所搜和排查后,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得到任何一点鼓舞人心的消息,这让马上就将进行新闻发布会的魏东来如何不气?到时候面对各路新闻记者,特别是华新社的记者,又如何下得了台来?

被魏东来劈头大骂的几个分局领导低着头,唯唯诺诺,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心头却腹诽不已:

“他/妈的!你行!你神探!你厉害!那你去啊?用得着在这里喷粪吗?这种随意性杀人,是那么好查的吗?你就是派一万人,十万人,……哪怕是全国总动员,你能在24小时内破案,老子喊你爷爷!老子就是龟儿子!***站着骂人不腰疼!”

不过,一来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心头再不忿,再窝火,底下的几个平时是领导,现在则是被人领导的分局长也只得低声下气的干忍着;二来嘛,对于野路子草根出身,草莽气十足的魏东来,下面的几人心中却多有不屑,认为其不过是走了狗屎运,被上面的某领导赏识,一步一步提拔到副厅级高官,但其本人却连初中都未毕业,十足的“文盲”一个。

反观自己这些人,哪个不是科班出身?要文凭有文凭,要学历有学历!至于这些学历是买来的还是请人代读的,则完全就没必要深究下去了,反正本本是货真价实,国家承认的就是了。

看着魏东来在一边大声训斥手下,以张耀国为首的双庆一帮人心中却像大热天喝了杯冰水,畅快不已。

这下好看了吧?声势造得比双庆还大,私下扬言24小时内必有突破,7日内抓获凶手,这下好耍了吧?下不来台了吧?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等着吧,反正咱双庆这边早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破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对于领导,国家和人民,咱们也算有了交代,不是?

什么人有战斗力?什么人是草包饭桶?人民的眼睛是雪亮滴!

颇有扬眉吐气了一番的张耀国几人,心中大定,在会议室的一角舒服的喝着茶水,一边低声耳语,继续谈论着案情;同时耳朵却竖得老高,听着会议室那头的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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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评论区的气氛让席子感到有些“紧张”啊!

鉴于此,为了本书能够寿终正寝,活得长一点,特做以下几点声明:

1,本书是YY文,发泄文,不针对任何人,任何事,任何国家和地区,所以请不要有任何联想和任何对号入座;否则,那就会让人觉得你气度太小,又或者是杯弓蛇影,做贼心虚!

2,本文的所有人和事,均发生在“地球平行空间”,或者是另外一个跟地球非常相似的山寨EARTH上,跟现在我们踩在地上的这个地球一点关系也没有。

3,为了进一步保险,本人会在以后的涉及到的人名,地名,机构名等进行虚拟,原则是让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

4,即便如此,如果还是有看不惯本书的,或者认为自己受到了无形的“杀伤”,那就告诉席子,给个建议,席子会酌情照顾某些人脆弱的心灵,做一定的修改!

5,最后,就要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了:鉴于近一两年来某种动物的“夹子”凶猛,席子有想把本书向科幻,末日流之类的转换,反正本书在开写之初就留有“后门”,改头换面对于席子来说也是轻易而居的事,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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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线索,审问!(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6月29日16时43分。~~~~

地点:地球外层空间。

事件:绕月飞行了13圈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利用地球引力,成功的摆脱了月球引力场的束缚,开始进入地球轨道,成为地球卫星。哈勃空间望远镜和地面各世界著名天文台的地面天文望远镜继续跟踪阿波罗21号在太空中的飞行轨迹。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在试图恢复与阿波罗的联络中,继续宣告失败。

2012年6月29日16时45分,6·27杀PL案川渝联合调查组得要一条重要情报:

双庆市巫山县神女峰风景区发现一晶灰色7系宝马坠落悬崖,宝马车未发生爆炸,但奇怪的是从失事车内并未找到驾驶员,却在严重变形的后备箱内发现一头部中枪的中年男尸。

据对案发现场的详细检查,发现失事车辆是挂川F牌照的车。车主已经被枪杀,其身份证上显示籍贯是三川省什市人。

当地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抢劫杀人弃尸案!案情重大,性质恶劣,而且涉及到枪杀,于是本案被层层上报,直到五个小时后,即6月29日21时被川渝联合调查组的相关人员获知。

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以魏东来为首的联合调查组急忙调集警力,兵分两路,一路连夜赶赴巫山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同时听取当地警方的详细汇报;另一路则马不停蹄的奔赴什市,调查死者的情况。

转移了视线,有了目标的联合调查组发出了最为强大的效率,截止到6月30日01时,去往什市的调查人员已经初步有了进展。

他们通过调查死者,得知死者罗思建,系什市本地人,今年38岁。死者父亲罗建国现任什市常务副市长,什市的第三把手,母亲曾庆华任什时城南开发区主任。死者本人生前为什市龙头企业鸿达集团股东,销售公司总经理。由于家世显赫,多财多金,罗思建是什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流“达人”。

通过调查人员的进一步调查,三日前,即6月27日11点左右,死者罗思建在跟本公司的几个部门经理唱完KTV后,便携其秘书谭茹离开,之后,思罗建与谭茹音讯全无,手机关机,销售公司内部的所有人员均无法联系到二人。

不过,鉴于此二人以前曾有多次无缘无故“耍消失”的“前科”,公司的其他人员也不以为怪,认为二人大概是远游去了,等他们耍够了自然就会回来。

于是,侦察人员马上又赶往罗思建秘书谭茹的家中,却惊奇的发现谭茹已经归家。<<>>

一开始,面对警方的询问,谭茹只是说自己当晚将罗思建送到其别墅门口后,罗思建就叫自己离开。之后,她就打的回了家,没想到第二天生了病,发高烧,于是就想跟公司打电话,请个假,却不料自己的手提包忘在了罗总的车上了。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发现是关机,当时就想,大概是没电了。于是她就准备先在家里呆两天,养好病,等身体恢复了再去上班并去罗总那里拿回自己的手提包。

“听说”罗思建出了事,而且还死得很惨,谭茹表现得“相当吃惊”,觉得根本“不可思议”,还询问PL他们是不是搞错了。

尽管谭茹的话看起来似乎能够自圆其说,她的一切表情都很到位,不过,在火眼晶晶,经验丰富的刑侦高手面前,谭茹所说的一切,却到处是疑点,根本就不能自圆其说。

首先,据警方对鸿达集团销售公司的一些相关人员调查得知,从半年前开始,秘书谭茹就跟总经理罗思建有不正当关系,实际上就是罗思建的“小蜜”。所以,从常理上说,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警方根本就不相信罗思建会什么也不“干”的,就放谭茹回家。

其次,谭茹说她自己第二天生病,想给公司请假,但却拿手机忘在了罗思建车上当借口。难道她家里就只有一部手机?调查人员分明在谭茹家客厅的电视柜旁发现了一部红色的步步高座机。难道她不能用座机打电话请假?即便公司所有联系人的电话号码都存在了她的手机里,但通常来说,作为秘书的她因为经常打接电话,对于公司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应该烂熟于心才对。

还有,在侦察人员询问谭茹的过程中,她表现得过于冷静,对于警员的所有提问也都条理分明,娓娓道来。谭茹的面部表情虽然有时也表现得非常“震惊”,“不信”,后来又长吁短叹,对罗思建的遇难表现得相当遗憾,但PL们却觉得这一切有些假,似乎是特意排练过似的。

有了怀疑的侦察人员于是开始对谭茹进行进一步的突击审问,语气和态度都变了一个样,欺哄诱骗,萝卜大棒,那是齐番上阵。

各种威逼利诱的手段一一使来,23岁的谭茹哪里见过这种仗势,不到一个小时,就败下阵来,彻底招供。

掩面而泣,已经完全崩溃了的谭茹向警方道出了事情的真实经过:

“6月27日晚,我和罗总,跟同事道别之后,按照罗总的要求,载着他去了我们常去的地点——什市城南开发区的北京大道。”

“去干什么?”

“去……去休息一会儿。”

“哦,好吧!继续说。”

“在那里,我们大概呆了有半个小时,就听见有人在敲宝马车的车窗。罗总非常生气,然后就下车,想赶走打扰了我们的陌生人,却不料被陌生人用一把手枪指着给铐了起来。”

“停一下,枪,你说是枪?还有手铐?”

“恩,是的。是一把手枪。还有手铐,哦,不对,有两把。”

“到底是几把枪,几只手铐?”

“有,有一把枪,两只手铐。看到了这种情况,我非常害怕,就想驾车离开,不料却慢了半拍,这个时候那个陌生人已经进了宝马车。他将我拖了出来,同样用手铐靠住。不仅如此,陌生人还撕下了我的裙子,将罗总和我的嘴巴和眼睛都捂了起来。”

“然后?”

“然后,然后我和罗总都非常害怕,怕陌生人杀了我们,于是就跪在地上磕头,求陌生人放了我们了。”

“这个时候陌生人在干什么?”

“那个陌生人,也不管我们磕头求饶。我和罗总见他回到了警车那里,然后忙了一阵。”

“等一下,这么说,那人是开警车过来的?那人在忙什么?”

“应该……应该是开的警车。天太黑,我们也没看清陌生人在干什么。之后,陌生人忙了一阵之后,就过来了。不由分说,将我和罗总塞进了宝马车的后备箱。不久之后,就听到了一声爆炸,然后就感到车子动了起来。”

“那个人,直接就将你塞入了后备箱内,没做其他的事?”

问到这里,谭茹犹疑了一下,口中道:“没……没干什么!”

“接下来,车子一直走走停停,由于不见天日,我和罗总根本就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感觉就像是已经过了十天半个月似的,然后,宝马的后备箱再次被打开,我和罗总被那个陌生人提了出来,并解开了蒙在我们嘴巴和眼睛上的布料。

“而就在这时,陌生人又掏出抢来,变换着指着我和罗总两人的头。这个时候,虽然我们也很害怕,但因为前面陌生人也用枪指过我们的头,我们在求饶后,他并没有开枪。而且,他还将我和罗总嘴巴和眼睛上的布给解了下来。所以……所以虽然我和罗总心头都还是很怕,但……但想到陌生人大概是想吓唬我们,他并不敢开枪。

“但……但,这时,陌生人却开枪了,一枪打在了罗总的头上。当场就把罗总打死了。

“我当时就懵了!害怕极了。我想,我也要死了!我也要死了!我也要被枪打死的。为了活命,我不停的向陌生人求饶,求他放了我,饶我一命。

“后来……后来陌生人饶了我一命,但是警告我说不得报警。如果报警,将杀我全家。他说他在什市有很多铁哥们,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就可以灭我全家。”

说到此处,谭茹全身颤抖,似乎又想起了当时那种可怕的场景。

“那人长什么样?有什么面部特征?”

“那个陌生人,带着一个黑框眼镜,头上是一顶鸭舌帽,因为是蒙着脸,所以……看不清长什么样子。”

经过一个小时连哄带吓的突击审问,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人员终于大致得出了6·27杀PL案的犯罪经过:

6月27日晚,凶手在新都区将换班的李扬、黄伟两名警员杀害后,抢枪,夺车,然后一路长驱到什市,在什市城南开发区的北京大道,碰到了正在外面偷情的罗思建和谭茹二人,于是见财起意,顺手牵羊,绑架并抢劫了两人。

在离开什市之前,凶手将抢劫来的,装有李扬、黄伟两名警员尸体的警车付之一炬,毁尸灭迹。然后连夜开车,从德市,经西都,双庆,最后到达了双庆境内的巫山县。

在巫山境内的神女峰风景区,凶手枪杀了罗思建,放了秘书谭茹,然后在深入风景区内的一处断崖,将装有罗思建尸体的宝马车丢入悬崖。

之后,凶手再次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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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在书评区的踊跃发言:)至于是否改走科幻流,或者末日流,又或者有人建议的玄幻流,大家都是各抒己见呐!总的来说,还是要求王欢继续“逃”下去了多啊!

不过,为了不有所歧视,我还是搞一个投票吧,来一个数字化的统计吧。或许这样更能说明问题一些。

即便真的带电科幻或末日色彩,那也是跟其他的科幻流,末日流不一样的。不会一来就是什么主神,外星仆人认主(凭什么呀?),一来就是传染病毒,死他个几十亿人,然后就是丧失横行,挖晶体,吃晶体练级。

反正,席子一定仔细考虑,综合大家的意见,尽量照顾每个人的意见(虽然我知道那基本上是不可能滴)。

最后,席子的这本新人新书现在在“新人新书榜排”第14名,看过本书的书友每个人投席子两三票,只需要上两个名次,席子看看能不能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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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追捕,过河!(修改)


class="width">2012年6月30日上午9点,远赴巫山的一路调查组传来消息,经过调查组刑侦人员的现场勘测,确定了以下事实:

1,死者系头部近距离中弹而死。~~~~子弹从死者前额射入,从后脑勺穿出。

2,死者死时,仍被手铐烤着。通过检查手铐上面的编码,确定为牺牲民警李扬所有。

3,现场发现指纹若干。经巫山县警局检验科检验并与什市调查组这边提供的样本比对,发现的所有指纹系死者罗思建和谭茹所有。

4,发现发丝,血液,碎皮,干涸的斑迹若干,目前正在等待DNA检验结果。

而这时,通过调阅从什市到巫山的沿途高速公路收费处的监控录像,发现,的确有一辆挂川F的晶灰色宝马于6月28日清晨,一路从德市,经西都,双庆,最后到达了双庆境内的巫山县。

从所拍摄的影像可以看出:宝马车内,只有一个驾驶人员。沿路四五个摄像头都拍摄下了凶手的影像,不过,碰巧不巧的是,每当靠近收费站时,凶手都有意无意的用戴着白手套的手遮住面部。而当凶手缴费的时候,驾驶室旁的车窗,也只开了一条仅仅可以伸出手臂的缝隙。由于车窗贴有反光膜,悬挂在收费站上的摄像头难以拍下凶手的面部影像。

位于西都总部的联合调查组,在综合分析了两路人马所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凶手是一位经验丰富,具有极强反侦察能力,异常冷静、狡猾而又残忍的老犯,惯犯。

而总总迹象表明,凶手行事,杀伐果决,反应灵敏,不拖泥带水,所以绝不可能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初哥。这也差不多间接的否定了双庆方面猜测的,凶手是6·25杀PL案的同犯。

不过,不管两件惊天大案是不是同一人所为,目前摆在双庆和西都警方面前最重要就是如何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给各级领导和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通过分析各种证据,调查组认为凶手在弃车毁尸之后,有两种逃脱的可能:

一种是搭乘路上的便车,进入巫山县城,然后通过城市便利的交通,逃亡其他城市,就像凶手当初从新都,到什市,再到德市,然后一路辗转逃到巫山。

另外一种就是暂时进入附近的山中,隐藏起来,等避过警方的风头之后再出去。

调查组认为,凶手很可能走的是前一种逃亡方式。因为一来丛林凶险,苦寒,没有受过专门丛林训练的普通人很难长期生存下去;二来凶手前后洗劫了至少四人,搜刮资金估计至少过万,有枪有钱,更能壮凶犯的胆,没必要进山去当野人。<<>>

不过,在进一步的证据出来之前,调查组并不敢肯定凶手到底会采取哪种逃亡方式。所以,也只得将大军分成大小两路,分开进行追捕。

人多的一路人员搜索以巫山为中心的城市。由于从案发到现在已经接近40个小时,追捕人员不得不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双庆和与之接壤的湖北两地的各大小城市,在各交通要道,如机场港口,车站码头等地点布控,严加盘查。至于酒店宾馆,洗脚城,按摩房,更是检查的重中之重。

人少的一路约一千人则撒种子一样撒向附近广袤的大山,搜索着凶手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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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沿着山间的溪水,一路向西。或许因为有溪水的关系,总的说来,路不难走,也没遇到什么危险的野生动物,除了一条在溪边饮水的,黑麻黑麻的蛇,被王欢用一个石头击中尾巴给惊走了。

越往前走,水面越宽,水流越缓,眼前也越来越开阔。从常识中得知,这是海拔越来越低的缘故。

虽然没有遇见人,但随着地势越来越平坦,王欢也不禁开始有些担心,担心前面是否是有人区,或者是附近的某个景点。对现在的王欢来说,他宁愿面对凶猛的野兽,也不愿面对一般的人。遇见的人越多,暴露的机会越大。他这一身跋山涉水的行头,太显眼,很容易暴露给某些有心人。要知道,他这一身肉,可值五十万,如果警方一旦探知了他的去向,故意将消息透露给大众,王欢相信,那些自忖有点本事的猎人们,肯定会趋之若鹜,进山来追踪自己。

不过还好,到中午的时候,王欢遇到了一条五六米宽的河,横亘在自己面前,而顺水而行的这条小溪,便就此汇入面前的这条自北向南的河。

王欢搞不懂为什么会出现一条自北向南的河流,也来不及去研究。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一条顺着河流向南或者向北走,另一条则过河,继续朝东走。

根据河流越往上游越窄的原理,王欢选择了朝上走。不是他不想过河,而是现在根本就没办法过。人倒是可以脱了衣服游过去;但再加上七八十斤的登山包,他就没那信心了。

于是,王欢跳过小溪,暂时改变方向,朝北行去,打算先看看前面有无比较窄的地方或者桥什么的,好让自己过河。

越往上去,河的确好像是在变窄。但既然是“好像是”,那就说明变化的幅度并不足以让王欢的肉眼感觉出来河的确是有变窄。

所以,他只能继续朝前。

人都有一定的耐性。王欢的耐性在走了一个小时后终于被消磨完了。因为步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的他,也没明显感觉出旁边的这条河变化了多少,看起来还是跟最初的差不多,五六米的样子。

“得想办法过河!”走了大半天,已经有些累了的王欢自言自语的道。

怎么过河?这是一个问题。河水早就探过,淹过他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王欢搞不明白为什么崇山峻岭中会有深达两米左右的河。在他的感觉中,山中多是一些比较浅的小溪,至于大江大河,都要到中下游,过了宜昌,武汉之后的事。

不过,他毕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有的臆想都是跟着感觉和常识在走。他后来一想,山中有很深很宽的河,那也是有可能的,像那媒体经常提到的雅鲁藏布江,据说就相当的“恐怖”。

王欢摇了摇头,摸了摸头上的短发,结束了这个让自己耿耿于怀,纠结不已的“大河之想”,将全部心思放在如何过河这个最现实的问题上来。

高中的时候,王欢最厉害的是理科。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这四科那是相当的“霸道”,不说其他,反正在他所处的那所据说现在已经升级成为国家级重点中学的母校,无人敢跟他叫板。没办法,从小就喜欢,再加上本人也喜欢琢磨那些猜想啊,宇宙啊,生命啊之类的东东,学起来那自然是轻松加愉快。王欢本人也觉得,自己以后大概会搞核物理或基因一类的“高科技”,看破生死,追寻暗物质、负能量等终极物质和能量,为人类造福。

但造化弄人。王欢的语文和外语相当一般,加上在高考语文写作文的时候,突然兴之所至,将一篇本该歌颂和赞扬的文章写成了一篇通篇是揭露,鞭笞和挞伐的“檄文”,被阅卷老师认为“此学生思想偏激,内心阴暗,思想极度要不得,需要大力改造!”而给了个“鸭蛋”。

当时的他也有点心高气傲,考高志愿只填了两所在高能物理和基因工程据说比较有建树的高校,后来班主任嫌王欢太冒险,苦口婆心,反复劝说他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里面好歹也要再选一个吧,为了承班主任的情,王欢随便看了下身边一位女生的第二志愿,照抄过来,应付了事。

于是,悲剧自然就发生了。王欢那种“为人类造福”的,“太傻太天真”的“理想”,自然就半路夭折,无疾而终。

本来,他也曾打算复读一次,再给自己一次“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但后来考虑到多读一年,奶奶就要多辛苦一年。奶奶年岁已大,他不愿奶奶太过辛苦,于是毅然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去了双庆的三川外语学院。

后来,王欢进入大学,后来又步入社会,慢慢开始了解他身处的这个社会的深刻本质和其运行的规律,才明白:

天朝这块地儿,搞阴谋权术,与人相斗可以;要想搞造福人类,于人类的文明有所裨益的学术研究,还真找错了地方!这块地儿,无论怎么挖,怎么找,也挖不出一块“诺贝尔”出来!他王欢不是绝世天才,IQ也没高到让爱因斯坦见了也要自叹弗如的地步,所以,哪怕当初被心中理想的学校录取,进入理想的专业,他也注定不能“为人类服务”。

王欢坐在地上,想了约摸有十分钟,一个主意,便浮上心头。

他抓住登山包的肩带,站在河边,像甩链球一样,抡着登山包的肩带转着圈。一圈,两圈,三圈……,第五圈的时候,王欢将手尽力上扬,在登山包切入河边的时候松手,于是,就见七八十斤的登山包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被王欢甩出了七八米远,顺利的过了河。

接着,王欢脱掉身上的警用腰带,鞋子,牛仔裤和T恤,用刚才拿出来的绳子帮牢,甩到了河的对岸。然后,站在河边的王欢甩了甩手,一个猛子便扎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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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首页看了一下,竟然爬上了新书榜!非常开心,谢谢大家的支持!

不过目前仅处于倒数第一,位置有点不牢靠,后面的仁兄追得急紧。席子厚颜兄弟们再支持一下,巩固巩固,席子也不贪心,能拿个倒数二三名就满足了:)

本卷《逃亡之路》就快要结束了,席子正在抓紧构思第二卷的内容。欢崽战斗的主要战场将放在丛林之中。为了便于情节的展开,第二卷将会再引入一些东西,席子尽量写好,希望最后能够让大多数人满意……

再次大吼一声:票票,我要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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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玛雅人,筋体微弹术!(修改)


class="width">过了河之后的王欢穿上衣服,拿出剩下的熟食,坐在河边,开始吃午饭。~~~~

一些卤制的熟食有些已经有些变味了。这提醒王欢需要大力的消灭袋中的熟食。于是,王欢挑挑拣拣,在剩下的两三袋熟食中,专挑那些没变味的来吃,能吃多少,就吃多少,直到再也撑不下去这才作罢。

吃完之后,王欢将剩下变味的卤味以及骨头残渣一股脑儿的装入塑料带,打了个死结,然后扔进河中“毁尸灭迹”。

王欢估计,那辆被自己搞下悬崖的宝马车现在差不多已经被人发现了吧。那么,后备箱内的尸体也就暴了光。这样一来,紧跟着,漂亮秘书谭茹也会被太保们发现,然后被审讯、逼问,自然,杀PL烧车案也就会水落石出。

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自己和双庆那边儿联系在一起!

不过,杀一人和杀两人,杀两人和杀三人,其实对自己来说已经没有区别了,被逮住了,都是一个死字;即便没被逮住,这辈子也只能隐姓埋名,像老鼠一样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单纯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也能够引动天雷,发生质变。所谓杀一人者为罪犯,杀万人者为将军,杀百万人者为国父就是这种道理。我王欢真能够杀它个几百上千万,将不满自己的,对自己喊打喊杀的,杀他个干干净净,一个不留,这个世界,也就安静了。

还有就是那些像恐龙一样死了不能再死的玛雅人,留下的“2012世界末日”之类的谶言,如果真能蒙准,发生诸如大地震,大海啸,或者就是彗星撞地球,甚至是上演外星人进攻地球之类的荒诞剧,王欢觉得,他倒是有可能因此逃脱一劫。

但这些,终究是意/淫罢了!

于是,王欢停止了意/淫,背起登山包,拿起开路棍,继续朝前赶路。

河的对岸是山,高大巍峨。山上枝繁叶茂,郁郁匆匆,一派青绿。有山,无人,所以也没有路。王欢沿着河流,寻找坡势较缓,容易攀爬的地方,以便翻山越岭。看着眼前的大山,王欢相信,只要深入进去了,自己的安全将会有保障得多。

行路的过程中,也没忘记练习“疾走功”。

进入了第一层“迅捷如风”的中期,王欢已经能够对具体的某块肌肉进行控制和锻炼。-====-他现在用的,是《疾走功》上面介绍的“筋体微弹术”来控制和锻炼筋肉。

什么是“筋体微弹术”?经过不断琢磨的王欢用现代语言翻译过来就是:绕开关节,直接控制肌肉两端的神经束来震荡肌肉,甚至更进一步,控制肌肉里面的某束分支神经,局部震荡某团肌肉。

而这在以前,却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人体结构比较了解的王欢明白:肌肉本身是动不了的,肌肉要想动,必须要先由神经来控制关节上的肌腱,牵动肌肉,从而达到运动肌肉的目的。

但是,如果通过运动关节来运动肌肉,不仅幅度大,而且效率也低,有点“吃力不讨好”。而且在没有关节的地方,比如耳朵等部位,一般人即使想动也动不了,除了某些特别训练过的“奇人”。

对此王欢曾猜想:理论上,有神经的地方,都可以利用神经反射来控制指挥,运动相关的部位。但有些地方的神经很柔弱,且缺少像关节那样的支点,所以运动起来就相当的困难。而一些天赋异禀或经常锻炼的人,先天或通过后天的锻炼,将柔弱的神经锻炼得发达了,自然,就能够指挥和控制别人控制不了的地方的肌肉,完成一些一般人无法完成的动作,这类人,当然就成了一般人眼中的“奇人异士”了。

现在的王欢,如果那些只是会动动耳朵的“奇人异士”见了,肯定会大声惊呼一声:“奇人!”

因为如果现在有人跟在王欢身后,就会发现,他的全身上下,时不时的某些地方会产生肉眼可及的波动,如同将一杯水放在发燃火的车上,杯中的水会因发动机震动而产生相应的水纹一样。

现在的王欢,就是通过施展“筋体微弹术”,让他希望控制的某些肌肉或肌肉群以极高的频率震荡起来,从而达到锻炼筋肉,让其更加灵活、致密和有力的目的。

“筋体微弹术”,是“疾走功”里面极其重要的一个锻炼功法,从第一层到第四层,贯穿始终。特别是对于打基础的第一层“迅捷如风”和第二层“身轻如燕”,更是一个主要的锻炼方法。

“筋体微弹术”,在自诩为“科学信徒”王欢的眼中,也是非常的博大精深,因为即便是苦练不辍长达两年的他,到目前也只是初窥门径,离真正的登堂入室还远得很!

现在的王欢,不过是只能简单的够控制身体的主要肌肉和肌肉群,对于肌肉内部和身上那些比较隐蔽的小肌肉,他还没练进去。

然而一旦练进去了,被人砍一刀,控制伤口自动闭合,止血,那是小儿科。

真正的“绝技”是那个时候刀还砍不砍得进去,都成问题。因为在刀临体之前,周围的肌肉群在人的感应下便已经迅速聚集,增大密度和硬度,同时高频震荡,化解抵消硬物的冲击力,练到极致,甚至在手掌心上放一块石头,手掌心上的肌肉一震,一弹,掌心的石块便化为齑粉,比什么“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不知要高超多少倍。

这在信“科学,得永生”的王欢看来,“筋体微弹术”的至高境界,那是相当的“扯淡”和“天方夜谭”。防御下刀砍那也罢了,哪怕是能够防弹,王欢也觉得不是不可能;但能将碎石在没有任何压力之下一震而成齑粉,学过基本能量转换的王欢知道,哪怕是用现今世界最先进的超高频震荡仪,也基本上不太可能!

莫非到了最高境界,已经不是什么肌肉震荡,而是频率超过100亿赫兹的某种能量波?

不过,不管信与不信,“筋体微弹术”的“最高境界”都跟现在的王欢没什么的关系,就如同“疾走功”里面的“踏浪而行”和“飞刀诀”里面的“例无虚发”一样,是目前的他只能意/淫和妄想的范畴。

通过两年不间断的练习,王欢发现,“筋体微弹术”的确是一门相当高超的炼体术,它不仅可以用在“疾走功”上,即使是对于“飞刀诀”而言,也是大有裨益。

由于“疾走功”上面并没有说“筋体微弹术”只能用在腰胯和大腿以下部位,所以,练习了一段时间而感到自己在爆发力,持久力和灵活度方面有明显改善的王欢举一反三,将“筋体微弹术”用到了身上所能够用到的所有地方,即便下面的那根阳势也不例外,不过重点部位还是以四肢和腰跨上面的筋肉为主。

王欢现在运用“筋体微弹术”,一次可以最多控制,震荡8块肌肉,仅还处于“筋体微弹术”的入门阶段。什么时候等他能够一次性控制300块以上的肌肉,并能将300块肌肉上的震颤之力传递到一处,到了那个时候,才能够勉强算是登堂入室。

《疾走功》上言:“如能控肌三百数,二层可登顶。”就是说,如果控制身上的肌肉达到300块,那么就可以登上“疾走功”第二层“身轻如燕”的顶峰。到了那个时候,学蜘蛛侠飞檐走壁便会显得稀松平常;而一拳打死一匹马,一脚踢翻一头也将成为现实。

学过人体结构的他明白,人的身上有大小600多块肌肉,约60亿条肌纤维。每条肌纤维收缩时可产生大约1-2毫牛的力,如果把全身600多块肌肉合在一起同时收缩,可产生约25吨的力。所以,如果能够控制哪怕300块肌肉,并能将其中产生的力传递到一处,算上这一过程中的损耗,不说25吨的一半12.5吨,降低一点,3、4吨总有吧?一拳一脚如果有3、4吨的力,什么马打不死?什么牛摞不翻?

8:300。这其中的差距有多大,王欢还是能够明白的。但不论如何,不管前方会遇到什么艰难险阻,为了生存,为了心中那些虚无缥缈的理想和道义,他都会奋力前行!

————————————

第一卷《逃亡之路》完!敬请期待第二卷《神秘的黑匣子》

注:人身上有639块肌肉,由60亿条肌纤维组成,每条肌纤维收缩时可产生大

约0.981-1.962毫牛的力,如果把全身639块肌肉合在一起同时收缩,可产生约

25吨的力人体全身的肌肉共约639块。约由60亿条肌纤维组成,其中最长的

肌纤维达60厘米,最短的仅有1毫米左右。大块肌肉有2000克重,小块的肌肉

仅有几可。一般人的肌肉占体重的百分之35--45。肌肉内毛细血管的总长度可达

10万公里,可绕地球两圈半。

参考资料:《人体生理学》

最后,感谢:1天人陈杰

2雪后春风

3curmudgeon

4太子殿下

5WhisperwindW

6完颜彝

7神死仙亡

8Oo一柱擎天oO

9冰点一一

以上九位兄弟的打赏,席子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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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一定要死!(修改)


class="width">人生最大的悲哀之一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什市副市长罗建国和什市城南开发区主任曾建华现在就深刻的体会到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伤痛。

罗家在整个什市,可谓家世显赫,平时翻云覆雨,就在罗家人一句话,其势力之大,连罗建国上面的两号人物,很多时候都不得不忌惮这个什市政坛的常青树,土霸王。

现在罗家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断子绝孙,除了有不少以前受过罗家人欺压的什市百姓在欢天喜地,锣鼓齐鸣外,就连什市的两位正牌当家人,心头也在大笑不已,直道老天有眼。

“儿啊,我的建儿啊,你怎么就这样走了啊?你就这样狠心扔下你的妈不管了吗?我的建儿啊,你快回来吧!快再叫一声妈吧!妈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给你!儿啊,我的儿啊!……”

曾庆华瘫坐在豪华别墅大厅的橡木地板上,怀里抱着罗思建的黑白遗像,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如果不是别墅内安装了高档的隔音材料,恐怕整个别墅小区都能听见她撕心裂肺的哀号。

“够了!还不够丢人现眼的!”送完最后一波过来吊唁的客人,罗建国“砰”的一声关上高级进口防盗门,对坐在地上,不顾形象嚎叫的曾庆华吼道。

“罗建国,你个王八蛋!你丧尽天良!你要对建儿的死负责!要是你平时能够少打点麻将,少玩些女人,多抽点时间关心下建儿,建儿能有今天这样的下场?罗建国,你***!你不得好死!”

被罗建国吼了一声的曾庆华如同一只被激怒了的老母狮,把手中的遗像一放,对着走进来的罗建国就是一阵破口大骂。

“泼妇,你发什么疯!你还好意思说我?如果不是你平时溺爱你那宝贝儿子,他会有今天?像他这种淫/人/妻女的祸害,死得好!被人打死了也算是为民除害!”见坐在地上的妻子似乎失去了理智,连自己也骂了起来,被丧子之痛折磨得几乎想要杀人的罗建国也不管不顾的对着老婆发泄了起来。

“啊啊啊——!罗建国,老娘跟你拼了!你***,敢说建儿玩女人!建儿玩女人怎么了?建儿玩她们是她们的福气!你不要以为老娘不知道!你***弄人家的妻女还弄少了?你***,老娘跟你拼了!”被罗建国激怒了的曾庆华从地上弹了起来,一路张牙舞爪,“啊啊啊”的朝罗建国抓去。~~~~

于是,在豪华的别墅大厅,上演起了一场精彩的二人大战:花瓶,板凳乱飞,空调倒塌,50寸的超薄液晶解体……

风雨过后,只剩下一堆凌乱不堪的残花败叶,述说着刚才战斗的激烈和昂贵。

而此时,经历了一场长达半个小时的发泄后,罗思建和曾庆华胸中所蕴藏的愤懑和戾气也消散了不少。两人喘着气,坐在一堆昂贵的古董和洋垃圾之间。

“哈哈——!老头子,你们罗家算是断子绝孙了,哈哈——!可怜了我的建儿。你说怎么办吧,老头子!”

“……报仇!抓凶手!”

“仇肯定要报!凶手肯定要抓!不过,那姓谭的婊子不能活!”

“那是建儿的秘书……人家也是受害者,这……还是算了吧?”

“不行!那小婊子肯定要死!怎么,心疼了?莫非建儿搞了,你也想搞?”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是那样的人吗?

“哼!罗建国,老娘认识你四十多年了,你是啥样的人,有啥德性老娘还不清楚?你少在老娘面前装模作样!我说了,那小婊子一定——要死!”

“……好好好,随你吧。不过最近风声很紧。等过了这风头再找人做。”

“这个我清楚,你就不要管了!倒是杀人凶手那边,你要给老娘盯紧点。局里那群饭桶,老娘不是不清楚是一帮什么货色!如果抓不到人,早点吭声,我好叫我哥去办!”

“这是杀PL杀富,捅破天的大案!成渝两地投入了超过一万以上的警力,布下天罗地网,凶犯插翅难飞!你就不要再节外生枝,麻烦大哥了,他现在身份敏感,正在跟人博弈的关键时候!。”

“反正我不管,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老娘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凶手碎尸万段!”

“那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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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帮PL离开后,与PL们对峙、抗争,最后却不得不屈服的谭茹,仿佛再一次经历了几天前那种不堪回首的恐怖事件,筋疲力尽,脸上血色尽褪。

而谭茹的母亲刘素芬,这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在过去的几天之中,竟然遭受过这种非人的折磨,差点连命都送掉了,吓了一身冷汗,后怕的她忍不住与自己的女儿在客厅的沙发上抱头痛哭。

“小茹,你为什么不早说呢?为什么不早告诉妈妈呢?”刘素芬用颤抖的双手捧着谭茹因害怕而变得苍白的俏脸,不断抚摸。她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的女孩儿身上。如果家中的顶梁柱谭茹万一有个好歹,她觉得恐怕她自己和小女儿谭霜也难以独活。

谭茹的父亲在她上高二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留下三个孤立无助的孤儿寡母在世。从那以后,以前那个虽然清贫,但却不乏欢声笑语的四口之家就日渐衰落。

父亲走后,就只剩下母亲刘素芬一人,苦苦支撑整个家庭一家三口的生计。母亲在小区里面摆了一个卖副食的小店。小区是那种很老的小区,住的都不是有钱人,一天生意好的时候能够赚个四五十块钱,生意不好,也就是十来块的样子。失去了父亲的这个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一家三口的生活越发清贫和困苦。

谭茹自小听话,成绩也优秀,高考的时候考了个不错的一本。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差不多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了供谭茹和她妹妹谭霜读书,家里把以前父亲在时留下的不多积蓄也花光了,对于谭茹那高达七八千的学费,刘素芬是再也无能无力,一度让她因自责、愧疚而自杀,不过好在被敏感的谭茹发现,才没酿下惨祸。

谭茹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开始进入社会工作。她决定从母亲残弱的双肩上接过家庭的重担,努力赚钱,争取将自己的妹妹供出来。

为了赚钱,她几乎什么活都干过,服务员,网吧收银员,迎宾,甚至也摆过地摊。在辛苦的工作中,谭茹还不忘学习,通过三年的努力完成了西都一所大学的成人教育,拿到了该校的会计专科文凭。

今年初,一个机会,让她进入了什市的龙头大企业鸿达集团,当上了罗思建的秘书,于是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与母亲抱头痛哭的谭茹没有回答母亲的话。母亲为了维持一家人能的生计,殚精竭虑,操劳过度,才四十几岁,就已经是满头白发。身体也是体弱多病,动不动就吃药,谭茹如何再敢把自己的遭遇将给母亲听?

“妈,我们搬家吧!”哭了一阵,因PL再次揭疤而导致神经有些恍惚的谭茹恢复了过来,然后对身边满怀关切的母亲说道。

“啊,小茹,搬家?搬什么家?”刘素芬不明所以,呆呆的望着突然说出搬家的谭茹。

“妈,我们离开什市好不好?我们和霜霜一起离开什市,离开三川,去其他地方生活吧。”

“为什么啊,女儿?你为什么突然想起要搬家了啊?我们为什么要搬啊?”疑惑不解的刘素芬怀疑自己的女儿是不是烧迷糊了,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谭茹的额头。

“妈,我没病。你听我说,当初绑我的那个匪徒曾威胁我,叫我不要报警。一旦报了警,他在什市的同伙马上就会来害我们。我本来也没想过要报警的,但PL却自己找上了门来。现在PL肯定会去抓那绑匪,他一旦发现PL在找他,肯定会叫他在什市的同伙来报复我。报复我倒没什么,但是你和霜霜——”

“女儿啊!你怎么能这么说!什么报复你没什么?难道你出了事,我和你妹妹就能活下去啊?”见谭茹这样说,刘素芬相当的生气,眼泪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搬吧,女儿!就依你!我们搬吧!”刘素芬拉着谭茹的手,拍了拍,“不过小茹,我们搬到哪里去啊?”

“妈,谢谢您能够理解。什市肯定不能呆了,三川也不怎么保险。我已经想好了,咱们去双庆吧,双庆不属于三川管,而且是三千万以上的大城市,要想在这种上千万的大城市中找出两三个人来,根本就跟大海捞针一样。”

谭茹捏了捏拳头,漂亮的眼眸中投射出坚毅的光芒。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她,后来又受到PL威逼利诱,一夜之间,仿佛就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明白了一些难以明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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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谭茹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掉了现在的房子,偷偷的带着母亲和参加完中考的妹妹,离开了什市。而她们的目的地,正是王欢当初逃离的西南大市——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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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巨网,人民战争!(修改)


class="width">时间:2012年7月1日08时07分。

地点:地球外层空间。

事件:1,已经围绕地球绕了18圈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按照预定轨道,将在46个小时后进入地球大气层。

2,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启用速度达10万万亿次的超级计算机,对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进行反复计算,得出的结论是:按照现有的运行轨道,阿波罗21飞船最终将降落在中国西南地区。

3,美国总统奥玛,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第七舰队,美国嘉手纳空军基地进入最高战备值班状态。

4,几乎同一时间,中国西都军区空军特种飞行大队全部歼10中队进入紧急状态,该特种大队的所有飞行员,预备飞行员,和地勤人员停止休假,归队,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

联合调查组的组长魏东来,在自己宽大气派的办公室内,不停的踱着官步,一边踱步,一边吞云吐雾,以至于整个所办公室,都弥漫着一股浓烈的,中华烟的烟味。

24小时过去了,联合调查组的两路人马,上万的警力,上千辆警车,不说其他,光是油就烧了至少有几万升,但到目前为止,却并未将穷凶极恶,犯下滔天罪案的凶手捉拿归案。

不仅没捉拿归案,甚至就连凶手的毛都没找到一根,这就不能不让作为联合调查组最高负责人的他光火了。阵仗搞这么大,浪费民脂民膏无数,不能及时破案,如何跟民众交代?如何跟领导们交代?时间拖久了,即使破了案,那也会美中不足啊!

老火,真他/妈的老火!

走到电话机旁,给自己的助理打了个电话,叫他召集调查组的相关头头脑脑们来会议室开会。

魏东来决定再给下面的人加把火,督促一下。

“谢老,你觉得那凶手到底会走那条路?进山,还是进城?”沾了张耀国的光,小女警张莉也有机会列席魏东来召开的临时会议。不过,她的心,可没放在那些老生常谈的发言者身上。瞅住一个机会,便朝旁边的谢治安请教。

“丫头,你觉得呢?”谢治安没有直接回答张莉的提问,而是反问了一句。

“我认为那凶手已经根本不在城里了!”见谢治安反问自己,张莉双眼冒光,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斩钉截铁的对谢治安低语道。

“哦,这么肯定?怎么说?”见张莉这么笃定,在会上听得有些无聊的谢治安也来了兴趣,想听一下老搭档张耀国的侄女会如何分析。

“虽然从各方面分析,凶手最有可能会进城,利用得来的钱财,跟警方周旋。但是,到现在为止,分布在巫山周围的七八千PL也没找到凶手任何的蛛丝马迹,这说明了什么?难道还认为凶手仍在城里?”

“难道我们现在没找到凶手,就能说明凶手不在城里?”谢治安意味深长的反问了一句。

“当然不能!但是,谢老,你想过没有:那凶手为什么要在神女峰的断崖处弃车?如果他要弃车,他什么地方不能弃?在大城市里,随便朝哪个停车场一放,停个十天半月的,咱们能找到?非要跑到山里去?我觉得,咱们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凶手就是想进山,逃避咱们的最终;而不是为了什么故布疑阵,故弄玄虚。现在咱们费了这么多人力物力,还没找到凶手的踪迹,便能充分说明问题。”

“呵呵,不错不错,分析得不错!咱们的警花长进了啊!”听了张莉一通分析,谢治安是不住的点着头。

其实,在他们一帮双庆人的心理,早就认为凶手很有可能是进了山,而不是所谓的进城。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认为:那凶手不是别人,有90%以上的可能性,他就是王欢——一个灭绝了人性,比当初的马爵士还要疯狂和恐怖的超级凶犯!

可惜,西都这边的头头们却固执己见,一直认为凶手进城的可能性最大!

不过,魏东来召开的这个临时会议,产生了一个对双庆警方有所安慰的决议,那就是加大了对巫山和跟巫山接壤的神农架外围地区的搜寻。

然而,在城里面舒服的开着警车追踪敌人,一般的PL,甚至城管都能够胜任;但披荆斩棘,进入深山老林,去探索凶手的踪迹,聪明人一看就明白,这种活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吃得消的,跟游山玩水看风景,完全不沾边,除了需要做好吃苦流汗,甚至流血的准备外,还需要专业!

可是,现在的PL,哪里进过山啊!即便有过登山的经历,那也是装备齐全,无危无险的一路吃喝玩乐。在城里面的养尊处优,大鱼大肉,看起来还膘肥体壮的身体,其实早就废了。不要说钻那些没有路的老林子,就是早平平顺顺的马路上多走几步,都要汗流满面啊!

不仅如此,山里面没有后勤补给,吃喝拉撒都要自带,一两天倒还罢了,多几天,那怎么活?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旦进入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会不会遇到什么未知的危险,那还难说。什么毒蛇毒虫,豺狼虎豹,万一碰见了,那可是要人老命!

所以,进山追踪,这种跟以前大相径庭的工作方式,实在不是那些要经验没经验,要身体没身体,要胆量也没什么胆量的一般PL干得了的。

有鉴于此,联合调查组决定调用他们的拳头产品——打击力最为强大的反恐特警部队,——城市型的。

丛林型的没有,以前没遇见这种人啊!军队里面倒是有这种经验丰富的丛林部队和山地部队,但是为了抓捕一个杀人犯而调集军队?

你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

国之/利刃,岂能轻动?

为了解决入山人员的后勤压力,调查组还特意征调了两架“直九警用直升机”,用做发现敌踪时的快速打击力量。

除此之外,敌人逃亡巫山周围山区这一消息,也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透露出去了,那50万高额悬赏也被反复提及,说只要能够给警方提供有用线索,把犯人抓获之后,马上兑现。

人民PL嘛,肯定要依靠人民,发动群众不是?我朝的天下便是这么得来的,这一百试不爽的传家宝肯定不能丢!

50万一挂起来,这一下,便捅了马烽火,在掀起全国各地掀起了滔天大浪。各路好手,八方英雄齐聚巫山,相会神女,一起进山,上演现代版的“乌龙山剿匪记”。

单枪匹马的,组团结社的,截至到7月2号,一百来个大小团体,已经齐聚巫山,并陆续开拔,进山剿匪,为民除害。而且,那些才得到消息,或晚得到消息的,更多的组织和个人,正源源不绝的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巫山。

一张巨网,正在步步为营的朝王欢盖来!

而我们的主角王欢,现在又在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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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睡,遇狼!


class="width">在天黑之前,王欢在一处不知名的山坳里找了一块空地,作为晚上露宿的营地。-====-

自从6月27号晚将抢来的宝马车停在三川德市的石亭江边睡了一晚后,从6月28号清晨到现在7月1号的晚上,3天多,接近90个小时的时间,王欢一直处于马不停蹄,人不歇气的逃亡中,未曾合过一次眼。到了现在,即便是铁打的身体也有些熬不住了。考虑身边的安全态势有所缓解,王欢决定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番,养足精神,为明天的继续跋山涉水储备足够的能量。

王欢所处的山坳,或者说小山谷两面临山,中间有一条一米宽不到的小溪,从地势高的上谷地带弯弯曲曲,蜿蜒而下。溪水清澈见底,也不深,两尺有余。

王欢卸下登山包,先用脚平整好两米见方的一块地,将上面的乱草踩实,如果有石块,则扔往一边。

之后,从登山包里拿出折叠帐篷,防潮垫和睡袋,然后搭好帐篷,弄妥晚上的睡觉之处。

站在一边看了看深蓝色的帐篷,怎么看都有些碍眼。于是王欢用多功能小刀从上山砍了些带有茂盛枝叶的树枝,搭在帐篷上,算是加了层天然的保护色。

又在周围撒了一圈雄黄粉,防止晚上睡觉的时候有虫蛇来扰袭。

解决了住宿的问题,王欢拿出两袋真空包装的熟食,就着瓶中的溪水,开始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填起肚皮来。

王欢没有用随身携带的小炉子将熟食加热,虽然他已经几天没有吃过热乎乎的饭菜了,但那些随身携带的固体燃料用一点就少一点,现在还不是最需要的时候,能忍就忍吧。

至于捡树枝生活造饭,那不是为追踪者点烽火么!王欢觉得自己还没那么脑残。

两个茶叶蛋和一对鸡翅落了肚,摸了摸肚子,有些蔫瘪,但这也是不得不控制的**。王欢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上的油,然后拿出毛巾牙刷等洗漱用品,利用面前的小溪做了个简单的洗漱。

之后,在夜幕完全降临下来的时候,王欢钻进帐篷内的睡袋,开始了3天以来的第一次睡眠。

夜晚的山间,万籁俱寂,除了帐篷前溪水的轻微叮咚,以及偶尔夜风拂过山林时产生的“哗哗”声,暂时打破深山的沉寂。

安静的环境,清新的空气,让王欢钻入睡袋没多久,就进入了深沉的睡眠。

不知道睡了多久,王欢醒了过来。不过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某种动物的嚎叫给惊醒的。

王欢迅速的从睡袋中钻了出来,一手拿起枕头旁的手枪,打开保险,另一只手从腰间顺下两柄飞刀,然后轻轻的拉开帐篷前面的拉链,从十厘米的缝隙中朝外观望。

左边很干净,右边也空无一物。正对面的两米外是小溪,小溪的后面是一长溜不规则的杂草地,而就在深入杂草地后的二十几米处,王欢看到了两个影影绰绰的身影:

四足,一米来高,两双绿油油的眼睛如同四个发出绿色灯光的小灯笼,朝王欢的帐篷处射来。

是狼!两条成年狼!

神农架自然保护到底有没有狼,为什么会有狼,王欢不是研究神农架的动植物专家,对这方便也没有特殊的兴趣,他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如何摆脱面前的两条凶物。

或者,杀死它们。

迅速的拉开帐篷前的拉链,然后顺势朝前一个翻滚,从帐篷内滚出,站立,一双赤足的王欢已然站在了溪水边。

对面的两条山狼,见那个让自己好奇的,四四方方的奇怪物体内突然滚出一个球形活物,突然之间倒是吓了一跳。不过接着那活物马上又变成了直立的人形。这倒让两条见多识广,已经活了七八年的山狼释然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眼前的活物应该是一个名叫“人”的,比较孱弱,没有什么攻击力的动物。而且数量只有“一只”,以自己两夫妻的战力来说,解决掉应该不成问题。即使解决不掉,到时候召集在周围山区觅食的兄弟姐妹,集众人之力,也可以将其围杀。

不过,吃众食不如吃独食!两条山狼相互望了对方一眼,似乎都能明白对方所想,于是一前一后的,朝着对面的猎物迈去。

站在水边的王欢见那两条狼在自己出来的时候先是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接着便一前一后的,慢慢朝自己走来,心头有些不解。

这意味着什么?见自己一个人好欺负不成?

对于狼这种动物,虽然从没接触过,但读书的时候多多少少也听过周围的一些同学谈论过狼,知道狼这种动物是具有极高智商和情感的群居性动物。虽然也有离群索居的孤狼、独狼,但很少,大部分都居住在一起,在首领的带领之下,荣辱与共,同生共死。

想到这里,王欢赶紧向四处望了望,见除了前面的两条山狼之外,并无其他狼的踪影,这才放心不少。

只是两条狼,对于目前的王欢来说,自然构不成什么威胁。心头轻松不少的他甚至将手中的92式关了保险,插回了腰间的枪套,只留下两柄银光闪闪的飞刀,在左手的指尖飞舞。

他在考虑着,到底是将其赶走了事呢?还是杀死它们?如果要杀,那就要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因为王欢曾听人说狼是报复性很强的动物。

对于这种有仇报仇,有怨抱怨的狼性,老实说,王欢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如果是放在人的身上,那此人不论多么弱小,受过多少欺压、残害,其必有崛起于世的一天!

怕就怕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痛,不记仇,不知耻,甚至以德报怨,被人打了左脸还想挨右脸的人,则不管此人曾今多么强大,因其奴性十足,固注定了只有被人剥削,子子孙孙当奴才的命!

想到了此处,又见自己身上穿的也是一件孤狼T恤,让王欢觉得颇有一点同类的意味,于是决定先放面前的两位“同胞”一码,将其赶走了事!

王欢躬身在溪水边捡了两块石头,朝两条已经距他不足20米的狼们扔去。自然,没有对着狼的身上扔,不然,以王欢的准头和力道,两条狼不死也要残!

据说,狼跟狗差不多。见到有人扔石头,也是要跑的。王欢面前的两条狼确实也被王欢的举动吓了一跳,转头朝后跑了一段路。

见两条狼朝后跑了,王欢舒了一口气。然而好景不长,正在王欢的心头也同时落下了一块石头的时候,两条狼跑掉的狼去而复返,龇牙咧嘴,并排着又朝王欢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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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书友080406113416736

吃人不吐衣服

Oo一柱擎天oO

平哈

天人陈杰

的慷慨解囊!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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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杀狼,第二特别小队!(修改)


class="width">有些人的字典里面通常会给人两次允许犯错的机会,如果第三次再犯错,然后才跟你说对不起。-====-

但在王欢的字典里面,却只有一次机会——有且只有一次。

所以,面对两条狼的去而复返,在王欢的眼里,就是给脸不要脸,不知死活了。

既然狼们不要脸,他又何必给其脸?这时,对于狼的那种认同感也好,佩服感也罢,统统被王欢丢到了一边。

两条狼,面露凶光,龇牙咧嘴,粗壮有力的四肢缓慢的,有节奏的朝着溪水另一边的王欢行来。而且走的还不是直线,而是一种让人捉摸不定的折线,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

而这时的王欢,也是全神戒备,左手上的两柄飞刀也停止了耍刀花,而是被轻重有度的,以一种最舒服的姿态夹在了指间。处于战斗状态的王欢不会小视任何人,或物。苍鹰博兔,还需要全力,何况两条年轻力壮,攻击力强大,一不小心就会要人命的狼。

在距离王欢还有15米的时候,两条狼发起了最猛烈的冲击,如同两条银灰色的闪电,同时朝王欢扑来。

15米的距离,最快可以达到60公里时速的山狼连上启动时间,只需要2秒不到就可以扑到王欢的身上。两条狼一左一右,同时发力,配合策略和攻击线路几乎无懈可击,要是换一般人,即使那人手上有枪,也很有可能就此悲剧了。

然而,两条狼遇到的却不是当初六七年前,当它们还是两条跟在父母身边的幼狼,在一次跟父母一起捕食时遇见的那个人类;此时,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不间断练习“飞刀决”足有两年,50米内“例无虚发”的“神射手”!

同时发力,同时前扑,同时跃起的两条成年山狼,随着王欢的左手一扬,两点寒星飞出,然后便见两狼从半空中同时跌落在小溪对面的杂草地上,在惯性的作用下又向前滑行了两米,然后便一动不动。

“呼!”王欢从口中长吁了一口气。刚才一刹那之间的对峙,两三秒内,便生死立判!其中的紧张和面临的压力,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以前犯下的两次“杀孽”,一次是偷袭;另一次则是完全的居高临下,“恃强凌弱”,跟这次公平的“生死对决”还是有所区别的。

回到帐篷,拿出小手电,然后返回原处,越过小溪。~~~~王欢走到两条狼毙命的地方,摁亮了小手电,发现两条狼俱是头部中刀,已经完全没了生气。

飞刀从狼头前额头盖骨穿过,全部没入大脑。王欢用手敲了敲没被血水污染的狼头,“咚咚”作响,想起了狼是“铜头铁尾豆腐腰”的传说,不觉一哂。

在人类发明的钢铁之下,什么“铜头铁尾”也不堪一击。

害怕不断流血的两条狼会引来其他的肉食性动物,王欢徒手将两条狼扔进了旁边的溪水。他以前看过一部讲北极熊的科教片:说是北极熊可以闻到几十公里外海豹的味道。

对此,他自然是不敢大意的。

不过在那之前,却是将狼头内的飞刀挖了出来,洗净揩干后归入腰间的黄牛皮带内。

又用不锈钢小盆子舀水泼向溪水边染血的草地,稀释血水,让其慢慢流入溪内。

做完了这些后续工作的王欢,看了眼手腕处的百达翡丽:3点52分。

时间尚早,王欢钻入帐篷,合上拉链,继续补充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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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理,贾亮,孙浩,高小义和任波一行五人,先后沿着直九警用直升机上垂下的软梯,下到了下面的平地上。盘旋在五人头顶上的直九,收起下垂的软梯,先围着五人绕了两圈,然后才在下面几人的注视下,沿着来路,飞回了最近的补给地——巫山。

李明理、贾亮、孙浩、高小义和任波五人是第属于西都市反恐特PL第一中队第二特别小队的队员。四个小时前,五人接到通知,说是要去双庆巫山执行一次抓捕任务。目标是一个在两天内连杀了两名PL和一名企业家在内的超级凶犯。目标一人,男性,身高1米75至1米80,年龄在25岁左右,手持一把抢来的93式警用手枪以及45发子弹。凶犯在杀企业家时用掉一发,目前应该还剩44发。

凶犯于2012年6月28晚在巫山神女峰风景区杀掉什市著名企业家罗思建后,弃车潜逃。据情报分析,凶犯有可能潜入了附近的群上之中隐藏了起来。李明理这个特别小队的任务就是进入以巫山为中心,方圆100公里的群山之中,搜寻凶犯并将其抓获。

死活不论!

李明理小队并不是进山的唯一一支特PL队,和他们一起的,还有其他四支,分别来自西都和双庆。

除此之外,还有无数的民间淘金高手,正在前仆后继,源源不断的朝巫山汇集。

以上,便是李明理五人从上面得知的一部分情报。

被直升机送到山中的五人,一落地之后,便开始各自检查起随身的装备。

黑色防火作战服,带防弹功能的战术背心,凯夫拉防弹头盔,护目,对讲机。主战装备是插在腿部枪套的93式自动手枪,以及挂在胸前的国产96式突击步枪。小队内的神枪手高小义没有装备96式突击步枪,而是背了一支88式狙击步枪。擅长用弩的副队长贾亮也没用突击步枪,而拿了一把警用狙击弩。

每人一个战术背包,里面装的主要是高能方便食品以及急救包。

检查完了各自的装备,队长李明理看了看手中的GPS,按照先前商讨的搜索路线,带头朝前走了去。

“李队,听网上说这个杀人犯的悬赏价格已经拔高到了50万,这么高,是不是真的啊?那咱们将其抓获了,能不能拿到奖啊?”跟在队长李明理后面的孙浩问道。他是特PL小队里面最小的队员,今年才24岁。

“小浩,我来告诉你,悬赏肯定是真的,我昨天才看了西都新闻,上面说得清清楚楚,不论死活,一概50万,一旦捉获,立刻发钱!”孙浩旁边的副队长贾亮替李明理答道。

“哇塞!那咱们不是发了?一人十万——哦不,李队和贾队20万,剩下30万我跟义哥和波哥瓜分,一人也能分个六七万啊!妈的,这下发达了!”从贾亮那里证实了自己从网上看到的消息,孙浩一阵兴奋,禁不住手足舞蹈起来。

“贾队,是不是真的哦?你不要骗我们哈!”背狙击枪的高小义也赶紧两步,凑到贾亮的跟前。

“就是啊,贾队,你不要晃点我们哈,让我们又白高兴了一场!”五人组里面最矮小的任波也在一边起哄。

“高小义,任波,你两个狗蛋子,你们以为老子姓贾,就真的爱说假话?不信可以问问李队,看老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贾亮笑骂着两个不信任自己的队员。不过也是,谁让自己经常爱捉弄他们呢。

“李队,是不是啊?”

“李对,贾队是不是又在那里假打啊?”

“呵呵,你们两个小崽子,一天就爱打什么CS,平时也不多看看新闻,关心下国家大事!你们放心,贾队这次没有跟你们假打,50万确实实有其事!”

“欧也!七八万到手!”

“MYGOD!老天爷终于开眼了,让我们干了份有油水的事!”

“老子的NIKOND90终于有着落了!”

李明理看着确定了消息的三名队员那种高兴劲,自己在跟着高兴的同时,心头却是一阵无奈和辛酸。

妈的,特P特P,说起好听,但实际上,跟那些扫黄打非,拦路罚款的同僚们比起来,算个毛啊!

十足的清水衙门!

训练比人家苦,流汗比人家多,虽然福利待遇也不错,但那得看跟谁比!

跟一般人,那自然是吃国家穿国家,摸枪拿杆铁饭碗!但现在这年头,谁他妈还靠工资,靠福利吃饭啊!同僚们辛苦一晚,自己就得累死累活一年,——还只是人家的零头!

虽然说出任务时会有些特别的津贴。但一年之中又有几次任务需要自己这些人出啊?自己是反恐特P,天朝哪里有啥子恐怖袭击啊,又不是伊拉克、阿富汗!都他妈是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拿些锅碗瓢盆,锄头棒棒的,要不就是提桶汽油搞自/焚,拿几捆烟花当“喀秋莎”。如果这些都算恐怖分子的话,那还真是对反恐特P们的侮辱!

自己一帮人,当真是应了那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不过“千日”的时候没自己等人的份,全让那帮交警,罚警们给搞去了。

“也不要高兴得太早!50万,能够留给咱们五人一半就不错了。况且,那也要将人逮住不是?”见几个年轻的有些兴奋过度的样子,李明理实时的泼了盆冷水。

“啊,不会吧?李对,还要上交啊?”

“什么道理啊?兄弟们拼死拼活搞点钱,上面也要想分杯羹?凭什么啊?”

“可以不交呀?嘎嘎,不过下次有油水的时候还轮不轮得着咱们,那就不知道咯!”

“妈的——!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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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跟写纯都市的无邪那厮的差距是越来越大了。兄弟们投席子一票吧,大家一人票,直接爆其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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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不死江山万万年!(修改)


class="width">王欢第二次从深沉的睡眠中苏醒的时候,已是上午8时。

天空很阴沉,看不见太阳的影子。浓重的阴郁如同化不开的雾,笼罩着王欢所在的山谷以及周围的群山。

似乎要下雨了。

王欢从帐篷内钻出,照例打了遍结合《疾走功》和《飞刀诀》自创而来的《王氏炼体拳》,出拳有力,闪动迅捷,直到全身上下出了一层薄汗为止。

然后收拾帐篷,洗漱,进食,一切都是有条不紊,丝毫看不出有任何作为全国A级通缉犯那种惊慌失措,惶惶如丧家犬般狼狈。

某种哲学认为,世间万物,一切善恶,时间,空间和无边宇宙都不过是每个个体头脑中的想象和映射。当有一天随着此个体生命的消亡,所有的一切,都将如打破的幻境般不复存在。财富、权力、美色、名望等等生前孜孜以求的东西,终将如同浮云,飘散而逝,对于死亡的个体而言,将不存在任何的意义。

我就是世界,我就是宇宙,我即是一切。

于是有人导出了如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作为无数人的座右铭,在天朝大行其道:

不死江山万万年,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对于这种“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统治主流价值观的“真理和现实”,王欢自然是不屑一顾。但在一个道德、正义和公平完全……的社会,一切是非善恶的判断,均归于权力的现状之下,要想从思想上克服和战胜强大到极端的追踪势力,他也只有用他自己的逻辑来给自己辩护和壮胆。

所以,自认为自己行得端,站得正的王欢,虽然是又偷又抢,又杀又烧的,但他并不认为是违背了良心的底线。

因而,无所畏惧!

“无非是势力的强弱变化而已!”

王欢背起登山包,拿起开路棍,看了看腕处的指南针,沿着下行的小溪,朝山谷的尽头走去。

出了山谷,又是连绵的群山。山势更加的巍峨,雄壮,树木更加的繁茂,高大。树下各种不知名的灌木丛生,路,也愈加的难行。三十米外,就看不清后面是些什么东西了。

王欢用开路棍扒开杂草,拉住旁边树木横生的枝桠,毅然朝眼前不知名的高山攀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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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这路真***难走!以前也来过神农架,也没见路这么难走啊?咱们是不是走到神农架的里面去了?”一个穿着草绿色迷彩登山服,背着同样颜色登山包,手里拿着一个墨绿色碳纤维合成折叠弩的年轻人骂骂咧咧的,对着在前面开路的中年汉子抱怨道。

跟年轻人一样,中年汉子穿的也是的草绿色迷彩登山服,背着迷彩登山包。与年轻人不同的是,中年汉子手中拿的不是弩弓,而是一把看起来非常高级的碳纤维复合反曲弓。

“望山,以前咱们哪里到过这里?这里虽然不是神农架的深处,但我估摸着吧,差不多也快了。”

“唉,老刘,已经走了有两天了,我们连凶手的毛影子都没瞧见。我看这次悬得很!还有那么多的PL,据老李他们说他们还发现了特P,估计像咱们一样的其他弓猎者也不少?妈的,这人也太他妈/的多了吧?”

见自己的同伴似乎有些泄气,带路的刘锦停了下来,对着后面的张望山道:“呵呵,望山,怎么,泄气了?”

“哪里啊,老刘!就是见竞争对手有点多,一时之间有些感慨罢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张望山什么时候孬过?”见刘锦一脸戏谑的看着自己,张望山急忙辩护道。

“那就好了嘛!这次进山,就跟咋们猎熊杀虎差不多,除了各自的本事,还要靠上面那位给不给面子。”刘锦用长满茧子的食指指了指天,“何况,这次的目标,不是什么软桃子,谁都可以捏的。不要忘了,那家伙可是连PL都敢杀的主,而且还有枪。看着吧,搞不好,这莽莽群山,说不定就要再添几命咯。至于PL和特P——”说道这里,刘锦停了下来,轻轻一笑,夹杂一丝不屑。

“怎么,老刘?难道你认为这么多PL会无功而返?除了一般PL,人家还有特P啊?93半自动,96全自动,据说还有拿88狙的神枪手。这装备,连老子看了都眼红啊!难道不比咋们的原始武器强?”

“呵呵,望山。如果是在一马平川的平原,我没话说,掉头就走,咱不挣这钱,也挣不了!但你要搞清楚,这里可是一望无际,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子。在这里要想遇到一个人,讲的不是谁的人多,谁的装备好,谁就可以横行无忌;而是讲天时地利人和。用你们年轻人的话说,就是要讲人品!装备再好,再牛,没发现人,开一坦克师来,那也白搭!运气好了,就是用一石头,也能将人砸死。”刘锦耐心的给后辈张望山解释道。

“嘿,老刘!听你这么一分析,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张望山一拍脑门,“这么说,那帮子PL,搞这么大阵仗,到时候下不了台,就有戏看了。”

“是啊!这里可不是开着一辆警车,就可以耀武扬威,四处呼啸的城市。那些在城里享受惯了的老爷们,入了山,嘿嘿,叫他们晓得什么叫大自然的残酷!”刘锦“嘿嘿”一笑,显然是想到了某些什么不好的东西。

“所以,西都和双庆警方才将凶手的线索广而告之,好让我们这些专门钻山入林的弓猎手进山帮他们寻找凶手的踪迹?”

“嗯,就是这么个理儿!他们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不然,早就封锁消息,更不会挂出高额悬赏了。华夏国的杀人犯每年在逃的不知有多少,你见过对其他人悬赏的?即使悬赏,有达50万的?”

“是啊!以前好像没怎么听说啊!反正用的不是他们的钱。只要抓住了人,里里外外有了交代,那就是他们的丰功伟绩啊!什么一等功,二等功,那还不是由自己封?不管了,只要把悬赏给老子足额发放,管它什么荣誉不荣誉的!”

自认为想通了其中关节的张望山将手中的合成弩拿到眼前虚渺了两下,仿佛凶手就在前面似的。

“山子,就是要有这种心态!好了,我们继续赶路吧。看这天气似乎要下雨了。咱们再赶一阵路,争取能找一个避雨的地方。即使找不到,也要找一块比较开阔的地方,赶在下雨前搭好帐篷。”

刘锦对张望山打了个手势,然后折身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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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让以前看《月球》的兄弟久等了吧?席子在此对以前在《月球》支持席子的兄弟说抱歉了;不过好戏即将上台,大家就当席子旅游了二十来天断更了吧:)

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以前看《月球》的兄弟还在继续关注席子?如果过来了的话,请在书评区发个言,报个道,让席子再次看看你们那些熟悉的ID:

第一装甲师,晏飞,dongfengpo,无相隐者,陈子逸,沈月白,马头干,龙之牙,我是一匹猛羊,梁峰,凨花黪,阅微公子,横练金钱,以及早就过来了的星宇兄弟!

再次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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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猪肉,狼尸!(修改)


class="width">李明理,贾亮带领的五人第二特别行动小组沿着一座山峰的支脉,缓缓而行。-====-

昨天下午从直升机上空降下来之后,五人便按照事先划定的区域,经行探索。一下午的行军,直到夜幕降临时,走了还不到二十里,很多地方可谓是寸步难行,让五人如履薄冰,走得是战战兢兢。

五人这才意识到,山地战跟城市战的确是有巨大差别的;而对于悬挂在他们头顶上的,那张红彤彤的诱人大饼,五人也才明白过来,它不是那么好肯的。

考虑到队员对于山林有个适应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危险,队长李明理决定在天黑之前就安营扎寨,休息,吃饭,为第二天积蓄能量。

听了李明理的决定,一众队员齐声欢呼。于是,扎营的扎营,烧水的烧水,做饭的做饭。

虽然是做饭,但做的也只能是方便面、火腿和午餐肉等快餐食品。几人一边吃饭,一边吹牛打屁,倒也不觉寂寞。

后来狙击手高小义向队长李明理说以前神农架搞自然保护,进不来,只能在外围的景区转转;现在既然咱们有机会深入到中心地带,何不去搞点野味,大家加点餐,反正封山后的神农架经过十几年的修养生息,各种野味众多,不吃白不吃。

高小义的这一提议刚一提出,便得到了包括副队长贾亮在内的一致赞同。李明理见“民意难为”,于是便“勉为其难”的同意了,但却嘱咐说只能打一只。

弹药都是做了登记的,轻易不得动用。于是,副队长贾亮的狙击弩也就派上了用场。

一个小时后,去狩猎的副队长贾亮,高小义和任波凯旋而归,抬了一头花不溜秋,足有七八十斤的野山猪回来。<<>>

留守的队长李明理和孙浩见了,也是兴奋不已。兴奋的众人一起动手,三下五除二便用随身携带的军用匕首将野山猪给剐了,然后搭架烧火。

提议打野味的高小义又从自己的战术背包内拿出盐巴,辣椒,孜然等烧烤作料,让其余四人在翘大拇指的同时又免不了怀疑:

敢情这丫早就有所预谋哇!

五人分食一头七八十斤的野山猪,自然是吃得满嘴流油,大饱特饱。直到这个时候,对于因可能存在的“克扣粮饷”和山路难行而带来一肚子郁闷才不翼而飞。

整只野山猪被五人吃了大半,没吃完的也用报纸包了,准备明天做早餐。

肉足饭饱的第二特别行动组,在群山的怀抱中,睡了一个好觉。

早餐自然是昨天没吃完的野山猪。吃完之后,五人整装待发,毁灭烧烤的一切痕迹。

沿着住宿的平地朝上爬,翻过了一座山,下了山坡,五人来到了一个小山谷。小山谷极其狭窄,最窄处两米不到。

谷中央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蜿蜒朝东而去。

队长李明理研究了下手中的GPS,发现此小溪的流向跟他们准备探索的方向一致,于是决定跟着这条小溪前行。

他自然能够明白随时能够取水的好处。

快中午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孙浩回来报告居中的李明理,说是在前面发现了两头狼尸!

两条狼的尸体,一公一母,被走在前面的贾亮和任波拖上了岸,并排着放在了岸边的草地上。

“怎么回事?”来到狼尸旁的李明理皱着眉头,问最先发现它们的孙浩。

“两条死狼,被水冲到了岸边。我发现后告诉了贾队和阿波,他们一起将之拉了上来。”孙浩回答说。

“我看了下,李队。两条狼,一公一母,被人用利器从头部贯穿而死。大概是死后被人抛入水中,冲到了这里,被溪中的石头挡住了。”一边的副队长贾亮适时补充道。

“看得出来死了多久不?”

“肉还很新鲜,没有腐烂的味道,应该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你们说,会是是干的呢?”听了贾亮的回答后,李明理用手摸了摸圆圆的下巴,眼中则泛着精光。

“不会是猎人吧?”站在李明理后面的高小义揣测道。

“猎人?既然是猎人,怎么会抛弃猎物?”一旁的孙浩提出了疑问。

“就是哈!如果是猎人的话,干嘛将狼抛入水中啊?即使不吃肉,至少也要剐皮啊!你们看,这两条狼,除了头上有一个伤口外,其他地方竟然都完好无损!这么完美无缺的狼皮,剐下来要卖多少钱呐!李对,要不咱们剐了?”埋头检视着狼尸的任波对李明理道。

“会不会是其他追踪犯人的弓猎者?射杀了想袭击他们的狼后抛入水中。他们的目标跟咱们一样,是价值五十万的大家伙,肯定不愿意浪费时间在狼尸上。”盯着狼看了半天的贾亮对李明理说道。

“很有可能!”李明理点了点头,同意贾亮的分析,“但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啊,李队?”还在翻着狼尸皮子的任波抬头问道。

第二特别行动小队的其他队员也将目光转向抱着膀子的李明理,他们的队长。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咱们要追踪的犯人杀死了这两条狼!”李明理淡淡的说道。

“啊,什么?”

“啊,不会吧?这么巧”

“不会吧,队长?咱们的运气这么好?”

“我日!老子怎么没有想到?”

听了李明理的分析后,剩下的四人先是若有所思,然后是恍然大悟,仔细一想后又一致点头,深以为然。

是啊,不可能是猎人,不然不会抛弃猎物。

一般的PL也不可能,他们没有直升机,现在还在外围打着转呢。即便又勇敢无畏的进了山,杀狼,首选也是用枪啊,没听那些吃得肥头大耳的交警,罚警们有用弩用得好的啊?

其他的弓猎者?这倒有可能。但仍然是同一问题:这些人没咱们快速反恐部队的交通工具,按理说大多都只能尾随在咱们后面,不可能跑到前面去啊?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个连毙三人的杀人犯。杀人犯用刀不用枪,是为了怕枪声引来注意。

有了统一意见的五人小队除了李明理外,这下来劲了,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一起望着李明理下命令。

“大家听着:贾亮、任波在前搜索,高小义、孙浩殿后,我居中,沿着小溪,全速行军,一有发现,即刻通报!谁也不准私自鸣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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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周末快乐!这是第一更,下午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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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追踪,避雨!


class="width">五人沿着溪水的流向急行,同时都停止了谈笑,保持静默。一路的发现让人惊喜和振奋——脚印,伏草,断枝以及残叶,五人当中虽然没有谁是真正的丛林专家,但仅凭这些,也足以能够推断出这里不久前肯定有人经过。

走走停停,停下来的时候则用携带的高倍望远镜四处观察,企图能够发现凶手的踪影。虽然一时之间还一无所获,但五人的积极性却并未因此而打消,反而越见高涨,仿佛胜利就在前方。

急行军两个小时后,一座南北朝向的山脉挡住了第二特别行动小组的去路。一路跟着的小溪也就此向右折,朝着南方“哗哗”而去。而凶犯的踪迹,仿佛突然消失了似的,一下子就不见了。

李明理召集众人,商量接下来的路线:到底是越过横亘在眼前的山脉,还是继续跟着水流走,抑或是逆流而行?

商议了一阵,决定还是先四处寻找一下,找一找凶犯留下的蛛丝马迹再确定追踪的方向。

李明理坚信:凶犯是人,不是猴子,没有攀岩走壁的本事;既然是人,那肯定就会留下人为的痕迹,只要仔细搜索,就一定会有所发现。

于是李明理将五人分成三队,一队翻山,一队顺水,一队向北,分三个方向搜寻凶手的踪迹。

一个小时后,向北的孙浩回来报告,没有发现凶手经过的痕迹。

过了二十分钟,顺水的任波也折了回来,说是前方一公里处发现了离溪边不远的泥地有人的脚印,但是脚印在距此三公里的时候却没了。任波又朝前走了两公里,但一路却再也没有任何发现,于是只得返回来向李明理报告。

李明理皱起眉头,对于任波的发现迷惑不解。怎么凶手的脚印会只有一处?而不是连续的?难道凶手突然意识到自己留下了脚印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于是脱了鞋子趟水而行?又或者越过小溪转而向东钻入山林?

三人讨论了一会儿任波的发现,也没讨论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来。

无人行走的深山老林,若有人经过,很容易就会留下经过的痕迹。但这些痕迹又很容易被破坏,比如说下一场雨,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冲得干干净净。而且山林太大,四通八达,随便朝哪里都可以走,一旦某些地方没能留下经过的踪迹,要想再找出来,续上,那就相当的费时费力了。

讨论了一会儿,没有任何结果的三人于是决定等待最后一队贾亮和高小义回来后,看他们有无发现再做打算。

不过这一等,却是将三人的耐性差点给等没了。半个小时后没回来,一个小时后也没看见任何晃动的身影。用对讲机呼叫,对方也无应答。由于对讲机的通话范围只有一千米直径,而且是在无遮挡的平原地带。像这种高低起伏,林深叶茂的山地,通讯范围还要降低不少。

莫不是遇到了什么意外?

在水边席地而坐的三人心头有了一股不祥的阴云。

又等了一刻钟,还是不见有什么响动,于是,李明理决定不再干等下去。

不过,就在李明理决定带着孙浩和任波去寻找“失踪”的贾亮和高小义时,李明理身上的对讲机响了:

“李队,是我和小义。我们马上回来。”

“李队,是好消息!我们发现了新的线索!你们不是等急了吧?哈哈——”说话的是高小义,听语气相当的兴奋。

“收到!一路小心,快点回来。我们等着你们。”李明理对着对讲机说了句,便不再说话,他心头一直悬着的那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嘿嘿,这下好了!看来凶手多半是选了条最难走了山路。***,死到临头都不消停。”

“就是啊,阿波!还害得咱们对贾队和小义两人担心不已。等咱们抓了那***,一定要先过过手,出出气再说!”年龄最小的孙浩也在一边同仇敌忾的附和。

二十分钟后,副队长贾亮和高小义从对面的山上下来了,面对无比关切的三人,两人道出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探路经过。

横亘在五人面前的这座叫不出名字的山脉,是一个有许多高大乔木的山脉。长在山坡上的各种乔木遮天蔽日,加上今天的天气又有些阴暗,光线受阻,给两人的搜索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好在从小在山区长大的贾亮有不少行走山林的经验。两人小心翼翼,仔细辨别周围的低矮灌木植被,寻找凶手行走时留下的痕迹,并一路留下记号。

由于没有追踪专家,两人的搜索效率相当的低下,速度非常慢,用了两个小时,也没前进几公里,只是能够勉强咬住凶犯的尾巴罢了。

考虑了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再加上回程的时间,剩下的几人肯定会担心自己,于是贾亮决定回去跟李明理三人会合后,大家一起在继续追踪。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听完贾亮和高小义两人的汇报会后,李明理又抬头望了望变得越来越阴沉的天空,心头不禁越发焦虑。

“咱们要搞快点了,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看样子不久山里就要下雨,一旦下雨,所有的痕迹都将湮灭。如果不能在此之前找到凶手,在这茫茫大山,要想再跟上,那就难咯!”

于是,五人整理行装,也来不及给返回的贾亮和高小义什么休息时间,沿着两人开拓出来的山路,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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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的时候,整个天空完全被乌云笼罩,一时间黑云压顶,风雨欲来。光线暗淡,在浓郁枝叶的遮掩下,十米外视线就开始模糊起来。山上高大的乔木被狂野的山风带起,四处乱摆,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王欢扶住一棵树,看了看身处的环境,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林海,除了树木还是树木,头顶被高耸入云的乔木枝叶所覆盖,不见天日。看不见任何动物的身影,大概是害怕风雨的侵袭而早早的躲了起来。耳边是枝叶带起的“呼呼”风声,时不时的一道闪电划破天际,接着一声炸雷响起,让人头皮一麻。

一切的一切,无不向王欢述说着他个体的渺小。

找个山洞或动物巢穴来避雨的愿望是落空了。看来只有在林中寻个背风的地方,搭个帐篷来暂时躲避风雨。

用了十来分钟,王欢在一颗看起来异常高大,三个成年人合抱,也不一定抱得完的巨树下,背风搭起了帐篷。

帐篷搭好后还不到五分钟,铜钱大小的瓢泼大雨,就从天上泼了下来。

王欢赶忙钻了进去,也顾不得砍些枝桠来遮挡帐篷了。他觉得,在这种雨天,莫说是人,就是动物也不敢冒雨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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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天煞英雄”、“座望九州”两位兄弟的打赏。

网易前不久推出了一个“网易公开课”栏目,都是些美国名校,像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世界级名校,知名教授(此教授非彼“叫兽”)的公开课视屏,有字幕,有翻译,相当不错,非常的开人眼界。

书友们感兴趣的可以去网易看一看。席子看后,其中一个感觉就是:

妈的:砖家误国;叫兽误人!老子国内的四年大学,基本上算是白上了!



第四十八章 人?鬼?谍影迷踪!(修改)


class="width">第二特别行动小组的五名队员,一路循着贾亮和高小义留下了记号,只用了半个多小时,便来到了当初贾亮和高小义走到的终点。

此时,是2012年7月2日下午4点32分。

由于多了三个人的加入,搜索的进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此时的天色却越来越暗,黑云压城城欲摧,却给整个搜索小队带来了不少困难。

“李队,看来天要下大雨了。我们是就地扎营还是?”最熟悉山林的副队长贾亮抬头望了望天,对李明理说道。

李明理看了看其他三位队员,雷声,闪电,面对即将发怒的大自然,都不由缩了缩头。李明理一咬牙,一拳捶向旁边的一棵杉树,面色阴冷:“贾亮,大概还有多久会下雨?”

“最多半个小时!”

“那就再找半个小时!如果还没重大发现,到时候再说其他!”李明理语气冰冷,不容置疑的道。

于是,在李明理的带头下,第二特别行动小组的五名队员,继续朝密林的深处一步一步的探索着。到了这个时候,五人也豁出去了,都不甘心好不容易,差不多可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线索就此湮灭。

而对于凶犯的恨意,在五人的心中,却像爬树一样,蹭蹭的不断上升。

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刮得愈加的猛烈,整个山林仿佛活过来似的,发出连绵不断的嘶吼。遥远的天空电闪雷鸣,道道亮光划破天际,时刻提醒着在林中艰难行进的五人暴风雨将至。

狂风舞动枝桠,低矮的灌木也随风摇摆,分辨不清原来的样子。在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凶犯不久前留下的痕迹也变得难以辨认,到了最后,五人只能凭着感觉,选定一条路线跋涉而行。

二十分钟后,酝酿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暴雨再也抗拒不了地球的引力,倾盆而下。

下暴雨了,深知山雨恐怖的贾亮急忙拉住还欲前进的李明理,凑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了一通。极度不甘心的李明理抑制不住仰望苍天,“啊啊啊”的一阵长啸,发泄着心头的郁闷。

其他的几名特P队员也是极度不忿,乱七八糟的叫骂一通,同时不得不赶紧拿出随身携带的帐篷,七手八脚的搭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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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坐在深蓝色的帐篷内,刚拉开一点帐篷的拉链,如箭的雨点便打了进来,害得他赶紧拉上拉链。

他刚才隐隐约约的听见附近好像有人在说话。但又不敢肯定,于是打算拉开拉链,将头伸出去仔细的辨认一翻,哪想雨会下得这么大,于是只得暂时放弃。

盘腿坐在帐篷内的王欢,闭着眼睛,将心神集中在自己的双耳,耳中是“噼里啪啦”,风雨吹打着树木的声音,夹杂着一阵猛似一阵,“轰隆隆”的炸雷声,让王欢敏感的双耳隐隐生疼。

而刚才隐约听到的一两声人声,却再也听不见了。

“难道是听错了?”王欢双眉紧皱,再一次的回忆刚才所感觉到的各种复杂音响,企图从中发现某些重要的线索。

练习“疾走功”和“飞刀决”一年以后,王欢便发现自己的感知跟以前相比,似乎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视力越来越强悍,一般的视力测试表对他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以至于让本是患有轻度近视的他怀疑自己成了远视眼;听觉越来越灵敏,屏息凛神的时候,能够清晰的听见隔壁寝室的说话声;嗅觉也变得有些超长,在大家的寝室门都关上的情况下,连斜对门寝室内有人吃方便面也闻得到;至于身体上的触觉,特别是那双不同寻常的双手,如果旁边有颗针,还未碰到,真皮下的神经就开始提前起反应了。

所以,在一年以前王欢通过反复测试,验证,证明了自己的感官已经大大超越了普通人的范畴而逐渐有向某些动物的本能靠近的趋势时,王欢在欣喜无比的同时,开始对于自己的官感产生了非凡的自信。

也因此,他对于刚才隐约听见的“人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认为那大概是确有其事了。

“莫非周围有人?”王欢心头一凛,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是谁?”

会是谁?心中有了警觉的王欢思维的马达一发动,就再也停不下来。探险者?猎人?盖世太保?还是误入山林的一般人?

按照自己的估计,这里差不多已经快接近神农架的深处了,一路都是前不沾村,后不沾庙,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一般的人根本进不来。

探险者?中国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探险者,也缺乏那种冒险的精神!一般人对于自己的命,看得比谁都重,以至于到了可能的话可以出卖一切的地步。

猎人?那倒是有那可能。但小心谨慎的猎人,至于在茫茫野山中发出这么大的喊声么?

想招狼还是招虎?

至于说误入山林的一般人,神农架的深处,是属于自然物种保护区,生人勿进的。所以这种情况也不太可能。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盖世太保咯?可是,为什么要发出那么大的声音啊?难道故意向我示威?

不至于那么脑残吧?

王欢嗤笑了一声,摇了摇头,自己也觉得盖世太保们没那么愚蠢。

但是,不管怎样,出于对自己听觉的强烈自信,王欢坚持认为,附近肯定是有人存在!而且还在他/妈的那里傻叫唤!

一想到这里,在小小的帐篷内打着盘腿的王欢就有些坐立不安,仿佛有一支无形的手在不停挠他的痒痒似的。

思前想后的王欢考虑了足有十分钟,最后决定冒险出去探查一番。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无论如何,是人是鬼,总得看了才能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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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早点更的,但星期天的早晨总是那么诱人,那么让人难以抗拒!哎,不说了,大家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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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被发现,追追追!


class="width">王欢闪电般的钻出帐篷,然后又急忙合上帐篷的拉链,防止雨水进入,打湿了里面的睡袋。<<>>

出去探查周边形势的王欢,只将夺来的93式警用手枪拿在了手里,其余的则一概留在了帐篷内。因为这毕竟只是前去探视,而不是逃命。

自然,那条夹有49把飞刀的黄牛皮带,肯定是被王欢牢牢的拴在腰间,片刻不离。

刚一出了帐篷,不到十秒,全身上下,便被倾盆的大雨给淋透了。王欢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雨中,让眼睛适应雨水的冲刷,然后辨了辨刚才所听到了人声的来源,大概是在山下的方向。

王欢拿起手中的探路棍,点了点已经变得比较松软的地面,小心翼翼的朝山下迈去。

雨大路滑,由于脚上的鞋子只是一般的轻便跑鞋,并不适合登山,稍不注意,就有滑到的危险。但好在王欢对于身体平衡的把握和脚趾间肌肉的控制非同一般,让他在失去平衡之前便调整了过来,加上开路棍作为临时支点,一路上虽然看起来晃晃悠悠,却一次也没摔过。

一路走,一路停下来观察和听音辨位。半个小时后,王欢来到了一个桐树下。这颗桐树生的位置有点特别,正巧长在一个陡坡的边上。陡坡的一边是倾斜的山坡,一边是高达数十米的悬崖。站在这里的王欢有了一个比较开阔的视野,正好可以慢慢观察。

单手搭起凉棚一看,一察,却差点让他的心脏陷入停顿,片刻之后,又“咚咚咚”的迅速跳动起来,快若奔马。

只见在下方一百来米远的一片树丛中,杂乱的驻扎着五个军绿色的单人帐篷,其中一两顶背风的帐篷,还大开着口子,隐约之中还能看见里面晃动的人影。

只一眼,王欢便将自己的身影藏在了桐树后面,呆立了不到两秒钟,便甩起膀子,“疾走功”全力发动,沿着来路朝山上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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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好帐篷之后,第二特别行动小组的五人就各自钻进了自己的帐篷,避起雨来。

但隔了没多久,五人之中就有人耐不住寂寞,拉开帐篷上的拉链,对着身边的队友聊起天来。

五人带的帐篷跟一般驴友们的野营帐篷不一样,上面有个特殊的瓦当式设计,只要雨不是太斜,都不会飞进帐篷内。

作为小队内的唯一一个狙击手,高小义没有跟队内的其他人吹牛打屁,骂天骂娘咒凶手,而是从他那杆88大狙上取下了上面的光学瞄准镜,对着外面的山林东瞄西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大多数狙击手的生活都是枯燥的,他们差不多都是那种喜静不喜动的性格,不然也不会趴在一个地方数小时都可以一动不动。

所以,对于外面似乎千篇一律的景色,一般人可能早就腻歪了,但拿着狙击镜观察了半个多小时的高小义,却一点都不觉得索然无味,反而是看得相当的津津有味。

曾经教过他狙击的教官曾告诉他,优秀的狙击手,要有把狙击镜中的一切物体,看成是漂亮的裸/体女人那样的觉悟,进而产生想进一步窥视的**,只有如此,才不会在单调乏味,千篇一律的镜中世界懈怠下来,从而放松了警惕和敏感。

对此,高小义深以为然!

在这种充满偷窥的快感中,高小义缓缓的转动镜头,百米外的景物,在狙击镜的拉扯下,仿佛触手可及。连绵的雨幕,如同从天而降的无数支长剑,朝整片山林齐齐射来。大如盘盖的树冠,在风力的作用下,不由自主的随风摇摆,连那硕大无比,仿佛擎天之柱的树干,也不由跟着一起折腰。“哗哗哗哗”的雨水,顺着粗壮的树干,飞流直下,一直泄到虬龙一样拱起,冒出地面,盘根错节的树根。

然后,一个黑色的头颅,从大树身后突然冒出,停顿了不到五秒,便马上隐入树后。两秒之后,一个穿着黑色T恤,蓝色牛仔裤的年轻人,如同一只受惊的老鼠,仓皇而逃。

“凶手——!”一声刺破苍穹的叫喊,在大雨倾盆的某处山林,如同落了一颗炸弹般,荡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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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跑了还不到二十米,王欢便听到下面的山林,传来一声狼嚎似的吼叫:

“凶手——!”

“妈的,被发现了!那些人中肯定有人拿着望远镜在朝自己这方观察!看到自己拔腿逃跑之后,急忙向同伙示警!”

推理出了大致情景的王欢,恨不得多长一双脚,两条腿上的大筋小筋剧烈颤动,产生的反作用力推动王欢的身体,飞快的超前奔去。

又朝山上奔走了五六十米,“砰”的一声枪响,旁边手腕粗的一棵小树拦腰折断。

王欢心头大惊,暗忖那伙人肯定有人拿着狙击枪在狙自己,不然这么远的距离,这么大的雨,凭肉眼根本不可能看清东西。

“砰”的一声,又是一声炸响,右手边的一棵大树被掀掉了碗口大的一块皮,整颗树像挨了一大铁锤似的,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向后一弯。

王欢头皮发麻,背上的汗毛乍起,强烈的危机感让他意识到不能这样直线前进,于是开始闪躲腾挪,以无规则的S形前进。

不久,大概是大量的树木挡住了狙击手的视线,王欢再没有听到枪响。但是夹杂在风雨中那些鼎沸而又杂乱的人声,却一阵高似一阵钻进他的耳朵。

王欢不敢有丝毫的停留,只是一个劲的朝自己搭帐篷的地方狂奔。下面的那五顶帐篷让他明白这伙人至少不少于五人。他们不同于一般的盖世太保,很可能是他们之中的精英分子。这从这伙人当中配备了专业的狙击手便可窥见一般。

五个人,五把枪,五条火力,一旦自己落入这些人的视线,肯定逃不脱中弹身亡的下场。自己唯一可做的,就是有多远,跑多远,迅速远离这群人的视线。

高小义的一声惊天大喊,让周围帐篷内的四个人同时窜了出来,刚一出来,就见端起88大狙的高小义,对着远处的山林就是一枪,不到两秒,又是一枪。

高小义的两枪,加上刚才的那声大喊,让众人顿时明白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一阵鸡飞狗跳,抓起身边的96式步枪或狙击弩,特别行动小组的五人先后朝高小义开枪的方向跑去。

只用了不到十分钟,王欢就回到了他搭帐篷的地方。转头后望,此时,已经听不见那伙人的声音。说明刚才的那阵狂奔将他们拉了很长的一段距离。

王欢不顾身上已经完全湿透,利用好不容易争取过来的一点时间,迅速的拆下帐篷,三五两折,连同垫在地上的防潮垫,强行塞入登山包内。然后背起登山包,继续向山上跑去。

就在刚才的刹那之间,王欢曾有过放弃帐篷和里面的登山包,以及拴在登山包上的装钱的皮箱,独自逃亡。

但转念一想,登山包内有包括食物和火种在内的大多数救命物资,如果全部丢弃,哪怕逃脱了后面那伙人的追踪,没有了物资,以后的生活也将变得举步维艰。先不说其他,就是吃生食这一点,即便王欢自己咽得下,但他都不敢肯定习惯了熟食的胃会不会出什么毛病。

学过生理卫生的王欢非常清楚,新到一个地方,别说是鲜血淋漓的生肉,就是生水,稍不注意都有可能喝出问题。这不是身体好就可以豁免的,而是跟人体的机能有关。

那些肉眼看不见的细菌和病毒,任你个体再强大,也奈他没奈何!

所以,几个念头转过,王欢还是决定带上所有的行李。

负重练习对于王欢来说,是非常普通的训练项目,所以,尽管身上多了几十斤物品,却并未降低多少他的逃亡速度。

李明理五人跟着王欢逃跑时留下的痕迹,紧追不舍。但是,让五人泄气的是,双方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拉小,反而变得越来越大,以至于一个小时之后,五人彻底失去了王欢的踪迹,不知道他到底逃往何处。

上气不接下气的五人站在一个坡度略缓的山顶上,左右都是下山的路,前面则是朝前方无限延伸的山脊。而凶犯的踪迹,就此下落不知。

瓢泼的大雨将五人淋得像落汤鸡一样,浑身上下完全湿透。走在最前面的李明理忽然有一种想用手中的96式,朝天打一梭子的冲动,来发泄胸中不断涌起的无名野火。

“***,如果被老子抓到了,不将你千刀万剐,老子不姓李!”李明理心中恨恨的想着。

“李队,现在怎么办啊?那***,简直跑得比狗还快!”旁边的高小义,一手用手中的88狙,拄着地,不断的喘气,一手用手抹着钻进眼中的雨水。

其他的三人,也一边喘气,一边望着李明理,等待着他的决定。

“分成三组,我向左,高小义、贾亮朝前,孙浩和任波朝右,继续追击。一旦发现凶手,鸣枪示警,其余两组人立刻敢去支援!”

三组人,在李明理交代后,又马不停蹄的朝着各自指定的方向追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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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下午还有一更,不过可能有些晚。席子要去沙区办件事,一件终生大事:)

收藏还有些少,过两天就下榜了,很快本书就会消失在公众视线中,未收藏的赶紧收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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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山洞,银色小狗!


class="width">泄洪般的山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七点刚过,雨势就开始转小,到最后完全停了下来。

下过雨的天空碧空如洗,干净澄澈。在夜幕罩下的最后一刻,一道霞光突然出现在西天,为整片山林披上了一层血似的外衣。

然后,无限西移的落日完完全全的沉入了地平线,硕大的天空如同一个无边的盖子,罩住了一切光线的入侵。

真正的黑夜,到了。

经过一个小时的逃亡,王欢终于将后面的追兵甩得不见踪影。

而这时,天也已经完全黑透。

“这下,那些太保们该消停一阵了吧?”王欢心里想着。他觉得身后的追兵们不会连夜赶路,因为那样太危险。经过暴雨冲刷的山体非常泥泞,稍不注意就有滑倒的危险。天黑,路也难辨。为了不暴露自己,他们势必不会用手电。可是,如果不用手电来照路,这些人又如何寻找自己的踪迹?

同样的,王欢也面临着跟追兵们同样的困境——天黑,路滑,不敢开灯。所以,综合考虑后,王欢决定先找个地儿歇下来,等明天天一亮,再继续朝神农架的深处行去。

运气非常的好,就在王欢的前面,便有一个山洞。

山洞在半山腰,需要攀爬一段距离。王欢手脚并用,朝山洞接近,在距离洞口还有10来米的时候,王欢停了下来。

在地上捡了两块石子,用手指弹入山洞,没什么反应。隔了半分钟,再次弹入两块石头,还是没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下,王欢放下了一大半的心,继续朝上爬,然后钻了进去。

洞口不大,直径只有1米多高,身高1米78的王欢需要微微弯着腰才可以走进去。<<>>

但钻入洞口之后,里面却突然开阔起来,以至于王欢直立起来,他的头都碰触不到洞顶。山洞一直向里面延伸,不过十来米之后山洞的直径再次缩小,变得只有30厘米左右,除非王欢变成一条蛇,否则他是钻不进去的。

洞壁是石制的,非常坚硬,但形状却不甚规则,看来并非是人为开凿,而是天然形成。

洞的底部有不少碎石,碎石间生长着一些杂草,但草却倒伏着,像是被什么动物踩踏过一样。

倒伏的杂草让王欢警惕起来。他从登山包内摸出小手电,摁亮。再次仔细的查看起整个山洞来。

由于进了洞,只要不将小手电直接朝洞口外照射,王欢倒是不太害怕小手电微弱的灯光让外面的人发现。

用小手电将洞内照射了一圈,王欢除了发现倒伏的杂草外,竟然还发现了不少银色的毛发!

这一下发现,马上让王欢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山洞是某种动物的居所?而自己却误入了人家的地盘并且鸠占鹊巢?

王欢并不是动物学家,所以仅凭几根银色的毛发并不足以判断其主人是谁。但不管怎样,在山洞里发现了动物的痕迹,总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足以说明,此处曾经或者现在,生活着某种未知的长毛生物。该生物随时都有可能像王欢一样钻进山洞。

未知使人害怕,王欢对此也不例外。左手指尖夹着两把飞刀的他想着是不是退出这个山洞,将山洞还给它原来的主人。

但考虑了几分钟之后,王欢便打消了退出山洞的念头。先不说要在下过暴雨后的山中找一块干燥的地方来搭帐篷有多困难,身后的那几个还吊在他后面的追兵,便让王欢不敢在露天进行野营。尽管他从理性上分析,那几人连夜追寻他的概率不大。但人的心思是最难捉摸的,谁又能保证,那几个盖世太保不会失去理智,不管不顾的对他展开彻夜追踪呢?

所以,再三权衡之后,王欢决定留在干燥的山洞内呆上一晚。

决定了在山洞内借宿,王欢就不得不做些预防措施。首先是砍了些枝桠放在洞口,掩住洞口的痕迹,二来也防止归巢的主人不打招呼就找他算账。

然后又在洞内找了块直径在30厘米左右的石头,准备堵住那个不知道通向何处的小洞。

在用石头堵洞口之前,王欢用手电照了照这个深邃的小洞,想看看它到底有多深。不过这一照,却让毫无准备的他吓了一跳:

只见,在离洞口约摸2米的小洞内,一个毛茸茸的,银色的,类似于小狗一样的动物正圆睁着墨绿色的双眼,看着大洞内的王欢。

银色的“小狗”被王欢的手电筒一照,似乎被突然出现的光线吓了一跳,警惕的朝后退了两步。见王欢把手电筒的光照移向一边,才又放松下来,视线却转向了那个让它疑惑不解,四处移动的光斑。

“果然,这不是无主之洞啊!自己是占据了人家的家啊!人家父母不在,只留下一个小崽子在家里看家,却不料被自己一个陌生人突然闯入。”

这下,王欢有点为难了。虽然王欢不知道为何银色“小狗”的父母不在家,但他却可以预见一旦人家的父母回来,那势必会跟他起冲突,跟他这个鸠占鹊巢的“强盗”拼命。而他也势必不可能坐以待毙,为了安全,一定会将任何危险的苗头扼杀。这样一来,失去了父母的“小狗”,在这个野兽丛生的大山,也肯定活不了。

王欢虽然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者,而且双手“沾满鲜血”,但面对跟他无冤无仇,自力更生,靠本事吃饭的动物,而且对方还有一个没有任何行动能力的弱小后代,他也不愿多造杀孽,将这三口之家斩草除根。

但为了自己的安危着想,他又不愿意马上离开山洞。

“纠结啊!”看着那个眼睛随着手电筒的光斑转动而转动,甚至时不时扬起爪子,对着光斑龇牙咧嘴的可爱银毛“小狗”,身处大洞的王欢长叹一声。

心中纠结了半天的王欢最终还是没有离开山洞。他对着眼前这个从未见过手电光斑嬉闹的“小狗”道:“人兽殊途!罢了,听天由命吧!在明天天亮之前,如果你的家长没回来,那咱们就都相安无事;如果他们回来了,那,也你不要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就怪你是一只狗吧!”

最终,王欢也没有用石头去堵住那个小洞口的通道。他在山洞内平整好地面,铺上防潮垫,搭好帐篷,并将帐篷的开口对着山洞,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反应得过来。

之后,王欢脱下水湿的T恤和牛仔裤,拧掉水,铺在帐篷上。然后又换了身干爽的衣服,钻入帐篷内的睡袋,闭上眼睛,开始睡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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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外:谢谢“新月,大瓶子,我是骁哥,天地轮回”四位兄弟的打赏。今天的打赏对席子来说意义非凡——四个红包呀!



第五十一章 距离,面对!


class="width">迷迷糊糊之中,躺在睡袋中的王欢发觉自己的胸口上好像多了一个毛茸茸的“事物”,心头一惊,不动声色的缓慢将右手伸向腰间的黄牛皮带,准备拔出一把飞刀迅速插向胸口的“事物”时,那团毛茸茸的“事物”这时却动了动,口中还“呜呜”的低声叫了两声,然后,便又安静了下来。~~~~

“原来是银毛小狗!”大呼了一口气的王欢这才明白胸口上的“事物”到底是什么东西。王欢一边把飞刀插回牛皮带,一边想着这小家伙怎么会跑到自己帐篷里面来了。

为了不影响听力和视觉,王欢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将帐篷的拉链拉上,而是大大的打开。大概是银毛小狗半夜偷偷从小洞中钻了出来,然后又感觉到了睡袋的温暖,将其当成了它的狗窝了吧。

王欢并不忌讳身边多了一位陌生的家伙。既然占了人家的地盘,顺便帮人家带一带小崽子也不是不可以。他伸出手,摸了摸银毛小狗的皮毛,柔和却又有些冰凉,大概是有些冷了。于是王欢干脆抓住银毛小狗的颈皮,将其塞入睡袋,抱在自己的怀中。

温暖的环境让银毛小狗感到非常受用,动了动,翻了个身,还伸出舌头舔了舔盖在它头上的王欢的手掌心,舔了一遍还不止,又舔了一遍,到最后却将王欢的小指头咬在了嘴里,开始不停的吸允起来。

“饿了?想吃奶?”王欢的小手指感受着怀中小狗温热而又有些粗粝的舌头的吸允,心想,这小狗恐怕是饿了吧,也不知道它的父母在哪里,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怀中的小狗吸允了半天,却一点东西都未吸出,不禁变得有些焦躁起来,摇晃着脑袋,口中也发出“呜呜”的声音。

王欢瞧着怀中因饥饿而变得焦躁不安的银毛小狗,心中也是无可奈何,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抽出小狗口中的手指,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小狗的皮毛,希望这小家伙能够安静下来。

安抚了有几分钟,怀中的银毛小狗大概也知道再折腾下去也讨不了什么好果子吃,于是慢慢的也就安静了下来。

没过多久,就趴在王欢的胸口上一动不动。

“呼——”王欢松了口气,他保持着身体不动,避免将小狗弄醒,无法收拾。合上眼睛,准备继续睡个回笼觉。

而就在这时,他的两只耳朵动了动,某些不同寻常的声音,从外面隐隐约约的传了进来。

“……贾队,我看……我看咱们还是算了吧,你看,我都摔了几跤了……。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再去找那***……”高小义捏着嗓子,低声对前面探路的副队长贾亮说道。

“妈拉个逼的!***跑得确实快!行,小义!黑夜追踪,确实是个危险无比的事!咱们找个干燥的地方休息一下。山里的晚上冷得很,咱们脱掉衣服,把身体擦干,不然,非感冒不可!”贾亮低声应该,口中却一直不停的骂骂咧咧,对于平时比较沉默寡言的他而言,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逃犯,显然已经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了。

高小义把手中的88狙紧紧的抱在胸前,亦步亦趋的跟在贾亮的后面,浑身湿透的他被风一吹,马上就着打一个寒颤。一直生活在城市,看《兵临城下》长大,崇拜巷战的他哪里会想到有一天被领导派到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去抓逃犯?到了这个时候,已经饥寒交迫的高小义当初得知要去“千里杀敌”时的兴奋劲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心中只剩下沮丧和后悔。

不过,虽然沮丧,但作为狙击手善于观察的本能却还在。

“是……啊是啊!真鸡/巴冷!我……我都快僵掉了!——咦,贾队,你看,上面好像有个洞口!”

“啊,哪里?”

“就——就在上面!前面……前面两点钟方向!哈哈,贾队,咱们的运气真好,这下终于有地方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觉得找到了栖身之处的高小义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那“哈哈”的笑声在半夜漆黑的山间听起来却是异常的尖锐刺耳!

“啪!”正当兴奋处,前面的贾亮突然转身拍了一下身后的贾亮,然后急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不想死了?谁叫你高声大笑的?你知道那山洞里有什么吗?”转身的贾亮捏着嗓子,压低声音,怒视着身后得意忘形的高小义,只想甩他一耳光。

被贾亮拍了一下的高小义还有些懵,但听贾亮的一番质问,也回过神来:

妈的,真是该死!万一凶手就在洞里怎么办?即便里面没有凶手,万一有什么狼啊,虎啊,熊啊什么的,将其惊醒了,跑出来,该如何是好哇!自己的枪法再厉害,但在这黑不隆冬的半山腰,也很难打得准啊!

想到此处,高小义不禁背冒冷汗,被外面的冷风一吹,跟着又打了一个冷颤。惊骇交加的高小义几乎是下意识的举起胸口的88狙,将其对准前方三十米远的洞口。

见高小义已经意识到了刚才肆无忌惮大笑的错误以及因此有可能会带来的潜在危险,贾亮也不为己甚,转过头,端起早已上好弦的狙击弩,像高小义一样,对准前方的洞口。

“……贾……贾队,现在咱们怎么……怎么办?”高小义紧张的端着枪,低声问前面的贾亮。身上的寒冷加上心中的恐惧,让一向说话流利的他也不禁有些结巴。

距离可能产生美,距离也可能让人无知和无惧。当最初得知自己的小队要去抓捕一个杀人犯的时候,当时的高小义除了兴奋还是兴奋。什么害怕,危险,血腥之类的东西,根本不在他的考虑之列。笑话,五个队友,精英中的精英,而且全副武装,会害怕一个据说只有一把93警用手枪的学生崽儿?说不定当自己一伙人像神兵天降一样一出现在那家伙的面前,那家伙就该哭着喊着爬过来缴械投降了呢!

然而现在,当高小义得知前方30米远外的山洞,有可能呆着一个空手入白刃,击杀,抢劫了两名警察,一名富二代,并强/奸了一名良家妇女,凶残无比,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犯,那个杀人犯随时有可能开枪射杀自己的时候,那种巨大的,莫名的,倾城乌云似的压力就立刻朝这个年轻威武,在各种训练和演习中屡受表扬和殊荣,然而却连一只鸡都没杀过的精英中的精英袭来。

涔涔冷汗从高小义的耳侧流下,半蹲持枪的双手此时也不像平时训练那样轻松和稳健,却仿佛重若千钧,抑制不住的发出一阵阵轻微的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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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没有收藏的赶快收藏啊!另外再求两推荐票!

说件与小说开头有点关系的话:

昨天席子办完事后回公司,坐在公交上,车到南坪万寿路(好像叫万寿路什么的,搞不太懂)的时候,就见一小贩,推着一铁皮制成的四轮车,看起来像是卖烧烤,洋芋什么的,准备过车流汹涌的马路,突然陷在路中央,走不了了,我估计是车子坏了。

这个路有点下坡,车子多得很,我看那小贩真是险啊,很多车子就是擦着她的身边过去的,看得人是那个“扣人心弦”。

旁边不远处就有个交巡警平台,也没见有人出来维持下秩序,暂时拦一拦车什么的。

对于这种事,老实说,我都差不多麻木了,只是觉得这一场景跟我小说开头杜撰出来的段子有点挂边,“触景生情”罢了。

今天一早,MSN上弹出一消息:见上面介绍的是美国一中产阶级的家庭,平均每人花费100USD,就能让他们撑破肚皮。老美用在吃的东西方面的开销,平均只占到其收入的2.5%-3%左右,联想到最近一段时间国内的各种食物方面的物价彪飞,顿时无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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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绝杀(上)


class="width">“贾……贾队,咱们……咱们是不是先撤,等队长他们过来,在一起来收拾这***?”高小义声音发颤,对着前面的贾亮道。<<>>

“怎么,害怕了?”贾亮见高小义语音中透着害怕和胆怯,心中不禁有些鄙视。这些城市兵,自小娇生惯养,在温室中长大,不管在演戏似的演习中表现得有多么抢眼,多么英雄豪迈,一遇到真枪实战,生死相搏,就有些底气不足,他妈/的怂了。

看来不放血或者被人放血,搞再多的训练和演习,也不怎么顶用啊!

“不怕!贾队,我——我怕啥子哟怕!”被贾亮看出了虚实,高小义有些不自然,但还是逞强辩驳道。

但这个时候,贾亮却管不了兀自嘴硬的高小义,时间不多,如果里面真的藏着逃犯,这个时候想必已经有了戒备。

“呵呵,不怕就好!高小义,你在这里盯着,掩护我,我去探探虚实。你给我瞄准洞口,一旦有什么东西从里面冲出来,直接开枪打死!这个时候,也管不了什么抓不抓活的了。咱们安全第一。先保存了自己,再谈杀敌立功!明白了没有?”

“明……明白了!”高小义心虚的应道。

见身边的队友还是很胆怯,为了自己的安全,避免这小子紧张情急之下,擦枪走火将自己给狙了,在离开之前,贾亮不得不再次安顿其心:

“小义,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凶犯可能藏在里面,这毕竟是咱们的猜测,作不得准。更大的可能是里面什么都没有。我先去看一下,如果里面安全,我给你打手势,你再进来。”

“恩,好吧,贾队。你去吧,我掩护你。妈妈的,真有什么东西冒出来,看老子不一枪爆掉他的头!”听了贾亮的一番说辞,高小义那颗紧张,不安的心也渐渐安静下来,感觉上好了不少。

没有了后顾之忧,贾亮转身拍了拍高小义的肩膀,先把手中的狙击弩放在地上,然后抽出右腿枪套里面的93自动手枪,打开保险,然后猫着腰,朝前面的洞口走去。

短兵相接,用手枪自然比用弩方便多了。

在离洞口十米左右的时候,贾亮停了下来。躬身在地上团了块泥巴,朝洞口扔了进去;而持枪的右手,则一直指着洞口,一旦有所动静,则好马上开枪射杀。

扔泥块是为了投石问路,打草惊蛇。如果里面有动物,那自然会跑出来;但如果是人,那就不一定了;如果是被自己几人一直追踪的逃犯,贾亮心想,如果那人还有理智,那多半是不会贸然跑出来挨枪子的。

所以,扔的这团泥块,只是为了排除里面是否有动物。如果里面有逃犯,对于他来说,无疑倒是提醒了他。不过这也无所谓了,贾亮相信,如果逃犯真的在洞里面,刚才高小义那声傻/逼似的大笑,早就将人给惊醒了。

他现在倒是有些后悔,早知道会遇到这种情况,出发的时候,就该领两颗手雷,即便不是手雷,闪光弹也好呀。不然,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很可能会与凶手直接持枪对战,让危险系数提高了无数倍。

不过,贾亮也不怎么担心,虽然对方有枪,但他对自己的身手极其有信心,而且身上还穿着避弹衣,后面还有一个理论上的神枪手掩护着,如果没有意外,这个功,他贾亮是立定了!

见扔了一块泥团后,里面没什么动静,贾亮于是放下了一半的心,为了更加保险,他弯腰又团了块泥巴朝洞口扔了去,半分钟过后,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下,贾亮心头有些谱了。是否成败,就在此一举。他猫着腰,持枪渐渐的逼近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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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面隐隐约约的声音惊醒后,王欢屏住呼吸,凝神细听,那些飘渺的,若有若无的声音就变得清晰起来:

“……贾队,我看……我看咱们还是算了吧,你看,我都摔了几跤了……。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再去找那***……”

“妈拉/个逼的!***跑得确实快!行,小义!黑夜追踪,确实是个危险无比的事!咱们找个干燥的地方休息一下。山里的晚上冷得很,咱们脱掉衣服,把身体擦干,不然,非感冒不可!”

“……”

自从练了疾走功和飞刀诀后,王欢除了在身体素质方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用科学难以解释的变化外,他的各种感官也产生了质的变化,能够看见以前看不见的东西,听见以前听不清的声音。

因此,虽然洞口外面的贾亮和高小义压着嗓子低声交谈,但两人说的话,却清清楚楚,一字不漏的传入了王欢的耳朵。

“糟糕,竟然被人追踪到了这里!这两人是如何找到这里的?难道他们有熟悉山林环境的高手?会不会有更多的人朝这里赶过来?”

王欢头脑高速运转,一面转着各种念头,一面手脚不慢的悄声起床。先是提着银毛小狗的颈皮子,将其放回山洞后面的小洞,并用石块堵住洞口。

帐篷的位置没动,也没去收拾,只是从外面拉起了朝洞口开着的拉链。然后拿起放在帐篷旁边的大背包,迅速后退,退到了靠近小洞的角落,蹲下,将大背包挡在自己的面前,整个人体则完全的被挡在背包的后面。

“JESUSCHRIST!希望能够防住鹰犬们的手雷!”不信怪力乱神的王欢此时也下意识的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架,希望那传说中的耶稣能够拯救一下自己。至于为什么是耶稣基督,而非本土的释迦达摩,菩萨玉帝,那是因为王欢的奶奶就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但终其一生,到最后却是穷困,聊到,忧郁病死!也不见什么神佛来救!华夏历史千千年,信佛信教亿万万,不过是一些走投无路的穷苦百姓找些心灵的安慰罢了。然富者恒富,穷者恒穷,历史的运转并不以穷苦大众虔诚的信仰而有丝毫的改变。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自此,王欢不再信仰任何华夏神佛和怪力乱神!

王欢以己度人,心想外面的太保很可能不管不顾,先扔一通手雷进来再说。因为换做他自己,他也会怎么干的!在明知对方有枪械的情况下还孤身冒险,那不叫勇敢,叫愚蠢!

缩成一团,尽力减小受力面积,躲在背包后面的王欢右手持枪,左手心握着两把飞刀,放慢呼吸,凝神静气,如同寝室同学在电脑上打CS,听着对方的脚步声一步步靠近,静静的等待着爆炸瞬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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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绝杀(中)


class="width">时间过得很快,两分钟不到,凭着出众的耳力,王欢感觉到外面的太保已经距离洞口不到10米了,这个时候,对方停了下来。~~~~

“JESUS!要来了。来吧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狗种!今天杀不死老子,老子不将你几人屠绝,老子誓不为人!奶奶——!”最后的时刻,王欢圆睁双眼,整个眼球都在往外突,仿佛要将其撑爆,死死的盯着外面的洞口。

外面的太保没让他失望,5秒钟不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便朝洞口飞来。王欢将头一缩,用手抱住脑袋,同时紧闭双眼。

1秒,2秒……5秒过去,想象中的爆炸或者闪光并未出现。

不过,此时的王欢并未大意,而是继续躲在背包后面,果不其然,一分钟过后,又是一团黑乎乎的家伙被人从外面扔了进来,王欢像刚才一样做了同样的动作。

但5秒钟过去之后,山洞内仍旧没有任何声响和闪光。这时,王欢才恍然大悟:妈的,原来跟当初自己一样,是投石问路,害自己白担心的一场!

这样的结果当然让在这一两分钟内度日如年,将心口悬在针尖上的王欢松弛了下来。

“欢迎入洞!”王欢心中默念,左手一翻,一搓,两柄寒光闪闪的飞刀已然夹在了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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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亮像猫一样,亦步亦趋的朝着洞口掩进,很快的,便摸到了洞口。

贾亮的身体紧贴着洞口外的山壁,洞口外有些树木的枝桠,挡住了一米来高的大半个洞口。

“哼!看来里面有人的可能性很大!小子,你就躲着吧,老子看你躲得了好久!看贾大爷给你来个瓮中捉鳖!”

贾亮双手据枪,放在胸前,吸气,出气,吸气,出气,反复做了几次,平定下紧张,兴奋的心绪。

一切就绪,做好了思想准备的贾亮紧靠在洞口边上,先是迅速踢出一脚,将挡在洞口的枝桠杂物踢向一边。贾亮靠在空口等了一会儿,里面的人刚才的那一脚并无什么反应。<<>>

“好,耐性很好!不动弹是吧,让贾爷再来试探一下你!”贾亮身体后仰,将脑袋靠在洞口的边上,迅速的将脑袋朝洞口一探,然后马上拉回,整个动作用时不到0.3秒。

这个动作在外人看来非常危险,因为如果里面有人开枪的话,那不是直接给爆头了?但经验丰富的贾亮知道,即便里面有人用枪对着洞口,当看见了自己的脑袋后,马上开枪,子弹也打不到自己的头上。因为这里面有个反应时间,在不到0.3秒内,除非精神高度集中,并经过特训,否则,是来不及开枪的。等想到开枪的时候,脑袋已经不见了。

刚才的伸头一探,让贾亮完全探知了洞内的一切。因为就在那短短的一瞥之中,他看见了距空口不到一米的帐篷!

“哈哈!***,果然在里面!”贾亮心情激荡,冒险试探之后,终于被他发现了凶手的踪迹,而且被自己给堵在了里面。现在的他是无比的兴奋,全身冒汗,身体发热,只觉得多日的辛苦到现在终于有了实质性的回报。

天意,天意,真他/妈的是天意!几千平方公里的神农架,在里面找人,不啻于大海捞针,没有天意的眷顾,怎么可能捞得到!

现在的贾亮,面临着两种选择:

其一,最保守的选择是他自己退到高小义那里去,两人一起封锁这个洞口,鸣枪通知李明理三人,然后兵合一处,五人一起来个瓮中捉鳖。

好处是安全,不好的是功劳被瓜分。

其二,自己单枪匹马,入虎穴,得虎子!好处是自己独得大功,到时候金钱,荣誉,闪光灯,英雄事迹汇报,甚至是全国巡演交流……出名,出大名,升职,升高职,美女,认钱不认人的,嫩/爽爽的美女……;而坏处只不过是面临一些危险。

对,仅仅是一些危险。

“妈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天大的功劳摆在自己面前,不取,必遭天谴!”想到这里,已经变得双目通红的贾亮已经用不着再做什么选择了。

紧贴在洞口壁上的贾亮双手握着枪,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跌宕起伏的心情平复下来。

“一二三!”贾亮心中自我打了一番气,然后单手伸入洞口,对着里面的帐篷“嘭嘭”连打五枪。刚打完,就觉得手上传来一阵剧痛,还来不及叫喊,就见一只雪白,无暇,完美到妖异的手如同鬼魅般从洞内窜了出来,抓住自己受伤的右手,朝内猛拉。

贾亮被那只诡异的手拉得一个踉跄,正待前仆,就觉喉头多了一个异物,然后,便是一阵昏天黑地。贾亮抬头仰望,在意识陷入最后混沌的刹那,才明白过来:

原来,“她”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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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块“石头”扔进洞内之后,王欢就将自己位移到了洞口边,准备给进入洞内的家伙来个迎头一击。他觉得,在知道对方没有手雷或者闪光弹的情况下,继续呆在斜对着洞口的角落里,已经不安全了。万一对方伸只微冲进来,不管其他,先来一梭子,那就悲剧了。

果不其然,外面伸了只枪,王欢站在洞口的角落看得一清二楚,让对方开了几枪后,王欢一把飞刀过去,射穿其手腕,紧跟着快步上前,拽住对方受伤的手臂,使劲朝山洞内拖,待其身体一现身,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一弹,一点银芒就直奔对方的喉头。

“呼——!终于解决掉了其中一个!”

王欢将贾亮的身体拖入洞内,站在洞口边,考虑着如何解决掉外面的那个尾巴。

从刚才二人的对话中王欢已经了解到,剩下的那个胆子不大,叫“高小义”的家伙大概是个狙击手,现正在30米外的洞外,端着枪,给躺在地上的那个家伙打着掩护。

“主意倒是打得挺好!”王欢心中一哼,对此却不屑一顾。“既然你想打掩护,那就继续打你的掩护吧!”

王欢没有管外面的高小义,而是走到已经变成一具尸体的贾亮的身边,踢了踢。

“贪功吧!想独吞战果是吧?看不起老子,以为老子是个软桃子是吧?这下好耍了吧?把自己的命都给耍掉了!妈的,愚蠢!”

对着贾亮的尸体,又踢了两脚,也不认为这是对死者的亵渎,他可没有那种“死者已矣,大家的恩怨已了”的豪迈。如果有必要的话,鞭尸泄愤也不无不可。

当然,只是那么认为罢了,也不可能当真去做。况且,他对地上的贾波并无多少仇恨,只不过彼此之间的立场不同。

王欢将贾亮掉在洞口的手枪拾了回来,又在贾亮身上上下摸索了一阵,从胸口的战术背心当中掏出了两个手枪弹夹。

这自然给没收了。

最后,王欢从贾亮的头上摘下头盔,用手比划了下大小,往自己头上一扣,刚好合适。

做完这一切,王欢拍了拍手,吁了口气,然后坐在地上,看着左腕上的百达翡翠,上面的秒针一秒一秒的划过。

王欢非常有耐心,5分钟,10分钟,一直到上面的分针在表盘上划过半个小时,才站起,弯腰拽起贾亮的身体,一步一挨的朝洞口移动,耳边则回荡着前不久听到的对话:

“……一旦有什么东西从里面冲出来,直接开枪打死!这个时候,也管不了什么抓不抓活的了。咱们安全第一……”

“开枪打死,开枪打死!好!好得很!希望不要让我失望才是!”王欢将尸体移到洞口,用手扶住,不让其倒下。

“准备好了吗?”王欢口中念念有词,头脑中仿佛出现了《枪王》当中张国荣的那句经典台词:“准备好了……啪!”

“我也准备好了!”王欢在心中对自己说了一句,然后用力将贾亮的身体朝洞外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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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先来一章。这两天要全力挥刀,自宫掉有碍河蟹的内容,看着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付诸流水,无语凝噎……



第五十四章 绝杀(下)


class="width">蹲地据枪的高小义目送着猫腰前进的副队长贾亮,枪口指着洞口。-====-

理论上讲,如此近的距离,用步枪或者手枪比用狙击要方便得多。但做为第二特别行动小队中专门的狙击手,并没有为高小义配备突击步枪。制式的93手枪倒是有一把,但比起手枪,高小义还是觉得手中的88狙要亲切和可靠得多。

如此近的距离,即便是盲狙,高小义也有十足的信心击中目标。

高小义看着贾亮渐渐靠近洞口,先是用脚将洞口的遮挡物踢掉,过了一会儿,又用枪朝洞内连开了五枪,然后突然一窜,便入了洞。

“漂亮!不亏是队长!”高小义心情激荡,突然就兴奋起来,心想:这下结束了。那家伙多半也没命了吧?贾亮的近身格斗在整个小队都是数一数二的。被贾队近了身,还不是三五两下,分分秒秒的事情?

虽然心中高兴,但高小义也没忘记一个狙击手应有的职责,枪口始终不离30米外的洞口。

没有枪声,说明凶手这期间没有机会开枪;也说明贾队也没有机会用枪或者没有必要用枪。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凶手要么被贾队给击毙了;要么来不及开枪就被贾队给制服了。

不管哪种情况,贾队都应该很快的给自己一个信号,然后自己解除封锁,然后进洞。

但大出高小义意料的是,时间过了差不多有五分钟,高小义都没听见贾亮搞定的信号。

“难道贾队出了什么意外?”高小义的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5分钟过去了,没有信号,10分钟过去了,没有信号,20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信号……高小义的心渐渐的沉到了深渊,心中一片冰凉。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幡然警悟:

贾亮遇害了!

而一想到对方一枪未发,在不声不响之间就将队中的高手给终结了,高小义的心中就有些发毛: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究竟要厉害到何种程度才能办到的事啊!

冷汗抑制不住的从高小义的头顶,后背以及手心中冒出。

从眼角眉梢留下的汗水甚至把他的眼睛都给迷糊了,高小义都不敢有丝毫动作,只能将双眼大睁,目不转睛的盯着洞口处的动静。

在这场无声的对决中,高小义似乎跟王欢心有灵犀,此时此刻,他也想到了《枪王》这部他非常喜欢的电影,不过镜头却有些不一样,里面有句台词此时反复的在高小义的脑海中盘旋:

“……现在,你终于明白真正的高手站在背后所带来的压力了吧!”

一想到贾亮现在有可能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高小义据枪的双手就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双目变得通红,呼吸也有些紊乱。高小义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是觉得下一刻,他自己就有可能崩溃掉。

就在那种拔腿逃跑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差点将其淹没的时候,从洞口突然飞出了一具身影,高小义几乎是想也不想的扣动扳机,子弹在火药的推动下迅速出膛,只用了不到0.03秒,便击中了从洞口飞出的人体。

但接下来,高小义就感到从据枪的左手臂上传来一股大力,根本来不及有丝毫反应,紧接着就感到胸口被人狠狠的捶了一锤,然后是右边肩膀,跟着又是胸口,头上的凯夫拉防弹头盔,最后,一颗从眉心处飞入的子弹让高小义坠入了永久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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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已经不能动弹的高小义身边,王欢低着头,用枪指着高小义的头部,扣动扳机,又开了一枪,然后才关上保险,将手枪插入腰间的枪套。

王欢将高小义,88大狙以及旁边的一个已经上好弦的狙击弩先后搬到山洞内。

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王欢从高小义的身上摸出了一把装满子弹的93自动手枪,两个按满子弹的弹夹,一把警用格斗匕首。

又用脚丈量了一下高小义的身高,感觉跟自己差不多高矮,于是脱下高小义的作战服,将裤子和靴子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而高小义的衣服因为中过几弹,一些地方被打烂了,王欢并没有将其脱下来,而是走到贾亮的身边,拔了他的作战服和防弹战术背心。

换了一身特P反恐装备的王欢正了正头上的凯夫拉反弹头盔,系上下巴处的系带,原地跳了跳,伸腿伸脚打了几拳,感觉是相当的不错。

“不愧是精英的装备,纳税人的钱没白花!”王欢暗自赞叹道。

将缴获的两把93自动手枪按满子弹,关上保险后插入大腿处的枪套,然后站直,双手下垂,心中暗自喊了声:

“射击手,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另一个声音回答。

于是,只见黑夜中两只完美无缺的玉手如闪电般迅速拔枪,抬枪,扣扳机,整套动作酣畅淋漓,迅捷无比,如果有人计时的话,肯定会吃惊的发现:

竟然还不到0.02秒。

王欢的两个食指穿进手枪的机括,手腕一震,耍了耍枪花。刚才点杀高小义的7枪,让王欢对93手枪的后座力已经完全适应了,对于整个枪的控制,也达到了一般人即便练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他想,如果现在面对高小义再来一次的话,那么他百分之百的有那个信心可以一枪暴其头。

毕竟,与控制一把小而薄的飞刀相比,握住枪直接扣扳机的难度要小得多得多。

甚觉满意的王欢把两只枪插回枪套。4个弹夹则放入胸口战术背心的口袋内,3个满弹匣,一个只剩下了2发。

于是,到目前为止,王欢有了3把93手枪(含装满子弹的弹匣),6个备用弹匣,其中5个全满,一个还剩2发,共计子弹122发。

最后王欢拾起了从外面捡到的警用狙击弩和88狙击步枪。狙击弩是个好东西,可以百米之内杀人于无形。但王欢手中已经有了50米内例无虚发的飞刀,那么狙击弩的用处对他来说就有些画蛇添足了,而且太大,不便于携带,弩箭也不容易补充。于是,王欢放弃了将狙击弩带走的打算。

而88狙击步枪王欢就不打算放过了。这可是个好东西,七八百米外可取人首级,一般人哪里有可能搞到手?所以,虽然笨重,备用弹药也只有20发,给王欢带来不少负担,他还是决定带着这把远程武器。至少,当后面的追踪者得知他手中有了狙击枪,会让他们更加顾忌不是?

刚才的枪战,前后十几声枪响,让王欢明白,肯定会引起地上两人同伙的注意。五顶帐篷,他可不认为会只住了地上这两个。至于为什么只有这两人跟到了这边,那肯定是几人分头追击去了。

王欢并不知道地上两人的同伙是什么时候分开追击自己的,现在距离自己还有多远。所以,在将两人里里外外全部搜刮了一遍之后,他决定马上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虽然现在才是深夜12点,夜间行路多有不便,但为了以防万一,离开,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不过,在离开之前,王欢做了些收尾的工作。首先是将高小义和贾亮二人的尸首拖出洞外,从半山腰滚下山去,然后搬开小洞前的石头,给银毛小狗留出通道。虽然对已经死去的两人没有什么好感,但作为同类,王欢还是不想两人的尸首被银毛小狗归家的父母吃掉。

最后,在离开之前,王欢用树枝、杂草将山洞挡个严实,避免有人从外面发现,给银毛小狗带来无妄之灾。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王欢背上背包,看了看腕表上的指南针,继续朝着神农架的深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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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西丝,王笑,日行一善-999,酷的想自杀”四位兄弟的打赏。

没记错的话,今天席子的这本《逃犯》将从新书榜下榜,没收藏的朋友收藏一下吧。不然,以后可能就淹没了……

晕,明明是8:30更新的,10点过来看,竟然没有最新章节?那就再重传一次吧!www.



第五十五章 汇合,保命


class="width">与贾亮,高小义分开追击的另外两路人马,李明理,任波和孙浩在11点40分的时候听到了连续5声枪响,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后,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炸雷似的闷响,对这种声音熟悉无比的三人自然知晓这是队内的狙击手高小义开枪了,正在暗中叫好的时候,像放鞭炮似的又紧跟着6声枪响,之后,隔了大概有5秒,又是一声,然后,一切归于沉默,荒无人烟的山间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于是,得到了“鸣枪示警”的三人听音辨位,急忙朝着枪响的位置急行军。

虽然雨早在几个小时前就已经停了,不过,夜路难行,加上道路湿滑,即便三人与枪响位置的直线距离也就只有几公里,但当三人怀着激动难言的心情,磕磕碰碰的一路走到洞口附近的时候,也差不多是三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阿波,差不多该到了吧?贾队和高小义那两个家伙这次可长脸了!回去之后肯定得受表扬。不过,当初李队不是说发现凶犯后就开枪示警,然后大家一起来抓捕嘛!他们两个怎么就单独开火行动了,也特不仗义了吧?把我们看成什么了啊?”孙浩跟在任波的后面,有些酸溜溜的道。

“呵呵,浩子,这有啥嘛?这个都看不开?或许当时情况紧急,两人迫不得已。你想,周围黑漆麻拱的,又是山林,稍不注意,凶手就有可能消失不见。两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那也是明智之举。况且,虽然人是他们抓获的,但功劳也是咱们整个第二别动队的啊!放心,荣誉少不了你,钱也少不了你的。”见孙浩对于贾亮和高小义两人单独毙敌心中有些不平,走在前面的任波停下来安慰道。

其实,他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也想着能够亲手捉获或者击毙逃犯,不过,他毕竟比年龄最小的孙浩要大几岁,多些见识。<<>>在意识到事情已经有了结果,木已成舟的情况下,再将自己的不满表现出来,那就有些不智了。

“我倒不是为了钱和荣誉,——就是,就是想亲手教训那***——”。见自己的心事被任波说了出来,孙浩有些不好意思,“对了,阿波,贾队和高小义应该就在这里吧?他们怎么还不通知咱们啊?”

“听声音,差不多就在这里。我用对讲机呼叫两下。”

任波打开对讲机,拿在嘴边喊了起来,不过没有听到贾亮和高小义二人的回应,却传来了队长李明理的声音:“任波,我是李明理,我是李明理。你和孙浩在哪里?我看不见你们,你们打开战术手电,给我一个信号。”

于是,旁边的孙浩从兜里掏出战术电筒,对着天空晃了几下。

“好了,我看见你们了,我就在你们9点钟500米位置,你们不要走,等着我过来汇合。”

联系上了队长李明理,任波和孙浩站在原地等了20几分钟,三人最终汇合到了一处。

“队长,你可终于来了!听枪声,应该是这里吧?怎么贾队和小义一直不联系咱们啊?对讲机又不开机,这可真是急死人了。”见到了李明理,孙浩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噼里啪啦,将自己的不满倒了出来。

而经过了连夜追踪,浑身上下都是泥巴,看起来异常狼狈的李明理此时却皱起了眉头。他掏出手枪,打开保险,朝天“嘭”的一声,开了一枪,然后马上移了几步,来到一棵树下,又朝天开了一枪,之后,便握着枪,等待着预计中的回应。

听到队长开枪,旁边的任波和孙浩自然知道是在发信号。不同的枪声和枪声之间的不同间隔时间有不同的含义。两枪,间隔时间5秒,在第二特别行动小队代表的意义翻译出来就是:

人在附近,请回应。

然而,对于李明理的两枪,回应他的却是一片静默。没有枪声,也没有手电的光芒。

到了这个时候,三人才发觉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心中都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意识到贾亮和任波两人有可能出事的事实,周围的气氛陡然间似乎就变得有些不同寻常,空气中充满了一张压抑,紧张的气氛,仿佛就在三人的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看着他们似的。

任波和孙浩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中的95式自动步枪,然后一步步的朝树下的李明理靠近。

“李队,怎么办?要不要再开枪试试?”任波移动到李明理的右手边,低声说道,眼睛则直视前方,一眨不眨的盯着周围的动静。

“算了,已经开了两枪,再开枪也没什么用。”

对讲机关机,刚才任波用战术手电指示位置时无回应,两声枪响也石沉大海,经验丰富的李明理知道,这绝不可能是什么意外和巧合!

贾亮和任波,两人出事了!

为什么全副武装,拥有全队唯一一个狙击手的贾亮和高小义会出事,李明理已来不及去分析和考虑;摆在他面前最为紧要的事是:他,应该采取怎样的行动来应付如今的局面。

如果两人遇害,那么只有一把手枪的凶手,将全副武装,身着避弹衣和防弹头盔的二人摞翻,可以肯定,此人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而且,凶手还将得到两人的装备:贾亮的警用狙击弩,高小义的88狙击步枪,这两个大杀器,一旦落在了凶手手中,在黑夜的丛林,将对自己三人产生严重的威胁!!

即便三人以多胜少,最后肯定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对于已经失去了两名队员的李明理来说,如果再出现伤亡,即便最后击毙了凶手,他这个队长也不要再想当下去。

李明理现在已经能够想到回去之后,自己将会面临的处罚。现在看来,功劳是不要想了,能够保住头上这顶乌纱帽,那就该烧高香了。

这倒是需要好生运作一番的事。

李明理压下胸中恨不得将凶手千刀万剐的愤怒、失去队友的悲伤以及对自己前程的恐惧等各种思绪。理智告诉他,不要被愤怒和仇恨迷住了眼睛。在毙敌的之前,人,首先要学会保命。没有命,杀再多的人,立再多的功,又有什么意义?

“你们两个跟着我,不要声张。我估计亮子和小义多半已经发生了意外。凶手可能得到了亮子的狙击弩和小义的88狙,实力大涨。现在的环境不利于发挥咱们的优势。我们先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呆着,等天亮的时候再以泰山压顶之势,跟凶手决战!”说完,便紧握着手枪,猫着腰,朝山下运动。

听说凶手可能得到了狙击弩和88狙,任波和孙浩立刻汗毛咋立,仿佛自己已经暴露在这两件凶器之下,冷汗也开始不停的往外冒。听队长说先进行战术上的撤退,等明天再行决战,不禁松了口气,于是撒起脚丫子,紧跟在李明理的身后,朝山下快步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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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更新有点少,不是席子变懒了,而是在大力攒稿中。下周本书据说有可能会得到一个比较好的推荐,所以席子准备下周爆发一下,让兄弟们爽个够!

下周之内,本书将正式引入末日线索,前面做了这么多的铺垫,差不多该到了拉开幕布的时候了,至于精不精彩,好不好看,大家拭目以待吧。

最后感谢以下兄弟的慷慨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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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的慷慨解囊!



第五十六章俄27灭十OR F22(修


class="width">三架F22猛禽战机,于凌晨3点45分,从美国嘉手纳空军基地先后起飞,在机场上空稍事编队,三只猛禽,一前二后,形成一个大三角,以经济巡航,一路南飞。<<>>

海拔一万六千米的高空。

“嗨,杰克,该死的,我怎么一直无法平静下来?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如此重大的任务,一想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僚机内一个叫“亨利”的飞行员对前面长机内叫“杰克”飞行员说道。

“嗨,冷静,亨利,你需要冷静!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就把这次任务当成普通的演习好了。我相信你,你能行的!”长机内的杰克安慰自己的僚机道。

“啊,亨利,我也是!该死,想起几个小时后将要发生的事,我就浑身颤抖!”另一架僚机内一个名叫“爱德华”的飞行员也急忙附和道。

“冷静!亨利,爱德华,你们都需要冷静!特别是爱德华,你已经是一个拥有2000小时以上战机飞行经验,在伊拉克击落过5架敌机的战斗英雄了。难道你还有什么好担心和害怕的吗?要相信你的能力,爱德华,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准确的将目标击毁,如同你在伊拉克领空上干的那样!”见身边的两个伙伴都有些莫名的兴奋,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长机杰克急忙安慰道。

不过老实说,当一天前接到美国空军总司令赫伯特·J·卡里尔上将的电话,告之自己将担负起摧毁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捍卫国家终极利益的时候,到现在为止,杰克的内心都处于一种现实又荒诞,剧烈的震荡状态,难以平复。

“杰克上校,摧毁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这一重任,就交给你了。请你务必以国家利益为重!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一旦落入华夏国之手,后果将不堪设想!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完成这一关乎国家兴衰存亡的神圣使命!我等待你的凯旋,杰克!”说完,里卡尔上将并拢的右手,缓缓的举到帽檐,然后又缓缓的超前推出。

里卡尔上将最后的叮嘱犹言在耳。对于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落入华夏国的手中将造成何种灾难,他不太懂;但自己这一次,却需要千里奔袭,深入红色CHINA内陆,那却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参加过伊战,阿战的杰克目前已累计飞行战机超过4000小时,击落各类敌机12架次,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战斗英雄,王牌中的王牌。但……

***!那毕竟是**、野蛮而又强大的红色CHINA啊!

“哈哈,杰克!别担心,我就是说说而已。对了,杰克,你觉得华夏国这次会派出他们的什么机型来给咱们的阿波罗小子‘护航’?”爱德华大笑一声,然后对杰克说道。

“应该是侧卫吧!”想了想,杰克通过头盔内的无线电回应道。

“什么,杰克,罗斯国的侧卫?我觉得应该是他们COPY侧卫而弄出来的灭10的可能性大一些!华夏国人不是吹嘘他们的灭10在很多方面都要超越俄罗斯的侧卫吗?你说呢,爱德华?”另一架僚机内的亨利有些不同意杰克的意见。

“哈哈,爱德华!我也觉得是侧卫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华夏国的灭10可没有他们吹嘘的那样厉害。什么三代半?能有三代的水平就不错了!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华夏国吹嘘造假的那可是世界第一!”

“从已得的各种情报来看,华夏国目前搞的灭10的确还不怎么成熟。灭10用的发动机是他们模仿罗斯人的AL-31F,自己命名为“太行”的涡扇发动机,据可靠情报显示:这种山寨版的发动机性能及其不稳定,问题多多!所以,你们不要有过多的疑虑。不管华夏国是用罗斯国的侧卫,还是COPY侧卫的灭机系列,根据我们专家用大型计算机建模而做的理论性推演,我们的一架猛禽和侧卫以及灭10的交换比至少是1:50。所以,除非华夏国人一口气派出12个飞行中队,150架以上的战机,否则,对咱们是没什么威胁的。不过,问题是,可能么?”

长机内的杰克对两僚机说道。

“哈哈,亨利,华夏国就是纸老虎,跟本就不用怕!你这样想就好了:一个连汽车发动机都造不好的国家,要他们造喷气式战机的发动机,这不是太难为人家了嘛?而且,咱们的猛禽,目前来说,对于这个地球上的任何国家,差不多都是属于外星科技了。杰克,你说是不是?”

“呵呵,其他国家不敢说,对于华夏国,差不多算是外星科技了!”杰克淡然的应了一句,语气中却充满一种不容置疑的自豪。

“猛禽,我可是对它百分之百的有信心。不过……那可是华夏国呀!几十年……咱们都是败在人家手里的。你说,这次深入华夏国的国境,一旦交火,会不会……会不会引发世界大战呀!”叫亨利的飞行员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哈哈,亨利,我看你是被华夏国那庞大无匹,世界第一的人口给吓着了吧?几十年前跟华夏国的那场战争,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但是,你知道华夏国死了多少,我们又死了多少人吗?他们死了16万多,咱们只有3万多,零头的一半。而且不要忘了,当时咱们可是跨越了整个太平洋,万里之外作战啊!如果这样也算‘战败’的话,我真愿意多‘战败’几次!况且,还是在没有使用咱们的终极武器的情况下。如果当时不顾一切,只是为了争取那纸面上的‘胜负’,像搞日本小弟那样,放出咱们的“胖子”和“小男孩”,你觉得华夏国最后还有可能宣称他们那所谓的‘伟大胜利’吗?”

爱德华不厌其烦的安慰旁边这位对红色CHNIA怀有莫名畏惧的伙计,老实说,对于即将进入这个15亿超级人口的大国的腹地,爱德华自己也觉得头皮有些发麻。不过,15亿这个数字只是在自己的头脑中晃了会儿,就消失不见了。人类历史发展到了今天,还是那种“人多力量大”的时代么?

开什么国际玩笑!

“世界大战什么的,丢给国内的那些政治家去吧!你们记住,我们只需要完成上司交给咱们的任务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管!明白了没有?”见两人有越扯越远的趋势,作为长机兼引导者的杰克,急忙打住二人的话头!

“YESSIR!”

三架猛禽,经过1个小时左右的巡航,于凌晨4点42分到达华夏的东海上空,在那里,他们与从美军新加坡空军基地起飞的大型加油机汇合,进行了一次空中加油。然后转道加速,突破音障,以超音速巡航朝华夏国的鄂北境内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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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52,U-2,SR-71都是美国人五、六十年代的产物,其中U-2和SR-71的设计理念相当超前。七十年代后随着F-14,F-15战斗机的出现,冷战的空中力量平衡就在逐渐倾斜。当美国人在89年设计出F-22,97年首次试飞YF-22后,空中力量已经谈不到任何平衡了。

目前来说,F-22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属于外星科技。

——来源于百度。

感谢以下打赏的7位兄弟:

法西丝,王笑,切。怕你不成?,网游V之神,流逝地古风,扑街的神仙。

特别感谢本家王笑,不过,你贡献的那个群无法显示啊:(将阿拉伯数字换成中文大小写,或英文,或者直接用谐音文字代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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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来自军委的命令!(修)


class="width">华夏空军司令参谋长彭新民站在空军司令李卫国那张大得有些夸张的红木办公桌前,看了看表,一咬牙,对正埋头奋笔疾书的李卫国轻声说道:“司令,特混飞行中队的所有队员已经全部到齐,等着您给他们做战前的最后指示!”

空军司令李卫国没有回答,噼里啪啦,继续在眼前那台深黑色的原装进口苹果电脑上敲了摸约两分多钟,才抬起头,转头看了看窗外漆黑的夜空,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又伸了伸懒腰。-====-

“都到齐了啊?那,我们也去吧。不要让我们的战士等久咯!”李卫国笑眯眯的对办公桌前的参谋长说道,然后起身,在参谋长彭新民的带领下朝司令部综合作战室走去。

刚一进门,便看到18名身着蓝色飞行服,手捧白色飞行头盔,笔挺挺的围坐在作战室内圆桌四周椅子上的汉子,齐刷刷的站了起来,然后敬礼,动作标准,刚劲有力。

李卫国举手回了个礼,暗自点了点头,示意18个飞行员都坐下,然后走到主席台的位置,落了坐。

“咳咳——”李卫国清了清嗓子,表情严肃,先用视线从左到右,逐一看了看18名即将执行任务的飞行员,然后,才用一种凝重的语气说道:

“同志们啊——,这次的任务,彭参谋长已经在几个小时前告诉你们了。重大啊,同志们——”说道这里,李卫国扬了扬手,朝空中一虚抓,像是要抓住什么似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次关于我华夏民族兴衰,甚至生死存亡的大事!国家把这么重大任务交给我们西都空军,是对我们这支具有光荣传统,顽强战斗力的共和国空军的绝对信任!你们大声的告诉我:你们,能不能完成这次任务?”李卫国“啪”的一声,大力拍了下面前的桌子。

“能——!”18声叫喊整齐划一,犹如合唱团。

“有没有信心?”

“有——!”

“告诉我:你们会不会辜负国家对你们的信任,元首和副元首对你们的信任,我李卫国对你们的信任???”

“不会——!绝对不会——!”

喊声气冲云霄,气势惊人!

李卫国看着眼前这18名在各重大演习中产生的“王牌飞行员”,“精英中的精英”,严肃的表情慢慢的缓和了下来,脸上甚至还带上了笑意。他慢慢的站了起来,搓了搓刚才在桌子上拍得有些麻木的右手,对着18名王牌点了点头:

“好,很好!你们没有辜负国家对你们的信任!元首、副元首对你们的信任!我李卫国对你们的信任!!我已叫彭参谋长在司令部餐厅给你们摆了一桌,等着你们凯旋而归,一起喝庆功酒!在此,我希望你们发扬咱们西空英雄部队的光荣传统,发扬敢打敢拼的硬汉精神,要像60年前咱们的先辈那样,坚决狙击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打掉他们的嚣张气焰!现在,我宣布华夏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最高指示:

华夏中央军事委员会致西都军区司令部,西都军区空军司令部:

值此华夏生死存亡之际,兹命令西都军区第一特混灭10中队执行代号为“捕蝉”的军事卫护行动,全力保障目标的顺利着陆,赋予该中队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首先开火的权力!

特此命令!

华夏中央军事委员

2012年7月1日

同志们啊,民族复兴的重任,就——交给你们了。”宣布完中央的命令之后,李卫国神色又恢复了一贯的严肃,然后缓缓的举起右手,向18人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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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架灭10,6架罗斯国的俄27,从西都军区空军专用机场起飞,在空中完成了编队后,按照地面处理中心提供的坐标,向东飞去。

“真是兴奋啊!我都没想到,这么重大的任务,最后却落到了咱们头上。以前只是演习,这次,却有可能真枪实战!妈的,想起来就让人热血沸腾!”灭10A的飞行员兴奋的道。

“是啊是啊!你们说,美国佬会不会派他们的战机来拦截他们的飞船啊!美国佬不会不知道他们的飞船一旦被咱们捕获,咱们的航天技术,至少能够向前提升30年啊!”灭10B的飞行员附和道。

“美国佬肯定不甘心代表了他们最高科技的阿波罗飞船落在咱们手里,无论如何都会想方设法的搞回去。不过,至于任何弄回去,那办法就多了,我倒是不认为他们一定会排战机过来拦截摧毁!这个,也可以跟咱们商量,通过政治途径来解决嘛!”俄27A却唱了一个反调。

“什么政治途径啊?美国佬又不是傻子!肯定是要马上摧毁的三!即使通过政治途径,说服了咱们的领导人,第二天就还给他们!但美国佬会相信他们的阿波罗姑娘,还会是完好无损,没被咱给那个过吗?”俄27B附和道。

“哈哈哈哈!就是就是!美国佬才没那么傻呢!十几年前,他们的侦察机降落在我国机场,就吃了个暗亏,现在嘛,人家肯定不会上当了。”灭10C道。

“你们说,如果美国佬派战机过来,会派什么机型?”俄27C问道。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他们的四代机F22啦!”

“不一定!大黄蜂也有可能呀!F22在亚洲只有在日本的嘉手纳基地才部署得有,大黄蜂基本上所有的基地都部署得有,而且还能在航母上起降,多方便啊!”

“F16。”

“F18。”

“F117也不是不可能嘛。嘎嘎——”

“猛禽!”

“肯定是禽兽机啦!”

“禽兽又如何?他有猛禽,咱有弯弓!”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有人背起了太祖的“雄诗”。

“老子正饿了,谢谢太平洋PL叔叔的雕肉哦!”

“贫道这就笑纳了。”

“笑纳笑纳!”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从西都空军基地起飞的特混编队,一路吹牛打屁,在经过不到半个小时的飞行后,就到达了指定位置。阿波罗21号飞船,就在他们的头顶,沿预定轨道滑行。按照计划,特混飞行编队的12架战机将散落在以飞船为中心直径达100公里的圆周内,沿飞船的滑行轨道与飞船一起伴飞,直到其降落地面,被拖入层层保护的掩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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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陨落,空难?(修)


class="width">三架猛禽,只飞了不到30分钟,就到达了指定位置。

这时,他们收到了从指挥中心发过来的最新密电:华夏国派出了一个有6架灭10和6架侧卫共计12架战机的混编飞行中队为飞船护航。12架战机目前已经散落在了飞船周围,形成了一个直径达100公里的保护圈。

“***!还好,只有12架,而不是120架!CHINA小子,让山姆大叔来教你们怎么玩打飞机的游戏吧!你们以前的那些演习,离真正的打飞机,还差得远哦”收到密电的爱德华才松了口气,马上就变得跃跃欲试。

“吓我一下,12架,小CASE!我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爱德华,你待会儿可别跟我抢,你已经是王牌飞行员了,也让我的机翼上多加两颗星星。”亨利也长出了口气,那颗从起飞后就一直躁动不安的心脏也终于可以以正常的频率跳动了。

“NO,NO,NO,亨利,这样可不行,绝对不行!。到时候各打各的,先下手为强,大家各凭本事吧!”

“OK!亨利,爱德华,你们两个臭小子不要再争来争去的了。我们最主要的目可不是当华夏飞行员的陪练,陪他们过家家;而是为了摧毁飞船!你们两个家伙给我记住了!所以,若非必要,尽量不要跟华夏人有所冲突!现在我来分配任务:

“此刻,我们距华夏人最外围的战机有200公里的距离。虽然咱们最先进的超视距空空飞弹AIM-120D射程能够达到200公里,但如果现在就发射飞弹的话,命中率将大打折扣。所以,为了提高命中率,我们将继续靠近华夏人的防卫圈至120公里左右。

“那时,我和亨利将一起各发射两枚对空飞弹,对阿波罗进行饱和攻击。

这个时候,由于我和亨利发射了导弹,华夏人的地面监控雷达,甚至他们的机载雷达都有可能发现我们。

“发射完飞弹之后,亨利马上掉头跑路,我和爱德华则留下来,我负责吸引华夏人的火力,爱德华,你则继续潜伏,任务是确保飞船务必被摧毁,如果我和亨利发射的飞弹出了意外,或者被华夏人拦截,你将负责补射,一定不能让飞船完好无损的落在华夏国境内。

“大家明白了没有?还有没有什么意见?如果没有,那,就执行吧!”长机杰克向两位僚机分配任务道。

“YES,SIR!”

对于杰克的分配,两人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统一好意见的三只猛禽,又飞行了几分钟,在华夏人一无所觉之下,成功的逼近到距离飞船120公里处。

“再次确认飞船坐标。”

“飞船坐标已被确认!”

“检查攻击飞弹。”

“攻击飞弹一切良好!”

“飞弹发射进入倒计时:5,4,3,2,1,发射!”

随着杰克和爱德华按下飞弹发射按钮,从F22机腹下探出的4枚AIM-120D远程空空飞弹如同4只离弦之箭,以4马赫的超高速,朝阿波罗21飞船奔去!如果不出意外,100秒之后,飞弹将击中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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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迷彩头盔,背着大背包,扛着88狙的王欢用开路棍拨开前面挡路的树丫,小心的避过前面脸盆大的水坑,身体一矮,跳了过去。

离开山洞之后,王欢就翻山越岭,一路向东,朝着神农架的最深处挺进。不过,由于下雨路滑,又是黑夜行路,一连跋涉了四五个小时,虽然已经成功翻越了两座山头,但就直线距离来说,其实也就只有十来公里。

不过好在多日的山路行走,给他积累了不少走山路的经验,加上感官灵敏,身手矫健,一路倒也平平安安,没发生什么意外。

几个小时前跟两名特警之间的生死搏杀,虽然整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很短,从开始到结束还不到一个小时,与两人之间的交手也就十几二十秒钟,但其中的惊险、刺激之处,却让王欢现在想起来也会一阵后怕,禁不住的冷汗直冒。

“凶险啊!”王欢的心中感慨道,“生死搏杀,稍有不慎,便是生死立判的下场。这其中,除了个人的勇武,装备的悬殊,双方的对战心态,以及天时地利,都是缺一不可的啊!”

将前不久跟两“精英”之间的搏杀片段在脑海中一一反复重现,细细的琢磨研究,比较双方的优势劣势,哪里做得不够好,哪个地方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一处一处的细心体会,分析,考量,最后变成“经验教训”深深的铭刻在王欢的头脑深处。

环境险恶,态势严峻,敌人凶残……凡是能够给他增加保命几率的地方,王欢都不肯放过,坚持不懈,戮力以赴的提升着自己的“软实力”。

他相信,前不久的这种“生死对决”,作为“杀人犯”的他,以后肯定少不了!

站在山间的一块青石上,王欢停了下来,从登山包侧边的小袋子里摸出一个装水的塑料瓶,里面的水只还剩下了三分之一。拧开盖子,灌了两口。

王欢看了看表:5点42分。

天色微明。或许是因为才下过暴雨的缘故,天空异常干净,透过头顶交错的繁枝茂叶,竟然还能够看见闪烁的星星。

王欢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多久没有抬头仰望星空了。现在抬头望天,发现那些许久不见的星星竟是如此的明亮和亲切。其中一颗似乎大得有些离奇,而且处于肉眼可见的移动之中。

“莫非是飞机或者流星?”

王欢好奇的瞧着那颗大得有些异乎寻常,并且快速移动的“流星”,正在考虑是不是该许个愿,就在这时,却见那颗飞速而来的“流星”,如同被点燃的烟花,猛然间爆炸开来,不久,就传来了一整滚雷似的炸响。

“不好!飞机爆炸了!”王欢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飞机失事,这时,他自然不会再认为那是什么劳什子流星。看到那飞机的运行轨迹似乎是在朝自己这个方向飞来,为了避免被落下的碎片误伤,王欢急忙绕道大青石的后面,缩成一团,躲了起来。

躲了有两三分钟,王欢就感到了脚下地面和大青石的震动,随之而来的就是像一声声像打夯似的闷响。王欢知道,那是“飞机残骸”轰击山体而带来的震动和声响。看到肉眼可及的四周并未受到碎片的波及,王欢心中一阵庆幸。不过也不会太远,听声音,最大两块“残片”大概就在左前方1公里左右的山头。

在大青石旁又躲了几分钟,估摸着不管什么碎片都该掉完了,王欢才从大青石后走了出来。

“空难?而且还是空中解体?这种比什么中一亿两亿还难的事情竟然被我遇到了?嘿,一生难逢啊!不去瞧一瞧,还真有点对不起上面的空姐们!”

打定主意的王欢,怀着一种兴奋莫名,甚至潜意识里还有些“幸灾乐祸”的心情,朝“飞机残骸”坠落的地点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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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预案!(修)


class="width">西都军区空军司令部飞空指挥中心。

西都军区司令员梁汉城,政委马太初;空军司令李卫国,参谋长彭新民以及其他一干高级空军军官,华夏国最顶尖航空航天专家,动力学专家,材料学专家及相关教授,以及其他提供各种相关技术支持的顶级技术人才,济济一堂,坐在飞空指挥中心的大厅,盯着前面的巨幅电子信息显示屏。

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他们的脸上充满了各种不同表情:时而兴奋,时而忐忑,时而忧心忡忡,时而又兴高采烈,毅然决然……

巨大显示屏的正中心,显示着启用华夏国排名第一,运算速度达2000万亿次的超级计算机“星云Ⅱ”运算出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的运行轨迹。飞船的四周,以一定的阵型环绕着12个随飞船一起飞行的亮点,代表着前不久从西都军用机场起飞的灭10、俄27特混护航编队。

在大屏幕的四周,则是一些一般人看不懂的参数、图表,不断刷新的各种数据。

按照“星云Ⅱ”运算的结果:阿波罗21号将于1小时05分后降落在靠近鄂北境内的神农架外围,即鄂北保康县、安东镇。

目前,保康县安东镇境内已经被当地的武警戒严,大量的国安特工人员充斥其中,在各交通要道,敏感地点设立关卡,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人员的进出。

为了万无一失,飞船飞行轨道的附近空域也实行了空中管制,不少航班被迫以“天气,或者机械故障”等原因被延误,甚至取消。沿路的防空雷达也全部开机,以最大的功率运行着。任何飞行物体的闯入,在大功率防空雷达的照射下都将无所遁形。

从屏幕上出现了12个亮点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一切都尽在掌握,以飞船为中心,直径达2米的区域内,除了13个“缓慢”移动的亮点,别无他物,非常的“干净”。<<>>

看着屏幕上面的倒计时,显示还有半个小时零5分,这艘浓缩着美利坚科技精华,代表着其最高技术水准,载有大量珍贵无比的仪器、设备,4名宇航员和3名相关专家、教授的登月飞船,即将落在华夏国的手中!!

30年!华夏国的航空航天科技至少将向前迈进30年!不仅如此,在发动机技术,材料技术,计算机技术,设计理念等相关方面,也将获得突破性进展!

更重要的是,上面还有三名美利坚的顶级专家和教授啊!那可不是华夏国自己培养的“砖家和叫兽”,那可是货真价实,含金量十足的真专家,真教授!

妈的,这次真他/妈的是发达了啊!天赐良机,天佑华夏!赶英超美,终于不再将是空中楼阁,几代华夏人无法企及的梦想!

心情激荡,心潮澎湃的将星,专家,教授们,随着时间的越来越近,大家似乎都心有灵犀般停止了低声的交谈和讨论。全部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中央的那13个闪动的亮点,以及旁边不远处那个显得有些夸张的倒计时计数器。

然而就在这时,在13个亮点形成的包围圈外面,3点钟方向,突然出现了6个新的亮点,其中4个亮点,以超过其他所有亮点近10倍的速度,急速的朝圆圈中央,那个代表着飞船的亮点靠近!而另外多出来的2个亮点,在屏幕上,则以肉眼可及的速度,迅速后移,远离13个亮点形成的包围圈。

“滴——,滴——,滴——”飞控中心的大厅,马上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警报声。

“啊,导弹!美国人发射了对空导弹!”其中一名专家以第一时间发出了高声的尖叫。

“赶快拦截!赶快拦截啊!”

“空空导弹,快使用霹雳导弹拦截啊!”

“地面的防空导弹在哪里?怎么还不发射?反应时间怎么这么慢?速度,同志们,咱们要速度啊!”另外一位穿白大褂的专家摧胸顿足,痛心疾首的道。

“啊,美国佬发射了导弹?怎么能让美国佬发射飞弹啊?是巡航导弹吗?战斧还是眼镜蛇?听说他们的战斧很厉害哦!”大厅的一角,负责网路安全的一名男技术员对旁边的一名略有姿色,不过却挂着一副大得有些夸张的黑框眼镜的女技术员谄媚道。

“白痴!多看点书!巡航导弹是打固定目标的。眼镜蛇?早就被美国人淘汰了!发射距离超过了一百公里,那肯定是他们的AIM系列对空导弹了,——肯定是他们的秘密武器:AIM-120D型对空导弹。”女技术员抬了抬有些笨重的眼镜框,面无表情的说道。

“呵呵,还是师姐厉害,对了,师姐喜欢看啥子书?给小弟推荐两本,也让小弟增长些见识嘛!”网络技术员不以为耻,继续诞着脸低声说道。

“……”

“怎么回事?什么时候让美国的战机飞了进来!不是说万无一失吗?不是说铜墙铁壁吗?你们空军到底是怎么搞的?”西都军区司令,上将梁汉成阴沉着脸,对着身边的空军司令李卫国厉声质问道。

空军司令李卫国脸色苍白,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四个越来越近的亮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被梁汉成一质问,马上回过神来。

“司令,这个……这个……”李卫国嗫嚅着,却答不上话。他一边偷眼瞧着那越来越近,如同催命符一般的4个亮点,一边下意识的从裤兜内掏出一张白手帕,擦着秃顶上越冒越多的冷汗。

“好啊!好样的!”

“干得好!漂亮!”

“灭10万岁!”

“……”

就在这时,整个飞控大厅却传来了一阵叫好和欢呼声。正在一边忐忑不安,六神无主的李卫国抬头一看屏幕,却见迅速接近飞船的4个亮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剩下了2个。

李卫国用手捂住胸口,正准备松口气的时候,屏幕上又发生了巨变:在包围圈的外围,突然又出现了2个亮点,其中2个像前面4个一样,如同离弦之箭,射向百多公里外的飞船。

不仅如此,那些代表着己方战机的13个亮点,突然之间就少了4个!接着,又过了十几秒钟,己方的亮点竟然又消失了2个!

然而最大的噩耗却在此刻显现:在经过了103秒的飞行之后,历经重重封锁和拦截,带着无数华夏人的诅咒和唾骂,2枚AIM-120D空对空导弹,终于跟它们的阿波罗小子,来了个最亲切的拥抱!

然后,3个亮点从屏幕彻底消失!

“李卫国!你——,你——,你这是渎职!是在卖国!”“嘭!”的一声,脸色铁青的梁汉成将手中的茶杯狠狠地朝地上砸去!喘了口气,然后对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参谋长彭新民命令道:

“执行第二套预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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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到!兄弟们,给点力嘛!

下午还有一更!

感谢“法西丝,我是小小,本家王笑以及稻草人”的倾情打赏!

恭喜“法西斯”今日成功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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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HELLO——”!(修)


class="width">用了不到二十分钟,王欢就赶到了第一块残骸坠落的地方。

残骸有一般的家用冰箱那么大,烧得黑忽忽的,已经看不清楚原来的样子,王欢用手一摸,有严重被碳化的痕迹。

“看来爆炸得很猛烈啊!这么猛烈的爆炸,上面的空姐们……啧啧,残酷,残酷啊!”王欢一边在口中低声的“啧啧”不停,一边睁大眼睛,四处寻找着“飞机残骸”。

在冰箱大的那块残骸四周,还零零落落的四散着不少小块碎片,但无一例外的,都是被烧成了黑乎乎的模样。

“奇怪,尸体呢?怎么不见尸体?我国的飞机,不是波音就是空客,装人至少都是一两百,怎么没见尸体碎块?”在四周寻寻觅觅,挑挑拣拣了十几分钟,王欢都没发现哪怕是一块骨头或者碎肉,“活人,那自然是不要想了,但遇难乘客的尸首总该有那么一两具吧?真是有点奇怪呀?”

王欢继续自然自语的在第一块残骸周围东翻西找,不过可惜的是并没有过多的发现!

“难道是战机?”这时,王欢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因为以前他曾听人说过,双庆的某个区县,有一个俄27训练中心,附近的居民每年都可能从当地政府那里获得点特殊补助:

噪声费!

因为俄27起降的时候,那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让人难以忍受,又不能将周围的所有群众都迁走,有人也人家也不愿搬迁。所以,为了给当地剩下的那些日夜被这种噪音折磨的百姓一些补偿,当地政府每年都会拨出一些特别的经费出来。

这就是噪声费的由来!

在去年的时候,小道消息曾传出那个地方的一架俄27在训练的时候失事,飞机撞到了山包包上,两个飞行员,一个教练,一个飞行员,最后却只弹了一个出来。当时在寝室里,王欢的几个室友还不无幸灾乐祸的声讨老毛子不地道,尽卖些烂货给他们的“战略伙伴”;另外的两个则说不是人家毛子不地道,是咱们的飞行员不争气,尽搞些假大空的东西,在地上胡乱吹嘘,吹成“老子天下第一”都没人理你;一上天,就傻眼了——战斗机不相信眼泪啊!

两方人马争得是面红耳赤,好不欢快!反正就没有为那位不幸仁兄默哀。不过后来又出了因成功迫降而大书特书的“人民英雄”,又是领导接见又是授勋的——在一些人眼中反正就是升官发财。

王欢想了想,也就收起了那颗有些“哀伤”的心,开始专注起明天要不要再去找一份工的事来。

丫的,这种事情,没找你赔飞机就算了,你还想当英雄?弹出去的那位,你丫就自求多福吧!升官发财是不要想了,不上军事法庭,就该烧高香了。

在周围一百米直径的范围内,都没找到一点残渣肉质,王欢自然而然想到了去年在双庆某山头坠毁的俄27,也就进而联想到了这次的飞机失事,有是战机的可能。

“BITCH!,战机的话,那事态就严重了。这个地方,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军队戒严接管!”

想到问题的严重性,王欢放弃了继续“寻宝”的冲动,抬腕看了看腕表上的小型指南针,朝大山的深处快步走去。

这时,天色已经渐渐的亮了起来。以王欢高于常人的视力,已经能够做到视如白昼。

前面是个缓坡,王欢发动疾走功,虽然身上背负着近百斤的各种杂物,但却非常“轻快”的在高大,密实的林木间跃腾闪躲,步伐轻盈,动作流畅,看起来混不是一个背了近百斤重物的人。

就这样急速行走了有十来分钟,王欢下到了山脚。眼前是一个不大的山谷,中央还有一条流水的小溪。山谷两边夹山,王欢才从山上跑了下来,也不想再继续爬山了,于是顺着溪水流淌的方向,趁早赶一段轻松路。

摸约有走了有十来分钟,平滑的山体有些突兀的朝外前伸,挡住去路,而一边的溪水也顺势拐了个方向,继续着其畅快的,日夜不息的奔腾。

王欢顺着水流,绕了一个弯,绕过挡路的山体突出部,刚从一块两米来高的石头上飞身跃下,就看到前面靠近溪水的地方落着一块黑乎乎的,足有衣柜那么大的“战机残骸”。

“***!碎片的散落范围还真是大呀!”王欢嘴巴不满的啐了一句。不过一想,又有些释然了。万米以上高空,以音速飞行的战机凌空炸开,碎片的残落地至少都有方圆十几二十公里。

由于前面柜子大的碎片挡住了王欢前行的道路,不得已,王欢只有跳到溪水的对面,绕过柜子,然后才能继续前进。

刚刚从溪水对面跳回来,王欢下意识的回头,在迈开脚步之前,准备最后一次“瞻仰”一下“战机碎片”的仪容,刚一回头,瞥了眼距离自己三米不到的“黑块”,却见王欢双眼圆瞪,嘴巴大张,脸色发白,呈现出一种极度不可思议的惊容!

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还在动弹的活人!

这个人坐在残骸的后面,穿着一件极其臃肿,如同宇航员穿的宇航服一样的怪异服装,好些地方都有些破烂了,不少地方都被烧得黑乎乎的,不过大体还算完好。

头上则罩着一个圆圆的,透明的玻璃罩。这个王欢认识,宇航员的宇航服,头上就连着这么一个破碎的玻璃罩。

王欢回头的时候,这个人正努力的用他那双烧成漆黑一团,不成“手”样的手,去揭头上的罩子,刚揭了一半,就露出了一颗金头发,蓝眼睛,高鼻梁,轮廓分明的脑袋——一颗典型的西方头颅!

头颅面色苍白,干干净净的,与身上那身七零八落,一团白,一团黑,黑白交杂的宇航服形成鲜明的对比。

王欢的突然出现,似乎也大出这个外国“宇航员”的意外,其脸上也呈现出一种惊奇,畏惧,疑惑等交杂着各种复杂意味的表情。

似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宇航员”终于将头上的头盔取了下来,呆呆的看着近在咫尺的王欢,那张轮廓分明且不失英俊的脸,则不停的变换着各种奇怪的表情,看起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FBI用电脑在不停的辨认犯罪分子的容貌。

最终,在变幻了十几个不同的表情之后,“宇航员”将脸上的表情定格在了在王欢看来也算一张不无魅力,和平友好的面孔。然后,坐在地上的“宇航员”张了张嘴,让王欢觉得就像是在调节一个老古董的收音机的音调一样。

“HELLO——”

“宇航员”发出了一个艰难的音节,刚一发完,就看到对面的那个生物体扬了扬手,然后,便感觉自己的喉头多了两个“硬硬”的东西。

天,慢慢了“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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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第三更!

感谢以下书友的打赏:

书友100422215339223;黄昏十二乐章·伪像;润品天泽

另:书友小星星建了个《逃犯》的书友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入,欢迎讨论,也可以在上面给席子建议,如果席子觉得有意思,便有可能会采纳哦!

小星星的群/号是:九/六/九/九/四/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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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神秘的黑匣子!


class="width">两把飞刀刚一出手,跟着飞向“宇航员”的两把飞刀,王欢双腿朝下一蹬,身体弹起,一个飞腿朝“宇航员”的脑袋踢去。

由自觉得不保险,将“宇航员”踢倒在地的王欢顺势一个扑跃,双膝从空中落下,跪落在“宇航员”的胸口,然后双手抓住已经倒地的“宇航员”的脑袋,猛力一扭!“咔哒”一声,像是开弹簧锁,从“宇航员”的颈脖处传来一声骨折声。

这时,王欢才大出了一口气!

不管基于何种理由,王欢都不能让这个见过自己相貌,而且还是在这种敏感,要命,马上将列为禁区的地方见过自己的人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看了这个“宇航员”,王欢已经推翻了刚才自己关于“战机坠毁”的推论。

这哪里是什么战机,分明就是美国人的登月飞船啊!

美国人准备在2012年6月登月的消息,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大张旗鼓的向全世界做了宣告。前段时间,全都是关于登月的各种准备活动的媒体报道,对七名宇航员的采访。加上王欢对于美利坚这个在某些人眼里代表着“人类最后希望”的国家一直都充满兴趣,相当关注,那更是没有理由不晓得美国人的登月计划了。

难怪,所见碎片都是黑乎乎的!王欢刚才还疑惑,即便是战机凌空爆炸解体,也不至于全部都烧成黑乎乎的一团吧?现在真相大白了:

这哪里是什么战机失事?分明就是登月飞船重返大气层的时候,表面的防热材料与空气剧烈摩擦,形成的一个碳化层!

然而,一个疑团才被揭开,另一个疑团又来了:既然飞船都被炸成一块一块的了,那说明前不久在空中发生的爆炸极其剧烈,特殊合金制成的飞船壳体都解体了,脚下的这个美国人却还能够完好无损?最离奇是竟然还是活生生的?美国人制造的宇航服科技再高,又不是小说中的“护体机甲”,在强度上也比不上飞船的外壳啊?

真是咄咄怪事!

“桀桀!莫非这家伙练了什么金刚护体**?”王欢自嘲一笑,自语道。-====-

不过,现在还是不要去想这个几乎可能称得上“异灵”的事件,还是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于是,仍旧跪在宇航员胸口的王欢将手朝宇航员的喉间伸去,打算把两把建了功的小飞刀挖出来。

然而,这时他才发现,那两把平时无坚不摧的飞刀,竟然只有还不到二分之一的刀体插入了宇航员的喉间!

“这怎么可能???”

王欢心中剧震!他自己明白,刚才弹射飞刀的时候,他用了多大的劲道。

不要说人的**,即便是一棵树,王欢觉得他弹出的两把飞刀都能够连柄尽没。

王欢急忙将宇航员喉间的两把飞刀拔出——这又一次让他吃惊不已,皱起了眉头:

拔刀的时候竟然如此吃力?就像是肉里面有一只手抓住了飞刀的另一端,在跟他较劲似的!

而两把飞刀的刀头,竟然都有些卷曲了!

“怪了!光天化日之下,真他妈/的出怪事了!”脸上现出惊容的王欢急忙从“宇航员”的尸首上站了起来,仿佛害怕其要诈尸似的。之后,脸色一变,深吸一口气,又蹲了下去。

“老子还真不信这个邪了!”王欢撩起作战服的下摆,从黄牛皮带内摸出一把未卷口的飞刀,对着宇航员的脸刺了下去!

非常吃力!感觉上就像在刺某种韧性和粘性极大的胶体,而非人肉!

改刺“宇航员”的下巴,耳朵,脖子,以及外露的烧糊的手掌,——结果完全一样,非常的难以刺入!

“这他/妈的到底是人还是鬼啊!”王欢心下骇然,头皮发麻,心神俱震。发生在眼前的,超出人类认知的“怪事”,让哪怕跟两名特P进行生死搏杀时也能保持头脑冷静,镇定自若他第一次变色。

恍惚间,连山谷中吹过的晨风,仿佛也有些让人觉得阴风扑面,寒气深深!

王欢干脆闭上眼睛,用那双晶莹通透的“玉手”狠柔已经变得有些冷飕飕的脸颊,然后有用指尖戳了戳太阳穴。两三分钟后,整个心神,才慢慢的有所平复。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天下,哪有会有什么牛鬼蛇神!!无论怎样,老子也是天朝正规科班大学出来的!从小受牛顿,爱因斯坦的熏陶,拥有最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种怪事,肯定是这个家伙的生物细胞发生了某种质变。对,他是宇航员,上过太空,登过月球的宇航员!肯定是他的身体在太空中受到了某种严重辐射,而导致其身体发生了坚若岩石的变异!对,肯定是这样!”心情缓和下来的王欢心神电转,思绪若飞,寻找理由安慰着自己。

但不管地上这个家伙是否变异还是“神灵附体”,眼下这个地儿都不能再呆下去。虽然不知道美利坚的登月飞船为何会落在“神州大地”,但既然已经掉了下来,那将是比一般战机失事还要严重的重大事件:

严重到有可能因此而发生战争的特大政治/事件和外交事件!

经过过去两三年的社会打拼和洗礼,特别是近几天来发生在他身上的惊天巨变,王欢已经和那些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们有了很大的不同——不再单纯,不再好那么欺哄,看问题能够做到由此及彼,一叶知秋。通俗点讲就是:看到一盏电灯,有会本能的想到电灯后面的电线,电线后面的电杆,电杆后面的变压器,变压器后面的高压线,高压线后面的变电站……

所以,看到眼前这个被自己击毙了的,连名字也不清楚的美利坚“宇航员”,王欢本能的想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各种念头迅速的在脑瓜子里面转了几圈,然后就决定迅速撤离。

当然,为了不留后患,撤离之前王欢又从背包内翻出作为燃料的固体酒精,掰成小块,分别在宇航员的喉部,颈部,耳部等刚才插过飞刀的地方捏了些,然后点燃。

固体酒精瞬间就燃烧了起来,但随着酒精的减少,火焰又慢慢的变小,并未如王欢所料的将宇航员的皮肉也燃烧起来。

“妈的,不仅刀枪不入,还水火不侵啊?”面对这么一个“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王欢还真是没了脾气。不过好在看到刚才放酒精的地方在酒精烧了一会儿之后,已经变黑,掩盖了自己刚才用飞刀造成的“新伤”,王欢也就不再去管它。

之后,近乎形成了一种本能,王欢又在“宇航员”的四周翻垃圾似的找寻了一番,竟然在“宇航员”的屁股底下,被几块黑色的飞船碎片掩盖的地方,找到了一个薄薄的黑匣子!

黑匣子通体黝黑,长方形,大小如同一个10寸的笔记本电脑,不过要薄得多,估计最多仅有七八毫米厚度。王欢翻出来的时候见黑匣子的正面的正中央,正以暗红色的光芒闪烁着几个他不认识的符号!

“这是什么东东?黑匣子?没见过这么薄的黑匣子呀!”带着极度的疑惑,王欢将“黑匣子”塞入背包,发动疾走功,沿着溪水,小心翼翼,尽量不留下任何脚印,迅速撤离了此地。

走了有十来分钟,王欢朝右一折,然后便钻入了林深草茂的茫茫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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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第一更!下午四点左右还有一更!

感谢“老修行者”的打赏以及本家“王笑”的再次解囊!

热烈祝贺“愿强”童鞋成功登顶,成为《逃犯》的记名大弟子:)

最后席子要像闻一多那样痛声疾呼了:

票票啊,票票啊……



第六十二章 传真,三重奏!


class="width">三川省公安厅办公大楼七楼副厅长办公室。-====-

穿着白色警用衬衣的魏东来舒服的坐在黑色的大班椅上,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包未开包的小熊猫,打开,抽出一支,放到鼻端闻了闻,然后摸出裤兜内的ZIPPO,“咔哒”一甩,一股火苗就燃了起来。

魏东来点燃烟,深吸一口,然后便后仰倒在大班椅的靠背上,眯着眼睛,神情极度的松弛,迷醉。

就这样,在烟雾缭绕中美滋滋的享受了十几分钟的“特供”,直到白色的烟体完全燃尽,魏东来才从大班椅上站起,舒服、恣意的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手端起桌上泡着浓茶的青花瓷杯;另一只手则背在身后,踱着官步,慢慢的移到挂在办公桌对面墙上的那副字前,凝视半天,最后才从口中吐出几个含混不清的词:“‘忍’他个先人板板哟!”

就在这时,从办公室门口传来几声轻重适度的,极具节奏美感的“哒——哒——哒”的敲门声。于是,魏东来马上挺起胸膛,然后又不自觉的捏了捏别着金属领章的领口,慢慢的走回办公桌,拿起一直签字笔,翻开一个包着黑皮的记事本,在上面写画起来。

一分钟之后,魏东来才抬起头,用他那特有的浑厚嗓音,对着门口道了声:“请进!”。

之后,便又埋头开始了写画。

办公室的门打开后,就见秘书小袁轻脚轻手的走了进来,恭恭敬敬,低眉垂首的站在魏东来的身边,直到过了有五分钟,才见魏东来停下手中的签字笔,抬起头来,面带笑意的看着身边的秘书。

秘书小袁赶忙将一张传真件双手递给魏东来。魏东来接过一看,眉头逐渐锁紧,脸上的笑容也像化了雪似的慢慢消失不见,最后,竟见魏东来的太阳穴那里青筋突起,拿着传真的手也禁不住轻微抖动起来。

“日/他个仙人板板!纵容,这是最无耻的纵容!这是在犯罪!是在对人民犯罪!”魏东来将手中的传真揉成一团,朝对面墙上的那副“忍”字扔去!似乎仅仅如此还不足以发泄心中的愤怒,于是又大力的拍了一下身前的办公桌。~~~~

之后,便站起身来,将双手背在身后,在近100平米内的办公室内四处踱着步子,每当经过那副字画的时候,便狠狠了盯它一眼,如此来回,直到七八分钟后,才又慢慢的踱回办公桌后,坐下,端起瓷杯猛喝了口浓茶。

“小袁啊,去,出个通知,就——按照上面的意思办吧!对了,叫五路特P先不要撤回双庆和西都,让他们继续在巫山待命,什么时候行动另行通知。另外,要继续监视、封锁以神农架为中心的各主要出口,一旦有所发现,马上派直升机空投特P进行围剿。最后,密切主意武警那边的行动,一旦过了戒严期,咱们立马再杀进丛林,捉拿逃犯!好了,这些吧,快去出通知吧!”魏东来朝低头,站在旁边的秘书挥了挥手。

而一待秘书出去之后,魏东来才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焉倒在大班椅的靠背上,嘴皮翻动,发出几句只有他自己才听得清的声音:

“妈/逼,虎头蛇尾,阵仗搞这么大,到时候如何收场啊!不好,现在马上先跟那些媒体打声招呼,不然到时候被动得很”

魏东来从大班椅上一个翻身,弹了起来,将手伸向办公桌上那台红色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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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理,任波,孙浩三人背靠着背,怀中都抱着一只崭新的96式突击步枪,躲在山下的一块大石头后面。

年龄较小的任波和孙浩耷拉着脑袋,双眼紧闭,低沉的鼾声从两人的喉间传出,一高一低,一起一伏,好似在相互应和一般。

而做为特别行动小队队长的李明理,则毫无睡意。李明理神情落寞,脸色黯然,双眼微微睁开,注视是漆黑夜空中那柄由七颗星星构成的“勺子”,显得有些出神。

如果说几个小时前对于贾亮和高小义的生死他还有所疑虑的话,那么现在,对于两人的生还,他已不抱任何希望。

“凶手究竟是怎样杀死贾亮和小义的呢?贾亮和凶手之间先是应该发生了枪战,而后在一旁狙击的小义也开了枪,在二对一的情况下,而且还有一把狙击枪压阵,即便凶手杀人了其中一人,也没有可能将两人都杀死啊!”

外人也许不了解特P平时的训练,但作为队长的李立明却深知贾亮,李明理这对组合的“恐怖”。贾亮的近战格斗水平连李明理自己都要甘拜下风;而高小义,那可是在去年“西都特P狙击大赛”中过五关,斩六将,击败系统内的多方好手,一举夺过魁的“神枪手”啊!

“凶手究竟是怎样做到的呢?”李明理将枪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双手抓扯着头发,百思不得其解。

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天,慢慢的亮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山谷间竟然罕见的没有什么雾气。视野开阔,甚至连遥远天边的群山山脊,在李明理的眼中,也变得格外分明起来。

天色的变亮,让纠结于本队的两大高手——贾亮和高小义为何敌不过区区一个普通逃犯的李明理慢慢的醒悟了过来。

“妈的,现在哪是纠缠这些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把凶手找出来,将其碎尸万段,为亮子和小义报仇才是正理啊!”李明理狠揪了一下自己的脸,暗骂一声,正准备站起来,但却马上脸色一变:“妈妈的,不对啊?!那可不是什么一般的逃犯,那可是连近战高手贾亮和神枪手高小义都奈何不了的超级逃犯哇!既然连贾亮和高小义都栽在了这***手上,那么,就凭自己和**、耗子三个人,难道就能让其就范?

“不怎么现实啊!”

李明理甩了甩头,又搓了搓脸,努力的让自己更为清醒:“现在是白天,凶手得到了贾亮的狙击弩和高小义的88狙,那更是如虎添翼,有如神助!如果凶手埋伏在哪个角落,用枪指着贾亮和高小义的尸首,等着老子上钩——,乖乖——,我的丑乖乖!要死人的啊!”

想到此处,李明理不禁直冒虚汗,下意识的将手中的95抱得更紧:“锤子!早知道就不来了!乌龙上剿匪,剿个锤子剿!不仅匪没剿到,反而让匪给反剿了!这下倒好,悬赏没了,搞不好头上的乌纱帽都保不住!怎么办,老天爷,到底该怎么办?”李明理头上冷汗直流,似乎现在才想到事情的严重性。

“冷静,冷静!每逢大事有静气,一定要冷静!”李明理在心里不断的告诫自己,“头上这顶乌纱帽先不要去考虑了,这个回西都之后可以慢慢想法办运作,补救!现在最重要的是先解决眼下的困境:贾亮和高小义两个人,到底是救还是不救?

“救,搞不好要搭上自己这条宝贵的性命;不救,道义上和组织纪律上说不过去,而且昨天晚上撤退的时候,自己也答应过**、耗子两个人天一亮就反击的,若现在自己打了退堂鼓,以后还如何有威信可言?还如何当人家的领导啊?”想到这里,李明理有些愁眉苦脸,焦头烂额。

转头看了看身后的任波和孙浩,却见二人耷拉着脑袋,鼾声如二重奏,此起彼伏,睡得正酣!李明理眼珠一转,一翻,计上心来。

于是,五分钟不到,抑扬顿挫的二重奏变成了一山还比一山高的三重奏,在山脚下,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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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蜀地作者河狸桑的《杀出个黎明》,川渝两地的读者看起来应该很有FEELING!

感谢“太子的公主,康仔0402,王笑,半夜二三更,法西斯”五位朋友的打赏,以及“康仔0402”和评价和“半夜二三更”的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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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恨生为人,突破!


class="width">任波被一个前所未有,无法形容的超级噩梦惊醒。

他梦见自己端起96式突击步枪,朝前面妄自奔跑,仓惶逃命的凶犯发起了绝地反击。无穷无尽的子弹从枪口喷出,射向凶犯的后背,但却始终射其不死。突然,凶犯不跑了,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极其恐怖的大脸,口中发出刺耳的,“桀桀”的笑声,然后用那把从高小义手中缴获的88大狙,只一枪,任波就看见自己的头颅像西瓜一般炸裂了开来。

这时,任波醒了过来,满头大汗的。任波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转头看了看身边的队友,见两人正低着头,闭着眼,发出一阵阵“欢快”的鼾声。

任波一愣,略微思索,嘴角勾了勾,换了换姿势,以便让自己感觉舒服一点,然后,便闭上了眼睛。

在李明理发出鼾声后不到十分钟,旁边的孙浩也“醒”了过来,不过只用了不到一分钟,便又“昏睡”了过去。

三人背靠着背,比赛似的,竞相“鼾唱”,声音都不大,不过足以让身边的两人听到罢了。

就这样,一直“睡了”有近三个小时,直到三人被“Z9警用直升机”那特有的“嗒嗒”声“惊醒”,才从“酣睡”中“苏醒”过来。

“啊,天亮了啊!直升机怎么开过来了?”任波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着逐渐变大的Z9疑惑的道。

“是啊,李队,难道是来给咱们送食物的?昨天在大雨中追那***,搞得现在连方向都搞不清楚,也不晓得还能不能回到昨天搭帐篷的地方。”孙浩打了个哈欠道。

“搭帐篷的地方肯定不好找了。**,给直升机发信号;耗子,咱们一起为**戒备,你去那边,我在这边。-====-等收到了空投的食物,咱们马上出发,与那***决一死战,替贾队和小义报仇!”李明理一脸坚决,对二人吩咐道。

“对,决一死战!报仇雪恨!”

“死战!决战!有他没我!”

听了李明理的豪言壮语,旁边两人举了举枪,急忙附和。

一分钟后,Z9警用直升机飞到了三人的头顶,在距离地面二十米的空中悬停下来。

下面的三人一边谨慎的持枪警备,防止被凶犯打了黑枪,一边摸了摸肚皮,眼巴巴的期待着从Z9上空投的各种吃食和功能饮料。

然而,吃食和功能饮料没等着,却等来了一条绳梯。Z9的副驾驶一边向三人不断比划,一边大喊:

“快上来!回巫山!行动被取消了!”

“什么?行动被取消了?”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极其不可思议!

任波、孙浩听到任务被取消的消息,眼中闪过一道喜色;而一边的队长李明理,却突然跪了下来,满脸的“愤恨”和“不甘”!

“亮子,小义,我李明理对不起你们啊!”跪在地上的李明理仰天长啸,满脸泪痕,拿起手中的96式步枪,枪口朝天,扣动扳机,“嗒嗒”的就是一梭子,然后转身对一旁圆睁着双眼,看着自己的任波和孙浩道,“阿波,耗子,你们执行命令,收队吧!我要去将那***狗头剁下来,告慰亮子和小义的在天之灵!”

“队长——!”

“啊,队长——!”

“你们不用劝我,我——心意已决,我与此贼,不共戴天!不死他死,就是我亡!”李明理朝二人挥了挥手,站了起来,准备朝山林里走去。

“队长,我与你一起!”任波犹豫了一下,跟在李明理的后面。

“李队,还有我!”见任波走了,孙浩也跑了过来。

“你们——”话还没说话,就听上面传了喇叭声:“李明理!任波!孙浩!这里目前已经被列为了军事禁区,请你们上机,马上撤离!马上撤离!注意,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我现在命令你们马上撤离!”

“军事禁区?”

“什么,军事禁区?”

“这个鸟不拉蛋的地方竟然成了军事禁区?”

三人相互望了望,极其不解。任波和孙浩二人几乎同时松了口气;而李明理,则用力把枪朝草地上一磕,“啊啊啊”的嚎叫了几声,然后率先走到绳梯前,扭头对还站在原地的二人道,“走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我要让那***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恨生为人!”

“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让其恨生为人!”

然后,跟在李明理的后面,二人爬上了软梯。Z9掉了个头,慢慢的消失在天际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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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折入山林之后,披荆斩棘,行进在密林的深处。林深草茂,光线暗淡,连初生的朝阳也被繁枝密叶挡在了外面,只在底下留下了形状各异的细小斑点。

不过这也好,至少为王欢隐蔽行藏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若非如此,恐怕王欢早就“原形毕露”,成为了供某些人建功立业的阶下囚。

深入林中还不到一个小时,直升机旋叶切割空气而产生的高分贝鸣响便传入了王欢那双异常敏感的耳中。

“这么快?不愧是国家机器,一旦运转,效率惊人!幸好他们的目标不是自己。否则,恐怕插翅也难飞啊!”王欢心中惊讶军队效率的高超,同时暗自庆幸不已。

见军队已经介入了这一地区,王欢更是不敢有丝毫停留,于是马不停蹄,一路逢山过山,遇水渡水,连午饭也是边走边吃,在路上解决了事。

终于,在经过了一整天的跋涉之后,王欢最后登上了一座不知名山峰的峰顶。王欢登高远望,四周是茫茫群山,头顶则是蓝天白云,而且那棉絮似的团团白云从来没有离王欢如此近过,仿佛触手可及似的。

王欢呼吸着迎面扑来的,让人心旷神怡的纯净空气,只觉全身舒畅,身心俱爽,一时之间,竟他产生了一种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即便此时被外面那些太保、鹰犬们捉住,又将如何的感慨!

“会当凌绝顶,一览纵山小!古人诚不我欺!”

兴奋之处,王欢禁不住放下背包和怀中的狙击枪,就站在高山之巅的方寸间,打起自创的“王氏炼体拳”来。一遍,两遍,三遍……一直到了七七四十九遍,才浑身是汗的停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自己的“疾走功”似乎隐隐有了要突破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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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愿强,avocet_guan,书友101123132301880,zcswc”四位童鞋的打赏,以及所以才书评区留下“一鳞半爪”的书友。特别是愿强童鞋,隐隐有要突破的迹象哦,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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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十五块肌肉,降大任!


class="width">感到有所突破的王欢马上停了下来,找了块稍平的地,盘腿坐下,然后闭上双眼,仔细的体会身体的变化。<<>>

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不太好形容的奇异感觉。

普通人对于自己身体的控制,只能达到一种有限的程度,比如控制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各种各样的动作,控制集中于头部的视觉,听觉,味觉和嗅觉四种感官,以及遍布于全身的触觉来认识和感知世界。

最后加上对呼吸的控制来进行新陈代谢。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

而对于人体内部的各种器官,组织,人的控制就显得相当苍白,甚至完全无能为力。比如,你不能控制自己的心跳,让其跳慢,跳快,甚至停止跳动;也不能通过控制肠胃等的蠕动和分泌来控制食物消化的快慢,不能控制血液的循环,甚至就连男性/阳势的勃/起,一个人也无能无力。

这还只是宏观的方面,至于深入到细胞结构的微观世界,人对于自身的把控,就更是无能无力了。

当然,一切事物都有其原因;也不是说人控制的东西越多就一定越好。或许,站在生命进化的角度,让人体的一部分功能,甚至大部分功能不受人体意志的控制,乃是处于进化的需要,把人解放出来,不让其承担不必要的负担。比如,如果一旦连心跳也能被人所控制,是不是就意味着一个人可以随时结束自己的生命,把自己“杀死”?

对于物种的进化,这种自杀控制,显然还是不要交给人自身的好。

练习《疾走功》不到两个月,王欢就感受到了自身的明显变化:身体更加健壮;手脚更加灵活,能够做出将五个手指倒折180度这种“不可思议”的动作;五种感官,也开始超越常人,变得越来越敏感。~~~~

到了后来,练习《疾走功》到一年之后,他甚至感觉自己能够直接控制身上的某些肌肉块。比如,他能够控制手掌上的肌肉组织收缩弹跳,让放在上面的小石头突然跳起而手掌却保持不动;或者控制耳朵上的某根筋,运动耳廓,把耳孔完全盖住;甚至连腿根之间的那条大筋,也可以在没有任何诱惑之下让其“剑拔弩张”——当然,目前也仅此而已,他能够控制其“抬头”,在受到强烈诱惑的时候却做不到让其“不抬头”。

突破之前,王欢最多可以同时控制身上的8块肌肉,再多,就无能为力了。然而,现在王欢试了一下,却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同时控制身上15块肌肉,让其在自己意志的指挥下,进行各种动作:或收缩,或舒张,或弹跳,或纠缠……

发现控制肌肉差不多多了一倍的王欢兴高采烈,心情大好。他“腾”的一下,从地上坐起,然后站在原地腾空一跃,双腿肌肉爆发出强大的弹力,径直将王欢送到了近两米的半空。

“YE!”王欢握起他的那对“粉拳”,贴在腰间朝后一拉,做了个很“MAN”的姿势。

然后又在原地做了几个空翻,动作飘逸,舒展,极具美感。

落地之后,又打了遍“王氏炼体拳”,这次的感觉就跟以前有所不同了。一招一式,一起一跳,无不得心应手,收放自如。

王欢明白,这是跟肌肉群控制数量增多不无关系。看来,这几天东躲西藏,精彩刺激,甚至经历生与死的洗礼的逃亡生涯,这种神经极度紧张而带来的高压,对于武功的修炼,不无裨益啊!

“呵呵,但愿以后这种‘机会’不要太多!”王欢自嘲的一笑,然后背起登山包和狙击枪,准备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王欢沿着这个东西走向的山脊,走了半个小时,也没发现一个可以伸脚下迈的地方。

山脊的左边是来路,后面十几公里外即是已经列为军事禁区的险地,这个自然不能回头。右边是悬崖直壁,立韧千尺,山崖之间云雾缭绕,朝下一看,不知其深浅。

没有办法,要么回头,向另一个方向走;要么继续前进。但走回头路的话,一来一去一个小时那就废了。王欢有些不信那个邪,一咬牙,沿着悬崖,继续朝前迈步。

就这样,又走了差不多近两个小时,王欢终于发现了一个可以下山的缓坡。

缓坡挨着悬崖,所以虽然是坡,但也真的“缓”不到哪里去。不过好在跟寸草不生,倾斜度达**十度的悬崖峭壁相比,要缓和不少,加上上面稀稀落落的又长有一些灌木,可以抓拿借力,倒是不至于让王欢束手无策,干瞪眼。

但即便如此,缓坡也倾斜得厉害,如果不是感觉“功力大进”,王欢倒不一定敢从这里攀爬而下——因为这绝对是一件比一般的运动攀岩要危险刺激得多的事情,基本上和找死差不多。

于是,就这样,在云雾缭绕之间,王欢脱掉鞋袜和手套,如同一个蜘蛛人,精神高度集中,一步一个脚印,冷静,缓慢的降低着自身的海拔高度。

终于,在经过了近三个小时的与天斗,与人斗,以绝强的意志和超卓的胆量,克服了无数艰难险阻,好几次经历生死考验,身负百斤重物的王欢,终于双足赤/裸的踏在了山脚下的土地上。

望着前面这堵如高墙般一眼看不到顶,到了高处就被云雾遮挡的崖坡,王欢也终于长出了口气,感到一阵解脱。近三个小时的负重攀岩,让身强力壮的他也有些吃受不住。

身体刚一松弛,立时,一股剧痛,从双手双足处传来。

王欢颤巍巍的将他那双原本晶莹剔透,修长细嫩的“玉手”拿到眼前一看:却见上面血肉模糊,掌心,指肚多处磨伤破皮,右手食指和左手拇指的指甲盖也翻了起来,露出红兮兮的。翻开两只原本雪白的赤足,上面也是血淋淋的,多处被坚石划伤。

看到自己双手双脚的这幅惨样,王欢惨然一笑,眼眶中满含泪水。他一向心智刚硬,性格执着,平时轻易不流露自己的感情。生平唯一一次流泪还是在奶奶去世的时候;而这时,看到自己精心保养,像儿子一样细心呵护的双手,却为了逃脱鹰犬们的追踪,苟且性命而变得如今这副模样,联想到一路上被无数人围追堵截,一次次陷入绝境,而自己却孤立无援,只能一个人,顶着精神上和**上双重毁灭的压力,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意志,逃出生天,想到这些,自认为是一个硬汉的他也禁不住流下了辛酸的眼泪。

“天降将大任!自己也算是他妈/的天将将大任啊!降大任啊——”

王欢握紧双拳,高举向天,对着头顶的云雾撕心裂肺的哀号,浑然不顾从指缝间流出的股股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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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发泄,一号特别研究室!


class="width">王欢仰天长啸,将近段时间以来所遭遇的种种辛酸,磨难和委屈发泄一空。~~~~然后深吸一口气,收拾心情,擦干眼泪,如同换了一个人般,席地而坐,打开背包,拿出里面在开始逃亡前准备的急救包,开始处理手足上的伤处。

刚才的那阵仰天嘶吼,也是在王欢觉得他已经基本上脱离了险境,整个人,从**到精神完全松弛下来之后,情到深处,才自然而然的叫了出来。不然,以他逐渐变得谨慎多疑的性格,断不会如此鲁莽和大意的。

控制伤处的筋肉,挤压闭合断裂的毛细血管,先自己用物理方法止了血,然后才用医用酒精清洗了一遍,撒上云南白药,用白色的医用纱布包裹一番,然后穿上袜子和缴获来的作战靴。

刚才从崖壁陡坡上爬下,为了增加吸附力和手脚的敏感度,王欢脱掉了手上的手套和脚上的袜子和作战靴,本以为可以轻松而下,但他还是小看了这处陡坡的高度和艰险,加上身上不轻的负重,以至于整整用了三个小时,手足磨伤,断掉了两个指甲的代价,才最终有惊无险的下到了实地。

将手脚上的伤口做了处理之后,王欢这才开始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

刚开始下来时,他大致扫视了下四周,发现身处一个非常大的,两面夹山的山谷形地带。山谷的一面是刚才攀援而下的陡坡峭壁,而两三百米外的另一面同样是直挺挺的悬崖立面。

看来,要想入谷,不管从那边下来,都将接受大自然的严峻考验。

在离王欢不远处,山谷的一头,是一个平静的水潭。水潭水面宽阔,左右边缘一直延伸到山谷两侧的悬崖峭壁;而朝前看,则一眼望不到尽头,也不知道这个水潭到底有多长。

山谷的另一端,则向远处无限延伸,谷中央有一条小溪,源源不断将清澈透明的溪水注入到附近的深潭。王欢猜想,这大概就是这汪深潭的水源了。

当然,也不排除潭底下有泉水的可能。

王欢走到水潭边,用搪瓷盅舀了盅水,喝了口,感觉就像才从冰箱急冻室内拿出的冰水一般,入口冰凉,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颤。

“怎么会如此的冰冷?”王欢皱眉,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山里的水比外面的水温度要低上几度,这个他自然晓得,但也不至于低这么多吧?要知道,现在可是烈日炎炎的火红七月,又不是天寒地冻的寒冬腊月。

不过,他不是地理学家,尽管挠头,对这种地理现象也解释不来;但这个世上无法解释的怪异的事情多如牛毛,王欢觉得倒也不必对此耿耿于怀。

甩了甩头,又喝了几口。冷水从喉间直流而下,以至于让王欢全身的毛孔都抑制不住的强烈收缩了一下。

“妈的,畅快!”王欢将盅内剩余的潭水朝外一拨,站起身来,砸吧砸吧嘴巴。

这时,王欢看了下左腕处做工精细,造型别致的百达翡丽,上面显示的时间已是下午1点25分。~~~~

“想不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王欢抬头望天,视线向上只传递了不到300米,便被云蒸雾缭,层层叠叠的云团完全遮住,在峰顶上还能看见的熊熊烈日,硬是无法穿透其分毫。

“哈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来这里还真是一个躲灾避祸的宝地!这样一来,不说那些太保鹰犬,即便是美国人用他们那据说可以分辨车牌号码的高精度间谍卫星,如果不亲自派人下来,又能奈我何?”王欢一阵“哈哈”大笑,此时,他才深深觉得刚才受的痛,吃的苦没有白吃,白受。

“太祖言: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快哉快哉!暂时,老子的小命是无忧了!OK!下面,就让三川外语学院,2012届英文系大四毕业生,哦不,——应该是肄业生,王欢同学斗天、斗地,斗自然吧!”

王欢将包着纱布的右手朝前一抬,对着天空和大地,敬了一个二战时德国党卫军的,气势逼人的军礼!一时间,只觉整个世界天高地远,一切的辛酸苦闷,一切的失意不快,全都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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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京市东三环863研究所一号特研室。

头发花白,穿着白大衣的中科院院士邓加,带着助手刘博士在经过严格的除菌,除尘程序并换上了一套类似于生化服的白色连体衣帽后,走进了深入地下达78米的一号特研室。

研究室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七八个在细胞学,人体生理学,神经学等人体生物学方面有特殊造诣的高级资深研究员,正围绕在一个跟一般医院手术台差不多的人体研究台上。研究台的周围,各种复杂,精密的仪器灯光闪烁,一些还发出低沉的,“呜呜”的鸣响,显示其工作状态的稳定。

邓加的进来,并未让研究台周围的几个资深研究员有什么过多的反应,他们眼睛放光,心中火热,以平生前所未有的激情,小心翼翼,爱不释手的摆弄着眼前的“研究体”。

邓加点了点头,对几个研究员孜孜不倦的态度感到满意。他径直走到位于1号特研室正中央的人体研究台边,盯着台上那个赤/身裸/体,贴着各种花花绿绿的导线,芯片和管子的西方年轻男性。

“怎么样,测试结果出来没有?”邓加向身边的几个研究员问道。

“邓老,经过我们对该研究体的初步探测,目前已经有了一些结果!”旁边的一个中年研究员对着邓加兴奋的道。

“哦,这么快?时间才过了8个小时,你们就已经有了结果了?不错,相当不错!快告诉我,快告诉我到底有了什么结果!”听到手底下的这几个研究员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已经有了初步结果,邓加大为高兴,像个孩子似的,拉住中年研究员的袖口,迫不及待的问道。

“好的,邓老!”听了邓院士对自己几人的表扬,中年研究员也不禁眉飞色舞,急忙向邓加介绍道,“邓老,根据我们的初步探测,发现台上的这具研究体非常特殊,某些生理指标大大超出了人体机能的范畴,简直不可思议:此人体表的皮肤硬度竟然是一般人体的8.9倍!”

“什么,8.9倍?这怎么可能!”中年研究员的话让邓加大吃一惊,但还没吃惊完,更加吃惊的就来了。

“真的,邓老!不仅如此,其肌肉的韧性也远远超过普通人,达到了一般人的2.5倍。对机体进行酸碱腐蚀试验,发现其具有极强的抗腐蚀性,分解速度仅只有普通动物有机体的十五分之一。”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细菌分解呢?细菌分解做了没有?”被一连串超越人类认知的实验结果震惊得有些说不出话来的邓加,捉住中年研究员的手,继续问道。

“细菌分解还在做,这个是小王在负责,小王,你过来一下,”中年研究员朝一角聚精会神的盯着一台显微镜猛看的研究员小王喊了声。

听了中年研究员的喊声,叫小王的年轻研究员极其不愿意的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向邓加,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看起来极为不舍,直到他看见了自己的偶像,在几年前蜚声海内外,最近两三年才淡出公众视线的,中科院人体生命研究分院院长邓加,才高兴起来。

“小王,你来跟邓老解释一下细菌分解的进展。”

“好的,杨导。”小王抬了抬眼镜,然后对正热切盯着自己的中科院院士兴奋的道,“邓老,我们一共用了7种在自然界中最普通,数量最大,最常见的杆菌和球菌,加上另外两种吞噬性极强的超级链菌,跟从研究体切割下来的3种不同的人体组织,分别进行多样本复式培养,到现在已经过了6个小时,发现:那7种普通的杆菌和球菌生长缓慢,对研究体身上的3种组织细胞完全无可奈何,丝毫不能腐蚀分解研究体;只有其中一种ASD-3,俗称‘镰刀’的超级链菌在6个小时中,分解掉了研究体的眼角膜细胞的细胞壁。”叫小王的研究员一脸兴奋,连珠带炮,滔滔不绝的向邓加介绍起来。

“什么,细胞壁?你说研究体的角膜细胞有细胞壁?”邓加双眼圆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又不是植物,动物细胞怎么会有细胞壁?

“嗯,邓老。没错,是细胞壁,像植物细胞的那种壁质性结构!邓老,这又是一向颠覆常规的重大发现啊!一旦咱们向全世界宣布,那么,本年度的诺贝尔生理学奖甚至医学奖,必将为我华夏人所得啊!”说得兴奋的小王满面红光,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

但下一刻,却见刚才还和蔼可亲的邓老眉头紧皱,一脸寒霜。

“怎么回事?没向他们宣读最新的《保密条例》?”邓加冷着脸,看着身边的中年研究员道。

“宣布过,都宣布过啊!还让他们签过合约的!”见邓加突然变了脸色,中科院研究员,华清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永明心里“咯噔”一下,苦着脸,急忙像邓加解释,然后又声色俱厉的朝一边正目瞪口呆,似乎还不明所以的助手小王喝道:

“王动,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么快就把保密条例忘得一干二净?还有没有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你今天也不要再干什么研究了,先出去,把保密条例背清楚了再进来!”

杨永明对差点闯下大祸的助手劈头盖脸的训了一番,然后又换上另外一副脸孔,对着邓加轻声道:“邓老,我已经骂了小王这臭小子!这小子,搞研究倒是一个好苗子,脑瓜子灵活,肯钻,拼劲十足,就是一旦用起功来头脑就有些迷糊!我先让好好的自我反省一下,认识错误。”

邓加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看了一眼在一边手足无措的王动。然后,转过头,对邓加说了句:“你们继续研究吧。不过要抓紧时间,我估计最多再过一两天上面领导就要听我们的报告。”说完,便和助手刘兵一起出了一号特研室。

“杨导,叔叔,你,你让我继续研究下去好不好?我……我真的想做研究啊!”王动哭丧着脸,欲哭无泪的看着他的博士生导师,养父杨永明道。

“唉,动子,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你——,你让我怎么说你才好!去吧,按照我刚才说了,先出去把保密条例背熟了再说!”杨永明朝愣在一边的养子挥了挥手,心中也不无沮丧,对于邓加,他心中何尝不是想说刚才王动说的那句:

“我也真的只想做研究啊,仅此而已!”

邓加和助手刘冰出了一号特研室的合金大门后,刘冰回头看了看,见守卫已经把门合上,于是快步赶到邓加的身边,对着邓加的耳朵,低声说道:“邓老,要不要——”刘冰没说下去,只是用手在自己的脖子上一划。

邓加停住脚步,冷冷的看了刘冰一眼,良久,才叹了口气,脸上皱纹满布,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然后,对着刘冰极其艰难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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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王欢对黑匣子的破解


class="width">由于手足受伤,行走不便,加上觉得差不多已经深入到了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区,目前的安全态势也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王欢倒是不必急着进一步探寻身处的这个幽谷,而是决定在靠近潭水的附近,安营扎寨,先养好手足上的伤,然后再做其他打算。~~~~

而且,他也急着想看一看从“宇航员”身上顺过来的“黑匣子”,到底是个什么东东。上午急着赶路,没时间细看;现在有了充足的时间,王欢是再也耐不住快要伸出喉咙的好奇小手,准备一睹为快。

“嘿嘿,这可是穿越了大气层,经历了强烈爆炸和与地面的剧烈冲击还能完好无损的东西啊!厉害,霸道,够结实!不愧是来自于美利坚原装,正版的高科技产品!”王欢双眼放光,心中YY着。

盘腿坐在小溪边的一处青草地上,连帐篷也来不及搭,就迫不及待的从登山包内拽出那个笔记本样的黑匣子,放在腿上,开始捣鼓起来。

王欢用包着纱布的手比了比,成长方体的黑匣子最多有惠普的10寸电脑那么大,但却超薄,连一厘米都不到,最多只有七八毫米。通体黑色,亚黑,太阳光照着不发亮的那种。

黑匣子的表面如同镜面一样平滑,但却不反光。除了左下角有一个微微向上突起的图标——一种王欢从未见过的,像小鸟一样的动物。

王欢觉得这应该是这个黑匣子的商标。但以王欢对美利坚有限的了解,根本就不知道有哪种产品是用小鸟来作商标的啊。那个被乔布斯咬了一口的烂苹果倒是有所耳闻。

“莫非那怪才又搞了个商标?”王欢撇了撇嘴,连自己也不太相信。~~~~

不过,最吸引王欢眼球的还不在于左下角的那个小怪兽,而是正中央那三个发着暗红色光芒的,一闪一闪的三个符号——三个他根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怪字符。

不敢说知道地球上所有的文字,但肄业于三川外语学院的王欢却敢拍胸口说对于这个地球上99%的人口所使用的文字他都见过。这三个字符,既不是英文,法文,德文,俄文,也不是西班牙文,意大利文或阿拉伯文,当然,更不可能是中文了!

至于会不会是地球上某些个原始部落的文字,王欢就非常肯定了:

不是!

——开什么玩笑嘛!用猪脑子想一想:这可能吗?

不可能啊!

那么,会不会是什么特殊符号呢?王欢仔细回想高中时代所学的各种数学符号,物理学符号,化学符号……但无一例外,跟黑匣子上面显示的三个怪异符号相距甚远。

“唉,要是能够上网就好了。将这些奇怪的符号,照下来,发到网上,集众人之力,说不定有人认识。”王欢用左手未受伤的食指来回抚摸着发着红光的字符,感慨道。

但也不过是只能YY一番罢了。心思缜密的王欢觉得一旦自己将这些奇怪的字符发到网上,说不定第二天美国安插在华夏国内的特工就会找上门来,要求自己将他们的“黑匣子”物归原主。

又看了看那几个神秘的字符,用手摸了摸,见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王欢决定先暂时放弃对这几个神秘字符的破译,研究一下黑匣子的其他部位再说。

将黑匣子翻了个身,背面是跟正面一样的一水平滑,区别是无小鸟图标,无发光的奇怪字符。

至于四周其他四个面积较小的面,颜色,材质都跟正面一样,光滑,无凹形,无任何插孔,也看不见丝毫缝隙,可以像打开笔记本电脑一样将其从中打开。

于是,王欢由此推断:这不可能是什么笔记本电脑,也不可能是飞机上的那种起记录作用的“黑匣子”。

“不是电脑,不是黑匣子,那这到底又是他妈/的什么东西?难道是核手提箱?”王欢被自己的揣测吓了一跳;但马上,他就知道自己是在异想天开:

什么时候,以人类目前的科技水准,能够将核弹浓缩成这么一个精致绝伦的小本本上了?

对于手中这个顺手牵羊得来的黑匣子,王欢坐在草地上兴致勃勃的研究了大半天,却是半点名堂也没看懂!可谓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本想摔在地上砸两下,或者对着黑匣子开两枪,检验检验它的硬度,但一想到黑匣子前不久才有过的彗星撞地球似的“恐怖”经历而安然无恙,王欢就放弃了自己那不无傻气的想法。

“你他/妈/的还真是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哇!”拿黑匣子毫无办法的王欢一阵泄气,忍不住对着三个闪闪发光的怪异字符狠狠的吐了口唾沫,正巧不巧的,吐在了中间那个字符上。

王欢急忙用手指将口水均匀的抹在三个字符上面,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似的希望抹了自己的口水的黑匣子能有什么奇迹发生。

但逐渐流失的时间再一次证明了王欢的徒劳——他的口水,一文不值!

最后,仍不死心的王欢又对着黑匣子发出各种怪异的声音,语言涉及中文,英文和日文,最后连只会两句“你好,谢谢,再见”的法文和德文也使了出来,最终还是不能奈“黑匣子”分毫。

至此,对于捡来的这个“黑匣子,高科技”,王欢是彻底没了脾气,完全的败下阵来。

“给老子的,日你个仙人板板哟!”王欢耷拉着脑袋,长叹一声。

尽管对手中的这个黑子无可奈何;但王欢的心中反而对此物的兴趣越来越大。不过,鉴于目前毫无进展,他暂时放弃了对黑匣子的进一步研究。

“肯定会有办法的!”王欢在心里安慰自己,“只不过我暂时还没找到打开它的那把钥匙而已!不管了,先搭好帐篷,吃点东西,把肚子填饱,之后,老子再来收服你个***小怪兽!”

于是,王欢将黑匣子扔在一边,然后从背包内拿出帐篷,睡袋和防潮垫,开始铺起自己的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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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最后的余波,逮捕!


class="width">公元2012年7月4日上午9点半,即美利坚独立日,美国总统奥玛在白宫新闻发布厅,向全国人民讲话:

于2012年6月25日,18点26分升空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于2012年7月3日06时07分,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以南250海里的百慕大三角海域上空,发生了猛烈爆炸。-====-阿波罗21号飞船内的三名宇航员和四名科学教全部罹难。

于2012年6月25日,18点26分升空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在登上月球后的第13秒,与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失去了一切信号联系。之后,消失时间达16时20分47秒的阿波罗21号登月飞船,于地球时间2012年6月28日18时35分,被运行在环地球轨道空间上的哈勃空间望远镜捕获。

在其返回地球期间,美国休斯顿航天中心尝试了各种手段,试图与其恢复联系,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尽管如此,在飞船爆炸前长达12个小时的“降落”过程中,遍布全球的美国空军基地一直派出战机,在阿波罗的周围进行护航。

之后,美国总统奥玛用新闻发布厅的大屏幕,播放了几段相关视频和几十张图片,其中两张图片显示一架护航的F22猛禽战机在飞船凌空解体的时候被飞船残片击伤的“证据”。

最后,美国总统奥玛发布第23号总统令:宣布7月3为美国国家哀悼日,全国下半旗致哀,并取消有关公共娱乐活动;授予牺牲的7名宇航员“人民卫士”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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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晚上7点,华夏国CBTV播报了一则仅15秒钟的新闻快讯:

7月3,我部某空军飞行大队灭10中队和地面的某特种旅,在我国西南地区举行了一场代号为“捕蝉”的联合军事演习。该演习旨在接近实战的情况下,进一步检验我空军的第四代战机的综合作战性能。

“捕蝉”行动圆满结束,完成了预定演习目标。这又一次充分有力的证明了由我国独立研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灭10战机能够经受战火的考验,坚决捍卫我国的领空。<<>>

与播音员声音同时传出的,是灭10在某空军机场的一些起飞和降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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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太累了,连续超过30个小时,使用研究所内的高精密设备对研究体进行各方面的研究,期间除了喝过一瓶矿泉水外,未曾合过一次眼,吃过一口饭。人到中年,身体上已不再年轻,精神状态也不像几年前那么好。感觉到实在坚持不下去的他,于是给研究所负责人邓加打了报告,要求回家休息几个小时。

邓加见杨永明昏昏沉沉,胡子八叉的脸上满是疲惫不堪,看样子实在是到了体力的极限,于是点了点头,在他的报告上签了字,给了他1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不过12个小时后,需要立刻到研究所报道。

好在研究所离华清大学不远,只有一个街区,走路也就一刻来钟。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在一名卫兵的“护卫”下,回到了自己那套位于华清大学教职员工家属区,面积达一百多个平米的四居室电梯公寓。刚一进门,还未走到客厅的沙发前,便如同一根木头似的倒了下去。

杨永明是华清大学人体生物学的一名博士生导师,曾留学美国哈佛大学并获得生物学博士学位。

近几年来,杨永明在人体细胞学,基因学领域获得过不少突破性的进展,写的几篇关于细胞和基因方面的论文,也被美国权威科学杂志《细胞》和《科学》收录。可以说,在整个华清大学,或者整个中科院,要找出在人体学领域比杨永明更为出色的专家或教授,那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正因为如此,才被中科院人体生命研究分院院长邓加,招入了这次对华夏军方捕获的特殊研究体进行研究的队伍之中。

一开始,在见到这个特殊的研究体之后,一生致力于生命科学的研究,以破解生命终极密码为最高目标的杨永明的确是欣喜若狂,马上以最大的热情,和自己的助手动子,投入到了对研究体的研究当中。

随着研究的深入,一项项“不可思议”的数据被测试出来,杨永明更是激动得全身发抖,要不是考虑到周围的环境,他肯定会仰天长啸。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具研究体啊!这,这还是人吗?怎么会有如此变态的数据?基因突变?变异人?生化人?还是美国人搞出来的人形兵器?到底使用了什么手段才能够让普通的人体变得如此变态?辐射?基因药水?还是异种?……”看着一个个最新出炉的数据,杨永明双目赤红,陷入了天马行空的思绪当中。

而自己的助手动子,也在一旁眼睛发光,手舞足蹈。

王动是杨永明和杨永明病逝的前妻一起在平京某孤儿院认养的一个孤儿,受过西方开明教育的杨氏夫妇并未让王动改变姓氏,而是让其保留了其生父的姓。

而他们收养的这个养子王动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和杨永明夫妇生活了不久,两人就发现王动极其聪明,用天才来形容也不为过。或许是收到了同为生物学家的杨氏夫妇的影响,王动从小就对生物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像家属楼内其他孩子那样,喜欢整天到外面疯玩;而是更愿意宅在家里,将各种动植物切片放到杨氏夫妇送给他做10岁生日礼物的那台最高可放大800倍的光学显微镜下。

天才的王动小学只读了四年,连跳两级升入中学;六年中学,又只用了四年时间,就跳级考入了华清大学。大概正是因为从小就与微观世界产生了不解之缘,他选择养父母的老路,报考了华清的生物工程系,两年之后,修完所有学分的他又以优异成绩破格考取了本系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最终投入到了自己叔叔的门下攻读细胞基因学博士。

这次对研究体的绝密研究,所有被招入的研究员都被允许可以带一名助手,虽然审查严格,而且在一定时间内还会被限制自由,但杨永明认为机会难得,以破解人体密码为终极目的的他根本就不在乎,于是在争得养子王动的同意后,杨永明生平第一次利用手中的“特权”为自己的养子开了次后门,谋了个优先。

可惜,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次后门,就是那句年轻人在极度高兴时抑制不住叫出来的,无伤大雅的话,竟然让养子陷入了后果难料,生死莫测的险境……

仰躺在客厅沙发边的杨永明,脑中无数次的回放着几个小时前,养子被卫兵带走时的那个画面:

养子使劲挣扎,大声对抓扯着他的两个卫兵吼叫着“你们不能这样,请放手,让我继续研究……请让我继续研究下去……叔叔,你快叫他们放手啊,叔叔!我只是想继续研究下去呀……你们快放手呀……”

近在咫尺,看着养子被卫兵带走的杨永明对养子的吼叫无动于衷,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只是走到刚才养子观察的显微镜前,继续观察起来。

然而,如果此时有谁透过杨永明夹在鼻梁上的那对高达1200度的厚厚镜片,可以看到,杨永明的两只眼珠,像失去了生命似的,完全没有任何焦点;他的脸色也苍白得吓人,而放在白大褂衣兜内的双手,则狠命的捏紧拳头,由于太过用力,双手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剪断的指甲,竟生生的抠进了掌心的肉里!

几分钟后,杨永明将颤抖的双手拿了出来,忘了带塑料消毒手套,就拾起试验台前的一个细菌培养皿,放到显微镜下,继续观测起来。

不过,谁也没有注意到的是:就在杨永明拿起细菌培养皿的时候,由于颤抖,培养皿内的一滴培养液溅到了杨永明还在流血的掌心。

而此时,处于巨大情绪波动中的杨永明自己,对此也一无所知。见多识广,已经不再年轻的他明白:

无论刚才自己做出何种反应,在卫兵已经进来的情况下,都将于事无补;反而有可能让目前还有一定自由的自己也搭进去。外人也许不了解这个从外面看起来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与华清大学一街之隔的863研究所;然后对于已经身处地下78米,被大量警卫环绕的他来说,还不明白的话,那也太对不起他那颗高智商头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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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没有天才,而是没有天才生长的土壤。

——鲁迅

默哀,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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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变异


class="width">在距离溪水5米,潭水20米的草地上,王欢搭好帐篷,铺好自己的窝。~~~~

摸了摸肚皮,有些饥饿难耐。刚才近3个小时的与险峰搏斗,消耗了他打大量的能量。王欢站在帐篷口,望了望这个可以说是有点与世隔绝意味的崖谷,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无所顾忌,用在双庆买的迷你酒精炉烧点开水,泡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来吃了。

烧开了水,泡好了面,又在上面加了两根火腿,一口气囫囵吃完,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也只是吃了个半饱。才20出头,正是长身体的王欢,加上平日大量的练功运动,每日都需要摄入大量的食物来转化成能量。但过去的两年,由于手中拮据,王欢不得不控制自己的胃口,每日都只能吃个七八分饱。

现在钱倒是不缺,五十几万,可以说是身怀巨款,但暂时还排不上什么用场。王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纱布的双手,又按了按不太鼓胀的肚皮,只得暗自叹了口气:

看来,打猎计划只得朝后推迟几天了。

由于手脚不便,王欢不好练习什么《疾走功》和《飞刀诀》,也不便于走到更远的地方去探索一番身处的这个崖谷。于是便躺在帐篷内,闭上眼睛,用“筋体微弹术”来震荡手足附近的血管,加速流血流动,以便身上的伤能好得快一点。

使用“筋体微弹术”震荡了十几分钟手足,王欢便感到一阵困意袭来。与特警的生死对决,连续十几个小时的跑路,加上刚才不久下崖时对他精神和**的双重折磨,让王欢的身体极度的渴望休息。

于是,王欢翻了个身,将右手顺势搭在枕头旁的“黑匣子”上,碰巧不巧的是:浸满血水的纱布正盖在“黑匣子”正面那三个闪闪发亮,闪烁着暗红幽光的神秘字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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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在铺着酱红色实木地板的客厅上躺了足足有一个半小时,然后,才慢慢的,看起来异常吃力的从地板上坐了起来。

杨永明转了一下自己的脖子,竟发现有些僵硬,感觉就像在上面粘了一层502胶水一般。杨永明摸了摸发硬的脖子,这一摸,却让他大吃一惊:

自己的脖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硬了?简直就像在摸老树皮!

杨永明急忙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一路小跑,来到盥洗室,将盥洗室顶棚上的四个浴霸全部打开,对着镜子一照。

但这一照,却让他皱起了眉头。自己的脖子看起来没多少变化啊?就是看起来有些粗,皮肤表面有些不甚起眼,像鸡皮疙瘩一样的小颗粒。

不过老实说,作为科学狂人,一门心思都放在学术研究和自己带的两个博士生身上的杨永明来说,他基本上也不怎么照镜子,即使照了,恐怕心思也不会放在上面。所以,即便现在杨永明对着镜子,仔细的研究了半天,也看不出皮肤有什么变化。

看不出皮肤变化的杨永明又摸了摸身体的其他部位,比如说自己的脸,但摸起来也是粗拉粗拉的,缺少了以前的那种细腻感。

又用手指对着右边脸颊戳了戳,脸上没什么感觉,皮肤基本也没有下凹。

这下,杨永明心里感到骇然了!

“不对,肯定不对!这一定是幻觉!”杨永明扬起巴掌,对着自己那张胡子八叉的老脸,噼里啪啦的就是几耳光。这几个耳光,将杨永明的头倒是扇得像摇头风扇一样摇来摇去,但让杨永明感到恐怖的是:

脸上依然没有任何痛感!而自己的两个巴掌,却传来如同像是拍老树皮一样的阻塞感!

心下骇然,还不太清楚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状况的杨永明索性脱掉了身上的衣服,全身赤/裸的站在洗漱间的镜子前,生平第一次仔细的打量自己的裸/体:

皮肤很白,有些瘦,两肋现出“排骨”,还是以前那个瘦白瘦白的“残弱”身体,基本上就没什么明显的变化;非要说有所不同的话,就是以毛孔为中心,突起的鸡皮疙瘩状的微小颗粒。

杨永明用指尖戳了戳不甚发达的胸肌,硬硬的,缺乏痛感;换身体的其他部位,实验结果如出一辙——不痛,整个体表的皮肤“很粗”,很硬,就像摆在一号特研室内的那个“研究体”。

“研究体?难道自己变成了特研室内的那个‘刀枪不入’的研究体?”杨永明呆呆的看着镜子内那副熟悉而又陌生的身体,喃喃自语。到了此刻,如果他还不能有所联想的话,那他就不是那个华清大学出名的“科学狂人”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的呢?不可能呀,怎么可能?”杨永明双目圆睁,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内那具已经发生了某种他不了解的,变异了的身体,突然之间,像发了疯似的,一下子跳了起来,不顾自己正赤身裸/体,一溜烟跑进自己的书房——其实已经被他和养子一起改造成了小型生物实验室的房间内,抓起试验台上的一把手术刀,杨永明看了看锋利无比的手术刀刀刃,又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掌,一咬牙,一刀切向手掌的边缘。

奇迹发生了!杨永明力度不小的一刀切下,自己那看起来跟一般人无二的手掌,竟然毫发无损,甚至连一个刀印子都没有!拿着手术刀,又在自己的脸上,肩膀,臀部,大腿和脚趾上一一试了试,情况跟刚才切手掌一样,根本不能奈何其分毫。

杨永明觉得自己的力度似乎过小,又攥住刀柄,咬牙切齿,加大力气,切向自己的左手食指。

这次,终于没让他失望,手术刀刀刃深入了掌缘一毫米,而久违的痛感也适时传来。

之后,杨永明丢掉手术刀,拿起实验台上一瓶贴着“浓硫酸”标签的玻璃瓶,捏住滴管的胶套,滴了一滴浓硫酸在自己的手上,没有任何灼烧的感觉。

将就手掌的浓硫酸抹了抹脸,还是一点异常的感觉都没有,跟抹了些水差不多。

又换强碱来试,结果还是没有什么不同,完全拿体表这层已经发生了变异的皮肤无可奈何。

最后,杨永明点燃酒精灯,将手掌靠近火焰,预想中的皮肤被烧焦的滋滋声没有出现,鼻端也闻不到什么焦臭味;只是掌心感到有些“温暖”,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掌心越来越热,越来越烫,——但也仅此而已,完全在杨永明能够“忍受”的范围内。

七七八八的物理性破坏和化学性腐蚀做完之后,在杨永明的心中,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

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已经变成了“研究体”,一具活着的“研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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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今日投票,打赏,点击的兄弟们!

呵呵,弄了这么久,铺垫了这么多,总算是把本书的走向引入了“正轨”,也不知道大家感觉如何?赞成不赞成这种“慢热”?

不过,慢慢来吧,长城不是一天砌起来的,本书的末日世界,也不会像传统“末日流”小说一样,让天地立刻改换颜色,而是会如同温水煮青蛙一样,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让地球上的所有人,有足够的时间来认识这个似乎在某一天,就“突然”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总是,席子会竭尽所能,写出一本不一样的都市,不一样末日世界出来,奉献给大家!

明日再见!——————————————————(不要忘了投票票哦:)



第六十九章 王欢对黑匣子的破解(二)!


class="width">由于摆脱了追兵,暂时脱离了险境,身心放松下来的王欢这一觉睡得是相当的沉,相当的实,直到被崖谷内早起的,某种不知名的鸟雀鸣叫惊醒,王欢才睁开了朦胧的睡眼。<<>>

人还有些不甚清醒,眼皮也还有些沉重。但习惯早起的王欢还是从帐篷内坐了起,下意识的用手去摸临睡前放在枕边的“黑匣子”,摸到后拿到眼前一看,这一看不打紧,却让王欢原本还有些意犹未尽的睡意消失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

只见:原本位于黑匣子正中央的,发着暗红色光芒的三个怪异字符,现在却发着绿光,而三个怪异字符不知什么时候也变成了一个绿色的发光小鸟图案——一个跟左下角微微凸起的,在王欢的猜想中当成“黑匣子”商标完全一样的图案。

“这是怎么回事?怪异字符什么时候变成了朱雀鸟了?”疑惑不解的王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用手指去触摸那个他起名为“朱雀”的怪鸟,没什么反应;微微一用力,却见“朱雀”突然一亮,随即,这个王欢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奈其分毫的“黑匣子”缓缓一分为二,从中打开,看起来就像一个笔记本电脑自动翻开它的显视屏一样。

黑匣子自动打开之后,王欢就看到正对他的一个面亮了起来,如同电脑的屏幕。

屏幕正中有三个酒杯大的球形立体图标。

左边的图标一看就是一个不知被缩小了多少倍的地球,大部分呈蔚蓝色,代表海洋,剩下的主要就是绿色和土黄色,看得出代表的是森林和陆地。

中间的那个图标也是地球形状,跟左边那个图标看起来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左边的地球静止不动,中间的地球则是自西向东的,以一定速率自旋。

最右边的图标则有点像一个蜘蛛网,只不过不是常见的那种平面蜘蛛网,而是成放射状的立体形。

除了最显眼的,正中央的三个图标,屏幕四周还有一些其他的立体小图标和异型立体文字,就是昨天那种王欢在黑匣子正面所见的,绞尽脑汁也搞不清是什么意思的那种怪异字符,不完全一样,但大致形状和结构差不多,看得出来,应该是属于同一种文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图标有点惹人注意。这个图标位于屏幕的右上角,长方形,有点像某些游戏里面的“血条”,不过里面填充的不是红色的“血液”,而是不断跳动的,只有沙粒大小,数不清的蓝色“小点点”。

此时,王欢注意到里面填充长形方框的蓝色“小点点”,目前差不多只占整个长方框的百分之一还不到,其他绝大部分则是一片空白。

紧贴立体长方框的下面有一排异型字符,王欢数了数,共有9个;但却只有后面7个字符呈亮色显示,排在前面的两个则有些灰暗。

7个亮着绿光的异型字符最后一个一直在不断的变换着形状。王欢与百达翡翠上面的秒针比对了一下,字符跳动的频率大致与秒针的移动相当,就是说,怪异字符的最后一位每间隔一秒就跳动一次。

王欢盯着跳动的字符看了一会儿,几分钟后,就被他看出了一些名堂:

王欢发觉,最后一位不停变换的字符,并不是毫无规律的一阵“乱跳”,而是每过10次之后就开始重复,每重复一次,紧贴跳动字符的后面一位也跟着变化一次。

“难道是数字?这一排异型字符代表的难道是数字?”数学学得极好的王欢马上就意识到这种按照一定周期进行“进位”的现象意味着什么。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王欢耐心的等到末位字符跳动了一百次,倒数第二位字符也变换了十次之后,倒数第三位字符也相应的跟着跳动了一次。

这下,王欢基本上搞清了“血条”框下面的一排字符代表着什么了:

这就是一串有权重的数字!九位字符,最高位是亿位,最低是个位,但目前呈亮色的只到百万级,千万级和亿级是还灰色的。

用缴获的匕首,王欢在附近的泥地上刻出了不断跳动的十个字符,然后根据它们的“进位”,破译出这些字符所代表的阿拉伯数字,很快的,王欢便得出了那一排亮色字符所代表的数字:

二百三十万四千三百二十一。

“‘血条’下面的数字,最高可达9,9999,9999;目前却只有234,4321,只占其四百多分之一,难怪‘血条’里面的蓝色‘小点点’那么少。照这种速度,要想充满,至少还要三十几年啊!”心算厉害的王欢马上算出了“血条满血”时所需要的时间。

“不过,这‘血条’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难道是某种游戏终端?但游戏终端也不至于用‘天书’来写吧?而且最重要的是到哪里去找制作这种终端机器的材料啊?”王欢挠了挠头,这种问题,显然就不是目前的他能够解了的。如果不是是从美国飞船中得到的这个黑匣子,王欢都会以为这东西根本就不是来自于地球。

到目前为止,尽管这个被他起名为“朱雀鸟”的“黑匣子”身上怪异之处甚多,王欢还是认为这东西是代表了人类最高科技水准的美国人搞出来的东东,而难以有其它“科幻”方面的想法,虽然小时候他也非常爱看科幻小说,但那些毕竟是小说,到目前为止,他还是相信科学家们的结论:

人类,在其所能够探知的时空中,目前仍然还是孤独的。

不过,刚才顺利破译出了十个字符,还是让他兴奋不已,如同打了鸡血,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增强。看着屏幕正中央的三个球状图标,有了刚才触摸“朱雀鸟”的经验,王欢将他那受伤的食指点向了最左边的,那个不动的“地球”。

稍微用力一点,图标马上就有了反应,酒杯大小的立体小图标立刻膨胀,变成了一个地球仪大小的立体光球,看起来跟地球仪差不多,只不过上面没有经线,纬线和国界线等人为标识罢了。

王欢将手指点了点光球上华夏国的位置,于是,华夏国迅速放大,继续点击华夏西南,华夏西南又被放大,之后是双庆市的高空俯视图又出现在王欢的眼前,然后是沙湾区,位于沙湾区的歌乐山,歌乐山下的三川外语学院,最后,王欢的手指定格在学院门口的那个写有“SISU”四个英文字母的褐色大石头上。

这不是谷歌公司的那个“GOOGLEEARTH”的翻版嘛!

以前在寝室的时候,王欢用同学王坚的电脑时,见上面有个“GOOGLEEARTH”的地图,点开一玩,那种能够从大到小,精确定位的功能,曾让王欢啧啧不已,当时还想,美国佬就是厉害,这种可以直接看清街区的卫星地图都搞出来了,而且还是民用版的。据说人家军用版的比这个民用的分辨率还要高得多,连车牌号码什么的都能够看得一清二楚。唉,也不知道华夏国什么时候才能搞得出来啊。

不过,后来一想,即便真的搞出来了,恐怕也不会拿给一般人用吧——而且还是免费的。

但是,稍微又点击了几次,王欢的脸色就开始变色了,变得双眼圆睁,嘴巴大张,大得放下一个鸡蛋也毫无问题。

究竟是什么东西让“见多识广”,处变不惊的他开始惊乍了呢?

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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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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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王欢对黑匣子的破解(三)!


class="width">王欢究竟看到了什么,让一向镇定的他双目凸出,嘴巴大张?

因为他看到了一张脸,一张漂亮得几乎没有任何瑕疵的,能够让人能够屏息敛气的女生的脸,这个女生几天前他还见过,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叫纪晓曦——薛凯女友李然的师妹,室友。~~~~

“照片”是在三川外语学院的主教学楼前的太阳广场“拍摄”的,“拍摄”时间正好是学生放学的时候,莺莺燕燕,叽叽喳喳从教学楼涌出的学生,将教学楼前的整个广场都填满了,而纪晓曦正位于其中,旁边还跟着另外一个“熟人”,纪晓曦的同班同学陈璐。

“照片”显示:此时,陈璐正挽着纪晓曦如莲藕似的胳膊,有说有笑,快乐得像一只八哥鸟;而纪晓曦显然是被陈璐说的什么东西逗乐了,正抿着嘴,浅笑,红润的嘴唇微微隙开,露出半颗玉石般的白牙。

“这,这还是他妈/的卫星地图而不是什么‘魔镜’?”王欢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纪晓曦和陈璐的“照片”说不出话来,“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么高的分辨率?就如同有人站在她们前面用广角镜头给她们照特写一样?”

王欢对于对军事科学一直比较感兴趣。以前,他就经常一个人坐在学校大食堂墙壁上的电视机前,津津有味的边吃边看“火鸟卫视”里面的一个叫“军情观察室”的军事节目,听董先生和马先生在里面侃侃而谈,指点江山,介绍各**情和军备,一来二去之后,便也成了差不多半个发烧友。

所以,对于美国佬的军事间谍卫星,包括他们的超高音速侦察机,像“黑寡妇”U-2;“总是被追赶,从未被击落”的一代传奇“黑鸟”SR-71超音速侦察机;以及传说中使用脉冲航空发动机,以及全新的反雷达隐形技术,对当前全球的任何防空武器系统免疫的“曙光女神”高空高速侦察机,这些,王欢是“道听途说”,耳闻已久。

但不管这些卫星也好,侦察机也罢,上面即便安装了再多的高精密电子设备和光学照相器材,在几十公里甚至几百公里的高空对着下面的目标照相,王欢也不相信它真的能够将一个人的牙齿是否有光泽也能“看”得一清二楚。<<>>看清车牌号,在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但说能连人家牙齿是否有光泽也能看得纤毫必现,那就有些扯淡了。如果美国佬真有那么高的本事,王欢看华夏国和罗斯国就不要再折腾了,直接向美国人称臣算了,也不要再谈什么多级多元化发展。因为对于一个连你脸上有几根毛都看得一清二楚的对手,你还好意思跟人家平起平坐,称兄道弟?

根本就不配嘛!

但摆在眼前的事实,这个正瞪着他看的“朱雀鸟”,却让王欢又不得不信,不敢不信!这不是电影,也不是广告,更不是什么忽悠人的口号和理想;而一直以科学世界观和发展观武装自己的王欢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为了再次验证美国佬“卫星地图”的“霸道之处”,王欢又移动手指,将地图翻到歌乐山,然后锁定在他练功的那块平地上。

看着近在咫尺的一草一木,那块他经常坐下来休息的,表面泛着波浪状花纹的圆石,一棵棵被他当成标靶来射的树木,树木上布满的飞刀孔……,此时,面对摆在眼前的事实,在铁证如山之下,王欢最终不得不承认这个以“密码和暗号”编程的“控制终端”,的确是“霸道无比,凶残无比”!

而且,这个时候,王欢还注意到了另外两个让他感到恐怖,浑身起鸡皮疙瘩的事情:

一个是“照片”的角度似乎不只是俯视,而几乎呈360度的大广角,这从他可以清晰的看到纪晓曦脸上的抿笑,微微泛红的耳垂,以及她那修长婀娜的后背可以得到佐证。

要得到如此立体的图形,那需要多部相机360度全方位同时照相,然后进行合成,非则根本不可能得到如此逼真的一个立体人形图。而且,要特别注意的是:是多部相机同时照相!多部好解决,但如何同时呢?不管是间谍卫星还是侦察机,都不可能在同一时刻在不同方位对同一目标进行照相,除非是有多个卫星,或者多架侦察机围着同一个目标,然后约定时间,同时一起照相,——但这个显然又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个让王欢感到坐立不安的是:他发现,他能够看到歌乐山上里面的树木,以及树木上面的飞刀孔!这意味着什么?在王欢看来,这意味着美国佬的成像设备已经具备了某种“透视”功能;否则,被树木枝叶遮挡的飞刀孔如何在高空照得下来?他可不会相信,这些图片是CIA派间谍进入歌乐山照下来,然后再合成的!

开玩笑不是?

透视王欢倒是知道:超声波,X光,伽马射线都有一定的“透视”功能;但透视后形成的图片,却相当的局限和不清晰。王欢在网上看过X光片,上面最多能够显示出骨骼的大体形状,跟那种将皮肉剥离,只剩骨头,然后照一张相的效果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但是王欢现在通过“朱雀”,透过层层遮挡的密林,却看到了他练习飞刀时射在树干上的飞刀孔以及树木下周围的景象,对于王欢这种看见电灯,至少就会想到后面输电线的人,就不能不让他感到汗毛倒立,周身发冷了。

之后,王欢移动手指,又看到了更多他平时难以看到,或者说更本不可能看到的景象:校长办公室内的豪华到铺张的陈设,马路边下水道里面的藏污纳垢,ATM机里面堆码得整整齐齐的红色“太祖头”,建行双庆分行地底下的金库,故宫,白宫,克里姆林宫里面的陈设和摆饰……

如饥似渴,如狼似虎的“乱看”、“猛看”一番之后,王欢已经是满头大汗,浑身水湿。他的第一个反应是:“完了完了,华夏国完了,罗斯国也完了,高丽国,雪茄国,斯坦国更是没有任何机会,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以后这个星球,将是美利坚人的跑马场和后花园!”

第二个反应却是:“干老子屁事!”

然后,一头仰躺在溪水边的草地上,琢磨着手中的“朱雀”,这么一件非人的,说是外星科技也毫不为过的“超级大杀器”究竟会给他带来怎样的祸福,特别是他一直所认为的美国人,在得知他们的“战略终端”落在了自己手上之后,会有怎么的动作。

派战机或者激光远距离摧毁?遥控引爆?亦或者直接启动埋伏在华夏国内的特工、暗子进行抢夺?

一想到有可能招惹的祸患,王欢脑袋都要炸了,现在他看这眼前的这个价值连城,连国,绝对无法估计价值的“朱雀鸟”,王欢有一种想要扔进旁边深潭的冲动。这时,他已经不像当初才捡到时的那样欣喜若狂;而是开始患得患失起来。

尽管还只见识了“朱雀”的冰山一角,后面还有很多不晓得有什么天大本事的其他图标等待王欢的开发,但王欢已然可以确定:

手中的这个东西,真他妈/的是“不得了”!是不亚于任何核弹、氢弹、中子弹之类的“超级大杀器”,除了美国人自己,无论落在谁的手中,都将是一个无比烫手的大山芋!

“那么,现在对于自己来说,该如何处置手中的朱雀?扔了?找个地方埋起来,先埋他个三五个月再说?还是交给国家,用这个东西换自己的一条命?”,王欢自言自语的道,想到最后一个可能时,不禁瘪了瘪嘴,“那还是算了吧,不交还可以多活几天;一旦交了,那么等待自己的将有且只有一个结果:

“速死!赶快有好快死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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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兄弟们就等了!不好意思哦!心中过意不去,特别献上一章干货以谢罪!

感谢“向左向右,无根水藻,书友090316160909878,虹蜚”四位兄弟的打赏以及本家“王笑”,“法西丝”两位兄弟的多次打赏。

祝贺“法西斯”成为《逃犯》的第二位入室大弟子!

特别感谢“暗星炎”MM,竟然这么好心的到三江去给席子到广告,辛苦了,谢谢谢谢!



第七十一章 杨永明的决定!


class="width">杨永明赤身裸/体,坐在被改造成实小型验室的书房内,怔怔的出神。-====-通过前不久对自己身体一番物理性和化学性的测试,让他终于肯定:自己的身体,发生了某种他不理解的变异,他自己变异成了一个“研究体”,一个有呼吸,有心跳,活生生的“研究体”!!

对于自己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刀枪不入,水火不浸”的“研究体”这一事实,在经历过最开始的那些惊讶,紧张,以及夹杂着的阵阵恐惧之后,杨永明也慢慢的冷静了下来。

他是华清大学高薪聘请的博导,在人体细胞学和基因学方面有特殊建树,货真价实的专家教授,科研狂人,“疯子”,而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愚夫愚妇”们。所以,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超出一般人想象的怪异事件,杨永明在最初的那阵情绪波动过去之后,心思却放在对于事情起因、本质和后果等问题的探索上: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到底什么环节出了问题?接触过研究体的动子以及其他研究员会不会也发生像我一样的变异?这种变异对于人类来说究竟是好是坏?美国人在这方面的研究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除此之外,就是对养子王动的深切担忧:“他们会如何处理动子?警告?拘留?判刑,甚至是——?”

杨永明极度的想安慰自己,告诫自己“动子没事!不过是被叫去训诫一番,要不了多久就会完好无损的给放回来”,但绝对的理智又告诉他事情没那么简单,动子很可能甚至已经遭受到了他所不能承受之重!

“动子,你若有事?我如何向九泉之下的潘洁交代呀?”赤身裸/体的杨永明埋着头,双手抓着头上的一窝乱发,揪心的低语道。

他想到了两年前躺在病床上的潘洁,用她那双骨瘦如柴,满是针眼的手抓住自己的双手,不停的叮嘱自己:

“……老杨,我走了……你和动子不要难过,你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待他!动子很可怜,很可怜啊……不要放弃……不要放弃寻找动子的弟弟,他可能还在世上,这,这是那孩子的心结,你,你一定要满足他……老杨,我走了,你……你要保重自己。咱俩……咱俩来世还做夫妻……”

“老天,我究竟该怎么办?究竟该怎么办啊!潘洁,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当初不该不听你的话,应该和强子、阿昌一起留在哈佛……潘洁,你快回来啊!”在这栋与妻子和养子生活了几十年而现在却空无一人,没有生气的公寓里,杨永明再也无法压抑痛失亲人的悲伤,抱头痛哭,声音低沉,嘶哑,像一头受伤的野兽在哀嚎!他用他那双已经变得“半人半鬼”的双手狠搓自己的脸,但脸上变异的皮肤却不能给他带来多少痛感,让他企图通过伤害自己以达到减轻内心痛苦的举动落了空。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要想受到伤害,不动用特殊工具,还真是一件难办的事!

坐在椅子上,兀自发泄那些压抑了很久的伤痛苦楚,杨永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然后走到盥洗室,从地板上捡起脱下的衣服,套上。然后回到客厅,在沙发上木木的枯坐了大半个小时,之后,仿佛灵魂回窍,脸上的表情渐渐丰富起来,一种类似于坚毅或者说决绝的神情出现在他的脸上。

“我和潘洁,为了这个国家和民族,奉献了我们的一生,潘洁还为此搭上了一条命。现在,是时候为我们自己做点事情了!”杨永明在心里对自己说,之后,转身回到了他和潘洁的寝室。

杨永明离开自己位于华清的公寓时,兜里只带了四件东西:一千多块钱的现金,他自己的工资卡,他和养子王动的身份证,以及一张二十几年前他和潘洁在哈佛留学时,认识不久后在生物系主楼前照的一张合影。

离开之前,杨永明站在窗户边,微微撩开窗帘朝下一看,见几个小时前护送自己回家的卫兵还站在这栋楼的大门口,在门口来回走动,且时不时的抬头朝楼上观望。

杨永明嘴唇紧闭,深吸了一口气,将紧握的拳头松开,然后放下窗帘,转身出了门。

像来时一样,杨永明在卫兵的“护送下”又回到了那个深深掩埋在闹市中,深入地下达78米的一号特别研究室。

检查,消毒,除菌,除尘,杨永明顺利的进了研究室。

“老杨,怎么不多休息一下?你看,你的脸色这么差!赶快回家好好再睡一觉吧!研究重要,可身体也重要啊!你这样下去,我看研究体没研究明白,倒把自己先个整倒了。”研究室内另外一个负责对研究体进行物理测试的小组负责人,杨永明在华清的好友侯雄急忙走过来,拉着杨永明的手,劝道。

“睡了一觉,感觉好多了。不睡了,不睡了!再睡下去,人都给睡没了!”杨永明对侯雄摆手道,见侯雄伸手过来拉自己,杨永明下意识的一缩,但马上就伸上前去,握住侯雄的手,刚一使力,就听对面侯雄“哇哇哇哇”的大叫起来:“快松手快松手!好你个杨永明,什么时候力气变这么大了?想捏死我呀!哦,对了,不就是上周借了你五百块钱嘛,你这是叫我还钱是吧?”被杨永明松开了手的侯雄甩着手直跳,一边跳,一边“气呼呼”的用另一只手指着杨永明的鼻头。

“呵呵,老猴子,不好意思,一看到研究体,心情就激动,一激动,手上的力道就没控制住,哪里是要你还钱?那点小钱,不还也罢!”杨永明脸上挤出笑容,笑呵呵对着侯雄道歉;心下却了然:

看来,侯雄并没有像自己一样发生了变异!

“那还差不多!老杨,这可是你说的,我可就真不还咯?”

“不还了不还了!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谈钱岂不是伤感情?对了,进展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我们物理测试这边,除了射线和声波探测,基本上已经差不多了。化学那边的生物化学反应也完成了大半。现在就看你细菌,基因这边了。刚才听小张说你那什么超级链球菌好像在吞噬腐蚀研究体上有了进展。你快去看一下。”

“好,那你先忙。我这就去看一下培养皿。”听了侯雄汇报的最新消息,杨永明转身朝细菌培养台走去,刚走了两步,就倒了回来,然后走到侯雄的身边,低声耳语,“老侯,有没有我那养子的消息?”

王动是杨永明养子这件事,研究室内知道的人不多,只有两人,侯雄就是其中之一;而另外一个,自然就是研究所的总负责人,院士邓加。

事实上,在能够下到底下78米,进入到一号特研室之前的两个小时,邓加就收到了一张国安传来的,长达一米多的传真,上面林林总总,分等级罗列了所有研究员的上下十八代祖宗等各方面的细节。

侯雄看了一眼自己这位昔年哈佛校友的脸,有些不忍,但还是微微的摇了摇头,然后拍了拍杨永明的肩膀,“事实上,你去休息之后,邓老就没在一号特研室出现过……放心吧,相信动子不会有什么大事的……啊——啊切!”还没说完,侯雄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又是“咳咳”的咳嗽了几声。

“哦!”杨永明应了声,见老伙计似乎有些感冒,于是又反过来安慰,“老伙计,你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看你有点感冒,吃药没有?”

“没事,待会儿就去旁边的后勤部拿点药!啊——啊——啊切!”说到这里,又打了个惊天动地的打喷嚏。

杨永明回到当初养子呆过的试验台,见同为一个组的小张正把眼睛凑在目镜上,观测培养皿。杨永明走到他的身后,用力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哎哟——!谁他——”正在聚精会神观测的研究助手小张,突然被人用大力在肩膀上拍了一下,拍得他的肩膀像是要断掉似的,于是有点怒极攻心,回头正想骂一句,看看是哪个龟儿子在搞自己,就见生物测试组负责人杨永明神色严肃的站在自己的身后。

“杨导,我,我刚才正在观察——”小张心下惴惴,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于是一边用手揉了揉半边发麻的肩膀,一边急忙向杨永明解释,还没说完,就被杨永明打断:

“小张,辛苦了,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干得不错!你现在去中央的研究台,用手术刀取点研究体的皮下组织样本过来,我需要做点其他方面的培养。”

听了杨永明的吩咐,小张急忙朝中央放置研究体的不锈钢台走去,一边走,一边想,却怎么也想不通一向待人亲切,没有架子而闻名清大生物系的杨导刚才为什么要“打”自己。

助理小张一走,杨永明便取代了他的位置,坐了下来,认真的观察起各种培养皿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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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快乐:)星期天的早晨总是最美好的!

席子的三江之旅即将结束,感谢所有的兄弟,不管是点击,推荐还是打赏,谢谢你们的支持!(到现在还没收藏的要赶快收藏哦:)

最后,感谢“苏晓,贪狼★君”两位兄弟的打赏!



第七十二章 又一个研究体?


class="width">助手小张先是用钢锯,咬牙切齿,吃完吃奶的力,才艰难的锯开研究体大腿处那层如凯夫拉纤维一样坚韧的皮肤,然后换用手术刀,沿着被钢锯锯开的切口,从研究体的大腿上切下来一块薄薄的,大概有5平方厘米左右的皮下肌肉组织。~~~~坚韧无比的表皮一旦被切开,里面的人体组织就不怎么坚韧了,虽然还是比一般的人体组织在韧性上要强得多。

小张将切割下来的样本装入无菌袋,回到生物试验台,递给了正在用高倍显微镜观察一个玻璃切片的杨永明。

杨永明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然后叫小张去附近的另外一台显微镜观察,而他自己,仿佛没有看见小张放在培养皿旁边的那袋研究体肌肉样本,继续将带着近视眼镜的眼睛凑在目镜上,心无旁骛的观测起来。

就这样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杨永明才从座位上站起,对着摄像头伸了个懒腰,又取下眼镜,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

然后,杨永明继续坐在试验台边的椅子上,拿了几个培养皿,专用培养液,准备起来。

在准备细菌培养的过程中,杨永明将前不久小张搞来的研究体样本,用手术剪剪成两部分,杨永明背对着安装在墙壁上的摄像图,迅速的将其中稍小的一部分样本塞入无菌袋,然后再将无菌袋塞到戴着除菌手套的手心。之后,杨永明慢慢的移开身体,用锋利的刀片切割划分留下的样本,若无其事的做着常规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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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一号特研室五十米远有一间办公室,这间深入地下达78米的办公室有三十平米左右,看起来中规中矩,装饰装潢也很一般,办公椅,办公桌,桌上的电脑,台历,后面的书柜,前面迎客的沙发茶几,加上墙上的几副不知出于何人之手的字画,初看起来跟一般公司老总的办公室别无二致。

这时,坐在办公椅上的院士邓加正在跟站在身前的助手刘兵一起低声交谈。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邓加坐在办公桌上的升降椅上,身子后仰,眼睛则盯着桌上那两面红色的小旗,神情若有所思。

“邓老,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一切全都准备就绪,随时都可以出发。”刘兵低声细气的回答道。

刚到中年的刘兵头顶已经有些微秃,但却被他那特意朝后梳理,并且上了发胶的大背头巧妙的遮住了。<<>>此时的他西装笔挺,脚下皮鞋呈亮,以至于看起来不像一个博士,反倒像是一位事业有成的老总。

“唉——!”坐在升降椅上的邓加忽然坐直,叹了口气,然后转头看着身前毕恭毕敬的刘兵,像是在讯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小刘啊,你说,我这样做,到底是不是——”邓加收回了目光,就此住口。

见邓加少有的叫自己“小刘”,站立一旁的刘兵心头一喜,赶忙接着邓加的口气轻轻道:“邓老,您,您这是为了国家大义啊!一切都是以大局为重啊!只有将危险扼杀在摇篮,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安全。华夏太需要发展了,咱们,咱们冒不得任何风险呀!”

之后,刘兵便闭了嘴,脸上的表情也由刚才说话时的深情,恳切变成了一副好好学生,仔细聆听的模样。

邓加仿佛神游天外,像是完全没有听到刚才刘兵的“进言”一样,一直到足足过了有五分钟,那双有些呆滞的双目,才又重新焕发出熠熠的神采,而且变得更为坚定。

“大局啊——”说完,邓加再次瞟了眼桌前的那两面红色小旗,仰躺在升降椅后面的靠背上,有些无力的对旁边的刘兵挥了挥手,口中道,“去吧,去吧……”

刘兵一走,门刚被关上,邓加马上坐直身体,拿起桌上红色的座机,拨了个号,待接通后,便以一副平静的声音道:“可以叫他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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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在一号特研室内工作了大概有一个半小时,就被外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叫了出来,说主任有事找他。

杨永明心中一紧,他自然知道工作人员口中的主任指的就是研究所的实际负责人邓加。

“邓加找自己干什么?莫非是动子哪里——”想到这里,杨永明急忙匆匆的脱下手套,或许是因为太匆忙的原因,急切间,杨永明竟然把手上的无菌手套塞入了大衣口袋中,而不是甩入垃圾桶。

脱下在研究室内穿的特制无菌服,换回自己的外套,杨永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邓加的办公室。

门刚一推开,便听到了几声熟悉的,让杨永明顷刻间便喜极而泣的嗓音,而呈现在他眼前的场景,却几乎让他难以置信,恍若梦中:

只见,办公室中间的黑皮沙发上,院士邓加正一脸和蔼,语声亲切的跟自己的养子王动交谈着。邓加拉着养子的手,时不时微笑颔首,而是又轻轻拍打,眼神柔和,面带关怀,如同看待自己的亲孙子。

而自己的养子王动则有显得有些拘谨,但脸上却闪耀着兴奋的光芒。杨永明心里清楚,眼前的这位中科院,人体生命研究分院的院长,一直是养子心目中的偶像,在养子的心目中占有一个极为特殊的位置。能够面对面的,近距离的观察自己的偶像,并聆听其谆谆教诲,对于养子来说,绝对是一种无比荣耀的事情。

“呵呵,老杨,快过来!这两天让你担心了吧?小王啊,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这个叔叔可谓是茶饭不思,不知有多么的担心你,他还害怕我们把你给软禁了呢。”邓加“呵呵”的笑着,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脸上哪还有一天前见到的那种严正板肃。

“邓老——,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杨永明手足无措,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情景。他曾想了无数种结局,甚至做好了接收冰冷尸体或者骨灰盒的绝望打算,但无论哪种猜想,何种结局,都跟眼前这一幕丝毫不沾边啊!

“呵呵,小王,还是你来告诉你叔叔你这一天来是如何过的吧。”邓加拍了拍王动的头,眼中充满了怜爱。

“啊,叔叔,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邓老和其他的工作人员对我都很好,真的!我那天被卫兵带走后,便被安置在了上面的一间心里辅导室做心里辅导,后来,邓老和刘博士还亲自上来看了我,跟我长谈了一番,说了很多关于保密的事情,还语重心长的给我讲了很多反面的例子。叔叔,邓老,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那天,太,太得意忘形了。我以后不会了,我保证!邓老,您,您就让我继续回研究室吧!”说完,王动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然后又有些孩子气的拉着邓加的手祈求道。

“呵呵,老杨,怎么样,没骗你吧!”邓加看着不知所措,但也终于放下心来了的杨永明,呵呵笑道,然后转头看着祈求要回实验室的王动,轻声道,“放心,小王啊,你是个好苗子!不错,很好!我会让你回实验室的,不只是你,还有你叔叔,国家需要你们这种高级人才啊!现在天大的一个机会放在咱们的面前,千载难逢,华夏崛起与否,在此一举!要是我们再不争气,抓不住,那就真的成了败家子,要成千古罪人呐!”说道深情处,邓加也开始一阵长吁短叹,但目光却是无比的坚定。

王动被老人的情绪所感染,对于当初的幼稚行为更是羞愧无比,差一点,就成了“千古罪人”,不过还好,邓老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了自己一个醐醍灌顶。王动心中暗自决定:为了国家,为了邓老,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邓老,那,那我和小王不打扰你的工作了。我们这就回研究室去了?”既然养子完好无损,杨永明也终于放下了一直压在他心上的那块大石头。对于整件事情,他还有许多不解之处,还需要好好问问自己的养子;但目前显然并不是一个询问的好时机。杨永明决定先离开邓加的办公室,回到家后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彻底搞个一清二楚。

“邓老,那,那我就和杨导去工作了?”见自己的叔叔这么说,王动也跟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准备跟邓加告辞。

“呵呵,别忙!你们这次要去的不是一号特研究室;而是在西都紧急成立的二号特研室。就在昨天,搜索飞船坠落区的战士在群山中又发现了一具研究体,然后马上运到了西都军区。上面决定,在西都就地成立二号特研室,马上开始着手研究!但考虑到西都那边欠缺顶尖的细胞和基因专家,所以我决定派遣你们二位前去支援。”见二人准备离开,邓加觉得时机成熟,于是开口道。

“啊,什么,又一个研究体?”

“西都的二号研究室?”

对于邓加抛出的炸弹新闻,杨永明和王动二人俱是吃惊不已。

“是的,不错!我现在宣布华夏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委任状,杨永明同志:兹任命你为西都第二特研室总负责人,全权负责对二号研究体的研究。请问,你能不能完成?”说道最后,邓加又恢复了一贯的严厉和冷峻,眼睛死死的盯着杨永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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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何小海,“魔镜”!


class="width">何小海手足并用,从降落伞那阔大无比的伞盖下钻了出来,脸上苍白,如同死人;浑身发抖,如同过电。~~~~

刚从伞盖下钻出,便觉一阵天旋地转,胃里面也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想吐。何小海双手撑在草地上,干呕了半天,除了呕了一些黄疸水,却是一粒米都吐不出来。

之后,满头冷汗,心跳快若奔马的他才有时间来打量周围的环境。

天色微明,有雾,浓雾,视线穿不透5米之外。脚下是半人高的杂草地,零星有大小不一的青色或黑色石头散落于四周。

看了眼左腕处的,花大价钱买来的FORTIS航空表:6:06。

身着蓝色航空服,头戴白色飞行头盔的何小海用随身携带的飞行员伞刀割断和降落伞相连的绳子,打开暗扣,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周围安静无比,没有任何人造的声音,感觉上就像进入了一个无声的电影之中,让习惯了各种声音的何小海有些头皮发麻。几乎是下意识的,何小海从大腿上掏出自卫手枪,打开保险,双手握枪,警惕的打量着被浓雾包围的陌生环境。

但雾气实在太大,除非走出降落点,不然再怎么睁大眼睛,也是没有用的。

突然,像是想起了某件非常重要的东西,何小海急忙转身,钻入降落伞那巨大的伞盖,窸窸窣窣的一阵翻找,两分钟后,当何小海再次从降落伞伞盖下钻出来的时候,脸色已经变得红润,甚至有了些喜气的他手中却多了一个如同车载GPS样的东西:

华夏军用北斗定位仪。

何小海熟练的开机,打开定位程序,但过了还不到一分钟,刚才才恢复了些色彩的脸下一刻又变得煞白:

却见背景呈蓝色的液晶屏上没有任何卫星信号!

“怎么回事?难道刚才降落的时候摔坏了?”何小海心急火燎的急忙又关机,开机,然而结果还是跟刚才一样:

——没有任何信号。

脸色灰白,有些不死心的何小海又重试了五六次,又将定位仪高举头顶,四处走了走,最后的结果却是没有任何的改变。

一片空白!

“我的妈哟,北斗,白斗?斗个锤子哟!早晓得,老子还不如带个GPS上去!这下好耍了!队长呀队长,你们庆功的时候,可不要忘了叫上面赶紧派架直升机来接我,接你们的开心果小海呀!”

何小海哭丧着脸,恨恨的将手中已成废物的北斗随便一扔,然后便颓然的坐在地上。

没有定位仪发出信号,给搜救队定位,那就只有坐在这里干等下去了。至于什么能够等到搜救队,他心里可没谱。这里可不是人多热闹的城市,而是他妈鸟不拉蛋的深山老林,谁知道那帮从没什么搜救经验的搜救队要多久才能搜到自己?只是希望不要让老子这位跟美国佬真枪实弹拼过的“战斗英雄”等到花儿都谢了就他妈烧高香了。

焦躁不安,患得患失的何小海手里握着国产最先进的93半自动自卫手枪,背靠坠落在地的弹射椅,磨皮擦痒的等待了足有四五个小时,才等到泼墨般的浓雾逐渐散去,露出了四周山体隐约的轮廓。

视力已经能够及远的何小海,发现自己竟掉入了一个两边是山,中间平缓的谷中!

“还好,是个山谷,周围也是平地,而不是掉在那种上也不能上,下也不能下的孤山峭壁。”何小海暗自安慰着自己。现在已经可以大致看清周围的地形地貌,何小海决定不再呆在这里,什么也不做的干等,先走一走,看看周围的情况再说。

于是,何小海从弹射椅后面的隔舱中取出含有一些简单药品和高能食物的急救包,从地上拾起前不久被他扔掉的北斗定位仪,向着谷的一面走去。在刚才几个小时的枯坐干等之中,他又仔细的想了想,心里总是有些奢望,怀疑是不是此处的地形地貌过于“隐蔽”而无法接受天上的卫星信号。说不定换个高点的地方就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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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第一个图标,现在已经被王欢取名为“魔镜”的图标大致摆弄了一番,王欢就打算从“魔镜”中退出来。

可不是嘛,这个比谷歌地图不知强大了多少倍的“小地球”,岂不正是如同魔幻小说里面巫婆手中的那种可以窥探千里之外的魔镜?只不过有一点不如魔镜的地方在于魔镜可以看到目标的即时、动态影像;而“小地球”则只能察看目标过去某一瞬间的静态画面。

但“小地球”比“魔镜”更为强大的地方在于:只要王欢愿意,他几乎可以观看整个地球上所有的万事万物在过去某一瞬间的超高清图片,没有任何的失真、变形,全方位,多角度的观察目标的一切精微之处,就如同他亲临现场,直接用肉眼近距离直接观察一样。尽管只有目标在过去的一瞬间画面,但也是一种近乎逆天的能力啊。

“难道这就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高科技诠释?”将“朱雀”放在大腿上的王欢腹诽一笑。

就在这时,王欢又注意到:画面的右下角有一排稍小的异型字符。已经破译出这种怪异文字用来表达数字字符的王欢,在地上用匕首把这排异型数字翻译了出来:

20120612104523.

“什么东东?2012?看起来有些像是时间!老天,莫非所有的这些画面都是在2012年6月12日上午10点45分23秒被‘拍摄’下来的?但怎么可能啊!一瞬间就把全球所有物体的三维特征给拍了下来?谁有这种本事?恐怕是神也干不来这种事吧!虽然对于电脑我也只懂皮毛,但基本的数据储存我还是多少有个概念的:先不说其他,地球上多达亿亿亿亿……,不知道有多少亿个物体的三维信息,如此海量,巨量的数据,就不是这个小小的“朱雀”能够容得下的吧?”

超越金刚石,钛合金,穿越大气层也无损的完美材料;严丝合缝,间不容发,连肉眼也看不出来的接缝;超真实,真假难辨,科幻般的立体画质;媲美“魔镜”般的偷窥定位功能;无法理解的数据储存方式以及屏幕上那些他从未见过的怪异文字……面对如此多的“不可思议”,“难以想象”,甚至违反人类一般“认知常识”的疑点,王欢已经产生了“这个小小的黑匣子,究竟是不是以目前美国佬的科技水准能够搞出来的东东”这一想法!

“美国人虽然厉害,在很多领域独领全球风骚,就纯技术而言,咱们华夏国在不少方面跟其相比相差了都不止二三十年,但即便如此,以他们目前的科技,也造不出如此逆天的一个‘怪物’啊!”王欢用未受伤的手指抠了抠头皮,想着各种可能性:

“那么,如果不是代表了地球最高科技的美国人所造,那会是谁造出来的?ALIENS——外星人?即便真的是从外星人那里得到的,又为何带上登月飞船?难道根本就不是从地球上发现的,而是——月球上?发现了月球上的外星人基地,然后找到这个黑匣子?宇航员也因为某种原因被强化成了‘刀枪不入’的Superman?——妈的,看来老子还真有写科幻小说的潜质,这种事情都想得出来!”王欢用手狠狠的拍了几下自己的脑袋,此时,这个看到电灯就能想到变电站的逃犯觉得自己的脑袋开始纠结,有要变浆糊的趋势了。但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安危,他却不得不继续思索下去:

“但问题又来了:以美国佬的导航技术,他们的飞船怎么会偏航偏得如此厉害,竟然飞越半个地球,跑到华夏国来了?落到加拿大还有可能,落到华夏国,——Impossible啊!不仅落到了华夏国,还在空中解体?这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被华夏国人搞下来的?华夏国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威武了,竟然敢去掠虎须,摸美国人的屁股?莫非是太祖附体?”王欢甩了甩有些发晕的脑袋,吐出一口胸中的浊气,然后又长长的叹了口气,“唉,没报纸,没网络,没道听途说,信息还是太少啊!算了,想不通!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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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子拜谢!



第七十四章 怪异山谷!


class="width">从“魔镜”中退出之后,王欢犹豫着是继续研究第二个“地球”图标呢,还是找个地方暂时将“朱雀”埋起来,埋得远远的,远离可能出现的爆炸波及。

如果此物真是美国人卧薪尝胆,十年磨一剑搞出来的什么“战略终端”,那美国人肯定不会容它落到任何人的手里面,如此重要,关乎一国生死存亡的东东,王欢不相信美国人不会在上面做手脚,那么,随之而来的肯定是要么定时自爆,要么远距离遥控引爆或者用巡航导弹甚至弹道导弹摧毁之。在这种情况下,王欢还像捡到宝似的紧抱不放,那就是找死了。

但是,经过刚才一番头脑风暴似的反复追问和不断假设,王欢认为这个东西是美国人制造的某种高科技产物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取而代之的是,他差不多在理智上已经接受了这是一个外星文明遗留物的合理推断,现在只不过在感情上对这一推断还有些接受不了!

外星人用过的东西啊!这是什么概念?绝不是意淫一番那么简单,而是强大到超出了他的一切认知和想象!

“美国人知不知道‘朱雀’的存在?不知道?那他吃饱了撑着,花个几十亿上百亿就为了再一次去月球表面插一次国旗,又再一次去‘迈出人类的一大步’?有这个必要么?

“OK,那就是知道咯?那么,知不知道‘朱雀’逆天变态的能力?不知道?那还好!最多吃个闷亏,和华夏国打打嘴仗,外交威胁一番不得了了,然后华夏国继续大批量购进其国债,最后‘皆大欢喜’,把坏事办成好事,这种事,华夏国最拿手,肯定手到擒来,排练都不需要排练一下。

“知道?那就麻烦了。肯定是国战,第三次世界大战,跟华夏国你死我活,不死不休!离这里最近的是哪里?鄂汉还是双庆?上千万的人口,那至少需要千万吨**当量的热核武器了。但现在没感觉啊?没地震,也没有冲击波,双庆和西都警方还能从容不迫的派出特P小队来捉拿老子,这说明了什么?——天下无事,世界和/谐啊!”

“所以,美国人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似乎对事情的结局都无任何改变。对于我这个逃犯而言,那就是——

“干老子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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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急救包的何小海向着一面山,刚走了不到30米,就见一条1米多宽的小溪横亘在自己的面前。

水很清亮,何小海正是口干舌燥的时候,于是蹲下身子,脱了飞行头盔,把头伸向水面,牛饮似的猛喝一气,一直到觉得肚皮有些撑,才把湿漉漉的头抬来了起来。

“真他妈畅快!”何小海拍了拍肚皮,重新戴上飞行头盔,跃过小溪,继续朝对面的山脚下走去。

又走了百来米,终于来到“山脚下”的何小海不禁抽了口凉气,他仰着头,觑了觑面前这堵朝两边无限延伸,呈90度光麻麻的石头立壁,久久的说不出话来,过来好一阵,才开口:“**!这他妈/的哪里是山?分明就是悬崖绝壁啊!老子除非变成壁虎,否则根本不可能从此通过,看着架势,就算是专业的攀岩队员来了,也只能他妈/的‘望壁兴叹’呀!”

没有办法,朝绝壁吐了口口水的何小海只得回头,准备从另外一处山脚上山。

这时,何小海看了下腕上从莫斯科买来的航空表,发现都快十二点了。此时的天光也已经大亮,但抬头望天,那厚厚的云层却始终没有散去,徘徊在头顶三百米左右的半空,将整个山谷完全笼罩,让何小海无法窥见外面的世界。

过了小溪,几乎用不着走近,视力已经能够及远的何小海发现对面的“山景”依然是如同刚才所见的那堵绝壁一般的模样。何小海还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球,于是使劲的揉了揉,再次撑开眼皮一看,景色依旧。何小海向前一阵急跑,直到跑到了悬崖的底部,然后仰头,如同被人使了定身术,愣愣的看着“一望无尽”的崖壁,许久,突然原地一跳,随之破口大骂:“我/操你个大爷哟!”

之后,便像泄了气的皮球,蔫软在地上。

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何小海将开了机的北斗定位仪拿到眼前一看:显示信号的位置还是空茫一片,气得何小海直想将这该死的“扶不起的阿斗”扔到绝壁上算了。

但最终理智还是告诉他这么做不妥。

在半人高的草地上躺了有一刻钟左右,何小海就觉得肚子有些饿,于是从急救包内拿出一板巧克力,剥了锡箔纸,吃了半板,感觉才好了点。

把剩下的半板小心翼翼的包好,然后放回急救包,何小海前后看了看山谷,最终决定沿着小溪的流向,逆流而行。

以何小海降落伞落地的地方为起点,前后目力可及之下,皆是一马平川,没看见什么高大的乔木,而入目的只是一些何小海不认识的灌木丛和荆草。但随着何小海不断的逆流而上,草木逐渐开始茂盛起来,一些水桶粗的,甚至合抱粗的参天巨树开始进入他的眼帘。有了林子,各种昆虫,认识的或不认识的各种鸟类的身影也不时的出现在何小海的视野之中。一些大型动物,像猴子,何小海也在离他不远的丛林中看见了几只。他还发现一条白蛇,一种他最怕,只要一见就能起鸡皮疙瘩的动物,在离他两米外的溪水边喝水,以至于何小海不得不绕过喝水的白蛇,然后才敢继续前进。

“妈的,究竟怎么回事?感觉上好像从非洲大草原一下子跑到了南美的热带雨林,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地形地貌?”何小海的心头满是疑惑不解,不过此时却没人能够回答他的问题。

何小海在丛林中走了一阵,他估摸着时间大概有一个小时左右,于是何小海离开了他一直沿着的小溪,开始向右折,打算去看一看那该死的悬崖峭壁完了没有。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走了有一百多米后,那光滑陡峭的悬崖赫然又出现在他的眼前,依然是那么直挺挺,依然是高耸入云——真正意义上的高耸入云,不知高有凡几。何小海估计,哪怕就是把中海市的环球金融中心搬过来给自己当梯子来搭,他也不一定翻得出去。

骂骂咧咧的抱怨一通,何小海按原路返回小溪,继续逆着溪水前行。左边方向他已经不打算再去了,肯定同样还是那该死的悬崖峭壁。现在,何小海心中唯一的希望已经放在眼前这条不知还有多远的溪水上游源头,他希望到时候能够寻到一条出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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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



第七十五章 “天眼”,四维波束?


class="width">王欢犹如一台精密的电脑,根据已知信息,将各种可能性快速的在头脑中过了一遍,并分明别类,按对自己的危险程度一一排序,剔除不重要的,与主干无关的细枝末节,抓住最核心的本质。

但他心里很清楚,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他所认为的核心有可能只是一个“假核心”,而那些被他丢弃的“细枝末节”里面,却很可能暗藏真正的杀机!

又不是神仙,谁知道呢?

“人力终有时穷尽!以一人之力,排除万难,闯破天罗地网,差不多也到了我的极限了。以后的情况会怎样,有无变数,还真的不在自己的掌握中。我命由我不由天?——难啊!说说倒是容易的!在某些能够让你死,让你活,让你不死不活的大佬眼中,这种发泄的口号,终究有些‘孩子气’,入不了法眼!

“但不论如何,对于我这个已经变成了‘上街喊打’,‘人人得而诛之’的逃犯而言,总不能束手就缚,做以待毙;总是要挣扎求存,不断抗争下去的!至于结果如何,那就只有听天由命,看老天爷赏不赏脸了。”

自认为想通了整个事件脉络和厉害关系的王欢于是彻底放心下来。念头通畅之下,他伸出他那根晶莹通透,洁白得不像话的“芊芊”食指,伸向了屏幕上中间那个不断旋转的蓝色“小地球”。

刚一点开,跟第一个图标一样,酒杯大小的立体小图标立刻膨胀,变成了一个地球仪大小的立体光球,王欢“玉指”连点,如同变换镜头的焦距,被点击到的位置迅速放大。似乎是下意识的,王欢还是点到了三川外语学院主教学楼前的那个太阳广场,如同飞机从高空朝下俯冲,画面刚一拉到广场,王欢的双眼便又一次圆睁,露出一副极度不可思议的神情:

只见,广场四周高高举起,如同伞一样的LED路灯,将不大的太阳广场照得恍若白昼。广场上人来人往,洋溢着青春与活力的男男女女不断的从楼学楼里面或走出,或进入。

王欢急不可耐的移动手指,指向学校的其他地方,画面所显示的无不是一幅幅“生机勃勃”,“热闹无比”的景象!

改换沙弯区,碑心区,两江新区……情况别无二致,王欢如同再次返回了双庆,身临其境般感受到了双庆夜景的繁华和多姿多彩!

似乎还有些不放心,王欢看了看屏幕右下角的时间,显示的是晚上8点05分,再看了看手腕处的百达翡翠:

8:05!——竟然分毫不差!

震惊,极度的震惊!

思维马达高速运转的王欢立刻意识到了这种形同“天眼”般的,强大到恐怖的即时探索能力,对于一个人,一个组织机构和一个国家而言,究竟会意味着什么:

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就像一个脱光了的少女,将没有任何秘密和**可言!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王欢又迫不及待的将画面移到地球的另一面,欧洲巴黎,打算窥探一番法国总统萨科基现在正在干什么东东。~~~~

然而,让他吃惊是:上面什么都没有,完全是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一回事?不会出问题了吧?”王欢吓了一跳,又换到法国的其他城市,情况还是如此,一片白茫茫。

“咦,日怪了!”王欢又赶紧换回双庆,但这边仍然是异常热闹,过得是多姿多彩。换其他城市,同样是一览无余,逃不脱“天眼”的窥探。王欢移动画面,一路向东,韩国,日本相继暴露无余,直到过了大半个太平洋,才又遇到了刚才在巴黎遇到的那种状况。

然后,王欢掉了个头,一路向西,过了新疆,哈萨克斯坦,直接到达了地中海的东海岸,才“碰了壁”。

在前面“魔镜”的窥视中,差不多已将整个地球的形状完全装入头脑的王欢,在脑海中大致计算了一下,‘天眼’能够“照射”的面积,差不多是半个地球的大小!

“半个地球?为什么是半个地球?难道‘天眼’的观测点不是在地球上,而是在太空?在空中的那里?同步卫星?——不可能,同步卫星没那么广的视角;间谍卫星?还是不可能,也没那种能够达到半个地球的视角啊;难道多星联动?”王欢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最后,他的脸色一变,“难道是——?”

就在这时,心思缜密,联想能力超强的王欢想到了一种让他极度震惊,甚至感到恐怖的可能。

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想,王欢抬着有些颤抖的“玉指”,将画面拉到“天眼”能够所及的最西边,地中海的东海岸,于是,屏幕中出现一半是海水,沙滩的地中海风景,另一半则什么也没有!

不过,看着画面中的海水,沙滩逐渐变多,白茫茫的空无逐渐减少,王欢像是看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那张原本震惊无比的脸竟然变得有些扭曲了!

“天!老天!竟然,竟然能够无视地球的自转,难道,难道‘天眼’观察点真的是在月球上?OH,MYGOD!”

王欢眼皮一翻,直想就此栽倒下去,可惜还没付诸于行动,就见他一阵鸡飞狗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关掉了“天眼”!

之后,王欢呆呆了看着屏幕的右上角,有些不敢相信,只见前不久还显示有两百三十多万的“血条”,竟然掉得只剩下了一半!——只有区区一百二十万不到!

“才过了多久的时间啊!最多一个小时吧?一百多万的血就这么没了!照朱雀鸟这种一秒一点的增长速度,那还不得过上半个月才补得回来?”王欢怔怔的看着只剩下一半的“血条”,有些欲哭无泪。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可不会认为那些不停跳动的蓝色“小点点”放在那里只是一个无用的摆设,肯定是“朱雀”身上的一种能量指示,一旦用完后会出现什么后果,能不能再次开机,这些都有待探索;万一不能,他就有些悲剧了,好比那种“中了头等奖,却发现彩票已过期”这种搞死人的玩笑一样。

此时,通过对两个已经被他命名成“魔镜”和“天眼”的两个立体小图标的探索,王欢基本上对“朱雀鸟”的超凡功能,有了个大概的认知:

通过“魔镜”,可以察看地球上某一瞬间,具体的说就是2012年6月12日上午10点45分23秒这一刻,上至地面以上38万4千公里内的整个地球外层空间,下至深入地下达1000米左右的泥土岩石层,上天入地,万事万物的三维立体数据,皆可透过“魔镜”来查看。使用“魔镜”,基本不需要消耗什么“蓝色能量点”,随时都可以使用。王欢猜测,魔镜的这一功能,就像是在用电脑看硬盘里面储存的图片,只要电脑开着,随便怎么看都没有问题。而手中的这个“朱雀鸟”,肯定有不为人知的能量来源,并且能够以每秒“一点”的速度补充能量。

“难道是自动获取人类还不了解的某种空间游离能量,或者说灵气?”王欢禁不住像以前看的那些YY小说一样YY道,“或者‘朱雀鸟’只不过是一个接收终端,它的本体和能源收集装置根本就不在地球上而是在月球上?”

而透过“天眼”,王欢却可以实时跟踪和监控半个地球上正在发生的,所有的人和事,无远弗届,瞬间万里。不过,“天眼”的启动非常耗能,一秒钟差不多就要消耗300多点的蓝色能量点,抵得上“朱雀”5分钟左右的能量积累。朱雀目前还剩下一百二十多万的能量点,如果启动“天眼”,只需要一个小时多一点,就能将其耗尽。

“真正的油老虎啊!”王欢看着中间那个蓝色的“小地球”,禁不住慨叹道。

“那么,是什么让‘天眼’如此耗能呢?”慨叹了一声的王欢歪着头,继续天马行空的开始了想象和推理,“‘魔镜’只不过是翻找过去的储存数据,所以谈不上什么耗不耗能。‘天眼’不一样,‘天眼’是实时监控,肯定需要无间断的跟踪照射目标,刷新数据,如同启动一部超大功率的探索雷达,同时还要具有摄像,透视,自动合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才有可能达到这种效果。所以,远不是像‘魔镜’仅仅是提取数据那么简单,需要启动它的主体——如果有的话,理论上才有可能实现呐!”

这时,王欢想到了他十几岁的时候,在一本科幻杂志上看到过一篇叫《乡村教师》科幻小说,里面提到了一种类似于“天眼”的扫描成像装置——四维波束,一束发自于银河联邦星际舰队用于扫描未知星球的波束,这束波只有几个原子那么大,但它的波管内的空间维度却比外部宇宙多了一维。这束四维波束可以瞬间将被照射的星球切割成几亿亿亿个薄片,每个薄片只有一个原子厚度,在这个薄片上,每个夸克的状态都被精确的记录下来。然后强大的计算机系统根据扫描出来的信息,开始数据镜像组合,那群被切成几亿亿亿个的薄片,按照原有的顺序叠加,于是,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生物群落和物体在舰队内部的计算机系统内便有精确的复制品。

“莫非,在月球上真的停留着这么一艘来自于高级文明,可以发射那个什么劳什子四维波束的星际战舰?或基地?‘朱雀’只是一个接收数据的终端?”王欢瞠目结舌,思维已经飘飞到银河系的第二大悬臂,“唉,在如此精确,如此完美的三维图片前面,姑且就这么认为吧!”

刚才关闭“天眼”的时候,王欢注意到当时的时间是晚上8点58分。似乎为了验证心中的某个想法,王欢打开“魔镜”,将画面定位到母校的太阳广场:纪晓曦和陈璐已经不见了,却而代之的是华灯初上的夜景图。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则变成了20点58分32秒。

将画面移到西半球,显示的还是2012年6月12日上午10点45分23秒所拍摄的景象。

“果然如此,一旦启动‘天眼’,‘魔镜’就会自动记录下最新的数据并保存下来。”

“一动一静,一个回看过去,一个掌控现在!强大,非常的强大!不过,以后若无紧急事态,‘天眼’还是不要随意睁开的好!”在感叹“朱雀”变态实力的时候,王欢暗自下定决定,若无必要,以后将不再启动“天眼”,这狗东西也太他妈耗能了。虽然目前还不太清楚那些“蓝色能量”除了供“天眼”的消耗外,还有其他什么用处,但王欢已经有了某种预感:

蓝色小点点的本事绝对不小!

既然已经看了前面两个图标,最后被他取名叫“蛛网”的图标也在王欢的一按之下立刻就弹开出来,结果却让他哭笑不得:

到底是什么东东?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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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刘慈欣的短篇科幻《乡村教师》。

刘慈欣的短篇科幻《乡村教师》非常有意思(实际上,他所有的科幻都有意思),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起点就有!

大章节求推荐,收藏!如果有打赏就更好了:)

感谢暗夜玄影,ARANK两位兄弟的打赏!

拜谢!



第七十六章 祈祷,不是李昌!


class="width">何小海筚路蓝缕,一路披荆斩棘,“历尽艰险”,直到晚上八点,薄雾又起,天色开始慢慢暗淡的时候,才走到小溪的尽头:

一挂瀑布面前!

此时的何小海,满身泥污,像是在哪里摔过,头上的飞行头盔也不见了,只剩下鸡窝一样的一头乱发,左手拿着一把高碳钢制成的伞兵刀,右手握枪,何小海眯着眼睛,愣愣的望着50米远外,隔着深潭的那挂高不见顶的白色匹练,毫无因由的,头脑中就冒出了几句对他来说早就不知道丢到哪个旮旯的诗词: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飞流直下三千尺,三千尺呐个三千尺!李太白,老子日/你个仙人板板!**当初是不是吃撑了,也跑到这个鬼地方来过?李太白,**/的只晓得个三千尺!出路在哪里?快告诉老子出路在哪里?”

突然之间,一手抓刀,一握枪的何小海就对着几十米远外的那挂瀑布破口大骂起来!同时舞动双臂,用手中的刀枪朝前虚刺,乱划,仿佛这么一通下来就能够让对面的瀑布变成一座天桥,接他上山。

骂了一阵,又张牙舞爪的比划一番,发泄完心中戾气的何小海如同被放了气的自行车胎,顿时便萎靡下来,神情极其的沮丧。

沿着面前这个深不知凡几,水阔却至少有五十几米的“潭”边,筋疲力尽的何小海朝着上谷的一面走去,他还残存着几丝最后的希望,或者说奢望,希望到时候会出现什么修暗花明,峰回路转的奇观。

走了百十米,那平直,光滑,耸入云霄的千仞石壁又顽强的出现在何小海的眼前。不过这次他心里提前已经有了一些准备,倒是没显得有多么的失望。

然后又往回走,朝山谷的另一面走去,可还没走到脚下,何小海就掉了头。

回到与潭水相连的小溪边,何小海顾目四望,前面是深潭,深潭后面是从九天而下的“银河”,两侧则是飞鸟难越的悬崖峭壁,连头顶两三百米的高处,终日也被云层覆盖。

“这里到底是什么穷山恶水的地方啊?”何小海在心底无力的叹了口气,那种企图靠自己的力量出谷的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他心里非常明白,在这种牢笼般的,谷内与外面的落差达几百米的绝地,不借助机械的力量,是不可能走得出去的。

具体说来,就是没有直升机来接他,他就是插翅都难飞了。但问题是现在他手中的北斗根本就定不了位,更无法给他导航,指示方向。他非常怀疑,那帮从无什么搜救经验的搜救队,在无法定位的情况下,还可以尽快的找到他。他甚至认为,这片终日被云层缭绕,不晓得有几十、几百平方公里的地方,以前根本就无人踏足过,对于人类来说,还是一片从未涉足的禁区。

从凌晨三点起飞执行护航任务,到被美国佬的空空导弹击落,然后弹射跳伞,跌入无人的深谷,然后花了一整天时间探索找路,一路跋山涉水,历经磨难,对从未吃过这种苦的何小海来说可谓是“九死一生”,此时,他已经非常疲劳了,不管是身心还是**,都强烈的呼唤休息。

而何小海的肚子,此时也“不争气”的鼓噪起来,而且那种颠覆意志的饥饿感也越来越强烈。何小海只得从急救包内所剩已寥寥无几的巧克力块当中拿出一块,像小狗舔食一样,无比珍惜的舔着。

吃完了一整块巧克力,感觉上不那么难受了,那种深入骨髓的饥饿感似乎也变得可以接受。于是,何小海站了起来,鼓起残存的力气,用手中的伞兵刀从周围的树林中砍了些枝桠,在溪水边找了块草地,围成一个窝,防止半夜有什么动物来袭击。

之后,何小海便躺倒在被树枝围起来的窝中,合上重若千钧的眼皮。何小海在心中开始祈祷,祈祷那些大腹便便的大佬们能履行他们时不时就挂在嘴边的口号:

“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拯救你们这些用黄金堆起来的空中卫士,国之柱石!”

然后,何小海便陷入了深沉的睡眠之中。

第二天,直到天光大亮,何小海才从舒畅无比,浑身通泰的睡眠中醒来。

睁开迷糊的睡眼,用手揉了揉角边的眼屎,何小海撇了眼手表:

12:35。

“我靠!”何小海急忙从地上弹起,睡意全无,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怎么会睡了这么久?”

朝四周望了望,还是水潭,瀑布,左右是无法翻越的悬崖,却没有梦中的“鲜花,掌声以及那挂在胸口,闪闪发光的荣誉勋章!”

“妈的,原来是南柯一梦!南柯一梦啊!靠!”何小海对天比了个中指,然后捡起地上的急救包,拿出倒数第三块巧克力块,想了想,又掰了一小块,用锡箔纸包好,放回包中,开始舔食起剩下的大半块来。

何小海一边吃巧克力,一边心中暗算:自己从灭10中弹射出去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几个小时,一天一夜了吧?怎么到现在还没听到螺旋桨的声音啊?不是说国内的拯救行动,不会超过十小时吗?什么效率啊!那帮吃屎的庸人,看老子出去之后,不投诉死你们!***你几个就洗干净脖子给老子等着吧,老子可不是任谁都能捏的软柿子!老子的老爹——

“不是李昌!”

何小海一边津津有味,如同吃燕窝熊掌般吃着手中的巧克力,一边在心里不断诅咒着搜救队的那帮人!尽管已经他已经将吃东西的速度降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点,但五分钟之后,手中的巧克力块还是被他舔食一空。

摸了摸蔫瘪的肚皮,何小海有一种想仰天长啸的冲动。

走到溪水边,灌了几口情人心脾的凉水,肚子才有了些鼓囊囊的感觉。何小海又用水漱了次口,洗了把脸,用手指抓了抓乱成一窝的头发,最后,还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好些地方已经被挂破的的蓝色飞行服。

做完了这一切,何小海迈开步子,沿着昨天的来路,顺水而下。“还剩下最后一个方向了!”他心里想着,“不去看看,老子始终不甘心!”

想到这里,何小海紧了紧手中的刀枪,毅然决然的钻进了草木深深的山谷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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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更新不是很得力,席子也惭愧。主要是席子想存点稿子,待强推或上架到时候爆发爆发。最近年关将至,各种事情繁多,公司又新换了个老总,这三把火烧得……总是,就是席子没以前那么悠闲了,白天基本上码不了多少字,只有晚上回家,码到十二点,能码个三千左右。席子的码字速度比较慢,经常卡壳,时不时要看看前文,看有无冲突,有无自圆其说的地方,这样下来,差不多一千字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左右吧。

不过,每日一更的最低限度还是有的。强推后会有二至三更,上架后不出意外的话每天两更左右。所以还请兄弟们本周担待一二。

更新不力,票还是要求滴:)哈哈……

对了,如果兄弟们闹书荒,席子自卖自夸一下,推荐一下席子去年写的一本书,《真力》,也是都市类的。书虽然扑了,但非人之罪呀。自我感觉比本书好,耗费的席子的精力也要多得多。当然,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口味毕竟无法统一!

最后,感谢所有兄弟们的支持,怒吼一声:票票啊票票!



第七十七章 蛛网,碳基!


class="width">王欢用手指点开位于屏幕正中央的最后一个立体图标,图标一闪,立刻放大,最后变化成了一个让他有点哭笑不得的画面:

InternetExplorer!——一个全部用异型文字显示的英特网!

想不到,最后这个像蛛网一样的图标,竟然是地球上的互联网络!界面也跟地球上的主流视窗界面完全一样,而且还全部自动翻译成了异型文字!——除了首页地址栏显示的地址,还保留着让王欢感到亲切无比的几个英文字母——www.facebook。<<>>com,其他的所有页面,除了图片中内含的地球文字外,其他则全部用异型文字来显示。

“看来,这个朱雀,来自其他文明的可能性那是相当的大啊!也是,本就不是给人类看的,当然要翻译成他们自己的文字。”

现在,见识了这么多奇异之处的王欢,差不多已经完全相信这个异型“朱雀兽”是来自外星文明的高科技成果。他移动手指,在屏幕上随手点开一个美国总统奥玛在白宫前演讲的链接,打开的网页跟FACEBOOK的首页一样,除了那张黑人总统的图片,下面原本该有的英文报道,全部都被翻译成了异型文字,让王欢两眼一抓瞎,对着奥玛那张热情洋溢的脸,只能干瞪眼。

王欢习惯性的准备将双手搭在“朱雀”下面的一个面板上,打算在地址栏上输入其他的网站试试,不过马上却想到:哪里有键盘啊?早就检查过了,下面什么凹凸都没有,就是一光滑的具有金属质感的平面。

但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双手刚一搭上,具有金属质感的面板一亮,一个让他熟悉无比的美式标准键盘就浮现了出来。

不过这么说或许不太准确,王欢仔细一瞧,这个完全用发光体显示的触摸型键盘,跟标准的美式键盘还有不少的差距,除了二十六个字母,十个他已经破译了的数字键,其他的键上面的标示,则全部换成了异型文字。

尽管如此,一些常用键,像回车,空格,后退之类的键,位置,大小,都还没变,王欢猜测,既然是模仿人类的键盘搞出来的东东,那么功能也应该差不多才是。

不顾手上还缠着纱布,王欢噼里啪啦的在地址栏上输入www.,几乎感觉不到任何滞迟,网易的页面一下子就弹了出来。跟FACEBOOK一样,除了图片,全部是异型文字,它认知王欢,王欢不认识它。

这时,一个问题从王欢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在这个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朱雀”是如何接收互联网的网络信号的呢?”王欢可不相信附近会有什么移动或联通的发射基站,“难道是像GPS一样直接接收卫星信号?”但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在这个几近封闭的山谷,王欢不由得摇了摇头。

又试着输入了其他几个常进的网站,都非常流畅的打开了。王欢在屏幕和键盘上四处找了找,都没发现有文字转换方面的“机关”,最后倒是让他发现了使用“蛛网”和“魔镜”一样,都是不需要消耗能量点的,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最后用不会遭屏蔽信息的谷歌搜索了几个图片网站,看了会儿美女,王欢便关了这个目前对他来说有些鸡肋的“蛛网”。

于是,到现在为止,对于手上的这个“朱雀鸟”,王欢基本上搞清楚了它身上的三个功能:

魔镜——精确观察地球上万事万物的过去,不过只有一瞬间,不消耗蓝色能量点。

天眼——精确掌控地球上一切事物的现在,非常消耗蓝色能量点。通过天眼,可以完成对魔镜的实时更新。

蛛网——目前为止等同于不要钱的互联网,除非能够破解异星文字或者找到里面的翻译软件,停止其自动翻译功能,否则其作用仅限于娱乐。

当然,王欢相信,对于这么一个来自高等文明的科技终端,其功用肯定不止以上三项,肯定还有其他“匪夷所思”,让自己“瞠目结舌”的功能,不过还有待于以后慢慢来研究。

“唉!”王欢叹了口气,他想到了以前在外打工时闲得无聊,旁边工友递给他的不少YY小说,那些小说中的主角,那个不是一捡个什么外星电脑就马上自动认主了?交流直接用的是“脑波”,要么就是玄之又玄的“意念”,直接跳出个小仙女,还是裸/的,一口口“主人主人”的叫个不停,声音堪比叫/床的A/V女优,让人神魂颠倒,激动不已。

王欢有些不忿的意淫了一番,然后就回归了理性。他感觉,这个“朱雀鸟”,仅凭其目前表现出来的强悍科技,肯定就不乏其他更为先进的交流方式,比如声控,又比如“脑波”;但即便有,显然也只能由原来的正牌异星使用者来控制,而非他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冒牌“继承者”。

后来一想:即使在一个人人自设密码,没码就打不开对方电脑的人类社会,情况都是如此,何况人家是一个来自不知比地球先进的多少倍的高级文明,“朱雀鸟”没有马上自毁或者爆炸,反咬他一口,还让他顺利启动,他就应该阿弥陀佛,烧高香了,又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再后来又一想,低级文明探索高级文明,或者说低级生物去认知高级生物,根本就是非常困难的,有时候甚至是不可逆的。以人类文明为例,人类对于世界的一切认知和了解均建立在对100多种构成其生存环境的化学元素上,更精确点,就是其自我延伸出来的碳基文明,因为人类自身就是一种碳基生物;但谁又知道茫茫宇宙中没有一些人类还无法了解的其他元素存在?并以这些元素为基点建立起了更有特色的文明?

比如硅基文明?

WHOKNOWS?

那么,既然如此,在一个无法见过,根本就不了解的以全新规则和定律构建出来的新鲜文明,人类凭这么去了解和认知这些东东啊?就好像地球上的所有物种,大概都无法明白人这种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两足动物或者说“野兽”,对于他们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人类的任何发明,任何科技产品,对于老虎、豹子;狮子、猴子而言,又有什么用呢?有什么意义呢?屁用没得!屁意义没有!人家有自己的世界,根本就懒得理你!或者根本就不了解你那些稀奇古怪,乱七八糟,只会破坏自然的东东!

如此天马行空,上天入地的胡乱一想,念头一通,王欢便淡定了下来,不再为看不懂异星文字进而无法挖掘“朱雀鸟”更多功能而耿耿于怀。

“反正有的是时间,老子慢慢来就是了!”他自我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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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无双武皇,虎妞她爸爸,血心萝卜,暗夜旋影以及书友090702032321014”。对于你们的打赏,对于席子来说,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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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打猎,魔镜的“缺陷”!


class="width">初步完成了对朱雀的探索后,王欢一看表,时间竟然已经到了午夜的12点半。

“时间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竟然用了一整天!”王欢一边小心翼翼的将朱雀塞到枕头下,尽管知道朱雀鸟“铜皮铁骨”,就凭目前的他,一百个王欢估计也奈何不了朱雀鸟分毫,但他的动作还是充满了小心和谨慎;一边暗自感叹时间的飞逝,没什么感觉,这么一天竟然就晃过去了。

一将精神集中在自己身上,今天才吃了一顿的他就强烈的感受到了饥饿的召唤。于是,王欢拿出酒精灶,没有用固体酒精,而是打着电筒,在帐篷附近的林子里捡了些干柴。在经历过这么多很多人一辈子也无法经历的事情之后,王欢的胆子也练了出来,所以恐惧、害怕之类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他深深明白:世间最恐怖的反倒不是那些所谓的虎豹豺狼等猛兽,而是人类本身。

用瓷盅烧了些热水,泡了盅面,加了个卤蛋,慢慢悠悠的吃完,喝完汤水,感觉还是只有七八分饱。

王欢看了看缠满纱布的手掌,感觉已经没有什么痛感了,看来经过一天一夜的休养加上“筋体微弹术”的微疗,伤口基本上已经全部结痂。

于是,王欢决定晚上再接再厉,用“筋体微弹术”巩固一番,然后明天一早就出去打些猎物来改善生活。

毕竟,老是吃这些垃圾食物也不是个事儿啊!

至于这个山谷有无猎物出没,他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因为日间的时候,他就曾看见过几只像羚羊的动物在距离他几十米外的潭边喝水。期间又发现了几只不知是狗还是狼的家伙,狗头狗脑的在朝自己的帐篷这里张望,好在这些不狗不狼的家伙还识好歹,没有招惹自己,加上当时王欢正沉迷于“魔镜”的世界,不然,他晚上就不会简简单单,半饱不饱的只吃方便面了。<<>>

而且,对于旁边这么大一个水潭,王欢也不相信里面什么也没有。这里一没污染,二无人为的捕捞,鱼类缺少天敌,水下肯定会热闹异常。待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去探索一番。

吃了饭,然后在溪边简单的做了下个人洗漱,王欢便钻入帐篷内的睡袋,美滋滋的安睡起来。

第二天,王欢起了个大早,先打了几遍拳,练了一阵的“疾走功”。于是,就见在一个安静无人的幽潭边,一个身着黑色孤狼T恤和蓝色牛仔裤的年轻身影,时而摆出马步状,时而又金鸡独立,姿态匪夷所思,闻所未闻;时而又有如鸟雀般一闪腾空跃起,然后又轻若柳絮,轻轻落下,姿态优美,极具某种难以言状之神韵。

两个小时后,王欢收功,浑身上下布满一阵薄汗,让他感觉甚是舒爽。

由于“飞刀决”大部分的功夫都在一双手上,鉴于自己的一双“玉手”目前还有有些惨不忍睹,“名不副实”,只有暂时等伤口痊愈之后再行练习。

洗漱,烧水,泡面……几乎就是昨天的重复。做完这一切之后,王欢换下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穿上缴获的那身特P们的行头。虽说他不认为这个像是被人遗忘了的山谷会有人存在,但任何时候,做好以防万一的准备,有备无患,总是不会错的。

武器方面只在大腿上插了两把93手枪,胸前的战术背心加了两个备用弹夹。另外,在达到“飞刀决”第二层“摘叶飞花”之前,腰间的那条插满了飞刀,几次救了他性命的黄牛皮带肯定不能丢弃。

然后,王欢将背包里面的衣服和各种食品都腾了出来,用塑料袋装成几包,在地上挖了个坑,埋了。把“朱雀兽”装入了背包中,背在背上;又把那只看起来就有些“骇人”的88大狙,卸掉子弹,用塑料袋包好金属部件,同样挖坑起,不过跟埋食物和衣服的地方相隔了有三十来米。

之后,王欢开始整理帐篷,炊具等物品,全部打包塞入大背包。

最后,对着眼前这汪碧幽幽的深潭,酣畅淋漓,劲道十足的撒了把尿,王欢开始逆着小溪,开始了他向往已久的改善伙食的大计。

昨天用“魔镜”窥探世界的时候,王欢本打算查看一番自己身处的这个山谷周围的情况,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于是就放弃了,打算过段时间再来研究。

昨天使用“魔镜”的经历,让他觉得这个朱雀鸟先进倒是先进;但也有不先进和不方便的地方——上面没有一般地图上标注的那些用来帮助识图的文字和符号,比如既没有大地图上的那种国界,省界等区域行政划分界限,也没有小地图上的那种详细到街道,酒店,各个政府机关机构等都会一一标明的地方。

所以,除非是像王欢比较熟悉的双庆、西都、广市等几个限的地方,他可以老马识途似的跟着平时走过的道路一一去查看,换其他地方,除非是一些大型的,好认的标志性建筑,或者地理地貌,否则,站在半空中“俯瞰”的王欢也是两眼一抹黑,搞不清楚哪里是哪里。

当然可以“降落”下去,看看周围的路牌,道路两边的店名,公司名称等来帮忙识别,但这样一来,效率就比较低下了。而且,这也仅限于有各种路标,街道标牌的各大小城镇;如果换成那些基本上没多少人类痕迹留下来的深山老林,或者大海沙漠,要想确认哪个地方是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在哪里,就相当麻烦了。

在这个意义上,“魔镜”似乎连GPS+地图的作用都当不了。

昨天,为了能够“看到”自己身处的这个山谷,王欢先是找到了熟悉无比的双庆市,然后找到了他当初逃亡的那条“渝宜”高速,然后沿着这条路,一路找到巫山,丢车的断崖,从马路上下山的那个缺口,下面的山谷,山谷尽头的河流,然后又是绵延的大山,之后,“看到”了被五顶不知为何被特P们丢弃的帐篷,因为当初跟特P们相遇后,为了逃命,在下着大雨的黑夜中一阵乱跑,连他自己也没了方向感,根本就不知道最后自己是逃亡了哪个方向。

将视角上升到半空俯瞰群山,所有的山看起来都差不多,自己现在呆的这个小谷掩映于群山云雾之中,根本就不知道在哪里;而一旦将视角下拉,进入山林,则看到的全是高大的林木,那也没多少意义,不知道“此身何处”。

所以,目前要想找到山谷位置的唯一办法,只有用那种老办法和死办法——就是以最后发现的那五个帐篷为起点,前后左右,进行地毯式搜索。好在不需要他本人亲自进入山林,只需要移动手指,变化画面,“魔镜”就可以轻松的带着他的视线“身临其境”,飞快穿梭。

不过,王欢相信这个“魔镜”,肯定有像谷歌地图一样的搜索定位功能,不然,使用起来也太不方便了。只不过这一功能目前还未被自己发现,或者发现了,自己也不知道怎么用。

“看来,要想了解‘朱雀’更多的奥秘,必须要破解它所使用的文字呀!”王欢心中琢磨道,“但,另外一个文明,还是不知比地球高级了多少的文明,它文字是那么好破译的嘛?”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王欢已经想到了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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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强推,席子将加速更新,每日2-3更,兄弟们多支持,并欢迎批评指正!

这几天有书有一些书友说本书的剧情发展过慢,“有些主次不分”,呵呵,看来大家都有些猴急,难以享受“**”的过程。大家的意见呢?在书评区说一说嘛!如果大家都觉得发展过慢,那么,席子将适当的加速进程,让路人甲,路人乙等配角早点跟主脚碰面。

最后,感谢“法西丝和书友090411194751712”的亲情打赏!



第七十九章 快乐猪,痛苦人!


class="width">王欢最初从山崖爬下来的,最后安营扎寨的这片靠近深潭的土地,是一片杂草地,野草茂盛,期间点缀着朵朵王欢叫不出名字的黄花或百花,也有一些灌木,土质松软,肥沃。~~~~如果开垦出来,种些庄家,肯定会是一片丰收的良田。

“这片长着杂草的肥沃土地,临近深潭,宽约300来米,横跨整个山谷,然后逆流朝上延伸,一直延伸到差不多千米之外,才与渐渐密实,高大起来的森林接壤。这样算下来,那么,这块土地至少将近450亩。如果种上亩产1000多斤的水稻,那么这块地的收成将是45万斤,加上一季亩产接近1000斤的小麦,那么,整块土地的粮食出产将达到90万斤!

“如果按一个成年人一年消耗300斤粮食来算,则这块土地将可以养活三千人!

“而且这还只是这块平地的产出,如果算上后面那个不知多长的深潭的渔业产出,以及前面这个不知多深的森林,养活的人口,至少可以再翻几倍!”见到眼前这块让人心旷神怡的土地,王欢那种发电站似的思维又开始忍不住发作起来,“嗤——!我计算这些干什么?莫不成还想一辈子呆在这里,当个谷主不成?然后种上一些桃花,取名桃花谷?自封桃谷大仙?”王欢“嗤嗤”一笑,对突然冒出的念头有些惊讶。

“不过,如果真能在这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地方,弄一座别墅,装几个美女,大的小的,熟的嫩的,东方的,西方的,外加几个菲律宾女佣,两三个鞍前马后,会溜须拍马的跟班,老子也不会不愿意啊!哈哈——”想着想着,有些无聊的王欢就开始意淫起来,而一想到美女,胯下那条容易上火的大筋便有些有些蠢蠢欲动,不受控制。-====-

于是,王欢急忙停止意淫,让思维的马达熄火,又开始使用“筋体微弹术”,整饬一番,那条越发雄壮的大筋才慢慢进入休眠状态。

在这片足有四五百亩的狭长型草地上,王欢一路走来,走了还不到半里路,就发现了几只长着像牛角梳子一样弯角的山羊,在右前方的草地上,旁若无人,悠游自在的吃着脚下的肥草。有一头山羊抬起头,正好看见了经过的王欢,但却没有任何的惊惶,只瞥了眼,不带任何感情,便又埋头吃起草来,完全不将王欢当一回事儿。

“大概是从没见过人吧,还不了解人的凶残和厉害之处,所以无所畏惧。”王欢一边猜测着山羊对他“不屑一顾”的原因,一边继续前进,暂时放过了眼前的几只猎物,他打算今天先实地探一探身处的这个山谷再说。

走过1公里多长的草地,眼前的景观顿时一变,稀稀疏疏的丛林开始跃入王欢的视野。然后,随着王欢的深入,林木渐深,越密,各种参天的大树频繁的出现在王欢的眼前,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他能叫出名字的树木不多,像桉树,桐树,以及水杉,当然,还有经常冒出的一笼笼修长,挺拔的楠竹和箭竹。

随着树木,竹子的增多,各种动物的身影也时不时的闯入王欢的视线。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中,王欢就已经发现了獐子,猴子,白鹿以及两只在高大的松树间跳来跳去的小松树等几种他认识的动物,以及不少他根本就没见过的动物。

王欢甚至还发现了一头熊,黑熊,独自靠在一棵大树后面,欢实的啃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峰巢。此黑熊巨大,如同一头小牛,王欢估摸不下七八百斤。

面对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王欢马上决定绕道而行,暂时不向它的权威发起挑战。倒不是怕,而是即便一把飞刀戳死它,他也不好搬走啊!哪怕以他变态的体力,再做一个省力的工具,勉强把黑熊拉走,六七百斤熊肉,在这种无法保持鲜肉的时节,他一个人吃不完十分之一,恐怕熊肉就全坏掉了。这对于一向精打细算,过惯了节俭日子的王欢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绕过黑熊的领地,王欢继续前行!

从早上8点出发,一直到中午12点,王欢整整行走了4个小时。由于此山谷不管是草地还是森林,几乎都是平地,没有那种坡上坡下的地形,所以,即便是在林中,王欢的步行速度也没有降低多少,比他以前穿行在山林中要快了不少。他粗略一估算,这么几个小时走下来,差不多也走了十五六公里,但面前的这个呈狭长形的谷中森林,却仿佛没有尽头,一直朝前延伸。

王欢既不沮丧,也不气馁。他今天是铁了心想要走通这个从未见过的,有些“怪异”的崖谷。于是,一边从兜里摸了两块当初在朝天门地摊上买的,一块五一板的“德福”巧克力板,津津有味的嚼了起来;一边兴致高昂,像领主巡视自己领地一样,仔细逡巡,打量着林中的各类动植物资源。

“这些可都是宝物啊!——延绵不绝,自成一体,不知经受过多少万年考验的独立生态系统,而且完全的与世隔绝,不为人知!妈的,如果现在还是占山为王的时代,老子立马插个旗帜,宣誓主权!以后,就让此谷姓王了。”

在见识了山谷中丰富多彩的各类动植物资源后,被盗版“德福”巧克力刺激得直流口水的王欢又禁不住YY起来,自我满足,抽了口精神鸦片。片刻之后,又回归理智,亚里士多德的那句名言便不断在他的头上盘旋:“世间有两种幸福:一种是做头满足的猪;一种是做个痛苦的人!”

“猪还是人?这是个问题!”王欢的表情渐渐严肃,刚才嘴角的那丝有些玩世不恭的暗笑也没有了,“但无论如何,哪怕是五马分尸,血溅三尺,老子也做不了那头快乐的猪!”

王欢朝旁边的小溪吐了口被“德福”染成褐色的唾沫,紧了紧肩上的背包,毅然继续朝山谷的深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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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野鸡,救援!


class="width">三点左右的时候,王欢突然听到从头顶前方的远处,隐隐传来一阵轻微的马达声,持续了大概有十几分钟,便渐渐远去。~~~~

王欢站在原地凝眉沉思,考虑着这阵一听就是直升机马达声的深层次含义:“莫非还是收集飞船残骸的?”王欢咬了咬嘴皮,“有可能!那飞船散落面积至少几十平方公里,一时半会儿收集不完也算正常!”

自认为想通了其中关节的王欢于是舒展眉头,刚才凝固起来的表情也慢慢化开。

直到下午七点,头上的云层愈发低垂,天色逐渐暗淡的时候,王欢才发现一直行走的森林开始逐渐稀疏起来。

看来这个长度足有四十公里左右的密林就快要到尽头了!

想到这里,王欢也松了口气。任谁终日行走在光线暗淡,不见天日的密林深处,心情都不会有在阳光下的那种灿烂。

眼见马上就要走出枝繁叶茂的森林,王欢这个时候也不急了。今天一天只吃了一包康师傅,一个卤蛋外加两板廉价巧克力板的王欢,肚子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于是,王欢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先填饱肚子,等明天再继续探索这个狭长得有些不可思议的崖谷。

于是,王欢在靠近溪水的地方,找了个视野比较开阔的地方,安营扎寨,先解决掉晚上睡觉的大事。

然后,王欢将挂在背包拉链上的野鸡取了下来。这是他于两个小时前在密林中用飞刀射杀的野山鸡,是他给自己准备的晚餐。

在清澈、甘甜的小溪边,王欢麻利的架起炉子,捡了些干柴,用不锈钢碗烧了开水,淋在野鸡上,拔干净鸡毛,又去了内脏,只将鸡心和鸡胗留了下来。

最后,王欢用一条清洁过的白桠,将野鸡穿成一串,撒上盐巴,辣椒,胡椒等烧烤香料,放在已经烧旺的柴火上。

不久,稀疏的林中,便飘出了一股极度诱人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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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被漆成军绿迷彩的Z9救援直升机,在神农架自然保护区上空不断盘旋。高度很低,从远一点的地方观察,就像是被放大了无数倍的蜻蜓,恣意的从一个山头跳跃到另一个山头。头顶的四片旋叶与空气剧烈摩擦,发出“嗒嗒嗒”的轰鸣,将离得不远的树梢压得四处乱摆,惊起各种飞鸟无数。

“老伙计,咱们得努力了!另外两队先后传来消息,他们已经成功找到了弹射出去的飞行员。现在,只有咱们这支搜索队毫无所获!如果这次还是空手而归,对上面可不好交代啊!”Z9内部,坐在副驾驶上的观察员朱大明一边看着手中的北斗定位接收仪,一边大声的通过耳麦向旁边的正驾操作员吼道。~~~~

直九内部的降噪太差,尽管有耳麦而耳机,但每次说话,都不得不撕心裂肺的吼!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老朱!跟他妈摸彩票差不多,谁运气好,谁才碰得见啊!对了,到现在为止,他们救了几个上来?又有几个——”直九驾驶员周华对旁边的朱大明道,说道最后一句的时候,放低了声音,脸色也暗淡了下来。

“听老王传出来的消息:这次捕蝉,蝉没捕到不说,还折损了一半的‘捕蝉手’——4架灭10,2架俄27,其中只有两架俄27和一架灭10的飞行员见机得快,弹了出来,其他的,都——唉!”旁边的朱大明也不由下意识的音量降低,同时唏嘘不已。

下一刻,Z9不太宽大的舱室内便没有了人声,除了那兀自“哒哒哒”轰鸣叫不已的马达声和旋叶声。两人都明白:没弹射出来,那就意味着死亡,或者换个好听的名称——殉国!

“唉——!其他没弹出来的烈士遗体,都由地面搜索队去收殓去了;两架俄27内的4个飞行员1个骨折,另外1个轻微的脑震荡;另外两个没什么大碍,只是在降落的时候被树枝刮了手脸!目前还剩下灭10的那位英雄还没找到!”过了会儿,副驾驶兼观察员朱大明又给正驾驶周华介绍起来。

“惨惨惨,怎么会这么惨啊?”周华长叹一声,声音听起来有些凄厉,“对了,老朱,你消息灵通:美国佬的禽兽机有没有被咱们给搞下来一架?”

“屁!霹雳导弹打了几十发,毛都没摸到人家一根!”一说起美国佬的禽兽机,坐在副驾驶上的朱大明就是一阵气愤。

“怎么会这样?咱们的大型防空雷达难道都打瞌睡去了,没开机?”周华一脸的不可思议,惊奇道。

“开了,怎么可能不开机?但雷达监控站那帮人愣是没有发现那三架禽兽机!只是在他们打开导弹舱发射空空导弹的时候出现了几秒,之后,就又隐身耍消失了!妈的——!”朱大明骂骂咧咧的道。

“妈的!操!”一旁的周华也难得的吐了句粗话,“怎么会这么牛/逼啊!难道那些谣传是真的?”

“什么谣传?”

“就是外星科技呀?不是一直都有人在说,美利坚的什么51区,在研究外星科技,还得到了外星人的遗体什么的……神秘无比!”

“我说老周,你怎么连这个也相信啊?屁个外星人!美国佬真得到了外星科技,早就唯我独尊,一统全球了,还有咱们华夏人的容身之地?”周大明不屑的道,对自己这位老伙伴的想法有些呲之以鼻。

“呵呵,老朱,我这不是好奇嘛!”正驾驶的周华有些不好意思,心下却想着:

“几千公里的长途奔袭,硬是杀了个三进三出,且全身而退!莫非是赵子龙附体不成?”

“唉,仔细想想其实也简单,咱们这次栽得确实也不冤。倒是上面的有些大意了。”朱大明摇头晃脑,长吁短叹,对着一旁不时看着他的周华,“你想,谁能够想到美国佬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接派战机进入一个有核国家?疯子啊!完全不按牌理来出牌嘛!而且,他们那禽兽机确实先进,虽然在神农架地区咱们没有部署什么大型防空雷达,但临时的防空雷达车却也调派了几辆,但硬是没发现三架禽兽机的影子!”

“后来那三驾禽兽机打开导弹舱发射导弹的时候,不是被咱们的雷达捕捉到几秒钟吗?地面和空中那帮爷们儿就是死人呐?”周华疑惑的问道。

“几秒钟顶个什么用?况且,发射完之后,美国佬一转掉头,跑得飞快!而且还是隐形的,咱们的导弹锁定不了啊。”朱大明两手一摊,作无奈状。

“唉,不能不承认差距啊!看来那禽兽机,号称地球之内无对手,确实不是狂吹,咱们的灭十和俄27输得不冤!只是代价未免有些大了——不过,算了,过去就过去了。只要上面的这次能够总结经验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将来总有找回场子的一天。对了,北斗定位仪还是没反应吗?”

听了周华的询问,朱大明又看了一眼那如同死物的信号接收机,无奈的摇了摇头。两人心中几乎同时想到了一种可能:

莫非是给摔坏了不成?

Z9在半空中跳着八字舞,搜索着一片又一片的地域,但一直过了一个多小时,北斗信号接收仪仍旧没有任何反应。周华看了看仪表盘上那一堆复杂无比的仪表中的一个,转头对朱大明吼道,“老周,油料不多了,咱们是不是该返航了?”

朱大明看了看手中那“毫无生机”的信号接收机,一咬牙,对周华道:“向前再探十分钟,前面云雾缭绕,看起来好像要下雨了!”

于是,驾驶员周华一仰机头,朝前方十几公里处的云雾飞去。

刚一进入,Z9内就想起了凄厉的警报声,机内的两人立马大惊。

“啊,老周,怎么了?”朱大明心下一骇,对旁边的周华喊道,同时下意识的摸了摸后背上的伞包。

“导航仪失灵!通信仪失灵!妈的,怎么飞机上所有的电子仪器一下子全都失灵了?到底怎么回事?”周华大声的回应道,“不行,这片云雾太浓太低了……我看不见了……老周,坐好,我要爬升了,这样下去,咱们太危险!”说完,周华一拉机头,准备提升高度。

“好好好!老周,你赶快爬,赶快爬升!”听了周华的报告,朱大明脸上的血色尽褪。

爬升了足有两分钟,可惜这片低矮的云雾似乎无穷无尽似的,周华的眼前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在导航仪失灵的情况下,他就跟闭着眼睛开直升机差不多。

“老朱,怎么办?怎么办?这个鬼地方太诡异了!要不,咱们……咱们回头吧?”

“好的好的!老周,马上掉头,马上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朱大明几乎不假思索的急忙应道。

于是,就见Z9屁股一扭,划了个大圈,然后一转机头,朝来路飞去。

十分钟过后,直到Z9的机身重新沐浴在阳光下,脸色苍白,冷汗直流的两人才大出了一口气。而这时,两人似乎才注意到,头上的警报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叫了。周华一看前面的仪表盘,导航仪也好,通信仪也好,全都恢复了正常。

“我日!怎么又好了?”周华一声大叫。

旁边的朱大明也赶忙伸过头一瞧:所有仪表各司其职,球问题没得!

“操!真他妈活见鬼了!”刚才几乎快吓了个半死的朱大明也爆了句。

这时,坐在正副驾驶席上的两人,犹如心有灵犀,同时朝后面的那片差点让他们坠机的云雾一看,然后两人对了下眼神:“难道是——?”两人同时出口。

“妈的!”

“操!”

“老朱,咱们——还继续搜下去?”正驾驶上的周华,看了眼朱大明,有些心虚的道。

“搜个毛,差点把命都搜掉了,还收!就在附近跳几圈8字舞,把油放干,然后直接打道回府!妈的,老子现在全身都是汗!”忿忿不平的朱大明一拍手中的北斗仪,大声道。

“要得!就这么办!”周华干脆利落的应了一声,然后一轰油门,Z9就在附近的空域跳起了8字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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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完!敬请期待第三卷《2012》!

新的一周,上了强推,高兴。席子也准备加油提速!兄弟们,多多支持席子一下呀?推荐,收藏,打赏,统统都要!

不要跑,下午三点再见!



81 火!


class="width">何小海靠在一棵合抱粗的桉树后面,将伞兵刀一刀插入桉树皮里,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不住胃的召唤,将手伸向了背后的急救包。

撕开最后一块高能巧克力,何小海一口朝黑乎乎的巧克力咬去。其实所谓的高能巧克力,没什么特殊,不过就是后勤人员到一般超市买的“德芙”巧克力而已。

“***!***!***!……”何小海发泄似的用力咀嚼着口中的巧克力,似乎如此,就能够将对某些人的满腔仇恨和滔天恨意一一嚼去一样,“那帮吃狗屎的搜救队,怎么不去吃两盆狗屎把自己胀死算了?这他妈/的都几天了啊?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给老子等着,等老子逃出生天,要你们几个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也没有几天,从昨天一大早降落到山谷到现在,连48个小时都没有,但这个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对于处于水深火热,极度煎熬中的何小海来说,在这个崖谷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犹如度日如年,艰难异常。

不过,就在这时,手中的“德芙”还没到吃了一半,心中的愤懑还没借此发泄完,何小海就听到了天上一阵熟悉的,让他激动得眼泪直流的“哒哒哒哒”的声响!

“啊,来啦!***终于来了啊!”何小海顿时跳了起来,仰头对着天空大声呼叫。

高大的林木,遮天蔽日的树冠,树冠上终日不散的云雾让不仅让何小海“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而且连他那叫快破喉咙的呼喊也给似乎也给挡在了下面,那阵阵让何小海在这几十个小时中望眼欲穿的“哒哒”声,不仅没有因此变得越发的震耳欲聋,而是越来越小。

“**哦!”何小海看着头顶上这密不透风的巨大树冠,第一次生出想扇自己一耳光的冲动,“好死不死的,早晓得就不要钻进林子里面来,呆在原地就好了!”

来不及继续责备自己,何小海急忙抓起桉树上的伞兵刀,朝那阵“哒哒”声远去的方向追去,一边追,一边拔出手枪,“砰砰”的朝天上开枪,希望上面的人能够听到他的枪响。

然而,两分钟后,那阵充满希望,让人激动的“哒哒”声,却不以何小海疯狂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渐远渐离,直到什么也听不见,整个山谷又重新陷入了一种让何小海疯狂和绝望的沉寂。

“搜救……队,老子……,老子……操/你老母!”何小海扶住一颗松树,像拉风箱一样喘着大气,眼睛还犹不死心的看着头上这片他永远也穿不透的密林和浓雾。

绝望的何小海靠在松树上,歇了至少有半个小时,才站了起来,东绕西绕,找到山谷中央的那条河,然后顺流而下,步履有些蹒跚。

从难见天日的深山野林中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由于有过一次穿林的经历,尽管追直升机时花去不少时间,回来的时候何小海所用的总时间比去时要短了不少;但尽管如此,长达四个小时的历经艰辛,长途跋涉,特别是在树林中那阵慌不折路的疯跑,此时的何小海,已经是蓬头垢面,落拓潦倒,跟大街上那些要饭的叫花子有一拼。

随着携带的高能巧克力早就被饥饿难耐,体力消耗严重的他在两个小时前吃个干净。后来,忍受不住饥饿的他本想用手中的枪打只野物,但一想到身上根本就没带火种,打到野物后,难不成要学那古人茹毛饮血?

何小海想了想其中的“恐怖和血腥”,那还是算了!

再后来,何小海又想到了采摘野果来充饥,像苹果呀,梨子呀,猕猴桃之类的。然而日怪的是,沿着小溪附近的林子,根本就没发现这些他熟悉的水果!更远的地方他又不敢去,一来天色日渐暗淡,他怕迷路,二来更怕的是遇到蛇。

最后,冒着“中毒”的危险,摘了几个从没见过的野果,但放入口中一尝,却是又酸又涩,让他这个从小“背景深厚,养尊处优”,在大城市生活惯了的少爷根本就难以下咽,气得全给扔掉了。

“老天爷,老子怎么就这么倒霉?你就饶了我,行不行啊?!”出了森林的何小海看着风云不断变换,但云雾始终不散的山谷上空,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叫喊。

差不多快绝望的何小海,拖着疲惫,“残破”的身躯,一步一挨的走到当初降落伞掉下的地方。

弹射椅和降落伞都还在,好好的——这反而让何小海更加失望!因为如果有谁动了,那至少还说明这个山谷之中他不是孤独的,还有同类存在;现在却完好无损,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老子他妈/的成了孤家寡人了啊!”何小海叹息了一声。

又累又饿,从绝望到希望,最后又回到绝望,如同过山车一样的大起大落让何小海身心疲惫,于是,他打算先休息休息,然后再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将巨大的降落伞一半当床单,一半当被子,何小海背靠弹射椅,一手握刀,一手拿枪,很快的,在这片狭长的草地上,就响起来了何小海一起一伏,极具节奏感的打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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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山谷上空那层终日不化的云层,这里的夜晚比外面来得要早一些,通常还不到晚上八点,夜幕便像渔网一般,肆无忌惮的将山谷罩了起来。

裹着降落伞布料,靠着弹射椅,努力缩成一团的何小海从噩梦中醒来。睁开眼睛,茫然四顾时,才发现整个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顿时,饥寒交迫,又冷又饿的感觉便袭上心来。

其实,温度并不怎么低,再怎么说,现在也是火热的七月,即便夜晚山谷的温度要比外面低上不少,但也有十七八度,接近二十度左右。何小海之所以感到寒冷,完全是太过饥饿的缘故。

忍受不住饥饿的何小海,在本能的感召下将围身的降落扇盖又裹了裹,但感觉还是无法缓解心头的冰冷。

实在感觉冻得老火的他于是干脆站了起来,绕着弹射椅,原地走着圈子,一圈,两圈……一直到第八圈的时候,何小海站不走了,像被施了法一般,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双眼鼓得像铜铃一样,死死的盯着远方的草地:

火,他看到了一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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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相遇!(第三更,求推荐,收藏)


class="width">“火——啊火——”,绕着弹射椅走圈子的何小海在走到第八圈的时候,在抬头的一瞬间,一团幽幽的火光毫无征兆的跳入何小海的眼睑,顿时,何小海便感觉身上不那么冷了;而他心头的那块坚冰,似乎也在慢慢的开始融化,温热,最后强烈的翻滚,沸腾起来。-====-

于是,看见了火苗,重新燃起了希望的何小海,拖着有些酸痛和僵硬的双腿,一路跌跌撞撞,如飞蛾般扑向远处几百米的那团火光。

随着距离的不断拉近,火光也慢慢变大,何小海也看清了除了那团让他感到“浑身热乎乎”的火团之外,旁边还有一个人,那人手上拿着根枝条,枝条上窜了一只香气直冒的鸡!

马上,何小海就感到胃内的胃酸狂冒,口中的口水直流!

那人年纪很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岁出头,头上一头寸发,让他看起来特别精神。脸上干净,没有胡须,也看不到一丝污垢,因为火光的缘故,显得有些红扑扑的。

但何小海将目光转向年轻人穿着的时候,却吃了一惊:军绿色防火作训服,黄牛皮登山靴,而年轻人的大腿外侧,还插了两把手枪!

“枪?!”

何小海一看,马上就看出来那是跟自己手中一模一样的两把华夏国最新装配的93半自动手枪!于是下意识的将手中的匕首和手枪一紧!

但马上,何小海将目光转向了年轻人的后背,上面印着的两个大大的白字最终解开了何小海心中疑惑的同时,又让他大大的松了口气,手中的那把防身手枪也捏得没有刚开始那么紧了。<<>>

“特P!妈的原来是特P!”何小海心中恍然大悟的一叫,然后目光便转移到了那只烧鸡的身上,如同被磁铁吸住了一样,再也移不开分毫!

然而何小海的到来,似乎完全没有引起年轻人的丝毫注意。年轻人仍旧专心致志,旁若无人的注视着手上的烤鸡,掌握火候,时而靠近火苗,时而又远离。

年轻人转动手中树枝的时候,便有一些被烤出来油滴,滴在火堆上,顿时“嗤”的一声,引动火苗一阵高涨,本就四溢的香气,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马上就变得更加的浓郁了。

不多久,年轻人手中的烤鸡就变得通体酥黄。这时,就见年轻人从放在一边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小塑料袋中拿出一些细末,撒到烧鸡身上,之后,又将烧鸡架在火上翻烤了一两分钟,浓郁的烤鸡味道像不要钱似的疯狂外涌,刺激得何小海的唾液和胃酸也一阵狂冒,肚子也开始适时聒噪抗议起来,让何小海越加的难受。

看到枝条上的烤鸡已经完全烤熟,何小海本以为到了这个时候,这个年轻人应该注意到自己这位站了至少有一刻钟的“尊贵客人”,然而,让何小海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这个近在咫尺的家伙竟然完全无视了自己的存在,既没向自己打招呼,又没撕一个鸡腿分给自己吃,竟然……竟然就自顾自的开始狂啃起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何小海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家伙懂不懂啥子叫礼貌,什么是谦让啊!莫非是个哑巴或聋子?”何小海肝火大动,恨不得一下子走上前去,扇那丫两耳光,然后抢过烧鸡,大快朵颐。

不过虽然饥饿难耐,何小海的理智还没还没完全丧失,他瞄了瞄不断减少的烧鸡,又瞄了瞄那两把插在大腿枪套上的手枪,吞了吞疯狂涌动的口水,决定主动出击。

“咳——咳咳——”何小海清了清嗓子,先“咳嗽”了两声,希望以此引起这位“不懂事、没家教”的年轻人的注意。

但年轻人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似的,毫无所动,仍旧疯狂的啃起烧鸡,一分钟不,一个鸡腿就不见了。

“操!难得真是聋子不成?”何小海强烈忍住胸中的不满、不忿,努力的平复胸口熊熊燃烧的怒火,脸上也尽量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微笑,放低姿态,对年轻人说道:

“那个……那个兄弟,你……你好啊!”声音一出来,才发现有些嘶哑,像是把喉咙挤成了一条缝,硬挤出来一样。

这个时候,年轻人才终于有了反应,嘴中撕了块娇嫩的鸡翅膀,这时也放慢了咀嚼的速度。年轻人抬起头,一偏,瞄了瞄落魄之极,跟叫花子没两样的何小海。然后点了点头,之后,则又开始对着烧鸡,猛撕起来。

“这……这……,这他妈就完了啊?快给老子撕一半鸡肉来吃啊?没见老子现在饿得想吃人吗?”何小海的心中,此时是恨极了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不晓得从哪里跑出来的年轻崽,不过现在他已经考虑不到那么多了,他已经被那从骨头里涌出的饥饿感折磨得都快要疯掉了。要不是年轻人大腿上的两把枪给何小海带了实质性的震慑,说不定他早就拿枪直接去抢去了。

而且,一直盯着年轻人的何小海发现,在真个烧烤过程中,年轻人都是单手操作,他的右手,则一直下垂,放在了右大腿靠近枪套的附近。何小海并没有在一枪打死年轻人之前,自己不中枪的把握。这个念头,只转了一下,就被他抛得远天远地,不见踪影。

无论如何,堂堂华夏空军少校,也不至于为了抢半只烧鸡,就杀人害命吧?

见年轻人不理自己,何小海又吞了吞口水,继续低眉垂手,脸上皱起笑容,做和蔼状:“兄弟……那个……那个能不能把您的烧鸡分一点给我,兄弟我实在是……实在太饿了!”说完之后,便眼巴巴的看着年轻人的反应,何小海已经决定,如果年轻人还没反应的话,这次哪怕是跪,是求,也要从年轻人手中那越来越少的烧鸡上分一点下来。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我呸!老子吐他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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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交换,鸡!(第一更,求推荐,收藏)


class="width">手中的烧鸡烤到一半,王欢那异常灵敏的耳朵便听到在自己的左前方,有人在快速的朝自己接近。-====-

王欢心中大惊!火光闪念间第一个念头就是盖世太保们已经追到谷中来了;第二个念头则是:

不可能!

第一,这里已经成了华夏军方的军事禁区,跟太保处于两个不同系统的军方肯定不会让太保插足进来,在自己的地盘上撒野。

第二,即便因为某种原因,有一部分太保留在了神农架的深处继续追踪自己,但在吃了闷亏,有了前科,见识自己的“厉害”之后,断然不会贸然的只派一个两个爪牙出来——肯定是采用人海战术,倾巢而动,以泰山压顶之势一举摧垮自己。

第三,即便某人发神经,逞英雄,单枪匹马的就想搞翻自己,最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七八百米外用狙击枪狙死自己,而不会傻傻的跑到自己跟前跟自己搞什么近身格斗的东东。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朝自己跑过来的那个人踉踉跄跄,步履凌乱,下盘不稳,而且一直是挺起胸膛,沿着直线,一点也不懂隐藏形迹,单这几点上就充分的说明来人绝不是针对自己的,很可能只是一个像自己一样,“误入山谷”的陌生人。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王欢还是将右手垂了下去,打开枪套里面的保险;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则的夹了一把飞刀,藏得非常巧妙,不将王欢的手掌掰开,是发现不了的。

来人“咔嗤咔嗤”的一路走来,待走到离自己还有十几米的时候,王欢用余光瞥了一眼,只见此人头发凌乱,脸上有污,穿着一套天蓝色的,脏兮兮的制服。<<>>而其手上则一手拿着把黑黝黝的匕首,另一手择拿了把跟自己一模一样的手枪!

王欢心中“咯噔”一下,虽然并不相信此人会对自己不利,但杯弓蛇影之下,还是起了立马射杀此人的冲动。

好在见此人风尘仆仆,极度疲惫的一张脸上并未露出什么歹意,反而有些可怜兮兮的模样,王欢才暂时停止了射杀此人的打算。不过也没有出声,向此人打招呼,而是自行其是,做出一副该怎样还怎样的轻松样子,但心头的那根弦,此刻却崩得极紧,稍有刺激,就会断裂。

于是,王欢一边静观其变,不动声色的烤着野鸡,一边将耳朵和眼角的余光全部放到此人的一双手上。

过了不久,烤好了野鸡,却听见此人假装“咳嗽”了两声,似乎想引起自己的注意。

但王欢哪会管你这些,充耳不闻,继续抓着手中的烤鸡,大快朵颐起来。

眼见手中的烧鸡越来越少,那人似乎再也坚持不住,终于开口说话:““兄弟……那个……那个能不能把您的烧鸡分一点给我,兄弟我实在是……实在太饿了!”

于是,王欢停下继续吃鸡,转了个身,抬头看着三步开外的何小海,想了想开口道:

“你想要这个?”王欢扬了扬手中的烧鸡。

“嗯嗯嗯!”何小海大吞口水,猛烈的点着头。

“——凭什么?”王欢淡淡了说了句,也不管何小海恨不得抢了他手中烤鸡的眼光,继续埋头吃起来。

“啊!——”王欢的一句话让何小海一愣,“这——,这家伙怎么能这样啊?叫你分点鸡来吃还需要凭什么吗?妈的,这到底是什么人吗?”何小海心中愤愤不已,但脸上却也不敢表现出来,见王欢又开始埋头吃鸡,于是急忙道:“啊别——,千万别!——兄弟!我……我可以付钱,可以买的!”

听了何小海说是要买自己手中的烧鸡,王欢便又停了下来,于是就见何小海上下其手,到处翻口袋,但所有的口袋内都干干净净的,空无一文。

“兄弟,我……我没带钱啊!能不能先记着,等回去的时候我十倍,不百倍的还给你,行么?”翻遍了所有口袋而无所得的何小海,眼见王欢白眼一翻,没有理他,却张开大嘴,咬向另一只鸡腿,大急,急忙开口阻止道,“啊别——,兄弟!我……我用这把匕首换你手中的鸡,这是用最先进的合金钢打造的制式伞兵刀,外面有钱都买不到,这……这总行了吧?”

说完,何小海将手中的伞兵刀掉转了个方向,自己捏着刀刃,将刀柄递给了王欢。

何小海见王欢不客气的用还缠着纱布的右手接过刀柄,几个手指头一动,就见伞兵刀刀光闪闪,上下飞舞,让人眼花缭乱的刀花不断,最后一个急停,握住刀柄用手轻轻一削,旁边拇指粗的一棵小树苗毫无阻力的应声而断。

“怎么样?这伞兵刀够锋利吧?虽然不敢说吹毛断发,但却锋利无比,材质比手术刀的材质还要好!”见王欢试过刀之后,那张白净的脸上毫无什么表情,既无喜又无忧,何小海的心中就有些打鼓,于是在旁边赶紧插话,对伞兵刀恭维一番。

“这把刀,再加上你手中的那把93,换半只鸡!”王欢抬起头,用中指轻弹伞兵刀的刀锋,淡淡的说道。

“什么?我没听错吧,你还想要我的枪?兄弟,你——你也太那个了——”话还没说完,就见一阵寒光闪过,何小海埋头一看,就见自己的一双军靴间,插着自己那把伞兵刀,刀体尽末,只留刀柄兀自在外摇晃。

“高……高手啊!”何小海背后起了一背冷汗,双股有些打颤,脖子似乎也有些僵硬了。他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家伙是一个多么危险,多么不容忤逆的“高人”。

然而,这还不是让何小海绝望的事;让何小海绝望的事是他发现王欢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开始啃起手中的鸡来,于是,以肉眼可及的速度,最后一只鸡腿不见了,最后一个鸡翅膀也不见了,然后是胸脯肉,然后是——

“停——!”何小海大叫一声,用足球运动员赢球后的一个跪地滑行,扑到在王欢的身前,双手捧上手上的手枪,“兄弟,不要……不要再啃下去了!我……我换还不行么?”

于是,王欢用小半个没腿没翅的烧鸡,换了何小海身上的一把伞兵刀和93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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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推理,鬼门关 !(第二更,求推荐)


class="width">晚上,处于两片狭长森林中间的一小绺草地上,搭了两个帐篷。

不过奇怪的是两个帐篷却离得有些远,至少相隔了三十米。

其中一个其实也不叫帐篷,只不过样子看起来有些像,不过是里面插了些树枝当骨架,外面披了层降落伞的布料,围了一圈,加上一个盖子而已。

自然,这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帐篷,就是两日前从灭10内提前弹射逃生,最后落入绝谷的西都军区空军少校何小海的了。而且,这还是王欢“慷慨”借刀,砍了些枝桠回来做“龙骨”的结果,不然,何小海今晚上又只有再来一次“对月当空”,幕天席地了。

从王欢手中接过烧鸡,囫囵猛啃一通,直到将鸡骨头里面的骨髓也敲骨吸髓的吃进了肚里,何小海才满意的拍了拍填了个大半饱的肚皮。之后,何小海发动了他那强大的社交能力,想方设法跟王欢套起了近乎。

不过,让何小海失望,甚至有些绝望的是:对面的这个年轻仔,跟他以前接触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完全的不一样。

以前何小海遇到过的人,不论是谁,只要何小海愿意,要不了半个小时,他就能够让对方和他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甚至知己。这种能够迅速的融入周围环境,打开人与人之间交流壁垒的强大沟通力,曾一度让何小海洋洋自得,让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轻松的接过话语权和交流权,成为话题的中心,让他生出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豪迈感;也让周围一些拙于言辞,天生内向的人羡慕不已,向往不已。

但是今天,何小海却完全的败了,败在了眼前这个跟他“交流”了快一个小时,而他却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摸到的年轻仔面前。他发现,无论他自己如何舌灿莲花,嘴角泡沫翻飞,掏心掏肺,对面的这个年轻仔都一直老神在在,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模样,且惜字如金:不多一言,对何小海的所有问题一概不答;而何小海为了套出王欢的话,却常常不得不口吐真言——自然,所谓的真言也是半真半假,真真假假的,这些对于一个爱交际的何小海来说那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妈的,这他妈/的是什么人啊!这世上怎么还有这种人?这种人在现在这个社会怎么还吃得开?”躺在被支起的降落伞内,望着头顶上的伞盖,何小海哀声叹气的低声自语。

“还他妈特P!就没见特P系统有这么一号人啊!……不过,这家伙真的是特P?虽然地方PL系统和军队系统互不统属,但至少都是保家卫国,为民除害,都有那么一点点香火情呐!这***怎么就这么狠?连鱼水香火情都不顾了?”何小海躺在只垫了一层伞布的草地上,有些不舒服,于是翻了个身。

“不过,这***当真是特P?看起来他身上的那身皮也不像是在驴友店里拿的山寨货啊?料子那么好,做得那么逼真,皮实,一般的高仿店也搞不到啊!妈的,这倒是奇了!”何小海抓扯着头上鸡窝一样的头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但即便那身皮是高仿的,腿上的那两把93却是沉甸甸的,不可能是假的啊!***,已经有了两把枪了,怎么还不满足?还要搜刮老子的?又不是三手怪,他用得完吗?——不对板,不对板啊!”何小海用手拍了拍脑袋,变得有些烦躁。

“而且,这家伙怎么是一个人?他同伙哪去了?他们特P行动,那次不是一大堆,一伙人马,以多欺少,哪像咱们在空中基本上都是势均力敌,搞绅士战斗?妈的,真是日怪了!”何小海喃喃自语,“算了,不想了不想了,先养精蓄锐,明天再想办法!看这样子,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出谷的,来日方长,以后还要依靠这***打猎为生,等出去了再要他好看,让他连本带利的给老子吐出来!妈的,什么见识,空军少校的配枪也敢吃?活腻歪了?!”

于是,想不通其中关节的何小海干脆把眼睛一闭,蜷缩着身子,睡起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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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离何小海“帐篷”三十米外的一个货真价实的帐篷内,王欢也是辗转反侧,久不能寐。

前不久与这个自称“何大洋”的,“空军大校”之间的“交谈”,让王欢本能的觉得这家伙有点“危险”,期间好几次生出想把这“何大洋”灭掉的念头,最后还是忍了一手,决定看看再说!

而现在,万籁俱寂,一个人躺在帐篷内的王欢,心中又生出了灭掉何小海的想法。他看了看并排放在枕头边的黄牛皮带和两把打开了保险的93手枪,想着究竟是对着“何大洋”抬手一枪呢,还是射他一飞刀?

“Todoornottodo?——这他妈/的又是一个问题啊!”王欢犹豫的半天,最后还是将手伸了回来。

“还是想想,再想想……”王欢将双手放在胸口,对自己说道,“毕竟是一条人命!现在他为鱼肉,我为刀俎,要放他的血,易如反掌,如捏一蚂蚁尔!”

前不久,通过与“空军大校”“何大洋”的“交谈”,王欢得知这家伙是在一次俄27飞行训练的时候,战机的两个引擎突然一起同时空中停车,在他用过各种手段,努力挽救的情况下,最后还是没能让两台熄火的喷气引擎重新开机。于是“何大洋”毅然决然的让自己的副驾驶先行跳伞,而作为战机驾驶员的他自己,则舍命稳住失去动力的战机,在看到自己战友成功的弹射出去并打开了降落伞之后,“何大洋”自己才在最后一刻按下了弹射椅的按钮,最后,落到了这个“四面楚歌”的绝谷!

不过,他却反复提及让自己放心,说最多不超过12小时,搜索队就会派直升机来接他。还说如果自己不介意的话,可以跟他一起走云云!

对于“空军大校”“何大洋”的一言一行,王欢自然是半信半疑。他对华夏军方内部的等级制知道得不多,但离将星一步之遥的大校,则想必不小!一个爬到了大校位的人,会去钻这种危险系数极高的铁棺材?

换做“少校”王欢还可能相信,“大校”嘛——王欢对此非常怀疑!

况且,“何大洋”看起来至多不过二十七八,二十七八的大校?——除非他上面有能人,天大的能人!

至于“何大洋”提到搜索队的这件事情,倒是引起了王欢的高度重视!不管这个“何大洋”是不是什么“大校”,但他那一身天蓝色的飞行服,伞兵刀,93自卫手枪,弹射椅,巨大的降落伞……这一切,却是无不说明了何大洋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飞行员——而且还是华夏的战斗机飞行员!

价值连城,据说需要用等重黄金,才培养得出来的战机飞行员,华夏军方肯定会花大力气派搜救队来搜救!

“什么时候来?——当然是越快越好!”

“用什么来搜救效率最高?——肯定是直升机!或者外加地面搜救队,双管齐下!”

“方圆几千公里的崇山峻岭,如何快速定位?——GPS定位仪或者华夏军方的北斗定位仪!”

“……”

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来两日前空中发生的,被他误认为空难的连续性爆炸,以及他看到的飞船残骸和一个活人——最后被他搞成了死人。

这些,又意味着什么?

“美利坚阿波罗的飞船怎么会坠落到了华夏的神农架境内?——导航仪坏掉了?程序设置错误?航天员头脑突然短路,临时叛变?或者被神秘能量或物质劫持?——总是,阿波罗失控了!”

“华夏军方派出了战机,干什么?——上去跟美利坚的航天员打个打个招呼,说声‘Hello’——这肯定是玩笑;那就是起了贪恋,歹念,迫降,活捉——姑且就这么认为吧!”

“处于严密监控中的阿波罗,发生了航线的改变,美国人会不清楚?会袖手旁观,让耗费了天文数字,代表了他们最高科技的飞船顺利的落入华夏人的手中?——开什么国际玩笑!”

“那么,美国人会采取什么手段坚决阻止华夏人得到他们的阿波罗?——使用传说中的‘杀手卫星’?启动卫星上安装的大功率激光系统?还是直接派隐形飞机潜入华夏,在飞船飞行的轨道上进行拦截?抑或使用弹道战术核弹?……总之,作为当今全球一霸独大的美国人绝不肯吃这个闷亏,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或营救或击毁阿波罗,绝不可能让他们的阿波罗被拖入华夏人的研究所!”

“那么,事情来了:一方竭力想得到,一方坚决要摧毁,两方都不干休,结果就是,空中先后发生了多次爆炸,飞船凌空解体!”

“难道,何大洋就是这次‘劫持事件’的参与者之一?与美国人交了手?最后却不幸中弹,然后弹射跳伞?……”

王欢一个人自问自答,转动思维的马达,快速分析着事态可能的演变方向!经过一番自我叩问似的头脑风暴,王欢用自己的逻辑思维,结合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基本上将整个事件理了个大概,尽管细节部分还不甚清晰,但大体上却是有了个谱!

“何大洋,滚你姥姥的蛋!什么飞行训练,什么舍命救战友!全他妈/的一派胡言,诓老子!”经过分析推理,觉得弄清了事件大致真相的王欢心中顿时一阵大怒,立刻就想一把飞刀把这个何大洋给终结掉!

但马上又转念一想:站在何大洋的立场上看,似乎没必要对自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吧?以他那种敏感的身份,而且还参加了这种绝密中的绝密行动,会对自己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态度冷漠,极不合作的陌生人敞开心扉?

——那才真的是咄咄怪事了!

于是,王欢原谅了“何大洋”扯谎撩白的“无耻行径”,对于一个越来越变得心思谨慎的人来说,是不缺乏站在对手和敌人一方来考虑问题的“包容态度”——有时候,这是必须且必要的。

而对于几天来,第一次坠入香甜梦乡的何小海,却不知道:在这短短的几个消失中,他自己已经在“鬼门关”口徘徊了多次,稍有差池,就见不到明日的太阳。

那么现在,摆在王欢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面对具有极大可能性的,即将而来的搜索队?

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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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三部曲,定位仪!(第三更,求……)


class="width">到底该怎么办?

王欢想到了几个小时前,他还在“林中漫步”的时候,听到了头顶远方那阵“嗒嗒”的,一听就是直升机螺旋桨的搅动空气的声音。

“看来,这个应该就是来搜救何大洋的直升机了!但为什么没有降落下来,把何大洋接走呢?是没发现目标?还是直升机临时出了问题?”睡在帐篷内的王欢双眼大睁,盯着帐篷的顶部,想着问题。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按说逃生的飞行员身上肯定会有定位仪,信号弹或者染色剂之类的,直升机已经来了,更远的他都听得见,他不相信这个“何大洋”会听不见!离救援队这么近,两者之间难道还发现不了对方?难道还出现了其他的一些变故不成?

由于从何大洋那里不能获得更多的信息,王欢现在也想不透其中的关节,除非对何大洋用刑。

“用刑?”王欢心中长叹了口气,面色有些疲惫,拿手指捅了捅用脑过度,有些酸痛的太阳穴,又揉了揉头皮,方才有些好转,“关键的时候,也不失为一个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啊!”

用口解决不了的,用打!用打解决不了的,用杀!古往今来,古今中外,解决所有的问题,争端,大到一国,小到一人,归纳起来,说穿了,就是这三种办法!

先讲道理,进行说服教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听?

——那就给我打,打到他求饶、肯听为止!

嘴巴严,口风紧,不说?

——那就杀了,让他留到跟阎王爷去说吧!

至于打的理由,杀的理由?

——强权何须公理;帽子何患无词!

“何大洋呀何大洋!机会,我可是给你了,我可是讲道理的。

但在关键的时候,如果你不合作,不听,让我感觉到了危险,那就怪不了我啦!”

最终,王欢心中有了定计,落下了心中的石头,决定走上面那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三部曲”。

第二天,何小海刚一醒来,便闻到了一股异香。他赶忙弹身而起,钻出“帐篷”,就见王欢在离小溪不远的地方架了架子,架子上串了一大一小两条肥鱼——大的有筷子长,小的就只有手指长了。

何小海一阵小跑,跑到了王欢的身前。

“哈罗!兄弟,这么早啊?来来来,这些粗活就让兄弟我来干吧。您快歇着,让我来烤吧!”何小海诞着个脸,说着,就想上去拿串鱼的枝条。

还没碰到枝条,就被王欢空着的左手屈指一弹,于是就见何小海用比伸手快十倍的速度将手缩了回去,同时山谷内响起了一声杀猪一般的叫喊!

“哎哟——兄弟,你,你这是干嘛呀!”何小海一边甩着手,一边不解的看着着王欢,“我这是想——”

“闭嘴!”话还没说完,就被王欢厉声打断,“救援队?现在已经过了十二小时,你说的救援队在哪里?”王欢横眉冷对,语气冰冷的瞪视着何小海,如同受到了极大“伤害”似的,厉声质问道。

“啊,这个……这个……”让何小海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年轻人一大清早,什么也不问,一开始就问自己搜救队的事,莫非,这家伙也跟自己一样,在等着搜救队派人来救自己?

“哦,肯定是了!虽然还有最后一面没有察看,但差不多已经可以肯定:这个山谷,四面都是悬崖!他妈/的就是一绝地!现在虽然还不清楚这家伙因为什么原因陷在了这里,但想必他也是跟自己一样,很想马上出谷!妈的,该死!早知道就说个什么三五两天,一个星期好了;好死不死,为什么要告诉他十二小时?现在,倒是有些作茧自缚了。嘶——真他/妈疼!”

何小海龇牙咧嘴,一边揉着已经变得有些红肿的手背,一边想着如何圆谎,度过眼下难关,因为在昨天晚上,他就已经想好,目前,是万万不能离开这个既会打猎又能捕鱼的特P,不然,以自己这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被缴了械的都市少爷,在这个野兽出没,凶险无比的绝谷,肯定是无法存活下去的。

“这个……可能……可能是计划有变吧!不过,兄弟,我的大兄弟,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呀,我以空军大校的名誉保证:少则两三天,多则一个星期,搜救队肯定会来搜我的,到时候,我一定把你一起带出去!”何小海也是脑瓜子灵活无比的人,两个念头一转,就想好了托词,于是,拍着胸脯,也顾不上手上的清淤,拍打着胸脯,向王欢山盟海誓的保证道。

王欢没有马上去接何小海的话头,而是一手拿着手上了鱼串,一手从调味袋里拿了些烧烤料,撒了些在鱼上,拿到火上翻了几翻,然后,才又开了口,吐了六个字:“定位仪,信号弹!”

这里又不是大海,染色剂就算了。

“什么?”何小海一愣,显然还没搞清王欢的意思,“定位仪?信号弹?”嘴中反复重复了几次,才恍然大悟:

感情这特P还想监视老子,怕老子偷跑哇!哈哈,信号弹没有,定位仪倒是有一个,还是正宗国产货!你要想,老子就给你好了。不过这东西如果有用,老子还用得着在你面前低三下气装孙子?

自以为猜中了王欢想法的何小海于是“回过神来”,哭丧着脸,从一直背在背上的急救包内摸出北斗定位仪:“唉,兄弟!这次行动上面也不知是忘了还是什么的,没有配信号弹,只配了这个:你看,这就是咱飞行员的守护神,华夏军方最新研制的北斗定位仪。不过,我估摸着从天上落下来的时候可能给摔坏了,一直无法发出任何信号。你想要,你就拿着吧。”说完,便大方的将手上的北斗递到王欢的面前。

“坏了?”王欢皱起眉头,从何小海手中接过,四下翻看了一下,“既然坏了,那就仍了吧!”于是手腕发力,四指一弹,便将手中的北斗定位仪弹到了二十米远外的一棵碗口大的树干上,发出“嘭”的一声响,等再落下来到时候,已经四分五裂。

“既然你想烤鱼,那你就烤吧!”王欢将手中的枝条放到还愣在一边,盯着二十米远外,落在树下的北斗碎片的“何大洋”手中,之后,便朝自己的帐篷走去,准备拿洗漱用具先洗漱一番。

“小心点,不要烤焦了!”末了,还不忘加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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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区里面有两个《逃犯》群,感兴趣的兄弟可以加一加,大家吹牛打屁一番,席子不定期会冒头发言。



86 早餐,送行!(第一更,求票)

一大一小两条肥鱼烤好后,何小海吞掉不停直流的口水,屁颠屁颠的跑到打着盘腿,坐在帐篷前的王欢身前。

“兄弟,鱼烤好了,快吃吧!”何小海将串着两条鱼的枝条递给王欢。

“刷”的一声,一把匕首飞刀何小海的身前,“把树枝切成两段,你也挑一条来吃。”王欢神情淡然的对着毕恭毕敬,对自己笑脸相迎的何小海道。

“好嘞!”何小海欢天喜地的从地上拔起匕首,斩断树枝,将串着大鱼的枝条递给王欢,自己则留了条小鱼,然后又规矩的倒握着匕首,将匕首放在王欢的身前的草地上。

自己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身在屋檐下,极会察言观sè的何小海自然明白,不会脑子秀逗了去拿那条大鱼,除非王欢孔融让梨,主动给他。

当然,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王欢看着手上这条酥黄香脆,没有一点焦煳的烤鱼,心头倒是对这个极尽巴结自己的“何大洋”有点另眼相看。

“这家伙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嘛!”吃着香脆烤鱼的王欢心头想着,“那就暂时留咯?反正不差他那口吃食,就当养条看门的狗?”王欢反问了自己一句,“OK,就这么办!只要不要忘了随时随地,将狗脖子上的绳子扯紧就行了!”

有了决定的王欢心情大好,脸上也不自觉的浮现出了一丝笑容。

而在一旁吃完了肉,正嚼着鱼骨头的何小海,见王欢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脸上感觉不那么冷了,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心头不禁冷笑:“狗rì的,老子稍微放下一点身段,用点伎俩,你就松弛下来了吧?好,很好!咱们来rì方长,到时候看谁玩死谁!”而何小海的脸上,却也跟着露出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乐呵呵的。

吃完早饭,王欢开始收拾帐篷,准备继续逆流而上,完成对整个山谷的探索。尽管“何大洋”曾告诉过他这小溪的尽头是瀑布,两边仍是悬崖,但王欢觉得这个叫“何大洋”的话,可不可信,还有些难说;即便他没有撒谎,王欢也想亲自去实地考察一番,有些事情,交给外人来做,总不如自己亲力亲为的好。

见王欢收拾帐篷,一副要远足的样子,一边的何小海也只有跟着走。现在的他,匕首和防身用的手枪,都被王欢给没收了,他自己又不会打猎捕鱼,不跟着王欢这个“衣食父母”,他还能跟着谁?

退一万步说,即便他会打猎,他身上也没火种,即便突然魔法上身,能使用“控火术”,手头也没有盐啊,辣椒啊这些作料啊!吃没有盐味的白肉?

那还是算了吧!

于是,一旁的何小海也只有跟着收拾,打点行装。不过他的东西不多,就是一降落伞,叠好,用绳子一缠,朝背上一甩就完事。

搞定自己行李的何小海,见王欢从帐篷内拿出一个大背包,将身边所有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装了进去。这时,何小海就想去拿王欢的背包,打算帮王欢背,不过却被王欢一个冷眼制住。

热脸去贴冷板凳的何小海自觉寻了个没趣,待王欢转身朝前走后,马上咬牙切齿的落下了奉承的笑脸,变得极其yīn沉。片刻之后,又恢复了过来,换成了一副人畜无害,chūn风满面的样子。

何小海抓起降落伞,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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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京2号军用机场,一架Y7型运输机正在做着起飞前的最后自检。油料被加满,机长和副机长已经就位,引擎全部点燃。

隔着Y7运输机仅二十米不到的,一台挂着红sè军牌的漆着军绿迷彩的丰田巡洋舰越野车旁,刘兵紧紧的握着杨永明那双粗大,坚韧的手:

“杨导,小王,西都那边的二号研究室就拜托给你二位了!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为了全人类的福祉,总之,拜托了!”刘兵死死的抓住杨永明的双手,神sè凝重,表情严肃,以至于杨永明那双对外界的感知越来越迟钝的双手此时也能够感到刘兵激动的“微颤”。

此时,杨永明暂时也放下了心中的疑惑,被刘兵表现出的“大义凛然”所触动。于是肯定了点了点头。

“或许,自己真的错怪邓加了?”杨永明的心中暗道。

而站在一旁的王动,看着不远处那架自己即将登上的军用运输机,想到下一刻即将由自己的叔叔主持,总负责的“二号特研室”,想到马上就可摸到的又一具“上帝的杰作”,王动早就心神澎湃,激动不已。听了邓加的助手刘兵对叔叔和自己的“深情”嘱咐和“殷切”希望,王动急忙向刘兵保证道:

“刘博士,请您和邓老放心,我和叔叔一定不辜负你和国家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邓老的期望!请您相信我们!”

“呵呵,我和邓老当然信任杨导和小王啦!不然,也不会向国家推荐你们两人了。小王,好好干,我看好你!”见杨永明的侄子王动情深意切的向自己保证,刘兵也就适时放开了杨永明的双手,朝前走了两步,拍了拍王动的肩膀,然后又转身看着杨永明,“好了杨导,西都那边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咳咳——”

这时,刘兵突然一阵剧烈的咳嗽,他急忙捂住自己的喉咙,大声的咳嗽起来,好似喉咙里被什么卡住了似的,也不想再跟杨永明叔侄二人再多费什么话:“西都的飞机已经给你二位备好,你们这就上路吧,不要让西都那边的同志——咳咳,咳咳——久等了——咳咳——!”

刘兵费力的挥了挥手,于是,杨永明和王动两叔侄,在旁边一位持枪卫兵的带领下,朝运输机尾部伸出来的悬梯走去,一边走,还见杨永明的侄子回头朝自己一个劲的挥手。

杨永明和王动从悬梯进入运输机后,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机长立刻关上机门,然后掉头,沿着黄线,滑入预定的跑道。

排山倒海,汹涌而来的咳嗽来得快,去得也快。感觉好受了很多的刘兵,站在丰田巡洋舰车头处,看着正对跑道的Y7运输机开始慢慢的滑行,然后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机头一抬,“嗖”的一下,如同一只云雀,又仿佛一只扑火的飞蛾,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了云海的深处。

刘兵对着运输机消失的天际,站了许久,差不多过了一刻钟,才缓缓的从口中吐出两个字:

“Goodbye!”

之后,打开丰田巡洋舰的车门,钻了进去,打燃火,在前面绕了一个大圈,离开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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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以下书友的倾情打赏,有些兄弟还多次给赏,席子携王欢谢了!

超重低音

法西丝

有娓巴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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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_陈

书中的理想乡

数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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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将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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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0083

暗夜玄影

胡葵

87 在天空!(第二更,求推荐,收藏!)


class="width">Y7运输机内空空如也,非常空旷,除了在飞机靠近窗户的两旁安了两排像火车硬座一样的座椅外,其他地方,可谓是空无一物。

这时,运输机经过最开始滑翔,爬升之后,现在已经进入了海拔9300米的对流层,稳定了飞行姿态。

杨永明和侄子王动见飞机已经开了平飞,于是就解开了身上的安全带,飞机内很空旷,除了他们叔侄两人外,没有一人,两人也算是享受了一番“包机”的特权。

“叔叔,感觉真想是在做梦啊!我怎么也没想到,邓老不仅让我继续研究下去;而且,而且还不计前嫌,大力的向国家推荐我们去新成立的二号特研室!叔叔,邓老真是个好人啊!”解下安全带的王动现在还是一脸兴奋,沉醉在几个小时前的那个“天大的好消息”当中。

而他的叔叔杨永明,此时却紧皱眉头,一脸的忧色。他并没有接口王动的话,而是四处打量着这个空旷得有些夸张的运输机内部,就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似的。

“想当初,我还以为……还以为邓老会把我赶出去,再也不让我研究了呢!现在一想,才发觉自己真的是幼稚!邓老是什么人啊?生命科学方面的泰山北斗!一生荣誉无数,对国家的贡献无数,会跟我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计较?想想当初真是不应该啊!叔叔,你说……,——啊,叔叔,你怎么了?”自言自语,一个人兀自兴奋不已的王动一抬头,见自己的叔叔神色恍惚,脸上写满忧愁,似乎有些不对劲,王动大吃一惊,停止了嘴边的喋喋不休。

“啊,是啊,是啊!”被王动一问,杨永明下意识的应了声,但心思明显没放在自己的侄子身上。

见自己的叔叔有些答非所问,冷静下来的王动不禁有些担心,于是拉着杨永明的手,关心道:“叔叔,你是不是太累了?你可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啊!潘姨——啊切——啊,啊,啊啊切——!”

话还没说完,便是一阵震天响的喷嚏!

“动子,你是不是感冒了?”进入运输机后,一直处于于忧虑、沉思中的杨永明,被侄子王动突如其他的几声异常响亮喷嚏惊醒,禁不住关心的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天老是打喷嚏,有时还咳嗽。可能……可能是有点感冒吧。不过不用担心,叔叔,等到了西都,我去药店买两颗感冒药,吃了就好了!”王动揉了揉咳得有些难受的脖子,安慰着关心自己的叔叔道。

而听了自己侄子的解释,杨永明紧皱的眉头不仅没有丝毫的舒缓,反而拧得更深了。这个时候,似乎有某种不祥的预感,正慢慢的在杨永明的头上形成。这种不祥的预感很玄妙,很难捕捉,让他有一种想抓却怎么也抓不住的无力感。

“只是感冒就好,感冒就好!”杨永明喃喃自语,似乎又有些不太放心,于是抓住王动的手,“稍微用力”捏了捏。-====-

“啊,叔叔,你,你捏痛我了!”旁边的王动感觉自己的手就像是落入了一把张紧的钳子中,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段时间可能是没休息好,总有些心神不宁的。”见养子在自己的一握之下,发出了“正常人”的该有的叫喊,杨永明马上放开了养子的手,同时心中也松了口气。

“难道,刚才那不是什么预感?而是一种心理幻觉?极度疲劳后大脑皮层的一种深层次反射活动?”

从小到大,一直被科学思维所统治的杨永明根部就不相信什么预感,第六感之类的,超自然的东西。他本来就是国内研究人体生命方面的顶级专家,对人体内的每根骨头,每块肌肉全都一清二楚,为了研究,他自己亲自动手解剖过的各种尸体就不下四五十具。加上在他的指导下,和那些研究生,博士生一起开过刀的尸体更是不计其数。

所以,在他的眼中,人体,根本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无非是一群细胞的结合体,说得再细点就是氨基酸、蛋白质等有机质,加上水份、盐份等一些无机物的结合体。在他解剖过的所有尸体中,他看到了除了细胞,就是细菌和病毒,也没发现什么“灵魂”呀,“魂魄”呀等非物质的存在。而且,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灵魂”和“魂魄”,说穿了,无非就是物理和化学的综合反映而已。人一旦死亡,物理和化学反应停止,所谓的“灵魂”和“魂魄”也就跟着消亡了。

哪怕是躺在一号特研室内的那具让人目瞪口呆,看起来有些“非人”的研究体,虽然现在还搞不懂这个研究体为何如此“非人、变态”的原因,但杨永明却坚信:不管这个研究体如何“非人”和“变态”,无非也是构成他的细胞体发生了某种还不为人知的“变异”,说到底,仍然脱离不了物质的范畴,而跟所谓的灵魂呀,预感呀,这些非物质的东东扯不上任何关系。

要想动摇一个将心中的科学理念坚守了几十年的虔诚信徒,不是没有可能,而是难度相当的大。除非让他“眼见为实”,并能够提供一套支撑这些事实的理论依据,否则,打死杨永明,他也不为相信那些违背科学原理的“异端邪说”!

杨永明摇了摇头,将刚才那股突然冒出的,“不祥的”的预感,抛出脑海,准备在近三个小时的空中飞行当中睡上一觉。这么几天当中,经历了大喜大悲,全部睡眠加起来还不到6个小时的他实在是太累了,他告诉自己是应该好好的睡上一觉,养足精神,以便迎接马上将要面对的,生命科学上划时代的崭新篇章!

于是,杨永明一偏头,见自己的养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于是,也就暂时的放下心来,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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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7型军用运输机,飞行员驾驶室。

“老程,电子地图显示,现在已经进入了鄂北和双庆接壤的神龙架原始森林保护区。”副驾驶上位上的一个身着蓝色飞行服的中年飞行员,看着屏幕前的电子导航图,对主驾驶上的中年机长说道。

“哦,到了,老凌?那就开始下降吧!”于是,驾驶位上的叫“老程”的机长,摇动操作杆,开始让运输机以一定的下倾角度,慢慢下沉。

“那我也准备一下,待会儿去执行任务了。老伙计,这里你一个人搞得定吧?”被机长换做“老凌”的中年飞行员,拍了拍“老程”的肩膀,似乎有些担心。

“放心吧,老凌!当初比这复杂十倍的俄27我也能开得满天飞,何况这个傻瓜似的Y7?倒是你,老伙计,待会儿要小心点,不要让那两人看出你的动机,降落伞没问题吧?不要记错了!”程洪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一副小CASE的模样,然后又反过来嘱咐即将去外面执行任务的战友凌成柄。

“没问题!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够翻得起什么浪?降落伞我早就反复检查过几次,完全没有问题!上面还做了特别的记号,伞包的拉索涂了点红色染剂!放心吧,一切尽在掌握!不过,老伙计,我倒是要提醒你一下,待会儿你可得悠着点,不要把这慢悠悠的老爷车当战斗机来开!”凌成柄提醒了一下自己这位当初在灭机飞行中队的时候,就有些疯狂的老伙计。

“哈哈,老凌,你就放心好了!我可不想这破老爷车空中解体。总之,我会掌握好度的!”

于是,副机长凌成柄离开驾驶席,然后在驾驶舱内的一个小隔间,一声不响的做起了最后的准备工作。

飞机一直非常缓慢,平稳的下降,让机舱内的人根本就感觉不出有任何高度上的变化。直到高度仪上显示目前的海拔高度只有1000米的时候,坐在驾驶位上的程洪才对凌成柄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摇动了几下操作杆。于是,这架飞行在低空的Y7型运输机,便如同醉汉一般,摇摇晃晃的在空中剧烈的晃动起来;几乎同时,整个机舱内,也响起了凄厉的警报声。

然后,做好了充分准备的凌成柄,打开了驾驶舱的门,双手攀着舱壁,小心翼翼的走了出去。

处于休眠状态的杨永明和王动两叔侄,突然被一阵剧烈的晃动给摇醒了。还没来得及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就见驾驶舱的门突然打开,然后一个身着蓝色飞行服,腿上插着把手枪,腰间挂着付安全索的飞行员跌跌撞撞,双手谨慎的摸着机舱的舱壁,朝自己二人走来,一边走,嘴里一边大声喊:“首长——!首长——!不好了!飞机失控了,飞机失控了!”

“啊啊啊——,飞机失控了吗?飞机怎么会失控了啊?啊,叔叔?飞机怎么会失控了?怎么办,怎么办啊,叔叔?”

“啊,飞机失控?”

一听飞机失控了,从未坐过飞机的王动吓得脸如土色,立刻“哇哇哇”的大叫起来;而坐了无数次飞机,但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杨永明也是颜色大变,不知所措。

“是的,首长!我们已经确认运输机的一个引擎已经停车,另外一个引擎的工作状态也极其不稳定,随时可能停车!现在飞机已经变得危险,随时都会坠机!”一步一挨,好不容易才艰难的挪到杨永明叔侄这里的飞行员,连珠带炮的向二人报告着飞机的最新状态。

“什么,飞机的引擎停车了?这……这怎么……怎么,该怎么办啊?”杨永明虽然是一位生物学家,但却不是飞机机械师,对飞机这种由钢铁而非细胞构成的庞然大物是完全没有什么概念的。此时的他,面对这种情况,也只有手足无措,六神无主的望着看起来虽然急切,但却还保持一脸镇定的飞行员。

“首长!为了您们的安全,我们只有执行预备方案,安排你们跳伞了!”过来的飞行员坚定的,不容置疑的对杨永明二人道。

“啊,跳伞?叔叔,我不会跳伞啊!”王动一听要跳伞,马上就叫了起来,他本来就有恐高症,叫他跳伞,跟叫他跳楼差不多。

“啊,跳伞,我们跳了,那,那你们呢?”杨永明来不及细想,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首长,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在你们安全跳伞后,我们才会想办法脱身!首张,时间紧急,不多说了,让我来先帮你们穿上伞包吧。”

于是,凌成柄顺手从运输机内的舱壁上取下两个伞包,迅速而又熟练的帮手忙脚乱,在飞机剧烈的摇晃中,已经完全分不清东西南方的杨永明和王动叔侄二人系好伞包。

“首长,现在我要打开舱门了,我一打开,你们就往下跳,一跳下去,就拉胸口的拉索,这样,降落伞就会自动打开。我们已经把情况汇报给了西都,相信过不了多久,西都军区就会派直升机来接你们。好了,首长,我要开门了,你们注意跳伞!”说着,凌成柄一把拉开运输机的侧门,顿时,猛烈的狂风便从舱门外倒灌进来,将舱内的三人吹得摇摇欲坠。

但是,这个时候,从未经过任何跳伞训练的杨永明,王动叔侄二人,差不多已经完全蒙掉了,只能本能的用双手死死的抓住舱壁,哪里有那个胆量往下跳啊?

“首长!不能再犹豫了,飞机的高度已经很低了,再不跳,大家都没希望活命!”见杨永明和王动二人犹豫着一直不动弹,将自己用安全索固定在舱壁上的凌成柄急忙大声催促。

这时,飞机更加剧烈的晃动起来,趁着舱门边一直裹足不前的二人有些站立不稳,凌成柄一个上前,张开双手,对着二人的后背一个猛推,于是,伴随着一阵惊恐到几点“啊啊啊”的大喊大叫声,杨永明和王动,便如同两块大石头,直挺挺的朝下面满山翠绿的森林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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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失灵,坠落!(第一更,求推荐,收藏


class="width">一把将杨永明叔侄推出机舱后,被狂风吹得脸上皱纹如水波一样翻滚的凌成柄没来得及检验什么成果,便一把合上舱门,不顾飞机的剧烈摇摆和头顶警报的凄厉尖叫,摸着舱壁,朝驾驶舱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喊:“老伙计,任务完成!赶快将飞机拉起来,我肚子里面的苦胆都要被你摇出来了!”

喊声刚一完,就听到机舱内程洪有些惊恐的叫喊:“操!我们这架飞机怎么从导航仪上消失了?难道导航仪失灵了?啊,与塔台之间的无线电信号也消失?怎么可能?”

“啊,什么?老程,导航仪坏了?无线电信号消失?”

正在慢慢朝驾驶舱挪动的副机长凌成柄听说导航仪失灵,心头也是大吃一惊!作为前战斗机飞行员的他,可比谁都清楚飞机导航系统出现故障的严重后果。飞行员如果没有导航系统来指引方向,在广袤无垠的天空,那就基本上跟瞎子差不多了,即便没有瞎子那么严重,那也是高度近视外加白内障;而听程洪的意思现在竟然连与塔台之间无线电讯号也消失了,那对于他们二人来说就真的成了瞎子。

“是啊,老凌!妈的,**!那些检修师是怎么回事?吃屎去了?竟然连如此重大的故障都没检查出来?”机长程洪一边极度不忿的抱怨机场地勤人员,一边急忙控制飞机的飞行姿态。好在手中的这架Y7运输机,跟以前开的俄27相比简单了太多,而且只是导航和无线电出了问题,其他的一切倒是正常,这让程洪没费什么劲就稳住了飞机。

“老伙计,这下麻烦可有些大了。<<>>没有导航仪指示方向,又失去了跟机场塔台的联系,难道要靠咱们目视来导航?”这时,凌成柄已经走进了驾驶舱,然后坐到了副驾驶上,并用安全带将自己绑好。

“唉,那有什么办法?现在看来,唯一的办法也就只有降低高度,用肉眼来观察了。老伙计,你坐稳咯,让咱们先继续爬升,等飞到正常巡航高度飞行一段时间——咦?怎么回事?怎么又好了?”正准备拉起操纵杆,继续爬升的程洪突然一愣,眼睛大睁,不可思议的看着仪表盘上的导航仪和通讯仪绿灯一亮,又正常开始工作起来。

“啊,又好了?我来看一下!”一旁的凌成柄听说导航仪和通讯仪又恢复了正常,急忙将身子一偏,探头一望,“啊,真的又开始正常工作了!怪了!”

“对啊,真是怪事,大白天竟然还出鬼了!”坐在正驾驶上的程洪也是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不过好在是松了一口气。

“既然导航仪好了,那咱们赶紧返回基吧。妈的,这架老爷车,我怎么感觉坐起来有些发毛?老子当初飞灭8灭9的时候,都从没这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老伙计,你不要吓我,你这样一说,我也觉得手中的这家伙有些古怪了!我们还是赶紧掉转机头,朝基地飞吧!”

“赶紧掉头赶紧掉头!妈的,以后再也不来神农架这鬼地方执行任务了,邪乎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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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和王动几乎是同时被凌成柄推出机舱的。一出机舱,被狂风一吹,两人就几乎本能的发出一阵叫喊。生平第一次被人从近千米的高空推下来,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哪怕二人智商再高,掌握了再多文化,此时也无法克服那种任谁都会有的,本能的恐惧和害怕。

但是,虽然害怕,他们也没忘记前不久凌成柄的指导。几乎刚一被推出机舱,还不到两秒,两人就急忙开始拉动胸前的拉索。

一拉,没反应!

再一拉,还是没反应!

不管两人如何猛烈的拉扯胸前那跟红红的拉索,但背上的伞包就像死了一般,始终没有任何反应,无法打开!

见降落伞竟然无法打开,此时的杨永明和王动心中是惊骇欲绝,头脑是完全的一片的空白,只留下一种如同万丈深渊的恐惧,一点一点的淹没两人脑海那已所剩无多的意识!

时间迅速的流逝,两人飞速的下坠,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在这最后一刻,杨永明的脑海突然亮堂起来,一幅幅画面如同电影快进般瞬间闪入杨永明的脑海,那是几个小时前邓加对他们叔侄二人情深意切的嘱咐:

“杨永明同志:兹任命你为西都第二特研室总负责人,全权负责对二号研究体的研究。请问,你能不能完成?”

“第二特研室?二号研究体?”向下飞速坠落的杨永明喃喃自语,那双如同死灰,本已看不出焦点的双目,突然爆发出一种骇人的精芒,然后,就见他的瞳孔急剧放大,怒睁双目,眼眶欲裂,脖子上青筋坟起,一声撕裂长空的嚎叫从杨永明的喉咙破口而出:

“邓加——!老子操你姥姥!老子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之后,只听“嘭”的一声,杨永明便完全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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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恢复意识的时候,从头到脚,全身上下只有一个感觉:冷!彻头彻尾,深入骨髓的寒冷!

“莫非是到了地狱?不然为什么会如此的寒冷?”杨永明暗道,“地狱也好,地狱也好!既然我都到了地狱,我不相信邓加那老狗还能上天堂?老子就在这里等着,等邓加那老狗下来活吞了他!”

于是,杨永明猛的张开眼睛,却吃惊的发现:自己并没有到什么地狱,而是漂浮在一个水平如镜,深不见底,表面还冒着淡淡白气的水潭!

水潭水面宽阔,一直朝前延伸到茫茫的云雾深处;左右两边一两百米远则是高耸入云的悬崖峭壁,头顶几百米高的地方则完全被白云覆盖,看不见任何阳光投射下来。

一想到自己竟然还活着,杨永明来不及考虑自己从近千米高的空中落下来却没摔死的原因以及为什么还能漂浮在水面上,就急忙划着水仰着脖子四处张望,同时口中大声的呼唤着王动的名字:“动子——,动子——!”

没过一会儿,就发现身后七八十米处,在靠近岸边的地方,有一个白色的长形物体在冰冷的潭水中载沉载浮。

“动子——!”杨永明大叫一声,急忙朝白色的漂浮物处划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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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气太冷,兄弟们,要多加内裤,不要冻了**哦!嗬嗬——



89 家园!(二更了……)


class="width">一游到养子王动的身边,杨永明就发现养子是头朝下,半个身体趴在水中。-====-杨永明于是急忙抱住王动的身体,将其翻了过来,却发现养子的脑袋像没有骨头似的,耷拉着倒向一旁。杨永明颤抖着将右手食指朝王动的鼻端一靠,没任何感觉;他又担心自己那根变异的手指灵敏度有所下降,于是又从王动的头上扯了根头发,将头发靠近王动的鼻端,十几秒钟过去了,头发直挺挺的,没有任何弯曲。这时,就见杨永明那张胡子八叉的脸上的血色,刹那间便褪得一干二净!

“动子,动子!你醒一醒,醒一醒啊!”杨永明端着王动那颗颈骨断裂的头颅,哀嚎着叫唤道,边叫,还一边用手轻轻的拍打王动的脸,但却没有任何反应,反而随着杨永明的拍打摇晃,几股鲜血从王动的眼睛,鼻子,耳朵和口腔慢慢涌了出来!

“动子,你醒一醒,醒一醒啊!”见王动的眼耳鼻口都在流血,杨永明慌张的用手擦着上面不断涌出的鲜血,但越是擦,血就流得仿佛越快,不一会儿,王动的整张脸,就布满了鲜血。

“啊——!啊——!啊啊啊——!!”

徒劳无功的杨永明一把将王动的头抱在怀里,仰天大哭,声音凄厉,仓惶,又满含辛酸和无尽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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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和何小海,逆着山谷中央的小溪,朝着小溪的尽头出发。

一开始,王欢走在前面,何小海落后王欢十几米的距离跟在身后;不过没多久,王欢便让何小海带路,他自己则坠在何小海身后十来米的地方。

何小海当然明白王欢此举的意图——“还不是在提防着老子,怕老子突然从后面给他一个闷棍!”何小海心中郁闷的想着,非常不愿意在前面带路。但谁叫自己现在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没了枪杆子,哪还有什么“政权”可言?

不过好在是王欢怕万一从前面跳出个豹子、老虎什么的,一口将何小海咬死,就暂时借给了他一把匕首防身,加上何小海对这条逆流而上的路来回走了两次,非常熟悉,一些地方还有他留下的痕迹,心头倒也不是太虚。

于是,虽然心头是极度的不愿意,何小海也只得在王欢毫无表情,冷冷的吩咐中张开笑脸,非常高兴的接受了前面探路的任务。

两人早上一早出发,中午在林中,王欢用匕首削了两根尖尖的树枝,对着溪中的游鱼一仍,“扑扑”两声,等两根树枝浮出水面的时候,便各自多了一条鱼上来。

仍然是一大一小,大的筷子长,小的则只有巴掌长。

之后,“捕”完鱼的王欢便在附近找了棵桉树,将背包一松,闭眼坐了下来。而在一旁观看,打算学两手捕鱼技巧的何小海,看着两条被树枝穿头而过,死得不能再死的鱼,双目瞪得如铜铃,一脸的不可思议!

何小海突然之间觉得自己的脖子有些发紧,还有些发硬,楞了一下之后,马上回过神来,屁颠屁颠的从溪水里捞起串着鱼的树枝,用匕首去鳞剖腹,找柴搭火,然后又向王欢借火借调料,忙得是“不亦乐乎”。

吃完烤鱼,解决了午餐,王欢拍了拍差不多全饱的肚子,一旁的何小海也偷偷按了按只有半饱的肚皮。

“LET’SGO!”,王欢冒了句英文,于是,两人继续出发。

这一路倒是顺风顺水,平平安安,在下午两点左右,两人便到了昨天何小海到过的小溪源头,看到了尽头的一汪潭水,以及潭水上面那扇电影院幕布似的,让何小海禁不住“诗兴大发”的瀑布

“老大,怎么样?没骗你吧?咱们身处的这个山谷就是一鸟都难飞的绝地呀!”再次回到这个曾把何小海从地狱的第一层拖到十八层的地方,何小海心里也是感慨万千:

“妈的,早知道,就不该来寻什么出路!直接在降落伞坠地的地方等,说不定昨天飞临山谷的直升机已经发现了自己,逃出了生天,哪里还沦落到像现在这样,让这个连名字都不肯透露的家伙,在自己头上作威作福,拉死拉尿,而自己却还要为了一口吃食,笑脸相迎,像伺候老先人一样伺候这龟儿子!”

而见了眼前这一汪两端延伸到两边悬崖,长度至少有五十米的深潭,以及上面那匹仿佛从云端落下来的,巨大的银色匹练,王欢的心头却是乐翻了天:“***,果然不出所料,绝地,这***就是一杀人避祸,隐身藏人的绝地,世外桃源啊!”

不过,王欢的脸上却还是一副严肃板正,让人看不出任何蹊跷。他沿着潭水,从一边到另一边,亲自走到潭水尽头的悬崖,细细观察,将看到的地形印入自己的脑海,以便以后用“魔镜”找到这个山谷时,可以一一比对。

何小海见自己的话像空气一样直接被王欢无视,也没有任何生气,因为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这一天一夜之间,他差不多把该生了气都生完了。对于这个用“卑鄙,无耻”的手段缴了自己的械,让自己做牛做马伺候他的特P,他应经是“出离愤怒了”。他现在唯一能够能够安慰自己,让自己“没有人格,抛弃自尊”坚持下去的理由,就只剩下了一个:

这是光明之前的最后一丝黑暗!这是老天爷对我的考验!坚持下去,坚持下去就是胜利!

围绕着这个水潭来回走了几次,甚至还趁着何小海不注意时,用从88狙上卸下来的望远镜对着远处的瀑布查看了一番,王欢终是放心下来。暗暗想着,这个地方,还真的是一人间宝地,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

四面环山,环绝壁,两头是水,头顶则是终日,甚至是终年不化的云层,浓雾将这个山谷完全覆盖,让这个狭长型的长谷完全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山谷中间有茂密的森林,肥沃的草原,多种多样的动植物群落,一个完完全全自成一体,可以自给自足的生态系统!

这里远离人类生活聚居区,找不到任何人类文明的痕迹;纯天然,没有遭任何人为的破坏和污染。不管在任何意义上,都是人居的天然绝佳之地。

唯一的缺点就是远离人烟,远离现代化的人类文明。然而,对于目前的王欢来说,这不仅仅不是缺点,反而还成了其最大的“优点”。试想,如果周围都是村落,到处都是人群,作为“全国A级通缉犯”的他,还敢在这里住下来么?

对此处山谷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后,王欢的心情终于大好。而现在,他看着这周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景,都带上了一种说不出来的,特别的感情。感觉上,就好像在看自己的“家园”一般。

“大概,当初一群生活不下去的,逃难的英伦岛人,坐着‘五月花’号,首次踏上美洲大陆时的心情,就跟现在的我差不多吧!”看着眼前清澈,干净的一汪水潭,王欢感叹了一声,然后将已经好了差不多了的右手一举,紧握成拳,笔直的刺像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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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送到!公司停电,现在才来……

感谢以下兄弟的倾情打赏:

arank,书友090314015602409,书友100610010028756,胡葵,书中的理想乡,有娓巴的洋,大白的哥哥,幽夜。小草,feng0083,戀~煞气暗航,100443,最爱尤娜,cathyo,龙骑飞逸,漫步云端OL,书友090702032321014,不命真相,超重低音。



90 冲突,红果子!(三更了……)


class="width">已经有将这个山谷当成自己私人领地的王欢,现在开始考虑着如何“处理”“何大洋”这个尾巴起来:

“没有了定位仪和信号弹向四周发射信号,这个‘何大洋’可能暴露的危险已经小了很多很多。那么,即便搜救队的直升机再次光临山谷上空,何小海也没有什么办法让搜救队知道他的存在。

“如此,这样一来,除非军方派出大规模的搜索队对整个神农架地区进行地毯式搜索,否则,休想找到他!

“但是,面对方圆几千平方公里的神农架无人区,要想进行地毯式搜索,先不谈上面有没有那个魄力和打算,即便有,啧啧,那花费的人力物力和钱力——肯定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啊!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一马平川,可以行车跑马的大都市,而是人迹罕至,各种大型野生动物出没的深山老林,不是一般的搜救队人能够适应的。

“所以,基于以上的考虑,在地面搜索队找到这里之前,这个‘何大洋’,倒是可以暂时放他一马——前提嘛……哼!就要看他自己‘懂不懂事’了!”

王欢心里快速转了几个念头,于是,何小海,或者说“何大洋”的命运,就暂时的被定了下来。

晚上,王欢并没有“捕鱼”来吃,而是像中午一样用匕首刨了跟树枝,使用了“标枪绝技”,掷杀了一只跑出来喝水的野鸡,野鸡在二十米远外被王欢“一枪爆头”,看得一旁的何小海心惊肉跳,咋舌不已!

“这是大棒啊!是他妈/刺/裸裸的警告啊!”何小海心头阴深深的想道,心思玲珑的他马上心头一片雪亮。

掷出了树枝之后,王欢便拍了拍手,到一旁“打坐养神”去了。剩下的事情他就不再管了,自然会由早就饿得呱呱叫的何小海,“热情洋溢”,“兴高采烈”的去拾掇处理。

野鸡烤熟之后,王欢自不客气的将两个鸡脚,鸡腿,鸡翅膀,鸡头,鸡脖这些精华部分一撕,外加一大块胸脯肉,然后才将剩下的烤鸡仍给在一旁早就口水直流的何小海。

“萝卜,就给你咯!”王欢一边暗想,一边美滋滋的吃起娇嫩酥脆的烤鸡来。

到了晚上,两人仍然相距二三十米搭了各自的帐篷睡觉。

为了驱寒和防止动物的袭击,何小海准备在帐篷的四周点四团篝火,刚点燃一堆,就见王欢飞速的从帐篷内钻出,手里拿着个不锈钢小盆,迅速跑到潭水边舀了一盆水,然后跑到火堆前,“哗啦”一倒,何小海好不容易点起的一堆火,就给浇灭了。

“晚上——不准——点火!”王欢脸色铁青,几乎是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对站在一旁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何小海说道。

何小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哪里又冒犯了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特P,顿时,只觉一股邪气上涌,连日来被强行压抑的怒火即将如火山一样爆发:

“你,你——,这这——”何小海气急,抬起手指,指着王欢,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可惜在他抬起手指前,王欢就已经转了身,朝自己的帐篷走去。何小海的手指也就只能做给自己看了。

“**,**,操操操操操操——操!***特P,你不要落在老子手上,你一旦落在了老子手上,老子一定让你龟儿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给老子记清楚了!”呈大字仰躺在自己帐篷内的何小海,怒发冲冠,凶神恶煞,嘴皮不断翻动,但却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恐怕只有将耳朵趴在他嘴边才能听见一两个词语。

回到自己帐篷内的王欢,心头也是相当的冒火,以至于在他见到那团黑夜中的火光时,差点拔出手枪,有一枪打爆何小海的冲动。

昨天晚上他也点火烤鸡来着,但却是在不知道谷内多了一个飞行员的情况下做出的事。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个家伙是个跳伞的飞行员,他哪里还敢让他在黑夜中点火,暴露目标?

虽然他明白,即便有直升机飞过,头顶上的这层云雾也将挡住火光搜索人员的视线,他们几乎没有可能发现几百米下的这团火光。而且,即使有直升机飞来,华夏国这种Z系列的直升机,又不是美利坚的科曼奇,那是隔老远就能听见的。

但,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架不住一个“万一”啊!万一那些个搜索队的,携带了什么热成像仪,热追踪仪这些王欢不了解的高科技设备来寻“何大洋”这家伙,那该怎么办?到时候,对于不能犯任何错误的他来说,就真是哭都来不及了。

“希望你不要再干什么挑战我底线是事,不然,老子不介意为老子的桃花源增加点肥料。”黑夜中的王欢,如同一匹被激怒的野狼,乌黑的双眼发出了骇人的幽光。幸好,此时的何小海没有在这里,看不见王欢的表情,不然,他肯定会收起自己那不切实际的“报仇雪恨”的想法。

第二天,两人又起了个大早。经过了一个晚上的睡眠和沉淀,何小海笑嘻嘻的走到王欢的身边,点头哈腰的向他问好,神态憨厚,笑容可掬,完全看不来昨晚发生在两人身上的龃龉对他有什么影响,仿佛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似的。

但王欢可不是那种有仇隔夜就忘的类型。虽然实际说来,这个“何大洋”昨晚犯了他的戒,但那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的,所谓无知者无罪。但王欢心中就是不舒服,恨不得走上去扇“何大洋”两耳光,所以,见了何小海有些奴颜婢膝的问好,王欢就只是一付没有什么表情的死人脸,让人猜不到他心中想的是什么。

见自己又是热脸贴了冷屁股,何小海心中是相当的不爽,还有些委屈:

“妈的,你并没有规定老子不许点火啊?老子点了,你一声不响的就给老子灭了,也不说个原因,还直接就走了,这,这难道是老子的错吗?”

一想到这些,何小海心中的怨气就是一阵直冒,但摸了摸“奄奄一息”的肚子,却又强行忍了下来,脸上也不敢有什么不愉的表情。

“妈的,一口饭难道英雄汉啊!”何小海怏怏的在心里自嘲道。

似乎为了惩罚何小海昨晚犯下的“大错”,早上起来后,王欢并没有再去捕鱼或猎鸡,而是兀自在帐篷边打了拳来,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像是没有止境似的。

何小海在旁边偷偷的观察了一会儿,见王欢打的拳非常奇怪,跟平日在电视里所见的散打,泰拳,跆拳道,空手道什么的完全不沾边,开始还有兴趣,多看了两遍后便也兴趣缺缺。

何小海看了下表,都快八点了,也不见王欢有丝毫想弄点吃的的打算,于是就觉得这龟儿子多半是想惩罚自己一番。

“***,老子没怪你,你倒反怪气老子老来了?什么东西!好,你不去找吃是吧,老子去找!等老子找到了,你就在一边流口水吧!”

于是,忍受不住饥饿的何小海气呼呼的跑到附近的林子里去找吃的去了。

这一找,差不多就是一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却是两手空空——哦不,确切的说是一手一个红彤彤的,看起来像苹果一样的果子。

原来,进了林子的何小海确实看到了不少好东西,比如野鸡,麂子,甚至还发现了一只小野猪。但问题是连一般家养的家鸡都没捉过的何小海,想仅凭双手去捉这些四肢灵活,反应灵敏,在林子里生活惯了的野物,却也太难为他了一些。于是,林子里一阵鸡飞狗跳,追赶了大半个小时何小海连鸡毛都没碰到一根,直到他看见了一条龇狗,在二十几米远的前方对着他龇牙咧嘴,汪汪直叫,这才让他那颗有些发热的头脑冷静了下来,赶忙朝回走。

在返回的途中,疯狂追击了大半个小时,又消耗了不少热量的何小海肚子更是饿得难受,于是摘了几个红红的,看起来像苹果一样的果子,也不管是否有毒了,拿到嘴里,就大咬了一口。

果子有些微甜,但更多的是酸涩,但对于饿得不知东西南北的何小海来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啃了四五个难吃的果子,何小海才稍微感觉好了些。在离开之前,似乎想到了什么,何小海又摘了两个,拿在手里,吐了两口口水在上面,然后将多余的口水甩掉,之后,就开始往回赶。

刚一出林子,鼻子灵敏的何小海便闻到一阵异香。他心中一喜,急忙朝正忙着烤鱼的王欢跑去,等到了的时候,却见上面只有一条筷子长的鱼。

何小海愣了一下,但马上就回过了神来,手脚不慢的伸出手去想搭把手,不过却被王欢一让,躲开了。

何小海脸上有些不自然,口中却道:“呵呵,老大,在林子里给你摘了两个水果。味道还将就,吃点补充些维生素。”说完,就将两只加了料的红果子递给了王欢。

王欢瞥了眼,便收回目光,口中不咸不淡的道:“谢了,我还是吃我的烤鱼好了。”然后又继续开始烤起鱼来。

何小海讨了个没趣,便准备离开,离开这该死的,让他口水直流的烤鱼,但走之前,却还是说了句:“呵呵,那好,老大,你慢慢烤。有什么需要兄弟帮忙的,直接叫我,我就在旁边。那——我就走了?”

王欢没做声,何小海也就不再这里当门神了,于是回到自己的帐篷处,背着王欢坐了下来,拿起手中的一个红果子,看了看,然后狠狠的咬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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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缓和,面包树!(第一更,求票!)


class="width">两人各自吃完自己的早餐,然后王欢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上路。

瀑布这个地方按理说也是个好地方,有水有泉有瀑布,靠近潭水是一大片草地,后面紧跟着就是森林,打猎,找吃什么的都方便。奈何这里不是王欢初次落脚的地点,整个山谷,他感情最深的还是山谷的另一端,最开始从悬崖上攀爬下来的那片广袤的草地。况且,那里还埋着食品,衣服和一把狙击枪,所以,综合考虑之下,王欢还是决定回到起点。

见王欢开始收拾,一旁的何小海自然怠慢不得,赶紧将自己那简陋的窝一番拾掇,背在背上,然后赶在王欢走路之前,在前面带路。为了从王欢口中讨来一口热乎乎的肉食,他是不敢再耍什么小性子了。

为了怕何小海出意外,王欢想了想,还是顺手将伞兵刀射到了他的跟前,而这,却被何小海当成了王欢原谅他的信号,心中一直徘徊不散的阴霾于是去了大半,一路上自是尽心尽力,溜须拍马,人前人后,将王欢伺候得那是一个周到体贴。

不过,回去的时候,王欢就没有像来时那样赶路赶得那么凶,而是以一副游山玩水,视察领地的心态,慢慢悠悠,不慌不忙的边走边看,走走停停。

心态一变,眼中所见也为之一变。以前没怎么留意,或者留意到了也被他有意忽略了的各种动植物,如雨后春笋一样,不断出现在王欢和何小海二人的眼前。

他们发现了一种白熊,通体雪白,有点像北极熊,只是体积小了很多,看起来更像大熊猫多一些,而且也是吃竹子,性格温驯,憨态可掬,毛茸茸的,时不时用它那厚厚的手掌揉着脑袋上那个通红的鼻子,样子非常可爱。<<>>

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也被两人看见了一两只,在高高的树木之间抛来抛去,警惕的,远远的看着两个从未见过的,移动的“人形物”。

植物也是多种多样,很多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两人在靠近一边悬崖约三十米的地方发现了几株参天巨树,那种至少需要七八个成年人合抱才能抱拢的大树,树干笔直,树冠高耸入云,怕样子不下百米。

最奇特的是,这几棵参天巨树上还生长有一颗颗像面包一样的果实。

“**!难道真有所谓的面包树不成?”看着巨树上面一团团,一簇簇,硕果累累的果实,嘴巴大张的何小海仰着头,爆了句粗口。

像面包一样的果子结得很高,离地面至少有二十几米,差不多**层楼高。对于何小海来说也只能望果兴叹!

站在树下的王欢在地面寻了个鸡蛋大小的石头,对着一个“面包”一扔,隔了几秒,就见一个黄橙橙色的果实落了下来,被早就站在树下,伸出双手的何小海接了个正着。

“老大,你闻闻?真香!不会真的就是面包树吧?”何小海双手捧着面包果子,讨好似的递到王欢的面前。

王欢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行为。拿起面包,还没放到鼻端,就闻到一股清香,仔细分辨了一下,还真有那么一点烤面包的味道。用手将果子掰开,露出红色的果肉,一股略带酒味和面包味的香气,便扑面而来。王欢用手掐了点果肉,放在嘴里一尝,香甜香甜的,有点像芒果,又有点像红薯,但吃在嘴里还是有点涩,估计是还没完全成熟的缘故。

“这倒是填肚子的好东西,就是不知道可不可以长时间保存,如果能的话,到了秋天,将之采摘下来,保存起来,倒是可以作为过冬的粮食了。”王欢心念电转,一下子就想到了粮食的上头。

由于还不饿,一路上何小海的表现也让他满意,另外就是存了一种实验的心思在里头,王欢尝了点“面包果”后,就将整个果实抛给了在一旁哈喇子直流的何小海。

“谢谢老大,那我就不客气了哈!”何小海兴高采烈的接住面包果,喜滋滋的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句谢谢,倒是说得心甘情愿,因为他心里明白,没有王欢的“弹指神通”,对于挂在二十几米高的面包,自己是没有丝毫办法的。

人,关键时候还是得分清形势,会看眼色,人在屋檐下,就是要低头!太宗的那句‘韬光养晦’,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金科玉律呀!”啃着面包的何小海暗自得意不已,心中更加坚定了在出谷之前,要将“装孙子,抱大腿”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到底!

就这样,两人一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看到什么看好的或怪异的果子,能够摘的,何小海就自己去摘;摘不到的,王欢就使用“弹指神通”,用小石子把果子射下来,接着,何小海就会如猎狗一般,将射落的果子拾回来,让王欢先行品尝,他则等待着王欢的“恩赐”。

由于森林的物产风物,各种认识或不认识的果子繁多,一路下来,倒是将何小海蔫瘪的肚皮胀了个滚圆。为了以后救急,他还用匕首割了块伞布,做成一个包袱,将吃不完的果子包了起来。但也没包几个,因为后来王欢发现了他的意图之后,便不在动手射果子,对森林的探索也暂时告一段落,开始返回小溪,加快回程的步伐。

“这***倒是奸猾,晓得存粮了!”王欢心头好笑,却也没阻止何小海的存储计划。他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做什么事都不能将对方逼得太急,太急,就狗急跳墙了。

而他,目前显然还不想杀什么狗。

下午四点,两人回到了何小海当初跳伞坠落的草原。王欢看了看时间,想了会儿,觉得在今天之内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山谷的另一头,于是就决定在这里安营扎寨。

由于发现了几棵可能作为冬粮的面包树,加上一路上何小海鞍前马后,“任劳任怨”的将王欢伺候的无微不至,王欢也决定赏这家伙一点甜头,刺激一下他的积极性。于是傍晚的时候,王欢入了一次山林,打了一头七八十斤的野山猪。

“那边靠近溪水的边上,有些白桠,去捡一些过来,晚上吃不完的,全部用白桠熏起来,明白?”王欢丢下一句,就不再管,走到一边打坐练功去了,他相信,剩下的“小事”,这个“何大洋”一定会干得漂漂亮亮,百分百让他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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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又多了一人,相见!(第二更,求票!


class="width">两人一夜相安无事。

第二天,王欢一早练完拳,两人继续吃着昨天晚上何小海费了几个小时,流了无数眼泪才熏好的熏野猪肉。由于王欢孜然,辣子,胡椒等烧烤作料备得充分,而四处活动的野山猪肉质本就出众,非饲养猪可比,加上何小海自身又是一个“老饕”,在烧烤上非常有一手,两人吃得是满嘴流油,不亦乐乎。

由于肉源充足,王欢也不好限制何小海的食量,于是也只有暂时让他一顿海吃。

两人吃了两顿,也不过只吃了七八斤肉,而剩下的,被何小海烟熏好了的野猪肉少说还有四五十斤。王欢就让何小海背了起来,作为两人以后几天的食物。

对于这种事情,何小海肯定是心甘情愿,把胸脯拍得是震天响:

“老大,你就放心好了!肉在人在,人亡人亡!这肉搁我这儿,要是少了半两,你从我身上割下一块来补上!我何大洋如果皱了一下眉,就是他妈/的龟孙子!”

走过了平坦的草原,又进入了茂密的丛林。这段路何小海并没有走过。为了加快进行的速度,王欢没有让他在前面带路,而是自己走在了前面。他相信,凭着这几日相处下来对“何大洋”这个人的了解,目前的他,是不会,也不敢掀起什么浪来。

于是,两人放弃了对沿路动植物的探索,一路急赶,饿了,就煮些烟熏的野猪肉来充饥;渴了,就埋头伏在小溪边喝水,紧赶慢赶,终于是在下午三点的时候,走出了丛林,来到了王欢当初来到的那片狭长的草原。

“这片草原,可真大,真肥!咦,前面还有一群羊子!老大,以后咱们可以吃烤羊肉串了!”面对眼前的这片草原,何小海禁不住眼前一亮,但马上,目光就被远方的一群山羊给吸引了,再也移不开分毫。

已经有将整个山谷,看成自己“私产”的王欢,看着前面七八十米远的一群悠然自得,自由自在吃着青草的羊群,心头也是舒畅不已;但下一刻,脸上露出的一丝笑意便凝固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人,一个穿着白大褂,像雕塑一样,坐在潭水边的人。

“今天就在这里安营扎寨。你就呆在这附近,我到那边去看看!记住,我不叫你,你就不要过来,明白了?”王欢神色肃穆的对何小海吩咐,或者说命令道。

何小海见王欢那张如同六月浮云的脸又变了色,心里一个“咯噔”,以为自己在那些地方又得罪了这位“少爷”,但他已经有了经验,马上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老大,你尽管去,不用管我!”何小海站直了身体,干脆利落的答道,“您放一万个心,我会将咱们的食物保存好的!”末了,又加了一句。

不过,等王欢走后,何小海也极目远眺,才发现潭水边好像坐了一个人在那里。

“妈的,又想岔了!***特P,这几天把老子搞得都有些神经兮兮的了!不过,这山谷,怎么会还有一个人?难道是这特P的同伙?女的还是男的?***,不让老子去看,看来多半是他的姘头了!”何小海心头不忿,恶意的揣测道。

离开何小海有两百米的时候,王欢用左手从腰间摸了把飞刀,右手从大腿处抽出93,打开保险,弓着腰,迅速的朝白衣人那里接近,一边急行,一边心中心神打转:“怎么两三天不见,这里就突然钻出了一个人来?这人是谁?如何来的?来干什么?有什么企图和目的?”

带着这些疑问,王欢蹑手蹑脚,迅若灵猫,迅速的靠近“白衣人”。

随着离“白衣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在大概还有两百来米的时候,王欢发现,就在“白衣人”的身前,竟然还躺在一个“白衣人”!

第一个白衣人坐在潭水边的草地上,第二个白衣人则躺在地上,头和上身被第一个白衣人抱在胸前,两人都是面向水潭而背向王欢,所以一开始王欢只看见了一个人。

不管是坐着的白衣人还是躺着的白衣人,两个人都一动不动的,形若雕塑!

“这两个家伙,到底是死人还是活人?”迅速接近的王欢头皮发麻,心头下意识的就有些虚,手头的飞刀和手枪不由握得更紧了。

但随着王欢的不断靠近,在离两白衣人还有二三十米的时候,视力超好的王欢就看出了蹊跷之处:

坐着的白衣人没死,能看见身体细微的晃动和听见一阵微不可闻的叹息;而被他抱着的那个则生死难料,完全像木偶一样,没有任何生气。

王欢慢慢的放轻脚步,绕了一个圈子,绕到两人的侧面。感觉这两人应该对自己没什么威胁,王欢便将右手的手枪插回枪套,但保险仍然开着。万一有突发的情况,对现在的他来说,拔枪开火也就是零点几秒的事。

“咳咳——”绕到两白衣人身侧的王欢咳嗽两声,然后便全神贯注,注意两人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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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明在水中抱着养子王动的头,撕心裂肺的哀号了一阵,然后便拖着王动的尸体,一起朝几百米外的岸边游去。

上了岸,将尸体拖到岸边,累得筋疲力尽的杨永明一屁股坐了下来。他将养子那颗被水跑得发白,折断了颈骨的头颅抱在怀中,无声的饮泣起来。

出卖,背叛,无辜,无助……各种情绪,如排山倒海般将杨永明完全淹没,让他无法自拔。

此时的他,想到了很多很多,想到了对他忠贞不渝的妻子潘洁,当初两人一起在哈佛艰难求学的种种经历;想到了自己不顾妻子的苦劝,一意孤行,怀着满腔热血,毅然回国时的豪迈,——而深爱自己的妻子,为了自己的固执,也不得不终止了在美国一家知名生物制药公司高达百万年薪的职位,跟着自己回到华夏,回到华清大学做了一名普通的教员;又想到了自己初到华清时为了申请一个研究项目遭遇到的种种磨难和倾轧,无数的扯皮,无数的推诿,无数的阿谀逢迎和溜须拍马,才有可能获得点点的研究资金进行自己喜欢的科学研究;又想到了两年前潘洁换上的癌症,这种早期癌症,如果在美国,很轻松的就能够完全治疗,但在华夏,却成了不治之症!——或许,也不是不治之症,但对于一无关系,二无财力,身家“清白”,随时都要看领导眼色来获取研究资金的两个“教书匠”而言,却等同于宣布了妻子的死刑!

又想到了去孤儿院,领养养子时的兴奋莫名……再后来,就是一家三口虽然不甚富裕,但却也和乐融融的家庭生活的画面,养子王动的乖巧,懂事,以及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对科学研究的敏感力和洞察力,意识到这点的时候,两夫妻简直就像小孩子一样高兴得跳了起来,庆幸自己两口子捡了一个宝——但同时又非常疑惑:

如此聪明可爱的孩子,他的亲生父母怎么忍心丢弃他呢?

无数画面,如同放电影一般,在杨永明的脑海来回闪现,不断播放又回放。

“潘洁,我错了啊,我真的错了啊!我不仅害了你,还害了咱们的孩子啊!潘洁,洁啊……”

杨永明抱着王动的头颅,坐在青翠欲滴的草地山,无声的饮泣,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来小,后来,哭着哭着,便昏睡了过去,直到他被两声不大,却异常清晰的“咳嗽”声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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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更新之后,《逃犯》就要上架了。一时之间,心中有些感慨,心中仿佛有千言万语,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一路上,承蒙各位兄弟的支持,捧场,几位编辑的厚爱,细心指教,席子这个不算新人的新人总算苦尽甘来,媳妇熬成婆,要开始上架卖肉啦!

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席子,有什么想法,对于剧情,人物有什么建议和意见,都可以在书评区或者《逃犯》群里面告诉席子,只要合情合理,席子觉得有意思,席子都会有所考虑的(昨天就跟一位书友聊天时发现了一个好点子,恩,非常的好,对情节的发展很有延展性)。

听说VIP的第一章对于一本书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作者都在求,那席子也随个大流,求有能力的书友,能够忙帮订阅一下第一章节的内容。

多贼多贼!

入了V之后,席子也将加快进度,尽快将末日世界的华丽场面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出来,绝后不敢说,但空前是肯定的——还没发现哪一本书末日流的书可以铺垫二十几万字的,哈哈……。事实上,经过二十几万字的前期铺垫,该有的,该出现的差不多都出现的,以后嘛,大家是目以待吧!

最后,还是老生常谈,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还多了一个,求订阅!

逃犯王欢,携一众佳丽,敬请恭候阁下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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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此刻,谷中无声!

93

此刻,谷中无声!(三更,求推荐!)

杨永明抬起头,睁开浑浊的眼睛。此时,他的脑海里完全还是一团乱麻,似乎还沉浸在对往日的追忆以及深深的自悔当中。

杨永明的视线是从下往上扫的。

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双军绿色的作战靴,然后是同样迷彩色的裤子。视线再往上移,就看见了大腿两侧的枪套以及里面的手枪——这让他心中一惊,不经意间紧了紧抱着养子上半身的手。

目光继续移动,出现在眼前的是绿色迷彩作训服,胸前有着各种小口袋的战术背心。然后一路向上,当他看到王欢那张脸的时候,却骇然吓了一跳,屁股“腾腾”的朝后退了两步。

“你,你是——”杨永明颤抖着的举起右手,伸出食指,指着王欢,半天说不出话来。

而王欢,见眼前这个一身水湿,头发凌乱,脸色苍白,胡须一团糟的白衣中年人一见自己,就像看到了什么怪物似的,吓了一跳,还用手指着自己,心中也极是纳闷。

“怎么,这家伙莫非认识自己?难道是——”王欢心中马上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右手食指弹动,就想去摸枪。

“……你,你是不是姓王?叫王欢?”心情震荡,无比激动的杨永明用手指指了王欢半天,才又说了一句!

见这中年人竟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王欢的眼中就是厉芒一闪,正待抓枪的那一刻,却又见白衣中年人朝后坐了一步,将他怀中一直抱着的另外一个白衣人放平,让其面孔朝王欢的方向一偏,又理了理此人被水打湿的乱发,将他半睁的眼睛闭上,这样,一张完整的脸孔便出现在了王欢的眼前。

“这,这,这……这怎么可能?他,他……他是到底是谁?快说,快告诉我,地上的这个人到底是谁?”正待拔枪的王欢瞥眼一看,这一看,却让王欢心神巨震,三魂去了七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地上躺着的那人,竟然,竟然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但这怎么可能啊?他从小就是孤儿,还没满岁就被奶奶收养,可从没听说自己还有什么孪生兄弟啊!可是,如果此人不是自己的孪生兄弟,怎么可能跟自己长得如此之像?

王欢呆呆的盯着地上那张毫无血色,已经安详的合上了眼睛的年轻脸蛋,平时那颗转动如马达一样的头脑,此时却像被人强行的拔掉了插头,以至于完全无法运转,脑海完全是一片空白!!

而看到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如此剧烈的反应,杨永明那双开始还没什么生机的双眼,片刻间便恢复了不少活力。现在,他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

此人,就是王动同父同母的孪生兄弟,——王欢!

“阿欢,他,叫王动,是你的同父同母的孪生哥哥!我是他的养父,杨永明!”看着脸色煞白,浑身都有些发抖的王欢,杨永明轻轻的梳理着王动的头发,轻声说道。

“不,不,这不可能!我没有什么孪生哥哥!我就是一个人!你骗我,是你骗我的!你骗我干什么?你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你信不信?”听这个自称“杨永明”的,说地上这个看起来明显已经死了的,叫什么“王动”的竟然成了自己的孪生哥哥,愣在一旁的王欢霎时间像还了魂般跳了起来,一把掏出腿上的手枪,哆哆嗦嗦,语无伦次的指着杨永明吼道,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艳阳高照的下午,感到不那么寒冷!

是的,此时此刻的王欢感到非常的冷,冷到深入骨髓,冻彻心扉!

而面对王欢有些失态,甚至是失控的表现,杨永明的表情则要缓和了很多。他抬起头,盯着王欢慌乱,闪躲,不敢跟他对视的眼睛,表情淡然的道:“阿欢,把枪放下吧!我没骗你,也骗不了你!事实胜于雄辩!即便你一枪把我打死,也改变不了你是王动的亲弟弟这一事实!而现在,你的哥哥王动,却已经死了,被人从千米高的空中落到水潭,活生生的给摔死了!他已经离开了我们。我,我再也见不到我的动子了!呜呜——”

说道此处,杨永明这时不禁又回想起了几个小时前那惨烈而又绝望的一幕,于是眼泪忍不住的又流了出来。

杨永明的眼泪和那嘤嘤的哭声,让王欢那暂时被震惊出窍的灵魂又归了位,有些迷乱的头脑也恢复了不少清明。他慢慢的将手上的枪关了保险,插回枪套,然后又将左手心的那片飞刀,插回了腰间的黄牛皮带。

回归了理智的王欢再看那张苍白的,合上了眼睛的年轻人的脸,便觉得有种说不出的亲切,仿佛两人间有某种神秘的看不见的线,在缓缓的将自己拉向他的身边。

王欢慢慢的靠了过去,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就蹲下来身子,将手伸向那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轻轻的抚摸,只觉上面是一片冰冷,还有些僵硬,混不像正常人应有的触觉。

王欢知道:这个人,死了。

“这个叫王动的,跟自己同父同母,却从未谋过一面的亲哥哥,此刻,已经成了一具没有呼吸的,冰冷的尸体。他还没来得及见自己最后的一面,就离开了这个冷漠的人世间。自己跟他近在咫尺,却又相隔天涯。他在临死前想的是什么呢?是无穷无尽的恐惧?还是一种生的解脱?亦或是悲叹我这个从未见面,不知生死的‘弟弟’?

“弟弟?哥哥?多么亲切的词语!我以为这个带着血色的人间,除了收养我的奶奶,将没有任何亲情的联系,却想不到,在这个天地的某一方寸间,却还有一个一模一样,血浓于水的孪生哥哥,于我并立于世!

“但是,我却不能见你最后一面了!而你,就这么径直的走了!哥哥呀!你干嘛走得这么快呢?你我两兄弟,虽然被那无情的父母给抛弃了,但只要咱们兄弟联手,何愁不能在这冷漠的人间创下属于咱们自己的天下?即便当不了人杰,也要做那让周遭这些魑魅魍魉胆寒的鬼雄!

“……”

王欢抚摸着自己孪生哥哥的脸蛋,思绪翩飞,心境竟然不受控制的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异想当中。

于是乎,王动,这具已经魂飞天外的死尸,通过一种神奇的方式,将他那位一生寻找却不得的弟弟以及自己的养父,包括他自己,奇妙的联系在了一起。

此刻,谷中无声!

94,交心,推论!

94,交心,推论!(四更了,求票,求打赏!)

何小海百无聊奈的在这片草场的另一头徘徊着。从下午…一直等到晚上8点,也没等到王欢那边传来什么消息。

“搞什么飞机?怎么还不回来?或者叫老子过去?”何小海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嘴里衔了一根狗尾巴草,脖子伸得像鸭子一样长,向着草场的尽头张望。但现在的天色已经有些暗淡,加上距离实在是有些远,所以任凭何小海如何努力的手搭凉棚,也看不清另外一头的动向。

“**,难道真是这家伙的拼头?两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然后火星撞地球,开始了马拉松似的战斗?狗日的,安逸哇!”何小海恶意的猜测着,有些不忿,又有些羡慕。一想到那两奸/夫yin/妇有可能正趴在草地上干得正酣的火热场景,多日未尝腥荤的何小海就觉自己的气血有些翻滚,下面的“小海龟”也有些不受控制的蠢蠢欲动。

就在何小海兀自一个人在哪里暗自意yin,打算要不要自爽一番的时候,就感到自己的身体挨了一小石子,愤怒的抬头一望,就看到五十米远外的王欢朝他一挥手,之后。转身就朝回走。

于是,何小海急忙“乐呵呵”的背起地上的帐篷和熏猪肉,心头却是暗恨不已:“狗日的,竟然朝老子扔石子!难道没长嘴巴啊?”暗恨的同时,又有些心惊:

“这狗日的,竟然这么远都能击中自己,这准头?这手劲?……”何小海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一缩头,更是对自己昨天做出的“韬光养晦,卧薪尝胆”这一英明决策佩服不已。

背着几十斤重物,走了近千米的何小海,等终于走到水潭边,见了王欢的“拼头”时,才发现对方竟是一个不修边幅,头发胡子乱糟糟的糟老头子!

“**,这狗日的还有这种爱好!”黑小海心中腹诽不已,脸上则挂着满脸笑容,对着杨永明友好的点了点头。

“这是我杨叔。以后他的话就是我的话,明白了?”王欢淡淡的对着何小海介绍了一句,然后又微笑着对杨永明介绍道,“这个是空军大校,俄27飞行员何大洋。”,语气不乏轻蔑,特意在那“大校”二字上加重了音量。

“明白,老大!”何小海立了个正,然后赶忙鞠躬像杨永明打着招呼,“杨叔您好!以后您有什么事儿。只管吩咐我何大洋就是了!”

“你好!”杨永明淡淡的回着话,脸上却毫无表情,似乎并没把眼前的这个“大校”看在眼里。经过了这一系列事件后,别说“大校”,“大将”来了,杨永明的心潮都不会有半分波动。

“**,堂堂大校,什么时候变得怎么不值钱了?早晓得当初就说老子是少将得了!”见杨永明对自己这一“空军大校”完全的无动于衷,甚至还带有一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何小海顿时就有些后悔,只怪他自己当初的谱摆得太小,没唬住这两个家伙。

杨永明的加入,让整个山谷增加了不少人气,但对于何小海而言,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心思敏锐,善于捕捉人心的他很快就发现:这个特P的叔叔,似乎也跟这个特P一样,不善言语。他经常见两人有意无意的走在一起,但两人之间却没话语的交流,即便有,也是眼神方面的。这让生了一颗七窍玲珑心的何小海很快就别出了苗头:

“感情这两叔侄在防备着老子啊!”何小海心头一惊,有些愤怒,但随即,就泄了气,因为他马上就想到了即便如此,即使他看出了这两叔侄的防备心,又当如何?这行为怪异,不合常情的特P从头到尾就在防着自己,他又不是不知道。但知道了又怎么样呢?难道自己还能够哭着、喊着、跪在这特P的前面,指天发誓装孙子,装龟儿子,然后叫对方对自己敞开心扉,别防着自己了,大家几十年前都是一家人啊……

想到这些,何小海就有些情绪低落,一个特P就够难伺候的了,再加一个更老的家伙……唉——!

但何小海没“伤春悲秋”多久,就被王欢打发去草原另一边的林子去砍些树木过来,给他的“杨叔”搭帐篷。于是,何小海只得“高高兴兴”,非常“荣幸”的接受王欢的安排,借了王欢的伞兵刀,去砍树去了。

没走多远,何小海一回头,就见这特P和他的“杨叔”靠在了一起,两人叽叽咕咕,“亲密无比”的聊起了天来。

“操!狗日的断背,有啥了不起的?走了走了,老子不用在这里犯恶心了!”何小海扛着伞兵刀。大模大样的去砍树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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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前,就在何小海坐在草地上,百无聊奈的叼着狗尾草消磨光阴的那段时间,王欢和杨永明,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人,却神奇的通过王欢的孪生哥哥,已经死去的王动奇妙的联系在了一起,横亘在两个陌生人之间应有的生疏,隔膜和猜忌,在王动那张年轻,安详的面孔前,纷纷落了幕,冰消雪融。

于是,杨永明敞开心扉向王欢,自己养子一直寻找而不得的弟弟娓娓道出了当初如何从孤儿院收养哥哥王动,如何抚养其成人,哥哥王动如何聪明绝顶,小学、中学,以及大学连续跳级,以至于未满二十岁,就考入了华清大学生物工程系博士班,以及几日前自己和养子一起被军方招入,一起研究高度绝密的研究体。到后来他的哥哥又如何“因言获罪”,自己也跟着受到牵连,被邓加那老狗迫害,从近千米的高空扔了下来。

至于绝密不绝密,对现在的杨永明而言,他已经毫不在乎了。

关于自身变异的事情,杨永明对王欢也有所提及,并且亲自给王欢做了示范。不过,让杨永明感到略微吃惊的是,王欢对此似乎没有太过激烈的反应,直到紧接着。王欢向杨永明讲了自己的故事后,杨永明才恍然大悟:

在某种程度上,养子的这个弟弟,比自己知道的还要多啊!

而王欢,差不多也毫无保留的向杨永明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自己如何在未满一岁时就被奶奶收养,如何跟奶奶一起两个人相依为命,如何度过那对自己而言不太精彩,乏陈可善的大学,大学毕业的最后几天,如何“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以至于惹下滔天大祸,然后一路逃亡,一步步被逼到神农架的深处,与太保们周旋,搏杀,又“适逢其会,撞了大运”,碰到了坠落在山林的美国飞船的残骸,发现了一具已经死亡的宇航员尸体,最后,翻山越岭,到了这个山谷。

基于一种连他自己也说不太清楚的原因,王欢对杨永明隐瞒了以下…:

1,他没有告诉杨永明自己练习了《疾走功》和《飞刀诀》,只说自己从小为了少去医院少生病,于是经常锻炼身体,还跟着一个广市老家的一个退伍的邻居大叔,学了几手军中搏击术,所以自小就手脚灵敏,打架厉害。

2,他没告诉自己杀死了美国宇航员,杀死了他们研究的那个“研究体”。当时看到了已经死亡的研究体后,他说他也暗自吃惊,这个宇航员,在飞船凌空爆炸后,竟然没有“粉身碎骨”,尸体竟还保存得如此完好无损!于是好奇之下。

就去摸了一番这神秘的尸首,结果发现此尸竟“刀枪不入”,“心下害怕”的王欢以为遇到了“妖怪”,于是就跑了。

3,他也没说他得到了一个几乎可以逆天的“黑匣子”,提都未提。

王欢觉得,第二点,就让它像无数历史真相一样,永恒的淹没在历史的河流中吧!而第一点和第…,现在暂时也让它们成为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秘密,至于什么时候解密,或者解不解密,以后看情况再说!

杨永明对于王欢所说的一切,没有任何怀疑。两人通过交换信息,又相互印证了两个事实:

1,华夏军方参与了对美国飞船的捕获,但最后却失败了,被美国人以某种方式毁灭了自己的飞船。飞船残骸落入华夏西南的神农架地区。飞船里有且只有一个宇航员,而非美国人宣称的七个,也非华夏国宣称的两个研究体。他们一个对全世界撒了谎;另一个则谎都没撒,除了对杨永明和王动两叔侄而外。

2,飞船残骸和唯一的研究体落入了华夏国手中。该研究体具有某种人类未知的“感染性”,感染性的表现之一便是让被感染者成为另外一个活着的“研究体”,“刀枪不入”,触觉下降;除此之外,暂无其他症候。至于感染后的人有无其他表现,现在暂时还不得而知。

王欢和杨永明两人经过相互探讨,认为对于接触过研究体的人,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感染,比如王欢,他接触研究体最早,然后现在却屁事没得。而其他人……这时,杨永明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好友侯雄,送自己和动子上飞机的刘兵,以及养子王动,在这么几天中似乎都“不约而同”的感冒了,——那种非常厉害,恨不能将肺都要咳出来的重感!

难道,什么东西,已经在人类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偷偷的开始起作用了?

95,重生!

95,重生!(第五更,一万二千字求票!)

杨永明将他的发现告诉了王欢。并告诉了他的忧虑和担心。

“杨叔,你是说,侯教授,我哥以及那个什么刘博士很可能已经受到了研究体的感染?”王欢皱起了眉头,轻声的问道。

“恩!现在的时节是七月天,近一段时间的气温也没什么大的变化。所以,受凉感冒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而是相当相当的少。况且,他们那几人,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恒温的地下,除了刘兵,基本上都没外出的时间。”

“最重要的是三人都接触过研究体?”

“对,阿欢,这才是问题的重点——这三人都曾近距离接触过研究体!再加上他们三人的症状非常相似,都是咳嗽,非常剧烈的咳嗽。所以,我怀疑他们已经被研究体给感染了。”杨永明缓缓的说道,脸上是一股化不开的忧色。

“杨叔,那你认为这种感染会不会很严重?”对此,王欢也有点好奇。

杨永明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有些遗憾的道:“我也不清楚。他们还没去医院检查过,或许现在老侯和刘兵已经去过医院了也说不定!但现在的我,却不太可能知道了。没什么大问题,能够治好最好,如果不能……那麻烦就大了!这具研究体,实在是太古怪了,他的各项生理机能,都大大超出了人类的认知。我们目前能够做的,也不过只是一些基础性的物理,化学和生理分析,离解开这具匪夷所思的研究体的秘密,实在还相差太远。不说这个古怪的研究体,就是对人类自身,一旦深入到细胞级别,问题就会变得相当的复杂。举个例子吧:以人类目前的科技,可以生产出运算速度达千万亿次的计算机,但却无法搞出一个最简单的细胞来——我的意思是像直接生产产品那样,从实验室或工厂生产出来。”

虽然王欢只是在中学时进行了几年生物学方面的启蒙教育,但杨永明话中的意思,他还是能够明白:人体,包括任何生物体,都是相当艰深,相当复杂的东西。以人类目前的技术,还只配处于一个观察者的角度,在某种程度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不管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的宗教或神话故事中,创造生命。这都是属于上帝或神明的工作啊!

对什么细菌啊,病毒啊并无多少认识的王欢对此倒是不太放在心上,他见杨永明始终眉头深锁,于是开玩笑的安慰道:“杨叔,你也不要太过担心。你看,我就接触过这什么劳什子研究体,现在不是还好好的?而你,虽然被感染了,但目前看起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副作用,反而还得到了一身十三太保的横炼功夫,何乐而不为?”

听了王欢的玩笑,杨永明却是一阵苦笑:“阿欢,你倒是想得开!细菌,病毒这东西,是需要人类以极大的小心和万分谨慎的态度去对待的,稍有疏忽,结局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历史上历次发生的黑死病,霍乱,几年前那场让整个人类恐慌的SARS以及前不久的N1H1,都是跟这些肉眼看不见的小东西有关。这些小东西一旦没控制好,或者发生了严重的变异。后果,将不堪设想!”说完,杨永明脸上的忧色更深了。

见杨永明说得严重,王欢也收起了轻松的笑脸,正色道,“杨叔,你说的我明白了!但是,咱们不是掌权者,对此也毫无办法啊!有些人要玩火,对于你我一个逃犯,另外一个说不定已经打成了‘叛国者,卖国贼’的人来说,想阻止,也阻止不了啊!”

杨永明心中一惊,变色道:“什么,‘叛国者,卖国贼’?不会吧,阿欢?邓加那老狗既然用精心安排好的意外,‘搞死’了我和动子,还想在我们头上泼粪,搞臭我和动子的名声不成?”

“杨叔,你不要那么激动,这也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经过了这么多事以后,对于一小撮人,我们应该像先知那样,‘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猜度他们的‘良苦用心’”。见杨永明似乎还没脱离知识分子的那种“天真”,王欢急忙提醒道。尽管在这件事上,他也认为邓加在“害死”杨永明和王动后,还要去扣大帽子的可能不大;最大的可能。就是用一个其他的名义,为杨永明和自己的哥哥按上一顶“因公殉职”,或者“因公殉国”的帽子。

但事情无绝对,谁又能说得清呢?

被王欢提醒了一句的杨永明,激动的心情也慢慢开始平复,他对王欢点了点头,道:“阿欢,你放心!我以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生醉心于研究,对各种阴谋诡计漠不关心,甚至嗤之以鼻,总善于以最好的良心,去猜度天下人,不过现在,却终于也受到了惩罚,不仅害死了潘洁,连你哥哥也惨受其害。要是当初我多一个心眼,多关心些实事,他们当中任何一位,也不会离开。放心吧阿欢,以后对人对事,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听到杨永明凄惨,近乎忏悔的述说。王欢的心头也是非常的不好受,情绪也因之而有些低落,他没有接杨永明的话,只是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毕竟,不管是杨永明的妻子潘洁,还是自己那未曾谋面的孪生哥哥,要单论感情,与他们生活了几十年的杨永明都比王欢还来得深;而自己,也不过是基于人类血缘上的天然感应,而对那位在临死前。都不忘寻找自己这个弟弟的哥哥的感怀悲伤罢了。至于说有多少深入骨髓,有多少刻骨铭心,对于天性偏冷的他来说,那却是谈不上了。

“对了,阿欢,你有什么打算?难道你就这么一直逃亡下去?或者一直终老山林?”这时,杨永明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拉着王欢的手,神色惶然的道。

“杨叔!老实说,对于以后的打算,我确实没有多少好的办法可想——你知道的,我面临的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只要他们用心,想干,在华夏这片980万平方公里的地方,就没有他们干不掉的人!我的打算是先在深山老林里面躲一段时间,等风声过去之后,就离开这里。先偷渡到香港,然后再去琉球,或者去美利坚或者欧洲都行。我会点中国功夫,跑步也很快,估计跑进十秒没有什么问题。再练习一段时间,参加田径搞短跑,或者中长跑问题都不大。英文口语和笔试都过了八级,交流也没什么大问题。所以,你不要有什么担心。”

“偷渡?唉,也是!你犯下了这些事,华夏肯定是容不下你了。要偷渡的话那就去美利坚吧,欧洲和琉球就不要去了。你杨叔还有几个校友留在哈佛当教授,我和他们的关系很好,一直都有联系。等出去以后,我给他们打声招呼,叫他们照顾你一下。只要你有本事,有能力,在美利坚不愁活不下去。”对于王欢以后的出路,杨永明想了想。最终还是认为王欢只有出去了才有活路,而留在华夏的话,危险实在是太大,超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

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两人对对方也更加的了解,彼此之间的感情和信任也在逐渐的升温,——确切是说是王欢对杨永明的感情和信任在升温,而杨永明对于王欢,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差不多就把他当成了半个养子在看待,因而对之毫无保留。

这时,杨永明从白大褂的内袋里面掏出一个小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卡片样的东西,递给王欢,有些怅然的道:“阿欢,这是你哥的身份证!他现在不在了,我就交给你吧,作为一个纪念,想他的时候,就看一眼吧!”

王欢接过,一看,上面是个清秀的男孩儿,看样子就跟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差不多。旁边几排字,上面写着:

姓名:王动

性别:男

名族:汉族

出生:1992年12月25日

住址:平京市洋淀区华清大学华清村1号

就在王欢接过身份证,拿在手里,翻来覆去查看的时候,站在他对面的杨永明突然眼睛一亮,看了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王动,又看了看王欢,然后又看了王动,接着又看了看王欢,然后在两人之间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看了七八次,突然全身颤抖,神色激动,脸色胀得通红的对着王欢道,“阿欢!阿欢!我,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你……你大概用不着偷渡去美利坚了!”由于实在是太过激动,杨永明的语声都带着颤抖!

“什么,杨叔?我不用偷渡了?”王欢一愣,抬起头,见杨永明一脸激动的指了指地上的王动,又指了指自己,最后将目光放在了自己手中的身份证上,心思灵动的王欢马上明白了杨永明的打算:

王动没死!死的是自己,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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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子(以下不计入字数):

两张公众版,三章VIP,加起来差不多有一万两千多字!呵呵,祝大家周末愉快!

虽然对于新书月票榜席子已经不抱多少希望了,但我这个人,有时候却经常爱做点白日梦,想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于是,李宁的那句经常在CCTV和地方台反复播放的广告词,对于席子这种人来说,有时候就越看,越觉得含义深刻,意味无穷!

那么,喜欢《逃犯》的朋友,如果手中还有月票的,就支持一下席子吧,让我们看看,是否:一切皆有可能!

96,偷梁换柱!

96,偷梁换柱!

王欢要想偷梁换柱。李代桃僵,用“扮演”王动的身份存活下去,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两个人的长相。这个问题最简单,两人是同父同母的孪生双胞胎。虽然近二十年来双方都有着完全不同的生存轨迹,但如果让两个人穿同样的衣服,剪同样的发型,作出同样的表情,站在一起,那么,这个世上,恐怕没有任何人敢肯定的将两人区分开来,说出谁是谁,即便杨永明也不可能。他是一个“科研狂人”,不是一个爱关注生活细节的家庭主妇。如果换成潘洁倒是有可能看出两人之间不同的细微之处,但潘洁已死!所以,要想在长相上找出破绽,几乎是不可能是的事!而且杨永明告诉王欢,他哥哥的血型是O型,是一个万能输血者,这跟他自己体检时验出的血型一致。在血型这个最重要也最容易查出破绽的地方。冥冥之中,两兄弟保持了高度的一致!

第二,两人的知识结构。王动是天才少年,华清大学最年轻的博士生,在生物学领域已经有了较深的造诣。杨永明最初的打算是让他先在国内学习两年,打好基础,然后再将其送往美利坚,利用那边比国内先进得多的最前沿的生物科学技技和宽松自由的科研氛围,继续深造,所以多年来从未间断过训练王动在英文的听、说、读、等写各方面的语言能力。

而王欢,整个大学四年,所学的,除了英文还是英文,听、说、读、写、译,被轮番轰炸了一千多个日夜。所以,尽然他没多少语言天赋,四年下来,也顺利的拿到了国家专业英文笔试八级和口语八级证书,在语言方面是没多大问题。

不过,在生物学领域,特别是在细胞和基因工程这两个方面,他跟他哥哥的距离至少相差了十万八千里。然而,现在有了杨永明这个细胞和基因方面的一流专家在一旁悉心指导,只要有时间,这个差距,也不是不能缩小。而王欢随便找个什么理由,在家“赋闲”两年。埋头苦读,以他的智商,达到研究生,甚至接近博士生的水平大有希望。

第三,两人的内在性格!王动似乎继承了其养父的那种对自然科学的钻研和狂热精神,平时寡言少语,看起来有些木讷,也不喜社交,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整天整天呆在实验室,做各种生物学实验,以至于生平没几个真正的朋友。

而王欢呢?因为自身经历和家庭的原因,让他养成了那种喜形不露于色,喜欢把各种感情深埋心底,独自品味,看起来有点“闷”的人。家境的贫寒加上没时间交际,导致了他的朋友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在这一点上,两兄弟倒是比较相似,都是属于喜静不喜动的类型,虽然他们是出于不同的目的。

第四,就是在两个人的人际关系和一些生活细节方面。这也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地方。王欢肯定对他哥哥的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等一无所知。这一点,杨永明可以给王欢介绍一些,但肯定也有很多连杨永明自己也搞不清楚甚至根本就没见过的人的存在。对于这部分人,倒是有些麻烦。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一个就是减少外出的频率,以便减少与熟人碰面的几率;第二,如果碰巧遇到了与王动熟识的同学,朋友,实在没办法的时候,那就只有装“失忆”,或者玩诸如遭受人生重大打击以至于“性格大变”的把戏了。

王欢和杨永明,一开始,几乎都被这种疯狂而大胆的想法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都闪耀着骇人而狂热的精光。

但在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两人都冷静了下来,然后开始理智的探讨和分析以上四个最容易看出破绽的地方,一致认为除了第二点和第四点会出入比较大,需要时间来修正和完善之外,其余两个,特别是第一个最关键,最核心的长相问题,两兄弟几乎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

既然看到了操作的极高可行性,杨永明和王欢两人便立马开始行动起来,特别是王欢,更不是什么拖泥带水之人。毕竟,能够不再逃亡,以一个合法的身份重新立足于世。也是他心底最深处的渴望。

但是,虽然王欢心头是千肯万肯,心思缜密的他想了一会儿,就觉得这个时候不能表现得太过于积极,他不能给杨永明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让杨永明觉得他自己为了逃脱国家机器对他的严厉惩罚,而不惜“冒充、利用”他的亲生哥哥,“玷污”死者!所以,在行动之前,王欢还是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顾忌重重”。

“杨叔,这样……这样合适吗?哥哥已经走了,我还在这里亵渎他的名声,是不是,也太有点——。”王欢装着一副“难为情”的样子说道。

“怎么不行啊,阿欢?难道你要继续逃亡下去,当一个华夏国的终身通缉犯?甚至被那些PL跨境缉拿?我刚才又想了想,反复琢磨了一番,像你这种情况,即便最后成功的逃亡到了美利坚,也只能隐姓埋名,把自己隐藏起来,不能让华夏国的情报机构得知你入境美利坚的信息。因为我担心你入境的消息一旦被华夏国政府知道了,你也极有可能被他们引渡回国!你想啊。你一介平民百姓,没钱没势的,美利坚政府不至于为了你,得罪一个财大气粗的华夏国,所以很可能屈服于华夏国的压力,把你交到他们手中,那个时候,你怎么办啊?”见王欢对于假扮他哥哥,又有些反复,犹豫不决,杨永明急忙拉着他的手。劝说道,“而且,你哥哥如果活着,他能眼睁睁的看着你一步步的走向灭亡?你哥哥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你这个亲弟弟。现在他走了,他还能怪你利用他的身份而保全自己一命?你哥哥如果有在天之灵,知道他的孪生弟弟,用着他的名字和身份,继续存活于世,将不知有多么的高兴!”

王欢见杨永明对于自己假扮哥哥王动一事,的确是出自真心,发自肺腑,没有一丝作伪或试探的心思在内,于是就彻底的放下心来,同意了这一“瞒天过海,李代桃僵”之计。

这一计策,也幸好是杨永明先提了出来,不然,以王欢那一惯谨小慎微的性格,即便他能够想到,想必也不会亲口提出。

见隔阂和“心里障碍”完全消除,杨永明心中终于松了口气,于是便和王欢商量如何收尾。

首先,对于两个真假王动,要迅速的让其中一个消失掉,不能让任何人晓得这个世上,还有一个跟王动一模一样的孪生兄弟存在!

王欢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一个孪生哥哥;而王动,则从亲身父母那里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孪生弟弟,叫王欢,出生当日,在医院的时候便被一偷儿偷走,从此不知音讯。伤心欲绝的亲身父母由此踏上了寻找儿子的艰辛历程,一路打听,辗转大半个华夏,最后三人流浪到了平京,却不幸在王动5岁的时候。出车祸身亡,王动由此成为了孤儿,被平京当地的一家孤儿院收养,直到8岁时被杨永明夫妇领走,才重新过生上了幸福的家庭生活。

然而,虽然王动有了疼他爱他的养父母,但他却始终忘不了与亲生父母在一起的5年时间当中,他们一直在他耳边念叨着的弟弟王欢,所以,寻找被偷走的弟弟,这也成了他今后一生当中最大的一个心愿。

不过,基于一种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道不明的原因,王动在寻找自己弟弟的过程中,并没有大事宣扬,借助媒体的力量;而是和养父母,明察暗访,暗自里偷偷的进行。造成的结果,就是让这个世上除了他和杨永明夫妇外,没有一个人知道,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

现在,随着杨永明妻子潘洁和王动的去世,知道王动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这一事实,就只有杨永明一个人了。当然,这里还多了一个王欢。所以,只要将王动的尸体毁去,那么,这个世上,将没有任何人知道,曾经,还有一个跟王欢一模一样的人存在过!

两人合力用匕首在离水潭约十米的草地上挖了一个长两米,深两米,宽一米五的坑。虽然用匕首挖坑,实在是有些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但一来草下的泥土松软,二来现在的两人都不是一般的人,特别是变异后的杨永明,那双手翻起土来,简直就跟锄头、铲子差不多,所以,两人合力之下,只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将坑挖好了。

挖好坑后,两人将尸体抬到坑边,正准备推下去的时候,却听王欢说道:“杨叔,等一下,让给我哥换一身新衣服吧!不能给他风光下葬,但给我哥换一身新衣,当弟弟的还是做得到的。”

于是,不等杨永明开口,王欢就飞快的跑到离这个坑大约有三十几米的地方,用匕首在地上挖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见王欢提着一个白色的塑料口袋回来。王欢解开口袋,从里面拿出一套崭新的李宁运动装,向杨永明解释道:“杨叔,逃亡过程中怕降温,就多带了一套冬衣。正好可以给我哥换上!”

杨永明看了看王欢手中崭新的李宁套装,又看了看躺在身前一动不动的养子,有些怅然,他叹了口气,道:“唉,也好,就让动子穿上新衣服下葬吧!”

于是,两人一起动手,给王动换了新衣,然后抬着他的手足,将王动缒下坑中。,

王欢将从王动身上换下来的白大褂和皮鞋脱下,装入塑料袋中,准备留着以后出谷的时候再穿。他刚才在挖土的时候就想好了:为了万无一失,尽可能的装扮成一个搞研究的学者,王动身上的那身白大褂却是一个很好的道具。但他又不能直接说出来,让杨永明看出他的心机,或者以为他为了自己的安危,连他哥哥身上最后的衣服都不放过,所以才有了刚才换衣服这一出。

将王动的尸体缒入坑中后,两人便开始填土,刚将王动的大半个身子埋上还只剩下一个头的时候,杨永明就叫王欢停了下来,脸色有些难看的对王欢道:“阿欢,你能不能离开一下,我想跟动子单独说几句话。至此一别,今后,今后将再也见不到——”还没说完,就见杨永明捂住嘴巴,低沉的哽咽了起来。

王欢没有说话,默默的站了起来,看了眼压抑哭泣的杨永明,又看了眼土坑里那张安详,年轻,闭上了眼睛的脸,心下一阵怅然,突然之间,也有了想流泪的冲动,于是,赶忙快步离开了土坑,走到离土坑至少有五十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然后背对着土坑,坐了下来。

王欢脑袋空空,恍恍惚惚的坐了大半个小时,才慢慢站起来往回走,回到土坑处的时候,土坑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片无草的平地,昭示着这里曾经发生过某些不平凡的事情。

而杨永明,则安静的坐在原土坑的一头,眼神呆滞,神情恍惚。旁边躺在一把红艳艳的,带血的匕首。看到匕首的瞬间,王欢心神巨震,脸上的血色刹那褪得一干二净。他只觉得自己的胳膊仿佛在一瞬间,便增加了千万斤重力,直压得他摇摇欲坠。一个声音,如同洪钟大吕,狠狠的撞击在他的心间:

王欢呀王欢,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为了你的生,你的孪生哥哥,你哥哥的养父,竟能付出如此惨烈的代价!如果你不能好好的活下去并为你哥哥报仇雪恨的话,你他**/的就真的是猪狗不如,枉自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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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罅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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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海花了一个多小时。找到了一笼竹子,然后砍了四五根,剔去枝桠,合成一捆,从几里地的森林里一路扛来,回到水潭边的时候,已经累得有些不成人样了。

他本来就没做过这些粗活,加上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每天七八个小时的跋山涉水,还要随时伺候王欢这位“少爷”,看他的脸上行事,让何小海几乎都快要崩溃了。

幸好,他深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使心里再不愿意,再如何诅咒眼前的这个王欢不得好死,也要在表面上装作一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样子,来博王欢的好感——至少不要引起他的恶感!

原本,他还存了一些幻想。幻想着趁王欢不注意到时候敲他一个闷棍,夺回自己防身的武器,抢光他身上的物资;但多次见识了王欢几乎百发百中的“弹指神通”后,何小海便抛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而现在,这狗日的特P身边又多了一个“叔叔”,而且这“叔叔”还莫名其妙的对自己不感冒,这就让他更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也不知道是如何倒了八辈子的霉!”何小海心头不忿的想到。

一捆五根竹子被何小海搬回来后,王欢便帮着杨永明一起搭帐篷,材料便是杨永明和王动身上那两个未能打开的伞包,其中一个围在外面当帐篷,另外一个则被割成两半,一个当毯子另外一个当被子。

见王欢都动了手,何小海自然不敢在一边装大爷,于是上串下跳,忙里忙外的搭手帮忙。

弄好杨永明的住处用了四根竹子,于是,何小海“千辛万苦”搬回来的一捆竹子就只剩下了一根。

杨永明见自己的这个帐篷将何小海费心费力砍回来的竹子用得只剩下了一根,心理面有些过于不去,于是,他对何何小海的态度,自然就不像最开始那样冰冷。

“大洋,谢谢你了啊!真是不好意思,都快把你的竹子用完了,要不,你告诉我竹子在哪里,我现在去帮你砍几根回来?”杨永明有些不好意思的向何小海道着谢。他毕竟是高素质的人,虽然说因为两个运输机的飞行员直接执行了谋杀养子和自己的行动而对华夏军方有了罅隙和不忿。但他在理智上也不至于将这种不忿和仇恨牵连到跟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关系的何小海身上。现在见何小海热情周到的帮着自己的忙,他的心理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王欢见杨永明竟然打算去为何小海砍竹子,心中一惊,在何小海没来得及开口之间就急忙说道:“杨叔,现在时间已晚,林子里很不安全,大洋先裹着伞布将就一晚上,等明天再去林子里砍竹子吧。大洋,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大家差不多都饿了,你先去煮一大块猪排来当晚饭吃。”说完,面色一寒,看了眼站在一旁有些欢欣鼓舞的何小海。

王欢的一眼让何小海如同淋了一盆冷水,马上打了一个激灵,他急忙向杨永明摆手道:“杨叔,您太客气了,这点小忙,哪里需要让您老把谢字挂在嘴边?老大说得对,现在太晚了,我先将就一下,年轻人。没什么的,等明天天亮,再去砍几根竹子来搭帐篷不迟。杨叔,您先跟老大在一边歇着,我现在就去弄吃的,很快就好!”说完之后,就赶忙闪往一边,火急火燎的弄起三人的晚饭来。

待何大洋走后,王欢便把杨永明拉到一边,准备给何大洋上点眼药,讲讲这位心机深沉,坚决隐忍的“笑面虎”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货色。虽然经历大难,让一直不太关注一般人情世故的杨永明也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人心险恶,但在一些方面还是容易偏软,这样下去可要不得。以后两人不知道要经受多少考验,面临多少的尔虞我诈,蝇营狗苟,在这个“淘汰好人”,崇尚“厚黑”的社会现实面前,如果不能逢人做人,逢鬼变鬼,一度的还是以温情的善意去揣度人事,那么,必将被披着伪善外衣而实则凶恶无情的社会边缘化,进而淘汰或沦为炮灰!

然而,王欢在杨永明面前给何小海上眼药,背后“中伤”他时,却又要面临一些“人情道义”上的风险——他很可能会被杨永明误会成一个喜欢背后搞小动作,说人坏话的小人。因为虽然有王动这个重要的桥梁将两人牢牢的连系起来。但他们两个相处的时间毕竟还太短,不可能亲密无间,达到不分彼此,绝对信任的地步,——至少王欢目前就不太可能会绝对的相信一个认识还不到十小时的人,尽管此人是他孪生哥哥的养父。如果抛开王动这一桥梁的因素,王欢和何小海两个对于杨永明来说,在相处都还只有几个小时的情况下,其实,老实讲,差不多都还只能算是陌生人。

不过,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王欢考虑得失,综合衡量之后,还是决定来做这个小人,哪怕为此让杨永明误会也在所不惜。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什么追悔莫及,恨不当初的狗血镜头出现,这个预防针,他肯定是要打的。

“杨叔,你莫要被何大洋这付人畜无害,乐于助人的样子给蒙骗了!这小子满嘴谎话,奸诈得很。我怀疑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空军大校’,你想。哪有贵为大校的会亲身涉险,开战机出来执行任务?已经有资格享受荣华富贵的他们会有那个胆量拿自己的小命出来开玩笑?哄一帮无知的平头百姓,愚夫愚妇吧!而且,‘何大洋’这个名字我觉得也是多半处于杜撰,——目前这当然还只是我的猜测,没得到证实。杨叔,你看现在这家伙循规蹈矩,鞍前马后的伺候着我,不是这家伙天生一副奴才相,想去伺候人,——你想。哪有一个堂堂大校会去屁颠屁颠的去伺候一个无权无势,20岁都还不到的毛头小子?这不符合常理嘛!如果这家伙硬气一点,光棍一点,耍一耍大校的威风,摆一摆官老爷的架子,我反而还不担心;但这家伙却自始自终一副卑躬屈膝,阿谀逢迎的模样,那就相当不正常了!这狗日的心智坚韧,在我面前耍韬光养晦之策啊,杨叔!他现在对我是有求必应,生怕将我怠慢,是因为现在的他有求于我,暂时还离不开我;一旦他将来摆脱了我的控制,我必将成为他打击报复的对象。杨叔,你可莫要被他给骗了!”王欢条分缕析,将这个“何大洋”的本质一一剖析给杨永明看。

果然,如王欢所料,在听了王欢对何小海一大通的“恶语中伤”后,杨永明的脸上满是震惊,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阿欢,这个……这个何大洋竟然是这么一个人啊?但是……但是……我觉得,你是不是把人想得过于复杂了一些?”

见杨永明并不是完全相信自己对于“何大洋”的评价,王欢的心中也只有一声叹息。在“何大洋”现出原形,或者杨永明自己遭受到了教训之后,他现在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让杨永明相信他说的话。因为毕竟他对“何大洋”所有的推论,都是基于他自己的判断,而拿不出任何实际的人证或物证。

“杨叔这人,即便在遭受了如此大的人生打击之后,为人还是太过善良,无法完全脱离书生气和学究气。”王欢心里暗自叹息道,“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或许正是因为他前不久所受到的邓家的蒙骗和戕害,所以才导致他现在对任何人和事,都不再抱有绝对的看法?也不知道是他的幸抑或不幸!不过相对于前者,还是希望他是后面这一种情况吧!”

“好吧,杨叔!也许前面的一番话。都是我的一番傲慢与偏见,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一下,‘何大洋’这个人,不可信!”

既然对于“何大洋”的判断,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统一认识,王欢也只有暂时将这一问题放下,待以后出现胜于雄辩的事实之后,再来对杨永明进行说服教育,只是希望那个时候不要太晚,反正他也算是给杨永明提了个醒,而有不有所防范就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王欢的心中明白:撼江山易,改变一个人的观念难!而所谓观念,通常都是跟一个人性格相关联,根深蒂固的根植于一个人的灵魂深处,轻易无法撼动!

“阿欢,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只是——好吧,我以后会小心的提防这个人的。”杨永明见王欢脸色一暗,有些失落,心头就是一急,他虽然一时半会儿还脱离不了身上作为知识份子的那种执拗和轻易不妥协的态度,但也不希望他和王欢之间因为一个无关的外人而有所生分乃至于隔阂,于是急忙点头同意,应承下来。

而对于杨永明那种明显不是发自肺腑的应承,天性敏感的王欢又哪能感受不到?但在现在的情况看来,他也只有妥协了。一种隐隐约约的,似乎不太祥的念头从王欢的脑海中升起。他有种感觉:他们这三个人,恐怕在以后的日子里,可能不会那么一帆风顺,反而会生出一番波折也说不定!

98,恶化,看病!

98,恶化,看病!

平京,协和医院。

刘兵敲开的了主治医师王实甫的办公室门。走了进去。

“咳咳……咳咳……实甫,你,咳咳……你得给我好好看看,我这感冒是怎么回事……咳咳……这该死的咳嗽,我都快咳死了,咳咳——”刘兵脸色苍白,瘦削,咳咳耸耸,断断续续的对穿着白大褂,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一中年内科医生道。他和协和医院的主治医师王实甫是高中同学,老交情了,他自己以及他周围的家人朋友平时有个什么头痛感冒的,如果想找医生,都被他直接介绍到王实甫这里。

刘兵是四天前发觉自己得了感冒了的。一开始的时候什么症状都没有,只是咳嗽,感觉喉咙有些发痒。他也没把这当成一回事。刘兵虽然顶着一个“动物学博士”的头衔,但跟其他的那些不是一天呆在实验室做实验就是闷在书房搞研究,要么就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的博士们有些不太一样,刘兵是一个喜欢社交,喜欢各种运动和参加各类派对的博士。所以,与其说他是一个“动物学”博士。不如说他是一个“社交博士”来得更为名副其实一些。

而喜欢活动,喜欢各种高雅或低俗运动的刘兵,自认为自己的身体很棒,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比。所以,如果平时生了一些头痛感冒的小病,刘兵也不怎么在意,抗一抗,用强大的免疫系统坚持抵抗一段时间,不消几日,那些感冒头痛也就不攻自破,慢慢的消退了。

而这次的咳嗽却有些不一样。刘兵在没有吃任何药物的情况下,私下坚持了两天,这种当初被看成“小CASE”感冒不仅没有好,反而越来越严重——咳嗽越来越厉害,喉咙越发奇痒难忍,恨不得将肺一起从口中吐出才能心甘。而且,伴随着咳嗽,头昏,身体发虚,发寒,手脚无力等各种症状也开始慢慢出现。

这个时候,刘兵开始有些在意了,于是在小区附近的诊所买了些治疗感冒头痛发烧的药物,然后又打了两针,这才放下心来。

然而,让刘兵意想不到的是,虽然吃了药。打了针,两日之后,身上的各种症状不仅没有任何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咳嗽越发厉害,恨不得一刀将自己的喉咙切掉,手足时而冰凉,时而奇热,反反复复。

这下,

刘兵开始慌了神,再也不敢独自强撑,于是坐车到协和医院,找自己的老友王实甫,准备让他给自己检查一番,看自己到底得了什么怪病。

王实甫见自己这位平时意气无比风发,社交场上如鱼得水,喜欢交际的老友竟然变成了现在这样一幅脸色苍白,形销骨立,咳咳耸耸的模样,也有些吃惊。

“咦,老刘?今天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今天没去跟哪位领导一起打高尔夫啊?”坐在办公桌后面看着电脑的王实甫,见多日不见的老友刘兵突然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熟知自己这位老友秉性的他忍不住打趣道,然而,待他看清了刘兵的样子后,心下一惊,“咦”了声,“啊!老刘,几天不见,你怎么就变成这么一副模样了?你坐过来,让我看一下你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实甫招手,叫刘兵做到自己的前面。

刘兵坐下后,便将自己这几日的情况一一向自己的老友道来:先是如何不在意;后来情况变严重后自己买药,打针,当成一般的感冒治了一番;到最后情况越发严重,终于挺不下去之后,才来看医生。

王实甫望闻诊切,先是摸一会儿刘兵的脉搏,翻了翻他的眼皮,又叫他张开嘴巴,看了看他的口部和喉部,后来又用听诊器听了会儿他的胸腔,里里外外摆弄了一通,然后摘下听诊器,神情轻松的对刘兵道:“老刘啊,初步给你检查了一下,没发现有什么大的问题。有可能是病毒性感冒引起的肺炎或者支气管炎。不过还需要化验一下才能说明问题。你张开嘴,我取一点你喉间的分泌物,做一下化验。”说完,便用一根消毒木片,从刘兵的喉头取了些分泌物出来。装入试管,叫自己的女助理小李拿去化验室化验。

王实甫在用木片取分泌物时,木片对喉部的刺激又让陆兵咳嗽不止,连续打了几个大喷嚏,横飞的唾沫喷了王实甫一脸。

“老刘啊,你这咳嗽有些严重呀!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实甫一边从办公桌上抽了张纸巾,忍住心中的厌恶,擦了擦脸上和眼镜上被刘兵喷上的唾沫星子,

一边面色平静的问道。

“唉,我哪里知道啊,实甫!可能……可能是最近晚上睡觉的时候空调的温度打得太低,着了凉。”刚才听王实甫说自己有可能因为“病毒”的原因而导致现在这种状况,刘兵的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病毒?现在又不是流感爆发期,哪里的病毒?N1H1?不是早就被杀绝了嘛!……坏了,莫非是那个研究体?难道那个‘刀枪不入’的美国佬携带有病毒?但自己并没有直接接触过呀?都是带着消毒口罩和手套,远远的摸了一下那传说中的‘刀枪不入’的肉体,就这样也能被传染?那也……”

作为喜欢和女学生一起看美利坚大片,像什么《2012》以及《生化危机》系列的刘兵,一下子就想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似乎已经想象到了身体内病毒肆虐,疯狂破坏他机体的那些恐怖镜头。这时,刘兵的头皮不禁开始直冒冷汗,脸色仓惶。于是急忙拉住王实甫的手,颤声道:“实甫,老兄弟!……咳咳……你快去监督一下你手底下的那些化验员,叫他们……咳咳……快点化验一下,我体内是不是真的有……咳咳……有病毒!”

研究体是军方高度绝密的东西,就是打死刘兵,他也不敢向外界泄露半点!

见自己一说到病毒,自己的老友就表现得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王实甫在有些好笑的同时心头也有些鄙视,真是一天吃香喝辣,养尊处优久了。竟然如此怕死!病毒?有多厉害?SARS够厉害吧?N1H1够凶狠吧?在人类制造的抗生素面前还不是服了软?

虽然心中有些不屑,但他还是要安慰安慰这位邓院士身边的红人刘兵。

“我说兄弟啊,你不要一听到我说什么病毒,就认为它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没必要啊!病毒都是可以杀死的,像以前两种让全世界的人都恐慌不已的SARS,N1H1,这两种病毒总厉害吧?到最后还不是被人类完全攻克,败下了阵来?所以,老刘啊,你就放心吧。我们那些化验员都是非常敬业的,绝对一丝不苟,对化验结果你绝对可以信任!——算了,看这这一副不相信人的样子,我还是给我的助理小李打个电话,让她亲自监督一下化验过程。”说完,王实甫就从衣兜内摸出手机,给小李打起了电话。

刘兵一边焦急的听着王实甫打电话,一边又抓耳扰腮,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他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感染了那具研究体上的某种病毒,就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那具研究体的厉害和变态之处,作为邓加助理的他,早就看过了一号特研室那帮子各学科专家们的详细报告——那,简直就不是人能够具有的数据!从如此厉害的“非人类”,“超人”或者“变异人”身上流传出来的病毒,会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况且,王实甫所说的什么“SARS”,“N1H1”,这两种病毒虽然已经被人类成功的攻克,但那也是在死了大量“感染者”的情况下才会有的事啊!如果自己真的已经被研究体感染,即便以后这种病毒最终会屈服在人类科技的yin威下,但作为最初感染的一批,那也只能是炮灰,是被研究的对象啊!

“难道老子以后要像一号特研室里面的那个美国佬一样,被那些疯狂的科学疯子切成片来研究?”一想到以后有可能会出现的场景,刘兵顿时摇摇欲坠,直欲昏厥。

不了解情况的王实甫,看到刘兵这样一副贪生怕死的丑样。在鄙视的同时有有些担心,于是,他试探着对刘兵说道:“老刘,要不我先给你输点广谱抗生素进去,缓解缓解?还是等化验结果出来之后,再对阵下药?”

“化验结果还要……咳咳……好久?这个什么抗生素有无副作用?”心急火燎,快要愁煞的刘兵像抓到了最后的一根稻草,急忙咳咳耸耸的问道。

“要想准确的检测和分析病毒的种类,至少还需要两个小时。如果还需要做培养以及抗药性和耐药性测试的话,就差不多还要花个两三天时间。至于输广谱抗生素,放心,没有任何副作用,即便是正常人也可以输的。”

“还要两个……咳咳……两个小时?那么久?好好好……咳咳……那就,那就快给我输点广谱抗菌药吧!”心急如焚的刘兵现在是多等一刻还嫌长。听说还要再等两个小时,他就有一种两个小时后,恐怕自己的全身都将被某种可怕的病毒所吞噬的感觉,于是,急忙叫王实甫赶快给他输液。

接下来,王实甫便叫人给刘兵办理了临时住院手续,给他找了个两人间的病房,输起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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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不是细菌,也不是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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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时后,助理小李拿着一张化验单急急忙忙的走进了主治医师王实甫的办公室。她才从平京医科大学分配到协和医院,给主治医师王实甫当助理,所以一切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有任何行差踏错,弄丢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饭碗。

“王主任,这是你刚才送过来化验的那份样本的化验结果!你快看看吧!有点不对劲!”年轻的女助理皱起柳叶一般的眉头,面有忧色的将一张打印出来的化验单递给正看着电脑的王实甫。

“好吧,拿给我看看。”王实甫接过助理递过来的化验单,捡起桌子上的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先偷偷的瞄了眼女助理那胀满的胸部,然后才埋头看了起来。

整张化验单除了协和医院的固定格式外,真正的内容只有很少的两行:

通过与细菌库和病毒库的比对,未发现与样本相似的细菌或病毒。疑为新型变种菌种或病毒。建议做隧道扫描和细菌培养,以便进一步分析其结构和生物特性。

“新型病毒?怎么可能?小李,你确信这份化验没有搞错?”王实甫神色严肃的扬了扬手中的化验单,紧紧的盯着李香香那双大而明亮,但此时却有些慌乱的眼睛。

“啊,王主任,不会的,不会错的!你给我打了电话后,整个过程我就一直盯着,化验程序也是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在走,所以决不会有错!”被王实甫质问,李香香开始还有些紧张和慌乱,但一涉及到自己的工作,倒也变得信心十足,坚定自若起来。

“哦,这样啊?那就有些奇怪了!怎么会找不多与样本相匹配的病毒?既然程序正确,化验员的操作也没有问题,那么除非是机器出了问题,否则,这个样本就是一新出现的细菌或病毒!而机器——”一想到医院几个月前才花大价钱从德国进口的全自动病菌检测分析仪,王实甫就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那,王主任,那还要不要做隧道扫描和细菌培养呢?”一旁的李香香轻声问道。

“要,为什么不要?香香,你跟我一起,我们再去从病人身上取些样本。”王实甫肯定的对着女助理说道。

再去取样本的过程中,王实甫一直想着新型病毒这件事:

“新的致病病毒?会运气这么好的被我发现?**,我这几天也没踩什么狗屎啊!”王实甫低声粹了一口,他现在一心所想的,却不是这一病毒会对刘兵有什么危害;而是他将从这件事当中获得什么好处——一旦这种人类从未见过的,能够对人类产生一定威胁能力的病毒被他王实甫首先发现,那么,他王实甫的名字,将被镌刻在人类医学史的丰碑之上,被全世界所称道和铭记,紧接着,数不清的荣誉,金钱,鲜花,美女……

想到这些,王实甫发觉自己的心跳比平时要快了二十三十下,他马上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下高涨的情绪,然后,突然回头,给了身后漂亮的女助理一个灿烂的微笑,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便一声“啊切”,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王实甫,要淡定啊,淡定!猴急个什么,桃子落在框中,想什么时候捏就什么时候捏,还怕她跑了!”王实甫自我批评了一番,然后,便在李香香莫名其妙的眼神中继续朝刘兵的病房走去。

刘兵躺在病房里输水的过程中一直咳嗽不止,这让旁边一位躺在病床上看电视连续剧的中年病友皱眉不已,忍了很久,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于是探身问道:“哎,哥们儿?你这咳嗽有些厉害啊?难道是气管炎?”

听有人说自己是气管炎,刘兵心头有些高兴,暗想,要真的是气管炎就好了。

“现在还不清楚,……咳咳……医院的人还在……咳咳……还在化验。对了,哥们儿……咳咳,你,你是什么病啊?”

见刘兵问到了自己,旁边的中年男面色有些尴尬,打了个哈哈,“哈哈,小病,小病,没什么大问题!对了,哥们儿,你在哪里高就啊?”

“……咳咳……,政府部门……咳咳……,兄弟,你呢?”见有人跟自己搭话,这正中穷极无聊的刘兵的下怀,他也想趁此转移一下注意力,避免忍不住胡思乱想,自己吓唬自己。

“啊,哥们儿!政府部门啊?厉害,实在是厉害!我嘛,做点小生意,哈哈,一点小生意!对了,哥们儿,你们这个……应该属于工伤,可以全额报销吧?”中年男压低了声音,眯着小眼,低声问着刘兵。

“我是在工作时间得的病,这个当然属于工伤!”说这句话的时候,刘兵倒是没有咳了,一句话插到了底;但下一刻,又开始发作起来“……咳咳……不过,这个嘛……咳咳……我们是有规矩的,不能……咳咳……不能用公家的钱!……咳咳……”

两个中年病友,就这样断断续续,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起来,时间倒是过得很快。

不久,就见王实甫打开了病房的房门,满面春风,后面还跟着一个清爽干净,姿色不浅的女助理。

旁边的中年男一见有医生进来,就停止了跟刘兵的闲扯,慢慢的将目光爬到后面的李香香身上,一见之下,顿时,刚才还痴迷的不行的女主角,一下子就没了什么兴致。

而在这两个小时中一直忐忑不安,坐如毡针的刘兵,一见王实甫满面春风的样子,紧悬心头的那个大石头就是一松,他急忙将身子前倾,向王实甫问道:“实甫,……咳咳……结果……咳咳……结果不是不出来了?怎样?”

“呵呵,老刘啊!放宽心,问题不大。等着这两瓶水输完了,我再给你输两瓶从瑞士进口的特效药。不过,为了让化验的结果更加准确无误,我准备再取点样本,如果结果还是一样,哈哈,那就没问题,放宽心好了!啊,那个小李,你过来一下,帮刘博士取点样本出来。”

听王实甫这么一说,虽然喉间痒得很,一直想咳,刘兵那颗焦躁不安,患得患失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于是,急忙向王实甫道着谢:“啊,实甫……咳咳……,这个,这个实在太麻烦你了啊!”

“老伙计,怎么跟我还这么客气?咱俩谁跟谁啊!”王实甫拍了拍刘兵的肩膀,眼睛却盯着正弯腰用消毒木片从刘兵口腔取样本的女助理那挺翘的臀部上。

几乎在同一天,当初在一号特研室呆过的十几个研究员当中,除了刘兵,至少有五个研究员发觉自己染上了“重感冒”,有三个选择了进医院看医生,其余两名则坚持自己服药,准备再撑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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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海做好了熏猪肉后,三人就把熏猪肉当成晚餐,大口大口的开始吃了起来。由于猪肉是何小海在保管,他自己又是厨师,王欢又没有告诉他需要煮多少,他自然是本着多得少不得的原则,一下子割下七八斤,全部煮熟。何小海心里明白,一旦做的东西不够吃了,最后饿肚子的只有自己。

刚才王欢告诉杨永明,何大洋这个人是多么多么的阴险,多么多么的小人,多么多么的需要戒备,这的确让杨永明对何小海产生了某种不好的看法,为了顾及王欢的面子,在整个吃饭过程中,杨永明硬是没怎么给何小海好脸色过。

不过,虽然如此,他还是有些不完全相信王欢对“何大洋”此人所下的全盘否定的结论。杨永明心想,有可能是王欢当初曾跟“何大洋”闹过什么矛盾,发生过一些龃龉,以至于让他对“何大洋”产生了全盘否定并高度戒备的想法。

“阿欢还是太年轻,太义气用事啊!”杨永明拿了一根排骨,有些心不在焉的吃了起来。养子才死不久,虽然熏猪肉被何小海烤得无比美味,但在杨永明的口中,也是有些暗淡无味。他一边漫不经心的吃着,一边想着刚才跟王欢的谈话,“据阿欢所说,此谷是一个三面环山,一面环水的绝地,三人同陷于此,正是应该精诚合作,共赴难关的时候,这个时候,还在那里相互猜忌,互相防备,是不是有点小肚鸡肠,不识大局了?”

杨永明由于想着心事,加上对于养子才逝世的哀伤,晚上就没有吃多少肉。

而一边的何小海,见王欢和杨永明这两叔侄从一见面开始,就一直形影不离,叽叽咕咕的密谋着什么。何小海不清楚两人到底谈了什么,但对于自己来说总归不会是什么好事!一想到自己被孤立,像奴隶一样被使唤,何小海心中就是一阵悲愤,但却有无可奈何,一个王欢他都干不掉,就更不说现在又增加了一个“杨叔”了。

“除非……,自己能够搞到一把枪?然后趁这两人不注意的时候,用黑枪全部摞倒!”一想到事情的可能性,何小海的心脏就抑制不住的开始狂跳起来,背上也开始冒汗,为了怕王欢看出什么意外,急忙大口大口的用吃肉来遮掩。

但意yin了不到五分钟,胸间熊熊的烈火就开始慢慢熄灭:“难度太大啊!那狗日的特P一向警惕异常,一不成功,就要成仁!而且,我自己打不来猎,又不会捕鱼,没了他猎取食物,难道剩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喝水?”一想到自己孤零零一人在这个绝谷当中等待那希望越来越渺茫的救援,何小海就一阵心口发寒,背上汗毛咋立!

很快的,他就将这一不切实际的妄想抛出了脑海!

吃完饭后,洗锅涮碗这些杂事自然有何小海“心甘情愿”的去处理。而王欢和杨永明,则一起钻进了杨永明的帐篷,开始了两人早就定好了的,由杨永明对王欢知识结构,社会关系和生活习惯等个方面的进行突击讲解和培训,争取早日让王欢变成名副其实的“王动”。

“桀桀!狗日的背背,又开始暴/菊花了!”何小海一边在溪边洗不锈钢小盆,一边不无恶意的“桀桀”猜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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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后,输了两瓶从瑞士进口的高价特效药,但却不见病情有丝毫好转的刘兵终于忍住不停咳嗽的煎熬,火了!

这些天,由于“感冒严重”,刘兵向邓加请了几天假,一直呆在家里养病,但病不仅没有养好,几天之后,反而更加的恶化。

“……咳咳……狗日的王实甫!……咳咳……,说什么,说什么……咳咳……没有问题……现在都要把老子咳死了……咳咳……!”感觉到被忽悠的刘兵,此时有些怒极攻心,恨不得指着王实甫的鼻子一顿臭骂,“你给老子……咳咳……给老子等着……咳咳……,老子马上……咳咳……马上上门找你狗日的去!”刘兵换了衣服,拿起随身携带的手包,就准备出门。

刚一出门,就见花园洋房电梯口的门一开,两个带着白口罩的汉子向自己走来。

“你好,我们是国A的!有一件事需要向你调查一下,你跟我们走一趟!”两个带着白色口罩的汉子中的一个,掏出一个红色的本本,打开,对着刘冰亮了一下。

刘兵一听对方说是国A的,脸色马上大变,他突然就有了某种不好的联想,“……咳咳,请,请你们等一下……咳咳……我先打个电话……咳咳……”刘兵急急忙忙的掏出电话,准备打电话给邓加。

两个带着白口罩的国A,并没有阻止刘兵打电话,其中一个对着另一个使了个眼色,另外一个点了点头,突然从口袋中掏出一个针筒,对着正在打电话的刘兵的脖子一扎。

“你,你们……咳咳……”不消一分钟,刘兵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手中的IPHONE4也滑落在地上。

两个国A上前,一人一边扶住刘兵的膀子,其中一个拾起地上的手机,然后两人连人带机,将陷入昏迷的刘兵带了出去。

几乎在同一天,在平京的其他五处不同的地方,发生着同样的一幕:当初参加过研究体的研究后来又患上“严重感冒”的研究员,包括杨永明的好友侯雄,无一例外,先后全部被一批自称为国A的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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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在平京的各大小医院,仿佛一夜之间,患上“发烧感冒”的人就突然多了起来,以至于平京的各大小医院,小区诊所人满为患,根本就接待不了如此多的病患,以至于有些平京人自己开车或乘车到平京周边的城市去就医。

而更多的人,特别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则只能从药店买点治疗感冒发烧的药,将就吃点了事。

除此之外,在华夏各大城市,“感冒发烧“的患者也突然多了起来,较平时至少增加了百分之五十。

而世界的其他地方,像东南亚诸国,欧美,南美以及中东地区,如果有人统计的话,也会发现,购买感冒发烧药物的人,较往日多了接近两层。

一场席卷全球的“超级大流感”,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人们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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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发布会,版本,流言!

101,发布会,版本,流言!(第二更)

2012年7月15日凌晨3点。华夏国平京协和医院的一位姓王的内科主治医师,在自己的博客上撰写博文,声称自己发现了细菌,真菌和病毒之外的第四种微生物!该微生物既不是真菌,也不是细菌和病毒,而是一种全新的微生物体!

博文说,该微生物的结构复杂,具有一些形状怪异,功能未知的“胞器”,但整体结构紧凑,体积非常之小,只比普通的病毒大一点,大大小于细菌的体积。它可以寄生在人体细胞之内,以细胞内的各种养料为食。

该微生物的抗药性极强,目前人类所生产的各类抗菌素均无法杀灭此微生物。对温度的忍耐力也极其变态,能够忍受超过一个小时的沸水蒸煮。这位王姓医师还分别用紫外线以及α、β、γ三种电离射线对此微生物进行了长时间的照射,结果令人吃惊,他竟然发现以上四种人类惯用的杀菌杀毒射线,在此微生物上,就如同隔靴捎痒,基本上没起到什么作用。就凭这一点。这位王姓医师就可以肯定这种微生物,绝不是自然界常见的细菌,真菌和病毒。

有鉴于此,这位名叫王实甫的内科医师,大胆的将此微生物命名为S型菌毒——意思就是SUPER超级致病菌毒。

在这篇博文的后面,这位王姓医师还附有该微生物的隧道扫瞄显微镜拍摄的图片。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该微生物的形状像一个五角星,有一层很厚的外壁,内部核心区域则不是很明显,只能看出朦朦胧胧的一团。这位王姓医师推测中央的阴影处应该就是该微生物的核质区。

不过,让一心想成名的王实甫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小时后,即2012年7月15日凌晨5点,他的这篇注定要在人类历史上留下“光辉一笔”的博文,连同后面所附的图片,即被删除得干干净净。

2012年7月15日上午9点,华夏国卫生部召开对外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玲面对中外上百名记者发言,发言说近期在平京以及华夏国其他城市流行的感冒,只是一种普通的流感,并不致命,至今还未发现有人因此而死亡的病例。全国人民不必惊慌,要相信ZF,相信D。国家正在组织一批有实力的专家教授,紧急展开对此流感的研究,不日即将向大家推出相应的安全疫苗。华夏国人,曾经在ZF的领导之下。成功的战胜了比这普通流感严重得多的SARS病毒和甲流病毒。相信这一次,我们在各级ZF的英明决策下,一定也能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发言人朱玲发完言后,便丢下一帮拿着话筒,扛着摄像机,想对朱玲提问采访的记者,在保安的重重护卫之下,匆匆离去。

这场来自华夏国卫生部的新闻发布会,如同一个重磅炸弹,在整个华夏国,乃至全世界产生了一次无远弗届的世界波。朱玲的这次发言,如同卫生部以前在重大问题上的多次对外发言一样,平淡无奇,四平八稳;但某些鼻子灵敏的人还是闻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味道。特别是有一小戳人,习惯于从反面来解读上面所发布的各种消息,心中更是惊慌不安,隐隐约约有种要出大事的预感。

整个华夏国,表面上还是一汪平静的潭水,除了咳嗽的人越来越多,各种感冒发烧的药物销售越来越火爆之外。一切都跟以前差不太多,人们该怎么样还怎么样,过着自己该过的或奢侈或平淡的日子,关心着自己该关心的人和事。

但私下里,各种小道消息,却已经开始漫天飞舞,人们利用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如电话,短信,网络等彼此交换着对这次史无前例,没有哪个地区可以豁免的“超级大流感”,有的如热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有的稳坐钓鱼台,心如止水,也有的无所谓,管你流不流感,病不病毒,爷该乐呵的还是要乐呵,该笙歌的也要笙歌!

而闹得最凶,版本最多的,还是要属管制稍微宽松一些的英特网。

一些悲观的人说:“超级大流感来了,无人能够幸免!大家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趁着没死,好好的享受时日无多的光阴吧!”

一些乐观的人则反驳道:“安啦安啦!当初SARS和甲流闹得那么厉害的时候,还不是没死几个人?这次恐怕还是雷声大,雨点小,人类自己吓自己。大家只管安心,天下无事!”

而一些网上阴谋家则告诫各网友道:“超级大流感真倒是真的,不过不必害怕!因为这全是那些超级医药公司搞的鬼,他们是贼喊捉贼,自己搞出了病毒,然后放出来让全世界的人感染,没有多久,马上就会有克制这种病毒的疫苗出现。大家就看着吧,我把话落在这里,再过一两个星期,那些感染了流感病毒的人,就等着被那些医药寡头们恨宰一笔,掏钱买疫苗吧!”

最开心的就要数某些末日人士和邪/教人士了,他们盼星星盼月亮,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现在有了这么一个绝好的机会,还不会乘机发出自己的声音?于是,末日和邪/教人士开始不遗余力的散布消息:

“可怜的羔羊们呐,醒醒吧!你们该醒醒啦!这是伟大万能的主对人类疯狂破坏自然的惩罚!现在凶兆已经降了下来,不久黑暗将笼罩大地,恐怖大王即将出现。只有那些信奉我主,决心皈依我主的人才能够得到救赎!道友们,兄弟姐们来,来吧。来吧,我们这里有吃不完的粮食,穿不完的衣服,有能够治疗你们那被恶灵附体的病体的圣水!来吧,来吧,信我教,侍奉我主,即得永生!”

这些末世人士和邪/教人士,到底招没招收多少虔诚的信徒,大家不得而知;但看了他们那些蛊惑性的宣传文,却直接催生了一大批囤积粮食。衣物和纯净水的人士,这又直接导致了后来物价的飞涨以及真正乱世的形成。

而最愤怒的,则是那些所谓“正统,主流”的一派,这些人看了网上的一系列非正统,甚至是离经叛道的言论后,立即气急败坏的大力反驳道:

“什么‘超级大流感’?哪里有‘超级大流感’?你们这帮人,纯属无事生非,有意造谣,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离间,当了某些反/华夏国势力的走狗,华奸!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晓得是非对错的,是绝不会被你们这一小戳别有用心的人所蛊惑的,历史终将记住你们,不是写进历史,而是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无知而善良的人啊,请睁大你们的眼睛看看吧:哪有什么流感?哪有什么病毒?天下太平,……咳咳……天下太平啊!……”

话还没说完,就被一片排山倒海的帖子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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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连分类点击榜都跌出去了,大家帮帮忙多点击两下呀!

感谢书友“书友101021135811671,亡灵法师2号,老、抽烟的、狼

,蓅哖浮華漸陷,书友101214031122980

,书友101219001954991

,书友101219001954991

,秀字营De七伤

”的打赏,以及投了月票的几位书友!

席子拜谢啦!

另:推荐一位作者朋友的书《灵念世界》,作者非常勤奋,已经快四十万字了,大家有空去瞧一瞧吧!

《灵念世界》,书号:1706154,内容简介: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召唤,有的只是灵念。在这个灵念世界里,弱肉强食是主要生存之道,以强为尊是唯一的出路。从现代世界穿越过来的安迪,注定要走这条坎坷的强者之路,要扫平这世界的种种不平、种种阴谋、种种险恶,就要学习很多的念诀,施展各式各样的念力攻击,只有不断地变强变强再变强,才能在这个世界里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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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永明那里“学习”回来后。王欢简单洗漱了一番,跳入溪中冲了个凉,然后便钻入了自己的帐篷中,躺下,睁大眼睛,望着帐篷顶,开始回忆总结今天以来所发生的大小事件,点点滴滴,如泉水般从他敏感的心间流过。

回忆,分析,总结得失,这些已经成了王欢每日睡前的必修课。他能够成功的从华夏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顺利逃脱,并与他们扳了次手腕而安然无恙,这固然是与他个人的小心谨慎不无关系;但更为重要的是,王欢懂得从过去的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并引以为戒,所以说,他现在之所以能够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逃脱出来,“逍遥自在”,看似偶然,却也有其必然性。

最重要的一件事自然就是碰到了杨永明和自己的孪生兄弟王动!——非常的不可思议。但摆在面前的事实却又让他不得不信!

老实说,对于这个已死的,自己以前毫无所知的孪生哥哥,王欢除了在初见的一刹那产生了一种非常陌生的,强烈的情绪冲动,以至于让他在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一种“荒诞,离奇”的心境,隐隐约约的,让他感到自己的血脉与另外一团血脉在附近某个空间产生了奇妙的融合;然而现在当夜深人静,独自躺在帐篷这个封闭的空间时,他与他的那个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深埋地下两米的孪生哥哥,那一丝让他感到温情的联系便渐渐开始模糊不清,越来越淡。他的思绪和心思,更多的,则慢慢朝着更为现实和理智的方向倾斜,不自觉的,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利弊权衡。

“尽管王动是我的亲生哥哥,据杨永明说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一直对我念念不忘。但是,这对于我而言又有多少意义呢?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却一直与我那命苦的奶奶相依为命,挣扎求存!奶奶养我,教我,给我书读,六十几岁的孤寡老人,拖着一副残躯。历经艰辛,吃了不知多少苦,经历了不知多少磨难,才将我拉扯成人!奶奶的对我的养育之恩,比天高,比海深,我王欢万死不能报其万一,早已在心中将奶奶看成了比亲生父母还亲的亲人!所以,即便亲生父母和王动没死,我之于他们,也不会有太多的瓜葛!一切,在奶奶当初在路边把我拾起来的时候,就都已注定了!

“王动和杨永明这两人,对于我来说,终归是一件好事,我也多了一个选择。不管以后能不能李代桃僵,成功的再次融入社会,都需要将这枚棋子利用好!

“杨永明此人,是一纯粹的学者,知识分子的气息太重!虽历经大难,但在短时间内。要想让他多年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产生巨变,去也太难!慢慢来吧,只是希望他以后不要义气用事,多一些防人之心才好!不过总体说来,杨永明这个人,对我是利大于弊,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牢牢的将其掌握在手中!”

“而这个何大洋,如果我不用这偷梁换柱之计,他对我的威胁倒还不大;一旦要走这条路,这何大洋,将是一大祸患!何大洋是军方系的,杨永明口中的那个邓加,跟军方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旦何大洋出去,肯定要将在这谷中的所见所闻据实上告,那么,我这个假冒的王动,很可能就穿帮了。所以,这个何大洋,是绝对不能让他出谷的!如果他识时务,在谷中甘当一跑腿,我就留他一命又何妨?不然,那就不要怪我了!”

“……”

王欢心神电转,回忆着白天所发生的一幕幕,按照对自己的威胁程度和可利用程度,给每个人贴上相应的标签。回归了理智的王欢,为了最大限度的保全自己的性命,已经顾不得太多的温情,只剩下如同物理和数学公式一样的严密计算。他知道。他自己不能有丝毫的疏忽,稍微行差踏错,便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赌不起啊!”王欢心中暗叹一声,缓缓了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杨永明向王欢提出了想深入谷中去转一转的想法。

虽然王欢和何小海都跟杨永明说过整个山谷,就像是一个囚笼一样,除了眼前不知有多长的深潭,其余三面,全都是几百米的绝壁,但杨永明摇了摇头,不为所动,坚持说还是想再去探一探,看有没有可能找到出谷的路。

王欢想了想,便点了点头。杨永明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也好。王动的坟塚就在附近,想必他是怕触景伤情,想出去安静几天,收拾一下心情。而且,如果杨永明和何大洋一天都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还真没有多少机会打开朱雀来察看山谷的地形。一旦杨永明离开,何大洋,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打发了之,然后就可以静下心来,好生的看看整个山谷的情况。

“杨叔。既然你已经想好了,那我就不劝你了。不过你在外面一定要小心,这个山谷里面,有不少大型的猛兽,像狼,熊,龇狗什么的。杨叔,这是一把手枪,你拿着防身;大洋,把你手上的匕首给杨叔,然后给杨叔割二三十斤野猪肉。让他在路上吃。”说着,王欢便从左边大腿的枪套处抽出一把93,递了过去。

“好的,动哥!我先用匕首去割肉,然后再给杨叔!”听了王欢的话,何小海赶忙去为杨永明准备肉食。

前不久听杨永明口中“动子,动子”的叫这个特P,心思灵动的何小海于是也跟着改了口,把称呼变成了听起来更为亲密的“动哥”。见王欢没反对,何小海在心里也就将对王欢的称呼正式的定了下来。

“动子,这枪,还是你拿着防身用吧。你知道,我——”话还没说完,便被王欢一个眼神制住,杨永明顿时了悟,原来这都是做给何大洋看的。

“杨叔,这枪你一定得拿着,我还有一把备用的,你看!”说着,便用手拍了拍右边大腿的枪套。

“那,好吧!”杨永明接过手枪,四下摸了摸,然后又熟练的打开保险,双手握枪,朝着前面虚指了一下。

王欢见杨永明玩得熟练,不像第一次摸枪,眉头微皱,心下就有些后悔,但接着,就见杨永明放下了枪,关了保险,低着头,自言自语的道:“当初在美利坚留学的时候,被班上一位喜欢玩枪的同学,经常拉到附近的一家枪会打枪,子弹消耗了不少,现在。已经有十几年没摸这些铁家伙咯!倒是有些生疏了。”说完,杨永明便把枪放入了身上白大褂的衣袋中。

这下,一旁还有些狐疑的王欢才恍然大悟,脸上的表情也舒展了不少。听杨永明当初在美利坚经常玩枪,一下也来了兴致。

“杨叔,听说在美利坚,一般的老百姓,只要遵纪守法,没有犯罪记录,就可以买枪,是否真有这事?”

“是啊,美利坚是一个将枪店当快餐店来开的国家,两亿多只枪械散落民间,即便这个国家的军队一瞬间全部解散,敌人要想轻松的占领他们,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市民见惯了枪支,并且自己也拥有枪支,所以不怕那些有枪的人,人民的尚武精神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和加强。”

“两亿多只?”王欢心头一惊,“那么平均每个家庭差不多都有一到两只枪咯?如果华夏人每家每户都有一把枪的话,那么,什么强拆强推,什么自/焚,七十码八十码的,就不会出现了吧?那些街头的小贩们,也不会被赶得鸡飞狗跳了吧?手中有粮,心头不慌;家中有枪,一起灭亡!如此而已!”

这时,何小海将一大块野猪肉抗了过来。野猪肉用植物的叶子包着,上面系了根布条,方便杨永明携带。

“杨叔,给,这是匕首!您拿着切猪肉、防身;这是打火机,您用来生火烤肉!”何小海弯着腰,满脸笑容的将猪肉,匕首,和打火机交给了杨永明。

打火机,食盐,各种调料以及锅碗瓢盆这些跟厨房有关的家什现在王欢都交给了何小海在管理。当然,只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被王欢埋在了某处,以备不时之需。

“大洋,谢谢你了!”对面何大洋的热情,杨永明自然而然的感谢了一声。

“不谢不谢!杨叔,您一路一定要小心呀!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就赶紧鸣枪示警,这地方安静,枪声可以传很远,听到后,我和动哥马上就赶过来救你。”听了杨永明的道谢,何小海急忙谦虚道,心中却一喜,心想,这个“杨叔”,果然要比这狗日的特P要好相处,看来,以后要多多跟他亲近亲近,咱正路走不通,就走曲线救国的道路。想了想,又想到了一个讨好的点子,于是又加了句,“杨叔,我和动哥就在这里等救援队,一旦救援队过来,我们便一起坐直升机过来接您!”

“你有心了,大洋!”听了“何大洋”的话,杨永明的心中更是觉得王欢对这个“何大洋”过于敏感,有些偏见了。但现在跟王欢相处的时间还短,不好劝他;等以后相处的时间长了,倒还需要跟他说一说,一个人的心胸,还是要放宽广一些。

于是,在王欢和何大洋的目送下,杨永明备着十几斤熏野猪肉,逆着谷中央的这条小溪,踏上了探险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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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拜托!

103,我的名字——S型菌毒

103,我的名字——S型菌毒!(一更,求推荐!)

2012年7月17日,即华夏国卫生部召开中外新闻发布会后的第二日,在整个华夏国的所有大中小型城市,几乎同时爆发了一种感染人数接近一半的超级大流感。全华夏国,差不多一半的人口先后发现自己患上了感冒,开始不停的咳嗽,流涕。

于是,无数的人开始跑到附近的药店去买药,但这个时候,他们却吃惊的发现:

几乎所有的药店,关于感冒发烧的药,竟然全部售罄!各种抗生素也全都卖完了,连跟治疗感冒发烧没多少关系的板蓝根冲剂,竟也找不到一包!

但也有一些药店,在几日之前就发现最近一段时间突然之间感冒的人多了起来,于是多了个心眼,加紧从经销商那里订了不少货,充实了库房。不过后来却发现,这点存货,跟外面海量的需求相比,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面对供求的如此失衡,药店涨价是免不了的:原来几块钱,十几二十块钱一盒的感冒药,现在却要卖一两百块钱,甚至几百上千元,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不买,嫌贵?那走开点,后面排队的还很长!不少老百姓听说现在很多制药厂的制造感冒发烧的原材料都要快消耗光了,而且制药厂的员工也至少有一半人患上了“重感冒”,请了假,尽管药厂高薪留人,但除了少数一些要钱不要命的人,大部分人还是将生命排在了第一位,回家养病去了,所以,几乎所有的药厂,开工都是严重的不足。

此消息一出,更是直接催生了感冒药价格的节节高涨,让一些犹豫不决的人的痛下决心,花了十倍百倍的钱买了点普通的感冒药。尽管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吃过药的人发现,吃这种感冒药根本就治不了身上的感冒。但基于怕死的心理以及从众的心理,绝大多数人还是忍痛出血,保命要紧,只有少数买不起药,或者一些绝对理智的人,才没有去跟这股买药风。

至于进医院?拜托,早就被各个地方,大小城市的有钱人,有权人以及他们的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给给塞满了,哪里还容得下一般的市民?——除了几个上电视的之外。

2012年7月18日,华夏国卫生部紧急召开第二次中外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朱玲再一次走上主席台,面对中外数百名记者,发言:

发言称目前在全国各地发生的大流感,并不只是在华夏国爆发,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发生了广泛的,大面积的传播。而最初的第一个病例,据专家教授们的研究,也不是来自于华夏国。至于到底是从那个国家或地区传入华夏的,目前还未有定论。

目前该流感的病因还不清楚,据专家估计,应该是某种变异的病毒引起的。不过,该病毒并不致命,因为从目前各大医院传来的消息看,还未有一人因为此感冒而死亡的病例。

所以,全国人民不必惊慌。现在,国家和ZF已经组织了大批权威的,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和国际上的无数同行一起,对此变异病毒进行研究公关。相信,不日即将研究出能够治疗此感冒的特效药和防疫疫苗。

此外,朱玲还提醒全国人民,目前市面上的普通感冒药,对此感冒基本上没有多少治疗效用,请大家就不要再浪费无谓的钱财了。对于在前段时间,那些不听ZF号令,浑水摸鱼,投机倒把,擅自提价的不法商人,ZF将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制裁和惩罚!请广大市民监督执行!

最后,朱玲呼吁全国人民,一定要相信政府,团结在以元首为核心的D中央的周围,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共同战胜这次席卷全球的超级大感冒!

发完言后,还是没有回答任何记者的提问,在保安的重重护卫下,匆匆离开了新闻大厅。

卫生部的发言,顿时终结了制药厂,批发商,零售商以及各大小医院的超级暴利。一批没有后台,背景单薄,或者舍不得出血,出大血而又趁机哄抬药价的制药厂,批发商和零售商被杀鸡儆猴,受到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有的法人和店主甚至被判了刑。

2012年7月19日,全世界各个国家均爆发了几日前华夏国平京市所爆发的那种超级大流感。全球接近一半的人口,不分先后,均患上了让他们咳嗽不止,头昏脑胀的“感冒”。于是乎,在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内,除了为数不多的十几二十个发达国家先知先觉,提前向该国的市民作出了通报外,其余所有国家,出现了跟华夏国几日前一摸一样的药品抢购风潮,直到各国政府先后出来辟谣澄清,这股席卷全球的,“几家欢乐万家愁”的“抢药风波”才正式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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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总部服务器位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一地下核掩体的维基解密网,解密了一份来自于华夏国某网站的一位名叫王实甫内科医生的博文。这位王实甫医生,在他的博文中声称,他发现了一种以前在自然界中从未出现过的全新的微生物种——一种既不是真菌,细菌,又不是病毒的超级微生物,这位王实甫医生取名为S型菌毒。

此篇博文一被解密,立刻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轩然大*,马上就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很多全世界都有名的电视台如BBC和CNN,甚至还专门请了两位前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分别在细菌和病毒方面造诣极深的专家,做客他们的特别节目,专门就维基解密网解密出来的这篇博文进行探讨。

而在华夏国,则没有关于此事件的任何报道。协和医院内科主治医师王实甫的那篇博文,也石沉大海,在所有门户或非门户网站,都找不到只言片语。

看过该报道的一些外媒记者,乔装打扮,想方设法的混进已经被戒严的平京市协和医院,企图找到那位名叫王实甫的始作俑者,然而,几经打听,他们却根本找不到此人,也得不到关于此人的任何消息,就好像这个王实甫从来就没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样,又或者是某个好事者的无聊杜撰出来的“真空人”。

2012年7月2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程碧华女士向全世界宣布,导致这次全球超级大流感的罪魁祸首已经被美国科学家找到:这是一种人类从未发现过的,全新的微型生物,美国人为他们取了个名字,碰巧不巧的,就叫:

——S型菌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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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成功定位

104,成功定位!(第二更!)

待杨永明走后,王欢那张刚才还有些柔和的脸马上就落了下来,变得有些僵。他转头对着何小海,面无表情的道:“大洋,你去森林里砍些竹子,做个竹筏,有时间咱们去探探前面的这个水潭,看看它到底通道哪里。”

“好的,动哥!不过,匕首已经——”何小海灿烂着一张脸,满脸花开的说道;在心头,却已经将王欢的十八辈祖宗都给操遍了。

“我这里还有一把,拿着!”说着,何小海就见王欢不知什么时候,手中已经多了把黑漆漆的匕首出来,没直接递到自己的手上,而是“呼呼呼”的耍了一阵刀花,脱手一仍,像甩飞镖一样插在离自己十厘米的脚前,匕身尽末,只留刀柄在外。

何小海弯腰,用力的拔出脚前的匕首,看了看,质量非常不错,跟自己的伞兵刀有得一拼,想必是他们特P的制式装备。

“看来,这狗东西的名堂不少啊!他是把匕首放到什么地方的?怎么一直以来都没看见?”想到这里,何小海的心中更是警惕,越发觉得这个叫“王动”的特P神秘无比。

“莫非是传说中的龙组成员,西南海保镖?”何小海甩了甩已经几天未洗的头发,摇了摇头,“看来即便以后出去,也要先摸一摸这狗日的底细,不要踢到铁板上了才好。”

于是,心中有了计较的何小海便觉得身上突然一阵轻松,扛起匕首,朝着密林的方向,大摇大摆的走去。

见何小海走远,王欢便钻入帐篷,拉上拉链,然后从登山包里面拿出“朱雀”,准备继续从“魔镜”中搜寻山谷的位置。

这个“魔镜”,说白了,就是一个地球的三维立体图,但因为其还有透视功能,所以叫“地球全息立体透视图”或许更为准确一点。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查看地球上地壳一千米以外任何一点的情景,前提是你能够知道这一地点的坐标,能够准确的找到它。

但目前的“魔镜”,对于王欢来说还有一非常重大的大缺陷,就是上面没有任何经纬度以及像地图一样的图例来帮助他定位。比如说,一个人如果告诉王欢,他住在平京的某个区,某条街,某个小区,某个单元的某层楼的某个房间内,叫王欢去找他,在不能寻求外人帮忙的情况下,王欢如何才能找到他?

如果没有“魔镜”,要想找到此人,王欢就只有先利用交通工具飞到平京,然后看平京市地图,找到某个区,坐车过去;按图索骥,再找到那条街,坐车过去;如果小区比较大,在地图上有显示,那倒好办,如果没有,那就麻烦了,只有沿着这条路,挨个找,然后,那个小区最终被王欢找到。

但到了这个时候,情况还不算完,他还需要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排除,找到所说的那个单元,然后上楼,最终找到那个人的房间。

上面的这个找人或者找东西的例子看起来并不复杂,还比较简单,具有可操作性。那么,下面再来点复杂的。

假设王欢手中并无地图,他也从来没有去过平京,对于平京的任何地方都是一无所知,平京市突然变成了一座空城,没有任何一个人存在,所以王欢得不到任何人为的求助,告诉他某个区在哪里,某条街又在哪里。

现在,又进一步假设,这个城市所有标识和文字全部消失,王欢根本无法从各种路标或者文字上来判断他落脚的地点到底在那个地方?那么,到了这个时候,王欢还有可能找到那个具体的房间么?

有可能,但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进行排除,从平京市几千万个房间一个一个的找起,然后又一个一个的进行排除,直到最终找到为止。

对于身处方圆几千平方公里,到处看起来都是差不多样子的山脉,丛林,无任何人留痕迹来给王欢定位的他来说,要想找到一个二三十平方公里的山谷,原理上就跟刚才上面那个找房间的假设差不多,都需要一块区域一块区域的进行排除,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指头一点,或者一搜就出来了。

王欢以上次被几位特P发现的那颗歪脖子树为基点,然后划定区域,一片一片的进行搜索。好在不需要他亲自钻入丛林,加上山谷的目标也大,只需要他手指一点,一拉,就可以快速的从一片山林“瞬移”到另外一片山林,从而省下了大量的时间。

王欢一直从早上九点找到中午十二点,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才在这片茫茫荒山中找到了这片长足有八十公里,宽却只有300米的带状山谷。

王欢将“视线”拉到万米以上的高空,以便整个山谷的全貌,都能落入眼底。看着眼前这个深陷于群山之中,被大团的云雾包裹,大部分被密林覆盖,期间夹杂着两片草原,飞瀑流泉和碧水溪潭,像玉带似的深谷,不由有些此痴了。

发了一会儿呆,鸟瞰了一下如同人间仙境一般的山谷,王欢平复掉有些激动的心情,便迫不及待的将镜头下拉,拉到溪水的尽头,自己的帐篷这里。

而这时,他竟然真的看见了全息图中缩小了的帐篷,以及帐篷里面正一脸诧异,抱着朱雀鸟吃惊不已的自己。这是,他才恍然记得,当初他自己使用了一次“天眼”,已经为“魔镜”进行了一次实时更新。

用魔镜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王欢心头那颗隐隐悬着的大石头,也就终于顺势落了下来。他心头非常清楚,从今以后,这个山谷,就真的如同衣不蔽体的少女,对他而言,将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他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查看整个山谷里面的一草一木,地形地貌,包括所的动植物资源,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将统统被他“记录在案”!

于是,心情舒畅,心情大好的王欢轻松的移动手指,打算去看看深潭的尽处,山谷的最后一面,到底有些什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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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举那个找人的例子,主要是回应开头一些书友们对猪脚的质疑,问有了这么逆天的朱雀鸟,为什么还不赶紧看看自身的周边情况?

席子想说的是,有了朱雀,并不等同于有了一切,它的身上也有很多缺点或者说缺憾(至少目前还是),需要猪脚慢慢去发现和摸索!一开始就无敌了,那情节也推动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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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在机场!

105,在机场!(第三更,八千字求票!)

平京,一号航站楼。候机大厅。

两个身材苗条的女孩儿,一高一矮,高的那个有一米六八,矮的那个,——其实也不算矮,一米六二三左右——两人牵着手,亲密的一起坐在15号登机口附近的椅子上,等待着登机时间的到来。

高个女孩儿下身穿着一双红白相间的运动板鞋,深黑色水磨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看起来有些大套,胸口印着一个MICKY鼠的白色短袖T恤。从T恤的袖口伸出两根莲藕似的嫩白手臂,手臂的末端连接着两只纤细修长,如雪似玉的漂亮小手。小手的肌肤莹白,指甲也修剪的得中规中规,不过指甲盖上却涂上了淡粉色的指甲油,让一双精巧细长的小手多了一份俏皮。

高个女孩儿脖子上面的肌肤与两条手臂如出一辙,都是一样的白净,毫无瑕疵,上面挂了一条精致小巧的银色项链,看起来熠熠生辉,品质不凡。

不过。大概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即便是一个地摊货,挂在这位女孩儿颈上,恐怕也会显得高贵无比。

一头齐肩的长头乌黑发亮,没有任何束缚,直直的铺在高个儿女孩儿的肩膀。但头上却扣了顶纯白的,帽檐处打了一个勾的鸭舌帽。

不过,女孩儿的脸上,此时却戴了一个淡蓝色的口罩,将她不大的面孔遮掩了起来,让人难以窥视其面目,搞不清美丑。然而,女孩儿露出来的那一双灵动,明亮,漂亮得不像话的双眸,以及双眸上面那对如水似黛的玄黑叶眉,却禁不住让人浮想联翩,强烈涌起一股想用手拔掉她面上的口罩而一窥全豹的念想。

稍矮一点的女孩儿跟高个女孩儿的打扮大同小异,也是下身运动板鞋,牛仔裤,上身T恤,头上也扣着一顶鸭舌帽,区别则在于颜色与款式。从两人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肯定非比寻常,不是死党就是闺蜜一类的。

矮个女孩儿看起来也是青春靓丽,活泼可爱,但跟高个儿一样。脸上同样带着一副淡蓝色的口罩,将其面目隐藏了起来,让人不知其美丑。这对于坐在两人附近的不少少、中、老年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非常大的遗憾。

不过,通观整个候机大厅,整个机场,平京市,全华夏乃至全世界的公共场合,几乎就没有不带口罩,不敢不带口罩的人。尽管后来各国ZF,联合国世卫组织出来解释说明了,导致这种前所未见的超级大流感的罪魁祸首S型菌毒,能够随着人类的呼吸,进入空气,并能够像某些细菌一样,在空气中存活无数个小时,所以,目前的情况是,随着大气环流,整个大气层。都有可能充满了这种S型菌毒,除非你不呼吸,所以,哪怕带上口罩,你也会将这种纳米级的微小菌毒给吸进去。

至于会不会感染,那就要看老天爷保不保佑了。因为到目前为止,S型菌毒被人体吸进去,进入人体细胞后的活动,其感染原理和机制,科学家们还是一团乱麻,搞不清楚。从目前感染的人群分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强壮如牛的运动员,也有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A型血出现了感受者,B型血出现了感染者,AB型和O型血也出现了感染者。给科学家们的感觉就是,这个闻所未闻的S型菌毒,就像是在用扔硬币来决定是否感染寄主一样——非常的奇怪,非常的让人难以理解。

然而,尽管有了ZF和世卫组织的解释和辟谣,大量的人们,还是固执的相信带上一个小小的口罩更能让他们有一种安全感。不说其他,至少,面对周围一大圈群咳嗽不断,喷嚏不止的人,也能预防被陌生人将口水、鼻涕溅到自己的脸上不是?

于是乎,有了这么一种混杂的心理,在全世界的任何公共场合。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部门和机构,基本上都是人手一个口罩,甚至几个口罩,还有一打在兜里备用。

“甜甜,你别担心,阿姨都打过电话了,说这次回到双庆,一定会想办法给你在西南医院找个床位!”矮个女孩儿不停的用手拍打着这个叫“甜甜”的,高个女孩儿的后背,希望能减轻一下好友的负担。

“……咳咳……,没事儿晓乐!我还支撑得住……咳咳……况且,现在电视里的那些……咳咳……那些专家教授都说了……咳咳……现在这个情况,进,进医院也没什么用,反而……咳咳……反而还浪费钱。”叫甜甜的女孩儿时不时的用手捂着嘴咳嗽着,断断续续,非常的吃力的对旁边这位叫“晓乐”的女孩儿道。

不错,这两位女孩儿正是一个月前,在从双庆到西都的动车组上与王欢有着一面之缘的两个美女少董晓乐和景甜!

当初,她们这批双庆八中高中毕业的二十几个同班同学,趁着放假,相约一起,组团到三川的九寨沟去玩耍。当时在车上与王欢有过一面之缘。两人被王欢神乎其神的转笔技巧所震惊,景甜还一度涌起了“神手,神技;朝闻道,夕可死”的玄妙感应。

后来,经过一翻介绍,两人得知王欢竟然是她们将要上的政法大学的师兄,于是大喜过望,三人之间的距离也在无形中被拉小了一大截。

最后,在快要到站的时候,董晓乐和景甜两女,以及她们两个的跟班——曹仁和段刚。都极力邀请“背包旅行”的王欢跟他们一道去九寨玩耍。然而事实难料,警觉到危机的王欢没有去找他们,而是走上了另外一条不断逃亡的不归路,这让一直对王欢翘首以盼的四人,特别是想从王欢那里学个一招半式的两女大失所望,气馁不已!

董晓乐和景甜从九寨沟回来后,没过了几天,就又一起相约去平京玩耍。董晓乐有个做生意的舅舅在平京,混得不错,两人就住在董晓乐的舅舅家里,每天疯玩,大逛平京古城。

然而,刚玩耍了几天,平京还没逛完一半,景甜便发现自己得了的感冒。虽然买了药吃,但却一直不见效用。不久,就从电视里面看到了华夏国卫生部发言人朱玲的两次讲话,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程碧华女士在联合国的发言。

这下,董晓乐和景甜两人开始担心了,两人的父母也从双庆打来电话,叫两人赶紧坐飞机回来。

于是,接到电话的两个女孩儿便立即买了机票,准备从平京机场返回双庆。她俩买的是川航的3U7452次定期航班,每天一次从平京飞往双庆。航班预计的登机时间是十一点二十分。现在是十一点,还有二十分钟,两人即将登机。

“甜甜,可不能怎么说呀!我舅舅告诉我,现在没关系,没钱,没背景的根本就进不了医院!里面的所有床位,不管高级病房还是普通病房,全部都被这些有钱有权的人给占满了。你想呀,这些人都是人精,如果进医院没用,那为什么还站着位子不动呀?我舅舅说,一旦治疗S型菌毒的特效药和疫苗被生产出来,这些人。肯定会首先受益!”见自己的好友有些不在乎,董晓乐急了,急忙劝说道。

“……咳咳……晓得,你说的我都清楚……咳咳……,但是,但是……咳咳……”

“哎呀,我的大小姐,好甜甜,你咳得怎么难受,就别再说话了!等咱们回到了双庆,再听叔叔阿姨的安排,好么!现在,你就好好的养病,你看,你头上都咳出汗来了。”说着,董晓乐便从旁边装着各种换洗衣物和零食的背包中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给旁边面色红润,一直咳嗽不止的景甜擦拭着额头和眼眉处的汗水,一边擦,一边还“啧啧”的不停赞叹,期望能够转移一下好友的注意力:

“啧啧,甜甜,你的眼睛和眉毛就是漂亮,天啦,怎么会有这么漂亮和眼睛和眉毛呢?连我看了都心动不已!”

“去你的!看你自己的吧!”被自己好友“肉麻”的夸奖,景甜也有些不好意思,说这句的时候倒是没有咳嗽。

就在两个青春年少的女孩儿,头挨着头,肩靠着肩,一起悄声嘀咕的时候,对面,却有一对青年男女吵了起来。

“……咳咳……郑燕,你……你怎么这么没用?连……咳咳……连一个床位都找不到?你妈……咳咳……你妈不是经常吹嘘,吹嘘她在沙湾区是多么不得了,……咳咳,不得了的了不得,怎么,现在,现在叫她找个床位,就……咳咳……就现原形了?你……啊切……你,郑燕,你这是要看着我死啊!”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七八的年轻男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几,穿着一件白底蓝纹的衬衫,黑色西裤,黄色牛皮靴。

年轻男子气喘吁吁,躬着背,一只耳朵挂着口罩的系绳,露出颇为英俊的大半张脸。

然而此时,这张原本俊美的脸,却因为不停的咳嗽而被胀得满面通红,甚至有些狰狞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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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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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的旁边。是一个看起来异常高挑,至少有一米七,看起来比景甜都要高上两分的年轻女人。年轻女人身姿婀娜,妙曼,双腿极长,裹在一双浅蓝色的修身牛仔裤筒里,更显得此女双腿的修长笔直,珠圆玉润。

年轻女人身穿一件淡黄色的有领女士衬衫,一头漆黑发亮,间或有一缕紫色发束的长发被一跟筷子状的发簪给挽成一个髻,盘在脑后,亮出了一个白皙、圆润,让某些人想入非非的雪白颈子。

不过,如同这个候机大厅里面的绝大部分人一样,年轻女人也戴了个淡蓝色的口罩,挡住了自己的大半张脸,看不到全貌,以至于让周围的不少喜欢打望猎奇的**们扼腕长叹,失望不已。

听了年轻男子的指责,这位被年轻男子叫做“郑燕”的女人慌了神,赶忙抓住年轻男子的手臂。急切的道:“老公,你不要急,我再打电话催一催我妈,叫她一定想办法给你在西南医院找个住院的床位,好么?”

说完,这位身材绝好,让很多人意yin不止的年轻女子便从自己的手包里摸出了一个精致小巧的电话,放到耳边,想了想,又觉得有些不方便,便将挂在一只耳朵边的口罩细带解了下来。

这一解不打紧,却顿时让周围不少一直用余光留意着这个身材极好的年轻女子的**们吸了口凉气,心中禁不住感叹:

我的/妈,竟然是一大美女!

郑燕解开一边口罩的细带,让其吊在另一只耳朵上,然后便开始打电话。

“妈,西南医院的床位真的没有了吗?你……你能不能再想想办法,找找你认识的那些叔叔阿姨,叫他们帮帮忙,秦晖,秦晖他真的是太难受了!”郑燕低声的乞着她母亲道。

“唉,燕子啊!不是妈妈不帮小晖,而是现在这种情形,即便是有钱也买不来一个住院的名额啊!其他医院倒是还可以想点办法,但是西南医院……现在那里面住的,不是ZF要员,就全是那些非富即贵的人。妈妈只是一个公交公司的副总,平时找个熟人什么的也许还能卖妈妈一个面子,但是现在……唉,燕子,妈妈说的话,根本就不管用啊!”从电话另一端,传来了一个中年妇女的无奈的哀叹声。

听了她母亲的回答,郑燕顿时便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她看了眼正一边捂着喉咙咳嗽,一边用眼睛盯着她的老公秦晖,心中焦急无比。

“妈妈,难道,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么?……对了,爸爸现在在哪里?他的身体还好吧?”

“燕子,你不用太担心。你爸爸现在已经请了长假,我花钱托关系给他在双庆医院给他找了个床位,现在正在里面住着院。对了燕子,要不,叫秦晖到双庆医院来?跟你爸一起挤一挤?”电话另一头的中年妇女轻声试探着道。

见母亲这样一说,郑燕也犹豫了。她也知道现在的床位有多么的紧张,能够在仅次于西南医院的双庆医院找到一个床位,想必自己的母亲一定花了不少钱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才得到的。但她却担心自己的老公会不愿意跟自己的爸爸住在一起。

“我,我先问问他吧!”郑燕拿着手机,面色犹豫的小声说道。

在这次超级大流感中,郑燕一家三口加上她老公秦晖的父母一共六个人,竟然奇迹般的只有两个人感染了S刑菌毒,因为一般来说,按照一半的比例,六个人,至少会有三个人受到感染,这样才比较合理。

但实际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的。常常是一家三口,有可能感染一人,有可能感染两人,也有可能三个人全部感染或者三人全部幸免,只是在大范围内,感染的人数和未感染人数接近1比1的比例,而非针对具体的家庭而言。

所以,在这次大流感中,郑燕一家和他老公秦晖一家总体上还“占了便宜”,应该“感到幸运”才是。

但实际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这里面有个感染应该落在谁身上的问题。

作为深爱自己子女的父母来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大多数父母恐怕都宁愿让自己感染也要让自己的子女过得平平安安。

但若换成让一般的子女来选择,那情况就不一定了。

比如此时的秦晖,对于在这次超级大流感中自己中了标,而自己妻子的母亲和自己的妻子却安然无恙,一点事也没有,秦晖的心中就有点耿耿于怀,不是滋味。

如果是一般的流感还好,但是。得了这种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到现在全部六十几亿人面对它还是束手无策的超级大流感,秦晖的心理就显得相当的不平衡了。虽然现在还没有谁因此病毒而死亡,而ZF也每天利用自己控制的媒体资源,反反复复的告诫民众无需担心,安抚他们日益焦躁的心情,让他们安心呆在家里,静待ZF和国家的拯救;但是,稍微理性一点的人,就能够明白,以后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难道就不会出现体内的S型菌毒突然变异恶化的一天?或者在某一天,这个以前从未在地球上出现过的S型菌毒突然发疯,让所有人感染者一下子全部死亡?或者直接变成《生化危机》中的那种活死人?丧尸?

有个牌子说得好:一切皆有可能啊!

所以,尽管有了政府的安抚,但那些感染了的人群,在咳嗽和其他症状的折磨下,在等待那不知要多久才有可能会出现的特效药和疫苗中,以及在各种世界末日的流言蜚语中,他们逐渐的变得焦躁不安,脾气也越发的暴躁,即便是以前那些脾气温和,不知发怒为何物的谦谦君子。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之下,也越来越不“正常”,离他们持守的那条君子之道越来越远。世界各地,已经出现了癫疯,狂乱甚至自杀的案例,而且这种案例还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不少高瞻远瞩,具有先见之明的人已经在开始担心——担心S型病毒不曾把人类击垮,而人类却先一步倒在了他们自己的手中!

有了以上那种对未来不定,不安,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惶恐,秦晖。这个以前事业有成,家庭和谐,爱妻子,敬父母的“好男人”,在有可能面对死亡威胁的恐惧之下,也终于忍不住撕下了他那一以贯之的温文尔雅和翩翩风度,而变得有些乖戾和喜怒无常起来。

“老公,我妈说现在在西南医院真的是找不到多余的床位了。她说,如果……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可以跟我爸在双庆医院挤一挤。我妈托关系在双庆医院为我爸找了个床位,现在爸爸正在那里住院。”郑燕犹豫着,怕老公怪他办事不力,有些不敢开口。她非常能够理解自己老公所面临的压力,如果可能,她宁愿自己去生这个病,而让秦晖好好的在一旁照顾她。可惜,感不感冒,被不被S型菌毒“青睐”,却不是她自己能够选择的事情。

最终,郑燕还是鼓起勇气,将她**想法告诉了正在等待结果的秦晖。

“……咳咳……什么,叫我……叫我跟你爸住在一起?……咳咳……,你……你当我是小孩子好哄是吧,郑燕?……咳咳……一张床只能有一个名额,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爸……咳咳……你爸都把名额占据了,我……我去又有什么用?难道……咳咳……难道去给你爸端茶倒水,伺候他老人家?”

秦晖早就从小道消息中获悉,现在能够能够住在医院的,无不是有权有势的人。既然明知进医院也治不好,为什么这些掌握着权力和资源的精英分子还一窝蜂的朝里面钻?为什么现在一张医院的床位在外面已经被炒成了天价?到了这个时候,就是白痴也能明白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有大大的猫腻在里头!

据一些可靠的消息称,一旦特效药和疫苗搞出来之后,便会优先用在医院里面的病人身上。但目前全球至少有三十亿人口感染了S型菌毒,即便全球的药厂都开足马力的生产——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也没有那个可能供应全球三十亿人用。到时候,只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剩下的绝大多数,则只能让他们慢慢的等待。在等待中要么“脱贫致富”,要么迎接死亡,因为谁也说不清楚,多等待一天,会有什么后果!万一体内的病毒提前爆发了呢?又或者变异了,对那些特效药和疫苗有了免疫了呢?

对于未知的东西,谁又能说得清楚啊!

所以,基于以上猜想,秦晖是觉得越早一天占上个位子,自己被治愈的希望就越多一分。而他自己的父母,都只是一般单位的普通职工,哪里有那个能力在西南医院或双庆医院给他找个床位?莫说上面的那两个三甲医院,就是一般的一级二级医院,凭秦晖和他父母的关系都搞不到一张床!

因此,为了能够在双庆找到一个好的床位,他就只有走夫人路线,看能否借助于老丈母的关系,搞到名额,进入现在据说已经被武警和PL戒严的各个医院里面。

107,抉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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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会的,老公!我妈妈说。妈妈说……”听了秦晖说医院里面的病床竟然还有名额的限制,郑燕当场就有些傻眼。显然,她刚才跟她母亲通话的时候并未考虑到这一问题,而她母亲,大概也不太清这里面的情况,或者是清楚,但基于某种郑燕不愿意去想的原因并没有跟她讲明。

现在,经秦晖一提醒,并不笨的她一想就明白了:秦晖的这一担心,很可能会是真的!要不然,如若没有限制,再大的医院也装不下病人们的那些亲朋好友啊。

“嗬嗬,怎么样?……咳咳……现原形了吧?郑燕,我……我没想到你跟你那势利……势利的母亲,都……咳咳……都是一路的货色!你们……你们一家人都……都在想我死啊!”说完,秦晖便忍不住的大声咳嗽起来,如同“垂死挣扎”一般,声音凄惶,绝望。

见秦晖咳得难受,“咳声”中还带着一种无助的绝望,有些手足无措的郑燕的就急忙用手不停的拍着秦晖的后背。也忘了他刚才对于自己父母的不敬,眼角含泪的安慰着自己的老公:“老公,你别这样,咱们还有机会的!我……我马上就给我妈妈打电话确认!”

于是,郑燕又翻开手上的手机,开始拨号。

这个世上,每个人总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有些是可以自己来“打勾划叉”,做出抉择的;有些,却只能让别人将自己推入某条支路,强行走下去。

现在,郑燕就再一次面临这种难以取舍的抉择。

一开始,当郑燕打电话向自己的母亲确认医院的每张床,到底可以住几个人的时候,从母亲那有些支支吾吾,含混不清的回答中,郑燕就已然明白:自己老公的判断,是完全的正确。

一张床,只能有一个人留在上面,一边是自己深爱的老公,另一边是自己的父亲,母亲的丈夫,自己同样深爱着他。孰轻孰重,到底该如何抉择?

刚才从母亲的回答中,郑燕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母亲是不太愿意将这一千难万难才搞到的名额让出来,给自己的女婿。而牺牲了自己的老公。如果是自己生了病,郑燕相信,自己的父母肯定会二话不说的就将名额让出来;但是,感染的却是自己的老公秦晖,对于自己的母亲来说,无论他秦晖有多么的重要,也比不了与妈妈一路风雨,相依为命几十年的老伴呀!

“妈妈,妈妈,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呀?秦晖,秦晖他……呜呜——”话还没说完,郑燕便开始“呜呜”的哽咽起来。

这时,可能因为郑燕的爸爸就在旁边,听到了刚才她与她母亲之间的通话,于是,郑燕便听到了那无比熟悉,现在却尽显沧桑的声音:“……咳咳……燕子,是爸爸没有……咳咳……没有本事,不能……不能给小晖多找一间病床。这样,……咳咳……这样吧。你妈妈也难做,相信……咳咳……相信已经当了妻子的你现在也是……也是能体会到这种感情。咱们……咳咳……咱们就不要再难为她了。……咳咳……咳咳……,我现在就把选择权交给……咳咳……交给你,由……由你来决定,我和秦晖那孩子,谁走谁留。燕子……咳咳……你放心,无论……咳咳……无论你做出怎样的选择,你永远……咳咳……咳咳……永远都是我和你妈最亲最爱的女儿!”郑燕的父亲郑大刚断断续续,无比艰难的说完了话,便在一旁不停的猛烈咳嗽,显然,刚才那番话让他费了不少力。

“老头子,你不要说,不要说了,让我来,让我来说!”这时,从耳边的手机中,就传来一阵“啪啪啪”的拍打背部的声音。

听了他父亲的话,郑燕双目含泪,脸色发白,皎洁的白齿,紧咬着唇线极美的柔唇,一时之间,便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全身的力气,仿佛在刹那之间就被什么东西一抽而空,软瘫在候机大厅的靠背长椅上。

“天呀,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呐?”身体靠在靠背椅上的郑燕心底发出了一阵无力的呐喊。她深深的明白:无论她怎样选择,无论这样的选择对以后两人的康复是否真能有着现实的意义。她注定要对某一方她所深爱的亲人作出某种无法弥补的伤害。

而此时挨坐在郑燕旁边的秦晖,虽然也在一旁“剧烈”的咳嗽不已,但却早就竖起了耳朵,监听着郑燕跟他父母的通话,虽然只是听了个大概,但却捡到了最重要的一个信息:

郑燕的父母竟然将那个千金难买,无比珍贵的住院名额交到了她的手中!

狂喜!疯喜!巨大的喜悦,让此时的秦晖,恨不得立刻蹦起来大声呼喊,高声庆祝一翻!但此时,理智却告诉他要冷静,要淡定,至此生死存亡之际,一定要稳得起!

于是,秦晖一手捶打着自己起伏不定的胸口,一手掐着自己青筋鼓胀的脖子,“剧烈,狂烈”的咳嗽起来,让人感觉就像随时都有可能“咳毙”一般。一边咳嗽,一边还用一种哀伤,濒临绝望的眼神看着身边正陷入了艰难抉择的妻子。

见秦晖突然之间又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郑燕心中大惊,急忙回过神来。抱住秦晖,一边拍打着他的后背,一边含着泪,柔声对秦晖说道:“老公,老公,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啊!”

秦晖看着一脸惶恐,急得如热锅蚂蚁一样的妻子,有些心软,下意识的就想放弃刚才有些下作的想法;但一下刻,一想到因此可能会带来的可怕后果,心中就是一硬。于是双手掐着脖子,一副呼吸极其难受的样子,对着郑燕道:“老……老婆,……咳咳咳咳……,我……我不去医院了!……咳咳……让咱爸在医院好好的养病吧!……咳咳……,我……我这辈子……咳咳……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老婆你!……咳咳……老婆……,我要是死了,你……咳咳……你一定要好好的过下去,帮我……帮我照顾好我的爸妈!老婆,燕子,咱们……咳咳……下辈子……下辈我还当你的……咳咳……你的老公!”

说完,又是一阵极其剧烈的咳嗽,然后,整个人,像丢了魂魄一般,委顿了下来,奄奄一息的样子。

郑燕看到自己的老公似乎已经快要不行了,心中大骇,她吃力的将秦晖的头抱到自己的胸口,一边不停的抚摸着他的脸,叫着他的名字,一般赶紧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一接通,便哭着喊道:“爸爸,妈妈,秦晖他快不行了!你们救救他吧!我求求你们,救救他吧!女儿不孝,女儿不孝啊——!”说完,便抱着秦晖的头,痛哭起来。

“唉——!”过了一会儿,又像是过了许久,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一声叹息,音调沧桑,凄凉,仿佛瞬间就苍老了十岁。

……

“燕子,把小辉带过来吧!我和你爸收拾好东西,这就回去了。你们……好好保重吧!”

之后。电话另一端,便传来一阵盲音。“吧嗒”一声,郑燕手中的电话掉了下来,握着电话的手僵硬在空中。一双原本清亮无比,神采奕奕的美目,此时却变得无比空洞,黯然失色,没有任何焦点。

“哇——”下一刻,候机大厅便传来了一阵如诉如泣的哭音,淹没在一片高低起伏,连绵不绝的咳嗽声和喷嚏声中。

周围一些一直关注事态发展的狼们,看见美人垂泪,哭得花容失色,恨不得自己就变成她怀中的那个脑袋,好一阵乱拱。

也有些人心下唏嘘,虽然还不太明白那对男俊女俏,金童yu女似的两口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超级流感大爆发,全球近半人感染的当口,他们之间的故事,想必也跟此事有关。

然而此时此刻,不管富贵与否,谁家的故事,又能够跟这个该死的S型菌毒,完全的脱离关系呢?

“甜甜,你瞧!对面那年轻的两口子真是一对珠帘合璧的玉人!”董晓乐用手捅了捅景甜的腰肢,继续在她的耳边低声道,“甜甜,我觉得,你这么漂亮,嘻嘻,以后肯定也会找一个天作之合的如意郎君的!”

“去你的……咳咳……你,你才找老公呢!”见自己的好友调笑自己,旁边的景甜顿时满脸羞红,打了董晓乐一下,不过却暗自看了眼对面的仰面喘气,显得奄奄一息的秦晖,心下却不得不点头:

这个人,还真的是英俊不凡!

“哎呀,我的大小姐,娇小姐,叫你不要说话,你怎么又开口了?看,这下难受了吧?”看到刚说了两句,就开始咳嗽不止的景甜,董晓乐急忙帮着自己的好友拍着背部,为她减轻负担,暗恨自己刚才不该开好友的玩笑,让她过于激动。

就在这个时候,15号登机口来了两个穿着白色制服,带着兰色口罩的一男一女,将拦在登机口前的蓝色分道线移开。登机口上方的信息提示屏也变成了绿色,上面打出了“正在登机”的字样。

川航3U7452次航班,终于可以登机了。

“老婆,可以登机了,咱们……咳咳……赶快进去吧!”秦晖见登机口的门已经被工作人员打开,于是急忙从郑燕的怀抱中抬起头来,对正嘤嘤哭泣,流着眼泪,处于哀痛中的郑燕说道。

108,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

108,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

王欢移动手指,沿着眼前这汪清冽的碧水。贴着水面,将视角不断朝远方的尽头延伸,摸约过了十来公里,才看见了一堵光滑笔直,朝天耸立的山崖,横亘在潭水的尽头。

虽然有所预料,但见到这堵光麻麻的,和其他三面一模一样的崖壁时,王欢的心头却还是涌起了一股难言的滋味。

一方面,为了自身的安危,他自然是希望这个山谷是越险越好,恨不得连山谷的上方也加个盖子给盖起来才好。

“横跨三百米,长达五六十公里的钢结构,用人力可以搞得出来嘛?”想了想,王欢就将这个不太切合实际的想法抛出了脑外。

那么,现在,一般的人如果想要下到谷中,除非坐直升机从天上降下来,或者像那个“何大洋”一样,从半空中跳伞落下来,要么就带个几百米长的绳子。从崖顶缒下来,否则的话,要想入谷,则没有其他的方法可想了!

但这一样一来,虽然安全倒是比较安全,但也给自己出入山谷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王欢看了看自己一双除了右手食指和左手拇指的指甲盖还未完全长好,而其他地方都已恢复如初的“玉手”,不禁想起来了当初下谷时那种胆战心惊,如履薄冰,稍有差池,便是九死一生的情形和结局,现在想来,心中都是一阵发毛,打颤。

“这条三百米宽,十几公里长的潭水,三面被围,一面昼夜不息的接受上游小溪的注入,而水线却一直不见涨,如何排水?”这时,王欢突然想到了这个长潭的排水问题,“靠周围的自然渗漏还是潭底下有什么暗河可以排水?”

想到这里,王欢便开始移动手指,将视角拉到水面以下。

潭水清澈无比,视线非常轻松的就可以穿透几十米远的水层。王欢从水面直接下探到水底,却见整个潭底,一片平整,都被铺上了一层两三米厚的泥沙。由于水的折射。倒是不好准确估计该潭的深度,但平均十来米深,却还是有的。

王欢又把视线拉了拉,如同雷达一般,大致扫视了一圈,没发现暗河,涵洞之类的排水管道,想必此处深潭是在水压的作用下,通过自然渗透达到了某种平衡。

潭中一两米下,便有大大小小的无数鱼群,像中了魔法般,被定格在王欢的视野中,王欢围绕着这些由光线虚拟出来的三维全息立体鱼群,“啧啧”的感叹不已,心中想着,“果然不出自己的所料,这里有着极为丰富的各种冷水鱼。本以为叫何大洋做个竹筏只是为了装装样子,看来这下却是有用了,就拿来当个简易的渔船吧。”

又花了半个小时察看了一圈,大致搞清了整个深潭的情况后,王欢便从“魔镜”中退了出来。因为此时。外面的何大洋已经在开始叫吃午饭了。

搞清了深潭的地形地势以及里面丰富之极的渔业资源,王欢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至于没在潭底发现什么宝藏呀,玄铁呀,甚至是外星人基地之类的东东,之前的王欢压根儿就连想都没想过这种好事,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希望失望的情绪。

“那,就先吃饭吧!”王欢按了按肚皮,就把朱雀鸟塞入背包,拉开帐篷的拉链,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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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你看,那对金童yu女就坐在咱们的旁边哦!”带着口罩的董晓乐,将嘴巴贴在景甜的耳边,低声耳语了句。景甜转头一看,果然就见那位帅气的一米八几的年轻人,咳咳耸耸,被他那位体贴温柔的漂亮妻子一路小心翼翼的扶着,拿着手中的登机牌,跟飞机座位上的座位号对了一下,两人便在景甜和董晓乐同一排的左手边坐了下来。漂亮的妻子坐在靠窗的位置,而英俊的丈夫则坐在了靠过道的位置。

看了眼这两个在候机大厅吸引了无数目光的“金童yu女”一眼后,景甜就把脑袋转了过来,没做声。

“怎么样,甜甜?那两口子是不是真的很般配?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相貌能够如此般配的一对夫妻呢!其他的,不是老牛嫩草配,就是美女野兽配,让人看了就感到恶心!这些女人到底怎么了?莫非离了男人的金钱就活不下去?”看来,旁边的这对“金童yu女”给了董晓乐很大的冲击。让她不由自主的就产生了更多的联想。

“晓乐,你不要对社会这么绝望嘛!……咳咳……我保证,以后你和你的老公,……咳咳……也会是另外一对金童yu女的。”见身边的好友一直对旁边这对年轻夫妻有些“耿耿于怀”,景甜立刻不顾咳嗽,抓住机会进行反击。

“好呀,好你个甜甜!竟然把我的话拿来挤兑我!看我怎么治你!”说着,便张牙舞爪的,向着景甜抓来,样子虽然可怕,但却顾及着好友目前还是“带病之身”,所以威力缺缺,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跟董晓乐玩闹惯了的景甜自然懂得起,于是也配合着做出一副缚手讨饶状。

于是,两个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少女便在飞机起飞前的一刻,在这方寸之间,开心的玩闹起来。两人声音低小,动作也不大,所以倒没引起谁的反感。而且周围除了那两夫妻外,都是些大腹便便的大叔或大爷,对于两个虽然还未一窥庐山真面目但在心底却早就将两人默认成美女的他们来说,更不会有什么不快。反而恨不得自己也加入其中,与少同乐的好。

郑燕和秦晖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就准备落座。

“老公,要不你坐靠窗的位子吧?”郑燕像秦晖建议道。她想着在飞机上,如果坐在靠窗的位置,能够看到机舱外的景色,感觉或许要好一点。

秦晖捂着嘴,偷瞄了一下先一步落座的景甜和董晓乐,忙道:“老婆,还是你坐靠窗的位置吧。刚才在候机室喝了不少水,可能要经常上厕所。我坐靠过道的位置要方便一些!”

刚说完。仿佛意识到什么似的,突然就是一阵猛烈的咳嗽。

“啊,老公,你还是不要说话吧!你看,刚好了一点,现在又开始咳了。”郑燕急忙拍打着秦晖的后背,同时往里一让,将过来的位置空给秦晖,“老公,既然你想坐过道,那就做吧!”

郑燕对着秦晖的后背拍打了差不多一分钟,秦晖才喘着气,好受一点的坐了下来。

十一点四十分,飞机开始缓慢移动,朝指定的跑道滑去。三个漂亮的川航空姐和一个高大威猛的空少便开始提醒在座的乘客们系上安全带,关上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然后站在过道的中央,配合着乘客头顶行李架上翻下来的小屏幕,讲解起相应的安全知识来。

秦晖现在已经不怎么咳嗽了,只是偶尔想起了似的才咳嗽几声,提醒周围的人,他是个S型菌毒的感染者。

系上安全带后,秦晖便从前排座位后面的布袋里,拿出塞在里面的杂志,挡在自己的眼前,但目光却不停的在两位身材修长,姿色出众的空姐以及旁边带着口罩的景甜和董晓乐身上轮换徘徊。

这个时候,他已经去掉了挂在一只耳朵上的口罩,露出了那张轮廓分明,英俊无比,一般**少女很难抵挡的“俊脸”。

三位漂亮的空姐和空少讲解完坐飞机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后,飞机差不多就滑进了跑道,准备加速起飞。三位位空姐和一位空少便开始朝飞机的尾部走去,准备走回自己的座位,等待起飞。

黄琬走在最后面,一边走,还不忘提醒四周的乘客系好安全带。她觉得自己非常的幸运。在这次超级大流感中,没有被感染。而公司中近一半的姐妹们,就没那么好运了。她们都主动向公司请了假,回家养病去了。对于空乘人员来说,得了这种随时随地都在咳嗽打喷嚏的超级流感,即便想工作,那也是没办法工作的。

刚走到飞机机翼处的时候,就被一个年轻男子叫住。黄琬偏头一看,却见叫自己的竟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大帅哥!

黄琬的心中突的就是一颤,因为以她迎来送往,见识过无数年轻俊杰的眼光来看,眼前的这位梳着一个偏分,浓眉大眼,鼻子挺翘的年轻男子都是极其难得的帅,有型,跟那些名气极大,频繁现身于银屏的电影明星相比也不遑多让。

一般的男姓见到一位极其漂亮的大美女,跟一的般女姓见到一个又高又帅的大帅哥,他们的心里感觉其实都差不多——心跳加快,脸色发红,手足无措——区别在于有些人能够面不改色,挥洒自如,稳得起,有些则更本就稳不起。

而黄琬,作为见过一定世面的空姐,心神一颤,稍微摇曳了一下之后,便稳住了。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尽量以一种标准的,职业性的语声道:

“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够帮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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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女人说,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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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够帮您的吗?”黄琬语声轻柔,平静的对秦晖道。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还是能够发现黄琬侧脸下的耳根,有些微微的发红。

“呃,你好!麻烦你帮我拿一份平京市的晨报吧!”秦晖看了眼黄琬那张标准的瓜子脸,淡淡的说道。眼睛却顺势朝黄琬的胸部一瞟,瞄了眼别在她左胸口的银质胸牌。

“黄琬?好名字!”秦晖心中叫了声,然后,便又迅速的将目光朝下移,最后落在了一双笔直纤长,包裹着肉丝丝袜的小腿上,顿时,心头就是一阵火热,激动之下,强忍了半天的咳嗽终于按耐不住,像苏醒的火山一样喷发了出来。

看到秦晖的样子,黄琬便知道眼前的这位大帅哥也是一位不幸的“感染者”,心中莫名就有些痛惜。于是,禁不住开口关心道:

“啊,先生,您怎么了?要不要我去给您打杯水?”

旁边的郑燕,见自己的老公说了几句话之后又开始咳嗽,就忍不住拍打秦晖的背部,开始安慰起他来。刚才她见自己的老公已经好了不少,就没怎么注意,于是像老公一样拿起飞机上的杂志,仔细的研究起里面拍摄得极美的各种房产广告。

这时,当郑燕将挡在身前的杂志放下之后,黄琬才发现这位帅哥的旁边,竟然还有一个光芒四射,如同明星一般的妩媚女性。而且,这位女性还在用手拍打着帅哥的肩背,黄琬心头就觉得两人的关系肯定不简单,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种淡淡的,类似于遗憾的感觉突然就浮了上来。

见帅哥一直不停的咳嗽,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而旁边艳丽逼人的美女也一个劲的安慰着帅哥,忽略了自己的存在,一旁的黄琬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加上飞机已经在开始滑行,机舱里面的扬声器也传来叫乘务员尽快就位的播音。黄琬于是就对还在兀自不停咳嗽的秦晖飞快的说了句“先生,现在飞机即将升空,我待会儿再把您要的晨报给您拿来!”,就赶忙匆匆的朝飞机尾部走去。

“……咳咳……好了,没死都快被你给拍死了!”叫黄琬的空姐走后,秦晖便直起腰来,脸色不愉的看着不断拍打着他肩背的郑燕,心中暗恨:看来,这块碗碗肉,又要鸡飞蛋打了!

而对于老公秦晖态度的突然改变,一旁的郑燕却有些愕然,不明白自己到底又做错了什么。最近一段时间,特别是染上S型菌毒之后,老公秦晖的态度就有些大变,忽冷忽热,时而还是像三年前当初追求她时的那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时而又性情大变,恍若路人。

不过,尽管疑惑,也非常委屈,郑燕还是善意的将秦晖的改变归之于这个目前还无法治愈的超级大流感,认为自己的老公正是在病痛的折磨之下,才显得有些喜怒无常,性情乖张。

心中的好事被自己的老婆给破坏掉了后,秦晖冷冷的看了郑燕,便开始转移目标。

而他心中最理想的目标,正是坐在旁边,与他只隔着一个过道的景甜和董晓乐二女身上。

早在候机大厅等待登机的时候,秦晖就早早的注意到了坐在对面的那两个身材苗条,浑身上下洋溢青春气息的少女!凭着一双在中学和大学用身经百战练就的金金火眼,秦晖可以肯定,有着如此清新气质的两女虽然带着口罩,但她们的相貌一定不俗,弄不好就是一像自己老婆一样的大美女!

而且,最重要的是,阅女无数的秦晖还发现两位少女的屁股极其挺翘,走路时双腿紧闭,加上另外一个他自己总结出来的“独门绝技”,秦晖百有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可以肯定,此二女一定还是从未经历过“人事”的,嫩爽爽的处/女!

一想到两位朝气蓬勃的美*女还是“花/径不曾缘客扫”,一向对于漂亮女人的兴趣颇大,没有多少免疫力的秦晖,顿时,心头又是一阵火热!

但有了刚才“乐极生悲”的教训之后,这次,他倒是学了个乖,准备先调养好自己的状态,然后利用自己屡试不爽的魅力,一举将两女中的一个拿下!运气好的话还能够一箭双雕,比翼一起飞!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既然秦晖已经有了一个长得像天仙似的老婆,而且还对他死心塌地,巴心巴肝;他为何还如此好色,仿佛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似的?

如果有人如此问秦晖,那一定会遭到他的严重鄙视,骂对方一句乡巴佬!对于遍历红尘,尝试了各种女人好处,妙处的秦晖来说,女人,就如同他的第二生命,是缺不得,也是少不得的!

不过,他的这一切寻花问柳,沾花惹草的行动都做非常的隐蔽,多是利用上班时间,陪同客户以及出差的时间来搞定。在自己的老婆郑燕面前,以前的秦晖一贯是讨好巴结,彬彬有礼的。

现在么?有了S型菌毒这一大杀器,要是还不懂在关键的时候祭出来,摆摆脸色,那秦晖就不是秦晖了。

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从中学,到大学,一直到毕业结婚,秦晖一直都是这么奉行和实践的。由于他玩得巧妙,隐蔽工作又做得极好,到目前为止,还一次都未出过纰漏,翻过船。

而对于勾搭漂亮女人,凭着他那副少有人敌的俊皮囊,加上幽默风趣,会讨女人欢心,不管是少女,**,还是师奶,是要时间用足,管够,拿下她们,让她们张腿投降,统统不在话下!

秦晖稳了稳自己高涨的心绪,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按了按双腿之间那条蠢蠢欲动的大筋,轻咳一声,摆出一副优雅迷人,在以往勾女的行动中无往而不利的笑容,偏着头,紧盯着旁边两女的侧脸,静待着她们的上钩。

由于秦晖的头是背向着郑燕的,所以,她看不见此时秦晖的脸上,正显现出她已经记不清有多久,也未见过的那种“杀伤性”笑容。

110,勾兑,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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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命名,20米每秒!

111,命名,20米每秒!(逃犯回归,求票!)

七绝谷,麒麟草原。

王欢在麒麟草原的一侧。靠近森林的一头旁若无人,专心致志的打着《王氏炼体拳》,练习《疾走功》和《飞刀决》。

几日前,先是碰到了驾着降落伞落入谷中的“空军大校何大洋”,后来又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细胞和基因专家,华清大学博士生导师,“变异人”杨永明和同胞哥哥王动,诸事纷扰,耳目众多,让他没有多少机会来练习那两门曾经救过他数命的先人功法:《疾走功》和《飞刀决》。

现在杨永明去了面包谷的深处探险,而“何大洋”,则被他支到了一边,正在七绝潭的岸边“任劳任怨”的扎着竹筏,王欢终于有了时间和时机来练习荒废了几日的“疾走功”和“飞刀决”。

因为此谷地势险要,四面环绝壁,有七棵直径至少五米,高达百米,世所罕见的,结了无数像面包一样果实的“面包树”,王欢和何小海一商量,便将此谷起了个比较霸气。听起来有点瘆人的名字——七绝谷!而一头的深潭,山谷另一头的瀑布和横贯山谷的这条小溪,自然而然就成了“七绝潭”,“七绝瀑”和“七绝溪”。

说是“商量”,不过是当王欢提了名字之后,便马上被旁边的何小海举手附议,一个劲的连声道:“好名字!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好了,太贴切了!”

靠近潭水的草原,因为曾发现过一群山羊,何小海见山谷和潭水这两个大头已经打上了王欢的“烙印”,就想叫这片草原叫“山羊草原”,不过被王欢给一票否决了,直接换成了“麒麟草原”,搞得何小海的心头是郁闷不已,又将王欢的十八代祖宗给操了遍。

两片森林,靠近“七绝瀑”的那片,因为在其中发现了面包树,就被王欢命名为“面包森林”;而靠近七绝潭的这片,因为其中好几次看见了黑熊,就被王欢叫成了“黑熊森林”。

最后,就只剩下来了“面包森林”和“黑熊森林”中间的一小片约一里长的草地,这时,王欢看了看在一边强撑着笑容,脸色却比哭还难看的“何大洋”,开了口:“大洋啊,你是落在那里的,你觉得那片草地我们该叫它什么才好?”

对整个山谷内各大板块的命名。已经死心的何小海本来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这时,竟然听王欢对他当初降落的那片草地的命名来问他,何小海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小心翼翼的问道:“动哥,你问我?”

王欢抿笑着点了点头。

“那,那叫落海草原可好?”何小海心中打鼓,战战兢兢的问道。

“落海草原?落海——”王欢嘴中念了一句,这一念,却把旁边的何小海吓得要死,以为王欢产生了某种联想,正准备开口改个名字的时候,就见王欢大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肩膀,“好!大洋,以后这片草地,就叫落海草原!”

于是,七绝谷的最后一块地盘,终于让何小海打上了自己的烙印!

几日未练,不管是打拳,疾走,还是射飞刀。王欢都感到不如往日那么得心应手,挥洒自如,某些地方还感到了一些滞涩,甚至有略微的退步。

“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古人之言,某些方面看来还是有道理的。”王欢感叹了一声,便开始按照当初在歌乐山上的锻炼程序,心无旁骛,一心一意的锻炼起来。

先是做热身运动,开胃菜的“王氏炼体拳”,王欢不知疲劳的一连打了七七四十九遍,直到全身发热,周身出了一身薄汗才作罢。

喝了几口七绝溪的溪水,用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水,稍事休息,就又开始练习起了真正的保命功法——“疾走功”。

《疾走功》一共有四层:分别是第一层,迅捷如风;第二层,身轻如燕;第三层,踏雪无痕;第四层,踏浪而行。目前,王欢自我感觉是处于第一层“迅捷如风”的中后期,仅能做到手脚灵敏,奔跑迅速的阶段。

这个“迅速奔跑”,到底能够跑多快,由于没人给他精确测过,他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跑得“比较快”,超过华夏跑步一哥文祥,应该是轻轻松松的。当初。他还打算如果在离校那天,他还不能落实工作的话,那么,就干脆到双庆市田径队去毛遂自荐得了。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却让他料所不及,而他的“跑步梦”,“欢飞人”,也最终破裂,无法实现。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人多嘴杂,找不到地方和时机来比较精确的测量自己的速度;现在,在这一望无垠的麒麟草原,王欢却不需要顾忌那么多,他准备用一些简单的工具,测试一下自己的最快速度。

首先,他从林中砍了一根树枝,做成一根跟他一样高的高度——1.78米。然后,在一片平坦,没有起伏的草地上,沿着一条直线,量了56次,基本上,差不多就是一个一百米的跑道了。

王欢站在起点。抬手看了眼左腕上的百达翡丽,当秒针划过“12”的时候,王欢便全力发动疾走功,如同一头猎豹一样,以最快的速度朝百米外的终点冲了过去。

冲过终点的瞬间,王欢再次扫了眼手腕上的秒针,五秒多一点点,不到六秒!

“竟然只用了五秒多?六秒都不到?”王欢吃惊的盯着手腕上的百达翡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不是他还认得手上的这块印有“Patek

Philippe”所代表的含义,他都要怀疑这块表是走时严重不准的假表了!

王欢按耐住心中的震惊,又连续测试了三次。发现差不多都是在五秒到六秒之间。

震惊,极度的震惊!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王欢现在的直线奔跑速度差不多接近了20米/秒!

20米/秒是个什么概念?目前代表了人类速度极限的飞人博尔特的最高速度也不过是百米9.58,换算一下也就是每秒10米多一点点,11米每秒都不到。王欢的速度竟然差不多整整是博尔特的两倍!

而且,这一成绩,还是王欢在杂草丛生的草地,穿着一双厚重的登山鞋,分心计时的情况下取得的。如果让他换上专用的跑鞋,在特制的塑胶跑道上,旁边有人计时,他能够心无旁骛,使劲全力的奔跑,王欢相信,跑进五秒,根本就不是问题!

“疾走功,第一层,迅捷如风,练到极致,跑动时可以迅如奔马!这不知是谁创造的开发人体潜能的法门,果然不是盖的!”王欢忍不住慨叹了一声。

20米/秒,换成时速,那就是72公里每小时,这已经是奔马的速度了。跟一般摩托车也有一拼。但即便如此,跟动物界的跑步冠军猎豹110公里/小时的时速相比,还是要差了一大截啊!而20米/秒,基本上已经是“疾走功”第一层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看来,要想超越猎豹,只有进入到第二层“身轻如燕”的境界,通过某种特殊锻炼方法减轻自身的“重量”,才能在同等动力的情况下,将速度给提起来!

《疾走功》里面对于四个层次的分类,并无什么明确的说法,而只给了一些模棱两可的“境界”描述。现在王欢通过对自己速度的测试,差不多可以肯定自己目前已经处于第一层的末期,离突破第一层,达到第二层仅一步之遥!

意识到了这点的王欢自然是大喜不已!通过两年多的不间断勤苦练习。他终于快要突破第一层,达到第二层“身轻如燕”的“非人境界”。到了那个时候,王欢觉得,如果让他再次从当初下谷的地方走一遭,他自己肯定不会再那么狼狈,以至于把自己搞到“烂手烂脚”的“悲惨境地”!

其实,如果现在外面的世界,有人得知他竟然能够达到20米/秒的速度,肯定会将他当成“非人”来看待,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跟杨永明一样,王欢自己,也已经有某种“非人”的倾向了。

练习完了“疾走功”,王欢又开始练习“飞刀决”。

《飞刀决》的第一层,百步穿杨,百步之外,击中随风飘荡的柳叶。王欢目前的情况是基本上能够射中百步外的柳叶,但有个前提,那就是叶子不能动!一动,命中率就要大打折扣!所以,据他自己估计,他目前也仅处于“飞刀决”第一层的中后期,进度看起来似乎要比《疾走功》要慢了一些,但考虑到《疾走功》一共有四层境界,而飞刀决却只有三层境界,综合考虑后,两种功法的修炼进度其实都差不太多!

王欢的目标是尽早把这两种功夫修炼到二层顶峰,那样,出了森林,进入社会之后,即便被太保们发现了,他也有了自保,周旋的本钱!到了那个时候,太保们想要逮他,除非派出一个团的正规军,布下天罗地网,不惜一切代价,用飞机,坦克,大炮,进行三位一体毁灭性的打击,否则,要想逮住他,还真没多少可能!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天眼”的王欢,还会让他们从容的布下网么?

绝不可能!

所以,他需要形成单方面的绝对优势——那种来个几十百把人纯粹就是找死的压倒性战斗力!

虽然目前来说,以他的智商,敏感,警觉,加上“魔镜”和“天眼”的探测功能,即使出去了,被太保们发现的可能也很小,——哪怕发现了,他也还有“王动”这个护身符可以动用!所以,不管从哪方面看,他的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

但是,万事就怕一个“但是”啊!——万一不小心露出了马脚怎么办?万一“王动”这个身份被某些“有心人”揭穿了怎么办?到了那个时候,除了“狭路相逢勇者胜”之外,靠其他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

所以,为了避免意外,有能力化解意外,王欢需要尽一切可能增强自己的“硬件”实力,提高自己的存活几率!

为此,他将戮力而行,必要的时候,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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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度过了一段人生的低潮期,席子怕了你们,所以,逃犯王欢,凶人王欢,又回来了(本来还是要回来了,但是硬是让大家的给提前给整回来了。席子不甘心呀,还想继续玩点柔情呀,呜呜——)!

兄弟们,票票顶起吧!推荐票,月票,打赏,都来吧!高/潮即将到来,爽点即将到来!兄弟们,席子给了力,你们也要给力哈!

感谢在大家的低潮期(席子是无所谓低潮高/潮的,对席子来说,整本书都是高/潮,嘎嘎……)也继续打赏和投月票的三位兄弟:没啥名取了,胡葵以及月下独酌8899,你们的打赏和月票,让席子觉得,席子这本游戏之作,发泄文,YY文,还是有人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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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飞刀,竹筏!

112,飞刀,竹筏!(第二更,求推荐,月票!)

拔刀,运刀,掷刀……

拔刀。运刀,掷刀……

……

王欢对着七八十米远外的一棵水杉,不停的练习着飞刀技。

他时而单手单发,时而单手双发,甚至三发,左右手交替,轮流替换,到最后又双手同时拔刀,同时发刀,左右手如同两个动作完美到极致的男子双人跳水运动员,从拔刀,运刀,到掷刀,手型,动作,姿态,以及拿捏的时机,整齐划一,几乎完全一样,于是,两柄飞刀。如同两枚精确的巡航导弹,射向远处的同一个目标,零点几秒后,王欢的耳朵听到“嘟”的一声钝响。

“左右手差不多都已经射/了近一千次,今天的练习量有些大了,欲速不达,就到此为止吧!”王欢心头对自己说了声,便停止了飞刀练习。

至此,近三个小时的锻炼便告一段落。王欢走到水杉前,从被扎得满是刀孔的树干上取回七七四十九把飞刀,插入腰间的黄牛皮带。

然后,又到附近的“七绝溪”脱了衣裤洗了个澡,冲去一身的汗水,换上备好的T恤和牛仔裤,又将脱下的运动短裤和T恤洗了洗,拧干,拿起地上的背包,便朝搭帐篷的“七绝潭”走。

背包内有最重要的黑匣子“朱雀鸟”,三把93手枪,备弹122发,以及从狙击手高小义那里掏来的20发狙击弹,这些,哪怕王欢暂时用不上,那也是肯定要随身携带,不会给何小海有任何的可乘之机,尽管目前看来,这种可能性已经变得很小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无论什么时候,无论走到那里,都永远不会过时!至于之前的那句,对于目前的王欢而言,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动哥,你好啊!锻炼完了吧?”在潭水边忙着扎竹排的何小海一见王欢回来了,马上站了起来,乐呵呵的向他打了个招呼。

王欢走之前,曾给他说过要去麒麟草原的另一头练会儿功。在他练功期间,除非天塌下来,否则不要去打扰他。当时,何小海自然是忙不迭的点头答应,而肚子里却腹诽不已:“**,练功?狗日的武侠小说看多了,还练功?最好给老子练个走火入魔,半身不遂的才好!”

王欢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见靠在潭水边的竹筏已经完成了大半,顿时颇为满意,脸上也有了些笑容:“快完了啊?动作挺快的嘛!”

“呵呵,动哥!主要是林子里的竹子可以砍了之后扔进七绝溪里。节省了人力和时间,不然,还不可能有这么快哩!”听了王欢的“表扬”,何小海心中乐滋滋的,急忙应道。

但马上,何小海就对这种欢喜的满足感感到不满:“呸,老子怎么会对狗日的说出的话感到一阵喜悦?莫非是这几天当奴才当惯了,已经有了奴性?”意识到自己这些天似乎已经开始逐渐的习惯了王欢的发号施令,看惯了他的脸色,而自己的心情和感受也跟着王欢的脸色阴晴**,变化而变化,何小海的心中先是一惊,接着就是一阵后知后觉,难以抑制的愤怒。

于是,何小海脸上的笑容,刚才不期然而产生的满足感,一下子,就仿佛被什么东西凝固住了似的,再也难以继续发挥下去。待王欢背转身,朝自己的帐篷走去的时候,何小海将手中的竹竿一扔,一屁股坐在了岸边,不停的用手敲打着自己的脑袋,口中发出低沉的,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啊啊啊”的喊叫。

下午快两点的时候,王欢从帐篷出来了。

王欢进了帐篷后,就从登山包内摸出“朱雀鸟”,启动“天眼”,重新将“魔镜”刷新了一次。打算看看“七绝谷”周围二三十里的范围内,有无跟踪自己的尾巴或者来搜救“何大洋”这个“空军大校”的搜救队。

由于何大洋就在外面,王欢没来得及细看,只是草草利用被刷新的了“魔镜”大致的看了遍环七绝谷四周的情形,没发现有人的踪影,印证了自己当初的判断:对于美利坚飞船坠落的这方圆几百公里的森林,华夏军方肯定会设立军事禁区来阻止其他人的进入,包括那些“想念”自己想得发疯的PL和特P们,大概都得到了上面的通知吧。就是不知道这些PL和特P们得知这一消息后,会不会大发雷霆,气炸了肺?!

想必多半会如此!

王欢似乎已经能够想象那些负责这次抓捕行动的各级领导和精英们在得知不得不被迫暂时中止抓捕行动时的脸色和表情,不由得心情一阵大爽!而一个人要想心情大爽,除了本身的幸福之外,还有,就是见到了对手和敌人的痛苦!

王欢和他们,那些PL和特P们,本身没有任何私人的仇恨,王欢也不恨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还相当理解“他们的工作”,所以,王欢不把他们看成敌人,只是因为各自坚守的立场不同,而让双方产生了对立和冲突。所以,王欢只把他们看成是对手,但这却并不妨害他心中的爽快!

王欢退出“天眼”,正准备关掉朱雀的时候,却又发现了一件让他目瞪口呆的事情:只见,原本经过几天的充能,已经从一百二十多万增长到一百六十多万的能量点,就在刚才开启了不到十秒钟的“天眼”后,现在却变成了只剩下一百五十多万能量点,足足消耗了十多万的能量点!

这是怎么回事?

启用“魔镜”是不耗能的!这已经在多次的使用过程中被证明过了。而启动“天眼”,按照上次的消耗量。每秒差不多就是300能量点,自己刚才开启了不到十秒,最多也不过3000点,怎么会一下子少了十多万的能量点?

难道是这个“天眼”,首先需要一大笔能量来开机,然后才能使用?

上次在探索“天眼”的时候,王欢就猜测,这个能够对半个地球进行跟踪和实时监控的装置,就如同一部大功率的雷达,可以无间断的跟踪照射目标,然后实时刷新目标的数据。这个装置一旦启动,就需要至少每秒钟给它提供300点的能量,才能维持其运转。但是,如果要启动这个装置,却需要消耗一笔十万左右的能量点,才能将其成功启动。

是不是这样的呢?

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王欢食指一点,忍痛咬牙再一次启动“天眼”,然后马上关闭,期间用时只有两秒,跟着,王欢马上一瞧屏幕右上角的能量条,总能量从一百五十多万下降到了一百四十多万,减少了十万零六百点的蓝色小点点。

“果然是这样!”王欢心中恍然一悟,“启动这个‘天眼’,光是启动能量就需要填十万点进去。然后,才是每秒300点的消耗。油老虎,真他/妈是碰不得的油老虎!这两次启动,就花了老子二十多万蓝色能量,每天只能增加86400点,那需要两天多才补得回来呀!看来,以后如非必要,还是尽量的少启用天眼的好!”见识了“天眼”的高能耗之后,王欢暗暗下定了决心。

大致搞清了山谷四周的安全态势之后,王欢将朱雀放入了登山包中,然后拉开帐篷的拉链,走了出去。

何小海仍旧一个人在那里热火朝天的忙着搭建竹筏。百分之九十的工作已经完成。只剩下了最后一点收尾的工作。

王欢看在眼中,喜在心里。他心中当然明白:何小海之所以这么拼命的做竹筏,还不就为了早些看看眼前的这个七绝潭,到底通到哪里,有没有出口?不然,他哪能有这么卖力?恐怕不磨个两三天的洋工,是搞不出的!

“恩,动哥,你看这竹筏的大小合适不?不合适的话我再改改?”何小海笑着对王欢道。

王欢看了看何小海做的这个竹筏,长有七八米,宽有五米,上下两排竹子,竹子与竹子之间用了一种韧性十足的葛藤连接。整个竹筏虽然看起来有些粗糙,一些竹子连竹枝都没剃干净,但总体看上去给人的感觉还是非常的牢实,不会撑两杆就跨掉了。

“恩,不错!我看还行!”王欢不咸不淡的评论了两句,然后跳到竹筏上,踩了踩,试了试竹筏的承载力,发现装载三两个人不成问题。王欢漫不经心的在竹筏上走了两圈,回跳到岸边,问了一句:“大洋,你觉得,咱们什么时候去探一探这个七绝潭?”

“当然是越快越好!”何小海不假思虑的答道,却见王欢正笑着看着他,但笑容却有些诡异,何小海心头一凛,马上又改口道,“呵呵,动哥,你说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哦!那……行!等杨叔回来的时候咱们三个人一起去吧!不然,到时候杨叔回来找不到咱们,会担心的!”王欢一副深思状,想了会儿之后说道。

何小海一听王欢的话,心头就是一急,他是一天也不想再呆在这个鬼地方,继续变牛变马的伺候着眼前这位爷!但是,对于王欢的决定,他又不敢提出什么异议,于是,就开始有些怨恨自己,怨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坚持己见,马上出发,说不定一两个小时后,就可以出谷了呢!

正在怨天尤人之际,就听见七绝潭的上方,传来一阵“轰轰轰”的,如同闷雷一样的声音。

113,迫降,救人!

113,迫降,救人!

“轰轰隆隆”的声音。如同遥远天边响起的一阵阵连绵不断的闷雷,声音由小及大,由近及远,向站在“七绝潭”边张望的王欢和何小海二人袭来。

由于整个“七绝谷”头顶三四百米的高处,一直被厚厚的云雾遮挡,两人只闻其声,不见其物,根本看不清楚这个声音越来越大的,正在朝着自己二人飞快接近的东西是什么。

一旁的何小海,伸长脖子,手搭凉棚,朝着前方云雾的深处观望了一会儿之后,脸色随即大变!

“不好,是客机!有飞机要坠机了!!”何小海一脸骇然,在心中大叫了一声。

对于飞机及其熟悉的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发出闷雷般的声音,正飞速接近他们二人的物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刚想提醒一句旁边也正在仰头观望的王欢,但下一刻,这一善意的念头就被何小海内心深处的某跟邪恶神经给强行压制下去了!

于是,就见何小海什么也不说的,拔腿就朝“七绝谷”的一边狂奔而去!

从未坐过飞机,也未听过飞机起降的声音是怎么回事的王欢。自然不清楚前方天边那“轰轰”直响,正迅速朝自己靠近的物体是个什么东西;但五官敏感的他一见旁边的何小海什么也不说的就朝山谷的一侧狂奔,王欢就觉得事情要遭,于是脚后跟的两根大筋一弹,“疾走功”迅速发动,后发先至,两秒不到,就超过了正在前面狂奔的何小海。

“操!狗日的除了会‘弹指神通’,竟然跑得也像狗一样,**,这下失策了!弄巧成拙,待会儿该怎么像他解释啊?”何小海一边不要命的飞跑,一边飞速的思考着待会儿如何面对王欢的“暴怒”。在他看来,王欢这个睚眦必报的特P,被他有些无耻的“摆了一道”之后,他自然不会就此算了,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折磨自己一番,一解心头之恨才肯罢休!

王欢一边发动“疾走功”飞奔,一边转头继续关注“七绝潭”前方那越来越大的异响。没过几秒钟,快要跑到山谷边的时候,就见一个巨大的家伙——一个庞大的民航客机,如同一艘幽灵船,突然钻出云雾,出现在几百米外的水潭上方,迅速的接近水面,10米,5米。2米,1米……平坦的机腹一与潭水接触,便产生了炸裂般的巨响,撞起滔天巨*!

潭水的强大阻力让飞机迅速减速,如同一艘被放大了无数倍的汽艇,飞机在水面一路滑翔,一下子就穿越了百十米的水面,一头撞上岸边,然后,飞机停了下来。

已经跑到了山谷边的王欢停了下来,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百多米外那个庞大的,已经断成两节,一头搁浅在岸边,一尾则落在水中的钢铁巨*,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十几秒钟后,何小海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的跟着跑了过来。然后,也转过头,眼睛睁得像铜铃,瞪着那个搁浅在七绝溪边,断成两节的民航飞机。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操……**!传说中的水上迫降?这民航飞机的驾驶员,真的**牛了,这十死九生的水上迫降,竟然……竟然被他龟儿子给弄成功了!!”回过神来的何小海立马就跳了起来,指着谷中央的民航客机,满脸兴奋的吼道,发泄着心中那强烈的兴奋,惊讶和赞叹之情。同为飞行员的他,虽然开的是战机,但却非常明白那所谓的“水上迫降”是怎么一回事,此时此刻,对于那位民航客机飞行员高超的驾驶技术,惊人的胆色,却也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不已!

“水上迫降?很难?”见何小海如此的兴奋,王欢非常外行的问了一句。

“难,非常的难!老大,你不要看每次坐飞机,空姐在给乘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遇到海上紧急迫降’怎么样怎么样,那其实多半是安慰乘客的宽心话,真的要是降到了海上,啧啧,能成功的,十次有一次,乘客们就该烧高香了。他们民航界有一句话,叫做‘宁愿撞山,也不肯入海’,说的就是飞机在海上或者水上迫降时的巨大危险性!”一涉及到自己专业专业方面的事情,何小海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浑然忘了前一刻。他对王欢施的那一下阴招,如果不是王欢见机得快,恐怕现在已经跟飞机来了个亲密接触。

“哦!”王欢看着远处的客机,若有所思,他从未坐过什么飞机,自然不晓得登机后是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而是想着眼前上演的这出戏,这个完全脱离了他预料的意外事件,对于他自己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这事发生得太突然,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清楚,王欢于是向旁边的何大洋问道:“走,大洋,咱们赶快过去救人!里面肯定有一些乘客遇难或者受伤。”

“哦,好的!救援……对,咱们快点过去救援。”何小海点头应道,但马上,像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随即又止住脚步,眼珠子一转,犹豫着是否提醒王欢一下,想了想,终于还是期期艾艾的说了句:“动哥,这个……这个一般失事的飞机,都有可能再次发生爆炸的。这种活。一般……一般都是消防人员,带着灭火装备,才能办的事儿……”说到最后,似乎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就没了声音,将头也低了下去。

“爆炸……?”走在前面的王欢停住脚步,看了眼低着头,有些赧然的何小海,脸上浮起了一股意味难明的笑容,“恩。爆炸,那的确是个问题!那……大洋,你说这人,咱们是救……?还是不救呢?还是……等一会儿再去救?”

“老大,我……我听你的!”见王欢将皮球踢到了自己身上,何小海犹豫着道。

“OK,那,咱们现在就过去救人吧!”王欢干脆利落的道。

“啊,不,老大,咱们,咱们能不能先待一会儿,看看形势再……再过去?”何小海听王欢说马上就要去救人,心下一颤,顾不得矜持,马上劝阻王欢道,他才不希望为了逞那英雄而出了什么意外,同时心中大声咒骂:

“狗日的,年轻仔就是年轻仔,不知死活!这人是那么好救的?你想死,老子还想活呢!况且,待会儿救人,还不是要叫老子打头阵,你狗日的在后面当狗头军师遥控指挥?——呸,老子才不会上当!……哦,老子想起来了!狗日的,老子还以为他忘了刚才的老子阴他的那一下,想不到报复一下子这么快就来了!——想不到哇!他**的,这是想老子死呀!**!”

自以为想通了其中关节,窥见了王欢“险恶居心”的何小海更是不愿意现在就去救人了,他“脸色惊慌”的对王欢说道,“老大,动子哥,这个,这个飞机一旦发生二次爆炸,那是相当恐怖的!你看电影里面那些坠机的,哪个不是被炸得一块一块的。碎片乱飞,尸骨无存?咱们……咱们还是再等一等吧!”

“哦,这样啊——”王欢笑了笑,像是在考虑何小海刚才的提议,过来一会儿,才点了点头,道,“行,小海,就听你的。咱们等会儿再去救人!”

于是,七绝谷的两个男人,背靠着悬崖壁,好整以暇的看着一大半搁浅在谷中央的深潭边,一小半没于水中的折翼波音737客机,就如同在看好莱坞的大片。

过了有七八分钟,两人才听见从客机那里传来一阵乱七八糟的人声。他们能够听见,有的人在大哭大喊,有的人在大叫大闹,甚至还有些“哈哈大笑”的声音传来。

但最多的,还是那一阵阵震天响的,仿佛要咳破喉咙的咳嗽声,而且人数众多,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能够从空难之中生还下来,赢得这不幸中的万幸,无论有任何的反应和失态,都不会让两人感到奇怪;唯独那一阵高过一阵的咳嗽,让两个在一边“袖手旁观,静观风云变幻而自岿然不动”的男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这一客机拉的全是一群咳咳耸耸,患了严重流感的病人?

“动哥,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有那么多人咳嗽不停?”何小海拧起眉头,一脸不解的看着王欢问道。

而一旁的王欢,也是面色凝重,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心头隐隐约约的似乎想起了点什么,但想抓的时候,又不能完全抓住,于是摇了摇头,对旁边的何小海说了一句:“大洋,时间差不多了。看来这东西不会爆炸了,咱们这就过去救人!”

说完,也不管何小海会不会跟上,就一路朝前小跑,他总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见王欢一路小跑,朝客机迫降的地方行去,何小海也觉得差不多应该安全了,于是喊了声“动哥,等等我!”,也跟小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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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有些晚了。家里来了客人,席子只有亲自掌勺招待了……

感谢liu710,hongce两位兄弟投了月票!

感谢一时孤独的蜗牛的打赏!

114,人性,往事!

114,人性,往事!

披着“人道主义救援”的皮的两人。一前一后的朝着那架搁浅在“七绝潭”岸边,“七绝溪”溪口的波音737型民航客机小跑而去。

还没有完全靠近,远远的,视力极好的王欢就发现了机头的周围,围着二三十个男女乘客,不过大多数人离着的距离却比较远,起码隔了有三十米以上,只有少数几个乘客,站在机翼一侧抛出的一道黄色的充气滑梯下,大声的对着滑梯口喊叫着某人的名字。

而还有无数的人,此刻正拼命的朝外拥挤,希望能够先一步挤出机舱,坐充气滑梯滑下来,不过却由于堵在舱门口人太多,人人都挤得头破血流的,一时之间,反而只有很少几个人能够挤出来。

而那些挤了出来的人,则马上高叫着,或者哭喊着朝远处跑去,直接跑进了最外面的人群,才虚脱似的停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面的草地上。

在机翼的对面一侧,也放下了一道充气滑梯,不过看样子跟面对王欢这边看到的情况差不多,估计也是拥挤不堪。

只有从机头处放下的一道小滑梯,没见人从里面挤出来,或者早已逃出来了也说不定。

而不管挤没挤出来的人,几乎接近一半的,都在用手掐着自己的脖子,拼命的咳嗽不已!

飞机的三分之二,已经搁浅在潭边的草地上,剩下已经折断了的三分之一,则没入水中,通过一点点外层金属皮,跟主体连接。

于是,不少在里面一时半会儿挤不出来的,便从飞机的尾部跳入深潭,绕了一圈,然后从新游回岸边。刚一上岸,就见他们抱着胳膊,牙关发颤,冷得直打哆嗦。

这时,就见两个身材高大,穿着白色制服,戴着像警帽一样的两个男人,从二三十米远外的人群堆,朝飞机的安全出口那里疾走,一边走。一边把手放在嘴边,对着那些不停朝外挤的人喊:

“大家不要慌!飞机不会爆炸!请大家按照秩序,一个一个的出来!大家不要慌!飞机不会爆炸,请大家按照秩序,一个一个的出来!……”

或许是两个机长的叫喊起了作用,又或许是里面的人挤了半天,耗尽了力气也挤不出去,却也没有发现前不久某人喊的“飞机要爆炸啦,大家赶快跑呀!”那所谓的飞机爆炸的出现。总之,自从两个机长出现之后,在两个安全出口处疯狂拥挤的乘客们的秩序慢慢的有了好转,人们逃生的速度,总算比当初快了不少。

而飞机尾部的断裂处,也没有了表演三米板跳水的乘客,尽管还能看到一两个中年男子,正用手死死的抓住舱壁,站在断裂处,一副想跳而又不敢跳的样子。

王欢和何小海两人到来的时候,那些最先逃出来的,离飞机比较远的人群,在两名“英勇无畏”的机长的示范作用下。见飞机的确没有爆炸,也开始大胆起来,慢慢的朝飞机靠近。

有的人似乎想起了自己还有同事和朋友困在机舱内,于是站在舷窗下面高喊同事和朋友的名字;有的人则想起了自己的女朋友,有的人想起了自己的男朋友,甚至还有想起了自己老婆或老公的人,在哪里撕心裂肺,哭天抢地的大喊大叫,似乎不如此,就不足以表现他们的深情似的。

至于那些孤身一人,什么朋友也没有的,则大多加入了救援的行列:有的帮忙才从滑梯滑下来的乘客稳住身体,扶他们到一边的草地上休息,有的则跑到潭水边,救那些才从水中爬了上来,正冷得浑身打颤抖乘客,把自己的衣服脱给他们——当然仅限于女人和小孩。

男人?自己一边跑步去吧!

对于王欢和何小海两人的到来,周围的人都没表现出什么诧异,可能是将他们当成了乘客之一。

“动哥,咱们好像……好像没什么用啊?”看着这些不是抱头痛哭,就是忙着寻找自己的亲人朋友,要么就是一个人呆在一边失魂落魄,面如死灰的坐在那里发呆发愣的生还者们,何小海对着旁边的王欢说道。

而此时的王欢,两只耳朵却像完全失聪了般,完全听不到任何周围一点一滴的声音,只是紧紧的盯着从充气滑梯上滑下的一男一女,死死的盯着他们,脸色发红。神色激动,双手紧紧握成拳头,口中喃喃自语:“郑燕,郑燕,三年了,整整三年了,你……你终于出现了么?”

被深深埋葬了的,无数的记忆碎片,在王欢见到郑燕的那一瞬间,便被某种巨力,强行的召唤在了眼前,而王欢,也仿佛被施了某种魔法,不能自已的被拖入了四年前的记忆洪流,深陷其中,久久的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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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是我在刚进大学的第一天晚上。那时还保留着高中时遗留下来的作息习惯,不愿意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向一些同学打听确认好学校图书馆的地方之后,我便带上第一天刚领的新书,去了图书馆。刚刚迈进图书馆的门口,我便被她给吸引住了。

的确,她是属于那种不管放在哪里都会受人瞩目的类型。高挑的身材,笔直黑亮的长发垂于一边。将她侧向门口的脸刚好挡住。即使我还没看见她的脸,但已被她那种鹤立鸡群的无名气质所吸引而不由自主地朝她所在的那张桌子走去。

那时,我的确主要是怀着一种好奇的,想一窥究竟的心情去的。

当我在她的对面坐下,看清了她的脸的时候,我才明白了“惊艳”两个字的含义。

头发真的很长很直,全部垂在了右侧脸颊。五官相当的精致。脸上没有画过妆的痕迹,不过反而给人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

她坐在哪里,好像是在看着一本法语书。

图书馆的人很多。有几个其他男女与她同坐一排。我坐在她的对面,悄悄地拉开木质有靠背的椅子坐了下来,然后从塑料袋里拿出大学一年级的新书翻看。

后来。我便成了图书馆的常客。令人惊奇的是她竟然也经常来这里看书。如此漂亮美丽的女生,竟然这么爱学习,这多多少少颠覆了我对漂亮女生的一点偏见。

而且她在图书馆的位子几乎是固定的。总是在同一桌。如果这一桌已被其他的人坐满,她就会在旁边的一桌找位子。

除了去教室上课,她的大部分时间大概都消耗在了那里。所以,不出意外的话,在图书馆的同一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整个大一,我几乎都是在她的对面度过的。我们没怎么说过话。有时双目相对也就是微笑着点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自然,在校园里彼此遇见也是如此。我没问过她的名字,甚至她读什么系,几年级,哪个班我也一无所知。当然,她也不知我姓谁名谁。

老实说,我的家庭情况一点也不好,是个孤儿,与一个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挣不了每年近万的大学学费,所以,大学都是向学校贷款读的书。奶奶每个月只能给我两百块钱的生活费,有时还不一定会有。我每周到银行取五十块钱用做一个星期的用度。整个寝室里面,我是最穷的一个孩子。

我想,这是影响我不敢主动向她表白的一个原因之一。而且,在她面前,我总是觉得很自卑。她是那么的漂亮,而且出乎人想象的勤奋好学。而我,除了家庭的卑微之外,虽然身材还行,但长得却一般,只能说是清秀,除了皮肤比一般男生白嫩些外。我唯一可以依凭的就是用疯狂的学习来提升自己,希望有一天能够缩小我跟她目前还有着鸿沟般的差距。

而且,那时我总是以时间还有些过早的借口来安慰我自己。想象着等我拿了一等奖学金之后,再开始与她交往。料想她如此一个好学之人,想必应该对同是好学的我有一定的好感。况且,平日里,我也没发现她身边有什么相近的男生。这也是让我犹豫不觉,想再等等的另外一个因素。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了我的预料。在语言这方面,天道酬勤显然并不太适合我。尽管整个大一我坚持每天六点起床,十二点睡觉,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余全部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但效果却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理想。成绩一直不能向中学那样冒尖,最多也就只能在七八名左右徘徊。

自然我也就与奖学金无缘了。没有了奖学金,一是失去向她证明我一个能力的机会,另一个则是我想借此搞点钱来花花的梦想彻底破灭。

我是在大一末知道她的名字,并明白了她读那个系,读几年级的。然而所知道的这个消息,却是彻底将我的那点幻想给击得粉碎。

那天我到学校的小相馆去拿我们班的照片。一学年的大学学习快结束了,班上照了一次集体照以做留恋。

我来到像馆,照相师傅因为手边正在做着其他的事而一时脱不了手,所以叫我自己去那一堆洗好不久还没分类的照片中找我们班的。

我一边翻着自己班级的照片,一边看着其他年级的集体照,看能不能发现两个美女。就在翻找之中,我发现了她的姿影。

她站在他们班的最后面一排,神态自若。如同周围的一切都与她不甚相干。

然而,打在照片上面的一排小字却像子弹一样击中了我:三川外语学院2009届双学士班毕业留念。

当时的失落是可想而知的。我与她一起看了一年的书,却不知道她已经大四了,再过几天就要毕业了。以至于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失落和淡淡的悔恨当中度过的。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之后,我发觉我跟郑燕之间大概是不太可能的。(对了,相片的背后按照每个人站的位子打得有相应的名字。我因此才得以知道她的名字。)

首先是年龄的差距。她比我大了三届,即将面临毕业。然后进入社会;而我却是一个才进学校不久的学生。虽然她的年龄对于我来说完全就不是问题,但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对此的看法。

不过我想,多半还是有所顾虑的。

其次便是经济方面的条件。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从她平时的穿戴上来看,她的家庭条件应该是不错的。而我的家里面的情况自然不用说——这一点,是让我最自卑,在她面前也是最抬不起头,鼓不起勇气的地方。

第三便是我自身方面的原因了。已经提过,我的家庭状况相当的不妙。从小到大,包括大学第一年我身上所穿的衣服80%以上都是奶奶的一个老姐妹从他孙子不要的衣服里面选了不少送给我的。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穿过新衣服了。平时即使在食堂里面吃饭,我都不太敢跟别人一起同桌,特别是学校里面的女孩子,就怕她们看见我所吃的东西后瞧不起我。

而且,平时我与郑燕虽然相处了近一年,但我在她身上也从来没有感觉到一点半点的那种特别的“好感”。如果我在她身上能够稍微的体会到一点点这个感觉,恐怕为了爱情的我都会向她敞开我的心扉。不然,那也只能是自取其辱罢了。

郑燕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便像是女神一般的存在。我喜欢且尊敬她。像她这样自身条件无比优秀而又好学的女生,即使在我们外国语学院来说也确实不多。不管是性格也好,还是爱好也好,我觉得我们两个有那么一点点的相似之处。这或许只是我一方面的臆想,谁知道呢?要不是因为客观的条件所限,我早就向她证明了我有多么的爱他和在乎她。

但是,没有根基的爱情表白,即使再华丽多彩,到头来也不过是徒曾别人的讥笑罢了!

有时我一直在想,恐怕(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我对她的所有感觉,都只是停留在单方面的想象之中。我对她的任何感觉,她大概都是不晓得的。我于她而言,不过就是平时经常相见的一个很平常很平常的同校同学罢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意义。

每当想到这里,一种痛彻心扉的无力感便如同死神般死死的把我攫住,让我呼吸困难,并在夜深人静时潸然泪下。

大一日子的倒数第二天是个菲菲细雨的日子。那天我出校去买点东西。刚要走出校门的时候,我便看见她跟一个男生同在一把伞下朝学校走来。那个男生打着伞,她躲在伞下。虽然没有看见她像一般的女生那样挽着那个男人的胳膊,但我还是一下就能感觉出——那个,应该是她的男友!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郑燕,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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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兴之所至,想着想着就想起了一些大学时代的人和事,后半章用了第一人称,不喜第一人称的见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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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诉说,鸠占鹊巢!

115,诉说,鸠占鹊巢!

王欢怔怔的看着那个曾经让他魂牵梦绕。茶饭不思的完美女人,正扶着一个身材高大,器宇轩昂但却一直掐着自己的脖子剧烈咳嗽不已的男人,朝一边的草地走去,他正纠结于是否上去打个招呼的时候,就听到背后传来两个有些熟悉的女声,在叫他的名字。

王欢一转头,就见两个雨带梨花的美*女哭着朝他跑过来:

“啊,王动师兄?真的……真的是你!?呜呜——,王动师兄——,原来,原来你也是坐的这个航班,我们,我们差点就活不成啦!呜呜——”董晓乐一上来,就抓住王动的手,“呜呜”的哭了起来;而一旁的景甜,此时也是眼睛红红,同时还不停的咳嗽,一边咳嗽,一边泪眼婆娑的看着王动。

“啊,晓乐。甜甜,你们……你们坐了这个航班?”王动吃惊的看着两个一脸苍白,头发凌乱,脸上满是泪痕,明显惊吓过度的漂亮女孩,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

一个月前,三人还在从双庆发往西都的火车上相遇,两个青春年少,意气飞扬的美女少女,因为转笔,曾与王欢发生过一次小小的交集,三人一起度过了一段不超过一个小时的美好时光。王欢本以为,她们这两个上帝的精灵,人间的娇女,不过就是自己人生当中两个匆匆的过客,从此一别,就再无相见的可能,至多在以后品味人生的回忆当中,当成一段温馨美好的片断留存下来,却哪里能够想到,今生竟然还能与两位美*女再次相见,而且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七绝谷”中?

“恩,是的,王动师兄!我和甜甜从平京坐的飞机,准备回双庆。可是……可是哪里能够想到发生了这种——”还没说完,似乎又想到了刚才空中可怕的经历,大滴大滴的眼泪又开始从有些微肿的眼眶中滑了出来。女孩抽泣了一会儿,用手背揩了揩眼睛,又继续哽咽着向王欢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董晓乐和景甜一发现飞机开始剧烈颠簸,虽然坐过多次飞机,但从未有过这种“恐怖”经历的两个女孩儿出于本能,还是“啊啊啊”的大叫了起来。后来,飞机的抖动越发的剧烈,飞机的高度也降得厉害,跟机舱内的一百多位其他乘客一样,两个女孩儿的心中是无比的恐惧,为了缓解这种恐惧,她们不由自主的抱紧了对方,闭上眼睛,在大喊大叫中等着命运对她们的审判!

最后,飞机在机长孤注一掷,差不多完全放弃了的情况下,竟然奇迹般的在穿破了层层云雾的阻碍后,竟然遇到到了一个宽约三百米,长却达十几二十公里的水域!

于是,差不多已经做好了死亡准备的机长如同回光返照般马上精神一振。使尽全身解数,操纵飞机,尽力拉平机身,增大飞机入水面积,实行危险无比,九死一生的水上迫降。

而结果,几乎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难度极大的水上迫降竟然被那技艺高超,胆识过人的机长给迫降成功了,虽然折了一翼,飞机的尾部也在与潭水剧烈的冲撞中崩裂,但大部分机身,却奇迹般的冲上了岸边。

飞机迫降成功后,从鬼门关走了一遭,而后又返回人间的乘客们,包括四名空乘人员几乎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这种几乎必死的情况下竟然还能逃出生天,于是,大部分人都瘫了,直到某些回魂回得早的,开始大叫着解开身上的安全带朝外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叫着什么“飞机要爆炸啦,大家赶快跑呀!”,这下,整个机舱如同注入了几吨沸油,立刻炸了锅,人人都在拼命的解身上的安全带,一解开之后。就不要命的朝安全口挤。

董晓乐和景甜二女也手脚麻利的解开了身上的安全带,随着人流朝安全口挤,但奈何两个女孩儿的力气太小,好几次都被那些身强力壮“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给挤到了后面,出去不得!

见这些拼命逃命的哥哥姐姐,叔叔婶婶们实在凶猛,董晓乐和景甜便退到了一边的座椅上,打算等一会儿再出去。

而此时,那些高声大叫“飞机要爆炸”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神经越来越紧张,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不少人已经开始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向了。还有些人则被挤倒在地上,被无数乘客踩踏,踩得“哇哇”大叫,有的手被踩断,有的则是脚被踩断,还有的却是被踩倒了脸上,整张脸被踩得血肉模糊,稀巴烂!

两个少女,哪里见过这种如同人间地狱一样的惨象?惊骇莫名的她们只能相互抱在一起,相互安慰。不停的哭泣,希望机舱里面这些前不久还“和蔼可亲,客客气气”,现在却变得如此的陌生和狰狞的“哥哥姐姐,大叔大婶们”,早点挤出去,逃出生天,以便给自己两姐妹留点希望。

就这样,一直过了五六分钟,就在两人快要绝望的时候,外面却传来了两个机长的大声呼喊:“大家不要慌!飞机不会爆炸!请大家按照秩序。一个一个的出来!”

在机长们的呼喊之下,加上过了这么久,也没等到所谓的爆炸,于是,在里面拼命拥挤的乘客们慢慢的有了些秩序,而礼貌,教养,谦让……这些人性当中美好的东西,又渐渐的回到了一些人的身上,开始发挥作用。

最后,差不多是最后一批,董晓乐和景甜这一对生死与共而又不离不弃的小姐妹,相互搀扶着,紧紧的握着对方的手,一起跳下了那代表着“生存和希望”的黄色滑梯。

……

董晓乐断断续续,抽抽泣泣的向王欢道出了她和景甜前不久所经历的那些惊心动魄,惊险无比,徘徊在生死之间的经历,一边说,一边不断的摸着眼泪。

“王……王动师兄,你坐在飞机的哪里?我和甜甜怎么没看见你呐?”董晓乐泪眼朦胧,抓着王欢的手臂不放,就像抓住了某种依靠。一旁的景甜,虽然没有像董晓乐那样抓着他,但也紧紧的靠在了他的身边,眼睛红红的看着他。

看来,刚才的空中惊魂,的确是把这两个天之骄女吓得不轻!

“这个……我没坐这次航班,这几天一直在这个山谷中呆着。”想了想,反正不是秘密,两人迟早也会知道实情,王欢便如实的向二女说道。

“啊,王动师兄,你……你怎么会在这个山谷之中?”听王欢说他没跟她们同乘一机,而是一直就在这山谷中,董晓乐美目大睁,小巧的嘴巴张成“O型”。极其吃惊的问道。

“这个……说来话长,一言难尽!以后再告诉你们吧!晓乐,甜甜,看你们这样子,肯定很累了,你们先到我帐篷哪里休息一下,可好?”王欢对二女道。

不说不知道,一说,董晓乐和景甜二人才发觉自己全身上下,像被抽气机抽干了力气似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只想找个地方,躺在上面好好的休息一会儿。现在听王欢说他那里还有一个帐篷可以供二人休息,于是,就都点了点头。

在旁边站了半天的何小海,听着王欢和两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师兄师妹”“卿卿我我”的把臂言欢了半天,也没有要理自己,把自己介绍进去的意思;现在,见他们又准备离开,要去帐篷休息,被一直无视的何小海,终于忍住不叫了一声:

“啊,老大,你们这就要走了啊?那我……我现在干什么啊?”话虽然是对着王欢在说,但眼睛的余光,却一直在朝着二女那里瞟!

“你去潭边救人去。我看有不少乘客落入了水中,你那竹筏,正好可以派上用场!”说完,便拉着二女的手,头也不回的朝着远处的帐篷走去。

而董晓乐和景甜,虽然发现了何小海的存在,但却一直将其看成了毫不相关的外人,从头至尾,连个白眼也没丢给何小海。

“我……**/你个龟儿子哟!”看着前方三人的背影,气愤不已的何小海竖起右手的中指,对着王欢的背影一插!

王欢拉着董晓乐和景甜的手,朝着自己的帐篷走去。他也是见刚才董晓乐情急之下首先抓着自己的胳膊,而现在的二女又是神情疲惫,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于是,也就顾不得那么多,抓起了两人到现在都还有些冰冷的小手。

不过,虽然如此,那也是他这辈子有史以来,第一次主动的去抓女孩儿的手——而且还是一大一小,两个美女的手,意识到这点的时候,王欢就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不正常起来。但他的养气功夫不错,喜形不露于色,加上练有功夫,从外表倒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而董晓乐和景甜两个才毕业的高中生,这时发现自己的一只小手,被王欢一左一右的捉在手中,开始情急之时还没注意;现在心情放松下来,从没被男孩儿握过手的两女便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头了。本想抽出来,但见王欢面不改色,一脸正气的样子,就觉得自己太过敏感,过于小气,于是,便任由王欢拉着,一路前行。而她们的心中,一想到自己的手,正被世界上独一无二,可以施展谁也施展不出的“转笔神技”的一只“神手”给握着,此时此刻,也就隐约的有了一些小兴奋。

“王动师兄这双天下无双的神手,可不是谁都有机会拉的哦!”两人感受着王欢手掌处传来的柔腻和滑嫩,一种说不出口的,让人脸红心跳的感觉,便慢慢的开始在两人心中滋长。

当然,这种感觉,目前跟所谓的**女爱,没有任何的关系。

穿过了几处人群,拉着二女跳过小溪,王欢的帐篷,也就不远了。然而,就在此时,王欢却停了下来,放开了董晓乐和景甜的小手。两女有些不解的看着王欢,却发现他的面色阴沉,眼睛虚起,顺着他的眼光朝前一看,只见二十米外地草地上,搭着一个深蓝色的单人帐篷,帐篷的拉链已经被拉开,此时,却正有一个男人,朝帐篷里面钻,只剩下一个大大的屁股,对着不远处的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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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席子看到深夜两点半的书(已被河蟹,需要用GOOGLE收),看了之后,有了一种不愿再写书的感觉……

116,豹哥,不怕!

116,豹哥,不怕!

王欢不动声色,慢慢的走了过去。待距离自己的帐篷还有一米的时候,便扬起一只硕大的厚底登山鞋,大腿和腿弯出的大筋一弹,朝那扬天的屁股一蹬,就见钻入帐篷的那个男人,如同一个滑板,连着帐篷,一起向前滑行了三四米,才停顿了下来。

“哎唷——,谁他**的吃了豹子胆,敢踢老子!”一个年轻的声音,从几米远外的帐篷内传了出来。然后,就见钻入王欢帐篷,被他一脚蹬了几米远的那个青年人,从帐篷内钻了出来,气急败坏,像一头发怒的狮子,怒目四顾。

环顾一周之后,没看到其他人,却只有对面的王欢,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仔。抄着手,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

一下子,这个面色蜡黄,生着一对吊脚眼,眼角有块铜钱大的黑痣,看起来约摸二十七八的青年人就明白了踢自己的人是谁。

“原来是你!你他/妈/个小杂/逼,你吃了豹子胆,竟然敢蹬老子!你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你他**——”吊脚眼怒极攻心,扬起拳头,跳将着冲到王欢的面前,就想打王欢。

刚跨出一步,王欢左脚前踏,右脚像一条鞭子,自上而下一抽,“啪”的一声,一个鞭腿,就见吊脚眼如同一个人形沙包,被王欢一脚给抽飞了去,直到在草地上打了七八个滚,才停了下来。

“啊!我的膀子——”一声如同杀猪一样的叫声,从吊脚眼的口中吼了出来,“你,你个狗/咋种,竟然敢打老子,你,你给老子等着!”

吊脚眼摇摇晃晃的从草地上爬起来。他的左臂,呈一个奇怪的角度耷拉着,一看,就是折断了的模样。他狠狠的盯着断了自己一臂的王欢,嘴里不停的骂着,见王欢似乎又要走上来,才赶紧住了嘴,然后捂住自己折断的左臂,跌跌撞撞的朝搁浅的客机那里跑去。

“狗杂/种,你他**/的给老子等着,老子不整死你,老子匡豹的名字就倒着写!”跑了大概有二十米,匡豹才停了下来,凶神恶煞的转身对着王欢狂吠了一句,扔下一句狠话,然后才又转身朝搁浅的飞机那里跑,边跑,边喊:

“陈俊,何东,你两个狗日的跑到那里去了,还不给老子过来?老子的手都被人给打断了!”

匡豹的这声大喊。如同一声炸雷,瞬间将这片草原上的其他声音给淹没了下去。不少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好奇的看着这个耷拉着膀子,脸色白发,头上布满大汗,脸色扭曲的年轻男子。而其他人,特别是那些咳嗽不已的人,则瞄了一眼之后,则又开始埋头咳嗽起来。

听了匡豹的一声叫喊,很快,从机腹下便跑出两个一米八几的大汉,其中一个还提着一个黑色的拉杆箱。两人一路小跑,跳过小溪,跑到匡豹的眼前。

“啊,豹哥,……咳咳……你的胳膊……咳咳……你的胳膊怎么啦?”提着箱子,名叫陈俊的高大男子吃惊的叫道,一边叫,一边咳,显然也是S型菌毒的感染者。

另一个面色沉静,长着一付瘦削马脸,叫何东的壮实汉子则直接问道:“豹哥,谁干的?”

“就是那逼!那边蓝色帐篷边的那个!”匡豹一脸戾气,用未受伤的右手朝远处的帐篷一指,“俊子,东子,你们过去给老子打,先把那逼的手足给老子折了,剩下的。老子亲自动手!”

“……咳咳……操,吃了……咳咳……吃了豹子胆!”陈俊连咳带骂,跳了起来,仿佛也被王欢给折了一条胳膊一样。

而何东,则面无表情,什么也没说。

于是,三个人,在吊脚眼匡豹的带领下,朝着王欢的驻扎地走去。而周围也有不少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也坠在三人的身后,跟了去。这种热闹,不看白不看,看了也白看!

对于吊脚眼的狠话,王欢完全无视。咬人的狗不叫,这个道理,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对于他来说,刚才的那一下,就像是在踢歌挂在乐山后树干上的简易沙包,又像是在撵“无意中”跑进了自家门的野狗。

就那么简单!

只有董晓乐和景甜,在一边惊得目瞪口呆,吓得脸无人色!

“王动师兄,刚才那人好凶。不会出什么事吧?”董晓乐害怕的看了看正在朝后飞跑的吊脚眼,担心的问了一句。

“咳咳……,王动……王动师兄,要不,要不你先走吧,估计……咳咳……估计那人去喊人去了,……咳咳……晚了,就……咳咳……走不掉了!”景甜也在一边忧心忡忡的看着那个边跑边喊,自称“匡豹”的吊脚眼,向王欢劝道。

王欢见两个才见了两面的女孩儿,遇到了这种情况。不仅没有避之不及,反而还站在自己这边,一个劲的担心劝慰自己,心下就有些感动。而这种久违的感动,他已经不知有多少年没有体会过了。那种有福同享,有难你就当着吧的人,在过去两年半工半读的生涯当中,直接或间接的,他不知见识了多少。

两个还未被大学和社会浸染,如水一般单纯的高中女孩儿!

“呵呵,晓乐,甜甜,没关系!他们动不了我的!你们不用担心!”王欢给了两个女孩儿一个宽慰的微笑。

而不知道为什么,当董晓乐和景甜看到了眼前这个大了他们两届的同校师兄,那脸上浮现出的,淡淡的,谈不上多么灿烂,但却异常舒心,异常平和的笑容后,刚才将心房完全占据的那种揪心的焦躁不安,此时却慢慢的舒缓了下来。看到王欢气定神闲,如春日阳光般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担心和害怕,两人确乎相信:

这位看起来普普通通,但却处处与众不同的同校师兄,是真的有办法应对眼下的困局呢!

安慰了担心自己的两位女孩儿后,王欢便钻进帐篷内,打开背包,查看一番,看看在离开帐篷的这一个小时内,有无东西失落。

还好,硬硬的家伙们都还在。看来刚才那吊脚眼才钻入帐篷不久,还没来得及打开自己的背包,不然,让他发现了里面的枪支弹药,王欢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刚把背包的拉链拉上,就看见三个年轻男子,气势汹汹的朝自己走来。一个是去而复返的吊脚眼。另外两个则都是一米八几的魁梧大汉。其中一个像景甜一样,时不时的咳嗽几声;另外一个,则一脸的平静,看不出什么表情。

在三人的后面,还有一大帮男女乘客,估计不下二三十人,正跟在三人身后,慢慢的走来。

董晓乐和景甜,一见刚才那个吊脚眼去而复还,而且还带着两个彪形大汉过来,后面也跟着一帮不知要干什么的人,心头就是一紧,下意识的就向王欢的身边靠了靠。

王欢见两人漂亮的小脸有些发白,挨着自己的身体也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就顺势拉着两人的小手,将两人拉到自己的身后,用身体遮了起来。

“晓乐,甜甜,不要害怕。”王欢转头低声对董晓乐和景甜说了声。

“王动师兄,我……我不害怕!你小心一点!”紧绷着小脸的董晓乐使劲的点了点头。

“……咳咳,王动师兄,我不怕!待会打不过,你……咳咳……你就跑吧!我和晓乐给你……咳咳……给你挡着他们!”景甜的表情跟董晓乐差不多,艰难,却又毅然决然的对王动说道。

一种温热的,暖呼呼的感觉再次溢满王欢的心头!他拍了拍两女的肩膀,对着她们,肯定的点了点头。

“俊子,东子,就是他,就是这狗日的把老子的胳膊给打断的!你们给我上,把他的两条手和两只腿,先给我扳折了!”匡豹躲在陈俊和何东的身后,恶狠狠的说道。

陈俊看着眼前这个脸色还有些稚嫩的“小屁孩儿”,就像一只壮猫在看一只瘦老鼠,出于个人的喜好,与人动手之前,他总喜欢跟人“讲讲道理”:

“……咳咳……,哥们儿,有话好好……咳咳……好好说,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咳咳……就弄断了豹哥的胳膊?你……你也上不上道了!咳咳……既然……既然你这么不上道,那……咳咳……”

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匡豹吼了一句:“陈俊,少在那里聒噪!快点给老子动手!”转头又对捏着指骨的何东说了一句,“东子,快点动手,老子是一刻都等不了!”

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动手的时候小心一点,不要伤了后面的两位***!”

被自己的老板说了一句,作为保镖的陈俊虽然有些不舒服,但为了前程,为了那让一般人足以瞠目结舌的高薪,还是只有忍气吞声。他和一旁默不作声,不喜说话的何东一左一右,朝着七八步之外,淡淡的平视着他们的王欢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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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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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和何东,这两个现在给双庆排名第三。年产值过百亿的摩帮私企接替人匡豹当保镖的前退役侦察兵,一左一右,踩着点子,朝对面七八米外的王欢欺近。

两人都是杀过人,放过血的狠角色,在退役前的部队里面,也算“赫赫有名”。面对对面那个身材单薄,只有一米七几的男孩儿,心头虽然有点不忍,但开着好车,住着豪华公寓,拿着让人羡慕的高薪的两人却不得不在“匡太子,豹子哥”的呵斥之下,一步步的朝前,折断这个不知天高地,闯了杀生之祸的男孩儿的双手双脚。

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啊!

“不要怪哥狠!哥也是为了找口饭吃,家里也是有老有小的!要怪,就怪你这小东西招子不亮,惹了不该惹的人吧!”两人如是想着,有些可惜的看着这个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毫无表情,似乎已经被吓傻了的年轻崽,脚下动作不慢,三五两步,就窜到了王欢的身前。

一接近王欢,左边的陈俊一个直冲拳,击向王欢的脑袋,而右边的何东,则一个前蹬,蹬向王欢的胸口。两人一左一右,配合娴熟,也没有“大不欺小,多不欺少”的迂腐想法,一切以击倒敌人为主要目标。

“啊,那年轻仔惨了,要倒霉了!”后面的看客中有人叫了起来。

“这年轻人怎么这么不懂事?双庆的‘匡豹子’也是他能够碰的?**,真是找死!”又一个低声骂了句,双眼却亮起兴奋的光芒。

“……咳咳……唉哟,现在的年轻人,……咳咳……怎么……一天就晓得打打杀杀的?造孽哟,……咳咳……那么小个孩子,这些人也忍心……咳咳……忍心下手!”说话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年人。

“你个老婆子,少管闲事!那年轻仔也不是个好东西!你看,不是将人家的手给折了么?人家叫人来找回场子也是应该的。这种不知进退的后生,就该得些教训!”旁边的一个老头子,见自己的老太婆有些“是非不分”,就一脸不忿的训斥道。

“……”

王欢见两个壮实无比的彪形大汉。一左一右,同时朝自己欺来,在离自己还有两步的时候,左边的大汉就是一个直冲拳,迅速的对着自己的脑袋砸来,几乎同时,右边的汉子,对着自己的胸口就是一个飞腿,王欢可以想象,要是自己被这两人一拳一腿给打实了,不死也要残!

狠,够狠,够歹毒!

好个王欢!在左边醋钵大小的拳头离自己还有半米不到的时候,一只欺霜赛雪的玉手,如同一条含芯的毒蛇,后发先至,从腰间迅猛挥出,一扇,一裹,再一弹,就听“咔嚓”一声。陈俊握拳的四根手指,就被王欢的弹指给弹断了。

同一时间,王欢撩起右脚,一个小踢,从半空中截住蹬向自己的蹬腿,让前冲的何东顿时止步,然后轻轻跃起,离地半米,身体一扭,左脚翻身一甩,打在何东的身上。王欢的这一脚力量极大,在扭身的瞬间就将全身劲力,超过十块主要肌肉群的力量,传递到了脚底,全部砸到了何东的胸口。何东尽管下意识的用手挡在了胸口,但还是承受不住这一不下五百公斤的巨力,“蹬蹬蹬”的后退了七八步,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完全卸掉了王欢的那一脚之力。

坐在地上的何东,想扬起以奇异角度垂下的双手,却怎么也抬不起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从两只前臂传来,这才发现,自己的两只前臂,已经断了!

王欢一脚踢翻想用飞腿蹬他的何东之后,紧随着一个窜步,以极快的速度,闪到了在一旁甩着手的陈俊面前,右手一挥。白嫩的手掌一耳光扇到了陈俊的脸上,陈俊想躲,却根本躲不掉,在这一耳光之下,如同一个陀螺一般,原地转了两圈,才倒在地上,随口飞出了一些红白之外。

一弹,一甩,再一扇,三个动作,王欢干脆利落,前后不到三秒,就解决了匡豹搬来的两个救兵。然后,慢慢的走到了目呆若木鸡,傻了眼的吊脚眼匡豹面前。

“你……你,你想干什么?你……你知不知道我爸是谁?”看着朝自己逐渐接近的王欢,匡豹张口结舌,面红耳赤的说道,用词也收敛多了,不敢“老子,逼的”挂在嘴边。

他哪里想得到,自己这两个走关系。花高价从部队引进的退伍高手,竟然三五两下,眨眼间就被眼前的这个年轻仔给收拾了,而且收拾得还很惨——一个双手骨折,一个指关节骨折,满嘴的牙齿不知道还剩得下几颗——匡豹就觉得自己的这一脚,还真是踢到了铁板上。满头大汗,惊恐交加的匡豹只有赶快搬出自己的老爹,希望能够镇住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却无比狠辣的“狠人,凶人”!

“哦?请问。令尊高姓大名啊?”走到脸色苍白,冷汗直流,抱着自己折断的右臂的匡豹跟前,王欢不紧不慢,好整以暇的说道。

“我……我爸是兴隆集团的董事长匡伟,双庆市的政协副主席——是主席,你……你敢动我?”色厉内荏的匡豹咬着牙,死盯着王欢的眼睛道。

“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什么匡伟,匡威的,只是记得,刚才,你说要打断我两只手,两条腿,是吧?”匡伟,兴隆集团董事长,双庆摩帮的三帮主,华夏福布斯上榜人物,在双庆混了四年的王欢怎么可能没有耳闻?但是,对于远在千里,“身陷绝谷”的他而言,又有多少意义可言呢?

“我……我是说过……但是,啊——你要干什么——”话还没说完,就见王欢走上前去,闪电般的伸出右掌,一掌砍在匡伟抱着断臂的左腕上,“咔嚓”一声,将匡威的左腕砍断。

“剩下的那两腿暂且留着,再惹老子,连你的第三条腿一起砍了!”王欢扔下一句话,也不管匡伟杀猪般的叫喊,转身朝正紧张看着自己的董晓乐和景甜二女走去。

那些远远围着的,看热闹的人,本以为会有一场好戏可看。他们见了三个气势汹汹,一看就是惹不起的三个凶人朝那个文文静静,面色白净的男孩儿走去,很多人都在心底捏了一把汗。希望这三人手下留情,不要打得太凶;却哪里能够想到,剧情在瞬间发生了惊天逆转,三个凶神恶煞的年轻人,瞬间就被那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男孩儿断指断骨,一起放倒!于是心底都深吸了一口凉气:

凶人,这才是他**披着羊皮的凶人哇!

一时之间,这些看热闹的人看着王欢的脸色全都变了。

“披着羊皮的狼啊!”有人低声道。

“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呐!”有人在那里捶胸顿足,哀叹不已。

“……咳咳……老头子,怎么样?我……咳咳……我就说,这年轻仔不简……不简单,现在……咳咳……现在相信了吧?”刚才的那个老婆子笑眯眯的,脸上皱起了开心的笑容,对着旁边的老头子道。

而一旁的老头子,在听了老婆子的话后,却赶紧“嘘”了一声,面色紧张的对老婆子道:“嘘——小声点,你个死婆子!你懂个什么?胳膊拧得过大腿?你没听见那个吊脚眼说他老子是什么集团的董事长,还是什么政协主席啊?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那年轻仔,不知好歹,看不清大势,现在把三个人打了,现在倒是爽快,他就不想想以后出去了怎么办?人家的老子能饶得了他?年轻人啊,到底是年轻人!没有脑子,不知人间险恶,瞧着吧,出去之后有他好受的,搞不好,连命都要耍没咯!”老头子摇了摇头,一副看淡了人事的表情。

“……”

“王动师兄,你没事吧?”见到王欢归来,在一旁紧张不已,担心了半天的董晓乐和景甜终于松了口气,但马上又关心起王欢的是否受伤起来。

“恩,没事。”王欢淡淡的说了句。此时的他,心中非常放松,他自然不会去关心那三个人的死活,在见到了在旁边一直关心自己的二女之后,心中就有种说不出的安适感。

“啊,没事就好了!王动师兄,刚才可把我和甜甜紧张死了!”董晓乐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但马上,就黑眼珠一转,双眼放光,崇拜的看着自己,“王动师兄,你可真厉害!你是不是练过武功呀!”

“哦,这个啊——以前跟一隔壁邻居的退伍老兵练过几手。”见董晓乐问到了自己的“武功”,王欢就用当初向杨永明说过的那番说辞来搪塞两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女孩儿。

两女也不疑有他,对于王欢的解释深信不疑,只是在心里一个劲的对王动佩服不已:王师兄就是厉害,只是粗粗学了两手,就能将两个牛高马大的大汉打得满地找牙。

三个人坐在一边,说了会儿话。看着远处那些原本打算看好戏的乘客们,在没了好戏可看之后,便慢慢的散了去。

“啊,王动师兄,我和甜甜的包包还在飞机上!”这时,一边的董晓乐突然惊叫起来,指着一些站在安全门口,将各自的行李不停的朝充气滑梯下扔的乘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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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初恋,相见!

118,初恋,相见!(二更,求推荐!)

“晓乐,甜甜,你们还有行李放在飞机上吗?”王欢问。

“恩。王动师兄。我和甜甜的包包都在上面!”董晓乐急忙道。

“走,我帮你们取回来!”说着,便钻入帐篷,将里面的登山包拿了出来,背在背上。有了刚才的经历,他已经不敢再将这个有些“见不得光”的登山包放在一边,万一有谁打开,看到了里面的枪支弹药,那乐子可就大了!

至于帐篷,相信有了刚才修理吊脚眼这出戏,不会再有哪位不开眼的人,想来鸠占鹊巢。

三人开始朝飞机处行去。吊脚眼,两个退伍保镖,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想必是跑到某个地方“疗伤”去了,一边疗伤,一边或者还咬牙切齿的想着报复自己的毒计。

不过,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想要报复老子,先保佑自己逃出“七绝谷”再说吧!

来到滑梯一边的滑梯,王欢就叫董晓乐和景甜看好自己的登山包,然后后退两步。一个助跑,沿着黄色的充气滑梯,“噌噌噌”,三五两步,就冲上了飞机。

飞机内是一片狼藉,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七零八落的掉在地上,靠近门口的地方甚至还能发现一大滩血迹。而此时,飞机内却有不少人,在机舱两边座椅上方的行李架上不停的翻找着自己的行李。

王欢来到董晓乐告诉他的27排的位置,然后找到C、D两个座位,打开上面的行李架,一瞧,果然看见了两个相同款式的书包,一个是淡蓝色,另一个是粉色。

于是,王欢拿起两个书包,一左一右背在肩上,正准备反身回走,刚一转身,就与一个前冲的女人撞了个满怀。由于两只手同时抓着两书包的带子,加上感觉来者并无什么威胁,不然,凭着王欢的灵敏,即便没机会躲开,那也是先一脚直踹过去再说。

“对不起对不起!走得急了,刚才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没撞到你吧?”年轻女人急忙后退了一步,捂住自己的胸口。连声鞠躬道歉。

“没关系,刚才我也没太注意!”王欢随口说道。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女人的身材好好,至少有一米七。一头乌黑浓密的直发,像两道黑色的瀑布,垂于女人的脸颊两侧,挡住的她的打扮容貌。由于女人弯着腰,王欢一时倒也看不清她的长相。

女人鞠完躬,便抬起头,顿时,一张国色天香,完美无瑕的俏脸,便出现在了王欢的眼前,刚一见到王欢,便“啊”的一声惊呼,一手捂着自己的嘴,一手指着王欢的脸,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呃!”王欢也是一怔,眼前的这个女人,不就是……不就是刚才那个让失魂落魄,惊慌失措。深深陷入对往事回忆的那个她么?

“你——”

“你——”

显然,两人都认出了对方,又同时出了声,然后,两人便是有些尴尬的相识而笑。

“郑燕,你……你好!三年没有见了,你……你还好吗?”王欢压抑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对着这位自己曾经暗恋了一年,思念的三年的女人说道,由于太过激动,他发觉自己的声线,都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郑燕也非常吃惊,完全想象不到,三年之后,竟然还能在此时此地,见到昔年在三川外语学院的图书馆,与自己相对而坐,同在一桌,看了整整一年书的学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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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当她还在上大四的时候,为了攻读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士,郑燕曾在三川外语学院的图书馆,看了整整一年的书。她知道自己的长相,是足以引起很多男生的热烈追逐,为了避免麻烦,找到一个能够真正静下心来,安静读书的地方,就去了学校的图书馆,寻了个比较偏僻的。靠窗的位置,固定了下来,除了周末回家,每日风雨无阻,坚持不懈。

尽管这样,为了能够接近自己,每天仍然有不少男生,在靠近我的地方,寻找座位,一边装模作样的看书,一边却穷思苦索的想着能够引起自己注意的法子。

但那时一心想拿到双学士学位的我,哪有时间和心思去理这些追花逐色的登徒子?所以,他们的念想,注定会是一场空。

于是,所有对自己有所企图的人,在始终都是冷若冰霜的自己面前,坚持了一段时间后,无不放弃。

其中,有一个一看就是大一新生的小男生,却从头至尾,从开学的第一天,到我毕业离校为止,不管刮风还是下雨。都一直坐在自己的附近——大部分时候是在我的对面坐着,有时,我对面的位置被人占了,他就会默默的在旁边找一个位置坐下。从秋天到冬天,从冬天到夏天,两百多个日日夜夜,在自己的记忆中,每当我走入图书馆,不论早晚,就没有缺失过他那有些瘦弱,不太轩昂的背影。

一开始。我也以为他跟那些想打自己主意的男生一样,借着看书,来引起自己的注意。但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所有的男生都知难而退之后,这个不知名字的小男生,仍在附近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坐着,如同往日一样,埋头看书。而那是,我才知道,我错怪了他。他,跟自己一样,是真想在图书馆看书的。大家只不过碰巧,习惯性的凑在了一起罢了。

当然,他时不时的也会趁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瞧自己一两眼。而每当我也抬头看他到时候,他便急匆匆的,如同被抓住的小偷,迅速立起书本,将头深埋下去,嘴里念念有词,小声的读起英文单词来。

真是一个有趣的小男生!

后来,在大四的末尾,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秦晖。再后来,自己毕了业,离开了母校,而那位在一旁默默的,陪伴自己走过了整个春夏秋冬,而自己却连名字也未能知晓的大一小男生,便从此消失在了自己的生活当中。而他那本就平凡的一张脸,随着岁月的流逝,也就渐渐的开始变得模糊不清。偶尔想起,也只剩下一个高高瘦瘦,始终顶着个小平头的模糊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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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很好,学弟!想不到,咱们还能在这里相遇,学弟。你——”看到了这位昔年在图书馆,与自己看了整整一年书的学弟,郑燕的心情,也很是激动,往日的种种记忆,就像被破开了闸门的洪水,瞬间便填满了她的脑海。她本想问下王欢,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也坐本次回双庆的航班。但这次,她才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名字!

郑燕脸色赧然,有些窘迫,想到了过去的种种,讷讷的,便说不下去了。

但王欢似乎看出了她的窘迫,于是急忙给他解围道:“郑燕,我叫王……王动!大小王的王,激动的动!”

郑燕感激的看了王欢一眼,用手将垂于脸颊的发丝勾到而后,露出了有些微红的脸:“对不起啊,王……王动学弟,我……我都忘记了你的名字!”

见昔日暗恋的女神红着脸给自己道歉,王欢的心脏狂跳不已,“没……没关系的!我……我也是当初听你的同学叫你的名字,才……才知道你叫郑燕的……”王欢红着脸,有些结结巴巴的说道,仿佛瞬间就回到了四年前,变成了以前那位腼腆,胆小而又有些自卑的大一新生。

“噗嗤!”郑燕抿嘴一笑,看着眼前这位叫王动的学弟,神态举止,几乎就跟四年前一摸一样——一样的小心翼翼,一样的战战兢兢,不敢跟自己对视——,郑燕自己,仿佛也回到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在图书馆悠闲看书的少女,心情顿时就开朗起来。

“王动学弟,——算了,我还是直接叫你的名字吧!王动,你也是坐的这个航班吗?你坐在哪个位置?我怎么没有瞧见你!”心情放开朗了的郑燕吐气如兰,对着王欢轻声道。

“我……我没坐飞机……我一直……一直就在这个山谷里面!”王欢不敢看郑燕的脸,有些扭扭捏捏的道。

对于其他人,哪怕就姿色而言绝不输于郑燕的景甜,王欢也能从容应对,应付自如;但唯独眼前的郑燕,这个曾将让他魂牵梦萦,茶饭不思的人,让王欢彻底的失了方寸,鼓不起勇气。

如果有人要暗算他,现在,肯定是最好的时机之一!

“啊,王动,你一直在山谷?这是怎么回事?你在这里干什么?”听王欢说他竟然一直在这个山谷里面,郑燕大吃了一惊。刚才下了飞机,她和秦晖就在附近走了一圈,发觉这个山谷的两边是看不到顶的陡立悬崖,前面是一望无际的深潭,而后面,则是草地和延绵的森林。

这个学弟没事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见郑燕也像董晓乐和景甜一样,问道了一样的问题,虽然不愿意撒谎,但王欢也只能暂时搪塞道:“这个……这个一言难尽,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的。我……我以后在给你讲,好么?”

“呵呵,没关系的,你以后方便的时候再告诉我吧!”郑燕见王动似乎有难言之隐,马上善解人意的道,“对了,你是来拿行李的吗?这些——”

“啊——!这些不是我的行李!是我的两个……两个学妹的!”见郑燕似乎产生了某种误会,王欢急忙解释道。

“呵呵,原来她们是你的学妹呀!那也就是说也是我的学妹咯?等会儿你可得给我好好介绍一下!让我认知一下两位优秀的学妹!”听王欢说那两个气质不错的女孩儿,竟然是他的学妹,郑燕就狡黠的朝郑燕眨了眨眼睛。

“郑燕,你,你别误会,她们……她们……”王欢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有点作茧自缚了,把自己陷入了一种需要不断圆谎的怪圈。

他先让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单纯的女孩儿相信了自己是在西政读书,而现在又让郑燕相信了自己有两个川外的学妹,乖乖,只要她们一见面,他的谎言肯定会不攻自破,被一撮而穿!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想到了还在飞机下等着自己的两个女孩儿,想着待会儿如何介绍几人,王欢的头,就有些大了。

119,大白,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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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其实……其实那两女孩儿也不是我的学妹啦……当初在火车上曾经与她们有过一面之缘。她们打听我在哪里读书的,我就……我就鬼使神差的顺口说了句在西政。结果……结果就这么误会下来了。”王欢支支吾吾的道。他思前想后,觉得无论如何,也无法不让两人相见,与其后面再费尽心力的圆谎,还不如“实事求是”的坦言相告,以免到时候把谎言戳爆,两头都不讨好。

而且下意识的,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心理,他不愿对眼前这个他曾经苦苦暗恋了经年,在心中的地位如同女神一样的女人撒谎。一旦说了谎话,他就感觉自己是在对某种曾经小心呵护,顶礼膜拜过的神圣之物进行亵渎。

“呵呵!不用解释了,学弟,我——能够明白的!”郑燕盈盈的笑了笑,脸上促狭的趣味更浓。

见误会更深了,王欢心头一急,急忙笨嘴笨舌的解释道:“也……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和晓乐和甜甜她俩没什么的,就是……就是一谈得来的一般朋友!”

“哦——!原来没什么呀?恩,只是朋友。明白,我明白了——扑哧!”见到跟四年前完全没有两样的学弟这副腼腆害羞的模样,郑燕忍不住又是“扑哧”一笑,而这一笑,却如拨云见日,让显得有些幽暗的机舱一下子光芒四射,亮堂了起来。

王欢面红耳赤,呆呆的看着花枝乱颤,风情万种的郑燕,一时之间,不由的痴了!

捂住肚子笑了一会儿,郑燕终于直起了身子,将一只白嫩的胳膊搭在旁边的座椅上,盯着王欢的脸,道:“王动,帮我取一下行李吧!”

“啊,行李?——哦,好的!”王动愣了一下,马上就回过神来,先把董晓乐和景甜的书包放在一边,腾出来手来,上前打开行李架上的盖子,见里面躺在一个红色的中型拉杆箱,就提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摸着机舱壁,出了机舱,刚走到滑梯口。就听到下面传来的一阵震天响的咳嗽声。

这时,王欢就见郑燕的脸色一暗,紧盯着机舱的下面,王欢顺着郑燕的目光一看,发现董晓乐和景甜的旁边,站着一个高大英俊,现在却捂着脖子咳嗽不止的美男子。两个女孩儿,将头凑在一起,悄悄的咬着耳朵。

“王动,咱们下去!”说完,郑燕就将红色拉杆箱朝黄色的充气滑梯一扔,然后人跟着朝下一跳,像是在坐梭梭板一样,一下就滑到了底。

紧跟着郑燕,王欢两个肩膀挂在一个包,向下一跃,后发先至,一下子,就落在了地上。

看到王欢取到了自己的包包,董晓乐和景甜便不理刚才一直纠缠自己而现在却在一旁咳嗽不止秦晖,抬着王欢的大背包。径直朝王欢这里走来。

“王动师兄,谢谢你了!”

两人欣然的从王欢的手上接过书包,背在背上。然后,就看见在飞机上跟她们同坐一排的大美女,拉着一个拉杆箱,走了过来。

“学弟,不跟我介绍一下你旁边的两位美女——学妹?”郑燕意味深长的看了眼一旁王欢,“学妹”二字咬得特别的重。

这个时候,王欢就有些心虚:“郑燕,这……这两个是董晓乐和景甜,双庆八中的毕业生,今年刚考入西政。晓乐,甜甜,这个……这个是我的学姐,郑燕,三年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呵呵,晓乐,甜甜,你们好!我叫郑燕,也是西政的。你们可以叫我燕姐,或者燕子姐姐都可以。你们两个真漂亮。以后进入西政,肯定马上就会成为西政的校花!”郑燕面带笑容,大方的向两个小美女问好。在打招呼的同时,还朝王欢眨了一下眼睛。

看到郑燕如此的“善解人意”,王欢一直绷紧的心脏就是一松,趁前面的两女不注意的时候,感激的向她点了点头。

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个小美女听了郑燕这个大美女的恭维,心里乐滋滋的,便有些找不到北。虽然两人平日就听惯了各种各样的恭维话。特别是景甜,更是耳朵里都听起了茧子。但从另外一个无论是身材还是面容都不输于她们,某些方面还犹有过之的美女口中,这种恭维却还是第一遭,所以感觉起来就觉得尤为不一样。

“燕子姐,你才是漂亮呢!”

“……咳咳……,燕子姐,你才是校花呢!”

“哈哈……咳咳……你们一大二小三位美女,就不要在这里相互恭维了!都是美女,都是大美女!哈哈……咳咳……!”正说着,就见秦晖满面红光,带着爽朗的笑意走了过来,来到了郑燕的身边,亲昵的抓着她的肩,在一旁耳语,“老婆,怎么不给介绍一下你的学弟学妹们?”

郑燕朝前一让,脸色微红,似乎有些不习惯老公的亲昵,口中却道:“王动,晓乐,甜甜,这是我老公秦晖。老公。这是我学弟王动,旁边这两位是他的师妹,董晓乐和景甜,今年才考上大学。”

“晖哥好!”董晓乐和景甜有些不自然的点了点头。两人在飞机上已经对这个翩翩俏公子的“金童”有了偏见,刚才在机翼下等王欢的时候又被他在一旁没话找话的搭了半天的讪,心头就有些不快,但见师姐和师兄都在旁边,也不好不理会,仍旧礼貌的应了秦晖一句。

而王欢,在见到秦晖抓着郑燕肩膀的一刹那,脸色就是一变。一阵红的一阵白,好一会儿,才恢复了正常,但整个头脑,却是一片空白,内心也一片中空,看不见任何意识的流动。

三年前,在那个阴雨绵绵,细雨霏霏的日子,当他看见郑燕和一个男生同撑一把伞的时候,他就有了不好的预感,认为郑燕已经有了男朋友,但心灵中还有一丝丝奇迹的念想,随着时间的流逝,三年过去了,这丝丝纯感性,与理智毫无关系的念想,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变得越发的壮大和坚强,形成了一种类似于信念的硬质核心,被王欢小心翼翼的保存在内心的最深处;一个小时前,当他看见她和一个男子搀扶着从充气滑梯滑下来的时候,隐藏于内心深处的那个硬质核心,一下子,如同掉进了熊熊的岩浆,瞬间就开始崩塌,只剩下一点点连接着的筋,还在那里绝望的坚持着;而现在,当王欢从郑燕的口中,亲自听到那声亲昵的“老公”时,他的整个身心,便只剩下了一片空无。

王欢已经听不见几人之间到底在说着什么了。他的脸色瞬间由白变红,然后又由红变白,连续变了几次,最后成了一片死人的灰白。

“啊,王动师兄。你怎么啦?”一直关注着王动的董晓乐见王欢的脸没有丝毫血色,苍白得吓人,于是便叫了起来。

她的叫声,也引起了周围几人的注意。

“……咳咳……,王动师兄,你……你怎么了?生病了吗?”一边的景甜也有些焦急的看着脸色雪白的王动。

而郑燕,见王动刚才还是好好的,但下一刻,就见他脸色变得极其苍白,也不由担心的问道:“王动,你怎么了?”说着,就想用修长的手指去摸王动的额头,却不料被王动将额头一偏。

“我没事,突然觉得有些累。大概是前两天晚上受了凉,身体有些发虚。郑燕,晓乐,甜甜,你们别担心!”王欢回过神来,然后随意的道,然后就对着旁边的董晓乐和景甜说:“晓乐,甜甜,我现在准备去帐篷那里休息一下,你们是跟郑燕师姐在一起还是跟我过去?”

王欢想回去休息,董晓乐和景甜想也没想,就一起点了点头,然后对着旁边的郑燕道:“燕姐,我和王动师兄就过去了。王动师兄的帐篷就在那边儿,你们有事的话可以来找我们!”董晓乐将手一指,指着王动的帐篷对郑燕说。

“哦,那,那好吧!王动,你身体不舒服,那就先去休息会儿。我和秦晖过会儿再去找你!晓乐,你照顾一下王动,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过来找我们,好么?”

“恩,好的。燕姐,晖哥,那,我们就走了!”

说完,三人就各自背着自己的包包,朝王欢的帐篷处走去。

秦晖用余光追逐着董晓乐和景甜二女的背影,一脸的痴迷,又叹了口气。而郑燕,在看到自己老公秦晖的样子后,刚才还是笑靥如花的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人都走了,你还在看什么看?不要忘了,人家还是孩子!”

“呵呵……咳咳……,老婆,我不是看晓乐和甜甜,而是在看你那师弟!”见自己的心思被老婆看破,秦晖有些尴尬,但脸上却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坚决予以否认,“啧啧,老婆,你那师弟,还真是艳福不浅呐!晓乐和甜甜,到底谁才是他的女朋友?还是两人——”

“够了,秦晖!”听了老公的“疯话”,郑燕是非常的生气,立刻打断了秦晖不怀好意的猜测,“我当初还真没看出来,秦晖,你竟然还是这种人!”

见自己的老婆动了怒色,秦晖知道自己的玩笑开得有些大了,心下惴惴,于是赶紧拿出了自己杀手锏——剧烈咳嗽起来,一边咳,一边楚楚可怜的对着郑燕道,“……咳咳……老婆,我……咳咳……三年了,……咳咳……你怎么还不了解你的老公,到底……咳咳……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你……咳咳……你太让我失望了……咳咳……”

见老公又开始“撕心裂肺”的咳嗽起来,郑燕就有些心疼,心口一软,就急忙关切道:“对不起,老公,我,我错怪你了!你,你原谅我好么?”

“……咳咳……老婆,我,你老公当然……当然不怪了你!无论什么时候,你在你老公心目中的地位……咳咳……始终,始终都是放在第一位的!”秦晖捉住郑燕的手,深情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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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何小海的野望,帮派!

120,何小海的野望,帮派!

郑燕口中的那句“老公”。将王欢心中最后的那丝不切实际的想念切得粉碎。早在三年前,他其实就非常清楚,不论从哪个方面看,他和郑燕之间都没有任何一点结合的可能性。但就是控制不住内心对她的那种噬骨般的思念。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魔鬼,同时也存在着一位天使,不论他是什么大善人大良人也好,还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徒也罢,人性使然,概莫能例外!

而郑燕,显然就是王欢心中那个不容任何人亵渎的天使,这不是以他个人的意志能够转移的。自从四年前,当他第一次踏入三川外语学院的图书馆的那刻起,一些东西,似乎就早已注定。

现在,天使折翼,初恋蒙尘,从未经历过任何恋爱,从没跟哪怕一位女生有过亲密接触——那位被自己放掉的秘书除外——的王欢,只是觉得刹那之间,整个天地,就变了颜色。从最开始的阳光灿烂,变成了现在的阴云密布,没有一丝亮色。胸口很痛,很空,他自己觉得自己就如同一具没有任何思想和意识的行尸走肉!就觉得整个天地和世界,哪怕就此崩塌,或者毁灭,对于他来说,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在董晓乐和景甜二女的照看下,王欢跌跌撞撞,步履蹒跚的走过了几十米的距离,回到自己的帐篷,也没跟董晓乐和景甜二女说什么,就一头钻进帐篷,躺了下来。

此时此刻的他,什么都不想想,只想昏天黑地的睡一觉,一觉醒来之后,从新变回那个心思缜密,杀伐果决,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凶人”王欢!

而董晓乐和景甜两位女孩儿,见到刚才还面色沉静,古井不波,三五两拳就将前来挑衅的两个彪形大汉给收拾了的王动师兄,只一会儿,就像换了个人似的,精神萎靡。面色苍白,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就有些揪心。

董晓乐将景甜拉到一边,远走几步,离开帐篷有十来米,然后凑在景甜的耳边,低声道:“甜甜,王动师兄的病看来有些厉害,你那里还有没有多余的感冒药?等会儿王动师兄起来的时候,咱们给他吃点。”

“……咳咳……,好像……好像还有一点。我找一下看。”说着,景甜就将肩上淡蓝色的书包取了下来,拉开拉链,翻出一个“康泰克”的纸盒子,打开一看,见上面只剩下了几颗了,“就这点了,晓乐!”

景甜将纸盒子递给董晓乐。这盒康泰克,还是两天前董晓乐的舅舅花了500块钱,从小区的药房买到的。刚买不久,就听到了华夏国卫生部发言人的辟谣。说目前市面上所有的感冒药都治不了现在流行的“超级大感冒”,于是已经吃了大半盒的景甜就没有继续吃下去。

“虽然有点少,不过还是将就吧!”董晓乐从景甜手中接过装药的纸盒,有点遗憾,心想,王动师兄的感冒那么重,这么几颗药,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现在大家困在这个未知的山谷当中,手机也全无信号,也不知道救援队什么时候才能到达,只是希望他们的速度能够快点,早点将大伙儿救出去才好!

这时,一旁的景甜却皱了起了眉头,脸上有些犹豫,董晓乐见了,就道:“甜甜,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吗?”

“不是,……咳咳……我只是,只是想到了一种可能性!”景甜犹豫着到底该不该说。

“啊,什么可能性?”

“就是,就是……我觉得……咳咳……我觉得王动师兄可能……可能不是感冒了!”想了想,还是说了出来。

“不是感冒?那……那会回事什么?啊,天啦?王动师兄,他,他不会也感染了S型菌毒,得了超级大流感了吧?”董晓乐想到了一种可能性,突然就惊叫起来。

“……咳咳……,晓乐,你想哪儿去了呢!得了超级大流感。还有不咳嗽……咳咳……不咳嗽的?但是……但是,你见师兄咳嗽了嘛?没有啊!”景甜一多说话,就又开始忍不住的咳嗽起来。

一旁的董晓乐见了,就有些心疼,但是为了探知好友口中的“可能性”,却也不得不让他再说两句:“是啊,王动师兄只是脸色苍白,看起来很虚弱;但却从来没见他咳嗽一声!那,就不是什么超级大流感了。不过,不是,超级大流感,那又会是什么呢?”

“晓乐,我觉得……咳咳……我觉得王动师兄,有可能是刚才跟人动手的时候,受到了严重的内伤,一直……咳咳……他一直坚持着忍而不发,直到刚才实在是忍受不了了,才,才表现出来……咳咳……!”景甜断断续续的将自己心中的揣测说了出来,说完之后,就感到喉咙一阵奇痒,于是就是一阵猛咳。

“啊,甜甜!行了行了。你快不要说了。再说,就更难受了。”董晓乐急忙走上前去,拍打起景甜的后背,一边拍打,一边对景甜道,“呀,甜甜,经你这么一说,那还真有可能呢!王动师兄一个人,虽然练过功夫,但是双拳不敌四手。虽然把那两人给打退了,但是……但是也有可能因此而受伤的啊!不过,这样一来,那就遭了!这里又没有医生,咱们……咱们该怎么办呀?”

因为景甜的一个揣测,两个女孩儿顿时急了,在一旁如热锅的蚂蚁,慌乱不已。最后实在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这时,就想起了刚才认识的那个已经毕业了的美女师姐,就决定去找她,让她想想办法,救一救自己的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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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麒麟草原,就如同一个大工地,人声鼎沸,热闹不已。死里逃生的乘客们,一团团,一堆堆,认识的或不认识的,围坐在一起。他们中有的兴致昂扬的拍着胸脯,发泄着劫后余生的喜悦;有的低声交谈,商讨着如何在救援队过来之前,度过眼下的难关;有的仿佛仍然还陷在不久前坠机的恐惧当中而无法自拔,脸上还带着惊慌的余痕;还有的在一边来回踱着步子,将手机高高的扬起,寻找着始终无法寻找的华夏移动或华夏联通的信号……

有那么一小戳人,大概二三十个,则坐在机尾的旁边,面对潭边排成一排的尸体,——昔日的恋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同事或朋友,嚎啕大哭;没有嚎啕大哭的人,也在一旁默默的暗自垂泪。

这次紧急的水上迫降。虽然非常成功,但是最后还是有34名乘客,死了。他们主要是坐在飞机尾部断裂处的乘客,在飞机断裂的一刹那,被强烈的水压给压死的,还有一些则是救援不及,随着尾翼落入潭中后,被潭水冻死,淹死的。

这些死了的34名乘客们的尸体,在机长李长空,副机长叶飞以及其他两名自称是双庆政府部门的官员的带领和组织下,指挥其他生还的乘客们,利用潭水旁边的一个竹筏,给捞了起来,然后一一排在岸边附近的草地上。

34名死亡的乘客当中,有24名被其他生还的乘客们认领了,但却还有10具尸体,无人认领,说明这10个人,跟生还的120名乘客以及6名机组人员总计126位生还者没有任何的关系。

被王欢打发出去救人的何小海,利用他自己前不久扎好的竹筏,先是帮助落水之人,将他们搭救上来,后来,又帮助一些生还的乘客打捞他们亲人朋友,同学同事的尸体,一路是上串下跳,忙里忙外。

最开始,何小海还是出于一种同类的悲悯之心,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做着这些“救人捞尸”的好人好事。特别是当他看到那些失去亲人朋友的生还者,站在岸边,甚至是跪在岸边,是如何的哭天抢地,痛不欲生时,他的心中,就升起了一种本能的哀伤。

但到后来,当他看到剩下的乘客们,都争先恐后的去机腹下取自己的行李时,何小平瞥了一眼那10具无亲无故,无人问津的尸体,心中便有了一些其他的想法:

这10位遇难乘客的行李,究竟应该由谁来领?

如果飞机不是迫降在了这个位于神农架无人区的最深处——一个三面环山,一面环水,隔绝于世,基本没什么出路的隐秘山谷;而是华夏国内的其他地方,他可能根本就不会生出上面那种想法。因为问题明摆着的:与10具尸体相关的一切物品,最后都会有人家的亲人朋友给领走!

但现在却不一样!这些生还的乘客们,显然还不明白他们是掉入了怎样的一片插翅难飞的绝地当中!一个个都期盼着一两天,甚至是一两个小时后,就会有直升机降临,将他们连人带物一起接走!

多么美好的想法,多么纯洁的念头,多么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推理!

但是,在这片绝谷中,已经呆了十多天,除了最初听到过一阵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外,就没见过其他人类的足迹,听过其他人类产生的噪声的何小海,却深知上面那些想法和念头不说不切实际,但至少在短时间内却没有多少实现的可能!

他何小海,堂堂空军少校,与美国佬真枪实弹拼过的战斗英雄,用黄金堆起来的灭10飞行员,都没能让上面立刻派出搜救队来搜救自己,他就能感觉到,这中间,肯定出了什么问题或纰漏,而且是非同一般的大问题,大纰漏!

现在虽然有一民航客机坠毁,落入深山老林,外面的人,恐怕脑袋想破了天,也不会想到神农架的最深处,会有一条可供迫降的水域,竟然能够让客机成功迫降,大部分乘客得以逃生吧!而只会认为飞机多半已经撞山入林,化为粉齑了吧!

这样一来,桀桀,那搜救队,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派得来。即便派来了,能否发现这个陷入群山密林中的绝谷,那还两说!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考虑,那么,在搜救队到来之前,掌握物资,尽可能的掌握一切与生活相关的物资,就成了头等紧要的大事!

而现在这些幸存者,肯定还不晓得在这绝谷当中,生活物资的重要性!而他何小海,这段时间在王欢的“折磨”之下,却比任何人都能明白生活物资的可贵和重要——那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脸面,尊严,甚至是死活!

那么,趁现在这些幸存者还沉浸在“美好”的等待中,对此根本一无所觉的时候,将那堆属于10名死者,现在却无人认领的一大堆行李,接管过来,自己以后,在这堆人当中,就将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现在却有一个问题:那十来件行李,虽然无人认领,但是却被机长李长空和副机长叶飞一伙人给暂时看管了起来。他们的理由是为了避免遗失,在救援队到来之前,这些行李,就由他们代为保管一下。

何小海要从李长空和叶飞那里接管行李的保管权,就必须要找一个合适的借口,说服他们,让他们交出行李。

这个应该不难。从最开始救人,到后面的捞尸,“慷慨无私,乐于助人”的何小海已经得到了以李长空为首的一帮人的好感,甚至是友谊。在他们还不明白物资重要性之前,说服他们交出这些无人认领的行李的保管权,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但难就难再以后的事该怎么办?过段时间,甚至要不了多久,最多一两天,等大伙儿没吃、没穿、没住的时候,他们就会明白到时候哪怕是一把牙刷,一把小刀,都会变得无比重要!到时候,这些人还不叫自己把那些“代为保管”的物资交出来?

通过细心观察,何小海已经能够发现,剩下的这一百多个人当中,大大小小,自由分成了十几二十拨人,平均五六个人一拨,少的两三人,甚至一个人呆在一边当独行侠的也有。

大的有三拨。一处是以机长李长空,副机长叶飞等机组人员为首的一帮飞机派,他们一拨人有二十几个,人数最多。

其次是以两个自称为双庆政府某部官员为首的官方派,以政府的威信拉了一帮子人,聚在一起,有十五六个。

最后一拨十来个人却是以吊脚眼匡豹及其两个保镖陈俊、何东为核心,围在一起,远离人群,在一边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议论着什么。虽然匡豹三人被王欢断手落齿,用竹子做夹板把手臂掉在脖子上看起来有些惨,但还是有不少同机的双庆人认出了这位“双庆闻人”,豹公子,豹哥,于是屁颠屁颠的上去雪中送炭,问好请安,以期出去之后能得到这位“闻人”的感恩和报答,只要那么一点点,自己这一辈子也用之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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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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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何小海本想亮出自己空军少校。民族英雄的名头,振臂一呼,召集一帮子人自成一派,彻底脱离王欢的控制,重新取得自己该有的人格和尊严。

他相信,凭着身上的一身“蓝皮”,搭帐篷用的降落伞盖以及那个弹射座椅,让他们相信自己的“光辉事迹”,聚集在自己这个敢与美国佬叫板的“民族英雄”的旗帜下,加上自己高超的交际手腕,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凭着十几箱行李起家,自己掌控财权,居中调度,遥控指挥,让一帮手下搭屋建房,捕鱼打猎,并逐渐发展壮大,然后攻城拔寨,蚕食鲸吞,最后一统七绝谷。自封谷主,左拥右抱,将王动那两个娇滴滴的学妹以及那两个勾人神魂的空姐,据为己有,日日挞伐,夜夜笙歌……

“**,不能再想了!不能再意yin下去了!”何小海用手揪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恢复了有些陷入狂乱的神志,然后低声的自言自语:

“平平安安的做个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的老2?还是抛头颅,洒热血,做那领袖群伦的鸡头?”何小海站在竹筏上,对着眼前的七绝潭,狠狠的吐了一口浓痰,摸了摸脖子,就觉得有些僵硬,“只要王动那狗日的一日还在谷中,一日还握着‘枪杆子’,自己的一切谋划和打算,都将胎死腹中啊!”何小海抬头望天,极其不甘心的叹息一声,“先不说老子敢不敢把老子的身份亮出来,只要有那狗日的一日在谷中,就什么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意yin啊!罢了!罢了!千年老2就千年老2,趁着现在人心不稳,赶紧想办法将那十几箱子行李接管过来。看看里面有些什么好东西再说!”

下定决心,决定继续呆在王欢身边,平平安安当个“副谷主”的何小海,于是跳下竹筏,朝王欢的帐篷处走去。他知道自己不管怎样也无法吃这个独食,没有王欢枪杆子的威慑力,即便他暂时凭借小聪明,接管了那十几个箱子的“代管权”,一旦李长空,两名ZF官员以及匡豹他们反应过来,联合众人,叫他交出来,他焉敢不交?

一路小跑着走到王欢帐篷的跟前,却发现王欢正盘腿打坐,坐在旁边的草地上闭目养神。

“狗日的,又在故作高深,练邪功了!”何小海心里不屑的道,以为王欢在装模作样,吸引他学妹的注意,但脸上却笑眯眯的,颇为恭敬的站在离王欢两步的距离。低声道:“动哥,我想到了一个发财的路子,你看,咱是不是去搞一把?”

“哦?说来听听!”王欢张开眼,脸上露出淡然的笑容,看着何小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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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当王欢一路魂不守舍,踉踉跄跄的回到驻地,钻入帐篷的时候,他只感到一阵昏天黑地,天地毁灭,世界崩塌,一种要死的心都有了。平时的他,虽然智商高超,思维缜密,在一般人面前又是杀伐果决,面不改色,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但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他的年龄——到现在为止,王欢还是一个连二十岁都未满的大男孩儿,换成一般人,还在校园里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无忧无虑的享受着属于他们的浪漫人生;而非像他现在这样,双手沾满鲜血,精神高度紧张,作为“人民公敌”被PL全国通缉,以至于不得不东躲西藏,浪迹天涯!他之所以能够撑到现在,除了人的求生本能在强行支撑着他。让他对命运永不低头外,剩下的,就是那埋藏于三年之前,那一幕幕在图书馆的温馨画面:

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儿,时不时的,从兜里摸出一把木梳,神情自若的梳理着那头如瀑布般的长发。女孩儿面容极美,神态安详,纯洁,优雅,蕴藏着一种女人的极致之美。

每当王欢王欢感到孤独,对人生充满绝望的时候,他就会像翻阅老照片一样,将这些温馨,感人的画面,一一从记忆的深处翻检出来,仔细的未回一番,感受一番,让自己沉浸在昔年的岁月当中,感受着昔日的美好,之后,他就又雄心勃勃,浑身充满斗志和力量。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郑燕这个女人,已经成了他精神的寄托,是他在舔舐自己精神伤口时的一剂精神良药。

而作为孤儿的他,除了奶奶那朴实的亲情,本就缺少其他暖人的精神感念,现在,当日的初恋,这一唯一的精神寄托在那声“老公”之后,则已彻底崩塌,那丝虽然渺茫。但在有些时候,却还若隐若现的奢望,在那时那刻,立刻烟消云散,不见踪影。而王欢,也如同被人狠狠的在心脏上插了一刀,顿时,就有一种天崩崩地裂的毁灭感。

“郑燕,你终于还是找到了你的幸福!”蜷缩在帐篷一角的王欢抱着自己的膀子,痛苦无比的在心底默默念道,“啊——!啊——!啊啊啊——!”一阵阵如同狼嚎一样的呐喊,在王欢的心间不停的来回震荡,经久不息。

经历了大起大落,精神极度疲倦的王欢,闭上眼睛,慢慢的陷入了一种肉体和精神一起飘飞的空寂。耳边仿佛听见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在不远的草地边低语,不过对此王欢也不再关心,然后,一切感官便陷入了沉寂,王欢,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下午四点,睡着了,直到他被何小海那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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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耳朵敏锐,睡觉的时候耳朵又贴着地,所以,何小海还在五十米开外,他的脚步声就传入了王欢的耳朵,惊醒了沉睡中的王欢。

王欢从脚步声中判断出,来者是在几个小时前,被自己支去“助人为乐”的何小海。他可以在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个小女生面前显露出自己脆弱无助的一面,但在何小海的面前,他却不能!于是王欢立即收拾好自己“破碎不堪,严重受挫”的“幼小心灵”,迅速的钻出帐篷,盘腿坐在一边,等待着何小海的上门汇报。

“动哥。在刚才救助这些落水的乘客以及帮忙打捞死者的过程中,我已经探听到:这次空难,虽然迫降得比较成功,但还是造成了34名乘客的死亡。其中有24名死者的尸体被同乘一机的亲友认领,还有10具乘客的尸体,却是跟剩下的126名幸存者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这10名遇难的乘客,却有十几个行李包箱堆在一旁无人认领。我想,咱们是不是可以将这十几个无人认领的包包箱箱的给顺过来?”何小海看着王欢脸上露出的淡淡的笑容,低声的给王欢分析道。

听何小海这么一说,王欢的心中也是一动。在这个鸟不拉蛋,看不见任何人类烟火的七绝谷,生活物资的重要性除了何小海,没有谁比他的认知更清楚的了。

既然有十几个箱包目前还无人问津,虽然目前还不能得知那十几个箱包里面装的是什么,但总不会是空包包,空箱子,肯定装得有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不外乎就是衣食用等物品,而七绝谷中,最缺的就是这些Made

in

People——人类制造的东西。

所以,何小海一提,思维敏捷的王欢就知道了何小海此举的前因后果:那就是先下手为强,赶紧把这些箱箱包包的拿过来才是正理!不然,等过两天那些幸存者没等到救援,发现了这些物资的重要性时,除非动用武力,否则,还真无法顺理成章的拿过来。

既然能够用口解决的问题,王欢自然不愿意诉诸于武力,毕竟,他还想跟着这些人一起,重返人类社会呢!

“以什么名义?其他的幸存者有无异议?”王欢一开口,就问到了两个最核心的问题。

“嘿嘿,老大!咱们这个时候去要,那些幸存者绝无异议!”何小海“嘿嘿”一笑,脸上看起来有些阴险,“目前,这些行李被机长李长空那些人暂时看管了起来。不过,刚才我用竹筏帮他们救人捞尸,跟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已经跟他们打得火热,聊得很熟。相信只要我开口,就说帮着看管,李长空那帮机组人员肯定不会说什么二话,一路担惊受怕,身心惧疲的他们说不定还会说咱们古道热肠,乐于助人呢!”

听了何小海的分析,王欢频频点头,一个劲的说:“大洋啊,不错!你想得很周到。如果能够得到那十几个箱包,你居功至伟!”

“哪里哪里!老大你过奖了,都是你领导有方。没有你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我哪里想得到这些?”听了王欢难得的表扬,何小海心头就是一爽,于是投桃报李,一记马屁就拍了回去。

何小海的一记“回马屁”,王欢听了之后,心头甚是舒服,以至于在郑燕那里受到的打击,一时之间,也减轻了不少。他心中暗喜的同时又是一阵警惕:怪不得人人都爱听好话,恭维话,好话好听,恭维话顺耳,听了之后能够让人飘飘然!但是,这却是在温水煮青蛙,慢慢的消解一个人的斗志和判断力,弄不好,最后就栽进去了。

不可不慎,不可不察呀!

“好!就按你说的办!”王欢双手一拍草地,从地上弹了起来,脸上,又恢复了一惯的淡然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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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忽悠,得逞!

122,忽悠,得逞!

杨永明走了之后。王欢为了避免跟王动的“坟墓”挨得太近,就将帐篷从原来靠近潭水的岸边,沿着七绝溪,上移了大概五十多米,在溪水附近,安驻了下来。何小海不解其意,以为是王欢嬗变的性格又发作了,为了更好的“伺候”王欢,给他服好务,索性也将自己的窝朝上挪了挪。

但到了今天,一架波音737的飞机如同天外来客一般从天而降之后,他才开始佩服起王欢的“先见之明”来:如果他不跟着“搬家”,他的“家”,将如同那些被强拆的“钉子户”,被从天而降的飞机给一推而平。

打定主意之后,王欢背着大背包,在何小海的带领下,顺着七绝溪,走了有五十来米,就到了机长李长空等最大的一拨人那里。这帮最大的人群,也没走远。就在搁浅在岸边的机头附近,选了块地盘,作为自己的临时“基地”,坐在那里静待国家的相关部门对他们的救援。

到了这里之后,王欢便见何小海极为熟络的朝着人群中间的几个人大声的打着招呼,亲切的攀谈起来。

王欢目光向四周扫射,发现这拨人有二十几个,基本上以正在跟何大洋交谈的正副机长,三名空姐和一名空少为核心,聚集在一起。

从没见过空姐的王欢见到了传说中的空姐,不禁精神一振,于是便站在一边,细细打量。

只见,三名空姐中,有两名年轻的空姐身材苗条,高的一个至少有一米六八,稍矮的一个也有一米六五,两人的姿色都相当不错,以王欢在外语学院赏遍群花的眼光来看,都要给一个90以上的高分。

最后一名空姐的年龄要大点,有三十出头的样子,虽然没有前面二人那样青春逼人,五官精巧,但看起来也是花样**,风韵犹存,有一种年轻女孩儿所没有的成熟诱人之美。

王欢的目光,在三位空姐。特别是那两个年轻的空姐身上逡巡了许久,然后才转到人群中央,穿着飞行员制服的机长和副机长身上。

两人都身材高大,威猛,一中一青。中年的那个长着一张国字脸,看起来有些威严,身体也有些发福,腆着一个不小的肚腩,这个应该是机长。年轻的那个脸则稍长,脸上的表情也要活泼许多,虽然跟何小海说着话,但眼睛却时不时的朝正在轻声安慰着周边几个乘客的两个年轻空姐身上瞄。

何小海和王欢二人的加入,除了何小海的到来引起了附近不少人的点头招呼外,对于王欢这个相貌普通,背着一个大的登山包的年轻人,则被其他人当成生还的乘客之一给自动忽略过去了。大概是这一堆人中当初没有谁尾随着匡豹三人去看热闹,不然,他现在也不会这么“籍籍无名”。

王欢正打算将目光再次落到两名空姐那两双裹着肉色丝袜,诱惑感十足的小腿上时,就听身后响起了一声惊喜:

“王动师兄,你……你怎么出来啦?你的病好点了么?”

王欢转过身。就见董晓乐,景甜两女急切的跑了过来,脸上带着异常的关切。

“恩!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晓乐,甜甜,谢谢你们的关心!”王欢笑着对跑到自己身前的二位女孩儿说道,然后抬起头,就看见郑燕、秦晖两夫妇走了过来。

郑燕走在前面,要急切一些,还没到,就急切的问道:“王动,你怎么出来了?刚才听晓乐和甜甜说你病得厉害,叫我想想办法。我们还准备挨个去问幸存者里面有没有医生。你身体不好,就快点到帐篷里面去休息!跑出来干什么?”说着,口气中就有些责怪,脸上甚至还带着一丝不悦。

如果她还没结婚,如果她还是单身,郑燕的这番话,肯定会让王欢感动莫名,甚至激动地掉下眼泪也有可能;但对于已经成为人/妻的她来说,她的这番好意的劝阻和“责备”,听在王欢的耳朵,就有些不是滋味,情何以堪了。王欢忍住掉头就走的冲动,平复了一下心中翻滚的心情,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淡淡道:“师姐,谢谢你的关心!不过现在已经没什么了。”

“什么没什么?你呀,跟秦晖一个样,就是爱逞强!快点听学姐的话。回去再休息一会儿,好生歇些力气。等救援的直升机来了,咱们才好一起回双庆不是?”郑燕细腻的叶眉一皱,突然间又是一拧,“咦”的惊叫了一声,“咦,王动,你怎么出来还背着一个大包包?这么舍不得,难道里面装满了金银财宝不成?让学姐看一下,到底是什么金银财宝。”说着,就想伸手上来,帮王欢这个“病人”卸下背包。

但王欢哪里敢让他看自己的背包,那只修长白嫩的手还没伸到,就被王欢快速的一扭身,让了过去。郑燕见王欢如此倔强,不识好人心,就有些生气了,于是把手一甩,气鼓鼓的说道:“不管了不管了!你爱背就背吧!压死你算了!”

见郑燕生气了,王欢的心头就是一痛,有些不忍,就想说两句安慰的话;但一见旁边的秦晖一耸肩,两手一摊。正以一副戏谑的眼神看着自己时,他口中的安慰话就说不下去了。

于是,王欢保持了沉默,对于正在生着闷气的郑燕“视而不见”,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

但只过了一会儿,就见郑燕脸上雨过天晴,走到王动的身边,像是完全忘了刚才的不悦,不经意的问道:“学弟,你过来干什么?是找晓乐和甜甜的吗?放心,我不会把她们给吃咯!”

王欢正待回答。这时,就见去当说客的何小海跟机长李长空勾肩搭背的走了过来。何小海的脸上是一脸肃穆,面有凄色,而一旁的副机长叶飞,则是神色激动,握着何小海的手不停的感谢:

“大洋兄弟,你……你真是一个好人呐!你看,今天下午你帮了一下午的忙,又是救人,又是捞尸的,要没有你的竹筏,这一机乘客,不知,不知道还要死多少人!现在,你又主动帮着那些死难的乘客,保管他们的遗物,其他的一些人,都嫌这些是死人的东西,不吉利,巴不得离得越远越好。只有兄弟你……你不嫌弃这些东西晦气,还主动的要去保管他们,大洋兄弟,你,你真是——”这位叫李长空的机长,也不知道被何大洋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感动得都有些哽咽了。

“晦气?我呸!”何小海心中不屑的骂了一句,“等再过几天,恐怕你们连死人身上的内裤都要都要争先恐后的去抢夺,还谈什么晦气?”他见李长空入了戏,被自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大情大意”所感动,于是也一副死了人一样的凝重表情,紧紧的反握住李长空的双手,动情的说道:

“长空大哥,您快不要怎么说,再这么说,就真的是折煞老弟了。这些兄弟姐妹。他们……他们都是我的同胞啊!都是同饮巴山蜀水的乡亲父老哇!现在他们惨遭大难,尸骨未寒,而我何大洋,作为他们的父老乡亲,同胞兄弟,怎么忍心看着他们的遗物,像被扔垃圾的一样扔在一边,无人看管?他们在生的时候,我不能帮到他们,但现在这些同饮一江水,同吃一口饭的兄弟姐们惨遭不幸,我都不能尽一点点同乡之谊,帮他们照看一下最后的遗物,那我……我……我何大洋还是人吗?”说到这里,何大洋自己也觉得有些脖子发硬,眼睛发红,忍住不哽咽起来。

王欢在一边听着何小海声情并茂,煽情之极的“肺腑之言”,皮肤的表层起了厚厚的一层鸡皮疙瘩,怕何小海还有什么更动人的话从他那张嘴巴里冒出来,就急忙的“咳咳咳”的咳嗽的几声。

而他的这几声咳嗽不打紧,却将一旁关心他的三个大小美女吓得不轻,以为他得了那种席卷全球的超级大流感,于是都纷纷一脸关切的瞧着他的后续状态。

而还准备继续深情表演几句的何小海,在听了王欢的几声咳嗽之后,就明白自己的老大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急忙就此打住,结束了忽悠。准备开始搬行李。刚才已经跟李长空谈好,为了不让这些死者的遗物遭人践踏,何小海决定将这十几个箱包搬到自己的帐篷附近,就近看押。

他的这一“情高意重”之举,自然又受到了李长空的高度钦佩和赞扬!

于是接下来,这十二个箱包,就在王欢,何小海,董晓乐,景甜,郑燕夫妇,以及六个机组人员的帮助下,刚好一人一件,从飞机的机翼附近,给搬到了五十多米外的七绝溪的上游,何小海的帐篷附近。

秦晖本有些不愿意沾染这些死人的东西,但耐不住郑燕凌厉的眼神的逼迫,最后捏着鼻子抓了一个小包包提起就跑。

董晓乐和景甜两女似乎还意识不到晦气不晦气的东东,他们见着王动师兄拖起了最大的一个黑色拉杆箱之后,也赶忙走上去帮忙,两人一人挑了一个颜色好看的中型拉杆箱,跟在了王动的后面。

而六名机组人员,除了机长李长空和他的妻子江梅之外,其他四个年轻人,在听到李长空叫他们帮“大洋兄弟”搭把手的时候,表情也是有些丰富多彩,心头虽然不愿意,但却没有任何一人敢不按李长空的话去执行。只是在或拉或提的时候,让自己的身体跟这些死人的遗物离得远远的,仿佛它们就像死人本身一样。

123,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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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经是下午七点。天色开始变暗的时候。由于头上终日云雾的笼罩,七绝谷的黑夜来得要比外界要快一些。

随着天色的暗淡,黑夜的慢慢到来,等了几个小时,却还未等到任何救援的幸存者们,其中一些性急的人,便渐渐的开始有些不安。他们死里逃生,遭受人生的大难,不管是从肉体上和精神上都经历了巨大的考验和折磨,身心俱疲。大多数人,除了在飞机上吃了一顿航餐外,中午都没吃什么午饭,有的甚至连早饭也没吃,加上几个小时的无望等待,不少人,现在是又累又饿。特别是几个儿童,现在更是饿得哇哇大叫,吵着向身边的父母要吃的。

一些随身带有零食的倒好办;但什么食物也没带的人父母,则有些茫然。看到自己七八岁的小孩饿得哇哇大叫,一些脸皮厚的父母,就开口向周围的人要点吃食。哄自己的娃娃。

而那些脸皮薄,拉不下面子的,实在是被孩子闹得烦心,加上自己也饿,心火一烧,脾气一上来,抄起孩子的屁股,“噼里啪啦”,就是一顿好打。

还有一些聪明的,则想到了飞机上或许还有没发完的航餐,饮料什么的,于是就拉起孩子,朝驻扎在飞机附近的机组人员那里走,打算向空姐要一两盒航餐,给点饮料来喝喝。

而周围有不少人,看着这些朝飞机靠近的,牵着孩子的父母,似乎也一下子开了窍,想到了有些蔫瘪的肚皮,于是,也从草地上爬了起来,邀约着朝飞机处走。很多人明白,即便有多余的航餐,恐怕也剩余不多,去晚了,到时候可能连花生米都吃不到一颗。

于是,有样学样之下。本已分散在七绝潭附近的十几二十堆大大小小的群体,除了少数在行李中带有食物,不慌不忙,稳如泰山之外;大部分,都在朝飞机处拥去,希望能分一杯羹,填一填越来越饿的肚子。

李长空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在朝飞机聚集,还有人在远处高喊着“叫空姐拿吃的!”时,心头就要叫糟。他赶忙把副机长叶飞和空乘组组长江梅叫到一边,脸色凝重的对他们说:“叶飞,梅子,你们赶快上去把前舱厨房内剩余的餐盒拿出来,分给这些饿了的乘客们!”

听李长空这么一说,江梅的脸上就露出一丝难色,她看着自己的丈夫李长空,有些犹豫的道:“老李,前舱的厨房,中午给乘客们发了午饭之后,剩下的餐盒已经不多了,尾舱本来还剩有多的一些,但是已经掉到潭里去了。你看这么多乘客。咱们即便全拿出来给他们,也不够他们分啊!”

一旁的叶飞见自己的老大准备将剩下的餐盒分给乘客,顿时就叫了起来,急忙劝阻:“空哥,这样要不得呀!你看,这些过来的乘客,没有八十个也有六十个!我刚才问了梅姐,前舱的厨房,就只剩下三十个不到的航餐,像梅姐说的,即使全给他们,也不够他们分呀!况且,咱们……咱们六个机组人员,都还没吃呢!”

听了江梅和叶飞的话,李长空的眉头皱得更紧。对飞机无比熟悉的他也明白,平时飞机上的航餐,都是当天按照乘客的数量来准备的,只是为了照顾一些肚皮大的乘客,多准备了一些,但是也不会太多,也就二三十个的样子。因为毕竟多了也是浪费。自己的这架波音737有两个厨房,布置在前舱和后舱。后舱的厨房最大,备货最多,但是已经掉进潭中了。现在只剩一个前舱的小厨房,供应头等舱和机组人员。

“梅子,到底现在飞机上还剩多少个餐盒?饮料什么的还有多少?”李长空问道,他需要搞清楚飞机上的确切存粮。

“26个餐盒,三瓶雪碧,两瓶百事。一盒王老吉,一盒果汁和半瓶绿茶。就这么多吃的喝的了。”江梅低声的答道,刚才她口渴,就上飞机喝了点饮料,顺便清理了一下飞机上的库存。

“你看,空哥,我没骗你吧?就这么点东西,哪里够这些人吃喝呀?叫他们忍一忍,等明天救援队一到,不就马上有吃的了嘛!况且,你还要想想咱们几个啊?月月和婉婉早上就没吃东西,中午也忙着伺候这帮乘客,飞机迫降后又一直忙着安抚乘客的情绪,东奔西跑,脱不开身,他们两个女孩儿,早就饿了!”听李长空的话中似乎有所松动,在旁边的叶飞急忙又加了把火,游说起来,而且还强调了沈月和黄琬也没吃,特别是黄琬二字咬得更重。

“老李,小叶说得对!我明白,你是机长。责任重大,有照顾好每个乘客的职责和义务。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不患贫而换不均,就那么几个餐盒,你到底给谁?那些得到了的,不会有什么话说;但是那些没分到的,你怎么安抚他们?他们到时候闹将起来,你又怎么办?”江梅也适时附和了一句,希望打消一下自己丈夫那种“大公无私”的念头,多为自己几个人考虑考虑。

“唉,也罢。稳定压倒一切,不能让大家为了一点点吃的而打起来啊!”李长空见自己的妻子和徒弟都在苦劝自己,叹了口气,道,“这样,为了避免分配不均,那就依你们的意见,那些餐盒和饮料,就不拿出来了。但是如果一点东西都不拿出来,也不行!乘客们肯定不信,要亲自去检查。叶飞,你先上去,拿七八份餐盒和一瓶饮料出来,到时候分给最需要食物的老弱妇孺,剩下的则全部锁到机长室,出来的时候把机长室以及旁边的安全门给锁好,防止一些疑心重的乘客去检查。梅子,你去跟黄琬和沈月私下打声招呼,统一下口径,到时候不要说漏了嘴!”心中有了计较,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之后,李长空就开始吩咐起来。

“要得,空哥!”叶飞高兴了应了一声,转身上了飞机。

李长空的老婆,江梅,也是心情一松,摇着步子,扭着被空姐的制服短裙绷得极紧的翘臀,朝黄琬和沈月那里走,去跟她们通气。

五六十个想要饭吃的乘客,吵吵闹闹的,从四面八方朝机头处聚来,

还没走到,不少人就在喊着:

“快拿吃的出来!”

“还有喝的,渴死老子了!”

“拿一瓶王老吉,我要王老吉……”

“百事……”

“……”

见激动的乘客们越有越像当初五四时期,那些打着横幅。喊着口号,上街游行的热血青年,李长空急忙上前几步,扬了扬手,朝众人大声喊道:“大家安静一下,听我说!我已经叫咱们的副机长上去给大家拿吃的去了!大家不要急,请耐心等待几分钟!”

跟两个性质与服务员别无二致的空姐不一样,机长的话毕竟还有那么几分威慑力,李长空一开口,大部分人就安静了下来。对于这位技术高超,胆识过人,救过他们一命的机长,所有生还的乘客们从内心深处,还是极其感谢和佩服的。

不一会儿,就见副机长叶飞提着两个白色塑料袋,从黄色的充气滑梯,滑了下来。一阵小跑,走到李长空的身边。

“机长,我把前舱的厨房都翻空了,就这么些了。”叶飞将两个塑料袋朝地上一放,“苦着脸”对李长空说道,声音很大,足以让安静下来的大部分乘客听见。

“怎么就这些了?你看仔细了没有?”李长空“脸色不愉”,大声的质问叶飞,然后转头,对着正在哄一个哭泣的小孩子的江梅喊道,“乘务长,你对厨房最熟,航餐还有多少?全部拿出来给乘客们吃!”

“到处都看了,就这么些!”叶飞“无奈”的道。

而听到丈夫“喝问”自己,江梅急忙站了起来,转身对李长空道:“机长,我再叫两个乘客跟我一起去厨房看一下吧!”

李长空点了点头。之后,江梅便从涌过来的人群中随便点了两人,一男一女,跟着她爬上滑梯,进入了飞机。

“大家再耐心的等待一下。我已经叫乘务长和乘客代表上去看了,看还有没有遗漏的食物,如果还有,一定将飞机上所有的食物全部搬下来,分给大家。我李长空在这里向大家庄重承诺:如果剩下的食物不够分,我们全体六名机组成员,将分毫不取,全部优先供给乘客们!”李长空扬起手臂,中气十足的向前面的众人喊道。

又过了十几分钟,在飞机下耐心等待的众人,见三个爬上飞机的人,空手而回,不由大失所望。

江梅三人走到李长空的旁边,江梅大声的对李长空说:“机长,刚才我和两名乘客上去看了,前舱厨房内已经没任何食物了。所有的食物和饮料都已经被副机长拿了下来。本来后舱厨房还有二三十个没发完的餐盒,但是……但是已经掉落到水了。”

“空了,飞机上已经全空了。”一个跟着江梅的女乘客有些丧气的道。

“**,球食物没得!大家各自多福吧!”另外一个男乘客甩手朝外走去,也不想再分地上的两包食物的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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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打赏和投月票的兄弟。名字就不细列了。

124,奥利奥,明规则,潜规则!

124,奥利奥,明规则,潜规则!

不少乘客,在听到那个男乘客的话后。就开始失望的离开了。他们心头非常明白,就地上那几盒航餐,怎么够分啊?每人分一个花生米还是一口饭?

还是忍忍吧,等明天救援队来了,逃出这个该死的山谷后,再好好的饱餐一顿,犒劳一下五脏六腑!

但还有三四十个,却杵在那里不肯走。这些人,要么是一些妇孺儿童,要么就是一些心存侥幸的人,还有一些则是打算等某些人分到食物后,自己再花大价钱买过来。

至于飞机上是不是真的就只有这么些食物,还有没有可能被那些乘务员藏了不少存粮,则不在些人的考虑之列。

人家都叫两个乘客一起上去检查了一遍,还有什么不相信的?况且,大部分坐过飞机的人都明白:飞机上的航餐和饮料,都是在飞机起飞之前由专门的航餐公司按人头配送的,绝不可能剩得太多。即便有剩,人家空姐都说了,大部分没发完的食物都在后舱厨房——现在已掉进了潭里。

见走了不少人,两名江梅找来的乘客又如此配合。李长空的心里顿时放松不少。对于眼前的三四十个还不肯移动脚步的乘客,李长空的心中有了计较。

李长空弯下腰,打开两个叶飞提下来的白色塑料袋,点了点,其中一个有八个餐盒,另外一个有一瓶雪碧,一打一次性纸杯。

“乘客们,现在全飞机就只剩下八个餐盒,一瓶雪碧了。我建议把这八个餐盒先分给有小孩的乘客,如果有剩,就再分给老人。是成年人的,大家就跟我一起忍一忍。大家对这样的分配有无异议?或者还有没更好的分配建议?”李长空直起腰,声音洪亮的对着面前的三四十个乘客道。

底下的人哪里有什么意见?底下的成年人,再无耻,也不至于为了一点吃食,跟那些老弱妇孺争吧?大家都是文明人,特别是这些坐飞机的,平时在自己的圈子里,多多少少也算是有点地位的人。现在也就一顿吧顿的,又不是饿了两三天,一般的人,尊老爱幼的思想还牢牢的占据着他们的脑海。

见底下的人对刚才自己的分配都无意见,李长空把手一扬,意气风发的说了声:“如果没有,那么,有小孩子的大人,就上来领吧。”

董晓乐从自己粉红色的书包内翻出一盒奥利奥。数了数一共十二个。她给自己和景甜两人留了六个,剩下的,便连同装饼干的塑料盒子,一起递给了站在七绝溪旁边的王欢:“动哥,给!”

自从听到何小海叫王欢叫“动哥”之后,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对王欢的称呼就从以前的“王动师兄”、“王师兄”这些很有学园气息的叫法改成了“动哥”或者“动子哥”。

而王欢,见两个小美女对自己的称呼从“师兄”变成了“哥”,心头也是甜滋滋的。他是孤儿,没有兄弟姐们,以前从没人叫过他“哥哥”或“弟弟”的,他自己也从没喊过谁“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现在听董晓乐和景甜这么亲切的喊着自己“哥”,顿时,便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很亲切,很贴心,很舒展的感觉!

“唔,晓乐,谢谢!我只吃一块就行了!”王欢也没客气,从装饼干的透明盒子从拿了一块,扔进自己嘴里。咬了咬,香,脆,甜,味道好极了!他认得这个牌子——奥利奥,一种对以前的他来说望而却步的饼干。

实际上,王欢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零食。他自小就懂事,很少主动花钱买零食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也从来不会向奶奶要这要那。只是偶尔,从外面摆完摊的奶奶,回来的时候塞给他几个水果糖,或者是几个那些水果贩子降价处理的橘子,甘蔗什么的,他就会高兴不已,开开心心的吃起来。而饼干什么的,那是一年都吃不到一次的高级零食。至于奥利奥,对于以前的他来说,那差不多就是传说中的食品了!

“动哥,你就全拿去吧。我和甜甜都有呢!”董晓乐脸上带着甜甜的笑意,执意的递给王欢。

而吃了一块奥利奥“白加黑”的王欢,觉得味道确实不错,听董晓乐说她那里还有,于是也就不再装模作样,全拿了过来,老实不客气的“咯嘣咯嘣”的嚼了起来。

“哦,对了,晓乐,甜甜。你们都饿了吧?我这就叫何大洋做饭!”这时,王欢见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整个下午,一直经受各种情绪震荡和无名挑衅的王欢才想到还没吃晚饭,于是转头朝正在向飞机处聚集的人群观望的何小海说了声:“大洋,去烤几斤肉,准备做晚饭!”

听了王欢的呼唤,何小海急忙赶了过来,连声应道:“好的好的,动哥,我这就去!”

救人捞尸,何小海早就饿了,但王欢不开腔,他是没什么权利私自生火做饭的。

听王欢叫何小海去烤肉,旁边的董晓乐和景甜就是一奇,心中也是一喜。随身只带了两袋奥利奥的她们还在担心吃饭的问题:救援不知道什么才能来,时间还有这么长,两袋饼干,自己两人再加上王动师兄,那该怎么办啊?急切之间,也忘了这位在山谷不知道呆了多久的王动师兄,肯定是有食物来源的。

“动哥,你还有肉啊?”

“恩。前两天去前面的森林打了头野猪,肉还没吃完。”

“哇,动哥!你还会打猎呀?”听王动说打了头野猪,旁边的董晓乐就兴奋的叫了起来,她旁边的景甜也是脸色红润,有些激动。

野营,打猎,烧烤……对于两个以前一直生活在大都市,被书海和题海淹没的女孩儿来说,不知有多大的诱惑。而在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位涉世未深的女孩儿眼中,以前本就被两人当成无人能及的转笔偶像来崇拜的王欢。这位有“神手”,会转笔,会打拳,现在还会打猎的“王动师兄”,“动哥”,在两女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被拔高到了一种一般人无法企及的,“神人”的地步!

“呵呵,会一些吧!”见两位女孩人眼中已经开始在冒小星星了,王欢抬手理了理额头的短发,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以前的他,就是一家庭贫困,负债累累,经常食不果腹的社会底层角色,加上长相也普通,穿着打扮更是土得掉渣,跟“高雅、品位”什么的完全沾不上边,在宿舍里,更是属于经常被几个同学调笑,挖苦和讽刺的对象,哪里会有什么人崇拜他?别说崇拜,稍微能够正眼,平等的看一眼他的也没几个!

世态炎凉,嫌贫爱富,这本也没什么好说的!王欢在有些自卑的同时也唯有用不懈的努力来弥补先天的不足!然而,有些东西,并不是你勤奋和努力,就可以心想事成的!残酷的现实慢慢的让王欢看清了这个社会的本质:所谓的天道酬勤,所谓的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所谓的人人生而平等,等等诸如此类的话,只能哄一些涉世未深的,对这个社会还看不清其内在的运行规则或者说潜规则的无知百姓,愚夫愚妇而已!

我很努力,很拼命,时时刻刻,无时不刻的准备着当国家/主席。为此,我可以奉献一切,牺牲一切,甚至少活十几二十年都可以,但是,我可能么?我有可能成为候选人,得到一两张选票么?

不可能!对于王欢来说,不但不可能,甚至连一个市长,县长,甚至是一个在办公室里面看报纸、喝茶,洗桑拿,拿红包,“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也不可得!不管他多么努力,多么的“时刻准备着”,他的背景,他的一穷二白,注定了他不可能占据高位,通过不懈努力获得成功!这种难度,跟每天买彩票企图中个五百万想比还要高得多!

之后,看惯了人情冷漠的他便明白了所谓的成功,靠的绝不是什么努力!在成功这块大蛋糕面前,一个人努不努力,努力的程度,跟他能不能成功真的没有多大关系。当然,这里所谓的成功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那种在某个圈子和行业内获得话语权的权力,而不是那种周围的人挣两千,我能挣四千,我就成功了。王欢明白,在他身处的这个社会,想要出人头地,更多的不是你学习好不好,成绩好不好,是不是名校毕业——跟这些都没什么关系!他已经深刻的感受到,这个社会,要想成功,需要靠机遇,或者说奇迹!

比如,如果你能投个好胎,非常运气的投到了官二代或者富二代家中!那么恭喜你,你中奖了!在某种程度上说,你已经是个功成名就的人了!你不需要每天六天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头悬梁,锥刺股的埋头苦读!那些头悬梁,锥刺股每天呕心沥血苦读的人,到最后都会给你打工,成为你的马仔,为你鞍前马后,阿谀逢迎,拍你的马屁把你拍得爽翻天!而他们或她们所求的,不过是保住他们的饭碗,让你给他们加点工资,奖金或者升他们的职!所有的这一切——用不用他,加不加他,升不升他,甚至是潜不潜她,都在你一念之间,由你一言而决!而只要你不是太傻,太蠢,太猪人,你可以将这一切财富和权力源源不断的传将下去,福泽子孙后代!

有时,王欢也会想:自己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不是太消极了,太颓废和厌世了一点?后来夜深人静的时候一深思:这不是颓废,而是源于现实经验教训的无奈!

当某类人占据高位,把控一切赚钱的行业和资源;当富人恒富,官人恒官,穷人恒穷的时候,当一切上升的通道被通通堵死,富人,穷人和官人不能自由流通,有序交流而他们只漏了一点点缝隙让千千万万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挤破脑袋,不折手段,想方设法获得上面青睐而甘愿变狗的时候,王欢便深深的感到,这个社会,已经没有他的机会了!

而他又是一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是一个不愿抛弃人格和尊严,甘心变狗的人,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王欢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在某一天,他会以某种殉道似的方式跟某些他深恶痛绝的人和物来个玉石俱焚,一切尘归尘,土归土,化为整个宇宙的原子和分子,而那个时候,说不定他的灵魂,或许能够以某种奇异的方式,恒远的飘荡在天地间!

不过,幸好,老天爷没有完全的放弃他,给了他一次重新崛起,让他能够有尊严,有人格的活下去的机会和力量:《疾走功》和《飞刀诀》,这两本奶奶留下来的奇书,让他在某种程度上超越普通人,超越人世间的某些明规则和潜规则,通过那道困难重重,狭窄逼人的甬道,直达成功的彼岸!

随着《疾走功》和《飞刀诀》的不断修炼,身体的明显改善,各种感官的不断突破人体的限制,王欢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自己的努力和辛苦没有白费,没有打水漂,做无用功,而是以一种肉眼可及的形式,不断的得到积累的加强!

成功,第一次在他眼里变得是那么的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而不是某些《成功学》所鼓出的那种哄骗读者的虚妄!

“那,动哥,明天,明天能不能带我和甜甜一起去打猎呀?”从王欢口中听到了肯定的答案,董晓乐心中一喜,于是就顺口像王欢提出了要求。出口之后,才感到有些不妥:

怎么说起风就是雨的?动哥会不会不高兴呀?

董晓乐偷偷的瞟了一眼,见王欢还是老样子,脸上仍旧带着淡淡的笑容,心思敏感的少女便放下心来。

“恩,如果明天搜救队没来的话,

咱们就一起去森林去狩猎吧!”王欢干脆的道。

不好意思,这章晚了点!公司今天辞旧迎新,哈皮了一整天!四千字奉上,以飨读者!

125,晚餐,善与恶!

125,晚餐,善与恶!

与面对郑燕的时候完全不同。王欢和董晓乐,景甜两个高中毕业的小美女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最初在动车组上看到她们时有些腼腆和局促不安外,现在,到了七绝谷中,到了他的地盘,再次面对漂亮的二女,王欢的心中,则只有安适,温馨和淡定了。

而如果对面站着的不是董晓乐和景甜,而是郑燕,哪怕现在的她已嫁做他人妇,王欢肯定也是情绪激动,手足无措的。这无关理智,是与连意志也无法控制的感情有关。

“YE!甜甜,咱们明天可以和动哥一起去打猎啦!”一听王欢同意明天带二人去打猎,董晓乐就兴奋得大叫了一声。毕竟,对于一直生活在钢筋水泥丛林中的两位女孩儿来说,外面的世界,特别是那些有着各种小动物的原始森林,早就向往之。至于会不会遇到大型动物。有没有什么危险,则根本不在二人的考虑的之列。在她们的想象当中,无论遇到什么,在她们“动子哥”的那双艳绝天下的“神手”面前,都将不堪一击!

同样的,王欢也不认为带两个娇滴滴的小美女去森林逛一逛,顺手收拾一两只小动物会遇到什么危险。对于已经将《疾走功》和《飞刀诀》修炼到第一层顶峰的他来说,即便手中没有热武器,单靠腰间了那四十九把飞刀,在整个陆地上,面对任何非人的动物,就将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也没什么可怕的。如果有什么危险,一刀射杀了之!

而且,让两个崇拜自己,对自己有好感的小美女跟着自己,放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既然有两个心思单纯,乖巧懂事的女生愿意跟着自己,让他充当护花使者,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自尊心过强的男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有某种大男子主义倾向,王欢也不例外。两个青春靓丽,花样年华的女孩儿,诚恳的祈求自己带他们去玩一玩,王欢就感到心里有些飘飘然。他不是那种喜欢拿腔拿调。故意装酷的“酷男”,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而不会明明喜欢也要装作一副不喜欢的样子,惹人注意。他又不是肥皂剧里面的男主角,废那神干嘛?

一旁的景甜,听明天可以去森里里面打猎,一张精致得如同瓷娃娃一样的小脸也是笑容满面。

“动哥,谢谢……咳咳……谢谢你!”景甜脸色红红的对王欢说道——主要是因为兴奋,加上不时的咳嗽,倒没有其他的意思。

王欢见景甜咳得难受,眉头就是一皱。早在飞机刚降落,他和何小海听到“无数人”咳嗽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什么不对。后来遇到董晓乐和景甜,跟二女略一交谈,便得知了外面的世界竟然发生了大规模的S型菌毒的感染,全球三十几亿的人口在短短十几天内就全部感染了S型菌毒,得了“重感冒”。这个时候,他才恍然大悟,想起来了几天前杨永明对他所说的猜测。

看来,罪魁祸首就是那个被自己杀死的美国航天员了!

不过。知道了罪魁祸首又能怎样?据董晓乐讲,现在全世界各国都在大力的研究治疗这种S型菌毒感染的疫苗,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研究出来。目前人类发明的所有药物都对该S型菌毒无效。也不知道疫苗和药物什么时候能够研制出来,或者人类到底研不研制得出来?

“如果一旦失败,研制不出来?”王欢刚一想,便立刻放弃了这种另他感到毛骨悚然的想法。以他惯以从恶的,坏的方面考虑事情的本性,他才不相信这种前所未见,百杀不死的S型菌毒,会一直老实的呆在患者的体力,不搞风搞雨!

一旦找不到新型的抗生素?那么这个热闹的,太阳系的第三颗卫星,将——

“安静许多!”王欢的心中默念了一声!

“不用谢!甜甜,反正我们的存粮也不多了。正好明天可以去打些新鲜的动物回来补充粮食。你咳得难受,就不要说话了。有什么事,可以像你刚才跟晓乐交流的那样,用小本子写给我。”

“恩!”景甜轻轻的点了点头。

三人坐在王欢帐篷的旁边,低声的交谈。主要是王欢和董晓乐再说。景甜则在一边安静的侧耳倾听,偶尔轻轻的咳嗽两声。而如果她想发言,则用小本子,写在上面,传给董晓乐和王欢看。

不久,一阵烧烤的味道,浓烈的肉香,慢慢的飘荡在四周。

董晓乐皱了皱挺拔小巧的鼻子,深吸了一口气:“真香!动子哥哥,这到底是什么肉啊?”

“野猪肉。”王动答了一句,然后站来了起来,对已经不由自主的在吞口水的两人道。“晓乐,甜甜,烤肉差不多要烤好了,咱们过去吧。”

“恩,好的,动哥!”

“老大,晓乐,甜甜,你们来了?快坐吧,马上就好了!”何小海拿着一跟粗状的树枝,上面穿了一大,一次大,两小块共四块猪肉,不停的在一堆热气逼人,红彤彤的篝火上翻烤,边翻烤,边朝上面撒些辣子,孜然等香料,这更增加了烤肉的味道。

三个人坐在一边等了几分钟,香辣火热的烤野猪肉便新鲜出炉。何小海将手中的树枝用匕首砍成四段,每一段穿着一块猪肉,然后又在树枝上裹了一层树叶,防止烫人。然后。便将最大的一块递给王欢,次大的一块给自己,最小的两块给了董晓乐和景甜二女。说是小,但那也是相对的,看起来至少也有大半斤重。以两个女孩的食量,差不多够了。

于是,不再多说,四人便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不知是何小海的手艺太好还是两人太饿,反正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小美女吃得是满头大汗,不亦乐乎,两个漂亮的小嘴上面也弄得满嘴是油的。不一会儿。发现了这一点的两人看到对方满嘴是油的样子,不由得相互指着对方,哈哈大笑。笑了一半,才发现事情有所不对,于是赶忙从自己的包包里面掏出纸巾,一个劲的擦拭起来。

“这下糗大了!”两个女孩儿心里想着,“如果是只有自己两人倒没什么关系,但是现在有动子哥呀?还有一个叫何大洋的男人在呀!真的是太糗了,太丢面子了。”

感觉到丢了面子的董晓乐和景甜跟王欢说了声“动哥,我和甜甜去旁边一下!”然后就匆忙的拿起穿着肉的枝条,走到一边,相互调笑着取笑起对方来。

对于两女的表现,王欢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觉得一阵温馨和满意。以前的他,何尝有这种美女在旁,其乐融融的机会啊!别说是野猪肉,就是献上熊掌鲍鱼,也不见得有那个美女会理睬他的。美女,就如同世上的稀有资源,和财富和权力一样,不是出于社会底层的他能够奢望和染指的。

那么,现在呢?在这样一个与世隔绝,四面都是悬念峭壁的山谷中,一个他可以生杀予夺,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想要谁死他就得死,想要谁活他就可以活,想要谁不死不活,他就只有不死不活,唯我独尊,完全的杀生予夺,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之下,他可以拥有一个美女么?不是那种强力占有,而是她们多少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

这,是一个问题啊!

董晓乐和景甜离开后,吃着吃着,喜欢东想西想,胡思乱想的王欢便开始考虑起女人的问题来。而一想到女人。血气方刚的他,小腹下,某条大筋,就有隐隐要龙抬头的趋势。

对于将《疾走功》和《飞刀诀》练到第一层巅峰,即将突破到第二层的王欢来说,要想得到一个女人的肉体,那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即使是在外面的世界,真的也是分分钟,秒秒钟的事情。而且他还可以保证做得人不知,鬼不觉的!当然,为了不暴露,事后也只有将对方灭口了事!

每个人的心中,在有一个天使的同时,还住着一个魔鬼。这是王欢在很小到时候,就能够体会到的朴素的情感。所以,他不相信什么“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恶”。他始终觉得,一个人既可能向善,又可能为恶。但是,一个人,内心深处最本质的质体,究竟是魔鬼性还是天使性,这取决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此人的家庭背背景,所受到的教育程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但这仅仅是一次要因素。比如说很多官员,他们的家庭教育很差么?他们没接受党纪国法的教育进而塑造出良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么?答案是否定的,但为什么这些人一旦上位,有了权力,就要违背党纪国法,死命的贪呢?

其二,一个人的实力,所处的阶层,所拥有权力的大小,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是支配权,话语权还是决定权。这是决定一个人向善还是为恶的最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比如,在每个人的一生当中,几乎会有产生将某人干掉,让某人去死的念头和想法。但除了两种人可以实现他们的愿望之外,其余的人,恐怕只能在心理面想一想,意yinYY一番,最后也只有算了。其中一种人是某些有大权,特权的人,如果他们真的打定主意,想干掉某人,让他肉体消失,或者家破人亡,或者生不如死,那么,他们可想的办法,说一百种可能有点多,但八十种肯定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可以找出来的。还有一种便是不在乎生死,敢以命换命的亡命之徒。这种人,一旦下定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要某人死,那他成功的希望将非常大。

其三,此权力是否受到分割和制衡。这点可以看成是对第二点的注解和补充。官员们为什么要贪呢?商人们为什么要偷税漏税呢?那是缺乏合理的分权和制衡。老子最大,老子说了算,所以老子贪了又怎样?在某一个角落之内,公务员们手中的权力可以是至高无上的,所以,心中的魔鬼就出来了,就开始违法乱纪了。这些人不知道这些是不对的吗?不知道自己是在犯错吗?知道,统统知道,完全明白!但是因为在此老子最大,所以你们个一帮子羔羊们,猪崽们,愚夫愚妇们就给老子闭嘴!敢张嘴,就掌嘴!还敢张?那留你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给老子弄出去喂鱼!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旦拥有的不受分割和制衡的权力之后,就想牢牢了,永恒的,千秋万代的将这种权力霸控和传承下去。

上面所说的善与恶,都是最本质的,直指本心的善良和邪恶。而现实中的情况则是,绝大部分恶人,贪人,则伪装,潜伏在善良的外衣之下,翩翩起舞,愚弄百姓。他们也知道自己不是好人,违犯了党纪国法,但这又什么关系呢?其他人不知道啊!退一步说,其他人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啊?没证据啊!有证据又能怎么样呢?用无所不能的权力,将其消灭,不就行了嘛!

所以,上面说了…,其实归根结底只有一点,一个人是善还是恶(最本质的善和恶,而非表现在外的善恶):那就是看此人是否掌控绝对的权力,看他的权力是否受到真正的分割和制衡。否则,一切都是虚妄,什么都是浮云!即便此人是天使的化身,他心中固有的魔鬼,也会在适当的时候破茧而出,然后头长独角,口出獠牙,幻化成吃人不吐骨头的大恶魔!

……

王欢浮想联翩,天马行空的乱想,胡想一通之后,最后,还是落在了弗诺伊德的性上,落在了凭现在的他,能不能在不动用四种基本力量之中的最后一种——暴力上,而获得至少一个女人或女生的青睐。

而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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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第一天,祝兄弟们,各位书友新年快乐,心想事成,HELLO

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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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夜谈,奴性!

126,夜谈,奴性!(四千字大章节求月票!)

分配美女,美人们的四种基本力量:权力。财力,魅力和暴力,目前来说,在这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绝谷当中,王欢暂时的已经拥有了两种力量:权力和暴力。

传统的财力在这个隔绝的“孤岛”没什么用,比如现在,如果有人想买王欢的野猪肉,拿一百万,他也不一定会卖。

而魅力,这个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比如人的长相,身高,以及性格,基本上不是由自己决定。很多人说他要改变自己的性格,要让自己变得更可爱,更讨好,但到最后实际上却发现他自己一直是被自己的性格改变着,所以才有了那句“性格决定命运”的说法。

四种力量中,权力最大,而王欢的权力。却是由暴力附加而成的,而且目前还是隐性的,还未表现出来,为外人所承认。当然,要表现出来也很简单,不过是动动手指头,亮亮枪杆子,至多不过再杀两人,立立威的事,他的权威,也就确立的。

但目前来说,还没必要。他需要等待,等待一个时机,看外面的世界对川航的这次3U7452次定期航班坠毁的反应。如果激烈,救人心切,那就放诸人一马,他也以王动的身份改头换面,与大家一起“被救”上去了事。如果不激烈,雷声大雨点小,那他就要亮剑,露出獠牙,正式“登基”,——确立自己七绝谷谷中的地位!

但照目前的态势看,既然出了个席卷全球的S型菌毒出来,再大的事情,跟这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出了这一机人的亲朋好友外,大概都不会引起太多的关注和反响。

王欢猜想,搜救队上面肯定会派,但最多走个形式,跟一机人的亲朋好友交个差,然后就打道回府,继续关注这一该死的S型菌毒的破解情况。况且,军方和ZF方面现在肯定已经知道,这次席卷全球的“超级大感冒”,罪魁祸首S型菌毒,就是从那具他们认为如获至宝的美利坚宇航员身上带出来的。为了封锁消息,不仅不能让更多的人进来,甚至里面的人,恐怕一时半会儿,也不好出去——如果还有的话。

所以,综合分析之下,他认为自己夺取七绝谷的最高权力,那可能性,还不是一般的大。

不过,目前还需要隐忍一段时间,等事情明朗了之后再说。现在。则只需要在一旁静观其变,并造一定的势出来。直接由暴力获取权力,在古代还好说,在民智已开的现代,则有点不可取。要人怕很简单,要人在怕的同时,还要敬,就需要费点思量了。

婊/子和牌坊,在王欢看来,有些时候,还真的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而一旦自己“登基加冕”,成为了七绝谷的最高领导人,不管是明面上的还是私底下的,则四种权力,除了魅力,自己就已得其三。到了那个时候,想要什么女人而不可得?虽然自己血气方刚,风华正茂的王欢不管从生理上和生理上都强烈的呼唤要一个女人,但经受多年高等教育的他也有自己的审美原则,那种牛嚼牡丹,焚琴煮鹤的事,目前的王欢,心理上还是有些不屑一干的。至于以后会不会干,心中的魔鬼会不会跑出来,那就只有天老爷才晓得了。

况且,所谓的魅力,有时候也可以从权力和财力中转化而来。不然,怎么会有“权力是最好的*药”这一说?

……

噼里啪啦。杂七杂八的乱想一通之后,王欢便停止了自己的臆想和对未来人生的美好展望。忽然间,他就觉得这个前不沾村,后不挨店的七绝谷,在加入了这一飞机的人之后,就变得生动可爱起来,以至于暂时的,他还真的不愿意的马上就离开。

王欢在一旁想着以后如何操控人心,恩威并用,用一种艺术的,符合自己独特审美的方法夺取七绝谷的最高权力时,一旁的何小海,则在打着如何利用这个一辈子不遇的机会,改善自己的地位,增加小弟,扩大影响力,实现自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宏图伟业。他跟王欢有一个共同的想法,那就是非常不看好这些生还者们翘首以盼的救援队。

“动哥,你看咱们的山谷中一下人增加了一百多号人。这个救援,估计一时半会儿的也来不了。这么多人要吃喝拉撒,特别是吃,那可是一个大问题啊!”吃完了烤猪肉的何小海凑到王欢的身边。偏头瞄了瞄十几米外,凑在一起不知道干什么的董晓乐和景甜二女一眼,低声的对王欢试探道。他现在要摸摸王欢的底,试探一下王欢的看法,看他有没有想一统七绝谷,将这一飞机人控制在自己手中的打算和想法。如果有,那正好可以坦露心计,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认王欢为主,帮其成就霸业;如果没有,那就欺瞒哄骗。yin*其有。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叫“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因为何小海的心中敞亮:没有王欢这棵大树,没有他手中的“枪杆子”,光凭他自己,是镇不住飞机上那一机鱼龙混杂,来自各行各业,有很多非富即贵的“人物”们。

“哦,是啊……不过,管你我什么事?”王欢看了何小海一眼,似笑非笑的道。

看了王欢脸上那种模棱两可的表情,最近一段时间鞍前马后的伺候惯了,很会察言观色,洞悉人心的何小海心中一亮,就觉得有戏。他用手摸了摸嘴角的油渍,悄声的道:“老大,这些人,除了您的两位师妹和一位学姐,其他人的死活,当然不管咱们什么事!他们是早死早超生,死了咱们还可以拔掉他们身上的衣服来取暖,尸体也可以当麒麟草原的肥料,可谓是一举两得。

“但是,这些人如果不死,留着的话,那用处可比让他们死要大呀?”

“哦?这些人有什么用处?大洋,你倒是说来听听。”王欢适时的显露出了对此事的“兴趣”。

“狗日的,装什么疯,卖什么傻?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晓得?又要想当*子,又想立牌坊!年纪小小,狗日的心思却不小!”何小海心如明镜似的,但脸上的表情却跟心中所想大相径庭,他诞着脸,热切的向王欢分析道:“老大,这些人留下来,完全可以成为咱们的马仔,小弟啊!到时候可以叫他们给您盖木屋,造别墅。打猎捕鱼,刀耕火种什么的。而那些女的,嘿嘿——”这是,何小海露出了一副极其yin/荡猥/亵的笑容,用油腻腻的手掩住油腻腻的嘴,低声说道,“漂亮的,则可以留下来给老大您做一些伺候起居,叠被暖床的丫头;老的,则可以用作烧火造饭带小孩的仆妇婆子。您看,怎么样?”说完,何小海便静待王欢的反应。他想,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青年,养气功夫再好,在自己所画的如此诱人的大饼面前,怎么可能不动心?

而王欢,的确也跟何小海的想象差不多,在听了他描绘的如此一番图画之后,脸上露出一副一种心甚向往之的欣欣然。“恩,不错,很有想法嘛!不过,这些人都来伺候我了,那我还要你干什么?”说到这里,脸上已经晴转多云,以一种看废物,或者说看死人的眼光注视着近在咫尺的何小海。

被王欢这阴森森的眼光一看,何小海顿时如同被扔进了冷库,立马就打了一个寒颤!旁边的篝火仿佛也被围上了一层冰,感受不到丝毫的暖意。心下骇然的他顾不得头上冒出的冷汗,急忙结结巴巴的道:“老大,老大!我……我是您忠贞不二,可以为你肝脑涂地的大洋啊?您……您不能抛弃我呀!老大,这么……这么些天来,您……您还感觉不到我对您的忠诚吗?我可是一心一意,绝无二心的再为你着想啊,老大——”

见何大洋被自己阴转多云的一眼一看,就变成了这副没有自尊和人格的模样,不管他是真的如此还是在演戏,王欢都觉得此时毛孔舒张,如同吃了一个冰激凌般爽快,他舒展眉头,脸上重新浮现出似笑非笑的笑容,大腿上的肌肉一弹,弹开何小海那双油腻腻的黑爪,然后对着何大洋不无亲切的道:

“大洋,你这是干什么?成何体统?我又没说要赶你走,你怎么急成这样?这一飞机的人,除了我的两个师妹和一个师姐,其他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他们的重要性,怎么能够跟相比?你记住,大洋,只要你对得起我,我王动就一定对得起你。我吃干饭,肯定就有你的一碗稀饭!

“至于那些马仔,小弟,丫鬟婆子的,就不要再提了。都在一个山谷,相见就是缘分,能够帮的,就帮一把,不能帮的,那也只有爱莫能助了。咱们是人,不是神,这一百多号人,即使有心,那也不可能有力。而且,咱们也不是孤儿院,更不是养老院等福利机构,一切还是要让大家自食其力,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来帮助。总之,你只要掌握一个原则:咱不占谁的便宜,但谁也不要想占咱们的便宜——自愿的除外!明白了么?”

“明白,明白了,老大!”心脏如同坐了一个过山车的何大洋呼出一口气,用手揩了揩额头上的冷汗,“多谢您的一番点拨!听了您的一席话,我这迷糊的脑袋就如同醐醍灌顶,刹那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我知道该如何对待这些生还者了。”

没有了那种刺在身上的杀意,感觉自己安全了许多的何小海发动本能优势,开始拍起了王欢的马屁。随着跟王欢的接触日深,在王欢的身上,他越来越感到一种类似于当初见军区司令员的那种压迫和威严。

如同善与恶,天使和魔鬼,在人的身上,还住在另外一对对立的东西:血性和奴性!当初在大学,看过一些心理学书籍的他明白,一个人如果总是跟着狼在一起,久而久之,他就会变成一头血性和进攻性很强的狼!

反之,如果一个人老是像绵羊和狗一样,对人点头哈腰,鞍前马后,奴颜婢膝拍惯了马屁,做惯了伺候人的工作,长此以往,要不了多久,这人的奴性就出来了。久而久之之后,就会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怪,坦然接受,甚至甘之如饴。厉害的还能找到一套说服自己一定要如此,不得不如此的“大道理”,将其理论化,标准化,并世代传承下去。满清时代,当初那些自愿割发异服,下跪磕头自称奴才的一帮子汉人官僚集团,就是最好的说明和写照。

再近一点,就是日本侵华,如果四万万同胞,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拥有像日本人那样的狼性和血性,怎么会被人口只有华夏的几分之一,土地只有华夏几十分之一,几百年来,一直奉华夏为天/朝上邦的“蛮夷,倭寇”给灭了?

幸好还有个太平洋警察在那里插了一脚,不然,堂堂中华,泱泱大国,恐怕又要被多一个民族,被多一种语言了。

一个人如此,一个社会和团体,乃至一个国家和民族,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磕多了头,送多了礼,宝剑藏于鞘中,始终不拔,久而久之,会连自己还有一把宝剑也会忘了。到时候即便想起,拔出来也不知道怎么舞!

“恩,这就对了嘛,大洋!好好干,我很看好你的!”王欢用他的“玉手”,拍了拍何小海的肩头,说了句老生常谈的鼓励话。他见何小海正渐渐的朝某种四脚动物进化,王欢是不忧反喜,心中是无比的快慰和欢喜。对于他来说,四足动物,比起两足的人来说,是肯定要危险无数倍的。某些人自甘为狗,也不肯做人,他没必要“苦劝”,也只有“成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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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侠客行,深夜练功!

128,侠客行,深夜练功!

叫老姚的中年胖子。像是在赶某种极其讨厌的苍蝇蚊子,伸出一双肥手,

极其不耐烦的朝外虚推了一下,刚一伸出来,就被王欢一只在黑夜里,也显得异常亮白的“玉手”缠上,捉住,一拉,一扯,就见中年胖子整个一百七八的肥硕身躯,如同一只布袋,被王欢扔到了机舱的过道中央。

王欢出手如电,在叫老姚的中年胖子“啊——”的一声惨叫,肥硕的身子还没完全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欺近了靠窗的那个胖子,一把抓住他的衬衣领子,连同一团颈部的皮肉,将中年人举了起来,又一仍,还是扔到了机舱中央的过道,跟老姚滚在了一起。

“啊——。老子的脖子!”又是一声惨叫,在机舱内响起!

姚勇和蔡庆华两个中年男的两声高分贝的惨嚎,让整个机舱为之一震,全机126名生还者,不管是睡着了的,还是打盹的,抑或全无睡意还在偷偷说悄悄话的,在同一时间,全部惊醒,被两声惨嚎所吸引。

“怎么的,谁在叫?”有人“帮当”一声,

从椅子上弹了一起,然后马上茫然四顾,四处寻找。

“啊啊啊!经济舱有人打起来了?赶快过去看稀奇!”有些好动的人立时睡意全无,来了兴致。

“看毛个稀奇,黑漆麻拱的,小心挨黑拳!”旁边的一人反驳道。

“毛个黑拳!看老子的——哼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

“龟儿子周伦杰又上身了!”

“……”

破烂的机舱,如同平静的水潭被投了一块大石头,像某种活物一样,顿时热闹了起来。想看热闹的,稀里糊涂,搞不清名堂和状况的,长吁短叹的,哀叹世风日下的,起哄的,

想耍双节棍的。甚至说是不是狼来了的都有……林林总总,各式各样,就是没有一个想去劝架的。

看来,关键时候,有钱坐飞机的这一机人,还是懂得什么是最明智的选择。

“啊——!老子的膀子,断了!断了!老蔡,老子的膀子,遭那龟儿子给老子弄断了!啊啊啊——!”躺在地上的姚勇,感到自己的一只膀子,似乎离他而去,骇然之下,顿时大叫起来。他不知道,他的一只手,并没有断,只不过被王欢一扯之下,

拧脱了臼。

“啊——!老姚,老子的脖子,出血了,啊啊啊,出血啦!狗日的。把老子的脖子抓烂啦!啊啊啊——!”跟姚勇一个模样,被王欢揪住脖子,单手扔出去的蔡庆华,也不顾体面的,大声嚎叫了起来。

眼看整个机舱,在自己的“一打”之下,都沸腾了起来,王欢知道,有了这一出后,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女生,是无法安心的在这里睡一觉了。于是,急忙牵上在一边不知是吓得还是激动得面无人色,全身发抖的两个女孩儿的手,退出了机舱,从滑梯滑了下去。

一滑下地,也不管上面是否炸了锅,是否今晚还有谁睡得着,王欢牵着董晓乐和景甜的手,就是一阵疾走,直到走到了自己的帐篷,才停了下来。

“呵呵,晓乐,甜甜,不好意思,本来还想给你们找个座位的,结果却跟人起了冲突,害得你们今晚也无法在上面休息了。”王欢放开两女的手,有些歉意的道。

“啊,动哥!你快不要这么说!我和甜甜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你!动哥,真是谢谢你了,帮我和甜甜教训了那两个讨厌的死胖子!”见王动给自己两姐妹道歉,董晓乐有些慌了神,急忙说道。

“动哥,谢谢……咳咳……谢谢你为我和晓乐撑腰!”景甜也在一边神色激动的附和道。

董晓乐和景甜二人,在自己的座位被两个中年胖子占据后,又找不到其他的两个相连的位置,急得都快哭了。

正在不知所措时,就见“无所不能”的王动师兄,二话不说,直接走到两人原来的座位,“苦劝”两胖子给自己姐妹让座,在“苦劝”无果的情况下,含恨出手,狠狠的教训了两个无耻,不要脸的胖子,大快人心,让两姐妹激动不已。

此时,在二女的心中,完全没有一丁点责怪王欢的意思,只是觉得面前的这个王动师兄,是多么的仗义和耿直。多么的关心自己这两个小姐妹!此时此刻,两位心思单纯,没有那些复杂的是非判断的女孩儿,真的是被王欢“两肋插刀”的义举给感动了!

而换做其他人,即使会感谢他,但更多的却有可能认为他冒失鲁莽,心狠手辣,为自己惹来祸事!这也是王欢为什么要向两位女孩儿道歉的原因。在他身处的这个社会里,那种做了好事,不仅得不到好报,反而有可能被得了帮助的人倒打一耙。给自己带来灾难的例子,报纸上,网络上,他简直见了太多了。如果是跟他没什么关系的其他人,他多半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和态度——现实就是这么教育他的,即便想打一下抱不平,那也要看他当时的心情,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就像当初他帮卖馒头的老大娘拔刀相助一样。

万幸,这两个一直给他温馨和安适的女孩儿,没有怪他出手太重,没有愿他心狠手辣,还一个劲的宽慰他,跟他道谢!快慰!舒爽!这让他又想起了李白的那首流传千古的《侠客行》:

男儿当拔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晓乐,甜甜,今晚你们两个就睡我的帐篷吧!虽然是单人帐篷,但你们两个女孩儿身体小巧,挤一挤,应该还是能够睡得下的。”王欢看了看表,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于是遂对两女说道。

“啊,动哥,我和甜甜睡你的帐篷啊?那怎么可以?我们睡了你的帐篷,那,那你睡哪里啊?”见王欢准备将自己的帐篷让给自己两姐妹,董晓乐一急,急忙劝阻。

“晓乐,甜甜,没关系。你们别担心我。你看,何小海那间帐篷是不是比较大?我去跟他挤一挤,就行了。”王欢笑着对两女孩儿一指何小海的帐篷。但夜里黑兮兮的,什么也看不清。

“人一上百。形形色色!看来,晓乐和甜甜这两个女孩儿,倒不是那些令人生厌的娇女,傲女和蛮女,倒是颠覆了我对那些出身好,长相好的美女们的一以贯之的偏见。”王欢暗暗点头,两个女孩儿的乖巧和懂事,让他对她们的好感不由再次提升。

“这,这真的好吗?动哥?”董晓乐扭扭捏捏,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一边的景甜,也用手扯着董晓乐T恤的下摆,大概是叫她不要答应。

“好?哪里不好了?我说好就好!”见两位女孩儿还是有些放不开,王欢干脆大手一挥,霸道的替她们做了决定。

于是,怀着忐忑不安而又兴奋莫名的心情,两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小心翼翼的钻进了王欢的帐篷。

“别担心。晓乐,甜甜,我就在你们旁边。你们把手电拿着,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摁燃手电,也可以叫我,我保证在三秒之内,出现在你们的身边!”王欢将手上的手电,从帐篷前张开的缝隙,递给董晓乐,却发现,黑夜中,董晓乐的那双注视着自己的眸子,是那么的深邃和幽远,仿佛要把人的魂,给吸进去似的。

“动哥,明天见!”董晓乐拿着手电筒,对着自己的脸照了一下,露出了一个灿然的笑容,突然摁灭,接着“哗啦”一声,拉上了帐篷的拉链。

王欢提着在两女进入帐篷之前就拿出来的大背包,转身朝外走去。不过,他却并没有走向何大洋的帐篷,而是朝“黑熊森林”行去,一边走,一边回想着在那一下手电的闪耀间,从帐篷缝隙间看到的董晓乐那张灿若夏花的笑脸。刚才董晓乐那近乎恶作剧的一下闪耀,虽然只有一秒,却让董晓乐的那张巧笑倩兮的小脸,像照相一样,深深的铭刻在了王欢的脑海,久久的挥之不去。

还真是可爱的小魔女啊!王欢心中轻轻的一叹,笑了笑,然后发动疾走功,急速的沿着小溪朝上急行三百米,之后朝右一折,走了约莫有五十米,然后才停了下来,王欢弯下腰,拾起了地上的一个小包。

刚才在送董晓乐和景甜上飞机的时候,王欢找了个借口,趁几人不注意的时候将一包枪支弹药放在了几百米外的草原一角,以防在自己离开的时候何大洋趁机夺了自己的枪杆子。虽然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可以说微乎其微,但谨小慎微的王欢却不得不防。

拿了枪支,塞入包中,王欢便提着背包,慢慢的往回走,一直到距离自己的帐篷差不多三十米远的时候,才放下背包,停了下来。

既然没有了睡的地方,他也不想多当一次恶人,将何小海赶出自己的窝,在何小海身上多增加一份对自己的怨念,王欢就准备练一个晚上的功。整夜练功,他还从没做过尝试。既然现在有了机会,那尝试一番,又何尝不可呢?说不定一试之下,“疾走功”或“飞刀决”就突破了呢?

于是,打定主意的王欢,一个人,在万籁俱寂的七绝谷,麒麟草原上,翩翩起舞,闪躲腾挪,练起了独一无二的先人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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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讨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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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练,沉迷,专注下来的王欢就练到了太阳露脸,天色微明。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不知被汗水打湿了多少次。

至于突破什么的,那自然只能是他的臆想了。除了身体感到有些疲倦外,没有其他的进步感和通透感。

天亮之后,整个山谷,就慢慢的如同苏醒了的少女,变得热闹起来。不少人是有早期的习惯,而大多数人,则是满怀希望的跑出机舱,希望见到梦想之中的救援队。而当他们滑下充气滑梯的时候,见到整个山谷一片空荡,除了有两个一兰一白的帐篷,安静的蹲在远处的草地上,讽刺一样的看着出舱的众人时,他们才大失所望的一阵叹息。

“**,搞什么名堂啊?这些救援队的人吃屎去了吗?怎么还不来啊?”

“救援队什么时候来啊?政府在哪里?国家在哪里?公务员在哪里啊?”

“**!不会是以为咱们全都阵亡了吧?怎么还不派人来瞧一瞧?”

“日喔,那帮老爷们,不会还在泡妞洗澡吧?你倒是派个飞机,给咱们投一张传单下来也好三!”

“妈妈,来救咱们的叔叔阿姨什么时候来啊?”

“丹丹乖,再等一会儿就来了!”

“……”

看到山谷空空荡荡的样子,失望不已的生还者们,性急的,已经开始大骂起来,有的骂救援者,有的骂国家,骂政府,更多的则指向了那些应该对此负责的相关部门。而在这些骂骂咧咧的声音的影响和潜移默化之下,其他一些原本还稳如泰山,心平气和的人,内心也渐渐的开始有些焦躁不安起来。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更迫在眉睫的是,绝大部分人,在经过了一整夜的消化之后,昨天中午吃下的一点点航餐,早就被他们的肌体消耗得干干净净,变成了他们直肠中的一小坨。强烈的饥饿感,正在人群中不断蔓延和传递,并引起共鸣。只有少数带了平京特产的,或是带了其他吃食的,才不是那么心焦,一些人,反而有些优哉游哉,心情舒爽,涌起了一种平时难以得到的优越感。

“嗨,兄弟,咱们打个商量如何?你这真空包装的平京烤鸭,卖我一只如何?”有人向带了一箱子平京烤鸭的乘客问道。

“这个——我是给朋友们带的,都是说好了的……”此人有些犹豫。

“哎,兄弟,卖我一只吧。你看,我都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肚里饿得慌。我高价,200,卖一只给我如何?”

“200啊?那,那好吧!”

“嘿,大姐,你怎么带了一箱枣子呀?这是什么枣子呀,怎么这么大?我来帮你尝一下看好不好吃。咦?怎么这么甜!好吃好吃!大姐,这是50块钱,这一袋枣子你就卖给我吧!”一个年轻女人,扔下五十块钱给一个带了一箱子东北蜜枣的中年妇女,抓起一袋枣子就跑。

“……”

饿了一天一夜的乘客们,在本能的驱使之下,开始四周逡巡,看能不能从那些带有吃食的乘客那里买点东西来救急。一些高明的,会交际的,没有用钱就搞了一些,特别是几个颇有姿色的女人,檀口一开,就轻易的得到了吃食,甚至有不少有多余食物的男乘客,在美人们没开口的时候,就主动送上门的也有。

但更多的,却不得不用原价,甚至高价去购买生还者们手中的食物。好在大多数人目前还没意识到食物的重要性,以为再等几个小时,最多下午自己就能得救,能够在不影响自己甚至还能得益的情况下乐于助人,这种一举两得的事情,那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凡是开了口的,基本上都得逞了。

当然,凡是都有例外。也有一些抹不开脸面的人,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饿得慌,但就是拉不下脸去要东西或者买东西。还有一些精明的,对于在短时间内离开山谷没什么信心的人,则死活都不愿出售自己手中不多的吃食。

“……咳咳……,老婆,我……咳咳……我好饿!”秦晖坐在草地上的一块青石上,眼巴巴的看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家伙,正满嘴流油的啃着一个肥鸭腿,吞了吞口水,然后咳咳耸耸的对身边的老婆道。

“啊,老公,你饿了吗?我……我这就去想办法给你弄点吃的。”郑燕见自己的老公秦晖咳得厉害,无精打采,一脸虚弱的样子,心头就是一急。一天一夜,只简单的吃了一顿航餐的郑燕自己也是饿得慌,但没办法,她和秦晖两个离开平京的时候走得有些匆忙,平京的什么特产也没买就上了飞机。

离开了自己的老公,郑燕就打算去那些带了不少吃食的乘客那里去买点东西给秦晖和自己填一填肚子。

非常顺利,或许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大美女的缘故,一些男性乘客,甚至她还没开口,就给了她不少食物。不过,郑燕却没有白要这些吃食,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些钱给他们,让两个怀有其他心思的中年男性失望不已。

就在一百多个生还者还在为如何搞定一顿早餐而头痛不已,使尽解数的时候,在离潭水五六十米的小溪边,此时却升起了一阵袅袅的炊烟。

董晓乐和景甜,缩在王欢不大的睡袋之中,抱在一起,作海棠春睡。昨天晚上,两人“鸠占鹊巢”,睡了王欢的帐篷,但不知是因为择床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虽然身体很是疲惫,强烈的呼唤着睡眠,但精神却是异常的兴奋。两个女孩儿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直到凌晨两…,才渐渐的沉入睡眠。

两人这一睡,一直就睡到了天色大亮,被外面何小海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由于睡的不是自己的床,虽然还有些睡眼朦胧的,精神不是很好,但也不好意思继续躲在温暖的睡袋里。

刚一拉开拉链,从帐篷内钻出来,就看见王欢蹲在溪水边漱口刷牙,离他不远的“何大洋”,此时却正忙着烧火煮肉,头顶炊烟袅袅。

王欢刷了牙,又用清澈的溪水洗了把脸,见董晓乐和景甜二女从自己的帐篷内钻了出来,就笑着迎了上去。

“怎么不多睡点?早饭还早。再回去躺会儿吧,等何大洋弄好了,我叫你们就行了。”

两个刚睡醒的女孩儿,眼睛还有些迷糊,两张小脸如同两个红彤彤的红苹果,还带着晨睡的余韵。听王欢叫她们再去睡个回笼觉,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不了,动哥。我和甜甜已经睡好了。”董晓乐看着王欢的脸,羞涩的道,刚一说完,就打了一个哈欠。

“咳咳……,动哥,我和晓乐去洗漱去了。”一旁的景甜拉着董晓乐的手,急急的向帐篷走去,两个人,一边走,一边低声的嘻哈打笑。

130,张科长,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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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两个女孩儿回去取洗漱用品的时候。从七绝溪的下游,走来了十几二十个乘客。这些人,正是被顺风飘荡的野猪肉给吸引过来的。他们过来,是想看看哪位乘客,竟然可以吃上热气腾腾的烤肉?顺便看看能不能被主人欢迎,分一杯羹。

现在,除了董晓乐,景甜,郑燕夫妇以及六个机组人员,其他人,都还以为王欢和何小海两人都是跟他们一样的生还者,只不过这两个生还者像未卜先知似的,竟然在行李中还带有帐篷和烤肉。

“啧啧,兄弟,你真牛,竟然还能未卜先知!帐篷,不锈钢小锅,腊肉……兄弟,你们这是来野营来着啊?”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诞着脸,凑到何小海的跟前。与他搭话。

“哈哈,一般一般,在外面搞野营,回双庆时舍不得扔这些家什,就顺便带上了。哪里想到会派上用场啊?”何小海“哈哈”两声,跟问他的青年人打着哈哈,然后解开小锅的盖子,用一根洗干净的树枝翻了一下锅中的野猪排骨,又在锅底下加了几个干枯的树枝。

揭开锅盖的时候,一阵带着肉香的水汽散开,让周围不少肚子还“咕咕”叫着的人大吞了一番口水。周围的人见有人以及上去搭讪,便默不作声,静观其变,看看这个青年人的“战果”如何再说。

“还是牛啊,兄弟!你们还真是好运!对了,兄弟,我叫张贵,双庆江南区税务局的,你怎么称呼?”自称张贵的向何小海套起了近乎,眼睛却死盯着不锈钢小锅内的猪排。

“鄙人姓何,名大洋!江南区税务局?政府部门的啊!不错不错!”将一切看在眼里的何小海淡淡的道,心头却是不屑一顾:双庆江南区?到底在哪个旮旯犄角啊?老子西都军区的少校都没拿出来显摆,你一个小小的公务员张扬个毛啊?

“哪里哪里!就是一到处跑腿的科长,都是为人民服务!”听了何大洋口中的赞扬,张贵心里一喜,口中却谦着虚,紧接着又道。“大洋兄,天涯何处无芳草,咱们都是落难人!今天能够跟大洋兄同乘一机,同落一地,那是中彩票也买不来的缘分啊!兄弟,以后来了双庆,有什么事,直接来江南找,报我张贵的名号,一般的事,我相信还是能够为你办成的!”张贵拍着胸口道,又吞了一下口水。

“哈哈,好说好说!”对于这个双庆税务局的“张科长”,他心里想着什么,打着什么算盘,何小海心中是心知肚明,心中却轻蔑的想着,“科长?处长来了也没用!市长嘛?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见自己报出了名号,这个叫何大洋的家伙却没什么表示,一直在那里打着哈哈,不知道是他无知“懂不起”呢?还是在装疯卖傻?张贵转头。瞧了瞧脸色已经暗了下来,正意味难明的盯着自己的两位上司,一咬牙,将话头敞开:“大洋兄弟,给你打个商量如何?”

“哦,商量?什么商量?”何小海一抬头,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样的,大洋兄。兄弟我这次跟着局里面的局长和书记到平京出差,回来的时候哪曾想会遇到了这种狗屁倒灶的事?两位领导一天一夜,颗米未吃,滴水未沾,现在饿得确实有些不行了。大洋兄,你能不能把你煮的这个猪排,分一些给两位领导?”张贵上前两步,与何小海蹲在一起,低声道。

见“张科长”的狐狸尾巴终于漏了出来,何小海的心头禁不住哈哈大笑,心想:“狗日的,果然不愧是公务员,说话就是爱夸张——还‘颗米未吃,滴水未沾’,难道在飞机上吃的喝的都是他**/的屎尿?还是两位领导一心为公,将空姐给他们的航餐有先见之明的留了下来给了老弱妇孺?”

心头虽乐,但脸上却无什么表情,过了一会儿,何小海才面有难色的道:“张科长,不是兄弟我不帮你啊。你看,我的老——板,老板的两个妹妹。这一天一夜以来,跟你们的领导一样,也是‘颗米未吃,滴水未沾’,饿得也是前胸贴后背了,这个——”

见何小海这么一说,张贵心中就是一惊,原以为只有这个何大洋一个人,却想不到他们是一行四人,看小锅中的猪排,也是不多,勉强够四个人吃。顾目一看,也的确发现了小帐篷边站着三个人,一男二女,男的普通普通通,女的——张贵猛地长大的眼睛:

“**,狗/日的艳福不浅啊!漂亮,确实漂亮!而且够嫩!还是两个,一双,操!双/飞啊!”张贵心里一操,羡慕的同时顿时就有些气愤。双/飞他可飞过不少,但哪有这种姿色呀,而且还是这么清纯嫩爽的原生态食品!

至于何大洋口中的妹妹。则一开始,就被张贵给自己给过滤了。小老板带着妹妹去野营,开什么玩笑啊?野/合还差不多!而且看三人之间的面孔,也丝毫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虽然看见何大洋,应该是这个小老板的手下,面有难色,一副无法做主的样子,但在张贵看来,这也没什么关系。最多不过花一点钱,向这个什么小老板购买而已。而且,这个带着两个小蜜游山玩水的小老板。应该也是双庆某个企业的儿子。只要是双庆的就好办,有企业在双庆就更好办了!于是,在心中明确了双方地位的张贵,不以为然的对小海道:“呵呵,大洋兄。你放心,我们不会白占你们的便宜的,你说,你锅里的这些排骨,多少钱吧!”

“张科长,这,这真的不是什么钱的问题。你知道,我这老板,他也不缺这两个钱啊!”见张贵这个公务员竟然异想天开的想用钱买王欢的猪排,何小海的心中就是一乐,但脸上的神态仍然还是老样子,翻译出来就是两个字:

难办!

“哦,不缺钱?你的意思是你的老板的钱有很多哦?”见这个小老板的跟班,叫何大洋的仍然不进油盐,“懂不起”,作为政府核心部门一科长的张贵,脸色就有些不快,说话的语气也为之一变。

“这个……这个,我这个当手下的就不清楚了!”对于张科长变化的脸色和口气,何小海仿佛看空气一般,直接略过,根本就不为所动。

这下,税务局的张科长有些冒火了。在双庆,在江南,除了自己的上司和领导,他张贵何曾被这种小渣渣,小米米给无视过?走到哪里不是被人笑脸相迎,爷前爷后的伺候着?特别是下辖的那些企业,他们的老总,每逢自己驾到,车还没到,就已经站在门口相迎了。现在你一个小小的企业的二世祖,的手下。花钱买你的东西,你算给你面子了,你他/**竟然还敢拿腔拿调,装腔作势的在老子面前充大爷?

于是,从没受过这种窝囊气的张科长怒了,一怒之下,脸色和语气自然得跟着变,再也没有了当初那种讨好求人的低姿态。

“算了,算了。你这个人,我到底要怎样跟你说呢?跟你讲也讲不明白!你去把你们的小老板叫过来,我直接跟他说。快点去快点去,这个是政治任务,要是耽搁了,你我都吃受不住!”张贵站了起来,打着官腔,极其不耐烦的对蹲在地上照看火势的何小海说道。

见被自己不愠不火的态度搞得有些冒火,开始忍不住发官威的张贵,何小海心头一声冷哼:“嗬,吓我!这龟儿子竟敢吓我?老子是吓大的麦?还想见王动那家伙?”一想到这里,何小海就禁不住想一阵大笑,“好吧好吧!在老子这里,老子还有可能对你好言好语,你到了王动那里——”此时,何小海想到了当初他自己见王动时的情形——啧啧,那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嗬,张科长,你是打算见我的老板?喏,就在那里!”何小海的语气也是一变,将手一指,“你想见他,就过去见吧。他是不会过来的。”然后,便不再理这个什么张科长李书记的,安心的添起小锅下的柴火来。

张贵见这个小老板的狗腿子竟敢以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眉头一皱,立刻就想吐这小瘪三一口浓痰。张贵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火,心里念头急转:“小瘪三,你给老子等着。看老子会过你的主子之后,然后再要你好看!”

于是,张贵便不理早已经不再理他了的何小海,朝二三十米远外的王欢走去,到了王欢的面前,面色严肃,直接说到:“你好!你是双庆的吧?我是双庆市政府税务局的。”说完之后,便不再说话,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的等着王欢的回答。在张贵的思维中,不管是谁,只要是做企业的,只要是一听到市政府税务局的走上门来,少有不心惊胆战,诚惶诚恐的。

王欢一直在跟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开心的聊着转笔的事,突然,就见一30来岁,梳着大背头,头发油光可鉴,打着领带的男子走了过来,对着自己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对于莫名其妙的人,现在的王欢,通常只有一个态度,那就是彻底的无视!所以,他看了一眼这个对着他说了一通在他看来完全是呓语的话的男人后,什么也没说,便又开始给二女讲起如何轻松的在手上用笔做托马斯全旋。

对于王欢对他的态度,张贵的明显的一愣,这种前所未有的“全新体验”明显的超出了他的经验之外,以至于一时之间,他都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下去。

“咳咳!”张贵咳嗽一声,清了清喉咙,想了半天的他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年轻得不像话的小老板,二世祖或许是没听清自己刚才的讲话,于是,在习惯性的咳嗽了两声之后,又重复了一次刚才说的话:

“你好!你是双庆的吧?我是双庆市政府税务局的。”

然而,令他无比吃惊,进而气血上涌,感到无比愤怒的是:眼前的这个二世祖,根本就再也没瞧他一眼,仍旧兀自的教着两个女孩儿所谓的托马斯全旋。

两个漂亮的女孩儿倒是前后看了他几眼,其中一个时不时咳嗽一声,五官精致得不像话的女孩儿还跟这个二世祖使了个眼色,提醒着他自己的存在。但是,这狗/日的,竟然,竟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直接把老子当成了空气!

如果说何小海还只是让张贵感到不满和气愤的话;王欢的这种态度,却是让张贵感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直想跳起来扇王欢的耳光了。已是气极的张贵,脸色铁青,伸出一根手指,指着王欢的脸:“你,你——你是哪个公司的?”

跟两位清秀可人,乖巧懂事的小美女在一起开心的谈着话的王欢,对于不请自来的陌生男子,本就是不快,本以为不理他,他就会知难而退,但这家伙竟然对自己指手画脚,王欢的心头,火就有些大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怎么走到那里,都会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和莫名其妙的事?这些人,为什么总是一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样子?老子欠了你的还是怎么着?

换作以前,王欢还是一顺民的时候,未了前途计,为了将来的生活计,甚至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计,他心头再不爽,也就只有干忍了,将那把愤怒的刀,插在自己的心上;但现在,作为无牵无挂,亡命天涯,甚至一心想开创一番自己的势力的他来说,何须再忍?何苦再看那副装腔作势,高高在上的死人脸?

“你们单位在双庆的哪个地方?你们公司的负责人是哪个?”怒极攻心的张贵伸出自己那根已经变得肥硕了不少的食指,在王欢的面前不停的指指点点,晃来晃去,离王欢的脸越来越近,直到连半米都不到的时候,就见王欢一挥手,迅速的抓住张贵的那根食指,用力的朝上一掰,“吧嗒”的一声,让张贵的手指跟他的手背来了个180度的亲密结合。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在麒麟草原的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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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青蛙的收割者,让席子涌起了赶快进入末世,好大杀一通的想法。但后来一想,人家那是科幻末世文,席子却是都市异能文,即便要变末世,也不能一蹴而就。青蛙说:“如果你想一开始就看到一堆怪物横行街头,愣是把军队当成白痴龙套,那这书可以扔掉了。这一本是走尽力真实系的路子。真的出现末世,现有的国家军队不可能象电视里那么快崩溃的。国家的力量也无不象许多末世书里白痴满天飞”。

席子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席子做得比青蛙更狠,肢解得更慢!嘎嘎——

131,讨公道!

131,讨公道!

王欢一手掰断张贵指着自己的那根肥硕食指。剑眉一横,厉声喝道:“滚蛋!”

“啊——!”张贵一声如狼似狗的凄厉惨叫,直愣愣的盯着自己右手的那根已经呈180度弯曲的食指,疼得冷汗直冒。在巨疼的同时,一股压抑不住的滔天怒火,“蹭”地一下,就冒了出来。

“你,你他**/的竟然敢动手?你,你叫啥子名字?你老汉的公司叫啥子名字?老子不搞得你家破人亡,老子就不姓张!”痛恨交加,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和严重人生伤害的张贵,如同一颗被点炸了的炮仗,又伸出未受伤的左手,指着王欢,但见王欢眉毛一横,马上又吓得缩了回来。

“好,好你个/狗**!你给老子等着!”扔下一句狠话,张贵便夹着尾巴,朝自己的上司江南区税务副局长和D组书记那里跑去。

双庆江南区税务局副局长于国立和书记唐志华混在在人群中,等着办公室主任张贵去跟那个生火煮肉的乘客讨食。与大多数乘客一样,坐在头等舱中的他们除了昨天中午吃了一点航餐。喝了一杯廉价红酒外,这么几十个小时以来,可谓是米水未进!因为当初还在平京机场等飞机的时候,张贵就报告说局里的同志们已经在万豪定了一桌,等着给去平京考察学习归来的三人接风洗尘。晚上的其他娱乐节目也已经安排妥帖,是由辖区内开发区的一家企业老总请客,说是让税务局的领导们给指点一下工作。二人一想,既然下午和晚上还有饭肉局,于是在飞机上的那顿航餐就吃得有些淡乎寡味,心不在焉的。

经过一番空中惊魂,以及迫降时的短暂昏厥,于国立和唐志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脚耙手软,浑身上下,完全被冷汗浸透。跟着,又听见飞机中有人在散布什么“飞机要爆炸了”的谣言,这还得了?惊恐交加的二人以生平能够达到的最快速度,马上解开安全带,加入了逃生大军,可谓是生死时速,动作那是一个麻利爽快,一边狂挤,还一边高声大喊“同志们,不要挤,让领导身先士卒!”

好不容易下了飞机,于国立和唐志华二人马上就是一阵狂奔,直到跑了四五十米后,才喘着大气停了下来。

等了十几二十分钟。见飞机好端端的搁浅在岸边,并没有爆炸,此时,又见远处的机长和副机长在向飞机靠近并朝机舱内不断拥挤的乘客们喊话,两人才又恢复了一贯的姿态,神态自若的回到乘客间,极其主动的发动群众,开展了救援工作。

就这样一通忙碌,到了晚上,于国立和唐志华二人已经是累得筋疲力尽,又累又饿。好在两人利用自己的官方身份,聚齐了十五六个群众,从一些热心好客,积极向组织靠拢的群众那里得到了一些零食来吃。不过两人自持身份,又有些嫌两个气度威严的大领导不顾姿态的吃零食有点不雅,所以吃得不多,将剩下的都分给了一些老弱妇孺,用来笼络人心。

直到大半夜,两人坐在头等舱的座椅上,肚子饿得呱呱直叫,才有些后悔。但深更半夜的。张贵也不可能给他们搞什么吃的,所以只得一直忍着。

天亮的时候,两人随着众人一起出了机舱,没有看到救援队的人影,心头就是一阵失望,但两人的养气功夫极好,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仍旧是一副大局在握,江山在手的模样,倒是让聚集在周围的十几个积极向组织靠拢的跟班们佩服不已。

两人脸上的表情虽然稳得起,但是肚子却不争气,早就在抗议了。很会察颜观色,伺候领导的办公室主任张贵见了,急忙屁颠屁颠的急领导之所急,想领导之所想,四周一打探,就发现沿着这条小溪五六十米的上游,有人在烧火煮肉,那肉香,隔老远就能闻到。

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有热乎乎的肉吃!已经看见了炊烟的张贵大喜,赶忙将这一消息向上作了汇报,于国立和唐志华听了,也是喜上眉梢,三人随着见机得早的几个人,急匆匆的逆着小溪朝上一阵猛赶,希望能分杯羹。

这种向人讨肉的活计当然不能由局长和书记大人去干,领会了上峰意图的张贵早就先人一步,走到了何小海的面前。套起了近乎。于是,于国立和唐志华二人就站在人群中,静待张贵的好消息。甚至为了避嫌,二人还慢慢的朝后移动,脱离人群,只等张贵将那热乎乎的烤肉呈上来,让领导先“考察考察”。

但是,二十几分钟后,不仅肉没等到,反而等来了张贵那声杀猪似的惨嚎。不久,就见两人的心腹爱将,满头大汗,如丧考妣的跑了过来,刚一走到两人面前,张贵就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向两人哭诉了起来:

“唐书记,于局长,有,有人行凶!煮肉的那家伙的小老板,把,把我的手指给掰断了。啊,好疼啊——!”

“小张,叫你向群众买点吃食,你怎么搞成现在这个样子?跟人打架了?”唐志华脸色严肃。态度不明的道。

“什么,把手给你掰断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于国立也是眉头一皱,不解的道。

“唐书记,于局长,事情是这样的。一开始……”于是,张贵就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从头到尾,快速的对两人说了一遍。其中,自然少不了添油加醋,避重就轻。

“放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凶伤人,攻击朝廷公务人员?还有没有王法?我倒要看看。此人到底是不是有三头六臂,竟然敢不将朝廷放在眼里,践踏政府权威!哼!”唐志华“脸色铁青”,“哗”的一下扬起了手,想拍桌子,但马上又想到这里没有桌子给他拍,于是又悻悻的拿了下去。

“什么,竟然有这种事?太猖狂了,太目无法纪了!”于国立也是气愤不已,大声道。

“唐书记,于局长,那狗日的断了我一指,那倒是没什么,我张贵可以忍;但是,但是这狗日竟敢不将朝廷放在眼里,不将ZF放在眼里,不将唐书记和于局长您们二位放在眼里,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我张贵哪怕是粉身碎骨,也要向那狗日的讨个公道!”疼得脸色苍白,冷汗之流的张贵举起断指,指天发誓的道。

不过,那一指,却是个断指,也不知道是灵或是不灵!

“小张啊,你不要急!朝廷是不会放弃你的,ZF和组织也是会给你讨个公道的。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走一个坏人。走,和老于这就去给你讨个公道。”唐志华刚才那张金刚怒目的脸现了有两秒钟,就恢复了云淡风轻,处变不惊的本色。

“走,小张,咱们这就去会会那个二世祖,看他到底是如何的胆大包天!”一旁的于国立也在旁边附和道。

于是,唐志华和于国立,在断了一指的张贵的带领下。径直朝王欢和儿女落脚的地方走去。

132,瘪三,势!

132,瘪三,势!

王欢将那个莫名其妙的。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头不断指指点点的家伙的手指折断后,像没人事一样,领着两个女孩儿,朝何小海那里走。两个女孩儿,大概是昨天才经历了王欢修理吊脚眼的大阵仗,对于今日之事,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虽然从二人的美目当中,还是能看到一丝忧色,但是脸上,却没有了昨日的那种惊惶。

“王动师兄会解决好一切的!”两人心头如是想着。

而王欢,却是也没把刚才的暴力当成一回事。前不久,刚黎明的时候,他又启用天眼,刷新了朱雀鸟内部的数据,然后用魔镜察看了七绝谷周围方圆几百公里的空域和地域,没看见任何搜救队的影子。

“果然不出所料,短时间内,这些生还者们,是不要想出去了。”王欢心中暗想。眼见最大的威胁正慢慢的不成其威胁,王欢的“胆子”也就逐渐的大了起来。觉得,是时候发出自己的声音,给这帮生还者们上堂课了。正愁找不到好的突破口时,正巧,就有个家伙撞了上来。

“OK,杀鸡骇猴,打人立威,既然你撞到了老子的这把枪口上,那我就不客气了。”王欢在心中暗自下定了决心。

唐志华和于国立,带着断了指的张贵,加上几个“仰慕”两位领导的跟班,一行七八个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王欢的面前。

一见,却是一个衣着普通,长相平凡,最多二十出头的年轻仔,一点也没有作为企业家后代的那种“版式”和“气场”,除了旁边两个异常清纯漂亮的女孩儿。

唐志华和于国立看了之后,心头便了数。

“唐书记,于局长,就是他,就是这家伙扳折了我的手指!”张贵用未受伤左手食指,指着站在篝火旁边,正准备吃肉的王欢咬牙切齿的道。

“你为什么要打伤我的同事?我的同事好心好意的向你购买烤肉,你不卖就算了,为何要却要将他的手掰断?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我们报警的话,你是要坐牢的。你晓不晓得?”唐志华站在离王欢三米远的草地上,先夺人声,声色俱厉的道。

“犯罪,你这是赤/裸裸的犯罪!”旁边的于国立也在高声的附和道。

见两位领导已经开了炮,后面的几个跟班也跟着起哄闹将了起来。

“青天白日的,太嚣张了,太不像话了……”

“抓起来,抓起来!等回双庆的时候交给公安!”

“判刑!肯定要判刑!不判刑脱不了手!”

“还吃烤肉,龟儿子打了人还想吃烤肉,吃个锤子的烤肉,把烤肉给他端了!”

“就是,吃个锤子吃!让唐书记和于局长先吃!”

“要得要得,哪个去端他的锅?”

“……”

至始至终,将事情的起因,经过看得清清楚楚的何小海见到刚才的那个“张科长”去而复返,带着七八个人围了上来,心头就是一紧,但紧接着就是一松:

“怕个锤子怕!那狗日的有刀有枪的,这帮人不要把他惹得太急才好!”何小海寻思道,心想,这种关键的时候。自己可不能软了,要给王动撑起才好,不然,以后他吃肉,可能连自己的汤都没得喝。

“闹啥子?闹啥子?你们这一帮子人唧唧歪歪的在闹啥子?要闹走开点闹,不要在这里闹,影响我们吃饭!”正当一帮人向王欢发难,吵吵嚷嚷的想讨个公道的时候,何小海突然之间,就站了起来,手里抓着剔肉的匕首,气势汹汹的对着以唐志华和于国立为首的七八个生还者叫道。

“你好!我是双庆市江南区的税务局局长唐志华,D组书记。你的这位朋友刚才打伤了我的同事,我们现在过来只不过想了解一下情况,跟你的朋友对一下质。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你的朋友已经构成了对他人的人身伤害罪。作为华夏国的公民,我们有义务捉拿凶手。希望你能够明辨是非,不要知法犯法!”唐志华义正言辞的对拿着匕首,跳出来挡着自己一行的何小海道。

“人身伤害罪?捉拿凶手?知法犯法?哈哈哈哈,唐——书——记,你就不要在这里搞笑了!人身伤害?谁伤害了谁?谁看见了?捉拿凶手?你是警察吗?知法犯法?帽子戴得挺高的!我朋友犯了什么法?你是法官吗?谁打伤了你的同事?你既不是警察又不是法官,在这里聒噪啥子?不是就滚他/**蛋!”

唐志华没料到自己的一番话,不仅没有唬住这个年轻崽,反而让他的手下噼里啪啦,像打机枪一样给扇了回来,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从没吃过这种亏,受过这种藐视和侮辱的他,一时之间,只觉得自己的肺都要炸了。

“你。你——”像张贵一样,唐志华用一只手指指着对自己放肆的何小海,过了一会儿,又指向站在一旁,以一副看猴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的王欢,气得是话也说不利索。

见自己的上司唐志华被气得出离愤怒了,一旁的于立国怒眉贲张,朗声朝后面的人喊:“告诉我,你们是不是看见了这个人对张贵行凶,扳断了他的手指?”

“看见了!”

“就是他,就是那两小妞旁边的年轻仔!”

“好狠啊!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狠,不送进去管教几年,以后准得杀人放火!”

“于局长,我也看见了!就是那年轻仔,我亲眼看见的!他用双手把张科长的左手拇指给掰断的!”

“瓜娃子,错了!是右手食指!”

“搞那么清楚干啥子?先喊出来再说!”

“……”

“听见了吧?你们听见了吧?我同事的手是不是你们这个小老板给掰断的,啊?”得到了众人声援的唐志华终于缓过了气,冷冷的看着何小海以及他旁边的那个到现在为止始终不置一词的“凶手”。

“哈哈哈哈,唐书记,群众演员请得很多嘛!配合得很好,不错不错!人证倒是有了,物证呢?物证在哪里?有没有照片啊?有没有摄像头啊?几个被你收买了的小喽啰的信口开河,法庭可是不会采纳的哦!”何小海“哈哈”大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指着唐志华的鼻子道,不过不是用的手指,而是匕首。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像领导的唐书记不像王欢那狗日的会武功,但他也不想犯张贵那样的错误。“而且,我在这里可以作证,我的老板,跟你的那位同事,没有一丝一毫的接触过,他的手指什么时候被折断的,或者是不是本来就是断的。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我只是非常清楚一件事情:你的这个同事,为了得到我老板的烤肉,欺瞒哄骗,威逼利诱,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所以,不排除他为了达成目的,而进行的自残行为!”

听何小海这么恬不知耻,红口白牙的倒打一耙,唐志华终于领教的什么是真正的无耻,下流,和卑鄙——这他/**根本就不按牌理出牌啊!完全就是社会底层的那套下三滥啊!

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唐志华就觉得自己今天犯了一个大错:他不该放弃自己的长处和优势,把自己降格到小瘪三的位置而与他们胡搅蛮缠,对口骂街。那不是他的长项。他的长项是利用规则,以势压人,以势欺人,以势灭人!如果是在外面,哪里需要他亲自去交涉?他只需要一个电话,

就可以将这几个人请进去“喝茶”,让他们下话,赔礼,道歉,罚款,甚至判刑都可以,随他怎么捏,随他怎么玩。

但现在,在这个鸟不拉蛋的山谷,他没有了社会阶层赋予他的那层势,他就什么都不是,比对面那个拿着匕首摇晃的瘪三都不如。他现在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等救援队的到来,等自己回到双庆,回到江南区,披上了那层势,才是他实力最强大的时候,才是他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

想清楚了形势的唐志华下意识的将自己跟何小海的距离拉开了不少,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个不讲道理的瘪三。渣滓,万一他看不顺眼拿着手上的家伙戳自己一下,那玩笑就开大了。

不过,在撤离之前,一些安顿身边手下的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好好好!你,你们,你们不讲道理是吧?我虽然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但是,我却是一个有良心的华夏公民!我不可能看着你们犯法,看着有人受伤害而置若罔闻,视而不见!你们等着,我会将这件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向警方汇报。如果你们聪明点,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前去自首,我想,我的同事也不会为难你们;但如果你们顽冥不灵,知错不改的话,哼,就不要怪我履行华夏公民的职责了!”

说完之后,便带头拂袖而去!刚走了两步,便听到后面一个声音:

“慢!唐书记,我这个主人还没开腔,你们怎么就急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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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胡葵,JMRK两位兄弟的打赏,以及投月票的几位兄弟,你们有心了。情节确实有点慢了,我自己都感觉出来了,也感觉有点烦,绕过去绕过来,就是绕不到点子上。

我会加快节奏,尽快放猪脚出去。不过已经写成这样了,总不能说让他出去就出去,总得找点理由,看起来合乎逻辑才行,所以,要想看出谷,或者末世情节的,大概还需要耐心等待一下下,等猪脚把山谷的一百多个生还者搞定再说!

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席子!我相信,能够看到现在而没有抛弃席子的,都算是比较铁的书友了。末世情节马上就到,就差临门一脚,既然大家都忍了三十八万字了,也不在乎再忍一两万字吧?

最后,求一下推荐和月票,如果没有订阅VIP第一章的,麻烦大家订阅支持一下吧。编辑说,那真的是非常重要的!

133,立威,名声!

133,立威,名声!

刚刚拂袖转身,准备迈步离开的唐志华一顿。停了下来。他转头看了一下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脸色带着几乎难以察觉的淡淡笑容的小老板,富二代,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莫非幡然悔悟,想痛改前非,前来认错?哼,晚了!”唐志华心里转着念头,脸上却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看着接近自己的王欢。

已经决定在这些生还者当中立威,打出自己的名头的王欢,自然不会让这些人扬长而来,然后再扬长而去。虽然他昨天已然三拳两脚的把上来挑衅,想找回场子的吊脚眼打了回去,估计自己的威名已经在一些生还者当中有了一定的传播,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知名度。但这种知名度明显还不够,不然,也不会有今天这几个家伙知道自己不好惹,还跑上来代表国家,代表D的充大爷!

人不犯我,我不一定犯人;人若犯我。自认为有了一定实力和话语权的王欢怎么可能忍气吞声,不有所作为?有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到了王欢这里却成了某个神所说的“君子报仇,不隔夜晚!”

隔个晚上他都闲晚了,他怎么可能忍个十年八年的再去报仇?真隔个十年八年的,在这个快餐社会,什么仇恨,可能都烟消云散了。

“怎么,唐书记,风风火火的来找我讨个公道,还没搞清事情的真相,没替你的小弟出头,你就这么急冲冲的离开了,你不觉得这是一件非常不美,非常虎头蛇尾的事?非常对不起你小弟的殷切期望?”王欢似笑非笑的走到离唐志华三米远的地方,慢吞吞的对他说道。

“哦?从头到尾都没听到你这个正主说话,你倒是说说,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唐志华静静的看着眼前这个充满了挑衅意味的年轻男子,心中却是有些警惕,同时腹诽不已:

现在的富二代真是他**/的太猖狂了!看来回去后一定要给上面打个报告,搞一个整风运动,整治整治这股天怒人怨的歪风邪气,不然,这些人还真不知道这个天下到底是谁在当家!

“刚才我的管家给你开了个玩笑,你大人大量,希望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事情其实很简单。你的手下想买我的肉。我不想卖,这家伙就在我面前指指点点,嘴里不干不净,唾沫星子的到处飞溅,于是,我就替你给你上了一课,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尊重!”王欢表情淡然,不紧不慢的道。

“哈哈,我哪里会跟那些没教养的人一般见识!”唐志华“哈哈”一笑,故作轻松的道,然后面色一转,厉声一喝,“哦,是吗?张贵,过来!把事情的经过再说一遍!”

“唐书记,事情根本,根本就不是——”旁边的张贵刚一开口,就见前面的王欢朝天竖起了一根手指,“张科长是吧?说话要老实哦!不要胡编乱造,无中生有哦!如果让我听到了什么与事实不符的话,你断的。就不是一根手指了哦!”王欢对着张贵,慢慢悠悠的,脸色甚至还带着笑容的道,但在张贵眼里,看起来却是那么瘆人,让他感到有些浑身发冷!

但他什么场面没有见过?虽然前不久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被这狗日的耍偷袭断了一指,但现在自己这边人多势众,他不信王欢还敢出手,再断他的手指!老子添油加醋怎么了?老子就是要添油加醋!

“唐书记,事情根本就不是他说的那样。我只是本本分分,客客气气的向他买点肉,准备给小汪那对孤儿寡母吃,那对孤儿寡母实在是太饿了,太惨了,她们娘两已经一天一夜滴米未沾,滴水未——”还没说完,就见前面的王欢,如同鬼魅,一下子就欺上身来,抓住张贵早已握成拳头的左手,对着他的食指一弹,就听“咔嚓”一声骨折,随之,就是一声杀猪似的惨叫。

再看王欢,却已经离开的张贵的身前。他的速度太快,整个过程,火光电闪,众人只看到他的影子动了动,然后。就听到了张贵的杀猪声。

“张科长,我早就给你打过招呼,叫你不要撒谎,你就是不听。你看,现在吃苦头了吧?受惩罚了吧?何苦呢?多疼!”用弹射飞刀的弹指断了张贵又一根食指的王欢说话还是那副不紧不慢,温温吞吞的样子。但在此时听在张贵和其他几人的耳中,却如同催人性命的魔音!

“你,你!你竟然敢当众行凶!还有没有王法?太猖狂了!你,你这简直就是黑涩会行径!是为国法所不容的!”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这个目前还不知道名字的家伙,竟然还敢行凶,唐志华气得是浑身发颤,震惊得简直是说都说不利索了!这家伙脑子是疯掉了?还是后头有大背景?不然,怎么会这么猖狂?这么无法无天?

这个时候,混惯了官场,思维如油一样滑刷的唐志华已经考虑到了另外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是不是背后有大背景,大能量的人物?不然,不可能如此目无法纪,不遵守游戏规则啊?

“唐书记,我可是有言在先哦!当众行凶?王法?黑涩会?看你也是体制中的人,怎么说出这么幼稚的话?这些话,拿去对你辖区的老百姓说!在我面前。就不要说了。没啥用的。”

听王欢这么一说,唐志华心头一惊,更是肯定了刚才的揣测:这个家伙,不简单啊!出门在外,还带着两个美女和一个管家,而且这个管家也是嚣张无比,浑没有一般那种为人手下的觉悟!

难道张贵这没有眼色的狗东西,这次真的是踢到了铁板上?

心中有了计较,产生了其他联想的唐志华,心神电转,马上就觉得这个事情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里面肯定还内有乾坤。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体面收场,然后搞清这不起眼的家伙的背景,不要到时候惹了不该惹的人,场子没找回,把自己这个旁观者给卷进去,那才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一想到这点,唐志华就转头对着疼得脸色发白,差点快要昏厥过去的张贵喝道:“张贵,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把事情的经过给我老老实实的说出来!”

但这个时候,张贵哪里还开得了口?三十几岁的他,虽然看起来比较壮实,但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又累又饿,加上被断了两根手指,十指连心,如果不是强撑着,早就昏了过去。现在见自己的上司厉声叫自己说出真相,但是,他哪里有那个狗胆,改变刚才的说辞,出说为了领导才来讨食的话?

真话不敢说,假话是更不敢说,于是,遭受着双重压力和双重折磨的张贵眼前一黑,顿时昏了过去!

“啊,张贵,你,你怎么了?好!好!年轻人,我的同事现在昏了过去,如果他有任何意外,你,你是跑不了的!喂,你们两个过来,把张科长扶起走!”扔下一句狠话,唐志华带着一群自己的拥趸,匆匆的离开王欢。

这次,王欢没有为难众人。放了他们的行!

“嗬,不愧是混官场的聪明人!拿得起,放得下,懂权衡!通过这次事件,以后,大概不会再有不开眼的人,莫名其妙的人再来找麻烦了吧?”王欢看着几个仓惶而逃的“官方派”,在心头若有所思的对自己道。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王欢掰断张科长两根食指这一事件,不到两个小时,就在一百多个生还者当中传开了。不仅如此,连他昨天拳打吊脚眼,手抓中年男的“凶猛恶行”,也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之下,被翻了出来。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

有小声叫好,偷偷拍手相庆,暗叫大快人心的:

“打得好,打得妙!叫那些富人为富不仁,叫那些狗官为官不正!猖狂哇,叫嚣哇,现在遇到猛人愣头青了哇?这叫什么来着?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要你狗日的断手断脚!打得好!哥挺你!”

有同仇敌忾,恨王欢恨得牙痒痒的,比如昨天被王欢断手落齿的吊脚眼匡豹一伙人,以及占了董晓乐和景甜的位置而被王欢修理的两中年胖子姚勇和蔡庆华,他们在得知唐志华等一帮双庆官员竟然也在王欢那里也吃了明亏,心中一喜,于是十万火急,义愤填膺的凑到一起,商讨着如何找回场子,将王欢碎尸万段的法子。

也有不置可否,纯粹当看电影,看热闹的人:打生也好,打死也罢,什么都是浮云,一切都是虚妄——关老子球事!

而郑燕,在得知了自己的师弟王动不仅打了“双庆闻人”匡豹,就为了两个相连的位置就大打出手,揍了两个“中年大哥”,竟然还掰断了双庆江南区税务科长张贵的两根手指,“蛮不讲理,破口大骂”税务局D组书记和局长后,郑燕只感到天都要塌下来了。她的一张俏脸是一脸煞白,头脑中也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无法思考,只是嘴里不停的喃喃自语:

“他怎么可以这样?他怎么能够这样?他不知道自己这样会创下滔天大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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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担心,尴尬!

134,担心,尴尬!

郑燕的老公秦晖一边吃着张燕给他讨回来的蜜枣。一边不以为然的看着自己那个因为过度担心而变得有些失魂落魄的老婆。

“……咳咳……,老婆,我看你真是咸吃罗卜淡操心!你那什么学弟,一看就是愣头愣脑,阴狠冷漠的主。你看!这下被我说中了吧?现原形了吧?啧啧,六个人呀,这才多久,他就打伤了六个人?好狠!好恶!郑燕,你一天到底结识了是什么人啊?哦咳咳……”

“啊,老公,不是的,王动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四年前,我和他同在外语学院的图书馆看书,一看就是一年。当时的他是那么单纯,那么腼腆害羞,而且异常勤奋好学。他怎么可能成了这种人?”听了自己的老公说着王动的“不是”,郑燕立马回过了神,然后本能的为当初那个感动过她,曾在她的心理留下过淡淡影子的学弟辩护起来。

“……咳咳,老婆,你又幼稚了吧!他为什么就不能成为这种人?就像你说的。你认识他的时候,那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你怎么知道这么几年下来,你这个貌似纯良的师弟,就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咳咳……,人都是会变的,老婆,你要学会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不要老是一层不变,将你那个什么扮猪吃虎的学弟看成好人!现在知道厉害了吧?嗬,好家伙,既打富又打官!这家伙脑袋里装的是豆渣还是什么的?怎么这么不长脑子?这些人是他能够招惹的么?出了山谷之后,不要说那税务局的张科长和唐书记,就是那‘双庆闻人’豹公子,肯定就不会放过他!还大学生,我怎么感觉你这师弟还处在小学时代?——哦不,说他是小学生都还算高估了他,准确的说应该是生活幼稚园时代……哦咳咳……”秦晖又将一个蜜枣朝口中一抛,然后仰头张嘴一接,“盎兹盎兹”的爵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呜呜——,老公,王动他怎么会变成了这样?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他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听了秦晖的分析,郑燕的脸上一阵茫然,完全不敢将自己老公口中的那个“凶神恶煞,幼稚冲动”的王动跟四年前那个安静的坐在自己对面,时不时隔着书本,偷偷打量自己一眼的那个羞涩的男孩儿联系在一起。

“可问题是他就是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啊!残暴凶狠。恶意伤人!我说老婆,你怎么当初就认识了这么一号人物啊?呵呵,我看这家伙,倒是一混黑涩会的料!——前提是出了谷之后,他还能够完好无损!”吃着蜜枣的秦晖神态恣意,一脸轻松的“打趣”道。

“残暴凶狠,恶意伤人?这,这是真的么?”郑燕双眼无神的看着脚下的草地,脑海中却在回放着三四年前与这个经常会害羞,经常会脸红,从来不敢跟自己对视的男孩儿相处时的点点滴滴,但画面却太少,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不清。

突然,郑燕眼睛一亮,用几颗欺霜赛雪的白齿咬着没有多少血色的下唇,下定了决心:“老公,不管怎么样,不管王动学弟变成了什么样子,我还是要亲自过去向他问问清楚!”

“哎哎哎,老婆,你去管那么多闲事干嘛?现在你那学弟犯下了事。是你能够参合的吗?让那‘双庆闻人’和唐书记看到咱们跟他在一起,误会成了跟他一伙的,有咱们——”话还没说话,就见郑燕的脸色一变,极其愤怒的看着自己,然后,便掉过头,急匆匆的朝王欢的蓝色帐篷走去。

“哎哎哎——算了,去就去吧!我也跟你走一趟,看能不能帮你那笨头笨脑,不长脑子的师弟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将大事化小。遇到了你师弟这种人,咱们算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说着,秦晖便拾起地上的一袋蜜枣和两盒米花糖,想了想又将其装入旁边的红色拉杆箱中,拉上拉链,并上了密码,然后拖起箱子,跟在了郑燕的后面。

郑燕到了王动的帐篷处,却发现让自己担心不已的师弟,此时正和董晓乐,景甜二女以及他的一个朋友坐在溪边,大口大口的吃着猪排。

“啊,燕子师姐来了!燕师姐,你,你还没吃饭吧?我,我这里还有小一小块猪排,你尝尝吧,可好吃了!”董晓乐一见郑燕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就有些不自然的站了起来。

昨天晚上四人围在一起吃烤肉的时候,她就想到了是不是应该拿点给郑燕学姐吃,她跟他丈夫应该和自己和甜甜一样,没带什么吃的。但是考虑到这肉毕竟不是自己的,而是王动师兄的,自己和甜甜两个女孩儿能够有肉吃,不饿肚子,那都是沾了王动师的光,如果自己再“节外生枝”,就有点不知好歹,不懂事了。况且,王动师兄与郑燕师姐的关系,比自己肯定要深厚得多,他都没有开腔,自己又有什么资格替王动师兄做主,给他找麻烦?

晚上睡觉的时候,躺在帐篷里,董晓乐又把这件事跟自己的密友景甜说了下,景甜也认为王动师兄这样做,肯定有他的原因,自己两姐妹,就不要再多事了。

对于郑燕的突然驾到,王欢也是吃惊不已。突然之间。就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也想到了和董晓乐同样的问题。

昨天晚上,他本打算叫何大洋多烤两块,然后再叫董晓乐或景甜给郑燕夫妇拿过去的。但后来一想,又停止了这种在他看来有点傻气和愚蠢的做法。

“人家或许并不缺这点肉吃了呢!”当时的王欢无不孩子气的想着,“都已经结了婚了,老公又高又帅,看起来就是口才了得,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类型,想必她老公会照顾她,给他弄吃的吧!我这么突兀的叫晓乐他们给她送东西过去,人家老公看了会怎么想?肯定会以为我对她旧情未了。有什么想法;而她也是那么爱他的老公,为了她老公的面子,不一定会吃这‘嗟来之食’!所以,还是不要干这种自取其辱的事!”

有了这些不无孩子气和酸气的想法后,王欢便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装作完全忽略了郑燕的存在一样,自顾自的埋头吃起了烤肉。

而就在刚才,打发了一帮子税务局的官僚,在何小海叫三人吃饭的时候,王欢又想到了到底要不要给郑燕,那个当初让自己魂牵梦萦,有一段时间生不如死的女人拿两块排骨过去,但翻来覆去的考虑了几遍之后,他还是作了罢。他对自己说:“如果她亲自过来找自己要,那么就给她,反正这些对其他人来说无比重要,极难获得的肉食对自己来说也算不了什么,不过是三五分钟的事情;如果她开不了那个口,那就算了,她已经成了他人的妻子,自己也没必要刻意去讨好她。”

但现在,距刚才的想法还不到五分钟,郑燕就走了过来,恰巧遇见自己几个人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王欢就觉得是无比的尴尬。像董晓乐一样,他也跟着站了起来,面有赧色的道:

“郑燕,你,你来了!你吃了没有?没有的话,就,就一起吃吧!”

郑燕一个心思的考虑着王动这个师弟的安危,想着出了山谷后,如何想办法帮着这个师弟化解这场无比严重的危机。她心头想着,自己的师弟现在应该是想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而后悔莫及,急得要死吧?或者是吓得手足无措。面无人色吧?

但哪里会想到她自己见到的却是这样的一番光景:那个一直让自己担惊受怕的人,此时却跟着其他三个人,开开心心,有说有笑的啃着猪排!

顿时,一股说不出的委屈,就涌上了郑燕的心头。她忽然间觉得,自己到底是操的哪门子心?害的是哪门子怕啊?看人家那样子,哪有一分担惊受怕,后悔莫及的样子啊?

一想到这里,郑燕就感到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某种叫做眼泪的液体正止不住的朝外奔涌,越积越多,随时都有朝下掉的可能。她本想一走了之,离开这里,但外表温柔,贤惠的她内心实则相当的有坚持和主见,如果就这样什么也不说的走掉,她总是觉得有些不甘心。

于是,郑燕深吸一口,迅速的一转头,利用转头时头部的摆动将溢满眼眶的眼泪甩掉,然后面无表情的对着正尴尬不已的看着她的王欢说了句:“王动,你过来一下,我有些事问你!”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超前走,一直走到离开众人至少有三十几米,才背对着他停了下来。

心头尴尬不已的王欢不敢看郑燕的脸,所以并未注意到她脸上的表情,见郑燕说有事问他,也没朝其他方向想。他将啃了一小半的猪排放在不锈钢碗里,搁在草地上,然后一声不吭的跟在郑燕的身后,朝远处的草地走去。

135,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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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听见了王动的脚步声。感觉他已经走到了自己背后的郑燕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眼前这个略显拘谨的大男孩儿。

“郑燕,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啊?”王欢盯着郑燕脚下那双粘了不少污泥的绛紫色平跟皮鞋,不敢看她的脸,有些拘谨的说道。

“威风啊,王动,没想到你还能有这种‘本事’呢!说吧,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你都晓得了?”王欢一愣,但马上就释然了,这次闹得这么大,她还不晓得,那就怪了。

“怎么,你以为我还蒙在鼓里吧?你去问问,现在整个山谷,到底还有谁不知道你的‘光辉事件’的?”见这家伙还以为自己不晓得,郑燕脸上铁青,气得不行,说话的音调都有些变了。

王欢听到郑燕的语气不对。抬头一看,只见那张还像以前那样无比娇俏,没有任何瑕疵的俏脸此时却是一脸的寒霜,从没见识过郑燕这种神情的他心头下意识的就有些打鼓。

“他们想要我的肉,我没卖,那张科长就指着我的鼻头,嘴里不干净,骂骂咧咧的,唾沫星子到处乱飞,还溅到了我的脸上,我一气,就教训了一下他。”王欢低着头,心虚的解释道。

面对昔日暗恋的女神,现在的人/妻,他总是有一种心理障碍无法逾越。

“哼,这么说,倒成了你有道理了?人家要买你的肉,你不卖就算了嘛;怎么将人家的手给折断了?”

“我,我也没想折断他的手,他的手指都快指着我的鼻子了,我就抓着他的手指,他一用力,想抽,我不放,一来一去,不知怎么的,手指就断了。这。这不能怪我呀,师姐!”王欢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期期艾艾的道。他虽然不愿意向郑燕撒谎,但更不愿意让郑燕觉得他是一个残暴无仁的暴君,狠人,所以不得不违心的做了些艺术加工,反正当时只有他跟那个张科长两人,真要对质,大家各执一词,打嘴仗好了。

听王欢这么一说,郑燕心头的那股火气,倒是消了不少。对于事情的经过,她也是只听了个大概,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自己的师弟将双庆税务局的一个科长的手指掰断了,也没听清楚是几根,下意识的就认为只有一根。

虽然如此,但郑燕的脸上还是冷若冰霜,气鼓鼓的对王欢道:“哼!狡辩!不管怎么说,只要他没先动手打你,你也不应该先动手呀?”

“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副颐指气使。耍凶耍横的样子。我要不去捉他的手指,他就要用手指来戳我的脸了。我,我本来就长得一般,再被他破了相,那以后就更没人要了。”王欢埋着头,像做错了事的小学生,小声的说道。

“扑哧”一声,见王欢说得好笑,郑燕突然忍不住就是一笑,那张刚才还冷若寒霜的脸如同灿开的莲花,一下子就解了冻,但马上就被她强行止住。

她不是四年前那个没出校园,还呆在象牙塔里面的“好学生”。已经工作了三年的她,因为工作的关系,见多了朝廷官员的嘴脸,清楚他们的德行,对其中的不少人,也是极其的鄙视和发自内心的深恶痛绝!所以,对于王欢的一番说辞,郑燕并没有多少怀疑,她看了看身前这个低眉垂首的师弟,有些无奈的道:“算了,这件事咱们先放一边,再来说说昨天下午的事。你为什么又打了那个匡豹,他又是怎么招惹你了?”

“匡豹?你说的是哪个嚣张无比的吊脚眼?”王欢听郑燕的语气已经缓和了不少,就微微的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试探着问了一句。

“哼!你歪号都给人家取好了?不错,就是他。兴隆集团的董事长,双庆市政协副主席匡伟的儿子!”见王欢给“双庆闻人”匡豹取了个“吊脚眼”的绰号,郑燕心头一乐,瞪了王欢一眼,嘴上却没好气的道。

“是这样的,师姐,这个吊脚眼,匡豹……昨天我在飞机的滑梯前碰到了晓乐和甜甜,就准备带她们去我的帐篷那里休息一会儿。没想到刚一走到帐篷,就见吊脚眼,匡豹钻进了我的帐篷,正在拿我的背包呢。我以为是小偷,就踢了他一脚,就这样,就跟他起了冲突……”

“就这样?”

“就这样!不信,待会儿你可以问晓乐和甜甜,她们都是亲眼所见的。”

“哼!这个我肯定是要问晓得和甜甜的。”郑燕还是气呼呼的道,不过,此时,她的心理,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那,昨天晚上的两个中年人又是怎么回事?他们又是怎么招惹了你王大少?”

“那两人啊?他们占了晓乐和甜甜的位置。无论怎么跟他们讲,他们也死活不愿意让位。我担心晚上漆黑一片,两个女孩儿分开不安全,就只有……只有强行让他们让座了。”王欢抬起了头,此时他已经敢正视这个以前偷窥了不知有多少次的漂亮师姐,“还有,这个事情晓乐和甜甜也是知道的,不信你可以问问她俩!”王欢又补充了一句。

听了王欢的全部解释,郑燕心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大半,虽然学过法律的她。明白要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要对当事人的双方都要进行调查,但到目前为止,基本上,她还是相信了这个在她面前说话都会脸红的小师弟。况且,事实上她也不可能真的去向匡豹和唐志华等人取证。即便去取,得到的可能也会与这个小师弟说所的大相径庭。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对于那些掌握着财富和权力的人来说,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就更是家常便饭,“人之常情”了。

那么,在郑燕看来,自己这个“冲撞鲁莽”的小师弟,打伤的那几个人,基本上就属于“迫不得已,情有可原”的情况。而他与那几个人之间的冲突,就可以看成普通的民事冲突,定性成一般的民事案件,而不会牵扯上什么刑事责任。虽然要想达到这一步,还需要做很多额外的工作,花费不少的时间和金钱,但郑燕还是相信,出去后,通过自己的一番运作,还是有可能让法官尽量按照事情的真相,来定性的。

而对于王欢的所作所为,在郑燕眼中,差不多就成了一个怀抱理想,坚持正义,不肯向权贵妥协,冲动的,热血的,做事不计后果的,带有强烈愤青或者文青性质的坚毅少年!这种品质,在郑燕看来,不仅不是自己老公口中的“幼稚。不长脑子”,反而是一种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少,难能可贵的高贵品质和坚强人格!换做她自己,她就不一定有勇气像面前的这个外表羞涩,内心却异常强硬的师弟那样,勇敢的站出来向权贵作斗争,坚持自己内心的正义和道德;而至于他老公秦晖,不仅不敢,反而还会嗤之以鼻,对此大加鄙视和鞭挞的,这点她最清楚不过。

学过外语和法学,接受过西方先进思潮和现代文明洗礼的郑燕,一方面在严酷畸形的社会现实面前不得不有所妥协,但这却并不能熄灭她心中那种对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理想社会的向往。所以,对王欢的印象,郑燕仿佛从新认识了眼前这个文静内敛,但内心却无比激越和澎湃的男孩儿,她最开始的那种担心和愤怒,慢慢的已经消失不见,一种类似于肯定和欣赏的情绪,正慢慢的充溢在她的心间。

虽然心里面对王华的态度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口头上,郑燕却拉不下那个脸来,做出相应的变化。她还是一副冷冷的俏脸,说话还是气鼓鼓的:“哼!我肯定会去向晓乐和甜甜求证的!这个不用你来担心了!”

“去就去嘛,谁挡着你了啊!”王欢低着头,小声的嘀咕道。

而郑燕,看了王欢那副委委屈屈,像是被人冤枉了的小媳妇的模样,一直显得严肃刻板的俏脸就再也严肃不起来,而换上了那副一贯的轻松表情:“哟,这么说,我还冤枉你了啊?你知道你惹的是什么人吗?这些人在外面有多大的能量,你知道吗?给你说,这些人,每一个都不是好惹的!那个被你折断了手指的张贵,是双庆江南区税务局的实权科长;而那个匡豹,他父亲的公司,更是有一个员工上万的大企业,是双庆政府重点扶持单位,这两个人,一个有权,一个有钱,你得罪了这两个人,你说,他们能轻易饶了你?而且,即便他们有什么不对,你也不能先动手打他们呀?一些事情,嘴上说一说倒是没什么,哪怕你骂他们一番,也可以;可一旦动手,那性质就变了!你有理也成了没理的了。王动,你还小,以前一直呆在学校,没出过校门,不知道这个社会的人心险恶。这个社会很复杂,非常的复杂,跟你在学校里接触的那套完全不一样,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惹祸上身。所以,王动,哪怕你心头再生气,再愤怒,也要先冷静,不要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的,明白了么?”

郑燕的这番苦口婆心的说教,此刻,听在王欢的耳中,却让他感慨不已。他当然明白郑燕这番话的含义以及其中所蕴含的良苦用心,他也知道,郑燕如果不是真的为他好,真的关心他的安危,是不可能跟他说出这一番掏心掏肺的话来。而且,说这话的不是别人,却正是那个曾让他既甜蜜又痛苦,既怀有希望又把他打入深渊的漂亮学姐,想到这点,就更是让他在感动的同时又有些五味陈杂了。他心头其实很想对这个曾经女神一样的学姐说:

郑燕,你说的这些,我都懂,都明白,而且比很多人都要感同身受,印象深刻!从某种程度上说,能够与你在这个似乎被人类所遗弃的蛮荒之地相遇,也是那种力量介入的结果!但是,一切都晚了啊!我已经走上了一条跟康庄大道截然反向的荆棘小道,已经回不了头了!我也不想回头,不愿意跟某类让我深恶痛绝的人同流合污,同台唱戏,一起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冷漠人间逐渐沉沦,直至走向最终的毁灭。

但是,基于一些理由,我却不能把这些都告诉你。所以,你的好意,我也只有心领了。感谢你还这么看得起我,这么关心我,关心我这个被社会边缘化了的小人物。但是,这一切,对我而言,真的是有些过于沉重了……

王欢心头吐露着他想对郑燕吐露的心迹,但口中说着的,却是另外一番有些气短和示弱的话:“师姐,谢谢你的关心,我错了。行事太过莽撞,没有考虑后果,以后不会了。”

“以后,再过几天,这个山谷,大概就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变天了吧!”他在心中,又对自己说了一句。

见王欢知错就改,这么“听自己的话”,郑燕心头就是一喜,觉得这小家伙孺子可教,没白害自己担心他一场。

“就是,王动,你能够这样想,那就最好不过了。这些有钱有权的人,都不是好惹的,你也不要对他们抱有太多人格上的期望。这话听起来虽然不好听,有些丧气,但却是你师姐这么三年来在社会打拼下获得的心得体会!你务必得记牢了!”

“恩,师姐,我记住你的话了。以后见着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就走远点儿!”王欢马上附和道。

“恩,记住就好。你能体会师姐的这片苦心,不要怪师姐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就好!”心结差不多完全解开了的郑燕于是心情大好,那种让人迷醉的笑容便又自然而然的浮现在了脸上,眼神也变得温柔如水,正当王欢准备麻着胆子,夸奖她两句的时候,就见她的脸色一变,双手叉腰,咬着嘴唇,恶狠狠的瞪着王欢道:

“好你个王动,竟然还藏着猪肉,和那两个小妮子偷偷享用!难道不知道你师姐和你师姐夫饿了一天一夜,肚子早就饿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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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围猎!

136,围猎!

秦晖拖着一口红色的拉杆箱。战战兢兢的跟在自己老婆的后面,一边走,还一边四处观看,看有没有人注意自己两人的动向。他心头很是担心,害怕被唐志华一伙“官方派”以及匡豹一伙“富豪派”发现了自己和老婆的身影,给误会成和郑燕那小师弟一伙的,那就麻烦了。

实际上,细心的秦晖已经察觉,自从唐志华等人灰溜溜的从王动那里离开后,“官方派”和“富豪派”就隐隐有合二为一的迹象。有着共同“不幸遭遇”的两伙人凑在一起,交头接耳,嘀嘀咕咕,用脚趾头像也能够明白他们谈论的是什么。

而在这影响力强大的两大派系的威慑之下,无论是当初为王欢叫好的,说要挺他的赞成派还是那些云淡风轻,不发表任何意见的中间派,都非常默契,不约而同的将自己跟那顶蓝色帐篷之间的直线距离拉开到了三十米以上,给人的感觉就像那里面躺着一头要吃人的狮子或老虎似的。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秦晖越是靠近那顶蓝色的帐篷。就越是感到心惊胆战,头皮发麻。他在心头不停的咒骂着郑燕这个该死的,愚蠢的,分不清胳膊和大腿的学弟,直到他看见离帐篷不远的草地上,躺着一个不锈钢碗,碗里面,放着一匹黄酥酥的,硕大的排骨。

“哈哈,晓乐,甜甜,还有这位兄弟,你们真是太客气了,是不是知道我要来啊,竟然给我准备了这么大一块猪排。呵呵,正好,我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那,就不客气了哈!”说完,不等众人开口,就闪电般的冲到不锈钢碗的前面,迅速的抓起了里面的排骨,双手抱着就开始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不断的嘟囔:“恩,不错,味道真是巴适极了!你们……你们真是太好了!”

董晓乐,景甜和何小海三人。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个帅气无比的帅哥,呼啦一下,冲了过来,将王欢的排骨拿起,然后无所顾忌的狂啃起来,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心想:“这,这人怎么这样啊?脸皮怎么,怎么这么厚?他将王动哥哥的那份吃了,等会儿王动哥哥过来吃什么呀?这人还真是不害羞,可惜了那副好皮囊!”

而何小海,则是在震惊于这家伙不要脸的同时,心头却是一阵佩服:“狗日的,好快的手脚,好厚的脸皮,都快赶上老子了!长得人模狗样,风流倜傥,一看就是招人喜欢的小白脸,难怪能够令王动那师姐倾心!再加上脸皮厚,心肠黑,只要她想勾女,若非定力若绝经的老尼。一般女生还真是无法抵挡这狗日的的魅力!大敌,无论从哪方面看,这狗日的都是他**/的大敌啊!不行,一定要想办法搞死这狗日的;搞不死,也要搞瘫;搞不瘫,也要断其第三只腿,让其不能人道!嘿嘿,正好王动那家伙对他的老婆‘念念不忘’,看样子应该是他当初在学校的初恋情人!桀桀,适当的时候给他吹吹风,凭王动那家伙的控制欲和占有欲,我就不信他不动心!”

何小海心头转着以后如何在王欢的面前下秦晖的烂药的念头,但脸上却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对于秦晖吃了王欢的猪排,不置一词。

不久,等到三人差不多将手中的排骨快要啃完的时候,就见王欢和郑燕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还没走到,就听王欢大声的朝何小海喊道:“大洋,再煮点排骨,我师姐和他老公都饿了,他们还没吃东西呢。”

王欢的话刚一说完,就看见秦晖拿着一块猪排,正“愕然”的看着自己。而自己放在地上的不锈钢碗,此时却已经空空如也!

看到这个异常英俊的男人,郑燕的丈夫连招呼都没给自己打一下,就开始啃起自己留下的排骨来,心头就有些不喜。基于某种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原因,他本就对这个帅气到妖异的男人不怎么感冒。现在又见他不打招呼的就明吃了自己的排骨,心头就更加的不爽。但因为郑燕的缘故,心头的不爽却未表现出来。

而郑燕,在解开了心结,并成功的“敲诈”了王欢几顿肉食,让她不再担心自己和老公以后的伙食问题后,心情大好,本打算第一时间将这一天大的好消息告诉自己的老公,但却见自己的老公已然开始吃了起来,而且吃的还是自己学弟剩下的,放在地上的猪排,就觉得自己的老公怎么,怎么这么丢人现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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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一个大晴天,过了九点,阳光就透过云雾射入了山谷,但并不多,大部分光线在经过都顶云雾的过滤之后,已经衰弱了大半。

一百多个生还者们,在经过了早上这件“断指事件”后,已经在无形中,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三大派别:飞机派,官员富商派,以及无拘无束的自由派。

飞机派以两位机长和副机长为首。以飞机附近的草地作为自己的大本营,人数还是有二十多个。

官员富商派则以在王欢面前吃过瘪的“双庆闻人”匡豹以及双庆江南区税务局官员唐志华等人马首是瞻,这一伙合二为一的人数有三十几个,人数最多,占据了七绝溪入潭口的一大片草地作为自己一伙人落脚的基地。

而自由派则是泛指那些三三两两,不跟“飞机派”和“官员富商派”为伍的闲散自由人,他们没有固定的地盘,哪里空就走到哪里,除了那顶蓝色帐篷方圆二三十米外。

而原本勉强算是飞机派的郑燕和秦晖两口子,在得知王欢竟然还有一身狩猎本事后,马上就改旗易帜。加入了王欢这个人数最少,连他们在内一共只有区区六个成员的本土派。

这一百多个生还的乘客,除了王欢和何小海两个“本地人”之外,其他的人,无不翘首以盼,强烈的期待着搜救队的到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忍着肚子里的饥饿,站在山谷内,时不时的对着一线天似的狭长空域张望。

但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快到中午的时候,也没见到任何救援队的影子。没有直升机,也没有伞兵从天而降,加上身体上饥饿的折磨,不少人的情绪便有些失控,一些脾气急躁的人就开始对着空旷的七绝潭,指天骂地,破口大骂起来!

但这样,只能白白的消磨这些人的能量,让他们感到更加的疲劳和饥饿。

而不少人,以及一部分有远见的人,已经开始在本能的驱动之下,打算在这个人烟绝迹的山谷内寻找食物。他们觉得,既然搜救队一时半会儿还到不了,那么现在最迫切的事情就是想方设法填饱自己的肚子,养足精神,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

但食物在哪里找?

放眼四顾,前面是无边的深潭,偶尔能看见浮上水面,吐着泡泡的鱼儿,但没有捕鱼的工具,靠打渔来解决食物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

然后是飞机搁浅的这片草原,应该有不少猎物吧?事实上不少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了靠近森林的附近草原,有一群羊子在吃草,如果能去抓获一头,做成烤全羊,那——

想到这里。不少的就觉得自己的唾液分泌得特别厉害。

还有就是草原另一头的森林,这个孕育着各类动植物物种的天然宝库,肯定不乏可供人食用的东西,像果子呀,野猪呀,山鸡呀,麂子、章子呀等等。

想到这里,那些肚子饿得呱呱叫的人就双眼冒光,仿佛这些猎物和果子已经就在眼前,唾手可得。

但有人此时却唱起了反调,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摘果子简单,但谁会打猎啊?谁有打猎的工具?打到了猎物之后,谁会扒皮,谁有火种生火?

这确实是个问题。大家坐的是飞机,又不是开自己的私家车,所以火柴,火机,刀具之类的就不要想了。当然不排除有人在托运的行李中藏有刀和火。问一问,叫每个人都检查一下自己的行李,应该有人带着这些家伙。

一查之下,

果然有几个人带了打火机,有人还是用的美国佬的ZIPPO。至于刀具,也有两个人带了,一个是折叠式的瑞士军刀,一个则带了削水果的木柄小刀。虽然用来杀野兽够呛,但剥剥皮,剔剔骨,还是够了。

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这一飞机人,不是官员就是商人,要么就是一帮坐办公室玩电脑的白领,金领,或者其他什么领,耍的是智慧,玩的是技术活。叫他们动嘴皮子指挥人可以,但要叫他们去跟那些野兽赛跑,那——

专业不对口啊!

本来匡豹还有两个牛高马大,身材锻炼得像健美先生一样的退伍保镖,如果这两人手脚完好,让他们去捉捉羊子,抓抓山鸡,问题应该不大。但问题是这两个人,在昨天跟王欢的冲突之中,双手都被废了,而剩下的一帮子人,则差不多都是头脑发达,四肢萎缩的富人,官人,和贵人,这种打猎的活,没有人干的来啊!

大家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这个时候,就没有人想当那出头之鸟。直到最后,作为这个群体当中的最高领导人之一的唐志华大手一挥,道:

“一切困难都是纸老虎!人,才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动物!大家齐心协力,没有什么打不死的怪物!走,一起出发,咱们也要像古时候的皇帝一样,围猎!”

“围猎!”

“打死羊子,做烤全羊!”

“我要吃山鸡!”

“我要吃熊掌!”

“哈哈,我就笑纳虎/鞭好了!”

“……”

于是,一帮子人,在唐志华和匡豹等领导人的带领之下,浩浩荡荡的沿着七绝溪,逆流而上,开始了他们的围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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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票,月票,打赏的怎么木有呢?

137,乱弹琴!

137,乱弹琴!

波音737客机,机长室内。

李长空透过机头处的玻璃窗,看着一群乘客,在那几个双庆官员和用衬衣吊着一只膀子的“双庆闻人”匡豹的带领下,大张旗鼓的朝着森林逶迤而去,若有所思。

“空哥,咱们,要不要也跟去凑凑热闹?”副机长叶飞坐在他的副驾驶席上,转头对坐在正驾驶上的李长空道。他手里摇着半纸杯雪碧,时不时的抿一口。

“不急,咱们再等一等,看看唐志华和匡豹那帮人的战果如何。”李长空淡淡的道。

昨天晚上,在李长空的授意下,叶飞将剩下的26个航餐中的18个餐盒给藏了起来。他们之中两个机长,四个空乘人员,六个人正好一人三个。节衣缩食,省吃俭用,三盒饭足够他们撑个两三天。所以,暂时还不缺粮的李长空就并不怎么急着寻粮。

“呵呵,这样也好!”叶飞美滋滋的喝了口纸杯中的雪碧,平时还不觉得这个雪碧有什么好喝,但现在,却是感到如同仙露一般,真他/**爽口!“让那帮人先给咱们探探路,看看有没有什么危险。”

“是啊!有句话老话叫做‘逢林莫入’。我总感觉这个荒无人烟的山谷有点蹊跷,不是那么简单的。没有什么丛林经验的人进去了,搞不好会发生什么意外也说不定。现在咱们药物奇缺,一旦受了伤,没有医生和药物,在这个大热天,很容易感染。所以,如果不是真的道了山穷水尽,最好还是离森林远点为好。”

“就是,空哥。咱们还是先等等。咱们现在还有饭盒,省着吃,还能坚持两三天。说不定下午或者明天救援人员就到了!”听李长空分析了森林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旁边的叶飞脸色一变,急忙附和道。他原本还打算下午如果救援队还不来的话,就跟着那帮人去森林瞧个热闹,摘点野果,捡捡漏什么的。运气好的话也好改善伙食。

见叶飞附和自己,李长空的脸上就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想了想,突然,就想到了另外一件事,于是急忙对叶飞道:“今天早上那帮双庆官员跟何大洋等人发生了冲突,据说是因为一块猪肉引起的血案。他和另外一个年轻人能够好好的在这个山谷生存多日,肯定有他们独道的丛林求生经验。趁现在那帮官员和富商都进了森林,你去那边打听打听情况。看他们是如何解决食物问题的。”

“嘿,空哥,你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好的,我喝了这杯水,马上就去何大洋那里打探一番,说不定还能弄块肉回来吃吃也说不一定呢!”叶飞掩着嘴,“嘿嘿”一笑,然后一扬脖子,将印着“三川航空”标志的纸杯朝口中一倒。

“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先不忙着向人家要东西。你可以直接给他们说,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给他们提供两个头等舱的座位。”李长空双手抱肩,眯逢着眼,盯着五十米外的两顶帐篷道。

“嗯,空哥。那我就先过去了?”

“行,你出去吧。不要在这里呆久了,不然,会有人起疑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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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动子,你看,这些人都去森林打猎去了,咱们是不是也跟着去啊?不然……咳咳……,不然待会儿猎物都被这伙人打完了!”秦晖拍了拍自己那吃得有些滚涨的肚皮,看了眼前面越走越远的狩猎人群,然后有点担心的对王欢道。

将王欢剩下的排骨吃完,然后,又吃了一两斤何小海听了王欢的吩咐,为他和郑燕专门煮的一大块烤肉,饿了一天一夜的秦晖终于吃了个饱饭。此时,他再看这个自己老婆的这个小师弟时,那眼神,就有些不大一样。

“哈哈,没想到燕子的这个小师弟,竟然还有这种本事啊!果然不愧敢跟双庆闻人叫板!不过,这王动虽然四肢发达,但头脑却愣是简单了一点!学生崽就是学生崽,实在是热血冲动,没见过什么世面!但这也正好,如果他圆滑世故,精明过人,我和燕子哪里还能在这里白吃白喝?”

听了秦晖的话,王欢明显的就是一愣,脸上的表情被凝固了至少有五秒钟,然后,才淡淡的道:“晖哥,不急!”

何小海见秦晖怂恿众人跟着那帮声势浩大的官员富商去打猎,心头就是一阵不屑:“傻/逼!那帮人闹出那么大的阵仗,就是狮子老虎,都给吓跑了。还狩猎,守个毛的猎!”

他见王欢开了腔,也急忙“和颜悦色”的附和道:“阿晖,老大说得对,咱们现在还不能去。他们那么一大帮子人,是狩不了猎的!什么动物,一见到他们那一伙人,就跑了。咱们等他们空手而归的时候,再去。老大,你说是吧?”说着,便转头微笑的看着王欢。

“嗯。是那么回事,现在的确还不是时候!”王欢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自己的提议被何大洋当场反驳,秦晖就有些不悦,但见王动点头同意了,脸上就有些尴尬,于是急忙“咳嗽”两声,掩饰过去:“……咳咳……呵呵,不好意思,动子,大洋兄,兄弟我对于打猎是个外行。平时别说打猎,就是连一只鸡也舍得不杀!兄弟我,呵呵,信教,不能杀生!”

而何小海听了秦晖那蹩脚的解释,心中就是一声冷哼,“锤子!不能杀人,却又可以吃肉?这个世界上哪有这种教?”他又瞧了瞧旁边正用两根玉葱似的手指,慢条斯理的将撕下的一根肉丝送入檀口中的郑燕,心中更是不忿,“还说不杀生,有了这种绝色老婆,一天晚上不杀他个几亿条生命,老子还真是不信了!”

“老公,你不懂就不要乱说!如何打猎,咱们都听学弟的!”见自己的老公在那里“乱弹琴”,郑燕不满的横了一眼自己的老公。但由于他的人太过漂亮,那一眼,落在王欢眼中,却显得无比的风情万种,勾人神魂!王欢赶忙将自己的眼光移开,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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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今天没状态,心情不佳,无法淡定。本来想买套小房子来做婚房。开发商说后天星期天开盘,但今天星期五就有无数的人们在烈烈的寒风中排队等待了。席子下了班后,也去凑了一个热闹,但大致估计了一下,却已经排在百米之外了,能拿到号的希望渺茫……

想离开,又有点不死心,于是在犹豫和煎熬中一直排到晚上十点。天气太冷,肚子又饿,实在是遭不住了,心中对开发商,对政府乃至对华夏国的怒气值不断上升,终于到达了临界点,于是在黑夜中,席子对着那豪华气派的售楼大厅竖了跟中指,愤而离开……

爷不遭这罪了!

138,交易,归来,挖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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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秦晖和二女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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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黑暗之心!

140,黑暗之心!

正说着,就见郑燕风风火火。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了过来。

“学弟,大洋,你们回来了?晓乐,甜甜,我替秦晖给你们道歉。他刚才说话性急了一点,说了不该说的话。我已经骂过他了,回去之后一定叫他给你们道歉!晓乐,甜甜,你们原谅他好么?”郑燕先是急切对着王欢说了句,然后便将目光一转,马上安慰起已经离开王欢的怀抱而站在他两旁的二女。

但董晓乐和景甜却将头偏向一边,没有理睬郑燕。两个刚中学毕业的小女孩儿,一切的爱憎分明都写在脸上,不会口蜜腹剑,像何小海这种混社会的老油子那样明明心头恨得要死,但脸上却是表现得若无其事,甚至反过来笑脸相迎,溜须拍马。

王欢见了亲他的两个女孩儿哭哭啼啼,满腹委屈而流泪的样子,心头不知为什么,突然间就是一痛。这两个亲近他。崇拜他,在他最孤独,最绝望的时候担心他,为了他的安危而四处求人,又分“奥利奥”给他吃,在得知入林狩猎的危险后宁愿挖野菜来吃也不愿意他去冒险的女孩儿,一度让性格偏冷,偏暗的王欢也是感动不已。见两女流了眼泪,受了欺负,王欢心头的火苗一下子就腾了起来,以他“君子报仇,不隔夜晚”的性格,马上就想回去为两女讨个公道,找回场子,不说打秦晖一顿,至少也得将他赶出自己的这个小团体才能心甘。

但是郑燕的到来,却让王欢心头不断跳动的火苗瞬间就熄灭了大半。他在心头暗自叹息了一声,有些冷淡的对着郑燕道:“嗯,回来了。郑燕,晓乐和甜甜,这——是怎么回事?”

郑燕看到两个小女孩儿仍旧气鼓鼓的,还是不理她,心头就有些无奈。心想,这两个小美女,性格还蛮要强的。她见王欢问到了事情的原委,想着自己老公前不久所说的那些混账话,又瞧了瞧手中提着的一串肥鱼。站在一旁也是有些同仇敌忾的何大洋,就有些难以开口,想了一会儿,才有些赧然的道:“这个,王动,晓乐和甜甜他们没事的,你别担心!秦晖刚才不长脑子的说了几句重话,我已经骂过他了,真的,请你相信我!……或者等会儿,我等会儿再给你解释,好么?”

王欢看到郑燕一脸尴尬,声音也带着乞求,不知怎么的,心头就是一软,但紧接着,胸口就是一疼,觉得眼前这个让自己梦寐以求的女人,对他的丈夫,还真是一往情深,掏心挖肺。竟然为了他可以如此的低声下气!幸好他还没看到当初在机场郑燕以泪洗面,苦苦哀求自己父母的场景,不然,以他易走极端的性格,不知道会做出怎么的事来。

王欢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郑燕点了点头,然后就拍了拍董晓乐和景甜的肩膀,道:“没事的,晓乐,甜甜。有你们的王动师兄在,没事的!”然后,便拉着两个女孩儿的手,带头朝前走去。

秦晖见自己的老婆跑去追那两个脑残的90女,心头里面就有些火烧火燎的,犹豫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立刻跟上去。

“该死,真他**该死!那两个该死的脑残女,你们两个小丫头片子最好不要落在老子手上,不然,老子一定要操得你们‘生不如死’!”秦晖恶狠狠在心头发泄了一句,之后,便开始祈求起自己的老婆能够在见到王欢之前拦下那二女,不要让她俩在自己的衣食父母面前“恶意中伤”自己。

不过,到最后,想了又想,他还是没有跟去,觉得自己去了反而还可能坏事,于是就蹲在那一堆野菜边,做出择菜的样子。

不久,众人回来。秦晖急忙站了起来,然后一手抓着一把野菜,朝前迎了上去,却见刚才两个让他火冒三丈的两个女孩儿正一左一右的依偎在王欢的两旁。

秦晖一阵愕然,但马上就换上了一张笑脸,笑盈盈的对着三人道:“……咳咳……,动子,你回来了啊?晓乐,甜甜,我正准备说把手中的这把菜择完,就去接动子,想不到……咳咳……想不到你们倒是先我一步走了。怎么样,动子,今天的收获还行吧?”秦晖诞着脸,一脸讨好的样子,心头却有些惴惴不安,担心这两小丫头片子向王欢告自己的黑状。

王欢看了一眼变得殷勤起来的秦晖,心中就是一声冷哼,他见郑燕已经从后面跟了上来,叹了口气,终于还是决定先暂时放这家伙一马,等吃了晚饭向两女孩儿问清楚了情况再做定夺,于是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似的道:“嗯。还好,抓了几条鱼!”

秦晖见王欢的口气还是像平常一样平淡,没有起伏,心头就是一松,笑着附和道:“好,好!鱼,很好!”

七条鱼,六条做成烤鱼,一条和野菜一起炖了起来。于是,在夜幕的掩映之下,七绝谷内又一次亮起了代表人类文明的烟火。两股篝火。一处烤鱼,一处用来炖菜,明亮的火焰,在漆黑的夜晚,传出很远,被其他122个生还者看在眼中,无不欣羡。

吃过晚饭,趁着郑燕和秦晖两口子抢着去洗碗的间隙,董晓乐和景甜慌慌张张的将王欢拉到一边,低声对王欢道,“王动师兄,我们,我们有事给你说。”

王欢点头道,“说吧。我也想知道今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董晓乐看了眼还在溪边洗碗收拾的郑燕和秦晖,低声道:“动哥,是这样的。今天晚上,我和甜甜见你到了天黑还没回来……”于是,董晓乐偷偷的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向王欢说了出来,而景甜则在旁边时不时的提醒补充。

王欢听着两位女孩儿的述说,原本平淡冷静的脸色就开始变了颜色,但到最后,却又变回了原来那种沉静如井的模样,甚至脸上还浮起了一丝难以察觉的淡淡的笑容,一个被压抑了很久的声音,在听了两位女孩儿的话后,终于突破了镇压的牢笼,从王欢的内心最深处跳了出来:

“秦晖,你很好,非常不错!本来看在郑燕的份上,我也会可怜你,给你一碗饭吃;但是现在,你他**/的竟然在背后给老子搞这种事情!老子就是喂条狗,它见了老子,都知道向老子摇两下尾巴。你他**/的竟然忘恩负义!OK,既然你不仁,就不要怪老子不义了!至于郑燕,你这个让老子茶饭不思。神魂颠倒的老婆,如果你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老子也就算了,牺牲一回,当一次君子,成全你们。不过现在……就不要怪老子小人一回,不客气了!”

于是,在这个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深山绝谷,王欢的一个念头,便决定了秦晖以后的命运。

郑燕洗完了碗,将烤鱼的各种调料包扎紧开口,统一装入一个大的塑料袋。这些活,平时都是何小海在做。但今天她知道自己的老公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基于一种愧疚和赎罪的心理,就拉着自己的老公,加入了做饭和饭后收拾的行列,忙前忙后。

将一切饭后的东西收拾停当之后,突然发现不见了王欢和两位女孩儿的身影,郑燕心中就暗自叫糟。她怕那两个女孩儿在王欢面前乱说话,告自己老公的“黑状”,最后让自己两人失去了伙食的来源。

顾目四看,发现三人正从小溪的上游走了回来,于是急忙奔了上去,对着董晓乐和景甜二女道:“晓乐,甜甜,你们先回去吧。我跟你们的王动师兄说几句话。”

但两位女孩儿却像没听见似的,只是将灼灼的目光放在王欢身上,直到王欢向她倆点了点头,才放心的离开。

郑燕一见这一架势,心头就是一突,待两女走了有十几米后,就急忙拽住王欢的手,朝草原的深处走去,直到离帐篷差不多近百米,才停了下来,然后,就神色惶然的向王欢道:“王动,晓乐和甜甜已经,已经给你说了?”

王欢看着郑燕脸上一脸的惶然和焦虑,心头就是一阵不舒服。他自然知晓郑燕的这一表现到底是为了谁。他深吸一口气,表情淡然的道:“说什么呀,师姐?”

“啊,难道她们没有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师姐?”

“就是,就是秦晖他——”

还没说完,就被王欢打断:“你是说晖哥?晖哥他怎么了?我看他不是好好的吗?难道他的流感恶化了?”

郑燕见王欢一脸惊讶甚至有些天真的望着自己,就是一愣,心想,莫非自己想错了?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个女孩儿只是吓唬自己,并没有将下午秦晖对她们说的话告诉王欢?她见王欢的表情自然,毫无做作的样子,就觉得那两女孩儿可能真是吓唬她和秦晖的。

但有一点,她却忘了,如果换做以前,那个她多看他几眼,脸就会红的小师弟,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胆大的跟她直接对视的。

“啊,没有,没有恶化。秦晖还是那样子,偶尔,偶尔咳嗽一下。”郑燕有些躲闪的答道,心头却是长舒了一口气,缓过气来的她于是又恢复了进入社会后的利落和干练,“王动,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我和秦晖也要上飞机去休息去了。咱们回去吧。”

“啊,郑燕,这就走了?你把我叫过来,不会就是问我这个吧?”王欢“吃惊”的道。

“问什么?我问了什么吗?学弟,咱们快点走吧。再不走,我老公等会得着急了。”说完,便迈开脚步,朝回走去。

在黑夜中,王欢双眼放光,盯着郑燕那修长的背影,细小的腰肢,以及那被牛仔裤裹得极紧的浑圆,挺翘的臀部,吞了吞口水,那个魔鬼一样的,心中被压抑的那个声音又跳了出来:

“这么美好的东西,怎么可以让一个如此‘贪生怕死’的‘孬种’拥有呢?”

“嗯,是的,不能让这种人拥有!宝马赠英雄,良马配好鞍,他不是英雄,只是一个只会背后阴人的孬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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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大家帮忙订阅一下VIP第一章,非常重要,真的非常重要!

感谢田惠的打赏,独白兄的月票,以及蛋疼式、寂寞的更新票!

最近一段时间事情繁多,每天用在写书的时间上少了点,在保证一定更新数量的前提下,质量就变得不怎样了,不仅大家看得不爽,我自己写得也很憋屈,像是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个套,把自己套住了,出不来。

好吧,我争取努力调整,早点结束山谷情节,把猪脚放出去。

书虽然写得让大家失望,在这有推荐的日子,席子还是厚颜向大家求一下推荐票,现在的推荐,那真是一个惨啊!

不说了,码字去也。争取24点前再写一章!大家用实际行动鼓励一下吧!

141,预防针,白屁股

141,预防针,白屁股!

晚上,郑燕和秦晖两人向三人道了别。返回了机舱。

董晓乐和景甜二女,等郑燕和秦晖二人走远后,也向王欢提出了要回机舱。

“住机舱?还是住我的帐篷吧,晓乐,甜甜!”

“不了,动哥,你住帐篷吧。我和甜甜还是回机舱好了。”两位女孩儿摇头拒绝道。昨天晚上她们二人已经鸠占鹊巢,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让自己的偶像“颠沛流离”,没有住处。

“嗯,行吧!那我送送你们!”王欢考虑了一会儿,就点头同意。他虽然对两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儿有好感,在很多事情上愿意帮他们,但毕竟还做不到在什么事情上都无比大度,做出舍己为人的样子,除非他对这两个女孩儿有什么企图。

但现阶段,他的大部分神思都被郑燕这个女人给吸走了,所以暂时对于身边的这两个娇俏可爱的美*女还没有多少非分之想。既然如此,他也没那必要过度的委屈自己而讨好她们。

像昨天晚上一样,王欢将两个女孩儿送上了飞机。还是走到了27排C、D两个座位,却发现这两个座位已然是空空如也。

再看旁边的A、B两个座位,上面坐的却不是郑燕和她老公秦晖。而是其他不认识的两个人。

“看来,昨天晚上的两只猴子没有白杀啊!”王欢心头想着,有些自豪,不自觉的,就将两个粉嫩的拳头握得更紧。

但董晓乐和景甜,看到空空荡荡的两个座位,不知道为什么,却高兴不起来。

“难道自己希望位置被占?然后再回去睡动哥那暖呼呼的睡袋?呸呸呸!自己怎么能有这种想法!人心不足蛇吞象,动哥已经对自己两人够好了,董晓乐,你不能得寸进尺呀!”董晓乐内心骂了自己一句,然后拉着同样有些微微失望的景甜,坐了下来。

“动哥,你回去休息吧!”黑夜中,董晓乐望着站在自己身旁的王欢低声道。

“好!”王欢低声回了一声,然后顺手将一把当初从高小义那里缴获的匕首放在董晓乐的手里,突然对着整个机舱大声的道,“晓乐,这把匕首你拿着防身。如果夜里有谁敢欺负你们,只管朝他身上捅,捅死了,我姓王的来埋!”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为了震慑某些心怀不轨,或者心有不甘,却又只敢捏软桃子的鼠辈,王欢不得不高调的给机舱中的众人打一个预防针!他相信,有了自己这句话。那些他得罪过的,不敢找自己报仇,却有可能迁怒到无辜的两个女孩儿的人,在下手之前,就不得不仔细掂量掂量能否承受得住自己的雷霆怒火!

“嗯,好的,动哥!”董晓乐激动的道。她紧紧的握着王欢给她的匕首,就像握住了某种依靠。

搞定了二女的住处,并震慑了某些不怀好意的宵小,王欢就下了飞机,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就听见离飞机不远的小溪边,有某种像是用茶壶朝茶杯中倒茶的声音。王欢耳朵一动,仔细聆听,却没听出什么名堂,于是嘴角一扯,带着某种好奇,就悄悄的走了过去,刚走了几米,就看见了一个白花花的屁股,正对着自己。居中一条水线,有力的**了出去,溅入小溪,打在平静的溪水上面,发出了一阵脆生生的悦耳之声。

不用说,已然明白过来了是怎么回事的王欢,心跳突然加快,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下意识的就闭上了眼睛,并且想转身回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双脚,却像生了根一样订在原地,一动不动。

王欢脸红耳赤的闭上双眼,直到十几秒后,他听到了一声压抑的“娇呼”,才睁开了双目。

入目的是一个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外套一个红色的小马甲,下身穿着半身黑裙,一看就是空姐制服的女子。

此时,这位空姐正双手捂嘴,一脸惊骇的望着王欢。

“对,对不起。我,我刚才送两个朋友上飞机,下来,下来的时候听见小溪边有,有人,就,就想过来看一下。你,你放心。我,我刚才是闭上眼睛的,什么都没看见!”见这位双目圆睁,极度骇然的空姐似乎有要惊声尖叫的趋势,王欢急忙退了两步,将双手举起,做投降状;同时,口中结结巴巴,语无伦次的向这位被自己看光了屁股的空姐连声解释起来。

下午的时候,感到肚子非常饿的黄琬跑到溪边,用空余的饮料瓶装了大半瓶溪水,全部灌下了肚子。她们四个空乘人员加上两个机长,利用密下来的18个餐盒,每个人分了三个航餐,和一些饮料。但是,因为昨天她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到了晚上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住了,便跑到驾驶室偷偷的吃了一盒。这种平时她根本就看不上眼的航餐此时却变得无比的美味,简直比她所吃过的最贵最高级的食品还要好吃。

但一盒下去之后,却也只能吃个半饱。但她却不敢再吃下去。李机长早就给他们几个年轻的空乘人员打过招呼,说这个救援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叫他们节约食物。能忍就尽量忍着。

今天,救援队又没有来。失望无比的黄琬在坚持了18个小时之后,在下午五点钟的时候终于忍受不住饥饿的折磨,又跑到机长室,吃掉了第二盒航餐。

但第二盒航餐落肚之后,不仅没感觉多饱,反而觉得更饿了。没有办法,被饥饿折磨得快要疯了的黄琬便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大量的给自己灌水。

实际上,这也是很多生还者的做法。

而喝了过多溪水的黄琬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上一次厕所。就在刚才。她又感到一阵尿意,于是便给睡在旁边的沈月说了一声,便偷偷的溜出机舱,跑到小溪边放水。

身心愉快的放完水,站了起来,拉上纯白的内裤和黑色的制服裙,黄琬就准备转身回机舱休息。

哪知道,这一转身,就看见一陌生男子,站着离自己几米外的地方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这一下,却将黄琬三魂吓掉了两魂,下意识的就想惊呼,但反应灵敏的她马上就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堵住了卡在的喉咙,准备破喉而出的尖叫,而只发出了一声有点哑火的“娇呼”。心思灵动的她刹那间就想到了一种可能:

万一只自己的尖叫让对方感觉受到了危险进而做出他原本不想做出的动作,那,就悲剧了。而作为民航空乘班优秀毕业生的黄琬,面对“歹徒”时该如何反应,在平时的模拟训练当中,曾练习过多次。

如果是一般的女人,遇到这种情况,恐怕在惊吓之下,就大喊大叫起来了,即便不喊不叫,也会抓住对方的“过错”或者痛脚不放,不依不饶,穷追猛打。她们不晓得,在那种情况下,最重要的不是找人算账,讨回公道;最重要的是如何安抚对方的情绪,尽快让自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回到安全的处所。

即使要追究责任,那也是以后的事。

果然,没多久,前面的这个家伙便“招了供”。听到了王欢的解释,黄琬刚才那颗几乎快要提到嗓子眼的心。才慢慢的落了下去。

但此时,在漆黑的夜里,对面陌生的男子,黄琬仍旧保持了高度的警惕,她深呼吸了几次,让自己的紧张的心情尽快的平复下来,尽力以一种平静的语气道:“我相信你是无意的。我也可以不追究刚才你无意中犯下的过失。那么,现在,你可以走了么?”

“哦,好的,我,我马上就走!马上就可以离开。对不起啊,真的是对不起,我的确不是有意的。我可以给你一些补偿,比如,给你一些我打的野猪肉,作为我刚才唐突冒犯的补偿,行么?”

看了人家白屁股,又被人抓了一个现行的王欢,见这个空姐没有当场发作,大喊大闹,甚至大哭大叫,只是以一种清脆好听的声音叫他离开,刚才被惊了一身冷汗的他就有些庆幸,觉得这空姐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于是愧疚之下就想给人家一些补偿。

而黄琬,如果是平时,在其他场合,遇到了这种情况,即便王欢说要用金山银山去补偿她被人占了便宜的损失,她也会丝毫不为所动,而只会尽量的离开此人,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说。

但现在,在这个食物极难获得,两天来,黄琬已经被饿得浑身无力,头昏眼花,而且如果明天救援队还不来的话就有可能马上陷入断粮危机的时候,这个误入小溪,看了自己屁股,占了自己便宜的家伙,竟然说可以用食物来补偿自己,而且还是野猪肉,这个时候,黄琬,便有些心动了。她站在原地,有些拿不定主意,到底该不接收这个家伙的食物来作为自己被占了便宜了补偿。

要,还是不要呢?

一时之间,黄琬有些犯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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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送到,大家票票支持一下席子吧!

142,一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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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泪水,执行!

143,泪水,执行!

一个声音坚决的反驳:“不行。绝对不行!黄琬,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这样,跟那些贪图享乐,用肉/体换取金钱的下溅女人又有什么区别?你对得起自己的男朋友吗?你那才交往了不到两个星期的男朋友最多都只拉过你的手,抱了下你的肩膀,你怎么可以让陌生的男生拥抱自己?黄琬,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呀!”

但另一个声音又毫不示弱:“这有什么啊?现在都什么时候,还在考虑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这个连男人都算不上,最多就是一个害羞的大男孩抱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况且,这跟那些娱乐圈的女星或者不少职场女人用自己的身体换钱,换职位根本就是两码事,不可同日而语!自己只是让这从没抱过女人的男孩拥抱一下,人家西方人见面还相互拥抱亲脸呢?这算什么事啊!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嘛!而且,自己这也是凭魅力吃饭,换其他人,恐怕这家伙还不一定干呢!”

对于自己的相貌,黄琬一向是有极有信心的。

思前想后,反复权衡了一会儿,黄琬的心房便有些松动,认为可以接受让这家伙拥抱一下。特别是王欢在说出他还从没抱过女人的时候,黄琬就更是有些意动,比起那些花丛老手,让眼前的这个纯情小处/男给抱一下,貌似自己也算不上怎么吃亏啊?

“我,我可以让你抱一下。但是,时间可以短一些么?十分钟,实在是有些,有些长!”虽然心里同意,但是直接说出来,还讨价还价的跟人交易,这让黄琬感觉起来,怎么都觉得有些怪异。

“不行!就十分钟,少了一秒都不行!要知道,我可是让你吃饱呢!”王欢坚决的回绝道。不知怎么的,当说出了那个让他难以启齿的话后,他就感到自己的胆子越来越大,面对这个即便在曾经的母校,也有资格当校花的美女,也渐渐的“正常”了起来,不那么举止失当了。

是的,现在的王欢,一个从来没耍过女朋友,被压抑了20年的方刚少年,强烈的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女人。虽然他身边就有两小一大,三个绝对的美女,但是。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却还不太可能跟她们发生什么超出寻常的“友谊”。

董晓乐和景甜,他在她两的眼中,只看到了亲近和崇拜,但却没有看到喜欢和爱。而且,王欢心中很明白,这两个女孩儿,一开始就只是把他当成同校师兄,大哥哥一样来看待的。而最开始,他也没那奢望觉得自己够资格“染指”这两个天之骄女——她们太优秀了,怎么是他这种社会底层的小渣渣,癞蛤蟆可以奢求的?

现在,虽然在这个深山绝谷中,情况和形势有所变化,他能够轻易而举的获得绝对的权力,但是,因为跟两个女孩儿太熟,她们也太懂事,太乖巧,反而让王欢放不开手脚,不知道从何处着手。他还是一个没谈过恋爱。没接触过任何女人的初哥,理论知识一大堆,实践经验却接近于零。所以,对于这两个目前对他有感情却没爱情的两个小女孩儿,他也只有顺其自然,以后看情况再说。

而郑燕,这个有妇之夫,王欢虽然爱她爱得死去活来,一度到了魂不守舍的地步,但他同样能够感受得到,郑燕对于他,目前是没有任何的男女情爱在里面的;有的,也不过是一种作为同校同学的亲近之情,一种大姐待小弟,类似于亲情的感情在里面。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即便把他老公杀了,霸王硬上弓,那也只能得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这严重违背了王欢的审美观。

他太普通,太平常了!孤儿,没家庭,没相貌,没幽默感,口才也不好,不是那种口若悬河,一两个笑话,就可以将身边的美女逗得哈哈哈大笑的人。他什么都没有,放在外面的世界。差不多注定了就是一个社会底层角色的命!自认为还有那么一点点自知之明的他,这么可能觉得郑燕,这个绝色佳丽,天之骄女,会喜欢上他?

又不是小说,他又没什么王霸之气,怎么可能啊!

所以,对于郑燕这个目前与他老公夫妻情深的女人,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搞他的老公,那就只有利用目前与世隔绝的情势,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吃饭权”,温水煮青蛙,徐徐图之,半点也急不得。不然,要想得到美人之心,他是没有一点机会的。

既然身边的三个女人一时半会儿还不可得,他就只有将主意打到其他人身上。跟其他一般正常的男人没有任何区别,王欢也逃脱不了荷尔蒙的控制,并且由于从没经历过女人,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他对女人的兴趣还大得很!

此时,身上的男性荷尔蒙分泌得厉害的他心里想着,既然不能用纯魅力。用幽默感,用口才来吸引美女,为什么不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资源,另辟蹊径,与自己心仪的美女做个交易呢?难道这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吗?而且,跟外面那个潜规则满天飞的世界比起来,我这里,却是摆在台上的明规则,一切交易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公平公正,童叟无欺。绝不短斤少两,更无什么威胁和逼迫。

王欢找了一通理由,自我说服了一番,心情,就慢慢的平复下来。

见王欢不同意减少拥抱的时间,黄琬再次犹豫了一会儿,过了许久,才非常艰难的点了点头。

做出了这一决定之后,顿时,黄琬就觉得一阵羞愧难耐,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马上,她就听到了王欢的提醒的声音:“那,那你等会儿,我马上去给你取肉。”

说完,黄琬只觉得自己眼前一晃,便见王欢飞一般的跑了出去,一分钟不到,又见他跑了回来,手里拧着一大块——至少有一斤的野猪肉。

王欢把野猪肉放在她面前,声音有些发颤的道:“这里是一斤肉,我觉得差不多够你吃了,如果你吃还不够的话,我,我可以再去给你拿。咱们,咱们是先交易,还是,还是等你先吃饱后咱们再交易?”

一想到马上就要让这个陌生的家伙抱,黄琬下意识的就想到了退缩,于是就道:“我,我还是先东西吧。等吃饱了,我们,我们再,再交易吧!”

于是,王欢洗肉添火,又当了次火夫。期间,两人都没说话,各自倾听着自己的心跳。想着心事。

黄琬是忐忑不安,继续徘徊在坚持还是拒绝的当口,而王欢,则是陷入了即将拥美入怀的无比期待当中。

黄琬摇摆不定的意志没有过多久,当阵阵带着肉香的白气从不锈钢小锅中飘出,进入黄琬那秀气的鼻孔中时,她心中的天平,晃了一下,就剧烈的开始朝肉这一边倾斜。她一咬牙,终于下定决心:

“抱就抱把!又不会掉块肉!做了这次交易之后,反而老娘还能长肉呢!”

野猪肉做好后,还是像刚才那样,王欢洗净小刀,消完毒,然后用刀刃在锅里插了一块肉,递到黄琬的身前。待她吃完后,又插了块,递给她,如此周而复始,直到黄琬再也撑不下为止。

一开始,发泄似的,黄琬来着不拒,一块接着一块吃着王欢递给她的野猪肉,就如同在咬着对面那色狼身上的肉。此时的她,再吃着同样的熏猪肉,感觉上便没有刚才第一次那么美味了,反而,还从中品味出了一种类似于屈辱的东西在里面。

随着肚子越来越饱,一直折磨着她的那种噬心蚀骨的饥饿感逐渐远去,心中的屈辱和不甘就越来越强烈,最终,从她漂亮的双目中涌出了两行清泪。

王欢见黄琬吃着吃着,到最后却吃了两行眼泪出来。此时的他,多少也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却不为所动,DEAL

IS

A

DEAL!认为交易已经建立,那就得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吃干抹净难道就想脚底抹油?

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至少在他这里不可能有!

于是,王欢对于黄琬的眼泪恍若未见,有些不高兴的道:“你吃完了吧?还要吗?”

“够了,我饱了,我,我们开始吧。”说完,黄琬便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胸前,认命似的闭上了眼睛。

刚闭上眼,两颗豆大的眼泪,又从那双剪水似美目中流了出来。

王欢心旌激荡的走了去过,颤抖着伸出双手,将黄琬交叉放在胸前的双手拉下来,将嘴凑在她的耳边,低声道:“拥抱可不是这样的。现在是11点36分。等11点46分的时候,我就会把你放开,结束交易。”

黄琬没有说什么的点了点头,但眼中的泪水,却像断了闸门的水龙头,无论怎么止,也止不住的朝外汹涌。泪水涌出眼眶,沿着白嫩的脸颊,肆意的朝下流,最后一部分滴落在她的衣襟上,一部分溅在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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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蛋疼式,寂寞”,“田慧”两位兄弟的再次打赏!以及几位投了月票的兄弟。

最近没怎么看书评,昨天一看,发现大家对“师姐”的怨念很大呀!郁闷ing!

师姐是席子着力塑造的人物,有大用,心理面是想让大家喜欢的,但结果却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适得其反,大概是我的笔力不够吧,结果搞得……

其实,站着师姐的角度上考虑,我觉得,她还真没什么做错的地方。而席子想塑造的主脚,也是一个多面的,易变的,复杂的人物。他可以杀伐果断,杀/警杀/官,在见到自己初恋情人时又会手足无措,脸红耳赤的;他既会有柔情,有邻家男孩,小男生一样害羞的一面,同时又不乏厚黑,冷漠,利益至上的权衡。

总是,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遇到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态度,采取不同的手段。什么都有,唯独缺乏让人纳头就拜,美女们哭着喊着扑上来的气质和魅力。不使用手段,不借势,他就是一个跟你平时在大街上看到的小渣米没什么区别。

这样的一个人,你觉得会让师姐这样一个心高气傲,倾国倾城,深爱自己丈夫的妻子“抛夫弃子”,转投猪脚的怀抱?

总之一句话,看不惯猪脚个性的,不屑于师姐为人的,席子我暂时也没什么办法,差不多也还是会按照我自己的意志去写,“徐徐图之”,慢慢改变!最后,希大家能够喜欢上她吧!

144,与黄琬的亲密接触!

144,与黄琬的亲密接触!

将挡在胸前的双手拉开之后。王欢上前一步,一把抱住流泪不止的黄琬。

“现在就开始计时,十分钟后,我就放开你!”王欢把嘴凑在她的耳边,又说了次。身高一米六八的黄琬比王欢矮了差不多十厘米,微微一低头,他的嘴巴就贴在了她的耳朵上。

此时,他的心情是无比的激动,异常的紧张,跟当初摸那宝马男的小蜜时的感觉大为不同。

当时手枪在手,杀鸡儆猴,那个他还记得叫谭茹的小蜜完全被吓蒙了。他只是略微暗示了一下,一心想活命的小蜜,就将自己的身体凑了上来,让王欢大逞手足之欲,虽然他当时也觉得非常刺激,感到非常的爽,但后来一想,总觉得这种依靠纯暴力,硬暴力得来的欲/望满足总是有点低级,上不了台面。所以,爽是爽了,但多少有些美中不足!

可是他却并不后悔!

而现在,这种凭本事,靠劳动,在公平自愿,没有任何暴力参与的情况下交换得来的享受,虽然让人感到有些怪异,但对于王欢来说,他的感觉,却更好了!

“总算比上次上了一点层次!”王欢在心里不无得意的想到。至于被抱的黄琬,是不是愿意,有什么感觉,则不再他的考虑之列。如果真要在乎她的想法,当初直接把野猪肉给她得了,又何必要做什么交易?

他的双手一手从黄琬的肩上绕过,贴在她的背上,另一只手则从黄琬的腰间穿过,放在了她的背部和臀部之间的尾椎上。由于练习《飞刀诀》的缘故,他的双手白嫩,细腻,上面的神经末梢极其丰富,非常敏感,所以,即便是隔着一两层布料,触感极强的他也能感觉到从手掌处所传来的弹性和热度。

由于他双手一上一下的摆放姿势,黄琬的整个身体。都被他拥在了怀中,与他来了个亲密接触,自然而然,女人胸前的饱满,就与王欢的前胸,紧密的靠在了一起,如果旁边有人观察的话,就能发现,黄琬胸前的两座山峰,已经被挤压变形,摧毁了大半。

王欢的头,与黄琬的头,也紧紧的贴在一起。由于工作的着装要求,她不得不把自己的长发挽成一团,用了一个黑色的网兜罩在脑后,这样一来,她的整个满是红晕的侧脸和莹白的脖子,便完全的暴露在了空气中,王欢偏头一挨,上前一贴,便贴了个正着。

而此时被王欢抱在胸前的黄琬。在王欢突然将其拥入怀中的那一刹那,心尖一下子就悬了起来,吓得她差点一声大叫,还以为这色狼想**自己。

不过下一刻,她就发现这色狼并没有其他过分的动作,而是按照交易,只是把自己抱在怀中,只不过,他的拥抱是在是有些紧,紧得她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你,你能不能不要将我抱那么紧?”将头搁在王欢的肩上,稍微平复了下紧张心绪的黄琬,低声的道。

“哦,你觉得有些紧吗?不好意思。我,我没经验!我这就松一松。”王欢解释一句,然后,就把环在黄琬腰背上的手松了松。

但没过多久,她又发现,自己背后的那双手,又把自己跟他紧紧的贴在一起。黄琬知道再提醒也没什么用,索性就不在说话,只是闭上眼睛,希望时间能尽快的过去。

这是她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的男生,这么紧的给抱在怀中。

半个月前,通过朋友的介绍,她认识了一个男朋友,生平第一个正式的男朋友。但她跟她男朋友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也不过是拉拉手,他男朋友在过马路的时候。揽着她的腰,保护她。而且,那人非常“绅士”,即使在揽自己腰的时候,用力也是非常的适度,不像这个色狼那样贴得那么紧。

紧紧被王欢抱在怀中的黄琬,最开始,是相当的排斥,相当的不自然!感觉自己是在与一个极脏的东西靠在一起一样,让她感到相当的难受。

但没过一会儿,她却吃惊的发现,自己的身体,正不知不觉的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不仅让她脸红,更让隐隐的觉得有些害怕。

她先是感到自己的肩背上,仿佛有两团火,正在慢慢的燃烧。从那色狼的手掌处,一丝丝热力,正源源不断的透过身上的衣衫,传入肌肤。

然后,就是被死死的压在这色狼前胸上的,自己的乳/房。她能明显的感觉到,它们的形变和所受到的压迫。她本以为这种压迫,会让她非常的难受,但出乎她意料的是,她不仅不难受,反而从前面尖端的两颗红樱桃上,随着那色狼时而轻,时而重的挤压和斯磨,一种类似于过电的酥麻,正从她的两乳处冉冉升起,并不断扩散到整个胸部。

而此时的鼻端。不知为什么,也传来了一种她不熟悉的,但却让她脸红心跳,呼吸急促的气味。她知道,这是这个色狼身上发出的味道,也就是俗称的男人味。原本以为,这色狼身上的味道,会跟很多臭男人身上的味道一样,又酸又臭,臭不可闻!但此时,这股淡淡的,闻一口像烟,吸两口如麻,闻第三口的时候却变成了毒的味道,黄琬知道她自己的内心,不仅丝毫不讨厌,反而相当的喜欢和迷恋!越闻越想闻,越闻她就感到自己的身子越热,越烫!身体的某个地方,在不知不觉当中,也变得有些潮了。

黄琬蓦然一惊,下意识的就夹了夹双腿,然后,就感到自己的臀部上,被放上了一个火热的热力四射的咸猪手,此时,这咸猪手上的五指,竟然,竟然还一捏一捏的!

这还不是最让黄琬感到心慌意乱,让她害怕的地方,最让她心惊肉跳,羞愤难当的是,她感到自己的肚子下面一点,接近耻骨的位置,有一个硬硬的东西顶在上面,顶得自己生疼。

“时间到了么?你,你抱得我太紧了!你的手。能够不要放在那个,那上面吗?”羞愤交加的黄琬实在是忍受不住,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声音听起来还是轻轻的,柔柔的,让人感到可怜可悯。

虽然既羞且怒,但她还是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明白抱着自己的这个看起来纯纯的大男孩,那可是什么人都干得罪的主!自己不好好说话,

万一激怒了他,在这个夜深人静,孤男寡女的地方,弄不好,可是要人老命的!

“时间还没到,还差四分钟。我想放在你那上面。放在那个上面,不可以么?如果放在上面不可以,我就放进去了。这,你可要想清楚了。”听了黄琬柔弱可怜的祈求声,王欢不仅不为所动,反而还隐隐约约的有些兴奋。于是,放在黄琬翘臀上的右手一加力,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

见王欢不为所动,黄琬马上闭了口。她可不敢再说什么,让这个一点也不知道怜香惜玉,她恨不得咬他两口的色狼有了得寸进尺的理由。她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时间早点过去,自己快一点离开这个她以后再也不想来的地方。

王欢时轻时重的揉着怀中女人的翘臀,闭上眼睛,细心的体会手中的质感和弹性。而另一只手,则搂在黄琬的背上,按在背后xiong罩细带的位置,一下一下的将她的身体朝自己的身上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暂时缓解心中那熊熊燃烧的yu火。

而黄琬,一个未经人事,跟王欢一样,理论强过实践的“大家闺秀”,身上几个地方同时受到了男人的侵袭,耳边听着男人越来越粗的浓重鼻息,身体也越来越软,越来越烫。她自己呼吸,随着王欢那双魔手一下轻,一下重的按压,揉/捏,也开始变得粗壮起来,而且还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声微不可闻的呻/吟。

当她觉得自己差不多崩溃,然后似乎马上就要倒下的时候,身上的那双魔手,顶在自己肚子下面的那个让自己极为难受的小棍子,却在同一时间,一起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OK!时间到了,交易完毕!”在黑暗中,王欢对着这个看不清面容,但猜想心情一定好不到哪去的空姐,轻声的道。他当然不想马上放开怀中的这个尤物,恨不得按在地上,大事操戈一番。但他总得说话算话,言而有信不是?

黄琬听到黑夜中传出的声音,感觉就像过了十年八年一般,此时的她,委屈,自责,羞辱,后悔,愤怒,还有一丝丝她自己也不敢承认的舒服和快慰,可谓是五味陈杂,百般滋味一起涌上心头。突然间,漂亮的双目,就涌出了两行清泪。她站在原地,没有马上离开,只是怔怔的看着身前的那个黑影。直到王欢又提醒了她一句,她才回过神来。

“那,我可以离开了么?”她小心翼翼,心情复杂的看着刚才抱过自己的这个男人,或者说男孩问道。

“嗯。你可以离开了。”王欢轻声的答道。然后,他就见他抱过的这个女人转身朝后走,速度不是很快,一边走,还一边用手摸着眼泪。

当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王欢心中的那根弦,就“崩”的一声,响了一下。于是,下意识的,他就发动了疾走功,赶了上去,走到黄琬的身边,轻声的对她道:“我送送你吧!”

他见黄琬没有任何回答,只是小声的,极其压抑的低声饮泣,然后,便又鬼使神差的加了几句:

“如果——我是说如果,明天你饿了,想吃东西的话,就过来找我吧。看这样子,救援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来。我明天准备用食物作为报酬,召集一批人,帮我干活。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也可以过来。我可以在我的准备成立的公司里面给你保留一个职位。其他的福利或许没有多少,但不饿肚子,还是有保障的。”

说完之后,见黄琬还是没有理他,就觉得再没有什么话可以跟这个刚才拥抱过的女人有所交流的了。尴尬之下,就再次发动疾走功,风一般的跑回了自己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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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西斯,CCIEEE,SHUCI1997三位朋友的打赏!

再次拜求一下兄弟们,如果没有订阅VIP第一章的,帮席子订阅一下。现在离两千订阅,还有老长一段距离。没有两千,封推的机会,貌似就没有了。

145,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上)!

145,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上)!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但一百二十多个生还者的内心,却变得更加的黑暗。面对那遥遥无期,始终不见踪影的搜救队,经过了三天两夜无望的等待之后,大部分人,差不多都已经绝望了。不少被饥饿折磨得连地上的草恨不得都想抓两把来吃的生还者们,在等待救援队无果的情况下,第一件事,就是成群结队的赶赴远方的森林,寻求能够果腹的任何东西。

不错,是任何东西,任何足以果腹的可食之物。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却听到了一个消息:这个山谷的本土派,就是那个猖狂无比,敢打富打官的,据说名叫王动的年轻仔,成立了一个叫什么“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团体,该公司愿意以一个人一条一斤重的鱼,或者一半重的肉为代价,雇佣愿意为他干活的人干活。

此消息一出,立刻就在生还者当中引起了一阵轩然大*。众乘客哗然。很多人,一开始想到的就是不信。他们的理由很简单:这个叫做王动的家伙,那里去找那么多鱼肉来当工资发给大家啊。

但是众人的猜疑,在几个胆子大的,不怕得罪以“双庆闻人”匡豹和双庆政府官员唐志华为首的“官员富商派”的几个人前去王动的帐篷处亲自询问了一番后,“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要招人为他们干活的消息就被证实了。

“鱼,好大的一堆鱼,满地都是,每条看起来至少都有一斤重!还有一头被打死的山羊!”去而复返的一个右脸上长有几颗黑麻子的年轻乘客向等待消息的众人说道,眼中满是惊奇。

“啊,不会吧?他们从哪里得来的那么多鱼?又在什么时候猎到的羊?”其中一个人发出了一声惊呼,问。

“不知道啊!没问,人家也没说。”那个去看过的年轻人道。

“干什么活?干多少活才能换他那一条鱼和半斤肉?那什么七绝公司要招多少人?”又一个人连珠带炮的问道。

“伐竹!建竹楼!二十根胳膊粗的毛竹换一条鱼,或者半斤肉。人数不限,以地上的鱼和羊肉为限,发完为止。”年轻人又道。

“砍竹子啊?哪里有竹子啊?而且,咱们也没刀和锯子呀?想伐也没工具啊!”其中一个有些富态看起来有些容动的中年人苦着脸叹道。

“哈哈,我倒是在行李箱中托运了一把西瓜刀。昨天那帮去森林打猎的人回来说在森林里看到有大片的竹林。我还说等会也去森林里碰碰运气呢。不过现在倒是不用去了,正好可以去赚条鱼来吃吃。”

一个一头黄毛,胳膊上刺了个青色老虎的年轻人,“哈哈”一笑,兴奋的对周围的几个人炫耀道,之后,便走到那位了解过情况的麻子身边,问,“对了,这位兄弟。那七绝公司有没有说如果自带工具的话,那可不可以多兑换一些鱼和肉?”

“唉,兄弟,我说的这个二十根胳膊粗的毛竹换一条鱼,或者半斤肉就是自带工具的换法啊!如果他们提供工具的话,则鱼肉减半!”话音刚落,就听到周围传来一阵咒骂声。

“操,怎么他**/的这么黑啊!减半?那不是20跟毛竹只能换半斤鱼,或者二两五钱肉?”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人愤愤不平的道。

“奸商!真是一个无良奸商!我,我一定要向工商局举报这个什么七绝,七绝公司!”说话的是一个大热天还打着一条红色领带的老头。在听了麻子青年的话后,立刻跳了起来,吹胡子瞪眼的叫嚣道。

但麻子青年在听了上面那两个一个喊黑,一个喊奸商的人的话后,心头却骂了一声“白痴!还工商局!”,心想,人家只有一把匕首和一把水果刀,早就有人拿走砍竹子去了,老子想要要还没有呢。就是你现在过去想被人“黑”,愿意被人“奸”,你也没那资格啊!

他不想理那两一中一老的两“愤青”。而是转头对那个说自己有把西瓜刀的刺青男,低声道:“哎,兄弟,跟你商量个事:你那西瓜刀,等你用完了的时候,能不能借兄弟我用一下啊!**,我都已经饿了几天了,再不吃点东西,恐怕撑不到救援队来救,自己就先饿毙了!”

“哈哈,没问题,兄弟!好说好说!”刺青男拍了拍麻子的肩膀,豪爽的道。然后两人一道离开,先去刺青男那里去拿行李。

周围的众人看到麻子和刺青男一并离去,准备去给那个什么七绝公司打工换吃的,很多人便动了心,一些手中有工具的人像刺青男一样,变得喜笑颜开;而那些大多数两手空空,什么工具也没带的人,则成了一副苦瓜脸。一些人围在有工具的人身边,像刚才的麻子一样,低声下气的求着那些有工具的人,在他们不用的时候能不能借来一用,或者干脆要求一起伐竹的。

但坐飞机还带着什么小刀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见没什么机会,则只有悻悻的离开,想起他的办法去了,不少人则是沿着小溪,想亲自到那个什么七绝公司问一问。看他们还招不招其他工种的人才。

很快的,三三两两聚集在飞机周围的乘客便一哄而散,走了个精光,他们的方向,自然是那个什么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一开始不少人还畏惧匡豹和唐志华这一官一商的yin威,不敢去,只是站在一边观望,但后来见越来越多的幸存者一窝蜂的都在朝那顶蓝色的帐篷涌出,就把心底下残留的那点点畏惧抛到了九霄云外。

横肉男见周围的人都走了个精光,只剩下他自己和红领带老头,横肉男便走到红领带老头的旁边,压低声音问:“大爷,你有没有带什么工具?”

“没有!就是有,我也不会给那奸商做事!”红领带老头一脸怒气,气呼呼的道。

横肉男脸上皱起难看的笑容,点头附和道:“是是是!**,真是太黑了。那七绝公司,把咱们当什么了?当猪来宰吗?大爷,您歇着,那狗日的七绝公司是在是太过分了!我去看看他们到底在搞什么名堂,看能不能帮大伙儿讨个公道。”说完一转身,便一溜烟的跑了。

“哎哎哎,你个年轻崽。怎么跑了?等等我,我也要去看一下他们是怎么无法无天,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投机倒把,压榨劳动人民的!”红领带老头见横肉男也在朝那七绝谷跑,心头一急,于是也鼓起余力,跟在横肉男的后面,朝兰色帐篷那里奔去。

波音737,驾驶室。

机长李长空,副机长叶飞,乘务长江梅。空乘人员黄琬,沈月和郭楠正聚在机长室内,商讨着这个今天早上才突然冒出来的什么“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

叶飞颤抖着手指,指着远处那顶蓝色的帐篷,但此时此刻已经变得人山人海的地方道:

“卑鄙,真是卑鄙!何大洋和王欢那两家伙,真他**/的是卑鄙无耻!还说什么‘跋山涉水,历尽艰险,九死一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打到了猎物’,怎么半天未见,就打了几十条鱼和一只羊?欺骗,这是他**/的赤/裸裸的欺骗啊,空哥!”

“就是,那何大洋怎么能这样啊?不是说很难打到猎物吗?现在地上的猎物又是从哪里来的?”乘务组长江梅也是一脸不忿,有些生气的样子。

“实在是太阴险了!当初那何大洋帮咱们救人捞尸的时候,我还觉得他还是一个好人,想不到这家伙怎么当着人一套,背着人又是一套?难道是怕咱们占了他们的便宜不成?”说话的是唯一的空哥郭楠。

“恐怕人家就是怕咱们占他们的便宜呢!早知道,就不该送可乐给他们!你说是不是,婉婉?”一边的沈月不阴不阳的道,然后又转头问身边的姐妹黄琬。

“啊,什么?你们在说什么?”心神不宁,神游天外的黄琬被旁边的沈月用胳膊顶了一下,回过神来,不明所以的道。

“婉婉,你怎么了?怎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沈月见黄琬答非所问,魂不守舍的样子,就急忙关心的问道。

“是啊,婉婉,是不是昨晚拉肚子拉得太厉害了?要不要我给你拿几颗‘泻立停’来吃?”乘务长江梅也适时关心道。

“啊,梅姐,月月,我,我没事!可能是肚子,肚子有些饿,人有些发昏。精神不太集中!”黄琬心中一惊,急忙找了个理由搪塞了过去。

昨天晚上,她过了很久才回到机舱,这自然让就睡在身边的沈月好奇,一问之下,黄琬就支吾着告诉她可能是吃了冷的食物,拉肚子。

而今天一早,沈月就将黄琬拉肚子一事告诉了众人。

机舱内的几个人听黄琬说是肚子饿,就不怎么开腔了。现在这个时候,谁不饿肚子啊?每个人已经平分了三盒航餐,其他人也不可能将还剩下的最后一盒航餐贡献出来,所以也是爱莫能助。

最后还是跟她关系最好的沈月对她道:“婉婉,既然你身体不舒服,那就去休息一下吧。我和机长他们再想想办法,看今天能不能弄点吃的出来,给你补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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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第二更将在晚上八九点钟的样子。

感谢“厉害高手,暗の痕伤,12345`

,飞緖,日得起壳子”五位兄弟的打赏以及头月票的兄弟。

146,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中)!

146,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中)!

“不,没事的,月月。你们继续谈吧。我在这里坐一会儿就好了。”黄琬没有听从沈月的劝解,而是想继续留在这里,看驾驶室的这几个人打算怎么办,怎么对待那色狼的那个什么皮包公司。

听了几人对何小海在一夜之间搞出来的那个“七绝谷谷发展有限公司”的看法,机长李长空的脸上一脸淡然,高兴是不可能的,但要说有多么愤怒和失望,那也看不出来。

事实上,当昨天叶飞苦着个脸,提着一块野猪肉,然后唉声叹气的给他讲了自己探听到的消息后,他就已经失望过了。他自然是不信那个何大洋给叶飞讲的那个“狩猎传说”,人家这样讲,不过是推诿之词,明显的就是不想透露自己食物的来源,只不过叶飞当时信以为真罢了。

果然,24小时不到,那个何大洋他们就不知道从哪里猎到了如此多的猎物,而且还成立了一个什么狗屁公司——他们以为他们是谁?占山为王的土匪?还想在自己一飞机乘客当中招兵买马?

对此,李长空是相当的疑惑,搞不懂那个何大洋到底想干什么。建竹楼?那有什么用?可能他的竹楼还没建好。救援队的飞机就已经到了,那个时候,人都走完了,谁还给他建什么劳什子竹楼啊!莫非他打算在这里过一辈子不成?

“搞不懂,搞不懂那见人是人,见鬼是鬼的狗日的啊!”李长空在心中叹息了一声,脸上还是平静如水,甚至还泛出了淡淡的微笑,对着几人道:

“何大洋他们大概是不想透漏出食物的来源,所以昨天阿飞去问的时候,他才说出什么千难万难的话。这也没什么好说的,谁都有自己的秘密,何况还是在这个人烟隔绝,人心浮动的荒山野谷!这样吧,咱们的食物也不多了,最多只够吃一天。即便今天不吃,到了明天,没有冰箱的航餐也要坏了。待会儿我和叶飞,郭楠去森林打猎,如果没打到猎物,我们就摘些野果,听昨天去过森林的乘客回来说,里面的各种野果还是有不少的。而梅子,婉婉,月月,你们三个女孩儿,去何大洋的公司看一下。我想。他们既然成立了公司,要想搞建设,恐怕要想招的也不止砍竹子的那些人,其他的一些干杂事的估计也会要不少。你们去看一看有没有机会,我想,凭着前两天和他何大洋结下的关系,他应该会照顾一二。我的想法就是这样,你们有没有什么意见?”

对于机长的安排,剩下的几个人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飞机派的二十几个人,就被分成了两波:一波在两位机长的带领下去森林打猎摘果,另一波则在三位美丽空姐的引领下去了王欢和何大洋才成立的,没有经过任何官方批准的皮包公司。

听了机长的安排,黄琬的心中就有些打鼓。有了昨天晚上那段不堪回首的“十分钟”,她是万分的不愿意再次踏入那色狼的领地。然而此时,看着沈月和周围一群人跃跃欲试,兴奋不已的样子,她又实在找不出什么原因不去。最后,在飞机下的沈月来回催了几次之后,迫不得已,才极不情愿的从黄色的滑梯上滑了下来。随众人一起逆着谷中的小溪,朝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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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成立,自然不是王欢想出来的,而是他的跟班,现在成了他的管家的何大洋那烂脑壳想出来的点子。昨天在森林里的时候,当王欢问他应该如何快速的,合理的聚集自己的势力时,何大洋想也不想的就对王欢道:

“老大,如果是古代,咱们可以成立个帮派,你自封为帮主或者盟主;如果在学校,咱们可以成立个社团,你可以当个社长;但放在文明开化的现代社会,要让所有人,特别是这一飞机差不多都受过高等教育,大多数本身就是各种公司企业的白领金领们,没有抵触,易于接受,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成立一个公司,通过公司招收员工,让他们成为你的雇员,然后壮大你的势力。这个时候,你的身份则换成了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什么CEO也可以,随便自封。”

“那只是称呼不同咯?”王欢问。

“对,仅仅是称呼不一样,换汤不换药。老大,你还是整个公司至高无上的存在。”何小海双目放光的答。

“BINGO!就这么办!咱们明天就成立一个公司,公司的名字就叫‘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我自认总经理。你来当我的办公室主任,甜甜和晓乐当我的秘书。我还需要两个助理,咱们明天开始大力招人,建房子!至于你需要什么助手,明天也可以招,人数暂定为一个。”

就这样,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就在王欢和何小海二人的一问一答中成立了。

何小海有些郁闷,他本来想让王欢当董事长的,他自己则可以当个总管全局的CEO。但现在王欢既然要他当个什么小小的办公室主任,他也不敢说不愿意。要得知道,公司所有的启动资金——源源不断的各种肉食,都需要王欢去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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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小海帐篷前的一块空地上,密密麻麻的堆放着一堆死鱼,隔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鱼腥味。如果在平时,这帮坐飞机的老少爷们,大妈大婶,小姐太太恐怕早就捂着鼻子,离得老远,但此时此刻,他们却双眼发绿,饥渴无比的看着这堆混合着鱼腥味和血腥味的死鱼。恨不得走上去抓起一条就朝口里送。

除了四五十条死鱼,还有一头肥硕的,已经被剥了皮的山羊,露初一身红兮兮的瘦肉,引得不少围观者大吞口水。

鱼群和山羊的旁边,用竹杆插了面跟何小海帐篷同一颜色的长方形小旗,小旗上用红色的染料歪歪扭捏了写了几个大字:

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

不用说,小旗的材料正是何小海从自己的帐篷上割下来的降落伞布料。而上面的红色染料,却是他借郑燕的口红写在上面的。早上一早,当他做好这面旗帜,往地上一插的时候。就向山谷中的一百二十多个生还者们宣告了他和王欢的这个“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成立。

此时,何小海正站在公司的旗帜旁边,大声的对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生还者吼道:

“大家不要慌,也不要挤!本公司对所有的华夏公民一视同仁,每个人都有机会,只要他从森里里面砍二十根胳膊粗的毛竹,扛过来——甚至不需要大家卖力的扛过来,只需要扔入溪中,让毛竹飘过来,运到我帐篷的附近,就可以换一条鱼,或者半斤羊肉。每个人都有机会,每个人都可以换。”

“那我砍六十根竹子是不是可以换三条鱼啊?”有人问。

“因公司的资源有限,为了保障大多数乘客的利益,每人每天做多可以换两条鱼或者一斤肉。先来先得,换完为止!”何小海卖力的解释道。

“我们没有伐竹的工具啊,你们公司出工具吗?”另外一个人问,他这一问,却问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因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伐竹工具的。

“工具自带。本公司不负责任何工具。但本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于某些特别困难的乘客,比如老人以及带着小孩的妇女,本公司现有一把匕首和一把水果刀,可以向上面两种乘客出租,但是需要向借工具的人收取所获一半食物的租金。想借工具的人在借工具的时候需要用随身携带的行李作抵押,并且保证不能用所借的工具干伐竹之外的事——自卫除外,一经发现,本公司将收回借出的工具,没收他抵押的行李,并将他拉入本公司的黑名单,以后永不录用!这点还请那些借工具的人务必记清楚了!”

何小海将这条规矩向周围的人一讲,立刻在众人里面掀起了一阵轩然大*。

“你们这规矩是不是太苛刻了?为什么要上交一半的食物?三分之一不行啊?”

“为什么还要抵押?抵押在你们那里的行李万一不见了东西怎么办?”

“好黑呀!你们这公司太黑了。这不是套机倒把,坐地起价吗?”

“……”

“不公平啊?不是说一视同仁吗?为什么老人和带小孩的妇女就可以受到优待?”

此人的问题刚一问完,就引来周围不少人特别是老人和妇女儿童的炮轰——什么不尊老爱幼啦,还没有没良心啦?一看你就是个忤逆子啦?人渣啦,社会的蛀虫啦,等等不一而足。一时间。倒是让那些对七绝公司的这条“租借政策”不满的人的声音,小了不少。

何小海见围着他的众人渐渐的有要跑题的趋势,于是急忙抬起手,向众人压了压,道:“由于本公司才草创不久,各种资源相当匮乏,特别是像刀具这种生产工具,更是不容有失,迫不得已,才定出比较严苛的规矩。如果有人对此不满,尽可以不借,本公司概不阻拦!本公司与各位的一切交易,与各位签订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合同,都是本着公平公正,在大家自愿的基础上生效的。好了,下面还有谁有疑问?如果没有,大家就去伐竹吧。先伐先得,不伐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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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下)!

147,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下)!

“我还有一个问题!”又有一个乘客举手道。

“好。你说!”何小海意气风发的将手一指,指向那个想发言的乘客。

“我没有工具,砍不了竹子。也不老,而且是男性,所以我也就不奢望你们那两把匕首和小刀了。我想问的是:你们公司除了招伐竹工外,还要不要其他类型的人才啊?”

这个留着个这小胡子的中年男人的话音刚落,四周还有些吵闹的人声,顿时就安静了不少,静静的听着何小海如何回答。因为大部分人按照七绝谷公司招收员工的标准,都是不合格的——要么没有工具,要么不是老人,也没有随身带着个小娃娃。

“除了伐竹工之外,本公司还招收两类员工。其一是会用竹子建房子的建筑工。另外,本公司的总经理王动先生还需要招收两名助理,来辅助他处理日常工作。本人也需要找一个办公室副主任,来帮助本人处理各种事务。”何小海高声的向众人道。

他这一说,底下就有不少人叫了起来。

“啊,我是搞建筑的。别说几座小小的竹楼,几百层的摩天大楼都给你们盖得起来!直接照我吧”

“招我招我!我也是搞建筑的,不过是搞室内装饰装潢的。我可以把你们总经理的办公室装饰得如同皇宫一般!”

这两人的话刚一说完,就遭到了周围不少人的齐声鄙视:

还摩天大楼。还皇宫!在这个鸟不拉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深山野谷,连颗铁钉都找不到,还建毛的摩天大楼啊!装个毛的皇宫啊!

但另外有很多人,则没有理这两个不切实际的蠢蛋,继续问着他们各自关心的问题。

“建竹楼的工资待遇怎么算啊?我只是个设计师,有没有工人来干活,把我的设计变成实物啊?”

“应聘助理有什么要求?有什么待遇?”

“……”

见下面的人又向自己提了不少问题,等积累到差不多的时候,何小海扬了扬手,示意下面的人安静下来。或许是感受到了旁边那堆鱼和那只羊的威力,底下的人大部分人倒也听话。

何小海清了清有些干涩的喉咙,向底下的人缓慢的道:“建筑工有两种,一种是负责设计指挥的指挥设计师,一种负责打杂干活的力工。前者只招两名,后者若干。所以用不着担心没人给你干活。指挥设计师每天两条鱼,或者一斤肉,工作八个小时。打杂的力工待遇减半,工作时间也是八个小时。设计指挥师需要面试,面试合格后即被本公司聘用,立刻享受本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即不管有没有活干,每天都可以领工资,一天一结。力工和伐竹工都为临时工,工作后才有工资可拿。

“至于总经理和本人的助理,也需要应聘和面试。合格后马上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总经理助理享受同指挥设计师的同等待遇,本人的助理享受力工一点五倍的待遇。助理的要求为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岁和35岁。好了,本人对大家的问题回答完毕,今天将不再回答任何问题。需要应聘建筑设计师和助理的朋友,到董秘书和景秘书那里去等个记,到时候本公司会派专人来面试大家。建筑力工目前由于竹子还没砍回来,暂时不收。大家该干啥干啥,这就散了吧。”

何小海朝围着他的人潇洒的挥了挥手,然后便转身朝董晓乐和景甜那里走去。从他把公司的旗帜插在他帐篷前的那一刻开始,自我感觉良好的何小海就像变了一个人样,整个人的气质大变,变得从容不迫,挥洒自如,颇有一番领袖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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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黄琬跟着江梅,沈月等一帮飞机派的人赶到何小海的帐篷前时,却发现那个两天前跟他们的机长称兄道弟的何大洋,大洋兄正被几十个生还者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围得水泄不通。她们根本就挤不进去,于是只有站在外面,听着那个何大洋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向周围的乘客解释着他们公司的招聘制度。

她们来的时候,正听见何大洋朝众人说着助理的事,听到他解释完毕之后,江梅几个人便觉得自己有戏。

“梅姐,你说,咱们是不是也去报个名呀?”沈月看着周围不少符合七绝公司招聘条件的女性乘客,已经再朝董晓乐和景甜所在的那顶蓝色帐篷处走去,就有些心急,害怕去晚了让其她人抢得了先机。

“去,怎么不去!一天可有两条鱼或者一斤羊肉呢!如果我们三人有两个人都被录取了,那就是四斤鱼或者两斤羊肉,咱们在找些野菜,加上你空哥和飞哥他们采摘的野果,咱们六个人,也差不多够吃了。”江梅立即道。

“就是啊,四斤鱼或者两斤肉,那可是相当于砍了八十根竹子呢!梅姐,婉婉,咱们快点去吧,你看,已经有很多女人都去登记去了。”沈月见已经至少有十几个适龄女生已经在开始登记了,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两个颇具姿色,气质不俗的女人,她的心头就有些慌张。她虽然对自己的外貌相当的有自信,但在这么几天之中连续见了郑燕和景甜这两个上帝精心雕琢的,丝毫不输于她。甚至还犹有过之的超级大美女之后,她的自信心,才首次受到了的质疑和挑战,这个时候,沈月才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就话,还真不是白说的。

于是,几个人,随着众人,便开始朝董晓乐和景甜那里涌。

黄琬跟在众人的后面,心情是异常的复杂。与忍饥挨饿的大多数应聘者不一样,由于昨天晚上吃得太多,她现在的肚子,感觉还是饱饱的,所以她能够完全不受本能的影响,“理智”的考虑眼下面临的问题。

有了昨天晚上的经历,让她自然而然的觉得,那个色狼,在已经有了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个美女当他的秘书后,还要再找什么助理,而且还是年轻的女性,纯粹就是不安好心。欲壑难填!莫非,那色狼搞了这么个助理招聘会,不会单就是为了自己吧?想到昨天晚上离开的时候那色狼说可以给自己保留一个职位,那么自己肯定会被录取,自己这么走上去,岂不是羊入虎口,自投罗网?

但马上,她又开始骂起了自己:“黄琬啊黄琬,你怎么这么自恋,这么不知羞?怎么会以为那色狼真的是为了自己才开的招聘会?而你自己就一定会被录取?”

所以,当她看到越来越多。已经有不下二十个年轻女性前仆后继的围在董晓乐和景甜二女那里登记的时候,跟沈月和江梅一样,她立刻就感受到了不少压力,当她仔细瞧了瞧,发现其中还有两个姿色不俗的年轻女人时,那种竞争的感觉,就更加强烈了。

“万一,万一那色狼看到了其他漂亮的女人,而忘了他昨天的承诺——”见竞争如此厉害,黄琬又开始患得患失起来,担心那色狼说话不算话。

就这样,带着一种七上八下,既想走又想留的复杂心情,黄琬跟在江梅和沈月二女的后面,排着队,随着等待登记的人流,一步一步的接近正坐在草地上,在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上“刷刷刷”的登记着应聘者姓名,年龄,学历等基础资料的董晓乐和景甜。

江梅在走在三人的最前面,当轮到她的时候,她便急忙换上了一副亲切和蔼的笑容,对着登记的二女轻声道:“晓乐,甜甜,真没想到,原来是你们在这里登记啊?”

“啊,梅姐,月月姐,婉婉姐,你们也来应聘动哥——王总的助理来了啊?”正在跟旁边埋头登记的景甜重复着前面一个应聘者基础信息的董晓乐一抬头,见连三个鹤立鸡群的空姐也在站了自己的面前,就有些吃惊。

“是啊,晓乐,甜甜。我和你月月姐和婉婉姐来晚了,我们都愿意做他的助理,帮动子分忧解难,你看。能不能,能不能在他面前帮我们递个话,这个什么登记面试的,就给免了?”前面的江梅有些面色发红的道。她想着自己堂堂一个空乘组长,机长的老婆,现在竟然为了一天能赚两条臭咸鱼,来央求两个十七八岁的小丫头,想一想,还真的有些难为情。

听了江梅的话,董晓乐面露难色,有些难以启齿的道:“梅姐,何主任在招聘之前就给我们开过会的,说,说是要一视同仁,要程序走,谁,谁不能例外!”

而周围饥肠辘辘,正在等待面试通知的人,见前面的这几个空姐竟然跟两个登记的小丫头认识,心里就是一紧,现在又听这个叫江梅的空姐想开后门,直接录取,哪里肯依,马上就炸了锅:

“哎,怎么回事?怎么开始走后门了?”

“就是啊!空姐就了不起吗?在飞机上了不起,落了地还想猖狂?”

“反对特权!要一视同仁!何主任都说过了,一切都会公平公正!难道你们公司的领导说话不算话,马上就出尔反尔吗?”

“我也认识董秘书和景秘书,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面试,直接录取呀?”

“公平,我们要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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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贺蛋疼式丶寂..”正式成为“七绝盟”总盟主王欢旗下的第五位记名大弟子!

五弟威武!

148,秦晖想当常务副总!

148,秦晖想当常务副总!

今天一早,当何大洋一早跑到机舱。借他老婆的口红,在一个长方形的破布上写上“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九个鸡爪般的大字时,他还在那里哈哈大笑,取笑何大洋莫名堂。

但半个小时后,当一机的乘客,除了那些一早就去森林打猎的生还者外,全部因为那面旗帜而陷入了沸腾,甚至是癫狂当中时,他才晓得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然后,紧跟着,就是一种“被出卖”的愤怒,从秦晖的胸腔之中喷薄而出!

“你那个师弟和何大洋,到底是在搞什么名堂?成立公司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就仓促上马?他眼里还有没有你这个师姐?还有没有我这个师姐夫?乱弹琴,简直是乱弹琴!”当时的秦晖,怒发冲冠,气愤不已的对郑燕道。

而郑燕,虽然对于王欢和何大洋二人不声不响,连自己也没告知一声就搞出了一个什么发展公司有些吃惊和不悦。但却也没自己老公那样“怒发冲冠”,气得不行。她见自己的老公非常生气,就急忙安慰道:“老公,你不要生气,我马上去问问王动公司的事。现在他们那里已经围了一大堆人,可能是太忙,分身乏术!”

“忙,忙个屁!那何大洋当初像你借口红怎么不给咱们说清楚?后来他们两个即便再忙,也可以指派董晓乐或者景甜来告知我们一声啊?我看他们分明就不把你我放在眼里,想吃独食!”秦晖愤愤不已的道。

听了秦晖的抱怨,郑燕也无法反驳,愣了愣,然后才道:“……可能,可能是王动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吧。老公,你别急,我马上过去看看,问问我师弟。”说着,郑燕就准备朝王欢那里走。

秦晖见自己的老婆要过去找王动那总经理询问情况,心里面一喜,但脸上还是作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叹道:“算了,你那师弟还小,不懂事,很多事情考虑不是很周到,咱们大人不记小人过。但他不懂事,你这个师姐和我这个师姐夫不能不懂事啊!他一个才出校门的学生,那里懂得如何管理公司?你就跟他说。我愿意屈就去给他这个皮包公司当个常务副总,帮他分担分担。算起来,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你我两个不帮他,

哪个还那么好心的帮他?还有,你顺便提醒一下他,那个何大洋有点阴险,叫他一定不能重用!你那师弟才出校门,没见识过什么叫做人心险恶,很容易受人欺骗。我看他连我们也没通知,就把公司成立了,那多半都是受到了何大洋那家伙的蛊惑。这点你务必要点点他。不然,人家把他卖了他都不知道。”

“我,我试一下吧。”郑燕见自己的老公又是“常务副总”,又是要自己在王欢的面前给何大洋“下烂药”,一时之间,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先点点头。

于是,当郑燕离开后,秦晖就跟着走了上去,然后站在离王欢帐篷不远的草地上。来回徘徊,焦急的望着几十米远外的正谈着话的两个人影,一张英俊无比,魅力十足的俊脸,此时,也因为过度的紧张和担心而变得有些扭曲。

但这却依然无损秦大帅哥的帅气。跟漂亮的女人一样,即使她们生气或者发怒,也有一种让人我见犹怜的“生气美”,“楚楚美”。

正当秦晖背着双手,忐忑不安,心神不宁的时候,就见回答完了问题的何大洋朝着自己这边走了过来。刚才何大洋如同众星拱月一般,被几十个乘客围着,侃侃而谈,挥斥方遒,让秦晖是又妒又恨。他以为,像这种大出风头,掌控一切的场面,只有他秦晖这种相貌无敌,气质绝佳,口才一流的人才才最有资格上场,何大洋这其貌不扬,只会溜须拍马,讨王动那白痴欢心的蠢材,怎么配?

但现在人家毕竟已经是“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掌管除财务(食物)和人事方面的一切大权,自己以后当了常务副总,也不能离开这家伙支持的,所以。他见何大洋意气风发,虎虎生风的走了过来,就急忙抢先两步迎了上去,面带笑容的道:“大洋兄,恭喜呀恭喜!现在,我是应该叫你大洋兄呢,还是叫你何大主管呀?”

“哦,原来是秦兄啊?什么风把你吹来了?秦兄,你这么说就见外了嘛!什么主管不主管的,都是给办事跑腿的劳碌命!直接叫我大洋或者老何就行了!以后可不许这么客气了!”仿佛将昨天晚上与秦晖之间的龃龉和不快忘得一干二净,见到秦晖之后,何小海也是春风满面的道。

“哈哈,行,你我两兄弟,反正以后都要给王动那家伙打工的,就不必那么客气了。”秦晖哈哈大笑,拍了一下何小海肩膀,然后话风一转,道:“不过,老何,你娃可有点不耿直哟?你们成立个公司,怎么连我和郑燕都不通知一声,这么快的就仓促上马?再怎么说。郑燕也是王动大学的师弟,我也是他的师姐夫啊?不地道,老何,你这有点不地道啊?”

“**,这狗日的蹬鼻子就上脸,你他/妈算老几啊?还师姐夫?老子呸!恶心!”何小海心中口水狂喷!他看了看远处正在跟王动交涉的郑燕,搞不懂王动会如何处置这对“金童yu女”,在明确知道他的态度之前,也不敢将自己的心迹老老实实的流露出来。而且他心头还有些暗暗的担心,王动这家伙不设副总,给自己也只是给了一个办公室主任的头衔。副总位置悬而未决,会不会——

一想到这里,何小海就只有先将心中对秦大帅哥的厌恶和不满压在心头,怕万一这家伙走夫人路线,曲线救国,最后骑在了自己的头上,那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于是正了正神色,一脸正经的道:“秦兄,冤枉,我这是天大的冤枉啊!今早我借你老婆的口红时,你问我干啥,我不是告诉过你用来写公司的旗帜吗?难道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什么?这,这——”秦晖被呛了一下,这才想起今天早上人家是告诉过自己他和王动要成立公司的,只是他当初以为是在听天方夜谭,根本就不相信罢了。他被何小海反驳得哑口无言,于是脸上就有些难堪,讷讷的说不出话来。

见秦晖吃了瘪,何小海心头就是一阵难言的舒爽和快慰,哪还不发扬他痛打落水狗的风格?于是继续揭底道:“咦,秦兄,你,你怎么不咳嗽了,难道你吃了什么神药,把你那超级大流感给治好了?恭喜啊秦兄!待会儿一定要跟弟妹好好说道说道!”

何小海的这一反问,却是让秦晖心下骇然,噎得不轻,心头大惊的他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刺激般,卡脖子捶背,马上就是一阵翻江倒海的剧烈咳嗽。

何小海见了秦晖小丑一样的表演,心头肠子都要笑断了;面上却是一副关怀备至的神情,道:“唉,秦兄,你看我这副乌鸦嘴!对不起对不起!你要不要紧啊,秦兄?要不要我去叫弟妹过来照看一下你?”

“……咳咳……不了,老何!我……咳咳……我这是老毛病了,时好时不好的!你。你就不要过去打扰总经理他们谈正事了……咳咳……”秦晖拍打着自己的胸脯,咳咳耸耸的道,心头恨不得将眼前的这个家伙一棒子敲死!同时也在暗恨自己大意了,其让人起了疑心还不是最大的问题,要是让自己的老婆怀疑起自己来,那——

后果将不堪设想啊!

何小海跟这个装模作样,不知道为什么要装病欺骗老婆的家伙寒暄了一阵,见董晓乐和景甜那边已经快将所有的应聘者登记完毕,就向秦晖告了辞。

“甜甜,晓乐,怎么样?都登记完了吗?”何小海笑呵呵的对着王欢的两个小师妹,现在则又多了一个身份,王欢的秘书道。

通过昨天晚上王欢对两女的在乎程度,心思缜密的何小海就明白,这两个小美女,只要有王欢在的一天,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小看和得罪的。

“何主任,已经全部登记完了。应聘王总和你的助理的,一共有26名,应聘指挥设计师的,一共有10个人。这里是所有应聘者的名单。”董晓乐将一个巴掌大小的本子递给了何小海。

何小海接过之后,大致翻了一下,就见上面密密麻麻,但却清晰无误的记录下了所有应聘者的姓名,年龄,学历,以前所从事的工作等基本信息,何小海满意的点了点头,微笑着道:“不错,非常不错!果然不愧是八中出来的才女!条分缕析,主次分析,字体飘逸,空灵,有大家的风范!字美,人更美!字如其人,字如其人啊!晚上我亲自下厨,好好犒劳一下立了大功的两位大秘书!”

何小海不断的点头,嘴里满是溢美之词,这种不要钱的夸奖和褒扬,对于精于人际关系的他来说,那是驾轻就熟,顺口就来,直将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两女夸得脸颊通红,羞涩无比的谦虚道:“你过奖了,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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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

感谢“一时孤独的蜗牛”的再次打赏!席子笑纳了:)

另外几位投了月票了兄弟,也一并致谢,名字就不细提了!

149,“伟大”与“崇高”!

149,“伟大”与“崇高”!

“郑燕,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王欢一脸淡然的看着面前的初恋。大美女张燕道。此时的他,在经过了这么几天的波*折折,起起伏伏后,差不多已经能够从容的面对这位昔日的恋人。特别是在他做出了要搞他的老公秦晖的决定后,以前那个被郑燕看一眼都会面红耳赤的王欢,仿佛就从此不见了似的。

“王动,你怎么跟何大洋搞了一个公司啊?救援队说不定过两天就来了,你搞个公司,又有什么用呢?”郑燕没有注意到王欢态度的变化,她现在满头满脑的,都是自己老公的嘱咐和期望,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所以干脆说了些不相干的事。

“就在昨天晚上,你们去飞机休息了之后,我们才决定的,师姐。我和大洋是这样想的:这个什么劳什子救援队遥遥无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而现在大部分乘客,都没带什么吃了,很多人都饿了两天两夜了。我见他们可怜。就想帮一下他们。但我一个人的能力有限,虽然能靠着打猎的本事打点食物,但对于一百多号人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到底帮谁?怎样帮?帮到何种程度?都需要拿个可靠的方法和政策出来。我和大洋想了一晚上,于是,就想到了通过成立一个公司,把每天捕获的猎物分配下去。当然也不能白给,需要他们用自己的劳力和本事来交换。当然,如果救援队来了,我这个公司自然没什么用;但如同救援队迟迟不来,它的用处就来了。郑燕,我最初的想法就是这样,你觉得有什么不妥?”

王欢将自己成立公司的“初衷”,向郑燕娓娓道来。

而听了王欢成立公司缘由的郑燕,却有些目瞪口呆,他最初跟秦晖的想法差不多,还以为自己这个“单纯”的学弟,大概是受到了那何大洋的蛊惑,才会成立什么鬼公司,却想不到他的想法竟然,竟然是这么的“伟大和崇高”,一时之间,就有些刮目相看,想着,这个学弟,不仅单纯,竟然还有一付助人为乐的侠义心肠。

“很好。王动,你这样做,很好,我没有什么觉得不妥的,反而感到非常满意。只是,只是——”现在的郑燕,看到大义凛然,对她掏心掏肺的王欢后,反而有些不自然,眼神也变得有些躲闪,“只是”了半天,也没只是个所以然出来。

“郑燕,你想说什么就对我说嘛!咱们,也算是老相识,老校友了,你在我面前,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只要不违背原则性问题,我能够帮的,肯定会帮你。”见郑燕有些支吾,王欢心头快慰,反过来安慰起她来。

这在以前。是他不敢想象的。

王欢这样一说,反而让更加让郑燕觉得难以启齿。她老公心里想着什么,打着什么算盘,冰雪聪明的她其实是心知肚明。她见自己的学弟这么“伟大”,这么“崇高”,这么大度的为着这些跟他毫不相关的乘客着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如果她自己还是不顾一切的为着自己的那个小家打算,是不是太过自私了一点?

无欲则刚!郑燕第一次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以前对于这个自己看他一眼,他都会羞得脸红的学弟,由于自己对他没有什么利益的诉求,所以她可以理直气壮的面对他,甚至是“教育”他。

而现在,这个还未正式走进社会的学弟,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高高在上,让山谷中的生还者人人争先恐后,争着做他员工的总经理,而自己,也希望凭着跟他同校的情谊,给自己的老公谋求一个高层的职位时,郑燕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在这个其貌不扬,内心单纯,只敢偷偷的看着自己的,羞涩的大男孩面前,其实,是没有任何底气的。自己的老公凭什么做人家的副总?这个男孩儿有什么义务和责任需要照顾自己。对自己和秦晖另眼相看呢?

没有,统统没有!

因此,有了这么一番思虑的郑燕,在听到王欢问她的话后,她终于还是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一关,不忍把自己的老公想给他当常务副总这一在她看来,已经变得有些无理甚至是无耻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告诉王欢,只是道:“王动,没,没什么的!学弟,你的公司才成立,事情肯定非常多,那我,我就不耽搁你了,我这就走了!”

“啊,师姐,你这就走了?我还打算跟你商量件事儿呢!”见郑燕突然想离开,王欢急忙对她说道。

郑燕身体一顿,想不到王欢这个时候会叫住她,下意识的心头就是一跳,似乎已经预料到了什么:“啊,学弟,什么。什么事儿?”郑燕有些紧张道。

“是这样的,郑燕。你也看见了,我这个公司现在才初创,什么都不完备。需要不少人来帮我处理各种日常事务。我准备招几名助理,外面何小海正在进行初试,等他初试后,我再去复试。郑燕,如果你愿意屈就的话,我就聘你当我的助理,享受指挥设计师的待遇。你,愿意吗?”王欢说这话的时候。平静的看着郑燕那张闭月羞花的脸蛋,眼神清澈无比,没有任何杂质。

“啊,是吗?你想聘我做你的助理?好,好啊!就是,就是不知道我自己干不干得了!”不知怎么的,郑燕已经陷入了一种巨大的幸福当中。

“很简单。你看,晓乐和甜甜两个才毕业的高中生,不是也在给我当秘书嘛?我这个公司,就是一个草台班子,你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协助我将打来的猎物,通过交换,分给那些乘客,让他们度过难关。对了,郑燕,有一件事事不得不跟你说一下:本来,凭你和我的关系,我是应该给你的老公也安排一个职位的,但公司很小,加上我的能力也有限,确实也养活不了太多的人,目前也没更多的空余职位给他。如果他愿意,可以去筏竹或者以后做建筑力工。当然,如果晖哥懂建筑房屋的话,我聘他当个指挥设计师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好像记得他是双庆大学传媒系毕业的,专业不对口啊。所以,对于你老公,郑燕,目前我却是只有爱莫能助了,只能暂时委屈他一下,看以后公司发展壮大了之后,再看有没有什么好的职位给他。”王欢两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见王欢没能给自己的老公预留一个“正式员工”的职位,郑燕心头虽然有些遗憾,但转念一想。就觉得自己的这个学弟确实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只有一个人,能力再大,再会狩猎捕鱼,所获也肯定是有限了。他能将大部分猎物“让”出来,“分给”那些跟他毫不相关的陌生人,就已经相当不容易,相当的难能可贵了。况且,他还让自己当他的助理,给了自己一个正式员工的身份,无论如何,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一家人了。

郑燕看了看王欢帐篷那里为了得到一个“正式工”的名额,而越排越长的队伍,就更是觉得自己这个学弟对自己不错。刚才那种没能为自己的老公捞到一个“正式工”名额的遗憾和失望便不翼而飞。她是这样想的:反正自己一天能够赚两斤鱼,或者一斤肉,让自己的老公去挖点野菜,两个人差不多就够了。所以,自己的老公当不当什么常务副总,也就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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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燕脸上带着喜色,将自己与王欢交涉后的结果告诉了自己的老公,却见秦晖那张俊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然后,就听秦晖暴跳如雷的道:“什么,让我去砍竹子,当建筑力工?你那学弟还真是想得出来!……咳咳……!郑燕,你,……咳咳……,你看我这样子,能……咳咳……能去干那些重活么?他,……咳咳……他这是公报私仇,……咳咳……公报私仇,对我昨天晚上没去接他而进行的打击报复!……咳咳……,郑燕,你那学弟,他,他是想我死啊!……咳咳……!”

听了郑燕的话后,一心想当常务副总的秦晖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动那蠢货不仅没让自己进入高层,甚至连个“正式工”的名额都没捞到,却叫自己做那吃苦流汗的筏竹工和力工?做贼心虚的秦晖马上就想到了这是王动对他昨天晚上“自私自利,胆小怕事”的打击报复。

见自己的老公误会了王动的“苦衷”,郑燕急道:“老公,你快不要这么说!学弟他也是没有办法啊!他一个人的能力有限,现在公司的规模也小,不需要太多的人。等以后他公司的规模扩大了,我,我再给你争取,好么?”

“争取?以后还怎么争取?现在进去就是公司的元老,等以后公司壮大了,部门多了,再进去就是渣渣,就是小虾米!……咳咳……!”此时的秦晖,张牙舞爪,已经完全听不进去郑燕的劝说。

“老公,有我在里面,不就够了么?一天有两斤鱼,咱们两个人吃,完全够了啊!而且学弟的这个公司,也是权宜之计,等救援队来了,他就会解散。到了那个时候,进不进公司,当不当什么高层,又有什么意义呢?”见秦晖仍然一副气呼呼,怨气极大的样子,郑燕只有继续苦口婆心的劝道。

秦晖咒骂了一番,发泄了一番,更是“猛咳狂咳,要死要活”了一番,终于没了多少力气,对于这个相当不满意的现实,他也只得无奈的接受。只是希望那该死的救援队能够快一点出来救就他于水火之中,让他找点回到双庆那花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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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周末愉快!

今天一看,见JMRK兄竟然成功晋级为本书第一个执事!

恭喜恭喜!

150,笔试,不一般的考题!

150,笔试,不一般的考题!

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的招聘分为三个部分:登记。笔试和面试。

登记完成后,便开始了第二部分:笔试。

笔试的地点被何大洋放在了客机里面的经济舱。现在的经济舱已经被清场,除了26个焦急不安,想应聘总经理助理和主任助理的年轻女性外,就只有三个忙着分发“考卷”的监考老师——董晓乐,景甜和何大洋留在了里面。

所谓的考卷,只是一张罗列了十几个问题的A4纸。A4纸是在被何大洋和王欢暂时看管的行李箱中发现的。除了两包雪白的纸张,还有不少签字笔,正好可以用来给众人考试。

当然,那12个行李包中远远不止一些纸笔,还有很多其他的好东西,以后会一一道来。

待董晓乐和景甜分发完了试卷后,何大洋便站在经济舱的前端,靠近头等舱的地方。

他清了清喉咙,开始语气严肃的道:“本次考试,王总非常重视,特命董秘书,景秘书和我来监考。忘大家严肃对待。现在我宣布以下几条纪律:

1,不准交头接耳。

2,不准对答案,更不能看其他人的答案。

3。整个考试过程请保持肃静,除了咳嗽,严禁发出其他任何声音。

4,若违背以上3条中的任何一条,不管她是谁,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七绝公司以后也将永不录用!

最后,考试时间是一个半小时,做好的可以提前交卷。希望大家仔细思考,认真作答,每一个问题,都相当的关键,非常的重要。现在可以开始作答了。祝你们好运!”

当何小海宣布完考场纪律后,下面26个女生或女人,便急急忙忙的开始做起试卷来。

黄琬翻开试卷一看,第一道题就让她傻了眼。第一道问题的题目是:

1,你如何看待外面世界的潜规则?请简述。字数不限(最好不要超过一千字)。

然后她又快速的扫描了下面的几个问题,里面有主观题,也有客观题。越看越令她吃惊,越看越令她脸红耳赤,心惊肉跳。比如第二道题的题目是:

2,请问你婚否?

3,如果已婚,请问你与你老公一个月过几次性/生活?(该问题选答,如果愿意答,请务必真实填写,切勿胡编乱造!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你的所有回答。将直接关系到你笔试的最后得分!)

4,如果你未婚,请问你是否交过男朋友?交过几个男朋友?

5,如果你交过一个或多个男朋友,请问到目前为止,你与他或他们发生过性/行为没有?(该问题选答,如果愿意答,请务必真实填写,切勿胡编乱造!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你的所有回答,将直接关系到你笔试的最后得分!)

6,在伺候男人方面,你对自己的评价是:

A,从不伺候,也不会伺候。B,一般般,看男人如何对我。C,很尊重男人,很会站在他的角度,替他着想,他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但在男人提出过分要求时,也有自己的坚持和拒绝。D。在我的眼中,没有我自己,只有他。

7,如果你的上司对你有提出你本职工作外的要求,你的选择是:

A,坚决不同意。B,视情况而定。C,完全没问题。

8,……

黄琬一目十行,两三下就将十几道主客观题给看完了。除了其中只有两三题在她眼中看起来还算正常,像“请问,你认为作为一个助理,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请罗列出你认为你最能打动上司的本事或本领。”等,至于其他的问题,则完全是太,太那个了……

“这个色狼,实在是……实在是太过分了。他们到底是在选助理,还是在选情人和二/奶?”黄琬脸色通红,羞愤交加的想到。以她的性格,马上就想愤而离席,将手中的试卷撕得粉碎,团在手中,然后走到那色狼的面前,扔他一脸。她对自己说,再忍一下,再忍一下,

如果有谁马上离开考场,自己也跟着离开,不再考着什么鬼助理。

但五分钟过去了。十分种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之后,黄琬也没看到有谁离开,包括她的两个同事沈月和江梅,都留在“考场”。由于何大洋将26名应聘者分得很开,差不多一排就只留了一人,虽然她在中间,黄琬也无法看到其他应聘者的反应和表情。

“难道这些人都在认真答题?都想当这色狼的助理?难道她们就没发现这色狼不安好心,一看就是奔着找情人去的吗?”二十分钟过,看到没人离场的黄琬轻蹙眉头,有些不解。

实际上,当机舱中的26个应聘者,仔细的看清了试卷上的题目后,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人生出了差不多跟黄琬同样的情绪:羞涩,愤怒,觉得这份试卷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不少人当场就想离开机舱。

但最终导致这些人没有马上离开的原因,一是处于被分隔而不能跟周围同伴交换意见甚至是眼神的她们,怀着跟黄琬一样的心思,在等着有人带头,然后自己再“义愤填膺”的跟进。

二是在开头怒气过去之后,很多人便冷静了下来,开始慢慢的思考出题者的意图来——他们为什么要出这种题目?通过这些题目,他们究竟想得出什么结论?

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所有的26个应聘者,除了黄琬等几个寥寥无几的女人现在的肚子还是饱的,还没感受到饥饿的威力外,其他的二十几个人,包括江梅和沈月在内,此时此刻,差不多都是腹中空空,正在忍受着饥饿的考验和煎熬。与肉体上的痛苦相比,所谓的唐突和冒犯,所谓的“人格侮辱”,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现在的社会。强调的是个人的享受和权利,古人的那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迂腐观念,早就被淘汰,弃之于敝屣了。每天两斤鱼,一斤肉的“高层待遇”,在这个野兽丛生,危险无比的荒山野谷,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得到的。一旦错过,那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了。

所以,绝大多数人,在经过了最初的惊讶、娇羞以及不舒服之外,马上就投入了紧张的答题之中。26个人,却只有3个名额,这是什么概念?——差不多只有十分之一的录取率!自己不认真对待,万人其她人认真了,到时候后悔都晚了。

黄琬见没有人带头“起义”,于是也索性瞧着A4纸上的题目来。

对于第一道关于潜规则的问题,她直接写了一句话:

本人坚决拒绝一切形式的潜规则!并对潜规则的实施者进行彻头彻尾的鄙视和痛骂!

第二题,婚否,她写了一个“否”。

第三题跟她无关。

第四题,有无男友,有几个男友——没什么好隐藏的,写了个“1”。

而第五题,关于有无性/行为,则直接写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第六题,伺候男人,选“A,从不伺候,也不会伺候。”

第七题,上司本职工作外的要求,也选“A,坚决不同意。”。

第八题,……

而对于她认为两个稍微正常的问题:“请问,你认为作为一个助理,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以及“请罗列出你认为你最能打动上司的本事或本领。”。黄琬则直接写了两句话:

做好本职工作!

做好本职工作!

“刷刷”的几笔,不到五分钟,就将所有的问题回答完毕。黄琬瞧着上面的答案,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而一想到那色狼等会儿看到自己写的答案后会产生的表情,黄琬就恨不得大笑两声。

“色狼,你得意吧?本姑娘偏偏就不让你得意!”最后,在姓名一栏,黄琬龙飞凤舞了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黄琬之所以这样写,除了她心里对王欢实在是“恨得厉害”,颇有“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味道外,其余的底气,则是源于昨天晚上王欢的那一“给你保留一个职位”的承诺,所以她才这么明目张胆,无所畏惧。不然,换做其他人,哪怕心头再恨,再不屑,稍微长点头脑,在这个没有超市,缺乏警察和法官的鬼地方,断断也不会像她那样写的。

而事实上,黄琬的顶头上司,空乘组组长江梅的回答,则要“老实、委婉和圆滑”得多。以下便是江梅的答案:

第一题,关于潜规则:

潜规则是当前社会实实在在,真正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潜规则的产生,有其社会的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凡存在就是合理,所有,我们也没必要仇视它,鄙视它,更不能无视它,真正应该做的是适应它,引导它,最后慢慢的将潜规则变成明规则……

第二题,婚否,她写了一个“是”。

第三题,关于与老公的性/生活次数,她则写了一个字:少。

第四题,有无男友,无关不答。

第五题,关于与男友有无性/行为,也是无关不答。

第六题,伺候男人,选“C,很尊重男人,很会站在他的角度,替他着想,他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但在男人提出过分要求时,也有自己的坚持和拒绝。”

第七题,上司本职工作外的要求,选“B,视情况而定。”。

第八题,……

另外两个黄琬认为稍微正常的问题:“请问,你认为作为一个助理,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江梅的答案是:

我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老总助理,除了能够辅助老总,处理各种纷繁芜杂的日常事物之外,最重要的,还要能够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将公司方方面面的发生的大小事物,有选择,有重点,真实可靠,不添盐加醋的传达给老总。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对老总平日的生活和感情等方面加以关注,急老总之所急,想老总之所想……总之,就是要把自己当成是老总的左右手,在他想用的时候,能够用,敢用,能用好。

而下面一个问题:“请罗列出你认为你最能打动上司的本事或本领。”江梅则写道:

忠贞,可靠,不该问的事情不问,不该说的事情不说,不该传的事情不传,以老总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核心利益和终极利益。

而三位空姐当中的最后一位,沈月,则在这张A4纸的答卷上,写的是什么呢?

绞尽脑汁,思前想后,犹豫了又犹豫,修改了又修改,摸了摸自己蔫瘪的肚皮,按了无数次自己的胃的沈月是这么答的:

第一题,关于潜规则:

我认为,关于潜规则,有时候,其实,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题,婚否,她写了一个“否”。

第三题,与她无关,不答。

第四题,有无男友,有几个男友,沈月咬了咬笔头,非常艰难的写下了一个“2”字。

第五题,关于有无性/行为,则极不好意思的写了一个“无”字。

第六题,伺候男人,选“C,很尊重男人,很会站在他的角度,替他着想,他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但在男人提出过分要求时,也有自己的坚持和拒绝。”

第七题,上司本职工作外的要求,选“B,视情况而定。”。

第八题,……

……

第十二题:“请问,你认为作为一个助理,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沈月写道:

勤快,听话,懂事,把秘密烂在肚子里。

第十三题:“请罗列出你认为你最能打动上司的本事或本领。”也不知道跟黄琬是不是心有灵犀,沈月将第十二题的答案COPY了一遍:

勤快,听话,懂事,把秘密烂在肚子里。

答完之后,又检查了一遍,将笔搁在写字的小桌板上,沈月呼出了一个长气。这时,她才发觉,她穿着衬衣的背后,全部都湿透了。白色衬衣湿嗒嗒的黏在背上,极不舒服,让她有一种想马上脱掉的欲/望。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问题不多,只有十二道,而且很多还是选择题,所以26个应聘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答完。但不知什么原因,却没有一个人提前交卷。最后,等到足足过了一个半小时候,当何小海说了声“时间到!请大家立刻起立,将试卷和纸笔留在小桌板上,然后马上离开机舱,等一个小时候后大家等通知进行最后的面试!”里面的26个女生或女人,才乱哄哄,急匆匆的离开了机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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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四千字送到!大家看着席子这么努力的份上,用票票支持一下吧!

谢谢“风吹De痕迹,笑了美,以及JMRK”三位的打赏。特别是“风吹De痕迹和JMRK”兄,已经是多次打赏了。

非常感谢!无以为报,只有把小说写好以飨读者了!

151,选人,准备面试!

151,选人,准备面试!

待所有的面试者都离开机舱后。何大洋把董晓乐和景甜两个女孩儿支了出去,叫她们把王动叫过来“阅卷”。当初叫她倆帮着发试卷的时候,她们是不知道试卷上的考题的。因为作为试卷的26张A4纸,在交给两人之前,就被何大洋每张折叠了一次,再用订书机在上面订上了一颗钉子。而在考试过程中,虽然两女作为监考老师在过道中央转来转去,但何大洋相信,这26个面试者,是不会让董晓乐和景甜两女,看清自己的答案。

这份让26个少女和**们,羞涩难当,在心里把出题者咒骂了一个轮回的试卷,当然不可能是王欢的杰作,而是出自于七绝公司办公室主任何小海的笔下。

实际上,为了这次面试,何小海抓耳扰腮,苦思冥索,整整想了大半个晚上,一共才想了三十多道题目。但最后拿给王欢定夺的时候,却被王欢“刷刷刷”的枪毙了一大半。最后只剩下了12道题目。

不过还好,这三十多道题目的精华都还在,删掉的都是跟业务太有关的东西。删掉了二十多道题目后,王欢只对何小海说了一句话:

“本就是个草台班子,整那么多冠名堂皇的东西有什么用?”

后来何小海一想,觉得深以为然!——真正有用的,能够深入人心,直面其本质的,通常都是赤/裸裸的。

没过多久,在董晓乐的带领下,王欢就来到了旋梯下。

“好了,晓乐,你快过去帮甜甜一起看着咱们的鱼和羊。我猜,那些手脚快的,差不多第一批的竹子已经顺水飘过来了。你和甜甜,郑燕叫他们把竹子整齐的码在何小海帐篷的后面,然后你们三一起,按照20跟竹子一条鱼或者半斤肉的交换比率,把食物换给他们。换鱼还是换肉,由他们自己选。借了咱们工具的,数量减半。明白了吗?”王欢微笑着对董晓乐道。

能够帮王欢做事,为他排忧解难,两位初出校门的女生都感到兴奋无比,觉得特别的新鲜和刺激。董晓乐开心的点了点头,脸上笑靥如花,一笑,就露出了两颗雪白可爱的小兔牙道:“嗯。动哥,我这就过去了。”

地上的鱼,大小从肉眼上来看,别无二致,差不多都是一摸一样的;而旁边的那只羊,刚才王欢也用他的小飞刀,庖丁解牛,将整只羊,除了头和四肢,没有几分钟,就全部“骨肉分离”,变成了一具标本,将周围一帮围观的乘客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个什么七绝谷的总经理,看样子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啊!几个蠢蠢欲动,想趁火打劫的生还者,在看了王欢的“解羊”绝技后,便断了一哄而上的念头,开始老老实实的准备找人借工具去砍竹子,要么等会儿等竹子回来后当建筑力工。

剔下来的羊肉,则被王欢割成了半斤或者二两五钱的一小块一小块,便于一大二小三个美女用来交换竹子。

王欢踏上飞机。何大洋已经在安全门旁边低眉垂首的的恭候了。

“老大,26份试卷都已经收上来了,就等你一一过目。”何小海喜笑颜开的道。

“嗯!”王欢微微点了点头,转头看了眼底下那二十几个彷徨不安,翘首以盼,焦急的看着自己和何大洋两位公司领导的应聘者,每当自己的目光看到谁的时候,那个应聘者便摆出了一副自认为最优雅得体的仪态和笑容,这个时候,不知怎么的,王欢心头就跳出了一副国家元首站在旋梯上,在进入飞机的一刹那,蓦然回首,向送行的各大小人物挥手致意的画面。

王欢没有挥手,只是没有表情的瞧了眼那些等待阅卷结果的应聘者后,就转身进入了机舱。

“老大,这就是她们的答卷,共26分,请你过目!”何小海将26分叠在一起的A4纸张摆放在王欢前面的小隔板上。王欢随便在头等舱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感受了一下头等舱座椅的宽大与舒适;何小海则站在他的旁边,等待他告诉阅卷的标准。

王欢拿起第一张试卷一看,碰巧不巧的,就看到了试卷左上角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黄琬!

他一下就来了兴致,脸色也露出了轻笑,然后一道题目一道题目的看了下去,越看,脸上的笑容就更浓了,到最后,差不多到了快要出声的程度时。王欢强忍住笑出来的冲动,仰头看着何小海,道:

“大洋啊,你说,这些试卷,咱们该怎么来评阅?”

何小海见自己的顶头上司,衣食父母一脸灿然,就知道他今天的心情不错,想着马上就要有伺候自己的助理,自己再也不是孤家寡人,心情就跟着激动起来,然后脸上就露出一副在王欢看来极其猥/亵,极其yin/荡的表情,低声道:

“老大,以我之愚见,对潜规则太过排斥的不能要,这种人,明显还不够“饿”,还搞不清楚眼下的状况,把自己的位子摆得太高,太把自己当回事,让她们进公司,肯定眼高于顶。不肯老实办事。

“结婚的最好不要。结过婚的,年龄太大,油滑,心思都在老公上,肯定不会全心全意的为咱——为公司服务。

“有过男朋友的,可要考虑,但数目过了两个且都发生过性/关系的,不能要。这种女孩,太烂,太不检点,放在身边。不安分啊!

“然后就是第六题,选A和B的不要。这些人一看就是大小姐,以自我为中心惯了——娇生惯养啊!招了她们,也不知道是要她们来伺候咱们还是咱们伺候他们。

“第七题,与第一道主观题有同工之妙,不能要选A的——助理助理,现在的社会,不能满足上司工作之外要求的助理,要之何用?

“而至于最后两道主观题,我觉得,怎么说,说什么,都没关系,最主要的是从中看得出‘听话和忠诚’这两个核心的基本点,就足够了。

“老大,以上就是我的一点愚见,尽供参考,仅供参考!”何小海唯唯诺诺,带着讨好的笑容,将自己的意见一一道来。

在有人的时候,何小海叫王欢王总,在无人的时候,称呼则换成了更加亲密的“老大”,他见王欢没有什么意见,很会察言观色的何小海就把这一称呼固定了下来,公众和私下分得非常清楚。

“嗯,不错,大洋,看得出来,你是用了心的。对于这次招聘工作,我很满意,非常的满意。这样吧,这几份试卷,我需要亲自面试,其他的,我就不见了,你就按照你自己的标准。从里面优中选优吧,当然,数量只有一个,不能多选。如果你想多选也可以,但她的口粮需要你自己负责,明白?”

何小海哪有不答应的份?王欢见他把头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也就不再理他。然后,就从26份试卷中挑了六份试卷出来。

何小海见王欢的那六份试卷,其中三份是三位空姐的试卷,一个已婚,一个未婚,无男友,是处/女,一个未婚,有一个男朋友,是否是处/女未知。第四份是个未婚,交过两个男朋友,处/女。第五份未婚,有一位男朋友,不是处/女,第六份,两位男朋友,与第二个男朋友发生过关系。

六份试卷,处/女不处/女的,何小海已经不关心,但让他心头在滴血的是:这六份试卷,基本上就代表了这26名应聘者的精华之所在,不说三个千娇百媚的空姐,便是其他三个,也是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的主,他在收试卷的时候,特别用签字笔在一个非常隐秘的角落,做了一个记号,便于自己筛选。

但哪里晓得,最后竟然全被这狗日的收刮一空?难道他发现了自己在上面的做的记号?

不太可能啊?

百思不得其解的何小海悻悻的拿着剩余的20份“鸡肋”,出了机舱。这20个候选人,数量虽然是王欢的三倍多,但里面既无处/女,又没有25岁以下的“嫩妹”,大妈大婶的却是一大堆。只有两个人的姿色稍微还过得去,但这也要看跟谁比,若要跟王动的那六个候选人比,那就只有扔了。

出了机舱后,按照王欢的要求,何小海将王欢需要亲自面试的六个候选人叫到一边,1,2,3,4,5,6给她们编了号,然后让她们按照顺序号,在前面一个出来后,后面一个再进去,一一接收王欢的检验。

他自己,则带着剩余的20个属于他的候选人,找了一个远离众人的草坪,准备挑选唯一的一个助理。而宽大舒适,有座位的飞机,则留给了王欢。

“**,狗日的,挨球的,砍脑壳的,虾子,虾米,垫火车轮子的……”气呼呼的何小海将自己能够想到的国骂和川骂在心头一一骂了个遍,先是骂王欢,然后又骂自己,骂自己自作聪明,作茧自缚,让王欢瞧出了他在试卷上做的手脚和猫腻,不然,他还真想不出王欢是从哪里得知了那六个代表了一飞机精华的美女们的姓名。因为在登记和监考的过程中,都是他跟王欢的两个小秘书在操作,他即便在过去的几天中通过打听知道了三位空姐的姓名,也不可能知道其她三位跟他从无任何交往的美女的名字啊?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老子真的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啊!”走在前面,带领着一群忐忑不安,朝草原深处走去的何小海在心中发出了一声惨烈的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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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第一更迟了。星期天的早上,除非给席子摆一个裸/体大美女,不然还真的起不来!

感谢“田慧,阳光下的舞者,风吹DE痕迹,青青子荆,虚拟831172927”五位朋友的打赏。

七绝盟总盟主王欢恭贺“阳光下的舞者”成为该盟的正式记名弟子!

152,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上)

152,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上)!

苏瑾忐忑不安的拉着绳子,沿着黄色的充气滑梯,缓慢的爬上机舱的安全门。

她是第一个面试者,心里面是既兴奋又紧张,不知道待会儿那个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王总将会问自己什么样的问题,自己的回答又能不能让他满意。

苏瑾是双庆人,是平京医科大学临床护理系的大三在校生,九月份开校的时候,就读大四了。席卷全世界的超级大流感暴发之时,她为了考取本校的研究生,正在学校的宿舍苦读。

超级大流感暴发后,苏瑾虽然侥幸的没有被感染,但是她的母亲却被感染了。她的母亲本来就体弱多病,加上得到了这一超级流感,身体就更加令人堪忧,她担心自己母亲的安危,于是毅然决定坐飞机回双庆。

跟她一同回来的,还有她的第二任男友,一个追了她整整两年,直到三大结束前一个月,才修成正果的同校老乡蒋引。

与大多数乘客一样,两人也没带多少东西。只在飞机上吃了一顿航餐的他们到了晚上的时候,肚子就饿了。

但也没什么办法啊!饿了也只有忍着。

第二天,两人实在忍不住了,苏瑾的男朋友蒋引就打算花钱,向那些随身带了不少食物的乘客购买。但不知道是他人品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走了一圈,问了几个人,都没买到吃食。有个带了一大盒桃片的人倒是愿意卖给他,不过却要求他付一百块,但只能买其中的一小盒。青年气盛的蒋引气不过这个人坐地起价,气呼呼的扭头就走。

见自己的男友面色沮丧,两手空空,苏瑾只有自己出马。没要到十分钟,就拿了两盒桃片回来。蒋引问她到哪里买的,用了多少钱?苏瑾用细长漂亮的手指一指,喏,就是那长头发的年年轻男子送给她的,没要钱。

蒋引一看,那不正是要收他一百块钱才肯卖他一小盒的那孙子吗?顿时,蒋引心头就是气不打一处来,以为苏瑾是靠着她的美色,骗来了两个桃片,于是将苏瑾递给她的桃片朝地上猛的一仍,然后还踩了两脚,然后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女友苏瑾。

又过了一天,救援队还是遥遥无踪,赌气的两人谁也没有理谁。而此刻,两日内,只吃了很少食物的他们已经是饿得两眼冒光,全身乏力。实在是忍受不住饥饿的蒋引只是对苏瑾说了句“我跟着豹哥他们去森林里打猎去了”,然后,就随着最早的一群人,离开了草原,朝森林的深处走去。

而苏瑾,原本打算也跟着一些乘客去森林摘点什么野果来果腹的,但后来听说在山谷里“历练”的两个年轻人成立了一个什么“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他们的老总愿意以优厚的待遇招聘助理,饥饿难耐的苏瑾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就去报了名。

然后,就是排队登记。当她见到除了她之外,竟然还有三位漂亮的空姐以及另外两个二十多岁,气质不凡的年轻女子也加入到了登记的行列,苏瑾心头就是一阵打鼓,原先还六份信心的她瞬间就降到了不到三分。

之后,就是那令她尴尬,羞怯,无比难堪的笔试。“怎么,怎么会有这种问题?”她不解的想到。只有二十一岁的她还在一个在校的学生,除了跟同学站在大街上发过两次推销化妆品的传单,她根本就无任何工作的经历。“难道,难道以后进入社会,真正踏入了职场,他们也会问这种令人尴尬的问题?”

虽然尴尬,虽然羞涩,虽然上面的问题让她看一眼都会脸红,但苏瑾是一个好学生,是一个乖学生,没有中途退场的习惯,当然,更不会罢考。如同她一生中所经历过的无数次考试,一旦她进入了考试状态,苏瑾便会拿出全部的精力,全力以赴,努力获取高分。

整整用了一个小时零20分钟,苏瑾才将12道题目完完全全的答完。

没有任何弄虚作假,全部是真实思考的反应。

而现在,作为六名面试者的第一个,没有任何参考,没有任何经验的她即将面临七绝公司的最高领导人的检验。

紧张,不安,担心,惶恐,兴奋……怀着一种极其复杂的心情,苏瑾敲了敲通向头等舱的机舱壁。

“经来吧!”她听到一个年轻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苏瑾撩开分隔头等舱和经济舱之间的蓝色布帘,走了进去,就看见一个身穿黑色T恤,蓝色牛仔裤和运动鞋的年轻人,正站在头等舱前端的过道处,操着双手,面无表情的看着掀开布帘的她。

“王总,您好!我,是叫苏瑾,是,是来面试您的助理的……”不知为什么,看到王欢这幅没有表情,确切的说应该是表情冷淡的样子,从未经历过这种场合的苏瑾顿时就感到一阵莫名的紧张。

王欢看着他即将面试的第一个面试者,盯着她的脸,看了足足有十秒钟,才淡淡的道:“苏瑾是吧?你过来,站到我现在站的这个位置,我需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如果你的问题能够让我满意,我就会让你成为我的助理,享受一天两斤鱼或者一斤肉的高层待遇。所以,你务必听仔细了,因为我不会说第二遍。

“我所有的问题的要求有三个:真实,真实,还是真实!所以,在回答我的提问之前,请务必想清楚之后再回答,即使你想撒谎,也请你仔细把谎话编圆了再说,不要让我抓住了任何漏洞。一旦我觉得你在撒谎,我不会向你求证,我也不会听你的解释,你的选择只有一个,就是安静的从这里离开。

“我问的每个问题,都必须回答,如果不回答,则视为自动弃权。作为你未来的上司,我需要提醒你一点是:你的所有答案,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反而是一个负担,因为我需要为此多付出两斤鱼或者一斤肉,以后还可能有更多的东西。而对于你……”说到这里,王欢顿了一下,隔了有五秒钟,才道“或许意味着生命的代价。”

“好了,我的提醒到此完毕,现在,请你过来,开始回答我的问题。”

说完之后,王欢暗暗呼出了一口气,在牛仔裤上摸了把手心上出的冷汗,然后转身坐进了靠过道边的一张椅子上。

作为面试官,总没有自己站着,而让面试者站着的道理。

而听了王欢一番理智,冷静得如同飞机旁边的那汪深潭一样的话语,苏瑾从内心深处打了一个寒颤。刚进飞机之前怀着的那种五味陈杂的心情,现在则只剩下了一味:

惶恐,无边的惶恐!

带着这样一种心情,苏瑾踩着过道上的地毯,无声无息的走到了刚才王欢站立的那块方寸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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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感冒,今天就这样吧!明天争取多更点。

感谢“阳光下的舞者”的再次打赏!

153,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中)!

153,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中)!

王欢仰躺在头等舱的头排座椅上。他通过扶手上面的按钮,把后面的靠背调到了一个让自己感觉起来最舒服的位置。

拿起放在旁边座椅上的一摞A4纸,抽出在姓名一栏写着“苏瑾”二字的纸张,王欢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大学生?”

“嗯,目前,就读于平京西科大学临床护理系,大三……开学就大四了。”苏瑾站在王欢刚才站立的位置,轻声的答道。她的声音很好听,很柔,很细,又有些甜,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到了某种可爱的不忍伤害的小动物。

“这是一种可以做电话接线员的声音。”王欢闭目想着,回忆着刚才苏瑾的回答时的语气、音调,冷峻的脸上渐渐的开始变得柔和起来。

沉浸了一会儿,便睁开双目,脸上又恢复了冷然。他扫视了一下手上的那张作为试卷的A4纸,见上面的字如同苏瑾本人一样,整洁,娟秀,从头到尾,竟然没有一个污点或错字。心头便是一阵“啧啧”称奇,顿时就觉得,即便不看内容,单是这份态度,都值得自己给她一个高分。

但他毕竟要的是助理,而不是书法家,该走的程序,该问的问题,还是得走,得问。

“以前交过两个男朋友?”王欢又问。

“嗯,是的,王,王总。”见王欢问道了自己的交友问题,苏瑾心中马上就是一紧。

“说说吧,说说你的这两个男朋友。不要太详细,简单的说说就好。”王欢将试卷拿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抬起头,平视着这个低眉垂首,用手不停的绞着衬衣角的大三女孩儿。

女孩儿手指纤长,细嫩,指甲也修剪得极为整齐,上面还涂有一层淡淡的粉色指甲油,让一双食指看起来更加的俏皮,惹眼。

王欢闭上眼睛,将这幅难得的美手刻入自己的脑海。美人常有,一双夺天地之造化的美手却不一定常有。

“第一个。是,是高中同学,只是,只是一般,一般的同学。我们没做什么的。高中毕业后,我们就分手了。现在也没有了联系。第二个,是,是双庆的老乡,在平京的一次老乡会上认识的。他,他追了我快两年了。我们,我们前不久才确立了关系。”苏瑾低着头,极为难为情的回答着王欢的提问。此时,她的脸颊已经爬满了红晕,恰如一朵娇羞不堪的水莲花。

王欢看着这个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羞涩女孩儿。突然之间,心头就涌起了一种非常荒谬的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儿,如果不在是这里,而是放入华夏的大学校园,那也应该也是一个追求者无数,被无数鲜花和甜言蜜语包围的主。如果自己与她在校园擦肩而过,自己肯定会回头。去追逐她那窈窕婀娜的背影——她有这样的资格,并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忘不掉她的容颜和姿影,最后只能在遗憾和叹息声中,没有任何变化的过着自己那无奈而又卑微的生活。

而我,则是肯定入不了她的法眼的。如果我因此而动了心,对她展开猛烈的追求,那结局也会是如飞蛾扑火一样,早就会注定。哪怕自己付出再大的诚意,再多的努力,也是枉然,自取其辱,图惹周围看客们的笑柄。

总之一句话,苏瑾,这种级数的美女,除非自己中了个几百上千万的,否则,是没有任何染指的可能。美女们的择偶标准,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会跟“老实,坦诚,勤奋,好学”等这些快要作古的词挂钩了。

而现在,因为一次空难,因为她们都很饿,因为自己成了一个有办法搞到食物的,高高在上的老总,可以让她们不饿,免死。保持青春与活力,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她们的眼中和耳中,便开始变得有分量和有威力起来。

我还是同样的我,同样的性格,同样的模样,同样的“土得掉渣”,同样的囊中羞涩,没有品味,只是因为一个地位的变化,自己在他人的眼中,特别是在某些以前对自己或视而不见,或不屑一顾的高人,美人们的眼中,突然之间就变得重要起来,变得高大起来。

想一想,还真的有些讽刺!

王欢抛开了心头的胡思乱想,以及因看到苏瑾的羞涩和局促不安而自然而然升起的一些怜悯和不忍,重新将脸冷了下来。像以前无数次一样,他在心头再次提醒了自己一句:

王欢,你要牢牢的记住,你只是一个平凡的。渺小的,在社会底层挣扎求存的孤孩。如果上天不发生奇迹,你这辈子注定了将是一个默默无闻,被无视,被欺压,被轻蔑的边缘人,这个人世间所有绝顶美好的东西都不会属于你,无论你多么努力,多么勤奋,多么誓死的改变现状,你都只能对着“它们和她们”望洋兴叹。所以。不必对“它们和她们”抱有任何的同情和幻想。在你落魄和潦倒的时得不到的东西,当你发达后,你同样的得不到,即便得到,那也是一个虚影。如果有一天你得到了“它们和她们”,那也不是因为你本身的魅力——你本身就是一个渣渣,在当下的社会是没有任何的魅力可言的——,而是源于你头顶上的奇迹。你需要感谢和铭记的,永远,只能是你身上的奇迹。

于是,王欢张开了眼睛,将他的那双奇迹之手拿到面前,反复的看了五遍,然后才在心底叹了口气,放了下去。他没有理女孩儿的羞涩和不安,继续问着他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

“你在这上面写道,你没有跟你两的两个男朋友发生性/关系,为什么?难道他们对你没这方面的要求吗?”

见王欢终于问道了性/关系这个问题,虽然在这之前,她心里就有一些准备,但猛一听到的时候,苏瑾还是吃了一惊,脸一下子就涨得通红,略带粉色的红晕一直蔓延到了她的耳根以及整个脖子,如同涂上了一层血。她咬了咬厚薄适中的嘴唇,由于了半饷,才道:

“第一个男朋友,有提过,但,但那时还小。父母管得极严……现在的男朋友,因为认识的时间不长,所以,所有就没……”说到这里,苏瑾再次的低下了头。

“就是说,你现在还是一个……处/女?”王欢用颇具玩味的眼神,盯着眼前这个不知所措,无所适从的在校大学生。“我是不是有点过分?”他自问的一句。“比起某些正人君子,翩翩绅士,的确是有点;但比起‘那些圈’,‘某些场’的‘成功人士’来说,则——”王欢摇了摇头,等待着女孩儿的回答或者出局。

听着王欢一个比一个还让人难堪,一个比一个露骨的问题,手足无措,惶然无依,从没任何这方面经验的苏瑾又羞又急,差不多都快要哭了。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就像被人剥光了衣服,赤/裸裸的站在一个陌生男子的面前,任其观赏。好几次,她都想从这个封闭的,压抑的,让人快要窒息的空间当中冲出去,但身上的饥饿以及未来“光明的前景”,却像一根根钢针,把她的双腿牢牢的固定在下面柔软的地毯上,丝毫动弹不得。

苏瑾的一张俏脸,涨得通红,艰难的,微不可闻的点了点头。她本以为这样差不多就行了,最难的一关已经过去了,但接下来王欢的一个问题,却将她浑身冻成了一个冰点,通红的脸在瞬间就由红而白,直至煞白。

“证明给我看!”一个冰冷的,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从机舱中响了起来。

苏瑾呆呆的看着前面两步,仰躺在头等舱座椅上的那个五官普通,若在路上相遇,自己未必会甩他一眼的男孩儿,此刻在她的眼中,却不折不扣的变成了一个魔鬼,一个仿佛神话传说中的,择人而噬的恶魔。恶魔很冷静,很淡定,面相并不狰狞,但此刻看在苏瑾的眼中,却成了一个比任何恐怖怪物还可怕的纯在。

苏瑾脸上苍白,毫无血色,大滴大滴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从那双大得有些出奇的眼中流了出来。她拼命的咬着自己的嘴唇,对着王欢摇了摇了头。

“OK,那么现在你可以出去了。”王欢看着这个俏脸上挂着两行清泪,楚楚可怜的女孩儿,冷冷的道。

苏瑾听王欢叫自己出去,心房在刹那间便完全崩塌了下来,只感到整个世界,一下子就失去了光彩,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她流着眼泪,拼命的咬着自己的嘴唇,摇着头,却是不愿意离开。她知道,自己一旦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进入七绝公司的机会,那些鱼和羊,也就会远离自己而去,自己将要付出的,或许是生命的代价。

王欢看着眼前这个泪流满面,不停摇着头的漂亮女孩儿,不为所动。“你还有一分钟时间,一分钟后,我不希望还看到你的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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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

晚上还有一更。今天是周一,大家票票支持一下哈!大家再坚持两章,面试过后,情节会有一个大的波动。

感谢“avocet_guan,ACE敏敏”两位所投的月票。席子也不想整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只要不跌出前200名就OK了。

154,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下)!

154,面试之大学生苏瑾(下)!

苏瑾终于还是没有走出机舱。在王欢留给她的一分钟之中。她想到了很多,自己的父母,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无数的追求者,鲜花、情书、各种礼物,有的普普通通,有的非常贵重。

然后再是两任男友。第一任是一个长相帅气,在学校的女生当中人气非常高昂的校草,非常会说话,极有幽默感,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那种幽默,是比较幼稚,拙劣和刻意,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却轻易的获得了春心萌动的自己的好感,除了有时会表现出比较强的大男子主义外,那个男孩儿,应该算是比较完美的了。

现在的蒋引。虽然长得没有第一个男孩儿那么帅气,但是对自己却极好,也很有耐心,两年的坚持不懈,两年的持之以恒,终于打动了自己,初步获得了自己芳心,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尝试着相处一段时间。

而此刻的蒋引,自己的男友,究竟在哪里?

一分钟,60秒,转瞬即逝。大滴大滴的眼泪,如泛滥的洪水,从苏瑾那双大大的美目中狂涌而出,任凭她怎么忍,也忍不住。她流着泪,在王欢第二次抬腕看表的时候,终于艰难无比的,用自己那双染着粉色指甲的双手,一颗一颗,解起身上黄色衬衣的扣子……

扣子一共有五颗,等最后一颗解完的时候,从双开的衣襟,王欢已经能够看清女孩儿胸前白色的xiong罩以及胸腹间露出的片片雪白的肌肤。

这个时候,王欢站了起来,朝女孩儿走去。

苏瑾见一直端坐在座椅上的男人。突然站了起来,并朝自己走来,心头大惊,本能的就将两手交叉,抱在胸前。此时的她,浑身颤抖得厉害,白齿紧咬牙关,“咯咯”直响。

她见王欢面无表情,什么也没说的上来就抓住自己雪藕一般的两条手臂,拉开。到了这个时候,苏瑾就明白一切都晚了,泪如雨下,只能绝望的闭上眼睛,等待着接下来命运的安排。

五秒钟过去了,十秒钟过去了,二十秒钟过去了……预想中的那双手并没有降临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她便听到了那声虽然偏冷,虽然还是没带多少感情,但在此刻,却如同天籁一般悦耳的声音:

“恭喜,你被录取了!”

苏瑾睁开一双还挂着泪珠的美目。就见王欢站在离她两米远的地方,静静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的看着她。她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衬衫,上面的五颗扣子,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系上了,衣衫整齐,跟几分钟前一模一样,仿佛从没被人解开过一样。

苏瑾难以置信的看着前面这个在几分钟前她还觉得是一个魔鬼,而此刻却变成了天使的男孩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怕刚才所听到的那声天籁只是自己的幻觉,下意识的,便张嘴问道:

“王总,你,你刚才说?”

“你没听错!是的,你被录取了。从现在开始,你便成为了‘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王欢看着这个从地狱回到天堂,此时正陷入了一种出乎于想象之外的狂喜当中的女孩儿,淡淡的道。

生活中会有各种沮丧,失望,甚至是绝望;但有时候,却又不乏惊喜。以前,王欢一向只能被动的接受他人对自己命运的安排;而现在,当他有能力安排别人命运的时候,他也不介意根据自己的喜好,或给对方派个惊喜,或者直接将对方踢到绝望的深渊。

而苏瑾,这个交了两个男朋友,到现在却还保存着处/女之身的女孩儿。的确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完整接受过华夏国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他,深深的明白,在现在这个社会,对于一个漂亮女孩儿来说,到了大三,还能保持着处/女之身,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有时候甚至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王欢被震惊了,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有一点小小的感动。

所以,他给了她一个惊喜。

至于这个女孩儿是不是真的是处/女,实际上,在她流着眼泪,用颤抖的手指,无比艰难的解开自己衬衣纽扣的时候,他的心头就有了答案。

他觉得自己虽然是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渣渣”,但在某些时候,也会有着自己坚持的道德和良知。女孩儿的眼泪,女孩儿颤抖的身躯,手指,以及她胸间那片白色的棉质xiong罩,最终,让王欢决定放她一马,不再继续亵渎这个到现在为止。还坚守着自己贞洁的女孩儿。人必先自洁而人洁之,人必先自重而人重之,坚持原则和底线的人,不论什么时候,都是应该被尊重的。其他人是否这样,王欢管不到;但他自己,却是可以做到,即便只是偶尔发发善心。

听到了王欢的再次确认,苏瑾终于明白,她没有听错,她被眼前这个将她推入深渊。但在她快要落底的时候又将她拉上悬崖的王总录取了!从此之后,她将不用忍受饥饿的煎熬,可以领到两条鱼或一斤肉,不用被活生生的饿死……

顿时,苏瑾就感到被一阵巨大的幸福所包围。她不禁喜极而泣,嘤嘤的哭了起来。泪水涟涟的她一边哭,一边对着王欢不停的鞠躬,一边激动无比的道:

“王,王总,谢谢,谢谢您给我的这次机会,我……我一定把你交给我的工作做好的!请你一定……一定相信我!”

王欢挥了一下手,阻止了女孩儿的继续鞠躬感谢,然后朝前走了一步,走到离苏瑾一步远的跟前。

他的这一动作,马上又让心情激荡的苏瑾一紧,但她却不敢有任何的动作,然后就见一只欺霜赛雪,完美无缺的手,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慢慢的伸到自己的脸上,轻轻的抹了抹,先是左边脸颊,接着是右边脸颊,直到把脸上挂着的所有泪珠,全部抹去之后,才收了回去。

“苏瑾,作为我招聘的第一个助理,现在你需要做两件事:

“1,下去,让第二个人上来面试。你不能告诉她们你被问的任何问题,也不能告诉她们你是否被录取。

“2,叫了人之后,你就直接去找董秘书和景秘书,叫她们给你割一块三两重的肉,你把她吃掉。

“明白了?”

第一件事苏瑾能够明白。但第二件事,叫她吃肉?吃那那血淋淋的羊肉?苏瑾一阵愕然。怔怔的,不明所以的看着王欢。

看着眼前女孩儿错愕的神情,王欢脸上一笑,终于换上了正常的表情,笑道:“呵呵,放心,不是叫你吃生肉,我还没那么无聊。是我打的野猪肉,煮熟了的。看你这样子,也是饿的不行了吧?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中午的时候再让你大吃一顿。”

“明白,我,我明白了。谢谢王总,谢谢您!那,那我这就下去了?”苏瑾心中松了口气,继而就生出了一阵抑制不住的喜悦,于是忙不迭的点头。

“嗯,你下去吧——哦,对了,苏瑾,有一点你还需要记住:我只是暂时选择相信你在这张试卷上写的,以及你告诉我的,我保留随着进行验证其真伪的权利。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好好的‘保重’自己,你下去吧!”

“魔鬼,他,他一直是个魔鬼!我怎么竟会以为他是个天使呢?”苏瑾,一个才被王欢从深渊拉上悬崖的大三女孩儿,心头刚才雨过天晴,但马上,又陷入了一片阴霾之中。

而王欢,看着女孩儿在自己的一句话之后,脸上又显现出了一幅忐忑不安的表情,嘴角一弯,喃喃自语的对自己说了句:

有时候,魔鬼比天使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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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瑾刚一滑下滑梯,剩下的五名应聘者,除了黄琬,便将她围了起来,气嘴八舌的问道:

“妹妹,那王总问了些什么问题?难不难?刁不刁钻?”

“妹妹,怎么样,看你这样子,是被录取了吧?”

“小妹,那王总只是单纯的问题,不会,不会动手动脚吧?”

“……”

黄琬虽然没有靠上去询问苏瑾,但一双耳朵却竖得老高,希望能够探听到那色狼到底会任何面试她们的蛛丝马迹。

但她却失望了。

“你们,你们不要问我!你们上去之后就知道了。2号,现在轮到你了,你快上去吧。”说完,苏瑾便挤出围着她的四女,朝七绝公司的总部,那杆高高飘扬的旗帜的方向,小跑而去。

几个没能听到玄机的美女,自然是失望不已。她们一见苏瑾朝王欢的帐篷处跑去,心头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难道,这小妮子被那年轻的老总录取了?她凭什么被录取?到底对年轻的老总使用了什么手段?她在机舱中,整整呆了二十分钟,在这二十分钟当中,她和他究竟发生了什么?”

剩下的五女,包括黄琬,都各自在心中转着自己的念头和各种猜想。六个人,争取两个名额,33.33%的几率。现在貌似已经有个女孩儿已经被录取,几率进一步下降,降到了只剩下20%。一种叫做压力的东西,正实实在在的降临在了五个人的头上。即便连最开始还信心满满的黄琬,到了这个时候,也开始变得有些忐忑不安,信心不那么足了。

第二个面试的是个有妇之夫,空乘组组长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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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区停电,这章是在网吧写的。第一次在网吧写东西,除了烟味,其他的倒没什么不适。

感谢“靇魻你好,fatpiggy”两位兄弟的打赏!有推荐票的兄弟,帮忙投一下推荐票。票票很少呀!

155,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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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暴动!

156,暴动!

江梅离开后,王欢便坐在舒服的头等舱座椅上。一边等着第三位面试者,一边在头脑中回忆着刚才与江梅所发生的点点滴滴,她那细嫩的皮肤,丰满的乳,口中的香津,柔柔的唇,以及指间的潮气,虽然未能与这个体态万千,风韵不减的迷人**翻云覆雨,真个**,但在她的身上,却部分满足了他对漂亮女人这一神奇生物长久以来的念想:

她们的身体,到底有多么的美好?摸起来究竟是怎么样的感觉?与女人接吻到底是怎么样的一回事?真的如同电视或书中描述的那样美妙无比吗?

与江梅,这个我见犹怜的**近二十分钟的缠绵,王欢觉得,他得到了部分的验证:

美女,的确如同世间其他美好稀少的事物一样,是一类值得他花心思追逐的“东西”。

人的一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欲/望,而人,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心头不断冒出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欲/望而摸爬滚打。起起落落,浮浮沉沉。说白了,跟其他生物没有区别,人的一辈子,就是一个不断追逐个人欲/望的过程。一个欲/望被满足,又一个欲/望又会跟着冒出来,再满足,新的欲/望又会有,所以才有“人是永远无法满足的动物”这一说。

但一个人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欲/望呢?通常说来,别有人,他却没有,别人在用,他却无法用的东西,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他的欲/望。

逃亡之前的王欢,可谓是一穷二白,什么都缺。缺钱,缺物,缺房,缺车,缺漂亮的女人,缺让人尊敬和平等对待的眼光……基本上需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到的东西(包括女人)他都缺,因而,上面那些他奇缺无比,无法拥有的东西都成为了他明意识和潜意识都在追求和呼唤满足的各种欲/望。

然而,这个社会上,能够实现自己大部分欲/望。包括很多基础性的欲/望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他们不是坐在豪华的轿车里,就是居于悬挂着某种徽或桌上摆着某种旗的办公室里,成为这两种人当中的任何一种,对于王欢来说,都是一种遥不可及,天方夜谭般的事情。

所以,如果事情不发生转折,世界不发生改变,仍然按照它固有的规律和法则来运行的话,王欢,将会和这个社会上的大多数一样,在追逐失望,失望追逐,最后在彻头彻尾的绝望中度过他那渺小而卑微的一生。

幸好,王欢人生的轨迹,在他十八岁成人的那一刻,发生了某些不为人查知的改变:那一年,养他教他,陪伴了他十八年的奶奶去世。给他留下了两本先人功法——《疾走功》和《飞刀决》,让他在某种程度上得以超脱的常人的窠臼,走上了一条艰辛无比,却又“异彩纷呈”的全新道路!

这条路,虽然目前看起来是荆棘丛生,危险重重,甚至是九死一生,但王欢却并不后悔,如果让他再次选择,以他骨子里那种宁可轰轰烈烈的死,也不愿庸庸碌碌的生的尖锐性格,他也会选择同样的道路,至少,在这条路上,在一定的程度上,他可以自尊,自我的率性而活,用一种他自认为公平公正的方式,去获取和满足长久以来奢望而不可得的各种欲/望。

就在王欢陷入了对江梅,这个初步让他满足了对女人念想的思绪中的时候,突然,从机舱外面传来一阵纷纷扰扰的人声。

一开始,吵闹的人声不是很大,王欢以为是外面的某些人发生了什么纠纷,于是也不在意;但后来,吵闹声却越来越大,涉及的人越来越多,夹杂在这些吵吵嚷嚷的人声当中,王欢竟然听到了有自己的女秘书董晓乐那由远而近的呼声。好像是在大声的呼叫着自己。

王欢心中一惊,这个时候,他便再也坐不住了。

于是站起身来,转身朝后面的安全门那里走,刚一掀开布帘,就见前不久被自己抱过摸过的空乘组组长江梅,慌慌张张的从黄色的充气滑梯爬了上来。王欢掀开布帘的时候,她刚好站起,见到了王欢,一脸惊慌的道:“动——王,王总,公司那边好像发生暴动了!”

“什么,暴动?”王欢眉头一拧,有些不可思议。这时,就见董晓乐跑了过来,小脸吓得苍白,大声的对着站在机舱安全门口的王欢喊:“动哥……动哥,你快下来去救救甜甜,燕姐和苏瑾他们吧!咱们……咱们的公司被匡豹和唐志华他们给围了!匡豹……和唐志华带着……带着他们那帮人,从森林里回来了,每个人……每个人都拿着根一根长长的,前头被削减了的竹竿,把……把正给大家换着鱼和羊肉的甜甜。燕姐和苏瑾她们了围了起来,只把我放了出来!动哥,你快去……你快去救救她们吧!呜呜——”

大概是从未经历过如此吓人的场景,将大致情况给王欢说了的董晓乐,“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见到脸色苍白,被吓得哇哇大哭的董晓乐,王动心疼得不行,急忙从安全门口飞身跃下,快走两步,来到董晓乐的身边。将其抱在怀中,拍着她的背,安慰道:

“晓乐,你别哭,咱们走,这就去救甜甜她们!我倒要看看,匡豹和唐志华那帮咋种,是吃了豹子胆还是怎么回事?敢围老子的公司?”他一边安慰怀中的董晓乐,一边朝远处张望,见自己和何小海帐篷周围,果然围着十几二十个拿着毛竹竿的男女,手持竹竿,竹尖朝前,将景甜,郑燕,苏瑾三女团团围住。

而打头的,正是跟自己结下过梁子的匡豹和唐志华等人!

王欢须发贲张,怒极而笑,道:“又是这帮阴魂不散,狗改不了吃死的官、商们!呵呵,好!非常好!今天老子就叫他们认识认识,什么人,是不能惹的!”说着,就准备拉着董晓乐的手,朝自己的帐篷那里走。

刚迈了两步,王欢回头,见江梅,黄婉等几个已面试和未面试的应聘者,正满脸惊愕,不知所措的望着自己,王欢沉吟了一下,就对身后的几个人道:“这样好了,我现在也没时间来一一面试你们。如果你们谁能够跟着我,一起走到公司的旗帜之下,那她以后就是我公司的正式员工!”说完,便不再管身后的几人,拉着董晓乐的手。便朝远处的人群走去。

剩下的黄婉,沈月以及林绿和秦霜霜,面面相觑的看着走远的总经理,不知该如何是好。

“梅姐,咱们,咱们该怎么办啊?”沈月看着还站在飞机安全门口的江梅,跳了一下脚,急道。

江梅听了沈月的问话,一时间也有些心乱如麻。她站在高高的舷窗旁,看着那个健步如飞,已经走远的身影,想着他刚才怒极而笑时说的话,咬了咬牙,跳下了充气滑梯。

“月月,婉婉,走,咱们先过去再说!”

王欢拉着董晓乐,一路小跑,边跑,边听到一阵断断续续的喊话声传了过来:

“……郑燕,你们三个,千万不要负隅顽抗,助纣为虐!你们可要知道,地上的鱼和羊,都是我们昨天辛苦猎来,存放在林中,哪里想到今天一早去取的时候,却被王动那无耻的小贼,给偷了过来!他这是违法的偷盗行为!你们三个都还有大好的前程,千万不要受到了小人的蛊惑和欺骗,误人又自误!而且,他的这个公司也是违法的,根本没有得到工商和税务的同意,没有任何权利招人来为他办事。他的所做作为,一切都是非法的,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你们一定要想清楚,千万不能同流合污……”

王欢和董晓乐到了的时候,就发现何小海的帐篷,帐篷前的三个女孩儿,包括被三个女孩儿围在一起的鱼和羊肉,正被十几个手拿竹枪的男女团团围住,不少人想用手中的竹竿去挑地上的鱼和羊肉,竹竿还没伸到,就被三个女孩儿中的一个用身体挡住,坚决不让他们把鱼和肉挑走。而那些围她们的人,也不敢真的将手中的竹枪朝三个娇滴滴的美女身上扎。

于是两方人马,就这样僵持了下来。

而唐志华和匡豹等人看见王欢走了过来,精神一震,立马将手一挥,顿时,“哗啦”一声,围着郑燕三女的十几二十把竹枪就撤了出来,改为对着王欢和董晓乐二人。站在众人前面的唐志华一脸兴奋的看了看周围的几十个围观的人群,脸色一变,声色俱厉的对着王欢叫道:

“王欢,你这个道貌岸然,卑鄙无耻的小人!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就凭你一个人,何如能在一夜之间打到这么多鱼和羊?老实交代,你是什么时候偷了咱们放在森林中的猎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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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佳期如梦-2...,田慧,shuci1997,ccieee,

靇魻你好”五位兄弟的打赏和投了月票的兄弟。

157,亮枪,血!

157,亮枪,血!

“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王动!你这狗日的。还真是当面是人背后是鬼!小小年纪,就这么无耻下溅,学人家当贼!这下被老子抓个现行,现原形了吧!大家过来看啊!王动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总经理,而是个贼!他昨天晚上,把我和唐书记、于局长,辛苦打来,准备今天分给大家的猎物偷了过来,摆在大家的面前,现在却要你们变牛变马的给他砍竹子造房子!天底下有这种好事吗?你们难道就甘愿被这种无耻小人欺骗和压榨?你们愿意,我匡豹和唐书记、于局长也绝不愿意!我就是再断一只手,也将要这人面兽心的家伙的真面目揭开给大家看!”

唐志华旁边,夹着夹板,吊着手臂,与王欢有着“血海深仇”的匡豹,也趁机发难,高声的向周围越聚越多的人群大声呼吁,厉声痛斥王欢的强盗行径。

“你……你们真卑鄙!这些鱼和肉,都是动哥昨天一人捕获的,你们凭什么说是你们的?你们,你们才是强盗。是见财起意的流氓!”站在旁边的董晓乐见自己的偶像受到了污蔑,秀美的小脸气得煞白,她一手拉着王欢的胳膊,一手指着几米远外的匡豹,大声的叫道。而对于那些指在自己和王欢前面的十几把锋利无比的竹枪,却恍然未觉。

“……咳咳……,你们,你们凭什么说王动师兄偷了你们的鱼和羊?……咳咳……,你们,你们有什么证据?”在刚才跟匡豹等人的对峙中一直默不作声的景甜,怒目而视的瞪着前面十几二十个颠倒黑白的“官商派”。在那些围着她的十几把竹枪撤了之后,景甜马上就跑到了王欢和董晓乐的身边,与两人一起,再次跟十几把竹枪对峙了起来。

动作不慢跟在她后面的,还有王欢的师姐郑燕以及他招的第一个助理苏瑾。但郑燕在来跟王欢会和的途中,却被秦晖一把拉到了一边,横了她一眼,极其不满的低声喝道:

“老婆,你过去凑什么热闹?这种热闹,是你能够上去凑的吗?”

“老公,我相信王动是无辜的!他们,他们是眼红王动的鱼和肉,根本就是在对王动进行诬蔑!老公,咱们去帮我学弟说说话吧?”郑燕抓住秦晖的手,焦急的辩解道。

见自己的老婆有些顽冥不灵,到了这种关键的时候,还在那里滥发好人心。想为他那什么学弟打抱不平,秦晖心头就是一急:

“老婆,你怎么这么糊涂!先不论这么多的鱼和肉,是不是你那学弟打到的,匡豹和唐志华他们是不是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污蔑你那学弟,这些,咱们先放一边;但今天这事儿,看那‘双庆闻人’和唐志华一帮人声势浩荡,气势汹汹的样子,就不可能善了!你那学弟,虽然学过两天拳脚,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而且还是两手空空,没有武器!你再看闻人他们,十几把竹枪,对着你师弟,这么一竿子下去,他就是霸王再世,关羽附身。身上也要多几个窟窿!你那师弟——搞不过他们啊!你过去又有什么用?难道你真以为你是铁打的,刀枪不入?又或者你以为你是大美女,人家就不敢戳你?到时候混战起来,刀枪无眼,一个不慎,那些锋利如枪的竹子,就可能扎在你身上。所以老婆,你不能冲动啊!你要想想咱爸和咱妈他们啊!”

说到最后,秦晖已经有些痛心疾首,情急之下,连咳嗽都忘得一干二尽。

听了自己老公苦口婆心的劝说,想到了其中的凶险,郑燕也有些犹豫。她虽然急公好义,见不惯社会上某种人恃强凌弱,但也不像董晓乐和景甜一样热血冲动,做事只凭感情。特别是秦晖此时又提到了她的父母,郑燕的心头,就更是有些难以取舍,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冒这个险,跟自己的学弟站在一起。

她看了看十几米外的王欢四人,却见自己那师弟此刻正转头瞧着自己,缓缓摇了摇头,面色平静,脸上看不到任何紧张,甚至还带有一丝淡淡的笑意。而那笑意,这个时候看在郑燕眼中,却仿佛成了嘲笑和讥讽,讽刺着自己的懦弱和胆怯。

立时,郑燕就感到胸口一阵剧痛。仿佛身上的某种极为重要的东西,正离自己而去!这种感觉,让她极度的不安和惶恐。在这种不安和惶恐的逼迫下,郑燕一跺脚,对旁边的秦晖说了声:

“老公,你就在这里等着!我过去看一下我师弟,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之后,在秦晖难以置信的目光下,挣脱抓住自己胳膊的双手,朝王欢那里跑去。

而王欢,面对匡豹和唐志华等人的无端指控,大事污蔑,什么也没说,甚至连看也没看眼前这一群跳梁小丑。他只是伸出一只胳膊,将身边这个为自己说话,无条件相信自己,此刻却因为紧张和害怕而全身发抖的女孩儿圈入怀中,一边用手轻抚她的后背,一边转头朝四周看。

先是看到急着跑过来的景甜,王欢拉住女孩儿的胳膊,把她拉到自己的另一边。然后是当初招聘的第一个助理苏瑾,此刻也是小脸煞白。躲在自己的身后,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

王欢微笑着对她点了点头。

然后将目光后移,看到了正被自己的老公抓住胳膊,不停在她耳边密语的郑燕。正巧,郑燕这个时候也抬头在朝他这个方向看来,四目相对,王欢从那双极美极美的双眸中,看到了一种近乎破碎的纠结和犹豫,顷刻间,心头就有了一种明悟:这个曾让自己痴,让自己傻。让自己哭,让自己笑,不知在自己梦中出现过多少次的,女神样的人物,终究,还是不能为自己所有,自己即便得到了她的人,也不能完全得到她的心,因此她的心,已经填上了不属于自己的牵挂和情感……

于是,王欢笑了,他对着这位昔日的梦中情人摇了摇头,希望她不要过来“涉险”——一种在王欢眼中完全的不屑一顾,他至少有五种以上方法可以破解的不是危险的“危险”。对于一个曾被成千上万名警察围捕,“赤手空拳”跟那些全副武装的特P们周旋对决过的超级逃犯来说,区区十几把毛竹竿,王欢还真的是不放在眼里。

然后,王欢目光外移,朝更远的方向延伸,就看见在江梅的带领下,四个自己还未面试,“梳弄”过的美女,黄婉、沈月、林绿和秦霜霜,朝着自己这里一阵小跑,一边跑,几个丫头还在叫着“总经理,等等我们”之类的话。

“也不知道是你们有先见之明还是没看清形势!”王欢脸上的笑意更浓,心情轻松的在心头对着自己说了一句,“不过恭喜你们!以后,你们不用饿肚子了!”

至于何大洋,王欢看了一圈,却没发现那家伙的踪影,想必是对自己看破了他的伎俩,将全部的美女提前搜刮一空,只剩下了一堆“歪瓜裂枣”给他而忿忿不已,带着二十个“虽可用,但却不能大用”的女人。远离人群,去优中选优去了吧。

将与自己相关的人都扫视了一遍,王欢低着头,微笑着对身边的董晓乐和景甜低声说了一句,然后又转身,拍了拍身后一直紧张不已,脸色发青的苏瑾的肩膀,给了她一个放松的微笑。

然后,在周围几十双夹杂着好奇,兴奋,不解,疑惑,以及愤怒的目光中,王欢转身朝自己的帐篷走去,拉开拉链,钻了进去,而再出来的时候,修长的右手,已然多了把黑乎乎的手枪。

王欢提着枪,在周围不少人仍旧带着疑惑和不解的目光中,朝着那帮拿着竹枪的人群走去,在距离他们还有二十米多的时候,“砰”的一声,抬手就是一枪!紧接着第一声枪响,“碰”的一声,又是一枪,如此“砰砰砰”的一连开了六枪!

六枪开完之后,这时,才从人群中发出了数声撕心裂肺的哀嚎!而周围那些围观的生还者们,在听到了中枪的人群所发出的嚎叫后,似乎才回过神来,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恐怖事件。

于是,各种哭声、喊声、惊叫声,此起彼伏,从被惊呆了的,震惊不已的乘客中传了出来,人群如同潮水,以王欢为中心,朝四周亡命的奔跑,恨不得再多生两条腿。

王欢没有理会如同炸了锅一样的围观者,径自走到大部分还握着竹枪的“官商派”前,抬起枪,指着一个还握着竹竿的年轻人,那人“啊”的一声,如同见到了魔鬼,两股战战,急忙将手中的竹竿扔掉。

王欢又将枪口指向第二个握着竹杠的中年人,那人也像扔火红的烙铁一样,赶忙把手中的竹枪扔掉。

之后,那些还握住毛竹的“官商”们,“噼噼啪啪”,将手中的凶器扔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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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情节放在下一章吧。最近老是停电,公司停电,小区停电,席子是在网吧码的,真的是**,旁边有两年轻人抽烟,把席子这不抽烟(抽假烟)的人熏得那个难受……

不说了,大家给点票票支持一下吧。

158,驱逐!

158,驱逐!

“砰砰砰”,王欢闪电般的六枪。加起来用时还不到五秒。

第一枪击中了站在最前面的双庆江南区税务局D组书记唐志华的右腿膝盖,第二枪击中了他旁边的“双庆闻人”豹公子的右腿膝盖,第三枪击中了税务局副局长于国立的右腿膝盖,然后是第四枪,第五枪,第六枪,分别击中了税务局科长张贵,匡豹的两个保镖陈俊和何东的右腿膝盖。速度超过350米/秒的六颗钢芯弹头直接将六人的右腿膝盖击穿。

六枪,将“官商派”的主心骨和核心成员解决了之后,王欢没有理会六个躺在地上,满地打滚,哀号不止的“伤员”,而是先缴了那些还拿着竹枪的生还者们的械。

“跪下吧!”他用枪口指着一个大腹便便,此刻却一脸苍白,头顶冒汗的中年男人的脑门,轻声道。

语气轻柔,舒缓,仿佛在朗读课文。

“扑通”一声,这个被他用枪指着的中年人就跪了下来,浑身颤抖,像筛康一样。向着王欢结结巴巴的乞求道:“兄,兄,兄,兄弟——,不要,不要杀我。我,我,我有很多钱,出去之后,都,都,都给你——”

王欢没有理会大腹男语无伦次的哀求,一脚踹向他的胸口,将其踹翻在地。

然后,又将枪口移到第二个曾拿过竹枪的“官商派”成员。此人没有让王欢开口,就直接直挺挺的下了跪,像那大腹男一样,王欢一脚蹬了过去,将其蹬翻在地。

之后,王欢如法炮制,一个一个让那些人跪下,然后再将其踢倒,如同在流水线上进行流水作业。

直到进行到第八个,这个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

离王欢较远的一个头发染成黄色,耳朵上戴着耳钉的一个年轻人,似乎终于忍受不住这种无声的压力。突然之间“啊啊”的大叫了两声,然后拔腿就朝着森里的方向跑去。

王欢只瞟了一眼那个企图逃脱“惩罚”的年轻人,然后右手抬枪,“碰”的一声,一颗子弹从年轻人的右腿后弯处钻入,从膝盖处钻出,于是,麒麟草原上又多了一阵凄厉的惨叫。

王欢依葫芦画瓢,有序的,不紧不慢的让所以参与过本次“抢劫”的劫匪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最后,才提着枪,走到了倒在草地上,一直叫唤不已的“双庆闻人”匡豹和“双庆官人”唐志华的面前。

大学的时候,不知是因为机缘还是什么原因,王欢曾在地摊看过一本叫做《行刑人》的书,主要是讲如何刑讯逼供,如何让对方妥协,从精神到肉体完全崩溃,从而挖掘出自己想要的秘密。具体细节记不清楚了,但里面有段话。直到现在,王欢还记忆犹新,几乎能够一字不差的复述出来:

总体说来,人,是一种相当脆弱的生物,有些东西,不是人能够克服的。而所谓的秘密,也只不过是被放在一把上了锁的盒子里。不存在视死如归的人,因为这个世上,只要用心,总能够找到远比死亡还要更加可怕的东西;只要方法得当,找到了那把开锁的钥匙,秘密,就在你的手中。

当时看了这本书后,一个星期之内,王欢仿佛都能感到周围环境冷如骨髓的森森阴气,以至于他随便看到一个人,都有一种想找把“钥匙”,去打开对方心中关着秘密的盒子的念头。直到一两个月之后,这种怪异的,时常让他感到毛骨悚然的念头,才慢慢的淡去。

但这本书也给他造成了一个最直接的后果,那就是他不再相信,这个世上有真正“勇敢”,视死如归的“英雄”!因为他觉得,即便是真正的英雄,强人或伟人,落在了专业的“行刑人”手中,各种手段慢慢的施展出来。让其一一尝试之后,恐怕最后都会变成不堪入目的狗熊!

“有些东西,不是人能够克服的!”王欢在心中重复了一句。

而匡豹,这个曾经耀武扬威,遛狗玩鹰,过惯了花天酒地的日子的纨绔和二代分子,自然当不得什么“英雄”和“勇敢”,跟他那两个中了枪之后,虽然疼得满头大汗,却能够忍住一声不吭的保镖,差得太远!

他一见王欢拿着枪,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来,不禁亡魂皆冒,心下大骇不已,就觉得,自己的末日,似乎快要到了。这个昔日的“闻人”,“豹哥”,“太子哥”,浑然忘了自己的身份,不顾身份的瘫坐在地上,用一只完好的右手,按住自己不断冒着血的右膝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近在咫尺的王欢哀求道:

“你,你不要杀我,我,我,我爸……我爸是匡伟,他,他,他是亿万富豪,我,我给你,你你五千万。不,一亿,两亿,十亿……你,你,你不杀我,我叫我爸给你十亿……求求你,求求你饶了我吧!都是,都是,是他,都是唐志华怂恿我的,是他,是他叫我和他组织人手,来,来报复你的,你,你放过我,都,都找他吧!呜呜——,求求你,不要,不要杀我啊——!”

而此刻作为领导之一的唐志华,比起又哭又闹的匡豹,也是好不了多少。他看着王欢这个心狠手辣,冷血无情的凶人一脸淡然,不急不缓的朝自己行来,心中就不停的打鼓,吓得要死。

此时的唐志华,已是脸色发青,发紫,而且嘴唇哆嗦,在听了匡豹的话后,他没有立刻向王欢求饶,而是用他那抖个不停的右手,指着还在向王欢求饶的匡豹,怒道:

“匡豹,你。你不要血口喷人!什么是我,我怂恿?我,我堂堂一个ZF官员,怎么……怎么会跟你一起干……干这种下溅无耻,强抢人民群总财产的事情?”

之后,便一转头,哭着个脸,向王欢哀求:“王……王兄弟,你,你不要听匡豹这二世祖的造谣,我,我当初是极力劝阻匡豹他不要这么干的,但是,但是这狗日的用,用他那亿万富翁的老子来威胁我,王,王兄弟,我,我是无辜的啊!求求你,求求你看在我勤勤恳恳,一辈子为人民服务的份上,就,就饶了我吧?”

王欢脸色冰冷的看着这两个前倨后恭,变脸比翻书还快的一“闻人”和一“官人”,心中不屑的想着:老子还没把《行刑人》当中的手段一一施展出来,在你两狗日的身上验证一番,你两狗日的就怂了!这还真是应了太祖当初的那句豪气云天的豪言壮言: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王欢直接无视了两人的求饶,不含一丝感情的双目缓慢的环视四周,朝底下那些被他一脚踹翻的“官商派”的成员,以及周围一些胆大的,站在远远的地方继续关注着事态发展的十几个生还者,扬了扬手中还剩下8发子弹的93手枪,然后,在底下这群不是跪起就是坐起,反正没有一个敢站起来的一帮“倒王派”惴惴不安,心中敲鼓的眼神中,以一种不大,但足以让下面的一帮人听清的音调缓缓的道:

“污蔑我,中伤我,给我戴帽子,扣盆子,这些语言上的栽赃陷害,都无所谓,我都可以忍;但你们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拿着凶器围攻我的员工,抢夺我的财物。既然你们做了初一,就不要怪我来做十五,出来混的,总归要做好还账的准备。现在,你们给我听好了:

“我,王动,代表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对你们的这种违法乱纪,不尊重他人人权和财权的行为进行如下惩罚:

“限你们半个小时之内,滚出这片草原!到哪里去我不管,但是不要让我看见你们这十八个人的身影。

“现在是12点30分,半个小时之后,我一旦发现你们谁还留在这里,我不介意把你们当猎物一样猎杀,给这片山谷增加一点肥料。

“你们现在可以离开了,离开之前,不要忘了带上地上的七个废物!”

王欢的话音刚落,地上还跪着的十一个手脚完好的“官商派”拥趸们,如蒙大赦,赶忙扶起他们的“领导人”,连滚带爬的朝森林跑去,唯恐浪费了时间,被这个心狠手辣的年轻人给枪杀了。在见识了刚才王欢随意间,就连开七枪,废了七个人的右腿,他们毫不怀疑,如果半个小时后再让这个冷血的暴徒看见自己,自己也会步上他们的后尘。

这些人跑得快,连放在机舱内的行李,也忘记了带。或许是有人想起,但惧于王欢的yin威,不敢去取。

以唐志华和匡豹为首的“官商派”发起的“倒王运动”,在王欢雷霆,铁血的反击之下,不到二十分钟,就宣告失败,损失惨重,灰溜溜的被王欢驱逐出了麒麟草原,只留下摊摊猩红的血迹,见证着刚才一幕,不是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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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了,不好意思!今天之内,争取再码一章,不过时间会很晚,23点以后了吧。

感谢“弑念ˋ卟弃”的打赏,以及三位投月票的兄弟。

159,纠结,突破,摘叶飞花

159,纠结,突破,摘叶飞花!

王欢雷霆万钧,“血腥镇压”了七绝谷中以“双庆闻人”匡豹和双庆官方唐志华为首的最大的一波势力。并将他们驱逐出这片草原后,一时间,整个七绝谷,还剩下的一百零几个生还者,无不噤若寒蝉,风声鹤唳。这个时候,他们才终于恍然大悟:

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人畜无害,甚至有时还显得有些腼腆的青年,究竟是怎样的一号“凶人”啊!

而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清醒的认识到:谁才是这个片草原,这个山谷的真正主人!

在见识了王欢的“血腥手段”后,所有人,包括与他亲近的董晓乐和景甜,再次看着他的时候,眼神中都带着一种明显的畏惧。在此之前,除了何小海,没有人能够想到王欢有枪,不仅有枪,还敢拔枪,还敢射人。这对于生长在和平年代。很少人见过枪,并近距离听过枪响的一飞机乘客们,是难以置信和超出想象之外的事情。

对此,王欢也是无可奈何!他当然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尊重他,明白他的存在;但如果周围所有的人,包括跟他亲密无比的两位“师妹”,看见他的时候,都带着一种躲闪和下意识的疏远,那就不是一件愉快和自豪的事情了。

但处于当时那种场景下的他,虽然脸色平静,甚至还带着淡淡的微笑,但王欢的心里面,已经是气极,出离愤怒了。被这帮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和示威,到最后竟然到了要“取他人,谋他物”的地步,王欢终于忘了当初“再等等,再看看”的打算,决定给这帮不知好歹,给脸不要脸的闻人和官人们一个深刻的,带血的教训!

经历过这么多事情的王欢明白:教训不带血,那就不深刻!跟故意放屁屁却不响是一回事!

于是,表面平静却怒极攻心的他拔枪,射人,直接让那些带头的“领导人”全部断腿见血!

看着身边的一个个躲闪,畏惧的眼神。王欢心头叹了口气,一时之间,竟有些心灰意懒,产生了一种离开此地,不想再管周围人的死活,到外面更加广阔的世界去恣意遨游的想法。

“他们和她们都在怕我!”他心头想着,“在他们的眼中,匡豹和唐志华等人或许不是人,或许该死;但相较而言,我,却是一个怪物和凶徒,是一个比匡豹和唐志华更加危险和不能靠近的人!他们还向往着外面的世界,期待着救援队的到来,救他们于水生火热的苦海,继续享受外面的花花世界;而我,却只能如过街老鼠一般,躲在这个荒芜的山谷,等待着风声的过去。我和他们,终究还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极度敏感的王欢,被周围人的眼光刺激得有些颓然,遂产生了离开山谷的想法。

于是。整个下午,他没有理会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也不再管那一大堆鱼和肉,如同一个受伤的孤狼,默默的返回自己的帐篷,收拾行装,将帐篷叠好放入自己的大背囊,背起背囊,朝着远处的森林走去。

王欢一直走到森林的边缘,直到看不见那些生还者们的人影,听不到他们的人声时,才停了下来。

他放下背囊,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思考着今后的打算。

“我到底是走呢,还是留呢?”王欢在心中问着自己,“如果现在就出谷,在‘疾走功’和‘飞刀决’都还未突破第一层的情况下,一旦进入外面的世界,如果自己的行踪被暴露,那将是非常危险和要命的事情。

“但如果留下来,又能怎么样?现在连晓乐,甜甜和郑燕见到我,也仿佛如同见到鬼一样,我留下来,又有什么意思?我为什么要跟她们在一起啊?为什么要每天费神费力的给她们捕鱼打猎啊?我一个人过不好么?为什么非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呢?王欢,你是不是到底有病啊?”王欢一脸痛苦,双手紧紧的揪住自己的头发,发泄着心头的憋屈和无奈。

但自责了一阵之后,王欢又将自己强行拖入了绝对理智的轨道。他在心中自言自语的道:

“做惯了羔羊,被愚弄的群众,都是胆怯,懦弱,自私和反复无常的。他们根本就不是值得同情和拯救的一群,而只配被欺凌和压榨!一旦你好心的解开他们头上的圈套——小心了,你受到的将不会是英雄般的欢呼和赞美,而是警惕和告密!所以,不要试图去拯救和唤起什么,让愚蠢的人继续愚蠢下去,让他们头上的主人继续高高在上,继续当着他们的王,当着他们的‘领导’,享受着他们虚假的奉承和赞美吧!……”

一阵胡思乱想,但整个头脑依然是一团浆糊和乱麻的王欢,索性不再想下去。他站了起来,就在背包边的草地上,一遍一遍的开始打起拳来。

先是《王氏炼体拳》,时而轻柔,时而刚猛,时而缓慢,时而迅捷,一遍。两遍,三遍……一直打了九九八十一遍,王欢才收了功。

打了八十一遍拳的王欢浑身湿透。但他浑然不觉,仿佛不知疲倦似的,又继续练起了《疾走功》。

于是,就见王欢时而摆出各种奇怪的姿势,静止不动,但仔细观察,却又能发现周围与他身体接触的那些野花野草,以极高的频率,快速的振动。仿佛王欢就是一台高功率运行的电动机一般。

时而又见王欢动如脱兔,快似闪电,一会儿在A点,眨眼间又位移到了B点,还没回过神来时却又到了C点。时而蛇形于草上,时而又如猿猴般,一跃而起,高上高下。

《疾走功》王欢练习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才作罢。此时的王欢,已经全身是水,仿佛才被人从水中捞起一般。

但王欢没有就此停下来。他趴在溪边,将头埋入水中,猛灌了至少有两公升的溪水后,才将头抬了起来。

“哈哈,痛快,真他/**痛快!”王欢“哈哈”大笑,见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已经全部湿透,于是干脆脱了下来,只剩下一条短裤和腰间的黄牛皮带。

王欢两手朝腰间一抹,于是手上便多了两把薄薄的飞刀。然后运指如飞,滴溜溜的,让两把小刀在十个指头上转得飞快。之后,王欢猛的跃起,身在半空的他双腕一抖,食指猛地一弹,两点寒星,“嗖”的一下,就朝着百米外的一棵碗口粗的大树飞去。

王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自己的身体未落地之前,又拔出两把飞刀,射了出去,然后又是两把,直到射了三次,六把飞刀出手之后,高高跃起的王欢才如同一片柳絮,轻柔的落在了草地上。

落地后的王欢双手不停,连续不断的从腰间拔刀,运刀和掷刀。第十把……第二十把……第三十把……第四十把……第四十九把,这时,王欢才发现只装了四十九把飞刀的黄牛皮带,已经无刀可掷!

但此时的王欢,仿佛已经入了魔,见没有飞刀可掷,就急忙用目光搜寻周围的草地,发现靠近小溪的岸边,有不少玻璃珠大小的圆形卵石,大喜之下,急忙飞奔而去,弯腰一捞,抓了一把卵石,挑出一颗,以刚才掷飞刀的手法,拔石,运石,和掷石,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毫无一点滞涩,然后,就听脱手而出的圆石,“呜”的一声,以肉眼难及的速度,朝百米外的树干飞去,下一刻,隔着老远,就听见“砰”的一声碰撞的炸响,从远处的树干处出来,眼尖的王欢还发现几片青色的树叶,飘飘荡荡的从树上飘落。

刚才的掷石,让王欢觉得非常舒畅,非常过瘾,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能通过某种复杂的转化,传递那圆石之上,让其变成高速运动的利器。于是乎,兴奋之下的王欢,将一把石头摆在地上,左右开弓,连连出手,直到将二十几颗大小不一的石头全部射完,才停了下来。

王欢发动“疾走功”,朝百米外的靶树飞奔,没要到五秒,就到了靶树前,双目圆睁,以一种极度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这棵碗口大的,此刻却变得有些面目全非的靶树。

只见,圆直的树干上,已经看不到任何飞刀的踪影,只有两排共四十九个一厘米左右的小口子,透过一厘米深的小口子,才能隐隐的看见那些白亮白亮的刀柄!

而那二十八颗用飞刀手法射出的圆石,此刻也是不见踪影。不过在飞刀的上方,却多了两排直径约两厘米,深约三厘米的小坑。小坑内有不少颗粒状的碎石,而小坑附近的树干,却成放射状的片片龟裂!

“难道,难道这就是‘飞刀决’第二层初期的实力?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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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风吹De痕迹,田慧,阳光下的舞...,弑念ˋ卟弃”四位兄弟的打赏。四位兄弟,已经是多次打赏了。看到你们支持的身影,哪怕是再多的人骂,席子也可以“云淡风轻,不受影响”的继续战斗下去了。

160,飞刀决第二层,了断!

160,飞刀决第二层,了断!

《飞刀决》第二层。摘叶飞花,一花一叶,都可能当成暗器来伤人。

但王欢根本就不相信这一说法!摘叶飞花,大概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意思就是到了这一层,就可以不用飞刀了,用其他的东西,也可以当成暗器来使!

但这“其他东西”,可以是石头,玻璃渣,铁片或铁块,甚至是树枝也行,但肯定不会是一花一叶!因为稍微学过一点能量知识的人就能明白,即便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将这一花一叶加速到几十米,上百米,甚至几百米的高速,但这娇柔的花叶,恐怕是才一出手,就会被四周的空气,给撕得粉碎。哪还有什么杀伤力?

所以,摘叶飞花,并不是真的可以摘叶飞花,而是可以用类似于掷飞刀的手法,将其他硬质的物体发射出去,起到跟飞刀类似或者更加厉害的效果。就比如现在的圆石,击在树干上,却产生了类似于小型榴弹的杀伤力;而以前的飞刀,却主要还是以纯穿透,纯“破甲”为主。

王欢自己磨制的飞刀,刀身长十厘米,宽一厘米。以前王欢耍飞刀,站在百米之外,对于一般的硬质树木,他最多可以将飞刀射入树干5厘米。而现在,却将能够将整个刀身完全没入树干,直达树心,侵入深度达到了恐怖的11厘米!这种穿透力,几乎可以媲美一般的步枪了。

而被自己用飞刀手法掷出的圆石,破坏力也不小!直接造成了一个直径2厘米,深3厘米的坑洞,坑洞周边拳头大小的树干,也被石块冲击的余波,震出了道道触目惊心的裂纹!

王欢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双完美无缺的手,又看了看那些由自己的一双美手发射的飞刀和圆石所造成的孔洞和凹坑,惊愕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如果这一石块打在人的身上,啧啧。那还不出现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如果石块击中人体的时候在碰撞的作用下再发生碎裂,碎裂的石块钻入人体内在发生翻滚,那这一小小石头造成的破坏作用,岂不比单纯的穿透性杀伤更加霸道?第二层,摘叶飞花,不愧是摘叶飞花!”

进入到《飞刀决》的第二层,意识到自己的双手,不仅能够发射特殊形状的飞刀,还能够发射其他如石子一样的硬质物体,王欢心中的兴奋自然就不用说了。从此之后,即便是手中没有飞刀,他要想打击,偷袭,或者取人性命,那简直就是易如反掌,对他来说,随便一枚硬币,一个玻璃珠,小石子,大头针,甚至是纽扣。都能变成人间凶器。比起以前只能单纯的用飞刀制敌,不仅武器的来源和种类大大增加——硬币,小石头这些东西,简直就是随处可得,而且也增加了行动的隐蔽性和安全性。因为谁能够想到,这些普普通通的小东西,除了电视中演的,现实中竟然真有人将其变成一个个要人命的凶器?

这样一来,进入到《飞刀决》第二层的王欢,差不多便完全摆脱了对飞刀的依赖。从逃亡以来一直围在腰间,连睡觉、洗澡也未片刻离身的黄牛皮带,基本上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可以光荣退休了。

但王欢与这条他自制的,陪伴了自己两年多,在逃亡过程中多次让他转危为安的黄牛皮带以及上面的49把飞刀,却有了太多的感情,一时之间,却也舍不得将其扔弃。

王欢瞧着树干上那大小不一的几十个被自己所掷的石子打出的凹坑,若有所思:

“现在的我,如果要想杀死什么动物,或者致谁与死地,那还真的用不上什么飞刀,随便一枚硬币甚至一张硬点的扑克牌都能在几十米外取人性命!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腰间还栓着一条黄牛皮带,似乎有点多此一举,而且也有些不伦不类,被人发现了,也不好解释。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兜里多揣几枚硬币或者几张扑克牌来得安全。

“不过,虽然如此,如果要单纯的比穿透力,在所有的暗器当中,还是这些小小的飞刀最强。它们特殊形状,材质坚硬,飞行时所受的阻力极小,加上尖端锋利,让这些飞刀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破空飞行,从而达到最大的穿透性破甲力!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比如要想袭击防弹车内的目标,或者是进行远距离的攻击,飞刀,这种专业的暗器,还是有着其他常规‘武器’所不能具有的能力!”

王欢将古老的“武功”和现代的能量理论一结合,很快的,便分析出了“飞刀决”最本质的意义:

说穿了,就是通过锻炼,将人体肌肉块内无数肌肉纤维产生了力,用特殊的手法,传递到手中之物,比如飞刀,或者其他硬物。给予这些东西一个极大的动能,从而让它们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在根本上,与火药爆炸推动弹头前进没有什么不同。

在相同作用力的作用下,手中物体的形状,材质,硬度,以及重量将是影响“暗器”打击效果的重要因素。“暗器”的形状不好,横截面积过大,风阻肯定大,大部分的力都会被风阻耗掉,打击效果肯定不会多好;材质差。受不住力,肯定也不行,比如王欢再厉害,他也不能把一块豆腐当暗器使;硬度太小,效果也要大打折扣,比如王欢固然可以用纸牌杀人,但哪怕他将《飞刀决》练到第二层顶峰,恐怕也无法仅用纸牌就能将防弹玻璃射穿;最后是暗器的重量,一团棉花能当暗器么?如果能,那真的就是在讲神话了!

理科学得极好,又会举一反三的王欢,很快就通过推理,想通的各种暗器的优劣和长短:

飞刀,飞镖,飞针之类的坚硬,锐利的暗器的可以用来破甲,或者进行远距离攻击;玻璃珠,石块这些有一定硬度但又易碎的暗器可以当榴弹或者开花弹来使,利用它们与目标碰撞后的破片增大杀伤范围;而铁珠,大钢珠等既有较大横截面,又不易破碎,但又却能够比较“蓄能”的暗器,则完全可以将其赋予一个极大的动能,把目标震死,比如对于那些穿有避弹衣的目标,如果不能用飞刀射穿对方,发射一颗大动能的铁胆,直接震碎其五脏六腑!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他根据自己的所学,进行的理论推理。囿于条件的限制,王欢还不能获得更多的暗器,并对这些暗器一一进行验证。不过,一旦有机会,他肯定是会做做实验,来检验一番自己的猜测。作为科学信徒的王欢始终坚信,唯有不断的假设和验证。才是推动大到人类进步,小到个人前进的最终动力。

“所以,飞刀,还是不能丢啊!不仅不能丢,以后出去了,一定要想办法高点特种钢材,像制造手术刀或刀片的那种铬钢,打造十几二十把趁手的终极暗器,作为自己随带携带的底牌!”王欢想着小时候看电视连续剧《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时候,主角李寻欢“一刀在手,天下我有”的那种风姿,不由得有些痴了。

王欢现在用的飞刀,是他用一般的水果刀刀刃,在电动砂轮上砂出来的,只是普通的钢材,材质和一般家庭的菜刀相比,那是半斤和八两的区别。如果用特种合金钢,为自己量身打造一批专用的飞刀,那威力,比起现在的四十九把普通飞刀来说,将更上层楼。

最终,突破到《飞刀决》第二层的王欢,没有放弃那些与他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的老伙计,打算在如果没有突破到第三层“例无虚发”的境界时,一定是“刀在人在”!

至于飞刀决的第三层,“例无虚发”,到底是怎样一个“不虚发”,已经突破进入《飞刀决》第二层初期的王欢,从以前的嗤之以鼻,坚决不信,到现在,已经变得有些跃跃欲试和期待。

于是,王欢开始用匕首,将刀体尽没树干的四十九把飞刀一一的从四十九个长形的缝隙中挖出来,然后一一归位,插入腰间的黄牛皮带。

至此,发泄过一通,出了无数臭汗的王欢因为《飞刀决》的突破,心情大好,心中的阴霾尽去。他跳入溪中,洗了个澡,“咕咚咕咚”又灌了不下一升的山泉,全身毛孔,五脏六腑,无不舒坦,爽利!

此时的他,突然升起了一种明悟,那就是:什么都是假的,唯有实力,让人胆寒的绝对实力,才是真正可以依靠和信赖的东西!

“这是老子的山谷,老子最先来,老子凭什么要走?要走,也是他们该走啊!况且,让人惧怕,总比让人轻视的好!不想跟着老子的,害怕老子的,那就滚蛋!老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以后也没必要伺候你们这些不识好歹‘遵纪守法’的‘文明人’了!你们是饿死也好,冷死也好,还是怎么死的也好,从此之后,跟爷再也没有什么关系!老子这就回去把老子弄来的鱼和羊全部烧了,烧得干干净净的,渣都不剩!让你们吃个锤子吃!之后,老子就去找杨永明那便宜‘叔叔’在七绝谷里优哉游哉的耍一段时间,然后就想办法出谷,用王动这一全新身份,开始新的生活!”

于是,心中有了打算的王欢从小溪中一跃而起,擦干水,换了一身新衣,然后背上背包,准备回去烧鱼烧羊,彻底跟这些生还者们做一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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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还有一更或者二更,看状态吧!

161,难道你们就让他走?

161,难道你们就让他走?

“……晓红啊,你看。排在你后面的,还有十几个人哟!你如果不能表现得更出色,让我觉得你比她们更‘能干’,我还真的不好照顾你呀!”何小海满脸笑容,眼睛却紧盯着一个丰乳肥臀,胸器伟岸,看起来有二十七八的年轻女人道。

这是他面试的第六个女乘客,前面的五个,他是相当不满意——不是太老,就是长得太一般,让他实在提不起一丁点儿性趣,所以,三五两句,问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后,就将她们打发走了,让她们几个小时后等消息云云。

唯有这个叫李晓红的,年龄28岁的**,让他眼前稍微一亮,提起了不少性致,于是打起精神,认真的开始面试起自己以后的助理来。

李晓红已然是一名结过婚的**。加之又在一家私企上班,干的也是办公室工作,平时跟周围的同时开惯了各种玩笑,那些带颜色的笑话也听了不少,哪里还不晓得眼前这个色迷迷的何主任对她的暗示?

但跟周围的同事开玩笑是一回事,真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在听了何小海如此明显的性暗示之后,李晓红的脸,便如同她的名字,自然而然就红了。她看了看身后几十米外那十几个对着这边翘首以盼,巴不得自己快点离开的竞争者,想到面试失败后自己将要面临的残酷后果,一咬牙,就对何小海说道:

“何主任,你,你想让我怎么表现呢?”说完的时候,便低下了头,显现出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

“呵呵,晓红啊,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看你登记的简历上写到你已经28岁了吧?试卷上你也说你已经结了婚。有些东西……哈哈,就不用我说得太明白了吧!”

李晓红身材丰满,前凸后翘,特别是胸前的那对**,如同两个小篮球,将她那白色的女士衬衣顶得高高耸起。何小海目不转睛的盯着李晓红那宏伟无比的胸部,多日未近女色的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李晓红见何小海眼冒色光,紧盯着自己的胸部。喉结鼓动,在略有羞涩的同时,心头却也有些隐隐的自傲。从高中的时候,李晓红便通过比较,发现了自己胸前的两个大/咪/咪的与众不同,不仅让班上的男生经常对着它们行注目礼,就是一些教自己的男老师,李晓红也发现了不少在偷瞄自己胸部的。所以,对于自己的一对傲人的**,李晓红在高中的时候,就建立起了强大的自信心,现在见这个色迷迷的主管那种色授与魂的样子,下意识的,便挺了挺自己的胸部。

但她的脸上,却还是一副羞答答的样子,极不好意思的道:“何主任,人家,人家真的不懂呢!你,你就指点指点人家吧!”

如果是王欢在这里,听见这个大/波女人这样“娇滴滴”的话语,搞不好就是一把飞刀射出去了;但落在何小海的耳中。却是无比的舒坦,觉得此女的一张脸虽然不怎么样,面孔有些粗大,皮肤也不是忒别的白,但却是一个懂得起的“妙人”,听了李晓红要叫自己指点她,何小海搓了搓手,然后伸出食指对眼前的女人勾了勾,道:“晓红,你,你过来,我这就好好指点指点你……”

然后,就见几米外的李晓红欲拒还迎,走两步退一步的朝何小海走了过来。何小海伸出一只手,正准备去丈量一番李晓红那两座山峰的海拔,就听“砰”的一声,像放炮似的闷响,从自己和王欢的帐篷处传来。

接着这声响,又是“砰砰砰砰砰”的连续五声,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间隙!

何小海脸色大变,大叫了一声“糟糕”!来不及丈量李晓红山峰的高度,拔腿就朝自己的帐篷处跑去。对93式手枪极为熟悉的他明白,刚才那连续的六声闷响,不是谁在放炮,而是有人打枪。至于谁在打枪,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一定是王动那狗日的!

“**,到底,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动怎么会开枪?到底向谁开枪?谁触怒了他的虎须?究竟有没有人被打死?……”无数个问题瞬间从何小海的头脑中冒了出来,让他思索不及。

一个小时前。由于对王欢将一飞机乘客除了他的两个师妹和一个师姐外所有的六个美女一个不剩的全部挑走,而只给他剩下了一堆歪瓜裂枣,何小海心头火起,不忿之下就将剩下的20个候选人带出老远,一路沿着悬崖的一边,到了森林带边缘,才停了下来。

“你个狗日的不是叫老子‘优中选优’吗?好,老子今天什么事情都不做了,就慢慢的来个优中选优!”

当时气愤不已的何小海如此想到。

但当何小海跑一阵,走一阵,然后又时不时的停下来想一阵,思索着王欢到底为要拔枪“枪杀”乘客,自己现在回去会不会正好撞在他的枪口上等一些“重大的问题”后,等到他最后“气喘吁吁”的跑过一公里长的草原,回到帐篷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回到自己的帐篷,他吃惊的发现王欢的帐篷,连同他的大背包,已然不在!而自己帐篷前二十几米远的地方,却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的竹竿,竹竿的前端被削得很尖,看起来锋利无比,很吓人的样子。而在离竹竿不远的草地上。星星点点的有不少红色的血迹!

何小海环顾四周,发现三三两两的,到处都聚集了不少人,正围在一起,彼此低声的交谈着什么。这些人脸色惊慌,眼色躲闪,特别是看到自己之后,更是急忙把目光转向了一边,好像特别害怕跟自己对视一般。

而王欢的两个师妹,董晓乐和景甜,他的师姐郑燕和她丈夫秦晖。以及那六个他准备面试的助理,此刻却聚集在靠近溪水的草地上,也像是在热烈的讨论着什么。她们见何小海跑了回来,就噤了声,只是以一种非常奇怪的,带有某种警惕的眼神,看着何小海。

“**,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王动跑到那里去了?”带着这些问题,何小海走向了那几个曾一度让他垂涎不已的女人们和女孩们。

“晓乐,甜甜,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枪声?你王动师兄到哪里去了?”见了几女,何小海直接向跟王欢最亲密的董晓乐和景甜问道。

“大洋哥哥,你终于回来了!你看到王动师兄了没有?他为什么走了啊?他不理我们了吗?呜呜……王动师兄肯定是生我们的气了,他肯定不会再回来了!”呜呜——”董晓乐一听何小海问起王欢的下落,就眼睛通红的看着何小海,“呜呜”的哭了起来。她旁边的景甜,也是双目红红,在用手摸着眼泪。

而这一对人中唯一的一个男性,秦晖,却有些警惕的看着何小海,他试探着问道:“大洋,大洋兄弟,那个,那个王动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他怎么会有,有枪?”

“何大洋,我师弟怎么会有枪?他的枪从哪里来的?”秦晖的老婆郑燕也是一脸焦急的问何小海。

“哎,你们一个二个不要急着问我问题,先回答我的问题好不好?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枪声?你王动师兄到哪里去了?”见自己的问题得不到回答,反而被这一群人问了如此多的问题,何小海心头就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于是颇为不爽的对眼前的众人道。

“何大洋,还是我来说吧,事情是这样的……”于是,郑燕就接过话题,将方才发生的大致情况向不了解原委的何小海说了遍,然后。便又火烧眉毛的问起了她们一直关心的问题:

“何大洋,情况就是这样。但是,我师弟为什么有枪?他的枪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啊,你们,你们就任由你们的王总,师兄,师弟那样孤单的离开?没有人劝劝他?劝劝这位冲冠一怒,为你们出头,将你们从哪些道貌岸然,欺世盗名的官商们手中救下,并为你们报仇血恨的救命恩人?”

何小海没有回答郑燕和众人的问题,而是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一群王欢在乎的,不惜冒着巨大的风险,以身试法,亮枪打人,但最后被她们视若鬼魅,敬而远之的师妹,师姐,秘书,助理们,他感到是非常的不可思议。不要说王欢还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刚烈青年,换做他何小海自己,遇到这种事情,恐怕也会心灰意冷,伤透了心!

非常会察言观色,洞察人心的何小海,通过与王欢多日的相处,觉得这家伙虽然非常聪明,而且比一般同龄人早熟得厉害,有时候有用老谋深算来形容也不为过;但他毕竟还是太年轻,比如年轻气盛,易于情绪化,被人误会和不被理解后,会感到无比委屈等一些年轻人的明显特征,虽然他尽量隐藏和掩饰,却还是会在无意间透露出来。何小海换位思考,把自己放在王欢的位置,如果他也遇到了今天这种事,恐怕也会和王欢一样做出同样的选择,跟这些“忘恩负义”的人说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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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终于搞完。睡觉去了。

162,大机密,大人物,拿主意!

162,大机密,大人物,拿主意!

“……咳咳……。大洋,我们,我们也不想那王动走啊!但是,他一声不吭的,突然就从他帐篷里面拿出一把枪,‘砰砰砰’的,直接,直接就朝着人群中射,我们,我们都吓坏了,哪里,哪里敢上去劝他啊!万一,万一他拿枪朝我们,我们开枪怎么办啊?……咳咳……”听了何小海明显带着责怪的反问,秦晖脸上有些难看,不自然的辩解道。

“何大洋,我们,我们当时真的是有些懵了!对了,你快告诉我们,我师弟为什么会有枪,他的枪到底是从哪来的?”郑燕也在一边有些自责。但她更关心的,还是是王欢手中的那把枪。

何小海见王欢的这位漂亮到极致的美丽师姐,第三次问到枪的问题,看了看其他几人,除了两个年龄最小的女高中生在一边双眼通红的抹着眼泪,其他的几女也是一脸渴望的样子,心头就叹了口气,有些替自己那位年轻的东家不值:

这些人,关心他的那把枪,更甚于关心他的那个人!

不过想了想,又有些释然。华夏国不是美利坚,到处都是枪店,很多家庭都藏有一把或多把各式枪械,不仅人人见过枪,很多人都摸过甚至亲自打过枪。王欢这种行为,放在美利坚,没说的,正当防卫而已。不说只是打伤几个人,就是全部打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谁叫你不经人同意,就持械围攻人家的公司,,抢夺人家的财产,威胁人家的人生安全啊?谁给你的这个权利?人家是正当防卫,你被打死活该!就像在美利坚,有些人,不经人户主的同意就私闯民宅。被人当成小偷或者强盗用枪打死,主人是一点屁事也没有。

但在防民甚于防川的华夏国不一样啊!十几亿人的大国,有几个人见过枪?听到过枪响?在一般人的思维中,有枪的只有两种人:要么是代表国家,代表社会的,代表人民,正义化身的警察;要么就是代表邪恶,代表黑暗,代表恐怖的悍匪。所以,只要你不是警察,但你却有一把枪,而且还开了火,那,问题就大了!先不管你为什么要开火,只问你的枪从哪里来?你凭什么能有枪?谁给你的这种权力能有枪?

总是,不管是你有千般理由,还是万般说法,对不起,你“违法”了,“违大法”了,你是个坏人!比那些拿着竹竿威胁他人生命财产的“国家公仆。社会精英”还坏,还不可原谅!

于是,争强好胜,“逞匹夫之勇”的王欢,在一帮“正常人”,社会“主流人”的眼中,就悲剧了!

何小海多少也是属于体制中的人,跟那帮制定规则的家伙们,耳濡目染也好,还是道听途说也好,多少沾了些边,思维肯定是超出了“主流社会大众”的层面,略一思索,就明白了他们以及周围其他不少乘客的心态:

这些人,虽然身在山谷,但心却还是在谷外,所以还被外面世界所制定的条条框框束缚着,他们看那些“官商们”和王欢的行为自然而然就带上了外面世界的烙印——“官商们”虽然有所不对,但人家是代表,人家是主流,是强项啊;你个王欢,不过是个屁民,有什么资格反抗?不仅反抗,而且还拔枪打人!这是什么行为?是颠/覆,是反/动啊!是要挨枪子,要抄家灭族的啊!所以,对于王欢这种人,人家能不害怕,能不有多远就离你多远么?

不过。现在,可不是以前;这里,可不是外面!作为现役军人,熟读太祖文武韬略的何小海深知枪杆子中出政权的道理,可不是眼前这些只有被代表的“愚夫愚妇”可比。他见这些不谙世事,看不透问题本质的人活生生的将王欢这棵巨大无比的摇钱树给气走了,心头在替王欢感到悲哀的同时,更多的却是焦虑不安。他见郑燕多次问道王欢枪支的由来,老实说,他也不太清楚。

最初何小海见王欢穿着华夏特警的作战服,就觉得王欢是名到神农架执行任务的特警。但后来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像:

一是王欢的年轻太年轻,二是他从没见过性格这么古怪的特警,三是他的那个杨叔,看起来也是一副生人勿近,神神叨叨的样子,四是从天而降的一飞机乘客,竟然有三人跟他关系密切,这个时候,何小海便开始对王欢的身份感到有些莫测高深了。何小海想了想,觉得这个时候应该让几人明白王欢的重要性,有必要缓和甚至是打消他们对他的那种畏惧和疏远,便道:

“我老大。你们师弟,师兄和王总的身份,是机密!大机密!他有枪这件事,我是早就知道的,毕竟,我跟他的时间比你们长。至于他的真实身份,抱歉,限于保密原则,我现在不能透露给你们知道。如果你们真想知道,可以到时候去问他,至于他愿不愿意告诉你们。那我就不清楚了。总之,你们要搞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我老大,你们师弟,师兄和王总,是个来头很大的人!非常大,大到超出你们的想象!不然,你以为上面会发只枪给他防身?

“至于以匡豹和唐志华为首的一伙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恶意围攻,抢夺王总的财产,威胁他公司员工和他本人的生命安全,被他掏枪主动击退,完全是正当防卫,没有当场把他们打死,他们都要感谢王总的善良和仁慈!

“而你们,你们几个,甜甜,晓乐,郑燕,秦晖,江梅,黄琬,你,你还有你,你们不仅不感谢你们的师弟,师兄和王总救你们于水火之中,反而却将他或活活气走,你们,你们真他/妈是一群——”说道这里,何小海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愤恨不已”的叹了口气,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在听了何小海信手拈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番说辞,表演后,围着何小海的几个人。一时间是瞠目结舌,大吃一惊!

“呜呜——,我,我早就给你们说过,动哥不会是什么坏人!你们却偏不听!动哥那么好的人,怎么是坏人呐!呜呜——甜甜,咱们把动哥气走了,他肯定不愿理咱们了,肯定不会回来了,咱们,咱们到底该怎么办啊!呜呜——”董晓乐一听了何小海说出了“真相”后,马上就是一阵阵“呜呜”大哭。

“……咳咳……,晓乐,我……咳咳……我们真该死!动哥救了我们,帮我们打野物,不让我们挨饿,还把自己的帐篷给我们睡,我们……咳咳……我们却,却怀疑他!我们真该死呀!”一旁的景甜,情绪激动之下,便剧烈的咳嗽起来,以至于她身边的董晓乐不得不一边哭,一边用手拍她的背。

郑燕听了何小海的话后,也有些后悔,但更多的却是半信半疑:自己那师弟,明明就是一普普通通,看起来就是来自于平常,更确切的说是贫穷的家庭,怎么几年不见,就成了“机密,大机密;很大,非常大”的大人物了?是这个何大洋在信口开河,还是我那师弟在韬光养晦,扮猪吃虎?

郑燕秀美的眉头一拧,自问自答的低声说了句:“难道,我们,我们都错怪我师弟了?”

而秦晖,在听了何小海的话后,心头却是翻江倒海,心惊胆战,因为他在王欢离开后,当着周围美女们的面,说了无数种可能,无数种猜测,核心思想却只有一个:

王动是个心狠手辣,冷血无情,无恶不作的坏人!

现在见自己刚才恶意中伤的家伙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自己惹不起的,还有什么“保密原则”护体的大人物,秦晖就心头惴惴,一副寝食难安的样子。

而至于其她的几个美女,在听了何小海的话后,有惊诧,有后悔,有自责,也有兴奋,脸色多样,表情各异!

“大洋,大洋兄弟,当初,当初我们几个都是鬼迷了心窍,干了傻事,对王动——王总那样一个态度!但,但我们当初的确是不知道啊!现在,现在咱们应该怎么办啊?您,您经常跟着王总,熟悉,熟悉他的脾性,您,您快给咱们拿个主意呀?”抓耳扰腮,害怕得要死的秦晖,在想了数种办法都觉得行不通之后,秦晖终于把目光转向了在一旁对着几人捶胸顿足,横铁不成钢的何小海身上。

“就是,何主管,您帮我们拿拿注意吧!”

“和主管,帮我们想想办法吧!”

“何大洋,你说现在应该怎么办吧!”

“……”

在秦晖开了头之后,其余的一帮人,像是终于开了窍,把他当成了一副解药,一起都对着何小海祈求了起来。

只有董晓乐和景甜二女,吵吵嚷嚷的,闹着现在就要去寻找王欢,把他给找回来,然后跟“动哥”道歉。

看到自己只是一番连哄带压的话,就确立了自己在众人中的“千岁”地位,除了王欢这个被自己生造的“万岁大人物”外,何小海心头是相当的有满足感和成就感。

不过,心中虽然奇爽无比,但脸上表现得相当平静。他先是劝住急于去寻王欢的两位小女生,然后才以一副勉为其难的表情,对着众人道:

“既然你们都叫我拿主意,那我就当仁不让了。不过至于成不成,我可不敢打包票。万一不成,还是不能让王总‘息怒’,你们也不要怪到我的头上。”

163,王欢的身份,贱!

163,王欢的身份,贱!

说到这里,何小海顿了一下。

见好几个人都是“不会,绝对不会!”的连忙拍着胸脯对他保证,他这才满意的继续道:

“首先,最重要的不是马上去寻找王总,而是继承王总的意志,发扬他的精神,按照他的既定路线,将他‘造房子,建竹楼’的宏伟目标保质保量的继续完成下去。所以,你们几个,该与乘客们换鱼和羊的,就继续去换。该督造建房的,就与先前我招聘的两名指挥设计师一起,监督那些建筑力工建竹楼,人手不够,那就马上组织招聘。反正就是该干什么干什么,个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

“大家现在不要忙着去找王总道歉。你们把王总气走了,他现在肯定还在生气,等过一段时间,王总心平气和之后,咱们再去找他当面认错谢罪。

“至于你们担心王总的安危什么的。却是没那个必要。王总的本事那么大,手中也有防身的武器,谁能够伤害他?

“如果各位同意我的安排,没有什么意见,那么,我们这就开始行动吧!”何小海豪迈的朝注视着他的众人挥了挥手,大声的道。

正处于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众人,哪里会有什么意见?于是便按照何小海的要求,开始忙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谁,在将王欢是个“有身份的大人物”这一何小海灵机一动想出来的点子透露出去之后,剩下的百把十个生还者,除了少部分人半信半疑,不怎么相信之外;绝大部分人,对于王欢的态度,立马来了个大转变。各种议论之声,风起云涌,在这片不大的草原之上,星星点点的燃烧了起来。

“怎么样?我说吧,你们还不相信!我就觉得王总那人不简单,肯定是有大背景的人物!不然,怎么会有枪啊?现在怎样?我的话应验了吧?”一个坐在搁浅的飞机附近,远离前不久的事发地点的中年人,一副“早知如此”的神态,对着周围的几人嚷道。

“呵呵,老庄,还是你有眼光。有先见之明啊。不过,我当时也有点怀疑,一般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那还能那么镇定自若,稳如泰山的样子?恐怕早就吓得两股打颤了!特别是看到王总雷厉风行,干脆利落的掏出手枪,‘啪啪啪’的就把几个挑头的摞翻之后,我就觉得,这个年纪轻轻的王总,肯定有些不简单!”另外一个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打着领带的男子也急忙附和。

“你们说,那王总,到底是有什么样的背景?”又有一个人低声问道。

“我觉得肯定是华夏军方的!”

“红子党!”

“富二代!”

“屁,富二代能有王总那气势?那神态?匡豹就是富二代,一枪之下,

还不是吓得屁滚尿流的,变成了一个磕头虫?”有人马上就反驳王欢是“富二代”的猜测。

“我觉得有可能是国安哦!”其中一个人捂住嘴巴,神神秘秘的道。

“什么,国安?不会吧!我倒是觉得有点像龙组!”其中一个半边脑袋染着红头发的年轻人不同意的道。

“哈哈,年轻人。我看你是小说看多了。什么龙组?华夏国有龙组?那都是无聊的人编来哄人开心的玩意儿!”

“哼,那你觉得是什么?”红头发的年轻人有些不满。

“中南海——保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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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欢背着背包,来到原先的驻扎地,准备来个“焚书坑儒”,将自己今天一早猎的鱼和羊一烧而光,一泄心头之恨的时候,展现在眼前的一片情景,却让他大吃一惊,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只见,在离溪水不远,原来他搭帐篷的一大片草地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热火朝天的工地。几十个乘客,在何小海,郑燕,董晓乐,景甜以及苏瑾,江梅等人带领指挥下,易物的易物,砍竹的砍竹,丈量地基的丈量地基,搭架子的搭架子……

“这些人,到底,到底在搞什么名堂?”王欢怔怔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就在这时,眼尖的董晓乐,突然发现了备着背包,站在几十米外一动不动的王欢,突然发出了一声悲喜交加的尖叫。拉了一下旁边正给一位乘客换着羊肉的景甜,急冲冲的朝王欢跑去。一边跑,一边哭,直到在离王欢还有四五米远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董晓乐泪眼婆娑的望着王欢,喃喃的道:“动哥,你,你回来了?对不起,动哥,对不起!我们,我们错了!呜呜——,动哥,我们错了!”说着,便“呜呜”的哭了起来。

王欢正吃着惊,搞不懂在自己离开的半天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前不久还害怕自己的董晓乐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这时候,就见一群人,跟在董晓乐的后面,或跑或走的,向着自己而来。

最先来的是景甜,来了之后,便站在董晓乐的旁边。泪流满面,呆呆的看着王欢,时不时的咳嗽着,让人看了心疼。

之后,就是一些大人,像郑燕,江梅,黄琬,沈月,苏瑾等人。她们的表情则要丰富些,自责。懊恼,兴奋,敬畏,不一而足。

最后,则是王欢的跟班何小海以及缩在最后的秦晖。何小海越过众人,径直来到王欢的跟前,带着一副恭敬的微笑道:“王总,您回来了?我们正按照您的指示,忙着建竹楼呢!”

“师弟,你,你回来了啊?乘客们的积极性很高,鱼和羊都,都快换完了。”郑燕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眼神躲闪的看着王欢道。这种躲闪,跟半天前的畏惧不一样,从中,王欢看到了一种敬畏!

“王总!”

“王总,你回来啦!”

“王总!”

“……”

剩下了其他人,也一一向王欢打着招呼,跟郑燕一样,王欢也在她们的眼中,看到了一种陌生的敬畏!

“这他**/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这些忘恩负义的人未卜先知,晓得老子要断他们的粮草,然后就幡然悔悟了?”王欢不明所以,稀里糊涂的看着对他“夹道欢迎”的一帮“手下”,心头猜测着。

他原本是打算回来之后,直接把鱼和羊全部烧了,然后再把那些让何小海保管的炊具和各类调料带走,然后便远走高飞,离开这个“伤心之地”;但看到眼前这些原本跟他亲密无间的人,后来又畏他如虎,到现在又上演了这么一出“夹道欢迎”的戏,他就有些游移不定,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当初的打算。

正当王欢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拿什么态度来对待眼前的一群人时,这时,就见站在最前面的何小海对他眨了眨眼。挤了挤眉头,王欢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心想,多半是这狗日的在其中“作了怪”,才让这帮“忘恩负义”的人对待他的态度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既然如此,到了这个时候,王欢倒也不怎么急着离开了,决定先搞清楚情况再说。王欢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一群让他又爱又恨的美女们,说了句:“都回去吧。”,然后,就带头朝当初的驻扎地走去。

他知道,始作俑者的何小海是会跟上来跟他解释的。

几十米的路上,王欢时不时的见到不少已经成了他公司的伐竹工或者建筑力工的乘客对着他,面带笑意,恭敬的“王总,王总”的点头问好。王欢的心头,更是好奇,到底何大洋这狗日,到底给这些“愚夫愚妇”们下了什么迷魂汤,才让他们前后对自己的态度,如此的大相径庭?

众人回到了“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那杆旗帜下之后,何小海知道自己的老大现在肯定是满腹疑问,要等着自己给他解惑,于是代替王欢,让周围的人解散开来,该干嘛干嘛去。而他,则和王欢越过小溪,走到了一处无人的地方。

王欢操着手,冷冷的看着眼前的这个跟班,等待着何小海说个一二三出来。

“老大!”何小海面带笑意,开始向王欢一一道来,“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正在远处,按照您的指示,优中选优,突然,就听到一阵枪响……这些无知的生还者,不仅不知感恩戴德,反而做出了那种让‘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我当时听了之后,那个恨啊!如果手中有枪,恨不得将这些不知好歹,忘恩负义的家伙们一一毙掉……

“……之后我一想,就觉得这些人之所以怕您,不是怕您手中的枪,而是怕您不是掌权者,却拿着掌权者该拿的东西,大概是将你看成了ZF的对立面,于是,我便灵机一动,就,就暗示他们老大您,您的背景不简单,是个他们惹不起的大人物。您知道,华夏国人就是这样的贱,媚上欺下,欺内媚外,欺软怕硬,内战内行,外战外行,当奴隶当惯了……”

何小海低眉垂首,极尽恭敬之能事,将事情的因由添油加醋的一一向王欢道来。在这件事情上,最后的结果,虽然是王欢得益,但他毕竟也算是假传圣旨,没有经得王欢的同意,便在那里扯虎皮,拉大旗,所以心头还是有些打鼓,在姿态上,那是放得相当的端正和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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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弑念ˋ卟弃,月夜丅の邪,田慧,看书充饥拿得起放不下

,jmrk”五位兄弟的打赏。

最近事忙,加上出谷在即,情节需要有一个大的转变,导致这两天更新不怎么给力,还断更了一天,虽然请了假,心头还是有些遗憾,破了自上传到现在从未断更的金身。

谷中部分马上就要就要结束了,既然大家不爱看,那咱们就转换战场吧。各位有什么好的意见或者点子,也可以提出来,作为席子的参考。

164,无欲则刚,转变!

164,无欲则刚,转变!

王欢听了何小海对自己的“坦诚相告”。

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像鹰隼一般,死死的盯着何小海,将何小海盯得有些全身发毛,吃受不住这种压力,心惊肉跳之下,才期期艾艾的道:

“老,老大,您,您觉得我是做错了吗?”

王欢看着何小海那张由恭敬,到得意,最后变成了不安和畏惧的脸,过了至少有两分钟,才慢慢的点了点头,轻声叹了口气,道:

“大洋,你——干得不错!”

王欢经过何小海这个第三者,旁观者的一通鞭辟入里的分析,顿时便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大半天来那种让他纠结,郁闷。痛心,无奈以及委屈的情感,仿佛一下子,便不翼而飞。

“看来,归根结底,还是我对人的要求太高,或者说对同伴朋友的要求太高,一旦这些人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就会失望,甚至是动怒。人,从本质上讲,跟其他生物一样的,都是一种以趋利避害为天性的生物。当她们看到我突然拔枪,‘大开杀戒’的时候,还保留着外面世界思维的她们,很难不把我看成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哪怕我的掏枪,很大程度上是因她们而起。

“而一旦何大洋给了我一个莫须有的‘身份和背景’之后,哪怕这种身份和背景是无中生有,这些人,立马就改观了对我的看法,我在他们中的形象,恐怕一下子就从一个‘暴徒’变成了一个惩恶扬善的‘英雄’,变成了有大背景,大本事,比匡豹和唐志华更加不能惹的大人物了。

“华夏社会,说到底。还是一个拼关系,拼老子的社会,一个人受不受‘尊重’,让不让人‘爱戴’,很多时候,还真的跟此人本身的素质没有太大的关系。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过多的在乎这些人对我的观感和看法呢?怕也好,畏也好,还是敬也好,对我我这样一个杀人犯而言,又有多少的意义呢?我干嘛要为此动怒,为此伤神,为此失去一惯的冷静和理智了呢?

“无欲则刚,王欢,你还是想要得到太多,太执着了!”

经过一番心灵的自省和清理,王欢终于摆脱了心中的桎梏,重新变得冷静和理智了起来。他在心中默默的对自己说了句:

王欢,这个世界上,没人任何人值得你去为他们或她们而活,唯有你自己。才是你生存下去的唯一理由。所以,好好努力,精彩的生活吧!

于是,清理干净了心灵垃圾的王欢又重新变得斗志昂扬起来。他的脸上,又恢复了以往那种淡然,或者说是冷漠的笑容。

何小海在见到王欢的目光不再像钉子一样那么坚硬,脸上,又泛起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笑容后,一直紧绷和忐忑不安的心才又慢慢的放松下来。他也在心头对自己说了句:

**,这一关,到底是过了!看来,以后没有这家伙的同意,这种假传圣旨的事情还是少干一些为妙!

既然在心理上已经“原谅”了一帮人的“忘恩负义”,王欢也就不打算再走,而是打算好好的利用一下这批难得的人力资源。

“既然是从天而降,那就是天予。天予不取,那就会必遭天谴!”王欢找了个绝佳的理由,说服了自己,不再遮遮掩掩,扭扭捏捏,决定利用这一百号人,在山谷中,好好的成就一番事业。

既下定了决心,那就是说干就干。而出发点,就是利用“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这一良好的平台,收拢人心,利用他们,在山谷中,建立起自己的私有王国。

于是。王欢以“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太阳落山之前,干了以下三件事情:

其一,是将江梅和未面试的四个女生全部录取为自己的私人助理,让她们享受“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即两条鱼或一斤羊肉,并在她们下班之前当场给她们做了结算。

王欢的这一政策,让几个整天来一直忐忑不安,前途未卜的美女们喜笑颜开,心头悬而未决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其二,是没收那十八个已经被他驱逐出了的麒麟草原,赶入了黑熊森林的“反动派”们的家产。王欢将十几个行李箱和手提袋,作为战利品,全部充公,让两个秘书登记造册。

当然,所谓的充公,便是充入了“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公,更确切的说,就是进入了王欢自己的腰包。

对此,生还的乘客们当中虽然有一些人心中不齿,但畏惧王欢那强大的背景以及手中的枪支,也是“敢怒不敢言”。而且所谓的敢怒,也只是心中敢怒而已;他们的脸上。却是不敢表现出来的,一些人,反而还“拍手称快”,“大声叫好”!

十八个男女的行李,大多都是个人用品。像换洗衣服,化妆品,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等物品。这些东西,除了衣服,洗一洗之后。可以用做替换衣服,其他的,目前看来似乎都没多少用处。

最后,王欢从背包的底部翻出那套多天未穿,后背写有“特P”两个白色大字的作战服,穿在自己的身上。两把93手枪,也装满子弹,关上保险,插在大腿两侧的枪套上。他要用更直接的东西,来震慑七绝谷内某些“心怀不轨”的异议人士!

他的这身特P装备一亮出来,顿时就在剩下的生还者当中引起了一阵轩然大*。很多人于是恍然大悟:

怪不得呀怪不得,人家原来是特P,怪不得有枪,怪不得枪法那么好!特P,那可是PL中精英中精英啊!匡豹子他们那伙人,真的是吃了豹子胆,竟然去围攻特P,跟ZF部门的暴力机关作对,那不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嘛!

有了这么一层认识的乘客,见到全副武装的王欢后,面上更是恭敬!不管怎么说,PL二字,在一般百姓当中,还是有着绝大的威慑力和震慑力的!特别是在他们遇到困难,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PL在他们的眼中,那形象,更是威猛高大。

于是乎,不少人,下意识的就有了找到组织,找到了靠山的感觉!他们对于王欢,除了敬畏,在王欢主动表面身份后,更多了一种不自觉的依靠和安心。

但也有一些人,主要是一些官场中人,在看到了王欢身上的那身“丘八皮”后。心头却是一阵不屑。他们心头想着,原以为这个王总会有什么大背景,不想最后却是一自己那系统的爪牙和走狗!

不过,这些人虽然不屑,不怎么把王欢放在眼里,但他们在看到了匡豹和唐志华等人血的教训后,也不敢亲自去摸老虎的屁股,挑衅一下王欢的权威。

然而,对此最为疑惑不解的,却有三个人:郑燕,董晓乐和景甜。

郑燕认为按照时间的推算,自己的这个师弟现在应该刚是大学刚毕业,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特P?难道他在过去的三年当中有了其他的机缘不成?

而董晓乐和景甜,则一直认为她们的王动师兄,不是还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学生吗?怎么突然就成了一个警察了呢?

虽然三人心中都装着疑惑,但是鉴于前不久才跟王欢有了一次不愉快的经历,也不好意思现在就去找王欢问个明白,就打算等过两天,等大家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之后,再去问问他。

这天晚上,王欢让何小海把除他之外的“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12个正式员工,包括王欢的7个助理,2个秘书,何小海的1个私人助理兼秘书李晓红以及2个设计指挥师的工资,即相应的鱼和肉发给他们之后,一天的工作,就算正式结束。

何小海让领了工资的人员各自回家,明天九点以前再来上班。至于这些人怎么把这些生鱼生肉变成熟食,这些鱼和肉没有盐和作料的加入,好不好吃,则不在他的考虑之列,确切是说,是不在王欢的考虑之列。整个山谷,除了王欢带有小锅和食盐,作料外,其他的人,哪会带这些东西?所以,他们得到的这些鱼和羊肉,除了烤熟,做成烤鱼和烤肉外,又还能做什么呢?

当郑燕,秦晖,董晓乐和景甜四人看着王欢背着背包走在前面,何小海拿着锅碗瓢盆和一大袋作料跟着后面的时候,不禁面面相觑,真的有点傻了眼。

她们原以为还是会像昨天一样,与王欢和何小海两人“搭伙”吃饭,吃那鲜香麻辣的烤鱼,喝那美滋美味的鱼汤和野菜,所以,当何小海真给她们发工资的时候,三女还感到有些奇怪;但看现在的架势,她们却明白了:

她们的那位师弟、师兄,明显是抛弃了他们,不愿意跟他们一起搭伙吃饭。所以,才一声不吭,离开了他的宿营地,而没叫她们跟着一起。

是的,王欢的确是生气了。他觉得,至少是现在,他是没有办法跟这些当初“背叛”过他的人一起吃饭的。在经过了何小海这个旁观者的解释和述说之后,他已经能够相当理解三女当时的那种心境,人为她们事出有因,他不能对她们期望太高。

但理解是一回事,原谅又是另外一回事。王欢的性格,跟他T恤上的那条狼的性格相当类似,那就是对仇恨的记忆非常深刻!他觉得,在今天的这件事情上,他是被他非常看重,非常信任,非常愿意亲近的三女给伤害了,而且伤得是非常的不轻,所以,他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舔舐他的伤口。

同时,他也觉得,太容易得到了的东西,人通常都不会太过珍惜,会认为理所当然,本该如此,就像他让她们吃免费肉和鱼一样。

但这个世上,哪有什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呢?哪有不花费任何代价就能轻易获得的东西呢?或许有人有这种天赋和本事,但至少他王欢就从没遇到过这种好事。所以,本着同等交换的原则,已经差不多对人性失望透顶的王欢也不愿意再做这种无谓的付出。既然不同用真情来打动,那么他也就不愿再做这些无谓的努力了,那就像外面那赤/裸裸的现实世界那样,现实点,你们想要什么,就用我感兴趣的来交换吧。

165,猎熊

165,猎熊!

李长空,叶飞和郭楠与另外三名男子。手持一端削尖的竹竿,小心翼翼的朝着森林的深处进发。几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仔细的探查着林中的可能出没的野物。

昨天,李长空和叶飞带着十几个以他们马首是瞻的乘客,随着“官商派”的脚步,进入草原另一边的森林,准备打些野物来改善生活。

但他们的运气非常不好,在林中晃悠了几个小时,也没瞧见什么可以下手的野物。蛇倒是碰见了不少,认不出是什么蛇,怕有毒,倒是把一帮很少见过蛇的老少爷们儿吓得不轻。

然后就是猴子,远远的也看见几只。但总不能吃猴子吧?这些有手有脚,有鼻子有眼儿的小家伙,按照生物进化的观点,那可是人类的老祖宗!李长空等人虽然肚子饿得慌,但也不会打猴子的主意。

而且,即便他们想捉,这些猴子也不是那么好捉的。他们没有远程武器,只有用围猎的方式缩小包围圈。然后聚而歼之。但这些猴子就如同人精,远远的看到李长空等人之后,便无比灵敏的跑远了,只给他们露了一个红通通的猴子屁股。

最终,他们只采摘了些味道不怎么好的野果,带了回来。

但是,当李长空等人从远处的森林回到草原之后,却大吃了一惊。他们没想到,自己只出去了大半天,聚居地这里就发生了几件翻天覆地的大事:

十八个“官商派”揭竿而起,围困“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然后王动突然拔枪,打断了几个带头人的右腿,并将他们驱逐出草原;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年轻仔终于显露了他的真实身份——华夏国一特P;自己的老婆,两个空姐全部被七绝谷公司录取,并享受到了高层待遇——每人每天两条鱼或者一斤肉。

晚上,饥肠辘辘的几人靠着江梅,沈月和黄琬带回来的工资,吃了一顿没滋没味的烤鱼大餐,总算又挨过了难捱的一天。

江梅劝自己的老公不要再去打什么猎。他们六个空乘人员,靠着三位空姐给王欢当助理的工资,每天可得3斤肉或者6斤鱼。三个男的,如果愿意去为王欢伐竹建屋的话,每人每天只需要砍四十根竹子,就又可以获得额外的3斤肉或6斤鱼。这样,六个人,一天下来,差不多就有6六斤肉或者十二斤鱼。基本上也就够了。

但是,心高气傲的李长空哪里会放得下那个身段去给王欢那个年轻崽打杂,当他的手下?再怎么说,他李长空也是年薪几十万的机长,不会自降身份到那种“羞人”的地步。况且,自己的老婆已经是人家的助理了,再加上自己,那成什么了?

所以,当江梅刚一向李长空提起,李长空想也不想的当场就拒绝了。而年轻气盛的副机长叶飞以及空哥郭楠,更是不愿意去叫一个比自己还小的人叫老总,去当他的马仔,看他的脸色吃那窝囊饭。

三人一合计,就决定第二天继续出发,去森林狩猎,采摘野果。他们兀自认为,既然大家都是人,那王动能打那么多的猎物,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即便比那狗日的打得少,也不可能总是毫无收获吧。说不定那狗日的,找到了一个猎物多的地方。才打到了那么多猎物。等明天几人再走远点,进入原始森林的深处,去碰碰运气。

第二天,以李长空为首的三人,就又开始邀约昨天那些和他们同去森林狩猎的乘客。

但这个时候,不少人便委婉的表示自己今天没什么力气,想留在草原“休息休息”,更有些人直接对李长空说,他们不想去打猎了,他们不是当猎人的料。他们还是安安心心的为那七绝谷公司砍竹子,建房子,挣那现成的鱼和肉的好。

最后,原本昨天十几个人的队伍,到了今天,就只剩下三个愿意跟着李机长,去森林闯荡。

这三个,都是比较年轻的,不愿意受那王欢的嗟来之食。

“啊,熊,李,李机长,那边有,有一头黑熊!”一个长头发的年轻人,结结巴巴,眼中放着精光,对他们的头,机长李长空激动的叫道。

“啊,熊,什么熊?在哪里?”见同伙中有人发现了熊。叶飞急忙的问道。

“啊,在哪里!熊啊,我的妈,咱们,咱们是不是快点跑啊!”有人听见是熊,马上就想到了闪人。

“胆小鬼,咱们六个人,手中拿着这么长的竹竿,每人一下,就把那熊给捅死了。到时候熊肉,熊掌——啊,不行了,肚子太饿,不能再想下去了!”另外一个年轻人道。

李长空听那长头发的年轻人发现了熊,心头就是一惊。他顺着众人的目光,透过林木的间隙,朝大约五十米外的地方一看,就发现了那头正在溪边喝水的黑熊。

这头熊的身躯极大,高约两米,估计不下五百斤。看了这么大一头猛兽,李长空脑中首先闪出的念头就是赶快走,赶快离开这头黑熊的领地。但下一刻,听了几个年轻人的议论之后。他又有些动心。

“是啊,自己这边有六个人,每人手中都有长长的竹竿,排成一排,一起向那熊瞎子扎去,还不将其扎成一个窟窿?如果能将这头熊打死,熏成熊肉干,自己六个人,那要吃多久啊?梅子和婉婉她们还用得着去伺候王动那年轻仔吗?说不定自己也可以像王动那样,搞个什么公司,招一批人。建个竹楼来玩玩!”

心中有了如此念想,李长空的胆子陡然间就大了起来,心头对那庞然大物也不怎么畏惧了。有句话不是叫做“蚁多咬死象”吗?自己六个人,手中握有长长的武器,还搞不死一头笨熊?

“阿飞,楠楠,小张,小周,小李,你们是什么意见?咱们是搞还是不搞?”心头虽然有了主意,李长空却还是要咨询一下身边人的意见。

“空哥,搞,怎么不搞?搞死那笨熊!”叶飞第一个发言道。他双目放光,呼吸急促,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空哥,我也觉得可以搞!咱们这么多人,一人一枪,都有够那黑熊好受的了!”紧接着叶飞发言的是郭楠。他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兴奋的道。

“李机长,弄吧!弄死了,咱们一人分一大块肉,足够等到救援队来了。”叫小周的道。

“弄!李机长,我也同意弄!”小张道。

胆子最小的小李,见六个人中,有四个人都同意杀熊,尽管心头害怕,这个时候也只有硬着头皮,点头同意了:“我,我也同意。不过,不过咱们一定要想好,想个妥善的办法,安全第一,安全第一!”说完之后,就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李长空见身边的五人都同意要搞,那么剩下事就好办了。接下来,六个人就围在一下,一边监视着熊的动态。一边低声商讨着对策。

有人建议绕道包围,六个人形成一个包围圈,把黑熊围起来,然后逐渐缩小,等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一起发起冲刺,前后左右,同时发起进攻。

但马上,就有人不同意,认为这样太势单力薄,容易被熊瞎子各个击破。与其分散力量,还不如大家呆在一起,排成一排,直挺挺的像一辆坦克,朝黑熊冲去,与熊瞎子来个正面对决。

胆子最小的小李则建议挖陷阱,然后派人yin*熊瞎子,让其陷入陷阱之中,大家守株待兔,一起“捡现成”。

但这种办法刚一提出来,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道理太明显了:没有人会挖陷阱啊?即便有人会,可是也没工具!有工具,也没时间啊!恐怕这边的陷阱还没挖好,熊瞎子就跑了。

大家意见不一,各执一词,却又不互相让。最后,只有让这个狩猎小队的“最高领导人”李长空来决断。

李长空看了看互不服气的几个人,心头一阵叹息,还没开始搞,底下的几个人就开始分歧不断了,也不知道待会儿能不能顺利杀熊。但不管怎样,尝试还是要先尝试一番的,于是他摆了摆手,对底下的几个跟班“和颜悦色”道:

“大家的意见都有道理,但在目前的条件下,有些方法却不宜实施。咱们都不是专业的猎人,有没有单独行动的经验,分开之后,变数太多,一旦计划失误,那直接面对熊瞎子的兄弟肯定会遭遇极大的危险。

“而像小李说的挖陷阱,确实如大家所讲的,太不现实了。所以,我觉得,还是咱们呆在一起,将竹竿排成一排,集合众人的力量,一起杀过去为好。大家呆在一起,也有个照应,可以相互壮胆,不至于太过胆怯。你们觉得怎样?”

叶飞和郭楠最先附和,接着便是小周和小张。小李见自己的陷阱,被所有的人都反对了之后,也只有跟着点头。

于是,猎熊计划就这么定了下来。六个人又头碰头的商量了一下待会儿行动时需要注意的细节,然后,便在李长空的带领下,猫着腰,放轻脚步,朝还在溪中“喝水”的黑熊靠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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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按摩!

166,按摩!

腿上插着双枪的王欢扛着一头山羊,从远处的草原走来。工地上热火朝天,为王欢盖着竹楼的工人,看见到了他肩头的山羊,觉得今天的食物有了着落,于是迸发出了更大的热情。

王欢猎羊,并没有让任何人跟着他。早上吃完了早饭,他就独自去了麒麟草原。还未走到尽头,他就发现了五十米外,在草原与森林的连接处,有几只羊在那里吃着草。羊们很警惕,时不时的抬头四顾,全然没有了初见时的悠然自得,大概是最近几天被一群不怀好意的乘客骚扰得厉害。

王欢从兜里摸出一颗玻璃珠大小的石头,对着五十米外的一头肥羊一弹,如同出膛的弹头,石头准确的击中了山羊的头部,破碎的石头炸开,将山羊的头炸得稀烂。

王欢用弹射石头的手指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心满意足的去捡战利品。

将羊扛回那个飘扬着“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帜的旗杆下,王欢走到溪边,用削尖的树枝扎鱼。一下一条,再一下,又是一条,一直到一个多小时后,岸边已经堆满了一大堆白花花的鱼群的时候,才停止了他的捕鱼行动。

“五十条鱼,加上一只一百来斤的羊,差不多够百分之七八十的人吃了吧?”王欢一边在心里计算着,一边对围在他身边的几个助理招了招手,让她们把这些鱼拾掇好,分给那些等待着交换食物的伐竹工。他并没有让所有的人都吃上饱饭的觉悟。什么是饥饿法则,他也是听说过的。

王欢这种简洁而又高效的“捕鱼绝技”,自然是让身边所有的人瞠目结舌,吃惊不已。他们想象不到这个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捉鱼方法,如此简单,如此高效,差不多一分钟就是一条,这还是在那个年轻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获得的结果。要是不加选择,是鱼就扎,那么……

想到此处,不少人,包括一些女乘客在内,都有些蠢蠢欲动起来。他们都在想,如果他们自己也能像王欢那样来捕鱼,即便没有他的效率那么高,一分钟一条,半个小时一条,自己差不多总可以吧?这样一来,还用得着累死累活,为这家伙打工来换鱼?

每个乘客,都知道草原中间的这条小溪,有大量的各种鱼类,但由于缺少工具,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抓到手。现在,他们看到了王欢,只用了一条削尖的树枝,就如此轻易而举的就抓到了这么多的鱼,于是无不欢欣鼓舞,心中兴奋的转着念头。一些心急的年轻人已经按耐不住,拔腿就朝深林中跑去,削树枝去也。

只有见识过了王欢“捕鱼绝技”的何小海,脸上淡定如一,心头古井不波。他心头不屑的想着:“一个个的瓜娃子,这溪中的鱼,如果真的有这么好抓,老子还用得着伺候王欢那家伙吗?不好好砍竹建屋,待会儿等鱼和羊换完了,自然有你们哭的时候!”

捕完了鱼,王欢用溪水洗了洗手,然后对女助理之一的苏瑾招了招手。

“王,王总,您叫我?”苏瑾有些忐忑的走到王欢的面前,不知道这个年轻的老总叫自己干什么。

“你现在手上没事吧?没事的话就跟我走一趟!”王欢淡淡的对苏瑾说了一句,然后朝七绝谭边的机舱走去。

“没,没事!”苏瑾急忙回了句,然后紧跟在王欢的后面。

她现在手上的确没什么事。不仅她没事,确切的说,王欢身边七个助理,两个秘书,到目前为止,都没什么事情可干。她们除了跟那些来交换鱼肉的伐竹工换鱼换肉,或者作为传令兵,将王欢的要求和主张传达给下面的人,基本上就没多少其他的事情了。

至于建造竹楼这种比较专业的活计,王欢则全部交给了办公室主任何小海在管。

因此,王欢的七个助理和两个秘书,是“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当中最“游手好闲”,最让人羡慕和嫉妒的一群。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光拿东西不干活,这怎么都不是一件让人放松的事。她们既不是王欢的女友,老婆,也不是他的什么亲戚朋友,但她们却拿着全公司最高的“工资”,整天“无所事事”,即便是作为“离王欢最近”人,九个漂亮女人的心头也是颇为不安的。在这种缺吃缺喝,随时面临生存威胁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忙而不闲,手中有事干,才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所以,当看见苏瑾被王欢叫走后,剩下的七八个助理、秘书,心中便各自起了不同的心思。有人羡慕,有人嫉妒,也有人感到恐慌。觉得再这么“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下去,说不定万一那一天被“他”发现自己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可言而被开除,那就悲剧了。

到了这个时候,一百二十六名生还者,十八个被他驱逐出了麒麟草原,剩下的一百零八个,不是成为了他公司的员工,就是“迫于生计”,到森林里去找食去了。因此,偌大的机舱,当王欢和跟在他后面的苏瑾爬进去的时候,里面竟然空无一人。

不过,里面即便是有人,为了接下来的节目,王欢也会“想办法”请他出去一段时间的。

王欢进入了头等舱,待后面的苏瑾也跟着走了进来,便将分割头等舱和经济舱的布帘放了下来,然后找了一个靠过道的座椅,坐了下来。王欢指了指自己旁边的椅子,示意苏瑾坐下来。

从王欢叫自己跟着他一起走的时候,平京医科大学的大三学生苏瑾,就感到有些紧张和不安。而跟着王欢爬上机舱,进入当初让自己无比尴尬的头等舱,又见王欢落下了布帘,苏瑾心中心中的紧张就更为剧烈了。

上次在飞机内的面试经历,苏瑾并没有对自己的男友蒋引说。而跟她闹了矛盾,跑到森林里面去找食物的蒋引,最后除了几个野果,自然是空手而归。

而昨天晚上,当她提着半斤羊肉和一条鱼回去的时候,她的男友,蒋引,虽然没有亲自参与,但在一旁亲眼见证了昨日的流血事件,对于现在已经是七绝公司高层的女友,自然也不敢摆什么脸色看了,早上才闹了矛盾的一对男女,于是又和好如初。

饿急了的两人,把苏瑾领回的鱼和羊,做成了烤鱼和烤羊,吃得一干二净。尤不过瘾,在苏瑾的建议下,她的男友蒋引,便老老实实的一早跟着众人去了森林,准备伐竹换肉。

见拘谨不已的女孩儿按照自己的要求,规矩的坐在了旁边宽大舒适的座椅上,王欢嘴角一勾,暗自点了点头。

“昨天的鱼和肉够不够吃?不够吃的话中午多拿点回去吧!”王欢转过头,看着显得有些就紧张的女孩儿道。

为了让自己的员工早一点能够吃上饱饭,王欢发工资的时间从晚上改到了中午。他的这一政策,自然受到了所有员工的一致欢迎。

“谢谢,谢谢王总……够,够吃了!”苏瑾心下有些感动,想不到王欢第一句话问的会是这个,而且还会关心她够不够吃。

一斤肉或者两斤鱼,如果只是苏瑾一个人吃,倒也够了。但是再加上她的男朋友,那肯定是不够的。王欢自然非常清楚这一点,但他见女孩儿不愿承认,也就没有就此深入下去。

王欢从靠着的座椅上坐了起来,淡淡的道:“苏瑾,你是学医的吧?这两天颈子和肩膀有些酸,你帮我按一按!”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对了,头部也顺便按一按。”王欢又补充了一句。

听到了王欢的要求,苏瑾的脸上明显的一愣,但同时却又松了口气。一直紧张不安的她非常害怕这个王总会对她有什么其他的要求,眼见他只是叫自己给他按摩一下,心头倒是放松了一大半。虽然其实按摩和学不学医根本就没什么关系,但苏瑾在家的时候,经常也给腰酸背痛的母亲按这按那的,这活,倒也是干得来。

虽说如此,但是给一个陌生的男人按摩,却也让她犹豫和不好意思。她见王欢已经闭上了眼睛,于是也只有站了起来,同时嘴里应道:“哦,好,好的,王总。”

苏瑾走到王欢的跟前,离他至少有一米远,然后,才缓慢的伸出双手,轻轻的搭在王欢的头上,紧张不已的按了起来。

王欢挺胸抬背,闭着眼睛,享受着女孩儿一双柔嫩的双手在自己的头部和肩颈的挤压,揉捏,鼻中传来某种淡淡的体香,感到非常的惬意。

唯一的缺憾就是女孩儿离得自己有些远,似乎有些怕他。王欢睁起一只眼,轻声说了一句:“你上来一点,离我近一点。”说完,就又闭上了眼睛。

于是,苏瑾便只有小心翼翼的朝前又迈了一小步。

王欢虚眼一看,见眼前的女孩儿仍旧离自己有半步远,于是便伸出双手,圈住女孩儿的大腿和臀部,朝自己身前一拉,在女孩儿“呀”的一声当中,将女孩儿拉到了自己的跟前,让自己的头部贴到了她的小腹处。

“我是老虎还是豹子?怕我吃了你还是怎么的?”王欢脸色一冷,有些不快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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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BACK!

167,发泄!

167,发泄!

“不,不是的,王总……我,我——”对于王欢的“突然袭击”,毫无准备的苏瑾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就想反抗,但马上就想到了不合作的后果,于是便安静了下来。

“不是就好。好了,你继续!”王欢闭着眼睛,将头贴在苏瑾的小腹处,漫不经心的道。

苏瑾看了看王欢大腿两侧的枪套,又感到抱着自己大腿和臀部的双手并无其他的动作,怦怦直跳的心便慢慢的缓和了下来。

但如果就这样被一个陌生的男生抱着,还是以这种极其亲密的姿势,对于一个连吻都没接过的,纯净、羞涩的女孩儿来说,也实在是一件太过尴尬和不可想象的事。因为这种事情,就连她的男朋友蒋引到目前为止也从未对她做过。

苏瑾又瞟了瞟王欢大腿两侧那两把黑漆漆的手枪,又想到了那堆在旗杆下的鱼和肉,此时,便感到有些饿,于是也就眼睛一闭,将环抱在胸口的双手放到了王欢的头上,战战兢兢的继续为王欢做起了按摩。

王欢的左手按在苏瑾紧裹着牛仔裤的大腿上,虽然隔着一层帆布,但敏感的手掌仍能感受到帆布后面的那惊人的弹性。除了弹性,还有就是从大腿处传来的阵阵颤怵,让王欢明白,自己的这个助理,此时此刻,肯定是非常的紧张。

而他的右手,则不偏不倚的恰巧放在了女孩儿那挺翘的翘臀上。此时,从掌心传来的弹性更甚左手。除了弹性,似乎还能感到一种柔若无骨的“细软”。

王欢闭上眼睛,将脸靠在女孩儿的小腹上,体会着上面的娇嫩,闻着从女孩儿身上散发的某种让人沉迷不已的体香,两手掌心则是既弹又软的美妙触觉,一时间,只觉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美好的事情了。

至于怀中的女孩儿有何感想,愿不愿意,经历过这么多事后,王欢已经不会再多去考虑。世间如苦海,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除了站在最顶端的一小戳人,谁又能事事如意?在这个世上,绝大多数人,都在干着自己不相干而又不得不干的事情罢了。

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过了十来分钟,王欢放在苏瑾身上的两只手,像是受到了某种极大的yin*,于是便开始不太安分起来。

先是动了动手指,向下按了按。但就是他的这一按,却是把怀中的女孩人吓了一跳,连手上按摩的动作也停止了。于是王欢就不好再动下去。过了半分多钟,才听见怀中的女孩儿呼了一口气,已经变得有些僵硬的手指才又开始在王欢的头上活动起来。

王欢也不是没有动过现在马上就将怀中的这个女孩儿就地正法的念头。他相信,即便他现在对她提出那种要求,怀中的女孩儿肯定也会想上次一样,在权衡之后,最终也只有流着眼泪的同意。

但这种方式,却始终有些不符王欢心中的美学观念。他心中对于性/爱最基本的美学观念就是大家你情我愿,不管是基于爱情的你情我愿也好,还是基于金钱交易的你情我愿也罢,至少不是在暴力强迫的情况下发生的就行。

当然,目前的社会现实是真正的基于浓烈爱情才发生的性/爱那是越来越少;而更多的,却是取决于基于权力和金钱的交易,虽然大多数时候,它们会被披上一层“爱情”的外衣来掩人耳目。

王欢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也没有什么“救国救民”的思想,当初作为小学生的时候或许有,但上了初中之后,就没有了。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见多了这个社会的险恶和诡谲之后,那个原本还是红彤彤的,暖洋洋的心,就慢慢的开始变暗,变冷,到现在,已经变得基本上没多少阳光可以照得进来。在一些让他感到彻底绝望的时刻,他也有那种想要释放胸中的暴力和欲望,哪怕不惜一切手段的冲动。如果在这个时候,适合的地方,一个美女遇见了他,那她就有可能悲剧了。

但现在王欢的心情不错,所以,他决定忠实于自己的审美原则,温水煮青蛙,慢慢渗透,让怀中的女孩儿“心甘情愿”的与自己发生关系。

王欢见女孩儿又开始按摩起来,贴在苏瑾衬衣上的嘴角一勾,双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

王欢的手指一动,女孩儿的双手便停。然后王欢就跟着停了下来。等了一会儿,女孩儿又继续“工作”,然后王欢的手指又开始动作,女孩儿又停,王欢也停……就这样周而复始,几次之后,女孩儿似乎死了心,便默认了王欢的这种“骚扰”。

当然,王欢的动作,是极其的轻柔,极其的舒缓的。在女孩儿那双纤直修长的双腿和那个挺翘的屁股上,王欢的十指时而轻快,时而舒缓。挤,压,按,揉,王欢由轻到重,又慢到急,如同在弹奏一首美妙的乐曲,在女孩儿的大腿和翘臀上,十指翻飞,好不畅快。

渐渐的,王欢就感到怀中的女孩儿的呼吸,慢慢的开始变得急促和紊乱起来。身上的体温,也在不断的升高,王欢贴在女孩儿小腹处的脸,明显的能够感到从里面传来的阵阵热力。女孩儿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当初的那么有力,到最后,只是死死的抓着王欢不长的头发,而没有了其他的动作。

感到怀中的女孩儿呼吸急促好,全身都在颤抖,王欢的心头一喜,脸上的笑意更甚。看来事情正在朝着他设计好的方向发展,于是便准备顺水推舟,打算在怀中女孩儿的身上结束掉自己的处男生涯。苏瑾是个长得非常婉约,极具江南水乡气质的女孩儿,性格也是王欢喜欢的类型:文静,柔弱,加上苏瑾的声音也非常甜美,轻柔,与这样的女孩儿发生那种关系,那想必会是一件极度美妙的事情。

不过,就在王欢正准备双手一抄,将女孩儿抱在自己怀中的时候,外面却传来了阵阵惊惶,甚至是撕心裂肺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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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快乐!如果不停电,大概十点的时候有还有一更!

168,营救

168,营救!

尖叫声,吵闹声,哭喊声,期间还夹杂着“王总,王总”的大叫声,各种声音由远及近,朝王欢所在的机舱处汇集而来。

“不好,出事了!”王欢心中一跳,马上意识到外面肯定出了什么大事。身上的yu火瞬间便如同上涌的潮水,退得一干二净。

王欢睁开眼睛,见怀中的女孩儿此刻也是大睁着漂亮的双目,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脸上还带着未退的红晕,显然也是听到了外面那不同寻常的声音。

王欢站了起来,将近在眼前的女孩儿朝前推了一步,然后摸了摸女孩儿发烫的脸颊,轻声道:“苏瑾,你先在这里休息会儿,我出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苏瑾的这个样子,显然不适合现在就出去。尽管王欢不在乎,但他也得适当的考虑一下女孩儿的感受。

被王欢用手一摸自己的脸,羞涩的苏瑾脸上又爬满了红晕。她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便转过了身子,背对着王欢。

王欢一跳下机舱,就看到大量的乘客朝着自己跑来。其中就有他的几个助理和秘书,以及何小海等人。而跑在最前面的,却是自己的助理江梅和一个叫郭楠的空哥。

“王总,王总,请你救救我老公吧!求求你了,请你救救他吧!他快要被熊咬死了。你快去救救他吧!”离自己还有十几二十米,王欢就听一脸惊慌失措的江梅,大声哭喊着朝自己跑来。

“王,王总,请您快去救救空哥他们吧。飞哥和小张已经被熊咬死了,就剩空哥,小周和小李三个人还在跟那头疯熊拼命。王总,您快去救救他们吧!去晚了,我怕,我怕——”接着江梅叫喊的,是一个叫郭楠的空哥。不过此时的他,脸上和身上却溅了不少血,神情惊慌,看起来相当的狼狈。

“熊?到底是怎么回事?”王欢眉头紧皱,一把将因为跑得太过急切而扑到在自己身前的江梅扶住,一边问气喘如牛,上气不接下气的郭楠。

“是这样的,王,王总。今天早上,我,空哥,飞哥,小李,小张和小周一起到森林去打猎……”断断续续的,郭楠将今天的遭遇对王欢讲了一遍。

原来,不久前,当一心想猎熊的李长空,叶飞等六个人各自拿着一根削尖的竹竿,偷偷摸摸的朝在溪中“喝水”的黑熊走去的时候,还没完全靠近,大概距离熊还有二十米,就被根本不是在喝什么水,而是在溪中抓鱼的黑熊发现了。

发现了六个不怀好意,靠近自己的人类,黑熊仰天长啸了一声,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之后,便不管不顾的又开始在溪中捉起鱼来。

六个人被黑熊的一声长叫吓了一跳,以为马上就将受到袭击,但却见这头傻熊却像没人事的一样又埋头抓起鱼来,虚惊了一场的几人顿时放了不少心。

这个时候,李长空就叫六个人抬起竹竿,慢慢的朝黑熊靠近,待到离黑熊还有十来米到时候,六个便“啊”的一声,挺起竹枪,对着站在溪中的黑熊发起一阵冲锋。

六把竹枪,倒是有四把刺在了黑熊那壮硕的身上,但让六人失望的是,几把竹枪,却像刺在了一块铁板上,不仅没有刺进黑熊的身体,那双脚直立在溪中的黑熊,却连晃都未晃一下。

如果说刚才还是让六人失望的话,接下来的事差不多就让几个人绝望了。

几个人的行为,显然是激怒了正在捕食的黑熊。巨大的黑熊扬起一双前掌,一扫,就将杵在身上的四根竹竿扫飞了,连带着还把李长空和小李扫倒在地上。

看起来笨重无比的黑熊,动起来却跟兔子有一拼。将李长空和小李扫倒之后,黑熊一跃,扬起蒲团大的巴掌,就朝前面的叶飞一扇,叶飞拿起竹竿想挡,但却哪里挡得住。只听“啪”的一声,叶飞的头颅,就如同西瓜一样,被黑熊一掌给扇爆了。

扇死了叶飞的黑熊,紧接着又是一个虎扑,张开血盆大口,对着旁边溅了一脸脑浆,正目瞪口呆的小张咬去,只一下,就把小张的颈子给咬断了。

由于郭楠是站在最靠边的位置,他刺向黑熊身体的竹竿,也被黑熊的那一扇给扇飞了,而他自己,虽未为被带倒,但也打了一个趔趄。等他稳住身体,回头一看的时候,就看到了让他肝胆俱裂的景象:

断头的叶飞和断脖子的小张!

“哇”的一声,郭楠一转身,就朝着来路往回跑,恨不得多生一条腿。直到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跑了有多远,感觉上就如同快要断了气一样,才不得不停了下来。

郭楠气喘如牛,回头一看,见黑熊并未追来,想来是还在进行着一边倒的屠杀。郭楠不敢有丝毫停留,虽然跑不动了,但还是沿着小溪,朝基地挪动,边走边歇,等有了力气又是一阵疯跑。

就这样走走跑跑,直到他看见那已经用竹子砌了几面墙的工地,才虚脱似的终于松了口气。

听郭楠断断续续,惊骇不已的讲完事情的经过,周围的乘客除了王欢,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很多人暗自庆幸不已,幸好自己当初没有跟这那个什么疯子机长去送死,不要然,很可能也像他一样死在了黑熊的掌下。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工地上给这年轻仔打工,挣点“老实钱”的好。

而王欢,在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之后,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他似乎有点不敢相信,那黑熊会有这么大的“威力”,三五两下,就将六个拿着“兵器”的大男人给解决了?

但发生在李长空几个人身上的事实却又不能不让他相信!

不过,照这位空哥的描述,既然那黑熊是那么的“凶猛”,剩下的那些人,看来多半是遇难了。既然遇难了,那还有必要救么?让活人去救死人,有那个必要么?

王欢思维的马达高速转动,只用了两秒钟,心头便有了决定。

有必要,非常有必要!

于是,他转过头,神情严肃的对着周围的人道:“你们就在这里,好好的守着我的公司,我现在就去救机长他们。”说完,便准备离开。不料,却被一只柔软的手拉住了自己的手腕。

“我也要去!”缓过劲来的江梅神情坚定,不容拒绝的看着王欢的眼睛道。看这样子,王欢即便不让她去,她也会毅然决然的跟着来。

“看不出来,这个江梅,为了老公,竟然还有这种勇气。”王欢心里暗自点了点头。从江梅的眼中,王欢看得出她并不是做做样子,而是真的下定了决心。在这个“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代,王欢觉得自己还真是小看了眼前的这个**。

“好!”王欢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便拉着江梅,沿着小溪,急速的朝黑熊森林的深处疾走。后面,却传来了几个秘书和助理跟着自己一路小跑,叫自己一路当心的嘱咐。

这点,倒是有些出乎王欢的意外。

被王欢拖着走了不到两里,江梅就已经走得气喘吁吁,上起不接下气。王欢转头一看,此时的江梅,满头大汗,脸色苍白,丰满的胸脯像拉风箱一样上下起伏,让跟她有了肌肤之亲的王欢不得不多看了几眼。

“王总,我,我不行了。要不,你,你先走,我随后跟,跟来吧……”

“说什么疯话?这黑熊森林,野兽众多,你想像叶飞他们那样被野兽咬死不成?”王欢眉头一横,不客气的低吼道。

被王欢一吼,喘着气的江梅一愣,下一刻,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大喊:“咬死就算了,咬死就算了!要是长空死了,我,我活在这个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走,你快走,不要管我,快去救他呀!”

王欢想不到这个漂亮诱人的**,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有这种壮士断腕,置自己安危于不顾的勇气,倒是又让他吃惊了一把。看来,她对他老公的感情,还真不像一般夫妻那样的“泛泛而交”。

但,这种夫妻深情,除了让王欢有少许些微的感动之外,对于王欢来说,可以说一文不值,根本就毫无任何用处。先不说她老公现在还有没有命,即便还活在,比起她老公李长空的命来说,他更在乎的也只是这个让他失去了初吻的漂亮**的命——他不能将她一个人扔在黑熊森林,让她冒险。

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话,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愿意他老公被黑熊咬死,这样,以后跟这个漂亮的**发生点什么,他还更自然些,而不会有什么心理愧疚之类的情绪。

邪恶的确是够邪恶的,但没办法,他现在的内心就是这么个想法!

“你这个死婆娘,想死是吧?好,等待会儿看见了那头黑熊,老子把你扔给它咬死,让你和你老公做对同命鸳鸯!”王欢弯下腰,一手抄在江梅的腿弯,将其抱了一起,然后又一甩,把她甩在了自己的背上。然后双手后弯,搂住江梅那丰满的屁股,大步流星的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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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匆匆结束掉山谷情节,让猪脚出谷,但想了想,还是顺其自然好,不然就搞得太突兀了,我自己写起来实在是别扭。后面的情节,我会适当的压缩,快点搞定谷内的一帮子人,把地基建好,这样即便出谷,猪脚也能走得没有后顾之忧。

杨叔那个坑也准备填上,他会是引出末世的一个重要的线索。

大家拭目以待吧。

169,杀熊,搬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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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我,不做蠢事!

170,我,不做蠢事!

经过两个小时的跋涉,五十几个大小男人,有惊无险的来到了当初的事发地。走在前面的王欢,远远的就看见了几条龇狗和狼在抢食着李长空等人的遗体。它们见到了逐渐接近的人群,龇牙咧嘴的对着人群狂吠了几声,然后便各自叼起一块人肉,钻入了密林深处,消失不见。

龇狗和狼的吠叫,让一直没见到什么野兽踪影的生还者们吓了一跳。他们下意识的就握紧了手中的竹竿并四处张望,直到走在前面的人回头说龇狗和狼已经被吓跑了,才松了口气。

但接下来他们看到的场景,却让很多人过了很久,午夜梦回之时,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原本就残缺不齐的五具尸体,经过狼和龇狗的再一次破坏,呈现在众人面前的,就变成了血块,断肢,残肉,内脏,骨架以及被啃去了皮肉的骷髅。

如此血腥和恐怖的景象,大部分人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哇哇的大吐特吐了起来。能够忍住没吐的人,此时也是脸色苍白,头皮直冒冷汗。不少人只看了一眼,便急忙把头转了过去,不敢再看。

即便是王欢,看了几眼这种只有在限制级的恐怖电影才能一观的景象后,胃中都有些翻腾。他急忙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那种呕吐的欲望才渐渐的平复了下去。

出了这样的状况,自然不好再将这五具残缺不齐,分崩离析的尸体运回去了。王欢让下面的人一商议,有人便提出就地火化,到时候捡骨头回去就成。

不出王欢的意料,这一建议刚一提出,就得到了所有人的拥护和赞成。每个人心头都在打鼓,害怕眼前这个拿着枪的年轻仔,会叫他们将这些东一块西一坨血肉骷髅双手给捧回去,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恐怕没有几人从今以后不连续的做噩梦。

自然,对于这个建议,王欢心头也是同意的。但他却故意不说话,沉吟了两分钟,最后才对周围已经急得火烧眉毛的众人道:

“行,那就按大家的意思办。不过五人的遗体得分开烧,烧好后骨灰也要分开装,不能把他们的遗骸搞混了。”

王欢将烧尸的工作交给了何小海。接下来,五十几个人,便被何小海分成了三组:第一组负责捡拾,分割遇害者们的遗体,第二组负责平地,第三组负责捡柴。而他自己,则站在一边充当监工,同时担负起保卫众人安全的工作。

第二组和第三组人员,高高兴兴,同时又有些幸灾乐祸的去平地和捡柴去了。而被他点到的二十几个要负责捡拾,分割五个遇害者遗体的生还者,则脸若死灰,一脸苦相。没有人愿意用手去碰那些让人作呕的断肢,骷髅,但在王欢冷然的眼神中,却无人敢说半个不字。于是也只有眼睛一闭,捏着鼻子去做这种倒霉透顶的工作。

非常不幸,秦晖便被何小海分在了第一组。

“老大,都已经搞好了。你看,现在是不是开始点火?”何小海走到王欢的跟前,极其恭敬的说道。

王欢看了看那五堆像小山一样的柴堆,柴堆下,就是李长空,叶飞等五个生还者那残破不堪的遗体。此时此刻,不知为什么,他的心头涌起了一股难言的意味,说不出是悲伤还是难过,自然,也不可能是幸灾乐祸——如果在未见到李长空的尸体前他还有那么一点的话。

“这个世界上,随时都充满着不可捉摸的意外,因此,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哪怕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唯有自强不息,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强大,才能抵御各种意外和不测的侵袭,让自己和周围的人活得久远一点。”

王欢的心头闪耀莫名其妙的念头,叹息一声,然后对着何小海说了声:“点火!”

熊熊的火光中,五名遇害的乘客,最终化成了五堆森森的白骨。

王欢叫人从灰烬中捡出他们的骨灰,装入事先准备好的五个黑色的塑料袋。然后,便准备返回基地。

而那头已被王欢击毙了的肇事者黑熊,王欢自然也不会放过。

由于黑熊的身体巨大,重达五百斤以上,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要叫人抬回去,那不知道要抬到什么时候。看到了旁边奔流不息的七绝溪,王欢念头一转,马上就想到了一个省力的办法。

他先是叫众人将黑熊的尸体扔进溪中,然后,又叫他们找了些藤蔓,编成绳子,拴在黑熊的身上,然后让人拉着绳子。在浮力的作用下,五百斤重的大黑熊,被几个大男人拉着,丝毫也不感到费力。

五十几个人,回到潭水边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

江梅双手从王欢手中接过一个装着他丈夫骨骸的塑料袋,禁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站在一边,不断安慰着江梅的黄琬和沈月二女,也在跟着江梅一起哭泣。其他的几个助理和秘书,也是眼睛红红,时不时的用她们那漂亮的手掌抹着眼泪。

王欢动了动嘴,想说一句什么“节哀顺变”的话,但终究却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吩咐江梅的两个同事黄琬和沈月好好照顾悲痛不已的江梅,防止她出什么意外。

晚上,王欢召集众人,为被熊咬死的五个人举行了一个简单却不乏庄重的葬礼。

葬礼非常的简单,不过就是让众人挖了五个坑,一字排开,然后放入五个死者的骨灰袋,埋了,再在上面堆一个脸盆大小的土堆。土堆上插了一根被去了皮的,碗口粗的树干。树干上被王欢用匕首刻上死者的名字和日期。

之后,王欢带着七绝谷中剩下的103个生还者,对着五个小土堆默哀了一分钟,然后鞠了三个躬,仅此而已。

至此,整个葬礼就算结束了。没有花圈,没有哀乐,也没有任何仪式。

如果说跟其他的葬礼唯一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在将五个死者下葬之前,王欢用他的手枪,朝天开了五枪,算是对五个不幸死者的祭奠。

“熊吃人事件”直接造成了两个后果:

其一,那些原先还想在森林打猎的人,在“血淋淋”的教训之下,无不放弃了他们的打猎计划,改为加入了王欢的“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老老实实的打工挣钱。

这样一来,整个七绝谷,不算那18个被王欢驱赶的“官商派”,剩下的103名生还者,则全部成为了他的员工,直接的依赖他每日的抓鱼捕猎而活。

其二,王欢的在七绝谷中的威望,或者说震慑力,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说以前,不少人还认为他仅仅是一个“有关系,有背景,再加上会拳脚,拿把枪”的年轻仔,仅仅是摄于他的yin威,害怕他手中的枪,才不得不在一些情况下听命于他的话;在“熊吃人事件”之后,不少人的心头便起了一些其他的心思,比如,认为眼前的这个年轻仔,除了有铁血无情,霸道的一面,还有敢于担当,勇敢无畏的一面。而这种勇敢无畏,在外面的太平世界也许一文不值,甚至还会被认为是一种愚蠢;但在这种食不果腹,野兽出没,危险重生的绝谷,却成了一种让人仰视,领袖群伦的英雄品质。从此之后,大部分人对于王欢的下达的命令,不能说是一呼百应,但至少那种极为阴奉阳违的事情,却少了很多。

将五名遇害者下葬后的第三天,王欢叫人用竹篱笆,把经济舱和头等舱之间的过道完全封死。至此,头等舱和驾驶室这一占整个机舱一小半空间的地方,就成了王欢的专有领地,除了得到他的同意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对外的理由当然也算是冠冕堂皇,整个“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还没有一个总经理专门办公的地方,那还成什么话?

不过,所有的动作,都是在王欢暗示何小海后,何小海搞出来的名堂。因而,作为“主谋”的王欢倒是没有多少人说他的闲话,而背黑锅的何小海,在私底下,却成了众人诅咒的对象:什么马屁精,什么狗腿子,什么舔王欢**的……反正是说什么的都有。

而王欢,当着众人推辞了一番之后,最后迫于“人民群众”的压力——主要是以何小海为首以及被他收买了的几个跟班的强烈要求下,才勉强同意了接收全体员工为王总准备的礼物。

不过,王欢也当场表示,他的“办公室”,白天办公,晚上的时候,也会拿出来给公司的员工休息。

不过后来,在何小海有意无意的暗示下,最后除了王欢的7个助理和两个秘书,晚上的时候,其他人,都“自觉自愿”的回到了经济舱,而没有去王总的办公室休息。

到了这个时候,王欢才深深的明白:难怪古代有那么的“奸臣和佞臣”;现代也有那么多的“贪官和污吏”。任何权利,一旦不受制衡,就会朝着畸形的方向发展,这根本就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

“我自己,有必要改变这一现状吗?”王欢抬头望天,看着周围一个个笑容满面,对他点头哈腰的“公司员工”,缓缓的摇了摇头。

“我,不做蠢事!”他在心头对自己说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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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剪指甲,“怪物”?

171,剪指甲,“怪物”?

波音737的头等舱有两排共8个头等舱座位,加上驾驶室的两个正负驾驶席,王欢的“办公室“一共有10个宽大的豪华座椅。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他晚上也在这里休息的话,刚好够他以及他的7个助理和2个秘书一起睡。

王欢自然不会去机舱睡觉,至少目前还不是时候,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睡的是他的单人帐篷。

而他的几个助理和两个秘书,有了王欢给她们的这个特殊待遇,自然不会客气,在经济舱和头等舱被何小海叫人用竹篱笆隔开之后,除了郑燕偶尔会陪着他的老公秦晖在经济舱睡觉外,其他八女,都选择睡在头等舱或者驾驶室。因为先不说头等舱的宽大和舒适,仅是这里只有她们几个女生而再无其他男性乘客,就让几女感到了格外的安心和安全,更加不要说其他那些女性乘客面对她们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羡慕和嫉妒所带来的优越感,也满足了女人们那根深蒂固的攀比和虚荣。

晚上8点,王欢的两个小秘书,董晓乐和景甜吃过了晚饭,简单的做了洗漱后,就通过搭在登机口上的竹梯,进入了头等舱,找了两个连着的座椅,仰躺了下来。

此时的头等舱,还空无一人。

为了方便众人上下飞机,两天以前,王欢叫公司的员工撤下了机头和机翼处的三个充气滑梯,换上了三个竹楼梯,其中两个供公司的普通员工用,另外一个则作为他“办公室”的单独楼梯。

“甜甜,你有没有发觉,你最近好像已经没有怎么咳嗽了?”躺在靠过道的座椅上的董晓乐,偏头低声对着自己的死党景甜道。但却发现自己的好友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哦,是吗?”躺在航空座椅上的景甜仰头望着头顶的机舱,有些出神。

“是啊!你看,现在你说话的时候都没咳嗽。以前可是一说话就是可个不停呢!”

“或许吧!”女孩儿淡淡的道。

董晓乐见自己的好友一直心不在焉,心头仿佛有着什么心事,于是就有些担心。董晓乐伸出左手,抓着女孩儿的胳膊,有些急切的道:“甜甜,你怎么呢?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被董晓乐拉了一下的景甜收回仰望机舱顶的目光,翻了一下身,侧着身子,咬着有些发白的嘴唇,阴晴不定的对着自己的好友道:“咳咳……晓乐,都已经一个星期了,动哥他,他还没有原谅咱们呢,这,这该怎么办呀?”

董晓乐一听到好友提到了王欢,脸色跟着也是一阵黯然,刚才还有些轻松自得的表情一下子就不见了。

一周以前,面对以匡豹和唐志华为首的“官商派”们的武力威逼,王欢怒不可遏,愤而拔枪,废了七个带头的头头脑脑的右腿。他的这一雷霆之怒,让周围的一帮生还者们惊骇交加,吓得够呛,连董晓乐和景甜这两个以前跟他走得最近,关系最密的“校友”,两张精致的俏脸也是一脸骇然,不敢接近她们的“王动师兄”。

于是王欢愤而出走,在麒麟草原练了一下午拳,完全发泄了心头郁闷并意外的让“飞刀诀”也得到了突破后,他便回到了基地。但从此之后,他对众人的态度,也就变了,开始对周围的人不冷不热起来,包括以前跟他形影不离的两个小女生,从那以后,王欢对于她们的态度,也没了当初的那种亲密,而始终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这自然让两个小丫头伤心不已,心头是非常的后悔,后悔当初意志不坚定,没有彻头彻尾,毫无保留的相信她们的“王动师兄”。

这么几日来,心中觉得异常愧疚的两个女孩儿一直想找个机会向王欢认错,祈求他的原谅。但一来不是找不到什么合适的机会,因为大多数时候,王欢不是给公司的员工狩猎捕鱼,就是到麒麟草原的另一头打拳练功耍飞镖,其他的一些间隙时间,也被他的助理,主管或者公司的其他汇报各种工作的普通员工占得满满的;二来前几天又出了“熊吃人事件”。经过了这次事件之后的王动师兄,仿佛才真正成了一个公司的老总,变得更加的威严,也更加的忙碌。

这还不是最让两个女孩儿揪心不已的事——最让她们感到揪心,甚至是恐惧的事是:两人发现,他们的王动师兄,除了主管何大洋,他叫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两位秘书,而是他的几个助理!

她们崇拜,敬仰的“王动师兄,动子哥”到底怎么了?对她们失望透顶了么?不要她们了么?甚至是已经开始孤立和厌弃她们了?

想到种种可怕的情景,在这个孤立无援,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的绝地,两个十几岁的高中生,便感到阵阵的不寒而栗!

董晓乐看了看脸色苍白如昔的好友,也侧着身子,将景甜放在胸口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轻声道:“甜甜,不要担心。我明天就找动哥说清楚,向他认错,让他原谅咱们。”

“可是,可是动哥会原谅咱们么?当时,我们,我们是真的让他失望了呢!”景甜玄黑,平直的眉头微皱,如同病西施捧心。

“甜甜,动哥是个好人。只要咱们真心认错,

我想,我想他会原谅我们的。”口说虽然这么说,但董晓乐的心头却是一点谱也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在经历了“官商派暴动事件”和“黑熊吃人事件”之后,两个女孩儿对于曾经的王动师兄,心理面总有些说不清楚的畏惧。

“唉,也只有这样了!这种事情却是不能再拖下去。晓乐,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找动哥认错!”景甜叹了口气,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眉头紧皱的小脸一下子又变得无比的坚毅,手中下意识的便用力一回握。

“啊,疼!甜甜,你,你的指甲好长,都快把我的手划破了!”就在这时,躺在椅上的董晓乐突然一声尖叫,像被针刺了一样急忙将手一缩。

“啊!”另一声尖叫几乎同时在头等舱内响起,就见景甜目瞪口呆的看着举在眼前的一双修长白腻的小手,小手的十个手指头,赫然冒出了十个一厘米长的青色指甲!

“啊,甜甜,你,你的手指甲怎么长得这么长了?前几天不是才用指甲刀剪过了吗?”董晓乐一把抓住景甜的右手,摸着好友手指上面那些长长的,颜色有些发青,形状有些弯曲的指甲,不可思议的道。

而此时的景甜,也是有些手足无措,不明所以:“晓乐,我,我也不知道啊!”指甲刀在哪里?我要把它们剪掉!”说着,景甜便急急忙忙的从座椅上站起,从行李架上取出自己的背包,拉开拉链,翻箱倒柜的找起指甲刀来。

终于找到一把穿在钥匙上的指甲刀,然后便开始慌慌忙忙的剪起指甲来。然而,让两人更为吃惊的是,锋利无比的指甲刀,竟然根本就剪不动景甜手上那些原本应该是一剪而掉的指甲!

换另外一些手指,结果还是一样,除了在青色的指甲上留下一些白印外,根本无可奈何!

“啊,晓乐,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呜呜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它们怎么会剪不动啊!呜呜,我,我是不是变成了怪物了啊!”惊骇交加,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的景甜禁不住“呜呜”的低声哭了起来。

看到好友身上所发生的奇异变化,旁边的董晓乐也非常吃惊。她先是望了望她们所处的头等舱,还好,目前那几个助理还没进来。然后,便一把拉住景甜的双手,从女孩儿手中接过指甲刀,自己亲自试了试,结果还是跟刚才一样,锋利的指甲刀,无论她用多大的力,却根本不能耐这些长长的,颜色和形状有些异常的指甲分毫!

谨慎的董晓乐又用指甲刀剪了一下自己的指甲,轻轻一用力,手上的指甲便应声而断!

指甲刀没有问题!这样,结论已经很明显了:景甜的手上的指甲,发生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变异,几天之内,就变得坚硬无比!

而亲眼看着董晓乐做了一番对比试验的景甜,脸色唯一的一点血色,也在瞬间褪得干干净净,变得苍白无比!

看到自己好友身上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董晓乐的心理面痛心不已。她一把抱住自己的好友,不断的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甜甜,甜甜,你不要担心。咱们去找动哥,这就去!动哥一定会有办法的。你千万不要担心,啊?”

发生了这种事情之后,董晓乐和景甜两个才出校门的高中女孩儿,却再也顾不得以前犹豫和矜持。此时此刻,她们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她们当初所崇拜的,那位在她们的眼中几乎无所不能的“王动师兄”,“动哥”。两人略一收拾,放好行李,便手拉着手,急急忙忙的下了楼梯,朝远方的那几间已经初见雏形的竹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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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异化

172,异化!

王欢抓着景甜那双芊芊细手,细细的捏摸着指尖那些大异于常人的青色指甲,脸色严肃,若有所思。

“王总——动哥,我的手,到底,到底怎么了?怎么,怎么会变成这样?”双目通红,盯着王欢眼睛的景甜紧张不已的问道。

王欢没有马上回答景甜的问题,而是转头朝一边同样是紧张不已的董晓乐说了句:“晓乐,把指甲刀给我!”

董晓乐从兜里拿出指甲刀,递给王欢。王欢拿着指甲刀,将女孩儿食指上的青色指甲放入刃口,微一用力,没反应。然后力道慢慢的加大,直到王欢感到指尖的力至少已经达到了他指力两层的时候,才听“吧嗒”一声。

指甲没有断,指甲刀上的小柱栓断了!

而景甜,一瞬间就变得双眼无神,脸若死灰,只是口中喃喃的说着“动哥,我是不是变成怪物了?我变成了怪物了,是么?……”

王欢再一查看这一崩掉了指甲刀的怪异指甲,却见上面留下的划痕,还没指甲厚度的一半!

这时,王欢的脸上才首次动容,微皱的眉头也在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王欢先是用力捏了捏景甜的双手,在上面拍了拍,然后才开口道:“甜甜,你先不要过于担心。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先找出你指甲发生了这种变化的原因,然后,咱们才能有针对性的治疗。甜甜,你最近有没有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

被王欢捏了一下的景甜好歹从那种绝望恐惧,仿佛陷入了无底深渊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长长的睫毛眨巴了两下,眼眶中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泪流满面的景甜呆呆的看着王动,以一种仿佛一碰即脆的语声,对着王欢说道:“动哥,我没感到有什么变化。动哥,你告诉我,我,我是不是变成……变成怪物了?”

“胡说!”王欢突然一声低喝,然后又放低声音,对着女孩儿道:“甜甜,你怎么会变成怪物?不就是指甲变硬了一点?待会儿动哥用更加锋利的刀具把它剪掉就行了。有什么好担心的?你现在需要好好想一想,自己的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变化吗?哪个地方跟以前相比,是不是有了什么细微的不同?”

但此时的景甜,却已经完全陷入了对自身变成了怪物的无边恐惧当中,却哪里感觉得出身体有无什么变化?所以,面对王欢的提问,也只有泪流满面的摇了摇头。

不过,站在一边的董晓乐,此时却插了一句:“动哥,甜甜……甜甜她最近好像不怎么咳嗽了。我觉得……我觉得甜甜的感冒好像要好了的样子。”

被董晓乐提醒了一句的王欢,此刻才注意以前说一句话就好咳嗽不已的景甜,现在说了几句话,却只是间歇性的咳嗽了两声,也没有以前那种仿若将肺都要咳出来的剧烈。

一想到这点,王欢恍然便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但一下刻,更大的谜团却接踵而来:

杨永明曾告诉他,发生在外面世界的这种“超级大流感”目前来说是无人可以避免,无药可以医治的“绝症”!后来他也从两个女孩儿和郑燕那里得到了证实。那为什么景甜的流感却有渐好的趋势?这跟她手上的指甲有无什么关联?发生在她身上的这种变化仅仅是一个特例,还是其余的感染者都发生了这种“感冒渐好,手上却生动物指甲”的变化?除了手上生坚硬的指甲,这些感染者还会不会继续发生更多的变异?……

一瞬间,王欢就想到了各种可能性。但由于条件的限制,信息的缺乏,加上他本身就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想了半天,也是没有多少头绪可言。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些感染者,跟最初才感染时的状态相比,他们正发生着不为人知的变异!

“要是杨叔在,那就好了,以他生物学专家的身份,看到这种情况,想必会得出一些我想不到的结论。”王欢在心里转着念头,“他走了差不多有十来天,算下来,整个山谷,也应该被他走遍了。等过两天,如果他还没有回来的话,我就去找他。”

看着泪眼朦胧,楚楚可怜的女孩儿,王欢有些心疼,但他却也无法说出更多安慰的话来,因为安慰人本来就不是他的长项,况且对于这种事,任何安慰,恐怕都无济于事,于是只有道:“甜甜,我有一位叔叔,他是医学方面的专家。这次他也有跟我一起来神农架探险。十天前,他去探索这个山谷的动植物物种去了,我想,过两天,他就应该回来了。等他回来之后,我叫他给你看一看。他一定有办法的。所以,你也不必要太过揪心,知道吗?”

听王欢说他竟然还有一位“医学专家”的叔叔,也在这个山谷,不知所措,差不多已经完全陷入了绝望的景甜,那双空洞无神的美目才又泛起了点点色彩。

而董晓乐也急忙在一旁安慰:“甜甜,不要难过了。咱们等动哥的叔叔回来后,再叫他帮你看看。一定会有办法的,啊?”

就这样,在王欢和董晓乐的轮番安慰,宽解之下,景甜慢慢的恢复了平静,重新鼓起了对自身的希望。

而王欢,则像便魔术一样,手中突然多了把薄薄的小刀,然后捉住景甜的一双冰冷的小手,握着她的手指,像削萝卜一样,一点一点的将上面突出来的青色变异指甲削去。

“好了,甜甜,你看,现在不是跟以前一样了吗?还是那么的修长,细腻!”王欢脸上带着微笑,将景甜的一双小手展现在她的面前,然后又转头对松了一口气的董晓乐道:“晓乐,时间也不早了,你就带着甜甜去机舱休息吧。”

“恩,好的,动哥!”董晓乐拉着景甜的手,向王欢到了个别,然后,慢慢的朝机舱走去。

“好硬!”待二女走远之后,王欢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伸出带着津津汗液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一绕,两个手指夹着那把刚才给景甜削过指甲的飞刀,发现上面的刃口,一部分已经卷曲。

虽然手中这把用普通水果刀刃打造的飞刀,并不是什么多么坚硬的钢材,但其硬度,却至少也达到了一般菜刀的水准,而且每隔几天,就会被王欢用磨刀石磨得锋利无比。现在只是削了几个指甲,就让锋利的刀刃卷了口,由此可见这些变异指甲的坚硬程度。

王欢面色凝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验证他心中的几个疑惑,他向不远处的何小海招了招手,让他过来。

见王欢在向自己招手,何小海立刻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诞着个脸,谄媚道:“老大,你叫我?”

“大洋,你去随便叫几个男女员工过来,注意,要那些得了‘超级大流感’的,快去吧,我有事情问他们。”

几分钟后,何小海找来了四个员工,两男两女。四名不明所以的生还者战战兢兢,毕恭毕敬的站在王欢的面前,向他问好。

何小海见王欢没有叫他离开,也跟着站来旁边,想知道王欢找这些人究竟有什么事。

“你们不要拘束,放自然一些。这次找你们来没有其他的事,就是想问一下你们的感冒,是不是有所好转。”王欢淡淡的对着恭敬得有些过分的四个男女道。

“熊吃人事件”后,这些生还者们再次看他的目光,便有了很大的变化,对于这点,敏感的王欢完全是心知肚明。对于一心想完全掌控这些生还者的王欢来说,自然也是乐见其成。

“报告王总,我,我的感冒这两天减轻了不少,已经……咳咳……已经不怎么咳了。”一个年轻的男性生还者,唯唯诺诺的道。

“王总,我,我的感冒也差不多快好了。”另外一个男性生还者也紧跟着道。

“好些了王总!”

“好多了王总!”

剩下的两位女性生还者也跟着答道。

王欢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不经意间,撇了撇几人放在身前或者大腿侧的双手,见上面都长了像景甜一样的变异指甲:

颜色发青,像内弯曲,到了尖端后内收,变小,就像某些猫科动物的爪子一样。

“哦,那就好,那就好!健康最重要!你们……这就回去吧,好好干!开始有些艰难,生活,总会慢慢好起来的。”王欢对着几人,说了些漫无边际的话,然后,就叫他们离开了。

四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生还者,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事”,才被总经理叫了去;去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是王总关怀自己的身体健康。于是,四人心中俱是兴奋不已,以为这是他们即将被王欢重用的先兆。

这样看来,事情已经非常明朗了:这种变异,不只是景甜一个特例,而是所有的“感染者”,在经过了初期的感染之后,目前体内正急剧的发生着异化——先是咳嗽减轻,接着便是双手长出坚硬无比的硬质指甲。

而这之后,又会是什么呢?

173,图片,意外事件!

173,图片,意外事件!

晚上的时候,吃过何小海弄的晚饭,王欢便一头钻入了他的帐篷。

拉上拉链,然后从大背包的底部掏出朱雀,打开。先是启动“天眼”,更新了地球最新的三维全息地图后,然后,在“魔镜”中便随便找了一个城市,让镜头下探,在大街上任意抓取了几个陌生人的三维影像,观察他们的手指,发现不少人,竟然同样长着和景甜一样的尖利指甲!

之后,王欢又打开“蛛网”,到一些门户网站浏览最新的新闻图片,最后被他找到了不少长着锋利变异指甲的人手的特写,一些夸张的甚至有两厘米长!无不是十指贲张,弯曲的倒勾跟那些猫科动物的爪子别无二致。

除了变异手的照片,在一些国外的网站上,王欢还发现了变异脸和变异足的图片,在那些图片中,被拍摄者口中的犬牙拉长,形成了动物样的尖锐獠牙,双足和手差不多,也是指甲森森。

而这些人的眼睛,无不是双眼发红或者发绿,冒着阴森冷冽的凶光,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我/操!外面的世界到底怎么了?这些感染者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异?怎么一个个看起来都成了吸血鬼世界中的‘狼人’?”王欢双目圆睁,双手不断划拉着图片。

每张图片下,还有大段大段的文字说明,奈何被自动翻译成了异星文字,它们认得王欢,王欢却认不得它们。因此,也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又翻看了一些其他的网站,突然,一张让他感到难以置信,极度震惊的图片赫然出现在一家外国网站的头版头条上:

只见,一个指甲弹出,露出獠牙,变异了的感染者,正扑在一个正常人的年轻男子身上。变异的感染者,双手的指甲插入了年轻男子的后背,浸出的鲜血将正常男子的白体恤染红了一大片;而变异者长着四颗尖锐獠牙的大口,则一口咬在男子的脖子上。而那位正常的年轻男子,眼中则满是一种好似吓破了胆样的惊恐!

“这,这……”王欢伸出有些颤抖的食指,指着眼前的图片,脸上是一副极度不可思议的神情。虽然不认识图片周围的文字,但王欢一看也知道这不是什么科幻或者电影图片,而是来自源自于现实的新闻网站,图片的真实性基本上不容置疑。

王欢头顶冒汗,冷汗涔涔,后背有一些发凉,对着这幅现实版的“人吃人”图片,思维感到无比的混乱,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了冷静,马上就想到了此事对于现实世界所带来的巨大冲击。

“毫无疑问,这些得了所谓‘超级大流感’的感染者,正普遍,急速的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在他们的身上,正不断的发生着怪异的,让一般人无法理解的变化。这些变化,目前已经被另一半的正常人所知,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呢?会怎样看待这些变异人?会采取怎样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对待这些正变得越来越不像人的变异人呢?

“采取敌视的态度,把这些人当成‘怪物’,进而隔离,关押他们?但这根本就不可能!因为这不是一个,两个的问题,也不是少部分人的问题,而是占了整个人类一半人口数量的庞大的‘变异者’!而且这些变异者,他们的成分复杂无比,有普通的平民大众,也有高官,富商,军人,政客等掌握着巨大资源和强大力量的强人们,这些人自然不会坐以待毙。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仅仅是他们那变异的尖牙利爪,就根本不是那些手无寸铁的正常人所能够对付的。如果仅从个体力量来衡量的话,变异人显然要超过正常人。

“另一方面,变异人又会如何看待自己身上所发生的变异呢?惊恐,无助,自卑,自怜,亦或是把自己看成是人类自身的一种进化?他们又会如何看待周围那些正常的人类?还是像以前那样将之看成是自己人?还是认为他们低人一等,而自己才是代表更高力量的新人类?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些变异人,他们仅仅是身体发生变化吗?他们的智力有无变化的可能呢?如果有,是进一步变得越来越聪明,还是慢慢退步,最终成为那些只受本能支配的动物?

“……”

一时间,王欢的心头不停的转着各种念头,考虑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变化,对他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但由于消息来源的限制,各种假想和推断并不能得到多少有力的证明。

但有一点,却是无可置疑的,那就是面对这一人类前所未有的大变局,目前的人类社会,绝对会因此发生深刻的变革,甚至就此解体,发生空前的大混战也有很大的可能。王欢隐隐有种预感,这种深刻的大变局,在不久的将来,即将发生。

这样一来,他以前的所犯下的那些“累累罪行”,都将不是问题。到了那个时候,即便以逃犯王欢的身份招摇过市,都没有那个盖世太保会理他,或许,那个时候,太保,警察这些职业,会彻底消失,或者变幻成另一名目也不无可能。

基于这种对“世界大变”的担心或者说内心深处的渴望,王欢又通过“魔镜”,查看了国内国外不少的乡村和城市,但却并没发现什么变异人和正常人之间的武斗,仿佛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大家仍然还像以前那样“和平相处”。

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流血冲突”,倒是让王欢放下了大半的心。但马上另一个担忧又接踪而至:

变异人的出现,也就是最近几天才出现的事,现在没有,并不代表以后就不会发生。那么,再过几天,这个世界又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让王欢再等几天,当天晚上,就在这处不为人知的山谷,就发生了一件变异人和正常人之间的流血冲突。而这一流血冲突,直接让掌握山谷最高权力的王欢,以“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强行颁布了“隔离法案”——一个不久之后,在全球的所有地区,都将变得再普通不过的通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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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174,咬死人事件!

174,咬死人事件!

事情发生的时候,王欢还在自己的帐篷内用“魔镜”的三维透视功能,全方位的观察着几个变异者的身体各个部分的变化。

通过比较,王欢发现,这些感染了的变异者,除了手,脚,牙齿以及眼睛这些外面看得见的变化之外,他们身体其他的一些比较隐秘的部位,也慢慢的变得“与众不同”。

比如,大部分人的胸,腹,后背以及颈部,都慢慢的长出了不少长长的绒毛。长得快的,都有两三厘米长了。尾骨的部分,正常人原本是平的,但通过透视,王欢却发现,这些变异人,却生出了一只只或长或短的“尾巴”,长得长的,几乎都有两厘米了。

“难道,这些变异人,最后的变化方向,最终会变异成小说和电影中说描述的那种半人半兽的‘兽人’?既然‘兽人’已经出现了,不会吸血鬼也会跟着来掺和一脚吧?”王欢正半开玩笑的考虑着这些变异人的“前途和未来”,突然,就听到从远处的机舱,传来了一阵阵杂乱无章的吵闹声,其中还夹着一些尖叫。声音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近,看来有不少人正朝他这里跑来。王欢凝神细听,就听到了什么“吃人啦”,“杀人啦”,“快跑呀”,之类的尖叫声。

意识到机舱那里出了事的王欢急忙合上“朱雀兽”,塞入背包,然后拉开帐篷的拉链,钻了出去。

刚一出来,就看见一大群人大呼小叫的从机舱那边跑了过来。他们一看到王欢,就急忙跑到他的跟前。最先跑到王欢跟前的一个年轻人,气喘吁吁,既害怕又兴奋的对着他道:“不好啦,王总,机舱里出……出大事了!张军和郭德义打架,张军……张军把郭德义给咬死了!你快点过去看一下吧!”

“什么,把人咬死了?”王欢心头一个咯噔,瞬间就想到了前不见在网上所看到的那张图片,“难道,机舱内也发生了‘人吃人’这种事?不行,我得去看看!”

想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王欢来不及跟他来报信的年轻人打声招呼,两腿的大筋一弹,急忙发动“疾走功”,如同一头站立的人形猎豹,飞也似的朝机舱那里奔去。

进入机舱之后,嗅觉灵敏的王欢果然闻到了一阵刺鼻的血腥味。此时,原本应该在机舱内休息的生还者们大部分都因为害怕跑了出去,只留下十来个大胆的男女,将两个“打架”的肇事者围了起来。他们一见总经理王欢走了过来,都急忙闪开,让出一条通道。

凭着机舱内有人打开的两把手电筒和一些打火机所发出的火光,王欢看见了在靠近飞机尾部的地方,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满嘴鲜血,两眼无神的看着举在眼前的两只血淋淋的手,口中一个劲的喃喃自语:

“我怎么就杀了他?我怎么就杀了他?我为什么要杀了他呢?……”

而在中年男子旁边的过道上,则直挺挺的仰躺着一个男子。男子双目大睁,脸色扭曲,颈脖处一片暗红,汩汩的冒着鲜血。

王欢蹲下身子,两指搭在男子的胸口,却没有感到任何的跳动。

地上的男子,已经死了!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欢仰起头,对着围在尸体旁的十来个男女道。

于是,周围的男女,便开始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向王欢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事情的经过其实极其简单。

晚上,吃了晚饭,张军和郭德义就早早的回到了机舱,准备休息。休息之前,两人像往常一样,都要聊一会儿天。

开始还聊得好好的,但后来却不知道说到了什么,两人之间突然就聊出了的火气,并且脸红脖子胀,火气越来越大,大有大打出手的趋势。

本来,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人出来阻止的话,或许惨剧根本就不会发生。但一来乘客们之间大多不熟,加上城里面的人本就冷漠,所以也就懒得管人家的闲事,二来从来没干多少力气活的乘客们干了一天的力气活,回到机舱后也是腰酸背疼,有气无力的,更没有心思去管张军和郭德义之间的闲事。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外来势力的干涉之下,两人是越说越拧,不知什么时候,就打了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周围有些乘客们才开始觉得两人有些过火。于是,不少人就开始劝架,但也仅仅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呼唤两声,叫两人克制,有什么事好好商量,不要动拳脚之类的。机舱内黑漆麻拱的,谁会傻乎乎的跑上前去拉架?因为搞不好就好挨黑拳啊!

过了几分钟,终于有人摁亮了手电筒,当手电筒的光线照在了打架的张军和郭德义身上的时候,却发现郭德义正被张军死命的按在座椅上,一动不动,而张军,则一口咬在郭德义的脖子上,也是一动不动的。

后来,在几个男人的强力分解下,才把郭德义从张军的口中救出,然而,却发现,被张军咬断了大动脉,失血过多的郭德义,早已没了呼吸。

一听说机舱内死了人,这一下,整个机舱马上就炸了锅!乘客们鸡飞狗跳,觉得这个黑乎乎的小小机舱,已经变得危险无比,也怕殃及鱼池,于是争先恐后的往外逃,只留下了十几个“了解情况”的大胆男女。

而被众人连拉带喝的张军,见经常与自己吵嘴的好友,竟然被自己活生生的给咬死了,一下子,似乎就清明了过来。吓傻了的他呆呆的坐在自己的座椅上,完全听不到周围乘客对他的谴谪和鞭挞,只是一个劲的喃喃自语:

“我怎么就杀了他?我怎么就杀了他?我为什么要杀了他呢?……”

了解了事情来龙去脉的王欢,看了看椅子上那个杀了人,但现在却像是吓傻了的张军,又瞧了瞧躺在过道中央那个被咬断了大动脉,现在已经失去了呼吸和心跳的郭德义,前不见在网上看到的那张图片,自然而然的就跳了出来。

“难道,这些变异人,除了身体的变化之外,心理也跟着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和扭曲而变得易于激动,更为暴躁,更加的有攻击性?”王欢想着,心头极其不安。

与普通人不一样,比他们更具有信息优势的王欢自然不会将这一“咬人事件”

简单的当成一种意外事故来看待,他明白这里面肯定有极其复杂的生物性因素在起作用。不然,两人的矛盾在大,即便大到了想把对方置于死地的地步,方法有千百种,唯有用牙齿咬死对方,却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而且,通过观察,王欢也注意到,变异人张军嘴里的四颗犬牙,虽然没有他在国外网站上看到的那么夸张,但跟一般人相比,也委实尖锐了一点。但不知是因为光线阴暗的缘故还是周围人的观察力的问题,抑或是张军这些变异者隐藏得够好,周围的生还者们,并没有发觉张军的牙齿,已经变得“与众不同”了。

“看来,这次的咬人事件,已经充分证明,这些感染者,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变得危险无比,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就会变得情绪失控而对周围的人发起致命的攻击。那么,我该如何对待这些隐患巨大的感染者呢?”

蹲在地上的王欢,心思电转,想着如何“处理”这些正在变异的感染者。手段太激烈了肯定不好;但如果温和了,那自己又不放心。而现在却出了这么一件“咬人事件”,正好,可以就此做些文章。

心中有了主意的王欢,拍了拍手,从地上站了起来,指着身边的两个男子,道:“你们两个,把郭德义抬出去,先放着。等明天天亮了,咱们再给他举行一个葬礼。”然后,又指了指身边的几个女的,“你们几个,想法办把过道上和座椅上的血弄干净。”

说完之后,突然出手,一下砍在张军的后脑上,将张军敲昏。

“你和你”,王欢指着身后的两人,道:“把这杀人凶手给看好了。最好找两根绳子把这家伙绑起来,绑牢实一点,不要让他跑了。等明天再来判他的刑。”

吩咐完事情之后,王欢就离开了机舱,然后找到何小海,把他拉到一边,将张军咬人事件大致对他讲了一遍。

“该死!那狗日的,莫非是狗变的不成?怎么咬人啊?而且还把人给咬死了?”何小海惊骇交加,怎么也想不到张军竟然把郭德义活活给咬死了。

“大洋啊,你说,现在这个事情该怎么办啊?”王欢似笑非笑的看着何大洋道。

“张军既然咬死了人,那说什么也不能放过他。一定要对他进行严惩!”何小海怒不可遏的道。

“严惩那是肯定的,但是,怎么个严惩法呢?”王欢漫不经心的道。

“老大,你是想?”何小海望着脸上带着浅笑的王欢,试探道。

“如何惩罚张军,不能我一个人说了算,还是要听大家的嘛!好了,你去跟大家说一说,犯罪分子已经被我控制了起来,叫他们不要担心,早点回机舱休息。明天早上八点,我们来开个公审大会,审理杀人犯张军。对了,在审理张军之前,你叫几个人,去检查检查张军的手脚,还有他的嘴。检查仔细点。就这样吧,我去休息了。”

说完,王欢就离开了何小海,回到了自己的帐篷,只留下有些莫名其妙的何小海。

“检查手脚和嘴?玩什么鸡/鸡?”

175,查看,曝光!

175,查看,曝光!

虽然对王欢吩咐自己的事感到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何小海还是按照王欢的要求,叫上两个自己的跟班,找到了被仍在机翼下,捆成粽子样的杀人犯张军。

此刻的张军,正被一群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兴奋的生还者们围在一起,指指点点,胆子大的,还走上去拳打脚踢,为死去的郭德义“主持正义”。为了防止张军乱叫乱嚷,他的嘴里,也被人塞了一团破布。

周围的人见何小海走了过来,都自动给他让了一条路。自从“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了之后,特别是王欢先强行驱逐“官商派”,后又“英勇擒熊”,随着他的威望不断上升,何小海这个七绝公司的大主管,在生还者当中的“影响力”,也是水涨船高,基本上实现了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梦想。

“啊,何主任来了!”

“啊,何主任,郭德义就是被张军这厮给活活咬死的,**,太残忍了!”

“就是,动脉都被咬破了,狗日的,太厉害了!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怎么可以怎么狠?”

“何主任,张军这个杀人犯已经被我们捆绑了起来!是王总叫我们绑他的!”

“何主任,公司准备如何处置张军呀?”

“就是啊,何主任,杀人偿命,张军这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一定不能轻饶呀!”

“……”

生还者们围着何小海,七嘴八舌的对着他嚷道。对此,何小海心头那是相当的享受。他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清了清喉咙,对着周围注视着他的男女乘客们道:

“大家先不要吵,听我说。对于不久前发生在机舱内的张军‘咬人事件’,王总非常重视,得到消息后,马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捉拿凶手,救治伤者。奈何郭德义被咬破了大动脉,失血过多,终是无救。

“对于郭德义的被咬死,王总是非常的震惊和愤怒,要求我一定要严惩凶手,给死者一个交代,给我们活着的众乘客一个交代!

“至于如何惩治杀人犯张军,王总是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你们每个人都好好想想。明天王总准备开个公审大会,让大家一起来当次法官,审一审这个穷凶极恶的家伙,让你们来决定他的死活。”

周围的人一听明天王欢还要开什么公审大会,而且还要让每个人来当法官,一起来决定张军的死活,一下子,就像一锅被烧开了的沸油加了一点火星,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大家议论纷纷,每个人都开始发表着各自的意见,甚至有了不少的争执。

有的说杀人偿命,直接把张军这厮杀了,一了百了!

有的说杀了太残忍,干脆找个地方关起来。

于是马上就有人反对,说这里又没有牢房,关个毛啊,干脆向对待那些官商派一样,废他一条腿,扔到森林,让他自生自灭!

还有一部分人,则纠缠于如何来杀张军。有的主张枪决;有的说枪决太便宜张军了,干脆砍头好了;还有狠的,则说直接活剐了了事……

趁着众人议论的当口,何小海和他的两个跟班,走到了被捆成粽子样的张军面前。

几分钟前就被众人的打骂搞醒了的张军,听到了何小海“义正言辞”的大声宣告以及周围人对如何处置他的各种富有想象力的议论,心下大骇,于是不停的扭来扭去,口中也发着含混不清的“呜呜”声。

何小海叫人用手电射着张军的手,却见张军的两只手掌都握成了一个拳头。

“你,去把他的一只手掰开,让我看看这狗日的手到底有何蹊跷!”何小海对着他的另一个跟班道。

“好嘞,老大!”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刺青男媚笑着应了一声,走上前去,抓住张军握成拳头的左手,口中“桀桀”有声:“狗日的张军,还不把手张开?莫非是藏有什么东西不成?”说着,便使劲的开始拜张军的手指。

但两分钟过去了,张军的五根手指,却如同铸铁一般,纹丝不动。

在一边瞧着“黄毛”动作的何小海,这个时候,心头也是一奇,想着王欢叫自己查看张军的手脚和嘴巴,难道这家伙的手脚和嘴真的有什么蹊跷不成?

他见“黄毛”一个人无法奈何张军的手,于是又对旁边的一人道:“你快去帮他的忙!”,然后,又恶狠狠的盯着正顽强抗争的张军,威胁道:“张军,给老子把手张开!难道你想要老子用刀来撬不成?”

不知道是何小海的威胁起了作用,还是张军一人无法力敌二人,在经过了一番角力之后,张军的几个手指,终于一一被何小海的两个手下给掰直了!

只见,在手电的照射下,张军的五根手指,如同动物的爪,指甲尖锐,弯曲如钩,冒着青光。而且,在五个手指的关节处,还生了不少密毛!

“啊!”拉着张军手指的黄毛和绿毛,在看清了张军的变异的手后,像是拿了一块烙铁,急忙松手!

“我的妈,这,这——这到底是什么怪物?”黄毛惊道。

“怪物,怪物!狗日的,快说,你怎么长了一双怪物的手?”绿毛则有些恼羞成怒,踢了张军一脚,却没看见,此刻的张军,嘴巴已被人封住了,哪里还能够回答他的话?

看了张军那五个像鹰钩一样的手指,毫无准备的何小海的心头也是一阵骇然,愣了好一阵,才平复了过来。随即,对两个惊怒不已,正用拳脚发泄着自己不满的两个手下道:“好了,不要打了,打死了谁来负责?你们再去撬开他的左手,然后脱掉他的鞋袜,让大家看看,这个家伙,到底变成了怎样的怪物!”

在何小海叫人检查张军手足和嘴巴的过程中,周围有不少生还者也围在旁边看着稀奇。当张军那只大异于常人的左手被展平的时候,那只长着尖甲,生着黑毛的手,像一只无形的爪子,一下子,便狠狠的揪住了围观者们的心脏,让他们在难以置信,无不骇然变色。

之后,围着张军的众人便炸了锅,惊奇,恐惧,兴奋,好奇,一传十,十传百,不到十分钟,差不多所有的生还者,便人挤人的围了上来。

被捆成了粽子的张军自知自己目前是砧板上的肉,没有反抗的份,所以,对于后面的检查,倒是非常合作。于是,随着张军右手的五指被掰开,他脚上的鞋袜被脱掉,一双变异了的手脚,就这样呈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吃惊的,最让人吃惊的,还在后面!

当何小海叫人把塞在张军口中的破布拉出来的时候,一声震耳欲聋的,野兽般的嚎叫,顿时,就响起在了夜色中的山谷。

“放开我,你们快把我放开!你们没有权利把我绑起来!王动,你在哪里?你快叫人把我放开,你们没有权利绑我……!”张军龇牙咧嘴,眼中泛着野狼似的绿光,死死的盯着一层层围着他的众人。四颗大异于常人的犬牙,也在手电的照射下泛着阴冷的白光,让周围不少的生还者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啊,怪物啊——!”

“啊,野兽,张军……张军怎么成了野兽?!”

“我的妈呀,狼人!这狗日的竟然变成了狼人!难怪郭德义会被他活活咬死!”

“啊,狼人?!大家快闪!”

“……”

立刻,不少人就开始大喊大叫,有的,则马上闪人逃命,也有喊打喊杀,吵着要马上打死“怪物张军”的,一时间,形势变得相当的混乱。

见到周围人的情绪似乎有些失控,何小海立刻让身边的几个手下叫大家冷静下来,大声的安慰着众人,说不管这个张军有多么凶猛,现在已经被王总控制了起来,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了,等明天一天亮,就给这家伙判刑云云。

何小海一边安慰众人,一边在心头腹诽不已:“乌合之众,真他/妈是一群乌合之众!连这点心理压力都承受不起!”却不想他自己,在看到张军张开大嘴,露出獠牙的瞬间,也差点拔腿就跑!

在何小海不遗余力的安慰,劝解和鼓动之下,纷纷扰扰的人群终于慢慢安定了下来。一些跑远了的人,在听到了何小海的喊声后,也开始慢慢的朝着他这里重新聚集。

此时,张军的嘴巴已经重新被人塞上了破布。

何小海见人们的情绪渐渐的稳定了下来,于是开口道:

“大家不要害怕!张军这个怪物,目前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威胁了!大家应该好好的想一想,明天公审的时候,该如何处置这个家伙,为死去的郭德义,咱们的同胞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好了,大家现在就回机舱休息吧!”

在何小海和几个跟班的号召下,围观的人群,渐渐的散开了去。有的回到了机舱,有的却走到草原的一角,议论起张军这个目前集中了所有人注意力的怪物,还有一些胆子大的的,却不愿马上离开,而是站在远远地地方,好奇的看着杀人犯张军,或者说“怪物张军”。

但不管是进机舱的,留在草原上,还是继续观察“怪物张军”的,至少有一半的人,都在考虑着同一个问题:

原本好好的张军,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怪物?

而另一半人,自然就是那些感染了“超级大流感”的感染者,此时,他们的内心,却不是在想张军为什么变成了怪物,而是他们自己,为什么看起来也越来越像那个被捆成粽子的张军!

剩下的,便是无边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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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去医院了,浪费了大半天的时间,今天只有一更了。明日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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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隔离,杨叔回归

176,隔离,杨叔回归!

第二天,在远方的森林和草原交界处练完功回来后的王欢,就看到了一百来个剩余的生还者,大部分人手中拿着竹矛,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堆:

一堆是正常人;另一堆是那些得过“超级大流感”的感染者,不过其中却有一些普通人,应该是跟其中某些感染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不愿意离开的“亲朋好友”。

而景甜,大概是因为王欢的缘故,又或者这些正常人见她只是一个娇滴滴的小美女,并不会有多少威胁,所以没有被那些正常人给排挤到感染者那方去。

但出乎王欢意料的是,在两堆人的另一边,还有一对“天造地设”的夫妻,那就是秦晖和她的老婆郑燕。王欢稍微一想,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正常人那边肯定不愿让“感染者”秦晖加入进去;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却故意伪装成感染者的秦晖,在向正常人那边解释无果后,却也不敢真的跑到那堆随时有可能变成下一个“张军”的感染者当中,于是,也就只有跟着他的老婆郑燕,独立门户,“自成一派”了。

在两堆人的面前,是被五花大绑的“杀人犯”张军,而张军旁边的不远处,则是被他咬死了的郭德义,头上被盖了一件不知是谁的T恤,直挺挺的躺在草地上。

“群众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何小海将张军的原形一曝光,这些人一下子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之处!”看到泾渭分明,相互之间充满了猜忌和警惕的两堆人,王欢心头一笑,觉得昨天晚上对何小海的“提点”没有白费,这下,也就用不着他再多费口舌。

昨天晚上,生还者们在自动的分成了两派之后,正常人的这一边,就开始忐忑不安起来,觉得自己的生命安全随时都可能受到“变异人”的攻击,以至于在一些胆小的人的带头之下,到最后,所有人都从工地上人手一根竹矛,随着防备着那些变异人的进攻。

而感染者那边,心头也是害怕得要命,在见到正常人拿起了竹竿,还以为他们要攻击自己,于是,感染者这边也跟着用竹竿把自己武装了起来。于是,相互敌对和猜忌的两方人马,就这样泾渭分明的形成了两队“矛林”,对峙着。

就在这个时候,生还者们见等待已久的王欢回来了,立刻,就开始骚动起来。

正常人这边像是等到了可以为他们做主的主心骨,终于松了一口气;而那些感染者,王欢看他们的脸色,在看到自己后,却隐隐现出担心和畏惧的神情。

王欢明白,原本是按照自己的剧本演下去的剧情,在此时此刻,却变得有些失控,稍不注意,就会擦枪走火,形成一场混战。

王欢没有理剑拔弩张的两伙人,而是径直走到郭德义的面前,撩起盖住郭德义头部的T恤,看了眼他那张死不瞑目的脸,然后目光下移,最后落到了郭德义右颈上那四个已然发黑的齿洞上,心头再次吸了口气。

之后,王欢用T恤盖住郭德义的脸,站了起来,缓缓的扫视了一下两派围着他的生还者,以一种低沉的语气道:“郭德义的伤口,刚才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吧?凶手现在就出现在各位的面前,大家说一说,该怎么办吧!”

“杀!杀!杀!”王欢的声音刚一落,正常人这边就传来一阵整齐划一,像是排练好了的“杀声”!

而感染者那边,除了少部分人在喊打喊杀之外,大部分人,

却都沉默不语。

“李二娃,你他/**现在怎么哑巴了?昨天晚上要杀要剐的你不是叫得最起劲吗?现在怎么不叫了?是不是兔死狐悲,感到下不了手了?”正常人这边的有人高声叫道。

“呸!张老四,老子说过不杀了吗?老子现在不过是在想如何惩治张军这个杀人凶手而已!”

感染者那边马上毫不示弱的回应道。

“麻辣隔壁的,老子看你们就是一伙的,不然现在怎么不表态了?你们这些怪物!”

“我们不是怪物!凭什么说我们是怪物?你们狗日的才是怪物!”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杀杀杀!”

“杀你妈呀杀!老子就站在这里,你来杀呀!”

“……”

接下来,就是两派之间的一阵大嘴仗。这既在王欢的意料之中,又在他的意料之外。

眼看两边人的火药味越来越浓,马上就要真枪真刀拼杀起来的样子,王欢急忙拔出手枪,朝天开了一枪,两方人的对骂声才一下子哑了火。

“够了!现在是讨论怎么处置张军,而不是让你们两边来骂仗的!你们两边的问题,待会儿再来讨论!现在,要杀张军的,手里就拿着竹枪;选择不杀的,就放下竹枪!给你们半分钟的选择时间!”王欢拧着枪,对着众人大声喊道。

半分钟过后,王欢扫视一看,却见所有的人,都紧紧握着自己手中的竹竿,没有一个人将手中的竹竿扔掉。

王欢知道自己刚才让众人的选择方法有些讨巧,如果改成举手表决,或者换成无记名投票,情况一定会有所不同。将这些人放下竹枪,那跟缴他们的械有什么区别?

当然,这点机巧,他是不会主动去戳破的!

既然“所有的人”都选择杀死张军,王欢也没什么好说的。

“好了,既然每个人都选择判张军的死刑,那我也只有尊重大家的意见。各位既然充当了一次法官,那么,就再来当一次执法者吧。你们每个人,排着队走上来,拿着你们手中的竹枪,用实际行动,来为死去的郭德义主持正义吧!何大洋,你先上来,给大家做个示范!”王欢抬了抬枪,指了指站在最前面的何小海,平静的道。

底下的这一百多个生还者,听王欢竟然要让他们亲自来杀死张军,而不只是口头上的“喊打喊杀”,一下子,就开始慌乱起来。这可怎么办?随便喊打喊杀是一回事,亲自杀人见血又是另一回事啊!

于是,很多人,包括不少感染者,都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但王欢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将他们心中的那丝侥幸,给完全击得粉碎!

“大家都给我听好了,我”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绝不要那些言行不一的人!如果我看见有谁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只动口不动手,那么,就请他安静的离开七绝公司!”

王欢的意思很简单,那就是刚才你们所有人都判了张军的死刑,那么,现在就不要说话不算话,亲自去给他行刑吧!

这是要什么?要投名状啊!心思玲珑的人已经明白了王欢的想法,心头在感到发寒的同时却也感到无可奈何,他们也只有战战兢兢的排着队,一个接着一个,走上前去,将手中的竹竿,插向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的张军身上,连王欢的七个助理和两个秘书也不例外。不少人,特别是一些女生,还没动手,就已经开始吐得一塌糊涂!

王欢没有管那些“脆弱”的人,他等所有人都见了血后,才最后一个走上前去。也不知是前面的人出工不出力还是变异后的张军皮糙肉厚,生命力强大,挨了一百多刺的张军竟然还能扭着身子,没死!

最后,王欢抬起枪口,用一颗子弹结束了变异人张军的生命!

杀死了张军之后,王欢安排那些还停留在兴奋或惊恐当中的生还者,像前几天处理李长空等人的尸体一样,将郭德义和张军的尸体分开烧了。

然后,把郭德义埋在了李长空的旁边;而张军的尸体,则在靠近悬崖的一侧,专门开辟了一小块空地,作为张军的墓地。王欢打算把这些作为罪犯的墓地。如果还有谁犯罪而死,就全都埋在这里。

接下来,留待他处理的,就是最为棘手的问题——如何对待那些感染后的变异人!

这种事情,他不能找人商量,只能由他一个人“独断专行”!道理很简单,如果他找那些未感染者,感染者们肯定不干,会认为王欢和那些正常人合着起来“欺负”他们,毕竟王欢也是正常人;而如果找那些感染者来商讨,那些正常的人又不会放心;而如果让正常人和感染者一起来商讨,那恐怕又将会上演一场旷日持久,相互攻歼的嘴仗。

王欢的想法是这样的,白天干活的时候,正常人和变异者可以一起干活。他觉得,即便有哪个变异人当即发疯,狂化,在周围人有大量其他人的情况下,也应该来得及阻止,而不会酿成难以挽回的惨剧;但晚上休息的时候,则必须全部分开!正常人留在机舱休息,变异者则睡王欢才盖好的几幢竹楼——这倒是不是王欢偏袒变异者,而是担心如果让正常人睡竹楼的话,如果万一变异人在夜间发生了暴动,手无寸铁的正常人,躲在无险可守的竹楼,很可能就全军覆没了;但让他们留在机舱却不一样,只要晚上将舱门一关,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了。

当王欢把他的这一半隔离政策对众人说出来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是一呼百诺,人人满意,但大绝大部分人,不管是正常人还是感染者,都是无话可说的。正常人觉得王欢到底是他们的同类,给他们找了个安全的住所;而变异人也觉得这个王总,对他们这些变异人还是不错的,不然,怎么会把刚盖好的竹楼拿出来给他们住?要知道,王欢的这幢一楼一底共四个房间的竹楼,可是他话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费了好几天功夫,才盖好的呢!

暂时解决了正常人和变异人之间的矛盾,王欢也觉满意,正准备叫上某个助理去机舱“休息”一会儿的时候,却听何小海飞奔来报:

消失了多日的“杨叔”,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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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与杨永明的交流

177,与杨永明的交流

当风尘仆仆,一脸胡茬的杨永明出现在王欢眼前的时候,王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十来天不见,当初那个干净、儒雅的中年人,现成却成了一个头发凌乱,满脸胡茬,一身肮脏的野人!

“杨叔,你可终于回来了!这一路可好?”王欢走上前去,拉着杨永明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再次面对杨永明,他还真的有点见到亲人似的亲切。

“哦!我,我还好!”杨永明一边回答着王欢的话,一边吃惊的看着搁浅在七绝潭边的那个大飞机,不远处的那幢竹楼,以及在竹楼周围忙忙碌碌的男男女女。

看到杨永明的样子,王欢自然能够了解杨永明的惊讶——任谁在走了十几天后,见原本还只有两个人的绝谷,突然之间就多了一架飞机和一百多个乘客,不奇怪才怪!

“杨叔,等会儿我再给你解释这些飞机和乘客们的事。你现在饿不饿?饿的话我叫大洋给你弄点烤鱼和烤羊肉来吃?”王欢脸上带着笑,关切的问道。他也有无数的问题要问杨永明,特别是那些感染者出现了变异,这种事情,还是让这个国内首屈一指的细胞和基因专家,来解释好一些。

但看到杨永明现在这副“落魄颠倒”的样子,王欢也只有暂时按耐住心中的急迫,让杨永明缓口气再说。

“好嘞,杨叔!我马上给你烤去!”听了王欢的吩咐,何小海媚笑着应道,就准备转身去给杨永明弄吃的。

“动子,大洋,你们先不要去忙和,我刚吃了不久,肚子还是饱的。等晚上的时候在一起吃吧。”杨永明挥了挥,阻止了准备去弄烤鱼烤肉的何小海。

“大洋,那就算了吧。”王欢也不是喜欢拖泥带水的人,叫住了何小海,然后转头对杨永明道:“杨叔,走,我带你参观一下这架搁浅的波音737。”

何小海知道十几天未见的两叔侄有话要说,于是向王欢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去充旁边的工地上充当他的监工去了。

王欢带着杨永明,从机头处的竹楼梯,登上了飞机的头等舱,他的“办公室”。这个时候,由于是“上班时间”,里面也不可能有其他的人,正好方便两人交谈。

两人找了两把宽大的椅子坐下,然后,王欢便向杨永明讲起了他离开这段时间后,所发生的大大小小,匪夷所思各种事件。

随着王欢的讲述,杨永明的脸上,产生了极其丰富的变化,讶异,震惊,疑惑,担心……各种各样的表情,不断的在杨永明那张略显沧桑的脸上变化着,到了最后,当听到王欢把变异了的感染者张军咬死了郭德义这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以一种没有任何夸张的平静语气说出来的时候,杨永明呼吸急促,再也不能好好的端坐在王欢旁边的航空座椅上。他一把抓着王欢的手,焦急的盯着王欢的脸,道:“动子,你,你说的可是真的?”

“杨叔,你觉得我可能向你撒谎吗?”王欢看了看正陷入极大震惊当中的杨永明,明白任谁听到这种消息,都不会无动于衷,就更别说杨永明曾深深的卷入了其中,而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感染者!

王欢让无比震惊的杨永明思索了一会儿,才又继续道,“杨叔,外面的世界,不仅发生了那种波及全世界的超级大流感,造成了超过三十亿人口的感染者;而且这些寄居在感染者们体内的S型菌毒,在经过了大半个月的潜伏之后,终于开始在人体内爆发,让他们产生了可怕的变异。杨叔,你说这些变异者,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难道真的会变成美国大片中的那种——狼人?”

杨永明没有立刻回答王欢的问题,而是将他那一双如同耙子一样的手插入自己头顶的乱发,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喃喃的道:“终于还是爆了,终于还是爆发了啊!”

当初,在杨永明离开之前,两人就落入华夏军方手中的那具极具感染性的“研究体”,究竟会对人类产生怎样的影响,有过谈论和猜测。不过,那个时候还没爆发影响全人类的“超级大流感”,S型菌毒也还没被人类分离出来,所以,也只能是雾里看花,议论不出什么名堂。

“动子,你能不能叫个变异者过来,让我……让我看一看?”这时,杨永明突然对王欢道。

“好的,杨叔。我现在就去叫一个曾经感染过S型菌毒的感染者过来。”王欢没有任何犹豫,立刻道。

说完之后,王欢就走出机舱,让人去叫他的秘书景甜过来。当初给景甜说他有一个叔叔是医学方面的专家,虽然不尽然,但让杨永明临时冒充一下,那也是毫无问题的。不过,在这之前,他需要跟杨永明沟通一下,以免到时候说漏了嘴。

五分钟之后,景甜急冲冲跑了过来。

“动哥,你,你找我?”看着机舱内还有一个陌生人,景甜便有些拘束,下意识的就朝王欢那里靠了靠。

“甜甜,你过来。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杨叔,才从外面探险回来。他是国内有名的医学专家。待会儿让杨叔给你看看。杨叔,这是我的一个学妹,叫景甜。”王欢向两人介绍道。

“杨叔,您,您好!”景甜乖巧的向杨永明问好,但看到杨永明那副邋遢的样子,却下意识的有些抗拒。

“你也好,小甜甜。”看到了清纯可爱的美女景甜,杨永明那张憔悴不堪的脸,才首次露出了笑容。

之后,第一次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变异体,杨永明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对景甜的手,足,眼睛和牙齿这些王欢跟他提到过的部位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然后又不断向景甜提了不少的提问。

“杨叔,我,我还有救吗?”当一切的检查做完之后,景甜咬着嘴唇,睁着一双漂亮,不过此刻却有些泛绿的美目,极为紧张的看着杨永明道。

杨永明哪里知道这个小女孩儿有没有救?但为了演好医生的角色,却也不得不说按照王欢之前给他的提示,拍了拍景甜的一双小手,安慰道:“小甜甜啊,放心!目前看来你的问题还不太严重。等咱们一起出去之后,我再用医院的仪器好好的给你检查一下。放心吧,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杨永明说得是斩钉截铁。

景甜对于王欢,那是极其信任的,自然而然对他的杨叔,那也带着一种爱屋及乌的信任,于是对这位“医学专家”的话毫不怀疑,莞尔一笑,对着杨永明和王欢鞠了一个躬,道:“谢谢杨叔,谢谢动哥!”

而待景甜出了机舱后,杨永明脸上的笑容马上就落了下来,继而变得相当的凝重:“怎么会这样?同样一种菌毒,怎么会产生不同的变异效果?”

听杨永明这样一说,王欢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同样是S型菌毒的感染者,其他人的都是先感冒,然后才逐渐异化,异化的方向也是朝着动物的方向发展;而他却不仅没得那所谓的“超级大流感”,反而是一上来就成了“刀枪不入”的怪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有任何仪器,没有显微镜和各种试剂来做实验验证,此是的杨永明虽然穷思苦索,但也无法想透其中的道理,而只能做一些有限的假设。

杨永明想不透,王欢自然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于是,关于感染者和变异人的问题,两人也只有暂时搁浅下来,商议了一会儿之后,便觉得目前最好的做法就是对那些变异者密切注意,静观其变。

而至于在过去的十几天中,杨永明在森林的经历,比起王欢这边的“精彩和刺激”,那还真的有些乏陈可善。

按照杨永明的说法,那就是沿着谷中央的这条小溪,一路“游山玩水”,观察各种动植物,一直走到山谷的另一边,看到了瀑布,才停了下来。之后,杨永明在瀑布的一边,安营扎寨,生活了几天,饿了就吃王欢给他准备的野猪肉,摘摘野果,打打野味,渴了就喝那比矿泉水还甘甜的溪水,生活倒是过得有滋有味。

“这就有些怪了!”王欢皱起眉头,道,“杨叔,你回来的时候,就没发现那些被我驱逐出草原的那十八个官商?”

“没看见啊!”听王欢这么一说,杨永明也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差不多把整个山谷全转完了的杨永明,知道当初王欢和何小海没有骗他,这个被王欢命名成“七绝谷”的怪异山谷,还真是一个插翅难飞的绝地。这个山谷最宽的地方,最多也不过就四百来米,按理说,他回来的时候,应该跟那十几个人碰个正着才对啊?难道,那些人能够未卜先知,知道杨永明跟王欢的关系不一般,于是躲着杨永明,让他通过?

但这也太扯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或者杨永明和那些“官商派”当真是谁都没发现谁,就这样擦肩而过?

又或者那十八个倒霉鬼,发生了什么意外,被山谷内的猛兽给吞了?

想到最后一种可能,王欢隐隐的有了种不好的预感。而他的预感,很多时候都变成了现实。

178,变异进行时,新人类!

178,变异进行时,新人类!

杨永明的到来,犹如怒涛中投入了一颗石子,惊不起多少波澜。王欢给杨永明在公司安了个“顾问”的头衔,而他的主要工作,却是跟那些变异的感染者们生活在一起,随着观察和监控他们的变化。考虑到杨永明的“皮糙肉厚”,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那些变异者的“同类”,所以危险方面,王欢倒是不担心,于是就由他去了。

一直没有等到救援队的生还者们,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谷,就这样住了下来。不少人已经完全死心,而还有些人,则心存侥幸,始终盼望着救援队从天而降的一天。

但关于救援队的事,那毕竟是属于未来才有可能会面对的问题。目前的境况,却是如何在救援队到来之前,如何坚强的活下去。剩下的这一百零六名生还者,他们的心中非常清楚,要想活得长久一点,在这个野兽出没的山谷,唯一的指望和依靠,就是那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他们的王总,“王动”。

王欢最初成立公司的目的,一是集合众人之力,为他盖几间能够遮风避雨的竹楼;但深藏内心的,却是收拢人心,建立个人的势力。在目前看来,这两个目的似乎都达到了,如果没有出现变异人这个异数的话。

变异人的出现,给整个基地和公司带来了极其不稳定的因素。比一般人,甚至是杨永明都要了解更多信息的王欢心里明白,张军咬死郭德义,并不仅仅是一件普通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流血事件,张军和郭德义原本是一对好朋友,平时两人吵吵闹闹,也闹惯了,根本就不可能为了一点口角上的矛盾而杀死对方,而且还是采取最为残忍,最为血腥的方式——直接咬死!这里面,一定跟张军体内的S型菌毒有关系!

当然,为了避免造成紧张气氛,王欢并没有将这一情况向众人透露出去,不然,变异人和正常人之间,很可能直接就开战了。

但这些目前还活着的乘客,大部分都是一些社会的“精英”分子,很多人,估计也能想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不然,也不会形成目前的对立之势。

王欢知道那五十几个变异人,说不定就是埋在自己身边的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

不过对此,王欢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可想。因为如果只是单纯的五十来个人还好办,但那些变异人当中,很多都跟另一半的正常人沾亲带故——不是亲人就是朋友。如果王欢采取过激的手段来对付那些变异人,那势必引起整个生还者团体的动荡和崩溃,而这,却不是王欢希望看到的。他倒是可以动用绝对武力,将反对的声音全部消灭,不过那样一来,恐怕到最后这一百多个生还者不会有多少人能够剩下来!

“牵连太广,时机还不成熟,时机还不成熟啊!”王欢心里叹了口气。这个时候,以一个小头领的心态,他才能够体会到外面世界的复杂形势,那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一分为二可以解决问题的。

于是,如同跟杨永明商量的那样,王欢决定静观其变,站在一边,静静的观察这些感染者日新月异的变化,看他们到最后究竟会变成怎样的“怪物”,又会有如何的攻击力,为以后对付外面世界的“变异人”,积累足够的经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没有多少波澜的过去了。作为山谷基地的“最高领导人”,王欢的主要工作一是打猎捕鱼,每天为一百号人提供最基础的食物。

二是练功,每日不辍的练习“疾走功”和“飞刀诀”。在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巨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生大混战而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乱世时,王欢就变得比以前更为勤奋,加大了练功的力度。学过历史的他深知乱世一旦降临,小人物的命运就会如此那些花花草草,随时都有可能被人踩死,唯有强大起来,才能少受别人的摆布,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以及主宰他人的命运。想不想主宰他人命运,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以王欢决不妥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别人来掌控自己命运的!

第三,则是杨永明一起,交流,观察和监视那五十几个感染者,看他们会如何变化,或者说“进化”。

观察的结果让人揪心,半个月后,五十几个感染者,如果仅从外表上看,不少人,已经基本上不能称之为“人”了。

这些感染后的变异者,又经过了半个月的异化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他们的手足和头部。手和脚上的指甲长到了两厘米至三厘米,并且形成了锋利的倒勾。这些形成了弯钩的指甲,不知道是什么物质构成的,极为坚硬,在竹子上使劲一划,就能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

而他们的头部,最明显的变化却是他们的嘴巴和眼睛。嘴巴内的犬牙继续加长,变尖,让人望而生畏!并且,杨永明还发现,他们的上颚和下颚,明显的有前突的趋势,特别是几个正处于快速发育期的青少年,嘴部前突得更是厉害,让人乍一看还以为是剔了毛的人猿。变异人的眼睛,瞳孔的颜色,也变得丰富多彩——呈绿色和红色的居多,其他颜色,比如蓝色和紫色的也不少。

变异人身上的体毛,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开始丰富起来。面部,颈部,胸腹,后背,大腿以及手足,都开始长出长而密的绒毛。女性要好一些,绒毛的生长速度不是很明显;而男性,特别是青壮年,身上的绒毛,看起来就有些吓人了。

杨永明以“医学专家”的身份,深入到变异者当中,通过跟他们的交流,杨永明发现,除了这些可见的变化外,大多数感染者,都明显的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变得更加的强壮有力,很多人也反映,他们身体的皮肤,看起来也比以前粗糙了很多,带来的结果就是他们在进入森林后,再也不会被一些不起眼,但边缘处却异常锋利的野草,藤蔓所割伤。

杨永明让一些人抱石头,很多人突然发现,原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们,现在竟然能够不怎么吃力的,就能轻松抱起一两百斤重的石块。更有一个体型横向发展的猛男,竟能用双手举起一个至少有五百斤重的大石头!

如果说男性变异者主要增加的是力量,那么大多数女性变异者,在杨永明对她们进行了一番测试后,惊奇的发现,她们几乎人人都成了女飞人!一百米距离的冲刺,最快的,竟然能够跑进十秒以内!

当一个个不可思议的结果,被杨永明这个“医学专家”以“医学研究”的名义披露出来的时候,立刻就在生还者,特别是那些普通人当中引起了轩然大*!很多普通人,原来对那些变异者,就是惴惴不安,提醒吊胆,像防贼一样的防着;而现在,则更是恐惧无比,害怕突然有一天,就被这些生有利爪,嘴长獠牙,力量强大,跑得比狗还快的野兽给抓死或咬死了!

于是,很多乘客,不管是男还是女,趁那些变异人不注意到时候,偷偷的找到王欢,像他述说着他们的担心和忧虑,建议王欢干脆把这些已经不是人的“野兽”给驱赶出麒麟草原!

这个时候,这些正常人已经不敢正面的反对那些“实力强大”的变异人,此时只有偷偷的采取“上书”的方式!

对此,王欢自然是拍了拍大腿边的两把枪,然后又拍着胸脯,叫这些人放心,安心回去工作,说那些变异人不敢乱来——如果乱来的话,肯定第一时间让他们尝尝花生米的厉害。

那些内心焦急,担心无比的正常人走后,王欢脸上轻松的表情却一下子就垮了下来。他瞧了瞧坐在一边,正用一支签字笔,在几张A四纸上不停记录着什么的杨永明道:“杨叔,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杨永明又在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停下笔,将纸笔搁在一边,满脸忧虑的道:“唉,动子,这也是我担心的事啊!”

“怎么,杨叔,那些变异人,你发现了什么不对的么?”

“这些感染者,如果单单是身体的变化,倒也罢了,最后即便真的全变成了狮子老虎,那也没什么可怕的。但通过这十来天与他们的朝夕相处,我却发现,不少感染者,随着他们身体的一天天变化,他们的心理,脾气,甚至性格也跟着发生了不少变化!”

“啊,心理,脾气和性格也跟着变了?”虽然有所准备,但王欢还是吃了一惊。

“是啊!最初,这些变异者,还对自己身上所发生的种种变异感到害怕,恐惧,担心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像人;但随着他们对自己身体的熟悉,特别是那一项项超越一般人的能力出现后,我就发现,这些变异者,对自身的排斥和恐惧,便开始慢慢的弱化,接受,甚至有的还以此为傲。他们,或者说‘它们’,正在逐渐开始对他们的‘新身份’加以认同,这是一种自我的全新确认!”杨永明忧心忡忡的道。

“就是说,这些变异者,已经逐渐的开始不把自己当成人而心甘情愿的接受自己的‘怪物’身份?”

杨永明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道:“准确的说,不是不当自己是人,而是凌驾在普通人的新人类!”

179,挟持,最后一场戏!

179,挟持,最后一场戏!

从昨天傍晚开始,山谷里便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天一夜的降雨,让山谷的气温陡然间下降了七八度,到了夜间,更是寒冷。

秦晖缩在飞机的一个机翼之下,缩了缩脖子,紧了紧身上盖的几件衣服。这几件破衣服,还是当初在埋葬那些在飞机降落时不幸遇难的遇难者时,秦晖偷偷从死者身上剥下来的。当时他的这一灵机一动的举动,现在被他亲自证明了是多么的英明和具有前瞻性。

“**,幸好老子当初不知道哪根筋错乱了,才会想起去扒死人的衣服,要不然,现在可真的是要被冻死了!”在机翼下瑟缩成一团的秦晖小声的骂道。

由于从始至终,秦晖都是以一个咳个不停的“感染者”的姿态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所以当王欢当初在普通人和变异者之间实施隔离政策的时候,他非常不幸的被划入了“变异人”的一圈当中。

被当成了“变异人”的秦晖,自然不会被正常人见待,晚上的时候不能跟他们进入机舱休息;另一方面他这个假的“李鬼”也不敢真的跑到变异者聚集的竹楼,跟那些真的“李逵们”住到一起。心中无比害怕的他,好几次,都想跟他的老婆坦白,承认自己当初为了给自己的双亲争取一个床位,骗了她。

不过一想到由此会带来的后果,秦晖更是感到一阵不寒而栗!

于是,他只好继续欺骗下去,伪装下去,同时绞尽脑汁,想着各种办法,企图度过这个难关!

当初细心的他见那些得了“超级大流感”的感染者,咳嗽渐少,有慢慢好转的趋势,他心中还一喜,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于是他也跟着减少了咳嗽的频率。

但后来,当感染者们的身体,都先后产生了某些变化的时候,这时的秦晖,就有些慌乱和抓瞎了。最后毫无办法的他,干脆来个贼喊捉贼,装作一副“大祸临头”的样子,跑去跟自己的老婆哭诉:

“老婆呀,你老公恐怕要死了!你看,其他的感染者都发生了变化,我现在却还什么变化也没有!一定是老天爷想惩罚我,让我不变则已,一变惊人!老婆啊,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当时的秦晖,当真是“泪如雨下”,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

而爱极了秦晖的郑燕,一听秦晖的哭诉,也开始变得慌乱起来,根本就没想到他的老公竟然会给她来这一手!“感同身受,急得不行”的郑燕只得安慰自己的老公,说:“老公啊老公,老天爷不会惩罚你的。你看,其他人都变异了,你现在还没变,说不定老天爷是想放过你,让你成为一个例外呢!”

听了郑燕的安慰,秦晖也只有暂时收拾起自己的“眼泪”,让郑燕抱着他的头,痛苦一阵;心头却松了一口气,看来郑燕这一关,暂时是过了。

于是,郑燕就去祈求王欢,希望他能跟那些住在机舱内的乘客说一说,既然秦晖看起来已经像一个正常人,能不能让他晚上也能在机舱休息。

王欢当是这么说的:“师姐啊,师姐夫的情况我也非常同情。但却爱莫能助!这是件关系到几十条生命的大事,我做不了主。你去问问舱内的乘客们,如果他们同意,那我没什么话说。”

于是,郑燕又去问那些没有被感染的正常人,这个时候,很难碰钉子的郑燕却碰了一地的钉子,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同意让一个变异人在深更半夜的时候与他们同睡一舱,哪怕他看起来还没变异。有张军的前车之鉴,谁又能保证秦晖在哪一天就不会突然变成了洪水猛兽,暴起伤人,把他们给活吞了呢?

所以,尽管是美色当前,但一涉及到自己的身家性命,所有的正常人,包括王欢的几个助理,都无一例外做出了最为明智的选择!

这个时候,秦晖才知道他自己是搬起了一块大石头,砸断了自己的脚,黄泥巴落到裤裆里头,不是屎也是屎。他心头陡然明白:

到了这个时候,恐怕他真的说自己没得什么“超级大流感”,而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正常人时,也没人相信他了。

“唉,作茧自缚,老子真的是作茧自缚啊!”躺在两件破衣服上的秦晖,狠狠的捏了一下自己的俊脸,心头后悔不迭,“早知如此,我又何必去贪老丈人那张床位?恐怕到了这个时候,外面早就乱作一团,什么床位不床位,医院不医院的,都无足重轻了吧?”

就在这时,正当秦晖陷入了一种悔恨交加的情绪中时,突然感到自己的脖子一凉,一张利爪紧紧的扣在了上面,紧得让他无法呼吸,然后,他就听到耳边传来了一个压抑的声音:

“想死——还是——想活?”

秦晖心头大骇,亡魂皆冒,头脑中一片空白,下意识的就道:“活……想活……好汉,饶命——”由于脖子被那个有力的爪子扣得甚紧,秦晖口中的几个字,如同像是从一个极窄的缝隙中挤出来一般,带着一种摩擦的“丝丝”声。

秦晖说了“想活”之后,就感到脖子上的爪子松动了些,紧接着,就被一股大力从机翼下把自己给拖了出来。之后,他就看到了一个眼冒红光,脸上蒙着一块破布的男人。

男人有两个,一高一矮。高的站在自己的前面,一手用锋利的爪子掐着自己的脖子,一手掐着自己的腰,那姿势就像两个情人在拥抱。

矮的一个则位于高的的右手边,目光在飞机的头等舱和远处王欢那顶小小的帐篷间不断的来回逡巡。

“想活命就老实点,按照我们的要求来做!明白了没有?”高个子将长着獠牙的嘴凑到秦晖的耳边,低声喝道。

“明,明白了!”醒悟过来的秦晖像小鸡啄米一样,急忙点头。现在的他已然明白:自己,被两个“变异人”给劫持了!

“那好,现在,你上楼梯去敲头等舱的舱门,敲轻一点,让里面的人听到就好。里面如果有人问,你就说你找自己的老婆,让她出来一下,找她有事!听明白了没有?”高个变异人道。

“你,你们找我老婆有……有什么事?”秦晖见这两个变异了的男人竟然想找自己的老婆,大吃一惊,再迟钝的人,到了这个时候,也能够明白这两个变异男的目的应该是自己的老婆而不是自己,更何况秦晖并不迟钝。

话刚一出口,秦晖就感到自己的肚子,被一个铁锤样的膝盖一顶,一种如同断了肠子样的疼痛,瞬间就袭击了秦晖的神经。秦晖正想喊,就感到自己的嘴巴,被一个粗糙的,带着一股尿骚味的大手,给捂得严严实实。

“狗日的,按照老子的要求做就行了,哪来那么多废话?”给了秦晖一个膝撞的高个男子,用嘴上的獠牙在秦晖雪白的脖子上一划,恶狠狠的威胁道,“下次再有废话,就不是顶一下那么简单了,明白?”

“明白,明白了——大哥!”被高个男捂着嘴的秦晖,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刚才那种痛入骨髓的痛楚,他是再也不想再体会一次了。况且,刚才高个男用獠牙在他脖子上的那一擦,差点把他的苦胆都给吓破了。郭德义的死相,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无论如何,秦晖都不愿步那死鬼的后尘。

于是,被高个男完全降服了的秦晖,迈着艰难的步子,踏上了竹楼梯;而高个男,则紧跟在秦晖的后面,一直掐着秦晖的后颈,一手还是压住他的侧腰。

到了舱门,秦晖极其艰难的抬起手,挣扎着是不是要敲下去,刚一犹豫,便觉脖子上一紧,秦晖一吃痛,举在半空中的手,便再也坚持不住,颓然的落在了舱门上。

————————————

郑燕躺在靠过道的座椅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最近一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而前不久发生的那件事,却让郑燕的整个身心,所有的情感,都冻成了无法化开的寒冰。

先是发现自己的老公,不怎么咳了,那个让全世界的医生,都束手无策的“超级大流感”,竟然有慢慢好转的趋势,郑燕真的是开心得不得了,还以为自己每天晚上向菩萨求佛念经,终于感动了苍天,才让自己的老公慢慢好转。

但接着,就发生了“咬死人事件”。紧接着,为了大家的安危,自己的学弟就在生还者当中,实施了隔离政策。对此,郑燕也是相当理解的,因为毕竟那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任谁都马虎不得!

于是,郑燕就准备去安慰自己的老公,她是这么打算的:哪怕自己放弃头等舱的权力,也要跟自己的老公同甘共苦,一起住竹楼!

但事情的发展显然有些出乎她的预料——他的老公,竟然跟正常人一样,毫无变化!当她看着自己的老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自己,说着他“快要死了”,老天爷要惩罚他,要他“不变则已,一变惊人”的时候,郑燕就觉得,自己付出并坚守了三年的爱情,终于破碎了,面前的那张“充满了痛苦”的俊脸,现在看来,却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扭曲!

不过,基于一种她自己也说不出的原因,像以前的很多次一样,她还是陪着自己的老公,演完了他导演的戏。

最后一场!

180,被虏

180,被虏!

郑燕在椅子上翻来覆去的躺了近两个小时,才迷迷糊糊的睡去。但刚一入睡,就听到了有人在外面敲机舱上的门。

“谁?”郑燕一个起身,赤着脚,走到舱门边,警惕的问。

“老婆,是……是我!你……你快点开门!我……我有事找你!”听到外面站着的是自己的老公,郑燕的心头大舒了口气。“这么晚了,他跑来干嘛?难道又想干那事?”

郑燕心中琢磨着秦晖这么晚来找他的意图,一下子,就想到了那种事情上。自从她和秦晖大难不死,被困于这个绝谷之后,一个多月过去了,她和她老公之间,可是一次性/生活都没有过过。

早在半个月前,秦晖便每天磨在郑燕的身边,想找个地方,和她做一次。但却被郑燕断然拒绝了。因为那个时候,已经识破了秦晖惊天大谎言的她已然对这个老公失望透顶,郑燕是碰都不愿再让这个男人碰自己,哪里还会跟他做那种事!

而且,即便她跟他之间没有发生那间事,她和他还是那对让人羡慕不已的“金童yu女”,以郑燕传统保守的性格,她也不可能在这种荒郊野外的和她的丈夫打野战。先不说会不会被人发现,有没有什么危险,没有避孕措施,万一怀孕了,对于女人来说,那也将会是一场灾难!尽管秦晖不断的对她说,他已经发现很多对男女朋友和夫妻都已经秘密的再做了。

想到了自己老公可能来此的目的,郑燕那张略显憔悴,但却美得惊人的脸先是一红,紧跟着就是一冷,没好气的低声道:“都这么晚了,我已经睡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于是,便准备转身,继续睡觉。

“啊,别,燕子!你,你出来一下吧,我……我真的找你有急事!”脖子被变异人掐得生疼的秦晖见自己的老婆没有开门,心下大急,又轻声“咚咚咚”的敲起门来。

郑燕见自己的老公没有离开,却兀自死皮赖脸的在那里敲门,心头一阵气愤,本想不理,但又害怕将头等舱的几个姐妹吵醒,于是,气冲冲的推开舱门,一看,却见自己的老公一脸怪异的看着自己,他的身后,一个比他还高几公分的男子正跟自己的老公勾肩搭背,贴得极紧。天色很黑,加上那个人一直在自己老公背后低着头,郑燕也看不清那个人的长相。

“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郑燕一脸冷淡,没好气的对秦晖道,至于那后面的那个男子,虽然有些奇怪,却也没有过多注意。

“你……你先下来,你下来我再给你说——”秦晖嗫嚅着,不断的朝郑燕挤眉弄眼,但马上,就被高个变异人攀着肩膀,从竹楼梯上退了下去。

“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郑燕心中狐疑,跟着两人的脚步下了竹楼梯。

刚一下楼梯,踏在草地上,就感到身后似乎有一阵风,下一刻,郑燕就发现自己被人从后面一把抱住,同时捂住了嘴。

郑燕心头大骇,拳打脚踢,拼命的挣扎,但哪里是力量大增的变异人的对手!

“丑*子,不要乱动!再乱动老子奸/死你!”矮个男子用一种压抑,凶狠的声音道。之后,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在夜色中也显得格外白的女人的后颈。

“**,大美女就是不一样,真香!”一个yin/邪的声音适时传入了郑燕的耳朵,让她汗毛乍立,惊恐不已!

“老2,你在干什么?快点走,不要耽误了正事!”掐着秦晖的高个男子见自己的兄弟现在就开始猴急起来,占起了郑燕的便宜,马上阻止道。

“好的,哥!”矮个男子应了一声,然后胁迫着郑燕,跟着高个男子,急冲冲的远离了飞机。

两人各抓着一人,一前一后,先是沿着七绝潭直走,一直走到了山谷的一个悬崖下,然后,才沿着悬崖边,朝森林的方向走去。

被控制了的秦晖和郑燕,看到自己离飞机越来越远,心下大急,想到可能的后果,更是冷汗涔涔,一脸苍白。他们想喊,但口被变异人那只有力的大手捂着,根本喊不出来;拼命挣扎,那更是无济于事。

四个人,一路急行,一直到了草原的尽头,森林的边缘,才停了下来。这个时候,高个男和矮个男把两人放了下来。

“你们,你们到底想干什么?”面无人色的秦晖盯着一高一矮的两个变异人,惊恐不已的道。

而郑燕,则是脸若死灰,一脸绝望的看着自己的老公秦晖。到了这个时候,如果她还不明白是自己的老公,在“胁迫”之下,才将自己诱了出来的话,那也算是白读了几年大学。

“燕子,老婆,你听我,听我解释——”秦晖见郑燕一脸绝望,双目无神的看着自己,羞愧无比,正想向自己的老婆解释,就感到捏在自己脖子上的手指一紧,后面的话就再也说不出来。

“哈哈,小白脸,下面的话你就不要插言了,让老子来帮你说吧。郑大美女,你这胆小怕死的老公,只是小小的吃了我一拳,就迫不及待的把你卖了。你看,这种小白脸,平时放在家里欣赏一下可以,但关键时候,还真的是不管用。”高个变异人“哈哈”一笑,盯着郑燕那张倾国倾城的脸蛋,双眼放光,喉结鼓动。

“你们,到底想怎样?”

“我们想怎样?郑大美女,你还感觉不出来吗?郑大美女,我对你的思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看你老公这熊样,多半也是银样蜡头枪,中看不中用。今天,就让你尝尝新人类那把枪,究竟是多么的强大,保证让你飘飘欲仙,舒服到死!”

在听了高个变异人的话后,想到接下来即将遭遇的非人磨难,郑燕脸上的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得干干净净,已经彻底绝望了的她只能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急切的道:“你们,你们敢!难道你们就不怕我学弟了吗?如果让我学弟知道了,他,他肯定会杀死你们的!”

“哈哈,你是说王动那年轻仔?怕,我们当然也怕,怕他手中的那把枪——但也要他知道到底是谁干的才行!老2,你先来看着这小白脸,我先来爽,之后,再让你慢慢爽!”

“要得,大哥!不过,咱们是不是将这小白脸先给——”说着,矮个男子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而他的这一动作,却是将看在眼里的秦晖吓得半死!

“你们,你们不要杀我!我,我不会说出去的!”生死关头,秦晖再也顾不得其他,低声下气的乞求着掌控者他生死的变异人。

而此刻的郑燕,在秦晖的那句话说出口后,却像是被人施了魔咒,一下子就定住了,她想不到眼前的这个跟他相处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男人,不仅出卖了她,而且还能出卖得如此的彻底!一种痛彻心扉的疼痛,瞬间就把郑燕的全身给淹没了,以至于在刹那之间,对于两个变异人的恐惧,都变得不是那么的重要!

“让这个小白脸就在旁边看着!”

“桀桀,大哥,想不到你还有这种爱好!不过你要快点呀!我下面的老2硬得就像铁柱子一样!”

于是,两个变异人将手中的“猎物”做了一个交换,改为高个男人抓着郑燕,矮个男人控制着秦晖。

“郑大美女,你最好老老实实配合我的行动,不要大吵大闹,不然,我不介意把你杀了然后奸/尸!”

高个男子用他那只指甲色森森的爪子,摸着郑燕的脸,然后朝下滑动,滑到郑燕那高耸的右乳上,捏了捏,接着继续朝下滑,滑到了郑燕的腰际,用指甲朝内扣着郑燕的牛仔裤,突然用力朝下一划,“吱”的一声,牛仔裤一分为二,掉在了地上。

白色的纯白内裤,挺翘而又丰满的美臀,一双欺霜赛雪,修长笔直的**,**根部那微微凸起的坟丘,出现在了三个男人的眼中。顿时,有两人的呼吸,就开始如牛喘一般急促了起来。

“哥,大哥,你,你快点,我,我忍不住了!”抓着秦晖的矮个男子,眼睛盯着郑燕下身的那片白腻,难以自抑的道。

“哦,好,好的老2!我,我这就,这就上!”高个变异人呼吸急促,双眼呈现出一种狼似的血红,死死的盯着那团隐藏在纯白内裤中的沟壑,此刻的他,发现自己竟然全身都开始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心中激动无比,兴奋无比,而且还夹杂着一丝丝莫名的恐惧。

“**,不管了!”高个男一咬牙,“哗啦”一声,脱掉裤子,然后又用锋利的指甲直接划开那碍事的内裤,顿时,一条直径至少五公分,长二十厘米的凶器便弹了出来!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她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所以,面对即将而来的灾难,郑燕知道,除非她想死,不然任何的挣扎和叫喊都是徒劳,都不会救她的命!

郑燕并不想死!所以,她选择的了无言的抵抗。郑燕闭上眼睛,没有喊叫,没有挣扎,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安静的等待着命运对她的审判!

181,秦晖之死!

181,秦晖之死!

“撕——”高个变异人一把扯开郑燕的内裤,将她按到一棵树上,举起长枪,就准备从后面刺入……

几十米外,王欢隐藏在一从杂草当中,注视着两个变异人对秦晖夫妇所施的“暴行”,无动于衷。

当两个变异人,从王欢的帐篷那里经过的时候,虽然还隔着二三十米远的距离,动作也是小心翼翼,放轻了脚步,但还是被听觉灵敏,躺在睡袋中,耳朵贴着地的王欢听到了。

他听到了一前一后,两个人的脚步声,正匆匆的朝机舱那里奔去。

“深更半夜的,两个变异人,跑去机舱干什么?”起了疑心的王欢急忙穿上衣服,带着飞刀和手枪,尾随在变异人的身后。

耳聪目明,听力和视力大增的他用不着跟得太近,也能够看清两人的一举一动。

这样,高个变异人如何偷袭秦晖,胁迫他骗开头等舱,然后矮个男子隐藏在竹楼梯后面,在郑燕下了楼梯后趁机跳出来偷袭,然后抓着两人,如何一路绕行,直到森林的边缘处,才停了下来,等等动作,都落在了王欢的眼里。

王欢没有声张,而是选择紧跟在四人的后面,静观其变。

他早就想搞一搞秦晖这家伙,奈何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却想不到晚上出现了两个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的“螳螂”!

“正好,可以一并收拾了!”王欢心中冷笑。

看着高个变异人划开了郑燕的牛仔裤,然后将自己的裤子也脱得一个精光,继而又扯掉郑燕的白内裤,王欢知道不能再等下去了。

再等下去,恐怕将后悔终生!

王欢左手迅速的从大腿左侧拔枪,开火,然后插回枪套,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一秒!

出膛的子弹准确击中高个变异人的太阳穴,穿过脑髓,余威不减,从变异人另一边的太阳穴穿了出来,于是就见挺枪准备刺入的高个男被子弹的动能一带,侧倒在草地上。

那杆长达二十厘米的枪,也以肉眼可及的速度萎缩着!

王欢的那声枪响,如平地上起了一声惊雷,让控制着秦晖,兽血沸腾,准备看好戏的矮个男子大吃一惊!而当他看见自己那如同山岳一样的大哥,在枪声响后,跟着就倒在了地上后,心中更是惊恐无比!下意识的就将手中的秦晖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谁,谁他/**在那里开枪?给老子出来!不然,不然我就杀了手中的人质!”矮个男战战兢兢,心虚无比的对着空旷的草原喊道!

而同一声枪响,在郑燕和秦晖的耳中,此时此刻,却不啻是一声最美的天籁!

“学弟,你终于来了!”失去了任何支撑的郑燕一软,像一团棉花般倒了下来,然后就昏了过去!

王欢开枪的同时,迅速发动“疾走功”,猛地一踏地,脚下的地面顿时草石翻飞,三十米的距离,不到两秒,王欢就出现在了郑燕的身后,刚好接住差一步倒地的女人的身体。

“王,王动,怎么,怎么会是你?你,你怎么会过来的?”看到王动像鬼魅一样“突然”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一手掐着秦晖脖子,一手下探,抓着秦晖下面那条已经缩成不到两厘米的老2,躲在他身后的矮个变异男,恐惧无比的叫道。

王欢没有回答变异男的问题,他接着郑燕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高个男身上撕下他的衬衣,围在郑燕的腰间。在为怀中的丽人挡住外泄的*光的时候,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王欢用手背在女人的大腿根和臀部上擦了擦,顿时,手上便传来比绸缎还滑,比豆腐还软的触觉,让王欢的血气一阵翻滚!

“我保证,今后,不会有任何男人敢动你半个指头!你——是——我——的——!”抱着女人的王欢,多年的想念一旦成为了现实,心中就突然涌起冲天的豪气!

见王欢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反而却抱着,摸着那原本属于自己的女人,变异男怒了!

“王动!把,把枪丢过来!不然,不然老子活撕了他!”色厉内荏的变异男为了给王欢增加点压力,掐着秦晖的右手略一用力,锋利的指甲便划开了秦桧的颈上的皮肤,让秦晖“溅了血”!

被变异男卡着脖子,捏着老2的秦晖,根本就发任何不出声音!此时的他,心中是既惊又怒,又怕又喜,心头直盼望着王动能够快点出手,解决了身后的暴徒!

但王欢抱着怀中温软的女人,就如同拥抱了整个世界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提起头,双目寒光一闪,然后又恢复了平静,对着躲在秦晖身后的变异男道:

“现在给你两条路:把你手中的人质放了,然后滚出麒麟草原;或者你把人质杀了,我再杀了你!”

“王动,你,你他**/的是不是觉得我不敢杀死他啊?快点把枪给老子丢过来!两支枪,两支枪老子全要!”变异男见王欢对自己的威胁竟然置若罔闻,不加理会,心头是又惊又怒,又怕又悔!心中高度紧张的他血口一张,对着秦晖的后背就是一咬,撕下一块血肉。

“啊——!”一声痛呼,从秦晖的那张扭曲了的口中艰难的传出。

“你还有十秒钟的时间考虑:十,九,八,七……”王欢没有理会变异男的大呼小叫,对秦晖那声惊天动地的惨叫也不为所动。

见眼前的年轻仔竟然是如此的镇定和冷静,变异男终于变了色。随着王欢那一声声如同催命符一般的报数,变异男此时已是冷汗直冒。他看了看躺在地上,已经了无声息的“大哥”,把心一横,血气上涌。

“啊——!”变异男大叫一声,推着秦桧的后背,像推土机一样朝几米外的王欢推去。

“碰!”王欢拔枪,子弹从秦晖的腋下穿过,射入了变异男的肩膀。

“啊——!”中了枪的变异男一声狂吼,子弹不仅没有让他害怕,反而激起了他血液中的暴力因子!此刻的变异男,忘记了害怕,忘记了地上才死去不久的“大哥”,双眼如同野兽一般,变得赤红,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将眼前的那个胆敢“威胁”他的年轻男子撕成碎片!

于是,在各种因素的刺激之下,变异男彻底“狂化”了,双手猛的一用力,十根手指,五根插入了秦晖的脖子,还有五根则突然紧握成拳,将原来握在手中的“软物”捏得泗水横流!

王欢在一枪击中变异男的肩膀后,就将昏迷了的女人放在了草地上。放好之后,就见到狂化暴走了的变异男两手一插一捏,就杀死了秦晖——那个人间少有的大帅哥。

“就是这个时候!”王欢心中暗道一声,两腿的大筋一弹,整个人随之腾空两米,居高临下的王欢抬枪一射,一颗子弹就斜斜射入了变异男的天灵盖。

至此,两只“螳螂”和一只“蝉”,全部解决!

182,第二次驱逐,分房!

182,第二次驱逐,分房!

一石头激起千层浪!“强/奸门事件”发生后,普通人和变异人之间的矛盾,

刹那间就被激化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有的普通人在得知郑助理差点被强/奸,他的丈夫被变异人杀害了之后,无不义愤填膺,同仇敌忾,以一种恐惧和仇恨的态度看着剩余的那几十个变异人!——尽管真正的罪犯已被“英勇”的王总击毙,而剩下的这些变异人并不是真正的罪犯!

但谁又知道呢?惨剧已经接二连三的发生了。凶手无一例外都是那些以前的感染者,现在的变异人。到了现在,就是连那些跟变异人沾亲带故的普通人,也都开始以一种疑惧的眼神,看着他们的“亲朋好友”,害怕某一天这些越来越不像人的变异人突然就“六亲不认”,给他们来个大义灭亲!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还有两次血淋淋的教训摆在他们的眼前,让这些变异人的亲戚朋友们不得不慎重对待,开始与变异人划清界限,分道扬镳!

那么,到底该如何对待这些已经变得越来越不稳定,让王欢明显的感到他们或者说它们慢慢的有抱成一团的趋势,似乎正在寻求建立一种认同感的变异人呢?

如果只有王欢一个人,以小心谨慎的性格,那自然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极端的做法肯定不行!

既然不能斩草除根,那就只有像当初对待“官商派”一样,将之驱逐出草原,赶进森林,任之自生自灭这一途了。

不管是处于自身安危的考虑还是对身边几个亲近的人的安全负责,“强/奸门事件”后,王欢都不可能再将这些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定时炸弹留在身边!

而且,他也相信,那些贪生怕死的普通人,必定也会支持他的这一做法的——不支持的也简单,跟着变异人走就是!

心中有了主意之后,事发的第二天,在吩咐众人将秦晖的尸体火化,为山谷又增加了一个小坟堆之后,王欢就叫上他的几个心腹:杨永明,何小海,郑燕,江梅,沈月,黄婉,苏瑾,秦霜霜,林绿六个助理,准备开个会。

两具变异人的尸体,自然不能浪费,成了杨永明“医生”解剖研究的对象!

而董晓乐和景甜,则被王欢用了个理由给支开了,这种讨论如何“处理变异人”的场合,考虑到两人的心情,王欢就没有让他们参与进来。

当所有人都走进了机舱后,王欢叫何小海关上头等舱的登机门,然后看了一眼脸色苍白,憔悴不堪,仿佛大病了一场的郑燕,转过头,缓缓的道:“昨晚发生的事,你们也看到了,也算是再一次见识了变异人的危害。你们说,我们该如何对待他们?”

“杀!杀干净了事!这些杂粹,根本就不是人!留着也是祸害,统统杀了算了!”何小海第一个发言,狠狠的道。

“全部杀光?那,那也太狠了吧?毕竟,毕竟其他的变异人并没有犯什么错误啊。”江梅在旁边低声安慰着两眼无神,情绪低落的郑燕,在听到何小说要将所有的变异人全部杀光之后,心头一惊,心中不忍,于是反驳道。

自从昨天晚上郑燕出了事后,大概是出于都死了丈夫,同病相怜的缘故,以前关系一般,走得并不近的两人一下子就亲近了起来。从昨晚到现在,江梅一直是忙前忙后,与郑燕形影不离。

“杀人不妥!那些人没犯罪,我们就没有理由杀他们。我看把他们赶进基地就行了。”杨永明拧着眉头,也是不同意何小海的意见。

“王总,把他们赶走吧。太吓人了。有这些人在身边,我,我都不敢出去了。”说话的是胆子比较小的女教师秦霜霜,说了之后,就低下了头。

“王总,我也觉得把这些人赶走就好了,倒是没有必要杀他们。”

“……”

等到所有的人都发了言之后,王欢心头有了底,心头一沉思,除了何小海,其他人的意思都跟他刚才想了一样,那就是将变异人逐出麒麟草原。

沉吟了一会儿,才道:“既然大家的意思是将这些危险的变异人驱逐,那么宜早不宜迟,我们现在马上就行动!大洋,你去召集大家开个会,就说我有重要事情要宣布。”

当王欢站在二楼的竹楼上,对着站在楼下的两群泾渭分明的人和“兽人”宣布了他对于“强/奸门事件”的处理意见之后,那些正常人,立马就开始大声欢呼起来。

“出去!出去!”,他们高声的叫喊起来,声音不绝于耳!

而那些变异人,则有些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的样子!他们也知道,出于对那些普通人的安抚和交代,“强/奸门事件”之后,上面对于他们肯定会有所动作,加以特别的防范;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上面的决定却是直接将他们赶走了事!

在经过了最初的愣神之后,变异人那边立刻变得焦躁不安起来。不少人开始鼓噪:“凭什么?凭什么要老子走!”他们对着那些叫他们离开的普通人,大声的反驳着。

而大部分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则惶惶如丧家之犬。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是超越普通人的“新人类”,心理面还是是一个正常人的心态。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如何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绝谷中生存下来,而非像某些中青年男性变异者一样,野心勃勃,妄图取代王欢,成为七绝谷中真正的领导。

但不甘心也罢,不愿意也好,在王欢的武力威慑之下,一共四十九个变异人,最终却不得不带着他们的行李,拖家带口,带着绝望而又怨恨的眼神,一个一个的被王欢“请”出了麒麟草原。

49个变异人走了之后,麒麟草原上,连同王欢在内,就只剩下了55个生还者了:54个正常人,1个变异人——景甜。

景甜虽然是变异人,但谁也不敢将她驱走。实际上,开完会之后,王欢就叫人通知他的两个小秘书,让她们在头等舱呆着,不管待会儿发生任何事,都不要出来。王欢是怕万一弹压不住那些变异人,引起了暴动,两女遭到了殃及。

幸好,那些变异人,或许是因为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没来得及让他们串联沟通,达成一致,最终的驱逐行动,并为造成什么流血冲突。

当然,即便最后真的发生了什么流血冲突,王欢也不会在乎。他只需要随时关注着他的那十来个身边人的安危,其余的人死多少,又跟他有什么关系?人死了,他还少供应点他们的口粮,减轻些他自己的负担。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王欢以工代赈,让一百多个生还者们一共修建了两栋共十间竹楼,又为每栋竹楼添置了相应的竹制家具,像竹床,竹桌和竹椅等。其中一栋四间,另外一栋六间。

之所以这么多人,用了一个多月,才盖了区区十间竹屋,最主要的是工具太过缺乏,加上王欢对于品质的要求过高,一些地方是盖了又拆,拆了又盖,这才导致效率这么低下。

他把这十间竹屋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栋他自己私人所有。上面两间一间作为卧室,一间作为办公室。下面两间,则是他的六个助理和两个秘书办公和休息的地方。

另外单独的一栋则作为福利分给了他手底下的员工。其中杨永明和何小海单独分到了一个单间。剩余的四间房,则是像学生集体宿舍那样,打造了不少竹制的高低床,每间可以睡8个人。这样一来,加上王欢的那栋,如同都睡满的话,可以容纳43个人。

当然,不是谁都有资格睡在竹楼里面的。除了王欢的助理,秘书,何小海以及杨永明外,能够在竹楼内分一间床的,都是那些在过去的一个月中,老实听话,任劳任怨,对于王欢和何小海的命令一丝不苟去执行的“优秀员工”以及一些老弱妇孺。

不过,这些老弱妇孺,前提也要听话懂事才行!

而飞机那边,头等舱连同驾驶舱,仍旧还是王欢的私人空间。在他的助理和秘书们全都转移到了竹楼和他住在一起后,头等舱这里,就只有得到了他同意的人,才能进去。

另外占据了大部分空间的经济舱,则还还是属于所有的生还者。

至此,被“天灾人祸”清理了只剩下五十几个的生还者们,终于可以躺着睡一个安生觉了。虽然还是有人嫉妒和不满王欢一个人就占据了那么大的空间;但大部分人对于王欢的“义举”,还是心存感激的。毕竟,两栋竹楼,都算是王欢的私产,即便他一间房子都不拿出来,其他人也无话可说。

况且,除此之外,王欢供他们吃,在他们的生命一次次受到威胁的时候,又“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没要要他们一分钱的替他们“出头”,“主持正义”,最后又冒着“绝大的危险”,将实力强横的变异人驱逐出去,让他们的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这样的情况之下,如果还有谁在那里“唧唧歪歪”,恐怕用不着王欢亲自动手,有一双“雪亮眼睛的群众”,用唾沫就将他给淹死了。

“终于可以安生一段时间了!”站在飞机的登机口上,看着眼前一派“和谐安定”的局面,王欢不由自主的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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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解剖,脑核!

183,解剖,脑核!

王欢跟着杨永明,一前一后的沿着七绝潭,朝靠近山谷一边的崖壁走去。

在那里,除了埋着变异人张军的骨灰外,还停放在另外两具变异人的尸体。

这两天,杨永明一直在这里用匕首解剖着这两具变异人的尸体,埋头研究,连吃饭也要派人送去。

但就在刚才,在那里呆了两天两夜的杨永明突然回来了,脸上不仅没有丝毫倦色,反而还红光满面,双目炯炯有神。

王欢知道,他的这个杨叔,肯定在变异人身上又有所发现。

“杨叔,又发现了什么?”待离开了众人有一段距离后,王欢才开口问道。

“动子,我现在先不说,等会我亲自演示给你看,到时候你自然就明白了。”杨永明没有直接回答王欢的问题,反而先卖了个关子。

这样一来,对于那两具变异人的尸体,王欢的心中,就更加的好奇起来。

几分钟后,两人来到了杨永明这两天不眠不休,一直工作的地方。

一高一矮,两具尸体,并排摆在了离潭水一米不到的地方。

但或许已经不能叫做尸体,因为他们已经被杨永明开膛破肚,“五马分尸”,割成了一节一节的。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夹杂着一种浓浓的腐臭味,让人几欲作呕!连王欢也有了一种想捂鼻子的冲动!

但杨永明却像毫不受影响似的,蹲了下去,用匕首尖从一具划开了胸腔的尸体上挑起一个心脏,抓在手里,转头看着王欢道:

“这个心脏心肌的厚度是普通人的1.3倍,心肌坚韧度是一般人的1.5倍,按照通常的理论计算,这具心脏的最高起搏频率可以达到普通人的1.5至3倍!”

然后放下心脏,又点了点埋藏在胸腔和腹腔中的胃,肝,脾,胆,甚至是大肠和小肠等器官,缓缓道:“其他的器官,跟心脏一样,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异——密度变得更大,韧度加强!这些都还是内部器官。”

说到这里,杨永明顿了顿,看见王欢一脸凝重的盯着这具被他划得七零八落的尸体,继续道,“外面的皮肤和肌肉,除了形态发生了改变之外,”杨永明握着匕首,用力的一把插在尸体的大腿上,却发现原本以为会一下子穿个对穿的匕首,竟然只插进了几厘米!“看见了吧,肌肉的密度和硬度,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动子,你来试试!”

说着,杨永明将带血的匕首,递向了王欢。

王欢毫不客气的接过匕首,像杨永明那样,对着变异体的各个器官和皮肤肌肉一阵乱戳。

果然,给他的感觉不像是在戳人肉,而像是在戳那种用来做子弹弹道测试的固体凝胶!

手中的匕首可不是一般的大路货,而是华夏国特警人员的制式装备,用的都是硬度极高的特种钢材!

王欢一个深呼吸,紧握手中的匕首,对着变异体的大腿,猛的下插!

“扑哧”!整个刀刃,尽根而入,刃尖穿透大腿,进入了土里。

“还好,不是真正的打枪不入!”王欢松了一口气,放心不少。通过比较,他感到变异人全身的肌肉,大致硬度和韧度在普通人的基础上提高了2-3倍,跟当初碰见的那个外星人8.9倍的硬度相差甚远!还是不敢正面硬抗他的飞刀和子弹!

但对于手无寸铁的普通人来说,那可能就会成为一种无法抗争的灾难!

如果一个人的皮肤硬度和韧度达到普通人的2-3倍,那将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那意味着此人的抗打击能力将数倍的提高!普通人哪怕是拿着竹枪,恐怕也难以刺进他的身体!

如果再加上他的一双硬若钢铁的利爪和獠牙,再稍微学点动物的捕猎技巧,那——

想到这里,王欢已经有些不寒而栗!

“杨叔,当初你曾告诉我,你们通过对华夏军方捕获的‘研究体’的测试,发现其皮肤硬度竟然能够达到普通人的8.9倍。那么,你现在皮肤和肌肉的硬度,能够达到普通人的几倍?”王欢突然想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于是急忙向杨永明问道。

“五倍!据我估计,差不多是一般人的五倍!”杨永明淡淡的道,心中倒是没有多少激动。

“五倍,那就是说差不多是这些变异人的两倍?”

“应该是这样。”杨永明点了点头,“不过非常可惜,手中没有仪器和研究设备,只能做些宏观的物理测试,不能进一步的观察这些变异者的细胞组织,也无法观测它们的耐酸耐碱以及抗腐蚀性。倒是白白浪费了这么珍贵的研究体!”

杨永明极为可惜的道。

“没关系的杨叔,等以后咱们出去了,我想办法给你搞一些先进的仪器,让你好好的研究一番!”看到杨永明的脸上一脸遗憾的表情,王欢禁不住脱口劝道。

“呵呵,好啊!”听了王欢的安慰,杨永明没有多说,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些许笑容。

“对了,杨叔,这些变异者的脑袋,你打开看了没有?”这时,王欢用匕首像拍西瓜一样,拍了拍变异者的头颅,随意说道。

“他们的头骨太坚硬,弄不开!”杨永明叹了口气,显得有些沮丧。

“哦?这些家伙的脑袋竟然这么硬,连军用匕首都弄不开?我来试试!”说着,王欢就用匕首尖,对着被子弹击穿的太阳穴,猛的一插!

匕首是插了进去,但却被卡在了骨头上,卡得很紧,以至于王欢用一只脚踏在了变异者的头上,双手抓着匕首柄,才扯了出来。

但在头骨太阳穴的部位,却也多了一条匕首刃大小的缝隙。

王欢依葫芦画瓢,继续用这种笨办法,一刀又一刀的插入,拔出,半个小时后,终于被他在变异人的太阳穴,弄了一个直径约乒乓球大小的洞。

其实,王欢在插第二刀的时候,就想到了一个破开变异人头颅的办法,那就是用他的弹指神通,弹射石头,打粹头骨。变异人头骨的硬度,在他插了一刀后,就感到其应该跟一般的花岗岩差不多,用速度接近音速的硬质石块去击头骨,肯定能够将变异人的头骨打碎!

但“飞刀技”是王欢赖以生存,“逍遥法外”的保命绝技,看到的人都死了,王欢并不想让任何活着的人知道!

杨永明也不例外!

王欢在变异者的头颅上弄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洞后,便用双手抓起已经和驱躯干分了家的头颅,洞口朝下,使劲一甩,边甩边摇,就见一团一团的白色脑浆,从洞口内甩了出来,落在了草地上。

王欢在一边摇,杨永明就在一边用匕首去翻看那些掉下来的脑浆团,在翻到第三团的时候,突然听杨永明“咦”了一声。

“这是什么?他们的头脑中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被杨永明叫声吸引了的王欢,将目光转移到那些脑浆团上,就看到随着杨永明的翻动,一个颜色灰白,形状怪异的东西被他翻了出来。

这个东西的核心犹如花生米,但形状却是圆圆的,成规则的球形;在球形核心的表面上,却生有像章鱼一样的,呈放射状的触手!触手很多,布满了整个球形表面,粗粗一看,竟然有几十上百根之多!

触手有长有短,有粗有细。长的有十厘米,末端有火柴粗,到了尖端则越来越细;而短的却不到一厘米,只有绣花针大小。

“杨叔,我去把这东西洗一洗,你看看剩下的这些脑浆块里面还有没有这些东西。”说着,王欢也不管恶心,一手从脑浆中抓出怪东西,走到潭边,开始洗起来。

随着潭水的冲洗,包裹在触手和圆球上的脑浆,正被慢慢的洗去,而这个东西的真面目也渐渐的呈现在了王欢和杨永明二人的眼前。

只见,花生米大小的“核心”呈现出一种炫目的半透明的浅黄色;那几十根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触手,颜色也跟中央的核心一样,只不过要浅一些。

用手一摸那些触须,有些软,但韧性却极强!用上了五层力气的王欢一扯,竟然没有扯断。要知道王欢手上的五层力气,就是一条牛尾巴,也被他扯断了!由此可知这些触须的坚韧!

而中央的核心硬度却极高,王欢用锋利的匕首一刮,都没刮出任何的痕迹来!

“杨叔,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那些脑浆中还有没有?”王欢将手中长着触须的核心扔给紧盯着它的杨永明,看来这个怪东西同样引起了杨永明的好奇心!

杨永明一把接住核心,像刚才王欢一样,仔细的检查了起来,同时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我也不知道。刚才翻看了所有的脑浆,没发现有其他的核心。看来,一个变异人大概只有一个脑核。”

“脑核?来自于变异人脑中的核心?呵呵,杨叔你这种说法倒是贴切!”王欢呵呵一笑,然后,就拿着匕首,走向了躺在旁边的另一具矮个子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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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朱雀兽,白光!


class="width">矮个子变异人也被王欢用同样的方法敲破了头颅,但翻遍了所有的脑浆,最后却只得到了一颗乳白色,米粒大小的脑核。

脑核四周也有触须,但不管从数量,粗细还是长度上都无法跟高个变异人的脑核相比。

“杨叔,这样看来,变异人的脑中,应该都有个脑核了。这些脑核的大小,会不会跟变异人的变异程度有关?”在取脑核的时候,王欢就注意到矮个子的身体变异强度跟高个子相比,差了一大节,两人脑核的大小又不一样,这自然就让他想到了两者之间或许有某种联系。

“实验对象太少,现在还不能下这个结论。”杨永明看着王欢手掌中两个一大一小的脑核,淡淡的说道。

变异人的脑中的脑核,虽然让杨永明和王欢二人诧异不已,但对神经已极其发达的二人来说,也仅此而已!“疾走功”,“疾走功”,研究体,“朱雀鸟”,变异人,这些如果用目前人类已知的科学理论来解释的话,几乎没有一个能够解释得通!

王欢对两颗晶莹透明,有着不同颜色的脑核兴趣不小,就先保管了起来。对此,杨永明自然不会有任何意见。尽管他也对见所未见的两个脑核感兴趣得紧,但他现在手上却没有任何实验设备,留在手中也无甚用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变异人脑中发现脑核的这件事,王欢和杨永明都不打算告诉其他人。

两具变异人的尸体,被王欢和杨永明二人大卸八块之后,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他叫人用柴一把火将两具变异人的尸体烧了个干净,然后在埋张军的旁边,随便挖了个坑,把剩下的骨头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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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山谷,还只是一百来个人,在这一个月之中,就出现了这么多的幺蛾子;那外面的世界,难道不会更加的疯狂?

一想到这里,王欢就急急忙忙的回到二楼自己的卧室,拿出大背包,掏出“朱雀兽”,准备用“天眼”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不是“血流成河”,变异人和自然人你杀我,我杀你,拼个你死我活!

拿出黑匣子,按了一下正中央的“朱雀”小鸟图案,10寸大小的屏幕自动翻开。

但刚一翻开,就见整个屏幕,荧光大闪,同时不知从朱雀的哪个部位,发出了一阵阵急促的“嘟嘟”的低鸣!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着手中不停闪光,同时发出急促鸣叫的黑匣子,王欢大吃一惊,有些不知所措!从他得到“朱雀鸟”到现在,这小家伙一直好好的,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

“不会坏了吧?”王欢心中焦急,拿着黑匣子里里外外到处查看,但却没发现任何损伤!

不过想想也是,既然连导弹都炸不烂,一般的手段,要想把这家伙搞烂,还真是天方夜谭。

王欢又尝试着去关机。结果像以前一样,一合上黑匣子的盖子,朱雀兽就关掉了,和以前的操作没什么区别。

王欢又开机。前面都是好好的;但一翻看屏幕,问题就出现了:

闪光,鸣叫!跟刚才如出一辙!

“这他/妈倒是有些日怪了!”王欢低声爆了句粗口。

他又拿着黑匣子,四处看了看,发现在屏幕的正中央,原本应该有三个小地球图标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高亮的长方形方框,方框内有两个不断闪烁的异型文字。

“这是什么东东?YESORNO?是或否?是在叫我选择么?”王欢看着屏幕中央那个像极了“选择框”的高亮方框,猜测道。

王欢当然不会马上就做出选择。在不知道选择后会发生什么后果的情况下,他还是决定再想想。

首先是为什么朱雀兽会发生这种变化?

——王欢就此考虑了一会儿,原因未知!

中间那个高亮方框是否就是“是或否”的选择?

——由于不认识异星文字,除非尝试一下,那么根本得不到任何结果。

如果是那种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选择后有什么后果?

——未知,除非尝试一下!

可不可以不做选择,保持原状?

——由于朱雀鸟一打开就出现这种必选状态,以前的三个小图标都进不去,所以,要回到以前的状态,也只有先选择了再说!

很快的,王欢在头脑中将几个问题迅速过了一遍,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

马上进行选择!

至于选A还是选B,选前还是选后,在不认识异星文字和不了解“外星人”习惯的情况下,无论选哪个,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最后,基于人类一般的习惯,王欢将手指按向了前面那个异星文字!

刚一下按,王欢就见白光一闪,之后,一排高亮的异星文字出现在屏幕的正中央。在异星文字的后面,又出现了一个不停闪烁的选择框。

但白光闪过之后,全身极其敏感的王欢就发现原本放在牛仔裤裤兜里面的两颗脑核,竟然不翼而飞,消失不见了!

将手插入四个裤兜,里外翻找后的王欢最终确认了一件事:

在刚才的那阵白光闪过之后,那两颗脑核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两个脑核跑哪去了?被白光吃了吗?”王欢心神一震,对突然出现的超自然现象震惊不已!

王欢不是一般人,而是一个极其谨慎,敏感,对任何不明白的东西都想寻个为什么的人,因此,对于发生在眼前的这种让两颗脑核凭空消失的“怪异事件”,他自然也想思索探寻一番:

“魔术?障眼法还是什么其他的东东?肯定是刚才那阵白光搞的鬼!但为什么只让脑核消失,而我这个大活人和身上的其他东西却无动于衷?脑核有什么特别之处?它对白光有什么用?或者确切的说对产生白光的朱雀兽有什么用?……”王欢一阵胡思乱想,但越想到最后,头就越大,到最后也只能作罢!

“**,太费神了。怎么没有一个什么跟脑波自动连接的智脑啊?那样还用得着老子在这里猜过来猜过去的?算了,还是继续选择下去吧。”于是,王欢食指一伸,继续按向了前面那个异星文字。

这次倒是没有闪什么白光或者其他光,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王欢双目圆瞪,青筋毕露,吃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185,戒指,空间!


class="width">王欢的手指一点,就见摆在桌子上的朱雀兽“嘟嘟嘟”的连响三声,听起来像是定时炸弹要爆炸了似的。<<>>

王欢下意识的就抬起双手,同时矮身一埋,过了半分钟,再没任何声响的时候,才抬起头来,就见原本放在朱雀兽的桌子上,已经空空如也!

朱雀兽,“外星电脑”,不见了!

“啊——!”王欢一声惊呼,跳了起来,“朱雀兽,老子的朱雀兽!”

朱雀兽的消失,让一向冷静如水,面不改色的王欢大惊失色。他不敢想象失去朱雀兽这一“战略性武器”的后果,于是匆匆忙忙的在不大的竹屋内一阵翻找。

竹桌上,没有,竹床上,也没有。帐篷,背包,卧室内的所有地方,被王欢仔仔细细,地毯似的犁了一遍,结果还是没有!

“难道,朱雀兽就这么消失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王欢脸色苍白,喃喃自语,极度的不敢相信摆在他眼前的事实。

极度震惊的王欢坐在竹床上,头脑一片空白,好半天都没什么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

“**,老天爷,你他/妈耍老子啊?!”气急败坏的王欢一声低吼,举起右手,就想朝前面的竹桌上拍,但晃眼间,却看到自己右手中指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白晶晶的银色戒指。

“咦,这是什么?怎么中指上多了一个戒指?”王欢自言自语的道。

戒指呈银白色,材质像地球上的铂金。小小的一圈,样式简单,古朴,上面只有一个凹刻的花纹,看起来有些繁复。

王欢将右手拉近自己的眼前,瞧着上面的花纹,横看竖看,越看越觉得眼熟,到最后,终于大叫一声。

“这,这不就是那个朱雀鸟吗?我说,怎么会这么眼熟!”王欢心头一阵恍然。“莫非,黑匣子变成了手上的戒指?这又是怎么回事?”

脸上刚一放松,紧跟着眉头又皱了起来。

“先扒下来看看再说!”说着,王欢就准备用左手去扒右手中指上的戒指。

“啊,怎么这么紧?”王欢使劲的拔了几下,都没把戒指拔下来。看样子,除非他愿意让他自己的中指掉几层皮,否则是难以把戒指取下来了。

又试着转了一下,转倒是能转动,但刚转了180度,将朱雀兽从手背转到手心的时候,王欢就感到眼前突然一阵模糊,但马上又清晰起来。

然后,王欢就发现他自己来到一个奇异的空间。与此同时,一个放大了的,透明的资料框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自然又是让他一惊!

但今天他已经吃惊了不知多少次,所以,只用了不到半分钟,王欢就从震惊中恢复了过来。然后,就开始打量起这个奇异的空间。

空间不大,呈一个四四方方的立方体。王欢用他自己的身高大致量了一下,大概是2m*2m*2m共八个立方。

空间壁是一种仿佛科幻世界才能见到的半透明的能量罩。王欢用手去推,手掌陷进去一两厘米之后,就不能再进一步了。

王欢四处打量,发现空间内除了他自己和那个透明的资料框外,还有一个白色的小匣子安静的躺在空间的一个角落。

小匣子名副其实,只有烟盒大小,厚度却只有一半,连一厘米都不到。

王欢走过去,从地上拾起匣子,打开,发现里面装着六支香烟大小的透明管子,管子上面有盖子,透过管壁,可以看见里面淡蓝色的液体。

不过,六支管子,其中只有五支装有液体,剩下的一个,已然是空空如也。

“这又是什么东东?”王欢手中拿起一支装有蓝色液体的管子,皱着眉头,非常的疑惑不解。

想了一会儿,想不通透。王欢只得把管子放回匣子,关上,放回原处。之后,王欢便准备研究一下那个如影随形,始终跟在身旁的资料框。

资料框的界面跟以前朱雀的界面完全相同,只不过在“蛛网”的旁边,多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立方体图标。

王欢用手指一点,立方体图标立刻弹开。然后,出现了一个用异星文字显示的列表。

“啊,我,我竟然能够看懂这些外星文字了?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欢难以置信的紧盯着那些他突然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的异星文字,口中不自觉的就念了出来:

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类型:改进II型。

体积:2m*2m*2m,共8立方。

等级:1级。

消耗:1巴仙/秒。

升级:80万巴仙。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46

速度:37

精神力:25

“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这是什么东东?还有什么等级,能量,升级,空间所有者,这些又是什么?”对于自己突然之间就认识了异星文字惊诧了不到一分钟,下一刻,他就被资料框上弹出的资料给迷惑了。

“自己所在的这个空间,应该就是这个什么劳什子‘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了吧?下面的类型,体积,等级,消耗和升级,应该就是这个空间的参数。”盯着透明资料框的王欢自言自语的道,“而‘空间所有者’,莫非是说的我?力量46,是不是说我现在的力量是一般人的4.6倍?速度37,那就是普通人的3.7倍?但精神力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说一个人的精力?”

王欢看着最下面的三个数据,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达到普通人4.6倍的力量,3.7倍的速度,这差不多与实际相符。但自己在使用‘飞刀决’弹射飞刀或其他物品的时候,其瞬间爆发力,肯定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而不仅仅只有4.6倍。

“看来,这个空间,应该是在自己进入之后,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某种扫描,否则不会得出以上数据。自己所练习的‘疾走功’和‘飞刀决,说到底,不过是一种力量和技巧的结合。以前练习的时候,只能凭感觉来感受身体的变化;现在好了,可以直接数据化。”

王欢就此考虑了一会儿,然后又把手指移向其他的三个图标。

“魔镜”还是以前的魔镜,一打就开,通过它,可以查看全球任何一个地方的三维全息立体地图。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12年8月25日20点08分32秒,即一周前张军咬死人的那个晚上。

“还是刷新一下吧,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怎么样了。”于是,王欢退出魔镜,就将手指移到“天眼”的图标。

但刚一按,屏幕上却显出了一行异星文字:

能量不足,无法启动四维镜像扫描仪!请补充能量,请补充能量!……

“能量不足?这怎么可能?”王欢急忙把目光移到屏幕右上角的蓝色能量条,却见上面显示能量的蓝色小点点只有区区八万多,连十万都不到的能量。

“这……怎么还剩下这么点能量了?”王欢目瞪口呆的看着上面的能量条,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记得清清楚楚,在此之前,经过一个多月的自然充能,朱雀兽的能量,已经突破了四百万大关,达到快要五百万的水平。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只有八万多点了?难道是朱雀兽变异,新空间出现的结果?

而且,不仅朱雀兽的能量只剩下了八万多,更让王欢吃惊的是原本每一秒钟增加一个能量点的能量增速,现在显示能量的最末一位数字却一动不动,能量保持恒定,没有任何的增长!

“怎么能量没有增长了?到底是怎么回事?”王欢看了看左手腕的百达翡丽,上面的秒针毫无滞涩的进行着圆周运动;同时,屏幕右下角显示时间的位置,也在一秒一秒的跳动着。这充分说明,空间内也存在着时间的流动,而且跟外面保持着同步。

但为什么朱雀兽的能量没有增加呢?

这个时候,王欢突然想到了第四个空间图标上面出现的一个关于空间的参数:

消耗:1巴仙/秒。

“难道说,这个什么劳什子‘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维持它的运转,竟然每秒钟还要消耗朱雀兽所增加的1点能量?如果这样的话,一增一减,倒也是刚好保持平衡。”

一想到自己的朱雀兽现在不能增加能量,王欢就急得有些心急火燎的,以至于连互联网都不怎么想上了。

“启动‘天眼’——那个什么四维镜像扫描仪,每启动一次,扫描半个地球,至少需要十万巴仙的能量。现在整个朱雀兽,却只有八万多巴仙的能量,难怪它会显示能量不足,叫自己补充能量。

“但怎么补充能量啊?我到哪里去给你补充能量!”王欢叹息一声,无可奈何的道,“算了,还是先出去再说!”

王欢想了想他刚才是怎么进来的,于是将左手伸到右手中指,旋转了半圈上面的戒指,将朱雀兽旋转到手背上,刚一转完,几乎是一瞬间,王欢就发现他又回到了他自己的卧室里。



186,动物也变异!


class="width">得到了一个空间戒指的王欢,就像是小孩子发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开始乐此不疲的摆弄起来。<<>>

通过多次试验,加上他自己的科学推理,王欢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

1,此戒指空间由以前得到的黑匣子,“朱雀兽”幻化,演变,升级而成。升级的原因应该就是朱雀兽通过某种探测,发现了他身上的两颗变异人的脑核,然后通过“吞噬”,获取能量,最终多出了一个新的空间——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2,脑核应该是某种神秘能量,此神秘能量可以被az800利用。

3,维持az800的运转需要能量,耗能为1巴仙每秒。az800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自动获取能量,效率也是1巴仙每秒。这样一来,两者正好抵消。

4,空间拥有者可以通过“旋转”手上的戒指,自由的进出空间。空间拥有者可以将不超过空间尺寸的物品放入或取出空间。将物品放入空间需要消耗能量,所耗能量为100巴仙立方米。

5,空间所有者也可以携带符合空间尺寸的生命物体进入空间。但空间为此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一只羊的能量消耗率大约为100巴仙小时。而一只野鸡则要小得多,约为10巴仙小时。王欢猜测,大概这是因为空间需要消耗能量来为生命物体制造空气,温度

,湿度等适宜的环境。

6,空间内的时间与外界同步。

在知道了空间戒指具有储物功能后,王欢就将以前不方便携带的物品一股脑的放入了空间,像大背包,帐篷,以及弹药。最初进入山谷时埋在土里的衣物、食品以及那只缴获的88狙,王欢也找了个无人的时候挖了出来,扔进空间。[wzdff贴吧手打团]

有了这个空间戒指,王欢就如同有了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储物袋。

“哈哈,这下好了,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没有什么比这个东西更方便的了。”将对他来说比较重要的物品全部放入空间后,王欢望着右手中指上的那个银白色的空间戒指,半高兴,半自嘲的道。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空间的能量,通过他多次试验的消耗,目前已经只剩下80052巴仙的能量。-====-这种入不敷出的现状让他涌起了一种如鲠在喉的危机感。

“看来,为今之计,只有拿那些变异人开刀了。随着这些变异人能力的不断增强,他们的人性正在逐渐的泯灭,而兽性却在不断的增加。不管是为了剩下的那些生还者们的性命着想,还是为了空间的能量计,山谷内,都容不得这些半人半兽的家伙们了。”站在二楼上的王欢眼内寒光一闪,终于下定了决心。

前不久,通过杨永明的解剖,亲自见识了变异人的“可怕”之后,王欢就

开始对山谷内的安全忧心起来。他可不认为只是把这些“兽人”简单的驱逐进森林后,他们就可以万事大吉,安心的享受起山谷内休闲的生活。

原本他还打算用“天眼”随时来监控这些兽人的动向。但朱雀升级后,空间的能量已不够启动一次“天眼”扫描。而且,在得知目前空间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自动的以1巴仙秒的速率增加能量,若非遇到了最紧急的状态,他是不会轻易动用“天眼”来扫描的。

况且现在即便他想启动那个什么“四维镜像扫描仪”,他也启动不了啊!

心中有了主意,王欢就准备进入森林,去追踪那些“兽人”的足迹,顺便猎杀几只。

不过在走之前,他这个“衣食父母”还得给50几个依靠他的员工们准备点食物。[wzdff贴吧手打团]

目前的基地,在建好了两栋竹楼之后,王欢手中也没有多少的活去搞什么“以工代赈”,更多的却是引导他们自己多挖野菜,去森林采摘野果,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而留在王欢身边的这些普通人,在王欢有意的减少肉食供应后,不少人,特别是那些跟王欢关系比较远的“临时工”,便有了一种危机感。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艰苦磨难”,大部分生还者,似乎都已经开始慢慢适应了这种原始的,与大自然抗争的“古人”生活。他们发现自己的体力正

在变好,野外的生存能力正在变强。

于是,几天前,一些心思活泛的人,便开始打着其他的心思。不少人私底下邀约,准备一起去狩猎或者捕鱼。毕竟每天仰人鼻息的日子不是谁都可以“甘之如饴”的。他们心里想着:

他王欢能够每天打到那么多的猎物,为什么自己就不可以呢?即使少一点,哪怕只有一条鱼,一只鸡,也够一天的生活了啊!说不定还可以用这些猎物跟基地的一些女人进行**交换。

当最基本的口腹之欲上升到第一位的时候,所谓的廉耻和面子,就将不复存在!所以,早在半个月之前,和ji女,这两项人类最原始的产业,如同沾春的野草,在这个只有五十几个人的小小基地,就开始蓬勃的复苏起来,尽管,目前还只能是偷偷摸摸的进行着。

对此,王欢的态度是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只要本着自愿的前提,他才不会蛋疼的去搞什么扫黄治赌,侵犯他们最基本的“人权”。

那些三三两两,组队再次进入森里打猎的幸存者,在付出死一人,伤两人的代价后,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谁敢去惹那些“发了疯”的动物了。

那些哭爹喊娘,狼奔豸突的幸存者回来说,他们遇到了一条龇狗,于是四个人心头一喜,就准备打狗吃肉。但四人一狗,战斗下来的结果却是人类这

边一死二伤,让人不忍瞩睹的结局。

看来,问题有些严重了。

龇狗这种动物,王欢在神农架的群山中见过多次,看起来跟一般的家狗差不多大小,再厉害,也不至于能够跟四个拿着竹枪的人相拼吧?

感到事态有些严重的王欢于是便进入森林,寻找咬死了人的龇狗。不久后被他找到了一只。

这个时候,王欢就发现,林中的龇狗,跟以前他看到的相比,有了不少的变化,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

疯狂!

看到逐渐接近的人类,龇狗先是龇牙咧嘴的狂吠了两声,见人类不仅没跑,反而还在朝自己接近,于是便放下口中的猎物,一声狂吼,发疯了似的朝自己冲来。

王欢自然不会让龇狗冲到自己的面前。他用一个圆石击中了龇狗的头部,结束了它的性命。

王欢走到毙命的龇狗身前,用手中的匕首,像以前刮羊一样,做了次龇狗解剖。

动刀的过程中,他就发现了这条龇狗的不同寻常——肌肉发达,骨骼强健,牙齿锋利。他当时的想法就是:

难道说,那些人类感染者在s型菌毒的作用下由弱变强;到现在,连这些动物也是如此?以至于变得更加的凶猛,疯狂和嗜血?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王欢又猎杀了一条龇狗,一条狼,一只鸡和一头谷中的羊。通过解剖后发

现,这些动物,几乎无一例外,其身体素质,都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强化。

看来,那个s型菌毒,不仅对地球上的人类产生了影响,而且地球上的动物,也难以幸免。

之后,王欢把这一消息告诉的谷中的诸人,生还者们大惊失色,一阵哗然,直接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谁敢于去招惹那些凶猛无比的动物了。

于是,打猎吃肉的重任,又落在了他的身上。只不过,为了自己轻松一点,同时也希望让生还者们明白食物来之不易,王欢没有像以前那样敞开供应肉食,而是按照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分量来供应。

——————————

在去追踪“兽人”之前,王欢打了两条狗,两只羊,两百条鱼留给五十几个生还者。这些肉食,节约着吃,加上野菜和野果,能够让他们吃四五天。

他把这些食物交给了他的秘书和助理们分配,让剩下的生还者继续砍树伐竹,建造围栏,将两栋竹楼,小溪和搁浅的飞机围起来。这些生还者,已经知道了野兽们也发生了变异,倒是不愁他们不努力工作。

基地的安保,则交给了刀枪不入,有一只92手枪的杨永明。王欢对杨永明说,如果万一有什么意外,他就鸣枪示警,然后将众人带到机舱。听到枪声后,自己会以第一速度赶回来。

王欢并

没有将自己要去杀兽人,为空间补充能量告诉基地众人。他只是对他们说他需要进一步去考察一下那些变异的动物,顺便看一看那些被他们赶出去的变异人有没有远离基地。

生还者们见王欢是为了基地的安慰在操心,倒是不疑有他。杨永明,何小海,他的几个助理和秘书叫他一路小心,注意安全。

王欢看着这些朝夕相处,将自己的命运跟他连在一起的人们,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那就出发吧!



187,二级晶石能源!


class="width">王欢沿着小溪,逆流而上。~~~~

“疾走功”进入到第二层“身轻如燕”的他,走在林间,那真的就是一只轻手轻脚的灵猫,几乎听不到任何声响。

他左手的指间,上下翻飞着两把飞刀,做着健指运动;右手,则换成了两颗玻璃珠大的圆石,不停的在指缝间绕来绕去。

“飞刀诀”飞刀诀”,所有的功夫最后都要归结到一双手上,为了保持手指的灵活度和敏感度,一有时间,王欢都就锻炼他的手指。

带器械的健指操,就是其中的一种。

几天前49个变异人的大撤退,在沿路留下的大量的痕迹。因此,王欢倒用不着刻意寻找,就能发现这些人的足迹。

进入森林一个小时后,王欢在离溪边三十米的几棵大树边,发现了打斗的痕迹。

王欢心头一禀,悄声走了过去,然后,两具人类的尸骸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尸骸已经不成*人形。无肉,无内脏,只剩下了骨头以及挂在骨头上的一些零零碎碎的布片和两双鞋子,在告诉着来人这是人类的尸骸而非动物。

王欢掩住口鼻,顺手折了根手指粗的树枝翻了翻一大一小的两具尸骸,发现两人都是女性,手长利爪,牙生尖齿,说明两人都是前不久被他强行驱逐的“变异人”而不是最初那些不识时务的“官商派”。

王欢又用手中的树枝戳了戳两具尸体的头颅,发现虽然表面的面皮都已经被动物们啃掉了,但整个头骨却保持完好,没有遭到破坏。

或许真实的情况是动物们想破坏,但他们的坚齿在跟变异人头骨的较量中败下了阵来。

王欢站起身子,退了几步,深呼一口,然后将手中的圆石射向了两个头颅。

“砰砰”两声,猛烈的碰撞中圆石裂成碎块,而两个变异人的天灵盖,也随之出现了两个鸡蛋大小的洞。

王欢走上前去,用手中的树枝从破洞中插入脑浆,不断翻找,最终,从一堆堆蛆从中找到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脑核——淡黄色,周围长满长短粗细不等的触须。

接着,王欢如法炮制,又用树枝在那个较小的头颅中寻觅一番,但让他失望的是,他并未发现哪怕米粒大小的一个脑核。<<>>

“难道小孩子的脑中没有脑核?又或许这种脑核并不是在所有变异人的脑中都会出现,而是带有一定的随机性?”王欢一边进行着推理,一边用树叶夹起淡黄色的脑核,来到溪边用溪水洗净。

王欢将这个花生米大小的,淡黄色的“长毛圆球”托在掌心,心中一动。

“下面,是进行验证的时刻了!”

王欢使劲将掌中的脑核一握,然后一转右手中指上的空间戒指,下一刻,他就出现在了8立方的空间中。

刚一出现,透明的资料框就是一阵红光大闪,同时“嘟嘟嘟”的急促鸣响响彻空间。王欢急忙抬眼一看资料框,一排闪着红光的异星文字赫然出现在资料框的正中央:

搜索到二级晶石能源,是否立刻补充?

“果然不出所料!”王欢心头一阵激动,急忙将手指点向“是”。

于是,就见白光一闪,顿时,王欢就发现左手心上的脑核已然不见。

脑核被空间吸收后,“嘟嘟嘟”三声鸣响,透明的资料框又有了新的内容:

二级晶石能源吸收完毕,空间新增能量5000巴仙。

王欢急忙将目光看向屏幕右上角的显示能量的方框,就见上面的能量条,已经从昨天的80052巴仙上升到了85052巴仙。

“什么,一颗脑核就只有可怜的5000巴仙的能量点啊?想当初朱雀鸟没有‘变身’的时候,一秒钟就能增加一点,一个小时就能增加3600巴仙的能量,看来,这个什么所谓的二级晶石能源,也并不怎样嘛!”看到一颗脑核只能增加5000能量点,王欢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

5000能量点能够干什么?可以将50个立方的物品放入空间(如果放得下的话),或者让一头羊在空间内生存50个小时——两天多一点。而要想启动一次“天眼”,对半个地球进行一次扫描,那至少需要20颗这样的脑核才能做到。

五秒钟不到,王欢就直观的将这颗脑核的“价值”算了出来。

“既然空间能量增加了,那么空间的参数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呢?”于是,王欢“玉指”轻移,点向资料框中央的那个显示空间的小立方体。

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类型:改进ii型。

体积:2m*2m*2m,共8立方。

等级:1级。

消耗:1巴仙/秒。

升级:80万巴仙。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46

速度:37

精神力:25

“没什么变化啊!”看到空间和自己身体的数据还是昨天的老样子,王欢的心中略有一些小失望,但马上又乐观起来,“人心不足蛇吞象!能够找到为空间补充能量的途径,那已经是非常万幸的事了。这个二级晶石能源,虽然为空间补充的能量不是太多,但积少成多,总有一天,能够积满80万巴仙的能量点,让空间升级。就不知那个时候,这个空间会变成啥样子,会增加多少额外的容量出来。现在只有2*2*2八个立方,连个汽车都放不进来,至多放两台摩托车。

“虽然现在还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但肯定不会太平,说不定早已乱成了一锅粥。一半的人变成了兽人,大大小小的动物也成了‘洪水猛兽’,乱世已现,末世来临,为了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危,为了生活得更好,不成为掌权者的炮灰,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增加空间的容量势在必行!”

王欢退出了空间后,一边继续沿着兽人们几天前迁徙留下的痕迹,一边由此及彼,想着其他的事情。

证实了变异人头颅中的脑核能够成为空间补充能量,这自然让他大喜不已;但另一方面,他又有些隐隐的担忧。

不用说,变异人头颅中的脑核,肯定是一种含能极高的能源物质,其大小,则代表着能量的等级。比如花生米大小的脑核,空间鉴别为“二级晶石能源”,能为空间增加5000巴仙的能源点。而有了二级,肯定就不会缺三极四级,五级六级,以及更高等级的脑核。

而等级越高,脑核含能肯定就越高,按照正常逻辑来说,变异人本身的能力也应该越大才是。这已经从以前被他击毙的那对高矮变异人兄弟身上得到了证实——高个子变异人的身体强度比矮个子要大得多,所以他的脑核有花生米大小,而他的弟弟却只有米粒大小。而刚才地上看到的两具变异人尸体,骨骼强健的那位也有一颗花生米大小的脑核,而还是孩子的那个,脑中却什么也没有。从这四个变异人身上,思维敏捷,发散的王欢已能看出很多。

目前具有二级脑核的变异人,其身体强度的综合指数已经能够达到普通人的2-3倍,那么,那些三极脑核和四级脑核的变异人呢?他们的身体,又能够达到普通人几倍?或者是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

无知者无畏;但对于有知者来说,那肯定是有畏!一想到以后自己有可能面对真正意义上的“刀枪不入”的怪物,王欢的心头就有些发毛!虽然目前来说,二级以下的变异者在他面见,基本上跟毫无还手之力的小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沿着兽人们撤退的痕迹,又走了约摸两个小时,王欢又发现了一处打斗的痕迹:

三具人尸,以及围着尸体不断啃咬的十几头青狼!

“看来,那些变异者的迁徙并不太顺利啊!”王欢站在一棵参天的桐树后面,眺望着几十米外咬食着人尸的狼们,面无表情,若有所思。他原本想让狼们饱餐一顿,自己当次黄雀,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妥。

“这些变异人,即是变成了兽,那也不容野兽来亵渎!”

“嗤嗤嗤!”王欢从空间内掏出一把石子,双手十指飞弹,被他用飞刀手法加速到了接近音速的石子,不啻于出膛的子弹,一头头青狼,还未搞清状况,连呼叫都来不及,便接二连三的毙命!

“一二三四五……十三!好家伙,一共十三头狼!”王欢看着这些要么被他击穿了脑袋,要么击中了心脏的狼尸,暗暗呼了口气,“使用暗器就是好!如果面对面的跟这些变异了的野狼厮杀,要想毫发不伤,全身而退,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三具人尸,已经被狼们吃了大半!但从剩下的尸体还是能够看出端倪:死亡的三个变异人,一个是小孩,一个是老人,还有一个则是一位中年妇女,大概是小孩的母亲也未可知。

“看来,不论什么时候,一旦有了危机,老弱妇孺,都将是最先被抛弃和放弃的对象!”

王欢看着这三具已不成*人形的变异人,叹了口气。



188,三级晶石能源,坐山观虎!

188,三级晶石能源,坐山观虎!三个变异人的尸体,王欢从中年妇女和老人的脑袋内里面掏出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脑核和一个米粒大小的脑核;而小孩子身上却是一无所获。

“或许是年龄太小,还未长出成型的结晶?”王欢这样想着。

带着一大一小两个脑核进入空间,像以前一样,透明的资料框立刻红光闪烁,“嘟嘟”声低鸣不已。

搜索到二级晶石能源和一级晶石能源,是否立刻补充?

王欢点了“是”,待掌中的脑核消失后,就紧盯着资料框内新出现的信息:

晶石能源吸收完毕,空间新增能量5500巴仙。

“看来,米粒大小的脑核就是一级晶石能源了,能够为空间补充500巴仙的能量,是二级晶石能源的十分之一。”

这样,AZ800的总能量便积聚到了90552巴仙。

退出了空间后,王欢就准备继续赶路,但脚下横七竖八的狼尸却让他改变了注意。

“既然变异人脑中出现了脑核;这些变异狼是否也会出现?”想到这里,王欢忽然兴奋了起来,于是急忙用“弹指神通”一一敲碎狼尸的脑袋,然后用树枝在狼头内一阵搅和。

第一头是一条家狗大小的母狼,王欢从其头内取出了一颗淡黄色的花生米。

第二头是头幼狼,出现在王欢眼前的是还是一颗淡黄色的花生米。

然后是第三颗,第四颗……

王欢喜不自胜,按耐住越发激动的心情,走向了最后那头四肢粗壮,形体高大,如同小马驹一样的狼王。

王欢小心翼翼的将树枝插入狼头上那个鸡蛋般大小的孔洞,刚一搅和,一颗天蓝色,玻璃珠大小,表面盖满触须的晶体便跃入了王欢的眼里。王欢心里一激动,顾不得上满还占满了白色的脑浆,两指一夹,就将狼王的脑核给夹了出来。

将所有十三颗脑核用溪水全部洗净,然后用匕首削去上面的触须,十三颗晶莹透明,黄蓝相间,如同宝石一样的脑核便出现在了王欢的手中。

王欢用拇指和食指捻起那颗唯一的蓝色脑核,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脑核有玻璃珠大下,形状呈规则的圆形,天蓝色,乍看起来,跟蓝宝石别无二致。

“果然不愧是狼王的脑核,比普通的狼大多了。就是不知是三极还是四级?”

有了能够鉴别能源等级的AZ800,验证猜想很简单。王欢带着一把亮晶晶的脑核,再一次的进入了空间。

搜索到三极晶石能源和二级晶石能源,是否立刻补充?

“果然等级比‘黄豌豆’要高一级!不知让空间吸收掉,又会增加多少能量?”王欢觉得用花生来形容二级脑核不太确切,因为实际它上并没有一般的花生那么大,反而跟那圆溜溜的豌豆差不多。

看着资料框弹出的信息,他下意识的就想点“是”,但就在指尖快要接触到虚拟屏幕的时候,王欢又把手缩了回来。

“难道进入空间的脑核,最终都只有被空间吸收一途?能不能吸收一部分然后保留一部分?”虽然目前来说,对于变异人和动物们头中的脑核,除了增加空间的能量外,王欢还不知道它们还有其他什么用处;但这次得到的脑核足足有十三颗,他并不想让AZ800全部都给吸收了。

189,火拼,28万能量点!

人半兽的家伙们却是有点“只打雷不下雨”的味道,场面搞得很大,但就是不动手!似乎都有点顾忌对方的样子。王欢在树丫上好整以暇的观看了半个小时,但下面的那两群半

见两伙兽人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想象大打出手,王欢就有些坐不住了。他明白,这个时候,可谓是千载难逢,一旦错过,让剑拔弩张的两伙人缓和下来,他要想全部解决他们,那非得费一番周折不可。“**,怎么还不动手?老子可不是来看你们打嘴仗的!”眼

顺手从兜里摸出一个石子,对着其中一个头领,深吸一口气,然后运指一弹,被赋予了极高动能的石子便电射而去,“噗嗤”一声,打在了高个兽人的肩膀上。“看来,我得给他们这两团火上加点油,来电助燃剂!”王欢

极大,但却并没有什么穿透力,整颗石子超过1000焦耳的动能绝大部分被高个变异人吸收,于是就见那个头领,像是挨了一大铁锤,旋转着打了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从王欢手中弹射出的石子,由于形状和材质的原因,止停作用

地的惨叫,踉踉跄跄的站了起来,右肩上有个鸡蛋大的血窟窿,汩汩的冒着鲜血,看来,这条胳膊,基本上已经废了。“啊——!”挨了王欢一记石子的高个头领发出了一声惊天动

头领,一声嚎叫,疯狂的扑了上去,哪里会想到自己是被两百米外的一个石头给击中了,只是以为是对面的哪个家伙偷袭了他。至于对面的人里到底有谁能够在眨眼之间就给他造成了这种严重的伤害,此时已完全被滔天的怒火冲昏了头脑的兽人首领,已经来不及去考虑这些细枝末节了。“***,竟然敢偷袭老子,老子要杀了你!”受了伤的兽人

远的普通兽人了。他们见自己的首领已经开始大打出手,于是也拿起手中的竹枪,火速加入了战团。既然连距离最近的受害者都搞不清楚状况,就更别说那些离得

子的加入,终于引发了一场大概是山谷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流血冲突。就这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两伙兽人,因为王欢一颗小小的石

腥度,便可想而知!手生利爪,嘴长獠牙的兽人们,一旦战斗起来,其破坏性和血

人们之间的战斗。只见处于战斗状态之中的兽人们,几乎天然的结合了动物和人的战斗方式,爪抓,牙咬,腿蹬,头顶……战斗方式简单而直接,高效又血腥!王欢站在二十几米的高处,登高远望,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兽

拍断,抓烂,一些兽人索性扔掉了手中的竹竿,直接像动物一样扑了上去,撕抓扯咬,带起片片血肉。最初,不少兽人还拿着手中的竹竿在战斗,但后来随着竹竿被

脸上的神色也是一变再变,到了最后,只剩下一种涂了铅似的沉重。看着这场可以说是由他引爆的兽人大战,王欢是越看越心惊,

普通人,对上一个皮糙肉厚的兽人,在兽人连撕带咬之下,恐怕也难以抵挡!而且,这些处于战斗状态的兽人和非战斗状态的兽人,完全就是大相径庭的两种样子——血腥,暴力,疯狂,似乎不晓得痛似的,根本就是一副你死我亡,不死不休的结局!“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这些兽人们的战斗力啊!即便是三五个

,都会争权夺利,更何况超过三十亿的兽人?这会是怎样的一种力量啊?随着兽人们兽/性的逐渐显露,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兽人和普通人之间的战争和冲突势必不可阻挡!就是不知道目前到底是兽人们占优还是普通人占优。不过,从几天前‘蛛网’就已无法进入外面的网络来看,人类的互联网,肯定遭受到了极大的破坏,至少无线网络已经全部瘫痪,不然,以‘蛛网’的变态能力,怎么可能连不进去?”“外面的世界,恐怕现在已经乱成套了吧?区区一百多个兽人

晚上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进入空间,打开“蛛网”,企图通过互联网察看外面世界的最新动态,然而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使劲了浑身解数,试了又试,透明的资料框由始至终却只闪烁着一条信息:几天前,当王欢获得空间戒指,有了阅读外星文字的能力后,

无法搜索到无限网络!

逐渐接近尾声的战斗,王欢自言自语,说了一句,此时的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看来,外面那些普通人的处境,不太妙啊!”看外远处已经

就已经分了出来。王欢数了数,能够站起来的,一共只有八个!而超过一大半的兽人,则在刚才的战斗中,倒了下去。兽人们之间的战斗,并未持续多长时间。半个小时之后,胜负

六个男性,两个女性,并且全部都是强壮的青壮年!站起来的八个兽人中,包括那个未被王欢偷袭的首领在内,有

了一次残酷惨烈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就在刚才的半个小时,王欢亲眼目睹

他们浑身上下,鲜血淋漓,几乎找不出一块完整的血肉。几个受伤的半人半兽,依偎着坐在一起,像动物一样,伸出长长的舌头,舔舐者各自的伤口!他们完全不知道,就在离他们两百米开外的一处树梢,一双平淡无奇的双目,正发出冷月一样的幽光。八个获胜的兽人,虽然胜利属于他们,但胜了也是一场惨胜。

着,仿佛一只展翅的大棚,“嗖”的一下,王欢就从二十几米高的树梢一跃而下。“人兽殊途,势不两立!时候到了,这就送你们上路吧!”说

王欢就真的成了一只燕子,可以摆脱重力的束缚,自由翱翔。从七八层楼高的地方跳下来,如果没有一定的缓冲,即便是王欢,也不敢轻易尝试。虽然“疾走功”已经练到了第二层“身轻如燕”,但并不是说

地面激射而去,基于动量守恒的原理,身在半空的王欢就感到自己的身体被某种力朝上一推,下落的速度一滞。他的身体继续下落,在距离地面还有十米的时候,“噗噗”又是两发,王欢的身体又是一滞,眨眼之间,即将触地之际,王欢抱身成团,朝前一滚,卸掉下冲的力,一个燕子翻身,站了起来!好个王欢!刚落下了四五米,就见他双手一弹,两颗石子对着

功一结合,就会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来!王欢回首看着那高高的树梢,嘴角抿出淡淡的笑意!科学和武

,这个时候也不再刻意的隐藏自己的形迹。王欢不疾不徐的朝着那八个刚刚打赢了一场胜仗的变异人走去

石弹”。于是,就见王欢弹指间,八个变异人,就“前仆后继”的,赴上了黄泉路!“嗖嗖嗖!”,一边走,

一边朝一百多米外的变异人激射“

接下来,自然是收获的时刻。

核。一个多小时后,王欢手中已然多了一把亮晶晶的脑核。按照老办法,先将变异人的头颅用石头击碎,然后用树枝挖脑

来的。二级豌豆大小的脑核有19颗,一级脑核有10颗。这样,王欢这次总计又获得31颗脑核。玻璃球大小的三极脑核有2颗,分别是从两个头领的脑中挖出

脑核,加上前面得到的2颗,一共是21颗,比例约是43,接近一半;而剩下的超过一半的人要么没有脑核,要么正处于发育中。”“49个变异人,共产生了2个三极脑核,比例约为4;二级

在变异人整个族群之中所占的比例。通过一番迅速的计算,王欢很快的就得出了不同等级的变异人

布应该跟眼前的这群变异人差距不大。不到二十分之一的三极变异人处于‘领导’地位,是掌权的,被变异人‘拥护’的极少数;接近一半的二级变异人则是战斗的主体;而剩下的一大半就只有被奴役,充当炮灰的命了。“管中窥豹,一叶知秋!看来,外面世界的变异者,其等级分

生四级变异者,又或许三极变异者正在进化之中,就是不知道四级变异者的脑核能有多大,能够换多少的能量点,而他们的肌肉皮肤,又坚硬到了何种程度,到时候自己弹射石子,还能不能打破它们的脑袋……”根据心算得出的数据,王欢一边分析着变异人的阶层,同时,听头却渐渐的升起了一股莫名的隐忧。“幸好,还没发现四级变异者,或许是基数太小,还不足以产

储物清单”,将目光射向几排显示晶石能源的数据,王欢的脸色,露出了一丝微笑。将31颗脑核带入戒指空间,然后打开“空间”面板,点开“

数量

能量点

三极晶石能源:

3

50000巴仙/颗。

二级晶石能源:21

5000巴仙/颗。

一级晶石能源:10

500巴仙/颗。

5颗二级晶石外,其余的全部让空间吸收。于是,一阵白光闪过,透明资料框的右上角,显示能量进度的能量条,“噌噌噌”的就从原来的145400,变成了现在的280400。王欢将这半天内收获的晶石能源,除了保留了2颗三极晶石和

空间面板属性升级后面的那个“80万”,叹了口气,刚才大获丰收时的喜悦顿时便不翼而飞。“二十八万零四百,离八十万升级还遥遥无期啊!”王欢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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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三位兄弟的捧场!感谢“青青子荆,书友110302234447250,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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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回家,肉食管饱!

将所有的变异人解决了之后,王欢未作停留,继续逆流而上。

沿途碰到了很多动物,为了验证自己的揣测,王欢用暗器猎杀了几只,从其头颅内挖掘了不少脑核,大多是一级二级,也有头颅内空无一物,什么都没有的家伙。

而三极的只有两颗,是从一头熊和一条巨蟒的脑内挖出来的。

“看来,整个森林,目前最高等级的变异兽就是三极变异兽了。”

整个七绝谷,来来回回走了三四遍的王欢,发现对基地威胁最大的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黑熊和巨蟒,王欢将其中最大的各杀了一只,剩下的,就让其慢慢繁衍吧。

通过观察和猎杀,王欢发现这些变异兽,如果只是看外表,与变异之前的它们相比,并没有多少变化——性格温顺的还是一以贯之的温顺和人畜无害;但一些脾气暴躁,富有攻击性的野兽,则变得更为暴力,嗜血和富有攻击性,像熊,巨蟒,山狼以及那些狡猾无比的龇狗。

不过,变异兽虽然凶猛,但在拥有精确远程火力的王欢面前却是有点不够看。为了平衡野兽们跟自己基地内的那些生还者之间的实力,王欢大开杀戒,将那些居于金字塔顶端的,对普通人来说威胁过大的走兽们杀了个七七八八,除了得到了一把晶石,将空间的能量积累到接近40万巴仙外,各种野物的尸体也被王欢收入戒指,尸体堆积在一起,占据了小半个空间的体积。

除此之外,在面包森林,王欢还从七颗巨大无匹的面包树上采摘了大量的面包,放入空间。此时,已经是八月末,九月初,正是秋高气爽,万物收获的季节。面包树上的面包果,已经从最初的青绿变成了现在的深黄。掰开一个,一股混合着酒味和面包的浓郁香气四处散发,果肉酥软多汁,吃起来还有一种奶香味,比王欢以前吃过的任何一种果实都要好吃。

一个面包,有整个大海碗大小,王欢吃了一个,就感到很饱了。

“嗯,不错,除了好吃,还可以吃饱,这东西,的确可以当成粮食来吃。”王欢用手揩了揩沾满了汁水的下巴,满意的点了点头。

穿过面包森林,就到了七绝谷的尽头——七绝瀑!王欢在这里住了一宿,第二天,就开始从新启程。又用了一天时间,王欢终于在他出发的三天后,回到了基地。

当王欢走出黑熊森林,穿过麒麟草原,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正在努力的为基地造着围栏的生还者们,全都沸腾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全都扔下手中的活,从基地内跑了出来,向远处的王欢迎去。

“王总,您回来啦!”

“王总,您可终于回来了!”

“太好了,王总,太好了,太好了……!”

“动哥!”

“老大!”

“……”

生还者们向王欢打着招呼,脸上带着真诚的笑意。

面对生还者们的热情,王欢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太适应。他上次离家出走回来的时候,只有区区董晓乐,景甜她们几个出来迎接过他,可没有现在这种“万人空巷,夹道欢迎”的场景!而且,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王欢可以看出,这些人对他的欢迎,基本上带着真诚,不似作伪。

“难道,在自己离开的这三天当中,基地内又出了什么事情?不过看这些人的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坏事!”对于众人的热情一开始有些不太适应的王欢,马上恢复了过来,然后脸上带着笑,朝围着他的生还们挥了挥手,大声的道:“今天晚上,公司将举行篝火晚会,每人一个面包果,肉食管饱!”

五十几个生还者,在听到王欢大声的宣布之后,只是楞了不到两秒种,下一刻,就爆发出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各种赞美之词——什么“王总万岁!”,“王总是个大好人!”“王总真好!”——即刻就从他们的嘴中飞了出来,一时之间,倒是让王欢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最后只能挥挥手,让这些生还者该干嘛干嘛!

最后围在王欢身边的,是几个公司的高层,他们和王欢一起,走入了他的办公室兼会议室,然后落了坐。

“动子,一路还顺利?”杨永明看着身边的和自己的养子一模一样的王欢,和蔼的道。

“还好,杨叔!”王欢点了点头,道,“杨叔,我离开的这几天,大家还好吧?”

“你离开的第二天晚上,来了十几条狼。”

“狼?有没有什么伤亡?”听见自己离开的这三天,基地内竟然出现了狼,王欢心头一惊,急忙问道。

“没事!被我用枪打死了两头,其余的,虽然不甘心,但也只有远远的围着。后来我见竹楼不安全,就把大家转移到了机舱里面。”杨永明淡淡的道,脸色平静。

但深知变异狼恐怖的王欢却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事,一定不像杨永明口中说的这样简单。

“是啊,老大!那天晚上实在是太恐怖了!要不是杨叔见机得早,肯定有人要遭殃!那些变异狼,真他/**疯狂,像不要命似的。”何小海也在旁边附和,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变异狼?”王欢眉头一皱,面带“疑惑”的道。

“动子,你看这个!”这时,杨永明从白大褂的一抖内摸出了两颗淡黄色的“豌豆”——变异兽头内的脑核,二级晶石能源!

“脑核?”

“是的!想不到,连周围的动物,也发生了变异。基地的环境,不太安全啊!”说完,杨永明长叹一声,忧心忡忡的道。

王欢原本还不知道如何告诉基地众人野兽变异的事情,现在既然他们有了一次亲身经历,那道不需要他浪费口舌了。王欢眉毛一抬,对坐在旁边的何小海道:

“既然周围的动物已经发生了变异,那基地的围墙,势必要加快进度了。大洋,这个事情,你来负责,争取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建好基地的围墙。”

“好的,老大!其实,自从大家知道的变异狼的事情之后,干活的劲头就比谁都还大。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每个人都是齐上阵,无不争先恐后!现在已经建好了三分之一,如果快的话,恐怕要不了一周,就可以造好围墙。”何小海眉飞色舞的向王欢介绍着围墙的建设进度。

王欢点了点头。这种事关自己性命的事情,这些人如果还不努力,那就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郑燕,上次留给你们的猎物,现在还有多少?”

“已经,已经没有了……”郑燕面有难色,吞吞吐吐的道。秦晖死后,在江梅和周围几女的安慰和劝解之下,郑燕渐渐的从上次的恐怖经历中恢复了过来。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随时都有可能面临野兽袭击的绝谷,无论多大的伤痛都不可能停留多久,取而代之的,将是如何生存下去。“对了,动子,你说晚上开篝火大会,家里面的肉已经——”

“啊,这个,你们不说,我倒是忘了!”王欢一拍额头,像是才记起似的,转身对身边的何小海道,“大洋,你安排几个人,去小溪的上游,离基地大概五百米的地方,去把竹筏子划过来。这次进森林,我打了不少猎物,摘了些野果,全都放在上面。”

王欢回基地之前,就做了一个竹筏子,然后将空间中的所有猎物和几十块面全部堆放在了竹筏子上。

当何小海带着三个工人,走到王欢说所的那个竹筏的时候,四个人,连何小海在内,都禁不住深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在一个长长的竹筏子上,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黑熊以及一条海碗粗,二十几米长的大蟒蛇!而至于那些山狼,龇狗以及山鸡等动物,虽然数量众多,在前面两个大家伙的面前,竟然显得黯然失色!

“我的妈,这,这些猎物,难道都,都是王总打的?”一个工人,用手指着那堆小山样的猎物,战战兢兢的道。

“废话!不是王总猎的,难道是你打的?不过,这条蟒蛇,还真他/**大啊!不晓得死透没有!”另外一个工人立刻反驳,然后拿着手中的竹竿,远远的去戳了一下。

“啊,这么多肉,要吃多久啊?”最后一个工人,望着眼前山样的食物,喉头涌动,不停的吞着口水。

而何小海,也是被竹筏子上的猎物惊得不轻。不过,他好歹是是跟着王欢穿越了整个森林的人,王欢各种令人瞠目的手段,他是见识了不少,所以,心头虽然吃惊,但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好了,快点干活!江助理和郑助理他们还等着我们把这些猎物拖回去开篝火晚会呢!”何小海看了三个“没见过世面”的工人,喝了一声。

当何小海四个人,将堆得像小山一样的一筏子的猎物拖回基地的时候,基地内的每个人,都震惊了!不少人,前不久王欢在宣布“肉食管饱”后,心头还有些不以为然的,认为王欢不过是在说客气话。因为基地内的几十个人,几乎人人都清楚基地内已经没什么肉了,王欢回来的时候,也不像以前一样肩上扛得有猎物。那什么“肉食管饱”的话,还不成了一句空话?

他们却哪里晓得,他们的王总不是没打猎,而是猎物太多,多到根本就扛不动而不得不用一个竹筏子来拉!

当落日隐去,夜幕降临,七绝谷发展有限公司的第一次篝火晚会,就这样开始了。

191,准备出谷,女孩儿!

竹楼前的空地上,四、五堆巨大的篝火被架了起来。去了皮和内脏的野物们,被兴高采烈的生还者们穿在洗净的树枝上,拿到红彤彤的篝火上,不断的翻烤。阵阵肉香,弥漫在空地的周围,让很多人喉头鼓动,口水四流。

由于王欢实行了严格的肉食兑换原则,除了有限的几个公司高层,大部分生还者,每天最多只能吃个七八分饱,那种饱食终日的感觉,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因此,在得知了今天晚上可以敞开肚皮吃个饱的消息后,这些普通的公司员工,无不一副欢天喜地,仿佛过年过节的样子。

幸福在于比较!

王欢坐在草地的一角,看着远处那些为了晚餐而上串下跳,忙个不停的身影,若有所思。

他觉得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为了所谓大众的利益而可以牺牲自己利益的人。什么舍己为人,什么大公无私,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这些洗脑似的东西更是在他读初中的时候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后来进了外语院校,阅读的大量西方人文思想和政治哲学著作的他,更是对国内那种愚民的东西从骨子里感到深恶痛绝!在王欢的思想中,他只奉行一个原则:

基于自愿原则下的交换!

谁如果要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可以!咱们在商言商,看看你能够为我做些什么!我愿不愿意为此进行交换!如果本人不愿意,不管你用什么大义,什么理想来召唤,不然就把什么帽子扣在老子头上,都是没用的。

何小海为什么会跟着自己?——因为生存!几个绝顶漂亮的女孩儿和女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当自己的助理和秘书?——因为生存!剩下的这些生还者为什么会加入自己的公司,成为自己的员工,以自己为首?——还是为了生存!

而所有的人,自己有强迫过他们吗?有拿着枪逼着他们强买强卖吗?没有!大家你情我愿,如此而已!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谷,王欢如此的奉行着他的等价交换原则!不过,所谓的等价,其实并不等价。在他那颗严酷冰寒的内心之中,还是蕴藏着人间的温情。他并不需要几十个人来为他提供什么服务——身无长物的生还者们也并不能为他提供多少实质性的服务。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依然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

“老大,来,整半只羊腿!”红光满面的何小海拿着一只烤得酥黄娇嫩的山羊腿,递给了坐在一边“胡思乱想”的王欢。

“谢了,大洋!”王欢从何小海手中接过插着羊腿小木棍,将嘴凑到散发着香气的羊腿上咬了一口,“对了,孜然,辣椒,盐巴什么的作料,还有没有多的?有的话,给她们分一点去。”

整个山谷,除了王欢当初逃跑的时候,从外面带了不少作料外,其余的人,不是飞行员就是落难的乘客,谁还会未卜先知的带什么调料?所以,基地中五十几号人,除了王欢,何小海以及杨永明外,吃的都是些没盐没味的东西。

最初董晓乐,景甜和郑燕夫妇都有这个资格跟这王欢一起吃的;但在“官商派造反”之后,王欢便取消了他们几个跟他一起吃饭的资格!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一来王欢手中的调料也不多;二来他并没有大公无私的想法,所以,不多的调料就只能由有限的几个人独享了。

“老大,调料……调料已经不多了!”何小海看着远处忙着烤肉的几女,面露难色的道。他自然不会将王欢口中的“她们”,当成是所有的生还者,而只能是他的几个助理和秘书。

听到何小海说调料已经不多了,王欢的眉头就是一皱,口中咀嚼羊肉的速度也慢了一下。他想了一下,然后抬头看着何小海道:“大洋,还剩多少?”

“三个人,如果节约一点,最多还能支持一个星期。”何小海低头看了一眼王欢,有些心虚的道,“老大,要不,从明天开始,我……我单独开伙食?”

一个星期?看来事情有些麻烦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是一回事!即便自己可以忍受那些没滋没味的食物,但却无法忽略不吃盐的后果。除非他愿意像公司的那些生还者那样,定期从自己所猎的猎物中接一点血来喝,以便补充人体代谢所需的盐分。

不过,虽然喝血能够补充盐分,但也只是少量的。暂时可行,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题!王欢已经发现,不少的生还者,脸上都是带着一副菜色!最初他还以为是营养不良,现在看来,一定是盐吃少了的缘故。所以,为了不让跟着自己的这几十个员工最后因缺盐而死,盐巴,调料的问题,那是一定要在短时间内解决的。

而且,不仅仅是盐,还有药品,各种生活用品和生产物资。长期靠自己打猎来养活这些生还者也不是办法,要想长久的生活下去,还是要靠他们自给自足。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生还者,既没种子农具又没武器,尽管谷内土地肥沃,气候适宜,但要想叫他们进行种植或者狩猎,却还是无法做到。

除此之外,再过几个月,冬天就要来了。如果不想所有人都冻死的话,那就还要给他们准备过冬的衣服。

但怎么解决上面所有的问题?办法有两个:一是让所有的人出谷;二是自己一个人出谷,从外面把所有的东西带进来。

第一个办法,只在他头脑中闪烁了一秒,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而第二种办法,在没有空间的情况下,如果只是凭他一个人肩挑背扛,对于养活五十几个人而所需要的庞大物资来说,那不啻是杯水车薪。而有了可以升级的空间,事情就要变得容易得多。现在的空间,虽然还只有8个立方,但只要再向上升一级,王欢相信,空间的体积,就能增加不少。虽然不能让谷中所有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让他们度过这个严冬,他还是有把握的。

“看来,无论如何,近期都要出谷一趟啊!”想着,王欢便对想单独开伙食的何小海道:“大洋,你的心意我了解。不过算了,还是跟我一起吃吧。调料的问题我来解决。对了,你去把苏瑾给我叫来一下。”

刚一说要单独开伙食,何小海就后悔了。他怕王欢打蛇随棍上,就此同意,但见王欢慢慢的嚼着肉,沉思不语

,还以为王欢在犹豫着自己提议,心头更是打鼓不停,但后来一听王欢还是叫自己跟他一起开伙,心头一喜,终于松了口气,但他却不敢表现出来,而是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道:“老大,你,你对我的恩情,真,真是恩重如山,我,我——”

忠心还没表完,就被王欢从鸡腿上撕了块肉弹在他的脸上。“快点去叫人!再聒噪,那就真的让你单独开伙食去!”

“唉哟!”虽然只是一块肉,但只要速度够快,还是会有一定杀伤力的,“老大,我,我这就去,这就去!”何小海用手捂着被碎肉击中了的脸颊,一边忙不迭的点头,一边迅速后退。

过了一会儿,

一个穿着黄色圆领T恤,格子花褶皱裙,红色帆布便鞋的女孩儿就出现在了王欢的面前。

女孩儿头发披肩,上面还带着水汽,看起来

似乎才洗过澡不久。

“王总,你找我?”女孩儿走到王欢的身前,柔柔弱弱的道。

“恩,坐吧!”王欢拍了拍旁边的草地,对女孩儿说道。

女孩儿心头有些忐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听话的坐了下来,不过离王欢的距离却有两拳远。

王欢没有在意,转头看着这个跟自己有着“肌肤之亲”的女孩儿,笑了笑,道:“吃了没有?”

“还没。江姐和燕姐她们正在烤,烤好就可以吃了。”女孩儿低着头,轻声的道。

“既然没吃,拿咱们一起吃吧。拿着!”

女孩儿转头一看,就见王欢从拿着的羊腿上割了一大块肉,递在了自己面前。

“王总,我——”

“啪!”见女孩儿还有些犹豫,王欢直接将抓起女孩儿的左手,将肉块放在上面,“客气什么,吃吧!”

女孩儿用雪白的贝齿轻轻的咬下一块加了作料的烤肉,只咀嚼了一下,就被美味的羊肉给吸引了。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吃盐的苏瑾只觉得手上的烤肉,似乎变成了人间最美味的东西,于是顾不得矜持,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女孩儿吃肉的速度很快,五分钟不到,一大块肉就吃完了。这时,王欢就又割了块肉给她。这次,女孩儿没说什么就接了过来,只是脸上有些发红。

吃完第三块的时候,看着王欢又递过来的肉,女孩儿有些不好意思,然后用蚊呐一般的声音,道:“王总,我,我吃饱了……谢谢您!”

“呵呵,吃饱就好。剩下了,就让我来吃吧。”说着,王欢拿起剩下的羊腿,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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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要有manyma人民币,大平凡人,MYFT”三位兄弟的打赏。

谷中的生活就快要结束了,不管大家喜不喜欢,目前来说,也就只能这个样子了。

下一卷,将正式进入大变的谷外世界,大家拭目以待吧。

192,成人(上)!

王欢风云残卷的吃着手中剩下的烤羊腿,时不时的瞟两眼身边清纯可人的女孩儿,大概是因为秀色可餐的因素,跟平时没什么两样的羊腿,此刻吃在嘴里,却是有一种别样的风味。

苏瑾双颊发红的坐在王欢的旁边,有些心神不宁。她和身边这位年轻的老总单独呆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只有两次。第一次是面试时问的那些让人难堪不已,羞愤欲加的问题;第二次则是给他按摩,被他抱在怀里。两次经历,每次都让苏瑾惴惴不安,心神高度紧张。

一开始,苏瑾对此自然是有些无奈,无辜,委屈,然而却毫无办法。在这个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深山绝谷,她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当代大学生,要想生存下去,就只要依附于一个强大的存在。

后来王欢成立的了“公司”,为她们提供了一个活下去的机会。这种机会,苏瑾自然不会放弃,但在排队登记的时候却发现,为了竞争两个助理名额,报名的却有一二十个,其中不乏脸蛋漂亮,身材苗条的美女,而且听说除了笔试之外,公司的老总还要亲自进行面试!这个时候,苏瑾就感到了强烈的竞争压力,但为了争取那十分之一都不到的希望,她也只有硬着头皮继续下去了。

题目非常古怪,匆匆扫了一眼,她就感到自己已经是面红耳赤!自

然而然,她本能的就感觉到了出题人的意图并不单纯,本想放弃,但环视一周,却发现大家都在认真答题,一番挣扎,苏瑾决定继续坚持下去。

不久之后,当得知自己得到了宝贵的一个面试名额,苏瑾是惊喜交加,但看到其他的五个竞争者,心头马上涌起一片阴霾——五个竞争者,三个是空姐,还有两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儿,从穿着打扮上看也是气质不凡!此时,对于压力大增的苏瑾来说,面试内容本身,已经不是她考虑的重点了;她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脱颖而出,取得最后的胜利,哪怕为此需要作出一定的牺牲。

最后,就是面试,十几分钟的经历,让她如同坐过山车,大悲大喜,峰回路转。当最后王欢说出那句“恭喜,你被录取了!”时,苏瑾再也抑制不住兴奋和激动的眼泪。此时的她,对于给她提供了一个工作机会的王欢,除了感激还是感激!

心神不宁的苏瑾在王欢狼吞虎咽的间隙,头脑中不断的闪过跟“王总”相处的点点滴滴。

老实讲,一开始,她对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甚至有可能比自己还小的“王总”的印象并不好。冷酷,强势,还非常好色——尽管到目前为止,她还未发现这个王总跟谁有过超出上下级之外的亲密,而且要说亲密,恐怕她才是跟他关系最“亲密”的员工了。

最初,在苏瑾的心中,为了保存自己的清白,对此自然是异常戒备并且耿耿于怀。但后来,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以及与王欢的相处日久,她发现这个以前在她看来非常冷酷和强势的男人,似乎并没有那么冷。他的确是对敌人冷酷到底;但对于普通人,特别是她们几个助理和秘书,却多有关照——不仅拿着比普通人多了一倍的“工资”,而且还能享受着宽敞的竹楼,进入舒适豪华的头等舱休息,而她们这些女孩儿或者说女人们,所付出的是什么呢?

实际上什么都没付出!王欢需要她们做的事非常少,所以大家基本上每天都是无所事事!

这种光拿钱不干事的“好事”,自然让那些每天需要干大量各种活计的普通人羡慕不已;但作为几个女孩儿本身来说,她们在坐享其成的同时却隐隐感到了一种危机!因为她们明白:一个人的价值,是体现在他/她的“用处”之中的,如果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毫无用处,那么,在另外一个人的眼里,这个人基本上便没多少价值可言,即便一遭得势,总有一天,都有可能位置不稳!

所以,当自己两次跟王欢单独居于一室后,周围其他的助理和秘书们,看自己的眼光,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一丝玩味和亲近,甚至是讨好的东西在内!

还有的,则是两三道嫉妒的目光!

苏瑾知道,她的那些同事们,自然是误会了她跟王欢的关系。但是基于一种她自己也不甚明了的心理,她并没有向她们解释,而且还隐隐的还有点骄傲和自豪!不遭人妒是庸才!让人嫉妒,总比让人无视的好!

从那之后,敏感的苏瑾便发现自己身边的不少同事,变得更爱化妆和打扮,在做事的时候,特别是在王总的面前,表现得更加的殷勤,态度是更加的端正,而且有意无意的,就朝王欢附近跑,希望王欢能够多派些事儿给她们干!

但每天的事情就只有那么多,七个助理和两个秘书,分到手头,就没什么事干了!

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容易受环境影响的生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周围同事们的变化,看在苏瑾的眼里,自然给了她不少的触动。

她明白,同事们,是在与自己“争宠”了——尽管她并不认为自己比其他几女在王欢那里更为“得宠”!她们的行为,虽然不一定就是想跟王总发生点什么;但肯定是想引起王总更多的注意,让王总更加喜欢她们,满意她们!

苏瑾不知道她们之中,如果万一有谁跟王总发生了关系,成为了王总的女人后,对于其他的几个,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有一点却是肯定的:

与王总发生了关系的那个人,她的地位和影响力,肯定会扶摇直上,成为众女之首!

苏瑾并没有要成为众女之首的野心,她只是单纯的想保住自己“饭碗”,在出谷之前不被饿死而已!当看到了同事们一个个放下身段和矜持,比以前更为积极,有两个甚至是争先恐后,竭尽讨好那个掌握着全谷人生死的王总时,她心中的危机感,顿时就加剧了不少!

所以,当前不久何小海叫她到王欢那里去的时候,苏瑾先是一惊,但马上就是一喜,接着,便果断的将手中的事,交给了其他同事,然后向她们告了个别,急匆匆的朝王欢所在的草地小跑而去。

在离开之后,苏瑾分明的感受到了几束意味复杂的目光,照射在了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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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也吃饱了!”王欢扔掉手中的残骨,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转头,就发现了身边的女孩儿,正脸上带着浅笑的看着自己。但与自己的目光一触,立刻就害羞的低下了头。

女孩儿挨着自己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双腿弯曲,从红色的格子花半身裙内探出,叠放在一起,如同两只雪白的莲藕!

女孩儿低着头,占满油迹的双手十指交叉,搁置在身前,也不知此时在想着什么。

“走,咱们先去洗手。”王欢将目光从女孩儿两条象牙般的白腿上收了回来,然后一把抓住女孩儿白嫩,滑腻的手,将她从地上拉起。

“王总,我,我自己——”被王欢一把抓住自己的小手,苏瑾心头一惊,下意识的就想抗拒,但抓住自己的那只手却是那样的有力,苏瑾知道反抗也是无用,于是,便任由王欢拉着,跟在他的身后,朝溪边走去。一边走,一边不时的回头朝几个姐妹的方向看去。

苏瑾被王欢一路拉到溪边,心头既紧张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兴奋。她见王欢在溪边的草地上四处寻找,不一会儿,就见他攥着一把叶片狭长的野草走了过来,然后,把草团中双手之中,用力的揉搓,少顷,就有一些绿色的汁液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来,接着!这种草,在我们那里叫洗手草,它的汁液具有像肥皂一样的清洗作用。”说着,王欢就把双手移到了苏瑾的小手之上,用力一挤,滴滴泛着泡沫的汁液,就流到了苏瑾的手上。

苏瑾蹲在溪边,用洗手草的汁液洗着手,看着占满油腻的双手逐渐变得干净,一种被关怀的感觉慢慢的涌上心头。

苏瑾洗得慢,王欢也不着急。一早洗完了手的他,站在溪边,安静的仔细洗手的女孩儿,心情,是说不出的平静。

洗好了手,苏瑾又用手在清溪之中鞠了两把溪水,轻轻了簌了漱口,之后,才慢慢的站了起来。

“洗好了吧?”

“嗯!”苏瑾低声应了声,然后马上发现,落在裙角边的左手,不知什么时候,又落到了王欢的手中。

王欢没说什么,拉着苏瑾,就朝草原的深处走去。

而被王欢再次拉着手的苏瑾,见自己被王欢带着,远离众人,朝草原的深处走,她的心跳,不由自主的就开始加快起来。隐隐之中,苏瑾感到,今天晚上,或许要发生点什么。

193,成人(中)!

“喏,到了!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远离基地的草坪上,铺了一张毛毯,一看就是从飞机上取下来的给乘客们用的航空薄毛毯。

到了这里,王欢放开了苏瑾的手,直接走了过去,坐在了毛毯上,然后对一旁有些不知所措的苏瑾招了招手,道:“苏瑾,你过来,这两天总感觉有些劳累,你帮我按摩一下吧。”

苏瑾一听又是按摩,心中就有些犹豫,上次在机舱内为王欢按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但那时她穿的是牛仔裤,而现在却是裙子,如果到时候他的手又不规矩,那该怎么办?

女孩儿银牙咬唇,低着头,犹豫着。

“怎么,不愿意?”见女孩儿站在那里,半天都没动静,王欢酝酿了一晚上的好心情就有些受影响,语气也顿时冷了下来。

感受到了王欢的不满,苏瑾心中一惊,马上回过神来,然后急忙道:“我,我愿意的,王总!”说着,便扭扭捏捏的走了过来,绕到王欢的后面,玉手轻抬,放在了王欢的头上,开始为王欢按摩起来。

王欢心头一笑,这小妞,还害羞呢!故意绕到自己的背后,大概是害怕自己对她动手动脚吧!他见女孩儿听话的做起了按摩,于是也不多说,闭上眼睛,开始享受女孩儿的轻压慢挤。

忐忑不安的苏瑾为王欢按摩了有二十分钟,见王欢没有像上次那样不老实,而是规规矩矩的坐在地上,紧张不安的她也就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苏瑾,你转到前面来吧。前面来方便一些。”

刚放松了没多久,一个淡淡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让她放松的心情,马上又开始剧烈的动荡起来。这次,她不敢再有所犹豫,而是马上就听话的开始移动起来,虽然速度跟蜗牛有一比。

由于王欢是坐在毛毯上的,刚才在跟王欢按摩的时候,苏瑾不得不跪在地上;现在她绕到了王欢的前面,要想继续按摩下去,就只有跪在或者坐在王欢的身前。她看了眼王欢呈八字型张开的双腿,又看了看他闭着的双眼,苏瑾抿着嘴唇,深吸一口气,然后毅然的跪在了王欢的面前。

顿时,一股混合着洗发香波和女孩儿体香的味道,便自然而然的飘进了王欢那极度敏感的鼻腔,让他忍住不的深吸了两口。

王欢的举动,让随时关注着他的苏瑾手上的动作一滞,一张精致的笑脸立刻就红了,下意识的,就想离王欢远点。但一想到上次的教训,跪在王欢双腿之间的苏瑾又不敢离王欢太远,而只留着一拳远的距离。

鼻中,溢满了女孩儿独特的体香;头部和肩颈,则是女孩儿细腻,修长的玉手的轻柔慢捻,意志坚强的王欢只坚持了一刻钟,便败下了阵来,然后,在欲/望和本能的作用之下,垂在两侧,一直规矩了大半个小时的双手,一下子从苏瑾的腰际,环了上去,将女孩儿拥在了怀中。

“呀!”女孩儿一声惊呼,顿时就在王欢的怀中扭动了起来,同时低声疾呼,“王,王总,你,你不要这样!我,我——”

“听话,不要动!我只是想抱一抱你!”王欢将嘴凑到苏瑾那珠圆玉润的耳边,低喝的一声,“当然,如果你不愿意,你现在也可以马上离开,我绝不拦你。”

于是,苏瑾不敢动了。

此刻的她,心里面乱极了,紧张极了,也有些莫名的害怕。抱着她的男孩儿说,可以让她走,他绝不拦她。

但苏瑾却不敢走!或者确切的说,是有那么点不想,不愿走!她相信,这个说一不二,杀伐果断的大男孩儿,虽然霸道,但他刚才说的话并不是说说而已。如果她真的想走,他绝不会强行将她留下来的。

但是,走了之后,又能怎么样?会有什么后果?这却是她需要好好考虑的事情了。

她虽然单纯,但却并不傻。她知道,在这个凶兽出没,

与世隔绝的山谷,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渺小,要想生存下去,过得好一点,就不得不依附一些强大的存在。她已经听说了,谷中的不少女人,为了每天能够多换取点东西吃,不得不用自己的身体与一些男人偷偷的进行交易。而自己和身边的几个姐妹,因为有了男孩儿给她们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却是不需要如此作践自己的身体。

但这些高工资和高福利,却是建立在“助理”这一职位之上的。万一自己惹恼了他,被他赶出了公司,那——

想到可能出现的后果,自己为了得到一点点活命的吃食,不得不跟那些肮脏的男人进行交易,此时的女孩儿就感到一阵不寒而栗。

从另一个方面看,身边的一些姐妹,大概是因为王总多次单独叫自己的关系,在她们的心中,多少有些怀疑自己,她们已经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于是尽力表现。

但苏瑾却知道,现在,真正有危机感的,却并不是自己的姐妹,而是自己。如果说真的与抱着自己的男孩儿发生点什么还好;但问题是自己并没有跟他发生多少关系,并不是他的女人,在这一点上看,自己跟其他几个姐妹并无不同。而且,如果要说关系的话,郑燕,董晓乐和景甜三女,一个是男孩儿的师姐,两个是他的师妹,在入山谷之前他们就认识了,她们根本连试都没考,就直接成了王总的秘书和助理,她们与王总的关系由此可见一般。

而三位空姐呢?王总看在飞机和死去的两位机长身上,大概都会养着她们。不过,她们却并未以此为傲,而是结成了一种共同进退的小圈子,比平时更为积极的为王总服务——况且,她们的工作就是服务人的,伺候起人来,自然比一般人更为驾轻就熟。

然后,就是中学教师秦霜霜和女白领林绿。这两人,乍看起来跟自己的地位一样,在进公司之前,与王总非亲非故,没什么关系。但两人都是已经进入社会的人,察颜观色,处理人际关系的本领比自己不知道要强多少。加上两人本来就气质出众,身材妖娆,用随身带的化妆品稍一打扮,更是有一种风情万种的成熟韵味,连王总在平时接触之时,都会频频将目光移向她们。跟她们一比,自己不过是还未出校门的青涩丫头罢了。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通过一番分析,被王欢抱在胸前,动弹不得的苏瑾发现自己跟身边的几个姐妹一比,不仅没什么优势,反而还有不少劣势,唯一让她放心少许的这个年纪轻轻的,掌控着全部生还者生死的大男孩儿,对自己肯定有一定的好感,甚至已经喜欢上了自己。女孩儿天生在这方面就比较敏感,虽然眼前的男孩儿不太善于表达自己的感情,但心思细腻的苏瑾却是能够感受得到。不然,他身边有七个助理和两个秘书,为什么几次都叫上了自己?

意识到了抱着自己的男孩儿对自己的喜爱之情后,一种特殊说不清是爱是恨,是喜似忧的情愫,就渐渐的在女孩儿的心间荡漾了开来。

自己对身前的男孩儿到底是怎么一种感觉呢?自己喜欢他吗?似乎谈不上,讨厌他吗?有点,特别是他叫自己给他按摩的时候。但不管喜欢还是讨厌,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跟他在一起,自己有一种十足的安全感!

他虽然长得普普通通,五官没什么出奇的,但肤色却极白,细腻,乍看起来跟那些天生丽质的女人有一拼!但苏瑾却明白在这白腻的皮肤之下隐藏着怎样的彪悍!在王欢打拳练功为他拿过毛巾递过水的苏瑾觉得,“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这句话,大概就是用来形容他这种人的。

身材也不错,差不多有一米八,不胖不瘦,匀称协调。

但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跟他那强悍的身手,果决的行事风格比起来,却是大巫见小巫,根本不值一提了。镇压“官商派”的造反,将头头脑脑18人强行驱逐出基地,至今生死未知;猎杀森林之王大黑熊;处决杀人犯张军;营救郑燕,击毙两**未遂的变异人;最后是隔离,强行驱逐49个变异人。如果放在外面,哪一件,不是惊天动地,“违法乱纪”的大事?而他,却能做得举重若轻,理所当然,让剩下的所有生还者佩服不已,并心生感激,甘愿以他为首!

而现在,这个高高在上,一言可决谷中人生死的家伙正一脸享受的抱着自己,占着自己的便宜,苏瑾一想到这点,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不仅没有什么反感,心头反而还隐隐的升起了一股说不出的喜悦和自豪!

“我,有可能成为这个山大王的女人呢!”苏瑾闭上眼睛,双手一松,搭在了王欢的双肩。

194,成人(下)!

将苏瑾搂入怀抱的王欢呼吸急促,心头难以平静。女孩儿先是挣扎,自己对她低喝了一声之后又马上安静下来,不久,敏感的王欢发现女孩儿的双手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搭在了他的肩上,看上去就像是抱着自己的头一样。

王欢心中一喜,看来晚上的好事有戏!

他已经决定,在出谷之前,无论如何要为自己举行个成人礼,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时间紧迫,君子难当,事急从权,其他的就管不到那么多了!

他有七个助理,两个秘书,共九个选择对象。

郑燕是他贪恋已久,日思夜想了四年的女人,是他最想与之进行亲密接触的女性。但两点原因,让他放弃这一想法。一是郑燕才死了老公,还未完全从伤痛中恢复过来,强行结合,肯定会影响情绪;第二个原因,就是郑燕曾为人/妻,肯定已经不是处/女了。

第二点是最重要的原因。王欢有些处/女情节,虽不严重,但也希望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对方也是第一次的女孩儿,而不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熟手”!熟手或许有熟手的美妙之处;但那是以后需要研究的问题,而不是现在!

在这一因素的影响之下,结过婚的江梅,有过男友的秦霜霜,林绿三女暂时都被排除在了候选人之外。

这样一来,符合他审美标准的候选人就只剩下了五个:空姐黄琬,沈月;高中生董晓乐和景甜;以及大学生苏瑾。

五人中,五官最精致的是景甜,但却是一个感染者,身体已经有了一些“兽人”的表征,王欢自然不可能再与她发生点什么,除非她能再次变回人。

而董晓乐,因为上次的芥蒂在王欢的心中还未全完除去,在他眼里,暂时也不是最佳的候选人。

黄琬和沈月二女,特别是黄琬,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跟苏瑾都是难分轩轾,各有秋色,两人岁数也差不多,在王欢的想象之中,无论是跟两人中的谁做那种在他想来应该是人世间至高享受的“交流”,都会是美妙无比的一件事。

但最终,王欢还是把“机会”给了苏瑾——这个性格柔弱,关在象牙塔内,没受多少社会的污染,看起来最为纯洁,并且多次接触过的女孩儿。

由于两人穿的都是薄薄的T恤,将女孩儿刚搂入怀,王欢的胸口,就与女孩儿胸前的两团柔软,来了个亲密接触。王欢在这方面还是个初哥,但他全身的触觉非常敏感,因此,虽然隔着三层布料,王欢还是能够感清晰的受到女孩儿胸前的坚挺,在自己胸膛的挤压下所发生的形变,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舒爽。

两人头挨着头,脸颊紧紧的贴在一起。苏瑾那珠圆玉润,小巧精致的耳垂就在王欢的嘴前,王欢嘴角一抬,嘴巴一张,就将其衔住了。

“嗯哼——!”女孩儿抑制不住的发出一声低微的轻哼,全身一颤,轻摇颔首,颤声道:“王总,不要——”

王欢没有理会,继续用舌头舔舐,逗弄着女孩儿晶莹圆润的耳珠,许久,又转移阵地,将嘴唇凑到了女孩儿的颈子,脸颊之上。

此刻的苏瑾,心头是非常的难受,就像是有一只饿猫在不停的抓挠。

对于王欢的突然“拥抱”,苏瑾最初是非常的“惊吓”,不适;接着就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害羞;到后来王欢亲她的耳垂时,如同触电,她立刻就感到全身一阵酥麻,脸颊发红,身体发烫。

她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黄花大闺女,以前还从来没有跟那个男人有过这样的亲密接触,猛然间被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大男孩儿抱住,又亲又舔的,却是哪里能够遭受得住?

不多久,王欢就发觉了怀中女孩儿的变化:最初的身体非常的僵硬,皮肤虽然滑腻,但却绷得极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开始慢慢的变得酥软,好似被人抽了骨头,然后女孩儿的呼吸开始有些急促,间或发出一两声微不可闻的低吟,全身的皮肤也开始发烫,发热……

这个时候,理论研究极其的丰富的王欢明白:怀中的女孩儿,已经开始动情了。

于是,王欢不再犹豫,用手把住女孩儿的头,将嘴唇凑到女孩儿微张的小口,探出舌头,朝前猛抵。

突然间被王欢吻住,苏瑾吃了一惊,发热的头脑如同被人泼了盆冷水,马上冷静了下来,于是又是一番挣扎,牙关紧闭,头也不停的摆动,试图阻止王欢的进入。

女孩儿如同被泼了盆凉水;但此刻的王欢却是欲/火焚身,分身坚硬如铁,熊熊高涨的欲/火让他恨不得将怀中的女孩儿揉碎!他见女孩儿不让自己的舌头探进去,王欢心中一急,就决定来副猛药,于是腾出双头,左手把住女孩儿的头,不让他动弹,右手则撩开女孩儿背后的T恤,探入裙中,用他那修长的中指,沿着女孩儿臀/瓣中央的那条缝隙,顺势下探,只一下,中指尖就探到了那传说中的神秘谷地的门口。

王欢这闪电般的一指,让怀中犹自抗争的女孩儿仿佛遭受了雷击,立刻,就静止不动了。王欢将头后仰,见女孩儿双目圆睁,粉黛未施的小脸上似哭似笑,眸子有些空洞,没有什么神彩,好似丢了魂儿一般。

王欢心头一颤,有些心疼;但马上就在心头“呸”了一声,觉得这种时候不能有什么妇人之仁,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于是垮下脸了,正色道:“要听话,不要乱动!”说过之后,又觉得这样对女孩儿太过残忍,于是放松语气,脸上恢复了柔和,“我……我只是想亲一下你。我从没跟女孩儿亲过嘴,所以,想跟你试一下。你要好好的配合——上司的工作,知道吗?”

说完之后,便将抵在女孩儿溪口的右手取了出来,用拇指一擦,却发现中指上面已然粘了不少滑滑的液体,拿到鼻端一闻,有点涩,还有点香——一种让人热血沸腾,如同吃了兴奋剂的异香!

“她,她竟然湿了——!”意识到女孩儿身上发生了什么的王欢,顿时,欣喜若狂,恨不得大吼三声,正待再次亲吻女孩儿的时候,突然耳边传来“哇”的一声哭音。

苏瑾哭了!

王欢一愣,对女孩儿的反应有些始料未及,见女孩儿刚才还是好好的,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副伤心落泪的样子,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同时,便有些担心。手足无措的他下意识的就只有抱着女孩儿,不停的安慰:

“莫哭!苏瑾,你莫哭啊!我刚才不是存心想摸你那里的。谁叫你不听我的话啊?你如果不乱动,我,我就不会摸你那里了。”抱着苏瑾的王欢一边轻轻的拍打着女孩儿的后背,一边将嘴凑到她的耳边,低声安慰。

但女孩儿听了王欢的安慰之后,不仅没有止声,嘤嘤的哭音反而入决堤的黄河,哭得更厉害了。

王欢不知道的是,他刚才直捣黄龙的那一指,让苏瑾在如遭雷击的同时,还给她带来了一种深入骨髓,传遍全身的酥麻,以至于全身的血液和能量,一瞬间,全都不受控制的朝下面的溪口涌去,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让苏瑾的头脑在刹那之间变得空白一片,让她无法思考,无法动作,只能本能的随着欲/望的洪流,感受着身体的变化——那长着浅草小溪,从干涸变得湿润,汩汩清泉,欢快的流出,浸透那层纯白的薄棉布,将那根点燃欲/望之火的手指打湿。

如果仅仅如此,那还罢了;最可恨的是那家伙竟然将沾染着自己爱/液的中指,拿到他的鼻端,不停的嗅来嗅去,这让一个清纯如水的女孩儿,如何不羞愤欲绝?如何不无地自容?

于是,苏瑾哭了,哭得是非常的伤心。

女人经验甚少的王欢自然不了解女孩儿此时的心理变化。他见自己的安慰毫无用处,女孩儿只是一个劲的哭,心头就有些不耐烦起来。

“不要哭了!”王欢一声轻喝,“再哭,家法伺候!”说完,便威胁似的将手掌按到女孩儿后臀,做好再次进入的准备。

苏瑾的臀部被王欢的手掌一按,马上就收了声,再也不敢继续哭下去。但或许是伤心过甚,喉间还是有些哽咽。

看到女孩雨带梨花,想哭而不敢哭的样子,王欢的心口就有些生疼。他把按在女孩儿屁股上的右手收回,双手捧着女孩儿的脸,将嘴凑上前去,舔着女孩人脸上的泪花。

但女孩儿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就如同一眼永不干涸的泉水,大颗大颗的眼泪,一直朝外直冒。

对此,王欢却是极有耐心,流出一滴舔走一滴,从苏瑾秀气的美目中涌出的泪珠,无一例外,全被他条灵活无比舌头,给舔走了。

终于,女孩儿不再落泪,也不再哽咽,情绪看起来也恢复了平静。但眼睛,却一直闭着,不敢看捧着她脸的王欢。

王欢见女孩儿终于安静了下来,捧在掌心的小脸如雨后的莲花,让人既怜又爱。王欢受不住yin*,稍一犹豫,便又将自己的大嘴凑了上去。

王欢伸出舌头,朝女孩儿的口腔中送。大概是知道任何反抗终究都是无用的,这次,女孩儿只是下意识的抵挡了一下,两排贝齿,就被王欢的舌头撬开,然后牛舌一卷,将那不断躲闪的丁香小舌卷入自己的口中,仔细,轻柔的品尝起来。

早在当初招聘的时候,王欢就在江梅身上试验过一次接吻,这次虽然只是第二次,但跟矜持,羞涩,毫无经验的苏瑾比起来,却是老道得多。他也不怕戳穿自己才对女孩儿说的“从没跟女孩儿亲过嘴”的把戏,用他那无比灵活的舌头,带着笨拙的女孩儿,在两个不停冒着晶晶液体的空间之间,来回纵横,上下翻飞。

这一吻,一直吻了一刻钟,直到王欢见女孩儿呼吸急促,鼻息咻咻,几乎快要休克,这才停了下来。

苏瑾一从王欢的口中逃脱,便大口大口的喘起气来,过了好一阵,才缓和了过来。

缓过气来的苏瑾,呆呆的坐在王欢的面前,脸色绯红,胸口不断起伏,突然之间,不知从何处鼓起一阵勇气,举起双手,就朝王欢的胸前砸去,边砸边带着哭音喊:“王动,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我恨你!我恨你!呜呜——我恨你!……”

王欢坐在毯子上,如同一座不倒的石碑,任由雨点般的拳头,巴掌,打着自己的胸口,没有丝毫的怨恨,不仅如此,随着女孩儿的拳打,他的脸上,竟然洋溢着一种得胜般的笑容,笑容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竟然“哈哈哈”的笑出了声。

“小瑾,今晚做我的女人,可好?”虽然出口的是一个一疑问句,但王欢却丝毫没有想争取女孩儿同意的意思,而是在“哈哈哈”的笑声中,一把将女孩儿推倒,然后,用他那山岳般的身躯,以泰山压顶之势,盖了上去。

……

“恩哼——!你,你慢点,疼!”女孩儿小脸扭曲,咬着下唇,双手死死的抓住盖在草地上的薄毛毯。

“那,那我慢点,我轻轻的好不好?第一次,听说,听说都有点疼!小瑾,你忍一忍,等一会,等一会儿就舒服了!”满头大汗的男孩儿此刻是极其紧张,抓住女孩儿修长,白腻双腿的手都在颤抖。男孩儿深吸一口气,慢慢的运动腰肢,将粗长的杆子朝湿润,逼仄的甬道挺进。

“啊——!快停,疼!好疼啊!”杆子进入了还不到三分之一,便听到女孩儿撕裂般的叫喊。男孩儿抬头一看,却见女孩儿将头偏向一边,眼泪是扑簌簌的往下掉,让人看了直心疼。

但理论研究早已达到了博士级别的王欢却知道这种时候,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最是不能有妇人之仁!

“好,好的,小瑾,我马上就停——”王欢口中应道,但腰杆上却积蓄着力量,杆子一涨,趁着女孩儿心神松懈的刹那,下身猛地朝前一挺,粗长的杆子如同出窍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就穿透了女孩儿那层神圣珍贵的薄膜。

“呀——!”女孩儿扬起绯红的颈子,发出一声泣血杜鹃似的尖叫。

“嘘——!老子终于成人了!”男孩儿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念叨了一句,然后,将女孩儿的大腿抬上肩膀,舞动起粗长的杆子,开始了打桩运动。

——————————

195,余韵(卫道士莫入)!

无风无月,夜风渐起,周围静谧一片,除了附近那条潺潺流动的小溪,发出一阵欢快的淙淙之声,不舍昼夜。(



离小溪不远的草地上,安静的躺着两具白生生的,不着片缕的**。两人叠臀交股,四肢纠缠,沉浸在一种登顶后的无尽回味之中。

王欢左手穿过苏瑾的颈子,搂着女孩儿那白玉般的身子,另一只手却覆盖在女孩儿胸前的一个隆起上,十指翻飞,爱不释手的把玩,逗弄着,时不时的低头在女孩儿那张精巧,秀气的俏脸上舔吻。

“动……动哥,痒——”女孩儿娇呼一声,语调轻柔,声音腻得死人,听在王欢的耳中,下身的那条三进三出,已经杀伐了两三个小时龙枪顿时便有了抬头之势。

性趣再次被点燃的王欢心头一动,将嘴凑苏瑾的耳边,轻声道:“小瑾,咱们再做一次,可好?”

娇弱无力,浑身瘫软在王欢胸前的苏瑾,感受到耻丘上的那个家伙又开始蠢蠢欲动,心头一惊,初为人妇,七次登顶,遭受了长达三个小时的冲撞和挞伐的秘/处,现在还是火辣辣的,哪里还能够经受又一次的风雨?

下意识的将屁股一撅,双手抓着王欢的肩膀,急道:“动哥,我不行了!下面,下面痛——!”

王欢见女孩儿眉头紧蹙,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心有所悟,顿时,暗骂一声:“该死!只顾自己舒服了,小瑾还是未经人事的黄花闺女,初承风雨,怎能经受自己的反复鞭挞?”

王欢怜惜的将女孩儿拥入怀中,吻了一下女孩儿的小嘴,轻声安慰道:“对不起,小瑾。我,我没经验,不懂的……下面,真的很痛?”

“嗯!”苏瑾点了点头,仰起头,看着王欢那张原本平淡无奇,但此时此刻却显得魅力十足,帅气无比的脸,声如蚊纳的道:“动哥,等,等我休息两天,以后,以后就可以了……”似乎觉得出口的话有些羞人,说完之后,便将头埋在了王欢的胸口。

实际上,女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发生关系之前,她可能对你不冷不热,冷冷冰冰,也不会把多少心思放在你身上;而一旦跟她发生了关系,女人的态度就会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两人的关系顿时会变得亲密无比,以前的不冷不热,也会变成现在的热情如火。

当然,上面说的,主要是没耍过男朋友,或者那种耍过男朋友但并没发生过关系的女生;那种阅男无数,换男人如同换包包的女人基本上不在此列。

苏瑾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虽然前后有过两任男友,但第一个却连手都未拉过;第二个手倒是拉了,但也仅限于此,还未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两人就随飞机一起掉进了谷中。

对于王欢,苏瑾最开始的印象就是没什么印象。后来被王欢招入了公司,做了他的助理,亲眼见识了王欢的杀伐和强势之后,才慢慢的对王欢的印象深刻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她对于王欢,也仅仅是一种敬畏,提防而并无多少男女之情。

态度的第一次转变是给王欢按摩时被王欢抱在怀中,大逞手足之欲。让苏瑾感到吃惊和不解的是:那件事情之后,她除了感到一些难堪和惶恐外,却没有多少反感,被亵渎,甚至是被侮辱的感觉;反而隐隐的,有一种小小的畅快和暗喜。这让苏瑾非常的吃惊,甚至有些害怕。深夜辗转反侧之际,她不禁暗暗的问自己:

难道,真正的我,是非常享受他的“抚摸”?

来后,周围几个姐妹的表现让苏瑾在产生了一种危机感的同时,不自觉的,便加入了几女之间的竞争和“争宠”——虽然她自己并不承认而只是认为自己应该更努力的工作以便对得起这份超出常人一倍的工作。

真正让苏瑾了解自己的内心并释放自己,是在几个小时前被男孩儿猛烈推倒,脱掉自己的衣服和裙子,与男孩儿合为一体,亲密接触的那一瞬间。当那层代表着自己贞洁的肉膜被男孩儿强烈刺穿的那一刹那,女孩儿突然醒悟:

一切都完了!

一切都将从新开始!

自己,终于成了他的女人——他的第一个女人!

摆脱了枷锁,释放了身心的女孩儿在经过了最初的不适之后,接下来,便开始全身心的享受起性/爱的美妙和乐趣。事实上,女孩儿虽然对这种事有所期待,但实际上身心的感触却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之外。

她想象不到原来做这种事情竟然是如此的美,一种超脱人间一切享受的最至高的享受。什么是飘飘欲仙?什么是yu仙yu死?随着身上男孩儿那一次又一次强硬,刚猛的冲撞,击打,苏瑾觉得自己灵魂已经飘了出来,正朝着无尽苍穹中的琼楼玉宇飞去;她就像一个历尽艰险,克服重重困难的登山人,一次又一次,一拨又一波,反复不断的亲临着那登顶之后的狂喜和满足!

苏瑾完全的沉浸在这种如同吸食鸦片一样的运动之中;而身上的男孩儿,仿佛一匹不知疲倦的野马,强硬,坚挺,有力,持久……泗水横流,噗噗声不绝于耳。苏瑾咬着自己的嘴唇,企图压制住那羞人的呻/吟,但如浪潮的快/感和悸颤实是太过强烈,到了最后,苏瑾只有放开掩着小嘴的手,随着男孩儿的冲撞和进出,浅吟低唱,嗯哼不断,娇吟连连……

女孩儿的话让王欢心中大喜。看来,跟她发生了关系之后,女孩儿已经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喜不自胜的王欢捧着女孩儿的脸,又开始热吻了起来。

苏瑾也极其配合的闭上眼睛,张开带着香气的檀口,与王欢唇舌交缠。

两人都是初尝禁果,对彼此的身体都充满了向往和好奇,虽然由于女孩儿身体的原因,不能真个颠鸾倒凤,但彼此亲吻,却是毫无妨碍。

这一吻,便是吻得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直到两人都鼻息咻咻,心跳加速,满头满脑又出了不少汗,这才停了下来。

王欢用手轻抚着女孩儿如雪的后背,轻声道:“小瑾,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

“嗯!”苏瑾轻点颔首,但马上想起了什么,突然“哎呀”一声,用手侧支起身子,惊惶的道:“动哥,我……我得回去了。不然,她们……她们肯定会取消我的。”

女孩儿的身子一侧,胸前两团坚挺,浑圆的白乳便赫然出现在王欢的眼前,王欢双目圆睁,紧盯着这两只上帝精心雕琢的“玉碗”,突然将头一凑,大口一张,便将“玉碗”顶端的那颗突起的小樱桃衔了进去。

“嗯哼——!”女孩儿浑身一颤,余波后的身体依旧非常敏感,洁白的牙齿咬着下唇,急道:“动,动哥,不要——!”口中虽然说着不要,但双手却已经环在了王欢的脑后,随着男孩儿的啜吸,一下一下的将他的头往自己的胸口按。

见女孩儿的呼吸再一次的急促起来,口中的小樱桃,也开始变大变硬,王欢知道不能在**这个敏感的女孩儿了。又吸允了两下,才恋恋不舍的将兀自傲立的红樱桃吐了出来,不清不愿的嘟囔:

“小瑾,现在都是快一点了。你那些姐妹都睡了吧?谁给你开门呐!晚上就在我哪里将就一宿,明天再过去吧!”

“啊?都快一点了?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啊!那我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啊?”见自己进不了门,苏瑾不由焦急起来。

见怀中的女孩儿急得如热锅的蚂蚁,王欢嘿嘿一笑:“整么,不信?”说着,就将腕上的百达翡丽拿到女孩儿的眼前,“瞧见没有?零点五十三!这么晚,她们肯定都睡了。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

“可是……可是明天……她们……她们肯定会嘲笑我的!”女孩儿低着头,小声的道。

“不会的,小瑾。你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住在一起,天经地义。再说,在这个山谷中,你老公就是一山大王,打遍天下无敌手,谁敢笑话?直接开除!”王欢呵呵一笑,自吹自擂,开着玩笑。

苏瑾听王欢自称老公,顿时一阵羞怯,嗫嚅着:“谁……谁是你的老婆啊!”“老婆”二字一出口,更加羞不自胜,狠狠的用拳头朝王欢的胸前一打,拳头落在胸口,却软弱无力,像是包了一层棉花。

看着苏瑾小女孩儿般的羞态,王欢开心极了,急忙抱住羞惭惭的女孩儿,亲了下她的耳垂,在她耳边低声道:“咦,我的老婆难道不是一个叫苏瑾的大美女吗?难道刚才跟我做/爱,性/交,日B的女孩儿,是另有其人?”

苏瑾听见王欢在自己耳边口吐yin词秽语,羞得不行,急忙捂住自己的耳朵,摇头道:“啊,你,你怎么能够说出这种下流话——”

“哈哈哈哈”王欢见女孩儿满脸通红,脸上表情丰富,似哭似笑,恐怕再说两句,就要羞哭出来,于是大笑两声,拉起女孩儿,大手一挥:“爱妃,快随朕摆驾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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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众女心思,不羞!

王欢的那栋竹楼,上面的两间,分别是他的卧室和办公室;下面的两间,则分给了几个助理和秘书,作为她们休息和办公的地方。(



两间竹屋,其中一间住着江梅,黄琬,沈月三位空姐以及大学生苏瑾;另一间,则是属于郑燕,董晓乐,景甜,秦霜霜和林绿五人所有。

此时,在江梅,黄琬,沈月三女所在的那间竹屋内,竹制的高低床上时不时的传来“呀呀”的挤压声,三位空姐,在各自的竹床上辗转反侧,翻来覆去,久久都无法入眠。

“咚咚咚——!”睡在上铺的沈月翻了个身,侧着身子,将头靠在床沿,用手轻轻的敲了敲床头的立柱,然后捏着嗓子,低声问睡在下铺的黄琬:“婉婉,你睡着了吗?”

没人吱声!

“咚咚咚——!”沈月又像敲密码一样,轻轻敲了三次,这时,就听到下面传先是传来一声哈欠声,然后,便是自己好姐妹那极其慵懒、发腻的嗓音:

“干嘛呢,月月!半夜三更的,你敲什么呀敲,人家睡得正香呢!奥,对了,现在几点了,苏瑾那丫头回来没有?”

“睡得正香?”沈月掩嘴一阵暗笑,“睡得正香怎么还隔几分钟就会翻一次身?”沈月忍住想笑的冲动,趴在床头,对着下面的黄琬轻声道:“十二点一刻。也不知道那丫头在干什么,怎么现在都还没回来……哎,婉婉,你猜苏瑾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我怎么知道啊?”黄琬心中一跳,有些不自然的道。

在干什么?孤男寡女,三更半夜,一男一女,单独呆在一起,还能干什么?不知为何,一想到苏瑾深夜未归,到现在还跟那个人呆在一起,黄琬的心头,就感到有些不舒服。

实际上,当苏瑾又一次的被王欢单独叫走后,黄琬就开始心神不宁,患得患失起来,目光,也开始不受控制的朝苏瑾和王欢所在的草坪上瞟,尽管由于距离的缘故,她并不能看清,也无法听到二人在干些什么和说些什么。

不久之后,一直关注着两人情况的黄琬,当她看到两人手拉着手,一起沿着小溪,朝草原深处走去的时候,黄琬感到自己的心脏就像是被什么捏着了似的,倏的不由一紧,一种怅然若失的心绪不由渐渐的在心间升起。

“我这是怎么了?看到那色狼单独跟瑾丫头在一起,我怎么会感到有些不舒服?难道——?”黄琬不由在心中反问自己,“不会的,一定不是那样的……我这是担心瑾丫头而已!对,我只是担心她被那色狼欺负而已!”黄琬在心中安慰着自己,为心头涌起了那股怅然若失找着借口。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被王欢叫走的苏瑾一直未归,黄琬的心绪便越发的不宁。虽然王欢以前也单独叫过他的某个助理和秘书帮他做事,但都是三五两句,交代完毕,就让她们离开了,单独呆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分钟。更主要的是,叫她们的时间是在白天,从来没有在晚上把她们叫出去过。

而现在,那色狼不仅晚上把苏瑾叫了出去,而且两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都已经有几个小时了,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两人干了什么?发生了什么?黄琬一想到其中无限的可能性,就升起一股回天乏术的无力感。

“嘻嘻!婉婉,难道你就不能发挥你的想象力,猜一猜?两个人,孤男寡女,独处一处,男的强壮,女的漂亮,**,哇咔咔——”想到其中的香艳,睡在上铺的沈月禁不住“咯咯咯”轻笑起来。

“你个荡女,乱嚼什么舌头?怎么能那样说小瑾的?”见沈月言辞不堪,黄琬脸色一红,在黑夜中低声啐了一口;脑海中,却不由自主的想像起沈月所描述的那种可能性。

“看你,婉婉,那么认真干嘛?我也不只是揣测嘛!你想呀,都这么晚了,瑾丫头还没回来,一男一女,两个都是成年人,有那种需要也很正常的嘛,啧啧,难道不会因此发生些什么?”

沈月的反驳让黄琬有些哑口无言。是啊,都已经是成年人了,那小子又是那么的强势,如果他真的想要,以苏瑾那种软弱,不懂拒绝人的性格,难保不会就范。

况且,最重要的是,谁又知道苏瑾那丫头心中是如何想的呢?万一她真的喜欢那小子,欲拒还迎之下,那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

黄琬心中虽然如此想着,但口中却道:“瑾丫头不会……不会那么随便吧?”

“如果是在外面,我相信苏瑾这丫头肯定不会如此轻率,即便她喜欢王总,那也肯定会矜持一段时间;但现在是什么时候啊,婉婉?在这个全山谷的人,都要靠王总的施舍才能生存下去的当口,如果王总向哪个女人提出那种要求,谁能拒绝得了?谁又敢去拒绝?我看吧,咱们周围有那么一两个女人,不仅不会拒绝,她们还巴不得将自己送上去让王总睡她们呢!婉婉,难道你没发现,隔壁那两位,平时在王总面前谈话时的那个骚样?简直骚到骨子里去了,那媚态,那风骚的眼神,恨不得在王总面前连乳罩和内裤都不穿!”沈月趴在床边,连珠带炮的对着下铺的黄琬说了一通。

“呀!月月,什么‘骚’?什么‘连乳罩和内裤’都不穿?你怎么说得那么难听啊!秦霜霜和林绿她们,她们也不过是想在王总面前好好表现,博得王总的喜欢罢了,哪有,哪有你说的那么下作呀!”黄琬自己明白好友口中的“隔壁那两位”,到底指的是谁。她见沈月说得难听,满面通红的她急忙开口打断沈月的“疯言疯语”,害怕她说出什么更为不堪入耳的东西出来。

“哼!什么‘好好表现’,我看,那两骚狐狸是想在王总的床上或者头等舱里面好好表现一番才是真!婉婉啊婉婉,就是你的心好;但现在这个时候,却不是滥发好人心的时候,万一让那两骚狐狸把王总迷住了,你,我还有梅姐,哪还有咱们三姐妹的容身之地?!在以后如果真的出了个什么意外,到了关键的时候,咱们三人,恐怕连哭都哭不出来呢!”沈月一本正经的道。

“啊?月月,不会,不会那么严重吧?他,他能被谁迷住?”听沈月说得严重,黄琬心头一惊,犹疑不定的道。

“唉,我的婉婉妹妹,真不知道你一天究竟在想些什么!我的话你不信,梅姐的话你总该相信吧?不信你可以问问梅姐,事情有没有那么严重!”沈月叹了口气,一甩头,如瀑的长发就从床边垂了下去。

“婉婉,月月,你们两个,好好的聊天,怎么把我扯了进来?”这时,睡在黄琬对面的江梅插了一句。

“啊,梅姐,你,你还没睡着啊?”

“你说呢,月月?你的声音那么大,恐怕连走廊外的人都听得见,我又如何能睡得着?”说着,江梅翻了个身,将脸面向二女。

与黄琬和沈月一样,今晚的江梅,说不清为什么,也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二女的谈话,被她一字不漏的听了去,本想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听众,却不想两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自己身上,这才适时插了一句。

“梅姐,既然你已经听到了,那你快给婉婉说道说道,分析分析现在咱们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刚才嘴皮都说干了,这死女子却恁是不相信!”

“梅姐,情况真的有月月说的那么严重?”黄琬用嫩白的手肘支着头,注视着对面的江梅。

江梅没有直接回答黄琬的问题,而是问了两女一句:“婉婉,月月,你们,觉得王总是怎样的一个人?”

“啊,王总是怎样的一个人?”沈月没料到江梅会问这么一个问题,她想了想,道:“王总啊,年轻,冷静,有魄力,有能力,也有爱心……一时就想到了这些,没了。”

“婉婉认为呢?”

“呃,他……王,王总……我,我跟月月的看法差不多。”没想到江梅要自己评价那色狼,黄琬一时之间有些结结巴巴。

“还有呢?王总在对待女孩儿方面,你们觉得他如何?”江梅继续问道。

“对女孩儿很好!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儿。但不知基于什么原因,又跟大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沈月将略有些圆的下巴放在叠起的手掌上,略微一想,又道。

“婉婉,你觉得呢?”江梅又问黄琬。

“他,我觉得他应该没多少跟女孩儿接触的经验……而且……而且有点色!”想了半天,黄琬才吐出了两句。

“啊,婉婉,你说王总有些色?我怎么不觉得啊?”沈月摇着头,有些不同意的反驳道。

听了两女对王欢的评价,江梅心中了然,看来,沈月应该没有被王欢“考验”过;而黄琬,就有些说不清楚了,说不定与自己一样,曾受到过他某种程度的——“考验”。

沉默了一会儿,江梅才道:“现在的情况,相信你们也非常清楚。整个山谷,如果没有王总的存26837417207在,大家恐怕早就被那些变异人和野兽们咬死了;即便没咬死,手无寸铁,没有任何武器的我们也会被活活的饿死;即便饿不死,我们当中的弱者,特别是女人,尤其是你们这些长得漂亮的女孩儿,也会成为那些会狩猎,会找吃的男人们的附庸,被他们占有,成为他们发泄兽欲的对象。

“幸运的是,山谷中有了王总,所以大家都活了下来。上面那些可怕的经历,到现在也仅仅是假设而已。而我们几个,因为是王总助理的缘故,不管是吃的还是住的,都比一般人要好。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够一直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的恩赐。一月两月倒也罢了,三月四月呢?冬天的时候呢?现在已经是八月底九月初了,再有一两个月,山谷就将进入冬季。到时候,天寒地冻,如果无法捕鱼无法打猎,大家又怎么办?

“王总身手高强,能力出众,他自己肯定有办法过冬,但一般人呢?万一到时候食物严重短缺,到了那个时候,势必有一部分人要被牺牲掉和抛弃掉,我们之中,谁又能保证不会成为被抛弃者之一?

“如你们所言,王总很年轻,非常喜欢漂亮的女孩儿,这从他身边的助理和秘书无一不是美女可见一般。但通过日常的表现可以看出,王总以前,大概缺少与女孩儿打交道的经历,至少是与漂亮女孩儿打交道的经验,他并不太懂得如何与女生交流,所以据我猜测,他应该还没有交过女朋友。

“但他现在没女朋友,却不能代表他明天不会有女朋友;不懂与漂亮的女生交流,并不代表在这种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甚至生死的情况下,没有漂亮女生不会主动与他交流,曲意逢迎,甚至是投怀送抱。而对于一个没有交过女朋友的男孩儿来说,他的第一个女人,就像让女孩儿成为女人的那个男人,一定会成为他情感中最深的一道记忆!

“那些普通员工中的一些女工,为了吃得饱一点,迫不得已,已经开始在用自己的**跟某些会捕鱼的男人进行交易了。这些,相信你们也听说过。而月月刚才说的隔壁的那两位,为了获得王总的青睐,最近一段时间已经在开始积极的行动,这不能说她们贱,或者说她们骚。以这两人的相貌气质,如果在外面的世界,肯定不需要她们如此的曲意逢迎,强装笑脸讨好谁;但这里却不比外面,以那两人的精明,肯定想到了今后的危机,为了化解这种危机,她们放下身段,巴结讨好她们的衣食父母,这却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的事。

“婉婉,月月,我这么说,并不是要你们马上就跟王总怎么样,要与他发生什么关系;而是在站在一个过来人,大姐姐,比你们多吃了七八年的粮食的份上,为你们提个醒,让你们居安思危,明白今后可能会遭受到的艰难处境。毕竟,千大万大,生命最大!为了活命而不得不暂时进行一些妥协和交易,不羞!”

沈月和黄琬,两个二十来岁的空姐,在听了过来人江梅的话后,都陷入了一种让人心悸的沉思。在说了一大通话后,江梅也有意让二女好好想一想,权衡一番利弊。

于是,竹屋内陷入了一种难言,压抑的沉默,直到旁边一轻一重,脚踏竹楼楼梯的声音“呀呀呀”的想起,才将沉默的三人惊醒。

不好意思,今天公司事多,晚了。多更一千,补偿大家。

感谢投月票的几位兄弟和打赏的几位兄弟,名字就不细列了。



197,又多了一个女人!

由于刚刚经受了一场暴风雨的洗礼,苏瑾的下面有些红肿,走动的姿势就有些不自然。(更新快

八度吧

于是,走了一段路之后,王欢就将苏瑾背在背上,两人上下重叠,甜甜蜜蜜,心情愉快的朝着王欢所在的那栋竹楼行去。

到了竹楼的楼梯口,在苏瑾的要求下,王欢将她放了下来。然后两人手拉着手,轻手轻脚的踏上了王欢所在二。

到了自己的卧室,刚把门推开,还没来得及叫身后的女孩儿进来,就见一个人影如风一般朝自己扑来。

王欢心头一惊,下意识的抬脚,就想给对面的人影来一个飞腿,但下一刻,却硬生生的收了回来。借着外面淡淡的星光,有着不逊于猫头鹰夜视能力的王欢已经看清了朝自己的扑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一个小师妹——董晓乐!

“呜呜——,王动哥哥!”董晓乐一扑上来,就扑到了王欢的怀里,将头埋在王欢的怀中,双手抱着王欢的虎腰,“呜呜”的低声哭泣起来。

“啊,晓乐,出了什么事,你怎么了?”董晓乐突然的一抱,一哭,让王欢大吃一惊,以为女孩儿出了什么事。

但董晓乐却没回答王欢的问题,而只是一个劲的靠在王欢的怀中,“嘤嘤”的哭泣不止。

而且看起来似乎很伤心,片刻不到,就已经将王欢胸口的狼头T恤打湿了一大片。

“晓乐,别哭,告诉动哥,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不是被谁欺负了?”见怀中的女孩儿哭得伤心,王欢用手轻拍着董晓乐的后背。

但女孩儿还是却是摇着头,兀自哭泣不止。

此时,站在王欢身后的苏瑾却是有些尴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她原本在王欢强势霸道的“胁迫”之下,“不得不”同意晚上与他同床共枕,到了王欢的房间门口,正在紧张兴奋间,突然就见从王欢的房间跑出了个女孩儿,抱着王欢“呜呜”直哭,心中疑惑的同时,却也松了口气。

苏瑾犹豫了会儿,拉了拉王欢T恤的下摆,轻声道:“动哥,我,我这就下去了?”

见怀中的女孩儿还是没有应声,反而哭得更加厉害,更加伤心,从没有过这种经历的王欢就有些挠头。正有些不知所措,就听身后的苏瑾说要下去,王欢心中虽有些不舍,但想了一会儿,还是点头同意了。

他转过头,捏了捏苏瑾有些发凉的小手,轻声道:“恩,那你小心点!”

苏瑾下去之后,王欢便将女孩儿抱进了房中,关上门,摸黑走到床头旁边的桌子上,点燃一根用动物脂肪做的,已经燃烧了一半的蜡烛。

然后,王欢轻抚着怀中女孩儿光滑的头发,低声道:“好了,晓乐,现在只剩下咱们两个人了。快告诉动哥,到底怎么了?”

董晓乐见苏瑾下了楼,房间内只剩下了她和王欢两人,这才才从王欢的怀中抬起头,睁着泪眼婆娑的大眼睛,瘪着嘴,看着王欢的脸道:“动哥,我……我在你房间等了你很久——”说了半句,就又将头低了下去,然后用手绞着自己白衬衣的下摆。

“恩,我知道。那,你等动哥有什么事呢?”

如豆的灯光照亮着竹芯附近的空间。灯光橘黄,昏暗。董晓乐抬起小脸,脸上还挂着闪闪的泪珠,盯着着王欢的脸,半饷,才断断续续的开了口:

“今天,我……我见你跟苏瑾两个单独离开了大家,朝草原的深处走去,心头,心头不知为什么,就觉得非常难受,就好像失去了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东西似的。

“后来,我,我见你和苏瑾呆了很久都没回来,心理面,就更加的不安,也更加的痛苦。本想去找你,但是又不敢,怕你骂我。

“之后,篝火晚会结束了,和甜甜她们一起去房间睡觉,但不管怎么努力,却一直无法睡不着,即使闭上眼睛,脑海内都一直闪耀着你的样子,发了疯似的想象着你和苏瑾……你和苏瑾呆着一起会怎么样,会,会做些什么。我告诉自己不要想,也不应该,没有资格去想,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头脑。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然后就对甜甜说想在走廊上散一下步,出来之后,却萌生了一种想去你房间看一看的想法。这个想法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控制自己的双脚,鬼使神差,一步一步的挪到了你的房间,坐在了你的床上,期待着你回来时看到你的那一刻。

“动哥,你说,我,我是不是特别没用?我不想这样的,但是,但是心中就是难受,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啊!”说着,董晓乐就用手捂着小嘴,弯着腰,压抑着饮泣起来。

董晓乐突然大胆的“表白”,完全出乎了王欢的意料。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个魅力,能够让天之骄女一样的董晓乐喜欢上自己,甚至对自己表白,这些,对于普普通通的他来说,都是天方夜谭,不可想象的事!

他当然明白自己的优势或者能力,特别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谷,他王欢全完掌握着谷中一切人的生死,是唯一的至高存在。但这并不意味,就会有女人因此发自内心的喜欢他!

他可以让她们敬畏自己,害怕自己,强行与任何一个他喜欢的女人发生关系,这些,只要他想,都不是什么问题。但问题是,他可以控制她们的人,但却无法控制她们的心,相貌普通,不善言辞的他并不觉得自己可以让身边的几个漂亮的女人心悦诚服的爱上他。

但王欢却并不在乎!他也没那么贪婪,要了别人的人,又想得到她们的心。现实的社会早就明白无误的告诉了他:相爱的人,不一定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人,却不一定相爱!这世间,因物质和利益而结合的多,而爱情而结合的少!

不过现在,董晓乐的“表白”却显然颠覆了他对自己的期许。女孩儿言辞恳切,神情凄楚,显然不似作伪,明显已是爱得自己极深!

如果是一般人,在已经有了一个漂亮女孩儿并与之发生了关系之后,面对其他女孩儿的深情表白,即便对之有好感,大概都会推诿,委婉的拒绝一番,目的是自然先保住碗里的肉再说;但王欢虽然长得一般,但却不是一般人,面对一个真心爱着自己,并主动送上门来的女孩儿,他除了满心的欢喜,感动之外,几乎没有多少其他的心思!

况且,对于董晓乐和景甜二女,他早就有了沾染之心,但以前因为不知道两人的想法,加上身边有了其他的选择,对于二女,王欢便没有投入过多的“关心”。

却不想其中的董晓乐,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自己,而且看那架势,喜欢得还非常深!

感动不已的王欢于是走了上去,将女孩儿拉起,紧紧的抱在怀里,一边轻拍着女孩儿的后背,一边口中不停的安慰:“晓乐,这不怪你,都怪我,怪我没早些发现你喜欢我。其实……其实我也早就喜欢上了你了。在动车组上见到你的第一面,我,我的心里面就已经有你了。”

既然得了便宜,王欢就不打算再卖乖了。于是索性捡了些好听的话,对着女孩儿说了起来。况且,他说的也不是假话。凭着董晓乐和景甜二女的相貌和气质,走到哪里都会成为男人们注目的焦点。对于二女,初见之时,见惯了美女的他也不由得眼睛一亮,亮了之后,就是一暗,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心理不由发出一阵哀叹:

这种品质的美女,不是为我这种斗升小民准备的。

听了王欢的话,董晓乐明显的一愣,有些不敢相信,泛着泪花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王欢,颤声道:“动,动哥,你,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喜欢我?”

王欢抬起自己的玉手,将女孩儿脸上的泪痕揩掉,脸上带着笑意,轻轻的说了一句:“傻瓜,你这么漂亮,懂事,听话,我哪有不喜欢的?晓乐,我喜欢你!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听了王欢的再次确定,董晓乐终于明白王欢不是跟自己开玩笑,而是真的喜欢自己,于是破涕为笑,白而秀气的小脸洋溢着兴奋的神采,开心的点了点头,道:“动哥,我也喜欢你!”

说完,便又将头靠在王欢的胸前,双手紧紧的抱着王欢的腰,一脸幸福的样子,高兴之际,便不由得轻轻的道:“动哥,今天你和苏瑾姐——”

董晓乐的深情告白,投怀送抱,让王欢非常得意,开心极了,心头正爽,忍不住就想做点什么,发泄发泄,突然就听怀中的女孩儿低声道了一句:“动哥,今天你和苏瑾姐——”

王欢的身体一僵,身上的冲动顿时就来了个急刹车。

女孩儿似乎发现了王欢的不自然,抬头一看,就发现王欢脸上的笑意不见了,变得有些赧然,目光也有些躲闪,

“对不起,动哥,我,我不该问的……”女孩儿低声道着歉,心中却一痛,双手下意识的就抓紧了王欢的身体。

王欢心中叹息一声,知道这一问题终究不能回避,想了想,就决定如实的告诉董晓乐自己和苏瑾的关系,至于她怎么想,那就任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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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女人不能一次性的写得太多,太多其实也无所谓,但要一个一个,慢慢的来,推倒一个,再引出下一个,现在**个女人都堆在了一起,要想出彩,实在是太难了。

但已经这样了,但愿下本书不要犯这种错误!下章结束掉感情戏,收收尾,早点出谷算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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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出谷前夕,安排!

199,出谷前夕,安排!

吃早饭的时候,王欢还以为会出现什么争风吃醋,让人尴尬的局面,然而另他异常惊讶的是,董晓乐和苏瑾二女,像没发生什么人事一样,见了面之后,彬彬有礼,姐姐长,妹妹短的,亲热之极。

“女人,还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王欢甩了甩头,接过何小海递过来的一条烤鱼,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早饭过后,王欢将他的几个心腹叫到办公室,待几人坐定,王欢对他们说道:“这次把大家召集过来,主要是想告诉你们,我打算近期出一次谷。”

“老大,出谷?出什么谷?”何小海不解的问。

“还有什么谷?就是我们所在的山谷。我准备过两天出去一次。”王欢淡淡的道,丝毫也料不到,他的这番话,在面前几个人的心中,掀起了多么大的惊涛巨*。

“啊,老大,你,你找到如何出谷的方法了?”何小海神色激动,语气哆嗦,双眼冒光,又惊奇,

又怀疑,又兴奋的叫道。

“啊,王动,你能够出谷了,那我们不是有救了?”整个山谷中,唯一一个可以对王欢直呼其名的,不用说,自然就是死了丈夫的郑燕了。

自从秦晖死后,她的情绪一直就很低落,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现在乍然听到王欢要出谷了,立刻兴致高涨,对着王欢高声问道。

“太好了,太好了,咱们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剩下的几女也是满面红光,兴奋不已,差点就要击掌相庆。

只有杨永明眉头紧锁,神色严肃,疑惑的道:“动子,这个山谷我已经仔细看过了,三面是山,一面是水,四周俱是陡峭的悬崖峭壁,单凭人力,绝无出谷的可能。”

杨永明的一番话,如同一盆冷水,骤然泼在了兀自兴奋不已的众人头上,让他们发热的头脑一凉,这个时候,才恍然所悟:

是啊,这个山谷的地形,每个人都了然于心,这就是一个向下凹了不知道有几百米的长方形囚笼,除非用直升机进行垂直运输,或者有人在悬崖边垂下绳子,将谷内的人缚住,朝上拉,否则还真的没有其他出谷的办法。

“我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能够出谷。前几天,我在附近转了转,发现离七绝潭不远有一处悬崖,不是那么陡,峭壁上有些可供攀爬站立的突起和缝隙,当时我试了下,用攀岩的方法,向上爬了五十几米,遇到了一个难度比较大的地方,就下来了。虽然不知道上面的境况怎样,但我觉得,只要过了五十米处的那个难关,就这么一直朝上爬,兴许会爬到山谷的顶端。”王欢平静的向众人道出了自己出谷的办法,话里真真假假,留有余地。

“不行你这样太危险了。万一有个意外,掉了下来,必死无疑”听了王欢所谓的出谷办法,杨永明脸色一寒,板着脸,立刻大声的拒绝。

这是杨永明第一次声色俱厉在王欢目前说话。

“就是,王动你那样太冒险了,咱们还是留下来,等那些救援队吧。”郑燕一脸忧色的紧接着道。

听了两人的劝阻,剩下的几人也开始先后向王欢劝解起来,说那太过危险,叫他不要冒险尝试云云。

只是轮到何小海,秦霜霜和林绿三人的时候,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话,听在王欢耳里,却多少有些勉强和那么半点的不甘心。

王欢心头一哂,将底下众人的言行举止看在眼里,心里有了个计较,略一沉思,眼光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然后缓缓开口:

“谢谢大家的关心。我知道,你们也是为了我好,我也怕死,如果有其他的选择,我也不想冒这个险。

“但现实的情况,却到了我不得不出谷的地步了。

“首先是食物的问题。现在是秋天,万物成熟的季节,我们还可以打渔捕猎,采摘野果,挖掘野菜勉强度日;但到了冬天,万木凋零,野兽和鱼们都开始过冬,没了踪迹的时候,咱们又怎么办?又到哪里去找食物?

“还有盐。谷中的大多数人,已经一个多月没吃盐了,而盐却是维持人体新陈代谢必不可少的营养成分之一。不少人的脸上已经出现菜色,如果继续没有盐分的补充,我看他们将坚持不了多久。

“其次,就是谷内现在奇缺药品。万幸,现在还没有谁生什么大病,但谁又内能保证以后不会有人得病呢?万一谁得了病,到时候没有药品治疗,难道我们忍心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死?

“除了食物和药品,还有的就是衣物,再有一两个月,冬天就来了。如果救援队不来,到时候大家如何过冬?难道咱们每个人都要穿那臭烘烘的,没有硝制过的狼皮羊皮?

“最后,就是各种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这些,想必大家对于缺乏各种工具而带来的不便已经深有体会。

“所以,基于以上理由,无论如何,我都必须要去冒一下这个险。如果不成,那自然就只有跟大家一起在谷内听天由命,听从老天爷的安排;如果万一侥幸成了,那么,我也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找人来救大家,即便没有人愿意来救,我也会采购各种急需的物品,想办法送到山谷中来。”

听了王欢条分缕析的理智分析,他的几个心腹们,都沉默了。

是啊,山谷中的众人,现在虽然是有吃有喝,有房有屋,但却相当的脆弱,潜伏着绝大的危机。人类生存所必须的食物,盐,衣物,各种生活生产的工具,都相当的奇缺无比。说到底,人这种群居性动物,离开了他们制造的工具,一般人的生存能力,比那些成为他们盘中餐的各种飞禽走兽还不如。

见身边的众人都沉默不语,陷入了对自己刚才所说的情况的沉思当中。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一旦有了一线的生存之机,哪还不会紧紧抓住他们中的每个人,在对前途和未来感到迷茫担忧的同时,对于王欢这种“大公无私”,为了众人的利益,不惜“以身犯险”的“大无畏精神”,俱是震动不已,感动无边

王欢说好说歹,分析利弊,终于统一了心腹们的思想,让他们感恩戴德的同意了自己的“惊天大冒险”。

剩下的事情,就是在走之前,将谷内的各种事项安排好,以便自己没有后顾之忧。

“大洋,围墙还有多长时间才能建好?”

“老大,大概还要一周的时间”

“不行时间紧急,最多给你四天时间你督促大家,哪怕是连夜加班,也要加把劲,早点把围墙建立起来,这直接关系到基地的生死安危,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王欢大手一摆,神色严肃的道。

何小海一咬牙,狠下心,道:“行,老大,四天就四天”看样子,不得不加班加点了。

“除了时间要快之外,一定要注重质量,要防得住一般的野兽。如果到时候我检查的时候发现了质量问题,我拿你是问”王欢盯着何小海的脸,喝道。对于国人搞的任何建设,王欢已经有了一层心里阴影,为了不出纰漏,不得不用言语敲打一番。

被王欢如针一样的目光一刺,何小海浑身一颤,条件反射似的敬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燕姐,上次我在林中猎杀的动物,如果全部做成熏肉,储存起来,够基地的员工们吃多久?”王欢将目光移到郑燕的身上,语气轻柔的问道。

郑燕眉头一拧,心头快速的计算了一番,然后张开红润的嘴唇,道:“每人每天按一斤肉食来算,大概可以维持五十天左右。”

上次王欢从森林回来,所猎的熊,蛇,狼,狗等野物,粗略一算,至少超过三千斤肉,让公司的五十几个员工吃一两个月,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这次自己出去,需要采购的物资众多,外面的情况也不知是怎样的一番状况,顺利的话倒也罢了,万一不顺利,就不是一两个月可以回来得了的。所以,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再进一次森林,多准备些野物微妙。

王欢沉吟了一阵,然后道:“五十几天,时间还是有些不够。这次出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为了给大家留有足够的食物,我准备再次进入森林,为大家多猎些野物。

“同时,燕姐,你顺便组织一下那些会捕鱼的工人,让他们在附近的小溪多捕鱼,把这些鱼做成鱼干,存储起来。

“梅姐,你也叫上一些女人,组织她们在附近的草原上多挖野菜,做成菜干。不然,冬天一到,万木凋零,到时候大家想吃点野菜也吃不成了。”

“而杨叔,梅姐她们去采摘野菜的时候,你就充当一下她们的保镖。现在的动物都发生了变异,如果遇到了变异兽,后果不堪设想。

“……”

王欢将关系到基地存亡的各种大事一一向身边的几个心腹交代清楚。众人也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散会之后,便开始立即按照王欢的安排,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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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友建议我也搞个悬赏什么的,比如多少票就加更。

席子从谏如流,特作出以下声明:

10张月票加更一章,可以累积,如果大家一下子给席子投个一百张,哈哈,席子就吐血11更——岁然那多半是一个梦而已)

200,竹堡建成,出谷! 席塌

200,竹堡建成,出谷!

四日后,长六十米,宽四十米,高三米,呈规则长方形的小小堡寨,谷内的生还者们昼夜不息,加班加点,万众一心之下,终于建成。。

堡寨围墙的主体由竹子和树木混合而成,因为一面临水,所以只建了三道墙体,一前一后,共开了两扇门。

搁浅的波音737干线客机,王欢的两栋竹楼都被三面围墙围了起来。谷中央的那条小溪,汇入七绝潭的后一段,也竹墙之内,这样一来,生还者们不需要出堡,就能解决水源问题。

堡寨内空旷的地方,堆有大量的干木材,干树枝,这些是作为生还者们生火造饭的柴火,提前准备的。

而这四天之中,又入了一次森林的王欢,将整个七绝谷,从头到尾,又仔仔细细的用武力梳理了一遍,强大的,对他的竹堡有威胁的大型野兽,一一被他那例无虚,弹指而出的暗器击毙。这样一来,除了又给堡内的生还者们提供了足够他们吃上一个月的肉食外,他自己也从野兽们的脑中,挖出了十几颗亮晶晶的脑核,其中三极晶石能源1颗,二级晶石能源12颗。

由于上次已经保留了2颗三极晶石能源和5颗二级晶石能源,这次所得的脑核,王欢就不打算增加脑核的存量,而是将所有的脑核全部让右手中指上的空间“朱雀戒”吸收,于是就见资料框上显示的能量点,噌噌噌的,从原来接近四十万巴仙,一举超过五十万巴仙。

“还有三十万,就可以升级了。”王欢心头振奋,狠狠的握了一下拳头。

除了肉食,那种让谷内的众人垂涎欲滴,回味无穷的“面包果”,王欢也射下了一大堆,让郑燕分给众人。标准是:普通员工,一人五个;高级员工一人十个,杨永明,苏瑾和董晓乐三人一人十五个。

解决了堡内员工的住宿,安全,和至少供他们吃三个月以上的食物外,王欢能够为他们做的,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出发前夕,他将几个心腹叫到了办公室,给他们做后的吩咐和叮嘱。

“燕姐,食物的问题,由你和梅姐你们两个来负责。我走之后,堡内的所有食物按人头实行配给制。具体标准是成人每人每天一斤肉或一斤半鱼,二两干菜;小孩减半。你们几个普通人的基础上提高五层。”

王欢将食物的分配权交给郑燕和江梅。两人不管是年龄还是威信都比其他几女要大一些,正是分配食物的不二人选。

“嗯动子王总,你放心我们会做好的”两人郑重的点了点头。

“杨叔,我走后,堡内的安全就叫给你了。如果有人生事捣乱,违反堡规,破坏堡内的和谐稳定,你可以先斩后揍,直接枪毙,不必留情”

上次杨永明去山谷深处探险的时候,王欢给了他一把92半自动手枪。杨永明回来后就想上交,但王欢已经有了两把,并不需要,主要的是枪放他这个便宜叔叔这里,他非常放心,所以,就让杨永明把枪留着,预防万一。

平时的杨永明,话语不多,看起来非常的“忠厚老实”,加上手中有枪,王欢让他来充当堡内的“治安官”,大家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杨永明没有多说,只是看着王欢点了点头,信任一切不言中。

“而大洋,”王欢扭头一转,将目光看向蠢蠢欲动,一直期待着王欢给他分配“权力”的何小海,神色严肃的道,“军训这一重任,我就交给你了”

“什么,‘军训’?”何小海一愣,有些不明所以。

周围的其他几个高层,也是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对我离开之后,你组织堡内除了杨叔之外的所有人,进行基本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大规模的变异兽攻击堡垒,你需要组织堡内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抵抗。你当过兵,军训对你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

听王欢这么一说,身边的几个人,才恍然大悟。

是啊,谷内的生还者,除了何小海外,全都是一些老百姓,如果不对他们进行一些基本的模拟军事训练,危机来临之际,莫说是令行禁止,让他们冲锋陷阵,恐怕大的可能就是如无头苍蝇一样,哭天抢地,到处乱跑,那样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大洋,要让一些从未接触过军事训练的普通人,特别是里面还有不少的老弱妇孺,要让他们危难之际,齐心协力的进行抵抗,的确是一件不容易是事。但任何事情,预则立,不预则废万事都要朝坏的角度去考虑。所以,让堡内众人进行军训,不容商谈,刻不容缓。这件事非常重要,关系到基地的生死存亡我希望,你能够将这一担子承担起来。”说到这里,王欢的语气已是不容置疑,脸上也呈现出一种异常凝重的表情。

何小海一个激灵,感受到了王欢的对此事的重视,立马条件反射似的,像是回到了当初的军营,唰的一声,敬了个军礼,口中吼道:“请老大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对于国内军中动不动就是什么“保证完成任务”之类的屁话,王欢心中是极其反感既然是任务,就有一定失败的可能性,而对于某些特殊危险的活计,成功的希望是渺茫,怎么能“保证完成任务”?拿什么来保证?完不成呢,是不是要提头来见?

虽然心头对这类毫无用处,放屁一样的话不屑一顾,此时此刻,王欢也不会去打消何小海的热情,而是站起来,走到他的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深沉的道:“拜托了,大洋”

与众人一一交涉完毕后,王欢把他的两个女人苏瑾和董晓乐留了下来,剩下的人,就叫他们出去了。

见走后面的江梅顺手将办公室的门带上了,王欢就站了起来,走到两个眼睛红红,充满了柔情别意的女孩儿面前,猿臂一舒,就将两女揽入了怀中。

轻抚着两个女孩儿柔滑如丝的长发,闻着头发间洋溢出的好闻的洗发香波的味道,感受着怀中两个女体的柔软和弹性,此刻的王欢,心中涌起了一股难得的温柔,他将耳朵凑两女的耳边,柔声道:“小瑾,晓乐,我走之后,你们要多多保重,好好的照顾好自己。一有事情,就找杨叔帮你们解决,这点我已经关照过他。明白么?”

董晓乐紧贴王欢的左胸,双手一手抓住王欢的虎腰,一手吊王欢的脖子上,仰起头小天鹅一样的雪白颈子,大而明净的双眸泛出泪光,极为不舍的道:“动哥,你不要去冒险好么?我们就呆谷中,生活一辈子好么?”

王欢腾出一只手,捏了捏董晓乐挺直的小鼻头,轻声道:“当初不是说得好好的么?又孩子气了不是?我孤儿一个,一辈子呆谷中,倒也无所谓,你呢?你小瑾姐姐和甜甜,燕姐他们呢?你们都是有父有母的人,难道就一辈子呆这里,与他们永世不相见?”

听了王欢的话,董晓乐鼻头一酸,忍不住就哭了起来:“呜呜——妈妈,我想妈妈了,动哥呜呜——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的妈妈爸爸啊呜呜——”

王欢用手拍着女孩儿的香肩,亲吻了一下女孩儿的额头,轻声安慰:“晓乐,不哭,我这就出去,按照你给我的地址去找叔叔阿姨他们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说着,又紧了紧抱着苏瑾的右手,见右边的女孩儿也是深情款款,泫然欲泣的望着自己,心尖一颤,低下头,吻了吻女孩儿娇美的红唇,柔声道:“小瑾,你也一样,我走之后,要照顾好自己,照顾好晓乐妹妹。这次出去,办好事后,我便立刻赶回。”

“动哥,你一定要小心如果爬不上去,那就下来,千万不要勉强,知道么?”苏瑾泪眼朦胧的看着王欢,颤抖着声音道。

“恩,你们放心,我心头有数,如果真有危险,我不会逞强的。”王欢点了点头,张嘴亲吻着女孩儿眼角的泪花。

三人紧紧的拥抱一起,温情脉脉的低声交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诉说着彼此的不舍,牵挂和千叮万嘱。此刻的王欢,忽然觉得,这个人世间,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留恋。他暗暗发誓,为了保住这份美好和留恋,他将不惜一切代价,戮力而行,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抱拥一起的三人,述说着离愁别绪的三人,一直站那里,直到王欢无意间透过竹屋的窗户,看到宽阔的广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聚集满了堡内的民众,他们安安静静的站那里,注视着自己的这间办公室,等待着自己出门的那一刻。

王欢明白,出谷的时刻,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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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三卷《双庆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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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王欢大战棺材兽!

201,王欢大战棺材兽!

王欢步履轻盈,两手空空的行走在神农架深处的原始森林当中。

攀爬悬崖峭壁时背在背上做样子的行李背包也在到达悬崖顶端后被他顺手扔进了空间戒指。

为了节约时间,王欢没有走当初在山中逃亡时走过的老路,而是通过空间内魔镜的定位功能,选择了一条他此时所在位置和巫山县两点之间的直线路径,沿着这个在空间中标定的方位,逢山过山。对于普通人来说难入登天的高山险峰,对于一个能够攀爬接近九十度,寸草不生的悬崖峭壁的他来说,已经是小儿科了。

只有遇到了那种湍急无比的大江大河,他才会绕行一段距离,在水面平静的江段脱衣渡河,过河后继续爬山涉水,朝前挺进。

毕竟现在的王欢,《疾走功》只练到了第二层“身轻如燕”的初级阶段,只是感觉到身体轻盈,离那种传说中的“踏浪而行,水上飞”的功夫还差距甚远。

就这样,王欢一路爬山过河,翻山越岭,以让任何人看了,都会瞠目结舌的速度,朝前直奔。

所谓的“望山跑死马”,在他这里,得到了终结

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保山护林,山中的飞禽走兽众多,才狼虎豹环视。王欢行进的途中,自然遇到了不少变异兽。为了赶时间,他没有节外生枝,只有那些缺少眼色,主动进攻,将他看成了一盘菜的家伙,他才随手赏给他们一颗高速飞行的石弹;尸体,则被他顺势收入空间,储存了起来。

一路无惊无险,王欢一直保持着快速的移动,直到他遇到了一个体型庞大,前所未见的野兽,突然从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钻出,横亘在他前行的路上,王欢才不由得放慢了快速行进的脚步。

这是一头壮若狮虎,体型呈长方形,头大,颈短,全身长满浓密的麻灰色毛的野兽,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方被四个粗壮的柱子支在半空的棺材。

“这是什么动物?怎么看起来这么奇怪,像棺材一样?难道是传说中的棺材兽?”对于从未见过的怪兽,王欢心生警惕,目不转睛的盯着二三十米外,那头亦步亦趋,慢慢朝自己走来的野兽。

野兽面无表情,神态自若,硕大脑袋的前端,生有一对铜铃大小,呈绿色的兽眼。兽眼半睁半闭,微微眯着,整个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云淡风轻,悠然恣意。

但这种“云淡风轻,悠然恣意”的样子,看在王欢的眼中,却让他心头突跳,警惕万分

以前遇到的野兽,不管大小,不论强弱,一旦发现了他这个“非族类”的靠近,只会发生两种情况:

不是转身逃跑;就是龇牙咧嘴,暴起攻击,向他扑跃而来

但眼前的这个“棺材兽”,既不逃跑,也没有任何激动、愤怒的表情,只是摇晃着它那棺材样的身躯,款款的向他走来。那种云淡风轻,毫不在乎的眼神,在王欢看来,却成了一种老鹰看小鸡,狐狸瞧兔子似的轻蔑和不屑

“恃才傲物,恃才傲物眼前的这个棺材兽,如果没有傲视群兽的本领,凭什么这样无视老子?”感受到了一定压力的王欢,下意识的,左右手心的两颗石子,已被他夹在指间,做好随时爆发的准备

王欢和棺材兽所处的地形,是一片平坦的,带有一定坡度的草地。草地的中央,是一片大大小小,高高矮矮,风化严重的石林。棺材兽无声无息的躺在一块方形的岩石后休息,由于视线的关系,急于赶路的王欢并未提前察觉,直到休息的棺材兽大概听到了他的脚步身,唆地一下,从石后钻出,挡在了王欢前行的道路。

这下,虽然王欢不想节外生枝,更不想惹这头怪模怪样的棺材兽,但人家现在却“款款”的朝自己走来,想来惹自己,让他企图绕行的希望落空。

“也好,既然你想送老子一口棺材,老子就将就这口棺材,把你龟儿子埋了”王欢在内心低声啐骂一句,在棺材兽离自己还有25米的时候,双手一弹,突然发难

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眼王欢打的是棺材兽的双眼。25米的距离,以接近音速的石子,不到0.1秒,理论上就能击爆那头悠悠缓缓的棺材兽的一对牛眼。

而以王欢的准头,莫说是25米,百米之内,在偷袭的情况下,他都能准确击中处于静止状态或者慢速运动状态的一头猪或者一头狼的眼睛。

在王欢的想象中,这么近的距离,那头不把他放在眼中的棺材兽又在装B,射爆棺材兽的双眼绝对是万无一失,手到擒来的事。

然而事实却出乎王欢的意料那头看起来懒懒散散的棺材兽,在石子飞向他的瞬间,仿佛有感应似的,双眼一闭,下意识的将头一偏,让两颗原本应击在双眼上的石弹,打在了棺材兽那阔大,方形的前额上。

“砰”的一声巨响,如同击在了一块钢板上,两颗石弹化成漫天碎石。

王欢定睛一看,两颗石弹,超过2000焦耳的动能,击在棺材兽的前额,却只是让棺材兽身体一顿,前额的头皮被击破,流出了一些淡紫色的血而已

而挨了两弹,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在头顶上猛锤了两下的棺材兽,则被彻底激怒大吼一声,四蹄猛地一蹬脚下的草皮,眼睛由绿转红,怒吼着朝王欢冲来。

“好家伙,原来有一身铜皮铁骨,果然有不将老子放在眼里的本钱”

王欢见自己的两颗连铁树都要打出两个洞的石弹,却只是砸破了棺材兽的头皮,继而就见被激怒了的野兽,瞬间变成了一列失控的小火车,草皮翻飞,咆哮着朝自己冲来,大吃一惊,急忙又从衣兜内掏出两颗石弹,“扑扑”两声朝棺材兽扔去,来不及检验战果,便侧身一闪,迅速的远离奔驰而来的“棺材”

棺材兽的速度很快,从启动到接近王欢,只用了不到两秒的时间,以至于王欢也仅仅来得及与其擦身而过

“好险再晚0.1秒,就要被撞飞了”王欢心下骇然,趁棺材兽体积大,重量大,惯性强,难以制动转身的时机,双股各处大筋猛烈一弹,发动“疾走功”蹬起两团草皮,飞快的向侧方奔去。

已经到达《疾走功》第二层初期的王欢,直线冲刺速度超过25/秒,时速90公里每小时,两秒后,当他感到自己跑了四五十米,才回首一望,发现棺材兽果然形体庞大,难以转身,这个时候,才又调整好火车头方向,怒不可遏的朝他冲来

棺材兽的速度很快,王欢根据自己的速度,粗略一算,发现这棺材的直线奔跑速度竟然跟奔马差不多,接近20米/秒,尽管在速度上比自己有所不足,但这也够他吃惊的了。要知道,陆地上的动物,奔跑起来的速度超过马的,屈指可数。而这家伙,不仅跑得快,而且皮糙肉厚,刀枪不入,且力大无穷——能够将四五百斤的一口“棺材”加速到20米/秒,没有强大的筋肉爆发力,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一味逃跑可不是王欢的风格王欢一边高速奔驰,一边在跑动过程中,“倏倏倏”的不断使用飞刀技,向棺材兽弹射石弹。在双方都在高速运动的状况下,即便是王欢这个“神射手”,最多也只能保证击中棺材兽,而不能像以前一样,指哪儿打哪儿。

棺材兽落在王欢身后,身上不断的受到王欢所发飞石的频频袭击,高速运动的石子,虽然不能奈何透棺材兽那身硬比精钢的骨骼,但打在它的其他部位,炸裂翻飞的碎石却将被击中的地方打得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对此,落在王欢后面的棺材兽愤是恨不已,咆哮连连,恨不得将前面那个直立行走的两足动物五马分尸,碎尸万段

而棺材兽那变态的抗打击能力,也让在前面“领跑”的王欢咂舌不已就在车短短的一分钟内,他朝身后的棺材兽发射了不下二十颗石弹,如果是换成是一个人或者其他动物,哪怕是狮子老虎这些林中之王,也早就被那堪比小型开花弹一般的石弹打成了一堆碎肉,哪里能如身后的棺材兽那般,生龙活虎,精骨无伤?

“不行,石头的破甲能力太差看来得换穿透能力强劲的飞刀了”跑动间,王欢右手朝腰间的黄牛皮带一抹,唰地一下,一把手指粗细,银光闪闪的飞刀出现在王欢白玉般的掌心。

王欢深深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鼻翼鼓动,嘴巴大张,如拉风箱,吸入更多氧气,让其直达四肢百骸。

突然,王欢身体一滞,突然转身,然后手臂一轮,整个右臂的所有的肌肉群瞬间高速震荡,右手五指以肉眼难及的速度猛然一弹,就见一刀寒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紧追不着的棺材兽的头部电掣般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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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无痕631333的打赏

202,四级晶石能源!

202,四级晶石能源!

刚才王欢发射的这记飞刀,跟他平时发射的飞刀或石子不太一样。(手机站

平时练习时发射的石子,初速在300-500米/秒之间,相当于一般的手枪子弹的出膛速度;飞刀因为形状和风阻的关系,速度要高不少,初速一般在600-800米/秒,速度跟普通步枪子弹出膛速度差不多。

但王欢刚才发射的那记飞刀,初速却达到了恐怖的1500米/秒,速度堪比狙击弹或者坦克炮炮弹的出膛速度,如一线流行,侵彻力极强

但这种堪比狙击弹的飞刀,却类似于游戏中的大绝招,需要更长的准备时间,更复杂的运刀手技,消耗他更多的“精气神”,除非遇到紧急情况,生死关头,一般情况下甚少运用,只有在练习的时候才偶尔发几招,练习练习准头。

现在见这皮糙肉厚的棺材兽用石弹已不能将其击杀,王欢只有祭出自己的一记绝杀,于是就见从其掌心脱手而出的一记寒虹,犹如天外飞仙,瞬间命中了棺材兽的头部,刺穿其坚若金刚的头骨,没入进去。

“轰”的一声,棺材兽犹如一脱轨的小火车,一下子就栽倒在地,但由于其依然保持着高速运动的状态,在惯性的作用下,栽倒后依然在草皮上滑行了二三十米,才最终停了下来。

“呼——”王欢呼出一口长气,缓缓的停止了飞奔,用手抹了抹额头密密的细汗。

刚才那一记天外飞仙般的绝杀,所消耗的体力,抵得上他连续发射十记普通飞刀。

虽然看见那头棺材兽像轰然倒毙,但王欢却没有直接走到它跟前,而是站在远处,摸出两颗圆石,“嗤嗤”两声,射向棺材兽的双目。

“砰砰”几十米外先后传来两声大气球一样的炸响,王欢定睛一看,棺材兽头部生着眼睛的地方,已然被破碎的石块炸出了两个碗口大小的血洞,这才放心下来,于是安步当车,一身轻松的走向已经毙命的棺材兽。

走近之后,才发现这头倒毙了的棺材兽体型极其庞大,比以前他在谷中杀掉的黑熊还要大上一号,王欢估计至少不下千斤

王欢蹲下身子,将目光扫向棺材兽的前额,一看,却见刚才那记威力无比的飞刀,并未完全没入棺材兽的脑部,而是只有三分之二的刀身没了进去,三分之一的刀柄却留在外面。

王欢捏住刀柄,用力拔出,只见整把飞刀已经变了形,不能使用。

“嗬,好家伙什么头骨,竟然这么硬?”王欢喃喃自语,顺手将废掉了的飞刀弹往一边。

又拔出随身携带的精钢匕首,一刀插向棺材兽的头骨,却听“碰”的一声,感觉上像是遇到了一堵钢板,根本难以寸进

王欢知道,要像以前那样夺取棺材兽的脑核,看来是不可能了。于是放弃了破开其头盖骨的办法,转而打算把棺材兽的整个头颅取下来,然后从其脑下连接脊椎的地方,给棺材兽来个海底捞月。

想法不错,但一实施起来,王欢却发现这却是一个极其浩大的工程。因为要想割头,就必须要把棺材兽的整个颈子切下来,而棺材兽的颈子,却有水桶般粗细。

粗倒还是小事,围绕颈子的那圈皮,却如同凯夫拉面料一般,极其坚韧,以至于王欢每一刀下去,都得用上十足的力气,才能破开棺材兽的表皮。王欢觉得,这家伙的皮肤,都快赶上几个月前他在山中遇到的那个“刀枪不入”的外星人的皮肤了。

最后,当王欢将棺材兽磨盘大小的方形头颅用匕首一刀一刀切割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王欢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累得不行。

“嘘——***,够硬,狗韧看来,以后得随便带几把钢锯,不然,再遇到这种皮糙肉厚的家伙,那还不把人累死”

歇了两三口气,王欢的心思,便逐渐转移到棺材兽那颗硕大无朋的怪异头颅上。

“嘿嘿,这么厉害的家伙,脑核应该不小吧?”王欢舔了舔略显干涩的嘴唇,双目放光,将插在草地上的匕首,从棺材兽头颅下豁开的血洞,伸了进去。

“哗啦——”一阵搅和之后,一颗长满触须,核心呈淡紫色,有乒乓球大小的脑核随着一团白花花豆腐样的脑浆滑了出来。

王欢不顾上面涂满的脑浆,一把抓起,吃惊的看着这颗乒乓球大小的脑核。

“竟然有这么大,比三极脑核还大了五六倍,莫不是四级脑核吧?”

为了验证心中的揣测,王欢一扭右手中指的戒指,进入空间。

刚一进入,透明的资料框就朝他飞来,中间几个字红光大闪:

搜索到四级晶石能源,是否立刻补充?

“果然是四级就是不知道能够兑换多少能量点。”王欢心中一定,急忙点“否”,然后又点开资料框中央的“空间”按钮,界面刚一弹开,就发现以前一直毫无什么变化的“空间所有者”的数据发生了一些变化: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47

速度:38

精神力:26

“什么,力量,速度,和精神力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1点?”王欢心头一惊,随即大喜,心想,多半是前面一段时间的练功,在刚才在跟棺材兽的生死搏杀中,突然得到升华,以至于让整个身体的素质都有了提高。

虽然只有1个基点的增长,增幅最高的精神力还不到原来的4%,但如果换在普通人的身上的话,却足足增长了10%对此,王欢是极其的满意。

王欢按捺住因“功力”的增加所带来的喜悦,点开“储物清单”,然后,就发现那颗乒乓球大小的淡紫色晶石旁,写着:

名称:四级晶石能源。

数量:1

能量:250000巴仙

“什么,才二十五万?怎么不是五十万?”按照以前的经验,晶石能源每升高一级,其蕴含的能量便有十倍的增长,按照这个逻辑,王欢自然的想到既然三极晶石能源能够兑换五万能量点,那么四级自然该有五十万了。现在降了一半,只有二十五万,这自然有些影响情绪。

王欢撇了撇嘴,叹了口气:“唉,算了,二十五万也不错了。本来还打算有五十万的话,马上就让朱雀鸟升级,但不知道升级后的朱雀鸟需要消耗多少能源才能维持它的正常运转,如果将手中的脑核全部用来升级,万一升级后的空间耗能过多,手中没有备用能源以至于空间崩溃,那种笑话,就闹大了。”

王欢现在有四级脑核1颗,三极脑核2颗,二级脑核5颗,全部换成能量点的话,一共有三十七万五千点。目前空间已经储能五十多万,只需要再有三十万就可以升级了。

压下让空间升级的冲动,王欢从朱雀兽中退了出来,然后走到棺材兽的尸体旁,一按,将其装入了空间。

“这么坚韧的皮,如果做成皮甲,肯定不逊于凯夫拉防弹衣还有这家伙的头骨,比一般的钢铁还硬,如果能够做个护心镜什么的,倒是不惧一般的枪弹了。”王欢一边思忖着如何利用棺材兽的尸体,一边蹲在地上,用野草擦拭着左手上沾染的脑浆。

处理完了半途遇到的棺材兽,王欢开始启程,继续赶路。

有了棺材兽的教训,王欢放慢了赶路的速度,他眼观四路,耳听八方,避免跟山中的某些不好惹的家伙碰面。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到了傍晚的时候,王欢进入空间,打开三维全息立体地图,发现自己距离双庆市巫山县的直线距离已经只剩下了里,翻过前面的两座大山,就可以遥望巫山县城了。

“既然天色已晚,那就在山中歇息一晚吧,明天再启程不迟”

为了安全起见,王欢本来打算在空间内休息的,哪怕为此浪费一些能量点,也不足惜。但那头一千多斤的棺材兽被他扔进了空间后,只有四个平方的小小空间就无法摆下他的帐篷了。

而把棺材兽暂时移除空间,腾点地方出来,他又怕晚上引来野兽,糟蹋了棺材兽的那身皮囊。

于是,想来想去之后,王欢只有重新拿出他的帐篷,在山脚下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打开,铺好睡袋。

王欢吃了些苏瑾给他准备的带在路上吃的熏羊肉,喝了些水。吃饱之后,一番洗漱,就盘坐在帐篷中,用“筋体微弹术”震荡了一番全身上下600多块肌肉。

早上的“攀岩”出谷,连续十几个小时的翻山越岭,以及前不久跟四级变异兽的一番大战,让体力强悍的他也不禁觉有有些疲劳。

之后,王欢手握飞刀,钻入睡袋,开始进入香甜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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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晚空星光”兄弟的打赏

这两天事情有点多,没更对不住大家

最近一段时间有点身心俱疲的感觉,码字提不起精神,效率相当之低下,憋三千字,席子至少要花两个时辰,四个小时,但却成绩也非常之惨淡,单章二十四小时订阅少的时候两百多,多的时候四百多,平均下来三百多,就是说码一章席子能够得9块钱。

呵呵,真实的情况就是这样。给大家通报一下。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看盗版的兄弟能够到来支持一下席子,能够订阅鼓励一下就尽量订阅正版吧。实在无能无力那也算了。

203,入城,母女!

203,入城,母女!

无梦,一夜平安。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蒙蒙亮,王欢就起来了。洗漱,打拳,晨练一番,然后吃干粮。之后,将地上的帐篷扔进戒指空间,王欢开始拔营启程。

翻过两座山头,越过一道小溪,爬上一道缓坡之后,王欢就来到了巫山县神农架风景区的盘山公路——这条位于半山腰的,当初他开宝马车跑过的七弯八拐的公路。

“呼——”王欢嘘了口气,连续快速的跋山涉水让他的体表出了一层薄汗。

到了这里,他便不准备继续爬山,而是打算沿着这条路,看能不能在沿途搭个顺风车,坐车行到巫山县,然后通过巫山,再次进入双庆。

在双庆生活了四年的他,对双庆非常熟悉。双庆在病毒爆发前是华夏西南重镇,水路空交通要道,只有到了那里,才方便他购买齐备他所需的各种物资。

况且,苏瑾,董晓乐以及其他几个助理秘书的家都在双庆。出谷前他曾答应帮她们带信,去她们的家看看她们的父母。王欢是个守信的人,至少是对自己人守信,答应了几个女孩儿的事,他还是希望能够尽量做到。

至于几个月前的杀人案,他也一点不担心。虽然还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国家是否分裂,社会是否解体——但可以想象的是,普通人和变异人之间的对立冲突,将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头等大事。在这种关系人类生死存亡的面前,还会有人关注他这种有前科的“在逃案犯”?

沿着半山腰的盘上公路,王欢以比普通人快两倍的速度“疾走”,但半个小时过后,不说汽车,就连双庆最常见的摩托都没见上一辆。整个道路,或者说他所在的整片山区,都非常安静,看不见任何人影。

倒是有不少猫狗鸡兔之类的野物,哧溜一下,从他身旁一闪而过,瞬间隐入丛林。

看来,外面的世界变化不小呀这些以前不是人类的盘中餐就是人类宠物的动物们,脱离了人类的控制,回归了大自然,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就已经大量繁殖,而且明显的看得出来,这些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异:动作更加灵敏,样子更为野性

王欢没有节外生枝,除了某些招子不亮,敢挑战他权威的家伙,被他暴了头,掠了尸外,他只是沿着山路,继续行走。

又走了半个小时,王欢遇到了一条通往县城的支路,路边有个路牌,但已经歪斜扭曲,不复往日的光彩。王欢摇了摇头,然后抬脚朝通往县城的水泥路行去。

上了通往县城的路,又走了二十几分钟,拐过一道弯,路上的行人便渐渐的开始多了起来。

这些人形色匆匆,面色凝重,不见兽人,都是些普通人,他们大都跟他一样步行着,也有骑自行车的,但却甚少看见机动车。偶尔看见两三辆,也都是以极高的速度,疾驶而过,带起一片尘土,让周围步行的行人愤怒不已。

几分钟之后,一辆轮式装甲运兵车以更高的速度呼啸着奔驰而来,行走在路上的人们急忙闪躲,有的甚至跳下马路,躲到了路边的田野,直到看见冒着乌黑尾气的装甲车开到了千米之外,变成了一个小点,惊慌失措,鸡飞狗跳的路人们才又小心谨慎的回到路上,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脯,继续赶路。

“看来,事态不小啊”无声隐忍的路人,嚣张无比的机动车,横冲直撞,无视人命的装甲车,让王欢顿时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和不妙。

以前的人再嚣张,一般也不会嚣张到这种地步

本想找个路人问一问目前的情况,但见所有的路人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王欢便放弃了这种打算。

“算了,等到了县城,观察一番,一切自见分晓”王欢吸了口气,也不怕周围的人惊讶,以一般骑自行车的速度,朝前疾走

一个小时后,巫山县城已然在望但在进城的路口,却出现了一个类似收费站,但比收费站更为高大,雄壮,看起来更像古代城门的检查站。

检查站有一大两小,共三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大的供车辆出入,两个小的通道一个是进口,另外一个是出口。大量荷枪实弹,身着以前绿色军装的持械人员,把守着三个通道,检查着来往的车辆,行人。

王欢来到的时候,入城的人流,已经在入城的那个通道口,排起了三条长龙。王欢接到其中的一条,随着人流,缓缓的超前移动。

排队的时候,王欢还发现,进城了人们,不仅仅是要将所有的行李,全部开包,让人检查,行人本身,还要让检查站的检察人员搜身——也不是所有人都要搜,视情况而定

除了检查,搜身,入城的人员,还要缴纳“通行费”才能顺利入城。通过观察,王欢发现,行人们所缴纳的通行费有三种:

一种是以前用的纸币,即人民币;二是金银;第三种则让他极度吃惊,因为竟然是那些变异兽的脑核

而三种货币的兑换比例,大致看了几下,

王欢就明白了:

20块人民币兑换1克银子,20克银子兑换1克黄金,而1克黄金却只能兑换1颗米粒大小的脑核。

“五十颗米粒才有1克重,看来,单论重量的话,脑核应该是目前最贵重的货币了,差不多是黄金的五十倍就是不知道手中的那些二级三极乃至四级脑核是怎么样的一个兑换法。”

因为金银在当代社会而言毕竟是少数,行人所缴纳的过路费中,王欢发现人民币占据了绝大多数,金银其次,然后是脑核,尽管行人们所缴纳的脑核,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米粒大小的一级脑核

通行费每人每次是一百块,即一钱银子,如果是古代的话,差不多等同于100枚铜钱了。

“哼,够黑,够狠”王欢冷静的注视着那些收费的人,心中冷冷的道。

人流缓缓移动,随着不断前进的进城百姓,很快的,王欢就排到了前头,再有五个,就轮到他进城了。

他从兜里抽出一张红色老人头,准备待会儿作为缴费之用。

就在这时,前面突然涌起了一阵骚动,一个检查人员跟一个年轻的女人争执了起来。

“怎么,不配合是不是?还想不想进城了?”王欢抬眼一看,就听一个长着八字眉,阔嘴,蒜头鼻的中年男人恶狠狠的对着面前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女郎吼道。

女郎身穿一条麻色紧身裤,黑色衬衣,脸上化了淡妆,以王欢的眼光看来,都算很有几分姿色。一个剪了个西瓜头,粉雕玉琢,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躲在女郎的后面,抓着她的裤子,正“哇哇哇”的小声哭泣。

女郎的身后有辆女士自行车,车下一个红色的皮箱子,里面装满了花花绿绿的衣服,一半是她自己的,另一半则是那个小女孩的,但已经被另一个年轻的检查员翻得乱七八糟,掉了一地。

“长官,我身上真的没有其他东西了,所有的行李都在这箱子里面了,求你别摸……别检查了行么?”女郎满脸通红,抱着双臂,满腹委屈,一脸哀求的向蒜头鼻道。

“不行谁知道你衣服里面有没有违禁品?快点把手拿开,让我检查”蒜头鼻声色俱厉,毫不妥协,但一双鼠眼却死死的盯着女郎那高耸的胸脯不放。

……

王欢听了两句,便猜出了事情的来弄去脉:一定是这蒜头鼻检查员见年轻女郎有点姿色,趁机借搜身之名占其便宜。而实际上,就看女郎那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穿着,哪里会在衣服内藏那些莫须有的违禁品?

王欢转头一看周围的群众,大多数都是一脸漠然,见惯不怪的样子,要么就是一副兴味盎然,看看好戏的神色;只有几个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对此似乎有些愤恨,但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将愤怒强压胸中而已。

女郎无奈,看了看身后兀自哭泣的小女孩,只有重新打开抱胸的双手,举起,让蒜头鼻伸出那双短而粗的咸猪手,在自己的胸部,臀部以及下/体处上下其手,嗅来嗅去。

王欢“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的这场好戏,心中却一片冰冷。某些无耻的人,哪里都有,并没有随时代的改变而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厉,随时随地的发泄着心中邪恶的一面。

“想射爆那蒜头鼻的头,简单得很,一颗石子足以但在这种大庭广众,耳目众多的情况下,却有可能暴露自己自己一旦暴露,那就只有大开杀戒,才能了此残局”王欢思忖了一番,决定静观其变,虽然那女郎,或者是那母女看起来相当的可怜,委屈和无辜,但这又怎么样呢?就当是买次教训吧,下次不要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了末日社会,人心更加不古很多时候,美丽不仅不会成为一个女人的本钱,反而更容易成为惹祸的根源

但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了王欢的预料。他显然低估了那蒜头鼻的无耻程度

204,击杀,果果

204,击杀,果果!

摸捏嗅闻了一阵的蒜头鼻中年男,似乎被手足之欲带起了火气。只见他鼻息粗重,脸色涨红,眼中冒出吃人一般的yu火,仔细观察他下身的黑色西裤,却见胯间不知何时已然支起了一顶小帐篷

“不行,**,这妞实在是太诱人了”目中yin/欲大炽的蒜头鼻眯起夹缝眼,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捏了一下下面那坨发硬、发胀的腌臜物,忽然发黄的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咦,这是什么东西?”蒜头鼻装模作样的在女郎双乳的沟壑间捏了捏,然后突然脸色一变,正气凌然,“你这里面藏了什么东西,怎么硬硬的?快说,是不是藏了什么违禁物品?”蒜头鼻脸色严肃,厉声喝道。

女郎吃了一惊,脸色巨变:“啊我,我没藏什么东西啊,长官?里面真的什么都没有”

“真的什么都没有?”蒜头男玩味的一笑,突然伸出两根手指,快速的从女郎胸口黑色衬衣的缝隙间插了进去,然后又迅速的拿了出来,竖起了两根手指,却见指缝间赫然夹着一颗黄橙橙的五四手枪的子弹

“还什么都没有?这是什么?啊,这是什么?”蒜头鼻的脸上又是一变,变得极其难看,极其狰狞,扬了扬手中的子弹,大声的朝女郎吼道。

“啊,我,我,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见蒜头鼻忽然从自己的胸口间摸出了一颗子弹,女郎大惊失色,一双好看的娇目大张,露出一副极度不可思议的神色,似乎想到了由此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脸色一下子就变得煞白。

躲在女郎后面的小女孩,见前面的蒜头鼻凶神恶煞的朝自己的妈妈大吼,白白的小手一手拉着女郎的裤子,一手抹着眼泪,“哇哇哇”的大哭。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是严禁携带的你已经违犯了军统B31区颁布的治安管理条例。小刘,先把她带到后面的看押室关起来,我怀疑她是兽人那边派过来的奸细”中年蒜头鼻朝抄着双手,站在旁边看戏的年轻检查员努了努嘴。

穿着制服的年轻检查员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然后面无表情的走到女郎的身旁,一把抓住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女郎,就朝检查站后面的房间拖。

“啊,那子弹不是我的,我不是奸细,我是冤枉的啊那子弹不是我的,我是被冤枉的啊……”女郎拼命挣扎,大声喊冤,但她的力气实在是无法跟那年轻的检查员相比,挣扎只是徒劳,只能一步一步的被拖向后面的拘押室。

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见自己的妈妈被陌生人拖走,“呜哇呜哇”,哭得更是伤心,小手却死死不放拽住女郎的裤子,小嘴边哭边骂:“呜呜——,你们是坏人,放了我妈妈呜呜——,你们是坏人呜呜——”

此时,四周的群众,不少人的脸上露出了不忍之色,而其他一些,却还是那副木然呆滞的死人脸。只有几个十几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轻仔,一脸愤怒,双手紧握成拳,但却被周围大概是亲朋好友的紧紧拽住他们的手臂,打着眼色,不停低声耳语。

王欢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颠倒黑白,栽赃陷害的“活话剧”,心头却越发的冰冷,直有一种“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的感觉。

“有时候我也算是有点无耻的了;但却没有想到有人比我还要无耻。看来,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对于某些人,一定要‘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

当初手无寸铁,还是一堂堂学子的王欢,为求“念头通达”,就敢舍弃“似锦前程”,冲冠一怒,不惮向暴力机关发动见血的挑战;现在功夫小成,历经杀人杀兽之训练,再见这种突破了他道德底线的事,哪还会像普通这些“不明真相”的愚夫愚妇们一样麻木不仁,袖手旁观?

于是,偷偷的,王欢将那张红色的死人头塞入了兜中,白玉掌再次出来的时候,掌心却多了两颗圆石。

此时,似乎想到了什么,中年蒜头男八字眉一皱,走上前去,抬起脚,就想把小女孩踢开。

此时不打,更待何时就在所有人的目光,包括附近持枪的士兵,全都集中到蒜头鼻身上的时候,王欢右手一弹,两颗石弹,一分为二,急速的朝中年男和年轻检查员的头部飞去。

“碰碰”两声,中年男和年轻检查员的两颗头颅,像被打烂的西瓜,轰然一下,破裂开来,脑浆和着血水,溅了一地。

这突然的一下变故,让周围的人,不管是守门的士兵,检查员还是排队等候的普通百姓,都是大吃一惊,目瞪口呆,以至于过来几秒钟后,附近的士兵和检查员才醒悟过来。

“敌袭——”一位士兵高喊,然后朝天开了两枪。

“嘘嘘——趴下,所有人都给老子趴下”另外一个士兵急吹挂在脖子上的哨子,同时朝前面已经混乱不已的众人大喊。

于是,鸡飞狗跳,高声尖叫的众人急忙双手抱头,蹲了下来。

而始作俑者的王欢,则跟那些惊慌失措的群众一起,乖乖的抱着头,蹲了下来。

蒜头鼻和年轻检查员突然被人凌空爆头,让检查站的十几个士兵和所有的检查员,检察官们如临大敌,惊骇不已。从两人死亡时的惨样,他们自然的想到,一定是有人在远处用狙击枪击杀了两人。于是,士兵们一边忙着隐蔽,搜寻狙击手的踪迹,同时用有线电话,像城内的军营处求援。

而没有什么战力的检查员和检查官,则全部撤退到了检查站后面的休息室内,躲了起来。

不久,从检查站正中央的大门,开出了两辆装甲运兵车,沿着马路,缓缓的超前逼进。坐在运兵车里面的士兵,则通过旁边的观察孔,沿路搜寻着远方狙击手的踪影。

两辆运兵车,沿着马路,来回奔驰了一两个小时,也没发现敌人的踪影。最后,迫不得已,只能让穿着避弹衣的士兵下车,扩大搜索范围。

不过这一切只能是徒劳。三个小时后,搜寻的士兵回来向上峰报告,敌人的狙击手已经离开狙击阵地。于是,上面的指令下来,让检查站的检查人员加快检查速度,在天黑之前,封闭检查站,除非有特别通行证的,任何人不得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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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疾走在进城的马路上。前面十几米处,滚动着一辆红色的女士自行车。自行车的一旁,绑着一口红箱子,而在后车架上,则骑坐着一个剪着西瓜头的小女孩。

小女孩紧紧的抓着女郎黑色衬衣的后摆,虽然脸上犹有两道已干的泪痕,但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已然恢复了本有的灵动,正滴溜溜的四处转个不停,不时的瞟一瞟左右那些比她们走得慢的步行者。

这时,小女孩忽然转头,看见一个年轻的大哥哥,坠在她们的后面,比所有的步行者走得都快,几乎都快赶上她们的自行车了,顿时便有些好奇。

王欢见骑在女郎后面的小女孩盯着自己猛看,童心一起,忽然就运动脸上的肌肉,做了一个奇丑无比的鬼脸,本以为会让小女孩吓一跳,去不想小女孩却“咯咯咯”的欢笑起来。

“果果,你在笑什么?快点抱着妈妈,千万不要跌下来了。”女郎听见了女孩儿的笑声,急忙轻声道。

“妈妈,后面有个大哥哥,他在朝我做鬼脸呢”小女孩将头靠在女郎的后背,低声道。

“啊,果果,有个哥哥在朝你做鬼脸呀?”

“是啊,妈妈不过,那个哥哥的鬼脸好丑啊,真是笑死人了”被女郎换做“果果”的女孩儿偷偷的道,这时,似乎又想起了刚才那个奇丑无比的鬼脸,于是又抑制不住,捂住嘴巴,“咯咯咯”的偷笑起来。

“坐好了,果果,在车上不要笑”见女孩儿笑得有些肆无忌惮,开心极了,女郎急忙低声劝阻。

“妈妈,真的很好笑嘛咯咯咯——,真的笑死我了怎么有那么丑的脸呀?对了,妈妈,那个哥哥还走得很快呢,都跟你骑车一样快了。”开心的小女孩又道。

而听了女儿的话,宁雪莹的心中却是一禀,回头一看,果然见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小跑”着跟在自己的后面

宁雪莹心中狂跳,紧张无比,赶忙对后面的女孩儿道:“果果,你快点抓紧妈妈,妈妈要加速了。”于是,被紧身裤裹着的两条修长的大腿一使力,用力猛蹬踏板,女士自行车轻快的超前飞驰。

王欢看见那个骑车的女郎,在回头看了自己一眼后,就突然加速,远离自己,心中就有些无奈。

“此刻的她,恐怕是如惊弓之鸟,见一个陌生男子,莫名其妙的紧跟在自己的后面,一定会疑窦大生,紧张不已吧?算了,本想送她母女一程,既然人家把我看成了坏蛋,那就就此别过吧”感到受了些小打击的王欢摇了摇了头,减慢了速度,目送着那两红色的女单车,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马路的尽头。

而巫山县,也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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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住宿,兽晶!

2o5,住宿,兽晶!

巫山县城王欢当初开着夺来的富二代的宝马,也曾到此一游过,可惜那个时候因为处于逃亡之中,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有机会好好逛一下巫山县城。(最快更新



不过,在出谷之前,他就曾用魔镜多次“神游”过此城,对于巫山县城的大体布局还是有所了解的,倒是不愁迷了路。

由于天色已晚,王欢准备找个旅馆,吃点东西,洗个热水澡,好好的休息一晚,第二天再去车站,准备坐直达双庆的班车赶回双庆。在来巫山的途中,他就看到一辆巫山到双庆的凯斯鲍尔的大巴,从巫山开了出去。这样看来,社会虽然产生了巨变,但两地之间的联系却并没有因此而中断。

说到酒店,那自然就要找一家好的。王欢的空间中还躺着一个黑色手提箱,里面整整齐齐的码着过5o万的人名币。除此之外,他离开山谷之前,谷中的生还者又将所有的现金拿了出来,全部交给他,作为他的路费以及购买必要的生活物资之用。一百多人的现金,全部加起来,竟然过了四十万,其中的一半,都是双庆闻人匡豹“贡献”出来的。

这样,王欢身上的全部现金加起来,直接逼近百万大关,真正的“不差钱”。因此,倒是用不着在衣食住行等问题上委屈自己。

寻找酒店时,王欢现,整个县城,跟几个月前,几乎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是夜幕降临的时候,在往常的城里,那应该是华灯初上,夜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但此刻的巫山,却到处都是一片黑漆漆的,没有路灯,街道两旁的商店也大都关着,偶尔有些小店也在营业,但里面传出的却不是亮若白昼的白炽灯,日光灯,而是一只只散出昏黄微光的蜡烛,有些甚至是油灯。

其次,街上看不见任何车辆,确切的说是很少看见什么机动车辆,不论四轮车,三轮车还是两轮的摩托车,都很难看到。

第三,虽然现在才七点过,还不到八点,但街上却难见什么人影了,跟以前那种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热闹境况大相径庭。而且,街上即便有人,也都是些普通人,至于变异人或者说兽人,则连一个都没看到。

王欢走过了几条街道,看到的情况都是如此——无声,漆黑,让人恍如进入了远离现代文明的古代街市,那种处于宵禁中的古代街市。

“看来,现在的情况已经相当糟糕了。没有电,说明城市的供电系统已经处于停滞状态;看不见多少机动车辆,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机动车被禁止,要么汽油,柴油受到了当权者的管制;而至始至终,都没看见变异人的踪影,则说明那些变异人,要么全部迁往了另一个地区,要么全部给屠了——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太可能,反过来倒是很有可能。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正常人和变异人之间的分离和对峙已然形成,大家各占一些地盘,要么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要么相互攻伐,你打我我打你,就是不知道在变异人和正常人之间的对抗当中,到底是谁占据了上峰?

“既然对立已经生,普通人内部,这一群体,在生了这种巨变之后,又是如何运转的呢?实行高度集权的军管?还是像以往一样,实行民主和民权?”但一想到前不久巫山城外检查站所生的那一幕,对于后一种可能的社会架构,王欢就是一阵摇头。

“和平时代,防民都是甚于防川,何况是这种末日景象笼罩下的乱世?”

王欢一路走,一边天马行空的想着病毒爆后人类社会可能的变迁,不多久,就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像是某种大型电机出的鸣响。

“这是什么声音?莫非是电机?”

王欢循声而去,穿过一条马路,拐过一个街口,然后又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对面便是县府大楼。

刚一绕过县府大楼,王欢的眼前豁然就是一亮,巫山神女大酒店,如同黑暗中的一颗明珠,闪闪光的女神,赫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果然不愧是巫山最好的酒店全城大停电的时候,都还能用电机自己电。”王欢瞧着前面那栋十八层高,房间内透出明亮灯光的神女大酒店,感慨的道。

“ok,就是你了。”王欢迈开脚步,朝几百公尺开外的酒店行去。

不过,此时的巫山神女大酒店,却跟几个月前有点不一样。酒店的前面,原本是一个开阔的停车场,可以让住宿的客人停车。但此时却用三米高的围墙围了起来,在围墙的正中央开了两道门,可以供车辆进出。

但进出的门口,却有持枪的保安把守。

王欢刚走到门口,就被一个拿着“八一杠”的保安拦了下来。保安鼻孔朝天,傲慢的指了指贴在门口的一张酒店通告,却见上面写着几个血红的大字:

本酒店不收纸币

“不收纸币?”王欢眉头一皱,抬头问了一句,却见保安用看垃圾一样的眼神觑了他一眼,就直接滑开,像没听到似的,根本不予回答。

“给老子装聋作哑?”王欢心头顿时就是一阵火气,看来,他是被这狗眼看人低的保安给无视了,认为他根本就拿不出除纸币外的货币来付房费。

不过,现在的王欢身上的确只有纸币,除非他愿意在这个保安的眼皮子底下耍消失,从空间中拿出晶石能源出来。

见保安不回答自己的话后,王欢不再开腔,而是掉头就走,刚走了十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句低声的讽刺:

“瓜娃子,不长眼睛也不称称自己的份量,就你这穷酸样,也住得起巫山最好的神女大酒店?”到了现在这种时候,能够住得起神女酒店的,以保安的见识,哪个不是有特权,可以开车的权贵?要不就是那些能力高强,有大本事的“兽猎者”而像王欢现在这种风尘仆仆,只能用脚走路的平民百姓,却也想到这种非富即贵之地来,被守门的保安鄙视,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呵呵”听了保安的话,王欢心中的郁闷却突然不翼而飞,反而笑出了声来,“我和这只懂以貌取人的看门狗较个什么劲?要取他的性命,如杀鸡尔,易如反掌”

绕了一圈,绕到神女大酒店的背后,找了个无人注意的阴暗角落,一转右手中指的朱雀戒,王欢一下子消失不见,两秒之后,又凭空出现在原地,中手却多了一颗淡黄色的二级晶石能源。

王欢沿着来路,缓慢的朝神女酒店门口踱步而去;那颗浅黄色的二级晶石,则在右手的指间,如游龙般绕来绕去,晶莹剔透的晶石衬着王欢那白玉般的无暇手掌,散出一种夺人心魄的奇绝魅力。

守门的年轻保安,见那个不知好歹,毫无自知之明的家伙去而复返,心中一怒,就想走上前去将之再次奚落一番,但晃眼却见那个穿着浪头T恤的小子,高举着右手,竖起中指,将一颗光彩夺目的透明晶体顶在指尖。

“啊,二级……二级兽晶,那竟然是二级兽晶”持枪保安瞪大眼珠,直愣愣的盯着王欢中指尖的二级脑核,一脸的震惊

“二级兽晶?在哪里?在哪里?快让我见识见识”听见有人口喊二级兽晶,周围的其他几个保安也急忙围了过来,瞬间就注意到了王欢指尖的晶体,一见之下,俱是“啧啧啧”的,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

而王欢,则丝毫不受影响,依旧用右手中指高高的顶着那颗保安们口中的“二级兽晶”,踱着八字步,仰头看天,一副嚣张无比,臭屁上天的样子,直挺挺的跨进了神女酒店的大门。

走进酒店的大堂,王欢现,跟外面暗无天日,无声无息的世界比起来,这里面却是灯火辉煌,大堂隔壁的餐厅更是觥筹交错,欢声笑语,莺莺燕燕,一派盛世太平的样子,直把王欢看得一愣一愣的。

怀着一种极其荒诞的迷思,王欢走到前台,要了一间豪华单间。

“好的,先生豪华单间,一个晚上,房费一共两千伍佰元,押金四千块,先生请问,您是用银子,黄金还是用兽晶支付?”年轻的前台小妹带着职业性的微笑,对王欢鞠了一躬。

“两千五百块?”王欢心中一阵翻江倒海,这种小县城的所谓四星酒店,放在末世前,最多也就三四百块钱顶天,哪里想到竟然翻了七八倍难怪,酒店里面遇到都是一些肥头大耳,富态无比,不是官就是商,不是兵就是警,俱是前世社会的主流精英,掌控社会绝对权力的一伙人,和伺候他们的仆人们先不说一般的老百姓负不负担得起,即使负担得起,一般人手中,又那里有金银或者兽晶?

心头虽然震惊,但脸上却没任何表示,王欢点了点头,然后将指间的二级晶石摆在了前台小姐的面前。他只知道米粒大小的一颗一级晶石相当于1克黄金,二级晶石的能量是一级晶石的十倍,那至少也相当月1o颗一级晶石,1o克黄金,2oo克银子,4ooo块人民币,足以用来做押金了。

“啊,二级兽晶?先生,你,你确定是用这颗二级兽晶来支付?”清秀的前台小妹吃惊的看着摆在自己身前的那颗淡黄色的二级晶石能源,不敢确定的问道。()

206,百倍之差!

206,百倍之差!

“恩,我确定有什么问题?”王欢面色平静,心头却有些心虚:莫非这颗二级晶石值不了4000块?

“啊,没问题,没问题”前台小妹急忙摆手,然后小心翼翼的将摆在前台的二级晶石捻了起来,察看了一番,大概是验证真伪。(本站更换新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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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确认之后,神态更是恭敬,柔声道:“先生,现在本店二级兽晶与一级兽晶的兑换比率是1:91,请问,您愿意以这个比率来兑换吗?”

“什么,1:91?”王欢心头一震,有些难以置信。虽然刚才当他拿出这颗二级晶石时,门口那几个保安一脸羡慕,嫉妒的样子以及现在前台小妹也是小心谨慎,如同对待一颗几十克拉的钻石的表情让他明白,二级晶石与一级晶石相比,肯定不同一般;但他也无法想象一颗二级晶石能源竟然能够换91颗一级晶石能源,接近1:100的兑换比

意识到手中的二级脑核竟然如此值钱之后,王欢的心头顿时就是一阵狂喜,但紧接着,马上就感到无比的懊恼和自责,因为此时他想到了那几十颗被他换成了能量点的二级晶石能源,如果当时不让空间戒指吸收而是出谷之后全部换成一级脑核,那么,他空间戒指的能量就不是目前的五十万,至少也能达到两三百万,让空间升级,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啊,先生,您,您是不同意这种兑换比率,是吗?如果您有其他的支付手段,您可以保留这颗二级兽晶,等明天的时候,拿到外面的钱币交易市场去兑换,汇率应该要高一些。不过,这个兑换比是酒店规定的,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的。”似乎觉得这种换发,的确有些“坑人”,清秀的前台小妹脸色微红,有些不好意思。

听说还有更高的兑换比,王欢心中一动,不动声色的道:“哦,钱币交易市场?那里一般是个什么行情?”

见眼前的男孩儿随手就是一颗难见的二级兽晶,前台小妹也变得极为热情,忙道:“那里的话,一般可以换到1:95。如果——”前台小妹瞅了瞅周围的同事,见其他人都在忙着,并没有谁注意她,于是身体前倾,压低声音道,“如果您愿意到黑市去换,那里的兑换比率更高,都在1:100,甚至更高。”

听了这个叫李楠的前台小妹的话,王欢这次没有再表现出什么惊讶的表情,淡淡的道:“恩,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外面就算了。我也没零钱,就用这颗二级晶石——兽晶付账吧。你把剩下的零钱找给我,不要金银,全部换成一级兽晶。”

李楠利索的跟王欢兑换了零钱,交给他91颗一级晶石。一颗一级晶石相当于1克黄金,20克白银,400块人名币。所以,王欢便排出10颗晶石,作为酒店的押金,然后又用身份证登了记,离开之前,随手抛了一颗晶石给李楠。

“李小姐,谢谢你告诉我的这些信息。这个,就作为你的小费吧。”

“啊,这,这——”李楠没料到这个叫王动的客人会如此大方的随手扔给自己一颗价值四百元的晶石作为小费——要知道,这可是相当于她四天的薪水啊——惊喜之下,忙不迭鞠躬道谢。

王欢微笑着摆了摆手,拿起放在台上的钥匙,就准备转身离开,但在转身之前,却装作不经意的回头看向李楠,道:“对了,李小姐,三极兽晶,你们这里是怎样一个兑换法?”

听到王欢口中的三极兽晶,李楠的眼中瞬间失神,小嘴一张,就准备出声,但马上意识到不妥,于是又立刻用手捂住,好一会儿,才声音发颤的压低嗓音,道:“王,王先生,您有三极,三极兽晶?”

“呵呵,我没有,只是顺便一问。”

“哦”听王欢说没有,有些失望,但马上就有些释然,脸上又浮起了笑容,热心的向王欢解释道:“我们这里从来没有用三极兽晶来付房费的,即使有人舍得拿出来,前台也没有足够的零钱来找。要知道,一颗三极兽晶,在外面的钱币交易市场,完全可以兑换一百颗二级兽晶呢,接近一万颗一兽晶,那可是四百万呢?酒店里怎么找得开?”

听了李楠的解释,王欢顿时一阵恍然,明白了过来,价值四万块一颗的二级晶石倒也罢了,而这三极晶石,先不说三极晶石本身的稀有程度——他将他的七绝谷内所有的兽人和最强大的变异兽杀了个干干净净,也只获得了区区三五颗——单是其本身接近400万的巨大价值,也不是一般的地方能够找得开的。

————

“1颗三极晶石能源可以兑换100颗二级晶石能源,10000颗一级晶石能源,换成能量点的话,那就是五百万巴仙的能量点。操,亏大了真是亏大发了”刚进了房间,关上门后,王欢就是一阵摧胸顿足,后悔不迭加气急败坏,再也无法维持在外面时的平静和稳重,“几百上千万,那可是几百上千万的能量点啊”

不过,世上没有后悔药卖,“自责悔恨”了一番之后,王欢便脱了衣服,躺在豪华无比的大床上,估算着他目前的资产状况。

现在,在他的戒指空间内,一共有四级脑核1颗,三极脑核2颗,二级脑核4颗。四级脑核目前还不清楚兑换的情况,暂时先放一边。2颗三极脑核和4颗二级脑核如果按照黑市价的话,一共可以兑换20400颗一级脑核,加上刚刚兑换的80颗,一共是20480颗一级脑核,换成能量点,即是1024,0000——一千零二十四万巴仙能量点

“升级升级**,明日一早,就去那个什么‘钱币交易市场’,用一颗三极脑核换他个一万颗一级脑核先把空间升一级再说”王欢一拍床垫,立马下了决定。

第二日,用一颗一级晶石在酒店里的餐厅吃了顿丰富的早餐,然后退了房,顺便向前台的接待小妹打听了钱币交易市场的所在,王欢就离开了这个他生平所住过的最豪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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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形势,贾富贵!

207,形势,贾富贵!

吃早饭的时候,王欢用了一颗一级晶石,向伺候他的侍者打听了一下S型菌毒爆发后,人类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剧烈变化。()他听到的情况大致如下:

首先是三十亿S型菌毒感染者几乎同一时间发现自己身上的超级大感冒不治而愈,然后身体发生突变——口生尖牙,手长利爪,体覆长毛。他们的这一变化,自然让他们感到吃惊和害怕;但更多的,却是让周围的普通人感到不安和恐惧

接着,数量巨大的变异人在经过了最初的不适和不安之后,慢慢的,也就适应了自身的变化,毕竟,发生变异的不是只有自己一个,而是无数个,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有一半的人口发生了变异。从最初的惊惧不安,到后来的镇定冷静,这之间持续了差不多一个月。

然后,不少变异人,慢慢的开始发现,作为变异人的他们,比作为普通人的他们,似乎具有更多都有优点,具体来说就是他们变得以前更为强壮,奔跑的速度更快,抗打击和受伤后的恢复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个时候,不少人变异人开始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被老天诅咒的一群,却是因祸得福,受上天眷顾的一群新人类。

从变异人适应自己的身份到以身体的变化为荣又差不多经过了一个月。兽人的这一变化,被后来的人类学家称为“兽人的觉醒”。

觉醒后的兽人,渐渐的开始聚集,靠拢,以自身的实力,确切的说就是以脑中脑核的等级,形成大大小小的兽人组织和团体。

而这个时候,兽人们暴躁,嗜血,易被激怒和被激怒的强大攻击性也迅速的展现出来。结果就是普通人和兽人之间发生了大大小小的流血冲突,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矛盾仇恨,特别是不少地方发现竟然有“兽人吃人”的事件被人类媒体曝光后,整个人类社会(普通人)一片哗然,纷纷对这种反人类,反社会的畜生行为进行谴责并要求严惩凶手。

凶手当然是被各地的公安机关给惩罚了。但“兽人吃人”事件发生之后,所造成的最终结果却是兽人和普通人之间的彻底决裂。普通人再也不敢跟兽人呆在一起,兽人也不屑与普通人为伍。最后,普通人和兽人之间,以地域为分界线,形成了各自的族群,彼此隔绝开来。

通过与侍者的交流,王欢得知,双庆巫山一线,目前是属于人类的控制区,但周边的几个郊县却被兽人控制着。全国,乃至于全世界所有地方的情形都差不多,普通人和兽人各自控制大约一半的地域,这些地域,以市县为单位,彼此交错,有的相连,有的则成为“孤岛”,周围全被“异族”隔绝。

兽人们聚集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疯狂的破坏境内的电网和交通,毁公路,撬铁轨,断绝人类与人类之间的联系。而现代人类社会,基本上是建筑在电力和物流基础之上的,电力一断,交通一毁,人类差不多就被打回到了一年百年前的农耕社会。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的巫山县城,到了晚上就是一片黑暗的原因。

同时,那位得了晶石的侍者告诉他,目前的巫山,是属于军管政府——不只是巫山,全国各地,或者说全世界基本上都差不多。县城的最高领导,实际统治者,属于掌握了以前驻巫山武警部队和警察机关的那伙人。

王欢出来的时候,正是人类和兽人瓜分世界,各自确定自己疆域的时候。他见双庆和巫山还人类的控制之下,不由暗自庆幸不已。

——

所谓的钱币交易市场,不过是以前的银行改造而成。巫山县的钱币交易市场有几处,其中以前县委县政府旁的中国银行巫山县支行规模最大。

不过现在已经不叫中国银行,而被当地的军管政府改成了“巫山钱币交易市场,其主要职能,就是向当地民众提供各种货币的储蓄和兑换。

因为兽人的破坏,各个人类聚居地断绝了或者说基本断绝了与外界的交流,各种物资处于极度的紧缺状态,纸币贬值,物价飞涨,以前无法流通的金银在这种情况下又“重出江湖”,继续扮演一般等价物的角色。

除此之外,还加入了兽人和一些野兽头脑中的晶体——兽晶,这种硬度比钻石还硬,不氧化,不腐蚀,数量又极其稀少的透明晶体。

王欢来到钱币交易市场的时候,发现,如同神女大酒店,银行前面的小广场,已经被高墙围了起来,围墙的中间开有一道大门,问口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守卫。

王欢进入门口,里面的广场上已经聚集了不少前来办理各种兑换业务的市民。由于电力停顿,交易市场的职员们自然不能像以前一样,坐在防弹玻璃后面打着电脑,而是将柜台搬到了前面的广场,进行现场办公。

王欢转了一圈,发现来储蓄的基本没有,都是进行一些兑换业务的。比如,将身上的金银首饰兑换成金豆和银豆,或者是脑核;又或者将价值较大,不好使的二级晶石换成一级晶石,或者金豆银豆。

金豆银豆是巨变之后,为了交易方便,人类各个聚居区统一将金银做成的五克一个,状如豆子的小金块,小银块。这样,1颗金豆便相当于5颗一级晶石,20颗银豆,2000块人民币,属于比较大的货币单位。

转了一圈之后,王欢发现,今日的二级晶石与一级晶石的兑换比达到了1:96;而三极晶石与二级晶石的兑换比则是1:99,换成一级晶石的话,相当于9504颗。

不过,三极晶石只是标明了兑换比率,王欢在交易市场呆了十几二十分钟,也没见谁拿出来换过。

了解了行情之后,王欢不再犹豫,走到一个没有办理业务的柜台前,从兜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那颗三极晶石和剩余的四颗二级晶石,递给交易员,平静的道:

“你好,请全部给我换成一级晶石”

穿着前世银行制服的交易员,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颗玻璃珠大小的天蓝色晶体,猛眨了几下眼,然后才抬起头,有些结结巴巴的看着王欢,道:

“先,先生,你,你说什么?”

“请全部给我换成一级兽晶”王欢重复了一次。

“啊,全部换成一级兽晶?”

“对,全部换成一级兽晶有问题吗?”

“没问题没问题”年轻的交易员赶忙摇头,然后脸露难色,“不过,您一次要换的一级兽晶太多,能否给你兑换一部分兽晶,剩下的换成金银或者纸币?”

一颗三极晶石,按照当前的兑换比例,可以兑换9504颗一级晶石,接近四百万人民币,即便在前世的不少银行,也不一定一次性拿得出来这么多现金。

王欢眉头一皱,心道,莫非这么大个钱币交易市,不会连一万颗一级晶石都没有吧?

“金银纸币都不要,全部换成一级兽晶。如果你们这里没有那么多,那就算了。就把这四颗二级兽晶换成一级兽晶吧。”

见王欢不愿换成其他货币,坚持只要一级兽晶,年轻的交易员固然感觉此人有些奇怪,但却也不愿因此而放过这笔交易。要知道,如同能够做成这笔卖卖,他至少可以得到5颗一级兽晶,2000块钱的奖励。

交易员一咬牙,对王欢道:“先生,请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请示一下我们的经理,尽量满足您的要求。”说完,便离开柜台,匆匆的朝后面的办公大楼跑去。

交易员走后,为了避免惹人注意,王欢便将摆在柜台上的五颗晶石揣回了衣兜,站在柜台边,朝广场上张望,却见不少人,正有意无意的,在朝他这里瞄。

王欢也不以为意,继续在柜台边等着。

几分钟之后,年轻的交易员领着一个矮胖矮胖的中年人从银行大楼走了出来。

“先生,这是我们的贾经理。”交易员把中年人让到王欢的面前,介绍道。然后又转身向着姓贾的中年人,弯着腰,恭敬的道:“贾经理,这就是想换三极兽晶的客人。”

“您好您好鄙人姓贾,贾富贵,兄弟,您贵姓?”贾富贵满脸堆笑,热情的伸出手,想跟王欢握手。

“王”王欢惜字如金,只说了一个字,却将手揣入裤兜,并不想跟这个什么贾经理真经理的握手。

“哈哈,贾史王薛。王兄弟,几百年前,咱们都是一家啊走,到大楼里面的VIP去说。”见王欢并不跟自己握手,贾富贵面色不变,笑意更浓,巧妙的将伸出的肥手转了一个弯,朝自己的头上一抹,然后微微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

前世银行里面有专门给那些大额储户办理业务的VIP室,对于这点王欢还是知道的。于是,也不疑有他,在贾富贵的带领下,跟着走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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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又见“HELLO——”!

208,又见“HELLO——”!

王欢跟着胖子贾富贵,进入了钱币交易所的VIP室,然后分宾主落了座。()

“王兄弟啊,你那个三极兽晶……能否给我看一下?”贾富贵笑眯眯的看着王欢,神态极其和蔼、亲切。

“可以”王欢点了点头,然后从衣兜里摸出五颗一大四小的三极和二级晶石,摆在了会客室中央的条桌上。

贾富贵眼睛豁然一亮,但马上,就恢复了平静,然后轻轻的捻起最大的那颗,拿在眼皮底下,

眯缝着眼睛,仔细的查看起来。

过了大约有五分钟,贾富贵将晶石放回原处,脸上依旧带着笑:“王兄弟,听小刘说你是准备将所有的兽晶全部换成一级兽晶?”

“没错。”王欢淡淡的道。

“OK没问题”贾富贵将平放在桌边的两个肥掌一拍,身体向前微倾,看着王欢的脸,细声细气的道:“那么,汇率小刘告诉你了吧?”

王欢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个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异常热情的经理。

“现在你手上有三极兽晶一颗,二级兽晶四颗,按照今日的汇率1:99和1:96,你一共可以换的9888颗,您过一下目?”

贾富贵拿起桌上的太阳能计算器,噼里啪啦的按了几下,然后将最后的计算结果递到王欢的面前。

这种小算数,王欢早就在心里算好了,但还是装模作样的按了几下,然后对贾富贵道:“嗯没问题。”

“那好您先坐会儿,我这就去给你拿一级晶石。”

王欢点了点头,然后,便目送贾富贵走出了VIP会客室。

贾富贵一离开会客室,王欢立刻从兜内摸出四颗石子,左右手各放了两颗,夹在指间,然后背靠在背后的座椅上,凝神静气,眼睛半睁半闭,静静的等待着贾富贵的到来。

十分钟后,会客室大门被人从外推开。贾富贵和早上接待他的那个交易员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贾富贵的手上提着一个看起来像前世银行装现金的密码箱,年轻的交易员则抱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盘子,盘子里面有成排成列的小孔,一时看不清用处。

“不好意思,王兄弟。让你久等了。”弥勒佛一样的贾富贵一边笑着跟王欢道歉着,一边将密码箱放在桌上,拨着上面的密码盘。

一分钟后,密码箱的箱盖顺利弹开,王欢余光一扫,见里面有十来个紫色的紧口丝绒袋。

贾富贵先叫年轻的交易员把那个四四方方的木盘子摆在桌子的中央,然后,从密码箱内拿出一袋,松开开口处的橡皮筋,将白花花的,米粒大小的一级兽晶朝木盘子上倒,叫小刘的交易员则在一边用一把尺子把堆在盘子上的“米粒”朝盘子上的小孔内刮。小孔的大小比一级兽晶略大,刚好能够容下一颗一级兽晶。

王欢一看,顿时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这个盘子的用处:原来是起一个计数器的作用。四四方方的木盘子上有100*100共一千个小孔,如果全部填满,则刚好是一千颗一级兽晶。

“王兄弟,这个盘子的每边都有一百个孔,整个盘子一共有一千个孔。你检查一下,上面是否有空缺未填的?”贾富贵将填满了一级晶石的木盘子推给王欢,让他检查。

王欢大致扫了两眼,见上面没有空缺,于是点了点头。之后,就见贾富贵在盘子底下动了动,原本落在小孔内的晶石缓缓的升了起来。贾富贵又用尺子将晶石刮到一处,然后全部装入丝绒带,勒紧袋口,轻轻的放在王欢的面前。

“您拿好,这是一千颗一级兽晶。”贾富贵恭敬的道。

一袋子就值一千克黄金,四十万人名币

同样的动作一共做了十次,只不过最后一袋,贾富贵从中取出了122颗一级兽晶。

“王兄弟,为了便于你方便携带,这个箱子,就送给你吧。原始密码是6个8,你可以自行修改密码。”说着,贾富贵就将密码箱内剩余的两个袋子取了出来,将空箱子朝王欢面前一推。

王欢也不客气,将十个袋子朝密码箱内一扔,“咔嚓”一声,合上箱子。然后指了指桌子上的五颗晶石,对贾富贵道:“那就谢了。这五个晶石你们可以拿走了。就这样吧,非常感谢贾经理热情周到的服务,希望有机会能再次合作。”

王欢说了两句场面话,提起箱子,就准备就此离开。

“应该的应该的王兄弟,欢迎下次光临您慢走小刘,还不快去送下王先生?”见王欢要走,贾富贵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带着一贯的笑容,向着王欢点头鞠躬。

待王欢和姓刘的年轻交易员离开后,贾富贵脸上那种如沐春风,弥勒佛般的亲切笑容便慢慢的消失了;随之而起的,却是一种略显阴鸷,甚至有些狠辣的神情。贾富贵眯起眼睛,瞄了一眼已经快要走到交易所大门的那个年轻的背影,然后一转身,爬上二楼,来到一个红色的,门楣上挂着“行长”二字的木门前,站定,正了正颈子上的格子花领带,脸色随即浮现出前不久才消失的,人畜无害的微笑,抬手轻敲了两下门。

“请进”过了有三十秒,才从门内传来一声平淡的,听起来极为年轻的声音。

贾富贵推开门,微弯着腰,轻轻的走了进去。

硕大的办公室内异常豪华,或者说奢华。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安静的站在贴在旁边墙上的一幅世界地图前。

贾富贵轻手轻脚的走到年轻人的后面,大气都不敢出,恭恭敬敬的低声道:“龙少,事情已经办妥了。”

被贾富贵叫做“龙少”的年轻人,像是没有听到贾富贵的话似的,没有应声,而是像一棵松一样,静静的站在那副世界地图前,盯着上面的七大洲四大洋,直到过了有五分钟,才缓慢的转过身来,对身后躬身静立的贾富贵点了点头。

“坐吧,老贾”龙雨峰淡淡的说了句,然后坐在了办公室大厅的皮沙发上。

皮沙发工艺考究,呈米黄色,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贾富贵坐在了龙雨峰的对面,腰杆挺直,待其坐定了之后,才恭敬的道:

“密码箱的夹层内有无线发射器,只要不超过二十公里,都可以被阿虎他们接收到。为了保险,我们还派了三个眼线,轮流盯着那小子,保证他跑不了。

“行动时间初步定在晚上。到时候阿虎他们会以涉案调查的名义,在不惊动多少人甚至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将其逮捕

“为了避免那小子在天黑之前跑路,长途车站那里已经打了招呼,一旦发现此人,他们会立即用电话通知我们。到时候阿虎他们会在半途以搜捕嫌疑犯的名义将大巴车截停,把那小子从车内拖出来。

“我们在神女大酒店那里也安排了眼线。如果那小子想到那里面去潇洒一回,阿虎他们会身着便衣,敲他的门,然后将他抓出来。

“……”

龙雨峰静静的听着贾富贵的报告,不时的点头,最后,当贾富贵把所有的计划全部汇报完毕后,龙雨峰才点了点头,微微露出笑容:“不错,老贾考虑得非常周到,各种意外的情况都考虑到了。好,非常好,那,我晚上就等你们的好消息了。”说完,眼睛一闭,就开始闭目养神。

贾富贵知道自己离开的时候到了,于是欠起身子,温声道:“龙少,那我这就出去了。”

龙雨峰挥了挥手,闭着眼睛道:“好好干吧。晚上在神女大酒店定一桌,我等你们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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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欢一离开钱币交易所的大门,便朝巫山县长途车站走去。由于出租车,公交车,摩的什么的因为汽油管制的缘故,都已停开,不得已,王欢只有步行而去。

好在他练有疾走功,疾走功一发动,不比一般人骑自行车慢。

以20公里的时速,疾走了一千米,王欢便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

王欢眉头一拧,为了不打草惊蛇,速度不变,继续保持疾走状态,直到他看见前面有条两米宽的小巷子,才突然一闪,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发现小巷是条死巷子,朝前延伸了不到两百米,就到了尽头。巷子两旁都是些陈旧、简陋的待拆迁旧房,旧房空空荡荡,早已没有什么人居住。

王欢朝小巷内走了十几米,见右边有个四门大开的空屋,于是闪身进去。进去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上的箱子扔进空间。然后,便贴着墙壁,静静的等待着尾巴的到来。

没等多久,就听到了有人骑着自行车进入了小巷子。

骑车的是个二十来岁,长相普通的年轻男子。车骑得很慢,一边骑,一边神色慌张的朝巷子两边的空屋张望。刚过了十几米,就见一个年轻人,操着双手,脸带微笑的看着自己。

“HELLO——”王欢看着跟踪自己的自行车男,脸带笑意的吐了句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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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吳大名,CS2004,V月夜V,书友110228174219515”四位书友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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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刑讯,割尾巴!

209,刑讯,割尾巴!

“啊——”被人突然喊了声的骑车男子一声惊叫,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赶忙用手扶紧手把。(

匆匆看了眼站在屋内的目标,却见那目标正盯着自己笑,笑容有点瘆人,在这寂静无声的荒废里弄里,更显诡异。

骑车男心中一骇,一捏刹车,就准备掉转车头,先退到大路上再说。

但王欢哪里容他溜走?一蹬背后的墙壁,突然加速,大踏两步,身体如同一道轻烟,凭空腾起两米,半空中身体一扭,一个飞腿,蹬在了急欲转身的骑车男身上。

于是就见坐在捷安特山地车上的骑车男,连同身下的自行车,如同一个破布袋,被王欢力大势沉的一脚,给蹬飞了。

王欢得势不饶人落地之后,一脚踩在仰躺在地上的骑车男的胸口,白玉手一伸,在骑车男张嘴欲喊之前,掐住骑车男的脖子,另一只手则抓着山地车的横杆,轻飘飘的将两件“事物”朝旁边的废弃旧屋内拖

到了屋内,王欢将骑车男掼在地上,右手一晃,掌心便多了一把漆黑的手枪。

王欢蹲下身子,将枪口抵在骑车男的下巴处,还是保持着刚才的笑容,慢条斯理的道:“你跟着我,意欲何为?”

被王欢一蹬,一掐,再一掼的骑车男,已经是摔了个昏天黑地,不知事相,差点闭了气突然又被一把枪抵着,心头更是骇然,但还是强装镇定的道:

“我,我没跟你啊?这条路你走得,我,我为何走不得?”

不见棺材不掉泪王欢也不废话,直接用左手抓起骑车男右手小指,朝上一掰,就听“咔嚓”一声,将骑车男的小指直接掰断,几乎与此同时,将枪口朝骑车男大张的嘴巴一插,阻止其发出叫喊。

十指连心,被王欢掰断了手指的骑车男,顿时,就感到一种痛彻心扉的剧痛从右手传来,头上的大汗,以可见的速度从头皮上冒出,须臾之间,就已经是满头大汗。

“呼——”王欢朝骑车男脸上吹了口气,笑容不变,轻笑道:“疼吧?呵呵,十指连心,的确是够疼的,你也是够勇敢的,有意志,够坚强不过,没关系,小爷今天高兴,有耐心,耐心十足,你还有九根——哦,不对,连上脚趾头,足有十九根,来供小爷来测试你的意志力。”说着,“咯嘣”一响,谈笑间,骑车男右手无名指又被掰断。

骑车男身体一弓,喉间“哦”的一声低吼,但嘴里被枪插着,却叫不出来。脸色苍白,头上汗出如浆。

“嗯,不错,这只是第二根,你还有十八根来证明你的忠诚和坚贞好好忍,好好表现,多想想那些被洗了脑的地下d员和特工们,想想前辈们的视死如归,坚忍不拔。你行的,你一定不比他们差,我们一起,来打破他们的记录呼——”王欢对着骑车男那张布满汗水的脸,又吹了一口气,笑脸如花,柔声道:“**过去了吧?那么,兄弟,咱们继续第三根?”说着,便握住了骑车男的中指,准备发力。

“呜呜——”躺在地上的骑车男命令摇头,嘴里“呜呜”直吼,瞳孔放大,脸色一片死灰

崩溃了

王欢将枪口从骑车男口中拔出,在其脸上揩了揩上面沾染的口水。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已然崩溃的年轻男子,等待着他的坦白。

“我说,我说求求你,不要再掰了是,是李老大叫我来跟着你的,不关我的事,是李老大叫我来跟你的,真的不管我的事啊”

李老大?王欢眉头一拧,脸色阴沉。见骑车男终于肯开口说话,便把脸沉了下来,恢复了一贯的沉静,不再跟他玩笑里藏刀的把戏。

“李老大是谁?他为什么叫你跟着我?”王欢冷着脸,低声喝道。

“李老大他是巫山县城东区的黑涩会的老大。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我跟着你,我就是一个小跑腿的,真的不管我的事,你就放了我吧”骑车男眼泪鼻涕肆流,可怜兮兮的望着王欢,求饶道。

“除了你,李老大还安排了谁跟着我?”

“还,还有张兵和廖科儿,李老大一共安排了三个人。他们两个都在你的前面——”话音刚落,就听前面巷子里传来“嗞嗞嗞”的电流声,王欢一惊,抬头一看,寻找声音的源头,却在巷子对面的一个角落边,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对讲机。

声音的来源,正在此处

王欢提着手枪,走到巷子,将对讲机拾了起来,返回原处。骑车男仍然规矩的躺在地上,不敢乱动,只是一脸愁容的看着右手两根严重变形的手指,“呼呼”的吹着冷气。

王欢将话筒捂住,盯着骑车男的眼,沉声道:“想办法把你那两同伴叫过来。不过不要给我耍花样,不然——”王欢扬了扬手中的黑枪,然后将对讲机递给了正欲坐起的骑车男。

至于骑车男如何编理由骗两同伙来小巷,王欢并不去管,他只是站在门口的角落,躲在阴影里面,守株待兔,静候另外两个尾巴的到来。

大约过了一刻钟,两辆同样的捷安特,慢慢的靠近了小巷,其中一个一边骑,一边低嚷:“蝌蚪,你说麻杆那家伙到底遇到了什么好事,支支吾吾的,又不肯说清楚只是叫我们快来,说是跟任务有关。嘿嘿,不会那小子把目标给打劫了,叫我们去分赃吧?”

“哈哈,我觉得是那家伙说不定又骗了一个妹妹,叫我们去接棒呢骑快点骑快点”

“操目标明明是个男的,怎么会是妹妹?蝌蚪,昨天你才在孙寡妇那里泻了火,现在棍子又发硬了?”

“多乎哉?不多也这种事情,如同吃饭,不能多,但也不能少”

“高论——咦,**,这巷子是个死胡同啊?麻杆那家伙怎么会钻到这个旮旯犄角来了?”

“不要急,说不定目标就在前面的巷子里,麻杆一直跟了过来。”

“……”

骑车男的两个同伙,一边喋喋不休的絮叨,一边朝巷子两边张望,寻找着麻杆的身影。两人都小心的没有使用对讲机,怕惊扰了目标。

刚骑了十几米,廖科儿朝右边的一间旧屋一看,突然“啊”了一声,然后一个急刹车,惊叫道:

“麻杆,你,你怎么在这里?目标在哪里?你把我和大兵叫过来干什么?”

廖科儿和刘兵两人见麻杆坐在一间破屋的中央,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做拈花指,面色发白,看起来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看着自己两人,心中疑窦丛生,顿觉不妙,但也没想到其他,只是急忙架好自行车,走了进来。

两人刚一跨进门,就看到旁边有个影子朝自己急冲而来,下一刻,就感到一阵天昏地暗,没了知觉。

麻杆冷汗涔涔的看着王欢如同鬼魅的身影,眨眼之间,就见自己两个“武功高强”的同伙被王欢敲昏了,心下骇然的同时又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没耍什么花招。

“我,我都照你的话做了,老大,你,你就放过我吧?”见王欢朝自己走来,心神不稳的麻杆急忙唯唯诺诺的乞求道。

“麻杆是吧?放心,小爷今天暂时还不想放谁的血但一时之间,却也不能放了你。”说着,忽地伸出右手,如同一条游蛇,绕到麻杆的脑后,一弹,就见麻杆翻了个白眼,倒了下去。

放翻三人之后,王欢将三人拉拢一堆,脱掉其中一人的衬衣,撕成布条,将三人手背手的绑在一起。为了保险,脚和嘴巴也捆了起来。

“如果你们老大在乎你们三人的小命,派人找到了你们,那自然算你们命大;如果一直没人找到你们,那就只有对不起咯下辈子,记住了,千万不要随便去盯人的稍”

王欢站在被绑成一团的三人跟前,心情颇有些复杂。他明白,这三人被自己这样一搞,如果十天之内没人发现,饿死,渴死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十五天之内没人发现,观世音再世,也救不了他们而他自己,又不可能将其放掉,不然,那将给他来带意想不到的麻烦

搞定了尾随自己的三条尾巴之后,王欢就准备离开。三人骑过来的自行车,自然被他装入了空间。捷安特在前世可是个大牌子,自行车当中的奔驰车,三人骑的这种车型,没有四五千,根本就下不来。

出了巷子,王欢继续朝长途车站赶。就这样,走了几公里,一路就再也没发现有任何人尾随自己,这也让他的心稍微安定了不少。

半个小时后,走路步行的王欢终于来到了巫山县长途汽车站。

但现场的情形,尽管心里有所准备,但仍然让他大吃一惊。只见,汽车站售票窗口前,黑压压的一群人,不下两千。

“**这是春运还是黄进周?”王欢看着汽车站广场前不下一两千个拖家带口,大箱子小箱子,等待坐车的民众,脊背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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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黄牛党,相遇!

210,黄牛党,相遇!

普通人和变异人分裂后,特别是电力,交通和通讯被变异人大势破坏之后,人类聚集地便基本上丧失了最基本的生产和流通功能,再也不能向以前那样互通有无。这样造成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各种物资,特别是以前那些需要通过工厂生产的各类产品严重匮乏。

这样一来,很多东西,特别是那些越用越少,用了之后就再也难得获得补给的产品,马上就被各地的军管政府以“战略物资”的名义,对之实施了军事管制,普通大众享用不得,而只有一小戳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来尽享末日的辉煌。

至于这些有限的东西用完了怎么办?统治者哪会想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先享受了再说

而在所有的管制品当中,汽油这种有限的,复杂的,一般人搞不出来的“工业血液”自然就被列入了首要的管制产品,除了军方的军车以及一些特权阶级们的坐的公务车可以使用外,一般人是没办法购买的。

当然,为了不至于吃相难看,引起公愤暴动,当局也会让一小部分汽油储备流出来,做做“民生”事业,比如,每天两班从巫山发往双庆,或者两天一班,甚至多天一班,从巫山发往与巫山相连的周边区县,让辖区的百姓们可以有限度的跟其他人类聚集地进行流通和迁移。

除此之外,普通人若想得到汽油,开自己的私车离开,那就只有到黑市上去购买价格高得离谱的“黑市汽油”。

但所谓“黑市汽油”,明眼人一看就知是当局中某些有办法有手段的特权人士搞出来的东东,目的无非是为了赚取如同毒品一般的高额利润。

在堆满了候车人群的长途车站广场上逡巡了一周,顺便询问了几个人,王欢便大致了解到了车站的情况,心情也不由变得沉甸起来。

先不说那高达两千块,超过平时10倍的票价,关键在于当局安排的车次,每天仅有两辆大巴,即使一辆塞个一百个人进去,每天也只有两百个人有机会离开巫山。

而现在广场上等待候车的至少不下两千人,而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的目的地都是想去双庆,即便不算后面那些陆续而来新加入的乘客,王欢从现在开始排队,等到轮到他的时候,恐怕都要十天以后了。

王欢自然没有时间空耗在巫山这个小县城内。别说十天,多呆一天,他都有可能被敌人发现而陷入未知的危险当中。

解决了三个尾巴,在来汽车站的途中,极度警惕的王欢便从头至尾将整个事件细细的梳理了一遍,之后,一些模糊不清的东西,便在他的那颗玲珑心间,渐渐的清晰起来:

“自己只是巫山的一个过客,在这里无亲无故,根本不可能跟任何人产生瓜葛,那么到底是谁在跟踪自己?为什么要跟踪自己?联想到自己提了一个密码箱,从钱币交易所的vip大厅走了出来,以及当初自己拿出那颗接近四百万的三极兽晶时周围一些人的目光,一些东西,便不言自明了——财帛动人心在这个末日乱世,莫说是四百万,即使是四万,恐怕不少人逼急了,也要铤而走险,直接下狠手吧?”

有了这番考虑之后,王欢便已然明白,他在某些人眼中,已经成了“小儿持金”,利厚水足有搞头的“大肥羊”而谁有这个胆子和能力来杀他这头肥羊呢?根据以前的经验,无非黑白两道而已

以他目前无牵无挂,艺高胆大的状态,一般的黑/道白道,他也根本不放在眼里——即便打不过,也可以利用戒指空间,直接耍消失,一了百了。

但莫名其妙的被人惦记着,这终归是一种麻烦,而他又是极其怕麻烦的一个人,而且事情又多,因此,能尽量早一点离开,少招惹一些麻烦,那就没必要久待下去。

而要想离开,以前可以坐船,车火车或者乘汽车,但目前却就只有坐大巴一个途径。巫山到双庆有六七百公里,即使做大巴,也要十几个小时,所以走路呀,骑自行车呀这种纯凭人力的办法是不太现实的。

“看来,得想个特殊点的办法了”看着眼前黑压压的人群,王欢暗自忖道。

“兄弟,想去双庆?”就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年轻男子靠了过来,对着王欢低声道。

“黄牛党?”王欢心中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遇到了前世的倒票贩子黄牛党,不过,在当下的这种情况,如果真有谁能够搞到票,他倒是不介意让他赚点辛苦费。

王欢向票贩子点了点头:“怎么,你有票?”

“上午那班的没有了,票已经全部卖完了。下午的还有两张。”说着,偷偷的从衣兜内拉出两张车票,向王欢露了一个角。

“多少钱一张?”

“一张一万。如果两张你全要的话,可以给你打个九折,一共给一万八就行了。”

“一万?”王欢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个神情猥琐的票贩子,“车站才卖二千五一张,你就要卖一万?你干脆直接去抢得了”

“嘘——,兄弟,你小声一点”票贩子贼眼四顾,急忙叫王欢噤声,然后一脸苦相的看着王欢,“哎,兄弟,话不能怎么说啊现在车票的紧张程度你也看见了,到双庆的,每天两班,每班只卖50张票。能够流出来的,只有区区几张而已。就我手里的这两张票,也是上上下下的一路打点,拜神拜佛,好不容易才得到的。你别看我卖一万给你,就以为我赚了多少。说出来你也许不相信,落在自己手里的,只有几十百把块钱的而已。”

王欢自然不会相信票贩子每张票只有几十百把块钱的利润。这家伙,明显就在在坐地起价,乘火打劫,而且肯定是跟车站里面的管理者互相勾结,最后一伙人一起分赃。

王欢虽然不缺这一两万块钱,但是也不愿意被这些黄牛党当肥羊宰,即便迫不得已,只有挨宰,他也希望宰得没那么凶,于是装作一脸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对着票贩子道:“算了,太贵了,我买不起。你还是找别人吧。”说完之后,就作势欲走。

“哎,兄弟,你别走啊价格好商量嘛。你愿意出多少钱?”见王欢极为意动,票贩子急忙叫住王欢。今天上午,他在广场上转悠了两个小时,也没遇到一个对自己兜里的票感兴趣的人,或者说对票感兴趣,但一听说那上万的高价,马上扭头就走。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似乎付得起钱的,那是说什么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于是,王欢和黄牛党,开始了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最后以七千五一张的高价成交。

“唉,兄弟我还从来没有遇到你这样砍价的。你这张票,我真的是赚不到什么钱了。对了,你真只要一张?”见只卖掉了一张,票贩子有些心有不甘。

“我一个人,买两张票干嘛?”

“行如果你还需要的话,直接找我,一天到晚,我基本上都在这广场上,只要你一提票神,附近的人都知道。”说完,自称“票神”的黄牛党便离开了。然后,王欢就见他走向其他的乘客,开始了新的游说。

手中有票,心头不躁买到了票,王欢心中便开始安定了起来。现在离下班车的开车时间还有近两个小时,时间还多,他便打算在附近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候车室内有个卖小吃的摊子。王欢找了个空桌,要了一大碗米粉,开始慢条斯理的吃起来。吃了一半,就感到不远处似乎有人一直在盯着自己。

王欢心中一紧,转头一看,瞬间,心神便放松了下来。原来,盯着自己看的不是别人,却是昨天下午在检查站看到的骑车母女

——————————————

宁雪莹和女儿宁果果骑车到了巫山县城后,便径直朝巫山长途汽车站骑去。

和王欢一样,两母女也打算坐车到双庆。

但到了车站后,看到广场上人山人海的等候乘车的乘客,宁雪莹顿时傻眼——这么多人,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轮得到她们呀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宁雪莹身上的现金只有两千三百多。当听说一张到双庆的车票竟然要两千块人民币的时候,宁雪莹更是心有如焚。因为这意味着除了车票之后,她身上就只有三百块钱了。

三百块钱,如果放在以前,只是吃饭的话,两母女省吃俭用一点,吃个十天八天的,不成问题。

但现在的情况却是连一碗普通的小面也要四五十,三百块,就只能够买七八碗面。

“果果,你忍一忍,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妈妈就给你买一碗面来吃,好吗?”见女儿直勾勾的盯着周围一些吃东西的乘客,时不时的吞一下口水,宁雪莹心中难受极了。但为了拖过这难熬了七八天时间,她不得不省吃俭用,不到最关键的时刻,轻易不能花钱。

“嗯,妈妈,别担心果果,果果不饿”小女孩儿非常懂事,偏起西瓜头,看了眼憔悴不堪,同样饿得脸色发白的宁雪莹,轻声道。然后,就又把头转向那些正在吃东西的乘客,偶尔咽咽唾沫,仿佛通过眼神,能与他们一起共享一般。

听了女孩儿的话,宁雪莹的心中更是难受,一把将宁果果抱在怀中,用干涸的嘴唇亲着女孩儿的后脑勺,用微不可闻的喉音低声南妮:“女儿啊,妈妈没用,可苦了你哟”

突然,怀中的女孩儿眼睛一亮,用胖胖的小手一指,转头对抱着自己的宁雪莹轻声道:“妈妈,你看,做鬼脸的哥哥在那里吃饭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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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笑了美,厉害高手”两兄弟的亲情打赏

昨日跟老婆一起去山上照结婚照去了,累了个半死,回来的时候已经**点,实在没力气码字呀

211,一起回家!

211,一起回家!

宁雪莹的目光顺着女儿手的方向一看,果然,正是那个昨天下午跟在自己后面“奔跑”的年轻男子

宁雪莹收回目光,将女儿拉到自己胸前,眼中满是柔情,温声道:“果果呀,你的眼睛可真尖”

听了妈**“表扬”,宁果果开心极了,急忙拉着宁雪莹的手臂,奶声奶气的求道:“那妈妈,我现在可以去跟鬼脸哥哥打个招呼吗?”

“果果乖哥哥现在在吃东西。现在去打扰他,不礼貌。等他吃完了,你再过去吧。”宁雪莹温柔的抚摸着女孩儿的西瓜头,有些痛心。

到了此时,宁雪莹当然不会再以为这个陌生男子对自己母女二人会有什么企图,而自己昨天,在经历了检查站的恐怖遭遇之后,对于陌生人,反应就有些过度敏感了。既然在候车厅看见了他,想必也是要离开巫山的吧。

“哦”听了宁雪莹的话,宁果果“哦”了一声,高兴的脸变得有些黯然。然后,便不再说话,但一双充满了希冀的黑眼珠,却直勾勾的,紧紧盯着正吃着面的王欢的侧影。

这一注视,自然,就被敏感的王欢感受到了。

见盯着自己看的,是在检查站遇到的那个有趣的女孩儿,王欢的心头顿时一松,心情仿佛照进了一片阳光,变得暖洋洋的。

王欢一眯左眼,向女孩儿打了个招呼,似乎还不过瘾,又运动脸上的肌肉,做了一个极其难看的鬼脸。

“咯咯——咯咯——……”鬼脸一现,宁果果又抑制不住的捧腹大笑起来,笑声清脆,纯真,给人感觉就向在地上撒珍珠。

笑了一阵,把肚子都笑痛了,才扬起笑脸,对愕然不已的宁雪莹道:“妈妈,笑死我了。鬼脸哥哥又在都逗人家笑了。妈妈,让我过去跟鬼脸哥哥打个招呼,好不好嘛?”

“不好哥哥还在吃东西呢不要过去打扰人家啊”

“哪里打扰了啊?人家就是想过去打个招呼嘛。妈妈,你就让我过去吧好不好嘛?”宁果果摇着宁雪莹的手臂,一脸祈求。

见女儿满脸希冀的样子,又见王欢的面差不多也要吃完了,宁雪莹终于点了点头。

“好吧那就去哥哥打个招呼。不过,打了招呼就要快点回来哟。不要麻烦人家,行吗?”

“嗯”宁果果把头点得如同鸡啄米,脸一喜,接着便蹦蹦跳跳的朝王欢哪里跑去。

王欢把一大碗面都吃完了,正准备端起碗喝汤,就见一个穿着粉红色公主裙,无比可爱的女孩儿站在离自己一米远的桌边,带着甜甜的笑容,看着自己,或者确切的说,是看着自己手中的碗。

“哥哥”女孩儿柔柔的喊了王欢一声。

王欢把手中只剩下汤水的面碗放在桌子上,侧了一下身,看着这个跑过来喊自己“哥哥”的女孩儿,温柔的道:“,你叫什么名字?”

“哥哥,我叫宁果果”宁果果用甜甜的童声,答道。

“那我就叫你果果吧。果果,那边那个是你的妈妈吗?”

“恩那是我妈妈。”

“你们是在等车吗?”

“恩,哥哥我和妈妈要回双庆老家。”

“那你们买到票了吗?”

“没有呢妈妈说还要等几天。”女孩儿脸一垮,摇了摇头,“哥哥,你也是回双庆吗?”

“是啊。我也是回双庆呢”

“……”

通过简短的交谈,王欢得知,这对在检查站被自己救下的母女,也是要回双庆,但却因为一票难求的缘故,不得不在车站多等个七八天。王欢看着远处不停朝车站涌进的人流,心想,即便再等个七八天,也未必有机会上车啊

就在这时,王欢听着旁边的女孩儿轻声的道:“哥哥,你碗里的汤,还……还要么?”女孩儿眼神畏畏缩缩,有些躲闪,说完之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便低下了头,白白的手使劲的绞着公主裙的裙边。

王欢一愣,随即便是一阵恍然,然后,一种怜悯,酸涩的情绪顿时就涌上心头。

“老板,再来一碗面”王欢朝卖面的女老板叫了声,然后,转过身,将女孩儿拉到自己的跟前,用手摸了摸女孩儿的后脑勺,脸上露出宁静,温柔的笑容,轻轻的道:

“果果呀,咱们不喝汤,咱们吃面”

听见王欢说“吃面”,女孩儿抬起头,纯净的童眸内散出疑虑,兴奋的光芒,似乎有些难以置信,女孩儿拉着王欢的手,心翼翼的道:“哥哥,你,你要分面给我吃么”

“嗯”王欢重重的点了点头。

而得到了确认的女孩儿,立刻便兴奋了起来:“谢谢哥哥”女孩儿向王欢道了声谢,然后,目光便不由自主的朝前面下面的大锅瞟。

不久,一碗二两面就被服务员端了上来。王欢将面碗放到宁果果的前面,看着兴奋不已,不断吞着唾沫的女孩儿,柔声道:“吃吧,果果不够哥哥再给你叫。”

“嗯哥哥,你不一起吃么?”

“呵呵,哥哥已经吃饱了,这些全都是你的。”

“哦”女孩儿点了一下头,拿起筷子,就准备吃面,但想了会儿,又把筷子放下,先朝自己母亲那里瞟了一下,然后才抬头看着王欢,试探着道:“哥哥,我……我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吗?妈妈和果果一样,也是一天都没吃东西了……”

“好懂事的女孩儿”王欢心中一叹,跟着马上就想到这对母女恐怕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不然,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忍饥挨饿。王欢看着女孩儿,道:“果果呀,你自己先吃吧。哥哥再给妈妈叫叫一碗面。”说着,就又向服务员要了一碗面。

听见好心的鬼脸哥哥给自己的妈妈也叫了一碗,开心的宁果果终于放下了心事,拿起桌上的筷子,开始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等到女孩儿吃完了面,又叫她把煮好的另外一碗面给自己的母亲端过去,王欢付了钱,就离开了候车室,朝着候车室外的广场走去。

转了一圈,就看到前不久卖票给自己的黄牛党正唾沫翻飞的向新来的乘客兜售着自己的高价票,但效果看起来似乎不怎么理想。

王欢找到票贩子,花了七千五,又买了张下午到双庆的高价票。

“黑,哥们儿,早说嘛早说两张票全买得了。也幸好你来得早,再来晚点,即便是我票神,也拿不出多余的票咯……”

王欢没理黄牛党的聒噪,拿到票,付过钱,就直接向候车室走去。

进了候车室,见两母女已经吃完了面,正一脸焦急的看着候车室门口的方向。两人一看到自己,宁果果就丢开自己的妈妈,笑着朝自己跑来;而同样看到自己的宁雪莹,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娇嫩的脸上却露出一种赧然,羞涩的神情。

“王动哥哥,你可回来了。我和妈妈还以为你走了呢”女孩儿一张精致绝伦的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扑入了王欢的怀中。

王欢将女孩儿抱起,捏了捏宁果果的红扑扑的脸蛋,笑道:“果果,你和妈妈吃饱了吗?”

“饱了,好饱啊”说完,还怕王欢不信,摸了摸特意翘起的肚子。

“吃饱了就好。果果不吃饱,下午怎么坐车呀?”

“啊,坐车?”被王欢抱着的宁果果一惊,但随即脸就是一暗,“没票呢。妈妈说还要等七八天才能买到票呢”

“没票啊?家伙,抬起头来,当当当当,这是什么?”王欢从兜里摸出那张才买的票,朝女孩儿的眼前扬了扬。

“啊车票”女孩儿一声惊叫,双眼放光,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票,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颤抖着声音,道:“王动哥哥,这,这是给果果的吗?”

“嗯”王欢点了下头,直接将票塞在了女孩儿的手中。

“波——”一个粉嘟嘟的嘴,重重的印在了王欢的脸上。“哥哥,谢谢你。果果和妈妈终于可以回家啦”

王欢抱着兴奋不已的宁果果,回到了宁雪莹候车的椅子处。

“妈妈妈妈,我们有票啦,我们可以回家啦”刚把女孩放在地上,宁果果就开心的朝自己的母亲那里跑。

而此时的宁雪莹,见那个给自己母女买了一碗面的年轻男子抱着自己的女儿朝自己走来,正在不知所措,有些无所适从的时候,就见女孩儿拿着一张票,欢喜无比的向自己跑来,瞬时,就像被人淋了一身凝胶,宁雪莹全身都给定住了。

这时,就听一个年轻的,带着某种魔力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响起:

“宁姐,听果果说你们也要回双庆。正好,有个朋友在车站卖票,我就找他要了张。拿的是内部价,如果你有的话,就给一千块钱吧”

没有提前给兄弟们请假,主要是怕有了借口之后,一松之下就太监了。

放松了几天,各大网站溜达了一圈,本以为能淘到几本好书,结果却是越找越让人失望。

算了,还是好好的写自己的书吧,虽然也不咋滴,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212,拦截!

212,拦截!

“嘀——”一声长响,伴随着车站内无数乘客羡慕的目光,凯斯鲍尔大巴车摇摇晃晃的驶出了巫山县城的长途汽车站,踏上了千里之外的旅途。

此时的大巴车内,人声鼎沸,人们欢呼不已,都在为能赶上车而庆幸不已。

大巴车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娇俏妩媚的年轻**,旁边是一个长相普通,略显斯文,皮肤却无比***的年轻男子。年轻男子的膝盖上,则是一个粉雕玉琢,漂亮乖巧的女孩儿。

这三人,正是已经上车了的王欢,宁雪莹以及她的女儿宁果果。

不过,此时,年轻的**却轻竖柳眉,神色不悦,对着坐在王欢膝盖上的宁果果轻声叱咤:“果果,快从王动哥哥的身上下来,来妈妈这里,妈妈抱”说完,又一脸歉意的看着王欢,轻声道,“弟,真不好意思,这丫头不懂事,又麻烦你了。”

“不嘛,人家就想在鬼脸哥哥身上嘛。”姑娘一听要从王欢身上离开,急忙摆手,摇头不依,然后转身将脑袋紧紧的靠在王欢的怀中。

“宁姐,你又客气了。我待果果,就像待自己的妹妹一样。哥哥抱妹妹,天经地义,有什么麻烦的。”王欢一边笑着对妩媚的**道,一边轻抚女孩儿的后脑勺。

半个时前,当听王欢说他找熟人给她买了张半价票后,当时的宁雪莹,如同被天上落下的馅饼砸了一下,是又惊又喜,激动不已的她当时眼睛就红了,对于眼前这个慷慨大方,乐于助人的年轻男子是无比的感激。

王欢谦虚客气一番,只是说跟果果有缘,而买张票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所以用不着客气。两人一番谦虚感谢,寒暄攀谈,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后来干脆认了姐弟。

不过宁果果依旧称呼王欢“哥哥”,被宁雪莹纠正了几次,要叫“叔叔”,但丫头就是“屡教不改”,依然我行我素“哥哥哥哥”的叫个欢实宁雪莹无奈,也只有让这种混乱颠倒的辈分继续颠倒混乱下去。

这样一来,上车的时候,三人自然便坐到了一排。而没有票的宁果果,就只有被两人轮流抱坐在大腿上而无单独的座位了。

不过,或许是丫头从缺少父爱,或许是王欢给丫头的映象太好,上车之后,宁果果便腻在了王欢的腿上不下来,让叫了几次都没什么效果的宁雪莹极其无奈。

县城的马路上车辆稀少,大巴车行驶很快,只用十来分钟,就出了县城,然后又行了五六公里,碉楼状的检查站就已然在望。

这时,王欢就见旁边靠窗的宁雪莹脸色一变,变得煞白,贴着自己右臂的身体也有些抖。

显然,女人想起了一天以前在这里生的恐怖经历

王欢腾出右手,抓住女人有些凉的玉手,紧了紧,偏头对着女人低声道:“宁姐,一切都过去了。咱们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宁雪莹感激的看了一眼王欢,停顿了一会儿,便轻轻的将左手从王欢掌中抽了出来。王欢再看时,就见女人的脸不再苍白,反而两颊爬上了些红晕。

大巴车在检查站停顿了有两分钟。期间,有两个荷枪实弹的士兵上了车,前前后后的在过道中走了两趟,开始还有些吵嚷的大巴车内部立马变得鸦雀无声,噤若寒蝉,直到士兵离开,大巴车重新动,穿过检查站的门洞,驶离检查站,寂静无声的乘客们才又开始了欢歌笑语。

大巴车离开检查站两分钟后,一辆不知什么时候就停在检查站内的路虎览胜,也跟着打燃火,沿着大巴车行驶的路径,离开了检查站。

路虎内一共有四人。驾车的是个穿着军绿迷彩,二十五六岁,神情坚毅的年轻人。

副驾驶上坐着的则是一个三十来岁,穿着前世警服的中年人。此时,中年人抄着双手,闭着双目,一脸安详的躺在米黄色的真皮座椅上闭目养神。

后排的也有两人。靠右的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跟副驾驶的中年人一样,也是穿着前世的黑色警服,此时,正在用一张白色的手绢,神情专注的擦着一把崭新的92手枪。

而年轻警察的旁边,则坐着一个穿衣装,打领带的秃顶中年男。不过,此时的中年男却频频透过前面的挡风玻璃,瞧着远方,看起来显得有些坐立不安。

路虎以8o码的度,不紧不慢的跟在大巴车的后面,就这样一直开了半个时,直到进入了看不到什么人烟的盘山公路,坐在副驾驶上的中年警察才睁开眼睛,精光一闪,对旁边的驾驶员沉声道:

“雷子,离开县城有多远了?”

“虎哥,差不多四十公里。前面就是青牛沱,那里路况复杂,山势险峻,大巴车最多只能以二十公里行进。”叫“雷子”的毫不迟疑的道,显然对周围的路段极其熟悉。

“既然到了青牛沱,那咱们就开始行动吧,上警报雷子,加,过去,将大巴车拦下来老贾,汽车拦下后跟我一起上车认人”

李虎一边有条不紊的向车内的几人吩咐,一边从腰间的枪套内拿出一把跟后面郭一模一样的92式半自动手枪,“跨啦”一声,将子弹上膛,双手握枪,对着前面的空气嘘瞄了一下。

于是,就见不紧不慢的路虎,如同打了鸡血,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咆哮着朝几百米外的大巴车飞驰而去。与此同时,从路虎后窗伸出了一只手,“啪”的一下,将一个红光闪闪,“呜哇”直叫的警报器贴在了车顶上。

警报声一响,虽然还有几百米的距离,但听觉灵敏的王欢就已经听到了。王欢心中一紧,顿时,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果,先到妈妈那里坐一下,好吗?”王欢笑着对躺在自己身上,一脸惬意的女孩儿说道。

旁边的宁雪莹一听,急忙伸手过来抱住女孩儿,嘴里忙道:“果果,快来妈妈这里,让王动哥哥休息一下”说完,便一脸歉意的看着王欢,不好意思的道,“弟,这家伙倒是越来越重了,把你坐累了吧?”

“哪里,宁姐果果一点也不重我只是腿有些麻,你先抱一下,就换我来抱。”

坐在宁雪莹腿上的宁果果听自己的母亲说自己变重了,这下可急了,急忙拉着宁雪莹的手,急切的道:“妈妈妈妈,难道果果真的变重了吗?这下可遭了,看来以后得注意饮食,要减肥了。”说完,便耷拉着脑袋,一脸郁闷的样子。

姑娘的话刚一说完,马上就让身边的两个大人忍俊不禁。宁雪莹捏了捏宁果果的脸,笑骂着:“屁大的孩,就知道减肥了,你可真出息了”

但姑娘可不干了:“妈妈,不要再说人家是孩子人家已经长大了呢,好不好?”为了得到支持,又拉着王欢的袖口,脆生生的喊着,“哥哥哥哥,你说果果是孩子吗?”说完,便眯起左眼,向王欢打了个眼色。

王欢挠了挠宁果果的西瓜头,笑着道:“果果不是孩子,果果是大人了。”

于是,得到了肯定的宁果果便得意洋洋的扭头看着自己的母亲,翘着粉嘟嘟的嘴,意气飞扬的“哼”了一声。

王欢一边逗着宁果果,一边不动声色的从裤兜内摸出四颗圆石,一边两颗,放入手心。

而这个时候,大巴车内的众人已经能够听见后面的警笛声。大巴车的司机放慢度,将车靠边,让车后的警车先行。

响着警笛的路虎飞快的过大巴,又前行了一段距离,然后一个急刹,“唰”的停在路中央。

两秒钟后,从车内走出四人——两个黑色制服的警察,一个穿军绿迷彩的“军人”,还有一个,则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胖子。除了中年胖子,两个警察都手握一把黑漆漆的手枪;而“军人”,则端着一把95式自动步枪,枪口对着大巴车,靠在路虎的门口。

“吱呀——”大巴司机一个急刹,将车子刹死,然后颤抖着双手,按了下按钮,将大巴车的前门打开,等候着警务人员的问询。

李虎,郭,贾富贵,三人按照顺序,上了大巴车。

“乡亲们,大家不要慌张。我们是巫山的治安人员。半个时前接到举报,得知你们坐的这个车上,混入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在逃杀人犯。我们上来,就是为了缉拿逃犯,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还大家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还请大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各就各位,不要乱走,以方便我们认人”

上车之后,为的李虎便扯开嗓门,对着一车心惊胆颤的乘客们吼道。

感谢“我你,我要有manyma人名币,火热读人,方东安,书友7o2o32324,竹中雨”六位兄弟的倾情打赏席子拜谢

213,被捕!

213,被捕

车上的一车乘客听以前的警察,现在的治安员一说自己所乘的车内,竟然混入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在逃杀人犯,所有乘客,无不变色战战兢兢的他们四处张望,希望那个在逃凶犯不要坐在自己旁边,不然一那家伙垂死挣扎之下突然暴起,拿自己当人质怎么办?

当贾富贵那矮胖的身躯从前门踏入车内的那一刹那,一下子,王欢就明白了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好,非常好看来,这些人面兽心的家伙是想给老子来个‘白吃白’了”王欢心头讥笑,脸上却一脸冷然,看不出什么。

在李虎叫车上的乘客们不要慌张的时候,站在车头处的贾富贵却使劲张大他的那双眯眯眼,视线从前到后,一排一排的扫视着车上的乘客,直到最后将他那双贪婪,狡黠的目光定格在车后倒数第二排的一个年轻男子身上。

等到李虎对乘客们宣讲完毕之后,贾富贵踮起脚,将嘴巴凑到李虎的耳边低声说了句:“虎哥,就是后面倒数第二排,穿黑色T恤的那子。”

李虎点了点头,转头又对后面的郭密语了一句,然后,两人便提着枪,沿着大巴车中央的过道,不紧不慢的朝车后走去。

车上的乘客,特别是前排的,见持枪的两名“治安员”毫不停留的从自己身边走过后,都禁不住大大松了一口气,然后,便转过身,兴味盎然的看着后面即将上演的“警匪大战”,有些大胆的,甚至在声的谈论着后面的乘客中,到底谁才是那个藏而不漏的悍匪

看到提枪的两个“治安官”神色紧张,“如临大敌”的朝自己走来,王欢心头不禁一哂。他现在有三种选择,一种是暴起难;一种是直接躲进戒指空间,耍消失;还有一种则是“束手就擒”,静观其变。

暴起难的话,以他的手,完全可以在两名治安员反应过来之前将其击毙。但这种选择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外面还有个端着突击步枪的同伙,在监视着车内的情况。万一那家伙现事情不对,端着步枪朝大巴车一阵扫射,他自己倒是可以躲得开,但其他乘客就难免不会出现伤亡了。其他人王欢可以漠视,但身边的宁果果和宁雪莹,已经跟二人非常熟悉的王欢可不希望她们因此而受到什么牵连。

直接耍消失倒是简单,一了百了,但这种事情却也太过惊骇世俗,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能随便使用。

再三考虑之后,王欢就打算按兵不动,看看这些家伙能搞出什么名堂。

双手握枪的李虎和郭来到距离王欢前两米的地方站定。

“你,跟我们出来一下”李虎双手握枪,枪口斜指前面,对着王欢,低声喝道。他不得不心谨慎,李老大手下的三个马仔,在跟踪这家伙的时候,突然消失,到现在都还没一点消息,弄不好还真有可能被这家伙给杀了。

车内的乘客们,一听那个警察们追拿的凶犯,竟然是眼前这个斯文白净的年轻人,无不哗然惊诧,鄙视,恐惧,害怕……各种表情,纷纷出现在众乘客的脸上。

宁雪莹见巫山“治安员们”捉拿的目标,竟然是身边这个热情好客,给了她们无数帮助的王欢,先是大吃一惊,然后下意识的就抱紧了坐在腿上的女孩儿,身体后倾,跟王欢拉开了一些距离。此时的她,头脑一片混乱,甚至是有些空白。她不敢出声,虽然心中惊疑不定,但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去跟那些拿枪的治安员辩论。

王欢安静的站了起来,然后,就见另外一个拿着手铐的年轻警察,越过那个用枪指着自己的中年警察,窜到自己身边。

“手伸出来”年轻警察沉声喝道。

王欢伸出握拳的双手,让年轻警察给自己带上手铐。

“快点下车,不要耽搁其他人赶路”年轻警察端着枪,向王欢吼了声。

王欢看了看周围的乘客,迎接他的却是无数鄙夷的目光,不少人眼里则泛出弹冠相庆的味道,大概庆贺自己这个杀人犯最终落网。

王欢又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两母女,却现宁雪莹死死的把宁果果抱在自己的怀中,低着头,好似不认识自己一般;而其怀中的女孩儿,却用力挣扎,见自己被警察带走,刚想大声呼喊,就被一脸骇然的母亲捂嘴嘴,做声不得,只能睁开那双大大的,天真无邪的眼睛,极其无助的看着自己

仿佛放入了一块千年寒冰,王欢心中一片冰凉。他看着张牙舞爪,不断挣扎,想叫唤自己的宁果果,淡淡一笑,微微摇头,然后又运动脸上的肌肉,给女孩儿做了一个鬼脸,之后,便离开了座位。

王欢被两治安员带到了路虎旁边,由端着步枪的司机看押,然后便见两人重新返回大巴,与贾富贵一起,在自己座位上的行李架一阵翻找。

一身轻松的王欢根本就没带任何行李,所有的东西都被他装入了戒指空间。于是,不久之后,就见贾富贵和年轻警察匆匆下了车,气急败坏的朝自己走来。

“你,你把密码箱放哪里了?”贾富贵一脸通红,咄咄逼人的用手指着自己道。

“密码箱?什么密码箱?”王欢“一脸茫然”的看着贾富贵道。

“他,你少给老子装蒜就是老子给你的那个白色的密码箱,装有1o袋兽晶的密码箱,快点给老子交出来”见王欢故作不知,贾富贵气得暴跳如雷。

“哦,你说的是你送给我的那个箱子啊?怎么,改主意了,不想送给我了?那你早说啊,贾经理早说嘛,我就不要你那箱子了。”王欢一脸无辜,有些遗憾的道。

旁边的郭见王欢油滑装蒜,冷哼一声,径直都到王欢跟前,突然一拳打在王欢的肚子上,然后,才阴惨惨的低声道:“,不见棺材不掉泪还不快点交代,密码箱到底藏在哪里了?”

以王欢的身手,别说挨打,再来十个郭这种货色也根本别想近王欢的身但他自“出道”以来,不管是当初的打城管,杀公安,斗特警,还是后来在山谷中猎杀兽人和变异兽,基本上,都是采取的偷袭和远攻战术,并没有跟人拳对拳,肉到肉的血拼过,因而,对于自己的抗打击力,他并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于是,为了感受一下“挨打”的滋味,这次他并没有让开,而是结结实实的吃了郭一拳。

挨打的结果,让他非常吃惊,进而就是无比的兴奋。因为王欢现,郭的拳头刚一临体,拳头附件的肌肉就条件反射似的,开始高频震荡,将拳头的冲击力自动分散,化去,让王欢完全感受不到拳头的冲击。

“筋体微弹术刚才那一下,竟然自动启动了筋体微弹术”对全身上下几百块肌肉熟悉无比的王欢马上就感觉出来了肚皮上的肌肉,在拳头袭击的那一刹那,没有经过自己的指挥,马上就开始进行了高频震荡,化解外力。心思通透的王欢立刻就意识到这种条件反射似的筋肉震荡意味着什么——那简直就是可以媲美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啊

“唉哟,不要打了,我说我说”王欢捂着肚子,一脸“痛苦”的看着郭,“密码箱我没带,放在了巫山。”而心头,却乐翻了天,恨不得这家伙再打自己几次,以便再感受下“筋体微弹术”的自动反击。

“什么,放在了巫山?那么重要的东西,你为什么不随身带着?”贾富贵一听王欢把密码箱放在了巫山,急声问道。

“正是因为它太重要了,我才没带着身边。我……我把它藏了起来。”王欢“畏畏缩缩,胆战心惊”的道。

“你把密码箱藏在哪里了?”贾富贵继续追问。

“我,我不知道巫山我不熟悉。不晓得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

“,看来只有把这个家伙带回巫山,让他带我们去找密码箱了。”贾富贵看着郭,有些无奈的道。

郭点了点头,不声不响的,突然又是一拳,打在王欢的肚子上,然后才笑着对家富贵道:“好的,贾经理。你看好这子,我去叫虎哥收队”

跟刚才一样,与拳头的接触的那一片肌肉,立刻震荡抖动,将拳头的力道化解得无影无踪。

李虎被郭叫回来之后,几人就上了车,准备返回巫山去拿箱子。开车的还是范雷,李虎依旧坐在副驾驶。贾富贵,王欢和郭则坐在后排,带着手铐的王欢被两人挤在中间。

路虎开始掉头,经历了“大悲大喜”的大巴司机,也开始动车子,驱车上路。

坐在后排的王欢掉转头,透过车后的玻璃,见大巴车已经驶远,不见了踪影,脸上就恢复以往的冷然,瞟了瞟身边的几人,吸了口气,手腕突然一力,将手铐挣断……

欲听,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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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一个不留,收获!

214,一个不留,收获!

“嘣”的一声,王欢一将手铐挣断,两个手肘,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向身侧的两人。

右手肘击向郭超的太阳穴,“咔嚓”一声,就见郭超的太阳穴以向内凹出了一个鸡蛋大的坑,骨头碎成几块,插入颅腔内,当场气绝身亡

左手肘则“轻轻的”敲向家富贵的后脑,将其敲昏。

然后,王欢的两条手,如同游蛇,缠到范雷和李虎的后颈,右手一发力,就将李虎的胫骨捏碎。

前面开车的范雷听到车后“嘣”的一声响,但他并没怎么注意,只是想着这次任务完成后,龙少那丰厚的奖赏以及女神酒店内那些漂亮水嫩的小妹们,但一秒钟后,他就感到一把“钳子”,紧紧的夹在自己的脖子上,同时,在耳边响起了一句阴惨惨的低喝:

“停车不然老子捏死你”王欢探头伸到范雷的耳边,低声喝道。

在王欢的威胁下,范雷只有停车。刚一停车,就感到颈子传来一阵巨力,然后,范雷就失去了全部的感觉和意识。

将李虎,范雷和郭超身上的“皮”拔了下来,然后一手一个,向扔小鸡一样,将***裸的三人扔下了路边的山崖。

贾富贵也被王欢从路虎内拧了出来,“噼噼啪啪”打了几耳光,打得贾富贵鼻血横流,脑中直冒金星,但他也因此醒了过来。

“呸,老狗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进来咱们又见面了啊”王欢一脚踩在贾富贵的胸口,朝其脸上吐了口唾沫右手五指翻飞,一把银光闪闪的小刀在指尖飞来飞去。

“啊,你,你不是被铐上了吗?李虎,李虎他们在哪里?你把他们怎么了?”清醒过来的贾富贵转动着圆脑袋,见自己离开了车,被王欢踩在地上,周围没有了李虎,范雷和郭超三人的影子,先是一愣,然后马上极其震惊的道。

“老狗,你是说你的同伙?”王欢一把抓起贾富贵的格子花领带,将其拖到山崖边,让其脑袋悬空,“他们已经下山了,你确信你要跟他们一起下山吗?你想的话,老子倒是可以送你一程。”说着,就作势将贾富贵朝山崖下推。

“啊啊啊——大爷——饶命饶命呀,大爷”这一下,直将贾富贵吓得屁滚尿流,亡魂皆冒。从王欢刚才的话中,他已经明白了,李虎三人已经被眼前的家伙扔下了悬崖

“老狗,不要考验老子的耐性,老子最缺的就是耐性现在我问一句,你给老子答一句,回答利索点,一旦让老子发现你在撒谎,老子也懒得再问,立马让你***去见那三条鹰犬明白?”王欢抓着贾富贵的领带,又将其朝公路内拖了几十公分。

“咳咳——明白,大爷,我明白了你请问——咳咳——,你请问,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贾富贵急忙大叫,唯恐慢了半拍。由于领带被王欢攥在手中,贾富贵一脸涨红,难受极了。脖子间的领带,此时此刻,却仿佛成了一条索命绳,哪里还有平日的半点风度可言?

“快说,到底是谁指使你来搞老子的?”

“龙少,龙雨峰”

“龙雨峰是谁”

“钱币交易所所长”

“就只是所长?”

“书记,县委书记的大公子”

“你们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拿回密码箱。”

“还有呢?”

“还有,还有就是让李虎他们杀人灭口——不过大爷,我的爷爷,这跟我没关系啊命令都是龙雨峰那二世祖下的,都是他下的,你就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

贾富贵眼泪婆娑,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全招了。他知道,如果说了实话,回去之后,那个二世祖肯定没有好果子给自己吃;但如果不说实话,眼前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立刻就会把自己扔下山崖,让自己粉身碎骨,于是几乎没有半点犹豫,贪生怕死的贾富贵立刻就做出了对他来说最正确的选择。

而通过贾富贵的招供,王欢也基本上确认了自己以前的揣测:“看来,不管是盛世还是乱世,世上最不可信的,就是那些道貌岸然,差不多跟可以跟*子划等号——确切的说,连*子都不如的统治者了。”

“老贾啊老贾——”王欢用手上的小刀拍了拍贾富贵的肥脸,“好,非常好你们几个,不仅想谋老子的财,还想害老子的命毒,的确是毒老贾,你说,我该如何对待你们这些奇毒无比的家伙呢?”

“大爷,你就饶了我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啊。你就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贾富贵大汗淋漓,一脸苍白的乞求道。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不错,老贾,知错就改,那就是好儿童”王欢一边说,一边贴着贾富贵的脸,将手中的小刀慢慢下滑,一直滑到其颈部,才停了下来,“到了下面,千万不要再同流合污,一定要做一个好人呀”说完,手中的银光一闪,便划破了贾富贵的脖子。由于刀速极快,飞刀掠过喉管的时候,竟然连一丝血迹都没沾染,直到王欢一脚将贾富贵的尸体踢下山崖,一股暗黑的鲜血,才如同喷泉一般,从贾富贵肥厚的脖间冲天而起,又迅速落下,最后和身体一起,掉下了深深的悬崖。

王欢将飞刀插入腰间的黄牛皮带,走到这台还点着火的,藏青色的路虎前。对着这台方正大气的家伙,绕车一周,越看越喜,口中“啧啧”的赞叹不已。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如同大多数人的梦想,王欢便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有车有房。

关于车子,最初级的想法就是几万十来万的代步车就够了。至于高级梦想,本着俗人的思想,自然就是s级奔驰啦,7系列宝马啦,路虎览胜啦这些所谓男人的名片,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代名词。

所谓梦想,百分之99%都是实现不了的。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人的意料。还没毕业,他就开上的宝马——尽管只拥有了两天,就被他扔下了悬崖,摔成了一堆废铁。事隔几月,又有一台新崭崭的路虎摆在了他的面前。

“天予不取,必遭天谴”抱着这样的想法,王欢跳上驾驶席,握着方向盘,将档位推到前进档,轻踩油门,就感到坐下的这台钢铁巨兽,如同发怒的公牛,“轰隆”一声低吼,咆哮着向前窜去。

两百多万的家伙,驾驶起来的感觉自然非以前在杂货店送货时开的两三万块钱的长安拖板车可比。王欢看了看仪表盘上的油表,上面显示按照目前的速度,开可以开近七百公里;而这辆车的总行驶里程,却连两万公里都不到。

“不错,真是不错看来,这样一来,差不多可以直接开到双庆了。”王欢心里美美的想着。

这就样,王欢以五六十公里的时速,开了近两个小时,直到距离巫山差不多在一百多公里之外了,才把车靠在路边,停了下来。

清点收获的时刻到了。

两把92手枪,一把95式突击步枪,八个手枪弹匣,五个步枪弹匣,两套警服,一套迷彩服,三个对讲机,一级兽晶284颗,二级兽晶21颗,人名币5250——这些,是王欢在三人身上直接收刮到的。

王欢又打开路虎的后备箱,一看之下,心中更是喜不自胜:

却见路虎宽大的后备箱内,简直就成了一个小小的军火库。王欢大致点算了一下,里面有带弹匣的92手枪3把,消声器3个,95式突击步枪2支,88式狙击枪一支,手枪弹匣25个,突击步枪弹匣10个,狙击枪弹50发。

另外,还有手雷12颗,双筒望远镜两副。

这样一来,加上王欢身上携带的枪支弹药,到目前为止,王欢身上的武器,从长到短,计有:

88狙击步枪2支,备弹70发。

95式突击步枪,3支,备弹13*30,共计390发。

92式手枪,7把,备弹37*15+8,共计563发。

手雷,12颗。

消声器,3个。

双筒望远镜,2付。

虽然有这么多武器,对于王欢来说,能够有点帮助的,其实只有那两把狙击步枪。飞刀诀练到了他这个层次,使用手枪和步枪,远不如一把硬币或石子来得利索和高效。

不过,暗器只有在暗中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为了掩人耳目,或者有时为了“耀武扬威”,在这个谁掌握了枪杆子,谁就有话语权的国度,手中的那些铁家伙,在很多时候,还是非常有威慑力的。

除此之外,在路虎的后备箱中,还有一桶100升的97#备用油,一箱康师傅油辣子方便面,两箱共计48瓶农夫山泉矿泉水。

比起那些枪支弹药,汽油,方便面和矿泉水更是让王欢喜出望外。特别是汽油和方便面,这两种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到了现在,更是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王欢将搜刮的所有东西一股脑儿的扔进戒指空间,只留下一把压满子弹的手枪,带在身上,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来吓人。

正准备离开空间,忽然发现前不久扔进空间的密码箱。王欢一拍脑袋,顿时一喜:

空间升级的时候,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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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争取每天能够多写点,只是争取哈,不能做什么保证另外求点月票,让席子争取进入前三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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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空间升级,天眼失灵!

215,空间升级,天眼失灵!

先从空间跳回车内,然后把路虎的门窗全部锁死,带上车钥匙,又再次进入了空间。

点开储物清单,察看了一下目前所有的晶石能源,发现:

名称:四级晶石能源。

数量:1

能量:25,0000巴仙

名称:三极晶石能源。

数量:1

能量:5,0000巴仙

名称:二级晶石能源。

数量:21

能量:10,5000巴仙

名称:一级晶石能源。

数量:1,0254

能量:512,7000巴仙

于是,王欢将一万颗一级晶石能源,让空间全部吸收。

刚一吸收完毕,身边透明的资料框就是一阵红光大闪,同时空间内响起了“嘟嘟嘟嘟”的鸣响。王欢一扫透明资料框正中央的异星文字:

一万颗一级晶石能源吸收完毕,空间新增能量500万巴仙。空间储能达到升级标准,是否立刻升级?

王欢急不可耐的点“是”。然后,他就见原本发出白光的四壁突然一暗,四周变得一团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王欢心中忐忑,害怕空间升级的过程中有什么危险,正在考虑是不要要离开空间的时候,忽然感到有某种神秘的东西进入了自己的体内,让他全身暖洋洋的,像是泡温泉一样,全身毛孔舒张,舒服异常……

这一过程持续了大概有十来分钟。之后,漆黑的四壁便渐渐开始变白,发出柔和的,如同日照一样的白光。王欢揉了揉眼睛,发现以前触手可及的墙壁离自己远了些,这时,他才意识到,空间,已经变大了。

“忽”的一下,透明的资料框轻飘飘的又飘到了他的眼前。王欢定睛一看,就见资料框的正中央,显示着:

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类型:改进ii型。

体积:4*4*4,共64立方。

等级:2级。

消耗:1巴仙秒+2000巴仙天。

升级:640万巴仙。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52

速度:43

精神力:30

升级后的空间,体积从8个立方增加到现在的64个立方,而所消耗的能量,却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需要每天多支出2000能量点,看似有点多,不过换成晶石的话,却只需要4颗一级晶石能源,一年也只需要1460颗,对于一颗三极晶石能源就能够兑换接近10000颗一级晶石能源的王欢来说,这点消耗,还真不是问题。

最让王欢喜出望外的是除了空间本身的体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八倍,达到了64个立方,接近一个40尺集装箱的容积,王欢的身体素质,在力量,速度和精神力发面也有所提高,分别提高了5点,5点和4点。

要知道,王欢坚持不懈,练习“疾走功”和“飞刀诀”,流血流汗整整两年,才突破一层,进入第二层,在力量上达到了普通人的四倍多,速度上达到了普通人的三倍多;现在只是随着空间的升级,“功夫”就有所提升,这种好事,放在以前哪里去找?

“难怪,刚才在升级的时候感到有什么东西进入了身体,有些暖洋洋的。一定是某种神秘能量在空间升级时进入了自己的体内,对自己进行了某种不知名的改造,才让自己的身体素质在短时间内得以提升。”王欢不由思索道。

不死的宇航员,s型菌毒,变异兽,变异人,朱雀鸟,空间,加上他自己练习的“疾走功”和“飞刀诀”,哪一项,以人类目前的科技水准,都解释不清。经历了这么多,对于自己的身体能够被神秘能量一下子改造,王欢也不会觉得有多么不可思议。

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之后,在变大了的空间内,兴之所至,王欢立刻打了一遍“王氏炼体拳”,于是,就见一道黑色的人影,闪躲滕托,迅若奔雷,飘若鬼魅,突然打出一拳,力大势沉,不可承受,感觉便是一堵墙,也要被其洞穿

“呼——”收势之后,王欢呼出一口气,“不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比以前提升不少只是没有测力计和速度计,倒是不好准确的度量一番。”

空间升级完毕后,王欢又检查了一下空间剩余的能量。一万颗一级晶石能源,被他兑换成了五百万能量点,加上空间原有的五十万能量点,减去升级消耗的八十万,目前空间储能达到四百七十多万能量点。

“470万能量点?”王欢心下一惊,又看了看下次升级所需的能量——640万能量点——马上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如果再用一颗三极晶石能源换500万能量点,那么是不是可以将空间再次升上一级?”尝到了升级甜头的王欢立刻就有了让空间再次升级的想法。

他现在有四级晶石1颗,三极晶石1颗,二级晶石21颗,一级晶石254颗,但如果不把高级晶石换成一级晶石,也是不够的。四级晶石目前还不知兑换比率,暂时忽略;但即便将三极晶石和二级晶石全部换成一级晶石,升级之后,也只能剩下三百多万能量点。三百多万看似很多,但却不知道三极空间的消耗,万一过大,那便会有能量不足的风险。

综合考虑之后,王欢还是决定暂时停止空间的升级,等以后多储备点晶石能源再说。

从空间内退了出来,王欢就准备开车继续赶路。刚握上方向盘,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既然空间已经有了64个立方,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将屁股下的这台路虎收进去?

想到就做王欢将精神聚集在车上,然后一转右手中指的朱雀戒,下一刻,王欢已然身在了空间中。

“咦,怎么车没收进来?”人进了空间,但车却还在外面。

“嘟嘟嘟”资料框闪耀着红光,飘到了眼前,就见面板中央高亮着一排异星文字:

物体物理尺寸过大,是否需要自定义空间尺寸?

“物理尺寸过大?”王欢摸了摸后脑勺,突然一阵恍然:路虎的车身高约2米,宽2米多,而长却接近5米;而空间目前的尺寸却是:4*4*4,虽然体积是路虎的三倍多,但直接装却是装不下的

于是王欢急忙点“是”然后在面板的中央出现了一个长宽高的书写框。因为总体积是64个方,王欢通过一番计算,结合路虎的尺寸,将空间的体积定义成了:12.8*2.5*2,即空间的长宽高分别为米和2米。

在面板上一点确认,“倏”地一下,空间的尺寸就发生了变化:高度降低,宽度变窄,而长度却大幅度延伸。这样一来,即便再有一辆轿车,也能绰绰有余的装进去

解决了座驾的收放,王欢的心情大为舒畅。他在车内吃了点干粮,便打燃火,沿着前方的盘山公路,继续朝双庆行去。

半个小时后,路虎驶出了山区,进入了通往千州的高速公路。又在高速路以150码以上的速度急驰了一个小时,天色便开始黑了起来。

王欢将路虎靠边,然后通过魔镜的察看功能,得知在前方25公里处有一个高速收费口,旁边有个服务站,王欢便准备在服务站休息一晚,等明天天亮的时候再行出发。

在用魔镜的时候,王欢突然想起很久都没有更新魔镜的三维地图了。里面的数据,显示的还是2012年8月25日20点08分32秒这一时刻的。以前没有及时更新,是因为每启动天眼更新一次就至少需要十万能量点,王欢舍不得耗费宝贵的能量点来实时更新地图。

不过现在,空间内还剩四百多万能量点,更新一次的耗费,他完全能够承受。况且,巨变后的社会现状,兽人们和普通人的势力分布,他还茫然不知,如果能够实时了解,对于喜欢趋利避害的他来说,不无裨益

于是王欢锁好车门,再一次的进入空间。返回资料框的主界面,点击“天眼”图标:

“嘟嘟嘟——四维镜像扫描仪启动失败,请启动主电脑自检,请启动主电脑自检……”

“操天眼竟然启动不了”王欢双目大睁,死死的盯着闪着红光的异星文字,“还有,主电脑是什么东东?它又在哪里?该如何启动?”

以前,鉴于朱雀兽强大的搜索,透视和扫描功能,王欢怀疑它只不过是个使用终端,一定还有一个更为厉害的,类似于“母体”之类的东东,悬在外太空,对地球进行某种扫描,然后朱雀兽读取母体的数据,达到实现实时更新的目的。

朱雀兽变异后,王欢进入空间,获得了认识异星文字的能力,得知被他命名的“天眼”,其实却是“四维镜像扫描仪”,这便证实了他的部分猜测——某个叫“四维镜像扫描仪”的超强仪器,可以对地球进行四维扫描。而显然,小小的朱雀兽,是不可能拥有一次性扫描半个地球的变态能力

现在,又出现了主电脑,则进一步说明,朱雀兽之外的地方——按照扫描的范围和周期,推测应该是在月球之上——有一个强大的母体,甚至是基地,里面不仅有强大的“四维镜像扫描仪”,还有一个控制一切的主电脑。

现在的问题是“四维镜像扫描仪”出了问题,需要主电脑自检来找出原因,而主电脑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却是在对着地球一面的月球“基地”上。

所以,对于目前的王欢来说,是没有任何可能修复“天眼”的。

“蛛网”因为人类社会的分崩离析,已经无法连接,变得毫无意义;现在具有实时追踪定位功能的“天眼”也出了毛病,王欢还真有些欲哭无泪。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好处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全部占尽了。”郁闷了一阵,王欢也就释然了。虽然朱雀失去了“天眼”和“蛛网”两个极其重要的功能,但变异后却多出了一个储物袋似的“空间”,对于王欢而言,却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事。

想通了之后,王欢又重新启动路虎,让路虎朝25公里外的服务站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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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这个金手指开得太大了,越想越没意思,干脆去掉好了。

感谢兄弟们的月票,特别鸣谢“火热读人”的14票崔更。席子今天就笑纳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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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遇袭!

216,遇袭!

“杀人犯”王欢被巫山治安员“请出”大巴车后,凯斯鲍尔,连同车内的几十号人,一身轻松,欢快的踏上了前往双庆的旅程。

内车的众旅客们喜气洋洋,欢歌笑语,不少人拍手称快,大叫解气,称赞着巫山警察的英勇无畏。

“呜呜——臭妈妈,坏妈妈,你还我的王动哥哥,你还我的鬼脸哥哥回来……呜呜——坏妈妈坏妈妈……”宁雪莹刚把怀中的女孩儿放开,宁果果便握起拳头,不依不饶的朝宁雪莹身上捶打,一边打,一边哭,泪珠儿牵线似的不停的往下掉。

在宁果果幼的心灵中,才不管是什么杀人犯不杀人犯,只是觉得那个给自己做鬼脸的哥哥,那个曾经在自己最饿的时候给自己面吃,给自己车票,让自己和妈妈能够及时上车而不用饿着肚子在车站空等的大哥哥,就是这个世上可以和宁雪莹相媲美的,最可亲的人。对于那些抓走王动的警察,宁果果固然恨得要死;但对于在抓王动时,抱着自己,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去“救”对自己好的王动哥哥的妈妈,此时的宁果果,也连带着一起“恨”上了。

看着自己女孩儿泪流满面,伤心难过,第一次为了一个“外人”而叫自己“坏妈妈”,宁雪莹的心头像被人插了把匕,滴血不止。现在的她,脸红,羞愧,悔恨——但如果前不久的事情再生一起,为了女儿,她相信自己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是的,为了女儿,她可以忘恩负义,可以与自己的救命恩人“形同路人”

“果果,都是妈妈不好,是妈**错不要担心王动哥哥,他一定会没事的。”宁雪莹无力的安慰着自己的女孩儿,任她用手捶打着自己的手臂,心头却无声的喊道:

“女儿呀,妈妈也是没有办法呀不是妈妈软弱,忘恩负义,但如果让那些警察看出你王动哥哥跟我们有所瓜葛,到时候把妈妈牵连进去,孤苦伶仃的你该怎么办呀?”

宁果果毕竟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儿,不管什么情绪都难以持久,打闹了一阵,在宁雪莹不断的安慰,道歉之下,就也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最后躺在宁雪莹的怀中,翘着天鹅一样的脖子,问:“妈妈,王动哥哥什么时候回来呀?他还会来找果果吗?”

“会,王动哥哥一定会回来的看果果的。果果这么乖,王动哥哥怎么会舍得离开果果?”宁雪莹忙低着头,安慰道。

大巴车在七弯八拐的盘山公路上盘旋了两个多时,才驶到山脚,拐上了通往千州的高公路。

上了高之后,由车辆甚少,几乎看不见任何机动车的影子,大巴司机忍不住猛踩油门,轻易间就让车提高到了码以上。跑惯了这条路的他明白,只要以这种度行驶个两个时,就可以看见一个服务站。服务站虽然因为停电停水,车辆减少的原因而废弃了;但那里却有一口手摇式水井,可以在那里休息一下,补充点水喝。

两个时后,大巴司机将汽车驶进服务站前的广场,熄了火,对众乘客道:“好了,大家休息一下,上厕所的赶紧上厕所,打水的赶紧打水,半个时候,继续出。”说完,便兀自跳下了大巴车,朝以前的厕所出走去。

听了司机的话,大部分人都下了车,去解决排泄和喝水问题。

“果果,要不要上厕所?”

女孩儿摇了摇。

“渴不渴?要不要下去喝点水?”

女孩儿还是摇头。

宁雪莹望着窗外变暗的天空,有些无奈,知道女孩儿还在生自己的气呢,于是原准备下去喝点水的她也只有在车上陪着自己的女孩儿。

然而,就在这时,异变突起五六条黑影,借着夜色,迅的从服务站跳了出来,闪电般的冲向从大巴车走来的,散落在广场上的乘客,各选一个,一下子将其扑倒,然后一口咬向乘客的脖子——

转瞬间,甚至来不及出一声喊叫,六名乘客便被黑影咬死。由于黑影的度极快,从其冲出服务站,到扑倒六名乘客,只有三五秒时间,所以,周围的其他乘客,一下子还搞不清楚出了什么状况,直到瞬间咬死了六个乘客的黑影,又纵身一跃,向邻近的人扑去,周围的人们,才突然醒悟过来。

“妈呀,是兽人”一个年轻男子见眼前的一个老太婆被兽人扑倒,立刻大叫起来,撒丫子朝大巴车跑去。

“啊啊啊——兽人吃人啦大家快跑啊”

“老公,等等我——”

“**,给老子闪开”

“……”

得知是受到了兽人的袭击,一时间,如同一群绵羊中跑入了一头狼,剩下的乘客们立刻炸了锅,哭天抢地,拼命狂奔——有的朝大巴车跑;有的朝服务站跑;还有的,见兽人追来,则像无头的苍蝇,一个劲的朝前撒腿乱窜。

而那六个兽人,对于大喊大叫处乱跑的乘客,却仿佛不受影响似的,只是将离自己最近的人类扑倒,咬死,然后又寻找下一个站立的乘客,继续冲上去扑倒,咬死……如此周而复始,直到最后整个广场,再也看不见一个站立的人类。这个时候,六个兽人,才放弃了进攻时的四足触地状态,改为像人一样,双足直立,好整以暇的朝几个哭天喊地,使劲拍着大巴车车门的乘客们走来。

“妈逼,快给老子开门啊?”

“,快开门啊”

“求求你们,快开开门吧兽人,兽人马上就要来了。”

“……”

七八个男女乘客,拥挤在大巴车的门口,一边使劲拍着,踹着大巴车的车门,一边哭爹爹,告求着车内的乘客高抬贵手,放他们进去。

然而,此时躲在车内的二十来个已经吓得半死的生还者,对于外面的祈求声,叫骂声,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躲在车内的他们亲眼见到那六个尖牙利爪,浑身上下,长着长毛的,依稀还有半点人样的兽人像老鹰捉鸡般,一一把四处乱跑的乘客扑到,撕裂,无不一脸骇然,浑身颤抖。胆的甚至吓得便失禁。

“妈逼,快开车啊,愣什么愣?”后面的一个年轻人,突然从惊吓中反应过来,对坐在驾驶席上的一个中年男大声吼道。

听年轻人一叫,车内剩下的生还者,也纷纷回过神来,大喊大叫,一个劲的催促驾驶席上的中年男赶快开车。

“我,我不会开车啊”中年男一脸煞白,极其无辜的道。

“妈逼,不会开车你还坐在驾驶席干啥?谁会开这种大车啊?赶快把车开走,不然大家都得死啊”又有人叫喊起来。

大多数的人都摇头,只有两个人畏畏缩缩的举手,不过一问,都只有bsp;眼开着兽人越来越近,车内的人如热锅的蚂蚁,急得不行于是也只有不管三七二十先将车开起来再说。于是,两个拥有c照中的一人,被众人强行按在了驾驶席上。

在车门外的八个慢了半拍未能进门的男女,见车内的人准备开车离开,更是绝望。濒临崩溃的他们,使出全身最后的力气,使劲的敲打车门。但没有工具的他们,想徒手弄开紧闭的车门,却无异于天方夜谭。

六个直立而来的兽人,其中一个明显比其余五个高大一些,属于三极兽人,是六人当中的领,其余五个则是二级兽人。

三极兽人见车内的“两脚羊”想动车子开跑,“桀桀”两声,眼中露出不屑的神色,泛出红色幽光的眼珠滴溜溜一转,然后,便走到旁边的一具尸体旁,伸出青色的指甲,对着尸体的脖子一划,“哧溜”一声,头颅和身体便一分为二。

三极兽人抱起地上的头颅,拧着头,如同甩链球一般,原地转着圈圈,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在最快的时候,突然一松手,就见足球大的头颅,如同一颗炮弹,朝大巴车的挡风玻璃飞去。

王欢重踩油门,十几秒后,就将路虎的度彪到了18o码。八分钟后,瞟了眼路牌的指示,王欢知道,高公路服务站已经不远了。

王欢松掉油门,让路虎随惯性自然滑行,一直到距离服务站的路口还有来米的时候,才把脚重新放回油门踏板,准备

然而,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前方服务站内传来“砰”的一声闷响,就像是什么东西忽然爆裂开来。王欢一惊,急忙一个急刹,将路虎刹死

“砰”的一声,挡风玻璃四分五裂,碎裂开来。硕大的头颅余势不减,朝着驾驶席上的c照驾驶员飞去,与他的胸口来个亲密接触。

“噗嗤——”c照驾驶员吐出一口鲜血。砸破了挡风玻璃的头颅虽然有些强弩之末,但威势却不下一把大锤,狠狠的敲在驾驶员的胸口,敲断了他的胸口,将其砸得口吐鲜血。

“啊——”

“妈呀——”

“……”

感谢“火热读人,可是可但是,雾里穴枷,我要有manyma人民币”四位兄弟的打赏

谁来投一张月票,将席子砸进前三百?

217,灭杀!

217,灭杀!

离服务站七八十米的高路上,停着一辆藏青色的路虎。路虎车顶的天窗已被打开。此时,在上面坐在一个端着把95式自动步枪的年轻人。

年轻人双手据枪,将右目贴在安装在突击步枪顶端的白光瞄准镜目镜前,仿若一尊立体雕像,一动不动的观察着服务站内的情景和态势。

三极变异人用一个人头,砸碎了大巴车的挡风玻璃,顺便废掉了企图开车的司机,让车内的二十几个乘客惊骇欲绝

“你你你,快点,快点去把他拉开,继续开车”车内的一个年轻人颤抖着双手,指着另外一个会开车的乘客,大声叫道。

“妈/逼,快点开去开呀”

“兄弟,赶快把车开走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

周围的其他乘客,也连忙附和,催促那人开车。

而另外一个会开车的乘客,见前面那个坐在驾驶席上的c照兄弟,口吐鲜血,已经昏死过去,早已吓得面无人色,却哪里敢再去重蹈覆辙?

“啊——你们不要找老子,老子不会开”c照男一个激灵,突然疯似的推开众人,朝大巴车后面奔跑。

而他这一跑,却如同火山浇油,让车内焦躁不安的乘客们更加混乱。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朝车后面挤,仿佛这样一来,就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安全。

而此时,还在外面绝望砸门的八个男女乘客,见大巴车前的挡风玻璃已经破开了一个大洞,如同溺水之人看见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阵狂喜,急忙改变方向,试图从破了一个大洞的前挡风玻璃出钻入车内。

但是,破洞虽大,却不足以让几人一起钻进去,这是时候,谁先谁后就成了一个问题。

“,让老子先进”一个年轻男用力将前面一个已经钻进了半个身子的中年男扯了下来。

“我/妈/逼,你个瓜娃子,你竟然敢动老子你晓不晓得老子是哪个?”本来快要钻进车内的中年男硬生生的被染着黄毛的年轻人扯下来了,顿时一阵火大,立马挥着拳头,向那正准备钻洞的年轻人后背打将而去。

“打个锤子到了这个时候了你们还在打你们不上让老子上”又一个年轻人见打架的两人堵住了空口,极其不满的道。

“凭什么你先上?老子要先上”

“呜呜——,你们不要打了,兽人就快来了,让我们先进去吧。”两个被挤在边缘的女乘客,哭哭啼啼的哀求着前面乱成一团的男人;但为了谁先上而争红了眼的几个男人,却哪里有时间理会两个弱小女人的哀求?

“桀桀——桀桀——”站在十几米外的三极兽人领,看着眼前的一幅你挣我夺,互不相让的“人间悲剧”,出了两声尖锐刺耳的嘲笑。

“你们看,这就是这些两脚羊的悲哀——脆弱,卑微,而又无耻,贪婪,为了自己的一点安危,就可以毫不迟疑的出卖,践踏自己的同类。到了这个时候,不知万众一心,齐心协力的抗敌,反而不停的内讧,内斗。就这些卑微的两脚生物,怎么可以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心安理得的对我们的资源予取予夺?孩儿们,上,去杀死它们,撕裂它们,消灭这些卑微的贱种这个世界,只能有一个王者,那就是我们伟大神选一族”

“吼——吼——”五个二级兽人,口露獠牙,双目冒出骇然的精光,虽然不能完全理解自己领的高深言语,但大概意思却是懂得的。他们一脸敬畏的看着自己的领,前足着地,又恢复了四足行走的姿态,咆哮两声,如同四头捕食的猎豹,朝十几米外那七八个犹在为了谁能先上而斗争不已的乘客扑去

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变异人,虽然身体素质与普通人相比,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在几个月的变异当中,不知为什么,却渐渐的丧失了语言能力和思考能力,而变得只剩下了跟动物类似的本能

但占据全体变异人总量接近4%的三极变异人,不仅个体能力远远过二级变异人,最重要的是,他们却保留了作为人类时的智慧因此理所当然的成了二级和二级以下变异人的领和头目。

王欢透过步枪上的白光瞄准镜,将广场上生的事件一一看在眼里。

鲜血,碎尸,二十几具咬破了喉咙,或撕裂了心脏的尸体横七竖八的横陈在广场的上,鲜血汩汩流出,将硕大的广场涂上了一层刺目的暗红。

一台大巴车,极其突兀的停在广场的中央。大巴车前方的挡风玻璃,像蛛网一样布满裂纹,靠近司机的位置破了一个大洞。

七八个男女,拥堵在车头,如同七八条疯狗,相互之间,不停的厮打,乱骂。有几个被打得满脸血污,状如疯魔

六个兽人,一高五矮,站在离大巴车十七八米外的空地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前面乱成一团的几个乘客以及后面的大巴车。其中高的一个眼露凶光,神情放松,面带不屑,如狼前凸的嘴唇不停的开合,对靠在身边的五个兽人说着什么。音调极其尖锐,而且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变音,加上其他杂音的干扰,王欢分辨不清到底说的是什么。

将视野拉到大巴车内部,却见整车乘客,全都一窝蜂的朝车的后部涌去,真个是摩肩接踵,二十几个人如沙丁鱼一般,挤得个水泄不通。

通过镜头,王欢在二十几张惊恐无状的脸中搜寻着宁果果的踪影。却见原本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两母女,不知何时,现在却被挤到倒数第四排。宁雪莹一脸苍白,神色无助的抱着一张小脸也吓得毫无血色的宁果果,随着众人,拼命的朝后挤。

每个人都明白,一旦兽人从前面冲入了大巴,站在前面的,肯定先死。而躲后面的人,却能多一线活命的生机

就在这时,透过镜头,王欢见那高大的兽人头领突然朝前挥手一指,身边的五个兽人,便如离弦之箭,朝大巴车头猛烈扑去。

王欢将右手食指搭在扳机上,犹豫着是否要及时搭救几个即将命丧兽口的乘客。

几个小时前,当他带着手铐,被李虎几人从车内带走的时候,那些吃惊,鄙视的冷眼,庆幸,幸灾乐祸,甚至拍手称快,兴奋到扭曲的面孔,此时此刻,固执而又倔强的跳了出来,刺激着王欢那丰富而又敏感的神经。看着眼前这些在兽人面前睡死挣扎,如一只只待宰的羔羊,毫无还手之力的二十几个生还者,王欢的内心深处,毫无由来的,就冒出了一种吸毒般的快感和喜悦

“风水轮流转,今天到我家乐极生悲了吧?遭报应了吧?”王欢干脆闭上眼睛,享受着这股从灵魂深处冒出的报复般的喜悦之情。

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八个抢夺了半天,却最终一个也没能上车的乘客,就只剩下了两个瑟瑟抖,瘫软在地上的女乘客。

五个兽人,围着两个吓呆的了女乘客,低吼几声,看了看远处的领,见领对他们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其中两个便突然上前,用沾血的前爪将两女扑到在地。

王欢以为这两兽人也会如杀死其他乘客般,一口咬破女人的喉咙,却不料兽人们用他们那如同小刀一样锋利的爪子,“刺啦”两下,竟然将两个已经吓昏了的女人的裤子划开,露出了一黑一红的两条内裤

然后又是一划,内裤也被划开。两兽人用毛茸茸的利爪,掰开两个女人已无寸缕的大腿,一个挺身,就准备将身下那条怒贲,黝黑的事物从女人双腿之间插进去……

“竟然在老子面前玩这一套?”王欢虽然不介意兽人们杀死这些前不久对他落井下石的男男女女;但作为一个男人,却难以容忍强/奸这种大煞风景的事;退一万步说,即便有人要强/奸,那也是人类之间的事,怎么也轮不到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兽人吧?

“砰砰”两声,两个意图强行苟且的兽人头部中弹,倒在了地上。

既然开了枪,那就只有一杀到底。几乎没有任何停留,王欢又把准星朝另外三个在一边看好戏的兽人套去,三响之后,三颗兽头相继中弹,倒了下去。

当第一声枪响的时候,通过声音的来源,三极兽人的目光就锁定了八十米外的王欢,知道这个拿枪的家伙对自己的威胁极大。自己虽然已经进化到了三极,身体强度是普通人的几倍,但也经受不住步枪子弹强大的侵彻力。只有进化到了五级,才可以无视一般的枪弹。

于是,第一声枪响之后,三极兽人便毫不犹豫,立刻启动,以最大的度,朝王欢电射而来。

王欢只用了五枪,便爆掉了五个二级兽人的头颅。等他再去寻找最后一个三极兽人的时候,却现广场上已经失去了他的踪影。

王欢心头立刻大叫不好,急忙将双目移开步枪上的瞄准镜,就见那个兽人,如同一道闪电,距离自己只有三十来米远了

以三极兽人全力冲刺的过15m/秒的度,只要两秒,就可以扑到王欢身前

“孽畜,找死”王欢端起步枪,“哒哒哒”,对着兽人就是三断点射。

三子弹,被三极兽人躲过了两,其中一击中了兽人的肩膀,让其冲势一顿

“嗷呜——”兽人一声嘶吼,被激起了凶性,四足一蹬,又继续朝王欢冲来

“哒哒哒”,又是三声脆响,终于有一颗5.8mm的钢芯弹头,从三极兽人的前额穿了进去

218,得救,讨好!

刚才的搏斗,虽然没有几天前跟棺材兽战斗时的惊险刺激,但现在想一想,王欢也不禁后背有些凉。如果不是在那五个兽人对两女人施暴时,趁其不备,突下杀手,而让那五个兽人和他们的领一起爆冲过来,这么短的距离,以自己堪比神射手的枪法,也最多只能击毙三个兽人,然后就只有动“疾走功”拉开距离,在运动中消灭敌人。

但普通人,哪怕是那些有枪的公安、武警,可没练过“飞刀诀”和“疾走功”这玩意儿。面对这些健步如飞,行动迅,外加铜皮铁骨的兽人,除非用密集火力覆盖,御敌于远处,否则让这些尖牙利爪的兽人靠近了,还真是凶多吉少

这就是为什么兽人的脑核虽然值钱,却少有人敢打他们的注意。而且兽人极其抱团,作战勇猛,一旦战斗起来,毫不惜命,与敌人不死不休所以,即便那些为了赚钱而冒险进入兽人控制地盘的赏金猎人,没有充分的准备,也不敢贸然前行。

而真要想财,更多的选择却是猎杀变异兽,虽然变异兽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而且他们的脑核通常都是一级或者没有,但总好过去招惹那些由人类变化而来,有组织,有纪律,占据了人类半壁江山,敢跟人类分庭抗礼的兽人要好一些。

好在三极兽人在兽人的比例中很小,仅不到二十分之一,处于领导和头目的地位,轻易不亲自出动;三极以上的兽人,王欢至今也未现;而三极以下的兽人,由于大脑退化的缘故,已经不太会使用武器,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用自己尖牙和利爪,撕裂敌人。

不然,若一般的兽人也像人类端着把枪去战斗,这仗也没法打了,人类干脆缴械投降,做兽人的奴隶算了。

因此,普通人和兽人之间,都有让对方忌惮的地方。普通人害怕兽人那强悍的身体力量;兽人则对人类手中掌握的各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忌惮不已。当然,由于兽人占据了半个地球,他们的手中也不乏各种热武器,甚至是核弹,这也是让普通人恐惧的地方。

由于双方对彼此都非常忌惮,因此,双方大致上还维持着一种均势。但这并不意味就没有冲突。各种小规模的冲突,在兽人出现后,就从未停止过。

比如,刚才偷入人类控制区,袭击大巴车的六个兽人,便是兽人对普通人的某种破坏和报复。

大巴车内的生还者,听到“砰砰砰”几声枪响,围在车头前准备泄兽/欲的五个兽人,如同多米诺骨牌,就挨个倒了下去时,已经快绝望了的他们,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从挤在一起的人群中出了一阵震天响的欢呼和悲泣

“啊,我,我们得救了?”一个年轻女人看着周围的人,难以置信的道。

“得救了,得救了士兵来救我们了呜呜——,我们终于得救了”有人喜极而泣

“官兵来了,官兵来杀兽人了哈哈……”

“……”

看见那些凶恶无比的兽人被杀死,担惊受怕,惊骇交加的二十来个生还者终于抑制不住欢呼起来,有的更是喜极而泣,相互抱头痛哭

但让他们吃惊的是,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不是那些开着装甲车或坦克的官兵,而是一个“熟人”——一个前不久才被他们鄙视和唾弃,在他们拍手称快中被英雄无畏的巫山治安官押着离开的年轻人

他不是杀人犯么?不是已经被巫山警方捉拿归案了么?怎么又跑了出来?还开着那些公安们开的路虎?那些公安呢,怎么没有出现?他们到哪去了?

生还者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惊讶,疑惑,不知所措

只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眼睛突然一亮,随即惊喜不已,口中忍不住高声叫着:

“啊,是鬼脸哥哥王动哥哥,果果在这里,王动哥哥,果果在这里……”一边喊,一边想挣脱大人的怀抱。

听到了女孩儿的喊声,正在大巴车前用匕挖兽人脑核的王欢抬起头,脸上一灿,露出了一个开心的微笑。他朝内车的女女孩儿挥了挥手,便又埋头专心的挖起脑核来。

一个二级脑核,相当于一百颗一级脑核,一百克黄进,换成人名币要换差不多四万——虽然在现在这个时候,人民币已经接近破产的边缘。

王欢拿着匕,旁若无人的将六个兽人的头颅一一划开,取出脑核。

一个三极兽人,五个二级兽人,由此,王欢便得到了三极晶石1颗,二级晶石5颗。

一笔价值四百多万的横财

这样一笔横财,自然有人眼红,甚至不惜为此铤而走险,谋财害命——比如巫山的那几位“为人民服务”的前公务员以及现在二十几个生还者中的几个年轻年轻人和中年人。

但这几个人也只能眼红罢了,丝毫不敢表现出什么不悦和不爽,贪婪的目光也只能隐藏在眼眸深处。开什么玩笑?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家伙,可是眨眼间就用枪射杀了六个穷凶极恶的兽人,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主一些心思灵动的人已经开始了透过现象看本质:

这人的枪从何何来?路虎从何而来?一些人稍微一联想,便开始脸色白,四肢颤,这个时候,就是借他们一百个胆,他们也不敢对王欢身上近四百万的财产有所觊觎

但有这种前瞻思想的人,也限于一些七窍通透,想象力比较丰富的人,对于大多数生还者,特别是两个差点就将被兽人轮翻负距离交流的年轻女人来说,此时的王欢,在他们眼中,不啻于最伟大的英雄

但王欢却并不愿跟这些愚夫愚妇们有更多的交流,取完脑核,用水冲洗干净后,王欢便回到了自己的路虎车上,锁上门窗,吃起干粮来。

由于都停在服务站的广场上,王欢的路虎跟众人乘坐的大巴车离得不远。半个小时后,见周围确实安全了,便开始有人打开大巴车的车门,从车内陆续走出,三五成群,开始他们半个小时前未完成了放水和进水流程。

“妈妈,你为什么不让我去鬼脸哥哥那里啊?让我去哥哥那里好不好?”宁果果摇着宁雪莹的手臂,可怜兮兮的哀求着。

宁雪莹一脸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对自己的女儿说。现在的她,心中充满了羞愧和悔恨,恨自己当初忘恩负义,不够勇敢,为了一己安危,不招惹祸事,在他陷入困境的时候,不仅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将脸扭向一边,形同路人。

而现在,自己的救命恩人,那位小弟,却阴差阳措的,在自己最危难的关头,救了自己母女的命。面对这样一种境况,让自尊心极强的宁雪莹情何以堪?

“王动哥哥打死了坏人,很累了,咱们不要去打扰他,让他好好休息吧。”宁雪莹拉着宁果果的手,劝慰道。

“哦”听母亲这么一说,宁果果有点失落的哦了一声,点了点头,但突然又抬起头,望着宁雪莹,轻声道:“那妈妈,等哥哥醒了之后,我可以去找他吗?”

看着一脸天真的女孩儿,宁雪莹心中不忍,叹息了一声,却终于点头道:“当然了,等哥哥醒了,你就去吧。”

得到了母亲的同意之后,小女孩儿就高兴了,然后开始专心致志的望着王欢的路虎车,期待着王动哥哥从车内走出的那一刻。

这个时候,有两个女人朝宁雪莹走了过来,宁雪莹一看,却正是当初在车前差点被兽人强/暴的两女。两女其中一个年龄稍长,模样一般,看起来有三十几岁;另一个则只有二十几岁的样子,略有些姿色。

两人身上的裤子已经换过,没有了前不久赤/裸/裸的样子。

这时,那个年长的女人拉了拉宁雪莹的衣袖,带着一种讨好的笑容,谄媚道:“妹子,你认识救我们的那位英雄?”说完,便朝路虎那里努了努嘴。

宁雪莹朝路虎那里瞟了一眼,脸色一暗,有些慌张的道:“哪里,大姐你说笑了,我怎么可能认识那种厉害的人物。”

“呵呵,妹子。这里没有别人,你就不用再隐瞒了。”年长的女人呵呵一笑,亲密的挽着宁雪莹的手,将嘴向宁雪莹的耳边凑,“妹子,给你打个商量,等会儿你去见咱们那位王英雄的时候,能不能把我两带上?”

听中年妇女叫出了王动的姓,宁雪莹就知道当初果果喊王动的时候一定是被她俩听见了。对着这两个运气极差,差点落入兽口的女人,宁雪莹也极其同情。如果前不久没有生公安拘捕那一出,宁雪莹也不介意两人的祈求,将两人介绍给王欢,但现在,她却是无脸面对当初的恩人,又那里可能帮她们的忙?

“大姐,我真没隐瞒,真不认识那位大英雄”

219,求情,出发!

219,求情,出发!

对于宁雪莹的再次推脱,中年妇女毫不在意,脸上讨好的笑容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愈发灿烂,趁宁雪莹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将一个东西塞在了宁雪莹的手中,笑着道:“妹子,帮个忙,帮个忙吧姐姐也是可怜人,差点,差点就被那畜生给糟蹋了。”说着说着,笑容也没了,换上了一副伤心欲绝的面孔。

而此时那个略有姿色的年轻女子,听自己的姑姑提起了那几个兽人,仿佛又想到了前不久的惨痛经历,心中一痛,立刻变成了泫然欲泣的样子。

“大姐,你,你这是干嘛?你快拿着,我不能要你的东西”宁雪莹没来得及看中年妇女递给自己的白色小布包内到底装了什么,就慌忙的将小包塞入了中年妇女的手中,“而且,而且,我真的不认识那人。”宁雪莹期期艾艾的道。

虽然对于两人的遭遇无限同情,也明白她们的想法;但宁雪莹目前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痛定思痛之后,还是拒绝了为两人引荐王欢。

见宁雪莹油盐不进,连送出去的金银首饰都扔了出来,中年妇女知道求这个年轻的漂亮没什么希望了,只得无奈带着一脸失望的侄女离开,回到了大巴车。

王欢坐在车内一边就着矿泉水吃着干粮,一边透过旁边的车窗玻璃,好整以暇的看着车前不远的宁雪莹,宁果果以及另外两个女人。那两人正是前不久大巴车前差点被几个兽人**的女人,看起来此时正在求着宁雪莹什么事。

几个人拉拉扯扯了半天,最后两姑侄便离开了宁雪莹,脸上是一脸的失望,大概是宁雪莹拒绝了她们的请求。

两女离开之后,宁雪莹朝门窗紧闭的路虎望了望,见藏青色的路虎在朦胧的夜色中仿佛一个巨大的钢铁怪兽,一动不动的匍匐在服务站的广场上,自从王欢进去之后,就没看到一点动静。

宁雪莹神色黯然,叹了口气,只得拉着一脸不舍,从头至尾,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路虎的女儿,朝大巴车走去。

“前世今生因果轮回,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王欢狠下心,将视线从母女身上离开,调低座椅,闭上眼睛,将左手搭在右手中指的指环上,开始进入睡眠。

第二天一早,从不深不浅的睡梦中醒来,天还只是蒙蒙亮。王欢打开车门,双脚刚一落地,就吃惊的发现周围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乘客,他们一见王欢从车内出来,便笑着朝王欢点头示意,不少人的眼中不乏谄媚和讨好的意味。

“难道这些人一夜没睡,还是怎么的?”带着疑惑,王欢朝服务站的水井处走去,打算洗个脸刷个牙。

洗漱完毕,刚一转身,就见剪着西瓜头的宁果果如一阵风一样跑到了王欢的跟前。

“王动哥哥”宁果果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王欢用手蹭了蹭了小女孩儿的西瓜头:“果果,咱们又见面啦妈妈呢?”

“在那儿呢”小女孩儿用胖胖的手指朝后一指。王欢顺着宁果果的视线抬头一看,就见漂亮的**急匆匆的离开人群,走了过来。

“小……小弟,这么早啊”宁雪莹拉了一下宁果果,脸色惭然,有些结结巴巴的向王欢问候了一声。

对于宁雪莹所有的好感,王欢在自己当初“被捕”时,宁雪莹一脸漠然,将脸扭向一边,视自己为路人时,就彻底的荡然无存。但这毕竟是两个大人之间的矛盾,在懵懵懂懂的七八岁的小女孩儿面前,却是不宜暴露。王欢脸上“戴上”笑意,看着羞愧不已的宁雪莹,道:

“呵呵,不早了宁姐还要赶路呢”

见王欢并没有对自己恶语相向,没有计较自己当初的“忘恩负义”,反而“面带笑意”,在宁雪莹心中搁了一晚上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她听王欢说马上要走,心头就有些发急。

“啊,小弟,你,你马上要走了啊”

“是啊到双庆还有几百公里呢。早点走,好早点到啊”

“呵呵,也……也是啊,早点走,也好早点到。”

“谁说不是呢”

“……”

王欢有一句没有的跟宁雪莹说着没营养的话,却一字不提让两母女搭车之类的建议。宁雪莹心中焦急,知道时间不多,自己再不提出来,恐怕就只有跟其他人挤那破碎不堪的大巴车了。那大巴车不仅破,而且司机也是一个只有C照,从未开过大巴车的乘客来临时充当的,坐在里面的安全性就可想而知了。

“小弟,那个……那个能不能让我和果果搭一下你的车?”宁雪莹脸色羞红,埋着头低声道。

“呵呵,宁姐,你说笑了。我哪有什么车啊那是贼车,赃车,是我从‘人民公仆’手中抢来的。谁要坐在里面,说不定就被巫山警方当成是我的同伙了。万一半途被他们再次截了下来,那可是要一起跟着坐牢的哟?宁姐,你确定你还要坐这台赃车?”看着一脸惊奇的女人,王欢不软不硬的戏谑道。

对于这台路虎,宁雪莹和其他乘客其实有过猜测,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都有。但主要的揣测方向还是好的一面,因为坏的一面不是不可能,而难度太大无能如何,一般人都无法想象,那个文质彬彬的,被人用手铐铐住了的大男孩儿,能够从几个全副武装的治安人员手中死里逃生,而且还“虎口夺食,反败为胜”

听了王欢不软不硬的话,宁雪莹脸色一变,几乎无法相信:“小弟,你,你说的是真的”

“这哪里还有假嘛”王欢淡淡的道。

宁雪莹咬着一副雪样的白牙,就此犹豫了一会儿,似乎在下定某种决心,然后抬起头,紧盯着王欢的眼睛,坚定的道:“不怕赃车就脏车”然后,又换上一副可怜,柔弱的模样,对着王欢轻声道:“小弟,你,你愿意搭我们两母女一程么?”

换在以前,宁雪莹是说什么也不敢跟这种胆敢跟“政府”作对的危险分子搅在一起;但现在么——还是先想办法赶回双庆再说吧

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种份上,看在宁果果的份上,王欢也不会不搭这几经波折的母女。于是,王欢叫两母女将行李从大巴车上拿过来,放在路虎的后备箱内,然后,就准备出发了。

而早就做好了出发准备的乘客们,见前面的路虎启动,赶忙催促那个只有C照的新司机跟上。于是,一大一小两辆机动车,一前一后,重新开始了既定的旅程。

220,抵达,吃了饭再走!

220,抵达,吃了饭再走!

王欢的心情如同外面秋高气爽的天气,很是清爽,畅快。他透过车顶的后视镜,看到宁雪莹闭着眼睛,歪在真皮座椅的一角,似乎睡着了。女人眼圈有些黑,一看就知昨晚没有睡好。

而坐在一旁的宁果果,却好奇的东瞧西看,对于车内的各种装饰,都想去瞧瞧摸摸,但又不敢真的去摸,于是显得有些拘束。

王欢没去管后排座椅上一大一小两位美女,踩在油门踏板的右脚轻轻一点,巨大的钢铁怪兽就如同打了兴奋剂般猛烈的朝前一窜,迅速的拉开跟后面大巴车的距离,让满头大汗的大巴车的司机心头一紧,不得已之下也只有一踩油门,紧紧的跟着前面的路虎。狂风透过前面破了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使劲的朝车内猛灌,让大巴车司机以为自己在骑摩托车。

幸好,走在前面的路虎以一百码的时速行驶了不到两分钟,便又重新将速度降到了六七十码的样子,后面紧绷着心弦的大巴车司机也顺势送了口气,跟着松了油门踏板,将速度降了下来;而握着方向盘的手心,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变得湿漉漉的。

王欢本想甩开后面的尾巴,早一点赶回双庆,但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面的大巴车那种不惜车毁人亡也要死死咬住自己的架势,于是只得作罢。

“罢了,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天这次,就算我倒霉吧”王欢明白,经历了兽人袭击的一车人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对于自己这个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他们于水火的孤胆英雄,抱有一种救世主般的臆想,自己一旦抛弃了他们,这一车人,能否顺利走过几百公里的路途,回到双庆,那还真是一个问题。

不用说,开着豪车,载着美女,行驶在空旷无垠的高速公路上,绝对是一种令人心醉的享受,唯一的缺憾就是不能真的让路虎咆哮起来,去体会那种真正的速度与漏*点。

王欢一边不紧不慢的开车,一边时不时的透过头顶的后视镜,去瞧歪在后排座椅上的睡美人。女人面目姣好,腿长肤白,身姿圆润,处处透着年轻**的妖娆和诱惑。

王欢咂了咂嘴,感觉下面的小霸王似乎有些冲动了。在山谷内初识肉味的他发觉现在自己对于美色的抵抗力下降了一大截,有些受不得刺激。

“嘎嘎,早晓得就把行李堆在后排座,让她坐在副驾驶,不然,哪里会像现在这样只能远观不能亵玩?**,自己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王欢一,直怨着自己缺乏先见之明。

晚上六点,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穿梭跋涉,王欢的路虎以及后面紧跟不辍的大巴车,终于到了原成渝高速路口的收费现在被改建成的检查站。

进入双庆的检查站很大,比巫山小县城的那个检查站大得多。高达三层的检查站横亘在原来高速路口的中央,状若城墙碉堡。

检查站的武力配置也让人侧目和胆寒,除了一般的警车之外,还有装甲车,重机枪,甚至四联装的高射炮也有两具。

王欢开车经过的时候,原本还以为会经受一番问询,哪知离检查站还有十几米远,门口的栏杆就竖了起来,两个全副武装的卫兵还朝他敬了个礼,一时之间,倒是让车内的王欢有些莫名其妙。

但只是一愣神,王欢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这不是跟《天下无贼》中的某个场景很相似么?不论时代怎么发展,欺上媚下,阶级划分始终是某些人脑中根深蒂固的东东。

不过,后面的大巴车就没那么幸运了。大巴车被检查站的卫兵拦了下来,带着袖标的检察官走了上去,进行了例行的检查,至于后面能不能顺利通过,会不会留下买路钱,那就不是已经跑了几百米的王欢所关心的了。

“宁姐,我把你送到哪里?”王欢对车内女人道。

“啊,小弟,我家在沙湾区聚星花园,你把我送到那里就行了。真是麻烦了啊”车内的女人急声道。

“哪里,宁姐,你客气了。我也要到沙湾区,正好顺道。”

“哦,那还真是巧啊”女人有些高兴的道。

“是很巧的……”

“……”

从成渝高速下道,然后到沙湾区不过区区十来公里的路程。王欢加大马力,奔驰在行车了了的路上,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到了聚星花园。

“宁姐,到了。”王欢一踩刹车,将车停在小区门口。

宁雪莹的家在聚星花园B栋10层。换在以前,直接就坐电梯上去了。现在嘛,在这个严格限制电力的时代,就只有老老实实的一层层的爬了。

宁雪莹的行李有两大件,一个大红的皮箱子,一辆女士折叠自行车,两个东西,对于宁雪莹来说,要想将之顺利的带到十楼,都是一件几乎难以完成的任务。

“好吧,我再来当一次好人。”王欢心中嘀咕,脸上却带着有些虚伪的笑容,道:“宁姐,你看,现在电梯做不了了,还是我来帮你搬行李吧。”

“小弟,这,这怎么好意思?”宁雪莹口中说着不好意思,但看了看楼道里面那漆黑的楼梯,接下来的话却变成了,“那,小弟,你小心一点,慢慢搬,如果累了,就告诉姐,姐来换你,啊?”

于是,宁雪莹拉着宁果果在前面带路,王欢一手拿箱子,一手抓自行车跟在后面,开始登楼。

等到了十楼的时候,前面带路的两母女已经累得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这还是在两人都是两手空空的情况下;反观王欢,却是气不喘,心不跳,一身轻松的样子。

“王动哥哥,你真厉害,一点都不累。这么高的楼梯,果果还是第一次爬呢真是累死我了。”宁果果用胖胖的小手呼哧呼哧的扇着风,崇拜的盯着前面的王欢,一张红彤彤的笑脸因大量出汗而变得汗津津的。

听了小丫头的话,王欢摸了摸她的头,笑着道:“哥哥之所以不累,但是因为每天都要锻炼身体的缘故。小丫头,要想不累,以后可要多锻炼啊。”

“嗯,妈妈,从明天开始,果果也要开始锻炼身体了。”宁果果握着小拳头,扭头看着宁雪莹,奶声奶气的道。

对于王欢“变态”的力气,宁雪莹心中是吃了一惊,心下想着:这小弟,还真是不简单呢不愧是能够杀死兽人的人

宁雪莹的家是一个六十来平米,两室一厅的公寓,装修淡雅,又不乏时尚,总体色彩以浅色为主。

王欢进来的时候,发现沙发,立柜空调等家具家电上都被蒙上一层塑料膜,地板上和塑料膜上都积满了一层浅浅的白灰。

“哎呀,很久没有收拾屋子,家里都起了灰尘。小弟,你先随便坐一下,我先打扫打扫。”宁雪莹用一双晶莹的白手在红扑扑的脸上摸了摸,有些不好意思。随即,她就开始收拾起屋子来,动作麻利,井井有条。

王欢“嗯”了一声,没有客气,一屁股坐在米色的布艺沙发上,一边漫不经心的打赏着这个不大不小的公寓,一边时不时的将目光朝宁雪莹那被牛仔裤绷得圆鼓鼓的翘臀处逡巡。王欢心中暗自将宁雪莹的臀部将与苏瑾的臀部比较,仔细揣摩了一番,就被心细如发的发现了两者的不同之处:

苏瑾的臀部要小一号,没有宁雪莹那么圆润,但却更加挺翘和紧致,也更有弹性。

而宁雪莹的,看起来则要圆润,丰满得多,给人一种珠圆玉润的感觉,时时刻刻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魅惑,不多久,就让坐在沙发上的王欢喉头发干,身下的小霸王也有抬头的趋势。

王欢“咳咳”两声,默不作声的将视线平滑开去。

此刻,时间已近7点,夜幕初降。王欢抬起手腕,看了看上面的百达翡丽,对还在打扫卧室的女人长声道:“宁姐,天色已晚,我也差不多该走了。”

听王欢说要走,卧室内的女人冲忙走了出来,劝道:

“啊,小弟,你要离开?那怎么行。吃了晚饭再走吧你再等一会儿,屋子马上就收拾好了等收拾好屋子我就做饭,你先跟果果一起玩一下。果果,快出来陪一下王动哥哥。”女人扭头朝卧室内喊道。

听了母亲的喊声,宁果果将手中的洋娃娃一扔,蹦蹦跳跳的跳到了王欢的身边,拉着王欢的手,摇来摇去:“王动哥哥,不要走嘛,我不让你走,我不让你走……”小女孩儿在王欢身边撒着娇。

“宁姐,果果,这——”对于两女的热情挽留,王欢面带“难色”,心头却乐开了花:

还好,总算还知道一点待客之道。

“这什么这就这么说定了果果,妈妈去打扫屋子,你就在这里陪着王动哥哥,明白了没有?”

“YES,马德木”宁果果学电视里面的警察,举起小手向宁雪莹敬了个礼,将身边的两个大人逗得哈哈大笑。

这一笑,王欢也就不便“口是心非”,吵着要离开,于是,就跟宁果果坐在沙发上,玩起了天真的游戏。

221,晚上就在这里睡吧!

221,晚上就在这里睡吧!

人类和兽人分裂之后,由于交通和电网被兽人破坏掉了,在人类统治区内,电力是被严格管制的。所以,一到了晚上,除了市里面的特殊区域,绝大部分的市区,都是漆黑一片。

幸好,气和水还是能够用上的。不过,为了避免兽人破坏,气不是像以前一样通过管道集中供气,而是每家每户单独使用液化气瓶来生火做饭,烧水洗澡,也就是俗称的烧罐罐气。

宁雪莹做完清洁之后,冲了个澡,换了身清爽的白色连衣裙,交待了一番屋里的王欢和宁果果,就出去买菜去了。

宁雪莹出去之后,坐在王欢旁边的宁果果眼珠子咕噜一转,从沙上跳了下来,走到王欢跟前,偷偷的道:“王动哥哥,走,果果带你去参观果果的寝室。”说着,便拽着王欢的手,朝前拉。

“卧室?”王欢不怀好意的才朝关闭不久的大门一望,心下一喜,口中就随意的答道:“好啊这就去看看果果的卧室。”

卧室有两个,一大一,宁果果拖着王欢去的确是较大的那个。

“当当当当哥哥,这就是果果的卧室啦你看漂不漂亮?”女孩儿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宝贝,一脸得意的看着王欢道。

“果果,这是你的卧室吗?”王欢一愣,眼前分明就是一张硕大的双人床,旁边还有一个大衣柜,怎么可能是一个屁孩儿的卧室。

“嗯啦漂亮吧?刚才跟妈妈一起打扫卫生,可把果果累得够呛”女孩儿得意洋洋的道。

“果果,你,你和一妈妈一起睡啊?”王欢心下暗自奇怪,按说,七八岁的女孩儿,怎么也能够单独睡了。

“嗯啦果果从就是跟妈妈睡的呢”

“那,那你爸爸呢?也和你妈妈一起睡?”面对毫无心机的女孩儿,王欢终于问出了一个在内心徘徊了半天,想问又觉得不妥的问题。

“妈妈说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要等果果长大妈妈那么大才能回来呢。”听王欢提到爸爸,女孩儿脸色一暗,刚才一脸的得意顷刻间便不翼而飞。

“嘿,没有爸爸?这么说,宁果果是私生子?遗腹子?或者他那爸爸早早的就见了马克思?”王欢心头一阵莫名的暗喜,明白这里面,恐怕有一段不简单的故事。他见女孩儿的情绪突然间有些低落,就有些自责,知道自己欢喜得不是时候——怎么能够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人家的痛苦之上呢?

“啊,漂亮漂亮果果的卧室是在是太漂亮了哥哥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间呢”王欢摸着女孩儿的头,转移话题,这才又仔细的打量起房间,细细一看,现这个不大的卧室,竟然被两母女打扮得如斯温馨,于是出了一阵真诚的赞叹。

而女孩儿听了王欢的赞美,脸上才又阴转多云,笑嘻嘻的给王欢展示着她的收藏:什么mIcky鼠拉,机器猫拉,五颜六色的彩笔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两人在宁雪莹的卧室内呆了半个时,王欢就拉着女孩儿退了出来,回到了客厅的沙上。一个大男人,长时间的呆在人家两母女的卧室内,总不是个事儿;万一被回来的宁雪莹现了,则不清楚。

王欢百无聊赖的在客厅内又呆了四十来分钟,外面的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才听见公寓的防盗门咔哒一声。

“啊,是妈妈回来了”宁果果叫了一声,从沙上朝地板上一跳,跑着迎了上去。“妈妈,你回来啦你买的菜呢?啊,妈妈,怎么没看见你买的菜啊?你是藏在外面了吗?”女孩儿将脑袋朝外一伸,转动脑袋四处搜寻,却始终没现宁雪莹“藏起来”的菜。

宁雪莹将宁果果从外面拉了进来,“砰”的一声关上防盗门,面有赧色的看着王欢道:“对不起,弟,外面……外面的菜,都……都卖完了……”说完,便极其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是啊,跟客人说出卖买菜,搞了半天,最后却空手而归,任谁遇到这种情况,恐怕都会觉得难为情。

原来,宁雪莹下了楼梯之后,就向附近的菜市走去,不料却现菜市早已关门大吉。宁雪莹不死心,又长途跋涉,去了附近的其他两个菜市场,现里面也是人去楼空。最后,她见天色越来越暗淡,担心自己的安全,心灰意冷之下,才不得不返回家里。

至于像以前那样营业到很晚才打烊的级市场,则早就成了传说中的东东了。

王欢并不了解目前的双庆到底变成了怎样的一种境况,直到看见女人空人而回,结合当初在巫山县城的经历,才大致明白了女人的处境。意识到目前人类已经是处于物资大匮乏,外加大管制的时代,王欢心头一禀,立刻站了起来,盯着女人的脸,朗声道:“宁姐,你先做饭吧。你等几分钟,菜的事情我来解决。”说完,在女人诧异的神色中,大踏步的离开了公寓。

王欢动疾走功,以人类前所未有的度,飞一般的下了楼梯,来到停在楼下的路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坐到车内之后,王欢左手搭在右手中指上,一转,进入空间,然后来到那堆堆满了各种动物尸体的尸堆处,翻翻找找,最后挑了一个足足有四五斤的野鸡。

又找了一个塑料袋,装了四五个从山谷中带来的面包果,这才出了空间。

王欢在驾驶席上坐了几分钟,然后才打开车门,朝宁雪莹的公寓里爬。

“宁姐,这是一只山鸡,晚上你就拿它当菜吧。”王欢把山鸡递给惊讶不已的宁雪莹,然后转身对迎接自己的宁果果道,“果果,看哥哥给你带来了什么。”王欢从塑料袋内摸出一个海碗大的面包果,递给了满心欢喜的女孩儿。

宁雪莹虽然吃惊,但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既然已经承了这个弟这么多的情,也不在乎一只鸡了。宁雪莹接过山鸡,进入厨房,开始操弄起来。

“王动哥哥,这是水果吗?好奇怪啊,怎么像面包一样?”宁果果双手端着大面包,放精巧的鼻子前,像狗一样不停的嗅着。

“是啊,是哥哥从山里采摘的。果果,尝一尝,看好不好吃。”王欢亲切的看着女孩儿,瞧着其可爱的模样。

女孩儿用整齐洁白的牙齿啃了一口,嚼了两下,突然出一声惊呼,“啊,太好吃了王动哥哥,这个面包果好好吃啊,果果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呢妈妈,快来尝尝王动哥哥给咱们的面包果,好好吃啊”女孩儿懂事乖巧,捧着面包果,就朝厨房里面跑。

王欢坐在客厅的沙上,瞧着女人在厨房内忙里忙外的身影,厨房里点着蜡烛,光线有些暗,女人修长妙曼的身姿,在朦胧的烛光中如同清风中的一抹垂柳,飘来荡去,惹人遐思。一个七八岁的,面孔状若天使的女孩儿,仿佛一只欢快的云雀,叽叽喳喳,在厨房和客厅来回奔跑。

看着这一切,恍然间,王欢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恬淡,安适,觉得如果生活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似乎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这种感觉只持续了几秒,王欢的神思便清醒了过来。摇了摇了头,心下自我调侃:

王欢啊王欢,你子今天有些“不务正业”了哈——怎么可以为了一颗大树而舍弃整片的森林?

一想到山谷内还有五十几号望眼欲穿,嗷嗷待哺,等着他“救援”的手下,以及那六七个千娇百媚,予取予求的大美女们,王欢的心神就是一凛,刚才那种恬淡、安适的心绪便不复存在。

“要抓紧时间啊明天开始,就正式开始工作吧”

一个时后,一大盆鲜香四溢的土豆烧鸡就被宁雪莹端上了桌子。

“吃饭啦,王动哥哥”宁果果大声的朝坐在客厅沙的王欢叫道。

“好”王欢应了一声,就去洗手间洗手。

三个人,一男两女,一个大一,坐在饭厅的椅子上,开始了几日来第一顿正式的晚餐。女主人吃饭时姿势优雅,仪态万千,时不时的向旁边唯一的一个男人碗里夹着菜。

而那个唯一的男人则是来者不拒,狼吞虎咽,大口大口的吃着,跟旁边的女人一比,那吃相,就谈不上有什么观赏性了。

吃完饭后,又坐了会儿,等女主人收拾完毕残汤剩饭后,王欢就准备告辞。

“那,弟,你这就走?”宁雪莹看着起身的王欢,似乎有些不舍。

“是啊,宁姐。时间已经不早了”王欢抬起左腕的世界名表,眼光却根本不在表盘上。

“那,你现在是准备回家吗?”宁雪莹心中一紧,试探着问道。

“我……我没有固定的住所……不过没关系,我随便找家酒店就行啦”王欢先是有些嗫嚅,然后又故作畅快的道。

“啊,住酒店?那怎么行?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暂时住在姐姐家吧”

旁边的宁果果一听陪伴了她们整天的王动哥哥要离开,脸顿时就垮了下来。现在见自己的妈妈在挽留王欢,于是马上跑到王欢的身旁,抓着他的手,急道:“就是就是王动哥哥,你就留下来吧,不要走,好不好?”说着,抓在王欢的不停的摇晃。

“弟,你看,果果也舍不得你离开。晚上就别走了,行么?”宁雪莹一双在黑夜中亮铮铮的漆黑美目目不转睛的看着王欢,劝道。

面对母女的热情挽留,王欢心头狂喜,但嘴上却还犹豫着:“宁姐,这,这方便么?如果不方面,我,我还是住酒店好了”

听王欢口气松动,不知为什么,宁雪莹就感到心情一松,展颜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动子,既然咱们姐弟相称,你就不要见外,就把姐姐的家当成你自己的家好了。除非你不愿意认我这个姐姐”说着,宁雪莹就“板起了脸”,亦娇也嗔的看着王欢。

听女人话已说道了这种份上,王欢也就不再矜持下去。于是轻声的点了点头,道:“那,好吧。今天晚上,就叨扰宁姐了。”

“你呀你,弟,真是见外,说什么叨扰不叨扰的。弟,你今天开了一天的车,一定累得很。先去冲个凉吧。我去把隔壁卧室给你一下。果果,走,和妈妈一起去帮王动哥哥房间。”

于是,两母女拿着蜡烛,去隔壁的房间;而王欢,则进了宁雪莹的浴室。

宁雪莹的浴室不大,只有几个平方,但装修得极为温馨,墙面贴着粉色的瓷砖。

王欢先是用手电四处照了照,试图寻找那传说中的女人的贴身衣物。但很快就失望了,宁雪莹是个极为细心的女人,虽然刚才沐浴过,但离开之时也把自己的内裤和BRa拿走了。

有点失望的王欢只得脱掉身上的衣物,打开花洒的阀门,兀自洗起澡来。但身处一个色彩和装修极为女性化的浴室中,想着同居一屋的漂亮的女主人,还是让王欢在淋浴的过程中血脉贲张,霸王奋勇抬头,任冰凉的冷水浇了足足有一刻钟,才稍稍低下了不屈的头颅,有所收敛。

半个时后,王欢从浴室内走了出来,现宁雪莹和宁果果已经收拾完卧室,在客厅的沙上等着他。

“弟,洗完了?”

“嗯,洗完了。”

“隔壁的房间我已经收拾好了。毯子和被子都换了新的。时间不早了,你就先去休息吧。”宁雪莹面带笑意的道。

其实,现在才刚刚九点过一点,放在以前,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但如今,在既看不上电视又不能上网的时代,除了洗洗后早点睡觉,又还来干什么?

“嗯,宁姐。那我就先睡了。你,你和果果也早点休息吧。”王欢点了点头,有些不情不愿的走进自己的卧室,掩上了门。

“漫漫长夜呀”王欢轻叹一声,纵身一跃,扑向了卧室内的床。

222,宁雪莹的心思!

222,宁雪莹的心思!

宁雪莹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身边的女儿上了床没两分钟,就开始呼哧呼哧的大睡起来;而宁雪莹自己,虽然赶了一天的路,身体疲惫不堪,但因为在路上的时候,她在王欢的车内补了不少觉,所以感觉不到多少睡意。

但这却不是让她翻来覆去,难以入睡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却是摆在她眼前的,近在咫尺的巨大危机。

是的,宁雪莹现在遇到了巨大的危机,说是关乎生死存亡也不为过

自从两个月前,人类和兽人分裂之后,人类社会就生了几千年来也从未生过的巨变。先不谈什么社会分工,组织结构,国家政权这些笼统的,上层建筑的变迁,因为谁当家,谁做主,这些,对于底层人民而言,不过是城头变幻大王旗,换一个人来统治而已,意义不大。

但对于像宁雪莹这种普普通通的亿万老百姓来说,最息息相关的,却是一夜之间,他们惊恐的现,他们失业了,没工作了

作为一个中学教师,宁雪莹也是这亿万失业大军中的一员。当她还在庆幸自己和女孩儿没有感染上s型菌毒,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兽人,一天,中学校长就向所有的教职员工宣布了一条令所有人震惊和绝望的消息:

从现在起,三中解体,进入永久性的关闭状态

就这样,宁雪莹成了亿万失业大军中的一员。

关闭的不仅是学校,还有很多工厂,公司,以及无数的商店。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段不长的日子,宁雪莹见识了什么是物价飞涨,什么是度日如年,举步维艰眼的现金愈来越少,外面的物价越来越贵,虽然整个双庆市还维持着最基本的运转,但这种高物价,搞通胀,却让处于展中国家的宁雪莹有一种置身于纽约的错觉。在这样一种状况之下,在城里呆不下去的普通民众开始朝双庆市的郊区迁移——当然,迁徙的地方只是局限于被人类控制的统治区。

宁雪莹也是万千迁徙大军中的一员。于是,她带上自己所有的现金和一些简单的行李,和女儿一起回到了老家,投奔她的哥哥宁雪松去也

宁雪莹的老家在巫山县的神女镇。双亲已经去世,老家里只剩下了哥哥一家四口人。

但华夏过有一句古话说得好:贫居深山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当宁雪莹在双庆知名的国家级重点中学当老师,住着有电梯的楼房,拿着七八千的高薪时,宁雪莹无疑是老宁家的骄傲,是四乡八里被人称颂的,有出息的大学生,也是哥哥嫂嫂,侄儿侄女眼中的奉承巴结的对象。

一开始,对于妹妹的投奔,宁雪松一家人也是亲切加热情,嘘寒问暖,周到体贴,让宁雪莹感动得落泪。感动之余,就把自己大部分的存款——一笔近十万“巨款”交给了哥哥,作为自己和女儿长期生活的费用。

但哪知好景不长。大城市飞涨的物价不久之后也如同传染病一样,波及到了周围郊区和乡村。很快就感受到钱不值钱的宁雪松一家,对于两母女的态度,跟那波动的物价绝对是成反比。

宁雪莹是个极其敏感的女人,哥哥一家对她逐渐变冷,变淡的态度刺痛了她那颗敏感的心。在一次哥哥和嫂嫂又一次的因为自己母女而大吵大闹之后,宁雪莹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已经极度不欢迎自己的家。

这,便有了后来的故事。

当初“冲冠一怒”,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出来之后,连续遭遇调戏,侮辱以及在服务站差点命丧兽人之口,这些经历,如同兜头一瓢冷水,让宁雪莹顿然醒悟:

在各末日乱世,如果没有强大的,可以依靠的势力,普通人要想生存下去,是何等的艰难一个意外,就能轻易的断送掉性命自己的命没了便也没了,但果果,自己的女孩儿,她才那么,还有大好的人生,无论如何都要把她抚养成*人

于是,在这样一种存亡断续,母性亲情的感召下,自然而然的,宁雪莹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王欢,这个不论是个人能力还是财力,都绝不简单的弟

因此,如果说晚上让王欢留下来吃饭,是为了报答王欢的各种恩情的话;那吃了饭之后,还让王欢,一个仅仅认识了两天的年轻男子在家里留宿,那就绝对不只是出于感激那么简单了。

宁雪莹深知,如果不进一步加深跟自己这个“弟弟”关系,而是就这么让其离开,在这个没有电话和QQ的时代,恐怕从此之后,两人再次相见的机会几乎为零。

所以,宁雪莹将王欢热情挽留了下来,让两者之间,又多了一个晚上的相处时间。

然而,仅仅一个晚上,又有什么用呢?这个弟弟说他来双庆是来办事的,所以天一亮,他肯定是要离开的。他离开之后,自己两母女又该怎么办?自己现在是处于失业状态,全部的现金加起来还不到一千块,一千块人名币,在现今这个时候,又能维持多久两个人的生存?

出去找工作?先不论能否找到,以自己除了教书便什么也不会的状态,又有什么是自己可以干的?

思前想后,反反复复考虑之后,宁雪莹深刻的了解到了自己目前的艰难处境,可以说是到了山穷水尽的绝境

但如何加深与睡在隔壁的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弟弟之间的关系,让他能够帮助自己母女呢?他凭什么要帮助自己?自己有什么资格和资本让他帮忙?

黑夜中,宁雪莹望着雪白的天花板,愣愣的出神。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舍得舍得,要想有所得,就要先学会舍,这些世俗的道理,宁雪莹无疑是懂得的。但已经山穷水尽,弹尽粮绝的自己又有什么可以舍弃的呢?

这个时候,宁雪莹想起了白天坐在路虎中时,一次无意中从后视镜中所见到了那双充满着欲望因子的眼眸

当时,宁雪莹只是心中一笑,还有些淡淡的羞涩,同时还为自己的魅力不减而隐隐感到有些兴奋。

对于自己的美丽,宁雪莹一向充满了自信

想到这里,宁雪莹一双欺霜赛雪的双手,慢慢的从睡衣下摆伸了进去,一路朝上,抚住了胸口的两团坚挺媲美黑宝石的一双眼珠,从呆滞,散乱慢慢的变得凝练,坚定

宁雪莹瞧了瞧旁边熟睡的女孩儿,深吸一口气,然后,坐了起来,下地,轻手轻脚的打开卧室的木门,然后又轻轻关上。

任何事情,想象是一回事,亲自将其付之于行动又是另外一回事。现在,站在王欢卧室门前的宁雪莹就感到自己心跳加,全身烫,刚才还无比勇敢的心现在竟然又有些动摇起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yin*救了自己性命的弟弟?我怎么可以这样?那自己成了什么人了?*子,yin妇,**?……”一想到这些充满了侮辱性的字眼,宁雪莹就感到胸中溢满了悔恨和屈辱,顿时就想拔腿就跑。

但脚下的步子刚一挪动,冰冷的理智便硬生生的止住了蠢蠢欲动脚步,一个声音坚定的,不带感情的在宁雪莹的脑中响了起来:

“宁雪莹呀宁雪莹,现在都到了什么时候了,你还在在乎你那什么名誉和贞洁?再过两天,家里就无米下锅了,你还在考虑那些不知所谓的虚名?它们能给你换来什么东西?能够让果果不饿吗?……”宁雪莹内心挣扎,竭尽全力,用严酷的理智坚定着自己飞蛾扑火的信心。

犹豫和挣扎没有多久,宁雪莹终于结束了内心的混乱,统一了思想,然后轻轻的将手搭在卧室的门把手,深吸一口气,然后转动门把。

万幸,门没有被反锁

虽然屋内一片漆黑,但宁雪莹对于自己家里是无比熟悉。她蹑手蹑脚的迈动着脚步,随着距离的接近,宁雪莹的心情是愈加的紧张和忐忑。心脏以过平时一倍半的率急跳动,让宁雪莹想起了学生时代长跑时最后一百米时心脏跳动的感觉。

终于,经过一番纠结和挣扎,宁雪莹移到了王欢的床边。

床上的男子一动不动,似乎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到来。透过窗外淡淡的星光,可以看到床上的男子正仰面躺在木床的正中央,双目紧闭,神色安详,呼吸平稳,显然已经进入了深层的睡眠。

这个时候,面对熟睡的目标,宁雪莹又开始犹豫起来。

“怎么办?将他弄醒,然后扑入他的怀中?又或者就这样躺在他的旁边?他醒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会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坦然的接受自己的投怀送抱还是勃然大怒,对自己大加斥责,骂自己不知羞耻,是一个yin娃荡妇?”

突然间,宁雪莹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那就是她根本没有考虑到王欢的反应:

她固然可以义无反顾,投怀送抱,但投怀送抱的对象万一不接招,那又该怎么办呢?

一时之间,宁雪莹陷入了一种极度的混乱和焦虑之中,以至于对于自己的行为也开始怀疑起来。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怀疑越的强烈,并形成了一种让人退缩的压力,以至于让宁雪莹想扭头就走。

最后,宁雪莹的双腿忠实的执行了心中的想法,开始转身迈步。

一只腿刚一抬起,就感到自己的身体突然被一双有力的臂膀圈住了,然后臂膀一轮,自己便倒在了木床上。

223,迷乱之夜!(有点那个……)

223,迷乱之夜!(有点那个……)

宁雪莹刚一转动卧室门的手把,就被警醒的王欢察觉到了。他第一时间就将搁在枕头下的两枚圆石扣在了右手心。

耳聪目明,“疾走功”进入到第二层初期的王欢如果说能听见蚂蚁爬,那可能有点夸张;但在寂静无声的黑夜中听到门把转动的机械声,却是毫不费力。

鉴于以前的经历,不管是清醒和沉睡,王欢都时刻保持着应有的敏锐,随时准备给任何来袭的敌人迎头痛击,或者——玉石俱焚

接下来,透过眼角的余光,王欢看到从门口进来的,是一个身着睡意,风姿绰约的迷人**,王欢的心神便松了下来,右手心的圆石,也顺势放入了枕头下。

王欢暗自奇怪,半夜山更,宁雪莹跑到自己的卧室干什么?

女人蹑手蹑脚的走到自己的床跟前,大概是紧张的缘故,以至于呼吸有些基急促。

她想干什么?

王欢能够感觉到女人的视线不时的朝自己的身体瞟,但也仅此而已。女人并没有接下来的行动。

这个时候,王欢就有些疑惑了,搞不清楚女人的意图。她是找自己有事,但是见自己已经入睡,所以不忍心打扰自己?

抑或是耐不住春闺寂寞,想找一个男人度过漫漫长夜——

想到这点,王欢的心头顿时一阵火热,发达的男性荷尔蒙使劲的分泌,刺激着王欢的生殖系统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而且还是女方主动,这种好事,哪里去找?

马上,王欢就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暧昧和刺激

女人直挺挺的站在床边,一直没有任何行动,犹豫着,挣扎着。连仰躺在小床正中央的王欢,也能够感受到女人的犹豫和踯躅。

女人在床边站立了大概有七八分钟,就准备转身离开。

而就在这个时候,王欢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不及时把住,连老天爷都要愤怒的

哪怕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颗糖衣炮弹,那也要奋不顾身的接住多糖衣吃掉,把炮弹扔回去

于是,在女人刚一转身迈步的刹那,躺在床上的王欢动了,如青蛙一般弹起,猿臂一舒,裹住女人的蛮腰,再一拧,将其摔倒在床上。

“咛哼”,宁雪莹一声惊呼,下一刻,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一个充满了浓烈男性味道的躯体,如泰山压顶一般压在了自己身上。

将女人放倒之后,王欢爬在女人柔软的躯干上,头一低,就朝女人红润的嘴唇咬去。同时右手不歇,如同一条游蛇,飞快的滑进丝质的睡衣,把住女人胸口的那团柔软和白腻,按压捏揉,恣意把玩

女人一开始还有些抗拒,脑袋晃动,拒绝这男孩儿的亲吻,修长的身姿也扭来扭曲,试图拜托男孩儿的控制。

但当自己胸口的一只玉兔落入了男孩儿那充满了热力和劲道的手掌,像面条一样变换了会儿形状后,女人就老实了,身子像突然被抽空了所有的力气,顷刻间件就软了下来。

女人张开有些干涸的檀口,将唇边那条扫来扫去,三顾茅庐却不得其入的软体器官应了进来。

然后,两条软体器官开始你来我往,相互纠缠,并同时交换着彼此分泌的某种液体。

王欢一边品尝着女人的灵活,香甜的柔舌,一边捏弄着女人的玉兔,时而轻摇慢捻,时而又仿佛狂风暴雨,于是,在这轻重不一的刺激下,从女人翕张的鼻翼,发出了时而舒缓,时而急迫的南妮。

女人的轻声哼叫如同让人狂乱的魔音,把伏在女人身上的王欢刺激得不行感觉不过瘾的王欢干脆放弃了女人胸前高高挺起的玉兔,越过高山平原,一路下滑,然后,就触碰到了一片柔滑的草丛,王欢将手掌再一下探,进入草边的沟壑,却发现那里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成了一片汪洋……

“哦——”宁雪莹扬起天鹅一样的颈子,抑制不住的发出了一声低吟。“不,不要,小弟——”宁雪莹双手一紧,急忙用手按住王欢做怪的右手。

话还没说完,渴望呼吸的嘴唇就又被一张火热的大嘴给拿住了,于是,宁雪莹的身体再一次的软了下来。

王欢的手指轻轻的在泥泞不堪的丛林边徜徉着,抚摸着女人最柔软和最珍贵的私藏。而宁雪莹,也在王欢深深浅浅,轻轻重重,一次又一次的爱抚中体会中yu仙yu死的舒爽和煎熬。

“小弟,不,不——要”遭受不住的宁雪莹再一次的摆脱王欢的亲吻,轻喊一声,同是像被扔到岸上的鱼,大口大口的吸着气。

七八年未经任何男人触碰的身子,宁雪莹敏感得完全就如同未经人事的少女,被王欢稍一触碰,便抑制不住的娇喘连连。

现在的王欢,虽然是缺少历练,跟所谓的花丛老手相距甚远;但他也明白女人最爱说假话的道理。有些时候,她们嘴里说的,跟她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完全有可能南辕北辙。

明白了这点之后,看到女人的模样,王欢觉得时辰已到,于是收回做怪的手指,先是迅速的脱掉身上唯一的内裤,然后又三下五除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女人身上的两件衣物剥得精光。

王欢双眼发赤,盯着床下娇羞不已,捂着脸的宁雪莹,颤抖着双手,将女人那双修长,洁白,没有一丝瑕疵的长腿分开,然后,一寸一寸的挤了进去……

窗外无限远的地方,是无数恒星闪耀的星光。此时已是初秋,从窗口吹来徐徐的微风,带着初秋的凉意,给狭小的卧室,带来了丝丝的凉意。

但此时小木床上正相互纠缠,抵死缠绵的男女,却完全感受不到窗外那丝微弱的凉风。

王欢抬着女人光滑的双腿,像无畏的勇士,不断的前行冲刺。而躺在双上的宁雪莹,则在男孩儿强有力的冲刺之下,全身娇嫩的肌肤,仿佛被染了一层血似的,一片片绯红。宁雪莹乌发飞扬,咬着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发出羞人的呻吟,但在王欢一阵猛似一阵的鞭笞之下,却又那里忍得住,于是只得随着身上骑士的驰骋,亲不自禁的发出一阵时高时低,似哭似笑的**。

就这样如同狂风暴雨一般驰骋了几分钟,王欢突然发现身下的女人突然全身绷直,形成了一道拱桥似的弯曲,双手死命的抓着身下的床单,同时绝美的头颅高高扬起,“呀——”的一声低呼,如同杜鹃啼血,坚持了几秒,然后,便化为了一团泥,瘫软在床上。

看到女人登了顶,王欢激动不已,他适时的放慢了速度,让女人更久的体会这登顶后的余韵。

此时的女人,全身仿佛被水泡过一般,短短几分钟,便水湿一片。被汗水打湿的发丝凌乱的缠着女人的脸蛋。王欢低着头,轻轻的将女人脸上的发丝理顺,又用手揩了揩女人脸上的汗水。女人则闭着眼睛,似乎还在回味当中。王欢轻轻的捧起女人的脸,爱怜不已的在红扑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柔软和宁静。

然后,王欢抱着女人,接着刚才断掉的活,又开始了辛勤的耕耘……

初阳透过纱窗,从外面照了进来,把温馨的小屋染成了一片金色。

王欢睁开眼睛,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旁边空无一人。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王欢伸了个懒腰,嘴角勾起一抹笑容,从床上坐了起来,回想着昨晚那迷乱的一夜。

“五次还是六次?”王欢摇了摇头,具体的次数已经不记得了,只是晓得昨天晚上,自己仿佛化身成了一匹种马,不知疲倦的在那具让自己痴迷不已,yu仙yu死的女体上驰骋,挞伐,一次又一次,最后直到身下的女人低声求饶,再也承受不住,这才有些不情不愿的作罢。

之后,自己才抱着瘫软如泥,没有一丝力气的女人,进入了一个香甜的梦乡,直到醒来。

人是吃了,而且味道还极美,可谓身心俱爽;但接下来的善后事宜却没那么简单。

处于清醒状态的王欢将事情的前因后果细细一想,便觉得昨天晚上女人偷偷摸摸,独自进入自己的房间,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

女人家庭的大概情况,通过昨天跟宁果果的交谈,王欢已然了解了七七八八:

单身母亲,没有工作,除了那个无良的哥哥,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可以投奔依靠,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想要在这个已经物是人非的大城市生活下来——

难,很难

那么,自己要不要帮她们呢?

如果没有昨天晚上那出,王欢大概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第二天一早就分道扬镳,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在这个末日社会,有太多的不幸,太多的无辜,王欢也不是什么救世主,不仅不是救世主,还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主。虽然有时也会在良心的感召下做点好人好事,但那也只是仅凭感觉;不高兴了,死个千千万万,他也不见得会皱一下眉头。

但昨天晚上既然发生了那一出,误打误撞之下把人家小女孩儿的母亲给睡了,如果不管不问,吃干抹净就走,那也不是王欢的风格

男人,总是要担负一些起码的责任

“也罢,不就是多两张嘴嘛而且这两张嘴还是一对诱人的母女花,爷生受了就是”一想到昨晚跟女人的颠鸾倒凤,王欢瞬间变有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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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水费,一家人!

224,水费,一家人!

“咚咚咚——王动哥哥,起来吃饭啦”宁果果“咚咚咚”的敲着卧室的门,在外面大声的叫着,打断了王欢的沉思。

“嗯,马上就起来”王欢应了一声,然后麻利的开始穿衣服。

穿好衣服,又准备叠被子,但刚一撩开薄薄的毛巾被,毯子上几团已经干涸的水印赫然出现在王欢的眼前。

“都是疯狂惹祸呀”王欢脸色一红,急忙拉过被子掩上,遂放弃了叠被子的打算。

王欢打开卧室门,进入了客厅。

“起来了啊?快去洗脸刷牙吧早饭已经做好了。”迎着王欢的目光,宁雪莹脸带笑意,平静的道。

但仔细观察,却能现她的目光有些躲闪,耳垂下的颈脖也有些泛红

“原来是在假装镇定”王欢一阵恍然,也不揭破,听话的按照女人的吩咐,去洗手间洗漱。

进去的时候,王欢现一把全新的牙刷上已经挤上了牙膏,端正的放在洗漱台上。旁边一个红色的塑料水杯,里面也打满了大半杯水。

王欢心中一暖,有些感动。这种体贴入微的感动,自从奶奶死后,就也再也没有体会过了。

早上吃的是稀米粥,菜是昨天晚上吃剩下的土豆烧鸡。王欢一个人独霸方桌的一端,端起碗筷,稀里哗啦的刨起饭来。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外加秀色可餐的感觉,很不错

可是好景不长,刚开始没两分钟,就有人在“啪啪啪”的敲门

王欢将目光看向俏脸上还带着丝丝羞怯的宁雪莹,却见她也是一脸愕然。

“弟,你们先吃,我去开门”宁雪莹放下碗筷,匆匆朝防盗门走去。

把门一打开一看,却是一个穿着灰色制服的区保安。

“你,你好,我是来收水费的。”防盗门刚一打开,保安眼前就是一亮,原本严肃的脸上顿时就换上了一副讨好的笑容,不过笑得却有些贼眉鼠眼。

大美女啊

宁雪莹将保安让了进来,领着他去厨房察看水表。

“一共吨半。”保安瞧了一眼水表,用圆珠笔在一个黑皮本上写写画画,“2o块钱一吨,一共是21o块。”

“什么,2o块钱一吨,怎么,怎么会涨了这么多?上个月不是才1o块钱一吨吗?”听保安说2o块钱一吨,宁雪莹秀目圆睁,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美女,你都说了,那是上个月的行情。现在这社会,什么东西不涨啊再过一个月,恐怕还得涨不过,如果你愿意用金银或者兽晶来支付,我倒是可以给你打个八折。”保安一耸肩,做出一副他也没有办法的样子;一边用一种猥亵的目光,贪婪的打量着身前的美女。

但宁雪莹身上哪里有什么金银和兽晶,就是人名币,全部加起来,也只剩下不到一千块。

缴了水费后,宁雪莹身上,就只有五百来块钱了。

王欢将整个缴费过程看在眼里,看到那保安一副贼眉鼠眼,在宁雪莹身上肆无忌惮瞄来瞄去的样子,心理面就有些不舒服。下意识的,他已经将这两母女当成了他的私产,不容外人侵犯。

王欢注意到,宁雪莹缴了水费后,情绪就有些低落,脸上的笑意也消失了,秀美轻蹙,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几次看向王欢,想说什么,但最后都是欲言又止,内心陷入了极度的纠葛和挣扎。

有了早上的分析,王欢内心雪亮,明白了女人的艰难处境。这个时候,王欢觉得,自己站起来的时候到了。

“宁姐,你等我一下,我下去拿点东西。”王欢朝宁雪莹道,然后,不顾女人的惊愕,放下碗,出了公寓。

王欢没有下楼,在公寓楼梯的转角处进入了空间,在里面呆了几分钟后,等再次出来的时候,右手却多了两摞纸钞,每摞一百张,一共是两百张。

王欢回到公寓,将两万人名币放在饭桌上,轻轻的推到宁雪莹的面前,看着女人吃惊的双眸,道:“宁姐,这是两万块钱,你先用着。不够的话,再告诉我。”

“弟,这……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谢谢,谢谢你”看着眼前两摞红红的钞票,宁雪莹激动不已。她没料到王欢出手如此阔绰,一拿就是两万,虽然目前两万块钱的购买力,也就相当于巨变前的三四千。但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也是相当大的一笔钱了。有了这两万块钱,如果不生其他意外的话,两母女省吃俭用,可以在双庆继续支撑几个月。

“不用客气,宁姐。我也是这个家里的一份子,这是我该做的。以后若有什么难处,别强撑着,告诉我,好么?”王欢将手掌压在女人放在桌上的手上,看着女人的脸,轻声的道。

王欢的这句话,等承认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并愿意为此“负责”。这让忧心如焚了大半天的宁雪莹终于放松了下来。刹那间,宁雪莹红红的眼眶便冒起了一层雾气。一个女人,含辛茹苦的将一个女儿拉扯到七八岁,其中的艰辛和苦涩,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

而现在,终于有一个男人——虽然是一个男人——在宁雪莹走投无路,最为绝望的时刻能够“毅然挺身而出”,为两母女遮风挡雨,侍为依靠,说宁雪莹不为之感动,那肯定是假的,尽管这其中充满了波折,甚至还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东西,但最后的结局,却是一个皆大欢喜。

早饭之后,王欢就准备离开,开始进行“购物之旅”。王欢并没告诉女人自己出去干什么;宁雪莹也聪明的没有问,只是在出门前叮嘱道:

“阿欢,现在世道不太平,在外面心一点,千万不要逞强。我,我和果果在家里等着你。”宁雪莹站在门口,面目含羞的注视着王欢,两人之间既然明确了关系,宁雪莹随即也改变了对王欢的称呼。

宁雪莹的叮嘱让王欢既感到心暖又有些怪异,这让他想到了那些出门的丈夫被深情的妻子关切一样。他并不排斥这种感觉,而且还觉有些棒。王欢心下暗想:看来,这个便宜爸爸自己是当定了。

“嗯,我知道雪莹,你在家里也要心点,不要随意让陌生人进屋。我中午就不回来了,你和果果不用等我,你们自己做饭吃吧。去附近的市场上买点好菜,不要省。钱不够了我再拿。”王欢点了点头。也将对宁雪莹的称呼改了过来。

宁雪莹听王欢叫自己“雪莹”,先是一惊,急忙看了看身后,见女儿没在附近之后才松了口气,然后,有些结结巴巴开口道:“阿,阿欢,在果果面前,你,你还是叫我宁姐吧。”说完之后,又怕王欢误会,于是又忙着补充,“我,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只”

还没说完,就被男人用嘴堵住了嘴。王欢将女人按在防盗门的墙壁上,吻着女人湿润的红唇,并将自己的舌头伸了进去,追逐着女人口腔内那柔滑的丁香。

女人先是一番挣扎,见完全是徒劳之后便认命似的放弃了,然后慢慢的用手环着男人的腰,扬起颈子,沉浸在男人强有力的深吻之中。

这一吻,足足吻了七八分钟才作罢。王欢离开女人的唇,亲了亲光滑的额头,然后将嘴抵在宁雪莹珠圆玉润的耳边,柔声道:“雪莹,我明白的。果果那里需要时间,咱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有信心让果果接受咱们的关系。”

王欢一边下楼,一边回味着刚才与女人接吻的情景,砸吧砸吧嘴唇,现在的嘴里似乎还残留着女人的芬芳。

来到车旁的时候,现有不少周围的住户在车旁围观并指指点点,纷纷揣测到底是哪个大人物大驾光临聚星花园。自从汽油被各地临政府纳入管制之后,开得起车的,就跟前世开直升机差不多,都是属于非富即贵,有权有势的主

经过几百公里的长途跋涉,路虎油箱里面的油已经到了警戒线以下。于是,在周围住户那些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下,王欢打开路虎的后备箱,从里面拿出那桶装有升备用油的油桶,朝路虎油箱里面倒了5o来升。

这些油,大概可以够他跑三四百公里了。

加了油之后,王欢打火,离开了聚星花园。

缓慢的行驶在人马稀少的城市道路上,王欢一边开车,一边搜寻着马路两边的各型店铺。

他这次的购物资之旅,最需要采购的物品,就是像锅碗瓢盆,盐巴调料,衣袜鞋帽等各类生活物资,以及像锄头镰刀,锯子砍刀和各类种子等生产资料。

这些东西,放在以前,非常好买;但在现在这个比史上最大的经济危机还要萧条百倍的末世,却不是那么易得。

好在现在人类和兽人的分裂才只过了两三个月,目前对人类这边来说最短缺的是各种食物,特别是生活在城市里面的市民,那些除食物外的生产物资和生活物资一时半会儿还没什么需求。王欢所要购买的东西,暂时还什么人跟他争

225,采购,自强帮!

225,采购,自强帮!

半个小时后,王欢驱车来到位于沙湾区陈家湾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准备先采购点生活物资。

首先是食盐,王欢一共买了一斤一袋的加碘食盐一共一千袋,共计一千斤这几乎将农贸市场几个卖盐的贩子手中所有的存货搜刮一空。当然,现在的价格也不便宜。以前只卖一两块一斤的盐巴现在要卖二十元一斤,足足涨了十倍有余一千斤盐,花了王欢两万块钱

目前的七绝谷,一共有55号人。按照成年人一年吃四斤盐来计算,这一千斤食盐,足够谷里面的人食用五六年了。

除了盐巴这种对人体最重要,必不可少的“调料”之外,其他的一些作料,如辣椒,花椒,酱油,醋,鸡精,味精,姜蒜,孜然等高级的调料,王欢也采购了一大堆,购买单位也是以年来计算的。这些东西放入空间,也不用担心腐坏变质,因为那里算得上是目前地球上存储物资的最佳场所了

然后,就是锅碗瓢盆等厨房里需用的各种炊具,器物,王欢挑挑拣拣,一共买了三十套。

牙膏牙刷,毛巾水杯,洗面奶,洗发液,香皂,洗衣粉,梳子,刮胡刀等洗漱,洗衣用品也买了不少。这些都是消耗品,每天都得用,王欢的采购量,也是用年计的。

这么多东西,王欢不可能一个人带走,路虎的后备箱也装不下。光下华日之下也无法将其收入空间。于是,王欢在农贸市场附近找了间对外出租的空房,花了一千块钱租了下来,时间一天

给店铺的商家交了少量的定金后,王欢就让其将他购买的货物送到他租的空房,而他只需要在空房这里接受货物,验货,点货,然后付钱就行了。

对于王欢的这点小要求,店铺老板们自然一概拍着胸脯应允,像王欢这样的“豪客”,一次的采购量,就相当于很多人摆很多天的摊了,哪有不紧紧抓住的道理

以上货物,到了中午,才陆陆续续送了过来,一一堆在王欢指定的位置。王欢检点完毕,爽快的付钱,于是买方和买方皆大欢喜。

整整占了空屋一小半空间的货物,一共花了王欢将近二十万人名币而这些日常杂货,放在以前,最多三四万就能搞定。由此可见目前的通货膨胀有多么严重了

不过,通货膨胀再严重,对于王欢这种“身家”超过千万的富豪来说,也不过是大腿上拔了几根毛而已东西虽然普通,而且是目前有钱就能买到的货,但在当今的情势下,再过一段时间会发生什么变化,那就说不清楚了。

现在还是大白天,这间以前是小吃店的空房并不是很偏僻,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鉴于这种情况,王欢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等天黑之后再将东西收入空间。

于是,王欢只得坐在屋里,一边用“筋体微弹术”锻炼着身体,一边等待太阳的东升西落。

“啊——,啊——,啊——,老公,用力,啊——,用力使劲——,啊——,老公,你太棒了”张家湾的一个中档小区的公寓内,毛强正在骑在一个丰满的女人身上不停的挺动。而被他骑在底下女人,则忘情的叫着床,声音奇高,简直就有些撕心裂肺。

“婊子,你个**爽不爽?老子操得你爽不爽?啊——,啊——”“啪”的一声脆响,毛强扬起蒲团一样的大手,朝女人那肥硕的屁股使劲一拍

“老公,爽啊,艳艳都要爽翻了用力,老公,再用力”挨了毛强一巴掌,身下的女人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反而叫得更加的起劲

“婊子,贱货老子还从来没有操过你这种骚货啊——啊,老子的大不大啪啪——啪啪老子打不死你”见身下的女人越打越欢喜,毛强更是欲火高涨,兴奋不已的他于是高举手掌,噼噼啪啪的朝女人的屁股扇去。

……

“梆梆梆——梆梆梆——”然而,就在毛强快要登顶的当口,公寓门外却想起了震耳欲聋的敲门声。

“**,谁在这个时候敲老子的门?”毛强身子一顿,侧耳倾听。

“啊,老公,快动,你快动嘛啊——,人家都快要痒死了嗯——嗯——”毛强的临时刹车,让身下的女人顿时感到一阵空虚,于是按耐不住的扭动起身子。

“**个骚逼才停了一下,你就逼痒了,是吧?看老子不操死你”毛强愤怒一吼,抓起女人的屁股,就狠狠的朝前一刺秉承着“女人都干不好,其他的还能干好?”这样一种理念,毛强没有去理外面的敲门声,而是继续干起身下的女人来

但外面的敲门声像是故意跟毛强作对似的,“梆梆梆”的根本就不停歇,这让毛强的兴致受到了绝大的影响

“操到底是谁在敲老子的门啊?”毛强的火大了,将黑不溜秋的家伙从女人毛茸茸的洞内“波”的一声拔出,在地上找了一条短裤,套起,然后气急败坏的朝防盗门走去。

而卧室内叫艳艳的女人,见男人离开,也匆匆忙忙的捡起地上的内裤,乳罩就往身上胡乱一套。一张略有两分姿色的脸上一脸平静,却哪里还能看见刚才的风骚?

愤怒不已的毛强一下子拉开防盗门,一看,却是身边的一个马仔,李昊,于是就想发飙。

李昊见毛强浑身赤裸,满身是汗,而且只着一条短裤,短裤的前端还搭着一顶帐篷,就知道自己刚才坏了老大的好事,于是赶紧抢在毛强发飙前发话:

“老大,好事天大的好事啊”

“好事,什么好事?狗日的耗子,一大清早的就来敲老子的门你不给老子说个一二三,看老子怎么修理你”听李昊说有好事,而且还是大好事,毛强的怒火便发不下去。不过这种事情,被人半途硬生生的折断,毛强也没给李昊什么好脸色。

“**,还一大清早?再过一会儿就要吃中午了”李昊心里发苦,有些不忿,但面上却不敢有所表现。

他跟着毛强进了客厅。

“是这样的老大,今天早上,我在咱们的地盘上转悠,发现了一个家伙,在农贸市场上大势的采购各种生活物资。出手阔绰,几乎不怎么讲价,全部货物加起来,怎么算都有十几二十万。我看这家伙是个肥羊,而且还是一个人,你看我们是不是去搞他一票?”坐在沙发上,李昊向毛强讲起了他口中的“大好事”。

“十几二十万?就只是采购些生活物资?”毛强四仰八叉的躺在对面的黑皮沙发上,随意的问道。

“恩反正我离开的时候,他就只是买了些生活物资。由于东西太多,那家伙还把以前‘再来一碗’小面店租了下来,采购的东西都叫那些商贩送到了小吃店里。我怀疑那家伙只是暂时把东西堆在哪儿,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车子来拉也说不定。所以,老大,我们要下手的话,那就要快点。”李昊向毛强分析道。

“一个人?买了十几二十万的生活物资?这家伙疯了吗,还真的以为世界末日到了?又或者只是一个采购员,帮人采购?”毛强眉头一皱,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我看多半是帮人采购,不然,哪里连菜刀都要一打一打的来买?又不是啤酒说不定就是一郊县进城的土蛋老大,你说咱们是干还是不干?”李昊眯着老鼠般的细眼,脸上露出一股贪婪之色。

毛强不说话,拧着眉头思索起来:

“如果真的像耗子说的只是郊县来的一个傻冒,那这头肥羊,说什么也要宰一宰不宰白不宰宰了也白宰反正现在这个世道乱得很,老子不下手,迟早也有其他的人下手

“怕就怕这家伙不是什么肥羊,而是跟治安委员会的那帮老爷扯上什么关系,到时候就麻烦了。所以情报一定要打探好

“不过,不管他是虫是龙,都要去会一会如果只是条虫,那就打死,吃了;如果是条惹不起的龙,那就敬起来。不然,到了老子的地盘,就让他这么直来直去的离开,没有一点交代,如果传了出去,老子毛强以后还怎么混?”

有了这种想法,毛强挺了挺肥胖的腰杆,对着对面的马仔道:“这样,耗子,咱们先去会一会那家伙,探探他的底。如果真是肥羊,那就杀了;如果是咱们惹不起的家伙,那就巴上去,搞好关系,说不定会用得着。”

“好的,还是老大英明老大,那要不要叫上豇豆,勇敢他们?要不要带上喷子?”李昊诞着脸,恭维着毛强的“英明决策”。

“把豇豆他们叫上,让他们在农贸市场附近待命。喷子就不要带了,让他们带两把砍刀就行了。人家只有一个人,又不是黑帮火拼。”

十分钟后,李昊和毛强出了毛强的公寓。然后两人骑上“自强帮”唯一的机动车——一辆八层新的嘉陵125,风驰电掣的朝“再来一碗”小面馆开去,打算去会一会他们眼中的肥羊。

226,张蛋蛋,张丹丹!

226,张蛋蛋,张丹丹!

张蛋蛋背靠在“再来一碗”小面馆门口前的电线桩下,时不时的朝小面馆内瞟上一眼。小面馆内有个年轻男子,此时正坐在一个倒扣的塑料盆上。年轻男子手中拿着一个“大面包”,这个“大面包”如同一块磁石,强烈的吸引着张蛋蛋的目光。

张蛋蛋的喉头再次鼓动了一下。他用手又按了一下蔫瘪的肚皮,感到更饿了。

自从一个月前,张蛋蛋和妹妹张丹丹从孤儿院出走之后,身无分文的两兄妹就一直是饥一顿的饱一顿,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有时两天才能吃上一顿。而就是这顿所谓的“饭”,也不过是两兄妹在附近的农贸市场,等到小贩天黑收摊之后,在农贸市场里面捡些烂菜叶,烂洋芋,臭鱼,腐肉等小贩扔弃卖不掉的烂货带回去煮熟充饥,聊以度日。

但最近这两个星期以来,事情却向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在这农贸市场捡漏的孤儿和乞丐不知为什么竟然越来越多,一个月以前两兄妹才来的时候还只有三四个,而现在却已经不下十个。14岁的张蛋蛋和12岁的妹妹在这十来个捡漏者当中,在年龄上是属于垫底的几个,这样一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两个人的收获,比起以前少了很多,目前已经无法维持两个人的基本生存。

两兄妹断粮已经有三天了。然而,更为不幸的是三天前,下了一场小雨,妹妹张丹丹在跟哥哥一起捡漏时受了寒,有些发烧。于是,这几天张蛋蛋就让妹妹留在立交桥下养病,自己独自出来找食。

三天过去了,张蛋蛋没找到一点食物,而妹妹的病也变得愈加的严重。尽管他为此跟那些乞丐打了三次架,但鉴于实力的巨大悬殊,张蛋蛋并没有因此而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而作为失败者的结局就是两手空空,外加身上的几处伤痕

“我大概要死了,妹妹可能也要死了,就像齐容奶奶讲的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只不过一个是冻死,两个是饿死

“不过死了或许更好吧?死了,我和妹妹也就解脱了。也就不用挨饿,妹妹也不用忍受病痛的折磨了吧”筋疲力尽,三天没有进食的张蛋蛋背靠在电线桩上,如此想着。由于太过饥饿,他觉得自己的头脑似乎都已经开始产生幻觉,总觉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眼前飞来飞去,怪讨厌的,一会儿像是天使,一会儿又像是小面馆的那个男人正大快朵颐的大面包,一会儿又像是……

一跟弯曲的手指

“什么,怎么变成了一根手指?”张蛋蛋抬起无力的手,揉了揉眼皮,然后强打精神,仔细一瞧:

手指那的确是一根弯曲的手指而且还一动一动的

同时,一声仿佛天籁一样的声音跨过七八米远的时空,传到了张蛋蛋的耳边:“小孩儿,过来”

“他在叫我他在叫我过去”张蛋蛋心里一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小面馆的那个年轻男人又喊了一声:

“小孩儿,快点过来”

张蛋蛋看见那陌生的年轻男子朝自己摇了摇手中还剩下一半的“大面包”

“他,是要给我面包吃?”张蛋蛋心里狂喜,急忙一个翻身,爬了起来,然后迅速的一路小跑,由于太急,在跨过小店门口的台阶时还绊了一跤,但张蛋蛋却浑不在意,一路摸爬滚打的走到了王欢的面前。

“大,大哥,您叫我?”张蛋蛋弯着腰,双手垂在裤封两侧,一边毕恭毕敬的说着话,一边不时的朝王欢手上的面包果上瞟。

“饿了吧?不嫌弃的话就拿着吧。”王欢伸出手,把吃剩下的一半面包递给了面前的这个饿得不行的小乞丐。

半个小时前,他就见一个衣衫褴褛,极瘦,看起来大概仅仅只有十一二岁的小乞丐蹲靠在小店前的电线杆子旁。那时,王欢正在用“筋体微弹术”淬炼着全身的筋肉,对此也并不在意,现今的世道,乞丐太多,这种情景,在目前的双庆,乃至全国,全世界恐怕到处都是。

在小面馆内练了半个小时的功,王欢觉得有些饿了,就拿出早已备好的干粮——面包果和矿泉水,一个人吃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王欢发现对面的小乞丐侧了个身,眼光开始朝自己这里的瞟,——确切的说是朝自己手上的面包上瞟。

对此,王欢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仍旧兀自吃着手上的面包。

小乞丐的眼光看得很殷勤,频频的注目中透着眼中的浓浓的饥饿感。这种目光王欢非常熟悉,曾经的他,在面对别人手上的食物时,就多次冒过这种眼光:热切,渴望,不甘,以及隐隐中的一丝愤懑

但此时,王欢仍然一无所动,也并没有想着要分点东西给那小乞丐的想法。小时候的各种不堪经历让王欢的心有些偏冷和偏硬,加上近半年来的历经生死,让他觉得自己血液的温度,仿佛都低了几度似的。

十几分钟之后,王欢发现,那小乞丐的眼神起了某些变化:里面已经没有了希望;取而代之的是,是一种叫做绝望的因子,在小乞丐那双清亮的眸子中,繁衍,壮大,进而开始燃烧……

到最后,连绝望也没有了。小乞丐的视线已经不再集中在自己的身上,或者说面包果上,而是投射在了空荡荡的虚空,仿佛那里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似的,在吸引着小男孩儿。

而就在这时,王欢那颗落满了灰尘的心弦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拨动了一下,让他觉得有些刺痛。从小乞丐那双已经不带什么生气的眼眸中,王欢分明的看到了曾经他自己的影子,这种感觉,让他产生了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交错感

“如果当初没有奶奶,我恐怕也会沦落到他这种地步吧”王欢一声叹息,然后曲起手指,朝小男孩勾了勾。

“大,大哥,这,这是给我的?”张蛋蛋翕着干涸,开裂的嘴唇,全身颤抖,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看着面前海碗一样的半个面包果道。

王欢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没有说话,而是抓起小乞丐那双黑乎乎的,瘦得像鸡爪一般的手掌,将面包果塞在小男孩儿的掌中。然后,又将喝了一小半的娃哈哈矿泉水瓶塞到小乞丐另外一只手上。

“吃吧,这东西有些干,别噎着了。”王欢轻轻的道。

张蛋蛋左手拿着面包果,右手拿着矿泉水,木木的,看看前面的王欢,又低头的面包果和矿泉水,过了好一阵,才明白这是真的,自己不是在做梦。

“砰”张蛋蛋直挺挺的跪了下来,腰杆一弯,就开始“砰砰砰”的,用力的向王欢磕起头来。力气很大,如同一把铁锤在敲。

“谢谢,大哥,谢谢你我和妹妹一起谢谢你的活命之恩”磕完头,小乞丐跪在地上,神色激动,双目含泪的像王欢道谢。

王欢没有阻止小乞丐的道谢,直到小乞丐磕完头,才一脸和蔼的道:“起来吧。头也磕了,谢也道了,起来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你还有一个妹妹?”

“是的,大哥我叫张蛋蛋,鸡蛋的蛋,今年14岁;我妹妹叫张丹丹,丹顶鹤的丹,比我小两岁。”见自己的恩人向自己问话,张蛋蛋急忙回答,然后站了起来。

“哦”听小乞丐还有一个妹妹,王欢沉吟了一阵,就此思索一番。“那张蛋蛋,我就叫你蛋蛋吧。坐,坐下说话。不过这里没有板凳,你拿个盆子坐吧。”王欢朝身后的一摞盆子指了指,向张蛋蛋示意。

“大哥,谢谢你不用了,我,我做地上就行,我身上……太脏了。”听王欢叫自己坐,张蛋蛋脸色发红,有些忸怩,慢慢的坐在了地上,却是不敢坐王欢买的新盆子。

坐在了地下之后,王欢见张蛋蛋将自己给他的面包果掰成一大一小的两块,他自己吃着小的那块,而却将大的那块装进了随身携带了一个塑料袋,包了起来,放在衣服里。

王欢暗自点了点头,顺手从放在脚边塑料袋中又拿出一个面包果,递给了张蛋蛋。

“蛋蛋,把这个拿去,给你妹妹。”

“大哥,这,这——”王欢急忙拍了拍张蛋蛋的肩膀,阻止他继续说些什么感谢的话。眼前的这个小乞丐,不过是恰巧激起了王欢的恻隐之心,他到不是真的要他感谢什么。

接下来,王欢和这个叫张蛋蛋的小乞丐便开始聊了起来。通过聊天,王欢大概得知了张蛋蛋跟她妹妹的一些情况,而且得知他妹妹已经生病三天了,这几天一直呆在离陈家湾不远的立交桥下。

直到这时,王欢才有些悚然动容如果情况真像张蛋蛋说的那样,那个张丹丹恐怕会有生命之险

“这样,蛋蛋,你先回去,给你妹妹吃点东西。晚上八点钟的时候,你再过来。我看能不能给你妹妹弄点药。”考虑了会儿之后,王欢对旁边的张蛋蛋道。

227,试探,恐吓!

227,试探,恐吓!

张蛋蛋带着王欢给的食物,兴奋的离开了小面馆。王欢则坐在塑料面盆上,想着这对乞丐兄妹的遭遇,觉得两人的本质还不坏,即便到了这种山穷水尽的程度,也没有铤而走险。

如果换成自己,那就不一定会那么老实认命了。

对于王欢来说,当一个人的生存权收到严重威胁的时候,他是不会在乎什么道德和法律的,肯定会竭尽全力,奋力一搏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一死而已但如果坐地等死,不去争一争,搏一搏,到头来还是要死,而且是最没尊严的被活活饿死对于某些人口中高叫的所谓“饿死是小,失节是大”这一“高尚情操”,从内心深处来说,王欢是极其的不屑而且颇为讽刺的是,说这种话的人,通常都是高高在上的食肉者,他们是永远都无法体会什么是真正的“饿”

就在王欢深入考虑是不是要给这两兄妹上堂思想启蒙课程,以增强其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的生存力和竞争力的时候,就见一辆嘉陵125“唰”的一声,一个急刹,停在了小面馆前。

嘉陵125停下之后,从上面走下两个年轻人,一个二十出头,一个二十末尾。

年龄大的那个身材也比较大,长得有些三大五粗。身上白衬衣,黑西裤,黑皮鞋,标准的白领打扮。整个人看起来器宇轩昂,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而他旁边那个身着一身蓝色NIKE运动服,黄发,右耳打着耳钉,略微年轻几岁的年轻人则没那种夺目的气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一看就是另外一人的马仔

两人下了摩托车后,先是朝街道两边张望了一番,然后才迈起脚步,径直朝王欢租赁的小面馆走来。

“哈罗兄弟,生意不错啊”李昊哈哈一笑,看着王欢身后堆成小山一样的各种物资,自来熟的打着招呼。

依照王欢本来的性格,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招呼,他唯一的态度的就是装聋作哑,置之不理但一直在小面馆内坐等天黑,感到有些百无聊赖的他此时却改变了主意。

“呵呵,还行还行”王欢脸上带着平庸的笑容,答道。

李昊见王欢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心下顿时一安,觉得这次的收获应该极大。

“兄弟,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这么早就开始办年货啊?”李昊走到王欢的身旁,踢了踢地上的一个塑料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毛总自强安保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兄弟,我给你说,好运,你今天可是撞到了天大的好运啊毛总每天日理万机,难得下来视察,这不,好不容易从上面下来体察一下民情,就被你遇到了,你说,你今天不是遇到了天大的幸事了嘛”

李昊哈哈一笑,居高临下的对着王欢笑道。在外面,自强帮是以自强安保集团的面目现世的。毛强也喜欢下面的马仔叫自己毛总或者毛董,就差在后面加上“主席”两个字了。

“毛总啊?幸会幸会”王欢抬头看了眼那姓毛的,口中也极其卖面子,道着荣幸但这也仅限于口头喊喊而已,他仍旧坐在他那倒扣的塑料面盆上,一点也没有要抬抬屁股的意思

而对于领导和上位者来说,这却是一种大不敬——主人都还站着,这狗奴才却还老神在在的坐着是可忍孰不可忍很快的,李昊和旁边操着双手,等着王欢站起来鞠躬致意的毛强就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头。

极会察颜观色的李昊见这家伙竟然“言行不一”,有些放肆,一点也不尊重他们的老大,心头顿时一火但作为一个混社会多年的马仔,李昊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嫩头青,稍微不满,一点就炸,多少也会讲些策略。但即便这样,脸上的好脸色也在慢慢的消失,最后幻化成了一张略显阴狠的面容。

“兄弟,贵姓啊?”

“呵呵,鄙人免贵姓王”

“沙湾区的?”

“呵呵,不是,小地方来的。”

“来沙湾区做什么?”

“呵呵,做点小买卖还要请毛总高抬贵手呀”

“……”

两人一问一答,王欢也极为配合,尽力的满足着两人的好奇心,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有一点,就是不肯抬屁股折腰这让问问题的李昊极为老火,不过好在通过询问,试探到了这家伙的背景——不过是一郊区来的土蛋

至始至终,从未发过一言的毛强见情报已经打探得差不多了,便用眼光向李昊打了一个暗示。于是,李昊明白是时候离开了。

“哈哈,王老板呐,我和毛总就祝你赚钱发财,生意兴隆毛总日理万机,非常忙,还要去慰问其他的群众。那我们就先行告辞了。以后再来叨扰”李昊干笑一声,然后,就和毛强出了小面馆。

“客气客气承两位的吉言,慢走不送”王欢拱了拱手,像看小丑一样看着心怀不轨的两人,心头却是一阵发笑:

世界之大,还真是无奇不有

王欢见两人骑着摩托离开,对面的路上暂时没人,于是突然一拧右手的戒指,进入空间,一秒钟后,又马上回到了原地,即便是有人目睹了此中情景,大概也会认为自己眼花,或者是里面那年轻人一定是个魔术师

但从空间出来之后的王欢,手中却多了把半自动手枪。王欢取下弹夹,检验一番,上回弹夹,打开保险,“跨啦”一下,子弹上膛,然后将手枪插在了屁股后面的松紧带上。

李昊和毛强离开“再来一碗”小面馆后,并未走远,朝前骑了不到一百米,便停了下来。这时,便有两个染发纹身的马仔一阵小跑,一脸恭敬的朝坐在嘉陵125后面的毛强点头问好

“好了耗子,豇豆,勇敢,你们去吧记住:先礼后兵,恐吓为主,实在不听,再杀再刮”毛强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了下来,向三个马仔定着行动的“方针政策”。

“是的,老大”马仔们齐声一吼,然后转身,沿着街边的人行道,朝“再来一碗”小面馆走去。

“哈哈王老板,兄弟我又来打扰了”人还未到,音就已至几秒钟后,王欢才听到去而复返的黄毛的声音。不过此时,他身后却多了两个人,绿毛和兰毛。两各握着一把半米长,二十厘米宽的砍刀。两人一边走,一边“啪啪啪”的,用刀刃拍着手掌,恐吓意味十足

在李昊的想象中,他觉得当自己跟尉迟恭和秦叔宝有一拼的豇豆和勇敢再次来到王欢的面前时,这个没见过世面,不知天高地厚的郊区土蛋一定会大惊失色,然后战战巍巍的赶忙站起来,求自己高抬贵手,“有话好好说”——这种事情,他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两次了。基本上每次的结果都差不多,胆小怕事的用不着带刀,多带两个人,就被吓怂了;稍微胆子大一点的,在见到了明晃晃的刀子后,所谓的大胆也会像漏气的气球,一下子蔫掉。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胆子再大又有多大?能大到不怕死?即便自己不怕死,妻子儿女,老父老母能不怕死?而一个人,不论是谁,只要怕死就好,怕死,就有弱点,为了活,就得妥协

所以,李昊觉得这次会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砍刀一亮,敌人就飞灰湮灭,任其鱼肉

但是这次遇到王欢,李昊注定要失望了。不仅失望,而且是非常的失望。带着两个带刀侍卫的李昊来到那个一直坐在塑料面盆上,如同瘫痪了一般,一直不肯站立的土蛋面前,迎接他的,却不在是那讨好的笑容,而换成了一根冷冰冰的枪管

被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的李昊脑袋一下子就蒙了紧接着,储存在汗腺内的冷汗就从全身各处的毛孔抑制不住的冒了出来。末世前就是枪械发烧友的李昊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这位王老板手中拿的,既不是玩具,也不是锁在自己保险柜里面的仿五四;而是一把货真价实的92半自动军用手枪这么近的距离挨上一颗,即使自己穿上凯夫拉,不死也要重伤

“兄……兄弟,有话慢慢说……慢慢说豇豆,勇敢,快,快把刀扔下”识时务者为俊杰,逞匹夫之勇绝对不是李昊的风格看到实力对比在瞬间产生了逆转之后,李昊马上选择了最明智的做法

“哐当哐当”两把砍刀,先后落在了地板上,发出了两声清脆的碰响。

两个马仔也是见多识广,知道事不可为那就绝不为而且他们距王欢的距离太近,即使想跑,这么近的距离又能跑几步?万一刺激了那家伙,“砰砰砰”的打自己两枪,那就真的悲剧了。而末日社会,这种受不得刺激的家伙正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呵呵,黄毛,咱们又见面了?毛总呢,毛总哪儿去了?怎么不见毛总的身影?”

228,打发,探望丹丹!

228,打,探望丹丹!

看着这个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手中却拿着冰冷手枪的家伙,李昊只觉得全身一阵阵的寒,虚。

“兄弟,毛总,毛总有事,来,来不了……”

“哦?你看我,怎么望了毛总是日理万机的人,怎么会有空又来光顾我这个庙”王欢看着眼前三个被手枪镇住了的马仔,口中讽刺道,“说吧,你们来干什么?”

“兄弟,我们没,没什么其他的意思……就是,就是过来看看你……想帮帮忙……对我们就是过来看看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李昊见王欢的脸色已经趋于平静,没有继续“调侃”自己三人,心头一禀,感到见真章的时候到了。

“帮忙?拿两把砍刀过来帮忙,你当老子是白痴?”王欢突然脸色一变,“唰”的一下,从塑料盆上站了起来,用枪指着李昊的头

“啊,兄弟,别激动别激动有话好好说,好好说”王欢的飙让李昊肝胆欲裂,赶忙求饶。

他身后的两个马仔,豇豆和勇敢,也被突然气力的王欢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是抱头一躲。

王欢一手用枪隐隐的指着三人,一手将搭在李昊的肩膀,五指如爪,然后微微力。

“唉哟……唉哟……痛……痛”李昊脸色白,肩膀一垮,豆大的汗立刻就从头上冒出。

看起来真的是有点痛

王欢如法炮制,让后面的绿毛和兰毛也“享受”了一番他的九阴白骨爪

“滚吧爷今天高兴,不想见血”王欢扬了扬枪,向三个垮着膀子的马仔道了一句。

于是,李昊三人如同蒙受了大赦一般,灰头土脸的拔腿跑出了“再来一碗”面馆。

王欢跟着落跑的三人,走出面馆,站在门口,却见三个马仔向着街道的一边狂奔。百米开外有一个刚打燃火的摩托车,骑手已经跨上了摩托,一轰油门,嘉陵125就朝远处狂飙

王欢仔细一瞧,那背影,不是那什么“自强安保集团”的毛总还有谁?

“一击不成,立刻远遁看来,这伙混混,虽然实力不怎么样,但眼色却是不差却不是那些只凭一腔热血,徒逞匹夫之勇的古惑仔”王欢注视着三个越跑越远的背影,若有所思

回到面馆,从地上捡起那两把半米长的砍刀,用手指弹了弹上面的刃口,倒是锋利王欢将两把砍刀放在一堆菜刀边,全当成自己的战利品。

继续坐在塑料面盆上,一边用“筋体微弹术”淬炼全身筋肉,一边等着“自强集团”的可能到来的报复,但左等右等,一直等了两个时自己收功后也没现半个马仔,混混的人影。

“就这么算了?打算忍气吞声,咽下这枚苦果,还是从长计议?”没等到“自强集团”的报复,王欢有些挠头,隐隐中还有些失望。一个人,呆在一个空无一人的面馆,实在是有些无聊。

就在王欢时而练练功,时而从空间里淘点东西吃,时而东想西想,想着明天的购物清单的过程中,时间一分一秒的划过,终于,天色渐暗,夜幕下落,直到夜色完全降临。

巨变后的社会并无什么夜生活可言,人们仿佛又回到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古人田园生活。街面上行人稀少,极其安静。

王欢站在玻璃门边四下瞅了瞅,见街道两边五十米内暂时都没行人经过,这才放心下来。于是回到屋内,“刷刷刷”的,将上午购买的各种物资搬到空间内。

将物品弄进空间,只需要将物品的一部分抓在手中,一拧戒指就行了。所以整个搬运过程极快,十分钟不到,就全部搞定。搞定后的王欢出了面馆,走到街道斜对面停着的路虎旁,打开门,坐了进去,在里面等着张蛋蛋的到来。

如果此时“自强帮”有人看见停在街道对面的那辆高大威猛的路虎内,坐着的就是面馆内被他们称为“土蛋”的王欢,就不会有今天这一自取其辱的插曲了。

八点整,张蛋蛋准时的出现在了“再来一碗”面馆门口。

不过朝里一看,却见里面哪还有什么人影?不仅没有人影,连那山一样的各种物资也不见了张蛋蛋的心头顿时一下“咯噔”,心中有了不好的感觉

如果换成一般人,见面馆内空无一人,说不定就此离开,而且还是骂骂咧咧的离开:

“草耍老子呢”

但坐在路虎内,透过车窗注视着面馆内一举一动的王欢,却见张蛋蛋一开始似乎有些焦急,走进面馆内,东瞧西看一番,又走到面馆的门口,朝四周张望,然后,却就此在面馆蹲了下来。

不错,王欢此举就是想考验一番张蛋蛋。

如果张蛋蛋没有准时过来,而是迟到了,哪怕只有一分钟,王欢也会一踩油门,迅离去,什么治病救人,那就跟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

如果张蛋蛋来了,见面馆内没人,然后就马上离开。那么,王欢的选择也会跟他一样,而且跑得比他还要快

所幸,这家伙还是一个守信的人

在路虎内观察了半个时,见那张蛋蛋一直蹲在面馆门口,安静的等着那位可能来,也可能不来的“好心人”,王欢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于是打燃火,在前面掉了个头,然后缓慢的开到了“再来一碗”面馆的门前。

“嘀嘀嘀——”王欢按了按喇叭,降下旁边的车窗。

“啊——”张蛋蛋轻声一呼,没料到王欢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出场。反应过来的他急忙跑到王欢的跟前,兴高采烈的道:“大哥,您来了?”

王欢一瞥张蛋蛋,见这家伙大概是洗了个澡,身上也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于是心情更加的放松。即便他对于张蛋蛋抱有一点同情心,但他如果还是一副臭不可闻的尊荣,那么,所剩不多的同情心也会大打折扣。

有些东西是环境注定了的,没办法;但像洗个澡,换件干净一点的衣服这种是个人就能做到的事,如果也不愿改善,那又有什么挽救的意义?

“上车”王欢没有多说,朝自己的副驾驶努了努嘴。

“谢谢,谢谢大哥”见王欢让他坐车,张蛋蛋立刻欢天喜地的绕到副驾驶旁,打开车门,坐了进来。

张蛋蛋和他妹妹的家——如果那还能算家的话——在距离陈家湾一公里左右的杨公立交桥下面。

一个用塑料布和几根竹竿搭成的屋。

王欢把路虎停在立交桥上,然后在张蛋蛋的带领下,从马路边的一个缺口走了进去。

来到立交桥下,王欢才现,住在立交桥下的,并不只有张蛋蛋一家。细细一数桥下的帐篷,竟然有四家,错落的分散在巨大的桥体之下

“大哥,我和妹妹就住在这里。家里很简陋,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让您见笑了。丹丹,大哥来看你来了。”张蛋蛋将王欢领到一个水泥立柱之下,对着一个四四方方,状若帐篷的塑料布棚道,然后,有朝黑漆漆的塑料棚内喊了一声。

这时,王欢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咳咳……哥,你和大哥回来了?”

声音微弱,显得有些有气无力。

张蛋蛋走进帐篷,不一会儿,里面就亮起来了昏黄的烛光。

“大哥,您进来吧”张蛋蛋在棚内喊道。

王欢撩起塑料布,迈进屋。

入目的是一个用红砖和稻草垒砌的床,床上铺着一床破席子,上面躺在一个脸色苍白,上身穿着一个陈旧白色T恤的女孩儿。

女孩儿长得清秀,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精致:大眼睛,挺鼻子,嘴巴,尖下巴,但此时却是一脸病容,一双漆黑的眸子也了无生气,显得有些暗淡无光。齐肩的头散乱的披着,有些凌乱,但又不是完全的一团乱麻,大概是不久前被主人梳理过。

“大哥,这就是我妹妹丹丹丹丹,快叫大哥,大哥来看你了。”旁边的张蛋蛋向两人介绍着。

“大哥,谢谢,谢谢你来看我……咳咳……真是,真是麻烦您了……咳咳……”女孩儿原本是躺着的,见王欢进来后,就像挣扎着从床上做起来,但大概是在床上躺了太久,身子弱,没力气,就这么一个动作,也显得特别吃力。

见张蛋蛋还在自己后面,王欢急忙上前两步,来到床边,抓住女孩儿的双臂,让女孩儿坐了起来,又拿起床上的破枕头,立放在床头,让女孩儿背靠在塑料布后面的立柱。

“丹丹,你现在还在生病,少说话。今天能和你哥哥认识,也算是缘分一场。其他的事情你别担心,先把自己的病养好。放心吧,有大哥在,以后你和你哥哥的生活会慢慢好转起来的。蛋蛋,去给你妹妹烧点热水,等下好给丹丹吃药。”王欢一手摸着女孩儿光滑的额头,试探着上面的体温,一边对旁边听到王欢提到药后,立刻变得激动不已的张蛋蛋道。

巨变后的社会,如果说还有什么比粮食更加珍贵的,无疑就是药品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有钱也一定买得到的货。

229,手下,永远在一起!

229,手下,永远在一起!

张丹丹的病其实并无什么大碍,受寒,感冒,烧,加上没有食物,又拖了几天,让她看起来才这么虚弱和憔悴。

吃了药,又喝了些张蛋蛋拿王欢给的米熬的粥,昏昏沉沉的女孩儿便睡了过去。

王欢坐在床边,让女孩儿躺下,又拽了拽被角,给她盖好铺盖,这才转过头,将目光停留在站在一旁,早已经被王欢一系列动作感动得无以复加的张蛋蛋,道:

“蛋蛋,你妹妹的病不要紧,把我给的药吃完,这几天注意营养,然后再休息两天,差不多就该好了。”

听着王欢安慰的话,张蛋蛋那双干涸的眼睛又有些红了。世态炎凉,人命贱如狗

从孤儿院出走之后,他和妹妹一路相依为命,经历了太多的苦难,遭到了无数人的白眼和不屑,被人嘲笑,吐口水,扔石头这些都还是轻的;好几次被人看成偷而被人拿着棒子和菜刀追赶,几乎命悬一线出来的这一个多月,自始自终,都没有遇到一个能够向面前的大哥那样同情他们,关爱他们,给他们吃,给他们喝,还给他们药来治病

而且从头至尾,大哥的眼中,从未流露出哪怕半点的鄙视或瞧不起,让自己坐他的豪车,跟着自己一起穿梭在肮脏,邋遢的立交桥下,进入那像狗窝一样的家,帮着自己照顾妹妹……所有的这些,大哥从没表现出半点的不耐烦或厌恶,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笑容,对着自己和妹妹说着鼓励的话。

此时此刻的张蛋蛋,心情澎湃,汹涌,他觉得,为了报答大哥的活命之恩,他可以为大哥干任何事情,即使是杀人放火,他也不会皱半个眉头

张蛋蛋情绪激动,心情澎湃,他忍不住用手抹了抹含泪的眼眶,有些哽咽的道:“大哥,我,我不太会说话,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我,我张蛋蛋这条命,以后就是大哥了的”张蛋蛋神情坚决,满脸热切的看着王欢道。

而坐在床边的王欢,在听了张蛋蛋的话后,却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乞丐会说出这种话

他抬头又看了看张蛋蛋的脸色:冷静,坚定,充满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豪迈和无所顾忌

王欢心头一动,顿时,一个念头不可抑制的冒了出来:

出道以来,自己一直是单打独斗,何不收几个忠心耿耿,可以效死的弟,以为驱策?

这一念头略一思索,便如同燎原的野火,变得一不可收拾于是心神电转,思绪翻飞,很快的,就觉得此事大为可行王欢脸上不动神色,还是保持亲和的笑容,淡淡的道:“蛋蛋,什么命不命的你和丹丹都叫我哥了,我还能见死不救?以后这种话就不要说了”王欢脸色一寒,佯作不喜

“变了脸色”的王欢不仅没让张蛋蛋害怕,反而更为感动激动不已的张蛋蛋心里只是一个劲的呐喊着:

“大哥我以后一定会报答您的一定会”

过了会儿,看到张蛋蛋终于平静了不少,不像刚才那么激动,王欢才笑着道:“蛋蛋,以后你和丹丹有什么打算?”

“大哥,我,我……”还没说完,张蛋蛋就低下了头。

打算?他和妹妹哪有什么打算啊除了继续去农贸市场捡破烂外还能有什么打算?

看到张蛋蛋的样子,王欢就明白了几份,于是试探着道:“蛋蛋,你愿不愿意以后跟着哥?其他的哥不敢跟你保证,以后有哥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和丹丹饿着”

听了王欢的话,张蛋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强行压抑着自己剧烈的心跳,颤抖的确认道:“大哥,您……您是说,我以后和丹丹,可以跟着您?”

王欢笑着点了点头:“只要你兄妹两以后不要怪我虐待你们就行了不过,”随即脸色一寒,沉声道“你也先不要急着答应,好好想一想。跟着我也不一定就是吃香喝辣;上刀山下火海,拿着砍刀跟人打生打死的情况,也是可能有的”

“扑通”张蛋蛋直接跪了下,给王欢磕了三个响头,用掷地有声的磕头声直接回答了王欢

就这样,张蛋蛋和其妹张丹丹,便成了王欢第一批的手下

既然两人成了王欢的手下,王欢也就不好意思让两人再继续睡在天桥下。不过鉴于现在时辰已晚,搬家肯定也来不及了,于是也只有等到明天再来考虑租房搬家的事。

又跟张蛋蛋聊了一会儿,交代他明天注意一下周围的房屋出租情况,两人约定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王欢就离开了张蛋蛋的塑料棚。

开着路虎回到聚星花园时,已经快十点了。王欢将车驶入区B栋前,下了车,锁好车门,就准备进入黑乎乎的楼道。

就在这时,突然一个黑影从旁边冲了过来。王欢一惊,就待一个甩手扇过去,同时右脚蓄势待,准备踹向目标时,却在离目标一厘米的时候收了手。

“雪莹,你怎么在这里?”王欢收回手掌,有些尴尬的摸了摸脑袋。

但黑夜中的宁雪莹却一动不动的站在王欢的面前,一句话也不说。

“怎么了雪莹?这么不说话?”王欢感到有些不对,扬起手,摸了摸女人的脸颊。

然而,就在这时,一动不动的宁雪莹突然一个前冲,冲到王欢的怀里,紧紧的抱着王欢的腰,抱得是如此之紧,似乎要将身体陷进去似的。

王欢愣了片刻,然后将手穿过女人的腋下,回抱着女人。好一会儿,才听到怀中的女中轻声道:“我,我以为你不回来了……以为你不要我和果果了……”

女人的声音带着颤抖

顿时,王欢心头一软,心理面有些歉然。紧了紧环着女人的手掌,在其光滑的背上来回抚摸了几次,将嘴唇凑在女人的耳朵边,柔声道:“对不起,雪莹,让你和果果担心了。以后,我会早点回来的。”

听到了男人的道歉声,宁雪莹心中一暖,但见了王欢后强忍着的泪水此时却抑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平静了一会儿,害怕有人回家,撞见了,宁雪莹对紧抱着自己的男人道:“阿欢,饭我已经煮好了。咱们回去吧。果果……果果一个人在家我有点不放心。”

“好,咱们这就回家”王欢答了一声,却突然用手一抄,将女人打横抱起,然后大踏步的朝着黑乎乎的楼道迈去,只留下女人“呀”的一声,在静谧的区回荡。

回到宁雪莹的家后,王欢才注意到饭厅的饭桌上,饭菜碗筷都摆好了,但却没有动过的痕迹。两母女也不知什么时候做好了饭,但却没有自己先吃,而是一直等着自己回来。

“阿欢,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再去厨房把饭菜熱一热。”脸色羞红的宁雪莹害怕宁果果看出什么,一进门之后就急忙朝饭厅那里走去。

听了宁雪莹的话欢心下疚,于是有些歉然的道:“宁姐,以后你和果果做好了饭就先吃,不要等我,给我留点就行了。”然后,蹲下身,抱起跑到自己跟前的宁果果,拧了拧女孩儿挺翘的鼻子,笑着道:“果果,饿了没有啊?”

“没有呢,哥哥人家中午吃得好饱现在肚子还是胀胀的哥哥,你看”说完,害怕王欢不信,于是挺起肚皮,让王欢看,但不时朝厨房瞟的眼睛却出卖了她。

“好懂事的孩儿啊”王欢心头感叹,爱怜的在宁果果的脸上亲了一口,“来,让妈妈先热饭,咱们先吃点面包果。”

回来的时候,王欢又从空间内拿了两个面包果。

“好啊好啊面包果好好吃哦果果最爱吃了。”听说要吃面包果,宁果果脸色一喜,急忙欢呼起来。

但在厨房中热着饭菜的宁雪莹却探头出来道,冷声道:“果果,马上就要吃饭了。面包果留着明天再吃。”

现在这个世道,哪能那么奢侈,把粮食当零食吃啊?

“哦”见妈妈不准,姑娘脸色一垮,有些黯然。

“呵呵,宁姐,不要紧,少吃一点就可以了。”王欢转过头,对着厨房道。

“弟呀,你就惯着她”虽然口里说是不是,但脸上却是眉开眼笑,“那就少吃一点吧,马上就要吃饭了,而且晚上也不能吃得太多。”

“哦也”见得到了母亲的同意,女孩儿又高兴起来。

王欢从面包果上掰了一块,递到宁果果的手里,然后声的道:“果果呀,你是不是特别怕妈妈?”

“嗯嗯嗯”女孩儿急忙把头点得像鸡啄米一样,然后看了眼厨房,也学着王欢,悄悄的道,“哥哥,我给你说,妈妈可凶了,果果老怕妈妈了。”

“啊,那妈妈打过你没有?”

“嗯嗯嗯”女孩儿又是一阵点头,“打得可疼了”然后露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不过,自从哥哥来了之后,妈妈就再也没打过果果啦哥哥,你能永远和我们在一起吗?”女孩儿争着大大的眼睛,天真的看着王欢。

王欢看着女孩儿那双清澈得似乎可以反映一切的眸子,看了看在厨房忙碌的女人,重重的点了点头:

“果果,哥哥答应你”

230,旖旎,云雨,搬家!

23o,旖旎,**,搬家!

晚上,王欢还是睡在主卧室旁边的房间里。本来,宁雪莹是打算让王欢睡主卧室的,但王欢哪里肯依鸠占鹊巢这种事,对面孤儿寡母,王欢还是不屑为之的。

有了昨天晚上的经历,食髓知味,躺在床上的王欢不由多了几分念想,想着晚上女人会不会偷偷的溜过来。

心里如火,这种事情,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受不了,越想,身下的霸王,就越是坚硬如铁

“还是怀念有手机的时候啊”王欢一阵感慨,“那样就可以个短息现在总不至于直接去敲人家的门吧?果果还在里面啊”王欢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胡思乱想,满头满脑的都是那种事,“**,老子怎么成了无女不欢的人了?王欢王欢,难道就是无女不欢?”王欢骂了一句,有些懊恼

就这样,毫无睡意的王欢在卧室内的木床上辗转反侧了差不多快一个时,直到打算去浴室冲个冷水浴,来浇灭身上熊熊燃烧的欲火时,突然听见从卧室的门把处出来轻微的转动声

王欢心头一阵狂喜,急忙一个燕子翻身,从木床上蹦了下来,三五两步冲上去,一把拉开木门,不由分手的将站在门边的女人拉了进来,抱入怀中,就是一阵狂吻。

“唔,弟,门,门还——”被王欢一下子吻住了嘴唇的宁雪莹,“呜呜呜”的挣扎一番,提醒着抱着自己的男人。

王欢用脚一勾,把门关上,然后一边吻着女人,一边朝木床边移动,猴急得不行

有时候,需要轻摇慢捻,温吞如水;但有时候,偶尔来点疾风骤雨的尝试,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王欢的疯狂和暴躁很快的也点燃了宁雪莹内心的欲望。三十如狼十如虎,二十**的宁雪莹正是如狼之年,加上因为诸多原因,有了女儿之后就再也没有经历过男人的耕耘和灌溉,因此被怀中的男子稍加**,心中的那股火苗便一不可收拾的开始高涨起来。

王欢将宁雪莹压在床上,嘴唇已经离开了女人的红唇,一路向下,划过女人修长白皙的颈脖和艺术品般好看的锁骨,然后来到了两座山峰之间,迅的攀上其中的一座,将顶峰的那颗红珠衔如口中,舔着,吸着,含着,轻轻的咬着……

宁雪莹双手抱着王欢的头,将修长的十跟玉指插入男人那浓密的头中,死死的朝胸脯上按。此时的她全身热,烫,就像有火在身上烧;又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全身各处不断的爬来爬去,难过急了

“不,不要,弟……姐,姐难受”女人压抑着嗓音,死命的抓着男人的头,似乎想让他那作怪的脑袋离开自己鼓鼓的胸脯;但实际的动作却是把男人的头向自己的胸脯越压越紧,恨不得将整座山峰,都搬到那个那张大嘴似的。

女人的低吟如同给王欢打了一支兴奋剂受到刺激的王欢一手把住女人的一只玉兔,一手搭在女人笔直的,沿着大腿内侧,一路上滑,很快的,就来到了那处流水潺潺,早已润湿一片的蜜地

“哦——”手指接触的那一刹那,女人浑身一颤,然后就是一声长吟,迅的捂住自己的嘴。

用手指轻柔的在女人的下面逗弄了一会儿,不久,上面就沾满了让王欢极度兴奋的某种液体。

“女人如水这句话,真的是没说错”感到火候差不多了,王欢飞快的退去两人身上最后的两三块布片,分开女人紧闭的双腿,一挺,便把坚硬了一晚上的分身从滑腻的肉褶子中挤了进去……

潮起潮落,几番**,这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斗,直到两个时后,才停了下来。几度登顶的女人早已疲惫不堪,很快的,就拥在王欢的怀中,睡了过去。

而得到释放和泄的王欢,如果吃了人生果般,只觉全身上下的毛孔,无一不舒爽,无一不通透心情畅快的他在女人入睡不久之后,也心满意足的抱着温暖的女人,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吃了早饭,王欢就开着路虎,来到跟张蛋蛋约好的一个公交站下,见男孩儿早已站在那里恭敬的候着。

“蛋蛋,房子看得怎么样?有无收获?”王欢下了车,来到男孩儿的身边。

“大哥,有四处房子都符合你的要求,房东都在家等着,就等我们去看房。”张蛋蛋答道。

昨天晚上离开的时候,王欢就吩咐张蛋蛋注意沙湾区三峡广场附近的房屋租售情况。张蛋蛋在附近混了一个多月,对周围的情况极其熟悉。为了完成王欢的吩咐,早上他起了个大早,骑着王欢昨晚给他留下的捷安特山地车,一路马不停蹄的在附近的区转悠。

由于城市人口大量的返回农村,城市里空下很多空房,完全是供大于求的局面。而在这个巨变后的社会,人们早已将填饱肚子放在了第一的位置,至于住,倒是不怎么在乎。

所以,没用多久,按照王欢的要求,张蛋蛋便找到了好几处房源。

“好,上车,我们现在就去看房。”对于张蛋蛋的效率,王欢是极其满意,也觉得昨天晚上收下张蛋蛋两兄妹这步棋,是下对了。

跟粮食不同,目前的房子完全就是买方市场。王欢载着张蛋蛋,看了几处,最后将三峡广场附近,位于二楼的一处三室两厅,共一百二十个平米的公寓租了下来。

又把公寓附近临街的一处铺面也租了下来,打算当成仓库。毕竟他还有很多物品需要购买,需要一个堆放货物的地点。

两处房产,王欢共缴了两万块钱的押金,又付了三个月共三万块的租金,平均下来每处房子只有五千块一个月的月租,的确是够便宜的了,特别是跟那些涨了无数倍的各类食物相比。

之后,便是让张蛋蛋两兄妹搬家。当得知王欢在山峡广场租的公寓是给自己两兄妹租的时,张蛋蛋和张丹丹简直是惊呆了完全难以置信

“不行啊,大哥我和丹丹已经受了你这么大的恩惠,哪怕一死也无法报答,怎么,怎么还可以住你的房子?”吃惊了之后,清醒过来的张蛋蛋就急忙拒绝道。

“是啊,大哥我和哥哥就住在这里,挺好的”张丹丹吃过王欢给的药后,气色跟昨天相比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听到王欢在三峡广场给自己两兄妹租了一套大公寓之后,也是极其的吃惊,然后就是狂喜,狂喜之后,冷静了下来,就觉得自己太贪得无厌,大哥的救命之恩都还未报,怎么还能要求更多?所以,见哥哥开口拒绝之后,马上也跟着附和。

“屁话什么挺好的?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王欢脸色一寒,“怒视”着两兄妹,“放心,这也不是完全给你们租的。虽然我在外面有房子,但偶尔也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所以,你们在那里,就算是给大哥看家吧。怎么,不愿意给大哥看家?”王欢板着脸吼道。

心思灵巧的两兄妹自然明白所谓的“看家”,不过是王欢让他们心安理得住下来的借口而已。两人见王欢变了脸色,就知道如果再在那里扭捏作态,就有些不识抬举了。于是只好点头答应。

而对于王欢的慷慨大方,周到体贴,两兄妹俱是感动莫名。张蛋蛋心头更是下毒誓:

自己这条命,就给大哥了以后若有背叛,那就天打雷劈,全家死绝

王欢只让两兄妹带上一些贴身的东西,剩下的,就送给和周围那些和他们同是天下沦落人的邻居们了。

而周围的几个邻居,见这对苦命的两兄妹竟然时来运转,遇到了贵人,从今以后就要“飞黄腾达”之后,俱是羡慕不已,都走上来祝贺一番,说以后达了不要忘了他们云云。

与邻居们道了别,张蛋蛋和张丹丹坐上王欢的路虎,在一路的紧张,兴奋,忐忑中,他们来到了王欢给他们找的新家——一个装修豪华,奢侈无比,只有在梦中才能偶尔出现的天堂般的所在

“好了,蛋蛋,丹丹,以后,这就是咱们的家了。这里一共有三间卧室,你们随意跳一间,给我留一间就行。”进了防盗门后,王欢对一直站在玄关,不敢迈步,仿佛还处在梦中的两兄妹道。

被王欢一提醒,从未出入过如此“奢华”之地的两兄妹才回过神来,明白这一切原来不是梦,而是活生生的现实而把他们从死亡边缘带到幸福天堂的人,正在坐在沙上的那位“和蔼可亲”,笑眯眯的看着两人的大哥

两兄妹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相互看了对方一眼,然后神色就变得极其坚定,不约而同的坐到王欢的跟前,扑通,跪了下来,咚咚咚的朝王欢磕了九个响头

王欢一直看着,也没阻止,直到两兄妹额头青的抬起头来,才走过去将两人扶了起来,然后拥入自己的怀中。

“丹丹,蛋蛋,以后,大哥就是你们的依靠”

“呜呜,大哥——”

三个人,在奢华的客厅中,紧紧相拥

231,大采购,升级!

231,大采购,升级

接下来的几日,王欢带着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在双庆展开了一轮的大肆采购由于路虎油箱内的油料所剩不多,备用汽油也只剩下不到五十升左右,用来驱动路虎这种油老虎,实在是有点不太划算,因此,王欢便将路虎收入空间,改为拿出三辆从巫山缴获的捷安特山地车作为三人在双庆市的交通工具

别看是自行车,现在能够骑自行车的,跟以前能够开上小汽车的有车一族有得一比况且王欢三人所骑的,还是自行车当中的牌子货,脚踏车之中的“豪车”,三人一路行来,就不能不让街上那些只能走路的平民大众侧目了

粮食,始终是最重要的物资,特别是在山谷内的众人能够自给自足之前是重中之重

先是各种粮种,如水稻,小麦,花生,玉米,红薯,土豆等和栽种这些粮食相应农具和肥料,王欢按照一千亩栽种面积来购买山谷内目前有五十几个人,每个人,各种杂七杂八的粮食,栽种个二十来亩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农具,就只能是些简单的锄头,铲子,小推车了;什么拖拉机,收割机那是不要想了

然后,就是王欢抱着留后路,以防万一的思想,为他自己准备的战略储备了各种粮食如下:

50斤一袋的精制大米200袋,共计一万斤;50斤一袋的精制面粉200袋,公斤一万斤,玉米两千斤,红薯一千斤,土豆一千斤;猪肉两千斤,羊肉一千金,牛肉一千斤

反正他有那个堪比外星科技的朱雀空间,不怕购买的肉类变质

以上粮食和肉类,如果只是他自己吃的话,足够他吃40年

全部的粮食和农具,花了王欢五十万人名币

衣食住行,解决了吃的问题,然后就轮到了穿的问题王欢三人,在以前的朝天服装批发市场,从内到外,从夏至冬,从高到矮,购买了大量的男女衣服,基本标准是每人两套夏装,两套冬装

然后又为每人买了一套床单和被子

当然,所有的衣服和被子都是便宜货,跟地摊货没多少差别,只是除了二三十套王欢专门为他和他的女人所准备的例外

地主和佃农的区别,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在衣帽上,王欢无意打破这一规则而做到“与民同乐”,对此,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跟粮食不同,几百套衣服只花了王欢十万块不到

至于住,山谷内已经有了飞机和竹楼,以后还可以建小木屋,王欢也就用不着给那帮生还者考虑了

家具他也不打算买,以后让谷中的人就地取材,从林木资源丰富的七绝谷中打造些板凳桌子

当然,为了自己和自己有关系的女人以后能够住得舒服,他只是为自己买了一套现代化的室内家具,什么床啊,席梦思床垫啊,真皮沙发呀等等反正在这个巨变的社会,这些玩意儿根本就值不了两钱

而行,目前王欢有一辆路虎和三辆自行车,这些显然不够于是,王欢又买了二十辆男女自行车以及相应的配件和维修工具,作为以后山谷内众人的基本交通工具

他又在一家以前专营建设雅马哈的摩托车商店买了三辆全的越野摩托车,价格非常便宜,每台一千块人名币,另外赠送全套易损件

现在这个世道,这些吃油的家伙,根本就是一文不值,街上停满了各种趴窝的,被车主扔弃的机动车,只要王欢愿意,随时就可以将顺走但一来王欢不知道这些风吹日晒,几个月都未曾启动的家伙还能不能重启动,二来全的摩托车也便宜,那价格,跟白送差不多,对于“有钱人”的王欢来说,他也就不在乎了

至于驱动这三辆摩托车汽油,王欢打算以后到黑市上去买一点,或者干脆做一次“梁上君子”,到军管政府的油库去顺一些

不管怎样,这些都是小事,现在不急,临走之前再考虑好了

所有的东西,全部堆在王欢在山峡广场附近租的库房里面,分门别类的堆成了几座小山对于自己的“大哥”购买了这么多物资放在仓库里,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从头至尾都是看在眼里的,心中虽然好奇,不明白大哥买这么多吃的穿的干什么,但却懂事的没有多问看到两兄妹的表现,王欢心中暗自点了点头,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仓库中的物资,王欢初略一看,恐怕不小几十吨光是他自己为自己准备的粮食和肉类,就有十几吨不过,朱雀空间没有重量的限制,再重的东西都装得下,但体积却只有64个立方王欢看着仓库中一堆一堆,如同小山般的各类物资,心想,要想把这些东西一个不剩的全部带走,那就只有升级空间了

一转右手中指的朱雀戒,进入空间,一个淡淡的透明面板就出现在了王欢的面前:

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类型:改进II型

体积:4m*4m*4m,共64立方

等级:2级

消耗:1巴仙/秒+2000巴仙

/天

升级:640万巴仙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52

度:43

精神力:30

升到三极需要640万巴仙?通过上次的吸收,现在空间积累了差不多470万巴仙的能量点,那么为了能够升级,王欢就只有让空间再吸收170万巴仙的能量

170万看似很多,但王欢只需要把一颗三极晶石能源全部兑换成已经晶石能源就可以搞定,而且还绰绰有余

于是,王欢又急忙察看了一下自己的储物清单,发现:

名称:四级晶石能源

数量:1

能量:25,0000巴仙/颗

名称:三极晶石能源

数量:2

能量:5,0000巴仙/颗

名称:二级晶石能源

数量:26

能量:5000巴仙/颗

名称:一级晶石能源

数量:254

能量:500巴仙/颗

1颗三极晶石能源可以兑换100颗二级晶石能源,10000颗一级晶石能源,500万巴仙的能量

OK,那就再去兑换一颗三极晶石能源

沙湾区也有钱币兑换点,而且就在三峡广场附近,离王欢租的仓库并不远,走路的话也就是那么几分钟

或许是大城市的缘故,当王欢在钱币兑换处的柜台上掏出一个淡蓝色的玻璃球大小的三极晶石能源的时候,虽然柜台前的业务员也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像几天前他在巫山时所遇到的那个工作人员那样大惊失色,甚至惊慌失措

但三极晶石能源或者说这些人叫的三极兽晶,毕竟不是一级二级那样的大路货,不管在任何地方,都是非常少见的“大票子”,看到眼前这个年轻的顾客竟然要兑换三极兽晶,年轻的业务员急忙把王欢请到旁边的贵宾室休息

兑换很顺利,也没出任何差池半个小时后,按照03的比率,王欢成功的从钱币兑换点那个笑呵呵的中年所长那里,拿到了一个装有9603颗一级晶石能源的丝绒布袋

“王先生,您慢走,欢迎您下次光临”站在原来中国银行的台阶前,钱币兑换所所长恭敬的向王欢招了招手

出于谨慎起见,王欢在山峡广场附近绕了几个圈子,看有没有不长眼的人跟踪他是一着被蛇咬三年怕井绳巫山的那次经历,已经让他对巨变下的人心,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但王欢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失望,绕了几个圈子的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尾巴或者说可疑人士看来,军管政府在大城市里面的统治力度,到底还是要比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小县城让人放心一些

于是,王欢也不节外生枝,径直回到了仓库

“大哥,你回来了?”坐在仓库门口,像两尊门神一样的张蛋蛋和张丹丹一看到王欢回来,立马站了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嗯”王欢点了点头,走上前去摸了摸两人的头,“蛋蛋,丹丹,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没什么不开眼的人过来?”

“没有其他的人,大哥”张蛋蛋道,“就是……就是自强帮的李昊前不久过来转了一下”

“自强帮?”王欢眉头一皱,“那个混混来干什么,难道上次的教训还没让他们死心?”

“知道那混混过来干什么吗?蛋蛋?”

“不知道,大哥他是和另外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只是从我们这里经过了一下,朝我们的仓库瞟了几眼,什么话都没说,就离开了”

“莫非是来踩点?”王欢捏着下巴,思忖,但也没个头绪,于是作罢这些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来一个灭一个,来一对灭一双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安慰道,“别担心,小弟,小妹我有在,他们不敢怎么样的你们先回家我进去清理一下物资”

“那,大哥,需要我和丹丹帮忙吗?”听王欢说需要清理物资,张蛋蛋急忙热情的道,“不需要,蛋蛋,我一个人就行了你和丹丹先回去做饭我待会儿回来吃”

待会儿空间升级后马上就需要转移物资,哪能让外人看见?

待张蛋蛋和张丹丹两个走了之后,王欢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什么人之后,把身后的卷闸门一拉,就钻了进去

这几天无事,闲暇之余,席子又把逃犯翻开看了看,越看是越喜欢,越看就越觉得不能没有结局那么多坑,那么多美女,不能就这样算了啊

思前想后,席子就决定还是把逃犯写完,字数可能不会像原计划那样写那么多,情节可能会压缩,为集中这对喜欢逃犯来书友来说,应该算是个喜事

至于,因为席子现在的重心全部集中在席子的书《都市智能帝国》上面,不可能花太多的时间来写,因此不能向大家保证每天都有,只能说周,一周大概会个两三章,大家也用不着每天来追周末的时候,点开看一下就可以了

心急的朋友可以关心下逃犯的书友群(现在名为智子1号群),有的时候,席子会在群里面发通知

还有,就是希望大家在看逃犯之余,支持一下席子的书《都市智能帝国》,一本集商战,智能,复仇,实业,感情于一体的都市爽文,奇文现在已经了十几万字,如果大家手里还有推荐票的话,就帮席子投两票,如果没有,收藏一下也是可以的

拜托大家了

231,大采购,升级

232,512立方,赠匕!

232,512立方,赠匕

回到仓库,从内把门锁死一拧戒指,再次进入空间

王欢在出现在眼前的透明面板上调出储物清单,划出一万颗一级晶石能源,点击吸收

“空间已达到升级标准,是否升级?”

王欢伸出修长的食指,在“确定”的按钮上一点,于是就见白光一闪,刚一吸收完毕,身边透明的资料框就是一阵红光大闪,同时空间内响起了“嘟嘟嘟嘟”的鸣响王欢一扫透明资料框正中央的异星文字:

一万颗一级晶石能源吸收完毕,空间增能量500万巴仙空间储能达到升级标准,是否立刻升级?

王欢急不可耐的点“是”然后,他就见原本发出白光的四壁突然一暗周变得一团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由于有过一次升级的经验,王欢也不害怕,心中笃定得很他闭着眼睛,耐心的等待着那种神秘的,让人非常舒服,如同泡温泉一样的神秘能量进入到自己的体内

十来分钟漆黑的四壁便渐渐开始变白,发出柔和的,如同日照一样的白光王欢张开眼睛,顿时就发现四周的“白色墙壁”离自己远了些.

空间再一次的变大了

用意识把透明的资料框招了过来,王欢定睛一看,就见资料框的正中央,显示着:

AZ800成长型探索者空间

类型:改进II型

体积:8m*8m*8m,共512立方

等级:3级

消耗:1巴仙/秒+10000巴仙

/天

升级:5120万巴仙

空间所有者(普通健康男性成年人均值为10)

力量:62

度:50

精神力:40

512立方的空间?好家伙,整整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的八倍看来,这个空间的体积增长方式,是以长宽高的倍增,即2的三次方来增长的

512个立方的空间,差不多就相当于八个40尺标准集装箱的容量了,装下仓库内的这些物资,简直就是绰绰有余,而且还会剩下大量的空间

“看来,有机会的话,还是要再搞些其他的物资啊”看着四周空荡荡的空余之地,王欢捏着下巴,考虑再装些什么东西,好把这几百个立方的容积整满

升级了空间后,空间剩下的能量,就只有530万巴仙的能量而维持目前这个三极空间每天所需的能量是1万巴仙,530完可以维持530天,近两年的时间,王欢完全用不着担心

他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目前的财产,发现有:

四级晶石能源:1颗

三极晶石能源:1颗

二级晶石能源:26颗

一级晶石能源:254颗

嗯,财政还是很充裕的嘛

从空间内退出来之后,王欢将戒指发出的淡红色的暗光对准四周的物资,于是就见这些小山一样的物资,如同变魔术一般,一堆一堆的消失不见

两分钟不到,这些需要数十人搬运数小时的货物,就被王欢席卷而空看着空无一物的仓库,王欢抿嘴一笑,心想,哪怕现在就发生人兽大战,立刻就成世界末日,他也不怕了

目前的双庆,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都是处于一种人兽争霸,普通人和兽人(兽人自称人类)共夺天下的局面几个月前那场席卷全球的S型菌毒,让全世界所有的人和动物都难以幸免,差不多近一半的人感染了S型菌毒,这些菌毒在潜伏了半个月之后,便开始陆续改变着人和动物的体质,将正常人的人类朝着兽类方向异化(兽人自称为进化),将普通的走兽朝着猛兽,凶兽方向发展全球各地,不断的有人被杀,被奸,人和兽人之间的分歧和裂隙不断的扩大,直到某一天的某个地方,兽人们再也无法忍受人类的“残酷镇压“,开始“造反”,并成功的夺取了当地政府的政权之后,那张维系着正常人和兽人之间的遮羞布才被华丽的撕开,兽人和正常人便开始正式决裂

由于兽人的数量巨大,几乎占了全人类的一半,虽然一二级兽人的智商逐渐弱化,慢慢的成为了真正的凶兽,但其中三极以上的兽人却完整的保留了智慧,成为了一二级兽人的头领而且,在这些高级兽人当中,并不乏以前的官商巨贾,甚至国家和军队的领导人,在这些人的远见之下,在与人类共夺天下的过程中,并没有落后多少,在对地盘和各种资源,甚至核武库的争夺中,兽人们也占据了一席之地这就是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兽人和正常人仍然能够大致的维持和平和均势的重要原因

不过,全世界的形势虽然大体上是处于一种和平状态,并没有出现那种大规模的人兽战争但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人类控制区和兽人控制区接壤的“边境地区”,双方之间的摩擦却从未断过人类对兽人的捕杀,兽人对人类的偷袭一直就没有停止

王欢目前所处的双庆市几个主城区,就是掌握在人类手中的区域但是据说周边的贵州和云南的很多县市,大部分已经“沦陷”,大量的难民,正拖家带口,邀约成群,源源不断的从“沦陷区”进入人类控制的“保留区”,来双庆的这么三四天当中,他已经目睹过不少进入双庆的难民

将仓库中的物资收入空间后,王欢就回到了自己在沙湾区租的公寓里

张蛋蛋和张丹丹正在厨房做饭厨房内的天然气已经不能像当初那样一天24小时无限制的供应了军管政府实行的是定时供应,每天只在上午的十点至十二点,下午的六点至八点供应两次天然气,错过了,那就自认倒霉

“大哥,你回来了?晚饭很快就好”正在厨房忙着炒菜的张蛋蛋见王欢进门,赶忙出来迎接张丹丹也跟着走了出来,不过小女孩儿一直有些害羞,不怎么敢和王欢说话

“嗯,你们先忙着米,面,肉,调料这些还够?”王欢笑着看着两兄妹,问这两天王欢大采购的时候,也顺便买了不少粮食放在家里

“够的,大哥”张蛋蛋开心的点了点头

和两兄妹吃了饭,王欢只吃了个半饱,就准备离开去聚星花园接着吃,那里还有一对母女花等着他呢

“蛋蛋,丹丹,你们慢吃我这就准备走了明天再过来”王欢把碗一放,用手摸了摸嘴,对二人道

“啊,大哥,你才吃了这么点,我再给你盛一碗饭”张蛋蛋见王欢只吃了一碗饭就要离开,急忙站起来劝说

“呵呵,不了,蛋蛋我吃一碗够了”王欢摆了摆手,“蛋蛋,我离开后你们要关好门窗晚上一定要注意安全除了我,如果晚上有其他人叫门,不要理,知道吗?”王欢叮嘱道

“嗯,大哥我们明白的”张蛋蛋点了点头

“对了,给你们两把匕首防身如果有人对你们不利,只管给我捅捅死了我来埋”说着,王欢又从多袋裤中摸出两把带鞘的匕首,放在饭桌上

这两把匕首是当初王欢从巫山那帮想黑吃黑的治安员身上缴获的,当时一共缴获了四把匕首都是合金钢制作的多用途匕首,可切可割,非常锋利,对于手无寸铁的两兄妹来说,正好可以用得上

“啊,大哥,你把你的匕首给我,那你?”张蛋蛋见王欢给自己兄妹两把匕首,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放在桌子上的这两把从未见过的利器,但看了两眼之后,就想到这可能是大哥的随身匕首,大哥给了自己,那他怎么办?

看到张蛋蛋能够想到自己,王欢心中对他的评价不禁又高了一层,就道:“你们拿着我现在用不上这些了随时带在身上,注意安全,不过要隐藏好,不要其他人发现了”

现在可不比以前,以前是工业化大生产,各种物资应有尽有,供大于求的时代而现在,自从那些兽人把他们统治区内的电网,交通,通信设施全部破坏之后,人类一下子就从工业时代回到了农耕时代,甚至连农耕时代都不如,因为至少农耕时代不同的区域之间还可以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各种矿产,原材料,能源还可以相互交换

但现在,没有了物流,没了原材料的补充,一切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都成了浮云彼此隔离,很难打通运输路线的人类保留区也只能靠着以前的老本度日所以,这种在前工业时代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都很少见到的特种钢匕首,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恐怕是用一件少一件,会越来越“值钱”

和两兄妹到了别,王欢就出了门三峡广场离聚星花园放在以前,也就是三四站路的距离;但现在如果走路的话,怕不要走上一个多小时王欢没有慢慢走的耐性,趁没人的时候,直接从空间内提了一辆雅马哈越野摩托油已经在空间内加满

王欢跳上摩托,用踩火杆踩燃火,油门一拧,“吐吐吐”,受油后的雅马哈就如一匹疯马,朝前奔去

大家的推荐票去投给席子的书《都市智能帝国》,投给逃犯,有些浪费啊

232,512立方,赠匕

233,用口(不要乱想哦……)

233,用口(不要乱想哦……)

“阿欢,你回来了啊?”看到王欢回来,宁雪莹急忙跑到门边的鞋柜给王欢找拖鞋,“还没吃饭?快洗洗手吃饭”

“嗯”王欢点了头,心头一阵温暖,“莹姐,你们还没吃饭吗?”(W)

“还,还没哩”女人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莹姐,以后饭做好后你和果果吃你们的,不用等我,知道吗?”

“嗯”女人小声的应了声,也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

这时,宁果果见王欢回来了,也高兴的从客厅中跑了过来,“啊,哥哥回来啦这下好了,果果终于可以吃饭啦”宁果果拍着双手,睁着黑漆漆的明亮眸子,看着王欢

“果果?”宁雪莹小声的低喝了声,横了一眼宁果果

“哦,王欢……王欢叔叔”被宁雪莹一喝,宁果果忙着改口,缩了缩脖子,对宁雪莹有些畏惧

“叔叔?”王欢蹲下身,抱起小女孩儿,“呵呵,哥哥不是叫得很好嘛,怎么又开始叫起叔叔来了?”王欢笑着道

但宁果果,却突然瞟了眼自己的母亲后,就迅的低下头,不说话了

得,王欢看了眼,就明白了

“宁姐,这又是你教的?”王欢盯着身边的女人,淡淡的道

“你叫我宁……宁姐,果果又叫你哥哥,这……这辈分……乱……乱套了”被王欢看了眼的宁雪莹,顿时心慌,结结巴巴的道,过了一会儿,见他王欢不说话,以为他生气了,就是焦急,忙着道,“阿欢,如果……如果你不高兴,那还是让果果叫你哥哥好了”

看到一女人一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样子,王欢的心顿时就软了下来,叹了口气道,“唉,算了,叔叔就叔叔”他抱着宁果果朝前走,趁宁雪莹不注意的时候把嘴凑到小女孩儿的耳边,轻声道:“果果,妈妈在的时候就叫叔叔,妈妈不在的时候就叫哥哥,好不好”

“嗯嗯嗯”宁果果听了急忙点头,刚才还有些闷闷不乐,愁眉苦脸的小脸蛋,又浮现出了两个迷人的小酒窝

由于电力早就对普通家庭停止了供应,三个人,只能在饭桌的中央,点上一根小小的蜡烛当做照明不过,虽然蜡烛光线暗淡,也照不了多远,但却给这个阴差阳错走到一起的“三口之家”平添了一份温馨

由于王欢已经和张蛋蛋、张丹丹两兄妹吃过了一次,这次跟宁雪莹母女两坐在一起,王欢就只是象征性了吃了一小碗饭,然后,就放下碗筷,坐在椅子上,静静的看着两母女吃饭

“阿欢,你怎么才吃点?我再去给你盛一碗”

“没事儿,莹姐,我在外面吃了点,就那一碗就够了”王欢笑着拒绝

但对于王欢的“大实话”,女人却有点不信“大概是他觉得现在是多了我和果果两个‘负担’,宁愿自己少吃,也要让我们两母女吃饱”想到此处,宁雪莹就又是一阵感动,对于几天前在大巴车上发生的那一幕,就是后悔女人在心中下定决心,以后对于这个无私帮助自己和女儿的“弟弟”,一定要对他好

对于女人心中想着什么,王欢自然是不知道,吃晚饭的他,只是安静的看着吃饭的母女,确切的说,是把目光放在宁雪莹这个风姿绰约的迷人女人本来就极美,而借着这朦胧的烛光,此刻的女人,在王欢的那双色眼当中,则又多了一份女性的细腻和柔美细细的眉毛,柔顺的长发,丰润的脸颊,挺直的鼻梁,随着进食而一颤一颤的下巴,让烛光下的宁雪莹,身上散发出一阵温柔的光辉,而王欢,则在这种光辉之中,明显的感到身下的那条小霸王,又一次毫无征兆的坚挺了起来

“呃,宁姐,果果,你们慢吃,我去洗手间冲个凉”感觉到自己分身的头抬头越来越高,王欢急忙向两母亲打了声招呼后,就立刻冲向了洗手间

“**,什么德行,没见过女人啊”赤身裸/体的王欢看着两腿中央那根直挺挺的棍子,心头不由低声啐骂了一句

人类和兽人分裂,人类社会实行军管之后,不仅天然气实行定时供应,连水的供应也是同样的定时因此,呆在浴室中的王欢就只能用瓢舀几瓢储存在浴缸中的冷水,大致的冲两下

洗完之后,发现两母女已经吃完了饭宁果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玩着一个波比娃娃,而宁雪莹则在厨房内清洗碗筷

王欢眼珠一转,悄悄的走到厨房,贴到女人的背后,对着女人的耳朵,轻声的道:“莹姐,等果果睡了之后到我那里去,我有事情找你”

说完之后,王欢就发现,女人的脖子正以肉眼可及的度爬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嗯”过了会儿,女人才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应了声

见女人点头之后,王欢便心满意足的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坐在沙发上陪着宁果果说了会儿小话,教了小女孩儿一些基本的自然常识后,就回到了自己房间,开始耐心的等着女人的到来

王欢躺在床上,幻想着前两晚跟女人在这个床上颠鸾倒凤的情形,心中就如同藏了一个猫爪子,开始变得有些急不可耐起来他不时的看看左手腕的世界名表百达翡丽,时而又将视线瞟向那个虚掩着的卧室门,时而又侧耳倾听,用听觉感受着女人的动静,一颗心思完全放在了那个已为人母的小妇人身上,完全淡定不下来

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几个小时,直到快十一点的时候,才发现前方那个虚掩的卧室门被一个黑影子轻轻的推开,然后又轻轻的关上,并从后面锁死

待女人锁好门后,王欢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手脚,一个轻弹,从床上弹起,然后右脚轻轻一点,如一股清风,漂到女人的身后,将只着一件睡衣的女人拥在自己的怀中

“莹姐,我想你了”王欢抱着女人,把自己的面孔埋在女人的一头瀑布似的秀发中,深吸了一口气

“你想我吗?”然后又像孩子似的问了一句

“嗯”女人微微的点了点头她刚一把门锁好,就发现自己落在了一个有力的怀抱中这个怀抱不仅有力,而且温暖,重要的是,在这个巨变的社会,让她有一种难以找到的安全感她感觉自己一旦躲入这个男人的那双宽阔的臂膀中,生活中一切的压力,一切的担忧,对于未来的一切恐惧,都可以暂时的抛诸脑后,不去想它

因此,当几个小时前,在厨房这个男人叫自己去找他的时候,她虽然有些羞愧难当,但想了会儿,还是点了点头

王欢抱着女人,慢慢的挪动步子,当挪到床边的时候,就拥着女人一起倒了下去,在倒下去的瞬间,王欢的嘴唇在黑暗中,准确无误的寻着还残留着他记忆中的,随着咀嚼而一开一合的那个檀口凑了过去,先是把女人还带着水渍的唇皮子吸入嘴中,轻轻的舔食了一阵,然后就将自己的舌头,顶入女人那冒着热气,微微开合的口中

两人相互拥吻了一会儿,直到感觉怀中的女人有些鼻息咻咻,喘不过气来,王欢才将怀中的女人松开,然后将女人重在自己的身上,一只手钻入女人的睡衣当中,来回在女人那曲线优美的后背和翘臀上抚摸着女人不仅曲线优美,而且皮肤特别光滑,摸起来就如同有温度的缎子

“莹姐,舒服?”在黑暗中,王欢小声的道

“嗯”女人还是低声的应了句,声音小的可怜,如同蚊子

“姐,这次,你能不能……能不能用嘴巴帮我?”王欢又道不过在说这句话之前,他倒是犹豫了会儿

“啊,小弟,用……用嘴?”将头埋在王欢胸口前的女人低呼了一声,明显有些吃惊

“嗯,莹姐你就帮帮我,我……我特想你那样”王欢将双手放在女人挺翘的两个屁股蛋上,抓了抓

“可是小弟,我……我从来没做过呀”女人有些为难的道

“啊,姐,你从来没做过吗?你以前的丈夫没让你那样做过?”王欢急道,语气中明显带着一股惊喜

“他要求过,但我没……没干”说道这种事,女人有些难以启齿

“那莹姐,你……你能为我做那样做吗?”王欢安耐住自己的狂喜,迫切的问

“小弟,你……你真的想姐那样吗?”大概实在是觉得有些娇羞,女人的声音听起来都有些发抖

“嗯,姐我真的特想特想”王欢忙不迭的点头,然后,就是怀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等待着女人的回应

“……那……那好”过了许久,正当王欢以为自己没戏的时候,女人终于艰难的点了点头

“哦,莹姐,太好了,谢谢你”大喜之下的王欢急忙抱着女人的头,亲了一口,然后又问,“莹姐,你需要我站起来还是就这样?”

“啊,别阿欢,别站起来就……就这样”女人急忙赶忙用双手按住王欢的肩膀,然后,便埋着头,将身子朝下缩,只一下,就消失在薄薄的毛巾被中

这,注定又将是一个迷乱之夜呐

再次推荐一下席子的书《都市智能帝国》,有票的兄弟帮席子投两票,没票的就帮忙收藏一下

拜托啦

233,用口(不要乱想哦……)

234,武装农夫,孤儿院

234,武装农夫,孤儿院

第二天,吃过宁雪莹做的早饭,离家之前,王欢又从空间中拿出两摞共两万人民币递给宁雪莹,让她补贴家用两万人民币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巨变型社会大概相当于巨变前的四五千块钱,虽然不多,但也够两母女用一段时间了

“阿欢,我,我不能要你的钱”女人忸怩着,想把钱退给王欢,但眼神却还是瞧着那两摞红彤彤的票子

“宁姐,到了现在你还跟我客气?”王欢笑着走上前去,把两摞票子推到女人的怀中,顺势在女人胀鼓鼓的胸脯上摸了一下,“记住,咱们是一家人,你和果果是我王欢最亲的人钱用完了,就找我要,明白么?咱们还要在双庆呆不短的一段时间呢”

昨天晚上,**过后,王欢抚摸着怀中女人汗晶晶的脊背,有选择的把自己的一些情况告诉了宁雪莹,如他目前在双庆主要干的一些事,包括他在巫山深处,有一个公司几十号人,正嗷嗷待哺的等着他从双庆购买物资去救济;而宁雪莹,在得知自己依靠的这个小男人,竟然这么“大公无私,重情重义”之后,是深受感动,觉得王欢虽小,但真的是她和果果在这个动荡不安,人心思变的社会中可以托付的“良配”,因此,便同意在王欢办完事情后,和他一起从双庆撤离

被王欢在这光天白日之下摸胸的宁雪莹,顿时脸色就如同浸血一样,一片通红,急忙紧张的朝自己的卧室门口瞧,还好,贪睡的小女孩儿还没起来宁雪莹娇嗔的看了一眼眼前的小男人,真的是又爱又恨——他怎么这么胆大啊?

而娇羞的宁雪莹,却呈现出一番王欢从没见过的别样风情,如一剂*药,立刻就引动了他晨间勃发的情/潮,眼咕噜一转,没发现小女孩儿的身影,一把就把女人抱在了怀中,探头朝那个红红润润的嘴唇亲去

“呜,阿欢,不要——”宁雪莹又羞又急,口齿不清的推拒着;但她的力气,哪里是王欢这个不管是力量、度还是精神力都是普通人好几倍的强壮男人的对手?只推拒了两下,就知道自己不能力敌;而王欢唇舌的强力挑动,也让女人身体的温度在飞的上升,因此,几秒钟后,女人便放弃了抵抗,扬起雪白细长的颈脖,和王欢热吻起来

这一吻,足足亲了七八分钟,王欢才有些意犹未尽的从女人的红唇脱离出来,再看怀中的女人,却仿佛成了一团染色的面团,已经没有丝毫的力气了王欢面带歉意的把女人扶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又温吞吞的咬着女人的耳朵和她说了几句“下流话”,这才离开了这个虽然才住了几个晚上,但是却已经让他感到难舍难分的小公寓

出了公寓,跨上放在公寓楼前的雅马哈越野摩托,一打燃火,“突突突”的,一人一车,就朝沙区的三峡广场飚去

衣食住行,到目前为止,除了驱动他那辆路虎和三两摩托车的汽油还没什么着落外,其他的王欢基本上已经置办得差不多了所有的东西全部收入空间后,只用了一百多个立方,还有近四百个立方的空间处于空置的状态百个立方,换算成40尺HQ型集装箱的话,就有六个多,好不容易来一趟双庆,王欢可不想空手而归

但剩下的这些空间,需要装些什么东西,才是最划算的呢?

已经所购的接近两个集装箱的各类物资,基本上能够让谷中的几十号人有饭吃,有衣穿,维持最基本的一个生存状态;然而要想有所发展,就几乎不太可能了

可以预见的是,今后谷中众人的生存方式,甚至说整个人类的生存放在,在难以相互连通,互通有无,有时时刻刻面临兽人的袭击之下,将逐渐的退化到那种自耕自种的农耕社会,一切现代化和电气化的东西,都将慢慢的退出历史的舞台

而在一个农耕社会中,什么东西最重要?毫无疑问,是粮食七绝谷长八十公里,宽三百米,共计24平方公里,其中绝大部分是茂密的森林,一小部分,约五分之一的地方是深潭,最小的一部分,是两块草地,而仅仅是靠近七绝潭的那块长约一公里左右的肥沃草地,就足有450亩,开垦出来,所产的粮食,足够养活一千个人如果把两块草地全开垦出来,甚至于再砍伐些树木,拓些荒,大规模的出产高品质粮食,那将产出多少让人眼红的粮食啊

这么说来,对于自己的那个山谷来说,最好的出路就是发展农业,生产粮食了

想了想山谷的优劣之后,大体上,王欢便明白了今后山谷的出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单靠一个小小的山谷,几十号人,就去涉足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搞什么手工业和制造业,那根本就不现实,还是立足自身的优点,当一个农夫,用粮食这一农耕社会最重要的物资去交换其他自己所需的东西

心中大致有了个发展的脉络之后,接下来,王欢就明白剩下的那6个集装箱的空间,需要装些什么了

首先,就是汽油,药品和武器这三类巨变社会中最稀缺的东西目前来说,这三类东西都是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用一点就少一点,即便某些个人类控制区的手中有炼油厂,药品厂和军工厂,还能够靠一些库存的原材料进行提炼和生产,但是当原材料一旦用完,生产也将被迫中断而军管政府正式看到了这一严峻形式,巨变之后,就马上对以上三类物资实行了军管,除了药品普通人可以用高价限量购买之外,其他两类物资,是根本就不对普通人开放的

因此,王欢若要想搞到以上三类军方管控物资,不想点其他的办法,是根本搞不到的

汽油,在他的空间中还有五十来升;药品,完全没有;武器,长枪短炮倒有一些,但是距离他想武装一批山谷守卫人员的数量,还有不少的缺额,特别是子弹,不管是手枪弹还是步枪弹,加起来还不到一千粒

汽油,药品,和武器三者当中,武器王欢看得最重,他可不想当一个老老实实的农夫,要当也要当一手拿锄头,一手拿枪的武装农夫

但是,鉴于以上三种物资目前都处于军方的管制当中,目前他还没什么好的获得的办法,只有在接下来的日子去军管政府那边探探底,看能不能顺一些出来

除了以上三类管控物资之外,王欢就打算再次加大对一些普通的生活和生产物资的储备,比如衣物鞋袜和被服,洗衣粉,香皂,洗头液沐浴露,涉及到种田的各类农具,不需要耗油的自行车,以及一些简单的制造工具的工具,如简易机床,还有就是为他自己和他的女人准备的一些小家电,主要是电视,电脑、音响和DVD机,用来娱乐和消磨时间

不过,不管是机床,还是小家电,都需要电,虽然王欢为此搞了四台发电机,那也需要油,而油——

“看来,汽油,大量的汽油,是很多物资得意利用的前提啊”骑在雅马哈越野摩托车上的王欢一路飞驰的想

到了三峡广场自己租住公寓楼前,还没下车,就见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如同热锅的蚂蚁,失魂落魄的朝自己跑来

“大哥,不好了,仓库里面的物资,全……全没了都是我的错,大哥,都是我的错,我昨天晚上应该到仓库里面去睡的你打我,大哥,你打我,大哥……”张蛋蛋悔恨交加的冲到王欢的面前,脸色极度惊惶,身子一挺,就要跪下去;而他身后的妹妹张丹丹,也是一副惊慌失措,闯下大祸的样子,也准备跟着自己的哥哥下跪受罚

见两兄妹要向自己下跪,车都还没停稳,王欢就跳下摩托车,赶到两人下跪之前,将两兄妹扶了起来,哭笑不得的道:“蛋蛋,丹丹,你们这是干什么?谁说物资没了?”

“可是,大哥,那仓库里面的东西,昨天下午的时候,明明还是满的,我今天早上起来一看,就全不见了——”张蛋蛋正待分辨,就被王欢打断了话

“蛋蛋,里面的物资是你们走后,我叫人运走的东西没丢,一样也没丢”王欢摸了摸两个小孩儿的头,笑着道

今天两人的表现,他非常满意;如果换成一般的人,恐怕在见到一仓库物资不见了之后,早就逃之夭夭,而张蛋蛋两兄妹,不仅没有逃,反而主动认错,前来请罪,这种品性,在这动荡的社会中,就显得相当的难能可贵了

张蛋蛋和张丹丹听王欢这么一说,顿时就如释重负,放松下来,顾不得擦拭头上的满头大汗,就相拥着庆贺

待两兄妹平静之后,王欢就对两兄妹道:“蛋蛋,你以前告诉我你是从孤儿院中出来的?现在孤儿院中还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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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拜托

234,武装农夫,孤儿院

235,前往,门楼

235,前往,门楼

当初在收下这两个无父无母的兄妹后,王欢就有了打造一批自己可以信任和依靠的心腹手下的打算,训练他们,武装他们,让之最终成为保护山谷的有效力量

这批武装力量,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对自己完全信任和无条件服从,所以年龄不能太大,以便进行塑造和洗脑,背景不能太复杂,最好一清二白,没有任何背景,这么一考虑,张蛋蛋和张丹丹走出来的那所孤儿院的孤儿,就成为了王欢第一个打主意的对象

听到王欢询问自己的情况,张蛋蛋立刻道:“是的,大哥我和丹丹从小就在孤儿院中长大,直到几个月前出现了兽人,政府方面也停止了对孤儿院赞助,没了吃的,孤儿院中的伙伴们才开始三三两两的陆续离开孤儿院一共有八十多号人,我和丹丹离开的时候,大概还剩下五十多个现在三个月过去了,我也不知道那里还有没有人”

王欢一听,有些失望,但后来一想,觉得也正常,在这个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谁还去管那些无父无母的孤儿啊?那些无依无靠的孤儿,一旦没了政府的救助,下场恐怕会很凄惨,大概很大一部分会流落街头,成为乞丐,到处流浪,就如同当初张蛋蛋两兄妹一样

但是他还是有些不死心,孤儿院到底有无他可以招揽的孤儿,他总要去看一看才甘心,于是就道:“蛋蛋,丹丹,这样,我准备到你们原来的孤儿院去看一看,看看还有没有人,有人的话,咱们就去救济一些,没有就算了”

“啊,大哥,你准备去孤儿院吗?”张蛋蛋有些难以置信的问;一旁的张丹丹,听到王欢要去自己成长的地方看望,也睁着那双眉目修长的丹凤眼,精致的,瘦瘦的小脸一脸渴望的望着他

看到两兄妹的模样,王欢心中一叹,顿时明白那个孤儿院在两兄妹心目中的分量和地位,那是如同家一样的存在

“是啊,你们也跟着我一起去,去看看能不能见到你们的小伙伴”王欢看着两个虽十二三岁却无比懂事的小孩儿,爱怜的道

“啊,真的是太好了丹丹,我终于可以去看看三娃和六子怎么样了当初我们走的时候,三娃和刘子每人还送过咱们一百块钱呢大哥,谢谢你”见王欢还要带他们去,张蛋蛋立刻兴奋起来,高兴的叫道

一向文静的张丹丹此刻也是眉开眼笑,细声细气的道:“是啊,哥哥,我可以可以去看看小美和小琴她们,还有孤儿院的张奶奶,当初,小美和小琴也把她们最心爱的礼物送给我了呢瞧,哥哥”说着,就在脖子上掏了一下,从衬衣里面拉出一根红线,红线的底端,连着一个银色的耳环和一个青色的玉观音

看来,这两个在王欢一眼看去就是从地摊上买来的廉价小饰品大概就是那个叫小美和小琴的送给张丹丹最心爱的礼物了

看见两个孩子手足舞蹈,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莫名的,王欢的心头就有些发酸,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走上前去,把两兄妹拥在自己的怀中,摸着他们的头,过了好一会儿,才道:

“蛋蛋,丹丹,走,和大哥一起看你们的小伙伴”

在走之前,王欢叫两兄妹从家中拿出袋子,装了十几二十斤米,又提了一块三四斤重的腊肉,拿在手中,一起作为上门的礼物,然后,便骑着那辆雅马哈越野摩托,提着米肉的两兄妹坐在后面,妹妹坐中间,张蛋蛋坐最后,一车三人,朝着孤儿院所在的地方行去

骑着越野车,一路经过张家湾,杨公桥,到了烈士墓,然后继续前行,经过西南政法大学的时候,王欢发现原来只有一个普通电动推拉门的西政门口竟然用钢筋水泥建起了一座宏伟的,足有十几米高的如同古代城墙一般的门楼门楼中间是全封闭的大铁门,比以前的电动门窄了许多,宽度只容得下一辆卡车进出,而且是关着的在门口的上方,是四个手持八一杠的武装卫兵,他们如同古代守门的门卫,在门楼的上方走来走去,锐利的注视着门外经过的路人

而门楼边上的围墙,原来只有两米左右,一些晚归的学生,甚至用手就可以翻墙而入;但现在,这些简单的围墙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厚厚的,高度过八米,墙的上方塑满了尖锐钢筋的高墙

王欢只瞟了一眼,看到站在门楼上的武装门卫把目光朝自己身上射,就收回自己的视线,压下心中的疑问,度不减,继续朝前冲去

钻过一个二十来米长的地下通道后,迎面就看见了自己的母校,三川外语学院但是,让王欢吃惊的是,不管是那个奇形怪状的校门,还是门口的旗杆,以及校门边上那个刻有校名的大石头,都不见了和西南政法大学的校门一样,全部换成了高大,厚实的门楼一样的有拿着钢枪的卫兵,一样的大门紧闭,看不见学校里面的情景

这到底是怎么了?这里是学校,又不是什么军事重地,干嘛要做如此一番变动,且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王欢心中的疑问越来越甚,等到骑过了母校,离开了门楼上那些持枪门卫的视线后,便再也忍不住,把车降下来,然后转头问身后的兄妹:

“蛋蛋,你们知道刚才过去的那两所大学的大门,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现在里面住着什么人?还有学生吗?”

“啊,大哥,你是说西政和川外?兽人出现后不久,我和丹丹到烈士墓去拾垃圾的时候,就看到这两所大学沿着它们的围墙来了很多工人,还有泥罐子车,红岩牌大卡车,在砌墙一个月前当我和丹丹离开孤儿院,经过这里的时候,就看到它们的大门和围墙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至于里面住着什么人,还有没有学生,我们就不知道了我和丹丹不敢进去哩”身后的张蛋蛋摸了摸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眼神中还有一种向往

无论是西政还是川外,对于孤儿院出身的两兄妹来讲,都是可望而不及的

看来,从这两个小家伙身上是探听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了但是从刚才两所大学这种深门高墙,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如临大敌的变化中,王欢不由想见,这两所大学里面肯定住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说不定沙区的军管政府,或者其下属的一些机构就设在其中也不一定

张蛋蛋和张丹丹所在的孤儿院位于歌乐山脚下的一个叫向家湾的地方,和王欢的母校三川外语学院离得并不远,大概五六公里的样子而就是这么近的一个孤儿院,在三川外语学院念了四年书的他却并不知道,也从没听人提起过附近有个孤儿院,这不能不让他感到有些吃惊如果自己没有奶奶,恐怕他也将成为孤儿院中的一员实际上自从两年前养育他的奶奶去世后,王欢就是一个没有任何亲人的孤儿了或者正是因为这种物以类聚的情感,才让王欢最终决定将两兄妹带着身边,打算培养成自己的左右臂膀

过了三川外语学院后,又向前骑行了七八分钟,三人便来到了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以前的家:双庆市沙湾区社会福利院

“大哥,这就是我和丹丹以前一直住的地方”张蛋蛋指着前面马路边的一个类似于七八十年代的小学样的地方,兴奋的对着王欢叫道

“嗯”王欢点了点头,把摩托车停在了院子中央,然后和两兄妹一起下了车两兄妹一下了车后,便迫不及待的朝前方的一个两层楼,看起来像是宿舍模样的建筑奔了过去,一路跑,一路“三娃,六子,小美,小琴,张奶奶,我们回来看你们了”的喊着

看着两个兴奋莫名,容光焕发的小孩儿,王欢笑着摇了摇头,也不去理会,而是靠在摩托车边,开始打量这个让他颇为好奇的孤儿院来

孤儿院夹杂在一片老旧居民区中,沿着马路,进入一条碎石路铺就的小巷子,再前进个一百米,右转,就能看见一个由两米来高的红砖墙围起来的院子,院子占地大概有两亩的样子,中间是个水泥操场,有一些高低杠,乒乓球台等体育器材最主要的建筑有三栋最大的是正对大门最里面的一排二层楼房,是孤儿们住宿和学习的地方右边是一排共三间的瓦房,是厨房和食堂,孤儿们吃饭的地方;而左边则是一排七八间的平房,大概是孤儿院的职工和老师们办公的地方

整个孤儿院看起来很破旧,不论是二层楼房,还是瓦房,平房,看来都是那种几十年前,用红砖码起来的老建筑,操场的水泥地也是坑坑洼洼,凹凸不平,一些地方依稀能够看到修补的痕迹

王欢骑着摩托车载着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进来的时候发现孤儿院内已经没有什么人气,到目前为止,他只看到四个大小不等的孩子,两个七八岁,两个十一二岁,两两一起散落在操场四周,衣衫破烂,脸也脏兮兮的,如同街上的小乞丐,对于骑着摩托车进来的三个陌生人有些好奇,同时又有些害怕,不敢靠近,只敢远远的看着瞧着王欢

王欢见两兄妹下来之后,就直接朝远处的二层小楼跑去,也没理四周的那几个小孩,于是就想大概是几个小孩要么是来的,要么周围邻居的孩子跑到这里来玩

他望了望两边的食堂和教职员工办公室,都没看见什么人影,于是就准备去最远的二层小楼,看看两兄妹在干什么,是不是找他了他们的好兄弟,好姐妹,但就在这时,一阵愤怒的惊呼从二层小楼中的某个房间突然传来王欢心中一惊,立刻发动疾走功,朝二层小楼冲去

235,前往,门楼

236,白雨(白雨,不知道?)

236,白雨(白雨,不知道?)

王欢现在的“疾走功”,已经练到了第二层“身轻如燕”的阶段,一发动起来,直线冲刺度将过40米/妙,时150公里/小时因此,那二层小楼和他之间近五十米的距离,发动“疾走功”后,连上加和减,只用了两秒左右,他就“走”到了二层教学楼前

刚才的那声惊呼,是从二层教学楼的二楼上最右边的一个房间传出来的来到楼下后,连楼梯也懒得走,直接走到一个柱子边,用脚一蹬柱子,一个借力,就凭空跃升两米,在人体上升到最高点快要下落的瞬间,伸出右手,在二楼走廊的栏杆边缘一扣,再次一个借力,如同大鹏展翅一般,一下子就翻到了走廊上然后,对着眼前紧闭的木门,用力一蹬,一脚把门踹开

把门踢开后,出现在王欢眼前的是一间和小学教室一般大小的长方形屋子不过里面并没有桌子板凳,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凌乱无序的高低架子床,东一个西一个的散落在教室里面在靠门的一边,王欢并没有看到人,等他走了进去,绕过几张架子床后,才发现在教室的另外一头,靠近讲台的位置七八个大大小小的孩子,分成两批,相互对峙

对峙的两批人中,其中一批有些“人多势众”,共五人男一女,以一个个头最高,最强壮看起来至少有十六七岁的黑脸男孩为首,黑脸男孩儿手拿一把磨得光亮的跳刀,其余几人则手拿棍棒,气势汹汹的指着另外四个人

而另外四个人中,其中两位就是他的两个小手下,张蛋蛋和张丹丹,其余两位则是两个和张丹丹大小差不多的女孩,其中一个相貌普通,另外一个则颇有些姿色,明显是个还未成形的美人胚子,然而此时不管是那个相貌普通还是颇有姿色的小美女都是一副衣衫不整,头发凌乱的样子,两人的脸上也多了几根手指印

王欢的那脚大力的踹门,明显把屋内对峙的几个小孩吓了一条,特别是“人多势众”的那帮小孩,是吓得后退了几步,但看到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后,则明显轻松了下来,换上了一副嚣张的神色黑脸小孩后面的一个比他略矮,耳朵上穿了几个五颜六色的塑料小圈子的男孩用一条一米左右,一头磨成了一个尖锐斜面的钢管指着进来的王欢,直接破口大骂:

“麻痹的哪里来的宝器,少多事,有好远给老子滚好远”

耳环男开骂之后,其余两男一女也嚣张无比的举起自己的武器向正在朝他们走来的王欢示威:

“爬爬爬麻痹的爬远些”

“赔钱,你麻痹把我们的门踢坏了,赔钱,赔了钱才准走”

“操/你/妈你走不走?你/妈不走你信不信老子把你娃的腿打断?”

“……”

黑脸孩子身后的几个马仔在那里一脸凶恶的朝王欢叫嚣,示威;但那黑脸孩子从头至尾的没有说一句话,只是一边歪着嘴唇,斜眼瞧着朝自己几人走来的王欢,一边用右手像耍杂耍一样上下翻飞的耍着跳刀

“兰波,邱红,这地方又不是你们的,你们凭什么叫我大哥滚——叫我大哥走?”张蛋蛋见前面几个孩子对自己的大哥出言不逊,话说得极其难听,于是忍不住愤怒的道

“就是,这里又不是你们的,凭……什么让我大哥走?”妹妹张丹丹也是紧了紧手中的匕首,大声喊道

而另外两个被两兄妹护在身后的小女孩儿,见来人是张蛋蛋和张丹丹的大哥,是自己一伙的,不由松了口气,齐齐把目光看向王欢

“哟嚯,张蛋蛋,张丹丹,原来这家伙是你们大哥索?我说,怪不得,还是还闷着,憋不出一个屁来的人,现在倒是猖狂起来了,敢对着羽少大喊大叫了怎么,出去这几个月,翅膀长硬了?有后台了?敢不把羽少放在眼里了?呵呵,大哥?是大哥还是姐夫哥?张蛋蛋,你是不是把你妹妹送给那宝器日了,然后才认了个大哥?张丹丹,你那大哥日得你怎么样?舒不舒服?要不要跟我比一比,看哪个才是真的大——哥?”兰波听两兄妹叫王欢大哥,口中极其不屑

“哈哈哈哈哈——”那耳环男的话刚一落,身边几个小孩,除了那被叫做“羽少”的黑脸孩子外,全部开始哈哈大笑

“你,你无耻”张丹丹见那耳环男竟然说出这种侮辱人的下流话,气得浑身颤抖,小脸铁青,泫然欲泣

“兰波,你太不要脸了”

“下流”

张丹丹身后的两个小女孩,见那兰波侮辱自己的小姐妹,也是气得跺脚,跟着骂了起来

“兰波,你,你血口喷人老子,老子跟你拼了——”张蛋蛋见兰波不仅侮辱自己的大哥,连自己的妹妹也一起侮辱,气急攻心,马上就扬起王欢当初送给他防身的合金匕首,作势就要朝那叫兰波的耳环男冲去

但刚一举起匕首,就被人捏住了手腕,然后,就听耳边一个熟悉的声音道:“蛋蛋,先别慌,先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蛋蛋正待开口,准备将刚才自己两兄妹进来后所看见的“惨剧”告诉王欢,这时,就见那个从头至尾,连一句都没说的,被耳环男喊做羽少的黑脸孩子开了口:

“想知道事情的原委?你别问他两了,我来告诉——”话还没说完,就见那黑脸孩子将那把一直在他手中耍着的跳刀朝王欢的后腰捅去,捅的时候,动作很小,脸色也是如常,甚至还带着一丝浅笑,丝毫也看不出有捅人的迹象

“呀——”站在张蛋蛋旁边,在段羽开口说话后就一直盯着他的张丹丹下意识的发出一声惊呼,头脑立时一片空白,手足吓得冰凉

而其余几人,包括张蛋蛋,在段羽开口之后,就都把视线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准确的说是集中他的那种让人感到有些阴寒的略带笑意的脸上,段羽旁边的几个马仔是想看看自己的老大如何虐张蛋蛋两兄妹的狗屁大哥,而张蛋蛋和他身后的两个小女孩儿,则对于眼前的这个“羽少”明显有些畏惧,看段羽的眼神也有些躲闪除了张丹丹,谁也没有看见他突然朝王欢后腰下伸去的那把跳刀

但接下来发生了一幕,却让所有人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他们看到,正当段羽,这个在整个孤儿院无人不虚,无人不怕的老大开口说完“我来告诉”的时候,那个背对着段羽的男人,两兄妹口中的大哥突然反手一掌,扇在段羽的脸上,而段羽,这个整个孤儿院中最强大的“男人”,在挨了那“大哥”一耳光后,就如同一个挨了一板子的乒乓球,双脚离地,朝后倒飞了出去,人在飞起的同时,一蓬鲜血,混合着十几个白牙,从“飞人”的口中喷了出来,把他身边的几个小马仔喷得一脸都是

被王欢一耳光扇飞的段羽,就仿佛被一辆以七十码度开过来的大卡车迎头撞上,身体离地朝后“飞”了四五米,落地之后又“咯噔咯噔”止不住的倒退了四五步,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然后仰天倒下

倒下后的段飞,在周围人惊愕的目光中,先是一动不动的躺了十七八秒,才缓慢的撑着身体坐了起来,最开始撑了两下还没成功,直到第三次的时候才坐了起来坐起来之后,先是摇了摇头,就像是醉酒昏睡过后突然醒来的人一样,脑袋晕乎,分不清东南西北

摇了两三下头后,段羽才好歹清醒了些,然后扬起一张肿起老高,严重变形乌青黑脸,看着五六米远外的那个皮肤白皙,相貌却普普通通,看起来绝对人畜无害的年轻男子,目光一开始非常涣散,就像始终无法聚焦的镜头,在使劲眨了两下后才能够勉强把那个男子的影像比较清晰的印在自己视网膜上,看清楚人后,目光一开始也是吃惊,极度的难以置信,过了五六秒,就变成了憎恨,一种深恶痛绝的,横不得剥其皮,啖其肉的憎恨

然后,周围的几个人,包括段羽的四个小马仔,就见自己的老大突然站了起来,连那把他陪了他多年,他最心爱的跳刀也来不及捡,就捂着自己的脸,跌跌撞撞的朝教室的后门,即王欢最初走进来的那个门跑去

但刚跑到门口,差一步就要走出教室门的时候,教室内却突然想起一声炸响——说炸响或许不太准确,准确的说应该是向用一把铁锤砸西瓜的闷响——,闷响过后,周围的人就见那个还差一步就要跑出教室的段羽,羽少,被马仔们称呼的“大哥”,身体突然一顿,然后,两肩上的头颅便消失了,化成了一片白雨散在周围黑乎乎的地上,黑板上,墙上,以及那些乱七八糟,到处摆放的架子床上

“噗通——”一声,没有了头颅的无头尸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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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白雨(白雨,不知道?)

237,郭美

237,郭美

前前后后叙述了这么长,其实从王欢一耳光扇飞段羽,段羽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往后门跑去,然后再被王欢一颗石子爆头,也没用到一分钟,因此周的几个小孩,包括张蛋蛋,张丹丹两兄妹一开始面对如突如其来的变化,还一直处于一种震惊当中,没反应过来,直到段羽的头颅像西瓜一样突然的爆开,化为一捧白雨,然后再直挺挺的“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这才警醒过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没有尖叫,没有哭天抢地的大喊,段羽留下的四个马仔,如同像看最令人心惊的魔鬼,看着离他们不远的那个普普通通,面色平静的年轻人,双股发颤,全身发冷,仿佛进入了一个零下几十度的冰窖,牙关止不住的上下磕碰,发出凌乱的,无节奏的“囔囔囔”,如同用一个小锤子敲击硬物的声响

而王欢身边的四个小孩,对于自己的大哥一耳光就把那以前让他们心虚无比的孤儿院霸王扇飞之后,看着段飞半边脸肿得像猪头,嘴角满是鲜血的狼狈样,他们自然是高兴无比,大快人心;但当他们接着见段羽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踉跄的朝门口跑去,刚跑到门口,他的头就像挨了一个巨大的无形的锤子,轰然爆开,脑浆,血水四溢,然后无头尸体僵硬的倒了下去时,这才一个个吃惊的捂着大嘴巴,完全惊呆了

由于王欢使用“飞刀决”第二层手技“摘叶飞花”弹出的石子,既迅又隐秘,因此没有人能够看见是他出的手王欢身边的四个小孩以为外边有人用什么枪把以前那个威风无比的段老大给一枪爆头;而在段羽几个马仔的眼中看来,由于有了先前的那一耳光,却一致认为段羽的死一定是眼前这个恶魔般的男子搞的鬼,用了一种他们不了解的邪术把段老大的头给弄爆了,因此变得十分慌张、恐惧

“哐当”一声,耳环男兰波第一个扔掉了手中的钢管,接着是其他三个小孩

“大……哥……不……不……要杀……杀我……”兰波牙关打颤,扔掉手中的钢管后“噗通”一下就跪了下来,然后开始给王欢磕头,求饶

其他三个反应稍迟钝的孩子,见他们的“二哥”跪了下来,也跟着跪了下来,开始磕头求饶,唇齿不轻的叫着“饶命”、“饶命”

而直到这时,看了前面那几个当张奶奶离开后就一直在孤儿与作威作福的一帮凶人突然缴械投降,向王欢磕头求饶起来,还喊着“饶命,不要杀我”时,王欢身边的四个小孩,才恍然大悟,明白那段羽不是被外面的人“枪杀”的,而是被他们的大哥给杀死的——用一种他们不了解的,从未见过的残忍手法给干掉了

意识到这点时个人,包括张蛋蛋和张丹丹,再看王欢的眼神时,就多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拿起你们的东西,走”看着“砰砰砰”不停对自己磕头的小孩,王欢没有什么表情,淡淡的说了一句

这种欺软怕恶,连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兄弟姐妹都要“迫害”的人渣,他是不想收的如果不是看在他们还是小孩的份上,王欢刚才就一人送他们一颗石子,全杀了

“谢……谢谢大哥”

“谢谢大哥”

“……”

王欢的话,让几人如蒙大赦,赶忙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根本不敢去捡刚才被他们仍较的武器,然后一窝蜂的,恨不得少生了一条腿似的朝后门跑去

“站着,把你们的‘大哥’,连同他的脑袋给我抬走,抬出孤儿院,如果在孤儿院方圆十里内再让我看见你们的身影,我不建议让你们到地下去见你们的大哥”

王欢的平静的一句话,让快要跑出教室的三男四女顿时止步,然后忙不迭的点头答应,先是在周围的架子床上找了些烂衣服,烂被子,把段羽飞散在地下,墙上,和黑板上的脑汁和血污搽干净,算是带走了段羽的“头”;然后,就把段羽的无头尸体用一床破棉絮一裹,连同沾了人血和脑汁的烂衣服,破被子一起塞了进去,一人扯住棉絮的一角,匆匆走出了教室

几人干这种活的时候,虽然匆忙,却忙而不乱,似乎以前干过多次似的想到这点,王欢的杀心又起,从兜内掏出四颗石子,犹豫了一阵后,还是放了下去

段羽的几个跟班抬着他的遗体出了教室后,教室内连同王欢在内就只剩下了五人:他,两兄妹和两个小女孩儿

王欢转过身体,脸上浮起一丝笑容,看着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柔声道:“好了,蛋蛋,没有了那些碍眼的人,这下可以告诉我刚才是怎么回事了?”

然而,听了王欢的话后,张蛋蛋和丹丹却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了,眼睛也不敢和他的眼神对视二人脸色苍白,单薄的身子也有些抑制不住的发抖

王欢心中叹息一声,脸上的浅笑也消失了,心头有些失落,也有些酸楚这一幕,和当初在山谷中的那一幕多么相像啊当初在山谷中,他使用雷霆手段,“血腥镇压”了七绝谷中以“双庆闻人”匡豹和双庆官方唐志华为首的最大的一波势力,并将他们驱逐出这片草原后,周围的那些人,包括当时和他最亲近的董小乐和景甜,都对他产生了一种畏惧和下意识的疏远那个时候,王欢是无比的失落,甚至是绝望,产生了一种不再管谷中人死活,离开七绝谷的遁世想法

现在,看着这两兄妹,他准备引以为左右臂膀,可以绝对信任的两兄妹的表情,和董晓乐、景甜她们当时的表情是多么的神似:

害怕,恐惧,下意识的疏远

不过此时,在经历了几多搏杀,见惯了生生死死,信任和背叛,对人性的复杂和脆弱有了很深了解的他,虽然有些失落和失望,但已不像当初在山谷中那样彻底的心灰意冷

“还是不能对人要求太高啊”王欢看了眼因害怕而全身颤抖的两兄妹,就准备先出去一下,让这几个大概从未见过这种血腥和残酷的小孩儿冷静一会儿,换一换气

然而,就在他刚刚转身,准备迈步出门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声音却在他身后响起:

“大……大哥,我……我来告诉你事情的经……经过……”

“咦,还有不怕我的人?”王欢心头一阵哑然,转过身,就看见那个头发凌乱,衣衫不整,颇有姿色的小美人胚子勇敢的看着自己,道

虽然勇敢的用目光和自己对视,王欢还是发现小女孩的小身子,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哦,你要告诉我?你不怕我么?你叫什么名字?”对于突然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大胆小美女,王欢顿时来了好奇心,于是上前两步,看着他,笑着问道

王欢的突然上前,让四个小孩一下子又退了两步,那个小美女下意识的也想跟着退,但刚一后退,就马上硬生生的止住,然后为了显示自己不怕的决心,还上前两步,来到王欢的面前

小美女上前的时候,她身边那个普通的小女孩儿还用手拉她的衣服,但小美女却用手把那普通女孩儿的手一拨,然后转头道:“小琴,你不要拉我大哥是好人,杀段羽杀得好我还觉得大哥杀少了,连兰波,邱红那帮走狗也杀了那才叫大块人心呢”

说完这就话,仿佛给她带来了多的勇气,连刚才一直颤抖的小身板也不怎么颤抖了小美女径直再上前两步,走到王欢的面前,直视着王欢的脸,道:“大哥,我叫郭美,小名小美是这样的,今天早上,段老大没有像以前那样叫我和小琴一起出去找吃的……”

随着郭美的叙述,王欢大致了解了今天两伙人冲突的来龙去脉

原来,自从政府断了救济,没了吃的,孤儿院中剩下的这些普通小孩,就走的走,逃的逃走的,逃的都是一些自认为“有出路”,或者还有“远房亲戚”可以投奔的小孩;而剩下的就是无处可去,连自己在哪里出身都不知道的纯粹孤儿终留下的有三十多个,少部分是男的,一大半都是女的,岁数从七八岁到十二三岁,十五六岁不等

其中最大就是段羽,是所有孩子中的孩子王,孩子头

最开始,在孤儿院的院长,张奶奶还在的时候,段羽,以及他的一些跟班,虽然跋扈,喜欢欺凌弱小,但总还是不会太过分;而当张奶奶在一个月前在出去为大家找粮食就也再也没回来后,段羽一帮人就如同失去锁链的财狼,露出了凶残的本性

先是直接把一个平时不怎么听他话的小女孩儿打了一个半死,然后当着所有小孩的面把小女孩儿强/奸了,强/了之后,便赏给手下的几个小跟班,让他们继续去揉拧小女孩儿,还没等那帮畜生发泄完,小女孩儿就中途断了气

有了这样的一个杀鸡骇猴,段羽一帮人自然就在所有的小孩中竖立起了权威,成了所有小孩的老大,太上皇

237,郭美

23定8 敲打 下定决心

成为了众小孩之中的大哥大后,对于剩下的这三十几个走投无路,去无可无的孩子,段羽以及他的一帮爪牙,便开始了作威作福,剥削大众的幸福日子。

为了不被饿死,每天,段羽和他的那帮爪牙,一人带着七八个小孩,出去“找吃”。他们当然不会去找,而叫那些被他们控制了的小孩子去找,他们只是在一旁当监工,一来防止小孩们偷懒,二来提防他们贪污公物。小孩们找东西的途径主要有两种,要么当小叫‘花’去要,要么去偷。

这些小孩们除了为段羽和他的爪牙们找吃,还充当他们泄/‘玉’的工具。二十个‘女’孩儿中,至少有十个‘女’孩被段羽和他的爪牙祸害过。大多数的‘女’孩儿,为了生存,更为了不被段羽毒打,只得忍气吞声,任其摧残。

而在所有二十几个‘女’孩儿中,长得最漂亮,最有姿‘色’的就是郭美。但郭美的‘性’格却最刚烈,扬言只要段羽敢用强,她就自杀摄于郭美的刚烈,在过去的一个多月中,段羽并未对郭美动粗,反而难得的采取了怀柔政策,试图用柔情感化小美‘女’。

然而,郭美早在段羽当初伙同他的爪牙残忍的‘奸’/杀那个无辜的小‘女’孩儿后,她便看穿了他的本质,平时任段羽如何‘花’言巧语,她皆不动心,严防最后的底线。

见自己的柔情攻势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段羽终于“忍不可忍,憋无可憋”,‘露’出了其凶残的本‘性’,失去了最后的耐心。于是,在跟自己的几个爪牙商量之后,今天,他留下了自己的几个心腹,并找了个理由将准备出去找吃的郭美和雷琴留了下来,准备对其霸王硬上弓。

而就在这时,张蛋蛋和张丹丹这两个几个月前出走的两兄妹回来了,正碰上准备向郭美和雷琴实施强/‘奸’的段羽几人。

张蛋蛋大吼一声,拔出自己的匕首,冲上去将被几人压在身下的郭美和雷琴两个‘女’孩儿救了下来。

于是,对峙就这样产生。

“大哥,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么的。谢谢你,我替小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要不是你,我们今天就被那畜生给糟蹋了”“噗通”一声,郭美直‘挺’‘挺’了双膝朝下,跪了下去,然后朝王欢“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旁边的雷琴,见郭美向王欢磕头致谢,马上也赶紧跟着跪了下来磕头,口中说着感谢“大哥救命之恩”的话。

而一旁的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看见郭美大胆的在王欢面前揭‘露’了段羽的暴行后,吃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他们也是现在才知道自己走后,孤儿院竟然发生了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两兄妹在为自己感到庆幸,为好姐妹感到心酸难过的同时,心中更是充满了羞愧,因为就在刚才,两人对于王欢用一种他们不了解的方法将段羽“残忍“的爆头时竟然还有些“不忍”,对照顾自己,给自己吃,给自己穿,还给自己匕首防身,待自己胜似亲人的大哥竟然还感到“害怕”

一想到这里,两兄妹就感到特别的懊悔和羞愧如果不是大哥把段羽杀掉,又将他的爪牙驱走,自己两兄妹的今天会有什么下场……

两人打了一个寒颤,根本不敢想象下去。

“大哥,我错了,你原谅我和丹丹/哥哥吧”继郭美和雷琴后,两兄妹也跟着跪了下来。

这次,王欢没有去扶这两个让他有些失望的兄妹,而是任其跪在那里。他先走过去将郭美这“富贵不能yin,威武不能屈”,刚烈、勇敢的小美‘女’拉了起来,拍了拍她膝盖上的灰,笑着道:

“小美,你做得很好对付坏人,就是不能手软,手一软,吃亏的就是你自己。你过来,再把孤儿院的一些情况给我说说。”说着,王欢就在旁边的架子‘床’边拿了一把凳子,坐了下来。

“好的,大哥。”郭美跟着王欢,来到他的身边。又瞟了一眼那三个仍然跪着的人,眼中有些不忍,但见王欢没有开口,她也不敢说什么。

郭美站在王欢的面前,像学生回答老师的问题一般,又告诉了王欢孤儿院中的一些事情。从中,王欢得知:

不算死去的段羽以及他那四个败走的爪牙,包括郭美和雷琴,目前孤儿院一共还剩28个小孩儿,8个男孩儿,20个‘女’孩儿。10岁以下的有5人,10岁至15岁的有20人,还有3个16岁的,不过都是段羽的爪牙,全部被段羽派去当监工去了,要等天黑的时候才会回来。

这么说来,自己能够找的手下连同张蛋蛋两兄妹就只有27个人了:5个10岁以下的,22个10-15岁的,全部是些半大的孩子。靠着这些娃娃兵,来当山谷的武装农夫,这是不是有些太过儿戏了?

在进一步了解了孤儿院的现状之后,坐在凳子上的王欢开始思索自己今后的打算。

他最初是打算招一批老实可靠的孤儿,训练他们,武装他们,将其打造成可供自己驱使,能够有一定的武力值的“武装农夫”来保卫自己那世外桃源般的山谷。但了解了孤儿院真实的现状之后,他又对自己当初的打算开始怀疑起来,因为这些娃娃们的年轻太小了,要想形成初步的战斗力,没有四五年的时间,根本不太可能但在此之前,这二十几个人,就是二十几张嘴,需要他不断的投入投入再投入

‘乱’世之中,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自己有必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的代价去打造自己的武装力量么?

而就在王欢和郭美在一边一问一答的同时,仍旧跪在地上的张蛋蛋、张丹丹以及雷琴三人,心中却七上八下,极其的忐忑不安。

张蛋蛋两兄妹现在是悔得肠子都青了。他们觉得自己二人真的是“忘恩负义”,还不如和大哥才初次见面的小美来得勇敢和豪气那可是自己的大哥啊,是在自己两兄妹最困难,几乎快要死掉的时候,给自己东西吃,给自己治病的,还让自己和他同吃同住,共享荣华的大哥啊而自己两兄妹竟然怀疑大哥,觉得大哥残暴,血腥,以至于下意识的不愿意和他接近自己怎么能这样啊,张蛋蛋/张丹丹简直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啊

想到动情处,两人就控制不住的流起了眼泪,到最后直接“呜呜”的失声痛哭起来

至于一旁的雷琴,由于没有两兄妹和王欢的那种经历,心中就只有担心和害怕,她见张蛋蛋和张丹丹哭了起来,情不自禁的,也跟着流起了眼泪。

张蛋蛋和张丹丹小兄妹的哭声,把处于沉思中的王欢惊醒了过来。他看了看跪在地上,“呜呜”大哭,一脸悔恨‘交’加的两兄妹,就觉得“敲打”得差不多了,于是站了起来,走上前去,将两兄妹连同一旁雷琴,从地上拉了起来,拍着两兄妹的后背,淡淡的道:

“好了,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哭哭啼啼,没出息”

但王欢的话,却让两兄妹更是失声痛哭起来,哽咽着道:“大哥,我……我错了,我和丹丹错了,我们辜负了你的期望,你打我们吧,大哥,你打我们吧”

“呜呜……大哥,我也错了……我和哥哥对不起你,你也打我吧……呜呜……”

“唉”看着泪雨滂沱,哭得撕心裂肺,如同被父母抛弃了的孤儿的两兄妹,王欢心头叹了口气,然后便正‘色’道:

“蛋蛋,丹丹,今天你们两人的表现的确很差劲,让我非常失望。你们甚至不如小美。”王欢的第一句话,就让两人如坠冰窖,浑身透凉,但后面的一句话,却又让两人如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幸好,你们能知错就改。蛋蛋,丹丹,我希望你们在以后的生命中一定要牢记一句话:打蛇不死,后必伤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人的残忍”

“大哥,我明白了”两人哽咽着点了点头,解脱般的大舒了一口气。

“孩子虽小,但小有小的好处罢了,自己的第一批心腹,还是从这些小不点儿中遴选吧。”看见张蛋蛋和张丹丹两兄妹对自己的“依恋”和“敬畏”,王欢决定自己的武装农夫,还是从小开始培养。

既然已经打算使用这批孤儿,对于这个占地近两亩,有‘操’场,有寝室,有食堂以及有围墙的孤儿院,王欢也打算利用起来,把这里暂时当成自己的训练营。

中午,王欢在孤儿院的食堂招待了自己的两个新属下:郭美和雷琴,两个和张丹丹一般大小,都是十三岁的‘女’孩儿。招待用的东西则是早上从家中拿的那二十几斤米和四五斤腊‘肉’。这么多东西几个人当然吃不完,四个小孩儿只用了一部分。

而当郭美和雷琴二人看见张蛋蛋和张丹丹一人提着一袋白‘花’‘花’的大米,一个提着两块黄黑黄黑的腊‘肉’,朝两人招手,叫她们一起吃孤儿院的食堂准备午饭的时候,两个面有菜‘色’,已经几个月没吃过干饭,没尝过‘肉’的小‘女’孩儿禁不住立刻眼冒‘精’光,死死的盯着那些大米和腊‘肉’,一连吞了好几口口水,直到被张丹丹笑着大叫了一声,然后才一声欢呼,飞快的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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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因家中有事,本周只有一更了。争取下周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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