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酋长 - xp1024.com
《超级大酋长》


第一章 傻脑袋

宁静的河谷边,零零散散的分布着二十多幢用木头搭建的房屋。这些木屋的占地面积都不小,但显得却极为怪异,因为房顶全都用树皮覆盖,而且有门无窗,屋顶有烟囱。

一人多高、半米多宽、长着尖刺的灌木连成了一圈,好像一面城墙一样围绕着这个小小的村落。这些带刺的灌木看起来似乎可以很好的阻拦野狼还有其他凶猛动物的偷袭。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刻,悬挂在西边的红色夕阳不仅把西半边天染成了红色,同时也把这个宁静的河谷染成了一种暗红色。

袅袅的炊烟在夕阳下升腾,十多个刚刚从农田中回来的妇人正在忙着拾掇晚饭,十多个七八岁的孩子正在疯狂的奔跑,似乎只有这种活动才能够彻底把他们那浑身的精力彻底发泄出来,几个健硕的汉子正在村落的一角围坐在一起抽着烟斗。

河谷、村落、西落的夕阳以及那休闲的人们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

然而,如果离近了看,立刻就会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不管是疯跑嬉闹的孩子还是劳作归来的妇人以及那围坐在一起抽着烟斗的汉子,身上的衣物以及发饰什么的都很奇怪。

他们统统穿着兽皮制作的衣物,摇头晃脑之间脖子上不经意的显现出青色的纹身,而且不管男女,都留着长长的头发

这,不是一个位于某个荒山僻岭的村落,这是在现代这个年代极少见到的原生态印第安人部落!

虽然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和谐,甚至如果这一幕被华夏古代的诗人看到,或许又会有一篇类似于《桃花源记》的名作问世。

但,就在这个和谐安宁的河谷中,在没有人发现在不远处的密林中,一群脸上涂抹着各种颜色、身上穿着兽皮的壮年汉子脸上正带着掩饰不住的杀气看着不远处的这个小小的氏族村落。

就在村落中那几个壮年汉子抽完了烟斗回到木屋吃饭的时候,这群在密林中埋伏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汉子终于出击了。

伴随着一声类似于狼嚎一样的叫声,密密麻麻的火箭纷纷从密林中升起,然后夹杂着怪啸声向这个小小的村落中坠下。

火苗夹杂着浓烟顿时就从那些木屋上冒了出来。而这批埋伏的汉子随即就对这个小小的村落发起了冲击,几十名壮汉手里拿着骨矛、骨刀、木棒以及少数的钢刀,或骑马或奔跑,嘴里发出了“嚯嚯”的吼叫声,像是决堤的大水猛地冲向村落。

村落外面的异响顿时就让原本宁静的小村落仿佛开了锅一样,十多个从木屋中跑出来的汉子虽然手里也拿着骨矛、弓箭、木棒这种武器,但他们的表情显得有些猝不及防。

在看到那些举着武器向村落冲锋的汉子之后,这些刚刚跑出来的汉子的双眼立刻就变得通红,其中一位壮硕的汉子凄厉的吼叫道:“是切卡莎人!”

然后,这十多位汉子嘴里吆喝着,与陆续从木屋中跑出来的汉子一块向着灌木丛的缺口处奔跑。

如果从上空俯瞰,就能够很轻松的看出来从村落中跑出来的汉子在数量上要远远逊色于偷袭的人,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依然如同扑火的飞蛾,向着比自己人数多出好几倍的偷袭者一往无前!

而且,从村落的木屋中还在源源不断的涌出人,只不过这些后出现的人并不是健壮的汉子,而是一群妇人和老者,他们手里同样拿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嗷嗷嚎叫着随着前方的汉子冲向那几个灌木缺口。

身后就是他们的家园,家园中还有他们承载未来的希望——孩子,为了这一切,他们浑然不顾敌人的数量比他们多很多,也浑然不顾敌人全都是健壮的战士。

鬼知道双方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仇恨,反正就在双方接触的那短短的一刹那间,漫天的血雾喷涌而出,和西沉的夕阳交相辉映。

一场规模不大但却异常惨烈的战斗就在这凄美的夕阳之下蓦然爆发。

村落的汉子和妇女虽然在竭力反抗,他们虽然拼命的要保护身后的家园,但奈何对面的敌人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全都是清一色的壮年汉子,要不是这个村落的周围有一圈灌木丛,恐怕仅仅是一个冲击,那些切卡莎汉子就能把这个小小的村落淹没掉。

几个偷袭者想要从其他位置突破那圈灌木,但却被扎的浑身鲜血淋漓,所以偷袭者在掂量了一下之后,就放弃了从有灌木阻挡的位置冲击,而是把力量集中在了灌木的几个缺口处。

村落中最为健壮的二十来个汉子分成了两帮,把守住了两个最大的灌木缺口,但伤亡惨重。

十几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同样也拿着武器,把守住了两个小一些的灌木缺口,但他们的英勇依然抵挡不住偷袭者的进攻。

一个身材矮小的汉子并没有参与抵抗,而是快速的向着村落另一侧的山峰攀爬。他仿佛一只灵活的猿猴,很快就消失在了山坡的密林中,再然后,这座小山山顶就开始有狼烟冒出。

那是求救的信号!

在奋力抵抗入侵者的那十几个少年中,有一个体型格外庞大健壮的人,如果不是他脸上的青涩证明他的岁数和其他那些少年没什么差别,光看体型,谁都认为他是一个成年壮汉。

他叫“傻脑袋”,是村落中体型最庞大健壮的人,哪怕他只有十六岁,可依然要比村落中最健壮的汉子还要粗出两圈来。

但可惜的是,这个体型极为魁梧的少年,脑袋不太灵光,换个话来讲就是有点弱智。所以,他才从小被小伙伴还有族人起了一个“傻脑袋”的绰号。

傻脑袋虽然有点弱智,但他右手提着一根加粗的骨矛,左手则拿着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棒,独自一人战斗在最前方,死死地卡在了那个缺口处。

而在他的面前,是六个膀大腰圆的切卡莎壮汉

骨矛攒刺,骨刀劈砍,中间还有一根粗大的有点不像话的木棒横扫猛砸。

傻脑袋只觉得自己也快要死了,哪怕他的身材更为健硕,哪怕他的力量足以和一头黑熊拼杀,可是在面对六个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切卡莎战士时,他依然觉得自己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

身子向旁边一闪,手里的骨矛倏地刺出,狠狠地扎进了一个切卡莎汉子的脖子,当骨矛被抽出之后,一蓬鲜红的热血直接就喷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顾不得擦拭脸上的鲜血,傻脑袋凭借着一种本能就地一个翻滚,躲过了那根威胁最大的粗木棒的劈砸,顺手把手里的木棒狠狠地敲在了另外一个切卡莎汉子的小腿骨上,伴随着那个汉子凄惨的喊叫声,傻脑袋手里的骨矛仿佛一条眼镜王蛇,猛地向斜上方刺出,准确的从那个汉子的下颌处刺进了那个切卡莎汉子的下颌

这是自己杀的第三个切卡莎汉子了!

傻脑袋虽然有点傻,可是一二三这种计数还是能够数的过来的。

翻身而起的傻脑袋想要把骨矛从那个切卡莎汉子的下颌中抽出的时候,却惊恐的发现骨矛竟然被卡在了那家伙的骨头中。

运力抽了两下没有抽出骨矛,傻脑袋只能无奈的放弃了骨矛。但同样,就是因为这一耽搁,那根粗大的木棒再次夹杂着怪啸声横扫而来。

躲不过去了

傻脑袋的本能让他很清楚的辨明了形式,所以他果断的举起了自己的左臂,挡在了自己的太阳穴前。

伴随着一声清晰可闻的“咔嚓”声,那根木棒狠狠地扫中了傻脑袋的左小臂,粗壮的胳膊根本就无法抵挡这股怪力,傻脑袋的左小臂立刻就变成了一个诡异的角度。

而那根木棒余力未消,带着那根已经彻底折断的左小臂,狠狠地轰击在了傻脑袋的头上。哪怕傻脑袋在一瞬间拼命的扭头,避过了最要命的太阳穴,可头顶还是被砸中了。

一抹鲜红瞬间就从头顶留了下来,而傻脑袋眼前一黑,就好像一棵被伐倒的大树,直不楞登的摔在了地上

石熊浑身一个激灵,喉咙中发出了一阵含糊不清的咆哮。

“这是哪里?”这个念头刚刚在石熊的脑海中升起,浑身上下的疼痛感就把他淹没了。

脑袋瓜子好像被一百万头羊驼驼的疯狂的踩踏了一遍,又好像是上百根烧红的钢针狠狠地扎进了自己的头盖骨,然后又拼命的在自己的脑浆子中搅和;两只耳朵全都是那种奇怪的“嗡嗡”声和犹如水壶开了时响起的那种尖锐的哨音

“傻脑袋、傻脑袋死了没有?死了没有”

一阵阵仿佛是从无数光年之外飘来的声音不断的从石熊的耳边响起,那声音是如此的奇怪,既不是像自己母语那样的字正腔圆,也不是诸如英语或者法语的那种发音方式。

石熊敢对毛爷爷保证,从小到大自己就从来不曾听过这样的语言。可偏偏,这种语言自己却又听的明明白白,就好像是对自己的母语——汉语那样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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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魂穿印第安?

眼皮上仿佛挂上了两个一百公斤重的铅球,无论石熊多么的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是谁一直在自己的耳边呱噪,可就是这么一个平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动作,在这个时候仿佛变成了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

脑海中不断传来的剧烈疼痛,以及那强烈的呕吐感,让石熊很清楚自己的脑震荡有多么的严重,他此时很想对那辆忽然从巷子中窜出来的凯迪拉克大骂一声以“f”开头的单词,但他现在连眼皮都睁不开,又怎么能够出声呢?

作为国内某省立博物馆的副研究员,刚刚来到美国田纳西州诺克斯维尔附近的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参观学习的石熊,结果没想到的是,这参观学习才进行了几天,自己就被一辆该死的凯迪拉克给撞飞了

脑海中的记忆仿佛还在自己被车撞飞的那一刻与那一根粗大的木棒砸中自己脑袋之间不停的转换,搞得石熊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傻脑袋,来,喝点水,你再不喝点水恐怕就真的要死了。来,喝点水,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没有杀死你,你要是自己把自己渴死了,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伴随着那个听起来岁数并不大但却和秦始皇他奶奶一样絮絮叨叨的声音,石熊只觉得自己的嘴唇忽然接触到了一个粗糙而冰凉的东西,下一刻,自己的嘴唇就被一片冰凉包围了起来。

石熊敢向邓爷爷保证,自己从小到大就从来不曾觉得水原来竟然是如此的好喝!

哪怕连眼皮都睁不开,可在生存本能的刺激下迸发出来的那一点力量的支配下,石熊还是贪婪的喝了好几口清凉而甘甜的水。

冰凉而甘甜的水沿着食道流淌进了胃里,石熊顿时就觉得自己彻底活了过来

“太好了,首领、首领,傻脑袋真的是没死,伟大的奥伦达保佑,他还活着”欢快的声音再次响起,石熊能听得出来这个声音中蕴含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只是这个声音的主人所说的这些话,真的是让石熊有点莫名其妙。

“傻脑袋?谁是傻脑袋?莫非指的是我?”思维有些混乱的石熊很纠结也很无奈,虽然这个乱七八糟的名字真的是很傻很土老帽,可石熊不得不承认,这个又傻又土的名字真的是很有可能就是属于自己的。

可问题是自己啥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名字呢?

“还有,首领是什么鬼玩意儿?这年头的美国还有首领这种人吗?貌似诺克斯维尔的老大应该是叫市长吧?可这首领又是什么鬼?”

一个略显沉重的脚步声从远处向这边不断的接近,从脚步声中石熊能够判断的出来,这个脚步声的主人要不就是一个身材很魁梧的家伙,要不就是他也受了伤,要不然这脚步不会这么沉重。

“快马,我的好孩子,傻脑袋真的没死吗?”一个略带有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一丝丝的惊喜。

“首领,我确定傻脑袋没死。他这么强壮,就算是单独对上一头黑熊都没问题,他有怎么轻易能死呢?”那个年轻的声音响了起来。

“嗯,让我看看傻脑袋。”随着这个声音的响起,石熊只觉得自己的额头接触到了一只粗糙的手掌,然后这只手掌在自己的额头停留了一小会儿,又摸了摸自己的颈部,那个声音才欣喜的说道:“没错,傻脑袋确实没死。这孩子虽然脑袋有点傻,可这命真的是很硬啊,他一定是得到了伟大的奥伦达的照顾,伤成了这样还能活下来。”

“首领,傻脑袋不是命硬,而是他太勇敢了!他一个人面对六个该死的切卡莎人,依然杀死了其中的三个,要不是傻脑袋,我恐怕也活不了。正是因为傻脑袋的勇敢,才阻拦了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让那些切卡莎人无法前进,我们的很多族人才活了下来。”

顿了顿,那个年轻声音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担忧起来,“首领,傻脑袋伤成这样,他还能好起来吗?”

“放心吧,快马,我的好孩子,傻脑袋一定能够好起来的,我以我们长毛牛部落首领的名义保证,傻脑袋一定能够好起来的。不过,傻脑袋需要人照顾,快马,我的好孩子,你能照顾好傻脑袋吗?”

“是的,首领,我保证一定能够照顾好傻脑袋的”

两个声音的对话有点神神道道的,可石熊并没有听进去,刚才这两个声音的对话已经让他有点发懵了。

切卡莎人、长毛牛部落、首领、快马、傻脑袋,还有那个伟大的奥伦达

该死的,这他妹的分明就是印第安人独有的称呼和名字啊,还有那个伟大的奥伦达,这是北美印第安人对于太阳神的称呼。

尤其是那个切卡莎人,这分明就是生活在田纳西州西部的切卡莎族印第安人啊!自己昨天才在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中看到过有关于切卡莎族的资料,还有那个长毛牛部落,好像在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的资料中也有这个小小部落的介绍。

只是这个属于东切洛基族(也叫切诺基族)的长毛牛部落应该早在二百多年前就彻底消失了啊!

那么现在忽然出现的这些东西又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刚才那仿佛自己经历过的那场战斗又是怎么一回事?

“哥们不会这么倒霉吧?难道自己被那辆该死的卡迪拉克撞了之后,灵魂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然后附身到了这个叫傻脑袋的印第安人身上?”

石熊越想越觉得惊恐,哪怕他真的是不愿意往这方面猜测,但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自己的这个有关于穿越的猜测是真的!

脑海中那错乱的记忆让石熊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快要炸开了,仿佛自己在一瞬间化身成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纠结混乱的思维让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就再次失去了意识。

第三章 一个决定

深秋季节天气往往都不错,所以,每天石熊都能隐约的看到太阳从自己左手边的山尖探出头,然后缓缓地划过天空,一直坠落到西边的群山之中。

太阳从自己左手边的群山升起然后再从自己的右手边落下,这就是一整天。

这种过程如此持续了三次,然后一直躺在一个用树枝做成的简易爬犁上的石熊总算是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三天的时间足以让他前世的记忆和这副身体的记忆彻底融合在了一起,然后石熊就知道哪怕自己千不愿万不意,可事实总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自己确实穿越了。

前世因为要来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参观学习,所以在来之前,石熊狠狠地恶补了一下有关于田纳西州印第安人的历史和知识,所以他现在已经大体搞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来自于这副新身体的记忆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了他,这个年代正是那些“瓦西楚”们打的热闹的时候——瓦西楚,就是北美印第安人对于欧洲白人的称呼。

是一群来自英格兰的瓦西楚们和一群来自于法兰西的瓦西楚们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代。

没错,这副身体之所以被别人一直叫做“傻脑袋”,那是真没办法,因为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一个弱智。傻子还算不上,但弱智是肯定的。嗯,用一个比较形象的比喻,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类似于美国好莱坞电影《阿甘正传》中的男主角,那个智商只有75的的福瑞斯甘。

北美印第安人一生之中往往会有三个名字,一个是刚出生时的乳名,一个就是儿时的绰号,另外一个就是部落宗族给起的正名。

比如说这个傻脑袋,乳名就叫“大石头”,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原因仅仅就是当年他母亲生他的时候就是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生的,所以这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他母亲起了一个乳名“大石头”。

至于宗族正名,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年轻身体的前主人也有了,在他十二岁那年参加部落宗族的第一次狩猎战斗时,因为赤手空拳的和一头半大的黑熊较量了一番并且成功的打跑了那头半大黑熊,所以被部落的首领“高牛”亲切的起了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大力熊”——意思很简单,就是力气大的可以和巨熊搏斗的大力士。

至于傻脑袋这个名字,就是他的儿时绰号了,因为这副身体的前主人就是一个和阿甘一样的弱智儿童,所以身边的小朋友就把“傻脑袋”这个名字安在了他的头上,而且一直从三四岁叫到了十六岁。这个绰号甚至比他的宗族正名还要有名气。

石熊此时已经很清楚了,自己当时在参观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的时候,确实是被一辆该死的凯迪拉克给撞了,然后灵魂穿越,穿越了二百五十多年的时空,从2019年穿梭到了十八世纪的中期,最终附身到了这个濒死的印第安人身上,接替了这个有些弱智的人,成为了新一任的“傻脑袋”。

之所以无法确定到底是穿越到了哪一年,主要就是因为不仅这副身体的前主人不知道今年到底是哪一年,就连整个部落的人都不知道今年应该是公元的哪一年,而偏偏部落又没有自己的纪年,所以石熊到现在也不知道今年是哪一年。

不过,按照上一任傻脑袋的记忆,现在正是那帮来自英格兰的瓦西楚们把来自法兰西的瓦西楚们打的抱头鼠窜的时候,所以石熊估摸着今年应该是在那场著名的“七年战争”的末期,甚至是七年战争已经打完了。

这场虽然持续时间不长,但却影响了整个欧洲以及欧洲列强在海外主要殖民地的战争打的极为激烈,欧洲是人脑子打成了狗脑子,在北美这个英法西三国争夺了很多年的巨大殖民地中,战争同样进展的非常激烈。

最终,强悍崛起的英国佬不仅在欧洲大陆把法国人打的溃不成军,在北美这片新兴的殖民地上也把法国人揍得头青蛋肿。

如果要是这副身体前主人的记忆没错的话,那么今年极有可能就是七年战争的最后一年或者是刚刚结束了战争的第二年。

这个发现让石熊多少有点兴奋,虽然自己被撞得穿越了,可是却来到了一个不算是最糟糕的时代。最起码如果今年真的是七年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那么距离美国独立最起码还有二十年的时间!

而在这段时间内,正是北美十三殖民地最为虚弱同时也是心思最为涌动的一个阶段。

来自于大西洋对岸的大不列颠岛上的英国贵族,连续颁布了一连串的政令,使劲的压榨着北美十三殖民地的殖民者。

而这些不远万里抛家舍业的来到大洋对岸的人,说好听的叫殖民者,说个不好听的,那都是在欧洲活不下去的普通老百姓。原本他们是抱着无限的希望来到北美新大陆来求生和发财的,结果没想到哪怕逃离到了北美新大陆,可依然会受到来自国内那些贵族的压榨。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句话即便是放在这个时代,依然是比纯金还真的真理!

那些远在大西洋另一端的贵族们可不会因为那些罪犯或者老百姓逃离到了北美新大陆就放过他们,相反,因为欧洲大陆持续的战争,让这些欧洲国家都已经不堪负重,现在好不容易发现了新大陆,并且自己国家的老百姓已经在那边站稳了脚跟,而且发展的还不错,这些欧洲贵族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些老百姓?

在这些欧洲贵族的眼中,只要自己掌握着军队,那么这些老百姓即便是远在万里之外,那也得老老实实的任自己盘剥!

结果,这种不计后果的盘剥,终于引发了一连串的反抗,并最终形成了一波席卷整个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巨大波涛,然后在这个世界上就多了一个叫做美利坚国的国家!

这一段时间,大约需要二十年!

装着后世众多记忆的石熊在这三天中就做出了一个决定。现在的北美印第安人可不像美国独力之后那么悲惨,相对于那些瓦西楚们,现在的印第安人还是比较强势的,就连那些瓦西楚们都需要拉拢这些印第安人。

只是这些北美印第安人就是一盘散沙,在这片大陆上生活了上万年的印第安人因为窝里斗,所以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最终给了独力之后的美国人以各个击破的机会!

从现在到美国独力之前的这段时间,算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也是最好的一段时间,一旦过了这段时间,那可就真的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而自己既然来到这里了,而且还附身到了一个正宗的印第安人身上,那么何不趁着这个北美印第安人最后的美好时间,做出一番让后世永远纪念自己的事情呢?

第四章 老天爷打开了另外一扇窗

傻脑袋所在的这个小部落的名字叫“长毛牛”部落,因为在部落的周围生活着很多毛发很长的野水牛,这种大型食草动物是长毛牛部落最主要的食物来源,所以部落就以长毛牛为名字。

在印第安人之中,很多部落都会有一些很奇怪但却很有意思的名字,通常来讲,根据某个部落的名字就能知道这个部落生活的环境如何。

事实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长毛牛部落算不得是一个部落,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村落罢了。

整个村落只有区区一百来人,妇孺占了六十多人,能够拿的起武器进行狩猎或者是上战场的战士仅仅只有三十八个人,这其中还包括了像傻脑袋、快马这样岁数只有十六岁的少年。

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绝大部分十六岁的少年还是家里乖宝宝,用孩子来称呼这个岁数的少年是绝对不为过的。

可是在二百多年前的北美,十六岁的印第安少年已经是部落中真正的战士了。

长毛牛部落原本生活的区域位于一片丘陵之中,按照石熊的分析,这个部落应该是属于切洛基族,因为长毛牛部落在三天前,刚刚和切卡莎人打了一场硬仗。

石熊记得,在美国独力之前,田纳西州这片区域中生活着分属三个不同种族的印第安人,

当欧洲人于十六世纪开始到北美新大陆移民的时候,这些欧洲人发现在现在田纳西州所在地居住和活动的原始居民主要是切卡莎,虞赤和东切洛基部落的印地安人。

切卡莎人占据着西田纳西部的区域,他们在密西西比河边搭建草屋,形成聚居的村落;妇女照看地里一些农作物和采集野果,青壮年男子外出捕鱼或打猎,印地安人耕种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豆类和蔬果。

而东切洛基人主要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山谷和山脚下,分布于田纳西的东北部和中部一些地方,他们用山上的木头搭建房子,善于打猎和耕种。

至于虞赤人则是北美南部的克里克族印地安人的一部分,只是在大约1700年左右这些人数少的印地安人部落被强大的切洛基和切卡莎族印地安人赶出了田纳西地区,到了更南方和更偏僻的地区。

而剩下的东切洛基和切卡莎族印地安人都没有居住和占领现在田纳西州的中部地区,但把这块地方当成是自己的狩猎场,并为此而争斗不止,一直延续了数百年之久。

石熊知道这段历史,所以三天前发生的那场突如其来的战斗之后,他就知道了对手是切卡莎人。既然切卡莎人对另外一个部落举起了屠刀,那么毋庸置疑,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长毛牛部落就是属于东切洛基族的印第安人。

那场战斗以长毛牛部落的大败亏输而彻底结束,事实上,如果不是援军来的及时,就连剩下的这二十多个人恐怕都活不了。

那些切卡莎人在赶来的东切洛基族援军的打击之下已经溃散而逃,但援军并没有停下来照顾这个差点被灭族的小部落,他们要继续追赶那些切卡莎人。

切卡莎人的战士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突破中部区域的封锁线,这就说明在中部区域的封锁线出了问题,或者说切卡莎人找到了一条可以轻易渗透到东切洛基部落的路。所以,这条路一定要找出来,毕竟在封锁线之后还有众多像长毛牛这样的小村落。如果让切卡莎人再次神不知鬼不觉的深入到东切洛基人的大后方,谁都知道那结果是多么的恐怖。

所以,那些勇敢的切洛基战士骑着马去追赶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了,把长毛牛部落剩下的这点人留了下来。

但高牛首领并没有留在原地,他带着剩余的人继续向东南方向走,他要给剩下的这点族人找一个足够安全的落脚点,然后才能安定的舔舐自己的伤口。

三天来,队伍一直在起伏不断的山地中艰难的前进,队伍中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伤,再加上这种纯粹原生态的山林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路,所以队伍前进的速度很慢。

不过石熊却是有点小惊喜,根据傻脑袋的记忆,这副身体已经遭受到了几乎不可逆的重创,左小臂粉碎性骨折、重度脑震荡或许还有严重的颅骨骨折、小腹右侧有一个几乎能从前边看到后边的血窟窿,那是被切卡莎人骨矛的功劳、左侧的肋骨应该是断了四五根,而且最起码有两根断骨已经插进了肺里

至于其他那些皮肉伤,在这些创伤面前就不算什么了。

怪不得傻脑袋那么健壮的体格都撑不住,这些创伤其中的任何一个,放在如今这个年代而且还是几乎处在原始社会形态的印第安人之中,那都是无可治愈的致命伤。

石熊在接受了傻脑袋的全部记忆之后,一开始也以为自己最起码得需要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才能够把身上的伤养的差不多,结果老天爷再次给了石熊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

或许老天爷也觉得自己一脚把这个前途高光的博物馆副研究员踢到了二百多年前的北美,还附身在一个半傻子身上,这事儿做的好像有点不太地道,所以在给石熊关上了一扇门的同时,又悄悄地给他打开了一扇窗。

村落中的集神官、医生、巫师等所有职务为一身的萨满祭司早就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弓箭下,所以队伍中根本就没有人看的出来傻脑袋受到的创伤有多么的严重。在他们眼中看来,傻脑袋身上最严重的伤就是左小臂和小腹上的那个血窟窿了,但事实却是,那断裂的肋骨和严重的脑震荡才是导致傻脑袋彻底死亡的主要原因。

石熊的灵魂在穿越了二百多年的时空接手了这副身体之后,他原本也以为同时也得接手这副身体上的所有创伤呢,结果短短的三天之后石熊却惊喜的发现,除了身体表面那些吓人不浅的表皮伤之外,其他那些能够要人命的创伤竟然神奇的愈合了

左小臂外面夹着树枝,别人看不出来,但石熊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左小臂的疼痛几乎已经消失不见。而前两天一直让自己咳嗽不已甚至时不时能够咳出一口血的断裂肋骨,现在也没事了,鬼知道那断裂的肋骨怎么就这么悄悄地愈合了。

小腹右侧的那个血窟窿现在也不再向外滴答黄色的脓水了,在一大坨绿色的药物之下,那个血窟窿已经渐渐地结疤了。

最关键的是,刚刚接受这副身体时那让人痛不欲生的头疼以及那强烈的呕吐感,现在也渐渐地消失了!

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虽然石熊接受这副身体也不过才三天的时间,可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这副新身体正在快速的康复

虽然石熊不知道自己的这副新身体为什么会有如此神奇的表现,但相比于自己的灵魂穿越这种事,这种神奇的伤势愈合又不算什么了。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致命的创伤都已经悄然的愈合了,可为啥这表皮的伤痕却依然没有见好的苗头——肿的像桃子一样的双眼,哪怕过了三天,也仅仅只能睁开一条缝隙。

第五章 大弯

石熊很确定这三天来这个被打残的长毛牛部落一直是在向南走。

冬日的太阳在天空中悬挂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哪怕田纳西州属于中低纬度,可是白天的时间最多也就是十多个小时而已。

每到中午温度最高的时候,石熊凭借着勉强睁开一条缝的双眼就能看到天空中那半死不活的太阳,而队伍前进的方向正是冲着正午的太阳,也就是向南。

队伍中的人除了那几个小家伙之外,其他人几乎没有一个不带伤的,再加上这三天队伍一直在几乎没有任何道路的山林中穿梭,师兄估计这个队伍一天最多也就是能够行进十公里左右,甚至比这个数字还要少。

自己穿越之前去的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就位于诺克斯维尔北边大约三十公里处的小城克林顿,如果要是按照这个距离来推算的话,自己当时被那辆该死的卡迪拉克撞了之后,灵魂就在原地穿越了二百五十多年的时空,然后附身到了刚刚死亡的傻脑袋身上。

石熊也没想到,原本风景秀美的小城克林顿,在十八世纪中期的时候,竟然是一个东切洛基族小部落的驻扎地。

今天晚上扎营的地方应该距离一条河流不远,因为石熊可以很清楚的听到远处那哗哗的水流声。

“嘿,我的小熊崽子,你恢复的怎么样了?”当这个不大的队伍再次停下了前进的脚步时,篝火很快就燃烧了起来,所有的族人都围坐在篝火前面,但他们没有了往日欢快的歌声和舞蹈,所有的人都沉默不语,他们在缅怀亲人。

只有首领高牛颤巍巍的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石熊所躺的爬犁旁边,用沙哑的声音低声问这个为部落的延续立下了大功的傻孩子。

石熊使劲睁开了双眼,但也仅仅只有一条缝隙而已。

“阿叔,我没事,我们这是要到什么地方去啊?”(ps:印第安语咱就不说了,本书中的对话还有一些介绍,大都是翻译过来的意思。如果老墨真的整出一段印第安语来,估计大伙儿也看不懂不是?)石熊有点抽搐的问道。

他现在不仅仅是睁眼困难,就连说话也同样是如此,他脸上的创伤不仅仅是在双眼上,他的下颌还有两边的脸颊依然红肿的像是瓦西楚们吃的面包。

高牛轻轻的抚摸了几下石熊的脑袋,“孩子,我们要去我们的另外一个胞族所在地。快到了,过了今夜,明天再走半天差不多就能到了。那是立雷的部落,立雷的爷爷和我的爷爷是亲兄弟,我们的部落在五十多年前就分出去了,他的部落就在前面的蓝雾山脚下。”

听到蓝雾这个名字,石熊心里一动。得益于对田纳西州印第安人的历史了解,他很清楚蓝雾这个地名代表着什么意思。

在后世的田纳西州和北卡罗来纳州交界的区域,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名字就叫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这座国家森林公园也是全美游客最多的森林公园之一,每年最少有一千万的游客来到这座国家森林公园游玩。

这座占地约二十万公顷的国家森林公园是后世世界上难得的原生态森林公园,也是国际生物圈保护地,还是世界遗产所在地。国际的认可显示了这个公园对于这个星球的重要性。

哪怕在二百多年之后的后世,这里因为拥有极为丰富的植被,森林蒸腾出的水蒸气形成的滞留于地表附近的浓雾,环绕于群山之间、充斥于峡谷之中,因此这座森林公园就被命名为“大雾山”。

当然,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与其主峰“烟囱山”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过,大雾山是后世的人对这片巨大的森林公园的叫法,而在二百多年前的印第安切洛基族人的称呼中,这片巨大的高山林地被称之为“蓝雾”。

所以,高牛一说蓝雾,石熊立刻就明白了队伍的目的地应该就是在后世的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某个山谷中。

很显然,高牛所说的那个立雷,应该是当地某个小部落的首领,与高牛在长毛牛部落中的地位是一样的,而且两者之间还是亲戚,所以这次长毛牛部落遭受到了重创之后,高牛就领着剩余的族人前来投奔他的表兄弟立雷了。

果然,第二天一大早,队伍刚刚走了没多远,就来到了一条大河面前。

“这就是大弯了!渡过大弯,再向前走没多远,就能到达立雷的部落!”高牛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指着前方那条足有二百多米宽的大河说道。

“大弯?”听到这个名字,石熊也楞了一下。熟知这段时期北美印第安人历史的石熊很清楚,大弯就是当地的切洛基族对田纳西河的称呼。事实上,田纳西州的名字,也是来自于印第安语。在切洛基族的语言中,田纳西的意思就是“大弯”,指的就是弯弯曲曲的田纳西河。后来,早期的欧洲探险者就用“田纳西”来称呼这条弯弯曲曲的大河,进而成为了这个州的名字。

如果真的是来到了田纳西河的北岸,那么这里应该就是后世的诺克斯维尔了。

只是,这座后世田纳西州的第三大城市和历史第二悠久的城市,现在还是一片蛮荒。

也难怪,即便是田纳西州历史最悠久的城市兼田纳西州的首府纳什维尔,也是在1779年才刚刚成为一个欧洲白人的定居点,至于诺克斯维尔,现在还是一片蛮荒也就不足为奇了。

现在的北美洲,除了东边英国人建立起来的那十三个殖民地之外,其他的地方就是他妹的一片蛮荒。

经过一夜的修整,石熊觉得自己身上的伤又好了一大截,于是他对旁边的快马说道:“快马,把我扶起来,我要看看这里。”

在周围的族人不解的目光注视下,快马用他那消瘦的身体努力扶起了人高马大的傻脑袋。坐在爬犁上,石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前方那条宽阔的河流。

这个时代的田纳西河水流量要远远大于后世,后世在这个区域的田纳西河,宽度即便是在丰水期也不过才一百五十多米宽,而现在哪怕是在枯水期,可水流量却比后世的丰水期还要大。

隆隆的河水在河面上形成了无数的旋涡,打着旋儿的向下游滚滚而去。

抬头远望,距离田纳西河南岸大约五十公里的大雾山清晰可见,毕竟平均海拔高度超过一千五百米的大雾山可不是周围这些海拔高度只有区区二三百米的小山岭能够比得了的。

看着眼前这条弯弯曲曲的大河,抬头看看前方平均海拔超过一千五百米的大雾山,回头看看来时的坎伯兰高原,再低头看看周围那典型的褶皱山脉,石熊已经可以非常确定自己现在就是处在后世的诺克斯维尔附近了。

后世的诺克斯维尔就处在坎伯兰高原和大雾山之间的田纳西河谷中,这里的地形极为特殊,石熊在穿越之前在诺克斯维尔游玩了好几天,所以他很清楚当地的地形。

虽然现在的地貌和二百五十多年之后的地貌有很大的区别,可石熊已经可以确定自己到底是在哪里了。

第六章 神灵的使者

看到石熊坐了起来,高牛走了过来,关切的问道:“孩子,你的身体怎么样?”

“还好,我觉得我的身体正在快速的恢复!伟大的太阳神在上,我认为这是伟大的太阳神在保佑我。”石熊努力的瞪着眼,想让自己的那双眯缝眼看起来正常一些。

高牛脸上露出了一抹欣喜地微笑,但他没有再说话。

三天前的那场近乎于灭族的战斗,不仅给这个健壮的汉子带来了身体上的创伤,更是让他的心灵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石熊看了看不远处的田纳西河,小声问道:“阿叔,我们怎么渡过大弯?”

高牛摇了摇头,“我们需要等待。山猫在昨天就已经渡过大弯去找立雷了,我们想要渡过大弯,必须要得到立雷的帮助。”

“我们一定要渡过大弯吗?”石熊问道,可是这个问题一出口,他就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这个问题很愚蠢,于是他微微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没错,我们必须要渡过大弯,否则我们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高牛很奇怪的看了看石熊,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东西,最终高牛低声说道:“大力熊,说说你是怎么看待我们要渡过大弯这件事吧。”

“很简单。”石熊一张口就让高牛再次惊异了起来,不过石熊没有理会高牛的惊异,他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把自己盘算的计划实施出来,当然,要实施这个计划,首先就要改变族人对于自己,也就是对这副原本属于傻脑袋的身体的看法。

而眼前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所以,石熊没有理会高牛和身边快马的眼神,而是继续低声说道:“我们的部落遭受到了切卡莎人的偷袭,受创严重,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切卡莎人在我们的封锁线上找到了什么我们没有发现的秘密路线,很大的可能性应该是切卡莎人绕过了大南叉,然后兜了一个圈子来到了我们族人的腹地。很不幸的是,我们成为了他们的目标。所以,切卡莎人既然能够绕过大南叉一次,那么必然就会绕过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而大南叉太大了,我们切洛基族根本就无法完全封锁大南叉,所以,我们如果留在大弯的北边,很有可能还会遭受到切卡莎人的偷袭。而眼前这条大弯,就是我们最好的保护,只要我们能够渡过大弯,到达大弯的南岸,那么就可以凭借大弯来抵抗切卡莎人的袭击。”

石熊所说的大南叉,其实就是后世的坎伯兰高原的一部分。

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坎伯兰高原仅仅是在英国人对这片高地的称呼。

坎伯兰高原虽然早在十七世纪就被英国的猎人发现了,但那时候坎伯兰高原还不叫这个名字。一直到十八世纪中期,来自弗吉尼亚的英国探险家托马斯沃克率队考察阿巴拉契亚山,来到了著名的坎伯兰隘口的东端,他才他正式把这个隘口以及周围这片高地标注在了地图上,并以当时的英王乔治二世的儿子坎伯兰公爵的封地为其命名。

现在,在印第安人的称呼中,介于诺克斯维尔和纳什维尔之间的这段坎伯兰高地的一部分,就叫大南叉。

现在切洛基族和切卡莎族正在以后世的纳什维尔为中心展开争斗,切洛基族正是凭借着大南叉的保护,在能够让腹地的族人安全的生活。

可是很显然,聪明而且狡诈的切卡莎人学会了绕路,在面对人数占优的东切洛基族时,他们终于选择了绕路作战。

而且,这次成功的偷袭,肯定会让切卡莎人尝到甜头,那么正面战场一直处于弱势的切卡莎人必然会经常使用这种战术,因此,即便是处在切洛基族的腹地,长毛牛部落也是不安全的。

高牛和快马一副看见了太阳神的表情,快马张大了嘴巴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而首领高牛在震惊了一小会儿之后,这才不确定的问道:“孩子,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还有,你的脑袋”

眼前这个孩子别看只有十六岁,但身材却是整个部落中最为雄壮的一个,就连众多成年汉子都比不过这个力大无穷的小家伙。如果这个小家伙稍微聪明一点点,那么他必然会成为整个切洛基族伟大的英雄的。

只可惜,这孩子的脑袋有问题,平时除了打猎吃饭之外,其他的事情啥都不懂。

可现在,这家伙说的这些东西,就连高牛都不曾想到,他之所以带着残余的族人来投奔他的表兄弟立雷,就是想让剩余的这些族人继续活下去。

虽然投奔立雷的部落不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但相比于灭族,高牛宁肯这么做。毕竟两个部落虽然距离有点远,可却是有着血缘关系的。

可是刚才傻脑袋说出的那番话,却是让高牛真的震惊了。

“阿叔,我的脑袋好像开窍了。让切卡莎人砸了一棍子,我在昏迷中好像见到了伟大的太阳神,神灵告诉了我很多东西,很多很多东西,而且我也觉得我的脑子好像不再那么混沌不堪了,很多事情我都能想到通了。”石熊继续低声的说道。

切洛基族很大,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的部落就有几百个,这里的切洛基族人信仰很多神灵,从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到雷电之神,再到飞翔在天空的鹰神、行走在大地的熊神和其他印第安人一样,只要是能够让印第安人感到不解的生物或者是自然现象,都会被他们冠以某某神灵的名义来信奉。

当然,整个切洛基族信仰的最高神灵就是太阳神。不仅仅是切洛基族,生活在整个美洲大陆上的印第安人都把太阳神奉为至高无上的神灵。

所以,石熊很自然的就借鉴了太阳神的名义,这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旁的快马惊讶的问道:“傻脑袋,你真的见到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

石熊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高牛和快马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说实在的,对于傻脑袋的话他们有点不太相信。但事实就在眼前摆着呢,一向傻乎乎的傻脑袋竟然能够说出这么条理分明的话,这绝对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而能够让傻脑袋出现如此巨大变化的原因,恐怕除了伟大的太阳神之外,别人恐怕真的是做不到这一点。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看懂了彼此眼中的意思——或许,傻脑袋真的是得到了太阳神的青睐和指点

如果这是真的

高牛和快马再看向傻脑袋的时候,眼神已经变得狂热了。

自己的部落虽然刚刚遭遇到了近乎于灭族的重创,可如果族人中能够出现一个得到太阳神指点的人,那么部族的兴旺指日可待!

“阿叔、快马,你们不用用这种眼神看我了,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我确实得到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而且太阳神还亲自为我治好了我的脑袋以及我受创的身体。”石熊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否则我的脑袋怎么可能好的这么快?还有,我身上的伤势快马你应该看到了,可是你再看看我的胳膊,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事了。这都是伟大的太阳神用他的神力为我治愈的。因为伟大的太阳神告诉我,他说,傻脑袋,你还不到死的时候,你的使命还没有完成,你要带领你的部族走向巅峰。”

石熊耸了耸肩膀,在高牛和快马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继续淡淡的说道:“所以,我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即便是在二百多年后的现代,宗教依然是一种极为庞大的力量,而各国几乎都把信仰自由这一跳写进了宪法之中,这足以证明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信仰和宗教的作用。

后世中东那边就不说了,那些狂热的宗教份子甚至把整个中东搅得天翻地覆;甚至就是在欧美发达国家,宗教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而现在,在这里,信仰和宗教更是不得了。还处在近乎于蛮荒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对于神灵信奉的狂热几乎是难以让人理解的,就是比起后世中东的那些狂热的宗教分子都一点不差。

所以,要想安然的在这片大地在这个时代混的好一些,给自己戴上一个神灵使者的大帽子无疑是非常好的一个办法。

而且石熊坚信,自己拥有比这个世界任何人都多出二百五十多年的见识,足以保证自己在这个年代可以让任何敢于怀疑自己的人铩羽而归。

正是抱着这个想法,他才说出了上面那番话。

既然是神灵的使者,那么就从现在的巨大改变开始吧!

第七章 渡河

“阿叔,快马,这件事现在只能你们俩知道。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已经通过翱翔在天空的鹰神告诉我,这件事不要让过多的人知道,现在仅限于你们俩。”石熊说着,抬头看了看天空,一脸的高深莫测状。

高牛和快马也跟着抬起了头,在湛蓝的天空中,一只巨大的白头雕悠然的滑翔而过,发出了一声响彻天地的啼叫声。

高牛和快马冲着天空那头翱翔的白头雕拜了拜,在长毛牛部落乃至整个东切洛基族中,鹰神是仅次于太阳神的神灵,按照切洛基族萨满大祭司的说法,鹰神是太阳神行走在人间的使者。

这个时候已经容不得高牛和快马有什么怀疑了,他俩对于傻脑袋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按照血缘关系来讲,高牛是傻脑袋的亲叔,而快马则是从小和傻脑袋一块长大的伙伴,因为快马从来都不曾因为傻脑袋的愚笨而嘲笑过他,所以他是傻脑袋最好的朋友。

在他俩的眼中看来,要是在三天之前,傻脑袋是绝对不会说出如此富有哲理而且还如此条理分明的话,傻脑袋仅仅比部落中那个纯粹的傻瓜聪明一点而已。

所以,他俩非常干脆的点了点头,几乎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保证不会把这件事说给第三个人。”

山猫回来了,带着七个穿着兽皮衣服的印第安汉子,他们是乘坐用一根巨大的树干掏空制成的木舟渡过大弯的。

山猫的脸上也是伤痕累累,作为长毛牛部落的首领高牛最得力的手下,在三天前那场战斗开始之后,是他燃起了狼烟通知族人前来救援,然后当战斗结束之后,他在高牛的吩咐下又用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立雷的部落寻找支援,这一路上他肯定吃了不少苦,他脸上的这些伤痕就是证据。

“首领,立雷首领的情况不太好,他在前几天的一次狩猎中,后背被一头成年的黑熊拍了一巴掌”山猫站在高牛的跟前低声的说道。

高牛的双眉立刻蹙了起来。

半倚在爬犁上的石熊也不由得一惊。美洲黑熊可不像华夏东北山林中生活的那种亚洲黑熊一样,美洲黑熊的体型要比东北山林中的黑瞎子大不少,一头成年的美洲黑熊体重能长到六百来斤,站起来后身高更是能超过两米多。

虽说美洲黑熊无法和北极熊或者科迪亚克棕熊相比,但对于一个人类来讲,这玩意儿还是非常要命的。

立雷首领被一头成年黑熊拍了一巴掌,那效果几乎就和被一辆时速六十公里的小汽车撞了一下差不多!

跟着山猫一块来的一个印第安汉子站在了高牛的跟前,双手交叉抚胸,冲着高牛微微弯腰,站直后说道:“高牛首领,我们的立雷首领情况不太好,所以派我过来接你们。”

高牛做了一个同样的动作,然后焦急的问道:“大脚,我的立雷兄弟怎么样了?”

很显然,高牛认识眼前这个汉子,而大脚就是这个印第安汉子的名字。

大脚微微摇了摇头,又看了看长毛牛部落仅剩的这二十多个人,这才低声说道:“高牛首领,你们还是赶紧跟我过河吧,等到了我们的高树部落,你就知道立雷首领的情况了。”

高牛和快马又不约而同的看了看石熊,石熊微微的摇了摇头,高牛这才一挥手,示意自己的族人跟着大脚一块沿着河边向西,也就是河流的上游走去。

这一段的河道因为受到地形的限制,所以虽然河面很宽,可水流却是极为湍急的,这里显然不是一个渡河的好地点。

沿着河边向东边走了大约二里地,湍急的田纳西河忽然拐了一个接近九十度的弯,前方的河道豁然宽敞了起来。

这块区域河道的两边因为没有山体束缚,所以河道变得很宽,足有七八百米的宽度,就好像田纳西河在这一带形成了一个湖泊一样。而如果继续向上游走一小段距离的话,就能看到田纳西河上游最主要的两条支流,北边是霍尔顿斯河,南边则是弗伦奇布罗德河。

事实上,田纳西河正是由这两条河交汇之后形成的,在这两条河的交汇之后田纳西河才开始被称为田纳西河。而田纳西河的真正源头,正是来自于北边的那条霍尔顿斯河。

当然,不管是霍尔顿斯河还是弗伦奇布罗德河,都是后世的美国人起的名字,在现在,这两条河同样是叫大弯

而在后世,这两条河的上游都修建了大坝,形成了两个大型水库。正是有了这两座水库的调节功能,这才让这两条河的流量锐减,从而束缚住了狂躁的田纳西河。

而现在,一切都还处在蛮荒状态下,不管是霍尔顿斯河还是弗伦奇布罗德河都没有任何的人工建筑物来束缚它们,所以这两条河可以肆无忌惮的向下游输送源源不断的水。

石熊记得很清楚,在自己穿越之前和伙伴来到田纳西河河边游玩的时候,眼前这片宽阔的河道根本就没有,这里是一片农田。

而在现在,因为上游没有水库的调节作用,田纳西河上游的这两条支流汇聚而来的河水,就在这片平坦的区域形成了一大片类似于湖泊一样的河道。

当然,在这个湖泊的下游,因为河道被两侧的山体束缚住了,所以田纳西河又会恢复成为一条暴躁的河流。

一直跟在石熊的爬犁旁边的高牛低声说道:“这一段河道是大弯在这附近最平缓的区域,我们只能在这里渡过大弯。”

两艘掏空树干做成的独木舟安静的停在岸边。这种用直径超过一米半的树干掏出来的独木舟,一次可以乘坐四个人,两艘船来回跑了四趟,这才把所有的人都运到了对岸。

而过了河之后,石熊也没法再乘坐那架爬犁了。爬犁太大,独木舟根本就运不过来。

不过,就算是没有爬犁石熊也是无所谓了,经过三天的调养,再加上那些说不出道不明的原因,原本傻脑袋那几乎无法救治的重伤,此时已经几乎痊愈了——除了那些表皮伤

而在看到三天前濒临死亡的傻脑袋竟然自己站起来走路了,高牛和快马再次惊讶的对视了一眼,都发现了彼此眼光中的不可思议。

第八章 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

高牛的表兄弟立雷所在的部落名字很简单,就叫“高树”。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很简单,就是在这个部落的附近,竟然生长着一大片有着“世界爷”之称的美国巨杉!

来自于后世的石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可是他也真是没有想到在在这个年代,在距离北美东海岸很近的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竟然有这么多美国巨杉生长,这要是放在后世,绝对能够引发轰动的。

要知道,美国巨杉在二百多年之后只能在加州的内华达山脉中找到,在美国还有加拿大的绝大部分区域都已经看不到这种动辄就能生长到七八十米高,胸径五六米的巨树了。

最关键的是,美国巨杉适合生长在寒冷的高山地带,可是高树部落所在的这片区域,海拔最多也就是三百来米,怎么可能生长如此众多的巨杉呢?

石熊不是植物学家,所以他无法解释这种神奇的情况。但熟知历史的石熊却很清楚,当年美国人西进的过程中,大雾山这一带曾经是东海岸重要的木材来源地。在这个时代,环保什么的就是一个笑话,所以当美国人大规模的西进行动开始之后,这一带有超过三千名的伐木工人在这里大肆的砍伐。

或许,这些神奇的巨杉就是在那个年代被那些伐木工全都给伐倒了,导致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再也看不到这种粗大的巨杉了。

看到这些巨杉,石熊也明白了刚才渡过田纳西河所使用的独木舟到底是怎么来的了

相比于长毛牛部落,高树部落的人数要多了不少,五六十座木屋零零散散的分布在这片山谷中,按照木屋的数量,高树部落的人口最起码也有三百人左右。这个数量即便是放眼整个切洛基族也算得上是一个中型部落了,远远不是长毛牛部落能比的了的。

不过这也难怪,当年长毛牛部落其实就是从高树部落分出去的,其实算是高树部落的一个分支。

在部落的最中心位置,有一座个头明显要比其他房屋大不少的大木屋。

石熊知道,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这幢特别大的木屋应该就是高树部落的“议事厅”了。这种议事厅几乎在每个印第安部落中都有,长毛牛部落之前也有一座议事厅,但规模要比高树部落的议事厅小不少。

议事厅是一个部落中最重要的建筑物,只要部落中有大型的聚会,议事厅之前都会燃烧起熊熊的圣火,部落所有的人都会聚集在议事厅。而当切洛基族最重要的节日绿谷节到来时,议事厅还会举行初果和新火仪式,这几乎算得上是切洛基族最重要的仪式了。

一大群人从部落的木屋中走了出来,站在各自的木屋跟前,注视着高牛他们一行人。

当然,石熊也能很清楚的看到那些高树部落的族人有很多正在偷偷摸摸的冲着自己指点,每当自己的视线看过去之后,这些人都赶忙转头,但是脸上的惊讶神色却是显露无疑。

石熊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知道这是这副身体带来的副作用。

自从能够睁开眼,石熊就知道自己的灵魂在闯过了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之后,好像是附身到了一个很了不得的身体之中。

无他,傻脑袋的这副身体真的是太棒了,就算是放在后世,这副身体也绝对可以称之为一副顶级的身体。

这么说吧,这副身体的体格绝对可以和后世好莱坞著名的硬汉影星巨石强森的那一副健硕的让人羡慕的体格相媲美。

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形容的就是这样的体格。

如果说这副身体是一副黑人或者黑人混血的身体,那还情有可原,可这副身体他就是一幅印第安人的身体。在这个年代,混血印第安人几乎见不到,不像后世纯血的印第安人几乎找不到一样。

可是,石熊真的是想不明白一个纯血的印第安人为啥会有这么一副足以让后世的众多黑人都羡慕嫉妒恨的体格。

不过,连魂穿这种事都发生,连大雾山山脚下都生长着美国巨杉了,那么一个纯血印第安人拥有这么一副健壮的身体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石熊前世不能说是钛合金宅男,但也算得上是一个混凝土宅男。所以,他的体格真心不咋滴。每每在电脑屏幕中看到那些健壮的的真汉子时,说不羡慕那是假话。

所以石熊也曾经无数次的发誓赌咒,想要练出一身腱子肉来,可不管是暴走还是骑自行车又或者去健身房,他坚持的时间从来就不曾超过三天。

结果就是他身上的赘肉是越练越多,小肚子也是越练越鼓。再然后,他就再也不提锻炼身体的事情了,搞得他三十六岁的年龄看起来就好像四十六岁的,有一次去学校接妹妹的孩子,结果一群一年级的小家伙见了他之后竟然还有开口叫爷爷的

这次穿越虽然穿越到了堪称蛮荒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但老天爷竟然给自己这么一副让人看着流口水的健壮身材,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两米来高、足有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最关键的是,身上的肉可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肥肉,那都是一块块坟起的肌肉包啊!

鬼知道傻脑袋这个半傻子倒是是怎么练出这一身堪比终结者阿诺德的腱子肉的!怪不得这家伙早在十二岁就能单独和一头半大的黑熊单挑,怪不得这家伙的宗族正名叫“大力熊”,这副身体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一个bug一般的存在。

要是现在的傻脑袋有二十六岁了,那么有这么一副健壮到能够让女人流口水让男人冒酸水的身体也就罢了,毕竟那个时候一个男人的身体基本上就变成完全体了。可问题是这副身体今年才十六岁啊,距离这副身体的巅峰时期还差好几年呢。

鬼知道再过几年,傻脑袋会不会变成真正的魔鬼筋肉人

这样的体格即便是放眼整个北美印第安人也是极为罕见的。所以,当石熊顶着这副健壮的庞大身躯来到高树部落时,受到这些族人的另眼相看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惜现在是冬季,身上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要是在夏季,赤膊露出刺在胸口的那头熊,石熊估计自己绝对能够起到小儿止啼的作用

在众多高树部落族人默默地注视下,幸存的这二十多口子长毛牛部落的人缓慢的走进了高树部落。

在议事厅大门之前,石熊也见到了立雷首领。

第九章 接纳(求推荐票)

见到立雷首领,石熊才真正明白“面色蜡白”这个形容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立雷首领以前应该是一个很强壮的切洛基汉子才对——对于印第安人来讲,一个部落的首领不仅仅是整个部落的管理者,更是一个部落最出色和最强大的战士,所以,要想成为一个印第安部落的首领,一副强健的体格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立雷的骨架很大,所以,如果他身上的肉再多一些的话,那么他必然是一个非常强壮的汉子。

可是,半倚在一副滑竿中的立雷,此时看起来却像是一头被赶离了狮群的迟暮狮王。

用皮包骨头来形容立雷或许有点不太合适,但用竹竿来形容是绝对不为过的。立雷身上以及脸上几乎看不到多少肉了,松弛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儿。可石熊知道,立雷今年的岁数不过才三十多岁,他的岁数甚至比高牛还要小一点。

最关键的是他的脸色,蜡白蜡白的,苍白的让杨靖想起了许多港台僵尸片中的僵尸

“咳咳”还未说话,立雷就先发出了一连串的呛咳声,而他的脸色也被憋得通红。

“我的好兄弟,你这是怎么了?”高牛虽然在大脚的嘴里得知立雷受伤了,可他真没想到立雷的伤势竟然如此的严重。

懂一些医学常识的石熊则多少有些明白,立雷已经伤到了根本。那头成年黑熊的一巴掌应该是给立雷的五脏六腑带来了难以治愈的重创。别的不说,最起码立雷的肺部收到的创伤就不轻。

而且看立雷的脸色以及他的消瘦情况,他的肝脏甚至是脾脏估计也遭受了不可逆的创伤。

停下咳嗽的立雷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对高牛说道:“我的好兄弟,能够再见到你我真的是很高兴,可是我这副模样你也看到了,我的时间恐怕不多了。”

顿了顿,立雷艰难的撑起身子,看了看跟在高牛身后的那二十来个人,尤其是当他的眼光落在石熊身上的时候,立雷的眼中也闪过了一抹惊讶的神色,似乎在惊讶石熊的体格竟然如此的健壮。

高牛连忙扶住了立雷,脸上带着忧伤的神色说道:“我的好兄弟,我们长毛牛部落已经没有了,一百多人的部落现在就还剩下这点人,其他人都被该死的切卡莎人杀死了。我想报仇,可是就凭我们这点人根本做不到,所以我只能带着他们来投奔你了。”

立雷微微点了点头,“我的好兄弟,不管是高树部落还是长毛牛部落,以前本就是一家人,你们来到这里就是回家了,不要有那么多的自卑。我们都是太阳神的孩子,我们共同沐浴在太阳神的光芒之下,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一家人,只不过暂时居住在不同的房屋里罢了。”

说着,立雷微微提升了点音量,对着石熊他们这帮残余的人说道:“我立雷,高树部落的首领,代表整个高树部落欢迎你们回家!”

长毛牛所有的人,包括高牛在内,都微微低头,双手交叉抚胸。

双手交叉抚胸是东切罗基族的一个敬礼动作,如果在加上低头的话,那就是表示彻底的臣服。

长毛牛部落本身就是从高树部落分离出来的,两个部落有着很近的血缘关系,用华夏的亲戚关系来讲,这两个部落其实就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在华夏,这都是算作一个“院里”的。

现在,长毛牛部落被打残了,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些人来到了高树部落,人家的首领代表整个部落宣布接纳他们,石熊他们包括高牛这个首领在内,就必须要表示臣服和感谢。

切洛基族其实是属于后世美国和加拿大交界处的易洛魁系北美印第安人,和易洛魁人是属于远房亲戚。在很久之前切洛基族生活在北美五大湖区。可是后来因为得罪了强大的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结果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合起来给驱逐出了五大湖区。

无奈之下,切洛基人只能远离祖地,一路向南,最终在后世的田纳西东部、南卡州和北卡州西部的阿巴拉契亚山区驻扎了下来。

原本的切洛基人每个部落都很大,广袤而且物产丰富的五大湖区有足够的资源支撑切洛基人建设大型部落,在那个时代,一个部落的人口超过一千人是非常常见的。

但当他们南迁到阿巴拉契亚山区之后,这里的物产虽然也很丰富,但毕竟是山区,适合居住的居住地面积远远无法和平坦的五大湖区相比,因此无法支撑一个部落拥有大量的人口。所以,切洛基人的部落数量很多,但每个部落的人口都比较少。

除了几个主要的部落人口数量能够达到上千人之外,其他部落大都是只有百十人左右的小型部落。

一个部落,只要人口达到了部落承受的上限,那么就会分离出去,寻找新的居住地成立新的部落。

当年的长毛牛部落就是这么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只是两者之间分离的时间并不算很久,连五十年都没有,再加上两个部落彼此之间的距离也不算太远,所以两个部落之间依然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

不过,分离出去的部落毕竟是分离出去的部落,在物竞天择的丛林法则的约束下,如果长毛牛部落被灭族了,其他的部落很少会管的。就好像这次长毛牛部落的残余人员来到高树部落,如果高树部落不接纳,长毛牛部落也说不出别的来。

接纳你的是情分,不接纳你是本分。

毕竟高树部落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作为首领,立雷首先要考虑的是本部落族人的需求。

二十多个人虽然不多,可对于高树部落来讲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了。

立雷能够以高树部落首领的身份接纳高牛他们这些人,这个情分已经是很大了。

所以,高牛他们必须要表示出臣服和感激。否则别说立雷了,就是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会不愿意的。

ps:新书开张了,老墨急需各位读者大大的火力支援啊。说实在的,老墨开这本新书的时机好像赶得不太好,正好赶上净网行动,老墨的几本老书全都找不到了,想打个广告都打不了,老书友都不知道老墨开新书了,老墨很郁闷,可是又没办法。所以,还请各位看官们多多照顾老墨吧,老墨感激不尽!谢谢!

第十章 文明的雏形

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些人之中,除了高牛、快马、山猫、硬骨头、野狐狸以及石熊是战士之外,其余的十六个人之中有三名年轻的妇女和十三个孩子。

成年战士的数量不多,这对于长毛牛部落残存的这些人顺利融入到高树部落中还是非常有好处的。如果剩余的这些人都是强壮的战士,那么即便是两个部落之间关系挺近的,那也不利于长毛牛部落的人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

这是这个年代印第安人的常态。

部落之间相互合作又相互提防,就是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的状态。当然,更多的是相互之间的厮杀

如果说华夏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是七个比较大的国家之间彼此厮杀,那么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之间就是几百上千个部落为了一口吃的和地盘彼此厮杀。

如果这个时候印第安人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统一政权的话,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也不至于被美国人差点杀的绝了种。

在这个年代,不管是英国殖民者还是法国、西班牙、德国、荷兰的殖民者,对于北美当地的土著还是比较尊重的。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印第安人数量占据了绝对的压倒性优势面前,来自欧洲的那些瓦西楚们还不敢对印第安人大打出手。

事实上,即便是美国独力之后,在一段时期内,美国人也不敢对印第安人动手。

一直到美国白人的数量足够多,而且热武器数量也足够多了之后,那些为了黄金和资源而不要命的白人才敢对印第安人举起屠刀。

而事实也证明,看似强大的印第安人因为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以及一支强有力的部队来保护他们,他们才会被人数比他们少很多的白人一个接一个的击破。

最终,原本在北美生活的多达二百万之众的北美印第安人,从美国独力之后到十九世纪末美国最终版图的确定这短短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内,整个北美的印第安人被屠杀的还剩下不足二十万!

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其实也不能全都怪在美国人的头上,与北美印第安人自己没主心骨也有极大的关系。

就好像现在,哪怕只剩下二十二个人的长毛牛部落,要想融入到高树部落中去还需要一段时间呢。更别说那些完整的部落之间是怎样的彼此不信任。

不过这一切与石熊这个傻脑袋无关。

傻脑袋的名气其实在东切罗基族内还是比较大的,主要就是因为这个傻大个拥有一副人人羡慕的体格,但偏偏脑子傻得可以,所以很多切洛基族族人都听说过这个好像是天使和魔鬼集一身的傻大个。

作为和长毛牛部落比较亲近的高树部落,这个部落中的人自然也都听说过傻脑袋这个人。而当他们再次听说在那次战斗中,傻脑袋一个人面对六个成年切卡莎战士死战不退之后,高树部落中的人对于傻脑袋还是非常欢迎的。

一个知道保护部落,而脑子还不太好用的大个子,是每个部落的人都比较欢迎的。

这种傻不愣登的家伙,平时只要让他吃饱了,不管是打猎还是作战,那都是一把无比锋利的武器!最关键的是,部落中的高层还不用担心这种能征善战的强大战士抢班夺权!

每个部落都需要、都喜欢这样的人。

所以,除了那些五六岁的孩子之外,傻脑袋石熊是最快融入到高树部落的人。

不过,即便是这样,长毛牛部落的居住区还是被分在了高树部落的边缘地带,紧靠着那些高大的“世界爷”。

现在石熊已经能够确定高树部落其实应该就位于后世的小镇怀尔德伍德附近,因为在高树部落的西边缘,就是一条不宽但水流量很充沛的河流。

石熊知道这条河在后世就是那条被称作利特尔里弗河的河流。因为石熊知道,后世田纳西河上游的南岸,只有两条规模比较大的支流,一条是小田纳西河,另外一条就是利特尔里弗河。

只不过小田纳西河的宽度要更宽,水流量也要更大,所以这条河就只能是利特尔里弗河了。

高树部落居住的这片平坦的谷地就位于大雾山的山脚下,北边距离田纳西河大约有十公里,那些高大的世界爷就在高树部落的南边,部落的西边则是利特尔里弗河,长毛牛部落的人所居住的这片区域就位于那些美国巨杉和利特尔里弗河之间。

高牛虽然在那次战斗中受了伤,但他自从来到高树部落之后,还是经常见不到人。他毕竟是长毛牛部落的首领,也是一个非常勇猛善战的战士,所以当长毛牛部落残余的人来到高树部落之后,他就被高树部落征集了,连带着快马、山猫还有野狐狸也都被征集了。

他们需要为部落狩猎,尽可能的为部落的人收集更多的猎物。

至于傻脑袋石熊,现在部落中没人管他。一个是他体表的伤看起来很可怖,哪怕他体内的伤早就好了,可他现在的这副模样依然算得上是一名重伤员。

尤其是高树部落的人在得知他的伤是以一敌六的情况下造成的,很多高树部落的高层都不忍心征集石熊这个傻脑袋。

毕竟为了保护族人而身受重伤的战士,在整个切洛基族中都算得上是英雄。

所以,这几天闲来无事的石熊,每天除了在那些世界爷的脚下晃悠,就是坐在利特尔里弗河的岸边看着奔腾咆哮的河水发呆。

实话实说,高树部落的情况要比长毛牛部落的情况好太多了,最起码这里平坦的土地面积就远远超过了长毛牛部落。

和那些几乎过着游猎生活苏族人不一样的是,切洛基人被逼着南迁并来到了大雾山脚下,开始了最初级的耕种,后来又接触到了来自欧洲的瓦西楚之后,切洛基人的生活就稳定了下来。

现在的切洛基人可不像之前在五大湖区那样生活了,如果说苏族人依然是游猎民族,那么东切洛基人就是属于耕种民族了。

没错,哪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在现在这个年代依然是处于蛮荒状态,可切洛基人却算得上是北美印第安人之中最为先进的种族了。

遍数世界上文明发达的种族,都是在耕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游牧或者游猎民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几乎发展不出什么灿烂的文明来。

现在的切洛基族人其实已经具备了发展出一个文明的基础。不过就高树部落目前的情况而言,也仅仅是有了一个文明基础的雏形罢了。

要想真正的发展起来,高树部落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做

第十一章 妇女之友

后世有这么一句名言流传甚广——要想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嗯,这句话曾经被石熊当成了一副对联的上联,所以,闲来无事的石熊就作了一副下联——吃猪排喝羊汤,吹着牛比奔小康

上联是非常有道理的,至于下联,呵呵

对于高树部落来讲,树是绝对不用种的,事实上,他们连砍树都砍不迭当,别说这个年代了,就算是二百五十年后的后世,大雾山附近的森林覆盖率也是极为惊人的。

至于这个年代,在高树部落附近方圆几百里的范围内,除了河流里面没有大树之外,其他地方几乎全都是苍郁的参天大树。这些大树的存在甚至影响到了部落耕种粮食。

所以,对于现在的北美印第安人尤其是位于大雾山附近的切洛基印第安人来讲,种树绝对是一种闲的蛋疼的事情。

至于少生孩子,那就更扯淡了。

在如今这个年代,整个切洛基族大约只有五六万人左右,可是切洛基族所占据的地盘就高达十万平方公里左右,套用一个后世的统计单位,这个时候的切洛基印第安人的人口密度只有区区的一平方公里半个人的水平。

人口对于切洛基族甚至是整个北美印第安人来讲都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谁要敢在这个时候提出“少生孩子”,估计一准儿得让北美印第安人给撕成碎片。

至于修路,这个在石熊眼中看来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奈何修路是一个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工程,也就是所谓的劳动力密集型工作,别说是高树部落了,就算是把整个切洛基族全都集合起来,要想在这十万平方公里的山地中修建几条主干道路,那也不啻于天方夜谭。

路,对于现在的印第安人来讲,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事情。

用印第安人的话来讲,这世界上本来没有路,但我们双脚的脚底板所踏的地方,那就是路了

很显然,那句后世流传的非常广泛的名言并不适合这个年代。

在这个年代,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粮食。

不管是北方西方的游猎印第安人,还是位于大雾山附近的切洛基人,能够糊口的东西都是最为珍贵的。大雾山这一带的气候条件不错,降水也多,比较适合耕种,所以切洛基人在来到这里之后才开始展开了耕种。

只是,切洛基人的耕种水平实在是太洼了,比中东的死海还要洼。在这个年代,要论耕种水平的话,估计也就是非洲的那些黑哥哥黑姐姐们比切洛基人差点。

刚刚步入到半游猎半耕种时期的东切洛基人,对于耕种这种活儿甚至还没有总结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他们只是在天气变暖之后撒下种子,然后基本上就不管不问了,等到秋季来临时在到农田中收获。

或许用农田来形容切洛基人的种植土地很不贴切,因为即便是切洛基人,他们也不懂得给农作物除草,给农作物浇水。至于施肥,那对于切洛基人来讲就更如同天外知识了。

现在的切洛基人对于耕种来讲,就是好歹的平整出一块地,然后把粮食种子撒进地里,然后就任凭这些粮食自然生长。这种播种方式甚至连最粗犷的撒播都不如。

没错,石熊现在看到的那些在农田中忙碌的高树部落的妇人们,就是这么干的。

她们直接把玉米种子就这么扔进地里面,就好像华夏南方的抛秧一样。没有翻耕,没有挖坑下种,更没有后续的一切,有的就是任凭这些粮食自由的生长。

怪不得傻脑袋的记忆中,这粮食总是不够吃的。

就这种种植农作物的方法,别说玉米是一种高产作物了,就算是让这些切洛基人种土豆,估计一亩地的收成也达不到一千斤啊

这哪儿是种地啊,这简直就是党卫军糊弄盖世太保,纯粹就是玩儿呢。

看到傻脑袋这个壮硕的汉子蹲在地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看这边,正在农田中忙碌的几个妇女一边撒种子一边冲着这边指指点点,时不时的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

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女人喜欢健壮的男人,这是深植在人类dna中的本能,不是以人的意志所能转移的。

傻脑袋虽然有点傻,可这副体格实在是太惊人了,没有那个女人能够拒绝的了这样的男人,没有那个正常的女人不喜欢这样的体格。

尤其是半蹲在那块岩石上的傻脑袋看起来好像不是那么傻乎乎的,反倒因为他一直在专心致志的考虑有关于农作物方面的事情而显得有些更吸引人——专注工作或者思考的人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太阳越升越高,哪怕现在是深秋了,可大雾山所处的纬度大约在北纬35度线附近,所以这时候的温度还是可以的。

或许是因为热了,又或许是因为干活累了,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石熊这个傻脑袋一直在地边的岩石上蹲着,就好像一块大肥肉放在了一群饿狼身边,所以,这几个妇女在相互探讨了一会儿之后,就一块向着石熊所在的这块岩石走了过来。

“你就是长毛牛部落的傻脑袋?”

“你怎么长的这么高?”

“你真的能和一头黑熊搏斗?”

“你在这里蹲着干嘛呢?”

五六个妇女刚刚凑近,一连串的问题就如同铺天盖地的冰雹一般砸了过来,把石熊砸的有点懵、

前世石熊不仅是一个宅男,还是一个处男。作为一个三十六岁的宅男,他双手的茧子就是他还是一个处男的最佳的证明

所以,哪怕这些印第安妇女一个个长得都和猛张飞差不多,可石熊还是有点懵。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哥们都木有接触过这种仗阵啊。

那啥,这该怎么处理?怎么同时面对五六个膀大腰圆的印第安妇女啊?在线等,挺急的

看着傻脑袋那黝黑中泛红的脸,几个豪爽的印第安妇女再次哈哈大笑了起来。

切洛基人原本是属于北方易洛魁联盟的,而易洛魁人可是典型的母系氏部落,哪怕切洛基人在几百年前被迫南迁到了大雾山附近,尤其是在一百多年前开始接触到欧洲白人,母系部落渐渐地开始向父系部落过渡,但妇女在部落中的地位还是相当高的。

像傻脑袋这种傻乎乎偏偏体格强壮的让人流口水的年轻汉子,简直就是高树部落的最佳妇女之友

第十二章 未来的卡布鲁祭祀

看到石熊有点害羞,这帮妇女中个头最高的一个说道:“你们就别捉弄傻脑袋了,他的伤还没有好利索。”

这个妇女石熊认识,在他来到高树部落之后的第二天,他就见过这个女人。

用妇女来形容这个女人其实有点不太合适,因为她今年的岁数才刚刚二十岁,这要是放在二百多年后的现代,她才刚刚成年。

可是在这里,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没办法,在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的寿命都不长,所以北美印第安人的婚姻都是比较早的。通常来讲,男孩子十四五岁、女孩子十三四岁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一点,和华夏两千多年前的秦朝、西汉初期的情况差不多。

物竞天择,为了保持宗族的延续,婚姻和生育提前是在所难免的。

这个女人的名字石熊不知道,不过他知道这个女人是高树部落中唯一的一个萨满祭司卡布鲁的女儿,在整个部落中的地位还是非常高的。

要知道,在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萨满祭司的身份不比一个部落的首领差,那些大祭司的地位甚至可以和酋长平起平坐。

当然,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的祭祀通常都是身负好几个职责,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巫医。

傻脑袋在上次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得到了卡布鲁祭祀的认可,所以在第二天石熊就被领到了卡布鲁祭祀居住的木屋,在那间木屋中,石熊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印第安人祭祀。

说实在的,杨靖也分辨不出来卡布鲁祭祀是男是女,用一个后世最贴切的词来形容这个祭祀,那就是“双性人”。

这位卡布鲁祭祀穿着宽大的麻布衣服,这也是切洛基族的祭祀和普通族人一个重要的区分方式。卡布鲁祭祀很干瘦,第二性特征非常不明显。而且这伙计的脸上那叫一个沟壑纵横,一脸的褶子也让石熊难以分辨他的真实岁数和性别。

事实上,北美印第安人的性别概念是在欧洲人征服北美之后才有的,在此之前印第安部落并没有规定男性和女性一定要怎样才是“正常”的。

在原来的印第安部落中,兼具男性和女性气质的人会被认为是神灵所赐的礼物,既拥有男人的灵魂,又有女人的灵魂,是被双倍祝福的。印第安人认为,这样的人比典型的男性或女性更有灵性,所以他们经常被选为宗教领袖也就是萨满祭祀或者是教师。

印第安人认为,双性气质的人能够同时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所以是神赐的礼物。比如说在纳瓦霍文化中有对于印第安人的性别划分就有四种:第一是阴柔的女性,在社会中扮演女性角色;第二是阳刚的男性,在社会中扮演男性角色;第三是阴柔的男性,在社会中扮演女性的角色;第四是阳刚的女性,扮演男性角色。

最著名的雌雄同体人是一名拉科塔战士,他的名字是“找到并杀死他们”,是一名克劳人。他原来的名字是osh-tish,是个带把的,但在部落中却扮演女性角色;他甚至会穿女性的衣服,还嫁给了一个女的。在著名的玫瑰花蕾河战役中,他救了一名部落成员,并且在战斗中显示出惊人的胆量和勇气,所以得了个“找到并杀死他们”的绰号。

“找到并杀死他们”的故事说明,北美印第安人非常看重族人对部落的贡献,但不在于他们的性别。印第安小孩的服装很中性,部落中也没有规定应该喜欢哪个性别的人或以何种方式爱他们。

印第安人觉得他们的感官很特别,能够看见别人不能看见的,尝到特殊的味道,闻见别人闻不到的气味,听见别人所听不到的,他们的身上同时有着两种灵魂,这就难怪他们会被当成领袖了。

“找到并杀死他们”所处的年代要比这个时候晚一百多年,但在一百多年后,雌雄莫辨的印第安人在部落中的地位都如此高,更何况现在?

本来石熊还以为卡布鲁祭祀是一名男性呢,结果当他看完病出来之后,高牛告诉他,卡布鲁祭祀其实是一名伟大的女性。而且卡布鲁祭祀这一脉,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了,高树部落的每一任祭祀都叫卡布鲁。

而眼前这个妇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当她的母亲也就是这一任的卡布鲁祭祀死亡之后,她将接过高树部落萨满祭司的职务,成为新一代的卡布鲁祭祀。

石熊从岩石上挑了下来,对着这个带有明显阳刚之气的女人行了一个礼,眼前这个女人虽然是一个女人,但身上的阳刚之气很重,用后世的话来讲,这就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汉子。

不过作为下一任卡布鲁祭祀的接替者,石熊必须要对她保持足够的尊重。

看到石熊不说话,女人笑道:“你不用拘谨,你和你的族人现在已经被部落接受了,你们现在就是高树部落的人了。嗯,你可以叫我小卡布鲁,未来我很有可能接替我母亲的职务,成为高树部落的新一任卡布鲁祭祀的,到那个时候,你就要称呼我卡布鲁祭祀了。”

小卡布鲁说着,一屁股坐在了石熊对面的一块小石头上,指着周围那几个妇女介绍道:“这是羊尾花,这个叫绿石,这个是红树藤,这个是莫莫草,都是我的好朋友。”

石熊对另外四个女人微微点头,微笑着说道:“很高兴认识你们。”

石熊的施礼和这句话,让几个女人都很惊讶,那个叫莫莫草的女人低声说道:“傻脑袋看起来好像不傻啊?他说话的姿态和语气,和那些来部落交换兽皮的瓦西楚们很像呢。”

几个女人都纷纷点头,看向石熊的眼神变得更好奇了。

小卡布鲁看了石熊两眼,指着自己的脑袋问道:“傻脑袋,你的脑子没事了?”

“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保佑,我的脑子在遭受过上次的重创之后,好像是变好了。”石熊转过身面对着高悬的太阳,双手高举了起来拜了拜,这才转过身来问道:“你们种的是玉米吗?为什么要这么种?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种玉米会让收获的玉米变得很少吗?”

这话一出口,几个女人都愣住了

第十三章 以后请叫我大力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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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卡布鲁虽然是女汉子一枚,可她毕竟还是一个女人,所以,女人身上应有的本能她还是有的。

她问石熊:“难道我们这么种玉米有什么问题吗?”

说实在的,这个问题问的很弱智,可偏偏小卡布鲁问的却是理直气壮。

农业是人类进人文明时代的基础,无论是东半球还是西半球,一切古代文明都是以发达的农业生产为先决条件的。

而玉米这种农作物就是印第安人奉献给全世界的瑰宝,在后世的粮食作物中,小麦、水稻和玉米是三大支柱,可是在五百年前,东半球还不存在玉米。

这种高产的农作物是印第安人培育出来,尔后在全世界传播开的。而后世地球人口之所以能够达到七十亿,其中玉米就有着极大的功劳。

玉米最早出现在公元前五千年左右的时候,秘鲁沿海一带的印第安人就已经成功的驯服了玉米这种作物,并将之传播到了整个美洲大陆。

不过,北美的印第安人因为天气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农耕的水平距离南美还有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差远了。

事实上,在整个北美,也就是后世的美国以及加拿大所占据的区域,大部分印第安人还是以采集、渔猎、游猎生活为主。只有为数不多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过着农耕的生活,但即便是农耕,他们也不像中美洲以及南美洲的同胞那样是精耕习作,只有在后世的德克萨斯、新墨西哥州这一带生活的普埃布洛人才是整个北美洲真正精耕细作的印第安人。

切洛基人之前远在五大湖区附近生活,和普埃布洛人隔着十万八千里呢,而且那时候的易洛魁人是标准的游猎民族,所以在很早之前,切洛基人也是标准的游猎民族。

不过后来切洛基人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驱赶到了大雾山这一带,这里温暖的气候和良好的土壤情况,让切洛基人开始从游牧民族向农耕民族转换。

而到了这个年代,切洛基人虽然从南方的印第安同胞那里学会了农耕,可是他们的农耕水平依然处在一种很粗放很原始的水平。就好像刚才石熊所看到的那样,哪怕是种植玉米,他们也不知道翻耕土地这种最起码的农耕知识。

这样种出来的玉米产量能高到哪里去?

而没有了充沛的粮食作为基础,一个民族是很难发展出高度的文明的。

以前石熊只是在历史资料中得知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生活状况,但他并没有亲眼所见,而且那时候身为一名华夏人,他也没有兴趣为二三百年前的印第安人操心。

可是现在不行了,他已经来到了这个年代,他已经是这个年代的一名印第安人了。如果这个时候他再不改变目前这种状况,那么他早晚会和这里的切洛基人一块被来自欧洲的殖民者彻底扫进历史的垃圾箱中。

所以,既然要想改变,要想有作为,那就从现在开始,就从这里的玉米种植开始吧!

听到小卡布鲁那不服气的问题,石熊微微一笑,可因为他脸上的皮肉伤依然没有好利索,所以这一笑在那几个印第安妇女的眼中看来有点可怖。

“尊敬的小卡布鲁,您是想听实话呢还是想听假话?”装着一个来自二百五十多年之后灵魂的这副身体,很自然的就用上了后世的说话习惯。

这话让几个妇女再次一愣,小卡布鲁似乎觉得这么说话很有意思,就笑了笑问道:“那如果我都想听呢?”

“这个简单,假话很动听,那就是你们的这种耕作方法简直就是太棒了,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辛苦劳作,部族中的族人才能够吃上美味的玉米、南瓜和马铃薯,部族中的族人才能够抽上烟斗,你们的功劳很大很大。”

这话让几个妇女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赞美的话人人爱听,再加上印第安人向来憨直,这几个妇女根本就听不出来这是违心的话。

不过,她们憨直归憨直,但总归还是很聪明的。

开玩笑呢,华夏人被全世界公认是这个星球上最聪明的人种,而印第安人是和华夏人同出一源的,印第安人又怎么会不聪明?

所以,小卡布鲁在笑完之后很直接的问道:“那真话是什么?”

“真话?您确定要听真话吗?”

小卡布鲁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那好吧。”石熊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真话就是,如果您几位现在的这种耕种方式是咱们部落的耕种方式,那么这种耕作方式就是一种非常非常落后的耕种方式,和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的耕种方式相差很远很远。”

这话一出,果然是捅了马蜂窝,几个妇女顿时就冲着石熊叽叽喳喳的数落了起来。看样子忠言逆耳这个道理真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啊

倒是小卡布鲁没有跟着那几个妇女指责石熊,她若有所思的思考了一会儿,这才制止了几个同伴的指责,问石熊:“你刚才说我们现在的耕作方式与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所指点的耕作方式相差很远,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见过太阳神指点的耕作方式,或者说”小卡布鲁微微犹豫了一下,“你接受过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

石熊再次微微一笑,“那您想听真话呢还是想听更真的话呢?”

这几个妇女太有意思了,石熊很喜欢逗她们。

小卡布鲁翻了一个白眼,有点不耐烦的说道:“那就赶紧都说说吧。”

“嗯,真话就是,我们都沐浴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神光之下,所以我们每个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接受太阳神的指点。”

石熊笑眯眯的看着小卡布鲁,小卡布鲁微微点头,这话说的冠冕堂皇,挑不出任何不对的地方。

“至于更真的话嘛没错,我确实是接受过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亲自指点!包括我身上的伤势,都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出手治好的。”

“真的?”所有的妇女都是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这话对于她们来讲,不啻于一颗蘑菇弹。

石熊耸了耸肩膀,“这怎么会有假呢?如果你们问一问高牛或者快马,那么他们肯定会告诉你们当时我身上的伤是多么的严重。”

“就好像这里”石熊指了指自己的肋骨,“这里最少断了三根肋骨。还有这里”他又举起了左臂,“在那场战斗结束之后,我左臂的骨头当时是完全断裂的。可是你们现在再看看,我的胳膊有事吗?”

“三天!”石熊伸出了三根手指头,“仅仅只有三天的时间,我身上的所有重伤全都好了,而且我当时在昏迷的时候,确定自己见到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是伟大的太阳神治好了我身上的伤,同时还治好了我的脑子。”

“别忘了,我的名字叫傻脑袋,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以前我真的是很傻。可是自从遇到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我的脑子就不傻了,所以,以后请叫我大力熊!”

第十四章 奇怪的卡布鲁祭祀

石熊的话把几个妇女尤其是小卡布鲁彻底给镇住了。

另外几个妇女可能不太清楚傻脑袋之前的伤势,可小卡布鲁在前两天的时候,可是刚刚见过傻脑袋。最关键的是她亲口听护送傻脑袋来的高牛还有另外那个年轻人快马说起过傻脑袋在那场战斗中受到的创伤是多么的严重。

小卡布鲁知道以高牛的身份,是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糊弄自己的母亲,所以说,傻脑袋在那场战斗中确实是受到过几乎可以致人于死亡的重创。

就连母亲在事后也是啧啧称奇。母亲亲口告诉过自己,作为高树部落中的祭祀和巫医,她能够很清楚的根据傻脑袋的那些体表伤判断出这个强壮的年轻人内在的伤是多么的严重,部落的首领立雷只不过是被一头成年黑熊拍了一巴掌都差点死了,而这个根据年轻人的体表伤来判断,如果换个人受到这样的伤害,恐怕早就已经死了。可偏偏,这个大个子愣是一点事都没有。

小卡布鲁不会怀疑母亲的话,那么面对傻脑袋这种难以理解的情况,唯一的解释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真的关注了这个幸运的年轻人。

看到周围的同伴脸上都流露出了一种略显惊慌的神色,小卡布鲁咬了咬牙,立刻就做出了一个决定。

“傻脑哦,抱歉,大力熊,你能不能跟我来一趟?”

部落中是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一个大祭司的,否则整个部落就会乱套。但偏偏,如果傻脑袋真的得到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和救护,那么他的地位立刻就会超过部落甚至是整个族群的任何一个人,包括切洛基族的酋长!

这样的人绝对不是自己能够得罪的。

因为受到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眷顾的人,那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在人间行走的使者,是名符其实的神使!

所以傻脑袋刚才所说的这些话,在最终被确定之前,是不能流传出去的,否则整个部落真的会乱套的。

印第安人文明程度有限,生活条件落后,民智开启程度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印第安人就是一个个蠢到家的笨蛋。相反,绝大多数印第安人还是非常聪明的。

后世不是经常有专家说嘛,如果当年印第安人有欧洲人的文化程度,那么也轮不到欧洲白人占领整个美洲!北美的印第安人也不会被美国佬屠杀的差点灭族。

那只是因为印第安人没有热武器罢了

小卡布鲁的这种表现就是一个证明。

石熊当然明白小卡布鲁的意思了。而事实上,石熊也需要在这个新部落中寻找一个足够依靠的靠山,在目前高树部落的首领立雷身体还不确定能不能撑得下去的情况下,大祭司卡布鲁显然就是一个很不错的靠山。

即便她是一个女的。

所以石熊很痛快的点了点头,转身向着一边走去。

小卡布鲁扭头对着自己的几个同伴说道:“傻脑哦不,是大力熊,他刚才所说的话,你们几个只需要自己知道就好了,绝对不能对别人提起,哪怕是你们的丈夫和孩子也是一样。在确定大力熊刚才所说的那些话的真伪之前,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是绝对不允许这些话透露出去的。你们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我这就带大力熊去我的母亲那里去求证。”

看到小卡布鲁说的严肃,几个妇女纷纷点头表示绝对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的。

牵扯到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給她们几个胆子她们也不敢乱说的。

神灵的旨意不能违背,同样,作为部落中未来大祭司的小卡布鲁的话最好也不要违背。

再次见到卡布鲁大祭司的时候,石熊也是有点震惊。

这还是两天前看到的那个邋里邋遢、一张老脸和部落外面那些世界爷的树皮有一拼的大祭司吗?

眼前的这位盛装打扮的女人,除了脸上的褶子依稀可见之外,其他方面根本就看不出来这就是那个让石熊以为是快一百岁的大祭司。

卡布鲁祭祀身穿一身只有在部落举办大型祭祀活动时才会穿戴的衣物和首饰,头顶上插满了各色的羽毛。最关键的是那张脸,虽然那厚重的粉底依然没有遮盖住那一脸的褶子,而且看起来也有点让人觉得惊恐,但最起码眼前这位大祭司看起来年轻了很多很多。

如果说两天前看到的那位大祭司光看容貌你说她一百岁估计都有人相信,那么今天的卡布鲁大祭司的岁数看起来最多也就是五十来岁。

“你来了?神的孩子。”一见面,这位盛装打扮的大祭司就语气亲切的说道,“来,来这边坐,那边的位置不是你坐的,在这间屋子里,只有那个位子才能配得上你。”卡布鲁大祭司指着紧靠北墙一张石凳说道。

在那张石凳的旁边,也就是屋子北墙的正中央,悬挂着一副很抽象的画。画是画在一张类似于麻布一样的布料上面的,画的正中央上方画的那个金黄色并且光芒万丈的大圆圈应该就是太阳,在太阳下方的天空中飞舞的那只银白色的鸟应该是一头巨鹰,再下方有高山、大树、熊、狼、豹、蟒等众多的动物,当然,在最下方则是一群正在跪拜的人群。

这幅画所描述的内容显然就是一群原始的印第安人正在拜祭各种神灵的场面。

以前的傻脑袋不知道这幅画是干什么用的,后世的石熊也没有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不过从这幅画悬挂的位置来看,这幅画显然是一副相当重要的画。

而那个石凳就在这幅画的左边,很显然,这张石凳的位置应该也是非常重要的。

石熊略有点迟疑,卡布鲁祭祀微笑着说道:“坐吧,神的孩子,整个部落中只有你才有那个资格坐在那个位子上。”

这话让一旁的小卡布鲁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石熊略一犹豫,就走了过去。

结果离近了他才发现,那幅画竟然不是画上去的,上面的太阳竟然使用金丝编制而成的,而下方的那些巨鹰、熊、豹、狼、蟒等猛兽也都是用银丝或者是金丝编成的

第十五章 我的时间不多了

众所周知,美洲的印第安人为后世的人留下了无数价值连城的文物,只可惜,其中大部分都是中美洲和南美洲的印第安人留下来的,北美印第安人留下来的珍贵文物并不算太多。

这其中也与几十年后美国人西进,然后对北美印第安人展开了大规模的屠杀也有直接的关系。

人都杀没了,东西还能留得下来吗?

在魂穿前作为一名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石熊对于那段惨不忍睹的历史知道的是很清楚的。

二战时期,残忍的德国呐粹曾经屠杀了接近三分之一的犹太人,就这样,犹太人都一直在说当年德国呐粹把犹太人灭族了。

而北美印第安人在美国独力之前的数量保守的估计就超过了二百万,可从十九世纪初美国人开始西进,一直到十九世纪末,数量超过二百万的北美印第安人被美国人屠杀的还剩下不足二十万,那这又叫什么?

所以,即便是在后世的博物馆中,也很少能够看到珍贵的北美印第安人留下来的文物。

可是在这里,石熊却在不经意之间发现了一张挂画。嗯,用挂画来给这张画定义似乎有点不太准确,可偏偏石熊又想不起来该用什么来定义这幅画。

这幅画虽然是挂在墙壁上的,但却是充满了古色古香的韵味。没错,石熊敢以一个后世副研究员级别文保专家的灵魂发誓,这幅画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真的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古朴韵味。

尤其是上面那些用金丝银丝编制而成的各种画像,虽然有点抽象,但却极具韵味,把很久之前的北美印第安人祭拜神灵的场面描述的活灵活现。

甚至在那么一瞬间,石熊都忘了来到这间大木屋的目的是什么,这幅画几乎在一刹那就把他的心神全都吸引了进去。

看到这个高大健壮的有点不像话的年轻人一下子就被那幅画吸引,卡布鲁祭祀的眼中蓦然迸发出了一抹惊人的光芒,但转瞬间就消失不见。

不过,一直在密切关注母可亲那(注:印第安人对于母亲以及祖母、女性祖先的称呼,“公可亲那”是对父亲以及男性祖先的称呼,再次重申一下,以后老墨都会以现代的称呼模式来称呼,不搞那么复杂。)的小卡布鲁,却是被吓了一跳。

说实在的,她从小到大虽然看过很多次母亲穿戴这一身服饰,可那几乎全都是在部落的大型活动中才有的事情。像这种为了单独一个人而穿戴这种服饰的时候,即便是小卡布鲁从有记忆以来,也仅仅见过母亲做过两次,其中还包括这一次。

小卡布鲁知道母亲之所以这么打扮,那绝对是有着她的理由,但小卡布鲁并不希望看到母亲为了单独一个人这样穿戴,因为这样的结果不好,很不好。

小卡布鲁想要张口问母亲为何要这么做,但却被母亲的眼光制止了。

石熊的心神虽然在那么一刹那间就被那幅画吸引住了,但前世他见惯了众多珍贵至极的文物,所以仅仅是很短的时间,他的心神就从这幅挂画中跳了出来。

相比于华夏故宫博物馆、国博、南博中陈列的那些动辄拥有几千年历史的珍贵文物,这幅画虽然很漂亮也很珍贵,但对于见多识广的石熊来讲就不算什么了。

转过身,石熊很大方的坐在了那张石凳上,一刹那间,就连小卡布鲁都有一种好像是幻觉一样的感觉,她只感觉到那个看起来虽然因为表皮伤的缘故略显吓人但实际上还略显稚嫩的年轻人,在坐下的那一刻仿佛让她看到了一个君临天下的大酋长。

尤其是这个年轻人在坐下之后在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那种表情,鹰视狼顾、岳峙渊渟——如果小卡布鲁知道这种华夏成语的话,她一定会这么形容那个年轻人在坐下后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那种表情!

卡布鲁祭祀的眼中再次闪过了一抹神光,随即她缓缓地走了上来,微微的一弯腰,然后冲着石熊一颔首。

“神的孩子,你先不要问,我知道你的心中有很多的疑惑,但还请你先听一下我的话,我的时间不多了。”

卡布鲁的话让石熊心里一紧,她身后的小卡布鲁脸上焦急的想要说点什么,卡布鲁祭祀立刻就摆了摆手,“你们都不要说话,听我说。”

“卡布鲁,这是一个拥有传奇色彩的名字。我的祖先从几百年之前就拥有了这个名字,那时候,我们的族人还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北边的大湖旁边,那时候卡布鲁这个名字,就是生活在大湖附近所有族人的最高大祭司。”

卡布鲁祭祀的这话石熊听得懂,本身切洛基人就是生活在五大湖区附近的印第安人,而卡布鲁祭祀所说的大湖,就是密歇根湖,密歇根湖和田纳西河一样,都是来源于印第安语。而在印第安语中,密歇根的意思就是“大湖”。

“因为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眷顾,我们卡布鲁一脉拥有一种神奇的本领,那就是能够感应到一些模糊的未来,为此,我们卡布鲁一脉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在三百多年前,我的祖先感知到了一个很不好的未来,为此他付出了减少二十年寿命的代价。只可惜,祖先对酋长的警告并没有得到酋长的重视,然后我们切洛基人就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赶出了大湖,而我的祖先也死在了南迁的路途中。”

“后来,我的另外一位祖先,同样成为了卡布鲁大祭司,是她指点我们的族人在阿巴拉契亚落脚。我们的族人平安的度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但是后来又有一位祖先在成为卡布鲁大祭司之后,她预见了瓦西楚们的到来。我的那位祖先请求酋长不要善待那些瓦西楚们,因为那位祖先已经预见到了那些瓦西楚们是比最凶残的饿狼还要凶残的人!”

“结果,酋长沉迷于瓦西楚们带来的铁器和精美的食物,他不愿意相信卡布鲁大祭司的预言,甚至还与我的那位祖先发生了矛盾。最终,我的那位祖先带着自己的族人离开了北边的莫农加希拉,沿着大弯来到了蓝雾的附近,和其他的族人生活在一起。但最终的结果却是,那些瓦西楚们在摸清了我们的情况之后,用枪屠杀了那边的众多族人,最终夺取了那片区域,我们的族人也被迫离开了那里!”

第十六章 献祭

卡布鲁祭司说的很平淡,用娓娓道来来形容绝对不为过。

不过她说的那些内容,却真的是让石熊听的有点毛骨悚然。

能够模糊的感知未来,这简直就是一种bug级的技能啊,难道在现实中真的能够存在这种传说中的技能吗?

一开始石熊真的是有点不相信,不过随着卡布鲁祭祀的话,石熊发现这卡布鲁祭祀一脉或许真的是拥有这样堪称逆天的技能。

否则,为什么卡布鲁一脉能够传承这么久?按照卡布鲁祭祀的说法,卡布鲁早在几百年前就是尊贵的祭祀,而且还是整个切洛基族的大祭司。这种大祭司可不像高树部落中的祭祀一样,那可是整个族群中最顶级的祭祀,也就是部落大祭司,地位极为崇高。

就好像长毛牛还有高树部落的头儿只能被称为首领一样,整个切洛基族的最高首领才能够被称之为“酋长”。

长毛牛、高树部落这种中小型的部落充其量只能算是胞族罢了,甚至更小的长毛牛部落甚至连胞族都算不上,严格意义上来讲,长毛牛部落只能算是氏族。

北美印第安人部落的构成方式是以氏族为基础,几个氏族构成一个胞族,然后若干胞族共同构成一个族群部落,所以,不管是长毛牛还是高树,其实是没有资格被称为部落的,村落才是最合适的称呼。

所以,不管是高牛还是立雷,只能被称为首领,而无法被称为酋长。

按照卡布鲁祭祀的说法,她的祖先曾经做过几百年的切洛基族大祭司,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卡布鲁一脉曾经真的是非常辉煌。

当然,卡布鲁祭祀的祖先曾经预见过切洛基人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赶出了五大湖区,也曾经预见过欧洲白人殖民者的屠杀,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卡布鲁一脉拥有的这种天赋技能可就真的很恐怖了,这可是妥妥的“大预言术”啊!

哪怕发动一次这种堪称神技的“大预言术”需要付出二十年的寿命,那也是相当牛比了。

说实在的,一开始石熊真的是有点不相信卡布鲁祭祀所说的,反正她的祖先曾经做过的那些事都过去几百年了,石熊也没有亲眼见过。不过自己身上连魂穿这种事都发生了,那么卡布鲁祭祀一脉拥有这种神奇的技能似乎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

仿佛是没有看到石熊脸上神色的变幻,卡布鲁祭祀继续娓娓道来。

“大约在六天之前,我忽然之间心神摇动,觉察出似乎是有什么事情发生,可是那一瞬间的悸动让我很难抓住。事后我又苦苦想了好几天,可依然没有得到什么结果。”

顿了顿,卡布鲁祭祀苦笑着看着石熊,仿佛是在解释一般,“我们卡布鲁这一脉所拥有的这个技能只能被动触发,只要有关乎我们族群命运的大事即将出现,我们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立刻就会感应到。如果我们想要彻底搞清楚未来即将发生什么事情,只要我们愿意献祭我们的寿命,那么就可以模糊的感应到未来。”

“二十年的寿命代价太大了,对于我们个人来讲真的是太大了。”卡布鲁祭祀脸上的苦笑更浓了,“你知道我今年有多大吗?”

石熊微微的摇了摇头,他真的是很难猜测卡布鲁祭祀现在的岁数,而卡布鲁祭祀身后的小卡布鲁则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我今年只有三十五岁。”

这话让石熊大惊,他之前能够根据小卡布鲁的岁数大约的猜到卡布鲁祭祀的岁数应该是在四十多岁,但他真的是没有想到卡布鲁祭祀的岁数比自己猜测中的还要年轻。

“这是因为当我从二十五岁成为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之后,我已经先后动用了两次这种技能。”

石熊默然,小卡布鲁已经哭出声来。

“你闭嘴!”卡布鲁祭祀猛地回头对自己的女儿呵斥道,小卡布鲁顿时不敢再出声了。

卡布鲁祭祀缓缓地回过头,脸色很快就变得温和起来,她看着石熊继续说道:“以我的寿命而言,我只能再动用一次技能了,所以对于那次莫名的悸动,我在考虑了好几天没有得到结果之后,就决定不再动用技能了。结果没想到的是,当我在两天前看到你的时候,那种莫名的悸动又出现了,而且要远远比第一次的悸动来的更强烈。”

“而且在我看到你身上的伤势之后,我更加确定这份悸动的来源就是你!”

卡布鲁祭祀微微叹了一口气,扭头对小卡布鲁说道:“我的孩子,你过来,有些东西你必须要知道,否则当你接手我的位置之后,你会找不清方向的。”

小卡布鲁顺从的走了过来,依靠在了母亲的身边。

“我从昨天早晨就下定决心了,所以在清洗沐浴了一整天之后,我在今天再次献祭了我的寿命。请你先不要说话。”卡布鲁祭祀的眼神依然温和,语气中并没有什么愤恨,反而充满了慈祥。

“我模糊的看到了我们族群的未来,那是前所未有的空前强大。你,神的孩子,就站立在群山之巅,而我们所有的族人都跟随在你的身后!”

石熊心头一震,双眉不由得紧蹙了起来。

卡布鲁祭祀微微一笑说道:“神的孩子啊,你不用紧张,也不用对未来有什么担忧,一切随你的心吧!你在六天之前成为了神的孩子,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已经深深地眷顾了你,只有你才能带领我们所有的族人走向巅峰!这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赋予你的职责,也是你来到这个世界必定要做的事情。”

这话说的似乎有点一语双关,石熊很惊讶,如果卡布鲁祭祀真的看透了,那么她所说的还就真没错。看样子,这位卡布鲁祭祀真的是有点不简单啊。六天之前,那可不就是自己魂穿的时间点吗?

卡布鲁祭祀低头对自己的女儿说道:“当年你出生的时候满天红云,所以你的名字就叫红云。这个名字也代表着你将会是一个长寿的祭祀。在神的孩子出现之前我还不敢确定,但是当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终于可以确定我的孩子以后不会再像我这样来献祭自己的寿命了。红云,你以后只需要紧跟神的孩子的脚步,无条件的支持他,那么你将会永葆青春”

第十七章 守护者

卡布鲁祭祀死了。

那个明明只有三十五岁,但看起来却像是一百岁的神奇祭祀就这么死了。

在那天中午和石熊以及她的女儿小卡布鲁说完那些话之后的几个小时,卡布鲁祭祀在高树部落所有人的面前微笑着停止了呼吸。

卡布鲁祭祀走的很安详,似乎是没有什么痛苦。当然,在她临死之前,她当着全部落的人宣布,下一任的卡布鲁祭祀就是她的女儿红云。

于是,这位年仅二十岁,已经有两个孩子的妈妈就这么成为了高树部落乃至周围十多个小型部落的最高祭司。

这一切石熊很清楚是什么意思,因为卡布鲁祭祀在召集全部落的人之前,她和自己的女儿红云单独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石熊哪怕是“神之子”,他也得老老实实的在外面等着。

等红云双眼通红的走出那间木屋之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卡布鲁祭祀这才在全部落的人悲痛的注视下缓缓地闭上了双眼。

因为卡布鲁祭祀在死之前本来就是盛装打扮,所以倒也不用再收拾她的尸体。只不过因为她是部落的大祭司,同时卡布鲁这个名号非常的高大上,所以卡布鲁祭祀的葬礼要在五天之后才会举办,她的尸体会在那间木屋中停灵五天。

用红云的话来讲,这五天是给周围的部落送信的时间,届时,切洛基族红城和白城的大人物也会前来参加葬礼。毕竟卡布鲁祭祀虽然不再担任整个切洛基族的大祭司了,但没有人敢小瞧卡布鲁祭祀。

毕竟在二百多年前的那几百年的时间内,卡布鲁祭祀一直是切洛基族的大祭司,哪怕切洛基族的酋长都换了多少个家族,可卡布鲁祭祀一直屹立不倒。如果不是那一任的卡布鲁祭祀主动卸任了切洛基族大祭司,现在整个切洛基族的大祭司依然会叫“卡布鲁大祭司”。

母亲虽然去世了,但红云并没有显得多么的悲伤。毕竟作为未来的卡布鲁祭祀,她从此之后就不能有太多的个人感情。就好像刚刚去世的卡布鲁祭祀,她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但她除了对红云这个女儿很关注之外,其他的两个儿子她几乎从来就不曾管过。

用红云的话来讲,那是因为母亲在自己的身上发现了潜力,所以才会对自己很照顾,原因就是要把自己培养成下一代的卡布鲁祭祀。

上一代的卡布鲁祭祀死亡之后,新一代的卡布鲁祭祀要等到老一代的卡布鲁祭祀葬礼之后,才会在红城和白城来的大人物的见证下,在全部落族人的面前成为新一代的卡布鲁祭祀。这个程序自从那一代的卡布鲁祭祀卸任切洛基族大祭司来到大雾山山脚之下,就一直如此进行。

卡布鲁祭祀对于整个切洛基族真的是很重要,哪怕他们已经不再担任切洛基族的大祭司了,可切洛基族的每一任大祭司都对卡布鲁祭祀非常尊重,所以,每当新的卡布鲁祭祀上任时,切洛基族都会派出大人物来见证。

红云虽然还没有成为正式的新一代卡布鲁祭祀,但她也有一定的权力了。比如说,她现在就有权力为自己选取“守护者”。

每一任的卡布鲁大祭司都会拥有两名“守护者”,这些守护者都是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一旦这些强大的战士被大祭司选为守护者,那么他们的身份立刻就会提升很多很多。而当这些强大的战士成为卡布鲁大祭司的守护者之后,他们将会用自己的生命和一生去守护大祭司,甚至连酋长的命令都不用听。

虽然卡布鲁祭祀这一脉后来卸任了切洛基族大祭司,但守护者依然存在。

红云当众宣布,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大力熊”,将会成为她的一名守护者。至于另外一名守护者,她还需要考虑一段时间才能决定。

这个决定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石熊甚至看到一些强壮的年轻人对自己肆无忌惮的挑衅眼神。

很显然,这些年轻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伟大的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结果自己横插了一杠子,人家当然不乐意了。

不过,或许是自己的体格太过强壮,又或者是自己在长毛牛部落的那场战斗以一挑六并且杀死了三名切卡莎战士的战绩太过辉煌,那些年轻人仅仅是用目光挑衅而没有做出出格的动作。

当然,石熊倒也不介意那些伙计对自己动手,他很乐意在这个时候找一只鸡宰了来吓一吓那些别有用心的猴子。

对于红云的这个决定,说实在的,石熊多少也是有点出乎意料。

“为什么要选我?”看着红云的两个孩子哭闹着被他们的父亲带走,红云的脸上露出了不舍和悲痛的神色,从此之后,红云只能在她的两个孩子之中选择一个来照顾了,那个孩子将会是未来的卡布鲁祭祀。

这对于红云来讲是一个很无奈和悲伤的事情,所以石熊果断的转移话题,“毕竟我是一个外来者,而且来了没多长时间。”

“难道你不觉得作为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是一个很好的掩饰你身份的好办法吗?我的母亲叮嘱过我,神之子的身份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不应该被别人知道,而且我的母亲还叮嘱过我,让我一定要听你提出的意见,这样才可以避免我成为和我母亲那样的人。”

顿了顿,红云的脸上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我母亲的样子你也看到了,我真的是不想成为那个样子。你是神的孩子,所以你的话或者你想做的事情,那一定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下达的神旨,既然这是神的意志,我们卡布鲁祭祀不能违背,只能无条件的支持,这本身就是卡布鲁祭祀存在的意义。母亲说只有听从你的话,全力的支持你,我才能活的更长久,在这种事上,我从来不会怀疑母亲的话。”

这种解释即便是石熊也想不出来反驳的话,虽然石熊明白,只要自己拒绝,红云是绝对不敢说什么的,在这个蒙昧的时代,神的意志大于一切。

守护者就守护者吧!石熊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而且红云刚刚死了娘,也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让这个女孩子更难过。但阿叔高牛和快马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了,有些事情一定要叮嘱好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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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卡布鲁祭祀最大的秘密

俗话说得好,要想骗过别人,首先要骗过自己。

石熊只想在这个年代好好的生存下来,然后找机会把部落发展起来,然后看情况能不能阻止未来的那场针对北美印第安人的大屠杀。

作为一个接受了现代教育的人来讲,石熊是真心不想看到上千万的印第安人被那些白人像杀猪一样杀掉,毕竟印第安人再蒙昧落后,可那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

伟大的奥伦达(太阳神)既然把自己从二百五十多年后给弄到了这个年代,恐怕也是不忍心看到这些几千年来一直供奉他老人家的那些子民们被屠杀吧,或许,太阳神他老人家把自己弄过来就是想要借助自己的手来挽救这些印第安人。

因此石熊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目标。

但想要完成这个目标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虽然自己有一副强壮的体格,还拥有比这个年代任何一个人都多出二百多年的见识和知识,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一步登天。

石熊很清楚,如果自己现在站出来对着这些印第安人大声说——我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派过来拯救你们的,你们都信仰我吧!那么下一刻,估计自己的身上就会插满了无数的骨矛和箭矢

这帮家伙们绝对会把自己看成一个渎神者!

处在蒙昧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虽然很好糊弄,但同样,他们的执拗也是很恐怖的,一旦他们先入为主的认为自己渎神,那么自己就算是有三头六臂也活不下去。

石熊可不想自己刚刚从一场车祸中魂穿到这个年代,就被人给扎成刺猬或者豪猪

所以,饭得一口一口的吃,事情得一步一步的去做。

第一步,就是给自己安一个足够高大上的身份,然后让一小部分拥有地位的族人认可自己这个身份,这样才能悄悄地猥琐发育。等所有的族人都认可了自己的本事之后,自己给自己安排的那个身份在公之于众就会让所有人都相信。

因此,石熊现在要做的就是先把自己骗过去——心理催眠呗,自己就是神使!

可是石熊真的是没想到自己竟然遇到了一位神奇的卡布鲁祭祀,自己准备的那些证明自己是“神使”的手段还没用出来呢,人家一下子就把另外一个更牛叉的名头安在了自己的脑袋顶上——神之子!

这个名头比神使牛比多了。神使只不过是神在人间行走的使者,那是外人。而神的孩子呢?这就不用说了,和神是亲爷儿俩,这可是铁的不能再铁的自己人了。

“红云,我真的是很好奇你母亲是怎么看出我的身份的。嗯,如果你不愿意说的话,就当这句话我没有问过。”石熊吃了一口玉米饼,这种烙出来的玉米饼有点硬,吃起来也有点揦嗓子,不过能顶饱,算是部落中除了肉食之外最好的伙食了。

“你真的想知道?”红云歪着头问道,“这可是关乎着我们卡布鲁祭祀一脉最大的秘密。”

石熊耸了耸肩膀,“你要是不愿意说就算了,我无所谓。”

“好吧,作为侍奉至高太阳神最忠实的奴仆,我不能向你隐瞒什么。”红云放下了手里的玉米饼,“其实我也没有用过卡布鲁祭祀的秘传技能,不过那天我母亲单独和我说话的时候,她交给了我一张非常古老的羊皮卷和十几根银针,那张羊皮卷面画着一个红色人体,上面有很多黑点和连接在黑线之间的虚线,然后我的母亲告诉我,这张羊皮卷和这些银针就是卡布鲁祭祀最大的秘密。”

“我的母亲告诉我,那张羊皮卷是卡布鲁一脉的一个祖先在很早很早之前从一个遇到海难的维京海盗身上得到的,当时卡布鲁一脉的那位祖先救了那个维京海盗,作为报答,那个维京海盗就送给了我那位祖先这两样东西。”

“那位祖先琢磨了很久,这才按照那张羊皮卷上所标示的那些黑点,尝试着用那些银针给自己扎,结果不知道怎么扎着扎着就觉得自己的感知好像无限扩大了起来,然后那位祖先竟然隐约感受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那位祖先记下了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然后在随后的岁月中,那些他曾经感应到的事情,竟然发生了。那位祖先这才意识到那张羊皮卷和那些银针竟然有能够让自己感知到未来的作用!”

“再然后,卡布鲁一脉的那位祖先,就顺利的当上了切洛基族的大祭司,并一直讲这个办法和这些东西传承了下来。”

说着,红云站起身来走到了屋子的一角,搬开了一个陶罐,从陶罐下掀起了一块石板,从下面摸出了一个木盒,打开之后取出了里面的东西走了回来,把那一包东西摆在了石熊的面前。

石熊打开了那个小包,成现在面前的就是一张画着人体的羊皮卷和十几根很细的银针。

“太阳神在上,这不是人体经脉图和针灸用的针灸针吗?”石熊忍不住惊讶的说道。

“你认识这些东西?”

“嗯!”石熊抬头看了看红云,“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赐予我的指点中,我曾经见过这种东西。确切的说,这两样东西都是来自于遥远的东方,那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叫做华夏。嗯,这么说吧,按照太阳神的指点,我们和那个国度的人其实是属于一个种族的,哪怕我们现在彼此之间相隔着几万里之遥,但我们确实是和那个国度生活的人是属于同种同族的,我们和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

红云呆住了,她还无法理解石熊所说的这一切。

“至于你拿出来的这两样东西,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中是属于巫医使用的,在那个国度中,几乎任何一个巫医都会使用这种东西。”

红云呆滞的喃喃道:“那得是一个多么强大的国度啊”

石熊这才明白为什么卡布鲁祭祀会拥有这么神奇的技能,而且每使用一次技能就会大幅的消耗自己的寿命。很简单,卡布鲁祭祀的那个祖先在很久之前接触到了来到北美的维京海盗,然后碰巧救了一个遇到海难的海盗,然后得到了这幅羊皮卷和针灸针。

估计那个海盗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

结果卡布鲁祭祀的那个祖先不知道怎么又碰巧尝试出了如何使用这些东西。

针灸可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神术,不仅能治病,还能杀人,同样,如果找好了穴位以及施针的手法,还能大幅的刺激人体,使人在短时间内激发出庞大的潜力。

不用怀疑,在华夏古老的记载中,确实是有这种行针方法的,只不过到了现代都已经失传了。

用针灸刺激人体潜力,固然可以让人在短时间内爆发出极大的能力,但同样对于身体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用饮鸩止渴来形容这种霸道的针法一点都不为过。

而卡布鲁一脉的那位祖先极有可能就是在碰巧之下自己研究出了一种可以大幅刺激人体潜力的行针方法,这才可以在短时间内刺激到大脑,让大脑的感知力大幅增加,最终形成一种可以模糊感知到未来的神奇技能。

科学家研究过,如果人的大脑开发到一定程度,是可以无视时间和空间阻隔的,只可惜,人类到现在都无法搞到如何提升大脑开发程度的办法。但卡布鲁一脉的那位祖先就用这种凑巧碰出来的行针方法,做到了后世众多科学家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只是这种行针方法或许很神奇,但同样对于身体的伤害也是极大的,用一次固然能够大幅度的提升大脑开发程度,从而模糊的感知到未来,但同样,当行针效果结束之后,对自身的伤害就相当于损失了二十年的寿命。

对于蒙昧的印第安人来讲,能够模糊的感知到未来那是神才有的手段,所以哪怕对身体伤害极大,可这种杀敌一千自损一万的神奇方法就成为了卡布鲁祭祀一脉不外传的绝顶秘密,并一直传承了几百年之久。

这就是卡布鲁祭祀一脉最大的秘密。

“你的母亲交给你行针的方法和顺序了?”许久,石熊轻声的问道。

“嗯,我的母亲在临死前才交给我的。”红云点头。

“那就把这个方法永远记住吧,但以后最好不要用这种方法了,因为这种方法对于身体的损害实在是太大了。”

顿了顿,石熊微笑着说道:“有我在,以后用不着你来感知未来,因为我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的,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已经指点我了”

第十九章 纷至沓来(为“初吻给了手”加更)

卡布鲁祭祀的葬礼非常的宏大,傻脑袋小时候记忆中曾经看到过长毛牛部落的上一任首领的葬礼,但是比起卡布鲁祭祀的葬礼来,真的不算什么。

或许,只有整个部族酋长的葬礼会比卡布鲁祭祀的葬礼宏大,不过石熊并没有见过酋长的葬礼,所以他也无法比较。

在卡布鲁祭祀停灵的这五天内,陆陆续续的从四面八方来了很多很多的人。这些人之中大都是生活在大雾山附近的各个小部落的首领和祭祀。

当年切洛基人南迁的时候,主要的落脚点并不在大雾山这一带,而是要更靠北一些。就好像现在切洛基人最大的部落,也是切洛基酋长所在的王庭位置,就在距离大雾山北边大约一百多公里的一座平坦宽敞的山谷中。

在大约二百年前,卡布鲁祭祀的某个祖先卸任了切洛基族大祭司一职,带着属于他的族人离开了切洛基族王庭所在地,沿着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山谷一路继续向南,最终落脚在大雾山附近。

这支人数不小的部落在落脚之后,就分散了开来,再加上这二百来年的时间内,高树部落又向外分出去了好几个小部落,就好像长毛牛部落,所以,生活在大雾山周围的这些小部落几乎都称得上是卡布鲁祭祀的后裔。

所以,每一任卡布鲁祭祀的葬礼,这些小部落的首领还有祭祀都必须要赶过来参加葬礼的。

除了这些人,切洛基族最重要的红城还有白城也派来了大人物来参加葬礼,切洛基人的王庭也派来了大祭司来主持葬礼。

所谓的红城和白城,并不是指的两座城市。在这个年代,即便是文明相对发达一些的切洛基人也建立不了城池。

红城和白城的正确称呼应该是红城联盟和白城联盟。

当年切洛基人被易洛魁人以及德拉瓦人联手赶出五大湖区之后,切洛基人就痛定思痛,准备改变以前的一些生活和战争方式。

当切洛基人在阿巴拉契亚南部站稳脚跟之后,整个部族就划分成了两个联盟,分别是红城联盟和白城联盟,每个联盟由众多的部落组成,最终在切洛基人王庭附近形成了两大最高执政机构。

红城联盟主战争,所有红城联盟的部落首领都统一由一位最高军事首领指挥,负责对外的作战。

白城联盟主和平,所有白城联盟的部落首领同样也都统一由一位最高和平首领指挥,负责对内的所有事宜,包括为红城联盟提供足够的后勤给养,发展内政。

不管是红城联盟还是白城联盟,都是切洛基族最重要的执政机构,两大联盟的最高首领都是由切洛基族的酋长亲自指定的,两位联盟首领也只对酋长负责。

用后世的政治划分,如果说酋长是总统的话,那么红城联盟的首领就是三军司令员,白城联盟的首领就是总理。

军事和内政分开,然后酋长统一管理,这让切洛基人很快就在阿巴拉契亚站稳了脚跟,并且迅速的成为了这一带规模最庞大的一支印第安人部族。强悍的切卡莎人也无法和日益庞大的切洛基人对抗,只能采取偷袭的作战方式。

这次,红城联盟和白城联盟的最高首领都亲自前来参加卡布鲁祭祀的葬礼,哪怕是高贵如这两位首领,对于卡布鲁祭祀都必须要保持足够的尊敬。别的族人可能不清楚卡布鲁大祭司这一脉的厉害之处,但是作为他们,他们清楚的很。

而且,就连地位比他们更高的部族大祭司都亲自赶过来了,他俩也没有不来的理由。

所以,在这五天内,原本只有三百来人的高树部落迎来了一百身份高贵的大人物,那些小部落的首领和祭祀,身份也是非常高贵的——虽然在石熊的眼中看来,这种所谓的高贵大人物哪怕比起后世的贫下中农都不如,可他们在切洛基族中确实是属于大人物。

这些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瞻仰上一代的卡布鲁祭祀,这一点在全世界的葬礼都通用,也就是所谓的“吊唁”。

然后,这些大人物都会亲自拜访即将接任新一代卡布鲁祭祀的红云。

卡布鲁祭祀虽然早就不再担任切洛基族的大祭司了,但在整个切洛基族内的地位依然是极高的,就连来到这里参加葬礼的部族大祭司,都对红云表示出了足够的尊重。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只要卡布鲁祭祀愿意,那么部族大祭司的位置是绝对没有别人的份儿。而部族大祭司是足以和酋长平起平坐的真正大人物。

作为新一代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石熊全程陪伴着红云参与了与那些大人物见面过程。

所有的大人物都对石熊的体格表示了严重的惊讶和震惊。如此庞大健壮的战士,放眼整个切洛基族恐怕都找不出第二个来,没有哪个首领会不喜欢这样的强力战士。

只可惜他们也只能暗自垂涎,毕竟这个强大的战士现在已经成为了新一代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这就不是他们所能染指的了。就算是酋长亲自前来,也无法带走这位强大的战士。

卡布鲁祭祀的葬礼也给高树部落带来的巨大的负担。

来的这些人都是大人物,所以病恹恹的立雷也不得不拖着病体来接待这些大人物,结果仅仅过去了一天,立雷就再也撑不住了。

这伙计被一头成年的黑熊拍了一巴掌,差点就挂了,即便是养了一段时间,可这伤势也不见好转。现在再这么一折腾,恐怕他真的是坚持不住了。

同样,这些大人物的到来,也让高树部落的粮食经受了巨大的考验。

哪怕是处在蒙昧时代,可远来的都是客,这一点还是通行的,所以高树部落必须要给这些人准备足够丰沛的食物。就算是吃不好,但最起码得吃饱吧。

本来高树部落的粮食就不算多么充沛,这帮人一来,整个部落的战士都被发动了起来外出狩猎,可即便是这样,也让高树部落的食物变得捉襟见肘。

不过好在葬礼一结束这帮人就会离开高树部落,所以高树部落愣是咬牙坚持了五天,一直到这一天葬礼的举行。

第二十章 葬礼

北美印第安人尤其是切洛基族实行的是土葬。

在高树部落南边的一个向阳山坡上,坐落着部落的墓地所在地。只要是部落的人死亡,都会埋葬在这里。

在墓地的中心,矗立着一根大约十多米高的石质图腾柱,这根图腾柱是最早带领着族人来到这一带居住的那位卡布鲁祭祀竖立起来的。

和其他部族的图腾柱没有什么区别,这根完全用石头垒砌起来的图腾柱,上面刻画着以太阳神为首,天空之神、大地之神、雷神、雨神、风神、鹰神、熊神、狼神在下的众多图腾神灵。

这一天,在这根图腾柱上挂起了四根颜色不同的长长丝带,在切洛基族的信仰中,这四条丝带象征着宇宙四方。

这四条丝带中的黑色丝带象征着雷神之地(西方),因为雷电之神居住于此,可以为族人带来雨水。

白色丝带象征着巨人之地(北方),因为伟大的白色净化之风由此吹来。

红色丝带象征着阳光永照之地(东方),光亮从此萌发,辰星居住于此,赐予人类智慧。

黄色丝带象征着迎面之地(南方),夏日与万物生长之力量由此而出。

这四方的圣灵汇聚在一起,共同辅助太阳神管理天上地下。

在这里,高高在上的太阳神就像是一位胸怀宽广的父亲,呵护着他的孩子。

在图腾柱之下,摆放着一根漂亮的鹰的羽毛以及一张野牛皮。

鹰羽象征着族人会如鹰一般展翅高飞,而野牛皮则象征着大地母亲。

在切洛基人的信仰中,所有的切洛基人与所有的飞禽走兽、花草树木一样,由此而生,且终此一生都像婴孩一样在这位母亲的怀中吮吸。

所有前来参加葬礼的切洛基人,都在这根高高的图腾柱之前虔诚的伏下身体,做最虔诚的祷告。

待到众人祷告完毕,来自于切洛基族王庭的大祭司亲自担任了葬礼的主持。

“我所有的族人啊,伟大的卡布鲁祭祀已经回归圣灵的怀抱,让我们一起来为她送行祷告”

所有的人嘴里都发出了整齐划一的“嘿嘿!嘿嘿!嘿嘿!嘿嘿!”,一直持续了足有半分钟的时间。

然后那位大祭司开始对着那根图腾柱进行祷告:“先祖啊,伟大的圣灵啊,你是永恒,你是唯一。除你以外,再无他人可供祷告。你创造自己,你创造所见的一切,你创造所有一切;你完成了星空所有的繁星;你创造了这片大地的四方。那天,就在那天,你创造了所有一切。”

“先祖啊,伟大的圣灵啊,请你俯下身子,请你听听我的声音。请你朝着日落的方向,请你看看我啊;雷电之神啊,看我啊!请你朝着白巨人之地,看我啊!请你朝着破晓星辰和白昼出现的地方,看我啊!请你朝着夏日之地,看我啊!住在高高的天空之上的鹰神啊,请看啊!还有你,大地母亲,唯一的母亲啊,是你怜悯着你的孩子啊!”

“听听我的声音吧,大地的四方啊——我们都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请赐予我力量,让我在柔软的大地上行走吧,哺育着万物的大地啊!请赐予我眼睛,请赐予我能力,让我如你一般,看清一切,理解一切。只有得到你的力量,我才能冲破困境。”

“伟大的圣灵啊,伟大的圣灵,我的先祖啊,大地之上,万千生灵皆是一家。唯有慈悲,才能让大地滋生万物。唯有对这些数不尽的子孙一视同仁,才能让他们冲破困境,走上美好的人生之路,走到安息之日。”

“我在这里祈祷,请你聆听我的祷告!我的声音是这样虚弱,却又这般发自肺腑。请你听听我的祷告!嘿奇图耶罗”

大祭司的祷告进行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说实在的,石熊听不懂这位大祭司说的什么,但他能感受的出来那位大祭司真的是在很虔诚的进行祷告。

所有的人都跟着大祭司的祷告,或跪拜,或伏身,一直到祷告结束,卡布鲁祭祀才被摆出一副蜷伏成胎儿的状态放入土坑。在北美印第安人的习俗中,死人被摆成这个样子下葬,意味着返本归源之意,每个死亡的族人在下葬时都会被摆成这个样子。

这个时候已经是切洛基族人所说的“海狸之月”,也就是公元纪年的十一月份,因为到了这个月份,天气开始变冷,除了吃的之外,切洛基人还需要穿的,而海狸的皮毛正是理想的材料,所以这个月份就被命名为“海狸之月”。

十一月份的大雾山山脚下已经比较阴冷了,偏偏这个时候天空又飘起了小雨。

因为北美没有东西走向的山脉,几乎所有的山脉都是南北走向的,所以来自于北极的寒风可以毫无阻挡的从北美大陆的最北端一直侵袭到最南端,所以在大雾山,深秋的寒雨显得格外的阴冷。

作为新一代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他一直跟在红云的身边,所站的位置也是最好的位置。因此石熊可以清楚的看到躺在滑竿中的立雷首领。

立雷首领的脸色很不好,苍白的如同死人,而且他比刚刚见到他的时候要更加的消瘦,拥有后世丰富经验的石熊很轻松的就能判断出立雷首领的寿命估计也不会剩下多久了。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别说印第安人了,就连欧洲人都还在盛行放血疗法,估计再有个十几年的时间,现任的法国皇帝路易十五世就会因为感染天花,在放血治疗天花时因为血放的多了点而一命呜呼。

至于现在在北美的欧洲殖民者,对于那些无解的病症依然是使用放血疗法,而且这种放血疗法还被这些殖民者带到了北美,印第安人也学会了放血疗法。

立雷的脸色之所以这么苍白,估计这伙计没少被放血

这哪儿是治病啊,这简直就是催命!

很奇怪的,石熊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在这种庄严肃穆的场合竟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这些可爱但又可悲的印第安人确实是需要人来拯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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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错误的种植方式

“大力熊,那天我和羊尾花他们种玉米的时候,曾经说这种耕种方法很落后,你说你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那里得到了指点,那么,太阳神指点的耕种方法是怎样的呢?”红云,哦不,现在应该称呼她为卡布鲁祭祀了,他歪着头问石熊。

卡布鲁祭祀住进了原本属于她母亲的那间大木屋,这间规模仅次于议事厅的木屋是卡布鲁祭祀的专属房间。

屋子里没有别人,卡布鲁祭祀的第二名守护者她一直没有在族人中挑选,所以她身边现在只有石熊一个人。

石熊也不客气,直接说道:“首先就是耕种的时节不对。现在马上就要入冬了,这个时节播种玉米,玉米的下场只能是死亡。严酷的寒冬会把玉米的种子彻底冻死的,难道你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

“可是,教授我们如何种植玉米的普埃布洛人他们在海狸之月(十一月)是可以种植玉米的啊。我们以前也在这个时候种植玉米,虽说产量要比在草莓之月(六月)种植的玉米少很多,但多少也能产出一些玉米啊。”

石熊无奈的捂住了自己的脑门,这个问题他还就真没法给这位新上任的卡布鲁祭祀解释。

难道自己要告诉她普埃布洛人生活的德克萨斯,纬度可要比田纳西州低多了,尤其是部分普埃布洛人生活的德克萨斯西南角区域,哪里接近北回归线,再加上靠近墨西哥湾,所以那里的气候要远远比田纳西州温暖的多。人家在十一月份种植玉米没问题,可这并不代表着你们在田纳西州在这个月份种植玉米同样没问题啊。

可问题是,一旦自己说出那些东西来,这个求知欲望极为强烈的卡布鲁祭祀绝对能追问的自己痛不欲生的。

所以石熊很直接的说道:“至高无上的太阳神说了,我们切洛基人和普埃布洛人不一样,我们种植玉米的时节只能是在草莓之月。”

这话立刻就让卡布鲁祭祀不吱声了。

不过随后她很快的就说出了一个让石熊不得不面对的事实,“虽然我们在海狸之月种植的玉米产量很低,可总归也能补充一下部落的粮食。如果我们放弃在海狸之月种植玉米,仅仅依靠在草莓之月种植的玉米,那可不够我们部落的人吃的。我们该怎么办?”

石熊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所以我才说你们的种植方法有问题嘛。”

顿了顿,石熊继续说道:“你们种植玉米除了时节不对之外,耕种的方法也非常非常的不对。首先,要想让种植的作物有高产量,那首先就要对耕地进行翻耕,你们种植玉米的时候连翻耕都不翻耕,大地母亲的**又怎么可能补充给那些玉米?所以,在种植之前对耕地进行翻耕,这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其次,翻耕完毕之后还要进行播种,就是把种子埋进土里,而不是像你们做的那样,直接就把玉米种子扔在地里,难道你们就不怕天空的鸟儿把你们扔下的种子全都吃掉吗?”

这话说的卡布鲁祭祀满脸通红,估计她自己也知道,每年他们撒下的玉米种子,恐怕大部分都被鸟儿吃掉了

“再然后,当种子种下之后,还需要浇水、施肥、除草,这样才能保证大地母亲的**全都供养给这些玉米,等收获的季节到来时,那些沉甸甸的玉米才会结出最饱满的颗粒。你们这么种植是不行的,产量差远了。”

“能差多少?”卡布鲁祭祀好奇的问道。

“那你们种植的玉米,最多的时候能产多少玉米?”石熊反问道。

红云略一犹豫就说道:“如果是草莓之月种植的玉米,等到丰收之月(九月)或者猎人之月(十月)收获时,一方地最多可以出产五袋玉米粒。”

这个结果再次让石熊有点不忍直视的感觉。

在切洛基人的计量单位中,没有英制单位,更没有公制单位,他们的计量单位很简单。比如说这一方地,指的就是一片大约八十米乘八十米左右的方形地块,约合后世的六百四十平方米,比后世的一亩地稍微小点。

至于一袋玉米粒,那就更简单了,因为切洛基人计量粮食产量时,是以一种口袋的容量来计算的。那种口袋石熊也见过,不算大,比起后世的面袋子小差不多一半。如果盛满了,大约能盛二十来斤玉米粒。

也就是说,按照红云所说的,现在的切洛基人种植的玉米,一亩地的收成大约在一百斤多点!

这个产量比说是和后世那些动辄产量过吨的玉米试验田相比了,即便是相比于后世的平均亩产超过一千多斤的大田,这个产量也是惨不忍睹。

玉米可不同于小麦,玉米是高产量农作物,这可是世所公认的。后世种玉米,你一亩地要是少于一斤那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

可是在这个时代,在印第安人这里,亩产能够超过一百斤那就算是丰收了。

幸好高树部落周围的荒地很多,有足够的土地让这帮人折腾。要是高树部落在曰本岛,恐怕他们早就饿死了。

看到石熊一脸便秘的样子,红玉似乎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说:“大力熊,如果要是按照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的种植方法,那么一方地能出产多少玉米粒呢?”

石熊低着头想了想说道:“一方地出产的玉米粒最少也应该在二十五袋到三十袋之上,如果肥料能够跟得上的话,一方地出产五十袋恐怕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这怎么可能?”红云难以置信的看着石熊说道。

“那你就是不相信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喽?”石熊笑眯眯的说,红云顿时又不吱声了。

“好吧,不逗你了。既然你今天提起这件事来了,那么我就把太阳神的指点做给你们看吧。不过我们现在不种玉米了,我们要种一种叫做冬小麦的作物,这样等明年草莓之月到来时,冬小麦正好成熟,收割完毕之后,就可以继续种植玉米了。”

石熊的话让红云眼睛一亮。

第二十二章 铁器

作为世界三大谷物之一的小麦,人类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驯化了这种作物。

不过北美并不是小麦的原产地,小麦的原产地是中东的两河流域,大约在八千多年前流传到了西班牙和意大利,从此欧洲人开始种植小麦。

一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欧洲殖民者开始疯狂向着新大陆殖民,小麦这种重要的农作物才被欧洲殖民者带到了美洲大陆。

所以现在绝大部分的北美印第安人还依然处在游猎状态下,但小麦这种作物已经开始在北美印第安人之间流传开来了。

而作为最早接触欧洲殖民者并且和欧洲殖民者合作最密切的切洛基人,小麦早就已经成为了部族的重要粮食来源。只是和种植玉米一样,欧洲人并没有告诉切洛基人小麦该怎么正确的种植,切洛基人用了上百年的时间也没有搞清楚到底该怎么种植小麦。

于是说个有点不太好听的话,小麦就和玉米一样,糟践在了切洛基人的手里

不过,切洛基人毕竟已经是萌发了农耕文明,所以在来到高树部落的这十多天时间里,石熊已经在部落中发现了很多农作物的种子。

不仅仅是玉米和小麦的种子,其他诸如马铃薯、红薯、南瓜、西红柿、各种豆类,石熊在这个小小的部落中都发现了不少。

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好消息,石熊早就知道北美印第安人在粮食方面对全世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尤其是土豆、红薯这种超高产量的农作物,更是养活了数十亿人,可是在亲眼看到这些高产作物之后,他还是有些激动。

不过石熊也很纳闷,这些家伙明明守着这些高产的农作物,为啥每年的粮食还是不够吃呢?

石熊只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土豆这玩意儿在这个时节不能种植,要等到来年开春才可以种植。同样,红薯也不太适合在冬季种植,玉米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只有冬小麦才可以种植。

“小麦在这个时候种植可以吗?我们以前都是在蠕虫之月(三月)才开始种植小麦”

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春天种植小麦是可以的,但在咱们这个地方,春天种植小麦有点亏了。秋季种植小麦是最好的时节。”

红云想继续问为什么,但看到石熊在那里忙着看种子,她只是张了张嘴但并没有出声。

“这些种子都不错,完全可以播种。”许久,石熊站直了身子,非常满意的说道。

“那我安排人去把这些种子撒下去?”受到了石熊喜悦的感染,红云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不行,红云,你一定要记住,以后无论是播种什么作物,一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便就把种子撒进地里了。播种播种,在种子播种之前,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翻耕土地,只有把土地翻耕好了,种下去的种子才会长得更好,以后的产量也会更高。”

对于石熊的话,红云很不理解,“我们直接把种子撒进地里难道不行吗?”

石熊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解释道:“行,怎么不行?不过你们之前使用的播种方法叫做撒播,是一种非常粗犷原始的播种方式,这种方式种植出来的作物,产量要低很多。根据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我们以后不需要再使用撒播的方式来播种了,我们需要用条播或者是点播来进行播种,这样才能便于作物在生长期的管理,以后收获的粮食也会更多。”

看到红云还想问,石熊摆了摆手说道:“你先别问,先跟我来。”

说着,石熊穿上了兽皮外衣,带着红云走出了祭祀木屋,两人一块来到了部落边上的耕地。

深秋的大雾山脚下,依然还是一片郁郁苍苍。相比于更北的区域,这里的温度还算是温和的。一块块平坦的土地分散在利特尔里弗河的两岸,上面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农作物,但看起来这些农作物都没有什么生气。

石熊弯腰从地里抓起了一把泥土,搓了搓,很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里的土地真的是很肥沃。利特尔里弗河别看并不算宽,可毕竟是发源于大雾山的一条河流,如果哪一年的降雨比较多,那么现在看起来温和的利特尔里弗河依然会化身成为一条无法控制的大河,现在的两岸根本就无法束缚住那庞大的水量。

所以,因为利特尔里弗河时不时的泛滥,也给这周边的土地带来了丰富的养料,让这附近的土地肥的流油。

“这些土地都是极好的土地,如果再配合上更先进的耕种方式,那么我们部落的粮食以后就不愁吃了。”石熊非常肯定的说道,“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需要做很多的工作。”

“比如说,这些土地最好都翻耕一遍,这样才会更有利于作物的生长。”石熊站在红云的身边,伸手指着这一大片土地非常肯定的说道,颇有一番指点江山的韵味。

“那该怎么翻耕呢?”红云的问题让石熊再次有点无可奈何。

是啊,对于这些落后的印第安人来讲,知道翻耕是一回事,可怎么翻耕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就好像现在的高树部落,哪怕这里有尊贵的卡布鲁祭祀一脉在这里生活,可这个部落依然是很贫穷和落后的。别的不说,翻耕土地需要的耕犁和耕牛,部落里就没有。

要想把这一大片耕地全都翻耕一遍,要是光指着部落中的那些骨刀骨矛,就算是部落里所有的人齐上阵,恐怕干一年也无法把这些土地全都翻耕一遍。

“红云,部落中有没有铁器?”

“有,不过不多,都是那些瓦西楚们前来交换东西的时候我们换来的,主要都是锅一类的东西。”

“那能不能给我找几口锅过来?我需要铁料打造一种工具,一种可以用来耕种的工具。”石熊有点期盼的看着红云。

石熊知道,在这个年代,即便是铁锅,也是印第安人贵重的财产。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还不会炼铁,更别说炼钢了,所以从欧洲殖民者那里交换而来的铁锅等铁器,就是非常贵重的财产了。

想要从拥有铁锅的族人手里把铁锅要过来,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红云微微一笑:“交给我吧!”

第二十三章 煤

卡布鲁祭祀在高树部落中的威望极高,甚至连部落首领都无法与其相比。

所以,红云很轻松的就从部落中拿来了三口铁锅。

铁锅是那种最普通的生铁锅,这让石熊多少有点失望,不过想要把生铁变成钢,这中间还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在这个年代,要想把少量的生铁变为钢的最好办法有好几种,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炒钢法或者是坩埚炼钢法。

前者早在两千年钱的华夏西汉后期就已经被华夏的铁匠师傅们掌握了,欧洲人直到十八世纪中叶才掌握这种炼钢方法。至于后者,也是在不久前才被英国人发明的,现在估计还没有推广开来。

不过不管是那种方法,都需要一个耐高温的坩埚来融化这些生铁,坩埚好说,前世的田纳西州东南以及乔治亚州的西北这一带,就是美国最大的高岭土产区。

有高岭土,就能制作出简单的耐高温的粘土坩埚,用来融化生铁是没问题的。

但要想将熔点超过一千五百度的生铁熔化,那还需要必要的燃料。用木头做燃料显然不可行,就凭木头燃烧产生的那点温度,甚至都无法让生铁软化。所以,要想把这几口铁锅熔化,石熊必须要找到煤炭。

不过石熊在魂穿之前曾经在诺克斯维尔停留过几天,他知道在诺克斯维尔附近有很多小煤矿,虽然储量都不大,但都是上好的无烟煤。

其中有一座煤矿就在距离高树部落大约十五公里外的一座小山的山脚下。当时石熊去大雾山游玩的时候,还曾经见过这座早就已经封停的露天煤矿。不过煤矿虽然已经封停了,可那个矿坑还能看得到。

所以石熊从部落中找来了一匹马,然后带上弓箭和骨矛,再拉着快马一块向着记忆中的那个露天煤矿走去。

纵贯北美东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拥有极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在这条显得有点支离破碎的山脉中,拥有大量的煤炭和铁矿石,美国之所以能够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成为世界产值第一的国家,根本就是在这条巨大的山脉中所蕴含的那些丰富的矿产资源。

虽说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的煤铁资源大都位于田纳西州北边的那些区域,但大雾山脚下同样有不少的矿产资源,只是这些资源没有北部那么充沛,大规模开采没有什么价值。

不过对于石熊和小小的高树部落来讲,这些资源却是极为充沛的。哪怕放眼整个切洛基族,这些零散的资源也足够足够了。

沿着山谷中的平地一直向东走,走出大约十五公里之后,石熊就看到了那座有些熟悉的小山。

就在这座海拔高度不超过三百米的小山山脚下,就有一座优质的无烟煤露天矿。当时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的陪同人员说,这座无烟煤矿曾经开采了几十年之久,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前,这座煤矿是诺克斯维尔附近最大的一座露天煤矿,整个诺克斯维尔一大半的冬季采暖是来自于这座露天煤矿。

快马虽然很不理解为什么傻脑袋在这个时节带着自己出远门,但他依然很高兴。能够单独出来对于他们这个岁数的人来讲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哪怕快马早就已经成家了,可他今年毕竟也只有十六岁。在后世,这也就是刚上高中的岁数。

“傻脑袋,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虽然对于有了巨大变化的傻脑袋很尊敬,可快马还是改不过来对石熊的称呼,毕竟他们两个真的是那种从小光着腚一块长大的发小,关系不是一般的亲近。

对于好友的这种称呼,石熊并没有生气。

“我来找一种燃料,用这种燃料不仅可以取暖,还可以熔化铁器。”说着,石熊下了马,在周围转悠了几圈之后,这才弯腰捡起了一块黑的发亮的石头。

“看到没有,我需要找的就是这种黑色的石头。”石熊举起了手里的煤块。

快马凑了上来看着石熊手里的煤块,惊讶的说道:“这种黑石我见过好几次,能烧,可是会产生毒气,能毒死人。阿母告诉我,这种石头是魔鬼的排泄物,蕴含着强大的邪恶。”

石熊翻了一个白眼,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煤炭竟然是魔鬼的排泄物,这脑洞开的未免也太大了一些吧?

不过也难免,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华夏的老祖宗,也是在发现煤炭上千年之后才把它当成真正的燃料来用。虽说早在西汉年间华夏的老祖宗们就用煤炭来冶铁了,可取暖却是到了很久之后才应用的。

煤炭燃烧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对于没有办法排掉烟气的古人来讲,确实就是不折不扣的毒气。

印第安人把煤炭当成魔鬼的排泄物也就在所难免了。

古人总是会把一些无法解决的东西或者事情冠以神灵或者恶魔的名头

“放心吧,快马,这可是好东西。有了这东西,以后我们自己就能冶炼铁器了,而且到了长夜之月(十二月)和野狼之月(一月)的时候,用这东西来取暖是最好的。”

为了彻底打消快马的疑虑和担忧,石熊又加了一句:“这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告诉我的。”

这句话果然比什么解释都管用,快马脸上的担忧立刻就不见了。

这一片在一百五十年后就会成为一个露天煤矿,所以这里的煤层埋藏的极浅,有的煤块干脆就暴露在地表之上。

石熊和快马捡了很久,这才捡起了上百斤的煤炭。用兽皮袋子装好绑在了马背上之后,两个人这才牵着马踏上了返回的路程。

马是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最贵重的财产,在这个时候,没有哪个印第安人舍得给马背上一百多斤重的东西之后还堂而皇之的骑马。

说来也是一个挺悲剧的事情,北美在几万年前原本生活着大量的马,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马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了,结果导致当年蒙古人通过白令海峡陆桥来到美洲之后,并没有见过马。

不过,当欧洲的殖民者万里迢迢的用船把大量的马匹运送到了大西洋的另一边之后,马匹就成为了印第安人最珍贵的财富和最忠实的伙伴。

高树部落中只有二十多匹马,这都是用各种毛皮向那些白人换来的。现在切洛基人还没有彻底掌握自己培养马匹的本领,所以马匹是很珍贵很珍贵的财富。

要不是石熊已经是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他也要不来马匹。

第二十四章 鹿群

来回三十里地的路程,再加上在煤矿那里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所以当石熊和快马回到高树部落的时候,天色才刚刚过午。

这个年代的切洛基人和华夏的老百姓差不多,几乎不吃午饭。他们往往都是在大约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然后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一天就两顿饭。

这个习俗让石熊真的是很难受。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之后,别的都还好说,可唯独这吃饭的问题真的是让他挠头。

作为一个大吃货帝国出产的精英饕餮,又怎么能够忍受一天才吃两顿饭呢?要知道当年哥们在博物馆工作的时候,早餐、午餐、晚餐乃至宵夜,那可是一顿都不能少啊。虽说来到这个年代之后每天都能吃到纯天然的野味,可架不住吃不饱啊。

尤其是获得了这副庞大的身躯之后,每天需求的热量要更多了,于是在来到这个年代之后,除了开始躺在爬犁上的那几天之外,这几天石熊总是在艰难的和不断抗议的肚子做斗争。

把捡回来的煤扔进了自己居住的木屋,石熊就带着快马再次骑着马走出了部落,当然,在他们俩屁股后面又跟了俩尾巴——兔子嘴和硬骨头。

硬骨头是长毛牛部落为数不多的生还者之一,岁数比石熊还有快马要小几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这家伙就是一块硬骨头,在长毛牛部落之战中,这个小家伙身上挨了四箭,虽然都不是什么要害,可是他愣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来。

至于兔子嘴,这个名字的来历很简单,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张兔唇嘴

不过和硬骨头不一样,兔子嘴是高树部落的,岁数和硬骨头差不多。因为一张嘴的缘故,这个小家伙在高树部落中很不受待见,哪怕他亲爹亲娘都不太喜欢他。倒是上一代卡布鲁祭祀和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红云对他很好,时不时的给他接济点食物,所以从小兔子嘴就是红云的小跟班。

石熊自从成为了红云的守护者之后,兔子嘴就不声不响的成为了石熊的小尾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跟着这个新来的大个子有饭吃

没错,作为一个灵魂依然是大吃货帝国的精英,石熊真的是忍受不了高树部落的饭食,所以,他每天午后都会悄悄地走出部落,或者是到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捞鱼,或者是到北边的野地中套兔子,要不就拿着弓箭去南边的大山中打鸟。反正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是一天两顿饭,可石熊每天总能吃三顿,而且额外加餐的这一顿吃的都不孬。

得益于这副身体那强大的捕猎技能,再加上石熊从后世网络上看到的很多捕猎技巧,每次石熊出去,总能收获数量不菲的猎物。

一开始只是石熊一个人忙活,后来快马和硬骨头加入了进来,然后在前两天,兔子嘴也加入了进来,石熊终于也摆脱了开局一个人的悲催场面,最起码他用源源不断的食物捕获了另外两个小家伙的胃。

因为人多了,所以石熊这几天都是在南边的大山中或者北边的荒野中捕猎。今天的运气很不错,刚进入到北边的荒野,他们一行人就遇到了一群正在悠然进食的大家伙。

“麋鹿!是麋鹿群!”兔子嘴兴奋的小声说道,可即便他的声音很小,但机警的鹿还是纷纷抬起了头向四周张望,不过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这群数量在十三四头左右的鹿又纷纷低下脑袋继续进餐。

在这个时节,在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可以进食的野草或者是草根了,而这一片荒野因为处在高树部落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平时很少有食草动物敢来这里进食,这里的食物对于这群已经饥肠辘辘的鹿来讲,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群鹿大概是饿坏了,这才从别的地方迁徙了过来。

石熊回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几个人立刻就不吱声了,纷纷的伏下了身子,隐藏在荒草之中。

兔子嘴说错了,而且恐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都错了。因为眼前这群鹿并不是麋鹿,确切的说,这群鹿在后世被称为加拿大马鹿。

这是一种在体型上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不说别的,仅仅是体型就要比麋鹿大出很多。不过在这个年代,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后世也有很多人都很容易把马鹿和麋鹿搞错了。

和后世加拿大马鹿只生活在寒温带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年代,加拿大马鹿遍布北美各地,它们的踪迹甚至能够到达中美洲的墨西哥。

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的北美,绝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虽说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以游猎为生,可仅仅指望着北美印第安人的猎杀,是远远无法和这些特别能生的野生动物较劲的。

在这个年代,你就是让北美印第安人可着劲儿的猎杀,绝大部分没有掌握热兵器的印第安人永远也无法把这些野生动物猎杀到濒危甚至是绝种的地步。只有当热兵器大规模在北美铺开之后,这些大型的野生动物才会被人类杀的差点绝种。

在欧洲殖民者进入到北美之前,生活在北美大陆的北美野牛保守的数量估计也超过了六千万头。这些野牛被北美印第安人猎杀了几千年数量都不曾减少,可从美国建国到二十世纪这短短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超过六千万头的北美野牛就被掌握了热兵器的美国人杀的差点灭种

石熊自然不会给身后的这些小伙伴解释马鹿和麋鹿的区别,他悄悄地站起了身子,发现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那群马鹿还有一百多米。

在这个位置,哪怕石熊自诩力大无穷,可以把手里的加重骨矛投掷出这么远,可准头就不敢保证了。

所以石熊给身后的小伙伴们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手里提着那把特意加重的骨矛,弯着腰借助着一米多高野草的遮掩,缓缓地向着那群马鹿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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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那一矛的风情

东切罗基族的居住地是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最靠近北美十三殖民地的大部落,甚至很多切洛基人现在就生活在殖民地之中。

所以,东切洛基人是最早接触欧美殖民者的印第安种族之一。

正如史书上所记载的那样,刚刚来到北美的那些瓦西楚们得到了北美原住民的热情和友情,那些瓦西楚们初来乍到,对于这片广袤的大地一无所知。正是在这些热情的印第安人的带领下,来自欧洲的瓦西楚们才终于在北美大陆的东海岸站稳了脚跟,并创建了十三个殖民地。

当然,印第安人的热情和友情也为他们换回来了很多“稀罕”东西,比如说铁器、比如说马匹、棉布

东切洛基人算是和欧洲殖民者接触最多的大型部落了,可即便是这样,他们手里也没有多少铁器。

那些欧洲殖民者很聪明,当他们在北美站稳了脚跟,摸清楚了这些原住民的底细之后,他们就知道在和这些原住民交换的时候,能换什么不能换什么。

钢制武器还有热武器在英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葡萄牙人、德国人的交易名单通常都是被严格禁止的。毕竟这些欧洲殖民者也很清楚,北美原住民的数量要远远多于他们,如果这些原住民掌握了大量的钢铁武器甚至是热武器,那么北美大陆肯定没有他们站脚的地方了。

所以,东切罗基族的战士手里,大部分拿的还都是骨质武器或者是石质武器。

就好像石熊手里提着的这根骨矛,矛头就是用一整根北美野牛的大腿骨做成的。而且为了发挥自己力量大的优势,石熊又给这根骨矛的矛身上坐了一些配重,这样导致他的骨矛要比普通切洛基战士的骨矛重将近一倍。

这根骨矛足有十五六斤,比后世奥运会上的男子标准标枪的重量要重出接近十倍来。

可即便是这样,得益于这副身躯内蕴含的庞大力量,石熊在练习骨矛投掷的时候,最远能把这根重量级的骨矛扔出去一百多米!只是在这个距离上,扔出去的骨矛已经没有什么准头了。

可即便是这样,这个距离还是吓住了很多高树部落的战士。

以这根骨矛那打磨的尖锐的吓人的矛头,再加上这根骨矛自身的重量,如果能够在五十米之内扎中猎物要害的话,就算是一头两千多斤成年雄性北美野牛,也会被一矛扎死。

现在,石熊就提着这根重量级的骨矛,借助着野草的掩护悄悄地接近那群马鹿。

在距离那群马鹿还有大约六十多米的时候,那头始终保持警戒的头鹿机警的再次抬起了头,石熊知道不能再靠近了。

从野草中站直了身子,锋利的骨矛被举起,然后石熊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看向了那头体重最起码超过一千斤的头鹿。

在草丛中猛跑了几步,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内就跨越了十多米的距离,奔跑中的石熊拉开了持矛的右臂,同时拧转身体,待到冲刺到最高速度,他嘴里发出了一声闷喝,踏地、转身、挥臂!

身体中蕴含的怪力瞬间爆发,获得了巨大动能的骨矛瞬间离手,目标赫然正是那头四十多米之外的头鹿。

那头机警的头鹿在石熊开始助跑时就发出了不安的叫声,跟在它身边的那些马鹿都抬起了头,两头小马鹿甚至开始奔跑起来。待到石熊那声充满了杀气的闷喝声响起之后,头鹿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创,尥蹶子撒欢就跑了起来。

但奈何它的反应实在是有点晚了!

笔直的骨矛在瞬间就刺破了空气,发出了一阵低沉的啸声,仿佛一条白色的闪电,在短短的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就飞越四十多米的距离,然后又狠又稳又准的直接扎中了头鹿的侧颈。

骨矛携带的巨大动能在矛尖接触到头鹿的脖子时,在短短的几毫秒之内就开始转化成为巨大的穿刺力,而头鹿那粗壮的脖子虽然很有力量,可依然抵挡不住那尖锐的矛尖。

一米多长的用野牛大腿骨制成的矛头就好像遇到了奶酪的热刀子,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头鹿侧颈的皮肤,然后在短短几毫秒之内连续破开了肌肉、血管,以一种势如破竹的姿态贯穿了头鹿的整个脖子!

而骨矛中携带的巨大动能依然没有宣泄干净,因此,在骨矛的带动下,那头刚刚奔跑了两步的头鹿就重重的向一边歪倒,一直到那根巨大的骨矛直接扎进了地里面。

这根重达十五六斤的骨矛就这么在飞越了四十多米的距离之后,硬生生的把这头重量超过一千斤的巨大马鹿直接钉在了地上!

亲眼看到这一幕的快马、硬骨头还有兔子嘴,都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脖子。

这位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实在是太厉害了,那可是一头巨大的马鹿啊。平时部落的战士要想围猎这种大型猎物,没有五六个人是绝对办不到的。

马鹿,尤其是雄性马鹿头顶上的那对巨角可不是闹着玩的,受惊的马鹿可以轻易的用它头顶那重达十多公斤的巨角刺穿任何动物的身体,包括雄霸山林的黑熊和雄霸荒原的灰狼。

所以,哪怕是黑熊和成群的灰狼都不愿意轻易招惹成年雄性马鹿。

可就是这么一头很具威慑力的大家伙,竟然被守护者一矛就给钉在了地上。

守护者的这一矛要是扎在人身上,啧啧那后果根本就不用想!

剩下的马鹿立刻一哄而散,在短短几十秒内就跑的不见踪影,刚才它们悠然进食的那片荒野上,只留下了那个还在不断抽搐的头鹿。

几个人兴奋的跑了过去,这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收获。

一千多斤重的马鹿,足够部落中所有人吃好几天了。

站在那头犹自抽搐的马鹿跟前,石熊不禁有点心疼。

估计那一矛直接扎穿了这头马鹿的大动脉,虽然有骨矛挡着血液没有喷出来,但依然汩汩的流淌了一地。

鹿血可是正儿八经的大补之物啊,可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真是可惜了

第二十六章 立雷

本来是打着谱出来套几只兔子然后烤着吃呢,结果一不小心竟然猎杀了一头大马鹿,这多少有点出乎石熊的预料。

不过,当这头大马鹿被四个人费力的拖回部落之后,整个部落都轰动了起来。

看着那一张张兴奋的脸,石熊忽然觉得来到这个年代还是蛮不错的。

远处,快马、硬骨头还有兔子嘴正在热烈的和族人说着猎杀这头大马鹿的过程,听到的族人都用一种赞赏和宠爱的目光看向石熊,那眼神,分明就是在看成为部落英雄的自家孩子。

从这一张张淳朴的脸上,石熊能够清楚的感受到一种家的味道,这种感觉,前世只有在回家面对父母的时候才会产生。

思绪不知不觉的飘回了二百多年后,想起没个正型的父亲和喜欢絮絮叨叨的母亲,石熊只觉得心里疼的厉害

“怎么了?怎么看你好像不高兴的样子?”身后响起了高牛那略带沙哑的声音,石熊回过头,发现两天不见,高牛憔悴的厉害。

石熊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看到这些快乐的族人,让我想起了咱们那些回归大地母亲怀抱的族人,我们甚至都无法为他们举行葬礼”

高牛愣了一下,随即低下了脑袋。那天的那场战斗中,他的三个妻子,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全都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屠刀下。

沉默在两个人之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最终,高牛出声打破了这份悲哀的沉默。

“傻脑哦不,大力熊,立雷的伤势越发的严重了,眼看着人就要不行了。现在高树部落的几个人一直在盯着我,怕我把高树部落首领的位置夺走。我没有这个心思,但他们这种态度让我很烦恼。我想,你能不能给卡布鲁祭祀说一下,让高树部落的人不要这么对待我们。”

石熊看着高牛,微微摇了摇头说道:“阿叔,如果你真的没有那份心思,就不要总是往立雷身边凑。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你越是向前凑,就越容易引发高树部落那些人的防范。阿叔,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什么都不做,老老实实的待在自己的木屋里,或者和狩猎团一块出去狩猎。这个道理想必你比我清楚的多。”

高牛的脸色有点发红,他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可看到石熊那双清澈的眸子,最终还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好吧,我按照你说的去做。”

石熊点了点头,很诚挚的说:“阿叔,我们现在不比以前了,我们现在是属于寄人篱下的人,很多事情我们不能伸手,也不能去做。我们现在需要只有两个字,那就是稳定。”

高牛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这里。

巨大的马鹿很快就被兴奋的族人分解成了拳头大的肉块,鹿角、骨头什么全都留了下来,这些都是打造骨矛还有箭头的好材料。那张鹿皮也被完整的拔了下来,这么一张鹿皮,可以在瓦西楚那边换取一大袋盐或者是一口大铁锅。

篝火很快就点燃了起来,割下来的鹿肉有的被放进了一口大铁锅开始炖,另外一些则穿在了树枝上开始炙烤,浓郁的香气很快就冒了出来。

一群光着屁股蛋子的小家伙围着篝火嗷嗷乱叫着疯狂奔跑,鬼知道这帮小家伙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充沛的精力。

一群妇女围在篝火边照顾铁锅并不断的翻动架在篝火上的树枝,让树枝上的鹿肉烤的更均匀一些。

滴滴答答的油在高温的炙烤下不断的滴落在下方的篝火中,溅起一团有一团明亮的火光,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

对于他们来讲,能吃上一顿丰盛的肉食,那就是众多神灵的恩赐了。

兔子嘴在那边好像和一个族人发生了争执,那是一个魁梧的大汉,身上纹着大量的纹身,看起来很凶恶。

可一向胆小老实的兔子嘴此时却显得格外的大胆,他竟然脸红脖子粗的和那个大汉争执了起来,直到兔子嘴指了指站在远处的石熊,那个魁梧的大汉这才恍然大悟般的点了点头,并亲自递给了兔子嘴两串烤好的鹿肉,兔子嘴咧着嘴笑着冲那位大汉微微鞠了一个躬,这才接过了那两串大的吓人的肉串,屁颠屁颠的向着石熊这边跑了过来。

“大力熊,给你,这是我为你要过来的。”兔子嘴显得很兴奋。今年才十三岁的他,体格格外的弱小,就好像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样。

石熊接过了其中一串,笑着拍了拍兔子嘴的肩膀说道:“我吃一串就够了,剩下的你吃吧。”

兔子嘴有点发愣,但随即就有点哆嗦的猛地点了点头。

这两串肉都是拳头大小的肉块,一根拇指粗的木棍上穿了三块肉。石熊狠狠地咬了一口,先是微微点了点头,但随即有微微的皱了皱眉。

石熊喜欢吃肉,但口比较重,这里没有孜然这种烧烤神料的调味,所以对于石熊来讲多少有点淡了。

不过,上面撒了盐巴的鹿肉烤的真的是不错,尤其是这一串肉应该是最精华的里脊部位,所以吃起来还是蛮不错的。

看到部落里的人都围在篝火旁愉快的说笑,哪怕这个时候并不是饭点,可能够痛痛快快的吃一顿肉还是让每个人的心情都变得非常愉悦起来。石熊甚至看到立雷首领被人抬了出来,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看到石熊站在这边,立雷示意他身边的两个大汉把他抬了过来。

石熊左手抚胸,微微鞠了一个躬,立雷虽然现在奄奄一息了,可他现在是部落的首领,必要的尊重还是必须的。

“我听卡布鲁祭祀说你要准备炼铁?还出去找了一些魔鬼的排泄物回来?”立雷并没有去吃鹿肉,他现在的身体情况已经不允许他吃这种大补的鹿肉了。

“是的,我的首领。”

立雷犹豫了一下,挥了挥手示意他身边的那两个汉子去吃肉,两个汉子欢快的离开了这里,立雷这才问道:“你会那些瓦西楚们的炼铁方法?”

“是的,我的首领,我得到了太阳神的指点,瓦西楚们的炼钢术我已经知道了。”

“那么,红云说的有关于的那些事情都是真的?我的姐姐真的认为你是神之子?”立雷皱着眉头问道。

石熊通过红云知道,立雷不仅仅是部落的首领,他还是红云的亲舅舅,也就是上一代卡布鲁祭祀的亲弟弟。有关于自己的事情,红云肯定会给立雷首领说的。

所以他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不仅仅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亲自指点了我,太阳神还让我的脑子不再那么傻了。”

立雷看着石熊,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时间也不多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够一直庇护我们的族人。”

“放心吧,我的首领,族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接受了我们,我一定会尽我最大的力量去保护他们。”

“那就好,那就好”立雷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说道:“如果你需要别的东西或者是需要人手的话,尽管给我或者是红云说,我和红云都会支持你的。”

“感谢首领的支持。”石熊微微一笑,“首领,既然你这么说了,我这里还就真有点需要帮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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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石熊的要求

红云虽然贵为卡布鲁祭祀,但在调动人手方面,她的权力还是比较小的。如果没有极为特殊的情况,身为祭祀的红云是无法调动太多的族人的。

让族人全体动员起来,那是只有首领才能拥有的权力。

这种权力是神圣不可动摇的,否则一个部落就会彻底乱套。这是北美印第安人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年才得出的经验,所以,在一个部落中,首领或者是酋长,绝对是权力最大的人。

祭祀或者大祭司,只能说是一个部落的精神领袖罢了。

石熊很清楚,要想把高树部落发展起来,光凭红云的支持还是远远不够的,现在既然立雷首领承认自己那个所谓“神之子”的身份,那么趁着立雷现在还能发号施令,还是多让他帮忙吧。

听到石熊的话,立雷愣了一下,随即点头道:“你现在需要族人为你帮忙,那你就说吧。只要是合理的要求,我会尽量满足你的。”

“首领,其实也没有什么难事,就是比较琐碎,需要的人手比较多。我现在需要寻找一种颜色发白而且比较细腻的土,另外还需要寻找一种白颜色石头,这种石头应该很常见,但那种白色细腻的土应该不太好找,所以我需要族人帮忙。当然,要是能够找到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石头那就更好了。”

顿了顿,石熊继续解释道:“前两种东西是炼钢所需要的关键东西,没有这两样东西,钢铁很难炼出来,有了这两样东西,那么我们就能和那些瓦西楚们一样拥有自己的钢铁了。”

立雷显得很有兴趣,问道:“这两种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你所说的最后那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石头又是干什么用的?”

这事儿不太好解释,总不能告诉立雷不管是坩埚还是炼钢高炉所用的耐火砖,都需要高岭土粘土来制作吧?至于石灰石,更是高炉炼钢中必不可缺的造渣剂,离了这玩意儿,炼出来的钢质量很难保证。

所以石熊含糊的说道:“伟大的太阳神指点过我,要想炼出自己的钢铁,这两样东西必不可缺。至于最后一种石头,那其实是一种铁矿石。如果前面的白色土壤和白色石头是炼钢时必不可缺的辅助物,那么这种呈现出黑灰色、暗红色或者是土黄色的石头,就是钢铁的直接来源。这种石头叫做铁矿石,只有在这种石头里面才能炼出钢铁来。”

“白色土壤还有白色石头以及铁矿石,在我们部落的周围应该有,只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也没有指点我它们在哪里埋藏,所以我需要部落的人帮忙寻找这三样东西。只要有了这三样东西,再加上我今天上午和快马找来的那些煤炭,我们就能自己炼钢了。以后我们的战士手里的武器也都会换成钢铁打造的武器,我们再也不用那些漂亮的皮毛和那些瓦西楚们换铁锅了。”

听到石熊的解释,立雷显得有点兴奋,“大力熊,只要找到这三样东西,我们就真的能够拥有自己的钢铁武器了?”

“没错,这一点我可以像你保证。嗯,有一点需要说的是,铁矿石虽然大都埋藏在地面之下,但有铁矿石的地方通常都会有一种很明显的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只要是地面之下拥有铁矿石的区域,那里的树木花草通常都不会长得太茂盛,如果铁矿石埋藏很浅的话,那里甚至会寸草不生的。这一点对于寻找铁矿石很有帮助。”

立雷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我记住了,我会给族人们说的。”

对于族人能不能找到高岭土、石灰石和铁矿石,石熊一点都不担心。整个阿巴拉契亚山脉说是一座宝山,后世据科学家推算,这条现在看起来不算高的山脉,在48亿年前很有可能和落基山脉一样高,只是经过几亿年的风化,这条山脉被削平了很多。

可即便是这样,这条纵贯北美东海岸,南北长度超过三千公里,平均宽度超过四百公里的褶皱山脉,蕴含着巨量的矿产资源。煤炭就不说了,阿巴拉契亚山脉北边的阿巴拉契亚煤田曲,堪称全世界最大的煤田区,这里蕴含的煤炭足够全世界使用几百年。

还有铁矿石,在这条山脉中的可开采量也是极为可观的,甚至在这条山脉中还蕴含着丰富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矿产资源。至于石灰石、大理石、高岭土等非金属矿产,在这条山脉之中更是比比皆是。

后世的美国为啥会这么牛比?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阿巴拉契亚山脉中蕴含的这些巨量的矿产资源。尤其是五大湖区附近,更是成为了美国钢铁制造基地,这就是后世美国能够迅速崛起的根本原因。

高树部落所在的大雾山附近虽然临近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南部,矿产资源不如山脉北部那么丰厚,但对于小小的高树部落甚至是整个东切罗基族来讲,这些矿产资源都是堪称天量的。

以高树部落现在的体量而言,只需要在大雾山附近寻找到一个小小的铁矿和煤矿,就足够高树部落用上百年的了。

立雷首领是一个很具有行动力的首领,哪怕他已经病入膏肓,可他做起事情来依然是一副雷厉风行的风格。

石熊给立雷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是在下午,可是到了晚上,立雷就派人把石熊请到了他居住的木屋。

石熊进入到这间木屋时,发现除了立雷首领和他身边照顾他的两个汉子之外,还有三个族人,石熊都认识,但叫不上名字来,毕竟他来到高树部落的时间还太短。

这三个人有一个上岁数的汉子,还有一个壮年孩子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

上岁数的汉子差不多有四十岁了,这个岁数在北美印第安人之中算是长寿的了,他叫“灰驼鹿”;那个壮年汉子有二十多岁,名字叫“大矛”;至于那个少年,也拥有自己的宗族正名了,他叫“锋锐石头”。

第二十八章 高岭土

“在南边的蓝雾一片山坡上,我曾经见到过首领所说的那种白色的细土。那次我和同伴去山上狩猎,中间休息的时候在挖坑生火做饭的时候,我挖出过那种白色的土。”壮年汉子大矛首先说道。

高岭土和普通的土壤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大矛既然这么说了,那就足以证明那里极有可能就有一个高岭土矿。

在后世,根据勘测,高岭土在美国的分布范围也挺广的,其中全美高岭土产量最高的区域就位于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周围,甚至有报道说,大雾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就有几座储量非常丰富的高岭土矿。只不过因为那里是全美乃至全球都重点保护的森林公园,所以没有人能够在这里开采矿产资源。

但是在这个年代,连美利坚国甚至都还没有呢,谁他妹的会管这些?

“大矛,你说的那个地方距离部落远不远?”

“不算远,从部落出发然后爬山,不到半山腰就能到达那个位置。”

“好,那明天我们俩一块去那里看看。”石熊很肯定的说道,然后他又把目光转向了那个名叫锋锐石头少年。

那少年虽然体格看起来挺棒的,但实际上却是有点腼腆,他看到守护者的目光投过来之后,微微有点害羞,低头说道:“守护者,大矛说的那个地方我也去过,而且我就是在去那个地方的路上发现过一些白色石头的,当时我觉得那些石头挺好看的,还带回来一块呢。”

锋锐石头说着,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块石头大小的青白色石头。

石熊接了过来,一眼就能判断出这块石头的身份,这块石头正是一块石灰石。

哪怕石熊在后世是一个博物馆副研究员,主要研究历史文物和给文物做文保工作的,可石灰石他见过太多了。别的不说,光是老家用来垒院墙的石头,其中就有很多石灰石。

石灰石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碳酸钙,这玩意儿在地球上的储量只能用多不胜数来形容。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多的是石灰石矿,在大雾山发现一座根本就不足为奇。

只是在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种石头是一种极佳的建筑材料。也难怪,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大部分都住在兽皮帐篷中,少数的印第安人才会住在木屋中,除了制作石刀或者石头箭头,没人喜欢摆弄随处可见的石头。

石熊满意的掂了掂那块石头,微笑着对锋锐石头说道:“等明天带我一块去那里看看好不好?”

少年愉快的点了点头。

这少年的名字不愧是叫“锋锐石头”,估计与他从小就喜欢玩石头有极大的关系,所以才会被取这么一个宗族正名。而洗完玩石头的人在见到一些特殊的石头后,通常都会带回家把玩。这块石灰石估计就是因为锋锐石头的这个癖好才被他带回来的。

这下立功了。

当石熊再看向最后那位名叫灰驼鹿的老年汉子时,他很自觉的点了点头说道:“那是在很久之前的一次狩猎过程中,我记得曾经见过一片几乎什么都不生长的地方。我之所以记得那个地方,那是因为那次狩猎的时候恰好在‘惊雷之月’。在那个时节,正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也是草木生长最旺盛的时候,可是在那个地方,看不到树木,就连野草也长得很矮小。我记得当时大角牛首领还说这片地方是被恶魔诅咒的地方,甚至有一个恶魔就埋葬在那里,所以那里才会不长草木的。”

听到大角牛这个名字,立雷首领微微黯然了一下,大角牛首领正是高树部落上一任的首领,也是他和已经故去的卡布鲁祭祀的父亲。

石熊问道:“灰驼鹿,那个地方距离部落远不远?”

“不算远,就在部落北边的野牛山山脚下,距离更北边的大弯还有好长一段距离呢。”

听到灰驼鹿的话,石熊多少有点放心了。按照高树部落在后世的位置来看,灰驼鹿所说的野牛山就是介于大雾山与田纳西河南岸之间的那几条平行的褶皱山,那里距离部落的距离也就是四五公里左右,真的是不算远。

三位提供消息的族人都得到了奖赏——那头大马鹿的鹿肉,作为独自猎杀那头大马鹿的人,石熊对于这头鹿拥有一半的分配权。

三位得到奖赏的族人兴高采烈的提着鹿肉回了家,明天和后天这两天,他们将领着守护者大人去那些地点看看。

现在已经马上就要进入到长夜满月了,众多猎物躲的躲藏的藏,已经很难大规模的捕获到猎物了,所以这些鹿肉对于这三位来讲都是一个不菲的奖励。

而且天气越来越冷,部落已经很少会举办大型的狩猎活动了。部落里的人都开始了猫冬,一个个时间都充沛得很。

第二天一早,四匹马离开了部落,石熊、快马、锋锐石头和大矛四个人骑着马向着南边的大雾山赶去。

部落就在大雾山的山脚下,几乎没走多远就开始爬山。

牵着马向山上爬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之后,大矛就指着前方一片树林说道:“那些白色的土就是在那里发现的。”

这是一大片橡树林,一眼看不到边际的橡树在这片山坡上疯狂的生长着,随处可见高达三十多米,胸径超过一米半的高大橡树。

走进橡树林之后,几个人来到了一片相对平坦和宽敞的地方,这里随处可见生火做饭的痕迹,很显然,这片宽敞的区域是高树部落的猎人经常停歇的地方。

随手从一棵橡树上折下来一根粗大的枯枝,然后石熊就开始在地面上挖掘,很快,当表层的泥土被挖下去大约二十厘米之后,一层洁白细腻的土壤出现在了石熊的面前。

弯下腰抓起一把,石熊微微的搓了搓,手感很松软同时又有点滑手,不错,正是前世曾经见过的高岭土。

前世石熊的老家就在山区,在距离他家那个村子不远的地方,就曾经有一座高岭土矿,小时候石熊没少和小伙伴在那座矿上祸祸,他自然知道什么是高岭土。

手里的这一把白色细腻的粘土,正是高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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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啃石头”

看到石熊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大矛一直悬着的一颗心也安全落了肚。

这个大个子虽然才加入部落不久,但人家已经是新任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这种身份可不是他一个不同的部落战士所能比的。

最关键的是,昨天这个大个子单独猎杀那头马鹿的事情,部落里的人早就通过兔子嘴知道了整个过程,对于这个大个子能够在这么远的距离上一矛就把一头重量超过千斤的头鹿直接钉在地上,这种人绝对不是他这个普通的战士能够比得了的。

所以,在不知不觉之中,石熊在高树部落中已经树立起了一定威望。

“大矛,你这就回去,多带一些族人过来,这些土需要带回去。一会回去的路上还要找石灰石,如果找到石灰石了,那么这两样东西都是能带多少就带多少。等我们把东西找全了,我们部落的战士就都能够用上钢铁打造的武器了,我们的族人也都能用上铁锅了。”

不善言辞的大矛重重的点了点头,调转了马头,快速向着部落赶去。

石熊站直了身子,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最终慢慢的点了点头。

作为一个三十六岁就能够当上副研究员级别的文保专家,石熊前世虽然比较宅,但他也有他的特点,那就是博闻强识,这个词用在他身上绝对一点斗不过。

前世的石熊虽然不大爱动弹,可他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资料,而且他的记忆里特别强悍,所以很多知识他都能信手拈来。

当初博物馆中的职工,包括馆长在内,都给石熊起了一个绰号,叫做“人形电脑”!

可见石熊的知识面是多么的广。

他虽然是搞博物馆的,可对于其他方面的知识涉猎也是非常广的,尤其是他在来田纳西州之前曾经突击恶补过有关于田纳西州的大量知识,再加上他的老家附近本身就有一个高岭土矿,所以他能够很轻松的辨别出眼前这些白色的土壤是不是高岭土。

这绝对是高岭土,而且还是质量非常好的高岭土!

也难怪,大矛他们当初发现的这片高岭土,应该是处在一个高岭土矿脉带上。事实上,后世在全球已经勘测出来的高岭土储存量,最大的国家就是美国。而在美国,高岭土富集矿就在佐治亚州这一带。

在这里,有一条绵延长达八百多公里的高岭土矿脉带,而且其中的含矿量高达70%以上,是一条储量既丰富,品位又高的优质矿脉。

这里所处的位置虽然不在后世的佐治亚州境内,但这里依然是处在那条矿脉带之内,所以发现如此高品质的高岭土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了这条不知道储量多少的优质高岭土矿脉,以后炼钢时不管是高岭土粘土坩埚又或者是耐火砖,都不用发愁了。

带着快马和锋锐石头开始返程,在返程的过程中,快走到大雾山山脚的时候,锋锐石头把石熊领到了一座风化很厉害的小山跟前。

这座山很奇特,因为这座山一毛不长!

这里可是大雾山啊,尤其是在这个年代,植被覆盖率不敢说是百分之百吧,百分九十是绝对有了,哪怕现在已经是深秋,可绝大部分地方都覆盖着茂密的植被。

但是这座小山却格外的特殊,因为在这座小山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植物。

如果不是小山的颜色不对,石熊还真以为这座山就是一座铁矿山呢!

“守护者,我就是在这座小山西边的山脚下发现那些石头的。”

居高临下看过去,石熊的脸色立刻就变得极为精彩,因为他们三个都看到了在那座小山的山脚下有不少的动物都在那里“啃山”!

没错,这些动物大都是一些马鹿、野牛还有野山羊之类的食草动物,数量足有上百头之多。这些动物都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低着脑袋,好像是在地面上啃着草根。

可偏偏,在这座小山周围不远的地方,就有不少枯黄的野草,这些食草动物不吃那些野草,却过来逮着一些石头猛啃,这种现象真的是很怪异。

锋锐石头对着那座山拜了一下这才说道:“卡布鲁祭祀曾经说过,这座小山是大地之神庇护的地方,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动物来这里低头祭拜大地之神,就连很多野狼、黑熊都来这里,有的时候野狼和野山羊、野牛会同时祭拜大地之神。所以我们部落的人从来不会来这里狩猎的。”

石熊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锋锐石头的肩膀说道:“小子,你立大功了!”

这句话把锋锐石头还有快马都说的迷迷糊糊的,但看到石熊一马当先的冲着那座小山疾驰了过去,两个人一拍马屁股,立刻就跟了上去。

待到快马和锋锐石头赶到那座小山的时候,却发现石熊正笑眯眯的蹲在地上舔着手指。

这家伙脸上的淤青还没有完全消退,再加上他那让人生畏的体格,本来就让人觉得生人勿近,可此时他脸上却带着一种极为诡异的笑容,那神态看起来就更让人惊恐了。

他俩却不知的是,此时的石熊真的是心里乐开了花。

相比于找到高岭土、石灰石乃至铁矿石,眼前这座小山才是真正的金山啊!

无他,眼前这座小山竟然是一座盐山!确切的说,是一座凸出于地表的岩盐矿山!

刚才在看到那些食草动物的奇怪举动,尤其是听到锋锐石头讲解之后,石熊心里就有七分把握判断出这座小山极有可能是一座盐山。

那些动物每天都来这座小山“啃石头”,这其实是一种进补盐分的举动。不管是吃肉还是吃草的动物,甚至就是吃粑粑的,都离不开盐!

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是动物,就离不开盐!

动物们可不会自己煮盐晒烟,它们只能凭借着本能去寻找一些含有盐分的石头或者是盐碱地,然后甜食,这样才能保证体内盐分的摄入。

这座小山其实就是一座天然的盐山,所以各种各样的动物才会每天都到这里“啃石头”。确切的说这些动物其实不是在吃石头,而是在舔石头补充盐分!

第三十章 盐!

前世某年的深秋石熊去陇省那边的博物馆参观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很多的羊在空无一物的土地上“啃地球”,当时石熊还心疼的说:“这些羊真可怜,他们的主人为什么不多准备点饲料呢?看把这些小羊羊饿的,连土都啃”

结果那边博物馆的同事就给了石熊一个让他非常尴尬的答案——这些羊不是在啃土,因为这里都是含盐量很高的盐碱地,所以这些羊通过舔这里的土来补充体内的盐分

石熊记得很清楚,当时这个答案把自己尬的啊,那简直就是到了尬癌末期

后来石熊就专门研究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才能在今天就看出来那些动物聚集在这座小山之下到底是在干嘛。

在确定了这座小山就是一座凸出于地表的盐山之后,石熊的心思立刻就活泛了起来。

盐,在这个年代可是一个好东西,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这玩意儿在如今这个年代的价值绝对不比黄金低!

这可真不是什么夸张的话,在人类掌握大规模采盐、制盐的方法之前,盐在全世界都是属于最紧俏的物资,而且绝对没有之一!

盐为百味之首,人只要活着,就离不开盐!盐对人类的重要性,真的是不亚于空气、水和食物。

可以说,盐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史!

无论是古代华夏,还是古代西方,盐都是非常珍贵的,甚至一度扮演过货币的角色。在古罗马时期,当古罗马贵族既得利益统治集团,甚至依据上帝所立的“盐约”为法源与法理,立法禁止煮私盐贩私盐,同时更以“值盐”为实物工资开军饷,来组织雇佣职业化的军队,指望能把军队的利益,紧紧地与效命执行“食盐生产与贸易垄断法”捆绑在一起。

中世纪英国上层社会宴会,餐桌上盐瓶的摆放位置就在主人座位的上首,坐在盐的上首,即坐在离主人最近的地方,受到主人格外的尊敬,相当于“尊为上宾”,而坐在下首的则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般客人。

而在法兰西王室的皇家餐桌上,通常都会摆放着巨大的装饰精美的船形盆,里面盛放着盐,盐既象征着健康,也象征着长久保存之道,传递了国王的身体非常健康且能永续传承的意味。

至于在二十世纪之前,因为盐而发生的战争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有一个名词叫做“逐鹿中原”,这个词是一个战争用词,指群雄并起,争夺天下。

但事实上,根据历史学家考究,这个词的产生时间之早,远远不止所记载的“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么晚。

华夏最早的大规模、成建制的战争就是华夏始祖黄帝、炎帝、蚩尤三大部落为了争夺晋省运城地区的盐池而进行的。

华夏著名的史学家钱穆在一书中提出,解县盐池是当时古代华夏中原各部族共同争夺的一个目标,谁占据了盐池,便表示他有了担任各部族共同领袖的资格。

黄帝对炎帝和蚩尤发动战争,根本上是要控制盐这一极为重要的民生与战略物资。由于黄帝先后战胜了炎帝和蚩尤,占有并控制着盐池,其部族日益强大,最终成为中华始祖。

尧、舜、禹先后成为统一华夏的帝王后,不约而同地选择在盐池附近的平阳、蒲坂、安邑筑城,史称尧都、舜都、禹都,正是出于保卫盐池的考虑。

而在古代的华夏,盐被称为“浊卤”,因为同音的缘故,“浊卤”慢慢变成了“涿鹿”,后来又变成了“逐鹿”,于是后人把祖先争夺盐池的战争称为“逐鹿中原”,这个词语后来变成了战争的代名词了。

在古代中南美洲曾产生过高度发达的玛雅文明,公元前一千年,玛雅人就能在尤卡坦半岛利用太阳能蒸发生产海盐。

16世纪初,玛雅人拥有和盐相关的庞大产业和广泛贸易,贸易的范围不仅包括盐,还包括用盐加工的腌制品,如咸鱼、皮革等。

玛雅文明是由于盐的生产与贸易而繁盛起来的。同样,也正是因为玛雅文明那丰沛的盐资源,才引发了欧洲殖民者的觊觎,继而掌控了热武器的西班牙殖民者对友好好客的玛雅人举起了屠刀,整个中美、南美爆发了连绵不断的战争,最后导致了玛雅民族消亡、文明湮灭的历史悲剧。

至于在美国独力战争中,英军通过切断盐的供应严重削弱了华盛顿领导的大陆军的战斗力,制约和迟缓了美国独立的进程。

而在美国南北战争间期间,林肯领导的北方军队通过破坏南方的盐场,造成南方食盐极度短缺,严重影响了南方部队的战斗力,加速了战争进程。

由此可见,盐的历史不仅仅是一部人类的文明史,更是一部人类的战争史!

同时,也足以证明盐这玩意儿对于人类的重要性。

现在,别说是北美大陆了,就算是在欧洲大陆,产盐量也是极低的。英法之间那场延续了一百多年的百年战争,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盐。

在现在这个年代,盐在欧洲也是极为紧俏的物资,北美这边更是贵重的不得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人类采盐、制盐的技术还没有达到,所以才会形成如今盐怎么都不够的局面。

众所周知,利用海水晒盐、煮盐的成本非常高,即便是到了后世,海盐的成本都要远远高于井盐。而不管是井盐还是岩盐,大都夹杂着众多的杂质,如果不会精炼的话,制作出来的盐不仅味道不好,关键是有毒,吃了能死人的。

所以,现在在欧洲,井盐的开采量并不多,开采出来的井盐全都供给那些贵族了,普通老百姓还有军队的战士主要是以海盐为主。

但晒盐受天气的制约非常大,所以欧洲本土的盐还不够吃的呢。

可是,欧洲人不懂怎么精制井盐和岩盐,也不懂怎么剔除其中蕴含的大量杂质,但自己懂啊

蹲在这座小盐山跟前的石熊眯着眼想着,脸上不知不觉的就露出了那种诡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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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野牛山

这座小山并不全都是盐山,因为在小山西边与这座小山紧连的几座小山上的植物就茂密的多,很显然,那些小山才是正常的山。

骑着马儿绕过这座小山,石熊这才在那边的几座小山山脚下发现了一块块的石灰石。

这可以称为“双喜临门”。

煤炭、高岭土和石灰石的出现,让冶铁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条件,只要找到铁矿石,哪怕用***时代的土高炉,只要能够炼出生铁来,那么炼钢就没问题了。

有了高岭土,就可以烧制耐火砖,然后可以修建土高炉,加上煤炭、石灰石以及铁矿石,就能成功的冶炼出生铁。

在冶铁的同时,可以用土窑炼焦。只要炼出焦炭和生铁,那么就可以用炒钢法炼出真正的钢材!

这是把铁矿石冶炼成钢材的必须步骤!这也是在平炉出现之前最好也是最具有效率的炼钢方式。

在现在这个年代,焦炭炼钢在英国刚刚出现了才半个世纪的时间,而且英国人对于焦炭炼钢的方法捂得很严,所以这种方法还没有彻底在欧洲大陆上流传开来。

只是,恐怕此时的大英帝国国王也想不到,远在大西洋彼岸的北美洲竟然会有一个妖孽的诞生,这个妖孽生而知之这些炼钢方法

不过相比于炼钢,最让石熊高兴的就是这座小盐山的发现。

事实上,盐这种东西在地球上的储量还是极大的,即便不说海盐,单单是陆地上产出的井盐、岩盐、湖盐就足够全人类吃上几千年的。

但奈何,除了海盐之外的大部分陆地上产出的盐都是含有大量杂质的,其中绝大部分都不能直接食用,需要精加工才可以食用,否则味道差不说,那玩意儿真能毒死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欧洲有很多井盐、岩盐,可真正可以食用的食用盐产量依然这么少的根本原因。

在这个年代,人类除了用煮盐的方法来去除那些有毒杂质之外,其他的精炼食盐的方法还不会!

就好像东切洛基人每年都会派出由众多战士保护的商队,到东边沿海区域生活的帕芒基人那里用毛皮和粮食去换取食盐——生活在后世诺福克一代的帕芒基人很早就掌握了晒制海盐的方法。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一旦帕芒基人断了对东切洛基人、切卡莎人的食盐供应,这两个恨不能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印第安部落立刻就会陷入到大麻烦之中。

而且有极大的可能性就是两个原本仇视了几百年的部族会因为食盐而联合起来灭掉帕芒基人!

在生存的威胁下,仇恨什么的根本就不算啥!

只要把这座小盐山的盐全都提炼出来,那么高树部落又将会多一项战略性的物资。

既然有一个通盘的大计划,那么要想把这个计划实现,最基本的物资就不能少。

没有雄厚物资支撑的王朝都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大楼,比渣五类还要渣!

任何一个王朝,不管是前期的开疆拓土阶段,还是后期的守成,都需要足够充沛的物资。尤其是前期的开疆拓土,没有雄厚的物资支撑,开疆拓土就是一个笑话。

正所谓“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要想让小小的高树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甚至成为全美洲最大的印第安人部落,就要从最基础的积累开始。

三个人挖了一些石灰石带回了村落,路上遇到了大矛召集过来的族人,锋锐石头就被石熊派过去充当向导,在族人挖取足够的高岭土之后,再多带回一些石灰石来。

回到部落,找到了灰驼鹿,杨靖、灰驼鹿以及快马他们三个拿着武器继续北上,目标就是野牛山。

野牛山其实指的就是大雾山与田纳西河之间的那一条由四五条平行的小山脉组成的山脉,因为这一带有很多野水牛生活,所以这里就被东切洛基人成为野牛山。

事实上,野牛山的高度并不高,只有百十米,用山来称呼它真的是有点过了,石熊认为这条褶皱山系应该叫野牛岭才更合适。

前世石熊在诺克斯维尔附近游玩的时候,曾经来过这里。只不过在前世,这里已经住满了人,不高的丘陵上全都是茂密的树木,而在山谷中则种满了庄稼。

此时的野牛岭完全就是一片纯粹的原生态,看不到一个人影,山上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山下还有山脚处则长满了野草。

在这个时节,那些乔木的树叶都掉的差不多了,地上的野草也都已经枯黄。但就是这一大片一眼看不到边的野草,养活了很多北美野牛。

反正石熊还没有抵达山脚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了数十头身材庞大的北美野牛正在悠闲自得的啃着地面上的枯草。对于这些野牛来讲,在开始变冷的深秋季节,能够有这样的枯草吃已经是牛神的恩赐了。

北美野牛大都生活在北美中西部的大草原上,阿巴拉契亚山脉这一带虽然也有野牛的踪迹,但很少能够一次性的看到这么多的野牛。野牛山山谷和附近平原上的草原以及周围密集的河道,是吸引这一批北美野牛在这里流连忘返的主要原因。

对于石熊他们三个人的接近,那些野牛只不过是微微抬一抬头,就再也不理会这三个“小家伙”。没错,在这些身材庞大的北美野牛面前,石熊他们三个真的是“小家伙”。

要知道北美野牛是这个星球上体型最庞大的野牛之一,成年雄性野牛的体重能够达到一吨重。而且别看北美野牛头顶的那一对角并不算很长,可是即便是北美最凶悍的棕熊还有成群的野狼,也不愿意轻易招惹一头成年雄性野牛。

这些家伙跑起来的速度最高可以达到60公里/小时,再加上那庞大的体重,一旦被一头奔跑起来的野牛顶上一家伙,就算是科迪亚克棕熊也受不了。所以,这些北美土地上的食肉性霸主只会把狩猎的目标盯住那些小野牛和老野牛,没有那个家伙敢对一头成年雄性野牛下手的。

就算是手持武器的北美印第安人在狩猎野水牛的时候,通常也是对小野牛下手,而且要想猎杀一头野水牛,没有十个二十个的强壮战士,根本就无法成功的狩猎一头野牛。。

所以,在这些“牛魔王”的眼中看来,只有三个人的石熊他们,真的是不算什么

第三十二章 赤铁矿

石熊甚至能够感受到那些牛魔王们那轻蔑的眼神,这让石熊心中多少有点不舒服!

“小样的,现在爷爷要忙正事,等一会儿忙完了正事再收拾丫挺的!”

就连石熊自己也没有察觉,好像自己的脾气现在正变得也以前越来越不相同。前世的石熊别看名字中带有一个“熊”字,可这家伙的性子还有行事真的可没有一点“熊”的影子。

前世的石熊自打参加了工作之后就渐渐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宅男,除了每天上班之外,他的业余时间几乎全都猫在出租屋内。就连单位上内部筹资搞福利房的时候,他的名额也被人给挤了。可即便是这样被人欺负,石熊也没有很在意。要不是领导实在是看这家伙太肉头了,最终给他提了一个副研究员的级别,石熊现在还是一个被人欺负的肉头呢。

要是从这种情况来看,石熊这个名字还就真没叫错,这家伙真的是很“熊”。用当地老百姓的土话来讲,那叫“熊到家了”

可是在穿越到这个年代并附身到了傻脑袋身上之后,或许是受到傻脑袋原本性格的影响,石熊性子中的那种软弱此时正在慢慢的消失。只是他自己还没有觉查出来罢了。

野牛山是由五条高度在百十米的小丘陵组成的,南北的最宽的地方有十多里宽,东西却绵延五十多里地。因为野牛山实际上是一条褶皱山,所以有很多山谷。

灰驼鹿所说的那个地方就位于野牛山中间的一条山谷的山脚处,当石熊他们沿着野牛山的隘口来到这条山谷时,就连石熊自诩在前世看见过很多美丽的景色,他也不由的对眼前这座山谷由衷的赞叹了一声。

这条山谷差不多有五百多米宽,七八里地长,整座山谷中长满了多半人高的野草,山谷两侧的山坡上全都是高大的树木,上百头野牛在野草中若隐若现,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和谐安宁。

要不是山谷两侧的丘陵实在是有点矮,把这里当成一个部落的根据地绝对相当不错。

山谷中的野牛和山谷外面那些野牛一个德性的,看着这三个弱小的两脚怪进了它们的地盘,这些北美野牛也仅仅是瞥了一眼,就再也不理会这三个两脚怪,这让石熊的心情更不爽了。

灰驼鹿的话把石熊的心思吸引了过来:“守护者,在山谷对面的山脚下,那一年我们在这座山谷中狩猎,休息的时候就在那个山脚处,那里的情况如你所说的那样,树和草都比较少。”

骑着马儿很快就穿过了山谷,在灰驼鹿的带领下来到了那个山脚处。

正如灰驼鹿所说的那样,这个山脚的植被确实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在这片长约一里地,宽约四五十米的区域内,不管是野草还是树木都很少,有的地方甚至连野草都不长。

如果说这座山谷是一个头发茂密的人的脑袋,那么这块区域就好像是一块斑秃!

最关键的是,这一片地面呈现出一种暗红色,就好像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巨大的屠杀事件,鲜血渗入到土壤之后形成的颜色。

这样的颜色以及植被的情况,石熊的智商就算是再次掉到傻脑袋的水平,他也能够一眼看得出来,这片区域确实应该是一座埋藏很浅的赤铁矿!

这个发现让石熊大喜。

这可是赤铁矿啊,可以说是所有铁矿石中最适合冶铁的铁矿石了。磁铁矿虽然更好,但磁铁矿不太容易被还原,而且磁铁矿的资源都是比较少的。至于褐铁矿,那玩意儿就是低品位贫矿的代名词,而且褐铁矿还含有很多杂质,冶炼起来很麻烦。

后世澳洲还有巴西的铁矿,大都是品位很高的赤铁矿!

怪不得后世人们把阿巴拉契亚山脉称为“宝山”,这条绵延三千多公里的山脉确实是一座宝山啊。

仅仅在高树部落方圆不足十公里的范围内,就发现了高岭土、赤铁矿以及石灰石还有一座更加宝贵的盐山!煤矿虽然离得远点,但也不是什么不能克服的困难。

这不是宝山又是什么?

要知道高树部落所在的区域已经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南部了,但这里的矿产资源依然这么丰富!要是在资源更加充沛的北部,那里才真的是煤铁遍地是啊!

石熊虽然也很羡慕阿巴拉契亚山脉北部的煤铁资源,可他知道,就凭他现在的实力是绝对无法把富饶的北部占领的。别说是高树部落了,就算是把整个切洛基人全都联合起来,能不能打得过北边的易洛魁联盟都是一个大问题。

当年整个切洛基族可就是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给赶绝的啊!

“守护者,守护者,这是不是你说的铁矿石?”灰驼鹿看见石熊呆呆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就小心翼翼的招呼了一声。

灰驼鹿的话把石熊从沉思中叫醒了,他回头看着有些紧张的灰驼鹿,微微一笑:“灰驼鹿大叔,你这次真的是立功了。没错,这一带就有铁矿石,而且还是品位很高的赤铁矿!有了这些铁矿石,到明年我们部落就能用上钢铁制作的武器了,我们部落的族人也不用再用珍贵的毛皮和那些瓦西楚们换铁锅了,因为到了明年,我们就能自己打造铁锅了!”

“这是真的?守护者大人?”灰驼鹿激动的下巴上的胡子都在微微颤抖,连敬语都用上了。

石熊给了这个四十多岁的“老人”一个很肯定的点头,“没错,灰驼鹿大叔,有了这座铁矿,还有上午我们发现的那些东西,等把这些东西运回到部落,我们就能开始冶炼钢铁了。到明年,你可能能够拿上一把精钢打造的钢刀或者是长毛!”

“伟大的太阳神在上!我们能够拿上钢铁打造的武器啦!”灰驼鹿激动的对着南方的天空跪拜了下来,开始虔诚的祈祷。钢铁打造的武器对于这种老战士来讲,无疑就是和性命一般重要的东西。

第三十三章 猎杀牛魔王

这个赤铁矿也不知道有多大,但估计小不了,最起码对于现在的高树部落来讲是绝对够用了。

石熊沿着这片几乎寸草不生的土地向前走了一段距离之后,一个更大的惊喜让他脸上乐开了花。

这一块区域不仅寸草不生,而且一些赤铁矿矿石已经露出了地表。就和之前发现的那座无烟煤煤矿一样,这座赤铁矿也是一个埋深极浅的露天矿!

一些矿石已经风化的有点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来了,不过石熊捡起了一块排球大小的矿石掂了掂,立刻就觉察出手里这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石头要比普通的岩石沉的多!

这可是赤铁矿啊,里面含有大量的氧化铁,密度是普通岩石的一倍,重量自然要重的多。

“来,我们几个多捡几块矿石回去。”石熊冲着快马和灰驼鹿笑呵呵的说道,这座赤铁矿的发现真的是让他很开心。

要想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并且发展壮大,钢铁是必不可少的战略性物资。而眼前这座赤铁矿,就是钢铁的根源所在!

铁矿石很重,所以三个人捡了没多大一会儿就每人捡了一百多斤,为了不让马匹负重太大,他们三个都没有多捡。

回去的路上,看到那些悠然自得的牛魔王们依然是那副蔑视的神情,这让石熊很是生气,再加上这个时节族人出来狩猎的成果并不大,所以石熊准备像昨天一样,再给部落弄回去一些肉食。

昨天的那头马鹿已经让族人对自己的感观有了很大的改变,所以石熊决定对这些不尊重自己的牛魔王动手!

看到守护者大人提着那把重型骨矛悄悄地冲着牛群摸了过去,不管是灰驼鹿还是快马都兴奋的蹲着挥舞起拳头。

昨天那头巨大的马鹿灰驼鹿可是看到了,他真的是很为守护者大人的武力值感到震惊。作为部落中的老战士,灰驼鹿很清楚狩猎一头成年雄性马鹿的难度,可就是这么一头大马鹿竟然被守护者大人一矛就给钉死了,这真的是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现在,守护者大人显然又要对那些更难狩猎的野牛动手,难道守护者大人真的能够一个人猎杀一头野牛吗?

作为北美大陆上食草动物的大哥大,成群的北美野牛对于一个单独的人显然是没有任何提防心的。哪怕石熊的块头足够大,但在这些牛魔王眼中看来,他依然是一个小不点。

事实上,别说是单个的人了,就算是一头熊或者是一群狼,除非是饿极了,否则就连这些顶级猎食者都不愿意对成群的野牛发动袭击,因为这些顶级猎食者很清楚,一旦把成群的野牛激怒了,它们的下场也不是那么好。

所以,石熊很快就靠近了一头正在吃草的野牛。

这是一头成年雄性野牛,肚子下面那明显的第一性特征说明了这头牛魔王的性别。

这头野牛或许是因为这边的草比较好吃,所以在不知不觉之中和野牛群拉开了一点距离,这也是石熊挑中这头牛魔王的原因。

在石熊距离这头牛大约还有三十米的时候,这头牛魔王抬起了头,两只硕大的牛眼盯了石熊一眼,似乎是在警告石熊。

看到这个,石熊也不犹豫了,提起手里的重型骨矛,向前助跑了几步,然后蹬地、扭胯、转身,把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了右臂上,伴随着一声低喝,那把重型骨矛宛若一道白色的闪电,在短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跨越了三十米的距离,直接扎进了那头野牛的身体之内。

这一枪并没有按照石熊原本的意思扎进野牛的脖子,因为那头野牛转动了一下身体,结果这把重型长矛就直接扎进了野牛前腿的上方。

这倒是一个意外之喜,因为这个位置正是野牛的左右肺叶和心脏所在的位置。

昨天猎杀那头大马鹿的时候。这把重型骨矛的矛尖已经彻底碎裂了。石熊用了半晚上的时间又重新打磨出锋利的矛尖。这次,在石熊的怪力之下,锋利的矛尖轻而易举的就刺破了野牛那坚韧的皮肤,然后一路势如破竹一般直接扎进了野牛的体内。

这一枪可能直接扎中了那头牛的心脏,因为这头野牛只不过是浑身哆嗦了两下,连叫声甚至都没有发出来,就轰然倒地!

这一幕把灰驼鹿看的目瞪口呆,倒是一旁的快马哈哈大笑了起来,跑到了石熊的身边看着那头依然在抽搐的野牛。

傻脑袋就是傻脑袋!不管是马鹿还是野牛,在他那一身怪力面前都是渣啊!嗯,今天晚上又有美味可口的牛肉可吃了

快马美滋滋的想着,但他不敢上去。

这头野牛虽然已经倒地了,但在它彻底死亡之前,猎人是绝对不会靠近它的。族里的老人口口相传,受到重伤的野牛在临死之前会反戈一击,那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

石熊对快马说道:“你把马身上的铁矿石先卸下来,骑马回去通知族人过来拉牛!这玩意儿这么重,我们三个可弄不回去!”

快马喜滋滋的跑了回去,不一会儿,他就骑着马跑的没影了。

待到石熊回到部落的时候,部落里正热闹着呢。

今天去南边大雾山挖高岭土和石灰石的人足有三四十口子,现在他们把挖回来的高岭土和石灰石都堆在了石熊房间的门口。

这些东西族人肯定都不知道怎么用,凭借他们的脑袋瓜也想不出来这些石头和土怎么就能变成钢铁。不过,这件事得到了卡布鲁祭祀的支持,所以这些族人一开始虽然不太情愿干这种活,但还是把石熊需要的东西都带了回来。

现在听快马说守护者又独自在外面猎杀了一头大野牛,整个部落中就再也没有不情愿的气氛了。

石灰石还好说,堆在外面就堆在外面了,可是这高岭土既然挖出来了,那就最好不要淋水。所以,在石熊的指挥下,几个强壮的族人又把这七八百斤的高岭土给倒进了石熊的屋子。

这下可好,原本石熊的屋子就不大,现在几乎全都被这些高岭土给占据了。

不过石熊也没在意,这些东西可都是以后起家的根本啊!

现在所需要的东西基本上都齐了,就等着明天大干一场了!

第三十四章 灌钢法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部落就热闹了起来。

昨天守护者大人又独自猎杀了一头野牛,这对于整个部落来讲都是一件大喜事。而连着两天都有肉吃,更是让石熊的声望在部落中进一步的提升。

一头牛宰杀完毕之后,正常情况下能出大约45%的牛肉,不过北美印第安人可不像信奉耶稣基督的白人一样,不吃动物的内脏,北美印第安人几乎什么都吃。

而石熊前世作为大吃货帝国的精英吃货,自然更不忌讳内脏什么的了,相反,对于石熊来讲,野牛的内脏要比牛肉更美味。

所以,这头可怜的牛魔王估计牛角、牛骨头、牛皮还能保存下来之外,身上其他部位估计全都会被这群印第安人吃掉。

部落中负责宰杀的族人按照石熊的指示,把那些内脏全都留了下来,这些内脏回头需要好好的泡制,才能够做出美味的牛杂来。不过石熊今天白天没有时间,所以一大早他吃了几大块白水加盐炖的牛肉之后,就活动了一下开始准备制造炼钢所用的工具。

一开始石熊打算用坩埚连炼制那些生铁,可是随后想了想,他觉得用坩埚炼钢好像缺了一点什么。

后来他才想起来自己如果用高岭土粘土做坩埚的话,坩埚中并没有石墨的成分,而坩埚炼钢法需要石墨坩埚,需要石墨和生铁在高温下进行反应,最终炼出钢铁来。

可自己手里没有石墨怎么办?

后来石熊最后决定用炒钢法,但想了想才发现,现在连温度计都没有,更别说在冶金行业中用到的专用的温度计了,所以用炒钢法不容易控制温度,很容易把一炉铁液炼废了。

最终,石熊想到了灌钢法。

这种在炒钢法的技术上发展起来的炼钢方式,要比炒钢法更容易控制,而且也能更好的控制炼制出来的钢铁含碳量。

最关键的是,以自己目前手头所拥有的材料和条件而言,灌钢法是最适合自己现在这种情况的了。

最终,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石熊决定自己炼制的第一炉钢铁就用灌钢法!

而要想用灌钢炼钢,灌钢炉、鼓风设备就必不可少,至于燃料,没有比焦炭更合适的燃料了。不过焦炭还需要专门的炼制,比较麻烦,但这都不是问题。

前世作为一名副研究员级别的文保专家,石熊曾经在川省、豫省看见过很多唐宋时期的灌钢土炉,后来也专门研究过这些灌钢炉的用途以及如何灌钢。

以现在的科技发展程度来讲,平炉、转炉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欧洲白人也还没那个能力制造,那玩意儿需要在一百多年之后才被发明制造出来。现在要炼钢,就只能用炒钢法或者灌钢法。

在目前的科技条件下,人类在冶金方面所能达到的温度最高不超过400摄氏度,所以要想炼制出优质的钢铁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华夏的老祖宗在炒钢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灌钢法,让冶炼出来的钢铁材质有了一定的保证。

石熊现在对于钢铁质量的要求也没有多高,只要能炼出钢来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至于以后怎么炼出更加优质的钢材,那还需要更多的人以及更多的时间来慢慢的干。

灌钢法早在东汉末年就出现了,但利用灌钢法大幅度提升钢材质量还要等到南北朝时期。

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个冶炼方面的天才,名字叫綦毋怀文。这伙计是北齐襄国人,后来曾经做到过北齐信州的刺史,也算是一方大员了。

可偏偏这个官至刺史之位的綦毋怀文,在炼钢方面也是一个天才。他对东汉末年出现的灌钢法作出了突破性发展和完善,同时在制刀和热处理方面也有独特创造,为华夏冶金技术的发展作出了划时代贡献。

史书上曾经记载了綦毋怀文是如何炼钢的。

“烧生铁精,以重柔铤,数宿则成钢。”

这句话的意思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指在炼钢的时候选用品位比较高的铁矿石,先冶炼出优质生铁,然后把液态生铁浇注在熟铁上,经过几度熔炼,使铁渗碳成为钢。由于是让生铁和熟铁“宿”在一起,所以炼出的钢被成为“宿铁”。

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突破性的技术。

要知道,炒钢法因为温度不好控制的原因,所以很难炼出低碳钢来,利用炒钢法炼出来的钢材大都因为温度控制不好而致使铁液中的杂质和碳氧化不完全,所以大部分都是一些中高碳钢,用来做农具或者生活用品还行,可用来打造武器就远远不够了。

而灌钢法的出现,尤其是綦毋怀文改造的灌钢法的出现,让炼制低碳钢成为了一种可以控制的方法。

用现代的话语来讲,那就是用这种灌钢法炼钢时,因为把生铁作为渗碳剂,因熔化后温度高,可以加速向熟铁中渗碳的速度,缩短冶炼时间,提高生产率。

同时熟铁因为碳的渗入而成为钢,生铁由于脱碳也可以变成钢,增加了钢的产量。而且在高温下,液态生铁中的碳、硅、锰等与熟铁中的氧化物夹杂发生反应,去除杂质,纯化金属组织,提高金属品质。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灌钢法操作简便,容易掌握。要想得到不同含碳量的钢,只要把生铁和熟铁按一定比例配合好加以熔炼,就可获得。

石熊估摸了一下自己手头所拥有的所有材料,发现用灌钢法炼钢显然要比炒钢法更好。

自己手里现在有的铁矿石是赤铁矿,虽然不知道品位怎么样,但赤铁矿的品位一般都比较高,应该能符合灌钢法需要的铁矿石。

造渣剂石灰石自己也有,烧制耐火砖的高岭土自己也有,燃料煤炭就更别说了。至于作为渗碳剂的生铁,那几口大铁锅砸烂了之后就是上好的渗碳剂!

有这些东西在,何愁炼不出钢材呢?

于是,在立雷首领和卡布鲁祭祀的监督下,在石熊承诺的每天都有肉食的鼓励下,部落中的族人全员动员了起来,按照石熊的指挥开始做炼钢前的各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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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炼焦余热的利用

铁器对于高树部落的族人来讲就是珍宝,是和马匹一样的珍宝。不管是铁锅、铁锹、铁铲还是少量的刀子,哪怕这些铁器都是质量很烂的生铁做的,可是对于根本不会金属冶炼的北美印第安人来讲,这些比石头、骨头要硬的多的铁器简直就是神灵的恩赐。

马匹、铁器是北美印第安人与那些瓦西楚们交易的最主要的货物。来自于欧洲的殖民者甚至都不用掏钱,只需要在欧洲收购一些不要的铁器垃圾,拉到北美就能和当地的印第安人换取珍贵和华丽的皮毛。

高树部落作为生活在北美大陆最东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们和瓦西楚们的接触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了,所以部落里还是有一些铁器的。

不过像铁锹、锄头这种铁器,整个部落里也没有两三把,所以大部分族人都是用石铲、石锄来干活的,一部分族人则开始活泥巴。其他没有挖坑的族人,则被石熊派去拉煤炭和石灰石、高岭土以及铁矿石。

部落里的族人几乎全员出动,健壮的汉子就不用说了,那些体型同样健硕的妇女们干的活和那些汉子差不多。岁数稍大的人则带着孩子们充当起了运输大队,他们会用村子里为数不多的车子去拉那些东西。

高树部落的族人都居住在木屋中,所以部落中有手艺高强的木匠。尤其是在和那些瓦西楚们接触之后,这些木匠用毛皮从瓦西楚们那里换来了成套的木工工具,让他们的木匠手艺有了极大的提升。

部落中几个木匠凑在一起,按照石熊之前所说的方案,开始琢磨怎么制造守护者大人所说的“风箱”。

“挖这么大的坑干什么?”卡布鲁祭祀站在石熊的身旁好奇的问道,她的视线始终在活泥巴的族人和挖坑的族人之间转悠。而部落的首领立雷则坐在一旁,同样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对于他们来讲,眼前所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他们之前从来不曾见过的,好奇是必然的。

立雷也竖起了耳朵,他也很想听听这位守护者为什么要让族人做这些活。

说来也怪,前段时间看起来马上就要死的立雷,现在竟然缓过劲来了。他的脸色不再那么苍白了,而是多了一些红晕,最关键的是,他并不像前段时间那样只能躺着,现在他甚至自己都能够坐起来了。

这种变化让石熊看了也是挺纳闷的。

不过,对于立雷首领的好转,石熊还是持赞同态度的。毕竟立雷现在对于自己是很支持的,尤其是在自己单独猎杀了一头大马鹿和一头野牛之后,立雷首领对于自己的支持就更明显了。

就好像今天的全员动员,如果立雷不发话的,族人是不会听从他这个守护者大人的话的。

“挖这个坑是很有必要的,这个坑挖好之后,周围糊上高岭土,自然阴干后就可以用来炼焦!”

“炼焦?炼焦是什么东西?”立雷在一旁好奇的问道。

“炼焦就是把煤炭炼成焦炭的过程。我们现在使用的木头燃烧起来温度不够,所以无法融化铁矿石。而炼钢所需要的温度比融化铁矿石还要高,所以别说木炭了,就算是燃烧产生温度更高的煤炭也无法很好的炼钢,只有用焦炭来炼钢是最好的。”

顿了顿,石熊继续解释道:“嗯,这炼焦是为未来考虑的。现在我们炼钢用煤炭就可以了。”

对于什么“燃烧温度”啦、“热量”啦之类的词,立雷首领和卡布鲁祭祀都和听天书一样,不过看着守护者那胸有成竹的模样,两个人很是有些不明觉厉。

事实上,石熊现在也是赶鸭子硬上架。他虽然懂一些炼钢的知识,可他哪儿炼过钢啊,现在只能是比着葫芦画瓢,按照前世得到的那些资料上所说的方法来炼钢。

比如说炼焦,石熊真的是只听说过和从视频上看过,可你让他炼焦,他也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

还有如何烧制耐火砖,他更是没干过那玩意儿。

可问题是现在都已经这样了,说什么也得硬着头皮的把事情做下去。

毕竟炼钢最主要的材料都有了,制作耐火砖的主要材料也有了,那就硬着头皮的干呗。

大不了就是好钢炼不出来咱还炼不出孬钢吗?实在不行,炼出生铁或者熟铁来也成啊!

卡布鲁祭祀指着那个刚刚挖出了一个雏形的大坑边上问:“大力熊,那你为什么要在那个大坑的旁边用石头垒一个房子啊?难道你想住在这里?你嫌弃你的房子不好吗?”

这个问题把石熊问的一囧,想了想他才说道:“卡布鲁祭祀,这个用石头垒起来的房子不是住人的,我也没有打算住在那里。这间屋子是我准备用来烧耐火砖的。嗯,炼钢的时候火炉内部的温度极高,如果不用专用的耐火砖的话,炉膛会被烧裂甚至是炸开的,所以必须要用能够承受高温的耐火砖垒砌炉壁,这样才能保证炼钢过程中的安全性。”

石熊之所以这么做,那是因为前世在研究古代炼钢的时候,也参考过现代的炼钢技术。他记得曾经在一篇资料上看到过利用炼焦余热烧砖的报道。

炼焦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热,这种余热是温度高达六百到九百度的废气,从理论上来讲,炼焦时产生的高温废气只要利用起来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说发电、炼制一些化工产品。而利用炼焦余热烧砖只是其中一个最不入门的应用。

烧砖需要煤炭或者木炭燃烧产生高温高热来把砖坯烧结,最终烧出成品砖来。而炼焦产生的废气温度甚至比木炭燃烧产生的温度还要高,用来烧砖绰绰有余。

石熊曾经见过利用炼焦余热烧砖的报道,那个资料上说的利用炼焦产生的余热烧制的砖,合格率高达99%。最关键的是,在前世这种技术已经很普遍了。

所以石熊才决定炼焦烧制耐火砖一块来!

第三十六章 木头一家人

听到石熊的解释,卡布鲁祭祀看了看立雷首领,两个人都苦笑着摇了摇头,显然对于大力熊的这番解释很不明白。

不过他俩更相信老卡布鲁祭祀的话了,这个大力熊真的可能是得到了太阳神的眷顾,否则他怎么会懂这么多的东西?他以前傻不傻先放在一边,就他现在所做的这一切,那可是放眼整个切洛基族甚至整个印第安人中都不曾听说有谁会做的啊。

如果不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给予了他指点,这家伙又能向谁学这些东西呢?

石熊看出了这两位部落中地位最高的人的心思,微笑着说道:“立雷首领,卡布鲁祭祀,现在我解释什么都没用,等东西做出来,你们就知道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是不是真的指点过我了。”

石熊说这句话的态度虽然很温和,但那种不容置疑的气势却是让高树部落地位最高的两个人立刻不吱声了。

就在这个时候,木头急匆匆的从远处跑了过来。

木头是部落中一个族人的名字,他是目前部落中岁数最大的一个男子,今年快六十岁了。这个岁数别说是高树部落了,即便是放眼整个切洛基族,也是绝对高寿的人了。

木头之所以能够活这么大,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从来不出去狩猎,也从来不参与种植粮食,他在部落中唯一的任务就是为族人建造房屋或者是打造武器、家具——嗯,如果高树部落的族人使用的木碗、木盆也能称之为“家具”的话,那么木头就是干这种活儿的。

没错,木头就是部落中地位最高的木匠。而且不仅仅是他,他的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孙子,现在都是部落中的木匠。这个手艺是从木头的祖上一直传下来的,而且他也把这个手艺传给了自己的后代。

因为不用出去狩猎,所以就避免了受伤的可能性。在这个时代,一旦在狩猎中受伤,轻伤还好说,可如果是稍微重一点的伤,那就只能祈求诸天神灵庇护了。即便不死,那也得元气大伤。部落的首领立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因为不用种粮食,所以就避免了重体力劳动。因此,木头虽然已经快六十岁了,但看起来他的身体甚至比一般的四十来岁的人还要好。

“守护者大人,你能不能来我们这边看看?你说的那个风箱,我们还有点不太明白”木头的老脸有点发红,似乎说这样的话对于他来讲就是一件很掉分的事情。可他又不能不说,昨天守护者大人讲述怎么打造风箱的时候,他可是拍着胸脯说一定能够把风箱打造出来的。

可事实就是,平时能够盖木屋,制作木碗、木盆的木头,在这个风箱面前彻底败下阵来。

箱子外壳倒是好弄,自从在瓦西楚们那里交换来了一些工具之后,一些原本不好做的木匠活现在好做多了,可是箱子里面的那些可以自如活动的盖板,却是直接难住了木头爷儿几个。

看着木头那焦急而且又不想让别人知道的表情,石熊很善解人意的点了点头,“这件事怪我,我昨天在给你们说的时候,可能遗漏了一些地方。”

如此体贴的话,让木头的脸上顿时就露出了笑容,对于守护者大人的好感再次提升。

石熊冲着立雷和红云点了点头,就跟着木头向那边走去。挖坑还有垒砖窑的事情不用石熊亲自盯着了,挖坑好说,只要有把子力气谁都能挖。至于那座砖窑,石熊也没打算搞多么复杂,只要把房子垒起来,外面糊上泥巴不透气就ok了。

石熊来到木头居住的木屋时,就发现他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孙子都在。

事实上,木头现在已经是四世同堂了,他的重孙子今年都两岁了,还有一个四岁的重孙女。

木头的儿子和孙子的名字都很有意思,其实他这一家的名字都很有意思。

就好像木头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从祖上一直传下来的,他的祖先、他的爷爷、父亲都叫木头,等以后他死了,他的两个儿子之中的一个也会把木头这个名字继承过来,成为部落中新一代的大木匠。

木头的两个儿子一个叫横锯,一个叫木刨,他的两个孙子一个叫凿子一个叫弓钻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一家子凑起来就是一活脱脱的木匠坊!

之所以叫这么奇怪的名字,理由很简单。木头的大儿子出生的那一天,部落里来了两个瓦西楚,木头的第一件木工工具,一把木工锯就是在那一天从瓦西楚的手里交换过来的。

对于这种新型的工具,木头极为喜欢,于是就给大儿子起名“横锯”。

再后来,每当瓦西楚来部落的时候,木头都会从那些白人手里交换一件或者两件工具,然后他的二儿子、他的孙子,就全都以这些工具命名

按说每个印第安人这一生都有三个名字,尤其是宗族正名的授予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都是由部落首领和祭祀亲自授名的,这个名字会跟随这个族人的一生。

但木头的儿子和孙子都没有宗族正名,或者说他们的宗族正名就是叫这个名字。

因为老木头真的像是坚硬的榆木疙瘩枣木棍,谁也说不动他。用他的话来讲,自己的儿子和孙子用的这个名字,比任何宗族正名都能代表他们的一生。

最终,这些名字就这么叫下来了,一直到现在。

石熊来到这里的时候,风箱外壳的木板已经捯饬出来了,木头他们爷儿五个正在琢磨那几个进气孔的吊搭板。

一个风箱一共有两个进气孔,分别在外壳的前后挡板上。这些进气孔都必须采用可以自如活动的吊搭板,这样才能保证风板在风箱内前后移动的时候,把外界的空气全都挤压进底箱内,然后通过出风口把风箱中的空气排出去。

很显然,吊搭板彻底难住了木头他们爷儿五个。

不过石熊在看到他们五个捯饬出来的外壳木板时,嘴角也忍不住的抽了抽。

瞧瞧这木板,比狗啃的强不到哪儿去

第三十七章 一切从简

“木刨,我希望你能够用你手里的刨子把这几块木板刨的再平整一些。我们的风箱需要六块平整的木板做外壳!注意,是平整,而不是像你搞出来的这种比狗啃的还要难看的木板!”

石熊很不客气的对着木头的二儿子说道,这让不太善于言辞的木刨羞愧的差点把脑袋钻到自己的裤裆里。

对于石熊的严厉,木头爷儿五个一句话都不说。实在是这位守护者大人说的这种风箱对于他们来讲,简直就是太过于震撼了。他们不敢对一个能够设计出如此神奇东西的守护者大人使脸子,更别说这位守护者大人的体格真的是让人不敢发火。

回过头来,石熊的脸色变得平和了一些,他对木头的小孙子弓钻说道:“弓钻,你知道你的爷爷给你起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吗?记住,你的名字是弓钻,而弓钻是用来干什么的?弓钻就是用来钻眼的。”

说着,石熊蹲了下来,指着后挡板上部的那个方形的窟窿说道:“你可以在这个窟窿的上方铆进两根粗一些的方形木橛,然后给这两个木橛的上部钻眼。再把吊搭板的顶端也钻出眼,然后用一根圆木棒穿过这些眼,这块吊搭板不就做出来了?当风箱中的风板向回拉的时候,外界的空气会顶开这块吊搭板进入到风箱内部。而当风板向前推的时候,风箱后半部的空气会把吊搭板顶住,让空气无法从这个窟窿中出去,而是只能顺着隔板后端的通风口进入到风箱底部,最终沿着出风口排出去。”

石熊的解释让木头的眼光顿时就亮了起来,他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守护者大人,那风箱底部的那个燕尾翅板也是这么做吧?”

“没错,燕尾翅板也是这么做,只不过吊搭板是上下活动的,而燕尾翅板则是水平活动的,道理是一样的。”

“哈哈,那我就知道怎么做这个风箱了!”木头开怀大笑了起来。

“嗯,知道怎么做还不够,你一定要注意细节方面的事情。我们这个风箱是需要使用很久的一件工具,而且风板与外壳之间会产生无数次的摩擦,所以外壳的木板必须要做的平整,否则这个风箱就是一个废品。我想你作为咱们部落的第一木匠,恐怕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作品是一件残次品吧?”

木头点头哈腰的答应,随后就转过头来对着自己的二儿子木刨咆哮道:“听到守护者大人的话没有?赶紧把这些木板全都给我修整的平平整整的,要是有一点不平整,老子打断你的腿!”

好吧,木头的这番话用印第安语肯定不是这么说的,但意思大体差不多

看样子,不管是在华夏还是在北美,老子揍儿子好像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临走之前,石熊给这个木匠家族灌下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第一碗鸡汤。

“木头,你要记住,以后我们的部落将会需要越来越多的工具,而这些工具都离不开你和你的家人的支持。所以,你这次制作这个风箱的时候,一定要总结出制作过程中的经验,并且把这些经验牢牢的记住。手艺可是传承,这经验却是比手艺更加重要的传承。我很期待着我们高树部落的第一木匠在未来能够成为整个切洛基族乃至我们所有原住民之间的第一木匠!”

年迈的老木头虽然活了快六十年了,可他哪曾喝过如此浓郁的鸡汤?所以石熊这一碗鸡汤灌进去之后,木头一家人包括老木头在内立刻就好像打了鸡血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部落东边的那个直径一米半、深有接近两米的大坑已经挖好了,现在一群族人正在按照石熊的指示开挖一条火道。

这条火道是直接通往大坑旁边的那间石屋的。石屋完全使用石头垒起来的,里外都糊了一层厚厚的泥巴,而房顶则用木板搭建起来的,不过在木板的下面还有一层厚厚的泥巴,泥巴被屋子里的几根石头立柱顶着几块石板托了起来,这样就能杜绝烧砖时产生的热量把木板引燃的可能性。

这间专门用来烧制耐火砖的房屋根本不能称之为砖窑,可是没办法,在如今这种情况下,能够建造起这么一间石屋已经达到了部落的极限。而且石熊很清楚,要是真让这些族人修建一座真正的砖窑,那他自己恐怕得被这些族人问问题问到崩溃!

反正这间石屋也能烧砖,而且石熊也没打算烧制多少耐火砖,够用就行了,所以这间石屋就暂时先这么将就着吧!

倒是外面那个炼焦用的大坑可以一次性的装入五吨左右的煤炭。炼焦的时候,把煤炭装在大坑里,然后上面用泥封严,中间留出一个引火眼,一旦下面的煤被引燃之后,这个引火眼会被立刻封死,然后让煤在缺氧状态下慢慢炼制成焦炭。

至于正在挖掘的这条火道,就是专门把炼焦时产生的余热倒入到那间石头屋的。

在炼焦点火之前,那间石头屋里会码放好阴干的耐火砖砖坯,等炼焦开始之后,炼焦产生的高温烟气就会顺着这条火道进入到石头屋,为这些耐火砖坯加温,并最终把这些砖坯烧制成耐火砖。

事实上,不管是这座炼焦用的大坑还是这座烧制耐火砖的石屋,都是妥协之下的产物。它们甚至比当年华夏老祖宗炼焦和烧砖的土炼焦窑以及土砖窑还要简陋,可是真没办法,这第一批焦炭还有耐火砖只能用这种方法制作出来。

一切从简!

不过,相比于这个炼焦大坑还有那间石屋,石熊手里还有更简陋的东西,那就是他准备第一次炼钢用的土炉子和那个高岭土制作的粘土坩埚。

看这样眼前这座简陋的好像小孩子过家家时垒起来的炉子以及那个看起来让人心惊胆战的粘土坩埚,石熊自己也不禁对自己和快马的手艺表示了一番严重的鄙视

第三十八章 第一次冶炼(求推荐票)

说实在的,这座炉子还有这个坩埚真的是有点惨不忍睹。

因为要给坩埚提供巨大的热量,所以这种炉子肚子大脑袋小,本来石熊是想把这个炉子垒砌的呈现出一种圆润的圆锥形。可事实上却是,这座用高岭土混合了一定比例的粘土以及骨粉垒砌起来的炉子,乍一看就像是一坨放大版的牛粑粑,如果上面能够多一个尖的话,那就是妥妥的牛魔王的粑粑了

至于那个所谓的粘土坩埚,烧制完毕之后看起来更像是一口炒菜的炒勺,而且到处都是凹凹凸凸的,正应了华夏那句歇后语——麻子不叫麻子,坑人呐。

用石熊自我批评的话来讲,这就是典型的眼高手低。

在老木头家把人家木刨熊了一顿,可反过来再看看自己和快马搞出来的这东西,人家木刨弄出来的木板简直可以称之为艺术品了。

不过好在炉子和炒勺坩埚配合的还算默契,当这个炒勺坩埚墩在炉口后,倒也算得上是严丝合缝。

就是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炉子彻底阴干之后,老木头也把风箱做了出来。还别说,虽然在做风箱的开始阶段这个老木匠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可最终做出来的这个风箱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不比石熊小时候用过的老家灶台旁边的那个风箱差!

当然,这个风箱的个头要更大一些,毕竟这个风箱可是为炉子提供氧气的关键所在,如果个头不大一些,提供的氧气不够,那炉温可是达不到熔化生铁的要求的。

煤炭已经被族人运来了很多,没有一万斤估计也有八千斤,这么多煤炭足够用了,甚至连炼焦都足够了。

这天一大早,所有的族人都聚集在了一起,观看守护者大人炼钢。

这几天整个部落的族人可算是有了口福了,怪不得这个大个子能被卡布鲁祭祀选为守护者,实在是这家伙简直太厉害了。

他每天只需要出去转悠一圈,保证能够猎杀到一头野牛或者是一头大马鹿,而且这些猎物的身上从来就只有一个伤口,不是在心脏部位就是在脖子部位,绝对的一击必杀。

守护者大人遵守了他的承诺,这得到了部落所有族人的交口称赞。当然,在守护者大人每天都能为部落提供肉食的情况下,他所要求的的那些活也全都被族人做完了。

大量的煤炭和铁矿石就这么堆在部落中间的那片空地上,旁边是一些石灰石和一座专门用来盛放高岭土的木棚子。

在这个木棚子下面除了那些高岭土之外,就是石熊垒出来的那座炉子。

在用木头把那些煤炭引燃之后,哪怕是在深秋,可炉子周围依然一片火热。

那个看起来稀奇古怪的泥巴锅就这么墩在炉子上,里面放了很多黑黝黝的铁片。

说到这些铁片,很多族人都心疼。这些铁片都是把那些完好无损的铁锅砸碎了之后得到的啊。鬼知道守护者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干,好好的铁锅不留着,非得砸碎了。

如果这些印第安人懂华夏文明的话,他们一定会给这个强大的守护者戴上一个“暴殄天物”的大帽子。

可是锅已经砸碎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铁片在渐渐发红的那口土锅中开始冒烟

说实在的,石熊真的是没有干过这种活,他小时候倒是见过乡里的土高炉怎么炼铁,可是怎么把这些生铁熔化,他真的是没见过。

他只能是凭借着臆想来做这件事的。

幸好,他做出来的那口粘土坩埚虽然很难看,但真的是很耐烧。木头爷儿五个在旁边轮流拉风箱,从风箱出口处排出来的风通过风道进入到炉子底部,立刻就让煤的火焰开始从暗红色变为了橙红色,又变成了黄白色,最终变成了刺眼的白色。

对于火焰颜色的变化对应的温度变化,石熊心中也是比较有谱的。

作为一个文物专家,他很清楚在温度计还没有发明以前,古人在冶炼金属的实践中,创造了通过观察火候和火色来判别温度高低的方法。

“木刨,看好了这个颜色,这种暗红色的火焰,对应的温度大约在六百度左右”

“现在火焰呈现出深红色了,这时候的温度大约是在七百度左右。”

“好,看到这种火焰颜色了吗?这种红橙色的火焰温度大约在九百度左右。等到火焰变成了橙黄色,那就意味着火焰的温度能够达到一千一百度了。”

“嗯,现在火焰的温度已经达到白色了,这时候火焰的温度大约在一千三百度左右。这个温度差不多就是我需要的温度了。”

木刨自从被石熊给熊了一顿之后,他竟然对冶炼开始感兴趣了,他主动找到了石熊,说他想要跟着学习怎么冶炼。

对于木刨的这个要求,石熊当然是求之不得了。他正想在部落中培养专门的冶炼人才呢,自己再厉害,知道的东西再多,具体的活却需要人手去做。就算是把自己全拆了,那也打不出三两钉来,所以,培养专业的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既然木刨愿意做冶炼这一块,石熊真的是不介意把自己知道的知识教给这家伙。

木刨的表现也让石熊感到很欣慰,他竟然在第一次参与这次冶炼的时候,就提出了火焰颜色和温度关系的问题,这足以说明这家伙是一个很有心的人。

所以石熊毫不保留的把自己知道的有关于火焰颜色和温度之间的关系告诉了他。

木刨也算是部落中的文化人了,他拿着一块石灰石和一块石板,在上面记下了一些石熊看不懂的符号

随着火焰的颜色达到了白色,这说明炉温已经达到了一千三百度以上。而在这个温度之下,那口看起来有点唬人的坩埚却经受住了高温的考验。哪怕这个坩埚已经被烧的通体通红,可依然没有破裂。

至于放入坩埚中的那些生铁片,此时也已经开始慢慢的熔化。

这些从欧洲殖民者手里交换来的铁锅,其实就是灰铸铁。这种灰铸铁的熔点在1320度左右,所以当火焰开始变白时,这些灰铸铁碎片就开始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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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成品

生铁碎片熔化了,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做了。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用高岭土骨粉烧成的高岭土棒进行搅拌,然后往里加入砸的碎碎的生铁颗粒。

事实上,这次用坩埚冶炼这些生铁,石熊采用的是炒钢法。灌钢法那是得等到以后把铁矿石冶炼成铁液之后再用。现在就熔炼这么点生铁,自然是用炒钢法最合适。

天见可怜,部落里竟然找不出可以搅拌这些铁液的工具,无奈之下石熊只得按照烧制耐火砖的标准烧制了几根高岭土棒。因为只有这种用高岭土骨粉烧制而成的土棒子才能够耐得住铁液的温度。

只是石熊也不知道用这种土棒搅拌铁液到底会不会产生其他的化学反应。

可现在石熊真的是没办法了。炒钢法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要不停的搅拌那些铁液,让铁液中的硫、磷、碳等元素和外界的氧气进行反应,从而达到降低铁液中碳元素含量以及去除杂质的目的。

当然,向铁液中添加生铁颗粒,这也是炒钢法中的一个非常必要的步骤。只是部落里连个磨盘都没有,这些生铁只能用锤子一点一点的砸成极小的颗粒

反正真的是一切从简了,可不从简也不行,条件在这里摆着呢。正所谓巧妇乃为无米之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至于搅拌多长时间,往铁液中添加多少生铁颗粒,说实在的,石熊心里也没数。一切除了从简之外,还得靠蒙!

反正从生铁开始熔化时,在炉子的一旁又点燃了一堆篝火,在石熊的命令下,几个族人把烧制好的高岭土铸模开始放在篝火上烤。

这个举动让这些族人更不明白了,他们烤过肉、烤过玉米等粮食,就是没有烤过这种用泥巴做出来的东西。

石熊现在也不会给他们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做。

铸模在倒入铁液之前,必须要进行加温的,否则你把炙热的铁液倒进冰冷的铸模,那会产生悲剧性的灾难的——铸模有百分之百的机会会爆炸开来的

最终,石熊估摸着差不多了,就亲自拿起部落里仅有的几把铁勺中的一个,开始从坩埚中向外舀铁液。

黄白色的铁液被铁勺迅速的舀了出来,然后又被迅速的倒进那些烤的温度足有六七百度的高岭土铸模中,在接下来就是等待这些高岭土铸模中的铁液冷却了。

至于淬火、回火等热处理,反正现在石熊是顾不上了,他也不懂这些热处理的技术,只能用这种最原始的方法来铸造自己需要的东西。

三口大铁锅砸碎之后熔炼出来的铁液,一共让石熊得到了三个曲辕犁的犁头、两把火钳、一把短砍刀以及三个矛头和十多个箭头。

石熊也很想知道自己捯饬出来的这些东西性能到底怎么样,但铁液要想自然冷却下来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不比把生铁熔化需要的时间短。

于是做完了这一切之后,石熊命令灭掉炉火,在安排了几个人专门值守这几个浇筑了铁液的铸模之后,他就转身就回去休息了。

这小小的一锅铁液,消耗了大半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在整个过程中石熊始终是提心吊胆的,他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这也是一个极大的消耗。

所以当一切落定时,就算是石熊也有点撑不住了。

相比之下,跟着看了大半天的族人们却是一个个的兴致勃勃的讨论不休。

对于他们来讲,今天发生的这一切是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甚至是想象过的。那炉膛中冒出来的白色火焰,那一点点熔化掉的生铁,还有拿着长长的土棒子不断搅拌铁液但却被烤的嗷嗷乱叫的族人,这一切都让他们意识到今天发生的这一切真的是很了不起。

别的不说,在他们眼里永远不可能熔化的铁器竟然变成了一锅铁水,这就让他们震惊莫名了。

很多族人都亲眼看到三口珍贵的大铁锅被砸碎,然后扔进那口泥巴做成的土锅中,然后又被烧的熔化掉,最终变成了铸模中一个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所以,大部分族人都在讨论守护者大人最终做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而且这种讨论竟然持续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部落又开始热闹了起来。无数被勾起了好奇心的族人全都走出了家门,然后迅速汇集到了部落中间的那片空地上,当然,他们也看到了那几个值守的族人流着哈喇子呼呼大睡的糗样。

经过一晚上的自然冷却,铸模中的铁液早就已经彻底冷却了下来,和铸模黏连在了一起。

石熊在几个人的陪伴下提着一把石锤走了过来,昨天这位守护者大人的一系列表现,让很多族人自发的开始拥护他。

凑到那些铸模跟前,向上吐了一口唾沫,结果毫无反应,石熊这才放心的提起了一个铸模放在了一块平整的石头上,然后举起锤子砸了下去。

高岭土骨粉制成的模子立刻就破碎了开来,留下了完整的铸件。

这是几个箭头,是这批铸件中“最不值钱”的,所以石熊打算用其中一个箭头来做一下实验。

尽管昨天冶炼的时候,木刨忠实的把所有的添加比例、冶炼时间、搅拌时间等所有关键的数据全都用稀奇古怪的富豪记录了下来,可石熊对于自己捯饬出来的这些东西心里也是没底,所以他需要试验一下。

这个箭头大约有五厘米长,是一种扁平的锥形箭头。通体黝黑,上面还有很多的铸模颗粒。

石熊拿着箭头狠狠地在那块平整的大石头上摩擦了起来,很快就把箭头一侧的黑色氧化物擦掉,当然,那块大石头上也留下了清晰的划痕。

立雷、高牛、卡布鲁祭祀以及部落中一些有地位的人都围在石熊身边观看石熊的操作。在看到那块坚硬的大石头上被这个小小的箭头划出了很多划痕,几个人的脸上顿时就乐开了花。

第四十章 血饮?屠龙?裁决之杖?

石熊没有理会身旁那些族人,他拿起箭头看着被擦出来的地方,脸上也不由的露出了笑容。

无他,从那块被擦掉氧化物的部分透露出来的那种银白色的光芒,正在非常强势的证明着这个箭头的材料身份——我特么的就是一块钢!真正的钢!

后世很多人都知道,通过辨别金属的颜色,就能很轻松的分辨出铁和钢的区别。

不管是生铁还是熟铁,都呈现出一种灰色的颜色,而钢材,则呈现出一种银白色。

虽然还不知道眼前这个箭头到底是低碳钢还是中碳钢又或者是高碳钢,但毫无疑问,箭头所露出来的颜色已经确切的证实了昨天自己没有白捯饬,自己捯饬出来的东西真的是钢材!

石熊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在一帮人惊恐欲绝的注视下,再次举起了那把石锤,冲着这个箭头就砸了下去。

立雷、卡布鲁祭祀都看见过石熊用这把石锤砸碎那三口铁锅的过程,他们很清楚这把石锤的威力。

那么大的铁锅都经不住两锤子,这么一个小小的箭头,一锤子下去还不就得粉碎?

这可是铁箭头啊,部落中还从来不曾出现过铁箭头呢。以前用兽骨、石头打造的箭头虽然威力也挺大的,可哪儿有铁箭头来的厉害?铁器比骨器、石器硬多了,这是部落里所有人的常识。

可是,伴随着一众人的惊呼声砸下去的石锤,却并没有把那个箭头砸碎,那个箭头只不过是有点微微变形,但无论是下面垫着的那块大石头,还是这把石锤的锤面,都迸出来一个小坑。

这种情况让部落的一种高层再次惊呼了起来——他们还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坚硬的铁器呢。

这下石熊算是彻底满意了。

在后世谁都知道,不管是生铁还是熟铁又或者是钢材,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铁碳合金。只不过因为其中的含碳量不同而导致了物理性能的巨大差异。

通常来讲,含碳量越高的铁碳合金就越硬,但同时韧性就会越低。生铁的含碳量大于2%,所以生铁很硬,比钢材要硬很多,但同样,生铁也很脆,有的生铁甚至一摔就能摔碎。

而熟铁则是含碳量低于002%的铁碳合金,熟铁质地很软,塑性好,延展性好,可以拉成丝,强度和硬度均较低,容易锻造和焊接。

至于钢材,则是是对含碳量质量百分比介于002%至211%之间的铁碳合金的统称。

也就是说,钢材硬度要比生铁低,但又高于熟铁。同样,钢材的韧性低于熟铁,但却又高于生铁。换而言之,钢材就是一种既具有坚韧性又具有硬度的金属,所以钢材的用途要远远大于生铁和熟铁。

如果刚才那个箭头的含碳量太高,那么这一锤子下去箭头必然会被砸碎的。而同样,如果含碳量太少,这一锤子下去虽然砸不碎,但绝对能把箭头砸扁!

可这个箭头竟然没多大事,那就几乎可以证明石熊昨天捯饬出来的这一锅钢水最终冷却之后的产物就是一种中碳钢。

虽然无法判定这是什么型号的中碳钢,但石熊知道,有了这玩意儿,不管是打造武器还是打造民用产品,都足够用的了。

“伟大的太阳神在上,伟大的太阳神保佑,我们成功了!”石熊转过身来,手里拿着那个一半黝黑一半银白色的箭头微笑着对几个部落高层说道。

然后,他一跃跳上了那块当做铁毡的大石头,将手里的那枚箭头高高的举了起来,大声的冲着周围所有的族人高声说道:“我的族人们,我们成功了!我们成功的冶炼出一种比铁器要更好的材料,这就是钢材!有了钢材,以后我们的族人就再也不愁没有铁锅可用,我们的战士就再也不愁没有铁质武器可用!我的族人们,请记住这一天吧,这一天是一个值得我们部落永远记住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开始,我们的部落将会步入到一个崭新的层次,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虽然族人们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架不住石熊这一大锅鸡汤实在是太凶悍了,所有的族人都被他这一锅鸡汤给忽悠的兴奋了起来,然后,一顿飘满肉香和充满了舞蹈的早餐就这么理所当然的到来了。

心情大好的石熊吃了不少肉,当然,在他吃饭的时候,他身边坐着的人都是像立雷、卡布鲁祭祀这样的部落高层。

实在是这两天这位身材威猛健壮的守护者搞出来的事情太惊人了,虽然他们还不知道这几样浇筑出来的铁器到底怎么样,可能够把三口大铁锅变成这么多形状各异的铁器,仅仅是这一点,就足以值得整个部落中的族人把石熊当成偶像了。

尽管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偶像这一说,但族人们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肉是野牛肉和鹿肉混合在一起炖出来的,只可惜没有香料,光有一点点咸味,这实在是让吃惯了后世美食的石熊有点难以下咽。最关键的是这里没有酒!

要是再把酒捯饬出来,这帮子族人还不得真把自己当成神之子?

不过石熊很清楚,在目前连粮食都不够吃的情况下,要是再酿酒的话,那实在是有点太说不过去了。

不过要是等到明年土豆和地瓜收获了之后,倒是可以酿一些“地瓜烧”出来。反正不管是地瓜还是土豆,都是高产作物,一亩地随随便便几千斤就和玩儿一样。

吃过了早饭,石熊把剩下的铸模全都敲碎,把铸造出来的那几样铁器拿了出来。

“这是刀?”高牛兴奋的举着那把短刀问道。

“没错,这就是一把刀,不过还没有开刃。只要开了刃,这把刀绝对会是一把好刀的。”石熊看着高牛在那里比划那把刀,脸上的带着淡淡的笑意说道。

高牛是一个喜欢武器的人,这一点哪怕是傻脑袋都知道。现在他见到了一把钢刀,要是不喜欢那才叫怪。

不过这把刀显然还不能给他,这把刀开了刃之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归立雷首领所有。

他是这个部落的首领,自然要拥有最好的东西,包括武器。

不过这不要紧,这第一次成功的冶炼让石熊还有木刨他们都有了经验,等以后开始用铁矿石来冶炼的话,出产的钢材会更多。到时候高牛喜欢秀气的,那就给他打造一把纤细的血饮,喜欢霸道的,那就给他打造一把和门板子一样的屠龙!

实在不行,给他弄一根八棱的裁决之杖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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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犁头

立雷从恋恋不舍的高牛手中接过了那把刀,掂了掂,这才笑着对一旁的卡布鲁祭祀说道:“这把刀看起来很棒,所以我觉得这把刀应该配给我们部落最强大的战士,你说呢?”

卡布鲁祭祀笑吟吟的看着石熊,看着她的守护者,看着这位神之子,很坚定的点头说道:“首领你说得对,这把刀应该属于我们最强大的战士,因为他可以拿着这把刀守护我们的家园,还可以为族人猎杀猎物。我也认为这把刀很配你,我的守护者。”

听到这话,石熊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说道:“也好,既然首领和祭祀大人都这么想,那么这把刀我就收下了。不过你们谁都别眼馋,等我们后续冶炼出更多更好的钢材,我会亲自为你们打造更好、威力也更大的宝刀!呵呵,这把刀就当是一个纪念吧!我会好好保存这把刀的。”

说着,石熊把这把刀递给了一旁的老木头,“让木刨把这把刀开刃吧,他有经验。”

老木头笑眯眯的接过了刀。

石熊没有再理会那把刀,而是小心的拿起了一把曲辕犁的犁头,满脸欣喜的打量着犁头。

看到守护者对那把刀不感兴趣,但却对这个造型奇怪的铁器很关注,立雷和卡布鲁祭祀都很奇怪,作为部落首领,立雷适时的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呵呵,我的首领大人,我手里的这件东西别看不是武器,但是对于我们整个部落来讲却是极为重要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像刚才那把刀来上一百把,在我心里都不如这件犁头重要!”

“犁头?这到底是做什么用的?”红云想起了石熊曾经给她说过的一些话,若有所思的问道。

“这可是宝贝啊!我们部落明年的粮食够不够吃,关键就看这个东西喽!”石熊把犁头递给了立雷,“这个东西就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我的一种耕地工具的关键部位,有了它,再配上其他的部件,那么我们就可以像普埃布洛人那样对我们的土地进行精耕细作了。一旦我们的农田能够精耕细作,以这里的气候和水利条件,我们部落里的粮食将会成倍的增加,到时候我们的族人就不用再担心饿肚子了。”

听到石熊这么说,立雷的双眼精光大冒,双手有点哆嗦的接过了犁头,认真的看了好长时间,这才把犁头递给了身边的卡布鲁祭祀,然后问石熊:“守护者,有了这个东西,我们的粮食就真的能够增加很多吗?”

“没错,有了这东西,我们的族人如果能够按照我说的方法去耕种的话,明年如果我们部落的粮食产量不增加两倍以上,我甘愿接受惩罚!”

听到石熊说的如此肯定,立雷不由得和身边的表弟高牛对视了一眼。高牛毕竟也曾经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一些战略性的眼光还是有的。

高牛点头说道:“首领,守护者说的没错,如果我们部落的粮食能够增加很多,那么我们部落就可以把周围一些部落纳进来,只要我们能够提供充足的食物,那些曾经在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部落会很快重新回归的。一旦我们高树部落的人数增加,那就意味着高树部落有了竞争的资格!而如果真如守护者所说的那样,我们部落的粮食能够年年增产,那么我们高树部落的壮大就会变成一个必然的事情。”

说着,高牛看了看红云,用一种尊敬的语气说道:“再加上我们高树部落是尊敬的卡布鲁大祭司的本族,一旦我们实力达到,只要卡布鲁大祭司肯为部落说一句话,我们高树部落立刻就能成为红城联盟和白城联盟的成员!”

立雷听到这话脸色狂喜,红云则微微一笑说道:“高牛,你的话很有道理。身为卡布鲁祭祀,只要我们部落有了足够的实力,我会为我们的部落说话的。这里,毕竟是我的家!你们,都是我的亲人!”

红云这话一出口,包括立雷首领在内的周围所有人,都冲着红云微微鞠躬。

其实要真严格说起来,继承了卡布鲁祭祀位置的红云才是高树部落以及周围那些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小部落的最高领袖。毕竟当年跟着那位卡布鲁大祭祀从切洛基族王庭走出来的人,都是卡布鲁大祭司的族人和手下,他们那时候就以卡布鲁大祭司为尊。

卡布鲁祭祀虽然已经有很久不在切洛基族王庭担任大祭司了,但整个切洛基族都知道卡布鲁祭祀的身份是多么的尊贵。说个毫不夸张的话,如果红云愿意回归切洛基族王庭的话,她立刻就会取代现在的大祭司,成为切洛基族王庭独一无二的卡布鲁大祭司。

石熊对于这种事情不太感兴趣,他把老木头拉到了一边,然后用一块石灰石开始从一块石板上画图。

看着画的歪歪扭扭的曲辕犁结构图,石熊也很不满意。没办法,他的画工还是不错的,可是他真的是没有用石头画过画。

“这个结构图你能看懂吗?”许久,石熊有点担心的问道。

老木头都快把脑袋扎进那块石头了,听到守护者大人这么问,他这才抬起头,一脸蒙圈的摇了摇头。

“等缓过这个劲儿,说什么得把纸张弄出来!”石熊内心发狠的想着。

其实石熊也没打着谱的认为从来不曾接触过三维可视图的老木头能够一下子看懂,所以他无奈的说道:“算了吧,等一会儿这边没事了,我去你家里好好的给你解释一下。这东西你必须要尽快打造出来,一旦造出来了,那你就是我们整个高树部落最大的功臣!”

听到这话,老木头的脑袋点的和小鸡啄米一样。

曲辕犁这玩意儿可能在后世资讯大爆炸时代已经很少有人懂了,但石熊对于这东西却是再熟悉不过了。前世在博物馆上班的时候,博物馆中很是有几套宋元明清时期的曲辕犁文物。而作为博物馆的文保专家,石熊可没少对那几套曲辕犁做文物保护工作!

所以,曲辕犁对于石熊来讲那是一点障碍都没有,不像他炼钢的时候是连蒙带猜的那样

第四十二章 我要驯野牛!

石熊当然知道曲辕犁一共由十一个部位组成,但他在给老木头仔细讲解的时候可没敢一次性说那么多,他真的怕老木头的脑袋瓜子转不过弯来。

事实上,别看曲辕犁的组成部位挺多的,但实际制作起来并不是很困难。尤其是木头一家人都有了从欧洲那边传过来的木工工具,再加上有石熊这个精通曲辕犁构造的人在一旁指点,仅仅用了两天的时间,一架曲辕犁就被打制了出来。

当石熊把浇筑出来的犁头,也就是犁铲和犁壁的结合体安装在了犁床前端之后,一架曲辕犁就算是完全制作完毕。

虽然还没有进行试验,但石熊已经可以非常肯定的说,这架曲辕犁打造的极为成功,只要套上牛或者马,立刻就能对农田进行翻耕。

只是当曲辕犁打造了出来,部落里的高层干部在看过之后都表示了一番稀罕和惊奇之后,一个难题又出现了。

曲辕犁是打造出来了,可是拉犁的牛呢?

曲辕犁虽然也可以用马来拉,但以族人对部落里那仅有的二十来匹马的珍稀程度来看,石熊觉得族人是不会允许马匹去做这种活的。

当然,拉曲辕犁最好的牲口就是牛。牛这种生物不仅力气大,而且性子稳,慢慢悠悠的就能在不知不觉之中把活干完。

可问题是,在华夏,拉犁的牛都是驯服好的牛。这个时候的北美大陆虽然有的是牛,多达好几千万头呢,而且个个浑身都是腱子肉,有着使不完的力气。可那都是没有驯化的野牛啊!

这帮没有驯化的野牛,一个个的就是他妹的牛魔王!别说让它们拉犁了,你就是想接近它们,它们不给你来个万牛奔腾就算你长得像牛魔王的亲戚!

“守护者大人,你说这东西需要牛来拉?难道你说的是荒野上的那些野牛吗?”老木头摇了摇脑袋,“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野牛怎么可能听我们的话拉犁呢?那些家伙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食物,让它们干活,这比让切卡莎人投降还有难度,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控制野牛”

石熊扭过头看着絮絮叨叨的老木头,也是一脸的无奈。

光顾着打造曲辕犁了,却忘了另外一个最重要的事情,这年头,北美那成群的野牛根本就没人能够驯服的了啊!

可是曲辕犁的推广又势在必行,这可是关乎着一切的基础。没有充足的粮食,高树部落充其量就是一个躲在卡布鲁祭祀名气之下的小鹌鹑。或许这几十年还能过一段悠闲的生活,可一旦美利坚国建国,越来越多的白人从欧洲源源不断的涌来,当手拿热武器的欧洲白人在这片大陆上占据了绝对优势之后,这些北美印第安人就会像白人屠杀北美野牛一样被疯狂的屠杀掉!

如果不在美利坚人成气候之前发展出一个足够强大的势力,就凭这些北美印第安人窝里斗的特性,早晚会被美利坚人全都给收拾掉。

而要想发展出一个足够庞大的势力,粮食是必不可少的基础。

石熊抓了抓自己那乱糟糟的长发,最后一咬牙说道:“这个你就先别管了,按照曲辕犁的打造方法,你再打造出几架曲辕犁来,越多越好。至于拉犁的牛,我去想办法!”

不就是北美野牛吗,有啥了不起的?

连北非的黑哥哥们都能在公元前六千年的时候就能驯服原牛,为啥自己就不能驯服北美野牛呢?

更别说自己还掌握了一种驯牛利器,只要这玩意儿隆重登场,就没有驯服不了的牛!

就算是野牛他哥牛魔王来了,老子也能给你驯的服服帖帖的!

石熊并没有发现,来自傻脑袋的那种执拗的性格已经越来越深的渗入到自己原本的性格中。他现在只是觉得既然发现问题了那就立刻解决问题。殊不知在外人的眼中看来,这位守护者大人是越来越雷厉风行了!

再次找到了立雷,一见面,石熊就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尊敬的首领,我需要一些强壮的战士为部落做一些事情。”

立雷放下了手里的骨头,随手用袖子擦了一把嘴,很奇怪的看了石熊一眼,“大力熊,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部落的战士干什么。”

“我准备驯服一些野牛。”石熊很干脆的说出了答案,随即他解释道:“现在曲辕犁已经打造好了,可是还缺乏拉犁的牲口,而拉犁最好的牲口就是牛,当然,马匹也可以,不过我觉得我们的族人可能不会答应用珍贵的马去拉犁,所以我就准备驯服一些野牛来拉犁。”

听到这话,饶是立雷当了这么多年的部落首领,一张嘴张的也差不到能吞下一个榴莲了。

许久,立雷的嘴才闭上,他干咽了一口唾沫,奇怪的看着石熊,“大力熊,你不是在说胡话吧?驯服那些野牛?那怎么可能?那些野牛只是我们的食物,它们怎么可能被驯服?”

“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早就已经指点过我如何驯服这些野牛了,只是我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来。现在有时间了,所以我想按照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亲自去驯服一些野牛!”

这句话一出口,立雷立刻就不吱声了。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面前,立雷虔诚的就好像是面对哺乳的婴儿。

“好吧,你需要多少战士?”

“大约二十个左右。而且我需要横锯跟着我去,嗯,部落里有捕鱼的渔网吧?我也需要几副渔网。”

立雷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好,不过你一定要保证族人的安全。这些战士都是我们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他们可不能因为这些野牛而有什么损失。”

“放心吧,尊敬的首领,我只不过是带领这些战士去捕捉野牛,而不是和一个野牛群去正面交战。而且,在驯服野牛的时候,我会站在最前面的!”

看到石熊说的鉴定,立雷说道:“好,我会让狼尾巴跟着你一起去的,遇到什么事情,你直接和狼尾巴商量就可以了。”

石熊知道狼尾巴这个人,他就是成天跟在立雷身边的两位战士中的一个,是一个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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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母野牛

狼尾巴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他之所以有这么一个名字,主要原因就是在他十二岁那年第一次参加部落狩猎的时候,遇到了一头孤狼。

谁都知道,被狼群驱逐出去的孤狼是整个荒野上最可怕的杀手,可偏偏只有十二岁的狼尾巴很不幸的就遇到了这么一头孤狼。

人和狼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角逐,事实上,在没有看到狼尾巴之前,部落里的战士没有一个相信狼尾巴还能在孤狼的狼牙下活下来。

可偏偏,狼尾巴就是这么的狠!

那头孤狼当时死死地咬住了狼尾巴的腚,可是狼尾巴的狠劲儿也上来了,他在用双臂死了命的掰住狼脖子,把那头狼掰成了一个弓形的同时,还一口咬住了那头狼的尾巴根。

最终,那头孤狼被赶过来的部落战士杀死了,狼尾巴的屁股上少了一大块肉,但同样,他也把那头孤狼的尾巴硬生生的咬了下来

这种狠劲儿真的是极少见,所以上一代部落首领在为他命名宗族正名的时候,就用那根他咬下来的狼尾巴为他命名。

凭借着一股子狠劲儿,狼尾巴很快就在高树部落中出了名,成为了部落战士中的首领之一。因为他和立雷从小就是朋友,所以当立雷前段时间被一头黑熊一巴掌差点拍死时,狼尾巴义无反顾的当起了立雷的护卫。

而事实上,当时已经感觉到自己快要死掉的立雷,甚至有把部落首领的位置传授给狼尾巴的想法。

狼尾巴平时不太爱说话,一张阴冷同时又带着半边纹身的脸让人看了有些不寒而栗。

不过这家伙确实是一个好战士,而且在部落战士中的威望很高,这一点,从他很快就把二十名强壮的族人召集起来就能看得出来。

而石熊则趁着这个空档,让横锯准备了一根“丫”字状的粗树杈,最起码要有人的大腿那么粗,此外,还从族人手里要来了几副渔网。

曲辕犁的成功打造,已经让横锯对石熊这位守护者大人崇拜到了极点。在他看来,这么“复杂而精美”的木器竟然能够在自己和父亲的手里打造出来,这完全是因为守护者大人的指点。

所以,对于守护者大人提出来的要求,横锯是丝毫不会打折扣的。

带着这些东西,石熊和一群战士骑着马出发了。

本来石熊是打算去野牛山抓捕野牛的,可是走出部落没多远,一行人就在路边的荒野中发现了一群数量大约在二十多头的小型野牛群。

这些牛魔王的亲戚正在悠然自得的吃着荒野中的枯草。青草虽然才是牛牛们的最爱,可在这种时节,哪怕是枯草,在这些牛牛们的食谱上也是一种难得的食物。

很幸运的事,在这个小型的牛群中并没有看到公牛,只有十多头母牛以及七八头小牛犊子。在交配季节到来之际,那些公野牛通常都是独自成群的,而母野牛则带着小牛犊子一块生活。直到交配季节来临时,公野牛才会和母野牛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我们需要下手的目标就是那些母牛。至于那些小牛犊子,我们就不要对它下手了。牛犊子对于我们来讲暂时没有什么用处。”石熊和一群战士站在距离那群野牛一百多米远的地方说道,在这个距离上,这些野牛是不会对石熊他们群两脚怪产生警惕的。

“记住,尽量的冲离牛群比较远的落单母牛下手!我可不想惹得这群野牛给我们来一个大践踏术,那会要人命的。所以,所有的人都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招惹牛群。”

“还有,当发现落单的母牛之后,第一时间做好伏击准备。咱们的渔网不结实,一张网肯定是套不住的,那就多套两张网。一定要用渔网把野牛彻底网住!另外的战士骑马驱逐牛群的其他野牛,以恫吓为主,千万不要和那些野牛硬碰硬,把那些野牛吓唬到远处就足够了。我将会带领十名战士捕获野牛。狼尾巴,一旦我们这边成功的网到一头野牛,那么你率领的十名战士立刻就要去吓唬野牛群,不要给野牛群救援的机会!”

狼尾巴点了点头,然后扭过头来念出了一连串的名字,这些被念到名字的战士立刻就骑马跟着狼尾巴向着一边跑去。

石熊则带着剩余战士中的五名战士,从马背上拿下了渔网,然后悄悄地向着一头远离牛群的母牛摸了过去。至于剩下的五名战士,则牵着马匹等在原地,听从守护者大人的进一步命令。

要想驯服野牛,最好自然是从小牛犊子开始。可是小牛犊子没有办法拉犁,还需要养活很长时间才能开始干活,所以石熊这次的目标就对准了母野牛。

相对于脾气暴躁的公野牛,母野牛的脾气要平和很多,而且母野牛也不像公野牛的力气那么大,比较好对付。最关键的是,一旦能够捕获一头母野牛,那么给母野牛按上驯牛利器之后,这母野牛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下地干活。

这头落单的母野牛可能是因为有同伴在身旁,也可能是它从出生到长到这么大都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所以这头母野牛的警惕心很低。那些枯黄的野草虽然没有青草那么好吃,但总归能够填饱肚子,只有白天吃掉更多的野草,到了晚上才能够舒舒服服的反刍,仔细的消化掉白天吃的食物。

所以,这头母牛在野草的引诱下,不知不觉的就离开了牛群。

当然,它离开牛群的距离并不算太远,只有四五十米的样子,但在石熊的眼中,这个距离足以让他们成功的捕获这头母野牛了。

在快接近这头母牛的时候,母牛机警的抬起了头,几个人立刻就蹲了下来,藏身在了多半人高的野草中。

待到那头母野牛继续低头吃草时,石熊低声对另外三名战士下达了命令,那三名战士拿着一张渔网弯着腰向着那头母牛的另外一侧进发。待到那三名战士抵达位置之后,石熊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五指张开,然后挥了挥手,站在后面一直等待的狼尾巴立刻一声吆喝,和其他十名战士骑在马上直插这头落单母牛和牛群之间的那块空隙。

巨大的声音让野牛群开始了骚动,那头落单的母牛也停止了进食,摇了摇脑袋就想回到牛群中。

但已经来不及了。狼尾巴他们大声吆喝着用很短的时间就插入到了落单母牛和牛群之间的空地,这让牛群开始向远处移动,而那头落单的母牛在犹豫了一下之后,就准备绕个圈子再回归牛群。

可就在那头母牛开始绕圈子奔跑时,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迎面扑来了一张渔网,直接把那头野牛网住了,紧接着,第二张渔网也罩了上去

第四十四章 买一送一?

在石熊以前生活的那个国度,哪怕是在古代,人们都知道渔网是一个好东西。

这种用细绳织结起来的网状物品,不仅仅可以在水里捕鱼,更可以用来捕捉一些身高力大的大型动物。而且相比于捕鱼,渔网对付那些大型动物的效果要更好!

北美印第安人虽然很早之前就会用渔网捕鱼了,可是他们把渔网的用途仅仅局限于捕鱼方面,对于渔网的其他用途,他们似乎根本就不知道。

或许在他们的认知中,这种用很细的细绳织结起来的东西挺珍贵的,而且很不结实,用来抓捕大型动物简直和用肉骨头打狗没啥区别

可石熊知道,渔网对付大型动物效果是多么的好。

就好像眼前这头母牛一样,被迎头盖过来的渔网兜住之后,它仅仅是向前挣扎着跑了两步,就重重的一头扎在了地上。

那些看起来很不结实的细绳织结起来所产生的束缚力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这头母野牛的体重绝对超过了一千五百斤,可是被细细的渔网兜住之后,任凭它如何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挣扎不开。

哪怕这头母野牛能够挣开一小块渔网,但更多的渔网却死死地缠住了它的身体,它的四条腿,让这头母野牛空有一身强大的力量,却在这细细的渔网之下而无能为力。

别看北美野牛被冠以野牛的名头,但实际上这种大型食草动物是很胆小的。只要你不它们刺激到拼命的地步,这些北美野牛通常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哪怕最健壮的公野牛也是如此

只有到了逃无可逃、生命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之际,这些公野牛才会对任何食肉动物亮出它们那锋锐的双角!

所以,当狼尾巴带着十个汉子骑着马嘴里发出“嚯嚯”的怪叫时,这个小小的野牛群被吓得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它们或许知道自己有一个同伴被留在了原地,可是它们对此表示无能为力

或许在野牛群之内也盛行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吧

看到那群野牛群远远地离开了这里,石熊这才放心的打量起这头在渔网内徒劳挣扎的母野牛。

这是一头很健壮的母野牛,体重绝对超过了一千五百斤,力量想必也很大。只可惜,在这两张渔网面前,它那一身力气毫无用武之地。

它的四只蹄子被渔网死死地缠住了,这让它根本就站不起来,只能徒劳的躺在地上挣扎。

狼尾巴带着那些战士骑着马来到了这里,在看到一头母野牛竟然被两张渔网捕获时,一张死人脸上也露出了极为惊异的神色。

一群两脚怪就站在自己的身边,这让这头母牛更害怕了。可惜无论它如何挣扎,那两张渔网都死死地束缚住了它。如此一直折腾了足有二十多分钟,这头母野牛才认命的停止了折腾。

它躺在地上使劲的喘着气,两只硕大的牛眼流出了眼泪

“绑住这家伙的四条腿,注意,前腿绑在一起,后腿绑在一起,这样这头牛就没有逃跑的能力了。还有,它身上的渔网不要摘掉,就这么带着吧。另外,抓紧时间做一个爬犁,这么大个头的野牛,我们可没办法把它抬回去。”

随着石熊一连串的吩咐,这些战士开始忙碌起来,他们骑着马跑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很快就用胳膊粗细的树枝扎好了一个爬犁。

而就在这个时候,独自看守这头母野牛的石熊听到了那边的草丛中发出了一连串的响声,就在他提起了手里的那根重型骨矛准备扔出去的时候,一个小小的牛头从草丛中露了出来。

这竟然是一头小牛犊子,而且看体型估计最多也就是五六个月大。

很显然,这头小牛犊子是这头母野牛的孩子。它并不知道妈妈被可恶的两脚怪给捕获了,它可能只是闻到了母亲**的香味,然后又悄悄地闻着味儿跑了过来。

看到自己的孩子跑了过来,母野牛再次剧烈的挣扎了起来,嘴里还“哞哞”的叫着。

而小牛犊子根本就不清楚眼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它只是不停的舔舐着母亲,似乎在奇怪为什么妈妈不站起来

母野牛的挣扎可能耗尽了它刚刚积攒起来的一点点力气,但依然无法挣脱外面的渔网。最终,这头母野牛只能再次认命的停止了挣扎,只是发出了一声声不甘的叫声。

小牛犊子抬头看了石熊一眼,然后一脑袋就扎进了母亲的怀里,开始吃起奶来

我靠,难道这野牛也兴买一送一的?

眼前的一幕让石熊心里先是一乐,随即就一阵发酸,可他最后还是还是使劲忍着心里的酸楚,把手里最后一张渔网套在了那头牛犊子身上。

没办法,相比于部族的发展,相比于未来,这对牛母子也只能牺牲了。

反正又不是要杀死它们,只不过是把它们带回部落,让它们换一个生活环境罢了。而且相比于危险的野外,部落要更安全一些。虽然以后它们要被部落的族人奴役,可总归是让它们活了下来。

石熊一边用绳子绑住了小牛犊子的四条腿,一边在心里给自己找理由的想着。

狼尾巴带着一群战士拉着爬犁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这头小牛犊子,立刻就乐了。

作为一个资深战士,眼前这一幕立刻就让他明白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事实上,部落以前狩猎野牛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母牛被猎杀之后,小牛犊子依然还会跟着过来,然后战士们又会多一头小牛犊子的额外收获。

狼尾巴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骨矛就准备结束这头小牛犊子的生命,不过他高举的右手还没有落下,他的手腕就被石熊有力的大手抓住了。

“狼尾巴,这头小牛犊子不能杀,留着,养大了以后我们部落里又会多一头牲口。”石熊微笑着说道,但语气中却是充满了不容置疑的肯定。

狼尾巴试着挣扎了一下,但却发现自己的右手仿佛被一棵合抱粗的大树给压住了,纹丝不动。

狼尾巴脸色微微一变,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石熊这才松开了手,大声说道:“走,让我们把这两头野牛拉回部落吧!”

第四十五章 霸王硬上弓

一头活着的母野牛和一头活着的小牛犊子,让整个部落再次沸腾了起来。

高树部落的族人们哪儿见过活着被抓回来的野牛啊。野牛这种动物往前数几百年上千年甚至是上万年的时间内,一直都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主要口粮之一。

部落的的战士们在外出狩猎时,一旦狩猎到野牛,都是统统杀死然后再带回部落和族人分享牛肉,没有人会费心巴力的把一头活着的野牛带回部落!

现在这一大一小两头野牛,在部落里可就真成了不折不扣的西洋景儿了。

面对沸腾族人,高树部落的首领立雷还有卡布鲁祭祀都不由得苦笑,这个大力熊可真能折腾啊,他们来到高树部落还没有十天呢,结果这几天部落里天天都像是在过绿谷节。

不过想想这位守护者那真实的身份,立雷和红云只能微微的叹了一口气。

事实上从前两天开始,随着炼钢成功、曲辕犁的制作,就已经让红云和立雷彻底相信了这位大力熊真的是神之子了。毕竟他捯饬出来的这些事情真的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如果不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在指点他,他又怎么突然之间就会这么多东西呢?

毕竟这个大力熊在来到部落之前是一个傻瓜的事情可是周围方圆几百里内绝大部分族人都知道的。

现在这个以前的傻瓜忽然之间竟然会了这么多所有人都不懂的事情,而且他的脑袋显然不傻了,这种变化也就只有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才能办得到吧!

硬骨头和兔子嘴和两个小尾巴一样跟在石熊的身后,这次出去抓捕野牛,他俩没有机会跟着出去,现在一下子抓回来一大一小两头野牛,还是活的,这让他俩很是稀罕。

母牛还没有解开身上绑的绳子,渔网也没有摘下来,那头小牛犊子倒是松绑了,可是这头最多也就是六个月大的小牛犊子哪儿见过这阵势啊,吓得哆哆嗦嗦的,不敢离开牛妈妈的身边。

哪怕牛妈妈浑身上下被缠的和一个粽子一样,但是在小牛犊子的眼中看来,妈妈就是那顶天立地的保护伞

硬骨头和兔子嘴正站在这头小牛犊子跟前摸这头小牛犊子呢。

这让这头原本就吓得不轻的小牛犊子更加害怕了,可偏偏又逃不脱这两个两脚怪的魔掌,只能“哞哞”的直叫唤,似乎在表示眼中抗议。

看到这俩小尾巴确实喜欢这头小牛,石熊微笑着说道:“怎么样,这头小牛交给你俩来养,你俩能把它养大吗?”

听到这话,兔子嘴也不摸小牛犊子脑袋顶上的软毛了,扭过头来兴奋的问石熊:“守护者,这头小牛真的能让我们养吗?”

一旁的硬骨头不屑的说道:“这还用问吗?守护者既然这么说了,那这头小牛肯定就是让我来养了。喂,兔子嘴,你知道怎么养这头小牛吗?”

“不知道。”兔子嘴垂下脑袋说道,“不过硬骨头,你知道怎么养吗?”

“我当然也不知道”硬骨头歪着嘴做了一个鬼脸,“不过守护者大人知道啊,要不他干嘛让我们俩来养呢?”

看着俩小家伙在那里斗嘴,石熊的心情微微好了起来。

木刨提着一根筷子粗细的钢筋走了过来,这根钢筋其实是石熊准备做火钳用的,不过现在抓了两头牛,那么就得拆掉一副火钳了。

要想让这头母牛服服帖帖的,牛鼻环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只要给这头母牛的鼻子上装上牛鼻环,那么别说是这头母牛了,就算是来一头公牛,也得老老实实的听话!

牛鼻环就是石熊打算驯服野牛的神器。

不管多么暴躁的牛只要鼻子尖上安上这玩意儿,都得老老实实的!

这根火钳的把手,就是石熊准备用来做牛鼻环的材料。一根火钳有一米多长,截成四节正好可以做四个牛鼻环。

在众目睽睽之下,石熊把这根火钳把手截成了四段,然后又把它们弯成了“c”字状。

原本的议论声现在渐渐平息了下来,所有人都很好奇守护者大人到底怎么驯服这头母野牛的。

“来,过来三个人帮我把这头牛扶起来,让它的脖子卡在这根树杈上,然后用绳子绑紧它的牛角,不能让它挣脱!”石熊对着站在周围的战士们说道。

三个膀大腰圆的战士立刻就站了出来,然后在母野牛不断的“哞哞”声中,在小牛犊子有点绝望的注视下,四个大汉把那头野牛硬生生的抬了起来,然后放在了那个早就已经深埋在地下的“丫”字形树杈跟前。

包括石熊在内的四个大汉让母牛站了起来,不过因为母牛的四蹄依然被绑住,所以母牛哪怕怒气冲天也没办法跑。狼尾巴也主动的走了过来,按照石熊的吩咐,使劲扳起了牛头把扭脖子卡在了那根树杈中央,脖子底下垫上了一大捧干草,直接就把牛头给垫了起来。

给牛上牛鼻环的时候,不能让牛低着头,只能把扭头扳起来,这样牛就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石熊松开手,接过了两根绳子,然后把母牛的牛角和两根树杈彻底绑在了一起。为了安全起见,每根牛角上他都缠了好几道绳子,在确定母牛确实无法挣脱之后,这才让人把这头母牛的四蹄松开。

松开四蹄之后,这头母牛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牛角被结结实实的绑在了树杈上,它的脑袋根本就动不了,只能这么低着头的站在那里。

接下来就是上牛鼻环了。

前世作为一名博物馆的副研究员,石熊当然知道根据考古发现,华夏最早的牛鼻环应该是出现在春秋战国的后期,是华夏古代劳动人民为了防止牛拉犁累时,发脾气误伤人而设计出来的一种拴牵牛器件。

众所周知,牛是很犟的。华夏的老祖宗们在实践中探查除了牛的鼻中隔薄而且布满神经,只要牵住并刺激牛的鼻中隔可使牛感觉到痛而乖乖地听话,并总结出用一个金属环穿过鼻中隔并套上绳子就可以牵着犟牛走,这就是牛鼻环。

给牛穿牛鼻环虽然是一项比较简单的工作,但讲究也挺多的。

首先,牛穿鼻环孔部位是在牛鼻中隔中央处,因为在那个部位有比绿豆大些呈不规则的浅白色点,穿透时,部位一定要掌握准确,不能太上,也不能太下。穿的太上是牛鼻隔软骨,其牵引神经不太敏感,调教、使役比较不听使唤;穿的太靠下,牛鼻子的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拉豁牛鼻子。

其次,穿鼻环的牛年龄应在小牛10月龄到15岁之间。体型大的牛一般可以在10个月龄或12个月龄穿牛鼻子,体型小的牛可以推迟至15周岁左右进行。

按说这头母牛已经这么大了,再穿牛鼻环已经很不合适了。可是石熊也没办法,他现在缺的是时间,根本就没办法等那头小牛犊子长大再穿牛鼻环,所以今儿个他只能对这头母牛来个霸王硬上弓了。

emmmm这话听着怎么这么邪恶乜

第四十六章 驯服野牛的必要性

石熊小时候在老家的时候曾经见过隔壁的二爷爷不止一次的给牛上牛鼻环——二爷爷是村子里的兽医,给村子以及周围村子的小牛上牛鼻环、给老牛更换牛鼻环,基本上都是二爷爷做。

说实在的,上牛鼻环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不过没办法,第一牛不是人,人道这件事对于牛来讲好像没什么用;第二,牛在古代就是极为重要的畜力,甚至牛的命都比人命贵,所以要想让牛老老实实的干活,这牛鼻环就必须得上。

所以,石熊虽然没有亲手做过上牛鼻环的活,可他看过很多次,多少也知道怎么上牛鼻环。

他站在那头母牛跟前,母牛仰着头,牛角被固定在树杈上,这让它根本就动弹不得,最起码在牛脖子以上的部位那真叫一个动弹不得。

或许是感觉到了自己身上即将发生不好的事情,又或许是它感觉到了以后将被这群两脚怪永远的奴役,所以这头母牛的一双大眼中再次留下了眼泪。

要是搁以前,碰到这种情况的石熊是绝对下不去手的。可是现在,他只是心里微微一叹,就提起了手里的那根钢锥——这是被拆开的那根火钳的另外一根把手截断后磨出来的。

石熊先是看了看牛鼻子,发现在牛鼻中隔的中间,果然有一小块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浅色白点,这个发现让石熊多少放下了心。

这世界上的牛果然都是一家人啊,这北美野牛和亚洲的黄牛、水牛一样,这个部位都是薄弱点。

看清了部位,石熊就把尖锐的钢锥抵在了那个部位,周围所有的族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偌大的空地上竟然鸦雀无声。

然后石熊微微一用力,伴随着那头母牛惨烈的一声“哞”的长叫,以及牛身子剧烈的抖动,钢锥瞬间穿过了母牛的鼻中隔,一丝血水立刻就顺着钢锥流了出来。

周围几乎所有的族人都发出了一声“哇”,然后一个个的都下意识的摸着自己的鼻子,就好像刚才那一锥子扎进了他们的鼻子一样。

至于那头小牛犊子,更是吓得一哆嗦,然后一坨新鲜火热的便便就拉了下来

石熊抽出了带血的钢锥,立刻拿起了一旁的“c”字状牛鼻环,把开口的一端直接插进了刚刚扎出来的那个孔,待到牛鼻环穿到中间之后,石熊双手一用力,这个原本开口的牛鼻环就被合了起来。

“把牛头放下来吧,不过暂时先别解开牛角。快马,让你准备的草呢?赶紧拿过来。”

虽然只是短短的功夫,可第一次干这种活的石熊也是出了一身大汗。

毕竟,给牛上牛鼻环真的是一件挺残忍的事情。

把垫在牛脖子底下的那些干草撤了出来,牛头就恢复到了最自然的姿势,快马抱着一大把掺杂着玉米秸秆、地瓜秧子、豌豆秧子以及有些枯黄的野草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石熊抽出了一把递到了母牛的嘴前,母牛闻了闻,立刻就张开嘴开始吃了起来。

周围的族人发出了一阵欢呼声。

石熊对快马说:“等到牛鼻子不流血了再解开牛角,对了,解开牛角之前,牛鼻环上先栓好了绳子,这样就算是给这头牛全都松绑,只要有那根绳在,这头牛就跑不了。这两天先给这头牛多喂点草,等两天之后牛鼻子彻底愈合之后,这头牛就能听我们使唤了。”

不管是上了牛鼻环的母牛还是那头小牛犊子都有专人照顾,所以石熊很放心。

立雷还有红云、高牛、大脚等部落的高层人物都凑了过来,立雷的身体虽然看起来还有点不太好,但他既然已经能够从当初连滑竿都下不了变成了现在能够走路,这足以说明他的身体正在好转。

立雷凑近了那头母牛,对着那个还带有一些血渍的牛鼻环看了好大一会儿,这才扭头问道:“守护者,就这么一个铁环就能让这头野牛彻底听话?”

其他几个人虽然没有问,可脸上的询问和不相信的神色却是显露无疑。

“呵呵,这件事我现在说没用,等这头牛鼻子上的伤口愈合了,你们就能看到这头健壮的野牛是如何被这个小小的铁环控制的吧!”

石熊说的非常自信,几个高层虽然依然有点怀疑,但却没人再问了。

红云说道:“守护者,如果你这么驯服野牛的手段能够成功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以后也可以用这个方法来驯服那些野牛了?”

石熊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没错,这种方法是可以无限复制的。不过,要想驯服野牛,最好是小牛,成年的野牛虽然也能驯服,但过程有点麻烦,不如小牛犊子好驯服。”

一旁的大脚很不解的问道:“守护者,如果我们想要吃牛肉的话,尽管让我们的战士出去狩猎就是了,为什么要驯服这些野牛呢?”

当初高牛带着长毛牛部落的残余队伍准备度过大弯的时候,就是这个大脚前来迎接的,所以他才是石熊认识的第一个高树部落的人。大脚和立雷是亲兄弟,也是红云的亲舅舅,在部落里的地位很高,最关键的是,自从石熊他们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大脚对于他们真的是很照顾,所以石熊很尊敬他。

“呵呵,大脚叔,驯服这些野牛对于我们来讲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牛是一种力气非常大而且耐力也很好的动物,如果我们能够驯服野牛,那么我们的族人就会多出很多强有力的助手来的。这野牛一旦被驯服,能够乖乖的听我们族人的话,那么无论是耕地还是拉车,又或者是做其他需要力气的活,一头牛绝对能够顶的上五个最有力量的战士的。一头牛我们杀了吃肉,最多只能吃几天而已,而一头驯服的野牛却可以为我们干十年甚至是二十年的活!所以,驯服野牛要远远比杀了吃肉要划算的多。”

几个人再次看了看那头浑身肌肉的野牛,不由得点了点头。

“此外,一旦我们驯服的野牛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那么如果我们遇到外敌侵袭的时候,这野牛还能成为一种强大的武器!你们想一想,如果我们面对敌人很多,光凭借着我们的战士根本就无法战胜敌人,可我们拥有几十头甚至上百头驯服的野牛,一旦我们把这些野牛集中起来,然后点燃它们的牛尾巴,让这些野牛对着敌人集体冲锋,那你能想象得到敌人的下场吗?”

这话一出口,几个人都是脸色大变。除了红云之外,他们可都不止一次的参与过狩猎野牛的行动,他们当然也见识过百牛甚至是千牛奔腾的恐怖场面

ps:鞠躬感谢“帝都的大t”500的打赏。

第四十七章 美梦

历史上,在欧洲白人进入到北美大陆之前,北美大陆上的野牛保守数量超过了六千万头。而十九世纪初美国人开始西进之前,在整个北美大陆上依旧生活着超过千万这个数量级别的野牛,这种北美大陆体型最庞大的哺乳动物给数百万的北美印第安人提供了充足的肉食。

可以说,野牛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事实上,自古以来,北美印第安人中的许多部落就非常崇拜野牛。哪怕他们猎杀野牛,扒掉野牛的皮做衣服、帐篷、渡河或者捕鱼用的皮筏子,吃掉野牛的肉果腹,牛骨用来制作武器、骨刀、甚至是用来做烟斗,牛筋用来做弓弦,但北美印第安人对于野牛还是非常崇拜的。

正是因为野牛对于北美印第安人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有很多北美印第安部落都把野牛当成太阳力量的动物象征。

只是以前这些印第安人只知道猎杀野牛,却从来不曾想过驯服野牛,高树部落同样是如此。

高树部落因为位于北美大陆的东南方,所以他们并不像生活在中西部大草原的那些印第安部落那样崇拜野牛,但高树部落的人也没有把野牛看得多么重要。

可是,当石熊说出了驯服野牛的几个重要性之后,不管是立雷还是红云,立刻就意识到野牛更重要的意义。

这其中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成群的驯服野牛竟然可以当成武器来用,而且还是那种让敌人无可阻挡的武器,这一点简直就是太重要了。

北美印第安人与中南美印第安人的社会制度有着极大的不同。在中南美,印第安人已经形成了文明和国家,生活的要远远比北美大陆的同胞好的多。

但是在北美,几百上千个印第安部落奉行的是残酷的丛林法则。因为这种激烈的竞争,让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文明和政权。

在这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

切洛基人当初在五大湖区生活的好好的,甚至还曾经是易洛魁联盟的成员之一。可就是因为拳头比别人小,结果别的部族一言不合就把切洛基人给硬生生的赶走了。

“如果当初咱们的祖先会驯服这些野牛,并且能够组成成百上千头的野牛群,那谁还怕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啊!哪怕是现在,只要能够掌握一个驯化的野牛群,切卡莎人全都来了咱也不害怕啊!”

立雷和高牛相互对视了一眼,都发现了彼此眼中的那种意思。

“这种驯牛秘术是绝对不能让别的部落知道的!”

两人的眼神再次一变,可同样都再次读懂了彼此眼神中的意思。

石熊可没有心思去猜这二位的想法,折腾了一整天,说实在的他也有点累了,所以打算回去早休息。

晚上的饭让石熊有点惊喜,竟然是久违的玉米南瓜粥。

不过想想也难怪,北美种植玉米的历史要远远早于旧大陆,而且南瓜也是美洲的原产地,

现在是东切罗基族习俗中的猎人之月,不过随着月亮渐渐的变圆,海狸之月马上就要到来了。

在切洛基人的习俗中,每个月的月圆之日就是新的月份的开始。一年有十二个满月,所以走完十二个满月之后,一次记录就能记载下过去一年所发生的事情。

猎人之月是十月份,海狸之月是十一月份,现在距离海狸之月到来还有几天的时间,也就是说,石熊估摸着现在应该是公历的十一月初。

南瓜的成熟季节在十月份,高树部落当初种植南瓜的时候可能晚了点,所以十一月初南瓜成熟也不足为奇。

这玉米粥虽然不是用玉米面熬的,里面的玉米粒仅仅是砸碎了就用来熬粥,但添加上香甜的南瓜,这一大碗玉米南瓜粥竟然有了几分后世的滋味。

得益于这副新身体的强壮,现在石熊的饭量很大。他用的木碗足有人头大小,放在后世那就是妥妥的海碗了,可是石熊连着喝了三大碗还有点意犹未尽。

抹了一把嘴角残留的玉米粥残渍,然后舒舒服服的打了一个嗝,要是天天能够这样,这小日子其实也是挺美的。

不过这玉米南瓜粥虽然好喝,可里面的玉米碴子真的是有点揦嗓子,这极大的影响了玉米南瓜粥原本应有的美味。

于是为了自己的味蕾和胃口着想,石熊决定把石磨弄出来。

石磨其实很好弄,其难度相比起炼钢还有驯服野牛要简单的多,部落里的石匠很轻松就能搞出来。

最关键的是,随着立雷还有红云看到了驯服野牛的好处之后,部落中将会多出来很多大型牲口,届时哪怕搞出直径一米的石磨,一头牛也能轻松的拉着石磨转圈。

有了石磨,棒子面(玉米面)、面粉、豆粉还会远吗?棒子面锅贴、大白馒头、面条、面包、豆腐以及各种豆制品还会远吗?

再加上驯服的母野牛一旦产仔,那么牛奶还会远吗?

都说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石熊觉得自己很快就能步入小康生活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石熊做了一个美梦,梦中前世所吃过的那些美味一样一样的摆在面前,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啊。

然后早晨睡醒之后,石熊发现自己很没出息的流了一大滩哈喇子

不过,梦中的美食真的是很好啊!这让刚刚睡醒的石熊心情也是大好。

可这种好心情没有维持多长时间,他哼着《今儿个真高兴》刚刚洗了一把脸,脸上的水渍还没有干呢,兔子嘴就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守护者,守护者,快马还有硬骨头和野狐狸打起来了,野狐狸有好几个帮手,快马和硬骨头脸上都被打出血来了。你快过去看看吧”

听到这话,石熊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

快马和硬骨头还有野狐狸以前都是长毛牛部落的,他们都是上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族人,一起来到了高树部落,本应该团结一致才对,可怎么忽然之间就窝里斗了起来呢?

第四十八章 不怂就是干

长毛牛部落很惨,真的很惨,虽然没有被灭族,但一百来口子人最终还剩下二十二个人,这和灭族其实也没多大的区别了。

按说好不容易投奔到了高树部落,人家也接纳了长毛牛部落残余的这些人,那么原本属于长毛牛部落的人就更应该相互扶持才对。

可事实永远要比理想骨感得多。

长毛牛部落剩余的这二十二个人之中,只有高牛、快马、山猫、硬骨头、野狐狸以及石熊是战士,其余的十六个人之中有三名年轻的妇女和最大也没有十岁的十三个孩子。

来到高树部落之后,那三名年轻的妇女还有孩子很快就融合到了部落之中,对于北美印第安人来讲,年轻的妇女和孩子是最受欢迎的。

而高牛他们六个战士,则分成了三帮。高牛和山猫这两个成年战士主动融合到了高树部落的战士之中,哪怕高牛以前是长毛牛部落的首领,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要想在高树部落中生存下去,就必须要抛弃以前的身份。

作为高牛最嫡系的人,山猫同样也是如此。

石熊的情况比较特殊,他自立一帮,当然,小时候的好友快马以及后来加入的硬骨头现在以石熊马首是瞻。

而野狐狸这个家伙,则选择靠近立雷的嫡系大脚。

石熊本人对于野狐狸这个家伙没有什么印象,但是来自于这副身体的记忆却是让他对这个家伙很不感冒。

傻脑袋从小就有点傻,所以小时候的小伙伴们都以捉弄傻脑袋为乐。除了快马从小就坚定地站在石熊身边之外,长毛牛部落中其他和傻脑袋差不多大小的孩子都不太愿意接近傻脑袋。

这其中,野狐狸就是从小欺负和捉弄傻脑袋最狠的。

野狐狸其实也不是他的宗族正名,是他小时候的绰号,就和傻脑袋一样。

从他的这个绰号上就可以看出这家伙是一个很狡猾的人。他的岁数比傻脑袋大一岁,傻脑袋小时候就属野狐狸欺负傻脑袋欺负的最狠。

后来傻脑袋的身体张开了,一副身大力不亏的样子,野狐狸知道自己和傻脑袋比力气简直就是蚍蜉撼树,所以他不再明目张胆的欺负傻脑袋了,但各种针对傻脑袋的阴谋诡计却是从来不曾断过。

反正纵观傻脑袋那短短十六年的一生,被野狐狸欺负的日子就足足有十多年。

就连石熊也不明白傻脑袋到底哪儿得罪野狐狸了,为什么会被他欺负了这么久的时间。

不过,自从接收了这副身体之后,石熊就没打算再计较以前的事情。毕竟灵魂不同了,而且石熊现在也没有那个时间和心情去收拾一个和原始人差不多的野狐狸,说个不好听的,再收拾野狐狸真的是有点掉价。

所以石熊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就一直没有搭理野狐狸。

结果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敢对自己的人下手!

现在整个高树部落的人都知道自己屁股后面有三个尾巴,快马、硬骨头和兔子嘴,这三个人是守护者的小跟班。

可你现在对快马和硬骨头出手,这分明就是没把我这个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身份放在眼里啊!

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

被拂了面子,再加上傻脑袋的记忆,这让石熊真的是很不爽。

不过现在的石熊可不是以前的傻脑袋了,他在一怒之后,立刻就意识到里面的事情不对劲。

按说以野狐狸的聪明,他不会干出这么愚蠢的事情。可他偏偏就这么干了,要说其中没鬼,石熊自己都不相信。

可问题是野狐狸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干挑衅自己?他背后的人又是谁?

很多念头在石熊的脑子里转了一圈,最终石熊却发现好像自己并没有什么应对的好办法。

能够指示野狐狸挑衅自己的人,在高树部落中的地位绝对不一般。

难道是大脚?毕竟野狐狸一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就投奔了大脚。

可石熊随即就摇了摇头否认了这个猜测。虽然和大脚不是特别熟悉,但人家大脚平时可是对自己挺照顾的,而且大脚也不像是那种心机阴沉的人。

再次想了想,石熊发现自己也没有什么头绪,于是他自嘲的笑了笑,提起了那把已经开了刃的短砍刀,拉着兔子嘴就走出了门。

那把短砍刀是木刨昨天磨好的,昨天晚上就给石熊送了过来。

既然捉摸不透,那就不琢磨了。

有什么好琢磨的?老子现在好歹是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这一点已经在整个切洛基族都认同了。而且红云以及立雷都已经相信了自己的另外一个身份——神之子,再加上自己人高马大的,对付一个野狐狸,要是还他妹的思前想后的,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自己现在的身份了吧!

敢拂老子的面子,那就得做好你那张脸皮被老子剥下来的准备!

有的时候以势压人或者是以力压人或许比动心眼子的效果要更好。

前世不是有句网络语是这么说的吗——不怂就是干!

前世石熊没有那个资本去干别人,可是这一世可就不一样喽。

老子管你野狐狸的背后站着谁,先把你干了再说。打了小的,不愁老的不出来!

如果老的依然敢跋扈,大不了连老的一块干就是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拳头大就是道理!

敢打我的小弟,老子不把你丫的屎给你揍出来算老子拳头不够硬!

一出屋门,外面几个熟悉的族人都纷纷打招呼。实在是这几天这位守护者大人搞出来的动静太大了,而且石熊也解释的清楚,所以高树部落的族人基本上都知道守护者搞出来的这些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了。

这全都是为了族人过的更好啊。

所以,族人现在都很喜欢这位看起来很有安全感而且还极为聪明的守护者大人。

不过这几个打招呼的族人忽然发现,平时和和气气的守护者大人今天的脸色好像不太对,尤其是在看到他手里提着的那把寒光闪闪的砍刀时,那几个族人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石熊带着兔子嘴大步流星的向着快马住的木屋走去,而在他身后,一个“守护者大人要杀人”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高树部落

第四十九章 冲突

快马和硬骨头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就住在了一起。

快马虽然已经结婚有孩子了,可在那场灭族战斗中,他怀孕的女人还有那个一岁多的儿子都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屠刀之下。

而硬骨头今年才十三岁,家人也都死在了那场战斗中,再加上两人现在都算是石熊的根本,所以两个人就住在了一起。

他们住的木屋距离石熊的木屋有一段距离——石熊在成为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之后,就搬到了卡布鲁祭祀居居住的那间大木屋的旁边,和长毛牛部落的人分离了开来。

此时快马他们俩的木屋前面一片狼藉,快马和硬骨头都躺在了地上,兽皮衣服上全都是灰土,也不知道这是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才形成的。

高牛和山猫站在一边,脸上很愤怒,但他俩却没敢做什么。因为在他俩的对面,正站着四五个高树部落的汉子。

而在不远处,一个身影正拉着那头母野牛向高树部落议事厅的方向走去,那头牛被拉的“哞哞”惨叫,地面上留下了一串清晰可见的血渍。不用说,刚刚上了牛鼻环还没有一天的母牛,被这么生硬的拉扯,那刚刚愈合的伤口恐怕再次被扯开了。

眼前这一幕让石熊心底的无名火顿时就冒了起来。要是搁前世,以他的性格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他绝对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内判断出形势,然后会很淡然的在一旁当吃瓜群众看热闹,哪怕心中愤怒也得这么做。

可是现在,他就算是想压抑心中的怒火却总是压抑不住。傻脑袋虽然傻,但傻子往往有一个也不知道是有点还是缺点的特性,那就是“执拗”!

现在掺杂了两个灵魂性格的石熊,虽然能够很清楚的判断出眼前的形式对于自己这边很不利,毕竟对面可是有五六个人,而以高牛和山猫的举动来看,他们估计也不会动手的。

自己一个人能对付得了那五六个人吗?

别忘了,长毛牛部落的那场战斗,傻脑袋可就被六个切卡莎战士杀死的。

可石熊还是义无反顾的发飙了!

他先是快步走到了趴在地上的快马和硬骨头身边,和兔子嘴一起将两个人扶了起来,结果却看到快马那张还算英俊的脸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烂茄子,那模样恐怕和自己前几天的样子有一拼。

至于硬骨头,脸上的伤痕倒是不算多,不过他的左臂已经完全耷拉了下来,石熊一惊之下连忙解开了硬骨头的衣服,发现他的左臂并没有发生红肿,石熊就微微放了心。最起码不是骨折,看这样子应该是掉环儿(脱臼)了。

“大力熊,野狐狸那家伙带着人来想要把牛牵走,他们人太多,我和硬骨头挡不住啊”快马有些虚弱的说道。

现在是深秋季节,清晨的气温已经比较低了,可一旁的硬骨头已经疼得满头大汗,连话都说不出来。脱臼的滋味很不好受,比骨折的疼痛差不到哪儿去——小时候石熊就因为淘气把自己的胳膊弄得掉环儿了,结果疼得哇哇大哭,那滋味儿到现在他都记得。

眼前的这一幕这让石熊心底的火更大了,他站了起来冲着高牛和山猫点了点头,然后说道:“阿叔、山猫,你俩先把快马和硬骨头扶到卡布鲁祭祀那里,让她治疗一下。”

高牛和山猫的脸上闪过了一抹喜色,就要走过来,可是站在他俩面前的五个战士移动了一下脚步,再次把他俩挡住了。

石熊眉头一皱,阴着脸走了过去,低声问道:“难道你们没有看到这里有两个人受伤了吗?是谁给你们的权力阻止救治他们?”

一个粗壮的汉子眯着眼说道:“这两个人得罪我们了,我们必须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们要是不老实,我们还会揍他的。”

这个汉子看着有点眼熟,但石熊并不知道他叫什么。另外四个汉子都是这样,毕竟石熊来到高树部落没多久,而且他一直在忙活那些事,还没来得及和部落里的人多多的联系。

“他俩怎么就得罪你们了?硬骨头还是个孩子,他俩有多老实我最清楚了,他俩怎么可能得罪你们?”

“反正他们就是得罪我们了。”那个汉子不仅嘴硬,而且申请桀骜,甚至还把手里的骨矛竖了起来。

石熊双眼微微一眯,“得罪你们你们就这么对两个孩子下这么重的手?他们是高树部落的族人,不是切卡莎人!”

“哈哈,要是切卡莎人,我们早就宰了这两个家伙了!没眼色,欠揍!”

另外一个汉子则说道:“守护者,你是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我们尊敬你的身份,但这种事你最好不要插手。族人之间的恩怨就得通过拳头来解决。”

这话让石熊听的微微一哂:“族人之间的恩怨就得通过拳头来解决吗?好”

话音未落,石熊和那个汉子之间猛然闪过了一抹寒光,伴随着一声清晰可闻的“兹”声,那汉子竖起来的骨矛在中间断为两截。

下一刻,第二个说话的汉子眼前就出现了一个硕大的拳头,这让他下意识的就举起了双臂,只不过那个拳头只是在他面前虚晃了一下,在零点几秒之内,那个拳头就重重的落在了那个汉子的肚子上。

只是一拳,就把那个汉子打的仿佛煮熟的大虾,双手捂着肚子腾腾的后退了好几步,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倒吸着凉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旁边几个汉子怒吼了一声,刚要动手,就看到石熊甩起了自己的大长腿,一腿就横扫在了另外一个汉子的肩膀上,那个汉子顿时就捂着肩膀退了下去。

在下一刻,空中又是寒芒一闪,石熊手里的那把砍刀再次划过空间,下一刻就停留在了第一个说话的汉子的脖子旁边。

“还想动手?你们就不掂量掂量到底是我手里的刀快还是他的脖子硬吗?”石熊的个头要比这些汉子都高出一头来,如此居高临下的拿刀卡着那个汉子的脖子,就好像猎人拿刀逼住了一只小野山羊

第五十章 心想事成的天赋

另外两个想要动手的汉子顿时就停住了手,他们的好友脖子上架着一把锋利的钢刀,这让他们很是投鼠忌器。

谁都能判断的出来这把钢刀的锋利程度,好友的脖子在这把钢刀面前脆弱的不比一只野鸡强多少。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时石熊的心中却是乐开了花。

自从附身到傻脑袋的这副身体之后,这副身体除了力气极大野鸡在伤口愈合方面展现出了强大的天赋之外,其他方面石熊自己也没有摸清楚还有什么出众的天赋。

虽然之前出手猎杀了一些马鹿和野牛,可那都是通过一把重型骨矛做到的,根本的核心力量还是来自于这副身体那庞大的力量。

而刚才虽然仅仅是一拳一脚以及挥了两刀,可石熊却清楚的感觉到这副身体真的是棒极了。

别的不说,仅仅是这副身体能够随时做到自己脑海中想象的动作,这就足够了不起了。也就是说,只要自己脑海中想象出一些动作,那么这副身体立刻就能做出几乎同样的动作。很显然,这副身体的协调性、柔韧性、爆发力、速度、力量结合的极为完美,只有这样才能做出脑海中想象的动作。

这就已经足够了,也就是说,只要自己想,那么这副身体就能做出相同的动作!石熊不会奢望这副身体能够化身成为绿巨人或者是超人那种可以任意违背物理规律的怪物,但想要做到鹰眼或者是蝙蝠侠这种格斗高手还是绝对没问题的。

当然,如果想要摸清楚这副身体更多的天赋,或者是彻底掌握这副身体现在发现的天赋,那还需要不断的去尝试。

现在石熊肯定是没有那个时间来琢磨自己的这副身体了,眼前这一摊子事需要他快刀斩乱麻的解决掉。

“我的拳头大,我的刀更锋利,而且你们揍了我的人得罪了我,那是不是意味着我就能把你们揍一顿给你们一点教训呢?”石熊看着眼前那个眼神中露出惊恐目光的汉子淡淡的说道,“还有,我劝你俩最好不要再伸手,否则我不介意一刀剁下你们的手!而且我很肯定,就凭你俩,我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能放倒你们!你们还不配称为我的对手。”

石熊略带杀气的目光扫过那两个汉子,那俩汉子竟然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

石熊放下了手里的刀,不屑的说道:“如果不是看到你是我的族人的话,你的脑袋应该已经离开了你的身体。说吧,快马和硬骨头到底是谁打的?谁指示你们这么做的?你们现在要是不给我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我不介意把你们五个都变成快马和硬骨头的样子!”

冷森森的话让那个汉子额头的冷汗顿时就冒了出来,刚才那把架在脖子上的刀让他清楚的感觉到了死亡的味道,那种滋味真心不好受。哪怕他的武器被守护者一刀给削断了,这本是极大的仇恨,可此时他也已经完全没有那个心思计较这个了。

从守护者身上爆发出来的那股子宛若实质的杀气太吓人了

所以这个汉子只能下意识的扭头看了看站在远处牵着牛的野狐狸,随即低下了头。

石熊抬眼看着站在几十米之外的野狐狸,扬声说道:“你自己不回来,难道还要等我把你请回来?还有,把我的牛给我牵回来,你要是不牵回来的话,我保证会在你的鼻子上上一个牛鼻环!”

野狐狸似乎也没有想到五个壮年战士竟然没有挡住傻脑袋一个人,而眼前的这种情况也让他很清楚今天恐怕是带不走这头牛了,以他对傻脑袋的了解,这个傻瓜一旦上了那种倔劲儿,那真的是什么都不管不顾的。

所以,野狐狸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就牵着那头母牛走了回来。

或许是刚才在牵牛的过程中,那头母牛第一次感受到了牛鼻环的威力,所以当野狐狸牵着绳子向回走的时候,这头母牛再也不敢挣扎了,乖乖的跟着野狐狸向回走。

“先把牛给我好好的拴在那根木桩上,然后再老老实实的告诉我是谁指示你们这么做的。”说着,石熊又转过了头对快马和硬骨头说道:“你俩给我说说,刚才是谁第一个对你们动手的。是不是野狐狸这个孬种?”

野狐狸犹豫了一下,但没有动弹,而是说道:“傻脑袋,这牛可是部落里的大人物吩咐我们牵走的,可是快马和硬骨头非要挡着我们,还对我们出手,我们才动手反击的。”

石熊瞥了野狐狸一眼,握着钢刀的右臂猛地一扬,下一刻,一道寒芒破空而去,那把砍刀在空中旋转着飞过了二十多米的距离,“哆”的一声就扎进了那根用来拴牛的碗口粗木桩上,四十多厘米长的刀身足有一半没入了木桩,直接扎透了木桩

果然是这样!

石熊心里一喜。这一刀其实也是在做实验。刚才那一拳一脚让他明白了自己的身体有一种很神奇的天赋,那就是自己脑子里想到的动作,只要自己愿意,那么自己的手脚和身体就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就好像刚才那一拳一脚,其实在石熊的前世就是很简单的自由搏击动作。前世石熊为了锻炼身体曾经在健身房中没少撸铁,而且那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健身房,除了最基本的各种健身器材之外,还有诸如拳击训练馆、空手道训练馆、自由搏击训练馆。

后来教练说练习一下自由搏击可以更快的减肥,所以石熊就花了两千多大洋报了一个自由搏击班。结果跟着学了没一个礼拜他就没再去——训练中让同学们捶上一拳或者踢上一脚真的是很疼啊。老子是来减肥的,不是来挨虐的。

不过虽然没有再去学习自由搏击,可毕竟跟着教官学了一个礼拜,以石熊的智商,还是记住了很多教官教授高级班时做出的搏击动作。

以前那些搏击动作石熊只能在脑子里想想,他根本就做不出来类似于刚才那种高鞭腿的动作。可是刚才,他却毫无阻碍的做出来了。

而这次像扔飞刀一样的动作,也是石熊想象着电视剧中那些武功高手们潇洒的扔刀动作,结果没想到自己竟然做的比电视剧中的还要夸张!

这分明就是“心想事成”的天赋啊!

“赶紧给我把牛拴好!”石熊强压着心里的兴奋,不露声色的淡淡的说道。

第五十一章 老子想揍你!

野狐狸还有那几个战士不约而同的缩了一下脖子,野狐狸再也不敢坚持,乖乖的牵着牛走了过去拴好。

高牛和山猫已经扶住了快马和硬骨头,硬骨头举起右手点着走回来的野狐狸说道:“是野狐狸先动的手,快马不让他牵牛,他先打了快马两巴掌,然后快马想反击,就被那几个人给抓住了,野狐狸又一拳把快马的鼻子打破了,我的胳膊是这个家伙给弄断的。”硬骨头指着那个刚才被刀架在脖子上的汉子说道。

硬骨头现在还区分不出骨折和脱臼的不同,他只是知道自己的左臂已经动不了了,而且非常非常的痛,所以他以为自己的胳膊已经断了。

石熊淡淡的看着眼前的野狐狸,这家伙虽然有点害怕,可依然倔强的梗着脖子。

石熊微微地摇了摇头,猛然间一扬手,一个嘴巴子就抽在了野狐狸的脸颊上。

看着石熊这一巴掌好像没怎么用力,可野狐狸愣是被这一巴掌给抽的原地转了一圈,就一脑袋扎在了地上,他的右脸颊仿佛变成了一个正在充气中的红气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了起来。

下一刻,石熊的另外一只手已经抓住了刚才那个被钢刀架在脖子上的汉子,正准备一使劲卸掉这家伙的胳膊呢,就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高喝——住手!

这个声音比较熟悉,哪怕石熊听到这个声音的次数并不多,但他还是记住了这个声音。

石熊的嘴角微微的向上一撇,露出了一抹嘲讽的微笑。果然,自己心中猜测的那个幕后直接主使人就是这家伙。

可是,即便是这家伙又能怎样?动了老子的人,老子管你是谁!就算是立雷也不能阻止老子报复!

所以,石熊仅仅是露出了一个好似恶魔微笑的笑容,紧接着他的右手就猛地一发力,在那个汉子的惨呼声中,石熊放开了那个汉子。只是那个汉子的左臂已经完全耷拉了下来,和硬骨头的左臂没有什么区别。

“你”那个声音愤怒的再次叫了起来。

石熊转过了身,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七八个小跑而来的人,当中那个正是曾经和石熊一块出去捕获母野牛的战士首领狼尾巴。

狼尾巴看起来很愤怒,他气冲冲的走到了石熊的面前,看着这个几乎比他高出一头的大个子,瞪着双眼咬着腮帮子问道:“为什么要对族人出手?他们都是你的族人,你怎么能够这样对待他们?”

“我的族人?”石熊微微一哂,“好吧,我承认他们是我的族人,可是我的族人为什么要对我的兄弟下手?别说你没看到硬骨头和快马身上的伤势,别说你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他们说我的这两个兄弟得罪了他们,然后就把他们打成了这样,难道他们就不知道我的两个兄弟是他们的族人吗?”

“你”

“我?我什么我?狼尾巴,别找那些理由了,我的两位兄弟为什么挨揍你最清楚了。可是你别忘了,他俩是我的兄弟,我的兄弟被你的人揍了,他们无法反抗,可是我能!我不能坐看我的兄弟被人欺负成这样而不有所表示。”

说着,石熊猛地上前踏了一步,身上猛然爆发出了一股惨烈的杀气和威势,竟然把狼尾巴这个狠人吓得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

石熊居高临下的看着狼尾巴那纹了半边的脸,“你的人打了我的兄弟,我替我的兄弟打回来了,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他们之间的事就算是扯平了,你,认不认可?如果不认可的话,无所谓喽,你的人尽可以在现在来和我打一场!单挑或者是群殴,我大力熊都接着!”

单挑和群殴这两个词让狼尾巴愣了一下,从来不曾听说过这两个词的他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这两个词的意思。

不过他看了看石熊那和一座山一样厚实强健的身板儿,又想起了前天和他一起出去狩猎时,这个大个子猎杀那头公野牛时那惊艳的一矛,他心里掂量了好久,最终还是咬了咬腮帮子闷声说道:“他们之间的事就算扯平了。”

说着,狼尾巴对着身后的那几个战士挥了挥手,沉声说道:“扶他们回去,别在这里出丑了。”

此时这个地方的周围已经聚拢了几十口子族人了,他们都是听到消息赶过来看热闹的。

狼尾巴身后的那几个汉子正要去扶野狐狸他们,石熊却沉声说道:“走?谁让你们走了?你们想走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你什么意思?”狼尾巴羞怒的问道。

“我什么意思?很简单,我的两位兄弟和你手下之间的事算是扯平了,可是咱俩之间的事你还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呢!狼尾巴,我问你,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过来牵我的牛?”

“你的牛?这怎么会是你的牛?别忘了这头母牛是我带着族人抓回来的,这怎么是你的牛?”

“没错,这头牛是你带着族人抓回来的,可是你抓回来的是一头野牛。而当我给这头野牛上上牛鼻环之后,这头野牛就被驯服了。虽然它依然是归部落所有,但目前的使用权是在我手里!这是立雷首领和卡布鲁祭祀亲口说过的话,怎么,难道你想否认首领和卡布鲁祭祀的命令?”

这话直接把狼尾巴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可他偏偏又不能说这是立雷首领暗示自己这么做的,这句话要是说出去,那会出大乱子的。

“那你想怎么办?”狼尾巴闷声问道。

“我想怎么办?很简单,守着咱们的族人,当面给我道歉。”

“道歉?”狼尾巴冷哼了一声,随即抬眼看着石熊,“就凭你也配让我道歉?你也不看看那是什么身份,你只不过是一个投奔部落的逃难者而已,在部落里,你就是个最卑微的杂种,你有什么资格让我道歉?”

石熊微微一笑,随即扬声说道:“我的族人们,你们都听到狼尾巴刚才说的话了吧?他说我大力熊是一个杂种,这是对一名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最大侮辱!”

周围的族人在听到狼尾巴的话之后也都发出了难以置信的惊讶声,狼尾巴怎么可以这么说?他怎么可以对守护者大人说这种话?

听到石熊这么说,狼尾巴立刻就意识到自己话语中的漏洞被这家伙抓住了,他随即低声说道:“别拿族人们来压我,除了道歉之外,你到底想干什么?”

“干什么?我他妹的早就看你不顺眼了!老子想揍你!”石熊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随即就再次扬声:“狼尾巴,你作为部落里的曲魁,竟然对我这个卡布鲁祭祀守护者说这样的话,你这是在侮辱我,你这是在侮辱卡布鲁祭祀守护者!所以,作为一名战士,我要和你决斗!”

狼尾巴直接傻了眼,周围的族人则是一片叫好声

第五十二章 哈瓦硕(跪求推荐票!)

和欧洲很早之前的贵族决斗一样,在很多北美印第安人部族中也有一种传承了很久很久的决斗习俗,甚至后来的美国西部牛仔之间的决斗,也是结合了欧洲贵族和北美印第安人的决斗方式而发展起来的。

不同的是,欧洲贵族之间的决斗很少会闹出人命的,那些绅士之间的决斗更像是一次因为荣誉而引发的获得财产再分配的权力。

相比之下,无论是北美印第安人部族内部族人之间用拳脚或者冷兵器进行的决斗,以及西部牛仔们用柯尔特转轮手枪来进行的决斗,最终几乎都是以血淋淋的死亡为最终的结束点。

所以后世有很多史学家都说,欧洲贵族之间的决斗更像是一场闹剧,而北美印第安人以及西部牛仔之间的决斗,那才是血淋淋的人间惨剧。

别看北美印第安人不同部族之间经常因为地盘而相互厮杀,但是在部族的内部却是严禁自相残杀的。

俗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哪怕北美印第安人还处在蒙昧的原始时代,可内部的纷争还是不少的。

食物、配偶、地位等等等等,都是纷争的源头。

但印第安人本身和别的部族争斗,和大自然争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每个族人对于部族来讲都是极为珍贵的资源,所以久而久之,很多北美印第安人部族的内部就形成了严禁族人之间自相残杀的禁令。

不仅仅是切洛基族人如此,像易洛魁人、苏族人、纳瓦霍人都是如此。

可是部族又得给族人之间的纷争甚至是仇恨找一个合适而且合理的宣泄口,所以决斗这种习俗也就形成了。

每个部族内部的族人之间如果出现了无法调节的矛盾甚至是仇恨,那么就可以在族人的见证下进行决斗。赢了,你就可以获得你的敌人或者仇人的一切,包括你的敌人或者仇人的性命;同样,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同样会失去一切,甚至包括你的性命。

就好像现在,狼尾巴公然侮辱一名尊贵的卡布鲁祭祀守护者,这是绝对无法允许的事情。尤其是石熊这个卡布鲁祭祀守护者,如果这个时候他不能维护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荣誉,那么他在部落中根本就生存不下去,不仅卡布鲁祭祀会剥夺他守护者的身份,他在部落中也无法立足了。

卡布鲁祭祀守护者在整个切洛基族内都是一个非常尊贵的身份,哪怕卡布鲁祭祀隐居在这个小小的高树部落,但卡布鲁祭祀对于整个切洛基族来讲都是极为重要的。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作为守护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他的地位要比一般的部落首领都要高贵,甚至可以比肩红城联盟或者是白城联盟的首领。

毕竟在数万人的切洛基族内,只有两个幸运儿才能成为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

这份荣誉是一份极高的荣誉,但如果你成为了一名卡布鲁祭祀守护者,那么你不仅要用你的生命去守护卡布鲁祭祀,同样还要守护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荣誉!

所以,石熊对狼尾巴提出决斗的要求是一点都不过分的,甚至他这么做都是给了狼尾巴一个面子。毕竟狼尾巴在部落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他甚至曾经差点被立雷首领选为下一任部落首领的接班人。

当然,如果石熊不给面子的话,以他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身份,在狼尾巴说出刚才那番话之后,他就是当场干掉狼尾巴,包括立雷在内的所有族人都不会说什么的。没有人敢反对,因为谁敢反对,那就代表着他在反对卡布鲁祭祀!

狼尾巴傻眼了,他真的是傻眼了。

和这个大个子决斗,那和找死没什么区别。这几天和这个大个子出去狩猎,狼尾巴可是没少看见这家伙是如何一个人猎杀一头马鹿或者是野牛的。

通常需要七八个战士甚至是十多个战士共同合作才能猎杀的这种大型动物,这个大个子一个人就能完成猎杀,这份战力也是没谁了。和这家伙单挑,那不是找死是什么?

这个时候狼尾巴要说不后悔那纯粹就是瞎说。早知道这家伙要和自己决斗,那么刚才就不该一时逞快而说出那番话。

说来也奇怪,石熊虽然很受其他族人的喜爱,但却很不受狼尾巴的待见。就连狼尾巴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或许是眼前这家伙抢走了自己儿子成为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机会,又或许是这家伙太过于强壮,甚至是这家伙这段日子以来搞出来的那些风风雨雨

反正这一切都让狼尾巴感到很不舒服。

如果有一个后世的心理学家在此,那么他可以很清楚的给狼尾巴的这种心理做出一个精辟的总结——羡慕嫉妒恨!

可不管怎么说什么,现在都已经晚了。周围那几十口子族人已经开始统一的喊起了“哈瓦硕”,这是同意决斗的口号。

刚才的那一幕还有狼尾巴所说的那番话,这些族人可都听到了。所以对于大力熊提出来要决斗的事情,任何一个族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这是流传了几千年的习俗了。

这下子狼尾巴真的是被架在火上烤了。同意吧,自己肯定是要被这个大个子给打死的。可不同意吧,他在部落里的地位和声望就会一落千丈,会被所有的族人看不起的。

如果狼尾巴也是穿越过来的,他此时肯定会说——这种左右为难的事儿该怎么办呐,在线等,挺急的

可是石熊却是不打算给这家伙机会了。狼尾巴看石熊不顺眼,石熊又何尝看这家伙顺眼呢?

正如刚才石熊所说的那样,老子早就想揍丫的了!

就在石熊把双拳捏的“嘎巴”作响,狼尾巴一脸好像便秘的说不出话来的时候,远处再次走过来一大批人。

领头的两个人正是立雷首领和卡布鲁祭祀!

眼神很好的石熊可以清楚的看到立雷首领一脸焦急的样子,而卡布鲁祭祀则满脸怒容。在他俩的身边,老木头似乎正在给他们俩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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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荣耀即吾命

部落中族人之间的决斗是要经过部落首领和祭祀的同时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的,如果不经过首领和祭祀的同意就进行决斗,那就不叫决斗,那叫私斗,会被部落认为违反禁令的。

所以,哪怕石熊现在真的是很想把狼尾巴揍一顿,甚至是打断这家伙的五肢,可在这之前,他提出来的决斗要求必须要让立雷首领和卡布鲁祭祀同意。否则就算是石熊也不能痛痛快快的把狼尾巴揍一顿。

没错,虽然石熊很讨厌这家伙,哪怕这家伙在抓捕母牛的时候确实是出了大力,可石熊就是从心底里讨厌这个家伙——没有任何理由的讨厌。

套用华夏的一句话来讲,他们俩之间的这种情况就叫“犯相”。

可石熊并没有想弄死这家伙。毕竟两人之间的仇恨还没有到那种生死相搏的地步嗯,错了,不是生死相搏,应该是还没有到石熊单方面的弄死这家伙的地步。

石熊就是就是单纯的讨厌这家伙而已,这家伙罪不至死,顶大把这家伙弄个腿瘸胳膊折的,在床上好好养几个月的伤就足够石熊出气了。

立雷和红云在一群人的陪伴下快步走到了两人的跟前,一旁的野狐狸此时刚刚摇着脑袋站了起来。

不过这家伙真是有点惨,一张脸一边正常,另外一边却肿的和一个球一样,看起来极为怪异。而且这家伙艰难的爬起来之后,不仅吐出了一口含着几颗后槽牙的血水,站的也是歪歪扭扭的。

石熊现在的劲儿多大啊,这一巴掌还是石熊收着劲儿打的,要是他真的用力给野狐狸一巴掌,就野狐狸那小体格的,估计一巴掌就能把他的脖子给抽断。

所以,野狐狸不仅损失了几颗后槽牙,脸蛋子肿的也不成人样,此时他的脑子里更是“嗡嗡”乱响,而且晕晕乎乎的很是恶心不已。

石熊这一巴掌虽然没有抽断他的脖子,但一个轻微脑震荡是绝对有了。

野狐狸的惨样就连立雷和红云看了都有点抽嘴角,不过他俩也没有怪石熊私自对族人出手。

老木头在刚才已经把早晨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立雷虽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红云却不干了。

别看卡布鲁祭祀平时在部落中不怎么说话,可一旦表态,即便是部落首领也得乖乖的听着,哪怕立雷是红云的亲舅舅也不行。毕竟包括高树部落在内的这周围的十好几个部落,都是卡布鲁祭祀的后裔,卡布鲁祭祀才是这片区域内说话最算数的。

狼尾巴的人无故打了守护者的人,作为当大哥的,守护者为自己的手下出手报复,这谁也说不出来。最关键的是,守护者下手很有分寸,看起来野狐狸还有那几个战士被打的挺惨,但都不危及生命,也没有什么重伤。

再加上红云在一旁看着呢,所以立雷也不好呵斥石熊——嗯,最主要的是他也没有那个资格呵斥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

“到底是怎么回事?”立雷沉声问道。

他虽然之前有意把驯服野牛的办法保密起来,也想把那头母野牛带到部落中去,但那终归只是一个想法,牵扯到变得极为神奇的守护者傻脑袋,立雷也不好独断乾纲,他需要征求红云的同意。

只是让立雷没有想到的是,他昨天晚上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想法和狼尾巴透露了一下,这家伙竟然就做出了这么出格的事情,这不是没事找事嘛?

不过,身为狼尾巴的老大,立雷在这个时候还必须要维护狼尾巴,否则他的威望就会打折扣的。

狼尾巴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但一抬眼就看到怒气冲冲的卡布鲁祭祀正盯着自己,这让狼尾巴顿时不敢说话了。狼尾巴虽然很强壮,也管理着部落里的战士,可在卡布鲁祭祀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别说是他了,如果卡布鲁祭祀真的较真的话,就算是她舅舅立雷,说话都不管事。

石熊可不管这个那个的,当下就把这件事的过程原原本本的叙述了一遍。狼尾巴的人过来抢牛以及快马和硬骨头挨打的事情,老木头已经给立雷和红云说过了,发生这件事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石熊也没有想偏袒,于是实话实说。

“尊敬的卡布鲁祭祀和立雷首领,我的人驯服野牛和暂时驯养这头母牛,是你二位在所有族人的面前同意的,可狼尾巴指示他的手下过来抢牛还把我的人给打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和我的兄弟就是因为是刚刚加入到高树部落的外人就能随便让人这么欺负吗?”末了,石熊不依不饶的问道。

这话说的有些诛心了,不过石熊本来就想把事情搞大,而且自己本身就占着理儿,所以他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这个时候立雷当然不会说是自己有这个想法,然后狼尾巴做的激进了一些才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他要是说出来,族人那边还好说,可卡布鲁祭祀肯定不干。

所以立雷只是略一沉吟,就低声说道:“守护者,决斗的事情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立雷这话一出口,石熊还没有回答呢,一旁的红云先说话了:“立雷首领,这件事不能商量!大力熊是我的守护者,在我的母亲去世之前,这是我的母亲亲自给我定下来的事情。可狼尾巴却说我的守护者是一个最卑微的杂种,那么我又算什么?”

红云别看刚刚继承了卡布鲁祭祀,但别忘了她的性格,她本来就是一个女汉子一般的人物,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现在竟然有人公然侮辱她的守护者,而且这个守护者还是神之子,如果她要是不发话的话,这一巴掌可就座座实实的落在她红云的脸上了。

一旁的石熊巴不得把事情闹大呢,所以当红云说完这句话时,他立刻双手抚胸很严肃的接过了话茬:“身为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荣耀即吾命,一旦卡布鲁祭祀的荣耀被人玷污,守护者将会用敌人的鲜血来洗刷。立雷首领,卡布鲁祭祀,请允许卡布鲁祭祀守护者大力熊对高树部落战士曲魁狼尾巴发起决斗的请求!”

这话一出口,红云脸色大喜,立雷一脸苦涩,至于狼尾巴,则是脸色唰白

第五十四章 揍人的感觉好爽

很爽!真的很爽!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这么爽过!

前世的石熊就是一混凝土宅男,平时如果没有任务的话,那就是博物馆和家两点一线,哪怕吃饭他都懒得出去吃,也就是多亏科技的发达,大街上到处都能看到穿着“美团”、“饿了吗”这种公司黄马甲的外卖小哥,石熊才不至于被饿死。

而且以前世石熊的性格而言,他才不会(不敢)和别人打架呢。当然,如果在大街上遇到打架的,那么外面那些举着手机拍摄同时嘴里叫的最欢的那个家伙,必然就是他

所以,石熊真的是没想到原来打架,嗯,应该说是单方面揍人原来也可以这么爽。

怪不得前世在大街上看到那些打架的,绝大部分都是吃亏的恨不能再多长两条腿的拼命逃跑,而沾了光的家伙保准是不依不饶的想要再给对手两下子。

这分明就是揍人揍上瘾来了啊。

狼尾巴虽然在高树部落中也算是顶级战士了,而且他还担任着部落战士曲魁的职位,武力值达不到一定程度的人是无法担任战士曲魁的。

所以狼尾巴以前很是骄傲。

可是今天他真的是很惨,被那个人高马大的大个子给揍得凄惨凄惨的。

狼尾巴虽然还能坚持着站着,可不管谁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的心生同情。

这孩子到底是得罪谁了?怎么被揍得这么惨?如果狼尾巴他妈还活着,恐怕也认不出她的儿子来了。

狼尾巴有一口洁白而整齐的牙齿,他偶尔笑的时候,那一口白花花的牙齿能让人羡慕的不得了。可是现在,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就还剩下上下四颗门牙以及上下四颗犬牙了,后面的大槽牙全都随着一口口的血唾沫给喷了出来。

原本坚挺的鼻梁,此时也如同毛毛虫一样软趴趴的趴在脸上,整个鼻梁骨子全被石熊那砂钵大的拳头给砸段了。

一张原本冷酷的脸,此时比猪头还像猪头,两只原本时不时冒出阴冷精光的眼睛,此时也彻底变成了两个紫桃子

至于被衣服遮盖的身上,此时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反正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好地方了。

狼尾巴也是欲哭无泪,他知道那个傻脑袋力气大而且很能打,可是他真的是没有想到这家伙这么能打,而且而且这家伙简直就是非人类!

在石熊对着立雷和卡布鲁祭祀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狼尾巴就知道这番决斗是避免不了的了,毕竟这家伙连卡布鲁祭祀的荣耀都搬出来了,那么别说是在高树部落了,就算是在整个切洛基族内,一旦搬出了这个巨大的理由,那么是绝对没有人会阻挡决斗发生的。

于是,在一众族人高声齐呼的“哈瓦硕”声中,狼尾巴和大力熊对上了。

本来狼尾巴对于自己的身手还是非常有自信的,自己在力气上比不过那个大个子,但是在灵活方面,自己肯定要胜出一筹的。只要在决斗的时候采取游斗的方法,就算打不败那个大个子,最起码自保应该是绝对没问题。

于是在决斗开始之后,狼尾巴就开始了游斗,想要凭借着自身的灵活甩开那个大个子的攻击。

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大个子看起来又蠢又笨的,可一旦打起来,这家伙简直比树梢的猴子和水里的游鱼都要灵巧。

事实上别说是狼尾巴了,就连周围的围观众也都有点傻眼。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体重接近二百五十斤的庞然大汉,竟然比一只猴子还要灵活,这这太不科学了吧!

如果说石熊那灵活的不像话的身法只是让狼尾巴感到无可奈何,那么石熊那重若千钧的拳头,那简直就是狼尾巴的噩梦了。

石熊的两只拳头看起来就好像是两把大石锤,他妹的又硬又重,别说砸在身上了,就算是稍微刮个皮,那都是火辣辣的疼啊。

尤其是当狼尾巴被石熊一拳头砸中了鼻梁子之后,狼尾巴的灾难就算车彻底开始了。

短短十几秒之间,狼尾巴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是在地狱里转了一圈,浑身上下到最后甚至都觉不出疼来了,有的只是无边的麻木。

而最倒霉的是,这个大个子不仅身法灵活,拳头又狠又重,他的身体也好像一块巨大的岩石。

大力熊把狼尾巴浑身上下都给“松”了一遍之后,就笑嘻嘻的冲着狼尾巴说道:“来来来,光让我打你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你来打我吧,我不躲!谁要是躲,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于是一肚子怒气的狼尾巴再也不顾别的了,扯着嗓子凄厉的嚎了一嗓子,然后举起拳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冲着石熊的胸口就是一拳——他倒是想打石熊的脑袋呢,可是他有点矮,拳头够不到

这倾尽了狼尾巴满腔的怒气和浑身力气的一拳,不偏不倚的正好砸中石熊的胸口,石熊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不闪不避。

围观的人都觉得守护者在这一拳之下很有可能吃大亏的,毕竟狼尾巴也是部落里有数的高手。

但事实再次让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

那一拳狠狠地砸在了石熊的胸口,可石熊只是仿佛被蚊子给叮了一口,面不改色。而狼尾巴则伴随着一声清晰可闻的“咔嚓”声发出了一声更凄厉的惨叫。

围观的众人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狼尾巴的右手已经呈现出了一种很诡异的姿态,仿佛狼尾巴这蕴含着全身所有力气的一拳不是砸在守护者的胸口,而是砸在了一块巨大的岩石上

守护者大人竟然凭借着身体的反震之力,就把狼尾巴的拳头给差点震碎了!

这未免也有点太恐怖了吧!难道守护者大人的血肉是由石头变来的?否则他的身体怎么会这么硬?

身体硬不硬的先放一边,抱着手不断惨嚎的狼尾巴石熊也没心思再去揍他了,刚才那一顿臭揍已经让石熊心里彻底舒爽了一遍。

原来揍人的感觉竟然是这么爽啊!

第五十五章 警告

一帮人都看傻眼了!

见过决斗的,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决斗的。

这特么的哪儿是决斗啊,这简直就是一边倒的虐和挨虐!

如果这帮印第安人看过后世的好莱坞大片《终结者》,那么他们肯定都会有一个相同的想法,那就是守护者大人欺负战士曲魁的这场决斗,简直就是终结者t-800欺负普通人一样。

两者简直就不是在一个重量级上。

幸亏守护者大人没有想弄死狼尾巴的想法,否则以狼尾巴的武力值,那真是分分钟被守护者大人虐死。

石熊也确实没有弄死狼尾巴的想法,毕竟这家伙虽然可恶讨厌,可还不至于让自己打死他。好好收拾一顿,让他得到教训就足够了。

当然,石熊之所以当着整个部落的族人狂虐狼尾巴,也有立威的意思。

老子不想参与你们争权夺利的事情,可你们最好也别把老子拉进去,否则别怪老子掀桌子揍人。

反正老子这“神之子”的身份已经得到了部落高层的一致认同,再加上自己越来越威猛的武力值,以后谁敢再自己的屁股,先想想今天的狼尾巴吧!

红云这个卡布鲁祭祀脸上乐开了花,作为部落的大祭司,她的守护者能够打赢敌人,这就是在给大祭司长脸。而且大力熊这么一折腾,部落里谁还敢小瞧我红云?

敢对我不尊敬的,先考虑一下强大的守护者大力熊吧!

立雷首领的脸上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表情。他现在对于大力熊的那个“神之子”的身份已经确信无疑了,可现在这个神之子竟然在这个时候“piapiapia”的把狼尾巴揍了一顿,这伤痕虽然落在了狼尾巴的身上,可这丢面子的却是他立雷啊。

谁都知道狼尾巴是他立雷的铁杆手下,狼尾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收拾的这么惨,他这个当老大的脸上又怎么有光?

可偏偏立雷还不敢怎么样,那边一个是卡布鲁祭祀,一个更是神之子,这可不是他立雷能够得罪的起的。

所以,立雷最终只能无奈的转身离开。

不过,他刚走了几步,就被石熊给叫住了。

石熊拉着立雷走到了一边,然后低声的说道:“首领,我一直尊敬你是首领,现在是,未来也是。但有一点你最好要明白,以后这种试探挑衅我的事情,你和你的手下最好不要再做了。我对于部落里的权力没有什么想法,我也不想陷入到权力之争中,我现在想做的就是把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给我的东西尽快的做出来,造福我们整个部落。当然,如果你真的想要什么,直接给我或者是卡布鲁祭祀说,只要条件允许,我是不会拒绝的。但请你记住一点,我现在所做的这一切,最终都会是整个部落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有人打扰我,我只需要配合,不需要人打扰。”

这话说的立雷悚然一惊,看着石熊那强壮的给人以巨大压迫力的身体,石熊这才想到眼前这个家伙不仅得到了太阳神的指点,他本身也是一个战力无双的强大战士啊。如果他真的想要权力的话,他自身的战力再加上有卡布鲁祭祀的全力支持,恐怕他就算是想要部落首领的位置,自己也得乖乖的让给他吧。

立雷默默的点了点头,石熊双手抚胸敬了一个礼,这才转身走开。

快马和硬骨头都有伤在身,虽然不是什么重伤,但这两天也得需要休养,所以石熊就安排老木头一家人照顾这一大一小两头牛。

小牛犊子虽然没有上牛鼻环,但有这头母牛在,小牛犊子跑不了的。等到这头小牛犊子大一些再给它上上牛鼻环,以后就更好控制了。

对于石熊的安排,没有人敢不听命令。早晨挑衅守护者大人的家伙,已经被守护者大人狠狠地收拾了一顿,哪怕他们有十多名战士也不管事。

你没看见那些跟着过来但却没出手的战士,一个个吓得都和被鹰神盯住的野鸡一样吗?

所以,石熊安排完就转身离开了这里,红云跟了上来,一直走到了石熊的房间,红云这才满意的称赞道:“大力熊,今天你做的很不错,相当不错。”

石熊看了看这个刚刚成为部落里地位最尊崇的卡布鲁祭祀的女人,微微一笑摇头说道:“这不算什么,我早就看狼尾巴不顺眼了,今天也是正好赶上这么一个好机会让我可以好好的教训他一下,以后那家伙绝对不敢对你不尊敬了。”

“对我不尊敬?他狼尾巴还不敢。倒是你,我就担心狼尾巴在暗处使阴手。那家伙是一个记仇的人,心眼很小,你还得小心。”

“呵呵,放心吧,只要狼尾巴脑子没有被我打傻了,他以后是绝对不敢对我怎么样的。因为这次决斗已经警告他了,他只要敢出手,下一次我保证弄死他的。”

红云点了点头,“那你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呢?”

“要做的事情很多,不过首先要做的就是等那头母牛鼻子上的伤好了之后,我们就得安排人去翻耕土地。在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有一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叫做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今年的冬小麦需要尽快种下,否则明年的收成就会很低的。”

“那炼钢的事情”红云迟疑了一下问道。

“那个不着急,等把小麦都播种完毕,剩下的时间足够用来炼钢了。”说到这里,石熊猛地拍了一下脑袋,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啪”声,把红云吓了一跳。

“呵呵,没事,我就是忽然想起来我还有一种播种的工具没有做出来。要是少了那种工具,我们播种的效率会下降很多的。”

“做这件工具困难吗?需要什么你尽管说啊。”

“没事,工具稍微有点复杂,但难不住老木头的。有我的指点,他很快就能做出那种工具来的。到时候我们播种的速度会增加十倍以上,而且种出来的冬小麦长势也会很好的!”

第五十六章 耧车

石熊所说的播种工具自然就是播种神器耧车了。

提起曲辕犁和耧车以及筒车,就不得不赞叹华夏老祖宗们的聪明。

曲辕犁和筒车就不说了,单单这耧车,就足以让西方人目瞪口呆。

这不是吹牛,耧车这种条播工具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就被华夏老祖宗们发明出来了,后来经过不断的改进,耧车从最初的独脚耧发展成了二脚耧,然后汉武帝又统一在全国推广三脚耧,也就是一次性能够条播三行的播种机,后来更是连五脚耧甚至是七脚耧、十脚耧都研究出来了,播种效率那叫一个高。

而西方世界在十六世纪之前,别说耧车了,他们连能够条播的工具都没有,一直到了十七世纪初,也就是1602年,欧洲才有了第一个有详细说明的条播机,那是一个叫塔蒂尔卡瓦里纳研发的条播机。

不过这种条播机还是比较原始的,欧洲第一个真正的条播机要出现在十八世纪早期,但欧洲的这种及其后那些类型的条播机既昂贵又不可靠,还是单行条播。一直到公元十九世纪中叶,欧洲才有足够数量的坚实而质量又好的条播机。

也就是说,在现在这个年代,别说北美印第安人了,就算是欧洲人都没有多少条播机。

众所周知,播种的方式有三种,一个是最原始最粗犷的撒播,也就是当初石熊看到红云他们播种玉米的那种方式。这种方式是最原始的播种方式,把种子撒下去就完活,所以粮食产量自然也就极低。

第二种播种方式就是点播,这种方式在欧洲盛行了几千年,一直到十七世纪欧洲人研发出了第一款条播机,条播这种更为先进的播种方式才在欧洲流行起来。

第三种自然就是条播了,这也是现代农业普遍的播种方式。

现在是大约是十八世纪中叶,也就是说现在即便是在欧洲,那种效率比较低的条播机也是极为昂贵的,欧洲的农民都很少有用得起的,更别说在北美了。

大雾山脚下土壤肥沃、水力资源充沛,只要有效率高的耕种工具,那么这里的粮食产量绝对要比以前高几倍甚至是十几倍。

石熊有这个信心,而信心的来源就是曲辕犁、耧车以及北美野牛的成功驯服。

有了这三样,只要族人们不像非洲黑哥哥、黑姐姐们那么懒惰的话,那么部落的粮食产量注定会产生一个飞跃级的增长。

石熊打算打造的耧车是三脚耧,这是华夏老祖宗们使用最多的一种耧车,也是石熊前世在博物馆中维护最多的一种耧车。

和曲辕犁一样,前世石熊所工作的那家省立博物馆中有很多宋明时代的农具,这些农具在那个年代或许不值钱,但经过了几百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哪怕是那个时代最不值钱的农具,在博物馆中也是被称之为“文物”的存在。

而作为文保专家,石熊就免不了和这些文物打交道。

文保文保,指的就是文物保护!

所以石熊可能对现代的耧车不太明白,但是对于宋明时代的耧车的了解,那岂是一个“精通”能够形容的了的?

所以,把那一大一小两头牛拉到自家门口然后动员一家人看护的老木头,手里又多了一个活。

有了上次打造曲辕犁的经验,现在老木头多少也能看得懂三维立体图了。

“守护者大人,这是什么东西?”老木头惊喜的问道。经过今天早晨的决斗,再加上之前石熊搞出来的那一连串的事情,拥有足够人生经验的老木头已经很明白眼前这位守护者大人绝对不是一般人物,抱紧这根粗大腿对于老木头一家来讲绝对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这叫耧车,是一种很先进的播种工具。有了它,我们播种的效率就能得到极大的提升,等作物成熟了,我们也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还有一点,这种工具一旦打造出来了,你老木头的名字一定会流传千古的,因为就连那些瓦西楚们现在也不会制作这东西。”

“伟大的太阳神在上,我木头这一辈子就这几天才觉得过得很充实、很愉快!”

老木头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作为部落里的首席木匠,成天给族人盖房子、做木碗、木盆等东西,早就已经让老木头感到厌烦了。前两天在守护者大人的指点下做出来的曲辕犁虽然还没有进行试验,可老木头坚信绝对是一种了不起的作品。

而现在,守护者大人又拿出来一种看起来更复杂的工具,这对于老木头来讲无疑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连守护者大人都说了,只要能够做出这种工具来,那就可以名留千史啊!

嗯,咱虽然只是一个木匠,可不想名留千史的木匠肯定不是好木匠,咱一定要做一个好木匠!

于是不用石熊吩咐,老木头站在门口大声要吆喝了一嗓子之后,老木头的几个后辈全都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就连正在给那头母牛喂草的也不喂了,闪下那头母牛很无辜的瞪着一双泪汪汪的大眼

耧车虽然和曲辕犁的复杂程度差不多,可打造耧车的时候需要的工艺要比曲辕犁严谨一些,毕竟耧车中牵扯到了一些很细小的机关,比如说下籽桶、漏籽眼这些部位,都需要很仔细的打造才行。

而且这是第一次打造耧车,为了保险起见,老木头这才把所有的儿孙就叫了过来。毕竟人多力量大嘛!

老木头一家人要讨论如何制作这部耧车,石熊也不能离开,有些地方需要他来详细的解释才成。

所以石熊就坐在了一旁,从腰带的兽皮袋子里摸出了一个新烟斗,抓过了老木头的烟叶袋子,开始准备吞云吐雾。

前世石熊也是一个烟鬼,一天一包半的那种。穿越过来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在这里竟然也有可以吸烟的福利。

石熊知道烟叶本身就是美洲的特产,虽然南美洲才是原产地,可北美早在很久之前就有烟叶种植了。而且烟斗这东西也是印第安人最早发明的。旧大陆的那些人,直到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之后才有烟斗抽的

烟斗虽然不错,不过抽惯了后世卷烟的石熊还是觉得有点不习惯。

要是能把卷烟搞出来就好了。

嗯,貌似现在北美也有不少古可(谐音)种植吧,要是把那玩意儿弄出来卖到欧洲去

抽烟斗的石熊猛地爆发出了一阵好像夜枭一样的笑声,把老木头一家人都吓得汗毛林立

第五十七章 我需要你们无条件配合!

耧车的制作过程虽然有点复杂,但有石熊在,高树部落乃至整个北美的第一架耧车还是在晚上就成功的做了出来。

木刨作为老木头的主要助手,他依然把制作耧车的过程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要说也挺难为这孩子的。北美印第安人不像他们生活在中南美的同胞一样,已经发展出了自己的文明甚至是象形文字,北美印第安人即便是到了十八世纪,都没有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文字来。

所以,要想把制作耧车的过程详细的记载下来,木刨这一天可没少浪费脑细胞。包括之前炼钢和制作曲辕犁的过程,为了记载这些“神术”,木刨甚至憋出了好多以前没有的符号,嗯,或者是叫文字。

石熊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木里木气的木刨,竟然在文字方面还有极高的天赋呢。

不过石熊暂时无法和他探讨有关于文字和文明的事情,他现在也没有这个时间。

不管是文明的基础文字,还是有关于文明的其他方面,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那需要不断地学习探索和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够慢慢的形成文明的雏形的。

现在石熊没有时间慢慢来,未来欧洲那些瓦西楚们对北美印第安人的大屠杀,就是一把选在他脖子上的利刃,如果他不抓紧时间奔跑的话,那么这把利刃就会落下来砍掉他的脑袋。

所以,石熊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先加速把高树部落乃至切洛基族发展起来的方面,只有自己拥有了足够自保的力量,才能够慢慢的发展诸如文字、文明这样比较奢侈的东西。

晚上,哪怕都已经到了入睡的时间,可老木头依然还是亲自把立雷以及卡布鲁祭祀请了过来。

两个人在看到那架精巧的耧车之后,也是啧啧称奇,同时更加相信大力熊这个曾经的傻子确实是得到了太阳神的指点。

否则以前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又怎么会研发出如此精巧的耧车呢?

再加上之前的曲辕犁、炼钢以及驯服野牛等匪夷所思的事情,谁都能看出大力熊的不凡之处。恐怕也就是那个被羡慕嫉妒恨迷住了心眼的狼尾巴才没有想到这一点吧。

“那天炼制的犁头,是装在曲辕犁上的。而驯服的野牛,是用来拉犁的。野牛配合曲辕犁,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翻耕大量的土地,会最大限度的把土地的肥力提升上来的。而这架耧车,则是专门用来播种的。有了它,我们播种的效率可以提升很多倍,而且种出来的的庄稼长势也会更好。所以,等这几样东西结合好了然后种植小麦的话,到明年草莓之月到来的时候,我们就能够收获大量的小麦的。”

顿了顿,石熊看着立雷和红云以及老木头一家人,非常肯定的说道:“草莓之月(六月)到来之际,小麦的产量将会是之前的五倍甚至是十倍以上!”

红云听到这话只是给了石熊一个肯定的微笑,类似的话她已经听过几遍了,所以不觉得多么的惊喜。但这话却是让立雷惊喜的差点跳了起来。

“守护者,你说的是真的?有了这些东西,我们明年的粮食产量真的能够增加好几倍?”

石熊给了立雷一个很肯定的点头。

“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立雷兴奋的一脸潮红,右手握拳使劲砸着自己的左掌心,根本就看不出来他是一个重伤还没有痊愈的病人。

作为一个拥有三百多族人的部落首领,立雷何尝不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以前没有高树部落的时候,切洛基族之所以被德拉瓦人和易洛魁人联手赶出了富饶的大湖区域,不就是因为切洛基人太多了,然后因为狩猎的原因和德拉瓦人以及易洛魁人产生了矛盾吗?

后来部族来到了这一带,又从南边的同胞那里学会了耕种,地里产出的粮食结合狩猎得来的食物,这才让切洛基人在这一带站稳了脚跟,而且族人的数量也比以前在大湖区域生活的时候多了很多。

这一切,与地里产出的粮食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这个年代,族人数量的多少就意味着部落的强大与否,而族人数量的多少,最直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地里粮食的产量!

这里毕竟不是中西部的大平原区域,这里是山区,野牛的数量要远远少于大平原区域。可即便是在野牛数量多的杀都杀不绝的平原区域,要想依靠猎杀野牛也其他猎物来填饱五六万人的肚子,那也是一件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否则,强大的易洛魁人到现在也不至于还和两三百年前的族人数量差不多。

而反观已经开始农耕的切洛基人,因为多了地里的粮食,所以多养活了很多切洛基人,现在切洛基人的族人数量已经和易洛魁人的数量差不多了!

高树部落现在的人口数量极限就是三百多人,再多了,部落的产出就无法让每个人都吃饱肚子。所以,一旦人口超过了警戒线,那么必然就会分离出去一部分。

可是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谁愿意让自己的族人分离出去?

要是粮食足够的话,高树部落肯定会发展成为人数过千的超大型部落,届时,再加上卡布鲁祭祀的威望,高树部落绝对会成为整个切洛基族最顶级的部落之一的。

但要想实现这一切,先决条件就是解决粮食问题。

只要守护者所说的这一切都能实现的话,那么高树部落的腾飞真的是指日可待了。

立雷很清楚,如果说大规模的驯服野牛是让高树部落多了一把锋锐的武器,那么大规模的提高粮食的产量,那可就是给高树部落制作了一根定海神针!

“守护者,你需要什么?人员?权力?还是其他的?人员你可以随便调动;权力,这里有尊敬的卡布鲁祭祀在,我俩可以同意赋予你仅次于我们俩的权力;至于其他的,只要你”

石熊摇了摇头摆手说道:“首领,我想你搞错了我的意思。今天早晨我给你说的话我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如果你还记得的话,那就应该我现在想要什么。”

说着,石熊又扭头看了看红云,“你们俩都知道我的身份,以我的身份而言,我会在乎那些东西吗?我现在只想把这个部落发展起来,发展成为一个庞大无匹的部落,发展成为一个让所有人都愿意臣服的部落!而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我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你们无条件的配合。好好的配合我,只有这样,我才能做到我刚才所说的那一切!”

第五十八章 翻耕神器

虽然已经是深秋季节,可今天的天气很不错,悬挂在半空的太阳驱逐了弥漫在山谷间的浓雾,温度也回升了一些。

就在部落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河边上,整个高树部落几乎全体出动,男女老少全都来到了河边上,他们今天在首领立雷的号召下,准备前来观赏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

前几天守护者大人搞出来的那些东西在高树部落中很是轰动了一阵子,可随后部落的族人就对守护者大人搞出来的那些东西看不懂了。

那些两台稀奇古怪的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的?钢铁还有驯服野牛族人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可曲辕犁还有耧车就彻底让他们懵圈了。

今天立雷首领说守护者大人将会在河边的农田中实验新型曲辕犁和耧车,并重点强调这将是一次划时代的实验,所以要求部落里的族人尽量的全都来观赏。

当族人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守护者大人,不过那头上了牛鼻环的母野牛正在悠闲的吃着地上的荒草,母牛身边站着脸上还带有青肿的快马等几个人。

而在田地的另外一端,十多个健壮的汉子手里拿着沉重的石铲、骨棒等东西,在同样满脸乌青的狼尾巴的带领下,冷冷的站在那里,似乎在等待什么。

对于狼尾巴,族人现在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了,那天的决斗让他们看到了狼尾巴的外强中干。现在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被那头温顺的母野牛吸引住了。

“那真的是一头野牛?怎么看起来这么听话?”

“废话,那当然是守护者大人驯服的野牛了,当时抓捕这头野牛的时候,我家二小子也跟着去了呢。”

“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铁环就能驯服一头野牛。”

“是啊,守护者大人真的是很厉害呢。我听我们家莫莫草说,守护者大人曾经说过一句话,好像叫什么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我搞不清那是什么意思,我家闺女也没弄明白。不过守护者大人说了,这世间再强大的野兽,也是有弱点的,只要抓住弱点,我们就能降服它。就好像这头野牛一样。”

“是啊,守护者大人实在是太神奇了,他怎么就能想到这么多的东西呢?”

“嘘,我这里有个秘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啊。我听说咱们的守护者大人以前是一个傻子,不过那次他们长毛牛部落受到切卡莎人的袭击之后,身受重伤的守护者大人在昏迷中得到了伟大的太阳神的指点,而且他身上的伤也是伟大的太阳神出手治好的呢。”

“啊?这是真的?那岂不是说守护者大人是神的使者吗?”

“嘘!这话可不能乱说的,让卡布鲁祭祀听到了,你会挨罚的。”

“嗡嗡嗡”的议论声充斥在田间地头,哪怕这农田看起来更像是一片荒地,可这里确实是部落里种植粮食的田地。

当立雷首领、卡布鲁祭祀以及守护者大力熊一块从远处走过来的时候,族人的议论声小了很多,而站在狼尾巴身边的野狐狸,眼中则迸发出仇恨的目光。

石熊自然是没有看到那些仇视的目光,就算是看到了,他也无所谓。一头成年的科迪亚克棕熊还会计较几只野狗的目光吗?

立雷站在石熊曾经蹲过的那块大石头上高声说道:“我的族人们,今天把大家汇集起来,主要就是让大家见证一下我们的守护者大人为部落研制出来的这种新型农具。守护者大人说了,只要我们使用这种农具来种粮食,那么到明年收获的时候,我们的粮食将会成倍的增加,到时候,光是田地里出产的粮食就足够我们部落食用的了。”

立雷的话让所有的族人一阵惊呼。高树部落虽然还是半农耕半游猎民族,可部落的族人都已经习惯了从地里获取食物。如果到明年粮食产量真的能够翻倍的话,那岂不是说以后就没有饿肚子的时候了?

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喜事!

天大地大,肚皮最大!

这是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只要能让族人吃饱了,族人是绝对会拥护你的!如果一头马鹿能够带领部落的人吃饱喝足,那么族人不介意让这头马鹿当首领的。

这就是现实!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不如吃饱肚皮来的重要。

而且一些精明的族人也听到了立雷首领对守护者的称呼,已经由以前的“守护者”变成了现在的尊称“守护者大人”。这说明什么?很显然,这是因为首领也承认了守护者大人的所作所为,并且被守护者大人的所作所为彻底打动了。

“不过,我们部落中还有一部分人好像不太认可守护者大人做出来的这些事,所以今天我就打算趁着这机会证明一下守护者大人是正确的。”立雷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所有的族人都能听到。

“还有不认可守护者大人的?难道是狼尾巴那帮人?”

“这帮家伙,难道那天守护者大人还没有把他们揍服吗?”

“嗯,我怎么觉得今天狼尾巴又得灰头土脸呢”

立雷的声音继续响起:“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所以我就打算来一个比试。狼尾巴带领九个人,用他们手里的工具对这块农田进行翻耕。而守护者大人只有一个人,守护者大人会带领那头牛拿着他研制的那些农具和狼尾巴他们这些人比拼。最终,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看看谁翻耕的土地更多,那么谁就是获胜者。”

议论声再次响起。

“这不公平吧?狼尾巴可是有十个人,守护者大人只有一个人,守护者大人怎么可能比的过狼尾巴他们?这太不公平了。”

“是啊,哪怕守护者大人有一头驯服的母牛做帮手,可狼尾巴那边有十个人呢。”

“哈哈,你们几个怕什么?昨天早晨那场决斗难道你没看吗?那时候狼尾巴的人比现在还多,可不还是被守护者大人给狠狠的揍了一顿吗?放心吧,我认为狼尾巴是比不过守护者大人的。”

周围的议论声源源不断的传入到了石熊的耳朵中,石熊微微一哂,心道:“就凭狼尾巴他们拿的那些落后的原始工具,怎么可能和曲辕犁对抗?别说十个人了,就算是再来上五十个人,他们也比不过我的老牛曲辕犁的组合啊!真当翻耕神器是白叫的吗?”

第五十九章 调教老牛

播种之前农田先翻耕可以极大的提升粮食产量的这件事,这几天红云已经在石熊的要求下安排人在部落里传播了。现在部落里的绝大部分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只是对于为什么在播种前需要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去翻耕土地的原因,他们还是不理解。不过这件事既然是卡布鲁祭祀说的,那么就保准没错。

部落里的这些族人可都是听着历任卡布鲁祭祀的传奇故事长大的,在他们的心目中,卡布鲁祭祀说的话就代表着神灵的旨意,是从来都不会错的。

所以,哪怕费力气,这农田也得翻耕。

只是部落里之前根本就没有翻耕这一说,所以即便是狼尾巴他们想要和石熊对着干,他们也只能拿着极为简陋的石铲、骨棒这种根本就不适合翻耕的工具来翻耕。

对此,石熊给狼尾巴他们这些人只有一个评价——傻比!

别说这些简陋的工具了,就算是后世拿着钢铁打造的铁锹、锄头,翻耕速度也没有牛拉的曲辕犁快啊,你们拿石铲、骨棒出来,这是在逗我玩吗?

石熊信心十足的牵过了那头母牛,然后把带着耕索的曲轭挂在了牛肩膀处,而那边,狼尾巴他们已经开始干了起来。

先放你们二百码又如何?

石熊微微摇了摇头,仔细的挂好了曲轭之后,然后扶着曲辕犁的犁梢,嘴里高喊了一声“驾”结果尴尬的事情发生了,那老牛连动都不动,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瞅着石熊,显得极为无辜。

“我靠!光顾着忙其他的了,忘了教这头牛最简单的驾驭命令了”石熊无奈的一拍脑门,真他妹的糗啊

这牛现在虽然看着很顺服,可实际上这牛根本就不懂驾驭的命令啊!没有通过牛鼻环的控制来学习驾驭命令,这老牛哪儿知道你守护者大人喊的是什么?

那双水汪汪的大牛眼等着石熊,好像在说“你丫莫非在喊老娘吃草?可是草呢?老娘的草呢?”

无奈之下,石熊只得找来了一根长树枝,然后一手扶着犁梢,另外一只手拿着树枝冲着老牛的屁股就来了一下子——让你丫装逼,敢跟老子搞这种里个郎儿,作死不是?

结果这一树枝抽下去,那老牛顿时就发出了一声高亢的“哞”,脑袋一低,撒丫子就向前跑。

“我靠!我靠!我靠”一连串的脏口从手忙脚乱的石熊嘴里蹦了出来,这老牛莫非要造反?

周围围观的族人一阵哈哈大笑,几个小家伙甚至已经开始学习守护者大人用树枝驱赶老牛了。这让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守护者大人立刻觉得老脸通红

这他妹的糗大了!

幸亏拴着牛鼻环的缰绳就在手边,石熊一把抓住了缰绳,只是微微一使劲,那老牛立刻就龇牙咧嘴的慢慢停了下来。

还好,牛鼻环对于老牛的威力依旧无穷。

不过老牛站是站住了,可总不能让它光这么站着吧?想象中的嘴里一喊“驾”,老牛就开始缓缓向前走,然后一喊“驭”,老牛就立定的场面看样子是暂时做不到了。

于是石熊心眼儿一转,回头对站在不远处的硬骨头说道:“给我找一些干草过来,顺带找根绳子过来。”

硬骨头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抱着一大抱干草和一根绳子跑了回来。

趁着硬骨头找草的时候,石熊又折了一个长一些的树枝,然后绑在了曲辕犁上,前端伸出来一大截儿,正好探出牛鼻子前面大约一米远。硬骨头把草抱来之后,石熊就扯了一大把,然后用绳子绑在了那根探出来的树枝上。

果然,这老牛一看前面有草吃,不用石熊招呼,自己就迈步向前走了起来。

不过就是这么一耽搁,狼尾巴他们一群人已经挖了一条十多米长的浅沟,毕竟他们有十个人,每人挖一米也有十米了。

石熊没有理会那边,眼看着老牛向前走,石熊微微一按树枝的后端,拴着草的树枝前端立刻就翘了起来,同时嘴里吆喝了一声“驭~~”。

这母牛有点傻眼,老娘的草呢?还有后面那个两脚怪你叫唤什么?你驭谁啊

没有草在前面,母牛自然就停下了脚步。

然后石熊又喊了一声“驾~~”,在看到老牛依然不动弹的时候,他就把草放了下来,老牛果然再次向前走了起来。

如果老牛不听招呼,那就没草吃,当然,如果这老牛做对了,那就有奖励——一把草。

旁边的一群族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他们也看出来了,好像守护者大人正在调教这头母牛呢。

一开始的时候,挂在眼前的草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这让这头老牛多少有点生气。可是每当它刚想要尥蹶子,鼻子上的牛鼻环就会很好的控制它的情绪。

如此弄了十多遍之后,这老牛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只要后面那个两脚怪喊“驾”,只要自己向前走,那么前面就会有草吃。一旦喊“驭”,只要自己停下,那么同样也会有草吃

所以,当石熊再次喊了一声“驾”之后,不用再放下草,那老牛立刻就很温顺的用一种平稳而缓慢的速度向前迈步。

这一迈步可不要紧,石熊把犁头向下一压,整个犁头就没入了土里。要是一个人来拉犁的话,肯定会非常沉重的,可是这老牛足有一千五六百斤,块头极大,力量极足,哪怕这犁头没入土里深达十多厘米,可是这种阻力对于这头老牛来讲,那真是“洒洒水啦”

然后所有的族人都看到了这一幕,那老牛悠然自得的沿着一条直线慢步向前走,在老牛后面,守护者大人轻松地驾驭着那架曲辕犁。而曲辕犁那深入到土里面的犁头在巨大牵引力的拉扯之下,轻松的破开了坚硬的土壤,很快就在守护者身后留下了一条深沟,而犁出来的土则被自动翻到了两旁,然后又重新落入到沟中

一开始因为调教这头老牛耽误了一些时间,让狼尾巴的人快出去很多,可当这头老牛走起来之后,只不过是短短的时间,守护者大人翻耕的速度就迅速超过了那边那十个人的速度

第六十章 引导

看着不远处狼尾巴他们越来越慢的速度,石熊心中的不屑更盛了。

开玩笑呢,你们手里连个铁锹、锄头都没有,就敢和挂着曲辕犁的老牛比耕地速度,谁给你们这么大的自信?

错非也就是后世那些诸如旋耕机之类的耕地机械,否则在这个年代是绝对没有东西能比牛曲辕犁的组合耕地更快的存在,哪怕你那便是十几个壮实的大汉,也比不过这简单的一牛一犁的组合。

这是华夏的老祖宗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证明出来的,就凭你狼尾巴也想挑战这种不可能,那不是耗子舔猫逼——作死嘛!

曲辕犁的犁头扎进土地的那点阻力,或许对于一个人来讲是很大的,可是对于一头体重超过一千五百斤的野牛来讲,那根本就不算什么。

在前方那把草的诱惑下,这头刚刚驯服的野牛迈着悠然自得的步子,不疾不徐的向前走着,速度虽然不快,但极为平稳。而当犁头划过地面之后,后面就留下了一溜翻耕好的土地。

曲辕犁之所以能够取代以前的直犁、长犁,就是因为曲辕犁将直辕、长辕改为了曲辕、短辕,并在辕头安装可以自由转动的犁盘,这样不仅使犁架变小变轻,而且便于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节省人力和牲畜。

所以每到地头,石熊只不过是轻轻拉扯一下缰绳,老牛就会顺从的转弯掉头,然后迈着不疾不徐的步子继续追逐着那把几乎永远也吃不到的草

就这样,连一顿饭的功夫都没有,石熊的这块地就完全翻耕完毕,而狼尾巴那边的那块地,甚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翻耕完。

就这样,狼尾巴他们十个人已经累得的濒死的野狗差不多,干活就好像是慢动作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比试根本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以前高树部落的族人虽然从来不曾翻耕过土地,可现在看到了狼尾巴他们十个强壮的汉子都累成这副狗样的,立刻就明白翻耕土地是一件多么耗费人力的事情。

同样,明显的对比也让高树部落的族人们彻底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原来这么耗费人力的事情,竟然也可以变得这么简单!

无非就是一头牛加上一架曲辕犁而已。牛,外面的荒野或者野牛山有的是,而且守护者大人示范的很清楚,驯服野牛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给野牛的鼻子上上上那种牛鼻环,再暴躁的野牛也得乖乖的听话。

至于曲辕犁,那玩意儿看起来似乎有点复杂,可部落里不是还有老木头一家人吗?

而如果部落里有上这么十头牛外加十架曲辕犁,部落里所有的土地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能翻耕完毕。

按照卡布鲁祭祀所宣扬的那样,只要把土地翻耕好了再播种,那么来年庄稼的产量将会提升好几倍的。

这是什么概念?哪怕是部落里最笨的家伙,也能算得出来这意味着什么!

部落的族人以后不会饿肚子了!

这就是最直观的答案!

立雷还有红云他们这些部落的高层,在看到这种显著的差距之后,脸上也是乐开了花。虽然狼尾巴再次威信扫地,但相比于部落以后会有多的吃不了的粮食,狼尾巴的面子和威信又能值几个钱?

于是,原本聚在一起围观的族人们,就好像一块石头扔进夏天旱厕茅坑的绿豆蝇一样,“哄”的一下就散了一个干干净净,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赶紧拥有属于自家的驯服野牛和曲辕犁的。

部落里的农田不是部落的族人一块耕种的,而是各家种各家的。现在守护者大人捯饬出来的这种曲辕犁加驯服野牛的办法效率这么高,如果自家能够尽快的获得这种办法,那还愁来年的粮食吗?

北美印第安人虽然很落后,甚至是有些愚昧,但那是有原因的。北美印第安人的本身并不傻,相反,他们很聪明,只是眼界和他们所生存的环境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他们只要有一个好的引导者,那么这些印第安人爆发出来的能量还是非常强大的。

现在石熊就充当了这么一个引导者。

只要让这些族人看到足够的利益,那么后续的事情根本就不用他再费心的去推广了,族人会自发的把诸如如何翻耕、如何种粮这件事发展下去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族人们的这种表现很好的体现了石熊之前的预计。

所以,部落里仅有的几张渔网立刻就成了抢手货,这玩意儿是捕获野牛必不可少的利器。

渔网不够怎么办?那就编呗。

所以部落中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支起了架子,上面挂着用麻绳或者棕绳编制的渔网。

至于曲辕犁,目前部落中除了守护者大人之外就剩下老木头一家人能做了,因此这几天老木头的家里多了很多很多的野味儿。

看样子行贿这种事也是人的本能啊。

老木头一家人现在是部落里最抢手的,可老木头一家人就五个能做曲辕犁的,怎么排啊?这个简单,送东西呗。谁送的东西多,老木头的家人喜欢谁送的东西,那肯定就会先给谁家打造曲辕犁。

原本挺祥和安定的高树部落,因为曲辕犁的缘故而变得有些乌烟瘴气。

这个没办法,真的是没办法。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千古不变的至理。

至于守护者大人,没有人敢去打扰他,毕竟守护者大人都是做大事的,哪儿能为你去打造曲辕犁啊。

没错,在翻耕比试中凭借着一头牛一架曲辕犁彻底打赢了对方是个壮年汉子的守护者大人,此时还就真没什么心情去打造什么曲辕犁。

他现在正准备把前两天挖好的那个用来炼焦的大坑用起来。

既然要决定炼钢了,那么焦炭还有土高炉是绝对不能少的。焦炭需要炼,土高炉需要耐火砖。

而炼焦和烧制耐火砖本身就可以一块进行的,所以石熊再搞定了曲辕犁和耧车之后,就准备开始炼焦和烧制耐火砖。

以后怎么都得炼钢,那么这些炼钢之前的准备工作还是早做完为好。

第六十一章 土窑炼焦

在冶铁史上,焦炭与铁矿石、石灰石并列为炼铁三大原料。而开启了现代炼铁史的西方则认为,焦炭与蒸汽机、铁和钢一样,是促成第一次工业革命技术加速发展的四项主要因素之一。

焦炭在冶铁史中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在后世,现代化的冶铁,是以大高炉的兴建为标志的。而用大高炉冶铁,必须以机械化炼焦和蒸汽鼓风技术的实现为先决条件的。

石熊虽然知道怎么炼焦,也知道鼓风机是个什么东西,可以他现在的条件而言,机械化炼焦和蒸汽鼓风机他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所以,石熊只能采用最原始的土法炼焦以及木制风箱作为鼓风设备。

这些东西都是前世在博物馆工作的时候学到的,都是华夏的老祖宗们在上千年前就已经掌握的知识。

华夏的冶铁史虽然早于西方,但现代化冶铁,却发端于西方的英国,而机械化炼焦也是肇始于英国。

七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极大地刺激了对钢铁的需求,但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却困扰着英国的钢铁发展,即冶铁燃料的短缺。

在那个时代,华夏也好,外国也好,用木炭作燃料来冶铁曾是东西方的普遍共识。

可长期的木炭冶铁,导致大量的树木被砍伐,植被被破坏,要发展冶铁业,再加上木炭燃烧产生的热量和温度并不够,因此在十七世纪的时候,一个急切的问题就是新燃料的开发。

当时有人用煤来代替木炭,但煤块所含的硫会导致生铁的热脆性,使之无法锻造成形。后来,又有人用焦炭来代替木炭,并最终获得成功,但这成功却花了八十多年的时间。

为英国解决焦炭问题的人叫亚伯拉罕达比。

达比先生出生于1678年,早年曾在伯明翰的一家麦芽糖厂做学徒,1699年他学徒期满后搬到了布里斯托尔,在那里他和别人一起开办公司,制造家用的铜锅。后因铜的成本高,达比决定尝试用铁来铸锅并获得成功,还申请了专利。

现在高树部落中使用的铸铁锅,极有可能就是这位达比先生的公司生产出来的

铸铁锅给达比先生带来了庞大的利润,但同样,要想大量的生产铸铁锅就得需要大量的生铁。

于是达比创办了自己的铁厂,并进行焦炭炼铁的试验。

实验中,达比发现焦炭不如木炭那么容易燃烧,必须改进鼓风设施和调整炉内结构以获得更充足的风力,焦炭才得以充分的燃烧。因此,他改进了高炉的内径使之适应焦炭炼铁,并为高炉安装了一套新的鼓风设施,改进后的高炉于1709年成功用焦炭炼出生铁。

焦炭炼铁成功了,但用的却是水轮机的水力鼓风,这样的风力只适用于小高炉,对于大高炉来说,水力鼓风产生的风力实在太小。

这个难题一直到1776年才被解决,在那一年,蒸汽机代替了水力鼓风在高炉炼铁中得到应用。至此,炼铁业不仅摆脱了对木材的依赖,也摆脱了对水力的依赖,从而获得了充分的发展空间。但此时的炼铁,尚不足称为现代化炼铁的实现,这一进程的来临,尚需等到1904年。

也就是说,现在包括世界上最发达的英国在内,冶铁也仅仅是使用土高炉。也就是相当于华夏建国后大炼钢铁时用的那种土高炉。

可不管用什么高炉来冶铁,都离不开焦炭。

而要想炼焦,在现在这个情况下,只能用土焦炉来炼焦。

石熊之前让族人们挖出来的那个大坑虽然也可以炼焦,但那个大坑算不得土焦炉,不过用来炼焦并烧制耐火砖还是足够的。

石熊打算等这一坑的煤炭炼成焦炭并烧制出足够的耐火砖之后,就开始建设新的土焦炉。

土焦炉也叫土窑,是华夏人民的发明。土窑可不是随随便便挖一个大坑就能建好的,要建一个能够充分炼焦的土窑,那需要很多工序的。

像这个刚刚挖出来没多久的大坑,放进去一万斤煤炭,能炼出三千斤合格的焦炭就很不错了。要不是为了同时烧制耐火砖,石熊才不会采用这么落后的炼焦工艺呢。

前世石熊曾经在东北地区看到过很多二十世纪初建造的炼焦土窑,这些炼焦土窑虽然看起来很落后,但实际的炼焦效率还是不错的。

这些炼焦土窑几乎全都是露天土窑,这种土窑就是用人工先在地面挖出一个深一米多、直径七八米的土坑,周围用石头或土砌高,坑的深度和砌筑的高度相加,土窑的高度差不多能超过两米半。

烟道是建窑的关键程序,并且要建两层烟道。

第一层烟道是在窑的中心用块煤砌成,围绕烟道装煤,这些煤都是粉煤。装到一定的高度时,将煤踩平踏实,然后再砌第二层烟道。

第二层烟道要远远比第一层烟道复杂。这一层烟道同样有一个中心,围绕中心用石头砌成宽六七十厘米,高二十厘米的平面烟道十六个或十八个,每一条烟道都与中心相通。然后第二次添煤,用粉煤把所有的烟道全部覆盖,厚达半米。

这时开始点火,将容易燃烧的木片点燃并投进中心烟道落到底部烟道,煤块燃烧,粉煤燃烧。等燃烧到第二层的中心烟道时,投入木片助燃。然后是第三次添煤,仍是粉煤,厚度差不多有七八十厘米。

在燃烧的时候,中心烟道会塌陷,火焰由小烟道向外部吐出,愈烧愈旺,就会从中心透出外部。

火候到此,炼焦的人将石块或砖瓦破片围在窑炉周围。待到火焰透出砖外,火焰有蓝烟时,即是成焦征兆。这时候需要立即将洞口塞住,然后用沙土覆盖。

沙土覆盖好之后,再开始喷水降温,等待冷却后取出,炼焦的工序完成。

这种土窑炼制一窑焦炭需要三十多个人,一天能够练两窑焦炭,一窑就能出差不多五十吨的焦炭!

所以,这种土窑炼焦的效率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

以后石熊就打算用这种土窑来炼焦。但是现在,他需要先把那个大坑中的煤炭炼成焦炭,同时顺带着把那些耐火砖烧好。

第六十二章 焦炭出炉

煤炭混合着木头都已经在大坑里放好了,上面也按照石熊的指示用泥巴封了起来,中间只留下了一个直径大约在四十厘米左右的引火眼。

大坑中的木头将会由这个引火眼点燃,然后开始炼焦。

大火很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因为这个引火眼的烟囱效应,火苗呼呼的向高处窜起了足有两米多高。浓烟也一股一股的冒了出来,围观的族人都被眼前这一幕惊得一愣一愣的。

其实别看现在火势挺旺的,但里面的煤甚至还没有引燃。得等到火苗完全落下,引火眼中的火焰呈现出一种红橙色的时候,里面的煤炭就已经开始燃烧了,这时候才是用泥巴封闭引火眼的时候。

届时,燃烧起来的煤炭会产生一千度左右的高温,而当引火眼被封闭之后,煤炭因为缺乏氧气而从燃烧状态转变成为一种干馏状态,这就是炼焦的整个过程。

大坑旁边的那座用来烧制耐火砖的砖房,有一条烟道通往石屋的中间,炼焦产生高达九百度的余热会顺着这条烟道通往石屋,顺带着就把那些已经阴干好的耐火砖砖坯彻底烧好。

这个过程要持续整整一白天的时间!

事实上,今天这第一次炼焦,就连石熊自己心里也没把握。就好像第一次炼钢一样,这炼焦的过程和步骤石熊虽然曾经都看过,可这真正的炼焦,那真是大闺女上花轿——头一遭。

不过还好,这次炼焦的过程总体来讲还是比较顺利的。在灭火浇水降温之后,虽然还不知道里面的焦炭炼的到底怎么样,可那幢石屋中的耐火砖却是烧的很不错。

大坑中的泥巴上虽然都已经浇上了大量的水来降温,可内部的温度还是极高的,为了安全起见,石熊决定晾一晚上再打开泥封,然后下去挑选焦炭。

晚上,吃过了一顿白水加盐炖牛肉的晚餐之后,石熊带着对前世那些美食无尽的念想沉沉睡去。

还别说,自打来到这个年代之后,虽然这里几乎什么都没有,也就是那种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治安基本靠狗,取暖基本靠抖,娱乐基本没有,那啥基本靠手的六项基本原则年代,可石熊依然觉得过得挺充实的。

哪怕没有美食,可毕竟还有烟斗。哪怕没有老婆,可自己还有双手

每天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仿佛有干不完的事情。

这种虽然略有缺憾的日子对于石熊来讲有点枯燥,可一想起自己现在正在北美大陆这块近似于白纸的广袤土地上开始慢慢的作画,这让他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就连对前世父母和亲人的思念也变得淡了很多。

第二天一大早,石熊起床之后照例锻炼了好长时间身体。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话石熊深感赞同。

前世做梦都想练出一身腱子肉来,可始终没有练成。这一世既然太阳神给了自己这么一副棒棒哒的身体,那就一定要保护好,说什么也不能糟践了这副身体。

连着喝了三大碗玉米碴子南瓜粥之后,石熊才走出了家门,来到了昨天炼焦的那个大坑之前。在这周围,已经围了上百个族人,还有族人在源源不断的赶来。

谁都想知道守护者大人忙活了这么多天,又是挖坑又是烧火的,到底是捯饬出什么东西来。

砸开已经干透的泥巴,站在坑边感觉不到里面的热气了,石熊这才率先跳下了坑。

这个坑并不深,也不算很大,此时里面已经铺满了黑色的焦炭还有没有燃烧的煤炭以及半煤炭半焦炭的东西。

这种坑毕竟不是专门用来炼焦的土窑,所以煤炭在里面燃烧的并不是很充分,这就造成了几乎有一半的煤炭没有炼成焦炭。

石熊和几个族人在坑里挑挑拣拣的,很快就挑出了很多炼好的焦炭。

有了石熊的示范,族人们也知道焦炭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了,其实焦炭和煤炭还是比较好区分的,所以半上午的时间,大坑中的焦炭基本上就全都被挑选了出来。

石熊估摸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千来斤,这个数量和自己之前估计的数量差不多。

如果是专门的土窑,再把煤砸的碎一些,那么不敢说达到135:1的比例吧,但15:1还是没问题的。也就是说放进去一万斤煤,最起码能够炼出六千斤焦炭来。

不过这第一次炼焦,用的还不是土窑,能够用这一万来斤煤炼出三千来斤焦炭来,这也很不错了。毕竟剩下的那些没有燃烧的煤以及燃烧了一半的煤,依然可以用来炼焦,或者是用来生火采暖、做饭,这些剩余的东西浪费不了。

三千来斤焦炭看似不少了,折合一吨半焦炭了,要是按照后世冶铁也使用高炉的焦比大约为033:1,也就是冶炼一吨生铁需要330公斤焦炭来计算,这三千来斤焦炭大约能冶炼五吨左右的生铁。

而以后世冶铁业中冶炼一吨生铁大约需要15到16吨的铁矿石来计算的话,这三千来斤焦炭大约可以冶炼八吨左右的铁矿石。

以赤铁矿平均密度为4的话,八吨铁矿石真心没多大点玩意儿,土高炉稍微大一点都不够装一炉的

所以,还得抓紧时间修建专门炼焦的土窑,炼制出更多的焦炭,才能够大量的进行炼钢。

但这次炼焦让石熊还有参与炼焦的族人们收获了大量的经验,这可是最为珍贵的东西。

有了这次炼焦打底,族人们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经验在以后的炼焦过程中将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这可是难以用粮食能够衡量的。

接下来就是抓紧时间用这些炼好的焦炭来炼钢了。

毕竟时节不等人,要想让冬小麦赶紧播种下去,那就得打造一批曲辕犁和耧车,这都需要一定的钢铁。

毕竟抓捕野牛好说,曲辕犁和耧车的木制部分也好说,唯独像牛鼻环、曲辕犁犁头、耧车的耧铧都是需要用钢铁来打造的。

三千来斤焦炭,也能炼不少的钢铁了。

所以石熊很快就组织起人员开始垒砌土高炉。

这种土高炉没什么技术含量,当年华夏大炼钢铁的时候,全华夏各地随处都能看到这种土高炉。那时候华夏老百姓垒砌土高炉的时候也没有什么耐火砖,都是用泥巴混合着砖直接垒起来的。

现在石熊手里好歹还有耐火砖呢,所以他哪怕没有垒过土高炉,但他也是很有把握的。

ps:鞠躬感谢“维利亚海王”500的打赏。

第六十三章 土高炉

华夏当年的那场“大炼钢铁”运动,到底是对还是错,这件事真的是没法说。

以后世人们的眼光来看,那场席卷了全国的运动是错误的,劳民伤财,严重的破坏了当时脆弱的工业基础。

可是在当时来看,这件事并没错,否则也不会形成这种举国炼钢的局面。

当然,那件事距离石熊太远了,他也不愿意去评判那件事的对与错,他自诩也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只能说那是一场在一个不合适的年代,从高层一直到老百姓因为没有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科技水平而做出的一个不太合适的举动罢了。

但是得益于那场大炼钢铁运动,石熊在省里某些偏远的山村见过当年遗留下来的土高炉。当时博物馆一位退休的老领导曾经说过,这些遗留下来的土高炉曾经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是当时老百姓智慧的凝结。土高炉本身没有错,所以不应该让它们就毁在风吹日晒之下。

正是有了这位老领导的指示,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石熊就跟着师傅去对那些土高炉进行维护和修葺,摸清楚了这些土高炉的构造。

其实即便是后世那些现代化的炼铁高炉,其结构原理也没有多么复杂,甚至比起炼焦的土窑还不如。那些土高炉虽然是用土办法建造的,但原理和结构与现代化的炼铁高炉没啥区别。

就是外面用石头或者红砖混合着泥土垒起来一个直径大约两米半、高度大约在五米多的近乎于圆柱形的圆筒子,越往上越细,在最上面的炉喉部位收窄、封顶,然后预留出煤气出口、进料口。而炉膛内部则用厚厚的耐火粘土糊了一层,有的土高炉没有耐火粘土,干脆直接就用泥巴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高温。

在炉腹和炉缸结合部的位置,预留有斜着向上的进风口,用风箱或者鼓风机制造出来的风会从这些进风口喷入炉腹,加速高炉内焦炭的燃烧。

而在高炉最下面的炉缸部位,上下各开有两个出料口,一端最下面的是专门出铁水的出铁口,另一端稍微高一点的部位则是专门用来出料渣的出渣口。

炼铁的时候,焦炭、铁矿石、石灰石按照一定的比例安置在炉缸和炉腹内,然后点火,用风箱或者鼓风机不断地往炉腹内鼓风,随着炉温的不断提升,铁矿石、石灰石就会融化成含着废渣的铁水。

因为铁水的密度极高,能够超过7,密度远远大于那些废渣,所以当铁水产生之后,炼铁产生的废渣是漂浮在铁水之上的。

这就形成了铁水在下,废渣在上的情况。

所以,出铁口在最下方,而出渣口要比出铁口高一块。这样一来,炼铁所产生的废渣就会从出渣口流出,而纯净的铁水就会在最下方的出铁口流出。

这种土高炉就是炉罩式高炉,是一种耗焦率远远低于冲天式高炉,出铁率也远远高于冲天式高炉的土高炉。当年大炼钢铁时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炼铁点大都使用这种炉罩式土高炉。

这玩意儿对于石熊来讲真心没有什么难度,比着葫芦画瓢就是了。

用这种方式建造起来的土高炉虽然极为原始,可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最为先进的,就算是在欧洲,也不见得能够有这样的炉罩式高炉。

当然,以高树部落目前的实力而言,也不用建造那么大的土高炉。虽说在高炉的划分中,低于一百立方的就算是小高炉,可是那种小高炉对于现在的高树部落来讲也是太大了。

所以石熊打算修建一个比小高炉更迷你的土炉,毕竟建造的太大也是浪费。

垒高炉对于高树部落的族人来讲并没有什么难度,哪怕他们之前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泥水活儿,可这东西真心没什么难度,再加上之前为了烧制耐火砖曾经垒砌过一个石屋,所以这次在石熊的指点下垒一座小高炉也就不算什么了。

在垒高炉的同时,石熊又把那些炼焦时遗留下来的没有燃烧的煤利用了起来。

从野牛山中挖出来的那些铁矿石块头都比较大,直接放入高炉中冶炼效率太低,所以要进行破碎。

在没有粉碎机械,甚至连铁锤都没有的高树部落,要想把这些大块的铁矿石粉碎,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烧后泼凉水的原始办法。

就是把铁矿石放进燃烧的煤炭中加温,待到铁矿石烧的很热之后用石棒扒拉出来,然后向上浇水。热胀冷缩之下,铁矿石就会自己碎裂开来的。

在乍药发明之前,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几乎都是用这种原始的方式开采岩石的。

在垒高炉和破碎铁矿石的同时,另外的族人也没有闲着,一部分以妇女为主的族人在羊尾花的带领下继续开荒翻耕土地,另外一群族人则在大脚以及高牛的带领下,开始频频进入到野牛山以及荒野中去抓捕野牛。

狼尾巴在石熊的手里连续失败了两次,每次都是灰头土脸的,所以他的威望在部落中已经大幅的降低,他已经不适合带领部落的战士作战或者是狩猎了。

因为不是以击毙野牛为目的,再加上用设伏的办法去抓捕野牛,所以抓捕野牛进行的非常顺利。

通常都是二十来个人分成两组,一组人在看到落单的野牛之后,就开始潜入到其附近进行设伏,等到设伏完毕后,另外一组人就开始骑着马、吹着牛角号角去吓唬这些野牛。

等慌不择路的落单野牛一头扎进设伏圈之内,迎面而来的渔网会让这些身大力无穷的野牛空有一身力气而无用武之地。

这些战士好的时候一天甚至能够抓捕三头野牛,就算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一天最少也能抓捕一头野牛。

从垒土高炉到土高炉建造完毕的这短短的四天内,部落里已经多了八头野牛,其中有六头是母牛,两头公牛。

不得不说公牛真的是要比母牛难对付的多,在抓捕这两头公牛的时候,部落里的两名战士差点死在牛角之下。

为了尽快的让这八头新来的野牛老实下来,石熊不惜把另外一把火钳也给拆了,然后做成了八个牛鼻环,在族人们的协助下,一一给这些野牛上上了牛鼻环。

还别说,经过这九头野牛的锻炼,石熊现在也是一个上牛鼻环的高手了!

第六十四章 装炉

部落的发展已经渐入正轨,这让石熊的心情越来越高兴。

虽然一切连小荷才露尖尖角都算不上,但好歹算是把部落族人的凝聚力激发出来了,这可是做一切事业的根本啊。

北美印第安人是一个喜欢内斗的人种,所以哪怕北美印第安人在北美这片广袤的大陆上生活了上万年,都不曾产生过一个完整的政权。这也是为什么欧洲白人最终把人数占据压倒性优势的北美印第安人杀的差点绝种的根本原因。

说白了,北美印第安人缺乏一种凝聚力。

如果这二百多万的印第安人能够抱成一团,那些欧洲白人凭什么会把拥有几十万强壮战士的印第安人屠杀殆尽?哪怕这些印第安战士没有热武器,可就算是打游击也能让那些欧洲白人苦不堪言。

当年毛爷爷能够带领着拿着大刀和小米加步枪的先烈们打败了拥有飞机大炮机关枪的小鬼子,凭的是什么?不就是高度的凝聚力吗?

老蒋的部队倒是有飞机大炮机关枪,可不也是被小鬼子打的抱头鼠窜?最终老蒋也丢掉了大好的河山。这是为啥?很简单,因为老蒋的部队没有凝聚力。

如果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拥有高度的凝聚力,那些欧洲白人是绝对越不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西进的!

而石熊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所做的这一切,目的就是激发出这三百多口子族人的凝聚力。

现在看起来效果显然不错。部落中除了极少数对自己有意见的家伙之外,其他绝大多数族人现在都很愿意参与到守护者大人搞出来的这些事情当中。甚至连五六岁的孩子都会自发的组团帮忙。

这些小家伙哪怕做不了大事,可人家帮着搬运几块小的铁矿石总行吧?

那些岁数大的族人,他们已经干不了重体力活了,可是他们在家里为干活的族人做法总行吧?

那些妇女们是无法垒高炉,无法出去抓捕野牛,可她们在家里翻耕农田总行吧?

而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很简单,因为他们在石熊搞出来的这些事情中看到了美好的未来,他们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愿意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是什么?这就是凝聚力的具体表现。

这一天一大早,忙活了四天的族人们全都停止了手里的活,他们在吃过早饭之后就全都汇聚到了村落中间的空地上。

现在在那片空地上除了那个炼焦的大坑以及烧制耐火砖的石屋之外,又多了一个五米多高的大家伙,那就是这四天突击垒砌出来的土高炉。

这座土高炉的外壳是用岩石和泥巴垒砌起来的,炉膛内则是耐火砖。在土高炉最上端炉口的周围有脚手架,那是用来倒料的,高炉旁边还有四个大风箱,那是为高炉鼓风用的。

在高炉的出铁口外面,还有一座用耐火砖垒起来的“方塘”,方塘周围有很多架在坑上面用高岭土制作的模具。

一旦铁水从出铁口流出,就会直接流入到这个方塘内,然后向里添加砸碎的生铁颗粒,不断的搅拌,让铁水充分脱碳,最终再用石勺舀出来,倒入到加热的模具中。

事实上,这座土高炉在昨天下午就已经垒好了,在石熊教给族人们使用脚手架之后,垒砌高炉的速度增加了很多。

然后,昨天晚上石熊让族人引燃了高炉内部的木头,熊熊的烈火炙烤了一晚上,把整座高炉彻底烤干。

今天,就是守护者大人准备大炼钢铁的日子。

立雷、红云、大脚这些部落的高层全都来了,就连狼尾巴也来了。不知道立雷给狼尾巴说了什么,反正这几天这家伙表现的挺老实。

对此石熊倒是无所谓,只要这家伙不捣乱、不拖后腿,石熊是不会针对他的。不过如果这家伙还不知趣,非要捣乱拖后腿,那么石熊是不会介意再和这家伙决斗一次的。

现在形势一片大好,石熊可不想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肉汤。

曲辕犁驯服野牛的组合在翻耕土地中表现出来的强大效率,还有那天石熊通过坩埚炼出来的钢铁,再加上他独自一人猎杀马鹿和野牛的壮举,足以让他在高树部落中树立起极高的威望。更别说他本身就已经是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了。

部落中的族人不是傻子,他们看得出来守护者大人是真心为了部落和族人,所以他们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已经把守护者大人当成了仅次于首领和卡布鲁祭祀的核心了。而且他们也愿意跟着守护者大人做事!

看到乌泱泱的族人都来了,石熊这一刻也是有些踌躇满志,所以他大手一挥,高声喝道:“装炉!”

一群早就准备好的族人就开始把称好的焦炭、小块铁矿石、小块石灰石混合起来,然后送上脚手架,再从脚手架上用吊篮把这些混合好的物料放进高炉的炉膛内。

炼铁时往高炉内投入的物料也是有讲究的,不能乱放,比例一旦错了,鬼知道会炼出什么样的铁来呢。

后世的冶铁工艺中,冶炼一吨铁液需要的铁矿石、焦炭和石灰石的比例大约在16:5:3。也就是说,想要冶炼出一吨合格的铁水,大约需要16吨铁矿石、500公斤焦炭以及300公斤石灰石。

当然,这个比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铁矿石的含铁量来做细微的改动。

石熊现在可没有那个能力化验铁矿石的含铁量,所以他只能采取估摸的方式来确定这个比例。

反正又不是只冶炼这一炉铁水,这次炼出来的铁水不合格,那就下次再换一个比例呗。这年头又没有什么质监局,也没有顾客投诉,将就着来吧。

为了能够称出比较严谨的重量,石熊还让老木头造了一架类似于跷跷板一样的工具。老木头的大儿子横锯的体重大约在一百二十斤左右,等过称的时候,让横锯坐在跷跷板的一端,然后往另外一端的大筐中放入单独分开的铁矿石、焦炭和石灰石,最终就能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来。

虽然无法精确到几两,但十来斤的误差还是可以接受的。

等以后有机会搞出秤来,称重的事情就好说了。

ps:鞠躬感谢“懒惰的读者”、“蓝月神”100的打赏。

第六十五章 出炉

一筐接一筐的物料很快就投入到了这座土高炉中,土高炉并不大,就算一次性的把所有的焦炭全投入进去,最终也只能冶炼出大约三吨的铁水。

三吨铁听起来似乎不少,但别忘了铁的比重超过了7,这三吨铁连半个立方都没有。

不过,这已经足够高树部落目前所需了。

在投料之前,高炉内已经架起了很多木头,在现在没有煤油引燃的条件下,只能用木头来引火了,至于木头中蕴含的碳会不会对铁水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此时石熊已经顾不上了。

毕竟是第一次用土高炉冶铁,只要能成功的冶炼出铁水,那就是一个最大的胜利。

“点火!”石熊再次高喝了一声,然后举着长柄火把的族人就把火把从出铁口、出渣口塞了进去,不一会儿,高炉顶部的煤气出口和投料口就开始冒出了滚滚的浓烟。

浓烟冒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渐渐地消散,而此时,哪怕是隔着厚厚的炉壁,周围的族人也能听到炉膛内响起的那“呼呼”的火焰声。

八个族人分成四组站在那四个风箱跟前,开始拉动风箱,把源源不断的新鲜空气喷进了炉膛内。

其实冶铁最好是向炉膛内喷温度在一千度以上的热空气,可现在哪儿有条件给空气加热呢?所以,冷空气就冷口气吧,大不了多烧一会儿就是了。

焦炭可不像木炭那么不经烧,焦炭燃烧时不仅会产生极高的温度,同时这玩意儿还拥有极长的燃烧时间。

随着焦炭被木头引燃而释放出巨大的热量,那些被粉碎成小块的铁矿石以及石灰石也开始和不断喷入的新鲜空气产生化学反应。

而当焦炭在源源不断涌入的新鲜空气的支撑下越烧越旺时,铁矿石、石灰石开始融化。

因为炉膛的限制,让热量散发不出去,土高炉炉腹内的温度很快就上升到了一千五百度以上,而且还在持续不断的上升,一直到稳定在一千七百度左右,虽然这个过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在这样的温度下,铁矿石已经完全融化了,铁矿石中蕴含的纯铁变成纯粹的铁水下降,那些杂质则会与石灰石产生反应,生成炉渣,这些炉渣会与燃烧的焦炭以及碳渣漂浮在铁水之上,最终从出渣口被放出来。

一个族人站在高炉顶端的脚手架上,通过观察孔远距离的观察炉膛内的变化。虽然炉膛内的光芒极为刺眼,但好歹也能看出来里面的铁矿石是否融化,铁水是否生成。

从早晨一直到到中午时分,站在脚手架上的那个族人才兴奋的大喊道:“炉子里面已经有很多铁水了。”

石熊微微一笑,既然有铁水生成,那就说明这次炼铁没有失败。

又等了好大一会儿,石熊这才吩咐准备好的族人把出渣口的耐火板放开。

这种小高炉炼铁,首先要出渣,要先出两三次渣之后,才能从出铁口放出铁水。

这个过程又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最后当出渣口基本上不出炉渣了,石熊这才命令族人打开出铁口的耐火板。

当那道厚重的耐火板打开之后,白色的铁水携带着巨大的热量从出铁口一泻而下,流入了下方一直在加热的那个方塘内,方塘内顿时就滚热了起来,方塘上空的空气都出现了扭曲。

早就已经准备好的族人把实现砸碎的生铁颗粒撒进了方塘。这些生铁颗粒是石熊收集了部落中剩下的所有铁器砸出来的。

灌钢法虽然好用,但石熊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手头没有熟铁。而灌钢法需要熟铁来和铁水反应,最终才能得出钢材。

既然没有熟铁,那干脆就用炒钢法。反正这两种炼钢方法都是一脉相承的。

那些砸碎的生铁落入到方塘内,很快就融化了。这时候铁水的温度绝对超过了一千五百度,这些含有大量杂质的生铁根本就抵挡不了如此高的温度。

这些族人在撒完那些砸碎的生铁之后,就连忙拿起了高岭土烧制而成的石棒,开始拼命的在铁水中搅和。

搅和了一会儿,这些族人就已经大汗淋漓了,站在温度超过一千五百度的方塘旁边搅和铁水,那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哪怕现在天气已经有些冷了,可站在方塘旁边的族人依然无法长时间抵抗铁水散发出来的巨大热量。不过不要紧,还有其他的族人接替他们继续搅和。

待到铁水开始有点向半凝固半液态状态转变时,石熊再次下达了命令:“把铁水舀入模具中!”

顿时,十好几个拿着长柄石勺的族人纷纷把加热的石勺伸进了铁水中,然后舀出一勺子铁水,倒在了加热的模具中。

这些正在加热的模具,有铁锤、铁毡、薄铁板、铁锹、锄头、曲辕犁犁头、耧车耧铧、钢筋等造型,这第一批出来的钢铁,首先要先急着这些最需要用的工具。当然,也少不了铁刀、铁矛头、大铁锅这些急需的东西,就是数量少了点而已。

有了铁锤铁毡,就可以加工一些强度更大的钢铁制品,毕竟这种采取铸造形式生成的钢铁制品无法进行淬火等热处理,而有了铁锤铁毡之后,就可以通过加热铁器然后锻锤的方式来加工其他的钢铁制品,还可以进行各种热处理工艺,加强钢铁制品的强度。

薄铁板则是为后续的炼钢准备的,等试验这炉铁水出来的钢铁含碳量如何,如果含碳量比较低的话,那么等下一次冶铁的时候,这些薄铁板就可以用来灌钢了。

至于铁锹、锄头这些工具,那就更不用说了,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加粮食产量,只有把粮食产量提升上去了,族人才能有心思去做比如炼钢、制盐等其他的事情。

而那些钢筋,不用说就是为驯服野牛而准备的。

石熊可不打算就让部落的驯服野牛就这么几头,驯服的野牛是绝对不嫌多的,不敢说人手一头吧,但最起码得保证每家每户都有这么一头大牲口,这样粮食的产量才会有充足的保障。

当然,如果部落还想要更多的驯服野牛来组建野牛战队,那也不是不可以,但总归需要很多的牛鼻环

第六十六章 总结经验

满怀信心的石熊遭遇到了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打击。

无他,这一炉“钢”炼的并不成功。

也不能说不成功,当部落里的族人们看到一件件从模具中取出来的工具、铁制用品时,一个个乐得都好像什么似的,反正一个个都快要把石熊当成神灵来看待了。

高树部落中的族人哪儿见过这么多的铁器啊。

再怎么说,冶炼出的这些铁器也足有三吨的重量,要是按照一把铁刀十斤重来计算的话,那可是足足六百把铁刀呢。这个数量可是族人们之前想都不敢想的。

要知道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易的时候,十张漂亮的海狸皮或者是两张野牛皮才能够换一口铁锅,而据说,一把铁刀就能在东边沿海区域生活的帕芒基人那里换取一大袋盐巴呢!

这么多铁器,那得给部落节省多少毛皮,能在东边帕芒基人那里换来多少盐巴呢?

所以,部落里的族人现在就好像过绿谷节一样喜庆,在他们眼里,神奇的守护者大人虽然指挥自己忙活了那么多天,还那么的累,可现在有了这么多的铁器,那一切都值了。

只是对于石熊来讲,这批所谓的“钢材”算是彻底毁了。

本来石熊是打算炼出真正的钢材的,哪怕低碳钢炼不出来,最起码也得是高碳钢吧。只要是钢,那就比铁强。

但事实上,这一批数量足有数百件的“钢制工具”,其中大部分都是属于生铁范围的,只有极少数的农具能够达到高碳钢的要求。

炼出来的钢材是不是合格,只要检查一下它们的韧性就可以了。

石熊满怀信心的取出了那些用模具铸造出来的“钢筋”,没办法,这里没有拔丝机,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搞出钢筋了。

然后石熊只不过是微微一用力,手里的“钢筋”就“咔吧”一声变成了两截,很显然,这“钢筋”的韧性远远没有达到要求。而且断口呈现出来的颜色是那种让石熊灰心丧气的灰色。

不用说,这一炉“钢材”的含碳量超标了,好好的一炉钢练成了生铁。

这个结果让石熊很无奈但也很不明白,他虽然没有冶炼过钢铁,不知道正确的炼钢方法,但大体的程序还是知道的,而且他之前还曾经用炒钢法炒出来一坩埚中碳钢。

再说了,炼钢就是一个让含碳量比较高的铁水脱碳的过程。上学时期作为学霸的石熊,很清楚这个脱碳过程是怎么一回事,几个简短的化学方程式就能表现出整个炼钢的过程。

可问题是知道原理是一回事,真正的炼出好钢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莫非哥们真的是传说中的眼高手低?

石熊想了半天,在心里把那几个化学方程式扒拉了半天,最终也没有找出什么原因。

按说当铁矿石彻底熔化成铁水并流入到那座方塘之内,族人大力搅拌之后就形成了熟铁,往里面添加生铁碎片是为了提升铁水中的碳含量,使之从熟铁变成钢。

“莫非是在炒钢的过程中加的生铁片子太多了?”石熊默默地问自己。

可这不太可能啊。往铁水中添加碎生铁的比例是按照上次成功炒出中碳钢的比例添加的啊,甚至还有点低于那个比例呢,本来还以为这一炉铁水最终会形成熟铁或者是低碳钢呢,就是没想到会成为生铁,但结果还就是变成了生铁。

如果整个过程的操作没有问题的话,那就是在工艺方面有问题了。

石熊单独一个人坐在远处,瞅着远处的土高炉慢慢的想着。

首先原材料应该是问题不大,赤铁矿、石灰石还有自己炼出来的焦炭,这三样就是生产铁水的东西,而且从冶炼的过程中产生的炉渣也证明了这三样原料应该没问题。

石熊掂了掂手里的一块炉渣,最终否定了原材料出问题的可能性。

高炉本身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哪怕是土高炉,可就是一个加热的场所。如果土高炉出问题了,也不应该是炼出来的铁水不合格,而应该是发生坍塌或者煤气爆燃之类的事故。

所以,土高炉应该也没问题。

那么问题就应该是出现在铁水生成之后的工艺上了。

石熊瞅着那个方塘,心中一个激灵,立刻意识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了。

按照正常的道理来讲,铁水从炉缸内流入到方塘内之后,经过充分的搅拌就能让铁水中的杂质与空气中的氧气产生充分的氧化反应,从而成功脱碳。

这种方法脱碳率还很高,否则也不会再向里面添加生铁碎片作为还原剂再提升含碳量。

可现在是含碳量明显偏高,这显然是铁水在方塘内的搅拌还不够均匀,铁水内蕴含的杂质并没有充分的和氧气产生氧化反应,最终导致铁水内的含碳量还是比较高。

想到这里,石熊站了起来,快步走到了方塘跟前,看着铁水在方塘内留下的烧痕,最终点了点头。

很显然,这方塘还是小了点,导致铁水在方塘内的深度过大,这样即便是用石棒搅拌,也无法让方塘底部的铁水与空气接触,导致了上层充分氧化脱碳了,可下方的铁水依然没有完全脱碳。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一批铁器中虽然有大部分不合格,但还有一小部分是合格钢材的原因吧。

要知道铁水可不像普通的清水,随随便便一搅和就能搅合个底朝天。铁水可是密度极大的,搅拌起来是非常费力的。

一个办法就是想办法加大搅拌的力度,那么改进一下人工搅拌的方法,加入一些工具?

站在方塘边上,石熊默默地想着。但随即就摇了摇头,改进搅拌方法虽然也是一个解决办法,但这个办法并不好实现,最起码在如今的条件下不太好实现。

那要不就再修建一个方塘,把一炉铁水分到两个方塘中,这样方塘中的铁水就能浅一半,搅拌起来就能把底部的铁水搅和上来!

这个办法应该可行!

看着方塘旁边的空地,石熊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这个办法应该能解决问题。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地发展,就是因为作为人类社会主体的人,是能够不断总结失败的经验,然后将总结出来的经验应用到下一次的尝试之中,最终找出成功的办法!

ps:鞠躬感谢“维利亚海王”100的打赏。

第六十七章 瓦西楚要来了(跪求推荐票!)

虽然琢磨出了如何尽可能脱碳的办法,可石熊还不想在近期再炼一炉钢。

要想炼钢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挖石灰石、铁矿石、煤炭,挖出来还得运回来,光是这项工程就得需要上百人忙活好几天。

而且回来还得炼焦,所以光是开炉之前的准备工作就得好几天的时间。最关键的是,现在部落里的铁器已经足够用了,虽然铁制武器不多,可部落里的战士好歹也能人手一把铁刀或者铁矛了。

至于播种用的农具,这一次铸造的就已经足够了。用生铁打造的兵器或许不太合格,但好歹也比骨矛、骨棒什么的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儿。而生铁打造的农具用来耕地播种,那是绰绰有余了。

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钢筋了。没有那玩意儿,牛鼻环没法做啊。

不过要是单纯的冶炼钢筋,那也不用再次开炉了。高岭土有的是,做出一个大一点的高岭土粘土坩埚,然后用炒钢法炒出一锅钢来,就足够做牛鼻环的了。

用高炉炼钢不好控制,难道用坩埚炒钢还不好控制吗?

别说石熊了,就算是木刨恐怕也能炒出一锅合格的钢材来。

木刨这家伙自从接触到了炼钢,就对这一行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最关键的是这家伙好像在这一行还很有天赋,就好像这次开炉炼钢,木刨在其中做的工作最起码占了一半以上。

物料的称重、配比这些关键的工艺,都是按照这家伙的意思来的。

石熊也很想培养他,要是真的能把这家伙培养出来,自己就不用在炼钢这方面多耗费精力了。

所以,除了拿出一些用不到的农具再利用坩埚炼出足够用的钢筋之外,石熊是不打算在近期开炉炼钢了。

“大力熊,你在想什么呢?”红云的话把石熊从沉思中惊醒,抬头一看,石熊差点被红云这幅造型个雷一个跟头。

此时的红云穿着一身普通的兽皮衣服,背上背着一把加了木柄的锄头,左手提了一把刚刚开刃的菜刀,右手则拿着一把同样刚开了刃的剥皮刀。如果不是石熊认识她,他还真以为眼前这娘们是专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呢。

看到石熊那忍俊不禁的神色,红云很不解的转了一个身,“怎么?我这样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问题!绝对没问题!”石熊笑着摆了摆手,“你这是要干什么去?”

“不干什么啊?我刚从木刨那里回来,从他那里要来了这些东西。”红云举起了手里的两把刀。

石熊拍了拍脑门无奈的说道:“好吧,这玩意儿你最好不要轻易去动,尤其是那把剥皮刀,很锋利的,一不小心就会把手割破的。”

部落里以前用的剥皮刀都是用石头或者牛骨打磨出来的,锋利程度可想而知,用钝刀子割肉都不足以形容那些剥皮刀的锋利程度。

可偏偏毛皮又是部落里对外交易的一项重要物资,所以在这次铸造农具的时候,他特意铸造了二十来把小剥皮刀。

这玩意儿开刃之后,只要经常打磨,剥起皮来那叫一个痛快,深受族人的喜欢。

“我又不是不会用剥皮刀,我以前可是经常和族人一起给猎物剥皮的。嗯,这小刀子很好用,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不过这刀子的质量还不是很好,等以后我们成功的炼出更好的钢铁,我用最好的高碳钢给你打造一把最锋利的剥皮刀,保证族人都羡慕。”

这话让红云展颜一笑。

这娘们别看已经俩娃的娘了,可依然还是和一个孩子一样,挺讨人喜的。

“再过七八天,从东边过来的瓦西楚们的交易队伍可能就要到了。这些瓦西楚们的交易队伍一般都是三个月来一次,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我提前给你准备好交易的东西。你这段日子光忙部落的事情了,连出去狩猎的时候都很少,你手里也没有什么毛皮或者宝石和黄铁,到时候那些瓦西楚们来了,你要是没有东西和他们交换,你是得不到他们手里的东西的。那些瓦西楚们很狡猾的。”

听到红云的话,石熊的兴趣顿时就来了。

“瓦西楚的交易队伍快来了吗?”石熊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应该是快到了,也可能早点,也可能晚点。不过今年的天气还不错,那些瓦西楚们应该不会晚到的。”

这话顿时就让石熊的脑筋快速转了起来。

欧洲的殖民者最喜欢的东西莫过于“黄铁”了,所谓的黄铁,就是北美印第安人对于黄金的称呼,即便是和瓦西楚们接触了这么长时间了,可他们依然搞不清楚这些瓦西楚们为什么会对那种没有什么用处的黄铁如此的痴迷。

没错,在这个年代,黄金这种足以让旧大陆任何一个人都疯狂的贵金属,在北美印第安人的眼中看来就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东西,顶多是用来装饰一下自己而已,他们对于黄金的价值根本就不了解。

这一点,从北美印第安人把黄金称呼为“黄铁”就能看得出来。(ps:这可不是老墨瞎说,在十九世纪中期之前,北美印第安人对于黄金还不如铁器看的重呢。)

除了黄金之外,就是各种宝石以及毛皮了。

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其实也是盛产各种宝石,后世的北卡州西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就盛产红蓝宝石、祖母绿、月光石以及其他宝石,高树部落所在的这一片区域,不仅盛产宝石,族人在山间的小溪中还时不时的能够捡到小块的黄铁

后世的人称呼阿巴拉契亚山脉是一条宝山,那可真不是乱说的。

至于毛皮,那就更不用说了。切洛基人现在虽然是半农耕半游猎民族,可狩猎在切洛基人的生活中还是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刨除做衣服、帐篷需要的毛皮,每个月部落中都能剩下不少的毛皮。

只是这些东西石熊现在都没有。

不过没有这些东西不要紧,自己手里还有一种比黄金宝石不次的贵重物资呢!

石熊的思绪不由得又飘到了前段时间挖石灰石的时候曾经看到过的那座小盐山

第六十八章 我要教族人怎么制盐

“什么?你说这座盐山可以为我们提供大量可以食用的盐巴?这不可能!”立雷瞪着双眼满脸难以置信的盯着石熊说,“守护者,我们都知道这座小山是一座盐山,可这座盐山的盐根本就不能吃,吃了会死人的。”

一旁的大脚点头道:“没错,守护者大人,首领说的没错,这座盐山我们的先祖早在二百年前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惜,这座盐山出产的盐根本就不能吃。这座盐山出产的盐不仅苦涩,而且人吃了之后会浑身发紫,吃多了还要命呢!我们的祖先有很多人就是吃多了这座盐山的盐暴毙而亡的。从那之后,我们高树部落以及周围所有的部落都不再吃这里的盐。”

红云、高牛等一众部落高层也都纷纷点头,很显然,他们都知道这座盐山的事情。

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果然是没文化真可怕啊。

在后世谁都知道盐这玩意儿不管是海盐还是陆地上产的盐都是不能直接食用的。

直接晾晒出来的海盐也不能直接食用,苦死,那里面含的杂质很多,还得再需要一遍蒸煮的工序才能食用。所以后世直接晾晒出来的海盐大都是用来做工业用盐。

陆地上出产的盐同样如此,哪怕再好的井盐,也得先注水让其变成卤水,然后再抽上来经过过滤、蒸发等一系列工序之后,才能形成可以食用的食盐。

总而言之,只要是天然的盐,都不能直接食用,里面蕴含的杂质不仅又苦又涩,最关键的是能吃死人。

天然盐里面蕴含着大量的硝、磷、钾等杂质,哪一种吃多了都能要命。

硝是用来降压的,吃多了,人的血压就会直线下降,下降到一定程度,就算是石熊这种体格的彪形大汉也受不了。

至于磷钾,那种东西不能说是像氰化物一样的剧毒吧,也差不了多少,而且人吃了之后必然是浑身发紫。

这些杂质都是人体不需要的,后世听说有补钙的、补铁的,可是你听说过有补磷的补硝的吗?

就是这么一个理儿。

就好像那座小盐山,在高树部落的族人掌握破碎、溶解、过滤、解析这些加工工艺之前,那就是一座能看不能吃的盐山,和鸡肋没啥区别。

可一旦能够掌握这些加工工艺,那么这座盐山立刻一座宝山。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就算是欧洲的那些白人,能够掌握这种加工工艺的人都很少,即便是有掌握的,那也是最根本的不传之秘。

人家指着往外卖盐赚钱呢,谁会傻不愣登的把自家的不传之秘说出去?

可是来自于后世信息大爆炸时代的石熊,自然知道这种加工工艺。

所以石熊微笑着对立雷他们说道:“你们先别这么肯定的说这里的盐不能吃。没错,在我来到这里之前,这里的盐确实不能吃。但现在我来了,这里的盐立刻就会变成能吃的食盐!而且还是那种你们从来不曾见过的精盐!”

这充满了自信的话,让一众高树部落的人齐刷刷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红云非常干脆的说道:“大力熊,你需要什么?人、物随便你选!”

石熊想了想说道:“我需要全族的人都来这里,我会教授族人怎么把这些毒盐变成能吃的精盐!”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不过在这之前,我需要做一点小小的准备工作。这样吧,到明天,部落里能来的族人最好全都过来,再不济一家必须要出一个人。这种技艺我不会敝帚自珍的,我会在明天把这种技艺教授给全部的族人。”

立雷听到这话怔了一下,随即他把石熊拉到了一边低声说道:“守护者,你真的想把这种技艺拿出来教给所有的族人?”

石熊瞥了立雷一眼,微微点头道:“首领,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我要的从来都不是个人的强大的富有,我要的是我们整个部落乃至我们整个族群共同的强大和富有!二百多年前那位带领我们的族人脱离切洛基王庭的那位卡布鲁祭祀的预言你应该知道,那些瓦西楚们不是好人,这一点,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也曾经告诉过我。在未来的某一个时段内,那些瓦西楚们会对我们的族人举起屠刀,他们会用枪炮杀死我们的族人,夺取我们的土地。如果我们不壮大的话,那么我们早晚会被那些瓦西楚们杀掉的。所以,趁着现在那些瓦西楚们还没有发展壮大起来,我们要抓紧一切时间和机会尽量的壮大自己,这样才能抵抗那些瓦西楚的进攻!”

这话说的立雷有些毛骨悚然,他原本不相信这话,但看到石熊那阴沉的脸色以及充满了怒气的双眼之后,他竟然不由自主的相信了。

“好吧,守护者,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和卡布鲁祭祀一定会支持你的。”

石熊再次瞥了立雷一眼,轻声说道:“希望你不是光说说而已。”

这一眼把立雷看的浑身的汗毛都炸了开来,但他偏偏又不敢说什么。

前两天那一炉铁器的炼成,已经让这位守护者在部落中拥有了极高的声望和地位。最关键的是,立雷很清楚,卡布鲁祭祀是绝对和守护者站在一起的。

石熊没有理会发呆的立雷,转身走到了红云身边,然后大声的说道:“回去之后我需要做一些准备,你们负责把这个消息通知到每一个族人,我希望明天所有的族人都能尽可能的来到这里。”

说着,石熊翻身上马,马鞭轻轻在马屁股上一敲,那匹黑色的骏马立刻颠颠的跑了起来。

其实需要准备的东西也不算多,其中最麻烦的就要数石磨了。

不过部落里有的是石匠,可以说几乎每家都有一个精通石匠工艺的人。

石刀、石棒、石矛、石弹、石铲、石碗、石盘、石桌、石凳北美印第安人对于石头的利用甚至更超过了对骨头的利用,所以几乎每个印第安人都是一个杰出的石匠。

捯饬石磨对于他们来讲应该不算什么难题。

第六十九章 牛车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石熊真的是很难想象没有铁或者钢的北美印第安人是如何把坚硬的岩石制作成各种各样的工具的。

看到了之后,石熊才真的佩服这些族人的耐性。

族人们的手里虽然有了不少的铁器,可他们在制作石磨的时候,竟然还是用以前的方法。

这种方法很简单,但也很消耗时间。他们就是用石头砸石头,然后再用黑曜石做成的磨具磨石头,最终把想要打造的东西硬生生的磨出来——黑曜石是北美印第安人使用的最普遍的高硬度工具。

这让石熊很无奈,也有点蛋疼。这帮家伙明明手里已经有铁器了,可为啥还用这种原始的方式打制石器呢?

石熊问了好几个族人,这些族人给出的答案几乎都是一样的——舍不得

手里的锤子、凿子之类的工具明明就是对付石头的,可他们愣是舍不得用,生怕在使用过程中毁了这些工具。

对于这些族人来讲,手里的铁器那可是传家宝啊,怎么可能用在打制石器这么“危险”的工作中呢?

对此,石熊表示极度不理解。

但他偏偏又没有任何办法。

不过好在这帮家伙没有耽误石熊的事,哪怕他们依然用那种原始的方式来打制石磨,但也仅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十来副直径差不多有两尺的石磨就纷纷打造了出来。

然后这些石磨就被搬到了刚刚制作好的几辆大车上,被驯服的野牛拉往那座盐山。

北美印第安人以前就没有带轱辘的运输工具,哪怕他们接触到了欧洲殖民者,车辆这种运输工具也没有在他们的部族中流传开来。

对此,石熊再次表示蛋疼。

所以,在铸造工具的时候,他特意铸造了十多副厚厚的轴瓦。

有了这些轴瓦,哪怕暂时搞不出来轴承,可往轴瓦里里面加上熬制的牛油,那么木质的车轴就能畅快的转动起来,打造四**牛车的基本条件就解决了。

或许印第安人很早之前曾经发明过带轱辘的车辆,可是一直无法解决木头车轴和车架之间的磨损问题,再加上早期的印第安人都是游猎民族,他们不需要用车来拉很多的东西,所以这带轱辘的运输工具就渐渐没有了市场。

在轴承和工业用黄油出现之前,车辆的轮子都是与车轴固定在一起的,车轴随着车轮一块转动。这样就造成了车轴与车架之间的结合部会产生巨大的磨损。

如果是光是车轴磨损的话还好说,毕竟更换车轴要远远比更换车架要容易的多。可问题是,车轴和车架都是木头做的,摩擦是彼此的,在车轴磨损的过程中,车架同样会磨损。

北美印第安人以前没有掌握钢铁的冶炼方法,所以他们就算是有车辆,可依旧无法解决木头和木头之间摩擦的问题,再加上车辆对于北美印第安人来讲并没有多大的用处,所以车辆这种运输工具竟然神奇的没有在北美大陆上盛行起来。

现在可不一样了,要炼钢铁那就必须要有载重量很大的运输工具才行,否则光以人的力量,一年又能运输多少煤炭、铁矿石?

因此在冶炼第一炉钢铁的时候,不管行不行,石熊都早早地准备了铸造轴瓦这种东西。

轴瓦铸造好了,就可以直接镶嵌在车架上,与木头制作的车轴直接接触。

这个年代的北美还有有很多优秀的硬木的,其中产自大雾山附近的红橡木和核桃木就是一种极佳的硬木。红橡木硬度更大,适合做车轴,而核桃木硬度虽然不如红橡木,但核桃木有着优质的韧性和抗震性,所以用核桃木来做车轮是最棒的。

这时候的红橡树到处都是,一棵大橡树可以打造好多根优良的车轴。这车轴就算是再硬,也硬不过接近两厘米厚的铁轴瓦。磨去呗,只要轴瓦磨不坏,光更换车轴是没多大影响的。

而且打造一辆牛车并不比打造一架曲辕犁复杂多少,所以老木头一家人齐上阵,再加上二十多个帮忙的,在短短两天的功夫内就打造出了两架四轮牛车。

当然,这种牛车是前车轴带转盘的那种,也就是在前车轴的上面多了一个可以三百六十度转弯的木质转盘,转盘安装在下方的承重车轴上,转盘的上层就是车架。

这样在转弯的时候,转盘可以自由的活动,让四轮牛车能够进行小角度的转弯。

至于拉扯的牲口,那自然是力大无穷的驯服野牛了。现在部落里的驯服野牛虽然不是很多,但未来注定驯服的野牛会越来越多。抽出两头牛来拉车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两辆刚刚打造好的牛车立刻就成了部落里最出名的明星,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想坐一坐这牛车,感受一下不用自己走就能进行远行的滋味。

这一辆大车拉一千斤重的物品是绝对没问题的,哪怕是拉人,一次也能拉七八个成年人。

一副石磨的重量大约在二百来斤的样子,十副石磨两辆牛车一次性就能从部落拉到那座小盐山下。

在石熊的安排下,那座小盐山的山脚下也支起了草棚,届时这十副石磨就会安放在这里,专门用来研磨从盐山上开采下来的盐块的。

除了安放石磨的草棚,还有用来煮盐的草棚,石熊原本给族人铸造的那些大铁锅派上用场了。

本来石熊给部落里铸造了二十口大铁锅,这次因为要煮盐,所以石熊干脆又要出来五口大铁锅。

这种大铁锅个头不小,一个差不多就有二十来斤,和后世的六印铁锅差不多大。

现在这些铁锅也被拉了过来,安安稳稳的墩在了刚刚砌好的土炉子上。

不过煮盐就不用煤炭了,随便从树林子里捡点柴火就够煮盐用的了。

这天一大早,部落中的族人几乎全员出动,就连耕地播种的人员都暂停了手头的工作。守护者大人将要教授族人们如何制盐的消息这两天已经传遍了整个部落,所有的族人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粮食虽然很重要,但相比于盐巴,无疑是后者要更重要

第七十章 发怒的石熊

“不能再用石斧、石锤凿了!我费了那么大的劲儿给大伙儿炼出来那些工具,不是让你们摆在家里供奉的,那是要拿出来使用的!”石熊站在小盐山的山脚下,瞪着一双大眼对着族人怒吼了起来。

一群正在开凿盐山的族人一个个的都不敢说话,吓得和鹌鹑一样。

别看石熊平时不大发脾气,可这一怒起来,那种气势还就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抗的。

对于这些几乎还处在原始社会的族人,石熊尽量的报以最温和的态度,就好像后世的成年人对待孩子那样。

这些族人虽然大部分早就已经成年,可在石熊的眼中,他们就是一群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包括立雷、红云、高牛这样的部落高层也是如此。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后世四五岁的孩子可能都比这些族人的见识多。

所以,这些族人是需要慢慢培养的,就好像家里培养孩子一样。

前世的石熊虽然没有结婚更没有孩子,但他好歹还是个舅舅,外甥小的时候,石熊可没少去妹妹家帮着照顾孩子,当时他还有一个强大的理由,那就是先从外甥身上练练手,等以后自己有儿子了,就按照培养外甥的经验来养儿子

结果就是,石熊的儿子还不知道在那个姑娘的身上呢,他就被一辆卡迪拉克给撞到了二百五十多年前的北美大陆,遇到了这一群和孩子差不多的印第安族人。

所以,从他搞清楚这一切之后起,他就准备把从外甥身上锻炼出来的养孩子的手法,用在这些族人身上。

就好像狼尾巴一样,这家伙明着暗着的和石熊作对,有时候更是明目张胆的欺负石熊,石熊最多也就是出手揍了这家伙一顿,却不曾杀死他。

自家的孩子再淘,当家长的最多也就是揍一顿完事,总不能因为孩子淘就把孩子打死吧

不过今天,石熊真的是有点生气了。可能是平时对这帮家伙的态度太好了,所以这帮家伙对于自己竟然有点蹬鼻子上脸,自己一再交待他们让他们用铁器来开凿盐山,可这帮家伙就是不听话。

“快马,你带几个人骑马回部落,把所有的铁质工具全都给我运过来。锤子、凿子一个都不能少!”

石熊虎着脸对快马说道,快马也是不禁一吐舌头,慌不迭的点头答应。

立雷和红云脸上也是有点讪讪的,点头同意快马带人会部落。

趁着快马带人回去拿工具的空档,石熊对那些闲下来的人说道:“来来来,现在别闲着,把昨天烧好的木炭拿出来,全部砸碎。嗯,这个可以用石锤。”

要想过滤出盐中的杂质,用活性炭无疑是最好的,而活性炭,就是木炭深加工之后得到的。

要想搞出活性炭,首先得把木头烧成木炭,这一点昨天已经有族人在石熊的指点下烧了很多。可是木炭还不是活性炭,所以今天正好利用这个空档把活性炭做出来。

事实上,就算是不用活性炭,直接用木炭来过滤也不是不行,但那样杂质很多,而且颜色也不太好看。毕竟木炭不做成活性炭,如果直接用来过滤的话,光是那些黑汤子就能让人看着眼皮子发麻。

把木炭加工成活性炭,最好要用碳酸钠溶液,可石熊现在手头没有碳酸钠。对于学霸级的石熊来讲,虽说碳酸钠这东西好捯饬,可也需要时间的,他现在没有那个时间去捯饬碳酸钠。

没有碳酸钠也无所谓,这些木炭包好了之后在水里多煮一会儿多煮几次就是了。

刚烧出来的木炭,内部还含有很多的油质,而且内部的微孔也大都是堵住的,直接用来过滤效果并不好。

木炭砸碎用麻布包好后用清水涮洗,然后放入锅内加大量的清水煮就是了。这种方法虽然不如用碳酸钠溶液煮来的效果更好,但也能把木炭内绝大多数的油质煮出来,也能把木炭内部巨大多数的微孔疏通开。

麻布部落里有不少,都是用毛皮向前来交易的欧洲白人换来的。别看切洛基人早就和欧洲殖民者接触了,但他们现在依然不会自己织布。

这些麻布对于部落里的族人来讲也是很贵重的东西,和瓦西楚们交换来了之后自家都舍不得用,这次正好便宜石熊了,否则石熊还就真不好制盐。

快马他们带着十来副铁锤、凿子回来的时候,石熊带着族人已经煮出来不少的活性炭了。

按说这些刚煮出来的的活性炭烘干之后使用最好,可石熊没那个时间了,而且湿的活性炭也不是不能用,大不了多包一些就是了。

一些族人拿着铁锤和凿子开始咬牙切齿的开凿盐山,那架势简直就是用最珍贵的东西往地上摔一样,看得出来,这些族人是真的很心疼这些铁器。

不过铁锤、凿子显然要比石锤、石斧好用的多,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凿下来一大堆盐块。虽然这个过程中有两把凿子因为质量不过关而被凿断了,让那两个族人哭丧着脸很不开心,但这么一大堆盐块却是让石熊心里乐开了花。

“下面用你们手里的工具,把这些大块的盐块全都砸碎,砸的越碎越好!还有,你们要记住这个过程,这是制盐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道工序。”石熊大声的对着这群干活的族人说道。

然后,现场又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盐块只要凿下来,那么再砸就好说多了,不管是石锤还是石斧,甚至就是随便找块坚硬的石头,都能把这些盐块砸成小颗粒。

不过这种程度的小颗粒显然还不够,所以石熊带来的那十副石磨就派上用场了。

这帮可怜的族人甚至都不知道这石磨该怎么用,在石熊的亲自示范下,这些族人才开始把砸碎的盐粒子放进石磨,然后一个个的化身拉磨的老驴,开始绕着圈的推着石磨转。

人多力量大,很快,就在石磨的出料口流出来很多被研磨的极细的盐粉

第七十一章 狂欢(跪求推荐票!)

要想把盐中的杂质剥离出来,这盐就必须要粉碎,越碎越好,这样才能充分的溶解在水中。

“把大盐块砸成小颗粒,然后再把小颗粒用石磨磨成盐粉,越细越好,这就是制盐的前提条件。下面你们看仔细了啊,我要怎么开始制盐了。”

石熊说着,就把磨好的一袋盐放进了一个大木盆中,木盆中早有从利特尔里弗河取来的清冽河水,这些盐粉一放进水中,立刻就溶化了。

“一定要用力搅拌,这样可以让盐粉溶化的更充分一些,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石熊用一根木棒搅和了好几遍,然后指示两个族人抬起了木盆。

在木盆的一边,族人早就准备好了一个架在木架子上的大漏斗,漏斗同样是木头打制的,此时漏斗里面已经塞了一大包用双层麻布包裹好的活性炭。

“往里倒吧,注意点别洒出来,这里面可都是盐呢。”石熊微笑着说道,那两个抬着木盆的族人就开始小心的往漏斗里倒盐水。

木炭因为已经做成了活性炭,所以在过滤的时候并不会产生黑汤子。不过当这盆盐水倒入漏斗之后,下方流出来的盐水依然有些红褐色。

石熊指着漏斗下方的木盆说道:“这样过滤一遍还不行,必须要多过滤几遍,一直到过滤出的盐水没有别的颜色了才行。”

说着,石熊又指挥族人继续把刚刚过滤了一遍的这一盆盐水继续过滤。

当然,漏斗中的活性炭已经换过了一包。这里的木材多的丧心病狂,烧制的木炭也有很多,没必要扣扣索索的。

如此连着过滤了三遍之后,所有的族人都被那盐水从浑浊到清澈的神奇变化镇的不要不要的。

“这个过程就是过滤!要想把这座小盐山中开采出来的盐变成无毒的,这一步至关重要,所以你们一定要记住了,千万不能因为麻烦而省略其中的步骤。要是过滤不好的话,盐中还会存留有大量的有毒物质,人吃了之后或许死不了,但得病是必然的。所以,一定要过滤干净了!你们记住了吗?”

族人们轰然响应。

他们亲眼见证了一盆浑浊的盐水变为清水的过程,自然觉得神奇无比,对于守护者大人的叮嘱自然也会牢记在心。

石熊用手指头沾了沾过滤了三遍的盐水,里面的苦涩味道已经全然消失,留下的只有咸咸的味道。

石熊满意的点了点头,盐水到了这个地步,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完全脱毒的要求了。盐中蕴含的那些硝、磷、钾等杂质,已经被活性炭吸收了绝大部分。

“接下来就是制盐的最后一个工序了,那就是煮盐!来,你俩把这盆盐水倒入锅里,下面点火,开始煮盐。”

在石熊的命令下,那一盆盐水被倒进了大铁锅,下面很快就燃烧起了熊熊烈火,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黑色的锅底,没多大功夫,这一锅盐水就沸腾了起来。

“一直要这么熬煮,不过要注意控制火候,等锅里的盐水少了之后,就不需要这么大的火了,否则盐倒是煮出来了,可锅也让你们给烧坏了。”

石熊大声的说,众人则哄然大笑。

一锅水用了大约半个小时时间就熬得差不多了,小火又熬了一会儿,锅里的水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才彻底灭了火,把锅抬了下来。而此时,锅底则留下了一层厚厚的青白色盐板。

石熊撬下来一块盐板,掰下来一点儿放进了嘴里尝了尝,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都过来尝尝吧,看看我们熬出来的盐味道怎么样?我保证比从瓦西楚们那里交换来的盐巴强得多。”

一帮人呼啦一下就拥了过来,一口铁锅内顿时就出现了十多只脏呼呼的大手。

“这味道好!”立雷手里抓着一小块盐板,他也不知道再掰下来一点,直接伸出舌头就舔了一大口,结果被齁的眼角直抽抽,可他还是开心的大喊了起来。

红云、高牛、大脚包括狼尾巴都跟着抠下来一块盐板懵舔,一个个自然都齁的不要不要的,可偏偏这帮家伙们都和不要命似的继续舔,仿佛手里拿一小块盐巴就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

盐,在北美印第安人心目中的地位实在是太高了,甚至比粮食还要高!

地里不出产粮食不要紧,荒野和树林中有的是动物可以吃。可这盐巴就不一样了,这玩意儿可是最卡脖子的物资,没有这东西,人浑身就没劲儿,甚至会生病死亡,这是无数的先祖的出来的经验。

以前要想得到盐巴,只能用珍贵的毛皮去和东边那帮贪得无厌的帕芒基人交换盐巴。帕芒基人很贪婪,一张完好的野牛皮连一小包盐巴都换不来。

可偏偏所有的切洛基人还得忍着。

没办法,谁让这方圆几百里的区域内,就只有帕芒基人会制盐呢?

现在好了,有了守护者大人教的这个办法,这座盐山中的盐就能吃了。虽然费点劲,可总比要受帕芒基人的盘剥好吧!

而且以这座小盐山的体积而言,如果把这座小盐山中的盐全都炼出来,那足够部落吃上千年的了。

狂欢几乎立刻就展开了。

哪怕这里并不是部落,哪怕小盐山的另外一边还有一头黑瞎子和一群野狼在那里“舔石头”,可这依然无法阻挡族人们狂欢的热情。

稀奇古怪的舞蹈跳了起来,红云领着一帮人开始对着不知道名字的神灵进行祷告,十几个彪形大汉兴奋的提着才打造好没多久的铁矛、铁刀跑了出去,没多大一会儿,几头狼还有那头刚才在舔石头的黑瞎子就成了猎物,此外还有一头倒霉的野山羊。

跳舞的跳舞、祷告的祷告、烧烤的烧烤,反正族人们此时用最大的热情来发泄心中的狂喜。

当然,也有一小部分族人没有参与到狂欢之中,他们正带着一脸郑重的神色,相互彼此帮忙的在重复刚才守护大人的那些制盐步骤。

对于他们来讲,自己能够制出这种精致的盐巴来,才是最好的狂欢方式!

第七十二章 流水线工作方式

小盐山距离部落并不是很远,而且因为这里是部落的族人上山的必经之路,所以从部落到这里的路还是比较好走的。

以前这里没有族人关注,虽然老一辈的族人都知道这座小山其实是一座盐山,可奈何这里的盐是能吃死人的,对于部落的族人来讲,这就是毒药。又有谁会闲着没事对毒药感兴趣呢?

可是自从石熊把这座小盐山出产的盐成功的脱毒之后,这里就成为了比部落还要热闹的地方,每天几乎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族人来到这里,在这里热火朝天的制盐。

因为要牵扯到烧木炭,还有煮盐,所以这座小盐山下几乎天天都是浓烟滚滚。幸亏这种烟和凝儿不散的狼烟不一样,这种烟一旦升空就会被吹散,否则周围的部落早就派过援兵来救援高树部落了。

从小就缺乏食盐的高树部落族人对于盐的热情那真的是出人意料,石熊甚至怀疑,就算是后世生活在这片大陆的人对于绿油油的富兰克林的喜爱,恐怕也比不上族人对于盐巴的热情。

对此,石熊不想管,他也管不了,不过他却是说动了立雷和红云立下了一个规矩——凡是在小盐山制盐的族人,每家制出来食盐需要交纳十分之一给部落做积攒,最后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易的时候,部落会拿出这些盐作为公众财产和瓦西楚们商谈。

盐这东西不仅仅对于北美印第安人是贵如黄金,对于欧洲那些殖民者们同样是如此,哪怕是远在大洋彼岸的欧洲本土,同样也是对食盐有着巨大的需求缺口。

黄金和宝石固然能够让人疯狂,但黄金和宝石毕竟是有钱人才能玩得起的。

我就一穷人,我就是不玩这黄金和宝石,你能奈我何?嗯,这是纯粹的屌丝心态

而食盐这东西,不管你是屌丝还是大富豪又或者是真正的有骨气的穷人,他都得需要这玩意儿啊。所以,相比于黄金和宝石,食盐才是目前最流通的交易物品,哪怕食盐的价格要远远低于黄金和宝石,但架不住这东西的交易面太广了,刚性需求量太大了。

上至皇帝、国王,下到贫民老百姓甚至要饭的,就没有不吃食盐的!

以前高树部落和纳西瓦西楚们交易,都是用黄铁(黄金)、皮毛还有各种宝石交换那些廉价的生铁铁器、棉布、马匹等东西,除了马匹之外,其他的交易其实都是那些殖民者把这些北美印第安人当成傻孩子糊弄着玩呢。

以前哪怕知道这种交易很不公平也得咬着牙的进行交易,没办法,部落需要来自那些殖民者的物品。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部落里的铁器已经不缺了,下一步一旦真正的掌握了炼钢的配比和工艺,那么甚至就连钢材制作的武器和工具都不会缺乏了。至于其他东西,除了马匹之外,都不是部落最需要的东西。

相反,欧洲殖民者对于食盐的需求量可是很大的,毕竟这时候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中生活的欧洲殖民者数量可是接近了二百万之众,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所以,对于族人自发的去制盐,石熊是绝对持鼓励态度的。

高树部落距离北卡、南卡并不远,虽然山路崎岖,可别忘了高树部落生产的这种盐可不是帕芒基人晾晒的海盐那么粗糙,用石熊的办法生产出来的这种盐,即便是放在后世,也不比那些所谓的精制盐差多少。

这种盐在这个年代,是绝对的抢手货!

只要部落掌握了这种盐,那么就不愁那些欧洲殖民者们不动心,就不怕在以后的交易中再吃亏了。

制盐这种工艺说起来挺复杂的,但如果要是掌握了流水线生产方式,那么制盐其实还是很快的。

之前族人们制盐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的,可是制盐牵扯到开凿盐山、烧制木炭、砸盐块、研磨盐粉、过滤、熬煮等工序,一个家庭就算是人再多,一天又能制多少盐?

石熊一眼就看出了这种分散制盐的短板,所以他把族人们再次召集了起来,开了一个短短的会议。

“你们动一动脑子好不好?难道你们就会这种单打独斗吗?灰驼鹿,我问你你家有多少人?”

被点名的灰驼鹿站了起来说道:“尊敬的守护者大人,我们家一共有六口人,我、我的妻子、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那你一家人一天能制多少盐?”

这话让灰驼鹿有点臊得慌,他吭哧了半天也说不出来。

石熊等了这个老战士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觉得你们一家人忙活一天,恐怕连一袋盐都做不出来!”

这话让灰驼鹿一家人都有些无地自容。

石熊没有理会这一家人,站起来继续说道:“制盐其实是一种非常讲究配合的工作,就好像我们的战士在作战时需要配合一样。你们想想,你们这种各自为战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是几十家人忙活一整天,可能连二十袋盐都生产不出来。”

绝大部分族人都低下了头,守护者大人说的没错,事实就是这样。灰驼鹿一家人算是部落中人口较多的家庭了,而且人家这一家人都能干活,可即便是这样,灰驼鹿一家人一天也弄不了多少盐。

“所以,你们应该联合起来!”石熊的右手指着所有的族人,然后画了一个圈,“你们现在应该都知道了,在制盐的过程中,消耗力气最大的就是开凿盐山和砸盐这两种工作,那么你们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把你们当中最强壮的男人集合起来,专门干这两种活呢?”

“至于磨盐,我们现在有驯服的野牛拉磨,这种工序根本就用不到多少人,哪怕是家里的孩子都能做。而烧制木炭这种活,女人能干吗?过滤和熬煮,女人同样能做!如果你们能够联合起来,把每家的人都分开,专人做固定的工作,那么你的效率将会得到几倍的提升。”

这话让所有的族人都若有所思,一些族人的脸上已经有了意动的神色。

“如果你们按照我说的那样去做,那么如果你们一天制盐达不到六十袋的话,那就证明我的方法是错误的。但是,我可能错吗?”

于是,在石熊的指点下,参与制盐的族人都达成了协议,准备采用守护者大人所说的那种流水线生产方式。

第七十三章 被灭族的南瓜湾部落

“我们这几天竟然生产出了这么多盐?”立雷看着部落库房中存放的那几十袋食盐,下巴壳子差点都惊得掉下来。

“这只是这七八天内咱们的族人生产出来的盐的十分之一!按照之前和族人立下的规矩,这里的这些盐是族人上缴上来的。”石熊淡淡的说道,“更多的食盐现在都在族人的家里放着呢。”

“怎么会有这么多盐?”立雷带着一脸旺盛的求知欲问石熊,他这几天一直在忙活救助南瓜湾部落的事情,所以对于部落里的族人大炼食盐的事情关注的并不多。

就在七天前,也就是石熊把流水线生产方法教给高树部落族人的第二天,西北方冒起了浓郁的狼烟,这绝对是某个切洛基部落又遭到了袭击才会燃放的狼烟。所以当时立雷就派大脚还有高牛组织起了部落中的五十多名战士,快速向着那个方向赶去。

一直到昨天,也就是部落的战士出征的六天之后石熊才知道是西北方的南瓜湾部落遭遇到了切卡莎人的偷袭,而南瓜湾部落被袭击的过程,几乎和当初长毛牛部落被袭击的过程一模一样的。

一群人数超过一百的切卡莎战士不知道从哪里突破了中部的防线,绕过了大南叉,出现在了南瓜湾部落。然后这些切卡莎战士果断的对这个人口只有七八十人的小部落展开了屠杀。

当神情落寞的大脚和高牛带着部落里的战士回到部落时,部落里的人才知道南瓜湾部落遭遇到了灭顶之灾。

长毛牛部落当初好歹还逃出来二十多个人呢,可是南瓜湾部落整个被灭族了,没有一个人逃出生天。

南瓜湾部落也是当年从高树部落分出去的小部落,他们当初分离出去的时间甚至比长毛牛部落还要晚,现在部落中的一些族人,甚至和南瓜湾部落中的人还有着很直接的血缘关系呢。

比如说南瓜湾部落现任首领的父亲,就是立雷和大脚还有红云的亲叔父,南瓜湾的现任首领,在血缘关系上来讲和立雷是亲叔伯兄弟,这种关系可是极近的!

只是南瓜湾部落位于大弯的北岸,而不是在大弯的南岸。如果南瓜湾部落位于大弯的南岸,那么有大弯阻挡,那些切卡莎人必然不会强渡大弯去袭击南瓜湾部落。

只可惜,当时南瓜湾部落分离出去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该死的切卡莎人竟然学会了绕路偷袭

大脚带着战士还有路上汇合的其他部落的战士一块追击那些该死的切卡莎人,不过他们去的晚了,在大山里晃悠了三四天,最后实在是找不到那些切卡莎人,心里有挂念着部落的安危,最终大脚才带领着战士返回了部落。

一同带回来的就是南瓜湾被灭族的噩耗。

为此,红红火火的制盐工作还暂停了一天,很多族人需要祭奠死去的亲人。

石熊也是挺伤心的。上次卡布鲁祭祀的葬礼上,石熊和南瓜湾部落的首领黑南瓜交流的甚是爽快,他很想和善于种植各种作物的黑南瓜多交流一下,结果这连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就天人永隔了。

黑南瓜是南瓜湾部落首领的名字,他叫这个名字,他的父亲和先祖以前也叫这个名字。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一家人都是非常善于种植南瓜的。

事实上,南瓜湾部落的名字也是源自于黑南瓜这一族的最大优点——种南瓜。

因为南瓜湾部落搬离到大弯北岸之后,南边就是田纳西河的一处宽阔的河湾,所以部落的名字就被命名为南瓜湾。

石熊虽然没有去过南瓜湾部落,可他听族人说起过那个地方,那是一个生产南瓜的好地方。

只可惜,南瓜现在依然有,可善于种植南瓜的人却永远见不到了

这是一件很伤感的事情,可偏偏在这个年代又特别的无奈。

在切洛基人的立场上,南瓜湾部落被灭族这是一件极为悲惨和伤感的事情。可是站在死对头切卡莎人的立场上,这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胜利。

立场决定着思维。这一点,放到这个年代依然通用。

这几天一直在忙活南瓜湾部落事情的立雷,自然不知道部落中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他虽然还无法带领战士们去追击敌人,但他能带领一部分族人去南瓜湾部落处理后续事宜,所以这几天立雷其实一直是在南瓜湾部落那边的——两个部落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三十多里地。

现在立雷腾出精力和时间了,就发现部落的库房中多了这么多雪白细腻的食盐,这自然让立雷有些喜不自胜,也冲淡了南瓜湾部落被灭族所带来的哀伤。

说实在的,石熊对于立雷的感观并不是多么很好。这家伙和高牛那直爽的性子不太一样,立雷多少显得有点阴。

比如说他一直在说要无条件的支持自己,可事实上有很多龌龊事,应该都是在他的示意下发生的。比如狼尾巴的事情。

对此,石熊也能理解。毕竟人家立雷才是高树部落的首领,自己和高牛他们都是外来户,而且自己竟然得到了卡布鲁祭祀的青睐,这必然会引起立雷的忌惮。

就算是把自己换成是立雷,恐怕自己也会是这个态度的。

不过好在这家伙还很懂分寸,没有做出一些脑残的事情来,否则石熊真不介意找个机会偷偷弄死这家伙。

别的事情都好说,可是如果谁要是敢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绊脚石,那么石熊是绝对不介意把那块绊脚石直接砸碎的。

既然立雷没有撕破脸的打算,石熊也乐得维持住目前的这种局面。

所以对于立雷的这个问题,石熊用最简短的话给他介绍了一遍这几天部落族人制盐的事情。

“首领,这些存放在仓库中的盐,就是族人缴纳上来的。现在一共有七十二袋,而在族人们的手里,食盐的数量是这个数量的九倍!有了这些食盐,等瓦西楚们的交易队伍来到部落之后,我们就可以和他们换取更好更多的东西。首领,请你记住,食盐这东西对于我们来讲是非常非常珍贵的,但同样,对于那些瓦西楚们来讲,这东西不比黄铁和宝石差。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出吃亏的交易。”

第七十四章 瓦西楚的交易队伍

说实在的,对于守护者说话的这种语气,立雷很是有些不爽。

事实上,在石熊准备炼钢的时候,立雷还是很支持石熊的,因为那个时候的他都快要死了,他当然想给族人们找一个强大的靠山。

可是当立雷的伤神奇的开始好转之后,他就渐渐开始对石熊有了意见,伤势好转的立雷,本能的不愿意把手里的权力分散出去,也不想看到有人挑战他的部落首领权威。

石熊说话行事的方式以及他那神奇的身份,都让立雷感到了本能的忌惮。

毕竟这副健壮的躯体内装的是来自于二百五十多年之后的一个灵魂,接受了后世现代化教育的石熊,真的是很难遵守那种尊卑的规矩。接受了“人生来平等”几十年教育的石熊,在前世甚至敢对馆长或者副馆长红脸,来到这个年代后,你指望他把立雷当爷爷一样供起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石熊平时说话办事的时候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那种神态,很是让立雷不爽。

可是偏偏立雷又没办法。如果说之前这个守护者炼出铁器之后,他的威望在部落里已经变得极高了,那么现在又弄出了食盐,这足以把守护者的声望推升至超过部落首领甚至是卡布鲁祭祀的地步。

立雷很清楚,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和大力熊爆发冲突的话,估计得有八成以上的族人会站在守护者这一边的。他这个部落首领,在现在威望几乎已经提升到极致的守护者大人面前根本就不算什么。

整个高树部落包括周边的十几个小部落的最高首领其实是卡布鲁祭祀,自己这个首领只不过是替卡布鲁祭祀管理族人的管理者而已。

而有了卡布鲁祭祀无条件支持的守护者,现在又弄出了这么多有利于部落的事情和东西,孰轻孰重,部落的族人自然分辨的很清楚。

最关键的是,现在立雷虽然心里很不舒服,可他现在却是无比相信了大力熊的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神之子的身份。否则,以大力熊以前那傻得只知道吃喝拉撒睡的脑袋瓜子,他又如何能够搞出这么多前所未有的东西来?

立雷再是部落首领,但他总归是一个虔诚的神灵信徒。对于发生在大力熊身上这种根本就无法解释的现象,他很坚信这就是神灵的神迹!

所以,立雷只能强忍着心中的不服气,默默地点了点头。

瓦西楚们的交易队伍来了,一共来了二十个人,赶着二十来驾骏马拉的马车,马车上堆着满满的货物。

这二十多个瓦西楚都是身材高大的壮年汉子,每人身上都背着一把长长的燧发枪,腰里也别着一把遂发短铳和一把砍刀,可谓是全副武装。

交易队伍的到来,让整个部落再次沸腾了起来。虽然刚刚发生了南瓜湾部落被灭族的惨案,可那毕竟是分离出去的部落。而现在瓦西楚的交易队伍,却是与自身有着极大关系的。

所以,就连在小盐山下制盐的族人也都不制盐了,乌泱泱的全都回到了部落,拿出了准备已久的东西准备和瓦西楚们交易自己喜欢和需要的东西。

看着一个个眉开眼笑的族人们,石熊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

在属于傻脑袋的记忆中,傻脑袋在长毛牛部落生活的时候,每年都能见到两三次瓦西楚的交易队伍。不过那时候的傻脑袋什么都不懂,他也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所以傻脑袋从来不曾从瓦西楚的手里交换过什么东西。

现在,高树部落的族人们都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这显然就是挨宰的模样啊。

所以,石熊打算出面,不能就让族人们这么白挨宰。

交易是一种很古老的交换方式,在很久很久之前,人类就有了交易这项活动。只不过在很早之前大都是以物易物,后来有了货币的产生,货币就在交易中占据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但不管怎么说,交易应该是用价值差不多的东西相互交换的,也就是所谓的平等。

可现在,这些瓦西楚们利用北美印第安人的需求,用价值很低的东西来交换价值很高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种很不公平的交易,甚至可以称得上“剥削”。

但这种情况在以前的时候又没有别的办法来改变。瓦西楚们带来的货物在欧洲甚至是十三殖民地中都不算什么好东西,可偏偏是北美印第安人需要的东西。有需求就有市场,那些瓦西楚们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能用不太值钱的东西从印第安人这里换取大量珍贵的毛皮、黄金和宝石。

谁让你们喜欢我们的东西呢!

瓦西楚们都是理直气壮地这么说。

瓦西楚们的马车车队是不能进入到部落的,他们的营地选择在距离部落大约五百米的一片树林中,然后他们会派遣代表前来和立雷商讨大规模交易的物品名单,在大体确定好部落需要交易什么物品之后,部落里的族人们才会进入到瓦西楚的营地,然后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交易,这就属于私人交易了。

这个时代的切洛基人还没有什么私有化的概念,狩猎、种粮包括刚刚展开的制盐,得到的产品都会上交给部落,然后由部落在统一分配,实现部落的资源共享。

就好像这七八天内族人们制作出来的食盐,他们除了拿出一成上交给部落外,其他他们做好的食盐也会交给部落的。只是那一成食盐是不属于族人的,而那九成食盐,则是属于全体族人的。

这么说有点矛盾,但事实就是如此。那一成食盐相当于族人们交的税,那是属于部落控制的。剩余的九成食盐他们虽然也要上交给部落,但最终这些食盐会由部落统一分配给每一个族人,这些食盐还要分发给族人的,而不是由部落完全控制。

当瓦西楚的交易队伍来了之后,各家各户都会把自己珍藏的东西拿出来,统一交给部落,由部落的高层人员来负责和那些瓦西楚们谈判。最终换来的物品在分发给族人。

当然,族人们自己手里也是有点东西的,这些东西是后面进行私下交易的主要物品。

不管怎么说,这种交易虽然很不公平,但对于落后的北美印第安人来讲总归一件好事。

像部落里的马匹、铁器、布匹、种子等东西,就是从这些瓦西楚的手里交换而来的。

第七十五章 悲剧的英格兰第一批移民

“二百多年前的卡布鲁祭祀因为预见到了瓦西楚对族人的屠杀而不愿意和瓦西楚进行交易,并主动辞去了切洛基大祭司的职务,带着族人来到了这里,那么为什么现在我们又能和瓦西楚们进行交易了呢?”站在议事大厅门外的一棵树下,看着忙碌的族人们从各自的家中搬来很多东西,石熊小声的问红云。

红云摇了摇头说道:“里面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只不过我小时候听母亲说,那时候我们切洛基族南迁到莫农加希拉附近之后,打败了盘踞在那里的波瓦坦人,迫使波瓦坦人向东迁移,我们占据了莫农加希拉附近的大片区域。当我们稳定下来之后,就有瓦西楚的探险队伍来到我们部落,他们自称是法兰西人。当时的卡布鲁祭祀对于这些瓦西楚们的到来感到心悸,于是就动用了技能,结果就模糊的感觉到了瓦西楚们对我们族人的屠杀,于是她要求酋长不要善待那些法兰西人。可是那些法兰西人带来了珍贵的铁器、棉布,还有很漂亮的绿色水晶杯和美味的酒水,这些东西迷惑了酋长的心智。所以酋长没有答应卡布鲁祭祀的这个要求,我的那位祖先就率领族人离开了切洛基王庭。”

“法兰西人?”石熊微微摇了摇头,又看了看远处另外一棵树下正在和立雷首领交谈的那两个瓦西楚,立刻就猜出了现在高树部落可以和这些欧洲殖民者交易的原因。

“是不是换人了?”石熊冷不丁的问了一句,红云听的一愣,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是不是后来一直和我们部落进行交易的瓦西楚们并不是当年卡布鲁祭祀的那位祖先遇到的那些法兰西人?而是变成了英格兰人?而且这些英格兰人对我们是比较善意的,所以部落才会和他们进行交易?”

红云吃惊的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看样子我猜对了。”石熊笑了笑,不置可否的说道。

事实上,从这些瓦西楚们穿的衣服上,石熊就分辨出了这帮人和当年那位卡布鲁祭祀的祖先所见到的法兰西人并不是一帮人。

切洛基人大约在二百年迁移到到莫农加希拉附近,也就是后世的肯塔基、弗吉尼亚、田纳西和北卡罗来纳这四州交界的区域,那里以前确实是波瓦坦人的地盘,而且波瓦坦人在切洛基人到来之前,确实是这一片区域内最强大的势力。

不过当时的波瓦坦人虽然拥有一万多人,但面对拥有三万多人的切洛基人依然不是对手。波瓦坦人和切洛基人打了几仗,都输了,再加上波瓦坦人不想产生更大的伤亡,于是就主动离开了莫农加希拉,东迁到了弗吉尼亚的东部地区,并在那里拉拢了一批当地部落建立了人数达到了两万多人的波瓦坦联盟,控制了弗吉尼亚以及马里兰东部的沿海区域。

石熊了解过北美印第安人的历史,所以他知道在切洛基人打败波瓦坦人的时候,大约就是在十六世纪中叶,距离现在差不多正好是二百来年。而在那个时候,北美除了征服了中美洲和南美洲的西班牙人在佛罗里达、佐治亚、亚拉巴马、德克萨斯的墨西哥湾沿海区域建立了殖民点之外,北美大陆中部和北部地区还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建立起殖民点,只有葡萄牙人、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德国人等欧洲人的探险队在北美的中北部活动。

当时那位卡布鲁祭祀的先祖在切洛基王庭遇到的那些法兰西人就是一只探险队伍。

可惜的是,那位卡布鲁祭祀先祖的预言虽然很准确,但却搞错了一件根本的事情。

北美印第安人在以后被欧洲的瓦西楚们大量屠杀,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可惜屠杀印第安族人的并不是她遇到的第一批法兰西人,而是英国人的后裔。

当然,也不能说是那位卡布鲁祭祀先祖预言错了,在她的眼中,欧洲的殖民者都是一样的,通通都叫瓦西楚!

可能当时那位卡布鲁祭祀祖先因为预见到了瓦西楚们对族人的屠杀,再加上那支法兰西探险队自报家门是来自于伟大的法兰西帝国,所以整个高树部落都遵从卡布鲁祭祀祖先的遗言,禁止和法兰西人交易。

可问题是欧洲殖民者可不光是法兰西人,还有英格兰人、葡萄牙人、荷兰人、德国人

所以,当英格兰人接触到高树部落之后,自报是英格兰人,是法兰西人的死敌之后,高树部落这才敞开了胸怀,开始和英格兰人展开了交易,这一交易就维持了几十年的时间。

事实上,英格兰人刚刚踏足北美大陆的时候,他们对于印第安人的态度真的是比较和蔼的。如果不是他们的后裔屠杀了超过二百万的北美印第安人,你真的是很难想象这些先期踏足北美大陆的英格兰人竟然会有那么凶残的后裔。

15世纪末到17世纪初,随着英国海外贸易的发展和原始的资本积累,英国的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起来。继1588年战胜西班牙后,又陆续战胜了荷兰,并同法国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激烈的争霸斗争,这一切,加速了英国向北美洲的殖民步伐。

1606年,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授权给由大商人和土地贵族组成的两家股份公司——伦敦公司(又称弗吉尼亚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后与麻萨诸塞海湾公司合并)以特许状,授予他们开发北美殖民地的特权。这是一种集海外商业、走私、海盗活动和奴隶贩卖与一身的综合性机构。

1607年5月,伦敦公司谴送首批移民到达北美洲,在詹姆斯河的北岸建立了詹姆斯城,也叫詹姆斯敦。这些移民包括投机家、破产绅士、白人契约奴等共105人。初建的詹姆斯敦只是一片莽草丛生的荒野,移民们在这里建立起一座教堂,一尊炮台和几间茅舍,便开始了他们在北美洲的新生活。但这第一批英国移民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由于瘟疫、天花、黄热病,移民的死亡率极高。据考证,第一批移民中仅有32人活了下来。

此后,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白人契约奴日益增加,詹姆斯敦逐渐发展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以后,许多王党分子和土地贵族也迁移到弗吉尼亚,他们大多成为当地的新贵族和大种植园主。其中包括华盛顿家族、麦迪逊家族、门罗家族,嗯,这些家族出过美利坚的前几任总统。

这时候刚刚移民到北美新大陆的英格兰人根本就强硬不起来,虽然来到北美新大陆的英格兰移民都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刚刚抵达的第一批移民还在第一次英国—波瓦坦战役中死了很多人,所以这时候的英格兰人其实是很悲剧的

第七十六章 站稳脚跟的英格兰人

不过悲剧的英格兰移民遇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印第安部落首领,这个首领的名字叫波瓦坦,他就是波瓦坦联盟的酋长。

当时波瓦坦人被切洛基人驱逐出了莫农加希拉之后,就来到了东部沿海区域组建了波瓦坦联盟以对抗日益强大的切洛基人。

这个时候,来自于大洋彼岸的第一批英格兰移民来到了波瓦坦联盟控制的地盘。

虽然在詹姆斯敦刚建立没多久,因为沟通出现了问题,第一批英格兰移民和波瓦坦联盟干了一架,史称“第一次英国—波瓦坦战役”,但那次战役说起来就和小孩过家家差不多。英格兰移民被强大的波瓦坦人打了一个落花流水,死了好多人,最后还是依靠修建在詹姆斯敦的那门大炮才吓住了波瓦坦人,双方议和。

可能是波瓦坦酋长觉得有点对不起这些可怜的瓦西楚,所以波瓦坦酋长开始对这批数量又少,而且又比较可怜,还能不断拿出好东西的殖民者采取怀柔的手段。所以在1618年波瓦坦酋长去世之前,生活在詹姆斯敦的英格兰移民还是比较幸福的。

不过当波瓦坦酋长去世之后,他的弟弟欧帕查纳卡纽掌握了波瓦坦联盟的权力之后,这个方针被改变了。

波瓦坦酋长在位的时候,欧帕查纳卡纽便是波瓦坦联盟的第一勇士,有自己的村子,但他一直反对和殖民者合作,事实上,第一次英国—波瓦坦战役就是这家伙主导的。

波瓦坦酋长去世后,欧帕查纳卡纽并没有成为酋长,而是他的一个兄弟即位,这是波瓦坦酋长选择的接班人,但他那个兄弟只不过是占据了酋长的名义,联盟的真正大权却是落到欧帕查纳卡纽手中。

在英格兰殖民者建立了詹姆斯敦之后一直到波瓦坦酋长去世之前的这十二年间,因为波瓦坦联盟对殖民者的怀柔政策,导致了殖民者越来越多。

哪怕波瓦坦酋长去世之后的两三年内,掌控了波瓦坦联盟大权的欧帕查纳卡纽也是一直和英格兰殖民者相安无事,甚至在波瓦坦联盟和切洛基人再次发生战争的时候,欧帕查纳卡纽还要求英格兰殖民者派人协助。

当时欧帕查纳卡纽的这个要求获得了殖民地议会的同意,但可惜的是英国殖民者最后并没有派人参战,这让欧帕查纳卡纽很是不爽。

尤其是当时维吉尼亚的烟草在欧洲极为畅销,导致英格莱的殖民者在维吉尼亚开始大肆种植烟草。不过烟草这种作物对地力消耗很大,当时没有化肥,维吉尼亚殖民地的养殖业不发达,也没有足够的动物粪便做肥料,所以种植烟草的土地种上几年后就贫瘠得不能用了,只能开垦新的土地。可殖民者占据的地方就这么大,为了开辟新的土地,殖民者就不断地向内地迁移,让欧帕查纳卡纽更加忍无可忍了。

而最终导致欧帕查纳卡纽最终决定对詹姆斯敦的英格兰移民再次下手的导火索,来自于他的一名得力助手。

欧帕查纳卡纽的这名助手名字叫尼玛特坦纽,一直充当欧帕查纳卡纽和殖民者之间的信使。在1622年春天的某一天,尼玛特坦纽来到一位叫摩根的殖民者家中,看到一些东西很不错,向摩根建议去联盟的王庭,能卖个好价钱,摩根就跟着他去了,可是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尼玛特坦纽又来到殖民地,告诉殖民者摩根先生死了。大家一看这家伙戴着摩根的帽子,觉得他大有嫌疑,就要把他带到法官那里审一审,可尼玛特坦纽死活不去,争执中有人向他开枪。临死前,尼玛特坦纽请求在这里偷偷把他埋了,免得欧帕查纳卡纽知道了惹麻烦。

不过这些殖民者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杀个印第安人也没在意,最终尼玛特坦纽被殖民者杀死的事实还是被欧帕查纳卡纽知道了。

愤怒的欧帕查纳卡纽就制定了在1622年春天斩尽殖民者的计划,沿着詹姆斯河,见殖民者就杀。计划制定好了,便让人通知各部落,准备到指定时间统一行动。

不过消息泄露了,英格兰殖民者有了准备。但即便是有了准备,可是沿着詹姆斯河到处是殖民地,殖民者都分散居住,一时间难以都通知到。

1622年3月22日,波瓦坦联盟对各个殖民地发动突然袭击,詹姆斯镇由于有了戒备没有被攻破,但其他小的殖民地就防不住了,印第安人冲进来见人就杀,一天下来,有四百多名殖民者被杀,占维吉尼亚殖民地人口的三分之一。

这一天的突然袭击,导致维吉尼亚殖民地元气大伤,因为死的人以成年男子为主,剩下的人中妇女儿童和老弱占了三分之二,一时间人心惶惶,很多人打算逃回英国了。可是让英格兰知命者没想到的是,波瓦坦联盟在攻击了一天后,欧帕查纳卡纽并没有继续进攻,而是收兵回府了。

原来欧帕查纳卡纽是按印第安人之间战争的惯例来做出的判断,以往印第安部落之间打起来,打到了这种程度,失败的一方一看惹不起只能躲得起,就会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欧帕查纳卡纽认为英国人也会这么做,在两个月之内就会上船离去。

确实有一些殖民者打算撤回欧洲,但更多的人希望坚持下去。

他们首先将分散的殖民者集中在几个大殖民点内,以便防御。其次是组织民兵,报这次大屠杀之仇。但是殖民地人手不够,现存的人中只有三分之一是能够战斗的男子,于是便采取游击战的办法,找机会报复印第安人,包括毁坏他们的庄稼和渔网。

这种游击战术很成功,骚扰的欧帕查纳卡纽很头疼,于是他只好要求和谈,通过其他印第安部落,双方达成和平意向,欧帕查纳卡纽也就放松了警惕,认为从此天下太平了,带人来和殖民者签署和平协议。

可惜欧帕查纳卡纽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签署和平协议的事情竟然是一次鸿门宴。

在庆祝签署和平协议的仪式上,殖民者拿出酒来,知道这东西好的印第安人纷纷开怀畅饮,很快就人事不醒了,原来殖民者在酒中下了毒,此时殖民者发起突然袭击,中毒而死的印第安人有二百多人,还有五十多人被杀死,但欧帕查纳卡纽没有喝酒,乘乱逃脱了。殖民者继而扫荡印第安人的各个居住地,波瓦坦人自然要反击

波瓦坦人占据了人数的优势,可英格兰移民拥有火枪,所以这次战争一直持续到了1628年,史称“第二次英国—波瓦坦战役”。

到了这个时候,欧帕查纳卡纽明白英国人是赶不走了,只好承认现实。于是英国殖民者继续向维吉尼亚内陆迁移,不断地占据印第安人的活动地盘。

到1642年,连欧帕查纳卡纽都成了地主了,他将一块土地出租给殖民者,租子是每年五十筐玉米

就这样,英格兰移民在弗吉尼亚彻底站稳了脚跟,并开始把触角向着更西边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延伸,一直到遇到了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的切洛基人。

不过这时候的英格兰殖民者虽然刚刚和波瓦坦人打了一场,损失严重,所以这时候的英格兰移民还是不太敢触怒更加强大的切洛基人。最关键的是,因为英格兰殖民者和波瓦坦人是敌人,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强大的切洛基人和英格兰殖民者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英格兰殖民者从切洛基人的嘴里得知他们最尊贵的卡布鲁祭祀一脉就生活在大雾山的山脚下,于是就找到了这里。

这也是为什么高树部落每年都有三四批英格兰殖民者前来交易的原因

ps:这两章虽然写的是英格兰殖民者和波瓦坦联盟的事情,但事关后续的内容,所以还请各位看官莫要说老墨写歪了

第七十七章 红虾兵

当然,吸引英格兰殖民者冒着危险长途跋涉来到高树部落的原因并不仅仅是高树部落是卡布鲁祭祀一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方圆上百里内拥有最佳的海狸皮毛。

高树部落包括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些小部落,大都生活在大弯的附近,而在田纳西河中生活着大量的海狸,这些在欧洲极为珍贵的海狸皮就成了英格兰殖民者的目标。

当然,高树部落盛产的黄金和各种宝石,也是这些英格兰殖民者最希望得到的东西。

要不是高树部落身处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深处,在部落和殖民者之间还有很多的切洛基族部落,以这些英格兰殖民者的贪婪,他们说不定早就把瞄准星瞄准高树部落了。

看到自己的守护者看向那些瓦西楚的眼神有些奇怪,脸色也是一变再变,红云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是不是很不欢迎这些瓦西楚?”

红云的话把石熊从沉思中惊醒了过来,他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说道:“也不是不欢迎这些英格兰人,而是对所有的瓦西楚都不欢迎。”

石熊看了看那两个正在和立雷交涉的英格兰人,他们身上穿着此时英国最盛行的红色军服,石熊也是从他们身上的军服才判断出他们的来历的。

在十六世纪十七世纪的时候,欧洲各国的军服还是各有特色,一看就能看出来这是哪一国的军服。但是到了十八世纪之后,欧洲各国的军服都几乎变成了从一个模子中刻出来的一样——三角帽、燕尾衫。唯一能够区别各国军服的只有颜色。

像奥地利的军服是白色,普鲁士的军服是普鲁士蓝,俄国的军服是绿色,法兰西的军服则是天蓝色,而英格兰人穿的军服,则是红色。

英格兰人穿的这种红色军服,在后世也被戏称为“红虾服”,穿着“红虾服”的英格兰士兵,也被称为“红虾兵”

事实上,一直到二十一世纪,英国的皇家卫队都保留着十八世纪的军服颜色,虽然帽子换成了珍贵的黑熊皮帽子,可依然能够看出来当年英格兰红虾兵的风采。

来到高树部落的这些瓦西楚们都穿着红色燕尾衫,带着黑色三角帽,下面穿着黑色马裤和高帮马靴,一看就知道是英格兰军队中的精锐。

不是精锐也不敢深入几百里来到高树部落。

事实上,这几十年来和高树部落交易的对象,一直是英格兰的陆军。

“为什么?这些瓦西楚自从和我们部落展开交易之后,一直都对我们部落不错的。还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我们部落没有的东西,比如铁器、那些绿色的好看水晶、粮食种子、美酒、棉布等等,这都是部落急需要的东西。”

“他们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黄鼠狼?鸡?”红云不解。

“反正就是没安好心的意思。”石熊也懒得给红云解释,不过他还是说道:“你的那位卡布鲁祭祀先祖的预言是没错的,伟大的太阳神曾经给我指点过,这些瓦西楚们现在的势力还不算太强大,一旦他们强大起来,那么他们对于我们的族人就不会采用这种交易的方式了,他们会骑着骏马用他们手里的火枪来抢我们的东西,甚至会对我们的族人展开屠杀。现在他们用这种看似公平的交易方式,其实是在慢慢的积蓄力量。”

“这是真的?”红云有些惊恐的问道。

“真的不真的我也不知道,反正如果我们不自己强大起来的话,那么以后我们注定就会被这些瓦西楚的后人们屠杀的。可伟大的太阳神同样指点过我,只要我们能够迅速的发展壮大,联合所有能够联合的同胞,组成一个强大的政权,那么这些瓦西楚们就不敢对我们怎么样。”

顿了顿,石熊看着红云的双眼说道:“伟大的太阳神指点我,要我带领所有的族人们抵抗瓦西楚的入侵。而我现在正在做这项工作!”

“你教授族人们如何种粮、如何驯服野牛、如何打造钢铁、如何制盐,这就是你的工作吗?”红云有些激动地问道。

“这只是让我们强大起来的基础。我们落后这些瓦西楚们太多太多了,别的不说,仅仅是那些瓦西楚们手里拿的火枪,就不是我们的刀斧能够对付得了的。而要想发展的比瓦西楚们更强大,我们就要把所有基础的东西做好,这样才能超过这些瓦西楚们。”

说着,石熊指着那两个英格兰军官背着的火枪说道:“当我们能够炼出合格的钢材后,那么我们就能自己打造火枪了,而且我保证要比这些瓦西楚们拿的火枪更先进,威力也更大。”

“可是我听说要是用火枪,还需要用一种神奇的火药才行。”听到守护者说以后族人也能打造出火枪,红云有点激动。

“呵呵,你说的火药其实很好弄的,就连威力更大的火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已经指点我怎么做了。只是现在我们还没有火枪,搞那些东西为时过早。”

石熊的话让红云的眼中全都是崇拜的目光,这种目光把石熊看的老脸有点发烫

红云虽然是部落的祭祀,但她很清楚一个部落能否发展壮大,武力绝对是排在第一位的。当年切洛基人之所以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驱逐,就是因为拳头没有人家的大。

而如果守护者真的能够制造出那些瓦西楚们拿的那种威力巨大的火枪,那么切洛基人就算是打回大湖区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红云也没有忘记刚才守护者所说的那些有关于这些瓦西楚的话,所以在yy了一阵之后,红云小声的问道:“那要不要把这些瓦西楚驱逐出去?或者干脆”红云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石熊再次摇了摇头,“不要这么做,暂时不要这么做。最起码现在这些英格兰人还没有和我们翻脸,我们也需要和他们保持一个畅通的交易渠道。因为我也需要一些来自于欧洲大陆的物资或者是人!”

第七十八章 种子

石熊虽然很想和那两个英格兰军官搭上话,但是现在不行。

部落的规矩现在还不能改,所以出面和这些瓦西楚的代表进行交涉的,整个部落就只有立雷这个部落首领有这个权力。

石熊很清楚凭借着自己现在的威望,就算自己现在和那两个英格兰军官搭上话也不会有族人说什么的,但总归不好。威望越是高的人就越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事方式,尤其是破坏规矩的这种事,能不做就不做,这玩意儿真的是很败坏威望的。

尤其是石熊这种身体内装着一个来自于二百五十多年之后灵魂的人,尤其喜欢改变现在的情况。但要改变,就必然会破坏规矩。一次两次或许没人计较,但多了,那必然会引发一连串不必要的意外的。

要想改变规矩或者说是打破现有的规矩,那必须要等到条件合适的时候才能够做,嗯,比如说自己完全掌控了这个部落,又或者是自己成为部落首领乃至切洛基族的酋长

待到那两个英格兰军官走了,红云和石熊这才向着立雷居住的木屋走去。

真正的交易要等到三四天之后才会展开,瓦西楚的交易队伍就只会走到这里,他们不会再向西走。所以高树部落周围的那些小部落要一一通知到,等那些小部落带着东西抵达高树部落之后,真正的交易才会展开。

当然,作为给高树部落带来很多稀罕东西的瓦西楚们,哪怕得不到居住在部落木屋中的权力,可是他们平时的吃饭是绝对没问题的,高树部落会为这二十多个瓦西楚们准备充足的肉食和粮食,也会拍出战士为他们警戒。

“首领,这次瓦西楚们带来了什么东西?有没有特别值得关注的?”私底下,红云在立雷面前很放松,不仅仅是因为她是卡布鲁祭祀,也是因为立雷是她的亲舅舅。

接掌卡布鲁祭祀虽然有一段时间了,可红云的心态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立雷对于红云是没的说,好像亲娘舅这种关系不仅仅是在华夏盛行,在这个愚昧落后的印第安部落中同样盛行。

立雷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他微笑着说道:“基本上和三个月之前的交易货物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铁器、棉布、酒、那种被瓦西楚们称为玻璃的绿色水晶等东西。哦对了,这次那些瓦西楚们说还带来了两种新的种子,好像叫什么水稻和棉花”

听到“水稻”和“棉花”这两个词,石熊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在看到红云好像不再发问之后,他立刻问道:“首领,真的有水稻和棉花的种子?”

立雷奇怪的看了一眼石熊,他还从来不曾见过这个看起来年轻但实际上心思却非常老练的年轻脸上露出过这种表情呢,但立雷还是点了点头,“没错,瓦西楚交易队伍的首领说有这两种种子。怎么,这两种种子很重要吗?”

石熊连犹豫都没犹豫的直接说道:“没错,首领,这两种种子其实是两种农作物的种子,水稻可以产出一种叫做大米的粮食,产量应该和小麦差不多,关键是大米的口感非常好。至于棉花种子,那玩意种出来之后结出的果实,可以经过一系列的加工之后变成棉布!那些瓦西楚们交易的棉布所使用的原料,就是这种作物产出来的!”

这话说的红云和立雷都是面色大变。大米什么先放一边,可是棉布那东西真是好东西啊,要是自己部落能够生产棉布,那么每年族人也不用耗费珍贵的毛皮去交换棉布了。

立雷沉声问道:“守护者,你说的是真的?”

“没错,绝对是真的。所以首领,我们必须要把这两种作物的种子拿下来,这会让我们部落的实力提升一大层的。”

立雷和红云对望了一眼,红云说道:“首领,既然守护者这么说了,那我们就优先拿下这些种子。我们准备的东西还足够吧。”

立雷点了点头,“我们的东西倒是够了,不过种子这种东西向来都是那些瓦西楚们拿捏的最紧的东西,要想交换这些种子,我们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红云说道:“这没关系,不就是多付出一些毛皮嘛,我们部落承担得起。”

立雷点了点头,不过一旁的石熊却微笑着说道:“首领,卡布鲁祭祀,其实我们这次不需要用更多的毛皮还有宝石、黄铁去交换那些瓦西楚们带来的东西。”

“这怎么可能?那些瓦西楚们最想要的东西就是黄铁和宝石,其次就是那些毛皮。如果我们不用这些东西交换他们带来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把东西交换给我们的”说着,立雷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守护者,你最好不要试图去抢劫或者是杀死这些瓦西楚们,如果我们这么做了,那么以后这些瓦西楚们就不会来我们的部落进行交易了,我们想要得到那些瓦西楚的东西,要不就自己带着货物去王庭交换,要不就去东边那些瓦西楚们的居住地去交换。而这两种方式,无论哪一种都是非常消耗粮食和人力的方法,我们不能这么做。”

“首领,我想你误会我了。我没有想抢劫这些瓦西楚,更没有想现在就杀死他们。我的意思是,我们手里现在有比毛皮还要好的东西,我们为什么不用这些东西来交换呢?”

“比毛皮还要好的东西?”立雷和红云都纳闷了,要是有这么好的东西,为啥我们不知道?

“没错,是比毛皮还要受欢迎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的价值并不高,但那些瓦西楚们急需要这种东西,所以这种东西在瓦西楚那边的受欢迎程度甚至可以比肩黄铁和宝石。”

看到石熊说的如此肯定,红云恍然大悟般的问道:“大力熊,你说的是食盐?”

石熊微微一笑,“宾果,就是食盐!我们可以用族人们这些天来制作出来的食盐,向那些瓦西楚们交换任何我们需要的东西,而且怎么交换,还是我们说了算,这些瓦西楚们无法抵抗食盐的诱惑。相信我吧,如果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和那些瓦西楚交涉的话,那些瓦西楚会被我们牢牢地捏在掌心中!”

第七十九章 给脸不要脸

立雷很清楚食盐这种东西不仅仅在身处内陆的印第安同胞中极为抢手,就算是在东边那些瓦西楚们的居住地,食盐一样是极为抢手的货物,甚至比毛皮还要抢手。

听说在大洋对岸的那片土地上,食盐还要更抢手!

说实在的,在红云说出“食盐”这两个字之后,立雷就明白了这位守护者的意思。

无论是前几天率领族人一直在突击制作食盐,还是刚才那一番有理有据的话,都在说明这位守护者很有可能在十多天之前就已经瞄准了这次交易。

甚至,他就是想用食盐来和那些瓦西楚们进行交易。

虽然立雷心中也很赞同这种方法,因为他很清楚那些食盐的价值。在采用了这位守护者的制盐办法之后,盐这种以前珍惜无比的东西,现在在部落里不能说是烂大街吧,可家家户户都存有十几袋甚至是几十袋的食盐,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存这么多食盐干嘛?

这么多的食盐,哪怕只拿出其中一部分,也足以把这些瓦西楚们带来的货物全都交换过来。

立雷真的很赞同这种交易方法,可守护者说话的口气真的是让立雷有些很不爽。

“按照你的办法去和瓦西楚交涉!还用按照你的办法去交涉吗?我也能用这些食盐换来好多东西好不好?”立雷心中吐槽,脸上也不自觉的就带出了那种很不耐烦的表情。

看到立雷脸色变幻,久久不说话,石熊立刻就明白了立雷的想法,所以石熊很干脆的对红云说道:“卡布鲁祭祀,请你允许让我来主持这次交易吧,我保证我们的部落会获得最大的利益。”

对于立雷这个有些畏手畏脚、根本就不开朗大气的部落首领,石熊心里真的是有点失望了。这样一个首领或许守成很好,可让他开疆拓土,那纯粹就是说梦话。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真的是有点小心眼啊

身为当事人,石熊又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脑袋,他自然感受的出来立雷的转变。如果说自己刚来到高树部落的时候,立雷因为眼看着就要重伤不愈,马上就要去见先祖了,所以才会对自己无条件的支持,那么自从这家伙的伤势神奇的好转之后,他对自己的态度转变,石熊可是感受的一清二楚。

尤其是今天这种交易的事情,虽说交易的事情是由你部落首领全权负责的,可同样,如果你指定一个人去负责交易,那同样也不是坏了规矩。

对于立雷这个部落首领而言,指定一个专人去负责这次交易只不过是动动嘴的事情,可就是这么一点事情,这家伙都贪恋权力而不愿意放手,这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了。

所以石熊很直接的就没有给立雷面子。

面子,在私底下面子这种东西有用吗?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我和那些英格兰人多交换一些东西重要?

你想要面子,那你也得有那个实力才行。

红云听到这话,有点为难的看了看立雷,但她只是微微为难了一瞬间,立刻就点头说道:“好,我同意你的提议。”然后红云又转头对立雷说道:“首领,你就把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易的事情交给大力熊去办吧,我相信他能够做的比我们都好。”

立雷的一张脸顿时就涨得通红,他虽然是部落首领,但他很清楚部落的真正首领是谁,是卡布鲁祭祀,就连他这个部落首领,也不能违背卡布鲁祭祀的命令,否则那就是叛族!

以前红云不是这样的,包括红云的母亲也不是这样的,可是自从这个该死的傻脑袋来到部落之后,一切都变了。早知道会是这个样子,当初就不该接收长毛牛部落的那些人。

一切都是这个傻脑袋惹的祸!

立雷愤怒盯着石熊,套用一句后世已经用烂的话,如果目光能够杀人的话,石熊早就已经死了无数次了。

可是石熊却只是冷冷的回看了回去,冰冷的目光中不带有一丝色彩,甚至,还带有一丝丝难以察觉的杀气

你立雷当初接受了长毛牛部落的残余人员,这一点不管到什么时候我石熊都会对你表示感谢,我也会记住这份恩情,而且我石熊也会在恰当的时机回报这份恩情的。

但是你立雷不能持恩而骄啊!你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你应该拥有一个首领应有的胸怀才是。我石熊自问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部落,而不是为了个人,可你为啥还要对我有这么大的意见呢?

好吧,既然你这样,那我石熊就说个不好听的话——给你脸你不要,那你就别要脸了!

不是我石熊不懂得知恩图报,实在是这种为了部落的事情不能够掺杂进私人感情的。

如果你立雷还不知趣,那么我石熊只能不顾恩情把你这块绊脚石搬开了!

至于干掉立雷,石熊还做不出那种事来,最起码对于立雷他是做不出这种事来,毕竟人家立雷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了。所以,如果这家伙真的还不识数的话,石熊只能请他养老去了。

面对着石熊那不带一丝任何感情的双眼,立雷忽然间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十万八千根汗毛全都炸了起来,刚才的愤怒让他失去了一贯的冷静,但这双不带任何感情的眸子就好像两盆冰水,迎头就把那冲天的怒火给浇灭了。

这个时候立雷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个头大的让人生畏的家伙武力值是多么的强大,堪称部落第一勇士的狼尾巴在他面前弱小的就好像一头黑熊面前的野兔子。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还有一个更让人生畏的身份——神之子!

再怎么看石熊不顺眼,可立雷心中还是非常坚信石熊这个神之子身份的。

猛然间恢复了冷静的立雷,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

哪怕今天的天气很是有些阴冷,木屋中的温度也不高,可岑岑的汗水还是在一瞬间就顺着鬓角流了下来。

立雷的视线离开了石熊,干咽了一口唾沫,犹豫了一下说道:“既然你想和那些瓦西楚谈,那这次的交易就交给你来主持了。下午我会在部落里宣布这件事的”

第八十章 为了部落!(跪求推荐和收藏!)

立雷有些狼狈的走出了屋子,浑然忘记了这间木屋才是他的家。

这种失态的表现,让红云一脸担忧的说道:“大力熊,是不是首领的做法让你感到很不舒服?”

石熊看着这个才二十岁的女子,哪怕她的身份是尊贵无比的卡布鲁祭祀,哪怕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岁数依然只有二十岁。放在后世,这么大的女孩子还在大学里读书呢。

微微摇了摇头说道:“立雷首领的眼光和胸怀有些问题,但这不是他的错,他的见识限制了他的眼光和胸怀。”

“那你能不能不要对他动手呢?毕竟”红云犹豫了一下,“毕竟他是我的查亲那(舅舅)。”

石熊看着她,微微笑了笑,很诚恳的说道:“红云,你应该知道我心中的抱负是什么。我虽然在长毛牛部落出生长大,但我现在是高树部落的人。而且不管是长毛牛部落还是高树部落,不都是一家人吗?我们都是卡布鲁祭祀的后裔。”

说着,石熊推开了木屋的门,微微弯腰说道:“走吧,我们边走边说。有些话我也需要和你仔细的谈一谈了。”

红云顺从的跟着石熊走出了立雷居住的木屋,两个人向着红云居住的木屋走去,两者之间相隔并不远,几十米而已。

进了屋,石熊关上了屋门,看着端坐在石凳上的红云继续很诚恳的说道:“自从二百多年前那位卡布鲁祭祀的先祖带着族人离开了切洛基王庭,难道作为后裔的我们,就没有想过再次重新回到王庭吗?”

红云的双眼有些迷醉的迷醉的点了点头,显然是联想到了什么美妙的事情,“谁不想荣光的返回王庭呢?可惜我们做不到。一个是我们不能违反先祖定下的不得返回王庭的命令,另外一个就是卡布鲁祭祀现在虽然看上去表面很荣光,可实际上唉”红云的双眼恢复了清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石熊说道:“所以,我的目标并不是让我们卡布鲁祭祀一族重返王庭,我的目标是让我们卡布鲁祭祀所在的高树部落成为切洛基族的王庭!而且,我还要带领我们高树部落打下大湖区域,我还要让我们切洛基人成为大湖的统治者。不仅如此,在这片大陆的西边,还有更加广阔无垠的土地,我要带领我们的族人征服切卡莎人,然后越过大河继续征服那边的土地!我要让我们高树部落成为这片大陆的中心,即便是那些瓦西楚们也必须要老老实实的生活在我们的统治之下!这,就是我的目标!”

听着石熊如此说,红云的双颊开始有些潮红。她当然知道一旦守护者所说的这些话能够成为现实的话,那么她这个卡布鲁祭祀那就真的将成为至高无上的大祭司,那时候的卡布鲁祭祀的荣光,可就不仅仅局限于切洛基族了,而是会光耀这片广袤的大地!

“但是,要想完成那样的目标,我们还有许多基础和准备工作要做。我们要有充足的粮食,这样才能养活更多的战士,所以我开始引导我们的族人采用新式耕种方法,因为这样会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粮食;我们的战士需要更先进的武器,所以我开始引导我们的族人大炼钢铁,因为这样会让我们拥有钢铁打造的武器甚至是火枪、火炮;我们需要更多的食盐,这样才会吸引更多的族人来加入我们,一个部落的强大需要很多很多的族人,所以我开始引导我们的族人制盐。以后,我还会引导我们的族人做更多的事情,我会教授给他们更多的技能,这样才能让我们高树部落的底蕴更加的强大。”石熊站在红云面前高举双手神色激昂的说道。

随后,他的神色一冷,:“这一切,都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我如此做的,这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旨意。可是,要做到这一切,就必然会触动立雷首领手里掌控的权力,立雷首领心里反对我也是能理解的。但,这不能成为阻碍我的理由,因为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与部落首领之间,我们必然会毫不犹豫的服从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旨意的,而且我大力熊这么做是不存在私心的,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部落!”

石熊看着红云的双眼:“所以,我的卡布鲁祭祀,还请你劝说一下立雷首领,请他不要再做那些无谓的阻碍了,如果他依然执迷不悟的话,我会把他从部落首领的位置上请下来的。而这一点,我需要你的全力支持。”

红云神色一黯,但随即就非常坚定的点头道:“大力熊,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这些天来的所作所为我也全都看在眼里了,我相信你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出自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旨意,所以我会毫无保留的全力支持你。立雷首领那里我会劝说他的,如果他真的不停劝说的话,这样的部落首领也没有再继续当下去的必要了。”

红云的话让石熊心里一暖。

“不过大力熊,我还是想恳求你,万一立雷首领真的不听劝告,我希望你不要伤及他的性命。他毕竟前段时间才受到过致命的伤势,现在伤势能够好转,那是神灵和先祖的眷顾。”

石熊重重点头道:“这一点我可以答应你。只要立雷和他的人不危及到我的生命,我是不会主动伤害他的性命的。狼尾巴我都能绕过,立雷首领我为什么不能绕过呢?其实在我的眼里,不管是立雷首领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人,都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我的族人。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杀死我的族人的,毕竟我的职责是壮大我们的部落,是要去保护我们的族人,而不是杀死我们的族人。”

红云满意的点了点头。

“好了,立雷首领那边你就多费心去劝说吧,我现在要去瓦西楚的营地,我要和他们重新商量一下交易的货物名单,这次我一定会让那些瓦西楚们留下他们所有能够留下的东西。这一点,我还是有信心能够做到的。”

ps:鞠躬感谢“内蒙一胖子”100的打赏。

第八十一章 汉克少校

威廉汉克现在很不爽,作为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一名少校,竟然被上司派到这种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鬼地方和那些野蛮人进行交易,这种活以前有一名低级军官带领就足够了,可这次为什么要让我这个少校带队呢?

“莫非老子撞破那个该死的琼斯上校和查尔斯夫人偷晴的事情被他知道了?琼斯这个该死的家伙在报复我?”

“肯定是这样的,要不然琼斯那家伙为什么偏偏要我带队来这里和这些野蛮人交易呢?”

坐在四处透风的帐篷内,威廉汉克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然后狰狞着拧开了一瓶珍贵的产自苏格兰一家蒸馏酒厂酿造的威士忌,狠狠地喝了一口,这才仿佛是出了一口气一般的打了一个酒嗝。

手里的这瓶酒价值两个皇家玫瑰金币,是相当珍贵的一瓶酒,和这瓶酒一样的另外四瓶酒也是这批货物中最珍贵的。

琼斯那个该死的家伙还想让我用这种酒一瓶换一百张海狸皮,滚你的蛋去吧!敢把老子派到这种鬼地方来,老子一定要喝干你的酒!

汉克少校再次喝了一大口,脸色顿时就变得潮红了起来。

这种产自苏格兰的威士忌是用大麦混合着其他谷物酿造的,经过几番蒸馏之后度数很高,汉克少校虽然身高体壮,可对于这种高度酒还是有些抵抗不住。

从詹姆斯敦到达这里的路程超过了六百英里,路途遥远不说,还特别难走,尤其进入到阿巴拉契亚山区之后,几乎就没有道路可走。而最让人头疼的事在进入到山区之前,那些该死的波瓦坦人的偷袭。

虽然大英帝国已经彻底把波瓦坦人打败了,可是还有一些死脑筋的波瓦坦人在暗地里偷袭英国人。他们会烧毁英国人的烟叶田和农田,还会袭击落单的英国人。

哪怕汉克上校他们这一行人全都是精锐的陆军士兵,可一路上走的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遇到大股的波瓦坦人。

“上帝保佑,在来时的路上并没有遇到大股的波瓦坦人,零零散散的十几或者几十个波瓦坦人根本就不够看的,战士们手里的燧发枪可不是吃素的。”汉克少校自言自语

能平平安安的走到这里,这已经是上帝保佑了。

汉克上尉举起了手里那瓶价值两个皇家玫瑰金币的威士忌,轻轻地摇了摇,十分满意。

汉克上尉很清楚,就算是在詹姆斯敦或者是英国本土,这种威士忌酒可不是他这种人能够喝的起的。按照现在的货币规定,两个皇家玫瑰金币就相当于四英镑,而在这个时候,英国本土的工人忙活一年,也不过才能收获十来个英镑,这些钱还得养家糊口。而汉克上尉作为皇家陆军的少校军官,一年的军饷也不过才四十八英镑。

也就是说,汉克上尉一个月的薪水,才能够买到这么一瓶酒。

可是现在,以前这种只能看而不敢喝也喝不到的珍贵威士忌,就在汉克上尉的手里抓着,他的胃里还有两大口这样的酒液

“哼,还想用一瓶酒换一百张海狸皮,琼斯你这个碧池养的做梦去吧!”

现在海狸皮在欧洲那边是非常受欢迎的高档皮毛,一张完整的海狸皮价值两先令,如果这一瓶价值四英镑的威士忌真的能够换到一百张海狸皮,那么运到英国本土之后就能卖出二百先令的高价。

现在一英镑价值二十先令,一先令价值十二便士。也就是说,这二百先令价值十英镑!五瓶酒就是五十英镑,琼斯那家伙转手就能赚取三十英镑的纯利润!

三十英镑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了。现在英国还没有实行金本位制,英镑还没有和黄金挂钩,这个时候的英镑要远远比后世的英镑值钱。现在一英镑相当于一磅白银,三十英镑就相当于三十磅白银!

可这个时候,白银已经不是很受欢迎了,用白银打造的克朗银币也渐渐开始退出市场。

不过按照现在英格兰银行的规定,黄金和白银的兑换比例为1:152,也就是说,这三十英镑如果兑换成黄金的话,差不多能够兑换两磅黄金,那就是差不多09公斤的黄金!放到后世的现代,这些黄金差不多价值三十万人民币!

汉克少校不喜欢纸币,也不喜欢银币,他最喜欢的就是黄金!他来到新大陆,也是为了黄金而来的。

据那些从新大陆回去的士兵讲,新大陆遍地是财富,那些愚蠢的野蛮人手里有很多好东西,可惜那些野蛮人很蠢,用一口铁锅就能换取十多张珍贵的海狸皮。而一瓶高度的威士忌,更是能换到几十张甚至是上百张的海狸皮!

如果汉克少校知道后世的某些话,他一定会如此形容新大陆——人傻钱多速来!

于是,三年前还是中尉的汉克少校跟随着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新大陆,因为在这里不仅要和那些野蛮人打仗,还要和该死的法兰西人打仗,所以在出发之前,汉克中尉就被提升为了汉克上尉。

然后这几年他作战勇猛,指挥有方,又被提升为少校,算是步入到了皇家陆军中层军官之列。

当然,这几年他也凭借着手下士兵与那些野蛮人的交易,赚取了不少的黄金。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詹姆斯敦的皇家陆军最高指挥官,琼斯上校竟然把他派到了这种地方来进行交易,这实在是让汉克少校愤怒不已。

原本汉克少校还把琼斯上校当成是最好的领导,可是这一次,琼斯上校在他眼中的形象全都垮了。

所以,汉克少校要报复那个该死琼斯上校。

当然,他在詹姆斯敦是没有办法报复琼斯上校的,作为那里的最高军事长官,如果汉克少校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不用琼斯上校出手,他身边的卫兵就会开枪打死汉克少校的。

因此汉克少校这才在这里糟践琼斯上校的货物。

再次灌下一大口酒,汉克少校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发晕了,因此他决定今天不再喝酒了。不过这种酒真是好喝,不愧是价值四英镑的顶级好酒!

刚刚把瓶塞重新堵住瓶子口,就听到外面响起了一个声音:“少校,您现在方便吗?高树部落的人想要和您谈一谈”

第八十二章 大英帝国的偷渡者?

听到这个声音,汉克少校就知道外面说话的人是谁,他正是这支队伍的二号军事长官,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少尉帕特里克弗格森先生。

“进来吧,弗格森少尉。”酒精的作用让汉克少校的声音带有一丝慵懒。

帐篷的门帘被打开了,一个身材高大但却消瘦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的样子,看起来还很稚嫩,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被梳的整整齐齐,身上的军装也是整整齐齐。从这些小细节中就可以看出,这个少尉军官是一个很仔细而且很严谨的人。

弗格森少尉进来之后先是敬了一个军礼,这才说道:“长官,外面来了两个野蛮人,他们说需要再和您谈一下有关于交易的事情。”

听到这话,汉克少校的眉头稍微蹙了蹙,不解的说道:“不是上午才谈好的吗?咱俩和这个部落的首领亲自谈的,怎么他们又要来谈?”

弗格森少尉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汉克少校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一块石头说道:“坐那儿吧,和我说说你的想法。”

对于这个年轻的弗格森少尉,汉克少校还是挺欣赏的。通常来讲,二十岁的士兵或者低级军官,性格都还不稳定,容易冲动,所以经常会犯一些莫名其妙的错误。可是眼前这位年轻的少尉却没有那些缺点,他真的很沉稳,沉稳的几乎不犯错,这让汉克少校很欣赏。

在詹姆斯敦的时候,汉克少校曾经和一些朋友不止一次的说起过弗格森少尉,汉克少校断定只要这个弗格森少尉能够在战场上活下来,那么他未来的前途必然是光明的。以这小子的性格和行事作风来看,他很适合作为一名战场上的指挥官。

弗格森少尉顺从的坐在了那块大石头上,条件有限,只能用这种石头充当凳子了。

坐下之后弗格森少尉说道:“长官,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两个野蛮人来找您的原因,不过我觉得您最好见见他们。嗯,怎么说呢,其中一个野蛮人挺吓人的,咱们的士兵都说那家伙可能是一头熊转世的。”

“噢?挺吓人的?”汉克少校来了兴致。

“没错,是挺吓人的。”弗格森少尉似乎想起了刚刚见过的那个大家伙,不由得干咽了一口唾沫,“那真是一个强壮的不像话的野蛮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强壮的大家伙。让人羡慕,也让人有些害怕。”

弗格森少尉这么一说,汉克少校的兴趣更大了,他抓起了军服船上,随手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这才一边系扣子一边向外走,“走,带我去看看那个大家伙。”

当汉克少校看到石熊的时候,他的脸上也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说实在的,汉克少校活这么大,还从来不曾见过体格这么棒的人。和这个野蛮人一样高大的人他见过,但那些人大都满身肥肉,要不就是浑身臃肿。

可是眼前这个野蛮人不仅身材高大的让人生畏,最关键的是他那一身肌肉,真的是让人又羡慕又有些害怕。哪怕隔着厚厚的兽皮衣服,汉克少校依然能够感受到那副身体中蕴含的那种爆炸性的力量。

“该死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强壮的家伙?就算在那些黑奴中也几乎看不到如此强壮的家伙。莫非这个大家伙真是一头熊转世的?”

不过一名军官的军事素养让汉克少校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他正要伸手把队伍里的翻译请过来呢,就看到对面的那个大个子做了一个很优雅很标准的绅士礼,然后一张嘴,差点让汉克少校蹦了起来。

“hello,nicetomeetyou!mynameis”

这个大个子竟然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竟然还是标准的伦敦腔

这真特么的见鬼了!

不仅仅是汉克少校,就连旁边的弗格森少尉还有其他的士兵以及那位来自詹姆斯敦的翻译,也都是一脸见了鬼的模样。

一个野蛮人竟然能够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腔,这情景简直比你早晨起来看到了自己养了五六年的狗,然后你和自己的宠物打了一声招呼,那条狗忽然张嘴说人话还要刺激人

汉克少校在这一瞬间忽然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不太够用了,眼前这健壮的让人心生畏惧的大家伙竟然能够说一口流利的伦敦腔,这是汉克少校来到新大陆之后从来不曾遇到过的事情。

他见过会说英语的野蛮人,也见过会说法语、荷兰语甚至德语的野蛮人,但那些野蛮人说起话来腔调很怪,如果说的稍微快点根本就听不懂。

最关键的是,和这些充当翻译或者是野蛮人信使的家伙交流时,必须要连比划带说的才可以,否则交流真的是很困难。

可是眼前这个大家伙是怎么一回事?这一口流利的伦敦腔甚至比自己的口音还标准。

难道这家伙是从大英帝国偷渡过来的英国人?

不光是汉克少校有这样的想法,估计现场所有的英国人此时都在这么想

看着眼前这一群呆若木鸡的英国人,实行心中也不禁可乐了起来。

当年读大学的时候,他的英语老师就是一名从伦敦留学了好几年的海归,那一口伦敦腔说的极为标准。而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石熊深信知识改变命运的说法,所以他就很认真的和这位海归老师学习英语。自身的努力再加上那堪称过目不忘的变态记忆里,让石熊仅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过了六级

就好像前世能够入选来美国阿巴拉契亚边陆博物馆参观学习的人员名单,也与石熊那精湛的英语水平有着极大的关系——这家伙跟着去,我们可以节约雇佣翻译的费用。

这是博物馆某个领导的原话

于是,石熊幸运的在人生的第三十六年,获得了他人生第一次出国的机会。

稀里糊涂的上了飞机,稀里糊涂的来到了田纳西州,又稀里糊涂的跟着领导们玩了好几天,最后稀里糊涂的被一辆卡迪拉克撞到了二百五十多年前

第八十三章 这怎么可能?

“你真的是一名印第安人?而不是我们大英帝国的公民?”汉克少校的帐篷内,这位堂堂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少校再次问了一遍,相同的问题他刚才已经问了三遍了,这是第四遍。

一旁的弗格森少尉虽然没有问,可他同样是这样的表情,显然还是有点不太相信刚才石熊说的那番话。

毕竟那流利的伦敦腔还有那标准的贵族绅士礼,这可不是一个新大陆的野蛮人能够学会的。事实上,就算是在英国本土,能够自如的使用绅士礼再配合上这样的腔调来交流的人,都是真正的贵族。就连汉克少校还有自己都做不出这样的举动来。

石熊无奈的咳嗽了一声,很生硬的把这个话题给岔开了:“汉克少校,我这次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下我们交易的内容的。嗯,我们部落里有一些你们应该很感兴趣的东西,之前我们首领和你谈的时候,没有说那些东西,这次我得到了卡布鲁祭祀和首领的共同授权,来和你谈一谈这些东西的交易方式。我相信,你们肯定会对我们手里的这些东西感兴趣的。”

这话也让汉克少校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于是他微微晃了晃脑袋,仿佛把自己的好奇心使劲晃出自己的脑袋瓜子,这才问道:“不知道守护者先生想要往交易物品中增加什么东西?”

在刚才的自我介绍中,石熊说了自己“大力熊”的名字,也说了自己高树部落卡布鲁祭祀守护者的身份,现在汉克少校称呼石熊自然就用“守护者”了。

石熊微微一笑,对着身边的快马点了点头,快马就从腰间取下了一个小小的兽皮袋子,然后递给了汉克少校。

这么一丁点儿兽皮袋子,甚至比五六岁的小孩巴掌大不了多少,又能放下多少东西?

汉克少校一脸疑惑的接过了兽皮袋子,看了看稳若泰山的守护者,这才轻轻的掂了掂之后,小心的解开了兽皮袋子口的绳子。

一小堆晶莹洁白而且极为细腻的粉粒呈现在了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的眼前,两个人在看到这一小堆白色粉粒之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约而同的揉了揉自己的双眼,似乎是不相信眼前这一小堆东西是真的。

随后,两个人几乎再次不约而同的发出了一阵类似于人类临死前倒吸气的动作,然后就好像两条脱了缰的野狗,一头就扑在了盛放着那一小堆洁白细腻的粉粒的石头上——那块石头就是弗格森少尉之前坐的那块石头,这是汉克少校命令士兵找来既充当凳子又充当桌子的。

“这是”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不约而同的抬起头对视了一眼,几乎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两个字。

汉克少校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颤巍巍的伸出了一根食指,在那一小堆洁白细腻的粉粒沾了沾,再把自己的食指放进了嘴里。

对面的弗格森少尉做了同样的一个动作,结果就是两个人全都呆住了。

这种洁白细腻的粉粒放进嘴里,除了浓郁的咸味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的味道。

这竟然是盐!可以食用的食盐!而且还是那种最为顶级的顶级食盐!

他俩都是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军官,所以他俩很清楚的就能分辨出来这些白色粉粒的身份。

只是这怎么可能?

这世间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品相的食盐?

这世间怎么可能会有一点杂味都没有的食盐?

最关键的是,这种绝对是两个人这一辈子中见过的最好的食盐,怎么就会出现在两个野蛮人的手里?

这种品相的食盐,别说军队了,就算是那些大贵族的餐桌上几乎都见不到,说不定大英帝国的国王陛下才能够品味到如此精美的食盐吧

为了确定这就是食盐,两个人再次品尝了一下,结果确信无疑,这一小堆洁白晶莹而且细腻的粉粒,就是食盐,还是那种生平未见的最顶级的食盐!

食盐是什么?作为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军官,不管是汉克少校还是弗格森少尉都很清楚。

在这个年代对于大英帝国来讲,这玩意儿的珍贵程度真的是不次于黄金的!

早在几百年前的中世纪,英国上层社会宴会,餐桌上盐瓶的摆放位置就在主人座位的上首,坐在盐的上首,即坐在离主人最近的地方,就是受到主人格外的尊敬,相当于“尊为上宾”而坐在下首的则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般客人。

在那个时候,盐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至于到了现在,盐依然是极为紧俏的物资。事实上,在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食盐主要来源于外国,主要是敌对的国家法国,如何确保食盐供应不断档,是令英国国王非常揪心和头疼的问题。

这个时候在英国,每位士兵都获得了很大的一份食盐,这是普通人可望不可即的。有了食盐,士兵就可以携带新鲜的肉类行军,必要时可以将其腌制长期保存,肉类提供的能量和营养保证了士兵具有较高的战斗力。

四百多年前那场持续了116年的英法战争,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盐!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的英国包括北美大陆的十三个殖民地之中,人们需求最大的不是黄金和宝石,也不是毛皮,就是食盐!这东西是仅次于粮食的紧俏物资!

哪怕汉克和弗格森都是军官,可他们分配的食盐都是那种掺杂有苦味的食盐,而且颜色也不纯正,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即便是这样,也没有人舍得放弃每个月分配的那点食盐。

可是眼前这是怎样的盐啊!

这种盐别说是运回英国本土了,就算是拿到詹姆斯敦,都会引发轰动的。要是有足够多这样的盐,然后运回英国本土的话,那就不是引发轰动那么简单了,就连那些贵族们都会因为这种盐而抢破头的。

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再次对视了一眼,都发现了彼此眼光中透露出来的那种别样的神采

第八十四章 胡萝卜加大棒

深知这些由**、罪犯、契约奴、破产者、以及在英国本土活不下去的底层人士组成的殖民者是多么不要脸和凶残的石熊并没有因为看到这两个军官因为食盐狂喜而放松警戒,相反,石熊一直在很认真的关注着他们两个。

得益于从前世知道的有关于北美殖民者是什么德性的石熊,一开始也是很犹豫是否要把食盐拿出来和这些瓦西楚们交易,因为石熊很清楚,以这些殖民者的揍性而言,一旦他们发现了小小的高树部落能够生产精盐,这帮家伙极有可能会依仗手里的热武器和马匹,对高树部落动手的。

不过石熊现在急需要来自于欧洲的一些东西,比如说工具、原材料甚至是人才。因为石熊很清楚,就凭自己手里的人和现有的资源,要想在短时间内把高树部落发展起来,那无异于痴人说梦话。

所以,从这些殖民者甚至是欧洲大陆那边借力是必须的,最起码在这个阶段是必不可缺的。

但是欧洲人不是傻子,要想让他们拿出一些敏感的东西甚至是人才来,那就必须要有打动他们的东西。

黄金和宝石固然可以做到这一点,可以欧洲人的贪婪性而言,黄金和宝石如果数量少了,估计这帮家伙看不上眼。可如果数量多了,那必然会引发这些殖民者的觊觎的。

事实上,从美利坚建国之前,来自于欧洲的这帮殖民者就没有一个好人。抢劫、屠杀对于他们来讲就是家常便饭。这里不是制度和阶层森严的欧洲,这里是无法无天的北美新大陆!

想要在这里存活甚至是发财,心不黑、手不狠那是绝对不行的。

在这里,你要不想成为别人的猎物,那你自己就必须要先成为猎人。

所以,黄金和宝石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过多的拿出来,否则以这帮殖民者的揍性,他们真的会有极大的可能性出兵偷袭高树部落的。

所以想来想去,石熊决定还是拿出食盐。

这玩意儿极为紧俏,虽说价值不如黄金和宝石,但却是比黄金和宝石拥有更大市场的物资。最关键的是,食盐这东西需要人来制作,就算是那帮殖民者来抢,错非他们把高树部落会制盐的人全都抓走,否则他们是得不到源源不断的食盐的。

这就好像东边的帕芒基人一直就生活在欧洲殖民者的居住地,可他们依然获得自由自在一样。那些瓦西楚们不会制盐,所以他们只能求着会制盐的帕芒基人。

现在,自己手里有比帕芒基人更好的制盐办法,能够做出量更大、质更高的精盐,只要这帮殖民者懂得细水长流的意义,他们就不会冒然对高数部落动手的,相反,如果他们的领导人意识到高数部落的重要性,他们甚至会派兵来保护高数部落。

最起码在独力战争爆发之前,那帮英国佬要想获得更多的精盐,他们十有**会这么做的。

石熊知道自己的猜测应该比较准确,但他也不敢掉以轻心,鬼知道这两个军官会不会脑子一热抢一笔就走呢?他们可是足有二十个精锐的士兵,手里都拿着前装燧发枪,不得不防啊。

果然,在看到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眼神中的那抹不同寻常的神采后,石熊笑眯眯的说道:“汉克少校,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一定会将心底刚刚冒出来的那些该死的贪欲死死地压制住,希望你们能够清楚,这里是高树部落的地盘,在你们营地的周边,有不少于一百名的战士。而且他们手里都有这个。”

说着,石熊笑眯眯的从后腰中拔出一把小斧头,一把铁质的小斧头。

小斧头看起来并不大,只有大约一英尺的长度,可是那散发着寒芒的斧刃正在无声的诉说它的锋利程度。

“这是一种专门用来投掷的作战武器,我们称之为飞斧!几百年前的蒙古人打到欧洲的时候,你们的祖先见识过这种飞斧的威力,而你们应该也能记得‘黄祸’的强大。一柄两柄这样的飞斧或许威力不大,但如果要是几十柄甚至是上百柄飞斧同时投掷的话,想必那威力你们俩应该很清楚。”

说着,石熊转身撩开了帐篷的门帘,掂了掂手里的飞斧,猛地一甩臂,手里的那柄飞斧在瞬间就破开了空气的阻隔,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呼啸声,下一刻,大约三十多米之外的一棵大树的树干上,这柄飞斧的斧头狠狠地没入到了树干中。

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石熊慢慢的转过身,脸上依然带着微笑,仿佛刚才做了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然后左手又向后腰一摸,一柄一模一样的飞斧又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抱歉,刚才忘了说了,我们部落的战士手中一人携带两把飞斧,当然还有能够投掷更远的铁矛以及弓箭”

顿了顿,石熊看着眼前这两个脸色难看的军官,继续笑眯眯的说着:“你们士兵手里拿的都是你们英国在1730年就定型的前装遂发滑膛枪,你们称呼为褐贝丝标准步枪,口径为点七六英寸(约19毫米),发射直径为点七一英寸(约18毫米)的铅丸,最佳有效射程不会超过九十米,每分钟装填的速度不会超过三发,而且这款步枪还有大约三成左右的不发率。最关键的是,你们只有二十个人,就算你们使用排枪,你们又能对付得了多少把这样的飞斧呢?噢对了,还有我们部落战士手中杀伤力更大的铁矛和弓箭呢?”

这话说的两人脸色一片惨白,作为军官的他们,很清楚这个强壮的野蛮人刚才说的一点不错,可是这家伙怎么会知道这些枪械的特点和缺点呢?

石熊的脸色一板,有些恶狠狠的说道:“所以,我奉劝你们,最好收起那该死的不该有的贪婪。我希望你们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发财而不是抢一把就走。如果你们俩想要发财,我会给你们一个极佳的机会,就是这些精盐,我会把我们部落生产的精盐交给你们来代理。哦抱歉,忘了说我们部落精盐的生产能力了,我们部落如果全力生产的话,一个月能够产出大约三万磅的精盐。不知道这个数量的精盐会不会让你俩发财呢?”

石熊刚才的武力威慑和这番充满了诱惑力的话,让两个军官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很显然,他俩现在心中天人交战。

他俩的表现让石熊很满意。对付这种人,就得胡萝卜加大棒,吓唬他们一顿之后再给点好处,只要他俩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这件事中的好处,那么这件事就算是彻底摆平了。

第八十五章 汉克的打算

看着两个陷入到纠结中的军官,石熊再次微微一笑,“我就不打扰二位了,我会在外面等待你们的最终决断。不过我希望你们能给我一个好的答案,我不希望这片世外桃源般的乐土染上血腥。”

说着,石熊摆了摆手,快马跟在他后面就走出了这座帐篷。

外面,十八个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士兵正抱着枪谨慎的包围这座帐篷,看到这个强壮无比的野蛮人走出帐篷,这些士兵都微微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就悄悄地交头接耳起来,一些士兵还对着石熊指指点点,似乎在奇怪为什么野蛮人中会有这么强壮的战士。

刚才那一斧头把这些士兵吓了一跳,他们还从不曾见过一把小小的铁斧头竟然能够爆发出这么强大的威力,刚才甚至还有一名胆大的士兵偷偷走到那棵大树跟前,想要把那把斧头拿下来,结果那把几乎整个斧头都没入到树干内的飞斧,竟然让那个士兵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都没有拔出来。

这种情形让这些士兵都有些噤若寒蝉。

这一斧子要是劈中人,那一斧子还不得把人给劈成两半?

现在再看看那个强壮的不像话的野蛮人,尤其是看到那个野蛮大汉走到那棵树跟前,仿佛不费力气的就把那把斧头拔下来之后,这些士兵立刻就意识到这个野蛮大汉是绝对不能招惹的。

“大力熊,你的这一手真酷!”一旁的快马有些羡慕的看着石熊手里的那把小飞斧,和石熊接触时间长了,快马也学会了大力熊的一些口头语,比如说“酷”、比如说“牛逼”、比如说“卧槽”

虽然快马不明白这些发音奇怪的词代表着什么意思,可他依然喜欢说这种口头语。

石熊看着这个这一世和自己最亲近的兄弟,微微摇了摇头说道:“这一手可不是轻易就能学会的。要想练会这一手,你必须要有足够的臂力和腕力,这样你才能够控制住飞斧的投掷距离和旋转速度,最终才能够让斧刃精准的劈中敌人。”

看着快马略显单薄的身体,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你这副身体还需要多加锻炼,多吃东西,否则就你这副身体的力量,你是无法学会精准控制飞斧的。”

“不过投掷飞斧并不是什么难事,而且这种武器只有集中起来使用才会具有大威力。单人使用的话,只能对单个目标进行打击,如果敌人人数比较多,这种单人投掷飞斧的威慑力就会减少很多。”

快马憧憬道:“是啊,如果真如你刚才所说的那样,我们部落里的战士每人最少两把飞斧,那么我们高树部落可不会惧怕任何敌人。这玩意儿要是一块投掷的话,那威力真的是不敢想象。”

“呵呵,我刚才也是在吓唬那两个家伙。不过,我们部落的战士虽然还没有配备这种飞斧,但这一天相隔也不远了。等下一炉钢铁炼好之后,就能给我们部落的战士每人配上两把飞斧了。”

“哈哈,那俩家伙被你吓坏了”

石熊和快马两个人在帐篷外面用印第安语愉快的说笑,而在帐篷里面,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也在激烈的商量着。

“长官,你说那个野蛮人是不是在吓唬我们?高树部落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铁制的武器?一百多战士,一人两把飞斧,那得需要多少钢铁?”弗格森少尉显然还在纠结石熊刚才说的那个让人恐怖的数字。

如果那个野蛮人说的是真的,那么别说他们这二十来个人了,就算再多一倍,也不是这些飞斧的对手。这里附近全都是树林,火枪的威力在树林中会被降低到最低,但是那些野蛮人反而却可以凭着这些树木的阻挡,成功的接近自己的队伍,然后漫天的飞斧剁过来

只不过是想了想,弗格森少尉就觉得浑身发寒,所以他宁肯自我欺骗说这个部落的战士没有那么多的飞斧。

汉克少校瞥了一眼这个年轻的手下,幽幽的说道:“有没有飞斧很重要吗?就算他们没有铁制的飞斧,可是他们还是石斧,还有骨矛和弓箭,那些东西虽然不如铁制武器那么厉害,但依然可以重创我们的。在这片树林中,他们才是主人,我们不占优势。”

“那我们该怎么办?”弗格森少尉有些焦急的问道。作为一名低级军官,他更看重眼前的安危,自己的手下处在这种危险的境地,这让弗格森少尉恨不能马上就带队离开这片该死的树林。

“不要着急,我亲爱的帕特里克。那个野蛮人是在警告我们,也是在恐吓我们。警告和恐吓只是一种手段,我认为他更希望与我们进行合作,否则他不会把食盐这种东西拿出来的。帕特里克,你也看到了那些食盐,那是多么精美的食盐啊,如果我们能够得到这些食盐的独家代理,那我们会发大财的!”

“长官,他们一个月的生产能力只有三万磅左右,这个数量太少了啊。一个成年人一天平均大约需要6打兰的盐(打兰,英制单位,一打兰等于1/16盎司,约合177克,6打兰大约合10克左右),一年大约需要07磅左右的盐,三万磅也就是供四万多人食用的。”弗格森说道。

“四万多人?别忘了我们大英帝国有多少人?光是本土就有接近一千万!四万多人算什么?还有我们帝国控制的那些殖民地的人口呢?所以说,这个市场很大很大。”

“可是这帮野蛮人生产的盐还是太少了啊。”

“呵呵,不少,我认为这个数字刚刚好。”汉克少校微笑着说道。

“为什么?”弗格森少尉还是年轻,他自然不明白上司为什么要这么说。

“帕特里克,我问问你,如果这些盐拉回本土的话,你觉得谁能够吃上这么好的精盐?”

汉克少校这么一问,弗格森少尉才算是猜出了一点,他迟疑的说道:“您的意思是给那些贵族?”

“宾果!我亲爱的帕特里克,难道你认为国内的那些泥腿子们吃得起这么好的盐吗?别说那些泥腿子了,就算是你我,恐怕也吃不起这样的盐。”

弗格森虽然很不愿意承认这件事,但事实就是如此的残酷,这么好的盐如果真的出现在英国本土,绝对不是他们这种中低级军官能够吃得起的,这种盐只能是那些有权有势的贵族才能享用的。

第八十六章 联络官

“那些贵族们都很奢侈,他们每天用的盐可比那些平民多的多。普通平民舍不得多用盐,可是那些贵族谁会在乎?所以,这一个月三万磅的盐,估计还不够国内那些贵族老爷们用的呢。”汉克少校看着弗格森少尉说道。

“同时别忘了,这些盐都是精制的精盐,在国内都极少见到。我了解过国内的盐价,现在我们国内最大的盐场多特威奇盐场一年大约可以生产三万英担的盐,多特威奇盐场出厂的盐价大约在一夸脱(夸脱,英制单位,一夸脱等于28磅,约合127公斤)两先令的价格,也就是一磅盐大约在09便士左右。但别忘了这只是出厂价。市面上的盐价大约在15便士一磅。可那种盐都是最低级的食盐,颜色不好看不说,味道也不好,里面含有杂质。而这里的盐呢,那都是最顶级的精盐,这种盐要是放在市面上,一磅就算是卖出四便士甚至更高的价格,那些贵族都会抢破头的。”

弗格森少尉点了点头,这种算数他还是算的很清楚的,他也很清楚汉克少校这话说的不夸张。以国内那些贵族老爷们的奢侈生活方式,这种精制盐绝对会让这些贵族老爷们的管家疯抢的。

“如果我们能够得到他们的代理权的话,我们就用国内那些低档盐的价格来收购这些盐,然后只要运回英国本土,我打算以五便士甚至是六便士的价格卖给那些贵族老爷们,他们是不会在乎这点钱的。如果能卖到六便士一磅,那么一英镑就只能买大约四十磅的经验,三万磅这样的精盐,可以卖到750英镑!而我们需要花费多少来收购这些精盐呢?只需要不到二百英镑!即便是扣除掉运输费用,一转手我们就能赚五百多英镑!一年下来我们就能赚取六千英镑!这个数字要超过国内九成的贵族老爷!到那个时候,我们也可以成为贵族老爷的!你说,这个买卖我们能不能做?”

这个数字让弗格森少尉有点想要流哈喇子

干咽了一口唾沫,弗格森少尉低声的问道:“长官,您觉得我们能够用国内低档盐的价格拿下这些精制盐吗?”

“呵呵,怎么不可能?别忘了,他们是野蛮人啊。甚至我们都不需要出钱,我们只需要用东西来换这些精制盐,我认为那个野蛮人就会答应的。只不过这样一来,我们就需要把琼斯那个老家伙也拉进来,那个该死的老家伙是不会放过这个生意的。”

“琼斯上校”弗格森少尉念叨着这个名字,同时又“啧啧”了两声,摇了摇头,显然他对于那位詹姆斯敦的最高军事长官也是有点不待见。“长官,要是琼斯上校加入进来,以那家伙的贪婪,这利润的大头肯定会让他拿走。”

“你说的没错!所以,我们需要联手蒙蔽住琼斯那个贪婪的碧池养的。帕特里克,我认为我们两人之间必须要留下一个人在这里才可以。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隐瞒住这些精致食盐的进价或者是交换价格。而且我们还可以和琼斯那家伙说,就说这个野蛮人部落指名要求谁谁谁做联络官,这样我们就能告诉琼斯那家伙,这些精制食盐的价格是一磅四便士甚至是更多”

汉克少校一说这话,弗格森少尉立刻就明白什么意思的。他们俩要想获得其中的利润大头,就必须要隐瞒住这些精致食盐的进货价格,否则一旦琼斯那家伙知道了进货价格,那么几乎所有的利润都会让那个贪婪的上校全部侵吞掉。

弗格森少尉虽然刚来新大陆没多久,可有关于琼斯上校的贪婪,他已经听无数人说起过。

而要想隐瞒住这些精致食盐的进货价格,在这个部落和詹姆斯敦之间就必须有一个联络官存在,所有的贸易都必须通过这个联络官的手才能进行。

以前不管是波瓦坦人还是其他的印第安人,在和欧洲殖民者进行交易的时候,都是通过联络官或者是信使来达成交易的。

“长官,我留下吧!别人我不放心!”弗格森咬了咬牙说道。

这件事现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汉克少校是绝对不可能留下来的,而且就算是他想留下,弗格森少尉也不打算这样做,毕竟在詹姆斯敦,汉克少校的关系要远远比自己这个新来的陆军少尉深厚得多。

有汉克少校在詹姆斯敦负责组织食盐的运输甚至是在当地出售一部分精制食盐,效果要远远比自己强。

想一想那一年多达六千英镑的纯利润,哪怕汉克少校和琼斯上校分走其中的五千英镑,只给自己留下一千英镑,那也是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巨额财富!

为了那些英镑,弗格森少尉真的是不介意留下来当联络官的。

反正自己的父母远在大洋彼岸的本土,自己有没有结婚生子,单身汉一个,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做这个联络官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听到弗格森这么说,汉克少校满意的点了点头。

“帕特里克,留在这里会很辛苦的。所以,作为你的报酬,我会拿出纯利润的20%分给你。别忘了,我们的关键目的在于隐瞒住进价,这样那个该死的琼斯老鬼就不会分得太多的利润。”

20%!这个数字多少有点出乎弗格森的想象,所以他很兴奋的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帕特里克,下面我们就需要把那两个野蛮人请进来谈判一下有关于这些精制食盐的代理问题,记住我们的底线,价格不能超过国内低档盐的价格!”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说的。”弗格森少尉兴奋的挥舞了一下拳头,20%的分红让他感到很兴奋,为了这一年一千多英镑的分红,他愿意做任何事情,包括留在这个野蛮人部落中充当联络官。

站在帐篷外面说笑的石熊,在看到帐篷的门帘被掀起,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面带微笑的走了出来时,他就知道这件事没跑了

第八十七章 他就是个魔鬼!

食盐这东西事关石熊以后的发展大计,对于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来讲,则事关他们是否可以赚取大量的利润成为人上人,所以在谈判的时候那真叫一个锱铢必较,他们之间的谈判进展的并不算很顺利。

当然,一些适当的让步,石熊还是会让的,毕竟这种事情不能让一方吃个肚满肠肥而另一方只能干喝西北风吧。只有双方都能在其中获取到利益的事情才能够维持长久。

这天底下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谁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什么?你们打算以物资来交换这些食盐?这个嘛,我原则上同意,毕竟你们的英镑在我们这里也没有用武之地。你们既然愿意用物资来交换,我可以同意这一点。”

在经过了一番激烈的交涉之后,最后的矛盾焦点就落实在了几个方面,石熊在仔细斟酌之后,再次做出了一点让步。

本来石熊用食盐就没打算交换英国人的英镑,那玩意儿在这里比废纸强不到哪儿去,擦腚还嫌揦屁股呢。不过这种事关重大的事情不能轻易让步,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候稍微做出一点让步,这样才能在别的方面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

果然,在听到石熊答应这一点之后,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脸上都露出了微笑。

你让他们掏英镑买下这些盐,他们也没有这么多的英镑啊。

“尊敬的守护者大人,既然你答应我们可以用物资交换这些食盐,那么我们是不是该继续讨论一下这些食盐的价值了呢?”石熊的本事或者说是狡猾,让汉克上尉意识到自己以前真的是小看这个强壮的野蛮人了,这家伙表面上看起来强壮无比,可偏偏在这副强壮的身体里面,还有一种极为细腻的心思。

这让汉克少校立刻收起了以前对石熊的鄙视,转而开口尊称他为“守护者大人”。从称呼的改变上也能够看得出来汉克少校已经把石熊当成了平等人来对待。

石熊摇着脑袋说道:“汉克少校,你刚才说的那个价格可不厚道啊。05便士一磅,你觉得是我傻呢,还是你提出的这个价格傻呢?”

看着石熊面带讥讽的神色,汉克少校也不禁老脸一红。

石熊仿佛没有看到汉克少校的神色,自顾自的说道:“据我所知,贵国最大的盐场多特威奇盐场的盐出厂价就折合到差不多一便士一磅了,而且贵国盐场所产的盐能够和我的盐相比吗?我们生产的盐,其实就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用得起,这种盐平时应该摆放在贵国那些贵族老爷们的餐桌上才对,而且我的盐就算是摆放在贵国国王乔治三世的宴会餐桌上,也绝对有这个资格。汉克少校,弗格森少尉,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们同不同意呢?”

汉克少校已经被这话噎的说不出话来了,一旁的弗格森少尉连忙接过了话头说道:“尊敬的守护者大人,别忘了我们还需要把盐从这里拉到詹姆斯敦,再从詹姆斯敦运到英国本土,这中间的运费也是很昂贵的。”

“昂贵就能给我砍掉这么多吗?难不成你俩真以为我是傻瓜,对外面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石熊玩味的看着这两位,“不瞒你们说,别看我现在身处这里,可是我对欧洲大陆的事情了解的恐怕比你们还要多。比如说你们的国王乔治三世在十八岁那年曾经被你们上一任的国王乔治二世赏赐入住圣詹姆斯宫,不过当时的乔治亲王没有答应。但你们的国王乔治三世当年就是在圣詹姆斯宫的皇家礼堂迎娶你们的王后苏菲亚夏洛特女公爵的。”

这些话一出口,不管是汉克少校还是弗格森少尉都是一脸见鬼的样子。

这些传闻他们都不知道,这些关于皇家的辛密,只有少数的大贵族才能知晓。可是看这位野蛮人大汉的说话态度,他显然知道这些辛密。

石熊当然知道了,前世作为一名在博物馆工作的副研究员馆员,他当然了解西方一些最基本的历史。而作为前几百年前中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日不落帝国,其历史更是石熊所关注的。

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被石熊的这番话彻底打败了,两个人甚至连再交涉的想法都没有了。

这个野蛮人大汉就是一个魔鬼,否则他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东西?

看到两个人被自己敲打的不再吱声,石熊知道是该做出让步的时候了,于是他说道:“05便士一磅的价格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不过我能够接受一便士一磅的价格。其实我很清楚,就这种盐的质量来讲,你们只要运回英国本土,我相信那些贵族大老爷们愿意用四便士甚至是更高的价格来买这些盐。对于那些贵族大老爷们来讲,几便士的东西他们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但这种盐却能让他们的品位提升不少。不管你们能卖多少钱,我给你们的价格就按照一便士一磅的价格,这个价格你们也能赚取足够庞大的利润。亲爱的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不知道这个价格你们能接受吗?”

石熊很清楚这种高档精制食盐的抢手程度,他也想发这个财。但是没办法,他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去发这份财。别的不说,销路还有物流这一块就不是石熊能够解决得了的。

不过,一便士一磅的价格对于石熊来讲也是足够了。

现在小盐山那边足有百十口子族人在那里忙活,部落里所有的大铁锅全都运过去了,熬一锅盐差不多能出三四十斤精盐,二十来口锅同时熬制,一白天就能出一千五六百斤盐!差不多一千七八百磅的样子。

石熊说的一个月三万磅那是保险的说法,如果让族人们放开干,一个月就是提供六万磅都不在话下。

不过饭得一口一口的吃,心急还吃不到热包子呢。

所以现在石熊打算前两次的交易就按照三万磅的数量来。

至于这些精制食盐的成本,除了劳动力之外,那几乎没有。消耗最大的就是木头,可是这里漫山遍野全都是树,最不缺的就是这玩意儿。所以即便是一便士一磅,那也几乎都是纯赚的。

果然,这个价格一出口,刚才还蔫不拉几的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都一脸惊喜的抬起了头

第八十八章 堪称传奇的人物

汉克少校带着其余的十八名士兵走了,弗格森少尉留了下来。

将近一万磅精制食盐把汉克少校他们的那二十驾马车塞得满满的,幸亏这个时代欧洲的四轮马车已经非常盛行了,这次这些瓦西楚们带来的马车都是那种负重能力很强的四轮货运马车,否则这一万磅精制食盐汉克少校还就真拉不走。

虽然只有不到一万磅食盐,可汉克少校他们带来的这些货物连这些食盐价值的五分之一都没有。这些货物中铁器和棉布占了大头,其余的货物还有一些种子、烧的颜色乱七八糟的玻璃以及酒水。

如果石熊没有来到高树部落,那么这些东西足以把高树部落积攒了好几个月的存货全都掏干净,毕竟这些东西都是高树部落的族人目前最需要的。

就好像汉克少校他们带来的那种和六印铁锅差不多大小的铁锅,这东西别说在欧洲了,就算是在詹姆斯敦,一个铁锅也不过是几便士的事儿。可是拉到高树部落,这么一口铁锅要是没有十张完整的海狸皮或者是两张野牛皮,你是甭想拿走的。

但可惜的是,石熊现在来了。他虽然对于欧洲的物价不是很了解,但大体也知道一些。像最重要的盐、铁、马匹、粮食等物资的价格,他通过史书知道不少。

所以,汉克少校他们蒙不了石熊。而当汉克少校和弗格森少尉看到部落里的族人几乎家家都有铁器,战士们的手里几乎每人都有一把铁制武器,他们就知道自己带来的那些铁器已经彻底变成垃圾了。

再加上石熊拿出来的精制食盐实在是太吸引他们了,所以这些货物近乎于半换半送的就全扔到了这里。

汉克少校必须要把所有的马车全都腾出来才能把这些珍贵的精制食盐拉走。

带来的这些货物,在詹姆斯敦连十英镑都不值,能够还回来这么多的精制食盐,那绝对是大赚特赚。

当然,这些货物仅仅是这一万磅食盐的订金,如果汉克少校还想继续交易,他如果还想彻底掌控这条食盐销售渠道,石熊就不怕他不来。

在汉克少校临走之前,石熊交给他一张兽皮,上面罗列着几样东西,马匹是排在第一位的。这张兽皮上罗列的东西,才是这批食盐以及下一批食盐所交换的真正东西。

那些族人们可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啊,在看到守护者大人仅仅用这七八天生产的食盐就换来了这么多的东西,这些族人一个个乐得都和过绿谷节一样。

就连立雷,也是在震惊的张着嘴巴好久说不出话来之后,就再也不吱声了。

还说什么?让他立雷去和那些瓦西楚交易,打死他立雷可做不到这一点。

可是守护者大人仅仅用了一会的时间,就把瓦西楚们带来的东西全都留了下来,部落甚至连一张毛皮都没有付出。

这就是差距!

虽说食盐那东西更珍贵,可是自从守护者大人教授族人们如何制盐,现在部落里一天制作出来的食盐就能堆满一间木屋,以前在族人们眼中珍贵无比的食盐,现在反而成了部落里最不值钱的东西。

留这东西干嘛?容易受潮结块变质,人还不能多吃,做出这么多盐,就是用来交换东西的。不仅要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易,还能和切洛基族的各部落甚至是王庭交易呢。

最关键的是,有了制盐的手艺,以后就再也不用看东边帕芒基人的臭脸了!

部落里的族人们欢天喜地的在那一大堆货物中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石熊则在自己的木屋中和弗格森少尉聊了起来。

其实在第一次听到帕特里克弗格森这个名字的时候,石熊就差点蹦了起来。

无他,如果眼前这家伙确实是叫这个名字的话,那么以他的岁数而言,这家伙还就真有可能是历史上为英军发明“弗格森步枪”的家伙。

要说起历史上的帕特里克弗格森,那是一个堪称传奇的人物。

这家伙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的家庭中,上面有父母,下面有一个妹妹。他的家庭并不算富裕,所以早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就成为了一名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普通士兵。

这个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家伙,在参军之后就跟随大英帝国的皇家陆军来到了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弗兰德斯国服役。

弗兰德斯大概位于后世比利时的西部地区,并且延伸到了法国的北部。那里拥有诸多富饶的港口城市,比如布鲁日和根特。

这个国家原本是一个一个伯爵领地,那里的人讲的是一种叫作“弗兰芒语”的“荷兰语”方言。弗兰德斯伯国在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早期曾经辉煌无比,主要也是强大的勃艮第公国把宫廷设在这里的缘故。后来由于勃艮第公爵实在太嚣张,被大佬们联合做掉了,弗兰德斯也就渐渐开始走下坡路。

弗格森在这里呆了一年多,随后又随着部队进入到了德国服役。在德国停留了两年之后,十七岁的弗格森因为枪法精湛,他又跟着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位于加勒比海边缘的西印度群岛服役,他们要在那里和法国人作战。

一直到去年,法国人以失败而结束了第二次英法战争之后,弗格森少尉就被派往詹姆斯敦。

在第一次和汉克少校以及弗格森少尉交谈的时候,汉克少校已经告诉了石熊今年就是第二次英法战争结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764年,这和之前石熊自己猜测的年份差不多。

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让石熊肯定了眼前这个只有二十岁,枪法极为精湛的少尉军官就是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帕特里克弗格森。

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狙击手”这个说法,不过部队中那些枪法精湛的士兵或者是军官都被称为“神枪手”。而帕特里克弗格森就是整个詹姆斯敦都赫赫有名的神枪手。

事实上,帕特里克弗格森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在于他研制出了世界第一款后膛装快速射击步枪,更因为他在独力战争时期那著名的“未开的一枪”

第八十九章 调教他!

原本的历史上,帕特里克弗格森在詹姆斯敦服役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返回了国内,一直到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情况越来越危急,当时已经晋升为上尉的弗格森因为对北美情况很熟悉,就再次跟随大英帝国皇家海军的军舰来到了北美。

结果他刚抵达北美,独力战争就打响了。

作为一名神枪手,弗格森上尉拿着一把老式的前装遂发滑膛枪,也就是这次石熊看到的那些英国士兵所拿的那种褐贝丝步枪。这种步枪在英国部队中已经服役很久了,要是用来对付印第安人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是当时北美闹独力的那帮家伙,手里拿的却是最新研发出来的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超过了一百八十米。相比之下,神枪手弗格森上尉拿的那把老式的前装遂发滑膛枪的有效射程连九十米都没有,就算你弗格森上尉枪法再精湛,他也没办法拿着一把有效射程只有不到九十米的老式步枪和人家的新式步枪打啊。

果然,在那场著名的布兰迪万河战役中,弗格森上尉终于因为枪支的原因而受了伤,他的右臂被敌方的一个神枪手打伤了,伤的还挺严重,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来划分的话,足够让弗格森上尉成为伤残人士了。

负伤的弗格森上尉很郁闷,明明自己的枪法要比对方更神准,可这枪实在是太不给力啊。

所以,痛定思痛的弗格森上尉准备研发一种有效射程更远,装填速度更快的新式步枪。

当然,他的这个想法在当时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而且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有人能相信他能成功才叫见鬼呢。

不过别看弗格森上尉不懂造枪,可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枪械精通者,神枪手从来都不是吹出来的,那是用无数的子弹喂出来的。

熟知枪械各种优缺点的弗格森上尉并没有在乎别人的嘲笑和不信任,他就是根据自己对枪械的判断,不屈不挠的在钻研新式步枪。

还别说,正是因为弗格森上尉这种不肯放弃的钻研精神,最终还就真让他在负伤之后的半年之内给研发出了一款后膛遂发步枪。

这款步枪的有效射程超过了一百八十米,这在当时已经是最顶级的了。最关键的是,这种步枪屏弃了前装,而是改用后装。

要知道,以前使用的那种老式前装遂发滑膛枪,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在战场上装填弹药的时候极易暴露目标。而采用了后装式,这个问题就彻底解决了。

最关键的是,这种新式步枪的装填速度达到了每分钟6发以上,足足是那种老式前装步枪装填速度的一倍以上。

这绝对是一款极为优秀的新式步枪!

但可惜的是,这种新式步枪并没有在英**队中推广开来。哪怕当时弗格森上尉拿着他研制的新式步枪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时,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

哪怕这种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当场给这种步枪命名为“弗格森步枪”并决定立即生产一百支弗格森步枪,还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这依然没有让弗格森步枪在英**队中推广开来。

一款新式步枪牵扯到的利益太大了,那些保守的武器制造商又怎么可能让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上尉,哦不,是少校来抢夺原本属于他们的蛋糕?

所以,哪怕当弗格森少校再次返回北美大陆,继续参与独力战争,并在国王山战役中不幸阵亡,他的弗格森步枪也没有被推广开来。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不过,年仅三十六岁就阵亡的弗格森少校和他的弗格森步枪,还是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尤其是在1777年的格曼顿战役中,当时弗格森少校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可是凭借着出色的指挥以及弗格森步枪的强大,还有弗格森步枪可以在卧倒的时候装填,这让特别部队很从容的就从美军的包围中突围而出。

而当弗格森少校带着他的部下突围之后,他在战场边上看到了一个骑着战马的美军军官正转身离去。事实上,在看到这个美军军官的第一眼时,弗格森少校就认出了这个美军军官就是乔治华生顿。

当时乔治华生顿距离弗格森少校的距离不过一百多米,以弗格森少校的枪法和新式步枪的威力,只要弗格森少校开枪,那么美利坚的国父就会彻底的“香消玉殒”,而整个北美的历史也会被彻底改变。

可是弗格森少校是一名真正的绅士,哪怕是敌人,他也不愿意从背后开枪射击。

于是,乔治华生顿侥幸的躲过了一劫!

这就是历史上那个著名的“未开的一枪”!

原历史时空中的帕特里克弗格森真的是一个堪称传奇的人物,可眼前这个刚刚二十岁的小鲜肉还远没有原历史时空中的那么厉害。

所以,在得知这家伙就是那个帕特里克弗格森之后,石熊的心底就不可抑制的冒出了一个很“邪恶”的念头——调教他

这个时候的弗格森哪怕已经当兵六年了,可他依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如果没有遇到石熊,或许他以后依然会研制出威力强大的弗格森步枪,也依然会在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神枪手在距离450码的距离上狙杀。

但现在石熊来了,而且还幸运的遇到了年轻时的帕特里克弗格森,那么未来他会向哪个方向发展,他会发展到什么高度,这个可就不好说喽

反正现在石熊看着这个粉嫩粉嫩的弗格森先生,他心底的那股子邪念真的是越来越旺盛!

以至于他挤出了一个让弗格森少尉不寒而栗的笑容,用一种让人更加惊恐的语气说出了一番让弗格森少尉连想都不曾想过的话语

第九十章 跟我混呗......

弗格森少尉真的是想不明白,这个看起来憨厚强壮的守护者大人,为什么就有着一颗和他的外表看起来截然不同的心脏呢?

嗯,或者说是思想

如果单看外表,当你第一眼看到这位守护者大人的时候,你一定会被他那雄健的体格吓一跳的,如此魁梧强壮的体格真的是极少见极少见的,最起码在弗格森少尉的记忆中,他就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强壮的汉子。

这样体格的大汉通常会让人升起一种下意识的惧怕感,可是如果你要是和这位守护者大人多接触一会儿,你就会发现这个看起来很凶恶的家伙其实是很好相处的。

他虽然外表让人生畏,可其实说起话来非常有趣,而且风度极佳。最起码在弗格森少尉所认识的所有人之中,他就想不起来还有谁能够在谈吐举止方面能够比得上这个大家伙。

要不是这个大个子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大陆野蛮人,弗格森少尉真的会以为这家伙其实是一个英格兰贵族。

和这种看起来凶恶但接触起来却给人很舒服的人在一起说话,其实是一种享受,尤其是这位守护者大人还知道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虽然弗格森少尉并不知道这个大个子说的那些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可是看他说起来那头头是道的架势,弗格森少尉认为他并不是在胡说八道。

可如果你要是再和这个大个子接触深了,那么你就会发现这个大个子远远不止表面还有刚接触时给人的感觉那么好。

也不是说这个大个子多么凶恶,也不是说这个大个子多么的伪善,实在是和这个大个子接触的越多,弗格森少尉就越来越能感觉到这个大个子隐藏的另外一面。

嗯,怎么说呢?和这个大个子接触深了之后,你就能够轻松的感觉出来这个大个子那高高在上的姿态。

没错,虽然他从来不曾表现出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但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却无时无刻都在不自觉的显露出来。

比如说,当然说起一些欧洲各国之间的事情时,他隐隐表现出来的那种漫不经心,仿佛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灵,俯瞰着下方的那些国家打来打去。

而当他说起各国的民生,他同样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种极高的姿态,仿佛一个皇帝在说他治下的臣民

至于什么火药、炼钢铁、制盐、制作枪支这些只要掌握其中任何一门就能发大财的生意,在他嘴里说出来就仿佛是扔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他丝毫不关心。

如果说他是故作姿态,可弗格森少尉又觉得不像。就拿炼钢来讲吧,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那些什么“高碳钢”、“中碳钢”、“焦炭炼钢”、“高炉炼铁”这些名词弗格森以前都不曾听说过,可偏偏这个大个子说起来却是头头是道,每句话听着都非常有道理。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手里有一把质量极好的钢刀,用他的话来讲,这把钢刀就是用他亲自炼出来的钢打造的。

怎么炼钢弗格森少尉不知道,可是他看得出来这把刀的好坏。

这真是一把好刀,绝对的好刀,这一点弗格森少尉敢用自己的脑袋做保证。最起码他就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好的刀!这绝对是每个战士都希望拥有的一把宝刀。

所以,弗格森少尉相信这位守护者大人绝对是一个非常非常有才华的野蛮人——哦不,拥有如此杰出才华的人不应该被称为野蛮人了,他就是一个守护者大人,守护着他的部落和那个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女祭司

弗格森少尉敢打赌,像守护者大人如此杰出的人物,哪怕他是来自于新大陆的野蛮人部落,可如果他站在伟大的大英帝国国王面前,他也绝对会比那些知道吹嘘拍马的贵族们强一百倍!

只是你明明这么有才华,可你为毛还要说那些话来引诱咱呢?咱只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陆军上尉罢了,别说在英国本土了,就算是在詹姆斯敦,也有几十名少尉军官啊。

从守护者大人居住的木屋中狼狈的逃回自己木屋的弗格森少尉,真的是很不理解守护者大人为什么要说那么多让人心动不已的话?

弗格森少尉很明白自己的身份,自己身为一名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少尉军官,虽然官职不高权力不大,可当初也是向着国旗发誓这一生要效忠国王陛下的。

可为啥那个守护者大人说出来的话竟然会让自己的心神差点守不住呢?

“想发财还不简单,跟着我混呗!不是我给你吹,你只要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混,我保证你一年赚取一万英镑以上的纯利润。那个汉克少校现在干的事情算个屁啊,不就是区区精制食盐吗?帕特里克,如果你跟着我混,我会立刻交给你怎么制作精制食盐,此外我还会交给你怎么炼制高强度的新型钢材,此外还有怎么制作威力更强大的火药。这些东西在我这里根本就不算什么,可只要你随便掌握一门,我保证你三年之内就成为英国首富!更别说哥这里还有更牛逼的商业手段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财帛动人心!

弗格森少尉承认在成为英国首富的许诺面前,他有点动心了。

“什么?你喜欢枪?啧啧,看看你手里拿的那种破枪吧,连一百米距离上靶子都打不准,这种破枪还要它干嘛?只要你愿意跟着我混,我就可以指点你制造出射程更远、装填速度更快的新式步枪。甚至威力更加强大的连发步枪我都可以指点你”

新式步枪的诱惑力对于年轻的弗格森少尉来讲,比财帛还要更让他动心

“哎呦喂,你竟然还没有女朋友?啧啧,这么帅气的金发小伙子,又是少尉军官,竟然没有女朋友?这实在是说不过去。这么着吧,只要你愿意跟着我混,我保你有各种各样的女朋友。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金发的、栗发的、清纯的、成熟的只要你想要,我就保证有大把的女人追随你!怎么样,跟着哥混吧”

如果不是弗格森少尉还谨记着当初入伍时的誓言,他说不定就真的屈服在这些充满了诱惑力的话语之下。

狼狈逃窜到自己木屋的弗格森少尉依然可以清楚的察觉到自己的心脏不可抑制的跳的飞快,守护者大人所说的那些话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

“他真是一个魔鬼啊”躺在木床上的弗格森少尉双眼无神的望着屋顶,心中喃喃的说道。

ps:鞠躬感谢“地球就是我捏圆的”100的打赏。

第九十一章 桥梁

部落里多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瓦西楚,这让族人们感到很好奇。

对于瓦西楚,高树部落的人虽然见过很多次,可是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他们还是第一次。

尤其是这个瓦西楚每天都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身上穿着那件红色的“红虾军装”,这身打扮让部落里的族人尤其是孩子们更感兴趣。

所以,在弗格森少尉留下来的头几天内,他就是部落里的大熊猫

不过,弗格森这家伙确实是一个绅士,哪怕他如此被强势围观,可他依然不以为忤,每天都笑呵呵的和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热情的打招呼,不管是孩子还是妇孺,都是如此。虽然话语不通,可那种真诚的神态确实族人们能够感受到的。

所以,没用几天的时间,弗格森少尉就从一头“大熊猫”彻底变成了一只族人最常见的海狸或者是一头野牛

没错,弗格森少尉用他天生的亲和力,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和高树部落的族人们打成了一片。甚至因为这家伙很骚包的成天穿着他那件红色的陆军军服上衣——事实上弗格森现在也没有别的衣物可以换洗——族人甚至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大红。

当兔子嘴把这个绰号告诉石熊之后,石熊笑得肚子都疼了。

不过,对于这家伙能够如此快速的和族人们亲和起来,石熊还是很高兴的。

这个“小弟”值得培养,虽然这家伙比自己还要大四岁,可当石熊内心深处那股子“调教名人”的念头迸发出来之后,就再也压抑不住了。

所以,石熊真的是不介意让自己这个瓦西楚小弟看到自己怎么炼钢、怎么炼焦、怎么制盐

当然这也与弗格森少尉很真诚的发誓说“自己绝对不会所看到的一切泄露出去”有直接的关系。

这说明这个小弟很识数,也很有绅士风度。

还别说,石熊倒是不相信这家伙真的会把这些技术传出去,毕竟这家伙以后在战场上甚至对背对着他的华生顿先生都没有开枪,这足以证明他真的是很绅士。

这年头的绅士可不像后世那些所谓的绅士挂羊头卖狗肉,这个时代的绅士真的是有自己的绅士准则,他们甚至可以用自己的鲜血和性命去维护这种“绅士准则”!

其实就算是退一万步来讲,弗格森以后把这些技术传出去又怎么了?

这些东西对于石熊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就算是传出去又怎么了?

华夏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军事理论,叫做“远交近攻”,石熊非常赞同这个理论。

所以在石熊仔细考虑了很久的那个计划中,以后的英国人算不得是自己的敌人,最多算是可以有限合作的对象罢了。别看现在英国的舰队很牛比,可毕竟英国本土还和北美大陆隔着一个大西洋呢。而且舰队再牛逼,你也不能指望着舰队开到陆地上耍牛逼吧?

至于英国人的陆军,那个不说也罢

以后石熊以及石熊的族人们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来自于欧洲,而是现在生活在那十三个殖民地中的瓦西楚。

别看后世美利坚很牛逼,可从现在算起,一直到十八世纪末的这四十来年的时间内,生活在那十三个殖民地中的瓦西楚并不强,即便是他们打赢了独力战争建立了美利坚国,也同样是如此。

俗话说得好“趁你病要你命”,石熊可不是什么圣母婊,所以不趁着现在美利坚最虚弱的时候下手,难道还要等到这个流氓国家强大起来之后再动手吗?

石熊可不是傻子。

所以,当美利坚独力之后,英国人就更算不上敌人了。而且把一些技术有选择性的通过弗格森少尉泄露给英国高层,让英**队多增加一点实力,从而尽量减少大西洋低英国人带来的地理劣势,说不定那场独力战争还能多打几年,多给双方放放血呢!

而最最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石熊要想在短时间内把高树部落发展壮大起来,然后进而向中西部地区、南部地区以及五大湖区进军,那就离不开欧洲大陆的资源和人力支持。

石熊可不认为光凭借着自己一个人就能完成如此的壮举。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还需要三个人帮呢!

不可否认的是,生活在北美大陆的这帮原住民实在是太落后了,以至于一些稍微高级一点的东西他们都无法操作,更别说研发那些更高级的东西了。

没有人力资源,就相当于一座大厦没有地基。空中阁楼从来都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东西。

所以,石熊现在需要来自于欧洲的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

石熊的脑子里盛放着无数来自于前世科技大爆炸时代的科技,随便拿出一个来就足以改变当前的社会形态。但同样,那些科技都是从最基础的科学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比如说石熊知道无烟火药的配方和制备方式,可是现在你让一帮印第安人帮你制备无烟火药?那不是开玩笑嘛!

整个北美大陆除了十三个殖民地之外,那些印第安同胞甚至连最基本的硝酸和硫酸都制不出来,难道你还指望他们做出硝化棉?然后再用硝化棉加入二苯胺浸泡乙醚,最终得出无烟火药?

这比让高树部落在一年内一统整个切洛基族的难度还要大!

而在欧洲,最起码已经具备了制作无烟火药的条件,甚至就连那些烈性乍药的制备条件都具备了,欧洲人现在欠缺的只是技术。

就好像在1764年这个时间节点,欧洲人已经制作出了苦味酸。只可惜在这个年代,欧洲人还只是把苦味酸用于做染料,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玩意一旦和金属接触时间长了,就能变成比tnt威力还要大几倍的烈性乍药!

所以,对于这些技术,石熊真的是不在意。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如何能够在欧洲那边多找一些落魄的科学家过来,多从欧洲弄一些必须的原材料和工具过来。

没有这些,所有的梦想都只是一个梦想罢了,永远无法实现。

石熊现在急需要一座桥梁,一座可以沟通高树部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桥梁。现在不管是汉克少校还是成天在自己面前晃悠的弗格森少尉,都具备成为这个桥梁的条件

第九十二章 调教路慢慢其修远兮

“你制作的那些精制食盐就是从这里得到的?”弗格森少尉看着眼前这座小盐山,一脸便秘的神情问道。

这一天的天气晴好,是一个难得的暖和天,所以石熊就带着弗格森少尉来到了小盐山。这家伙既然对制盐表现出了好奇,石熊不介意给他展示一下那些精美的食盐是怎么制出来的。

在看到小盐山下一片火热的热闹场景时,弗格森少尉很是震惊了一番,他甚至还用手蘸了蘸刚刚凿下来的岩盐舔了一下,结果把他苦的脸色巨变。

可是他脸色还没有恢复正常呢,就又看到那边刚刚熬出来的精盐,所以他的脸色才会变得如此的精彩。

对于这种有毒的岩盐,弗格森少尉还是见过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为啥这些有毒的岩盐就能最终变成那种精致的让人抓狂的食盐。

“想学吗?想学就给哥说,哥教你!然后你回到英国本土之后,也可以按照我这种方法去制盐,我保证你三年之内就能成为英国首富!”

这话倒不是石熊吹牛逼,食盐这玩意儿,尤其是这种卖相极佳的精制食盐,如果真的能够在英国本土制作出来,那么其中的利润绝对可以让任何一个大贵族疯狂的。哪怕弗格森找一个势力极大的贵族合伙做这种生意,他在三年内也绝对能够成为名镇一方的大富豪的。

弗格森翻了一个白眼说道:“你不是我哥,你比我还小四岁呢!”

石熊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说道:“达者为哥!”

弗格森少尉再次翻了一个白眼,直接岔开了话题:“这玩意儿我还是不学了,学了对我也没什么用处。我的兴趣不在这方面。”

“真的不学?”石熊歪着脑袋看着比自己矮了多半头的弗格森少尉,“没关系的,你不用担心钱之类的费用,你只需要叫我一声哥或者老大,我就包你学会怎么制盐。”

弗格森少尉很干脆的转身就走。他真的是不明白,为啥这个大个子一直想要让自己叫他哥或者是老大,自己明明比他大好不好,要是喊哥,也得他喊自己哥才对!

石熊哈哈一笑,也不以为忤,高声念道:“调教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哈哈哈哈”

不管是弗格森少尉还是那些族人,都搞不清楚这个大家伙是用什么语言说出来的这番话——此时的他们又怎么会能听懂石熊用汉语念出来的这句古话呢?

石熊不得不承认,弗格森这家伙确实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面对制盐这种能够产生如此巨大利益的事情,这家伙竟然不肯低头。

难道他真的不知道只要叫一声无关紧要的“哥”或者是“老大”,他就能学到一年可以轻松给他带来上万镑利润的制盐方法吗?

“这家伙肯定知道,而且他肯定也动摇过,可是他随后还是能够控制住自己内心的欲望!不愧是我石大官人看中的人物啊。”这一刻,石熊真的是有点佩服这个年轻的弗格森少尉了。

两人骑着马共同往部落走去,路上石熊问道:“帕特里克,你们现在使用的步枪枪管还是用那种铸造的方式打造出来的吗?”

弗格森少尉点了点头,不过他的兴致明显提升了不少。

只要是是关于枪械方面的事情,他的兴趣都很大。

“那你觉得你们现在使用的步枪威力如何?嗯,我是指射程、穿透力这方面。”

“现在我们使用的标准步枪穿透力还算可以,毕竟我们使用的这种步枪的口径达到了点七五英寸,发射的弹丸重量足,所以杀伤力还是很不错的。就是有效射程短了些”弗格森少尉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给枪管里面增加膛线?这样就可以增加有效射程了。”

弗格森少尉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道:“膛线是个好东西,而且已经出现了好长一段时间了,可是膛线的加工工艺实在是太难了,只能用手工打造,产量太低,并不适合大规模的装备。”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我曾经建议我的长官打造少量的线膛枪,给枪法精湛的士兵使用,可是长官拒绝了。”

“那你会不会拉膛线?”石熊问道。

弗格森少尉点了点头,“拉膛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我会做。现在在殖民地这边有很多来自于旧大陆的移民都会用简单的木制机械拉膛线,尤其是那些从德国过来的移民,他们使用的那种‘杰格’枪,有很多都是带有膛线的。现在在宾夕法尼亚的一些猎人,也用这种杰格枪的打造方式自己打造出了长枪,据说有效射程很不错。”

石熊默默的点了点头。弗格森少尉所说的这种“杰格”枪,是从德国移民那边带过来的技术,用于狩猎和自卫用。宾夕法尼亚的猎人们大都采用这种技术来造枪,所以用这种技术造出来的步枪被称为宾夕法尼亚长枪。后来这种长枪流传到了肯塔基,那里的猎人对这种枪进行了改良,口径变小到点五零口径,枪管加长,加上枪托,也将弹头用浸了油脂的皮革或棉布包上以利前膛装弹,于是这种步枪就成了大名鼎鼎的肯塔基步枪。

石熊也很清楚,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自己身边的这个弗格森少尉一开始正是因为被这种有效射程达到一百八十米的步枪打伤的,痛定思痛之下才研发出了弗格森步枪。可是宿命轮回,弗格森少尉终究是没有逃过和肯塔基步枪对决的宿命,因为他最后正是被这种肯塔基步枪打死的

“走,我教你做一种可以后装的步枪。这种枪如果配备了膛线枪管,不仅装填速度会快很多,而且有效射程要比你现在使用的这种标准步枪远一倍以上!”石熊淡淡的说道,颇有些装逼的嫌疑。

“真的?你真有这种步枪的制造方法?”弗格森兴奋不已。

“当然,只要你肯叫我一声哥或者一声老大,我立刻交给你怎么做。”

弗格森少尉顿时就陷入到了纠结之中

第九十三章 铸造枪管

石熊很喜欢看弗格森这个傲娇的小鲜肉表现出如此的纠结。

相比于让这个家伙痛苦的纠结,石熊对于他是否叫自己“哥”或者“老大”都不是很在意了。

能够让这个傲娇的家伙如此的纠结,这说明他动心了,真的动心了,否则这家伙绝对表现的会像刚才在小盐山那样,一言不合扭头就走。

人家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拒绝的就是如此的粗暴。

小盐山距离部落并不远,弗格森少尉在一路纠结中回到了部落。不过这家伙似乎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叫一声“老大”,因此他只是不声不吭的跟在石熊的后面。

石熊倒是真想戳一下这家伙的思维。这家伙在未来的十多年之后能够研制出领先这个时代最起码三十年的弗格森步枪,足以说明他在枪械这方面的才华了。

事实上,曾经在弗兰德斯和德国服过役的弗格森少尉,见过许多国家的步枪,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能把各个国家的步枪优点集中起来,最终创造出了弗格森步枪。

虽然那款步枪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最终没有推广开来,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家伙创造的这款后膛燧发枪绝对是人类枪械史上的永远值得铭记的一款枪,因为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采用后装方式的枪械。

回到部落,快马还有硬骨头以及兔子嘴全都围了上来,石熊让兔子嘴把木刨叫了过来,他今天准备尝试铸造一根他人生中的第一根枪管。

说实在的,石熊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不曾摸过枪械,哪怕他前世对于枪械很感兴趣,但作为一名守法遵纪的老实人,他每天也只能对着电脑屏幕上的高清枪械壁纸流口水。

要是在遇到弗格森之前,石熊也绝对不会碰枪械的。相比于炼钢、制盐这些活,铸造枪管对于石熊来讲只能是一个梦想。

枪管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无论在任何时代,枪管所用的钢材以及技术都是最为前沿的东西。后世别看有那么多种枪械,可事实上能够掌握枪管制造技术的国家没有几个。

这东西可不像是炼钢或者制盐,炼钢炼不好大不了就是把一炉铁水炼成生铁,就好像上次石熊炼钢那样。制盐制不好,大不了制出来的盐不能吃。

可这枪管就不一样了,这东西一旦造出来,那就得安装在枪支上。如果枪管质量不过关,一旦填上火药发射弹丸时发生炸膛,那可是能要人命的。

所以在弗格森少尉来到之前,哪怕石熊真的想尝试自己做枪,他也始终没有付诸于行动。

现在弗格森少尉来了,有这个对枪械有着极为深厚认知的家伙在,石熊也敢自己做枪了。做出来的枪管行不行,不用再用人命去尝试,弗格森少尉凭借他那双眼以及那一双手,绝对能够判断出枪管质量的好坏。这家伙有这样的本事!

别看后世的枪管都是用各种各样的特种合金钢做成的,可是在这个年代,在钢材还仅仅只能用石墨坩埚炼出来的时代,现在各**队所使用的枪管还都是用熟铁甚至是生铁铸造出来的。

没错,在这个年代,欧洲很多国家的步枪枪管都是用铸造方式打造出来的。以前的打造枪管是铁匠用熟铁加热之后一边用锤子锻造一边卷起来,最终形成枪管,可这种方式效率太低了,所以后来铸造方式就渐渐取代了这种人工打造的方式。

虽说铸造枪管在后世是绝对行不通的,可是在这个枪械都是前装枪的年代,因为每两枪之间的间隔时间很长,而且使用的大都是次口径弹,再加上这个年代的发射药都是黑火药,爆炸威力远远低于无烟火药,所以这个年代的枪管哪怕发生炸膛,数量也不多。

铸造枪管足够用了。

要是在这个年代就出现无烟火药,然后你再用这种用熟铁或者生铁铸造出来的枪管,那么十把枪绝对会发生十次炸膛!

石熊打算自己的第一次铸造枪管就用中碳钢来铸造。

得益于第一次用高岭土粘土坩埚炒出来的那一批中碳钢,现在石熊和木刨对于炼出一锅中碳钢来是很有把握的。

虽说中碳钢并不是铸造枪管的最佳材料,但再怎么说也比熟铁甚至是生铁强很多倍吧!

像后世制造枪管用的那些特种钢材,哪怕是最普通的40cr钢材,石熊现在无论如何也是捯饬不出来的。

更别说有关于淬火工艺,石熊更是一窍不通。他虽然知道有水淬、油淬,也知道低温回火、中温回火以及高温回火,可至于怎么弄,他真的是不懂。

还有像制作枪管时采用的那些技术,不管是钻孔还是精密冷锻,现在都不是石熊能搞得出来的。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用铸造的方法来造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根枪管吧。

“这是什么?用这个就能炼出钢材来吗?”

“哦买嘎,这种土锅难道烧不坏吗?”

“基督那个耶稣,我没看错吧,你们制作模具怎么不用沙子?这种粘土能承受得住铁水的高温吗?”

一直站在一旁看着石熊他们忙活的弗格森少尉终于再也按捺不住了,开始化身成为好奇宝宝,他的嘴巴变成了加特林机关枪,一个接一个的问题不断的从他的嘴里蹦出来。

一开始石熊还解释一下,但后来他也懒得解释了。要是给这家伙全解释明白了,那么今天就什么也不用干了。

在生火之前,需要先把模具做出来。为了让枪管内外更平整,尽量减少砂眼的存在,石熊和木刨一起精心调制了高岭土粘土模具。

高岭土的熔点接近一千八百度,钢液的温度破坏不了高岭土模具。而且高岭土要远远比沙子细腻的多,这样生产出来的枪管的粗糙度远远没有用沙子模具铸造出来的枪管低。

这个模具比较难制造,几个人一块忙活,一直忙活到中午头才弄好。为了防止炸膛,石熊在制作模具的时候,特意在火药室这个部位加厚了一些,这样等枪管铸造出来之后,火药室的部分就会比别的地方厚一些。

毕竟炸膛几乎都是发生在火药室部位,那个部位才是整把枪受力最大的地方。

模具制好,接下来就是炼钢了

第九十四章 旋转闭锁机构

弗格森亲眼看着那些被砸碎的生铁在这口用“泥巴”做成的大锅里慢慢的融化成为黄白色的铁液,他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

“这样也行?哦买嘎!就这么一口土锅竟然能把这些碎铁熔化掉?守护者大人,你是不是施展了什么魔法?”

石熊瞥了弗格森一眼,温和的说道:“叫一声老大,我就告诉你怎么做到的。”

弗格森少尉立刻就不吱声了。

然后,弗格森少尉看到铁液被舀了出来倒进了一直在加热的模具中,而最让弗格森少尉心动的是石熊接下来的话。

“帕特里克,知道该怎么炼钢了吧?别小看这一锅钢水,等到冷却之后,这就是材质更好的钢材。以后如果你想制作出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步枪,铸造枪管就是你必须要掌握的技能。毕竟枪管才是一把枪的核心,没有一根好质量的枪管,大威力远射程的步枪就只能是空想。”

说话间,模具浇筑完毕,坩埚中还存留有不少的钢液,于是石熊就准备让剩余的钢液自然冷却。

弗格森少尉一脸便秘的样子,他虽然看到了这次炼钢的全过程,可是里面的一些关键性细节他却并不明白。如果以后自己真的单独铸造枪管的,总不能每次都麻烦这位守护者大人吧。

可是一想到刚才守护者大人说的那句话,弗格森少尉脸上的便秘神色又重了许多

第二天,早就已经彻底冷却的枪管还有那剩余的钢液冷却后形成的一个钢坨子全都被去了出来。

石熊拿着一块生铁磨了磨那块钢坨子,露出了这块钢坨子本身的颜色,果然是那种干净的银白色。

这颜色就已经说明了是一块好钢!石熊又用铁锤砸了几下,发现这块钢坨子的韧性也很不错,于是他就彻底放心了。

枪管是和这块钢坨子一锅炼出来的,就算这根枪管放在后世是绝对不合格的枪管,但在现在这个年代,也绝对是最顶级的枪管。

果然,当把模具砸开之后,一根一米一长,口径大约在16毫米左右的钢管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石熊用眼睛瞄了瞄,发现这根枪管还是很直的。制作模具的时候虽然没有水平仪等工具,可笨人有笨法,最简单的吊线法使用出来,其平直度不比用水平仪测出来的差。

石熊当时制作模具的时候,不管是外面模具还是枪管中心的那根高岭土模具,都是比着好几根吊线做出来的,平直度自然有保障。

把枪管递给了一旁的弗格森,这家伙估计昨天一夜都在惦记着这根枪管呢,所以今天早晨看起来两只眼通红,黑眼圈也出来了。

不过这家伙的精神看起来还是极为不错的,尤其是在接过了枪管之后,他仔细的看了很久,又用另外一块铁块敲了敲枪管,听完了声音之后才说道:“守护者大人,这确实是一根非常非常棒的枪管。最起码我没有看出这根枪管有什么缺陷,而且我可以判定,这根枪管要比我身上这把枪的枪管好的多!”

“你确定?”

“我确定!”

弗格森少尉那肯定的语气,让石熊的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好,既然你确定这根枪管能用,那咱们接下来就要谈一谈有关于整把枪的设计问题了。走,咱们回屋说,这里有点冷。”

弗格森少尉紧紧的抱着那根枪管,跟着石熊回到了他的屋里。

“帕特里克,我想问问你,你打算对这把即将要制作的枪有什么想法吗?必然说你该如何提高射程?”

弗格森想了想说道:“要想提升步枪的射程,那就必须要在枪管中拉出膛线,只有拥有膛线的枪才能够让射程变得更远。这一点昨天早晨你也说过。我现在就在琢磨你昨天说的后装方法,我觉得,如果真的能够实现你所说的那种后装方法的话,那么对于提升士兵的装填速度绝对有着巨大的好处的。只是我还没有想到该怎么进行后装,因为要想使用后装的方式,那就必须要把火药室打开,这样就无法保证火药室的密闭了,虽然可以提升装填速度,可因为火药室无法密闭造成火药威力的降低,那反而会让这把枪的威力降低很多的,甚至可能都不如我现在使用的这把标准步枪。”

听到这话,石熊心里乐了。真不愧是自己看中的家伙啊,哪怕他现在才二十岁,可是经过自己的提点,他已经能够想到后装方式的优劣了。

于是石熊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要是采用旋转阀闭锁方式呢?”

“旋转阀闭锁方式?”弗格森少尉猛地愣住了,随即就一动不动的呆立在了那里,仿佛石熊的这句话就是一个石化魔法的咒语,在一瞬间就把弗格森给石化了。

石熊心里再次乐了。

这家伙果然是未来研制出弗格森步枪的能人,自己只不过是提了提弗格森步枪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让这家伙进入到了一种“顿悟”的状态中。

其实弗格森步枪除了后装方式之外,其他的地方和肯塔基步枪没有什么区别,都是遂发线膛枪。可是正是因为多了一个后装的方式,就让这款步枪成了一款极具历史意义和实用意义的步枪。

现在各国所使用的步枪全都是前装枪,就是弹药是从枪口装入的,整根枪管除了枪口之外全都密闭的。

而弗格森步枪则是在枪管的后方,也就是火药室的部位上面开了一个圆孔,这样装弹的时候就能直接从这个圆孔把弹丸和火药送入到火药室。

当然,在火药室开了一个孔,如果不堵死的话,那么火药引燃后产生的膨胀空气必然会从这个孔倾泻出来,根本就无法推动弹丸从枪管中打出。所以,如何在装完弹药后封闭好这个装弹孔,就成了一大难题。

不过弗格森少尉却是在十多年之后解决了这个问题,让一款真正的后膛燧发枪出现在了人世间。

而他解决闭锁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那个可以旋转的闭锁机构!

ps:鞠躬感谢“内蒙一胖子”100的打赏。

第九十五章 终于叫老大了!

原历史时空中的弗格森步枪是一款很有创意的步枪。

当时时任英国皇家陆军上尉的帕特里克弗格森为了解决后装步枪闭锁的问题,别出心裁的采用了一种可以旋转的闭锁机构,从而彻底解决了后装枪火药室密闭的问题。

这种闭锁方式是类似于水龙头的旋转阀闭锁。当时弗格森上尉在枪膛尾部也就是火药室的上部开了一个圆孔,然后在这个圆孔的上面安装了一个带有螺纹的闭锁旋转阀,闭锁旋转阀与下方的班尼护圈是一体的。

使用时,先转动扳机护圈一圈,这样就能打开闭锁旋转阀露出尾部枪膛,装入球形弹丸,然后再装入散装的颗粒黑火药,这样就完成了装填工作。

装填完弹药后,再倒转扳机护圈一圈,这样闭锁旋转阀就可以彻底封闭枪膛。当然,在做完这一切工作之后,还要在引火池里放入细粒黑火药做引火药,这样当燧石被激发时,产生的火星就能引燃引火池中的火药,最终引燃枪膛内的火药,完成一个激发过程。

这种可以旋转的闭锁机构,就是弗格森步枪的关键所在。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可以旋转启闭的闭锁机构,后装弹药才得以实现。

不过这种枪也不是没有缺点,其中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来自于这个可以旋转的闭锁机构。

弗格森步枪使用的是螺纹垂直旋转阀闭锁,这种在当时堪称天才的设计闭气效果是不错,但是缺点也是明显的。因为长时间的射击会导致闭锁螺纹柱和螺纹孔的齿间淤塞火药残渣,会使螺纹闭锁困难或者漏气失灵。

另外这款步枪还有另外一个缺点,那就是引火池的传火孔位于枪膛底部右侧,靠近枪膛尾部闭锁端面。为了有效传火,紧贴传火孔内部火药要想有效被引燃只能使用散装火药,并且不能有效压实。相比之下,那些前装枪虽然是先从枪口倒进火药粒再装弹丸,但最后可以用通条把火药压实。

所以,弗格森步枪虽然在当时来讲是一款堪称划时代的步枪,但其实还有一些缺陷的。

不过即便是存在缺陷,这款枪在当时来讲已经是最为顶级的步枪了。

事实上,这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一款枪可以保证百分之百没有缺陷,哪怕是后世那些经过精打细琢的步枪同样也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的。

石熊倒是想搞出连发步枪甚至是机关枪呢,可那绝对不现实。哪怕就算是他前世从各种架空历史小说中看到的主人公金手指一开就搞出来的米涅步枪,现在在高树部落也不具备那种条件。

部落中没有可用的人才啊。

现在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弗格森少尉,石熊自然要尽量的启发他先把弗格森步枪搞出来。

至于以后要不要继续启发他把米涅步枪搞出来,那还得看情况。

弗格森少尉就这么一动不动的抱着那根枪管站在那里,脸上的神色变幻的很快。

看到这种情景,石熊知道这家伙正处在一个关键的时刻,所以他吩咐快马他们散开一些,守在屋子的周围,不要让族人进来打扰到这位正处在蜕化关键时刻的英国军官。

石熊自然也不会离开,他要亲眼见证这家伙的蜕化!

这一等就是大半上午,一直到了快中午头,一直站立不动的弗格森少尉这才恍如大梦初醒般的长出了一口气。

很显然,这家伙经过了艰苦的思考,终于是悟透了一些东西。

“怎么样?想的如何了?是不是想到了如何进行后装的办法了?”石熊笑眯眯的看着弗格森少尉。

弗格森少尉脸色复杂的看着石熊,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低下了头。

石熊没心没肺的笑道:“哈哈,看你这模样,显然是在我的启发下想出了一些办法。怎么样,我说能启发你研发更好的枪支就能做到!嗯嗯,一般的老大都是这么做的”临末了,石熊很臭屁的加上了这么一句话。

听到这话,弗格森抬起了头,脸色变幻了好几次,这才咬着腮帮子说道:“老大(boss),这次真的是谢谢你了,你的启发确实让我想到了一种可以后装同时又能解决枪膛漏气的办法。那就是旋转闭锁机构!”

隔了这么久,这家伙终于肯叫一声“老大”了,虽然依然还是那么的不情愿,但这却是这家伙第一次主动叫自己老大,这让石熊真的是有点老怀大慰的舒畅!

“嗯,既然想到办法了,那就把你脑子中的想法彻底实现出来吧!我不知道你注意没注意,这根枪管的火药室部位,我已经为你铸好了一个眼,你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把这个眼怎么堵死。”

“啊?你已经把装填弹药的眼弄出来了?”听到石熊的话,弗格森连忙把枪管倒了过来,仔细观察枪管后端加厚的那个部位,果然在那里看到了一个直径大约在08英寸的圆孔。

刚才他光顾着看枪管的整体质量以及枪管直不直了,没有注意到这个部位已经悄悄地开了一个眼。

“帕特里克,这个眼就是根据你现在使用的弹丸的口径铸出来的,枪管的口径也是按照你现在使用的弹丸口径做出来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试验的话,用你现在的弹丸就可以。我这里可没有那个条件给你铸造弹丸的。”

顿了顿,石熊指着那个圆孔说道:“现在你得想办法在这上面弄出螺纹来,否则密闭效果可达不到要求的。至于怎么在这根枪管上弄出螺纹来,那就得你自己想办法了。”

“老大,这枪管用的钢材这么硬,我怎么弄螺纹啊?”弗格森少尉有点着急。

“这就不关我的事了,你才是研制新枪的主力,要是什么事情都让我想出来做出来,那还要你干嘛?嗯,既然你叫老大了,我这里可以给你一个小小的提示。要想弄出比枪管钢材更硬的钢材,其实也不复杂。咱们不是还剩下一大坨钢材吗?你可以取下来其中一块,然后打造成你需要的制作螺纹的工具,当然,你打造工具的时候必然要把钢材烧红了,那么你记住一点,如果在工具打造好了但依然处在一种红热状态的时候,你可以通过用冷水猝火的方式,让工具变得更坚硬”

“淬火?”弗格森少尉的双眼顿时亮了起来

第九十六章 支持!

石熊虽然不太懂钢材的热处理工艺,但他多少也听说过钢材热处理工艺的“四把火”。

退火、正火、淬火和回火,就是钢材热处理工艺中的四把火。

就好像昨天打造这根枪管的时候,当钢液倒入模具后进行的自然冷却,那就是正火,和退火的效果差不多,反正就是一种自然冷却的方式。

而淬火,则是在工件在高温状态下浸泡在冷水或者冷油中进行急速降温。淬火会让制作工件的钢材变硬变脆,要比自然冷却下的钢材硬很多。

当然,淬火因为会让钢材变脆,最好还要进行一遍回火处理。就是把淬火后的工件再次加温到七百度左右进行一段长时间的保温,再自然冷却。这样得到的工件硬度有了,但韧性也会增加许多。

石熊知识略微懂一些刚才热处理的大体理论,可他真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热处理。哪怕就是最常见的淬火工艺,他也是从电影或者电视中看到过的,他自己从来没有亲手操作过。

至于弗格森少尉做出来的工具硬度能不能达到,这一点石熊不担心。因为经过淬火的工件,硬度要比原本的钢材硬度大很多。如果这个工具太脆了,到时候再给他一下回火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让这家伙自己琢磨去吧。

不过看弗格森少尉的神色,他显然知道淬火是怎么一回事。

当然,知道淬火工艺是怎么一回事还远远不够,尤其是昨天刚刚打造出来的这根枪管,恐怕也远远不够弗格森少尉做实验的。

所以,只要这家伙对新枪产生了兴趣,那他必然就会学习更多的知识来为他的新枪服务。比如说如何炼钢,如何制作模具,如何制作枪管

这些东西都是相辅相成的,少一样,新枪就生产不出来。

只有让弗格森少尉对越来越多的事情感兴趣,他才能够在高树部落多留一段时间。

石熊从来都没有想过把弗格森少尉永远的留在身边,而且石熊自问也做不到这一点。从前世史书上了解到的帕特里克弗格森这个人,是一个对大英帝国非常忠诚的军人。如果大英帝国没事的话,弗格森少尉或许会在高树部落多停留一段时间,甚至就算是把他留到独力战争开始之前,石熊都自信有这个把握。

可是一旦独立战争打响,那么作为一个忠诚的英国军官,哪怕石熊开出的条件再好,恐怕也留不住弗格森少尉。他一定会义无反顾的扔下这里的一切,扛着枪走向战场,哪怕他面对的是死亡,他依然不会停下脚步的。

对此,石熊在一开始留下弗格森少尉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不过,从现在到独立战争爆发,还有十一年的时间,而且这段时间内英国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如果能把弗格森少尉留在这里为自己研制新式武器,那么必然会让高树部落的武器系统有一个质的飞跃。

哪怕最终弗格森少尉重新回归英国军队,把这些新技术带到英国,可高树部落依然会占据先手。

而且石熊也没打算光让弗格森少尉一个人忙活,不管是兔子嘴还是硬骨头都对枪械表现出了浓郁的兴趣,届时完全把这两个小家伙安排在弗格森少尉的身边,一边当助手一边学习弗格森少尉所掌握的有关于枪械的东西。

石熊就不相信以兔子嘴和硬骨头的机灵劲儿,他们在十年的时间内还掏不空弗格森少尉!

于是从这天开始,兔子嘴和硬骨头成了弗格森少尉身边的俩尾巴。对于这两个小家伙,弗格森少尉也是挺喜欢的,毕竟印第安人那独有的淳朴,足以让弗格森少尉感受到不一样的关怀。

甚至弗格森还经常教授兔子嘴和硬骨头说英语,而这两个家伙在语言方面所展现出来的天赋,也让石熊有点吃惊。

弗格森要打造枪管来实验不同的枪支,那就必须需要大量的钢铁。

为此,石熊甚至不惜再次发动全族的族人再次来了一次铁矿石、石灰石和煤炭的挖掘行动。而这次挖掘行动得益于铁器的大规模使用,还有四轮马车的使用,所以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二百多族人就挖出了大量的铁矿石、石灰石和煤炭。

石熊也准备开始单独炼焦了。

上次炼焦因为要照顾着烧制耐火砖,所以石熊采用了最简陋的方式来炼焦,结果炼焦效果并不太理想。

这次炼焦为了尽可能的提升炼焦成功率,石熊决定采用土窑炼焦法。

这种土窑炼焦就是上次石熊想用但没有用成的炼焦方法,土窑炼焦的成品率要远远高于上次石熊用那种大坑炼焦的方法,所以这次石熊打算一次性多练出一些焦炭来。

照例是发动全族族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石熊甚至都不需要立雷说话,他只要说一句“我要再次开炉炼钢”,那么几乎所有能动弹的族人都会前来帮忙。

上一次开炉炼钢虽然炼出来的钢质量不合格,有九成的钢都练成了生铁,而且数量也只有三吨左右,可这依然让全族人们都高兴了许久。

以前族里的族人想要使用铁器就只能那珍贵的毛皮去和瓦西楚的交易队伍去换,可现在在守护者大人的指挥下,自己都能炼制钢铁了,谁不愿意守护者大人多开几次炉,多炼出一些钢铁来呢?

反正铁矿石、石灰石还有煤炭都不花钱,只需要自己耗费一些力气就能用这些东西炼出钢铁来,谁不愿意去做?

部落里的族人都不是傻瓜,他们经过炼制钢铁、制盐、新式农具的使用等事情,已经完全明白了守护者大人的苦心,他是真心为了部落好!

所以,现在说一个毫不夸张的话,就算是立雷站出来命令族人不要听从石熊的命令,估计十个族人里面最起码有九个都不会听从立雷的命令的,剩余的那个还是因为是小baby,听不懂立雷的命令。

要不是红云这个卡布鲁祭祀一直没有发话,族人们都想让石熊取代立雷成为新任族长!

不要怀疑,现在绝大部分族人都是这么想的。

在这种事情上,不管是古代人还是现代人,不管是华夏人还是西方人,都是一样的。

谁能让我们的日子过得更好,我们就跟着谁,我们就支持谁!

ps:鞠躬感谢“苍天勿用”100的打赏。

第九十七章 部落的铁匠

虽然已经决定用土窑炼焦法来炼制更多的焦炭了,可石熊也没打算让第一次炼焦的那个大坑就这么白白荒废掉。

反正土窑炼焦法同样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坑,所以石熊在考虑了一小会儿之后,就决定把之前炼焦的那个大坑重新利用上。当然,这个大坑小了点,所以需要继续扩大。

有了铁锹、锄头、镐头这样的工具,再挖坑那可就轻松多了,仅仅一天的功夫,第一次炼焦使用的那个大坑的直径就被扩大的足足有一倍,深度也按照石熊所说的又加深了半米多。

然后这些兴奋的族人按照石熊的要求开始用块煤砌烟道,第一层烟道砌好后周围装煤粉,装到一定高度就踩平踏实,接着再砌第二层烟道

人多力量大。

虽然族人们以前并没有砌过烟道,但在石熊的指点下,这项工作进展的很快。所以第二天仅仅用了半上午的时间,这一窑煤连同引燃用的木头就全都搞利索了。

接下来就是点火,等到把煤粉什么的全都引燃之后,炼焦就正式开始了。

第一次炼焦的时候虽然没有垒砌烟道,但炼焦过程几乎是一样的,所以有了第一次炼焦的经验,这第二次炼焦要快的多。

等到引火孔向外冒出带有蓝烟的火苗时,引火孔就被早就准备好的族人用泥巴给糊死了,然后另外一帮族人就开始覆盖沙土,然后淋水降温。

弗格森少尉在一旁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些族人们在老大的指挥下炼焦,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搞这种东西,但他现在几乎已经对石熊是死心塌地了,所以他一直在静静的看,一直到开始洒水降温,他才悄悄凑到石熊旁边低声问道:“老大,这种东西真的能够炼钢?”

这几天石熊给他的指点太多了,这让平时自视甚高的弗格森少尉很清楚,这个看起来野蛮凶残的大个子,其实是一个非常有内涵的人,他所知道的东西简直让人高山仰止,弗格森少尉在内心深处早就已经把石熊当成了偶像。

一开始他碍于面子,“老大”这个词他总是说不出来,可是自从那个旋转阀闭锁装置有了眉目之后,他发自内心的叫了一声“老大”之后,弗格森少尉就再也对这个称呼没有任何的抵触了。

而且他认为叫这个大个子为老大,真的是一点都不委屈自己。

这样的老大绝对值得跟随。

别看这老大平时不怎么说笑,可做起事情来真的是不含糊。

弗格森少尉很清楚,老大发动全部落的族人开始炼钢,并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自己能够在实验新枪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钢铁使用。

这种嘴上不说,只用实际行动来支持自己的老大,上哪儿去找啊!

石熊看了一眼身边的弗格森少尉,低声说道:“焦炭这东西炼出来之后主要是为了冶铁用的,因为铁矿石的熔化温度要比钢材高,而普通的煤炭燃烧时产生的热量和温度还不足以达到熔化铁矿石,所以必须用煤炭炼出这种燃烧时能够产生更大的热量和更高温度的燃料,这样才能够把铁矿石彻底熔化,从而冶炼出铁液来。”

顿了顿,石熊继续解释道:“只有有了铁液,我们才能在铁液熔化时进行进一步的加工,这样才能炼出真正的钢材来。嗯,如果这一次开炉炼钢能够炼出合格的钢材来,你有权利动用其中的三分之一!”

弗格森少尉被最后这句话再次感动,这才是老大的样子啊!

这次炼焦很成功,有了第一次炼焦的经验,这次炼焦的成功率高达九成以上,绝大部分煤炭都被成功的炼成了合格的焦炭。

而且有了这一次的成功,等下一次再炼焦的时候,成功率还会继续上涨的!

这一次炼焦,往这座扩大的土窑中放了最少两万斤煤炭,最终出窑的合格焦炭超过了一万三千斤,这个比例已经接近后世炼焦的合格率了。

这么多焦炭,足够让那座土高炉开炉四次了!

当然,这次炼焦的时候,土窑旁边那座石屋石熊也没有让它闲着。反正不管怎么炼焦,都会产生大量的余热,这些余热不利用起来简直就是犯罪。

所以在炼焦之前,石熊又让族人们准备了很多耐火砖砖坯和一些普通红砖的砖坯。

结果这次炼焦结束之后,部落里又多了很多合格的耐火砖和普通红砖。

红砖的数量并不多,只有区区几百块而已。不过这次成功的烧制出了红砖,这就是一个进步。

对于高树部落这种近乎于一无所有的原始部落来讲,哪怕是一块红砖,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而且要想让部落发展壮大,一点点的积攒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

这几百块红砖看着不多,但却可以让族人们明白红砖的好处。不管是盖房子还是做其他用途,红砖都要远远比那些岩石方便许多!

这些红砖的存在,就是让族人们意识到这种烧制出来的红砖是有广大用途的。

以后再发动族人建砖窑烧砖,族人们就会自发的站出来出力的。

在炼焦的同时,部落里选出来的几个强壮的汉子也没有闲着,他们都是对于铁器或者是冶炼这方面比较感兴趣的人,是木刨召集起来的。

木刨在冶炼这一块已经显露出了天赋,而且他本人也愿意转行做冶炼这一块。虽说这让老木头有点不高兴,可老木头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二儿子要转行的要求。

所以,木刨就成了部落中专门负责冶炼的管理者。在他的努力下,部落中一些对冶炼感兴趣的族人也加入到了他的团队。

现在,这七八个身体强壮的族人,正在木刨的安排下学习打铁呢。

没错,在经过石熊的指点之后,木刨决定把这些族人培养成部落专门的铁匠!

既然要培养铁匠,那么打铁就是铁匠必须要掌握的基础技能之一。

嗯,如果要是能把科比布莱恩特先生从那个时空弄到这里来,这位黑曼巴绝对会成为部落铁匠的首领!

现在这些未来的铁匠们,正在木刨的指挥下,把上一炉一些炼废的生铁用坩埚重新熔化,然后使劲搅拌,最终用火钳取出来放在铁毡上用铁锤不断的锻打,最终把这些通红的铁矿锻打成薄铁板。

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薄铁板最终会变成含碳量很低的低碳钢甚至是熟铁,这些铁板就是为第二次开炉炼钢时准备的!

第九十八章 雪中炼钢

北美大陆没有东西走向的大山脉,整个大陆上所有的大型山脉都是近乎于南北走向的,所以发源于北美大陆最北端的冷空气团,会非常顺畅的一路向南,而且因为中间没有山脉的阻隔,这些冷空气甚至会一直抵达墨西哥湾!

所以,哪怕大雾山所处的位置已经是属于北美大陆的东南部,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潮依然让这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石熊前世生活在华北平原腹地的丘陵地带,北边是黄河,南边就是著名的五岳之首。

按说在这个纬度,每年的冬天都会下大雪的,可随着全球气候的不断变暖,整个华北平原每年下雪的时候屈指可数,有的年份甚至一冬天都看不到一片雪花。

可是石熊来到1764年的高树部落之后,他却看到了他人生中最大的一场雪。

石熊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都不曾见过这么大的雪花,用鹅毛大雪来形容这种雪花已经不够用了,这种堪比小孩巴掌大小的雪花,压根就是大雪片子啊!

呼啸的北风夹杂着无数大雪片子从天空飘落,只不过是短短一顿饭的功夫,整个天地间除了白色之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的颜色了。

部落里捕捉驯化的四十多头野牛也老老实实的待在牛棚里,得益于牛鼻环的普遍使用,驯服野牛这种事变得越来越轻松。

其实并不是北美野牛不可驯服,相反,北美野牛其实是很好驯服的。

而在原历史时空中之所以没有听说过北美印第安人驯服野牛的事情,那是因为这些北美印第安人没有那个必要去驯服野牛。在欧洲人来到北美大陆之前,绝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都不从事农耕,少数从事农耕的印第安部落也只是采用那种最粗犷的农耕方式,而且他们没有铁制的农具,就没有需要大型牲畜的必要。

因此在欧洲人进入到美洲大陆之前,北美真的是没有人驯服北美野牛,因为没有那个必要。

而当欧洲人抵达北美大陆之后,他们带来了已经驯服的牛种,这些牛就在北美大陆上疯狂的蔓延开来。有了驯服的牛可以饲养,谁还闲着没事捕捉野牛然后再驯化呢?

所以,北美野牛这种物种就成了一个彻底悲催的物种,最终被那些欧洲殖民者杀的差点绝种

但是在现在,准备深挖洞广积粮的高树部落,对于大型牲口的需求量可是很高的,而且随着驯化的野牛越来越多,族人们也意识到守护者大人所说的“饲养野牛然后宰掉吃肉要远远比自己出去捕杀野牛安全的多”这个说法的正确性。

虽然部落还没有舍得宰杀一头驯服的野牛,可谁都不是傻子,谁都能看得出来,随着驯服的野牛越来越多,那么必然就会有多余的野牛被宰杀掉吃肉的。

宰杀驯服的野牛可远远比出去在荒野上猎杀野牛安全的多得多

虽说捕捉野牛的时候也挺危险,可这个时候谁还在乎那个呢?

四十多头被驯服的野牛待在牛棚中还是挺壮观的。只是这些被驯服的牛魔王们此时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的嚣张和凶悍。

待在牛棚中虽然挺憋屈的,但总比大雪过后一点草都找不到强得多,最起码在这里那些两脚怪们已经准备了大量的野草,即便是下再大的雪,也影响不到这些牛魔王们大快朵颐。

一出门就被这场大雪震得不要不要的石熊,兴奋的和一个孩子一样,手里一会儿比划着弹吉他的动作,一会儿比划着拿话筒的动作,摇晃着身子咧开大嘴嚎着嗓子高歌了一曲《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然后在一群族人不明觉厉的眼神注视下,大手一挥高声说道:“走,我们一块开炉炼钢去!”

再大的雪也抵挡不住族人们的热情,所以,矗立在部落中心那片空地上的土高炉中再次燃烧起了熊熊的烈火。

那冲天的热气甚至让高炉上方方圆几十米的区域内都无法有雪花落下,那些巴掌大的大雪片子根本就无法抵抗从土高炉中喷射而出的热量。

最后盛放铁水的方塘上面虽然有棚子遮挡,但实际上就算是没有那些棚子,铁水散发出来的热量也足以让雪花落不下来。

如此严寒的天气中,那些负责搅拌铁液的族人们甚至都光着膀子在干活。方塘旁边实在是太热了!

为了增加铁水和氧气的接触面,早在第二次开炉之前,石熊就指挥着族人们又修建了一座方塘。有了两座盛放铁水的方塘,铁水的深度就减少了一半,搅拌起来就容易许多。

这次石熊一定要让族人们把流出来的铁水全部充分搅拌,这样才能让铁水的脱碳更彻底一些。

当然,那些铁匠们打造出来的薄铁板也早早的绑上了一些生铁片子,然后一同放进方塘内充当脱碳剂。

这次炼钢,石熊要按照真正的灌钢法来操作。

黄白色的铁水在两个方塘内被众多的族人搅拌着,黏稠的铁水搅拌起来虽然很困难,但架不住族人们的热情高涨,这些沉重至极的铁水在一众接力作业的族人面前甚至差点被搅拌出浪花来

而那些早就放入到方塘中的熟铁板也已经快要融化了。熟铁的熔点本身就要比生铁低不少,一旦这些熟铁熔化,那么必然会进一步降低铁水中碳含量。

木刨带着两个族人紧张的记录着这次开炉炼钢所加入的所有物料的重量和比例,这些数据对于下一次炼钢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

如果这次炼钢成功,那么下一次炼钢就可以按照这个比例来投放物料。如果不成功,那就在这些数据基础上进行改进,早晚能炼出合格的钢铁来。

从高炉内流出来的铁水温度虽然极高,可终归架不住自然降温的定律。

所以,当铁水搅拌的差不多了,木刨一声令下,早就准备好的族人拿着大铁勺或者高岭土烧制的土勺,把黏稠的铁水一勺勺的舀到了早就已经加温好的模具中。

到了这一步,每个族人脸上都是乐呵呵的,因为他们都知道,到了这一步,不管炼出来的钢材质量如何,部落中都会增加一大批铁器

ps:鞠躬感谢“龙升云霄”100的打赏。

第九十九章 手动木质拉床

石熊“精心改造”的冶炼工艺果然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为这一炉铁水在经过了充分的氧化脱碳之后,出来的钢材正是不折不扣的钢材,而且根据石熊大体的判断,这批钢材应该属于中低碳钢的范畴内。

中低碳钢虽然不如高碳钢那么坚硬,但韧性要更好,在日常生活乃至军事应用中,中低碳钢的用途要远远比高碳钢广。

而且中低碳钢还可以采用热处理工艺加工,加工后的工件表面硬度是很高的,甚至可以当做高碳钢来应用。

虽然石熊对于热处理工艺不是很了解,但好歹也听说过大体概的,所以他给弗格森少尉讲了讲什么是退火,什么是回火,什么是淬火等这些热处理工艺之后,就让这位小弟自己去实验去了。

反正这一炉钢铁出来的数量够多,足够弗格森少尉祸祸了。

不过弗格森少校现在显然还没有心思祸祸这些刚刚炼出来的钢材,他现在正和木头一家人制作拉膛线的木制车床呢。

没错,弗格森少尉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做的第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和木头一家人制作了一台专门用来给枪管拉膛线的木制车床。

这是一架在石熊眼中看来极为落后的车床,而且动力既不是水力也不是蒸汽,更不是电力,甚至连最基础的畜力都不是,而是纯粹的使用人力。

不过这确实是一台车床,哪怕很简陋,哪怕采用的动力很原始,可这依然是一台不折不扣的机床,因为利用这台简陋的设备,可以完成对枪管拉膛线的工作。

这台车床很长,足有三米多长,其实就是一个木架子,上面敷设了两条很平很直的木质导轨,一个可以固定钩刀的木质滑台架设在导轨上,而在两条导轨之间,是枪管的固定位置。

这台奇形怪状的车床,名字就叫“手动木质拉床”,而这台拉床的核心部位有三个,一个是专门用来拉膛线的钩刀,一个就是连接滑台和钩刀之间的拉杆螺丝,另外一个则是一个最为复杂的联动机关,这个联动机关是牵扯到枪管匀速转动的核心部位。

钩刀是专门用来拉膛线的核心部位。说是刀,其实简陋的让石熊有点不忍直视。

这种钩刀其实就是一块比枪管内径略小一点的钢棒。在这块钢棒同样是铸造出来的,在特定部位有一个槽,这个槽是用来淬火后强度变大的钢片的。钢片是手工打造出来的,上面有一条或二条凸出的有一定倾斜角的带状体。

因为是手工打造出来的,而且采用了淬火工艺,所以这个钢片表面的硬度要远远高于枪管的硬度。在这个没有高硬度合金钢的年代,只能用这种方法来替代高硬度合金钢了。

这一套组合就是钩刀。

而拉床的另外一个核心部位就是连接钩刀和滑动平台的拉杆螺丝了。

螺丝的历史很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00年左右。不过现代螺丝却是出现在十九世纪中后期,因此在这个年代,螺丝还是一种极为珍贵而且极为难以打造的东西。

这种螺丝都是通过手工制作的。在制作时,要先锻造出螺丝钉的钉胚,再用锤子在钉胚上敲出钉头和圆形的钉身;然后,用锯子在钉头上锯出一道沟槽,再使用一种叫做“板牙”的螺丝钢板制造螺纹。

这种螺丝的制作工序复杂且价格昂贵,所以早期的螺丝钉是论个卖的,一般二般的人也掌握不了加工螺丝的工艺。

不过恰好弗格森就掌握了这种技术,所以在他的带领下,那七八个铁匠奋战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打造出了四根一米多长的拉杆螺丝和十多个钩刀上的那种淬火钢片。

石熊对于怎么拉膛线根本就不知道,他光知道后世枪管的膛线都是用专用的设备拉出来的,他哪儿见过十八世纪中叶的手动拉膛线的设备啊。

所以这次弗格森少尉让石熊开了眼。

钩刀和拉杆螺丝固定好,然后就能开始拉膛线了。

安装钩刀的那根钢棒的直径虽然比枪管的口径略小,但加上钢片的话,钩刀的直径就略大于枪管了。所以拉动钩刀是一件非常需要力气的事情。因为钩刀几乎是以一种“硬挤”的方式从枪管一端被拉到另外一端的。

钢片的硬度要大于枪管的硬度,所以每当钩刀从枪管这一端被拉到另外一端之后,钩刀就会从枪管的内壁上拉出一溜凹槽来。

当然,在固定枪管的下方,还有一个在这个年代来讲很“复杂”的联动机关,也是这台车床的另外一个核心部位。这个机关的作用就是根据拉动距离的长短,来调节枪管转动速度的。

没错,枪管虽然被固定在两条导轨的中间,但是只是无法前后左右移动,但却可以转动的。

当工人拉动钩刀时,随着木质滑台的移动,会带动挂在滑台上一根坚韧的牛皮带,而牛皮带则通过拉床另一端的一个木质滑轮和拉床底部的一个小木轮相连。

当滑台移动时,拉动牛皮带,牛皮带带动小木轮转动。而和小木轮同轴的另外一个小木轮也会跟着转动,这个小木轮上同样有牛皮带和另外一个大木轮相连,这个大木轮也有同轴的小木轮,那个小木轮还会有皮带和另外一个更大的木轮连接

这其实就是一个很简陋的三级皮带传动减速装置,当滑台被拉动时,通过皮带的移动拉动拉床下方三组同轴木轮的转动。因为经过了三级减速,所以最大的那个木轮转动的最为缓慢。再加上最后一组木轮的同轴小木轮连接着固定的枪管,所以一旦滑台拉动,那么枪管就会以一种极为缓慢的速度匀速转动。

这样,随着枪管的匀速旋转,每次拉动钩刀,都能拉削出一条有一定缠度的阴膛线。当一条阴膛线达到预定宽度后,再换位置拉第二条膛线。

这种手动木质拉床就是早期的美洲殖民者经常使用的拉膛线的最主要工具,甚至就算是蒸汽机械出现之后,这种手动拉床在小范围内还有应用的。

不过这个时代的线膛枪拉一条阴膛线虽然不如后世动辄就拉削上百次,可要想拉出一条合格的阴膛线来,最起码也要拉削二十次左右。所以,这是一件很费力的工作。

第一百章 费力气!

手动拉膛线确实是一个很费力气的活。

弗格森和木头一家人做出来的这台手动木质拉床的质量还是极为不错的,最起码当滑块拉动时,各个传动部位都很稳的运转,枪管的转动也极为稳定,这就足以说明这台拉床的质量之好了。

这可是木质拉床啊,不是后世那种用钢铁制作的真正车床。通常来讲,这种用木头打造起来的东西,在运转的时候都会出现震动甚至是位移的情况。可是这台拉床没有这种情况出现,或者说有但极为轻微,肉眼看不出来。

也难怪,为了保持这台拉床的稳定性,拉床的八个木脚都是埋在地里面的

可即便是这么稳定的拉床,真拉膛线时,费的力气还是极大的。

像兔子嘴、硬骨头这样的年轻娃子,连续拉动两次滑块就已经双臂无力了。这玩意儿可是完全凭借着人身上的力气,硬生生的拉着钩刀从枪管内壁削下一层钢来的,而且还要带动一个三级减速装置,没有足够的力气根本就拉不动拉床上的滑块。

像弗格森找来的几个帮忙的成年汉子,在连续拉动四五次滑块之后,也是龇牙咧嘴的表示需要休息。

石熊也尝试着拉了几次,果然,这活儿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

就算是以石熊的力气而言,他也是在拉了二十来次之后,就觉得双臂开始发酸。

不过好在这第一次拉膛线对时间并没有什么要求,所以围在拉床周边的这五六个汉子,用了足足一下午的时间,才把这根枪管拉出了八根膛线。

膛线分为阴阳两种膛线,阳膛线是凸出的,阴膛线是凹陷的。

而阳膛线就是在拉阴膛线的过程中产生的。

所以,哪怕仅仅是拉出了四根阳膛线,但实际上是等于把整根枪管的内壁活生生的削下去了大约015毫米的一层。

不过虽然很费力,虽然是木质拉床,但能够加工出015毫米精度的膛线来,这个活在这个年代只能用“漂亮”二字来形容。

最起码弗格森少尉就对拉出来的膛线很满意。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别说十分之一毫米的精度了,就算是再扩大一倍,那也是很不错的。得益于老木头一家人的手艺,这架拉床的质量真心不错。

“老大,这根枪管的膛线拉的非常不错,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膛线。”弗格森少尉捧着这根枪管很兴奋的说道。

石熊点了点头,“是啊,这根枪管的膛线确实不错,不过这种车床的效率也太低了吧。我们五六个人忙活了一下午才搞出这么一根枪管,如果要是大规模制作枪管的话,那得需要多少人?”

这话让一旁的老木头有点羞愧,弗格森少尉也是张了张嘴吧没有说出什么反驳的话。

“所以,这台拉床我认为需要改进一下,最起码不要这么费劲。”石熊毫不客气的说道。

虽然跟着石熊没多长时间,可弗格森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已经摸清楚了这位外表看起来吓人但内心实则很细腻的老大的一些脾气特点。

所以,弗格森在听到石熊这么说之后,立刻双眼一亮问道:“老大,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

石熊看了看一脸兴奋的弗格森,微微点了点头。

别看前世石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宅男,可是他也有很多爱好,比如说看书、查阅资料,另外,石熊还是一个半军迷。

前世查一些枪械资料的时候,他曾经看过一个视频,视频记录的内容是拉膛线的原理。

膛线这东西别看不怎么起眼,但却是一把枪的灵魂,石熊也很好奇膛线到底是怎么拉出来的,因此就看过这则视频。

视频中介绍的拉膛线的原理和刚才弗格森他们拉膛线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人家的设备要更先进一些,毕竟是现代化的车床。

可是,从那则视频中石熊也得到了启发,尤其是在看到这台拉床底部的减速装置时,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灵感就和尿崩一样来了

“这台拉床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消耗力气,而且力量在传输过程中损耗太大,所以我们应该把改进的重点放在这两方面上。”石熊指了指那个滑块,有指了指拉床底部的减速装置。

“木头,既然你能做出这种用皮带传送的减速装置,那么我相信你应该能做出一个更省力的动力装置。”石熊指着那个滑块说道,“比如说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个思路,我们不用滑块做动力源头,而是换成一个固定的装置。”

这句话让几个人都有点蒙圈。

石熊摇了摇头,指着那个滑块位置说道:“老木头你既然能够打造出均匀的圆轮做减速装置,那么你可否在这个位置打造一个减速装置呢?嗯,这里可以安置一个小轮子,然后这边安装一个大轮子,两者之间用皮带连接。然后当我们转动小轮子的时候,大轮子可以跟着皮带一块转动。”

老木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守护者大人,这个装置打造起来不难。可是,这轮子转起来了,怎么带动钩刀呢?”

“呵呵,这个还不简单?你在大轮子上安装一个和大轮垂直的钢条,然后把拉杆螺丝改成两端带眼的。这样拉杆螺丝的一端就可以套入大轮上的钢条,而另一端和钩刀连接的地方,稍微做一下改进,不让拉杆直接连钩刀,而是在钩刀后面做一个连接固定装置,钩刀和这个装置连接在一起,拉杆则和这个装置的另外一边连接在一起。”

石熊双手比划着:“这个拉杆两端的眼因为都是套在各自的连接部位,所以可以自如的活动。然后当我们转动小轮,大轮跟着转动起来时,拉杆螺丝就可以完成一个前后推进的动作。”

“如果我们把大轮的直径设定的和枪管的长度一样,那么每当大轮转动一圈,那么就可以推动拉杆螺丝带着钩刀在枪管中做一个完整的往复动作”

伴随着石熊的解释和比划,老木头和弗格森的双眼都亮了起来。

ps:鞠躬感谢“悼武华夏”300的打赏。

第一零一章 改进拉床

石熊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把这台拉床上采用人力直接拉动的滑块改为机械驱动。

拉床上的这个滑块个头不小,之所以这样,就是为了在拉动钩刀的时候保持钩刀的稳定性。所以再加上钩刀与枪管内壁那强大的摩擦力以及拉床下方的减速机构,这才造成了拉动滑块需要极大的力气才可以。

而石熊的改动,则是利用几个大小木轮组成的减速装置来驱动钩刀,其核心理论就是人力驱动小轮,然后小轮带动大轮,以达到省力的目的。

这样做虽然会降低拉膛线的速度,但却能够极大的节省力气。

虽然老木头还有弗格森不懂减速机的原理,可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几乎相同的事情。所以他们很快就能搞清楚守护者大人说的是什么道理。

“老大,你说的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可是还有一些地方我搞不懂。比如说如果采用这种改进方式,那么在拉膛线的过程中,枪管该如何保持转动?还有,我们的钩刀该做成什么形状的?另外”

伴随着弗格森少尉一连串的问题,石熊也明白,他们虽然明白了动力输出原理,可距离真正的搞出这种改进机床还差得远呢。

石熊其实也不太清楚怎么搞这种拉床,他只是在那个视频上见过拉膛线机床的运作原理,你要是让他说出该怎么做这台改进的拉床,他还就真搞不清楚。

不过这不要紧,不管是弗格森还是老木头,又或者是跟在弗格森屁股后面的兔子嘴、硬骨头,都是那种善于钻研的人,只要告诉他们原理,以这帮家伙的钻研性格来讲,这台改进后的拉床应该很快就能搞出来。

“来来来,都到这边来,我给你们画一个大体的图形。”石熊也不含糊,直接就把几个人叫到了拉床旁边。

拉床的滑台是很平整的,所以这块滑台用来当画板是很不错的。

硬骨头从兜里掏出了一块磨成了圆柱形状的煤炭递给了石熊,这是他根据石熊的说法特意磨出来的“炭笔”。没办法,部落里就是这么穷,没有炭笔,只好用煤炭来代替了。

前世作为一个文保专家,石熊的绘画功底还是相当不错的,哪怕拿着一根用煤炭打磨而成的“炭笔”,他唰唰唰的几笔画下去,一台简陋但却条理分明的拉床就出现在了那块滑块上。

这台拉床看起来要比现在这台手工木质拉床紧凑了很多,几个大小不一的轮子在拉床的正中间位置。

“这几个木轮其实和这台拉床底部的减速装置差不多,只不过你们还需要实验很多次,要计算好这些木轮之间的比例,这样才能保证最终的拉杆运动时的距离和速度。”

弗格森少尉点了点头说道:“老大,这种动力传输装置我和木头先生已经有了经验,我们会做好的。”

石熊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道:“下面我给你们重点讲述一下如何让钩刀按照我们的意愿运动,以及枪管的转动问题。”

然后石熊按照当初看过的那则视频中的画面,在滑台上的空余部分又画了一个图。

这个图其实就是一个带槽的架子,槽中间卡着一块小的滑块,小滑块下方带有两根连杆,不过石熊在其中一根连杆下方画了一个“?”。

“其实要想让枪管保持匀速转动,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你们看,如果我们在拉杆螺丝的上方安装这样一个带槽的装置。嗯这是斜槽,斜槽上卡着一个可以自如滑动的滑块,滑块上了连着1号连杆和2号连杆。斜槽安装的时候要有一定的坡度,然后1号连杆与最长的这根拉杆螺丝连起来,那么当大木轮带动拉杆螺丝向前运动的时候,1号连杆就会推动滑槽移动。因为滑槽是有坡度的,所以当滑块移动的时候,就会带动二号连杆向上或者向下垂直运动。”

石熊连笔画带画的,几个人很快就搞清楚了这个装置的工作原理。这玩意的工作原理并不难,哪怕老木头、兔子嘴他们这种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的印第安人也能很清楚的搞清楚这个装置的工作原理。

石熊接着说道:“你们看,只要拉杆螺丝在前后移动,那么2号连杆就能一直保持上下运动。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在2号连杆的下方安装另外一个装置来控制枪管的转动呢。”

石熊对那个视频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再往下,他就对那则视频记不太清楚了。不过到了这里,绝大部分核心的问题几乎都能解决。

毕竟这东西就是一种机械能的交换问题,无非就是把横向运动转变为纵向运动或者是圆圈运动,只要控制好了,那么解决钩刀在拉膛线时枪管的固定转动问题是没什么难度的。

果然,一代枪械天才弗格森少尉对于这方面有着很高的天赋,他听完石熊的解释之后只不过是沉思了一会儿,就点头说道:“老大,我们可以在2号连杆下方安装一个带有齿槽的装置或者是再来一套小型的减速装置,最终连接在枪管上,那么枪管就可以以一种均匀的速度旋转,但这个还需要做大量的计算和实验。”

顿了顿,弗格森少尉很肯定的说道:“老大,如果按照你的这一套改进方式把这台拉床改进出来之后,那么我可以断定,拉膛线的效率和精准度会得到大幅的提升。像我们五六个人今天下午一下午只拉出了一根枪管,可如果要是使用这台拉床的话,那么最多两个人,半下午就能拉出一根枪管来。这一点我很确信!”

“哈哈,那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既然明白了这其中的改进原理,那就赶紧计算和实验啊!枪管咱们不缺,你们想怎么铸造就怎么铸造。木头咱们也不缺,木匠咱们更不缺,那就赶紧去实验吧!嗯,如果你们你们能够实验出这种改进的木质拉床,以后我们甚至可以考虑采用钢铁来铸造这么一台拉床!”

石熊的话再次让弗格森稍微的眼睛亮了起来

第一零二章 闲的蛋疼

正如石熊所说的那样,现在改进这台拉床所需的物资几乎都不缺,再加上几个人心气儿都挺高的,所以他们一头就扎了进去,几乎天天都在琢磨怎么改进拉床。

尤其是弗格森少尉,他对这台拉床注入的心血甚至比新式步枪还要大。

硬骨头、兔子嘴他们俩不明白这台拉床的意义所在,可是弗格森知道啊。

现在大英帝国的士兵所使用的标准步枪已经有些跟不上时代了,虽说大英帝国的海军很厉害,可陆军的枪械真的是有些落后了。别说和死对头法国人的步枪相比了,就算是西班牙、德国人所使用的步枪相比,标准步枪都有些落后了。

作为一名枪械天才,弗格森何尝不知膛线的重要性。只可惜,拉膛线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工作,线膛枪虽然出现了很久了,可依然只能是作为辅助兵种。

但弗格森很清楚,线膛枪必然会取代滑膛枪的!

无论是有效射程还是精准度,滑膛枪都远远无法和线膛枪相比的。只要能够找到更简单易行的拉膛线的方法,那么线膛枪取代滑膛枪就是必然的趋势,就好像燧发枪取代火绳枪一样。

弗格森少尉很清楚,现在即便是在欧洲,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轻易制作出线膛枪的方法,线膛枪只能用手工制作,无法大规模的普及。

可一旦现在研制的这种专门拉膛线的拉床能够成功的话,那么拉膛线就不会再成为制约线膛枪扩张的壁垒。如果这种改进型的拉床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一个工人一天拉出四到五根枪管的膛线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相比于新式步枪的研发,这种拉床的研究才是更迫切的。

因为新式步枪离不开这种拉膛线的拉床!

所以,弗格森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了这台拉床的改进工作中。

现在部落里的族人们分工很明确,大部分妇女都在开荒种田。有了四十多头驯服的野牛之后,哪怕妇女们也能轻易的驾着曲辕犁或者耧车开荒种地。

大量驯化野牛的成果很快的就显现出来。

四十多头野牛外加五六十个妇女,一天的时间就能开辟出几百亩荒地,几天的时间就能开辟出上百公顷的荒地来。最后要不是小麦的种子没有了,这群兴致勃勃的妇女们还能开辟出更多的荒地。

这种开荒速度和播种速度,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来驯服的野牛先进农具的作用。

这么多农田,不用说,明年的收获绝对会大大的增加。

部落里的六十多名战士分成了六组,每天他们的任务就是捕捉野牛以及猎杀猎物。

不过连续的捕捉野牛,让野牛们也知道高树部落附近不好混了,时不时地就有野牛被那些两脚怪们抓走,如果还在这一片混,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全部被抓光。

所以牛牛们很干脆的开始远离高树部落附近,哪怕别的地方不好找吃的,也总比被那些两脚怪抓走奴役强吧!

别看牛牛们不会说话,可它们不是傻子。身为食草动物的它们,对于危险的敏感性要更高。

所以,现在别看部落每天都会派出去很多战士去捕捉野牛,可每天的战果却是越来越少,到了近阶段,六组战士一块出去捕捉野牛,有时候一天仅仅能够捕捉回来一头野牛。

和抓捕野牛的战士成天垂头丧气相比,在小盐山那边却是红红火火,在那里的族人一个个脸上都带着幸福的笑容。

自从瓦西楚们的交易队伍走了之后,这种笑容就在这些族人的脸上没有消失过。

现在在小盐山这边制盐的族人差不多有二百来人,刨除开荒种地和抓捕野牛的人员之外,部落中剩余的族人只要是还能干活的,几乎都集中在了小盐山这边。

上次只有百十人的制盐队伍不过是忙活了七八天,做出来的盐就把那些瓦西楚们带来的东西全都给换了回来,这是部落中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情。

族人们以前对于食盐很看重,可是现在几乎每家每户每天都能捯饬出来几十斤盐,谁还在乎这个啊。

可是这些食盐在那些瓦西楚们的眼中看来却是无比珍贵的物资,用这种“不值钱”的食盐交换瓦西楚们带来的那些东西,效果出奇的好。

尝到甜头的族人们自发的来到了小盐山,开始没日没夜的制作食盐。因为守护者大人说了,下一次那些瓦西楚们过来的时候,会带来大量的马匹来交换这些食盐。

相比于现在部落中已经不缺的铁器,马匹才是族人们最喜欢的东西。

如果自己制作出来的食盐真的能够交换到一匹马,那么以后不管是做什么,都会方便很多。

所以现在族人们对于制盐的热情甚至比土高炉中的火焰还要高!

而汉克少校他们才离开没多久,从部落抵达詹姆斯敦的路程超过了六百英里,即便是汉克少校他们都是马车,可来回一趟最起码也得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下一次汉克少校的人来到这里再进行交易,最起码也得一个半月之后。他们也需要组织交易物资,尤其是珍贵的战马。

就连部落里的孩子们,现在都成群结队的不是在小盐山帮忙就是出去割草喂牛

所以,石熊忽然之间就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无事可做了。

闲来无事的石熊晃晃悠悠的想要去找红云说说话,可是到了红云的住处才发现她不在。

问了问居住在红云旁边的一位老嬷嬷,老嬷嬷说卡布鲁祭祀去部落仓库了。

当石熊在部落的大仓库找到红云的时候,发现红云正在和几个妇女在仓库中清点剩余的种子呢。

部落中的妇女是耕种的主力,所以有关于种子的储存以及数量方面的问题,几乎都由部落中的妇女首领来掌握。

像这次小麦种子的缺乏,就引起了红云的重视。所以她才会来部落仓库检查种子的储存数量。

部落仓库的木屋要比议事厅小一些,但这样的木屋足有六座,存放的全都是部落中最重要的物资。

看到红云他们正在清理种子,闲的有点蛋疼的石熊就在木屋中转悠起来,很快,他就被一簸箩圆不隆冬的粮食吸引了注意力。

第一零三章 致命吸引力

“这、这是黄豆?”石熊有点难以置信的抓起了一把,捧在了手心里一边看一边嘟囔。

黄豆也叫大豆,是华夏的特产。整个美洲大陆别看是蚕豆、绿豆、豌豆、芸豆等豆类作物的原产地,可大豆原产地却是在华夏。

豆科植物众多,但有着“豆中之王”之称的大豆的重要性最为突出,与人们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对世界的影响也最大。大豆是用养(地)结合、轮作倒茬的重要作物,其重要性在古代历史上一度超过稻和麦。

“黄豆不是在1765年才被一个受雇于东印度公司的英国水手萨缪尔鲍文带入到美国的吗?可现在才1764年,那位萨缪尔鲍文先生估计还在英国本土吧?”石熊抓了抓头皮继续嘟囔。

对于大豆传播到世界的过程和时间,石熊还是比较了解的,他清楚的记得黄豆传入到北美的时间要比现在晚一年。

当时那位叫萨缪尔鲍文的英国水手带着大豆漂洋过海来到了北美,在佐治亚州开始种植大豆,他本来是想用大豆酿制酱油然后再卖回英国呢,结果没想到这中农作物特别适应北美的气候和土壤,然后就在北美大陆生根发芽,再加上欧洲殖民者把大量的牛和马带到了北美,所以这种富含植物蛋白质的农作物就成为了北美最主要的饲料。

再后来,美利坚国就成了全球大豆产量最多的国家。

那边的红云在看到石熊抓着一把粮食在那里发呆之后,就连忙走了过来,好奇的看着石熊。

“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咱们部落怎么会有这东西?”石熊问道。

红云看了看石熊手里的黄豆,略一回忆就说道:“你说这种大豆啊,这好像是十多年前一支瓦西楚的交易队伍带过来的,我们部落种植大豆已经有十多年了。不过这东西不好吃,吃多了还光放屁,产量也低,算不得什么好作物,所以种的不算多。”

“算不得好作物?我的大祭司啊,这玩意儿可不像你说的那样不是什么好作物,这可是伟大的太阳神赐予我们最好的作物之一!”石熊摇着脑袋一脸“暴殄天物”的表情说道。

“你说这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赐予我们最好的作物?”红云一脸不相信,“这种作物我种过,一方地最多能出两袋粮,也就是将将够留种子的。而且这东西只能炒着当零食吃,吃多了还放臭屁”红云一脸嫌弃的说道。

“那是你们不知道这东西的好处!嗯,算了,现在和你解释这个也没用,等我弄好了你们就知道了。对了,这黄豆咱们仓库里留的多不多?”

红云想了想,微微摇了摇头,“不算很多,可能有十多袋吧,大部分是今年留的种子,还有几袋好像是去年剩下的,部落里的人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

按照后世种大豆一亩地大约需要五到六斤的种子来计算,一袋二十五斤,留上五袋就足够种二十多亩地了。

大豆这东西虽然是好作物,可是产量并不高,即便是放在后世,大田中的黄豆一亩地亩产也就是四百来斤。以部落以前那种粗狂的撒播播种方式,一季下来能收获五十来斤大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过要是精耕细作的话,在没有化肥的情况下,一亩地怎么也能出产个二百来斤。

“这些都是今年出产的?”

“嗯,这些都是今年的产出,那边好像还有几袋,我都给你拿过来?”

“好!全拿过来吧,我得先挑选一下,留下好的做种子,剩下的我给你做点好吃的!”石熊笑眯眯的说道。

不笑不行啊,有了黄豆,那就意味着酱油、豆腐有了着落了

酿造酱油需要的时间长一些,而且现在时节不对,没办法酿造,可是豆腐、豆浆是没问题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些豆子实在是少了点,少的连石熊都有点不忍心下手。

红云很快就把仓库中所有的大豆都拿了过来,新的老的加起来一共有十一袋,也就是差不多二百七十五斤的样子。

换做前世,这小三百斤的东西足够石熊搬运五六趟的,可是这辈子就不同了,这副身体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

把所有的黄豆都倒入了两个大袋子中,把口扎好,然后微微一用力,一袋一百好几十斤的袋子就轻松地上了肩膀。再一发力,另外一袋子黄豆也上了肩膀。

石熊就这么扛着两袋子将近三百斤重的黄豆,慢悠悠的走出了仓库,把红云还有那几个妇女看的目瞪口呆。

一直到石熊扛着黄豆走出仓库大门,那几个妇女这才叽叽喳喳的议论了起来。

“不愧是守护者大人,这身力气恐怕整个部族都找不出第二个来吧!”

“怪不得大祭司选这家伙做守护者,换成是我,我也一定会选他的。”

“哎,我听大祭司说,守护者大人好像还没有女人呢”

“哎呦,你这家伙莫非是看上守护者大人了?哈哈,估计守护者大人看不上你”

几个妇女楼很快就歪到大西洋对岸去了。别以为印第安妇女不三八,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正常的女人,在这种事上都是一样的。石熊这副身体和这把子力气对于绝大多数的女人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石熊自然不知道身后这些妇女们的议论声,就算知道了,他也只会一笑而过。

虽然这副身体比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成年战士还要雄壮的多,可这毕竟只是一个只有十六岁少年的身体,接受了后世几十年教育的石熊总认为自己还是未成年人。

最关键的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石熊也没有见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动心的女人。所以石熊宁肯和五姐妹打交道,也不想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滚床单。

嗯,应该叫滚兽皮,部落里压根就没有床单这一说

扛着小三百斤的黄豆回到了自己的木屋,石熊开始从这些黄豆中挑选个头饱满的豆子。这些个头饱满的豆子就是来年播种的种子,挑剩下的那些“歪瓜裂枣”们,就只有进肚子的资格了

第一零四章 豆腐渣

让石熊比较高兴的是,这些黄豆的质量还都不错,挑挑拣拣了一天,石熊挑出了足足七袋子可以留种的黄豆。

虽说剩下的不合格的黄豆只有四袋一百来斤,可用来做豆腐是足够了。

一斤干豆子就算是做老豆腐,最少也能出三斤豆腐。这一百来斤干豆子最起码能出三百斤豆腐!

这个冬天是不愁没豆腐吃了

一想到那滑嫩滑嫩的豆腐,石熊的口水就快流出来了。

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之后,除了开始的几天之外,其余的时间不是忙这个就是干那个,根本就腾不出空来捯饬一些好吃的。

再加上高树部落这里的吃食除了玉米粥和玉米饼子这些主食之外,菜肴基本上就是炖烤盐这一种做法,这让石熊的肠胃和味蕾饱受摧残。

现在终于腾出空来了,作为大吃货帝国的一名精英,石熊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没滋没味的吃食了!

说干就干,甭含糊!

于是石熊把挑选好的豆种送回了仓库之后,就摇摇晃晃的去了部落最好的石匠家里。

部落中最好的木匠叫木头,最好的石匠叫“石头”。

而且木头和石头还是亲兄弟。

石头比木头要小两三岁,两个人都是出生于部落的木匠世家。只不过小时候石头对于木匠活不感兴趣,他喜欢做石头活,所以从小他就跟着部落里最好的石匠,也就是前“石头”学习,一直到老石头去世,石头就接替了老石头的称呼,成为了部落中新一任的“石头”。

其实北美印第安人的传承很简单,一个名字或者是一个称号经常可以用好几代人甚至是十好几代人。卡布鲁祭祀是这样,木头是这样,石头同样是这样。

来到石头家的时候,石头正带着他的几个孩子和孙子忙活着做大石磨呢。

自从小盐山出产的食盐从汉克少校的交易队伍中换来了那么多的东西,部落里的族人就开始对制盐疯狂了起来。而制盐必不可少的石磨就成了抢手货,石头一大家子几乎天天都在做石磨。

看到石熊走进屋,一家人都恭敬的站了起来。

对于这位守护者大人,现在部落里超过九成的族人都是非常拥护和尊敬的。无他,石熊虽然才加入到部落一个多月的时间,可是从他手里搞出来的东西让全部落的族人都受到了巨大的利益,他自然会得到族人的拥护和尊敬。

老石头一家人也不例外。

“尊敬的守护者大人,请坐”老石头很恭敬的让座。

“不坐了。”石熊笑呵呵的摆了摆手,“我来这里是想麻烦你给我做一套小一些的石磨,我准备用来做点东西。”

“哎呀,这个还谈什么麻烦啊。守护者大人想要什么样的石磨尽管说就好了,我老石头保证用最快的时间给你做出来。”

“好,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想做一个这么大的石磨”

石熊把自己想要的石磨大小说了出来,老石头在一旁连连点头。

石熊要的石磨和制盐用的大石磨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尺寸要小很多。

这种石磨的上扇磨盘直径只有四十厘米左右,加上木头把之后,一个人就能推磨。

本身石熊挑出来的黄豆就不算多,而且就算是做豆腐,他也没想着一次性做多么多,所以用这种小型手推石磨就足够用了。

石熊小时候在老家的时候没少看奶奶还有母亲做豆腐,也没少在一旁打杂帮忙。后来上了中学之后,家里一旦做豆腐,石熊就成为主力了。

石熊还没有上大学之前,都是在乡下老家生活的。那时候没有豆浆机,要想做豆腐,用的就是最原始的石磨。

老家的那个石磨也是一个手推小石磨,上扇是一个圆圆的磨盘,侧壁上有孔,可以加装木头把手。下扇是固定的,边缘还多出来一大圈,有物料出口。

有了这种石磨,想要做上十几斤豆腐,磨黄豆是很快的。

当然,要想做这么一个石磨也不是一时半晌能做出来的,一直到第二天下午,老石头才带着两个儿子用小车把石熊要的那个石磨给拉了过来。

有了石磨,就可以开始做豆腐了。

其实做豆腐很简单,晚上睡觉前把豆子放在锅里或者是木盆中加上两到三倍的水泡,等第二天一早睡醒后豆子基本上就泡好了。

然后再把那些少量的泡不好的豆子捡出来,剩下的那些泡好的豆子就可以加水上磨了。

石磨不大,别说石熊现在这副体格了,就算是前世他也能很轻松的推着这么大的石磨转圈。

豆子从磨眼漏下,一边加水一边推动石磨转动,很快,下面就流出了乳白色的豆浆。

不过这些豆浆中含有很多的豆子皮等杂质,所以在下扇的出口处,石熊早就包好了棉布——从瓦西楚们那里换来的棉布。

这种棉布是专门用来过滤的。从出口流出来的含有杂质的豆浆经过这道棉布,干净的豆浆可以很轻松的漏下去,而豆浆中含有的那些杂质就被这块棉布过滤掉了。

在棉布下面是一个大陶盆,没错,别看高树部落很落后,可是他们在很早之前就知道怎么烧制陶器了。部落中也有不少的陶器。像石熊现在使用的这个大陶盆,就是从红云家里拎过来的。

眼看着这一陶盆接了快一半了,石熊的屋门被推开了,红云带着几个妇女叽叽喳喳的走了进来。

“你这就是在做那个什么豆”红云蹲在石磨旁边,看着石熊推磨接豆浆问道。旁边的几个妇女也是低声议论。

“是豆腐,一种很好吃的食物。不过还得需要等一大会儿才能做出来。”石熊一边说,一边用炊帚把磨完的残渣扫了出来,然后又把过滤用的棉布摘了下来,使劲的挤了挤,这才把包裹着棉布的豆渣交给红云,“这东西别扔掉,回去加上一些切碎的土豆、南瓜,也可以加一些肉末,在加点盐,然后在放入油的锅里摊薄两面煎熟,味道很不错的。”

红云有些发懵的接过了豆渣,迟疑了一下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豆腐?”

“哈哈,豆腐还得等一会儿,这是豆腐渣,不过做好了味道也很棒的。”

说着,石熊开始忙活起下一个步骤。

ps:鞠躬感谢“悼武华夏”200的打赏。

第一零五章 歪,妖妖灵吗?

正如石熊所说的那样,豆腐渣做好了其实也是一道非常美味的美食。最关键的是,豆腐渣中也富含大量的植物蛋白,人吃了可以极为有效的补充体内的植物蛋白。

蛋白质这东西对人体很重要,说白了,人要想长得强壮、有力气,那么蛋白质就是必不可少的营养。在这个时代,不管是旧大陆还是新大陆,在畜牧业大规模展开之前,动物蛋白对于人来来讲永远都是不够的。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全世界的人都远远不如后世的人那么强壮的主要原因。

不过动物蛋白摄入不够,可以用植物蛋白来代替啊!而富含植物蛋白的大豆就成为了人类补充蛋白的另外一种重要的途经。

不过,现在石熊是没空交给红云怎么拾掇那些豆渣。相比于豆渣,不管是豆浆还是豆腐无疑要更好吃,蕴含的营养也更充沛。

石熊把过滤好的豆浆倒入了铁锅,然后点火开始煮豆浆。

煮豆浆是制作豆腐的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

谁都知道大豆吃多了容易腹胀、爱放屁,这是因为大豆中含有一些有害物质,比如胰蛋白酶抑制素、皂角素等,人食用后容易产生腹胀、消化不良,因而限制了大豆作为主食的发展。

而煮豆浆这个步骤,正是为了有效的除掉大豆中蕴含的那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所以煮豆浆的时间需要长一些,这样才能用高温破坏那些有害物质,从而达到消除那些有害物质的目的。而且通过高温,也会使豆浆中的蛋白质发生热变性,为点浆做准备。

锅一开,豆浆就开始沸腾,这时候石熊就开始减少火量,控制豆浆的温度。

煮豆浆时要控制火候,火候控制不好就会破坏豆浆中的蛋白质。因为豆浆中蕴含的那些有害物质,比如说皂角素会在92度的时候被彻底破坏掉,可如果豆浆的温度超过100度,那么蛋白质同样也会被破坏掉。所以控制火候是非常有必要的。

小火舔着铁锅的锅底,让铁锅中的豆浆始终都保持在一种似开不开的状态,同时豆浆也会产生泡沫,一直到那些泡沫快要溢出锅沿的时候,石熊就灭掉了灶中的火。

接下来就是等豆浆稍微凉一下之后,开始点浆了。

所谓点浆就是往80度左右的豆浆中加入凝固剂,最终让豆浆凝固的一个过程。

华夏有句老俗话很好的说明了点浆的这个过程——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这句老俗话其实就是根据制作豆腐的点浆步骤而来的。

要想让液态的豆浆凝固,就必须要加入凝固剂。这种凝固剂在华夏的古代一般都是用卤水或者石膏。

石膏石熊这里没有,可是卤水却是有的是。

昨天石头做石磨的时候,石熊先是让老木头给作了一个木盒子,然后就去了一趟小盐山,那里在制盐的时候会有大量的卤水,随便舀回一罐子来就足够点豆腐用的了。

估摸着豆浆的温度差不多了,石熊开始一边用一根木棍沿着一个方向不断的搅拌豆浆,一边把卤水一点一点的加入到豆浆中。

红云包括几个妇女都目不转睛的看着石熊的操作,她们很清楚,守护者大人这是在教她们做一种新的吃食呢,所以一个个学的格外的用心。

眼看着随着卤水一点一点的加入到不断搅拌的豆浆中之后,原本是液态的豆浆开始慢慢的出现一些犹如芝麻粒大小的凝结颗粒,这个神奇的变化让几个妇女也是有些兴奋不已。

“你们看好了,到了这种程度点浆就差不多完成了。记住,一旦当豆浆中开始出现这种芝麻粒大小的凝结物,就一定不要再添加卤水了。否则卤水加多了,这一锅豆浆可就彻底废了。下面就是盖上锅盖保温了,这个过程需要持续大约半个小时左右。”

这时候印第安人部落中自然是没有小时这种计时单位,石熊所说的时间翻译过来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看到石熊盖上了木质锅盖,几个妇女包括红云在内就开始叽叽喳喳的问了起来。

“守护者大人,你做的这种豆腐好吃吗?”

“呵呵,当然好吃!这豆腐做好之后不仅滑嫩可口,牙口不好的老人和小孩都能吃,最关键的是能够补充我们身体中需要的很多营养元素,多吃豆腐可以让我们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强壮。”

几个妇女一听这个,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姑娘有些羞涩的问道:“守护者大人,卡布鲁大祭司说你做的这种豆腐是用黄豆做的,那我们族人吃了之后会不会腹胀或者是放那个”

几个妇女都嘿嘿的笑了起来,一个岁数大一点的妇女还对那个小姑娘说道:“灰燕子,有什么话就尽管对守护者大人说,不要这么扭扭捏捏的,守护者大人保证会把所有的答案都告诉你的。”

另外一个妇女也说道:“是啊,灰燕子,你这么扭扭捏捏的,守护者大人可看不上你的。勇敢一些!”

几个妇女都哄然大笑了起来,那个姑娘果然也不再扭捏了,很大方的直视着石熊,一双明亮的眸子变得水汪汪的。

印第安妇女都是很彪悍的,羞涩对于她们来讲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哪怕眼前这个小姑娘岁数甚至比自己还小,可被那几个妇女说了几句之后,立刻化身成为一个彪悍的小丫头。

石熊这才明白过来这帮妇女过来到底是干嘛的,这分明就是来说亲的啊。

只是印第安部落中没有说亲这一说,男女只要看对眼了,住在一起就是了。很显然,自己被这个年轻的小丫头看中了

这让石熊很是有点无语,你们不是来学习怎么做豆腐的吗?怎么这一转眼间就成了要结亲的呢?

哥们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少年好不好?哥们才十六岁好不好?你们这么做貌似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啊!

这帮妇女真危险,也太彪悍,比狼尾巴那帮人难对付多了。

“歪,妖妖灵吗?赶紧过来一下好不好?这里有几个特别彪悍的娘们,她们调戏俺,俺一个人对付不了”此时的石熊无比怀念前世的华为智能手机

第一零六章 我们喜欢吃你的豆腐......

守护者大人罕见的流露出了害羞的神色,这让几个彪悍的妇女兴致更浓了,就连红云这娘们也加入了她们的大军。

要不是惦记着这一锅快要出锅的豆腐,这帮娘们的各种骚聊能把石熊聊得掩面而走。

幸好,当石熊有些迫不及待的揭开锅盖后,这帮娘们这才闭了嘴。

掀开锅盖,一股子浓郁的豆花香就冒了出来,几个娘们和石熊一样,都陶醉的深吸了一口气。

此时的豆腐还热着呢,不过并没有凝结成一团,因为里面的水分太多。

其实这时候锅里的豆腐还不应该叫豆腐,叫豆脑才是最合适的。要想把豆脑变成最终的豆腐,还需要最后一个步骤,那就是“成型”。

石熊用一块干净的棉布铺在了木盒内,这个木盒是他昨天找老木头给做的,是专门用来压豆腐的模具。

用木舀子把锅里的豆腐全都舀到了木盒内,然后把那块棉布盖了过来,石熊就把那块比木盒稍微小一圈的木板盖在了那些豆腐上面,然后拿起了昨天找好的几块重量适中的石头压了上去。

“这是做豆腐的最后一个步骤。首先需要做一个这样方方正正的木盒,然后里面铺上一块大一些的棉布,再把锅里的这些豆脑全都舀到这个木盒中,盖好,上面压上适量的重物。这么做是为了压榨出多余的煮浆水,使豆脑密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具有一定含水量和弹性、韧性的豆腐。嗯,这个过程也需要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

听到还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几个娘们的眼又亮了,那个年轻的小姑娘也是如此。

石熊很干脆的对红云说道:“你们先看着点,我出去办点事。”

说着,石熊举步就向外面走去,结果走了没两步,一个面熟的娘们就把他给拦了下来。

“守护者大人这是要干什么去啊?和我们聊一聊啊,灰燕子妹妹可是很想和你聊一聊呢。”

这个娘们石熊认识,第一次见到红云的时候,这个娘们就在红云的身边,石熊记得这个娘们叫绿石,是一个很豪爽的娘们。

石熊停下了脚步,看了看绿石,又看了看旁边带着一脸期盼的灰燕子,很无奈的说道:“绿石,我倒是想留下和你们说会话呢,可是我这肚子不允许啊。”

“啊?难道守护者大人你肚子饿了吗?没关系,我们灰燕子妹妹可是做饭的一把好手,让灰燕子妹妹给你煮一锅粥吧。”

石熊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说绿石啊,我肚子不允许不是说我肚子饿了,我肚子不孕讯是特么的我想要拉屎”

几个娘们一呆,随即就轰然大笑了起来。

石熊拉开屋门,在身后一连串的笑声中一溜烟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妹的,竟然被几个小娘们给调戏了!要不是老子现在没心思搞这些事儿,非得让你们尝尝老子的第八种武器!呔那小娘们,吃老子一棒!哇呀呀呀呀呀呀”

舒爽的放掉了肚子里的存货,石熊只感到神清气爽。在前世今生两辈子都没有品尝到“嗯嗯”和“啪啪”的滋味之前,石熊始终认为这种舒爽也是很过瘾的。

当然,为了躲避那帮彪悍的娘们,石熊故意多蹲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这才提起裤子向着自家的木屋走去。

结果推开门一看,几个娘们正在那里吃的津津有味,这盒刚刚压出来的豆腐原本应该是很平整的,现在却变成了月球表面,比狗啃的还难看。

几个娘们什么也不用,一个个的用手抓着豆腐就吃,浑然不顾热豆腐烫手,那架势,绝对能和饿了三个月的饿死鬼有一拼。

“他姐姐妹妹的!”看到这一幕的石熊不禁爆了一句粗口,眼前这一幕太具有颠覆性了。

如果说那几个娘们石熊因为不了解还有情可原的话,那么一向沉稳有加的卡布鲁大祭司竟然也像是一个饿死鬼投胎转世而来的的形象,那真的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听到石熊的声音,红云抬起了头,脸蛋子上、下巴上、嘴边上全都是豆腐沫子。

可即便是这样,红云还是妩媚的冲着石熊笑了笑,“嗯,大力熊你做的这豆腐真好吃”

说罢,这娘们又拿手捞起了一块豆腐,放进嘴里“吧唧吧唧”的吃了起来。

眼前的一幕让石熊心里那叫一个滴血啊。

老子辛辛苦苦的挑豆子、泡豆子、磨豆子、煮豆浆、点豆腐,好不容易做出一盒子豆腐来,可都让你们给糟践了啊

可偏偏石熊又不能对这几个娘们说什么。

前世接受的教育让石熊始终秉承着“好男不和女斗”的行事宗旨,而这一世在他的头顶上还有一个名义上的上司——卡布鲁祭祀,而且这娘们刚才还夸赞了自己。你说石熊在面对这群娘们的时候,他又能怎么做?

总不能对着这帮娘们大吼一顿,然后毫不留情的“啪啪啪”,哦不,毫不留情的把她们赶出去吧。

可是,你们吃豆腐不要紧,总得给老子留一点吧?

你瞅瞅你们这是干嘛呢?难道你们不知道压好的豆腐要切开来吃吗?

呃好像这帮娘们还真不知道这豆腐应该切成一块一块的吃。

石熊无奈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最后一跺脚,赶紧上前两步,大手一划拉,就把那个木盒子给抱了起来。

还好,在盒子的四个角,还有一些没有被这帮娘们的爪子破坏掉的豆腐

石熊抱走了木盒,这帮娘们可不干了。

这正吃着香呢,你小子为啥要抱走乜?

红云歪着脑袋瞅着自己的守护者,一脸的不高兴。旁边几个娘们同样如此,仿佛石熊这家伙刚刚把她们给“啪啪啪”了一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守护者大人这么雄壮的体格,就算真和你们啪一顿,你们也应该是很爽好不好?搞这种臭脸色干嘛?

被几双幽怨的眼睛盯着,饶是石熊力大无穷可也有点受不了。知道的是自己抱走了豆腐盒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自个儿真把她们怎么着了呢。

石熊只能干咳了几下说道:“你们啊,这么吃豆腐是不对的。难道你们不觉得这么生吃豆腐不是很好吃吗?”

几个娘们齐刷刷的摇头,那个大胆泼辣的小妹纸灰燕子说道:“守护者大人,这么吃很好吃啊。还有,你做的这豆腐真的是很好吃,我们喜欢吃你的豆腐”

“我们喜欢吃你的豆腐”

“喜欢吃你的豆腐”

“吃你的豆腐”

“豆腐”

石熊差点抱着盒子抱头鼠窜

第一零七章 惊喜

剩下的那一点豆腐最终是没有保住,在一帮如狼似虎的娘们面前,石熊彻底败退。

这也是石熊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印第安女人的彪悍。

能不彪悍吗?

印第安女人,尤其是北美印第安部落中的女人,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全世界最彪悍的女人。

像切洛基族、克里族、切卡莎族这些生活在北美大陆东南部的印第安部落还好点,因为他们已经进入到了半耕种文明,所以部落中的女人平时大都是在部落里捯饬地里的庄稼、照顾孩子和家务。

可是生活在北部还有中西部的那些印第安部落中的女人就了不得了,她们甚至就是部落里的战士,平时不管是狩猎还是和别的部落作战,这些彪悍的妇女真的就是战士。

可即便是这样,以红云为首的这五个妇女也把石熊搞了一个灰头土脸。主要是这帮娘们那好像不经过大脑就迸出来的话,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石熊最终并没有保住盒子中剩下的那点豆腐,不过他倒是抢了一块吃,味道和前世在老家亲手做出来的豆腐没啥区别。

“守护者,你再做一盒子豆腐吧,你的豆腐太好吃了”

石熊差点把手里的豆腐盒子扔了扭头就跑。

灰燕子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这种话对于石熊来讲杀伤力太大了。

事实上,这种话不仅仅是对石熊,只要是任何一个经受过现代生活洗礼的男人,恐怕都受不了这话。

红云虽然没有说,可是她脸上期盼神色却是显而易见的。

石熊苦笑着摇头说道:“不是我不想再做,而是这做豆腐的原材料可是不多了。如果按照这种做法的话,剩下的这些原料最多只能再做三十盒子左右的豆腐,可是咱们的族人还没有吃过呢。”

石熊这话倒不是推脱,一斤黄豆可以出三斤老豆腐,即便是含水量比较大的嫩豆腐,最多也就是出四斤左右。石熊这里总共只有一百来斤可以做豆腐的黄豆,最多能做三四百斤豆腐,部落里的族人一个人也就是合一斤左右。

听到石熊这么说,几个娘们都不吱声了。不过很显然,她们此时应该都在琢磨明年要多种植一些黄豆的事情。

以前黄豆不受欢迎,主要是这玩意儿吃多了拉肚子还放臭屁,要不是炒熟了之后味道还不错,没事当零食糊弄一下孩子效果很不错,估计这种作物部落里早就不种植了。

可是当这黄豆做出豆腐之后,这原本不受待见的作物立刻就成了抢手货。

可是这玩意儿就剩下这么多了,这可真成了“巧妇乃为无米之炊”了。

红云低着头想了想问道:“大力熊,如果换成其他的豆子,能不能做这种豆腐呢?”

石熊很肯定的点头,“有些豆子是可以做豆腐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豆子都能做豆腐,这个得需要甄别一下。”

“走,跟我去仓库,仓库中还有不少的其他豆子呢。”红云很利索的说道,然后扭头就走出了石熊居住的木屋。

几个妇女笑嘻嘻的跟着走了出去,石熊看了看还没拾掇利索的房屋,微微摇了摇头,也跟着走了出去。

依然是部落的仓库,不过换了一个屋。

当石熊走进这所木屋时,看见红云正在指挥那几个妇女寻找豆子呢。

石熊不熟悉这里,就没有上前帮忙。

几个妇女手脚利索的很,没多久,石熊的面前就摆满了各种颜色的豆子。

赤豆、绿豆、扁豆、芸豆好嘛,足有七八种豆子。

事实上,美洲大陆是很多豆类的原产地,后世在全球流行的各种豆类,绝大部分都是从美洲大陆流传出去的。

虽说这些豆类大都产自于中南美洲,可毕竟北美大陆与南美大陆是相连的,所以很多原产自中南美大陆的豆类早就传播到了北美大陆。只是绝大多数北美印第安人不从事耕种,所以这些豆类大都在一些不大的范围内种植。

而切洛基族恰好就是种植这些豆类的北美印第安部落,所以这里才会出现这么多种豆子。

“嗯,这种豆子可以做豆腐,不过做出来的豆腐颜色是绿色的,但味道很不错。”石熊从这些豆子中抓了一把绿豆,笑呵呵的说道。

绿豆可以做豆腐,这是石熊早就知道的事情。他前世吃过很多次绿豆做的豆腐,只不过石熊没有亲手做过绿豆豆腐,但他却知道,用绿豆做豆腐和用黄豆做豆腐没什么差别。

“嗯,这种赤豆也可以做豆腐。”石熊放下手里的绿豆,又抓起了一把红色的豆子,欣喜的说道。

前世石熊爱吃豆腐,不管黄豆豆腐还是绿豆豆腐又或者是赤豆豆腐他都吃过,味道没什么区别。

“那其他的豆子呢?”红云有些紧张的问道。

石熊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其他的豆子能不能做豆腐,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没有指点过我。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绿豆、黄豆还有赤豆是可以做豆腐的。祭祀,这两种豆子多不多?”

红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绿豆和赤豆的产量都不算高,和黄豆差不多,部落里保存的绿豆和赤豆也不是很多,而且还要留种。”

石熊微微点了点头,“这个没关系,今年少,等明年我们多种一些,那么收获就会多很多,如果我们再等一年的话,那么豆子就会更”

这话没说完,石熊就没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双眼有些发呆的看着这些豆子中的其中一种,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这是花生?咱们部落里有花生?”石熊一把抓起了那些明显比各种豆子大很多的棕红色“豆子”欣喜的问道。

“是啊,咱们部落里有不少的花生豆呢。这种豆子比较好吃,而且吃了之后也不拉肚子放臭屁,所以部落里每年都会种植不少的。就是产量不算高。”

石熊翻了一个白眼没吱声,不过心里却吐槽道:“就你们那种种植方式,恐怕除了地瓜、南瓜和马铃薯之外,你们种什么产量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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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八章 花生!(跪求推荐票!)

不管再怎么吐槽,发现了花生可真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好事。

豆子们虽然也很好,可以熬粥,可以做豆腐,可以做豆浆,可以补充蛋白质,但哪儿有花生来的过瘾?

花生可以生吃,可以炒着吃,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熬粥,最关键的是,有了花生就能榨油了,有了油,以后那些用豆子做出来的豆腐就能变着花样的吃了。

红烧豆腐、辣豆腐、炖肉豆腐,嗯嗯,还有土豆烧牛肉、炖牛肉、扒牛肉条、辣椒牛肉一想起那些炒菜,石熊就觉得自己的口水在迅速增多。

“大力熊、大力熊,你想什么呢?问你话你怎么也不说话?”

红云不满的声音把石熊从美妙的美食幻想中拉了出来,扭头一看,红云正不高兴的盯着自个儿呢。

“噢,刚才在想事呢。有什么问题,你再说一遍吧。”

红云不满的瞪了石熊一眼这才说道:“我刚才问你,是不是这些花生豆也能做出豆腐来?”

“花生豆腐?当然!这花生当然可以做出豆腐来了,而且花生做出来的豆腐口感要更好一些。嗯,这花生除了可以做豆腐,最关键的是可以榨油啊!这才是花生最大的用处。”

“榨油?榨油是什么?能吃吗?”红云不解的问道,旁边几个妇女也是一脸的“求告知”表情。

“咳咳这榨油不能吃”

“哦”石熊话音未落,几个娘们就异口同声的长“哦”了一声,语气中充满了失望。

“嗯,那啥,这榨油虽然不能吃,可是榨出来的油却是做很多好吃的必不可少的东西。说白了,榨油只是一个手段或者是过程,榨出来的油才是关键。”

“榨出来的油?好吃吗?”几个娘们再次异口同声的问道。

“我的老天,怎么老子就遇到了这么一帮饿死鬼投胎的娘们啊!”石熊无奈的一拍脑门低声用汉语嘟囔道,他彻底被打败了。

“榨出来的油不能吃,可是这油是专门用来做菜用的,做出来的菜很好吃算了,现在给你们解释你们也搞不懂,等回头我用这花生榨出油来你们就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了。”

“那等你用榨出来的油做出好吃的菜,我们再来吃”几个娘们再次异口同声的说道,说完一个个的转身就走。

“唉你们别走啊,这花生有多少?在哪儿放着呢?”

红云扭头冲着石熊笑了笑说道:“大力熊,你自己去找吧,这间屋子里花生豆有很多,留下留种的,其他的你可以做主。”说完。这娘们也走出了木屋。

“我靠,吃干抹净说走就走啊!”石熊无奈的再次嘟囔了一句。

不过听红云说花生有不少,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石熊在这间木屋里找了一遍,果然发现了很多花生。这些花生有剥开皮的,也有带着皮的,还有一些都已经发霉的

不过总的来讲数量是很多,足有上百袋子之多。

看得出来,花生这东西在部落里还是很受欢迎的,否则仓库中不可能存留这么多的花生。

花生的原产地到底是在哪里,这个现在还很不好说。有的说原产地是巴西,有的说是埃及,还有人说在华夏。

华夏在十六世纪之前基本上没有花生这种作物,可偏偏考古学家先后两次在华夏发现了碳化的花生种子,这个证据说明了华夏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存在花生了,只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这种作物曾经一度在华夏消失,一直到十六世纪被欧洲人引进到了华夏。

可不管怎么说,不管花生到底是原产自哪里,中南美洲在很早之前就开始种植花生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而且因为地理原因,北美也有一些印第安部落早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就已经开始种植花生了,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别的部落不说,光是高树部落种植花生的历史就足有上百年了。

这个历史要比部落种植黄豆的历史长多了。

而且花生这玩意儿确实好吃,就算是生着吃也是一种很不错的食物,所以部落里有这么多花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百十袋子花生看着多,实际上也就是不到三千斤而已,部落里每个人还合不到十斤呢。

这个数量不多,真的不多,所以必须要集中起来使用才能体现出花生的价值来。

花生虽然好吃,但用来榨油却是更好的。

花生可是出油率排名前几位的农作物,尤其是剥了皮之后的花生仁,出油率仅次于芝麻。可是芝麻的产量远远不如花生的产量高,所以花生才是最好的榨油作物。

当然,相比于用大豆榨出来的豆油,花生油虽然在数量上远逊于豆油,可味道却比豆油强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在华夏,花生油才是高档油,豆油只能算是中低档油。

部落里有花生,谁还用大豆榨油啊。

这三千斤花生扣除掉留种的,再剥掉皮,最多也就能够剩下两千斤左右。不过花生的出油率高达40%,哪怕现在没有后世的那种现代化的榨油机,哪怕用最原始的土办法来榨油,出油率也不会低于30%。

两千斤花生仁最起码能够出六百斤花生油!

如果真能榨出六百斤花生油来,省着点吃足够部落里吃几个月的了。

看着这些被找出来的花生,石熊的脑子里不禁又翻腾起诸多的炒菜,不知不觉中,一丝晶莹出现在了这个大个头的嘴角

伸出舌头狠狠地舔了舔嘴角,石熊决定马上就开始做榨油前的准备工作。

在后世,榨油都是机械化榨油,各种榨油机层出不觉,榨油也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可是在这里,在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北美印第安部落里,要想把这些花生榨出香浓的花生油来,还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其复杂程度不比炼钢差到哪儿去。

可是再复杂也得弄!

作为一个大吃货帝国的老饕,石熊又怎么可能放过花生油?

现在部落里的铁锅有很多,甚至就连炒勺都很容易做出来。所以,只要榨出花生油来,那么那些美味可口的菜肴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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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九章 双人抬大锯

“啊?这么粗的一根木头啊?这可真是有点难度”面对守护者大人提出的这个有点匪夷所思的要求,老木头也是一脸的愁眉苦脸。

要是守护者大人要一根细一点的木头还好说,可是他一张嘴就是一根三人合抱粗的木头,这个要求别说是老木头了,就算是整个高树部落都有很大的难度。

“怎么?难度不小吗?”石熊问道。

“倒不是难度的问题,关键是你要求的时间问题。”老木头无奈的说道。

要是守护者大人不要求时间的话,那么慢慢的对付一棵大树还是没什么难度的,大不了用上两三天的时间慢慢砍就是了,当年部落里制作渡河用的木舟时,就是用这种方法慢慢的放倒一棵有一棵大树的。

这不是说瞎话,以前部落里没有铁器,伐树都是用石斧砍,十多个人轮流忙活,要想砍倒一棵这么粗的树最起码得两三天的时间。

可是守护者大人却想要在一天之内要这么粗的一棵大树,那难度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是不是工具不凑手?”看到老木头脸上的难色,石熊就知道问题结症在哪里。

三人合抱粗的一棵大树,差不多就是胸径达到一米半左右了。在没有双人使用的大型拉锯的情况下,一天之内要想把这么一棵大树伐倒那可不是一般的难。

最起码用斧子砍,恐怕真的是无法完成这个工作的。

别看用斧子砍一根胸径在二三十厘米的树木很轻松,可是要是砍一棵这么粗的树,那难度不比人拉着曲辕犁连续翻耕几十亩地低到哪儿去。

要想用斧头干倒这么粗的一棵树,或许连一半都砍不到,这斧子就得卷刃了。

老木头长出了一口气,很快的就点了点头,“没错,守护者大人,没有合适的工具,对付这么粗的一棵大树,我们只能用斧头一点一点的磨了。要想干倒这么粗的一棵大树,用斧子砍最起码得两三天的时间,伐倒大树之后,再砍掉多余的树枝,那最起码又得一两天的时间。一天的时间我们可完不成这个活。”

石熊点了点头,然后想了想说道:“你们都跟着过来吧,我准备给你们弄一种大型的拉锯。有了这玩意儿,三人抱的大树俩小时就能伐倒。”

“大型拉锯?是和那种手工拉锯差不多的大锯吗?”

“不太一样,这种锯要大的多,而且必须要两个人才能使用,专门用来对付粗树或者粗木头的。有了这玩意儿,以后再伐树就会轻松很多。走,叫上木刨,我需要他帮忙。”

老木头扭头对着一个孙女吆喝了一嗓子,那个小丫头屁颠屁颠的跑出去叫她叔去了。

当石熊带着老木头来到部落中心的空地时,正好赶上弗格森少尉带着硬骨头他们在用高岭土粘土坩埚熔化一锅铁水,他们要打造新的枪管做实验。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于是石熊大巴掌一挥,这一锅刚刚点火准备熔炼的铁水就成了石熊的了。

搞得弗格森少尉很是不满。

可不满又有啥办法?赶上老大不要脸了,他这个当小弟的只能忍着。

要熔化这一锅铁水还需要不短的时间,这个时间正好可以让石熊做出模具来。

要想做那种双人抬木工大锯,指望着用铁锤敲出来显然是不太可能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铸造。反正这种双人抬大锯对于锯齿的要求也没有那么精细,铸造的办法做这种大锯最合适。

木刨还有横锯这两个木头的儿子带着他们的儿子弓钻和凿子很快就赶了过来,他们在小盐山忙活着制盐呢。

有了这么多生力军的加入,模具很快就做出来了。

这是一个长有两米半、宽三十多厘米、厚半厘米左右的长铁片子模具。铁片子的一边是平直的,另一边则带着接近三厘米长的锯齿。

模具做好之后就开始煅烧,反正阴干也来不及了,干脆直接上火烤。

等到那边的那锅铁水熔化之后,这边的模具也烤的差不多了,木刨就拿着铁舀子把铁水倒入了模具中。

因为模具很薄,所以冷却的很快。一个多小时之后,这把两米半长的双人抬大锯就新鲜出炉了。

因为使用的是中碳钢,所以这把大锯的韧性还是相当不错的。不过大锯做到这种程度还远远没有完工,最繁琐的活还有两个呢,一个是给锯齿淬火,以增加锯齿的硬度;另外一个就是给锯齿开刃。

这两个活都很繁琐,尤其是给锯齿开刃,在目前没有电磨的情况下,只能一点一点的靠人工来开刃。

弗格森见过这种大锯,本来他还以为老大火急火燎的过来抢了自己一锅铁水是要搞什么重要的东西呢,结果却是为了弄这么一把大锯,他只能无奈的摇头表示这位老大不可理喻。

石熊可没心思安慰弗格森少尉,他只想赶紧把大锯弄出来,然后好伐倒一棵足够粗的大树做老式的楔子榨油机。

给大锯的锯齿淬火也是一个挺麻烦的事情,毕竟这把大锯太长,而且淬火部位仅限于锯齿,所以这个活不仅麻烦,难度也不小呢。

不过这难不住石熊,虽然石熊也没有干过这种活,可他身边还有木刨他们呢。

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亮呢,石熊身边有好几个人呢,还有一个弗格森少尉,稍微合计合计,一个给锯齿淬火的方案就出来了。

为此石熊再次霸占了那口灶,只不过上面用高岭土给封了起来,仅仅留下一条宽五厘米左右的缝隙,届时炉灶点燃之后,用风箱向里鼓风,这样火焰就会通过这条缝隙冒出来。

把这把大锯的锯齿部位放在缝隙处,待到火焰把这一段锯齿烧红之后在淬火。

虽然因为炉灶小这种工作只能一段一段的去做,但多做几次就能把这把两米半长的大锯锯齿全部淬火完毕。

为此,弗格森少尉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帮着老大一块忙活这把大锯。

几个人忙活了一下午,这把锯齿淬过火的大锯才算是彻底完工。至于开刃,那虽然很繁琐,但对于老木头一家人来讲就不算什么了,这种细活不管是老木头还是他的两个儿子又或者是两个孙子,都能干得了。

如果爷儿五个一块上阵的话,一晚上就能给这把锯开完刃!

第一一零章 大锯发威

第二天一大早石熊领着木头一家人去南边的树林中伐树的时候,一大群族人都跟着过来看热闹。

冬天的印第安部落实在是太无聊了,高树部落还是好的,毕竟有制盐这项工作牵扯着族人们的精力,要是在其他的部落,在海狸之月十一月和长夜之月十二月交接的这段时间内,基本都是成天在自己的帐篷或者是木屋中猫冬。

就算是高树部落有制盐这项工作在,可干时间长了,人总会有点懈怠的。

尤其是横锯和木刨这哥儿俩扛着一把这么大的锯,更是让族人们稀罕了。稍微一打听,就知道这把大锯是守护者大人做出来的,为的是要伐倒一棵最起码有三人合抱粗的大树。

伐这么粗的树在部落中可是不多见的,就好像如今高树部落中所有的族人除了寥寥几个老人看到过伐这么粗的大树之外,其他绝大多数族人都没有见过伐这么粗的大树。

部落中那几艘用大粗树干做成的独木舟已经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比部落中绝大多数人的岁数都要大。

本来守护者大人就是部落中的焦点人物,现在守护者大人忽然又搞出来这么一出,谁还去制盐啊。

制盐耽误一天不要紧,可要是错过守护者大人伐树,那可就真可惜喽。

所以,跟随而来的族人越来越多,就连原本要出去抓捕野牛的战士也都不想出去了,立雷干脆下令今天全族休息一天。

于是,浩浩荡荡的人群跟着石熊还有木头一家人来到了南边的树林。

这是一大片橡树林,到处都能看到合抱粗的橡树,两人合抱、三人合抱甚至是四人合抱的大树也有不少。这些大树在这里静静的生活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了,鬼知道今天那棵大树会成为那个倒霉鬼。

橡树的木质很坚硬,部落里新作的大车几乎通体都是用橡木打造的。

不过橡木一般都出不了长板,因为橡树出现的树杈的位置都比较矮,有的橡树甚至在离地面两三米的地方就出现好几个大树杈了。

石熊需要一根长度最起码在三米以上的直树干,所以几个人在树林中寻找了好一会,这才发现了一棵符合条件的大树。

这棵大树最起码也得有三四百岁了,庞大的树冠覆盖了很大一片地方。这要是在后世,这棵大树绝对是保护性树木,可是在现在,在这个地方,这棵大树只能算是中等的吧。

这棵大树的第一根树杈长在距离地面大约四米高的地方,胸径足有一米四左右,最关键的是这颗橡树的树干不像其他的橡树那样弯曲不平,这棵橡树的树干算是比较直溜的了。

所以石熊一眼就相中这棵倒霉鬼了。

其实要不是石熊实在舍不得伐倒一棵“世界爷”,那么随随便便找一棵北美巨杉就能达到石熊的要求。毕竟要论树干的笔直和分叉的高度,估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什么树种能够比得上这些世界爷。

就好像部落旁边的这些世界爷,一个个的高度都有六七十米高,而树冠出现的位置往往都在四十米以上,也就是说这些世界爷的树干长度就超过了四十米。再加上这些世界爷那让人惊骇的胸径以及那优良的质地,怪不得在后世这种树差点被砍得绝种了。

不过来自于后世的石熊真的是很稀罕这些北美巨杉,他真的是舍不得砍掉任何一棵世界爷,所以这些世界爷中的某一棵就侥幸的逃过了一劫。

看到木头一家人在守护者大人的带领下走向了那棵橡树,族人们顿时就议论了起来。

乌泱泱的议论声让石熊有些无奈,无他,主要是这帮族人都认为要砍倒这么一棵树实在是太费时费力了,所以几乎没有人看好木头一家人。

“既然你们不相信老子能在短时间内干倒这棵树,那你们就睁大了眼睛好好看着吧,看看老子的双人抬大锯到底是什么威力吧”

老木头的小孙子凿子今年十八岁,两个娃儿的爹,可是这伙计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战士,灵活的很,所以这给树冠拴绳子的事情就交给了他。

这个棒小伙儿像一只猴子一样快速的扒着粗糙的树皮迅速的爬了上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爬到了二十多米高的位置。橡树的树杈虽然很多,而且从主要分叉开始再往上基本上就没有主树干了,可即便是分叉也是极为粗壮的。

就好像凿子攀爬的这根树杈,虽然只是一根树杈,可那直径也足有七八十厘米了。最关键的是这根树杈斜着像东南方伸出,如果把绳子拴在这根树杈上,那么凭借着这根树杈自身的重量,再加上下面拉绳子的族人,就不愁这棵大橡树不向东南方倒伏。

几十米长、小孩胳膊粗细的棕绳很快就拴好了,二十多名身强力壮的战士站在这棵大橡树的东南方抓住了绳子,一旦这棵树砍得差不多,他们就会发力拉绳子。

不过很显然,这帮战士现在一点都不紧张,毕竟在他们眼里看起来,虽然老木头的两个儿子扛着一把如此奇怪的东西,可他们恐怕在今天也无法把这棵大树砍倒。

石熊看到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就对着横锯和木刨点了点头,这俩伙计顿时就一人抓着这把双人抬大锯的一个把手,站在了橡树的西北方。他俩要从这个位置下锯,最终把整棵树的树干锯断。

哥儿俩昨天晚上在给这把大锯开完刃之后,已经练习过如何拉大锯了。

两个人往手心中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在老木头的帮助下,把这把大锯稳稳地卡在了树干上。

然后两个人开始喊起了号子一、二、一、二。

伴随着号子声,两个人配合默契的开始拉动大锯。一开始大锯拉动的幅度并不大,左右水平移动的距离只有几十厘米,这样是为了不跑锯。

但随着锯末不断的掉下,大锯的锯齿开始慢慢的深入到大树的树干,大锯的移动距离开始慢慢的加大,越来越多的锯末顺着锯齿的不断移动纷纷扬扬的掉落了下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三十来厘米宽度的锯身就有一小半没入到了树干之中。

这种双人抬大锯就是专门对付大树的,在油锯出现之前,没有任何一种工具能够比这种双人抬大锯伐树更有效率了

一旁的族人都看的目瞪口呆,他们哪儿见过如此迅速的伐树啊

s鞠躬感谢“书友20180130232505678”100的打赏。

第一一一章 新的难题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家看大戏”

石熊站在距离横锯和木刨兄弟俩不远的地方,嘴里低声轻哼着小时候爷爷奶奶给自己唱的儿歌。

双人抬大锯是一种专门对付大树的利器,就好像曲辕犁之于翻耕,耧车之于播种一样。

在威力更大的油锯出现之前,对付这种粗大的树木,最好的工具无疑就是这种双人抬大锯。

不过要想玩得转这种大锯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拉大锯的两个人必须要配合默契,使出的力量要尽量的处在一条直线和一个水平面上,否则就很容易出现夹锯的情况。

所谓夹锯,就是指锯片在移动的过程中因为力量使用的不均匀,导致锯片偏离了锯开的平面,从而被木头夹住。

夹锯是木工在锯木头时最忌讳的事情。因为拉锯是一项非常讲究节奏感的工作,一个人拉锯拉的好不好,看看他的节奏感就知道了。

而夹锯就是破坏节奏感的头号罪行,一旦锯片被夹住,破坏了拉锯的节奏感不说,最关键的是如果在夹锯的瞬间正好是两个人用力的时候,那么极有可能会发生折断锯片的事情。

别看这把大锯的厚度接近五个毫米,可是别忘了这是一把两米半长的大锯,拥有极长的力臂,横锯和木刨兄弟俩又都是身强力壮的成年男子,他们拉锯的时候一旦发生夹锯,他俩的力量通过长长的力臂作用加在夹锯的位置,那么极有可能会把这把大锯给折断的。

不过这兄弟俩不愧是亲兄弟俩,虽然这是第一次真刀实枪的用大锯伐树,可是两个人都谨记着一大早守护者大人千叮万嘱的拉锯关键,再加上他俩都比较小心,哪怕是加大了拉动的距离,可依然尽可能的用力均匀。

为了防止夹锯,他俩的拉锯速度自然不会很快。拉了十多分钟之后,整棵大树的树干才堪堪被锯开五分之一。

拉大锯的时候一开始是最好拉的,因为锯片还没有和锯开的木头面接触,所以摩擦力不是很大。可随着锯齿不断的深入,锯片和木头面接触的面积越来越大,摩擦力也就会越来越大,就会增加拉锯人的负荷。

果然,只不过拉了十多分钟,兄弟俩就渐渐地停止了拉动,两个人的膀子已经酸的快抬不起来了。

拉大锯绝对是一种重体力活,别看两个人一拉一扯的看起来好像挺轻松,但实际上用的力气是非常大的,否则怎么可能锯断那么粗的一棵大树呢。

横锯和木刨兄弟俩也算是身强体壮了,可是只不过拉了十来分钟就受不了了。

不过他俩受不了不要紧,他俩的儿子立刻接过了各自老爹的班。弓钻和凿子握住了大锯两端的把手,然后开始喊着有节奏的号子,开始继续拉动大锯。

哥儿俩拉大锯显然不如他们的老子那么熟练,不过这东西拉啊拉的就熟悉了。一开始小哥儿俩还有点小心翼翼的,生怕弄断了这把大锯,但随着锯齿不断地深入,小哥儿俩也渐渐摸到了拉大锯的窍门,拉锯的节奏也渐渐地顺畅了起来。

于是在一大群族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木头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孙子轮番上阵,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这棵大树就在那二十多个战士齐声高呼的号子声和大力的拉扯下轰然倒地。

一帮族人都和见了鬼一样,哪怕刚刚拉倒这棵大橡树的那些战士也是有点难以置信。

这么粗的一棵大树,以前用石斧砍的话,十多个人轮流忙活最起码也得需要两三天的时间才能伐倒,可现在就四个人轮流拉那个大铁片子,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干倒了这棵大树,这真的是太颠覆这些族人们的认知了。

老木头欣喜的抚摸着这把双人抬大锯,哪怕此时锯片依然烫手,可是老木头哪儿还顾得上这个啊。

事实上就连老木头都不相信这把大锯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威力。他有一把被视为珍宝的横锯,他的大儿子都是用那把锯来命名的,足见老木头对锯的喜爱。

可即便是如此,他也不曾想过这把大锯竟然能够如此干净利索的伐倒这棵大树。这可不是普通的木头或者是木板,这可是一棵三人合抱粗的大树啊

如此威力的大锯,能不让老木头欣喜若狂吗

石熊看着老木头的神色,估计这老家伙恐怕得把他那个准备出生的重孙子或者是重孙女的名字命名为“大锯”了。

一想想一个刚出生的小baby,被一帮人叫“大锯”,那场面也是有点醉了

这棵大橡树轰然倒地之后,族人们在经过的短暂的震惊后,就开始忙活了起来。

这么一棵大树被伐倒,也算是部落里的一件大事了。毕竟这么一颗大树可用的部位太多了,哪怕是细一些的树枝,都能打造出众多的长矛来。至于那些粗大的树干,晒干后更是可以用来做弓箭,不管是弓身还是箭矢,橡木都是很好的材料。

尤其是橡木比较坚硬,可以用来做硬弓,射程可以更远,弓箭的威力也会更大。

当然,橡木用来做木碗、木盆也是很不错的。

总而言之,这棵大树被伐倒,部落里家家户户都能跟着受益。

于是族人们一哄而上,砍树枝的砍树枝,去树皮的去树皮,不用人说,他们配合的就很到位。就连一些小家伙,都会把一些细树枝拉到一旁去。

很快,这棵大树就被剥的“一丝不挂”,原本能覆盖上百平米的树冠不见了,那代表着蚕桑岁月的老树皮也没了,偌大的一棵大橡树就这么变成了光溜溜的一截三米多长的树干。

但让石熊头疼的事也随之而来。光是剩下的这根树干的胸径有14米,长度也差不多有35米,这倒是符合石熊的要求了。

可问题是光这根树干最起码得五方多了,哪怕树木比水的比重略小,可换算成重量的话,光是这根树干也差不多有五吨多了,一万多斤呢

怎么把这个大家伙从山坡上弄下去呢

第一一二章 楔式榨油机

石熊发现自己以前真的是小瞧了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

之前的时候,在石熊的眼里,不管是高树部落还是其他的北美印第安人,都和华夏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差不多,落后而又愚昧无知。可就在刚才,发生在石熊眼皮子底下的这件事,让石熊彻底意识到自己以前错了,而且错的挺厉害的。

原来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虽然愚昧而且落后,但他们其实很聪明,他们很善于在生活中总结各种各样的经验,并且用石版画或者是系绳结的方式把这种经验记录下来,让后人少走弯路。

这棵刚刚被扒的一干二净的大橡树树干,重量绝对超过了一万斤,要是让石熊把这根木头运下山,他真的抓瞎。

可是以老木头为首的一帮族人竟然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这根让石熊有点束手无策的大木头就被运到了山下面。

方法很简单,就是最原始的滚木

在石熊摸着下巴琢磨着怎么把这根大木头运下山的时候,一帮族人在老木头的带领下弄来了很多两三米长、大腿粗细的滚木。这些滚木有的是刚刚从这棵大橡树的树枝上弄下来的,有的则是族人回到部落从部落里扛上来的。

这帮家伙先是用绳子拴住了这根树干的一头,然后一块使劲把这根大树干调整好了方向,然后下面垫上滚木开始推。推一点距离就垫上第二根滚木、第三根滚木。

哪怕这根沉重的大树干把一些滚木压进了松软的土壤中,可滚木还是发挥了其应有的效应。

就这样,当大树干越滚越快之后,它就会借助着惯性从山下冲下去好长一段距离。待到树干被土壤阻挡的停住之后,一帮族人在老木头的指挥下又开始重复之前的工作。

就这样,一段接一段的使用滚木,这根上万斤重的大树干就这么被这些族人以一种类似于接力一般的方式硬生生的给弄到了山下

到了山下还不够,这里距离部落还有一点距离,这时候就不能用滚的方式了,毕竟这里到部落之间没有落差。

但这依然难不住这些族人。二十多个族人很快就返回了部落,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一人手里牵着一头驯服的野牛

这根大树干要是用人来拖的话,估计最起码得大几十口子才能拖动。可是换成驯服的野牛就不一样了。这些身高体壮的大家伙真的是很有力气,二十头野牛的牵引驮具上拴上长绳,后面和那根大树干连起来,然后二十头牛一块发力向前走,这根大树干很轻松的就被拉动了。

而且野牛前进的速度正好可以与族人们更换滚木的速度相当,这样,仅仅用了几十分钟的时间,这根大木头就被运到了部落中间的那片空地上。

然后就有了石熊对自己之前看不起这些族人落后和愚昧的想法而感到羞耻。

通过这件事,以后谁要是再敢说自己的族人笨,石熊保证一个大耳刮子煽过去

大树干运过来了,一切都好说了。

盖棚子,这是第一件事情。

这根树干所在的位置以后就是部落里的榨油坊了,所以必须在这里盖起一片占地面积足够大的棚子或者是木屋。最起码能够容下这根大树干以及周围的蒸煮设备。

盖棚子或者是盖木屋这件事用不着石熊操心,也不用老木头一家人操心,老木头随便抓一个后辈过来,就能领着族人把棚子或者木屋盖起来。

老木头一家人这段时间内将会在石熊的指点下,好好的给这根大树干做一下“整形手术”

石熊要用这根大树干做榨油机,所以才会费这么大的力气又是铸造双人抬大锯,又是伐树,又是把这根重达万斤的大木头弄到这里来的。

没错,在没有现代化榨油机的情况下,石熊只能用华夏老祖宗们使用了上千年的那种老式的楔式榨油机来榨油。

前世石熊是出生在1983年的老家,小时候以及上中学的时候,他一直在老家生活。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那个小山村中唯一的榨油坊依然还在使用那种最古老的楔式榨油机来为村民还有周围的村民榨油。

而这架榨油坊的主人,正是石熊的四爷爷。

所以小时候,石熊可没少在榨油坊中玩耍或者是帮忙。孩提时代在那里玩耍,是因为那里有多的数不清的下脚料,一群小朋友可以在里面挖洞玩,最关键的是,榨油坊中的味道很好闻,石熊特别喜欢。

等上了中学之后,每到暑假寒假的时候,石熊都会来四爷爷家的榨油坊帮忙。那时候帮一天忙的话,四爷爷会给两块钱的,中午还会管一顿饭,这对于家庭条件不是多么很好的石熊家来讲,也是一个不小的收入

所以,对于四爷爷家里的那台用了上百年的楔式榨油机,石熊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石熊四爷爷家的那台楔式榨油机就是用一根四米来长,直径大约在一米多一点的老槐木树干做成的。

石熊弄来的这根树干短了点,但问题不大。不过这根树干可比四爷爷那台榨油机所用的树干粗多了,所以届时可以把油饼舱弄得再大一些。

这种楔式榨油机其实结构非常非常的简单,整个榨油机的榨身就是这根大木柱;在榨身的侧面会开凿一条两米半长的长方形木槽,这个长方形木槽就是榨床;在榨床的中间凿成圆槽,直径大约在七十厘米或者更大一点也可以,这个圆槽就是油饼舱,在油饼舱的下方会开几个小孔,这就是漏油孔。

整个榨床就是由长方形的挤压舱和圆形的油饼舱组成。

用这种原始的榨油机榨油时,先在油饼舱中放满粉碎好的油饼子,再从油饼舱右侧的挤压舱中塞入木块,同样是塞得满满的。当木块和油饼子都塞满了,挤压上劲道了之后,再从木块的的缝隙之中砸入三角形的木楔。

随着木楔不断的向里砸入,那些木块会越挤越紧,顺带着把油饼舱中的油饼子也挤得越来越紧。

如果一个木楔不够的话,那就用两个木楔。

当木楔越砸越往里,在木块带来的巨大压力下,那些油饼子就会开始向外渗油。

这就是楔式榨油机的工作原理。而因为在整个榨油过程中木楔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所以这种很原始的榨油机被命名为楔式榨油机

第一一三章 一榨

楔式榨油机的结构虽然简单,但要想把这根大树干变成一台合格的楔式榨油机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别的不说,光是从这根树干中掏出挤压舱和油饼舱,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活。

如果要是在后世,各种现代化的工具齐全,那么怎么摆弄这根大树干都行,三百六十五个姿势随便你挑。

可是在这个年代,在缺少各种木工工具的高树部落中,要想在这么大的一根树干中掏出榨床来,那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说榨床中的挤压舱因为是长方形的还好说点,那么掏出圆形的油饼舱,对于老木头一家人来讲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不过老木头不愧是执掌高树部落第一木匠称号几十年的老木匠了,在发现从树干中间硬生生的掏出一个圆形的油饼舱几乎就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之后,老木头一家人立刻决定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

油饼舱的主要功能就是盛放油饼子,然后通过两端的挤压力把油饼子蕴含的油挤出来。所以对于油饼舱而言,四周的压力几乎没有,油饼舱的主要受力点就在于油饼舱的两端,这两个部位才是吃力最大的部位。

在搞清楚了整台榨油机的工作原理之后,老木头主动寻求改变。

他建议把油饼舱的上部锯开,反正油饼舱的受力点不在那个位置,这样锯开之后,就可以在树干的下半部掏出一个半圆形的油饼舱,同时把锯开的上半部也掏出一个半圆形的油饼舱来。这样当放油饼子的时候掀开上半部,等把油饼子放完后,再把上半部盖上,最后用粗木棍封锁住,那么照样使用。

反正榨出来的油永远是从下面滴落的,而不会从上面或者旁边出来,这么做是绝对没问题的。

石熊同意了这个办法,所以在五六天之后,这台榨油机就成功的做好了。

虽然这台榨油机和石熊四爷爷家里的那台榨油机不太一样,但石熊估摸着效果是一样的。

既然做好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实验实验看看这台榨油机到底能不能榨出油来。

榨油机被安放在了坚固的木座上,这些木座都是用大腿粗细的原木打造的,足够撑起这台沉重的楔式榨油机来。

这种老式的楔式榨油机之所以要用这么粗的树干,主要就是因为这种榨油机在工作的时候,砸进去的木楔会产生极大的挤压力。如果榨身细,那么极有可能会被崩开的。

所以这种老式的楔式榨油机才会用非常粗的树干来制作,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崩开。毕竟树干越粗就越坚固。

在实验榨油机的头一天傍晚,天上又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虽然这次雪片子没有第一场大雪那么大,但这场雪却比第一场雪更大。纷纷扬扬的雪花飘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早晨的时候依然不见小。

而且看天色,这场雪估计最起码还能下一白天。

部落的族人们一早就爬了起来,先是清扫各自屋顶的积雪,然后就开始清扫部落里的积雪。最后吃过早饭之后,这才汇聚到了榨油坊。

没错,这间由三间木屋打通了的房子,已经被石熊命名为了“榨油坊”。

族人们很好奇这榨油坊到底是怎么把油榨出来的。就连弗格森也带着硬骨头和兔子嘴来到了榨油坊。这天太冷了,而且下大雪也没办法做实验了,所以弗格森干脆就放了一天假。

部落里的族人们不是没吃过油,捕获的猎物中的肥肉都会炼成油,所以油脂这种东西对于高树部落的族人来讲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可是能够在花生米中榨出油来,这可是稀罕事儿。

这么多族人来了,石熊也挺高兴。榨油需要不少的人手,这些来看热闹的族人正好可以帮忙。

在石熊的指挥下,早就垒好的土灶点燃了火,一口大铁锅墩在上面,里面放好了沙子,还有大约一百来斤的去壳花生仁。

要想榨花生油,最主要的工艺就在于“一炒二蒸”,其中炒制是最关键的一步。

以前在四爷爷家里榨油的时候,村里来榨油的村民大都是用菜籽来榨油,在那个年代,没有人舍得用花生来榨油。

可不管是菜籽油还是花生油,在压榨之前必须要先炒熟了。炒菜籽的时候不用加沙子,直接放进锅里炒就是了,可是炒花生就必须得加沙子,否则花生外面都炒糊了里面也不会熟的。只有加了沙子炒,才能让花生受热更均匀,受热时间也更长,才能把花生仁彻底炒熟。

石熊拿了一把大铁锹站在灶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开始用铁锹炒花生仁。

花生仁必须要炒干,尽量的把里面的水分全都炒出去,标准就是香而不焦。

炒制这一步是一个很需要经验的步骤,一般二般的人可做不了这种活,那得需要有经验的师父来炒制。

当年石熊替四爷爷炒菜籽油都能炒的恰到好处,所以他也算得上是一名有经验的师父了,所以他要亲自炒制。别的族人他不放心,就这么点花生,炒坏了一锅可就麻烦了。

熄了火,然后用筛子过一遍,把沙子过掉,留下炒好的花生仁。

然后石熊招呼来了几个族人,把炒好的花生仁放进石磨开始磨碎,趁着这个空档,石熊开始炒制第二锅花生仁。

这样超一锅磨一锅,而磨碎的花生仁会被收起来包进棉布中放入另外一口蒸锅中准备蒸煮。一旦凑够了一大锅,就开火开始蒸。

待磨碎的花生仁粉末蒸到一定的温度后,即手捏粉末成型撒手分开,就可以取出来压盘了。

所谓压盘,就是制作油饼子。

具体的办法就是把正好的粉料放进一个铁圈和干茅草做成的容器中,然后压实。

铁圈是石熊比着油饼舱的直径铸造出来的,比油饼舱的直径稍微小一点,宽有十公分左右。把一大把干茅草铺在铁圈里面,然后把正好的粉料放进茅草中,再把长出来的茅草覆盖上去,然后用木锤夯实。

最终这些粉料就会形成一个被铁圈和茅草包裹住的油饼子,连同铁圈一块放入油饼舱准备做压榨。

这个过程就是“一榨”。

第一一四章 出油了!

油饼子制作完毕,接下来就是上榨了。

现在油饼舱的最左端,也就是油饼舱的另外一头安放一块圆形的垫木。这种垫木是榨油的关键,直径比制作油饼子的铁圈稍微小一点,在油饼舱的两端都有,当榨油的时候,就是指着这两块垫木挤压油饼子呢。

垫木放好之后,十二个制作好油饼子连带着铁圈被一一放进油饼舱,相互之间挤压的很紧,正好可以把整个油饼舱挤满。

每个油饼子大约有三十多斤,这十二个油饼子就是三百六十斤花生碎。

最后,在油饼舱的右端再次放入一块垫木,油饼舱的工作就算是彻底完事。

接下来就要向挤压舱中放入方形的木块了。八块方形的木块被一一塞进了长方形的挤压舱,把挤压舱塞得满满的,最左端的木块和油饼舱最右端的那块厚厚的垫木接触。

这个时候,上榨的工作全部做完,接下来就是榨油的最后一道工序,往挤压舱中的八块方形木块的空隙中砸入三角形的木楔。

在这台榨油机的前方,老木头架起了一个架子,架子有三米多高,上端的横梁上垂下来两根绳子,绳子的尽头分别拴着两根大腿粗细,长有一米半左右的原木。

这两个原木就是砸木楔的工具。

三角形的木楔要想砸入到原本就挤得很紧的方形木块中,那就必须要用大力气。用大锤砸虽然也可以,可那是一件相当费力的事情,毕竟木楔可是要横着砸入到方木块中去的,而不是向下砸的,所以抡锤子砸木楔绝对是一件极为费力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这种横着抡锤子的活,一个弄不好还容易砸偏了。

于是石熊就按照前世四爷爷家榨油坊中的办法,做了这么一个木架,木架横梁的两个不同的位置吊了两根原木,采用的原理就好像是敲钟用的钟锤一样。

只要卡好了高度,那么当这根原木荡起来之后,每次都会准确的砸中三角形木楔,不用担心砸偏。

而且这两根原木每一根都有二百多斤的重量,一旦荡起来之后,砸中三角形木楔的力量甚至比抡大锤的力量还要大。最关键的是,使用这种办法,操作的人只需要很小的力气就能把原木荡起来,比抡大锤轻松多了。

石熊亲自站在最右边的那根原木跟前,然后推动悬挂的原木,原木迅速就荡了起来。

“砰”,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敲击声,那块三角形的木楔被砸进去了一小节,然后隔了一两秒之后,相同的声音再次发出,木楔再次被砸进去了一小节。

所有的族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们发现,原本挤得根本就再也放不下东西的榨床内,竟然随着这块木楔不断的向里砸入,不管是木块还是油饼子,竟然都开始产生了移动,而且眼看着是挤得比之前要更紧密了。

可问题是,就光这么挤,难道就能把那个什么花生油挤出来吗?

族人们都不太相信这件事。

可随着石熊把那块木楔整个砸入到挤压舱之后,眼尖的兔子嘴指着榨油机下面的陶盆大声叫了起来:“快看,快看,底下滴油了”

族人们的视线都被兔子嘴的叫声给吸引了过去,顿时,“哄”的一声,议论声无法压抑的爆发了出来。

这些族人们都惊讶极了,花生仁他们都见过,他们也承认这种小圆豆子比较好吃,要比那种黄不啦叽的黄豆好吃的多,可是他们如何也想不到,这玩意一炒然后粉碎之后,竟然还能用这种方法挤出油来

石熊自然是信心满满的。前世在四爷爷家用菜籽都能榨出油来,更别说含油量更高的花生仁了,要是榨不出油来那才叫见鬼呢。

拍了拍手,石熊放开了原木,对着一旁的快马招了招手,早就等的有些迫不及待的快马在一群人羡慕的注视下屁颠屁颠的跑到了第二根悬挂的原木跟前。

石熊把第一块木楔砸进去,就是要给族人们一个示范。他可不会把所有的工作全都做完。上辈子在四爷爷家他可没少榨油,早就干够了,他可不想穿到这个年代之后继续做榨油工。

下面的工作就要由快马来做了。

看着快马推动原木把第二块木楔砸入到挤压舱,这一刻,石熊的思绪不仅飘回到了前世在四爷爷家帮忙榨油的时刻。

当年老石家的榨油坊在方圆十里八乡都很有名,不仅本村的人在这里榨油,附近村子的人也都赶着牛车或者驴车拉着油料过来榨油。

四爷爷在没事的时候也给石熊讲过很多以前的事情。四爷爷说,解放前那会儿这座榨油坊就有了,不过那时候是四爷爷哥儿几个跟着石熊的老爷爷一块干活,那时候的农村都比较穷,没有人舍得用花生来榨油,大都是用菜籽榨油。

后来解放了,土改的时候,这家榨油坊就被收上去充公了。不过那时候没有人会榨油,最终还是石熊的老爷爷用二十五担粮食换回了这家榨油坊。再然后,老爷爷过世,四爷爷接手了这家榨油坊。

四爷爷接手榨油坊的时候,那个年代还处在大集体生产队时期。那时候生产队的菜籽要榨油,都得事先来与四爷爷联系排号,以免扑空。

而且轮到哪个大队榨油时,队长会挑选四、五个人来给四爷爷帮忙,很有秩序。

不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生产责任制后,榨油情况又恢复到解放前的那种格局,四爷爷每年榨油都得榨到农历九月重阳以后才会停歇。

在四爷爷的榨油坊,一斤菜籽可以兑三两三钱油。而前来兑油的父老乡亲,如果油料少,那就几家几户合着伙的一块来一榨。如果某家某户拉来的油料多,那么人家单独来一榨也没问题。

那时候虽然还没有新式榨油机,可四爷爷的榨油坊生意很红火,方圆十几里的乡亲们一大早就会拉着油料过来排队,哪怕到了九十年代也是如此。

第一一五章 触景生情

“那个时候的乡亲们好啊”每当四爷爷在闲暇的时候讲述过去发生的事情时,都会抽着烟袋锅子来上这么一句感叹。

“那时候的乡亲们来榨油的时候,都是各自在家里就把原料晒干筛选好了才拉过来,给我们省了很多事。那时候乡亲们拉着油料到了油坊里,都会把原料称好记录在帐,榨完后好按比例分油。而原料少的乡亲干脆就不榨油了,而是兑换几斤油就走。”

四爷爷的话石熊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那些乡亲们那时候真的是很好,毕竟要榨油,前期的准备工作可是相当繁琐的。光是筛选和晒干,就是一件很费功夫的活。

可是这些活都是乡亲们提前做好的,那些年可是给榨油坊的工人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石熊记得很清楚,四爷爷家的那台榨油机要比自己现在捯饬出来的这台榨油机盛放的油料多一些。这台榨油机别看粗,可是短了不少,所以油饼舱最多只能盛放三百六十斤的油料。而四爷爷家的那台榨油机当年可是能够盛放四百五十斤的油料呢。

最关键的是,那些乡亲们来到榨油坊之后,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们都会自发的帮忙。有的会烧火备柴,有的则帮忙推磨碎料,有的帮忙蒸粉末,有的帮忙压盘,有的会帮忙上榨。反正来到榨油坊的乡亲们就没有一个闲着的。

那个年代的乡亲们真的是亲如一家人,不像再往后二十多年,哪怕乡亲们之间的感情也变得淡薄了

“呦,这油是越来越多了啊。”

“这油真清亮啊,比用肥肉炼出来的油清亮多了。”

“这油应该很好吃吧。”

“你就光知道吃,你没听守护者大人说,这油是用来炒菜用的。不过炒菜是个啥玩意儿?好吃吗”

乌泱泱的议论声把石熊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有些触景生情的他不禁长叹了一口气。

四爷爷早就过世了,而自己也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这个年代,爹娘还有小妹就再也见不到了

晃了晃脑袋,把脑子中的那些愁绪甩到了一边,石熊走到榨油机跟前蹲了下来,仔细看着自己在这个年代榨出来的第一盆油。

这盆油按照老家的叫法,叫“头榨油”。

不过因为头榨油是由蒸粉粒提高温度而榨的,所以头榨油水份比较重,成色也混浊,卖相也不好,还容易积油污,但是用来炒青菜、炸豆腐倒是香得很。

事实上,不仅是头榨油,就算是二榨油的味道也不算顶级。原因很简单,四爷爷说过,这种采用木榨的方式来榨的油,油料最好不要和金属物品接触,那样榨出来的油才叫一个香。可是压盘的时候都是采用的金属圈,哪怕是再好的金属,一旦和油料接触了,榨出来的油味道就不纯正了。

四爷爷也说过,他说在南方有些省份采用木榨的时候,压盘不是用铁圈,而是用竹篾子来做竹盘。这种用竹盘做出的油饼子,榨出来的油才更香。

不过在这个年代,在这种落后的印第安部落中,能够榨出植物油来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味道,还是先放放再说吧。

快马把第二个木楔完全砸入到了挤压舱之后,越来越多的油就顺着滴油孔漏了下来,没多长时间就接了两大陶盆,足有六七十斤油。

当油不再滴落后,这头榨工序就算是彻底完毕。

不过榨油剩下的那些油饼子还能进行二榨,但那还需要做一些前期工作。

木楔把挤压舱中的木块挤的非常紧,不过这没关系,在挤压舱的另一端,石熊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拿着一块细长的木楔,对准一开始砸入的木楔,用锤子轻轻砸几下,那两个木楔就会很轻松的被砸出来。

挤压舱的木块全都取出来之后,油料仓中的那十二个油饼子已经完全挤压在一起了,用人手很难掰开。这时候石熊手里的锤子和那根细长的木楔又有用武之地了。

对准两个油饼子之间的缝隙,轻轻砸几锤子,这些挤压在一起的油饼子就会被分开。

然后揭开油饼子外边包裹的干茅草,把里面的油料取出来,继续放进石磨中再磨一遍,为的是把这些剩余的油料粉碎的更彻底。

磨完之后,就会再次继续上锅蒸。这就是榨油过程中“一炒二蒸”中的第二蒸。

蒸完之后的油料会再次压盘,不过这次压盘要比第一次压盘做的更紧致一些,不仅要用木槌砸,甚至还要用脚踩。

最后,这些油料再次被压制成十二个油饼,再次上榨进行第二榨。

随着两个木楔再次被砸进挤压舱,守在周围看热闹的族人再次惊奇的发现又开始往下滴油了。

这次滴下来的油就是二榨油。相比起头榨油,二榨油要更清亮,而且味道要更好。

二榨油的数量要比头榨油少点,但也有五六十斤了。

两次榨油一共榨出来不到一百三十斤花生油,出油率达到了35%!

这个出油率已经是很高的了,尤其是在采用这种木榨的手艺榨油,能够有35%的出油率,这已经很高了。别忘了,这次榨油使用的花生可不是后世那种专门培育出来的、动辄出油率就高达45%的专用于榨油用的花生品种。

不管是头榨油还是二榨油,再过滤一下,把其中的杂质过滤掉,那么和后世几乎一模一样的花生油就彻底问世了。

这个时候,族人们才被允许走上前近距离的观看这些新鲜出炉的花生油。

有着香浓味道的花生油自然又引得族人们一片感叹声。

榨油到这个时候就算是结束了,花生仁的出油率虽然挺高的,但一般都是榨两次就结束了。再榨也榨不出多少油来。

不过榨油剩下的花生粕也不能扔,这玩意儿也是好东西。

就好像后世用大豆榨油剩下的豆粕一样,不管是当肥料上地还是作饲料喂牲口,都是绝佳的材料。

这榨完油剩下的花生粕也是如此。用来上地的话,效果不比后世的化肥差。而掺杂在草料中喂牛,更是可以让部落中驯服的野牛吃的欢畅。

第一一六章 开小灶

忙活了一上午,终于榨出来一百三十来斤花生油,这下子部落里的族人们可就有口福了。

后世华夏的老饕们都明白一个道理,除了有数的那么几道菜之外,大锅菜的口味永远都比不过小炒

其实人类的发展史,也是一部食物的发展史。

最古老的原始人时代,因为没有锅,没有烹制菜肴的工具,更没有油盐酱醋以及各种香料,甚至连最重要的火都没有,所以原始时代的原始人只能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当火开始应用起来之后,人类的膳食立刻得到了跨越性的改善。从生食向熟食过渡,不仅让食物的口感有了巨大的提升,最关键的是熟食的普及,让人类的寿命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再随后,随着油盐酱醋的普及,食物开始向精细化和美味化发展。食物在很多高层人士中已经不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口欲。

华夏的老祖宗们在几千年前就一直在为提升菜肴的味道而努力,孔老夫子更是提出了著名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说法。

而在欧洲大陆,虽然食物的精美程度以及口感还远远比不上华夏的老祖宗们研发出来的各种菜肴,但一些贵族餐桌上的菜肴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

甚至就连南美的印加文明和中美的玛雅文明,在菜肴的制作方式上都挺先进的。

唯独在物产富饶的北美大陆,几千年来,这些逐水草而居的北美印第安人的食物依然以果腹为主,至于食物的味道,那就只能呵呵了。

石熊自从穿越到这个年代的切洛基部落中后,就根本没吃过什么好吃的菜肴。

嗯,在高树部落中根本就没有菜肴这一说。这里的食物除了地里刨出来的粮食,就是狩猎得到的各种动物的肉食。

要说这食材也不错了,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纯野生的,可偏偏高树部落做菜的方式实在是令人难以恭维。

除了熬的粥和后世的各种粥类没什么大的区别之外,那些肉食统统都是洗干净之后,切成块加上水撒上盐用大锅炖。

不管是后世稀罕的鹿肉、熊肉还是各种野生鸟类,又或者遍地都是的野牛,唯一的加工方式就是白水加盐一锅炖

刚开始吃或许你会觉得味道还不错,毕竟都是纯野生的动物,在后世都是很稀罕的食材。可当你一天两天都这么吃,一个星期两个星期还这么吃,一个月两个月依然还是这么吃,哪怕就是给你炖一锅龙肉和凤凰肉,估计你也咽不下去。

对于土生土长的北美印第安人来讲,这么吃自然是没问题。可是对于一个灵魂接受了前世十几年精美菜肴荼毒的吃货来讲,天天这么吃可就真受不了了。

要不然石熊也不会在闲暇之余做豆腐榨油,为的不就是那一口味道精美的吃食吗?

说个很不好听的话,高树部落的这些族人们都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土包子,所以哪怕石熊用大锅做了好几锅土豆炖牛肉,可依然把这帮家伙彻底征服了。

用油炸过的土豆块和炖的烂熟的牛肉放在一起炖一会儿,哪怕只有多香果、辣椒等寥寥几种香料和佐料,可依然让族人们吃的满嘴流油。

以前族人们吃牛肉都是白水加盐炖,吃土豆则是除了蒸就是同样白水加盐炖,那个味道能好到哪儿去?

他们从来就不曾想过原来土豆过油炸之后,再和炖的烂熟的牛肉放在一起炖,这味道竟然会变得如此的美妙!

土豆过油后独有的香味混合着野牛肉的肉香,再加上出锅前撒上的几把辣椒,那鲜香辣的味道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给吞进肚子里。

这时候族人们才知道守护者大人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搞出来的这点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了。

很好很强大!

对于族人们来讲,铁器固然重要,食盐固然更重要,可这美味的菜肴显然要比前两者更重要!

部落里几个专门负责做饭的妇女跟着石熊忙活了一中午,总算是学会了如何做土豆炖牛肉,然后接下来就会由她们负责给族人们做这道菜了。

看着族人们一个个吃的满嘴挂油、喜笑颜开,石熊也是颇有一番志得意满的感觉。

不过石熊没有留下来和族人们一块吃,他只是用平时喝粥的大陶碗盛了一大碗土豆炖牛肉,然后笑呵呵的端着这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菜走向卡布鲁祭祀居住的木屋。

外面的族人们在立雷首领的领导下吃大锅饭,那咱身为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就得陪着伟大的卡布鲁祭祀开小灶啊

红云居住的木屋中有几个人,主要是红云的几个闺蜜,像莫莫草、红树藤还有羊尾花都在。

这三个印第安娘们也没闲着,今天她们三个忙活了一上午,搞出来了一盒子豆腐,她们还有红云等着守护者大人过来给她们做更好吃的小炒呢。

石熊路上遇到了坐在一边吃土豆炖牛肉的弗格森少尉还有快马,于是石熊干脆就把他俩一块叫上了。

这帮印第安娘们的凶悍石熊可是深有体会,如果自己一个人去的话,饭桌上免不了又得让这帮娘们调戏一顿,所以他干脆拉两个生力军过来,有他俩在,多少也能分担一些火力。

果然,当快马和弗格森少尉进了红云居住的木屋后,原本吵吵闹闹的几个娘们立刻不吱声了。

快马还好点,毕竟是部落的族人,可弗格森少尉却是不折不扣的金发小帅锅,在没有和他混熟之前,这几个娘们可不好意思浪的。

红云居住的木屋很大,是整个部落中仅次于议事厅的木屋,一个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灶台在屋子的一角,不过早就已经被莫莫草她们给拾掇出来了。今天的豆腐就是在这个灶台做的。

除了那一盒还散发着热气的豆腐之外,切好的牛肉、野猪肉还有鹿肉、野鸡肉也都准备了不少。晒干的豆角、刚刚切开的南瓜、洗好的土豆也都准备好了。

而最让石熊开心的是,在这里他竟然发现了大葱和洋葱!

第一一七章 干部下乡四菜一汤

大葱可是一个好东西,绝对的好东西,而且人类吃大葱的历史也是非常悠久的。

大葱原产自华夏的西部地区以及中亚地区,早在汉代的时候,在华夏大地上就已经有人开始种植大葱了。

早在汉代的《尹都尉书》中就有《种葱篇》,而在公元二世纪成书的《四民月令》中,有这样的记载,“夏葱白小,冬葱白大”,可见当时的人已经一年四季都在种葱了。

后来大葱传播到了欧洲,也成为了欧洲人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蔬菜,很多人对于大葱的热爱不次于华夏人。

就好像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有一种传统美食,名字就叫“烤大葱”,而在小城巴尔斯甚至每年还会举办“烤大葱节”。

当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大葱就随着欧洲殖民者的运输船漂洋过海的来到了新大陆,并且很快就在新大陆扎下了根,迅速在新大陆传播开来。

洋葱和大葱的传播途径差不多,这种原产自中亚地区的作物也是在很早之前就传入到了欧洲,然后又传入到了北美新大陆。

“这种辛辣的大葱就是一百多年前从普埃布洛人的手里传播过来的,不过部落种植的不算多,你平时可能没注意,所以没有发现大葱。”莫莫草站在石熊身边轻声的解释道。

石熊一拍脑门说道:“你们啊,部落里有这些好东西就该早告诉我。你们要是早告诉我了,那么我们的餐桌上会多很多美食的。”

顿了顿,石熊很认真的说道:“你们这几天没事就把部落里的东西统计一下,我需要一个详细的名单,我不想遗漏什么东西。”

红云点了点头,石熊便开始愉快的开起小灶来。

在老木头一家人制作楔式榨油机的时候,石熊就安排快马他们铸造了一把炒勺。

部落里的铸造工艺已经很不错了,所以铸造的这把炒勺也颇有后世炒勺的几番风采了。

前世作为一个混凝土宅男,石熊可不像绝大多数宅男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别看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通过叫外卖来解决肚子问题的,可事实上,石熊做饭菜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石熊四爷爷的二儿子,也就是石熊的二表叔是一个厨子,而且恰好在石熊上大学的那个城市开餐馆。餐馆虽然不大,但总比在地里刨食强很多。

上大学那会儿,放假的时候石熊基本上不会回家,而是在二表叔的餐馆中打工,几年下来,也跟着二表叔学了一手很不错的做菜手艺。

事实上,当年石熊之所以跟着二表叔学习做菜,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个骚年当年坚信“想要留住一个人,就必须要先留住她的胃”这句话,所以当年的那个骚年每天都在幻想着有一个漂亮可人、温柔听话的姑凉被自己做菜的手艺征服,然后义无反顾的跟着自己过日子

然后大学四年结束后,让这个骚年彻底明白了光良某首歌中的歌词含义——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虽然没有用自己的手艺留下哪怕一头恐龙跟自己过日子,可好歹这身做菜的手艺却是留下来了。

每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年夜饭都是石熊一手操办的。老爹和老娘还有小妹都说好吃呢

现在,石熊从二百五十多年后学习的做菜手艺,终于是跨越了两个半世纪的时间和上万公里的空间,再次在大雾山脚下呈现。

炒勺用沙子烧过一遍之后,刷洗干净,然后在灶上烧的冒青烟,倒上底油,一把葱花和一把切碎的辣椒扔了进去,一股香浓而又辣鼻子的味道顿时爆发出来。

一连串的咳嗽声顿时从红云她们嘴里不可压抑的迸了出来。用辣椒炝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降得住的,弗格森少尉已经咳嗽的脸红脖子粗了。

待到锅里的油变红,石熊就把切好的豆腐倒了进去,开始颠勺。

在屋里一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炒勺中向外呼呼的冒着火苗,一股子豆腐香味也冒了出来。

翻了几下勺,待到锅里的火苗灭掉之后,石熊把炒勺放在了灶口上,稍微炖了一小会儿,加盐,然后出锅!

一道红白相间的辣爆豆腐出锅了。

虽然没有其他的作料,但这道菜还是很有卖相的,味道肯定也相当不错。毕竟这不是红烧豆腐,这道菜要的就是辣椒的辣味和豆腐自身的香味,不需要搁其他的作料。

一陶盘热气腾腾的辣爆豆腐放在石桌上,几个人都看的直咽口水。

第二个才就是土豆、鹿肉、辣椒、干豆角放在一起,来了一个简易版的乱炖,那香味同样让一屋子人的眼睛光往炒勺里瞅。

第三个菜是一道辣爆牛柳。

切成条的牛肉虽然没有腌制,但这可是野牛肉,后世几乎吃不到的纯原生态食材。肉是取自牛脊梁附近的里脊肉,虽然没有什么佐料腌制,可用油一溜还是非常滑嫩的。

然后照样是辣椒炝锅,混上洋葱,最后再把溜好的牛柳放入锅内翻炒,然后加盐出锅。

第四道菜是南瓜炖土豆。南瓜、土豆切成小块,加上洋葱,然后用大葱炝锅,放入野猪肉煸炒,最后再把南瓜、土豆和洋葱一块放入锅内翻炒,加水炖一下就ok了。

至于最后一道菜,那就是一道清炖鸡了。这鸡可是正儿白净的野鸡,不是部落里养的火鸡。

清炖鸡其实很好做,用热水炒过,撇掉沫,然后加入姜片、酒和水直接炖就ok了,快熟的时候加入盐就能出锅。

酒是上次汉克少校来的时候带来的威士忌,石熊留了一瓶,但一直没舍得喝,这次炖鸡倒是用上了。

要不是佐料不够的话,石熊真想给他们来一到老家最出名的菜——沂蒙炒鸡,保证他们吃的把舌头都吞到肚子里去。

不过这道清炖鸡即算是一道菜,又算是一道汤,鸡肉能吃,鸡汤能喝。

五个菜摆在了石桌上,正儿八经的“干部下乡四菜一汤”。

不过怎么吃这些菜,可真的是把一屋子人都难住了。无他,弗格森少尉是因为没有刀叉而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些精美的菜肴放进自己的嘴巴里,而红云她们则是因为这些菜肴都热气腾腾的,她们不会用筷子也不会用刀叉,除了勺子之外,她们只会用手抓

唯独石熊这家伙,悠然自得的坐在石桌跟前,然后从自己的兽皮袋子里摸出了一副木筷,然后在一帮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第一一八章 有肴无酒一大遗憾

本来挺好的一顿小灶,最终变成了一次学习如何使用筷子的教演会。

如果是在平时,估计弗格森少尉还有红云他们不会学习如何使用筷子,毕竟这玩意儿虽然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木条组成,可要想熟练的掌握如何使用筷子,那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现在,在这些香气扑鼻的菜肴的诱惑下,在守护者大人严令用手抓的情况下,不管是红云还是弗格森少尉,都乖乖的学起了如何使用筷子。

最关键的是,守护者大人所说的那番话,让红云她们这帮印第安土著非常的震撼。

“我手里拿的这两个木条叫做筷子,在遥远而伟大的东方,生存着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叫华夏民族,筷子这种工具,就是从那个伟大的民族中被发明的。在那个伟大的民族中,所有的人都会使用筷子。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曾经告诉过我,我们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印第安同胞,就是在一万多年前从那个伟大的民族中分离出来的。所以,我们和那个伟大的民族是同根同源。”

“既然我们和那个伟大的民族是同根同源,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学习我们那个同胞的民族,因为那个民族现在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和民族,我们不能给这个民族抹黑,也不能让人瞧不起我们。所以,你们从现在开始,就应该从最基本的学习开始,比如说学习如何使用筷子。”

原本红云他们不知道守护者大人为何会使用这种这么难用的工具来夹菜,可是当她们听到守护者大人说的这番话,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

原来在遥远的东方竟然还有一个伟大的民族是自己的同胞,而且那个伟大的民族竟然会如此的强大。最关键的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也说了,要我们一定要去学习那个同胞。

连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都这么说了,谁还敢反对守护者大人的话?就连红云这个卡布鲁大祭司都得乖乖的遵从神的旨意。

于是,一屋子人开始学习怎么使用筷子。幸好这玩意儿远远比刀叉的制作要简单的多,否则石熊也不知道一时半晌上哪儿搞七八双筷子出来。

虽然学习如何使用筷子的过程是一个非常酸爽的过程,可是在美食的诱惑下,这一顿饭吃完之后,最起码没有人再打算用手抓那些菜肴了。

当然,这顿小灶不仅仅是让红云她们学会了如何使用筷子,最关键的是让她们明白了一些事情。

这些菜肴好吃不?

毋庸置疑,非常非常的好吃。对于从来没有吃过小炒的红云她们来讲,这一顿小灶让她们知道了原来食物竟然还可以这么做,原来那些普通的食材竟然还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食物来。

那么想不想以后继续吃这种好吃的美食?或者说是天天都吃到这种美食?

毋庸置疑,在场的每一个人恐怕都有这样的愿望。

可她们也清楚,最起码以现在部落种植的农作物而言,要想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美食,那几乎就是奢望。

豆腐好吃,可是做豆腐用的大豆并没有多少。小炒好吃,可是用来榨油的花生,部落同样没有多少。

更别说守护者大人还说过,用小麦可以做出又白又香的大馒头、滑嫩可口的面条、香气扑鼻的烤面包,用一些作物混合起来还可以酿出美味的酒水

还有好多好多的美食没做出来呢!

可这一切,都需要地里的庄稼!

所以,要想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美食,那就得多种植各种各样的庄稼,这样才能让这种美食天天出现在餐桌上。

部落里种植庄稼的事情,全都是由部落的妇女来负责,部落的妇女地位是非常高的。

要知道切罗基族在被赶出大湖区域之前,那可是不折不扣的母系氏社会,族里的一切都是妇女们说了算的。虽说在迁移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之后,切洛基族开始由母系氏社会渐渐地向父系氏社会转变,但在这个时候,部落中的妇女地位依然是很高的。

部落里明年要种什么庄稼,是部落里的妇女们说了算的。

于是几个妇女在经过交流之后,立刻就决定明年开春之后继续扩大耕种面积,争取种植上数量以及种类更多的庄稼。

一切都是为了吃啊!

怎么操弄庄稼,石熊不会去操那个心的。有这帮凶悍的娘们在,石熊不会担心明年的食材不够用的。

不过这顿饭也让石熊吃的有些遗憾,原因就是有肴无酒,这实在是一大遗憾啊。

虽说汉克少校临走的时候把他带来的那几瓶威士忌还有一些低档次的蒸馏酒留了下来,可对于英国人喝的这种酒,说实在的,石熊真心喝不上那味来。

要不然汉克少校留给他的那瓶高档威士忌石熊也不会放到现在而一直没喝。

所以回到自己的木屋后,石熊就琢磨着是不是该自己酿点酒?

现在正好是冬季,冬季是酿酒的最佳季节。因为不管是酿酒还是制作酒曲,最关键的就是温度控制。冬天别看天气冷,可冷的时候可以加火盆之类的东西升温。如果是夏天,本身温度就很高,要想控制合适的温度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升温总比降温要容易的多。

所以冬季才是酿酒的最佳季节。而到了夏季,反而没有人酿酒了。

反正在石熊的老家都是在秋冬季节酿酒,夏季最热的时候没人酿酒。

酿酒需要的原材料有很多,小麦、大麦、高粱、玉米、豌豆等作物都可以酿酒,就连地瓜甚至是土豆都可以酿酒。

部落里的玉米、小麦虽然不多,可地瓜还有土豆却是不少。这种高产作物是老天爷赏赐给人类的,不仅好吃,还可以用来酿酒。

石熊记得从自己有记忆时开始,家里逢年过节喝的酒,就是用地瓜或者是土豆酿造出来的。那时候家里穷,舍不得用大米或者小麦酿酒,就用这种高产作物做酿酒原料,虽然味道不如大米或者小麦酿出来的酒好,但也是很不错的。

最关键的是,如果真的能够酿造出地瓜酒或者土豆酒来,那味道里面满满的都是小时候的回忆啊

第一一九章 闷倒驴!

石熊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这要得益于他从小就“酒精考验”。

没办法,那时候的农村对于男娃儿还是非常重视的,石熊刚出生的时候,正是计划生育抓的最紧的时候。

石熊听老娘说过,当时因为不敢确定这第一胎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石熊他爹都已经做好准备打算带着石熊他娘出去当“超生游击队”去。

在那个年代要想超生,后果是相当恐怖的。推房子抓人是常事,可为了要一个儿子,石熊他爹依然奋不顾身。

当石熊呱呱坠地后,他爹一看是一个带把的,那个高兴劲儿就甭提了。

偏偏石熊他爹还有他爷爷都是喜欢喝酒的,所以每当石熊他爹还有他爷爷凑在一块喝酒的时候,小石熊就会被爷爷抱着,然后拿筷子蘸着酒给他舔。

一开始小石熊自然是被辣的鬼哭狼嚎的,可时间久了,他就渐渐的习惯了这种味道,以至于到了上小学的时候,逢年过节要是不喝点那还不行呢。

这种事儿错非也就是他这个带把的能够享受,反正石熊他妹妹是没这个资格享受的。

没办法,重男轻女嘛

虽然那时候喝的很少,可总归是“酒精锻炼”了。再加上爷爷和老爹都能喝,这种本事再遗传给石熊,所以石熊上大学那会儿就号称他们系的“酒神”。

能喝酒,爱喝酒,同样石熊自己也会酿酒。

前面说过,石熊小时候家庭条件并不算太好,只能算是普通人家,于是家里喝的酒几乎都是自己酿出来的。自己酿的酒不管再怎么说也比外面卖的酒便宜很多。

石熊的爷爷会酿酒,石熊他爸同样会酿酒。到了石熊这里,他小时候没少跟在爷爷还有老爹身后帮忙酿酒,所以他也懂如何酿酒。

谁说农村出来的娃儿就什么都不知道?

别的不敢说,最起码做酒曲、酿酒、做豆腐、榨油这些活,石熊就很精通,而且这些活估计绝大部分城里娃都不会。

你们城里娃凭啥瞧不起俺村里娃呢?

如果换成城里娃穿越到高树部落,你让他们榨油、做豆腐,他们会个屁,他们光会吃!

而咱这个农村出来的娃儿,就是因为小时候在家里帮着大人做过许多许多的事,所以这些当时看起来毫不起眼的技术,在这个年代在这个地方,就成了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的神技了!

就拿酿酒来讲,或许有些城里娃因为看书而知道酿酒的步骤甚至是工艺,但你要让他们真的酿酒,那是绝对酿不出来的。

酿酒这种活你没亲自干过,往往酿出来的不是酒,而是一坛子醋,还是发臭的那种醋。

你真当从书里看过怎么酿酒就会酿酒了?

别的不说,你知道怎么做酒曲吗?没有酒曲,你酿个p的酒啊!

酿酒加曲,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酒曲中含有大量的微生物以及其所分泌的各种酶类,比如说淀粉酶、糖化酶还有蛋白酶等。这些酶具有生物催化作用,可以将谷物中的淀粉、蛋白质等转变成糖、氨基酸。而糖分则可以在酵母菌的作用下分解成乙醇,也就是酒精。

所以说酿酒最关键的核心在于如何制作酒曲,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有了好的酒曲,随便你怎么酿酒都行,只要控制好温度、湿度,哪怕你酿不出茅五泸来,最起码也不会酿出一坛子又酸又臭的不明液体来。

酿酒用的谷物种类很多,可做酒曲用的谷物就不多了。反正据石熊了解到的,做酒曲最主要的原料就是小麦和稻米。

前者做出来的酒曲叫麦曲,而后者做出来的酒曲叫米曲。

当然,如果要是按照种类来分的话,酒曲又分为麦曲——主要是酿造黄酒的;大曲——主要用来酿造蒸馏酒的;小曲——主要用来酿造黄酒和小曲酒的;红曲——主要用来酿造红酒的;还有一种现代才开始使用,可以替代大曲和小曲的新型曲种——麸曲。

可不管怎么分类,酒曲就是酿酒必不可少的核心添加剂。

当年在老家跟着爷爷还有老爹酿酒的时候,石熊可没少跟着长辈们在家里做酒曲。因为家里那时候酿造的大都是地瓜酒或者是土豆酒,所以用的酒曲大都是大曲。

这种用地瓜或者土豆酿造出来的酒,如果不经过蒸馏的话,味道并不是那么好喝。可是一旦经过蒸馏,那么得出来的高度酒,那味道却是极冲,酒量不行的人一口酒下去就能给顶住。

所以,这种用地瓜或者土豆酿出来的高度蒸馏酒,在石熊的老家又有一个很响亮的别称——闷倒驴!

那意思很简单,这种七十来度的高度蒸馏酒,就算是强壮的驴子喝一口,也得给闷在那儿!

家里酿酒时做的酒曲都是用小麦做的。虽然舍不得用小麦酿酒,可用来做酒曲还是问题不大的。

毕竟酿酒的时候,添加酒曲的数量可是比较少的,通常来讲,用一百斤地瓜酿酒加酒曲也不过才七两而已,这种比例家里还是能够承受的。

不过每次家里做酒曲的时候,都会多做一些。因为这些酒曲不仅可以自家用来酿酒,也可以向外卖,可以给家里增添一些外快。

不过要做酒曲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说个毫不夸张的话,做酒曲的工艺比酿酒还要复杂,而且对于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也要远远高于酿酒。

也就是说,没有亲自做过酒曲的人,光凭着从书本中或者视频中看到的那些东西,根本就做不出来酒曲。

这玩意儿在制作的过程中,只要稍微有一个地方做的不到位,那么做出来的东西恐怕就会变成另外一种东西。

不过这种活儿对于石熊来讲不算多么难。他上中学之后,每年家里酿酒做酒曲的时候,他只要有时间就会跟着家里的长辈一块做,所以对于做酒曲这种活儿,他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现在部落里不缺小麦,如果说有什么缺的,那就是一个保温性能好的曲房了,嗯,貌似还需要做出几个简易的温度计和一些踩曲用的盒子”

第一二零章 简易温度计

不管是酿酒还是做酒曲,温度和湿度的控制至关重要,尤其是温度。

以前在家里做酒曲的时候,有温度计,所以不愁温度不好控制。可是在高树部落哪儿有温度计这种东西?这里对于温度的感觉完全凭借体感,而且判断温度的标准就仨——冷、热和不冷不热挺舒服的

所以,做出几个简易的温度计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种简易温度计很好做,作为一名副研究员级别的高级知识分子,简易温度计要是还不会做那就真白瞎了他十多年的求学生涯了。

事实上,在前世石熊还曾经给小外甥做过一个简易的温度计呢。当时为了引发孩子对一些物理现象的兴趣,他就动手做了一个简易温度计。耗材就是一个带瓶盖的装青霉素的小瓶子,一根塑料吸管外加一些红墨水。

至于耗时,二十多分钟吧!

果然,那个小小的简易温度计让小外甥很感兴趣,石熊这个当舅舅的也很有成就感。

不过那时候做简易温度计好做,那是因为各种材料都很好找,可是在高树部落,不管是玻璃瓶还是塑料吸管都没有,所以还得弄出这些东西来。

真正的温度计如果要是在前世的话,凭借着各种各样的工具石熊也能做出来,可是在这个年代,就只能做这种简易的温度计了。

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再加上一个细玻管就能做出一个简易的温度计来。可问题是上哪儿去找玻璃瓶和细玻管呢?

“难道老子为了做几个简易温度计,还得烧玻璃吗?”石熊捂着脑门郁闷的想着,“可问题是哥们虽然知道烧玻璃的原材料,可哥们真没烧过玻璃啊。”

摇了摇头,石熊的视线落在了那瓶威士忌身上。

“对啊,部落里肯定有一些从瓦西楚手里交易过来的玻璃制品,虽然透明度不咋滴,颜色也不太好看,可用来熔化后吹制几个小玻璃瓶和几根细玻管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

吹玻璃瓶和吹啦细玻管这活石熊在上高中期间做实验的时候可是做过几次的。

当时那位快六十岁的高中化学老师吴老师是学校里的一个神人,因为学校里所有的玻璃实验器材,几乎都是这位化学老师自己做出来的。

石熊上高中的时候是在镇上上的,九十年代后期的山区小镇教育经费很紧张,上化学课的时候学生很少有机会亲自动手做实验。

作为一名优秀的化学老师,为了让学生们多做几次试验,吴老师每年都要制作不少的玻璃实验器材。据说吴老师在那个嗡嗡嗡的年代中,曾经在县玻璃厂做过一段时间的制玻璃工人,所以对于一些玻璃的烧制他很有心得,包括用硼硅玻璃烧制的实验器材。

石熊上高中的时候挺喜欢做化学实验的,而且他的成绩也比较好,所以吴老师也让石熊尝试着吹制过一些烧瓶还有细玻管之类的实验器材。

虽然隔得时间很久了,可是那一段记忆依然深深地印在石熊的脑海中。

如何烧玻璃石熊不太明白,但部落里有现成的玻璃制品,只要砸碎了熔化掉,然后吹制就是了。

坩埚有现成的,能够把铁融化成铁水的坩埚用来熔化玻璃是绝对没问题的。

差的就是一根细铁管了,这个也简单,大不了再铸一根小口径的细铁管就是了。

想到就做。

石熊琢磨了一遍,觉得自己手头的东西没问题之后,那就开干!

细铁管让弗格森他们铸一根就是了,这活他们也愿意做。毕竟每次铸造东西对于他们来讲就是一次提升,不管是弗格森还是硬骨头、兔子嘴都喜欢干。

于是石熊把这个活交代给了弗格森少尉,要求也不高,细铁管管壁厚度倒是没什么要求,但内径不能大于五毫米,长度不能低于一米二。

这么细口径的铁管对于弗格森他们来讲比较有难度,但他们还是很痛快的接下了这个任务。

然后石熊就找到了立雷,要求他在部落中收集一些玻璃器皿。

对于这个奇怪的要求,立雷也不敢反驳,很痛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于是,第二天一早,石熊就得到了三个个酒瓶子和两个玻璃花瓶,还有一根合格的细铁管。

有了这些东西,石熊就毫不犹豫的准备开火烧玻璃。

跟在弗格森身边的硬骨头、兔子嘴,跟在石熊身边的快马,还有红云以及部落的几个娘们在看到守护者大人毫不犹豫举起锤子,“噼里啪啦”的把那三个酒瓶子还有两个玻璃花瓶砸碎,一个个心疼的嘴角直抽抽。

玻璃对于石熊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他知道这玩意的价值并不高。同样对于弗格森来讲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毕竟在这个时代,玻璃在欧洲的普及率也是比较高的了。

可是玻璃器皿对于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来讲还是极为珍贵的东西,这么一个酒瓶子就能价值一张野牛皮!

眼看着守护者大人像砸垃圾一样把这些珍贵的玻璃器皿砸碎,他们不心疼那才叫一个怪。

“你们也别心疼这些玻璃,这玩意儿不值钱。”石熊抬眼看了看那几个面色发菜的族人,笑着解释了起来,“这东西其实就是沙子加上一些其他不值钱的东西烧成的,而且难度也不大,比炼钢差多了。如果你们喜欢的话,等我做完手头的活,我叫教你们怎么烧玻璃。等你们烧一锅玻璃出来,你们就知道这玩意儿的真正价值了。”

说着,石熊拿起最后一个完整的酒瓶子,这是一个盛放果酒的酒瓶子,里面的酒水早就不知道被谁喝干净了,不过瓶子保留了很久很久。

“看到这个瓶子了没有?我们一张野牛皮最起码能换一百个这样的瓶子!所以,这玩意儿真不值钱!”

说着,石熊举起了手里的锤子,直接砸碎了这最后一个瓶子。

然后石熊放下了锤子,拿起小扫帚把这些玻璃碴子全都扫进了坩埚内,开始点火熔化这些玻璃。

第一二一章 吹玻璃

严格说起来,玻璃是不会熔化的,这种奇特的物质只能在高温下软化,形成一种特殊的、介于液态和固态之间的一种叫做玻璃态的状态。

想要让玻璃达到玻璃态,需要一定的温度。不过这个温度并不固定,要根据玻璃中含有的矿物质来决定。

就好像后世的铅玻璃,只需要五百度的温度就能开始软化,而纯石英玻璃的软化温度则高达一千六百度。

不过像这个年代欧洲人制作的玻璃大都是普通玻璃,所以石熊估摸着大约在六七百度的温度就能让其软化。毕竟后世做实验室使用的酒精灯温度也不过才一千度左右,可是用酒精灯就能把绝大多数玻璃软化。

石熊没有酒精灯,更没有温度更高的煤气喷灯,他只能借助坩埚把这些碎玻璃全都变软,然后用铁管蘸着这些玻璃液吹制自己需要的东西。

“一会这些玻璃会变软,到时候我会用这根铁管吹制一些我需要的玻璃器皿。快马,我需要你给我打下手。”趁着加温的空档,石熊开始点名。

快马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一会当我开始吹制玻璃器皿的时候,你需要拿着加热的火钳托住玻璃器皿的底,届时玻璃会与火钳产生一定的黏连,这个时候你需要缓慢而匀速的托着玻璃器皿的底向下拉,速度不要过快,但也不能太慢,大约就是这么一个速度。”石熊一边说,一边用手拿着火钳比划了一个向下的动作。

“明白了吗?”

快马再次点头,他接过了火钳,比划了一下托举的动作,然后仿佛是托着什么一样,缓慢而匀速的向下拉。

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动作,但快马做的很好,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石熊感到很满意。

“你现在就多练习一下这个动作吧,别一会儿真的出玻璃了,你又慌了。”石熊淡淡的吩咐道,快马毫不犹豫的执行了这个命令,拿着一把火钳开始练习了起来。

石熊又拿起一把火钳和一把铁剪递给了硬骨头,“一会儿你拿着这把剪子做准备,当我说剪断的时候,你就必须要毫不停留的剪断我拉出来的玻璃。我吹出来的瓶子你只需要剪断上端就可以了,可是玻璃管你需要用火钳托住再剪,否则玻璃管掉在地上就会摔碎的。”

看到硬骨头有点不明白,石熊一边比划一边再次给他解释了一遍,一直到硬骨头彻底搞清楚了自己需要干什么活之后,石熊就打发他像快马一样在一边练习。

“最后,你们一定要记住,这软化的玻璃温度是非常高的,你们千万千万不要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去直接接触这些玻璃,否则轻则把你身上的某个部位给你烫熟了,重则会烫死你的!”

石熊这话可不是危言耸听,玻璃一旦开始软化,那就意味着此时的温度最少也在六百度以上。这种温度可不是人的肉身能够扛得住的。

因为隔着一层坩埚,所以玻璃加热的速度要远远慢于用酒精灯直接加热的速度。

不过再慢,这些碎玻璃还是随着坩埚内温度的持续升高而开始变软,当这些碎玻璃都变软然后开始变成一滩玻璃态时,石熊知道时候到了。

“都做好准备,我要开始吹玻璃了,你们不要慌,保持平常心就可以了。”

石熊说着,拿起了那根一米二长的细铁管,用一端蘸了蘸那些软化的玻璃,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把铁管的另一端含在了嘴里开始持续而稳定的吹气。

吹玻璃可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而且这种活还是一种很危险的活。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吹玻璃从来都是只有经验丰富的人才能做的,或者是在吹玻璃的时候,身边必须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做指导。

吹玻璃需要力气,因为玻璃态下的玻璃可不想肥皂水吹泡泡那么简单,那得需要强大的肺活量才可以。而且在吹玻璃的时候,口腔内必须要保持足够的压力,一旦觉得气尽,嘴巴要立刻离开吹管,否则刚刚吹开的玻璃内部会因为压力的原因,有很大的可能性把玻璃内部的热空气压出来的。

那些温度高达几百度的热空气只能顺着吹管喷出来,如果这个时候你的嘴没有离开吹管,啧啧,想象一下几百度的热空气喷进你嘴里的那种恐怖吧

石熊在前世虽然没有吹过几次玻璃,可当时吴老师却是告诉石熊不少的吹玻璃小窍门。

随着石熊将一口气缓慢而均匀的吹进吹管内,几个人都惊讶的发现原本粘在吹管另外一头的那些玻璃,竟然开始鼓胀了起来。

待到一个圆不隆冬的小瓶子形状成型时,石熊另外一只手立刻冲着快马做了一个动作,快马立刻拿起一直在加热的火钳接住了那个小瓶子,然后随着石熊调转吹管的方向,快马拖着火钳开始缓慢而均匀的向下放拉动那个小瓶子。

随着小瓶子不断向下拉动,瓶子口也不断的被拉长。因为此时石熊一直在吹气,所以在重力和拉力的作用下,一根细长的玻璃管开始成形。

待到玻璃管的长度达到了大约二十厘米之后,石熊又冲着硬骨头做了一个手势,硬骨头立刻拿起了大剪刀和另外一把一直加热的火钳,用火钳拖住了那根细长的玻璃管,然后用剪子稳稳地在瓶子口以及吹关键尽头剪了两剪子。

小玻璃瓶被剪了下来,被快马用火钳托住。那根玻璃管同样被硬骨头剪了下来,用火钳托住。

石熊猛地吹了一口气,把管口的玻璃吹开,这才放下了吹管,看了看那根玻璃管和小瓶子,满意的点头说道:“不错,不错,这次你们做的非常漂亮。接下来我们继续这么做!”

守护者大人的表扬让几个小跟班脸上露出了笑容,摩拳擦掌的等待着第二次吹玻璃。

弗格森少尉则兴致勃勃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他知道很多玻璃器皿都是吹出来的,可是怎么吹,这也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

玻璃一直在坩埚中加温,所以接下来吹制小瓶子和玻璃管的工作进展的很顺利,没多久,四个和小药瓶差不多大小的圆形小瓶以及四根二十多厘米长的玻璃管就出现在了石熊的面前。

第一二二章 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

这次吹玻璃的过程很顺利,虽然中间吹坏了两个小瓶以及一根玻璃管,可最终还是得到了四个合格的小瓶子和四根合格的细玻璃管。

有了这两样东西,制作简易温度计就没有难题了。

老木头被叫了过来,当然,他来的时候是带着属于他的木工工具以及一小节橡木。

老木头没用多长时间就给这四个小瓶子打造了四个小小的、中间带孔的橡木塞。

橡木塞的大小正好可以塞住小玻璃瓶的瓶口,而中间那个孔,则正好可以让玻璃管从中间穿过。

莫莫草那里有从植物中提取的用来给布匹染色的颜料,石熊要来了一点,然后融化在水里,再把这些靛蓝色的水倒进了四个小瓶中。倒满之后再用橡木塞塞紧,最后把玻璃管从橡木塞的那个小孔中插进去,一直插入到小瓶的上部。

接下来用熔化的腊把小孔和玻璃管之间的缝隙全都封死。

因为毛细现象,小瓶中靛蓝色的水顺着玻璃管爬升了一段距离,让玻璃管中的水的高度高出玻璃瓶一小截。

最后,石熊把榨出来的花生油从玻璃管的上方滴了两滴进去。这两滴油的作用很关键,它们可以在玻璃管内水面的上层形成一层油膜,可以防止玻璃管中的水被蒸发掉。

到了这个时候,建议温度计就做的差不多了。只需要再从玻璃管中标出各个温度数值来,这个简易的温度计才算是彻底完工。

要想在玻璃管上画出比较准确的温度数值来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在后世就连小学生都知道热胀冷缩的原理,而温度计就是利用液体的热胀冷缩原理制作出来的。

现在的北美已经进入到了最寒冷的“长夜之月”,用切洛基族的纪元来讲,这是十二月份,但实际上应该是在公历的十二中旬到一月中旬之间的这一段日期。

因为切洛基人的纪元方式是根据月圆来计算的,有点类似于华夏的农历,所以和公历日期有着一定的差距。

在最寒冷的长夜之月,到了夜晚之后,哪怕是在大雾山山脚下,温度也会低于零度。更别说前两天刚刚下过了一场大雪,下雪不冷化雪冷,现在正是最冷的时候。

为了制作简易温度计,早在昨天晚上石熊就接了一木盆水放在屋外冻着。一晚上过去之后,木盆里的水早就结成冰了。

把木盆中的冰倒出来,砸成几大块,然后混合着凉水放入到了木盆中。同时放入木盆的还有那四个插着玻璃管的小瓶子,小玻璃瓶的大部分都浸入到了冰水混合物中。

静待了十多分钟之后,这盆水的温度就达到了零度。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哪怕是放在后世,也是零摄氏度的最佳参考温度。

而这个时候,玻璃管中那靛蓝色的水柱液面也稳定在了一个高度,这个高度所代表的温度数值就是零摄氏度。

从那个位置做好了标记,然后石熊把四个插着玻璃管的小瓶子拿了出来,然后放进了底下架着一块平木板的炒勺中,再加入凉水。

凉水的高度比小瓶的瓶口低一块,然后点火烧水。

因为玻璃瓶是跟着凉水一块加热的,所以也不用担心小玻璃瓶炸开。

炒勺内的水并不算太多,所以里面的水很快就沸腾了。

这个时候的参考温度在一百摄氏度。

虽然高树部落所处的位置有一定的海拔高度,这会导致水沸腾的温度达不到一百摄氏度。但这里毕竟不是高海拔地区,部落所在的海拔高度也绝对超不过四百米,所以哪怕有误差,课最多也就是一摄氏度左右。

这又不是什么精密的温度计,这点误差在可接受范围内。

一百摄氏度的数值被标出来了,只要把从零摄氏度数值到一百摄氏度数值之间的这段距离平均分成一百份,那么每一份就代表着一摄氏度。

下一步只需要把这个插着玻璃管的小瓶子固定在木板上,然后在木板上画出对应的温度数值,那么这个简易的温度计就算是彻底完工。

这个活也是老木头完成的,他做这种细活儿最拿手。

最后,当四个简易温度计做好之后,被石熊挂在了屋子的四面墙上,结果这四个温度计还就真挺准的,几乎每个温度计的温度都停留在了十二摄氏度的数值上。

“这间屋里的温度大约在十二摄氏度!”石熊乐呵呵的说道。

在石熊的讲解下,快马他们已经明白了零度大约是什么温度,一百度是什么温度了。

石熊这间木屋的保温性能并不好,虽然屋子里有炭盆,可是温度也就是在十多度左右。

看到守护者大人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的搞出来的这四个小东西竟然能够精准的判断温度的高低,就连弗格森少尉都有点惊讶。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欧洲,温度计也是比较稀罕的玩意儿,而且对于温度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这时候在欧洲有荷兰人华伦海特发明的华氏温度计,也有法国人列缪尔发明的列式温度计,更有瑞典人摄尔修斯发明的摄氏温度计,每个国家用的温度标准都不一样。

石熊制作的这四个温度计都是摄氏温度计,前世华夏都是使用摄氏标准,所以石熊自然也会按照摄氏标准来制作温度计。

“守护者大人,有了这四个温度计我们就能酿酒了吗?”兔子嘴舔了舔自己的兔唇,小心翼翼的问道。

“哈哈,怎么,就连你这小家伙也想喝酒了?”石熊调侃道。

“嗯,上次你分给我的酒我喝了点,好喝。”兔子嘴憨笑道。

硬骨头踢了兔子嘴一脚,没好气的说道:“你还好意思说上次喝酒的事,上次守护者大人分给咱们的酒,你喝了两口就喝醉了,说胡话还耍酒疯,你这家伙以后就不能喝酒了!”

兔子嘴嘿嘿笑着虽然没反驳,可他脸上的表情却非常清楚的表明——不让俺喝酒?没门啊!

石熊笑道:“没错,有了这东西,咱们就能制作酒曲了。一旦酒曲制作出来,那么就能开始酿酒了。不过这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兔子嘴,你就是想喝酒现在也喝不上。”

兔子嘴惊喜的问道:“守护者大人,你的意思是说我可以喝酒?”

石熊乐呵呵的说道:“为什么不呢?俗话说得好,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啊。你小子好歹也是一个小男子汉了,为什么不能喝酒呢?”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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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 制曲

酒曲的制作过程要远远比酿酒复杂的多。

石熊打算制作全小麦的大曲,因为部落里的小麦数量还算可以,而且大曲做出来之后,既可以做普通的低度酒,也可以通过蒸馏做成高度酒。

前世石熊在家跟着长辈做酒曲的时候,家里做的都是全小麦的大曲。做出来的酒曲就好像一块块大号的砖头,所以这种大曲也叫“块曲”。

酿酒的时候,只需要敲碎一块块曲,然后碾成粉末状,然后按照1:0007的比例撒进酿酒原料中搅拌均匀,剩下的工作就是让酿酒原料自行发酵了。

部落里的小麦虽然还剩下不少,可石熊也没舍得全都用来做酒曲。

他只不过是选了十二袋大约重三百斤、质量比较好的小麦。

在制作酒曲之前,石熊和快马他们先把那座用来烧制耐火砖的石屋彻底打扫了一遍,然后又在里面准备了几个炭盆,再把温度计挂在了墙壁上。这间暂时没有用处的石屋就成了搅拌、踩曲以及堆曲的曲房。

然后石熊才开始动手制作酒曲。

选出来的这三百斤小麦放进了一个大木桶内,先加入三十来斤的水拌匀了,然后在点燃炭盆让温度升高到大约二十多度的石屋中静置三个小时。这个过程叫做润料。

经过水分浸润的小麦开始上磨,用石磨把这些浸润好的小麦磨成粗麦粉,然后送入到石屋中再次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水搅拌。

这次加水搅拌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步骤,加水量必须要合适,过多或者过少都不行。

加水量过多,踩曲的时候曲坯就不容易成型,进入到曲房培曲的时候会容易发生变形。而且曲坯容易被压的过紧,不利于有益微生物向曲坯内部生长,会造成曲坯表面易于生长毛霉、黑曲霉等有害菌群。

而且加水多了,在培曲的时候曲坯会升温过快,降温困难,曲坯处于高温阶段的时间会盐场,容易引起酸败细菌的大量繁殖,导致原料损失加大,最终导致成品曲的质量降低。

而同样,如果加水量过少,曲坯就不容易粘合,造成散落过多,从而增加碎曲的数量。同时培曲时会造成曲坯失水过快,导致有益微生物不能得到充分的繁殖,同样会影响成品曲的质量。

总而言之,曲坯含水量的多少会直接影响成品曲的质量,所以这次加水搅拌是非常关键的。

石熊家做酒曲的时候,早就摸索出了一个加水的比例。像制作这种全小麦的大曲时,加水搅拌的比例一般为粗麦粉重量的38%左右,最高不要超过40%。

而且因为是冬天制曲,所以这次加水搅拌的水事先经过加温了。搅拌时的水温在三十三度左右。

有了简易温度计,可以很好的控制水温。

按说在搅拌的时候还应该加入大约6%的曲母,不过石熊这里并没有一年的白色曲母,所以无法添加。

不过这不要紧,等曲坯发酵的时候,多发酵一天左右同样可以达到目的。

这次搅拌和润料不一样,除了加水的比例之外,还要充分搅拌均匀。

因为如果搅拌不均匀的话,会直接影响到水分营养物质和透气的均匀性,导致曲坯发酵不充分。

这一点石熊很有经验,当年跟着家里的长辈做酒曲的时候,拌料这种力气活儿就是他来干,谁让他是个大小伙子呢。

石熊在点着炭盆的曲房中使劲的搅拌这些曲料,最终曲料被搅拌成没有疙瘩,用手捏成团而不粘手为止。

搅拌完毕之后,这些曲料就被迅速的倒入到一个个的木盒中,这些木盒就是石熊让老木头特意打造的曲模。

曲模的尺寸大体为27厘米*17厘米*5厘米,用这样一个曲模踩出来的块曲重量大约在五斤左右。

曲料倒入到木盒之后,旁边早就洗干净脚丫子的快马、硬骨头和莫莫草就开始上场了。

他们需要光着脚丫去踩曲模中的曲料。首先要用脚丫子在曲模中心踩一遍,然后再沿着四边踩两边,必须要把曲料踩紧、踩光滑。要求就是中间略松四边紧致。

当一面踩好之后,翻过来再踩另一面。

这个过程就是踩曲!

踩曲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踩曲的人体重不能过大,否则会把曲块踩的太紧密了。同样,体重也不能太轻,否则曲块踩不结实。

不管太紧密还是太松,都会直接曲坯发酵,会影响最终成品曲的质量。

前世石熊也是踩曲的主力,他那时候的体重正好在一百二左右,不重不轻,用来踩曲是最好的。

现在他是不能踩曲了,就傻脑袋这副体格,估计他要是上去踩的话,恐怕连曲模都得踩散架

快马和硬骨头都不错,身高体壮的妇女莫莫草体重也差不多,所以他们三个人踩过的曲坯经过石熊的检验之后,立刻就被堆在一边。

踩曲完毕之后要进行的工序就是堆曲了。

堆曲就是把踩好的曲坯放入到曲房中有秩序的堆起来。不过石熊他们搅拌曲料和踩曲都是在这间充当曲房的石屋中进行的,所以只需要把踩好的曲坯放在石屋中就可以。

不是随便一座房子就能做曲房的。曲房首先要保温性好,保湿能力强,这样才能在曲坯发酵的时候保持屋内的温度和湿度始终处在一个均衡的状态。其次,曲房还需要能够痛风、排潮,这样能够在发酵过程中更好的控制曲房内的温度和湿度。

此时曲房准备堆曲的地面上已经扑上了一层将近二十厘米厚的干茅草,则是为了保温通风用的。踩好的曲坯在石熊的指挥下被放在茅草上,彼此之间的间距大约只有二指宽,中间的间距同样用茅草隔开。

这么做是为了促进霉衣的生长。

当排满一层之后,在曲块上再铺上一层大约七八厘米的干茅草,第二层曲坯同样按照第一层曲坯的方式交错排列。往上一直排到第四层,然后再换行继续排列。

这就是堆曲。

三百来斤的小麦出不了多少曲坯,石熊带着兔子嘴和弗格森在曲房里忙活了没多长时间,七十多块曲坯就全都堆好了。

最后,上面以及四周又盖了一层厚重的干茅草,起到保温保湿作用,同时还能防止曲坯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滴落到曲坯上引发酸败。

至此,整个制曲的前期工作算是彻底完成。接下来就静等曲坯发酵,然后中间进行两次翻曲同时控制好温度、湿度就可以了。

第一二四章 项目经理

“把炭盆全都端出去,曲房中不能再留这玩意儿了,一会儿封闭曲房,如果炭盆还燃烧的话,咱们这些曲坯可就白做了。”石熊一边说一边双手端起了一个炭盆走到了屋外。

快马他们也把剩余的四个炭盆断了出去。

这间曲房的面积并不算很大,刚才五个炭盆在里面燃烧,再加上几个大活人在里面活动,温度早就上来了。虽然还不如夏季那么热,可也绝对比得上前世的暖气房了。

石熊估计的没错,临出门前,他看了一眼挂在门口的那个简易温度计,上面显示的温度是22摄氏度。

看到石熊把三个温度计放在了曲坯的不同位置,然后关上石屋的门,又把挂在外面的兽皮门帘放了下来,莫莫草好奇的问道“守护者,这酒曲就这么做好了?”

石熊看着这个身材强壮的妇女,微微摇了摇头,“还早着呢,这些酒曲要想最终做好,最起码还得需要大约五十天的时间,不过以后倒是不用像今天这么忙活了。”

“啊?还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莫莫草惊讶的张大了嘴,其他几个人都是如此。

“嗯,就得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莫莫草,你要记住,做酒曲容不得急躁,这东西必须要充分发酵,否则是做不好的。如果是在夏天,发酵的时间可以缩短到四十天,但现在是冬天,天气很冷,所以发酵的时间最起码要五十天!至于在这个时间段上能不能做出合格的酒曲,还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断。”

莫莫草是石熊选择的以后专门负责做酒曲和酿酒的负责人,就好像红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羊尾花一样,那个娘们是石熊选出来的专门负责耕种事宜的负责人。

高树部落虽然算得上是一个中型部落了,可石熊能用的人还是太少。要是光指望这他自己一个人忙活,永远也无法把高树部落发展到计划中的规模。

所以,石熊从现在开始就要开始培养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就好像木刨已经被他定为炼钢的负责人,灰驼鹿大叔被他定为制盐的负责人一样。

这些人被石熊命名为“项目经理”。

等以后越来越多的项目出现,石熊还需要选人做“项目经理”。

华夏有句成语说得好,以点带面。现在石熊就是一个点,哪怕他是一个极为强大的点,可能够影响的范围也大不到哪儿去,所以他需要培养更多的“点”出来。

他一个点或许能够影响到一百个人,那么就先把这一百个人培养成第二批“点”,一旦这些人成功,那么把他们撒出去,这一百个“点”就能影响到一万个人,如果再发展,那影响到的人就会更多

几何倍增的原理石熊这个学霸还是很明白的。

“那在曲坯发酵期间,我需要注意什么事吗?”经过了最初的惊讶,莫莫草开始把自己带入到了“项目经理”的位置,主动开口询问石熊。

石熊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知道主动询问,那就说明莫莫草已经决定认真去做这件事了。对于这种喜欢问问题的人,石熊向来不吝回答的。

“当然,在曲坯发酵期间,需要注意的事情还有很多。其实咱们之前做的这些工作虽然很关键,可是真正关键的地方还在于曲坯发酵的这段时间。”

石熊指着石屋说道“咱们这间屋子有两扇门,一东一西对着,这是当初为了能够更快的装耐火砖砖坯以及烧好了耐火砖之后更快的搬出耐火砖而特意流出来的两道门。这两扇门如果同时打开的话,那么对流的冷空气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把曲房内的温度和湿度降低下来。可是曲坯发酵需要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所以你要记住,这两扇门绝对不能同时打开。”

顿了顿,石熊继续问道“简易温度计你会看了吧?”

莫莫草点了点头,这么简单的东西她一学就会,尤其是守护者大人还在简易温度计上表明了两个记号,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明白那两个记号是干什么用的。

“你要记住,我们制作的这些酒曲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一种高温酒曲,所以曲坯发酵的最佳温度在58摄氏度到63摄氏度之间。我标注的那两个红色标记,上面那个就代表着63摄氏度的温度,下面那个就代表着58摄氏度的温度。如果温度在这两个标记中间,那么就是安全的。如果温度超出上面那个标记,那就需要进行翻曲了。如果温度低于下面那个标记,那就需要继续保温保湿了。”

“嗯,从今天算起,在经过大约七天之后,你就可以进入到曲房看一看我放在曲坯上的那些温度计了。这个时候曲房内的温度还有湿度会很高的,因为经过七天的发酵,这个时候的发酵已经进入到了最高峰时期,所以你需要严密关注曲房内的温度和湿度。”

“进出曲房的时候一定要快,而且只能从这个门进出,进入前先把这个兽皮帘子封闭好,然后再打开里面的那扇门。出来的时候先关好门再打开兽皮帘子,这样可以保证曲房内的温度和湿度损失不大。当然,如果你发现那三个温度计的温度都超过最上面那个红色标记时,这时候就需要进行第一次翻曲了。”

所谓翻曲,就是指曲坯品温达到中高温酒曲的要求时,将上下层和内外行的曲坯位置进行对调,同时曲坯本身直立的位置也要颠倒一下。换而言之,就是给所有的曲坯来一次大翻身。

翻曲也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程序,尤其是第一次翻曲,翻曲时机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成品曲的质量。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石熊才会这么郑重的给莫莫草说这么多。

“第一次翻曲之后,温度和湿度都会下降很多,但这个不要紧,这是必然会产生的现象。不过第一次翻曲之后的两三天之内,曲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就会重新回到原来的水平,然后再经过大约七天的时间之后,我们还需要进行第二次翻曲”

石熊不厌其烦的给莫莫草讲述了很多,尽管翻曲的时候石熊会跟着,可他依然需要莫莫草把这些东西全都记住。因为以后这些活就需要莫莫草来领着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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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翻曲

说制曲比酿酒复杂和困难,这可不是瞎说的。

酿酒的过程可没有制曲这么复杂,而且对条件的要求这么高,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做得不到位,那么最终生产出来的酒曲可能就会是一滩酸臭的让人无法忍受的不明物质。

石熊很清楚的记得前世家里有次做酒曲的过程中,小叔家的小小子,也就是石熊那个三岁的小堂弟,因为高烧转成了肺炎,把一家人都吓坏了。

一大家子人在医院守护了两天,最终孩子倒是脱离危险了,可家里的那半屋子酒曲全都瞎了。

因为小堂弟发病的的第二天恰好就是第一次翻曲的时候,结果那时候一家人都在医院照顾那个小家伙呢,谁还顾得上那半屋子酒曲啊,于是耽误了两天,导致曲房内的温度上升到了七十多度

反正那半屋子曲坯最后全都当肥料上地了。那种酸臭味儿,就算是拌到饲料里喂猪,猪都嫌弃

前世的老家虽然并不富裕,可也比现在的高树部落强一百倍。所以那半屋子酒曲让爷爷还有老爹小叔心疼了几天,就开始接着重新做酒曲。

可高树部落容不得失败,最起码在明年冬小麦收割之前,石熊可找不出再做酒曲的原料了。

虽然部落里还有一些小麦,可那是族人们的口粮啊

所以,即便是把事情交给了“酿酒项目经理”莫莫草了,可石熊还是很关注这半屋子酒曲。

曲坯进入到曲房发酵的第七天中午,天色阴沉,太阳被铅灰色的乌云遮挡的严严实实,一场大雪很有可能又将来临。

北风呼呼的吹着,石熊知道,当风停住之后,就是下雪的时候了。

莫莫草跟着石熊来到了曲房门外,跟着一块来的还有快马他们。红云和立雷也跟着过来了,毕竟这半屋子曲坯是否成功,可是代表着以后部落中是否能够自己酿酒的关键。

“你们在外面等着,先别进去。”石熊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声,然后就和莫莫草脱掉了外面的兽皮衣服,套上了一套干净的棉布衣服。

为了保暖,部落里的族人冬天都穿着厚重的兽皮衣服。这种兽皮制作而成的衣服确实保暖,但同样这种衣服也是很让人酸爽的。

兽皮衣服没办法和棉布衣服那样可以随时清洗,而且大冷天的,也没有族人愿意脱掉兽皮衣服清洗,所以这种兽皮衣服上蕴含的杂菌就可想而知了。

曲房又是一个需要干净的地方,所以在进入到曲房之前,更换衣服是必须的。

掀开兽皮帘子,石熊和莫莫草钻了进去,然后回身封好帘子,这才打开了曲房的那扇木门。

一股子潮热扑面而来,和外面的阴冷形成了剧烈的反差。

“这里怎么这么热?”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莫莫草的额头上已经有了汗珠出现。

“没错,这里就是这么热!”石熊拉了莫莫草一眼,指了指挂在门口的那个简易温度计。

这个简易温度计的玻璃管虽然不是密封的,但里面因为滴上了花生油,封住了液面,所以里面的液体几乎就没有蒸发。这个简易温度计依然很稳定的显示出曲房的温度。

42摄氏度!

这只是室温,要是在曲坯中,此时的温度最起码要比室温高出二十度来。

果然,两个人再次看了看位于曲坯上的那三个简易温度计,那三个温度计给出了几乎相同的数字——63摄氏度。

“这个温度是不是要进行翻曲了?”莫莫草问道。

“没错,是需要翻曲了!”石熊点头道。

这个曲房的保温保湿效果果然不错,也不枉当初用大块的岩石和泥巴把这座房子造起来。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要是换个曲房,这第一次翻曲的时间恐怕还得延迟一到两天。

“那我把他们叫进来?”莫莫草有些兴奋的问道。

“嗯,但记得让他们换衣服。”

莫莫草点了点头就出了屋,过了一小会儿,换了衣服的快马他们就跟着进来了。红云和立雷虽然一个贵为卡布鲁大祭司一个贵为部落首领,可是因为没有带衣服,所以他俩只能在屋外等着。

他俩可不敢触守护者的霉头,他俩很清楚,如果自己就这么进去的话,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守护者毫不客气的扔出来。

那家伙真能干出这种事来。

人多力量大,这小半屋子曲坯很快就被翻整了一遍,然后裹上干茅草继续发酵。

而且很明显的,经过这第一次翻曲,屋里的温度立刻就下降了不少。不过湿度还是很大的,一帮人都是浑身汗渍渍的。

出了门赶紧披上了兽皮衣服。在这种天翻曲其实是一种很折腾人的活,屋里屋外温度相差三十度以上,而且在里面干活出了一身大汗,出来稍微一个不注意就得感冒。

没敢在外面站着和红云和立雷解释那么多,一帮人赶紧回到了各自居住的木屋。在来之前,石熊早就让他们各自烧好了热水,回到木屋之后喝上一大碗姜汤再洗一个热水澡能够很好的驱寒。

待到石熊洗完了澡,立雷这才陪着红云走了进来。

“大力熊,这酒曲制作的怎么样?”红云憋坏了,一进门就迫不及待的问。

“还不错,最起码到目前为止,酒曲的发酵很成功。”石熊一边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说道,“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等七天之后再进行第二次翻曲,那么再等待一段时间之后,这酒曲就算是彻底制作成功。”

“那是不是我们就可以自己酿酒了?”立雷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问道。从瓦西楚们那里交易来的美酒可是让他念念不忘,那玩意儿太好喝了。

石熊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要想让酿出来的酒更好喝,最好还是等三个月再说。因为酒曲虽然制作成功了,可也需要存储一段时间之后再使用为最佳,那样酿出来的酒才更好喝。”

“哦”满心欢喜的立雷被这句话打击的不轻,他还想尽快喝上自己酿造的酒呢,现在看起来要想喝到自己酿的酒最起码还得等接近半年的时间。

“不过,如果立雷首领你实在等不及的话,刚刚做好的酒曲其实也是能用的,就是酿出来的酒这口味”

石熊的话还没说完,一声若有若无的凄厉号角声忽然从远方传了过来,原本脸上因为石熊那句话刚变得有点笑意的立雷脸色顿时大变,双眉也紧蹙了起来



第一二六章 求救的号角声

刚刚坐下的红云也猛地站了起来,她的脸色也变得凝重无比。

“是族人的求救号角!”立雷只不过是听了几秒钟,就脸色很难看的说道。

“有族人遇到危险了?”石熊虽然不明白这种号角声所代表的意义,可是立雷和红云的脸色也让他意识到事情不好。

用野牛角制作的号角作用很大,不管是进攻还是撤退又或者是其他事情,都可以用简单的号角声来表达。不过每个部落对于号角的应用方法都是不同的,所以石熊搞不明白这一长三短的号角声代表着什么意思。

在以前的长毛牛部落,一长三短的号角声代表着撤退。

但是很显然,在高树部落,一长三短的号角声就代表着求救。

红云有些焦急的问道“立雷,这是哪一支队伍遇险了?还有,这个季节有什么危险能够让十个战士遇到危险?莫非是大型狼群?”

现在虽然已经进入到冬季,可是高树部落抓捕野牛的战士并没有停歇下来。而且随着抓捕野牛越来越熟练,原本二十人一支的队伍现在被分成了十人一支的队伍,之前三个抓捕野牛的队伍现在被分成了六个。

不过能够出去抓捕野牛的人,都是部落里最精锐的战士。十人一队的战士,手里还拿着铁矛、铁刀以及拥有铁制箭头的弓箭,哪怕他们遇到一头从冬眠中被饿醒的黑熊,也能很轻松的猎杀掉。

整个冬季荒野中如果说能够对这支十个精锐战士组成的队伍造成危险的,那就只有大群的野狼了。

冬季的野狼是很危险的,尤其是成群的野狼更危险。

寒冷的冬天让这些凶恶的肉食动物很难寻找到猎物,所以饥肠辘辘的野狼群立刻就会化身成为这片大地上最危险的动物。

如果狼群足够大的话,比如说有三十头以上的野狼,那么这个狼群就敢对成群的野牛发起冲击。而十人组成的队伍,在这样的野狼群面前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立雷摇了摇头,他是高树部落的首领,同时也曾经是高树部落最强大的战士,他对于这种情况很有经验。

“应该不是野狼群,我们散出去抓捕野牛的队伍彼此之间相隔都不算太远,为的就是防备某一支队伍出现危险,其他的队伍可以进款的救援。可是刚才的号角连着响了几遍,而且有两遍不是同一支号角,所以,我们的族人现在最起码有二十人凑在一起。这么多精锐的战士聚集在一起,是不会害怕大型狼群的,就算是狼群里面的野狼多,他们也可以从容的撤退,而不是吹起这种紧急求援的号角。”

立雷脸色凝重异常,“他们,可能是遇到了敌人!”

立雷的话顿时就让傻脑袋的记忆顿时涌了上来。

“首领,你说的是切卡莎人?”石熊问道。

“现在还不知道,也有可能是虞赤人。那帮家伙自从被我们赶到了更南边之后,一直不死心,那帮家伙对这一带甚至比我们还熟悉,他们也有可能偷袭我们的捕猎队伍。”

“那还等什么?走,我们马上去救援!”石熊说着,抓起了兽皮衣服,同时把那把开刃的开山大刀背在了背上,右手提起那把重型铁矛,就要往外走。

“守护者,你现在不能独自去!你自己去了就是找死!我们需要尽可能的集合更多的战士。”立雷喝住了石熊。

此时屋外面已经变得嘈杂了起来,无数的吆喝声打破了高树部落的宁静。

石熊拉开门,冰冷的空气夹杂着一些细微的雪粒迎面扑来——要下雪了。

外面已经有数十个汉子正拿着武器在集合。族人的求援号角一旦响起,部落里的人尤其是那些战士们,不管他们在干什么,都需要放下手头的活,在第一时间集合。

立雷看到了屋外的情形,使劲攥紧了拳头,低喝了一声“走!我们去汇合我们的战士一块去救援!”

当石熊、立雷和红云来到战士们集合的地方时,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向着这里涌来,里面不乏有很多身强体壮、抓着武器的妇女。石熊就在这群妇女中看到了莫莫草和羊尾花。

北美印第安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可一点都不是大话。

在北美印第安部落中,身强体壮的妇女从来都是可以当战士用的。在以前的母系氏社会形态下,妇女们还要厉害。

足有三四十名膀大腰圆的妇女们提着家伙事儿气势汹汹的跑了过来,其中大部分的妇女脸上明显的带有焦急的神色,很显然,今天外出抓捕野牛的战士们当中有他们的汉子甚至是孩子。

嗡嗡的议论声很嘈杂,立雷不得不提高了声音大喊了一声,众人这才把视线集中在了立雷身上。

在看到立雷的身边还站着体格雄壮的守护者大人,所有人都明显的长出了一口气。

在这种冷兵器时代,一个体格和一头棕熊有一拼的强力战士,往往是一个部落中的主心骨,尤其是在战场上,这种强力战士的影响力甚至比部落的首领还要大。

大脚和高牛也拿着兵器跑了过来,立雷低声问道“今天是谁带队出去抓捕野牛的?”

“是狼尾巴,这两天都是他带队出去抓捕野牛的。”大脚很干脆的回答道,“此外还有大矛、树根、鹰羽他们跟着一块出去的。”

“刚才的号角声是从哪边传来的?是谁的号角?”立雷继续问道。

部落里的战士不少,但是能够那号角的可不多。除了曲魁之外,带队的小队长才有资格拿号角。狼尾巴是部落战士的曲魁,大矛、树根还有鹰羽都是小队长级别的战士。

每个人手里的号角吹出来的声音都略有不同,外人很难分辨出来,但是作为同族的族人,可以很轻松的分辨出号角声是谁的号角吹出来的。

“是大矛和鹰羽的号角。方向来自东北方!”大脚回答道。

立雷点了点头,高声喝道“所有的战士跟我一起,女人们在后面,方向西北。有马的骑马,没马的跟着跑!快速行动起来,我们的兄弟正在等着我们去救援!”

“吼嚯”众人齐声高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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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受伤的狼尾巴

大脚给立雷牵来了一匹马,这是立雷的坐骑,同时送过来的还有立雷的武器。

按说立雷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利索,他这次不用跟着去救援,可立雷这家伙虽然这样那样的毛病不少,但唯独在对待族人这方面,他确实是一个非常合格的部落首领。

部落里一共有二十二匹马,如果算上弗格森少尉带来的那匹马,一共就是二十三匹。出去抓捕野牛的战士一共带走了六匹,每个小队的队长都有资格骑乘马匹。

现在部落里还有十六匹马,立雷、弗格森还有大脚的马都是专属的坐骑,石熊如果不是成为了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他是没有资格获得马匹的。不过他现在是守护者,而且这段日子来他在部落里的威望甚至超过了立雷和红云,所以族人自发的送给了他一匹专属的坐骑。

高牛虽然以前是长毛牛部落的首领,也是一名强大的战士,可是他现在还没资格拥有马匹呢。

立雷举起了手里的骨矛,大声呼喝了一声,双脚轻轻一踢马腹的侧部,他的那匹马就颠颠的向着东北方跑去。后面一大群拿着武器的男女,嘴里吆喝着跟着跑了起来。

石熊跟在立雷的后面,稍微落后于立雷一些,在这种时候,立雷才是整个部落的首领,石熊不能喧宾夺主。

不过队伍刚刚跑出部落没多远,就看到前面数十个汉子和五匹战马仓惶的跑了过来,正是今天出去抓捕野牛的那些战士,领头的正是骑着马的狼尾巴。

不过此时的狼尾巴看起来狼狈的很,和他身后的那些战士一样,浑身都带着伤。最关键的是,今天出去的战士应该是六十人才对,可是眼前的这些战士,怎么看人数也不会超过四十个。

石熊的视线落在了狼尾巴手上的左肩,瞳孔顿时一缩。

前世看过诸多枪战片枪战电视剧的他,又怎么看不出来狼尾巴左肩的那个伤口是枪伤呢?

可是,敌人怎么会有火枪?难道是欧洲殖民者?

果然,狼尾巴脸上和胳膊上带着血骑着马跑到了立雷的跟前,艰难的翻身下马,急促的说道“立雷首领,是切卡莎人,他们人数足有三百多人,全都是战士,而且里面还有不少的瓦西楚!那些瓦西楚拿着火枪!”

听到这话,原本乱哄哄的族人顿时就安静了下来,立雷也被这个消息震得有点不知所措。

瓦西楚的火枪威力如何,他们可都是听见过的。以前的时候,那些瓦西楚的交易队伍来到部落之后,那些瓦西楚们也会出去狩猎。

绝大部分族人都见过两三个瓦西楚拿着火枪,仅仅是齐射了一轮,一头野牛就轰然倒地。那威力比手里的骨矛还有弓箭强大多了。

如果说有谁的骨矛能够比得上那些瓦西楚的火枪,恐怕也就只有守护者大人手里的那把超重型骨矛了,哦不,现在已经换成了铁矛

如果说瓦西楚们光有火枪还好说点,毕竟火枪的发射速度太慢了,只要他们人数少,部落的战士完全可以凭借着人数的优势集体冲锋,然后杀掉那些瓦西楚。

可问题是,那些拿着火枪的瓦西楚们竟然和切卡莎人搅合在了一起,而且他们的人数足有三百多人,还都是精锐的战士,光是这人数就比整个高树部落所有的战士都多一倍。

这么多精锐的切卡莎战士,再加上瓦西楚们的火枪,这仗还怎么打?

石熊下了马对着弗格森少尉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就走了上来对狼尾巴说道“你先处理一下伤口,你这是枪伤,如果不及时处理伤口的话,光是流血就能流死你。弗格森少尉对于治疗枪伤很有办法,你的伤交给他吧。”

狼尾巴意外的看了石熊一眼,可能他的心里还有点抵触,可肩膀上传来的剧痛让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其他那些受伤的战士自然也被族人们接了过去。

弗格森少尉提着一个牛皮包走了上来,他想脱下狼尾巴的衣服,但发现衣服早就被血渍给粘住了,无奈之下他只能用剪刀剪开了狼尾巴左肩的兽皮衣服,露出了伤口。

“是贯穿伤,没有伤到骨头,狼尾巴你的运气可真好。”弗格森少尉的脸色放轻松了一些,“接下来我要用水冲洗你的伤口,可能有点疼,你忍着点。”

狼尾巴虽然为人不怎么样,可也知道好歹,他知道弗格森少尉这是为他好,就点了点头。

趁着弗格森少尉拿水壶的时候,石熊瞥了一眼狼尾巴的伤口,然后微微放了心。

这时候各国用的火枪子弹还都是圆形的铅丸,不是后世的那种子弹。要是后世那种子弹形状,狼尾巴的伤口就不可能是这样的。

被后世的子弹打中之后,前面的伤口看起来不大,可是子弹在进入到人体之后会产生翻滚,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力。如果是贯穿伤,那么前面的伤口并不大,比子弹的口径大一点而已,可后面的伤口就会变得比茶杯口还要大,极为恐怖。

可是现在各国使用的都是圆形的弹丸,弹丸在射入到人体体内时,并不会产生翻滚,所以狼尾巴后面的伤口看起来并不大。

弗格森用水壶中的水开始冲洗狼尾巴的伤口,肯定非常疼,可狼尾巴只不过是眼角抽抽了几下,就硬生生的忍了下来。

立雷刚才看了一下跟着狼尾巴逃回来的族人,焦急的问道“我们还差二十多个人呢,那些人呢?”

狼尾巴脸上露出了一抹悲伤,咬着牙说道“最先和敌人接触的是树根率领的那个小队,他们当时在大弯岸边修整,结果看到了乘坐船只逆流而上的切卡莎人。”

“乘坐船只?”立雷不解的问道,随即他恍然大悟,“是瓦西楚的船?”

“是的,是瓦西楚的船。那种挂着风帆,可以逆流而上的船。”

顿了顿,狼尾巴继续快速讲述道“树根眼看敌人势大,知道阻敌也是找死,就一边吹响求救号角,一边带着人退守到野牛岭隘口。鹰羽的队伍距离树根不远,他带着人赶了过去,我们另外几只队伍也随后赶到了。不过敌人实在人太多,而且他们有瓦西楚的火枪帮助,我们抵挡不住”



第一二八章 法兰西人

狼尾巴的话让立雷和石熊还有大脚的眉头都蹙了起来。

“切卡莎人还有瓦西楚一共有三百多人,来了四艘船。如果光是切卡莎人的话,我们凭借着隘口的地利还能阻挡他们,可是当那些瓦西楚的火枪兵上来之后,我们就抵挡不住了。”

弗格森少尉问道:“那些瓦西楚穿什么眼色的衣服?”

石熊把弗格森少尉的话翻译了过去,狼尾巴看了一眼正在给自己包扎的弗格森少尉,嘴角微微抽了抽才说道:“和你身上的衣服样式差不多,都是带着黑色三角帽,不过颜色是和天空一样的蓝色。”

石熊和弗格森少尉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是法兰西人!”

刚刚在去年结束的英法七年战争,以法国人的大败亏输而结束。可法国人虽然输掉了这场战争,还输掉了印度、加拿大和北美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所有区域,但法国人依然不死心。

尤其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北美,原本属于法国人的加拿大和法属路易斯安那虽然已经割让给了英国,但生活在这里的法国殖民者依然会用各种手段挑唆当地的印第安土著,借助印第安土著的手去和英国殖民者以及亲近英国的北美印第安人作战。

这次法国人和切卡莎人搅合在了一起,很明显就是法国人玩的借刀杀人的策略。

法国,在七年战争中败给了英国人,可是远在北美大陆的法国殖民者可不认输。

尤其是法国人在法属路易斯安那经营了多半个世纪的时间,他们自然不肯拱手把这么一大片广袤而富饶的土地让给英国人。

在十八世纪,法属路易斯安那是一片极其广袤的区域,是法国人在北美大陆建立的新法兰西。

1682年,法国探险家拉萨尔和卡维莱从密西西比河上游顺流而下到达密西西比河下游平原,他们随即将包括路易斯安那在内的大片地区宣称为法国属地。为了纪念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这片广袤的区域就被命名为路易斯安那。

这个法属路易斯安那可不是后世美国南部的路易斯安那州,后世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仅仅是从法属路易斯安那一小部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

这一大片区域有多大呢?大体来讲就是东起阿巴拉契亚山脉,西到落基山脉,南起墨西哥湾,向北一直抵达哈德逊湾。

如果具体点来讲的话,用后世美国和加拿大的地图来说,这个时代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包括后世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密苏里、阿肯色、得克萨斯、爱荷华、明尼苏达、堪萨斯、内布拉斯加、科罗拉多、北达科他、南达科他、蒙大拿、怀俄明、俄克拉荷马十四个州的地盘,还有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魁北克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以及曼尼托巴省和萨斯喀彻温省的南部区域。

这一大片呈一个倒三角形状的区域几乎占据了整个北美大陆的三分之一,你说大不大?

最关键的是,法国人在这片土地上经营了半个多世纪了,在这片土地上到处都可以见到法国殖民者的堡垒和武装要塞,你让这些生活在法属路易斯安那的这帮法国殖民者就这么把自己的家园拱手让给死敌英国人,你真当我们法兰西人是没有血性的弱鸡啊!

所以,哪怕英法两国政府已经签署了《巴黎合约》,可是远在欧洲旧大陆签署的这份合约管不到生活在北美的法兰西殖民者。

所以,从最北部的加拿大区域一直到最南端的墨西哥湾,到处都有法兰西殖民者集结起来的武装力量。只要英国人敢过来接收这些地盘,那么这些法兰西殖民者必然会进行强烈的反抗。

能够来北美新大陆的欧洲殖民者都不是什么好人,好人也不会来新大陆。来到新大陆的这帮欧洲人说好听点叫殖民者,说不好听的,那就是一帮在欧洲混不下去的下三滥、罪犯和破产者。

你和这帮人讲道义,他们就会用枪和你讲武力。

别指望这帮人对法兰西国王多么忠诚,当年他们就是被那些法兰西贵族祸祸的活不下去了才会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在他们眼里,法兰西国王甚至还不如地里的玉米来的更贵重。

当初你们把俺从欧洲逼到了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新大陆,噢,现在你们在旧大陆打败仗了,又想让俺们替你们付账,这天底下哪儿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滚蛋去吧!老子们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家园交给那些英国人的。

大不了就是打一仗而已,如果还解决不了,那就再多打几场呗!

旧大陆的那帮腐朽的贵族老爷们害怕英国人,我们这些在新大陆站稳脚跟的法兰西人可不会向英国人低头认输。

在这种情结下爆发的法兰西人是很可怕的。他们不仅在加拿大和五大湖区附近和英国人交战,在南方更是主动发起攻击,对英国人还有亲近英国人的北美印第安土著举起了屠刀。

像这次主动拉拢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的切卡莎人,并且用内河帆船领着切卡莎人偷袭切洛基人的行动,就是居住在北边奥克隆(大约在现代的帕迪尤卡附近)要塞的法国陆军少校克雷蒂安阿尔芒策划的。

克雷蒂安阿尔芒在七年战争爆发以前就来到了奥克隆要塞,并从一名中尉军官成长为了奥克隆要塞的最高指挥官。

他知道南边的切卡莎人和切洛基人打得不可开交,不过切卡莎人和自己这边的关系不错,而切洛基人则和英国佬的关系不错。那时候的阿尔芒少校一直是在坐山观虎斗,同时把从欧洲大陆运来的廉价商品用极为高昂的价格交易给周边的印第安土著,以换取大量的黄金和兽皮。

他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身家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暴涨了n倍!

可是,安稳的小日子随着七年战争的结束而彻底结束,法国战败,而且来自欧洲本土的支援越来越少。这么下去肯定不行,于是阿尔芒就把目光瞄向了东方。

而恰好就在这时候,切卡莎人主动找上门来寻求帮助,于是阿尔芒少校在和参谋们计划了好几天之后,就决定征集路过要塞的四艘内河风帆运输舰病派出一百名士兵,在切卡莎人的带领下向东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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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章 一波流是个啥玩意?

石熊还有立雷他们自然不知道发生在奥克隆要塞的事情,也不知道克雷蒂安阿尔芒的计划,他们只能根据狼尾巴的话来判断当下的局势。

“树根和鹰羽看到敌人势大,便让我们先回来,他们断后。树枝死在了那些瓦西楚的火枪下,树根执意要留下,鹰羽要陪着树根,他俩的关系太好了。”狼尾巴的语气有点低落。

和老木头家一样,树根一家人也是一个大家族,这家人的名字也挺有意思,老爹是树干,树根是大儿子,树枝是小儿子,树叶是大女儿

反正一家人都和树较上劲儿了。

树根和树枝都是部落里杰出的战士,这两天轮到他们哥儿俩出去抓捕野牛,没想到弟弟树枝倒在了法国人的枪下,当哥哥的肯定要留下来报仇。

至于鹰羽,和树根是过命的交情,好兄弟要留下来报仇,鹰羽自然要留下来陪着好兄弟,所以他们俩就带着各自队伍里的兄弟留下来阻击敌人。

立雷还有大脚他们一阵黯然。

既然留下来了,那么区区二十来个人无论如何都不是那些切卡莎人的对手,除非他们没人都骑着马,或许还有逃命的希望。

石熊的眉头蹙了起来,问狼尾巴“你们和切卡莎人遭遇的地方在哪个位置?”

“在野牛山最北端的大野牛隘口北边,那里距离大弯不远,树根他们遇到切卡莎人的时候,那些切卡莎人还有瓦西楚们正在下船。树根看到他们人多,没敢纠缠,边打边撤退。后来我们另外几支队伍赶到的时候,鹰羽的队伍正联合树根的队伍在大野牛隘口凭借着地利阻击那些切卡莎人。我们帮着抵挡了一阵,本来还能抵挡住的,可是当那些瓦西楚的火枪队上来之后,我们就抵挡不住了。”

“树根恳求我们先撤回来,最起码要把那些切卡莎人的情况汇报给部落,让部落好有防守的准备。”

石熊默默的点了点头。狼尾巴虽然带着大部队提前跑回来了,但没有人能够怨他做得不对,在这种明知道是以卵击石的情况下,保存有生力量并且把前方的情报带回来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更别说狼尾巴还身受重伤。那一枪偏了点,如果在往下往右十厘米,这一枪就足够要了狼尾巴的命了。

大脚有些焦急的问立雷“哥哥,我们该怎么抵挡?凭借我们的力量,根本就抵挡不住这么多的切卡莎人。更别说还有瓦西楚的火枪队,我们不是对手!”

这话说的很败士气,但这话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如果是三百切卡莎战士的话,高树部落还不惧怕,大不了拼个两败俱伤,同时还可以趁机点燃狼烟召集周边部落的族人来救援。

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十多个部落虽然一个个的都不算大,可联合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势力,绝对不是区区三百切卡莎人能够抵抗的。

但问题是这些切卡莎人和法兰西人纠缠在一起了,而且人家还有火枪队,这件事可就不好说了。

别看法兰西人在欧洲本土败给了英国人,但你要是小瞧法兰西人那你就等着大败亏输吧。

这个时代的法兰西人虽然不如五十年后的拿破仑时代那么所向无敌,可依然是一个军事强国。以法兰西陆军士兵的训练水准,只要让他们的排枪打起来,别说几百切洛基人了,就算是来上上千切洛基战士,也拿人家无可奈何。

半个多世纪之前英国人和波瓦坦人的那场战争让很多居住在新大陆东部的印第安人看到了火枪队的厉害,如果不是人数占据压倒性的优势,绝对不要正面和瓦西楚们的火枪队作战,这已经是居住在东部的印第安人的共识。

别看北美印第安人都是使用弓箭的高手,但奈何在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所使用的弓箭大都是一些中短弓,后世著名的美洲猎弓可不是现在北美印第安人使用的这种土弓箭。

这种土弓箭的射程远远无法和著名的英格兰长弓相比,甚至连英格兰长弓射程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而且最关键的是,北美印第安人使用的箭矢都是用木头做的,很轻,箭头更是用石头或者骨头做的,杀伤力很一般。

用这种土弓箭和火枪对射,那就是找死的行为。

事实上,如果北美印第安人真有英格兰长弓的话,他们也不至于被欧洲殖民者像宰猪一样屠杀。

冷兵器在热兵器面前没有任何优势,尤其是在中大规模作战的时候,热兵器的优势更加凸显。

大脚说的这番话其实很有道理,无人可以反驳。

当然,如果立雷不计伤亡的话,或许会给这些偷袭者造成一定的损失,但绝对不会很大。而高树部落的下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被灭族!

但立雷显然不是一个冲动的首领,大脚的话让他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远处依然时不时的响起一声号角,那是树根或者鹰羽的人在用这种方式向部落证明,他们依然在战斗着。

“撤退!树根还有鹰羽我们顾不上了!卡布鲁祭祀,这些切卡莎人和法兰西人搅合在一起了,不是我们部落能够对付的了的,我们应该保住剩余族人的性命。”立雷很艰难的下了这么一个决定,当然,这个决定是否能够得到执行,还必须要经过红云的同意。

红云可不是她的母亲,上一任的卡布鲁祭祀,她现在虽然贵为卡布鲁祭祀,可她只不过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她这辈子都不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所以,毫无意外的,红云的视线转向了石熊。

石熊没有理会红云的视线,而是蹲了下来,拿起一根干树枝在地面上画了起来。

几道东西走向的线代表着野牛岭那几条东西走向的山岭,而在最上面和最下面,石熊又画了两个叉号。

当然,在更下方,石熊又画了一个圆圈,最后,他用两条直线把两个叉号和那个圆圈连了起来。

“我认为我们不用撤退,如果我们操作好的话,或许一波流就能带走这帮该死的切卡莎人和法兰西人!”

周围几个部落高层都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弗格森少尉则是一脸的不解,一波流是个啥玩意?



第一三零章 高树隘口

对于野牛岭,石熊还是很熟悉的,所以他知道野牛岭那些主要隘口的位置。

就好像狼尾巴刚才所说的大野牛隘口,就是野牛岭最北边那道山岭中的一个主要隘口。那座隘口有四百多米长,二百多米宽,是野牛岭北边最主要的一个隘口。当初长毛牛部落逃亡的这些人,就是在大脚的率领下渡过大弯,然后通过大野牛隘口穿过野牛岭,然后来到部落的。

地面上画着的那个简易的地图最上面的那个叉号,就代表着大野牛岭。

此时树根还有鹰羽的人正在那个隘口抵挡切卡莎人和法兰西人的联合部队。嗯,也有可能那里已经失守,他们已经退守到野牛岭第二道山岭的另外一个隘口。

毕竟大野牛隘口太宽敞了,别说切卡莎人和法兰西人的联合部队只有三百多人,就是来上三千人,也能很轻松的通过那个隘口。

至于地图上下面那个叉号,则代表着野牛岭最南端的高树隘口。

这个用高树部落的名字命名的隘口,是距离部落最近的一道隘口,也是整个野牛岭最南边的一个隘口。平时部落里的战士去野牛岭抓捕野牛或者是狩猎,都会走这个隘口。

这个隘口相比于北边的大野牛隘口要小了很多,有二百多米长,五十多米宽。不过隘口的地形要险恶了很多,在隘口的两边,都是五六十米高的山体,要想从山体上翻山而过不是不行,但很困难,走高树隘口是最方便的。

整个野牛岭南北宽好几公里,要想从大野牛隘口抵达高树隘口,中间还需要绕道走好几个隘口,路程足有七八公里。而高树部落距离高树隘口的距离不过四公里左右,所以如果现在出发的话,肯定能够赶在敌人之前抵达高树隘口的。

石熊只不过是微微一算计,就得出了这个结论,所以他很干脆的站了起来再次低声对立雷和红云说道:“你们信任我吗?如果你们信任我的话,我保证会让那些该死的敌人全都死在野牛岭!”

立雷犹豫了一下没有吱声,红云很认真的说道:“大力熊,你知道我从来都是无条件信任你的。不过,现在事关整个部落的生死存亡,你必须要说出一个让我们信服的方案来才可以,否则你空口无凭,我虽然信任你,但我却不能支持你。”

红云的话让石熊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相比之下,部落的首领立雷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就显得没有担当了。

红云也在快速的成长啊。

石熊微微一笑道:“好,既然卡布鲁祭祀你这么说,那你们就听听我的方案,看看我的这个方案如何。”

“嗯,我的方案其实很简单,可是越简单的方案就越有效!你看看,我们可以在高树隘口这里布下军力,等待敌人的出现。不过光凭借着我们的人还无法阻挡敌人,所以我们需要帮手。嗯,你们看,如果我们这么这么这么这么”

时间还是挺宽裕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救援鹰羽他们显然是不太可能了,但是要想把那帮敌人全都留在高树隘口,那么时间还是足够的。所以石熊才会给红云他们讲述了一遍自己的计划。

红云越听眼睛越亮,很显然,石熊的这个计划彻底打动了她。

而立雷和大脚则听的一脸难以置信,他俩从来没想到原来这仗还可以这么打

最终的结果就是石熊的方案得到了部落高层的一致认可。

在得到了部落高层的同意之后,石熊转身开始安排了起来。部落里的战士有安排的方案,部落里的妇女同样有安排的方案,甚至于一些十来岁的孩子都有安排。

这个时候,原本还能断断续续听到的号角声已经彻底听不到了,悲痛的气氛始终笼罩在所有族人的身上。

族人们脸上带着悲痛,一丝不苟的按照守护者大人的安排做着准备工作。最先出发的就是战士们。部落里剩余的一百来名战士全副武装,向着高树隘口奔跑而去。

狼尾巴还有一些受伤的战士都要求要跟着过去,但被石熊拒绝了。

这些战士都是好样的,包括狼尾巴在内,在今天,在这一刻,他们都是好样的。

但,这么好的战士不能就这么无谓的损失在战场上,他们身上还有伤,今天的高树隘口不是他们的战场。

十多名受伤的战士没办法,只能乖乖的回到部落去养伤。

然后,那些妇女和孩子们也出动了,她们要跟在那些战士的后面行动。

立雷和红云骑着马跟在了妇女们的身后,而石熊则没有骑马,他把自己的坐骑让给了伤员,甩开大脚板子在路上快步走了起来。

当然,在行动的同时,部落南边的大雾山山腰处也燃起了狼烟,这活依然是山猫做的。他在点燃狼烟之后,会骑着马直奔高树隘口。

越来越多的高树部落的人汇聚到了高树隘口处。

这座狭长而险峻的隘口是附近唯一能够直接通往高树部落的隘口,如果敌人不想多绕路的话,那么他们必然会走这个隘口。

最主要的是,野牛岭中的一些被踩出来的路,最终都会汇聚到高树隘口。敌人就算是不熟悉野牛岭的地形,只要他们顺着路走,必然会来到高树隘口的。

当高树部落的族人们汇聚到了高树隘口北侧这一端之后没多久,从高树隘口中就跑出来两匹战马,战马上驮着三个摇摇欲坠的族人。

是鹰羽还有另外两个战士,他们全都身受重伤。

部落里的几个战士跑了出去,把他们三个从两匹战马背上接了下来,鹰羽在看到身材高大的石熊后,只是说了一句话就昏迷了过去——他们来了,就在我身后的不远处

当十多个孩子拉着爬犁把这三名战士接走之后没多久,高树隘口中就传来了嘈杂的声音。

然后没多久,一大群乌泱泱的切卡莎人就出现在了高树隘口中,而在这些切卡莎人后面,则是排着整齐队伍、扛着火枪的法兰西军人。

双方就这么隔着隘口遥遥相视

第一三一章 切卡莎翻译和阿尔芒少校

率领着火枪兵站在后面的克雷蒂安阿尔芒哪怕在这片大陆生活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他自诩对这片大陆的土著很了解,可是在看到对面那成群结队的土著时,他还是有些懵了。

难道这帮家伙不知道火枪的厉害吗?难道这帮家伙不知道自己的人数远远要少于对手吗?

“土著就是土著,不知死活!”阿尔芒少校不屑的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抬头继续看着隘口两边的小山。

“阿尔芒少校,我们是不是冲一把?对面的切洛基人战士数量比我们少太多了,他们甚至把女人都拉到这里了,我的首领认为这就是切洛基人所有的实力了。我的首领认为我们只需要一个冲锋,就能彻底冲散切洛基人的队伍。”一个法语发音有些怪异的声音响了起来,阿尔芒骑在马上低下头看了看,发现是切卡莎人的联络官,嗯,或者叫翻译更确切一些。

阿尔芒再次抬头瞥了一眼那两座小山,发现还没有消息传过来,他就低下头看着那个名字非常拗口的翻译说道:“告诉你们的首领,如果他愿意冲锋的话,那你们就去冲锋好了。我需要得到确切的消息之后才会进入到这个隘口,在没有确定那些切洛基人没有在两边的小山上设下埋伏之前,我是不会让我们的战士冒险进入到这个隘口的。”

阿尔芒的声音没有一丝感情,很冰冷,这让那位翻译有些尴尬了起来,他只能灰溜溜的向首领所站的位置走去。

当然,他也偷偷的啐了一口唾沫,在心里暗暗的骂道:“这帮该死的法兰西白皮狗!”

看到翻译走远,阿尔芒不屑的冷笑了一声,“土著就是土著,一点战术知识都不懂。眼前这个隘口多么的险要,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如果切洛基人在隘口两边的小山上设下埋伏,一旦我们冒然进入到隘口,埋伏在小山上的切洛基人发动突袭,我们就会处在极为不利的环境中。哼哼,还想冲锋,你们这帮土著是想找死吧!”

作为一个军事素养非常高的法兰西帝国陆军少校,阿尔芒一眼就看出了这座隘口的险要。如果阿尔芒熟悉这边的道路,那么他是绝对不会走这么险要的隘口的。

可是那帮土著的向导就这么把所有人都带到了这个隘口面前。

对于危险有着敏锐感觉的阿尔芒立刻就下意识的停止了队伍的前进,并派出了四名士兵分别向隘口两边的小山上攀登,这四名士兵的任务就是搞清楚在这两座小山上到底有没有切洛基人的埋伏。

阿尔芒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士兵置于危险地域的,只要有可能,作为这些士兵最高军事长官的阿尔芒都会采用最安稳的行军路线和方式。

眼前这座隘口给阿尔芒的感觉很不好,这座狭长而险要的隘口就好像一条张开了大嘴的眼镜王蛇,而自己还有手下的这帮兄弟们,就好像是被眼镜王蛇盯住的老鼠

这次自己带着一百名士兵出来,因为是乘船出来的,所以兄弟们没有多少马匹可以骑乘。在新大陆这片荒野上,如果没有足够的马匹,那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这种危险不仅仅来自于那些当地的土著,也来自于荒野上的各种食肉动物,比如说大群的野狼

手下的兄弟们都有着一手精湛的马术,如果能把要塞中的战马带出来,那么阿尔芒有自信带着这一百火枪骑兵纵横这片荒野,就算敌人势大,也能凭借着马匹的速度和火枪的威力安然撤退。

可是,手下的兄弟们除了寥寥几个军官拥有马匹之外,绝大多数都没有把自己心爱的战马带出来。

没有战马的火枪兵,就是短腿的火枪兵!

所以,越是这样,自己就越要注意规避一些有危险的环境,比如眼前这座险要的隘口。

“啪啪”从左侧小山上响起的两声枪响把阿尔芒的思绪拉了回来,听到这两声间隔时间正确的枪声,阿尔芒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现在看起来,最起码这座隘口左边的那座小山顶上没有切洛基人的埋伏。

又稍等了一会儿,右边那座小山上也响起了两声间隔时间符合事先约定的枪声,这下子阿尔芒才算是彻底放心。

只要这座隘口的两侧小山上没有敌人的埋伏,那么阿尔芒就有信心对付任何敌人。

一百火枪兵虽然数量不多,但这些士兵都是两年以上的老兵,他们的排枪打起来那叫一个又快又密。分段射击的时候,哪怕每一排只有二十名士兵,可只要流畅的轮转起来,哪怕对面有一千土著,阿尔芒也有信心干掉敌人。

“真不知道帝国本土是怎么训练那些士兵的,竟然败给了该死的英国佬。要是我们的兄弟在本土和英国佬作战,保证把英国佬打的抱头鼠窜!”奇怪的是,在这一瞬间,阿尔芒的心思竟然飘到了万里之外的大洋对岸。

那个傻乎乎的翻译又跑了过来问道:“尊敬的阿尔芒少校,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这个隘口,然后杀死那些该死的切洛基人了?”

阿尔芒少校不屑的看了一眼这个长得有点奇怪的翻译,这个翻译不仅长得奇怪,那法语发音更是让让阿尔芒觉得难以忍受。

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阿尔芒少校很难忍受有人用这种方式说自己的母语。

不过再难以忍受,阿尔芒还是分得清眼前的局势的。于是他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告诉你们的首领,让你们的人不要乱哄哄的一下子通过隘口,我需要你们的人保护我的火枪兵。如果你们的首领愿意让他的手下和那帮切洛基人死拼的话,我不介意在后面看热闹。如果你们的首领喜欢看我的兄弟屠杀那帮懦弱的切洛基人,那么就让他老老实实的护住火枪兵的左右两翼。”

那个翻译笑呵呵的点了点头,然后一溜烟的跑了回去,不一会儿的功夫,阿尔芒就听到那帮土著中响起了一连串的高喝声,这显然是切卡莎人的首领在和他的族人说什么。

再然后,阿尔芒就看到这帮原始而落后的土著竟然没有像上午那样一窝蜂的乱冲了,而是分成了两排站在了隘口的两侧,中间闪出了大约三十米宽的一段距离。

看到这帮土著如此上道,阿尔芒少校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扭头冲着身后的兄弟们大声说道:“准备好你们的武器,让我们去收割那帮土著的生命吧”

第一三二章 圣艾蒂尼步枪的缺点

这帮切卡莎土著竟然罕见的排起了队,这让阿尔芒少校感到很欣慰,看样子那个土著首领也不是傻子啊,他也明白要想全歼敌人,依靠的还得是大法兰西帝国的火枪兵。

石熊也被眼前这一幕搞得愣了一下,北美印第安人啥时候学会排队了?

不过,发愣归发愣,石熊最终还是开心的微笑了起来。

眼看着三百多敌人乌泱泱的排着还算整齐的队伍走过了隘口的三分之一,石熊就知道这帮入侵者跑不掉了。

于是他大手一挥,前排拿着武器的族人们立刻向两边散去。

而当前排的战士散开之后,原本站在第二排的战士立刻就将原本铺在地面上的东西竖了起来。

顿时,在高树部落的族人面前,就出现了一道两米来高,三十多米长的“树枝墙”。

没错,最起码在阿尔芒少校的眼中看起来,就是隘口外面的切洛基人面前忽然多了一道用树枝编织而成的墙!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阿尔芒少校忽然之间有了一种隐隐的不安感,而且这种不安与刚才看到隘口时所产生的那种不安还不一样。

刚才在看到这座狭长而险峻的隘口时,阿尔芒少校心中确实有一种不安,但那种不安更多是来自于对这座隘口两侧的小山上有没有埋伏。毕竟这么狭长而险峻的隘口,一旦两侧的小山上真的有敌人的埋伏,冒然进入到隘口中就是一种找死的行为。

可是当手下的兄弟摸清楚在这座隘口两侧的小山上并没有埋伏时,那种不安就彻底消散了。

处于对手下这帮火枪兵的了解,阿尔芒很相信自己这帮兄弟们面对面攻坚的能力。

尤其是在看到对面那帮切洛基土著竟然还排着那么密集的方阵等待自己的进攻之后,阿尔芒少校甚至有了一种乐开花的喜悦。

土著就是土著,在没有亲身体会到排枪的威力之前,他们就是一群不知死活的野牛。

估计等到这帮土著亲身见识和体会到排枪的威力之后,他们就会吓得嗷嗷乱哭的到处乱跑了吧。

可是,随着那道看起来极为简陋的树枝墙的出现,阿尔芒少校的心中却是没由来的一个咯噔。

他随即举手示意队伍停止前进,然后拿出了那支单筒望远镜,开始仔细打量对面那些土著竖起来的那道树枝墙。

可是不管怎么看,那都是一道再简单不过的树枝墙。

这道树枝墙是用粗细不一的树枝编制而成的,乍一看好像很厚实,可在望远镜下,这道树枝墙就变得什么都不是了。

每根树枝之间的间隙甚至能够塞得进去一个成年人的拳头。

虽说厚实而密集的树枝盾牌或者是树枝墙确实能够阻挡一部分火枪射出去的铅弹,但那种树枝盾牌或者是树枝墙不仅编织的很密实,而且厚度也很可观,远在七八十米之外的火枪射出去的铅弹真的是很难穿透这种密实的树枝编织物。

如果眼前这帮切洛基土著也搞出了那种密实而且厚实的树枝墙,阿尔芒少校或许会改变进攻方式,可是眼前这道树枝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或许一部分树枝能够挡得住少量的铅弹,可大部分铅弹都会穿过树枝之间的缝隙击中敌人的。

“这帮土著难道是来搞笑的?还是来演戏的?难道他们不知道他们手里的这种拙劣的树枝墙根本就无法抵挡铅弹吗?”阿尔曼放下了望远镜,对一百多米之外的那帮切洛基土著发出了鄙夷的嗤笑,随即大手一挥,刚刚停顿下来的队伍再次前进。

心里虽然很鄙夷这帮原始而落后的土著,可是阿尔芒少校还是很清楚自己手下火枪队的弱点,那就是射程和精准度。

收下这帮兄弟们拿的火枪是大名鼎鼎的圣艾蒂尼火枪,这款脱胎于圣艾蒂尼海军陆战型遂发火枪的陆军制式火枪是于1717年定型的,现在法国陆军也都只用这种制式步枪。圣艾蒂尼步枪虽然在各方面都要领先于英国佬使用的标准步枪,也就是褐贝丝步枪,可这款步枪的射程还有精准度都是不尽如人意的。

作为一名对火枪非常重视的少校军官,阿尔芒少校在奥克隆要塞的时候曾经对手下的火枪做了很多实验。

这种遂发前装滑膛枪的射速还是很可观的,一般情况下一分钟可以达到三到四发,一些老兵在极限状况下可以一分钟打出五发子弹。所以从射速上来讲,圣艾蒂尼火枪是要优于英国佬的褐贝丝步枪的。

不过从射程和精准度上来讲,这两款步枪就差不多了。

阿尔芒清楚的记得自己带领火枪兵在要塞中做实验的情景。

靶标是一个十英尺高,六英尺宽的目标,在一百步长(约76米)的距离上可以命中六十发;二百步时四十发;三百步时只有二十五发

而在九十米到二百七十米的距离间,圣艾蒂尼步枪的命中率也仅仅为53%到15%,而这个数据所反映的,也仅仅是作为队列进行密集射击时对密集阵形行进的目标的毁伤概率,并非单个火枪手所能达到的命中率。

虽说圣艾蒂尼步枪在理论上的有效射程为三百步长(约228米),但阿尔芒少校很清楚,实际上在这个距离射击完全是在浪费弹药。

只有在“极为小心地瞄准射击”时,一支圣艾蒂尼步枪每四发中可以有三发命中一百五十码(约137米)处高度与宽度各为人体两倍的靶标,当然超出这个距离时什么都打不中。在二百五十码处,即使靶标的高度与宽度再增加一倍(人体的四倍),十发中也没有一发命中。

而圣艾蒂尼步枪在单射的时候,只要距离超过三十米,真实的命中率只有七分之一。即便是用一百支圣艾蒂尼步枪在大规模的火力覆盖上,哪怕在三百码的距离上仍有一定的杀伤力,但几次齐射的平均命中率也只有可怜的不足5%,可以说已经完全失效。

而且这5%的命中率也不是某个人刻意瞄准某个靶标射击后的结果,因为在这个距离上,士兵们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所发射出的子弹在飞跃三百码后会飞到什么地方!所谓命中其实也不过是运气而已,是大规模火力覆盖的结果。

所以,阿尔芒少校很清楚,圣艾蒂尼步枪只有在距离敌人一百码(约915米)以内的时候,才能实现比较精确的打击。

而现在,自己手下的火枪队距离敌人还远远未到一百码的距离,所以火枪队需要继续前进!

第一三三章 哨音蛇的野望

“哨音蛇”是切卡莎族第二大部落“雷提奇”的首领。

“雷提奇”是切卡莎人对于生活在大弯,也就是田纳西河中的一种大型食肉动物的称呼。这种大型的食肉动物可以长到五六米的长度,它们拥有灰黑色的皮肤以及长长的尾巴,最厉害的则是那一张长满了锋利牙齿的大嘴。

平时雷提奇都会藏在水中,只有在太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它们才会爬上岸,在岸边懒洋洋的晒太阳。

晒太阳的雷提奇看起来人畜无害,可如果你真这么认为而接近它们的话,那你一定会后悔终生的!

因为当你接近那些魔鬼的时候,就是命丧黄泉的时候。

雷提奇是大河中最具攻击力的魔鬼,当它的大嘴张开之后,能够轻易的把一个部落最强壮的战士拦腰咬断,就算是在河边饮水的马鹿甚至是野牛,有的时候也逃脱不了雷提奇的大嘴。

每年,部落里都会有一些人被那些魔鬼吞入到肚子里

崇尚凶猛的雷提奇战士,在很久之前就把这种最凶猛的恶魔当成了自己部落的名字,并且疯狂的崇拜这种极度凶残的恶魔。

当然,如果要是在后世的话,这种在切卡莎人嘴里被叫做雷提奇的恶魔,会有另外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美国短吻鳄,或者是密河鳄。

作为切卡莎族的第二大部落,雷提奇人虽然同样把太阳神奉为至高神,同样也信奉天空之神、大地之神等各种神灵,但他们最崇拜的则是凶残的短吻鳄。

至于哨音蛇,同样是雷提奇部落附近常见的一种剧毒蛇类。这种蛇具有木纹状的斑纹,尾部有一串好像哨子一样的角质环,一旦遇到敌人的时候,这种拥有剧毒毒液的蛇就会疯狂的摆动尾巴,然后尾巴的那串角质环就会发出响亮的声音,好像哨子一样。

这种蛇听起来是不是很有点耳熟?

没错,这种被切卡莎人称之为哨音蛇的剧毒蛇类,在后世同样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响尾蛇。

而生活在雷提奇部落附近的这种响尾蛇,在后世的响尾蛇划分中,被称为“木纹响尾蛇”,是一种生活在美国中东部的剧毒毒蛇。

哨音蛇在第一次参加部族狩猎的时候,曾经赤手空拳的抓住了一条三米多长的超级哨音蛇,而他本人一点都没有受伤,此举震动了整个部落。

相比于凶残的雷提奇,哨音蛇无疑要更致命。毕竟雷提奇的个头在那里摆着呢,而且雷提奇几乎从来都不会远离湖泊和沼泽,所以只要稍加注意,避开凶残的雷提奇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可哨音蛇就不一样了。

这种更加凶残的毒蛇简直就像是幽灵,土黄色的皮肤让它们很难被人发现,甚至在族人耕种的时候,都会被这种毒蛇袭击。

如果说凶残的雷提奇是一名狂战士的话,那么阴险的哨音蛇就是一名隐藏在暗处的顶级刺客。

崇尚勇猛的雷提奇人宁肯正面面对雷提奇,也不愿意对上哨音蛇。

所以,当哨音蛇在十二岁那年就独自一人抓获了一条哨音蛇时,当时雷提奇部落的首领就给他起了一个响亮的宗族正名——哨音蛇。

再后来,哨音蛇凭借着勇猛的武力以及各种阴险的诡计,成功的当上了雷提奇部落的首领,并且率领着规模不算很大的雷提奇部落快速发展,仅仅用了十多年的时间,雷提奇部落就已经成为了切卡莎族规模第二大的部落。

不过,雷提奇部落的地盘紧挨着大弯——田纳西河在流经诺克斯维尔之后就一路向西南进发,进入到后世的阿拉巴马州之后,又向北拐了一个大弯,然后从南向北横穿田纳西州中西部,最终进入在田纳西州和肯塔基州交接的帕迪尤卡,也就是法国人的奥克隆要塞附近汇入到俄亥俄河。

所以,雷提奇部落的地盘正好和死敌切洛基人在田纳西州中部设立的防线直接对上,所以,每年雷提奇部落都会和切洛基人发生无数次战斗。

如果雷提奇部落每年都要和切洛基人发生数不清的大小战斗,每年都会死掉很多精锐的战士,那么雷提奇部落已经成为切卡莎族的第一大部落。

不过,战斗虽然让雷提奇部落死了很多战士,但也同样锻炼了雷提奇人。这个部落在规模上不如切卡莎族第一大部落,也是王庭所在的部落,但论战斗力,雷提奇部落却是整个切卡莎族公认的最为强悍的!

每年的战斗固然会死掉很多雷提奇战士,但同样,这大大小小的战斗就好像一把不断落下的大锤,把雷提奇人锤炼的越来越精悍和凶残。

作为一个勇猛而且狡诈的部落首领,雷提奇部落在哨音蛇的掌控下越发的强悍,而哨音蛇也有着自己的追求,那就是让雷提奇部落成为切卡莎族名符其实的第一部落。

因为一旦雷提奇部落真的成为切卡莎族第一部落,那么当那个该死的老头子死去之后,自己就是下一任切卡莎族酋长的最有力竞争者。

哨音蛇对于成为切卡莎族下一任的酋长可是念想了很久了,他有这个这个自信,更有这个实力。尤其是那个快要老死的酋长并没有指定新的接班人,哨音蛇就更心动了。

不过,要想让全族的人都同意自己接任下一任酋长,还需要一个天大的功绩来震撼所有的族人。

想来想去,哨音蛇认为给死敌切洛基人来一次重创是最好的办法。

自从切洛基人南迁到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莫农加希拉之后,这个强大的敌人就成为了切卡莎人的死敌。

哨音蛇虽然很想带着队伍把切卡莎人的王庭端掉,可他也知道那只能是在梦中想想罢了。强大的切洛基人可不是自己的雷提奇部落能够对付得了的。别说是雷提奇部落了,就算是整个切卡莎族都不是切洛基人的对手。

于是,哨音蛇想起了前段时间部落的一个队伍偷袭一个位于大弯北岸的切洛基小部落时得到的消息。

那支队伍灭掉了那个善于种南瓜的切洛基小部落,同时也带回来了一个极为震撼的消息。原来切洛基族大名鼎鼎的卡布鲁祭祀并没有在切洛基族的王庭,而是带着一群族人隐居在了蓝雾(大雾山)的山脚下。最喜人的是,卡布鲁祭祀所在的那个部落貌似只有三百多人

第一三四章 杀死卡布鲁大祭司!

哪怕是死敌,可切洛基人卡布鲁大祭司的名气切卡莎人也是听说过的。

卡布鲁大祭司的名气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个传承了几百年的大祭司称号,在整个新大陆的中东部都极具名气。尤其是传说中卡布鲁大祭司那能够预言未来的神奇技能,更是让所有的印第安部落垂涎三尺。

不过哨音蛇也很清楚,要想让卡布鲁大祭司加入到切卡莎族显然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

那么,既然得不到,干脆就毁灭掉吧!

如果真的能够杀掉卡布鲁大祭司,同时把卡布鲁大祭司的后裔全都杀死,那么对于切洛基人的创伤甚至比杀掉他们的酋长还要严重。

毕竟酋长谁都可以当,但能够掌握那种神奇的预言术的卡布鲁大祭司,这天底下就只有独一份!

如果要是真的能够干掉卡布鲁大祭司以及他的后裔,那么自己的声望绝对会在族群中攀升到最极致!

所以,哨音蛇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这个方案——干掉切洛基人的卡布鲁大祭司!

不过哨音蛇虽然决定这么干了,可他也明白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成行的。毕竟蓝雾所在的位置处在切洛基人的腹地,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去,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为此,哨音蛇不惜和北边的法国人联系上了,并给那些贪婪的法国人许下了很多代价高昂的许诺,这才说动那个贪婪的阿尔芒少校答应出兵帮助自己。

不过这些代价高昂的许诺也没有白许,最起码那个战争经验丰富的阿尔芒少校给出了一个极好的行军路线,那就是乘船沿着大弯逆流而上,最终就会抵达距离卡布鲁大祭司部落很近的位置。

只不过要想乘坐可以逆流而行的风帆船,就无法携带更多的战士。

哨音蛇曾经去过奥克隆要塞,他见过那些瓦西楚的风帆战舰。那种船很大,据说一船就能乘坐七八十人呢。反正不管是切卡莎族还是切洛基族都做不出这么强大的风帆战舰。

四艘船,那个阿尔芒少校只能给四艘船,算上阿尔芒少校手下的一百名火枪兵之外,自己的部落只能出动二百战士。

一开始哨音蛇还有些担心战士数量太少,不过后来想了想,他觉得阿尔芒少校说的话也很有道理。

“我们这是去偷袭,不是光明正大的去和切洛基人战斗,要那么多战士干嘛?我们只需要一些精锐的战士,然后加上我手下的火枪兵,别说区区三百人的部落了,就算是一千人以上的大部落,我们也能灭掉那个部落!”

是啊,我们这次出动是为了偷袭卡布鲁大祭司的部落,又不是正面交战,要那么多人干嘛?

哨音蛇很痛快的就答应了下来。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为了把切洛基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开,哨音蛇不惜把部落里的战士全都派了出去,在各个地方开始骚扰切洛基人。

而同时,哨音蛇又把部落中最精锐的战士挑选了出来,组成了一个二百人的队伍,然后在大弯岸边等来了法兰西人的风帆战舰,一块乘坐这种巨大的战舰逆流而上。

哨音蛇虽然有些瞧不起那些瓦西楚,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瓦西楚建造的风帆船真的是很厉害,不仅能装很多人,还能神奇的利用风帆和风逆流而行。

冬季的大弯很平静,水量也小了很多,这让一开始的哨音蛇很是有些担心。毕竟这一路逆流而上要穿过切洛基人防守最为严密的防线,一旦切洛基人发现船队,那么他们就可以凭借着人数优势阻挡船队前进。

冬季的大弯河面比夏季小了一倍不止,切洛基人的大型火箭可以轻松的从岸边射到船上。如果真的发生那样的情况,才是最危险的事情。

不过也不知道是哨音蛇派出的那些部落战士不断骚扰切洛基人起了作用,又或者是他们崇拜的雷提奇保佑了他们,反正这一路走来,他们没有看到过哪怕一个切洛基人。

就这样,四艘风帆船拉着三百名战士,沿着大弯逆流走了好几天的时间,终于是在蓝雾北边的河岸安全登陆。

只不过刚才登陆的时候,遇到了一群狩猎的切洛基人,这让哨音蛇很是紧张了一会儿,他生怕这些切洛基人引来更多的切洛基人。

但可喜的是,这些切洛基人并没有那么做,哪怕他们吹响了救援的号角,可依然没有多少人前来救援他们。最关键的是,这些切洛基人竟然还有几匹战马。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些切洛基人肯定是出身于一个很富有的部落,说不定这个部落就是那位卡布鲁大祭司所在的部落。否则这么珍贵的战马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消灭这些切洛基人废了一点时间,还让一些切洛基人逃走了,但这不要紧。根据之前得到的情报,哨音蛇几乎已经可以确定那位卡布鲁大祭司所在的部落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

只要穿过这几条该死的小山岭,那么就能直接抵达卡布鲁祭祀所在的部落。

尤其是当在这个险峻狭长的隘口看见对面那个身穿盛装的女人之后,哨音蛇惊喜的差点跳了起来。

作为一个大部落的首领,哨音蛇自然明白那个女人身上穿的那一身祭祀服装代表着什么,只有一个族群的大祭司才有资格穿那样的衣服,才有资格佩戴那样的头饰!

毫无疑问,那个女人就是这次行动的最关键目标——切洛基人的卡布鲁大祭司。

这个发现让哨音蛇忍不住激动起来,他派出了联络官去联系阿尔芒少校,虽然联络官反馈回来的消息让哨音蛇有点不太满意,但那位卡布鲁大祭司就在眼前,那个该死的阿尔芒少校虽然傲慢无礼,但只要能够杀掉那个卡布鲁大祭司,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

哨音蛇按照阿尔芒少校的指挥,开始指挥自己部落的战士往两边站,保护住那些火枪兵的两侧,然后开始沿着隘口前进。

只是眼看着那位盛装打扮的卡布鲁祭祀越来越近了,甚至就连战士们手里的弓箭都能够得到那个大祭司了,可为什么阿尔芒少校还不下令展开射击?

那些切洛基人搞出来的树枝墙根本就抵挡不住那些火枪兵的齐射啊!

不明所以的哨音蛇很想抓住阿尔芒少校的脖领子问问他为什么还不动手,如果不是顾忌手下的战士挡住那些火枪兵的射界,他甚至都想下令让自己部落的战士直接突袭呢。

只是,自己怎么好像隐约间听到了野牛的叫声呢

第一三五章 点火!

哨音蛇能够看得到盛装打扮的卡布鲁祭祀,作为奥克隆要塞的最高军事长官,而且手里拿着望远镜的克雷蒂安阿尔芒少校自然也在刚才的观察中发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虽然那个盛装打扮的女人身边站着一个强壮的有点让人不寒而栗的大个子,可阿尔芒还是把主要目标瞄准了那个盛装打扮的女人。

“前进到距离敌人九十码的位置,排枪,瞄准那个盛装打扮的女人,那是首要击杀目标!”骑在战马上的阿尔芒少校高声喝道,他根本就不担心对面的那群土著听得懂他的话——自己说的可是法语,那帮土著怎么可能听得懂法语?

石熊看到敌人缓缓地向前,很快就越过了高树隘口的中线,又听到那位看起来像是最高指挥官的话,于是他扭头低声对红云说道:“你现在马上就撤离,他们已经把你当成了首要目标。”

“是吗?可是我们的人也不少,后面还有”

“听话,马上离开!我可不想你受到什么伤害。”

红云这才不情愿的点了点头,一提马缰,那匹战马立刻原地转身驮着红云小跑着走开。

和生活在西北边那强大的苏族人骑马不需要马鞍、马镫不一样,切洛基人因为更靠近十三殖民地,而且早就和瓦西楚们有了接触,所以切洛基人的马匹都有马鞍、马镫,操控和骑乘更容易一些。

眼看着那个盛装打扮的女人骑马转身离开,不仅哨音蛇急了,就连阿尔芒也急了。

敌人前进的速度蓦然加快,很显然,他们真的是很想把红云的性命留在这里。

可不是吗,他们大老远的坐船来到这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卡布鲁大祭司。现在主要目标就要在他们眼前逃掉,他们要是能忍得住才怪。

不过就在他们加快速度前进的同时,石熊举起了右手,张开五指在半空中画了三个圈子。顿时,树枝墙后面就热闹了起来,孩子的声音、妇女的声音夹杂着“哞哞”乱叫的野牛叫声立刻就响了起来。

这些声音让正在快步前进的切卡莎——法兰西联军的士兵都楞了一下,但他们前方的那道树枝墙挡住了他们的视线,他们看不到树枝墙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过,法兰西火枪兵已经抵达了位置,第一排士兵开始蹲下,并且把背在后背的火枪取了下来,开始装填火药。而切卡莎人则再次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就在这个时候,石熊又举起了左手,然后双手向两边分开,原本挡在隘口出口处的那道树枝墙顿时就从中间向两边后退着分开,形成了一道长约十四五米、宽约二十多米的栅栏通道。

而当树枝墙分开之后,所有的切卡莎——法兰西联军都惊恐的发现,在那条栅栏通道的后面竟然还有一条更长的栅栏通道,这两条栅栏通道完美的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条几十米长的栅栏通道。

而在这条长长的栅栏通道内,则站着数十头凶悍的北美野牛

石熊自然也跟着离开了隘口的正对面,看到敌人脸上露出的惊恐神色,他微微一笑,高声喝道:“点火!”

几个站在第一排野牛身边的孩子和妇女,顿时就举起了早就点燃的火把,然后把火把凑近了那些正在悠闲的吃着干草的野牛尾巴处,顿时,几股浓烟就从这些野牛的屁股后面冒了起来。

原本还安静的站着吃着草料的野牛们,顿时就好像被爆了菊花一样,一个个的发出了难以压抑的嚎叫声,哪怕是那些切卡莎——法兰西联军的士兵,也能从这嚎叫声中就能听的出这些野牛的痛苦。

随后,这些敌人惊恐的发现,原本安静平和的野牛在瞬间就爆发出了难以想象的速度,一个个嘴里嚎叫着向前猛地冲了起来。而因为两边有坚固的树枝墙阻挡,所以这些野牛只能顺着树枝墙空出来的那二十多米宽的通道向前奔跑。

而第二排的野牛尾巴也被点燃,第二排的野牛顿时就开始重复第一排野牛的动作。

一排野牛大约有四五头,就这么一排接着一排的被点燃了牛尾巴,再加上第一排的野牛一直顺着栅栏通道向前狂奔,后面被点燃牛尾巴的野牛自然也跟着前面的同胞一块狂奔。

至于前面是什么,它们才不管呢。

尾巴上的火苗都快要烧到屁股了,谁他妹的还管前面站的是谁?谁敢在前面挡路,俺们牛魔王一概牛角牛蹄子伺候!

石熊在接任了这次防御战的指挥官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安排部落里的那些孩子,把能够找到的布条全都找出来。实在没有布条,就把一些旧衣服找出来撕成细条。

这个命令让一群妇女心疼的嘴角直抽抽。不过这是守护者大人的命令,这些妇女也没办法阻挡自家的孩子祸祸家里那几件珍贵的棉布衣服。

不过这些妇女也没时间去心疼那些棉布了,因为守护者大人的第二个命令就是命令这些妇女一人牵一头野牛过来。

部落里现在差不多有七十头上了牛鼻环的野牛。不过后来抓捕的那些野牛,驯服的时间还短,所以石熊只让那些妇女牵来了五十头驯服的野牛。这些野牛驯服的时间稍微长了点,倒是挺听话的。

在妇女和孩子做这些活的同时,部落里的战士还有其他没事的族人也没闲着,他们被守护者大人派去用粗树枝编树枝盾,一个人编一个,要求是一米半宽,两米高。

布条很快就凑齐了,野牛也牵来了。可是编树枝盾却不是那么快就能做到的。不过这不要紧,那些粗树枝被绑在野牛身上,边走边编。

于是,全族出动,红云也在石熊的命令下穿上了盛装,跟着全族人一块来到了高树隘口。

当敌人来到隘口的时候,树枝盾编的差不多了,连起来就形成了一道树枝墙。有了这道树枝墙的阻隔,敌人看不到后面发生的事情。

后面的那群熊孩子就在石熊的命令下,把那些布条放进了一块带来的花生油中——花生油不好直接点燃,需要借助燃媒才可以轻易点燃,这些棉布就是燃媒。

这自然再次让那帮妇女们心疼的嘴角直抽抽

浸泡了花生油的布条被那帮熊孩子绑在了牛尾巴上。

而当敌人彻底走进隘口之后,原本看起来像是在用身体阻挡火枪的高树部落族人们,终于是露出了獠牙

第一三六章 火牛阵

不管是阿尔芒少校还是哨音蛇,又或者是那些切卡莎战士还有那些法兰西火枪兵,谁不知道发狂的野牛是多么的厉害?

一头发狂的野牛一旦狂奔起来,别说人了,就算是成群的野狼或者是熊,都不敢站在野牛的跟前。

你真当野牛头顶上的那一对尖角是摆设?你真当野牛那四个碗口大小的蹄子是小鼓槌?你真当以高达六十公里的时速带着那一吨重的体重狂奔起来的野牛是清风拂面?

开玩笑呢!

一头发狂的野牛在这片大陆上几乎就没有什么能够挡得住的,更别说在这条狭长的隘口内,此时有整整五十头发狂的野牛同时狂奔?

别说切卡莎——法兰西联军仅仅只有三百人,就算是有一千人,在这五十头发狂的野牛面前也得利索的跪!

三百多人站在这座隘口内不算太拥挤,可如果正面对上五十头发狂的野牛,那效果可就太惨不忍睹了。

高树隘口两侧都是陡峭的山崖,极难攀爬。而这座隘口的长度超过了二百米,此时切卡莎——法兰西联军已经走过了隘口的一半,他们就算是返身跑,可人的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发狂的野牛?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奔跑吧兄弟!”

站在隘口一侧的石熊一边高声大唱,一边看着狂奔的野牛蹄子掀起了漫天的灰尘,然后又一股脑的把那些切卡莎——法兰西联军彻底吞没,这才再也唱不下去哈哈大笑了起来。

火牛阵,这种传说中出自华夏战国时期齐国大将田单的攻击阵法,第一次亮相北美新大陆!

虽说火牛阵也曾经被有着“西方战略之父”之称的汉尼拔巴卡使用过,但毫无疑问,在北美新大陆,这次火牛阵突袭的战术绝对是第一次应用在战争中。

哪怕这算不得是战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场局部的小战斗,可火牛阵依然还是迸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威力。

二百切卡莎最精锐的战士外加一百法兰西精锐火枪兵,这种力量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阻挡的。如果没有火牛阵,别说高树部落这区区三百多族人了,就算是一个一千多人的大部落,也会被这股力量击溃的。

可就是这么一股足以横行大雾山周边的力量,在五十头发狂的野牛面前,就好像是纸糊的一样,被摧枯拉朽的碾压而过。

怎么形容这个过程呢?你可以想象成这样——三百精壮的战士挤在一座二百多米长的隘口内,两边是无法攀爬的悬崖,而在他们的对面,是五十辆开足了马力狂奔而过的99式主战坦克

没错,在这种狭长的隘口内,这五十头发狂的北美野牛和五十辆开到极速的坦克没啥区别。

它们不需要有坦克炮或者同轴机枪,它们只需要低头狂奔就可以了,那效果就和直接用坦克履带碾压没啥区别

隆隆的牛蹄踏地声在隘口内回荡,中间夹杂着数不清的戛然而止的哀嚎声——一个人被前排的野牛顶飞之后或许一时死不了,可随后而来的巨大牛蹄子就会把他的惨嚎彻底踏断

当隘口内的灰尘渐渐消散,隘口内的情景让众多高树部落的族人都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哪怕是那些精锐的战士,那些见惯了死亡的战士,此时也有一大部分忍不住“哇哇”跟着一块吐。

后面那些妇女们同样一边吐一边拎着自家孩子的脖领子,让那些孩子们“欣赏”眼前的这一幕,然后那些孩子们自然也跟着一块吐。

这就是北美印第安人教育孩子的一种方式,让他们从小就看见死亡,这会锻炼他们的意志和胆量。

只可惜,眼前这一幕实在是太过于血腥和凄惨了,几乎没有人能够抵抗这种视觉冲击。

就连立雷还有大脚都忍不住在狂吐。

唯一没有呕吐的就是那些从长毛牛部落侥幸生还的族人们。高牛、山猫、硬骨头、快马、野狐狸,都没有吐,就连那些妇女也同样没有吐。

他们早在长毛牛部落被灭族的那场战斗中,已经见惯了这样的死亡场景。

二百多米长的高树隘口内,前半段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中间一直向后到隘口的尽头,原本土黄色的隘口此时已经变成了猩红猩红的,浓郁的血腥味儿哪怕隔着接近一百米都很顶鼻子。

一滩一滩混合着鲜血、碎肉、碎骨头的玩意儿,就这么东一滩西一滩的布满了整个隘口的后半段。

偶尔能看到少了半截身子的死人,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眼底依然保留着对存活的期盼

整个隘口的后半段几乎看不到囫囵个的尸体,除了碎肉、碎骨头之外,就连半截的尸体都少见。

一百多把火枪有差不多一半都被巨大的牛蹄子踩成了好几截,哪怕是坚硬的枪管,也被那些疯狂野牛践踏的不成样子。

不过随着高树部落的族人一边呕吐一边清理,竟然还找出了四十二把完整的圣艾蒂尼步枪

这倒是一个巨大的收获,虽然那些法兰西火枪兵随身携带的火药早就被踩碎或者是浸泡在血液中无法再用,但是这四十二把火枪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意外之喜。

要知道十八世纪中叶还不是一百年之后的十九世纪,在一百年之后,北美的印第安部落中几乎都有火枪了,可是在这个年代,火枪还是那些欧洲殖民者心照不宣的严禁交易物品。北美印第安人在这个年代几乎就没有得到步枪的。

或许有的强大部落有火枪,但那也不是交易来的,而是通过杀戮得来的

在族人们清理隘口之前,十五个最强壮的战士已经骑着十五匹战马跑过了隘口,他们要去搜寻侥幸逃掉的敌人。

斩草不除根,这可不是石熊的做事风格。

既然开战了,你要是还活着,你让我的脸往哪儿搁?

跟着这些骑马的战士一块跑出隘口的,还有一些战士和一些妇女,那些野牛虽然刚才被尾巴上的火苗给刺激的发狂了,可牛尾巴上绑的那些浸油的布条燃烧不了多长时间。等火苗一灭,这些野牛自然会恢复过来。

这些野牛可是部落宝贵的财产,就算是石熊也舍不得就这么让这些野牛跑掉的。

这些野牛都已经被驯化了一段时间了,只要它们平复下来,那么它们是可以被收回来的

第一三七章 抓了一个少校

石熊并没有离开隘口,他一直站在这座宛若地狱的隘口内,双眼始终看着隘口的另一侧。

守护者大人那高大的身影让那些呕吐不已的族人们心中安稳了许多,尽管对于这种场景很抵触,可是族人们还是按照守护者大人的吩咐,用各种各样的工具清理这座隘口。

再怎么说也不能让这座隘口一直这样下去,高树隘口是族人进出野牛岭的必经之地,如果不清理出来,这座隘口就算是彻底废了。

虽说就算是把这座隘口清理出来之后,以后恐怕也没多少族人愿意走这座隘口,可总比就这么血淋淋的强吧?

最关键的是,现在是冬季,死掉的这些敌人的尸体可能引发不了疫病,但绝对能够把那些饿的眼睛发绿的野狼们吸引过来。高树部落距离这座隘口近在咫尺,要是这些尸体吸引来大量的野狼,对于部落的安全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所以,不管如何难受,这座隘口都必须要清理出来。

隘口内绝大部分的尸体已经分辨不出人形来的,更多的是一滩一滩的碎肉和碎骨头,清理隘口的族人们只能用铁锹一点一点的铲起来,然后运到隘口的另一侧埋掉

清理工作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整座隘口这才算是彻底清理干净。不过地面上还有两边崖壁上的血迹却是无论如何也清理不干净的。

这些血渍成为了这场短促而惨烈的战斗的见证。

出去寻找残余敌人的族人们都回来了,一共抓回来八个狼狈不堪的家伙,其中一个就是跑的最快的阿尔芒少校。

这家伙骑着战马,当时又是站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当屁股着火的牛牛们疯狂的涌进隘口时,他下意识地拍马转身就跑。凭借着胯下战马的速度,他和几个同样骑着马的低级军官侥幸的跑出了隘口。

本来他们八个人想要返回停靠在大弯岸边的内河武装运输船,然后乘船逃回奥克隆要塞呢,结果因为逃跑时的惊慌,他们偏离了来时的道路,最终竟然在偌大的野牛岭中迷路了。

然后,他们被一群蜂拥而上的高树部落战士绑了一个结结实实。

在面对几十名精锐的高树部落战士,尤其其中还有十五个骑着战马的战士时,早就已经被火牛阵吓破了胆的阿尔芒少校还有他的手下,几乎没有反抗就投降了。

抓住了法国人的少校,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意外之喜。

至于那些进犯的切卡莎人,包括他们的首领哨音蛇,都已经在火牛齐奔的时候,被踩成了肉泥。

当时切卡莎人的站位比法兰西的火枪兵还要靠前,而且这些切卡莎人都没有战马,他们就是想跑也跑不过发狂的牛牛们。所以,这些切卡莎人连同他们的首领被发狂的牛牛们一锅端,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是可惜哨音蛇也算是一个非常有魄力和有能力的部落首领了,如果他不是因为贪心来找高树部落的麻烦,或许他沉住气再发展几年,他的雷提奇部落真的能够成为切卡莎第一大部落。

但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估计哨音蛇也没有想到,原本十拿九稳的偷袭,竟然会被一群疯狂的野牛给彻底践踏了

不经意之间灭掉了敌人的首领和主要的精锐战士,还顺带着抓获了八名法兰西帝国的军官,这肯定是一个让人非常高兴的事情。

而更让石熊高兴的是,出去寻找那些野牛的族人们也带回了四十八头野牛。

虽然这些牛牛们的尾巴都烧没了少半截,可这些牛牛们可能是被驯服的时间久了,也可能是它们觉得跟着这些两脚怪有草吃,所以当族人们找到这些牛牛的时候,它们几乎都没有什么反抗,就乖乖的跟着族人们回来了。

至于剩余的两头野牛却是因为天色渐黑实在是找不到了。不过这不要紧,从这四十八头野牛的表现来看,估计那两头野牛也没跑远,或许它俩正在某个角落里找草吃呢。

等明天天色一亮继续寻找,找到这两头牛牛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石熊自然不会把精力放在没找到的那两头野牛身上,他还要趁着夜色来临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呢。

“守护者大人,这几个家伙就是那些瓦西楚的首领。这个老家伙应该是他们的最高首领!”当石熊来到了那几个法**官面前时,负责看守这八个法兰西俘虏的大矛向石熊解释。

借助着熊熊燃烧的火把,石熊可以很清楚的看清这些法国人的模样。其中岁数最大的阿尔芒少校自然也吸引了石熊的目光。

此时的阿尔芒少校已经从中午的那场噩梦中彻底恢复了过来,虽然他现在已经成为了阶下囚,但他还是尽量的保持着一名法兰西帝国陆军少校的高傲。

哪怕他已经被俘了,可他此时已然高傲的像是一只雄鸡。

对于阿尔芒来讲,在这些野蛮而落后的土著面前保持一份高傲是他应有的态度。

看着阿尔芒少校那高昂的头,石熊不禁乐了。这伙计也是有意思,都被抓了,还装的像个高卢雄鸡,你丫哪儿来的底气呢?

石熊自然是不会惯着这家伙,于是沉声问道:“说出你的姓名、国籍、职务以及你来到这里的目的。希望你不要有所隐瞒,否则我不介意杀掉你几个手下来发泄一下我的怒气。当然,如果你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会考虑给予你们俘虏应有的待遇。”

流利的法语从石熊的嘴巴中吐出,这让几个法军俘虏一个个都像是见了鬼一样。

前世的石熊在学校中是一个学霸,尤其是在语言这方面,他更有天赋。英语、法语、德语他都会讲,甚至他还会讲一些拉丁语。

当初他的导师就说过,石熊这家伙真不该选择这个专业,他应该去外语专业,毕业后有很大的可能性能够找到一份高收入的翻译工作

当初威廉汉克少校还有帕特里克弗格森少尉带着队伍来高树部落交易的时候,他们俩就被石熊流利的英语给吓了一跳。现在轮到这些法国人了

第一三八章 抗议无效

阿尔芒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身材高大的有点吓人的壮汉,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竟然还有土著会说如此流利的法语。

阿尔芒惊讶,他身边的那七个手下同样一脸见了鬼的模样。

“你是我们法兰西帝国的人?”阿尔芒冷不丁的迸出了这么一句话,把石熊都给逗乐了。

“我不是你们法兰西帝国的人,我就是土生土长的新大陆切洛基人。还有,别问那些没用的话了,赶紧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否则我不介意让你们吃点苦头。还有,请记住,这里是新大陆,这里是切洛基人的地盘,你们欧洲的那些规则对我们来讲没用,所以我劝你最好还是赶紧回答我的问题。”

石熊右手拿着一根黑黝黝的钢管,脸上带着笑容不断的把那根钢管砸在自己的左掌心。那是弗格森少尉铸造枪管时失败的一根,石熊觉得挺顺手的,就要了过来。

“你真不是我们法兰西帝国的人?那你为什么会说这么流利的法语?”阿尔芒似乎不死心,依然问这个问题。

石熊微微的摇了摇头,“答非所问,你回答错了,所以,你的手下要为你的错误而接受惩罚。”

说着,石熊面不改色的猛地向下挥动手里的那根钢管,下一刻,伴随着一声清晰可闻的“咔嚓”声以及一声悠远嘹亮的惨叫声,阿尔芒身边的一名少尉的右膝盖猛地呈现出了一种诡异的角度。

如果是一个正常人的话,他的膝盖是绝对不可能向后面凸出的,而眼前这位少尉的右膝盖,就呈现出了这种诡异的向后凸出的情景。

石熊这一钢管,直接把那位少尉的膝盖硬生生的砸碎了,巨大的力量还让他的膝盖向后凸出了一大截。

谁都看得出来,这个法兰西帝国的陆军少尉的右腿算是彻底废了。

像这种粉碎性的膝盖骨骨折,即便是放在后世都没有什么好的医疗办法,在这个年代,这家伙注定下半辈子会瘸着一条腿了。

“啊”包括阿尔芒在内的几个法国人都惊恐的喊出了声,他们真的是万万没想到,这个表面上看起来挺好说话的壮汉竟然是一个翻脸比翻书还要快的恶魔。

别的不说,光看他面不改色的一棍子砸断克莱芒的右腿,就足以证明这个魔鬼的冷漠无情了。

对于法国人的惊恐和愤怒,石熊是一点不在意的。灵魂来自于二百五十年后的石熊自然清楚这些法兰西人当年在北美新大陆是多么的残暴和阴险。如果说后来居上的英国人是一头雄狮的话,那么法国人就是一群没有任何底线的鬣狗。

在后世对于北美印第安人的大屠杀中,法国人的后裔屠杀印第安人的数量可不比英国人的后裔来的少。接收了这副新身体的石熊,自然是对法国人也没有什么好感。

最关键的是,那个傻比少校竟然对于自己的警告恍若未闻,那么他们就必须要承受老子的怒火。

别以为你们是欧洲白人老子就不敢下手!老子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杀鸡骇猴!

果然,这一棒子下去之后,原本还强撑着的法国人顿时就变成鹌鹑了。

“你、你要干什么?我、我要抗议”阿尔芒惊恐的问道。

阿尔芒少校的话让石熊忍不住仰头“哈哈”了两声,“抗议?你抗议什么?这里是新大陆,这里是切洛基人的地盘,这里不是你们欧洲!所以,抗议无效!”

这几个俘虏都是瘫坐在地上的,他们的双手双脚都被绳子捆着,自然站不起来。

石熊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位面色惊恐的法国少校,“至于我想干什么?这很简单啊,只要你回答了刚才我提出的问题,你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

“我”阿尔芒嗫喏了一下,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叫克雷蒂安阿尔芒,是法兰西帝国陆军驻新大陆第十二旅的少校,我现在担任奥克隆要塞的指挥官”

很多事情都是开头难,可只要开了一个头,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原本阿尔芒少校是想保持他的高傲和自尊,可是眼前这个健壮的有点吓人的大汉只是毫不讲理的一棒子,就把阿尔芒少校所有的自尊和矜持全都打没了。

他身边的克莱芒少尉此时已经疼得晕了过去,多么好的一个小伙儿啊,竟然就这么变成了一个残废

这一棒子真的是吓坏了阿尔芒少校,他再也没有什么矜持的心态了,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在经受了一番火牛阵的恐怖之后,这些法**人再也承受不了这种恐吓了。

听完阿尔芒少校的话,石熊摸着下巴陷入到了沉思中。

这些法国人真是胆大包天,他们在欧洲大陆打了败仗,竟然想在新大陆扳回来,但是这可能吗?你们法兰西帝国在新大陆的地盘几乎全都割让给了英国人,你们哪儿来的底气想要扳回来?

除非你们也能像那些欧洲殖民者一样,来一个独力战争,否则你们永远无法扳回一局的。

不是哥们瞧不起你们,你们法国人有这种魄力吗?

石熊摇了摇头,随即就把这些事情抛在了脑后。

现在对于石熊来讲,不管是欧洲还是新大陆的局面,都不是他所能控制的,所以现在考虑这些东西还为时过早。

不过,这位法国陆军少校所说的那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倒是引起了石熊的兴趣。

“你们那四艘运输船上还有多少留守的士兵?”石熊冷冰冰的问道。

阿尔芒少校抬起了头,随即他就看到这个恐怖大汉眼神中那冰冷的杀意。

“我要是告诉你,你是不是会让我们活下去?”阿尔芒少校鼓足了勇气问道。

“如果你能交出足够的赎金或者同等价值的物资和人员,我可以考虑释放你们。这一点,应该也符合你们欧洲贵族的传统吧。”

阿尔芒少校和他的几个手下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求生的**大于一切。

第一三九章 武装运输船

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可是好东西。

目前英国人虽然打赢了英法七年战争,但此时英国人在海上的实力还是要弱于西班牙人的,甚至比起荷兰人来讲都有些差距。

那场著名的特拉法尔加海战还得有四十年才能发生,所以现在大西洋上的霸主还是西班牙人。

不过别看英国人打败了法国人,可法国人的海军实力还是非常强大的。尤其是在十八世纪中前期,法国人的舰炮可是相当牛逼的。

这时候英国人还没有研发出著名的加朗炮,那种著名的轻型重炮要在1778年才被英国的加农公司研制出来,所以在这个时候,法国人的炮甚至比英国人还要先进。

要不是英国人对于炮兵的训练达到了堪称变态的地步,导致英国人打炮的速度比法国人快很多,英国海军能否战胜法国海军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不管怎么说,虽然法国战败了,可法国人留在新大陆的一些东西可都是好东西。就好像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虽然无法和能够航行在大海中的风帆战舰相比,但是在内河上,这种武装运输船就是顶牛逼的存在!

石熊摸着下巴回忆着一些有关于十八世纪英法两国舰炮的对比,又联想了一番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的巨大作用之后,很快就做出了决定,那就是拿下这四艘珍贵的内河武装运输船。

只是,奥克隆要塞虽然是一个军事要塞,可这个要塞位于俄亥俄河的南岸,并不在密西西比河的岸边,战略地位远远不如那些位于密西西比河岸边的军事要塞重要。

所以就算是奥克隆要塞扼守田纳西河和俄亥俄河,可那里也不可能有四艘武装运输船啊。毕竟奥克隆要塞只是一个军事要塞,而不是一座殖民城市。

“阿尔芒少校,你的奥克隆要塞怎么会有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以你们奥克隆要塞的规模,配备一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就已经算是奢侈的了,你怎么会一下子调集四艘呢?”石熊抱着膀子问道。

阿尔芒少校看了看这个体格强壮的大汉,抿了抿嘴说道“这四艘船原本是要沿着俄亥俄河到上游的几个军事要塞运送物资的,驾驶这四艘船的士兵都不是陆军,是我们法兰西帝国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不过我的军衔比他们的船长要高,而且我许给了这四名船长还有带队的上尉以重利,所以他们才答应跟着我们过来。那帮家伙也是比较贪婪的,一听说这里有黄金,他们就”

海军陆战队这种编制早在十五世纪十六世纪的时候,就已经在欧洲的一些国家产生了。不过当时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海军登陆部队,是欧洲各大海军强国专门为了登陆作战而设立的一个军种。

比如英国在十七世纪就建立了海军登陆团,法国、西班牙、荷兰、俄国等国家也有类似的部队。

到了十八世纪,海军陆战队这个名字就开始在各国流传开来。

石熊点了点头,“那么每艘船上有多少留守的士兵?船上的武器是什么?”

阿尔芒似乎意识到了这个恶魔想要对那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下手,于是摇了摇头说道“你不能对那四艘船下手,你打不过那些家伙的。”

石熊冷冷的瞪了阿尔芒一眼,“让你说你就说,我想做什么还容不得你指手画脚。”

“你的人真的是打不过那些家伙的。虽然每艘船上只有十个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可是他们都有火枪,而且每艘船的都配有六门瓦莱尔弹炮,即便现在那些船都靠岸了,可是面对着河岸的这一侧就有十二门弹炮!而且船舷很高,你们打不下那四艘船的。”

“呵呵,打不打的下你就不用操心了。”石熊笑呵呵的扔下了这么一句话转身就走。

如果要真的是那种在大海中航行的风帆战舰,石熊是绝对不会攻打的。十八世纪的风帆战舰可不是高树部落能够对付得了的,人家只需要把船往距离海岸几百米远的海里一停,然后隔着几百米开炮就是了。

别说是高树部落了,就算是把整个切洛基族都拉过去,也拿那种风帆战舰没办法。

你人多,可你人再多也够不着人家的船啊。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的人能够乘坐小船接近人家的风帆战舰,可人家是傻子吗?人家就允许你接舷吗?人家不会提锚就走啊?

在大海上,如果没有同等级的风帆战舰,你根本就追不上人家,你还打个毛啊!可人家却能像遛狗一样,活生生的把你给遛死。

海上的那种大型风帆战舰咱是没办法对付,可这种靠了岸下了锚的内河武装运输船咱有办法对付啊。

如果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没有靠岸下锚,那么石熊也绝对不会去摸他们的老虎屁股的。因为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哪怕是在河中间,石熊也没办法接近人家,最关键的的是刚才阿尔芒少校说的那种瓦莱尔炮,真的是对付步兵的大杀器。

瓦莱尔炮指的是法队在十八世纪中前期使用的各种型号的火炮,也叫瓦莱尔体系火炮。

瓦莱尔体系火炮涵盖了从84毫米口径的轻型炮到155毫米口径重型炮的所有火炮种类,是十八世纪法队最主要的火炮体系。

按照阿尔芒所说的,这四艘武装运输船上安装的弹炮,石熊觉得很有可能就是那种84毫米口径的轻型炮。

这种炮要是安置在风帆战舰上作用不大,但是安装在内河武装运输船上,那威力可就非常可观了。尤其是这种火炮不发射实心弹丸而是发射葡萄弹,也就是弹的时候,对于步兵的杀伤力那就真的是堪称是灾难级的。

虽说弹炮打的距离并不是很远,可也远远超过了圣艾蒂尼步枪的射程。如果这四艘武装运输船都在河中间,石熊是绝对不会碰这四艘船的。

可是它们现在都靠岸了,如果来个夜袭的话,拿下这四艘船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第一四零章 想要发横财的康斯坦丁上尉

清冷的月光下,四艘长十五六米,宽五六米的大船停靠在宽宽的田纳西河岸边。

这四艘船停靠的位置大约在后世的诺克斯维尔的西边,蜿蜒的田纳西河在这里变成了南北走向,这四艘船正停靠在河东岸,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就是野牛岭的最北边。

此时已经是下半夜了,寒冷的夜风让天空中高悬的半边月亮显得更加清冷。

几十盏带有玻璃灯罩的油灯高高的悬挂在四艘船的不同位置,因为有灯罩的阻隔,油灯的火苗并没有受到夜风的影响,依然燃烧的旺盛。

不过这四艘船太大了,哪怕首尾相连,长度加起来也有六七十米了。这些油灯仅仅能够照亮一些关键的地方,这四艘船的大部分区域依然还是笼罩在月光下,昏暗难辨。

每艘船上都有值守的法兰西海军陆战队的战士,只是在这寒冷的夜里,即便是这些值守的战士也只能抱着枪缩在一处避风的地方,依靠船板来阻挡冰冷的夜风。

布雷斯特号、罗斯科夫号、洛里昂号还有勒帕莱号就是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的名字。

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都是以法兰西帝国本土的几座小城的名字命名的,以纪念远在大洋彼岸的故乡。

这种排水量只有几十吨的小船,是没有资格用那些大城市或者大人物的名字命名的,但这依然无法阻挡远在新大陆的法兰西士兵用家乡的小城市来命名这四艘船。

这种武装运输船在新大陆的用处很大。在法国人输给英国人之前,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都是法兰西人的地盘,虽然这只是他们自己宣称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有了这种武装运输船,法国人才能够在密西西比河的两岸站稳脚跟。

新大陆的地盘太大了,而贪婪的法兰西人在新大陆占据的地盘也太大了,仅仅是法属路易斯安那,从南到北的直线距离就突破了四千公里。

这么大的一片地盘,依靠着骑兵是无法控制的,而且北美新大陆的那些印第安土著也不允许瓦西楚的骑兵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

幸亏在新大陆的中部有一条大河,有一条可以从五大湖区直接通往墨西哥湾的密西西比河。

依托着这条大河的航道,法兰西人彻底在北美中部站稳了脚跟。虽然无法和北部的加拿大区域相比,但数十个武装要塞和上百个堡垒,也足以让法兰西人稳稳地控制住了这条奔腾咆哮的大河。

而把密西西比河沿岸数十座军事要塞和上百个堡垒串联起来的交通工具,就是这种排水量只有几十吨的内河武装运输船。

位于密西西比河入海口附近的新奥尔良,是法属路易斯安那的首府。这座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时期兴建的城市,很快就依托着墨西哥湾以及密西西比河,成为了法兰西帝国在北美的重要城市。

而远在北方的那些军事要塞和堡垒,都是通过这些内河武装运输舰,源源不断的把各种物资从新奥尔良送抵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各个军事要塞和堡垒。

如果说密西西比河是法属路易斯安那的大动脉,那么这些整日飘荡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内河武装运输船就是运送养分的细胞。

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原本是拉着物资准备沿着俄亥俄河前往上游地区给另外几个军事要塞运送物资的,结果在奥克隆要塞,率队执行运送任务的法兰西海军陆战队的康斯坦丁上尉以及四名船长却被阿尔芒少校给说动了。

谁都知道印第安土著的部落中聚集着大量的财富,从毛皮到黄金、宝石,都是法兰西人眼热的东西,这些宝贝都是一个部落几百年来积累下来的财富。

如果真的按照阿尔芒少校所说的,神不知鬼不觉的端掉一个印第安土著的部落,那么他们这些人每个人都能获得不菲的报酬。

再加上这次运送物资的任务并不是多么的急迫,所以康斯坦丁上尉在和四位船长商量之后,就决定拿出十天左右的时间来干这一票。

十天的时间对于一趟长途运输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从新奥尔良出发沿着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再经过俄亥俄河把物资运送到奥尔巴尼要塞,路程接近两千公里,全程又是逆流而上,即便是再顺利,跑这一趟也需要二十天的时间。

如果要是稍微不顺利,那么跑一个半月是经常的事情。

所以,中间抽出十天的时间来发一笔横财是一件相当划算的事情。

于是被说动的康斯坦丁上尉还有四名船长,就这么带着奥克隆要塞的一百名火枪兵,沿着田纳西河一路逆流而上,半路上又接到了二百名印第安土著,一块深入到了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深处。

对于阿尔芒少校能否击败那个印第安土著,康斯坦丁上尉毫不怀疑。

那二百印第安土著的精锐战士就不说了,仅仅是凭借着阿尔芒少校手下的那一百精锐火枪兵,康斯坦丁上尉就觉得这次行动没有任何问题。

那可是一百名老兵啊,排枪打的那叫一个溜,区区一个只有几百人的印第安土著部落,怎么可能抵挡阿尔芒少校的火枪兵?

尤其是上午阿尔芒少校的士兵刚刚登陆,就遇到了几十个印第安土著的抵抗。站在高高的甲板上全程用单筒望远镜观看了火枪兵击退那些土著的康斯坦丁上尉,对于阿尔芒少校能够彻底端掉那个印第安土著部落就更有信心了。

法兰西帝国虽然在欧洲惜败给了该死的英国佬,但是在新大陆上,法兰西帝国的士兵绝对不是那些落后愚昧的土著能够抵抗的!

康斯坦丁上尉认为阿尔芒少校应该会在明天中午或者是明天下午率队回归,船队只需要在这里等候一夜的时间,第二天就能发一笔横财了。

所以,晚上在和四名船长以及几名忠心的手下好好的喝了一顿之后,康斯坦丁上尉安排好值守的士兵,就安然的入睡了。

至于梦中能不能梦到那成袋子的黄金和宝石,那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ps鞠躬感谢“汤大傻”100的打赏。



第一四一章 夜袭

在这种寒冷的黑夜中值守是一件很遭罪的事情,哪怕每个人只值守两个小时,可这种活儿依然让那些值守的士兵在心里骂娘。

尤其是被安排在凌晨值守的那几个倒霉蛋儿,更是恨不能把在船舱中睡觉的那些家伙拉起来替换自己。

在太阳升起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内,不仅仅是一天之中最冷、最黑暗的时候,同样也是人最困乏的时候。再加上这些值守的士兵根本就没有想过会有人袭击自己,所以一个个的都裹着厚厚的棉服缩在角落里打盹。

其实夜间值守这种活儿,这帮士兵早就心有怨言了。平时运输船在密西西比河上行船时,到了晚上都会靠岸下锚,这么多年了,也没听说过有那只船被那些土著袭击过。

这种武装运输船可不是土著使用的小舢板或者是独木舟,真当船舷两侧的甲板上摆放的火炮是纸糊的吗?

看玩笑呢,如果那个不长眼的土著部落敢于进犯,那么他们必然会品尝到84毫米瓦莱尔炮喷射出去的弹!

所以,晚上根本就没有值守的必要,尤其是在这种冬天的夜晚

这是那些底层士兵的共识。

不过再有共识也白扯,长官的命令是不可违背的,他们只能在心里骂娘罢了。

一个刚刚解决了膀胱内存货的士兵忽然听到了远处一阵悉索声,他愣了愣,随即努力向那个方向看去,可是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

“这些该死的野狼,晚上也不安生点,活该饿死你们!”这个士兵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低声嘟囔着离开了船舷,回到了那个可以挡风的角落,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再迷糊一会儿。

可是这个士兵刚坐下没多久,外面又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这让这个士兵火很大,刚想迷糊一会儿呢,外面这是搞什么幺蛾子?什么野兽这么不长眼,敢往这里凑活?莫不是想要变成兄弟们明天的盘中餐吗?

虽然火大,可是这名士兵再也坐不住了,军令如山,外面既然有了这种奇怪的响声,他就得看看去。

士兵站了起来,紧了紧裹在身上的棉服,把火枪抗在背上,这才搓着双手从那个角落里走了出来。

士兵走到了船舷处,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往前面看去,结果眼前的一幕让他张开的嘴就再也闭不上了。

只见距离岸边不远的地方,影影绰绰的站着好多人,一开始这位士兵还以为是阿尔芒少校带着兄弟们返回呢,结果随着几个火把的点燃,这名士兵才发现,那些人不是奥克隆要塞的兄弟,而是一群拿着武器的土著。

士兵难以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在确定前方确实是站了一群土著之后,他正要大声叫喊呢,结果伴随着一声“嗖”的声音,一支锋利的箭矢在瞬间跨越了几十米的距离,准确的扎进了这名士兵张开的嘴巴,锋利的箭头甚至从这名士兵的后脑勺直接透了出来。

士兵的那一嗓子“敌袭”,就这么被这支箭矢硬生生的封在了喉咙间。

箭矢在一瞬间就破坏掉了这名士兵的小脑还有脑干,这名体格相当健壮的士兵的身体只不过是摇晃了一下,随即就如同推金山倒玉柱般的轰然倒地。

士兵的尸体倒地的声音在这个寂静而寒冷的冬夜显得非常的响亮,尤其是他背后那把火枪砸在甲板上发出的声音更是响亮,其他三艘船上顿时就传来了几声有些迷迷糊糊的声音——加布里埃尔,你那边怎么了?

可这三个声音还没有落下,岸边的土地上忽然就响了一个响亮的声音——点火!

下一刻,岸上就亮起了一条火龙,上百个火把被纷纷点燃,顿时就将上百名手持弓箭的印第安战士的身形照的显露了出来。

火把都插在了这些印第安战士身边的土地中,而所有的战士都是双手持弓,只需要一个命令,他们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弓射箭。

另外三艘船上值守的三个法兰西士兵摇摇晃晃的走到了船舷边上,眼前的这一幕让他们三个不约而同的大喊了起来——敌袭

石熊抱着膀子看着前面不远处那三艘船上的士兵,但他并没有让手下的战士开弓射死这三个士兵。

刚才之所以干掉那个想要叫喊的士兵,主要是因为自己这边的阵型还没有摆好,族人们还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

不过当这三名士兵发现的时候,石熊已经带领着部落里的战士摆好了阵型,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三名战士中的一个士兵慌乱中把背在背上的火枪拿了下来,可惜的是,这种圣艾蒂尼步枪是前装枪,他要想开枪还得从枪管前端把火药和弹丸塞进枪管中。

不过石熊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石熊的手指一指那名法兰西士兵,下一刻他的身上就多了最少十根箭矢

石熊这才高声用法语说道“谁敢动火枪,格杀勿论!还有,船舱中的人全都出来吧,你们最好不要妄图动用火枪,一旦我发现有人用武器,迎接你们的将会是漫天的火箭!”

这番话一出口,剩余的两名法兰西士兵立刻不敢再摸背后的火枪了,而是老老实实的高举双手做投降状。

然后,船舱中就响起了一连串的声音,很显然,石熊这一嗓子已经把在船舱中睡觉的所有法兰西士兵全都给惊醒了。

“你们的长官呢?请你们的长官出来说话!”石熊高声说道,“只要你不动用武器,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另外,不要试图反抗,你们已经被我们彻底包围了!”

石熊的话连着说了三遍,中间那艘船的船舱中才走出了一个佩戴上尉军衔的法兰西军官,他正是康斯坦丁上尉。

作为一名上尉,他自然是没有火枪,不过他有短火铳,也就是手枪。

看到这位上尉走出船舱,石熊大声的说道“我不管你是谁,我也不管你有什么想法,我只是告诉你,如果你敢有任何反抗的动作,下一刻你的身上就会多出最少二十根箭矢!而且,还有最少一百把弓箭正瞄准着你的船队,只要我一声令下,这些箭矢立刻就会变成火箭彻底把你的船队点燃的!”



第一四二章 倒数十个数

“你们是谁?你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康斯坦丁强忍着心中的恐慌问道。看到下面那密密麻麻的人群和随时都能够引燃的火箭,他也不禁是双股战战,可是身为这支运输船队的最高指挥官,他必须要出面。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竟然会有印第安土著敢来袭击他们。

眼前的情况让康斯坦丁很为难,真的很为难。

他不是不想反抗,可是眼前的事实让他明智的选择了对话而不是对抗。

船队的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都是木头做成的,船上的风帆虽然都落了下来,可依然都挂在桅杆上。那些用桐油浸泡过的风帆可是极为易燃的,一根火箭就可以点燃一面风帆。

最关键的是,此时四艘船都下锚停靠在岸边,要想离开岸边,最起码得忙活十多分钟才可以。

这个时间,足够下面那些手持弓箭的印第安土著发动数十次攻击了。

如果船队在河道中央,那么康斯坦丁还有信心反抗,凭借着每艘船上的六门瓦莱尔炮,康斯坦丁甚至有把握把这些该死的印第安土著一大半变成尸体。

可是现在不行,现在四艘木船就距离这些印第安土著不足三十米,这个距离绝对可以让这些印第安土著从容的发动攻击。

“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要袭击你们?呵呵,你这个家伙的问题可真可笑!”石熊独自一人骑着战马靠近了那艘船,抬头看着康斯坦丁笑呵呵的说道。

相比于石熊的坦然和潇洒,康斯坦丁虽然站得高,可是他的脸色很难看。

不过石熊并没有让他多等,他只是回身招了招手,然后两个战士就押着阿尔芒少校走了过来。

待到阿尔芒少校从黑暗中走到火把照射的范围内,甲板上的康斯坦丁上尉脸色立刻变得比一个月没有拉出粑粑还要难看。

“该死的,阿尔芒少校,你怎么会被他们俘虏?你的火枪兵呢?那些你所说的切卡莎精锐战士呢?你们怎么可能败在他们的手里?”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康斯坦丁变得有些歇斯底里起来。

阿尔芒少校的军衔虽然比康斯坦丁要高,但是两者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阿尔芒少校是陆军,康斯坦丁上尉是海军,所以康斯坦丁可以不用在乎阿尔芒少校。

眼前被俘虏的阿尔芒少校让他意识到船队已经处在一种极为危险的地步,或许用不了多长时间,自己就会和这个该死的阿尔芒少校一样变成阶下囚。

所以康斯坦丁很愤怒的对阿尔芒少校继续说道:“你不是说这次行动十拿九稳吗?你不是说这次出击就好像是一次旅游吗?可是看看你,该死的,你已经变成了俘虏,还连累了我们!你怎么就不战死在战场上呢?你为什么要领着这些人来到这里?”

阿尔芒少校被问的张了张嘴,但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只能摇着头叹了一口气。

石熊在一旁高声对康斯坦丁说道:“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负隅顽抗,然后你们就会被我的战士用火箭全都送上天堂去见上帝。第二条路就是你们乖乖的投降,我可以保证你们的人身安全,同时我可以派人给你们送信,只要你们的长官或者是家属愿意交出符合你们身价的赎金或者是物资,那么你们就可以活着从这里离开。”

说着,石熊冲着后面再次比划了一个手势,下一刻,有超过三十名战士把架在弓箭上的箭矢头部靠近了燃烧的火把,然后这些箭矢的箭头位置就燃烧起了熊熊的烈火。

这些战士们迅速拉满了弓弦,然后三十多支点燃的弓箭就腾空而起,在康斯坦丁惊恐的注视下,这些火箭高高的越过了船队的桅杆,最终远远地落在了河道中熄灭。

“看到没有,我们有充足的实力在你们把火枪或者是那些瓦莱尔炮装填好之前引燃你们的船只。这位阿尔芒少校也说了,你们的船舱中还有大量准备送往俄亥俄河上游军事要塞的物资,里面或许有火药,那么你认为,你的木船能够在这样的火箭之下坚持多久呢?

而且我要告诉你的是,这里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深处,这里距离你们熟悉的密西西比河还有数百英里,你们也别想试图逃离这里,因为在这周围附近,生活着几千名我们的同胞。你们来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所以让你们悄悄地摸到了这里,可是现在我们发现你们了,所以我奉劝你最好不要试图逃跑,因为你根本就跑不掉的!“

顿了顿,石熊指了指身边狼狈不堪的阿尔芒少校说道:“我不知道你的船队是怎么被他蛊惑出动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一点,今天上午这个家伙率领的一百名火枪兵还有二百多切卡莎战士,已经被我通通消灭掉了,我们自身一点损失都没有,而这个家伙的手下,现在就剩下六个还能喘气的。这也是因为这几个人骑着马跑得快,否则连他们的命都会在那场战斗中丢掉的。不过他们跑的再快,他们最终还是被我们全都抓获了。所以,你要考虑好你下一步怎么走。”

一旁的阿尔芒少校抬头说道:“康斯坦丁,我建议你最好是投降,这样你还能保留住性命。反正我已经是彻底失败了,我只能等待赎金的到来把我赎回去。我建议你不要反抗,反抗是没有活路的”

“你闭嘴!该死的,就是因为你,我才会落到目前这种局面。”康斯坦丁恶狠狠地骂道。

石熊悠然的说道:“你最好还是下决定,我可不想在这种寒冷的深夜中多等待!反正眼前的情况你已经明了了,怎么做决定决定着你和你手下的生死。”

“好了,我也不想多等了,我给你十个数的时间,是战还是投降,你选择吧!”

说着,石熊伸出了自己的右手,然后伴随着右手的手势开始高声的倒计时。

“十、九、八、七”

“如果我们投降的话,你真的能够保证我和我那些手下的人身安全?”

石熊傲然的点了点头,但是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向下数数:“六、五、四”

康斯坦丁咬着腮帮子脸色变幻了好几变,最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第一四三章 缴获

看着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上的法兰西士兵一个个死气沉沉的把手里的枪支扔在了地上,然后排着队被族人反绑住双手,石熊还有立雷他们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为了确保船舱里没有法兰西士兵留下,石熊派了几十名战士上去搜寻,搜寻工作一直持续到太阳升起才结束。康斯坦丁上尉没有说谎,他真的把所有的法兰西士兵全都劝了出来。

凌晨的低温把这些投降的法兰西士兵折腾的不轻,他们身上的衣物并不厚,要不是石熊发了善心点燃了好几堆篝火,说不定就这搜寻的空当儿,就能冻死几个。

在确定所有的法兰西人全都出来之后,石熊、立雷还有一群部落的高层这才登上了这四艘船,开始挨着个的检查这四艘船。然后,他们在货仓内发现了大量的好东西

棉布、粮食是最多的,味道有些怪的食盐石熊他们根本就不在乎。目前全北美甚至全欧洲最好的食盐就产自高树部落,谁还在乎那种脱毒没脱干净的低档食盐呢?

在一艘船的货舱中,石熊发现了两门121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炮以及相应的弹药。

这种121毫米的瓦莱尔炮可不是船舷甲板上架设的那种84毫米的瓦莱尔炮能够比得了的。

船舷甲板架设的那种84毫米的瓦莱尔炮,口径只有84毫米,是这个时代法国海军中使用的口径最小的舰炮。

没错,这种瓦莱尔体系的火炮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属于舰炮的范畴,重量大,射程远,通常都被安放在风帆战舰上。

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每艘船上也安装了六门84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炮,这种用铁打造的火炮,长度为24米,发射4法磅也就是约合44英镑重的弹丸,炮的整体重量为650公斤左右。

这种84毫米的火炮不仅可以发射单枚的弹丸,更可以发射葡萄弹,也就是所谓的弹。只是在发射弹的时候,射程远远没有发射弹丸那么远。不过发射弹的时候,对于近距离的步兵杀伤力却是无与伦比的。

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之所以敢在密西西比河上横冲直撞,靠的就是这种可以发射弹的火炮。

而在这艘船的船舱中发现的这种121毫米口径的火炮,是84毫米火炮的升级版。这种火炮通常都是架设在风帆战舰中的,这种火炮射击的目标通常也是敌人的风帆战舰。

这种121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火炮同样是铁质的,长度为31米,可以发射12法磅重的弹丸,整体重量高达1510公斤。

鬼知道法国人怎么想的,竟然把这种舰炮通过这种武装运输船运往北部的军事要塞。或许那边的军事压力更大,某个军事要塞需要这种射程高达1800米的舰炮来威慑敌人吧。

但石熊知道,这种舰炮的射程虽然高达1800米,可有效射程并不是很远,这种弹丸口径比炮管口径小了近乎四分之一英寸的火炮,能够在二百米之内打中目标就算是烧高香了。

其实在这个年代的火炮,几乎都是这个情况的。

这个时代的火炮炮管和弹丸之间的间隙太大,容易侧露,也就是游隙太大,典型的间隙甚至能从容插进一根筷子,也就是大约四分之一英寸的间隙。

如此巨大的间隙必然会极大的浪费火药气体的能量。

这个时代在打炮的时候,炮弹在高温高压的火药气体的推动下,在炮管里磕磕撞撞前进,有点像跳着桑巴舞向前飞奔,出炮口的瞬间,往哪边跳并不一定,所以精度不高,尽管重型加农炮理论上能打几公里,但实际的舰炮交战距离,不过二百米左右。

所以,这两门火炮别看口径不小,但在实战中的威力真心不咋滴。

看惯了后世各种战争电影或者纪录片的石熊,自然是不会把这种火炮放在眼里。

可是在立雷他们的眼中看来,这种火炮简直就是镇山之宝!

在这个年代,别说火炮了,就算是火枪,整个北美印第安部落里拥有的数量也是极少的。反正据立雷所知,在整个切洛基族中,只有在王庭和红城联盟的总部才有寥寥的几把火枪,那还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连续几次冒充波瓦坦人偷袭那些瓦西楚们才得到的。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欧洲殖民者都很硬气,他们如果遇到无法阻挡的敌人时,在知道自己绝无幸免之后,往往会在临死前破坏掉火枪。

这些瓦西楚们很清楚,如果让数量占优的印第安土著获得大量的火枪,那么他们的家人也甭想在新大陆立足了,所以,在明知必死的情况下,这些瓦西楚们是不会把火枪留给印第安人的。

当然,像康斯坦丁上尉他们遇到的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毕竟他们只要投降就能保住性命,这对于他们来讲才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们才会痛快的投降。

连四艘武装运输船还有上面的物资都保不住了,谁还在乎那几把火枪啊。

算上昨天高树隘口的那场战斗,现在高树部落一共拥有了差不多一百把火枪,当然,相应的弹药在这四艘船的货舱中也发现了不少。这些弹药原本是为北边那几座军事要塞提供的,现在全都便宜了高树部落。

“如果我们要是在部落的北边和东边摆上这两门火炮,然后再把这四艘船上的火炮拆下来和这两门火炮摆在一起,最后咱们部落的战士手持火枪,那么咱们的部落就算是固若金汤了。这样的火力配置,恐怕就连那些瓦西楚的军事要塞都比不上吧!”立雷笑眯眯的和身边的亲兄弟大脚说道。

大脚也是笑眯眯的点头。

这次的收获之大,远远超出他们俩的预料,光是这四艘船上携带的物资,就足以让高树部落发一笔横财,更别说这次缴获的那些武器弹药了。

这次缴获的物资中,除了武器之外,还有多达一千五百多磅的黑火药以及两千多磅的提纯火硝和五百多磅的提纯硫磺

很显然,这些制作黑火药的主要原料也是准备送往那些军事要塞的,结果全都白送给了高树部落。

相比于那些成品火药,石熊更重视这些火硝和硫磺

第一四四章 战略性武器

从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上缴获的这些黑火药,说实在的,石熊没看在眼里,毕竟这些黑火药的配比还没有达到最完美的状态。

英国早在1635年就对外公布了其使用的标准火药配方是,硝石75%、硫黄125%、炭125%。这种配比尽管已经接近了黑火药的完美配方,但还是略有差距。

事实上,近代使用的黑火药最完美的配比应该是硝石为(75±1)%,硫磺为(10±1)%,碳为(15±1)%。

这个完美的黑火药配比一直到十八世纪末才被搞清楚,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哪怕是法国人使用的黑火药,也不是用最完美的黑火药配比制作出来的。

所以石熊打算用这些提纯好的火硝还有硫磺自己制作完美配比的黑火药。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次的收获是极大的。

眼看着天色大亮,今天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所以在石熊的安排下,八十多名部落战士被分开,他们手持武器,两个人一组“照顾”一个法兰西士兵。

这四艘船自然不能就这么放在这里,相比于那些物资,这四艘船才是无价之宝。

以印第安人现在的能力,根本就无法制作这样的船只,哪怕这只是排水量只有几十吨的内河运输船,印第安人也做不出来这样的船。

北美中东部河道纵横,有了这四艘船,对于以后部落的战略安排可就有着极大的便利。毕竟雷提奇部落的二百多名战士加上奥克隆要塞的一百名火枪兵,就能乘坐着这四艘船神不知鬼不觉的深入几百英里偷袭高树部落,要不是恰好遇到奋勇战死的树根,再加上高树隘口的险要地形,说不定这次高树部落就真的是在劫难逃了。

所以,如果高树部落拥有了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然后部落里的战士再学会怎么驾驶这四艘船,那么高树部落的战士也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进切卡莎人的地盘,甚至是摸进切卡莎的王庭所在地。

相比于那些火炮和火枪,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才是战略性的武器。

立雷他们不清楚这四艘船的重要性,可石熊知道啊,所以在石熊的安排下,这些部落战士两个“伺候”一个,目的就是要从这些法兰西海军士兵的身上学会怎么驾驶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

这种武装运输船虽然是内河运输船,可也是风帆船,如何操控那些风帆,如果没有人教的话,就连石熊都不知道怎么操控这种船。

这种可以逆流、逆风而行的风帆船,重点就在于怎么控制那些风帆。

在手持武器的部落战士的看守下,这些法兰西水手们只能老老实实的操控这四艘船,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敢心生别的念头。他们都很清楚这些手拿武器的印第安土著是多么的狠。

船队起航,沿着田纳西河南下,这正是康斯坦丁他们来时的航道。

如果康斯坦丁知道这一带地形或者是航道的话,那么他们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个地方登陆的。

事实上,从康斯坦丁他们下锚靠岸的地点向南走几公里,就能看到田纳西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而在这个大弯的南岸,会出现一大片类似于湖泊一样的水域。

这片水域从田纳西河上来看,就好像是因为河道拐弯而形成的一洼湖泊,里面什么都没有,这种因为河道拐弯而形成的湖泊,在来时的路上随处可见。

可事实上,如果他们当时好奇心稍微大一些,驾驶着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进入到这片湖泊,那么他们就会在湖泊的尽头发现另外一条河道。

如果他们沿着这条五十多米宽的河流逆流而上,那么他们就会最终抵达高树部落的西边。

因为这条和正是发源于大雾山并且从高树部落西边流经而过的利特尔里弗河。

这条河虽然不算宽,最狭窄的地方只有区区五十来米宽,可这条河的河道却是很深的,这种排水量只有几十吨的内河武装运输船走这条河直接抵达高树部落的西边是绝对没问题的。

很显然,康斯坦丁上尉在看到这条忽然出现的河道时,脸上也是露出了一抹懊悔的神色。

如果他们当时真的好奇心大一点的话,那么他们就真的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在高树部落的西边登陆,然后这个时候整个高树部落恐怕已经彻底沦陷了。

只可惜,这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他们只能在部落战士的看守下,老老实实的驾驶着这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沿着利特尔里弗河的河道一路向南逆流而上。

利特尔里弗河的河道弯弯曲曲,而且还是逆流,但现在是冬季,盛行北风,所以虽然逆流,可船速并不慢。

这一段河道的距离只有不到二十公里,这四艘船跑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这才来到了高树部落。

眼看着这条河道竟然距离目标仅仅只有几百米的距离,不管是康斯坦丁上尉还是阿尔芒少校,两个人现在恐怕都有一头碰死的想法吧。

不过这件事也给石熊还有立雷他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别以为高树部落身处在切洛基族的腹地,西边、北边有河流保护,南边有大雾山做屏障,可这里依然不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就好像这次,切卡莎——法兰西联军如果真的知道利特尔里弗河这条航道的话,那么现在的高树部落恐怕已经是鸡犬不留了。

所以,以后部落的警戒圈必须要扩大,最起码是不能允许有敌人沿着河道摸过来。

必要时,应该在利特尔里弗河与大弯也就是田纳西河的交汇处设立一个警戒点,一旦有敌人摸过来,点燃狼烟就能让部落最起码提前两个小时知道敌情。

当然,这种事情是不用石熊操心了,立雷应该很快就能安排好的。

出去一天一夜,回来的时候带回来四五十个金发碧眼的瓦西楚,这让部落里再次轰动了起来。

就连弗格森少尉都带着快马、硬骨头出现在了河道边上。眼看着部落里的战士押着几十名法兰西士兵从船上走下来,弗格森少尉脸上也乐开了花。

第一四五章 戏说火药

“你们真的把这帮法国佬的老窝给抄了?”弗格森少尉笑眯眯的问道,俘虏了这么多的法国佬,他当然开心了。还有什么比能够亲眼看到敌人被俘虏更开心吗?

“也不是老窝,只是他们的四艘船而已。不过这四艘船上有不少好东西,好像这四艘船是要去上游法国人建立的军事要塞和堡垒送补给的,结果让我们一锅端了。”

“老大,能不能去看看法国佬的内河运输船?说实在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法国佬的内河运输船呢。”

“走,我带你转转。”

石熊打头,弗格森少尉还有一群好热闹的族人都跟着上了船。对于这些族人来讲,这么大的船他们别说坐过了,就连见都不曾见过,所以一群人都跟着守护者大人嘻嘻哈哈的上了船。

族人们在甲板上疯狂的发泄着,石熊则领着弗格森少尉还有快马和硬骨头重新钻进了那个存放着火药、硝石以及硫磺的货仓。

这些东西都是怕潮的,所以都盛放在大木桶内。这些大木桶内都刷着桐油,里面都衬有牛皮纸,这样就能尽可能的防潮。

弗格森少尉抓了一把颗粒火药放在手心里看了看,点头说道:“法国佬别看在战场上不怎么样,可是他们弄的火药到真的是不错。”

他是这方面的行家,火药好不好他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

“呵呵,帕特里克,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法国人这些年虽然打仗不行了,但他们在发明这方面可是比你们大英帝国强一截。”

弗格森少尉张了张嘴想反驳,发现无话可说,只好点了点头。

不过他还是把话题转移到另外一边:“老大,这些木桶中都是火药吗?”

“不,还有一些木桶中装的是提纯的火硝和硫磺。”

“看样子法国佬准备在他们的军事要塞中制作火药啊。”

石熊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说道:“现在这些东西都归我了,我也打算用这些东西做火药。”

“老大,你做火药?”

看着弗格森少尉那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石熊笑了笑说道:“怎么,不相信你老大能做火药?呵呵,不是我瞧不起你们英国的火药,就算是整个欧洲制作的火药我都看不起。因为你们捯饬出来的那些火药都不是最佳的火药配比。”

“这不可能!75:125:125的配比早就已经被验证是最佳的火药配比了,这些年整个欧洲都在使用这种配比来制作火药,这种火药怎么可能不是最佳配比?”

“呵呵,我说不是,它就不是。”石熊扭过头笑呵呵的看着一脸倔强的弗格森少尉。

弗格森少尉再次张了张嘴,无话可说。

石熊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帕特里克,不要以为用了很久的东西就没有错。火药这玩意儿可不是工具,用的好就认为这种配比是最好的。这东西可不是凭经验就能判断出来的,而是要依靠科学来鉴定。”

听到石熊这么说,不管是弗格森还是快马和硬骨头,都围了上来。跟着石熊这么久了,他们自然知道守护者大人一旦这么说话,那就是准备说一些真材实料了。

“帕特里克,你来自于英国,那你应该知道火药的工作原理吧?嗯,也就是说火药为什么会爆炸?”

弗格森少尉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皮说道:“老大,你也知道我十四岁就当兵了,我没怎么上过学,这些原理我”

石熊笑呵呵的点了点头,“没关系,其实我也从来没有上过学,不过我有伟大的太阳神指点,所以我知道很多东西。”

有关于这位老大为什么会成为守护者的原因,弗格森少尉多少也知道了一些。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信徒,他自然相信老大这是被印第安人的最高神灵眷顾了。否则老大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知识?

“要想让火药的威力发挥到最大,首先你就要搞明白火药的组成部分。我们都知道,火药的主要成分是火硝,只不过火硝知识我们的通俗叫法,火硝的主要成分是硝酸钾,这是一种很活跃的物质,在高温下会很容易和其他物质发生反应。”

“而火药的爆炸过程其实就是组成火药的各种化合物分解并重组成新的化合物的剧烈反应。这些化合物的各个不同原子之间,以化学键形式储存着大量能量。当这些化合物的分子分解时,生成物,也就是产生的高温高压的气体,会利用其中的一些能量,而不是全部能量,形成新化学键。但大多数剩余的能量会形成高温热量对外发散,其外在表现为爆燃甚至是爆炸。”

看着几个小兄弟一脸懵逼的样子,石熊立刻意识到自己讲述的这些话好像是在对牛弹琴,以他们的知识水平,他们根本就听不懂这些原理。

事实上别说是他们了,就算是绝大多数欧洲人恐怕都听不明白这番话

于是石熊略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嗯,这番话对于你们来讲是有点高深了。那么我就换一种浅显的话来说吧。我们现在所用的黑火药,就是火硝中的硝酸钾分解放出的氧气,使木炭和硫磺剧烈燃烧,瞬间产生大量的热和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由于体积急剧膨胀,压力猛烈增大,于是发生了爆炸。”

虽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氮气、二氧化碳,但这么说他们还是听明白了。

“帕特里克,你们在开枪时一般会放多少火药?”

弗格森少尉很干脆的说道:“一次的火药量大约在5打兰左右。我们都是估量着来的。”

5打兰也就是大约85克左右,石熊点了点头说道:“这个火药量大了点。不过也无所谓了,毕竟你们所使用的黑火药并不是最佳的配比,而且你们现在所用的枪支,游隙太大,对于火药爆燃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利用率太低。”

顿了顿,石熊继续说道:“如果要是按照最好的配比来制作黑火药,而且如果火枪的游隙没有那么大的话,那么一次发射只需要装填2打兰多一点的火药就足以让弹丸飞的更远,威力更足。”

第一四六章 蓖麻油和私结剂

打兰是一种英制重量单位,一打兰大约相当于公制重量单位的177克。

石熊所说的2打兰多一点,差不多就是4克左右。

弗格森少尉有点不相信的说道:“老大,眼前我们也尝试过少装药,可效果很不好。打出去的弹丸射程低了很多,而且穿透力也差了很多,尤其是因为弹丸的力量不足,还会导致精准度大幅的下降。”

石熊点头说道:“你说的这些是必然存在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要让你研制新式步枪的原因。我让你研制的新式步枪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装填速度,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尽量的减少弹丸和枪管之间的游隙,让火药的利用率再提升一大截。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弹丸的射程和威力以及精准度了。”

“估计你想不到的是,其实如果弹丸和枪管之间的游隙足够小的话,那么用2打兰多一点的火药,就能比你们用5打兰的火药效果要好得多。”

弗格森少尉继续看着他的老大,很显然,如果石熊不给他解释清楚其中的原因,这个执拗的家伙会一直追问的。

石熊自然明白弗格森的目光,他笑了笑捏起了一小撮黑火药继续解释道:“这一小撮火药大概就是2打兰多一点也就是大约4克左右的重量,如果我手里的这点火药是用最佳的配比制作出来的黑火药,那么仅仅是这么一点点的火药,在点燃后,就能产生高达280升的气体!你们知道280升气体是什么概念吗?大概是这一小撮火药的一万倍!”

“啊!”弗格森还有快马和硬骨头都惊讶的叫了出来。

“没错,就是这么一点点火药,只要点然后,体积就会在一瞬间膨胀一万倍!最关键的是,这种气体的膨胀速度远远超过声音的速度!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气体全都利用上,那么你们想一想,从枪管中射出去的弹丸威力会多么大?射程会有多么远?”

弗格森少尉干咽了一口唾沫,“老大,我听你的!”

“呵呵,你当然得听我的了。帕特里克,你会不会制作火药?”

“会!我在部队的时候,就经常自己制作火药。”

“那好,那你记住火药的标准配比,硝石为(75±1)%,硫磺为(10±1)%,碳为(15±1)%,不要把这个数据说出去。”

“放心吧老大,就算是我回到詹姆斯敦,这个数据也仅仅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且我也只会用这个配比为我自己制作火药。”

“好吧,记住你说的这句话。那么,接下来这些火硝还有硫磺,就交给你来制作火药了。嗯,需要什么样的木炭,你给快马或者硬骨头说就好了,他们会给你准备好的。”

“木炭倒是好说,关键是私结剂。老大,没有私结剂我做不出颗粒火药啊。”

石熊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没问题,我负责给你把私结剂弄出来。可钝感剂我就弄不出来了,主要是我这里没有那些设备。不过黑火药有没有钝感剂都无所谓了,好像你们现在使用的火药中也没有加入钝感剂吧?”

“钝感剂?”弗格森脸色茫然,“那是什么玩意儿?”

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无意中又搞了一个大乌龙,后世那些猛乍药,都是需要添加钝感剂的,可是现在全世界就只有一种火药,那就是黑火药,这玩意儿没有那些猛乍药那么敏感,自然不需要添加钝感剂的。

“好啦,就当我没说。嗯私结剂稍微有点麻烦,但我保证没问题。”

所谓的私结剂,就是把黑火药制成颗粒状的主要媒质。最早的火药私结剂就是鸡蛋清。

不过用鸡蛋清做私结剂显然太奢侈了,后世虽然有很多化工产品做私结剂,但在这个年代,最好的私结剂莫过于蓖麻油了。

前世石熊所在的博物馆中,有很多当年我军打小鬼子的记录。那时候我军很苦,条件也差,可就是在那样的条件下,我军也成功的制作出了猛乍药。

当然,在那个年代,我军制作的黑火药,就是用蓖麻油做私结剂的。

蓖麻这玩意儿虽然原产自非洲,可是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到来,美洲这疙瘩早就有这种植物的身影了,只是不是很多罢了。

不过这不要紧,欧洲那边有的是蓖麻,大不了下次再和汉克少校交易的时候,让他搞一些蓖麻子过来自己榨油就是了。

反正做火药这种事也不着急,毕竟这次从法国人手里缴获的这些黑火药也有上千磅呢,就算是把缴获的那些枪都打废了,这些火药也用不完的。

而一旦新式步枪研发出来,那么这些缴获的黑火药暂时用来练兵也是足够用的了。

从这艘船的货仓出来之后,石熊又带着他们去了其他三艘船的货仓,不过这些货舱中盛放的大都是粮食、布匹、食盐等生活用品。

弗格森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可快马和硬骨头高兴啊。一下子缴获了这么多的粮食和布匹,他们和其他族人一样都兴奋的不要不要的。

弗格森对于架设在甲板上的那些瓦莱尔炮倒是很感兴趣。

不得不承认,在制造火炮这方面,现在的英国人真的是不如法国人。目前在整个欧洲,要论火炮制造技术,最高的莫过于法国人了。

别看西班牙势力最强大,英国人在刚刚结束的七年战争中战胜了法国人,但法国人的军工技术却是整个欧洲最顶级的,西班牙人和英国人包括德国人、荷兰人在这方面都不如法国人。

“可惜了这些好炮了!这些火炮在法国佬手里根本就是白瞎了。”弗格森少尉抚摸着一门84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炮大发感慨。

“这些火炮以后就可以镇守我们的部落了。我们首领说了,要在部落的周围把这些火炮架设起来,那些切卡莎人要是敢来袭击我们,我们就会用火炮轰他酿的!”硬骨头在弗格森身边兴奋的说道。

弗格森少尉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这些火炮威力还算是不错的,用来镇守部落自然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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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 荒野求生

弗格森少尉带着快马、硬骨头还有兔子嘴去做火药去了,当然,他是按照石熊提供的那个配方去做的。

部落里虽然没有蓖麻油做私结剂,可是私结剂这东西本身用的就不多,再加上部落里还有一些花生油,凑活凑活也能用——私结剂这东西主要就是让火药变成颗粒,所以弗格森少尉打算先做出一点新式火药来尝试一下这种火药的威力。

部落里的大部分族人依然是在制盐,之前开荒种地的妇女们因为天气太冷了,所以现在也不开荒了,而是去了小盐山,跟着一块制盐。

这帮堪比成年男性战士的妇女们加入到了制盐大军之后,部落里的精制食盐产量立刻又提升了一大截。等下次汉克少校来的时候,估计脸上得乐开了花。

部落里的一部分战士依然每天出去抓捕野牛,自从在高树隘口亲眼见证了火牛阵的威力之后,立雷、大脚甚至包括红云都对驯化野牛格外重视了起来。

他们这个时候才明白,当初守护者大人为什么会费这么大的力气去抓捕也驯服野牛。

这种大型牲畜真的是很好使,每天只需要喂它们野草就可以,可是这帮驯服的牛牛不仅可以极大的提升耕种的效率,更是在关键时刻可以当奇兵来使用。

上次要不是有火牛阵,恐怕高树部落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这一点,从部落里现在正在训练使用火枪的那帮战士中就能清楚的知道。

部落里的战士依旧是轮换着出去抓捕野牛,剩余的战士除了极少数的要到部落周围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警戒哨位之外,其他的战士都在弗格森少尉的教导下练习如何使用火枪。

从法国人缴获的那一百来支火枪可不能就这么浪费,而且石熊很清楚,如果高树部落以后要发展壮大甚至是称雄这片大陆,那么部落中的战士对于热武器的使用就必须从现在开始练习。

冷兵器再厉害,也比不过热武器。这一点是已经经过历史证明的。

部落里的族人各有各的活计,一个个都忙的不可开交,相反,石熊这个守护者却再次变得无所事事。

冬季的大雾山山脚确实是让人有点无所事事,天气太冷,除了一些饿的嗷嗷直叫的野狼群之外,其他的动物几乎都在猫冬,就是想出去打个猎都不好找目标。

想再榨点油吧,可是翻遍了仓库,石熊也没有发现多余的大豆或者是花生。仓库中剩余的那些大豆和花生都是给明年播种的留种,那是坚决不能动的。

至于小麦,同样也是留种的,石熊打算用一些小麦弄出点面粉来做个馒头面条的都没办法。

想酿酒吧,可是就连酒曲还没有进行第二次翻曲,怎么酿酒?不过让石熊安心的是,那些酒曲的发酵情况都很好,这多少算是给他这颗寂寞的心多了一丝安慰

转悠来转悠去,守护者大人又打算炼点钢,可是炼钢这种活从来就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得了的。用坩埚炼钢有个屁用啊,费劲不少还炼不出来多少玩意儿,最终石熊也无奈的放弃了再次开炉炼钢的想法。

现在部落里不缺钢铁,嗯,是暂时不缺钢铁,所以族人对于炼钢已经远远没有刚开始时的热情了。最关键的是,食盐这东西能从瓦西楚那里换来大量的“好东西”,所以现在族人对于制盐的热情要远远大于其他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石熊才发现,原来人手不足竟然是如此的让人尴尬。

哪怕我们的守护者大人脑子里装着大量的想法,但奈何部落里现在就这么多人,在这个蒸汽机还没有被发明的时候,几乎所有的活都需要大量的人手来做。

没有人,一切就只能是空想。

高树部落周围倒是有很多以前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小部落,就好像以前的长毛牛部落和被灭族的南瓜湾部落一样,像这样的小部落,在高树部落周围方圆一百多里的范围内还有十多个呢。

如果要是把这些部落全都召集回来,那么高树部落的人数立刻就能突破一千五百人大关!这个数字足以让高树部落跻身于一个中大型部落了。

如果要是再贪婪一些,把更远处的部落也收服,那么高树部落就算是成为一个大型部落甚至是超大型部落都不成问题。

但奈何现在还不行,最起码要等到明年夏收之后,才能根据粮食的产量来确定下一步收服周围部落的计划。

粮食才是部落兴起的最关键基础!

你把人家收过来了,却没有粮食让人家吃,谁跟着你啊?人家不造你的反就算好的了!

所以,明年的粮食产量才是关乎着部落能否壮大的根本。

只是,哪怕现在已经进入到野狼之月(一月)了,可距离小麦收获的草莓之月(六月)还有半年的时间

没法炼钢,没法酿酒,跟着一帮战士练了两天的火枪立刻就没有了兴趣,这让石熊真的是无所事事。

眼看着就连立雷、红云这样的大人物都跟着族人去忙活事情了,石熊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多余的人。

“去她姐姐妹妹的吧,老子不在部落里瞎逛游了,老子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要不然这个冬天没办法挨啊”

于是石熊决定来一次现实版的“荒野求生”,嗯,准确的说,他是打算到西边的荒野上去打猎,顺带着“度假”。

没办法,石熊也想在这个寒冷的季节去佛罗里达的迈阿密海滩或者是更南边的加勒比群岛去度假,可是他去不了,真的是去不了。

这个时候迈阿密还是一个堡垒,而且那里是西班牙和塞米诺尔人的地盘。西班牙人还好说,可是塞米诺尔人就不成了,他们是克里人的分支,以切洛基人和克里人的仇恨,石熊估计自己要是在这个时候去那里,恐怕得被那边的塞米诺尔人干掉。

至于去加勒比群岛,嗯,那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石熊相信,就凭借自己现在这副体格的强悍,在那里绝对能够混一个海盗领袖的地位,谁敢不服,做了他就是!

可石熊真舍不得离开这里啊。

所以,打算来打算去,石熊还是决定单枪匹马的去西边转悠转悠。

当然,他对部落族人的说法就是“去西边的切卡莎人地盘考察一下敌情”。

这个理由果然再次让族人心中感动不已

第一四八章 强弓

石熊抓住箭矢的尾巴使劲一拽,通体精钢打造的箭矢就被拽了出来,一蓬鲜艳的血也随着这根箭矢的拔出喷了出来。

早就有准备的石熊只是向外躲了一步,就避开了从这头可怜的北美野山羊脖子处喷出来的鲜血。

这是石熊进入到荒野的第三天,他在一棵高约十多米的枯树上看到了一群野山羊,于是毫不犹豫的出手射下了一头。

两天前,石熊单枪匹马的渡过了利特尔里弗河,进入到了高树部落西边的荒野中。

他骑着一匹战马,这匹战马以前是阿尔芒少校的坐骑,结果阿尔芒被俘之后,这批雄壮的战马就成了石熊的坐骑。

现在阿尔芒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上尉正领着一群被俘的法国士兵在小盐山往下凿盐巴呢。

部落里可不会白养这群俘虏,所以必要的劳动改造还是必须的。只是现在天冷,无法继续开荒,所以这批俘虏就被送到了小盐山,在小盐山的另外一侧专门开凿盐巴。

制盐过程中体力活最重的就是从山体上向下开凿岩盐了,以前这种活都是身强力壮的族人去做,现在有了五十多个免费的法兰西苦劳力,这种活自然就由他们来做了。

当然,在这些俘虏的周围,是三十多个手持弓箭和扛着弹药上膛火枪的部落战士。

这些法兰西人负责开凿岩盐,部落的族人则在盐山的另外一侧制盐。中间有这座小盐山的阻隔,也不用担心这帮法兰西人学会怎么制盐。

这帮法兰西人倒也老实,每天凭借着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口粮。

可怜的阿尔芒少校也在劳动改造的名单中,他的那批战马自然就被石熊享用了。

石熊出发的时候,身上背着一把大的有些夸张的大弓。这张弓是特意为守护者大人打造的,个头甚至比英格兰长弓手所用的长弓还要大。

最关键的是,这张弓的弓身是用钢板打造的,四根绞在一起的牛筋充当了弓弦。

没办法,这张弓的拉力太大了,一根两根牛筋根本就无法承受打开这张弓的拉力,最终用四根牛筋绞在一起才能达到把这张弓完全打开的拉力要求。

石熊的力气太大了,部落里用木头做成的弓他都不敢开,因为一旦他开弓的话,力气稍微大点就会把弓直接拉断

无奈之下,石熊才自己给自己打造了这么一把钢弓。为此,在弗格森他们小规模炼钢打造枪管的时候,石熊也给自己开了一个小灶,用坩埚炼出了一锅钢水,最终打造了这么一把强弓。

可是这张弓打造出来了,箭矢又不好找了。部落战士们所用的那种用木头制作的箭矢在这张弓上根本就无法使用,无他,箭矢太轻了,这张弓的弓力太大了。

别说开弓开到最大了,就算是开到三分之二,射出去的箭矢就会因为弓力太大而失去了准确性。

弓和箭是必须要配套的。小弓射大箭不行,同样,大弓射小箭也不行,只有弓和箭完美的契合在一起,射出去的箭矢才会最具威力而且最精准。

所以石熊又给自己打造了二十根特制的箭矢。

这二十根箭矢通体都是用精钢打造的,小指粗细,长度接近一米半,这么一根箭矢的重量就有五斤左右。

箭矢的箭头是长度达到了六厘米的三棱锥型,这玩意要是射在人身上,直接能把一个人扎透。

这张强弓配上这样的全钢箭矢,石熊曾经测试过,最远的射程竟然能够达到四百多米。这个距离比华夏宋朝的神臂弩射程还要远不少。

在二百米的距离上,射出去的箭矢能够扎透三厘米厚的木板。

见到这把弓的族人都惊叹这把强弓的威力和射程,可是他们也只有羡慕的份儿,因为他们根本就没那个力气开工,更别说把这把弓拉满了。

要想把这把弓拉满了,错非也就是石熊这种天赋异禀、怪力无穷的家伙才能做到。按照石熊的估计,要想把这把弓开满了,双臂真的需要千斤的力气!放在华夏的古代,这最起码也是一个七石弓甚至是九石弓级别的强弓!

这把弓就是石熊进入到荒野最大的依仗。

除了这把弓之外,石熊还把阿尔芒少校和康斯坦丁上尉的手铳给霸占了。这个时代的手铳虽然远远无法和一百年后的左轮手枪相比,但在近距离上还是威力很大的。

强弓是远距离攻击,那把钢矛则是中近距离攻击,手铳和飞斧则是近距离防守用的。

有了这四样武器,再加上胯下这匹骏马以及石熊的武力,这片荒野大可去得。就算是遇到大批敌人,打不过还是能够跑得了的。

带着武器和帐篷等东西,石熊跨过了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然后沿着北边坎伯兰高原和南边大雾山之间的这些褶皱山系开始一路向西进发。

冬天的荒野很少能够见到成群结队的食草动物,就连原本常见的野牛,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冬季也少见了。

连着两天,石熊都没有打到什么好猎物,要不是他出门的时候待了一些玉米饼子,说不得这会儿就得饿肚子了。

结果在第三天的一大早,石熊就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这么奇怪的一幕。

十几头身上长着长毛的北美野山羊竟然爬上了一棵枯树。石熊知道北美野山羊有着极为出色的攀爬能力,可它们爬山厉害,甚至能够攀爬七十多度的悬崖,可爬树的野山羊,石熊真的是没见过。(ps:北美野山羊能爬树这可不是老墨胡诌八扯,各位书友可以度一下北美野山羊,你就会发现北美野山羊这种神奇的动物真的是能够爬树的。鬼知道这些野山羊为啥要爬树玩)

离着二百来米,石熊就拉开了那张强弓,在这个距离上,一头野山羊这么大的目标,石熊还是有信心射中的。

黝黑的箭矢在强弓那巨大的推力之下,在空中划过了一道略带弧形的弯,下一刻就准确的扎进了一头野山羊的脖子。

树上的那些野山羊吓得一哄而散,石熊这才骑着马来到了那棵树下,看到了这头被自己一箭射杀的野山羊。

第一四九章 火折子

锋利的剥皮刀在石熊的大手中灵巧的运动,一张血淋淋的羊皮很快就被剥了下来。

得益于这一世这副身体练就的一身熟练的狩猎和处理猎物的技能,石熊倒是不愁在野外饿着自己的肚子。

不过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石熊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不能说一顿饭无肉不欢吧,但要是像这种进入到荒野两天都没吃上肉,这可真的是把石熊给馋坏了。

如果要是在部落里,内脏什么的自然会被石熊留下,毕竟羊杂也是一道极为鲜美的佳肴。可是在这里,没有做羊杂的条件,于是石熊只能无奈的放弃掉那些羊杂。

熊熊的篝火很快就燃烧了起来,待到木头烧的通红,火焰下去之后,穿在铁矛上的羊腿被石熊架在了插在篝火旁的两根树杈上。

说起点篝火,这就不得不提石熊在出发之前做的另外一个准备工作了,那就是制作火折子。

部落里的火都是保存在火塘中的,随时都可以引燃,可是要是外出到荒野,没有火塘可以引火,只有用燧石和秋天收集的干芦苇绒来引火。

对于这种引火方式,石熊很不适应,所以他就在做那把强弓的同时,把华夏老祖宗使用的火折子给捯饬了出来。

要说起火折子这种东西来,堪称华夏古代的黑科技之一。

这玩意在华夏古代堪比现代的打火机,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一个竹筒,只要揭开盖,然后猛地往里吹一口气,那么熊熊的火苗立刻就会冒出来。不用的时候,只要把盖盖上,那么火苗立刻就会熄灭。

可是火折子的火苗虽然熄灭了,可竹筒内的可燃物依然在阴燃,如果下一次需要引火,打开盖子吹一口气,火苗立刻就会冒出来。

而且这种堪比现代打火机的火折子,早在公元577年南北朝时期就被发明出来了,据说是一名宫女发明的。那时候,军队需要经常出去打仗,取火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如果打不着火,那么整个军队都要吃生饭生菜了。这时候这位宫女就发明了这种火折子。可以让整个军队能够吃上热饭热菜。

从那之后,华夏古代的军队还有老百姓再引火的话就容易多了。

不过后来随着“洋火”以及打火机的出现,火折子这种在华夏流传了上千年的东西就渐渐地消失不见了。毕竟火折子不如打火机或者是火柴携带那么容易,而且火折子,尤其是大户人家使用的高档火折子制作费用不菲。

华夏古代的普通老百姓使用的火折子,大都是很粗糙的土制纸卷成一个紧密的纸卷塞进一个小竹筒内,只要将它点着,然后把它吹灭,再盖上盖子,留一点点缝隙,让这个竹筒里面留下一点火星。然后等到需要的时候只要轻轻一吹就能够再次燃烧了。

这种火折子制作简单,费用也不高,但火折子里面的火保存的时间有限。

还有一种高档的火折子,是专门供大户人家还有有钱人使用的。这种火折子里面的火能够保存很长时间,不过因为用料的缘故,这种火折子制作的费用是很高昂的,普通老百姓根本就用不起。

制作这种高档火折子,首先得把地瓜蔓放进水里浸泡,一直把地瓜蔓泡松软了,然后拿出来用锤子锤扁。然后再加上棉花、芦苇绒继续浸泡、再捶。

这些东西捶好之后就放在外面晒。幸亏那两天虽然天气冷,可太阳不错,所以很容易就晒干了。

晒干之后的这些东西再添加上火硝、松香、硫磺等易燃的香料,最终拧成绳子塞进竹筒中。

点然后盖上盖,使用时打开盖子,根本就不用吹,只要摇晃一下火苗就能冒出来。

这种高档火折子保存的时间要远远比那些低档火折子长的多,而且引火时只需要一晃就能冒火。毕竟这种高档火折子里面添加的硫磺、火硝、松香等东西可是极为易燃的,只要有点氧气,立刻就能燃烧起来。

火折子这东西石熊见过很多,别的不说,在他的博物馆中就收藏着宋代的几个豪门大户家使用过的火折子,有一个火折子还是一位王爷家用过的呢。

作为一个文保专家,石熊自然知道这火折子如何制作如何使用,所以在临出门之前,他就动手做了一些火折子。

既然要做,那必然就要做那种高档火折子。部落里本身就有在秋季收集的芦苇绒,还有从山里的长叶松树干上收集的松香。最好的松香就是产自长叶松,而新大陆的东南区域生长着大量的长叶松,光是大雾山上就不知道生长着多少长叶松。

松香在部落里的用处还是蛮大的,所以部落里存了不少的松香。

至于火硝和硫磺,这次从法国人手里缴获了一大批,制作火药都足够了,更别说制作火折子了。

而地瓜蔓,这玩意儿地里多得是,而且都是早就晒干的,随便捡一些回来就够用的了。唯一缺少的就是棉花,不过这也难不住石熊。

弗格森少尉可是有棉衣的,所以石熊直接用一件海狸皮大衣换了弗格森少尉的那件破棉袄,拆开之后里面的棉花足够用了

至于火折子用的竹筒,大雾山上也有不少的竹子,足够用了。

说起竹子这种植物,原本大雾山这一带是没有竹子的,不过切洛基人南迁并和普埃布洛人接触后,从普埃布洛人那里引进了一些竹子,所以大雾山这边也有竹子存在。

不过为了防止竹筒被阴燃的火烧坏,石熊又把薄铁皮卷成桶状衬在了竹筒内,然后里面再塞入制作好的火绳,一个火折子就做好了。

这玩意儿做出来之后立刻就让整个部落大为震惊,就连弗格森少尉也被这种随手一挥就能“自燃”的火折子震得不要不要的。要知道在这个时候,德国人布兰德虽然已经把白磷从尿液中提炼出来了,同时还用白磷沾着硫磺做出了最原始的白磷火柴,可这种火柴并没有流传开来,因为白磷火柴太危险了,温度稍微高一点就能自燃,很是烧伤了不少人。

至于真正的安全火柴,那还得等差不多一百年才会被瑞典人伦德斯特伦研制出来。

所以在这个时代的欧洲,这种可以自己“着火”的东西绝对是稀罕玩意儿

第一五零章 唱歌要命

相比于炼钢、曲辕犁、耧车、制盐、驯服野牛,火折子这种东西虽然看起来没有那么的高大上,但在这个年代的北美新大陆,这玩意儿确实就是不折不扣的黑科技。

毕竟前几者在欧洲都已经有了,可是火折子这东西真心看不到。

虽说这时候在欧洲已经有了最原始的用火绒和硫磺火柴的“图林根点火器”以及所谓“导火索点火器”,可那些玩意儿无论如何也无法与火折子相比。

火折子的出现,让部落里的族人更是把守护者大人奉为“神灵在人间的代言人”了。

毕竟火这种东西,在这个年代的北美新大陆可是拥有着极高地位的,虽然火很常见,可是这种能够自如方便的取火的办法,在这些印第安人的想法中,那就是只有神灵才能够做到的事情

反正不管怎么说,石熊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无心之举把火折子捯饬出来了,结果却让自己在部落中的威望大大的提升了一截。说个毫不夸张的话,现在守护者大人在部落中的威望甚至超过了卡布鲁大祭司。

卡布鲁大祭司可弄不出来像火折子这样的“神迹”,可是守护者大人却能够轻松的在世人面前展现这种“神迹”,而且还把这种“神迹”教授给了族人,这分明就是伟大的神灵在借助守护者大人来点化自己啊

部落里的族人怎么想,石熊管不了,他在做出火折子之后,就带着新鲜出炉的强弓和钢制箭矢,骑着那匹高头大马来到了荒野之中,在荒野上一直晃悠了两天,这才在今天上午猎杀到了一头野山羊。

剥皮刀的锋利程度不言而喻,所以那条羊后腿上的肉很轻松的就被刀子一片一片的削下来,然后蘸着部落里制作的精盐送进了石熊的嘴里。

不得不说这种纯天然、纯野生的野山羊味道真是很地道,最起码口感比起前世在锡盟吃过的那些所谓的“纯绿色”西蒙小羔羊要好得多。

尤其是这种直接烤完光蘸着精盐吃的方式,更是能够把野山羊肉的香味体现的淋漓尽致。

前世石熊去大草原旅游的时候,曾经吃过著名的“手抓羊肉”,可是石熊觉得这种烤出来的羊肉蘸着盐吃,味道要比那种煮出来的羊肉蘸盐吃更地道。

当然,这可能也与石熊两天没有吃到肉有很大的关系。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吃货,两天没有品尝到肉味了,现在乍一吃这种极为新鲜的野山羊,那味道自然是比什么都好吃。

羊后腿一次性是烤不熟的,只能边烤边往下削肉。烤好一层肉就削一层肉,最终一条十多斤的羊腿就变成了一根骨头,骨头上面的肉全都进了石熊的肚子。

这一顿吃的那叫一个痛快淋漓,吃的石熊不禁满嘴冒油,还舒服的直哼哼。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没有寒冷的北风,太阳高悬在天空中,把人晒得只想眯一会儿。

“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那就是没有酒了!要是有一瓶酒,哪怕是二锅头,就着这根羊腿吃一顿,那才叫一个爽呢。”石熊用一根燃烧的树枝点燃了手里的烟斗,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美滋滋的想着。

“其实如果这小日子天天这么过,其实也挺美的。等把酒酿出来,明年多榨点油,然后把卷烟搞出来,再加上天天能够吃肉,这小日子过的不比前世差啊!”

这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南边远处就是青灰色的大雾山,前面不远处就是海沃西河,周围都是一系列的和野牛岭一样的褶皱山。天空是湛蓝湛蓝的,地面和山岭上虽然有些地方还存有积雪,可这种空旷荒凉反倒是有一种别致的美。

磕掉烟斗中烟叶燃烧后的残渣,石熊站了起来,开始扯着嗓子大唱了起来——

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亚拉索,这就是青藏高原

在布满利刃的大地抬着头狂奔,凭着一颗永不哭泣勇敢的心

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嘶哑的破锣嗓子还非得要唱这种key很高的歌,如果此时周围有人的话,估计绝对是抱着脑袋狂奔而走。

别人唱歌要钱,这家伙唱歌要命!

远处的荒野中响起了几声凄厉的狼嚎声,估计是某只孤狼被这种“天籁之音”给吸引了

一阵马蹄声打断了石熊自娱自乐的歌声,这让石熊很是有点不爽。

要是这么唱下去的话,说不定那头孤狼就能让自己吸引过来呢

石熊所在的这个位置在一个小山坳里,坎伯兰高原和大雾山之间的那一系列并排而列的褶皱山在这一带被海沃西河拦腰斩断,清冽的河水横穿过这些褶皱山,在北边不远处汇入到了田纳西河之中。

石熊所在的这个小山坳,就在海沃西河东边的不远处,在这里甚至能够听到河水流动的声音。

不过因为山坳的阻挡,石熊并没有发现有人骑马过来,一直到这个人接近这里,石熊这才听到马蹄声。

马蹄声让石熊自娱自乐的歌声戛然而止,虽然石熊很不爽,可他还是很警惕的抽出了别在裤腰上的那把开山刀,同时把烟斗塞回了袋子中,右手又把手铳给拿了出来。

如果是敌人的话,人家已经接近到这个距离了,再用强弓自然是不行了,不过有手铳和开山刀在,石熊自信来十个八个的敌人,自己绝对能够轻松的干掉他们!

所以,当白云骑着马转过阻挡的山坳时,她就看到了一个体格健壮的有点吓人的大家伙,一手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奇怪东西,瞪着大眼看着自己呢。

这个突如其来的大汉把白云吓得一哆嗦,差点就从马背上掉下来。

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刚才那一连串让人听得心烦意燥的奇怪歌声,竟然就是这么一个大家伙唱出来的。

努力的控制了一下缰绳,胯下的骏马很听话的停住了脚步,白云趁机稳住了自己的身体,再次看向了那个吓了自己一大跳的家伙。

于是两个人的视线就这么再次交汇

ps:今天下午的飞机回家

第一五一章 所谓伊人

石熊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在一瞬间被一直无形的大手给狠狠地捏住了

似乎是不甘于那只无形大手的掌控,心脏开始疯狂地跳动,无论是跳动的频率还是力量,都比往常增大了很多很多。而被强壮的心肌泵出来的血液,也迅速向着全身的各个角落流去,仅仅一刹那,石熊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开始发热。

“这是何等精致的一张脸啊”这一刻,石熊只觉得自己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唯有这一个念头在不断的盘旋。

眼前的少女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骑着一批棕红色的骏马,马的额头到眉心之间有一条长菱形的白色区域,配合上这匹马的毛发颜色以及那神骏的姿态,足以说明这匹马是一匹万里挑一的好马。

可就是这么一匹好马,此时几乎被石熊无视,他只是瞥了这匹骏马一眼,然后视线就全都被马背上坐着的那位少女吸引了过去。

少女脚上穿着一双土黄色的皮靴,毛茸茸的,石熊一眼就认出了这双靴子是用上好的海狸皮制作的。

再往上看,一袭黑色的熊皮大氅把这个少女整个的笼罩了起来。虽然因为熊皮大氅的阻隔,让少女那曼妙的身材无法显露,可这种纯黑色的颜色,却把少女那雪白的脸颊衬托的更加白净。

少女的脖子上围了一条同样是海狸皮制作的围脖,头上戴着一顶海狸皮帽子,那张让石熊差点忘记呼吸的脸庞就这样在一堆珍贵毛皮的衬托下显露了出来。

其实要真说起来,这种满身皮草的打扮要是放在二百多年之后,那必然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姑娘才能穿的起的,可是在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是浑身上下纯野生的皮草!

这少女的这身打扮在这个年代的北美大陆并不算出众,只能说他身上的这些毛皮都比较珍贵罢了,估计是这个少女在部落里的地位不算低,或者是家里有杰出而强大的战士,她才能穿的起这种熊皮大氅。

不过这一身打扮要是和她的模样搭配起来,那就真的是好看的不得了。石熊敢保证,自从穿越到这时代以来,眼前这个少女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一个。

最主要的是这个少女的气质和模样很符合石熊的审美观。

洁白如玉的额头、高挺的鼻梁、圆润的下巴、粉嫩的红唇,再加上那一双犹如点漆般的双眸和微微蹙起的双眉,组合起来就形成了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别人怎么看这个少女石熊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自己在看到这个少女的第一眼,就被彻底电到了

从石熊这个位置看过去,远处的大雾山正好成为了骑马少女的背景,石熊情不自禁的说了一声“远山如黛,眉目如画”

这句话一出口,石熊就意识到这两句成语似乎还远远无法表达出这个骑马少女的美丽,随即就摇了摇头,又嘟囔了一句“不对,应该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貌似还是有点不太合适。”石熊再次摇了摇头,扭头看了看不远处的海沃西河,又看了看周围一些尚未融化的积雪,轻声吟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哎呦,貌似还是有点不太对劲”

石熊一边嘟囔着,一边再次看向了那个少女,这一眼看下去,他又不由自主的吟道“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前世作为一个学霸,这种古文古诗词什么的,石熊的脑子里装着很多很多,可是偏偏这些诗词成语再精美华丽,石熊总觉得不足以形容这个让自己的心脏狂跳的少女。

“这个大家伙莫非是个傻子?怎么光做这些莫名其妙的动作?还有,这家伙说的是什么语言?虽然听不懂,但好像挺好听的。”少女看着眼前这个大个子一会儿摇头,一会儿抬头,一会儿又不知道说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原本对这个大个子有点警惕的心思,在这一刻似乎也消散了不少。

于是少女不由自主的笑了笑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啊!哎呦喂,这一笑可真是要了命了”

少女的莞尔一笑,让石熊只觉得自己的身体更热了。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都不曾有过的这种感觉让他有些口干舌燥,于是不由自主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其实看起来挺猥琐的,如果再配合上石熊那有点吓人的体型,顿时就让少女的眉头再次蹙了起来,她胯下的那匹骏马也微微退了两步。

这让石熊悚然一惊,他慌乱的把手里的手铳还有那把开山刀扔在了地上,高举双手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没有恶意的,你看看,我都把武器放下啦”

少女蹙起的眉头再次渐渐放开,眼前这个有点手足无措的大个子可能让他觉得有点好笑,也可能是她的好奇心压过了心中的警惕,反正她没有做出别的举动,而是问道“你是谁?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以前没有见过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少女的声音不大,但落在石熊的耳朵里却让他犹闻天籁,这声音真的是“如黄莺出谷,婉转悠扬。又似水如歌,清澈动听”啊

不过这句话石熊可没有再说出来,而是憨憨的一笑说道“我是从阳光永照之地(东方)的蓝雾山脚下过来的,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你,你是这附近的人吗?”

石熊的话让少女的眉头再次蹙了起来,她没有回答,而是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是切洛基人?”

少女的神色让石熊心中一紧,这种神色的变化,让他在一瞬间就猜出了少女的身份。

不过石熊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没错,我是一名切洛基人,是高树部落的人,还有,我叫大力熊。你应该是切卡莎人吧?”

少女犹豫了一下便点了点头,但是没有再说话,只是用一双点漆的双眸看着石熊,似乎在说“你还没有回答我你为什么来这里呢?”



第一五二章 隐居部落

少女有这样的疑问也不足为奇。切卡莎人和切洛基人是死敌,除了那些极少数隐居起来不愿意参与到两个族群之间战争的部落之外,大部分的切卡莎人和切洛基人几乎都是不死不休的。

而这里已经到达海沃西河了,这里距离高树部落的直线距离已经超过了二百里,这里算得上是切卡莎人和切洛基人的分界线了。

石熊一个人单枪匹马的从二百里地之外的高树部落跑到这里来,任何一个切卡莎人见到他都会觉得奇怪。

少女的神色让石熊不忍心对她撒谎,于是他说道:“如果我要是告诉你其实我是出来狩猎的,恐怕你不会相信,但事实上就是如此,我就是出来狩猎的。喏,你看那边那头野山羊,就是我刚刚射杀的。”

果然,这话一出口,那个少女的脸上顿时就露出了不相信的神色,“你一个人出来狩猎?还来到远离你们部落那么远的这里?难道你不怕被荒野中的狼群吃掉吗?”

石熊看着眼前这好奇的少女,心中原本有的一丝紧张感也渐渐地消失不见,他笑着耸了耸肩膀说道:“我没有骗你的理由,我真的是一个人来荒野狩猎的。至于你说的狼群,实话告诉你我并不害怕,相反,我倒是希望能够遇到一个狼群呢,因为这样我就能多一些狼皮了。”

“你是在吹牛吧?”少女微微噘起了嘴唇说道。

“怎么可能是吹牛?难道你以为我对付不了一个狼群?”

少女很干脆的点了点头。开玩笑呢,在冬季的荒野中,谁不知道狼群就是最可怕的。这些饿极的野狼什么都敢对付,哪怕它们发现了一头冬眠的黑熊甚至是棕熊,它们也敢在饥饿的支配下发起攻击。

周围所有部落的战士都知道,冬季想要在荒野上狩猎,最少需要十个精锐战士,这样才能保证在遇到二十只左右的狼群时不至于发生危险。

至于说一个人在冬季的荒野上转悠,那就是纯粹的找死行为。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个部落的战士敢于在冬季的时候一个人进入到荒野中狩猎。凡是敢这么做的,全都永远没有回到部落中。

石熊再次耸了耸肩膀,“是不是吹牛我现在无法证明给你看,可是你现在不也是一个人来到荒野之中吗?难道你就不怕遇到狼群?”

听到这话,少女脸上露出了傲娇的神色,她拍了拍胯下这匹骏马的脖子说道:“有烈风在,我不怕狼群的,那些狼群无论如何也追不上我的烈风的。再说了,我们的部落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你只要沿着河向上游走一小会儿,就能到达我们的部落。所以,在这种距离上,我才不担心遇到狼群呢。”

少女起的这匹马看起来确实很神骏,即便是石熊对于马匹不是多么很了解,但光看这匹马的外形,石熊都能感受到这匹骏马身上蕴含的那种力量。

这样的骏马如果真的跑起来,那些野狼说不定真的追不上的。

再扭头看了看自己骑来的那匹马,石熊忽然之间就明白了“**丝”这个词的含义了。

虽说自己骑来的这匹马是阿尔芒少校的坐骑,也算得上是一匹好马了,可是和眼前这匹马真的是没法比

远处再次响起了几声狼嚎,听声音好像是刚才被歌声吸引的那匹狼叫的。两匹马都微微不安的打了一个响鼻,不过石熊听声音似乎还离着有一段距离,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看着这个让自己心动不已的少女,石熊问道:“你是切卡莎人,我是切洛基人,我们是不死不休的敌人,可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和我说话?难道你就不怕我把你抢走吗?”

可能是这会儿的聊天让这个少女心中的警惕心减少了很多,也可能是她觉得眼前这个大个子说起话来挺有意思的,所以石熊的话让少女不仅没有害怕,她反而笑道:“你要抓我,首先也得能追上我啊?就凭你起的那匹马,不是我瞧不起你,你真的是追不上我的。”

这话说的,听起来歧义貌似有点大啊。

石熊苦笑着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问道:“你好像不太害怕我?”

“你有什么可怕的?虽然你是切洛基人我是切卡莎人,但是我们的部落早在很早之前就搬到了这一带。这里是蓝雾的西边,而且周围的切洛基人对我们都不怎么敌视,我们在这里生活的很好。”

顿了顿,少女继续说道:“我们虽然是切卡莎人,但我们并不喜欢和你们切洛基人战斗。部落的先祖,还有首领和祭祀告诉我们,这片土地已经足够广袤了,我们无需用鲜血和生命再为这片土地增加血腥了。为什么要打来打去的呢?难道这么广袤的土地都不够两个族群的人生活吗?”

少女的话让石熊微微的放下了心,“这么说,你们部落是那种隐居的切卡莎部落?不参与两个族群战争的那种隐居部落?”

“嗯。”少女再次很干脆的点了点头。

这下石熊算是彻底放心了。刚才他还担心这个少女所在的部落都是那种狂热的切卡莎人呢,要真是那样的话,自己又该如何对待这个两辈子加起来唯一让自己心动不已的姑娘呢?

现在一切都好了,她的部落是隐居部落,最起码对于切洛基人没有那么仇视,这也意味着自己以后可能会有机会了。

这让石熊很是开心。

于是他鬼使神差般的说了一句:“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这话让少女送给了石熊一个大大的白眼,好像全世界的女人以及上下几千年的女人都会这一招。

石熊在这种古今通杀的技能面前,也只能苦笑着再次摸鼻子以饰尴尬。

这种尴尬落在少女的眼里,让少女不禁再次莞尔一笑。

这种灿烂的笑容让石熊的呼吸再次一窒,下一刻,石熊终于明白什么是“一笑倾城”了。

正所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上架感言

又一次要上架了,老墨心中感慨万千。

算起来这是老墨第六次写上架感言了,只是不同于之前几本书,对于这本书,老墨感触要更深一些。

以前老墨是混都市那边的,写了基本不高不低的都市类小说,这次因为某些原因,老墨从都市那边跳了出来,然后一头扎进了历史类。

虽说老墨写书也有点年头了,但老墨知道自己的写书水平,很一般般了。而且这次第一次写历史类的书,而且还是写的非常生僻的魂穿十八世纪北美印第安人的类型,说实在的,老墨心里也没什么底。

不过跟着老墨一直过来的很多老兄弟应该都知道我写书的风格,一个是慢热,一个是喜欢尝试一些新题材。

这本书成绩好不好的先放一边,最起码老墨觉得写这本书写的很痛快。可能很多书友不太喜欢这个题材的书,可是老墨愿意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完成这本书的。

这本书从开书起,就得到了我的责编徐徐老师的大力帮助。老墨毕竟是历史类新人,所以徐大在新书期间给了老墨很大的帮助,在这里老墨要特别向徐大表示感谢。

当然,老墨更应该感谢的是诸位书友大大。是你们的不离不弃和鼎力支持,让老墨充满了写作的动力!

你们,所有关注老墨这本书的书友大大们,才是最可爱的人!

老墨感激不尽!

本书大约在中午的时候上架,按照惯例,老墨在上架之后会爆发一波的。

不过老墨是个手残党,本书也没有多少存稿,而且历史类的小说不太好些,查阅资料什么的很耽误时间。但老墨还是会尽量的多更,平稳的多更一段时间的,这一点还请各位书友大大放心。

最后,老墨恳请各位书友大大们继续支持老墨,订阅、月票、推荐票什么的都拿来砸死老墨吧!

谢谢大家!

第一五三章 哎呦喂,我的姑奶奶(跪求首订)

说实在的,这个少女并不是那种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惊艳无比的漂亮,也无法和后世网络上那种狐狸脸的网红妹纸相比,可石熊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偏偏对她动了心。

她身上有一种内敛的美,而且还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这让石熊很有一种认同感。

最关键的是,正如华夏老祖宗们发明的那句俗语所说的那样“好吃不如对口,好看不如对眼”。石熊不知道人家姑娘是不是对自己对眼了,反正现在对于石熊来讲,他对于人家姑娘绝对是王八瞅绿豆——对了眼了。

石熊正想要说点什么,争取问到这个少女的名字,可一阵狼嚎声再次响了起来。

这阵狼嚎声让石熊还有那位姑娘的神色大变,作为一名印第安人,他俩都能清楚的听出来这不是一匹狼在叫,而是一群狼在遥相呼应的嚎叫,很显然,这是狼群之中的狼在交流。

最关键的是,这次的狼嚎声要比刚才的狼嚎声近了很多,好像就在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原本远在好几里地之外的那匹嚎叫的野狼施展了一个大召唤术集体瞬息移动的技能,然后一群狼就出现在了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

“快走,狼群已经距离我们很近了!”脸色大变的少女一拉缰绳,同时快速的对石熊说道,“我们的部落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我们顺着河边走,就可以不让狼群包围我们。”

少女的话让石熊心中一暖,毕竟她是一个切卡莎人,她再是隐居部落的人,可她能够在这种危急关头还准备带着自己走,这只能说明这个少女的心地真的是很善良。

不过石熊还是上前两步拉住了少女的缰绳,这让少女愣住了。

“你在干什么?难道你真的想让狼群包围吗?”少女蹙着眉头不高兴的说道。

石熊摇了摇头,指着一个方向说道:“晚了,我们现在走的话,恰好落在狼群的包围圈中。”

听到这话,少女猛地扭过了头向着石熊所指的方向看去,结果发现了几个身影正在一百多米之外的野草从中晃动。

少女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她骑在马背上,自然要比石熊看到的更多。

少女胯下的马还有石熊骑来的马,似乎也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不断打着响鼻,不安的开始原地转动起来。

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要远远高于人类,很显然,这两匹优秀的战马已经感觉到了巨大的危险正在来临。

如果是野马的话,估计这会儿早就跑没影了。可是这两匹优秀的战马因为主人没有动,它俩只能不离不弃的陪伴着主人。

石熊回手摸了摸爱马的头,笑呵呵的夸赞道:“好孩子,真是一个好孩子。”

可能是受到主人的抚慰,刚才还略显不安的马乖乖的站定,舒服的打了一个响鼻,用自己的大脑袋轻轻蹭了蹭石熊的手掌。

“外面来了不少的野狼,不过都在野草中藏着,我数不清有多少。大力熊,你说的很对,如果我们这时候冒然跑出去的话,必然会被这些野狼围住。”少女的神色中有一些害怕,但是她还是把她看到的情况说了出来。

石熊笑呵呵的说道:“那就不要跑了。来,赶紧下马,把马拴好,省的一会儿狼群来了之后咱们的马因为害怕而跑走。相比于外面,这里才是最安全的。你看看,这四边都是很陡的崖壁,野狼上不去,它们要想吃我们,就必须得从咱们面前的这个区域进来。”

少女看了看这个山坳,又看了看外面,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翻身下马。

“看你这么镇静,莫非你真的不怕这些野狼?”少女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马和石熊的马拴在了一起,两匹马的缰绳都拴在一棵枯树上,这座小小的山坳内有几棵枯树,好像是遭受过雷击而烧死的。

“呵呵,如果你没有来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担心这些野狼的,这些野狼对于我来讲就是送毛皮的。可是你来了,我就有点担心了。我担心保护不好你让你受伤。”石熊一边说,一边开始拾掇武器。

他先是把那把黑黝黝的大弓拿了下来,然后略微一使劲就把弓弦安上。随后又那把锋利的开山刀捡起来插在了背上,然后又把箭囊从马背上解了下来,取出了那二十根黑黝黝的铁箭,选择了一个地方,把这些铁箭插在了地上。

少女好奇的看着石熊忙活,并没有问什么,似乎这个大个子的这番动作给她带来了一种莫名的安心。

她的视线落在了刚才这个大个子扔掉的那把手铳上,于是便走了过去捡起了那把手铳拿在手里好奇的摆弄。

“哎呦喂,我的姑奶奶,这玩意儿可不能这么玩,里面上着弹药呢!”石熊看见少女两手抓着手铳,正拿眼睛往枪管里瞅呢,吓得浑身一哆嗦,连忙上前夺下了那把手铳。

少女很不高兴的送给了石熊一个大大的卫生眼,石熊苦笑道:“姑奶奶啊,这玩意儿可真不能这么玩。这东西你见过吧?”

“嗯,从那些瓦西楚的交易队伍中见过。”

“那你知道这玩意儿威力很大吧?”

少女点了点头。

“这东西如果没有上弹药的话,你怎么摆弄都没问题。可是一旦上了弹药,就绝对不能把枪口冲着自己或者别人。这把枪已经上膛了,里面有火药和弹丸,如果刚才你那么看枪口,手指不小心扣动了扳机,那么好吧,估计你的半边漂亮的脸蛋就没有了”

少女一愣,随即连上了露出了一种害羞和害怕的神情。

“来,你拿着这把火铳,如果有敌人或者猎物靠近你,你就双手这样握住枪,然后眼睛和瞄准星以及猎物呈一条直线的时候,扣动扳机就可以了。扳机就在这里。”石熊一边比划一边说,说完之后就把这把手铳递给了少女。

“你不用吗?”少女有些发愣。她当然知道这种火器的厉害和珍贵了,可是这个大个子竟然毫不犹豫的把这么珍贵的手铳交给了自己,而且他刚才还说自己的脸蛋漂亮,这

石熊扭头看着这个有些发愣的少女,温声说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记住怎么开抢了吗?”

少女连忙点了点头。

“一会儿你就站在我身后,万一,我是说万一要是有野狼闯进来,你就按照我教你的方法对准了野狼开枪。不过我觉得你开枪的机会应该不大”

石熊说着,就开始捯饬山坳中的那几棵枯树。他把一些干枯的树枝都掰了下来,然后摆在了山坳的入口处。那少女看到石熊这么做,立刻就明白了什么意思,连忙也跟着帮忙。

这个小小的山坳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易守难攻。山坳呈一个“c”字形,除了一个出口之外,其他地方都是七八米高、坡度很陡的崖壁,而出口的宽度也只有十多米。

如果人多一点的话,这个出口是绝对能够守住的,可是现在就石熊一个人,他可没把握守住这个出口,所以他就打算用火堆把出口的宽度缩小。

狼怕火,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只要在出口处点燃几堆火,那么就可以很好的把出口的宽度缩小。

可是石熊又不能用火堆完全把出口封死,那样野狼就不敢进来了,但是这些野狼必然会在出口外面等待火堆燃烧殆尽,那样的话,这个出口还是守不住。

只有给野狼们留出一个可以让它们进出的缺口,这些野狼才会“勇敢”的闯进来。

就在两人拾掇树枝的时候,远处的狼群已经显现出了它们的身形。

少女看了一眼外面缓缓逼近的狼群,脸色再次变得苍白起来。

“大力熊,这个狼群中野狼的数量可不少啊,我估计着最少也有三十头野狼。这么多的野狼,你能守得住吗?”

看到少女因为害怕和担心而变得苍白的脸色,石熊心中不由得一阵发疼。

“放心吧,这点野狼我还不放在心里。你只要躲在我的身后,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受到一点伤害的,除非那些野狼吃掉我,可是那怎么可能?”石熊瞥了一眼那些缓缓逼近的野狼,傲气十足的说道。

少女微微点了点头,这个大个子的话虽然听起来有点狂傲,可却是很让自己心安呢。

两个人把枯树上的树枝都掰了下来,然后在山坳出口处摆成了一排,中间留出了一个大约四米宽的缺口。这个宽度足以让那些野狼闯进来了。

此时的狼群已经接近到距离出口大约五十米的位置,它们依然在缓缓地接近,但这个时候,整个狼群的野狼也都全部显露了出来。

“一共有三十一头野狼!放心吧,这点野狼不够看的。”石熊从烤野羊的篝火中取出了一根燃烧的树枝,一边点燃排在出口处的树枝一边温声对少女说道。

干枯的树枝很快就燃烧了起来,熊熊的烈焰升腾而起,这让一直不断逼近的狼群站住了脚。

狼嚎声不断的响起,然后狼群又开始慢慢的逼近。很显然,这些饿极了的野狼无法抵抗远处那两人两马的诱惑,如果能够吃掉他们,足够这些野狼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多抗几天了。

狼群移动的速度并不快,石熊拍了拍手,高声对着那些野狼喊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既然你们这么着急想去见阎王爷,那就别怪爷爷心狠手辣了!”

说着,石熊稳稳地站定,伸手抓起了那把黑黝黝的大弓。

少女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大个子手里拿的那把大弓,惊讶的双眼都瞪圆了。

她哪儿见过这么大的弓?而且这么巨大的弓,那得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拉开啊。

然而,就在少女惊讶这把大弓的时候,石熊已经戴上了铁扳指,然后快速的把一根插在地面上的铁箭拿了起来搭在弓弦上,下一刻,在少女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那把大弓就被石熊拉成了满月。

石熊几乎连瞄准都没有瞄准,开弓之后,立刻就松开了弓弦,身后的少女只听到一声尖锐的啸声,然后那根黑黝黝的箭矢就瞬间消失不见。

而下一刻,四五十米开外的一头野狼立刻响起了一声惨烈的嚎叫,从少女所站的这个位置看过去,她能很清楚的看到一头野狼竟然被那根黑黝黝的箭矢的从脖子处穿过,然后硬生生的钉在了地上

少女惊讶的发出了一声“啊”,她哪儿见过这么犀利的箭法和威力如此巨大的弓箭啊。部落里也有使用弓箭的高手,少女以前就很羡慕那些使用弓箭的高手,可是此刻和这个大个子比起来,部落里的那些使用弓箭的高手简直什么都不是。

以前部落狩猎的时候,少女曾经见过十多个战士用弓箭硬生生的射死了一头野狼,可是眼前这个大个子竟然仅仅用了一箭,就直接把一头野狼钉在了地上。

这支箭矢得有多大的力道啊!

少女惊讶的叫声让石熊扭过了头,看到少女那惊讶的神色,石熊心中也不由得一阵骄傲。

“放心吧,这才只是开胃菜,看好了我怎么射杀这些野狼的!”

第一头野狼被直接钉在了地上,这让其他的野狼立刻就站住了脚步,这可是个好机会,石熊怎么会放过?

第二支箭被拔出,然后开弓射箭,这一套动作几乎就在短短的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做完,然后,这根射出的铁箭在短短的零点几秒之内就跨越了四五十米的距离,宛若一道黑色的闪电,再次将一头狼钉在了地面上。

整套动作宛若行云流水,在这一刻,石熊仿佛是黄忠、李广、薛仁贵、养由基附身,那把黑黝黝的大弓在他手里竟然被玩出了一种韵律感。

就在那些野狼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第三根铁箭又已经射出。这根沉重的铁箭自然也没有被浪费,在少女目瞪口呆的注视下,这根铁箭从一头野狼的头盖骨钻了进去,然后又从肚子处冒出,再次把这头倒霉的野狼钉在了地上。

三箭射杀了三头野狼,而这一切仅仅用了不到十秒钟的时间。

少女再看向继续弯弓射箭的石熊时,眼神已经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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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白云

这一刻,在少女的眼中,这个名字叫做大力熊的切洛基大个子的身影,仿佛和另外一个身影重合了起来。

在少女的记忆中,小时候跟着父亲出去狩猎,当时父亲率领着部落里众多的强大战士一块狩猎,本来是一件很安全的事情,可是不曾想一头刚刚从冬眠中饿醒的棕熊钻进了由众多战士形成的保护圈。

眼看着这头饥饿消瘦的庞大棕熊就要扑到自己面前,这时候父亲站了出来,也像这个大个子一样挡在了自己和妹妹的前面。

那头饥饿的棕熊被部落的战士们合力用骨矛杀掉了,可是父亲也丢失了一条胳膊。

而现在的场景和那次的场景是多么的相似?

虽然这里没有凶恶的棕熊,可是这里有比一头饥饿的棕熊更危险的狼群。眼前这个大个子就这么挡在自己的前面,少女的心思在一刹那间有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波动

石熊自然是不会明白身后那位少女的心思变化,他现在正在努力的把插在地面上的那些箭矢全都射出去!

第四根、第五根

连续的开弓让石熊开始觉得很吃力了,哪怕他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可是这把弓太强了,连续开上六七次还没问题,可要是想一口气把这二十根箭矢全都射出去,即便是石熊也有些无法承担如此高强度的开弓。

他只觉得自己的双臂越来越酸痛,甚至当第十五支弓箭射出去之后,在射第十六支铁箭时,他竟然一下子没有把这把大弓拉满。

无奈之下,石熊只能放下了手里的弓和箭,晃悠着双臂要缓解一下疲劳。

幸好射出去的那十五支铁箭全都命中了目标,十五头野狼被狠狠地钉在了地上。

一半的伙伴瞬间死亡,这让外面的狼群有了一丝迟疑。它们不再继续前进了,而是开始缓缓地后退。一直退到了那些被射杀的同伴跟前,这才围着死去的同伴高声哀嚎。

一个狼群中的狼对于整个狼群来讲是非常忠诚的,这种忠诚超过了任何动物。在狼群集体捕猎时。如果有同伴牺牲了,它们就不会离去,它们会围绕在同伴尸体周围哀嚎,声音凄厉,哀婉,仿佛是对同伴深深的思念和爱。

而当夜晚来临时,狼群才会吃掉死去同伴的尸体。这也是为什么在荒野上很少会看到野狼尸体的缘故。

这一点,不管是石熊还是那个少女都很清楚。毕竟在这个年代,新大陆的荒野上北美野狼的数量可是极多的。

这种情况让石熊多少放松了一下心神,他也可以趁机缓一下。虽然还剩下五根铁箭,可只要这些野狼还敢前进的话,他不介意把剩下的这五支铁箭也射出去的。

少女走了过来,伸手拿起了那把大弓,可是弓箭的沉重超出了她的想象。

“你这把弓怎么这么重?”少女好奇的问道。

“主要是弓身是用钢板打造的,自然要比木头打造的弓身重好多倍。我的力气有点大,木头打造的弓身经不住我的拉力,所以我就特意用钢板打造了这么一把弓。”石熊一边晃悠着胳膊一边解释道。

少女并没有怀疑石熊的话,从小到大她就从来不曾见过这么大和这么重的大弓。而弓弦竟然是用四根牛筋绞在一起做成的,这足以证明这把大弓的强力了。

少女尝试着想要拉开这把大弓,结果她的小脸都憋红了,这把弓仅仅只被她拉开了一点点

少女红着脸吐了一下舌头,她这次真的是被这把大弓给吓到了。

放下了大弓,少女走到石熊的背后说道:“你先坐下,看样子这些野狼是被你给吓住了,它们应该不会在短时间内再发起冲击的。来,我给你揉一下胳膊。”

石熊顺从的坐在了一块石头上,然后就感觉到一双小手开始在自己的肩膀处揉捏,力道不大不小,很是舒服。

这让石熊心中不禁一荡,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这简直就是太特么的爽了

石熊恨不能站起来再拉几弓,或许这样就能再让她给自己揉捏揉捏呢。

当然,石熊可不会傻得这个时候站起来,哪怕他现在心中已经是天翻地覆,可他只是闷不做声的老实坐在那里,享受着这片刻的温柔。

那少女也没说话,只是用心的揉捏着这个大个子的肩膀。

外面一群狼群在哀嚎,说不定下一刻它们就会继续冲击这个小山坳,咬死这两个两腿怪,为自己的同伴报仇。

而山坳内却是出奇的平静,两个人仿佛无视了外面的野狼,两人之间似乎也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气氛,这种气氛如果用后世的一个词来形容,似乎、好像、应该叫做“旖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响起了一声更嘹亮的狼嚎,那些哀嚎的野狼顿时就不吱声了,仿佛那声嘹亮的狼嚎在命令它们继续攻击这个小山坳。

石熊哪怕坐在石头上,可是他的个子高,他自然能够看清楚外面那些野狼的动静。见状,他扭头对少女微微一笑说道:“谢谢你了,我的肩膀已经不酸疼了。接下来你要依然躲在我身后,这些野狼可能得到头狼的命令了,估计接下来这些野狼要不要命的冲击这里了。所以一会儿你要小心。”

“嗯,你也要小心。”少女犹豫了一下,最后咬着下嘴唇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还有,我叫白云。”

身后传来了少女的声音,这让石熊微微一怔,随即嘴角就向上扯了起来。

不过石熊并没有回头,而是直接站了起来,再次拿起了那把大弓,拔起一支铁箭搭在了弓弦上,眼睛紧紧地盯住了一头站的比较靠外的野狼。

这是一头个头明显要比其他野狼大一圈的狼,刚才那声嘹亮的嚎叫声就是这头狼发出来的。很显然,这头狼极有可能就是这个狼群的头狼,也就是所谓的狼王。

只不过这家伙很狡猾,它始终躲在群狼的后面,刚才因为这家伙离得远,所以石熊没有重点关注它。现在石熊已经认定了这家伙就是头狼,那么他自然是不会再放过这个家伙了。

大弓在少女的注视下再次被拉成了满月,下一刻,伴随着弓弦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嗡”,那根黝黑的铁箭就在瞬间就离开了这把大弓的弓弦,宛若一道黑色的闪电冲着七十米开外的那头头狼激射而去

一个狼群中的头狼往往是这个狼群中最凶残、最狡猾同时也是战斗力最高的一匹狼。

可是头狼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可以说,头狼的位子就算是比起华夏古代皇宫中的夺嫡一点都不次。

或许争夺头狼的位子没有夺嫡那么勾心斗角,但很显然,争取头狼位子的过程要更加血腥。

一匹公狼成年之后,就会觊觎那个位子,这是骨子里赋予它们的一种本能。一旦一头年轻的公狼发现头狼老去或者是受伤,那么它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对头狼发起挑战,一直到把头狼逐出狼群或者是它被头狼逐出狼群

这个狼群里野狼的数量超过了三十头,这个数量虽然无法和中西部大草原的大型狼群相比,但在新大陆东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中,这个狼群绝对算是规模不小了。

而这个狼群中的头狼显然就是从各种厮杀中脱颖而出的,早就习惯了各种厮杀和挑战的它,对于自身的安全非常的重视,哪怕在这次进攻中,这匹头狼依然是躲在最后面的那个。

但可惜的是,尽管这匹头狼狡猾的躲在最后面而且一直没有参与攻击,而且始终和狼群保持在二三十米的距离,但这依然无法阻挡石熊对它的重视。

石熊那把大弓的射程极远,甚至比华夏宋朝的神臂弩还要远,而有效射程更是恐怖。所以,这匹头狼哪怕距离石熊足有七十多米远,可依然无法阻挡那支铁箭。

或许是常年生活在生死线上,头狼对于危险有着一种极为杰出的预判。

毫无疑问,那支重达六斤的铁箭对于这匹头狼来讲就是死神的邀请函。而头狼对于这种充满了死气的东西显然要更为敏感,所以,哪怕这支铁箭的速度快若流星,可是出于本能,这批头狼还是在铁箭射中它之前的那一瞬间,硬生生的扭动了一下身子。

不过它再怎么逃避,也无法逃过这支铁箭。

身体下意识的扭动,让这匹头狼避过了最要命的上半身,铁箭没有按照石熊的意愿射进这匹头狼的脖子或者脑袋。

但这支铁箭也没有落空,它直接从这匹头狼的后腿大胯位置狠狠地扎了进去,弓弦那强大的弹力赋予了这支铁箭极大的动能,精钢打造的锋锐箭头根本就不是血肉之躯能够阻挡的。所以,这支铁箭就好像一把烧红的刀子捅进奶酪,一路势不可挡的穿透了这匹头狼的皮肤、肌肉、骨骼

最后,这支一米半长的铁箭穿透了这匹头狼的整个大胯,并硬生生的把这匹头狼再次钉在了地上。

身后的少女响起了一阵欢呼声,这声欢呼声夹杂着那批头狼的哀嚎,在天地间仿佛响起了一曲交响乐。

头狼的哀嚎声让继续进击的野狼们停住了脚步,野狼们想要回去救护头狼,但这匹头狼的哀嚎声中似乎掺杂有别的意思。

所以,这些野狼仅仅是停顿了一下之后,就继续向着三十多米外的那处山坳的缺口狂奔而来。很显然,这匹头狼也是一个狠角色,它竟然没有把同伴召集回来,而是下命令让同伴们继续攻击!

当然,这一耽搁,又让石熊成功的射出了两箭,带走了两匹野狼的生命。

然后,就在剩余的十三匹野狼逼近到缺口处大约十五米的时候,石熊剩余的最后两根铁箭也射了出去。

二十支精心打造的铁箭带走了十九匹野狼的生命,还重创了头狼,端的是箭无虚发。

这种精湛的射箭技能也让石熊身后的那名少女看的有些目眩神驰。

这个大个子射箭的时候,这些野狼可不是一动不动的,这些野狼全都在高速运动之中。可即便是这样,这个大个子竟然也做到了箭无虚发,相比之下,部落里的那些用箭高手差的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少女很清楚狼群一旦发动攻击是多么的难对付。狼群一旦发起攻击,那么这些野狼时刻都会处在一种高速运动的状态下,别说瞄准了,就算是能够看清楚这些野狼的身影都很难。

错非有十多名战士共同开弓射箭,或许还能把这些野狼阻挡一下,但绝对无法做到在短短几十米之间就消灭掉了二十匹野狼。

反正少女是从来不曾见过如此神乎其神的本事!

二十根铁箭射完了,手里那把大弓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当然,这把用精钢打造的大弓如果用来近战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这把大弓显然不如一把锋利的开山刀更好使。

随手将这把大弓扔到了远处,石熊反手拔出了背在后背上的那把开山刀,扭头对少女微微一笑:“你也要小心了,万一有突破进来的野狼,你一定要毫不犹豫的开枪。”

少女很坚定的点了点头,石熊这才扭过头把注意力放在了那十一匹正在快速接近的野狼。

两头最靠前的野狼在距离石熊大约还有四五米的时候就双双腾空而起,冲着石熊迎头就扑了下来,石熊甚至能够清楚的看到这两匹狼那狰狞张开的大嘴和充满了杀气的眼神。

石熊微微一侧身,手里的开山刀挽了一个刀花,瞄准了其中一头狼的脖子狠狠地就从下向上撩了上去。

在石熊那无可匹敌的怪力之下,锋利的开山刀仿佛是在切豆腐,轻松的就斩入了那头野狼的脖子,连停顿都没有停顿,刀锋在一瞬间就破开了这匹狼的皮肤、肌肉、颈骨。大约零点几秒的时间,这匹狼的狼头就伴随着漫天喷射的鲜血飞了出去。

借助着挥刀的惯性,石熊一个转身,右脚狠狠地踢了出去,准确的踢中了另外一匹狼的腰。

狼和狗一样,都是铜头铁骨豆腐腰,意思很简单,那就是这狼身上唯一的弱点就是它们的腰。

石熊这一脚的力气何等之大,那匹狼竟然被踹的凌空侧飞了出去,半空中又把另外一头扑上来的野狼给撞在了地上。

那匹被撞下来的野狼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就立刻站了起来,龇牙咧嘴的冲着石熊咆哮。可是那头被石熊踹飞的野狼可就没那么好运了。这一脚虽然没有踹死那匹狼,但却硬生生的把它的腰椎给踹断了。

这匹狼落地之后翻了好几个滚,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第一五五章 独臂汉子

如果说这些在攻击缺口的野狼是潮水的话,那么堵在缺口处的石熊就是一块顽强的礁石。

当然,十一匹野狼根本就称不上潮水,但石熊却像是一块不折不扣的礁石。

山坳的地形决定着这些野狼要想吃到猎物,就只能从山坳的出口处攻击。本来这个出口的宽度足有十多米,石熊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填补这么宽的出口。

可是石熊和那个少女把枯树枝集中了起来,在出口处摆了成了一道带有缺口的墙,然后点燃这些树枝时,一道带有缺口的火墙就出现了。

狼是极为害怕火焰的动物,所以狼群只能冲着火墙缺口处攻击。

而站在这个四米来宽的缺口处的石熊,就真的是化身成为了一块连潮水和海啸都摧不毁的礁石,他的刀还有他的拳脚,让剩余的这些野狼吃足了苦头。

在石熊一刀剁掉一头野狼的脑袋又一脚踹飞一头野狼的同时,在他的身后又有一匹野狼扑了上来。

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那头迎面扑来的野狼,石熊那高大的身子仿佛练了锁骨术一般,几乎在瞬间就矮了下去。

原本那头野狼是冲着石熊的喉咙而来的,结果石熊这猛地一个下蹲,这匹野狼就成了从石熊头顶飞过去的野狼了。

蹲在下面的石熊根本就没有犹豫,直接向上举起了开山刀。

锋利的刀尖直接插入了那匹野狼的喉咙,然后借助着刀刃的锋利以及野狼飞扑时那巨大的惯性,这匹野狼从喉咙到下胯就这么被竖起的刀尖给开了膛。

红的绿的黑的白的全都因为这匹狼的肚皮被划开而倾泻了下来,这匹野狼甚至还没有落地,它肚子里的那些内脏几乎就全都掉了出来。

没有理会这头只能在地上抽搐的野狼,石熊一转身又对上了另外一头袭来的野狼。

这头狼很狡猾,它没有和其他同伴那样飞扑而出,而是悄没声的摸到了石熊的侧后,待到距离足够近了,它这才猛地冲着石熊的喉咙恶狠狠张开大嘴咬下。

石熊只不过是一个转身,手里的开山刀就从刺了出去。锋利的开山刀从这匹张开大嘴的野狼的口中一没而入,一米多长的开山刀几乎把这匹狼给串成糖葫芦。

这匹狼自然一声不吭的就耷拉了脑袋,这一刀差点把这家伙的内脏全都搅碎了。

石熊反手就要抽出开山刀,可却是卡顿了一下,刀身不知道是被脊椎还是颈椎给夹住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少女的惊呼声响了起来:“小心你的左边”

石熊连想都没想,原本正准备抽出刀的右手瞬间就放开了刀柄,然后猛地转身,砂锅大小的拳头夹杂着风声就狠狠地砸了出去。

那头刚刚被撞飞的野狼恰好张着大嘴扑到了石熊的跟前,结果这一拳座座实实的就砸在了这匹狼的脑袋上。

伴随着一声清脆可闻的“咔嚓”声,这头野狼的一个眼珠子竟然都被这一拳给捶的爆了出来,而这头狼也是一声不吭的一头就栽倒在地上,石熊这一拳不仅爆掉了这家伙的一个眼珠子,更是一拳直接砸碎了这匹狼那坚硬的头骨。

要知道头骨可是狼身上最坚硬的地方,可就是这个最坚硬的地方,却被石熊一拳给硬生生的打爆了!

下一刻,又是两匹狼迎面扑来,石熊不慌不忙的向后退了一大步,这一大步让两匹野狼的飞扑变成了无用功,而且随着这一大步的退出,这两匹狼的飞扑之势已经变成了强弩之末。

就在这两匹狼即将落地的那一瞬间,石熊伸出双手,准确的按住了这两匹狼脑袋的外侧,然后伴随着一声爆喝,他的双手猛地一合,一阵更响亮的“咔嚓”声随即就随着两匹狼的狼脑袋狠狠地撞击在一起而响了起来

这一套动作端的是兔起鹘落,干净利索!短短的不足二十秒的时间内,先后有六匹狼被石熊用斩首、开膛、深喉、一拳打爆脑袋和双手合击给彻底干掉了,还有一匹狼被石熊踹的生死不知。

剩余的四匹狼似乎被眼前这个冒着冲天杀气的两脚怪给彻底吓住了,竟然踯躅的不敢再往前扑了。

石熊一看这个,知道这四匹狼已经被吓破胆了,于是转身抽出了卡在骨头缝中的那把开山刀,随手在脸上又抹了一把,喷溅在脸上的狼血顿时就把石熊变成了一个血气冲天的杀神。

石熊一手提着那把开山刀,面对那仅剩下的死皮野狼站定,然后猛地一张嘴,一声充满了杀气和暴虐以及极为强烈雄性气息的怒吼顿时就响了起来。

这一嗓子竟然把那四匹野狼吓得一哆嗦,夹着尾巴转身就跑了

看着这四匹野狼竟然被这个大个子一嗓子给吓跑了,少女的脸上也不禁露出了一抹微笑,而她在看那个高大的背影时,眼神中竟然不由自主的多了一丝迷离

男人的天性是喜欢美女,而女人的天性则是喜欢有着浓烈雄性气息的男人。

这是数十万年进化的结果,深藏在人类的基因中,是无法靠意志转移或者是消灭的。

很显然,此时的石熊已经把一个雄性应有的一切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充满了雄性阳刚气息的人,又怎么不会让少女心动不已?

所以,当石熊在转过身的时候,少女像是被发现了心中的隐秘一样,小脸唰的一下就变红了。

“你、你、你还好吧?没受伤吧?”少女尽管有些羞涩,但新大陆的印第安女子就没有一个是和鲜花一样娇嫩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女子都有着她们独有的坚强。

石熊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三十一匹野狼被我干掉了二十七匹,剩下的四匹野狼都被我吓跑了。怎么样,我之前不是在吹牛吧?”

虽然石熊已经很尽量的不表现出那种得意洋洋的神色,可是敏感的少女还是看出了这家伙的那种得意劲儿。

少女娇笑道:“好吧,你刚才确实没有吹牛,你的确是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战士。还有,谢谢你的保护了”

少女吹响了号角,悠扬的号角声在寒冷的天气中可以传出去很远很远。

至于号角声代表的是什么意思,石熊不知道,他也不打算搞清楚。在这种通信基本靠吼的年代,利用传播距离更远的号角声进行简单的通信绝对算得上是“高科技”通信手段了。

不过因为号角声传播的范围很广,所以不管敌人还是族人都能够听到,因此变化的号角声所代表的意思就成了每个部落中的保密核心。

谁也不想自己吹出的号角声落在敌人的耳朵中,敌人立刻就明白是什么意思,那样的话,部落对于敌人就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这些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也懂得信息保密的重要性。

虽然刚刚和少女经历了一场“同生共死”的战斗,而且少女对于自己的态度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可石熊也没有去问这号角声代表着什么。

石熊不想任何意外的事情破坏这份来之不易的暧昧,他要把这份暧昧保持下去并尽量的把其进化成更美好的爱情。

所以,石熊很自觉的就去山坳外面的荒野中收拾那些野狼的尸体,顺带着把那二十支铁箭收回来。

在这个年代,这二十根铁箭要是放在别的部落,那绝对是一笔极为可观的财富了。虽说石熊现在不差钢材,可打造这二十根箭矢也不是那么轻松的,最关键的是,通过这一场和狼群的战斗,石熊觉得这二十根铁箭非常适合自己。

因为箭矢通体都是精钢打造的,所以也不用担心在射击的过程中发生箭杆断裂的事情。或许每一次射击会让箭头变得钝一些,但只要稍微磨一磨,这箭矢依然可以使用。

而且这些野狼的尸体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狼皮虽然也可以做衣服,但最好的方法是用来制作被褥,尤其是狼皮褥子,睡起来那叫一个温暖舒服。

后世一张纯野生的野狼皮能卖到上万块,即便是豢养的狼,一张狼皮还能卖五六千呢,这导致有很多不良商人都用狗皮冒充狼皮来卖。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狼皮如果用来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换,也能换来不少的好东西呢。而且在这个年代,狼皮要比野牛皮珍贵的多。

那匹头狼在石熊走过去的时候竟然还没有咽气,依然对着石熊龇牙咧嘴。

要是在后世,石熊肯定二话不说救治这头野狼,当然前提是这匹头狼不是自己弄伤的。在后世,狼这种凶残的动物可是不折不扣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就是想见死不救都不成。

可是在这个年代,北美新大陆上的野狼泛滥成灾,这里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来保护这些凶残的家伙们,所以石熊毫不犹豫的一大脚丫子就从这这头野狼的脑袋跺了上去,下一刻,地面上又多了一匹野狼的尸体。

其实今天这个狼群真的是挺倒霉的,他们惹谁不好,非得惹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大力熊先生,难道你们不知道丫挺的现在是“神之子”吗?你们这群脑子缺少一种介于a数和c数之间的那个数的傻狼,非得要找大力熊先生的麻烦。

难道你们不知道,全副武装的大力熊先生对于你们而言才是真正的死神吗?

当石熊把二十多头野狼的尸体全都扔在了山坳出口的时候,远方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石熊只不过是耳朵动了动,就大体听出了大约来了七八匹马。

果然,十几个呼吸之后,八个人八匹骏马就如同旋风一样从实现所及的地方迅速向着这边疾驰而来。

待到这些人站在石熊的面前,石熊这才看清这些人的模样。

领头的是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强壮汉子,裹着一身兽皮衣服,一副典型印第安战士的打扮。他的背上背着一把钢刀,相貌很是威猛。只是这个汉子少了一条胳膊,这让原本应该是一个很刚猛的汉子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

不过从这把钢刀上石熊就知道,这个汉子在部落里的地位应该很高才对,最起码应该是和狼尾巴一个级别的。

钢刀这种武器在这个年代还是绝对稀罕的玩意儿,一般二般的人根本就搞不到。而这个汉子能够拥有这么一把钢刀,足以说明他的地位了。

其他六名汉子看起来都很精壮,一看就是部落里的精锐战士。

让石熊最奇怪的是,在领头那个少了一条胳膊的汉子身后,竟然还跟着一个看起来古怪精灵的少女。而最让石熊感到惊奇的是,这个少女竟然和自己身边的白云有着一模一样的穿戴,也是一双海狸皮靴子,一定海狸皮帽子,只是身上的大氅变成了白色的熊皮大氅。

最关键的是,这俩丫头的模样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竟然是一对双胞!

石熊自打来到这个年代之后,还从来没有见过印第安人双胞胎呢,结果今天就遇到了。

石熊好奇的打量着这姊妹俩,结果后来的那个身穿白熊皮大氅的少女送给了石熊一个大大的卫生眼,那神态竟然和白云无二致。

石熊摇了摇头不再看着姊妹俩,哪怕是在这个年代,石熊也能恪守“非礼勿视”的规矩。

白云看到这个独臂汉子骑马而来,立刻就兴奋的跑了过去,和下了马的汉子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同时叫了一声“公可亲那”(父亲)。

石熊估摸着这个独臂汉子和白云的关系也是妇女关系,否则他也不会带着另外一个和白云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一块来这里。

白云和父亲亲热完,就被另外那个和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女拉到了一边,两个少女开始嘀嘀咕咕起来。

独臂汉子看到了那块堆成一座小山的狼尸,双瞳微微一缩,这才走到石熊的跟前,抬头看着这个身材高大的不像话的大个子,沉声问道:“这些野狼都是你杀掉的?”

石熊点了点头,“本来我是在这里吃饭的,结果遇到了白云姑娘,刚说了两句话,这些野狼就围了上来,于是我就只好出手杀死这些野狼了。不过还有四匹狼给吓跑了,倒是便宜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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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拉开一半的大弓

独臂汉子身后的那几个下了马的战士在听到这番话之后,脸上都闪过了一抹不相信的神色。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毕竟这地上的狼尸在这里摆着呢。

可即便是有这些狼尸在,这些战士依然不太相信这将近三十匹的野狼是眼前这个大个子一个人杀掉的。如果这个大个子所说的还有四匹野狼跑掉了,那就意味着这个狼群足有三十多匹野狼。

这么大的一个狼群,就算是他们部落的战士,最起码也得需要二三十个才能对付得了。而且这种对付也仅仅是只能自保,还不能确保每个人的安全。而要想彻底杀死这个狼群中所有的野狼,那最起码得需要七八十名精锐的战士才可以。

所以,这个大个子虽然看起来很凶猛,可他自己一个人怎么可能把一个大狼群全部干掉?

这家伙肯定是在吹野牛逼!

独臂汉子倒是没说别的,而是走到了那些狼尸跟前,蹲下来扒拉了一下狼尸,随即视线就被狼尸上的伤口给吸引住了。

独臂汉子再看看石熊背上背的那把大的有些夸张的大弓以及那把锋刃上闪着寒芒的开山刀,这才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独臂汉子站起来再次走到石熊的跟前温声说道:“非常感谢你救了我的小云朵儿,我是切卡莎族小河部落的首领雷鹰。”

听到独臂汉子的话,石熊这才意识到这个看起来挺威严的汉子竟然是一个部落的首领,这可是能够与立雷和以前的高牛平起平坐的大人物呢。

石熊微微一点头,然后左手抚胸冲着雷鹰微微一鞠躬说道:“切洛基族高树部落大力熊见过雷鹰首领。”

似乎早就从穿戴上看出石熊是一名切洛基人了,雷鹰并没有多大的反应,他只是微微一笑说道:“在这里你可以放心,我们小河部落虽然是切卡莎族人,但我们是隐居部落。我们对于部族和你们切洛基人的战斗不感兴趣,我们也不会把你当成敌人的。”

“感谢您的宽容。”

独臂汉子身后的一个年轻人忽然问道:“大力熊,这些野狼都是你用弓箭射死的?”

石熊看了一眼那个少年,发现这个少年的眉目间竟然和雷鹰有点相似,估计这个少年应该是雷鹰的儿子或者是侄子。

果然,听到这个少年的话,雷鹰扭头呵斥道:“小锤子,不准对客人如此无礼。”

那少年被呵斥了一下,顿时缩了缩脑袋不敢再说话,雷鹰转过头来微笑着对石熊说道:“这是我的小儿子,他还年轻,有些不太懂事,希望你不要介意。”

石熊摆了摆手说道:“没关系。”说着,石熊对着那个少年说道:“这些野狼之中应该有十九匹野狼是被我直接射杀的,不过狼群的头狼比较狡猾,我一箭没有射死它,只是把头狼钉在了地上,最后才一脚跺死那家伙的。至于其他的七匹狼,都是用我这把刀还有我的拳脚在近身作战的时候干掉的。”

这话一出口,少年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另外几个精壮的战士则微微摇了摇头,他们越来越不相信这个大个子的话了。

如果说用弓箭远距离射杀这些野狼还有可能,但要是被野狼逼近了,一个精锐战士根本就不是一头野狼的对手。可这个大个子竟然还敢说一个人用刀和拳脚在近身作战的时候干掉了七匹狼,这简直就是把野牛逼给吹破了

独臂汉子雷鹰显然也不太相信石熊的话,不过他脸上没有表现出什么来,他只是说道:“大力熊,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那把大弓和你的刀?”

雷鹰的话让石熊愣了一下,随即他就无所谓的笑了笑,很痛快的拿下了那把大弓和开山刀递给了雷鹰。

在印第安人的习俗中,别人最好是不要轻易向一名战士讨要他的武器的,而且如果有战士被讨要武器,那么这名战士也可以很干脆的拒绝。

北美印第安人的武器对于一名战士来讲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其重要性甚至不下于战士的亲人,所以外人是不可以向一名战士讨要他的武器的,那是犯忌的事情。

不过对于石熊来讲,手里有没有弓和刀都无所谓。一个是石熊很自信就算是没有这两样武器,自己赤手空拳也能在短时间内干掉这几个人。当然,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雷鹰是白云的父亲,石熊还想把这个汉子变成自己的老丈人呢,他怎么可能不遵守未来老丈人的命令?

所以,石熊很干脆的交出了自己的大弓和那把开山刀,顺带着还递过去一根带有血渍的箭矢,笑着说道:“这把弓还有这些箭矢以及这把刀都是我自己精心打造的,材料也是我和部落里的族人一块也炼出来的。”

雷鹰是单臂,自然无法拉开这把大弓,但是当他接过这把大弓时,这把大弓的重量还是让他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随手把这把大弓交给了身边一个非常强壮的汉子,沉声说道:“大山,你试试这把弓。”

这个大山显然在小河部落中的地位也很高,估计应该是和高树部落的大脚或者是狼尾巴一个级别的,极有可能是部落的战士曲魁。这种人通常都是部落里武力最强大的人来担任的。

这个大山也不负他的名字,人长得高高大大的,虽然没有石熊的体型这么变态,但在印第安人中来讲,他也绝对算是人高马大的了。

这个大山在刚才就是对石熊所说的那番话最不相信的人了。在华夏有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一说,在印第安人部落中,同样存在着这样的现象。

身材强壮到了让人感到恐怖的石熊自然让大山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所以对于石熊,他有着一种本能的反感和不服气。

不过当他接过这把大弓时,那沉重的重量顿时就让他的脸色变了。如此沉重的大弓他还从来不曾见过。

而当大山尝试着想要把这把大弓拉开时,他的心态就彻底崩溃了。

无他,任凭他大山憋着一口气涨红了脸,恨不能把吃奶甚至便秘时拉粑粑的劲儿都使出来,可他最多也就是把这张大弓拉开一半

眼前的这一幕让包括雷鹰在内的所有人脸色都变了。

别人不知道大山的力气,可是这些人知道啊。大山可是他们小河部落中力气最大的人,单论力气的话,部落里没有一个人能够比得过大山。

可是大山这是怎么了?他在逗大伙儿开心吗?

站在远处的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女,此时脸上的神色也是截然不同。那个身穿白熊皮大氅的少女脸上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似乎在吃惊这把大弓的力量。

而白云则凑到穿白熊皮大氅的少女耳边悄悄地说道:“小云雀儿,看到没?我不是在糊弄你吧?我给你说,这个叫大力熊的大个子力气实在是太大了,他那把大弓我也尝试着拉过,可惜我只能拉开一点点。可是这个大个子却能连续开满弓十五次,然后射杀了十五匹野狼,这可是我亲眼看到的。可笑的是,连你在内,包括父亲好像都不太相信这个大个子,现在好了吧,出丑了吧?”

被叫作“小云雀儿”的少女扭过脸来惊讶的说道:“姐,这个大个子真有这么大的力气?”

白云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正要说些什么,却忽然伸手捧住了妹妹的脸,把妹妹的脸扭到了原来的角度,低声说道:“看看,这个大个子又要打脸了。父亲他们不相信,人家就得证明给你们看看。”

白云说话间,小云雀儿就看到那个大个子从一脸通红的大山手里接过了那把大弓,然后指着远处一个黑点说道:“那应该是一头野山羊,上午我曾经在这周围射杀了一头野山羊,其他的都给吓跑了,估计这一只野山羊就是那群吓跑的野山羊中的一只。”

石熊的话让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那只远在二百五十步之外的野山羊,在这个距离上,那头野山羊看起来就是一个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的小黑影,但众人依然能够分辨出来那的确是一头野山羊。

只是这只野山羊似乎根本就不担心这群两脚怪能够抓住它,所以它依然悠闲的在寻找草根。

石熊把那根箭矢搭在了弓箭上,然后仿佛毫不费力的就把那张大弓拉满了,这个动作把其他几个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这把弓有点力气,所以射程很远。”说着,石熊稍微瞄了一下,然后就松开了手。下一刻,众人只见到一抹黑色的光芒在瞬间就跨越了二百来米的距离,准确的射中了那个看起来比耗子大不了多少的野山羊。

众人齐齐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那边的那个小云雀儿同样如此。

怪不得这张大弓需要如此大的力气才能拉满!二百米之外还能射中这么小的目标,这说明这把大弓最起码能把那沉重的铁箭射出去五百步!

这是相当恐怖的射程,整个小河部落所有的弓箭就没有一个能够把箭矢射到二百五十步的,可人家的这把大弓竟然能够在二百五十步的距离上射中这么小的一个目标,这弓力,这箭术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石熊放下了弓淡淡的说道:“当时那些野狼距离我和白云的距离要比这头野山羊进的多,所以我能更轻松的射杀它们。只是我的箭矢数量有限,只有二十根,所以我只能依靠这把大弓射杀二十匹野狼。”

这话说的,那几个战士脸上都是一阵红一阵白的。

此时他们不相信也得相信了,人家能够在这么远的距离上轻松的射杀一只野山羊,那么射杀那些野狼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而且他们刚才都看了,那些野狼尸体上的伤口大都是贯穿伤,很显然就是这个大个子用那把威力无穷的大弓射出去的箭矢造成的。

他们本以为这些野狼是一大群人合伙杀死的,然后这个大个子的伙伴在他们来临之前就走了,然后这个大个子吹野牛逼说这些野狼都是他一个人干掉的。

可现在看起来,人家分明就是有一个人干掉这个狼群的本事,而且还是那种很轻松就能干掉一个狼群的本事!别的不说,光冲这把大弓的威力,人家就能轻易的做到这一点。

雷鹰的神态也有点不太对劲,这个大个子给他们带来的震撼太大了。哪怕雷鹰也是见多识广的部落首领,可他从来就不曾见过甚至是听说过在这片大陆上竟然还有这么强力的战士。

那边的白云得意洋洋的对妹妹说道:“小云雀儿,这下子你相信了吧?”

小云雀儿脸上带着震惊的神色点了点头。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她就是不相信也找不到理由。

“其实这个大个子不仅力气大,身手也是极为厉害呢。你也听到了这个大个子说了,他的箭矢只有二十支,当箭矢射完之后,狼群还剩下十一匹野狼,这个大个子就凭借这父亲手里拿的那把刀还有他的拳脚,在几个呼吸之内就再次干掉了七匹狼,剩余的那四匹野狼直接就吓跑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些不死不休的野狼有被吓跑的时候呢。”

小云雀儿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厉害。姐,你刚才说了,那个大个子的箭矢很珍贵,咱们现在过去把那根箭矢拿回来吧,顺带着把那头野山羊也取回来。”

姊妹冲着雷鹰说了一声,然后一块上了马就冲着远处疾驰而去。

雷鹰冲着身后的两个战士点了点头,那俩战士也上马跟了上去。

雷鹰这才用手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把依然带着血迹的开山刀的刀刃,赞叹道:“这把刀也是一把好刀。大力熊,你刚才说这把大弓还有这把刀都是你自己打造出来的?”

“没错,尊敬的雷鹰首领,这把弓还有这把刀都是我自己打造出来的。”

“那么材料呢?打造这把弓和这把刀的材料呢?莫非你们从瓦西楚那里换来的?可是好像瓦西楚们交易的铁也没有你这把刀所用的铁好啊。”雷鹰好奇的问道。

“这把刀和这把弓所使用的材料当然要比那些瓦西楚们交易来的铁好了,因为这是钢!比铁要坚韧很多!现在瓦西楚们应该还没有这种钢材,这种钢材都是我带领着我们部落的族人自己炼制出来的。”

“啊”雷鹰的下巴差点被惊得掉下来

第一五七章 小河部落

小河部落坐落在一座环境非常幽美的山谷中,海沃西河的一条小支流从山谷一端的高山中流淌而下,静静的穿过小河部落,然后从山谷的谷口流出,最终汇入到海沃西河之中。

小河部落的名字就是来源于这条只有二十来米宽的小河。

这座山谷很隐蔽,具体的位置大约在蓝岭的西北边缘地带,后世美国著名的塔楠哈拉国家森林公园就在这座山谷的东边大约一百五十里地的位置。

这座山谷很狭长,只有一个出入口,周围都是高达六七百米的大山。这些陡峭的大山就是一圈天然的城墙,牢牢地把这座小山谷保护了起来。

不愧是隐居部落,这么隐蔽的山谷竟然也能被他们找到!

这是石熊进入到小河部落所在的这座山谷后产生的第一个印象。

至于第二个印象则是——这座山谷绝对是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好地方!

无他,进入到这座山谷的唯一出入口就在那座狭长而陡峭的谷口。那条无名小河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时间,才在谷口位置冲刷出了一条大约有一里地长的出口。

谷口就是河谷,两者合二为一。

河谷的两侧都是高达上百米的悬崖,小河在这里已经变得只有十来米的宽度,因此这里的河水流动速度还是相当可观的。

汹涌的河水带着咆哮声一路冲过河谷,隐约间还能看到一些隐藏在河水水面之下的嶙峋怪石。

也就是说,想要通过河道逆流而上是几乎不可能的。或许后世的冲锋舟或者是快艇才能够凭借着出色的动力战胜这汹涌咆哮的河水。至于现代的风帆船,错非用纤夫去拉,否则是绝对无法逆流而上的。

最关键的是,水底那些嶙峋的怪石极大的限制了船只的吃水深度,也就是说,排水量稍微大一点的船,哪怕有纤夫在岸边拉,这些船也通不过这条河谷的。

在河谷的北侧,有一条大约四五米宽的小路。这条小路是修建在距离河水水面大约十多米高的山体上的。

或许当年造山运动的时候,大自然的神奇伟力在这片山体上留下了这么一条类似于玉带一样的平坦山体,当然,也可能是蓝岭在无数年的大自然风化过程中形成的这么一条平坦的路,反正这条路就是这么突兀的出现在山体中的。

无论是骑马还是步行,都必须走这条路才能够进出这座山谷。而如果发生战争了,只要小河部落守住这条小路,那么外面的敌人是绝对攻不进来的。

石熊真的是很怀疑,当初小河部落是怎么找到这么一个妙地方的。这简直比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还要隐蔽。

石熊是跟着小河部落的大部队进入到这座山谷的。

在得知石熊竟然会炼钢之后,雷鹰就吹响了号角,然后没多长时间,四五十名精壮的汉子就出现在了那座山坳的外面。这些精壮的汉子都是小河部落的战士。

二十七匹野狼的尸体被这些汉子抬走了,石熊射杀的那两头野山羊也被抬走了,当然,其中一头野山羊已经少了一条后腿,那条后腿在石熊的肚子里呢

然后,在雷鹰的盛情邀请下,石熊就跟着大部队进入到了这座小山谷,然后又来到了小河部落。

小河部落的规模超出了石熊的想象。这个部落虽然叫“小河”,可规模却大的有点惊人。

站在半山腰的小路上俯瞰这个部落,石熊竟然看到了大约三四百幢的木屋!

也就是说,小河部落的人数最起码在一千二百人以上,甚至有可能超过了一千五百人!

即便是放眼整个北美大陆,这么大规模的部落也绝对称得上是大型部落了。

要知道整个高树部落也不过才三百多人,就算是算上这些年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些小部落,也不过才一千多人而已。

而在这座幽美而隐蔽的山谷内,竟然藏了一个人数不下一千二百人的大型部落,这简直就是太出乎石熊的预料了。

“我们小河部落都是那些不愿意参加部族战争的人组成的。我们切卡莎人虽然占据了大部分,但我们的部落之中也有一些切洛基人甚至是虞赤人,他们都是和我们一样不喜欢战争的人。现在在我们部落,不管是切卡莎人还是切洛基人和虞赤人,都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小河人。因为在我们的部落,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姐妹,都是亲人,都是部落的族人。”骑在马背上,雷鹰指着下方的部落很自豪的说道。

石熊听的微微叹了一口气,他不得不承认,这个雷鹰真的是不简单,他真的是带领这些人建立了一个世外桃源。

身为高树部落的卡布鲁大祭司守护者,同时还经历了长毛牛部落被差点灭族的那场战斗,石熊很清楚切洛基人和切卡莎人之间的仇恨。就好像前段时间刚刚杀死的那二百多名雷提奇部落的战士,甚至在那场火牛阵战斗中,连雷提奇部落的首领哨音蛇都被火牛阵给干掉了,这足以说明两个族群之间的仇恨是多么的深。

可是在这里,竟然真的隐居着这么一大群厌恶战争的人。而且因为出于对战争的厌恶,这些人竟然跨越了种族的仇恨,就这么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仇恨,没有纷争,更没有战争!

怪不得白云还有雷鹰在得知自己是切洛基人之后,并没有对自己举起屠刀,而是盛情邀请自己来他们的部落作客。

在来时的路上,或许是为了取得石熊的信任,雷鹰几乎没有什么隐瞒的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

两个双胞是他的女儿,大女儿就是石熊遇到的白云,而仅仅比白云晚出生几分钟的另外一个少女自然也就成了妹妹了,她的名字叫绿云雀。

据雷鹰讲,这双胞胎姐妹出生的时候,天上的白云朵朵,所以老大就叫白云,而老二出生的时候,从树林中飞来了一群云雀鸟,其中有一对体型最大的云雀,身上的羽毛竟然是罕见的蓝绿色,所以老二的名字就成了“绿云雀”。

至于跟着雷鹰的那个小伙子,则是雷鹰的小儿子,名字叫石锤。

石熊的到来,在小河部落中引发了轰动。

对于这群因为逃避和厌恶战争而隐居在小河部落的印第安人来讲,这么一个体型健壮的让人有些恐怖的大家伙,真的是太罕见了。

最关键的是,这个大个子竟然在荒野上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干掉了一个由三十多头野狼组成的狼群,这简直就是神灵才能做到的事情。

所以,刚刚来到小河部落没多久的石熊就遭到了强势围观。

幸好石熊的脸皮已经锻炼的足够厚实了,否则他还真就承受不住这么多崇拜的目光。

小河部落的这帮人虽然厌恶战争,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们不崇拜个人武力。如今部落里忽然来了一个堪称战神一样的人物,谁都想近距离的看一看。

石熊这个时候才体会到后世那些明星被粉丝狂追的感觉。

不过,独臂汉子雷鹰显然在部落中的威望非常高,在他的命令下,小河部落的族人仅仅是强势围观,倒是让石熊少挨了不少黑手

来到了雷鹰居住的木屋,石熊这才抹了一把汗。

位于切洛基族和切卡莎族“边境线”附近的小河部落其实和高树部落的区别并不大,这个部落的族人也是居住在木屋中,平时也是以粗犷的农耕以及采集和狩猎为生。最关键的是,这个部落竟然也过绿谷节。

如果要不是雷鹰告诉石熊,小河部落的大部分族人都是切卡莎人,石熊还真以为来到了一个切洛基人组成的部落呢。

在后世很多人都说印第安人是无药可救的,是愚昧而不可教化的,本来石熊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当他真的穿越到这个年代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外国人也会篡改历史书。

嗯,或许叫篡改历史书不太合适,应该是“历史书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的”。

美利坚国建国后,对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印第安人高高举起了屠刀,杀的北美印第安人差点绝种,那么毫无疑问,那些欧洲殖民者的后裔才是胜利者。

那么作为当权者,为了掩饰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以及当年印第安人对于他们祖先的帮助,作为胜利者的那些人自然会在史书中改变一些记载。

就好像当年辫子兵入了关,占据了原本属于汉人的天下之后,对于前朝的历史自然是乱七八糟的篡改。

其实这个时代的印第安充其量你只能说他们落后罢了,他们绝对不愚昧,更不傻。

限于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印第安人在那些瓦西楚的眼睛中看来自然是愚昧落后的,但如果要是印第安人能够拥有欧洲人的科学水平和社会生活水平,那么北美印第安人其实也是很厉害的。

别的不说,北美印第安人现行的这种种族——部落——氏族、胞族的社会结构,其实就很适应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而这种社会结构,也是国家出现之前的雏形。

同时北美印第安人也很聪明,他们只是缺乏一些类似于达芬奇、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罢了。

反正石熊是觉得最起码高树部落的族人就很聪明,自己教给他们这些东西,他们都学的非常快,这足以证明北美印第安人并不傻,也不是无药可救。只是没有人来救他们罢了!

而且来到小河部落之后,石熊的感触就更深了。原来北美印第安人也不是全如同美利坚人所写的史书那样,愚昧嗜杀,动不动就抄家伙和别的种族展开战争。

小河部落的这些人足以证明,在北美印第安人之中其实也有很多爱好和平的。你可以说他们胆小,不敢参加战争;你也可以说他们没种,不敢为了部落去和敌人拼杀。但你绝对不能说他们就不是和平爱好者了。

可在那些欧洲殖民者之中难道就没有这样的人了吗?

噢,对于你们白人,你们可以称赞说他们是和平爱好者,可为啥到了北美印第安人这边就变成了懦夫和胆小者了呢?

反正不管怎么说,石熊自从来到小河部落,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部落和这里的人了。

这些人都是因为厌恶战争而躲避到这里来生存的,他们不愿意为了不相干的人而去拼命,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亲人,他们同样敢抄家伙杀人的。

就好像高树部落一样,其实高树部落也是一个和小河部落差不多的部落。否则当年的卡布鲁大祭司也不会放着切洛基王庭的大祭司不做,而带着族人来到了偏僻的大雾山脚下。

小河部落的这些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来到这里的,但既然来到了这里,成为小河部落的一名成员,那么他们其实就已经可以称之为和平爱好者了。

当然,石熊来到小河部落的最大原因一个是因为雷鹰的盛情邀请,再一个就是因为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少女白云。

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心动的女子,石熊又怎么可能放手?

前世没有那个条件也没那个心思去追女孩子,可这辈子就不一样了,石熊有的是让别人羡慕的条件去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子。

所以石熊就跟着雷鹰来到了小河部落。

不过让石熊暗暗高兴的是,白云那丫头似乎对自己来到小河部落也是非常欢迎的,别的不说,在自己和雷鹰交谈的时候,这丫头进进出出的端水送吃食,而且还时不时的对自己展开一个笑容,这就足以说明这丫头好像对自己并不反感。

但是让石熊有点头疼的就是白云的妹妹还有小弟了。

相比于白云的娴静,这个仿佛和白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妹妹绿云雀可就没那么淑女了,这丫头的性格很是鬼马精灵,问出来的一些问题也让石熊有些吃不消。

比如说这丫头就很大胆的问石熊:“你是不是想和我姐姐组成一个家庭?”

面对三十头野狼的时候,石熊都不曾害怕,可对于这个问题,石熊彻底投降。

当然,问出这个问题的绿云雀,立刻就遭到了她姐姐的无情镇压

相比于鬼马精灵的绿云雀,未来的小舅子石锤倒是好对付多了。

这小子对石熊的武器特别感兴趣,甚至把石熊的大弓要了出去和族人们显摆。对此,石熊觉得无所谓,可雷鹰就有点哭笑不得了。

第一五八章 硝石矿!

“大力熊,你说你的部落能够冶炼铁器?”吃饭的时候,雷鹰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出了这个问题。

石熊点了点头,“没错,雷鹰首领,我的部落确实可以冶炼铁器。我手里的那把刀还有那把弓以及那些箭矢你也见到了,那都是我们部落的族人也练出来的。”

“这是真的?”雷鹰兴奋的搓了搓手。

“这确实是真的,而且我们部落里冶炼的这种铁器已经不能称之为铁器了。我那把刀你也看过了,是不是要比你的那把刀强很多?”

雷鹰心里虽然有些不太愿意承认,但还是很干脆的点了点头,“没错,你的那把刀确实要比我的刀强太多了。我手里那把刀只能拿来做做样子罢了,要是用来狩猎,砍不了几刀就得回来磨刀。这把刀太脆了,有的时候剁骨头都能把锋刃给崩个缺口。”

“呵呵,你的那把刀是用生铁打造的,硬度是有了,可是韧性不够,遇到硬东西熙然会崩刃的。可是如果用钢材打造的刀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我手里那把刀,不仅有硬度还有韧性。通常来讲,只要我那把刀不是使劲往石头上砍,砍其他东西都没问题,甚至砍木头都没问题。”

“这么好?”

“嗯,就是这么好。”石熊很自傲的点头说道。

开玩笑呢,在这个年代,别说是新大陆了,就算是在欧洲,钢材都是不可多得的。你没看到弗格森他们拿的褐贝丝步枪,枪管还是用铁打造的吗?

在高炉出现之前,全世界的钢材都是极为紧缺的。

雷鹰放下了手里的肉块,低声问道:“大力熊,那你们部落的钢材能不能交易给我们一些?”

石熊也放下了手里的骨头,看着雷鹰,略一沉吟就说道:“雷鹰首领,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我希望你能够如实回答我。”

雷鹰点了点头。

“雷鹰首领,其实我在来到你们部落之后,心中就一直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你。”石熊斟酌了一下这才开口,“你应该承认,小河部落的位置很隐蔽,而且身处在深山中,不管是距离切卡莎族还是切洛基族都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雷鹰很痛快的点头说道:“必须要这样啊,我们是隐居部落,不参与部族的对外战争,所以我们必须要躲得远一些,躲得隐蔽一些。”

“嗯,这个我明白。可是战马这东西即便是在你们切卡莎族的王庭也不多吧?那些瓦西楚们可没有那么好的心主动送给咱们战马。可是我看到你们部落里的战马就有很多,而且你们部落里的铁器似乎也不少,所以我很好奇你们这些东西是怎么交易来的。”

顿了顿,石熊又补充了一句:“其实这只是我心中的好奇罢了,如果首领你不愿意回答,那也无所谓。”

听到这话,雷鹰豪爽的笑了起来,“大力熊,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和我们小河部落交易的瓦西楚,都是法兰西人。因为在距离我们部落不远的地方,盛产一种法兰西人很需要的东西,所以每年法兰西人都会派专门的交易队伍来进行交易。”

“法兰西人?”石熊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在这个年代,哪怕法国刚刚在七年战争中输给了英国,而且法国还偷偷联合西班牙人对抗日益强大的英国人,可是在北美新大陆这边,法国人却是拥有和英国人不相上下的实力。

如果要是单论地盘的话,早在前年还属于法国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就比英国人在新大陆东海岸建立起来的十三殖民地大不知道多少倍。

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可是几乎占据了整个北美大陆三分之一的地盘呢。

现在,虽然在刚刚结束的七年战争中法国人战败了,并且还把偌大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割让给了英国,但此时的英国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去接手这么大的地盘。

更别说早就在这个地盘上生活的为数众多的法国人了。

虽说此时法兰西人大都生活在后世的加拿大区域,可是在密西西比河沿岸,依然有为数众多的法国人依托着大大小小的军事要塞和堡垒生活着。

本来切卡莎人就和法兰西人的关系不错,前段时间雷提奇部落的首领哨音蛇更是勾搭上了奥克隆要塞的克雷蒂安阿尔芒,共同组建了一个联军想要灭掉高树部落,结果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被草,三百多联军全都毁在了火牛阵中,就连哨音蛇也死了,阿尔芒少校被俘,四艘在这个年代堪称神器的内河武装运输船也被高树部落给弄到了手。

小河部落原本也是属于切卡莎族的,他们和法兰西人交好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雷鹰首领,那我能不能冒昧的问一下,你们小河部落盛产什么东西?竟然让法兰西人如此重视?”石熊真的是很好奇这一点,要知道这个时候的法兰西人在北美新大陆的势力可是很强盛的,而且法兰西人占据了富饶的密西西比河沿岸以及五大湖区,他们想要新大陆的特产比英国人还要容易,法兰西人接触的北美印第安部落要远远多于英国人。

可即便是这样,法兰西人还这么重视和小河部落的交易,那足以说明小河部落盛产的这种东西是法兰西人急需的东西。

“这没什么,我们小河部落在五十多年前搬到这里来的时候,就在东边的大山里面发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面出产一些白色的石头。一开始这些石头没什么用处,可是后来某一天部落里的交易队伍去西边和法兰西人交换食盐,结果法兰西人看到了这种石头,就不停的追问这种石头是从哪里来的。”

“幸好当时带领交易队伍的那个族人比较聪明,一看法兰西人很重视这种石头,就说这是部落里在大山中找到的石头,相同的石头还有很多,不过很不好开采,结果法兰西人就跟着来了。当然,他们没有进入到部落中,而是在北边的大河边上和我们交易的。这些年来,每两个月法兰西人都会开船来一次,我们就用这些石头和他们交易了很多马匹、粮食还有食盐。这些年来,这种交易的传统一直这样保持着。”

“白色的石头?还产自山洞里?”石熊心中一动。

当石熊见到雷鹰所说的那种白色的石头之后,他立刻就认出了这种所谓的“石头”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竟然是天然硝矿石!

虽然石熊还区分不出来这种天然硝矿石是以硝酸钾为主的印度硝矿石还是以硝酸钠为主的智利硝矿石,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石头正是纯度很高的天然硝矿石。

怪不得那些法兰西人愿意每年来这里这么多次进行交易,哪怕这里距离密西西比河的直线距离超过了三百英里,可那些法兰西人依然愿意来这么远的地方进行交易。

这可是天然硝矿石啊,是可以用来制作火药的主要原材料!

对于法**方来讲,这玩意儿的地位和意义不比食盐差!

石熊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能够找到一座天然硝石矿。这可绝对是天大的意外之喜。

“雷鹰首领,不知道你们部落每年能开采多少这种白石头?”石熊问道。

“这个不太好说,但我可以保证,数量绝对不少。每两个月和法兰西人交易的时候,我们部落最起码都要出动一百多人才能把开采出来的这种白石头运到北边的大弯,然后和法兰西人交易。”

这个数量确实不少,就算是一个人运六十斤的话,一百多人也足有六千斤了。

石熊当机立断的说道:“雷鹰首领,如果我们高树部落能够拿钢材还有食盐和你们交换这种白色石头,你们愿不愿意和我们交易?”

“你说的钢材就是打造你那把刀的铁料?”雷鹰显得颇为意动。

“没错,就是这种钢材,不过这种钢材我们的产量也不高,但我可以保证,法兰西人绝对拿不出这样的钢材来的。至于食盐,你们看看这种档次的食盐如何?”

说着,石熊把盛放着食盐的布袋子拿了出来,从里面倒出了一小堆食盐,结果包括雷鹰在内的所有小河部落的高层全都看直了眼。

许久,雷鹰才颤巍巍的问道:“大力熊,你拿出来的这东西真的是食盐?”

石熊没回答,而是微微一下,那手指头蘸了蘸然后放进了嘴里,“雷鹰首领,你品尝一下,看看是不是食盐。”

雷鹰做了和石熊一样的动作,结果他立刻进入到一种石化状态。

旁边几个小河部落的高层也连忙伸出了手指头,就连白云也是如此,结果当他们品尝到食盐的味道时,一个个也都石化了。

许久,雷鹰这才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太阳神在上,这种食盐竟然一点杂味都没有,这简直就是太阳神的恩赐啊。”

雷鹰身边的那个老年祭祀也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头,“首领,这种食盐太难得了,这要比从瓦西楚们那里交易来的食盐强一百倍啊!”

法国在这个年代是欧洲的产盐大国,可他们制出来的盐哪儿有石熊做出来的盐好吃?在这个年代,真正的精盐只能出现在那些大贵族的餐桌上,普通老百姓吃的盐依然是那种带有苦涩味的粗盐。

白云在品尝到这种精制食盐之后,再看向石熊的眼神就更不对劲了。

雷鹰急冲冲的问道:“大力熊,你们部落有多少这样的食盐?”

“呵呵,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而且我保证都是和这种食盐是一个档次的精制食盐。”

一旁的老祭祀嘴里开始嘟囔起来,石熊也听不听他嘟囔的什么,估计又是在对各路神灵进行祈祷。

而其他的部落高层也都双眼放光,仿佛石熊在这一刻变成了一颗绝世宝石。

“我们用白色石头换你们部落的食盐如何?”雷鹰做起事情来颇为雷厉风行,直截了当的就提出了要交易的事情。

“没问题,具体怎么交换,我们可以再仔细商量。除了这样的食盐之外,钢材我们也可以和你们交易,就换那种白色的石头。”

“那粮食你们多不多?”雷鹰继续问道。

“今年的冬天的粮食暂时不多,不过到了夏天,我们的粮食就会变得很多的。怎么,你打算和我们交易粮食?”

“是有这个想法。你也看到了,我们小河部落所在的这个山谷虽然很隐蔽,但用来耕种的农田却并不多,我们的粮食不够吃的。”

石熊点了点头,略一思考就说道:“粮食的问题到时候再说,现在你就想和我们交易粮食,我们也拿不出那么多的粮食来的。不过食盐和钢材是没问题的。”

“那好,那我们就用白色石头和你们交易这样的食盐和钢材!”雷鹰拍板下了决定。

这下子石熊算是彻底放心了。

要想让部落发展壮大起来,热武器就是必不可少的。而有了热武器,就得制作火药,制作火药的硝石、硫磺还有木炭就是必不可少的原材料。

木炭好说,那玩意儿随便烧一烧要多少有多少;至于硫磺,石熊也从红云那里听说过好像当年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一个部落,那里就盛产硫磺。

现在唯一缺乏的就是硝石了。

硝石这东西在地球上的储存量还是很大的,但可惜的是在高树部落周围没有这种矿产。

石熊倒是知道在智利那里有的是优质硝石,毕竟在前世,智利的智利硝石那可是全世界有名的。可你让石熊现在去智利开采硝石?那还不如让他一统北美大陆来的容易呢!

现在这个时候,前世那些著名的硝石矿还都没影呢,就连欧洲人制作火药需要的硝,都是通过硝田弄出来的。

怪不得法国人一看见硝石,立刻就迫不及待的要和小河部落进行交易。硝田的产硝量虽然也不低,但哪儿有天然硝石矿来的多?更别说伺候硝田那就是一件让人作呕的事情,谁没事愿意摆弄硝田啊。

高树部落现在要制作火药就缺硝石了。前段时间从法国人那里缴获的那些火硝虽然可以让高树部落制作出不少的火药,但那些火硝用完了怎么办?

现在在距离高树部落只有二百多里的小河部落发现了硝石矿,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第一五九章 女大不由爹

“父亲,我也要跟着你们去他们的部落看一看。”白云再次把雷鹰堵在了房门口,执拗的说道。

雷鹰看了看大女儿,心中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雷鹰对于当初自己把这个大力熊领到小河部落来是既高兴又有些后悔。高兴的事情自然不用多说,这个大力熊给小河部落带来了食盐还有钢刀、钢矛,虽然这些东西现在还没影,但雷鹰相信高树部落有这些东西,否则大力熊不会说的如此肯定。

而且食盐换白石头的比例是一袋换五袋,而一把钢刀换取十袋白石头的这种交易比例,要远远比法兰西人开出的价格好了很多。

最关键的是,和高树部落交易不用担心部落位置暴露出去,而和那些法兰西人交易的时候,每次族人都需要拉着沉重的白石头长途跋涉一百多里才能够抵达交易地点。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讲,和高树部落交易都要远远好于和法兰西人交易。

最起码以后法兰西人在食盐还有铁器的交易方面是卡不住小河部落的脖子了。

所以,能够和高树部落达成交易的协议,这对于小河部落来讲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可同样,雷鹰心中也有些后悔。

大力熊在部落里住了几天,自家的那个大女儿就跟在这家伙身边伺候了几天。

天呐,白云那丫头从小就没怎么伺候过人,可现在竟然对一个外人这么好,谁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雷鹰心中已经明白自己即将失去这个大女儿了

作为一个父亲,对于养了十好几年的女儿被别人给勾走,心中要是舒服了那才怪。

不过幸好这个大力熊还是比较对雷鹰的口味的,否则要是换一个人的话,恐怕早就让雷鹰给赶走了。

雷鹰自然是不知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话,但北美印第安人对于婚姻这方面是非常看得开的。喜欢就住在一起组建家庭,不喜欢就和和气气的分手。

要知道当年切洛基人在大湖区域生活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母系氏社会呢,一个女人可以找好几个男人。

现在不管是切洛基人还是切卡莎人,一个男人找几个女人都是没问题的,只要你能养活的起这些女人那你就可以随便把女人带回家。

可同样,如果你把女人带回了家却养不起,那你不仅会让全体族人鄙视,而且以后绝对没有女人会跟着你了。

没错,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就是这么的开放。相比之下,后世西方国家的婚姻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或许只有那些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国家才能够和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相比

换句话来讲,如果你是一个有能力的男人,那么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生活区就是天堂;如果你没能力,对不起,你就只能依靠五姑娘了。

其实以石熊现在的本事和地位来讲,他只要想找女人,高树部落中有的是女人愿意跟着他。

像守护者大人这样的男人,那可是把整个北美印第安人所有的族群都扒拉一遍,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人长得高大威猛不说,武力值还奇高,岁数也只有十六岁,虽然稍微大点但绝对不是什么问题。最关键的是人家懂那么多东西,随随便便拿出一件来就能让整个部落都过上好日子。

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

但可惜的是,守护者大人似乎没有喜欢的女人,所以对于部落中那些成天故意出现在面前的那些女孩,守护者大人没有一点反应,这让部落中很多女孩都暗自伤心。

现在石熊祸祸到了小河部落,这才来了没几天,就把雷鹰大女儿白云的心给勾走了。

雷鹰有心不让女儿跟着去高树部落,可他也知道自己挡不住女儿。大女儿别看外表很温柔娴静,可内心却是很刚强的,这一点,作为父亲的雷鹰怎么可能不知道?

就好像白云在得知部落准备派出一些人去高树部落考察之后,一直就要吵吵着跟着一块去高树部落,这足以证明女儿的心思了。

所以,雷鹰只能在心中无奈的暗叹一口气,最终答应了女儿的这个请求。

没办法,闺女大了,心思早就跑到那个大力熊身上去了,这事儿挡不住的。

不过雷鹰多少也是有点欣慰的,他看得出来大力熊对于自己大女儿也是很喜欢的。这几天部落中的好多女孩都往这个大个子身边凑,可偏偏他对别的女孩不假言辞,唯独对自己的大女儿很照顾。

雷鹰看得出来,这个大个子是真心喜欢自己大女儿的。那既然是这样,自己这个做父亲的就没必要挡住女儿的幸福。

白云在看到父亲终于答应了,一张漂亮的小脸上露出的笑容让雷鹰这个当父亲的看了都有些吃味。

女大不由娘,这话虽然是华夏的老俗语,可是放在北美印第安人部落中依然通用。当然,放在白云和雷鹰这一对父女身上,那就是典型的“女大不由爹”了。

作为一个隐居部落,小河部落和高树部落达成交易协议,这对于小河部落来讲自然是一件大事。所以小河部落准备派一些人去高树部落考察一下。

大力熊说的再好,总不如亲眼看一下来的踏实。

所以,雷鹰就决定以自己为首,带领部落的几个高层以及一些精锐战士,一块跟着大力熊去高树部落看一看。

而且他们也想亲眼看一下那个大名鼎鼎的卡布鲁祭祀。

自从切洛基人南迁到阿巴拉契亚中南部山区之后,卡布鲁祭祀的大名就随着这个强大的族群而在周围传开了,小河部落虽然是一个隐居部落,可是他们也听说过卡布鲁祭祀的大名的。

由于石熊在来的时候已经算是把道路趟出来了,最起码石熊可以保证这条路上没有什么危险,所以这次去高树部落的人也不算多,算上白云,也不过才十六个人而已。

其实要想从小河部落抵达高树部落还是很好走的,只需要沿着大雾山的山脚一直向东走就能抵达高树部落,只不过路上要跨越几条大的河流比较麻烦。

一行人准备了一番之后,就向着阳光永照之地的方向出发了。

小河部落距离高树部落的直线距离大约有二百里地,要是在平原地带,骑着马一上午就能到达。

可是从小河部落到高树部落之间的这段路却并没那么好走。

事实上,这里根本就没有路可走,否则石熊也不会骑着马用了两天多的时间才跑出去二百多里路。

这一段路程上,全都是起伏不大的小山丘,蓝岭和坎伯兰高地之间的这一系列的褶皱山系把这一片区域搞得支零破碎——这些褶皱山系原本是完整的,但是在亿万年的风化作用下,这些褶皱山早就被风化的不成样子了。

这些随处可见、高只有百八十米、矮不过二三十米的小山包,就是风化后的褶皱山。再加上这里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坡,所以这里还有众多大大小小的河流阻路。

其实要严格说起来,这一带区域就是无人区,就连切洛基人和切卡莎人都很少来这个地方。

这个时候还不像后世,偌大的田纳西河上修建了无数的水坝,然后让田纳西河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水库。在这个时代,田纳西河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害河。

田纳西河的水源主要来自于大气降水,所以水量充沛而且极不稳定。在这个年代,整个田纳西州中西部区域,其实就是一个大沼泽,时不时就泛滥成灾的田纳西河是造成这片超巨型大沼泽的罪魁祸首。

石熊他们所走的这条线路因为海拔比较高,所以田纳西河没有祸害到这一线。可是,这条通往高树部落的路线中,大大小小的河流足有上百条。

像海沃西河、小田纳西河以及利特尔里弗河这种河流就算是比较大的了,其他那些宽度只有几米甚至是十几米的小河足有上百条。

这些小河流都是从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坡流淌下来的,因为地势的原因,这些河流刚刚流下山坡时还没有汇聚在一起。不过随着往下游流淌,这些小河流就会渐渐地汇聚起来,最终统统汇入田纳西河。

所以,这些小河流再加上被风化的褶皱山系,让这一片区域彻底变得支零破碎,就好像一面完整的镜子摔在了地上一样

小山丘什么倒是好说,爬不过去就绕道走,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可是这些河流就比较麻烦了。

在这个没有桥梁的年代,石熊他们只能寻找河道狭窄的地方然后趟水过去,而如果遇到宽度有几十米的大河,那他们就得多绕道好远找到便于渡河的地方再渡河。

也就是现在是深冬,水流较少,如果再过一两个月,来到冬末春初的时候,这些河流就会变得暴躁起来。

说起来也是一个挺奇特的现象。在美国其他地方的河流,都是夏季为丰水期,可在田纳西河的上游区域,冬末春初才是丰水期,而到了夏季,水流量反而要少一些。

原因就是这条河发源于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坡,冬季季风南下的时候,受到山体的阻挡而抬升,中间就会产生降水。而到了夏季,来自于东南方向的季风因为山体的阻挡,降水大都发生在阿巴拉契亚的东坡,西坡的降水反而减少很多,所以到了夏季,田纳西河的水流反而会小一些。

奇特的地形造就了这条河那奇特的枯水、丰水期。

现在是深冬,这些大小河流中的水量普遍不大,所以他们一行人倒也能找到渡河的地方。可如果要是到了丰水期,他们这么走就不行了。

“大力熊,我们两个部落之间别看离得不远,可这些河流”站在一条大河面前,雷鹰满脸愁色的说道。

眼前这条足有六七十米宽的大河,在后世的名字叫做“小田纳西河”,是田纳西河上游最大的支流。这条发源于大雾山深处的河流,也是一条非常暴躁的河流,充沛的水流让这条河经常泛滥成灾,在小田纳西河与田纳西河交汇的区域,此时就是一大片沼泽地。

在后世,美国人在这条河上一口气修建了四五个水坝,这才把这条暴躁的河流彻底束缚住,最终这一带的沼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水库。

可是在这个年代,修建水坝什么的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别说水坝了,就连修座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石熊不会修桥,那些印第安人更不会修桥。

所以,要想渡过这条现在略显平静的小田纳西河,那就得向下游走很远,从沼泽区才能渡过这条河。

当时石熊渡过小田纳西河的时候,因为这附近有一个部落是从高树部落中分离出去的,他们的族人对于沼泽的情况很熟悉,石熊才能够安然的从沼泽中渡过小田纳西河。

渡过沼泽之后,雷鹰脸上的愁容更盛了。高树部落的钢材和食盐确实很好,可如果这路是这样的,两个部落之间别说是交易了,就连送个信恐怕都很难。

现在是枯水期尚且如此难走,要是到了丰水期,光是这一条大河就能把两个部落之间的联系全部隔断!

雷鹰当然想和高树部落展开长期的交易了,可这路

如果雷鹰懂华夏古诗的话,估计这会儿他也会吟唱一句——路难走,难于上青天啊

一脸愁容的雷鹰看着那边和大力熊说的火热的大女儿白云一脸幸福高兴的模样,心情多少好了一点。当然,如果雷鹰能够听到此时女儿和大力熊所说的话,他一定不会再这么愁眉苦脸的了。

“什么?你说以后我们俩再见面的时候,就不用骑马了?你们有船?”

“当然了,我们有四艘船呢,是那种很大的船,嗯,你应该见过,就是那些法兰西人乘坐的那种风帆船。”

“可你们怎么会有法兰西人乘坐的船呢?”

“这还不简单。前段时间,你们切卡莎族的一个叫做雷提奇的部落,和驻守在奥克隆军事要塞的法国人勾搭上了,他们组成了联军,乘坐四艘船沿着大弯逆流而上,准备灭掉我们的高树部落。结果被我弄了一个火牛阵,把这帮家伙一锅全给端了。就连他们乘坐的那四艘船,也让我给弄到了手”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石熊是绝对不介意给她讲述一下自己的丰功伟绩的

第一六零章 杀了他们!

在石熊生活的前世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话石熊一直认为都很有道理。

可是当他遇到这句话所描述的事情时,他就觉得这现实不是骨感了,这特么分明就是操蛋好不好!

本来石熊这次出去就是因为闲的蛋疼,所以才一个人深入到部落西边的荒野中去狩猎,结果没想到遇到了白云,还遇到了小河部落。

如果小河部落不盛产硝石的话,石熊最多也就是追求追求白云,把这个女孩子追到手。他可不想和小河部落有什么过深的牵扯。

毕竟小河部落再是隐居部落,可这个部落的主体还是切卡莎人,石熊心中迈不过去那个坎。

不过当石熊知道小河部落竟然盛产硝石之后,他的主意立刻就改变了。这个小河部落必须要抓在手里,不为别的,就为那座硝石矿,这个小河部落的战略地位就比其他部落高出一大截来。

所以石熊一手促成了两个部落之间的交易事项,还把雷鹰等小河部落的高层们带到高树部落来参观。

对于和小河部落展开交易,石熊是抱有极大的信心的。

在他的计划中就是通过交易,让小河部落对高树部落产生依赖性,一开始是食盐和铁器,以后就会使粮食、酒水、油料等东西。

等小河部落离不开高树部落的交易时,就可以想办法把小河部落合并过来。

毕竟小河部落可是拥有一千五百多口子,在这个年代的北美新大陆,人口就是最重要的资源,要是能把小河部落融合过来,再加上以前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些小部落,那么高树部落立刻就会成为一个拥有三四千人的大部落。

虽然来自于傻脑袋这副身体的记忆,让石熊心中一开始对小河部落有个坎迈不过去,可当石熊发现了小河部落的巨大潜力和重要战略地位之后,傻脑袋的记忆立刻就被石熊强压下去了。

石熊自认为凭借着自己现在在高树部落的地位和声望,他绝对能够促成和小河部落的交易的,而且等自己把如何融合小河部落的计划说给红云还有立雷之后,他俩肯定也会同意这个计划的。

结果,信心满满的石熊,就在小河部落来的这十六个人面前,被高树部落的族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我的族人们,我回来了,而且我还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客人。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来自于小河部落的首领雷鹰,这是白云”守护者大人在外面浪了好几天忽然回来了,这自然引起了部落的轰动,所以不用人招呼,绝大多数族人就从各自居住的木屋中走了出来,自发的汇聚到了部落中心的那片平地上。

这片平地现在可是成为了部落最重要的区域,炼钢炉、焦炭窑、曲房等建筑物现在全部在这片空地上,而这片空地也见证着高树部落的兴起。

看到这么多人自发的欢迎自己归来,而且还是当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来欢迎,这足以证明自己在部落中的威望和地位。如果是平时,石熊可不会这么显摆,现在不是有白云在身边嘛,该显摆的一定要显摆。

于是石熊就开始给族人们介绍雷鹰他们一行人,结果没想到自己的话没说完,下面的狼尾巴竟然阴着脸大声的问道“守护者,你领来的这帮人是切卡莎人?”

狼尾巴的话音很大,原本还嗡嗡议论的族人们立刻变得鸦雀无声,视线全都齐刷刷的集中在了石熊的身上。

石熊立刻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太对劲,他的视线所及之处,甚至看到了几个族人悄悄地抽出了钢刀

石熊认得这几个族人,都是有亲人在南瓜湾部落的族人。而南瓜湾部落早在前段时间就被切卡莎人整个给灭族了。

见状,石熊连忙上前一步,站在了雷鹰他们的前面,大声的说道“我的族人们,我领来的这些客人确实是切卡莎人不假,可他们是隐居部落的,他们从来就不参与到切卡莎人和我们之间的战斗中,所以”

对于他们的身份,石熊不能隐瞒也无法隐瞒,毕竟以后要进行交易,这些事情还是说明白了比较好。再说了,雷鹰他们的容貌虽然和高树部落的族人无二致,可他们的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切卡莎人。

可是,石熊的解释还没有说完,下面就响起了一个粗犷的声音“守护者大人,你不要护着他们了,这些切卡莎人既然敢来到我们的部落,那他们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我们杀死!我要杀了他们!”

石熊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是部落里的一个老战士,名字叫做石锤,和雷鹰的小儿子一个名字。不过这个石锤可不是雷鹰的小儿子能比的,这个岁数接近四十岁的老战士想当年也是一号猛人,年轻时手里的两把大石锤使出来那叫一个狠辣无情。

而且石锤教授过部落里很多战士,包括狼尾巴、大矛、鹰羽、以及前段时间战死在法国人手里的树根等战士,都曾经被这个老战士教授过。所以石锤在部落里的威望还是极高的。

石熊知道,石锤的弟弟就是南瓜湾部落的一名战士,而且前段时间南瓜湾被切卡莎人灭族的时候,石锤的小儿子和小女儿恰好在南瓜湾探亲,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

对于这名老战士,石熊也是很敬佩的,可是眼看着这位老战士的双眼都红了,石熊立刻就意识到事情大大的不好。

石熊连忙把视线看向立雷,高声说道“立雷首领,小河部落对于我们高树部落未来的发展很重要,而且小河部落的人从来不参与到切卡莎人和我们的战斗,他们手上没有沾染我们族人的鲜血啊。”

立雷看着石熊,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微微地摇了摇头,但没有说话。

石熊的心更凉了,他把视线又挪到了红云身上。

结果让石熊无语的是,红云的动作竟然和立雷一样。

看得出来,部落的高层对于切卡莎人的仇恨真的是很大。

高牛在一旁大声说道“傻脑袋,难道你忘了我们长毛牛部落的惨剧?难道你忘了你的母亲就是死在切卡莎人的刀下,你自己也差点死在那场战斗中?他们是我们的仇人,不是客人啊!”

别看切卡莎人和切洛基人是两个族群,但是他们的语言都属于尤克罗语种,尽管有些细节地方不太相似,但高树部落族人所说的这些话,雷鹰他们还是能够听的很明白的。

白云脸色唰白,站在石熊身后紧紧地揪住了他的后衣摆,无助的像是一个孩子。

雷鹰他们的脸色同样很不好看,他们在来之前或许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他们绝对没有想到高树部落的人反应竟然会如此的激烈。

看这架势,这分明就是要在这里把自己这十六个人全都给剁了啊。

雷鹰作为一个隐居部落的首领,他自然清自己的族群和切洛基人的仇恨是如何的深。

原本这片区域就是切卡莎人的地盘,可是当强大的切洛基人来了之后,不仅赶走了波瓦坦人,还把切卡莎人也给赶走了。波瓦坦人胆小,在连续战败了几次之后就灰溜溜的跑到东海岸去发展了,可是血性的切卡莎人不会退缩,切卡莎人誓要和切洛基人战斗到底。

结果持续了接近二百年的战斗,让双方成为了死敌。

每年都有大量的两方族人死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战争中——对于雷鹰来讲,和切洛基人的战争真的是毫无意义。

切洛基人的强大是众所周知的,明知道打不过切洛基人还非要那人命往里填,这已经不是血性了,这是傻瓜的表现。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雷鹰早早的就带着一些族人逃离了切卡莎族群,他不想让部落中的战士白白的牺牲。

结果没想到自己都隐居了,这帮高树部落的人依然不肯放过自己。这得是多大的仇恨啊。

石熊转头看了看白云,又看了看雷鹰他们,给了他们一个很镇静的眼神和放心的表情,然后这才回过头来大声说道“我的族人们,难道你们真的要杀掉他们?难道你们就真的如此仇恨一个从来没有参与过战争的隐居部落?他们不是屠杀我们亲人的切卡莎人,他们是带着善意来的隐居部落。如果你们不相信他们,那你们总该相信我吧?”

石熊的话让所有蠢蠢欲动的族人都愣了一下,虽然守护者大人来到高树部落的时间并不长,但是这段时间内守护者大人做出来的这些事,却是让族人们都看到了巨大的希望。

不管怎么说,守护者大人是绝对忠于部落的,这一点是谁都不能否认的事情。

石熊看到下面的人站住了,这才扭头对着立雷说道“阿叔,发生在我们长毛牛部落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而且我大力熊坚信,这种血海深仇我一定会亲手报回来的。雷提奇部落就是一个例子!”

石熊的话让族人们再次沉默了,强大的雷提奇部落和法兰西人组成的联军,在几天之前差点就把高树部落给灭族,要不是守护者大人使出了神奇的火牛阵,恐怕现在这座美丽的部落已经消失不见了。

“敌人施加在我们身上的血仇,我们一定要亲手报回来!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们就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所有的切卡莎人都看做是敌人。伟大的太阳神曾经指点过我,他说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神奇的国度,他们和我们是同宗同源,我们是从那个神奇的国度中分离出去的,然后远渡重洋来到了这片大陆生活。在那个神奇的国度有一句话说的很好,那就是不要让仇恨蒙蔽住你的眼睛。”

“我的族人们,你们应该明白,我们真正的敌人并不是切卡莎人,而是那些生活在殖民地的瓦西楚们。我在伟大的太阳神那里得到过指点,我看到了在未来几十年内,那些瓦西楚们是如何对我们举起屠刀。而且他们屠杀的对象不仅仅是我们切洛基人,连北边的德拉瓦人、易洛魁人、中西部的苏族人、纳瓦霍人,甚至是整个大陆上所有的原住民,都是他们屠杀的对象。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有举起屠刀,但他们正在磨刀霍霍,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屠杀我们的。”

石熊的话顿时就让周围产生了一阵“嗡嗡”的议论声。这种言辞他们不是第一次听说了,现在守护者大人又拿出了这一套说辞,这让他们犹豫了。

“没错,切卡莎人和我们是有深仇大恨,但我们要分清楚到底是那些切卡莎人屠杀我们的族人。对于手上沾染了我们族人鲜血的切卡莎人,我保证以后会带领着我们的战士去报仇。但那些根本就没有参与过和我们战争的切卡莎人,我们凭什么要杀死他们?我们不能杀死他们,相反,我们还应该以宽容的胸怀去接纳他们,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对抗那些瓦西楚!”

“而眼前,你们眼前的这些切卡莎人,就是我们需要团结的力量!而且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他们对于我们没有任何的恶意,这一点,我希望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就像以前你们相信我那样相信我!”

石熊看着眼前这些沉默的族人,继续高声说道“我的族人们,相信我的话,不要再用这种态度对待我们的客人和朋友了。他们不是仇人,是朋友!”

石熊的话音刚落,兔子嘴就站了出来,默默地走到了石熊的身边,然后嗫喏了两下,最终鼓起勇气说道“我相信守护者大人说的话,因为自从守护者大人来到我们部落之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部落。难道你们忘了守护者大人教我们怎么制盐,教我们怎么炼钢,教我们怎么开荒种地,教我们怎么驯服野牛,怎么用火牛阵挽救了我们整个部落难道你们忘了守护者大人带给你们的好处了吗?我兔子嘴虽然从小就不受你们的待见,可是这些话我一定要说出来,我相信守护者大人,我支持守护者大人做的任何事情!如果你们谁不相信守护者大人,我兔子嘴会看不起你的!”

瘦瘦小小的兔子嘴站在石熊身边,就好像一个侏儒一样,可偏偏,这个瘦小的孩子此时身上却散发出了一阵让人折服的气势。



第一六一章 被神灵眷顾的人

在石熊来到高树部落之前,整个高树部落中最不受人待见的估计除了兔子嘴之外就再也没有别人了。

天生的兔唇让他变成了部落族人眼中魔鬼的孩子,就连他的亲爹亲娘都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去管他。

因为这个原因,兔子嘴小时候差点因为没奶吃而饿死。幸亏上一代的卡布鲁祭祀还有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红云对这个小家伙挺照顾的,用玉米粥喂他,这个天生兔唇的小家伙才侥幸活了下来。

可即便是卡布鲁祭祀很照顾兔子嘴,但因为他那天生的兔唇,让部落里几乎所有的人都不待见他。在愚昧落后的印第安部落中,这种异于常人的人通常都会被族人冠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名头,反正都是不好的名头。

即便是卡布鲁祭祀说也不管事,反正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就是没人待见。

可怜的兔子嘴甚至没有资格去参加他十二岁的成年礼,他连个宗族正名都没有,兔子嘴就是一直陪伴着他的唯一名字。

而且因为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已经十三岁的兔子嘴瘦瘦巴巴的和一个岁的孩子差不多。

发生在兔子嘴身上的事情,即便是放在现代,那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惨剧。

要说起来,兔子嘴的命运还不如傻脑袋呢。傻脑袋虽然脑子不好使,可毕竟还拥有一副让别人羡慕的体格,再加上力大无穷,不管是打仗还是狩猎都是一把好手,所以傻脑袋当年在长毛牛部落里还是过得比较舒服的,最起码他能吃饱。

一直到石熊跟着高牛他们来到了高树部落,兔子嘴这才果断的抱上了石熊的大腿,成了石熊的小跟班,这小日子才算过的舒服起来。

所以,在当前这种情况下,瘦瘦巴巴的兔子嘴第一个站了出来为自己的老大站台!

很简单,在兔子嘴的眼中,守护者大人就是他的天!他才不管什么切卡莎人、什么瓦西楚呢,可谁要是不敢听守护者大人的话,那就是他兔子嘴的敌人,甚至是仇人!

所有的族人听着瘦小的兔子嘴说出的那番话,一个个的都沉默了。

谁也想不到这个平时胆小瘦弱的兔子嘴,竟然敢在这种场合说这样的话,还看不起你,这话说的很扎心,你以为你兔子嘴是谁啊?

可偏偏,兔子嘴的话没有人能够反驳得了。

一开始就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弗格森少尉虽然听不懂这些人说的是什么,但他也看出来一些事情,本来他也想站出来给自己的老大站台呢,结果没想到却被兔子嘴那家伙给抢了先。

不过,弗格森少尉还是紧跟着兔子嘴第二个站了出来。

他虽然不会说印第安语,可是他的动作和神情却表明了他的态度。

快马和硬骨头气喘吁吁的从远处跑了过来,他俩刚才去小盐山去取木炭了,因为弗格森少尉打算按照石熊给的配方自己配一下黑火药。

当他俩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么一幕。

哥儿俩拉住了平时和他们混的来的小家伙问了问情况,然后毫不犹豫的把背上背的木炭交给了那个小家伙,两个人一块走出了人群,站在了石熊的身边。

高牛还有山猫看了看快马和硬骨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这里。

他俩不是快马和硬骨头,可以毫无顾忌的跟着守护者。作为前长毛牛部落的高层,他俩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他俩身上背负的顾虑太多了。

红云看了一眼自己的守护者,最终也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走出了人群,然后站在了石熊的身边。

红云的举动让族人们发出了一阵议论声,立雷还有狼尾巴的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

石熊看到红云走过来,并没有什么激动的表情出现,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仿佛卡布鲁祭祀这么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一些族人在看到红云都站出来了,都微微的摇了摇头,然后微微退后了几步,远离了这个圈子。不用说,这些族人都是红云的铁杆拥趸。

不过还有一些族人原地没有动,像石锤、立雷、狼尾巴等人。这些人显然都是和切卡莎人有着深仇大恨的族人。

见此,石熊暗暗地点了点头,这才高声说道“立雷首领,石锤阿叔,还有其他的族人们,我知道你们身上都背负着巨大的仇恨。切卡莎人曾经给你们带来了无尽的哀痛,切卡莎人曾经让我们失去了亲人。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们就要生活在仇恨中。”

“我的母亲、父亲还有姐姐,就是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屠刀之下,这一点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对于我来讲,我也是不会放过杀害我亲人的那些仇人的。可是,冤有头债有主,我们不能一棍子把所有的切卡莎人全都打死,在切卡莎人之中也有好人存在的。”

“就好像我身后站的这些切卡莎人,他们就从来没有参与过一场与我们切洛基人的战斗,他们的手上并没有沾染我们切洛基人的鲜血。相反,为了避免战争,他们主动脱离了切卡莎族群,找到了一个远离战场的地方隐居起来。这样的人,难道你们就忍心杀掉他们吗?”

石锤沉声说道“守护者大人,他们既然是切卡莎人,那么就是我们的仇人。”

石熊叹了一口气温声对这名老战士说道“阿叔,我知道你很痛恨切卡莎人,你的儿子和女儿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屠刀之下,可同样,我的亲人也死在了切卡莎人的屠刀之下,我同样非常痛恨那些杀死我亲人的切卡莎人。不过,我们不能就这样让仇恨蒙蔽了我们的双眼,让仇恨干扰了我们的判断”

石熊的话未说完,狼尾巴大声说道“守护者大人,不管你说什么,我们今天就要杀死这些切卡莎人为我们的亲人报仇!”

“你闭嘴!”石熊冲着狼尾巴爆喝了一声,把狼尾巴吓得浑身哆嗦了一下。

随即,石熊就没有再理会狼尾巴,而是继续温声对石锤说道“石锤阿叔,你相信不相信我大力熊?”

石锤看着石熊的眼神,嘴巴张了张,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那好,石锤阿叔,既然你相信我,那么今天我就在这里向你、向所有的族人保证,我会在三年之内带领你们报仇的!只要是那些双手染上我们族人鲜血的切卡莎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我保证你们会亲手宰掉那些双手占满我们族人鲜血的切卡莎人的!”

石熊的话让所有的族人都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石熊点了点头,然后指着雷鹰他们提高了声量强硬的说道“但是他们,这些隐居的切卡莎人不是我们的仇人,而且他们是我带来的朋友,我不希望你们再对他们有什么别的想法。如果谁还想对他们下手,那么就先踏着我大力熊的尸体对他们下手吧!”

雷鹰他们最终还是留在了高树部落中。

石熊成功的说服了族人们,尤其是对立雷说明了这个隐居部落盛产的硝石就是制作火药的重要原料之后,立雷就直接不吱声了。至于像石锤这样的族人,石熊单独找上了门仔细说了一番小河部落和高树部落进行交易的重要性之后,就连石锤这样的族人也不再抓着雷鹰他们不放了。

不过他们虽然不再追究雷鹰他们,但依然没什么好脸子看。但这对于雷鹰来讲已经足够了。

尽管在刚来的时候遇到了那一场很不愉快的事情,可雷鹰他们也彻底明白了那个大个子的心意,这个大个子是真的想要和他们进行长期的交易。

而更让雷鹰他们惊异的是,这个大个子在高树部落中的威望竟然如此之高,最关键的是,他竟然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这个身份可绝对不一般。

“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你的族人对你产生不好的想法吗?”白云一边走,一边很小心的问石熊。

对于这种两个人吃了晚饭之后独自出来遛的举动,白云一开始还不太习惯,不管是她的部落还是其他的部落,好像男女之间都没有这样的行为吧?

不过两个人单独这么出来转一转,好像感觉也很不错呢。

石熊歪着头看了看身边的少女,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猛地一发力,把手里刚才捡起来的一块小石头扔了出去,这才拍了拍手说道“没关系的,我们部落的族人其实都很好的。他们只是嗯,他们只是被一时的仇恨蒙蔽了,所以才会做出那样的举动,解释清楚了,他们就不会有别的想法了。你放心,有我在,你们是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

“我当然对你有信心了。”少女用脚尖踢出去了一颗小石子,“我只是担心你这样做会对你的威信有影响。”

“没有影响,绝对没有影响!这一点我还是可以确定的。你没看见就连我们的卡布鲁大祭司都支持我吗?”

“这倒也是啊。不过你们的卡布鲁祭祀怎么这么年轻?我看比我大不了几岁呢。”

“没办法,上一任卡布鲁祭祀才过世,红云是上一任卡布鲁祭祀的女儿,她接任卡布鲁祭祀也没有多久。”

“那她为什么这么支持你?那天那种情况下,她这么支持你,难道她就不担心族人对她有什么看法吗?”少女幽幽的问道。

石熊立刻从少女的这个问题中听出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于是扭头看着身边的少女说道“白云,卡布鲁祭祀之所以支持我,那是因为上一任卡布鲁祭祀也就是红云的母亲亲口定下来的,而且,我还是红云亲自指定的守护者,她当然要无条件支持我了。”

说着,石熊不怀好意的笑了笑,“我说白云,我怎么觉得你说这话的味道有点酸啊。”

“酸?我的话怎么可能是酸的?说话就是说话,怎么可能发出酸味来呢?”白云不解的问道。

石熊被这话说的一窒,立刻就意识到北美印第安人是不明白“吃醋”的意思的,于是他只能打了一个哈哈。

白云没好气的瞪了这个大个子一眼,过了一会才问道“大力熊,你们部落里的钢铁、食盐都是你教给你们的族人做出来的吗?”

“嗯,如何冶炼钢铁、如何制盐都是我教给我们的族人的。此外”石熊指了指周围那一大片几乎一眼看不到边的农田,这些农田中的麦苗已经长出来了,哪怕播种这些小麦的时候时节已经稍微晚了点,但得益于大雾山的纬度偏低,温度还算可以,所以这些冬小麦的长势还是非常不错的。

“看到这些农田了吗?这都是我们的族人在使用了我做出来的一些先进的农具才开荒出来的。以前我们部落的农田只有在河边的这一小片区域,可是你看看我们现在的农田范围,比以前大了几十倍!而且开荒这些农田,都是用我们驯服的野牛来做的,那些野牛被驯服之后,绝对是我们开荒种田最得力的帮手。而且这么多农田被开辟出来,我们部落还采用了最先进的播种方式,等到夏季来临的时候,我们部落的粮食肯定能够获得大丰收的。”

看着这个意气风发的大个子,白云在那一刹那间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快了很多。

许久,白云才问道“大力熊,你怎么会懂这么多东西?你说的这些东西,我以前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可你怎么就懂呢?”

石熊看着这个让自己心动的少女,有心想要把自己是一个灵魂穿越人士的事实告诉她,可石熊知道这事儿就算是自己说出来这个少女恐怕也不会相信的。

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灵魂穿越之类的事情显然不如受到神灵指点更具有说服力。

“如果我告诉你我知道的这一切都是伟大的太阳神指点给我的,你相信不相信?”石熊最终还是决定用这套说辞来解释自己身上这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云愣了一下,随即笑着点了点头,“相信,我怎么不相信你呢?”

这话虽然说的很简单,可却让石熊心中一暖。

“我以前是一个傻子,要不然我在部落里的绰号也不会是傻脑袋这个名字。以前的我除了知道吃喝拉撒睡之外,其他的什么事情都不懂,要不是我还有一把子力气,估计连部落都不会养活我的。”

“后来,我们长毛牛部落遭受到了切卡莎人的袭击,我所有的亲人全都死了,整个部落一百多人就剩下二十来个人活着了,我在那场战斗中也差点死去。”

少女听的心中一颤,不由自主的握住了这个大个子的一只手,似乎是想要把自己的温暖传递给他。

石熊微微一笑,把自己的另外一只手覆盖在了这双小手的上面继续说道“就在我重伤昏迷的时候,至高无上的太阳神降临在了我的脑海中,他告诉了我很多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也让我看到了未来发生的很多事情。最关键的是,我当时受的伤几乎可以说是必死无疑了,但也被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治好了。”

“所以,当我们长毛牛部落剩余的那点人来到高树部落之后,我就按照太阳神指点给我的那些东西开始教授我的族人,冶炼钢铁、制盐、驯服野牛、新式耕种法,包括现在正在进行的火枪的研发工作,都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给我的。”

少女听的意动神驰,不由得说道“你真是一个被神灵眷顾的人啊!”

“被神灵眷顾的人吗?”石熊默默地想道,“或许真的是这样呢”



第一六二章 宴请

虽说在刚来的那天搞得很不愉快,可在石熊的大力推动下,高树部落的首领立雷还是小河部落的雷鹰就相关的交易事宜达成了一致。

高树部落有小河部落目前最需要的食盐和铁器,而小河部落有目前守护者大人最需要的硝石,所以两个部落的首领围绕着硝石、食盐以及铁器的交易,最终达成了一袋食盐或者是一柄钢刀换五袋硝石的交易标准。

至于其他的交易内容,都会依照这个标准来的。

这个标准要远远高于法兰西人给出的交易价格,雷鹰还有小河部落的高层们都很高兴,高树部落的高层倒是无所谓。

不管是立雷还是大脚,甚至就连红云现在都还不明白硝石的重要性。等他们明白了硝石的重要性之后,那么他们就会明白今天的这种交易绝对是沾了大光了。

要知道在现在这个年代,欧洲的火硝可是比食盐要贵得多,至于铁器那更是无法和火硝相比的。石熊能够用这样的价格和小河部落达成交易协议,也算是沾了大光了。

倒不是石熊不想照顾一下未来的老丈人,实在是目前印第安人缺少食盐和铁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北美大陆的印第安部落中,无论是铁器还是食盐,都要比小河部落的硝石贵重多了。

石熊能够给出这样的交易价格,雷鹰不仅非常高兴,他还一再说这个价格给高了呢。

要知道雷鹰手里的那把铁刀,当初可是用了二十多袋硝石从法兰西人手里换过来的,那可是足足五百多斤硝石呢。

现在能用五袋硝石换取一把质量更好的钢刀,这可是来之前雷鹰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还有食盐,高树部落里的其他铁器、播种和开荒用的耧车、曲辕犁,雷鹰都恨不能全都交易回去。

对此,石熊也是没办法了。

高树部落里的这些东西还不够用的呢,肯定是不能向外交易。

不过,为了弥补一下未来的老丈人,石熊决定在他们返回小河部落之前好好的宴请一下老丈人、小舅子还有未来的媳妇儿。

守护者大人私人宴请,宴请的还是未来的老丈人、小舅子以及未来的守护者夫人,陪客身份自然也不能低。

红云作为卡布鲁祭祀以及守护者的最大支持者自然要前来陪客人了,嗯,至于这娘们是不是馋了自己闻着味儿跑过来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高牛作为傻脑袋的亲叔叔,在傻脑袋的父母都去世的情况下,高牛就是石熊现在最亲近的长辈了。

快马、弗格森少尉、硬骨头还有兔子嘴作为石熊的铁杆小弟,自然要陪石锤这个石熊未来的小舅子了。

一桌子整好十个人,桌椅都是石熊让老木头一家人特意打造的。对于守护者大人的这个命令,老木头一家人可是欣喜异常,因为桌椅这种东西在这个年代的印第安部落中根本就没有,而老木头他们一家人在按照图纸把桌椅打造出来之后才发现,这东西真心好使。

最关键的是老木头一家人都知道,一旦守护者大人开始使用桌椅,那么用不了多久,整个部落的家庭都会用上这种很舒适的家具的。

这种圆桌还有木椅子自然让一帮人看的啧啧称奇,坐上去之后更是大呼舒服。

然后,石熊就化身成为大厨,开始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真正的第一次展露手艺的时候。

虽说之前在花生油刚榨出来之后石熊也曾经做过几次小炒,可那都是家常菜。这次他亲自主勺,那可是正儿八百的忙活。

其实说忙活,也没有什么好忙活的。一个是现在是冬季,没有什么绿色蔬菜,再一个就是这个时代的印第安部落中,除了盐之外,几乎就没有其他的调味品,石熊就是空有屠龙记,但连龙都找不到,他就只能去杀蛇去了。

而且一些费时间的菜早就做好了,他需要做的就是几个炒菜而已。

在这个年代,酱油醋什么的就甭想了,糖就更别说了,至于面酱、耗油、味精,还是做梦比较好

幸好石熊在部落里搜罗了一点蜂蜜、多香果还有迷迭香,还找到了十几头已经干瘪的差不多的洋葱,这才凑合着拾掇了一桌子菜。

用油煎的两面焦黄的豆腐,再用切碎的牛肉一爆炒,一盆锅塌豆腐就成了。这让没见过豆腐的雷鹰还有白云以及石锤看的目瞪口呆,当然,散发着香味的菜肴也让这一桌子人都忍不住暗吞口水。

就连红云、快马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么做的豆腐。他们都知道豆腐是好东西,顶饱,吃多了还不放屁,所以这豆腐往往是刚做出来还冒着热气呢,就被这帮家伙一人一巴掌的给抢走了,石熊就是想做个豆腐汤都做不了,更别说这锅塌豆腐了。

在这盆子锅塌豆腐旁边,同样是一个大陶盆盛放的豆腐,不过这个豆腐就不一样了,红的白的相间分明,让人一看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辣椒这东西在高树部落不缺,于是红辣椒炝锅再配上白嫩嫩的豆腐爆炒,最后撒上一些盐,一盆子辣爆豆腐就这么成了。

而在锅塌豆腐的另一侧,同样是一个大盆子,那是一盆牛杂豆腐。汤汁上面飘着一层红彤彤的红油,嫩白的豆腐隐约可见,再加上热气腾腾的蒸汽,那卖相自然是好极了。

一桌子菜不可能光吃豆腐啊,所以剩下的菜就没有豆腐了。

一盆子土豆炖牛肉,这可是自从花生油被榨出来之后高树部落的保留菜式。现在高树部落的各家各户都有花生油,虽然不多,可是偶尔炖上一盆土豆炖牛肉解解馋那也是可以的。

辣爆土豆丝自然是少不了的。红色的辣椒、黄白色的土豆丝,虽然没有醋,可是光是这种原生味道其实也是非常好吃的。

炸花生米这种菜自然是少不了的。为此石熊还狠着心从留种的花生米中挑出了一斤多花生米,过油炸之后撒上盐,一大木盘油炸花生米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还有一大盆清炖牛肉。石熊做的这种清炖牛肉可不像部落里做的那种用白水加盐直接炖的“纯清炖牛肉”,石熊的做法还是稍有区别的。

没有大料就用多香果代替,没有花椒就用迷迭香代替,好歹有点香料,炖出来的味道自然不是那种“纯清炖牛肉”能够比的。

至于主餐,就是一只被肢解完毕然后过油炸的火鸡。

火鸡这玩意儿是美洲大陆的特产,早在公元前五千年左右的时候就被印第安人驯服了,一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种个头极大的火鸡才成为欧洲人餐桌上的食品。

高树部落的族人也有养火鸡的,石熊讨要了一只过来,这只十多斤重的火鸡就成了餐桌上的主食

除了豆腐之外,其他的菜都是北美印第安人餐桌上常见的东西,可是雷鹰他们哪儿见过这么做的菜呢?

以前他们吃牛肉,就是白水加盐炖,或者是在篝火上烤,土豆就是炖着吃或者是蒸着吃。火鸡这东西虽然在各个部落里都有养殖,但吃这玩意儿的手段和牛肉差不多。

所以,当这六个菜全都摆在桌子上时,雷鹰这一家人可就傻了眼,他们这辈子别说吃了,就连想都没想过以前经常吃的菜竟然还可以这么做。

而以红云为首的高树部落的这帮家伙就开始蠢蠢欲动了,他们自然是早就尝过石熊做的菜,但如此集中的出现这么多菜,他们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他们自然要大快朵颐。要不是碍着雷鹰他们的面子,这些菜估计早就被他们一扫而空了。

红云他们当然知道石熊请这一顿饭是什么意思,人家的目标就在于中间坐着的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呢。

这几天谁都看出苗头来了,晚上吃过晚饭只要没事,守护者大人就会拉着人家小姑娘出去遛弯,就连兔子嘴这个小家伙都明白自家老大是啥意思,别人谁还不明白?

红云自然也是非常希望自己的守护者能够和这个名字仅和自己一字之差的少女成就好事,作为一个过来人,自打和小河部落的这帮人发生冲突的那天开始,红云就看出来自己的守护者和那个少女之间不对劲。

本来红云还有点不太满意这件事,毕竟白云是一个切卡莎人,而自己的守护者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切洛基族“神之子”,自己的守护者怎么能够和一个切卡莎人组成一个家庭呢?

哪怕那个小姑娘长得确实惹人喜爱,哪怕那个小姑娘各方面表现的都堪称完美,可是在一开始的时候,红云还是不太认可这件事。

虽然大力熊是神之子,还是自己的守护者,可红云早就已经把大力熊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来看待。红云更希望大力熊能够在高树部落或者是其他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部落中找到自己的伴侣,而且红云也早就看好了几个姑娘,比如说灰燕子,比如说阿卡莎。

可奈何自己的守护者对这些很不错的姑娘就是不感兴趣,有时候红云甚至担心大力熊是不是在那次长毛牛部落的战争中坏了身子呢。

结果没想到,这个让整个部落中的未婚少女都憧憬的大力熊,竟然喜欢上了别的部落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切卡莎人,红云一开始自然就很不爽了。

不过后来红云找了个机会和白云谈了谈,结果这一接触不要紧,红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

人长得漂亮不说,最关键的是那股子娴静劲儿,那真的是部落里其他少女没法比的。而且从和白云的接触中,身为过来人的红云很明显的就能感觉到这个少女对于大力熊的好感。

如果这个少女不是切卡莎人,那么一切都完美了。只可惜

这是红云第一次和白云单独接触后产生的感觉。

不过随着这几天红云没事就找白云说话聊天,一开始红云产生的那种感觉也渐渐地消失不见了。

这个漂亮的小丫头虽然是死敌切卡莎人,但她毕竟是出自一个隐居部落,人家并没有参与过任何一场针对切洛基人的战斗。

其实要严格说起来的话,高树部落也是属于一个隐居部落。最起码自从高树部落成立之后,除了切卡莎人偷袭到自己头顶上,高树部落才会反击之外,其他的时候,就算是红城联盟下令征集各部落的战士参加对切卡莎人的战斗,高树部落也不会理会这种征集令。

当年自家的那位卡布鲁祭祀先祖带领着族人离开切洛基族的王庭,不就是出来躲避的吗?

自己都这样做了,再严格要求别人也就太说不过去了。

所以随着这几天的接触,红云已经完全接受了白云这个漂亮的少女。

现在,自家的守护者要宴请白云一家人,红云这个自诩为大力熊姐姐的卡布鲁祭祀,又怎么会不支持呢?

红云虽然也很馋大力熊做出来的这些菜肴,可是白云他们一家人还没有动手,红云自然只能压着那帮小弟们老老实实的干看着。

一直到大力熊洗完手坐在了座位上招呼大伙儿一块吃,大伙儿这才发动了起来。

只是吃饭的时候把雷鹰他们一家人给难住了,红云他们都用一对木棍夹着吃菜,可他们三个哪儿用过这种餐具啊,一时半晌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吃才好。

还是石熊给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不会用筷子不要紧,那就用木勺吧!

这种小木勺是石熊特意让老木头给做出来的,为的就是照顾不会用筷子的雷鹰一家人。

如果实在是勺子舀不起来的菜,那就下手抓。

反正在高树部落使用筷子之前,整个北美新大陆所有的印第安人吃饭都是用手抓的

这一大桌子菜虽然只有六道菜,可除了油炸花生米的数量比较少之外,其他的菜肴数量可都是极多的。开玩笑呢,没看到用来盛菜的器皿都是和后世洗脸盆差不多大小的陶盆吗,满满几盆子冒尖的菜,绝对够这些人吃的了。

只可惜,这帮人的饭量超出了石熊的预料。

即便是这么多的菜,竟然不够他们吃的。

其实在这个年代,北美印第安人的肠胃中普遍缺少油水。虽然印第安人的每顿饭几乎都有肉,可别忘了此时印第安人吃饭的时候吃的都是大锅饭——正儿八经的大锅饭!

猎杀了一头野牛,宰掉之后一锅炖,然后整个部落里的人平均分。

一头牛哪怕有上千斤重,可是刨除掉皮、骨头、内脏之外,肉还有多少斤?能有一半就很不错了。几百口子甚至上千口子分这几百斤肉,够吃的吗?

所以,当这些单独的小炒摆放在他们面前时,饿死鬼转世投生的老饕们就出现了。

不仅红云如此,就连白云也是这样。

最关键的是,石熊做出来的这些菜肴实在是太好吃了。尤其是对于白云他们一家三口来讲,从来没有吃过小灶的他们,哪儿能够抵抗得住这样的诱惑?

第一六三章 清教徒和感恩节

这一桌子菜之中最受欢迎的无疑就是那一盘子油炸花生米还有那道油炸火鸡肉。

红云他们之前都没有吃过油炸花生米,所以当他们筷子夹起一粒炸的红扑扑的花生米放进嘴里之后,花生米在被油炸熟之后产生的独有香气,立刻就征服了他们的味蕾。

油炸花生米即便是放在后世,那也是所有下酒肴中绝对排名第一的。不管是猪耳朵还是猪蹄子又或者是茴香豆、拍黄瓜,在下酒肴之中都远远比不上油炸花生米的扛把子地位!

这道下酒肴能够在华夏盛传这么多年,而且一直牢牢把持着下酒肴中老大的地位,就足以证明这道菜的魅力了。

所以,哪怕是穿越了几百年的时空,当石熊把这道下酒肴中的老大捯饬出来之后,这道菜依然征服了在座的所有人。

都说简单之中见真谛,这道菜就应了这句话。

剥掉外皮的花生米放进温油中滚几滚,颜色稍微一变,香味微微一出就可以起锅。油温不能过高,花生米在油中也不能炸的时间过长,更不能等花生米完全变色之后再起锅,否则这花生米就炸糊了。

炸好的花生民撒上一小捏精盐,其他什么都不用放,那味道就能让所有的老饕百吃不厌

本来油炸花生米就不多,所以这盘子菜是最快被消灭掉的。嗯,速度多么快呢?石熊只不过是拿勺子给白云舀了两勺子,自己用筷子夹了两粒花生米,然后就发现盘子已经彻底空了

另外一道炸火鸡也是大受欢迎。

火鸡这种家禽在很早之前就被印第安人给驯服了,虽说最早驯服火鸡的是墨西哥人,可到了这个年代,不管是南美还是北美,火鸡都已经成为了印第安部落中常见的饲养家禽了。

要真说起来,火鸡的肉还不如后世养殖场里养殖的肉食鸡好吃呢。不过这种家禽个头大,一只鸡就有十多斤重,吃起来很痛快,对于肚子里缺少油水的印第安人可以起到很好的充饥作用。

这只火鸡就是红云的好友莫莫草饲养的,石熊用了一盒子豆腐外加一斤多花生油换来的。

后世吃火鸡就是放在烤箱里烤,可是现在别说烤箱了,就连必要的调料都没有,所以这火鸡是没办法来铐着吃的。

于是石熊就换了另外一种做法。

把火鸡宰掉之后,拔毛去内脏,然后用刀子把火鸡身上的肉剃下来,切成鸡柳,然后用洋葱、盐、多香果、迷迭香腌制了一晚上,最后放入油锅中来了一道炸鸡柳。

虽然没有面包屑包裹,可是这么直接炸出来的鸡柳还是极为好吃的。

鸡腿斩成几节一块腌制,然后单独炸鸡腿,鸡翅也是如此泡制。

反正这么炸过的鸡肉、鸡腿和鸡翅,在这些菜肴中也是大受欢迎。

不管是红云还是雷鹰又或者是弗格森,还就真没吃过这么做的火鸡。

尤其是弗格森少尉,在品尝了炸火鸡之后就开始大发感慨:“吃到这熟悉的火鸡,就让我想起了感恩节”

“感恩节?就是你们英格兰人每年在海狸之月(十一月)过的那种节日吗?”红云好奇的问道,石熊在一旁翻译。

“嗯,你这话说的对,也不对。”看着红云不解的神色,弗格森继续解释,石熊继续两边翻译。

“在我们英国本土是没有感恩节的,感恩节是那些移民自己建立的一个节日。所以,只有在新大陆的移民之中才会有这个节日,在欧洲大陆那边没有这个节日。”

似乎是这么翻译让红云感到很不适应,红云问石熊:“大力熊,你知道这个节日吗?”

石熊点了点头。

“那你给我们说说吧。”快马在一旁说道。

对于节日,不管是什么国家的节日,这些淳朴的印第安人都很喜欢。

弗格森不提这感恩节还好,一提这感恩节,石熊立刻就觉得自己吃不下去了。别人不知道感恩节的来历,可是他却是清楚的很。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这感恩节是各种高大上,可实际上这个感恩节的背后却是代表着无穷的杀戮,石熊又怎么会对这个节日感兴趣呢?

不过看着他们都想知道这个节日的来历,于是石熊强忍着心中的不适开始给他们解释。

“要说起这感恩节,就不得不提起一群很特殊的人。大约在二百多年前,也就是旧大陆那边纪元历的大约1550年左右,在大洋对岸的英格兰出现了一群这样的人,这群人都是极为虔诚的教徒,他们认为《圣经》才是唯一最高权威,任何教会或个人都不能成为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这群人要求清除英格兰国教中天主教残余的改革派。这群人被称之为清教徒。”

“一开始清教徒的势力还是很庞大的,但是在大约一百七十年前,清教徒在英格兰的势力大打折扣,他们受到了英国国王以及英国教会对他们的政治镇压和宗教迫害,所以一些清教徒被迫脱离英国教会。”

“在大约一百三十多年前,也就是公元1620年的9月6日,一艘名为‘五月花号’,长195米,宽795米,吃水335米,排水量10吨的三桅盖伦船拉着由三十五名清教徒以及六十七名非清教徒人员组成的共计一百零二人组成的队伍从英国出发,最终跨越了大西洋来到了马萨诸塞的普利茅斯,也就是当时马萨诸塞族生活的那一片沿海区域。”

红云插嘴道:“这个我知道,母亲在世的时候曾经给我讲过有关于马萨诸塞族被瓦西楚们迫害的事情。我母亲说,当年那一批抵达马萨诸萨族地盘的瓦西楚们并不是英国的国王派出来的人,他们是独自行动的。当时马萨诸萨族的酋长马萨索德热情的欢迎了这些瓦西楚,还交给他们如何狩猎、捕鱼和种植玉米和南瓜。要不是马萨索德酋长的话,这些瓦西楚会全部死在那里的。”

石熊点头说道:“没错,卡布鲁祭祀说的没错。在马萨索德酋长的帮助下,这帮人在那片区域站稳了脚跟,并为那片区域起名为普利茅斯,以纪念英国的城市普利茅斯。这群人在普利茅斯站稳了脚跟,第二年他们种植的作物在马塞诸萨族的帮助下获得了大丰收,为了表达对马萨诸塞族的感激之情,这些瓦西楚们决定在海狸之月的下旬举办一场庆功活动。”

“这场庆功活动在这些清教徒和马萨索德酋长带领而来的马萨诸塞族人的共同努力下,举办的非常成功,一直举办了三天才结束。后来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那些瓦西楚们都会举办这样的庆祝活动,慢慢的就发展成了瓦西楚们的感恩节。”

红云问道:“是不是这感恩节其实就是为了表示对我们原住民的感谢?嗯,或者说是对马萨诸塞族的感谢?”

“表示感谢?”石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前世某次同事聚会,石熊也参与了,结果聚会的那天恰好与美国的感恩节是同一天,也就是那一年冬天十一月的第四个星期四。

博物馆的一帮大老爷们凑一块聚会还能有什么事?除了喝酒吹牛逼就是吹牛比喝酒。

结果不知道怎么吹着吹着,某个同事就忽然说今天好像是感恩节。

于是一帮人又围绕着感恩节开始吹牛逼。反正都是搞博物馆的,都是懂历史的,所以喝了不少酒的同事们一个个的开始说起感恩节是怎么怎么来的

说实在的,在那次聚会之前,石熊只知道美国和加拿大有感恩节,也知道在感恩节的时候需要吃火鸡,可是这感恩节怎么来的,他真心不知道。

毕竟不管是美国还是加拿大,和自己生活的这个国度还隔着一个太平洋那么远呢。再说了,自己国家中的节日还搞不明白呢,谁还会理会国外的节日?

那天石熊记得自己喝的不少酒,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对于感恩节这个歪果仁的节日还发表了一篇言论。

当时自己说,既然是感恩节,那必然就是一个出于感恩的目的而诞生的节日。就好像圣诞节是庆祝耶稣诞生,所以叫圣诞节,那么感恩节,就必然是纪念某个让美国人或者加拿大人非常感恩的人物而设立的。

这个说法和大部分同事的意思都差不多,因为那天喝酒的那帮同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持有这个意见的。

结果馆行政办公室的老刘把一帮人给鄙视了一遍。

对于资历很老的老刘,大伙儿都很尊敬,可是尊敬归尊敬,你资历老也不能就随随便便鄙视人啊。

于是大伙儿一直要求老刘必须要说明白为啥要鄙视这帮人,否则自罚三百杯

老刘那天也喝多了,于是他大着舌头说出了一段话,那段话石熊到现在都记得。

老刘好像吟诗一般说:从前有一个叫做马萨索德的印第安酋长看到一条毒蛇快冻死了,就把它放进怀里,毒蛇醒了过来,就跟酋长开了联欢会。后来这条毒蛇毒死了酋长的大儿子瓦姆苏塔,还把二儿子菲利普的头砍下来挂了好多年,然后杀光了酋长的部落,把二儿子的妻子儿女卖到加勒比还有百慕大去当奴隶,抢光了酋长的土地。最后毒蛇吃饱喝足,决定纪念这个傻蛋酋长和自己的好运气,于是它定了一个节日,叫做‘感恩节’!

当时老刘说一段的时候用的口气很是委婉动听,可在座的所有同事不知道怎么搞得,在听完这段话之后都觉得浑身凉飕飕的,好像有无数的冤魂从黑暗中涌出来,就在自己的耳边轻声低诉

别看这帮人喝酒吹牛逼挺欢的,可事实上这帮人全都是正儿八经的高级知识分子,否则也干不了博物馆这个行业。

所以老刘说的这番话虽然阴恻恻的让人听不懂,但谁都清楚,老刘这是借事说事呢。

所以到了第二天,石熊就决定搞清楚这感恩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资料都是现成的,就算是没有资料,网上也有的是有关于感恩节的资料。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没错,这感恩节的来历确实是起源于被五月花号拉到北美新大陆的那一百来人,他们确实是在忠厚老实的马萨索德酋长还有马萨诸塞族族人的帮助下才在普利茅斯站稳了脚跟,从而把马萨诸塞发展成了北美最大的殖民地。

著名的波士顿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

而且那一百多口子英国殖民者也确实在第二年十一月的某一天联合了马萨索德酋长以及马萨诸塞族的九十名印第安人展开了盛大的庆祝联欢,联欢一共持续了三天,这个节日也确实被保留了下来

如果这感恩节真是这么来的,那这个节日就真的是一个很美好的节日。

感恩,这对于任何一个智慧生物来讲都是必须要具备的美德。如果一个人不懂得感恩,那他就不配称之为人,那是畜生!

错了,说畜生都是高抬了他,因为在动物之中还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呢,不懂感恩的人,真的是连畜生都不如。

可能当时马萨诸撒族的族人们在马萨索德酋长的带领下确实帮助了那些人,可事实却是,在当地印第安人中却没有这个记录,当地印第安人并不认可这个传说。

而根据新英格兰人的官方记录,感恩节的真正起源是在1637年,而不是五月花号抵达北美新大陆第二年的1621年。

在那些官方记录中清楚的记载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随着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站稳脚跟,源源不断的英国移民来到了新大陆,并且以普利茅斯为中心,开始快速的向内陆蔓延。

就好像这些移民很快就扩张到了后世康涅狄格州的地盘,那里已经不是马萨诸塞人的地盘,而是佩科特人的地盘。

那个时候,有确切的记载就是当时的佩科特人足有八千多人。可是英国殖民者的到来没有带来别的东西,但却把天花、瘟疫甚至是黑死病带到了北美新大陆。

结果到了1637年,原本人数超过八千人的佩科特人还剩下不足一千五百人,这些可怜的佩科特人没有被英国殖民者用武力征服,却屈辱的死在了这些英国人带来的各种瘟疫病毒之下。

估计这恐怕就是最早的“生化危机”了。

曾经担任过普利茅斯总督威廉布拉福德在他亲笔撰写的《普利茅斯种植史》一书中清楚的记载了当年的新英格兰白人是如何屠杀当地印第安土著的,那些记载的话语让石熊看了都觉得毛骨悚然。

而就在1637年,为了庆祝新英格兰区域的白人成功的征服了当地的印第安人,才官方的举办了第一届感恩节!而举办感恩节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庆祝新英格兰白人对佩科特人的屠杀

在1703年的时候,移民中的清教徒甚至在立法会议上决定,每杀死一个印第安人并剥掉他的头皮将会得到奖赏四十镑。后来因为一些事改为杀死一个成年男子奖赏一百镑,妇女儿童奖赏五十镑。

这才是感恩节的真正来历!

事实上,感恩节一开始只在马塞诸萨、康涅狄格的很小一部分区域内盛行,在英国的其他殖民地中并不流行感恩节。一直到了美国成立,这才终于把感恩节定为美国唯一的本土节日。

所以,红云的问题,石熊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不敢把感恩节的真相告诉他们,他估计就连弗格森少尉恐怕也不知道感恩节的真相是什么。如果真的告诉他们感恩节的真相,石熊担心弗格森少尉会立刻被他们杀死

第一六四章 船运

因为一道火鸡而引发的有关于感恩节来历的探讨,让石熊的心情变得有点沉重。

虽说远在马萨诸塞州的那些印第安人和石熊没有多大的关系,可他们毕竟是印第安人,是自己现在的同胞啊。

这些可怜的印第安人,此时还在遭受着被杀死并被割掉头皮的悲惨待遇,可石熊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屠杀而暂时没有任何办法。

不过,这个有关于感恩节来历的美好谎言倒是让餐桌上的气氛变得更加友好,最起码弗格森少尉带来的酒水就全都被消灭干净了,不管是红云还是雷鹰,都敬了弗格森少尉一杯酒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的是相当尽兴的,雷鹰看向石熊的眼神也彻底变了,很显然,对于石熊,雷鹰是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不过石熊的心情可就有点不太好了,因为这顿饭吃完,就意味着他要和白云暂时分开了。

虽说在北美印第安部落中,男女之间只要相互喜欢就能住在一起组建家庭,这里没有什么恋爱、结婚这一说,可白云的身份比较敏感,在高树部落的全体族人彻底接受她的这个身份之前,石熊还是不能把白云留在部落里的。

所以,为了以后更好的在一起,现在两个人只能承受这种暂时分离的局面。

其实雷鹰他们在高树部落停留的这五天的时间内,高树部落对于他们这一行人的感观多少也有了一些改变。除了极少数继续仇视他们的族人之外,其他人最起码再没有像之前那样对他们那么仇视了。

于是在宴请完雷鹰一家人的第二天,高树部落就出动了几十口子人开始装船。

没错,这次雷鹰打算先拉一批食盐和铁器回去,不过光是食盐就有上千斤,依靠着他们十六个人可拉不回去。再说了,回程的时候还需要从小河部落把硝石拉回来,那可是足有上万斤的硝石呢。

就小河部落到高树部落之间的陆路情况,个人骑马还不好走呢,更别说带着这么多货物了。所以石熊带领着族人从法国人手里俘获的那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就派上了用场。

高树部落的西边就是利特尔里弗河,食盐还有铁器装船之后顺流而下,就会进入到田纳西河,然后顺着田纳西河继续往下游走,等走到海沃西河与田纳西河交汇的地方,再转入到海沃西河逆流而上,最终可以抵达小河部落所在的那座山谷的谷口。

小河部落的人只需要把硝石运送到山谷谷口就可以装船,然后再用船把硝石拉回来。

虽说走水路要比走陆路远了一倍不止,可水路确实是现在最好走的一条路线。法国人的内河武装运输船排水量也可以,一艘船拉十多吨的物资是绝对没问题的。

而且水路在目前这个年代来讲也是最安全的,这些内河武装运输船上架设的那六门84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炮可不是摆设,如果用上葡萄弹的话,杀伤力更大。

这段时间部落里的一些战士一直跟着十多名法兰西水手学习如何操控这种风帆船,同时他们也学会了如何使用火枪,如何操控火炮。

但这些总归是学习,学习的再好,也不如让部落里的战士驾驶着船出去走一趟。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而且石熊心中也有一个想法,如果这次出航能够顺利抵达小河部落的话,那么下一次这四艘船就能拉着部落的战士抵达切卡莎人的腹地,给那些切卡莎人来一个中心开花。

而且这些法兰西人也不能这么养着了。虽说这些俘虏每天除了交给部落里的战士如何操控风帆船就是去小盐山去劳动改造,可部落里一下子增添了好几十口张嘴,现在又是冬季,部落里的粮食本来就不多,再多养这么多俘虏对于部落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所以石熊打算尽快的把这些俘虏“变现”。没错,这些俘虏同时也意味着一笔不小的赎金呢。

至于法兰西人来报复,石熊才不怕那个呢。

一个是现在部落里好歹也有一百多把枪,二十四门84毫米瓦莱尔炮和两门121毫米的瓦莱尔重炮,光是这些热武器,如果法兰西人不来个千八百人的,根本就拿高树部落没办法。

可是千八百人的数量,恐怕除非是把半条密西西比河沿岸的所有军事要塞中的法兰西士兵全都集合起来,或许才会有这么多人,否则以法国人现在在新大陆的实力而言,他们根本就无法凑齐这么多的战士的。

而且以石熊对这个时代法兰西帝国士兵的了解,他们恐怕不会为了这区区几十个俘虏被赎回而如此大动肝火。

开玩笑呢,这年头发动一场一千人以上规模的战斗,都算得上是大型战役了,为了这么一点事而发动这么大规模的一场战役,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兰西军官恐怕还没有脑子抽成那样的。

再说了,就算是法兰西人真凑齐了这么多的战士,他们的长官也想找回面子,可这里是高树部落,周围都是山高水深的地方,这些法兰西士兵来到这里也不见得就能真打下高树部落。

更别说石熊也没闲着,随着从法兰西人手里缴获了那些火硝和硫磺,新式火药的配置正在进行中。

而一旦小河部落的硝石和当年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个大青山部落出产的硫磺能够源源不断的进入到高树部落,那么最起码高树部落从此之后就不会再缺少黑火药了。

只要拥有足够多的黑火药,石熊就有的是办法挫败法国人的任何报复行动。

石熊坚信,在这个炮弹还都是实心铅球的年代,用足够多的黑火药制作而成的乍药包绝对会成为任何胆敢侵犯高树部落的敌人的噩梦的。

如果再往乍药包中增添一些诸如铁钉、碎铁屑之类的东西的话,那么那些敌人绝对会哭的

什么?你说光有乍药包没有把乍药包输送出去的工具,那么乍药包也就是摆搭。

拜托,咱是没有可以打乍药包的火炮,但是咱不会制作床弩吗?

那么大的一把铁背弓咱都做出来了,做一个床弩无非就是再扩大一些罢了。棘轮什么的也不是多么的难做,到时候部落里只要有四座这种射程达到四百米以外的大型床弩,就足以把任何胆敢侵犯部落的敌人轰个焦头烂额的!

走陆路从高树部落抵达小河部落,差不多要走二百五十多里路,这其中为了渡河而绕路让路程增加了最少20。

而走水路的话,这个路程就要延长一倍还多。

不过走水路其实比走陆路还要快。如果拉着这么多货物走陆路的话,这二百五十多里路最起码也得走五六天的时间。可用船拉着这些货物,这五百多里的航程中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航程都是顺流,所以船队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顺利的抵达了小河部落。

没错,这次为了练兵,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全都出动了。来回一千多里的航程足以把部落里的小伙子们变成一个合格的水手了。

反正这又不是在大海之中航行,在内河中航行,只要掌控着船只不搁浅,然后逆风逆流能够行驶,那就足够了。

部落里的战士们真的是很不错,前段时间一直练习如何操控这四艘船,让他们拥有了掌控这些船只的基本素质,再加上这第一次航行又是顺流而下,这就成了典型的从简至难、循序而进了。

石熊没有去管战士们如何操控这些船只,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和白云凑在一起卿卿我我。对此,部落里的战士也都表示很理解。

守护者大人别看人高马大的,而且什么都懂,可实际上谁都知道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已。这些战士们都是过来人,现在分别在即,两个岁数差不多的少男少女表现的如此,谁不理解啊。

这次去小河部落的人员之中,高树部落的高层就只有红云出动了。立雷没有来,狼尾巴想代替立雷跟着过来看看,直接就被石熊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人家小河部落的首领都亲自来了,你们那天不仅差点干掉人家,现在又想派一个战士曲魁回访,这不是羞辱人家小河部落吗?

红云去小河部落纯粹是在家里闲坏了,而且船队首航,作为部落的精神领袖和实际的最高掌权者,红云跟着船队出去无可厚非。可是立雷你不跟着去就太说不过去了。

现在小河部落和高树部落是属于合作的部落,既然已经达成了交易协议,那就不再是敌人了。你说你一个部落首领不去回访一下,表示出最起码的尊重,这简直就是有些侮辱人家小河部落了。

所以,既然你立雷不出面,那狼尾巴什么的干脆也就别来了。来干嘛?让人家笑话吗?

反正有红云跟着,也算是表现出了对小河部落的尊重了,所以其他人就没有必要跟着来了。

高树部落的船队并没有进入到小河部落,一个是那条小河的河道不允许这么大的船只通过,再一个就是有红云和守护者大人代表高树部落进入到小河部落,其他人去不去的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对于小河部落的规模和安宁,红云见了也是啧啧称奇。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也不相信在这种深山老林中竟然还有这么多厌烦战争的切卡莎人。最关键的是,小河部落表现出来的那种宁静,真的是让红云很羡慕。

小河部落的情况也让红云彻底相信了这个部落是一个避世的隐居部落,和这样的隐居部落进行交易,高树部落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这次因为卡布鲁祭祀亲自前来,所以石熊也跟着沾光见到了那座硝石矿。

这座硝石矿在小河部落所处的这座山谷的尽头,山谷在某个地方拐了一个弯,让站在小河部落的人根本就看不到那座硝石矿。然后在拐过弯去之后,就能看到一座黑黝黝的山洞,那些纯度很不错的硝石就是出产自那座山洞之内。

其实天然硝石很多都是出产自这种阴暗潮冷的山洞内的,不过这样的山洞出产的硝石量并不多。而这座山洞竟然可以出产如此多的硝石,那么石熊几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在这座山洞的周围,必然存在着一个储量不小的硝石矿。

这座山洞因为恰好深入到了这座硝石矿矿体的内部,所以才能够在山洞里面源源不断的开采出天然硝石。

不过这座硝石矿显然不是一个露天矿,而是深埋在山体之内的。要不是这座山洞,估计再过几百年恐怕也不会有人发现在这座大山的山体之中还隐藏着一座硝石矿的。

石熊还有红云在雷鹰的带领下进入到了这座山洞,石熊在看到山洞的情况之后,立刻就对安全问题提出了非常严肃建议。

“雷鹰首领,我建议你最好让你的人在这座山洞中多立一些支撑物,否则这个山洞就太容易发生塌方的危险了。”

这种原始的开采手段自然没有什么防护措施,而且小河部落的人恐怕也不懂如何做支撑保护,所以这座山洞中竟然看不到一根用来支撑保护的木头。幸好这座山洞向里面开采的深度还不大,如果继续向里开采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就有可能发生塌方了。

“支撑物?怎么支撑?”立雷很不解的问道,那些正在矿洞中开采的小河部落族人也都停下了手里的活,仔细听这个大个子的解释。

他们是不懂如何做支护,可他们懂塌方啊。以前下大暴雨的时候,他们可是不止一次的见过山体塌方,自然明白这种来自于自然之神的愤怒是多么的厉害。认你再是多么牛逼厉害的战士,在自然之神的愤怒面前两个屁都不算。

而如果这个山洞发生塌方,那么有多少算多少,只要是在山洞里面开采硝石的族人,绝对没有一个能够活下来的。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竖立三排大腿粗细的圆木,上面用厚木板托住山洞顶部,木板下面用圆木撑起来。我看你们这座山洞的宽度不小,所以你们必须要打三排支护才可以。以这三排圆木为起点,每隔两步就做一排这样的支护。你们的族人开采到什么位置,这种支护就要做到什么位置。支护做的越密越好,中间只要留出进出的通道就好。”

顿了顿,石熊很认真的对雷鹰说道“这东西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也千万不要打马虎眼。因为这种支护是保护你们族人生命安全的东西,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而且如果你的这座硝石矿想要继续开采,那么你最好听我的安排马上安排人做支护。不要嫌麻烦,因为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你们族人的安全。”



第一六五章 熬硝

前世那些小煤窑发生的矿难,石熊虽然没有亲眼看到过,可是相关的报道他却没少听没少看。

矿难这玩意儿真心惹不起,一旦矿难发生,几乎一死就是一窝的,只要是下井的矿工,几乎就没有能够逃得过死神镰刀的收割。

小河部落的这座硝石矿开采时间显然不算很长,而且以现在这种纯手工的开采方式,这座矿洞也没有挖进去多深。

所以,现在做上最基本的支护,最起码可以避免大规模的塌方。

这座硝石矿对于石熊来讲真的是很重要,最起码石熊认为在收服新大陆西部高原之前,这座硝石矿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恐怕得支撑自己的大计十几年的时间。

他自然不愿意看到这座硝石矿发生矿难。

火硝这东西可是牵扯到日后热武器的关键,没有了这玩意儿,热武器就是一根烧火棍。

虽说现在欧洲获取火硝的主要方式已经变成了硝田法,也就是利用人、牲畜的尿液来制作硝酸钾,可石熊真心不愿意用硝田。

味道是一方面,最关键的是石熊只要一想起自家制作的火药,其主要原料竟然是从人和牲畜的尿液中提炼出来的,那种恶心劲儿就甭提了。

部落里的人肯定不会用建硝田,也就是说,只要是用硝田来取硝的话,石熊必然会身先士卒的取第一批硝,这可是石熊说什么也受不了的事情。

而且这种天然硝石矿的产量再怎么说也要远远高于从硝田中获取的火硝数量。

所以,尽可能的保存这座硝石矿才是最关键的。

雷鹰显然把石熊的这番话听进去了,在出来之后,他一直追问这支护该怎么打,一些安全措施该怎么做。

石熊虽然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得益于前世身处在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他多少还是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东西的。

比如说怎么做支护,比如说开采面不宜过大,比如说下暴雨的时候不要进行开采等方面事情,石熊还是给未来的老丈人讲述了不少。

因为牵扯到装船的硝石很多,一天肯定是装不完船的,所以石熊他们在小河部落住了两天。

看起来红云这个卡布鲁大祭司是很喜欢小河部落的,虽然这个部落里的族人绝大部分都是切卡莎人,但面对这些因为厌烦战争而不惜躲到深山老林中的切卡莎人,即便是红云也很难怨恨这些人。

如果抛却他们切卡莎人的身份而言,这些淳朴的人其实和高树部落的族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一样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都说着几乎一样的话,能有啥区别?

这个时候红云才明白自己的守护者大人为什么要对这个小河部落高看一眼了。

不仅仅是他看重的女人是这个部落的公主,也不仅仅是小河部落盛产制作火药的主要原材料,大力熊这家伙最看重的还是这个部落里的人啊!

红云虽然不懂什么社会经济学,也不懂什么叫做人口红利。可是作为一个卡布鲁祭祀,她深知人口对于一个部落乃至一个族群的重要性。

当年切洛基族的族群人口数量如果多一些的话,那么也不至于被易洛魁人联合德拉瓦人给赶出了大湖区域。同样的道理,如果波瓦坦人的数量再多一些的话,在这一带山区生活了几百数千年的波瓦坦人也不会被后来的切洛基人赶跑。

同样,高树部落要想恢复到鼎盛时期的规模,甚至超过当年切洛基族大祭司一族的昔日荣光,那么这部落里的族人就必不可少。

一个三百人的部落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一个拥有三千族人的部落比拟的,就好像切洛基王庭的酋长一族,那人口随随便便就是几千人,别的部落没有人能够撼动酋长一族的。

如果要是按照大力熊的计划,通过交易还有姻亲,牢牢地把小河部落绑在高树部落的身上,然后慢慢的和这个部落融合起来,以后再把以前分离出去的那些部落族人召集回来,哪怕小河部落的这帮人见不得光,可卡布鲁祭祀一族的规模和影响力立刻就可以提升到和酋长一族相并肩的地步。

恢复卡布鲁祭祀一族昔日的荣光指日可待!

红云的目的就是考察小河部落族人的。

现在看起来,这些族人让红云很满意。

大量的硝石从山谷中被小河部落的族人运了出来,然后一批一批的装上船,这个过程一共持续了两天的时间。

部落首领从高树部落拉来的那些精制食盐还有那些铁器,让小河部落里的族人都性质非常高昂,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美的食盐,也从来不曾用过如此坚韧的钢刀,所以,对于和高树部落保持长期交易,这些族人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足足两万磅的硝石被平均的装在了四艘船上面,这是第一批交易的东西。

船装好了,雷鹰首领带领着部落里的高层好好的宴请了一下红云他们一行人,虽然都是很普通的烤肉、炖肉,可因为这次交易的成功,让两个部落的人都非常的高兴。

一些小河部落的族人甚至自发的表演起了他们部落的舞蹈,把现场的气氛搞得更加的火热。

面对着即将离开的爱郎,白云这丫头也是恋恋不舍。可是没办法,她知道这个未来会成为自己男人的大个子还有很多事要忙,自己不应该成为他的羁绊。

不过在宴会结束之后,两个人还是找到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卿卿我我了很久

第二天一大早,伴随着阴沉的天气,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再次起航,沿着海沃西河顺流而下。不过因为进入到田纳西河之后就会变成逆流航行,所以他们将会用四到五天的时间返回高树部落。

而且返回高树部落之后,石熊也闲不住。

这批硝石运回去之后,还需要经过一定的处理手段,才能够从这些硝石中把真正的火硝提炼出来。

这种天然形成的硝石还无法直接用来做火药,需要提纯之后才能够成为可以制作火药的火硝!

华夏老祖宗在很早之前就发明了黑火药,正是因为黑火药的发明,改变了世界的战争格局,所以黑火药也被全世界公认为是华夏的四大发明之一。

黑火药的起源已经无法考究了,但毫无疑问的是,当年华夏那些崇尚修仙得道的方士们在琢磨如何炼丹的时候,无意中把提纯出来的硝酸钾、硫磺以及木炭放在了一起,而且这三种原料的配比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结果一点火,这世界上第一份黑火药就这么爆发了。

黑火药的三种原料中,硝石无疑是占据最重要地位的。而制作黑火药的硝石其实就是硝酸钾。

不过,不管是硝田中产出的硝土还是硝石矿中产出的硝石,里面都含有大量的杂质。这些杂质如果不剔除掉,那么制作出来的黑火药威力会下降很大一截。

或许在几百年前这种威力很小的黑火药还无所谓,但是在现在,在其他火药被发明出来之前,黑火药的威力大小直接关乎着火枪、火炮的射程和威力大小,所以在现在这个时候,制作黑火药时不仅要严格按照最好的配比来制作,更是需要把原材料进行提纯,这样做出来的黑火药威力才会达到最大值。

就好像小盐山的岩盐一样,如果不提纯,那么人吃了会死的。

这种硝石矿中产出的硝石,如果不提纯的话,配置出来的黑火药也会变成笑话的。

硝石拉回来之后,石熊就开始忙活着指挥族人提纯火硝了。

要想从硝石中提纯出高纯度的硝酸钾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前世作为一个伪军迷,石熊倒是知道如何提纯火硝的。

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粉碎。这一点和制盐差不多,也就是先硝石砸碎,然后上磨把这些碎颗粒磨得更细,越细越好。

在粉碎硝石的同时,还要准备草木灰。

这草木灰可是关键的东西,能不能提纯出高纯度的硝酸钾,就靠草木灰了。

因为没有化学实验仪器,石熊因为无法鉴别从小河部落拉来的这些硝石是钠硝石还是钾硝石,可不管这些硝石是钠硝石还是钾硝石,提纯的时候加入一定比例的草木灰绝对没错。

因为草木灰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钾和硫酸钾,所以把草木灰和硝石放在一起之后,草木灰中的钾离子取代硝土中的钠离子,从而生成硝酸钾。另外,草木灰里的碳酸根离子和硫酸根离子跟硝土里的钙、镁离子结合,生成难溶性的盐而沉淀,从而去掉钙、镁等杂质。

其实提纯火硝的过程就是一连串最基本的化学反应过程。

当然,草木灰也不是随便就能用的,最好的草木灰是用荞麦杆、棉花壳、棉杆、蚕豆杆、菜子杆、番茄杆、高粱杆、玉米杆等植物燃烧后得到的灰为最好,它们钾的含量可达1015。其他的草木灰虽然也可以用,但效果就不太理想了。

部落里多得是玉米秸秆,所以抱来一大堆点火烧就是了。

把磨好的硝石粉料和黑乎乎的草木灰按照8:1的比例放进大锅里,然后加水。加水的时候不能加凉水,而是要加温度大约在75摄氏度的热水,水量没过这些物料就可以了。

热水加进去之后,物料就开始溶解了,因为有草木灰的缘故,一锅水都是黑乎乎的。

对于守护者大人又带着族人们“变戏法儿”,族人们还是非常乐意的,因为所有的族人都知道,一旦守护者大人开始变戏法儿,那么部落里都能得到一种好东西。

守护者大人第一次变戏法儿,部落里就有了多的吃不了的精制食盐

这次守护者大人又要变戏法儿,族人们自然是轰然响应。

所以,现在虽然出了一锅黑乎乎的热水,可族人们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变戏法儿之所以是变戏法儿,那就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会出现各种各样让人捉摸不透的现象。

大锅里加入热水之后,石熊就让两个族人拿着勺子不断地搅拌,这样是为了让草木灰和硝石充分的溶解在水里。

搅拌最少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搅拌完毕后,该溶于水的都溶解到水里了,不溶于水的自然就成了沉淀物。

然后这一锅黑乎乎的水就开始过滤了。

漏斗、滤布这东西在小盐山有的是,随便那一套回来就足够应付过滤的了。

黑乎乎的水通过滤布、漏斗被过滤了出来,剩下的那些残渣被隔离了出来。这些黑水就是硝水。

硝水倒入到另外一口大锅中开始加热熬制,这一步也叫熬硝。

熬硝的时候要不断搅拌,为的就是防止粘底和飞溅。

随着不断加热和搅拌,锅里的硝水会持续的蒸发。当蒸发掉大约三分之二的水时,这时候的溶液已经变得比较粘稠了。

这个时候,石熊用根木棍沾了点黏稠的溶液,结果这溶液一出锅立刻就凝结成了团状。这种变化让石熊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下令把锅抬到一边自然冷却。

在熬硝的过程中,温度始终都很高,而在这个温度下硝酸钾的的溶解度会变得很大,所以不会析出。相反,像氯化钠、氯化钾等杂质因为在高温下的溶解度较小而被析出。

不过硝酸钾溶液的溶解度会随着温度的降低而迅速的降低,一直到自然冷却到30摄氏度的时候,这时硝酸钾农业的溶解度会因为温度的影响而变化最大,温度的降低会让大量的硝酸钾迅速析出。可是在这个温度下,氯化钠等盐的溶解度反而会变得很小,基本上不会再析出。

这时候再进行过滤,得到的固体就是硝酸钾晶体了。

其实这种过程就是一个化学反应物理变化的过程。用草木灰中的钾离子取代钠离子,然后形成硝酸钾,再借助不同温度下各种盐类的溶解度不同,最终析出纯净的硝酸钾晶体。

当然,一次提纯的纯度可能没有那么高,但这不要紧,大不了把析出的硝酸钾晶体再次进行同样的操作,进行二次提纯就是了。

只要不嫌麻烦,用这种方法就能得到纯度极高的硝酸钾晶体的。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的欧洲人也是用这样的方法来大规模提纯硝酸钾的。只不过他们用的不是硝石矿,而是用硝田里那些混合人和牲畜尿液的硝土来提纯的

第一六六章 土制手雷

看着这些被析出来的无色透明粉粒状晶体,弗格森少尉的眼睛亮了。

“老大,你做出来的这种火硝质量很好啊,比咱们从法国人缴获的那些火硝质量还要好!”弗格森少尉一边说,一边用手蘸了一点点这种粉粒状晶体,用舌头舔了舔,随即被苦的脸抽抽成了一团。

看着这家伙竟然用舌头品尝火硝,石熊也乐了,不过他也没在意。

这玩意儿很苦,和黄连有一拼,不过这东西倒是无毒的。在中药中,这火硝可是一味药材呢。

弗格森“呸”了几声,把嘴巴里的那种苦涩的味道吐了出去,这才问道“老大,你是怎么知道用这种硝石矿能够做出纯度这么高的火硝呢?”

石熊瞥了这家伙一眼,神秘的一笑,用自己的食指指了指天空,闭嘴不言。

弗格森立刻比划了一个十字。

“帕特里克,你把硫磺和木炭取一些过来,我要当着族人们的面配制一些火药。”

快马在一旁问道“你这是要让族人们彻底明白小河部落的重要性吗?”

石熊点了点头低声说道“是啊!族人们对小河部落不待见,所以我就要想办法让族人们对小河部落重视起来。而且小河部落出产的硝石确实是我们以后离不开的东西,所以必须要让族人改变这个观念。”

弗格森笑道“老大,你的这种办法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说着,扔下这句话,这小子就屁颠屁颠的跑回到了他居住的木屋中。

熬硝的过程并不难掌握,石熊示范了一次,族人们就基本上会操作了。毕竟相比于熬硝,制盐的过程要更复杂一些。

其实熬硝这个活最关键的在于温度的控制,只要把温度控制好了,那么就能熬出纯度很高的火硝。

现在曲房里的那些酒曲早就已经翻过了第二遍曲了,温度对于曲房来讲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所以石熊就从曲房中取出了两根简易温度计,用来熬硝用。

不管是75摄氏度的热水还是30摄氏度的析出温度,只要控制好这两个关键温度,那么熬硝就绝对没问题。

石熊只不过是示范了一遍,族人们就已经开始自己忙碌起来。

不过当弗格森拿回来硫磺和木炭之后,大部分族人的注意力又被守护者大人给吸引了过来。

“我的族人们,我知道你们现在心里普遍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我们今天做的这些活到底是为了什么?”石熊高声的向周围的族人说道。

族人们都齐刷刷的点了点头。

守护者大人问的这话没毛病,族人们现在心中都有这个疑问。以前跟着守护者大人干活虽然很累,但最终的成果有精制食盐、铁器、开荒播种用的农具、可以用于炒菜的花生油等等等等。

可是今天干的活就不太一样了,忙忙活活大半天,最终捯饬出来的东西就是这么一堆无色透明的细颗粒,一些族人已经尝过了,苦的不要不要的。

也就是说,忙活了大半天搞出来的这种东西能看不能吃,还不如食盐呢。

可偏偏守护者大人看起来似乎对这种细颗粒极为重视,族人们心中当然有疑问了。

“我的族人们,你们应该都见识过火枪发射的情景了吧?我问一下,你们觉得这火枪威力如何?”

“很厉害!”

“能打死人,比弓箭骨矛厉害多了。”

“声音很大,那次开枪的时候都把我家的牛给吓惊了。”

守护者大人的问题引发了族人们的热议,嗡嗡嗡的声音堪比华夏几十年前旱厕中的大群绿豆蝇。

不过不管再怎么议论,早就已经见识过火枪威力和火炮威力的族人们,对于这种热武器都是赞不绝口。

石熊伸出了双手往下压了压,族人们的议论声立刻小了很多。

“你们光看到火枪火炮的威力了,可你们知不知道火枪火炮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呢?”

“我知道!”一个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石熊打眼看去,发现是族里的首席石匠石头的小孙子。

这小家伙岁数不大,只有十来岁的样子,可是虎头虎脑的很惹人喜爱,族人都亲切的称呼他为“小石头”。这小家伙对于热武器似乎很感兴趣,每天几乎都会像一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兔子嘴他们身后,因为这个小家伙知道,跟着兔子嘴他们就能成天看到打枪的壮观情景,也能闻到那种好闻的烟味儿

“那是因为火药的缘故!放在枪管里的火药一旦被点燃,就会发出一声巨大的轰,然后枪管里的弹丸就会打出去,打在树上能把树打一个眼,可厉害了。”

小石头的话引得周围的族人一阵哄笑,不过族人们都知道这个小家伙说的很对。这火枪火炮之所以威力如此厉害,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那种黑乎乎的火药。

“小石头说的对。”石熊笑呵呵的冲着小石头比划了一个大拇哥,把小石头乐得眉开眼笑。

“可是你们知道这火药是如何做出来的吗?”石熊再次问道。

所有的族人都摇了摇头。

“其实你们刚才做的活,就是在提取一种极为重要的火药原料。要想制作出威力巨大的火药,这种原料就是必不可少的。而你们也看到了,这种最重要的原料就是来自于小河部落,可以说,如果没有小河部落开采出来的这些硝石,我们自己根本就无法制作火药,我们从法兰西人那里俘获的那些火枪火炮就会变成烧火棍,一点用处都没有。”

族人都听到这话都默然了。

“所以,我的族人们,请不要再仇视小河部落了。我们和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仇恨,他们除了一个切卡莎人的身份之外,其他方面和我们几乎都是一样的,我们为什么要仇视他们呢?”

说着,石熊叹了一口气,看了看周围默然不语的族人们,这才说道“算了,现在给你们说这些恐怕你们自己也转不过弯来。那么接下来我就用实际向你们展示一下小河部落对我们部落有多重要吧!我希望你们在搞清楚这其中的关系之后,不要再那样对待小河部落的人了。”

制作火药并不难,难的在于火硝、硫磺的提纯过程。

前世石熊比较喜欢看网络小说,很多架空历史类的小说中都说主角穿越到某个朝代后开始大搞建设,这个石熊是非常赞同的。

毕竟主角多了几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知识积累,这种金手指不用白不用,这也是穿越者的福利。

可问题是每当看到主角从老房子的墙角刮下那种白色的“墙毛”之后,就直接和硫磺、木炭混合起来做火药,石熊就会发笑。

诚然,老房子墙角的那种白色“墙毛”确实是硝石无疑,但即便是那种硝石刮下来之后也需要提纯的,否则直接用来做火药,做出来的火药充其量只能做鞭炮。要想做真正的军事用火药,这种白色“墙毛”还差得远呢。

不管是白色的墙毛还是硝田中产出的硝土,又或者是这种从硝石矿中挖出的硝石,都必须要经过提纯之后才可以用来做军用火药,否则做出来的火药只能听响儿。

不经过提纯的硝石,只能叫硝石。而只有经过提纯的硝石,才能够叫做火硝!

哪怕你提纯一次,就好像石熊刚才干的这种活一样,那么用这种提纯后的火硝做出来的火药,威力也要大很多倍,这样才能够达到军用火药的标准。

当然,如果你要是在这种火硝的基础上再提纯一次,那么恭喜你,你做出来的火药威力将会更大一些。

经过提纯后的高纯度火硝和硫磺,才是制作出大威力黑火药的根本。

只要你拥有纯度较高的火硝和硫磺,那么再制作火药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就好像石熊现在制作火药,其实就很简单。

木炭碾碎了之后,和本身就已经是粉粒状的提纯火硝以及从法国人缴获的提纯硫磺按比例混合在一起,然后把这三种原材料一块放进一个木槽中,用细木棒不断搅拌,同时还需要加一点高度的蒸馏酒。

当然,搅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毕竟这三种东西不混合在一起还没什么危险,一旦混合在一起搅拌,只要出现一点点火星,那么下场必然就是“轰”的来一下。

石熊这次配制的火药数量很少,但他操作起来也是很小心的。前世石熊并没有做过黑火药,但他知道做火药的整个流程,而且提纯的火硝看起来很不错,所以哪怕是第一次制作火药,他也做的挺流畅的。

没有私结剂,这个不要紧,部落里有的是火鸡,拿一枚火鸡蛋,取其中的蛋清也可以当私结剂。

事实上,蛋清做私结剂的效果要远远比蓖麻油好,可是不管是什么禽类的蛋,人还不够吃的呢,用来做火药的私结剂就有些太奢侈了,所以后来人们才研究出用蓖麻油做私结剂。

搅拌均匀的原材料在蛋清加入之后,继续慢慢的搅拌,很快,原本是粉状的火药就会变成颗粒状。

这种颗粒状的火药才是最终的成品。

当然,火药制作到这个地步还不是最终的完工,这点火药还需要晾晒,干透了之后就是绝佳的黑火药。

今天虽然天气干冷干冷的,但湿度很低,太阳也不错。于是石熊就找了一个背风朝阳的墙角,把这些颗粒状的火药摊开放在一块石板上晾晒,等中午吃过了午饭之后,下午这些火药就能用了。

当然,在制作火药的同时,石熊也没有忘记制作一段导火索。

其实导火索这玩意儿很好制作,只要有了火药,那么制作导火索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汉克少校走的时候给石熊留下了一些低档的蒸馏酒,这些酒虽然喝了一些,但还留下一些。

这些低档的蒸馏酒度数也不算低了,配置火药的时候可以用,制作导火索的时候同样可以用。

把添加蛋清之前的黑火药取出一些来,然后用这种蒸馏酒溶开,然后把一截细麻绳浸泡进去,再拿出来和那些颗粒火药一块晾晒。等火药晾晒好了,充当导火索的麻绳也晾好了。

族人们在吃过了午饭之后就再次汇聚到了部落中心的小广场。因为石熊一直强调一天要吃三顿饭,所以现在部落里也开始渐渐地实行一日三餐了。

虽说午饭吃的很简单,量也不大,但好歹也算是午餐了。

石熊看了看那些晾晒的火药,发现这些火药都晾晒好了,这才找来了一个小陶罐。

这个罐子很小,和一个人的拳头差不多大小,而且形状也不怎么样,歪七扭八的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孩子的涂鸦之作。

事实上,这个小陶罐还就真是一个孩子做的——红云小时候跟着部落里的妇女学习如何制作陶器的时候她自己亲手做的,据红云回忆,她做这个陶罐的时候才八岁

红云说自己当时做了好几个这么大小的陶罐,可是后来都不知道丢哪儿了,只有这一个小陶罐被她留在了家里,结果被石熊给找出来了。

“我的族人们,火药可以打枪,也可以打炮,可你们知道这火药还能制作另外一种威力同样很大的武器吗?而且这种武器才能把火药真正的威力全部体现出来。现在,我就给你们制作这么一个武器,让你们看一看这火药的真正威力。”

足足有三两左右的黑火药在族人们的注视下被灌进了这个小陶罐,里面还掺了一把碎铁屑,然后罐口用泥巴封死,泥巴中间戳了一个小洞,把导火索插了进去,一个简易的土制黑火药手雷就这么做好了。

“这就是一种新式的武器,这种武器别看不好看,但威力惊人!”石熊一边说,一边把这个土制手雷放在了早就准备好的位置。

这个地方就在那个炼焦的大坑中,不过坑壁都已经被一寸厚的木板保护了起来——这是老木头一家人的杰作。

当石熊把这个土制手雷放进坑底后,长长的导火索延伸了出来。

“全都退出五十步去,蹲下,谁也不准站着,否则炸死活该!”石熊大声的呼喝道,族人们嘻嘻哈哈的开始后退,一直到退出去足够的距离,这才继续站在那儿抱着膀子观看。

“全都蹲下!谁敢站着,我就把他扔进这个大坑中!”石熊怒骂了两句,这些族人这才全都蹲了下来,但一个个的还都嘻嘻哈哈的



第一六七章 威力

点燃的导火索快速的燃烧,族人们的议论声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别说部落里的族人了,就连弗格森也没见过导火索。这玩意儿要到大概七十多年之后才会被一个英国人发明出来,现在,这玩意儿自然没人见过。

这种用浸泡火药的方式制成的导火索可不是后世的那种安全导火索,这玩意儿燃烧的速度要比安全导火索快多了。

不过石熊做的这全世界的第一根导火索长度足有两米多,所以当导火索点燃之后石熊有足够的时间离开那个大坑。

石熊点燃导火索之后就快跑了回来,然后和弗格森他们一块蹲了下来。现场一片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那根快速燃烧的导火索。

“老大,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弗格森还不太明白这导火索的作用。

石熊歪头看着一脸不解的弗格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一会儿你就明白这玩意儿是干什么用的了。”

弗格森少尉抓了抓头皮,再次把视线转移到了那个大坑处。

此时的导火索已经不见了,地面上只留下一道黑色的灼烧痕迹,又过了大约十几秒之后,所有的人都觉得眼前猛然一亮,然后一阵巨大而沉闷的声音猛然响了起来,随后,一大股浓烟就从那个大坑处升腾起来,向上翻滚着形成了一朵流动的“蘑菇”。

除了石熊之外,所有人都被这声巨大的声响给吓了一大跳。虽说这声音还不如开炮时的声音大,可开炮的时候族人们都有准备了,哪像这个,一个小小的陶罐竟然能够发出如此大的声响。

石熊甚至看到了很远处的牛群都发出了一阵不小的骚动。很显然,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牛魔王们,也被这种巨大的爆炸声给吓尿了

最关键的是,那升腾而起而且不断翻滚的小型蘑菇云,更是让一些族人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冲着那个蘑菇云跪拜起来。

石熊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个土制手雷的威力先不说,光是这种声光效应就足以点一个赞了。

要知道这次配制黑火药的时候可是按照最完美的配比来的,原材料也是经过提纯的,制作出来的火药威力自然很大。

现在不管是法国人使用的圣艾蒂尼步枪还是英国人使用的褐贝丝步枪,其发射弹丸时装填的火药量才七八克。可是这个小陶罐中却是足足装了三两黑火药。

虽说黑火药的威力远远无法和后世的梯摁梯相比,可三两黑火药在一个密闭容器汇总爆炸的的威力也绝对不小了。

后世德国人在一战时期制作的24木柄手榴弹那叫一个赫赫有名,曾经在一战的战场上把英国人和法国人炸的鬼哭狼嚎的。

24手榴弹的威力之大是公认的,这种战斗部里面装填的170克高爆药赋予了这种手榴弹巨大的杀伤威力,甚至后世很多现代手雷的威力都比24手榴弹差很远。

石熊制作的这个土制手雷自然无法和大名鼎鼎的24手榴弹相比。

不过石熊自制的这种陶罐土制手雷,威力也算是很可观了。最起码在这个没有手雷的年代,这种土制手雷的爆炸绝对会把族人们吓一大跳的。

身边的弗格森少尉也呆滞了,他肯定是没想到自家的老大做出来的这种东西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声势,这玩意儿爆炸起来简直快赶上大口径舰炮开炮的声势了。

一股比刚才的议论声更大的议论声再次响了起来,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蹲在地上大声的连说带比划。

前段时间实验内河武装运输船上的瓦莱尔炮时,族人们见过那些法兰西士兵开炮,后来学习操控船只的族人们也开过炮。

第一次看法兰西人开炮的时候,几乎也是全族出动,当时族人就被开炮的声势给镇的不要不要的。要知道这种瓦莱尔四磅炮开炮前用硬纸管装填发射药时,一次装填的发射药可是多达接近一磅,足足比这枚土制手雷的装药量大了三倍。

不过开炮时发射药是在炮膛中爆发,厚重的炮膛壁制约了这些发射药向四周扩散的可能性,所以声势看起来和这种土制手榴弹爆炸时的声势差不多。

这枚土制手雷虽然装药量少,可爆炸时却是呈放射状向四面八方扩散的,所以声势要大了不少。

就在族人们的议论声刚刚响起时,天上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不少的零碎玩意儿,有破碎的陶片,还有石熊之前往陶罐里塞得那些乱七八糟的零碎东西。

不过族人们都远离了爆炸点接近四十米,而且这枚土制手雷还是从大坑中爆炸的,所以爆炸时产生的破片大都被大坑四边的木板给挡住了,只有一些被甭上天的破片在火药赋予它们的动能消耗完毕之后,这才在万有引力的吸引力下重新回归大地的怀抱。

不管怎么说,这次的实验很成功,最起码石熊自己就很满意。自己第一次做的这种土制手雷能够产生这样的威力已经相当不错了。

看到守护者大人站了起来,族人们也都纷纷跟着站了起来。刚才那声爆炸确实把他们吓了一跳,但现在过去了,这帮曾经看过好几次开炮的族人们也就无所谓了。

石熊走到大坑跟前低头看去,发现那些依靠在大坑坑壁的厚木板全都变成了黑色,原本平滑的木板此时已经变得坑坑洼洼。

很显然,爆炸时产生的破片虽然没有对大坑外面造成什么损害,但是却对大坑内的这些木板造成了巨大的损伤。

黑火药再不如后世的梯摁梯或者黑索今,但好歹也是一款不折不扣的乍药。

要知道黑火药的爆速也能达到500米/秒了,这个速度虽然远远无法和梯摁梯那高达接近7000米/秒的爆速相比,但已经比绝大部分的手枪子弹出膛速度还要快。也就是说,这枚土制手雷爆炸时产生的破片,初始速度比手枪子弹还要快。

如此高速的破片,自然不是那些木板能够抗拒的。再加上黑火药那高达5066千焦/公斤的爆热,所以这些靠在大坑坑壁的厚木板被摧残成这样也就不足为奇了。

族人不懂这些,可是弗格森少尉懂啊。当他看到这些木板的惨样时,一张英俊的小脸也变得不太自然起来

“老大,你制作的这个东西叫什么?怎么和我们国家的掷弹兵投掷的那种榴弹这么像?”弗格森虽然没有见过这种土制手雷,但当他看到这玩意儿的威力还有爆炸时的声势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他们大英帝国的掷弹兵投掷的那种手榴弹。

没错,其实在这个时候,装填黑火药的手榴弹在欧洲各国已经比较盛行了。

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欧洲就已经出现了装填黑火药的手榴弹,不过这种手榴弹主要是用来防御要塞和监狱的。

到了十七世纪中叶手榴弹,这种用手投掷的榴弹外形和破片因为开始变得有些似石榴和石榴子,故而被称为手榴弹。在这个时期,欧洲一些国家在精锐部队中配备了野战用手榴弹,并把经过专门训练使用这种弹药的士兵称为掷弹兵。

不过到了十九世纪,随着枪炮的发展和城堡攻防战的减少,手榴弹曾一度受到冷遇。但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中,手榴弹又在战场上发挥了作用。

尤其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堑战壕的兴起,手榴弹得到了广泛应用。当时较为典型的手榴弹有德国人制作的大名鼎鼎的24木柄手榴弹和英国人制作的菠萝形米尔斯式手榴弹等。

但是在这个时候,因为掷弹兵们投掷的手榴弹装填的都是黑火药,装药量也不算多,而且战斗部外壳也不是预铸的破片式外壳,所以这个时候的手榴弹威力并不算大,最起码比起石熊制作的这枚土制陶罐手雷的威力是差远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枚土制陶罐手雷爆炸时的情景真的很像是欧洲掷弹兵们投掷的手榴弹。所以弗格森少尉才有此一问。

石熊看了看弗格森少尉,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没错,你也可以把我刚才制作的这枚土制手雷成为手榴弹,这种土制手雷的制作原理其实和你们的掷弹兵所投掷的那种手榴弹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的这枚土制手雷没有用铸铁的外壳,里面装填的火药也多了一些,所以威力就要大很多。怎么,对这玩意儿感兴趣?”

弗格森少尉摇了摇头,“说不上多么感兴趣,只是觉得这东西的威力很大,所以有些震惊。我还是更喜欢琢磨新式步枪,那才是我一生的使命。”

石熊微微点了点头。

其实要是弗格森少尉表现出来对这种土制手雷的兴趣,石熊也没有瞒着他的必要。

在石熊的计划中,这位拥有很多绅士优点的年轻人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未来发生在新大陆十三块殖民地的独力战争必然会爆发,石熊就算是有心阻止也阻止不了。

而且很显而易见的,这个时候的英国因为刚刚结束了和法国人的七年战争,国内的国力变得很空虚,再加上诸如西班牙这样的欧洲国家一直在努力限制英国的强大,所以这个时候的英国人并不好受。

哪怕是十多年之后,以英国的国力要想跨越大西洋和新大陆殖民地的那些闹独力的家伙们打一场,也是力有未逮。所以新大陆殖民地的那些英国后裔才能够闹独力成功。

如果新大陆殖民地的这些殖民者把独力战争的发动时间向后错半个世纪,那么不用说,那个时候已经缓过劲来而且国力开始变得强大起来的英国人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殖民地闹独力的。

以十九世纪英国的国力而言,打败那些闹独力的家伙是轻松加自如,别的不说,把那些风帆战列舰往那些主要城市的外海一摆,所有闹独力的家伙都得心惊胆战的。

可是,现在英国人没有那个能力跨越大洋打败闹独力的殖民地殖民者,否则以英国国王的脾性,他是绝对不会放弃新大陆的殖民地的。

不管怎么说,再有十多年爆发的独力战争并不是英国人能够阻挡的,而这些殖民者一旦闹独力成功,那么世界上就会多一个流氓国家,而且还是强大无比的流氓国家。

众多无忧无虑生活在新大陆的印第安人就会被这个流氓国家的国民屠杀殆尽。

所以,石熊很想在独力战争时期让英国人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一些,这样才能够让双方之间坚持的时间更长久,给双方放血放的更多一些。

石熊自认为在独力战争爆发之前自己无法一统北美新大陆的印第安人,而无法形成一个强大政权的印第安人,是绝对无法抵挡美利坚人的屠刀的。

而且英国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如果英国人在自己的帮助下打败闹独力的殖民者,那么英国人恐怕也不会比美利坚人强多少。为了新大陆的资源和财富,英国人十有也会对北美印第安人举起屠刀的。

所以,给两边放血,极大的削弱两边的实力才是最关键的。只有他们双方都虚弱下来,自己才能够趁机崛起。

而要想削弱他们双方的实力,独力战争无疑就是一个最好的战场。只有这场独力战争打的时间越长,死的军人越多,给双方大规模放血的目的才能够达到。

美利坚人为了独力,打了八年的独力战争。英国人为了不让殖民地独力,也打了八年的反独力战争。

而如果这场战争打十年甚至是十五年呢?

虽说在独力战争的前几年英国人占优,把殖民者打的溃不成军,但英国人毕竟是跨洋作战,再加上独力战争后期法国人也加入到了美利坚人这一边,以及英队中因为一种叫做伊蚊的小蚊子而爆发了疟疾这种瘟疫,这让双线作战的英国人终于抵挡不住了,最终输掉了这场战争。

英国人水土不服爆发了瘟疫,这个石熊无法阻挡,但如果在关键时刻给英国人输送点“高科技”的武器呢?

其实当时英国人也不是坚持不住了,只是因为瘟疫的爆发让士兵们恐慌不已,如果这个时候要是给英国人输送一些领先这个时代几十年的武器,估计美利坚人和法国人的联军也没有这么容易就能够打败英国人的。

而弗格森少尉如果不在战场上过早的死亡的话,那么他无疑就是一个给英国人输送“高科技”武器的最佳人选。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石熊不管是制作新式火枪又或者是制作这种大威力的土制手雷,都没有瞒着弗格森少尉的想法。



第一六八章 让他们多流一些血

石熊知道自己的这个计划其实就是在钢丝上跳舞。

这个计划说好听点叫“驱虎吞狼”,说个不好听的,那就是把脑袋别裤腰带里折腾。

只要稍微有一个不注意,下场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在高树部落没有彻底成长起来,不管是十三殖民地的那些殖民者,还是来自于大洋对岸的英国人,对于石熊甚至整个切洛基族来讲都是无法撼动的庞然大物。

在这两个庞然大物之间游走,那真的是一个搞不好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不过高风险意味着高收获,这一点绝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如果真的能够在英国人和美利坚人之间自如的游走,并且好好的利用英国人与美利坚人甚至是法国人、西班牙人之间的矛盾,那么给高树部落乃至整个印第安人带来的收获绝对是极为丰富的。

所以,弗格森少尉对于石熊来讲很重要,他需要一个能够合理合法把那些“高科技”武器输入到英国人手里的人或者办法,弗格森少尉无疑可以成为这关键的一环。

当然,石熊也不怕英国人的技术能够赶超自己。

别看现在高树部落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可石熊有信心在十年之后把高树部落乃至整个切洛基族的武力值提升到一个非常强大的地步。

最起码石熊有信心让那些瓦西楚们不敢小瞧强大的切洛基人。

别看前世石熊在大学里学的是博物馆方面的东西,是一个标准文科男。但实际上石熊作为一个全面的学霸来讲,他的理科知识要比绝大多数的理科男更厉害。尤其是他在参加工作之后的这十好几年的时间内,工作再结合自己学到的那些知识,对于现代科学的掌控就更多了。

就好像这枚土制手雷一样,弗格森少尉就算学会了,并且把这个技术交给了英国人又能怎样?

英国人会制作这种威力甚大的手雷了,可是如何把这种手雷发射到更远的地方呢?

开花弹那种炮弹的原理其实就是把大号的手雷输送到更远的地方来产生大规模的杀伤力,可是在真正的开花炮弹被研究出来之前,英国人就算是掌握了如何制作这种大威力的手雷,他们也无法把这种手雷发射到二百米以外的距离。

其实现在欧洲的各大强国早就有掷弹兵这个兵种了,他们研制的那种用人工投掷的乍弹威力不算大而且只能靠专门训练的掷弹兵投掷,最多也就是拥有四五十米的投送能力,这就极大的限制了掷弹兵的威力。

就像是后世的某些偷偷研发蘑菇弹的国家,他们可能确实拥有了制作蘑菇弹的工艺和能力,可蘑菇弹制作出来了怎么发射却成为了一直制约这些国家的瓶颈。

蘑菇弹的威力确实无与伦比,但你也得有那个能力把蘑菇弹送到敌人的头顶或者是城市中才可以啊。

没有那个能力,那么这蘑菇弹就是一个摆搭,能看不能用!

前世华夏在那么困难的时候都勒紧了裤腰带研发出了属于自己的两弹一星,两弹只是基础,而那一星才是关键。

尤其是有了那一星之后,华夏才能够堂而皇之的站立起来,从此再也不用担心被人核讹诈了,因为我们华夏不仅有威力巨大的蘑菇弹,我们还拥有把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运送到你们头顶的能力!

同样,英国人的火炮虽然很厉害,但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用火炮把这种手雷打出去的技术,所以这种手雷就算是落在英国人手里,他们充其量就是获得了威力大一些的乍弹罢了。

可是石熊就不一样了,他有的是办法可以把这种威力巨大的手雷送出二百米开外。

说个最简单的办法,哪怕是把床弩稍微改动一下,把床弩改成一个大号的弹弓,也能把点燃的手雷快速的发射到二百米之外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石熊才不担心自己的技术外流,相反,他还盼着自己手里的一些技术能够流入到英国人的手里呢。

石熊很清楚,就算是英国人得到了自己的某些军工技术,他们也无法打败铁了心要独力的那些美利坚人。在机关枪、大口径舰炮这种可以决定战场走势的武器出现之前,大西洋就是英国人迈不过去的一座高山。

当年小鬼子那么牛逼,都没能拿下偌大的华夏。而进入到二十一世纪的美国更牛比,可不也是没有拿下阿富汗或者是叙利亚吗?更别说这个时代的英国人了。

哪怕这个时代的英国人也很强大,但一个大西洋就足以抹平这种实力上的巨大差距。而美利坚人占据着地利优势,外部还有法兰西人和西班牙人的帮助,英国人无论如何也是讨不了多少好处的。

而且石熊也不会让英国人胜利。相比于美利坚人,石熊更不相信英国人。

美利坚人获胜了,就算是建立起美利坚国,石熊也有信心拾掇这个流氓国家。而且有美利坚国挡在自己的面前,还能给自己吸引更多的火力。

所以,独力战争的结果必须是美利坚人最终获胜,石熊只能尽量的把英国人失败的时间拖后,让双方在这片大陆上多流一些血,这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帕特里克,其实你要是想要学这种手雷的制作方法也很简单,这项技术我不会对你隐瞒的。”石熊看着弗格森少尉很真诚的说道。

“而且这种技术并没有什么难的,关键在于火药的配制。而新式火药的配比我已近告诉你了,等你自己配制出新的、威力更大的火药之后,你完全可以自己制作这种手雷。”

弗格森少尉犹豫了一下说道:“老大,这个东西的威力确实很大,如果我能够掌握这种技术的话,我相信我们大英帝国部队的战士就能多了一项保命的武器。如果我们的战士每个人能够配制两枚这样的手雷,那么敌人是绝对无法攻入到三十米范围之内的,这些手雷将会成为进攻者的噩梦的。”

石熊微微犹豫了一下,但随即就很豪爽的笑道:“没错,这东西用来防御的话,确实会成为进攻者的噩梦的。”石熊最终还是没有把这东西可以成为进攻性武器的办法说出来。

反正这东西用来防御也是威力巨大的。至于应用在进攻方面,那还是等着咱来吧。

这枚土制手雷的成功引爆,让族人们看到了这种热武器的另外一种威力。

相比于开炮和打枪,手雷爆炸的声势无疑要更直观一些,那些垫在坑壁的厚木板就是最直接的证明。

反正火枪是打不出这种威力来,至于火炮虽然威力也不小,可那种比和桔子差不多大小的炮弹弹丸看起来怎么也不如这种手雷爆炸的威势。

要知道在那些厚木板上可是插着很多破碎的陶片和密密麻麻的铁屑呢!

这些厚木板可都是用坚硬的橡木做出来的,就是用斧子砍一刀最多也就是砍出一个小豁口来。而那些一摔就碎的陶片竟然能够扎进木板一寸多,这要是扎在人身上,一准儿得把人给扎个对穿!

部落里多了一种威力巨大的武器,这让族人们非常高兴,就连立雷、红云他们也不得不赞叹这种土制手雷的威力。

同样,包括立雷在内的绝大部分族人也对小河部落出产的这种硝石也彻底重视了起来。毕竟他们都知道,不管是这种威力巨大的手雷,还是开枪开炮时所需要的那种火药,其中超过七成的原材料都是从那些硝石中提纯出来的。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小河部落不和高树部落进行交易,那么高树部落将无法再制造这种威力巨大的手雷了。

这绝对是高树部落不能容忍的。

高树部落可不像小河部落一样是隐居部落,而且有石熊在,高树部落就算是隐居部落也得让他引领成一个新的战争部落。

所以,如果缺少了制作手雷的这种原材料,高树部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这个时候,大部分族人才意识到小河部落的重要性,才意识到和小河部落展开正常交易的重要性。

当然,高树部落也可以通过战争的手段彻底征服小河部落,然后把小河部落的那座硝石矿彻底占领。可问题是谁都知道,这种隐居部落虽然不愿意参与到战争中去,部落里的族人都很厌烦战争,可这并不代表着隐居部落就是面团可以随意让人拿捏。

相反,这种隐居部落除了在战争意识上不如那些常年战斗的部落,在其他方面并不落后。而且为了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部落,这些隐居部落一旦遇到外人入侵,往往可以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来。

更别说小河部落还是一个拥有一千五百多人的大型部落,这个人数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现在高树部落拥有一百来把火枪,还拥有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可就小河部落那地形的,凭借着这些火器是绝对无法打下小河部落的。

这一点,不管是立雷还是红云都有很清楚的认识。

更别说石熊最喜爱的人还在小河部落,谁要是敢向小河部落动武,守护者大人绝对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而谁要敢坚持动小河部落,恐怕用不着他动手,守护者大人就先把他给咔嚓了!

这一点,不管是立雷还是狼尾巴也同样有着很清楚的认识

所以,继续和小河部落保持交易就是唯一的办法了。

“卡布鲁祭祀、立雷首领,还有我的族人们,我们要想得到这种硝石,和小河部落进行正常的交易是最好的办法。”议事厅中,石熊大声的对聚集在这里的一部分族人说道。

“卡布鲁祭祀去过小河部落,相比卡布鲁祭祀应该明白就凭借我们现在的实力而言,要想打下小河部落那是基本上不可能的。就算是我们采取偷袭的方法,要想彻底打下小河部落,我们部落中的战士会死掉多少?一百还是二百?我看就算是把我们整个高树部落所有的人都填进去,恐怕也打不下小河部落吧!”

红云点了点头说道:“守护者说的没错,我上次去小河部落的时候,亲眼看见了小河部落的防御。那种易守难攻的地方确实不是我们高树部落目前能够吃下去的。小河部落所处的地形太险要了,我认为如果我们高树部落在那个地方的话,凭借着我们高树部落中一百多名战士的防御,我们足以抵抗上千人的进攻的。而小河部落有多少人?”

狼尾巴阴恻恻的说道:“大祭司,我们可是还有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呢,那上面的火炮可是很厉害的。”

石熊瞪了这家伙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别以为我们拥有了从法兰西人缴获的那四艘船就可以横行无忌了。要想让那四艘船发挥出威力,那就必须要有河道才可以。小河部落虽然有一条河道与外界相连,可先不说那条河道里面密布着大量的暗礁,我们的船根本就开不进去,就算是那条河道中没有暗礁,我们的船可以进入到那条河道,可你以为那四艘船就能通过那条河道抵达小河部落的内部吗?我告诉你,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只要我们的船进入到那条河道,小河部落只需要出动二十名战士站在那条河道两侧的山坡上用火箭对付我们,这四艘船就一艘都跑不了!”

狼尾巴张了张嘴,最终很明智的闭嘴不言。

石熊看了一眼立雷,这才继续说道:“我是坚决反对对小河部落动武的,因为我们现在没有那个能力打下小河部落。和小河部落保持正常交易才是最合理的,因为这样我们不用付出族人的性命就能得到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

顿了顿,石熊很热切的说道:“那枚手雷的威力你们也看到了,所以我们部落需要很多这样的手雷。有了手雷,再配合上我们的火枪和火炮,给我五百战士,我就能带着他们打下切卡莎人的王庭。最关键的是,这种火硝那些瓦西楚们也很需要,我们完全可以用多余的火硝和那些瓦西楚们交换我们需要的东西,火硝这东西在那些瓦西楚的眼中看来,甚至比食盐还要受欢迎。所以,我们需要大量的火硝,而我们得到火硝只需要付出一些食盐罢了。这种交易我们为什么不要,反而要用战争的方式呢?”

石熊的话让现场所有的人都沉默了下来,包括原本对小河部落意见最大的石锤大叔。

最终,石熊强势的说道:“而且,我也不允许我们部落的人队小河部落发起战争。因为我的爱人在那里生活着,谁要敢向小河部落动武,先问问我大力熊同意不同意!”

石熊这番话尤其是最后一句话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最终只能在心中暗叹了一下,然后不再吱声

第一六九章 自赎

在高树部落和小河部落之间的交易正式展开之前,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先出动了一次。

不过这次出动不是去小河部落,而是去更遥远的奥克隆要塞。

那些被俘获的法兰西人在高树部落被劳动改造了二十多天之后,石熊终于决定把这帮家伙送回去。

法兰西人虽然不咋地,可把这些家伙放回去以后还能给英国人添点乱子,最关键的是,阿尔芒少校已经同意用奥克隆要塞囤积的粮食来作为赎金,把自己还有手下这帮法兰西兄弟们自赎回去。

法国的国王现在是曾经大名鼎鼎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重孙子路易十五,这位波旁王朝的第四位国王虽然神奇的保住了波旁王朝,可此时的法兰西帝国已经是日暮西山了。

尤其是随着七年战争的战败,谁都看得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波旁王朝现在已经快完蛋了,更别说灵魂来自于未来的石熊更了解这一段时期欧洲的历史了。

所以一开始阿尔芒少校准备用法兰西帝国的货币来做赎金进行自赎,石熊才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开玩笑呢,现在法兰西的货币贬值很厉害,而且随着波旁王朝越来越腐朽,法国的货币还会进一步的贬值,这个时候用法兰西的货币来做赎金,那岂不是自己给自己上眼药吗?

法国人不缺食盐,可高树部落自己就拥有一个盐场,而且高树部落自己制出来的盐要远远比法兰西人制作的盐好得多,傻瓜才会用食盐交换呢。

至于火枪这种热武器什么的,石熊很清楚就算是自己想要,恐怕阿尔芒少校的上级也不会同意的。

所以,石熊最终很坚定的拍板决定,用粮食来作为赎金。

粮食不管是现在还是在未来,从来都是最重要的物资,没有之一。

“民以食为天”、“无农不稳”,这些华夏的老俗话其实就已经很充分的证明了粮食的重要性。后世华夏几乎每年主席颁布的主席一号令,都是与农业有关的。

而后世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又或者是不发达国家,粮食从来都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哪怕再发达的国家,他们的老百姓也不可能不吃粮食。

就算是后世那些科幻电影中的外星人,也得吃饭啊!只要吃饭,那就离不开粮食!

可能外星人的粮食和咱们地球人的粮食不一样,但你不能否认,那些外星人也离不开粮食!

所以,粮食这种东西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在不同的太阳系,都是最基础、最重要的物资。

而在这个年代的北美新大陆,粮食就是堪比黄金的硬通货。

法国人铸造的埃居银币可能无法在英格兰使用,英格兰人发行的英镑同样可能无法在法国人的地盘上流通,但不可否认的是,像小麦、大麦、玉米这种粮食,无论在任何国家都是通行无阻的,这一点甚至比黄金还要牛逼。

现在高树部落的粮食也不太够,而且小河部落也想要粮食,所以石熊就决定用粮食来做赎金。

对于阿尔芒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上尉来讲,用粮食来进行自赎也是最合适的,

法兰西帝国的埃居银币哪怕在欧洲范围内再贬值,可是在他们国家内这种货币还是比较值钱的,而且他们都是穷当兵的,军饷什么的都是用这种货币来支付的。可即便是这样,他们手头也没有多少银币可以用来自赎。

但是用粮食或者其他物资来当赎金就不一样了。阿尔芒少校不管再怎么说好歹也是一个军事要塞的最高长官,奥克隆军事要塞哪怕只有五百多法兰西人在里面居住和生活,但这个要塞每天往来的物资还是不少的,毕竟这座要塞可是俄亥俄河上最大的一座军事要塞,而且靠近密西西比河,每天进出这座要塞的物资还是很可观的。

而康斯坦丁上尉作为一个内河运输船队的最高军事长官,每个月经过他的手散发出去的物资也是大把,而且不管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的军事要塞还是俄亥俄河上的军事要塞,他都熟悉的很,他在那些军事要塞中也有不少的“存货”。

所以,对于那个让人感到恐怖的大个子提出来要用粮食来当赎金的要求,不管是阿尔芒少校还是康斯坦丁上尉都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一开始石熊狮子大开口,一个俘虏自赎需要的粮食为一千法磅,这个时期的法磅比英国人的英制磅要多一点,差不多是1:11的比例,也就是1法磅差不多相当于11英制磅,这个重量和华夏的斤差不多。

也就是一个法国俘虏需要用一千斤的粮食来交换,总共四十七名俘虏,那就需要大约四万七千斤粮食,也就是大约二十三吨的粮食。

这个数字把阿尔芒少校给吓住了。

哪怕他掌管着一座重要的军事要塞,里面有二百来名士兵和三百来名法国人居住,可他手头也没有这么多的粮食啊。

这个年代的粮食可不像后世那样,随随便便一个五百来人居住的镇子里就能凑出个几十吨粮食来。这年头,几十吨的粮食可不是闹着玩的。

就好像奥克隆要塞一样,那个要塞虽然地理位置很关键,生活在其中的人数也不少,可那个要塞凑吧凑吧最多也就能凑出不到三万斤的粮食来,这其中还包含有二百多士兵半年的口粮,也就是大约一万八千斤的粮食。

至于康斯坦丁上尉,他虽然在各个军事要塞也有存货,可要把这些存货集中起来也需要不少的时间,因此阿尔芒少校他们要想自赎的话,就必须要从奥克隆要塞中一次性集中起这么多的粮食来。

但很显然,即便是以阿尔芒少校的能力,他也不可能凑出这么多粮食来。

最后,在阿尔芒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上尉的苦苦哀求下,石熊最终定下了一个五百斤的数量。

也就是一个俘虏需要用五百斤粮食来交换。

四十七名俘虏,那就是两万三千五百斤粮食!

这么多的粮食,再搭配上高树部落自有的粮食,足够部落的族人度过马上就要到来的最难度过的那两个月的青黄不接的时间了。

为了这次行动,高树部落足足出动了一百名战士。

这些战士都是经过火枪训练的,或许他们的枪法还远远无法和法兰西人相比,但毕竟手里有枪,船上有炮,就算有人不长眼想要动手,那也得好好的掂量掂量。

这年头,一百火枪兵即便是放在殖民地也是一股不小的武装力量了。如果再算上这四艘武装运输船上的二十四门八十四毫米口径的瓦莱尔炮,那威慑力可不是一星半点的大。

四十七名法兰西俘虏被押上了船,其中四十四个人都被关进了船舱,甲板上只留下了三个人,分别是阿尔芒少校、康斯坦丁上尉以及阿尔芒少校的一名副官皮埃诺上尉。这伙计因为是阿尔芒少校的副官,在奥克隆要塞也算是一名大人物了,所以有自己的马匹,结果凭借着他的坐骑,他在那次火牛阵突袭中侥幸的活了下来。但最终还是和阿尔芒一块被俘虏了。

那些法国士兵被关进了船舱,一个个的不仅没有什么意见,反而还都很兴奋。

因为他们知道这次出航就是他们回家的时候了。

虽然为此要付出多达两万多磅的粮食,可不管再怎么讲,性命总比粮食重要的多,哪怕为此背负上沉重的负担,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不是吗?

船队开动了,石熊作为这次行动的负责人,自然站在了第一艘运输船的船头。这次行动是一次不折不扣的远航,同时也算是一次实战拉练了。

从高树部落到奥克隆要塞全程都是顺水而下,而且这些船上都没有重载,拉的全都是人,所以速度自然很快。

进入到田纳西河之后,速度就更快了。

现在已经是白雪之月(二月)了,这个月虽然是一年之中下雪最多的月份,但这种频繁的降雪也恰恰说明了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了。

阿巴拉契亚山脉西麓的情况和东麓的情况大不一样,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麓,每年在冬末春初时节,是降水最为充沛的时候。南下的北风虽然很寒冷,但因为山脉的阻挡而抬升,在抬升的过程中这些寒风就会变成降水降落下来。

不管是降雪还是降雨,都属于降水。

这个时候天气还比较寒冷,所以这个时候的降水多以降雪为主,这也是为什么二月份被切洛基人称之为“白雪之月”的原因。

一旦等降雪变为降雨,那么就代表着春天彻底的到来。

频繁的降雪让田纳西河的两岸都变成了银装素裹,但同样,这些降雪也给平静了好几个月的田纳西河带来了充沛的水源,于是平静了好几个月的田纳西河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悄悄地变得狂躁了起来。

这一点,从船速上就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刚出石熊跟着高牛他们从长毛牛部落逃亡到高树部落时渡过田纳西河的时候,那时候的河水还是非常清澈的,但现在,河水已经开始变得浑浊了。

融化的积雪不仅给田纳西河补充了大量的水,还带来了无数的泥土。一旦河水彻底变得浑黄不堪的时候,田纳西河的丰水期就彻底到来。

当田纳西河摆脱了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束缚,从群山之中彻底钻出来之后,就开始由从向西南方向流淌而转为了向西北方向流淌。

这条大弯在某座大山的山脚处拐了一个几乎九十度的弯,浩浩荡荡的向着下游呼啸而去。

因为缺少了山体的束缚,河道从这一刻开始变得宽阔了很多,河水的流速也渐渐降低,而且在河道的两侧也开始出现了大片大片的沼泽。不过因为在河道的东侧还有大片低矮的丘陵——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余脉,所以在河东岸的沼泽要少很多。但是在河西岸的平坦地带,随便一眼看过去就能看到大片的沼泽。

没错,这个时候的田纳西河的水况要远远比后世糟糕的多。

田纳西河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害河,这一点最有体会的就是美国人。在修筑大坝的技术出现之前,田纳西河中下游的区域几乎无人居住,因为每年都泛滥十几次甚至是几十次的田纳西河,早就把沿河两岸的广袤区域全都彻底的变成了沼泽地带。

后来美国人耗费了巨资在田纳西河的中下游河道上连续修筑了好几座大坝,依靠大坝的力量彻底束缚住了狂躁的田纳西河河水,这才把这片广袤而肥沃的地区彻底变成了一个重要的产粮区。

现在,田纳西河中下游的河道上可没有任何的大坝,虽然一眼看过去河西岸到处都是一马平川的样子,但河道西边那一眼看不到边的沼泽也让这帮从来没有出过大山的高树部落族人看着心惊。

这一大片沼泽地带就是切洛基人和切卡莎人的战争最前线,用后世的一句战争名词来形容,这一带就是前线。

只不过这种前线远远无法和后世战争的前线相比。巨大的沼泽让双方根本就无法直接接触,这里的作战方式到更像是偷袭与反偷袭的小股部队作战方式。

因为切洛基人占据的地盘要远远超过切卡莎人,所以大都是切卡莎人偷袭切洛基人。就好像去年长毛牛部落的那场战斗,还有被灭族的南瓜湾部落,都是切卡莎人成功偷袭的例子。

但更多的是切卡莎人的小股部队被切洛基人剿灭。毕竟一旦渡过了那一大片沼泽还有田纳西河,就算是进入到了切洛基人的地盘了。

不过每年从二月下旬开始,一直到十月份,中间这八个月的时间两边几乎无法交战,因为在这段时间内,田纳西河那充沛的水量会彻底把这一带变成一片沼泽。没有人敢冒着被沼泽吞噬的危险在这种地方交战。

只有当狂躁的田纳西河水量减退之后,双方的小股部队才会展开战斗。

也就是说,从下个月开始,厮杀了上百年的切洛基人和切卡莎人会进入到一段平静时期。

船队沿着宽阔的田纳西河河道快速的像下游驶去,到了这个地方,所有的战士都提高了警惕,毕竟这里已经是两个部族交战的最前线了,鬼知道会不会有切卡莎人的部队出现。

如此小心的行驶了一天多的时间之后,前方的河道开始渐渐变得开阔起来

第一七零章 奥克隆要塞

“这里距离奥克隆要塞还有大约十英里,拐过前面那个弯,就能看到奥克隆要塞了。”阿尔芒少校淡淡的说着。

自从河面开始变宽之后,他就被石熊从船舱中提了出来,跟着石熊一块站在船头忍受着寒冷的北风。

阿尔芒少校的作用就是及时的告诉石熊船队的位置。

船队当然不可能拉着所有的俘虏一块抵达奥克隆要塞了,那么做绝对是找死,哪怕高树部落的战士们拥有一百来把火枪还有船载火炮也不行。

奥克隆要塞是俄亥俄河上的第一军事要塞,防守极为严密。据阿尔芒少校的供述,这个要塞中平时驻扎着二百多名士兵,这次出去偷袭高树部落虽然带走了一百火枪兵,可要塞中还留守着一百多战士呢。而且生活在要塞中的那些法国人也都不是善茬,他们别看没有军人的身份,可是他们敢于横渡大西洋来到新大陆,就足以证明这些人的彪悍了。

这些人平时都是平民,可一旦拿起枪,那么他们甚至比法兰西军人还要彪悍!

最关键的是这座要塞是建立在一座小丘陵的山顶上,虽然面积不大,可这座要塞中却拥有四门24磅炮,也就是155毫米口径的瓦莱尔要塞炮。

这种要塞炮虽然无法发射开花弹,可是这种24磅的要塞炮却拥有高达接近三千米的射程,虽然发射的弹丸比一个大苹果大不了多少,可如果要是让这种炮弹打中的话,石熊他们乘坐的这种内河武装运输船就有倾覆的危险。

这种要塞炮发射出来的弹丸可以轻易的把这一艘船打穿!

在拥有四门要塞炮驻守的军事要塞中,如果没有个千八百人再加上大口径的步兵炮主动进攻,这样的要塞几乎就是打不下来的。

所以石熊对于拿下这个要塞是根本连想都不会想的。

拿下这座要塞干嘛?这里距离切洛基族的大本营很远很远,周围全都是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就算是拿下这座要塞有什么用?

难道要派人来驻守吗?

要是派人驻守,切洛基族肯定是有这样的人。可问题是要想在这种孤悬在切洛基族地盘之外的要塞驻守,补给怎么办?

难道你指望周围其他部族的印第安人主动给你补给?

醒醒吧,做梦不是这么做的

这种要塞对于切洛基族来讲就是一个鸡肋。最起码对于现在的石熊来讲也是一个鸡肋。

所以,石熊这次来到奥克隆要塞没有别的要求,安安全全的把那些粮食拉回到部落中就ok了。

可是要想安全的获得这些粮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最少作为奥克隆要塞的最高长官克雷蒂安阿尔芒少校就不能把他最先放回去。

鬼知道这家伙心里怎么想的。万一要是把这家伙放回到要塞之后,他对剩下的这些人不管了怎么办?

毕竟在这些军官的眼中,这些士兵的性命可是远远无法和两万多磅粮食相比的。

士兵死了就死了,大不了就说他们遇到了印第安土著的偷袭而战死的。可这么多粮食没了那可就不好解释了,而且缺少了粮食,整个奥克隆要塞的稳定性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所以石熊可以肯定,如果先把阿尔芒少校放回去筹措粮食的话,这家伙肯定会放弃剩下的这些俘虏的。

因此石熊在确定了距离奥克隆要塞的距离之后,就下令船队靠岸。

船队靠岸之后,所有的俘虏都被赶下了船,在寒风中簌簌发抖。而看守他们的则是四十名裹着厚厚兽皮衣物、手持火枪和钢刀的高树部落战士。

石熊也不担心这帮俘虏跑掉,因为这帮家伙下船之后不仅反绑着双手,而且双脚也被粗绳绑了起来,绳子的长度仅够这些俘虏迈开不超过三十厘米距离的步伐。

而且在这帮俘虏的脖子上也被上了绳套,绳套上穿着一根长绳,这根长绳把所有的俘虏都串联在一起,如果有人想跑,要不先弄断绳子逃跑,要不就是这四十多个俘虏一块跑。

船队中只留下了开船的六十名战士以及阿尔芒少校的副官皮埃诺上尉。

没错,这次去奥克隆要塞筹措粮食的负责人就是皮埃诺上尉。

阿尔芒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上尉都留在这里,有阿尔芒少校压着,皮埃诺上尉也不敢抛弃他的这个顶头上司。最关键的是,通过审问,石熊早就得知皮埃诺上尉在奥克隆要塞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他平时主要就是负责后勤方面的事情,要塞中的粮食储存都是经过他的手办理的。

有他在,石熊相信奥克隆要塞中的粮食能够轻易的集齐的。

当俘虏们都被看守好了之后,石熊带领着船队,押着皮埃诺上尉继续前进。

果然,当拐过了前面那个大弯之后,前方的河道变得更加宽阔起来,而且在更远的远方,隐隐还能看到一条更为宽阔的大河。

石熊知道那条更为宽阔的大河就是俄亥俄河。暴躁的田纳西河在奥克隆要塞附近汇入到俄亥俄河,然后两河汇合后再向下游奔流大约六十公里之后,就会最终汇入到北美第一大河密西西比河之中。

此时田纳西河两侧大都是平坦的区域,不过偶尔也能看到几座小丘陵。

而在两河交汇处的西边,就有一座大约三四十米高的小丘陵。而在这座小丘陵的山顶,矗立着一座看起来并不算高大但却显得异常牢固的城堡。

哪怕隔着还有好几里地,可石熊依然能够感受到那座城堡的牢固。

这座小丘陵两面环水,北边是宽阔的俄亥俄河,东边则是田纳西河。有这两条天然的护城河存在,敌人要想从这两个方向进攻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而西边和南边,则是大片的沼泽地,这也同样杜绝了大规模敌军进攻的可能性。

不愧是法国人精心打造的一座军事要塞,这种牢固程度再加上这种近乎于无解的地形,这样的一座军事要塞几乎就是坚不可摧的。

这座要塞让石熊看的也是心痒难耐。

船队缓缓地顺流而下,在距离奥克隆要塞还有大约两公里的时候,一条汹涌的大河汇入到了田纳西河之中,石熊知道,这条河就是坎伯兰河。

坎伯兰河发源于诺克斯维尔西北部的坎伯兰高地,而坎伯兰高地在切洛基人的语言中被称为“大南叉”。

看到这条河,石熊忽然就意识到当初那些切卡莎人是如何绕过大南叉偷袭长毛牛部落的了。

要想从陆路绕过大南叉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大南叉虽然不如大雾山那么高,可高度也不小了,最关键的是大南叉的宽度很广,要想翻越大南叉,除非是走一些关键的隘口,否则根本就不可能翻越这一大片崇山峻岭的。

而大南叉中的关键隘口附近都有切洛基人的部落,所以切卡莎人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翻过大南叉进入到切洛基族的腹地,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沿着坎伯兰河逆流而上!

因为坎伯兰河就发源于大南叉的腹地。虽说坎伯兰河的上游区域无法行驶大船,可小舢板或者独木舟是绝对没问题的。就算是小舢板或者独木舟都没办法行驶,顺着河谷走总是没问题的。

如果不是看到这条汇入到田纳西河的坎伯兰河,石熊还想不出来当初那帮切卡莎战士到底是怎么绕过大南叉的呢。

现在他终于想通了。

后世的坎伯兰河同样也是汇入到俄亥俄河中去的,而且和田纳西河汇入到俄亥俄的区域距离只有十多公里。

不过在现在,坎伯兰河可不是汇入到俄亥俄河之中的,而是直接汇入到了田纳西河,然后再一块汇入到俄亥俄河之中的。而且现在的田纳西河和俄亥俄河交汇的地方也不在后世的帕迪尤卡,而是在帕迪尤卡东边大约十多公里的位置。

后世的美国人在田纳西河的最下游位置筑起了著名的肯塔基大坝,然后造就了这个星球上规模排行前列的人工湖之一的肯塔基湖。

肯塔基大坝拦截田纳西河的主河道,然后在大坝的上游形成了肯塔基湖。而在距离肯塔基大坝直线距离只有三公里的位置,美国人又修建了巴克利大坝,这座大坝则把坎伯兰河给拦住了,并在巴克利大坝的上游区域形成了巴克利湖。

这两座大面积的人工水库之间夹着一块宽有十公里左右,长度超过六十公里的土地,这片土地在后世也被美国人定为了“湖中之地国家森林公园”。

因为肯塔基大坝和巴克利大坝的拦截,让当地的地形地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甚至就连田纳西河和坎伯兰河的入河口位置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但是在这个年代,没有肯塔基大坝,没有巴克利大坝,没有肯塔基湖和巴克利湖,只有两河交汇的宽阔河面和河道两侧那成片的沼泽

这绝对是一片原生态的纯荒野!

站在船头的石熊也不禁感叹科技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变化。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在现在这个年代谁又能想到再过二百来年,这片狂傲不羁的荒野还有这两条暴躁的大河就会被人类利用科技的手段至理的服服帖帖呢?

看到这个雄伟至极的汉子站在船头不吱声,皮埃诺上尉小心翼翼的凑了上去低声问道:“守护者大人,您还有什么要交待的吗?我怕有什么遗漏,所以”

石熊扭过头来看着这个胡子乱糟糟的上尉,笑了笑说道:“皮埃诺上尉,你不用这么紧张。该说的我都给你说了,你应该也记住了我教给你的那些话。所以你现在不要紧张,尤其是一会儿到了要塞之后就更不要紧张了,否则你的表情会坏了大事的。”

“是、是,守护者大人,我一定不会紧张的。”

石熊点了点头,“皮埃诺上尉,其实你真的没有必要这么紧张的,我不会要你的性命的,否则我也不会拉你们来这里,在部落里我完全可以杀掉你们。”

“是、是!”皮埃诺化身磕头虫。

“你这个态度可不对啊。别忘了,你可是奥克隆要塞的上尉军官,在整个奥克隆要塞中你的地位是仅次于阿尔芒少校的。而且我们是土著,你一会儿到了要塞之后千万不能表现出这样的态度来。你要表现出你的骄傲。对,抬起头,眼睛向斜上方四十五度看”

对于这个上尉军官,石熊也是有些无可奈何。怪不得这家伙岁数比阿尔芒少校大,资历也比阿尔芒老,可军衔却没有阿尔芒高。

审问康斯坦丁的时候石熊就知道这个皮埃诺上尉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家伙,做事是挺牢稳的,但同样也限制住了他在法军之中的发展。

据康斯坦丁说,这家伙五年前来新大陆的时候就已经提升到上尉了,可是过了五年之后,他依然还是一个上尉。

这足以说明这个皮埃诺在奥克隆要塞中混的并不算如意。要不是阿尔芒少校看着他做事稳重,而且口也挺紧的,也不会让他做自己的副官,更不会让他管理要塞的后勤。

不过这也恰好让石熊找到了进入要塞的最佳领路人。

这个皮埃诺上尉谨小慎微,这种性格通常也代表着贪生怕死。

果然,石熊在来之前一吓唬他,这位皮埃诺上尉立刻就很痛快的答应和石熊他们演一出戏。

这种贪生怕死的人石熊是最放心的了,要是换成阿尔芒或者康斯坦丁这种七窍玲珑的家伙,石熊才不敢用他们来演戏呢。

石熊只不过是在皮埃诺面前表演了一次投掷飞斧,同时告诉他“我可以在三十米之内用一把飞斧干掉一头野牛”这句话之后,皮埃诺上尉就彻底老实了。

他很清楚这个大个子说的话一点都不假,那把在三十米开外投掷最终劈入树干的飞斧他看到了,也亲自尝试着想要把那把飞斧拔下来,结果却犹如蚍蜉撼树,那把深深陷入到树干之中的飞斧他根本就拔不出来。

这个大个子投掷飞斧的力量得多么大?

这样的一把飞斧要是劈在自己身上,那还不得把自己劈个透心凉?

皮埃诺就是抱着这么一个想法而不敢违背这个大个子任何的命令

第一七一章 粮食和吸血鬼

奥克隆要塞的位置很险要,这一点就算是灵魂来自于二百五十多年之后的石熊都不得不承认。

“守护者大人,奥克隆要塞两面环水,另外两面则是大片的沼泽,进出奥克隆要塞的路径很少,除了乘船就是沿着沼泽中那用人命探出来的两条路,其他地方别说是进入到要塞之中了,就算是接近奥克隆山都不可能。”皮埃诺絮絮叨叨的给石熊说着这座要塞的一些情况。

他看起来要比刚才好多了,可能这种对话对于缓解他的紧张感有很好的效果,所以这家伙一直在不停的说话。

石熊此时化身成为一个最好的倾听者,仔细的听着有关于这座要塞的所有信息。

不过,石熊越听就对这座要塞越死心。如果说刚才他还有一丝丝觊觎这座要塞的想法,那么在听完了皮埃诺上尉的讲述之后,他就真的彻底死心了。

这种要塞除非是用几千人的性命去堆,或者是用拥有大口径舰炮的战舰来打,否则要想从外部打下这座要塞真的是不太可能。

至于在内部拿下这座要塞,那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用皮埃诺的话来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塞之中根本就不允许十人以上的外人进入。

“算了吧,还是不要惦记这座要塞了”石熊无奈的微微摇了摇头。

石熊很清楚,自己要想统治新大陆的中西部地区,法国人就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儿,高树部落还有自己的族人,早晚都会和法国人大打一场的。

“守护者大哦不,大力熊,要塞那边出现旗语了,嗯,他们在询问我们是什么人。我需要用旗语通知他们我们的身份。”皮埃诺现在已经开始进入到了他将要饰演的角色之中,对于石熊的称呼都变了。

“嗯,你通知吧。”石熊淡淡的点了点头,“不过你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样,我对于你们法兰西帝国的旗语还是知道一些的。”

“守护者大人,我怎么敢呢?我只想赶紧完成这次任务,这样我就能回家了,我的家里还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在等着我,我可不想把自己的性命丢在这里。”

石熊摆了摆手,皮埃诺随即跑到了船舱,然后拿出了两面颜色不一样的小旗子,站在船头处有规律的挥舞起来。

过了一会儿,石熊就看到要塞面向河道这一侧的大门打了开来,一群人乌泱泱的顺着山上开凿的台阶跑了下来。

因为此时船队距离码头已经不远了,以石熊的视力,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群人之中有不少平民打扮的人,当然,更多的是一些扛着火枪、穿着法兰西帝国陆军军装的士兵。

他们似乎也发现了操控这些船只的人有点不对劲,所以伴随着一声号令,这些士兵都纷纷举起了枪瞄准了这支船队,而那些跟随而来的平民也有一些汉子举起了手里的枪。

通过这一幕,石熊就知道生活在这个要塞中的那些法国平民也都是一个个的亡命之徒,他甚至看到几个妇女也举起了枪。

此时双方的间隔不足二百米,见状,船上的族人们出去操控船只的人,其他人也都举起了手里的火枪,局面在一刹那之间就变得紧张了起来。

皮埃诺上尉知道这是演戏,但是他还是站在船头使劲的蹦跳起来,同时高举着双手使劲挥舞着,嘴里大声喊叫着:“放下枪,放下枪,都是自己人!”

可能是码头的法兰西人听到了皮埃诺的呼喊,也可能是那个拿着单筒望远镜观看这边的那位法兰西军官看到了站在船头的皮埃诺上尉,所以很快,那些法兰西士兵和平民就把手里的枪放了下来。

见状,石熊大手一挥,船上的族人也放下了手里的枪。

四艘船很快就靠在了那座用圆木修建起来的码头跟前,在一帮法兰西士兵紧张的注视下,皮埃诺上尉冲着一名中尉军官大笑了起来。

他笑的是如此的欢畅,一点都不作伪,很像是一个归家游子的表现。

可能是皮埃诺的笑声让那名法国军官放下了心,他对着皮埃诺稍微敬了一个礼,然后高声问道:“上尉,你怎么带着一群土哦不,你怎么带着一群原住民来了?少校他们呢?”

皮埃诺上尉看了一眼石熊,发现石熊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他这才兴高采烈的沿着搭好的跳板急不可耐的跑下了船,给了那个中尉军官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大声的说道:“阿方斯,再次见到你真高兴!”

中尉也很热情的回应了皮埃诺上尉的拥抱,两个人好像背背山一样的拥抱了好长时间,这才分开。

“上尉,你怎么自己一个人跑回来了?而且还”中尉指了指站在船上的石熊他们,当他的视线落在石熊身上的时候,石熊很清楚的看到了他的瞳孔微微一缩,“而且还带着一群原住民回来?上帝,他们怎么会操控我们的内河运输船?”后面这句话,这位中尉的声音明显的小了很多,似乎是对于石熊的体格感到有点惊怖。

听到这话,皮埃诺上尉笑了笑,然后拍着这位中尉的肩膀说道:“阿方斯,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大力熊,来自于新奥尔良,他是奇克蒙人的酋长,他和他麾下的战士都是阿尔芒少校找来帮忙的。”

“新奥尔良的奇克蒙人?”中尉军官吃惊的瞪大了双眼,“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石熊没有理会这位中尉军官的惊讶,而是用很熟练的法语说道:“尊敬的长官,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奇克蒙族的酋长大力熊。这些勇猛的战士都是我们部落中最精锐的战士,前段时间我们接到了阿尔芒少校的邀请,于是就乘船来到了孟菲斯,然后从孟菲斯一路向东,最终和阿尔芒少校汇合在了一起。”

这流利的法语再次让阿方斯中尉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体型如此巨大的土著竟然能够说一口如此流利的法语。

“雷提奇部落的哨音蛇想要和咱们少校合伙做一笔大买卖,这件事你也知道吧?”没有理会阿方斯的惊讶,皮埃诺一把揽住了他的肩膀,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

这句话把阿方斯的注意力转移了过来,他点头说道:“没错,少校临出发前还叮嘱我一定要看好要塞呢。可是少校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天,我都担心坏了。皮埃诺,少校不是说最多十多天就能回来吗?怎么托了这么久?还有,这些奇克蒙人是怎么回事?他们不是远在新奥尔良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嘿嘿,没错,少校这和那些切卡莎人合作,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战果。我们不仅成功的把切洛基人那个大祭司的部落给灭了,还顺着大弯一直向上游走,最终差点摸到了切洛基人的王庭。不过他们人太多了,我们这点人可不是切洛基人的对手。不过我们占据了一个关键的隘口,那些切卡莎人也出动了很多人帮忙。只要能够占据这个隘口,那么切洛基人就无法西进了。”皮埃诺装作很欣喜的说道。

这伙计显然没有学会胡诌八扯,这话说的有点言不由衷。不过这个消息足够劲爆,再加上那个阿方斯中尉并没有看到皮埃诺的表情,所以也就没怀疑什么。

“这是真的?少校差点把切洛基人的王庭给端了?”

“是啊。不得不说少校很有远见。他在和雷提奇部落合作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可能要发生的事情,所以早早的就提前派人送信到新奥尔良。结果大力熊酋长带着二百多战士一块参与了这次行动。这次能够占据那个关键的隘口,也多亏了大力熊酋长和他的战士,否则那个隘口我们还真不好守呢。”

皮埃诺这么一说,阿方索中尉心中的疑问这才彻底释然。

阿方斯别看只是一个中尉,可是他却是阿尔芒的心腹。只是限于资历的缘故,他的军衔并没有皮埃诺那么高,可阿尔芒能够让他留守奥克隆要塞,并把奥克隆要塞的防御都交给了他,这就足以证明这个年轻的军官在阿尔芒少校心中的地位。

能够被阿尔芒委以重任的人自然也不是粗心大意的人,皮埃诺的解释尽管打消了他大部分的疑惑,但是他还是问道:“上尉,这次你带着这位大力熊酋长来这里是干嘛?怎么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不跟着回来?”

“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他们现在正在忙着固守那个隘口呢。那座隘口地形很险要,易守难攻,我们凭借着地形倒是能够守得住。不过我们的粮食不够了,要不是康斯坦丁上尉的船上拉着一些粮食,我们说不定早就放弃那个隘口了。正是凭借着船上拉的那些粮食,我们才能够守住那个隘口。不过那些粮食也不多,所以少校就派我带着大力熊酋长会要塞拉粮食。少校说了,最起码需要两万五千磅的粮食,所以我就带着他们回来拉粮食了。”

“两万五千磅粮食?要塞哪儿有这么多的粮食?”阿方斯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就一脸牙疼表情的说道。

“这没办法,现在那座隘口已经有五百多人在防守呢,这一天就得需要接近五百磅的粮食。少校说了,让我务必尽快的把粮食拉过去,因为少校不想放弃那座隘口。”

顿了顿,皮埃诺上尉继续说道:“而且少校还打算在那座隘口修建一座堡垒,为此,切卡莎人正在向那边运送兵力,而且少校还说了,他已经派人去新奥尔良和孟菲斯去找援兵去了。喏,这是少校的亲笔信,他让我交给你,然后你就知道怎么办了。”说着,皮埃诺从兜里掏出了一封用火漆封好的信封递给了阿方斯中尉。

“嘶,那座隘口就这么重要?”阿方斯一边接过了信封一边惊讶的问道。

“嗯,非常重要!我看过那座隘口了,正处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处关键节点上,要是能够在那座隘口建立一座堡垒,那么我们就可以保证英国人或者是切洛基人无法从阿巴拉契亚山脉在威胁我们了。而且我们的盟友切卡莎人也需要占据那座隘口,这样他们才能够夺回原本属于他们的地盘。而如果切卡莎人能够夺回原本属于他们的地盘,这对于我们来讲也是一件好事,最起码我们不用担心切洛基人继续西进从而威胁到我们在密西西比河上的航道了。”

皮埃诺少校打开了信封,低头看了起来,然后又摸着下巴考虑了很大一会儿这才说道:“少校的计划我不清楚,不过既然少校的信中让我无条件的配合你拉取最多的粮食,那我就只能按照少校的命令去做了。”

作为阿尔芒少校的心腹,阿方斯自然一眼就看出了这封信确实是少校的亲笔信,而且信中的内容就是让他一定要筹集起两万五千磅的粮食交给皮埃诺拉走。

当然,信中也提及了大力熊他们的身份。

所以,有了这封信,阿方斯中尉心中的疑惑全都一扫而空。

“该死的,又得和那些该死的吸血鬼打交道了。”阿方斯中尉小心翼翼的把那封信折叠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中,然后低声嘟囔了起来。

“上尉,目前要塞中我们存留的粮食只有一万八千多磅,我必须要留下五千磅的粮食,咱们要塞中留守的士兵不能没有粮食吃。这样还有一万两千磅的缺口,这就需要和那些该死的吸血鬼们去筹集了。”

皮埃诺耸了耸肩膀说道:“那帮该死的吸血鬼就该去死!可是我们都知道,我们现在也只能指望那些吸血鬼为我们筹集粮食了。”

“是啊,如果不是少校有命令,我真是不愿意和那些吸血鬼打交道。这些该死的贵族,不好好的在国内混吃等死,非要派人来这里跟我们搅和。唉”

皮埃诺偷偷戳了戳阿方斯的腰,然后低声说道:“其实这次少校之所以没有跟着回来,也与那帮吸血鬼有着直接的原因,少校也不喜欢和他们打交道,所以才把大力熊酋长派了过来。阿方斯,你要明白少校为什么要派这个大个子过来,因为少校知道你恐怕奈何不了那些吸血鬼,但这个大个子绝对可以的。”

听到这话,阿方斯的眼神立刻就亮了。

第一七二章 充满悲剧色彩的城市

“你的意思是说你无法从那些平民的手里征集到足够多的粮食,让我去和那些平民要粮食?”石熊斜着眼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头的瘦小中尉,一脸见了鬼的表情问道。

“阿方斯中尉,你确定要让我去要粮食?拜托,我这次过来只是负责把粮食拉走,阿尔芒少校给我的命令就是这样的。可你非要我去征集粮食,我又不认识你们要塞里面的人,我给他们要粮食,他们怎么可能给我?”

阿方斯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的表情,但随即他就很肯定的说道:“大力熊酋长,我这不是也没有办法吗?你要知道,在要塞中不光驻扎着我们的军队,还有一些国内大贵族的派过来的人。我对那些平民有管辖权,可是对于那些大贵族的人”

阿方斯耸了耸肩膀,“我就没有什么权利去管辖他们了。”

“你们竟然管不住那些贵族的人?”石熊再次表示出了难以置信的样子,“要知道,在新奥尔良,在克莱尔将军的管理下,那里没有人敢拂逆克莱尔将军的命令的。”

阿方斯听到这话,心中又相信了这个大个子一分,自从前年一直驻扎在新奥尔良的弗朗索瓦总督离开新奥尔良之后,克莱尔将军就是新奥尔良的最高长官了。这一点,如果不是在新奥尔良生活的人是根本不知道的。

毕竟对于自己的祖国偷偷地把新奥尔良送给西班牙人,连阿方斯这样的中尉也是非常不满的皇帝的做法。可是他只是一名小小的中尉军官,他知道自己无法改变眼前的局面。

当然,阿方斯自然不知道这些有关于新奥尔良的情报都是石熊从阿尔芒少校的嘴里审问出来的。

阿方斯苦笑了一下说道:“大力熊酋长,不瞒你说,如果少校还在的话,那些家伙还会听从少校的命令的。可是现在少校不在,我的命令对于他们来讲就是一个笑话。”

“哼,还有这样的人?”石熊装出了愤怒的样子,“阿尔芒少校带领着兄弟们在几百英里之外的地方拼死抵抗切洛基人的进攻,现在少校只不过是想要一点粮食罢了,你们后方的人不仅不支持,竟然还敢扯后腿,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等我见到阿尔芒少校之后,我一定会把这里发生的一切汇报给少校的。”

阿方斯再次耸了耸肩膀,“大力熊酋长,你冲着我发火也没有用。要塞中一共有六个贵族派来的人,他们背后的主人是连少校都不敢得罪的贵族,所以他们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不过大力熊酋长,你手里有少校亲笔书写的征集粮食的军令,我想如果你拿着这份军令去找那些家伙的话,他们是不敢违抗你的命令的。实在不行,你可以命令你的人强行征集他们手里的粮食。”

顿了顿,阿方斯示意石熊弯下腰,然后凑到了石熊的耳边轻声的说道:“据我所知,这些贵族手里囤积的粮食最少有三万磅,你要是能把他们的粮食征集过来嗯,我是说你可以拿着少校签署的征集粮食的命令,强行征集那些人囤积的粮食,毕竟你的身份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还需要忌讳那些人背后的贵族,可是你不用忌讳这些”

石熊略一思考,很干脆的问道:“你确定如果我带着我的族人们去征集这些人的粮食,他们不会反抗,你们要塞中的士兵不会对我们出手?”

“他们会不会反抗我不知道,但我可以保证我们的士兵不会出手的。”阿方斯中尉笑眯眯的看着这个大个头,然后又低声说道:“你手下有这么多强壮的战士,而且他们都拥有火枪,那些吸血鬼是不敢反抗你们的”

“好!这件事我接了!如果我能够从他们的手里征集到足够多的粮食,那么兄弟们的口粮我就不拉了!”石熊特意把“征集”二字说的很重,阿方斯中尉自然明白什么意思,他也笑了。

“你放心吧,大力熊酋长,我的士兵是绝对不会妨碍你的人征集粮食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石熊点了点头,然后把右手食指和拇指放进了嘴里,猛地吹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口哨,然后又比划了几个手势,下一刻,从四艘船上陆续下来了四十多名扛着枪的战士,每艘船上只剩下五名战士看守船只。

看着这些精悍的汉子扛着火枪从船上走下来,阿方斯虽然觉得印第安土著抗火枪的情景有点不太对景,可他心中还是乐开了花。

作为一个在要塞中驻扎了三年的军官,作为阿尔芒少校的心腹,阿方斯自然知道少校是多么的讨厌那些该死的吸血鬼。那些家伙仗着身后那些贵族的支持,成天在要塞中搅风搅雨的,有的时候甚至连阿尔芒少侠的命令都不听,这让少校很是愤怒。

可是愤怒也没办法,阿方斯知道自己的头儿惹不起那些家伙身后的贵族们,所以有些时候少校只能强忍着。

这次好了,少校不在,让这帮土著去对付那帮吸血鬼,这无疑是一个极佳的办法。少校害怕他们身后的那些贵族,可是这些土著肯定是不会害怕的。

这些土著们扛着枪的样子虽然有点不太和谐,而且他们的队伍也是歪歪斜斜的,可阿方斯能够从这些土著汉子身上明显的感受到一种叫做“杀气”的东西。

很显然,这帮土著汉子都是见过血的狠角色。而且他们的身份注定了他们不会害怕那些吸血鬼的。

如果要是能够借助这些土著的手把那些该死的吸血鬼狠狠地收拾一顿,这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四十名扛着枪的土著汉子就这么从阿方斯的面前走过,待到那个体型有点吓人的大个子也迈动脚步的时候,阿方斯也跟了上来。

“大力熊酋长,不知道新奥尔良那边的情况还好吗?”

石熊歪着头看了一眼这个中尉,心中也不禁暗叹这家伙不愧能被阿尔芒少校看中,光是这份谨慎就足以说明这家伙的军事素养了。

“还是那样。自从弗朗索瓦总督离开新奥尔良之后,西班牙人一直没有派总督过来。所以,新奥尔良现在到底是归属谁,现在也不好说。不过新奥尔良有克莱尔将军坐镇,那里乱不了的。”

这个大个子的回答让阿方斯心中的疑虑再次减少了好多。

要说起新奥尔良来,这座后世极为美丽的城市其实也充满了悲剧色彩。

后世那场横扫整个墨西哥湾沿岸的卡特里娜飓风让这座城市遭受到了堪称灭顶之灾的灾难。那场堪称世纪灾难的飓风不仅让美国人见识了五级飓风的威力,也让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心惊胆战,生怕再来一场卡特里娜飓风。

于是,这座城市的人口开始大量的流失,短短几年的时间内,这座城市的人口从最巅峰的接近八十万人下降到不足四十万人。

当然,这是后世的事情了。而在这个年代,这座城市同样充满了悲剧色彩。

众所周知,法国人进入到北美新大陆的时候,一开始并不是在新大陆的南部,而是在后世的加拿大。

这个时代的法兰西帝国在后世被史学家称为“法兰西第一殖民帝国”。

法兰西第一殖民帝国起源于大航海时代。在那个年代,一向自认为欧陆老大的法国人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西班牙、英国、荷兰在新大陆玩得风生水起,所以法国人就把目光瞄准了大洋彼岸的新大陆。

1534年,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率领探险船队,横跨过波涛汹涌的大西洋,最终驶入加拿大东部的圣劳伦斯湾,然后以法国国王的名义,宣布占领这里,新法兰西殖民地从此出现。

只不过最初来到新法兰西的法国移民们,日子过得并不好。这里的冬天太寒冷,常常有人冻死。而且这些移民还和当地的印第安部落,也就是易洛魁人发生了冲突,这种冲突持续了将近一百年,更加剧了情况的恶化。

所以在十六世纪的时候,新法兰西都只有一些皮毛商人按季节短暂的往来,并没有什么常驻的居民。

整个十六世纪,大洋彼岸的美洲大陆一直处在西班牙人的垄断之下。而在在十六世纪晚期,法国因为在宗教战争中失利所造成的内乱,都使得法国高层认识到法国现在必须要在海外建立属于自己的殖民地。

于是法国就把目标瞄准了在美洲大陆上吃的肚满肠肥的西班牙人。

一直自认为是欧陆老大的法国人在早期曾经企图以巴西作为殖民地,并在1555年及1612年入侵里约热内卢及圣路易两地,但由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对法国的戒备及阻止,使得法国在两地及北美佛罗里达的侵略均告失败。

无奈之下,法国人才想起来自己造很早之前就在魁北克这一带建立的新法兰西。

于是在1605年7月27日,当法国在新斯科舍建立起皇家港开始,就揭开了法兰西第一殖民帝国的序幕。数年后,法国探险家山姆德尚普兰又在圣劳伦斯河的河口附近建立起魁北克城,这座殖民城市就成为了一个以皮毛贸易为主的殖民地。

魁北克城的建立,让那里成为了法国唉北美的中心。

不过魁北克毕竟处在高纬度,那里一年足有六个月是处在寒冷的冬季,而冬天没有办法种植粮食,所以魁北克城虽然成功的建立了起来,可一直处在一种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地步,不管是路易十三还是他的儿子太阳王路易十四登基后的前二十年,这两位国王都对新法兰西还有魁北克城不闻不问。

一直到了1663年,太阳王路易十四才宣布将新法兰西地区设立为直属国王管辖的省份,而后发兵去平息了敌对的印第安人势力,将圣劳伦斯河流域的产粮区控制权掌握在手中。

不过魁北克城虽然被法国国王遗忘了很久,可这里的人并没有甘于沉沦,这其中,很多探险家驾驶着船只沿着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抵达了五大湖区域,并且沿着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开始一路向新大陆的中南部进发探险。

后来的路易斯安那就是这么被法国人建立起来的。

1682年,法国探险家拉萨尔和卡维莱从密西西比河上游顺流而下到达密西西比河下游平原,他们随即将包括路易斯安那在内的大片地区宣称为法国属地。并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支持下逐步兴建要塞,保持武装。

奥克隆要塞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兴建的。

当时拉萨尔带领着探险船队抵达密西西比河河口之后,并没有在这里建立城市,而只是宣布这一大片区域归属法兰西所有之后,就带着船队返回了魁北克城。

不过到了1718年,另外一位法国探险家简巴普斯蒂特比恩维尔再次率领着一只船队抵达了密西西比河的河口附近,并在当地一个名叫奇克蒙的印第安部落的配合下,在河口处唯一的一座高地上建立起了一座殖民城市。

为了取悦路易十五的摄政王奥尔良公爵,比恩维尔把这座城市命名为了“新奥尔良”。

这座城市因为南靠墨西哥湾,北依密西西比河,水路交通极为便利,所以这座城市也很快就成为了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的首府。

可这座城市开埠后的第一批居民的组成却是相当不堪的,几乎都是契约奴、猎户、淘金士、清洁工,而女性则全部是清一色的技女。

虽然后来这座城市也涌入了大批修女,可新奥尔良从一开始就奠定的狂野不羁的性格却已在这土地上扎了根,再加上法国宫廷由上而下的穷奢极欲,新奥尔良成了法国新贵最奢靡腐化的北美殖民地,“大快活”夜夜笙歌,日日糜烂,充耳不闻埠外事,连自己的命运悄悄易手都懵然不知。

这个时候,英国人在北美和欧陆的扩张是很厉害的,法国人为此还和英国人爆发了七年战争。

不过腐朽的法国人并不是新兴崛起的英国人的对手,在七年战争的末期,法国人已经预感到这场战争可能要失败,于是为了遏制英国人在北美的扩张,法国人偷偷的和西班牙人苟合了。

1762年11月3日,法国人一纸枫丹白露协约把新奥尔良作为政治献礼秘密交给了西班牙任,可怜光顾着快活的新奥尔良人还蒙在鼓里不明就里呢。

不过西班牙人也看出了法国人的虚弱,他们虽然眼红繁华的新奥尔良,可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接手这座城市。一直到法国人在七年战争中彻底失败,西班牙人派去的总督才姗姗来迟。

而第一任西班牙总督抵达新奥尔良的时候,时间已经距离枫丹白露协约签署过去了整整三年。

也就是说,新奥尔良这座城市在整整三年之内没爹养没娘疼。

而且新奥尔良还有半个法属路易斯安那在1803年被拿破仑以平均每平方公里7美元的价格贱卖给了美国人之后,这座城市又先后遭受过两次大火,当年法国人兴建的建筑全都在这两次大火中被焚毁

不得不说,这座城市从一开始建立,就充满了悲剧色彩

第一七三章 驴粪蛋子

新奥尔良的上一任总督是弗朗索瓦,他不仅是新奥尔良和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的总督,在法国也是一名伯爵,是属于那种又有身份又有地位又有钱又有权的大贵族。

不过他早在一年多之前就跑回了法国,他虽然是新奥尔良乃至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的土皇帝,管辖的范围甚至比法国本土面积还要大,可这家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怕死鬼。

眼看着欧陆战场上法兰西军队节节败退,弗朗索瓦早就做好了跑路的准备。

枫丹白露协约一签订,他就带着他这些年在新大陆搜刮的财富跑回了法国。

不过,同样是贵族而且有着男爵身份的克莱尔少将就没办法走了。他如果把驻扎在新奥尔良的法**队全都撤走,那么这座城市立刻就会乱套的。

毕竟生活在新奥尔良的一万多法国人可都不是什么好鸟,他们在法国本土的身份就是贱民。

这些贱民一旦失去管制,那么立刻就会造反的。

所以,克莱尔将军留了下来。毕竟新奥尔良还担任着给密西西比河以及俄亥俄河沿岸的军事要塞和堡垒输送物资的任务,一旦他撤走,那么驻扎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那些法**人可就彻底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作为一名将军,克莱尔做不出扔下部下不管的事情。

从前年年底签署了枫丹白露协约之后,克莱尔将军就一直留守在新奥尔良。

这些事情阿方斯中尉是知道的,同样,来自于后世的石熊也是很明白的。

所以,在从码头走向要塞的途中,阿方斯通过旁敲细问的问了石熊一些有关于新奥尔良的事情,石熊在全都回答出来之后,阿方斯心中仅存的疑虑也都彻底打消,和这个大个子之间的谈笑也多了起来。

石头垒砌的台阶从小丘陵下面的河边码头一直延伸到山顶的要塞门口,这条台阶路是整个要塞唯一一条正规的道路。

这条路并不长,一行人走了没多久,就从那扇裹着厚重铁皮的要塞大门进入到了要塞。

从外面看这座要塞很雄伟,毕竟要塞地处这座小丘陵的山顶,再加上那青灰色的城墙,所以让这座要塞看起来是那么的雄伟和坚不可摧。

可当石熊真的走进这座要塞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座要塞和前世曾经在各种资料上看到过的那些欧洲城堡没什么区别。

要塞并不大,呈一个不规则的圆形,面积估摸着只有十多亩的样子,也就是说,这座要塞的直径也就是一百多米而已,这个面积甚至还不如高树部落居住地的一半大。

而且城墙看起来也远远没有从远处看的那么高大,石熊估摸着这城墙最多也就是三米来高。不过这城墙倒是挺厚的,离近了之后石熊站在城墙下面能够清楚的看到城墙墙头架设的那四门大口径要塞炮和十多门口径小很多的火炮。

那四门要塞炮都架设在专门的炮台上,这种专门建立的炮台可以很好的抵抗大口径要塞炮发射时产生的巨大后坐力。至于那些口径小一些的火炮,都是直接架设在城墙之上的。

在开花弹被研发出来之前,这些火炮发射的都是实心弹丸。虽说最大的那四门瓦莱尔体系的要塞炮打出的弹丸直径也不过比一个大苹果大一圈而已,可谁都不能小瞧这种火炮的威力。

用黑火药催动的这种炮弹,哪怕在威力上甚至远远无法和后世口径最小的20毫米机关炮相比,但是在这个时代,这种要塞炮再加上那些小口径火炮组成的“火炮群”,也足以让绝大部分敌人望而生畏了。

总的来讲,这座要塞的防御是很不错的。出色的地形加上厚实的城墙,城墙上还有如此多的火炮,这种防御足以轻松的抵御千人级别的进攻了。

不过,相比于防御措施极强的城墙,城墙内部的要塞看起来就没那么美了。

前世石熊虽然没有去过欧洲,但他曾经在很多资料中看见过欧洲那些城堡内部的情况,所以在他的想象中,这座奥克隆要塞应该也和前世的那些欧洲城堡差不多,外墙坚固,内部豪华

结果现实却让石熊无比失望。

这座看起来极为坚固的军事要塞,内部的情况看起来却是无比糟糕。

要塞内部除了一座用石头修建起来的建筑物之外,其他的区域根本就看不见坚固的石头建筑物,绝大多数的建筑物都是用木头修建起来的,石熊甚至还看到很多用兽皮搭建起来的帐篷。

而且要塞内的这些木头房屋建设的也没有什么规划性,整个要塞内部出了两条勉强可以称之为“街道”的道路之外,其他的地方全都是这种在后世足以被定为“违章建筑”的木头房屋和帐篷。

乱七八糟的房屋让这座要塞内部看起来极为的混乱,出了靠近那座石头建筑物的一排木屋之外,其他的房屋石熊认为都该拆掉!

石熊估计,那座石头建筑物应该就是所谓的城主府了,而旁边那一排整齐的木屋,恐怕就是军营了。

要塞内部建筑物的混乱大大出乎了石熊的预料,可与这些混乱的建筑物相比,更让石熊受不了的是要塞内的气味。

如果不是亲自走进这座要塞,石熊还真以为自己走进了一座巨大的旱厕。

无他,整个要塞内都弥漫着一股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味道,粪便的臭味、尿液的骚味、长时间不洗澡人体发出的怪味、大量的马匹、牛以及其他牲口家禽发出的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

石熊觉得小时候老家的猪圈都比这座要塞散发的味道好闻一百倍!

相比于这座要塞那雄伟的外观,要塞内部的情况真的是让人大失所望。

如果石熊还能凭借着强大的自控力控制自己的话,那么很多族人都已经忍不住开始干呕了。就连从外面待了快一个月的皮埃诺,脸色都变得苍白起来。

阿方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力熊酋长,这个真没办法,奥克隆要塞就这么大,里面还生活着这么多人,所以这味道”

石熊憋着气说道:“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可以忍受的”

说完这话,石熊心里就不禁想,这奥克隆要塞果然是驴粪蛋子表面光啊,相比之下,落后的印第安部落到更像是天堂

石熊他们嫌弃奥克隆要塞内的环境,要塞内生活的这些法国人还惊讶石熊他们这帮人呢。

不能说能够从法国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的人都不是好人吧,但拉出去十个枪毙,里面最起码有九个不是冤枉的。

这帮法国人能够在要塞中生活,本身就已经很彪悍了,不管男女都是如此。可即便是他们,也从来没有看到过扛着枪排着队的印第安土著。

所以,高树部落的这些扛枪的战士在这些法国人的眼中就成了不折不扣的西洋景了。

当然,他们也看到了那些干呕的印第安战士,脸上的表情自然有点不太自然。

虽说早在古罗马时代,在罗马城里就出现了公厕,但现代化的公厕和厕所,要到十八世纪末的时候才会在欧洲大规模出现。所以现在的欧洲人解决个人问题的时候虽然不像中世纪那样随地大小便了,可依然比那时候强不到哪儿去。

奥克隆要塞是一个军事要塞,又处在山顶上,所以生活在要塞内的法国人除了平日下山耕种捕鱼之外,几乎都不会离开要塞的。毕竟在这个时候,野外的野兽还有那些土著可都是很危险的

正是这种近乎于封闭的环境,才让这座要塞彻底变成了一个露天大旱厕。

生活在要塞中的这些法国人虽然不至于和中世纪的欧洲人那样随地大小便,但屋后的犄角旮旯处通常都是他们排泄的地方。

如果要塞中的人口少一些的话那么还可以接受,可关键是这座面积最多也就是十来亩地的要塞中生活着足足五百多人,这么多人每天排泄出来的东西聚集在一起那可就真的太壮观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入幽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现在这座法国人花费了巨量的心血修建起来的军事要塞就已经成为了“鲍鱼之肆”,常年生活在这座要塞中的法国人闻久了这里的味道,自然也就觉不出什么来了。

可是外人真心受不了啊。

这时候石熊才明白当初审问康斯坦丁的时候,这货为啥说自己对奥克隆要塞里面的情况真不了解。

估计这伙计自从进入到了要塞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进去过。

这玩意儿真心不是闹着玩的,生活在要塞中的法国人进入到要塞是保命,而生活在要塞外的法国人进入到要塞,那真是要命啊。

对于那些指指点点的法国人,部落里的战士不去理会。此时他们心中也挺美的,虽然这里的味道很难闻,可毕竟这是第一次扛着火枪在这些瓦西楚面前露面,而且从那些瓦西楚们的眼神中,这些部落的战士能够清楚的感受到一种叫做“震惊”的情绪。

这些战士当然不知道,这些法国人的震惊更多的是来自于要塞的规矩。

要知道奥克隆要塞可是俄亥俄上最大的一座军事要塞,这座要塞平时的规矩是很严格的,外人要想进入到这座要塞是很难的,而且就算被允许进入到要塞,进入的人数也绝对不能超过十名。

这么做就是为了防止有敌人混入到要塞中,然后从内部发动袭击。

要塞的地形险要,防御强大,要想从外部攻破这座要塞是很困难的。

可如果从要塞内部发动袭击,那么这座要塞就难保了。

一个强大的帝国往往都是从内部开始瓦解的。

法国人显然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要塞建立之初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

可是现在,足足有四十多名外人一块走进了要塞,而且他们还扛着火枪,这简直就是颠覆了这些法国人的认知。

一旦这些人在要塞中作乱,别说他们的枪了,他们只需要分散开来放火,就足以让这座要塞瘫痪的。

现在是冬末,北风很盛。要塞中几乎全都是木头建造的房子,一旦发生火灾,那后果简直就是不堪设想。

这群法国人当然震惊了。

不过看起来这帮扛枪的土著似乎并没有作乱的想法,他们迈着还算是整齐的步伐,越过了要塞的大门,然后沿着大街向着城主府走去。

要塞内的大街并不宽,只有大约三米多宽的样子,可这条大街已经是整个要塞中最主要的交通要道了。

这条大街的一头连接着要塞的大门,另一端通往要塞中间的一座小广场,而这条大街的两边,则是高低不平、造型各异的木屋。

众多看起来很彪悍的法国汉子站在街边看着这一队扛着火枪的印第安人,还有很多浓妆艳抹的女人站在橱窗后面对着这些人指手画脚。

尤其是这些女人在看到石熊之后,一个个的眼睛亮的和小灯泡一样。

这么雄壮魁梧的汉子这些女人可是从来不曾看到过的,她们估计也没想到在土著里面竟然还有这么雄壮的汉子。

所以,这些女人一个个的恨不能凑上前去钻进这个大汉的胸膛中去。

没错,这些生活在要塞中的女人,绝大部分都是技女

队伍沿着这条大街向里走,很快就来到了那座小广场中。

这座小广场是要塞中唯一的一片空地,面积很小,石熊估摸着最多也就是二百多平米的样子。不过这座广场和要塞中其他地方一样,没有砖石铺就的地面,地面上全都是黄土,就好像华夏农村晒粮食的场院一样。

别看后世欧美那些国家的城市,一个个的都美的不像话,尤其是城市中那些大大小小的广场更是美得冒泡,可在这个年代,不管是巴黎还是伦敦,几乎所有的城市广场都和农村场院差不多的样子,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大小了。

这座小小的要塞广场也是这样,面积小,地面差,可即便是这样,这座小广场也是这座要塞中最热闹的地方。

相比于来时的那条大街,这里聚集的法国人要更多,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当然,要塞中驻扎的那些士兵也全都出来了,站在广场的一端列队。

除了这些贫民百姓和士兵之外,石熊还看到了二十多个衣着打扮和那些平民有着明显区别的人。

看到这些人,石熊就知道这些家伙才是自己的菜

第一七四章 嚣张

这二十多个人之中有五个人的打扮明显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而且无论是神态还是举止,石熊都可以清楚的分辨出他们的不同。

很显然,这五名穿着干净整洁衣物的人,应该就是阿方斯刚才所说的那些法国贵族在这座军事要塞的代言人。

现在虽然不是一百多年前欧洲人刚刚来到新大陆建立殖民地的时候,但现在的殖民地对于欧洲殖民者来讲依然很重要。而一座军事堡垒就意味着一个殖民地,更别说控制范围更大的军事要塞了。

所以,法国人沿着密河还有俄河修建的这些军事要塞内,都有国内贵族的代言人或者执行者。

一座军事要塞就代表着方圆几百里内粮食、毛皮、烟草等物资的收获,这些东西一旦运抵欧陆,通常都代表着极大的利润,所以,远在大洋彼岸的那些法国贵族们,肯定是不会放过这些要塞的。

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势力,在这些要塞中安排了众多的代言人,然后通过这些代言人为他们在新大陆攫取巨大的利润。

如果说新大陆是一座巨大的宝藏,那么这些代言人身后的渠道就是一座座连通这座宝藏的门户。

那些贵族把一些印第安土著需要的而在欧陆不值钱的物资源源不断的输送到新大陆,然后借助军事要塞或者军事堡垒,让他们的代言人和当地的印第安土著交换各种毛皮、贵金属、宝石以及一些珍贵的农作物。

一进一出之间,巨额的利润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落入到了这些贵族的手中,让这些贵族们可以继续享受那种穷奢极欲、醉生梦死的生活,哪怕他们的国家已经日益衰落,哪怕他们的国家刚刚输给了英国人,但这依然无法阻挡这些贵族们我行我素

这五个人的背后显然戳着不同的法国贵族,或许某个人背后的老板是一名男爵,或许某个人身后的老板是一位公爵。

但不管他们背后的老板是什么身份的贵族,他们在这里,在这座小小的军事要塞中就是无人敢惹的存在。哪怕阿尔芒少校也拿他们无可奈何。

这些人可以对阿尔芒少校表示出足够的尊重,但他们通常都不会理会阿尔芒少校的命令的。因为他们很清楚,克雷蒂安阿尔芒少校虽然是这座军事要塞的最高长官,但他不是一名贵族,他们没有受到过伟大的法兰西国王的册封,也不是传承已久的贵族,所以,这位阿尔芒少校在他们的主子眼中,就是一个低贱的屁民!

他们表现出对阿尔芒少校的尊重,那是对阿尔芒所处的这个官衔的尊重,而不是对阿尔芒本人尊重,仅此而已。

所以,当他们看到要塞目前的代理城主以及阿尔芒少校的副官皮埃诺在一群印第安土著的陪同下进入到这座要塞之后,脸上就露出了嫌弃的神色。

这些印第安土著什么时候可以如此大摇大摆的进入到这座要塞呢?难道阿尔芒那家伙疯了吗?

这是这五个人心同的想法。他们五个哪怕只是他们主子的奴才,但是在这座要塞中,他们五个还是无人可比的。因为他们在这里代表的就是他们背后主子的脸面。

“阿方斯中尉,这些土著怎么能够随便进入到要塞呢?”

“是啊,阿方斯,这些土著还带着武器进入到要塞,难道你忘了要塞的规矩吗?”

“这些土著大摇大摆的进入到要塞是要干什么?你为什么不让我们的士兵阻挡他们?难道你忘了身为代理城主的责任吗?”

“我要把这些事情记下来并汇报给克莱尔将军!”

一连串的责问迎面扑来,阿方斯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潮红起来。站在阿方斯身后的石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阿方斯的双手因为愤怒而攥紧并且微微颤抖。

不过,这个年轻的中尉能够被阿尔芒少校看中,他自然有一番不一般的本领,比如这忍辱负重。

可这一幕落在石熊眼中之后,石熊若有所思的微微点了点头,嘴角微不可查的向上扯了扯。

有矛盾才好啊,有矛盾自己才有机会闹事呢

阿方斯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各位,并不是我非要把这位大力熊酋长和他的战士带进来,实在是这位大力熊酋长是奉了阿尔芒少校的命令进入到要塞的。”

这句话一出口,对面的几个人都愣了一下,他们也没有想到这个体格惊人的大个子竟然是一个部族的酋长,只是这么一个面容还略带青涩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成为一个部族的酋长呢?

阿方斯没有理会这些人的惊讶,他继续说道“皮埃诺上尉已经回来了,根据皮埃诺上尉带回来的情报,我们的阿尔芒少校还有康斯坦丁上尉他们现在急需要支援,这次”

“支援?阿尔芒少校遇到什么危险了?还有,他这一走就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怎么忽然派人回来要求支援呢?阿尔芒怎么不亲自回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白人男子很不客气的打断了阿方斯的话,一连串的问题问了出来。很显然,这个大腹便便的白人胖子是一个相当强势的人物,最起码在这五个人之中,他的地位应该是相当高的。

阿方斯扭过头冲着皮埃诺上尉苦笑着摇了摇头,皮埃诺上尉立刻就知道什么意思了,于是他说道“奥诺雷先生,阿尔芒少校这次联合切卡莎部族主动出击,已经按照预定的计划消灭掉了切洛基人的卡布鲁大祭司所在的部落,这给切洛基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过阿尔芒少校在那个部落的附近发现了一座地理位置极为重要的隘口,于是就率领部下攻占了那座隘口。少校说,只要占领这座隘口,那么我们的势力就可以直接延伸到大南叉的腹地。而且少校还打算占领这座隘口之后,向克莱尔将军申请在那里建立一座堡垒或者是要塞,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势力在那里不受到侵犯。”

这话一出口,那五个人的脸色又变了。不过这次变得稍微缓和了起来,看得出来,他们对于能够把势力向东扩展几百英里也是很感兴趣的。

皮埃诺继续说道“可是那座隘口也是切洛基人非常重视的,所以当我们攻下了那座隘口之后,切洛基人进行了疯狂的反扑。要不是康斯坦丁上尉的船上携带了足够的火药以及制作火药的原材料,少校他们恐怕都撑不下来。不过幸好的是,少校坚持了下来。现在那座隘口已经完全掌控在我们手里。不过我们虽然在武力上占据了优势,可是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了,所以我和大力熊酋长就奉阿尔芒少校的命令,回要塞来拉粮食。奥诺雷先生,我这里有阿尔芒少校亲笔签署的粮食征集令,你们几位可以看一看。”

石熊自然是没有心思和这五个贵族奴才交涉,他一直抱着膀子观看皮埃诺和阿方斯和这几个奴才进行交涉,他身后的那些部落战士同样在观看。

只是石熊心中有点疑惑,刚才在进入到要塞之前,阿方斯说这座要塞中一共有六个贵族的人在这座要塞中,可是眼前怎么才五个呢?

就在石熊琢磨这件事的同时,那名名叫奥诺雷的白人胖子从皮埃诺上尉的手里接过了阿尔芒亲笔书写的那份命令。

白人胖子只是看了两眼,就倒吸了一口凉气,脸上显现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其他四个人也凑了上去,五个脑袋集中在了一起,不一会儿,另外四个人也都开始倒吸凉气。

一个高瘦的中年人忍不住大声喊道“两万五千磅粮食!该死的,整个奥克隆要塞中哪儿有这么多的粮食?阿尔芒难道在开玩笑吗?”

另外一个男子也喊道“这不可能,这不可能!阿尔芒这家伙怎么会下这样的命令?这会把整个要塞掏空的!”

五个贵族奴才一起抬头愤怒的看着皮埃诺,他们连阿尔芒都不怕,更不会怕这个老实的皮埃诺商为了。

皮埃诺耸了耸肩膀说道“各位先生们,这个实在是没办法,我们少校正带领着我们的士兵在几百英里之外的地方和那些土著拼死搏杀,少校和士兵们需要粮食,否则我们就无法占领那座隘口。先生们,难道你们不希望我们的势力向东扩展几百英里吗?别忘了,那里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腹地,那里的资源要比这里更丰富。”

顿了顿,皮埃诺继续说道“尤其是那里已经接近了英国佬的地盘,如果我们能够在那里拥有一座扼守咽喉部位的要塞,那么我们就不用担心英国人可以长驱直入的抵达密西西比河沿岸,这难道不是你们想要得到的结果吗?所以,这粮食我们今天一定要拉走的。如果没有粮食,少校只能放弃那座隘口。”

皮埃诺的话让这五个人静了下来,他们虽然没有看到那座隘口的情况,可他们当然希望自己的势力能够向东扩展几百英里了。地盘的扩大,意味着收获的增多,而收获的增多,就意味着他们在他们主子眼里的地位提升!

在粮食和扩充势力之间,他们犹豫了。

皮埃诺趁热打铁道“各位,你们知道在这片新大陆上打开一个新局面是多么的困难。我们在欧陆战场上失败了,陛下被迫签署了《巴黎和约》,新大陆北边的新法兰西也被割让给了英国人,可是我们身为高贵的法兰西人,难道就承认这场战争彻底失败了吗?如果我们承认失败,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在密河还有俄河流域继续坚守呢?我们的克莱尔将军为什么还要坚守在新奥尔良呢?”

“诸位,我们祖国的失败只是一时的失败而已,我们这些当兵的始终认为我们的祖国一定会重振雄风然后再次打败英国佬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阿尔芒少校才不惜亲自带兵出战。而且这次出战,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极佳的机会,那就是那座隘口。只要我们拿下那座隘口,那么我们就拥有了一个从陆路突击那些该死的英国佬的最佳路径。虽然我们现在无法和英国佬开战,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以后就不能再次打败英国佬了。而这一切的关键,就是要守住那座隘口。所以,我希望诸位能够帮我们凑一些粮食,然后加上要塞中结余的一部分粮食,这样我们远在那座隘口的战士们就能够吃饱肚子了。”

“前线是很危险的,我们的战士正在拿着性命去搏斗,而你们只需要付出两万五千磅的粮食而不用担心有性命之忧,这难道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吗”

皮埃诺的话音却被一个冷冰冰的声音直接打断“两万五千磅粮食,阿尔芒他是疯了吗?谁给他的权力让他可以派他的副官和一个该死的土著过来征集粮食?阿尔芒他自己不会回来拉粮食吗?”

这个声音一出现,那五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轻松,而皮埃诺和阿方斯的脸色则在瞬间变的很无奈起来。

石熊一抬头,视线如同两把锋利的刀子直接冲向了声音的来源处,就看到对面这些人身后的那座大房子的门打开了,一个同样是大腹便便的男子一脸不高兴的走了出来。

“费尔南先生好。”

“您好,费尔南先生。”

一连串的问候声响了起来,那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石熊这才知道这个刚刚出来的家伙应该就是第六个贵族奴才了。

不过从这些人对待这个费尔南的神态上来看,这家伙的身份显然不是一个奴才那么简单,这家伙的身份似乎要更高一些。

费尔南冲着另外五个人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就径直走到了皮埃诺的跟前,先是扫了一眼石熊以及石熊身后那些扛枪的战士,这才收回了视线,微微低头看着眼神有点游离的皮埃诺上尉。

这个家伙不仅胖,而且个头也挺高,石熊估摸着这家伙最起码得有一米八五以上的个头,相比之下,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的皮埃诺上尉要比他矮了多半头。

“皮埃诺,别看你拿着阿尔芒签署的命令,可我不把那张命令放在眼里。而且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诉你,你征集粮食的念头最好不要打到我的头上,否则我会让你明白一个贵族的怒火是多么的可怕的。”

说完这句话,这个嚣张的家伙竟然头也不回扭头就走,很显然,这家伙是不打算拿出粮食了。

不过这家伙走了两步之后又停了下来,没有回头的说道“你可以回去告诉阿尔芒,就说我费尔南说了,他打他的仗,但是不要把打仗的成本摊派在我们身上。我们几个可没有那个义务配合他阿尔芒打仗的。嗯,还有,你最好赶紧把这些该死的土著赶出去。这里是法兰西人的军事要塞,他们这群土著凭什么能够扛着枪进入到要塞呢?”

说完这句话,这个嚣张异常的大胖子冲着另外几个人招了招手说道“走,我们进屋去喝点茶,昨天我的船队刚刚给我送来了一点好茶叶”

ps感谢“这辈子改不了”100的打赏。



第一七五章 传说中的奇克蒙战队

这种嚣张的态度让阿方斯还有皮埃诺无可奈何,他俩只能摇头叹气。

可就在这个白胖子走到门前伸手拉门的时候,他的身后响起了一阵整齐的惊呼声。这个名叫费尔南的白胖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正要转身,就听到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呼啸声,下一刻,他只觉得自己的左耳、左脸就被一阵恶风刮过,然后,伴随着沉闷的“笃”的一声,一把精巧而锋利的铁斧头就这么擦着他的左半边脸牢牢地钉在了门板上。

这把小斧头看起来不大,可里面蕴含的力量却让人心惊,那扇足有一英寸厚的结实门板竟然被这把小斧头劈的裂开了一道大缝,而那把斧头整个没进了那扇门板中,外面仅仅留下了一点点。

费尔南显然被这把突如而至的飞斧给吓了一跳,他身体微微颤抖的盯着这把斧头看了好大一会儿,这才脸色极为难看慢慢的转过了身——不管是谁,在这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地狱门口转了一圈,恐怕脸色都不会好看的。

至于另外五个贵族奴才则目瞪口呆的看着扔出这把飞斧的那个大个子,满脸都写满了“难以置信”,估计他们也没想到这个土著竟然敢在一座要塞中对一个法国大贵族的亲弟弟动手。

没错,这个名叫费尔南的大胖子之所以这么嚣张,甚至连阿尔芒的命令他都不理会,就是因为他的亲哥哥正是一名受过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五亲自册封的伯爵!

费尔南家族在法兰西帝国的势力可是很庞大的,否则费尔南伯爵也不会从一名子爵被提升为一名伯爵,而且还接受了路易十五的亲自册封,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费尔南家族的强大实力。

所以,另外五个人根本就不敢想象竟然有人敢对费尔南先生动手,虽然只是恐吓,可这家伙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吧!

如果他们听过后世梁静茹的那首《勇气》,他们一定会抓着这个大个子的衣领大声的质问——你难道认识梁静茹吗?

费尔南转过了身子,苍白的脸色和那一双快要冒出火来的眼睛,足已经证明他此时的愤怒和害怕。

他颤抖抖的伸出了双手,尖声嘶吼道“你竟然敢对我动手?你这个该死的土著竟然敢对我动手?难道你”

他的话音未落,一帮人就惊恐的看到这个大个子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后腰中又抽出了一把寒光闪耀的飞斧,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掂着这把飞斧。

费尔南的质问声立刻戛然而止,惊恐的神色取代了他脸上的愤怒。

刚才那一斧子的威力有多大,费尔南可是亲身体会到了。他很清楚刚才这个大个子的手只要有一点点的颤抖,那么那把飞斧就不是擦着自己的脸颊剁在门板上,而是会把自己的脑袋劈成两半!

虽然费尔南很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可他真的是很清楚这个道理的。

石熊手里掂着这把飞斧,双眼扫视了那帮法国佬,这才迈开一双大长腿,仅仅几步就走到了那位费尔南先生的跟前,然后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一伸手,直接就掐住了这个胖子的脖子,然后单手用力,这个足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竟然被石熊单手掐着脖子给提了起来。

费尔南原本白白胖胖的一张脸顿时就变得通红,他的双手用力的扳住了石熊的手腕,似乎想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掰开那只大手,但奈何却如同蚍蜉撼树。

一开始那五个人之中身份最高的奥诺雷猛地扑了上来,似乎是想要帮助费尔南,可还没等他扑到跟前,就看到一张大脚丫子倏然在自己的眼前扩大,然后下一刻,这个体重估计也有二百多斤的胖子就以一种违反物理规律的姿态,猛地从前扑动作变成了凌空向后倒飞出去,而他那一张白白胖胖的打脸似乎是被一把巨大的石锤给捶了一下,红的、白的全都喷射了出来,有几个眼尖的家伙甚至看到了他那张大胖脸在那一瞬间竟然仿佛如同一张菜板那样平

肥大的奥诺雷先生以一种诡异的“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狠狠地砸在了地上,他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这么直挺挺的晕了过去,一张白白净净的胖脸上全都是血迹,而在他的脑袋旁边,几颗带着血的牙齿依旧顽强的蹦蹦跳跳了几下,最终安静了下来

周围一圈人都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仿佛刚才那个大个子一脚不是踹在了奥诺雷的脸上,而是踹在了自己的脸上一般。

而亲眼目睹了这一脚的费尔南,原本通红的脸也在一瞬间诡异的变得唰白。

石熊单手提着费尔南扭头对部落里的战士喝道“举枪,谁要敢再靠近我,立刻开枪射杀!”

伴随着这个命令,那原本看起来懒洋洋毫无斗志的四十名印第安战士,在一刹那间化身成了最精锐的战士,四十把圣艾蒂尼步枪整齐的被举了起来,黑洞洞的枪口配合着这四十名战士身上迸发出来的那种惨烈的杀气,顿时就让所有的人不由自主的倒退了一步,脸上全都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这些法国佬恐怕真的是难以想象这四十名一开始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印第安土著为什么会爆发出如此惨烈的杀气,他们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些战士都亲身经历了高树隘口的战斗,他们亲眼看到了五十头狂奔的野牛是如何踏死三百人的惨烈,而且他们也亲手把那些破碎的尸体收敛起来的

尤其是像山猫、高牛这样的战士,更是曾经从死人堆里走出来的,他们身上的杀气已经不能称之为杀气了,那是一种和死神差不多的死气,会令人清楚的感觉到死神的降临

看到身后的战士举起了枪,石熊这才微微松了一点劲,差点被掐死的费尔南终于艰难的深吸了一口气。

他艰难的用结结巴巴的印第安语问道“你是谁?你为什么敢对我出手?”

“为什么对你出手?”石熊微微一笑,那流利的法语让包括费尔南在内的所有法国人都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因为你刚才侮辱了我!在这片大地上,没有人可以在侮辱了伟大的奇克蒙族酋长之后还能安然无事!所以,你要为你的言辞而付出代价!”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就连阿方斯还有皮埃诺也是一脸呆滞的模样。

皮埃诺知道这个大个头的真正身份,可是他真的是没想到这个大个头竟然如此的彪悍,在一座法国人修建的军事要塞中对一名伯爵的亲弟弟动手。

至于阿方斯,双眼中更是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他并不知道这个大个头的真正身份,可是他知道费尔南还有奥雷诺的身份。这两个奥克隆要塞中身份最尊贵同时也是最跋扈的胖子,从来都是无人敢招惹的主儿,就连阿尔芒少校都不愿意去招惹他们。

这俩胖子一个有个伯爵的亲哥哥,另外一个的亲妹妹则是一名子爵夫人。

要知道远在新奥尔良的克莱尔将军也不过才是一名子爵。

可这个彪悍的酋长,竟然就敢这么毫无征兆的动手了。

看着费尔南被这个大个头单手掐着脖子提了起来,奥雷诺更是被一脚给踹成了重伤,阿方斯不仅不觉得害怕,反而有了一种出了一口恶气的痛快感。

周围一帮看热闹的平民此时的心情估计和阿方斯一样。

要塞中的这六个贵族的代言人在要塞居民的眼中看起来可不是什么好鸟,仇富心态不仅仅是后世才存在,在这个年代,在这片大陆上,仇富依然是绝大多数平民拥有的一种心态。

凭啥你们就能骑在我们的脖子上屙屎撒尿?凭啥你们的餐桌上成天就能有大鱼大肉而我们只能吃最难吃的黑面包?凭啥你们就能在要塞中横冲直撞而我们见了你们只能低头哈腰?

所以,在这座要塞中生活的这些平民虽然也都不是什么好鸟,但他们对这几个贵族奴才的看法几乎都是一样的——很不爽。

现在看到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竟然被一个土著给揍了,这些平民心中的痛快劲儿就甭提了,要不是害怕事后被报复,恐怕这些平民早就欢呼起来。

石熊没有理会其他人,而是用一双没有任何感情的双眼紧盯着手里的费尔南,这种没有任何感情的眼神再配合上他那雄壮的让人生畏的体型,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给吓尿了。

没错,原本还想再给费尔南一点颜色看看的石熊,忽然间就闻到了一股子尿骚味儿,低头一看,他立刻就嫌弃的把费尔南扔到了地上。

这家伙的双脚离地差不多有二十公分的样子,可是此时他的双脚上开始滴滴答答的向下滴落一种带有强烈骚味的黄色液体,而且他的裤裆也明显的湿了一大块。

不用说,这家伙肯定是吓尿了。

费尔南那沉重的身体摔在了地上,他双手捂着自己的脖子,就好像一条离开水的大鱼,艰难而贪婪的呼吸着空气。

不过石熊虽然放开了这家伙,但他显然不准备放过这家伙。一个大脚丫子狠狠地跺在了这家伙的肚子上,费尔南顿时就发出了一阵不像是人叫唤的惨嚎声,那肥大的身躯也立刻蜷缩了起来。

“别、别杀我”费尔南的嚣张和傲娇已经全然不见,此时的他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恳求着,那样子,真的凄惨他妈给凄惨开门——凄惨到家了。

看到这家伙的熊样,石熊也有点意兴阑珊。本来他还想让这个嚣张的家伙多嚣张一会儿呢,那样自己就能好好的收拾一下这个家伙,杀鸡骇猴。

结果没想到这家伙就是一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自己只不过是一吓唬,这家伙自己就秃噜皮了。

石熊轻轻地踢了这家伙一脚,果然又惹来这家伙一连串的告饶声。

石熊居高临下的看着这家伙,冷声说道“你的求饶无法抵消你刚才对我的侮辱。别以为我听不懂你们的法语,事实上我的法语也是很流利的,所以,你刚才对我的侮辱你必须要付出代价的。我说过,任何一个敢于侮辱奇克蒙人的家伙,都必须要付出代价的。”

结果这话似乎没有起什么作用,刚才还求饶不已的费尔南先生,此时竟然开始哼哼起来,似乎没有听到石熊的话。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惊讶的声音响了起来,“什么?你们是神秘的奇克蒙人?你还是奇克蒙人的酋长?”

石熊斜眼看去,发现正是刚才和皮埃诺说话的那个高瘦男子。石熊不知道这个高瘦男子的姓名,但知道他是某个贵族在这座要塞的代言人。

“是啊,我就是奇克蒙部族的酋长!”

奇克蒙族离着高树部落还有十万八千里呢,石熊这个来自于后世的人也不在乎借用一下奇克蒙人的名头。

“上帝!我竟然亲眼看到了奇克蒙人。”高搜男子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

他旁边的那几个人立马问道“奇克蒙人很厉害吗?”

高瘦男子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四十多年前比恩维尔男爵率领的船队抵达密河入海口的时候,就是在奇克蒙人的帮助下建立起了新奥尔良。后来新奥尔良建成之后,每一任的路易斯安那总督还有最高军事长官都和奇克蒙部落的关系非常的要好,因为他们都知道,勇猛的奇克蒙人是我们法兰西人最好的帮手。”

顿了顿,那个高瘦男子看了看周围这几个伙伴,这才继续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每一任总督的麾下都有一支战斗力极为强悍的印第安人战队?”

另外几个人有两个摇了摇头,但有一个则点了点头,“我在新奥尔良的时候好像听说过有这么一支完全由当地土著组成的战队,据说这支战队的战斗力极为强大,是佛朗索瓦总督和克莱尔将军的底牌之一。”

说着,这个人猛然间回过味来,他指着石熊低声问那个高瘦男子“这些人不会就是总督和将军麾下的那支强大的战队吧?”

高瘦男子苦笑着点了点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咱们面前的这些印第安战士应该就是那支传说中的战队。奇克蒙人,会说流利的法语,能够熟练的使用火枪和驾驶风帆船,这都是那支战队的显著特点!”

说着,这个高瘦男子轻轻地给了自己一巴掌,“如果早知道他们就是那支神秘的奇克蒙战队,我肯定不会站在这里叽叽歪歪的。他们杀掉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总督和克莱尔将军都不会轻易的去惹怒他们”



第一七六章 我就是在讹诈!

高瘦男子的声音虽然小,可距离他们并不远的石熊还有那位费尔南先生也都听到了。

尤其是费尔南,在听到奇克蒙战队这个名字之后,脸色顿时就变得苍白无比。很显然,他应该也听说过那群神秘的奇克蒙人组成的那支神秘的战队。

“你我”费尔南脸色难看的嗫喏着,其他几个人的脸色也都变得恭敬无比。

石熊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被吓尿的白胖子,毫不客气的说道“我说过,我不管你们是什么身份,在这里,任何敢于侮辱我们奇克蒙部族的人,他们唯一的下场就是用他们的鲜血来洗刷这种侮辱,所以”

石熊面无表情的掂了掂手里的那把小斧头,费尔南立刻就哀嚎了起来“尊敬的酋长,请您原谅刚才我的无礼。我刚才并不知道您还有您手下这些勇猛的战士的身份,所以请您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石熊冷冰冰的看着这家伙,又扫视了剩余的那四个人,这才问道“机会我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要拿出能够和你的性命价值相当的赎金,否则,我可以饶恕你,我手里的这把斧头恐怕不会饶恕你的。”

“粮食!”费尔南仿佛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木头,声音猛然变得大了起来,“粮食,我可以给你们大量的粮食。”

“粮食?笑话!我这次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粮食而来的,而你们作为要塞的居民为远在几百英里之外的阿尔芒少校筹集粮食本来就是你们责无旁贷的责任,所以,除了粮食之外,你还需要拿出其他的东西。”

听到这个大个子酋长的话,阿尔芒的脸色变得无比苦涩,但他只不过是想了一小会儿就立刻说道“尊敬的酋长,我可以为你们提供大量的食盐还有布匹、铁器甚至是马匹”

石熊微微摇了摇头,“你觉得我们奇克蒙人会缺少食盐吗?我们常年居住在海边,当年你们的人顺着密西西比河来到新奥尔良的时候,还是我们给你们的人提供了大量的食盐。而现在整个新奥尔良所需要的食盐,有一多半是我们奇克蒙人提供的。费尔南先生,你还觉得我们会缺乏食盐吗?”

顿了顿,石熊又说道“至于铁器,难道你不觉得我手里的这两把飞斧不够好吗?实话告诉你,这些飞斧就是我们自己打制的,铁器我们也不缺少。”

听到这话,费尔南的脸色顿时就垮了下来。

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一阵整齐的脚步声,几个人抬头看去,就发现不远处的军营大门被打开了,数十个扛着枪的法兰西陆军士兵排着队跑了出来。

刚刚发生的这一切,其实历时很短,从石熊扔出飞斧到刚刚说完这些话,总共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而军营中的法国士兵估计也是刚刚列队完毕,这才出来看一看到底是谁扰乱了要塞的秩序。

维护要塞的秩序也是这些士兵的责任。

当这些士兵看到广场上竟然有四十多名印第安土著端着枪瞄准,这些士兵顿时就如临大敌一般也举起了枪,瞄准了这些印第安战士。

只不过面对法国士兵的瞄准,石熊带来的这些战士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双手依然稳若泰山一般的端着步枪瞄准面前的这二十来个人,仿佛那些法兰西士兵手里拿的火枪就是烧火棍。

石熊瞥了一眼那些法兰西士兵,又看了看因为这些士兵出现而脸色变得狂喜的费尔南,不屑的说道“如果这些士兵敢开枪,我保证你的脑袋会在铅弹打到我的战士身上之前落地!”

费尔南狂喜的脸色顿时变得惊恐无比,他高声喝道“阿方斯,赶紧命令这些该死的士兵放下枪,否则我一定饶不了你的。”

阿方斯本来也有点懵圈,他一直在接待这位大力熊酋长,自然不清楚军营中的士兵为何要出来。但很显然,这些士兵之所以出营,估计就是那个该死的安托万中尉下达的命令。

所以阿方斯很无奈的说道“费尔南先生,现在这些士兵是听从安托万中尉的命令,我无能为力。”

安托万是费尔南的人,这一点谁都清楚。如果不是阿尔芒少校很看重阿方斯,阿方斯也压不住这个安托万中尉的。

听到阿方斯的话,费尔南立刻又高喊了起来“安托万你这个表子养的,赶紧命令士兵放下枪啊”

士兵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军官在听到这声怒吼之后,立刻像是见了老鹰的鹌鹑,脸色苍白的下达了放下枪的命令。

他刚才在军营中看到了广场一侧发生的那一幕,在看到自己的主子竟然被一个土著给凌辱了,他立刻就组织军营中的士兵出来“救驾”。

外面还有四十多名端着枪的土著呢,安托万可不认为自己出去就能把主子救出来,只有用军营中的士兵才能够对抗这些土著。

法兰西士兵虽然战斗力不怎么样,但令行禁止还是做得非常不错的。随着安托万中尉的命令,这些士兵都乖乖的放下了枪。

阿方斯立刻走了上去,开始严厉的训斥起这些士兵来,不一会儿,这些士兵就拿着枪跟着阿方斯中尉走回了军营,现场只留下了那位安托万中尉。

石熊玩味的看着费尔南,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别以为在这座要塞中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一点对于我来讲没有任何的作用。而且因为这位中尉军官的做法,我决定加大你的赎金筹码!”

费尔南听到这话,立刻就把愤怒的目光看向了那位安托万中尉。

不过石熊可不会去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眼前的情况他已经很明了了,要塞的军方和这些贵族的代言人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要塞目前失去最高军士长官的情况下,如果自己不好好的利用这个时机狠狠地敲诈一番,那真的是对不起自己带领着一帮人走了几百英里的航程啊!

所以他很干脆的说道“两万磅粮食,四十匹战马、三十阿庞棉布,嗯,外加六名会炼金术的契约奴!”

这几个贵族代言人一听这话,都浑身哆嗦了一下,那个高瘦男子甚至情不自禁的高喊道“这不可能,你这是在讹诈!”

石熊微微一笑道“没错,我就是在讹诈!”

最终以费尔南为首的六人组还是捏着鼻子认下了石熊提出的条件。

早在高树部落的时候,通过审问阿尔芒、皮埃诺等人,石熊就知道在奥克隆要塞中这六个贵族代言人的身家。

如果说奥克隆要塞的军事力量是阿尔芒少校在掌控,那么以费尔南为首的这六个人则把持着整个要塞的经济命脉。

粮食、布匹、食盐、马匹、铁器以及其他杂货,就是这六个人身后的贵族在这座要塞经营的物资。

费尔南是费尔南伯爵的亲弟弟,他的势力是最强大的,所以整个要塞包括要塞周围的粮食都是他控制的。

被石熊一脚把脸差点给踹成白板的奥雷诺身后同样站着一名伯爵,不过奥雷诺只是那名伯爵名下的一名管家,所以他在奥克隆要塞的实力不如费尔南,不过他却把持着奥克隆要塞以及周边地区的食盐交易。

那个高瘦男子背后站着一名子爵,布匹是他主要经营的项目。

剩余的三个人则和费尔南他们三个共同把持着铁器、马匹以及其他杂货的交易。

自从奥克隆要塞修建起来之后,他们六家就成为了奥克隆要塞经济命脉的实际掌控者,如果不是法兰西军方掌控着最为强大的军事力量,这座要塞早就改姓其他的姓氏了。

这种情况在新大陆比比皆是,尤其是在七年战争爆发之前,不管是新法兰西还是路易斯安那,各个军事要塞和堡垒甚至是绝大部分小殖民城市的经济命脉,都是被法国国内的那些大贵族掌控着。只有类似于魁北克、新奥尔良这种大型移民城市才归法国国王掌控。

所以,以费尔南为首的这六人组身家其实是很丰厚的,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身家都远远超过了苦逼的阿尔芒少校。

虽然摸不清楚这六个家伙的真正身家,但石熊早就已经把手里的小刀子磨得锋利无比。原本石熊还发愁找个什么借口用这把小刀子呢,结果费尔南还有奥雷诺不知死活的送上门来,石熊手里的小刀子还不狠狠地宰他们一刀?

本来石熊是打算从这几个家伙的手里征集一万五千磅的粮食,这样再算上军营中的一万磅粮食,就能凑够两万五千磅粮食。但现在这帮家伙不知死活的自己送上门来,石熊当然要狠狠地敲他们一笔了。

粮食石熊多要了五千磅,再多要也要不出来了。毕竟不管是军营中士兵还是要塞中的平民,每天都得吃粮食,如果不给他们留下足够他们吃十天的粮食,他们肯定是不会把粮食乖乖的交给自己的。

既然无法在粮食方面多宰他们一刀,那就正好借着这个引子从其他方面宰他们一刀。

四十匹战马价值可是不比两万磅粮食低多少,甚至还略有超出。最关键的是,战马才是目前高树部落最需要的,所以石熊狮子大开口,一张嘴就是四十匹战马。

至于布匹,三十阿庞这个数量也不少了。在1791年法国人制定了“米”这个长度计量单位之前,阿庞就是法国一种长度计量单位。

1阿庞(arpent)约等于715米,而法国人此时制作的布匹一卷的长度大约是半阿庞,也就是说,三十阿庞的布匹,就是六十卷布匹,大约两千多米。

如果说布匹是石熊临时想起来增添的东西,那么他要的会炼金术的契约奴就是必须要得到的了。

这个时代的科学理论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科学家”这个名词还没有流行起来,这个时代的欧洲,科学家最好的代名词就是炼金士,而除了一些骗子之外,真正的炼金士几乎都是很不错的科学家。

石熊现在需要来自于欧洲的科学家,很需要。他脑子里装着很多来自于未来的科学技术,很多技术他都是知道,但要把这些技术变成这个年代的实物,就必须要通过这些科学家或者说是炼金士的手来实现。

石熊可没有那个精力去钻研那些技术,他只能给这些科学家提供一个大题的思路,或者偶尔开一开金手指,具体的研究工作必须要由这些人来完成的。

所以说,抢人这件事早在来奥克隆要塞的航程中石熊就已经想好了,因为他通过皮埃诺上尉的嘴知道,在要塞中确实有几个炼金士契约奴的。

相比于其他的物资,石熊更看重这些炼金士。甚至粮食、马匹石熊都可以不要,但这些炼金士石熊是一定要带回高树部落的。

只可惜的是,整个要塞中就只有三名炼金士,而且其中一名还是一个骗子。

那个骗子被石熊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到了一边,另外两名炼金士则被石熊连他们的家人一块打包带走。

这两名炼金士都是契约奴,他俩的家人也都是契约奴,奴隶契约就掌握在费尔南的手里,所以石熊很轻松的就把这两名炼金士连同他们的家人给解救了出来。

在强势的“奇克蒙族酋长”面前,费尔南纵然就是想反抗也是有心无力。他有钱是不假,可他手里没有足够强大的武装力量。要塞中最强大的武装力量都掌握在阿方斯还有皮埃诺的手里,而费尔南他们六个手里的武装力量只有三十来个人,这点人无论如何都不是那帮如狼似虎的“奇克蒙战士”的对手的。

除了炼金士的数量没有达到石熊的要求之外,战马的数量也有所欠缺。

除了军营中饲养的那些战马之外,整个要塞的战马几乎都被费尔南他们六个给搜刮起来了,可即便是这样,凑出来的战马数量也不过才三十六匹而已。

不过用来拉犁和拉车的挽马倒是有不少,可石熊怎么会要这种马?要拉犁还有拉车,这挽马怎么比得过那些驯服的野牛呢?

至于布匹和粮食倒是凑够了,皮埃诺说的没错,这六个家伙在要塞中储存了超过三万磅的粮食,拿出两万磅粮食虽然让他们很心疼,可相比于性命,这些粮食也就无所谓了。

布匹是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交易的主要物资之一,所以要塞中也有不少的布匹储存,这下全都便宜了石熊。

这些物资很快就被装上了船,尤其是那三十六匹战马的存在,让这四艘船差点就装不下这些物资。

既然想要的和额外敲诈来的东西都到手了,石熊也就借口阿尔芒少校急需帮助,然后带着皮埃诺上尉登船离开了奥克隆要塞



第一七七章 高牛遇险

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在装船的时候得到了最佳的体现。

要塞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出动了,整整三万磅粮食装满了两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的船舱,其他的物资也都迅速的被几百口子人装上了船,所以当石熊他们离港的时候,西边的太阳甚至还半悬在天空中。

石熊可不会在要塞中过夜的,毕竟夜长梦多这种事儿可不是随便说说的,鬼知道那个阿方斯中尉会不会搞什么幺蛾子,所以,当所有的物资都装上船之后,石熊立刻就下令离开奥克隆要塞。

回程全程都是逆流而上,不过今天的风向很利于船只行走,从下午开始,北美大陆北端南下的冷空气团让这片大地上刮起了猛烈的西北风。

四艘武装运输船上的风帆被拉了起来,巨大的风帆很快就被猛烈的西北风吹得鼓鼓囊囊的,下一刻,哪怕船身逆流而行,可速度依然不慢。

伴随着西北风的到来,天空中开始变得阴暗起来,这也预计着在未来的几天内,这一带区域极有可能会有降雨发生。

四艘船很快的就拐过了来时的那个大弯,然后,石熊就看到了远处岸边隐隐冒出的浓烟,这个发现让石熊的心中不禁咯噔了一下。

不过石熊倒是不担心奥克隆要塞的人出现在高牛那边——高牛带领着四十名战士看守那些法兰西俘虏呢。石熊更担心的是生活在这附近的切卡莎人或者是荒原上的野兽。

负责带领族人们操控船只的大脚也发现了那边冒出的浓烟,他凑了上来有些着急的问道:“守护者,那边冒烟的位置似乎就是高牛他们停留的位置啊。”

“没错,高牛他们可能遇到了危险。”石熊沉声说道,“大脚叔,那就尽快的加快速度吧。”

大脚是高树部落的高层,他的亲哥哥就是立雷。不过和他的亲哥哥不太一样的是,大脚为人很好,很和善。

这是石熊自从和大脚接触之后得到的最直观的感触。

立雷只能算是一个中规中矩的部落首领,距离杰出还差得远,这主要是因为立雷的眼光和格局不够,而且立雷这家伙有点小心眼儿,为了这个小心眼儿,石熊在前段时间可没少拾掇立雷。

不过大脚就不一样了,这个憨厚老实的汉子真的是很不错。如果说立雷是小心眼的话,那么作为立雷亲弟弟的大脚就是张开嘴能看到菊花的爽直汉子。

当初高牛带着长毛牛部落的一群幸存下来的族人来投奔高树部落,大脚是对他们最照顾的人。而且大脚很支持石熊,或者说他很支持卡布鲁祭祀。也正是因为如此,前段时间他的哥哥立雷和狼尾巴总是针对石熊的时候,大脚很少参与进来。

按说作为立雷的亲弟弟,大脚应该坚定的站在他的哥哥这一边才对,可大脚并没有这么做。或许是因为他一直坚定的支持卡布鲁祭祀,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哥哥总是针对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之后,他就成为了夹在中间的那个人,所以他干脆直接跳了出来,两边都不帮忙。

这其实已经很不错了,大脚能够这么做其实就是一种无声的支持。

石熊估摸着这也是因为自己只不过是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如果是红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大脚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站在红云身边,甚至不惜和他的哥哥翻脸。

但不管如何,大脚这个人石熊还是很赞赏的,所以这次前往奥克隆要塞,大脚和高牛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大脚负责指挥操控船只的战士,而高牛则负责看管那些法国俘虏。

四艘武装运输船在西北风的吹动下快速的移动着,可即便是这样,也用了差不多接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凌晨时分把那些法国俘虏放下船的位置。

到了这里之后,浓烟就更明显了,可是石熊站在甲板上凝神望去却什么也看不到。当初为了不被外人发现,高牛可是带领着部落的战士押送着这些法国俘虏走进了密林之中。这个时节的树木虽然早就掉光了树叶,可这片树林太茂密了,人钻进去之后在外面根本就看不到里面的情形。

“所有的战士全都给火枪上膛跟我来,操控火炮的战士给火炮上膛,大脚叔你负责警戒。”石熊皱着眉头吩咐道。

大脚点了点头,开始指挥十多个部落战至给那几门84毫米的瓦莱尔炮装填弹药。而其他的部落战士则把背上的火枪拿了下来,开始仔细的装填弹药。

石熊没有拿火枪,他把自己的那把大铁弓拿了出来,同时腰里别好了四把飞斧,背上还背着那根沉重的铁矛,然后他率先走下了船。

这一片区域拥有这一带少见的坚实土地,所以这里生长着一大片茂密的树林,而周围则是冰冷的沼泽地。

刚刚走进密林,石熊就听到了前方隐约传来的呵斥声。听声音像是部落的战士,而且不像是遇到了切卡莎人,到更像是遇到了什么猛兽一般。

石熊对着后面的战士比划了一个手势,率先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小步跑去。

向里深入了大约七八十米的距离之后,石熊就看到了前方燃起的一大圈熊熊篝火,高牛带领着一大群人包括那些法国俘虏全都在这一大圈篝火之内,而在篝火之外,几头黑黝黝的大家伙正在虎视眈眈的看着篝火那边的那些人。

看到这几个大家伙,石熊的瞳孔不由得一缩。眼前这六只黑黝黝的大家伙竟然是六头成年密河鳄!

“该死的,这里怎么会有这玩意儿?”石熊也不禁咒骂了一句,而他身后跟着的那些部落战士也都迟疑的停下了脚步。

这东西部落里的战士都见过,在诺克斯维尔附近的田纳西河附近也生活着不少的鳄鱼,部落里的战士当然清楚这种凶猛动物的可怕。

这东西袭击人或者是其他动物的时候,通常就是一口。可这一口下去,不管是人还是其他动物,基本上就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

这种凶残的动物威慑力实在是太大了

石熊他们到来的脚步声让这六头鳄鱼全都转过了头,很显然,前方燃烧的熊熊篝火让它们感到很惧怕,这也让它们变得暴躁起来。前面那些可口的食物吃不到,后面又来了一大群,我吃不到前面的难道还不会吃后面的?

所以,这六头鳄鱼立刻扭转了身体,十二只眼睛中冒着凶光,快速的摆动着身体和尾巴向着石熊他们冲了过来。

在这个距离上,石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几头鳄鱼身上的伤口。很显然,这六头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鳄鱼在刚才吃亏了。

高牛率领的这些战士手中的火枪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现在的火枪发射的都是铅丸,威力远远比不上后世的子弹头,可这毕竟是热武器,柔软的铅弹或许杀不死这些鳄鱼,但绝对能够破掉这些鳄鱼的鱼皮防护的。

看到这些鳄鱼转过头来对自己这些人发起了冲击,石熊毫不犹豫的取出了一根铁箭,一边高声对后面的人喝道:“后退!”一边把这张大弓拉成了满月。

相距不过二十来米的距离,石熊几乎都不用瞄准,下一刻,一根一米多长的铁箭就轻松的从一头鳄鱼的头顶直贯而入,锋利的箭头在巨大动能的推动下,轻松的破开了鳄鱼的鱼皮,然后有轻松的破开了这头鳄鱼的头盖骨,然后一路向下,最终贯穿了这头鳄鱼的整个头骨。

透露而出的箭头又深入到了松软的土壤内,硬生生的把这头鳄鱼钉在了地面上。

不过,鳄鱼的活性是很大的,即便被贯顶了,可这头鳄鱼竟然没有直接死亡,而是张大了嘴拼命的在地面上翻腾起来,就连那根用精钢打造足有小指粗细并且贯入地面足有一尺的箭矢,在这股庞然大力之下竟然也被拔了出来。

一众战士都被这头鳄鱼的疯狂劲儿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后退的速度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石熊没有理会那头被自己贯顶的鳄鱼,顺手又抽出了一根铁箭,然后开弓射箭,下一刻,另外一头鳄鱼也被钉在了地上。

和刚才那头鳄鱼不一样,这头鳄鱼在被贯顶的一瞬间就不动了。

很显然,刚才那第一箭看起来是给那头鳄鱼贯顶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对那头鳄鱼造成一击必杀的伤害,也就是说,那一箭并没有射中鳄鱼的脑干。而第二条鳄鱼很倒霉,不仅被贯顶,还被一箭射穿了脑干。

鳄鱼是没有大脑的,鳄鱼只有脑干。

脑干是脑子中最基本的存在,人类的脑干有一个别称就叫“鳄鱼脑”。

拿人类来讲,脑干是控制人类最基本动作的主控单位,比如呼吸、比如心跳、比如对伤害的应激反应。脑干是没有思维性的,一切的本能反应都是脑干在起作用而不是大脑。

刚出生婴儿饿了要奶,婴儿想吃奶并没有产生任何思维,这个就是脑干在控制。

倒开水时不小心被开水烫到,烫到的那一瞬间自动的把手伸回来的条件反射也是脑干在工作的原理。

至于像“为什么要到开水”、“如何把水烧开”这种事情,才是大脑应该思考的问题。

也就是说,人类的大脑是控制人类思维的,而脑干则是控制本能的。

鳄鱼的脑袋里没有大脑只有脑干,所以鳄鱼的所有一切动作都是出自于本能反应。

鳄鱼的脑干是这样控制鳄鱼的:如果入侵者比它体积更为庞大,管那是什么,它就溜掉;如果入侵者是同性的鳄鱼,那它就与之搏斗;如果入侵者是异性的鳄鱼,且时机恰当,那它就与之交配;如果入侵者是体积较足够小且不是同类,那它就捕食之;如果入侵者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况,那它就原地纹丝不动,毫无反应

所以说,鳄鱼的脑干就是一个处于保护自我机制的大脑中枢系统,比它弱的我们就欺负它,获取“利益”,比它强的就开启机制“开溜”。

同时,脑干也是鳄鱼的最高控制组织,鳄鱼身上别的地方受损,甚至就是被开膛破肚,鳄鱼都不会立刻死掉。但唯独只要它的脑干被破坏掉,那么鳄鱼立刻就会死掉的。

这第二头鳄鱼就是被石熊一箭给射爆了脑干,这才一声不吭的直接死亡。

在这种距离之下,石熊手里的这把大铁弓射出去的铁箭威力要比火枪发射的铅丸厉害多了,最关键的是,这种用精钢打造的箭矢极为锋利,在巨大动能的推动下,可以很轻松的破开鳄鱼的头盖骨。

而火枪发射的铅丸就没有这种威力了。一个是因为发射药并不是威力更大的无烟火药而只是黑火药,第二个原因就是铅丸太软,哪怕这个时代的铅弹里面添加了一定比例的锡等金属,但这个时代的铅弹弹丸还是很软的,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后世的覆铜钢芯子弹相比。

再加上鳄鱼皮通常都很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火枪只能打破鳄鱼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但无无法打穿鳄鱼的骨头,包括头盖骨。

所以之前高牛他们虽然用火枪来打这六头鳄鱼了,但却无法杀死这六头鳄鱼,反而引得这些鳄鱼更加的狂躁。要不是有篝火在,恐怕高牛他们早就成了这些鳄鱼的口中餐了。

石熊在射杀了第二头鳄鱼之后,转身向后跑了一段距离,拉开和这些鳄鱼的距离之后,又开弓射箭。

就好像网游中的放风筝,石熊利用手中的大铁弓以及比鳄鱼快很多的移动速度,很快就把这六头鳄鱼全部射杀。

看起来好像石熊射杀这六头鳄鱼很轻松,可错非也就是石熊能够做到这一点,换个人恐怕早就被这六头鳄鱼赶得到处乱窜了。

别人拉不开这把大铁弓,自然也就谈不上射杀这些鳄鱼了。

现场所有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只有石熊有这个臂力能够拉满这张大铁弓,所以也就只有他才能够如此轻松地把这六头鳄鱼射杀。

看到这六头鳄鱼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高牛他们这才带领着一群战士还有那群俘虏慢慢的从篝火圈中走出来,当然,他们脸上的惊怖还是很明显的。

这六头鳄鱼肯定是把他们给吓坏了

第一七八章 凶光

高牛他们确实是吓坏了,高牛出来的时候,双手还抖呢。

美国短吻鳄,也就是这种密河鳄可不是闹着玩的,密河鳄的个头虽然不如尼罗鳄那么大,但这六头密河鳄的个头普遍在五米左右。

后世度娘上说密河鳄的最大个头只能长到五米左右,那是因为后世的密河鳄生存环境和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的北美大陆尤其是密西西比河沿岸附近其实和蛮荒没啥区别,这里的鳄鱼很少有人专门的猎杀,不像后世一样,即便是鳄鱼这种凶残的生物都能成建制的被人类猎杀。

在这个年代,鳄鱼就是和熊、狼群一样位列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

甚至在某些意义上,这种生活在河道附近的密河鳄比熊还有狼群还要可怕。

别的不说,在这个年代,不管是熊还是狼群,拿着火枪的战士都能对付得了。一头熊或许一枪无法打死,但是十枪八枪下来,就算是一头棕熊也受不了。

至于狼群,只要打准了,一枪就能撂倒一头狼。

可是密河鳄这玩意可就不行了。如果把棕熊、黑熊比作狂战士,把狼群比作轻骑兵,那么这密河鳄就是不折不扣的重骑兵,还是披挂着超重盔甲的那种重骑兵。

鳄鱼不仅凶残,一张大嘴堪称无敌,这种动物的生命力也是相当顽强的。和哺乳动物已经进化出了大脑不一样,鳄鱼没有大脑,所以这种生物的神经系统就不是那么发达,即便是受到了重创,密河鳄依然可以凭借着本能去做殊死搏杀,堪称不死不退的典型代表。

最关键的是,密河鳄只要不被爆头,一时半晌是很难杀死它的。石熊在前世曾经看过许多猎杀鳄鱼的视频,其中有用步枪甚至是狙击枪来猎杀鳄鱼的,结果就算是步枪甚至是狙击枪,只要不直接爆头的话,都很难杀死一头鳄鱼的。

高牛他们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四十把步枪轮流开火,倒是把这些鳄鱼打的皮开肉绽,但**用没用,反而更加激发了这些猛兽的凶残性,要不是山猫在短时间内点燃了大量的篝火,高牛他们这群人最起码得有一半的人会成为这六头鳄鱼的盘中餐的。

这些鳄鱼不会把他们全都吃掉,但把他们杀死是肯定的。

可以说,如果不是石熊那把威力堪比狙击枪的大弓,高牛他们真的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

和高牛他们一样被吓坏的还有那帮法国人。

作为生活在密河附近的居民,这些法国人可是常年可以见识到密河鳄的凶残的。相比于高牛他们,这些法国人更清楚这些鳄鱼的危险性。

而且他们很清楚,一旦高牛他们实在抵挡不住了,那么这些印第安土著绝对会好不犹豫的把他们这些俘虏扔出去做饵,然后他们轻松的撤退。

我确实没有狮子跑得快,但我只要比你跑得快就可以了

尼玛,我们全都被绑住了手脚,就算平时一个个的跑的比闪电博尔特还快能有个**用?

所以,阿尔芒他们也算是捡了一条命。

“石头,你们来的真是时候啊,要是你们再晚来一会儿,估计我们就得交待在这里了。”高牛惊魂未定的踹了倒在地上的一头鳄鱼解恨似的说道,大石头是石熊的乳名,高牛是石熊的亲叔叔,他自然可以称呼这个名字。

“阿叔,你们没事就好。没有人员伤亡吧?”

高牛摇了摇头,随即瞅向了那帮法国俘虏,“咱们的人倒是没事,不过有两个法兰西人被鳄鱼要掉了腿,恐怕撑不住了。”

石熊走了过去,看到两名法国士兵躺在地上,一个左腿从大腿半截处没了,另外一个则是从左膝处没了。而且他俩的伤口处都是参差不齐的,很显然是被那些鳄鱼一口给咬断的。

密河鳄的咬合力虽然没有尼罗鳄那么恐怖,可以达到两千五百磅,但这种西半球最大的鳄鱼咬合力也是相当恐怖的。密河鳄的上嘴唇一碰下嘴唇,那就是两千二百磅的咬合力,区区一条人腿在它们锋利的牙齿下和人咬断一根火腿肠没啥区别。

这两个士兵虽然还活着,但已经没救了。光是流血就能把他们流死。

石熊微微摇了摇头,转身走了回来问高牛:“阿叔,这些鳄鱼到底是怎么出来的?这个时候按说它们还在冬眠中,怎么可能出来攻击你们?”

鳄鱼会冬眠的,而且像生活在这一带的密河鳄通常都会冬眠到三月份甚至是四月份,现在虽然已经快到二月了,可距离这些鳄鱼冬眠醒来最起码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呢。

高牛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估计是我们下船之后往这片密林中走的时候,队伍正好经过这几头鳄鱼冬眠的鳄鱼洞,然后我们的脚步声惊醒了它们,这些鳄鱼才会对面展开追击。”

顿了顿,高牛扭头看了看那两个已经没有什么声息的法国人低声说道:“这两个法兰西士兵是走在中间的,可是两头鳄鱼就这么冷不丁的冒了出来,然后一口一个,就把他们咬成了这样。不过也幸亏这两个法兰西人让我们发现了这六头鳄鱼,我们才能慢慢的退到这里。”

石熊点了点头,在他的估计中也是这么一个结果。这种冬眠中的鳄鱼通常是很难被惊醒的,可架不住高牛他们的人太多,接近一百口子人呢,这么轰隆隆的走过来,这些鳄鱼不被惊醒才怪。

不光人有起床气,这鳄鱼的起床气估计也不小,再加上它们刚刚冬眠了好几个月,肚子正饿的造反呢,忽然出现了这么多的两脚怪,这群鳄鱼不追击那简直就对不起他们密河鳄的鼎鼎凶名。

那俩法国人只能说命不好,而且现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他们。

“走吧,阿叔,我们上船再说。”石熊只是略一沉吟,就下达了登船的命令。

高牛小声的问道:“石头,这次的收获怎么样?”

石熊微微一笑低声道:“阿叔,这次去奥克隆要塞的收获大大超过了咱们的预期,一会儿你就能看到咱们的收获了。”

高牛再次放低了声音问道:“那这些家伙怎么办?”

石熊闻言愣了一下,随即看了看这些被绑着手脚的法国俘虏,眼中闪过了一抹凶光。

作为石熊这一世的亲叔叔,高牛很敏锐的抓住了自家侄子眼中那一闪而没的凶光。

于是高牛很不客气的把石熊拉到了一旁,低声说道:“这些人不能留,留下是祸害!”

石熊微微的点了点头。

虽然石熊很想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但他很清楚,自己信守诺言的对象只能是自己的族人或者是盟友,但绝对不是这些法兰西人。

首先一点就是,石熊对于这些法兰西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石熊也已经把自己彻底带入到了这个世界,虽然偶尔还会想起前世的父母亲朋,可现实就是现实,再怎么想念也没用了。所以他已经把自己彻底当成了一名印第安切洛基族人。

而在这个年代以及往后的一百多年之内,法兰西人对北美印第安人的屠杀一点不比美利坚人差多少,尤其是在独力战争之后,美利坚人因为刚刚结束的独立战争而元气大伤,大洋对岸的英国人同样是如此。所以,趁着美利坚人无法西进,英国人无暇顾忌新大陆的这一段时间内,一直占据着密河两岸不走的法兰西人可算是可以好好的放肆一把了。

因为在独立战争的最后阶段,是法兰西人配合着美利坚人打败的英国人,而且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利坚远远无法和强大的法兰西相比,所以法兰西人就趁着美利坚人和英国人都虚弱的时候开始在北美大陆大肆敛财。

他们不仅敛财,还疯狂的屠杀当地的土著居民,死在法国人手里的印第安土著足有十几万人!

这个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美利坚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数量,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兰西人的双手也沾满了印第安人的鲜血。

这是石熊对于法兰西人第一个不爽的原因。

至于第二个原因,那就是现在的法兰西人是和切卡莎人是勾结在一起的。

在高树部落没有和法国人发生任何冲突的前提下,阿尔芒这家伙就敢鼓动康斯坦丁他们并且联合切卡莎人主动来袭击高树部落,仅仅凭借这一点,这帮家伙就无法饶恕。

当然,还有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石熊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就一直在筹划如何让高树部落站在北美之巅。而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广袤的中西部地区就是绝对不能放过的。先不说中西部地区那丰富的物产资源,就光中西部地区的人口,也是石熊垂涎已久的。

所以,当高树部落在北美大陆东部强大起来之后,就必然要先展开西进的。而占据了密河两岸的法国人,就是挡在高树部落西进过程中的一块又臭又硬的拦路石。

这块石头必须要搬开,这是石熊早就计划好的。所以这些士兵是坚决不能放回去的,毕竟这些俘虏的法兰西士兵都是正儿八经的老兵,这种老兵放回去一个,或许等以后高树部落西进的时候就有可能杀死好几个部落的战士。

因此能够削弱法国人实力的事情,石熊从来是不会放过的。

“阿叔,这些人不能放过!”石熊看着高牛,很干脆的低声说道。

高牛也点了点头,对于和切卡莎人勾结在一起的法兰西人,这个汉子也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高牛再次低声说道:“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办吧,毕竟你给那些法兰西人的许诺,部落里的好多族人都听到了。如果你出尔反尔的下令杀死他们,那会影响你的威信的。这种事我来干最合适。”

石熊微笑着摇了摇头:“阿叔,还是我下令吧!我知道部落里的族人们对这些法兰西人也没有什么好感,毕竟要不是树根他们,这些法兰西人可就把我们灭族了。哪怕我曾经在族人们的面前许诺可以给他们活命的机会,但这种许诺估计也就是那些法兰西人当真吧!反正我觉得族人们是不会拿这件事当真的。”

听到这话,高牛痛快的笑了起来。

侄子的话他很理解,毕竟高牛也是做过部落首领的人。他虽然不知道“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这句话,但相同的道理他还是非常明白的。

现在是部落和法兰西人之间的战斗,而在战斗期间,什么许诺、什么条件、什么理由全都是白瞎的,唯一的真理就是谁的拳头大。那些在战争期间说过的许诺、条件,全都是为了战争而服务的。

事实上,在这件事上,不管是石熊还是立雷又或者是高牛他们,不仅可以看做是军事首领,更应该把他们看作是一名政客。

在后世有一句流传甚广但又无比有道理的话——宁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政客那张嘴!

还有一句话——政客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石熊违背了自己的许诺,也不会有谁说别的。就算是那些法兰西人也不能说别的,技不如人能怪谁?

石熊和高牛回到了战士们之中,然后随着队伍越来越接近那四艘武装运输船,这些法兰西人脸上都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虽然刚才被鳄鱼咬死了两个同伴,但只要能上船,那么就能回到阔别已久的奥克隆要塞了。

就连阿尔芒的眼中也闪烁着憧憬的目光。

但可惜的是,在距离那四艘船还有大约五十米的时候,石熊的命令下达了:“把这些法兰西人全都绑在树上,他们不能上船。”

部落的战士立刻毫不犹豫的执行了这个任务,一个个脸上带着懵圈的法兰西人全都被死死地困在了树上,因为靠近岸边的大树不算多,有的树上一下子绑了三四个人。

阿尔芒少校厉声喝道:“守护者大人,你把我们绑在这里是干什么?你不是许诺只要赎金到了,你就放过我们吗?”

皮埃诺上尉也大声问道:“守护者大人,你们在奥克隆要塞中已经获得了超额的赎金,难道这么多的物资也无法让你放过我们吗?你答应过不会杀死我们的不是吗?”

石熊微微一笑道:“我当然会信守我的许诺不杀死你们的,但我也没说要用船把你们拉到奥克隆要塞啊。你们在这里耐心的等待吧,等我们的船队离远了之后,我会派人骑马通知要塞的人,他们回来解救你们的!”

石熊的话让阿尔芒他们微微放下了心。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第一七九章 引鳄

似乎是觉察到了这个大个子身上那若隐若现的杀气,离着石熊比较近的几个法兰西军官全都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

几个军官一挣扎,那些士兵也都乱套了,他们也想挣扎着逃命,但奈何绳子拴的太紧,而且那些绳子也都太结实,他们的挣扎注定是徒劳的。

阿尔芒、康斯坦丁还有皮埃诺他们三个被绑在了一棵大树上,石熊先是低声给高牛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走了过去再次扬声重申道:“阿尔芒少校,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会下令杀死你们,这一点你们放心,我是一个遵守许诺的人,我绝对不会下令让我的战士开枪或者用枪杀死你们的。把你们绑在这里只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因为我也不能保证我们把你们送回去,你们会不会对我们展开追击。所以,你们还是安心的留在这里吧,等我的船走出足够的距离,我的战士会通知要塞的人前来解救你们的。”

说完,石熊也不理会这些人,一摆手,所有的战士都小跑着向那四艘武装运输船跑去。

高牛、山猫、快马他们三个上了船之后牵下来了三匹马,而且马背上还有三个鼓囊囊的包袱,包袱中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高牛他们三个的举动让阿尔芒少校他们微微放下了心,很显然,这三名土著就是准备向要塞通风报信的。不过要等到船只走远了之后他们才会行动。

四艘船升起了风帆,在西北风的吹动下,风帆被吹得鼓鼓的,四艘拉满了货物和人员的船缓缓地离开了岸边,沿着大弯逆流而上。

船上,大脚低声问石熊:“守护者,我们为什么不杀掉这些瓦西楚?他们来过我们的部落,知道前往我们部落的路线,如果不杀死他们,万一他们再带人偷袭部落怎么办?”

石熊看着大脚微微一笑问道:“大脚叔,是不是咱们所有的战士都是这么想的?”

大脚点了点头,“没错,好多战士刚才都在问我这个问题,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如果我换成你的话,我一定会杀死这帮瓦西楚的。只有死人才不会透露我们部落的位置!在部落的安全面前,这些瓦西楚还有我们的许诺都是不重要的。”

石熊很欣慰的笑了起来,“大脚叔,难道你真以为高牛他们骑马是要去给那些瓦西楚们通风报信吗?”

大脚一愣,随即疑惑的看着石熊,“守护者,你的意思是?”

“没错,高牛他们留下来就是处理那些瓦西楚的。大脚叔,刚才那些鳄鱼你也看到了,你觉得要是再有那么十来头鳄鱼被引导那片树林,那些瓦西楚的下场会是怎样的呢?”

大脚再次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一抹不忍的神色,但他还是畅快的笑道:“守护者,你这个办法太妙了。既不违背你的许诺,又能杀死那些瓦西楚,啧啧”

“嘿嘿,其实刚才在射杀那些鳄鱼的时候,我就在琢磨这件事。这里到处都是冬眠中的鳄鱼,高牛他们骑着马在这周围转一圈就能把大量冬眠的鳄鱼惊醒。他们三个都骑着马,也不愁被鳄鱼追上,而且他们三个的包袱中都装了不少刚刚宰杀掉火鸡,这些火鸡的血腥味肯定可以把从冬眠中惊醒的鳄鱼引导那片树林。”

顿了顿,石熊指着河岸说道:“一旦引来足够多的鳄鱼,高牛他们三个就会在那个位置暂时停留,等所有的鳄鱼散开之后,他们会回去看看还有没有死掉的瓦西楚,同时还要收拾现场。至于我们,会在那边下锚等待他们三个。”

大脚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显然是认可了石熊的这个命令,不过他还是问道:“守护者,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刚才我们直接杀掉他们不就行了?你别给我说你想遵守你的许诺。”

“当然不是了。”石熊笑了笑,扭头看着一脸疑问的大脚,“大脚叔,我只是想要给要塞中的那些瓦西楚们造成一个难解的谜题。别忘了,我们这次去奥克隆要塞是打着奇克蒙人的名义过去的,而且还告诉要塞中那些留守的瓦西楚们,他们的少校还有士兵正在几百英里之外的大南叉深山中作战。而如果我们用刀或者枪杀死他们,他们的尸体必然会保留一段时间,毕竟那片树林距离要塞并不算太远,万一有要塞的巡逻兵巡逻到此看到这些尸体,那我们当初在要塞说的那些话就会被识破。”

“识破就识破,反正我们把知道路的人全都杀死了,他们难道还能找到我们的部落?”

“他们是找不到我们部落,但我们不能不防备那些瓦西楚找到切卡莎人去询问我们部落的位置,甚至有可能还会继续联合切卡莎人去找我们的麻烦。但如果我们造成一个他们是被野兽吃掉的假象,那么他们就不会联想到我们了。毕竟那片树林附近不仅有大量的鳄鱼,估计也有不少的野狼存在吧!”

大脚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并不是我不想直接杀死他们,而是我要给要塞中的那些瓦西楚造成一个假象。那就是万一阿尔芒他们的尸体没有被吃干净从而被要塞中的瓦西楚发现了,那他们最多会认为阿尔芒他们很倒霉,在休息的时候遇到了大群的鳄鱼或者是野狼,最终死在了野兽的嘴下。如果他们的尸体被吃干净了,那么光剩下一堆骨头,谁知道他们的来历呢?”

“守护者,你把高牛他们三个留在那里就是为了收拾最后的战场?”

“没错,绳子、这些瓦西楚的衣物,全都需要收拾干净,我们不能给要塞中的那些瓦西楚留下任何的线索,这才是保证我们部落最安全的办法。”

“可如果要塞中的那些瓦西楚长时间联系不上阿尔芒他们怎么办?”

“这就不关我们的事喽。因为要塞中的那些瓦西楚都认为阿尔芒是在大南叉的深山中作战。既然是在作战,那就有被剿灭的可能性。在战场上,就算是他们的上帝也无法保佑他们的安全!大脚叔,你明白了吗?”

大脚重重的点了点头。

石熊微微一笑,华夏古代有“驱虎吞狼”,咱为什么就不能来一手“引鳄吞人”呢?

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在距离那片树林大约两公里的地方等到了半夜,石熊才看到高牛他们三个举着火把骑马跑了回来。

“全都弄利索了?你们没受伤吧?”打头这艘船的船舱内,石熊低声问他们三个,他们三个的脸色带着疲倦但又充满了兴奋。

高牛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石头,你想的这个办法很好,那些瓦西楚们全都被咬死了,我们没事。”

一旁的快马兴奋的插嘴道:“幸亏我们骑着马,否则连我们也跑不掉呢!那一片地方的鳄鱼真多,我和高牛叔还有山猫叔只是骑着马绕着那片树林转了几圈,就有最少十二头鳄鱼被我们惊醒了。”

“一共是十四头鳄鱼!”山猫纠正了快马的错误,高牛则笑呵呵的看着快马,任由他说。

“唉,不管了,反正有不少的鳄鱼。”

听到这话,石熊也是摇了摇头表示不明白。密河鳄并不是群居动物,幼年的密河鳄会聚在一起生活,可成年的密河鳄都有属于自己的领地,同类如果敢入侵领地,那么成年密河鳄会驱赶入侵的同类的。

那片树林虽然不小,可也容纳不下这么多的密河鳄,而且还都是成年密河鳄。

鬼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啊!石熊不打算研究下去,自己不是生物学家,没有必要研究这种不正常的情况。

“这些被我们从冬眠中惊醒的家伙们都饿坏了,看到我们骑马在前面跑,它们从洞里钻出来之后就追我们。幸亏我们骑着马跑得快,要不然真跑不过这帮家伙。”

山猫笑着说道:“快马,我们准备的那些血肉呢?”

“噢对了,山猫叔不说我还忘了呢。我们三个最终都把那些鳄鱼引到了扔下那些火鸡肉的位置,那些鳄鱼一开始为了争夺这些火鸡肉还相互打架呢,不过随着这些鳄鱼跟着那些火鸡肉越来越往树林里面走,它们就发现了被绑在树上的那些瓦西楚们”

快马的话戛然而止,而且他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不忍的表情,高牛和山猫同样是如此。

很显然,哪怕是站在远处观看这些鳄鱼对那些法国人发动攻击,而且那些法国人还是被绑在树上的,那种场景想必是很惨不忍睹的。要不是高牛他们三个先后经历了长毛牛部落的那场战斗以及高树隘口的火牛阵,估计他们三个也受不了这种场景。

就算是石熊,光是想一想那种场景,也觉得自己做的似乎有点过分了

“那么后续的手脚都弄利索了?”石熊果断的转移了话题。

“没问题,全都弄利索了。”山猫很干脆的说道,“我们在等了好长时间,最后听不到树林中的声音了,高牛大哥才骑着马进去看了看。”

高牛点头说道:“没错,我进去之后,发现树林中除了一地残缺不堪的尸体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那些鳄鱼估计是吃饱了,都跑回洞里睡觉去了。”

似乎是想起了上半夜看到的那个场景,高牛也忍不住咧了咧嘴,“那些瓦西楚们全都被鳄鱼咬死了,那场面嗯,不说也罢了,反正我估计今天是吃不下什么东西了。”

“然后我把山猫和快马叫了进来,我们三个按照你所说的,把那些绳子全都收了回来,然后那些尸体上的衣物也全都被我们收了起来。不过我认为那些衣物收不收的都无所谓了,因为我觉得那些尸体在那个地方绝对保存不了两天的时间”

高牛的话音还未落,那边就响起了一连串的狼嚎声,似乎有不少的野狼也觉察到了那片树林中的浓郁血腥气。

快马有些兴奋的说道:“大力熊,你说这些野狼会不会和那些鳄鱼对上?如果对上了,野狼能不能打得过鳄鱼?大力熊,要不我们再从这里等一晚上,等明天一早再过去看看?”

石熊没好气的在这家伙的肩膀来了一拳头,“别等了,你们三个好好的休息休息吧,我们现在就走,这里不是久留之地。”

高牛点了点头,山猫一把揽过了还想着劝说石熊停留一晚的快马,向着船舱的一角走去。

四艘船很快再次升起了风帆,趁着朦胧的月光,在烈烈的西北风吹拂下快速进入到了河道中央,然后慢慢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中

第二天一大早,四艘船上都爆发出了热情的欢呼声。

从奥克隆要塞带回来的那些物资还有那三十六匹战马,让所有的部族战士脸上都乐开了花。

昨天石熊他们抵达那片树林的时候天色就已经开始变暗了,结果又遇到了高牛他们遭受到鳄鱼的袭击。等到石熊杀掉那六头鳄鱼,然后又把阿尔芒他们绑在树上之后,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了下来。

所以留守在树林中的那些战士并没有看到石熊从奥克隆要塞中勒索来的那些物资,那三十六匹战马也是安置在中间两艘船上,除了登上中间那两艘船的十几名战士看到了这些战马之外,其他人还不知道船上多了三十六匹战马。

当天色变亮之后,这些留守在树林中的战士才发现船上竟然多了这么多的战马,而且船舱中盛放着大量的粮食,这些战士自然要欢呼了。

看着这些欢呼的战士,站在石熊身边的高牛、大脚等部落高层脸上也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次前往奥克隆要塞的行动固然是一次冒险,但能够最终收获这么多的物资和战马,这却是远远超出了出发之前的计划。

大脚已经知道了高牛他们三个昨天晚上的行动,石熊没有隐瞒他的必要。

对于石熊的做法,大脚是非常满意的。按照大脚的看法,这才是一个合格的部落高层应该做的事情。

作为一个部落的高层,对敌人心狠手辣是最基本的素质。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那么他也不配成为部落高层的。

高牛和山猫则是在得知石熊从奥克隆要塞勒索出了这么多的东西之后,脸上的笑容也是没有停下过。

粮食什么的还好说,这三十六匹战马实在是太珍贵了。

要知道目前整个高树部落才不过有二十来匹战马,这还是用了好几年的时间和英国人交易而来的。

而这次石熊一下子就从法国人的老窝里勒索出了三十六匹战马,这绝对是一个非常辉煌的成绩。

不过石熊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这些方面,他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机会去见见那两名炼金士。于是当夜幕再次降临之后,他走进了船舱,见到了从奥克隆要塞带出来的那两个契约奴炼金士。

第一八零章 契约奴

石熊那庞大的体型把两个契约奴吓得不轻,估计他们俩这一辈子也没见过如此“大只”的人吧。再加上石熊现在是印第安土著的身份,他们俩又被原本的主人送给了这个大个头,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中,要说心里没有恐惧那是瞎扯。

“来,别站着了,坐下说话吧。”石熊温声说道。

船舱很逼仄,作为契约奴,这两个人是没有权利享用甲板舱的权力,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只能和货物一起被塞进货舱中。他们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一夜又一白天了,对于未来的恐惧早就已经让他们心中焦躁不安了。

这两个契约奴各有一个家人,岁数大一点的那个有一个妻子,而岁数年轻一些的那个则拥有一个岁数只有七八岁左右的女儿。

此时那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小丫头正被那个妇女揽在怀里,她们俩看向石熊的目光中同样充满了恐惧。

看着这两个哆哆嗦嗦的炼金士,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再次用流利的法语说道:“你们不用担心我会对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怎么样的,相反,你们应该庆幸你们脱离了那个黑暗的要塞,你们从此之后就会拥有一个光明而自由的生活环境的。来来来,不用担心,你们俩坐下,我们好好的、公平的谈一谈。”

说着,石熊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打开之后里面是两个油炸的金灿灿的鸡腿。石熊微笑着走到了那个小丫头跟前递给了她。

或许是食物的诱惑远远超过了这个小丫头对于这个大个头的恐惧,小丫头只是愣了一下,就一把抓过了那两个鸡腿,一边把其中一个塞到了揽着她的那个妇人手里,一边举起手里的鸡腿大口的撕咬。

“慢点吃,可爱的小天使,别噎着。”石熊温声说道,小丫头抬起头一边咀嚼着嘴里的美食,一边冲着石熊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美食果然是消除误会和焦虑的最佳媒介

微微叹了一口气,石熊走回了桌子旁边,指着另外两把空余的椅子说道:“坐下吧,你们坐下我们才会处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我希望我们能够用一种公平的方式来交流。”

可能是石熊给小丫头鸡腿的举动打消了这两个人一部分的顾虑,两个浑身脏兮兮的炼金士相互对视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这才小心翼翼的用半边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石熊抓起刚刚提下来的水壶,水壶中盛放着刚刚烧开的热水,然后用木碗分别给两个人各自倒了一碗水,又给那正在吃鸡腿的小丫头倒了一碗水,这才放下水壶说道:“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切洛基族高树部落的卡布鲁祭祀守护者,你们可以称呼我为守护者,也可以称呼我的名字大力熊。然后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既然已经被那个贪婪的费尔南送给了我,那么我就一定会保护好你们还有你们家人的安全的,最起码我可以让你们生活的更加舒适,让你们从此之后饿不着冻不着,这一点我还是能够保证的。”

顿了顿,石熊看着两个脸色开始变化的炼金士微笑道:“那么,你们俩是不是该向我介绍一下你们的情况了?”

石熊温和的态度和举动显然让这两个惴惴不安的炼金士缓和了很多,岁数大一些的那个炼金士说道:“尊敬的守护者大人,我的名字是让阿古斯特,我来自于法兰西,那边那位是我的妻子贝贝拉,我们俩都是因为在国内混不下去了,这才和费尔南签署了‘自愿契约人’的契约,时间是五年,我需要无偿为费尔南劳动五年来换取船票。但是我和我的妻子都没有想到,那个该死的费尔南在时间到了之后并没有还给我们的契约书,我们一直就被”

角落里的那个妇女响起了一阵呜呜的哽咽声,很显然,他丈夫的诉说让她想起了这些年所经历的一切。

妻子的哭声让阿古斯特的眼睛也开始发红,他哽咽了两声就没有再说下去。

另外一个年轻一些的男子看了看自己的伙伴,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才说道:“尊敬的守护者大人,我叫威廉亨利盖茨三世,我来自于英格兰的南安普顿。我和阿古斯特不一样,我是四年前被那帮法国佬从匹兹堡给掳来的。”

这个拥有着棕褐色头发的男人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这家伙最猛的是他的名字,这个名字差点没把石熊给雷的三佛出世。

“你说你叫威廉亨利盖茨三世?”石熊立刻用英语问道,当然,石熊那流利的英语也让这个家伙吃惊的张大了嘴。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不妥,这位盖茨三世干咽了一口唾沫,“守护者大人,我真没想到您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我以为您只会说法语呢?”

石熊摆了摆手,“这没什么,我会说好几种语言呢。伙计,你的名字真的是叫威廉亨利盖茨三世?”

“啊,是啊,这就是我的全名。嗯,您也可以称呼我为比尔,我以前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这下子石熊更懵圈了,如果不是确定这家伙确实不是前世那个大名鼎鼎的世界首富,他还真以为这家伙也是穿越而来的呢。

这家伙的大名还有小名都和前世那位微软创始人是一模一样的。

威廉亨利盖茨三世,比尔盖茨。

看到石熊无语的捂着自己的额头,这位北美新大陆十八世纪版的比尔盖子兄有些担心的问道:“尊敬的守护者大人,我的名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石熊苦笑着摆了摆手,“没有,你的名字让我想起了一个很久很久之前就认识的老友算了,我以后还是叫你比尔吧,这样叫起来比较顺口。”

“好,以前我的朋友都是这么称呼我的。”盖子兄乐滋滋的回答道。相比于阿古斯特的拘谨,这位盖子兄倒是挺开朗的。

“你是说你是从匹兹堡被法国人掳来的?”石熊问道。哪怕是在现在,匹兹堡的历史也有一百五十多年了。早在十七世纪后期法国殖民者就在这座位于俄亥俄河口的城市建立了毛皮贸易站,后来这个贸易战扩大成了一座要塞,当时这座要塞并不叫匹兹堡,而是叫迪尤肯堡。不过这座要塞在1758年被英国人给抢了下来,英国人以当时的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名字命名该要塞—pittsburgh,音译就是匹兹堡。

这座重要的要塞被英国佬夺走,法国人自然是不干,而且那时候还是七年战争时期,所以围绕着这座要塞,英国人和法国人没少干架。

“没错。”盖子兄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起来,随即他的脸色又开始变得黯然

“我的家族在英国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我的父亲觉得在英国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了,就让我还有我的妻子来到新大陆这边发展。我从小就喜欢炼金方面的东西,所以在英格兰学习的时候,我学习过很多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后来我带着家人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时,一开始是在波士顿那边为军队服务,八年前,我的女儿降生了,家里的负担就更重了。六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说我们的军队在西边攻下了一座对法国人很重要的要塞,那里有更多的发财机会,于是我就带着我的家人来到了匹兹堡。”

说这番话的时候,盖子兄的脸色越发的黯然和懊悔。

“早知道来匹兹堡是一场噩梦的话,我一定不会来到匹兹堡的。”盖子兄唏嘘的摇了摇头。

“刚刚抵达匹兹堡的时候,我确实是利用我的知识和能力赚了不少钱,但好景并不长,在四年前的某一天黑夜,法国人袭击了匹兹堡,半个要塞都被法国人打下来了。虽说匹兹堡没有最终落在法国人的手里,可我居住的那篇区域恰好就在法国人攻陷的那片区域内,我和我的家人很不幸的成为了法国人的俘虏。不过幸好我懂很多炼金手法,所以我和我的家人保住了性命,一直到您把我们从奥克隆要塞捞出来。”

石熊温声说道:“让、比尔,你们俩既然来到了我这里,那么你们就不用担心生活方面的问题了。当然,你们如果想要离开部落的话,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暂时是不可以的。不过我相信,如果你们在我们的部落停留时间长了,那么你们一定会爱上这个部落的。”

盖子兄在奥克隆要塞生活了四年的时间,他会说一些法语,也能听懂大部分法语,所以石熊用法语说出这番话之后,他俩也只能苦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他俩是不折不扣的契约奴,能够安全的活下去对于他们来讲就是一件最好的事情。

从契约奴这个名字就能看出这绝对不是一个什么好事。

事实上,契约奴还有一个更出名的名字,那就是“白奴”。从白奴这个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也是一种奴隶,地位并不比从非洲贩运过来的黑奴强多少。

白奴这种奴隶是存在于十七、十八世纪北美新大陆的独特奴隶制度,其中以英属殖民地最多,其他的法属殖民地、荷属殖民地、西属殖民地也存在不少。

欧洲的贵族虽然很多,动不动就是什么这公爵、那伯爵之类的贵族,但相比之下,欧洲的穷人更多。

穷人为了生活,很多时候不得不向那些富有的人借债,一旦这些债务还不上,那么这些人就会成为白奴的来源之一。

还有一部分在欧洲混不下去的人,在被那些富人忽悠的相信新大陆那边遍地是黄金白银之后,就准备举家来新大陆闯荡。对于这些人来讲,在欧洲已经活不下去了,本着树挪死人挪活的原则,他们通常会选择去新大陆发展。

可是去新大陆可不是在欧陆那边去邻国,走着就能去,在欧陆和新大陆之间还隔着一个浩瀚的大西洋呢。

所以,要想去梦想中的新大陆,这些人就必须要乘坐富人拥有的船只渡过大西洋。可是这些人又无力支付高昂的船票,那怎么办?

于是那些富人和贵族就说了,这个好说,来来来,和我签订一份契约吧,我可以免费拉你们去新大陆,但是到了新大陆,你们需要无偿的为我工作五年到七年的时间,用你们的劳动来偿还船票。

听起来这件事很公平啊,于是很多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签署了契约,成为了所谓的“自愿契约人”。

这种自愿契约人,就是白奴的另外一个来源。

新大陆的发现,对于旧大陆也就是欧陆的人来讲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通常都不会落在穷人的头上,新大陆富饶的资源往往都被那些贵族和富人把持。

可是开发新大陆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欧陆的贵族和富人毕竟是少数,穷人的数量还是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的。

于是这些贵族和富人就开始琢磨这些生活在欧陆的穷人。

如果要是能够把这些穷人运到新大陆,那就是大把的人力资源啊。

于是这些贵族和富人就开始满世界的忽悠这些穷人,什么新大陆遍地是黄金,什么只要到了新大陆就能发大财甚至成为新的贵族,什么到了新大陆只要努力打拼,你甚至就能当上领主

反正吧啦吧啦的全都是漂亮的不像话的谎言。

如果这些穷人能够在欧陆活下去的话,他们估计也不会被这种谎言打动的。可生活所迫,这些人就不由的动了前往新大陆的心思。

很多人或许能够支付高昂的船票,可问题是新大陆虽然资源丰富,但同样是危险重重。这些穷人来到新大陆之后发现连自身安全都没法保证,那怎么办?

在缺乏自卫能力的情况下,大量被忽悠到新大陆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荷兰人、瑞典人只能求助于那些拥有自卫能力的贵族和富人,然后其中一些弱小的就会被逼迫或者诱骗的签下那种契约,成为另一种“自愿契约人”。

当然,这种自愿契约人不用说,就是契约奴,或者说是白奴。

这种人是白奴来源的第三个方面。

至于白奴的来源还有一个,那就是各国的战犯、罪犯,这种人也是白奴的最大来源。

像让阿古斯特就是属于第二种白奴来源。他因为无法支付高昂的船票而自愿签署了契约,结果契约到期了,费尔南那个死胖子却不给他们解除契约,他两口子又无力反抗,于是就成为了白奴。

而盖子兄则是第四种情况,他本身的经济情况还是不错的,结果命运不济,在一场战斗中他和他的家人成为了战俘,自然也就变成了契约奴,而且还是那种身份最为低下的契约奴。

如果他不是有一手很不错的炼金能力,恐怕他的妻女早就变成他人手里的玩物了。

没错,这种白奴制度在这个时代就是这么的黑暗和凶残。

不要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黑奴存在,在这个时代的北美新大陆,还存在着数以十万计的白人奴隶呢

第一八一章 炼金士

看着两张被生活摧残的有点不像话的脸,石熊也是有些无语了。

炼金士在这个时代的欧洲还是比较吃香的,如果他们俩留在欧洲而不是被忽悠到了北美,估计凭借他俩的水平,不敢说大富大贵吧,但混个温饱甚至是小康是绝对没问题的。

虽说炼金术在后世的现代被称为是“不科学的存在”,但是在十八世纪这会儿,炼金术在欧洲还是非常有市场的。

事实上,哪怕是1775年拉瓦锡用定量化学实验阐述了燃烧的氧化学说,开创了定量化学时期,并开创了现代化学的雏形,但到了十九世纪后期,炼金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很盛行的。

一直到了十九世纪末,在欧洲盛行了八百多年的炼金术才被现代化学所取代,但即便是这样,炼金术也没有消失,最起码在石熊魂穿之前,欧美还有许多人依然在钻研炼金术。只不过那时候的炼金术已经不能称之为“科学”了,而是被归属到“神秘学”的范畴之内。

但不管怎么说,在十八世纪中期的这个时代,不管是欧陆还是新大陆,炼金术都是极有市场的。而在这个年代的众多知名的科学家,其实都是信奉炼金术甚至干脆就是炼金士转变而来的。

比如说大名鼎鼎的艾萨克牛顿,这名全世界公认的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在他成为科学家之前,其实就是一名炼金士。

不管是让阿古斯特还是威廉亨利盖茨三世,如果不是选择的错误而来到新大陆,那么他俩在欧陆沉下心钻研的话,未必不能研究出什么伟大的成果来的。

其实在炼金术盛行的欧洲,炼金士只要能够钻研出一种新的元素,那么发财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炼金术之所以被称为炼金术,就是因为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把贱金属转变成为贵金属,主要是黄金的一种方法。

炼金士的终极目标就是炼制出“哲人石”,也叫“贤者之石”。这种神奇的石头据说可以点石成金,把一切贱金属都转变成为价值昂贵的白银和黄金。

这种哲人石在中世纪的欧洲自然是一种空想,毕竟要想把贱金属转变成为黄金,即便是放在二十一世纪,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

虽说在二十一世纪,科学家已经可以在实验室通过核化学的方式实现了把贱金属转变成为贵金属的事实,但这种转变的造价相当的高昂,转变过来的黄金甚至还不如转变造价的十分之一。

或许在更遥远的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把贱金属转变成为黄金会成为一种很普通的技术,但想必到了那个时候,黄金的价值估计也不会比铁、铅这种贱金属高多少。

这些都是后话了,但是在当今这个年代,寻找到一种把贱金属变为贵金属的方法却是任何一个炼金士孜孜不倦的追求。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无数的炼金士失败了,同时也把原本富有的家祸祸的差不多了,但也有发财的。

比如说白磷的发现者,德国人布兰德汉宁就是一个炼金士。

这个布兰德汉宁除了是一名炼金士,还是一名商人,原本他拥有不菲的身家,但是自从他迷上炼金术之后,原本富裕的家庭也被折腾的差不多了。

1669年,这位商人兼炼金士的汉宁先生突发奇想,因为人的尿液拥有和黄金一样的金黄色色彩,于是他就收集了五十桶的人尿,然后和同样有着黄色色彩的沙子一块加热。因为他认为同样都具备黄色颜色的尿液和沙子在一起熬制,就能炼制出传说中的贤者之石。

结果贤者之石没炼出来,黄金更是没影儿,可他却意外地得到了一种像白蜡一样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发出耀眼的白光。

这种物质就是白磷,一种新的元素。

虽然没有炼制出传说中的贤者之石,可是白磷的发现也让布兰德汉宁先生大发横财。

这就是炼金士在炼制贤者之石的过程中无意中发现新元素,并且利用这种新元素大发横财的一个典型例子。

在十八世纪中期,发明元素周期表的门捷列夫同志他爷爷估计还在乡下玩泥巴呢。所以说,这个年代对于炼金士来讲是一个很好的年代,只要找出一个有足够利用价值的新元素,那么发财指日可待。

如果阿古斯特和盖子兄运气足够好的话,说不定他们也能找出一种拥有足够价值的新元素,从而成为一名大富豪的。但他们没有做到,所以他们现在只是一名可怜的契约奴。

石熊虽然知道很多元素的提炼方法,但他可没有那个心情也没有那个精力去搞这些事情。虽说在这个年代凭借着领先二百五十多年的知识足以让石熊做一名超级富翁,但当一个富豪哪儿有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来的过瘾?

所以石熊才打算开始收集炼金士。

他不愿意去做这些化学实验,但这并不代表着那些炼金士不愿意去做。

对于这些炼金士来讲,发现一种新元素的提炼方式固然可以让他们发大财,但更重要的是能够名留青史啊。这可是名利双收的好事,没有哪个炼金士可以拒绝的了。

这两个人就是高树部落以后化学方面的开创者了。

石熊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两个人的,但石熊也很清楚,光凭借着威压是无法让两个人彻底归心的,胡萝卜加大棒的方法会更好。

只是这个时候还不能给这两个惊恐不定的炼金士来一顿杀威棒的,否则以他俩现在的状态,这一顿杀威棒恐怕还没打几下,就得把这俩伙计给乱棍打死,这可不是石熊想要看到的结果。

所以,现在对付这俩伙计的最好办法就是怀柔。

石熊很淡然的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两张已经略微发黄的纸张,轻轻地推到了两人的面前。

“这是你们当年签署的契约,我从费尔南手里要了过来,现在它们归你们所有了。你们想撕掉或者是烧毁都没问题,我不会阻拦的。”

这话还有眼前这两张熟悉的契约让两人彻底动容了,许久,盖子兄才嘴唇哆嗦的问道:“为什么?”

石熊耸了耸肩膀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们继续成为奴隶,我更希望我们能够以一种公平的方式来合作和交流。我不希望契约奴的身份压抑你们的天性,我只希望你们能够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做出更大的贡献。”

让阿古斯特还有盖子兄包括阿古斯特的妻子贝贝拉果然被石熊的这一手给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对于他们来讲,这张薄薄的纸张就是施加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让他们这些年都生活在巨大的阴影之下,这是一种比杀了他们还要让他们难受的手段!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这两位炼金士在过去的几年时间内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如何解除这一纸契约。

所以,当天上忽然掉下了这么一个巨大的大肉饼时,那种幸福的感觉差点让他们崩溃。

阿古斯特抱着小玛丽,也就是盖子兄的女儿哈哈大笑,而盖子兄则抱着阿古斯特的妻子贝贝拉嚎啕大哭。

八岁的小玛丽也是彻底懵圈,她那小小的脑袋瓜还搞不清楚为啥这个满脸大胡子的“老爷爷”会抱着自己哈哈大笑,而自己的父亲则抱着刚才那位“老奶奶”嚎啕大哭。

石熊脸上带着微笑悄悄地走出了船舱,这种时候他再留在这里就没什么必要了,这两家人需要一个空间来彻底发泄,然后当他们发泄完毕后,他们还需要时间和空间来考虑未来。

船舱外虽然很冷,但石熊却能在这种强烈的西北风中感受到一丝春天的气息。

本来还以为随着这股冷空气的南下,这里又要来一**范围的降雨呢,可没想到的是阴沉了大半天的天空在这猛烈的西北风的吹拂下,漫天的乌云竟然被吹得一干二净。

天空中悬挂着一轮巨大的月亮,虽然不是满月,但皎洁的月光却是驱散了黑暗。哪怕不点灯,借助着着皎洁的月光也能看到几十米开外的情景。

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连夜赶路,这里距离高树部落还有好几百英里呢,没有人愿意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过多的停留。

石熊站在船艏,抬头看着那轮皎洁的月光,心中一时之间也是充满了感慨。

当这轮明月变成一个大圆盘的时候,就进入到了“白雪之月”(二月)。这个月份虽然是白雪皑皑的月份,可在白雪之下却酝酿着无数的生命。

当白雪之月过去之后,代表着春天彻底来临的“蠕虫之月”(三月)就会彻底到来。

“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来到这个世界五个月了!远在另外一个平行宇宙中的父母,你们还好吗?小妹你也还好吗?”

不知不觉中,石熊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已经是泪流满面。

再坚强的汉子,再壮硕的汉子,心底深处总有那么一小块地方永远是为家人留的。而每当不经意间碰触到那块柔软的地方,再坚强、再健硕的汉子也会有那么一瞬间的软弱的。

紧闭起双眼低下头,双手胡乱的在脸上呼喇的一把,呲哄了一下鼻子,石熊这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想要回去看起来是不太可能了。那么好吧,既然时光不可逆,那就让老子在这个世界大干一番吧!或许,嗯,或许在这个世界的未来也有一个幸运儿和老子一样穿越了,而且恰巧穿越到了老子以前的世界!那么就让老子在这个世界的威名通过那个幸运儿传播到那个世界吧!”

石熊低声嘟囔着,随即就被自己的这个无厘头想法给逗乐了。

仰头哈哈大笑了几声,惹得两个部落的战士走了过来低声询问,这让石熊忽然觉得心中一阵烦闷。

“没事,我没事,我只不过是想到了一些事情。你们不用管我,继续值守吧。”

两名部落的战士相互对视了一眼,左手抚在胸前微微鞠了一个躬,这才无声地退下。

对于这位年轻的守护者大人,这次所有跟着出来的部落战士都已经崇拜的无以加复。石熊在奥克隆要塞的所作所为以及从那些瓦西楚手里勒索出了那么多的东西,这都让这些战士敬佩无比。

而昨夜那些瓦西楚被杀死的事情,也已经通过高牛、大脚等人的口说了出去,守护者大人表现出来的心狠手辣也让这帮战士们无比的敬畏。

部落里的战士虽然不懂什么阴谋诡计,但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那些被俘虏的瓦西楚是不能放回去的,那样会给部落带来很大的危险。

结果守护者大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通过另外一种不违背许诺的方法,干净利索的干掉了那些瓦西楚。

这样一个有勇有谋而且还心狠手辣的守护者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

这一点,在经过了这次行动之后,已经成为了所有战士的共识。

摸出了烟斗,又从盛放着碎烟叶的小布袋中捏出了一小撮烟叶放进了烟锅中,然后用火折子点燃了烟锅中的烟叶。

狠狠地吸了一口,辛辣的烟顺着喉咙和气管进入到了肺里,然后在肺里转了一个圈又从鼻子和嘴里喷了出来。

味道极冲的烟味儿让石熊的心情渐渐地平复了下来。

又狠狠地嘬了一口,烟锅中的烟叶就已经彻底燃烧殆尽。

看着还留有一点点火星的烟锅,一个奇怪的念头忽然冒了出来。

“这玩意儿真不经吸,而且还特麻烦,要不要回去之后把真正的卷烟搞出来?在这个时代,如果能够把卷烟卖给那些瓦西楚们,恐怕那些瓦西楚们得抢疯了吧!”

随即石熊自个儿就被这个忽然冒出来的念头给搞得哑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这个念头冒出来的很不合时宜,可偏偏这个念头冒出来之后就一直盘旋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嗯,其实搞出卷烟来似乎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事情呢。”一瞬间,石熊的脑子里就转过了无数的念头,卷烟的利弊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分析了出来。

“这玩意儿值得搞!这东西一旦搞出来,在瓦西楚那边估计比食盐还要受欢迎!”

石熊很清楚在这个年代,真正意义上的卷烟还没有出现,那种东西要到一百多年之后才会被发明出来。不过这个年代在欧洲那边的香烟吸食者除了用烟斗之外,还有很多人用纸卷着烟叶吸食,就是那种手工卷烟。

香烟这玩意儿对吸食者的吸引性是毋庸置疑的,后世无数的烟民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第一八二章 汉克再临

不过石熊也很清楚,现在要想搞出正儿八经的卷烟只能是一个设想。无他,因为烟纸现在不好弄。

造纸术虽然在很早之前就通过中东传入到了欧洲,而且纸张也为欧洲的文艺复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在这个年代,欧洲的纸张要不硬的扎手,要不软的没法用。

而用来卷烟的烟纸必须要又软又有韧性,太硬的纸不能用,太软而没有韧性的纸更不能用,所以要想做卷烟,就必须要先做出足够出色的卷烟纸来。

而无论做什么纸,对于温度的要求还是很高的。造纸需要的温度比较高,在这个没有什么温度控制的年代,要想造纸最好就是等到温度提升上去才可以,现在这个时候造纸不是说不行,但难度太大。

所以石熊也只能想一想罢了。不过算上这次的想法,光是关于卷烟的想法石熊就已经有了两次了。没办法,谁让这家伙是一个烟鬼呢

反正现在正在航行中,也没有什么大事,石熊只能坐在船头胡思乱想。

如此胡思乱想了好几天,四艘满载的内河武装运输船终于是返回了高树部落。值得一提的是,在从田纳西河拐入利特尔里弗河的时候,河边某座几十米高的小山中响起了四长两短的号角声。

四长两短的号角声代表着部落里的侦察兵用来通知部落有远征的族人凯旋而归并表示欢迎的意思。很显然,部落里在两河汇流的地方设立的这个侦查哨还是非常尽责的。

这个侦查哨是石熊特意交待设立的,为的就是防止敌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沿着利特尔里弗河摸到高树部落的跟前。在这个侦查哨值岗的部落战士配备有一部从法国人那里缴获的单筒望远镜,站在那座小山头上可以把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的情况看的一清二楚。

站在船上石熊自然是看不到侦查哨是谁在值岗,但他还是冲着那个山头挥了挥手。

这个侦查哨显然非常的尽责,因为如果桅杆顶端不是挂上了两面绿色的小旗,那么这个侦查哨的号角声立刻就会变成了两长两短,那是代表着“有敌人进犯”的意思。

那两面悬挂在桅杆顶端的绿旗是石熊出发前特意交代好的,只有船队的船只都悬挂上两面绿旗,这才代表着船只是部落的,而不是其他人仿冒的。当然,知道悬挂绿旗的事情,整个船队中就只有石熊自己知道,其他人石熊都没有告诉,为的就是防止万一这次行动出现什么不可控的情况,法国人把这四艘船搞到手,然后偷袭部落。

石熊无法保证船队的其他人在出现这种万一的情况下还能保住这个关键的暗语,所以他谁都没有告诉。而当船队接近两河汇流处的时候,他才下令每艘船都把两面绿旗升起,然后利用这种办法远距离的通过了侦查哨的验证。

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带着满满的货物停靠在了那座用圆木修建起来的简易码头上,部落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前来迎接。这次行动动用的这一百多名战士可是部落里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精锐战士,都是部落里每家每户的顶梁柱。

三十六匹虽然略显疲惫但却雄壮的战马让部落里的族人欢呼了许久,而当那一袋又一袋的粮食被搬运下来之后,部落里的气氛达到了高潮。

在船队回归之前,部落里几乎每一个人的心都是悬着的,所有的族人都在为这支深入到敌人腹地执行任务的战士们祈祷和担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毫发无损的回归,而且还带着如此众多的物资和战马回归,这如何能不让部落的族人欣喜若狂?

很多族人甚至在码头边上就跳起了舞,这是一种通常会在战胜敌人之后跳起的胜利之舞。

族人们兴奋的在跳,而下了船的战士们也会不顾疲倦而加入进去。

这次胜利的回归就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大胜!

站在船头上的石熊脸带微笑的看着码头前这帮兴高采烈的族人们,心中一股子自豪油然而生。

不过在这群狂欢的族人里面,石熊惊喜的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陪伴在这家伙身边的则是几个金发碧眼的瓦西楚。

“我靠!汉克少校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石熊惊喜的嘟囔了一句,立刻就冲着汉克少校挥了挥手,然后快步走下了船。

“嘿,威廉,你回来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我还以为你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呢。”和汉克少校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之后,石熊面带喜色的问道。

汉克少校也是面带喜色的说道:“守护者大人,不是我回来的速度快,而是大把大把的英镑在我屁股后面催着我速度变快啊。”这个少校做了一个数钱的动作,引得双方都哈哈大笑了一阵之后接着说道:“其实我也是昨天才到的。恭喜你,守护者大人,这次你应该在法国人那边弄了不少的好东西吧?”

汉克少校知道这些事不足为奇,毕竟部落里还有一个帕特里克弗格森少尉呢,而且石熊这次率队出去也不是什么极度保密的事情,所以汉克少校肯定知道很多东西。

“还好吧。”石熊耸了耸肩膀,“我从法国人的奥克隆要塞中勒索了不少的好东西,回来的时候顺道把那些俘虏送到了鳄鱼群的旁边。那些家伙知道我们部落的确切位置,不能留下。”

石熊说的轻描淡写,可汉克少校却觉得一阵毛骨悚然。

要是用枪枪毙那些法国佬,汉克自然不会说什么,前几年和法国人打仗的时候,别说四五十人的死亡了,就算是上百人的死亡他都见过。

可是把没有什么反抗力的俘虏送到一群鳄鱼身边,啧啧

跟着汉克身边的那三个人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很显然,他们应该也知道这段时间这个部落和法国人之间的那些事情。

石熊哈哈一笑,拍了拍汉克少校的肩膀说道:“少校,有没有给我带来美酒?如果你有美酒的话,我想我能给你们做一些你们从来不曾吃过的美味。”

汉克少校也哈哈一笑,“怎么可能没有美酒呢?”

族人们兴高采烈的从船舱内往下搬东西石熊没有去理会,这些东西大老远的从奥克隆要塞拉到了这里,是绝对不可能再落到别人手里的。

石熊现在更关心的是汉克少校带来的东西,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两名炼金士契约奴。

说来好笑,汉克少校这次从詹姆斯敦带来的两名炼金士契约奴的来历,和让阿古斯特以及盖子兄恰好相反。

汉克少校带来的这两个炼金士一个是法国人,一个则是英国人。英国人杰克威廉姆斯的命运和让阿古斯特差不多,这家伙也是想要到新大陆来发财的,可是因为支付不起高昂的船票而和一名拥有船只的英国贵族签署了“自愿契约书”然后乘船来到了新大陆。

可是杰克威廉姆斯在机械方面拥有着杰出的天分,他在给那名贵族工作的这几年内,可是发明了不少的小玩意儿,让那名贵族没少赚钱。

结果契约到期了,那名贵族立刻就翻脸不认人,这名贵族才不会和杰克威廉姆斯解除契约呢。

可是杰克这家伙也是一个硬气的人,你不给我解除契约是吧,那老子也不给你干活了。

硬气的杰克是说不干就不干,就这么和那名贵族顶起牛来。可是他只是一名白奴,怎么可能顶的过人家一名响当当的贵族?哪怕那名贵族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男爵,可也不是杰克能够抵抗的了的。

那名贵族对于杰克的这种态度很不感冒,于是就下令打断了这家伙的两条腿,然后扔到了詹姆斯敦的奴隶市场上。

恰好汉克少校正收罗炼金士呢,杰克威廉姆斯虽然两条腿被打断了,可这家伙的名气还是不小的。于是汉克少校就花费了五英镑的价格从那名贵族手里买下了杰克的契约书,然后把双腿还没好利索的杰克从詹姆斯敦带到了高树部落。

不得不说杰克威廉姆斯的命运和让阿古斯特的命运差不多,只不过这家伙显然要比阿古斯特倒霉一些,最起码人家阿古斯特还没有被人打断双腿,而杰克却被打断了双腿。

至于另外一个炼金士则是一名法国人,名字叫大卫艾迪安。这家伙出生在法国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中,不过从小他就喜欢炼金术,同时他立志要凭借着自己的炼金术把自己的家族发扬光大,恢复家族昔日的荣耀。

于是年轻轻的大卫就乘船来到了新大陆,并定居在了新法兰西的魁北克。

结果七年战争爆发了,五年前,也就是1759年,英国人攻下了魁北克,可怜的大卫艾迪安就这么成为了英国人的俘虏。

不过幸好这家伙会炼金术,英**队也没怎么难为他,他被船运到了詹姆斯敦,成为了詹姆斯敦军方第一把詹姆斯琼斯上校名下的契约奴。

这次汉克少校运回去大量高档的精制食盐,这让琼斯上校非常的震惊。作为一名男爵,琼斯上校当然明白这种高档食盐一旦出现在英国本土那些贵族的餐桌上,将会引发多大的轰动。

所以,哪怕这批食盐的价格远远超过了英国本土生产的食盐,可这位贪婪成性的琼斯上校果然如汉克还有弗格森所判断的那样,强势的要插一手。

对于琼斯上校的这种反应,不管是汉克还是弗格森早就判断出来了,而且他俩也很清楚,要想把这些食盐运回到英国本土,就绝对离不开琼斯上校的支持。毕竟琼斯上校不仅管辖着驻詹姆斯敦的陆军,还和大英皇家海军驻詹姆斯敦的最高军事长官关系非常好。

最关键的是,琼斯本身就是一名男爵,他拥有好几艘可以跨越大西洋行驶的运输船。这些食盐要想从新大陆运回到英国本土,就只能走琼斯上校的运输船——这名贪婪成性的上校控制着整个詹姆斯敦超过六成的海运业务。

这家伙在詹姆斯敦就是土皇帝!还是手握军权的土皇帝!

正是因为知道绕不过去琼斯上校,所以汉克早就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当汉克说高树部落那边需要炼金士的时候,一向吝啬贪婪的琼斯上校竟然好不犹豫的把大卫艾迪安送了出来。

当然,他也不是没有条件的,他的要求就是这次运输的食盐不能少于六万磅!

为此,琼斯上校甚至出动了一个连队的士兵沿途保护运输车队,而用来拉盐的车队更是动用了接近一百辆的四轮马车,差点把整个詹姆斯敦所有的四轮马车都给征集了。

这次运输任务也被琼斯上校堂而皇之的冠上了“押送重要军事物资”的理由。

琼斯上校这么做也没错,毕竟食盐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军事物资嘛。至于这些食盐拉回来会不会进入到军队那就不好说了

如此堂而皇之的把私事办成公事,在这个年代的新大陆是非常普遍的情况。

你以为欧陆的那些贵族为啥拼着命的都要在新大陆插一手?为此英国和法国甚至发生了一场长达七年之久的战争,目的不就是为了攫取新大陆那丰富的物产资源吗?

国家尚且如此,作为个人的贵族们自然也不甘落后,甚至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英法之间的那场七年战争就是这帮子贵族拱怂的。

这些贵族们只要能够在新大陆站住脚,那么他们必然会利用手里的权势来最大化的攫取这里的财富。不仅是新大陆的财富,连那些白奴甚至是移民的财富他们也不会放过。

最关键的是,这些贵族们抢掠财富的手段简直就是骇人听闻!相比之下,同样生活在这年代的那位和珅大人,虽然一样的贪婪,可他却文明的像一个乖宝宝。

没办法,在这个时代的北美新大陆,就是一个残酷至极的大丛林,适合这里的唯一法则就是丛林法则。

弱肉强食,心狠手辣在这里都不是问题,只要你敢下手,只要你能下得去手,那么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很显然,现在汇集在石熊手里的这四位炼金士契约奴都不是丛林法则的菜,所以他们才会从一名炼金士沦落成为了阶下囚。

守着汉克少校,石熊自然不能对这两位炼金士契约奴表现出多么好的态度。他只是简单的问候了几句,了解了一下这两位的身世和来历,就转身出去和汉克以及弗格森去喝酒了。

汉克,嗯不,应该说是琼斯少校这次很舍得下本,为了垄断这些精制食盐,他这次不惜又拿出了好几瓶好酒

第一八三章 受控于人

酒是好酒,就是上次琼斯上校委托汉克少校带来高树部落,准备一瓶酒换取一百张海狸皮的那种经过蒸馏的高度威士忌。

就好像老毛子的伏特加,华夏的茅台一样,威士忌也堪称英国的国酒。

事实上,世所公认的威士忌就是产自于苏格兰,而且酿造历史最起码超过五百年的历史。这种酒普一问世,就受到了众多英国人的欢迎。

不过在这个年代,因为英国政府开始向国民征收“威士忌酒税”,不管是买酒的还是卖酒的,都需要缴税,以用来支撑各线的战争以及贵族们的需求,所以很多酒厂老板都因为就缴纳不起高昂的税而关掉了自己的酒厂,从而开始偷偷地酿造威士忌。这种酒厂被英国政府称为“非法酒厂”。

而普通老百姓也缴纳不起这种税,所以他们就偷偷的购买这种非法酒厂出产的酒,因为购买这种酒同样可以不用缴税。

所以,这种非法酒厂在英国高层眼中就是眼中钉、肉中刺。

而在十八世纪,在整个英国境内,合法的威士忌酒厂仅仅只有八家,而那些非法酒厂则高达四百多家。

既然是非法酒厂,那么他们酿造出来的威士忌不管是从质量上还是口味上都无法保证,毕竟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小酒厂谁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而那些合法的大酒厂,虽然生产出来的威士忌质量好,口感佳,可这种合法酒厂因为要缴纳很高的“威士忌酒税”,所以通常从这种合法酒厂中出来的酒价格都很高。

尤其是一些专门给大贵族甚至皇家供应极品威士忌,其价格更是高到了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就好像琼斯上校拿出来的这几瓶威士忌,在整个英国来讲都属于最顶级的那种酒。这种酒平时只能出现在皇家还有那些势力庞大的大贵族的餐桌上。

这种苏格兰一家合法的蒸馏酒厂酿造的威士忌,一瓶就价值两个皇家玫瑰金币,也就是四英镑!

在这个年代,英镑还是极为值钱的。这时候的英镑可是和白银直接挂钩的,一英镑就等于一磅白银!

一个英国的平民,辛辛苦苦劳作一整年,也就能够收入个十英镑八英镑的;而作为少校的威廉汉克,也算是军方的中级军官了,而且还抛家舍业的在新大陆打拼,他一年的军饷全加起来也不过才四十八英镑!

所以说,价值四英镑的威士忌真的是很**的!

换算成现在的白银价格来讲,那时候的四英镑大约相当于现代的一千一百美元左右!

一千一百美元,足以在五大酒庄购买一瓶很不错的红酒了。

人家琼斯上校既然展现出了他的诚意,那么石熊也不会藏着掖着的。反正琼斯上校还有汉克少校他们要的是精制食盐,而这东西现在对于高树部落来讲根本就是多不胜数,对于琼斯上校提出来的六万磅的数量,石熊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菜是石熊特意做的小炒,弗格森虽然现在也开始自己尝试着做这种小炒了,可是他的技术不到家,炒出来的东西仅仅能够勉强下咽,用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这家伙自己炒出来的菜绝对能够英国的暗黑料理有一拼。

所以,要想吃小炒,那还得吃老大亲手做的菜肴。

汉克少校自然是没有吃过这种小炒,所以这顿饭把他吃的差点走不动了。堂堂的一个大英帝国皇家陆军的少校军官,很没出息的吃撑着了

汉克少校这次来还带来了一点从遥远的东方运过来的茶叶,虽然不是什么好茶叶,可对于前世无茶不欢的石熊来讲,这种在后世估计两块钱一车皮的茶叶沫子,在现在那也是琼浆玉液。

美美的抿了一口茶水,那熟悉的味道差点让石熊舒坦的哼哼起来。

“守护者,这次琼斯上校要的那些食盐的数量能够满足吧?”汉克点燃了烟斗,美美的嘬了一口之后这才说道。

“没问题,不就是六万磅嘛,部落里有!”石熊也点燃了自己的烟斗,一边吸一边很轻松的回答,“我说威廉,你们那个贪婪的顶头上司准备把这种盐卖多少钱?他有没有给你提过?”

“当然提了,要不然他上哪儿去搞这么多这么好的盐?”汉克少校乐滋滋的回答,看得出来,这种食盐的出现,让这家伙在那个琼斯上校眼中的地位急剧上升。

“不过上校那家伙很贪婪,他想把在国内售卖这种食盐的价格定在六便士一磅!”说着,汉克少校像是牙疼一样嘬了嘬牙花子,发出了一阵“啧啧”声,“这个价格要比国内食盐的价格高出六倍!琼斯这家伙也真敢定这么高的售价。”

“六便士?”石熊也微微摇了摇头,这个售价超出了他的估计,“这么高的价格能卖得出去吗?”

“很轻松!守护者大人,你可能不知道,上次拉回去的那一万磅食盐,仅仅是在詹姆斯敦就被那些有权有势的家伙们买走了一多半,价格就是六便士。你们生产的这种食盐,现在在詹姆斯敦、费城、新约克甚至是波士顿那边都抢疯了,据说在波士顿那边一磅的价格都达到了八便士。所以说,这种盐要是运回本土,六便士的售价很快就会被那些贵族的管家抢空了。”

石熊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一旦这些食盐运到你们国内,那售价就不是你能控制的了?”

汉克点了点头,“这个没办法,我们没有运输的渠道,在国内也远远比不过琼斯那家伙,所以这些事情只能交给他来办理。他就是在国内把食盐的价格卖到十便士,我们也只能干看着。”

这种事石熊也很明白,即便是放在后世,运输渠道和销售渠道都卡在别人的手里,你作为最低级的生产商,就只能干看着那些渠道商大赚特赚。

这种受控于人的感觉很不好受啊!

“你们的利润还能保证吧?”沉默了一小会儿石熊才问道。

“还行,毕竟我给琼斯报的价格就是四便士一磅,这其中有我和弗格森三便士的利润。我和弗格森只能吃这一块了。不过这一块的利润也很可观。”

“好!既然琼斯上校这么看重我们这边的盐,那你回去给他说,我可以长期按照这种价格给他供应食盐,但是我需要的东西他一定要给我搞到,否则我不介意亲手毁掉这个能够让他赚大钱的生意。”

汉克少校笑着点头道:“守护者大人,你就放心这件事吧,现在琼斯那家伙比我还要紧张这件事呢”

汉克少校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少,上次他离开时石熊给他列的那张单子上的东西,他几乎全都带来了。

这其中最多的自然是粮食。

现在英国人已经彻底在新大陆站稳了脚跟,他们甚至还打败了强大的法国人。随着地盘的不断扩大以及更多的移民从大洋对岸的欧陆来到新大陆,英国人在新大陆的势力是越来越强大。

而伴随着实力的快速增加,就是粮食的丰收。

虽说英国佬在新大陆种植的最多的经济作物是烟叶,可像玉米、地瓜、土豆、大麦、小麦这种粮食作物,他们在新大陆的种植面积要更大。毕竟粮食才是一切的基础。再加上这两年新大陆堪称风调雨顺,这里的土地又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人耕种了,肥的很,所以新大陆的粮食是不愁的。

其实要不是北美十三殖民地对英国本土的反哺,英国人是很难在七年战争中战胜法国人的。

所以,詹姆斯敦的粮食是不缺的。

上次汉克少校离开高树部落的时候,雷提奇部落的哨音蛇还没有和奥克隆要塞的阿尔芒少校勾结起来进犯高树部落,所以那时候高树部落的粮食并不是很充沛的,而且石熊还打算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利用粮食多勾搭一些以前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些小部落呢,于是在那张单子上,石熊要的最多的就是粮食。

粮食虽然是目前最流通也是最受人欢迎的东西,但得益于新大陆连续几年的粮食丰产,这让粮食的价格下降了不少。再加上粮食的价格本身就不如食盐高,所以这次汉克少校很轻松的就给石熊筹集起了五万磅的粮食。

上次石熊还欠着汉克少校两万磅食盐,再加上这次琼斯上校一下子又需要六万磅食盐,所以这次汉克少校需要从高树部落拉走整整八万磅的食盐。

所以这次汉克少校带来了一个庞大的车队,足足有接近一百辆能够拉一千磅左右的大型四轮马车,而且光是保护车队的士兵就多达一个整编连,一百多口子人!

庞大的车队拉着沉重的物资从几百英里之外的詹姆斯敦穿山越岭的来到高树部落,这一路光是走就走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幸好英国人的实力越来越强大,这一路上倒也没有遇到什么大规模的印第安人偷袭,这些物资很安全的抵达了高树部落。

看着这些粮食,石熊脸上也乐开了花。虽说从康斯坦丁的船队中缴获了不少的粮食,后来更是在奥克隆要塞勒索来了整整三万磅的粮食,可粮食这东西没有人会嫌多的。

加上汉克少校拉来的这五万磅粮食,整个高树部落现在囤积的粮食数量已经接近十万磅了。

按照一个成年族人一天吃05公斤粮食来计算的话,这接近十万磅的粮食足够一千人吃八十天。如果再搭配上从荒野中的狩猎所得,这些粮食足够一千人吃三四个月了。

有这么多粮食,等四五月份青黄不接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些粮食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高树部落。

在这个年代,人口是最重要的,而增加人口的基础就是粮食!

石熊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才拼命的收集粮食,同时还大力的开荒种田,为的就是让高树部落的粮食产量越来越多,这样才能养活更多的族人。而只有族人多了,才能够让高树部落站在最高的巅峰。

“威廉,这些粮食我就笑纳了啊!”石熊看着忙碌的族人们脸上带着笑容的搬运粮食,笑眯眯的对汉克少校说道,“嗯,你放心吧,食盐的数量足够了,我保证你走的时候可以拉走八万磅粮食。”

这次汉克少校拉来的粮食以玉米为主,小麦、大麦为辅,还有大约五千磅左右的稻米。现在的玉米可不像后世一样被划分到粗粮的范畴内,现在的玉米不管是在新大陆还是欧陆,那可都是不折不扣的细粮。

至于小麦、大麦还有稻米就更不用说了。

除了粮食之外,各种作物的种子汉克少校也拉来了不少。相比于粮食,这些种子的价值可就高很多了。

本来琼斯上校不想给石熊提供这么多的粮食以及经济作物的种子,可架不住汉克少校的劝说,最终琼斯上校才答应把大量的种子一块拉过来进行交易。

“我当时给琼斯那家伙说,如果我们不提供这份名单上所罗列的那些种子,人家就会和我们断绝食盐的交易。当时琼斯大发脾气,他说要派兵过来攻打你们的部落。我立刻告诉他,说你们的部落距离詹姆斯敦的直线距离就超过了四百英里,而且你们的部落易守难攻,又深处在切洛基族的腹地,你们的部落更是切洛基族卡布鲁大祭司的部落,如果我们真的对你们的部落下手的话,一个是那里很难打,另外一个就是绝对会引发整个切洛基族的怒火的。”汉克少校站在石熊身边吧啦吧啦的说着,“琼斯那家伙当然不敢冒着和你们切洛基族交恶的危险来攻打你们,所以最终他只能无奈的提供了这么多的种子。”

石熊笑道:“不管是粮食还是这些种子,其实对于现在的你们来讲都不算什么珍贵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于你们来讲价值很低,琼斯那家伙不敢因为这个而对我们动手的。”

“最关键的是,你们就算来了,也绝对打不下我们部落的。”

石熊看着一脸不信的汉克少校,指了指部落的东边说道:“看到那两间屋子了没有?那两间木屋中有两门瓦莱尔12磅炮,此外我们还有二十四门瓦莱尔4磅炮,而且我们部落现在还有一百多把火枪。你觉得你们来多少人才能打破我们的防御?”

石熊说的这些,汉克少校已经知道了,所以他很痛快的耸了耸肩膀说道:“反正我是不会来攻打你们的,我们没有火炮,来打你们简直就是送死。”

石熊笑道:“没错,事实在这里摆着呢。其实就算我们没有这些火炮和火枪的话,琼斯那家伙也不敢对我们动手的。他要的是赚钱,而不是和我们切洛基族交恶,他不敢交恶我们切洛基人,他也没有那个能力打下我们。所以,老老实实的和我们交易才是他能赚取大量利润的唯一办法。”

汉克笑道:“守护者大人,你说的太准确了!”

第一八四章 骡机

粮食还有粮食种子让部落的族人搬运了大半天的时间,为此,老木头一家人连轴转了好几天,带着一大票族人又兴建了好几座大仓库,否则这些粮食根本就没地方安置。

除了粮食还有种子之外,汉克少校还给部落里拉来了不少的棉布和棉花。

棉布这玩意儿石熊更不嫌多了,再怎么说,这棉布缝制的衣服也比用兽皮做衣服强。虽说在保暖性上棉布衣服不如兽皮衣服,可大雾山这一带一年之中冷的时候就那么两个多月而已,其他时候天气温度还是非常不错的。

尤其是到了夏季,没有棉布衣服,兽皮衣服也穿不住,绝大部分族人就只能当膀爷了。甚至就连部落里的妇女,也只能用树叶来遮羞。

这可不是石熊想要的生活,所以棉布这东西是少不了的。最起码春秋可以让族人们穿个衬衣、棉布裤子,夏天弄个背心之类的穿,总比当膀爷或者那树叶子遮羞强一百倍吧。

至于棉花更不可缺了,虽说明年部落里也要种棉花,可这玩意儿真心不嫌多。有了棉花和棉布,最起码褥子、棉被就少不了了,冬季穿的棉服也比兽皮衣服舒适的多。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所穿的兽皮衣服,仅仅是经过了简单的鞣制。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可不懂什么用硝来鞣制皮毛,更别说其他的鞣制毛皮的方法了。

这时候的印第安人鞣制毛皮就是用烟熏,熏完了之后再用草木灰鞣制,鞣制毛皮的方法极为低劣。

用这种方法鞣制出来的兽皮衣服,最多船上两年就没法穿了,一个是这种兽皮衣服会发出让人难以抵抗的臭味,再一个就是这种兽皮衣服会开始腐烂的

幸好这个年代的北美新大陆不缺乏各种野生动物,所以一身兽皮衣服哪怕最多只能穿两年因为无所谓了,大不了当衣服没法穿了,再出去打几只野生动物回来剥掉皮继续鞣制就是了。

幸亏石熊魂穿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要是温度稍微高点的话,那么石熊自认为是穿不下这种臭烘烘的兽皮衣服的。

所以,在部落里推广棉布衣服是势在必行的!

看到这些棉布和棉花,石熊忽然想起来一件事,级扭头对汉克少校说道:“威廉,你懂不懂纺织这一块?”

这个问题问的很奇怪,三十多岁的汉克少校罕见的抓了抓头皮苦笑道:“不懂!”

似乎是觉得这个答案有点没面子,他继续解释道:“在旧大陆那边,纺织这种活都是女人们做的,男人没有做这个的,懂这个也很少。守护者大人,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石熊看着兴高采烈的搬运棉布的族人们,并没有直接回答汉克少校的问题,而是反问道:“威廉,现在在旧大陆那边这纺纱的效率是不是很低?”

汉克点了点头,他虽然不懂纺织方面的东西,但吃饭穿衣是人们离不开的东西,所以他多少也知道一些纺织方面的事情。

“没错,现在旧大陆那边的纺织效率并不高,尤其是纺纱这一块。”

石熊幽幽的说道:“如果我知道一种纺织方式,纺纱效率能比现在的纺纱效率提升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织布效率能比现在提升四十倍,那么你觉得在旧大陆那边有没有发展前途?”

“当然有前途了!我的上帝!守护者大人,你说的可是真的?”汉克少校一脸难以置信的问道。

他不震惊不行,哪怕他不懂纺织技术,可他也很清楚现在旧大陆那边对于棉布的需求量是多么的大。

别看汉克少校给石熊拉来了这么多的棉布,但实际上旧大陆现在极度缺乏棉布,而造成这种状况的还与朱重八以及辫子兵有着很大的关系呢。

当年明朝的开国太祖爷朱重八驱除鞑虏恢复我汉人江山之后,他就开始大力发展国内的经济。

明朝初期的棉纺织行业是很盛行的,尤其是在松江还有苏州那一带,更是棉纺织行业的龙头。后来永乐大帝登基,更是命令三宝大太监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七下西洋,不仅给西方带去了大量精美的瓷器、丝绸和茶叶,更是把棉布也带去了西方。

十四世纪的时候除了那些大贵族之外,绝大多数的欧洲人还穿着亚麻或者羊毛制成的衣服呢。结果棉布的涌入,让欧洲人立刻就喜欢上了这种舒适绵软的布料。

那时候欧洲人大量的从东方进口棉布,这种情况持续了几百年的时间。

可随着辫子兵进关,取代了大明坐了天下,随之而来的就是严重的闭关锁国政策。华夏所有的东西都难以送达西方了。

这些可好了,没有华夏的棉布支持,欧洲人一下子就抓瞎了。那一段时间欧洲人甚至又不得不回到了以前穿亚麻或者羊毛衣物的时代。

不过欧洲人没有坐以待毙,很多欧洲人在纺织方面开始了技术革新,很快,像珍妮纺纱机、水力织布机等先进的纺织机械就先后被研发了出来,欧洲迅速解决了棉布缺乏的状况。

不过在这个时代,即便是代表着第一次工业革命开端的珍妮机也不过才刚刚被发明出来不到一年的时间,而且发明珍妮机的英国人詹姆斯哈格里夫斯现在还没有获得珍妮机的专利,现在哈格里夫斯还很倒霉的受到他家乡所有从事纺织行业的人的大力排挤,甚至他的家还有家里的珍妮机都被那些愤怒的纺织从业者砸毁,他两口子只能在诺丁汉的街头。

一直到1768年哈格里夫斯才获得了珍妮机的专利。

珍妮机之所以被誉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开端”,就是因为随着珍妮机的出现,以后的水力织布机、卷轴纺纱机才会出现,以纺织业为开端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才轰轰烈烈的展开。

而现在是1765年的年初,估计这时候哈格里夫斯两口子还在诺丁汉的街头流浪呢,珍妮机的专利也没有落在哈格里夫斯的手里。

所以石熊就忽然有了一种把这种专利弄过来的想法。

不过说真的,石熊对于效率同样低下的珍妮机没什么想法,他想弄出来的是更为先进的“骡机”

所谓的骡机,也叫缪尔机,真正的学名则是“走锭精纺机”。

“要织布,先纺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管是羊毛还是棉花,要想织成可以用来做衣物的面料,就必须要先把羊毛或者是棉花纤维纺成纱,也就是细线,然后再用这些细线横竖交错着织成面料。

所以,纺纱就是织布不可或缺的前提。

在1765年这个时候,除了刚刚研发出用自己女儿名字命名的新型纺纱机的哈格里夫斯之外,其他人还都用着那种最为原始的纺纱机。即便是哈格里夫斯刚刚研究出来的珍妮机,现在也还没有获得专利,仅仅是处在一种“襁褓”状态中。

在去年某一天的傍晚哈格里夫斯回家时,一不小心踢翻了妻子使用的纺纱机,就在他准备扶起纺纱机时,他看到被踢倒的纺纱机竟然还在转,只是原先横着的纱锭变成直立的了。受此启发,哈格里夫斯发明了一个纺轮带着八枚纱锭的珍妮机,并且以自己女儿的名字给这台机器命名为“珍妮机”。

而就在哈格里夫斯两口子为效率一下子提升了八倍的珍妮机而兴奋不已时,远在兰开夏郡博尔顿郊区的一座庄园内,有一个年仅十一岁名字叫做塞缪尔克隆普顿的小男孩正在庄园中指着一头骡子好奇问庄园中的花匠爷爷。

“爷爷,这头正在拉着犁犁地的家伙是马还是驴子?”

小男孩并不认识这种看起来像马又像驴子的动物,所以他想搞清楚。

小男孩幼年的时候就丧父了,从小他就跟着母亲在这座庄园中生活,依靠母亲在庄园中洗衣做饭的微薄收入而活命。这种艰难的生活磨练了小男孩,而且他从小就很聪明,虽然因为生活环境的原因而变得有些缅甸内向,但他对于知识的渴望是很强烈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小克隆普顿在看到庄园中刚刚引进的骡子之后,就好奇的问起了熟识的花匠爷爷。

花匠爷爷:“塞缪尔,这不是马,也不是骡子,而是一种杂交的品种。嗯,确切的说这是一头马骡,也叫骡子。它的妈妈是一匹马,它的爸爸是一头驴子。”

“那它能干活吗?”在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脑中,一头牲口能否干活与这头牲口的好坏直接挂钩。

“当然了,这种骡子比马和驴都强,力气大,能长时间干活,还不生病,是庄园的仆人最好的帮手。”

花匠爷爷的回答,让骡子这种能干活还能吃苦耐劳的牲口深深地印进了小克隆普顿的脑海中。

后来小克隆普顿渐渐长大,他进入到了本郡的一个大老板开设的纺纱厂做工人。

说起这个纺纱厂的大老板,聪明的小克隆普顿还是非常敬佩的。

这个老板在当地也是一个名人了,不过在以前,这个名字叫做理查德阿克莱特的人还不是老板,他也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出名,他以前只是博尔顿的一家理发店的老板,以为别人理发而维生。

阿克莱特年轻时当过钟表匠,后来当理发师,并且从事造假发的工作,他自己调配颜料染发,赚了不少钱。不过随着哈格里夫斯在1768年获得了珍妮机的专利之后,比以前那种单锭纺纱机提升了八倍效率的珍妮机开始在英国大行其道,而被迫流浪在街头的哈格里夫斯夫妇也大发其财。

阿克莱特立刻就对这种新式纺纱机产生了兴趣,那一年是1769年。

当时的珍妮机虽然效率比那种原始的单锭纺纱机的纺纱效率提升了八倍,但还是依靠手摇作为动力。所以当阿克莱特看到纺纱厂的妇女们还吃力的用手摇动珍妮机在纺纱时,他就很惊讶的问那些妇女:“看看外面那些牛马驴都闲着,而你们这么吃力的用手摇动纺纱机纺纱,那你们为什么不用这些牲口来带动纺纱机转动呢?”

这个“愚蠢”的问题立刻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嘲笑。

而受到嘲笑的阿克莱特不仅没有灰心,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他回家之后立刻就关了自己的理发店,并利用以前积攒的资金开始研发新型的纺纱机。

阿克莱特找来了帮手,找来了纺纱机的资料开始潜心研究,仅仅用了几个月,用畜力当动力的新型纺纱机就被他研发出来了,这一年依然是1769年。

不过阿克莱特随后就发现用畜力作为动力远远不如用水里做动力,因为在英国到处都是河流交错,水力资源很丰富,所以阿克莱特立刻就动手对畜力纺纱机进行改动,最终在同年把历史上第一台水力纺纱机研发了出来。

不过这种水纺机的体积太大,而且因为动力的原因,这种水纺机必须要设立在河边才可以,所以这种水纺机根本就不适合普通的家庭用,绝大部分纺纱厂也不太适合。

所以在1771年的时候,获得水力纺纱机专利权的阿克莱特就决定在博尔顿开设自己的纺纱厂。

水纺机的效率要比珍妮机提升了很多倍,尤其是这种水纺机是利用水利做动力的,所以效率要更高。

短短的几年内,阿克莱特就发了大财。

不过,正所谓事极必反。

阿克莱特利用效率极高的水纺机纺纱,必然就会导致众多的手工业者失业甚至是破产。在1776年的某一天,众多失业和破产的手工业者联合起来闯进了阿克莱特的工厂,他们砸毁了水纺机,还差点杀死阿克莱特。

后来又有人控告阿克莱剽窃他人成果,阿克莱败诉,他的水纺机专利被取消,但他的工厂总算保留下来了,而且整个纺纱领域都普遍使用了水纺机。

在阿克莱特工厂中工作的克隆普顿操作的就是这种水纺机。

而长期操作水纺机的克隆普顿对于水纺机和珍妮机的优缺点都了若指掌,在阿克莱特的工厂被砸之后,克隆普顿就开始考虑一件事。

在克隆普顿看来,珍妮机纺的纱精细,但不结实,水纺机纺的纱结实,但不均匀,两者的优缺点都是那么的明显。可如果要是把两者优点结合起来呢?就好像小时候见过的骡子

于是克隆普顿在家里开始研究这种新型的纺纱机,他用珍妮机当妈妈,用水纺机当爸爸,用了三年的时间,最终在1779年研发出了世界上第一台走锭精纺机。

这种一台机器上可以带动四百个纱锭的纺纱机不仅效率比水纺机又提升了很多倍,最关键的是这种纺纱机放出来的纱又结实又均匀。

这种结合了珍妮机和水纺机优点的纺纱机,被塞缪尔克隆普顿命名为了“骡机”。

而巧合的是,塞缪尔的英文是“samuel”,而骡子的英文则是“mule”,两者的发音很像,于是这种机器又被音译为“缪尔机”。

第一八五章 合作的想法

有关于骡机和水纺机的来历,石熊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想到了。

因为有关于骡机的事情当时对他影响很大。当年他上高中学历史的时候,对于这种具有里程碑式的纺织机也是产生了兴趣,后来他专门询问了历史老师,历史老师告诉了他骡机的研发过程。

塞缪尔克隆普顿的经历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励志史,被历史老师狠狠地灌了一大碗鸡汤的石熊从此也开始发愤图强,goodgoodstudy,daydayup!

然后石熊就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走出了大山,走出了那个小县城,考入了心仪的大学,最终变成了一名“城里人”。

而且后来工作后,博物馆中还保留着一台清末时期的骡机和一台水纺机,他对这玩意儿就了解的更深了。

纺织业尤其是纺纱业在这个时代可是绝对的朝阳行业,而且其中蕴含着巨大无比的利益,这一点,来自于未来的石熊自然是无比的清楚。

早在1730年,英国人约翰凯伊就发明了飞梭,这让织布的效率成几十倍的增加,结果导致了市面上竟然没有棉纱可用。

毕竟在那个时候珍妮机发明出来之前,所有的纺纱机都是那种单锭手摇纺纱机,效率极其低下。

所以,一旦这种可以把纺纱效率提升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水纺机问世,整个纺织行业必然会迎来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尤其是纺织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消耗大量的劳动力,这一点其实挺适合印第安人的。

只是石熊自己也知道,要想在新大陆大力发展纺织业是很不靠谱的一件事,最起码在最近二十年之内是甭想了。

在整个北美大陆统一之前,大规模的发展纺织业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这个时候棉花在北美的种植面积也并不大,只有在英国人建立的十三个殖民地的南部才有种植棉花。

没有大规模的棉花种植,那么大规模的推广纺织业也就无从说起。

对于没有信心在新大陆推广纺织业最关键的是一点就是北美印第安人的懒惰。

虽说纺织业对于知识的要求没有多么高,现在欧陆许多家庭作坊的妇女甚至都是文盲,但纺织业是一项需要耐力和坚持性的工作。

后世那些纺织工厂中的纺织女工,哪个不是连轴转的?四班三运转那是常态,四班四运转甚至是三班两运转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一般人真心吃不了那种苦。

虽然石熊很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北美印第安人太懒了。

不仅懒,而且还没什么长性,绝对和非洲的黑哥哥黑姐姐们有一拼。这一点早就已经被证实过的。

所以对于在北美大规模的推广纺织业,说实在的石熊心里真是一点底都没有。

可这个新兴的朝阳行业又确实拥有巨大的潜力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如果要是这么放手,说实在的石熊自己都有点舍不得。

所以石熊才试探性的问一问汉克少校,看看他有什么想法。

虽然和汉克少校才接触了两次,可石熊对于这个英国少校还是有一些好感的。

这家伙虽然说有些贪财,可这个年头在北美新大陆混的欧洲人哪个不贪财?这年头在新大陆混,你要是不贪不狠,你根本就没办法在这里活下去的。

汉克有这样的想法和做法石熊很理解。

不过通过这两次的接触以及之前从弗格森少尉嘴里说的有关于汉克少校的那些事,石熊也看出来了,这家伙虽然贪婪点,市侩点,虽然做事很是有些心狠手辣甚至是不择手段,可这家伙却是一个很重视承诺的人。

换而言之,这家伙很有诚信。这一点,弗格森少尉最有发言权。

随着和弗格森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石熊对于这个年轻人也是越来越满意。弗格森少尉就是一个非常讲信用的人,不能做到的事情他从来不轻易开口许诺,而一旦开口许诺,他必然会全力以赴的去做。

而弗格森少尉能够和汉克少校混在一起,汉克还挺看重弗格森的,这足以证明两人之间在某些方面还是非常相似的。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石熊才想试探一下汉克少校,如果他愿意的话,石熊不介意和再这家伙合作一把。

在当前来讲,英国乃至整个欧陆绝对是发展纺织业最好的地方,要是能够在欧洲大陆的纺织业刚刚开始的时候占据制高点,那么就意味着滚滚的财源。

当然,欧洲那边的货币对于石熊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可如果能够利用从欧陆那边赚取的大把利润,然后从欧陆那边购置大量自己需要的物资和各种器械甚至是科学家,那这件事就绝对值得搞。

相比于从新大陆这边向欧陆那边贩运食盐,在欧陆那边发展纺织业无疑要更便利。

只是石熊也不敢保证一旦和这个威廉汉克合作,这家伙会不会在发了财之后直接把自己一脚踢开。

石熊认为这件事发生的概率极大,甚至可以说是百分之百。

虽说汉克这家伙是一个守信的人,但石熊很清楚,某个人之所以能够守信,那是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

可一旦汉克在纺织业的盈利远远超过了背叛的代价之后,那么以这家伙行事的风格来讲,他要是不背叛自己那只能说是上帝现身了。

不管是水纺机还是水织机甚至包括瓦特改良了蒸汽机之后出现的蒸汽动力纺织机械,都让纺织行业快步前行,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利益在前世已经经过了二百多年的验证。

前世哪怕是到了新世纪,纺织行业一直都是华夏的重要产业之一,这足以证明这个行业的生命力之顽强和盈利空间之巨大的。

这么大的利润空间,足以让汉克做出背叛诺言的事情,这一点石熊也能理解。因为扪心自问,在没有任何其他约束的情况下,仅仅凭借着一言之诺,自己也绝对会做出这种背叛的事情来的。

可即便是如此,石熊依然想和这家伙合作一把。毕竟汉克就算是背叛自己,怎么也得好几年之后了,自己在合作的前几年之中可以凭借着珍妮机、骡机以及水纺机还有水织机的技术更新换代来控制汉克,可一旦水纺机和水织机全都全了之后,自己就再也没有控制这家伙的手段了,所以这家伙的背叛是必然的。

但就算是如此,如果控制好了时间,那么在这几年之内,汉克也能给自己提供大量的物资甚至是自己需要的人才。

石熊要的并不是纺织业的利润,他要的是这个时间差。

这才是石熊明知汉克会背叛也依然想和他合作一把的根本原因。

看着身边的汉克少校那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石熊微微点头说道:“这有什么真的假的?我既然给你说这种话,自然就不可能有假。”

“走,我们换个地方说,这里人多耳杂的,不适合说这种事。”汉克少校一脸严肃的说道,拉着石熊就想走,却不想他拉了一把却根本就拉不动。

石熊看着一脸不解的汉克少侠,微微的笑了笑,指着那些距离这里都很远的英国士兵说道:“威廉,难道你以为你的手下都长着顺风耳吗?他们离我们这么远,听不到的。”

石熊能够理解汉克少校的心思。这年头的专利可不像后世那么难,在这年头,或许一个小小的念头就能形成一个让你发大财的专利。

就好像发明了珍妮机的詹姆斯哈格里夫斯一样,他只不过是偶尔不小心把妻子正在纺纱的纺纱机给踢倒了,结果就萌发出了珍妮机的念头。

西方不是有一句话把哈格里夫斯的这一脚称为“踢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一脚”吗?

他那不小心的一脚,甚至与帕特里克弗格森的那“未开的一枪”有一拼。

在这个年代,发明什么的其实就是一个念头而已。不光是哈格里夫斯“踢出”的那一脚,就连大名鼎鼎的艾萨克牛顿不也是因为被一个苹果给砸了一下,这才诞生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吗?

石熊很清楚,如果自己的想法被别人听到了,十有**可以让别人把水纺机或者是水织机给弄过去。

毕竟这年头所谓的科学家大部分也都是不入流的炼金士而已,而那些原本什么都不是却凭借着一个想法就发大财的人也比比皆是。

只能说这年头的发明相对于后世而言,实在是太简单了。只要你有了一个好念头并且能够把这个念头变成实物取得专利,那么你发财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前面提到的发明珍妮机的哈格里夫斯是这样,还十多年就能把蒸汽机改良好的詹姆斯瓦特同样是如此。而像这样的人,在未来还会更多。

汉克少校显然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才表现的那么紧张。

汉克少校想的很明白,别说四十倍甚至是上百倍的效率了,哪怕是能够把现在的纺织效率提升三四倍,在现在欧陆整体缺乏棉布的时代,也足以让自己发大财了。

这种能够发大财的事情怎么能够让别人听去?

第一八六章 这就是我的条件

“守护者大人,能不能说一说那种东西?”汉克少校一看人家不离开,他只好站在这里问了。

“其实那不是一种东西,应该说是一系列的东西嗯,是一系列的机械才对。”石熊略一斟酌,就低声对汉克说道。

“一系列的机械?”汉克不解的嘟囔了一句,随即仿佛恍然大悟般的说道:“也是啊,纺纱和织布用的机械不一样,如果要想完成纺纱织布这一整套工作,一种机械自然做不到。”

石熊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

汉克少校说的也没错,纺纱和织布确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用的机械自然也就不一样了。而且在这个年代也不像后世现代化的纺织厂那样,把棉花变成最终的棉布,最起码要经过梳棉、条卷、精梳、并条、粗纱、细纱、络筒、捻线、摇纱、整经、浆纱、穿经、织造等十多项大工序,而要是严格把一些小工序也算上,光是这一套工艺所需要的机械就有数十种之多。

石熊不是纺织工人,也不是这方面的工程师,他自然无法把那种现代化的纺织工艺以及那些纺织机械的制作方法搬运到这个世界来。

就算是他能,在这个世界那些机器也是无用武之地。

很简单,在这个年代,要想把棉花变成棉布,总共就俩步骤。第一,纺纱;第二,织布!

所需要的机械也就两种,一个是纺纱机,一个是织布机!

而石熊能够搬运的东西,恰好也就这两种。

前世他所工作的省立博物馆可不是一个小博物馆,虽然无法和故宫博物院、国博、南博这种大型博物院相比,但在他生活的那个省份,省立博物馆也是全省最大的博物馆。

最关键的是,石熊前世所生活的那个省份,可谓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极为悠久。博物馆保留了很多史前文物,价值极为珍贵。

当然,除了那些珍贵的史前文物以及那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博物馆中还存有大量其他的文物。毕竟是全省博物馆的龙头,所以博物馆中馆藏的东西是很多的。

这些文物在价值上或许不如那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和史前文物高,但从学术研究价值上却是一点都不低。

文物这种东西其实你没办法评价其本身价值的高低的。就好像馆藏的珍品中有很多来自于大汶口文化的石斧、石铲、骨器,这玩意儿本身就是石头和骨头做成的,有什么价值?

可偏偏,当悠久的历史施加在这些石器或者骨器上之后,这些东西立刻就会变成无价之宝。

同样,清末的一台水纺机,再怎么说从其本身价值上也比那些石器、骨器值钱吧,可如果两者都上拍的话,后者的价值恐怕得是前者的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

但是要是从学术研究上来讲,两者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因为不管是清朝的水纺机还是大汶口文化的石器,都是一个时代某个方面的见证,通过研究这些东西,现代的人才能知道那时候的人是如何生活和生产的。

不过在展出的时候,因为博物馆面积的限制,近代的很多文物还有一些“低”价值的文物都没办法展出的,这一点不仅仅是石熊前世所工作的那家博物馆是这样,就算是故宫博物院也是同样如此。

全华夏最大的故宫博物院光是馆藏品就超过了一百八十万件,但能够常年展现在游客面前的其实连其中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其他的藏品都是深藏在保险库之中。

而石熊前世所工作的博物馆也是如此。他所工作的博物馆馆藏品也有接近三十万件了,但其中绝大部分藏品都无缘和游客们见面。就好像博物馆收藏的那台道光年间的水纺机和骡机一样,也就是石熊他们这群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能经常见到,外人根本就见不到。

而作为文保专家,石熊的工作就是对那些无法获得展出的藏品进行保养的,所以,包括那台水纺机和骡机在内的众多文物,都经过石熊的双手保养过的。

这仅仅是十九世纪纺纱机,博物馆中还收藏着有千年前华夏老祖宗们使用的踞织机,也就是俗称的“腰机”,也有技术来自于欧洲生产于清末的织机,比如水织机

石熊说道:“威廉,我手里掌握着一种新式的纺纱机和织布机的制作技术,这两种机械都是利用水力来驱动的,而不是现在的人力驱动。而且这两种机械都采用了一些新的技术,所以这两种机械的效率要比现在的纺纱机和织布机高很多倍。不过在新大陆这边我无法推广这种机械,现在唯一能够大规模推广这两种机械的地方就在旧大陆。不过我敢保证,一旦这两种机械在旧大陆生产出来,那么绝对会在旧大陆引发革命性的变革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合作一把?”

听到这话,汉克少校脸上的神色精彩极了,那种跃跃欲试和犹豫不决的矛盾表情竟然能够同时出现在一个人的脸上,那感觉就好像是左半边脸在哭,而右半边脸在笑一样,这是石熊之前不曾想过的。

许久,汉克少校才问道:“守护者大人,如果要和你合作的话,是不是我就得退役回旧大陆了?”

石熊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我们之间的食盐交易怎么办?”汉克少校犹豫了一下又问道。

“呵呵,这就需要你自己做出选择来了。”石熊微笑着回答,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提醒,虽说现在的食盐交易可以为你带来大量的利润甚至是暴利,但詹姆斯琼斯上校已经插手了,而且这种食盐交易你还离不开那位琼斯上校,也就是说,只要你想继续这种食盐交易,那么你就必须要受制于那位琼斯上校。而且我虽然没有和琼斯上校接触过,但我通过你和帕特里克的讲述,也能大体了解到这个人是一个什么人。现在他和我不熟悉,所以必须要借助你的手来完成食盐交易,而一旦他熟悉了这条线路,那你认为这种可以带来暴利的交易那位琼斯上校还会分给你一杯羹吗?”

汉克少校眨了眨眼,张了张嘴,看样子是想反驳,但最终他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守护者大人,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你所说的这一切,但我很明白你分析的很正确。琼斯那个该死的贪婪鬼是不会放过食盐交易的。”

“呵呵,你能明白就好,那说明你的双眼还没有被这种暴利所迷惑。”

“那那两种纺织机械真的有发展前途吗?”说着,汉克少校轻轻地笑了起来,“当然,这种新式纺织机械肯定会有非常光明的发展前景了。嗯,守护者大人,我的意思是说,搞这种纺织机械的利润如何?”

“这件事我不敢给你做出什么保证来。但我可以保证,如果你利用我提供的技术制作出这两种纺织机械来,那么整个英国乃至整个旧大陆都会为这两种纺织机械而疯狂的。或许制作这种纺织机械甚至是你自己开设纺织工厂所赚取的利润无法和食盐交易产生的利润相比,但别忘了不管是制作纺织机械还是自己开设纺织厂,那都是正儿八经的实业,那都是属于你自己的固定资产。最关键的是,你可以凭借制造纺织机械和开设纺织厂而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你的政治地位会在无形之中得到极大的提升。我想这一点的重要性你应该能明白吧?”

石熊的话让汉克少校悚然一惊,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想法上的疏漏了。

果然是财帛动人心,同样也是财帛遮人眼啊!

汉克很清楚自己的情况,别看自己是一名陆军少校,在整个皇家陆军中也算是中层军官了,可是没什么发展前途。

在大英帝国,陆军的地位远远无法和海军相比的。

如果自己在海军而且混到了少校的位置,那么自己无论如何是不会退役的。可在陆军,那还是算了吧。

威廉汉克能够成为一名少校,该有的杀伐果断自然是不缺乏的,所以很多念头仅仅是在他的脑海中转了一个圈,他立刻就分析出了利弊并作出了取舍。

“守护者大人,那我们该如何合作?”

听到汉克少校这么说,石熊脸上就露出了笑容,他知道汉克少校已经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合作很简单,我提供技术,你负责申请专利和组建工厂,其他的我一概不管,而且我也不要股份,也不要分红。”

这话让汉克少校愣住了,但他随即就醒悟了过来,“守护者大人,您有什么要求就直说吧。”

“我希望你能做到在十年的时间内,为我提供我所需要的物资和人!当然,购买物资或者聘用人员的钱,就算是我的分红了。”

“十年?”汉克少校的眼角微微跳动了一下,一直关注着他的石熊在内心微微叹了一口气。

“那每年需要多少资金?”汉克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继续问道。

“你每年盈利的四成!”石熊非常肯定的说道,随即他在汉克少校做出反应之前继续说道:“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我会在五年之后给你提供更加先进的升级技术,可以让你的纺织机械一直保持在行业的前端!这就是我的条件!”

第一八七章 坚持留下来的弗格森

汉克少校带着所有的英国士兵走了,他们赶着将近一百辆的四**马车,拉着足足八万磅的食盐踏上了返回詹姆斯敦的路程。

汉克少校在走之前并没有给石熊确切的答复,石熊也没有很在意。

在旧大陆推广纺织机械只是石熊临时产生的一个念头,行,自己就可以借助这件事从欧陆那边多获得一些物资或者人员;不行,那也无所谓,反正本身这件事就是一个计划外的产物。

可是对于汉克少校来讲就不一样了。

石熊提出来的这件事对于他的诱惑力确实是非常的大,他也很清楚如果真的能够把这件事操作起来的话,那么对于他的下半辈子来讲无疑是很棒的一件事。

最关键的是如果这件事真的能够搞好了,那么汉克少校认为自己就算是被封一个男爵的头衔恐怕都不是什么问题。

汉克少校的老家就在西伦敦,就在英国国王的眼皮子底下。如果这种纺织机械真的能够大火,那么出售纺织机械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最关键的是要是开创起一个大型纺织厂的话,手下雇佣几百上千名女工,那么自己的影响力在西伦敦绝对会变得极大的。

在这个年代,能够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人也是极具话语权的。

所以,汉克少校其实是很想做这件事的。但同样,他的顾虑也不少。

首先如果他要想做这件事的话,那么他就得在部队中退役。之前他在大英皇家陆军中厮混了小二十年得到的这个少校军衔就会随着他的退役而烟消云散,他这小二十年在陆军中所做的一切也会随之烟消云散。

全世界各国、历史各个年代的军队几乎都是一样的,你在军队混的再牛比,只要退役了,那么回到地方上人家也不会认识你的。

当然,那种混到极高层的将官除外,可是你能做到将官,那几乎就等于是终生制职业了,也不会有退役这一说了,就算是退役,那也是永久军衔。

可是汉克就不一样了,校官别看在部队中很牛叉,可一旦退役,那就真的是一个悲剧。

好时候全都奉献给军队了,地方上的人脉什么的全都几乎没有,而到了中年忽然退役,回到地方上能强得了吗?

汉克必然会仔细考虑这一块的,这毕竟关乎着他的下半辈子。

其次,对于石熊所说的那两种纺织机械的前景到底如何,汉克少校也需要时间来做出判断和选择。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石熊提出来的条件让汉克感到有点牙疼。

十年,每年纯利润的四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也不是一个短时间。而且这位守护者大人还不要钱,他要的是各种物资和人员,这就让汉克少校为难了。

这次为了这八万磅食盐的交易,汉克少校可是受了不少罪,毕竟这位守护者大人要的东西中有一部分好弄,可是还有一部分不好弄啊。比如说那些实验器材、一些奇怪的原材料,这真心不太好捣鼓啊。

噢,还有炼金士,那更不好弄了。

能当炼金士的几乎都不差钱,差钱的也做不了炼金士。虽说这些炼金士很多最终都会落个血本无归,但要想招募一些炼金士给印第安土著打工,这件事也不是那么好办的。

这次要不是琼斯那家伙出手,汉克少校自认为杰克威廉姆斯和大卫艾迪安这俩炼金士自己都弄不来。

而如果自己回到旧大陆做纺织机械并开设纺织厂的话,恐怕这位守护者大人要的东西会更加的稀奇古怪,那才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

所以,合作这件事对于石熊来讲不算什么,可是对于汉克少校来讲,他就得真需要好好的考虑考虑了。

“你怎么不跟威廉一块回去?”站在部落的边缘,看着汉克少校的车队渐渐消失在远方,石熊扭头问站在身边的弗格森少尉。

弗格森叹了一口气,“回去干嘛?威廉都动心要退役了,我回去还能干什么?如果威廉真的退役了,我在詹姆斯敦也没有人照顾了,回去只能受欺负。”

“受欺负?哈哈,帕特里克,你也把自己看的太低下了吧?你可是一名少尉军官呢。”

“少尉?”弗格森苦笑着摇了摇头,“在琼斯那家伙的管辖下,少尉连琼斯一个亲兵都不如。”

石熊愕然,随即他也跟着苦笑着摇了摇脑袋。

看起来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军队中都是一样的啊。

似乎是不愿意说起詹姆斯敦的事情,弗格森问石熊:“老大,我要是在这里长久的住下去你看可不可以?”

“可以!当然可以了。不过你在我这边住这么久,你就不怕被当成逃兵吗?”

“逃兵?怎么可能?别看我不受琼斯的待见,可现在我在你这边,就相当于大英帝国陆军在你们这边的代表。琼斯那家伙巴不得我在这边呢。”

“你说的倒也是啊。不过你小子难道就能忍受的住寂寞?这里的女人你可都看不上的,你喜欢的是那种金发碧眼的白人,我们这些土著可入不了你的眼。”

弗格森没好气的白了石熊一眼,“老大,你应该有一点老大的样子好不好?再说了,我在你这里可不是为了当什么代表的,我只想把新式步枪做出来,那才是我最关心的事情。”

石熊笑着摆了摆手,表示了一下歉意,随即问道:“新枪的进展怎么样了?”

“还好吧,设计已经全都出来了,我打算等天气稍微暖和一点之后就开一次炉,炼出一部分好钢来,然后就开始小批量的制作新枪。对了老大,你答应我的火药私结剂呢?”

石熊双手一摊说道:“这东西我现在也没有,不过这次我给威廉的名单中增加了大量的蓖麻油,等下一次威廉带队过来时,你就会有大量的火药私结剂了。”

“好吧,老大,那新式火药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大批量的制作。”

“嗯,你回头多和比尔接触一下,这家伙似乎在火药这方面有天分,还有,杰克威廉姆斯你也可以多接触一下,这家伙在机械制造方面很有一套,或许他俩能帮上你。”

“好的,回头我就找他俩聊一聊。”

ps:临时有事出门办事,这章少了点。

第一八八章 石熊和白云

一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再次在田纳西河上穿梭,目的地就是小河部落

不过这次去小河部落可不是专门为了去交易的,上次的交易还算不上正式展开的交易,只是一次尝试,但效果看起来相当不错。而且距离上次交易才过了一个来月,即便小河部落有一千五百多人,可一个月最多也就是消耗掉一千磅的食盐。现在还远远不到再次进行食盐交易的时候。

这次石熊去小河部落是专门看望白云的,分别了这么多天,说不想她那是瞎话。

不管是石熊从奥克隆要塞勒索来的那些物资,还是用食盐向英国人交易来的这些东西,都让高树部落发了一笔横财。

不管是粮食还是马匹又或者是棉布、棉花以及那些农作物的种子,都让部落里的族人脸上乐开了花。

遥想去年这个时候,部落里的粮食都不够吃了,可是仅仅隔了一年,部落里的粮食就堆满了仓。

而造成这一切的,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守护者大人。

为部落立下了这么大功劳的守护者大人终于可以“偷偷地”动用一下手里的权力了,那就是动用一艘内河武装运输船去小河部落私会自己的爱人。

对于守护者大人的这个要求,部落里根本就没有人反对,包括和石熊最不对付的狼尾巴也只是摇了摇脑袋就不吱声了。

本来从奥克隆要塞回来之后,石熊就想去一趟小河部落了,但没想到汉克少校率领着交易队伍来了,所以石熊只好又在部落里停留了好几天的时间。一直到把汉克少校打发走,他这才腾出时间来。

这艘船刚刚驶入田纳西河,天空中就飘起了蒙蒙细雨。

现在已经是二月底了,所以石熊可以很清楚的从这细细的雨丝中感受到了春天的脚步。

盯着蒙蒙的细雨站在船头,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河两岸的大树有的已经开始抽绿芽了,而抬头远望,远处大雾山顶白了一个冬天的“白头”也已经融化的差不多了。

山顶的融雪化作了水流,汇成了小溪。无数的小溪又汇成了河流,最终融入到了宽阔而桀骜的田纳西河之中,让河水暴涨了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顶风而行,可船速依然很快。

快马从船舱中走了出来,站在了石熊的身后小声的说道:“大力熊,回船舱避避雨吧,这雨越下越大了。船舱中的饭也做好了,轮换的兄弟们就等着你开饭了呢。”

石熊微微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吃吧,我现在还不饿,让我在这里想点事情,等一会我就回船舱。”

快马愣了一下,随即微微摇了摇头,转身走回了船舱,石熊冒着蒙蒙的细雨再次陷入到了沉思中。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不过就在石熊他们抵达小河部落的死后,这场春雨依然没有结束。

因为四周有高山的阻挡,小河部落所处的山谷要比外面暖和多了,石熊在进入到小河部落的时候,甚至在路边看到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竟然悄悄地绽放了。

“你怎么这么久才来看我?”白云有些埋怨的说道。

空中的蒙蒙细雨虽然没有停,但小了很多,用牛毛细雨来形容更恰当一些。吃过了晚饭,白云就拉着石熊出门转悠了起来,看得出来,自从那次石熊带着这丫头吃过晚饭之后出来遛弯,她也喜欢上了这种饭后运动。

“抱歉,遇到了一些计划之外的事情。英国人来到我们部落进行交易了,耽误了四五天的时间,要不然我早就能来看你了。”石熊用宠溺的眼光看着身边的少女,脸上带着一种叫做幸福的微笑。

“那你去法国人的要塞那件事办的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此时的白云有了这个岁数的少女应有的活泼,说着话,弯腰拔下了一朵刚刚绽放的野花,笑嘻嘻的凑到了石熊跟前,“弯腰,我够不到你的头。来,戴上这朵花让我看看,肯定很漂亮。”

石熊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但还是顺从的弯下了腰。白云把那朵花插在了石熊的右耳上,然后后退了几步瞅着石熊笑道:“哈哈,你戴上这朵花显得好奇怪啊。”

石熊笑呵呵的从耳朵上摘下了这朵花,走到了白云的跟前,亲昵的把这朵花插在了她的耳朵上,这才拍着手说道:“嗯,这朵花非常适合你。人比花娇嘛!”

“人比花娇?什么意思?”白云不解的问道。

“这是一句来自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国度的话,意思是你比这朵花还要漂亮娇艳。这是一个赞美的词。”

“真的?我比这朵花还要漂亮吗?”印第安少女没有华夏少女的矜持,尤其在得到爱人的赞美之后,少女愉快的原地转了两个圈子。

“没错,你比这朵花漂亮很多很多。一百朵这样的花也比不上你。”石熊发自内心的赞美。

情人眼里出西施,更何况白云本身就很美丽呢。

“好吧,我原谅你晚来看我了。”少女开心的挽住了石熊的胳膊,两人冒着牛毛细雨并肩而行。

天色渐暗,两人逛了一圈之后就开始往回走。

少女问石熊:“你什么时候把我接到你们部落去呢?阿爸和阿母都很想知道呢。”

少女的问题并不奇怪,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是没有婚姻这一说的,男女之间相互看对了眼就可以走到一起组成家庭。

白云虽然和石熊不是一个部族的,但如果石熊把白云接回高树部落并组建家庭还是没问题的。

石熊笑了笑说道:“我想等绿谷节到来的时候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礼?就是瓦西楚男女组建家庭的时候举行的那种仪式吗?”

“没错。婚礼对于彼此相爱的男女来讲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仪式。在那些瓦西楚的眼中看来,这种仪式是在他们所信仰的上帝神的见证下举办的,所以他们的婚礼还有他们的家庭就会得到那个上帝神的祝福。我们虽然没有这种仪式,但我想让我们俩的感情还有以后的家庭得到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祝福。难道你不想我们得到太阳神的祝福吗?”

“当然想了。”白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所以,我想在接你回高树部落的时候,也举办这样一场盛大的婚礼。我们的婚礼一定会得到太阳神的祝福的。有了太阳神的祝福,我们的家庭以后会和和美美的,我们的孩子会健健康康的,我们的感情也会越来越好的。”

“真的会这样吗?”白云憧憬的问道。

“会这样的。”石熊很肯定的回答,“而且,在婚礼举办的那一天,我会给你穿戴上最美丽的衣服,戴上最美丽的首饰,让你在那一天成为这片大地上最美丽和最幸福的新娘的。”

白云扭过头来看着一脸温柔的大个子,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红晕,“好想时间过得快一些,绿谷节快点到来啊。”

绿谷节是切洛基族还有切卡莎族最盛大的节日,每年的绿谷节都在丰收之月(九月),以庆祝丰收。

石熊亲昵的摸了摸白云的头发,对于白云那一头又黑又柔顺的头发,石熊一直是爱不释手。

“其实也没多长时间了,满打满算也不过多半年的时间。而且我之所以要把我们的婚礼定在绿谷节,就是因为今年我们部落的粮食会获得一个巨大的丰收的。到时候我们部落的仓库中将会堆满了粮食,等我们举行婚礼的时候,你们部落的所有人都去,我都能请他们大吃大喝上三天三夜。”

白云仰起了头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要请我们部落的所有人都去呢?”

“哈哈,举办婚礼的时候,客人来的越多越好。因为婚礼不仅仅需要太阳神的祝福,还需要我们周围所有人的祝福,而且获得的祝福越多越好。”

“那好吧,那我会回去和父亲母亲说,等我们举办婚礼的时候,我会请我们部落所有的人都去的。”说着,白云的脸色又苦了起来,“这么多人怎么去呢?我们部落离你们部落这么远,部落的很多人都去不了的啊。”

“呵呵,这个也没问题。婚礼当天是我们部落的人给我们祝福。然后你在我们部落住两天之后,我们可以再回到小河部落举办一次婚礼啊,这样你们部落的所有人也都能祝福我们了。”

石熊开始悄悄地给白云灌输“结婚”和“回门”的理念。

“这个办法好。父亲母亲养了我这么多年,我要是一下子去到你们部落,他们也会伤心的。如果我们能够经常回来看看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很开心的。呃,还有绿云雀和石锤那小子”

“嗯,这是一定的。等我们组建了家庭之后,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和你一块回来看看你阿爸阿母的。等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也可以带着孩子一块来看望他们。”

“那我就放心了。”白云笑颜如花。

就这么说说笑笑的,两个人手挽着手慢慢走回了小河部落。进入到小河部落的时候,两人也遇到了很多部落的族人,这些族人在看到这小两口时,脸上都露出了微笑,纷纷打招呼,同时也送上了他们的祝福

这一刻,石熊忽然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好像也挺好的

第一八九章 礼物

石熊这次来小河部落也不是单纯的来看望白云,他这次还拉来了不少的东西。

得益于奥克隆要塞的行动以及和汉克少校的交易,石熊这位首功者受到了部落的奖赏。

上千磅的粮食,还有食盐、布匹、铁器凡是石熊搞来的东西,他都分到了一大份。

这是部落的规矩——奖惩的规矩。

就好像狩猎一样,如果部落的一个人单独猎到了一头野牛或者是一头马鹿这种大型猎物,这种猎物虽然会归部落所有,可按照奖惩规矩,猎物的大头还是由狩猎者来分配的。

这是部落里流传了几百上千年的规矩。在其他的部落中也有类似的规矩。

干得好就奖赏,干不好就惩罚,很简单的规矩中却蕴含着至高的道理。

以前部落里是以狩猎的好坏来进行奖惩的,可是这次守护者大人干出来的事情实在是太大,大到部落里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程度——部落里还从来没有人一次性弄来三十六匹战马以及三万磅粮食和两千多米棉布,最关键的是,弄来这些东西根本就没让部落付出任何代价。

另外,从瓦西楚那里交易来的那些物资,首功也要归功于守护者大人。如果不是守护者大人教族人们制盐,这些物资是根本就不可能交易来的。

有功必赏!

所以石熊被赏了很多东西。

可问题是石熊现在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得慌,他就是一单身汉,要这么多东西干嘛?

于是石熊就把这些东西拉到了小河部落这边,给未来的泰山泰水大人送礼

“大力熊,你真的要把我姐姐接走?”绿云雀跟在石熊后面,一边眼馋的看着仓库中多出来的那些东西,一边毫无顾忌的问着石熊。

相比于她姐姐白云的恬静内敛,这个和她姐姐长的一模一样少女性格却是和她姐姐截然不同,这丫头的性格外向,敢说敢做,很是泼辣。

“是啊,等绿谷节的时候,我就会把你姐姐接走的。”对于这个未来的小姨子,石熊也是比较欣赏的。

“那以后我姐姐是不是就不能回来了?”绿云雀继续追问,大有一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节奏。

“谁说的?”石熊扭过头来笑眯眯的看着小姨子,“如果白云想家了,我一定会带着她回来看望你们的。我们以后组成家庭并不代表着我就会把白云关在我身边,他是我的妻子,不是我的财产。”

“嗯,这话说的还算像话。”绿云雀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那你和我姐姐组建家庭之后,我和小石头能不能经常去看望我姐姐?”

“当然可以了,我扫榻相迎。”说着,石熊压低了声音,小声的问道:“云雀,你父亲母亲对于我带来的这些礼物可还满意?”

少女一听这话,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顽皮笑容,她看着有点紧张的石熊,嘿嘿一笑道:“你猜”然后就蹦蹦跳跳的跑到了前面,她的父亲雷鹰还有她的母亲正在看石熊带来的那些礼物。

送礼这事儿,白云没好意思参与,所以现在这座仓库中只有雷鹰他们一家四口,白云的小弟石锤正蹲在仓库的一角摆弄那些铁器呢,他看上了一把精钢打造的开山刀,估计正琢磨着怎么开头和他父亲要过来呢。

雷鹰对于这个大力熊带来的礼物很是满意。

这些礼物虽然数量不是很多,可架不住样数多啊。说实在的,从小到大,雷鹰还从来不曾一次性的见过这么多样式的东西呢,这个独臂汉子也是有点兴奋。

他当然知道这个大个子拉这些东西是来干嘛的了,不过对于这个大力熊,雷鹰还是非常满意的。身高力大不说,最关键的是他很有担当,这才是一个男子汉最应该具备的。

如果这个大个头没有担当的话,哪怕他搬来一座金山,雷鹰也不会让心爱的大女儿跟他组建家庭的。

不过上次高树部落之行,让雷鹰彻底感受到了这个大个子的担当以及勇气。

自己的大女儿跟着这个大个子,以后一定会过的更好的。

至于白云的母亲,更是早就对这个大力熊满意极了。虽说印第安妇女能顶大半边天,可作为一个女人,身边的男人如果要是没有能力、没有担当,那么这个女人必然会过的很辛苦的。

不过这个身高体壮的大力熊显然不是这样的一个男人,自己的女儿跟着他,一定会过的更好的。

天底下就没有一个不疼爱儿女的父母,哪怕是这个时代的印第安人也是不例外的。

雷鹰贵为一个拥有一千五百多人的大型部落的首领,白云的母亲贵为首领夫人,自然希望自家的女儿以后过得更好,比自己过的还要好才好呢。

现在看起来,自己的女儿确实是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男人。

在仓库中转悠了一圈,雷鹰很满意的来到了石熊的身边。

“大力熊,真的是非常感谢你送来的礼物,我们一家人都很喜欢你带来的礼物。”雷鹰很诚恳的说道。

眼前这个大个子虽然还很年轻,可雷鹰一点都不敢小瞧这个大个子。初见这个大个子时荒野上那一地的狼尸,足以说明这个大个子的武力惊人;而那次高树部落之行,这个大个子表现出来的担当,也是让雷鹰赞不绝口。

这样的一个好汉子,自家的女儿跟着他肯定是很好的。

石熊谦虚的说道:“雷鹰首领,你不用这么客气。这些东西都是部落里奖赏给我的,可是我现在就一个人生活,这么多东西根本就用不到,再加上我和白云的关系,我就给你拉过来了。”

白云的母亲在一旁笑道:“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必须要谢谢你。还有,白云交给你我和雷鹰都放心,以后你可要好好的对待白云啊。”

白云母亲的这番话一出口,石熊一直悬着的那颗心总算是彻底落到了肚子里。

印第安男女之间组建家庭,说了算的不是双方的父亲,而是母亲。只有男女双方的母亲都认同了,两个人才可以住在一起组建家庭。

现在白云母亲这么说,石熊就知道自己和白云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非常感谢您!”对于亲口许诺这件婚事的未来丈母娘,石熊还是非常尊敬的。

那边的石锤也兴奋的跑了过来,他的双手捧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开山刀。

“大力熊,这把刀能不能给我?我早就想拥有一把和父亲一样的刀了。你拿来的这把刀比父亲的那把刀还要好,我喜欢这把刀。”

十三岁的小正太正是对各种武器感兴趣的时候,而且这把刀打造的确实很不错,未来的小舅子相中这把刀也就不足为奇了。

石熊笑了笑,“石锤,这件事我没意见,不过这些东西现在已经属于雷鹰首领了,你如果想要这把刀的话,需要征求雷鹰首领的同意才对。”

一听这话,兴致勃勃的小石头顿时不吱声了。父亲的严厉他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小石头,这是一把好刀,如果这把刀归你的话,你能保证不让这把刀在你手里蒙尘吗?”雷鹰的话如同天籁之音,让垂头丧气的石锤顿时兴奋的抬起了头。

“我保证!”石锤非常认真的回答。

雷鹰满意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但十三岁的小正太立刻兴奋的欢呼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抱着那把刀跑出了仓库,估计是和小伙伴炫耀去了。

看着自己的儿子大呼小叫的兴奋样子,雷鹰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估计他这会儿想起了他这么大时候的事情吧。

从仓库中走出来之后,雷鹰问石熊:“大力熊,你这次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多的礼物,那你想带回一些什么回去呢?”

别看这个时代的北美印第安人还处在一种近乎于原始时代的时期,但礼尚往来的事情还是很盛行的。尤其是这次石熊带来了这么多珍贵的东西,雷鹰自然要回一些礼了。

对于雷鹰的话,石熊倒是没有拒绝。这种事是不能拒绝的,拒绝就意味着看不起人家。

“我还就真想从您这里带回去一点东西呢。”石熊略一斟酌就开口说道,“是大豆。就是那种圆圆的作物。”

刚才在仓库中的时候,石熊无意中发现了那里有很多很多的大豆,这让石熊感到很惊奇。前段时间在高树部落发现了大豆,这就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没想到小河部落这边的大豆更多。

要是按照历史书上介绍的,在今年也就是1765年的时候,那个英国水手萨缪尔鲍文才把大豆从欧洲带到了新大陆。可不管是高树部落还是小河部落,似乎种植大豆的历史已经有不少年了,否则这里也不可能见到如此多的大豆。

雷鹰一怔,随即笑道:“你说的大豆就是用来制作上次我在你们部落里吃过的那种好吃的豆腐的原料吧?好,既然你喜欢这东西,等你回去的时候,拉上一些走就是了。这东西在我们这里只能当零食吃,吃多了肚子还不好受,你喜欢就多拉走一些。”

第一九零章 猎到了一头熊

说实在的,石熊也没想到小河部落竟然种植了这么多的大豆。而最让石熊感到惊奇的是,小河部落种植大豆的历史竟然超过了三十年

当然,这个三十年可不是指小河部落种植大豆的历史,小河部落从成立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是十多年的时间,怎么可能光种植大豆就种了三十多年了呢?

这个三十多年指的是小河部落中的一些族人以前待的那些部落种植大豆的历史。

小河部落是一个隐居部落,虽然部落中大部分人都是来自于切卡莎族,但像克里人、虞赤人甚至是切洛基人也有一些。整个小河部落就好像是一个大杂货铺,用她那宽容的胸怀容纳了附近方圆几百里之内不愿意参与战争的印第安人。

部落中的几个上岁数的克里人是种植大豆的主力。据雷鹰说,当年这几个克里人从南边的克里族逃到小河部落之后,就开始在周围的山坡上种植大豆。

这几个克里人很年轻的时候就在他们部落中种植大豆,时间超过了三十年。

大豆这东西虽然对肚子不怎么友好,可这种作物却是非常好的轮耕作物。而小河部落早就知道在农田中轮耕大豆可以很好的养地,可以让农田的肥力更强。

当然,这一点也是那几个克里人带来的。

很显然,处在大雾山南边的克里人要更擅长于种植,这帮家伙甚至都知道种植大豆可以养地。

不过克里人懂这些东西石熊也不奇怪。毕竟克里人居住的地方要在更南方,那里距离西班牙人的殖民地要更近。

而西班牙人大规模进入美洲大陆的时间要比英法德荷葡等国的人要早得多,虽然西班牙人没怎么在北美发展,可谁知道西班牙人不会把大豆这种作物更早的带入到美洲大陆呢?

克里人或许就是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大豆的。

不管怎么说,这次能够在小河部落得到大约三十来袋的大豆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

三十多袋的大豆如果都用来做种子,那么今年高树部落的大豆产量就会得到极大的提升。三十多袋大豆差不多就是接近八百斤的量,这么多种子足以播种一百五六十亩的豆田了。

如果算上高树部落留存的大豆种子,今年高树部落的大豆播种面积就会接近三百亩!

三百亩大豆的产出,虽然还无法大规模的进行榨油,但豆腐什么的最起码是不会缺了

“想什么呢?”白云问石熊。

明天石熊就要离开了,这天傍晚吃过晚饭后,石熊照例拉着白云出来遛弯,不过遛弯的时候他走神了,光想那些大豆了,结果惹得白云不高兴了。

也是啊,身边有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你不去想,非得去想那些圆不隆咚的豆子,难怪人家美女不高兴。

“噢”石熊抱歉的冲着白云笑了笑,“我正在想下午看到的那些大豆呢。有了这些大豆做种子,今年秋天我们部落就能收获更多的大豆了。你可能不知道,我们部落虽然也有大豆,可数量太少了,去年留的种子还不如雷鹰首领送给我的这些大豆多呢,所以我一直发愁从哪儿多搞点大豆呢。”

石熊这话倒不是瞎说,前段时间汉克少校来的时候给石熊带来了很多作物的种子,可就是没有大豆。毕竟这个时候大豆虽然在欧洲的种植面积很大,可还没有人把这玩意儿带到新大陆,汉克少校自然搞不来大豆了。

至于法国人那边就更没有这东西了。

“是不是有了这些豆子,以后你就能做出更多的那种好吃的豆腐来了?”白云兴奋的问道,似乎是想起了上次在高树部落吃豆腐时的情景,这丫头竟然情不自禁的舔了舔舌头,好像是在回味那种美味。

“嗯,这豆子就是用来做豆腐的。等以后部落里的大豆多了,我天天给你做豆腐吃。”石熊宠溺的笑道,少女则是猛点头。

“其实这大豆除了可以做豆腐以外,还能用来榨油,而且榨出来的油可以用来做很多菜肴。至于榨油剩下的豆粕,还能喂牲口和家禽”说到这里,石熊不由得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他忘了小河部落根本就没有圈养的牲口,至于家禽倒是有一些,但也远远没有高树部落那么多。

不过好在白云上次去高树部落的时候曾经见过那些被驯服的野牛,也见到了大量的家禽,所以她倒是没有多么惊讶。

“这大豆看样子真是一个好东西。”白云有所感的说道。

石熊正要在详细的给白云说一下大豆的其他用途时,忽然听到前面响起了一阵喧哗声。

“一头母熊野狼”

“好家伙,这头熊可真不小”

离得远,听不清楚前面那些族人在说什么,但很明显的,那应该是有族人猎到了猎物,似乎是一头熊。

“走,我们过去看看吧。”白云显然也听到了族人们说话的声音,她拉着石熊的手就向那边快步走去。

其实这里已经到了山谷的深处,甚至比硝石矿所在的那个山洞还要更深入。小河部落所在的这个山谷在硝石矿那个山洞附近分开了,其中一条山谷的尽头就是那座硝石矿,而这条山谷则有一条蜿蜒的山路通往外界。

这条山路平时是部落的族人外出狩猎时走的,很难走,但是只要翻过那座山,就能进入到大雾山的深处,大雾山深处的猎物还是很多的,所以这条又安全距离有近的小路就成为了部落战士狩猎的通道。

此时天色已经比较昏暗了,前方火光闪烁,最少有二十多个人举着火把围在那里。

走近了之后石熊就发现了一个强壮的汉子站在人群之中,这个汉子石熊曾经见过一面,那是他第一次在荒野上和雷鹰见面时遇到这个汉子的。

这个汉子石熊记得好像是叫大山,是小河部落里的神弓手,也是一名非常杰出的战士。当时雷鹰曾经让他尝试着拉开自己那把大弓,结果这伙计甚至连一半都没有拉开,搞得有点尴尬。

大山的脚下有三匹已经死掉的野狼,此外还有一个大家伙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那是一头身上带有很多伤口的熊,而且还是一头体型非常巨大的棕熊。

这头熊虽然已经死了,可个头真的是很大,石熊目测这头熊的身高绝对超过了两米,这个个头已经可以划归到体型最大的科迪亚克棕熊的范围内了。

在这个年代,棕熊在北美的分布还是非常广泛的。石熊虽然不知道这头棕熊是什么亚种的棕熊,但这个和科迪亚克棕熊比起来都不相上下的棕熊生前想必是非常凶猛的。

只是石熊也很纳闷,在大雾山这边能够有这么大的棕熊吗?

摇了摇头,石熊就听到大山在那里和族人们说话。

“我们几个原本在山里面猎到了一头鹿,正拖着这头鹿往回走呢,结果就听到了前面很热闹,似乎是有狼群在攻击什么”

说话间,大山忽然看到了刚刚凑过来的石熊,他立刻冲着石熊微微点了点头。

对于这个切洛基族的大个子,大山还是非常佩服的。别的不说,这个大个子用的那把大弓,就足以让大山震惊不已了。他当初可是亲手尝试过那把大弓的力道,即便是拼尽了全力,竟然也无法把那把大弓拉开一半。

而能够轻松拉开那把大弓的这个大个子,真的是很恐怖!

石熊冲着他微微一笑,示意他继续给族人讲述。

大山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我们几个偷偷地摸了过去,果然发现一群野狼正在围攻一头熊。喏,就是这个大家伙。”

在周围火把的照耀下,这头熊身上的伤口清晰可见,尤其是背上的几个伤口甚至都露出了骨头,很显然,这头熊在那群野狼的攻击下受到了重伤。

一个小家伙问道:“大山叔,这个时候熊不都在窝里睡觉吗,怎么会和野狼群对上?”

这个小家伙的问题估计也是现场所有人的问题。

大山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对上的,不过我估计很有可能是这群野狼饿极了,然后发现了这头正在睡觉的母熊以及这两头小熊崽子,然后这群野狼就想吃掉这两头小熊崽子,结果母熊不干了,就和这群野狼打了起来。”

石熊打眼一看,就看到在大山的脚底下还有两头小熊崽子。

这真是小熊崽子,个头很小,眼睛甚至还没有睁开呢。只不过其中一头小熊崽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在它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明显的伤口。而另外一头小熊崽子竟然还活着,只不过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饿的又或者是害怕,这个小家伙浑身簌簌发抖。

看到这两个小熊崽子,石熊这才明白这些野狼为什么会和这头母熊起冲突了。

棕熊通常都是在每年的五月到七月发请,然后怀孕期长达半年多,小熊通常都会在隆冬季节的一二月份降生。

熊本身就是丛林霸主,尤其是带崽子的母熊,更是招惹不得。

这群野狼估计也是饿坏了,它们虽然不敢触怒带崽子的母熊,但对付小熊崽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结果没想到母熊发飙了,就和这群野狼干了起来

第一九一章 小熊

“当时我们看到这头母熊还有那个狼群的时候,狼群已经被那头母熊拍死了三头狼,还有两头狼受了伤。不过那个狼群足有十好几头野狼,那头母熊在这群狼的攻击下也受到了重伤。”大山显得很兴奋,毕竟能够猎到一头熊,那可是一个很大的荣耀。哪怕在猎杀这头熊的时候这头熊已经重伤了,可猎到熊就是猎到熊,比猎到其他任何动物都要牛逼。

“我和几个兄弟出手了,那头熊被我们杀死了,剩余的那几头野狼也被我们吓跑了。于是我们就把这头熊还有这些狼尸以及这个小熊崽子拉了回来。”

听到大山这么说,石熊彻底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如果说冬季的野狼是可怕的,那么一群饿的眼睛发绿的狼群就只能用恐怖来形容了。

尤其是北美新大陆的狼群,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北美灰狼,是这个世界上体型最大的犬科动物。

这个时候的北美灰狼还不像二百多年后那样被人类杀的差点绝种,这个时代的北美新大陆,北美灰狼就是最顶级的猎食者,它们的踪迹遍及整个北美大陆。

如果你没有见过北美灰狼,那么你真的是很那想象这种雄性体重可以达到九十公斤,雌性体重也有六十公斤的狼是多么的厉害。

后世一提起狗,估计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藏獒或者是坎高之类的猛犬,尤其是后世某位马姓大神干脆说出了“一獒战三狼,二獒敌一虎”这句话之后,藏獒更是被神话了。

很多网友更是顺着这句话编了下去,于是“五獒斗上帝,十獒创世纪”也出现了

藏獒很猛这确实不假,但要说一獒战三狼,那纯粹就是胡扯。

别说北美灰狼了,就算是北美灰狼的小弟蒙古狼,也不是一头藏獒可以战胜的。

在体型上或许蒙古狼比藏獒要小一点,但在其他方面藏獒和蒙古狼比起来都是完全处于下风,尤其是在最关键的咬合力上,藏獒更是完败。

藏獒的咬合力只有二百八十磅左右,而蒙古狼的咬合力普遍能够达到七百磅。这代表着什么?藏獒咬蒙古狼一口,或许能把蒙古狼咬伤,可蒙古狼只要咬到藏獒身上,那基本上就是非死即重伤。

更别说比蒙古狼更凶悍的北美灰狼了。

成群结队的北美灰狼是极为恐怖的。它们或许不敢轻易挑衅北美黑熊或者体型更大的棕熊,但如果饿极了,狼群是连这两种熊也敢碰的。

这次很显然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刚刚生下了小崽子的母熊正带着小宝宝越冬呢,结果不幸遇到了一群饿的眼睛发绿的狼群。

一头成年的棕熊如果对付五六头野狼还是没问题的,可如果这个狼群的数量超过了十头,别说棕熊了,就算是北极熊也得跑。

如果这头母熊没有带着小崽子,母熊打不过还能跑。可两个刚出生没多久的熊宝宝成了这头母熊最大的致命弱点。于是这头母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被这些野狼重伤了,最终便宜了大山他们。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残忍,弱肉强食!

白云轻轻地拉了拉石熊,小声说道:“那头熊崽子好可怜”

石熊想了想,伸手拍了拍白云的手背,然后高声说道:“大山哥,这个活着的熊崽子你打算怎么处理?”

不管是这个熊崽子还是那头母熊又或者是那些死掉的狼,现在都是大山还有他那几个兄弟的猎物,按照规定,这些猎物虽然要上缴给部落,但大山依然拥有最大的分配权。

“还能怎么样,扒了皮之后吃掉呗。”大山回了一句,但他随即就意识到事情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连忙捏着那头熊崽子后颈的皮肉把它提了起来问道:“守护者,你的意思是”

石熊微笑着点了点头,“大山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用东西交换你手里的这个熊崽子。”

这话一出口,周围的人全都愣住了,他们显然不明白这个大个头为什么要要这个熊崽子。部落的战士也不是没有猎杀过带崽子的熊,不过只要猎杀到,通常都是杀了吃肉。

“我只不过是挺可怜这头小熊的。大山哥,你应该知道我的名字叫大力熊,而且我也是一个孤儿,所以当我看到这个小家伙的时候,就不由的想起了我自己。所以,我想用东西和你交换这个小家伙,因为我不想杀死它。”

大山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难道是想养活这个熊崽子?”

石熊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可是这玩意儿养不熟啊,这可是一头熊,养大了万一它”

石熊摆了摆手说道:“大山哥,那个你就不用操心了,我想用我有的东西换这个小家伙,你同意吗?”

大山看了看站在石熊身边的白云,脸上露出了一丝恍然大悟的表情,笑着说道:“换不换的就不用了,你给我们部落带来了这么多的食盐,而且上次你在野外杀死那么多狼也都留在部落了,我要是再和你交换,那就太说不过去了。守护者,既然你喜欢这个小家伙,我做主把它送给你了。”

说着,大山提着这头眼睛还没睁开的小熊递了过来,石熊连忙双手把这个小家伙捧了过来。

小家伙估计出生最多也就是半个月,身长也就是三十来厘米的样子,眼睛都还没睁开呢。

石熊小心翼翼的把这个小家伙交给了身边的白云,白云连忙把这个小家伙捂在了怀里。这温度对于这个小家伙来讲还是太低了,恐怕刚才已经把它给折腾坏了。

石熊笑着对大山说道:“大山哥,谢谢啦。回头我根据你的力量给你打造一把大弓吧。比我那把弓小一些,顺带给你打二十支箭矢,都是精钢的。你看怎么样?”

听到这话,大山脸上顿时就乐开了花,连连点头。

大山是部落里的神弓手,对于好的弓箭自然是非常喜爱的。他曾经见过石熊拿的那把大弓的威力,这么好的一把弓对于一个神射手来讲自然是具有无比的吸引力的。

但奈何石熊那把弓开弓需要的力量太大了,大山根本就玩不起。

现在听石熊说专门为他打造一把那样的弓箭,而且还是根据自己的力量打造的,那可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大山可无法拒绝这样的交换条件的。

石熊看到大山身边的那几个兄弟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于是笑道:“回头我送你们几个兄弟每人一把钢刀吧,用来防身还是很不错的。”

那几个人立刻变得和大山一样。

这下子羡慕的变成了周围围观的族人了

和白云往回走的时候,白云问石熊:“你真的打算把这个小家伙养起来?”

“怎么?难道你忍心把这个小家伙扔掉吗?刚才你不是说这个小家伙还很可怜吗?”

“不是,我就是觉得它这么小,你怎么养啊?”

石熊抓了抓脑袋,他倒是把这个茬给忘了,这个小家伙固然很萌很萌,可还没断奶呢。

于是石熊问道:“你们部落里有抓来的野羊、野牛或者马鹿吗?最好是带仔的那种。”

白云白了石熊一眼说道:“你当我们部落和你们部落一样啊,能养那么多牲口。我们部落根本就不养这些,都是在外面猎杀了之后回来吃肉的。我们也不会养那些东西。”

这话把石熊给难住了。

不过远方响起的狗吠声却是让石熊脸色一喜,“白云,那你们部落里有没有刚刚生完小狗的母狗?”

北美印第安人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养狗了,狗是印第安人最忠诚的伙伴。高树部落中就有很多的狗。当然,这个时代的狗还没有什么金毛、拉布拉多之类的狗,印第安人养的狗都是本地的土狗。

“嗯,这个好像有。”石熊这么一说,白云脸上也泛起了笑意,她也不愿意这头小熊崽子就这么被饿死。

回到部落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可即便是这样,白云也很快就找到了两只刚刚生过小狗的母狗。

只是让白云郁闷的是,当她把这头小熊崽子提到母狗跟前准备让小熊吃狗奶的时候,那只母狗顿时就炸了。

原本温顺的狗就好像疯了一样,对着眼睛还没睁开的小熊疯狂的咆哮了起来,如果不是狗主人拉着它,估计这只母狗早就一口把这头小熊给咬死了。

没办法,谁让这头小熊崽子身上还带着母熊的气息呢。

棕熊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凶悍动物,是狗这种生物远远无法比拟的。这头小熊崽子虽然连眼睛还没有睁开,可它的身上带着浓郁的母熊气息,问到这种气息,母狗要是不炸才怪。

这只狗是绝对不能喂了,于是石熊让白云继续抱着熊崽子,然后向下一家走去。

不过到了下一家,石熊没有让白云先进去,他走了进去,然后没多久,就端着两个石碗走了出来。这两个石碗中一个是黄橙橙的尿液,散发着刺鼻的味道,另外一个石碗中则是一种乳白色的液体,散发着一股子奶香味。

“这是那只母狗的尿液和奶,这个小熊身上只有沾染了这些尿液和奶才能被那只母狗接受。”

石熊一边解释,一边把这两碗散发着不同味道的液体倒在了小熊的身上,还不嫌弃的搓弄了一番,把这个小家伙冻得直打哆嗦

第一九二章 特普

“你这个办法真管用。”红云看着贪婪的拱在那只母狗怀里大口吃奶的小熊崽子,笑眯眯的对站在身边的石熊说道。

“当然管用了。只要母狗的尿液和奶汁遮盖住这头熊崽子身上的气息,那么对于这只母狗来讲,这个熊崽子就不是天敌而是它的孩子了。嗯,虽然这个孩子个头有点大,可狗妈妈依然会接受它的。你看这小家伙吃的多欢啊。”

“是挺欢的,不过其他小狗可就难受了,狗妈妈的其他孩子都没地方吃奶了。”

石熊也轻声笑了起来。

眼前这一幕确实是充满了喜剧感。这只堪称功勋狗妈妈的母狗一窝生了七个崽,这个数量是绝对的高产了,估计这只狗妈妈是一只年轻的母狗,才能一窝生下这么多的狗宝宝。

刚出生的狗宝宝还没人的巴掌大呢,这些狗宝宝连眼都还没睁开,正挤在妈妈的怀里愉快的吃奶呢,结果一个“庞然大物”忽然挤了进来,然后三拱两拱的把所有的狗宝宝都给拱到了一边,自己独自霸占了狗妈妈的怀抱,然后开始贪婪的吮吸着美味的奶汁。

这个“庞然大物”自然就是那头熊宝宝。虽然这个小熊崽子同样是刚出生没多久,可它的体长却有接近三十厘米,对于那些还没有巴掌大小的狗宝宝来讲,这个熊崽子自然就是一个庞然大物了。

而且这家伙不愧是最顶级猎食者的后裔,性格那叫一个独——我吃奶的时候,谁也不能跟我争,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都拱出去!

幸好那些狗宝宝应该是之前就已经吃饱了,所以虽然被莫名其妙的拱了出来,但七个毛茸茸的小毛球依然凑在一起闭着眼的瞎拱怂。

狗妈妈可不管这些,她怡然自得的趴在地上,享受着“孩子们”的吮吸,却是浑然不知她的亲生宝宝已经被一个外来宝宝鸩占鹊巢了。

白云当然明白这些了,笑骂道:“这个小熊崽子真不是个玩意儿,现在就这么独,等以后长大了就更不得了了。”

石熊摇头反驳道:“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别忘了这是一头熊,是最顶级的猎食者。作为一头熊,它就应该有这样的性格才对,否则如何镇压住其他的猎物?”

白云听出了石熊话里的意思,轻轻挽住了石熊的一只胳膊,低声说道:“你想养这个小家伙是不是就是喜欢它的这种性格?嗯,你不需要回答,我其实已经看出来了。你的名字是大力熊,而你现在也正在向最顶级猎食者的方向努力迈进,我知道你迟早会成为那个站在所有人头顶上的男人的。就好像这个小家伙长大以后会站在所有动物的头顶一样。”

白云的话让石熊愣了一下,但随即他就笑了笑,亲昵的摸了摸少女那一头柔顺的长发,没有在吱声。

有了这只功勋狗妈妈,总算是可以保证这个小熊崽子不会被饿死了。最起码在石熊回归到高树部落之前,有这只狗妈妈的奶水,这个贪婪的小家伙是不会饿死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个小熊崽子太能吃了,狗妈妈自己的奶水都堪堪将够这家伙吃的,再加上这家伙比其他的狗宝宝身强力壮,所以狗妈妈的七个亲生狗宝宝就没办法吃奶了。

于是无奈之下,石熊只能把这七个狗宝宝送到了另外一只刚生完狗的狗妈妈那里,让那只狗妈妈代为喂奶。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管是切卡莎族还是切洛基族养的狗都是那种土生土长的新大陆土狗,用后世的话来讲,这种狗的学名应该叫普罗特猎犬。

这种猎犬是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山区附近的印第安人普遍豢养的一种狗,是一种大型猎犬。可虽然是大型猎犬,可也架不住一头能吃的熊崽子这么个吃奶法。

所以最终这只狗妈妈只能单独喂这头小熊崽子了。

为了这只狗妈妈,石熊又给狗妈妈的主人送上了两把钢刀、十五袋玉米以及两袋精制食盐和一大卷棉布,才把这只狗妈妈带在了身边,成了这头小熊崽子的专属奶妈。

而且因为这头小熊崽子,原本石熊定在第二天就离开小河部落的计划也打乱了,他不得不又在小河部落多停留了两天,最终才算是把“专属奶妈”的事情敲定。

这一天,天气晴好,停靠在小河部落山谷外海沃西河上的那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的周围围满了人,许多小河部落的人都主动走出谷口来为这个切洛基族卡布鲁大祭司的守护者送行。

小河部落的人这时候早就已经知道部落的大公主以后会和这位威猛至极的汉子成为一家人,而白云在小河部落的人气显然非常高,部落的族人都很喜欢这个恬静而美丽的公主。

虽说小河部落中的很多年轻汉子对于那个大个子很不服气,但也只能在心里表示一下不服气罢了,因为通过雷鹰还有大山他们的嘴,部落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大个子可不是徒有一副吓人的身体,这家伙的武力真的是高到没边了。

别说单挑了,你就是出动是个精锐战士,十有**也是被群殴的份儿——那十个战士被这个大个子一个人群殴!

没有人敢怀疑这一点,最起码部落里最强大的战士大山就亲口说过不下十次——像我这样的战士来十个,那也是被守护者大人狠揍的结果。

既然无法阻挡这个大个子带走部落里最美丽的公主,那么干脆就尽量的结好这个大个头吧。毕竟这个大个头可真是豪爽,铁器、棉布、粮食、食盐这种珍贵的东西,人家说送就毫不眨眼的一送就是一大堆,没有丝毫的吝啬。

如此豪爽而且大方的一个人,谁不愿意结交呢?

所以当石熊准备离开小河部落的时候,乌泱泱的来了一大帮人来送行。

石熊来的时候拉了满满的一船东西,离开的时候,船舱中的东西也满了。

船上拉着石熊要来的那些大豆还有一些硝石,都是小河部落的特产。

尽管分离的时候很不舍,但石熊很清楚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了,高树部落的事情会变得很多很多。石熊在这个时候可不敢放纵自己,他需要坐镇部落指挥族人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

“你下次什么时候再过来?”白云也知道自己的爱人回去有很多事情要忙,自己不能留下他,但不舍就是不舍,对于一个热恋中的少女来讲,在这个时候她可以任性一下。

“我会尽快的再回来看你。等部落的事情安排妥当了,我就会有一段空闲的时间了,我会再来看你。”

一旁的那个长的和白云几乎一模一样的未来小姨子插嘴道:“大力熊,你再来的时候可要记得给我带一些好东西啊,要不然我就不让我姐姐跟你走。”

这丫头说的这番话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把白云起的直跺脚。

石熊笑呵呵的说道:“好啊,你想要什么好东西我尽量的给你带过来,不过你先得告诉我你想要什么东西才是,要不然我怎么给你带东西呢?”

轻轻地一句话就把绿云雀说的哑口无言。她只是随口一说罢了,哪儿想过要和这个未来的姐夫要什么东西呢。

倒是站在白云另一侧的小正太很正式的说道:“大力熊哥,等你下一次来的时候能不能也给我带一把大弓来?嗯,要小一些的,我没那么大的力气拉开你那把大弓。昨天大山叔说你会给他打造一把大弓,所以我也想要一把大弓。”

“哈哈,这个没问题。”石熊斜睨了小姨子一眼,“石头,只要你说出你想要什么,我就一定会给你带过来的。”

这话再次把绿云雀噎的翻了一个白眼,然后这丫头就气鼓鼓的不再理会石熊了。

白云看了看石熊提在手里的那个木箱,箱子里铺着一些干草,那个小熊崽子正在里面呼呼大睡。

“等你下次来的时候,这个小家伙会不会就睁开眼睛了?”白云小心翼翼的用手指碰了碰小家伙的头,但没有把呼呼大睡的熊崽子惊醒。

“嗯,应该能睁开眼了。这东西出生后大约半个月才能睁开眼睛,等下次我来的时候,它就能看到你了。”

白云欣喜的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既然你已经决定养这个小家伙了,那么你给它想好了名字了吗?”

“名字?”石熊愣了一下,随即就苦恼的抓了抓头皮,对于起名字,说实在的他并不多么的高明。

不过当石熊的视线落在了这头拥有淡黄色绒毛的小家伙时,脑子中忽然闪现出了一个人的模样。

在前世,这家伙可真是鼎鼎大名,全世界不知道这家伙名字的人恐怕都没多少。

那家伙身材很高大肥胖,而且长着一头金毛,颜色和这个小熊崽子身上的毛发颜色差不多。最关键的是这个没事喜欢发推特而且手握重权的家伙也是一个很强势霸道的家伙,堪称全世界的流氓头子。

从某些方面来讲,前世那个家伙似乎和眼前这个小家伙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于是石熊的恶趣味一下子又冒出来了,他笑了笑说道:“这个小家伙以后就叫特普了!”

“特普?”白云兄妹三个都是一脸的懵圈

第一九三章 春耕

来的时候下小雨,没想到在小河部落停留了五天,回去的时候又赶上了一场小雨。

虽然同样是一场小雨,可这场小雨要比之前的那场小雨大不少。

伴随着这场小雨,白雪之月已经彻底过去,蠕虫之月(三月)悄然来到。

甲板上除了驾船的族人外,其他人都缩回了船舱中,一帮闲着无事的家伙就看狗妈妈怎么给熊宝宝特普喂奶。

特普这家伙连眼睛都没睁开,看不到也听不见,所以它就是闷着头的一门心思的吃奶。可狗妈妈希拉就不行了,这么多雄性两脚怪强势围观,你们让俺情何以堪啊。

嗯,希拉就是狗妈妈的名字,这当然又是石熊的恶趣味迸发之后的产物,既然连特普都出来了,希拉给特普当奶娘又怎么了?

既然前世你俩是堪称不死不休的竞争对手,那么这一世就化干戈为玉帛,让希拉做你的奶娘吧。

要说起来狗妈妈希拉也挺纳闷的,原本自己有七个小宝宝,结果一夜之间七个小宝宝不见了,换成了一个大了好多而且还特能吃的宝宝。现在又被弄上了船,成天晃晃悠悠的不太舒服啊。

要不是石熊一直给希拉喂一些新鲜的动物内脏熬骨头汤,估计希拉早就造反了。

要给特普这个堪称无底洞的家伙喂奶,希拉就必须得保持大量的营养摄入,否则狗妈妈根本就无法承担为一头小熊崽子喂奶的任务。

希拉毕竟只是一直母狗,它的奶量无论如何也无法与一头成年母熊相比的。别看希拉可以把七个狗宝宝喂得饱饱的,可单独对付一头小熊崽子它就真感到吃力了。

也就是石熊懂这个,要是换个人想要养活这头小熊崽子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回程比来时多耗费了一天的时间,当船抵达部落的时候,石熊下船时惊喜的发现,小熊崽子特普竟然睁开眼睛了。

石熊估摸着当时大山把特普带回来的时候,特普已经出生十多天了,毕竟个头在那里摆着呢。要是刚出生几天的小熊崽子可没有那么大。然后在小河部落停留了两天,路上走了三天,加起来就是半个多月的时间了,特普这时候睁开眼睛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刚刚睁开眼睛的特普第一眼看到的自然就是抱着它的石熊了,虽然石熊身上没有“妈妈”的味道,可特普还是挣扎着张开了小嘴,逮着石熊的手指头就是一顿乱啃。

不知道是饿了还是要表达什么心情,反正这小家伙的萌样儿直接把石熊给萌翻了。

守护者大人回归部落,部落里的很多族人都前来迎接,所以当石熊抱着啃着自己手指头的特普,牵着奶妈希拉从船上走下来时,看到了众多的族人正在码头上等待。

下了两天的小雨已经停了,天色虽然还没有完全放晴,但在密云的缝隙中已经偶尔可以看得见蓝天了。

“守护者大人回来啦”

“呦,守护者大人莫非是要养一头熊吗?”

“这是白云姑娘送给你的熊崽子吗?”

“这小家伙看着还挺好玩呢”

一连串的问候声之后,几乎所有的族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石熊怀里的特普,一个个的对着这个小熊崽子指手画脚的评论了起来,一帮熊孩子更是围绕在石熊身边,一个二个的都想伸手逗弄一下特普。

要是特普大一点,石熊就把小熊崽子仍给这帮熊孩子折腾去了,可是现在它太小,根本就经不起折腾,要是落入这帮熊孩子的手里,估计没十分钟就得让这帮熊孩子给折腾死。

所以石熊挥着大手把这帮嘻嘻哈哈的熊孩子赶跑了,然后一手抱着特普一手牵着希拉,指挥着族人把船上带回来的东西全都卸下来。

硝石还好说,可是那将近八百斤的大豆种子可是好东西,有了这么多种子,今年的豆田规模必然要扩大很多。

安排好了卸船的人手之后,石熊就回到了自己的屋,果然不出所料,红云还有立雷正在屋里等着呢。

“回来了?”

“回来了!”

寒暄了一阵子,红云和立雷又逗弄了一阵子特普之后,石熊这才把特普扔给奶妈希拉去喂奶,三个人坐在一张木桌跟前准备商量一些事情。

蠕虫之月已经到来,现在部落里最重要的事情就莫过于春耕了。

虽说在印第安人这边没有春耕这个说法,但道理是一样的。每年的三四月份开始春种,这是持续了多少年的习俗了。

“这个时节可以种植土豆了。”红云说道。在成为卡布鲁祭祀之前,她也是一个种地小能手,自然清楚什么时节该种什么作物。

像土豆这种作物,在切洛基族这边就是一年两种的,春种一次,秋种一次。

春种是二月底三月初开始播种,到六七月份收获,然后到八月份再播种一次,到十二月份可以再收获一次。

这种播种方法和华夏的鲁省还有苏省北部差不多。高树部落所处的这个位置,从纬度上来讲和华夏的徐州差不多,所以这边的耕种时间和苏北的耕种时间差不多。

土豆这东西是绝对的高产作物,哪怕现在没有化肥什么的,但这边的土地肥力还是很足的,所以一亩地依然能够收获一千多斤。这个产量是仅次于地瓜的产量,比玉米高多了。

部落里留存的土豆有很多,这个时候已经可以开始切块催芽了,等芽出来之后,种进地里,等上几个月就是大丰收。

“祭祀,首领,今年我们必须要多种各种作物,能种多少就种多少,实在不行把部落里所有留存的种子都种上都不要紧,毕竟现在我们不缺粮食。而且趁着我们现在粮食充足的时候,尽量的扩大耕种面积,这样几个月之后我们就能收获更多的粮食。”

立雷点头道:“这一点我已经和大祭司商量过了,我们俩的意见和你刚才的说法是基本相同的。”

顿了顿,立雷继续说道:“而且我现在也安排部落里的战士开始继续出去抓捕野牛了。我们要扩大耕种规模,部落里驯服的野牛数量就有点不太够了。”

石熊点头道:“这是必须的。抓捕野牛和扩大耕种规模是相辅相成的,首领,我赞同你的安排。”

红云笑道:“你俩就把心思和精力全都放在别的方面吧,耕种这一块你们不用管了,我会把这一块管理好的。”

石熊和立雷点了点头。

说笑间,三个人就把部落春耕的事情定了下来

第一九四章 新式步枪

好消息接连不断。

石熊这边刚刚和立雷、红云商讨完春耕的事情,弗格森那边又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新式步枪打造出来了!

这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对于一个部落来讲,粮食和武器是两种必不可少的基础。事实上,从一个部落扩大到一个国家,粮食和武器同样是最基础的东西。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一个王朝还是一个国家,内王外霸都是一个极高的评价。

内王就是对内王道,外霸自然就是对外霸道了。

内王外霸的具体体现就是国内老百姓安居乐业、衣食住行皆不愁;而在国家的外部,没有国家胆敢侵犯,甚至是万国来朝。

一个国家或者王朝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就可以称为伟大了。

当然,要想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粮食和武器。

粮食是对内实行王道的基础,没有充足的粮食,你别说实行王道了,老百姓不把你推翻就不错了。你连老百姓的肚子都填不饱,你怎么有脸敢称王道?

而外霸的基础则是武器,强大的武器,领先于其他国家的武器。你想让别的国家尊重你、服你,你就得拿出让别的国家服你的东西来。而这种东西就是强大的武器!

你敢不听话,没说的,老子揍你。老子有比你强大的多的武器,你不听话的下场就是被老子揍服。

高树部落要想发展起来,这两样同样是不能缺的。

随着今年春耕的展开,只要不发生天灾,那么高树部落的粮食注定会得到一个巨大的丰收。

而武器,现在高树部落有一百来把火枪了,族人们已经彻底的意识到热武器和冷兵器之间的巨大差距。虽说现在的火枪威力还不是那么大,但如果集中使用,那威力依然是冷兵器无法抵挡的。

而弗格森少尉研制出来的新式火枪,也就是历史上那款划时代的后装线膛枪——弗格森步枪,虽然这样那样的毛病不少,可比起现在欧洲各国普遍使用的前装滑膛枪,不管是威力还是射程又或者是精准度,都要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用后世现代化的武器来比喻的话,现在欧洲各国使用的前装滑膛枪如果说是155毫米自行火炮的话,那么弗格森少尉研制出来的这款后装线膛枪就是地对地短程导弹。

虽说地对地短程导弹的威力也不是多么强,可总比自行火炮厉害的多。

如果高树部落全民配备这款新式步枪,再通过不断的训练,那么高树部落的武力立刻就会提升到一个极高的水平。最起码以石熊的判断,届时高树部落的武力将会成为整个新大陆武力最为强大的印第安部落,甚至就是比起训练有素的欧洲军队,也绝对不落下风的。

“老大,你看看这把枪还行吧!”弗格森少尉脸上带着压抑不住的笑意,语气中也是充满了自豪。

这可是后装枪啊,在把新枪的消息说出去之前,弗格森少尉已经对这把枪试验了几百次,无论是装填速度还是射程、精准度以及威力,这把枪都要远远强于现在各国普遍使用的前装滑膛枪。

石熊前世是一个典型的伪军迷,也就是那种对武器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主儿。你说什么武器,不管是现代的还是过去的,他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你要问他更深的原理,他就不太懂了。

作为一款划时代的步枪,石熊前世自然看过很多次这种弗格森步枪的照片,当然,这种弗格森步枪大都是人们仿造的。

但眼前这把步枪和记忆中照片中的步枪几乎没有什么差距,如果有的话,那就是这是一把实实在在摆在自己面前的真枪,视觉冲击力绝对不是照片能够比得上的。

石熊抓起了这把枪掂了掂,这把枪的重量让石熊感到很满意。

这把枪要比石熊缴获的法国人的圣艾蒂尼步枪轻了差不多一半,这绝对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要知道步枪通常会长时间伴随着一名火枪兵的,尤其是在战争期间,步枪更是火枪兵最亲密的伙伴。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火枪的重量太重的话,这就会给火枪兵带来极大的负担。就好像石熊缴获的圣艾蒂尼步枪,这款前装滑膛遂发枪虽然在这个时代是一款很优秀的步枪,但这款枪的重量就有点太重了。

圣艾蒂尼步枪的全长大约在五十五英寸,也就是一米四左右,这个长度和英国的褐贝丝步枪以及眼前这款弗格森步枪差不多长,但是圣艾蒂尼步枪的重量达到了十五磅还多,也就是接近七公斤的重量。

七公斤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么重,可如果长时间携带的话,这个重量对于一个火枪兵来讲就不是一般的重了。

举一个比较合适的例子,一箱六瓶装的白酒,重量差不多就是七公斤左右。

一个火枪兵长时间扛着圣艾蒂尼步枪,就相当于长时间扛着一箱子白酒。

十分钟八分钟或许没问题,可你扛上一个小时俩小时的试试,你就知道这七公斤意味着什么了。

而弗格森做出来的这把枪,石熊估摸着重量最多也就是七斤多一些,虽然略有误差但石熊相信误差不大。

七斤和七公斤可就完全是两码事了,最起码对于一个上了战场火枪兵来讲,长时间扛着一把七斤重的步枪,绝对要比扛着一把七公斤重的火枪更能节省体力。

在现在这种交通基本靠腿的年代,体力无疑是一种极为珍贵的东西。

(ps:老墨这里写的这把枪的重量和原本历史上的弗格森步枪重量差不多,历史上的弗格森步枪枪长在122米到152米之间,重量在75磅也就是35公斤左右,这是有据可查的。)

这把枪的枪管是弗格森连同几个手下一块铸造出来的,因为采用了钢铸造的,所以这把枪的枪管壁厚度比圣艾蒂尼步枪的枪管壁薄了不少,光是枪管的重量就减轻了很多。

枪身是用坚韧的核桃木做的,用这种木头做枪身,可以很好的减缓开枪时对人体产生的后坐力。

在枪管的后边,石熊看到了那款熟悉的旋转闭锁机构。

这种通过旋转扳机护圈打开/闭合火药室的机构,是这把枪的核心所在。正是有了这种旋转闭锁机构,这款步枪才能够进行后装。

石熊尝试着转动了一下扳机护圈,果然,通过火药室上方的螺纹,火药室上方的盖子被打开了。如果此时装填的话,只需要把弹丸从这里塞进枪膛,然后把定装好的火药再倒入到火药室,然后再往回转动一圈扳机护圈,那么火药室上方的盖子就会旋转着把火药室彻底封死。

开枪时再从火药室旁边的引火孔倒入小量的火药,就可以瞄准并扣动扳机了。

“老大,我试过了,如果操作熟练的话,这把枪一分钟可以达到极限的七次装填!这个速度可比圣艾蒂尼步枪以及褐贝丝步枪的装填速度快了足足一倍。”弗格森在旁边兴奋的解释道。

“呦,真的能达到这么快的装填速度?”这话让石熊也是心中一喜。

弗格森重重的点了点头,“只要多加训练,一分钟达到七发的装填速度还是没问题的,就算是慢点,一分钟也能装填六发了。”

弗格森既然说的这么有把握,那很显然这就是真的了。

这个时代使用的火枪绝大部分都是前装滑膛枪,这种步枪其他方面暂且不提,光是装填速度就足以把人愁死了。

这种前装枪的装填方法很繁琐,首先要把枪竖起来,枪口朝上,把火药从枪口倒入到枪管内,然后再把弹丸从枪口塞进去,用通条使劲把弹丸捅进去,还必须要把弹丸和火药压实了,最后再把火枪平放,在火药室引火孔的旁边倒入少量的火药做引火用。

这就是前装枪装填的步骤,真的是很繁琐。所以在这个时代的火枪兵,哪怕是装填速度最快的老兵,一分钟能够达到三发的装填速度就属于顶级的了,而普通的火枪兵,一分钟只能达到两发的装填速度。

装填速度很重要,你一分钟只能打三枪,拿什么和人家一分钟可以开六枪甚至是七枪的火枪打?

两边都是一百火枪兵,你这边一分钟最多只能打三百发子弹,人家对面一分钟则可以打出六百发甚至更多的子弹,这就相当于在人员上比你多了一倍。

你拿什么和人家打?

最关键的是,前装枪在装填的时候,火枪兵必须是站立姿态的,否则你无法装填。

而在弹丸横飞的战场上,你和一根棍子一样戳在那里,对面的敌人要是不打你才怪。

前装枪在战场上装填,真的是一件很危险很要命的事情。

而后装枪就不一样了,装填速度先放到一边,这种后装枪在装填的时候人是可以趴着进行装填的。

在战场上,一个兵站着,一个兵趴着,谁的安全性更高自然就无须多说了。

第一九五章 绝对领先

“这枪的威力和射程还有精准度怎么样?”石熊问道。

“相当不错,好的出乎了我的预料。”弗格森很兴奋,“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二百码,在这个距离上,用这把枪可以很轻松的射中一个比真人略小一些的标靶。至于威力也是很不错的。老大,你可以试一下这把枪啊。”

石熊笑着点了点头,又冲着弗格森呶了一下嘴,弗格森立刻递过来一个小小的布袋和一枚弹丸。

那个小布袋中装的是火药,一个小布袋中装着大约八克左右的火药。在新式火药还没有大规模生产之前,这种法国产的火药每次开枪需要八克左右。

定装火药的理念在欧洲大陆早就已经实行了接近一百年了。在燧发枪还没有流行起来之前,欧洲各国使用火绳枪的时候,火绳枪射手的肩上会斜挂着一条皮背带,皮带上挂着十二个木质的预装火药筒,每个木筒是发射一枪的装药量,一口袋弹丸及一个牛角火药罐。

因为那时候的火绳枪射手都带着十二个预装火药筒,这种火枪兵被称作“十二使徒”。

不过在1670至1690年的时候,随着燧发枪在军队中的数量越来越多,皮背带逐渐在火枪手的装备清单中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弹药盒,里面是一些用油纸包着的内装精确量发射火药和一颗弹丸的预装火药卷。装填时,火枪手用牙咬开火药卷的一端,把弹丸咬在嘴里,将火药倒入已倒转火枪的枪口,随后把弹丸塞入枪口,包装的油纸被当作填弹塞,最后用压杆(起先是木条,后改为铁条)将弹药与火药压实。

之前弗格森带来的火药卷因为这款新式步枪的口径问题而无法使用。想重新制作这种火药卷吧,石熊还没有把纸捯饬出来,弗格森来这里的时候也没有带着油纸过来,所以用油纸做这种定装火药卷的办法就暂时无法实行。

不过这难不住弗格森。高树部落虽然没有油纸,嗯,也不能说没有,石熊从法国人那里缴获的那些盛放着火药还有硫磺和火硝的木桶中就衬有牛皮纸和油纸,但那玩意儿不能动啊,一旦把内衬的牛皮纸和油纸抽出来,那么不管是火药还是火硝硫磺都很容易受潮的。

可高树部落中有很多棉布,所以弗格森就委托部落里心灵手巧的妇女们缝制了一批这样的小布袋子,专门用来盛放火药。

虽然这种袋子也不防潮,可袋子里面的火药是随用随装的,只要不下雨,暂时用这种方法还是没问题的。

每个小袋子中装的火药都是定量的,也算是定装火药了。装填的时候,只要解开布袋子的口,把里面的火药全都倒进去就ok了。

石熊先把弹丸从打开的火药室上方的那个孔塞了进去,然后稍微把枪口向下倾斜了一点,这样弹丸进入到火药室之后会顺着火药室中的一个浅浅的凹槽自动卡入到枪管处。

随后石熊把布袋打开,把里面的火药一下子全都倒入了火药室。然后再次转动扳机护圈,火药室上方的铁盖子就借助着螺纹旋转着封死了火药室,而盖子下方的那个小铁条,也能在盖子旋死之后,把火药室内的火药压实。被压实的火药会顶住前方的弹丸,即便是把枪竖起来,弹丸也不会离开枪管。

石熊又从弗格森拿出的另外一个大布袋中捏出了一小撮火药,放在了火药室引火孔旁边的药锅中,然后把火镰簧片拉了下来盖在了药锅上方。

这一小撮火药是专门用来引火的。当开枪时,“公鸡”(ps:就是遂发机构中击发锤的枪械术语)就会在簧片的带动下向下快速运动,而“公鸡”上的燧石夹钳夹着的燧石就会与药锅上方的火镰簧片摩擦,然后会产生火花,引燃药锅中的那一小撮火药。

因为“公鸡”上的燧石在和火镰簧片摩擦的同时,火镰簧片已经封住了药锅,充当了药锅盖的功能,所以药锅中被引燃的火药无法向其他位置爆发,只能通过引火孔把火焰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递到枪管后部的火药室,最终引燃火药室中的火药。火药室中被引燃的火药会在瞬间爆发出大量的气体,气体会推动弹丸从枪管中射出,完成一次击发。

做完了这一套动作,就算是装填完毕了,下一刻就是举枪瞄准然后扣动扳机完成击发。

“老大,外面有枪靶,我之前试枪的时候立起来的。从门外到枪靶之间的直线距离是二百码,我亲自丈量的。”

“走,外面开几枪去!”石熊拿着装填好的枪,大步走出了屋子,走到屋外,向远处看去,隐约可以看到那个钉在一棵大树上的那个人形枪靶。

二百码,就是一百八十米多一点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即便是真人也看着很小了。那个枪靶比真人的体型要略小两圈,所以在这个距离上只能隐约分辨出枪靶的头和身体。

石熊端起了步枪,枪托紧紧地顶在自己的右肩窝,左臂伸直,左手稳稳地托住枪管下面的枪身,右手也也托住了枪托前方,右手食指缓缓地伸进了扳机护圈,扣在了扳机上。

双脚前后分开,屏息凝气,歪头脸颊靠在了枪托上,左眼微眯,右眼的视线通过枪管最前方的准星,瞄准了二百码外的那个人形标靶。

当准星和标靶的头部处在一条线的时候,石熊扣动了扳机。

伴随燧石在火镰簧片上摩擦出来的火星,药锅中的火药被引燃,然后在零点几秒之后,石熊只觉得枪身一震,一大股浓烟从引火孔以及枪口处冒出,那枚圆形的弹丸也在瞬间被喷射了出去。

用黑火药作为击发药的火枪在击发时产生的后坐力并不算很大,而且石熊身强力壮,又早有准备,所以这点后坐力对他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

最关键的是石熊的双臂太有力量了。巨大的力量可以让枪口在击发时保持稳定,这样射出去的弹丸就不会因为枪口的抖动而出现太大的偏差。

弹丸在零点几秒中就飞越了二百码的距离,然后准确的击中了那个人形枪靶。只不过让石熊略微有点遗憾的是,当他看到枪靶上那个新鲜的弹孔位置时,还是忍不住微微摇了摇头。

明明瞄准的是头部,结果子弹却打到了胸口靠上的位置。这说明什么,很简单,就是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可能会比二百码要远一些,但也远不到哪里去。

二百码几乎就是这款枪最远的有效射程了。

虽说这把枪的最大射程很远,但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讲,一把枪的最大射程通常都是有效射程的五到七倍。

就好像这把弗格森步枪吧,它的最大射程能超过一千米,可有效射程估计最多也就是二百米了。再远,弹丸确实能够射到,但打不准有个屁用啊。

看着半英寸厚的枪靶木板几乎被一枪打穿,对于这个威力,石熊还是相当满意的了。

这意味着在二百码的范围内,只要被这把枪瞄上,那么敌人几乎就没跑了。就算是打不中要害,但只要弹丸打在胳膊或者腿上,也绝对够敌人喝一壶的了。

一分钟六发的装填速度,二百码的有效射程,精准度和威力也能说得过去,这已经比目前绝大多数的制式步枪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如果说但从有效射程和威力上来讲,目前唯一能够和这款步枪相提并论的只有肯塔基步枪。只不过肯塔基步枪的装填速度远远不如这款步枪,在精准度上应该也略逊于这款步枪。

总的来讲,弗格森研制出来的这款步枪是绝对领先于目前全世界所有的步枪的。

看着自家老大脸上满意的神色,弗格森像是一个得到老师表扬的孩子,喜形于色。

虽然这款枪是自己研发出来的,但弗格森很清楚,没有老大的指点,没有老大炼出来的钢材,这款步枪是绝对不会有如此出色的性能的。尤其是老大指点的那种旋转闭锁机构,简直就是天才的创意。

弗格森自认为自己想不出如此天才的创意的。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这款步枪最起码有七成的功劳是要归功于老大的。

虽说硬骨头和兔子嘴以及那个刚刚到来的杰克威廉姆斯在后期制作这款枪的时候也贡献了许多功劳,但在弗格森心中,老大才是这款步枪的真正发明者。

“这款枪很不错,相当不错,据我所知,这款枪要比目前各**队中的制式步枪都要好。帕特里克,你辛苦了。”该表扬的,石熊是绝对不会吝啬自己赞美的词语的。身为上位者,适当对手下表示赞赏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可以很好的拉拢手下。

这一点,前世在博物馆那种事业单位工作了十好几年的石熊自然非常清楚。

前世不管是馆长还是其他领导,在合适的时机适当的表扬一下手下,那么不管是谁,最起码三天脸上都是挂着笑容的,而且开口必称“咱们领导”。

这是什么,这其实就是一种归心的表现。

被表扬的弗格森脸上喜色更浓了,他高兴的说道:“老大,你给这款步枪命名吧。”

石熊看了这家伙一眼,感觉他这话并不是违心说的,他似乎是真的想让自己给这款枪命名。

于是石熊笑了笑说道:“嗯,这款枪是你亲手打造出来的,而且在研发的过程中你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贡献,那么这款枪就叫弗格森步枪吧!”

帕特里克弗格森先生立刻就愣住了

第一九六章 困难和问题

石熊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恶趣味,但他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

虽然这款在人类热武器历史上有着划时代意义的步枪是在自己的指点下完成的,但石熊可不想真的剥夺到这款枪原本的名字。

你可以没事调戏一下历史,也可以恶趣味的更改一些历史,但你一定要对历史保持足够的尊重,否则历史的车轮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把你碾成一团粉尘的。

就算是要名留千史,那也得完全凭自己的本事来做。剥夺别人功名的事情,石熊不想做也不屑去做。尤其是这位原本应该凭借着这款步枪而名留千史的弗格森少尉还是自己的铁杆小弟,这种事就更不能做了。

弗格森呢,自然是不知道石熊心中的想法,所以他被自家老大这种慷慨的举动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能用自己的姓氏为一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步枪命名,这是对一个枪械发明者最大的褒奖。

因为一旦这款步枪得到公众的认可并且流行起来,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自家的姓氏被天下人所知。

外国人怎么了?外国人一样好名好利!只要是人,除了傻子和疯子,就没有不好名不好利的。

你真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只是随便说说的吗?

所以弗格森少尉大中午头的就喝的酩酊大醉,这货高兴极了,连带着把硬骨头还有兔子嘴以及杰克威廉姆斯也给灌多了。

幸亏汉克少校刚刚带来了一大批质量很一般的酒水,那种价值四英镑的极品威士忌汉克少校只带来了几瓶,都留给石熊了。

对于这种质量、口感很一般的威士忌,石熊可没心思品尝。恰好曲房中的酒曲也已经做好了,所以石熊就决定自己酿酒。

对于石熊来讲,哪怕是用地瓜酿出来的地瓜烧,味道也比这个时代的威士忌好喝的多。

弗格森步枪既然经过了石熊的验证,那么接下来大规模的制作这种新式步枪就被提上了日程。

其实制作这种步枪并不是多么很难的事情,最难的难点就在于枪管的铸造,不过有了杰克威廉姆斯这个精通机械制造的炼金士加入,铸造枪管也不算什么难题了。

石熊本来想继续改造加工枪管的工艺,就是用钻孔的工艺来加工枪管,但这需要时间来制作钻孔车床。杰克刚刚来到部落没多久,他虽然精通机械制造,可让他冒然的就接触机床这种东西估计也能把他给搞蒙了。

而且要想弄出车床来,高硬度的钢材就必须搞出来,这玩意儿可不是那么好弄的,所以石熊决定缓一缓。

反正在这个年代使用铸造的枪管是没问题的,哪怕弗格森步枪的装填速度能够达到每分钟七发,这种铸造枪管还是经得住使用的。

只要枪管铸造的合格了,那么剩下的东西中难度最大的就是遂发机构了。不过这也难不住弗格森少尉和杰克威廉姆斯,石熊相信他们能做好的。

在这种事情上,石熊就是想帮忙也帮不上,所以只能任由弗格森去想办法扩大步枪生产规模了。

原材料什么的部落不缺,无论是炼钢还是铸模,部落里现在有一批族人已经对这方面比较精通了,只要解决好配合的问题,那么大规模的生产这种弗格森步枪是问题不大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步枪弹丸的生产和制造。

别看弗格森少尉对于做枪很精通,但是对于如何制作弹丸他却是一窍不通,石熊也不懂这个。

不过在杰克威廉姆斯来到这里之后,这个问题立刻就迎刃而解。

这家伙在新大陆做契约奴的这些年内,曾经帮着英军做了很多东西,一些简单的机械包括步枪弹丸,他都做过。所以如何生产步枪弹丸,有杰克威廉姆斯在就足够了。

现在大规模生产弹丸的困难就在于铅和锡。因为步枪弹丸是一种铅锡合金做成的,具体的比例是12份铅加上1份锡。

可问题是现在高树部落能够自己炼钢了,但如何提炼铅和锡,石熊真心不知道。

但这个问题却被法国人大卫艾迪安给解决了。

这个在魁北克被英国人俘虏的法国炼金士对于金属冶炼这方面是很精通的,毕竟作为一个炼金士,最大的追求就是做出传说中的“贤者之石”,而要想做出贤者之石,冶炼金属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水银、铅、锡、铁、锌、铜可以说只要在这个时代出现的金属,大卫艾迪安都“玩”过。

所以在得知了石熊遇到的难处之后,大卫艾迪安主动的站出来说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只要能够找到相关的矿藏,那么他就有把握把铅还有锡等金属提炼出来。

富含铅和锡的矿藏,自然就是铅锌矿了。而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内还是不缺少铅锌矿的,所以石熊很快就安排了几名战士陪着大卫艾迪安出去打听和寻找铅锌矿的。

切洛基族在这片山脉中生活了二百多年了,他们或许不知道铅锌矿是干嘛的,但他们肯定见过类似的矿石。只需要打听打听,或许就能找到一座铅锌矿。

这些事石熊虽然很想管,可他知道自己根本就管不了。自己文理精通确实不假,可自己也不是什么都懂的全才。像找矿以及精炼铅和锡这种金属,石熊就是纯粹的门外汉。所以他只能把这些工作交给别人去做。

当初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又是勒索又是交换的,才搞过来四个炼金士。现在这些专业的事情可不就得交给他们这些炼金士去做吗?他们本来就是干这个的。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就是这样!

石熊当然也要去做专业的事情,那就是酿酒。

曲房中的酒曲发酵的非常好,除了有几块发酵的有点过了之外,其他的酒曲都很不错。

酒曲成功的制作出来,而且质量还都很不错,这就给酿酒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酒曲是酿酒的关键,只要酒曲做好了,那么酿酒反而就变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第一九七章 酿酒

酿地瓜酒有两种方法,石熊上学的时候都酿过。

一种地瓜酒是低度酒,就是酿出来之后不进行蒸馏。这种地瓜酒度数低,甜滋滋的有味道,像果酒更多过像白酒。

至于另外一种地瓜酒则是不折不扣的高度酒,因为这种酒酿好了之后还需要进行蒸馏,蒸馏出来的白酒就是那种喝一口能顶你半天的“闷倒驴”。

可不管酿那种酒,都离不开一蒸二搅三发酵这个过程。

如果酿造低度的地瓜原酒,第一项工艺就是蒸地瓜。

把选好的地瓜切成块,然后放进大锅里蒸。当地瓜蒸熟了之后就摊晾到六十度左右,然后加入酒曲进行糖化,这个时间需要持续一天到一天半的时间。

等糖化完成后再把糖化好的地瓜泥和酒曲一块放入大缸中进行搅拌,一天搅拌一次,连续搅拌几天之后就开始在大约二十度的温度下进行低温发酵。

发酵过程需要持续十五到二十天左右,鉴于现在是初春,温度还比较低,所以发酵的时间要长一点,具体的情况要根据发酵的程度来判断。

最后把发酵好的醪液取出来进行压榨过滤,过滤出来的就是那种度数比较低的地瓜原酒。

这种地瓜原酒最好是放在陶桶或者瓷桶中储存,储存的时间越长,这种酒就越好喝。

至于高度的闷倒驴,整体酿造情况和酿造地瓜原酒的程序差不多,不过多了一项拌糠和蒸馏的程序。

就是蒸好的地瓜加入酒曲发酵,发酵好了之后就开始拌糠,一百斤地瓜加入十五斤稻谷壳或者麦子的麦麸进行搅拌,搅拌好了之后一百斤地瓜中再加入六十斤的清水上锅进行炊蒸。

炊蒸时通过冷凝管流出来的酒液就是高度的地瓜酒,度数很高,大约有五十来度。如果还想要高度数的,那就再蒸馏一次,出来的酒就是度数超过七十度的烈酒了。这种酒在石熊老家那一带酒俗名就叫闷倒驴。

现在部落里的地瓜不缺,尤其是石熊从法国人那里勒索来了三万磅粮食,更是和汉克少校交易来的那五万磅粮食,现在整个高树部落根本就不缺乏粮食,所以以前当口粮的地瓜可以随意用。

而且酒曲也有大把,虽然没有稻谷壳,但麦麸还是有不少的。

所以石熊决定地瓜原酒和闷倒驴一块酿。

听说守护者大人要开始酿酒了,部落里几乎所有能动弹的人全都来了。

没办法,以前部落乃至整个切洛基族都不会酿酒,如果要是他们没有接触过这种神奇的液体也就算了,可偏偏随着欧洲人陆续不断的登陆新大陆,这些欧洲人把这种神奇的液体带到了新大陆,让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品尝到了这种神奇的液体,然后所有有幸品尝到酒的印第安人都被这种神奇的液体彻底征服了。

用印第安人某个大型部落的大祭祀的话来讲,这种神奇的液体是天神赐予人类的精华——天空中的火焰之神遇到了大海之中的水之神,两个神灵相爱了、结合了,然后生下来的孩子同时兼备了火焰和水的特征,而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叫“酒”——能不是精华吗,人家天神把自己的亲生孩子都拿出来了

得益于和英国人的交好,切洛基族在南迁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之后就接触到了酒,虽然那种酒都是低劣的劣质酒,可依然让切洛基人赞不绝口。

后来那位卡布鲁大祭司的祖先离开切洛基族的王庭来到了这里,虽然中间隔了很久没有和英国人交易,可后来和英国人恢复了交易之后,那种神奇的液体又再次出现在了高树部落中。

不过酒这种东西是很贵重的,哪怕在欧洲很低劣的酒水,放在印第安部落中也是极为珍贵的。就好像琼斯上校让汉克带来的那种价值四英镑的威士忌,如果汉克少校真的执意要换的话,一瓶酒真的能够换一百张海狸皮的。

现在在欧洲大陆上,一张完好的海狸皮能够卖出五先令甚至是六先令的价格,一百张海狸皮最起码可以卖出五百先令的价格,这就是足足二十五英镑。

百分之六百多的纯利润,就是欧洲酒水在新大陆的盈利空间。

虽然印第安人也知道自己被那些瓦西楚们给宰了,可是没办法,谁让他们喜欢喝这种东西呢。所以明知被宰,他们依然乐不此疲的用自己狩猎得来的毛皮去换酒。

现在,部落的守护者大人竟然要开始自己酿酒了,整个高树部落的人还不疯了?

谁都知道,一旦守护者大人真的把酒酿出来,那么以后部落就可以不受那些瓦西楚的盘剥了。就好像守护者大人把盐制出来,把钢铁炼出来那样。

到时候恐怕不是瓦西楚们再盘剥自己了,恐怕那些瓦西楚们得求着咱们了。

莫莫草作为石熊指定的酿酒制曲的“项目经理”,她自然是第一个被通知到的。

对于这个勤劳而且开朗的妇女,石熊还是很赞赏的。虽然这娘们真的是个女汉子,可她不管做什么,都有着女人特有的细腻和细心的。

之前制作酒曲的时候就是莫莫草主要负责的,后来的第二次翻曲还有以后监控曲房的温度等事情,都是莫莫草带着几个妇女做的。

第一次制作出来的酒曲非常的成功,石熊自认就算是自己亲自盯着,恐怕也就是做的和莫莫草差不多。

所以酿酒这件事,石熊依然打算让莫莫草来负责。

“守护者大人,你真的要教我们酿酒?”莫莫草被叫来之后,得知自己将会成为酿酒项目的负责人之后,一脸不信外加惊喜的问石熊。

“怎么?不愿意做这件事?那我找别人来做好不好?”

“别!我跟你学,而且我保证一定能学会的。你看前面我制作的酒曲不就很成功吗,我有信心和你学会酿酒。”

女汉子拍着胸脯说话,胸前那对巨大的凶器被她拍的直晃悠,有点辣眼睛

“咳咳”石熊干咳了两句,“那啥,莫莫草,你找几个做事细心的女人过来,酿酒虽然要比做酒曲简单很多,但酿酒过程中也需要有人细心照顾。而且我准备把酿酒的工艺全都教给族人,等以后族人们都会酿酒了,你也就没那么辛苦了。”

“放心吧,我会找好人的。”

莫莫草放下这句话就出去了,结果连一顿饭的功夫都没有,她就领着十多个膀大腰圆的妇女走了进来。

要说这印第安妇女真的是能顶大半边天,就光这体型吧,上战场做战士真心不比一个男子差。

这些妇女都是部落里做事比较认真的,这次听说守护者大人要教授酿酒的技术,一个二个的全都跟着莫莫草跑来了。

她们也需要跟着学习,然后把学会的东西再教给部落里的其他族人。

有了这些身强体壮的妇女们帮忙,酿酒就轻松多了。

石熊指挥着这帮妇女从地窖中选出来了差不多一千斤的好地瓜,然后清洗干净之后,切成小块,开始上锅蒸。

不管是制盐还是熬硝都需要大铁锅,所以大铁锅的数量很多,不能说家家户户都有大铁锅吧,但是凑上十个八个的大铁锅还是绝对没问题的。

这种大铁锅一次性就能蒸一百来斤的地瓜,十个大锅同时蒸,一次性就能把这一千斤的地瓜蒸好。

因为是两种酒一块酿,所以石熊打算五百斤地瓜酿地瓜原酒,另外五百斤地瓜酿蒸馏酒。

不管是酿地瓜原酒还是酿高度蒸馏酒,基本上都是三斤地瓜出一斤酒的比例。所以这一千斤地瓜如果全都酿出来,大约能出三百三十斤的酒。

要是让石熊一个人酿这么多酒,那得把他累死。

可是有了这十多个膀大腰圆的妇女帮忙,酿酒这活就轻松多了。最关键的是这些妇女干劲儿十足,石熊甚至都不用动手,只需要在一旁动动嘴告诉她们怎么去做,这些妇女就能很快的把活干好。

十口大锅一字摆开,这规模可不小,一大群在旁边围观的人有的也主动加入了进来。这事儿石熊不反对,只要别添乱,按照指示去做,他巴不得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呢。

很多族人在看到守护者大人不反对,都想加入进来。可奈何地方就这么大,干的活就这么多,人多了反而没用,所以在石熊的阻止下,最终参与到酿酒的人数就定在了三十来个人。

有烧火的,有添柴的,很快,地瓜就蒸好了。

然后就是摊晾以及加酒曲,这活儿石熊可不能随便让别人来干,只有莫莫草能够做。不过这添加酒曲的过程还有数量,石熊都无私的告诉了族人。以后还指望着族人们自己酿酒呢,石熊可不想每次族人自己酿酒都把自己招呼过去添加酒曲。

一百斤地瓜七两酒曲,这是很严格的添加重量。

前世石熊不知道其他地方用地瓜酿酒时加多少酒曲,或许每个地方都不同,但是在石熊的老家那边,用地瓜酿酒的时候,就是一百斤地瓜添加七两酒曲。

加曲、搅拌完成之后,就是糖化和发酵了。这个不能着急,得慢慢的来

ps:195章不知道为啥被屏蔽了,苦逼啊,查了好几遍就是不知道哪儿违禁了

第一九八章 酒精的刺激

“嘶,这酒好辣!”立雷只不过是喝了一口酒,脸蛋顿时就红了起来,石熊也没有想到自家的首领喝酒竟然上脸

尤其是立雷喝这种刚刚蒸馏出来酒精度足有五十多度的高度酒时,还一下子喝了一大口,他没一口喷出来就算是他的自制力很强大了。

红云本来也想喝一大口尝一尝这种守护者大人所说的比英国人的酒还好喝的自酿酒呢,结果看到立雷那副模样的,她很自觉的按照石熊的指点仅仅是小抿了一口。

“唔舒坦。我从这种酒中感受到了水和火交织的味道,太美妙了。”出乎石熊的预料,大祭司红云在抿了这么一小口酒之后,竟然开始对这种高度酒赞不绝口。

大脚也学着红云抿了一小口,但随即脸色就变得极为精彩,许久,他才长出了一口气,摇着头说道:“守护者,这种酒太辣了,比部落里的辣椒还要辣,我可享受不了这种味道。我觉得还是那种低度的地瓜原酒更好喝一些。”

不愧是和立雷是亲哥儿俩,大脚喝酒也上脸,而且对于这种蒸馏的高度酒和他的哥哥立雷一样,似乎都不是多么的喜爱。

高牛则端着木碗喝了一大口,瞬间,他额头的青筋就鼓了起来,但他依然把这一大口酒吞进了肚子,也是好长时间才吐了一长口气,哈哈大笑道:“这种酒好喝,这种酒够劲儿,这才是男人应该喝的酒!”

快马和山猫也学着老首领高牛的样子各自喝了一大口,山猫的脸也很快就红了,而快马则是剧烈的咳嗽了起来,很显然,跟着石熊没少喝那种威士忌的快马降不住这种度数更高的蒸馏酒。

别看只是经过了一次蒸馏,可这种酒的度数也绝对超过五十度了。汉克少校带来的那种威士忌虽然也是蒸馏酒,但石熊觉得里面绝对添水了,否则度数不可能才四十度左右。

别看这酒精度只差了十多度,可威士忌和这种地瓜酒的酿造方法以及酿造原料上不一样,再加上地瓜酒本身就比用大麦、小麦等粮食酿造的威士忌冲很多,所以在口感上两者的差距极大。

能降得住同是蒸馏酒的威士忌的人,不见得就能降得住这种地瓜烧。

当然,如果石熊再蒸馏一次的话,把这种地瓜酒彻底变成闷倒驴,估计整个部落里能够喝的惯闷倒驴的人会变得更少。毕竟这种酒的度数太高,最保守的估计都在七十度以上,这种酒精浓度都能比得上用来消毒的医用酒精的酒精浓度了。

山猫放下了木碗,脸上带着一丝兴奋的神色说道:“这种酒好喝,比瓦西楚们带来的那种酒好喝多了!相比那种地瓜原酒,我更喜欢这种酒!”

山猫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后,也受到了立雷的重用。毕竟山猫在山林中的身手也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能够比得了的,再加上山猫为人沉稳大方,所以很受高树部落一些年轻战士的喜爱的。

渐渐地,山猫在高树部落战士中的地位也变得很高。

这种有经验的老战士向来都很受部落重视的。

快马虽然被辣的咳嗽了许久,可是他还是在恢复过来之后,又端着木碗喝了一大口。

有了第一口的适应,他这第二口酒喝的很痛快,而且也没有呛咳。

“我以后就跟着大力熊喝这种酒!高牛说说得好,这才是男人喝的酒。”

红云没好气的说道:“谁说这种酒只能你们男人喝?我也很喜欢喝这种酒好不好!”

大祭司这么一说,快马立刻就缩了缩脑袋不吱声了。

今天是这种高度酒蒸馏的日子,那种低度的地瓜原酒在几天前就酿造出来了,当时高树部落的一帮高层还有众多的族人都品尝了一下,都说口感很好。

现在则是高度酒出炉的日子。

一大早以莫莫草为首的十好几个妇女就开始忙活起来,老木头一家人按照石熊的指点制作出来的蒸馏器也早早的就摆好了。

前世石熊小时候跟着家里人酿酒的时候,用的蒸馏设备都是那种老式的蒸馏器,而且石熊在博物馆上班的时候,也亲手保养过很多明清时代的酿酒蒸馏器,因此对于如何制作这种蒸馏器,石熊还是很有心得的。

老木头一家人的手艺自然是没的说,再加上最关键的冷凝器是杰克威廉姆斯按照石熊的指点亲自打造的,所以这十多套蒸馏器的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这一天一大早,当蒸馏的火焰燃烧起来之后,整个部落很快就被一股子浓郁的酒香味笼罩了起来。在蒸馏的过程中虽然没有人能够喝到这种酒,但几乎所有的族人都被这种酒香味给彻底征服了。

不吹不黑,西方人虽然也会酿造蒸馏酒,但他们酿造出来的那种蒸馏酒在酒香味上根本就无法和华夏人酿造出来的白酒相比——反正石熊前世今生两辈子都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石熊这还是酿造的地瓜酒,没有用来小麦、稻米等粮食酿造浓香型的白酒,更没有酿造酱香型的白酒,否则部落族人们的反应会更大。

可即便是地瓜酒,当这种酒香味冒出来之后,也立刻让所有的族人都翘首以待,期待着这种拥有浓郁酒香味的酒出锅,然后好好的痛饮一番。

这次酿造高度酒,石熊没打算来二次蒸馏,毕竟要是来二次蒸馏的话,得到的高度酒就会更少。在现在酿酒原材料并不是那么很充沛的情况下,酿造这种五十来度的酒就足以应对所有的族人了。

真要酿出那种闷倒驴来,估计整个部落也没有几个人能够降得住那种酒的。

不过以后部落真的向外扩展的话,这种七十多度的高度酒还是非常有酿造必要的。毕竟这种七十多度的高度酒就是可以用来消毒医用酒精,对于在战场上受伤的战士有着极好的救护作用。

后世医院中用来给伤者伤口消毒的医用酒精的浓度也就是在70%-75%之间,那种酒精浓度动辄就是90%以上的医用酒精是不能给伤口进行消毒的。

蒸馏酒的过程是很快的,十多口大锅一块蒸馏,两三个小时就能把所有的酒全都蒸馏出来。尤其是石熊指点杰克威廉姆斯制作的金属冷凝器,冷凝效果更是极佳。

虽然是用薄铁皮制作的冷凝器,可因为冷凝器的管道比较长,弯弯曲曲的盘了好大一盘,再浸泡在冷水中,冷凝效果就更好了。只要冷凝效果好,那么蒸馏酒的出酒速度自然就会很快。

当蒸馏酒出锅之后,一部分被石熊拿回了自家的木屋,一帮部落高层在这里品尝,结果喜欢的不喜欢的立竿见影。

而外面同样也是乱了套。

这帮族人们没喝过多少酒,再加上酒这种东西在印第安人的传说中是火焰之神和水之神的孩子,所以族人们都拖家带口的汇聚到部落中心的小广场上准备品尝酒的。

大人们还好说,喝第一口这种高度酒的时候会被辣的龇牙咧嘴的,可问题是部落里的族人们因为认为酒是上天的神灵赐予的,所以他们都拉着自家的孩子也喝这种高度酒,结果一个个的小萝卜头都被辣的哇哇大哭

当然,也有不怕辣的小萝卜头喜欢这种滋味,可这几个小萝卜头毕竟还是孩子,结果两口酒下肚之后,一个个的就开始傻笑着开始转起圈来——喝醉了

虽说有一部分族人受不了这种高度酒,可大部分族人还是喜欢上了这种极有劲头的高度酒,喝了一口还想和两口,喝了两口还想和三口。

虽说每个人分到的酒并不多,只有三两左右,可架不住这玩意儿是正儿八经的高度酒,再加上部落里的族人从来没有享用过这种高度酒,所以很是有一部分族人三两酒下肚之后,就开始耍酒疯。

石锤大叔别看身高力大,是部落里著名的老战士,可他的酒量真不行。或许也与他的胃和身体从来不曾接触过如此高度的白酒有关,反正石锤大叔三两酒下肚之后,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搂着他那个同样喝蒙圈的孙子,爷孙俩驴唇不对马嘴的开始胡诌八扯起来。

石锤大叔管他孙子叫小老弟,他孙子则管石锤这个亲生爷爷叫兄弟,最辣眼的是,石锤大叔唯一剩下的亲儿子,他孙子的亲爹,竟然在一旁摇头晃脑的对着他儿子叫大哥,对着他亲爹石锤叫兄弟

本来是三代的一家三口,就因为九两高度酒,爷爷、老爸、儿子变成了兄弟。

莫莫草作为酿酒的主管,无论是前几天地瓜原酒的成功酿造还是这次的高度酒出锅,她都居功甚伟。

所以这次她也放开了。

而且因为这娘们是酿酒的主管,她手里有点小特权,那就是别的族人只能分到三两高度酒,而她却能无限制的喝。

毕竟这次一下子就出了将近一百七十斤的高度酒,三百族人每人三两酒,也不过才消耗了九十多斤酒。而莫莫草作为酿酒主管,就算是放开让她喝,她又能喝多少?

结果这娘们还真就没白瞎她那幅堪比老爷们的强壮身材,挺能喝的。

最起码得喝了半斤,然后这娘们就开始拉着人跳起舞来,不管是谁,只要是站在她身边的族人,都会被她给拉起来跳舞。

这一刻,莫莫草化身为高树部落舞王

还别说,让莫莫草这么一番骚操作,原本的品酒大会很快就变成了一场集体舞狂欢大会。

果然在酒精的刺激下,人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啊

第一九九章 炼金士杰克

石熊亲自指点着酿造出来的白酒自然是没问题的。

这一点从品酒会这一天部落里超过八成的族人醉倒就可以看得出来。

倒不是说部落的族人酒量不行,实在是他们之前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如此高度数的白酒,身体的耐受性非常有限,所以区区三两五十多度的高度白酒就能放倒一大批。

剩下那些没有醉倒的族人主要就是因为体质原因了。这些族人是真能喝,虽然对这种高度白酒的耐受性同样不好,但因为本身酒量就大,所以三两白酒下肚还能保持清醒。

石熊自然是没问题。他的灵魂在前世可是酒精沙场的高手了,虽说来到这一世之后,傻脑袋这副身体对高度白酒的耐受性还没有培养出来,但架不住这副身体的体质太好了,别说三两白酒了,就算是喝上七八两酒,石熊估摸着这副身体也绝对没问题。

让石熊感到惊奇的是,杰克威廉姆斯这个在机械制造这方面有着杰出天分的炼金士,其酒量竟然也非常牛叉。而且这家伙并没有因为第一次喝这种高度地瓜酒而反感这种酒的口味,相反,他对这种高度酒还颇为偏爱。

无论是高牛还是立雷又或者是山猫、快马,酒量都办不了,所以石熊就是想找个陪着喝酒的人都没有。

结果在弗格森那里,石熊看到了一个人悠然自得自斟自饮的杰克威廉姆斯。至于弗格森、阿古斯特还有盖子兄,早就被放倒了,一个二个的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大卫艾迪安那家伙出去寻找铅锌矿已经快一个月了,现在依然没有什么消息传回来,想必是寻找铅锌矿的过程不太美妙。

但这个没办法,在这种堪称原始时代的新大陆,想要找到一座铅锌矿那真的得靠运气。

而且切洛基族占领的地盘足有十万平方公里,大大小小的部落也有几百个,要想从这么多部落中打探到铅锌矿的消息,那真的付出巨大的努力才成。

大卫艾迪安不在家,弗格森他们全都醉倒,当石熊来到弗格森这里的时候,就看到唯独剩下杰克威廉姆斯一个人在那里悠然自得的喝酒。

看到石熊走了进来,原本悠然自得的杰克威廉姆斯立刻拘谨的站了起来,脸色变得有点恐慌。

“杰克,别这样,你继续喝就是了。”石熊笑着摆了摆手让杰克威廉姆斯不要那么拘谨,这才让这位有些孤僻的炼金士多少放松了下来。

石熊也一屁股坐在了杰克的对面,拿起盛放着白酒的陶罐子就给自己倒了一碗,然后举起碗和杰克的木碗碰了一下,轻呷了一口。

“杰克,你的腿还好吧?”石熊问道。

杰克点了点头,“恢复的很不错,来到部落这段时间,我已经能够去掉双拐了。再恢复一段时间,我就能和一个正常人一样了。”

这家伙是个孤僻而且桀骜的家伙,当初因为买不起船票而和一名英国贵族签了一份该死的《自愿契约书》,成为了契约奴,结果后来那位贵族不想给他解除契约,还想让杰克继续为他服务。

硬气的杰克立马就不干了,说什么也不给那个贵族干活了,结果让那个贵族把他的两条腿全给打断了,最终被汉克少校花了五英镑从那个贵族手里买下了杰克的契约书,并连人带契约书一块送到了石熊手里。

当汉克少校走了之后,石熊就和对待让阿古斯特以及比尔盖茨一样,把杰克威廉姆斯和大卫艾迪安的契约书还给了他们,这个举动立刻就收获了这两名炼金士的心。

石熊看了看空荡荡的桌子,上面除了酒碗之外就连个下酒肴都没有,这哪儿行啊。

“杰克,你稍等一会儿。”石熊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拉开门,冲着外面大吼了一嗓子:“硬骨头,硬骨头!”

这一嗓子刚落下,那边就跑过来一个人,正是脸蛋子红扑扑的硬骨头。

这家伙的酒量竟然出人意料的好,别人三两下肚早就趴下了,可他别看岁数小,但三两下肚却是一点事都没有,只是脸蛋子稍微有点发红。很显然,硬骨头这家伙就是那种天生能喝的人。

“到我房间拿点花生米和一块熏好的火腿过来,顺带再抱一罐子酒过来,就是今天刚出锅的那种高度酒。”对于硬骨头这个小弟,石熊使唤着很顺手。

硬骨头点了点头又跑了回去,不一会儿就抱着一大堆东西走了过来。

石熊因为想和杰克好好的说会话,所以就没有留下硬骨头,让他自己找酒喝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把那三两酒喝下去的,没有经过这种高度白酒熏陶的族人们,有的甚至喝上一两酒就被放倒了,所以各家各户还有不少的余酒。

硬骨头是守护者大人的铁杆小弟,这是部落里公认的。再加上他岁数还小,如果去别人家找点余酒,族人也不会吝啬给他。

弗格森这里的锅碗灶都是全的,石熊这几个月来搜集的一些调料、榨的油以及食盐什么的也不缺,所以很快,一盘子油炸花生米还有一盘子熏火腿肉就摆上了桌子。

花生米虽然要留种,但就是这么一小盘子对于留种来讲也不算什么,以石熊的身份和地位而言,他要想留点花生米还是没问题的。更别说这些花生米是他上次榨油的时候偷偷省下来的。

至于熏火腿,这还是去年冬天石熊在山里面猎了一头野猪,特意留下的两根后腿熏制的。

其实在欧洲人发现新大陆之前,北美是没有猪这种动物的,就连野猪也没有。不过欧洲人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之后,就把猪这种动物带到了新大陆。

不过一些带过来的家猪因为看管不善偷跑了出去,就变成了野猪。而且家猪这东西只要在野外繁殖三代,几乎就能成为不折不扣的野猪了。

欧洲人来到新大陆并在新大陆定居下来的历史已经超过了一百多年,这其中鬼知道有多少家猪跑出来,再加上猪这玩意儿特别能生,所以短短一个多世纪的时间中,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的野猪已经有很多了。就连大雾山这边也时不时能够见到这种性格狂躁的二师兄。

上学那会儿,每年快过年的时候都会宰一头猪,猪后腿就会被熏制起来,一直到来年的中秋节才可以吃。

小时候年年都盼着吃熏火腿,长大了之后石熊也跟着家里人学了如何熏制火腿,这都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应会的。

杰克有点受宠若惊,他自从来到新大陆之后,哪儿见过这样的菜肴啊。

他们四个炼金士自从来到高树部落之后,就一直住在弗格森少尉旁边的房子里,房子还是老木头一家人给他们修建的。

没办法,他们是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瓦西楚,又不会说印第安土语,和部落里的族人交流起来极为困难,所以他们四个就抱团住在了一起。

让阿古斯特还有比尔盖茨都有家人,前者有老婆,后者有一个可爱的闺女,而杰克还有大卫都是独身一人,再加上一个独身的弗格森少尉,所以作为单身狗的这三个人经常会凑在一起去阿古斯特家里打秋风。没办法,这三个单身狗都不会做饭,只有阿古斯特的老婆贝贝拉会做饭,而且做得饭口味还比较适合他们,所以他们就经常聚一聚的,就连英法之间的隔阂在他们之间也早就消失不见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杰克也没怎么吃过这么精致的菜肴,所以哪怕只有两个菜,杰克也是觉得受宠若惊。

“来来来,别戳在那里了,现在就咱俩了,帕特里克他们是没有这个口福喽。来,咱俩碰一个喝一口,你也尝尝这菜如何。”

杰克激动的手都有点打哆嗦了,和石熊碰了一个之后喝了一大口酒,差点呛着。

“慢点喝,没人和你抢酒喝的。”石熊笑眯眯的说道,“怎么样,在这里生活的还习惯吗?”

可能是酒精的缘故,一向看起来有些桀骜孤僻的杰克这时候脸色也好了很多,尤其是在听到石熊的这个问题之后,他的脸上竟然泛起了一抹笑意。

“很好,尊敬的守护者大人。在部落里生活的这段时间,是我这将近十年中过的最快活的日子。尊敬的守护者大人,非常感谢您把我还有比尔他们从地狱里救了出来。”

杰克没有说大话,尽管高树部落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比起他曾经经受过的那种暗无天日的契约奴生活,这里真的可以称之为天堂了。

吃穿住各方面都没问题,最关键是他在这里又重新拥有了自由。

曾经经历过好几年那种堪比地狱的契约奴生活,现在这种自由的空气对于杰克来讲就是天堂。

“那就好,只要你们觉得还习惯就好。还有,杰克,以后不要称呼我什么尊敬的守护者大人了,我更喜欢听你们称呼我守护者。”

“好的,守护者先生。”杰克很机灵的改了称呼。他很清楚,当这位位高权重的守护者大人让自己改称呼的时候,就意味着这位大人已经彻底接受了自己。

第二零零章 齿轮传动

“杰克,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吗?比如说父母、妻子或者儿女。”这四名炼金士虽然来到部落有一段时间了,可石熊对于他们的底细还没有摸清,趁着这个机会,石熊打算好好的摸一摸。

毕竟只有知道了他们的确切情况,石熊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来对待他们。

威廉姆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有接近十年没有回家了,而且当年我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之前,我的母亲早就已经病逝了,父亲的身体也不太好,估计这十年的时间他早就撑不过去了”

杰克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悲哀的神色,眼睛中也隐隐有泪光闪动。

任谁接近十年没回家,忽然间有人提起了家和亲人,估计谁都不会感到好受。

“至于妻子和儿女,我都没结婚,怎么可能有妻子和儿女?我当年来到新大陆的时候才二十五岁,今年也不过才三十四岁。以前在英格兰的时候没有那个心思结婚,后来来到新大陆之后没有那个条件结婚,所以我一直单着。嗯,大卫和我的情况差不多。”杰克苦笑道。

杰克的话让石熊大吃一惊,这家伙看起来都快五十岁了,没想到才三十多岁,看样子这几年的契约奴生活真的是把他折腾的不轻。

石熊端起酒碗和杰克碰了一个,两人抿了一口酒,杰克开始对着油炸花生米发动了进攻,幸亏石熊给他准备了木勺,否则这家伙还就真拿这种小圆豆子没辙。

趁着杰克对付花生米的空档,石熊仔细的在心里斟酌了一下这才说道:“杰克,你应该知道,你们来到这里之后,需要在我这里多停留几年。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吃穿住以及其他用度,也可以尽可能的为你们提供研究方面的工具和材料,更可以给你们提出研究的方向以及一些指点,甚至可以为你和大卫介绍女人,但你们必须要在这里多停留几年。因为你们研究的东西,都是远超你们祖国所能够拥有的东西,所以你们的研究成果必须要保密很长一段时间。”

可能是刚才石熊来之前杰克已经喝了不少了,又可能是石熊来了之后连着和他喝了好几个,这时候杰克的眼神已经略微开始显得有些迷离起来。

他笑了笑,“守护者先生,其实当汉克少校把我和大卫从詹姆斯敦带来的时候,我和大卫就已经知道我们以后的命运了。带我们来的汉克少校虽然不知道您要我们这些落魄的炼金士干什么,但我们几个心里都明白您要做什么。”

石熊很严肃的点了点头,问道:“那你们愿意留下来吗?我没有别的保证,但我可以保证你们的安全以及一定限度的自由,当然,我也可以保证让你们研究出足以名垂千史的成果,同样,我也可以保证你们日后的飞黄腾达。但你们要想获得这些,就必须要先忍受几年的这种生活。”

杰克苦笑着说道:“守护者先生,我们还能有别的选择吗?自从我们选择了做炼金士,我们其实就已经踏上了一条永远无法回头的路。”

石熊分辩道:“杰克,你应该明白,我这么说并不是在强迫你们。如果你们不愿意留在这里的话,下次汉克少校来的时候我可以让他把你们带回去的”

杰克摆了摆手,“守护者先生,请原谅我打断您的话。可是我们即便是回到詹姆斯敦又能怎样?我们没有钱购买回到旧大陆的船票,而且那些贵族还有富商们都觊觎我们的技术,所以我们即便是回到詹姆斯敦,也必然会落得和以前当契约奴一样的结果。所以,与其回到詹姆斯敦继续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我们宁肯在这里享受这里的乡间风情。守护者先生,您放心吧,我们几个早就已经商量好了,跟着您干。”

石熊开心的笑了:“杰克,不得不说你们很聪明,你们做出了一个很好的选择。”

说出这番话似乎也让杰克彻底解开了心结,他也笑道:“守护者先生,其实促使我们留下来的关键原因就是您向弗格森少尉提供的那些制作新式枪支的理念。”

顿了顿,杰克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先不说您提出的那个旋转闭锁机构,让火枪的弹药实现了后装,就是您搞出来的那个拉膛线的拉床,就让我敬佩不已。我在詹姆斯敦的乡下见过一些移民用木制拉床来拉膛线,可是那种拉床的机械效率太低了,一个人拉一根枪管的话,最起码需要三四天的时间。所以,虽然各国的军方都知道膛线枪的好处,但落后的加工手艺大大的限制了膛线枪的推广。”

“而您,您仅仅是指点弗格森少尉把那种简陋的拉床做了一番改动,这种拉床的效率就提升了好几倍,这简直就是天才的创意。您知道的,我略微懂一些机械方面的东西,但是当我看到您的那台拉床时,我服气了。”

“而且大卫在临走之前也说了,他说守护者先生您能指出铅锌矿中蕴含着丰富铅和锡,仅仅是这一点,就让大卫很敬佩了。大卫说您是一个神秘莫测的大人物,您心中肯定有很多我们不知道但又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们几个都想在您的指点下多搞出一些好东西来,我们几个也想跟您多学一些东西。”

听到这番话,石熊笑了起来,“杰克,不瞒你说,我曾经接受过伟大的太阳神的指点,想必这一点你可能也从帕特里克那里听说过了。这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事情,也不是我故意要给自己戴上一层光环,我是真的接受过伟大的太阳神的指点。”

“我知道,守护者大人,不仅帕特里克给我说了,您的那两位小跟班,嗯,好像一个叫硬骨头一个叫兔子嘴吧,他俩也给我说过发生在您身上的神奇变化。尤其是那位硬骨头,他是从小跟您生活在一起的,他说您以前的脑子有点”

“呵呵,这没有什么可隐瞒的,我以前的绰号就叫傻脑袋,我在接受伟大的太阳神的指点之前,确实是一个傻瓜。但是你们看我现在的模样,我像是一个傻瓜吗?而且我是土生土长的新大陆原住民,在来到高树部落之前,我这一辈子仅仅只见过几次欧洲人,可是你看我现在说的英语还有法语,似乎不比你的英语差多少吧?”

“守护者先生,虽然我很不愿意,但我必须要承认,您的伦敦腔说的实在是太地道了。”

石熊笑着摆了摆手,“杰克,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你们要跟着我学习,这一点没有问题。不过你们最好有一个心理准备,我最多就是给你们做一个大方向的指点,具体的一些东西我可能也会给你们做一些关键的指点,但那些繁琐的研究工作,还是必须要由你们自己来完成。”

“守护者先生,这一点您就是不说,我们也能理解。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方向性的指点,比如您指点帕特里克搞出来的那种拉膛线的拉床,这对于我来讲就是一种方向性的突破。所以,我们几个更想让您多给我们指点一下方向性的东西,那样会让我们的研究有一个明确的方向。”

石熊笑了笑,端起酒碗又和杰克喝了一口酒,这才说道:“杰克,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做一个方向性的指点。”

一听这个,杰克立刻坐直了身子,双眼带着渴望看着石熊。

“你也研究过那台拉床了,那么你应该知道这台拉床还具有很多缺点,对不对?”

杰克点头,“没错,我认为那台拉床确实还不够完善,比如说动力来源。守护者先生,您为什么不使用水里做动力呢?”

“水力是好,但并不适合现在的这种拉床,因为这台拉床只是我临时起意改造的,事实上这台拉床的根本缺陷不在动力上,而是在传动方面。你也看出来了,这台拉床是靠皮带和皮带轮来传动的,所以稳定性很差。如果使用水力做驱动的话,动力太大,在没有很好的解决传动稳定性之前,或许这台拉床刚一套上水力驱动,整台拉床就会散架。最起码拉出来的膛线也是绝对不合格的。”

杰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守护者先生,那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很简单,把皮带传送改为齿轮传动,把所有的木质结构全都改成钢铁结构。”

“齿轮传动?您莫非说的是法国人费利佩德拉希尔在半个多世纪之前提出的那种用渐开线作为齿形曲线的齿轮?”

“呦,你还懂这个啊?”石熊笑眯眯的问道。

杰克笑着划拉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抓下来一大片头皮屑。

“没错,齿轮传动以后必然会成为机械传动的核心以及发展方向,因为齿轮传动具有其他传动方法所不具备的平稳性。如果你能够解决掉齿轮传动的平稳性问题,那么你必然会成为机械方面的巨擘的。”

“可是,可是我对齿轮这方面不太了解啊”

“没关系,我可以给你一定的指点。”

第二零一章 “神的指点”

石熊很清楚这个时代的这些炼金士最想要什么。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这个时代的炼金士虽然不如欧洲中世纪的那些炼金士那么的狂热,但也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了的。

凡是能够成为炼金士的,几乎个个都是心志极为坚定、从不轻言失败的人。

就好像现在自己手底下的这四个炼金士,个个都在新大陆度过了好几年堪比地狱的契约奴生涯,而眼前的这位杰克更是被贵族打断了双腿,可即便是这样,他们四个当中也没有说我不干了,我要回家这种话。

对于他们来讲,未知而充满了神秘的炼金术就是他们追求的无上大道。

只要能够在炼金术也就是现代科学的萌芽方面给予他们一定的指点,那么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一切跟着自己混的。

对于他们来讲,在炼金术上哪怕只有一点点的进步,都是对于他们最大的肯定。

就像杰克威廉姆斯,这家伙对于机械方面就有着狂热的追求。当然,在这个年代这方面还不叫“机械行业”,而是统称为“炼金术”。

在他们的眼中看来,既然别的炼金术,也就是指的所谓的化学、物理方面的炼金术无法制造出“贤者之石”,那就需要从其他的方面来突破。

而机械这行业恰恰又是一个充满了趣味性的行业,像杰克威廉姆斯这样心志坚定的炼金士一旦钻进去,那几乎就不可能爬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炼金士或者说是“萌芽科学家”,对于追究未知的热情和狂热,是后世的人无法了解的。

所以石熊才给杰克威廉姆斯提出了齿轮传动。

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很早之前就出现了。

但因为没有相应的科学理论,所以在十七世纪之前,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并没有普及。

可随着法国人费利佩德拉希尔在1694年提出了渐开线可以作为齿形曲线的理论之后,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才开始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提出这个理论的那位费利佩德拉希尔,也是一名炼金士

有了渐开线理论的支持,到了1733年,另外一位法国炼金士卡姆士又公布了卡姆士定理,进一步夯实了齿轮应用的基础。

但在这个时候,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依然不是很广泛。一直到今年,也就是1765年,瑞士数学家莱昂哈德欧拉才提出渐开线齿形解析研究的数学基础,阐明了相啮合的一对齿轮,其齿形曲线的曲率半径和曲率中心位置的关系。

一直到另外一名数学家萨瓦里在欧拉的理论基础上研究出了著名的欧拉—萨瓦里方程式,齿轮在传动中的应用才算是彻底打开。

而瓦特改良的蒸汽机之所以能够大规模的推广,也是因为欧拉—萨瓦里方程解决了齿轮应用的难题,否则,蒸汽机出现了,却无法做到有效的传动,蒸汽机也只是一个摆设。

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在欧拉—萨瓦里方程式还没有出现之前,齿轮传动方式对于一名机械研究狂热爱好者来讲就几乎相当于一种神术。

前世石熊上大学的时候学过这方面的理论,后来上班后,博物馆中也有几台江南制造局遗留下来的机械设备,为了好好的保养这些珍贵的文物,石熊可没少钻研这方面的知识,自然对于齿轮传动这方面有所了解。

石熊虽然并不精通这方面,但他所了解的东西放在这个年代,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神术。

就好像欧拉—瓦萨里方程式,还有齿轮模数的计算公式、齿距模数计算公式、分度圆直径的计算公式等等等等,这些公式在后世都是大众化的东西了,即便是上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也学过这些公式,但是在这个年代,这些公式对于欧洲那些炼金士来讲就是只有上帝才能够知道的。

所以,当石熊给杰克提出了欧拉—瓦萨里方程式之后,这家伙的双眼都直了

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在这个时代搞个什么发明创造的并不是什么难事,很多发明创造都只是源于一个念头或者是灵感一现罢了。可难的在于你如何出现那个让你灵感一现的契机。

就好像距离现在九十九年前的1666年,二十三岁的牛顿因为他求学的剑桥三一学院因为黑死病而暂时关闭的时候,牛顿回到了他母亲家中,在花园沉思的时候砸到他脑袋的那个苹果。

虽说牛顿当时到底有没有被苹果砸中脑袋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成为定论,但不可否认的是,牛顿当时肯定是被什么东西触发了他的灵感,然后才有了万有引力定律的出现。

像杰克这样的炼金士,如果给他一个启发或者是灵感一现的契机,那么他未必不能搞出什么杰出的科学理论来。

像这样的契机,石熊手里多得是,最起码他现在拿出来的那个现在还不存在的欧拉—瓦萨里方程式,对于精通机械制造这方面的杰克威廉姆斯来讲,就绝对不下于砸中牛顿脑袋的那颗苹果

给杰克威廉姆斯可提供有关于机械方面的知识点,对于喜欢药理方面的让阿古斯特,石熊自然也有办法留住他的心。

法国人让阿古斯特虽然也是一名炼金士,但他实际上是一名医药师,他更喜欢钻研一些稀奇古怪的医药。

而英国炼金士比尔盖茨,走的则是传统炼金士的路子,不过相比于精通金属冶炼的法国炼金士大卫艾迪安,盖子兄对于化学实验更感兴趣。当然在这个时代,化学还仅仅是一个雏形。虽然英国炼金士罗伯特波义耳早在1661年就出版了化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怀疑派的化学家》,而且后世也把这一年当成现代化学的起始年,但化学这个词还仅仅只是一个名词而已。

可不管是医药方面的,还是化学方面和金属冶炼方面的,石熊脑子里都装着不少后世的知识。这种在后世初中生就要学习的知识,在这个年代就是不折不扣的“神的指点”!

因此对于留下他们四个,石熊心中还是比较有把握的。

ps:鞠躬感谢“这辈子改不了”500的打赏。

第二零二章 儿女双全

杰克威廉姆斯不出意料的被石熊给灌倒了。

这家伙的酒量相当不错,两个人足足喝了二斤多,这个来自于英国的炼金士才被彻底放倒,嘴里也不知奥嘟囔着什么,反正脸上是带着微笑的酣然入睡。

石熊喝的也是有点晕晕乎乎的。要是在前世,五十多度的酒他自己弄上一斤是没问题的。这辈子这副身躯比前世的身体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奈何这副身体对于高度酒的耐受度也没有多么强大,所以一斤多酒下肚之后,石熊也觉得有些熏熏然。

从弗格森的房间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悬挂在西半边天了。

部落里静悄悄的,除了远处的牛叫声和偶尔响起的狗叫声,整个部落里就剩下隐约可闻的打呼噜声了。

今天这顿品酒会,成功的放倒了绝大部分的族人。

这种情景也让石熊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到来,为这个小小的部落带来了很大的改变。而成功往往不都是从改变开始的吗?

快要到达自己的屋子时,石熊就看到希拉有点艰难的叼着个头胖了一大圈的特普跑了回来。在看到主人之后,希拉愉快的叼着特普跑到了石熊的旁边,一条不算粗大的尾巴和小风车一样转的飞快。

“呦,这又带着你儿子去找奶喝去了?你这个当妈的可真尽责。”石熊蹲下来,亲昵的划拉着希拉的脑袋和脖子,希拉享受的眯起了眼睛。

特普长得很快,一个来月的时间,这家伙的体重最起码翻了一倍,饶是希拉是一条猎犬,现在叼着这个小胖子也是有些吃力。

熊的哺乳期很长,甚至比人类还长。小熊崽子从出生到断奶,最起码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有的甚至需要两年的时间。

希拉虽然是一个很尽职尽责的奶妈,可她终究是一条狗狗,而小狗的断奶时间只不过是一个来月的时间,所以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之后,希拉已经没有奶了。

可儿子特普也不能没奶吃啊。

虽说希拉很纳闷自己这个胖儿子为啥那么能吃,可自己没奶了,总不能饿着儿子吧,儿子这几天晚上饿的嗷嗷直叫,所以这几天希拉就叼着儿子到处给儿子找奶喝。

幸好高树部落里也有不少狗子,有几只狗妈妈刚生了狗宝宝,所以特普这个吃货终于是多了几个奶妈。

一开始那些狗妈妈也是不接受特普,没办法,石熊只能用之前对付希拉的办法来对付这些狗妈妈,这才让特普这个吃货不至于饿肚子。

不过有个好消息的是,去年冬天战士们捕获并驯服的野牛中,有三头是本身就已经揣着小崽子的,而且这三头母牛马上就要临产了。一旦这三头母牛剩下牛犊子来,那么特普就不愁没奶吃了。

被叼在嘴里的特普努力的抬起头瞪着一双小眼睛,看着自家的主人,嘴里也发出了稚嫩的“嗷嗷”声,似乎也是在求爱抚。

这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中午石熊去弗格森那边的时候,这家伙还饿的嗷嗷乱叫呢,现在吃饱了喝足了,就开始寻求别的刺激了。

不过这头一个半月大的熊崽子真是萌,萌的让人无法拒绝。

石熊哈哈笑了起来,一把把这个熊崽子抱了起来,举在自己的脸前狠狠的亲了两口。

估计特普被自家老爹嘴里喷出来的酒臭味儿给熏着了,嗷嗷乱叫的想要躲避。可它毕竟只是一个小熊崽子,还远远没有成长到成年,所以在它老爹的一双魔爪中,它躲无可躲,被熏得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石熊把特普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一手扶着它笑着说道“走嘞儿砸,咱们回家睡觉觉。”说着,石熊扶着趴在自己肩膀上的特普就往家走,同时对着希拉也说道“闺女,回家了。”希拉乖乖的跟着石熊身后,不过希拉脸上的表情也不太好看,似乎自家老爹身上的这种味道让希拉也很不适应。

对于特普和希拉,石熊是真心喜欢。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真正意义上的亲人就剩下高牛这个亲叔叔了。可叔叔毕竟只是叔叔,而且高牛还要为生存而忙碌,所以石熊的内心深处一直是很空虚的。

哪怕在遇到白云之后石熊感到好受了很多,可内心深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而就是这不明不白的缺憾,总让石熊在某些莫名其妙的时候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暴躁情绪。

就好像上次去奥克隆要塞,最终石熊采用了把鳄鱼引出来吞掉那些法国俘虏的做法,其实是一种很残忍甚至可以说是虐杀的做法,这种做法要是放在后世,铁铁的“反人类罪”。而造成石熊采用这种方法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暴躁情绪影响了他。

不过自从收养了特普和希拉之后,石熊才发现自己的内心不知不觉的安宁了很多,那种时不时出现的暴躁情绪现在出现的也越来越少了。

两个不经意之间出现的小家伙,竟然让石熊有了一种有了儿女的感觉

虽然这副身体今年的岁数才十六七岁,可灵魂毕竟是一个活了三十六岁并且经受了现代化洗礼的老鬼。前世石熊尽管没有成家也没有孩子,可这方面的东西他见的多了,不管是妹妹一家人还是其他好友,石熊都能清楚的感受到孩子的美好。

虽说熊孩子大多时候都会作的让大人感到无可奈何,甚至是愤怒,但不可否认的是,哪怕是再能作的熊孩子,那也是父母心中最宝贵的宝儿,没有什么能够取代。

而只有有了孩子的人,才能够称之为一个完整的人。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石熊都还不曾有过自己的孩子,但这两个小家伙的加入,让石熊感受到了一种真切的当爹的感觉。虽然特普和希拉只是一头熊和一只狗,但石熊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把它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而且还是儿女双全!

后世的动物学家已经证明了,宠物是能够很清楚感受到主人喜怒哀乐的情绪的。

现在石熊心情大好,跟在他身边的希拉自然能够感受到,所以希拉的尾巴摇晃的更欢了,而小熊崽子特普则趴在它老爹的肩膀上,努力的伸长了自己的脖子,然后伸出舌头去舔自个儿的老爹。

这小家伙不愧是顶级猎食者的后代,虽然才一个半月大小,可石熊却能够清楚的感受到特普舌头上的肉刺了。

熊的舌头上都带有肉刺,这样可以保证让它们在进食的时候能够轻松的把骨头上的肉舔舐下来。

不过特普现在毕竟还小,带有肉刺的舌头舔在脸上,只是让石熊感到一些刺痒,挺舒服的。

今天成功的酿出了高度酒,还让杰克威廉姆斯归心,这让石熊的心情大好。现在儿子闺女又在自己身边玩的欢,这让石熊的心情更好了。



第二零三章 归心

“守护者先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还真以为来到了天堂,这里的景色真美,就算是在英格兰,也很少能够看到如此美丽并且充满了生机的景色。”杰克威廉姆斯站在石熊的身边轻声的赞美道,他贪婪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脸上的渴望之色显而易见。

“杰克,其实我也很赞同你所说的。没错,这里就是一片充满了生机的乐土。虽然这里地处深山之中,没有你们殖民地那些城市那么繁华,但这里却具有你们殖民地所不具备的自由和生机。”石熊缓缓地回过了头,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那四个炼金士,“所以,我真心希望你们能够留下来,把这片美丽的土地变的更加的美好。”

大卫艾迪安昨天中午带着一身的疲倦的回到了部落,和他一起回来的那几名战士也彻底变成了野人。看得出来,出去寻找铅锌矿的大卫艾迪安这一个多月以来真的是吃了不少的苦头。

不过大卫带回来的消息却是让人振奋的,他找到了一座铅锌矿,而且这座铅锌矿的位置距离高树部落并不算太远。

找到这座铅锌矿还要多亏了跟着大卫艾迪安一块去的一名老战士。这名老战士有一名亲戚在大青山部落,也就是那个以前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而且盛产硫磺的部落。

这名战士领着大卫艾迪安在十多天之前来到了大青山部落,在那里得到了有关于铅锌矿石的消息,然后在距离大青山部落大约两公里远的一个山谷内发现了一座铅锌矿。

也难怪,铅和锌这两种金属在自然界中的共生是极为常见的,而且铅锌矿通常都具强烈的亲硫性,而在大青山部落附近就有一座硫矿,虽然规模并不是很大,但在大青山附近能够找到铅锌矿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大卫艾迪安回来之后,石熊就询问过红云,问这个大青山部落在哪里。经过红云的诉说,石熊这才明白原来大青山部落所在的位置距离发现那座赤铁矿的位置并不算很远。

石熊这才明白,怪不得那一片区域有一个赤铁矿,还有硫矿以及铅锌矿,估计那附近应该还有黄铁矿之类的矿藏。

阿巴拉契亚山脉是一条宝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远古时代的造山运动不仅造就了这条绵延三千多公里的山脉,更是赋予了这条山脉众多的矿藏资源。

煤、铁是阿巴拉契亚山脉中蕴含最丰富的矿藏资源,但铅锌铜等金属矿藏也有很多。能够在大青山部落的附近寻找到铅锌矿,这其实并不奇怪。

不管怎么说,大卫艾迪安找到了铅锌矿,那么以后的火枪弹丸就不会缺乏了。如果这座铅锌矿中蕴含着足够多的铜,那么石熊的选择余地就会更大了。

大卫的回归并带回来这个好消息,让石熊心情大好。昨天晚上石熊就亲自动手做了一桌好菜,邀请四名炼金士以及他们的家属还有弗格森少尉一块吃了一顿。

今天一大早,石熊就带着这四名炼金士来爬到了部落南边的大雾山半山腰,居高临下的看着下方这片美丽的大地。

此时已经马上就要进入到发芽之月,所以大雾山山脚下的大地已经多出了很多绿色。尤其是经过一个冬天的冬小麦,此时已经长得很好了。

发生在1650年到1715年这接近七十年的小冰河时期刚刚结束了才半个世纪,现在全球的气候都很稳定。去年冬天高树部落附近很是下了几场大雪,越冬的冬小麦有了几床“雪被”的覆盖,开春雪融后,冬小麦的长势自然无比的喜人。

从这个位置向下俯瞰,山脚下利特尔里弗河两岸那大片大片嫩绿的麦苗就好像是一张绿色的地毯,看上去极为的养眼,同样也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勃勃的生机。

极目远望,极远处是坎伯兰高原,在坎伯兰高原和大雾山之间,隐约可以看到一条银白色的玉带蜿蜒在山岭之中,那就是大弯。

从大弯的南边延伸出来一条玉带,一直向南延伸到大山里面,那正是部落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

近处,山脚之下高树部落中的房屋在这个位置看过去,就好像一个个的小火柴盒,虽然不大,但却错落有致。部落中一个个的黑点在移动着,那是忙碌的族人。还有一些稍微大一些的黑点聚集在一起,那是部落中驯服的野牛。

而在部落的西边,能够看到数十道烟柱升起,那个位置正是小盐山所在的位置,众多的族人都在那里忙着制盐。

不管怎么看,这个坐落在大雾山脚下的印第安部落,虽然并没有殖民地还有旧大陆那些城市繁华,但这里确实有一种让人感到心安的气息。

站在大卫艾迪安身边的让阿古斯特笑道:“守护者大人,这还是我们来到部落之后第一次站在这样的位置观看我们的部落。不瞒您说,这里给我的感觉太棒了,贝贝拉如果也能看到这种景色,她也一定会非常喜欢这里的。”

顿了顿,阿古斯特继续很诚挚的说道:“昨天您和杰克谈话的时候我们几个都睡着了,但第二天一早,杰克就给我和比尔说了您说过的那些话。所以我和比尔一致认为,我们应该留在这里,不管怎么说,在这里总比回到殖民地要安全的多,最关键的是,我们都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指点。”

大卫艾迪安也点头说道:“守护者大人,虽然这段日子我一直在外面转悠着寻找矿藏,但我却没有想要离开部落的心思。如果我有那种心思的话,我就不会这么快的赶回来了。如果我不想留下的话,我完全可以趁着那几名战士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钻机深山中然后溜走。但是我并没有那么做不是吗?”

这话让石熊听的痛快的大笑了起来。

“好,你们愿意留下来,我真的是太高兴了。你们放心,我在这里可以给你们承诺,你们在这里安心的干几年,嗯,五年的时间吧。如果到时候你们想走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拦你们的。嗯,至于你们想要的指点,我也一定不会吝啬的。”

盖子兄笑道:“守护者大人,您的这许诺我认为没什么用。因为我们几个真的是不想再回那种和地狱一样的地方了,我们在这里只想安安静静的搞研究,我们都很希望得到您的指点!”

“好!这个我可以答应你们!只要你们不负我,我大力熊,卡布鲁祭祀的守护者必然不会负你们的!”

第二零四章 地图

“祭祀、首领,我们还是把大青山部落再收回来吧。”在红云的住所,石熊、红云、立雷、大脚包括狼尾巴他们五人都在,石熊就是在这种场合下说出了自己的所想。

红云的眉头蹙了起来,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以她对自己守护者的了解,他既然提出了这么一个议题,那必然有他的理由。

立雷同样没说话,虽然这个大个子表面上很尊敬自己,但立雷很清楚,自己管不了这个大个子。而且被石熊狠狠地怼了几次之后,立雷现在越来越不敢管守护者的事情了。

没办法管啊,立雷自己都承认,这个大个子虽然桀骜不驯,恨不能一言不合就能把自己从山脚怼到蓝雾的山顶上去,可这个大个子的所作所为真的完全都是为了部落。最关键的是,守护者每一次做事成功,部落的实力就会妥妥的上一个台阶。

就冲这一点,立雷就没办法去管守护者,更别说守护者的身后还戳着一个卡布鲁祭祀。

至于狼尾巴,今天能把他叫过来参与讨论这件事,纯粹就是因为他战士曲魁的身份。当然,如果狼尾巴想发表点什么针对石熊的反对意见,石熊不介意把他从这间屋子里直接扔出去的。

不过大脚倒是对守护者是越来越喜爱,尤其是他跟着守护者走了一趟奥克隆要塞之后,亲眼见证了这个大个子对待敌人的狠辣和狡诈,尤其是奥克隆要塞之行能够获得这么多的收获,这几乎完全就是守护者一个人的功劳。

而且前段日子守护者又酿出了那种好喝、够劲的地瓜酒,非常符合大脚的口味,这让大脚对守护者更加喜爱和支持了。

大脚是一个很公正的人,哪怕他不是立雷的亲弟弟,他也会受到绝大部分族人的拥护的。无他,在印第安部落中,只要你做事很公正,那么必然就会有人拥护你的。

所以大脚现在很支持守护者,因为大脚认为守护者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常公正公平的,最关键的是,守护者真的是没有什么私心。哪怕他出动一条船去小河部落看望自己的爱人,可以守护者的功劳而言,他完全有这个资格。更别说那次守护者还从小河部落带回来了许多大豆的种子。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形容,人家做事这是公私兼顾啊,你连挑刺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大脚很温和的问道:“守护者,你忽然提出这么一个建议,说实在的我们都没有什么准备。而且大青山部落已经从我们部落里分离出去接近五十年了,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们如果要把大青山部落收回来的话,你让大青山部落的首领青山怎么想?”

石熊知道大青山部落的事情。大青山部落和曾经生养大力熊的长毛牛部落一样,都是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小部落,只不过大青山部落分离出去的时间要早一些。

大青山部落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主要就是因为这个部落的首领名字就叫“大青山”,而部落的每一任首领上台后,都会改掉以前的名字,成为新一任的大青山首领。

大青山部落的规模要和长毛牛部落的规模差不多大,人口差不多有一百人左右。他们部落的位置位于野牛岭和大弯之间的那一片丘陵地带,距离高树部落大约有二十公里的直线距离。

听到大脚的话,石熊目光中带着感激冲着大脚点了点头,他知道大脚这么说其实是在帮自己。

于是石熊很干脆的说道:“祭祀、首领,我觉得我们部落里的人口现在太少了,我们需要适当增加一些族人的数量了。现在我们部落族人的数量已经开始制约我们部落的发展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约就会越来越明显。”

“可是我认为我们部落的人口数量已经足够了,如果再增加一百多人的话,部落的负担会很大的。否则当初大青山部落还有你们长毛牛部落也不会在五十年前从部落里分离出去。”狼尾巴在一旁阴恻恻的说道。

石熊看了一眼不阴不阳的狼尾巴,他也搞不清楚这家伙为什么对自己的敌意这么大,按说自己好好的拾掇了这家伙两次,这家伙应该识趣了,可这家伙就好像一只蟑螂一样,就是各种不服气。

不过石熊并没有对这家伙发火,而是反问道:“如果把大青山部落收回来,部落里的负担哪里大了?如果你说居住的地方,那么这个没问题,部落周边还有的是空地可以让大青山部落的族人建造居住用的房屋。如果你说是粮食的话,那就更没问题了。你真当我从奥克隆要塞哪里弄回来的粮食是假的?还是你以为我们用食盐从瓦西楚手里交易过来的那些粮食都是沙子?只要有住的地方,粮食够吃,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让大青山部落回归我们部落呢?”

狼尾巴的嘴巴张了张,似乎是想反驳,但最终还是无奈的垂下了头。

石熊没有再理会狼尾巴,估计这个时候就连立雷都不会支持他跟自己闹腾了,这样的人石熊都懒得理他。

要不是这次是部落的高层会议,石熊才不会浪费唾沫给这家伙说这些话呢。

“祭祀、首领,其实你们应该也感受到了一种制约,那是来自于人力方面的制约。现在已经是发芽之月了,我们的粮食虽然已经耕种下去了,可这些耕种的土地依然远远不够,而到了草莓之月和惊雷之月的时候,我们还需要耕种更多的作物,这就需要更多的族人。”

“除了耕种,我们的制盐、炼钢、开采矿物也需要大量的人手,而且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活需要更多的人来做。所以我们必须要从现在开始试着把以前分离出去的部落收回来,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手来发展我们的部落。至于刚才大脚叔所问的那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回归部落的首领该怎么办,这其实很简单,我们要收回的部落不仅仅是一个大青山部落,我们应该把所有曾经分离出去的部落全都收回来。至于这些回归部落的首领,我们可以在部落里成立一个长老团,那些分离出去的部落首领就是长老团的一份子。”

“长老团?这是干什么用的?”红云忍不住问了一句。

“很简单,就类似于祭祀和首领顾问一样的一个机构。长老团可以为部落的发展和计划作出建议,如果有人危害到部落的安全和利益,长老团也可以制止。总而言之,长老团就是一个位于祭祀和首领之下的顾问机构,是帮助祭祀和首领发展部落的。”

虽然有些听不懂石熊说的“顾问”之类的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但长老团不如首领的地位这一点立雷还是听懂了,这让他原本紧蹙的眉头渐渐地松开了。

对于立雷来讲,只要不威胁到他首领的位置,那么他就不担心了。

事实上,前段时间立雷总是有事没事的找石熊的麻烦,就是因为立雷深深感受到了来自于这个大个子的威胁。毕竟石熊是上一代卡布鲁大祭司钦点的守护者,而且这个大个子自从来到部落之后做出来的那些事情简直就是太简直了

只是在找了守护者几次麻烦被这个大个子怼的鼻青脸肿之后,立雷立刻就意识到这个守护者不是自己能搞的动的。

无论从哪方面来讲,自己好像都搞不动这家伙,所以现在立雷也彻底死心了。

不过他还是问道:“守护者,我们为什么要弄这么多事情?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是挺好的吗?”

石熊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从衣兜里拿出了一块石灰石,然后走到了一面空着墙壁跟前,用这块石灰石在这面木质墙壁上开始画了起来。

几个人都盯着石熊,没多久,在这些人疑惑的目光中,一副大体的美洲地图被画了出来。

红云居住的这座木屋墙壁足够大,石熊的身材也足够高,所以他画出来的这幅美洲地图包含了整个北美和南美。

“这是什么?”红云好奇的问道。

“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居住的这片大地的地图!这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我的。”石熊现在拿太阳神做幌子已经是信手捏来,没有一丝打尅的地方。

“我们居住的这片大地很大,非常大,大到你们无法想象的地步。至于有多大呢?我给你们画一画我们切洛基族现在所能控制的范围你们就知道了。”

说着,石熊在后世美国田纳西州、西弗吉尼亚州、弗吉尼亚州、肯塔基州以及北卡罗来纳州的交汇处画出了一个小小的圆圈,并在其中点了两个白点。

“看到没有?这个小圈子就是我们整个部族现在所能控制的范围,上面这个白点就是王庭所在的莫农加希拉,而下面这个白点就是我们部落所处的大体位置。”

这个小圈很小,连北美大陆的百分之一都没有,至于那两个白点,更可以忽略不计。如此清晰的对比,让几个人的脸色都变得惊疑不定。

第二零五章 未来的屠杀

红云凑到了这幅画在墙壁上的地图跟前仔细的看着这幅地图,许久,她才干咽了一口唾沫问道:“守护者,你确定你没有画错?我们切洛基族难道就仅仅占据了这片大地的这么一点地方?这怎么可能!”

石熊微微一笑,然后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祭祀,我可以确定我画的没错。事实上,我就算是这么画,还把咱们部族占据的地盘画的大了一点呢。”

这话石熊倒是没瞎说。这幅美洲地图毕竟只是一个很粗略的地图,仅仅只有美洲大陆的大体形状,绝大部分细节根本就没有画出来。

可即便是这样,如果这幅地图要是让那些欧洲殖民者看到,也绝对会惊为天人的。

而且为了凸显切洛基族,石熊稍微的把切洛基族占据的地方还稍微画大了一点呢。

可即便是这样,整个切洛基族现在所占据的地盘,在这幅地图上也仅仅是占据了极少的一部分。

立雷他们也凑了上来,看到这幅地图后也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脸色。

许久,立雷这才问道:“守护者,我承认你画的这幅地图很让人震撼,可这关我们什么事呢?这么大的一片地方就算我们部落的规模再扩大十倍甚至是百倍,也不可能全都占据啊。而且我们之前讨论的是要不要重新让大青山部落回归,你忽然画出这幅地图来是想要说明什么吗?”

石熊听到立雷的话再次微笑了起来。不得不说立雷现在对于自己真的是有些惧怕了,就算是提出反对意见也说得很委婉。

不过石熊可不想和他们这么委婉下去了,尽快的扩大部落的实力,这是一点时间都不能耽误的。尽快的把部落的实力提升起来是非常非常有必要的。

所以石熊很干脆的说道:“你们知道这一片大地上生活的我们的族人有多少吗?”

“我们的族人?”红云很不解的问道,“你是指我们切洛基族的族人吗?”

石熊摇了摇头,“我说的是像我们一样从很久之前就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原住民,而不是仅仅指我们切洛基人。他们虽然和我们不是一个部落甚至是族群的,但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黑头发黄皮肤。相对于那些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瓦西楚们,他们虽然离我们很远,但却是我们的同胞,因为他们和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几个人都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的同胞以前一共有多少呢?大约有两千五百万!这个数字是我们整个切洛基族族人数量的三百倍!”

十八世纪中期的时候,生活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的切洛基人大约**万人,反正绝对超不过十万人,具体数量石熊也不清楚,他只是在前世看资料的时候了解到的。

这个数量其实在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族群之中已经可以排进前几名了。只是庞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不仅遮断了切洛基人向外发展的路线,同样也遮掩了切洛基人的数量和规模。

单论人数规模的话,经过二百多年休养生息的切洛基人人口数量已经不比北方的易洛魁联盟以及西北方的七色火焰联盟也就是苏族大联盟的人口少了。

石熊说出的这个数字让几个部落高层再次懵圈。以他们的文化水平,他们哪儿搞得懂两千五百万和三百倍的概念呢。

看着一群部落高层懵圈的神色,石熊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解释道:“两千五百万是什么概念呢,用我们部落来做比较吧。我们部落现在大约有三百多人,三百个我们这样的部落大约和我们整个切洛基族族人的数量相当。”

这话让红云他们好好的算了算,结果再算不明白之后又一个个的仰头开始想象,但最终一个个的都败下阵来。对于他们来讲,他们很难想象到三百个自家部落的凑在一起是一个多么庞大的规模。

“这个数量是不是很大?大到你们都想象不出来的地步?”

几个人一块点头,连狼尾巴都这样。

“那么三百个这么多的人凑在一起,就是我说的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所有人的数量了,你们可以尽情的想象到底有多少。”

几个人很干脆的直接摇头,他们连**万人的规模都想象不出来,如何能够想象得出两千五百万甚至更多的人凑在一起是什么规模呢。

不过他们都很想知道守护者为什么要说这些没用的。

石熊也没有让他们多等,很干脆的指着这幅地图的中部和南部,也就是中南美洲说道:“你们看到这一片巨大的区域吗?在这里生活着的我们的同胞超过了两千万人,可是这一大片地方现在都被一个叫做西班牙还有一个叫叫做葡萄牙的瓦西楚占领了。他们不仅占领了这一大片土地,更是在那里疯狂的屠杀我们的同胞。因为他们的人数少,但他们拥有先进的武器,所以他们要想占据这一大片富饶而美丽的土地,就必须要把原本生活在这里的原住民,也就是我们的同胞全都杀死。这样他们才能毫无顾忌的搜刮这片大地上的财富。”

顿了顿,石熊再次扔出了一个让立雷他们都脸色苍白的数字:“从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发现这一大片土地之后一直到现在的这二百多年的时间内,那些该死的瓦西楚已经杀死了超过两千万的我们的同胞!”

“两千万,你们知道这个数字代表着什么吗?”石熊越说脸上的怒气就越重,虽然他没有亲眼见过欧洲人屠杀印第安人的场景,但只要闭上眼想一下,他就能想到那种让人惨不忍睹的惨状。

“你们应该都知道在我们西北方的歪耳朵部落吧?”

几个人都点了点头,开玩笑呢,整个切洛基族仅次于王庭的最大部落就是这个歪耳朵部落,他们就在高树部落西北方的大南叉附近生活,也是抵抗切卡莎人的主力军。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歪耳朵部落的名字翻译成英语就是“tanasee”,也就是田纳西,后来美利坚国成立并接收了这一大片区域之后,就以这个部落的名字命名这一大片土地——田纳西州。

“歪耳朵部落的人口大约有两千多人,两千万,就是把一万个歪耳朵部落凑在一起的人口数量。”

石熊这话一出口,红云他们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一万个歪耳朵部落的人口数量,他们虽然无法想象出这个数字有多大,但他们知道那是一个庞大到极点的数字。

而这么多的人竟然被那些瓦西楚们全都给杀死了,这简直

石熊没有理会他们的震惊,继续指着地图上的北美这一块说道:“而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上,我们的同胞仅仅只有二百多万人,不管是曾经把我们驱逐的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还有更西边的七色火焰联盟和纳瓦霍人,都生活在这片大地上。而在这一片区域”石熊用手里的石灰石在北美东海岸这一片画了一道,“就是目前那些瓦西楚占据的地方。”

“占据这片区域的瓦西楚虽然不是杀孽深重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但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现在之所以没有对我们出手,那是因为他们各自背后的国家在旧大陆正闹得不可开交呢。”

红云好奇的问道:“你说的是弗格森所在的英国和贝贝拉所在的法国吧?”

这段日子因为石熊有事没事的就在他们耳边念叨旧大陆的一些情况,所以他们现在也能大体的区分出英国人和法国人,也大体的了解到英国和法国之间的敌对关系。

“没错,就是他们。”石熊很肯定的点了点头,随即把视线看向了立雷他们,“根据我得到的太阳神的指点,现在这两个国家正闹得不可开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两个国家,尤其是弗格森所在的英国就会继续加大对占据这一片区域的瓦西楚的剥削。而来自他们国内的剥削,必然会引发这些瓦西楚的抵抗。伟大的太阳神曾经告诉我,大约再有十年的时间,盘踞在这里的那些瓦西楚们就会因为忍受不了这种剥削而奋起反抗,最终他们会在这片区域独立并建立一个新的国家。”

“这是真的?”红云再次问了一句,但随即就意识到自己的这个问题问的很不好,毕竟守护者已经说了,这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告诉他的。

石熊没有在意,“这是在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情,时间大约就在五十年之后。当这些瓦西楚脱离了英国人的管辖独立建国之后,他们就会对我们乃至更西边的同胞举起屠刀。因为他们需要这边的资源,尤其是当他们在更西边的高原发现大量的黑铁(黄金)之后,贪婪会让他们变得再也毫无顾忌。因为对黑铁的贪婪,这些瓦西楚会忘记我们这些曾经给他们以很大帮助的族群,他们会忘记我们曾经让他们在这片大陆上落脚,他们会忘记我们曾经给予他们无私的帮助。于是,我们的后代都会被这些该死的瓦西楚屠杀干净!”

顿了顿,石熊非常肯定的说道:“在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中,我见过那种血流成河的景象,而我们切洛基族也几乎被屠杀干净,只有极少数的人逃进大山深处才侥幸生存下来。像我们这样的部落,在五十年后就会被这些该死的瓦西楚们屠杀的干干净净。你、我还有我们族人的后代们,都将在那场屠杀中被杀掉!”

第二零六章 部落回归

石熊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种叫做“惊恐”的情绪中。

他们不敢也无法怀疑守护者所说的话,守护者所说的这些东西,可都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神“指点”的啊。

至高无上的、无所不能的、伟大的太阳神怎么可能有错?

如果这一切在未来发生了,那情形

红云和立雷他们都不敢想象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

看着这几个部落高层那掺杂了惊恐、害怕、震惊以及迷惘的神色,石熊说道:“所以,为了避免我们的族人被那些瓦西楚屠杀,为了避免我们的同胞被那些瓦西楚屠杀,为了避免我们的后代被屠杀,我们必须要尽快的壮大我们的实力。因为只有我们的拳头足够硬,那些瓦西楚才不敢对我们动手。甚至,当我们的实力足够强大了,我们甚至还能把那些瓦西楚赶出这片土地或者是让他们屈服在我们的统治之下。别忘了,我们才是这片大地的真正主人,而不是那些来自于大洋对岸旧大陆的瓦西楚!”

石熊的话把他们几个从对未来的惊恐中唤了回来。

红云问道:“守护者,这就是你急着要把大青山部落收回来的原因吗?”

“没错!不仅仅是大青山部落,周围所有曾经从我们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部落,我们都要收回来。而且,当我们部落的实力足够强大之后,歪耳朵部落、大山丘部落、红河水部落我们都要收服他们!”

这番话再次把这几个人震惊的不要不要的。歪耳朵部落、大山丘部落、红河水部落都是切洛基族大名鼎鼎的大部落,实力极为强大,而守护者竟然打算把这些部落收服,这

“不仅仅是这些部落,我要让我们高树部落成为切洛基族的王庭,我要让我们切洛基族征服北边的易洛魁人、西北的苏族人西边的纳瓦霍人和南边的克里人,让我们切洛基族成为这片大地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因为只有我们合力拧成一股绳,才能够抵抗那些该死的瓦西楚们,才有可能把那些瓦西楚赶出这片大地或者是让他们彻底臣服。”

这番具有煽动性的话,直接就让几个部落的高层开始血脉偾张。

如果守护者所说的这一切能够实现,那高树部落岂不是就成为了这片大的离谱的土地的最高统治者?

几个人的视线都再次落在了画在那面墙壁上的的地图,他们原本以为占据了很大地盘的切洛基族此时在这幅地图上显得是那面的渺小和刺眼

立雷干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身边的大脚和狼尾巴,发现他俩也已经陷入到了一种狂热之中,至于红云,可能类似于这样的话守护者应该给她说过,所以红云倒是没有显得那么激动,但她的双眼依然亮的吓人。

“守护者,你所说的这些能实现吗?”立雷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是自己这个部落首领表达态度的时候了。

当然,立雷心中也很清楚,眼前这个守护者是一个非常非常强势的人,自己如果不同意的话,守护者也会抛开自己联合其他人去做这件事的。而以卡布鲁祭祀还有部落里族人对守护者的支持,如果自己不同意扩张的话,恐怕自己屁股底下的首领位置立刻就会被这个守护者推翻。

不过从目前来看,守护者虽然为人极为强势,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讲究规矩,就好像这件关乎着部落未来的事情,其实如果守护者愿意的话,他完全可以直接联合红云来做,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先和自己这个部落首领商量。

既然无法阻挡这件事,那就全力去支持吧。万一这个大个子要是能把他说的做到呢?

石熊看了看立雷,从立雷问这句话的口气中他已经听出来了立雷似乎是不反对这件事,只是还存在着一些担心。

这是人之常情,石熊能够理解,所以他笑了笑说道:“首领,这件事能不能最终成功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只要我们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地努力,哪怕最终达不到这个目标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可如果我们不努力去做的话,那么是肯定达不到这个目标的。”

顿了顿,石熊很诚恳的看着这几个人说道:“我为什么要炼钢铁?为什么要向那些瓦西楚们要来阿古斯特他们四个?为什么要让弗格森研发新式步枪?为什么要教族人驯服野牛并用最大的力气去开荒种地?这其实就是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我现在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达到这个目标而打基础,只要基础打好了,那么我们就具备争霸这片大地的资格。可是我们现在的人口太少了,就算我再努力,也会因为人口数量的缘故而大打折扣。所以,我需要人,越多的人越好。我们需要有人来种地,有人来开采矿产,有人来做各种工作,还需要大量的战士来为我们征战!”

“据我所知,自从我们高树部落从这里落脚之后,在这二百年的时间内,从我们高树部落一共分离出去了十六个小部落,其中像我以前的长毛牛部落还有南瓜湾部落都已经被该死的切卡莎人灭掉了,现在还有十四个部落。这些部落的人口从六七十人到一百二三十人不等。如果我们能够把剩余的这些部落全都收回来的话,那么我们高树部落的人口立刻就可以超过歪耳朵部落,成为这一带最大的部落,即便是比起王庭来讲,我们高树部落的实力也不落下风。”

“而且别忘了,我们还有新式火枪和手雷,以后还会有更多威力更大更先进的热武器出现。如果我们部落全员装备上热武器,那么我们部落就具备横扫整个切卡莎人的实力,再加上我们有卡布鲁大祭司,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会成为切洛基族新的王庭。”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些部落我们都必须要收回来的。我们可以不一次性的收回来,但我们可以先从大青山部落开始。而且一旦大青山部落回归,在我们这里生活的比以前还要好,那么其他部落肯定更愿意回归的。祭祀、首领,大青山部落的回归势在必行!”

第二零七章 被骗了

想要接收大青山部落虽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其中的很多事情也是比较琐碎的。

大青山部落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只有五十来年的时间,和高树部落还保持着很紧密的关系。而且大青山部落和其他分离出去的部落一样,过的并不是多么很富裕,毕竟人口少了很多。

在这种近乎于原始社会的时代,人口就是一个部落最最基础的,没有什么能够比人口数量更重要。

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那些部落其实都过的差不多,他们当然想要回归高树部落了,毕竟那可是母族啊。只是以前高树部落也养活不了这么多人,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

石熊来了,这一切都改变了。

现在高树部落拥有了七十多头驯服的野牛,而且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地增长。有了野牛的帮助,再加上新式农具的推广,现在高树部落周边所有平坦的区域几乎都变成了农田。

而且因为汉克少校上次来的时候还带来了很多水稻的种子,所以石熊还打算等天气暖和了,在利特尔里弗河的旁边再开辟出一片水田来种植水稻。

这里的地肥的流油,又不缺乏水,种植水稻自然是上佳之选。

只要今年上半年老天爷赏脸,不闹天灾,那么到了草莓之月(六月),地里的冬小麦还有地瓜必然会获得大丰收的。

只要有了粮食,高树部落接收再多的人都不怕。

现在虽然还没有获得丰收,不过高树部落中存的粮食也有很多,大青山部落回归后高树部落也就是多一百来口子人,也不愁没有粮食吃。

这边立雷和红云还有部落的其他高层正在忙着接收大青山部落的回归,而远在几百英里之外的奥克隆要塞中,一群穿着校官军服的军官围绕着一个身穿将官服饰的老人,正坐在奥克隆要塞的城主府的大厅内,一个个皱着眉头看着对面坐着的那两个肥头大耳的胖子。

如果石熊在这里,他一定认得这俩两个白人胖子。

其中一个胖子就是被石熊当初在奥克隆要塞吓得尿裤子的费尔南,这家伙是费尔南伯爵的亲弟弟。而另外一个胖子,则是奥雷诺,就是被石熊一脚差点把一张胖脸给踹成白板的那个胖子,这家伙的妹妹是一位子爵夫人。

当初这俩家伙在奥克隆要塞中牛逼异常,谁都不服,可是现在他俩却是坐的端端正正的,像一个听话的小学生,显然对于对面的那位将军很是忌惮。

“何塞,我和你的哥哥是几十年的好友了,而且你在奥克隆要塞也有几年了,所以你必须要说实话,不能有一点隐瞒。否则就算是你哥哥出面,我也不会对你网开一面的。”

这位头发有些花白的白人将军看起来足有五十多岁了,但身板依然很硬朗,哪怕是坐着,依然保持着一副军人的姿态。

被称作何塞的白人胖子正是那个费尔南,他的全名就叫何塞费尔南。

此时他的脸上已经全然没有了当初牛逼哄哄的神色,他苦着脸说道“尊敬的子爵阁下,我刚才说的都是实话啊,而且一点遗漏都没有,奥雷诺可以为我作证,阿方斯中尉也可以为我作证啊。”

将军脸色依旧很难看,看了看费尔南身边坐着的那个胖子奥雷诺,奥雷诺连忙拼命的点头,“尊敬的子爵阁下,费尔南先生刚才所说的一点都没错,全都是那天发生的事情。”

将军又把视线落在了站在一旁的一个年轻人身上,这个年轻人虽然身上穿着军装,但军衔什么的全都被取了下来,而且双手的手腕也被一根绳子绑着。这个年轻人正是阿方斯中尉,可现在他显然已经成了一名犯人。

阿方斯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看得出来他现在对于是否能够活下去一点都不抱希望了。作为一名底层军官,他虽然仅仅在远处见过这位将军几次,但有关于这位将军的事迹和性格,他可是听过无数次了。

自己犯了错误还浑然不知,而且还让这位将军点出自己犯了大错,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过错,现在落在这位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将军手里,被送上脚手架恐怕就是自己唯一的下场。

谁让这位将军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将军克莱尔将军呢。

看到这个年轻中尉脸上的神色,克莱尔将军只觉得又是一阵莫名其妙的烦躁。

偌大的一个奥克隆要塞,足足有一百多驻军和几百名拿起枪就能变成战士的移民,竟然被一群土著给骗了。最关键的是,那个该死的阿尔芒竟然生死不知,他带出去的那一百法兰西帝国的士兵也同样下落不明。

这可是整整一百名优秀的士兵啊,就这样不声不响的生死不知,这简直就是帝国的耻辱。

右手猛地在桌子上一拍,克莱尔站了起来,指着桌子上摊开的那张手令,指着阿方斯骂道“你说说你,身为一名帝国陆军的中尉,身为奥克隆要塞的临时驻军最高长官,你怎么就可以被这么一张手令给骗了呢?你的警惕性呢?你的责任心呢?难道都被那些该死的野狗给吃了吗?”

也怪不得这位一直镇守在新奥尔良的将军发怒。随着七年战争以法国失败而结束,法国几乎把新大陆所有的殖民地都丢了。为了保证对加勒比海的瓜德罗普的所有权,新大陆北边的新法兰西被割让给了英国佬,法国人在新法兰西辛勤耕耘了一个多世纪的新法兰西变成了英国人的魁北克省!

大河以东的所有区域也都割让给了英国佬,虽说英国人暂时允许法军在新奥尔良驻扎,可新奥尔良也已经不属于法国了,那一纸《枫丹白露条约》早就已经把路易斯安那的首府送给了西班牙人。

而作为一名在新奥尔良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将军,克莱尔对于法国丢失了东印度的殖民地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新大陆的殖民地。

新法兰西和路易斯安那就好像两扇门户,死死地扼制住了英国人在新大陆向北、向西的扩展。如果再发展一段时间的话,整个新大陆西部还有北部的地盘就会全部归法国所有了。

一旦能够占领那一大片区域,那么法国的实力将会和强大的西班牙并肩,而刚刚崛起的英国也会被死死的扼制住。

可是一场战争下来,原本占据优势的法国竟然战败了,所有的大好形势在一夜之间就被逆转。

新大陆几乎所有的法国殖民地全都割让给了英国人!

这如何能不让克莱尔将军心痛?

可再心痛也没办法,克莱尔知道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扭转这一切的。

而且,春天马上就要到了,新奥尔良也需要交给西班牙人了,自己这个路易斯安那的最高军事长官也需要回国了。

因此在回国之前,克莱尔心血来潮,决定乘坐着一艘小型的风帆战舰沿着大河北上,最后一次巡查一遍当年这片属于自己管辖的区域。

克莱尔将军乘坐的这艘四级风帆战舰在海战中已经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但这艘以国务大臣舒瓦瑟尔公爵命名的“舒瓦瑟尔号”四级风帆战舰如果在大河中航行,那就是巨无霸。

沿着大河一路北上,虽然逆流,但船速并不慢。这可是正儿八经的风帆战舰,远远不是那种内河武装运输船能够比得了的。

一开始克莱尔的心情还因为沿途的风景而变得好了起来,可是当舒瓦瑟尔号行驶到孟菲斯下锚休息的时候,遇到了一支从大河上游回来的运输船队。

这支由四艘内河武装运输船组成的运输船队的最高指挥官虽然只是一名上尉,但克莱尔将军还是很亲切的接见了运输船队的最高指挥官。

本来克莱尔将军想通过这名上尉多了解一下大河上游各个军事要塞和军事堡垒的情况,结果他就从那名上尉那里得知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尊敬的将军阁下,我们海军陆战队的另外一名运输队指挥官康斯坦丁上尉率领的船队自从四个多月之前从新奥尔良出发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我虽然和他的运输路线不一样,可他就算是沿着俄亥俄河走,也早该返回新奥尔良了”

具备高超军事素养的克莱尔将军立刻就从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中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危机,他立刻召集了所有在孟菲斯驻扎停留的运输船队的指挥官,然后向他们询问有关于康斯坦丁上尉的消息,结果得到的唯一一个消息就是大约在五十多天之前,有人看到过康斯坦丁上尉的船队曾经在奥克隆要塞外面停留过

于是克莱尔将军也不准备沿着大河继续向北了,而是从俄亥俄河与大河交汇的地方转向向俄亥俄河的上游进发。在来到了奥克隆要塞之后,克莱尔将军只不过是询问了一下发生在五十多天之前的那件事,他立刻就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这里所有的人都被那群土著给骗了

ps鞠躬感谢“书友20181124185849284”100的打赏。



第二零八章 两颗金牙

克莱尔将军能够成为法属路易斯安那的最高军事长官,并且在这个位子上一坐就是将近十年的时间,自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用老奸巨猾来形容这位法兰西帝国的子爵兼陆军少将是绝对不为过的。

克莱尔将军在抵达奥克隆要塞的第三天,就已经几乎搞清楚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那就是整个奥克隆要塞中所有的人,包括克雷蒂安阿尔芒少校不在的时候临时担任要塞驻军最高军事长官的阿方斯中尉,以及那几位贵族代言人全都被一群土著给骗了。

阿方斯是确实被骗了,而眼前这个平时趾高气扬的何塞费尔南,纯粹就是被那群土著给吓住了。

这件事已经可以确定为一件“诈骗案”了,可问题是这群土著为什么会有克雷蒂安阿尔芒少校的亲笔手令,并且还让阿尔芒少校的副官皮埃诺上尉亲自陪同来这里,克莱尔将军就没有把握确定了。

更别说那群土著竟然还会驾驶内河武装运输船

当然,克莱尔将军心中也不是没有猜测,以他的经验,那群土著要想做到这一切,唯一的办法就是

可克莱尔将军内心非常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这个猜测,那毕竟是一百精锐陆军老兵外加四艘拥有二十四门八十四毫米口径火炮的船队啊。

所以,在确切的证据被找到之前,克莱尔宁肯相信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

不管是阿方斯中尉还是那几个该死的商人,克莱尔将军这几天来都已经讯问了好几遍了,可从他们嘴里给出的答案,也让克莱尔有些无奈。

就拿这个阿方斯中尉来讲吧,他虽然愚蠢的把一万磅粮食送给了那些土著,显得很傻,可克莱尔将军扪心自问,如果在那种情况下换做自己是这个年轻的中尉,自己恐怕也会被骗的。

要塞最高军事长官的亲笔手令,还有阿尔芒的副官亲自陪同,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年轻的中尉只能执行这样的军令。下级服从上级是军队中最重要的一条准则,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年轻的中尉没有别的选择。

更别说那四艘武装运输船以及那个土著首领的身份了。

那个该死的土著首领竟然说自己是奇克蒙部落的酋长,而且还把新奥尔良的事情说的那么准确,要不是奇克蒙部落的酋长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克莱尔将军都以为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奇克蒙部落叛变了呢。

要知道有关于奇克蒙部落的事情,就连那个克雷蒂安阿尔芒都知道的不是很清楚啊。

“难道是新奥尔良附近的土著部落冒充奇克蒙部落干的这件事?”好像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那个土著首领对新奥尔良的情况了解的这么清楚。

克莱尔将军看着那个一脸生无可恋的年轻中尉,心中也是微微叹息。如果要是不出这件事的话,这个年轻的中尉或许会有一个很光明的前途,甚至有可能成长为像自己一样的高级军官。

但这件事一出

现在克莱尔将军正在等证据,一个能够证明自己内心那个不愿意承认的猜测的证据。虽然克莱尔将军知道这种证据并不好寻找,可他必须要去做。

手下最精锐的奇克蒙战队全都出动了,这可是最精锐的奇克蒙战队,而不是那个土著首领行骗时带来的那个所谓的“奇克蒙战队”。在这片广袤而荒凉的大地上,真正的奇克蒙战队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

“但愿他们能够找到证据吧”克莱尔将军内心有些纠结的想着,然后意兴阑珊的正准备把这些碍眼的家伙赶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高大而强壮的身影手里拿着两个圆不隆冬的东西从门外匆匆的走了进来。

这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家伙一身新大陆原住民典型的打扮,他正是奇克蒙族的酋长血鲨。

奇克蒙人常年生活在大河入海口的这一带区域,他们平时以渔猎为主,所以经常能够在大海中捕获凶恶的鲨鱼。

据说血鲨在他第一次成年试炼的时候曾经单枪匹马的在大海中捕获过一头四米多长的大鲨鱼,当那头血淋淋的鲨鱼被运到他们部落的时候,震惊了整个部落。他们部落的酋长亲自为他起了一个部落正名——血鲨。

血鲨的步伐很大也很坚定,很快就走到了克莱尔将军的跟前,而当他把他手里拿着的那两个圆不隆冬的东西放在桌子上时,所有人的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了一下。

那竟然是两个雪白的骷髅头,其中一个比较完整,但是另外一个半边脸已经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咬碎了。可即便是那个比较完整的骷髅头上,也有一些很清晰的牙印

“将军阁下,这是我的战士在距离要塞大约二十公里的河边一处密林中发现的,在那里像这样的骨架还有数十具。最关键的是,这些骨架大都凌乱不堪,显然是被成群的野兽攻击了。最恐怖的是,在这些骨骸的周围还有一些被要的乱七八糟的绳子,所以这些人在临死前应该是被绑在大树上的,然后成群的野兽吃掉了他们。根据我的分析,那些人应该是被一群四脚巨嘴咬死的,后来又来了不止一群的野狼,最终这些人才会被吃的只剩下骨头了。”

克莱尔将军听到这话,脸色也不禁变了一下。血鲨嘴里所说的四脚巨嘴,是生活在大河入海口附近沼泽地带的一种猛兽,用欧洲人的话来讲,那就是鳄鱼。

当然,在切卡莎族的语言中,这种凶残的猛兽被叫做“雷提奇”。

部族和部族不一样,说的语言也不一样,对于鳄鱼这种猛兽的叫法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但不管怎么称呼这种猛兽,都无法形容这种猛兽凶残的百一。

对于这种凶残的猛兽,克莱尔将军也是非常了解的。在新奥尔良,每年都有人被这种凶残的家伙攻击而死的。

“这些人都是被鳄鱼咬死的吗?还是被绑在大树上被咬死的。该死的,这得是多么大的仇恨才能做出这种毫无人性的事情!”克莱尔心中也是不禁一阵发寒。

那两个放在桌子上的骷髅头就这么正对着克莱尔将军,四个空洞洞的眼洞仿佛在无声的诉说着自己的悲惨。

忽然之间,克莱尔将军就被一个骷髅头的牙齿给吸引住了。

他浑然没有惧怕的伸手拿起了这个骷髅头,把骷髅头举在了自己的面前仔细看着。

这个骷髅头就是那个被咬碎了半边颧骨的倒霉蛋,不过他的半边脸虽然被咬碎了,可另外半边脸还是完整的。而就在这半边完整的头骨上,两颗金色的大牙正镶嵌在后牙槽中。

虽然这个骷髅头的主人已经被啃得连半边脸都没了,可是这两颗金光熠熠的大牙却是让克莱尔将军瞳孔再次一缩。

“这是旧大陆的人!”仅仅看了一眼,克莱尔将军就认出了这个骷髅头的身份。

新大陆这边虽然资源丰富,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经常能够发现黄金,但新大陆的土著并不会用黄金镶牙。只有在遥远的东方以及旧大陆,才会有这种用黄金制作的假牙。

当然,能够镶得起金牙的人,必然都是有一定财富的人。就好像克莱尔自己,后槽牙也镶着三颗金牙。

克莱尔将军立刻把目光转向阿方斯中尉,沉声问道“阿方斯,你知不知道你们军营中有谁是镶金牙的?两颗金牙?”

问完了阿方斯,克莱尔将军又把同样的问题问了费尔南和奥雷诺,只不过目标换成了商人和平民。

被将军讯问的这几个人的视线再次集中在了将军手里的那个骷髅头,过了一会,费尔南和奥雷诺都摇了摇头。但阿方斯中尉在看到那两颗金牙之后,只是想了想,就若有所思的说道“尊敬的将军阁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的阿尔芒少校就镶着两颗金牙。而且是在右后槽牙,上下各有一颗,都在最后面”

听到这话,克莱尔将军精神一振,“阿方斯,你能确定?”

“我能确定,因为少校在镶牙的时候是我陪着去的,时间大约在两年前。而且我们少校的牙齿情况并不乐观,他另外一边的牙齿也有两颗不太好的,当时少校还说等这两颗牙掉了之后,再从这边镶两颗金牙。噢对了,这两颗金牙就是从要塞中镶的,镶牙的牙匠就是费尔南先生手下的那位博杜安先生。”

“马上把那位博杜安先生带到这里来!”克莱尔将军立刻下达了命令。

没多久,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就被带了过来,正是要塞中唯一的牙匠博杜安。

“没错,这两颗牙确实是我镶的,而且我来到要塞这五年的时间中,只给两个人镶过这个位置的金牙,一个是早就返回法国的夏尔夫人,另外一个就是我们的阿尔芒少校。”

这句话一出口,克莱尔将军就知道自己那个不愿意承认的猜测被证实是真的了。那个夏尔夫人已经回国了,那么眼前这个骷髅头的身份是谁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给我彻查这条河沿岸所有土著的部落!血鲨,你的人配合我们的战士,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查清楚,我不能让我们的战士就这么屈辱的死去,我要为他们报仇!”



第二零九章 授人以渔

“咦,你怎么又来了?”看着身材高大的爱人,白云满心欢喜,但说出来的话却是有点言不由衷。

“怎么?不欢迎我来?还是说你这些天没有想我?”石熊笑着问道,再次见到自己的爱人,他也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不是,我还以为你还要等一段时间才来呢。”

“等不了了,谁让我想你想的总是睡不着觉呢。”

哪怕是在这个时代,哪怕是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这种动人的情话依然是无往不利的。

少女的双颊果然飞起了一片红晕,虽然有点害羞,但依然伸手搂住了自己的爱郎,热切的体会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这次石熊没有乘船,而是一个人骑着马沿着一条小路从群山之中跑过来的。

这条小路是石熊结合了从高树部落、小河部落以及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另外两个小部落中的战士们给出的消息而寻找出来的。

在小河部落和高树部落之间分布着不少的部落,其中大部分都是切洛基人,而以前从高树部落分离出去的两个小部落也在这片区域中。

这些部落里的战士都是这一片区域中最优秀的猎人,同时也是最优秀的向导。这片区域内所有的道路都装在他们的脑子里,所以石熊一路走来,就摸索出了这么一条路。

路虽然并不是很好走,但也要比之前走的那条陆路路线强多了,最起码这一路走来没有遇到过沼泽,即便是那几条田纳西河左岸的支流都不小,但依然没有让石熊停下脚步。

在这几条河上游的狭窄位置,当地部落的战士都架起了简单的独木桥,只要不是洪水来临,那么这种由胸径超过一米的巨木架设的独木桥还是没问题的。

只是要想通过这些独木桥,石熊需要绕行很长一段路才可以。可即便是如此,走这条路消耗的时间也要远远小于走沼泽消耗的时间。

最关键的是走这条路相对安全多了,沼泽那种地方,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鬼都不愿意去走。

“我这次给你还有雷鹰带来了一点好东西,我想你们肯定会喜欢的。”抱着爱人,细嗅着爱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幽香,石熊慢慢的说道。

之前少女就听从了石熊的叮嘱,少穿兽皮衣服多穿棉布衣服,反正石熊上次来的时候给少女送来了不少的棉布,再加上天气开始变暖,所以这段日子白云一直在穿棉布衣服。

没有了兽皮的腥臭味儿,少女身上的幽香自然而然的就显露了出来。

“什么好东西?”怀里的白云仰起头问道。

“走,我拿给你看。”说着,石熊牵起了爱人的小手,走到了大马身边,然后从挂在马背上的褡裢中取出了一个用泥巴密封住的陶坛。

“这里面是什么?”

“嘿嘿,是酒,我自己酿的酒。”

“酒?”白云脸上露出了惊喜。这种神奇的液体她以前也是喝过的,之前部落和瓦西楚交易硝石的时候,她的父亲曾经从那些瓦西楚那里换回过这种神奇的液体的,白云喝过两回,虽然有些辣,可那味道真的很不错,最关键的是,喝完了之后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更是美妙。

“嗯,就是酒,是我自己酿出来的。不过第一次酿造的酒数量并不算太多,这次我只给你们带来了两坛,一坛是高度的,也就是狠辣的那种酒。另外一坛则是度数低一点的,味道很不错。”

两个人说笑间就回到了部落,果然,当石熊拍开这两坛酒的泥封之后,那浓郁的酒香味儿顿时就把立雷一家人都给征服了。

这么一小坛酒大约有五斤,石熊也想多带过来一些,但一个是骑马不方便多带,再一个原因就是部落里也没多少酒了。

那天的品酒大会过去之后,高树部落的族人们就彻底的喜欢上了这种用地瓜酿造出来的酒水,虽然绝大多数人还是不能多喝,但每天都有人向石熊讨要一些的。

时间一长,石熊干脆就不管这些酒了。

新酒正在酿造过程中,还得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酿好,可要是按照族人们这么个喝法,估计剩下的那二百多斤酒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得全都喝光。

趁着红云他们正在忙着接收大青山部落,部落里也没有什么事情,石熊干脆拿了两坛酒过来讨好媳妇儿和未来的老丈人。

这点权力石熊还是有的。

“大力熊,这酒真的是你自己酿造的?你什么时候会酿酒了呢?”喝的脸通红的老丈人雷鹰问石熊,酿酒这个词还是他从石熊那里听来的,虽然不知道酿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但这并不妨碍这位部落首领说这个词。

让石熊多少有点意外的是,未来的老丈人真的是挺能喝的,估计这也是他第一次喝这种高度白酒,可他竟然半斤下肚后只是脸发红。

对于老丈人的问题,石熊只能笑着指了指天空,然后老丈人立刻就表现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自家这个未来的女婿曾经得到过至高无上的太阳神的指点,这一点立雷还是心中有数的。

“阿叔,你们部落里的地瓜多不多?”石熊问道。

“不少,我们部落里种的地瓜还是很多的。这东西产量高,比种玉米强多了。”

“那好,如果你们部落里地瓜多的话,我倒是可以教你们如何酿造这种酒水。”

华夏的俗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既然马上就要成为一家人了,石熊也不介意把酿酒的方法教给立雷一家人,而且这次石熊还带来了几块酒曲。

也幸亏得自与阿尔芒的这匹战马很优秀,虽然这是一匹骟马,可身高体壮,不仅能驼的动石熊这个壮汉,还能额外带不少的东西。

石熊的话让雷鹰一家人都兴奋不已。白云和绿云雀这姊妹俩也挺高兴,她俩对于那种高度酒不是多么很喜欢,但那种地瓜原酒她俩却是很喜欢。

如果能够自己酿酒,那么以后就不愁没有酒水喝了。

ps:中秋刚过,苦逼的老墨又出门了

第二一零章 小云雀的心思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勒马站在半山腰,遥看着那个依旧坚持站在部落边缘送别自己的身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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