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 xp1024.com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自序 曾国藩的成功与失败

<h3>一</h3>

曾国藩做官非常成功。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建军队,统率群雄,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他善于进退,在剿灭太平军之后,功名事业如日中天,这时他却能极度冷静,在大盛之中察觉大衰的先机,毅然上疏辞去节制四省的大权,并采取果断手段,裁撤自己的权力之本——湘军。他一生出将入相,没有大的跌挫,在传统官场上像他这样成功者并不多见。

曾国藩成功的基础,是他深通官场韬略。曾国藩的官场功夫如同太极高手,善于化解种种难题于无形之中。他的谋士赵烈文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九年,有一个神秘人物带着数名随从出现在桐城,他自称是来自北京访察各地军务的大员,行动故作诡秘,说话神神叨叨,有大员被他的气场俘虏,对他施以君臣之礼,他也公然接受不辞。人们纷纷以为是亲王贵戚甚至是皇帝本人微服私访,惊疑不已。

他以黄纸为诏,命一知县送达曾国藩大营。曾国藩览其“诏”,文中有时自称“予”,有时自称“朕”,“文理荒纰,字多讹误”。但字里行间,似乎又颇透露了一些京城政治内幕。如果放在以前,曾国藩一定会迅速逮捕其人,送达京师治罪。但此时的曾国藩已经洞彻“不生不灭”法的妙处,不想因此“兴起大狱”,将此信放在一边,“置之不问亦不究”。此人见讹诈曾国藩不成,转而“传诏”于湖广总督官文,官文执其人审问,“不得实,亦未深究”,此人“后遂不知下落”。

<h3>二</h3>

曾国藩本是一个智商平平的人。曾国藩从十四岁起参加县试,前后考了七次,到二十三岁才考上秀才,而且还是个倒数第二名。比较他同时代的名人,他的平庸一目了然。小他一岁的左宗棠,十四岁参加湘阴县试,名列第一。李鸿章也是十七岁即中秀才。比曾、左、李稍晚的梁启超更是天资超迈,十一岁中秀才,十六岁中举人。

梁启超说:“文正固非有超群绝伦之天才,在并时诸贤杰中称最钝拙。”左宗棠一向瞧不起曾国藩,屡屡不留情面地批评他“才短”,“欠才略”,“才亦太缺”,“于兵机每苦钝滞”。学生李鸿章也当面说过他太“儒缓”。曾国藩自己也常说“吾生平短于才”,“秉质愚柔”。他说,自己读书做事,反应速度都很慢:“余性鲁钝,他人目下二三行,余或疾读不能终一行。他人顷刻立办者,余或沉吟数时不能了。”

他不凡的做官本领,大半来自磨炼。

曾国藩早年是一个典型的愤青。单线思维、唯我独革、愤世嫉俗、矫激傲岸。做起事来手段单一、风格强硬、纯刚至猛、一往无前。他对人总是持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态,因此处处碰壁,动辄得咎。比如他给皇帝的奏折,“戆直激切,不讲究方式方法”,那道《敬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疏》曾惹得咸丰皇帝大怒,差点引来杀身之祸,也给咸丰留下了曾国藩勇于犯上、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印象。这也是后来咸丰皇帝对他不能信任,不敢给他大权的重要原因之一。曾国藩虽然在官场中学到了一些皮毛权术,却有画虎不成之患,他在家书中说:“至于官场交接,吾兄弟患在略识事态,而又怀一肚皮不合时宜,既不能硬,又不能软,所以到处寡合。”

曾国藩所处的晚清时代,官场非常腐败,军队极端腐朽,国家军队已经无法平定大难。因此他自创湘军,领兵征战。然而,曾国藩刚正严厉的作风、正人君子的气质和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而与此同时,朝廷认为,一个在籍侍郎,振臂一呼,就集兵数万,非国家之福,对他不敢放手使用。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没有个正式的名分,孤悬客处,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由于他没有明确的职权,又拒绝和地方官同流合污,虽然为保卫疆土辗转各省,却处处受排挤刁难。几万大军的军饷地方上一直拒绝供应,左支右借,常常是有上顿没下顿,常常饿着肚子打仗。

正在这时,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他立刻上疏要求回家守孝,并且一股脑地把自己压抑已久的愁苦愤懑都说了出来。他期望这回皇帝会体谅他的苦衷,授予他职权。

可是咸丰皇帝还是不能相信他。适值此时太平军的势力日渐消退,没有曾国藩好像也没有大碍。于是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这当头一棒差点把曾国藩打昏。他万没料到苦战数年,功高劳苦竟是这样一个结果。这对于一心建功立业并为此鞠躬尽瘁的他是一个极大的打击。那些平时和他作对的地方官一个个喜形于色。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曾国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把自己起兵以来的种种情形在大脑中一遍遍过电影,苦苦思索自己失败的原因。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他斩关夺隘,没有被挫折打垮,反而本领大长。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咸丰八年,由于战局重又紧张,皇帝不得不重新起用曾国藩。这次,他再不提任何条件,立刻出山,他到了长沙,首先拜遍大小衙门,连小小的长沙县衙他也亲自造访。对那些原来芥蒂颇深的地方官,他极尽拉拢抚慰之能事,“啖之以厚利”。他在家书中说:“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近日揣摩风会,一变前志。”他不再锋芒毕露,而是世故圆滑,以他人的私心私利为自己所用,大刚若柔,大智若愚,这套儒道融揉的老练神鬼莫测的神态在官场上如鱼得水,从此他用人备饷比以前大为顺利。

在其他方面,曾国藩变化也很大,他早年为人比较仁柔,“沅弟言我仁爱有余而威猛不足,澄弟在此时常说及”。但是后来就改掉了这个缺点。为官后期他说:“吾行军多年,视将士如子弟至于执军法以诛败类,必有余矣。”其中霸气可见。

越到晚年,历事越多,曾国藩的做官术就越老练,也越平淡:“近来阅历万变,一昧向平实处用功。非委靡也,位太高,名太重,不如是,皆危道也。”他已经能做到看透官场上的兴衰,丝毫不动心了:“凡做到十分热闹时,阁下谓看者之局将散,而不知唱者之兴已阑,凭他轰轰惊天动地,究与自家丝毫无与。”

<h3>三</h3>

曾国藩做官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善于研究历史经验。他爱读总结做官经验的书,日记中常见“阅《从政遗规》,将摘抄一二,以自纂《吏治要言》”之类的记载。曾国藩非常仰慕清代名幕汪辉祖,并专门研读他写的佐幕官箴。“阅汪龙庄先生辉祖所为《佐治药言》、《学治臆说》、《梦痕录》等书,直至二更。其《庸训》则教子孙之言也,语语切实,可为师法。吾近月诸事废弛,每日除下棋看书之外,一味懒散,于公事多所延阁,读汪公书,不觉悚然!”直到生命弥留之际,他还念念不忘《五种遗规》和《名臣言行录》这两本书。通过读史,曾国藩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居官四败”:“昏惰任下者败,傲狠妄为者败,贪鄙无忌者败,反复多诈者败。”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特别爱读历史书、哲学书。他一生对十分重视,用力至勤。考,曾氏一生,至少五次通读。他从这部古老的经典中读出了辩证法,读出了大量为人处世的道理,这些都对他在官场上的姿态产生了深刻影响。“昔人以宦海为喻,孤舟一叶,日颠覆于洪涛巨浪之中,力稍怯不能把舵,即落水矣。”官场上表面上大家一团和气,背后却处处杀机,其中玄机万端,极难把握。“京师物议与枢密消息随时变迁,设有上下交推,众望所归者,转瞬为人所唾弃,亦有群疑众谤,众议沸腾者,转瞬又风平浪静。”他深知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之道,在顺利之时,总能想到危险。“大约凡作大官,处安荣之境,即时时有可危可辱之道,古人所谓富贵常蹈危机也。”他善于体察“时”机,从而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抉择。“凡有盛必有衰,不可预为之计。望夫人教训儿孙妇女,常常作家中无官之想,时时有谦恭省俭之意,则福泽悠久,余心大慰。”

<h3>四</h3>

在对待金钱上,曾国藩的态度也很独特。

曾国藩的资料中有一件有意思的事,他给总督府的女眷定了一个功课表,因为曾国藩不允许在总督府内雇佣太多的仆人,人手不够用,曾国藩要求自己的女眷自力更生,自己动手做家务活。同治七年,曾国藩给女儿、儿媳妇定了一个工作日程表。每天早饭之后要做小菜、做点心、做酒浆,叫食事。上午纺花或织麻,叫衣事。中饭之后做刺绣之类的细工,晚上还要做鞋,这是粗工。所以总督府的女眷从早上睁开眼到晚上休息,几乎歇不了。如此的总督府家眷,我相信在大清王朝肯定找不到第二家。当时每天晚上,在南京的总督府里,曾国藩在一边秉烛批阅公事,他的女眷在一边点灯织布,应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动人的画面。这是曾国藩的清廉一面。

他身上也有“浊”的一面。曾国藩也大吃大喝,在同治十年,曾国藩有一次到苏州去检查工作,他每天大部分的日程就是接受当地官员宴请。到临走前,他也摆了两桌回请苏州的官员。这种作派和晚清的任何一个官员的作派都是一样。曾国藩晚年每年还要给京官送冰敬、炭敬,总数达几千两白银。

曾国藩在官场上最大的一笔应酬发生在同治七年,因为这一年他从两江总督调任到直隶总督。他到北京去觐见慈禧太后和皇帝,出京的时候,按照当时官场的惯例,要给京官送笔别敬,也就是分手礼。花了一万四千两白银,他觉得还不是很丰厚。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可以称他是一个非典型的清官。一方面,他确实是清得问心无愧,并没有把一分钱纳入自己的私囊。但另一方面,他的“清”和中国传统历史上的清官做法不一样,他不像海瑞这些清官,清可见底,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国家规定不能拿一分钱,一分钱都不拿;国家规定不能办的事儿,一点也不办。这样的清官是门面式的清官,做不了任何实事。在当时,如果一个官员清到这种程度,就会成为官场上的公敌,大家都不会认可你。因为你这种做法显然暗示了别人都不清廉,你在官场上不可能有任何朋友,不可能有任何支持自己的力量。

曾国藩有一句话,他说“尤不愿得清官之名”,就是说他不想让别人认为自己是一个清官,他这种和光同尘、尊重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的做法,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他自己和官场的冲突,有利于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为社会办一些大的事情。所以曾国藩是一个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的一个非典型的清官。

<h3>五</h3>

曾国藩做官,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做官经验:

第一,要坚忍持重,机会往往是忍出来的。他善于忍凡人之不能忍,渡过了无数的劫难。

第二,要在人际交往上下功夫。曾国藩一生朋友如云,且其所深交,都是相当杰出的人物。曾国藩一生功业,半受朋友之助;他事业的成功,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善于用人的成功。反过来说,他更善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对朋友提携报答,不遗余力。曾国藩的部下几乎都经过他的举荐,其中有二十六人成为督抚、尚书,也就是正部级官员。有五十二人成为三品以上,也就是副部级以上大员。此外,道员、知府、知州、县令,更是数不胜数。天京克复前后,湘系“文武错落半天下”。

第三,必要时要运用权术。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联军进逼北京,仓惶间咸丰皇帝命正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藩调兵北上勤王,但此时曾国藩一心只求拿下军事重镇安庆,深恐一旦撤围北上,数年努力功亏一篑。因此面对赴援的诏书,曾氏大施权谋之术,一面向皇帝和属下大谈其忠义之心:“分兵北援之诏,此乃臣子应尽之分。吾辈所以泰窃虚名,为众所附者,全凭忠义二字,不忘君,谓之忠,不失信于友,谓之义。今乘舆翻迁,而臣子附之不闻不问,可谓忠乎?”与此同时,他却采取了拖延战术,借与皇帝讨论派哪些人北上为名,多次奏折往返,拖过了最紧迫的时候,直到中外议和不再需要他派兵北上。

第四,他驭下以严以诚。曾国藩作风清正,对部下要求也十分严格,在集团内部树立了牢固的权威,使湘军集团能如臂使指地服从于曾氏一人的指挥。他又能以“诚”驭下,善于获得他人的信任。曾氏认为,官场之中“凡与人晋接周旋,若无真意则不足以感人”。他讲究“真意”,使每一个人都能够相信自己的真诚不欺,以减少政敌,换来更多的友善。

因此曾国藩一生接人待物以诚为本,以拙为用。他一生要求自己:“不说大话,不求虚名”,做事“情愿人占我的便益,断不肯我占人的便益”。别人以巧以伪欺骗他,他却仍然以诚以拙相待。他的想法是:

“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凡人以伪来,我以诚往,久之,则伪者亦共趋于诚矣。”

曾国藩说到做到。左宗棠在瑜亮情绪的促使下,一生不服曾国藩,始则挖苦打击终则以怨报德,曾国藩却终生未还一手。李鸿章作为他的弟子,也时常和他耍心眼,逞私心。曾国藩却因为爱李之才,始终不改对李鸿章的关心、爱护、包容、提携。正是因为这种质朴的为人处世方式,曾国藩一生朋友极多,麾下谋士如云,猛将如雨,指挥如意,得道多助,成就了“洪杨一役”的最终胜利。

<h3>六</h3>

吴方在《传送思想的能量与局限——由曾国藩看历史的来龙去脉》中对曾国藩的复杂性有过精彩的分析:“以‘王霸杂术’持身、用人、施政、御军,曾国藩的成功主要在于他把握住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有原则也有灵活性,亦即宗经而不舍权变。他有‘两手’、‘三手’而不是只有‘一手’”,“降及晚清,这种‘两手’式的格局(儒学法家化或者儒法合流一表一里),又由曾国藩来实践了一回。说他那理学姿态是假的也罢,情况确实坏到‘不假不成’的地步,因此曾国藩又可以说‘真诚的伪饰’。这大概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一种尴尬的真相。”

虽然后世史家揪出了曾国藩这么多“作伪”的证据,但是平心而论,我们不得不承认,曾国藩在晚清封疆大吏中仍然是对朝廷最忠诚的。除了极少数涉及其家族、兄弟及故旧利益之处外,在绝大多数时候,他对上对下,都贯彻了以诚相待、以拙胜巧的原则。在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上,他一贯不计自身利害,以身报国。比如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他为了国家利益,就不惜负起“卖国”罪名,甘当“替罪羊”,使自己多年英名,毁于一旦。以至李鸿章在当年八月二十一日信中说:“吾师莅津后,章疏皆系老实话,每为人所挟持,此鸿章所不敢出者。”

中年以后,曾国藩终于在与世界的战斗中变得圆融了。然而这种圆融不是他本性中所有,是靠不屈不挠的精神从一次又一次跌倒中悟出来的,是从质朴方刚中生发来的。这是曾国藩和别人的不同之处,所以他的圆融是以质朴刚正为基础的,和世俗的油滑机智境界力量不可同日而语。

曾国藩晚年的秘书赵烈文说过一句话:

(曾国藩)历年辛苦,与贼战者不过十之三四,与世俗文法战者不啻十之五六。

也就是说,曾国藩虽然以平定洪杨永载史册,然而他的一生,与农民军作战所花费精力不过十分之三四,而与官场作战所花费的精力却是十分之五六。

这话说得沉痛而又深刻。这是任何一个想在中国做事的人不得不付出的惨烈代价。

<h3>七</h3>

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使清王朝的生命又延续了六十年,其功不可谓不大。就立德而言,他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与他同时代的杰出人物比如李鸿章、张之洞等,无不对他推崇备至,甚至五十年后相继主宰了中国的两个大人物,蒋介石和毛泽东,也不约而同地把他当做过自己的精神偶像。说到立言,他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大儒,对儒学身体力行,登堂入室,造诣很深,留下了洋洋数百万言的全集,其精深博大之处,可以让学者终生沉浮其中,其家书语录,更让直到今天的普通人受益不浅。

曾国藩做人的成功,证明了传统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可以部分抵消对儒学“空疏无用”的指摘。曾国藩一生功业都是在传统文化的支撑下完成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胞物与的博大胸怀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中奋力挣挫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反身而诚的认知传统又使他能够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和经验,应对复杂的世事,饶有余裕。至诚待天、忠恕对人的道德准则,使得他能为人磊落,不为低级趣味所纠缠,纳人细垢,成己大德,用自己的人格力量去降服人,吸纳人,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曾国藩身上的儒学精神,是有活力,有弹性,有容纳力的。和那些愚顽浅薄的官僚不同,他掌握了儒学的真精神。他说:“学于古,则多看书籍;学于今,则多觅榜样。”“不说大话,不务虚名,不行驾空之事,不谈过高之理。”所以,在晚清士大夫中,他这个理学名家是第一个对洋人平等相待的人。他主张对洋人的交往中也一样要贯彻诚信原则。他首倡使用西式兵器,并兴起洋务运动,派学生出国留学,开西学东渐之先河。在当时的气氛之下,没有大眼光大见识是不可能做到这些的。

当然,他以一人之力,无法挽回传统社会积千百年形成的强大颓势。美国汉学家茵玛丽在《同治中兴》中写道:“不但一个王朝,而且一个文明看来已经崩溃了,但由于一些杰出人物的非凡努力,它们终于死里求生,再延续了60年。这就是同治中兴。”不过,他用尽一生精力换来的“同治中兴”不过是一片虚假繁荣,晚清王朝的命运,无论如何是不能拯救了。在生命的尽头,曾国藩对晚清朝廷上下一如既往的昏聩混乱、对时世沧桑人心难复深深失望,对自己一生灯蛾扑火式的努力深为失望。同治十年,他听说自己艰难创办的长江水师在整个社会风气的挟裹下已堕落成了百姓的祸害,不禁良为感慨。他给曾国荃的信中说:“长江水师,外间啧有烦言:或谓遇民间有骨牌者字牌者,则以拿赌论索,得数千或千余文,乃肯释放;或以查拿私盐、查拿小钱搜索民舟及附近人家,讹钱释放;夜索打更之油钱;民船拉纤,不许在炮艇桅上盖过;干预词讼,至有哨官棍责举人者;甚且包庇私盐、袒护劫盗种种弊端。余设立水师,不能为长江除害,乃反为长江生害。”“而昔年所办之事,又有大不妥如水师者,贻人讥议。”“余向来本多忧郁,自觉平生之事,多可愧者。近因右眼失明,身体衰弱,尤念从前愆咎难再补救,此生学业毫无成就,用是愧郁交乘,有如圣人所谓长戚戚者。”

自诩为“好汉”,“平生倔强”的曾国藩在晚年却失去了当年的豪气。悲观和失望成了他晚年生命的主色调。他经常和身边的幕僚赵烈文谈起清朝的前途,他说:“京城水泉皆枯,御河断流,朝无君子,人事偾乱,恐非能久之道。”“吾日夜望死,忧见宗社之陨。”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失败,而是传统文化整体的失败。事实证明,传统文化作为局部,有它的博大精深,有健康有为的一面;作为整体,却是反科学的,这是任何坚忍顽强所无法弥补的。这就是曾国藩的悲剧所在,因为时代的原因,他已没有可能跳出传统文化的怀抱。他在一生中最后一篇日记中写道:自己一生“如败叶满山,全无归宿。老大徒伤,不胜悚惶惭赧”。他是在深深的忧郁失望中离开自己为之付出了一切的世界的。

曾国藩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人的意志力所能达到的高度,同时,也证明了一个人意志力的局限。然而,他为了塑造一个完美自我而不计任何代价的精神让后来者永远钦佩。他无望的努力在人类精神征途上树起了一座令人不得不肃然起敬的丰碑。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一节 “公务员考试”被考官公开批责

同治五年,五十五岁的曾国藩在家书中对曾国荃回顾了他一生三次“为众人所唾骂”及三次军事大失败:

余初为京师权贵所唾骂,继为长沙所唾骂,再为江西所唾骂,以至岳州之败、靖港之败、湖口之败,盖打脱牙齿多矣,无一不和血吞之。

第二年,他又在家信中对曾国荃回顾了平生“四大堑”:

余生平吃数大堑,而癸丑六月(咸丰三年六月被赶出长沙)不与焉。第一次壬辰年(道光十二年)发佾生,学台悬牌,责其文理之浅;第二庚戌年(道光三十年)上日讲疏内,画一图甚陋,九卿中无人不冷笑而薄之;第三甲寅年(咸丰四年)岳州靖港败后,栖于高峰寺,为通省官绅所鄙夷;第四乙卯年(咸丰五年)九江败后,赧颜走入江西,又参抚臬,丙辰被困南昌,官绅人人目笑存之。

综合这两封信,让我们来历数一下曾国藩平生的五大耻辱。

第一次是“壬辰年发佾生,学台悬牌,责其文理之浅”。

壬辰年是道光十二年,这一年二十一岁的曾国藩又一次参加秀才考试。也许是天资确实钝拙,也许是父亲兼老师曾麟书的教育方法有问题,曾国藩此前五次考秀才,都名落孙山。道光十二年这一次,曾国藩考前下了苦功准备,考后也自觉发挥不错。结果发榜之日,却被学台(即湖南省学政,相当于今天的省教育厅长)悬牌(发布公告),责其“文理太浅”,以佾生注册(“佾生”是指考秀才虽未入围但成绩尚好者,选取充任孔庙中祭礼乐舞的人员。获“佾生”资格则下次考试可免县试、府试,只参加院试即可,故称“半个秀才”)。

在一般人看来,获得“佾生”资格也算是小有收获,值得祝贺。曾国藩却视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悬牌批责为奇耻大辱。回到家塾“利见斋”,他闭门不出,咬牙发愤。没想到这一次“悬牌批责”,居然如当头棒喝、醍醐灌顶,学了十六年也没有学通的曾国藩有如桶底脱落,豁然贯通,突破了父亲刻板教育下形成的僵化文笔思路,文理大进,转过年来,第七次参加考试,终于中了秀才。这平生第一大辱居然成了曾国藩一生功名的开场锣,又一年,他就中了举人,又四年,中进士,点翰林,从此飞黄腾达。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二节 “业务不精”遭同事讥笑

<h3>一</h3>

第二次大辱,曾国藩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余初为京师权贵所唾骂”,一种是“庚戌年上日讲疏内,画一图甚陋,九卿中无人不冷笑而薄之”。这讲起来就要费些笔墨了。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仅从升迁角度看,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副部级官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传统时代,人生的全部价值似乎都浓缩在“升官发财”四字之中。刚刚步入政治高层之际,曾国藩是十分兴奋的。他写家信说,“由从四品骤升二品,超越四级,迁擢不次”,如此顺利,连他自己都感到很意外。他不无自负地说:“不特仆不自意其速化至此,即知好三数人,亦不敢为此不近人情之称许。”也就是说,不但我当初没想到自己会升得这样快,就是那些非常推重我的好朋友们,也没有人敢做这样大胆的预期。得意之态,溢于言表。

然而,翻检曾国藩在京期间的诗文,我们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一路飞黄腾达之时,曾国藩的许多诗文中却充满了失望、不满和颓丧之语。

比如这一首:

我虽置身霄汉上,器小仅济瓶与罍。

立朝本非汲黯节,媚世又无张禹才。

似驴非驴马非马,自憎形影良可。

……

这是写给好友刘蓉的。意思是说,别看我现在身居庙堂之高,其实只是庙堂之上一个没用的小摆设。我既无法像汉代大臣汲黯那样不顾性命直言进谏,也无法像张禹那样,甘言媚世,谋取高位。天天这样不上不下,非驴非马地混日子,只觉得自己面目可憎而已。

再看另一首:

微官冷似支床石,去国情如失乳儿……

径求名酒一千斛,轰醉王城百不知……

这是写给弟弟们的。意思是说,我现在做这么一个小官,每天的工作如同支床石一样,疲倦麻木。我天天想念家乡,如同离了娘的小孩。愁闷极了,不如干脆找几瓶好酒,喝得大醉,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有时候,他居然后悔进入仕途,梦想过上野人生活:

憾我不学山中人,少小从耕拾束薪。

世事痴聋百不识,笑置诗书如埃尘。

道光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也就是他升位实职副部长后十个月,他在家信中竟然做了这样的表示:“吾近于官场,颇厌其繁俗而无补于国计民生。惟势之所处,求退不能。但愿诸弟稍有进步,家中略有仰事之资,即思决志归养,以行吾素。”

也就是说,他这个副部长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无补于国计民生。如果几个弟弟有谁能够出来做官,家里生计不至困窘,他就打算辞官回家,侍奉堂上老人,不再混迹于官场了。

这样的文字还有许多。在写给陈源兖的信中,他说自己“时时有归家奉养之志”。咸丰元年在写给欧阳兆熊的信中说自己近年来因“官牵私系,遂成废物”,“本欲移疾归去,不复尸素此间,重乖高堂之望,又逋责稍多,贾竖未能贳我,以是濡滞。计其岁以内,终当蝉脱不顾,从子于万山中耳”。也就是说,本想回家奉养父母,但是欠债太多,筹不到路费。不过不久之后,总会克服困难,返回家乡。在复江忠源信中也说:“计期岁内外,亦且移疾归去,闭关养疴,娱奉双亲。自审精神魄力,诚不足任天下之重,无为久虱此间,赧然人上也。”

是什么让他如此郁郁寡欢呢?

<h3>二</h3>

是道光晚年的政治低气压使曾国藩喘不过气来。

道光年间的大清王朝是一个病势危急、行将就木的病人。外部,鸦片战争让中华帝国的臣民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颠覆性的打击。内部,腐败已经渗透入帝国机体的每一个细胞,四肢五脏,无不腐烂,一场翻天覆地的大起义正在酝酿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大清朝的政治家们却燕巢幕上,安之若素。

道光皇帝在历史上以俭朴闻名,据故宫现存的画像看,道光皇帝确实节俭到了“骨瘦如柴”的地步。然而,他的能为也就到此而止了。道光皇帝的政治性格是因循疲沓,苟且偷安。道光朝先后出任首辅的曹振镛、穆彰阿、潘世恩等人,也都是“多磕头,少说话”的角色。他们谨遵道光“修修抹抹”、敷衍度日的政治方针,山雨欲来风满楼,满朝却昏睡如醉,大家如同坐在一辆老旧破车里的乘客,眼看着它奔向深渊,却都噤口不言,如同不涉己事。

只有曾国藩郁怀如焚。早在道光二十四年,太平天国起义六年前,曾国藩就敏锐地预感到,一场席卷全国的大动乱正在隐隐酝酿之中。那一年他结识了后来的名将江忠源。在送江氏出京时,他对朋友说:“是人必立功名于天下,然当以节义死”,“时承平日久,闻者或骇之”。可见他已知大乱之不可避免。

身居翰林之时,他只能读书养望,对国家政治没有发言权。及至位列卿贰,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了,却发现正如同王蒙的那句话一样:“当了部长,才知道官小。”很多看上去很崇高的职位,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可以呼风唤雨。曾国藩发现,在因循懈怠的政治气氛下,他虽然身为副部长,但想要登高一呼,推动大清王朝进行根本改革,没有任何可能。他在礼部副部长任上,一天到晚虽然没有片刻休息,但忙的都是些“等因奉此”之类的公事,对国家大政丝毫无补。偶尔提一些革新主张,也都被部长大学士们弃置一旁,根本不予考虑。

这种污浊混沌的官场风气,让曾国藩感觉喘不过气来。他的书信文章中,充满了牢骚、愤懑和无奈。曾国藩对大部分同僚是十分看不起的:“国藩从宦有年,饱阅京、洛风尘。达官贵人,优容养望,与在下者软熟和同之象,盖已稔知之。”也就是说,他做官有年,饱知官场习态。在上者但知做出一副宽大优容的样子,来培养自己的人气。在下者办事一味软媚求同,打圆场,做老好人。他后来对刘蓉说:“国藩入世已深,厌闻一种宽厚论说,模棱气象,养成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世界,误人家国,已非一日。偶有所触,则轮肝胆,又与掀振一番。”

<h3>三</h3>

道光三十年正月,道光皇帝去世,年方二十、血气方刚的咸丰帝登基,罢黜穆彰阿,下诏“求言”。一时“天下称快”,朝野上下,为之一振。

曾国藩心情激奋,上了一道《应诏陈言疏》,痛斥当时的“以畏葸为惧,以柔靡为恭”的官场作风,曲尽当时官场的丑恶形状:“京官办事之通病有二,曰退缩,曰琐屑。外官办事之通病有二,曰敷衍,曰颟顸。退缩者,同官互推,不肯任怨,动辄请旨,不肯任咎是也。琐屑者,利析锱铢,不顾大体,察及秋毫,不见舆薪是也。敷衍者,装头盖面,但计目前,剜肉补疮,不问明日。颟顸者,外面完全,而中已溃烂,章奏粉饰,而语无归宿是也。”

曾国藩建议皇帝举行“日讲”,即加强学习,以本身的振作之气,扭转官场的泄沓之风,同时改革官员选拔办法,使进取之员有机会脱颖而出。

这道奏折得到了良好的反应。皇帝对他大为赞赏:“礼部侍郎曾国藩奏陈用人三策,朕详加披览,剀切明辩,切中情事,深堪嘉纳。”皇帝对他提出的“日讲”建议最感兴趣,命令他详细解释。于是曾国藩精心准备讲稿,并且画了一张解释讲堂布局的图表。不过他本不擅画,这张图画得相当难看。

讲稿在九卿中传阅之后,曾国藩成了北京官场议论的中心。大家议论的不是他的赤心血诚,而是讥笑他“画图太陋”。就这个水平,还充什么圣人门徒!

这固然是曾国藩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自取其辱,其实也何尝不是北京官场之上看他风头太盛、锋芒太露而引发的自然反应。官场之上,对曾国藩这个憨头憨脑坐直升机飞上来的湖南愣头青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锋芒毕露,人必非之。众人皆醉,我也只好喝上几杯。天塌大家死,中国的事,急不得。激动、愤怒、抨击、更张,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因此,要成熟,要心胸宽阔,要辩证地、全面地看问题。天塌大家死,我何必独着急?

看到他的奏折中把京官描写得如此不堪,官员们气不打一处来。好嘛,满朝皆醉你独醒,满朝皆浊你独清?就你对大清朝忠心耿耿,我们都是废物?皇帝下了一个求言诏,你就真的独抒己见,把大家一竿子全打倒?

因此,曾国藩的这个“笑话”很快腾于众口,风传全城,人们见了他,都“目笑存之”,令曾国藩无地自容,寒了一辈子。这就是曾国藩所说的“平生第二大堑”。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三节 批评“一号首长”与被“京师权贵唾骂”

<h3>一</h3>

这“第二大堑”并没有使曾国藩沮丧消沉,反而更加激起了他对这个官僚体系的战斗决心,坚定了他“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意志。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满怀赤诚,尽忠竭智,先后上了《应诏陈言疏》、《条陈日讲事宜疏》、《议汰兵书》、《备陈民间疾苦疏》、《平银价疏》等多道奏疏。全面深入地指出了大清天下面临的种种危机,官僚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呼吁皇帝大刀阔斧,加以彻底改革。

这些折子是曾国藩输心剖胆殚精竭虑的产物。他以为,新皇帝既然振作有为,肯定会采纳他的建议。然而,事实证明,他太过天真了。咸丰皇帝并没有这个魄力。咸丰心胸狭窄,气质庸弱,完全谈不上雄才大略。他对如何驾驭大清政治心无定见,曾国藩上的这些折子,他草草读了一遍,随口夸奖几句,事后却扔进废纸篓,没了下文。

曾国藩大失所望,郁闷无已,给友人写信说,自从皇帝发下求言诏书以来,上书言事的,有一百多人。其中有许多有见地的奏章,发到有关部门讨论的时候,得到的只是“没什么价值,不必讨论”这几个字的答复,或者发到各省执行,但是一通上谕之后,各地没有反应,朝廷也很快忘了这件事。读书人掏心掏肝的血诚,只变成了办事员纸篓中的废纸。每想及此,心中怎不愤懑。

曾国藩的心情越来越焦急。因为天下大乱已经从可能变成了现实。咸丰元年,太平军起,很快席卷广西。对于这场大乱,咸丰皇帝毫无准备。他就像一个没头的苍蝇一样,指挥混乱,布置失措。曾国藩的内心被焦灼得日夜不安:自度身世,在各部之间俯仰升沉,不知道最终是个什么结果。再观天下,到处是贫不聊生之人。向前无法贡献自己的才智于国家,退后无法很好地营谋自己的出路,除了直接向皇帝上书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认为,要想挽救大清帝国,只有敲打醒这个糊涂皇帝才行。在强烈的责任感支配下,以谨慎闻名的曾国藩做出了一个晚清官场极为罕见的举动:直言批评皇帝。他上了《敬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疏》,锋芒直指咸丰皇帝的三个缺点:

一是见小不见大,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批评皇帝有“琐碎之风”,“谨于小而反忽于大”,成天把精力用于挑大臣们礼仪疏漏之类的小毛病,苛于小节,疏于大计,对派往广西镇压起义的人员安排不当。

二是“徒尚文饰,不求实际”。鼓励大家进言,大家提了不少意见,其中怎么也会有几条有见解的吧?结果却都是批了“无庸议”三字而已,没有一项落实。“间有特被奖许者,手诏以褒倭仁,未几而疏之万里之外。优旨以答苏廷魁,未几而斥为乱道之流,是鲜察言之实意,徒饰纳谏之虚文……”偶尔有几个被肯定的,也没有好结果。刚刚亲书手谕表彰倭仁,不久就驱之于万里之外。刚刚发布肯定苏廷魁的圣旨,不久又批评他是离经叛道。看来您所谓求言,并无诚意,只不过是想获得肯于纳谏之虚名而已。

三是刚愎自用,饰非拒谏,出尔反尔,自食其言。一开始说听取大家意见,现在却动不动就说“大权朕自持之”,“不容臣下更参末议”。

曾国藩希望自己的这道奏折,能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使皇帝幡然猛醒,改弦易辙。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在朝廷中引发直言的风潮:

现在人才不振,皆谨小而忽于大,人人皆习脂韦唯阿之风,欲以此疏稍挽风气。冀在廷(大臣)皆趋于骨鲠,而遇事不敢退缩。此余区区之余意也。

这个想法显然是相当天真。明代大臣以冒着生命危险批评皇帝为荣,对皇帝嬉怒笑骂者本多,但清代体制威严,君臣之分,凛若天渊,大臣们给皇帝的文字,字斟句酌,务为恭顺,极少谏诤之语。自从乾隆初年孙嘉淦的《三习一弊疏》之后,大清王朝一百多年间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直接坦率地批评皇帝的奏折。年轻气盛而又自尊心特别脆弱敏感的咸丰皇帝的反应可想而知。史载“疏上,帝览奏大怒,摔诸地,立召军机大臣,欲罪之”。把奏折摔到地上,立刻想把曾国藩抓起来。幸亏祁隽藻、季昌芝等大学士为之苦苦求情,才使曾国藩免于获罪。在大臣们的劝谏下,咸丰皇帝转而假惺惺地夸奖了曾氏几句,但又下了长篇上谕,细细为自己一一辩解,针锋相对地驳回了曾国藩的主要指责。

皇帝大发雷霆,曾国藩并不感觉意外。但皇帝的哓哓置辩,却让他认识到通过苦口直谏使皇帝猛然惊醒洗心革面是不可能的。在此之后,他还是不断地上建议改革的奏折,不过多是就事论事,不再有类似的憨激之言了。

<h3>二</h3>

那么,“为京师权贵所唾骂”又是怎么回事呢?

曾国藩晚年回忆,“昔余往年在京,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亦未始无挺然特立不畏强御之意”。

大名大位者之一,就是那位因鸦片战争而出名的琦善。琦善出身贵族,身名早达,二十岁就当了河南巡抚。一度位极人臣,在朝廷中根深蒂固。虽因鸦片战争而被道光“革职锁拿,查抄家产”,但不久就获重新起用,任陕甘总督。咸丰即位后,有人参奏他在陕甘总督任内“妄加诛戮”,“将雍沙番族刑求逼供,杀毙多名”。皇帝命革职交刑部审讯。

虽然两度获罪,琦善在京中人缘却一直很好。回到北京后,会审人员只寻“微琐细事”令琦善回答,实际是为他开脱罪责。刑部尚书恒春甚至要将举报人赛尚阿的四名下属当做罪犯抓来,与琦善一同审讯。这明显是违反大清律的。然而对这个建议,满朝无人反对。只有当时兼属刑部侍郎的曾国藩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说:琦善虽然权高位重,但既然奉旨查办他的罪行,则自然应该以罪犯待之。举报他的那几个司员官位虽低,现在也仍然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像罪犯一样抓来当堂对质?如果举报者被这样对待,将来再有大员犯罪,谁敢过问?况且皇帝只命会审琦善,并没有命令兼审其司员。如果一定要传讯司员,那必须先请旨。

曾国藩“词气抗厉”,“四坐为之悚动”,刑部尚书恒春不得不取消了这个动议。慑于曾国藩的刚直,咸丰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职,发往吉林效力赎罪。

另一个“大名大位”者是赛尚阿。咸丰二年初,赛尚阿等因为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过程中调度不力,日久无功而“交部议处”。朝中众人多力图为之宽减,只有曾国藩“以军务关系重大,议处罪名宜从重者,不当比照成例”。

但会议还是决定从宽处罚。曾国藩不服,“会议罢后,公专折奏请从严议处”。赛尚阿因此终被革职。

本来,曾国藩在京官中人缘颇好。然而,这两次挑战“大名大位”者,却令他人际关系网出现巨大破洞。因为琦善门生故旧遍天下,与穆彰阿关系也颇深。曾国藩打破了“官官相护”的潜规则,成为官场上的异类。案子审完之后,许多人与曾国藩拉开距离,甚至不再往来。他在官场上的处境愈益孤立。“诸公贵人见之或引避,至不与同席。”在背后当然更是遭到无数诋毁之词。弹劾赛尚阿又得罪了一大批人。因此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几乎成了京师人人唾骂的人物。

在北京的最后一段日子,曾国藩动辄得咎,精神十分痛苦,愈来愈想念家乡了。国事颓唐,他百计奋斗,却丝毫无补,不免又一次萌生了退志:

粤西事用银已及千万两而无确耗,户部日见支绌,内库亦仅余六百万。时事多艰,无策以补救万一,实可惭愧!明年拟告归,以避尸位素餐之咎。

在给罗泽南的信中亦云:

计稍迟岁时,即当解组归养,从吾子与孟容(指罗泽南与刘蓉)于万山恬寂中耳。

咸丰二年六月,曾国藩终于得到了江西乡试正考官的外差,他兴冲冲地逃离这个让他失望而厌恶的京城,准备从此引退归山。不料刚走到安徽太和县,接到了母亲去世的讣闻,当即换装回乡奔丧,至此正式结束了他十四年的京宦生涯。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四节 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

<h3>一</h3>

曾国藩说:“余生平吃数大堑,而癸丑六月(咸丰三年六月)不与焉。”似乎长沙之辱在他记忆中无足轻重。事实远非如此:正是这次强烈刺激,推动他克服了那些本不可能克服的困难,练成了湘军。

事情起因于咸丰二年腊月曾国藩入省承担公事。

咸丰二年底,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一到长沙,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

皇帝的谕旨传到湖南时,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形势却依然危急。太平军走后,各县的会党、土匪势力不断发难,也试图步太平军后尘以求一逞,湖南境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因此稳定社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曾国藩在自己的公馆里开设了一个“审案局”,专门审理社会治安案件。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结案。处理方法只有三种:一是立刻砍头,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残酷的鞭刑。用曾国藩自己的话说就是:“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四个月内,审案局“计斩决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因此获得了“曾剃头”的著名外号。

恐怖政策确实收到了一时之效,各地土匪不再敢轻举妄动,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奇怪的是,曾国藩勇于任事,没有赢得湖南政界的感激,相反却招致了重重怨怼。出山几个月后,谤名满城,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视他为仇敌。甚至当时的一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对他种种作为的不理解和担心。李瀚章为此专门写信给他,“劝其缓刑”。

<h3>二</h3>

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是曾国藩动了别人的奶酪。

在当时,权力是官员们的眼珠,是官员们的生命,是官员们的精神支柱,也是官员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收获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因此官员们视自己的权力范围,就如同狗看着自己食盆里的骨头,寡妇看着自己的独子,或者美女守着自己的敏感地带一样,绝不许人触碰。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了不伦不类的“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的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他对那些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捆送土匪流氓,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他办案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统统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么活路?

曾国藩不尊重行政程序,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样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的“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一人。从咸丰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气任命了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的前官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们的做法有三类。洁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他们接到命令之后,在省城找间空办公室,挂个牌子敷衍两天,最后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些钱了事。

精于打小算盘者则视皇帝的圣旨为以公济私的好机会。他们在地方上果真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主要目的却是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太平军大股部队到来,则立刻“逃遁”或“托病藏匿”了。

胃口更大者则把这个差使当成中饱私囊的绝佳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借口,大肆敲诈地方富户。“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逼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厘金之外,团练再抽厘金。”

只有曾国藩一个人,一不要钱,二不要利,只想真正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潜规则。

曾国藩混迹官场多年,当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辈。他自己说:“今岁以来,所办之事,强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他悍然不顾,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只以时事孔艰,苟利于国,或益于民,即不惜攘臂为之,冀以补疮痍之万一,而扶正气于将歇。”后来,在给翰林院同事龙启瑞的信中,他又这样进行解释:二三十年以来,官场形成一种黑白不辨、不痛不痒的含混作风。偶尔有人批评这种作风,则大家相与议论,说他不懂事,好显摆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员时,对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办理团练,又遇到几个有实权的人,不许我触及他们的势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谦逊退让,则一事无成。而且这么多年来,心里也憋着一股火,于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么多。

他又说,“物穷则变,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在曾国藩看来,官场风气败坏已极,随波逐流,断难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变官场风气,“痛惩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刚至猛的办事风格,给浑浑噩噩的湖南官场一个震动,打破这个死气沉沉的铁屋。他哪里知道,这些地方官员,虽然办起正事昏聩糊涂,但是坏起事来,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一场大风波不久就到来了。

<h3>三</h3>

风波的触发点是练兵。

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以他以经世致用为志,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

他深知,依靠目前这支大清军队,打败太平军是不可能的。因为晚清国家军队是一支没有灵魂、没有“天良”、没有精神力量的军队。曾国藩说过:“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

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在接奉圣旨后的第十天,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创建一支新的军队。

曾国藩练兵,首重给军队注入“良心”和“灵魂”。他在中国军事史上首先发明了“政治教育”。创立湘军之后,每逢三日、八日,他要把军队召集到操场上,进行政治动员。他亲自训话,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孔孟之道和“不要钱,不怕死”的岳飞精神激励将士,教育他们忠君爱国,不得扰民。

这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曾国藩又一次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外。和各地国家军队一样,驻长沙的绿营军,军纪废弛、四处扰民,令全长沙头疼。曾国藩命令驻省的正规军队每三八两日,与湘军一起“会操”。曾国藩自己说:“传唤(绿)营兵,一同操演,亦不过会弁委前来听我教语”,开启他们的天良。他为了唤醒这些兵痞的良心,也确实苦口婆心:“每逢三、八操演集诸勇而教之,反复开说至千百语,但令其无扰百姓。”“每次与诸弁兵讲说,至一时数刻之久。虽不敢云说法点顽石之头,亦诚欲以苦口滴杜鹃之血。”其目的“盖欲感动一二,冀其不扰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贼匪之耻,而稍变武弁漫无纪律之态”。

这一利国利军之举,却差点让曾国藩送了命。

大清政治惯例是文官不管军队的日常事务。即使是巡抚这样的实权大官,也不会具体过问军队的日常操练。文官们虽然痛恨曾国藩,但也只能形于辞色,性情粗野的军人们却没有这么好脾气,他们立刻付诸行动。

带头闹事的,是长沙副将清德。他在太平军进攻湖南时曾临阵脱逃,此时面对曾国藩却很勇敢。他不仅带头抵制会操,“操演之期,该将从不一至”,而且摇唇鼓舌,四处鼓动各军不要受曾国藩的摆弄。

行事至刚的曾国藩立刻给皇帝上了个折子,弹劾清德,并猛烈抨击湖南驻军“将士畏葸,疲玩已成痼习,劝之不听,威之不惧,竟无可以激励之术”。尚方宝剑很快显示了威力。咸丰皇帝立刻将清德革职拿办。这是曾国藩出山之后,与湖南官场发生的第一次正式冲突。

表面上看曾国藩在这次冲突中取得大胜,实际上失败的隐患已根植在这场“大胜”之中。

晚清官场最重要的潜规则是“官官相护”。常在河边走,谁能不湿鞋?只有彼此掩盖,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大家的集体安全。动辄咬人,足以令人人自危。湖南官员从此对曾国藩更加恨之入骨。清德的上司、湖南提督,也就是驻湖南最高军事长官鲍起豹更伺机报复,而机会也很快就来了。

绿营军看着曾国藩招来的这些湘勇土包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经常借故与湘勇发生械斗。八月初四,鲍起豹的卫队又寻衅攻打湘勇,双方各有负伤。

军队没有纪律,何以平贼,何以安民?曾国藩向鲍起豹发去文书,要求他逮捕带头闹事的绿营兵,以杜私斗之风。

鲍起豹决意要借这个机会好好教训教训曾国藩。他故意将几名肇事士兵五花大绑捆起来,大张旗鼓地押送到曾国藩的公馆,同时派人散布曾国藩要严惩这几个绿营兵的消息,鼓动军人闹事。绿营一传二、二传三,人越聚越多,群情激愤,纷纷上街,游行示威,要求曾国藩释放绿营兵。长沙城中一时大乱。

张亮基调走之后,湖南通省官员都和曾国藩气味不投。出了这个事,满城官员都关起大门,袖手旁观,心中暗喜。“营兵既日夜游聚城中,文武官闭门不肯谁何。”等着要看曾国藩的笑话。绿营兵见状,胆子更大,居然开始公然围攻曾国藩的公馆。

曾国藩的公馆就临时设在巡抚衙门的射圃里,与巡抚骆秉章的办公室仅一墙之隔。曾国藩以为绿营兵胆子再大,也绝不敢武装攻击他这个二品大员。所以被绿营兵包围后,他还若无其事地处理公文。不料绿营兵竟然破门而入,连伤了他的几个随从。连曾国藩自己都差点挨刀。曾国藩夺门而逃,几步蹿到隔壁巡抚办公室门前,连连急叩。

绿营在门外闹事,巡抚骆秉章听得一清二楚,却装聋作哑,暗暗发笑。他早应该出来调停,却一直假做不知。直到曾国藩来叩门,他才故作惊讶,出来调停。绿营兵一见巡抚驾到,马上规矩下来。

骆秉章的调处办法是命人把鲍起豹捆送来的那几个绿营兵带过来,他亲自上前松绑,还连连向他们道歉,说让兄弟们受委屈了!

绿营兵面子挣足,兴高采烈地拥着这几人而去。

只剩下骆曾二人了,骆秉章一句安慰的话也没对曾国藩说,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将来打仗,还要靠他们啊!”就转身走了。

曾国藩气得哑口无言。

湖南官员们眼见前一段飞扬跋扈的二品大员这次被狠狠地修理,个个眉开眼笑,把这事当成笑话,四处飞传。一时间,满城都是对曾国藩的讥笑之声。“司道群官皆窃喜,以谓可惩多事矣。”

<h3>四</h3>

这是曾国藩出生以来,第一次遭遇真正的挫折。进秀才的艰难,画稿遭人嘲笑的尴尬,比起这次挫辱来,完全不在同一个档次。堂堂副部级官员,差点让闹事的兵痞杀了,还没处讲理。这种难堪在整个大清朝的历史上,也不多见。我们可以想象曾国藩是如何心血上冲,夜不成寐。

曾国藩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向皇上控告。干脆,借这个机会把到省办事以来所受所有排挤委屈都痛快淋漓地向皇帝陈诉一番!

然而细一想,他就知道这种做法行不通。这一道奏折上去,顶多打倒一个鲍起豹,能把湖南全省官员都搬倒吗?如果搬不倒全省官员,那么以后他在湖南的处境,岂不是更要寸步难行?

经过几夜不眠的反思,曾国藩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好汉打脱牙和血吞。”他不再和长沙官场纠缠争辩,而是卷起铺盖,带着自己募来的湘军,前往僻静的衡阳。全省官员瞧不起我,我不争一日之短长。等到我在衡阳练成一支劲旅,打几个胜仗给你们看看,那时自会分出高下。这才是挽回面子的最好办法!

<h3>五</h3>

咸丰三年八月,曾国藩带着受伤的自尊心到达衡阳,开始赤手空拳创立湘军。

确实是赤手空拳。

刚到衡阳,曾国藩面临着五无:

一是无办公场所。

二是没有名正言顺的职权。开始他想挂上“统辖湖南湘军总营务局”的牌子,写好之后,又感到不妥:正是他过分张扬的言行使他与湖南官场呈现紧张状态,这个牌子一挂出去,必然会引来湖南官场的再次攻击。因为谕旨中明确写明他的权力是“帮办”,而不是“统辖”。想了想只好把牌子摘了下来。

三是还没有经验。军事是高度专业化的,进士出身的曾国藩没有当过一天兵,对于行军布阵,带兵训练,没有一点实际经验。如何招兵,如何筹饷,如何采购武器,如何编营,如何训练,如何制定营规,如何选择军官,如何设定军饷标准,如何排兵,如何布阵……太多环节要从头学起。

四是没有朋友前来帮忙。长沙之辱使曾国藩脸面丧尽,人心离散。不但通省官员们不齿于他,甚至他的那些好友郭嵩焘、郭焘、刘蓉、左宗棠,也都认为他行事鲁莽,难以成功,竟没有一人愿意前来帮他。

当然,这些都不算真正的困难,真正的困难是第五条:无制度保障。

文人练兵,这在大清史上是头一遭儿。湘军从出生这一天起,在旧体制内就没有安身之处。它就像一个私生子一样,不但被八旗绿营排斥,甚至也不被大清朝廷和官僚体系所接纳。它的最大敌人,不是太平军,而是旧体制。这种体制上的矛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没有军饷来源。

按理说,皇帝交给曾国藩的任务是练兵,军费自然应该由国家供给。问题是,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用来供给绿营军饷尚且不足,不可能为他专拨经费。湖南省官员既与他关系紧张,自然也不可能为他慷慨解囊。毕竟,练兵这个任务,是曾国藩自找多事,并非国家或者湖南省政府的计划。曾国藩身为不伦不类的“帮办大臣”,没有财政权和税收权,根本不可能开辟固定饷源。

然而对于一支建设中的军队来说,钱太重要了。钱就是空气,钱就是生命,钱就是润滑剂。没有钱,大至招兵买马,采购武器,小至办公经费,日常吃喝拉撒,哪一步也推不动。曾国藩说:“筹饷更难于督兵”,“大抵军政,吏治,非财用充足,竟无下手之处”。

<h3>六</h3>

可以说,如果没有长沙之辱的刺激,曾国藩不可能克服这五难,开创湘军。长沙之辱如同一根针扎在心里,让他时刻难以自安,终于苦苦支撑,惨淡经营,斩关夺隘,排除万难。

没有办公场所,他就借住在一户祠堂里。

没有名位,他只好照旧用长沙时用过的“湖南审案局”五个字,来接送公文。

没有经验,曾国藩就自己在黑暗中探索。他精心果力,认真思考绿营兵种种弊端之原因,创造了许多崭新的军事原则,比如招兵不用城市浮滑之人,只选朴实山农。比如“将必亲选,兵必自募”,比如实行厚饷和长夫制度。这些创新,都是军事门外汉曾国藩殚精竭虑集思广益的结果。事实证明,曾国藩的思路是非常高明的,湘军日后的成功正是基于这些制度基础。

制定军事原则难,具体的筹备工作更难,曾国藩步步都需要摸索,不断失败,不断犯错。我们不谈陆军,先来看看曾国藩是如何创建水师的。

有水师就要有战船,曾国藩找来湖南全省的能工巧匠,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怎么造战船。

曾国藩开始想造木排御敌。他异想天开地认为,“盖船高而排低,枪炮则利于仰攻,不利于俯攻。又大船笨重不能行,小船晃动不能战。排虽轻,免于笨,尤免于晃”。然而事实证明这不过是纸上谈兵,造好木排一经试验,发现木排顺流尚可,逆水行排则极为迟笨,且“排身短小,不利江湖”。以之当敌,不啻儿戏,于是改弦更张,一心造船。

既然无人会造,曾国藩就自己设计。湖南湖北赛龙舟风气很盛,于是他命人以龙舟为制,造了一批“曾氏战船”。

然而一试验,“曾氏战船”容易倾覆,根本打不了仗。费尽周折,曾国藩终于找到了明白人。从长沙前来的守备成名标向曾国藩介绍了广东快蟹船和舢板船的大概样子,又过几天,同知褚汝航从桂林前,向曾国藩介绍了长龙船的造法。于是大雇衡州、永州的能工巧匠,在湘潭设立两个船厂,大量制造快蟹、长龙、舢板战船。“两厂之船,往来比较,互相质证。”两位军官本身并非工匠,他们只介绍了外地船舰的大体模样,至于船的具体结构尺寸,乃至每一个部件,他都要和有经验的工匠反复设计,不断试验,史载曾国藩“创建舟师,凡枪炮刀锚之模式,帆樯桨橹之位置,无不躬自演试,殚竭思力,不惮再三更制以极其精”。字字不虚。经过反复试验,终于建成十营水师。曾国藩建军,确实筚路蓝缕。

<h3>七</h3>

然而比起筹饷来,以上这些都算不上艰苦了。

关于军饷,曾国藩想来想去,只想出了一个办法:劝捐。也就是说,劝那些大户捐款,回报是由国家授予他们一些荣誉性的虚职。他在衡阳设立劝捐总局,派人四出劝捐筹饷。

然而,曾国藩本身非官非绅,权力不明,收据由曾国藩自己刊印,信用不高。从咸丰三年八月到咸丰四年底,总局费尽口舌,一共才弄到一万九千多两银子,根本无济于事。劝而不动,他只好强行勒派。巨绅们如果拒不捐款,他就派兵动用拘押手段。结果得钱不多,招怨不少。曾国藩因此叹息:“劝捐之难,难于登天,费尽心力,迄无一获。”

甚至因为劝捐,他还得罪了皇帝。原来已故湖北巡抚杨健之孙杨江,急公好义,主动捐输军饷两万两银子,解了曾国藩的燃眉之急。曾国藩感动之下,想把他树为表率,带动捐输事业,于是上疏请旨,请朝廷批准将杨健列入祀乡贤祠。

杨健生前为官平平,且受过处分,其官声、治绩均不足以入祀乡贤祠。不过兵务紧急,同意他这个请求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不想精于小事忽于大计的皇帝根本体谅不到曾国藩的难处,恪守“名位不能轻易予人”的教条,大发雷霆,将曾国藩痛骂一顿,说他“所奏荒谬之至”,并且说“(曾国藩)实属袒护同乡,以私废公,显背圣旨,可恶已极……着交部议处”。

而京官们部议的结果竟提出给以革职的处分。好在皇帝尚未失去理智,知道曾国藩这样的人缺不得,于是将处分改为降二级调用,使曾国藩由二品京堂降到了三品。

<h3>八</h3>

重重困难之中,曾国藩不止一次想打退堂鼓。但一想起长沙之辱,他便又鼓起了全部斗志。

吃尽了千辛万苦,曾国藩终于练成了一支一万七千人的队伍。咸丰四年四月湘潭之战中,湘军水陆不足万人,与三万之众的太平军作殊死战,十战十捷,以少胜多,歼灭太平军万余人。这是太平军兴以来清军取得的唯一一次重大胜利。

接到战报,咸丰皇帝大喜过望。自从镇压太平军以来,他所接到的都是兵败如山倒的失败报告,这样重大的捷报还是头一次。皇帝发出一系列上谕,嘉奖湘军,还特命曾国藩单衔奏事,湖南省文武百官,除巡抚一人之外,曾国藩皆有权调遣。这道上谕从根本上转变了曾国藩在湖南的政治地位。上谕先发至巡抚衙门,骆秉章接旨后,立即带着藩、臬两司等一班官员,拥着一抬绿呢空轿,亲自来接一直住在城外船上的曾国藩入城。骂他最凶的布政使徐有壬当晚单独拜会曾国藩,恳切检讨过去的态度。曾国藩的仇人鲍起豹则被皇帝下旨严责,革职拿办。

曾国藩的“打掉牙和血吞”,终于取得了胜利。他用自己的艰苦奋斗,成功地挽回了面子。

可以说,没有长沙之辱,就没有曾国藩后半生的功名事业。这一次挫而后奋的成功,给了曾国藩一次印象极深的自我教育,更强化了他愈挫愈奋、百折不挠的性格特点。从这次经验中,曾国藩领悟到,对于有志者来说,挫辱是最大的动力,打击是最好的帮助。咬紧牙关,把挫辱活生生吞下,就成了滋养自己意志和决心的营养。这构成了曾国藩生命经验中最核心的部分。几十年后,他还在家书中教育儿子说:“天下事无所为而成者极少,有所为有所利而成者居半,有所激有所逼而成者居半。”“百端拂逆之时”,“只有逆来顺受之法”,“所谓好汉打脱牙和血吞,真处逆境之良法也”。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五节 江西的困顿与“大悔大悟”

<h3>一</h3>

湘军的意外崛起,使昏惨惨黄泉路近的大清王朝又看到了起死回生的希望。一时间,朝廷褒奖,绅民欢呼,曾国藩成了滔滔天下的中流砥柱。

按理说,此时的曾国藩应该会呼风唤雨、八面逢源了吧?不是。曾国藩的日子仍不好过。因为体制仍然不顺,饷项仍须自筹。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湘潭大胜之后仅仅九天,他在长沙给弟弟们所写信中沮丧地说:

饷项已空,无从设法,艰难之状,不知所终。人心之坏,又处处使人寒心。吾惟尽一分心作一日事,至于成败,则不能复计较矣……余近来因肝气太燥,动与人多所不合,所以办事多不能成。

也就是说,湘军筹饷上的困难一如既往。曾国藩仍然经常和他人发生冲突,以致肝气上升,时常处于焦灼愤懑之中。

问题的焦点在于曾国藩没有实权。大清王朝各省的实权掌握在省长们也就是总督和巡抚们的手中,他们是全省官僚系统的绝对主人。下级官员的身家性命掌握在他们手中,对他们唯命是从。

曾国藩与督抚们虽然同一级别,在地方官员眼里却被视若无物。因为出山之后,皇帝给曾国藩的只是虚衔,既没有提拔下属的权力,又很难左右地方官的命运。军事离不开民事,招兵、选将、购置武器,“处处与地方官相交涉”,而地方官却往往不予配合。

曾国藩需要实权,这一点皇帝心里很明白。然而,目光短浅的咸丰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他以前只知曾国藩胆子大,敢于撄皇帝之逆鳞。这次才知道此人本领大,以在籍侍郎,振臂一呼,就集兵数万,所向披靡。如果他打败了太平军后反戈朝廷,那岂不是比太平军还难对付?即使他不反戈,但由汉人立下拯救王朝之全功,以后满洲八旗的威信何在?皇帝的如意算盘是让曾国藩游击野战,歼灭太平军有生力量,最后仍由盘踞在天京脚下的满族将领收功。因此虽然屡获大胜,湘军与清王朝体制上的矛盾仍然没有理顺,曾国藩的处境仍然十分艰难。这种艰难在江西表现得最为充分。

<h3>二</h3>

鉴于湘军是唯一有战斗力的部队,咸丰皇帝命曾国藩出省作战,支援困境中的江西。

湘军出省作战实行的是“就地筹饷”,江西省官僚系统负有供饷之责。其时江西巡抚是陈启迈。其人气度狭隘,寸权必争。在他眼里,曾国藩不过是一个办团练起家的在籍官员而已,地位等同绅士,要在江西吃自己的军饷,就必须对自己唯命是从。因此他对曾国藩指手画脚,呼来喝去,而所下命令又朝三暮四,令人左右为难。

对这样一个毫不知兵的巡抚,曾国藩实在无法敷衍,只好拒不从命。这下子惹火了陈启迈,对曾国藩“多方掣肘,动以不肯给饷为词”。曾国藩没办法,只好自己想办法在江西筹饷,这又侵犯了陈启迈的财政权。在他的带领下,江西通省官员与曾国藩针锋相对。曾国藩要对商人抽税,地方官员马上也抽,强分一杯羹。曾国藩要任用一个地方上的绅士,地方官就扣住不放,甚至对敢于接近曾国藩的绅士打击报复。盖有曾国藩关防的捐输执照,不被地方官员承认,说曾国藩“未奉明诏,不应称钦差字样”;又说他“曾经革职,不应专折奏事”;说他“系自请出征,不应支领官饷”等等,极尽污辱玩弄之能事,大有挤垮曾国藩之势。曾国藩在江西数年之间步步荆棘,处处碰壁。曾国藩自己说他在江西“事事被人欺侮,故人得而玩易之也”,连与曾国藩积怨很深的王鑫,也不无同情地说:“涤帅遭际若是,直令人急煞”,“涤帅所处真是不易。”

曾国藩忍无可忍,拍案而起,于咸丰五年六月十二日,以陈启迈“劣迹太多,恐怕贻误大局”,上奏参劾。陈启迈所作所为确实让人无法为之辩解,咸丰皇帝阅之大怒,立刻将陈启迈革职查办。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又重复了湖南的经验,这次参劾不但没有使其他江西官员束手,反而令他们变本加厉。接替陈启迈任江西巡抚的文俊行事一如陈氏,江西官员在他的率领下团结起来处处给曾国藩下绊子设障碍。甚至曾国藩的兵勇也被人毒骂痛打,遭受侮辱。曾后来在给朋友的信中回忆这段经历说:“江西数载,人人以为诟病。”又形容当时的苦况说:“士饥将困,窘若拘囚,群疑众侮,积泪涨江,以夺此一关而不可得,何其苦也。”

当然,使他“积泪涨江”的根本原因,不是江西官员的个人素质,而是咸丰皇帝对自己不信任。在籍之员出山带兵,本是基于对王室的忠心,不想皇帝却对他如此提防,曾国藩的寒心和委屈可想而知。他无时不想挂冠而去,但时势之危与圣人之教又不容许,只好百计隐忍,甘受煎熬,长年寸心如焚。“国藩昔在湖南江西,几于通国不能相容。六七年间,浩然不欲复闻世事。”“虹贯荆卿之心,而见者以为淫氛。碧化宏之血,而览者以为顽石。古今同慨,我岂伊殊。屈原所以一沉而万世不复者,良有以也。”委屈痛苦,溢于笔端。甚至这样对好友刘蓉说:“所至龃龉,百不遂志。今计日且死矣,君他日志墓,如不为我一鸣此屈,泉下不瞑目也。”种种不平之鸣,证明这是他一生中精神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一向对曾国藩多所讥评的王恺运,在编写《湘军志》时,也在日记中对曾国藩深表同情:“夜览涤公奏,其在江西时,实悲苦,令人泣下……涤公言:‘闻春风之怒号,则寸心欲碎;见贼船之上驶,则绕屋彷徨’,《出师表》无此沉痛!”

这就是曾国藩所说的“为江西所唾骂”,以及“又参抚臬,丙辰被困南昌,官绅人人目笑存之”的难堪经历。

<h3>三</h3>

正在曾国藩痛苦万分之时,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这个噩耗此刻倒成了摆脱困境的天赐良机。他立刻上疏要求回家守孝,并且不等皇帝的回复,把军队抛在江西,径直回到了湖南老家。

皇帝当然不会批准他在家守孝三年,在回复中催他立刻回到军中。曾国藩给皇帝上了一封奏折,一股脑地把自己压抑已久的愁苦愤懑都说了出来,期望皇帝会体谅他的苦衷,授予他职权。

曾国藩在奏折中将官场的潜规则说得很清楚。

他说,带兵打仗,必须依靠地方官员的支持。“至于筹饷之事,如地丁、漕折、劝捐、抽厘,何一不经由州县之手?”但地方官员只认他们权力体系内的运转规则,只听能掌握他们升迁权力者的话。他名义上为部长级官员,而“文武僚属,大率视臣为客,视本管上司为主。宾主既已歧视,呼应断难灵通”。他“身非地方大吏,州县未必奉行,百姓亦终难可信”,所以“或臣抽厘之处,而州县故为阻挠;或臣营已捐之户,而州县另行逼勒。欲听之,则深虑事势之窒碍;欲惩之,则恐与大吏相龃龉”。

他虽有保举权,但由于所保人员非国家正规军出身,“徒有保举之名,永无履任之实”。许多战功卓著的部下,“虽保举至二三品,而充哨长者,仍领哨长额饷。充队目者,仍领队目额饷。一日告假,即时开除,终不得照绿营廉俸之例,长远支领”。

他直言不讳地说:“以臣细察今日局势,非位任巡抚有察吏之权者,决不能以治军;纵能治军,决不能兼济筹饷。臣处客寄虚悬之位,又无圆通济变之才,恐终不免于贻误大局。”如果皇帝不给他督抚之权,他就只能“在籍终制”,就是说不复出山。

曾国藩以为他已经把委屈和困难说得够充分了,皇帝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他这个卖命的走狗以必要的支持。没想到逞妇人之智的咸丰皇帝却和曾国藩较上了劲。适值此时天京内讧之后,太平军内部分裂,势力大衰,看起来已经指日可平,有没有曾国藩好像也没有大碍。于是顺水推舟,批准他在家守制三年,实际上解除了他的兵权。

这当头一棒差点把曾国藩打昏。他万没料到苦战数年竟是这样一个结果。而他的那些宿敌,也就是长沙城中的湖南官员们闻听此讯却一个个喜形于色。从传统伦理上来说,不论曾国藩是何居心,如此要挟皇帝都有违臣道。以前曾国藩以唯我独忠之态,居高临下,睥睨众人。而这次他们可抓住了把柄,举城跳着脚大骂曾国藩假道学,假忠义。蛰居荷叶塘的曾国藩有口难辩,遂“得不寐之疾”、患了“怔悸之症”,卧病在床。他在给郭昆焘的信中亦称:“以兴举太大,号召过多,公事私事不乏未竟之绪,生者死者犹多愧负之言。用是触绪生感不能自克,亦由心血积亏不能养肝,本末均失其宜,遂成怔悸之象。”

更让曾国藩痛苦的是,建立不世大勋的千载难逢之良机眼睁睁地从自己眼前溜走了。此际正当太平军由盛转衰的转折点,而他偏偏在这个时候回了家。他的许多部下,都因军功飞黄腾达。比如以知府投身于他的胡林翼早当上了湖北巡抚,以千总这样的低级军官身份加入湘军的杨载福也已经升为二品提督,而他却仍然是一个在籍侍郎,职位没有任何升迁。在他离开军队的这段日子,湘军攻陷九江,杨载福、李续宾皆赏穿黄马褂,官文、胡林翼皆加太子少保,一时荣耀无比。只有他这个湘军创始人冷冷清清待在家里,受人嘲骂。曾国藩虽被视为理学名臣,但功名心一向极炽,失去这个永垂史册的千载良机,他怎么能不懊悔莫及!

原本自诩硬汉的他这回有点挺不住了,举动大异常态,整日生闷气,“心殊忧郁”,动不动就骂人。他数着江西的一帮文武骂,骂够了就找几个弟弟的茬儿吆喝,一年之中和曾国荃、曾国华、曾国葆都发生过口角。弟弟们走了后,他又开始骂几个弟媳妇,语言粗俗,蛮不讲理,理学家的风度荡然无存。

被酷热击中的荷叶,夜半仍然如同处于火炉之中。彻夜不眠的曾国藩时而在床上辗转反侧,时而在室内外踱来踱去。几年来的种种经历不断缠绕在他心头,在给曾国荃的信中他说自己在家中“回思往事,处处感怀”,“心中纠缠,时忆往事,愧悔憧扰,不能摆脱”,“近日天气炎热,余心绪尤劣,愧悔交集,每中夜起立,有怀吾弟而不能见”。

在极端痛苦中,他拿起了朋友向他推荐的老庄著作。几千年前的圣人之言给了他意想不到的启示,让他恍然见到了另一片天地。他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把自己起兵以来的种种情形在大脑中一遍遍过电影。渐渐地,曾国藩静下心来了。

曾国藩反思到,在官场之上一再碰壁,碰得鼻青脸肿,不光是皇帝小心眼,大臣多私心。自己的个性、脾气、气质、风格上的诸多缺陷,也是重要原因。回想自己以前为人处事,总是怀着强烈的道德优越感,自以为居心正大,人浊我清,因此高己卑人,锋芒毕露,说话太冲,办事太直,当然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他翻阅旧日信稿,发现了当日武昌告急时,他请求骆秉章发兵援救的一封信。写这封信时,他觉得字字有理有据,今天读来,却发现字字如锥如芒。信中称湖南湖北“唇齿利害之间,不待智者而知也”,不仅没有一点商量的口气,而且还略带嘲讽之意。为了防止骆秉章干预他募练水师,他又在信中早早地表明态度,“其水路筹备一端,则听侍(曾自称)在此兴办,老前辈不必分虑及之,断不可又派员别为措置”。仍是一副舍我其谁、比谁都高明的架势。

怪不得当日骆秉章批评他刚愎自用。骆秉章回信的原话是说他:“行事犹是独行己见,不能择善而从,故进言者安于缄默,引身而退。”说他做事听不进别人意见,所以也就没人愿意给他出主意。当时听了这话他不以为然,今天想来,才发现确实说到了自己的痛处。他在给弟弟的信中承认说:“余生平在家在外,行事尚不十分悖谬,唯说些利害话,至今悔恨何及。”

曾国藩回忆起在湖南时朋友们对他的批评:“近日友朋致书规我,多疑我近于妒功嫉能,忮薄险很者之所为,遂使我愤恨无已……仆之不能推诚与人,盖有岁年。”

朋友们不能理解他,难道都是因为不明大义,身处局外?他自己就没有任何责任?“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句圣人之言,虽然耳熟能详,实际上却没有真正做到过。

他又想起弟弟对自己的批评:“曾记咸丰七年冬,余咎骆文耆待我之薄,温甫则曰:‘兄之面色,每予人以难堪’。”

温甫是三弟曾国华。亲兄弟比别人说话更直接。确实,面对官场同僚,他确实常以圣贤自命,而以小人目人,面色如铁,话语如刀。

不光是对同僚,就是对自己的亲兄弟,他也成天一副“唯我正确”、“你们都不争气”的神气,处处批评教训,弄得当年国荃、国华到北京投奔他,结果都待不了多久就返乡了。设身处地,推己及人,那些自尊心受挫的同僚当然也会以冷面冷心甚至排斥辱骂来对待自己。

经过反复放电影,他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自身的致命弱点:太自傲、太急切、一味蛮干、一味刚强。

曾国藩终于认识到,行事过于方刚者,表面上似乎是强者,实际上却是弱者。这片土地上真正的强者,是表面上看起来柔弱退让之人。所谓“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江河所以为百谷之王者,以其善下”。所谓“大柔非柔,至刚无刚”。中国社会的潜规则是不可能一下子被扫荡的。那些他以前所看不起的虚伪、麻木、圆滑、机诈,是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必须手段。只有必要时和光同尘,圆滑柔软,才能顺利通过一个个困难的隘口。只有海纳百川,藏污纳垢,才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达到胜利的彼岸。

曾国藩在这里把家居的两年称为“大悔大悟”之年,经过一年多的乡居,曾国藩的思维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后来他回忆自己的这一变化说:“昔年自负本领甚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见人家不是。自从丁己、戊午大悔大悟之后,乃知自己全无本领,凡事都见得人家几分是处,故自戊午至今九年,与四十岁前迥不相同。”

<h3>四</h3>

人算不如天算。曾国藩本以为平定太平天国之战与自己没有关系了,不想在天京内讧之后,太平天国势力又回光返照,攻破了清军江南江北大营。咸丰八年皇帝不得不重新起用曾国藩。大喜过望的曾国藩再不提任何条件,立刻出山。

曾国藩的朋友们惊讶地发现,曾国藩变了,变得他们几乎不认识了。

首先,他变得和气、谦虚、周到了。

以前他做事直来直去,不太讲求虚文俗套。现在则和那些庸官俗吏一样注意礼仪排场。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与人相处,不能过于拙直:“余生平不讲文饰,到处行不动,近来大悟前非。”在官场生存,必须习惯官场上虚与委蛇的那一套:“官员及绅士交际,则心虽有等差而外之仪文不可不稍隆,余之所以不获于官场者,此也。”

他在启程前首先给各军将领、各地大吏每人致信一封,以非常谦恭的语气,乞惠“指针”。

到了长沙之后,首先拜遍大小衙门,连小小的长沙县衙他也亲自造访。

原来对那些无用的官样文章,他不理不睬,现在则每信必复。他对老朋友检讨说,以前“接人应事,恒多怠慢,公牍私书,或未酬答。坐是与时乖舛,动多龃龉”。因此“此次再赴军中,消除事求可、功求成之宿见,虚与委蛇,绝去町畦。无不复之缄咨,无不批之禀牍,小物克勤,酬应少周,藉以稍息浮言”。

此前他对人总是持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态。现在他努力包容那些丑陋的官场生存者,设身处地体谅他们的难处,交往时极尽拉拢抚慰之能事,必要时“啖之以厚利”。

以前曾国藩是斑马群中的野马,自然引起斑马们的群起攻击。现在他也涂上了斑纹,以便令斑马们误认为自己是他们的同类。然而这番变化太过迅速,甚至引起好友们的误解。郭嵩焘说:“曾司马再出,颇务委曲周全。龙翰臣方伯寓书少鹤,言司马再至江西,人人惬望,而渠独以为忧。忧其毁方瓦合,而任事之气不如前此之坚也。”胡林翼则说他“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曾国藩自己也承认:“寸心之沉毅愤发,尚不如前次之志。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完毕,则远胜于前。”

然而这套儒道融揉的老练、神鬼莫测的神态在官场上却如鱼得水,“再至江西,人人惬望”,从此他用人备饷比以前大为顺利。他自己也满意地说:“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此次改弦易辙,稍觉相安。”

二是他对皇帝,不再那么直言不讳,而是学会了打太极拳。曾氏早年奏折,“戆直激切,不讲究方式方法”,那道《敬呈圣德三端预防流弊疏》曾惹得皇帝大怒,差点引来杀身之祸。练兵之初,曾国藩不光对同僚不假辞色,甚至对皇帝说话也句句如钢似铁。皇帝给他下过多次指示,都被他以不合实际为由直接顶了回去。比如咸丰三年十月,武汉被太平军围困,皇帝急命正在练兵的曾国藩去营救。曾国藩却因兵未练熟,装备未齐,拒不听命,说:“未敢因谕旨严催,稍事拘泥。”当年十一月,太平军又进逼安徽省会,皇帝再次令他出师,他回复说:“不能草草一出。”惹得皇帝大怒,批评挖苦他道:“今观汝奏,直以数省军务一身克当,试问汝之才力能乎否乎?平日漫自矜诩,以为无出己之右者!”曾国藩接到批复,仍然拒不听命,与皇帝节节辩论,回答道:“皇上如果责臣以成效,则臣惶悚无地,与其将来毫无功绩受大言欺君之罪,不如此时据实受畏葸不前之罪。”把皇帝顶得无话可说,只好让步抚慰,说:“汝之心可质天地,非朕独知。”

在皇帝拒绝授他督抚之权后,他所上的奏折,更为意气用事。皇帝说允许他在家守孝,但一旦军情紧急,“仍当即赴军营”。曾国藩的复奏却称“自问非有为之才,所处又非有为之地”,不能再出,且说“自后不轻具折奏事,前在江西尚有一二经手未完事件,拟即函致江西抚臣耆龄,请其代奏”,大有与皇帝一切两断、不再来往之势。

这些奏折,在皇帝头脑中强化了曾国藩勇于犯上、桀骜不驯、难以驾驭的印象。这也是皇帝对他不能信任,不敢给他大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再次出山之后,他奏事风格大变。皇帝命他再出之旨六月初三奉到,六月初七他就启程了。所上《恭报起程日程折》,平实沉稳,无丝毫讨价还价之意,颇得皇帝欢心,说“汝此次奉命即行,足征关心大局,忠勇可尚”。

再出之后不久,皇帝命他率部入四川。他不愿奉命,但也不再公开抗旨,而是连上数折,或托词所部正攻打景德镇,无法分身,或者讲可以灭敌于湖南而不必入蜀,或托言江西安徽当守,多方周旋,刚柔相济,终于摆脱了西上四川、客军虚寄之苦。

第三是他不再慎于保举,而是“同流合污”了。

晚清军队,“滥举”之风很盛。每有小胜,领兵大员都会拼命保举自己的属下,不管出没出力,上没上战场,都会均沾好处。曾国藩领兵之初,因痛恨此风,从不滥举。咸丰四年他带兵攻下武汉,“仅保三百人”,受奖人数仅占出征队伍的百分之三。相比之下,胡林翼攻占武汉一次即保奏“三千多人”,受奖人数竟达到百分之二三十。消息传开,不少人认为投曾不如投胡,许多曾国藩挽留不住的人员主动投奔胡林翼门下。

曾国藩原“以忠诚为天下倡”,以为仅凭忠义相激,就可以令部下出生入死。但阅历既久,才发现真正的抱道之士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多。他认识到“不妄保举,不乱用钱”,则“人心不附”。只有诱之以“名”,笼之以“利”,才能网罗天下英才。因此复出之后,曾国藩“揣摩风会,一变前志”,大力保举,将朝廷名器市为自己的私恩。在升任两江总督后不久,他写信给曾国荃,要弟弟移花接木,给从未上战场的周氏送上一顶九品乌纱。这表明,在官场混迹多年的曾国藩已不再是愤世嫉俗的愤怒青年,而已成为善于“揣摩风会”的油滑官僚。他已把当年痛斥的“是非不明,黑白不分”看作正常现象,并身体力行了。到后来,他不但自己勇于保举,甚至鼓励部下不要有太多顾虑而放手保举:“鄙人前衔奏补实缺,最足新耳目而鼓士气,不可畏干部诘而预自缩手也。”

在十多年的带兵生涯里,曾国藩湘军各营保举的武职共达十几万人,其中三品以上的不下数万人。而文职官员中,有二十六人成为督抚一级的大员,五十人成为三品以上的大员,至于道、府、州、县的官员更数不胜数了。

四是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

领兵之初,曾国藩对军中用钱看得很紧,不但自己分文不取,也严格禁止部下获得灰色收入。而再出山后,则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松了很多。

他写信教导其弟曾国荃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时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他以前对战争的抢劫查得很严,而再出山后,对于抢劫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采取宽容态度。湘军攻下南京后,城中财物抢劫一空,竟无一银交与朝廷。曾国荃主张“按民勒缴”,曾国藩不同意,认为这样会“徒损政体而失士心”,主张各得所获,“以怜其贫而奖其功”。

第一章 经历五次耻辱,从愤怒青年到成熟官员 第六节 “与官场作战耗费了大部分精力”

<h3>一</h3>

经过数十年历练,到了晚年,曾国藩已经称得上“老奸巨猾”了。

他的谋士赵烈文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九年,有一个神秘人物带着数名随从出现在桐城,他自称是来自北京访察各地军务的大员,行动故作诡秘,说话神神叨叨,有大员被他的气场俘虏,对他施以君臣之礼,他也公然接受不辞。人们纷纷以为是亲王贵戚甚至是皇帝本人微服私访,惊疑不已。

他以黄纸为诏,命一知县送达曾国藩大营。曾国藩览其“诏”,文中有时自称“予”,有时自称“朕”,“文理荒纰,字多讹误”。但字里行间,似乎又颇透露了一些京城政治内幕。如果放在以前,曾国藩一定会迅速逮捕其人,送达京师治罪。但此时的曾国藩已经洞彻“不生不灭”法的妙处,不想因此“兴起大狱”,将此信放在一边,“置之不问亦不究”。此人见讹诈曾国藩不成,转而“传诏”于湖广总督官文,官文执其人审问,“不得实,亦未深究”,此人“后遂不知下落”。

晚年曾国藩也像其他老滑官僚一样,熟练运用官场之“展”字诀,将许多棘手之事一拖了之。因为粮饷问题,地方财政上出现许多亏空,曾国藩拈用“展”字,来一个“累年相承”,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最后不了了之。有时他还以此诀授之属下,比如他在致万启琛的一封信中说:“累年相承旧债,列入亏空项下,以一‘展’字了之,此官场中之秘诀也。”

当然,最能表现曾国藩的“老奸巨猾”的,当属李秀成案的处理手段。

李秀成被俘之后,曾国藩首先对他进行攻心,套取他需要的资料情报。他几次面讯李秀成,虽称“讯”,却态度谦和,言语体贴。和李秀成交谈过程中,他也表现出一派真实不欺、推心置腹的神态,对李的才华表示赞赏,对他“误入歧途”则深表惋惜。李秀成为曾国藩的魅力所倾倒,在自述中说曾国藩“有仁爱”、“有德化之心”,对他“恩情厚义”。从李秀成“昨夜深惠厚情”等话语来判断,曾国藩当对李秀成有过暗示,比如许诺将为他向朝廷乞恩。这令李秀成抱有幻想,一时意志动摇,从而写下了数万言的自述书。

然而拿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之后,曾国藩却迫不及待地违反朝廷献俘北京的命令,提早在南京杀了李秀成。因为一旦将李献俘到京城,湘军中一些不可告人的机密也许就会曝光。当然,提杀李秀成的过程仍然进行得周到而富于人情味儿。曾国藩特意派自己的高级幕僚李鸿裔面见李秀成,向他通报“国法难逭,不能开脱”,告诉他将于当天将他处死。这一行动既表达了对李秀成的尊重,也展示了自己那“直言不讳”、“开诚布公”的作风。曾国藩也并未按自己汇报中所说的那样将李千刀万剐,而是斩首了事。事后将李氏之头传首诸军,尸体仍赏给棺材一口,进行葬殓。李秀成临死前对曾国藩仍然毫无怨意,说:“中堂厚德,铭刻不忘。今世已误,来生图报!”

曾国藩生平以“诚”自命,然而在向朝廷抄录李秀成自述时,他却多处作伪。经罗尔纲等人考证,曾国藩在李秀成原稿上进行了以下几处关键修改:

一是关于洪秀全死因,李秀成手迹本称“天王斯时已病甚重,此人之病,不食药方,任病任好,不好亦不服药也,是以四月廿一日亡”。说明洪秀全病死。曾国藩为了夸大曾国荃的战功,将这段话改为:“因九帅(曾国荃)之兵,处处地道近城,天王斯时焦虑,日日烦躁,即以五月二十七日服毒而亡。”以证明洪氏直接死于曾国荃的军事压力之下。

二是李秀成被俘经过。李秀成是在只身一人逃难过程中,被“两个奸民”捉获,解送清营。如果照此汇报,则李秀成之被俘,与湘军本无关系。曾国藩却在原稿上,用朱笔把“是以被两个奸民”七字勾去,“获拿”两字倒调,改为“遂被曾帅官兵拿获”。到抄送清廷及付印时,又改为“遂被曾帅追兵拿获”。

三是李秀成冲出天京的时间。李秀成的原话是:“初更之后,舍死领头冲锋,由九帅放倒城墙而出,君臣舍命冲出关来。”而曾国藩用墨笔把“初”字改为“四”字,把“初更”改为“四更”。初更是傍晚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天刚黑,就被太平军冲出,曾国荃是要受处分的,而改到四更(第二天一时),就减轻了他的责任。

四是删改天朝十误之第十误。《李秀成自述》中总结了太平天国政治的十大失误,第十误原稿为“误立政无章”。曾国藩将这一条改为:“十、误不应专保天京,扯动各处兵马。”这样一改,不但夸大了曾国荃攻克天京的首功,又把李鸿章攻陷江苏和左宗棠攻陷浙江之功都解释为太平军把江、浙的军队调回保卫天京。

<h3>二</h3>

吴方在《传送思想的能量与局限——由曾国藩看历史的来龙去脉》中对曾国藩的复杂性有过精彩的分析:“以‘王霸杂术’持身、用人、施政、御军,曾国藩的成功主要在于他把握住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有原则也有灵活性,亦即宗经而不舍权变。他有‘两手’、‘三手’而不是只有‘一手’”,“降及晚清,这种‘两手’式的格局(儒学法家化或者儒法合流一表一里),又由曾国藩来实践了一回。说他那理学姿态是假的也罢,情况确实坏到‘不假不成’的地步,因此曾国藩又可以说‘真诚的伪饰’。这大概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一种尴尬的真相。”

虽然后世史家揪出了曾国藩这么多“作伪”的证据,但是平心而论,我们不得不承认,曾国藩在晚清封疆大吏中仍然是对朝廷最忠诚的。除了极少数涉及其家族、兄弟及故旧利益之处外,在绝大多数时候,他对上对下,都贯彻了以诚相待、以拙胜巧的原则。在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上,他一贯不计自身利害,以身报国。比如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他为了国家利益,就不惜负起“卖国”罪名,甘当“替罪羊”,使自己多年英名,毁于一旦。以至李鸿章在当年八月二十一日信中说:“吾师莅津后,章疏皆系老实话,每为人所挟持,此鸿章所不敢出者。”

曾国藩虽然掌握了官场生存的秘密,有时也使用权诈手段,但内心操守却依然分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从不含糊。所以他在晚清官场,并不特别得心应手。他晚年在给诸弟的家信中说:“余两次在京不善应酬,为群公所白眼,加以天津教案物议沸腾,以后大事小事部中皆有意吹求,微言讽刺……以是余心绪忧悒。”

最能表现曾国藩晚年风骨的是这样一件事。

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后,醇亲王奕托曾国藩的好友朱学勤转来一封信,信中对曾国藩大加恭维,意图结好。醇亲王乃是恭亲王奕之亲弟,同治帝之亲叔,慈禧的亲妹夫,与慈禧关系极为亲密。长期以来,他一直欲与奕一争高下,所以主动拉拢曾国藩,以增强自己的政治实力。一般人对这样的核心亲贵,主动奉迎唯恐不及,曾国藩却没有给他复信,仅在给朱学勤的信中解释说:“醇邸慎所许可,乃独垂青于鄙人,感惭无已。敝处函牍稀少,未便于醇邸忽改常度。”也就是说,醇亲王对我如此垂青,我十分感动。但是我一向少与人通信,也不便因为醇亲王就一改常度。竣拒之意显然。

奕不甘罢休,同治九年春又托曾国藩的另一好友黄倬转寄诗文,希望曾国藩应和。曾国藩仍然没有回信,又一次给了奕一个不折不扣的难堪。

除了对奕之才略用心不甚感冒之外,曾国藩如此风骨棱然,主要是从“避内外交通之嫌”这个中国政治大原则出发。历代王朝皆严禁亲王与外藩之间私下交通,因为这是扰乱专制政治秩序的举动。曾国藩基于王朝根本利益,维护了这个政治原则,却深深得罪了醇亲王。所以在天津教案之后,他及他的派系对曾国藩之攻击不遗余力。

曾国藩早年是一个典型的愤青。单线思维、唯我独革、愤世嫉俗、矫激傲岸。做起事来手段单一、风格强硬、纯刚至猛、一往无前。因此处处碰壁,动辄得咎。中年以后,曾国藩终于在与世界的战斗中变得圆融了。然而这种圆融不是他本性中所有,是靠不屈不挠的精神从一次又一次跌倒中悟出来的,是从质朴方刚中生发来的。这是曾国藩和别人的不同之处,所以他的圆融是以质朴刚正为基础的,和世俗的油滑机智境界力量不可同日而语。历经千折百磨之后,曾国藩的初心并无任何变化。他的志向仍然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不再认为通过雷霆手段,能迅速达到目的。然而他还是相信通过浸润之功,日将月就,还是会实现这个理想。他说:“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也就是说,整个社会风气,可以由一两个有权有位有德之人提倡,就可以由上而下,由此及彼,带动天下人皆向义向善。“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

他的计划是从自己做起,浸润周围,培养出一批正人君子,占据要津,通过这些人逐渐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他在给胡林翼的信上说:“默察天下大局,万难挽回,待与公之力所能勉者,引用一班正人,培养几个好官,以为种子。”因此曾国藩在做官的同时,还花了大量时间精力用来育人,对自己的属下亲信进行道德学问方面的培养,用心之深,用力之勤,在中国历史上无人可比。

<h3>三</h3>

曾国藩晚年的秘书赵烈文说过一句话:

(曾国藩)历年辛苦,与贼战者不过十之三四,与世俗文法战者不啻十之五六。

也就是说,曾国藩虽然以平定洪杨永载史册,然而他的一生,与农民军作战所花费精力不过十分之三四,而与官场作战所花费的精力却是十分之五六。

这话说得沉痛而又深刻。这是任何一个想在中国做事的人不得不付出的惨烈代价。

许多方正之士被中国社会的“特色”磨得一事无成。曾国藩却没有被挫折打垮,他在与世界的一次次冲突中斩关夺隘,终于伸缩如意,本领大长。

曾国藩回顾平生几次大堑,认为挫折是他最大的助力。他说:

吃此四堑,无地自容,故近虽忝窃大名,而不敢自诩为有本领,不敢自以为是。俯畏人言,仰畏天命,皆从磨炼后得来。

总结生平,曾国藩多次说挫折是他长进的动力,因此鼓励他弟弟在挫折之际咬紧牙关,不屈不挠,化被动为主动,以扩展心胸、增长本领:

吾生平长进,全在受挫辱之时。务须咬牙励志,蓄其气而长其智,切不可荼然自馁也。

当此百端拂逆之时,亦只有逆来顺受之法,仍不外悔字诀,硬字诀而已。

凡事皆有极困极难之时,打得通的,便是好汉。

梁启超说:“曾文正者……在并时诸贤杰中称最钝拙,其所遭值事会,亦终身在拂逆之中。然乃立德、立功、立言三并不朽,所成就震古烁今,而莫与京者,其一生得力在立志,自拔于流俗,而困而知,而勉而行,历百千艰阻而不挫屈,不求近效,铢积寸累,受之以虚,将之以勤,植之以刚,贞之以恒,帅之以诚,勇猛精进,坚苦卓绝,如斯而已,如斯而已!”

第二章 从一介凡庸“脱胎换骨”成栋梁之材 第一节 三十岁以前是庸人

<h3>一</h3>

曾国藩的老家是湖南省湘乡县大界白杨坪,地处离县城一百三十里的群山之中,虽山清水秀,风景不恶,但交通不便,消息闭塞。曾国藩在诗中说这里“世事痴聋百不识,笑置诗书如埃尘”。二〇〇八年四月,我去探访这个地方,发现它到现在似乎也不怎么需要与外界打交道,班车次数极少。我从韶山出发,居然辗转颠簸了整整一天,换了五次车(包括摩的),才到达这里。在晚清时代,这里的闭塞程度更可想而知。在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之前,几百年间,这里连个秀才也没出过。不但“无以学业发明者”,也没有出现过大富大贵之族,可以说是一处被世界所遗忘的角落。

传统时代,农民们想要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困窘生活,几乎只有供子弟读书一途。曾国藩祖父曾玉屏中年之后的全部期望就是子孙们靠读书走出这片天地。他不惜血本,供长子曾麟书读书,“穷年磨砺,期于有成”。然而,曾麟书资质实在太差,虽然在父亲的严厉督责下,兀日穷年,攻读不懈,却连考了十七次秀才都失败了。

作为长孙,曾国藩身上背负着上两代的希望。然而曾家的遗传似乎确实不高明,曾国藩从十四岁起参加县试,也是榜榜落第,接连七次都名落孙山(曾国藩的四个弟弟也没有一个读书成功)。曾家已经习惯了考试失败后的沮丧气氛,他们几乎要认命了。然而,二十三岁那年,曾国藩的命运之路突然峰回路转。这一年他中了秀才,第二年又中了举人。又五年之后的道光十八年,二十八岁的曾国藩中了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老曾家一下子老母鸡变凤凰,成了方圆几十里的第一大户。

虽然跃过了龙门,但此时的曾国藩整个眼眶里只装得下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在白杨坪这个小天地里成长起的曾国藩全部精力都用在八股文上,朝夕过往不过是些鄙儒,其中甚至还有“损友”。进京为官以前,曾国藩耳目所听闻的,不过是鼓吹变迹发家的地方戏;头脑中所想的,不过是当官发财,给家里争口气。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在道光二十三年的一封家书中他说:“余少时天分不甚低,厥后日与庸鄙者处,全无所闻,窍被茅塞久矣。”

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因为人毕竟是被环境决定的。

<h3>二</h3>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结束在家“把戏”,抵达北京,开始了漫长的官宦生涯。

刚过而立之年的曾国藩和每个普通人一样,有着大大小小许多缺点。

一是心性浮躁,坐不住。曾国藩天生乐于交往,喜欢热闹,诙谐幽默。在北京头两年,他用于社交的时间太多,每天都要“四出征逐”,走东家串西家,酒食宴饮,穷侃雄谈,下棋听戏。虽然他给自己订了自修课程表,但执行得并不好,认真读书的时间太少,有时间读书心也静不下来。

道光二十年六月,曾国藩在日记中说,四月份“留馆”之后,他“本要用功”,但“日日玩憩,不觉过了四十余天”。他总结自己四十多天内,除了给家里写过几封信,给人作了一首寿文之外,“余皆怠忽,因循过日,故日日无可记录”。

因此,他在日记中给自己立了日课,每天都要早起,写大字一百,温习经书,阅读史籍,还要写诗作文。

但这个日课并没有严格执行,虽然比以前用功了些,但他还是经常“宴起”,喝酒,聊天,下棋,出门拜客。比如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十日记载,早饭后,张书斋、曾心斋两位朋友先后到他家来聊天。送走他们后,他写了十行字,又出门“拜客数家”。然后又赴宴,与七个朋友一起饮酒吃饭。饭后又去小珊家,一直聊到深更半夜才回家。这一天所有的“成绩”就是十行字。

翻开日记,责备自己“宴起”、“无恒”、“太爱出门”的记载到处都是。

二是为人傲慢,修养不佳。虽然资质并不特别优异,但曾国藩在湖南乡下朋友圈里总算出类拔萃,并且少年科第,所以一度顾盼自雄。在离家到京服官之际,他那位识字不多却深有识人之明的老祖父送给他这样的临别赠言:“尔的才是好的,尔的官是做不尽的,尔若不傲,更好全了。”

老祖父的一句箴言当然不足以扫平他身上的处处锋芒。在北京的最初几年,“高己卑人”,“凡事见得自己是而他人不是”这最常见的人性缺陷在他身上体现得很明显,他接人待物,不周到之处甚多。他的几个至交都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他的“傲慢”。他的好朋友陈源兖就告诉他“第一要戒‘慢’字,谓我无处不著怠慢之气”,“又言我处事患不精明,患太刻薄,须步步留心。”第二个是“自是”,听不进不同意见,“谓看诗文多执己见也”。

因为修养不佳,脾气火暴,曾国藩到北京头几年与朋友打过两次大架。第一次是与同乡、刑部主事郑小珊因一言不合,恶言相向,“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另一次是同年兼同乡金藻因小故口角,“大发忿不可遏……虽经友人理谕,犹复肆口谩骂,比时绝无忌惮”。这几句描写形象地描绘了曾国藩性格中暴烈冲动的一面。

普通人在社交中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言不由衷,语涉虚伪。比如在社交场合常顺情说好话,习惯给人戴高帽子。比如自矜自夸,不懂装懂,显摆自己,夸夸其谈。人性中这些常态在曾国藩身上一样存在,甚至更突出。畏友邵懿辰指出他的第三个缺点就是“伪,谓对人能作几副面孔也”。

在曾国藩日记中,他多次反省自己的这个缺点。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四,朋友黎吉云来拜访,“示以近作诗。赞叹有不由衷语,谈诗妄作深语”。赞叹之辞并非发自内心。而且聊着聊着,自己就故意显摆高深,夸夸其谈起来。

这样的记载数不胜数:

酒后,与子贞谈字,亦言之不怍。

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

学中无所得,而以掠影之言欺人。

又说话太多,且议人短。

席间,面谀人,有要誉的意思,语多谐谑,便涉轻佻,所谓君子不重则不威也。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是无伤大雅的社交习态,如同喝汤时不小心会出声一样,几乎人人不能避免。但对于圣人之徒来说,却是相当严重的问题。因为儒家认为,修身之本在于“诚”。对自己真诚,对别人真诚,一是一,二是二,一丝不苟,才能使自己纯粹坚定。适当的“善意谎言”是社交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但当言不由衷成为习惯时,“浮伪”也就随之而生,人的面目也就因此变得庸俗可憎。

除了以上三点,曾国藩认为自己还有一大缺点,必须改过,那就是“好色”。

今天看来,这似乎有点可笑。血气方刚、刚过而立的他,见到美女自然会多看几眼。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本能反应。然而用圣人标准一衡量,问题就严重了。曾国藩日记中多次记载自己犯这样的错误:在朋友家看到主妇,“注视数次,大无礼”。在另一家见到了几个漂亮姬妾,“目屡邪视”,并且批评自己“直不是人,耻心丧尽,更问其他”。

不但多看他人妻妾不能容忍,甚至对于自己的夫妻恩爱,曾国藩也战战兢兢。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对“欲望”特别是对“色”的恐惧是一个特别的底色。中国人普遍认为,纵欲,特别是沉溺于“色”,是斫伐根本的危险之举。曾国藩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认为自己有必要厉行节欲。他说自己“明知体气羸弱,而不知节制,不孝莫此为大”。当然,这种节制在某些年纪是很难的。所以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四,他为此大骂了自己一次。那一天他早起读了读书,没有所得,而“午初,人欲横炽,不复能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遂骂自己“真禽兽矣”。

第二章 从一介凡庸“脱胎换骨”成栋梁之材 第二节 “脱胎换骨”的操作过程

<h3>一</h3>

三十岁是曾国藩一生最重要的分水岭。

曾国藩之于后人的最大意义是,他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中人,通过“陶冶变化”,可以成为超人。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领可以增长十倍,见识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扩展十倍,气质可以纯净十倍。愚钝之人,通过自我磨砺,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浮嚣之人,也可以变得清风朗月般从容澄静。偏执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开阔,不矜不伐。

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作为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聚集了当时最顶级的人才,而翰林院更是精英之渊薮。一入翰苑,曾国藩见到的多是气质不俗之士,往来揖让,每每领略到清风逸气。

曾国藩发现,这些人的精神气质与以前的朋友们大有不同。他们都是理学信徒,有着清教徒般的道德热情。他们自我要求严厉峻烈,对待他人真诚严肃,面对滚滚红尘内心坚定。

这些朋友给了他极大的影响:

近日交得了一两个良友,才知道学问有所谓经学者、经济者,有所谓躬行实践者。才始知范仲淹和韩琦这样的名臣可学而至也,司马迁、韩愈这样的大学者亦可学而至也,程、朱这样的理学圣贤亦可学而至也。

三十岁前的曾国藩人生目标只是功名富贵、光宗耀祖。结识了这些良友之后,检讨自己,不觉自惭形秽,因毅然立志自新:

慨然思尽涤前日之污,以为更生之人,以为父母之肖子,以为诸弟之先导。

正是在三十年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学作圣人”之志。

<h3>二</h3>

“圣人”是儒学信徒的最高生命目标。

人类最基本的一种心理倾向就是使自己变得完美。中国儒、释、道三家,对生命目标的设计都是极其超绝完美的。道家以为,人通过修炼,可以不食五谷,吸风饮露,逍遥无恃,长生久视,与天地同,成为“至人”、“真人”、“神人”。佛教则以为人皆有佛性,通过自修,都可以达到不生不灭断尽欲望的佛的境界。儒家自然也不例外。儒家的圣人理想,其完美与超绝不下于神仙或者佛陀。儒家经典说,所谓“圣人”,就是达到了完美境界的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因此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合宜,对内可以问心无愧、不逾规矩,对外可以经邦治国,造福于民。这就是所谓“内圣外王”。

超自然的夸张固然过于虚幻,不过,除去这些缥缈的因素,儒家的“圣人”理论毕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可操作性的人格理想,其中有着符合人类基本心理经验的合理内核。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第一层是食色性也,第二层次是安全的生存环境,第三层次是人际交往的需要,第四个层次是功名荣耀、出人头地,最后一个层次是自我实现。所谓自我实现,就是将自身的生命能量燃烧到最充分,把自己变成一个大写的人。

儒学的圣人理想,基本上可以类比为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确实,儒家的“圣人状态”与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后的“高峰体验”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所谓“庸人”,就是昏睡了一生的人,因为欲望缠绕,意志软弱,智慧不明,普通人一生只能动用上天赋予的很少一部分潜能。而英雄伟人则是醒过来的人,他们天性刚强,头脑有力,可以把自身潜能发挥得比较充分。而“圣人”,或者说达到“自我实现”状态的人,则是通过刻苦努力,穿透重重欲望缠绕,战胜种种困难,将自身潜能调动发挥到近乎极致。

儒家说,一个人修炼到了圣人状态,就会“无物,无我”,“与天地相感通”。就会“光明澄澈”,“从容中道”,达到一种极为自信、极为愉快的情感状态。而马斯洛也说,当一个人充分自我实现时,也会体验到一种难言的愉悦,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人在这时最有信心,最能把握自己、支配世界,最能发挥全部智能。在高峰体验中主客体合一,这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

应该说,儒家的圣人理想远比马斯洛的“自我实现”高远和超越。马斯洛给人实现自己的自然本能以充分的空间,而儒学要求以抽象的由“天理”构成的人,取代具有庸常情感的自然人。因此,儒家的圣人理想有着非理性的、反人性的一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圣人学说”也不失为一个强大的心理武器。所谓“取法乎上”,它确实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可以调动起全部潜能的奋斗目标。只不过,儒家学说所设定的自我完善目标如此高远和超越,几乎不可操作。由于目标的高远难及,手段便非同寻常。

<h3>三</h3>

从曾国藩身上,我们可以悟出自我完善的必经途径。

首先是立坚定不拔之志。

立志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

心理学家费约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要求三群学生举起重物,看谁坚持的时间长。他对第一群人什么都没有说。对第二群人说的是,想看看你们谁最有耐力。对第三群人,他则说,你们举起的这些东西关系重大,因为上面的导线连着一个电网。如果你们一放下手,这个城市就要断电。为了朋友和家人们,你们一定要多举一会儿。

结果,第一群人平均举了十分钟,第二群人竭尽全力,平均坚持了十五分钟。第三群人,却平均坚持了二十分钟。

可见,人的能力发挥多少,与对自己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或者说,精神力量直接决定着身体潜能的发挥程度。

因此,“立志”或者说确立一个终身的奋斗目标,对一个人的精神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曾国藩对这一点体认极深。他曾说过,立志譬如打地基,“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如居室然,宏大则所宅者广,托庇者众。诚信则置址甚固,结构甚牢。”只有基础广阔、结实,才能在上面盖起宏伟壮大的生命之殿。曾国藩人生第一个成功之处,就在于立了最高远的志向。

马斯洛将自我实现列为人的最后一重追求。越过从食色性也到出人头地这些层次,才能达到自我实现。

而曾国藩直接把目标锁定在了自我实现,也就是做“完人”。他认为,这一目标实现了,其他目标就自然而然地能达到。他在给诸弟的信中说,不必占小便宜:“做个光明磊落、神钦鬼服之人,名声既出,信义既著,随便答言,无事不成,不必爱此小便宜也。”也就是说,如果做成了光明磊落的伟人,人生日用、建功立业自然也就不在话下。

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他说: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于为天地之完人。

这就是他为自己立定的“终身大规模”。

以“完人”为人生目标,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取法乎上”了。曾国藩一生成功的第一个要诀,就是立志高远。这一志向,驱动他一生不在小诱惑、小目标面前止步。促使他在多大的困难面前都不苟且,不退缩。促使他“洗除旧日昧卑污之见,矫然直趋广大光明之域,视人世之浮荣微利,若蝇蚋之触于目而不留”。

<h3>四</h3>

有了志向,接下来需要的就是实行力。

古往今来,立志之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实行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曾国藩的真正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脚踏实地地实践了自己的志向。

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对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办法是“日课”。他每天从起床到睡觉,吃喝拉撒睡,都进行自我监督。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监督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回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要甄别出来,记载下来,深刻反省。

这个方法当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理学家们常用的修身之方。比如当时京师著名的理学家蒙古人倭仁就以日课认真严肃闻名。曾国藩曾这样描述倭仁的日课:“每日有日课册,一日之中,一念之差,一事之失,一言一默,皆笔之于书。书皆楷字,三月则订一本,自乙未起,今三十本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起,曾国藩学着倭仁开始日课。他在给弟弟们的信中介绍说:

余自十月初一日起,亦照艮峰样,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亦写楷书……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

上一节我们提到,青年曾国藩身上有三大缺点:性情浮躁,坐不住;傲慢自大,修养不佳;与人交往虚伪不实,容易言不由衷。他的自我改造,当然首先就从这三端入手。

既然自我完善,首先当然就要抓紧时间,不能再“闲游荒业”,“闲谈荒功”,“溺情于弈”。从十月二日起,曾国藩给自己规定了以下基本学习日程: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这是必须完成的课程下限,除此之外,他还每日读《易》,练习作文,整个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一个人想一下子改变久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曾国藩为人交游广阔,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虽然立下志向,也难免有因为交游影响学习的事发生。比如当年十月十七日,曾国藩早起读完,出门拜客,又到杜兰溪家参加了他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后,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于是又顺便到何家庆生,饭后又在何子敬的热情挽留下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对自己下午没能回家用功而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进行了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实可以不去,但还是去了。这就说明自己立志不坚,行动不能斩钉截铁。“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决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陈岱云处给陈母拜寿。饭后本打算回家学习,结果在朋友的劝说下一起到何子贞家去玩,在那里和人下了一局围棋,接着又旁观了一局。在看别人下棋时,他内心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是想放纵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却是不断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种种诺言。终于,一盘观战未了,他战胜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读兑卦”。

曾国藩在日记曾经深入分析过自己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交游往来。他发现,有一些社交活动当然是必需的,但是另一些,则是可去可不去。问题就出在这些可去可不去的活动他多半都参加了。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想建立“为人周到”、“好交好为”的名声,也就是“好名”,“希别人说自己好”。另一个,则是自己性好热闹,在家里坐不住。

分析之后,他下决心缩小社交圈子,改变在朋友中的形象,以节约社交时间用于学习和自修。但因为以前交游太广,不可能一下子切断许多社会关系,所以必须采取渐进方式:“凡往日游戏随和之处,不能遽立崖岸,唯当往还渐稀,相见必敬,渐改征逐之习。”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曾国藩既然以“圣人”自期,也不自觉地以圣人标准要求朋友,经常说话过于直接,不留余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与朋友发生冲突。这个缺点,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记:“岱云……言予于朋友,每相持过深,不知量而后入,随处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龃龉,大者凶隙,不可不慎。”

陈岱云的这番话,显然是针对他与郑小珊打架一事而发。郑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乡,同为京官,年长曾国藩近十岁。他精通医术,常为曾国藩家人诊病,因此与曾国藩往来十分密切,因为一件小事,郑小珊对曾国藩口出“慢言”。曾国藩与这样一个同乡而兼前辈口角起来,破口大骂,并且用语极脏,这无论如何都有应反省之处。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条分缕析地自省:

小珊前与予有隙,细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见信?苟我素能礼人以敬,何至人有慢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若此!此事余有三大过: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此时一语不合,忿恨无礼,二也;龃龉之后,人反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此之不知,遑问其他?谨记于此,以为切戒。

儒家说改过要勇,更要速。反省到了这一点,曾国藩马上上门认错。在给弟弟的信中他说:

余自十月一日起记日课,念念欲改过自新。思从前与小珊有隙,实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门谢罪。恰好初九日小珊来拜寿,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谈。十三日与岱云合伙请小珊吃饭,从此欢笑如故,前嫌尽释矣!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与之谈诗,倾筐倒箧,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日日耽著诗文,不从戒惧谨独上切实用功,已自误矣,更以之误人乎?”

另一次,他在日记中这样反省:“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谓巧令,孟子之所谓,其我之谓乎?一为人情好誉,非是不足以悦其心,试思此求悦于人之念,君子乎?女子小人乎?”结论是:“我诚能言必忠信,不欺人,不妄语,积久人自知之。不赞,人亦不怪……苟有试而誉人,人且引以为重。若日日誉人,人必不重我言矣!欺人自欺,灭忠信,丧廉耻,皆在于此。切戒!切戒!”

日记中关于这样的反省实在比比皆是。

至于戒“色”,他也确实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动了色心,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痛切自责一番。对于夫妻恩爱,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则省,能免就免。他下定决心“日日自苦”,通过每日勤学苦思,把精力耗尽,“如种树,斧斤纵寻之后,牛羊无从而牧之;如燃灯,膏油欲尽之时,无使微风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

圣人标准实在是太超绝了。它要求人每一分钟都展开对自然本性的搏杀,那真是针针见血,刀刀剜心。作为一个禁欲主义者,他损失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h3>五</h3>

读曾国藩的这些日记,想必读者都会觉得过于苛刻、琐碎、拘泥。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每分每秒都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处于战斗状态,未免活得太“事儿”了,太板了,太累了吧!这种自我完善之法,确实有点可怕。

然而,除掉那“过犹不及”的部分,这种修身方式,也自有其合理之处。康熙皇帝说,学贵初有决定不移之志,中有勇猛精进之心,未有坚贞永固之力。朱熹也说:“为学譬如熬肉,先须用猛火煮,然后用慢火温。”

做事也是这样。做至大至艰之事,开头一定要提起全力,有股冲劲,“猛火”痛烧一段,否则绝难成功。

古往今来,许多人的一生都处于昏睡或者赖床状态。有的人,一生被物欲所禁锢,如同被困在圈中的猪,终生没能清醒。有的人,意识到了醒来的必要,但终生处于一种“勤奋地懒惰着”的状态,一生想用力力不足,想振刷刷不清,在关键处突破不了。其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不能毅然横起,扫绝一切罗网。

人从昏怠状态中挣扎出来,就如同青年人赖床一样,开头最容易反复。最好的办法不是在一边轻声催促,而是上去直接扯开被子,在他脸上泼上一盆凉水。

朱熹对这点体会极深。他对弟子说:

须是策励此心,勇猛奋发,拔出心肝与他去做!如两边擂起战鼓,莫问前头如何,只认卷将去!如此,方做得工夫。若半上落下,半沉半浮,济得甚事!

曾国藩对朱熹这句话极为赞同。人要成长,必须有一个吃大苦的过程,忽忽悠悠、舒舒服服是永远完不成脱胎换骨的。写日课修身,就是曾国藩一生的“猛火煮”阶段。

通过写日课,曾国藩练就了过人的“研几”功夫,并受用终身。

几,就是“细节”,研几,就是严肃郑重地对待细节。“知”与“行”孰重孰轻,历来争论不断。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个“行”是否真的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动力是否真的能担当起他的认识。只有从细节抓起,在细节中贯彻自己的认识,才叫“实行”。“从小事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的话,其实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到。事实上,只有从细节抓起,才叫真正的“实行”。大部分人的一生正是因为从太多细节上轻松愉快地滑过去,到了大节之处,也就没有了斩钉截铁的力量。

而曾国藩正是通过这种自修方式,逐一检出自己身上近乎所有的缺点毛病,在几乎所有细节中贯彻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他的进德修业,才迅速而有力。

<h3>六</h3>

在曾国藩的修身经验中,还有一条值得后人借鉴的是借助外力来监督自己。

归根结底,人是被决定物。所以从根本上说,外力远远大于内力。连如此信奉内心力量的曾国藩都屡屡说,事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成。

一个人,自制力再强,也肯定有被自己打败的时候。但是,如果有人监督着自己,战斗力可能就大不相同。这正如一个基因不佳的竹子,生长在根根笔直的竹林中,为了与它们争夺阳光,自然也会长得笔直。这就是“夹持”的功效。

所以,曾国藩的第二个入手处是“师友夹持”。

进京之初,曾国藩住在城外,他的朋友“竹如(吴廷栋)必要予搬进城住”,曾国藩欣然同意。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内有许多益友,可以“夹持”他成长。“盖城内镜海先生可以师事,倭艮峰先生、窦兰泉可以友事。师友夹持,虽懦夫亦有立志。”“盖明师益友,重重夹持,能进不能退也。”

为了得到夹持,曾国藩还将自己的日记送给朋友们阅读评点,以此交流修身的心得体会。“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盖明师益友,重重挟持,能进不能退也。”现存的曾国藩日记上,还赫然有当时朋友们的批语。这些话当然大多是鼓励、劝谏之言。比如倭仁的批语:

我辈既知此学,便须努力向前,完养精神,将一切闲思维、闲应酬、闲言语扫除净尽,专心一意,钻进里面,安身立命,务要另换一个人出来,方是功夫进步。愿共勉之。

曾国藩看到批复后,为之悚然汗出,感叹“安得此药石之言”。

在此后的漫长一生里,写日记并公之于亲人朋友,一直是曾国藩最重要的自修方式。即使戎马倥偬中,他仍日记不辍,并且抄成副本,定期寄回家中,让自己的兄弟、儿子们阅看。

<h3>七</h3>

曾国藩在学做圣人的道路上,取得的第一项成功是戒烟。

曾国藩的烟龄很长。湘中草烟的味道既呛又辣,劲头十足。曾国藩读书之时,曾经是成天烟筒不离手的。三十岁以前他也曾试着戒过两次烟,不过都没有成功。

在立志自新,开始写日课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发誓戒烟:“客去后,念每日昏锢,由于多吃烟,因立毁折烟袋,誓永不再吃烟,如再食烟,明神殛之!”

戒除多年的烟瘾,对任何人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戒烟第二天,曾国藩就开始彷徨无主,寝食不安。

即宜守规敬事,乃闲谈荒功,溺情于弈。归后数时,不一振刷,读书悠忽,自弃至矣。乃以初戒吃烟,如失乳彷徨,存一番自恕的意思。此一恕,天下无可为之事矣。急宜猛省。

把戒烟喻为婴儿断乳,可谓相当准确。

但是就像曾国藩一生中的其他事一样,一旦下定决心,他就没有退让过一步。不论多么痛苦难熬,他就是不再碰烟具。到快一个月头上,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他在日记中记道:“吾自戒吃烟,将一月矣。今定差矣!”

戒烟过程给了他很大启发,他领悟到,破除旧习,必须有悍然之力。“遏欲之难,类如此矣!不挟破釜沉舟之势,诺有济哉!”如果没有一点“截断众流”的悍然,一个人不可能走得实、走得远。

对于自己戒烟成功,曾国藩终生引以为自豪,并且以此为例,教育子弟。他在给弟弟的信中说:“十月二十一日立誓永戒吃水烟,洎今已两月不吃烟,已习惯成自然矣。”

多年之后,他还对弟弟提到此事,作为“无事不可变”的例证:“即经余平生言之,三十岁以前,最好吃烟,片刻不离。至道光壬寅十一月二十一日立志戒烟,至今不再吃。四十六岁以前做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均尚有恒,即此二端,可见无事不可变也。”

曾宝慈说:

看来文正这一生的学问事业,与此日戒水烟有莫大关系,因为戒水烟表示了莫大的决心……要在紧要关头撑得住,挺得起……文正的毅力与决心,在戒烟上表现出来,证明在咸丰元年上恭陈圣德疏的冒不测之威,在靖港失败与在湖口要以死殉职,在祁门坚持不动……在金陵克复前夕……每觉有整个崩溃之感,最后终能渡过难关,遂成大功。其后天津教案处理困难……毅然忍受……

这个推论相当有道理。

<h3>八</h3>

曾国藩在立志自新之始,是相当急于求成的。戒烟成功,极大增强了他“学做圣人”的信心。他自以为通过记日课,可以迅速改掉所有缺点,成为焕然一新的圣贤之徒。但过了数月之后,他发现,戒烟乃是“脱胎换骨”事业中最容易做的事情。要改掉其他缺点,则远不如戒烟那么容易。

虽然立誓“夜不出门”,曾国藩还是经常仆仆于道。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二十五两天,京城刮起大风,曾国藩仍然“无事出门”,回来后在日记中痛彻反省自己“如此大风,不能安坐,何浮躁至是!”当年十二月十六日,菜市口要杀人,别人邀他去看热闹,他“欣然乐从”。走在路上,曾国藩觉得连这样的热闹都要看,实在是“仁心丧尽”,还谈什么做圣人?但当着众多朋友的面又不好断然折返,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徘徊良久”,他还是最终停下了脚步,自己一个人回家了。

他立誓不再与人吵架。然而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初三,他却又与人爆发了一场大冲突。对象是同乡兼同年金藻。曾国藩与此人气质不合,素来就对他心存厌恶,正月初三,金氏和几个朋友来曾国藩家拜年,如前一章所述,因为一言参差,勾起曾国藩心中的前仇旧怨,两人又大吵一架。过后曾国藩又自省道:“本年立志重新换一个人,才过两天,便决裂至此,虽痛哭而悔,岂有及乎!真所谓与禽兽奚择者矣。”

至于妄言、名心,更是几乎每天都犯。日记中这样的记载不绝于笔。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午正,金竹虔来长谈。平日游言、巧言,一一未改,自新之意安在?”

初八日:“果然据德依仁,即使游心于诗字杂艺,亦无在不可静心养气。无奈我作诗之时,只是要压倒他人,要取名誉,此岂复有为己之志?未正诗成。何丹溪来,久谈,语多不诚。午正,会客一次,语失之佞。酉正客散。是日,与人办公送礼,俗冗琐杂可厌,心亦逐之纷乱,尤可耻也。灯后,何子贞来,急欲谈诗,闻誉,心忡忡,几不自持,何可鄙一至于是!”

十一月初九日:“今早,名心大动,忽思构一巨篇以震炫举世之耳目,盗贼心术,可丑!”

二十七日:“……又说话太多,且议人短。细思日日过恶,总是多言,都从毁誉心起。欲另换一个人,怕人说我假道学,此好名之根株也。”

二十九日:“予内有矜气,而语复浮,仍尔自是器小,可鄙。”

……

经过不断的失败,曾国藩领悟到,这些性格深处的缺陷,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嗜好,或者割去一个良性肿瘤那么简单。吸烟有形有迹,戒烟只需要做到一条,手不碰烟具即可。而更多的性格弱点是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它是多年形成的,与人的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个整体,远比烟瘾复杂、坚韧和隐蔽,并非可以用解剖刀单独挑出来割掉的。

因此,自我完善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会经受无数次的反复、失败、挫折甚至倒退。曾国藩体悟到,所有人都是在失败挫折中不断修正、不断成长的,圣人也不例外:“从古圣贤未有不由勉强以几自然,由阅历悔悟以几成熟者也。”

领悟了这些道理,曾国藩不再急于求成,也渐渐修正了自己的圣人观。他体悟到,天下没有毫无瑕疵、绝不犯错的超人。孔子自己都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也可。”也就是说,大节不错就很好了,小节谁也难免会有出入的。孔子高徒颜回也被尊为圣人,因为他是孔门子弟中唯一一个做到了“三个月不违仁”的人。也就是说,连续三个月,坚持了高度自制,不犯错误。他说:圣人和普通人一样,也会有缺点。“‘忿’、‘欲’二字,圣贤亦有之,特能少忍须臾,便不伤生,可谓名言至论。”

曾国藩知道了,“学做圣人”是终生的事业。许多根深叶茂的缺点毛病,通过一时半会儿的“猛火熬”,不会彻底改掉,只有用一生的时间去“温火煮”,才有可能慢慢化解。同样,许多优点,也不是通过一句誓言,一段苦练,就能在自己身上扎根,只有长时间的坚持,才能溶入自己的血肉之中。在修身起始阶段,重要的是猛。在进行阶段,更重要的是韧。

曾国藩后来曾以培养“恕”德,来说明如何通过坚韧不屈的努力,将一项外在的美德变成自己内在的品性。他说,人的本性是争强好胜,不愿意宽恕体谅别人:“凡有血气,必有争心,人之好胜,谁不如我。”但是只有善于恕人,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顺遂的人际环境。所以即使不愿意,也要耐着性子强迫自己这样做。“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强恕之事也。”

“一日强恕,日日强恕;一事强恕,事事强恕。久之,则渐近自然。以之修身,则顺而安;以之涉世,则诸而详。”一开始是勉强自己去做,天长日久,就变成了自己性格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不能勉强自己,则一事无成。“若不能勉强而听其自至,以顽钝之质而希生安之效,见人之气类与己不合,则隔膜弃置,甚或加之以不能堪,不复能勉强自抑,舍己从人,傲惰彰于身,乖戾著于外,鲜不及矣。”

<h3>九</h3>

普通人自我完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是停顿和倒退。我们往往努力一段时间,就精疲力竭,废然放弃。过了许久,始能积起心理能量重新开始。如此反复多次,进步始终不多。而曾国藩则终生坚持毫不退步。他一生最推崇的品质是就“有恒”。曾国藩一生不断强调恒之重要性,他说:“有恒为作圣之基。”他在写给几位弟弟的信中说:

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往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曾国藩终生对“恒”最为用力。举读书一例,他推崇“读书不二”:“一书未读完,断不看他书,东翻西阅,都是徇外为人。”

他读书有愚公精神,强调“耐”字诀,“读经有一耐字诀。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此所谓耐也”。不弄明白绝不罢休,一点一滴的积累,不可速求。“求速效必助长,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只要日积月累,如愚公之移山,终久必有豁然贯通之候。”

其实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看,曾国藩的这种学习方式是很不科学的。人的本性是好逸恶劳,见异思迁。这是因为本我是受“快乐原则”支配的。逃避痛苦、紧张,不断追求新的刺激,是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如果对这种本能因势利导,则可以事倍功半。英国著名作家毛姆说:“一个人不可能每一天都具有不变的心情,即使在一天内,也不见得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因此,他读书是随自己的兴趣,不一定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马克思也是这样。他钻研哲学或政治经济学久而疲劳时,便演算起数学题,或躺在沙发上读小说、诗歌,而且间或两三本小说同时打开,轮流阅读。由于各种不同信息刺激的是大脑皮层的不同部位,读这一类书使这一部位的大脑皮层劳累了,而换读另一本书时,这一部分大脑皮层就获得了休息。这样轮换使用大脑皮层的不同部位,就减少了大脑的劳累。

曾国藩却不懂这个道理。正如同打仗以“结硬寨,打呆仗”闻名,他读书行事,也以呆而硬闻名。翻开他的日记,经常会看到他数月只读一种书,而且每天读的数量都一样。他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譬若掘井。以其多掘数井而皆不及泉,何若老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乎?”

不仅读书如此,做其他事,他也以“恒”字为最高准则。他要求自己每天都坚持固定的日程,在家书中说:

学问之道无穷,而总以有恒为主。兄往年极无恒,近年略好而犹未纯熟。自七月初一起,至今则无一日间断,每日临帖百字,抄书百字。看书,少亦须满二十页,多则不论。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不以昨日耽误而今日补做,不以明日有事而今日预做。

这样求恒,当然是极为痛苦的。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不可能熬下去。熬不下去,怎么办?

曾国藩的办法,一如他一生处理所有事物的办法一样简单而高妙:熬不下去,也要熬,以强悍的蛮劲打通此关。他以练习书法为喻,说明人在困难、倦怠、麻木面前应该如何做:“手愈拙,字愈丑,意兴愈低,所谓困也。困时切莫间断,熬过此关,便可小进。再进再困,再熬再奋,自有亨通精进之日。不特习字,凡事皆有极困极难之时,打的通的,便是好汉。”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当极倦怠疲乏之时,曾国藩都要调动起“刚猛”精神与自己的本我“血战”:“因作字,思用功所以无恒者,皆助长之念害之也。本日因闻竹如言,知此事万非疲软人所能胜,须是刚猛,用血战功夫,断不可弱。二者,不易之理也。时时谨记,《朱子语类》‘鸡伏卵’及‘猛火煮’二条,刻刻莫忘。”

这样当然极苦。然而曾国藩说:“极耐得苦,方得为一代之伟人。”事实上,曾国藩一生就是这样苦过来的。做事从无恒到有恒,他经历了无数心灵磨难。

第二章 从一介凡庸“脱胎换骨”成栋梁之材 第三节 看平地长得万丈高

曾国藩的一生,是不断自我攻伐、自我砥砺的一生,因此也是不断脱胎换骨、变化气质、增长本领的一生。

曾国藩以“求阙”命名自己的书房,从青年到老年,曾国藩都生活在不停的自责中,不断寻求、针砭自己的缺点。

比如对无恒这一缺点,他就终生攻伐不懈。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在日记中曾写道:

余病根在无恒,今日立条,明日仍散慢,无常规可循,将来莅众必不能信,作事必不成,戒之!

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四十六岁的他写信给弟弟说:

我平生坐犯无恒的弊病,实在受害不小。当翰林时,应留心诗字,则好涉猎他书,以纷其志;读性理书时,则杂以诗文各集,以歧其趋。在六部时,又不甚实力讲求公事。在外带兵,又不能竭力专治军事,或读书写字以乱其志意。坐是垂老而百无一成,即水军一事,亦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弟当以为鉴戒。

咸丰九年,四十八岁的他写信给儿子说:

余生平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亦可深耻矣。逮办理军事,自矢靡他,中间本志变化,尤无恒之大者,用为内耻。尔欲稍有成就,须从有恒二字下手。

他从生到死,都生活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之中。让我们读几段他晚年的日记吧:

同治八年(逝世前三年)八月二十日:

念平生所作事,错谬甚多,久居高位而德行学问一无可取,后世将讥议交加,愧悔无极。

同治九年三月三十日:

二更四点睡。日内眼病日笃,老而无成,焦灼殊甚。究其所以郁郁不畅者,总由名心未死之故,当痛惩之,以养余年。

同治十年十月初一日:

余前有信至筠仙云,近世达官无如余之荒陋者。倾接筠仙信,力雪此语之诬。余自知甚明,岂有诬乎!

直到逝世前四天的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他的日记中还有这样的话:

余精神散漫已久,凡应了结之件,久不能完;应收拾之件,久不能检,如败叶满山,全无归宿,通籍三十余年,官至极品,而学业一无所成,德行一无可许,老大徒伤,不胜惶悚惭赧!

这就叫做“几十年如一日”。

在一次又一次的反复磨炼中,曾国藩的气质性格渐渐发生着变化。他做事越来越有恒心有毅力,即使在后来的军事生活中,每天只要有时间,仍然坚持读书写作。他接人待物越来越宽厚、周到、真诚,朋友一天比一天多。他的品质越来越纯粹,站得越来越高,看得越来越远。经过无数次反复较量,到四十六岁后,他终于对自己的恒心比较满意了,他总结说:“四十六岁以前作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均尚有恒。”

梁启超在盛赞曾国藩的“有恒”时说:

曾文正在军中,每日必读书数页,填日记数条,习字一篇,围棋一局……终身以为常。自流俗人观之,岂不区区小节,无关大体乎?而不知制之有节,行之有恒,实为人生第一大事,善觇人者,每于此觇道力焉。

普通人过了中年,性格已经固定,记忆力、学习能力下降,进取之心就逐渐懈弛,认为老狗学不会新把戏。而曾国藩却终身处于学习、进步之中。他给弟弟写信说:

弟之文笔,亦不宜过自菲薄,近于自弃。余自壬子(四十三岁)出京,至今十二年,自问于公牍、书函、军事、吏事、应酬、书法,无事不长进。弟今年四十,较我壬子之时,尚少三岁,而谓此后便无长进,欺人乎?自弃乎?

晚年曾国藩总结自己的人生体会说,人的一生,就如同一个果子成熟的过程。不能着急,也不可懈怠。人的努力与天的栽培,会让一棵树静静长高,也会让一个人慢慢成熟:“毋揠毋助,看平地长得万丈高。”

第三章 曾国藩是笨拙还是精明 第一节 智商不过中等,却是官场太极高手

曾国藩的智商不过中等。

湘乡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说是曾国藩在家读书,一篇短短的文章,朗诵了多少遍还背不下来。一小偷本想等他入睡之后偷窃。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他睡。小偷忍无可忍,跳出来大叫:“这种笨脑袋,读什么书?”

这个笑话并非空穴来风。曾氏一族的天姿并不出色。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笨得出名,一生考了十七次秀才,一直到四十三岁,才勉强过关。曾国藩的几个兄弟,虽然也都十年寒窗,却没有一个达到举人的功名。曾国藩本人从十四岁起参加县试,前后考了七次,到二十三岁才考上秀才,而且还是个倒数第二名。比较他同时代的名人,他的平庸一目了然。小他一岁的左宗棠,十四岁参加湘阴县试,名列第一。李鸿章也是十七岁即中秀才。比曾、左、李稍晚的梁启超更是天资超迈,十一岁中秀才,十六岁中举人。

梁启超说:“文正固非有超群绝伦之天才,在并时诸贤杰中称最钝拙。”左宗棠一向瞧不起曾国藩,屡屡不留情面地批评他“才短”,“欠才略”,“才亦太缺”,“于兵机每苦钝滞”。学生李鸿章也当面说过他太“儒缓”。曾国藩自己也常说“吾生平短于才”,“秉质愚柔”。他说,自己读书做事,反应速度都很慢:“余性鲁钝,他人目下二三行,余或疾读不能终一行。他人顷刻立办者,余或沉吟数时不能了。”

这并不完全是谦词。

但另一方面,曾国藩又是个极为“精明”的人。

他是一个高明的军事家、战略家。太平军起,举国束手无策。只有他独辟蹊径,以超人之胆识创立湘军。在从皇帝到大臣或急于求成,或悲观绝望,满朝如无头苍蝇,纷无定计之际,曾国藩提出了“以上制下、取建瓴之势”的平定太平军战略,即“争夺武昌,控制长江中游,再指向九江、安庆,进而攻陷天京”。事后证明,这是一个极为高明的战略,清王朝正是在这个战略指导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他非常善于审时度势。自古功臣,他这样善于把握进退者不多。剿灭太平军之后,他的功名事业如日中天,此时他却极度冷静,在大盛之中察觉大衰的先机,毅然上疏请求辞去节制四省的大权,并采取果断手段,裁撤自己的权力之本——湘军。他一生出将入相,没有大的跌蹉,在传统官场上像他这样的成功者并不多见。

他深通官场韬略,官场功夫如同太极高手,善于化解种种难题于无形之中。曾国藩的秘书赵烈文日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曾国荃攻打南京不下之际,朝廷令李鸿章协助进攻。李鸿章一方面不想夺了曾家兄弟的首功,向曾家邀功买好;另一方面又想把抗旨之责推给曾氏,因此私下到处解释,做了许多小动作。赵烈文评价李鸿章:“此一事而机械百出,语言处处不同,其图望大功,日夜计算心计之工,细入毫芒。”而曾国藩的对策是回复给皇帝一道辞气卑约的奏折,坚请派李鸿章前来,不望有功,但求无过,言语恳挚,不温不火。相形之下,李氏的小算盘一目了然。赵烈文评价说,曾国藩的手段,平直无奇,却实高于李数倍。

仅举此数端就可看出,曾氏的“精明”已臻最高层次,实非常人可比。

第三章 曾国藩是笨拙还是精明 第二节 非一般的笨拙,非一般的精明

<h3>一</h3>

曾国藩身上的“笨拙”与“精明”并不矛盾。

正是与众不同的“笨拙”,成就了曾国藩非同一般的精明和高明。

曾国藩的人生哲学很独特,那就是尚“拙”。他说:“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这种人生哲学得自他独特的人生经验。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知道自己这辈子靠读书发达无望,遂“发愤教督诸子”,对长子曾国藩更是毫不松懈。但是他的教育方法十分落后,只知道一味用蛮力,下笨功。

曾国藩能够打通科举这条路,靠的完全是“笨劲”。父亲要求他,不读懂上一句,不读下一句。不读完这本书,不摸下一本书。不完成一天的学习任务,绝不睡觉。他不懂什么“技巧”,什么“捷径”,只知道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这种“笨拙”的学习方式,在他身上培养起超乎常人的勤奋、吃苦、踏实精神。

积苦力学的经历给了曾国藩独特的启示。他发现笨拙有笨拙的好处。笨拙的人没有智力资本,因此比别人更虚心。笨拙的人从小接受挫折教育,因此抗打击能力特别强。笨拙的人不懂取巧,遇到问题只知硬钻过去,因此不留死角。相反,那些有小聪明的人不愿意下“困勉之功”,遇到困难绕着走,基础打得松松垮垮。所以,“拙”看起来慢,其实却是最快,因为这是扎扎实实的成功,不留遗弊。虽然曾国藩考秀才考了九年,但是一旦开窍之后,后面的路就越来越顺。中了秀才的第二年,他就中了举人,又四年,又高中进士。而那些早早进了学的同学,后来却连举人也没出来一个。他总结自身经验多次说,这得益于自己基础打得好,所以“读书立志,须以困勉之功”。

既然天性钝拙,那么曾国藩就充分发挥钝拙的长处。他一生做事从来不绕弯子,不走捷径,总是按最笨拙、最踏实的方式去做。涓滴积累,水滴石穿,追求的是扎实彻底,一步一个脚印。就好比郭靖的降龙十八掌,表面上简单笨拙,实际上却大气厚重,所向披靡。这是曾国藩一生成功的秘诀,也是他常向别人谈及的道理。他在《送郭筠仙南归序》中这样说,君子不走捷径,不图虚名。锱铢积累,艰难前进。君子成功也许比别人晚,但一旦成功,就是大成功。

这正是曾国藩的自我写照。他一生成功,得益于“笨拙”精神。

他创建湘军,选拔将领,专挑不善言辞的“乡气”之人,盖因其敦实淳朴,少浮滑之气。他甚至讨厌那些“善说话”的人:“将领之浮滑者,一遇危险之际,其神情之飞动,足以摇惑军心;其言语之圆滑,足以淆乱是非,故楚军历不喜用善说话之将。”他招士兵,也专要“朴实少心窍”的山民。因此湘军作风与八旗绿营完全不同,彻底根绝了兵痞的油滑习气。

曾国藩打仗靠的也是笨拙精神。曾国藩一生善打愚战,笨战,不善打巧战。他打仗不贪小利,不求奇谋,踏踏实实,稳扎稳打。他说:“打仗要打个稳字。”他一生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他花极大心血去研究敌我双方情况、战斗的部署、后勤供应、出现不利情况如何救援等等,直到每个环节都算到了,算透了,才下定打仗的决心。

湘军作战以“结硬寨、打呆仗”闻名。打仗基本上不主动出击,而是诱使敌人先来攻他,后发制人。太平军虽然骁勇,遇到湘军却毫无办法。太平军最希望诱使湘军野战,但湘军绝少野战。曾国藩说:

凡与贼相持日久,最戒浪战……宁可数月不开一仗,不可开仗而毫无安排算计。

他行军打仗数十年,除一开始几次失手外,没有大的跌蹉,正是得力于此。

湘军主动攻城,也是用最笨的办法,如同巨蟒缠人一样,用一道一道的壕沟把这座城市活活困死。他们攻城的时间,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月、两月,而往往是一年、两年,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不停地挖壕沟。安庆、九江、天京,都是这样打下来的。等战争结束,城墙外的地貌都被湘军彻底改变了。

曾国藩一生接人待物更是以诚为本,以拙为用。他一生要求自己:“不说大话,不求虚名”,做事“情愿人占我的便益,断不肯我占人的便益”。别人以巧以伪欺骗他,他却仍然以诚以拙相待。他的想法是:“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凡人以伪来,我以诚往,久之,则伪者亦共趋于诚矣。”

曾国藩说到做到。左宗棠在瑜亮情绪的促使下,一生不服曾国藩,始则挖苦打击终则以怨报德,曾国藩却终生未还一手。李鸿章作为他的弟子,也时常和他耍心眼,逞私心。曾国藩却因为爱李之才,始终不改对李鸿章的关心、爱护、包容、提携。李鸿章因此终生感激涕零,到晚年更开口不离“我老师”三个字。正是因为这种质朴的为人处世方式,曾国藩一生朋友极多,麾下谋士如云,猛将如雨,指挥如意,得道多助,成就了“洪杨一役”的最终胜利。

<h3>二</h3>

当然,曾国藩最有意义的“笨拙”,还是他的思维方式。正是“扎实彻底”的思维方式,使曾国藩避免了几千年来“中国式思维”的局限和弱点。

中国式思维尚直觉,重体悟,善类比,却轻逻辑。那些才子、文人的思绪常如天马行空,不循规矩,任意跳跃,因此很容易跳过真理与谬误之间那小小的一步距离。比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对中华民族的命运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这一学说的逻辑推导却是建立在似是而非的直觉类比之上。董仲舒说“人副天数”,就是说,天之道理和人之道理是一样的。他的证据是:天有五行,而人有五脏;天有四时,而人有四肢;天有昼夜,故人有视瞑;天有寒暑,故人有喜怒。因为人是天的副本,所以天人可以感应。因此,上天打雷就是发怒,皇帝就应该赶紧祈祷。

他的反对者王充的逻辑同样一塌糊涂。王充说:天没有思想,因为天没有眼睛,没有嘴,“以天无口目也”。王充何以知道天无口无目呢?王充说,我们摸不到天,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地,地没嘴没眼睛,而人们都说天地是夫妇关系,老婆没嘴没眼,所以老公自然也没有,“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王充和董仲舒是论敌,但是他们的论证方式却是完全相同的,即都是非逻辑的儿童式思维。

中国式思维的最大弱点是喜欢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一切,却缺乏严密细致的推理过程。在这种整体论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总是大而化之,以一言而括万物。总想找到一个窍门,一下子把握宇宙全部规律,“放之四海而皆准”,小葱拌豆腐,三下五除二,彻底解决一切问题。比如,儒家学说就认为,一个人如果做好道德修炼,则处理世间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显然是非理性的。

顾准曾一再批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他说;“中国有天才,而没有科学上系统的步步前进……中国人善于综合,都是根据不足的综合……中国人是天生的辩证法家,可是辩证法把中国人坑害苦了……中国传统没有‘逻辑学’……因此,中国没有精密科学。”

而西方思维的最大特别是重视实证、重视逻辑、重视差别。西方人从量化分析事物间的不同之处入手,沿着“现象-差别-差别的扩大-精确量化-创新”的思维路径前进,因此能发展出卓越的理性思维,建立起严密的学术体系。

曾国藩的思维方式与西方式思维不谋而合。曾国藩的思维方式因为其“笨拙踏实”,在中国人中达到了少有的严密程度。

曾国藩在咸丰十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日记中说:

治事……之道三端,曰剖析,曰简要,曰综核。剖析者,如治骨角者之切,如治玉石者之琢。每一事来,先须剖成两片,由两片而剖成四片,四片而剖成八片,愈剖愈悬绝,愈剖愈细密,如纪昌之视虱如轮,如庖丁之批隙导,总不使有一处之颟顸,一丝之含混。

这一席话道尽了曾国藩式思维的秘诀。每遇到一件事,他都要从正反两方面去看,反复琢磨,细细分析。而“正”、“反”这两个方面,他也要进行细分,把“正”面再分两面,分析它的正反。同理,“负”面也自有其正反。他把这件事中包含的每一个因素都研究到位,不使有一点含混不清之处。这样分析下去,对这件事物就会观察得分外透彻。

譬如至微之物,以显微镜照之,则加大一倍、十倍、百倍矣。又如粗糙之米,再舂则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则精白绝伦矣。

正是通过这种“笨拙”的思维方式,曾国藩能精确地把握“度”,也就是把握了“真理”和“谬误”之间那一步之距离。他说,世上万物是千差万别的,亲亲与爱民不同,仁民与爱物有别,亲疏有差,贤愚有等。如果不加以区分而去妄加施舍,就会过于仁,这样会导致墨家偏执的兼爱之蔽;如果不加以区分而统统厌恶,就会过于义,则会导致杨朱极端“贵生”、“重己”之蔽。

中国人重综合而轻分析。曾国藩却通过扎实彻底的思维实践,发现了分析“差别”的重要性。他说:“吾心之知有限,万物之分无穷,不研乎至殊之分,无以调乎至一之理。”

也就是说,如果不精心研究万物之间的细微差别,就不会得出差别背后的统一规律。这段话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分量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

曾国藩认为,自古以来,认识就有精有粗,行动就有实与不实,这恰恰是圣凡、大小之间的区别。所以他说,好的人才应该“多条理而少大言”,也就是说,多一些逻辑性,少一些不着边际的夸夸其谈。

曾国藩说,自己“天分……不甚高明,专赖学问以求精明”。曾国藩一生经历千难万险,处理过无数大事,大体都很得当。其过人之处就是不怕费心费力,对事物进行不留死角的深入分析。在对事物进行了精到分析的基础上,再找出要害,把握关键。每次处理完了之后,还要总结经验教训,以为下一次参考。曾国藩的精明,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笨拙之上,这样的绞尽脑汁殚精竭虑之上。

确实,“笨”到极致就是“聪明”,“拙”到极点就成了“巧”。功能强大的计算机,不就是建立在最简单的只有“1”、“0”两个字的二进制基础之上吗?曾国藩并不比别人聪明,我们大部分今人也并不比他更笨。他只是比别人更吃苦,更扎实,更无情地鞭策自己的大脑。“智慧愈苦愈明”,是他的切身体会。

<h3>三</h3>

中国知识分子的缺点一个是太容易下结论,另一个太容易听信别人的结论。曾国藩却不是这样。因为“笨”,曾国藩在一切知识面前都十分谦虚,不敢稍有成见,不敢戴有色眼镜去读书。因为“笨”,曾国藩不想省力,不想借用别人的脑子,每本书都要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以他一生视野广阔,无书不读,无学不窥。

理学家多有学术洁癖。他们多以诸子之学为邪僻之说,不屑一顾。比如,曾国藩的好朋友罗泽南就坚决排斥佛、老及诸子之学,认为管、晏之学“卑陋”,杨、墨之学“淫邪”,都不利于世道人心,必灭之而后快。

曾国藩却是一个杂家。他一生于书无所不读,尤好诸子之书,且嗜之甚甘。老子的简约博大,庄子的心灵自由,墨子的雄心苦力,法家的坐言立行,都给了他极大的启发。他推崇诸子皆豪杰之士,去孔子并不甚远:“豪杰之士所见类不甚远。韩氏有言:‘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

除了传统士大夫致力的经史,曾国藩对一般士大夫避之唯恐不及的“案牍之文”也很感兴趣。在曾国藩眼里,无处不是学问。因为怀抱经天纬地之志向,所以他的眼光极为开阔。所谓“案牍之文”,也就是历代“文件汇编”,内容当然枯燥乏味之至。然而曾国藩却认为这其中包含着大量的政治智慧,有志于拯救中国社会,这样的文章不可不读。

曾国藩爱看地图,研究地理。《曾国藩年谱》说曾国藩在工部任侍郎时,“尤究心方舆之学,左图右书,钩较不倦,于山川险要、河漕水利诸大政,详求折中”。他一生考察研究范围极广,认为:“天下之大事宜考究者凡十四宗:曰官制、曰财用、曰盐政、曰漕务、曰钱法、曰冠礼、曰昏礼、曰丧礼、曰祭礼、曰兵制、曰兵法、曰刑律、曰地舆、曰河渠。”这是他与当时诸多理学之士的明显不同之处。

可以说,除了佛家外,曾国藩对他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书籍都有涉猎研究。事实上,对于佛家,他也并非没有兴趣。他曾经多次向赵烈文讨教佛理,只是因为兵火连天之中静不下心,没有深入下去。

除了书本之外,曾国藩还从自身生长的土地中汲取了大量知识。曾国藩虽然是三榜进士出身,却终生对他那个没读过书的祖父敬服不已,在家书中经常引用祖父的话来教育子弟。这位终生没有出过湘乡县的乡下老人确实也有一些来自泥土的不凡见解。他劝弟弟曾国荃在官场上不可逞一时之快时说:“星冈公教人常言:‘晓得下塘,须要晓得上岸。’又云:‘怕临老打扫脚棍。’……望弟平平和和作一二年,送阿兄上岸后,再行轰轰烈烈做去。至嘱至嘱!”曾国藩平生凡事算出三步以外,特别是功成之后,能迅速解散湘军,妥善解除了功高震主之忧,就与祖父这种凡事要有长远打算的教导有关。

翻开曾国藩家书,引用湖南乡下俗语以及家乡邻里故事处处可见。“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产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可见农村生活经验构成了曾国藩智慧的重要基础。

可以说,曾国藩像一只敏锐的雷达,收集分析着他能接收到的一切信息,从中厘取有用的成分,其中也包括中国神秘文化。

<h3>四</h3>

曾国藩身体禀赋极为一般,特别是眼睛。从道光二十三年起,他留下的文字中越来越多地提到眼疾给他带来的困扰:“目光昏花”,“无似”,“目光犹苦涩”,“目光昏花作疼,难于久视”。

为了治眼睛,他尝试过几乎所有方法。他吃过无数中药而不见效,后来又亲自研究中医理论,得出“大抵胸多抑郁……中年以后,则肝肾交受其病。若抑郁不畅则伤木,心不上烁则伤水”的结论,说“余今日之目疾及夜不成寐,其由来不外乎此”。由这个理论出发,他得出了以“平和”二字相勖,治目先治心的治疗思路,结果也无大效。

他从三十六岁时开始使用西洋“增光镜”(老花镜),后来也没有了效果:“近则虽有镜而无甚裨益。”

后来朋友毛煦初送他一副“墨晶镜”,让他遮在眼上,挡风避光,以求保住“左目一隙之光”,也不见效。

许仙屏又送他一块“中空积水”的玛瑙,让用金刚钻打开,取出其中积水,滴在眼中。

他按别人建议,自己每天早起后将两掌摩擦发热,蘸上舌尖的唾液在眼睑上擦八十一下。这些方法都毫无效用。

为了治眼睛,他甚至还试过气功。一个叫马昌明的军官说自己擅长气功,可以用道家内功给他治好眼睛。于是从同治九年八月起,曾国藩天天请他来,“与余对坐,渠自运气,能移作五脏六腑等等”。每天对坐发功四十五分钟。结果是请这个气功师治了二十一天,“而目光毫无效验”。于是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尝试。

在这之后,曾国藩说:“惟目疾难治,近世亦无精于眼科者,不如不治为上策。”

虽然曾国藩的种种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从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出他的试验精神和开放态度。曾国藩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凡事总愿意亲身经历,亲自体验,乐于尝试,勇于尝试,勤于尝试。他不被什么定论先入为主,总是要亲身尝试了,亲眼见到了,才下结论。

他做事讲究身到、心到、口到、眼到,特别强调要“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他在谈到人才时说,“大抵人才约有两种,一种官气较多,一种乡气较多”。官气较多者“遇事但凭书办、家人之口说出,凭文书写出,不能身到、心到、口到、眼到,尤不能苦下身段去事上体察一番”。这“四到”的说法与他“十八条挺经”遇事“躬自入局,挺膺负责”的总精神是一致的。

曾国藩把汉学的宗旨概括为“实事求是”,宋学的宗旨概括为“即物穷理”,认为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中国思想史上,曾国藩把“实事求是”这个原本是考据学的命题第一次变成了哲学认识论的命题。

<h3>五</h3>

因为“笨拙”,曾国藩是平实的,谦虚的。曾国藩说:“不说大话,不好虚名,不行架空之事,不谈过高之理,如此可以少正天下浮伪之习。”他十分瞧不起那些随便评讥古人的轻薄之人。但同时,又是因为“笨拙”,凡事习惯亲身实践,这又使他有资本放言高论,直率地批评古人。

通过大量的实践,他发现,迷信古书的结果常常是错误的: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君子之作事,既征诸古籍,诹诸人言,而又必慎思而明辨之,庶不致冒昧从事耳。

他举例说,古代那些赫赫有名的兵书,大多是骗人的。

以书生从戎之始,曾国藩对中国历代传下来的兵书战策十分推崇,曾经苦读恶补。然而,随着实战经验越来越多,他发现这些古书大多是玄而又玄的骗人东西。

他在给尹耕耘的信中说:

国藩久处兵间,虽薄立功绩,而自问所办者皆极钝之事,于“神速”二字几乎相背,即于古人论兵成法,亦千百中而无什一之合,私心深自愧叹,又因此颇疑古人之书皆装饰成文,而不可以尽信。敝部如塔、罗、李、鲍,外间有文人叙其战绩,已与当时实事迥不相符,窃疑古书亦复尔尔。

他怀疑《史记》中一些战例的真实性,告诉别人,读《史记》、《汉书》不可太拘泥当真:

太史公称庄子之书皆寓言,吾观子长所为《史记》,寓言亦居十之六七,班氏闳识孤怀不逮子长远甚。

一天,曾国藩与幕僚、将领淡论“军中阵法”,发现“虽同见同闻同局中人,而人人言殊,不足凭信”,遂由此悟出史书记载为什么不可信:“古来史传之不足凭信,亦如是矣。”

他认为,司马迁所载尚不足为凭,则二十三史中其他作者记载的战争,更是文人之见,不足为信:

廿三史除马、班外,皆文人以意为之,不知甲仗为何物,战阵为何事,浮词伪语,随意编造,断不可信。仆于《通鉴》中之不可信者,皆用笔识出矣。

湘军平江营中有个名叫吴士迈的营官,摘录二十三史中有关战争的记载,编辑成册,打算以此作为治军的根据。曾国藩知道后,立即致函该军统领李元度:“军事是板质实之事”,“若以编辑二十三史成书为治军之蓝本,则门径已差,难与图功。阁下与之至交,须劝之尽弃故纸,专从事于点名、看操、查墙子诸事也”。

还有一个名叫吴希颜的谋士,建议曾国藩“以古书考核将才,分派正副文武营官”。曾国藩认为“此皆书生之见”,并在批复中指出:

读书之与用兵判若两途。古来名将如前汉之韩信、曹参,后汉之皇甫嵩、朱隽,未闻其著书。戚继光能著书而战功又甚平平。孙武之不能自践其言,则老苏已讥之矣。

表面上看,这似乎与曾氏谦谨为人的风格冲突,实际上,他敢于如此放言高论,实在是因为他站得比那些不明世事的文人高,看得比他们远。

<h3>六</h3>

理学的正面意义在于它会赋予人以面对这个艰难的世界必须具有的刚毅、清洁、坚决、彻底。同时,它也有巨大的“副作用”,比如守旧、固执、清刻、荒陋、脱离实际。

因为“笨拙”,脚踏实地,曾国藩一方面获得了理学修养的巨大益处,另一方面却避免了许多理学家的毛病。曾国藩曾这样直言不讳地批评那些在生活中只知高谈阔论,于实际毫无补益的理学人士:“性理之说愈推愈密,苛责君子愈无容身之地,纵容小人愈得宽然无忌,如虎飞而鲸漏,谈性理者熟视而莫敢谁何,独于一二朴讷之君子攻击惨毒而已。”正因为自己心怀恕道,食人间烟火,所以他才能对杀人理学做出这样入木三分的评论。

他利用理学者却不为之所惑。他的幕府中有一批道学先生,“然第给以厚糈,不假以事权”。有一次,他的亲信幕僚对这些人有不敬之词,他便直言不讳地告诫他:

此辈皆虚声纯盗之流,言行必不能坦白如一,吾亦知之。然彼所以能猎得厚资者,正赖此虚名耳。今必揭破之,使失其衣食之资,则彼之仇汝,岂寻常睚眦之怨可比,杀身赤族之祸,伏于是矣。盍戢诸!

理学家往往是保守主义者,但“实事求是”的实践精神,却给了曾国藩突破藩篱、否定古人、开辟新知的勇气。

曾国藩说研究治国之术,应该以“本朝为主,而历溯前代之沿革本末,衷之以仁义,归之所易简。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其苟且者,知将来之必敝;其知当者,知将来之必因。所谓虽百世可知也”。

正是因为他不迷信先王之道,而是敢于以“自我更之”、“自我创之”的态度变通其中的“袭误者”、“未及者”,所以他才能成为洋务运动的创始人。在近代中国,推动西学的几件大事都与曾氏有密切关系:创办安庆军械所和江南制造总局、幼童留美、在上海机器局添设翻译局、《几何原本》后九卷的翻译出版,他都是主要决策人。

西学初入中国之际,一般士大夫视如仇敌。以他的好朋友倭仁为首的“理学家”更是仇洋的中坚。曾国藩却坦率地指出倭仁“才薄识短”。在理学大家中,只有曾国藩能以明智的态度认识到向西方学习的必要性,因为他看洋人,同样不戴有色眼镜。当时的士大夫多认为外国人是凶蛮诈狠的蛮夷,因此对他们不必讲诚信,只需讲“羁縻”。曾国藩却主张,要真诚地对待外国人。因为外国人也是人,有着与中国人一样的心理结构。适用于中国人的信条,一定也适于外国人。他说:

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笃者,厚也。敬者,慎也。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今日说定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理学家们在中国礼仪之争中态度尤其激烈,他们无论如何放不下天朝上国的虚骄自大,坚决要求外国人见皇上必须三跪九叩,为此不惜一战。曾国藩却主张与外国平等相处,在对外关系上他就主张舍去虚仪,重视实利:“其争彼我之虚仪者许之,其夺吾民生计者勿许。”这个见解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实在是高明之至,在今天仍然有其实际功效。

钱穆的话说得很中肯:

(曾国藩)虽极推唐镜海诸人,而能兼采当时汉学家、古文家之长处,以补理学枯槁狭隘之病。其气象之阔大,包蕴之宏丰,更非镜海诸人断断徒为传道、翼道之辩者所及。则涤生之所成就,不仅戡平大难,足以震烁一时,即论学之平正通达,宽宏博实,有清二百余年,固亦少见其匹也。

<h3>七</h3>

与众不同的“笨拙”精神,成就了曾国藩的浑厚、开阔,无所不包。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使他的思维保持着流动、敏锐、积极的状态。他在广大神秘的世界面前是谦卑的,老实的,他不预设什么,也不禁止什么,更不妄断什么,只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善于从庸常琐碎的现实生活中汲取提炼智慧,善于从他所接触的一切精神资源中探寻有用的东西。他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不是相互冲突,而是相互滋养。因此,他才具有大眼光,大力量,才能成就大事业。

用郭嵩焘的话来解释曾国藩的成功是最恰当的。郭嵩焘在日记中说,有一个朋友问他,为什么湖南这么出人才。他回答说:“楚人只带三分蠢气,盖孔子所谓其愚不可及。”朋友听后十分同意,说:“自古成名者,多由笨干,是以有字颠、画迂、诗痴,浮光掠影,终不济事。”

第三章 曾国藩是笨拙还是精明 第三节 办公室里的曾左关系:如何与个性完全不同的同事相处

<h3>一</h3>

纵观一生,左宗棠在人际交往上是失败的。他的高己卑人,刚直无饰,盛气凌人,使他没有多少朋友。在官场上他也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对下属和同事都缺乏包容,这大大影响了他事业的局面。

左宗棠做事“喜专断,务凌人”,所以许多有识之士,对他都敬而远之。曾氏幕府人才济济,左宗棠幕中却人才不多,文人如吴观礼、施补华辈,与左氏相处不久,都见机而作,托故而行。李云麟本为左宗棠努力招致,也不欢而散。幕客严咸甚至因为在左宗棠幕中不得志而自尽。

左宗棠用人,喜欢使之盘旋自己脚下终生不得离去,所以往往并不实力为部下保举,直到他自己可能要离开高就的时候,才会给部下请功。刘锦棠在他麾下屡立大功,却始终是一个道员衔,多年不得升迁,气得他一度想辞职回家不干。终其一生,左宗棠提携起来的人很少。他的部下中,没有一人后来担任朝中一、二品的文官,在地方出任督、抚的也很少。

左宗棠一生与同事共事,纠纷不断。他的铁杆部下刘典,与他分任陕西督抚时,因为督抚不合,曾经愤然告归。左宗棠前期与沈葆桢一拍即合,后来却也因意见不合撕破了脸皮。他与李鸿章虽然没有公然决裂过,但私下里却彼此瞧不起。左宗棠西征时,想招曾门大将鲍超。鲍超却拒不从命,不敢与他合作。细细阅读左宗棠的一生,我们会发现,除了早死的胡林翼之外,他和朋友几乎没有一个能做到善始善终。虽然英雄一世,但缺乏友情一环,不能不说是左宗棠一生的最大遗憾。

相比之下,曾国藩的人际交往就比左宗棠成功多了。曾国藩一生朋友如云,且其所深交,都是相当杰出的人物。曾国藩一生功业,半受朋友之助;他事业的成功,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善于用人的成功。反过来说,他更善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对朋友提携报答,不遗余力。曾国藩的部下几乎都经过他的举荐,其中有二十六人成为督抚、尚书,也就是正部级官员。有五十二人成为三品以上,也就是副部级以上大员。此外,道员、知府、知州、县令,更是数不胜数。天京克复前后,湘系“文武错落半天下”。英国历史学家包耳格曾经说:“曾国藩是中国最有势力的人,当他死去的时候,所有的总督都曾经做过他的部下,并且是由他提名的。如果他曾经希冀的话,他可能已经成为皇帝。”话虽夸张,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曾国藩影响之大。

后人的一般印象中,曾国藩是一个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道学家,其实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生活中的曾国藩是一个极富风趣、极重人情的人。在他的一系列头衔比如军事家、政治家、道学家之外,还可以加上一个,叫大社交家。亲情和友情,是他一生快乐的两大来源。他长于言谈,也颇具幽默感。和朋友们诗酒往还、倾心吐肺地长谈是他最愉快的时光。检点《曾国藩全集》,除了奏折公文之外,其他的文字,绝大部分都与朋友有关:除去卷帙浩瀚的往来书信不说,他的诗作,几乎除了安慰遭遇不幸的朋友、怀念远方家乡的朋友,就是与身边的朋友相唱和;他的文章,几乎除了墓志、寿词,就是给他人文集写的序言。作为一个诗文造诣颇深的文章大家,他的笔墨绝大多数都消耗在社交之中,并没有留下多少“个人化”的文字。在曾国藩的人际关系史上,绝大多数人都终生与曾国藩保持着深厚的个人感情。胡林翼始终自居曾国藩之下,说“小店本钱,出自老板”。李鸿章则终生以做过曾国藩的学生为荣,开口闭口我老师如何如何。老朋友郭嵩焘认为,汉代以来二千年,“德业文章兼备一身”,未有超过曾国藩的。刘蓉在曾氏死后,写了整整一百首挽诗。即使是多次受过曾国藩弹劾的李元度,在曾死后也毫不报怨曾对自己的打击,在挽诗《哭师》中写道:“雷霆与雨露,一例是春风。”并且说下辈子还要再做曾的学生,“程门今已矣,立雪再生来。”曾国藩死后,鲍超每“遇岁时伏腊及生辰”,都要设曾国藩的牌位,“焚冥楮若干,以志追感”。这种举动持续了一生。赵烈文于曾死后,更于每年正月初一日早起,拜天、孔子及祖先毕,必拜曾国藩遗像。

曾国藩一生辛苦自持,自言很少有生趣。然而在友情方面的付出与回报,均远多于常人,考曾国藩于人生五伦,几乎没有任何缺憾。在这一点上,曾胜于左何止一筹。

<h3>二</h3>

失和之后,曾国藩从来没有公开说过左氏一句坏话,私下里也不怎么对人谈论他与左氏的是非短长。真的做到了“相忘于江湖”。

然而左宗棠却停止不了对曾国藩的评论。曾、左失和,是当时天下人都关注的一桩大事。爱护自己名声如同眼珠一样的左宗棠当然十分重视别人因此对他的评价。然而天下左曾而右左者居多,一是因为曾国藩的为人居心久为人所知,二则曾国藩毕竟算是左宗棠的恩主,在传统社会,忘恩负义是一个怎么讲也难以周全的事。左宗棠对此当然郁闷殊深。

因此他一定要为自己辩解。所以许多笔记资料都记载,曾左失和之后,左宗棠每见一人,都要谈他与曾国藩关系的来龙去脉。每谈此事,则必“大骂”曾国藩。

曾国藩的部下薛福成就这样记载说:

文襄每接见部下诸将,必骂文正。然诸将多旧隶文正者,退而愠曰:“大帅自不快于曾公斯已矣,何必对我辈烦聒?且其理不直,其说不圆,聆其前后所述,不过如是。吾耳中已生茧矣。”

同治五年郭嵩焘写给曾国藩的一封信也验证了薛福成的这一说法。

郭嵩焘对曾国藩汇报说:“退庵言:在营日两食,与左君同席。未尝一饭忘公,动至狂诟。”

“大骂”、“狂诟”这些词汇给人的印象,是左宗棠一提到曾国藩就“国骂”、“三字经”不离口。其实斯文中人左宗棠无论如何都不至于把自己降到一个村妇的水平。薛、郭二人所要描述的,不过是左宗棠批评曾国藩时的痛快淋漓而已。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左宗棠势必要列举曾国藩一生用兵用人为人处事之错误之庸劣之不可理喻。正如谭伯牛君在《战天京》一书中的精辟分析:左宗棠说话素来夸张激烈,如此凌厉的指责施诸于大家以圣人视之的曾国藩,固不免骇人听闻,以为“大骂”、“狂诟”。

面对左宗棠的不断攻击,曾国藩采取了如下对策:

一是要求自己的亲朋好友及家人不要回击左宗棠,避免火上浇油,而是鼓励他们尽量与左宗棠搞好关系。他一再赞扬李鸿章:“阁下不与左帅争意气,远近钦企。”并说这是李进德甚猛的表现。他还嘱咐自己的儿子,不要因此与左、沈等人交恶:“余于左、沈二公以怨报德,此中诚不能无芥蒂,然老年笃畏天命,力求克去褊心忮心。尔辈少年,尤不宜妄生意气,于二公但不通闻问而已,此外着不得丝毫意见。切记切记。”

二是对左宗棠的攻击不闻不问,不予回答。

曾国藩收到郭嵩焘的信后,并不生气,盖这早在他意料之中。他在复郭氏信中委婉地说,我早就听说左公早晚不停地骂我。然而如果让我也这样骂他,我口笨心拙,肯定骂不过他。不如以一不骂二不听三不管的办法处理,结果也一样是“不胜”,却省心省力。老来精力日颓,正事还忙不过来,听那些颂扬我的话还听不过来。所以有告诉我别人骂我的事,我只听个大概,不让他们说完。

曾国藩的回信不温不火,你可以说他达观,可以说他淡然,也可以说他幽默。他相信自己的拙诚,终能白于天下,不必浪费精力与左宗棠争无谓之口舌。

<h3>三</h3>

同治五年,左宗棠出任陕甘总督,受命镇压西捻军。后又因为西北地区回教起义导致局势动荡不安,左宗棠继续西征。曾左二人也因此有了平生最后一次交集。

左宗棠十分看重这次出兵,平定太平天国,他只是曾国藩的配角,这次征西他却成了主角。虽然头发已白,他却豪情万丈,决心倾情出演。

然而这次出征面临着一个最大的难题,那就是筹饷。因为西北乃天下贫瘠之区,饷源不能指望当地,势必要“用东南之财赋,赡西北之甲兵”。西征之初,他就对朝廷声明,这次战争,“筹饷”重于指挥战斗。他在信中甚至这样说:“仰给各省协款,如婴儿性命寄于乳媪,乳之则生,断哺则绝也。”

这样,曾国藩与左宗棠不可避免又要打起交道。因为同治九年,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其辖下的江苏乃西征军重要的饷源地。

晚清督抚之间的个人关系,对政治运作影响极为重大。事实上,虽然朝廷规定各省要按份额及时供给西征军军费,但只有少数与左宗棠个人关系好的省份尽力供应,而那些与左宗棠个人关系一般的省份都没能做到如数按期,《光绪东华录》概括西征之饷的落实情况说:“各省拨解之数,有过半者,有不及一半者。惟湖南止解三分之一,河南拨解不及十分之一,广东、福建、四川欠解亦多。”

所以,当左宗棠听说曾国藩回任两江后,第一反应是担心曾国藩不实心实意支持他,破坏他成就大功:“我即与曾公不协,今彼总督两江,恐其隐扼我饷源,败我功也。”

然而不久他就发现他判断错了。其后,曾国藩分内的那份军饷就源源不断、稳定而可靠地输送而来,不但足额而且及时,这让左宗棠大为意外。史载:“文正为西征军筹饷,始终不遗余力,士马实赖以饱腾。”

除此之外,在左宗棠剿捻及西征中,曾国藩又将最得意的部下刘松山交给左宗棠使用,刘松山屡立巨功,对左宗棠帮助极大。“又选部下最悍将最健者遗忠壮公松山东一军西征,文襄之肃清陕甘乃新疆倚此军之力,是则文襄之功,文正实助成之。”

<h3>四</h3>

左宗棠身上最大的弱点,就是执著于“争功”。打一个不客气的比方,左宗棠就是庄子故事中的那只猫头鹰,而战功则是那只死鼠。直到晚年,这种心态丝毫没变。然而晚年曾国藩的心事,却早已达到看破功名,跻身圣域的境界。在他晚年,念念不忘的只有“责任”二字,至于浮名,他确实是可以置之笑谈之外的。处理天津教案,他就分明是以自己的名声为代价,换得了国家的平安。曾氏死后,他的老朋友欧阳兆熊写了一副挽联,其下联曰:

省身留日记,读到获麟绝笔,将汗马勋名、问牛相业,都看做秕糠尘垢,开拓万古心胸。

这副下联稍有拔高,但据事实不远,应该说是读懂了曾氏心胸。

虽然一直不断挨着左宗棠的骂,对左氏之才,曾国藩却一直是赞不绝口。在听说左宗棠将要西征之时,曾国藩与常州吕庭芷之间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曾国藩问吕庭芷:“你对左宗棠怎么看?请平心论之。”

吕庭芷虽然明知曾、左二人恩怨,但更深知曾国藩的为人,因此坦率回答:“他处事之精详,律身之艰苦,体国之公忠,窃谓左公之所为,今日朝廷无两矣。”

陈其无在《庸闲斋笔记》记载,曾国藩闻听此言,击案起身,双目放光,大声说道:“诚然!此时西陲之任,倘左君一旦舍去,无论我不能为之继,即起胡文忠于九泉恐亦不能为之继之。君谓之朝端无两,我以为天下第一耳!”

这就是“曾国藩心目中时刻有左宗棠”的最好写照。

二人心术差距如此之大,曾国藩自然就成了庄子故事中的那只。曾国藩刚回两江,左宗棠就涨红了脸,羽毛竖起,怒目而视,发出吓人的喝叫,一何可笑。直到曾国藩的举动大出其意外,左宗宗才意识到,他误解了曾国藩。他突然发现做了几十年的朋友,他其实一直没有真正理解曾国藩。

曾、左晚年这最后一次交集,确实头一次感动了左宗棠。左宗棠第一次对曾国藩产生了发自内心的敬重和钦佩。在此之前,左宗棠是戴着“科举情结”和“瑜亮情结”这两副有色眼镜,一直认为曾国藩是一个以术制人的伪君子,至此才彻底推翻了自己的判断。这是曾、左关系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思来想去,曾国藩做得如此漂亮,我左宗棠也要表现得更为潇洒。于是,在总结自己的剿捻之功时,他把大半功劳推让给了曾国藩的老部下刘松山,并由此对曾国藩大加推许。

奏折中还谦虚地说自己十余年前就认识刘松山,却没有发现他的才干。

公开是这样讲,私下里左宗棠在写给儿子们的信中解释自己上这样一道奏折的动机时这样说:

吾近来于涤公多所不满,独于赏识寿卿(按:刘松山字寿卿)一事,最征卓识,可谓有知人之明、谋国之忠。此次捻匪荡平,寿卿实为功首,则又不能不归功于涤公之能以人事君也。私交虽有微嫌,于公谊实深敬服,故特奏请奖曾,以励疆吏。大丈夫光明磊落,春秋之义:“笔则笔,削则削”;乌能以私嫌而害公谊,一概抹杀,类于蔽贤妒能之鄙夫哉!人之以我与曾有龃龉者,观此当知我之黑白分明,固非专闹意气者矣。

左宗棠本以为这样一道奏折会显露他“大丈夫光明磊落”的胸怀,“当知我之黑白分明,固非专闹意气者矣”。不想,此奏一出,读者惊疑。官场中人都一时转不过弯子,闹不明白为什么左宗棠突然出现这样大的转变。中国人习惯于阴谋思维,于是一致认为左氏动机不纯,他故借扬曾以扬刘松山,扬刘松山也就是扬自己,扬自己则是为了贬低李鸿章。

曾国藩也是这样推测。十一月初七日,在致郭嵩焘信中说:“左帅表刘寿卿(刘松山字寿卿),谬及鄙人,论者谓其伸秦师(指左所统帅的军队)而抑淮勇,究不知其意云何也。”

真是无可奈何。

<h3>五</h3>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曾国藩因脑溢血逝世于南京两江总督府,年不过六十二岁。消息传出,天下震动。

一时之间,同僚朋友、门生故吏云集南京,曾国藩的葬礼成了一场诗文大会。盖与葬者既多文学之士,撰文者又发自真情实感,所以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名作。比如老朋友老部下李元度的哭师十二首,就笔笔沉郁,句句动人:

一夕大星落,光芒薄海惊。

九重悲上相,万里失长城。

传说骑冀尾,虎图富甲兵。

宗臣应附袷,天语极哀荣……

而李鸿章的挽联后来更成了千古名作:

师事近三十年,薪尽火传,筑室忝为门生长;

威名震九万里,内安外攘,旷代难逢天下才。

时人这样评价这副对联:“豪迈精当,亦自占身份,非鸿章不能亦不敢道此。”

在林林总总的祭文挽联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对,是当时身在西北前线的左宗棠派人千里迢迢送来的,其文曰:

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元辅;

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相期无负平生。

更为令人意外的是,在对联后面,居然属的是“晚生”二字。曾、左二人通信,从左宗棠为布衣时起,都是称兄道弟,左宗棠从不肯让一步。在曾国藩官拜大学士后,按惯例左宗棠对曾须自署“晚生”,左宗棠却说,“惟念我生只后公一年,似未为晚,请仍从弟呼为是”。所以生前左宗棠从来没对曾国藩称过晚生,这也成为当时官场上一则趣事,因此谁也没想到左宗棠会在挽联上署“晚生左宗棠”。

听说曾国藩去世的消息,左宗棠十分震惊。他以前没听说曾氏有致命的大病,且六十二岁,对当时养尊处优的阶层来说,并不算长寿。他没有想到,曾、左之间的恩恩怨怨,这么早就结束了。也许在奏折中写上“谋国之忠,知人之明,自愧不如”几句之时,他就已经有与曾国藩和解的想法了。一方面由于军事匆忙,另一方面,他以为时间还长。没想到,机会永远失去了。

坐在西北军营之中,左宗棠回想起与曾国藩一生的林林总总,越想越觉得伤怀。他在给儿子的信中说:“曾侯(国藩)之丧,吾甚悲之。”“从前彼此争论……至兹感伤不暇之时,乃复负气耶?……”只有失掉了老朋友的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他的损失是多么巨大,他又是多么对不住这位忠厚长者。他和曾国藩较量了一生短长,总也不服气。但是到了这一刻,静心反思,他服了。他自甘同时代第二人的身份,所以以“自愧不如”四字作为二人关系的最后总结。这对心高气傲的左宗棠来说,实在是太难得了。

<h3>六</h3>

如果曾、左关系能以此为结局,无疑是一桩动人佳话。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在曾国藩身后,左宗棠对曾国藩的后人极其照顾。曾国藩死后五年,其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左宗棠送给他三百两银子,还在家书中这样回忆曾、左交谊:“吾与文正交谊,非同泛常。所争者国家公事,而彼此性情相与,固无丝毫芥蒂,岂以死生而异乎?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

曾纪鸿因病去世前后,左宗棠在医药费丧葬费上又多次给予帮助。在给李勉林的信中谈及此事时,左宗棠说:“吾辈待其(曾国藩)后昆,不敢以此稍形轩轾。上年弟在京寓,目睹栗诚苦窘情状,不觉慨然为谋药饵之资,殡殓衣棺及还丧乡里之费,亦未尝有所歧视也。”

曾纪鸿贫病而死,证明了曾国藩一身清正,毫无虚伪,更增加了左宗棠对曾氏后代的垂怜之意。左宗棠任两江总督时,委任曾国藩的女婿聂缉规为营务处会办,第二年,又提升为上海制造局会办。聂氏自此官运亨通,一直做到江苏巡抚。左宗棠在推荐聂缉规的书信中这样论及自己的推荐与曾、左友情:“而阁下有以处仲芳(聂缉规字仲芳),亦有以对文正(曾国藩)矣。弟与文正论交最早,彼此推诚相与,天下所共知。晚岁凶终隙末,亦天下所共见。然文正逝后,待文正之子,若弟及其亲友,无异文正之生存也。”

但与此同时,在曾、左关系的是非曲直上面,左宗棠并没有停止发言。人越老年,越顾虑自己的身后名声,所以越急于要澄清此事。左宗棠晚年,每与人交往,他几乎都要谈到曾左关系问题,每次谈及,他仍然喋喋不休于证明自己在一些具体问题的正确,曾国藩的错误。这在曾国藩的弟子们看来,当然是“骂曾”的继续。

曾国藩的弟子薛福成就绘声绘色地描写左宗棠晚年在这个问题上多么昏聩:左宗棠由西北入京,一路上遇到所有人,话题不外两个,一个是他在西北的设施多么合理,另一个就是讥评已经去世的曾国藩。做了两江总督,见到客人,所谈也不过如此,喋喋不休,让客人插不上话。

薛福成的这些记述,多小说家笔法,本不必据为信史,但也绝非空穴来风。左宗棠对与曾国藩关系的辩解,一直持续到死。光绪四年三月二十日,曾国藩死去数年,左宗棠犹致书朋友,对曾的道学功夫表示怀疑:

从前金陵克复,幼逆逃去,弟曾致书文正,谓应据实陈明。文正不悟其意,翻疑弟之有意讥切,沅圃宫保亦以为非。此等私见,颇非自命读书学道者所宜有。

<h3>七</h3>

对曾、左一生的恩恩怨怨,人们评价议论得很多。其中老朋友郭嵩焘的评价虽然掺杂了很多情绪因素,不过仍然因有见地而值得一读。

对于一生至交曾国藩,郭嵩焘由亲近而敬佩,最后甚至达到崇拜的地步。他这样评价曾左二人的不同:

尽古今人才,只有狂狷两途。吾辈守之,仕不必求进,禄不必求丰。苟得行其志焉,斯可矣。万钟之禄,不以为泰;不得行其志而退,终身泊然。其有不足,舌耕笔蓐,取给一身而无所歉。左文襄公,狂者类也。知有进取而已,于资财无所校量,日费万金不惜也,而亦不可与居贫。闲居静处,则心不怡而气不舒。

意思是说,左宗棠心性修养功夫远远不够。只知进取,不能静处。而曾国藩进可以做大事,退可以做圣人。郭嵩焘还认为:

左帅以盛气行事而不求其安,以立功名有余,以语圣贤之道,殆未也。

王船山说,圣贤一定是豪杰,而豪杰不一定是圣贤。在郭嵩焘看来,曾国藩是圣贤,而左宗棠仅止于豪杰,这就是二人的根本区别。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一节 一跃龙门,气焰不同

<h3>一</h3>

曾国藩是中国最后一个圣人。圣人似乎和钱是绝缘的,谁见过孔夫子或者朱熹先生谈论自家的财钱呢?

所以研究曾国藩的文字汗牛充栋,却没有人研究过曾国藩一生的收入与支出。

然而事实上,圣人生活也离不开钱。曾国藩是个心思细密的人,有那么一段,他坚持每天都记账,剃一次头,拣两块豆腐,都要记到花销账上。

那么,曾国藩一生到底挣了多少钱,都来自什么渠道?又是怎么花出去的?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曾国藩步入仕途,是否使曾家由普通农家上升为富贵家第?

曾国藩长期担任高官,并且号称清廉。那么他吃什么样的早餐,穿什么样的衣服?是否遵守官场潜规则?有没有过灰色收入?身后留没留下巨额遗产?

其实这个话题十分重要,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传统社会的许多侧面,比如礼金在官员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陋规”到底是不是全进了官员个人的私囊,官员们的灰色收入都有哪些来源,官员们的实际收入和名义收入的差别。再进一步,我们还可以了解到传统时代清官可以分为几种,贪官又为什么必须贪污。中国几千年来贪污愈演愈烈,和传统财政体制的弊端到底有什么关系。

<h3>二</h3>

如果要填出身成分,曾国藩应该在表上填上“地主”二字。不过为了准确,前面应该加上一个“小”字。

划成分主要看人均土地。嘉庆十六年曾国藩出生时,他家里共有一百多亩田地,一共八口人,人均十二亩半。

由于人口的增长,晚清时代中国的人均田地在两三亩左右。毛泽东的出生地与曾国藩相距不远,毛在与斯诺谈话中说,“我家有十五亩田地,成了中农”,后来又买了七亩,“就有富农地位了”。人均五亩多地就算富农,以此标准判断,曾国藩家成分被定为小地主当无疑义。

和我们想象中的地主生活不同,在普遍贫困化的晚清,小地主的生活也仅止于吃饱糙米饭,顶多偶尔还可以吃到半个咸鸭蛋而已。曾国藩家是在祖父曾玉屏手里发达起来的,曾玉屏一生勤苦,成为小地主后,仍然一早一晚亲自浇地灌田。曾国藩在他的墓表中说他自述“种蔬半畦,晨而耘,吾任之,夕而粪,庸保任之。入而饲豕,出而养鱼,彼此杂职之”,也就是说,虽然家里雇了长工,但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种菜,亲手养猪养鱼,一天到晚也不闲着。甚至在曾国藩点了翰林成了京官后,祖父仍然亲自下地拾粪、种菜。在祖父曾玉屏的带领下,曾家一家都勤奋刻苦,节俭异常。院里屋外,永远收拾得干干净净,几块菜地,侍候得无微不至。全家上下都有一种奋斗向上的心气。

曾国藩在这种气氛中出生与成长,他和弟弟们课余时间常干放牛、砍柴之类的零活。为了补贴家用,几兄弟甚至还到集市上叫卖过菜篮子,到采石场帮人推过运碑车。强悍的山风早早地粗糙了他们的皮肤,强健了他们的筋骨。曾国藩后来在家书中提及此事说:“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吾则不忘落市街卖菜篮情景,弟则不忘竹山场拖碑车风景,昔日苦况,安知异日不再尝之?”闭塞山乡的农家生活,对曾国藩一生影响十分深重。其一生超乎常人的吃苦精神、克勤克俭的生活作风、百折不回的进取精神,都与此种家风的陶冶密切相关。

至于曾国藩姥姥家,境况远不如曾家。曾国藩母亲江氏本也算出身殷实人家。但她父亲“轻财好义”,大手大脚,不善持家,“家遂中落”。到曾国藩长大之后,他的舅舅一辈多落到下中农甚至贫农水平。

<h3>三</h3>

在传统社会,只有读书做官,才能使家业真正坚如磐石。如果没有“有功名”的人,那么这个家庭永远只是一个土财主,上升不到乡绅的阶层。

湘乡曾氏明清两朝五百年来没有出过一个秀才。祖父曾玉屏下决心供孩子读书。儿子花了几十年没读出去,人到中年才勉强中了个秀才。他转而又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特别是最聪明的大孙子曾国藩。

道光十八年春,二十七岁的曾国藩成为湘乡曾氏数百年来的首名进士。

自捷报传到白杨坪那一刻起,湘乡曾家的居家气象立刻变了。上等的木器家具运进了原本俭陋的农居,祖父曾玉屏和父亲曾麟书出门应酬时也坐上了轿子。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

这就是所谓的“鲤鱼一跃过龙门”。

是什么使曾家一下子翻天覆地呢?虽然中了进士,步入仕途,但并不是马上就有大笔收入。而且,清代的翰林官员工资十分低微。那么,曾家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当然是借来的。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工资十分有限,但“边际效应”相当大。一个人一旦入仕,就成了一支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新科进士翰林公,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没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胥吏。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称兄道弟,把手言欢。曾麟书被知府和知县尊称为“老太爷”,内心得意非常。(鲤鱼跃龙门,不但荣及父祖,还能光披九族。曾国潢在家书中绘声绘色地记载,一位族叔“为命件事”“接官”,地方官问他是何人,衙役们回答,是“曾某大人令叔”。于是“官称之曰‘叔老大人’”,此叔感觉大有光彩,快慰平生,“此次最得意。”)

正如所描写的,范进在未中举前,借碗米都借不到,中举当天,他岳父就拿着数千钱赶来,邻居们也送米的送米,送肉的送肉,让他顺利地打发了报喜的“报子”。在那之后,更“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二节 靠拜客“收份子”筹集做官经费

<h3>一</h3>

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于道光十八年年底请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遥遥“把戏”(玩耍之意)了一年。这一年他的主要任务,是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当京官还需要“资本”吗?当然。清代官僚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需要雇车雇马,花掉一笔很大的路费。这笔钱国家不给报销。其次,翰林等官员工资很低,而大清帝国又无公款消费之制。清政府不但不提供住房和公车,不报销公款吃喝,甚至连官服都要官员们自己购置。

所以当京官之初,是一件赔钱的买卖。甚至有人中进士后因为家中没钱,没法进京当官。“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钦点刑部主事,就因为家境贫困,无力支持当京官的花销,一度不想就任。后来还是族叔刘举臣每年接济他二百两,才勉强做了十年京官。

所以曾国藩这次回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筹资”,而筹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拜客”。

<h3>二</h3>

传统时代,一个人进学、中举、中进士后,照例要四出拜客。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十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家乡呆了二百九十六天,这期间他外出连续拜客四次,共计一百九八天。也就是说,居乡近一年间的十分之七都用于拜客了。他的足迹遍及湘乡、宁乡、衡阳、清泉、耒阳、永兴、邵阳、武冈、新化、安化等十县州。

所拜的对象是以下四类:一类当然是自己的亲戚故旧;二类是族谱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没有来往的;三是非亲非故的各县官员和著名乡绅;四是在外县经商的湘乡籍的老板们。

其目的,一是向亲朋好友通报喜讯,二是与上层社会的达官贵人们建立起社交关系。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则是借此收受贺礼,收敛钱财。这是当时社会之通习。

道光十九年正月十六日,曾国藩正式开始拜客,该日日记中记载他“仆一人,肩舆八人”,昂然行走于湖南乡下,引得农人们纷纷驻足观看。

出了位新科进士翰林公,自然是方圆百十里内的轰动性事件,这不仅是白杨坪曾家的光荣,也是整个曾氏一族乃至湘乡县甚至湘中地区的莫大光荣。对这支崭新的潜力股,大家表现出极大的投资热情。曾国藩每到一地,都受到隆重欢迎,不但摆酒款待(常有海参席、鱼翅席),有的还请戏班前来助兴(如四月十一日日记载,是日唱剧,客甚多)。各处主人不但要给曾国藩送上“贺礼”,还要附送“轿钱”。

他到的第一家是岳父欧阳家。岳父在欧阳宗祠大开筵宴,请客八席。在《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本曾国藩亲笔所记的“戊戌、庚子流水账簿”,专门记载他这一段拜客收入。从中我们可以查到,正月十六日在岳父家他收到“轿钱四百六十四文”。第二天在欧阳宗祠,则“入轿钱四百文,送予钱十二千八百文”。

除了亲戚家外,曾国藩拜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祭拜各地的曾氏宗祠,向曾氏各支先祖通报这一特大喜讯。从岳父家出来,他到达了“庙山家祠”。“祠内经管请外姓人吃酒,四十余席。”吃酒的场面之所以如此宏大,无非是庙山曾氏向外姓人炫耀家族的光荣而已。这一天曾国藩收入“轿钱三千二百文”。

在这几次拜客过程中,最重要的对象是各地官员。这自然是赤裸裸的“打秋风”了,然而官员们一般来讲都心甘情愿。因为彼此都是官场中人,而官场生存,最重要的就是关系网络。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所以官员的赠送普遍比其他人要重一些。比如八月二十二日,他到武冈州城,知州杨超任“请酒极丰,又送席”,又送银二十两。另两名地方官员一人送八两,一人送二两……

除了亲戚、同族、地方官员之外,曾国藩拜客还有不可忽略的一项内容,那就是湘乡人在各地所开店铺,人情簿中记为“拜乡亲店”。凡是湘乡老乡开的店,不论烟店、当铺、纸行、布店、钱庄、绸缎庄,还是杂货店、烟袋店,曾国藩一概拜到。这种礼拜,目的无非是赤裸裸地敛财而已。而这些小老板对这个新科大老爷当然不敢怠慢,无不或多或少予以馈赠,有的还恭恭敬敬请他喝酒。比如九月他在新化拜店凌兴隆、胡德昌、戴永隆、孙义盛等八家,“十五早请酒,席极丰盛,且恭,又共送钱十二千文”。传统时代,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经营风险很多。结识了一位翰林,自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所以曾国藩所获颇丰。比如他在宝庆城内拜了四十四家湘乡店铺,收了十二千九百文,平均每家收了三百八十四文。城外四十六家,收入三十六千六百文,平均每家收入七百九十五文。

曾国藩拜客过程中所收的钱财名目繁多,大致有贺礼钱、人情钱、轿钱、发卷钱、贽仪、题主钱,等等。一般来讲,送钱多少,要根据双方关系亲疏、施与方的地位和财力、双方过去的人情往来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授受双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达数十两,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笔二支,印色一合”。然而有时双方并非心有灵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对新科进士大表欢迎,引导他去拜祭扫墓,请他书写对联,但提到贺礼,却不痛不快,导致曾国藩十分恼怒。比如他四月到达松陂曾氏家祠后,祠堂经管人又请他写字,又请他扫墓,折腾他好久,过后却提出手中无钱,贺仪须等到八月时再送,曾国藩当时勃然大怒,严厉训斥了他们一顿。四月初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记道:“是日,松陂祠未具贺仪。又前年父亲至此祠送扁,伊言当送钱来家贺,后食言。今又言贺仪待八月送。又前日要余扫墓,情理不顺,余盛气折之,祠内人甚愧畏。”

四月十二日记载,曾国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请人说情给曾国藩赔了不是,还送了一部分钱。“松陂请人说情,送押钱六十四千。”

那么,曾国藩四次拜客收入总共多少呢?首次拜客从岳父家拜到塘头湾曾祠,二十三日由塘头湾回家。时间不长,只有七天,范围不广,都是至亲,收入也不多。曾国藩自己统计了一下,共收入二十一千一百八十文。清代铜钱兑换白银的比率,大约是一千五百文兑换一两。这样算来,曾国藩拜客一周,收入约十四两白银。

首次拜客不过是小试牛刀。接下来曾国藩又有三次拜客,时间路程特别是收入均大大超过第一次。第二次拜客中,仅三月初七日至三月十一日在湘乡县城的四天,曾国藩就收入钱十二千六百文,银四十一两八钱。我们按《湘乡曾氏文献》账簿将第二次拜客收入逐笔相加,总收入为白银三百九十六两二钱三分。

第三次拜客收入,曾国藩自己做了这样一次总结:

三月二十九日出门,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计得现钱、轿钱、下人钱五百XX(原文如此)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第四次拜客,按《湘乡曾氏文献》流水账簿逐笔相加,合计收入白银五百九十七两一钱五分。

以上四次,以白银合计,共为一千四百八十九两一钱二分。

<h3>三</h3>

这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的收入,相当于今天多少钱呢?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斤五六十文,鸭蛋每个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黄瓜每斤二文上下,葱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于一亩良田只要三十两银子。这样说来,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可以买五十亩良田,或者四万斤猪肉。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两白银值今天多少钱。因大米的价格最能体现白银等货币的购买力水平,所以我们就借由米价来换算一下。道光八年,苏松米价每石一点五四两。也就是说,每斤值银零点零一两,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价每斤二元左右。那么当时一两银子就是值现在二百元人民币。

以此衡量,曾国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两白银,合今天人民币二十九万左右,堪称巨款。

<h3>四</h3>

除了在家乡把戏时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国藩北上入都为官时沿途拜客收入也相当不菲。上至省长(巡抚),下至县令,乃至学官,他都拜到。一路北上,收到馈赠共计约五百余两。根据以上记载,总计曾国藩所有拜客收入,在两千两以上,合成今天的人民币,可达四十万元。

多年之后,曾氏在家信中回忆起这段经历,显得颇为后悔:

我自从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戏,至今以为恨事。将来万一作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满其欲……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

这是后来的悔悟,当时困窘中的曾国藩面对这些馈赠,似乎并无犹豫。因为这么多银两,作为将来京官生活的预备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国藩还主动向他人借钱。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记中说“路费,大启已诺”。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三节 替人打官司赚“外快”

除了接受馈赠和借贷,“干预地方公事”,也是曾国藩收入的一个来源。

读过的人都知道,曾国藩为官之后,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讽谏他们洁身自好,不要插手地方事务。苦口婆心,反复申辩。比如他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官长疑为倚势凌人。”给人的印象是他向来谨言慎行。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这样的事他自己也颇做了几件。

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经人劝解,旧佃户仍然“强悍不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二月二十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他“辰后(8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的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衙告状。他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开始“判断乡曲”,调节地方纠纷了。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五月十七日日记记载,曾氏一族与伍姓一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

绅士在中国基层社会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以至于费孝通称中国为“士绅社会”。曾国藩的此类举动在当时并不招物议,盖因乡绅的一个重要社会作用就是“判断乡曲”。一般情况下,地方官视民间普通纠纷为细微之事,不愿意为此开堂审案。县令收到这类诉状和禀呈后,通常会写上简短的批词,批付地方,促使双方调解。在这类调解中,乡绅通常都是主角。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事实上,“干预公事”是乡绅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有了以上这些财源,曾家气焰当然不同。在中举之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而入京之前,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绵布小袄、棉袍套、绵圆袍、绵套裤、棉马褂、绒领、棉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原来那些和曾家后生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族人对“曾大老爷”态度也发生巨变。六月初三日曾国藩日记记载,本家曾永兴见到他,居然手足无措,吓得说不出话来。则曾国藩本人的“官派”、“威仪”显然也有可观。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庸鄙的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好友刘蓉说他当时“锐意功名”,他自己也说当时最大的心事不过是“急于科举”。其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和光同尘的庸员而已。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四节 翰林曾国藩的日常支出

<h3>一</h3>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到达北京,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极顺,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试成绩突出,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授任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如此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经济生活的主旋律。有两个证据可以很好地说明他的窘迫情状。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也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翰林为国家储材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以至于被人称为“穷翰林”。解剖曾国藩这个典型,我们对清代京官俸禄之薄可以有一个具体的了解。翰林院检讨等职,其地位略似今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处级以上各级研究员,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打交道,经常出席各种重大典礼,面子上十分风光。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不容易,规定从乾隆元年起,京员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来源。以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计算,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换成人民币,不过两万四千多元。以这点工资,养活今天的一个“京漂”尚且困难,何况一个拖家带口的京官。

清代京官之穷,今人实难想象。有记载清代京官有人穷到“不能举火”。清李慈铭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人笔记中,有翰林曾作诗这样描述自己的悲惨生活:“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惟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更为传神的是这样一条谚语:“京谚有云,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因为穷翰林买不起车,只能走路上班,偏偏还要摆架子迈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后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难言。

曾国藩进京为官前,他那富有远见的老祖父就对家里人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这句话一方面说明老人深明大义,不愿以家累拖累曾国藩仕途上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翰林之穷是全社会都知道的事实。

<h3>二</h3>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让我们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一下曾国藩的支出情况。因为《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所以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观察重点。

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或者和那些卖大白菜的做豆腐的挤在一个大杂院里。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稍晚于曾国藩的李慈铭在京官期间,租居为保安寺街故闽浙总督旧邸,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花木葱郁。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国藩搬到绳匠胡同,房十八间。曾国藩在八月十七日家书中说:“屋甚好,共十八间,每月房租京钱二十千文。”如此算来,则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两银子,用去全部薪水还不够。总计道光二十一年房租和搬家装修费用,共花去白银七十五两三钱三分。

另一项最重大的花费就是社交应酬。京官的工作很轻闲,他们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日日聚宴,因为这是他们建立人际网络的最重要方式。每天晚上,北京著名的馆子门口,停的都是官员们的车马。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清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据他自己说,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我们根据《湘乡曾氏文献》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数据,对曾国藩这一年社交花费进行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正月,团拜分赀二千文。黄矩卿赀分二千五百文。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份一千文。

三月,吴子宾处寿礼一两。湖广会馆公请乔见斋,分赀二千五百文。请吴世伯朱世兄,分赀一千文。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两处祝敬,各一两八钱八厘。致其他处节敬、寿敬、门包共十一两九钱四分。某朋友寿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随礼及送卓中堂寿屏共二千四百文。

……

合计这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七十九两一钱六分。这其中并不包括自己单独请客吃饭的花费。这类花费在曾氏账本中随处可见,比如:

二月,东麟堂请客八千文。三月,东麟堂请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东麟堂十六两七钱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厨子二千五百文,准备十三日在家请客。十月,请客预付菜钱一千文。

仅以上数项,就合计白银三十一两四钱四分。

算上请客吃饭,社交开支当年至少一百一十两六钱。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家书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因为穿得体面,代表的是对上司、对官场规则的尊重。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说: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确实,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篇账单,记载他入京之初拥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纱袍套一付,线绉绵袍褂一付,宁绸单袍线纵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绉棉袍一件,大呢皮马褂一件,湖绉皮军机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绸袍一件,大呢绵马褂一件,皮圆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沉香茧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档次较入京前明显上升一大级。

仅帽子一项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风帽,小毛小帽,皮风帽等十一顶。这些衣服的购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数两至数十两银子之间。

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所添制衣服不多。因为上一年刚入都时已经基本置齐。在辛丑年用银数和用钱票数这两本账簿中,这一年这方面花费二十八两二钱七分。

而在以后,随着官职上升,曾国藩又陆续大量添制衣服。特别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赴四川主持乡试,将所带的衣服列成单据,更可以让我们领略前清官员的排场。

除此之外,交通费压力也十分沉重。仅坐车坐轿一项,就为数甚巨。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高级大臣一年坐轿,就要费银八百两。初入官场的曾国藩自然买不起轿子,但有些场合总不能徒步参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马车,这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开销。

道光二十一年中,相关记载如下:

正月,车夫一千文。

三月,车钱六百文。

闰三月,车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车钱一千三百。

六月,车钱六百五,二百七,六百,八百,

三百五十,一百八十,车垫子一千三百五。

……

合计为二十三两四钱九分。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买书等文化支出:

二月,付会文斋、字铺二千文。三月,买《斯文精萃》一书,花去一千文。

闰三月,买《斯文精萃》《缙绅》,二千文。

四月,书钱四百文,买字帖二千文。又付懿文斋书钱八两二钱一分。

……

合计这类花费,道光二十一年为四十二两五钱三分。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都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道光二十一年他交付仆人荆七用于日常花费平均每月二十千五百三十五文。以此计算,生活日用,一年要花掉一百七十七两九钱七分(当年因闰月,共十三个月)。

通计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费各项,共花费四百五十八两一钱九分。列表如下:

由此可见,曾国藩这一年最大的支出是基本生活支出,其次是社交和住房。

如上所述,曾国藩入京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样算来,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的赤字为三百三十三两五钱四分。

京官弥补赤字的管道通常有四。一是如前所述,入京为官前通过拜客等活动筹集大量资金,或者像刘光第那样由族人资助。二是收受外官的馈赠。三是借贷。四是利用手中权力,谋一点灰色收入。

曾国藩在家乡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约两千多两。除去进京路费花去数百两外,尚有大量积余。道光二十年和二十一年,他基本就是靠这些积余生活。道光二十年,因为入京草创,花去了八百两白银。道光二十一年的支出中,部分仍赖此项。

外官的赠送,是京官沙漠般枯竭的财政生活中不多的清泉。谈起晚清的官场腐败,人们最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别,因为京官只有死工资,而外官们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关系网,所以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名为“冰敬”(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场中混,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因为数目不多,面积太广,人们习以为常,实际上这只是清代官场诸种陋习之一。即使清贫的京官,逢年过节,也要给座师等人送上节敬门包。李慈铭说,京官穷得没办法,每逢一个地方官进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没有同学、老乡什么的关系可以拉得上,如果有的话,就要想方设法拉上关系,先是去拜见,然后是请吃饭,希望从中获得一点好处。

作为一个官场新人,曾国藩资望全无,关系不广,外官赠送不多。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在《辛丑年正月记旧存银数》中,曾国藩记载正月这类收入有以下几笔:

程玉樵送别敬十二两。罗苏溪送炭资十两。李石梧送炭资十六两。

在《辛丑年入数》中记载从二月到年底的此类收入:

二月初五日,彭洞源送银四两。

三月初六乔见斋送别敬十六两。劳辛阶送别敬十两。

十四日黄世铭送别敬十二两。

……

通计全年炭敬、别敬等项共计九十七两。

曾国藩到京头两年花费约一千三百两白银,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带来的银子终于花光,外官馈赠又如此之少,他开始面临借钱问题。

在京为官,声誉如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你能不能顺利地借到钱。曾国藩在家信中说:

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二门亦无入,余仗名声好,仍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

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关将近,手头银两终于全部花光,曾国藩找人现借了五十两银子,才勉强过了个年。及至道光二十二年的春夏之交,他借银已达二百两。到这年年底,累计更高达四百两。在这一阶段家书中多次出现“借”、“欠”、“窘”的字样,艰难形状,跃然纸上。在此之后,借钱更成为曾国藩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额最高时达一千多两。

分析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收入来源,可以列表如下:

俸禄只能满足开支的四分之一。

从表面上看,“低薪制”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贪污舞弊的前提是手里有可支配的免费或者低成本资源。京官,特别是翰林院这样的清水衙门里的京官,绝少这样的资源,但是在近乎绝境的经济状况压迫下,许多京官还是千方百计地开辟财源。许多京官因此绞尽脑汁,寻找发财门路,甚至替外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许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错。

曾国藩却没有做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学做圣人”。在曾国藩的资料档案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曾国藩营求私利的记载。这一年曾国藩收入账中只有替人办诰封收入十六两这一笔,算是帮人办事所得的收入。这类收入在当时社会是京官可以获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贪墨所得。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五节 发誓不靠升官发财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道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发出这样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为官的曾国藩以“学做圣人”作为人生目标,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在唐鉴、倭仁等理学大家的影响下,在三十岁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精研理学、“学做圣人”之志。然而“学做圣人”也是一份可怕的条约。签订了这份条约,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经由理学设定的路径,在生活中时时与“欲望”交战:“天理人欲,决不两立。须得全在天理上行,方见人欲消尽”。

明清两代的官场有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清官大部分都是理学家。比如明代著名清官薛就以理学名世,他一生直节不屈,被称为“光明俊伟薛夫子”、“铁汉公”。他的名言是只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才是真正的清官。而另一清官海瑞则深受王阳明心学影响,强调心口如一、知行合一,终生活在天理与世俗的交战之中。

清代清官多出于康熙朝。著名清官陆陇其“笃守程朱”,被尊为清代理学第一。熊赐履、李光地两位清官,也都是著名的理学名臣。其他清官如张鹏翮、蔡世远、陈鹏年等无一不是理学精深之士。而康熙朝正是清代理学大兴之时。

这种现象自然并非偶然。薄俸制的精髓在于“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能塑造出这种不吃草的马儿的只有理学。因为理学家的快乐就在于与欲望为敌,用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苦来彰证意志的强大。我们看史书所载明清两代清官形象,实在令人鼻酸:

明代的著名清官轩倪“寒暑一青布袍,补缀殆遍,居常蔬食,妻子亲操井臼”;秦弘“廉介绝俗,妻孥菜羹麦饭常不饱”。

清代名臣张鹏翮“居无一椽,食无半亩,敝衣布被,家计萧然……四壁空虚,一棺清冷,贫宦与老僧无异也”。

名臣于成龙因长年舍不得吃肉,只吃青菜,故得了一个绰号“于青菜”。辞世后,遗物仅有绨袍一袭,靴带二套,粗米数斛,盐豉数器,白银三两。

陈官至巡抚,平时也不舍得吃肉,“其清苦有为人情所万不能堪者”,康熙当着众大臣称他为“苦行老僧”。

可以说,薄俸制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方面,由于传统社会一直没能建立起约束各级权力的有效机制,使薄俸制的荒悖,正如同“渴马守水,恶犬护肉”,因此官员们的整体腐化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但与此同时,薄俸制也培养了独特的“清官文化”,导致明清两代官员两极化发展。在贪风遍地的背景下,清官们前仆后继,如同数盏明灯,高悬在昏黑一片之下,成了王朝的点缀。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

曾国藩“学做圣人”是极为认真的。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日课”,即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甄别出来,深刻反省。在有关曾国藩的数据文件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但困窘的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的自我批评。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日,他的一段日记十分典型:

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一至于此!此贾竖器量也。不速变化,何以为人!

立志成为圣人的曾国藩,却心心念念想着借祖父的生日多收点份子钱,并且因为即将到来的祖父生日宴会,未雨绸缪地加大了社交力度。这其实不能说明他本性如何贪婪,只能说明清财政制度是何等扭曲,一个遵纪守法的官员要面临何等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可以反衬出今天的公务员生活是何等幸福。

正是理学提供的“意志万能”理论,支撑着曾国藩在无比肮脏的官场中超拔流俗,抵御住了种种诱惑。可以说,京官初期打下的理学基础,是曾国藩一生保持清节的关键所在。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六节 大大地阔了一把

当然,京官们的生活也不是毫无希望。清代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在出差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发一笔小小的横财。这是京官生涯的最重要财政补给站。

翰林们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乡试主考。乡试主考官通常由朝廷派出。国家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担任主考,可以先从户部领取部分路费。

正如同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所谓预支,事后所余并不需缴还。而考官出行,例由沿途驿站付给夫马,不必自己出银,故此一项,可以省出一笔银子。

乡试结束时,地方官场要送给主考官员“辛苦费”。这笔钱多由一省的督抚或学政来转交,往往高达数千两。这笔收入,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等收入。

所以曾国藩在日记家信中多次提到希望得一次差。道光二十二年年底他说:

我在京该账尚不过四百金,然苟不得差,则日见日紧矣。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举行了一次“考差”,选派去各省主持乡试的官员。身为翰林院侍讲的曾国藩对这次考试期望极大,为了准备这次考差,他甚至预先服起了补药:

男因身子不甚壮健,恐今年得差劳苦,故现服补药,预为调养,已作丸药两单。考差尚无信,大约在五月初旬。

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鸿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此时正是他经济极度紧张的时候,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国藩当然大喜过望。得信之后,曾国藩立刻忙了起来。首先给家人朋友写信汇报此喜信,然后兴兴头头借轿子、雇轿夫、领银子、借银子、买衣服、做衣服、到兵部领勘合、交割手中杂事……

七月初九,曾国藩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吟诗作赋不绝。这一天的日记写道:卯初(早上七点)起行,雨后朝旭,清气可飧。西山在望,万尖如笋……未初过白河沟,慨然思明成祖与李景隆之战,得句云:“长兴老将废不用,赵括小儿轻用兵。”

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任务所获收入曾国藩记有账目。现存账目部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领盘费四百两。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首县轿银四十两。

魏祝亭五十两。

张赞周二十两。

刘遐亮百两。

将军五十两。

周荔农五十两。

贺美恒四十两。

黄宝斋四十两。

贽敬共五百两。

李石梧五十两。

陶莲生三十两。

傅秋坪十六两。

方仲鸿二十两。

崇荷卿十二两。

姜海珊二十两。

……

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无所获。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潘木君嘉定绸二匹,巴缎袍褂二付,川绸二匹,被面二床……

除了衣料,曾国藩收受的其他四川特产比如藏香、黄连、厚朴、茶叶、砖茶、火腿、桂花米、香珠……也不在少数。回来后,他将这些特产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朋友。清代官场风习及潜规则运作方式,于此也可见一斑。

回来路上,曾国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连作《游桂湖》、《入陕西境六绝句》等诗。回程日日记载:“天气晴和,体亦爽快,间作打油诗几句。”其心情可以想见。回程中所作《柴关岭雪》,内有“挥手舞岩颠,吾生此潇洒”之句。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个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目册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

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额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及至此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从往来家书推测,家中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虽然寄回六百两供家中还债,曾家的债务其实还是没有还清。

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二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会有更多的亲戚在贫穷中去世。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从不以这种半合法化的制度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之处。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数据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他终生生活俭朴,“夜饭不荤”。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及至身后,他只剩下两万两存银,在晚清时代确实算得上相当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佚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这样容易涌动人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曾国藩终生对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都十分尊重,庆吊往来,礼数周到。晚年成为总督后,和当时的大部分官员一样,他请客送礼,很多时候用的也是公款。同治八年正月,曾国藩出京,给在京官员送了一笔别敬,总数高达一万四千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是由他掌握的“缉私经费”。甚至在京官期间,他也曾经在诰封用宝之类的小事上走过后门。

海瑞等“典型清官”的长处是表里如一。致命缺点是毫无弹性,在官场上注定处处行不通,只能成为官场上的一种摆设。而曾国藩最终却成就内圣外王之大业,这与他性格中“和光同尘”、稳健厚重的一面直接相关。善于与不合理的现状妥协,推动曾国藩一生绕过多重障碍,直达自己的最终目标。所以他不会与天下所有考官为敌,拒绝此银,更何况曾家景况此时又如此窘迫。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七节 曾四老爷的乡绅生活

由此我们需要荡开一笔,去关注一下曾国藩离家后,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

如前所述,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即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的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湘乡近日之“曾四太爷”,神通亦颇不细,一到家中则蓝缕已极。尧师每来,常呼为“老长工”。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洋洋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

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有了这样的权势,曾国潢在地方上当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湘乡第一绅士”甚至“唯一绅士”自命。他在信中描写如何受人欢迎:“不出外,则时有人会;出外,则一日数件,并拦马者之多。自问何知,而人人尊仰如此耶?”事务如此繁忙,收入当然也就可观了。综合以上情状,统计曾国潢一年之中所办大小事件,他通过这些事务,一年收入大抵可在五百两至一千两白银之间。二十九年六月初七日,曾国藩在家信中向曾国藩汇报说:家中经济情况不错,虽然因大灾谷价涨到三千四五,一天要过往七八十个要饭的,但曾家生活费用的筹办“呼来遣去,总无窘手之时也”。世道如此憔悴,“如我家之活活动动,能有几人哉”!这一方面是说明曾家生活不错,另一方面当然也是自我表功。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道光二十七年冬,曾国潢买下附近下腰里的田庄,改建成一座大房,一正二横,外有槽门,起名为“黄金堂”。

曾家原有建于嘉庆年间的祖屋一座,名曰“白玉堂”。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升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祖父曾玉屏命改建祖屋以示庆祝。改建后的白玉堂为三进大屋,青墙黑瓦,双层飞檐,山字墙垛,雕梁画栋,颇为壮观。

此时的曾家,已经不是小地主曾家,也不是翰林时期的曾家,而是二品大员之家。一切举止作派,都已经是大族气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的祖父出门去看新修的坟墓,派头已经十分威风:

次日,祖父带红顶,穿呢马褂,绸夹衣,珠履,坐椅轿,用四夫,依然子扛,后面扛内用一人打一詹伞。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坟。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颇属大观。

当然,不论曾四老爷如何长袖善舞,他的经营成果只能满足湘乡曾家的日常生活排场需要,并无余力帮助在京为官的曾国藩。不过,道光二十七年之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曾国藩在京的经济状况也出现了一定改善。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八节 回不起家的“副部长”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侍郎级(副部级)高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也就是说,实职是内阁学士,但享受副部级别,“跻身卿贰”。

道光二十九年他升补了礼部右侍郎,又创造了一个新纪录:成为了清朝开国以来湘乡县出的第一个实职副部长。

道光三十年正月,对曾国藩恩遇重重的老皇帝去世,新皇帝咸丰登基,对曾国藩仍然倚任不衰,屡任命其兼属他部。到咸丰二年正月,朝廷一共六个部,曾国藩一个人就兼了五个侍郎。

不过,即使贵为侍郎,不主动伸手捞钱的曾国藩仍然不富裕。

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一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一些公开的灰色收入。但是随着交往等级的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交通费一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穷京官。《春明梦录》的作者何刚德的座师孙诒经就曾做过光绪年间的户部侍郎,兼管三库,在副部级官员中是最“肥”的。有一次孙氏说家里有好菜,留何吃饭。何氏兴冲冲坐到席上一看,六个碗里不过是些寻常的炖肉和炒菜而已。还有一次留何吃饭,“乃以剩饭炒鸡蛋相饷”。何刚德不禁感慨地说:“户部堂官场面算是阔绰,而家食不过如此,师之俭德,可以愧当时之以八十金食一碗鱼翅者矣。”孙诒经的俭德固然感人,户部侍郎收入不丰也一目了然。

曾国藩的生活水平当然赶不上后来的孙诒经。此时曾国藩在京家口连同仆人,已经二十余人,开支十分浩大。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他写信给父母说:“男升官后应酬较繁,用费较广,而俸入亦较多,可以应用,不至窘迫。昨派教习总裁,门生来见者多,共收贽敬二百余金,而南省同乡均未收,不在此数。”同日写给诸弟的信中则说:“寓中用度比前较大,每年进项亦较多(每年俸禄三百两,饭银一百两),其他外间进项尚与从前相似。”略可见曾国藩此时的经济状态。

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家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坚守的。

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这期间最遗憾的是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北京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夙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如果曾母晚去世几个月,则曾国藩会再次收入数千两。如今这项收入落空,而办理丧事及京师家属回南又需要大笔费用。除了收取奠金,别无他法。他之所以要赶到江西再转湖南,既是因为顺路,也是因为可以收取奠金。他既到了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于是在九江耽搁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这千两奠金救了他的急。

手里有了钱,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拿出三百两,还掉北京催得最急的债。以二百多两在省城还账。其实,因为他宅心仁厚,朋友也欠他的银子总数亦将近千金。然而曾国藩将心比心,心存恕道,嘱咐儿子切莫催要。

还完了账,他带四百多两至家办葬事。然而家属回南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因此他只好命儿子在北京开吊,以京城朋友的奠金做路费。

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九节 偿还余债

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可见直到此时,他才有能力还掉七年前的旧账。

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咸丰九年曾国藩的财力只够还本,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一节 晚清军营的腐败

<h3>一</h3>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从此墨从戎,从咸丰二年底算起,到同治三年六月天京陷落,在与太平军作战中度过了十一年半的戎马生涯。

<h3>二</h3>

在京官时期,虽然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却有点放空炮的意思。因为他想发财也没有机会。然而,从这次出山开始,曾国藩的誓言要真正受到考验了,因为谁都知道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晚清国家军队高度腐败,军队中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向钱看”的气息。特别是军官,几乎无一不道德败坏,拼命捞钱,营私枉法,无所不至。曾国藩曾经说过,晚清国家正规军已经成了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想在军队这个大染缸里保持一尘不染,谈何容易。

那么,晚清军队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呢?这就要费一点笔墨了。

我们先放下军官不讲,来看看普通士兵。

晚清军营的一大怪现状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或者经商做买卖,或者种地,或者操持什么手艺。

在驻防各地的八旗部队中,相当多的士兵私下经商。如太原驻防的普通八旗军人文英阿,就在武汉偷偷开了间旅店,而且还容留不法人员居住:“马甲文英阿,在汉城开设歇店(即旅店),凡宵小皆藏匿其中。”

绿营兵此风更甚,而且明目张胆,不遮不掩。对许多绿营兵来说,做小生意或者手艺活儿是他们的主业,而当兵才是“第二职业”。他们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开店摆摊,或者做木匠、裁缝等等,只有轮到自己值班时,才到营里去待上一天。

据鸦片战争期间当过定海县令姚怀祥幕友的王庆庄透露,定海镇的绿营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发匠、修脚工、仆人等。

这种情况甚至连皇帝也非常清楚。嘉庆皇帝在上谕中就讲过,士兵军事技术荒疏,就是因为绿营兵丁“或在外兼习手艺,训练生疏,营伍废弛,所关非细”。

那么,原本以打仗为职业的军人,怎么会出现“小贩化”、“工匠化”呢?

<h3>三</h3>

这也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祸。原来清代的“薄俸制”不只限于文官,也施用于军队。

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我们要注意,这不是一个人的收入。因为军人还要承担养家糊口的任务,所以这是一个士兵家庭的总收入。清代绿营还有另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军人自己负担。

清初物价很低,一个绿营士兵的月饷可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但随着清中后期物价渐涨,这点军饷就不够用了。更何况,晚清绿营兵到手的军饷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大打折扣。因为他们还面临着军官们的层层克扣。

和士兵一样,绿营军官的收入同样过低。正四品千总,一年全部收入不过一百五十多两。从一品的提督,加上养廉银,不足千两。这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费要?何况许多军官的官职是花钱买来的,“花钱买缺,到任后自不能不克扣兵粮”。军官的搜刮对象远不如地方官那样广泛,无处不可拔毛。他们能剥削的对下只有属下的兵丁这一种,因此其搜刮方法也就更花样百出。军官把兵丁当成私人仆役,派他们给自己办事跑腿,盖房起屋,却不付任何报酬,这已经是最轻微的腐败行为。他们把办公经费都揣进个人腰包,军营中的各项开支,都从兵饷中摊派。军官到任后买办公用品,遇到上司同僚红白喜事送份子,出差士兵的差旅费,修理武器的费用,甚至日常生活中买蜡烛、茶点,都从军饷中开支:“武官到任铺张器具,都、守、千、把红白喜葬,护送饷银弁兵盘费,修补零星军装器械,起早油蜡,差操茶点无一不摊派兵饷。”甚至军官去拜见上司的门包也要摊入兵饷。清政府自己都承认:“各路带兵将兵,往往浮冒克扣,中饱私囊,甚至任意取携,毫无顾忌,致令行间士卒,不免饥寒。”

经过层层盘剥,最后能够落到士兵手里军饷实在是非常可怜。比如福建绿营“每月每兵仅得饷三钱有零,不敷一人食用,别寻小本经济,或另有他项技艺,籍资事蓄”。一两三钱的银子,要被扣去百分之七十还要多。

当“皇粮”填不饱肚子时,士兵们别寻生计,也就自然而然。由此才出现在晚清军营中广泛的经商潮。士兵混迹市肆,做小买卖、干手艺活,挣钱糊口。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军官干脆主动鼓励士兵个人外出经商,自己侵吞一半兵饷,只把一半兵饷发放给士兵。这种情形在有些地方渐渐成为一种半公开的制度。因此,士兵们的主要精神都放到谋生上,对日常操演能躲就躲。营中每逢会操,大都是雇人顶替。操练之时“兵丁等往往正身不到,私自雇人替代,有名无实”。

与此同时,由于绿营士兵的武器用品都要自己购买,所以大部分兵士对于这些东西能不买就不买,损坏后能不添补者就不添补。再加上上级拨下来的用来养军马的草料从来都不够用,“兵马关支草料,多有克扣短少”,士兵们都不愿认真操练,怕累着战马,出个三长两短,自己还要承担赔款。因此军中“马皆骨立,鞭策不前。又器械如弓箭刀枪盔甲火器等件,俱钝敝朽坏,至于帐房窝铺雨衣弓箭罩从未见备”。

这样一支军队,谈什么战斗力呢?

<h3>四</h3>

军队的“薄俸制”与文官“薄俸制”一样,都是基于以皇权为核心的传统财政制度的自私性与短视性。从皇帝的视角看来,采取“薄俸制”既省心省力,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

确实,因为清代正规军队数量十分庞大,军费是政府一项沉重的负担。承平之日,养兵之费几占清王朝全国收入的一半左右。战时的财政压力,更可想而知。“永不加赋”是清王朝引以为自豪的“祖宗大法”。如果要按军人实际生活费需要,将军饷标准提高至少一倍,这是晚清财政收入所根本无力承担的。因此,历代皇帝的态度是得过且过,拖延一天是一天。

但事实上军中薄俸制和文官薄俸制一样,都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对皇帝来说最后同样占小便宜吃大亏。

第一个严重后果,是军队训练水平下降,战斗力几乎为零。

八旗素以骁勇闻名,绿营创立之初,也屡经恶仗。但到了曾国藩时代,这两种军队都因严重腐败而基本丧失了战斗力。

道光二十九年秋天,俄罗斯外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卢沟桥边参观了八旗军队一年一度的火器操演。他在游记《偷窥紫禁城》中这样描写他所见到的景象:

本来观炮仪式是大清帝国军界的重要活动,规模盛大,层次很高,“即使皇帝因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前来,也要派亲信要员前来观摩”。因此科氏以为参加演习的士兵一定会像西方重大阅兵仪式上那样精神抖擞,容貌整齐。但来到现场后,科氏惊讶地发现,八旗官兵精神状态非常散漫,“军士们有的漫不经心地坐在帐篷里,抽着小烟袋,有的边吃早点边与卖小吃的攀谈,还有人在缝补第二天要穿的裤子。似乎没有人关心即将举行的操演”。

演习过程更是敷衍了事,毫不认真:“操演开始了……一位参领……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挥了一下手中的旗子,射击便开始了。他放下旗子,表示射击符合规程……但这一炮打得很不准,炮弹就落在大炮旁边,弄得评审官身上满是泥土。炮甲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擦了擦眼睛,走到另一门炮旁边。”

观摩之后,科氏得出结论说:“中国的炮兵自然无法与欧洲的相比,唯一相同的只有打出的炮声。他们同样也不能与其他几个东方强国的炮兵相提并论,如土耳其和尚未落入英国人或埃及人手中的拉哈尔……中国的炮兵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与八旗相比,晚清绿营的状况更差。道光十四年冬,两广总督卢坤巡阅广东水师。各营选出精兵强将,到总督面前亮相。不料一场考下来,连一枪一箭都不中者就有七十八人,仅中一枪一箭者有二百二十六人,让卢坤大跌眼镜。

这样一支毫无专业精神的军队,不惟在西方的坚船利炮面前一触即溃,甚至在武器装备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农民军面前也一样不堪一击。

道光三十年太平军初起之际,朝廷命周天爵署广西巡抚领兵镇压。周天爵在致亲友的信中这样描述清军在太平军前面的表现:

出征之际,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场门口的猪羊,说什么也不愿上路:“于是二月初一日出省,带兵一百名,如驻马嵬坡,皆不愿走也;路上募一百名又如石壕吏,未走先哭。”

作战之时,一个个裹足不前,让他无计可施:“惜我兵一百名如见之雀,一百勇如裹足之羊,无一动者。我手刃二人,光淮而(用)箭射杀二人,亦无应者。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不意如此。”

两年过去了,太平军这些“乌合之众”没有如清廷想象的那样官军一到,立成齑粉,反而越战越强。朝廷开始不断换帅,还特别抽调广州火器专家乌兰泰以副都统身份到前线助战。乌兰泰到了前线,惊讶地发现拨归其麾下的贵州绿营各军竟全无训练,毫无军事常识。咸丰元年五月中坪独鳌山一战,这些贵州兵临敌竟不知挖壕筑垒,面对七名冲杀过来的太平军,一千官兵竟不战而溃,事后“经奴才营官兵辱骂殴打,即奴才亲自吓喊欲杀,尚不敢出营,其怯懦不用命,亦可概见”。

<h3>五</h3>

薄俸制不但导致士兵训练水平下降,还导致了军官道德操守的极度败坏。

清王朝深知如此低微的薪俸不足以支持军官的生活,所以对军官的贪腐行为只能保持较高的容忍度。他们有意识地把自主权相当程度地下放到军官手里,让他们自谋生路,自己解决,这是皇帝们自以为聪明的选择。他们也明知军官们会突破纪律界线,只不过仍寄希望于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适可而止。但贪腐行为的特点是,一旦开了口子,就会肆无忌惮,无所不至。所以晚清军队贪腐之种种光怪陆离,今人实在难以想象。

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军官吃空额,是中国军队历代相沿的最大弊端,历代统治者都对之束手无策。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突发奇想,干脆将“吃空额”合法化,当成对军官的一种补贴。康熙四十二年,皇帝和将军们商量好,武官们除了国家给的俸银外,再公开规定每人可以吃多少空额,叫“随粮”。直到乾隆年间,皇帝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大清体面,才改“随粮”为“养廉”。然而和地方上养廉银制度一样,武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专款而改变坐吃空粮的陋习,只是由合法变为非法,暗中照常进行。

清代后期,吃空额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一笔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咸丰皇帝在1852年承认,“空额之敝……各省皆然”。曾任贵州知府的胡林翼给朋友的信私下说:贵州“绿营普遍缺额过半,偏远营汛仅存额兵的六分之一”。1853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

第二条是如上所述的克扣军饷。

第三则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把收入全数纳入私囊。据鸦片战争时期任福建汀漳龙道的张集馨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

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不但大炮,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

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清代军队扮演着国防军、内卫部队和警察等多重角色。海关缉私、设卡缉拿私盐也属于其职能之一。但一些腐败的清军官兵身披执法者外衣,却干着贪赃枉法,运私、贩私、护私的勾当。

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之运输护航。至鸦片战争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即所谓“陋规”、“土规”。正如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所指出的那样:“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夷船一到彼处,则盈千累万,交水师哨船代为交易。”

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轰轰烈烈地展开过打击走私活动,却没有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至粮饷者百分之一,得至土规者百分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分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

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取缔,必然影响军队“稳定”。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解决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收入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量的一个“巧妙”的办法。所以皇帝们长时间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偶尔下下谕旨,重申一下禁止侵没,否则“从重治罪”,“以肃戍政”等纪律,但大多虚声恫吓,并无实际措施。

然而在满足了体制的惰性的同时,这些行为给军队带来的危害却是灾难性的,军队因此失去起码的战斗能力,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职能。各级军官精力全部用来捞钱,“近闻各省营务,如提、镇大员,一味养尊处优,全不习劳”,“所谓训练操防,全属有名无实”。咸丰元年曾国藩在应召陈言时,曾上过一道《议汰兵疏》,其中对当时全国军队的状况做了如下概括:

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谕旨屡饬,不能稍变锢习。

针对以上情况,林则徐说:“虽诸葛武侯来,亦只是束手无策。”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二节 曾国藩的“高薪”政策

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以他以经世致用为志,注意讲求实情,因此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他对国家军队的看法与林则徐不谋而合:绿营腐败习气已经“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

在曾国藩看来,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抵达长沙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立一大团”,参照“前人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训练一支新的军队。这就是湘军的缘起。赤地立新,为的是根除旧式军队的贪财怕死之风。

曾国藩深知薄俸制是绿营八旗风气败坏的源头。要保证新军有良好的作风,就要对士兵实行厚饷原则。

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较绿营马兵口粮多一倍,战兵口粮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个人生活外,还可以补助家庭。

对于军官,曾国藩更采用高薪养廉政策。湘军一个营官的月银,相当于绿营参将平均月银的两倍半,为守备的月银六倍。连曾国藩也不能不承认“章程本过于丰厚”。

湘军的财政制度,主要依靠从主帅到各级军官的相互信任与道德砥砺,而不依靠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湘军财政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巨大的灰色空间,比如截旷制度。

国家统计的军饷,是足员足月的全额。但一年当中,军队常有兵员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补充。新旧兵员不可能当天衔接,这中间会有空缺。空缺时的饷银就节省下来,叫作“截旷”。

李鸿章带淮军几十年,截旷和扣建积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银子存在直隶藩库中,作为自己的“小金库”,死后还存有八百万两。在离开直隶总督之任时,他将其全部移交给后任王文韶,而没有私支滥领,一时传为佳话,王文韶因此赞李“公忠体国,廉介可风”。可见这笔钱如果积累起来,为数实在不少。

王运在《湘军志·营制篇》中说,湘军军官“故将五百人,则岁入三千金,统万人,岁入六万金,犹廉将也”。

在这样高的薪酬水平下,湘军军官不用刻意贪污,即可发家。曾国藩就说:“章程本过于丰厚,故营官无人不发财。闻周凤山家已成素封矣,其余积资置产者甚多。”

作为湘军最高统帅,我们如果仅以统一万人级别计算,曾国藩一年净收入可达五千四百两,比做侍郎时的六百二十两足足增长了八点七一倍。带兵十二年,合法工资收入可达六万四千八百两。

何况他又拥有绝对的财政权。湘军是朝廷编外部队,军饷主要来源靠“自筹”,自己想办法解决。湘军的所有大的收入、支出,都由曾国藩一人负总责,对军饷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曾国藩先后报销军费约在三千五百万两左右,绝大多数属自行筹措而来。曾国藩幕府的粮饷筹办机构,由于没有正规的财政制度,曾国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笔纳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国藩稍有贪念,则十多年军旅生涯,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太轻松的事。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三节 最清廉俭朴的军队

但曾国藩却没有因此而发财致富。虽然可以支配的金钱如沙如海,他寄回家里的钱,却比以前当京官时还要少了。

咸丰五年一年,他没有寄钱回家。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他在江西寄信给诸弟说:

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冬寄百五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我们可以判断,曾国藩从军之后,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率在一百两之数,低于他清苦的京官时期。

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他当初所发的那个“不靠当官发财”的誓言。出山时,曾国藩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军队这个贪污之薮对自己的考验。在《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中他信誓旦旦地说:“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借以号召吾乡之豪杰。”

既然对家乡父老发下了“不爱钱”的誓言,曾国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在从军不久,就大笔寄钱回家,折损清名,贻人口实。曾国藩在家信中也是这样坦承的:“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

当然,发誓在军中“不要钱”,并不只是为了保持个人的清名,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国藩深知廉洁对战斗力之重要。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向,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因此,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他对军中廉政建议抓得很紧。他反复告诫军官们说:“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他对下属们反复申说:“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湘军建立之初,曾国藩对各营开支细项皆要逐项审查,后期因事务繁杂,军队扩充太快难以做到,但对发现贪污中饱私囊的行为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副将杨复成、彭得胜因克扣军饷,曾国藩上奏朝廷“正法”处之。

曾国藩的湘军风气,因此与众不同。

咸丰十一年七八月,后来成为曾国藩幕僚的赵烈文第一次来到湘军东流大营中,看到湘军军营风貌与他地迥然不同。

当时全中国的军队当中,主帅穿着破旧衣衫,军官们穿着都如农民,来了客人来不及备饭的,仅曾国藩的湘军一家。因此赵烈文才感动到“可为流涕”的地步。虽然采用厚饷高薪政策,但和低薪制的国家正规军比起来,湘军耗用的军饷数却是很低的。道光三十年至咸丰三年春,清廷用绿营兵九万七千七百余,费时二年多,用饷即二千五百一十万余两。而曾国藩的湘军,从咸丰三年起到同治三年止,前后十二年,人数由初起一万七千人增至后来的十二万人,也仅花二千九百万两左右。由此可见湘军整体上的军事效率和节约程度。

在曾国藩的带领下,湘军建立起了廉洁俭朴的军风。湘军高级将领,大多数都是廉者。胡林翼就说,湘军主要将领都不像其他军队那样贪污军饷:“涤师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迪庵、厚庵、璞山、荫渠均不以军饷自肥。”他又说,不光高级军官如此,即使中层和底层小军官,也都保持着正派作风,这正是湘军战斗力的源泉:“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确实,除了胡林翼这封信外,关于湘军将领的清廉作风,还有许多资料可为证明。

李续宾兄弟“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堵萧然”。

费行简在《近代名人小传》中记载,杨岳斌“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弁,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借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时诸将多拥厚资归,盖以此自明也”。

彭玉麟更以“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辞官六次,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把本来应该纳入私囊的银大笔捐出,用于公用及慈善事业。现在衡阳城内的船山书院就是他一手捐建的。

湘军上下的这种清廉之风,当然源自曾国藩这个“始作俑者”。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四节 宁可肥公,不可肥家

<h3>一</h3>

那么,曾国藩自己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儿了呢?

首先,作为因“墨从戎”而拒绝官职并发誓“不要钱”的湘军最高统帅,财务全权负责的“一支笔”,曾国藩是否按统率一万人的标准给自己发放固定津贴,目前还没有资料可证。也许他“以身许国”,“以军为家”,并没有给自己设定固定收入,而是以公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地设定自己的经费标准。

其次,对于经费的剩余,从为数不多的几条记载中,我们可以大致判断有以下几个去向。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给曾国荃信中说:“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从后文彭玉麟的例子来看,这一万五千两银是可以由其任意支配的,纳入私囊当无不可。

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家信中有多次记载,他宁肯把收入捐给战区灾民,也不送回家。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往解,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恨,若弟有宜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

咸丰八年二月初二日他致曾国荃的一封信也可以为他的工资收入之主要流向做一证明:“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

宁可把大量钱财用于施舍他人,也不寄回家里,除了不靠做官发财之誓言外,曾国藩还有更深入的考虑。

<h3>二</h3>

曾国藩在军前期,对家中买地起屋等增产之事,通常抱反对态度。他担心自己发誓不要钱,而家中地产日增,房舍新建,必然引起人们窃窃议论。

咸丰五年,他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假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不往家里寄钱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依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因此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五节 偷运回家一万两

不过,第一次出山期间,发生过一件与曾国藩所标榜的清廉作风相违的大事:曾国藩名下一笔一万两的巨款,从武汉被运回了湘乡曾家。这件事在湘乡曾氏历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的。

那是咸丰六年上半年的事。《曾氏三代家书》中有一封曾国华写给曾国潢的信,日期是咸丰六年三月初一日。信中这样说:“纪泽姻事,家中无钱可用,大兄有钱一万两在李迪翁处,弟嘱其送寄我家。”并且说:“弟不自行着人送归,此中有避嫌之处。”

这封信的发出地点应该是湖北。盖咸丰六年之初,曾国藩被围困于江西,陷入前所未有的窘境。太平军在江西处处得手,湘军被困于南昌和南康两府的狭小地区,困守孤城,与湖南、湖北皆文报不通,联系中断,连送家书都不得不用隐语蜡丸,化装潜行,即使如此,送信人还是往往被识破,遭捕杀者达百人以上。“时自鄂渚以南,达于梅岭,贼踪绵亘千数百里,众号数十万。公遣弁勇怀密函赴楚请援,多为贼所截杀,不得达。”曾国藩连续五次遣使赴鄂请援兵,但一直没有音讯,为此十分惶惧。他感到“道途梦梗,呼救无从,中宵念此,魂梦屡惊”。自认为是“军兴以来,各省所未见”的败局。因此“闻春风之怒号,则寸心欲碎;见贼船之上驶,则绕屋彷徨”。

曾家不知曾国藩生死,自然心急如焚,二弟曾国华毅然赴湖北诣胡林翼,要求帅兵往救。年谱说:“公弟国华奉竹亭公之命,赴鄂请援师。”胡林翼派出三千六百名兵勇,“交公弟国华总之,以援江西”。

曾家兄弟在金钱面前,远没有曾国藩那样意志坚定。当曾国华到了湖北,得知曾国藩在李续宾(李迪庵)处积有万两白银后,毫不犹豫地决定致送回家。借口之一是曾纪泽结婚要用钱。此时距曾纪泽婚事,还有二十天。

曾国华此举,没有征得国藩的同意。

因为曾国藩不要钱之语说得如此之响,所以曾国华此次送钱回家,做得不声不响,而当此之际,曾家确实非常困难。

曾国藩出山领兵后,曾家的生活反而更紧张了。一是以前曾国藩每年还较为稳定地寄回家里一二百两,从军之后此项不增反减。二是曾家前后经历了祖父、祖母、曾母去世,旧时代大户人家办丧事是笔巨大的花费,往往会一下子掏空家底。三是曾国藩回家奔丧不久,在京的妻儿家小都回到了湖南老家。曾家几兄弟这些年也纷纷给家族添人进口,曾家人口已经多达二十多人。曾家的体面乡绅生活本来就是苦撑面子,现在又平添了好几口人,生活更加紧张。

曾国藩的老父亲曾麟书因为家中财政紧张,愁苦异常。而老人因理解曾国藩的处境,支持他清廉带兵,绝不开口向曾国藩要钱,只好自己左右支撑。直到咸丰八年曾国藩奔父丧回家乡居期间,才知道家中的窘况,后悔不已。而此际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又要结婚,没有这笔钱,实在难以支持下去。此时曾国藩已带兵三年,积银万两,也非常正常。相信此举一定可以大大缓解曾家的经济状况。

曾国藩得知此事之后,按常理推测,应该在家书中有所表示。不过在今天能见到的家书中并没有发现这方面的内容。一种可能是,有一些曾国藩家书,出于各种考虑,没有保留下来。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一节 为什么对军队的抢劫行为“闭一只眼”

因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未获督抚之权,孤悬客处,名不正言不顺。加以他刚正严厉的作风与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在各地官场都处处碰壁,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咸丰七年初,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未经皇帝批准径直回乡,并在随后的奏折中历数数年来办事之难,要求皇帝给予他明确的权力。没想到咸丰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他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这一年多是曾国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对自己在官场中处处碰壁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论是自己不按潜规则办事,原则性过强,得罪人过多。“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他的朋友胡林翼说他再出之后,“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他自己也承认:“寸心之沉毅愤发,志在平贼,尚不如前次之坚。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办毕,则远胜于前次。”

改弦易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金钱的态度。他反省到:“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从此他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宽松了很多。他说:“近来带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退回到独善其身的底线。

不但不禁人之苟取,他有时还以金钱为诱饵,鼓动诸将。在攻安庆时,他教弟弟如何调动他人的积极性时说:“大约不外平日结以厚情,临时啖以厚利,以期成安庆一篑之功耳。”曾国荃向他请教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他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过去,曾国藩对于劫掠一直是严厉约束的,但再度出山之后,他却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劫掠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他认为,一定程度上允许士兵抢劫战利品,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方法。因为湘军经常欠饷,士兵们之所以勒着肚皮跟着他血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抢劫“发财”的机会。后期湘军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策略,就是以丰厚的战利品为诱饵,去鼓动将士们拼死攻城。这也是“临时啖以厚利”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以湘军后期攻下坚城之后,每有劫掠之举,只要不太“过分”,曾国藩不会发言。鲍超一军甚至形成了每克一城允许大抢三天的习惯:“每克一城,许部曲掠三日。三日后则严戒,秋毫无犯。”故《湘军志·筹饷篇》中说:“……军兴不乏财,而将士愈饶乐,争求从军。每破寇,所卤获金币、珍货不可胜计。复苏州时,主将所斥卖废锡器至二十万斤,他率以万万数。能战之军未有待饷者也。”

因此,天京浩劫的直接制造者是曾国荃,背后的推手却是曾国藩的“啖以厚利”政策。当南京城中财物被湘军抢劫一空,朝廷下旨询问之时,曾国荃建议乃兄:“勒令各营按名缴出(抢劫所得),以抵欠饷。”曾国藩却公然说:“勇丁所得贼赃,多寡不齐;按名勒缴,弱者刑求而不得,强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饷无几,徒损政体而失士心。”可见,再出之后的曾国藩乃是公然将破城后的抢劫视为“政体”所允许的收揽“士心”之策。

湘军军纪后来的败坏,与曾国藩这种由严到宽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二节 曾国荃的贪婪和收获

<h3>一</h3>

随着曾国藩对金钱态度的改变,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开始出现第二次跃升。当然,这次跃升的主动力不是他自己,也不再是大弟曾国潢,而是另一个弟弟曾国荃。

曾国荃字沅甫,小曾国藩十三岁。在几个弟弟中,因为资质最优而最为曾国藩器重,曾有“屈指老沅真白眉”之句。咸丰六年春,曾国藩在江西陷入太平军围困,三十二岁的曾国荃在乡募勇两千人往援,开始了自己的军事生涯。

曾国荃与其长兄性格反差很大,曾国藩为人内向粘滞,谨慎持重;曾国荃却外向豪放,胆大性急。曾国藩在经济上一清如水,曾国荃却并不掩饰自己的贪心。这个刚从乡下走出来的浑身土气的新军官,眼孔很小,把每个铜钱都看得很大。他不但不像长兄那样,将自己分内的收入捐为公用,反而不拘小节,经常谋取一些灰色收入。他自己在家信中对自己第一次领兵这样自我总结:

弟此次之出,冒昧从事戎行,较寻常人论之,则所作之事亦当有可对父叔兄弟之处,而较真廉洁、能干之人论之,则抱愧实多。

曾国藩一直对他严格要求,要求他在金钱上向自己看齐,不得滥取分毫。盖发誓自己“不要钱”,却允许兄弟“要钱”,这种情况是初次出山时的曾国藩所不能接受的。

再次出山之后,曾国藩对弟弟曾国荃在金钱方面要求比以前大大放松了。他写信给曾国荃说:

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意思是说,只要你不比塔齐布、罗泽南、彭玉麟、杨载福及李续宾兄弟做得过分,就没关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你尽可以捞钱。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李续宾带兵六年,积金数万两。这封信,意味着曾国藩家庭经济政策的重大改变。他不再要求自己的家族和自己一样,做艰苦卓绝的异类。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曾国藩一直在外当官领兵,从未亲手经理家中银钱事务。家居时期他才了解到他领兵在外时,曾家经济上非常困难。家中日常用度,远比他想象的浩繁,仅靠土地收入根本不够。

虽然曾国藩要求家中保持寒素家风,但毕竟是二品大员之家,必要的体面不可减省。比如咸丰七年十一月底,曾国藩家居之时,逢曾国藩祖母之“冥寿”。老太太已经去世多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根本没有纪念的必要。然而曾家还是以相当的规模操办了一番,来客多达二百余人。十二月初六日,曾国藩在写给曾国荃信中这样汇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祖母太夫人九十一冥寿,共三十三席,来祭二十一堂。地方如王如一,如二,罗十,贺柏八,王训三,陈贵三等皆来。吉公子孙外房亦来。五席海参、羊肉、蛏。

事实上,当时的乡村和今天的农村一样,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生活所费不多,人情来往倒是支出的大头。

经过这一段乡居,曾国藩才了解了父亲曾麟书和大弟曾国潢支撑这个家是多么不容易。他可以想象当初老父亲不敢向儿子开口,自己百计营求、左右支绌的情形,心中非常难受。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多次流露自己的痛悔心情:

今冬收各处银数百,而家用犹不甚充裕,然后知往岁余之不寄银回家,不孝之罪,上通于天矣。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

因此,在家庭经济上,他同样退到独善其身的底线,不因自己的坚持而牵累兄弟们改善生活的愿望。对于家中一些重大举动,曾国藩也不像以前那样一味强调节俭。咸丰十年二月初惊闻叔父去世后,曾国藩写信给自己的两个弟弟说:

叔生平最好体面,此次一切从丰,六十四人大辇、诰封亭二事必不可少。

以弥补自己在父亲去世时“未能讲求”的“愧恨”。这种话曾国藩以前是不会说的。

曾国藩的态度转变卸去了曾国荃的羁绳,让他在发财之路上任意驰骋。如前所述,湘军军饷本优,灰色收入空间又大,加上曾国藩“临时啖以厚利”的放纵抢劫政策,使曾国荃顺理成章地取代曾国潢,成了改变曾氏家族经济面貌的主要支柱。

咸丰八年八月十五日,曾国荃以长围久困的铁桶战法,攻克了吉安府(城将破时,他自食其言,屠杀先期约降者数百人)。这是曾国荃首次攻下大城。城破之后是否有大的抢劫行为,史书没有明文记载,但战后不久,曾国荃就差人送工资津贴什物回家,数量多得连曾国潢都有些惊讶。初出茅庐的曾国荃尚有些忸怩作态,生怕曾国潢责备他,在九月初六日给曾国潢写信解释说:

惟数年应有之薪水杂款微有羡余,不得不携归,为家中应用之费,实愧对老亲与老兄平日之直节清名耳。祈兄宽看一层,勿哂责阿弟,是为至感!

在这封信中,曾国荃说明这次寄回家的钱财是:

特派公夫等顺解二竿之数,皆库平原封也。又凑花边元洋约共三封,约三百零两,系交弟妇,弟回时零用(送情)。并衣服、书籍、旗伞、夏布、什物等件,另列一单,往载说明,请仲兄大人饬令弟妇至腰里宅内,指点检拾妥惬。

并且特别嘱咐,在搬运财物时“不必另呼雇工,恐其宣传于外,弟得贪名也。”

继吉安之后,曾国荃又攻陷景德镇、安庆、天京等数座名城。正如曾纪芬所说:

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回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

这从侧面说明,每下一城,他都会发一次财。

咸丰十一年八月曾国荃袭故伎以长围之法攻破安庆。历史上首次留下了曾国荃部抢劫的详细记载。据《能静居日记》咸丰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载,两位刚从安徽来的朋友(日记中称为“泳如”和“梁溪王春帆”)向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描述了曾国荃部入安庆后大杀大掠之状。他们说,城破之后,城内“房屋贼俱未毁,金银衣物之富不可胜计”。曾国荃的士兵在残酷杀害战俘的同时,展开了大规模的抢劫,“兵士有一人得金七百两者。城中凡可取之物扫地以尽,不可取者皆毁之。坏垣地,至剖棺以求财物”。惟英王府“备督帅行署,中尚存物十七,余皆悬磬矣”。至于曾国荃所获多少,无可推测。唯当年十月二十八日,曾国荃又一次回到湘乡故里。

当然,曾国荃部最臭名昭著的一次抢劫,是同治三年六月曾国荃攻陷天京后。

随着带兵时间越长,曾家经济实力就越显著增长。这种增长最直观地体现在曾国荃所营建的宅第上。

咸丰八年,曾国荃托二哥曾国潢代他买下荷叶大坪村雷家湾徐家宅第,作为自己的宅基地。

咸丰九年冬,曾国荃回乡料理父母改葬事宜,同时开建这座“大坪大屋”。曾国荃做事原本贪大求奢,手笔宽博。更何况他想以这座宅第,向世人证明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科举路上屡屡失败的曾老九,而已经是呼风唤雨的四品大员了。所以虽然曾国藩一再告诫他要节俭,这座新居还是建得规模宏大,富丽堂皇,成为湘乡不折不扣的豪宅,这就是后来命名为“大夫第”的庞大建筑。

居乡期间,曾国荃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这座房子上面,他兴兴头头地亲自设计,亲自采买材料,亲自督工。咸丰九年底,这座大屋屹然矗立在湘乡田野之上,不过这只是“大夫第”的初步落成。后来这座大宅又经过两次重大扩建,拖拖拉拉一建就是八年。原来曾国荃每下一城,就要请长假回家,将“大夫第”扩建一次。安庆英王府的财物,据说许多归于曾国荃,用于“大夫第”的第一次扩建了。另一次重大扩建,当然发生在攻下天京之后。

大夫第二次扩建,历时八年,其规模气派可以想见。这座豪宅面积长六百多米,宽二百三十余米,总面积达十三万平方米,分为“奖善堂”、“敦德堂”和“曾氏家庙”三大建筑。三大建筑结构相似,每处都是三正六横,故有“九正十八厅”之说。“奖善堂”和“敦德堂”各有房屋一百零八间,“家庙”有房间四十八间。三处加在一起,共有天井二十四个。它们一字排开,迤逦近一公里长。宅外更建有三里长的走廊,“晴不曝日,雨不湿鞋”。门前又建有两个巨大的池塘,池上建有气派豪华的玉带桥。

这一庞大建筑群巍峨浩大,殿阁重重,看上去犹如王宫帝府。曾纪芬在《自编年谱》中回忆道:“前有辕门,后仿公署之制,为门数重。乡人颇有浮议。”曾国藩则听人说它“规模壮丽,有似会馆”。而那些嫉妒眼红曾老九的老乡们则“讥之……以为似庙宇”。

除了规模宏大,大夫第还以其精致富丽引人注目。它的栋梁、廊柱、横枋多以珍贵的楠木、樟木、梨木和杉木建成;每块青砖都磨得四平八正,石料全部是花岗岩,特别是许多七八米高的廊柱竟然是由一块块完整的花岗岩巨石凿成。窗户、梁枋、柱枋、横枋上面均有精美雕刻。曾国荃的经济实力由此一目了然。

除了曾国荃的宅第之外,曾氏家族在湘乡还陆续修起了多处宅第,后来与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一起,总称曾氏“十堂”。其中曾国潢所居为“修善堂”,修建时间大约与大夫第的第一次修建相当。而老屋白玉堂、黄金堂也在此期间经过多次修缮,越发富丽堂皇。

<h3>二</h3>

对曾国荃的兴家创业,曾国藩的态度有些矛盾。

首先,他对老九替他“照顾家族”的“功劳”是肯定的。

长久以来,曾国藩对家族怀有深深的愧疚心理。旧时代的通例总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仅曾国藩的亲兄弟惦记着依靠曾国藩出人头地,他的众多同族、亲友,也都盼着沾他的光。虽然曾国藩偶尔也会寄钱回家,分润亲族,然而,在“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约束下,曾国藩对他们的关照,与他们热烈的期望相比,实在是杯水车薪,以至曾国藩常觉愧疚。

好在现在曾国荃替他弥补了这一遗憾。曾国荃既贪婪又大方,自肥的同时,又源源不断地大手笔资助同族以及亲友。不光曾国藩几个原来生活相当困苦的妹妹都有了田宅之安,连远房亲友都不再有流离失所之人。这让曾国藩不再有内疚之感。

分家之后,曾国荃对其他几家,也一直慷慨相助。因此他努力捞钱,实际上为的是整个家族,因此曾国藩才说:

家事承沅弟料理,绰有余裕。

对这一点,曾国藩私心极感安慰,曾国藩晚年曾对赵烈文说过这样的私房话:

(曾家)亲族贫困者甚多,虽始终未一钱寄妻子,但多年为官,心中不免缺憾。九舍弟手笔宽博,将我分内应做之事一概做完,渠得贪名,而偿我素愿,皆意想所不到。

后来曾国藩还这样对儿子们说:

吾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

这是曾国藩坐地分赃,享有田宅之安的最好的自白。让老九唱白脸,他唱红脸,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但与此同时,对于曾国荃的贪婪,曾国藩也一直没断了敲打、规劝和批评。他当初允许曾国荃“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而现在,曾国荃显然超越诸公,有独树一帜之嫌了。

同治元年,曾国荃以安庆归来之资完成“大夫第”第一次扩建。他再次回到军营后,曾国藩对他的训诫批评明显增多。显然,曾国荃部及其本人在安庆的大烧大杀行为,以及这次回乡又一次大规模“求田问舍”,已经为他惹来了恶名。五月十五日,曾国藩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曾国荃时有妄取之处,而对亲族之馈赠也经常过多:

沅弟昔年于银钱取与之际,不甚斟酌,朋辈之讥议菲薄,其根实在于此。去冬之买犁头嘴栗子山,余亦大不谓然。以后宜不妄取分毫,不寄银回家,不多赠亲族,此廉字工夫也。

在这封信中,曾国藩还提醒曾国荃,要求他“廉”,实是因为家门气运太盛,要以此“自概”:

余家目下鼎盛之际,余忝窃将相,沅所统近二万人,季所统四五千人,近世似此者曾有几家?沅弟半年以来,七拜君恩,近世似弟者曾有几人?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吾家亦盈时矣。管子云:斗斟满则人概之,人满则天概之。余谓天之概无形,仍假手于人以概之。霍氏盈满,魏相概之,宣帝概之;诸葛恪盈满,孙峻概之,吴主概之。待他人之来概而后悔之,则已晚矣。吾家方丰盈之际,不待天之来概、人之来概,吾与诸弟当设法先自概之。

“保泰持盈”是曾国藩一直着力思考的问题,也是他清廉自守的一个重要思想背景。谨慎、忧惧是曾国藩性格的重要特点。由普通农民而跻身朝堂,这巨大的身份落差令他一直惴惴不安。从道光二十五年他命名自己的书斋为“求阙斋”,就可以看出他自那时起,就已经着力思考如何持盈不坠了。他在《求阙斋记》中说:

国藩读《易》至《临》,而喟然叹曰:……天地之气,阳至矣,则退而生阴。阴至矣,则进而生阳。一损一益者,自然之理也。物生而有嗜欲,好盈而忘阙,是故体安车驾,则金舆骢衡,不足与乘;目辨五色,则黼黻文章,不足于服……向所谓而不得者,渐乃厌鄙而不屑御。旁观者以为固然,不足訾议……

……于是名其所居曰“求阙斋”。凡外至之荣,耳目百体之嗜,皆使留其缺陷。

当初他寄银千两回家,要求将其中四百两用于周济族人时,曾专门给祖父写了一封信,解释他为什么这样做:

孙所以汲汲馈赠者,盖有二故。一则我家气运太盛,不可不格外涉心,以为持盈保泰之道。旧债尽清,则好处太全,恐盈极生亏;留债不清,则好中不足,亦处乐之法也。

在那之后,“我家气运太盛”,“正当全盛”之类的话就屡屡现于家书,自概之道,也是他经常向诸弟所讲的道理。

无奈曾国荃对这位提携了他一辈子的老兄的话,常常是当做耳旁风。对这位名满天下的老兄,曾国荃既佩服,又经常不以为然。他经常觉得这位老兄太拘谨、太保守、太唐僧。收到这封信后,曾国荃写了一封回信:“于人概天概之说,不甚厝意。”说当今之天下,乃“势利之天下,强凌弱之天下”。老兄您所念叨的那些道理,只能行于三代,不能行为当今。当今之世,只看谁强,强者通吃,做人不能过于谦退。

虽然不要求曾国荃和自己一样清白如水,曾国藩也不能容忍这个弟弟彻底破坏曾氏家族的俭朴形象。更何况,凡事谨慎小心的曾国藩还有另一重担忧:他担心太平天国虽然镇压下去,天下其实仍不太平,另一场大乱随时可能到来。乱世之中,露富显财,实为不智之举。因此,在曾国荃修建大夫第的过程中,他一直竭力想限制其规模。咸丰九年正月初八日,在看到曾国荃所画的图样后,他写信说:

若另起祠堂于雷家湾,而此仅作住屋,则不宜太宏丽。盖……我家若太修造壮丽,则沅弟(曾国荃)必为众人所指摘,且乱世而居华屋广厦,尤非所宜。

可惜的是,比曾国藩小十三岁的曾国荃此时经常不能领会老兄的良苦用心,反而对曾国藩的教导充耳不闻。事实上,直至同治三年遭遇重大挫折之前,曾国荃对曾国藩经常是面服心不服。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国荃在祭文中曾这样写道,自己年轻时候,对长兄的教导常常不服,“兄裁以义,翻不谓然”,“昔我乘气,自谓无前”,“辜负教训,四十九年”。

所以收到曾国藩此信之后,曾国荃回信蛮横地说:

外间訾议,沅自任之。

曾国藩当然仍然会“絮聒不休”。咸丰九年二月初三又写信详细解说乱世之际不可过于露财的道理:

余则谓外间之訾议不足畏,而乱世之兵变,不可不虑,如江西近岁,凡富贵大屋,无一不焚,可为殷鉴。吾乡僻陋,眼界甚浅,稍有修造,已骇听闻,若太闳丽,则传播招尤,苟为一方首屈一指,则乱世恐难幸免。望弟再斟酌于丰俭之间,妥善行之。

曾国藩还以林则徐的例子加以讽喻,希望沅弟效此大人先生之风:

沅老近来所办之事,无不惬当。银钱一事,取与均宜谨慎斟酌。今日闻林文忠(林则徐)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真不可及。

然而对这些话,正在兴头中的曾国荃一律听不进去。在曾国藩的不断批评下,这座大宅一次又一次扩建,越发似王宫。曾国藩也无可奈何,内心却十分担忧。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三节 曾国荃在天京到底捞了多少油水

<h3>一</h3>

谈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接触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曾国荃在天京大劫中到底收获了多少?

曾国荃是南京之劫的罪魁祸首,这是他百口莫辩的事实。

太平天国经营多年的“天京”,金银如山,财货似海。这是攻城前所有人的预期。南京有无圣库,诸人说法不一。假使如曾国藩转述李秀成语,“昔年虽有圣库之名,实系洪秀全之私藏,并非伪都之公帑。伪朝官兵向无俸饷,而王长兄、次兄且用穷刑峻法搜括各馆之银米”,这只能说明天京事变之后,太平天国政权由洪氏嫡系掌管,“圣库”的性质已经由“公帑”变为“私藏”,而不能由此证明经过长期围困的天京城内已经没有财货了。

事实上,太平天国战争就是晚清中国南方社会的一次财富大转移:“第一个阶段是太平天国在征战的过程中大量聚敛财富,东南一带的社会财富除毁于战乱的以外,其余大部分都被太平天国囊括而去。”圣库虽然空虚,诸将府中却往往金银似海。我们只看李秀成一个例子。

李秀成拥有私产的确切数目无法计算,但在他的《自述》中有些脉络可寻。他在《自述》中曾多次讲到从他手中支出的钱粮数。这些支出,有的难以判断是公是私,仅将明显属于他私财的有具体数目两笔银钱珍宝账,列举如下:

同治二年秋在天京城中,李秀成以银米救济贫者。“开造册者七万余,穷苦人家各发洋钱二十元,米二担,俱到保堰领取。有力之人,即去保堰领米,无力之家,各自领银作些小买卖救急。”以每人领二十元计算,七万余人就是十四万余元。

与此同时,李秀成因为要离开天京赴苏州,天王不许他走,后来花钱买通上下得准出京:“主及朝臣要我助饷银十万,方准我行。后不得已,将合家首饰以及银两交十万。”

从这两笔支出,就可以推算出他的财产是相当可观的。此外,他在天京和苏州城内尚各有一座王府。天京明瓦廊的忠王府史料记载“规模颇宏”,而苏州忠王府则至今仍然是名冠苏南的著名园林。当时率领淮军攻占苏州以后住进忠王府的李鸿章也惊叹“忠王府琼楼玉宇,曲栏洞房,真如神仙窟宅”。说其花园戏台“花园三四所,戏台两三座,平生所未见之境也。”李秀成从1859年夏季封为忠王到1861年底占有苏、浙两省大片地区,不过两年时间,即迅速致富。太平天国后期高官的腐化与军纪之败坏可见一斑。我们很难相信,除李秀成外,南京城内外那些将领都是清廉之辈。事实上,在战火纷飞之际,许多太平军将领都效仿李秀成,在各自的驻地营造安乐窝。许多府第虽已被破坏了,但从遗迹上仍可看出当时的豪华程度。比如江苏金坛、傈阳以及浙江绍兴、金华等地所发现的王府遗迹都相当可观。

事实上,在入城之前,湘军将帅都明确知道这是湘军最大也是最后的一次发财机会,百战艰辛,都为了这一刻,军官们渴望再暴富一次,士兵们则渴望捞足一生的资本。“但愿多得金,还乡愿已足。”湘军上上下下对此都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在此之前,之所以坚拒李鸿章来援,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担心李部来与他们争抢财物。曾国藩在致李鸿章信中就这样说:“恐……城下之日或争财物。”曾国荃对全军的这种心理状态,当然了如指掌。

事实上,早在发动总攻之前,在财富冲动之下,全军编制已乱,号令不行,连曾国荃都控制不住。人人争相入城,不是为了杀敌立功,而是怕赶不上这空前绝后的盛宴:

时中军亲兵传令出六成队,留四成守营,而兵勇贪破城功利,皆违令赴前敌,中军至无一人。中丞(曾国荃)派营务处易良虎司后事,其意见与诸兵勇同,竟不过问。

破城前即已人心汹涌如此,破城之后的情形自然可以想见。而曾国荃对这股凶暴的贪婪之潮完全听之任之,此际所部欠饷极多,他想以此作为对湘乡老乡最后的报偿,甚至当赵烈文劝他整顿纪律时,他居然发了脾气:

傍晚闻各军入城后,贪掠夺,颇乱伍。余又见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甚至各棚厮役皆去,担负相属于道。余恐事中变,劝中丞再出镇压。中丞时乏甚,闻言意颇忤,张目曰:“君欲余何往?”余曰:“闻缺口甚大,恐当亲往堵御。”中丞摇首不答。

后来虽然在赵烈文的极力坚持下,贴出了禁杀告示,但谁都知道这只是表面文章,根本无人执行。

湘军的抢劫行为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遍及曾国荃部几乎所有成员。诸位高级将领们首先做出了极鲜明的示范:

中丞禁杀良民,掳掠妇女,煌煌告示,遍于城中,无如各统领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惟知掠夺,绝不奉行……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伪忠酋系方山民人陶大兰缚送伊营内,伊既掠美,禀称派队擒获,中丞亦不深究。本地之民一文不赏亦可矣,萧又疑忠酋有存项在其家,派队将其家属全数缚至营中,邻里亦被牵曳,逼讯存款,至合村遗民空村窜匿。所恨中丞厚待各将,而破城之日,全军掠夺,无一人顾全大局。

连曾国荃的幕府文案也乘机抢掠:

是日文案委员有至城(者),见人幼子甫八岁,貌清秀,强夺之归。其母追哭数里,鞭逐之。余诸委员无大无小争购贼物,各贮一箱,终日交相夸示,不以为厌,惟见余至,则倾身障之。

长官如此,普通士兵的疯狂掠杀当然更如虎添翼,以致其情状惨绝人伦:

计破城后,精壮长毛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担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匪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遭杀死。

城中遍掘坟墓求金。

这场大劫难持续时间很长,直到一个多月后,南京城内仍然纷乱不止,湘军甚至互相劫掠:

城中各军尚纷乱不止,兵勇互相掠夺,时有杀伤。本地人有自泰州挈眷来者,兵勇利其妻财,指为余党,搂(掳)其妇女,括其囊箧而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大烧大杀大抢,每个无名小卒全都发了横财。他们不仅将城内的金银财物洗劫一空,甚至连建筑物上的木料也拆下来,从城墙上吊出,用船运回湖南。“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顿时整个长江中千船百舸,联樯而上,满载从天京抢来的财物妇女,日夜不停地向湖南行驶。

直到同治四年春,回湘的船队在长江上还连绵不绝。湖南一位读书人杨恩寿在长江上见到衣锦还乡的湘军将士的船只,仍惊愕于其财富之多,气派之大:

邻舟有客声,自言凯撤从江东,桅杆簇簇连艨艟,前列五色纛,后列八宝骢;左拥二八姬,右拥十五童;船头低压雪白镪,船尾饱载赤廑铜,敷腴意气何豪雄!旁有小弁夸是翁:是翁福命郭令公,生平从未习战攻。习战攻,必终凶,何如高垒坚壁死不出,待贼自遁尾贼踪。岂知贼势亦疲癃,久据孤城城已空,饥餐树皮食人肉,猛兽落阱鱼釜中,一时涣散如沙虫;大军乃得振旆入,捷书飞奏红旗红。吁嗟乎,杀运终,贼技穷,将军静坐成奇功!奇功成亦何从容,十年方博茅土封。

经过这场大劫掠,“江宁货尽入军中”,太平天国惨淡经营十余年,其转移到天京的大量财富,大多都成了湘军的囊中之物。而曾国荃“老饕”之名从此满天下。有野史说:

闻忠襄于此中获资数千万。除报效若干外,其余悉辇于家。

<h3>二</h3>

天京之战,曾国荃一战成名,不过所成却是贪名恶名大于功名美名。以前安庆等抢劫,知闻者尚局限于当地和湘军内部。对曾国荃“良田美宅”的评品指摘,则多来自其湘乡老家。这一次不同了。湘军由南京运输战利品回湖南这一情景,距离既远,时间又长,数量又是如此巨大,为长江上下诸省人民所共见。由于南京地位的重要,朝廷还特意派出重臣,到南京明察暗访。“朝廷……派富(明阿)将军来,托言查看旗城,其实僧王有信,令其访查忠酋真伪及城内各事。泊船水西门,见城上吊出木料、器具纷纷,颇有违言。”湘军的行径,一时哄传遍及全国,直至上达“天听”。

关于曾国荃在此次抢劫中的收获,经过重重传说渲染,达到令人无法相信的程度。

一说天京城破后,曾国荃得部下所献明珠一串,其珠“大于指顶,悬之项下,则晶莹的铄,光射须眉。珠凡一百零八颗,配以背云之类,改作朝珠”。

又说:“(曾国荃)于天王府获东珠一挂,大如指顶,圆若弹丸,数之,得百余颗;诚稀世之宝也。又获一翡翠西瓜,大于栲栳,裂一缝,黑斑如子,红质如瓤,朗润鲜明,殆无其匹。识者曰:‘此圆明园物也。’”

这些传说有鼻子有眼,更有种种如同身见的细节,更增加了其流传的魅力。但是这类传说漏洞太多。比如这个“翡翠西瓜”就做了太多野史传说的道具,从和财宝到曾国荃赃物再到慈禧棺中,我们不能不说这些野史的作者想象力太差了些。

那么,曾国荃在南京大劫掠中到底有没有暴富呢?

让我们还是继续来看赵烈文的说法。赵烈文当时由曾国藩派驻曾国荃军中“督导工作”,湘军屠城之惨状他记得非常真实,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的下述陈述是假的:

同治六年六月十七日,曾国藩与赵烈文言及沅师收城时事。师云:“本地人尚知感激,若非各营统领猎取无厌,岂非万全美事。”余云:“沅师已实无所沾,但前后左右无一人对得住沅师耳。”师云:“沅浦不独尽用湘乡人,且尽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内之人,事体安得不糟,见闻安得不陋。”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日,他和曾国藩聊起曾国荃攻天京后的事。“谈问沅师收城时事。余曰,沅师坐左右之人累之耳,其实子女玉帛无所与也。”

按这种说法,虽然部下后来向他进贡,必不能免,但当时曾国荃本人并没有直接把手伸向子女玉帛。因此,曾国荃在天京之劫中虽有所收获,但绝不是湘军中收获最多之人。

除了赵烈文以外,还有一些人为曾国荃辩解,他们所言,大抵也有说服力。比如说此为“诬蔑不经之词。其兄弟皆总师多历年所,而国荃甲子(指同治三年)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其姻娅曹襄纪为予言之最详,湘绮先生亦谓曾氏昆季皆非富”。

确实,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轻易套在曾国荃头上,因为仅凭合法收入,曾国荃就可以把他的家产说得很清楚。曾国荃自咸丰七年至同治三年,都是湘军重要统帅,如果按前文所算年收入五千四百两计,六年收入三万二千四百两。这与“国荃甲子乞病归,倾所储,置田屋,实不过银三万而已”相符合。

至于人传曾国荃家产百万,那已经是他担任总督多年之后的事了。徐珂在《清稗类抄》中说:“湘乡两曾之富,文正逊于忠襄,世所知也。然忠襄资财亦不及百万,不若近今疆吏之筮仕数年可致千万也。(徐)花农(琪)兄之次女杏文适忠襄之嫡长孙慕陶侍郎,尝言:‘忠襄身后,仅有田六千亩,长沙屋二所,湘乡屋一所。’”

《曾国藩年谱》载,曾家原有土地一百余亩。太平天国失败后,曾国荃“号有田百顷”。郭嵩焘在驳斥王运《湘军志》时说过:“曾国荃亦无百顷田。”百顷为一万亩,不过百顷,则其田产不过几千亩。

说曾国荃资财不及百万,乃是指一生的积蓄而言。带兵六年之后,他还当过数任巡抚,以及接近七年(光绪十年至十六年)的两江总督,其收入亦极可观。按照当时大家流传的关于总督一级每年陋规收入的算法,所得当在二百万以上。相比郭嵩焘从广东离任,行李船六十只,我们确实不能说曾国荃贪污得很厉害。

近代名人小传上还进行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辩解:

国荃官鄂抚,至即劾官文提用公款,时文势方煊赫,使己亦有贪行,安敢为此?其后文党佛尔国眷劾荃,亦不及是事,可知传说之诬。

也就是说,曾国荃在任湖北巡抚时曾经弹劾官文挪用公款的事。当时官文势力很大,如果曾国荃自己手脚不干净,他怎么敢以此为突破口攻击官文?其后官文的党羽佛尔国眷弹劾曾国荃,也没说曾国荃贪污。由此可知传说之不实。

通观以上数层,我们可以确定,曾国荃虽然放纵部下抢掠,但自己在天京之劫中的收获并不是特别巨大。平心而论,曾国荃毕竟是曾国藩的弟弟,也以“读书人”自居。虽然对曾国藩的话每多违抗,但如果说他贪婪到不顾名节,丧心病狂,也不可想象。

<h3>三</h3>

那么为什么关于曾九暴富的传说会满天飞并且如此有鼻子有眼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曾国荃那屡屡为曾国藩所批评的粗豪作风。

曾国藩曾对赵烈文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咸丰七年,他乡居在家。纪泽之妻病,其母自省城来视,同时还要买高丽参。曾家人说,乡僻无上药,既自省垣来,何反求之下邑耶?对曰,省中高丽参已为九大人买尽。他初不信,派人探问,则果有其事。老九在省买高丽参数十斤,临行装一竹箱,令人担负而走,人被创者,则令嚼参以渣敷创上,亦不知何处得此海上方!

曾国藩多次批评曾国荃不拘小节,做事太拙,太过露财,容易贻人口实。比如为了造屋,他强买百姓家的大树,花钱不少,结怨也多。“吾乡中无大木,有必坟树。或屋舍旁多年之物,人藉以为荫,多不愿卖。余弟已必给重价为之,使令者则从而武断之。树皆松木,油多易蠹,非屋材,人间值一缗者,往往至二十缗,复载怨而归。”

曾国藩又说,曾国荃买田得地,强求整片结方,如若曾家田地中夹有他姓田地,必重价购致,“不愿则强之”,“大遗口舌”。曾国藩感慨地说:“故湘中宦成归者如李石湖、罗素溪辈买田何啻数倍舍弟,而人皆不以为言。舍弟则大遗口舌,其巧拙何盖有如天壤者。”

怎奈不论曾国藩怎么苦劝,曾国荃就是不改,以致其贪名早已为湘军上下所知。这些传闻也通过种种途径,传到朝中那些关注湘军一举一动的人耳中。天京城破之后,曾国荃又做出这样一件骇人听闻之事:“尝见沅师专弁入京,以八百金购笺纸,京中为之沸然。”

花八百两银子买几张信纸,这事,确实也只有曾国荃能做得出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曾国荃的贪名,就可以为京中名公巨卿们所确认了。所以曾国荃所获恶评极多,“世谓其既克江宁,洪杨军中货尽为所有”。

第二个原因是曾国荃的凶残。曾国荃赖以成名的法宝是“用钱如海,杀人如麻”。湘军在天京的大屠杀,不过是曾国荃部一贯作风的沿继,因为南京这座名城而更广为人知而已。相当多的人对曾国荃的作风早已痛恨入骨,比如那个以刚正闻名的彭玉麟就曾建议曾国藩大义灭亲,杀掉曾国荃。由此可见曾国荃的恶名如何深重。

无论如何,天京之劫后,曾国荃的贪名恶名已经遍及天下,上至朝廷,下至百姓,都对他充满恶感。李鸿章说:“沅翁百战艰苦,而得此地,乃至妇孺怨诅。”

曾国藩提醒他注意名誉的那些规劝,此时看来成了先见之明。多年积累的不佳名声,此时放大成“漫天箕口复纵横”。早在天京之劫前,朝廷对他印象就很不好。同治二年曾国荃升任浙江巡抚后,本有单折奏事之权,但当他上奏军情时,居然遭到朝廷的批驳,以其尚未赴巡抚任,不准单折奏事,以后如有事,仍由曾国藩转奏,此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难堪。攻陷南京后,他当天夜里就兴兴头头上奏报捷,满以为会讨到头奖,不料又挨当头一棒。上谕指责曾国荃破城之日晚间,不应立即返回雨花台大营,以致让千余太平军突围,语气相当严厉。这显然是朝廷节外生枝,有意苛求。事情并不到此为止,数日之后,又追查天京金银下落,令曾国藩迅速查清,报明户部,以备拨用。尤其严重的是,上谕中直接点了曾国荃的名,对他提出严重警告:“曾国藩以儒臣从戎,历年最久,战功最多,自能慎终如始,永保勋名。惟所部诸将,自曾国荃以下,均应由该大臣随时申儆,勿使骤胜而骄,庶可长承恩眷。”这无疑是说,曾国荃如不知禁忌,就难以“永保勋名”,“长承恩眷”了。寥寥数语,已经暗伏杀机。

特别是处死李秀成之后,“群言益欢,争指目曾国荃”,大家都纷纷讥评曾国荃。“国荃自悲艰苦负时谤,诸宿将如多隆阿、杨岳斌、彭玉麟、鲍超等欲告去,人辄疑与国荃不和,且言江宁货尽入军中,左宗棠、沈葆桢每上奏,多镌讥江南军。”曾国荃心情极差,而老将多隆阿等人欲告退时,人们都疑心是与曾国荃不和,纷纷传扬曾国荃在金陵发了多少财。左宗棠、沈葆桢上奏之时,也屡屡批评曾国荃部的军纪。朝廷因此想令曾国荃离开军营,又不想让他赴浙江巡抚任。

这几次硬钉子,碰得暴脾气的曾国荃大病一场。曾国藩只好替他奏请开缺,回乡调理。奏折一上,朝廷立刻批准,这又给了曾国荃一次严重打击。当曾国藩移驻江宁那天,曾国荃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大发怨言,使曾国藩狼狈万状,无地自容。后来对赵烈文回忆那天事说:“三年秋,吾进此城行署之日,舍弟甫解浙抚任,不平见于辞色。时会者盈庭,吾直无地置面目。”

不过,曾经几度政海沉浮,曾国荃终于明白了老兄的苦心。我们阅读曾国荃家书,可以明显发现,从同治五年参劾官文闯了祸之后,他给曾国藩的信件,从文字到精神,都恭顺了许多。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致曾国藩信中说:

承示引退之念宜熄,天道忌二宜儆,不肯认错宜改,自当切记儆省。

六年正月初九日又说:

前日奉初二日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玩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

同治六年正月初十信,则大谈黄老,竟是一副乃兄口吻:

近观世事,即色即空,旋生旋灭。老氏祸倚于福,福伏于祸之说,与圣人悔吝吉凶之理,互相发明,争竞之心稍平。而自强之焰亦渐减矣。进境乎,抑弥退乎?不自得而主,亦不得而知也。仍求兄随时策励为叩。

经过数次重大挫折,再回想起曾国藩的重重教诲,曾国荃为人处事风格亦发生一大变化,这一变化颇类于曾国藩的中年变法。然而毕竟修养功夫相去太远,所以他学曾国藩,可谓肖虎不成反类犬。曾国藩之变,是由纯阳至刚成为刚柔相济,以刚为主,如同好钢淬过火,变得更加锋利。而曾国荃却是由鲁莽、操切而变为圆滑、退缩,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的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不过这种作风显然十分适合于晚清的政治环境,翁同因此认为,曾国荃对官场对人生的思考都很深刻,对他评价极高,他在中称曾国荃:“其学有根柢,再见而益信畏友也。吾弗如远甚。”他认为曾国荃所宗乃是老庄:“沅甫之学,老庄也。然依于孔孟,其言曰‘抱一守中’,又曰‘止念息心’,又曰‘收视反听,是为聪明’,其养生曰‘神水华池,时时致念’,其为政曰‘顺民心’,其处世曰‘恕’,其临事曰‘简’,其用兵皆依乎此而已”,“其人似偏于柔,其学则贯彻汉、宋,侪辈中无此人也”。从翁同的描述来看,除了“偏于柔”之外,曾国荃简直成了曾国藩的翻版。曾国荃晚年写信给侄子曾纪泽,也认为是兄长的教导,使自己找到了与官场相安的途径:

余昔日自作聪明,间或背文正公之教训而私智自逞,往往不能妥叶。今稍符于众议者,实皆恪守懿训而弗爽也。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四节 诸将皆富,大帅独贫

<h3>一</h3>

其实,曾国荃只是贪名最大,论起经济实力,他在湘军将领中,绝不是最富的。平定太平天国之后,湖南各地豪宅纷起,曾国荃的大夫第相比之下,已经毫不起眼了。

湘军早期军纪之严明,有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但咸丰八年之后,违纪现象开始增多。咸丰八年,湘军在江西因纪律败坏,激起民愤,竟然被民众暗中杀死百多人。及至后期,湘军整体上开始趋向腐败,绿营中那些致命的恶习,比如“吃空额”、克扣士兵等也开始在湘军中出现了。唐炯《成山老人自撰年谱·卷四》说:“大都带勇专为牟利。其虚籍克饷,智计百出,视绿营又加厉焉。”

鲍超军队在湘军中纪律最差,吃空饷也最突出。同治元年,鲍超军万余人,病故伤亡逃走共减员四千余,为总数三分之一,但仍千方百计领取全饷。曾国藩对鲍超的伎俩看得很清楚,曾说,鲍超霆军军饷“积欠本已不少,而该营哨每于发饷之时,借划边米价为名,又复多方克扣”。左宗棠也说鲍“位尊金多,自为之念重”。

曾国藩对这种情况心知肚明,却表示难以处理:“亦有所闻,欲求一破除情面之人前往点名,殊不可得。近日各营弊端甚多,不仅缺额一事。鄂中积习更有甚于此间者。若军务不速完竣,正不知迁流之何极耳。”曾国藩的这种态度表示,当时的湘军确已腐败到了相当的程度。

其实不靠这种恶劣手段,一样可以致富。除曾国藩之外,湘军中最清廉的高级将领,当属彭玉麟了。然而正是从他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湘军高级将领,如果想发财,会多么易如反掌。

《彭玉麟集》之第四十四、四十五页,有《赋性》二首。其中有“污吏贪官仇欲杀,贤人君子敬如神”及“眼孔着高看义利,分明黑白好安身”之句,以示自己的清廉。诗下自注说:

军务告竣,除已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下余应归私囊银近六十万,悉留协济长江,不敢携分厘以贻害子孙,咨明六省督抚在案。

也就是说,打完仗后,除了已经报销饷项及阵亡恤赏养伤各银外,剩余可以归入私囊的白银近六十万两。他把这笔钱全部留作公用,没有带回一分。那么,他这六十万来源于哪里呢?查《彭玉麟集》下册,可知,因为军饷没有来源,清政府允许彭玉麟部“以盐抵饷”,以食盐专卖权充军饷,通过贩卖此项权利,积累了六十万存银。从诗中的自注可以看出,按当时人的观点,这笔钱他是可以自由取用,视同私囊的。则湘军军官的灰色收入空间之大由此可见。其他湘军军官的发财之道,可以推知一二。

丰厚的薪俸,再加上巨大的灰色空间,使湘军将领,不论清廉与否,都迅速发家致富。“故一充营官统领,无不立富,家中起房造屋,水面连舟宗大舟,四出营利,而士卒恒半菽不饱,人心思乱。”征战十余年后,湘军将领“人人足于财,十万以上殆百数,当领未发之饷辄公输县官,计银动数十万”。就是说有十万家产的可达一百人之多,许多人的欠饷后来捐给国家,动辄几十万两。优厚的兵饷制度造就了大批“湘军富翁”。

天京城破之后,大批湘军将领荣归故里,长沙城内顿时“甲等峥嵘”、“簪缨叠起”,新增“宫保第”十三家之多。曾国荃在长沙也修建了多处房产,像1882年移居的贡院西街住所就是其中之一。其他将领如郭松林、杨厚庵、卢俊三等在长沙也有多所豪宅。

湘乡一县更是翻天覆地。如前文曾提到的率军“惟知掠夺”的几员大将,如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无一不是湘乡人。许多湘乡将领纷纷回乡置田建庄。除了曾国荃外,黄田乡章合才,官至提督,在白田一带置田六千余亩。同治三年至光绪三年,建成一百零八间和九十四间的庄园各一栋。横洲乡陈于同治三年六月独领一军攻入南京,抢劫金银财物,船运至家,置田数千亩,人称“陈百万”。湘潭的郭松林,因战功被封一等轻车都尉,“出军中获资,置田宅值十余万”。临湘人刘,入湘军后,官至台湾道,后革职抄家时,抄出田契四百三十一张,值银六千二百九十两,房产六十间,值银四千五百八十八两。

湖南风俗原本敦朴,耕农之余,游闲甚少。然自军功绅士成批涌现之后,长沙府县之人则“衣必绮罗,出必舆马,宴客必珍味,居处必雕几。故近市镇而拥素封者间亦有之”。湘潭“及寇平,诸将拥资,还博戏倡优相高以侈糜。尝一度输银至巨万,明日举典商部帖尝之,传以为豪。”

湖南士子杨恩寿在其日记中记载过的一件旅途佚事也说明了这一现象:

舟子湘乡人矣,昨夜高仆与之谈乡曲事。渠盛夸湘乡之以军功得显秩者以千计,并言:某公由负贩起,今则买田万顷矣!某公由厮养起,今则买田万顷矣。科甲某公连岁买田不下十万,近犹出重价以购。

接这个逻辑,曾国藩应该成为湖南最大的富翁了吧?并非如此。就在上述引用的日记中:“高仆曰:之数人者,皆拔自曾中堂乎?则应曰,诺。高仆曰,然则中堂之田,不更不可以亩计乎?舟子骤然改容曰,子失言。子不知中堂固清官乎?依然祖遗之业四百石也。”

由湘军起家的这一批新绅士,只有曾国藩一人保持了旧乡绅的道德脸面。何以如此?

<h3>二</h3>

再出之后,除了允许曾国荃适当捞钱之外,曾国藩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在人情应酬上花钱比以前周到了,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家信中他说:

余此次在外,一切俱照旧样,惟于人情应酬上略周到些(如胡中丞丁艰送二百,龙方伯送一百之类,向来所无,此后家中亲戚族人中如有庆吊,亦当致情,望弟先写信告知)。

当年十二月初三日,他按每年惯例,“付回银一百,寄送亲戚本家”,另“附银六十两”,用于庆吊之事:

以三十两寄兰姊家,内二十为兰姊五十寿辰贺仪,十两为七甥女出嫁奁仪。以三十两寄蕙妹家,补往年奠待聘妹夫之仪。望即日送去。嗣后亲族家如有应行致情者,望写信告我为嘱。

十二月十三日,又“寄银百两与刘峙衡之嗣子。我去年丁艰时,峙衡穿青布衣冠来代我治事,至今感之,故以此将意”。

这一变化,也可以看出曾国藩与外界交往态度之变是多么全面。

不过变的是对他人、对外界的方式和方法,对自己,曾国藩依然故我,固守初心,不改前辙。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他在致澄弟、季弟信中说,兄弟们想分给他的几处产业,他都不能接受。除了为了使季弟安居可以出资资助季弟盖房之外,他将一守上次出山的旧规而不改:

季弟远隔紫甸,余总不放心。汤家屋场之业及各处田业,余皆不愿受。若季弟能在近处居住,或在老屋之上新屋之下中间择买一屋,与季弟安居,我则愿寄钱文至家办成此事。否则,余守旧规不敢少改也。

前文我们说过,曾国藩家居时期得知家中困窘情状后十分后悔,何以再次出山后,仍然“守旧规而不少改”呢?他自有他的逻辑。

在九月二十八日致澄弟季弟书中他说:

余去年在家,见家中日用甚繁。因忆先大夫往年支持之苦,自悔不明事理,深亏孝道。今先人弃养,余岂可遽改前辙?余昔官京师,每年寄银一百五十两至家,只有增年更无减年,此后拟常循此规。明知家用浩繁,所短尚巨,求老弟格外节省。现虽未分家,而吃药、买布及在县在省托买之货物,必须各房私自还钱,庶几可少息争尚奢华之风。

他之所以痛悔,是因为让老父为难,有亏孝道。而今,老父已经去世,无由尽孝,何必反多寄钱回家?

因此,咸丰八年再出之后,曾国藩家书中要求家里勤俭的语言,比以前更稠厚了:

吾家后辈子女皆趋于逸欲奢华,享福太早,将来恐难到老。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少劳而老逸犹可,少甘而老苦则难矣。

咸丰八年底分家,曾国藩分得“黄金堂”宅院,因为他屡次严命弟弟不可为他添买田产,所以只分到田五十五亩。曾国藩表示满意。

因此,连普通舟子,提到曾国藩之清廉,都“骤然改容”。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一节 两江总督的权力和收入

<h3>一</h3>

咸丰十年四月,曾国藩终于当上了总督。

这年春天,太平军再破江南大营,江浙糜烂。湘军成了咸丰皇帝手里最后一张牌。无可奈何之下,咸丰只得把那顶一直舍不得的官帽,两江总督,授予了曾国藩。

曾国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从品级上说,曾国藩的侍郎身份和各省总督都是正二品,所以早自道光二十九年,他就和总督平级了。但是,作为穷京官,侍郎们和总督的实权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侍郎只能管管部中几十名署员,而总督和巡抚则是辖内千百万人的土皇帝。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他们在地方上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代皇帝们有意识地使督抚(总督和巡抚)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成为各地的权力中心,以便强有力地控制各地。

地方上所有政务,不论是大政还是小事,最后都通过督抚裁决。督抚们握着手下各级官员的命门,就是每年对他们进行考评,可以决定他们能不能升官。督抚还是地方最高军事长官。清代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巡抚例兼兵部右侍郎。集行政权、人事权、军权于一身,督抚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正如曾国藩后来所说:“我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各地督抚权力之大,由来已久。他一言可使鸡犬升天,一言亦可使人终身沉沦。所以各级官员都揣摩他的心思,他做错了事,也会替他遮掩。从手下的官员,到普通军民,谁也不敢违抗他。”(“臣在外多年,忝任封疆,窃见督抚权重,由来已久。黜陟司道,荣辱终身。风旨所在,能使人先事而逢迎,既事而隐饰。不特司道不肯违其情,即军民亦不敢忤其意。”)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

早在六年前的咸丰四年九月初五日,咸丰皇帝就曾经命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然而仅过了七天,又收回成命,原因很简单:怕他成为土皇帝之后,尾大难掉,跋扈难制。一个湖北巡抚尚如此舍不得,更何况天下瞩目的两江总督: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并列为天下最重要的两大总督。而就太平天国时期的形势而言,两江总督的重要性可谓天下第一。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同时管辖三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将“江南省”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成了两江总督,又手握湘军军权,曾国藩毫无疑问,成了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人物。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比皇帝还要重要。

<h3>二</h3>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百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而按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为二千五百一十元。古今薪酬制度之一脉相承居然如此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乾隆十二年,朝廷定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在全国总督中处于较高水平。

只此一项,比起穷京官岁月,就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对于帝国内绝大多数督抚来说,“养廉银”在全部收入中仍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张仲礼先生说,中国官员更大宗的收入是“规费”,换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按照西方标准,这种规费收入当然属于腐败,但是“中华帝国的朝廷和百姓都不认为收取规费有什么不妥或者是腐败,只要此种行为保持在习惯性的限度以内就行”。而这个习惯性的限度,据张仲礼的研究结果,督抚级的官员平均是十八万两。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二百元人民币计,可达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如果真的如此,我们差不多可以说曾国藩是大清帝国的顶级富人之一了。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二节 总督曾国藩的生活水平

<h3>一</h3>

然而顶级富人曾国藩却活得像穷人一样。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直到同治六年,曾国藩已经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补授体仁阁大学士,名副其实地“位极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马褂质地简陋,又短又小,看起来比普通读书人还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赵烈文的日记中说:

涤师来久谈,谈次,师脱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余取视榻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极短而小,盖寒士所不屑衣者。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平生从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瓦器: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如果说这是因为战时物质条件艰苦,那么战争结束重现升平后,赵烈文日记中两江总督曾国藩每日的饮食也仍然十分简单。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闲聊,正好曾国藩的侍卫官拿着一张纸请示曾国藩。曾国藩告诉赵烈文,这是他的“食单”:

材官持一纸示师,师颔之,顾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余谢不敏。师曰:此吾之食单也。每餐二肴,一大碗一小碗,三簌,凡五品。不为丰,然必定之隔宿。

每顿饭两个主菜,三个小菜。这在普通老百姓当然是极丰盛了,但是在官员阶层,却是相当寒俭的。不但没什么鸡、鸭、鱼、肉,甚至连火腿都没有:

余称佩俭德,因曰:在师署中久未见常馔中有鸡鹜,亦食火腿否?师曰:无之……

曾国藩的女儿曾纪芬在回忆录中说,总督时期的曾国藩请客和出席下属举行的宴会,对用菜标准有严格要求:

所至禁用燕菜烧烤之席,僚属皆遵守,相习成风。平日宴客常用之品,惟红烧鱼翅鱿鱼片及豆腐汤等。

至于住,曾国藩也可以说是天下总督中最不讲究的一个。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诚来到曾国藩身边,他这样描述曾国藩寝室的样子:

当公夫人未来皖时,宴彭雪芹侍郎于内室,招予陪饮。见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无他物也。

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条中得到了印证。他记载了曾国藩内室的情形:

今日直诣相国卧室,葛帐低小,布夹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陈设纸笔之外,无一件珍物,吁,可敬哉!

<h3>二</h3>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严苛。

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甚至挣扎在拮据的边缘。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曾国藩给夫人的零用钱很少。方宗诚记载说,欧阳夫人月费仅四千铜钱,折银二两,儿媳则减半。这点钱对于一位总督夫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曾国藩的幼女曾纪芬曾经回忆说:

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给月费二缗,尔时物价虽贱,亦苦不足,稍涉奢华之物不能买,亦不敢买也。欧阳太夫人偶唤卖京货之妪入署,且为文正公所诃,他无论矣。

曾国藩不许孩子们穿华丽衣服:

余忆幼时所见皆淳朴无华。而余家为尤甚,姊妹姑嫂至一衣递袭,已详前记矣。文正素恶纷华,曾手书不准穿大镶花边衣五采花裙,盖今日所视为陈旧者,彼时方矜奇炫异也。

有一次见曾纪芬穿了一条彩色绸裤,就立命她换掉:

忆入金陵督署时,尚未终靖毅公丧,所着为蓝呢夹袄及长嫂贺夫人所遗黄绸裤,缀青花边。文正见而斥以为侈,乃亟取三姊之绿裤易之。此裤亦贺夫人遗物,盖嫂以遗姑、姑又互相袭用也。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环。

欧阳太夫人自原籍东下,仅携村妪一人,月给工资八百文。适袁姊有小婢一人,适罗姊则并婢无之。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在安庆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房中粗事亦取办于母氏房中村妪,乃于安庆以十余缗买一婢,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既少月费,又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手,自己动手了:“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

五月二十四日,文正公为余辈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女鞋或缝衣,粗工。

在这个日程表后面,曾国藩还提出了工作量的要求,自己将定期检查:

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渍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

上验功课单谕儿妇侄妇满女知之,甥妇到日亦照此遵行。

同治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h3>三</h3>

应该说,和曾国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为总督眷属,他们需要与同一层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娱乐。曾国藩以自己的“圣人”标准,去约束他们的日常生活,势必让他们在社会上显得寒酸落伍,造成他们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种种尴尬不便。我们可以想象,曾国藩家的妻子儿女们对这位父亲和丈夫一定腹诽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抱怨,拿这位全天下最刚强又最顽固的老人,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前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了。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这才打发了四女的婚事。

由于过于脱离现实,曾国藩刚刚去世,他的这套苦行僧式的家规就被儿子曾纪泽打破了。

及惠敏(曾纪泽的谥号)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积存俸余购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纹十二金,两嫂各十金,两房小孩一概在内,不另给,余与两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资在外,均由账房并月费分发。

每个人月费增长六倍左右,曾家才达到普通官员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国藩在时,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三节 “陋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h3>一</h3>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这两个帝国内最重要的总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即使在北上剿捻期间,仍然拥有两江总督头衔)。按张仲礼的说法,如果他的总收入不超过二百一十六万两,那么就不会被判定为一个贪官。

那么曾国藩一生到底积蓄了多少钱呢?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他所积养廉,一万八千两。

这笔钱就是他为自己攒的养老钱:“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余者仍寄雨亭处另款存库,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以极丰裕矣。”

曾国藩去世之时,身边所存,基本与此数相符。

这点儿积蓄,明显与总督级官员的平均收入不符。那么,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h3>二</h3>

要说清曾国藩的收入到哪儿去了,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张仲礼先生所说的督抚“收入”中最大的那一块,也就是“规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规费”更为常见的叫法是“陋规”。从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它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规费”的主要用途之一,是地方公务。因此,这笔费用不能直接列入官员的个人收入。

陋规的产生,源于清代特殊的财政运转方式。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今天的公务员福利待遇优厚。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不是特别高,但是很多情况下,高级公务员们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动”。但是在清代,即使贵为总督,国家也不配给公房、公车,甚至出门也没有差旅补助。生活中处处需要他们自己花钱。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多少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为地方第一大吏,住房、舆马、衣裘、饮馔当然都要有起码的排场和要求。张仲礼说:“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三百两至四百银两。”知县如此,督抚更可想而知。

清代大员之家,往往是数世同堂。一旦当官,父母兄弟依靠不说,就连宗族亲戚甚至于同乡也要投奔,一个人的收入要照顾少则几十位多则上百位的消费者。

以曾国藩为例。他到达安庆之后,就将家人先后接到自己身边。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人口越来越多,生活开支也越来越大。家人刚刚搬到总督府的时候,曾国藩甚至为妻子多用了一个女仆而生气。随着夫人年龄越来越大,儿女们不断给他增添第三代,总督府内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佣人,衣食之费也日益增高。特别是晚年以后,曾国藩及夫人都病魔缠身,孙子、孙女辈也经常患病,医药开支大增,搞得曾国藩担心自己的工资不够花。同治十年,他给曾国潢曾国荃写信说:

纪鸿之次子病白喉数日,今已全愈。余合室大小平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食口众,则用度浩繁。又兼治病医药,百端奢靡,入少出多,江督岁中进款竟不敷一岁之用。曩者尝怪澄弟日用太多,不能节俭,以致欠债甚巨。今余亦因用度不俭,亦将欠债,深为可讶……近嘱戒纪泽等必须从上房、厨房两处节省,而后不至亏空……余平日自誓不欲身后留余财,亦不宜留债与后人耳。

可见这一年府中生活支出异常地多,竟至于将一万八千两养廉银全花光,还借了外债。曾国藩只好命纪泽减少厨房开支,从嘴里省钱。

第二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这是今天的读者很难理解的支出项目。

作为一方诸侯,总督身边当然有一个直接为他服务的办公及后勤班子,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办公、顾问、保卫、勤杂事务,往往多达百人。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给他们开支。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干部,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奇怪的设计,最主要原因是皇帝们的小气和偷懒。除了每年给督抚们发发工资外,中央政府就不用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了。从表面上看,这会给国家节省大量财政经费,也会迫使官员体系大为精简,十分符合精兵简政的要求。然而这种表面上的精简却使督抚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上引曾国藩信中有“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一句,所谓“弁仆”中就包括许多承担日常后勤及行政工作的仆役。

这项开支已经十分不合理了,清代的财政制度中居然还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规定,那就是总督还要自己负责一部分地方事务支出。

清代各地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交送给中央,小部分存留在地方衙门,作为地方开支。由于专制制度的自私性和短视性,使皇帝们只重视中央财政,留给地方的数目很少。因此一个人当上了总督后,就会发现,有许多地方上开支,都没处去报销,只能由他自己掏腰包解决。

比如,按国家规定,总督作为一省或数省绿营兵的最高统帅,要定期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而这份奖金,国家不出,要总督自己出。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作为督抚大员,每年需要频繁地给皇帝送奏折汇报工作。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多名干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路途遥远的省份花费更多。如李绂在广西巡抚任时,开列该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有“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驰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的记录。这项支出皇帝一样不管,让督抚们自掏钱包。

除了这两项之外,还有许多地方事务,比如兴修水利、赈恤灾伤、资给孤贫及病故人员等,虽有国家的专项拨款经费,但总是远远不够,要督抚们自行筹措。筹措的办法通常是号召大家捐款,而督、抚在捐款中自然需要带头,有时甚至干脆就由督抚全出。这也是督、抚们常遇到的额外支出。比如:

(江西湖口县城)道光以后,城久不完。又遭粤逆蹂躏,砖石无存。咸丰七年克复后,曾文正公国藩论奏湖口地方要紧宜城,自捐八千串;彭公保玉麟捐钱四千串,余皆民捐,照旧重建山城。

也就是说,湖口县城破坏已久,曾国藩认为此地重要,必须修城墙。于是和彭玉麟二人共同带头捐款,带动民间捐助,重建此城。

此虽咸丰七年之事,曾、彭亦非当地守土之员,但由此事也可见官员在地方建设中经常扮演的角色。

那么,一位总督一年到底支出多少呢?雍正年间,刘世明在福建巡抚任职时具折奏道:“巡抚衙门一切需用……酌量于不丰不啬之间,每年不过一万四千五百金。”而直隶总督汇报,他一年需要二万四千九百两,才能勉强过活。大致说来,雍正时期总督、巡抚要维持正常开支,每年所费在八千至两万多两不等。到了晚清,物价较雍正时期上涨约二倍到三倍左右,地方事务繁杂程度也成倍增长,督抚们的办公机构人员较雍正时更膨胀至少三倍以上,使得总督的支出银两每年动辄以十万计。

<h3>三</h3>

如前所述,在雍正皇帝发放养廉银之前,一位总督的合法收入仅为一百五十五两的年薪。即使加上五百八十八两的补贴,总数也不过七百四十三两。

在雍正实行养廉银改革之前,解决收入与支出之间这近万两至数万两的巨大差额,唯一的办法就是“陋规”。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民靠土地吃饭,木匠靠手艺赚钱。督抚们只能靠他们的权力来换取经济收入。对一位总督来说,所谓“陋规”,就是下属各官员和衙门给他“进贡”。

康熙五十六年,江西巡抚白潢在奏折中向皇帝汇报当地的陋规收入,说其总数达到七万四千四百两。

“陋规”又称“规礼”。白潢具体列举了江西省陋规的五项内容:一是节礼,下属官员在节日所送,每年大约五千两。二是漕规,粮道衙门所送,每年四千两。三是关规,辖区内两家税关衙门所送,每年两千四百两。四是盐规,盐务衙门或者盐商所送,每年一万两。五是钱粮平头银,每年八千两,布政使衙门所送。

从这份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出,白潢所收到的“规礼”由“规”和“礼”这两部分组成。所谓“规”,是由下属部门送的,上述的“漕规”、“盐规”、“关规”以及“钱粮平头银”即是。而所谓“礼”,则是官员们以个人身份送的。白潢所说的“节礼”就是。

那么,这些“规”和“礼”的来源又是什么呢?

<h3>四</h3>

我们先来看看“规”。“规”的来源,用今天的话说是各部门的“附加税”和“乱收费”,过去则叫“耗羡”或者“加征”。

皇帝们不但不考虑总督衙门的支出需要,对州县等衙门同样基本不予考虑,每年只留给象征性的少得可怜的几个钱用。然而,州县事务花钱处也很多,从兴修公共工程,到官场上的应酬吃喝,每一笔都不在少数。因此,基层官员们在向百姓征收税赋时,通常都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收一些,这就叫“耗羡”或者“加征”。多收的钱,一部分如“耗羡”的“耗”字本意一样,用于抵偿运送税粮过程中的损耗和路费。更主要的,则是用于地方开支。这一部分,国家从未正式承认过,但实际上却是默许的。

但问题是,多收多少,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黄仁宇说,传统中国的一大弊病是“不能在数目字儿上管理”,朝廷没心思替他们差异化细算每一个地方每一级政府的具体支出需要,因此也就没法为各地制定附加税标准。因此基层政府对此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征收多少,实际上是地方官的“良心账”。既然如此,大多数地方官员自然就“不讲良心”,尽可能将征收额扩大,以所余部分肥己。本来应该在正税之外多收百分之十,最后可能变成百分之二十、五十,乃至百分之百甚至二百。

所以,这种“附加税”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合理”的,也就是地方政府运转所必不可少的。另一部分是“不合理”的,也就是纳入私囊的部分。这部分成了地方官员们致富的主要途径。

因为其他衙门特别是上级衙门不可能听任那些有税收权的官员独享这巨大的好处。一方面,上级衙门同样需要解决行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上级怎么可以听任自己不如下级富裕呢?这实在既不合天理,也不近人情。所以自然而然,“附加税”还要进行“再分配”。“再分配”的方式就形成了“陋规”。

“陋规”之“规”都来自那些有钱有权的部门。

“钱粮平头银”来自负责征收田赋的州、县官,各州县会拿出相当多的附加税送到布政使衙门,名义上是作为布政使衙门的办公经费。布政使衙门再分一部分送给总督,就是“钱粮平头银”。

“漕规”来自漕运管理部门,也即粮道衙门。所谓漕运,就是由南方征收大米,运送到北京供京师食用。漕运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数额之外,每年要加征各种“漕项”。这笔好处要在整个官场上分肥,其中就包括送给总督的“漕规”。

再说“盐规”。盐商因为政府特许他们垄断经营的权力,皆获厚利,所以每年要集体给官员们送上好处。同理,“关规”则是各税关把多收的附加税分肥给上司。

“规”实际上涵盖了所有有油水的部门。不管这油水来自哪儿,都要给上级进贡一部分。因为如果不这样,上级就没有让这个油水来源存在的必要。所以除了这几项主要的陋规之外,有些省还有些特殊的项目,比如“香规”,是向到山东泰山和湖北太和山(武当山)进香的香客征收的,康熙、雍正年间的山东巡抚每年可以分到“香规”银两千五百两、布政使“香规”银是一千五百两。鸦片战争之前,广东有“土规”,来源是鸦片(土烟)走私贩子送给海关官吏和水师官兵的贿赂银。

<h3>五</h3>

至于“礼”,则是所有官员,不管肥缺瘦缺,官大官小,都要送的,因为这是代表官员个人的心意。

之所以说“陋规”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财政分配方式,就是因为这种分配是在“礼”的面纱下进行的。中国人特别重视礼,以“送礼”的形式进行的分肥也就花样百出。它不光能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以及官员薪水过低的问题,还能够在官员之间建立起情感上的联系。

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异常繁重复杂,以至于他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顺治、康熙时代的吏科给事中林起龙曾经这样概括一个州县官员需要送的礼金:

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年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林起龙所说的这五种礼。

一是“见面礼”。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见面礼”,也叫“贽礼”或“贽见礼”,或是称“上任礼”或“到任规礼”。

“见面礼”的标准怎么样呢?

康熙五十六年(1717),两江总督长鼐报告,他到两江地区后,安徽布政使、按察使,江苏按察使、江安粮道、驿盐道、常镇(常州、镇江)道,徽州、江宁(南京)、扬州、镇江、松江(上海)等府知府前来参见,每人送银一百二十两到五百两不等,总共有三千八百两。按已送的标准估算,加上尚未见面的下属将要送来的数目,此项礼银大概有一万多两。而刘愚《醒予山房文存》卷十中说到,晚清四川总督的到任礼大约有二万两银子。此例也许可以说明,晚清官场礼金标准照康熙时上涨了一倍。

二是“节礼”。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据广西巡抚高其倬说,广西省内各衙门每年向巡抚送节礼一万两千四百两。广西是老少边穷地区,送礼标准也相对较低。而山东巡抚的节礼收入,据交待高达六万两银子。其他各省的巡抚,河南是四万两,江西是五万两,贵州最少,是七千两。最多的是广东。康熙五十六年,广东巡抚向皇帝汇报说,广东巡抚的节礼,一年至少十万两白银。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雍正元年(1723)博尔多代理山东布政使,“济南府的官员做备围屏、杯、缎、银如意、调羹送来上寿”,具体价值不详。第二年出任安徽布政使,“收受各属寿礼,金银、绸缎、玉器等项共计银七千余两”。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也就是今天买官的钱。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离任礼”,即林起龙所说的“别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除了上述五种主要的“礼金”之外,还有其他许多名堂的礼。比如上级到下级单位巡视和检查工作,也会收到礼金。其中有一项叫“盘库礼”,就是上司到下级衙门盘查银库、粮库时下级送上的礼金,其目的当然包括让上级少挑毛病的意思。咸丰九年,张集馨回答道光皇帝的询问时,说四川总督每年春、秋两次到布政司衙门盘库,每次可得银子一千两。

<h3>六</h3>

“规”和“礼”在地方官场上几乎都是公开的。综上所述,“陋规”实际上和它的来源即“附加税”一样,其用途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合理的,即用于各级衙门的行政开支;另一部分是不合理的,落入官员们的“私囊”。

著名清官林则徐也公开收受“陋规”。道光二十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地方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陋规”的致送却不能停止,陕西粮道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这一年“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其中的“抚”就是陕西巡抚林则徐。那么林这一年所得“陋规”多少呢?张集馨说,计“每季白银一千三百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

不管多大的天灾人祸,林则徐的“陋规”都会旱涝保收。我们很难想象林则徐会为了一己之私不顾人民死活。这一事例只能解释成,离开了这笔“陋规”,林则徐个人生活以及巡抚衙门的日常运转就无法继续。这个例子可以说明,“陋规”其实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陋规”制度也因此成为一种变形的财政制度。任何一位官员也无法跳离“陋规”游戏。由此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在晚清,本来是官员们之间表达私人感情的“礼金”却都有着明确严格的时间和数目规定。因为这名义上是人情来往,事实上则是上级官员赖以活命的固定收入,和国家正式税收没什么两样。“上司各项陋规等于正供,不能短少”已经成了比国家的正式财政制度还要硬性的制度。因此许多官员宁可挪用国家正式税收,造成国库亏空,也不敢耽误给上级送礼。

因为无法在全国建立细化的有效的财政体系,皇帝们只能寄希望于官员们的道德情操过硬,准确把握这个收取陋规的“度”。一般来说,官员收多少陋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把这些钱花到哪儿去了。如果都花到公用开支和必要的生活开支中,那么他们就不被指摘。稍有所取,使自己日子过得更滋润一些,也很容易被上上下下所理解。这在康熙皇帝对近侍所说的话中表现得很清楚:“身为大臣,寻常日用岂能一无所费?若必分毫取给于家中,势亦有所不能。但要操守廉洁,念念从爱百姓起见,便为良吏。”只有过于贪婪,才会被人批评。

<h3>七</h3>

问题是,良心不可依恃,贪婪是人的本性。“陋规”给贪腐带来了极大方便。而腐败如同洪水猛兽,只要一开口子,必然愈演愈烈。我们在史料中看到康熙年间和雍正初年的陋规数目,一般都十分惊人。

如前所述,康熙末年,江西巡抚衙门的陋规数达七万四千四百两。而据雍正初年山东巡抚黄炳奏报,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余两。而河南巡抚则奏报:“一年所有各项陋例,不下二十万两。”

相对于上面估计的雍正年间一位巡抚的实际年支出是八千到二万两,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家的默许下,官员们会超越“合理”限度多远。

所以雍正皇帝进行的“耗羡归公”和“养廉银”改革就显得无比英明。他以公开的“养廉银”来补足地方官员开支的需要。此后,总督最大的一笔固定收入是养廉银。养廉银制度使得官员的俸禄比以前大为增加,禁革陋规在此基本上渐次展开,成效显著,吏治为之一清。可是这种情况只维持了不长时间,乾隆中期之后,陋规又死灰复燃。

这首先是由于“养廉银”的数额远远少于“陋规”。雍乾之际历任部院大臣和地方大吏的孙嘉淦就说,养廉不及火耗之“少半”,官员们尽管表面上薪给猛增十倍甚至百倍上下,实际上收入却锐减。在官员心底对陋规势必念念不忘。

更根本的原因是雍正皇帝去世后,清代物价大幅上涨,“雍正时期和乾隆末嘉庆初的价格差异巨大,根据整个十八世纪官员的零星记录,王业键估算出这一时期物价差不多增长了三倍。”于是陋规制度不可避免地复活了。“当大员们发现自己实际的收入在减少,他们就开始将开销重担转嫁到属下身上,如同火耗归公前一样,公差官员开始责令他们路经地界的官员供应食物、炭薪、仆人、车马、宴请以及规礼。”到了嘉庆以后,各种陋规全面复活,数量上则比改革以前还要更多。

<h3>八</h3>

曾国藩时代,各省陋规数额比康熙时代还要巨大。金安清说:

(规费收入)以两江总督为最,一年三十万。淮南盐务居其一,各关备贡居其一,养廉公费居其一,皆用印文解送,不以为私。

康熙时代,规费最多的总督也不过二十万两。

然而这一时期,“规费”的制度化倾向更加明显。首先,这三十万中,并未包括私人礼金。其次,金安清说得很清楚:这三十万巨款,“皆用印文解送,不以为私”。也就是说,这些钱都是各衙门公开以正式印文解送的方式,送到总督衙门。

那么很显然,这三十万巨款中绝大多数起码在表面上是用于公务的,否则不可能送得如此光明正大。事实上,晚清时代社会变化剧烈,这三个省加在一起一年财政支出仅仅三十万,以今天的财政思维,简直少得不可想象。因此,把这三十万都算成曾国藩的个人收入,肯定是不合理的。

曾国藩时代,吏治出现两种并存的走势。一种是大部分官员都借陋规拼命营私,吏治因此走向极度败坏。李鸿章曾在奏章中描述晚清陋规横行之形势:

政以贿成,婪索相竞。自大府以至牧令,罕能以廉公自持。取之僚属者,节寿有贺仪,到任有规礼,补缺署缺有酬谢。取之商民者,街市铺户有摊派。变本加厉,上下相沿,不以为怪。

另一种则是一批立志挽救国家于危亡的名臣,比如胡林翼、左宗棠、沈葆桢等,力图在可能范围内解决陋规问题,以澄清吏治。其中曾国藩的作为也是有声有色。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四节 曾国藩整顿官风

<h3>一</h3>

官场上讲究“亮相”。一位新官以什么姿态出现在官场之上,在任何时代都是个需要认真斟酌一下的问题。

咸丰十年五月十五日,也就是升任两江总督二十六天后,曾国藩由宿松沿江东下,前往祁门。这次出行,对于两江地区的官场来说,是新任总督的“亮相”之举。

途中曾国藩经过湘军水师控制的长江。湘军官兵盼着大帅成为总督,眼睛都盼蓝了。如今曾国藩如愿以偿,湘军的日子也肯定要比以前好过多了。湘军上下都扬眉吐气,欢欣鼓舞。曾国藩预料到,各处水师一定会大摆宴席,对他大搞迎送仪式。

清代官场迎送和宴请之隆重,史上有名。对许多地处交通要道的地方官来说,他们最繁重的工作不是处理政务,而是迎来送往。早在顺治时期,刑科给事中任克溥就在一份奏折中说,地方官的精力,百分之七十都用于应酬上了:

有司十分精神,三分办政事,七分奉上官。

官场应酬之中,有许多精细的“尺寸”,比如上级来视察,地方官要出城多少里迎接,来到之后,用什么级别的宴席款待,安排几次听戏,临走时送多少红包,都按级别大小、事体轻重、关系远近,有微妙而明确的“潜规则”。张集馨在他的自叙年谱中对此有一段具体描写:

西安地处交通要道……每当有官员路过,陕西粮道都要随西安将军、陕西巡抚等在官厅举行迎接仪式……每次迎接的规格,是请两班戏,安排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须用燕窝烧烤,中席也要有鱼翅海参。西安这个地方活鱼很难得,大鱼一尾,要值四五千文,这道菜是上席五桌断不能少的。其他如白鳝、鹿尾等,都是贵重难得之物,也必须设法购求,否则就要说粮道太小气。每次戏筵散后,不管冬天夏天,总要到午夜了。

官员离开时,本地官员又要到城西共同欢送,并且要送盘缠。盘缠送得多少,要看对方官职之尊卑。一般来说,每次宴会,连请戏班、赏下人、办酒席等等,总要二百余两银子,盘缠在外。

张集馨说自己的从政岁月,主要都花在了迎来送往、听戏请客、花天酒地上了:“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有识者耻之。”因为来往的官员实在太多了,所以根本无法休息:“来往过客,攀挽流连,余等复迭为宾主,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同僚之间,也需要经常以宴会来联络感情:“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许多官员因此不得不天天泡在酒海里,喝坏了官风,喝坏了胃。

对于这种情况,朝廷当然是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禁止官员公款吃喝迎送的上谕每朝都要发上几道,而且每道说的都是那么痛切,有的说:“抚按旧习,迎送往来,交际馈遗,实为可恨。”有的说:“各衙门官员,拜往宴会,旷职营私,明季弊习,深可痛恨。著都察院严行禁饬,有故违者,该城御史呈报纠参,隐徇者并治。”有的上谕甚至规定,御史出巡,必须“减驺从以恤驿困,禁铺设以纾民力,拒参谒以杜逢迎”,“如不恪遵力行,一经发觉,必行重处”。光从字面上看,朝廷对这个问题态度不可谓不坚决,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些“天语玉音”几乎没有一个字能落到实处。

原因非常简单。清代官场上,官员们只需对上负责,不需对百姓负责。只要领导满意,升官发财自然机会多多。如果疏于应酬,那么肯定升迁无望。

对于这种风习,曾国藩自然非常清楚。曾国藩以“礼学经世”闻名,但是对于这类“礼节”,他不但避之不遑,而且深为痛恨。所以出发之前,他特别致信杨载福、彭玉麟,要求他们不要搞迎送仪式:

国藩赴水营,请阁下告诫各营,无迎接,无办席,无放大炮。除黄石矾三、五里外,上下游各营,均不必禀见。方今东南糜烂,时局多艰,吾辈当屏去虚文,力求实际。整躬率属,黜浮崇真。

这封信,也可以说是曾国藩整顿吏治的第一份宣言书。

然而按官场的潜规则,上级的本分是严格律己,下级的本分却是必须过格招待,这才叫“各得其所”。特别是曾国藩苦熬了这么多年,终获总督之位,军官们发自内心地高兴。所以曾国藩五月十五日启程,五月十六日到达横坝头,发现各营仍然在江边列队迎接,而且还燃起了鞭炮。

曾国藩十分不悦,立刻再次写信给杨载福、彭玉麟,恳请他们不要再搞这些仪式。这封信起了作用。二十日到华阳镇,彭玉麟亲自来接,确实没摆什么仪式。

曾国藩以这样的举动,为自己的总督生涯开了个好头。他宣布,自己以后出行,不要求下属迎送、供应食宿,为的是不增加下属的负担。

<h3>二</h3>

既成为地方大吏,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礼品。一旦升官,任何一位前来谒见的下属,都不会空手而来。

五月十五日起程后,曾国藩在长江上走了十二天水路。五月二十六日,因为第二天要离舟登陆,改为陆行,势必开始接触地方官员,面临如何处理礼品的问题。所以他写了一篇文告:《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发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约法三章,“明日起早经过地方,即是与州县交涉之始”,“特严定条约,愿巡捕、门印、签押敬听而牢记之”。

这约法三章中第二条专讲如何处理礼品:

第二条:不许收受银礼。凡收人礼物,其初不过收茶叶、小菜之类,渐而收及鞍马、衣料,渐而收及金银、古玩。其初不过是下属主动的投赠之情,渐而有的官员就要笑索授意下属送礼,甚至渐而诛求逼勒,以至贿赂公行,皆始于此。嗣后我这里的巡捕、门印、签押,务各自爱,不准收受丝毫礼物。即茶叶、小菜、至亲密友赠送微物,除非禀明我本人,经再三斟酌者,概不许收。倘有隐瞒收受者,重则枷号棍责,轻则递解回籍。

文章结尾,又一次重复不得收受任何礼品:

……以上三条,巡捕、门印、签押三处,各写一分,贴于座右……至送礼物者,一概谢绝不收。无论茶叶、小菜,以及裁料、衣服、书籍、字画、古玩、器皿、金银、食物,均皆不收。

由这约法三章,我们可以推测,曾国藩就任之初,是没有收取地方官员的“见面礼”的。这就相当于拒绝了一笔相当巨大的收入。

不过身在官场,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如此“不近人情”,不符合曾国藩“和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在某些情况下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其余则全部奉还。

咸丰十一年八月初七日,曾国藩移行辕于安庆,并把家眷接到了这里。因为没有现成的衙门,他就借居在太平天国“英王府”中。新经战乱,“英王府”中缺少生活起居用品。按官场惯例,首府有为督抚办治家居的任务。于是庐州知府唐景皋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虽然这是官场惯例,曾国藩却不打算照行。但东西已经送来,曾国藩又不忍违了下属一片体贴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种草席。

之所以收草席,是因为云:“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藉茅无咎,连茹汇征”,是说茅这种草,根都相连,拔起一根,则会牵引起其他。象征事物相互牵引,皆向于吉。以此借喻在唐的治理下,灾区黎民脱离苦海,“咸登衽席”。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湘军名将鲍超亲赴安庆,一为商量军务,二为给曾国藩贺寿。鲍超的军队向以能战、能抢闻名,因此他既是一个粗人,也是一位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他一共带来十六包礼物,其中许多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览之而笑,从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还鲍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顶小帽。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

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

鲍超对此也无可奈何,只好又带了十六大包东西回去了。

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同治四年,容闳从美国采购机器回到中国。两年前他受曾国藩委托,以“出洋委员”身份,携六万八千两白银出洋采购机器,开启了洋务运动之先声。机器运抵上海之后,他赴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

此时曾国藩已经不在南京,正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向他致送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肥缺”。六万八千两白银,不但全权由他花用,而且曾国藩当时还请朝廷授予他五品军功并赏戴花翎,对他可谓恩谊高厚。所以曾国藩特意于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给自己定下的收礼标准是不超过二十两白银。至于容闳所送的是什么,价值多少,没有留下记载。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对于至亲至近之人,曾国藩也可能网开一面。曾国藩的小女儿曾纪芬在她的回忆录中说,黄翼升曾经送给曾国藩夫人一双翡翠钏,一粒大珍珠,后来又送过一架纺绸帐。当然,送此“厚礼”事出有因,是因为黄翼升要拜欧阳夫人为义母:

文正在署中无敢以苞苴进者,故太夫人无珍玩之饰。余所忆者,为黄提督翼升之夫人坚欲奉太夫人为义母,献翡翠钏一双,明珠一粒;某年太夫人生辰,又献纺绸帐一铺。此帐吾母留作余嫁奁之用,余至今用之未坏也。

有时候,属下送给他礼品是他所喜欢的书籍等,他就会收下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三月十一日,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元和郡县志》,他也回了一部《通鉴》。

因为不收属下礼物,时间长了,大家形成习惯,基本不再给曾国藩送礼。上文我们说到,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赵烈文在曾国藩处,看到曾国藩每天吃的菜很清淡,因此问他,你不怎么吃鸡鸭,那么吃火腿吗?

曾国藩回答:

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黄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笑着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曾国藩也开玩笑说:君他日撰吾墓志铭皆作料也。

二人相笑而罢。

<h3>三</h3>

曾国藩树立官场新风的另一个入手点,是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谕巡捕、门房、签押三条》中,除了不收礼之外,曾国藩还提了另两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欺凌辱慢地方官员。

不准凌辱州县官员。对人不论高低贵贱,都要以礼相待。但凡傲慢自大之人,谁都不愿相处。以前我经常见到督抚过境之时,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州县官员,皆有倨侮之色、严厉之声,这种作风实可痛恨。你们要痛改此种恶习。凡是见到州县官员以及文武属员时,总要以和颜逊词为主,不可稍涉傲慢,以防止以后慢慢形成凌辱地方官员的风气。

第三条是不许给亲友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关衙门荐举自己的亲戚朋友。但凡巡捕、门印、签押等人,由于势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从。所以经常会把他的亲戚同族,或者旧友相识,推荐到军队或者州县衙门去工作。这些人一旦有了过失,总督身边工作人员还会为他袒护,如此为患甚大。因此你们概不准荐人入军队或者州县衙门。

读了这篇文章,读者们也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巡捕、门印、签押到底是什么角色?为什么势力如此之大?

所谓巡捕,大致相当于今天高级官员的卫士长或者说接待室主任,他们负责维持衙内的秩序,并且在下级参见总督时负责领路。

门印则指的是“门房”和“管印长随”。一类是负责看管衙门大门的仆人,另一类负责管用印等事务。

签押是指签押房。所谓“签押”即“签字画押”的简称。地方官处理日常政务,主要内容就是签发文件,在一些重要文书上盖上大印。所以地方官的机要办公室叫做“签押房”。而管理签押房事务的仆人就是曾国藩所说的“签押”。

因此,巡捕、门印、签押,说到底,就是总督贴身的服务人员而已。那么,他们究竟有多大势力,竟然敢凌辱地方官员,随便给人安排工作呢?

他们的权力,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中国式权力的运用之妙就在于你能否充分挖掘你这份看起来很低微的工作的寻租潜力。

按理说,一个小小的门子,不过是至低至贱的下等仆人。然而门子当好了,能量巨大得让人难以想象。这是因为门房是衙门内外交通的唯一通道。官员与外界交接,全要经过门房。所以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以下权力:

一、他可以决定来访之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者甚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可以任意操纵。因此门卫“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即求见长官者奉献的礼金。不给门包,就不放你进去。

二、他掌握着衙门内部的信息。外人来到衙门口,想打听点衙门内的消息,只能通过门卫。所以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事实上,愿意为这些信息花钱的人绝不在少数。起码打官司的人“要探听案之好歹”,就必须“将规费收清”。

三、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这个关口。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第六十回中,柳五儿的舅舅给贾家当门房,官员们给贾家送礼,都要给门房一份,因此他们经常有“外财”可发。广东官员给贾家送了两小篓子茯苓霜,余外还要给门上一篓作门礼,这一篓,就由门房的门子们均分。

除了这些我们比较容易理解的权力,门子们还有其他巨大的寻租空间。因为如前所述,衙门内除了总督一人,没有国家正式公务员,今天本来应该交由各机构办理的大事小情,都要由门子等仆人们去办。门子们其实就是官员们的手、脚和嘴巴:

他们负责接待告状者。遇到有人告状,也是门房先问明情况,有状纸的,将状纸呈交地方官。没有状纸的,领着告状人写状纸后呈官。外地解来犯人,由他们替官员验名身份,办理入监手续。他们还代表官员们与办理钱粮、税收等事务的部门打交道。

所以门房有太多机会可以弄权营私。清代《刑案汇览》中,就有大量的门丁犯罪案例,涉及撞骗商铺、侵蚀钱粮、索诈民众、私押徒犯、干预公事、受贿舞弊、私放嫌疑人等各种罪名。

正因为如此,门子又被尊为“门政大爷”,他们是衙门内最吃香的角色。下级官员不但每次出入衙门要送他们门包,逢年过节还要专门给他们送一份很重的“门敬”,以和他们搞好关系。比如第四十一回写道:“向来州,县衙门,凡遇过年,过节及督抚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庆等事,做属员的孝敬都有一定数目,甚么缺应该多少,一任任相沿下来,都不敢增减毫分……至于门敬,跟敬(给上司跟班的钱),更是各种衙门所不能免。”甚至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们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门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禁革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照旧收受。

至于巡捕和签押,也都炙手可热。巡捕既负责带领官员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的喜怒好恶。这会有一笔好处费。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中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种类,拈出轻重缓急,其中可操作的寻租空间,更是巨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工作人员的重要和关键,比今天领导身边的秘书和司机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他们对地方官员很容易颐指气使,要想在地方官场上办点私事也易如反掌。所以曾国藩才专门写了这样一篇约章,对他们进行要求。

<h3>四</h3>

不搞迎送,不大吃大喝,不收礼品,管好身边人员,这些对于吏治来说,虽然重要,但毕竟都是小节。

曾国藩整顿吏治最关键的举动是挑战陋规问题。

陋规最大的害处还不是败坏了官风,而是把老百姓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羊毛出在羊身上,各级官员直至办事人员的“陋规”都直接出自百姓的血汗。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各地的“附加税”就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比如江苏省在咸丰前期,一石大米值二千文钱。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交一石米的漕粮,老百姓本来只需要交二千文钱就行了。但是官府却层层加码,各地需要交八千、十千至十八千文不等,附加税达到了正税的三倍至八倍不等。当时就有人说:“江南必反于漕。”果然,太平军一到,那些活不下去的贫民纷纷随之而去。

所以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中兴名臣”们不约而同地开始推动减轻百姓负担的问题。同治元年,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参照湖南、湖北的做法,开始了本省的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的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间(收地丁银一两,或收银一两二三钱至六七钱,或收钱一二百文至二千一二百文不等)。漕米则收一石米,要加收二三斗至五六或七八斗不等。如果改收银两,则每石米收银二三两至四五两不等。

曾国藩与沈葆桢商量之后,决定自同治元年起,将田赋附加税率定为百分之五十(每地丁正耗银一两一钱,实收库平银一两五钱),漕米每石改收二两白银。据布政使李桓估计,改革之后,每年可为老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此次新章核扣,每年复可为民间节省银一百万余两,为军饷共筹银三十余万两。”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江西和其他省一样,“至于馈赠陋规,到任者则有上司各衙门之供应、门包,年例则有本管知府之节寿、月礼。收漕则有粮道、本府同寅文武、地方绅士之陋规与大漕馆、干修等名目。此外尚有一切随时零星馈赠之款”,“皆百余年之积弊,习为固然者也”。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由于是首次尝试,曾国藩后来发现,江西的减税改革搞得过于激进了。如此大规模地降低附加税后,各州县收入顿减,许多地方行政开支没有着落。“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改革的不良后果使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陋规”存在的部分合理性。

同治二年五月,江苏大部已经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鉴于江西经验,江苏的陋规裁革力度没有江西的大,对于原有的陋规,有的裁革,更多的则予以保留。“只期只敷办公,不准逾额浮收。”改革之后,江苏的漕粮负担只减去了百分之二十七。这个幅度远较江西为小。

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采取了承认现实的态度,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无法彻底清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

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同时,官员们的贪婪榨取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对澄清两江地区吏治也起了重要作用。

<h3>五</h3>

吏治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当然是对官员的任用和管理。有治人无治法,是传统政治的不变信条。

到达祁门之后,曾国藩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同时命各级基层官员以公文形式,谈一谈自己对本地形势和任务的看法,以此考察官员的素质:“密札司道,举劾属员,札各营统领,举劾营官哨弁,均得以密函上达。札饬道府州县官,访求地方利病、山川险要,留心所属绅民之才俊、田野之树畜。现前急应办理事件,均用书函答复。”

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也非称意之选’。”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h3>六</h3>

直到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此间吏治极坏”。

他发现,有的直隶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另一个问题是各地随便摊派抓差,以致穷人纷纷逃亡。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与此同时,又据实情将李朝仪等十名贤员的事迹加以表彰。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经过整顿,直隶官风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使得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五节 向小吏低头:曾国藩与潜规则

<h3>一</h3>

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也有“浊”的一面。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

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要求部下免于迎送,时间长了,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越到后来,就越随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国藩到苏州阅兵。他写信给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应酬情况: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余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可见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而是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钱,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开销中最小的部分。

两江总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国藩的前任们因此手笔都比较丰阔。曾国藩既袭此任,在许多方面也不得不萧规曹随,比如致送炭敬。

联络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动作。晚清官场流传的居官要诀云: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曾国藩历来厌恶官场之钻营,但是天下督抚都送的炭敬,他却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他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致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

除了京官外,湖南的一些故旧之家,他于年节之际,也会致送礼金。接着上句话,他紧接着又说:“昨令李翥汉回湘送罗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刘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难者也。”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也就是盘缠。如前所述,迎来送往是官场上的重任。每年来往南京的大吏要员自然也不在少数。

同治九年四月,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仙屏(许振)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

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程仪。他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

同治九年,江南发生著名的“刺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书郑敦谨(号小山)南下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接惯例,办完事后,地方上要送给钦差一笔很重的程仪。然而郑敦谨特别清廉,“郑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来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干礼水礼一概不收,一清彻骨。小钦差程仪则已收去(每人五百耳)”。“干礼”是指贵重礼品如金、银、绸、缎之类,“水礼”则指食品、果品杂项之类。连水礼都不收,可谓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国藩说他“一清彻骨”。不过他的主要随员,也就是曾国藩说的“小钦差们”却不愿意效法他们的主官。他们每人收了曾国藩致送的五百两银子。曾国藩在五两百后面加了个“耳”字,可见用官场惯例衡量,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多。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终于举行。历来考试结束后,乡试主考和副主考都会收到地方官场一笔重重的程仪。曾国藩本人做过主考,当年也收获颇丰,这一次他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

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试结束后,他们在两江收获颇丰,“公私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就是说,江南官场公送了三千两,大家以私人名义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两。“两主考差囊各三千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炭敬”、“程仪”是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至于“别敬”,则频率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进京时才发生。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奏命调任直隶总督。这一年十二月他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出都赴保定就任。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面额可以兑换二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们盼他如望云霓。他的别敬当然不可能过少。他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可见这项工作他是多么在意。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他认为仍然不厚。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两江总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启程入都,陛见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这一次,仍然需要送“别敬”。在进京前,曾国藩这样计划:

拟于(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须出京。别敬不能速送,只好与诸公订定出京后补送,或腊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万金,大抵须用去八九千。

后来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九年冬在京用去万余金。”可见这一次送“别敬”又花掉一万多两白银。

<h3>二</h3>

除去人情往来,官场上的潜规则更需要大笔银子。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

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多少而定。

各地为了顺利报销,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这也有情有可原,因为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专靠这项灰色收入谋生。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他怕户部这些书吏以后会借故找他的麻烦。

<h3>三</h3>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曾国藩花费了两万两。除了一万四千两别敬,“合之捐款及杂费凡万六千下上,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带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余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两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余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也就是自己的财政司中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或者说是公款,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待曾纪泽说:

吾之银存于雨亭署内(即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处)者,系养廉(已有万八千余),尔尽可取用。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两江总督廉俸之外,又有办公费(即“小金库”),每岁万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馈遗亲戚故旧,皆取诸廉俸,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

“小金库”加“养廉银”,这就是曾国藩在两江的个人财政来源。到了直隶后,来源结构也大抵相当,只不过“缉私经费”换成了“盐规”。到了直隶之后,曾国藩在信中对儿子谈及个人支出的打算:

直督养廉银壹万五千两,盐院入款银近二万两,其名目尚不如两江缉私经费之正大。而刘印渠号为清正,亦曾取用。

也就是说,直隶总督主要个人收入为养廉银一万五千两,此外还盐规二万两。这二万两盐规,就好比两江的缉私经费,是供给总督个人花用的。因此总督的收入来源总计三万五千两。而曾国藩自己测算每年大约需花掉二万二三千两,这样,每年还可以省下一万多两:

余计每年出款须用二万二三千金,除养廉外,只须用盐院所入七八千金,尚可剩出万余金。

<h3>四</h3>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

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于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又提了两个“散掉”的处理方案:“余家于此二万外不可再取丝毫。尔密商之作梅先生、雨亭方伯(布政使),设法用去。”他说,可以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善后局的零用,一是作为报销局的部费。他特别嘱咐,不能捐为慈善款:

或捏作善后局之零用,或留作报销局之部费,不可捐为善举费。至嘱至嘱。

为什么不能捐为善举呢?因为这样就会被人所知,曾国藩平生认为,“凡散财最忌有名”,“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也”。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二月初三,他在给纪泽的信中又一次明确了这笔钱的处理办法,那就是全部用于军费报销的“部费”。如果按这封信判断,那八万两报销部费中,有一部分是出自曾国藩本可纳入私囊的“陋规”。

不过,据方宗诚说,曾国藩剩下的这笔钱,有一部分后来用于购买赈米了:

……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向来总督去任时,此款皆入宦囊,公则仍留为慈善之用。移节直隶后,安徽有灾,买米赈之,皆此款也。

按方氏的说法,曾国藩又改了主意,没有以此充为部费,而是用于赈济。由于没有第一手资料,这笔钱最后到底怎么用掉的,现在无法提供确论。

曾国藩在直隶总督任上待了不到两年,回任两江时,他发现自己积攒了“俸余三万金上下”。这笔钱他一部分要带进京中作为“别敬”及其他应酬费用,除此还有剩余。比如在直隶总督陋规项下,还有一项没花掉的钱,叫“盐吏占费”,大约一千多两,他也不打算纳入私囊,而是像以前一样以散钱为处理之法:“盐吏占费将余千金,余不欲以之肥私,可以四百捐育婴堂,余分给诸人。(五巡捕各五十,内戈什各三十,外戈什及上房仆婢酌分。)”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发现,曾国藩像每个帝国地方官员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至于养廉,则没有什么结余。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

曾公于故旧极有恩谊。仁和邵位西员外懿辰殉节杭州,妻子亡出,公招致安庆养之,并延师课其子。石埭沈怀卿明府衍庆殉节于鄱阳县任,与公实未面也。公念其忠义,岁馈金周其家。绩溪周志甫明经成,公聘任忠义局修志者也,既卒,公亦厚恤之,并教育其诸子。其他忠义之士,虽不相识,闻其贫,皆资助之。而所费则分廉俸为之,绝不用军需公款也。

也就是说,曾国藩对旧人极重感情。朋友邵懿辰殉难后,他的妻子没有依靠,曾国藩把她接到安庆供养,并且请教师教其子。沈衍庆本来与曾国藩素昧平生,他殉职后,曾国藩感其忠义,怜其家贫,每年都给他家寄钱。周成是曾国藩下属忠义局的工作人员,死后曾国藩也厚加抚恤,并且承担起了他几个孩子的教育责任。做这些事,都用的是养廉和薪俸,绝不动用军需和公款。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累了。

<h3>五</h3>

之所以拒绝将小金库余款和多余的养廉留给家人,是因为曾国藩从青年时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发财”,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接“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的下一句是“惟书籍尚思买耳”。

一方面是自己嗜书如命,另一方面,曾国藩愿意把书作为遗产,传给子孙后代。他对曾纪泽说,“买书不可不多”。

曾国藩一直不同意家中大兴土木,“造房起屋”,但是在曾国藩生前,他的兄弟和儿子却在家乡给他造了一座所费不赀的藏书楼。

那是在同治五年,曾国藩打算辞官回家。在此之前,黄金堂故居前的池塘里连年淹死人,欧阳夫人以为此地不吉利。曾国藩遂命纪泽在富修理另一处旧宅,以备告老后定居。他要求曾纪泽节俭行事,尽量低调:“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纪泽打算在宅中兴建一座藏书楼,曾国藩欣然同意:“家中造楼藏书,本系应办之事。”

到了同治六年旧宅修好,曾纪泽向他汇报,说花了七千串铜钱。曾国藩一听,远远超出他的计划,大为恼火。二月十三日他写信责备曾纪泽和参与其事的曾国潢说:

富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

在日记中,他也大为抱怨:“是日接澄弟(指曾国潢)信,余家起造书房七间,而用钱至三千余串之多,彭芳六办事,实太荒唐,深可叹恨。”他甚至于提出要负责修楼的彭芳六、科二赔偿。可见此事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

接到曾国藩的信后,曾国潢不慌不忙,回信加以解释。他说,花钱如此之多,是为了让藏书楼坚固永久:

富厚堂造书屋七间,芳六、科二毫不荒唐半点,盖以地基昔系涝田,石脚砌丈余而后平土面,此中工间已占千余串:通体用青砖,料木多杉树,尤非可以寻常计算也……

曾国潢深知,曾国藩别处都可节俭,唯于藏书舍得花钱。所以讲清楚这些钱是怎么用的,曾国藩肯定能理解。今天我们参观曾国藩这座故居中的藏书楼,会发现其设计和建造确乎有别于宅内其他建筑。虽然贵为侯府,但是富厚堂中的大部分建筑或外包青砖,内用土坯,或者前脸用青砖,其他部分用土坯,比土财主还俭省。只有这座藏书楼舍得血本,一楼外走廊全以花岗岩石为柱,以防白蚁;一至三楼通体用青砖,都修有专用上下书籍的通道。二楼四周有外走廊,可以晒书;书室全辟在三楼。整个藏书楼所用木料都是上好杉木。藏书楼高度均超过邻室,地处南端,顶层四周均开设窗户,四面通风,可避免藏书霉变腐败之弊。和宅内其他建筑比起来,这座藏书楼确乎别具匠心,花费了曾氏叔侄不少心力。

果然,经曾国潢这样一番解释,曾国藩也不再批评了。这座藏书楼也成了曾国藩留下的唯一“豪华建筑”。事实上,它已经成为江南最大的私家藏书楼之一,虽远不及苏浙“铁琴铜剑楼”、“天一阁”等有名,其规模则早已过之。只不过曾国藩告老还乡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因此到死也没能亲眼见到这座藏书楼。

第七章 既清又浊的“省长大人” 第六节 身后事:没有“富二代”

前面我们说过,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后来连办他的丧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办公后,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原来是突发脑溢血,一个小时之后曾国藩去世,终年六十一岁。

曾国藩生前曾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

然而,一品大员、中兴元老的丧事,毕竟要办得体面风光一些,花费怎么能少。曾国藩留下家产如此之少,“仕宦三十余年,囊橐萧然。薄海妇孺莫不共见之而共信之”。如果动用曾国藩的遗产,曾氏后人的生活显然就要受影响。所以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哲人既萎,身后应办之事实非巨万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费不訾,受赙与否,知吾侄必有至当之衡。交谊非至厚者,自以固却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军门之类,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当以类推之”。

不过曾纪泽拒绝了此项建议。他坚持“不受奠分,百事皆从撙节”。曾国藩生平积蓄,在丧事上花去了大半。

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家断绝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曾国藩故后五年,其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托左宗棠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借钱。左宗棠念及旧情及乡谊,以三百金赠之,并写信告诉家中说:“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

如果想要儿孙发财,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有太多机会了。他亲手创立的两淮盐票,起初定价很便宜,而利息非常高。据曾氏后人讲:

每张盐票的票价二百两,后来卖到二万两,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两;当时的社会,家里只要有一张盐票,就可称为富家了。而曾文正公特别谕令曾氏一家人不准承领;按曾文正公当时的权势,自己或家人化些字号、名号,领一二百张盐票,是极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照章领票,表面上并不违法。然而借着政权、地位,取巧营私,小人认为是无碍良心,而君子却是不为的啊!这件事,当时家母知道的很详细,而外面人却是很少有知道的。

对于曾国藩的清俭之节,虽然他自己不事张扬,但身后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人提及。薛福成拟的《代李伯相拟陈督臣忠勋事实疏》中有这样一段:

曾国藩平生清廉俭朴,自持如寒素之人。所应得的养廉钱,都用于公务,自己不曾盖一间房,买一块地。衣食都很俭省,每顿饭不过四样菜;儿女婚嫁,费用规定不得超过二百两银子,以此作为家训。但是遇到友军发不了饷,灾民吃不上饭,以及地方上应该兴办的公务,他从不惜以自己节省的俸禄,来补充公款的不足。(其本身清俭,一如寒素。官中廉俸,尽举以充官中之用,未尝置屋一廛,增田一区。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过四簋。男女婚嫁,不得过二百金,垂为家训。有唐杨绾宋李沆之遗风。而邻军困穷,灾民饥馑,与夫地方应办之事,则不惜以禄俸之赢余,助公用之不给。)

这种叙述,应该说是并没有夸大。

第八章 曾国藩的风水、相面、算卦和天命 第一节 从信风水到信天命

<h3>一</h3>

曾国藩留下的部分文字,似乎可以证明他是一个无神论者。

他说过:“余生平不信鬼神怪异之说。”

他在家书中谈及风水时说:“我平日最不信风水。”

他还曾表示不信八字算命之术:“八字以理推之,当不可信。若果可信,则天下每年只生得四千三百二十人矣。”

<h3>二</h3>

但是更多的文字和记载,却证明他是一个相当“迷信”的人。他一生进行过大量“迷信活动”。几乎实践过所有迷信种类:

他精通相面之术,有过大量相面实践。

他会算卦,经常自己占卜吉凶。

他相信托梦。

曾国藩长子曾桢第夭折后,欧阳夫人梦见一个老太太,自称是曾家九世祖孟学公的夫人屈氏,诉说她的坟墓多年无人打扫。曾国藩夫妇因此认为这是导致幼子夭折的原因。曾国藩于是将屈氏之墓迁出另葬,重修立碑。其碑文至今尚存。

他还相信扶乩。

咸丰八年四月,曾国藩乡居期间,家里请人扶了一次乩,预测曾家家运如何。一位赴任途中的城隍神下降曾家,预言说不久曾家将遭大难。半年后,六弟曾国华果然死于乱军之中。曾国藩晚年经常向人提起此事,以证明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他禳过灾。

咸丰八年十月十三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

因各营患病者太多,且乡间居民亦病,斋醮三日,禳灾祈福。余亦诣坛拈香。

他信关公。湘军攻下天京不久,曾国藩一边忙着为诸将请功,一边郑重其事地上了一道折子,请皇帝给关帝庙赐以匾额。据他折中所说,天京之役的军功章中有关公老爷的一半。原来,曾国荃率部攻城之际,天气酷热,人不能堪,太平军趁势对攻城的湘军“屡掷火桶”,采用火攻。曾国荃乃向关公求雨,而据说关公亦欣然出手,扫去暑热,帮助湘军成此大功。

他还信痘神。

同治六年三月,曾国藩幼子纪鸿得了痘症,一时病势颇为凶险。曾国藩心为之悬悬,“乃打扫屋宇,择花园中厅净室敬奉痘神。傍夕沐浴,灯后拈香行礼”。纪鸿病愈后,曾国藩在日记中总结原因,将功劳一分为二,归之于大夫和痘神的共同努力:此次由至险而得至安,实初意所不到。一则赖痘神佑助,一则刘叟之老练精慎。

他于四月初八日亲作祭文送痘神,还给“痘娘娘”扎了状元坊一座,彩亭三座,纸伞、纸旗十把,燃爆竹十余万。过后又“以二千金修痘神庙,保金陵城内男女水无病灾”。同年九月初七,痘神庙完工,他不仅亲至庙内拈香礼拜,还特地为此庙撰联一对:“善果征前因,愿斯世无灾无害;拈香参妙谛,惟神功能发能收。”

至于祈雨敬神之类的清代地方官员公务范围内的正常举动,在他的年谱中更是多见。比如同治六年五月,他“连日步出祷雨”。“十九日,公(指曾)诣灵谷寺取水。二十日,大雨。公筹银四千两,修复灵谷寺神祠。”

<h3>三</h3>

至于曾国藩言之凿凿的“不信风水”,其中更大有曲折。

居京期间,曾国藩对风水曾经“姑妄信之”。

京官生涯中的曾国藩一方面精研理学,另一方面也热心功名。为求官运亨通,对官场中一些陋风庸习也亦步亦趋。道光二十二年,他的跟班陈升在口角之后一怒辞职。五天以后,朋友给他介绍了周某做跟班,曾国藩考察收用后,马上将此人改名为“周升”。直到咸丰八年,曾国藩日记中提及的五个仆人,还分别叫做“韩升”、“王福”、“何得”、“曾盛”、“曹荣”。可见他图吉利讲忌讳,与绝大多数官僚一般无二。

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曾多次搬家,阅读这一阶段日记,我们发现找房子这个事儿耗费了他许多的时间和精力。有几次搬家是因为官越做越大,越来越讲究体面排场;而风水吉凶方面的考虑则是另几次搬家的重要原因。因为据说阳宅风水与官运息息相关。

道光二十年,进京不久的曾国藩想租一套大一些的房子,因此“至琉璃街看房子”。看好了一处院子后,却听人说这个屋子里死过人:“此屋曾经住狄老辈之夫人王恭人,在此屋殉节。”虽然殉节乃是儒学伦理中的光荣之事,曾国藩却因此打消了租这套房子的念头。他在日记中说,“京城住房者多求吉利,恭人殉节……当时究非门庭之幸。”

道光二十一年七月,朋友王继贤(翰城)到曾国藩所住的棉花六条胡同拜访。王继贤是曾国藩的湖南老乡,也是朋友圈中著名的“风水大师”。王氏一进曾宅,就连说此地风水不好,“谓余现所居棉花胡同房子冬间不可居住”,曾国藩因为“翰城善风水,言之成理,不免为所动摇”,问他怎么办。王氏掐算了一会儿,说八九两月不利搬家,因此必须于当月搬家。曾国藩因此心急火燎,坐卧不安,放下手中事务,数日东奔西走找房子:“找房屋甚急,而讫无当意者,心则行坐不定。”最后,经“邀同翰城走绳匠胡同看风水”,终于选定了一处风水上佳的新住所,才安下心来。

风水之说宋代以后大兴于民间社会。曾国藩生活的时代,普通人举凡建房、装修、构园、搬家、迁坟、嫁娶,与土地相关诸事,无不需要求助于风水理论。风水先生因此也成了热门职业,为了寻找一块发家葬地,许多人家不惜让尸亲久厝,倾家荡产。生活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对官位升迁又如此热中,曾国藩对于住宅风水自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不过,曾国藩做京官期间穷心竭力精研理学,发誓“学做圣人”,并没有多少余力研究风水。另外,他的祖父星冈公(曾玉屏)虽然识字不多,却颇有些高明的见识。曾国藩终生敬仰这位颇有主见的祖父。这位老人在村子里以“三不信”闻名:不信和尚、道士、巫师,不信风水先生,不信大夫。想必他一生惯见僧道、风水、庸医的骗人把戏,故以“三不信”授子孙。他“平日最恶人子欲求吉地久暴亲柩”。因为星冈公的影响,也因为对风水吉凶之验并无亲身体验,所以这一阶段他对风水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谈不上笃信。直到风水对他家的家运产生“影响”了,他才一度转而真正相信了风水。

<h3>四</h3>

许多人对“超自然力量”的迷信,都是源于自身经验。祖母之丧,使曾国藩对风水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

道光二十六年九月,曾国藩的祖母王太夫人以八十余岁高龄去世。对于祖母的葬地,曾家发生了激烈争论。祖父星冈公执意将老妻葬于自己很喜欢的木斗冲,而其他人认为木斗冲地方狭隘,且风水不佳,都不赞同。弟弟们还特意写信到京,让曾国藩劝说祖父。

曾国藩也不赞成祖父的主张。他知道祖父不信风水,因此另选角度来进行劝说。他说自己身为翰林,祖母也得以荣封,因此选择坟地必须“面前宏敞”,有足够的地方树立牌坊,而“木斗冲规模隘小,离河太近,无立牌坊及神道碑之地,是以孙不甚放心。意欲从容另寻一地,以图改葬,不求富贵吉祥,但求无水蚁无凶险,面前宏敞而已,不知大人以为如何”?

但是性格强硬的祖父固执己见,毫不动摇。对风水本不那么在意的曾国藩也就不再坚持,转而写信劝弟弟们听祖父的话。服膺理学的他以“天理说”来说服弟弟们:

日前所开山向凶吉之说,亦未可尽信。山向之说,地理也;祖父有命而子孙从之,天理也。祖父之意已坚,而为子孙者乃拂违其意而改卜他处,则祖父一怒,肝气必郁,病势必加,是已大逆天理,虽得吉地,犹将变凶,而况未必吉乎?自今以后,不必再提改葬之说,或吉或凶,听天由命。

也就是说,风水吉凶之说,是“地理”;而孙子听从爷爷的话,是“天理”。当“地理”与“天理”发生冲突时,作为程朱信徒,当然应该选择后者,何况爷爷此时还在病中,怎么能因为这个事惹他生气。

巧合的是,就在祖母葬后不久,曾国藩家里喜事连连:“祖母大人葬后,家中诸事顺遂,祖父之病已愈,予之痹症亦愈,且骤升至二品。”祖父痊愈了,困扰曾国藩多时的风湿好了,且又升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到了道光二十九年,这种好运仍然持续:家里添了三个男丁,九弟曾国荃也进了学成了秀才。当然更重要的是曾国藩本人升任实职侍郎。

以前虽然听惯了风水发家的故事,但曾国藩对风水之说一直“存而不论”。这次“亲身经历”,却让他确信风水对家运兴衰有着直接的影响。道光二十九年,他在家信中对此事总结出了两点:第一,很显然,祖母葬地风水上佳,因此曾家家运才如此顺风顺水。“九弟生子大喜,敬贺敬贺。自丙午冬葬祖妣大人于木兜(斗)冲之后,我家已添三男丁,我则升阁学,升侍郎,九弟则进学补廪。其地之吉,已有明效可验。”

第二,风水乃是天授,非人力所能强求。几个弟弟因认为此地风水不佳,差点和祖父冲突起来。而素来不信风水的祖父选定的地方,居然是如此上吉之地。“木兜(斗)冲之地,予平日不以为然,而葬后乃吉祥如此,可见福人自葬福地,绝非可以人力参预其间。”

虽然吉地非人力可求,但既然葬到了吉地,就万万不可更动。他嘱咐几个弟弟,祖母坟地“风水之好可知,万万不可改葬。若再改葬,则谓之不祥,且大不孝矣”。

但祖母坟地毕竟过于狭隘,“不便立牌坊,起诰封碑亭,亦不便起享堂,立神道碑”。“诰封碑亭”是体制和家庭荣耀所关,不能不修。他的解决方案是将来将祖父母分别安葬,将碑亭之类建于祖父坟前:

予意乃欲求尧阶相一吉地,为祖父大人将来寿台,弟可将此意禀告祖父见允否?盖诰封碑亭,断不可不修,而祖母又不可改葬,将来势不能合葬,乞禀告祖父,总以祖父之意为定。

经历此事后,曾国藩对风水之说的迷信度大涨。咸丰七年,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去世。曾国藩委军回家,将父亲葬于周壁冲。不过时间仓促,葬地未经充分选择,葬后有风水师说此地有“凶煞”,因此他对这个葬地“实不放心”。虽然祖父留下了不信地仙的遗训,曾国藩却在随后一段时间里,先后请过朱尧阶、刘为章、杜茂才、许九霞等多位有名的“地师”为父亲选择另葬之地。无如千挑万选后,还是没挑到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吉地”。曾国藩在家信中郁闷地说:“吉壤难得,即仅图五患之免,亦不易易。”

咸丰八年曾国藩再次出山,离开家乡时仍然为没有为父亲找到理想葬地而遗憾:“先大夫、太夫人葬地实不放心……余于亲在日,不克笃一日之孝养;亲没之后,又不克求一善地用妥先灵。”因此嘱咐弟弟们再接再厉,甚至命曾国葆自学风水之说,必将父亲迁葬于大吉大利之地方才安心:

澄弟向不信风水之说,洪弟在家无事,可留心学习,为二亲求一佳城,不必为子孙富贵功名,但求山环水抱,略有生气,俾二亲之体魄少安,即子孙之福荫亦未始不在其中……诸弟若能尽心竭力肩任此事,则余寸心之疚可少释耳。

可见他此时对风水之说,确是笃信非常了。

<h3>五</h3>

有人认为,作为“千古完人”、“理学宗师”,曾国藩如此热中风水,似乎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谈论风水鬼神,是理学家的本分之事。换句话说,“风水鬼神”是“理学”庞大体系之内的一个光明正大的分支。

与早期儒学“六合之外,存而不论”不同,理学家们偏偏爱碰“天”、“人”、“性”、“命”、“宇宙”、“人心”这样的大命题。主要原因有二:第一,理学兴起的原动力是为了与佛教抗衡。佛教理论宏阔奢华,特别是详尽解释了人死后何去何从这个大问题,吸引了大批信众。儒教要想与之争锋,就要求冲破“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局限,介入天道、性命的领域,建立一个可以解释一切宇宙现象的理论体系。第二,儒家学说建立在宗法传统之上,异常强调慎终追远的意义,对祠堂里的那块冷猪肉特别当回事。孔子虽然敬鬼神而远之,却不敢直接否认鬼神的存在。否则,冷猪肉岂不是形同虚设?以光大孔子思想,弥补孔子之不足为己任,发誓要“格”通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理学家们,因此对“鬼、神”现象不得不“格”得格外用力。

问题是今人“格”物,可以站在康德、黑格尔、牛顿、爱因斯坦们的肩膀上。而曾国藩只能站在孔子和朱熹们的肩膀上。孔子和朱熹们当然也很高明,不过中世纪以前的智慧与近代知识体系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朱熹以“格物致知”闻名,也就是说,提倡通过研究具体事物得出普遍真理。这听起来是很现代的观念,问题是他的操作思路实在太前现代了。

且让我们来看看他格物的一项成果。他说他通过研究生物头部的朝向,弄明白了人、动物、植物的本质区别。他说:

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平正端直,以其受天地之正气,所以识道理,有知识。物受天地之偏气,所以禽兽(头)横生,草木头向下,尾反在上。物物间有知者,不过只通得一路,如乌之孝,獭之知祭,犬但能守御,牛但耕而已。人则无不知,无不能,人所以与物异者,所争者此耳。

他说,天圆地方。人的头是圆的,像天。脚是方的,像地。人直立在天地之间,头顶天,脚踏地,所以能接受天地之正气,有知识,识道理。而其他动物足虽向下,头却向前而不向天,所以只接受了天地之偏气,只通得一路知识。比如乌鸦只知道孝顺(古人传说乌鸦能反哺),獭只会祭祀(獭喜欢将鱼排列在岸上,古人以为是在祭祀),狗只知道看家,牛只知道种地。而草木就更完了,头(根)向下,尾朝上,所以啥也不懂,乌漆麻黑。

你看,这就是他老人家格出来的“道理”。站在他老人家肩膀上,你能指望看多远?怪不得王阳明格竹子,格了整整七天,除了一场大病,什么也没格出来。

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和水平去“究天人之际”,当然力所不逮。无力解释而又强作解人,理学最后只好发明了“气类相感”理论。而这“气类相感”的理论,和风水理论又恰好合拍。

理学认为,万物都是由太极之气演化而成。既然都是气,就可以“相感通”。

朱熹以此来解释鬼神的存在。他说,和宇宙万物一样,人也是由气凝聚而成的。

天地之间,只是此一气耳。来者为神,往者为鬼。譬如一身,生者为神,死者为鬼,皆一气耳。

人死了,魂魄之气并非一下子就散尽,而是慢慢消失归并到大化流行之中的。而子孙与祖先同此一气,血气贯通,没消失前,是可以感应到子孙的祭祀的:

子孙是祖先之气,他气虽散,他根却在这里,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

二程的鬼神观,与朱子大致类似。

风水的原理,似乎很复杂,又似乎很简单。既然人死后“灵气”并不会马上消灭,那么必然会存在于空中某处。所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可以藏聚于“山环水抱”、“藏风聚气”之处,并能福荫子孙。

朱熹就是这样解释风水的。朱熹认为,在一个能藏聚天地祥和灵秀之气的地方建设住宅或者坟墓,对生人的精神状态和死者的灵魂安宁都会有良好的影响。宋孝宗死后,朱熹被新君赵扩召请入都。在受命那天,朱熹就上了《孝宗山陵议状》,主张举全国术士之力,为孝宗找一个好坟地,因为皇帝山陵是关乎“垂裕后昆,永永无极”的国家大计。他说:

……葬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也。以子孙而藏其祖考之遗体,则必致其谨重诚敬之心,以为安固久远之计,使其形体全而神灵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或择之不精,地之不吉,则必有水泉蝼蚁地风之属以贼其内,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孙亦有死亡绝灭之忧,甚可畏也……

但风水之说毕竟过于缥缈荒唐,理学内部众多派别对风水因此一直争论不断。理学的基本理论是人只需体认内心的天理,并循理而行,本不必惧怕和祈助什么外在的神异。从这一点看,理学具有一定的“理性主义”品格。张载就对风水之说嗤之以鼻:“葬法有风水山岗,此全无义理,不足取。”程颐也认为,葬地只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就可以了:“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想通过风水发家兴运,乃“后代阴阳家流”的“诡异之说”。然而,毕竟朱子对后世影响最大。风水之说虽然发轫甚早,却是在宋代以后得以盛行,这主要得益于朱熹提供的“理论支持”。

<h3>六</h3>

曾国藩的世界观基本建立在程朱之上,因此他相信鬼神,讲究风水,与其“理学家”的形象并不冲突。事实上,曾国藩也曾经致力于研究鬼神。他在《书学案小识后》一文中把“鬼神之情状”与“草木鸟兽之咸若”相提并论,一起作为应当深究细考的课题。只不过“研究结果”没有记载于书册。在所谓“迷信”问题上,我们必须对曾国藩存有恕心。我们从小接受“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相信人死后没有灵魂,相信宇宙起源于一次大爆炸。然而曾国藩所受的教育与我们完全不同。他成长于一个充满迷信的环境,从小听惯了鬼神附体、风水发家的故事。物理、化学、生物、自然,都不是他课程表里的内容;天圆地方、四根柱子支着大地才是他头脑中的宇宙图景。许多我们今天看来小儿科的科学常识,对他们来说都是永世难解之谜。换句话说,我们生活在阳光下,或者起码是路灯的照耀之下,而他生活在黑暗迷茫中,又或至多是身处一灯如豆之中。成长于充满迷信的环境,近代以前的中国人完全不“迷信”的,实在凤毛麟角。举一个信手拈来的例子:道光二十九年,徐广缙在广东取得了所谓“反入城斗争”的表面胜利,曾国藩在家信中谈到此事时说:

英夷在广东,今年复请入城;徐总督办理有方,外夷折服竟不入城,从此永无夷祸,圣心嘉悦之至!术者每言皇上连年命运行劫财地,去冬始交脱,皇上亦每为臣工言之。今年气象,果为昌泰,诚国家之福也!

道光皇帝经常对大臣们说,占卜者推算皇帝运气到道光二十八年冬天才能好转,果然二十九年初就取得了反入城的胜利。朝廷上下因此欢欣鼓舞,对“英夷”强硬派又一时得势,这也是“迷信”对传统政治的微妙影响之一例。

在这样的环境下,朱子的世界观轻而易举地征服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曾国藩也因此接受了朱熹的风水理论。他说过,“我平日最不信风水”,接下来还有一句:只信朱熹“山环水抱”、“藏风聚气”的理论。

道光二十七年,他在家书中这样谈论怎么样改善家中阳宅风水:

老秧田背后三角丘,是竹山湾至我家的大路,男(曾国藩)曾对四弟言及,要将路改于墈下,在檀香嘴那边架一小桥,由豆土排横穿过来,其三角丘则多种竹树,上接新塘墈大枫树,下接檀香嘴大藤包里,甚为完紧,我家之气更聚,望堂上大人细思。

这种安排依据的就是朱熹“藏风聚气”的阳宅风水原理。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的叔父曾骥云认为附近彭姓山地内有一处吉壤,想买下来作为曾氏家族墓地。曾国藩在家书中这样表达意见:

前叔父信言知广彭姓山内有地有干田十亩。男思好地峰回气聚,其田必膏腴,其山必易生树木,盖气之所积,自然丰润。若硗田童山(山无草木曰童),气本不聚,鲜有佳城,如庙山宗祠各山之童涸,断无吉穴矣。大抵凡至一处,觉得气势团聚山水环抱者,乃可以寻地,否则不免误认也。知广之地不知何如,男因有干田十亩之说,故进此说。

这番言论所依据的是朱熹的“山环水抱”说。

传统时代的“风水先生”是分层次的,许多士大夫都基于“义理”,对风水深有研究,比如,曾国藩的好友郭嵩焘,以及他在为父亲寻找葬地时请的新宁知县许久霞等人。在京城时,他之所以相信帮他看房子的王继贤,是因为王氏学有本源,能以朱子之理解释风水,“言之成理”。所以曾国藩实际上是将风水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在朱子风水理论指导下的“学术风水”。另一类则是以那些不学无术的“地仙”为代表的“愚昧风水”。他是相信前者而鄙视后者的。乡间那些专以踏看坟地为生的风水先生,多数是半文盲,画虎不成,言语鄙陋,对他们,曾国藩和他祖父一样,是看不起的。通过这样的分类,曾国藩将自己的相信风水和祖父的不信地仙调和统一起来。曾国藩的妻弟欧阳凌云对风水极感兴趣,学会了为人看地,甚至打算以此为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曾国藩写信给弟弟们,嘱咐他们劝阻凌云:“地仙为人主葬,害人一家,丧良心不少,未有不家败人亡者,不可不力阻凌云也。”

<h3>七</h3>

曾国藩因祖母之丧对“风水说”产生的笃信并没能一直持续下去。咸丰八年曾国藩再度出山之后不久发生的一件大事又使他对风水之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就在曾国藩再度出山之后不久,湘军在三河战役中遭遇惨败。悍将李续宾部被全歼,曾国藩的弟弟曾国华也失踪于乱军之中。事后曾国藩极力搜寻,只找回一具无头之尸。

这是几十年来曾氏家族中最大的惨祸。极重手足之情的曾国藩悲痛欲绝。在接到曾国华失踪之信的当日“万感交集,彻夜不寐”。此后一连多日“心绪极恶”,“悲恸填膺,减食数日”,甚至“不能办一事”。

离家以后,曾国藩一直因为父母葬地有“凶煞”而放心不下。得到曾国华的死讯后,他的第一判断是风水所致。曾国华生前曾力主为父母改葬,因此曾国藩马上写信到家里,要求尽快实施改葬:

如温弟(曾国华字温甫)之变果与二坟相关,则改葬可以禳凶而迪吉;若温弟事不与二坟相关,亦宜改葬,以符温弟生平之议论,以慰渠九泉之孝思。

按理说这件事足以使曾国藩死心塌地地迷信风水。但是静下心来,曾国藩想起这一年四月他还家居湘乡时发生的一件怪事。

当时曾国藩闲居家中,终日无事,听说曾国荃家人请人来扶乩,也步行赶去凑热闹:“闻老九宅中有乩仙降,步往视之。”

扶乩和算卦一样,是旧时人们卜问吉凶的常用方式。其法是扶乩之人自称神灵附体,拿着一支笔,根据人们的提问,在沙盘上划字,据说划出的字句就是神灵的指示。

当时湘军刚刚攻下九江,军机颇顺,曾国藩原以为可以顺流东下,迅速消灭太平天国。不料扶乩的结果却十分不吉利。

乩初到,即判曰:“赋得偃武修文,得闲字。”字谜“败”字。余方讶败字不知何指?乩判曰:“为九江言之也,不可喜也。”余又讶九江初克,气机正盛,不知何所为而云然?乩又判曰:“为天下,即为曾宅言之。”

扶乩得到了一个非常不吉利的“败”字。曾国藩大惊,以为刚刚取得九江大胜,怎么会出来一个“败”字?乩又判说,这个“败”字与九江之胜有关。曾国藩问,九江初克,运气正好,“败”字何指?乩又判到,这个“败”字不但关系到天下大局,也关系到曾家自己的家运。

曾家人“又问仙何人何职位今欲何往”,也就是问降下这一预言的是哪路神仙。“仙自称名为彭某人,河南固始人,生时官都司,死于咸丰年固始之难。现为云南大理府城隍神。赴任路过云云。”仙人自称叫彭某某,是河南固始人,生前是咸丰年间的一个都司,死于战乱,刚被上天任命为云南大理府城隍神,在赴任途中路过湖南,所以下来降言。

当时曾国藩听了之后,虽然“凛然神悚”,然终不解其故。也就只好将神仙的预言置于半信半疑之间。

直到曾国华丧后,曾国藩才恍然大悟此“败”字何指:

由今观之,三河之挫,六弟之变,正与“不可喜也”四字相符,岂非数皆前定耶?

多年之后,和赵烈文谈起此事,曾国藩还认为此事足以证明鬼神确实存在:

其效验昭昭之如此,且先半载知之,则世俗所云冥中诸神,造兵死册籍等语,非为荒唐之说矣。

这件事使曾国藩相信,冥冥之中,“风水”之上,有更神秘、更有力的“天命”存在。

相比风水之说在理学内部的聚讼不已,对“天”及“天命”的崇拜却是儒家毫无争议的世界观基础。早自殷周时代,人们就相信天是有意志的人格力量,主宰一切。“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孔子信天命。他五次三番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伦语·季氏》)“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伦语·尧曰》)

所谓“命由前定”,天之崇高伟大,就在于天命的说一不二不可动摇。神仙半年前就预告了曾国华之死,足见天命有其定数,人力的巧计营求对冥冥天意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

因为六弟之丧,曾国藩对“风水”与“天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次深入思考。他从头回顾了曾氏家族三十多年来的兴衰历史,总结出家运中的这样一个规律,即咸丰年之后,每当大得意之后,必有大失意相随。道光年间,曾氏家运一直蒸蒸日上,而自从咸丰皇帝即位以来,曾氏家运之规律变为大喜与大悲交错:他好不容易盼到江西主考的差事,就遇到了母亲之丧。他刚攻克武汉田家镇,湘军声望达于顶峰,紧接着就遇到水师大败。咸丰六七年间,湘军转危为安,军事进展顺利,不料父亲突然去世。今年曾国荃攻克吉安,声名大振,不料马上遇到了六弟之祸。

曾国藩由此认定,祖母葬后家中出现的诸种吉祥,不过是第一波大得意中固有之事。而六弟之丧,则是吉安之大得意后的大失意。先人葬地,似乎不是决定性的原因。如果祖父母所葬之地果然是当初自己所信的那样大吉大利,何以家中会屡次出现横逆之事?六弟之丧既已由仙人半年前明示,则即使在其后移动父母坟茔,也必无济于事。一个人的穷通死生,怎么可以由一具枯骨的埋藏之所而决定和改变?如果那样,上天岂不是太容易左右了?天命岂不是太不严肃了?

事隔多年后,他在日记里说:

偶思咸丰八年四月葛山扶乩,即已预知有是年十月三河之败,温弟之变。天下万事皆有前定,丝毫不能从人力强求,纷纷思虑亦何补邪?

“天命”之说,从此在曾国藩心中投下了浓重的阴影。

<h3>八</h3>

和风水说一样,天命说对中国人的影响也是根深蒂固。中华民族多灾多难,所谓富不过三代,三十年河东,绝大多数中国人终生都在造物的簸弄中颠沛挣扎。对风云之变幻,祸福之旦夕,命运之无常,自身之渺小,体认极深,中国人因此成为世界上命运感最强的民族之一。

中国文化因此也痴迷于追问命运。甲骨文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预测吉凶,六经之首的,创作初衷本也是为追问天命。诸子百家的著作中,理性与非理性,命运与鬼神,神秘的“天”与世俗的“人”,也往往纠缠难分。墨子重功利,不信命运,却信鬼神。老子认为宇宙之玄,是众妙之门。庄子主张要顺从命运,“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素”。孔子和孟子都明确主张人要顺从命运。

程朱理学兴起之后,也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天命理论。我们说,性格决定命运。而朱熹说,命运决定性格。朱熹说,和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一样,人是禀气而生。因此,人的命运,也完全是由所禀之气决定的。“人之禀气,富贵贫贱长短,皆有定数寓其中”,“富贵、死生、祸福、贵贱,皆禀之气而不可移易者”。以孔子为例,他老人家先天所禀之气十分清明,所以做得圣人,但禀得的气又很低很薄,所以生来地位不高,终生也没有做太大的官。至于他的学生颜回禀的气很短,所以早夭。

除了理学家之外,历代名人热衷谈命的还有不少。苏东坡有《东坡志林》,文天祥有《跋彭叔英谈命录》,明朝时刘伯温为《滴天髓》作注,宋濂作《禄命辨》。中国人对命运的兴趣,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在曾国华之丧前,曾国藩很少谈论天命。青年时代的曾国藩其实是“人定胜天”主义者,非常推崇意志的力量。他认为人的意志是无所不能的:“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

他相信,人的命运主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外力对于蓬勃的向上意志无可奈何。凭借自己的意志力量,可以脱胎换骨成为完人,可以成就内圣外王之业:“我欲仁,斯仁至矣。我欲为孔孟,则日夜孜孜,唯孔孟之是学,人谁得而御我哉。”“人苟能自立志,则圣贤豪杰何事不可为。”“范、韩可学而至也,马迁、韩愈亦可学而至也,程、朱亦可学而至也。”“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正是这种观念激励着曾国藩精研理学,刻苦修身。青年时代曾国藩偶有几次谈论命运,都是为了安慰鼓励科举不顺的弟弟们。在得知四弟和六弟都没有考中秀才后,他写信安慰说:“功名富贵,悉由命定,丝毫不能自主。”然而他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让弟弟们“尽其在我,听其在天,万不可稍生妄想”。对于功名富贵,不必焦虑妄想系心萦怀,而是将全副精力用于进德、修业。所以曾国藩此时的命运观,还是为他的个人奋斗观服务的。

初创湘军时的曾国藩,一无所有,有的只是意志。他相信超人凭借意志,他可以在大清王朝的生死关头,只手挽回社稷、再造乾坤。正是这种唯意志论的信念,支撑他穿越了本不可能穿越的重重艰险,以一介书生,赤地立新,创立起湘军。在湘军连获胜仗之际,曾国藩一度顾盼自得,予智予雄,“自负本领甚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见得人家不是”。对自己的主观能动能量相当自负。以为“天下事果能坚忍不懈,总可有志竟成”。

但是从经历咸丰七年被皇帝罢黜回家的大挫折和咸丰八年曾国华之丧以后,“天命”二字开始出现在曾国藩的辞典中:

余自经咸丰八年一番磨炼,始知畏天命、畏人言、畏君父之训诫,始知自己本领平常之至,昔年之倔强,不免客气用事……

咸丰七年居家这一段时间,是曾国藩一生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以耿耿孤忠,而不见信于皇帝,奋斗数载,功劳至大,却被投闲置冷,自然心不能平。曾国藩原本功名心极重、进取心极盛。得失之念、伎求之心也因此炽于常人。郁愤至极的他得了失眠之病,每日“心中纠缠,时忆往事,愧悔憧扰,不能摆脱”。

命运由大荣瞬间转为大辱,状态由大喜急坠入大悲,使他恍然体悟到人力的无可奈何。极度痛苦之中,他找到了“天命”之说与“黄老之术”作为挽救心理危局的良药。

他再一次翻阅历史,古人形形色色的命运给了他无数的感慨。很多时候,人的努力和收获是不成比例的。命运的不平并不只落在他一个人身上。历史上,有人“或碌碌而有声,或瑰材而蒙垢,或佳恶同时同位同,而显晦迥别,或覃思孤诣,而终古无人省录,彼各有幸有不幸,于来者何与?”也就是说,有的人庸碌无才,却获得美名。有的人才华横溢,却受尽屈辱。有的人,一辈子苦心钻研,学有所成,最终成果却被世界埋没。有些人,素质、能力、时代、地位都差不多,一生命运却迥不相同。

而揆诸自身,更让他体悟到天意的难以捉摸。

他的一生有太多想不到。

二十八岁之前,他考秀才考了七次才成功,考进士也落榜两次,可谓命运淹蹇。在前途茫茫之际,他怎么也料想不到从二十八岁起,自己的命运又变得出奇的顺利。

二十八岁那年,他终于考中了进士,不过,仅列三甲第四十二名,本来没什么希望进入翰林院。据说是因为朋友苦劝才勉强参加了朝考。结果,朝考成绩却出奇好,列一等第三名(试卷进呈御览后,又特别提为一等第二名),因此得以入翰林院深造。这在当时,绝对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这已经是梦想不到之事了。谁又能知道,他在此后的京官生涯中,仅仅靠动动笔头,写写文章,就十年七迁,从道光二十年得授翰林院检讨,到道光二十九年升任礼部右侍郎,跃升十级,三十多岁就成了二品大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他第二个想不到。

当年的同学里,比他聪明俊秀的不在少数。和自己的朋友比起来,自己也算不上多么杰出。仕途成绩如此出色,难道仅仅是自己的主观奋斗,而没有上天的安排吗?

离开北京后,他又遇到了第三个想不到:在太平军攻入湖南前,他从来没有想到这辈子还会领兵打仗,并且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次农民起义战争中另一方的第一主角。

如果说承平时代,一个人的生活按部就班,对命运的主宰力量感受并不强烈的话,大规模的军事战争却往往使人成为命运的信奉者。所谓胜败乃兵家常事,军事战争局面常常大起大落,忽而势如破竹,忽而陷入绝境,忽而又死里逢生。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人们很容易感觉到自己是被冥冥中一种更强大的神秘力量所捉弄。即以曾国藩而论,他在战争中多次自杀,三度写下遗嘱,以为必死无疑,最终却屡屡化险为夷,转败为胜。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八个字在战争中才让人体会得最深。

回顾往事,细究天人,曾国藩恍然发觉,人生不过是一股水流,流到哪里,完全是由地形决定。自己其实不过如一粒豆粒,在命运的簸箕中随机跃动。

天意从来高难问。事实上,那位天上的神秘人物,经常做出一些看起来乖戾无理的决定。人的幸运和不幸,也不是一时一世能看清楚。古来如李斯、董卓、杨素,智力皆横绝一世,早年飞黄腾达,看起来命运对他们很厚待,结果“而其祸败亦迥乎寻常”。也有一些能力超群锐意进取者,终生不得施展,却幸运地逃过了动乱,得以享尽天年。“天或反厄之,使之蓄其光采,以昌其后而永其年。”

大彻大悟的他由儒墨而入黄老,由执着事功而进入到思考人生与宇宙的关系。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他悟到,人力其实是很弱小的。

古今亿万年无有穷期,人生其间数十寒暑仅须臾耳……事变万端,美名百途,人生才力之所能办者,不过太仓之一粒耳。

须以相对的观点来看待个人的成败,用更大的维度来判断得失的价值,而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味执著功名。如果把心胸放大到宇宙世界层面,则人间小小荣辱风波不值一提。

看透了这一点,曾国藩觉得自己的精神境界又提升了一层,定力大大增长:

知天之长而吾所历者短,则遇忧患横逆之来当少忍以待其定;知地之大而吾所居者小,则荣利争夺之境当退让以守其雌;知书籍之多而吾所见者寡,则不敢以一得自喜;知事变之多而吾所办者少,则不敢以功名自矜,而当思贤以共图之。夫如是,则自私自满之见可惭惭蠲除矣。

似乎是为了奖励曾国藩对“天命”的悟性,上天又一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扭转了曾国藩的命运:他本以为这次被罢回家,将使他失去建立不世大勋的千载良机。因为此时正当太平军内乱初起,由盛转衰,看起来已经指日可平。没想到大局骤变,太平军势力复张,他又能再度出山,重新主宰战局。这一天旋地转更加坚固了他的天命观。

<h3>九</h3>

我们翻阅曾国藩家书,会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曾国藩一生,每于人生道理有所体悟,必汲汲与兄弟们分享。天命说不久也成了他用来安慰疏导曾国荃心理疾病的良药。

皈依天命说后,曾国藩一改过去的急切焦躁,在处理大事时变得从容不迫。他不再认为,王朝的命运可以由他一手左右。他相信,太平天国能不能平,大清王朝还能存在多少年,这些太大尺度的事件,不是某一个人甚至某一个集团能够决定的。在这些大事件背后,有着天时、历史、人心等诸多深层次力量,个人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因此,他所要做的,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尽自己的能力而已,而不必杞人忧天,将太多无法承受之重揽到自己肩上。

咸丰十一年,曾国荃围攻安庆,当年四月初三日,曾国藩写信给曾国荃说:

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如此次安庆之围,濠深而墙坚,稳静而不懈,此人力也。至于是否不至以一蚁溃堤,以一蝇玷圭,则天事也……吾辈但当尽人力之所能为,而天事则听之彼苍而无所容心。

当时曾国荃久攻天京不下,肝气上升,心情焦躁,行将得病。曾国藩写信告诉曾国荃,太平军能不能平,南京攻不攻得下,乃是天地间那神秘的大力量决定的,个人能发挥的空间十分有限。“金陵之克,亦本朝之大勋,千古之大名,全凭天意主张,岂尽关乎人力?”因此要求曾国荃将能否攻下南京“付诸可必不可必之数,不敢丝毫代天主张”。曾国藩说,战争之中,人只能全力发挥自己的主动精神,“墙濠之坚,军心之固,严断接济,痛剿援贼,此可以人谋主张者”,但至于“克城之迟速,杀贼之多寡,我军士卒之病否,良将之有无损折”,“此皆由天意主张者”。他这么说,是唯恐国荃在攻城时失去耐心,不择手段,蛮力强攻,致出危险。他打了这样一个比方,用科举考试来比喻天京之战:“譬如场屋考试,文有理法才气,诗不错平仄抬头,此人谋主张也。主司之取舍,科名之迟早,此天意之主张也。”天命难测,个人在天命力量面前,只能老老实实地努力,不可妄图侥幸,鲁莽裂灭:

若恐天意难凭,而必广许神愿,行贿请枪;若恐人谋未臧,而多方设法,或作板绫衣以抄夹带,或蒸高丽参以磨墨,合是皆无识者之所为。弟现急求克城,颇有代天主张之意。愿弟常存畏天之念,而慎静以缓图之,则善耳。

攻下天京后,朝廷打压功臣,有意贬抑曾国荃,气得他大病一场。曾国藩又开导他说:“汝虽才能,亦须让一半与天。”意思是湘军攻陷天京,半由人力,半由天命,并非全是你的本领,因此没有什么想不开的。一个人功名达到什么程度,不完全是由自己能决定的。“吾辈所可勉者,但求尽吾心力之所能及,而不必遽希千古难攀跻之人。”

曾国荃身陷困境之际,曾国藩的日子也不好过。清廷因防他功高震主,不断地敲打他。他用来规劝曾国荃的话,何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天命说使曾国藩在宦海风波中能心平气和,沉稳练达,甚至“老奸巨猾”,帮助他成功地处理了功高震主之后的君臣关系。

<h3>十</h3>

随着阅历加深和年龄增长,曾国藩谈论天命的语气越来越肯定,或者说,他对天命越来越迷信。

他开始相信人不能胜天。同治五年他写给曾国荃的信中说:“弟谓命运作主,余所深信。谓自强者,每胜一筹,则余不甚深信。”

他早前认为,对于建功立业来说,“天事居其半,人事居其半”。也就是说,人事与天命各占百分之五十。后来又认为对于事功来说,人力所能起到的作用不过百分之三十。他说:

古来圣哲名儒之所以彪炳宇宙者,无非由于文学事功。然文学则资质居其七分,人力不过三分。事功则运气居其七分,人力不过三分。

以身边的例子为言,当太平军兴起之初,其他清军将领,比如向荣、张国梁等人,“岂不切齿图功,思得当以报国”,也一心要灭了太平天国,但因为“事会未至,穷天下之力而无如何”。那时太平天国势力正张,“六七伪王者,各挟数十万之众,代兴迭盛,横行一时,而上游沿江千里,亦足转输盗粮”。而湘军后来取胜,与太平天国内乱及后期施政混乱直接相关。“及贼势将衰,诸酋次第僵毙,而广封竖,至百余王之多,权分而势益散。长江渐清,贼粮渐匮。厥后楚军围金陵,两载而告克”。

由此曾国藩得出结论说:

非前者果拙而后者果工也;时未可为,则圣哲亦终无成,时可为,则事半而功倍也,皆天也。

回首往事,他越来越认同,人的主观努力能施展的范围其实相当狭窄,环境和时机远比人的努力重要。运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没有那个运气,一个人再挣扎奋斗也无济于事。

对于自己一生功业,他以“运气”总结之:

其初办理团练,略招勇丁以剿土匪,其后四方多故,事会相近,遂有不克中止之势。国家……正值剥极将复之际,不才会逢其适,侥幸有成。湘淮诸公应由布衣徒步以取将相,特借鄙人以发其端。其间离合得失,千变万态,纯关天意,不由人谋。

这其中固有谦词,也有灼见。

<h3>十一</h3>

如果说,直到三七开时为止,曾国藩对命运的总结都不无正面意义。然而,晚年曾国藩对命运的迷信却超越了合理界限,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有时他甚至认为,人就是一个“运气口袋”,一切皆是运气为之。“人生皆运气为主,七尺之身实以盛运气。”一个人一生寿命、健康、穷富、贵贱,乃至赌博的输赢、科举的成败、军事的成败,基本都是由命运主宰的,人力能及者甚少。“比之博者之大胜,会试之高第,在一时虽若可喜,实则值时命之偶然。”“兵事之成败利钝,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以诸葛之智勇,不能克魏之一城;以范韩之经纶,不能制夏之一隅。”

他迷信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提出“不信书、信命运”这个“离经叛道”的结论。

欧阳兆熊在《水窗春呓·卷上·一生三变》中说:

(曾国藩)尝戏谓予曰:“他日有为吾作墓志者,铭文吾已撰:不信书,信运气;公之言,告万世。”

不信书,代表他不相信任何后天的努力奋斗可以改变既定的命运。信命运,代表他认为命运是决定一切的。而“公之言,告万世”,则说明这是他一生的最后结论,不再更改。

如果我们因为曾国藩的这些话语而嘲笑曾国藩愚昧落后,无疑是不恕不当的。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是人定胜天,是主观能动性。但是细想起来,这也是一种蚍蜉撼树而已。人与天,主观与客观,当然是后者强大于前者,正如同主人强大于宠物狗,科学家强大于他制造的机器人,宇宙强大于一个原子。再顽强的意志,也冲不破某种客观限制,任何强人,最后都会发出天命难知的感慨。

这一悲怆的宣告,实际上是曾国藩晚年悲观心理的一种体现。

虽然出将入相、封侯开府,但曾国藩晚年的心境常常陷入灰心落寞之中。这既有个人家庭因素,也有对国家前途的悲观。

从自己的亲人身上,他体会到了命运的无常。他的几个女儿,每一个择婿时都是千挑万选,这些女婿多是自己至亲好友之子,其公婆都是修身立品的正人。然而女儿个个命运悲惨。长女纪静之婿袁秉桢放荡凶暴,嫖娼酗酒,且不敬岳父,私取公款。纪静在夫家受尽了冷落,年仅二十九岁就去世了。二女纪耀之婿陈远济幼时十分聪明,长大后却平庸懈怠,了无生气,纪耀郁郁寡欢,终生未育。三女纪琛之婿罗允吉是个花花公子,不务正业,其母又刁悍刻薄。更想不到的是,刚出生一个多月的儿子,在南京被炮声惊吓而死,曾氏目睹伤心不堪。四女纪纯之婿郭刚基人品学问都不错,却又体质羸弱,二十一岁便病死,留下纪纯拖着两个儿子守空房……越到老年,阅历越深,他越动摇了青年时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信念。他因此认定上天在很多时候是不讲道理的,或者说,上天的“道理”超越了人类能理解的尺度。他嘲笑佛家“因果”之说,讥笑那些“朝耕而(图)暮获,一施而(望)十报”之人。

而国家的现状,更让他伤心。他早年立下内圣外王之宏愿,并为此辛苦奋斗了一生。然而在垂暮之年,他猛然发现用尽一生精力换来的“同治中兴”不过是一片虚假繁荣。他遵循圣人之道一丝不苟地苦学苦修,却并没有达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他眼看着神州不断陆沉,自己却无能为力。他以一人之力,无法挽回传统社会积千百年形成的强大颓势。一生的奋斗,最后竟然如拔刀斫水,并不能丝毫影响水之东流。

自诩为“好汉”,“平生倔强”的曾国藩在晚年却失去了当年的豪气。悲观和失望成了他晚年生命的主色调。他经常和身边的幕僚赵烈文谈起清朝的前途,他说:“京城水泉皆枯,御河断流,朝无君子,人事偾乱,恐非能久之道。”“吾日夜望死,忧见宗社之陨。”

他对晚清朝廷上下一如既往的昏聩混乱、对时世沧桑人心难复深为失望,对自己一生灯蛾扑火式的努力深为失望。“老年常多悔惧”,“近年焦虑过多,无一日游于坦荡之天”。在“补救无术,日暮道穷”之际,不免愈加以天命说来排解自己的郁怀。他在日记中写道:

不特富贵功名及身家之顺逆,子孙之旺否,悉由天定,即学问德行之成立与否,亦大半关乎天事,一概淡而忘之,庶此心稍得自在。

<h3>十二</h3>

虽然如此深信天命,曾国藩一生却很少当众谈论这个话题。咸丰九年,他在日记中写道:

圣人有所言有所不言:积善余庆,其所言者也;万事由命不由人,其所不言者也。

也就是说,虽然天命决定一切,但是圣人们还是要自欺欺人地提倡人定胜天,告诉别人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他们从来不向世人揭开命运难违的悲惨真相,否则,生命这场游戏,就彻底失去了魅力。比如,孔子虽然深知天命不可违,还是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奋斗精神垂范后世。

咸丰十年,在给幼弟曾贞干的信中,他承认弟弟所悟是对的:“季弟言‘出色之人断非有心所能做到’,此语确不可易。名位大小,万般由命不由人。特父兄之教家,将帅之训士,不能如此立言耳。”但同时他又提醒到:“季弟天分绝高,见道甚早,可善可爱。然办理营中小事,教训弁勇,仍宜以‘勤’字作主,不宜以‘命’字谕众。”

“以不言者为体,以所言者为用,以不言者存诸心,以所言者勉诸身”,是皈依了天命说之后曾国藩的行事策略。也就是说,以天命说来排解心中的迷惑愤懑,以天人感应说来激励自己继续奋斗。

鉴于这种考虑,曾国藩从不在众人面前谈论天命,即使私下谈论,也总不出亲信僚属的小圈子,并且多在事后。他愈是感到“天命难违”,愈是强调主观意志的作用,甚至达到极端的程度。“志之所向,金石为开”一语,就是他晚年用来勉励年轻人的。

虽然知道事不可为,他仍然为挽回清王朝江河日下的颓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治元年,他就在日记中写道:“阅王而农所著张子《正蒙》,于尽性知命之旨略有所会。盖尽其所可知者于己性也,听其不可知者于天命也。”“若于性分当尽之事,百倍其功以赴之,而俟命之学则以淡如泊如为宗,庶几其近道乎。”

因此晚年的他仍然劳心苦力,片刻不休。他说:“盛世创业垂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曾国荃被任命为浙江巡抚时,他在信中与之相约道:“吾兄弟报称之道,仍不外‘拼命报国,侧身修行’八字。”这并非漂亮话,实际上,他一直是这样做的。虽然身患高血压、动脉硬化、下肢浮肿、脚软、疝气、失眠诸症,更因青光眼、白内障导致一目失明,“难于阅读”,“不能多见客,不能多说话”,他却仍然尽职尽责地为国工作,一点也不偷懒。

他的幕僚赵烈文记载的一幕,见证了他督两江时的辛苦劳瘁: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涤师来久谈。迩得微恙,神气殊乏,会客来请主考入闱茶宴仪节,絮絮不已。余云,小事不必亲躬。师曰,吾非专此而习久已成风气,细大不捐,亦无可托之人耳。(赵烈文又劝)师曰,吾以夙死为乐。君言虽切,无以易吾志矣。

他督直隶,“公事较之江督任内多至三倍……竟日无片刻读书之暇”。虽然抱怨“做官如此,真味同嚼蜡矣”,他却开足马力,拼尽老命,一年之中清理积案三万多件。此外治河赈灾,惩贪奖廉,都多有成效。

<h3>十三</h3>

晚年曾国藩的世界观,以天命说为本,而风水鬼神报应之说也并行不悖。他依然相信风水的存在,也相信因风水而得富贵的事实。因为这毕竟是从理学“气本论”原理推论出来的结论,何况还有他另一次“亲身体验”作为证明。

那是发生在祁门县的事。安徽祁门清初中过举人,后来一位江西籍的县令将县城改建在山脚下,从此一百多年没有人中过举。曾国藩驻军祁门时,以县城局促,并无“形胜”,因拆毁城墙。竣工后曾国藩写了四句话:“拆去西北城,岁岁出科名。东南留一节,富贵永不歇。”说来奇怪,此后仅甲子科乡试,祁门县就考中了三个举人,丁卯科又考中了二人。曾国藩由此更加认为,风水之说绝非无稽之谈。

因此曾国荃担任湖北巡抚同捻军交战屡遭惨败后,曾国藩推测,这也许是由鄂抚衙门不吉利造成的,敦劝曾国荃移贡院。

但更多时候他更坚信,正如同天命是人不可左右的,能不能得到风水之地也是人不能左右的。换句话说,风水实际上也是天命。好的风水往往都是得自无意之间,上天注定。有意营求,是难于获得明显效果的。孔子的“天命说”和朱子的“风水说”被他用这种方式统一了起来。他说:

世之因地脉而获福荫者,其先必系贫贱之家,无心得之,至富贵成名之后,有心谋地,则难于获福矣。

他举例说:

吾亲友中,如长塘葛氏既富后则谋地,金兰常氏既贵后而谋地,邵阳魏默深既成名后而谋地,将两代改葬扬州,皆未见有福荫。

究其原因,他认为是既然有意求富贵,则“皆不免以诈力与其间,造物忌巧,有心谋地则不应也”。

所以他后来虽仍未放弃改葬父母的想法,但是已经不再固执于追求富贵功名的念头,而只要求葬地能使先人遗体免受水冲蚁啮等祸,使先人之灵魂能安宁适意而已:“人力所能谋,只能求免水、蚁、凶煞三事,断不能求富贵利达。明此理,绝此念,然后能寻平稳之地。不明此理,不绝此念,则并平稳者亦不可得。”“须将求富求贵之念消除净尽,但求免水蚁以安先灵,免凶煞以安后嗣而已……以吾所见所闻,凡已发之家,未有寻得大地者。沅弟(曾国荃字沅甫)主持此事,务望将此意拿得稳,把得定,至要至要!”

对风水说的不以为意,从祖母的改葬一事上也体现出来。早年曾国藩虽然说过祖母葬地大吉,万不可动,但后来终于迁到了大界新安冲,与祖父合葬在了一起。

<h3>十四</h3>

同时他还是相信鬼神的存在,特别是同治元年的一次“神秘体验”,更让他相信某种程度上的天人感应的存在。那是同治元年十一月三十日那天晚上,他为阵亡的曾国华写铭旌,忽然闻到一股强烈的檀香味,而询问身边人,并无人焚香:

昨日为季弟写铭旌,自外入室,闻檀香甚烈,意戈什哈等焚之,以致诚敬。及至写毕一问,并无人焚香者,殊为可异。

过了半个月,他在家书中又一次谈起此事,认为这证明“神异之不虚”:

余生平不信鬼神怪异之说,而八年五月三日扶乩,预料九江一军必败,厥后果有三河之变。及昨二十九日写铭旌时,异香满室,余所亲见亲闻,又觉神异之不尽虚妄也。

因此,晚年他继续用鬼神说来解释一些生活现象。他与曾国潢都死了孙子,他认为这是有损阴德的结果:

接沅弟信,知纪渠侄之子元十于六月初四日殇亡,殊为感怆……念澄弟昔年于骨肉根本之地,尽心尽力,而两年连殇二孙,殊不可解。闻弟近年好帮官司,好罚人出钱,好送人关班房,岂有损于阴德耶?抑闻侄妇有不敬其姑之处,神示之儆耶?

他仍然参与一些“迷信”活动。同治六年,江苏大旱,曾国藩迎神于密室,焚香祈祷,下雨之后复出重金还愿。平日在督署,他晚上经常登上内宅的上房,向天拜祷。

然而,在做这些事时,他的心态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希望“有求必应”,他不过是祭神如神在,尽其责任而已。晚年的他,以“浑”为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相互矛盾的各种说法,皆并存于他的头脑中而不悖,如同十八般武器罗列库中,在需要时随手拈来。因为皈依了“天命”,曾国藩对于“功名富贵及身家之顺逆,子孙之旺否”一概归之于命,不再像以前那样患得患失。在更多的时候,他对“迷信”之说已经不再那么尊重。在许多事情上,在晚年的他看来都无可无不可。

同治元年十二月二十日,正当金陵久攻不下,军营疫疾流行,曾国葆染病身死时,曾国潢在给他的信中说曾国荃的妻子找人算了命,非常担心曾国荃的命运,要求曾国藩放九弟回家:

科四母子益信神,因有看八字者说沅弟明年断不可打仗亲自出队,话语颇不吉利。九娣妇母子苦欲求大伯父另派一人往金陵督兵,求谕沅弟来身边办事云云。弟不深信邪说,想兄亦以谓然。因九娣妇再三苦求,是以附呈。

曾国藩得信,甚为恼火,在信尾亲批道:

金陵如何退得?亦无他人可以接手。只好不亲身督队,格外小心耳。八字以理推之,当不可信。若果可信,则天下每年只手得四千三百二十人矣。

咸丰八年之后,他对风水及其他迷信活动的批评开始增多。咸丰十年,曾国藩闻听弟弟曾国潢在家经常做道场后,写信严厉地批评了他:

吾祖星冈公在时,不信医药,不信僧巫,不信地仙。此三者,弟必能一一记忆。今我辈兄弟,亦宜略法此意,以绍家风。今年白玉堂做道场一次,大夫第做道场二次,此外祷祀之事,闻亦常有,是不信僧巫一节,已失家风矣。买地至数千金之多,是不信地仙一节,又与家风相背……地仙僧巫二者,弟向来不甚深信,近日亦不免为习俗所移,以后尚祈卓识坚定,略存祖父家风为要。天下信地信僧之人,曾见有一家不败者乎?

由此可见,到这一时期,曾国藩对风水活动已经以批评为主了。

曾国藩晚年多次向兄弟子侄提及祖父的“三不信”,并约为家训:

所欲常常告诫诸弟与子侄者,惟星冈公之“八字三不信”……三不信曰“药医也,地仙也,僧巫也”。

吾祖父星冈公在时,不信医药,不信僧巫,不信地仙。卓识定志,确乎不可摇夺,实为子孙者所当遵守!

天下信地、信僧之人,曾见有一家不败者乎?

<h3>十五</h3>

既然相信灵魂暂时不灭,曾国藩对自己未来的葬地,也不能不有所考虑。

曾国藩的老朋友冯树堂自认精通相地之法,在曾国藩去世前一年曾赴南京与曾会面,见曾精气大衰,预感其不久于人世,自告奋勇要求为曾氏选择葬地,曾国藩欣然同意。

回到湖南后,冯树堂四处跋山涉水,经过千挑万选,为他相得湘乡东台山一地。东台山乃湘乡风景名胜地,“东台起凤”乃湘乡八景之一。它“南连华盖,下瞰涟水”,从风水角度来看,确属极佳。为了让曾国藩放心,冯树堂还约了另一个精通风水的朋友,也是曾国藩的好友郭嵩焘一同相看了一回,得出结论是“龙,穴,沙,水,向五者,皆可惬心满意”。葬于此地,据说可保家族兴旺,万年不衰。他还精心撰写了《东台山地图说》一册,详细阐明此地的种种优异之处,寄给曾国藩阅看。

出乎人们预料的是,曾国藩断然拒绝了这个选择。详细阅读了《东台山地图说》后,曾国藩发现此地是当地公会所在,按八卦的说法,又恰值县治的巽方,据说这个方向“关(一地之)文风”,早已为众人所瞩目。如果葬在这里,也许可保曾氏一族文风大盛,却可能影响湘乡县别的家族人才继起。

故曾国藩在给冯树堂的复信中说:

此地即为公会所在,又为文风所关,邑人必不乐从。即令巨绅应允,而士庶或窃有遗议。

他又解释自己寻找葬地的原则说:

鄙人平日论求地之道,不贵万众指目吉壤之区,不贵阴谋诡计巧取而得,苛于人情万无妨碍,方当营度,否则不为勉强。小地十一处中当有较佳者,容与舍弟商妥定议。

这一选择,反映了曾国藩晚年信条:

天道忌巧,谦退不争,不伎不求。

第八章 曾国藩的风水、相面、算卦和天命 第二节 精通相面,粗通算卦

<h3>一</h3>

关于曾国藩与相面术,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种认为曾国藩相术精绝,可凭一面定人荣辱甚至生死。史载:江忠源任侠自喜,曾国藩一见,即叹为奇士。江氏告辞出京之时,曾国藩看着他的背影,对朋友说:“此人必立功名于天下,然当以节义死。”当时天下太平,谁都不相信曾国藩的话。后来太平军兴,江忠源果然在安徽庐州(今合肥)城破时自杀(一说被杀),这成为后人证明曾国藩相术之准的最佳证据。

曾国藩善相之名流传如此之广,乃至有人将一书托于曾国藩名下,结果风行海内,至今仍然畅销不绝。

另一种以为曾国藩既为不世之纯儒或者说醇儒,于相术必未用心。比如:葛虚存就否认曾国藩以术相人:

盖生平之际,物色人才,危急之秋,激昂忠义。精神所感,诚至明生。文正儒臣,岂有相人术哉?

<h3>二</h3>

我们先撇开这两种结论,厘定一些简单的事实。

曾国藩的识人本领确实高人一筹。

曾国藩以“识人之明”闻于史册。郭嵩焘所作墓志铭中说他:

以知人名天下,一见能辨其才之高下,与其人贤否。

清政府对他盖棺定论,有“尤得以人事君之义”一句。曾国藩发现人才之多,影响之大,史上确实无人可与匹敌。左宗棠、胡林翼、李鸿章、郭嵩焘、沈葆祯、丁日昌、杨岳斌、彭玉麟等晚清风云人物,都得到过曾国藩的荐拔。出身曾氏幕府位至巡抚、总督者多达三十余人,这种盛况在中国历史上十分罕见。

曾国藩确曾以“相术”相人。

晚年曾国藩每接见生人,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先不说话,而是盯着客人,从上到下看上几分钟。《清史稿·曾国藩传》载:

国藩为人威重,美须髯,目三角有棱。每对客,注视移时不语,见者悚然。

这种相人方式当然不免使许多被接见者十分不舒服,曾国藩却在这几分钟内对这个人形成了自己的基本判断。据说:“退则记其优劣,无或爽者。”

1863年9月,中国第一个留美学生容闳到安庆拜见曾国藩,商讨洋务事宜。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容闳这样回忆他与曾国藩首次见面的情形:

这天,当我的名片递进去以后,我在接待室只稍停留片刻,就被引到这位中国的大人物面前。依照惯例,总督向我表示了欢迎,然后他便请我坐在他的正对面。他默默地坐着,一直对我微笑着,这样长达几分钟,看样子见到我使他非常愉快。但同时他又以锐利的目光从头到脚地审视着我,似乎从我的外表能够发现什么奇异之处。最后,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的双目,好像我的眼睛特别吸引他的注意。我必须承认,在这期间我虽然没有羞怯感,但我的确感到不安得很。接着,他开始向我提问。

相过面后,曾国藩问容闳是否愿意在他麾下当一个军官,并且说:“我从你的相貌可判断出,你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因为我从你的眼睛可以看出你是一个勇敢且具有指挥才能的人。”

但容闳并不想在战场上出生入死。他回答说,他也许有军人需要的勇敢,但缺乏军事训练,通过这种方式谢绝了曾国藩的好意。

这是文字中记载曾国藩相人实践最生动详细的一篇。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文字材料证明曾国藩精研相人之术。

《湘乡曾氏文献》中有《同官册》一册,内容是曾国藩接见属员后写下的评语。从这些评语我们可以看出曾国藩的相学素养。有一些人的身形面相为他所肯定,比如“唇薄而定,鼻正而长”,“面如条瓜”,“腰劲挺”。在这些人名后面,他画0,这类面相说明这些人“心术正”、“可造就”、“可用”。另一些人名下面则记有“目有浊气”、“横纹入口”、“视下,言闪烁”、“鼻削下锐,面干瘦非福相”等从相法角度来说是恶相的描述,这些人的名字被画了,后面评以“心术或坏”、“庸俗”甚至“坏种”等词。很显然,许多下属仅凭这一面之缘,或者说,仅仅因为自己鼻子和眼睛的形状,就被曾国藩决定了政治前途的穷与通。

除了这本《同官册》,曾国藩研究运用相术的记载还大量见于其日记之中。

咸丰八、九两年,曾国藩日记中大量记载了他接见部下时的相面结果,随手举出几例:

陈青云……眼圆而动,不甚可靠。

刘湘南……眼黄有神光,鼻梁平沓,口圆有童心,腰挺拔,面英气可爱。

廖世霖……充哨长。鼻梁直,腰身正。在家小贸营生。头发、眉毛有浊气。

熊登武……目有精光,三道分明。鼻准勾而梁方,口有神而纹俗……三年入罗营,从救江西。

周惠堂……充水营口官。颧骨好,方口好,面有昏浊气,色浮。不甚可靠。

傅裕昆……鼻歪,不可恃,色亦不正。

……

曾国藩之精通相术,与他的识人之明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自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多数人认为二者是有必然联系的。清末著名学者俞樾就这样说:

湘乡(指曾氏)出入将相,手定东南,勋业之盛,一时无两。尤善相士,其所识拔者,名臣名将,指不胜屈。

<h3>三</h3>

相面术在中国源远流长。春秋之时,在中国贵族之中已经十分流行。《左传·文公元年》载: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

也就是说,周天子派遣内史叔服前来鲁国参加葬礼,公孙敖听说内史叔服会看相,便让自己的两个儿子出来相见。叔服对公孙敖说:“谷可以祭祀供养你,难可以安葬你。谷的下颔丰满,其后代必定兴于鲁国。”

而范蠡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尉缭讲秦始皇“蜂准(鼻子高),长目,鸷鸟膺(胸部挺起),豺声,少恩而虎狼心”,这是在历史上更广为人知的相面实例。

春秋以降,相术大兴,历代著名的相人专家层出不穷,比如,汉朝时的许负、王充、王符,唐朝时的袁天罡,宋朝时的陈抟,明朝时的袁珙、袁忠彻。各类相书更是汗牛充栋,像《麻衣相书》、《五行相书》、《柳庄神相全篇》、《平镜宝库》、《骨相法》……不一而足。及至明清,相面摊遍及城乡,相面术成为影响中国人生活的一种重要方术。在晚清政治高层人物中,以相术择人甚至成为一种风气。

胡林翼在向曾国藩竭力推荐李鸿章时,理由之一就是李氏的相貌显示他肯定会飞黄腾达:

少荃可治淮上之师,并带去营哨官也……少荃如评骨法,必大阔,才力又宏远,择福将而使之,亦大勋之助也。大局安危只看丈之放手放胆耳!

胡林翼还给曾国藩的另一位幕友冯卓怀相过面,结果评价很低,说他“唇不掩齿,非期颐之难致,即谗谤之易集”。冯卓怀就是曾国藩早年日记中常提到的好友冯树堂,此人与曾国藩定交多年,关系深密,最后还是因种种原因终生未得大用。

而更有意思的是,曾国藩身边的人,也经常给曾相面。王运相面的结论是:其相法当刑死,而竟封侯,亦以此心耿耿可对君父也。

而薛福成给曾国藩相面后得出另一种结论:

曾公器宇凝重而面如月满,发髯奇伟,殆韩子所云,如高山深林,钜谷龙虎,变化不测者。当代钜公,无与匹也。惟鬃眉稍低,生平劳多逸少。

除了曾国藩的湘军集团,晚清另一些重臣也对相术很有研究,比如荣禄,在《梦蕉亭杂记》中,陈夔龙记载过荣禄和他的一次谈话,内容是谈论肃顺的相貌。荣禄说:

以相法言,肃顺长身玉立,鸢肩,火色,头部长锐下丰,全系火形。五行火形最少,亦最贵。但忌声嘶。肃顺豺声,是以不克善终。

曾国藩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研习相人之术的。阅读相关资料,我们发现,他的相术知识主要来源于历代相术名著。

《湘乡曾氏文献》中有四页纸,是他的相学“札记”,记载了一系列相人原则。比如,面“色黄黑而润泽者吉,哑白而枯涩者凶”;“口唇太薄而颤动者靠不住”;“头如山者贵重”(谓头不乱动);“腰长过人者贵重”;“视上者傲,视下者,侧头旁视者则奸”;“隆准而圆美如珠者贵,准削而歪者人心不正”;“指甲坚者心计定”;“行路稳重者贵”。

对照《玉管照神局》、《太清神鉴》等著名相书,“札记”所云,大体相合。这说明这本札记是曾国藩的学习笔记,他的相术确实“学有本源”。

《月波洞中记》卷上说:“眼中有神者,贵;无神者,不贵。”《照胆经》卷上则说:“凡瞻视无力者,不可与立事。”

曾国藩日记中记人相貌,重点也在观察眼睛有无“精光”或“神光”,如:“目有精光,三道分明”;“眼黄有神光”;“目有精光数道”;“眼有清光”;“眼无神光”。

《照胆经》卷上说:“睛屡转动者,多诈。”曾国藩也通过眼睛判断一个人在关键时刻能不能靠得住。他的评语中常见这样的结论:“目不妄动,为可靠”;“眼圆而动,不甚可靠”;“目精光而动……不甚可靠”。

传统相书次重鼻子,认为“鼻为中岳,五行属土……须要端正耸直”;“鼻梁不正,中年受困”;“鼻头斜曲,寿命亦促”。(《相理衡真》卷四)至于嘴则以方者为贵:“若口不方者不贵。”(《月波洞中记》卷上)“口如一撮,孤独贫苦。”(《玉管照神局》卷中)曾国藩对这些论断也奉为圭臬,日记中屡见“鼻梁直”、“鼻准勾而梁方,口有神而纹俗”、“鼻歪,不可待”、“口方鼻正”、“方口好”、“口小,不可恃”、“鼻正眉疏”等记载。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注意观察对象的腰身及身段,如:“腰身正”,“腰挺拔”,“身段稳称”。这也依据传统相术对人物腰身的判断标准:“腰者为腹之山……直而厚者富贵,细而薄者贫苦。”(《太清神鉴》卷五)“男儿腰细,难主福财。”(《神相全编》卷六)

<h3>四</h3>

容貌与性格的关系,历来是人们争论不已的话题。由表及里,是人类观察世界的本能方式。挑选苹果时,我们总会先看看苹果个头大不大,颜色好不好:有经验的人能从外表看出这个苹果好不好吃。同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为初识者“相面”:一般来说,我们会认为嘴唇薄的人能言善辩,嘴唇太厚的人愚笨迟钝。方下巴者性格刚毅,满脸横肉通常表明这个人性格蛮横……然而事实上,这些我们通常认为比较有效的经验之谈,很少得到科学方法的支持。

西方骨相学曾经风行一时,甚至被警察当成识别坏人的依据。这种“学说”将高颧骨、窄鼻梁、招风耳、头发浓而汗毛淡的面相界定为“罪犯型”。然而后来科学家在美国测定了一万三千名罪犯的骨相特征,否定了骨相学的说法。也有人把不同的面相特征(高额、浓眉、薄唇等)与不同的性格特征(聪明、敦厚、奸诈等)相配,共配成二百多个项目;然后随机抽取大量调查对象,逐一测定,结果发现其相关系数很低。

虽然,中国相法被传得神乎其神,但相面技术之中有无科学成分实在令人怀疑。在世相人心的复杂莫测面前,历代相术大师苦心揣摩的相法许多时候看起来过于简单明了。我们翻阅传统相书,其中荒唐可笑、机械僵化、穿凿附会之处比比皆是。比如,袁天罡的称骨测命法,将人的出生年、月、日、时换算成骨头重量,求其和,说据此就可以查出一个人的命运,其荒谬当然不值一提。

但是,传统相术确有部分合理内容。因为除了相五官外,它还有“相精神”的传统。相书说:“有心无相,相随心生,有相无心,相随心灭。”刘劭在《人物志》中把人的举止概括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九项内容,称为“九征”,并说一个人的内心决定了他的外在气质神态: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夫仪动成容,各有态度: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甬甬昂昂。夫容之动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声,有回衍之声。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故: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除了对“相五官”做过研究外,曾国藩对于“相精神”、“相气质”、“相行动”更是非常注重的。

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是日,意城为我抄陈希夷《心相篇》,因熟玩数过。

《心相篇》是宋初术士陈抟的名作。它也是主张从人的行动细节中去推测其性格的:

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发,观行而祸福可知。出纳不公平,难得儿孙长育;语言多反复,应知心腹无依。消沮闭藏,必是好贪之辈;披肝露胆,决为英杰之人。心和气平,可卜孙荣兼子贵;才偏性执,不遭大祸必奇穷。转眼无情,贫寒夭促;时谈念旧,富贵期颐。重富欺贫,焉可托妻寄子;敬老慈幼,必能裕后光前。轻口出违言,寿元短折;忘恩思小怨,科第难成……

这里面既有“因果报应”的老生谈常,也有大量日常生活积累的宝贵经验,曾国藩自己,也有一些相似的结论。比如,咸丰八年他再出之前,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端庄厚重是贵相,谦卑含容是贵相。事有归着是富相,心存济物是富相。

这与《心相篇》可谓异曲同工,精神相通。

在日记中,曾国藩还结合自己多年相人之经验,总结出一套独特的看相方法:“邪正看眼鼻”、“真假看嘴唇”、“功名看器宇”、“事业看精神”、“寿夭看指爪”、“风波看脚跟”、“若要看条理,尽在语言中”……这都是曾国藩注重从精神气质角度去相人的明证。

咸丰九年三月八日的日记中,他又一次总结相人经验:

夜思相人之法,定十二字,六美六恶。美者曰长,黄,昂,紧,稳,称。恶者曰村,昏,屯,动,忿,遁。

“长”是体格魁梧;“黄”是指肤色健康;“昂”是精神奕奕器宇轩昂;“稳”是立得稳,走得稳,坐得稳;“紧”是指其人精神集中,顾虑周到;“称”是均衡性好,为人处世,分寸感好,这六项是“六美”。而村头村脑,昏沉庸暗,懒惰粘滞,是谓“村、昏、屯”;“动”是指心无主宰,浮躁好动;“忿”是不问是非,动辄发怒;“遁”是逃避责任,委过他人,是所谓“六恶”。这又一次说明曾国藩识人,重点不止形状,更在神情。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推断,曾国藩相术的有效性,主要来自于对精神气概的判断而非具体的五官相貌。

<h3>五</h3>

除了风水、相面外,曾国藩另一项频繁进行的“迷信”活动是算卦。

曾国藩请人算过卦。

咸丰八年十一月,因为深陷战争的九弟曾国荃“久无来信”,曾国藩“不胜悬悬”,于十一月十四日,“请李笏生占牙牌数,似尚平安”。

另一次记载是关于军事决策:

请陈雪楼筮卦,筮浙江可保否。得《艮》之彖辞。筮余军是否南渡,得《解》之《师》。筮次青之应否赴浙,得《兑》之复。

他自己也会算卦。

每当军事进退两难之际,他常用算卦来推测吉凶。是否派兵,是否移营,全局利钝,都是他卜测的范围。

进退两难,寸心终日纷扰。屡次占卦,亦智略不足,故不能审定全局确有定计。

早起郁郁,若无主者,又占二卦。

自占一卦,问江北有兵来南岸否。遇“坎”之“观”,见者以为佳。

夜占卦问左军利钝,卦象不吉,焦灼之至。

因卦象不吉而焦灼之至,可见他对算卦确实是十分相信的。我们这些崇拜曾国藩的后人,可能很少想到,在曾国藩的军事策略背后,居然隐约晃动着“封建迷信”的影子。事实上,曾国藩幕府中,一度专门养着些占卜之士,以至于在他刚刚升任总督,征求朋友幕僚如何施政之建议时,汪梅村建议他“屏术数星卜之士”。

<h3>六</h3>

从文字记载来看,曾国藩算卦,纯用周易之理。比如,与太平军作战正紧张的时候,他在日记中说:“念金陵、宁国两处危急,焦灼不可言状。因占二卦:金陵卦,遇否之涣;宁国卦,遇屯之益。”周易占卦的方式是先占得一卦,再求得一相关的变卦。前者称“遇卦”(即本卦),后者称“之卦”(即变卦)。曾国藩为金陵局面占的卦“遇否之涣”,就是先占得否卦(遇卦),再得涣卦(之卦)。

曾国藩算卦,是他读《易》的副产品。

读易本是理学家的本行。理学的宇宙理论,就建立在易经的基础之上。世界的本源问题,是任何一个哲学理论都无法回避的,然而孔子的平实言谈并没有给企图建立世界模式的程朱等人太多的启示,好在孔子十分推崇的给了他们以充分发挥想象力的机会。程子和朱子等理学大家通过注《易》,建立起了理学的宇宙原理,即“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万物”,因此《易》可以说是理学体系的奠基石。

作为一个理学家,曾国藩一生对易经十分重视,用力至勤。考,曾氏一生,至少五次通读。由此可见曾国藩对《易》的喜爱,终其一生,至老弥笃。他从这部古老的经典中不但读出了辩证法,读出了大量为人处世的道理,也学会了算卦。

曾国藩的卦算得准不准,日记中没有详细记载。但从他乐此不疲的事实判断,他对此中消息确有吟味。

应该说,易经占卦,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迷信,其中也有一点哲学启示在。认为,宇宙是个相互感应的大系统,系统内的每一事物都与全体相通。世相虽然繁杂,但多不碍感应,体不碍互通。因此认为,世事并非由神明前定,而是有规律地发展的(就是“道”)。这一规律,虽然混沌难明,但人竭尽全力,还是能探讨得一点消息。

第八章 曾国藩的风水、相面、算卦和天命 第三节 曾国藩从神秘文化中得到了什么

<h3>一</h3>

虽然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在那个时代,一切有正常好奇心的人,不可能不对“怪力乱神”感兴趣。因为风云变幻、旦夕祸福的生存环境使中国人特别希望解读未来和变数。而当时人文的智慧成果却对混沌的宇宙缺乏解读力。

在传统时代,理性与非理性,真理与荒谬的界线并不那么分明。非理性的气氛弥漫在大部分经典之中,几乎所有学说中都有着神秘文化的成分。用今天的眼光看来荒诞无稽的五行学说,是中国上古各派哲学的共同理论依据,也是古代医学、科技的理论基础,更是神秘主义者修仙、预测的共同依据。可以说,中国古典智慧都是游离在理性与非理性、真理与谬误、世俗与神秘中间。大部分中国式学问,在体系上可以说其实都是荒诞不经、站不住脚的。比如,中医理论就停留在玄学医学和神学医学之间,连五脏六腑的位置都未判别清楚。《黄帝内经》中,用传统政治中的君、臣、父、子这样的伦理关系比附内脏系统。心是皇帝,肺是丞相,肝是将军,胆是参谋……所以舌乃心之灵苗。

中医开方用药,也充满玄想色彩,讲究君、臣、佐、使,一个药方里,某种药是君主,某种药是大臣将佐,某种药是领路的使者,整个药方就是一支作战部队,浩浩荡荡向病灶杀去,好不威风。

这简直是行为艺术了。

其实,儒家学说何尝不是如此。董仲舒这样论证他的“天人感应”学说,他说,“人副天数”,也就是说,人是天的副本。天有五行,人有五脏;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昼夜,人有视瞑。天有暖冷,人有好恶;天有寒暑,人有喜怒。所以天人可以感应。

如果单看理论体系,中医和儒学,与相面和算卦并无高下之分。事实上,对于中国式学问来说,理论并不重要。中国式智慧真正的宝贵之处在于荒诞的体系架构下大量的与这个架构也许没什么关系的宝贵经验。对中国式学问来说,理论只是一个筐,真正起作用的,是筐里的东西。中国式学问的妙处在于“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高人圣者的许多话,听起来空谷足音,无根无傍,玄而又玄。也许突然某一天,与你的人生经验发生共鸣,使你醍醐灌顶。

<h3>二</h3>

我们当然有充分的理由将曾国藩的“迷信”归入“愚昧”。他一生大量的迷信活动,反映应出其思维的局限性和落后性的一面。但同时,在曾国藩与中国神秘文化的关系中,我们也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曾国藩穷尽了他所能接触到的一切精神资源。

站在今天的知识高度反观,曾国藩在他的历史时代能接触到的思想资源其实是有限的。中国传统经史子集,虽然汗牛充栋,基本精神却千篇一律。而曾国藩要面对的世界却是复杂的、宽阔的、流动不息的。他身上肩负的任务太重了。他要指挥战斗,治理地方,修身齐家,内圣外王。他要恢复社会的秩序,指引国家方向,重建世道人心。对于这些,仅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的空疏教条是不够的。

曾国藩不得不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一切可能的精神依傍。他以最广阔和胸怀和最勤苦的态度去对待古人留下的智慧。所以他身上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开阔性。他一生于书无所不读,除了传统士大夫致力的经史,曾国藩对一般士大夫避之唯恐不及的“案牍之文”也很感兴趣。《曾国藩年谱》说:曾国藩在工部任侍郎时,“尤究心方舆之学,左图右书,钩较不倦,于山川险要、河漕水利诸大政,详求折中”。他一生考察研究范围极广,认为“天下之大事宜考究者凡十四宗:曰官制、曰财用、曰盐政、曰漕务、曰钱法、曰冠礼、曰昏礼、曰丧礼、曰祭礼、曰兵制、曰兵法、曰刑律、曰地舆、曰河渠”。这是他与当时诸多理学之士的明显不同之处。

曾国藩是浑厚、开阔,无所不包的。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使他的思维保持着流动、敏锐、积极的状态。曾国藩像一只敏锐的雷达,收集分析着他能接收到的一切信息,从中厘取有用的成分。神秘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神秘文化引起他的兴趣,自然在情理之中。当然,与经史子集比起来,神秘文化中的营养的成分少得可怜。但凡事都愿亲身尝试一遍的曾国藩仍然要榨取一过,才能放心。

<h3>三</h3>

曾国藩善于从庸常琐碎的现实生活中汲取提炼智慧,与其说曾国藩从、从相术中学到了知识,不如说他读易、读相法、读风水过程中与自己的生命经验偶有所印证而已。、相法之类对曾国藩来说,只不过是些钩子,用来系挂他自己的人生智慧。有人说,曾国藩从中学到了“盈虚消息之理”,读出了“一分为二”的观点,读出了谦虚谨慎,读出了自强不息,其实更应该说,他是借中这些经典名句使自己的生命经验系统化、分明化了而已。如果没有自己一生的复杂历练,曾国藩坐在书斋中读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所得。还是曾国藩自己总结得好:

神者,人功与天机相凑泊,如卜筮之有繇辞,如《左传》诸史之有童谣,如佛书之有偈语,其义在于可解与不可解之间。

神秘文化当然不会给曾国藩驱灾祈福方面的直接利益。如果从正面来看,神秘文化应该给了他如下启示:

神秘文化一方面告诉他命由前定,另一方面又启示他宇宙的规律可以索解,人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由自己把握。

中天人合一、阴阳相生的思维方式,相面术中对精气神的判断,风水理论中关于水源的选择,以及传统养生术中动静结合的理论,这些神秘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对于他的日常生活发挥过正面影响。

除此之外,神秘文化有益于他的,也许就是心理上的安慰了。曾国藩算卦之中的自娱自解的成分,也许大于求索未来的欲望,他所求的,其实就是在焦灼之中舒解心理紧张。至于“命运”之说,对他开拓胸襟、看淡功利,在极度困难痛苦之际的超拔穿越,更是起了巨大的作用。

跋 岁月判让人从批判走向了建设

<h3>一</h3>

我认识宏杰,是他写《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写朱元璋,将中国封建专制根源写得剥皮见骨,看得我心里悚然。

后来他说要写曾国藩,我曾经问他:“为什么要写这人?有多少人多少书都写过了呀。”

宏杰说:“我没想这么多,我只是对他感兴趣,想通过写来了解他。”

当时我正写顾准,对他这话觉得相当亲切。

两个人互相往来稿子,才发现彼此动笔的出发点很有相近处,顾与曾这两个人都是体制中人,都并非天才,受尽困厄,回到平实,都经历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痛苦转变。

老曾说,“其苟且者,知将来之必敝;其知当者,知将来之必因。所谓虽百世可知也”;而顾准说,“我信任人类的不断进步,我注目现世,不信有什么地上王国,对于未来的瞻望,必肇始于前,没有未来会出现的东西,而现在没有萌芽的。因此我注意经验的归纳,不信从经验方面无根据地对未来的预言”。

经验主义的特点就是虚而能受,不然就容易走上武断专制的道路,像顾准所说“专制就是坚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想法”。

曾国藩一生思想轨迹多变而复杂,有人讥笑他无一专长,但他说:“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所以,他不讲过高之理,只以“实事求是”为宗旨。这其实是一个解缚的过程。解除思想上的威权主义,兼容并包,这样的思维方式,用老曾的话说是“内持定见而六辔在手”,用顾准的话说是“能够继承和吸收一切良好的东西,能够雄辩地批判一切不正确的东西”。

他俩思想的横剖面都通过日记与文章记录下来,可以看到这样的心灵里,没有飞跃,没有灵光乍现,立地顿悟,每一步都是困而求知,而勉而行,但坚韧之感,就像一把刀不假思索深深扎入直没刀柄。

这个路径意味着以中人之姿,人人可为。

<h3>二</h3>

道光三十年三月,老曾是礼部侍郎。四十岁了,还是一个愤怒青年,其时官场已经是熟透的昏黄,他声色俱厉地评论“诸老”——“恶其不黑不白,不痛不痒,假颟顸为浑厚,冒乡愿为中庸,一遇真伪交争之际,辄先倡为游言,导为邪论,以阴排善类,而自居老成持平之列。”

他连皇帝也骂,上书说咸丰本人对国事“不暇深求”,“徒尚文饰”,表面说言者无罪却“疏之万里之外”,或者“斥为乱道之流”。所以大臣们再不敢就人事、吏制发言,碰到什么事情,只有“相与袖手,一筹莫展”。

句句见血。

咸丰帝看完全文,当场大怒,“掷其折于地”,虽然被人劝住了,怕也是动过杀机。

三年后,曾国藩开始操办水师。还不到一个月,皇帝就催他“着即赶办船只炮位”,“自洞庭湖驶入大江,顺流东下,直赴安徽江面”。当时,湘军水师一切条件还不具备,老曾只能抗着不去。

咸丰憋了几年的火,这时一发而泄——“试问:汝之才力能乎?否乎?平时漫自矜诩,以为无出己之右者;及至临事,果能尽符其言甚好,若稍涉张皇,岂不贻笑于天下?……言既出诸汝口,必须尽如所言,办与朕看。”

这话说得挺狠,你不是天天骂这个骂那个,觉得你自己了不起比谁都强么?行,“办与朕看”。

都能听到词章后的冷笑。

<h3>三</h3>

我看宏杰写晚清的军营,瞠目结舌,可以腐败枯烂到这样的程度,几年在军中待下来,老曾算是知道了,调兵,拨饷,察吏,选将,全靠应酬人情,完全不问情势危急,有谕旨也没用,“苟无人情,百求罔应”。

学会应酬交际,算是老曾的成年礼。

应酬周到,这四个字看上去庸常,但愤青做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哪个血气方刚、黑白两分的人,能够低下身段,与自己痛恨的“软熟和同”之人把臂周旋?

复出之后他说:“志在平贼,尚不如前次之坚。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办毕,则远胜于前次。”

可以想象“诸老”背后怎么捻着胡子冷笑:“小曾吃了亏,现在知道点轻重了”,胡林翼也说他再出之后,“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

但这样的后果必有损失,老曾自己也承认:“仪文弥加检点,而真意反逊于前”,要把维持住表面和平,话话都说得要得体,但本来对事物的看法不免就要打折扣,自我的真质也必有损伤。

曾国藩深知自己已经在悬崖的边上,再进一步是深渊,但是退?后面是个大斜坡,出溜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不知不觉中,一日千里,可以迅速滑落成自己曾经最反对的人。

他自己也说,想找条中间道路,可哪有那么容易呢?

所以常看老曾在日记里自己折腾,“今夜醒后,心境不甚恬适,于爱憎恩怨,未能悉化,不如昨夜之清白坦荡远甚”。

<h3>四</h3>

这种心态,常被误解。

很多人以为他从此黄老之学,变成实用的犬儒主义,一个团团脸胁肩谗笑处处打揖的人。常看书店架子上大字写着“面厚心黑曾国藩”。

中国人到中年确实常成为道家信徒,曾国藩也一再说老子的话“柔弱胜刚强”,但是什么是柔弱,什么是刚强,对这一点到底了悟到什么程度,却往往是人后半生的区分。

曾国荃是其中一种,他是丛林法则的信徒,劝他哥,今日之世界是“势利之世界,以强凌弱之世界”。

有这样价值观的人,强时容易鲁莽、操切,弱时便一变而为圆滑、退缩,像宏杰写的“从当初那个闯进瓷器店的公牛,变成一个不思进取、明哲保身老官僚,成天求神问卜,不干正事。他晚岁任两江总督,以清静无为为旨,对外自称‘卧治’,人称‘国荃晚任江督,软滑不治事,诚无足称’。”。

走上常见的,晚清官场“多磕头,少说话”的路子。

老曾对刚柔的理解是不同的,他从没走到“真伪不辩”的乡愿上去。

他终生喜爱雄壮之力。人到中年,虽然磨砺性情,“知自己处处不如人”,换一副柔和面貌待人,不肯轻议人非,但一直到他入世极深,劝勉子弟也一直说:“少年不可怕丑,须有狂者进取之趣,此时不试为之,此后必将不肯为矣。”

不过,人到中年,他对“刚”这个概念也拆碎重组?——去忿欲而存倔强,是为刚,“刚非暴戾之谓,强矫而已。趋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他在的扉页写“至刚无刚,至柔不柔”,意思是柔的意思不是柔婉取媚。只是“君子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斯为泰而不骄”。

胡适思想上的一次大变化,也因对柔软与刚强的理解而起。他曾有一段时间深信老子说,“至柔可以克万物”。后来他在美国之后,有次去大峡谷,看到很大的瀑布,就对韦莲司说,你看,水的力量多大啊,因为水在我们中国人心中是特别柔弱的东西。韦莲司就以典型的美国人精神告诉他说,你错了,水绝对不会因为柔弱才有力量,水的力量是因为有势能。

老曾不会这么表达,不过,他也并不以为柔弱本身可以制胜,必须饱含雄奇之力,他形容自己的作书之道时,写过一句话“寓深雄于静穆之中”。

“雄字须有长剑快戟,龙拿虎踞之象,锋芒森森,不可逼视者为正宗,不得以剑拔弩张四字相鄙,作一种乡愿字,名为含蓄深厚,举之无举,刺之无刺,终身无入处也。”

<h3>五</h3>

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与曾国藩在同一时期的中国生活,他写过一本书叫《中国人的弱点》,写到他对当时中国人的观察,其中一个强烈的特点,是缺乏精确性,中国的“一串钱”永远不可能是预想的一百文,陕西省是八十三文,直隶是三十三文。“这给诚实的人带来无穷的烦恼”,“分布在城市边里的几个村子,跟城相距一到六里,但每个村子都叫三里屯”。

史密斯叹息这背后不求甚解的智力混沌,“你问一个中国厨师,面包里为什么不放盐?”答案就一个,“我们在面包里就不放”;问“你们这个城市有这么多好的冰制食品,为什么不留一点儿过冬?”答案也只有一个,“不,我们这儿冬天从来没有冰制食品。”

这位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多年的传教士写道,“一个拉丁诗人信奉一句格言:一个了解事物原由的人,才是幸福的”,如果他住在中国,会把这格言改成“试图寻找事物原由的人,是要倒霉的”。

这种缺乏科学精神的文化渗透在整个老大帝国,士大夫阶层一样陈腐混沌,顾准批评他们:“宋儒说,‘今日格一事,明日格一事’,但他们的目的并不在于今日明日格的一事,他们所希望的是那一旦豁然贯通的智慧,这是科学的反面,科学所求的知识正是这物那物的道理,并不妄想那最后的无上智慧。”

晚清困局,十分被动,华洋冲突不断,越是这样的朝廷中,说性理者风头越足,好空谈,好讲华夷之辩,好讲血性,好以道德和口号救中国。一被动就激进,一保守就顽固,倭仁是当时著名理学家,他说:“孔门大路,惟有敛心逊志,亦趋亦步去,知一字行一字,知一理行一理,是要务。”

蔡元培评论过这些掌握着大权的腐儒:“自汉以后,虽亦思想家辈出,而其大旨不能出儒家的范围,惟用哲学以推测一切事物,往往各家悬想独断……这种哲学,没有科学作前提,永远以圣言量为标准,而不能出烦琐哲学的范围,整整四千年的中国教育,除了有过科学的萌芽及玄学曾成功地站住脚外,可以说,在实际上丝毫没有受到外来影响,它仅仅发生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

一直到老曾与李鸿章这一代,闭着眼睛过不去了。他们身在一线,战争是真刀实枪,割地是真金白银,切肤之痛,知道靠“圣言”救不了世,李鸿章的一句话,足以把儒学从底部掀翻:“孔子不会打洋枪”。

打枪不分君子小人,只靠详尽的“这物那物”的道理。

<h3>六</h3>

有了求实一念,人才会从道德制高点上下来,脚踏实地,不激不随。

咸丰皇帝即位之初,曾让大家就“用人行政”发表意见,倭仁与曾国藩都上书。倭仁大谈“君子小人之辨”,咸丰倒也不糊涂,批了一个“名虽甚善,而实有难行”。

老曾比较实,写得很具体,认为用人之事“大抵有转移之道,有培养之方,有考察之法,三者不可废一”,咸丰批“剀切明辩,切中情事”。

老曾也是理学之徒,理学好以道德分善恶,但他说他看人并不以君子、小人为分,强调他的标准是“晓事”,也就是明白事理。

“不晓事,则挟私固谬秉公亦谬,小人固谬君子亦谬,乡愿固谬狂狷亦谬。”

他这话说得挺狠,有破瓜之快。

我们做记者的,几年下来,有个变化,以前采访时总觉得对面是好人坏人,现在觉得只有好事坏事,像老曾说的“天下无一成不变之君子,无一成不变之小人,今日能知人能晓事,则为君子,明日不知人不晓事,即为小人,寅刻公正光明,则为君子,卯刻偏私暧,即时为小人”。

有这样的立场,才能以事实与证据为准绳,不轻取人,不轻毁人,独立无惧,确乎不拔。

他说:“故群誉群毁之所在,下走常穆然深念,不敢附和。”

老曾常被人批评“儒缓”,同时期任职的英国人赫德认为他虚得大名,“优柔寡断”,他也自承“愚”。其实他的本来性情并非如此,是一个“好下断语”的人。由此及彼,是自我修正的结果。虽然愚也有弱点,左思量,右考虑,甚至有时错过决断的最好时机,但自认“愚”也就意味着知道认识事物并不容易,不会对自己不全然了解的事轻易判断,他看书常常有疑义,写在卷首眉梢,日久甚至成书。加上他带兵治事,他看兵书与历史时,常与现实对应质疑,不拘古人,不泥成法。

加上年事渐长,挺身入局之后,渐渐看到事物本身的复杂性,他曾痛恨“不黑不白”之风气,强分善恶,但此时就像王小波嘲讽“明是非”者一样讽刺自己身上的文人习气,“强分黑白,遇事激扬者,文人轻薄之习也。不察而效之,动辄区分善恶,品第高下,使优者未必加劝,而劣者几无以自处”。

<h3>七</h3>

曾国藩在旧有体系中成长,但他能够赞赏西方文明优异之处,“所以卓越古今者,由其每治一事,处心积虑,不达目的决不止”。

他平生以不懂天文算学为三耻之一,不过他有朴素而近科学的“晓事”方式,“一是剖析,二是简要,三是综核”。

“剖析者,如治骨角者之切,如治玉石者之琢。每一事来,先须剖成两片,由两片而剖成四片,四片而剖成八片,愈剖愈悬绝,愈剖愈细密,如纪昌之视虱如轮,如庖丁之批隙导,总不使有一处之颟顸,一丝之含混。”

这就是他“试图寻找事物原由”的推理线索,事物的认识越细密,拆解得越精微,精确就是除邪,这也是科学精神的源头。

这种精神本来就是一种不安的精神,它并不确信现有的答案,不服从于表面的统一,在同质的体系中,一旦遇到障碍,会迅速提出问题,并且试图得到更新的答案。

老曾没有推翻旧有体系的愿望,只是从内部硬硬地另生一枝,让新的力量尽快生长起来。他在义理、考据、词章的孔学三门之外,又加上了“经济”一门,“天下之大事宜考究者凡十四宗:曰官制、曰财用、曰盐政、曰漕务、曰钱法、曰冠礼、曰昏礼、曰丧礼、曰祭礼、曰兵制、曰兵法、曰刑律、曰地舆、曰河渠。”

这些多是现实政治的治理科学。

可以看到,这个深嵌在体制核心中的职业官员,要以一种穷根究底的笨拙憨态,扎硬寨,打死仗,从皇家文化中解放出来,从道德诫命中解放出来,开始松绑挣脱,使这一阶层开始拥有自己的独立身份。

曾国藩能成为曾国藩,靠的不是道德勇气,而是精神上不断地自我更新,“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

<h3>八</h3>

宏杰写曾国藩的笨,他确实不算天分多高明,但也是少年成名,雄心很大,这样的心志,往往难以耐住琐屑,做事不能精细如发。

他转学朱子,“立乎大者,如果没有辅以朱子铢积寸累工夫,则下梢全无把握”。

对朱子,胡适有过一个评价,说朱子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十五六岁时就研究禅学,中年以后才改邪归正”。他说的改邪归正,是从追求灵光乍现的绝对智慧,转向“宁详勿略,宁近勿远,宁下勿高,宁拙勿巧”的世俗学问。

这就是胡适说的“有绝顶聪明而肯作笨功夫的人才有大成就”。

老曾对“笨”字有种言若有憾、实则喜之的看法,“吾辈读书人,大约失之笨拙,即当自安于拙,而以勤补之,以慎出之,不可弄巧卖智,而所误更甚”。

他一辈子强调勤与恒。说天下事,无论什么,要做成样子,必须有两样,一是规模,一是精熟,两样都从勤与恒中来。

这两个字我小时候一听就要打瞌睡,上学后天天都得抄类似的格言交作业,到后来很多年都讨厌别人的道德教训,觉得头巾气重。

因为在我当时理解里,勤与恒无非是一种外界加诸于身的教训,要磨掉一个人所有趣味的规范。

后来才理解没什么灵心一动、当下了悟的真理,甚至在艺术上,也是费里尼所说,“为了逾越常规,才需要严格的秩序”。

这个秩序都从勤与恒中来。

但我一开始看老曾给的通道,实在是觉得没劲,他说过高的道理都近于矫或伪。所以要想勤与恒,就从两点做起,“不讥笑人,不晚起”,这两点真是平实近于迂。

他说一辈子从这两句中受益良多,可去一切骄慢虚妄。这话谁都懂,觉得也不怎么高明,后来才觉得,他的厉害之处在于践行终身。

学英文时,老师说过一句话,什么是天才,天才就是持久不断地忍耐,当时大家笑。看老曾谈他运笔之道,才理解人的心性必须这样如磋如磨,像粗糙之米,再舂则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则精白绝伦。

“往年苦思力索,几于困心横虑,但胸中有字,手下无字,近年在军中不甚思索,但每日笔不停挥,除写字及办公事外,写字一张,不甚至间装饰,从结构上用心,而笔意笔力,与之俱进,十年前胸中之字,今竟能达于腕下。”

我和宏杰两年间也常常以“恒”相勉,一起学这个学那个,想着能像老曾说的,朋友之间互相箴规彼此挟持,甚至开个专门的学习博客相互监督,一上来都很兴奋,恨不得大步往前,到现在相当一部分都放弃了,这个字是真难,难怪老曾说:“用功所以无恒者,皆助长之念害之也,此事绝不是疲软人所能胜,须是刚猛,用血战功夫,断不可弱。”

没有这个,靠强烈的目的性,靠一时兴起,很快就放弃了。

惭愧中理解老曾说的,决定成败的,不在高处,在洼处,不在隆处,在平处。全看人能不能在棘手之处,耐得住烦。

除此无他途。

<h3>九</h3>

看完宏杰的书稿,我问他:“你想过吗?为什么你从朱元璋写到了曾国藩?”

他想想说:“没有。”

我说:“也许岁月让人从批判走向了建设。”

一旦走上这条道路,路就永远没有尽头。在这条路上,种下的每一棵树,也许深深植下,却被连根拔起,但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就像老曾一直说人想要有所树立,必须从不妄求人知开始,“但问耕耘,莫问收获”,至于结果如何,他写信给好友郭嵩焘,说:我曾经把功业之成败,名誉之优劣,文章之工拙,都放在“运气”这一“囊”之中,久而弥信。

这也算是命吧,以至于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让人在他死后,在墓前刻上“不信书,信运气”。

这话里有无限心酸。

老曾当年是好名之人,把自己的清誉放在性命之上,爱惜之极,后来明白“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誉而无毁,有恩而无怨”。

体制内的改良者,大都经历过这样的处境,像蔡元培说的锅里的小鱼,“两边煎”,政府觉得你不忠诚,老百姓觉得你是走狗,保守者觉得你动摇根基,激进者觉得你迟滞迂缓,总是两边都骂你,什么好也落不着。

临终前两年,处理天津教案,原本以他为荣的湖南同乡,视他为奇耻大辱。在北京的湖南会馆,不仅他的“官爵匾额……悉被击毁”,就连他的名籍也被削去。一个举子写了一副对联:“杀贼功高,百战余生真福将;和戎罪大,早死三年是完人。”

老曾只能横下一条心:“但令大局不致从此决裂,即为厚幸;一身丛毁,实由智浅不能两全,亦遂不复置辩。”

百年来,对他的毁誉都很极端,他被认为是完人,也被认为是卖国贼,被认为是圣徒,也被认为是刽子手。

真与伪是大敌,真却永远两拳空空,无所依恃。

但这个湖南人明知不可,仍以一身霸蛮之气而为之。“吾辈自尽之道,则与‘运气’血战一博,赌乾坤于俄顷,校殿最于锱铢。终不令‘囊’独胜而吾独败”。

老头儿长相朴拙如农夫,一辈子俭苦无已,随手一只青藤箱子,身上的长袍上有油渍,没有任何精英面目,视之甚至让时人轻贱。但就靠一根穷骨头,养活的这一点春意思,却能在中国大地上渐流渐广,代代都有中国人,如梁启超那样,从他身上得到建设之力,“为之不已,将有可时,若其不为,则天下事固无一可也”。

曾国藩形容过这种力量,“风之为物”,试图把握它时,像是空无一物,试图钳制它时,像是很容易衰落,但是“及其既成,发大木,拔大屋,一动而万里应,穷天下之力而莫之能御”。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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