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 - xp1024.com
《刺青》


初见

清早七点,这栋老式建筑风格的旧楼里已是嘈杂一片。

二楼的汉子正在打老婆,女人的尖叫声混杂着孩子的哭闹声传遍了整个楼层。男人粗着嗓门破口大骂,手里的木棍敲得地板直响。

三楼上老太太家的收录机声音开得正响,咦咦呀呀的粤剧声唱得整栋楼心烦。就听有个年轻男人在那里吼她,似乎是她的儿子,叫嚷着让她将那烦人的东西关掉。

四楼上两个熊孩子正在追逐吵闹,穿着睡衣一头乱发的中年妇女一把揪住其中一个,劈头盖脸一顿屁股板子,扯着嗓门大叫着让他们回屋吃早点。对门坐着的老头悠悠地抽着手里的烟屁股,对眼前的一切视而不见。

早就习惯了,这栋里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重复。贫穷、混乱、肮脏如影随形,大约到他进棺材的那一天都改不了了。

但他并不知道,有些事情改变就在一瞬间,就在那个看似平常的清晨。

老头的烟屁股抽得已经快要烧到手上,楼梯口传来了快速的脚步声。上楼的人显然很急,连个招呼都顾不得打,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向顶楼。因为跑得太急,脚上的一只拖鞋掉了下来,他竟慌乱得没顾得上捡。

老头打眼一看,发现是住在最上层的阮家男主人阮剑锋。这一户搬来不久,顶楼的两户一户空着没租出去,他们一家四口就挤在另一户不足四十平米的小屋里,平时鲜少出门,遇着人也不太搭理,总是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

但他这么着急惊慌的样子,老头也是头一回见着。他不由伸长了脖子朝楼道里望了望,却哪里还见得着阮剑锋的踪影。

阮剑锋一溜烟跑回了家,一脚将破败的大门踹开。客厅里妻子夏美玲正在给两个孩子准备早饭,不过就是些汤泡饭之类的。没什么下饭的小菜,两个孩子都不太乐意吃,特别是小的那个,噘着嘴巴一脸的不高兴。

一见到父亲回来,两个孩子都愣了一下。夏美玲赶紧迎了过去,脸上满是担忧的神色:“阿锋,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昨天晚上你去哪了?”

“你管那么多干嘛!”阮剑锋口气很冲,懒得多说什么,直接冲进唯一的一间房里去拿编织袋,顺手扔在了妻子面前,“赶紧收拾东西,马上走。”

“去哪里?”

“别他妈废话那么多,赶紧收拾衣服跟我走,再不走,你就等着给老子收尸吧。”

夏美玲是个没什么主意的家庭妇女,丈夫彻夜未归,她想的不是他会不会去寻花问柳之类的香艳事,反而很是担心他的安全。最近这几个月他们过得实在很潦倒,整天东躲西藏战战兢兢。丈夫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还是感觉到出了什么状况。

以前在青膺虽然日子过得也普通,但至少也算衣食无忧。青膺听上去虽名声不太好,是靠黑道起家的,但丈夫在里面是做财务的,说起来也是份正经的工作。可不知道为什么,几个月前他却突然辞了职,带着自己和一双儿女开始了逃亡的生活。

跟黑社会混久了,总有一天会惹祸上身。

夏美玲一听到“收尸”两个字,眼泪禁不住就流了下来。阮剑锋一见她这样心里更烦,抬手往桌上一扫,将仅有几个碗碟全都扫到了地上。

碎瓷片撒了一地,两个孩子赶紧跑开,泡饭多多少少还是洒在了他们身上,有点烫,可没人敢说一个字。

姐姐阮筝比较机灵,一下子扯过弟弟阮笙护在身后,乖乖拿起编织袋回房间装东西。他们不是第一次搬家了,阮筝都有些习惯了,快手快脚地将弟弟和自己的生活必需品装了半袋子,又去开抽屉拿妈妈的衣服。

外面客厅里,母亲的哭泣声还在继续,父亲依旧在咆哮。阮筝赶紧把大半袋东西拖了出来,主动塞到了母亲手里。

夏美玲看了懂事的女儿一眼,眼泪流得更凶了。阮剑锋实在心烦,抬手就要冲她脸上打去。阮筝急了,大叫一声:“爸爸,再不走就来不急了!”

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明白为什么不走就会有麻烦。但她知道这话一定有用。果然她刚这么一说,父亲的手就放了下来,一把抢过母亲手里的编织袋,将客厅里一些杂乱的东西往里一收,又回房去抽屉拿仅有的几百块钱。

他就这么光着一只脚走来走去,嘴里还在不停地骂骂咧咧,胡乱拿了些东西后他就来推妻子:“走走走,赶紧走,丧门星,老子就是让你哭成今天这副倒霉样的。”

“锋哥,你这话说得可不地道。你自己做的孽,怎么能怪到嫂子头上呢?”一个清冷的声音在客厅里突然想起。阮剑锋一抬头,就见大门口倚着个男人,白衬衣黑西裤,脸上架一副无框眼镜,衬衣领口松松地敞在那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阮剑锋吓得瞬间腿软,恨不得立马跪下来求饶。夏美玲有些疑惑地望着那个男人,通过眼前重重的薄雾,终于认出了那个人。

她赶紧擦了擦眼泪,有些无措道:“是阿慕啊,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说起来好几个月没见了。”

“嫂子你好。”那个叫阿慕的男人洒脱地挥了挥手,明明刚刚看阮剑锋的时候一脸的鄙夷样儿,一望着夏美玲立马又是一副客气的嘴脸了。

变脸太快的人,通常都有一颗坚硬狠辣的心。

阮剑锋一看到这个男人,全身的骨头都像是被抽走了似的,冷汗顺着脸颊快速地流下来,一滴滴落到了地上。阮筝离得近,对父亲的变化看得一清二楚。她有些害怕地向后退了几步,拉着弟弟的手躲到了柜子后面。

阮剑锋一副被雷劈了的模样,挣扎了片刻后终于还是跪了下来:“慕二爷,求求你放过我吧。我真的走投无路了。别,别告诉天哥我在这里,我求你了。”

“太迟了。”阿慕轻飘飘地扔出这么一句。

阮剑锋脸色大变,整个人灰败到了极点。他的四肢不住地颤抖,嘴唇哆嗦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阿慕也没理他,径自把门口的破帘子撩起来。阮筝缩着身子偷看了一眼,就见一个年轻男人快步走了起来,一开口声音清亮动听:“我已经知道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连看都没看阮剑锋一眼,大喇喇在阮家唯一的一只单人沙发里坐下,抬眉扫了屋子一眼。

他的眉眼只微微一动,阮筝就觉得眼前似有白光闪过,将那年轻男人整个人都笼罩得有些模糊而虚幻起来。

这男人长得真是漂亮,阮笙年纪小,见过的男人不多,但电视里漂亮的美女还是见了不少的。与他相比,那些曾经让她艳羡的女明星一瞬间都成了破抹布,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他一成。他的五官精致而立体,脸部线条柔和清晰,看上去没有一点肃杀之气。淡淡的笑容竟令他有几分亲切,让原本脏乱不堪的小屋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阮筝不由想起来前几天妈妈刚教她的一篇小短文。文里有这么一段描写:窗台上摆着一枝金桂牡丹,阳江洒落下来,照在花瓣上时,整幢小屋都似乎笼罩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阮筝觉得,这个男人就是那朵牡丹,光彩耀眼让人不敢多看。她正准备收回目光,发现对方似乎扫了自己一眼,吓得身子一抖,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阮剑锋已经彻底瘫了。从那个叫“天哥”的男人进来后,他就像是被判了死刑的犯人,马上就要被拉出去挨枪子儿了。

夏美玲再迟钝,此刻也预感到事情不妙。她慌乱地环顾四周,发现了柜子后面的一对儿女,赶紧冲过去将他们牢牢护在怀里,紧张得满手心冷汗,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天哥似乎并不打算多说什么,冲阿慕看了一眼。对方心领神会,两手轻轻一拍,原本寂静的走廊里突然像是发了洪水一般,杂乱的脚步声由下而上,很快十几个黑衣男子冲了进来,将狭窄的房间挤了个满满当当。

他们穿着清一色的黑衬衣深色西裤,脸上维持着同样冷漠的表情。眼睛直视前方,像是在等待指令的机器人。阿慕一身白衣在他们中间本有些突出,但一站到天哥身边,似乎立马就成了隐形人。

很难有人在见到天哥之后,还能将目光落到别人身上了。尽管他一身暗紫的衬衣,在一群黑衣人中并不抢眼。但他白玉一样的脸庞已足够光彩照人,任何其他的装饰反而是种画蛇添足。

他十指尖尖,随意地交叠在一起,开口的时候语气有几分慵懒:“阿锋,你跟我多少年了?”

阮剑锋艰难地抬起头来,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十……十年了。”

“十年了。我不满十岁的时候你就跟着我了,说起来你也是青膺的元老了。我这个人不学朱元璋那一套,我不喜欢卸磨杀驴过河拆桥。跟着我的老人只要还肯出点力,我都愿意养着你们。可是……”

这句“可是”一出,阮剑锋就知道自己死定了。他有些绝望地回头望了妻儿一眼。那是阮筝这辈子与父亲对视的最后一眼,因为那一眼之后,她的世界从此一片混乱。

阮筝看见,那个漂亮到极致的男人冲自己这个方向一指,淡淡吐出一句:“把他们带过来。”

话音刚落,父亲突然跳了起来,像是神灵附体一般瞬间产生了力量。他惊恐的表情深深地印在了阮筝的眼里,她只觉得手臂一阵疼痛,整个人直接被父亲拽了过去。她疼得直想哭,可是眼泪却流不出来,慌乱间只看到有人冲了过来,强行将她从父亲怀里拉走。弟弟开始大嚎,妈妈似乎也在哭,阮筝却倔强地不肯流一滴泪,整个人失去重心被生生拖到了那个叫天哥的男人身边。

因为太过混乱,阮筝被脚下的东西绊了一下,直接摔在了天哥面前。她抬头的时候,发现自己离那张漂亮的脸孔不到一米远,震惊的情绪瞬间充满了整个胸腔。

父亲的嚎叫在身后响起。他试着要冲过来,可是那十几个黑衣人将她和母亲以及弟弟团团围住,他试了几次都没冲破人群,狼狈地一次次跌倒在地。

阮筝终于急了,尖利的嗓子不停地叫着“爸爸”。这叫声似乎刺激到了父亲,他双眼通红,整个人突然变得无比焦躁。他的身体抖个不停,脸上的肌肉因为抽搐而剧烈地颤抖着。头发被汗水浸得透湿,双手在身上来回地抓扯,犹如陷入了绝境的野兽一般。

阮筝被这样的父亲吓到了,本能地住了嘴。她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冲向了阳台,撕心裂肺地吼声震得人耳膜生疼。

“你们别逼我,你们再逼我,我就死给你们看,我就跳下去!”

“老公!”一直哭个不停的夏美玲终于回过神来,趁着黑衣人发愣的当口,她一把拨开人群冲了过去,死死揪住丈夫的衣服。她回过头来,苦苦地哀求道:“天哥,我求求你,你放过我们吧,我求求你,别杀阿锋,别杀他。”

“我不打算杀他。我今天来只有一件事情,就是带走你们三个。”他又将头转向阮剑锋,“阿锋,路我已经摆在你面前了,走不走随你。”

阮剑锋并没有因此而冷静下来,反而更加激动:“不不,你不能带走他们,你不能。你这是把我往死里逼,你就是想我死。好,好,我死,我马上死,我现在就死给你们看。”

接下来的事情阮筝看得不甚清楚,黑衣人高大的身影挡在了面前,她努力探头出去想看个究竟,却几次被人挡了回去。她只听到父母不停地哭叫声,父亲吵着要跳楼,母亲在旁边哭着劝他。两人的对话模式与平常的争吵很相似,阮筝甚至一度觉得身边的这些人都是不存在的。父母只是又发生了争吵,吵过之后就会好了。

可是暴风雨终究是要来的,这毕竟不是一次普通的争吵。阮筝听着那无休止的哭闹声,突然听得头顶天哥的声音淡淡道:“去把他们拉下来。”

恍惚间,阮筝听到阿慕应了一声。她挣扎着从两个黑衣人的中间钻了出去,还没跑出去几步,就感觉整个身体让人生生地拖了回来。

那力量极大,阮筝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两声尖利的惨叫声一前一后响起,父母的吵闹声嘎然而止。阮筝惊恐地睁大双眼,眼前却蓦然一黑,只剩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在视线里徘徊。

光线透过指缝照在她脸上,她却一下子什么也看不见了。

一家人

化妆室天花板上的一只小灯泡因为电流不稳,微微闪了一下。

阮筝抬头看了一眼,过往的思绪就这么被打断了。她重新低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化妆师已经上好了妆,轻轻将她散落的一小绺头发往旁边拨了拨,镜子里露出她冷淡疏离的脸。

“阮小姐,你看怎么样?”

“还不错。”阮筝的回答有些随意。她长得很漂亮,就算不这么精心打扮也光采照人。不过跟外面的某人一比,她又觉得自己被比到了尘埃里。

外面有人敲门,一个类似小助理一样的男人有些焦急地冲里头解释:“琛少爷让我来问一问,看好了没有。迟了十几分钟了,他怕董事长不高兴。”

阮筝回头:“就来。”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今天一整天她都没笑过,她不觉得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值得她笑的。她的笑容真是金贵,无论如何都得攒着一会儿再用。

小助理见她似有不悦,识相地缩缩头退了出去。阮筝被人扶着站了起来,身上金色的拖尾礼服碍手碍脚,有那么一刹那,阮筝真想直接扯掉裙摆。但她还是忍住了。努力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好戏才刚刚上演,怎能半徒而废?

今天是她和徐家大少爷徐启琛的订婚礼,据说外面来了一千多号人,都是来看她的。青膺集团未来掌门人的另一半,或多或少令人感到好奇。

阮筝却不是为了他们而来的。她扭头看了看墙角站立的西式古董大钟,心里不由冷笑。她都等了十七年了,让人等区区十几分钟又算得了什么。

外面已经响起了音乐,典礼即将开始。阮筝穿着拖拖拉拉的礼服站在舞台的对面,看着几十米远的舞台上方缓缓降下白幕。

宴会厅的灯光慢慢暗了下去,阮筝头顶上一束蓝光打到了对面的白幕上,紧接着就响起了一阵激烈紧凑震耳欲聋的音乐。随着音乐的播放,白幕上开始闪过她和徐启琛的订婚照。他们两人从美国回来的这一个月里,订婚礼的细节一概不曾参与,唯一被要求的就是拍了这么一套看起来颇为肉麻的订婚照。

激昂的音乐配着快速闪过令人眼花缭乱的照片,阮筝无意间听到身边有人窃窃私语:“怎么搞得跟拍碟中谍5似的。”

阮筝不由想笑,确实有那么点美国大片的感觉。今天底下坐的人物里,不乏一些电影公司的大老板。这一千号人加起来的背景和实力,绝对要比一个区区的电影首映礼来得有分量多。

他们自然不是自己和徐启琛请来的,能让大人物这么卖面子,除了那个人之外,谁也没这本事了。

音乐嘎然而止,镜头最后停在了一张充满异域风情的照片上。照片里,她和徐启琛两人踩在塔法卢阿岛的心形沙滩上,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对方。

阮筝脸上的笑容深情而灿烂,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对灰姑娘最完美的诠释。徐启琛看上去也是风度翩翩,一副绅士派头,就像所有少女梦中走出的白马王子一样。他们的身后是碧蓝的海水一望无际,阳光洒落海面熠熠生辉。

用这样一张照片来做今晚的开场白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底下千人同时响起了祝福的掌声,典礼司仪开始讲开场白,宴会厅里的灯光略微亮了一些。阮筝隐约可以看到底下坐着的密密麻麻的人头,不由深吸一口气。

司仪的话简短而煽情,话音一落下,投影仪又开始工作。只是这一次,光线没有打到白幕上,而是直接射到了天花板上。阮筝事先并不知道具体的播放内容,此刻也跟众人一样抬头望天,凝神望着那一束浅蓝色的光。

光影中,一只凤凰的形态慢慢展现出来,双翅渐渐舒展,羽翎长而飘逸。它挥了挥翅膀,在阮筝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后,向着对面的舞台飞了过去。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天花板上,跟着凤凰的身影眼神飘忽,最终定格在了白幕上。那蓝色的凤凰像是个活物,在白幕上来回打了两个转,一跃而起向上飞去。与此同时白幕慢慢拉起,舞台正中一个修长的身影立在阴影里,一束白光照在他身上,年轻俊秀的脸庞一览无遗,看上去有几分羞涩。

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阮筝收回视线侧耳倾听。很快她就接到“指令”,手捧一束白百合,慢慢向舞台走去。

长长的通道连接着大厅的两头,从头到尾铺着软而厚实的红色地毯。阮筝踩在上面慢慢地走着,视线一直落在前方约十来米的地方。身后一对双胞胎姐妹花替她拎裙摆,步子整齐而轻快。

一千位宾客分坐两边,通道高过头顶,阮筝走过的时候扫过那一排排脑袋,有一种走在t形台上的错觉。舞台对面,未婚夫徐启琛也慢慢向她走来,一对新人脸上都带着淡淡的笑意,仿佛真心为自己的未来而感到高兴。

这个出场方式和传统的婚礼很不一样。一来这毕竟只是订婚,仪式上简略了很多。另一方面阮筝无父无母,连爷爷奶奶都死绝了,也不适合走传统婚礼那种由父亲挽着出场的模式。两个新人彼此单独走向对方,似乎是最合适的方式。

反正不过是演戏,怎么演都可以。阮筝这么想着,人已走到了徐启琛面前。透过顶上一束微光,阮筝明显看到了对方额头上的冷汗。他看起来比自己还要紧张,毕竟她为这场戏准备了十七年,而对方不过是最近几个月才被她拖下水罢了。

阮筝给了对方一个安抚的笑容,徐启琛咚咚乱跳的心总算平静了一些。他照着事先看过的流程表,在司仪说到某句特定的话时,当着千余人的面,缓缓地跪了下来。

人群里有年轻少女发出惊呼声,就像是起了化学作用,带动着其他人不由自主地鼓起掌声。喧闹的掌声里,徐启琛将一枚戒指戴在了阮筝的手上,预示着从这一刻起,这个美丽而纯情的女人就成了徐家认可的一分子。

灰姑娘变身公主的童话,终于在现实里活生生地上演了。底下坐着的宾客里不乏有对徐启琛抱有好感的少女,看到这一幕既心酸又感动,好几个竟是默默地流下了眼泪。

阮稳用那只戴了戒指的手将徐启琛扶了起来,挽着他的手臂走向舞台中央。接下来的流程在她看来既乏味又无趣,赞美的话听得人直起**皮疙瘩,祝福的话也都客套而虚伪。他们两个新人脸上的笑容还不如那个女司仪来得灿烂。面对底下众人的注视,阮筝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淡笑的表情。

按照惯例,她和徐启琛要下台去敬酒。金色的拖尾礼服美伦美奂,闪得人睁不开眼睛,却不适合穿着它穿梭于酒宴之中。阮筝由两个女伴扶着去了后台,准备换下这一身累赘。

一进入后台整个世界立马清静了下来,将外面的喧嚣完全阻隔。阮筝走过长长的走廊,在离自己的化妆室不到二十米的距离时,猛然停住了脚步。

她停在了一间休息室门口,房门微掩着,透过大约十公分的门缝,阮筝一眼看到了里面的几个人。

他们正在打台球,并未留意到门口有人正驻足观看。一个穿着白衬衣,两边袖子卷了一半的年轻男子正准备出杆。他的视线落在绿色的台面上,手里拿着壳粉有意无意地擦着球杆皮头。

突然,他像是打定了主意,弯下腰来架好球杆,几乎没有思考,一出手就将一只红球打入袋内。随即他换了个角度,依旧是优雅的弯腰,架杆、支手、瞄准,精准而快速地出手。这一次是个黑球,准确无误掉落到袋中。

屋子里另外两人同时笑了起来,似乎并不在意对方得分。玩乐的气氛轻松惬意,看不出一丝竞争的意味儿。

阮筝不由皱眉。外头正在举行他独子的订婚典礼,他这个准公公却在这里跟朋友一起打台球。是真的天性散漫豪放,还是完全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两个女伴见她长时间停留,不由有些着急。其中一个小声提醒了一句,阮筝回过神来,快速走过,直接进了自己那一间。

因为走得太快,她没听到刚才那些休息室里的对话。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你还准备在这里打满杆?”

“反正都快成一家人了,早见晚见还不都一样。”话音刚落,一个红球再次入袋。

阮筝换好衣服出去,连敬了一百多桌的酒,饶是她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也累得眼冒金星叫苦不迭。听说结婚的时候徐家至少要摆两百桌酒宴,还会在两岸三地办好几次仪式。她突然觉得嫁进徐家也许并不是一个最高明的主意。

应付完满场的宾客之后,阮筝又由人陪着换了一身中式的礼服。暗紫色的宋锦面料,上面用金线绣九十九只凤凰,庄重中透着典雅与贵气,似乎也象征着她这只小麻烦终于飞上枝头成了凤凰的意味。

她和徐启琛一道,由专人领着去后面的休息室给徐启琛的父亲敬茶。他老人家刚才一直没露过面,据说是为了照顾阮筝无父无母,特意不来凑热闹。

但礼数终究是礼数,即将进门的新媳妇向准公公敬一杯茶,还是很应该的。

阮筝踏进休息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男人。他还没把袖子撸下来,手里依旧拿着球杆,将桌面上最后一只黄球打落袋内,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表情。

他漂亮的侧脸在顶灯的照射下显得光彩动人,微微的薄汗贴在他的额角,闪着晶莹的光彩,愈发衬得他肤白眼亮,美得让人几乎移不开眼睛。

难怪别人盛传他是个妖精,一个不分年龄与性别的妖精。阮筝觉得他跟十七年前一点儿也没变,依旧是一朵盛放的牡丹,甚至可以说更为妖艳了。

能与他再次相见,阮筝心中颇为感慨,激动之下就有些心急。旁边一个穿戴得体的中年妇女端着托盘过来,里面是一对五彩点金的龙凤盖碗。阮筝顺手拿起属于她的那只凤碗,朝还在撸衬衣袖的男人走了过去。

“爸,请喝茶。”

阮筝声音不大,但屋子里人人听得清楚。她的话音刚落,徐天颂一直淡定从容的脸上,终于少见地露出了一丝崩坏的迹象。

目的

阮筝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启琛正坐在床上打电动。

她不由皱了皱眉,替那条床单感到可惜。她一面擦头发一面走过去,抬脚轻轻踢了对方一下,努了努嘴:“到你了,赶紧去洗澡。”

徐启琛正玩得起劲,嘴上应着身体却没动。阮筝一把夺过游戏机,瞪了他一眼:“赶紧去洗。”

徐启琛不悦地撇撇嘴,看阮筝一副要砸游戏机的样子,赶紧滚去了浴室。临关门前他忍不住探出头来问:“姐,晚上咱俩怎么睡?”

阮筝:“这个问题一会儿再谈。”

趁着徐启琛洗澡的功夫,阮筝把床单给换了。她跟这个男人从头到尾没半毛钱关系,被他坐脏的床单她也不想拿来睡觉。那个游戏机被她放在了茶几上,想到徐启琛刚才的举动,她既好气又好笑。

有时候觉得他真像个孩子,就跟自己的弟弟似的。一想到这里,阮筝原本平静的脸色就沉了下来。她这一辈子有两个痛处不能戳,一个是父母双双坠楼身亡,一个是弟弟莫名葬身火海。她不由抬头望着房门,想像着隔了一条走廊的另一边,那个男人此刻正在做什么。

这一切都拜他所赐,阮筝真想谢谢他。刚才敬茶的时候,她注意到了他脸色略微的变化。是想起了什么,还是纯粹被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人叫“爸爸”很是怪异?

这不能怪她,谁让他年纪轻轻就有了徐启琛这个儿子。就算不是她,换作别的女人也得这么称呼他一句。

徐启琛还惦记着那通关到一半的游戏,随便冲了冲便出来了。刚打开浴室的门,一个枕头就迎面扔了过来。他眼明手快赶紧接住,刚想抗议两句,阮筝一指旁边的一扇侧门:“今晚你去书房睡。”

这是徐启琛的卧室,大得就像一个篮球场,靠北的墙头摆着一张超尺寸的双人床,隔着两扇开放式的玻璃还有沙发吧台什么的。隔壁相连有个小一些的书房,为了方便他平时学习后休息,特意摆了一张单人床。

徐启琛瞪大了眼睛:“这是我的房间,应该你去睡书房才对吧。”

阮筝也不跟他多废话,径直朝门口走去:“那我现在就去告诉你爸,你其实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你找我回来纯粹是为了应付他,请他老人家另外给我安排个房间吧。”

“别别别,我睡我睡还不行嘛。”徐启琛立马气势减弱,灰头土脸抱着枕头去了隔壁书房。

阮筝说得没错,他确实是找了个假女朋友来糊弄老爸。没办法,谁让他在美国待得好好的,不知是哪个无耻之徒跑去他爸那里嚼舌根,把他交男朋友的事情捅了出去。

徐启琛是个典型的富二代,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长得相当养眼,脾气也不错,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没什么能力,只会花钱不会挣钱。他的父亲徐天颂是他的直接经济来源,一旦他切断了那条供应线,徐启琛就只能沦落为街上要饭的了。

所以他很怕自己的父亲,除了怕他不给钱外,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父亲身上过于强大的气场了。一个十几岁时就组建了自己的黑帮团伙杀人无数什么罪恶勾当都干过的黑社会老大,他一定拥有震慑人心的气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人心颤,有时候一个眼神投射过来,都能令人胆寒到肝颤。

这是从小娇身惯养的徐启琛不具备的,也是他最为害怕的。所以在某天接到父亲的问询电话时,他逼不得已扯了这个弥天大谎。

这个谎是阮筝教会他的。他们两人是大学同学,算起来阮筝是他的学姐。不知什么时候起,他们就有了共同的朋友圈子,时常在一起吃饭出游,偶尔也去酒吧找乐子。阮筝一早就知道他那个同性朋友,并未因此而瞧不起他。有一次徐启琛喝得多了点,将心头的顾虑说了出来,害怕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的父亲知道自己是个gay后会担心徐家绝后,采取一切手段棒打鸳鸯。

阮筝当时倚在沙发里,半开玩笑道:“那你就找个儿媳妇给他嘛,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人工受精要个孩子完全不是问题。”

所以徐启琛在向父亲撒完谎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阮筝,哭丧着脸求她:“姐,这次你一定要帮我。”

徐启琛是个想法很单纯的人,他将阮筝推到了父亲面前,本只想来个缓兵之计。可他父亲与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狸。

他先是一通电话将这两人召了回去,随后就提出要让他们先订婚。在那之前阮筝一直住在酒店里,据说徐天颂曾特意来相看过她,当时她正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但两人并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订婚典礼结束后,阮筝才如愿以偿,见到了十七年前令她惊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个让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筝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某处的雕花,眼前一直闪过徐天颂的脸孔。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与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叠在了一起。她惊奇地发现,岁月竟没在徐天颂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他依旧看起来年轻而俊逸,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那股子妖艳气质愈加浓烈,举手投足间优雅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被阮筝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习惯,但他转头接茶碗的时候还是那派气定神闲。

他挑眉扫了阮筝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筝直勾勾的注视下喝了一口茶。阮筝心想如果这茶是自己倒的话,说不定已经在里面下了毒。如果他记起来自己是谁的话,还有胆量喝她递的茶吗?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又朝房门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这扇门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颂的房间。不知他此刻在做什么,是否还在为那声“爸爸”而耿耿于怀。

阮筝完全没猜对,徐天颂此刻并不在自己房里,而是在二楼的书房里,陪着他的是心腹何慕则,当年阮筝的母亲称呼为“阿慕”的那个男人。

十七年过去了,何慕则还是那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只是一双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沉淀与深度。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站在徐天颂身边,眼睛望着他手里拿着的那份十七年前的报纸。

报纸的头版头条报道了阮筝父母的堕楼案,图文并茂,照片里不仅有那栋旧楼的全貌,尸体移走后留下的血迹,甚至连尸体横卧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将两人的脸打上了马赛克,报道里也将两人的名字简化了。

这件事情在当年的香港很是轰动,因为牵涉了当时还是黑帮的青膺帮,警方显得格外重视。但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来调查,最终也只能证明这是一个意外。尽管当时负责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睁睁地送徐天颂出警局大门。

一晃十七年过去了,徐天颂还留着这张报纸。这在他的人生里也颇为少见。他其实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虽然现在金盆洗手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年轻的时候他杀起人来可从不手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归根结底,他杀的也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像阮剑锋夫妻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从来没动过杀心。哪怕他们做了再大的错事,他也绝不要人性命。

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个例外。

何慕则是打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兄弟,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看了那张报纸几眼,冷静地开口道:“阿天,为什么让他们订婚。阿琛在美国的那个男人,你已经看过照片了吧。”

“嗯,小伙子挺精神,笑起来感觉不错。”

“你想利用阮筝让他们分手?”

“分手,分什么手?才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打都打不散。由他们去吧,哪天玩厌了自然就散了。你看着,明天阿琛一定会提出回美国继续学业。”

何慕则微微一皱眉:“那阮筝怎么办,你准备把她留在家里?你觉得阮筝这次回来是为了什么?”

“她的目的再明显不过。”徐天颂将报纸往桌上一摊,“她来我们徐家为的就是我。当年她虽然小,我的长相她忘不了,估计连你她都一直记着。”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么具体行动?”

徐天颂没有正面回答:“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国深造。现在她学成归来,也该让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这么多,也得显示一下才是。别我这么多钱砸下去,最后却只是个徒有虚表的空壳子。”

何慕则想起今天见到阮筝时的情景,下了个结论:“她跟小时候不太一样了,长开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剑锋的女儿,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脑子才是。否则再漂亮,也是个空心杆儿,一折就断。”

徐天颂说着,轻轻一用力,手里的一根铅笔应声而断,裂成了两半。

告别

阮筝起了个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杀父仇人就睡在几丈开外,她哪里还睡得好。坐在梳妆镜前略施薄粉,阮筝打开柜子开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丝质的薄绸睡衣,头发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长,只到膝盖部分,她那两条修长白皙的小腿也就这么露在了外面。

徐启琛睡眼惺忪地从书房出来时,正巧看到这么一副画面。阮筝大方地回头冲他打了声招呼,徐启琛依旧睁不开眼睛,胡乱回了一句就钻进了卫生间刷牙。

这就是找个gay当未婚夫的好处。阮筝这么想,作为被动的一方,徐启琛在她眼里基本上就是个闺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没什么分别,就算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皱着眉头跟她说一句:“姐,穿点衣服吧,当心着凉。”

如果徐启琛不是徐天颂的儿子,阮筝其实很愿意把他当作知心好友。毕竟他拥有闺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体力,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选。

两人快速地洗漱完毕,换上各自精心挑选的正装,下楼去见徐天颂。作为青膺帮的创始人,徐天颂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是情况不允许,经常半夜就得拿枪冲出去拼杀。后来条件好了,他年纪也大了,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时,或是游泳两小时,几乎没什么事情能打乱他的计划。

这天因为知道徐启琛小“夫妻”要来见他,于是他特意留在家里,只是在泳池里来回打了好几个转儿,游是正兴起时这两人才姗姗来迟。

于是他就这么湿漉漉地趴在泳池边儿上,一点上来的打算都没有。阮筝到底年轻,看着这样的情景,眼睛有点不知往哪里放,只能假装看室内泳池的装潢,尽量不将视线落到水中那个男人身上。

徐启琛不是天生的演员,面对父亲时有些唯唯喏喏,又因为心虚,一开口竟有些结巴:“爸、爸爸……”

徐天颂抬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静实则透着凌厉。

徐启琛更紧张了,张了几次嘴都没把话说出来。阮筝有些替他着急,轻轻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给他打气。像是受到了鼓励,徐启琛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国的学业还没有结束,这次是请假回来的,我想明天回去继续上课。”

徐天颂:“那阮筝呢?”

阮筝的视线正落在远处的一片休息区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赶紧敛神静气:“我已经毕业了,不打算再回美国了,我想留在国内发展。”

“那你们岂不是要两地分居?新婚夫妇最忌年少离别。”

徐启琛哑口无言,他准备的问题里没有这一条,应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父亲会问他些什么。阮筝见他这样,只能代为回答:“不会的,我跟阿琛感情很好,只是暂时分开几个月罢了。等到了假期他还会回来,我们又可以再见面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们每天还可以视频聊天。”

她本想说可以微信,后来想想算了。徐天颂这种老古董大概是不懂这种年轻时髦的玩意儿的。

徐天颂低头沉思片刻:“其实你美国那个学不上也罢,不如回来……”

“爸爸,我要上的,我不想半途而废。”

徐启琛过于急躁的回答似乎引起了徐天颂的怀疑,他微眯着眼睛望着儿子。室内泳池光线不是太亮,没开灯,全靠整片落地玻璃墙透出外头的阳光。徐天颂整个人处在背光中,侧脸的线条与阴影融为一体,更显得一双眼睛透着夺人的光彩。

他慢悠悠地开口:“我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学了。”

徐启琛是典型的富二代,从小不学无术最厌烦读书。送他去美国也是权宜之计,以他的破成绩,国内无论哪个名牌大学都不会收他,勉强塞进去也会惹人笑话。

父亲的话让徐启琛有些脸红,但为了远在美国心爱的男人,他还是鼓起勇气解释道:“我想拿到这个学业,不想让您再失望了。而且我也答应小筝了,我会好好学的,这是我给她的礼物。”

“呵呵,你这一学位送两份礼,倒是算得很精。”徐天颂一面说着,一面双手撑在泳池边缘一用力,甩着一身水就上了岸。他身上的皮肤比脸上更白,近乎于透明的颜色。透明的水珠一串串从身上滚落下来,被玻璃外射进来的阳光一照,闪着细微的光芒。

他就这么大喇喇地从两人身边走过,完全不在意阮筝是他准儿媳妇的身份。阮筝没料到他会突然从水里出来,视线没来得及调开,无意中看到了他胸前结实的肌肉和清晰的人鱼线。

本来看他的脸以为他就是个白面书生,一直到瞥见他半裸的身体,阮筝才意识到这人曾是个黑道老大的事实。

精悍、强壮,浑身充满了力量,绝不是手无缚**之力的读书人。事实上徐天颂压根儿也没读过几天书,从小父母双亡的小混混,哪里有钱去读书。要不是他长得足够漂亮,心肠也足够狠硬,现在大概早就死得连骨头都好去打鼓了。

徐启琛握着阮筝的手开始渗汗了。阮筝扫他一眼,觉得他还没有自己镇定。她琢磨着要怎么开口跟徐天颂解释,语句还没组织好,就见对方已经披了身浴袍直接向外面走去。他最后说的那些话清晰地在室内泳池里回荡。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当课,打断你的腿!”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心里坚定的决定居然有些许的动摇。她开始怀疑自己来徐家的决定是否正确,徐天颂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她当然知道,可是这么的不好对付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她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一场硬仗,更可怕的是她已经深陷其中,无路可退。

徐启琛完全不知道她的内心活动,欢心喜地地打电话让人给他订明天最早一班飞美国的飞机,挂了电话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阮筝笑笑:“不好意思阮姐,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没关系。记得我们的约定就好。”

徐启琛又有些苦恼,他本来想今天一次性全说了的,没想到父亲连开口的机会都没给他。他刚才的态度已经将自己完全镇住了,短时间内徐启琛没这个勇气再去碰钉子了。

他有些抱歉地道:“对不起阮姐,明天上飞机前我一定说。”

阮筝微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一言为定。”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阮筝再也没见过徐天颂。他是大忙人,青膺现在是上市公司,他是集团的董事长,每天有签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等着见他的人从城市的这一头排到了那一头。

这两年青膺迅速向外扩张,已经不满足于在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小打小闹了。这次在s市开分公司就是青膺立足内地市场的一个重量级举措。一系列后续行动正要展开,买地、投资、建楼、出售,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打通的关卡也很多。

在这个时候替自己的独子举行一场订婚典礼,或许是拓展人脉进行社交最好的办法。徐天颂从不做亏本买卖,阮筝再次体会到了这一点。

徐天颂不在家,阮筝也没乱跑,本想窝在房间里看会儿书,却被打包行李的徐启琛吵得不行,索性拿了书出去,在院子里挑了个安静的地方待了一下午。

第二天一大早,阮筝被迫早起,送徐启琛去机场。听说以前从不送机的徐天颂这次一反常态,竟也装模作样地陪着一起前往机场。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前行,车里三个人谁也没说话。

徐启琛搭过无数次飞机,对流程已相当熟悉。他托运了行李,换好了登机牌,提着手提行李到了出发口,转过头来的时候表情有几分纠结。

已经要出发了,再不说就没机会了。阮筝的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但这表情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开口。

“爸……”

“进去吧,道别的话就不要说了。”徐天颂看了儿子一眼,转身要走。

徐启琛急了,赶紧叫住他:“爸,小筝就托你照顾了。”

徐天颂皱着眉头看了两人一眼,不置可否。徐启琛抓紧机会又补了一句:“爸,你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给小筝在公司找个工作,让她学点东西,不过……”说到这里,他看了阮筝一眼,想起了她之前嘱咐自己的话,“……别让她太累着了。”

如此简单的一番话,徐启琛却说得后背冷汗直流。说完之后他也不敢看父亲一眼,灰溜溜地就想要跑。

徐天颂却开口叫住了他:“你的女人我会看着办的。既然一走几个月,你多少得对人家有点表示吧。”

徐启琛一脸不解地望着父亲,阮筝略一琢磨,刚品出点味儿来,就听徐天颂又说道:“你们新婚燕尔的,不得学老外来个kiss goodbye什么。就这么走了,你让人家小姑娘心里怎么想?”

徐启琛完全傻眼。他极其渴望逃离这里,就是担心父亲要他跟阮筝真的做点什么。如果他一直留在国内,说不定还没结婚就会被逼着生孙子给他老人家玩了。没想到,临了还是没逃过,当众接吻什么的他哪里做得出来。

可徐天颂一双清亮的眼睛直直地望着自己,徐启琛进退两难,唯有一脸无助地望向阮筝。

阮筝心里不禁冷笑两声,转头冲徐天颂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快步上前,微微踮起脚尖,吻住了徐启琛的双唇。

演戏

既然要做戏,索性做到足。

阮筝已经豁出去了,别说让她跟徐启琛接个吻,就算让她真的跟徐启琛上/床,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她这条烂命十七年前就该死了,活到现在已经赚够本了。这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会用来对付徐天颂,直到他身败名裂生不如死为止。

徐启琛被动地接受了那个吻,随即落荒而逃。

看着他的身影在出发口消失,阮筝回头望着徐天颂:“爸爸,我们现在去哪儿,回家还是去公司?”

一听到这声“爸爸”,徐天颂整个人又不好了。他摸了摸鼻子,正要说点什么,一个助理匆匆走了过来,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

阮筝打眼一看,发现是一本护照和一个手提箱。徐天颂拿了东西,若有似无扫了阮筝一眼,淡淡开口:“你回家,司机会送你。”

“那您呢?”

她问话的时候徐天颂已经迈开步子走了。他人长腿长,三两下就跟阮筝拉开了距离,只留一句轻描淡写的话给她:“去欧洲。”

阮筝站在原地,看着徐天颂修长的背影转身消失在了出发口,身边不时有其他旅客走过,她却一点儿也没觉察到。此刻的她有一种深深的被耍了感觉。还以为徐天颂父爱泛滥特意来送机,没想到只不过是顺路罢了。

她站在那里琢磨着要不要给徐启琛打个电话说一下,想想还是算了。反正很快他们父子就会在候机大厅见着了,说不说也无所谓了。

阮筝的想法再一次发生了偏差。徐天颂进入安检后确实看到了徐启琛的背影,但他并不打算和他打照面。他提着行李箱去了贵宾候机室,打电话给何慕则:“……找人看紧他。”

电话那头何慕则的声音平静如水:“我会的。阮筝呢?”

“照旧。”

挂了电话后徐天颂靠在沙发上微眯着眼睛休息,将这几天阮筝的表现一一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阮筝来徐家的目的太明显,明显到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不会天真地以为自己真想不起来她就是十七年前阮家那个小姑娘吧。连名字都没改,简直就是直接将一把尖刀□□了他的心上。

他想要搞清楚,阮筝接近他的真实目的。这么多年来,他似乎还从未像今天这么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件事情过。

那个叫阮筝的小姑娘,终于从一朵小百合,长成了今天带刺的红玫瑰了。

红玫瑰小姐在偌大的登机大厅里走了几步,突然打定了主意,向着某个方向快速前行。负责送她回徐家的司机跟在后头,有些焦急地追问:“阮,阮小姐,您现在想去哪里?”

“买票。”阮筝扔下两个字,快速去了机场售票处,买了一张最快飞香港的机票。司机茫然地望着阮筝离开的背影,呆滞几分钟后赶紧给何慕则打电话。

阮筝没理会那司机的去向,拎着个小包上了飞机。她这两天都没睡好,在飞机上趁机打了个盹,等下了飞机后人已精神熠熠。

她在香港住了十几年,出了机场后熟门熟路,拦了个辆的士就往目的地去。从机场一路往北开,从偏僻的机场大道到热闹的市中心,渐渐的周围的环境又变得安静起来。司机按她给的地址绕过一段小山路,最终停在了一扇大铁门前。

阮筝付钱下车,慢慢地往里走去。她已经好些年没来这里了,出国之后她曾刻意地想要淡忘这里,但最终还是忘不掉。

下午时分,阳光温暖而明媚,门房老大爷正在打盹,听到她的敲窗声后抬起朦胧的眼睛,仔细打量了她一番。他显然没认出她来,听说她是来拜访院长的,就把登记簿推了过来。阮筝填了姓名和电话后,推开了大铁门边上的一扇小门,快步向里走去。

去到办公大楼,阮筝跟秘书说了几句。小秘书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热情地倒茶招呼她:“你都好几年没来了。”

“嗯,我这几年去了国外,没回过香港。”

小秘书说院长在里头开会,估计再有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她陪着阮筝喝茶,顺便聊聊天。

“这几年咱们育幼院一直收到你的捐款,我还以为你人就在香港呢,就是太忙了没空过来。没想到你去了美国,美国怎么样,有意思吗?”

“挺有意思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天堂与地狱的结合,前一刻或许还是闪亮的学院女神,下一秒就跟人搂在一起抽大麻了。这样的人阮筝见得太多,到最后已经完全麻木了。

小秘书似乎对美国挺感兴趣,一直绕着这个话题问阮筝很多问题。阮筝挑挑捡捡回答了一些,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果然不到半个小时,院长就推门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几个行政人员。她停下步子又交代子几句,送他们出了门。然后一个转身,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阮筝。

院长一下子就笑了,笑得很温和,带有一种圣母般的光环。阮筝虽然不信上帝,但对这样的院长还是抱有好感的。她站起身来向她点头致意,院长则招呼她道:“出去走走吧,这几年你没来,一定不知道我们这里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阮筝就跟着院长在育幼院里到处走。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才十几岁,当时是带着巨大的希望来的,但遭受的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打击与失望。因为情绪太过低落,她完全没有看清这里的环境。随后那几年,她也时常过来,做义工,捐钱,虽然钱不太多,但跟院长关系一直很好。

她知道,院长对她心有愧疚,因为她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个亲人——弟弟阮笙,死在了这里。

阮笙本不该来这里的。当年父母堕楼身亡后,她和弟弟都被送到了舅舅家。吃住条件不算太好,但总算也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舅舅舅母生活一般,对他们两个也一般,但也不至于整天打骂。只是阮笙从那个时候起人就有些不太对了。

阮笙是亲眼看到父母双双堕楼的全过程的。阮筝觉得那实在太残忍了。徐天颂那一伸手,遮住了她的眼睛,却把阮笙推到了人间炼狱里。从那以后阮笙就不说话了,性格变得古怪孤僻。舅舅舅母除了给他们吃饱穿暖外不会再有什么格外的关心了,才不过五岁的阮筝天天陪着弟弟,想要开解他安慰他,可最后的结果却是一次姐弟两人外出,阮笙趁她不注意跑了,从此她再也没见过弟弟。

弟弟失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阮笙都对人生感到特别绝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终于渐渐从阴霾中走了出来,因为她一直坚信,弟弟只是失踪了,他一定还活着,活在她不知道的一个角落里。

阮筝渐渐长大,开始打零工赚钱,也开始了寻找弟弟的过程。开始总是艰难的,但人贵在坚持,她一直努力了三四年,攒了一些钱也用了一些手段,终于确定了弟弟的下落,就在眼前的这座育幼院里。

虽然无父无母,但活着总是好的。阮筝觉得育幼院也未必比舅舅家差多少,至少还有很多同龄人。阮筝就这么揣着几百块钱搭车来了这里,她当时的想法是,见到弟弟后就拿这笔钱给他买好吃的好玩的,尽力补偿这十多年来对他的亏欠。

可是她的钱最终没能派上用场,她拿着弟弟小时候的照片来这里问,才刚问了两个人,对方的神色就有些异常。那些人把她带去见了院长,在那间不算宽敞却很温暖的办公室里,阮筝终于知道了弟弟的下落。

十多年前,弟弟与她失散后确实让好心人送来了这里。院长说初来的阮笙就像个自闭儿童,不说话不与人交流,连眼神接触都没有。全院上下的工作人员都给予了他很大的关注和爱护,但他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走出来。

阮筝长大后曾经查过这样的病例,知道这很像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这种病并不罕见,痊愈的希望也是有的。

可是当时,院长的一句话却无情地击碎了她的希望。

“那一晚突然就着火了,火势蔓延很快,阮笙住的那一楼的小朋友很多都没逃出来,一共死了十三个孩子。”

阮笙就是其中之一,在他来育幼院不到半年后,他在一场意外的火灾中死去,再也没能见姐姐一面。

阮筝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如果说父母死的时候她的世界塌了大半的话,得知弟弟的死讯后,她的世界从此陷入一片黑暗,再也没有一丝光亮了。

她成了彻底的孤儿,一个没有任何亲人的孤儿。曾经的她一无所有,所以现在的她也不在乎是否会失去什么。

院长还在那里边走边说:“那次意外让所有人都感到很痛心,十三个孩子都是我们的珍宝,失去哪一个我们都很不舍得。值得庆幸的是,那次事件之后社会开始关注这些孩子的生存环境,这些年来我们收到了很多善款,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好心人年年都捐不少钱给我们。你看现在的孩子们,住宿环境已经比当年好了很多。”

阮筝透过院长的手看向前方一片空旷的绿地,在那之后伫立的住宿楼确实整洁而漂亮。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来得太晚了,她的弟弟,永远也回不来了。

天真

徐天颂一下飞机就钻进了来接他的加长车里,接过何慕则倒过来的一杯香槟一饮而尽。

然后他将头靠在椅背上,双眼微闭,双手交叉在胸前,低沉的嗓音在车里弥漫开来:“这几天情况怎么样?”

何慕则已经动手拿出一叠照片,递到了徐天颂手里:“这几天她回了香港,去了趟阮笙当年遇害的育幼院。又回了舅舅家,不过没进去,在门口看看就走了。”

“唔。”徐天颂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哑。

他的脑海里出现了阮筝舅舅那张看似老实实则油滑的脸。当年将姐弟两人托付给他在当时的他看来是最好的选择。他可以出钱养着他们姐弟,可他毕竟不是他们的亲人。这么小的孩子,又突然失去双亲,有亲人在身边陪伴会比较容易走出来。

徐天颂自己就是个最好的例子。他从小无父无母,连一个亲人也没有,那种全世界只能依靠自己打拼的感觉,他不希望阮家姐弟尝到。

可他还是失算了,阮笙受了刺激行为变得怪异,偷偷甩开姐姐溜了。等他得到消失找到育幼院时,大火已经发生了。听说一共死了十三个孩子,全都烧得面目全非,甚至连身体都残缺不全了。

俆天颂本想花钱将阮笙的尸体找出来,可这样势必要打扰到其他死者。人都过去了,再寻求一个烧到辨认不出脸孔的尸体来还有什么用?他最终没这么做,只是以捐助者的名义给了育幼院一笔钱。十三个孩子一同被火化,葬在了一个墓穴里,有些孩子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照片可以镶到墓碑上去。

徐天颂早已练就了一颗铁石心肠,可唯一一次去那里拜祭时,他还是觉得充满了遗憾。所以他给阮筝的舅舅下了通牒,所以他们才会将阮筝看得紧紧的。也因为如此他将阮筝送出国,希望她一辈子也不要回到这个伤心地来。

可她还是回来了,以自己未来儿媳妇的姿态高傲地走进了徐家的大门。

徐天颂慢慢地看着手里的照片,照片的主角自然是阮筝。她回舅舅家时那几张照片里的表情格外严肃,他心里明白,阮筝一定还恨着他们。

她的舅母孔素娥,当年其实是知道阮笙的下落的。育幼院当时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示,希望孩子的家长来认领他。孔素娥看到了那张报纸,但她没有作为。阮笙对她来说是个累赘,最好永远不回来才好。

这件事情瞒了十多年,一直到阮筝念中学时才发现。她当时的做法令徐天颂叫绝。她趁舅舅和表兄妹们不在家时,将舅母迷晕,趁机将她绑了起来。待她醒来后便威逼利诱,声称要开煤气同归于尽。

在死亡的巨大阴影下,孔素娥终于说了实话。徐天颂欣赏阮筝的果断与狠辣,却依旧鄙视孔素娥的胆小怕死。

当年既然有胆量瞒下,今天又何必说出来。如果她当年说了,或许能救回阮笙。如果那一次她咬牙不说,阮筝或许到现在还抱着弟弟尚在人间的希望。

人世间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永远不可能照着你的希望进行。孔素娥是这样,阮筝同样如此。

徐天颂又拿起另一张照片,是前几天阮筝在院子里看书的画面。她的脸色平静而沉稳,看到感兴趣的地方嘴角还带了一丝笑意。

这才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小姑娘该有的表现吧,复仇女神什么的,实在太不适合她了。

在徐天颂的心里,年轻姑娘就该略施薄粉,穿一身轻快明亮的长裙,留一头乌黑披肩的长发,说话看人的时候眉眼弯弯,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清新味道才对。

所以当他回到家里,看到阮筝一袭浅蓝色的裙子,外面套一件薄外套,长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带着一脸温和的笑意,从厨房里端着个盘子出来时,他不由产生了一种时光穿梭的错觉。

什么时候他有了这种能力,脑子里幻想什么,现实中就会出现什么?

阮筝今天的妆也很淡,几乎可以说没有。这几天大概睡得比较好,她整个人显得很水灵,脚上一双薄拖鞋踩得地板嗒嗒直响,一见到自己就立马小跑着到餐厅,迅速将手里的盘子放下,像个日本小媳妇似的快步来到自己面前,一开口就是令人崩溃的称呼。

“爸爸,您回来了。外套给我吧,再做一个菜就可以吃饭了。”

徐天颂本来在解西装扣子,听她这么一说下意识地又把扣子系了回去,冷着一张脸道:“不用了,我还有事情,你自己吃吧。”

阮筝的手已经伸出去了,被拒绝后多少有点尴尬。她自嘲地吐了吐小舌头,一点儿没生气,跟在往楼上走的徐天颂屁股后头,依旧殷勤有礼:“爸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飞机累了吧,要不要先洗个澡?我只知道你大概这个点回来,想着你肯定要先吃饭的,忘了让人给您放洗澡水了。我现在就去弄。”

阮筝快走几步,刚要走过徐天颂的身边,就被对手一抬手拦住了。徐天颂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一双顾盼神飞的眼睛里写满了探询。半晌他收回目光,语调依旧冷淡:“我自己会弄,你不用管我。”

阮筝连碰了两个钉子,心里虽然窝火,面上却一点儿也没露。她一副听话的模样,向后退了一步,“恭送”徐天颂上楼,嘴里还不放弃地“勾引”他:“爸爸,我等你吃饭。”

徐天颂头也没回,扔了一句话下来:“你自己吃吧。”走到拐角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扭头看阮筝,“提个意见,以后别叫我爸爸,叫我名字就可以。”

他自顾自说完,也不等阮筝答应就上楼去了。他没有考虑阮筝的感受,如此独断专行,阮筝自然也不会考虑他的感受。所以当徐天颂故意在楼上磨蹭了两个小时下楼后,发现阮筝竟还在餐厅里等着他时,他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崩坏得很严重。

阮筝趴在餐桌上,似乎是睡着了。原木色的长桌上摆了十几个碟子,上面都用盘子盖着。徐天颂伸手摸了其中一个,还有些微温,估计做好有一会儿了。

徐家的总厨听到动静后走出来,一脸抱歉地向徐天颂解释:“阮小姐听说您今天回来,非要亲自下厨。她忙了一下午了,从洗菜切菜到做菜,全是一个人完成的。我想帮帮她,她不让我进厨房。您要不要尝尝?”

总厨说这番话时一直在观察徐天颂的表情,但那表情让他看不明白,太平静了,没露出一丝类似于欣喜或是赞赏的意味。总厨本想拍拍未来少***马屁,替她多说几句好话,但自家老爷这么一副意味不明的态度,他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建议道:“菜有些凉了,要不给您热热?或者我再做几道您喜欢的?”

他的话音刚落,阮筝的身体微动了两下,慢慢醒转过来。她抬起惺忪的睡眼看了徐天颂一眼,不好意思地站了起来,摸着耳朵道:“对不起爸爸,我睡着了。”

她这样子其实有几分可爱,带了点少女特有的天真。徐天颂觉得即便是装出来的,总也比一脸傲娇样讨人喜欢。于是他自动忽略了那个令他蛋疼的称呼,随便拉了张椅子坐下来,扭头对总厨道:“替我盛碗饭,谢谢。”

饭很快盛了上来,两碗。阮筝等徐天颂拿起筷子时,自己也跟着捧了碗。徐天颂看她一眼,没有马上开吃,而是问道:“我说了让你别等我,为什么还等?”

“您是长辈嘛,没道理您还没吃我先吃,这不合规矩。”

“我是长辈你是晚辈,你不听长辈的话,同样不合规矩。”

阮筝没料到他反应这么快,重新把碗放下,一脸为难道:“那怎么办?您罚我吧,罚我今晚不准吃饭。”

如果换作别人,徐天颂大概会赏他一个白眼。但阮筝一副乖巧小猫的模样,让徐天颂一下子没了兴致。他索性别过头不去看她,伸手夹了一筷子**肉到碗里,放进嘴里一咬。

阮筝一直盯着他的表情,脸上充满了期待,眼睛里少见得闪现着兴奋的光芒。徐天颂的表情由始至终没有变过,那块**肉从进到嘴里一直到吃下肚子,他精致的容颜维持得相当好。

“好吃吗?”

徐天颂放下筷子,吐出两个字:“难吃。”

他不是故意要找茬,事实上确实很难吃。**肉煮得时间不够,有点难咬。糖加多了,盐放少了,甜得让人发腻。这菜里似乎还加了奇奇怪怪的香料,有股说不出的怪味儿。

“这种手艺你也好意思拿出来糊弄我?你在美国的时候没学着自己做饭?”徐天颂的脸色终于变得有点难看了。

阮筝一脸的抱歉:“我一般只吃炒饭,蛋炒饭,饭炒蛋,留学生都这么过来的。要不就是煮点意大利面,把买来的酱汁往上一浇就可以了。我今天第一次这么大阵仗地做饭,做得不好您别介意。下次我一定努力。”

“还有下次?”徐天颂的那个白眼终于翻了出来,尽管翻得相当漂亮优雅,但依旧充满了嘲讽的意味,“再有下次,你就当着我的面,把自己做的菜全吃光!”

献殷勤

阮筝根本就是故意的!

徐天颂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这些菜不是她不会做才导致的意外,而是她故意做得这么难吃的。她说她在美国没怎么好好做过饭,可刚才总厨却说她一手包办了这一桌子的菜。一个不会做菜的人,未必不能做一桌子的菜,但绝对会手忙脚乱,把厨房搞得一团糟。

刚才他进来时已经看过了,厨房干净整洁,不像遭过灾的模样,这证明阮筝是很能掌控厨房的。一个做菜有条理不会把厨房搞乱的人,怎么可能把调味品放得这么具有艺术性?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故意的,就想看看自己的反应。

是在测试他对她的容忍度吗?

徐天颂扫了她一眼,发现阮筝真是个演戏的天才。自己才露一点威胁,她立马就一副楚楚可怜的姿态。没有争辩没有解释,乖乖低下头顺从地“哦”了一声,一下子将他的形象衬托得既可恶又凶残。

大灰狼徐天颂完全没理小白兔阮筝,放下筷子起身去厨房。他顺手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块新鲜牛肉来,挑了把称手的刀出来,三两下就切成了肉丝。他拿起砧板,刀锋在上面流畅地一刮,肉丝悉数掉进准备好的宽口碗里。酒、生抽、胡椒粉,徐天颂每样各洒了一点,连手套都没戴,直接徒手将调料完整地抹在了肉丝上。

把肉搁在一边后,他又换了把刀开始切青红辣椒和洋葱。阮筝就这么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一双漂亮修长的手在眼前上下翻飞。他力气很大,用力相当均匀,不多时红丝绿丝黄丝就切得整整齐齐,码放在一起颜色格外鲜亮。

锅里的水已经煮开,徐天颂打开柜子拿了包意面出来,有些粗暴地扯开,随意拿了一把洒进锅里,另一边的炉灶打起火来,拿过个炒锅来炒刚才腌的牛肉丝。不过几十秒,偌大的厨房里已是香飘不断,闻着令人食欲大增。

阮筝有些按捺不住了,探着脑袋想要进去看个清楚,徐天颂背后就像长眼睛似的,回头轻飘飘地扫她一眼,阮筝便又乖乖退了回去。肚子轻微地叫了两声,她下意识地就去摸,发现自己竟有点想要流口水。

徐天颂不去理她,将炒好的牛肉丝倒进小碗里,又开始倒油炒那几种蔬菜丝,香味愈加浓郁了,散发出一阵阵勾人的味道。

意面已经煮好,徐天颂去了水倒进锅里一阵翻炒,又将牛肉丝倒进来,洒点儿生抽提咸味儿。待到锅里的东西都炒熟了,他又洒了一层黑胡椒粉,最后起锅装盘。至于用脏的锅碗瓢盆直接被他扔在了一边儿,自有人会来收拾。

整个徐家厨房弥漫着诱人的香气,不过短短二十分钟,一份色香味俱全中西合壁的黑椒牛柳意面就做好了。

阮筝探得脖子都要酸了,肚子叫得越来越大声。她虽然恶作剧做了一桌子不能吃的菜给徐天颂,可她真的有等他吃饭。现在都晚上八点了,中午的那一餐早不知道消化到哪里去了,这样的美味摆在眼前,简直如同受刑。

徐天颂却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情,端着那盘意面走出了厨房,径直往楼上走去。阮筝跟在后头表情尴尬,小声嘀咕道:“居然只做了一份,太过分了!”

徐天颂像是有顺风耳,再小的声音也能捕捉到。他停下步子悠然转身,动作舒展而洒脱:“你饿了?”

“嗯。”

“你可以做炒饭,蛋炒饭、饭炒蛋,随便做。”

扔下这么一句,青膺老总徐天颂潇洒而去,留下阮筝一个人面对满桌的失败作品生闷气。负责打扫的阿姨听到动静已经过来了,正准备收拾残局,见阮筝站在那里不动,好心地问她:“阮小姐,要不要我给你煮碗面?”

阮筝余怒未消,强挤出个笑容拒绝了,躲回楼上自己房间里去了。她有点恨自己,真是没出息,一份意大利面罢了,居然把她搅得心神难宁。饿肚子算什么,比这更苦的日子她都过过,她实在不应该为这么一点小事情就大动肝火。

她跟徐天颂,还有一长段日子要相处。同住一个屋檐下,往后这种过招还多得是。

阮筝到底没有吃晚餐,第二天索性起个大早,再次抢占厨房开始做早餐。她煎了两份火腿西多士,切了一盘鲜虾吐司卷,一时兴起还搜罗了冰箱里的食材做了两碗蛋炒饭。等到徐天颂出去跑完步回来洗完澡下楼后,餐厅里又一次摆得琳琅满目。

徐天颂有了昨天的经验后,对这一桌子早餐看都没看,直接吩咐人取外套来准备出门。阮筝陪着笑上前,轻声细语道:“爸爸,吃了早餐再出去吧。不吃早餐直接出门对身体不好。”

“我怕吃了你的早餐,我的身体会更不好。”

“您说笑了。”阮筝笑得一脸真诚,“我尝过了,味道都挺不错的。我这人做主食不太行,早餐这种小点我还是可以应付的。您就当给我个面子,尝一尝再走吧。”

一直以来,徐天颂总被人称为妖孽。他长得太漂亮,气场又过于强大,让人总忍不住想要仰视他,看久了就产生了一种不在一个次元的妖孽感。

但此刻在徐天颂眼里,阮筝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妖精。她的使坏如此直白,她的讨好亦是相当鲜明,简直令人不好意思拒绝她。

徐天颂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坐到了餐桌旁。早餐看起来模样都不错,还算令人有胃口。阮筝将西多士推到他面前,他只能给面子地拿了一个,放进嘴里咬了一大口。

徐天颂是个很磊落的人,即便前一天被阮筝摆了一道,今天吃起东西来依旧很豪放。没有做作地小口尝,也没有闻气味什么的,就把它当作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直接吃进了嘴里。

他的这种磊落得到了好回报,食物一入口他就觉得味道不错,仔细嚼了嚼,芝士香味浓郁,火腿微咸,面包和牛奶又带了点微甜,几种口感一同在嘴里融化开来,虽然是最简单的早餐,却也令人回味无穷。

徐天颂三两口就吃掉了一小块西多士,伸手又夹了块吐司卷。阮筝在旁边仔细观察着他的表情,明知故问道:“好吃吗,爸爸?”

徐天颂一抹嘴:“本来可以打八十分,现在扣掉二十,只有六十。”

“为什么,爸爸?”

“再叫我爸爸就扣到负分为止。”

阮筝由衷地笑了起来。惹毛徐天颂令她心里无比愉快,昨天她败了一局,但今天她明显胜算极大。她觉得自己大概有点心理变态,跟个杀父仇人坐一张桌子上吃饭,竟也能心情愉快到如此地步。改天他要是真死在自己手里,她大概就乐得直接笑晕过去了吧。

徐天颂留意到了阮筝脸上的笑容,透过那笑容他试着想读出她的内心。阮筝的笑充满了掩饰和伪装,看似真诚无比,实则包藏祸心。徐天颂活了三十多年,跟无数女人打过交道,清纯的妖艳的骄傲的优雅的,各种风格应有尽有。其中也不乏极具资色身材火辣令人怦然心动的大美人,但像阮筝这样复杂矛盾的女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十七年前那个眼神单纯而聪慧的小姑娘已悄然长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他觉得自己或许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阮筝并未留意到自己被徐天颂仔细打量着,依旧热情地推荐其他的食物。她将那碗蛋炒饭递了过去:“爸爸,您尝尝,这是我做得最拿手的蛋炒饭。”

徐天颂:“你要我怎么吃,谁家大早上吃这东西?”

确实有点不太好下手。拿筷子吧很容易散掉,堂堂青膺集团董事长难道一大清早要跟几粒米饭作斗争?拿勺子似乎又显得太豪放,似乎他是有多饿似的。

总之这东西无论怎么吃,都跟徐天颂如今高贵的身份不相称。再说这东西油腻腻的,大早上吃也容易倒胃口。徐天颂微皱着眉头看了眼那碗饭,吐出一句:“我饱了。”

阮筝的笑容一下子变得很失落,旁边还有管家和佣人看着,她像是丢了面子似的,尴尬地不知道说什么了。半晌她只能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没关系,我挺饿的,我都吃了吧。”

明明知道她的尴尬是装出来的,徐天颂还是有些过意不去。平时向来说一不二从不与人纠缠的徐天颂,破天荒地心软了一回。阮筝的手刚要碰到他面前的那个碗,他立马出手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同时吩咐旁边的人:“拿个调羹给我。”

于是那天早上,徐家好几个佣人同时见证了男主人徐天颂极富美感地拿着调羹吃炒饭的样子。很多人私下里都说那样子真是赏心悦目,漂亮的人哪怕吃再普通的食物,都给人一种高贵精致的感觉。

何慕则后来听说了这事后还向徐天颂求证,徐天颂一脸不在意地回了一句:“小姑娘,给她点面子。”

徐老大给面子地吃完了一整碗炒饭后,把碗一搁,拿餐布随意抹了抹嘴,转头看向阮筝的时候,眼里的目光突然就多了几分深意:“好了,东西我已经吃完了,你有什么条件就提出来吧。”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徐天颂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有什么看不透的。

一日游

阮筝的青膺一日游从董事长办公室开始。

她站在环形阳台向下眺望,底下是成片的绿树草地,正中一条长长的人工河向外蔓延,水流在日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旁边有一大片空地,正停着一架私人直升飞机。主楼的两边环绕着两片占地极广的树林,外围一圈黑色栏杆整齐排布,每隔十几米就有两个警卫身形挺拔并肩而立,给人一种严肃冷峻的感觉。

栏杆外围还分布着三幢十几层的建筑,同样绿树环绕,掩映在一片翠色之中。三座建筑环绕着一个圆形人工湖,巨大的喷泉正不停向外喷着水花。

这一片办公区域与大城市的大楼林立完全不同,很有一种异国风情,像是喧嚣的城市中少见的一处世外桃园。

阮筝站在阳台上吹了会儿风,觉得有点冷嗖嗖的,转身又回了办公室,探着脑袋问徐天颂:“爸爸,你这办公大楼是仿白宫造的吧。”

无论从外面的建筑格局,到内里的办公室布局,都令阮筝觉得似曾相识。比如徐天颂的办公室,就跟美国总统的差不多,整个圆形的设计,外面连一圈阳台。办公室里有多道连通不同出口的房门,甚至还有一条通往密室的地下通道。

徐天颂正在倒咖啡,听到这话头也没抬,只回了一句:“不全是。”

“哪些不是?”

“安全。”徐天颂将咖啡递到阮筝面前,顺手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看了看,扭头将外面的秘书叫了进来。

秘书是个年轻男人,五官清秀气质平和,给人一种心细如尘的感觉。他声音不大,语调平缓地向徐天颂解释了文件的内容,对方边听边喝咖啡,最后满意地点点头,又把人请了出去。

阮筝还在琢磨“安全”两个字,换作一般人大概会认为徐天颂是个自大到没边儿的人物。但知道青膺的人心里都清楚,这个由徐天颂一手打造的庞大集团,其安全性和严密性确实首屈一指。

更何况,他也没有美国总统那么多致命的敌人。

徐天颂目送秘书离开,扭头问阮筝:“想好从哪个部门开始干起吗?”

阮筝伸长脖子朝秘书办公室看了一眼,徐天颂立马吐槽道:“不用指望接他的班了。你的水平再练十年也未必比得上他。”

想当董事长秘书不是这么容易的,徐天颂虽然念旧,却是非分明。青膺养着上万号员工,董事长秘书如此重要的职位不是随便拉个亲戚就能顶上的。青膺是个正规上市企业,不是农村的乡镇家庭作坊,阿猫阿狗只要跟他沾亲带故,都可以捞个经理当当。

阮筝笑得有点尴尬,拿着咖啡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装作欣赏墙上挂着的各种壁画。徐天颂也不催她,自顾自拉开椅子开始办公。他甚至就当着阮筝的面给下属打电话,安排工作讨论细节,一点儿没有避讳。

阮筝却没有细听,这种能当她面讲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机密。不是机密的东西她要来有什么用呢?

一直到手里的咖啡喝到见底,阮筝才重新想起来回答徐天颂方才的问题:“爸爸,我觉得我去哪个部门都不太合适。”

徐天颂已经学会自动忽略“爸爸”两个字,直接抓住了她话里的重点:“为什么?是你太聪明青膺这座小庙容不下你,还是你太笨做什么都做不好?”

“两个都不是。我只是觉得不管你派我去哪个部门,到最后我非但学不到东西,还得搅得集团内部四分五裂。”

徐天颂停笔,抬头看她:“说说看。”

阮筝把咖啡杯往徐天颂的办公桌上一放,弯下腰来一手支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看:“爸爸,订婚那天公司里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来了吧。我在青膺已经是熟面孔了,人人都天道我是董事长未来的儿媳妇。您这个时候把我派下去,无论是去哪里,他们都会认为我是您的眼线,是您派去监视调查他们的。您觉得在这种心理负担下,他们还能好好工作吗?”只怕不狗咬狗一嘴毛就很不错了。

徐天颂沉吟着没有说话。阮筝个子虽然不高,身材却很好。玲珑有致凹凸分明,穿什么都很好看。屋里开着暖气,她把外套脱了,此刻只穿一身剪裁精细用料考究的名牌套装。她就这么支着下巴弯着腰,全身的曲线暴露无疑,v形的领口微微向下,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内里的风光。

如果换作别人,徐天颂一定觉得对方在勾引自己,而且这种勾引十分上不了台面。但换成阮筝他的想法就变了,这种勾引成了一种调/戏,直白得有些可爱。

“那你说该怎么办?”

阮筝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漂亮的白牙:“我去哪儿都不合适,要不我就留您这儿吧。您让我做什么都行,反正跟着您总能学到东西的。”

徐天颂又一次觉得她直白地叫人欣赏。话说到这儿,就只差没直接脱光了往他床上躺了。阮筝来他家绝不是他诱惑他这么简单,一个害死了她父母的男人,她怎么可能跟他有肌肤相亲。就算真跟他睡了一张床,多半也是琢磨着半夜趁他睡着了直接一刀结果了他吧。

徐天颂一时情绪上涌,脱口而出道:“阮筝,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话里的意思是问她接近自己的目的,但阮筝不知是没听懂还是装没听懂,依旧纠结着刚才的问题:“我干什么都可以。我就是想找个工作。您也知道,这年头全球都不景气,我在美国混了这么几年,发现要找份像样的工作实在太难了。所以我才想着回国来投靠您,您就看在阿琛的面子上,随便给我找个活儿干吧。”

这番话她对徐启琛也说过,当初两人谈好的条件就是,阮筝假扮他的女友回国糊弄徐天颂,而徐启琛则负责说服父亲替阮筝在青膺谋个职位。徐启琛是个单纯的人,觉得一个学成归国的女海归想要进青膺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是他们父子最大的差别。在徐启琛眼里,阮筝是个天使。而在徐天颂眼里,她成了彻头彻尾的妖精。就她刚才说完话后还轻微眨了几下眼睛来看,说她是妖精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徐天颂忍不住提醒她:“别眨了,眼睛不酸吗?”

“还好。”

办公室里出现了短暂的沉默,阮筝一直维持着弯腰的姿势,胸前的两块浑圆若隐若现,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诱惑的气息。徐天颂是玩女人的老手,很多女人他看一眼就能看到她们心里去。可阮筝不一样,她身上遮了一层薄纱,有时候你觉得你看到了所有,可转眼间又觉得那层纱下还有更诱人的东西在等着你挖掘。

徐天颂突然觉得,有必要将她留在自己身边。就跟吸毒上瘾了似的,明知那东西有毒,却还是忍不住想要凑过去嗅一嗅。

阮筝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心里其实也有些打鼓。她努力想要从徐天颂的眼睛里读到他心里的一些想法,可最后却总是失败而归。她猜不透对方下一步会做什么,也就没办法采取相应的对策。她唯有保持这个姿势,至少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快原形毕露。

徐天颂不去理她,开始着手处理手头上的工作。他翻开一份文件,快速浏览之后签上了名字,又拿起另一份看了几页,转头打电话给开发部的经理,不留情面地骂了对方一通。他做事的时候表情严肃神情专注,别说阮筝不过是胸前春光乍现,就算她真的脱光了站在那儿,只怕他也不会多看一眼。

阮筝弯了半天腰实在有些累,琢磨着等他手头的工作完了再软磨硬泡,于是便先直起腰来。长时间弯曲的腰突然直了起来多少有些不习惯,阮筝不自觉地哼哼了两声。那声音若有似无,飘进徐天颂的耳朵里,简直就像几万只小蚂蚁突然钻进他的骨头缝里啃咬,让他浑身都不自在。

徐天颂无奈抬头,似笑非笑地望着她。阮筝冲他抱歉地吐吐舌头,妖精一下子就成了萝莉。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毫无征兆地被人从外面打开了。何慕则拿了份文件走了进来,一见这副情景,原本平和的脸上不自觉地微微变色,眉头轻皱了两下,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不好意思,你们谈,天颂,我在外面等你。”

“没关系,你留下更好。阿慕你帮我参谋一下,阮筝说想要来青膺工作,她觉得去基层不太合适,希望留在董事长办公室。你帮我找找看,有什么工作适合她做。”

何慕则是青膺出了名的冷面军师,不熟悉他的人总觉得他高高在上很难相处,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他的本性充满了吐槽与崩坏。

他一本正经想了想,认真开口道:“外头庄严跟我说,这两天负责打扫的阿姨病了,负责管清洁工的主管还没把新人送过来。他那里的工作堆成山,还要兼打扫工作,很有些怨言。”

“good!”徐天颂满意地一拍手,“阮筝,你的工作来了。从今天起你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兼整个楼层的清扫工作,端茶倒水同时帮庄严影印文件。这么简单的工作,想必你不用培训也能胜任。”

阮筝还在抚着自己酸痛的腰部,听到这个决定后愣了两下,刚准备找一堆理由反驳回去,徐天颂精致的眉目已经凑到了面前。他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听得人心头麻麻的。

“不用多说,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现在出去,干活吧。”

何慕则配合地做了个“请”的手势,一副要跟徐天颂谈公事的模样。阮筝稀哩糊涂地走了出去,直到身后关门声响起,才回过神来。

办公室里,何慕则恢复了常态,拉开椅子随意坐了下来,手里的文件往桌上一扔,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意:“你刚刚对人家做了什么,搞得她腰这么酸?”

试探

公公染指儿媳妇这种混帐事儿,是他徐天颂这么有格调的人做得出来的吗?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徐天颂一直觉得胸口有点堵得慌。不过这种感觉并不强烈,他也没放在心上,依旧有条不紊地处理手头的工作。这期间他有出去开会,路过外面秘书办公区的时候没有看到阮筝的身影。

会大概开了两个小时,董事局的几个元老为一个开发项目争得面红耳赤。徐天颂年纪虽小资历却最老,只能夹在其中做和事佬,中午在附近的餐厅订了包厢,将他们请去吃饭,化解矛盾的同时又顺手做成了一单政府基建项目的生意。

吃过午饭后回来,秘书区还是只有庄严一个人。庄严这人年纪不大,办事能力却相当突出,他可不是普通的秘书,只会做点杂事之类的,大到项目似定,小到运营策略他都有参与。徐天颂虽然手头公事繁杂如山,但由始至终只请了这么一个秘书。

庄严当时也正吃完饭回来,接了个电话后抬头看到徐天颂,透过他的目光他一下子就读出了老板眼中的深意,主动指了指隔壁的茶水间:“她在那里,忙了一上午了。”

徐天颂带着点好奇走了过去,茶水间的门半开着,这里平时除了他跟庄严,只有清洁大妈才会来。其他办公室助手有另外的休息区域,鲜少有人敢踏足这里。

因为没人打扰,阮筝做起事情来格外称手。徐天颂过来的时候,她正将桌椅都搬开,拿着块抹布擦冰箱底下的污渍。她那一身粉色套装已经换掉了,不知从哪里搞了身运动装来,脚上也不再是那双十几公分高的皮鞋,换成了深色的球鞋。她整个人毫无形象地趴在那里,完全没留意自己腰间露出的一大片细嫩的皮肤。

亏得徐天颂跟庄严都是极自律的人,否则看到这一幕,十个男人有九个会立马产生非分之想。

徐天颂站在门口定定地看了两分钟,发现阮筝还没有把高翘的屁股放下来的意思,转身回了办公室。

下午的时光也过得飞快,庄严替他安排了高尔夫球会,方便他跟人谈生意。徐天颂打完球谈了生意回办公室,外头天色已有些转暗。他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了。

一进办公区域,庄严就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扭头扫了一眼他的办公室。徐天颂心领神会:“她在里头?”

“是,说是这里都打扫完了,就进你的办公室了。”

徐天颂总觉得庄严说这话的时候表情里带了几分探询的味道。他不太喜欢这种感觉,被人误解他是禽兽什么的真是相当之不爽。所以他进办公室的时候多少带了几分怨气,想要找阮筝点麻烦,可是门一开,眼前的一幕却令他愣了一下。

阮筝还是白天那副装束,头上扎的方巾因为长时间的工作已经有些歪了。脸上也带了些粉尘,灰灰白白的。头发就像那天给他做饭一样随意地往后面一扎,清新气息扑面而来。她正坐在三人沙发里,捂着嘴咳个不停,像是被什么东西呛到了。

徐天颂走上前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阮筝抬头看他一眼,依旧止不住地咳嗽。大概是因为咳得久了,她的眼睛发酸,竟有些水气弥漫。这样双眼含泪的一抬头,十成十的可怜相。徐天颂只能又去倒了杯水给她。

“我这儿的工作有这么重,把你累成这样?”

阮筝喝了水后好了一些,可还是说不了话,只能胡乱挥了挥手。她似乎真的很不舒服,突然放下水杯冲出了办公室,连打扫的工具都没有带走。徐天颂看着一办公室的抹布、拖把、清洁剂,眉头皱成了个深深的“川”字。

他在办公室里走了一圈,最后停在了自己的办公桌前。桌子上放着份文件,打开一看是马上要竞标的一块地的计划书。这是s市黄金地段的一块宝地,他打算拍下来后建酒店和私人会所。这种生意简直是稳赚不赔,只要拍到了就是黄金万两。所以竞争的公司很多,除了青膺外,国内几个极具实力的地产公司也都参与其中。

如果阮筝是来做间谍的……

徐天颂脑子里一直存在这个想法。所以中午离开的时候,他特别授意庄严将这份计划书留在书桌上。如果阮筝真是对手公司派来的,那她一定会看。

他突然想起有个工程要让庄严去跟进,于是按了内部通话键让他进来。庄严进来后认真地听着他的吩咐,一一记在了脑子里,同时拿出记事本写了点东西上去。由始至终徐天颂都没提文件的事情,但庄严临出门前还是看了一眼,随即冲他摇摇头。

庄严的意思很明白,文件是他摆的,放的时候什么样子,这会儿还是那样。徐天颂待人走了后坐在椅子里沉思。

文件看上去没被动过,但并不能说明什么。或许是阮筝特别小心,打开的时候尽量没有移动它,看完了之后又重新摆了回去。

他伸手在桌子上一摸,很干净,几乎没有灰尘。看起来她打扫过桌子。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应该动过文件才对。擦桌子的时候总要把东西挪来挪去,再放回去的时候也不会分毫不差。可她没有,她特意绕过这份文件,让它维持原样。

其实她就算看了也没什么,一个职场新人,平时又表现得有些毛躁,会对公司的文件感兴趣也很正常。以阮筝的性格,她甚至会大大方方地看了,随后一转头就来跟自己讨论,说不定还会提点意见什么的。

这么明显的避开这份文件,是想向自己传递一个信息?她并不是别人派来的商业间谍,她对青膺的运作不感兴趣?

可她到底有没有看,目前也不得而知。只有等七天后的投标会才能见分晓。徐天颂目前已经搜集到足够多的信息,对手公司的底让他摸了个透。如果阮筝没有出卖他,那块地将毫无悬念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可若是她真的出卖了……

那是涉及十几亿的大工程,用十几亿来试探一个人的心,徐天颂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疯狂过了。

阮筝从外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徐天颂一个人站在书桌旁。他当时背对着门,似乎透过窗户正在看外面的风景。这栋楼不太高,一共也才十来层,这间办公室在第七层,顶上三层是圆形屋顶,据说并不住人。

因为前面开阔的绿地,办公室的采光相当好。暮色席卷而来,办公定里只亮了一盏灯,徐天颂站在阴影中,身形突然被拉得很长。他这么安静的形象阮筝很少见到,在她的印象里,徐天颂一直维持着十七年前那种冷漠疏离近忽残忍的形象。

阮筝觉得,一定是夕阳太过温暖,才让这个心狠手辣的男人在她眼中多了一丝柔和。

徐天颂听到门口有响动,转过头来就见阮筝眼睛红红地站在那里。一定是咳得太凶了,她刚才出去大概是擦眼泪去了吧。

屋内昏暗的光线大概起了正面的效果,这两人看着对方的时候都少了几分探询多了一丝客观,气氛少见的和缓,没有了针锋相对的意味。

但这种感觉并未持续多久。徐天颂主动出击,指着满屋子的狼籍发难:“你准备干什么,东西都不收拾就下班吗?”

阮筝刚觉得他面目可亲一点,听到这话一下子又回到了现实里。她挤出个笑容道:“不好意思,我马上就拿走。屋子里还有点地方没清干净,我明天再弄吧。”

“嗯,你先回去吧。”

“那您呢?”

徐天颂拍了拍桌上的文件:“工作。”

阮筝少见的没有坚持,拿着不属于这里的东西正准备出门,就听徐天颂在后面问道:“你这衣服怎么回事儿,谁给你的?”

阮筝回头:“我让司机回家给我拿的,穿那一身做事太不方便了。”

徐天颂的声音简直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没想到,你倒挺认真。”

“那当然,我这人做事一向认真,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最好。”

她说这话的时候腰背挺得笔直,整个人显得特别有神采,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骄傲和冲劲。徐天颂眼皮微抬扫了她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去冲她挥手:“赶紧出去,把门关上。”

阮筝提着大件小包出门,实在没手关门,只能麻烦庄帅哥帮下忙。庄严过来关门的时候,一眼看到屋里的徐天颂正望着窗外出神。他没说什么,轻轻把门带上,又转头望着阮筝拿着东西有些狼狈地离去。

阮筝累了一整天,回到家后吃了饭洗了澡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起来下楼吃早饭,听佣人们说徐天颂昨晚彻夜未归。她抬头望了望长长的楼梯,低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已恢复正常。

吃过早饭后她正准备出门上班,已在美国的徐启琛打来了电话。得知阮筝已进入青膺工作他终于松了口气,又听说父亲昨晚彻夜未归,他随口就说了一句:“没什么,我爸肯定是去凌阿姨家了。她是我爸的红颜知己。我总觉得有一天她会成为我妈的。”

交易

天刚蒙蒙亮,徐天颂就起床了。

他站在公寓房间的落地玻璃前,一边抽烟一边出神。房间里有些凌乱,双人床上被子散乱,一个枕头被扔在了地上。房间里没有亮灯,只靠清晨的几缕阳光照进来,所有的东西都覆上了一层灰败的感觉。

今天天气似乎不太好,看样子要下雨。

徐天颂随手在玻璃上掐灭了手里的烟头,往旁边的烟灰缸里一扔,转身去洗漱。屋子里的动静开始大了起来,他放水洗澡,刮胡子吹头发,最后系着一条浴袍从浴室里出来时,房间里已经多了一个人。

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跟他有几年了,徐启琛管她叫凌阿姨,他则叫她阿萱。阿萱是个香港女人,前几年一个人来s市打拼,惹上了不该惹的人物,差点让人活活玩死。徐天颂救了她,给她安置了这么个地方,还给她找了一份体面的工作。阿萱说没什么能报答他的,自己这具身体就是他的了,他想怎么样都可以。

她当时说那番话的时候,脸上有股子倔强的感觉,完全不像电影里演的那种为报恩以身相许的女人。她说得很坦然,像是在做一场交易。

徐天颂没来由地就对她有了几分欣赏,从此就时不时来她这里过一夜。

他在这个圈子里名声比较特别,不了解他的人总把他看成花花公子,属于那种一夜要玩好几p的大玩家。而对他略有了解的人又会觉得他是个完全的禁欲主义者。他身边没有固定的女伴,甚至鲜少带女伴出席各种聚会。他总是独来独往,像是跟谁关系都不错,但都不会跟她们有过深的交往。

其实这两种人对他的评价都有失偏颇。徐天颂是那种要玩就疯玩,如果不想玩可以很长时间都不找女人的那种人。阿萱出现之前,他确实换女伴换得勤快,很多女人还来不及爬上他的床就已经落马了。那些女人连炮/友都算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个短暂的朋友吧。

而有了阿萱之后,他连这样的“朋友”也不怎么交了,无论多少人变着花样接近他勾引他,他都是一笑置之,只当那些风情都是浮云。

阿萱成了他目前唯一的床伴,但就是这么一个固定的场所,他也不经常来。他有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年纪大了,已经懒得玩了。床上无论奋战得多么凶猛,结束之后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甚至他在床上越凶,下了床这种失落就来得越快越猛。

难怪别人说无论多大年纪的人都得成家才是。有了老婆心里才能被填满,才会有那种充实的感觉。

但阿萱显然不是他的理想结婚对象,他清楚这一点,阿萱也很清楚。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很善于察言观色,昨晚他情绪不佳,阿萱一眼就看了出来。尽管在床上他依旧勇猛而持久,但结束之后阿萱主动提出去客房睡,把主卧让给了他。

徐天颂一晚上都没睡踏实,恍惚间做了不少梦,梦到以前刚开始创立青膺时的艰难。他当时才九岁,几乎没有人相信一个九岁的小萝卜头能做成什么大事。但他居然成功了,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走了出来,成了人人崇敬的老大。

那些跟着他的人后来过得都挺不错,不见得人人大富大贵,但都衣食无忧了。到现在,从前的那些老人大多退隐江湖了,听说有几个跑去香港的某座山里包了几十亩果树,拿了一辈子枪的人开始抡锄头种树了。

他们过得潇洒,徐天颂也感到高兴。仔细算一算,似乎只有阮筝的父亲阮剑锋下场最惨。家破人亡,留下一个孤女。徐天颂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阮筝纵容的理由。阮剑锋夫妻的死错不在他,但他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那天他及时派人拉住了他们,后果会怎样?

也许阮剑锋还是会死,但至少夏美玲可以不死。夏美玲不死的话,也许阮笙也不会死。这是一连串的因果循环,很多事□□后想想有很多补救方法,但在当时发生了就是发生了,任你本事再通天的人,也不可能改写历史。

阿萱慢慢地铺着被子,铺好后冲徐天颂微微一笑:“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给你做。”

阿萱做得一手漂亮的港式早餐,以前他来这里过夜,通常就会吃她做的早餐。今天的徐天颂有点不在状态,听到这话后竟愣了一下,沉默片刻后才道:“随便弄一点就好,弄个简单的西多士吧。”

阿萱温和地笑了笑,转身去厨房做早餐。十几分钟后香气就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徐天颂穿戴整齐走了出去,已经恢复成往日从容的模样。

桌上摆着一碟精致的火腿西多士,外加一盘淋了枫糖的松饼。徐天颂闻着那个味儿,觉得心像是被填满了大半,随手拿起一块西多士塞嘴里。阿萱递了杯牛奶过来,他接过来一饮而尽。

阿萱见他这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心情好点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差。”

死鸭子嘴硬的男人坐下来继续吃早餐,吃着吃着突然问阿萱:“你会做炒饭吗?”

阿萱一愣:“炒饭?我倒做得不多,我比较拿手做煲仔饭。你想吃的话我去做,十几分钟就好。”

徐天颂摆手:“不用了。”说完自然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看了起来。

阿萱却像有着双透视眼,透过几层报纸也能看透徐天颂的情绪。她在旁边坐了下来,有意无意道:“你有心事。是哪个女人做的炒饭扰乱了你的心?”

徐天颂放下报纸:“阿琛的未婚妻,昨天做的早餐。不过,我的心依旧平静如水。”

阿萱没和他争辩,他是金主,即便永远高高在上强大无比,也总有不愿意让人点穿的心事。跟他调调/情没什么,硬要斗嘴就没意思了。把他惹毛了对自己没好处。

于是她跟着笑笑:“嗯,听说那姑娘也是从美国回来的?跟阿琛是同学吧。”

“学姐。”

阿萱:“想不到我们阿琛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女生。”

徐天颂依旧捧着报纸,气定神闲,说出来的话却令阿萱大吃一惊:“他喜欢男人。”

“什么?”

“他在美国有个男朋友,两人同进同出感情好得很。”

“那他为什么找个姑娘回来……”阿萱突然明白了过来,将咖啡递到徐天颂嘴边,举止娇媚,说不清的风情万种,“是因为你吧,怕你管着他,索性找个人回来演戏。”

“我不过打个电话随口问一下,他就吓得要搬救兵。只能说明他心虚,那个男人是个什么东西,还得观望观望。”

“如果他是个好东西,难不成你还让他们在一起?”

“为何不可。人生苦短,找个自己钟意的人不容易,何必非要弄得血淋淋。”

阿萱不说话了,半晌才叹了口气道:“可你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找了个男人,你们徐家……”

徐天颂放下报纸,将喝掉半杯的咖啡搁在了桌上,擦了嘴起身去拿外套,边走边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以后不会再生儿子。你是觉得我娶不到老婆,还是觉得我这把年纪已经生不出儿子了。”

阿萱一面替他系西装扣子,一面微敛了眼睑:“你这样的人也会想要结婚吗?”

“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就不能结婚吗?”他由着阿萱系好扣子,拿起车钥匙转身出门,潇洒地连个笑脸都没有给她。阿萱看着他的后脑勺发了很长一段时间呆,突然心里隐隐升起一股不安。

她觉得,自己似乎正在慢慢失去徐天颂。那个给他做炒饭的女人,真有这么大的魔力?

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在想阮筝的事情,每每念到这个名字,心情总是很复杂。阮筝并不知道这世上已有一个女人惦记上了自己,她擦桌子拖地板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等到拿工资的时候她绝对得要双倍,要她也拿清洁工的工资,她真心觉得亏得慌。

阮筝忙碌了好几天,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到了周末她终于得了闲,也像很多女人一样去商场里逛一逛。此时正值初冬,商场里到处可见穿着漂亮的年轻女人走来走去。阮筝一个人毫无目的地逛着,总觉得融入人群的感觉很好。

融入人群中,她就不会这么寂寞,融入人群中,她就可以暂时忘掉那些烦恼,想像着自己也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子,活得潇洒恣意。

商场的三楼是女装部,阮筝在里面没有目的的穿梭来去,导购小姐每每见了她就热情地迎上来,但总是被她礼貌地拒绝。一个多小时走下来,阮筝什么也没买,连一件让她心动的衣服也没看见。

情绪渐渐有些低落,阮筝环顾四周,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坐坐,喝杯咖啡吃点东西什么的。不远处的咖啡屋里人影闪动,阮筝刚想抬脚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却从里面走了出来。

居然是何慕则,一身羊毛背心牛仔裤,看起来比平时多了份休闲和亲切。他走得并不快,出来的时候抬头一望,与不远处的阮筝四目相对。

他的表情没有惊讶,连一丝变化也找不到。阮筝与他遥遥相望,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客气几句,突然只觉得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紧接着手里感觉一空,低头一看便发现一直拿在手上的提包不见了。

阮筝下意识地抬头,就见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在她前面快步走着,突然他回头看了自己一眼,随即拔腿狂奔起来。

好感

抢劫就发生在一瞬间,快得阮筝几乎来不及反应。

她只来得及叫出“抢劫”两个字,那个有些落魄的男人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阮筝踩着高跟鞋追在后头,无力地看着彼此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身边来来回回的行人很多,不少人回过头来看着那个抢劫犯,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他们的脸上大多带着淡漠的表情,有几个甚至一脸困惑,显然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

阮筝追出去一段距离后就放慢了步子,明知没有希望再追也没用。眼看着那人夹着她的提包准备拐弯,斜路里突然蹿出个身影,直接将那人扑倒在地。两人同时扭打起来,阮筝就看到自己的浅色提包在空中乱舞。

那位见义勇为的好心人身手似乎不错,抢包贼被他死死压在身下,挣扎了几下后整个人就被翻了过来。对方用膝盖将他顶在地上,一手利索地扭住他的手腕,不留情面地往身后一扭。抢包贼吃痛大叫了一声,随即另一只手也被制服。

阮筝跑过去的时候商场的保安也闻讯赶了过来,抢包贼被几个壮汉团团围住,像一团麻袋似的被人从地上强行拖了起来,双手反绑在身后,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扭曲的姿势。一个保安拿起掉在地上的提包,看着惊魂未定的阮筝,递过来道:“你的?”

阮筝频频点头。

“看看有没有少东西。”

阮筝接过包随便翻了翻,钱包手机都在,包里没什么贵重的东西。她冲保安连声道谢,人家却指着旁边那个好心人道:“谢谢他吧,要不是他你的包早没了。”

阮筝又开始谢那个人,对方正在抹汗,还没来得及抬头说话,保安中有一个人认出了他,颇有点惊喜地叫道:“顾警官,怎么是你啊。这家伙怎么处理,要不直接送给你?”

顾警官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今天休息,你可别给我找麻烦。先把他送警局去吧,跟兄弟们打声招呼,回头我的口供再补上。”

保安们说笑了几句,就押着那个抢包贼走了。阮筝目送他们离去,见那人走出几步后又回头朝她望了一眼。就是这一眼,阮筝第一次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这是个看不太出年纪的男人,或许二十岁,也可能四十岁。肤色黝黑,脸像是多日没洗,脏兮兮的样子。整张脸异常得消瘦,下巴尖尖的,颧骨很突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凹陷的眼睛,使他的整张脸看起来非常怪异。

阮筝猜测他可能是个拾荒者,从他瘦弱的身形和破烂的衣服来看,他一定过得很不如意。阮筝注意到他的衣服上有补丁,裤子也破了好几个洞。这年头穿成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除了街上要饭的,还真没人混得这么惨。

一时间阮筝竟对他产生了几分同情,如果他这副模样伸手向自己要的话,说不定她真会给他点钱。可现在他却得去警察局待着了,说不定还要关上一段时间。像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正是身强体壮,做什么不好为什么非得做贼呢?

阮筝的心思全放在了那个人身上,一时竟有些忽略身边的顾警官。直到对方忍不住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阮筝才回过神来。

“你没事吧,是不是吓着了?”

“不不,没有。刚刚真是谢谢你了。”阮筝赶紧表达谢意。

对方不在意地摆摆手:“没关系,我是警察,应该的。”

说着他冲阮筝露出一个笑容。阮筝一直到这会儿才看清这位顾警官的长相,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刚才没注意,这位顾警官原来非常年轻,看着像个十几岁的高中生。一张略显稚气的脸上笑容灿烂到了极点,极富感染力。看到他的笑容,阮筝只觉得自己的心情也变得好起来了。

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笑容这么纯粹的人了,配上他清秀端正的五官,以及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个子,阮筝真心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很讨人喜欢。

她再次向对方道谢:“今天真是谢谢您了,要是没有您,我这会肯定得去警局报案了。”

顾警官:“您这会儿还是得去警局一趟。他们把人送过去了,咱们是案件相关人,理应到场说明情况的。您以后出门也得小心了,贵重物品要看紧了。不过今天这个人情况有点特殊,都出手明抢了,只怕……”

阮筝见他有些犹豫,不由好奇起来:“怎么了,您认得他?”

“不,我不认识他,不过我看他的样子,怀疑他可能是吸毒过量。通常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明目张胆抢钱。”

听他这么一说,阮筝恍然大悟。难怪这人看起来如此怪异,瘦得简直没个人形。再穷困潦倒的人也很少像他这么精神不振,在他这样的年纪,身体没有残疾,确实只有吸毒过量才会丧失劳动力,上升到只能靠抢劫度日的地步了。

“原来是这样,您眼神真好。”

“我平常总跟这些人打交道,看得多了也就有经验了。咱们现在去警局吧,离这儿最近的警局走十分钟就到,希望您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人家一口一个“您”的叫着,态度这么好,笑容这么和煦,阮筝哪里好意思拒绝。再说这本就是她的事情,她去说明情况也是应该的。她点了点头同意了,两人一同走出了商场。

离开的时候阮筝还下意识地往那家咖啡店门口望了一眼,可哪里还有何慕则的身影。真是个冷漠的家伙,没帮她抓贼也就算了,连关心的话都没一句。徐天颂身边的人,果然和他一样,都是冷血动物。

在去往警局的路上,阮筝顺便问了一下顾警官的姓名。交个警察朋友也不错,以后有麻烦了也能有人帮帮忙。

“我叫顾知桐,是本地人。您怎么称呼?”

“阮筝。”

“阮筝?”顾知桐将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客气地称赞道,“好名字。”

“哪里好?”阮筝有点玩心起,故意为难他。

顾知桐依旧是习惯性地摸摸鼻子,再次亮出笑容这个法宝:“很好听。”

阮筝一下子就乐了。顾知桐的年纪肯定不大,感觉跟徐启琛差不多,给她一种弟弟的错觉。自从阮笙死了后,阮筝发现自己对年纪小一些的男孩子都带有几分好感,特别是还存着几分天真的男孩子。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令她想起阮笙。

她总在想,如果阮笙还活着,现在也该这么大了吧。说不定都交了女朋友了,知道偷偷带回来给她看,然后满含期待地问她:“姐,这个女生怎么样?”

如果爸妈没有死,他们一家四口还会在香港,爸爸每天去公司上班,妈妈买菜做饭等他们回来吃饭。阮笙还在念大学,动不动早出晚归跟朋友去聚餐。父母有时候会骂骂他,他也像顾知桐这样摸着鼻子讪笑,自己在旁边帮他说几句好话,气氛又会活跃起来。

可是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了。想到这里,阮筝原本不错的心情立马蒙上了一层阴霾。尽管脸上还带着浅笑,但眼睛里已经没有了笑意。

顾知桐敏锐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疑惑道:“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没有。我只是在想,那个人被抓到你们警局会怎么处理,你们会告他吗?他会不会很惨?”

“其实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也就是你。你可以告他,也可以不告他。”

“如果我不告他呢?”

顾知桐双手插在西装口供里,整个人看起来挺拔又精神。他一本正经地跟阮筝分析:“通常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跟你一样,很少有人会起诉。如果受害者不告,我们一般也不能做什么,最多拘留几天就把他们送戒毒所里去了。他们也许会暂时戒毒成功,但真正要从心理上脱瘾很难。”

“他们会复吸?”

顾知桐点头:“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复吸。戒毒者要克服心瘾很难,除非有家人在身边不停地关心他们,而且不能再接触这种东西。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吸毒者很少有家庭,而且大多穷困潦倒。这种人对警察来说其实很头疼,因为吸毒不比其他,很难戒掉。他们通常没有劳动能力,挣不到钱却一定要抽粉,所以他们还会去抢。下次再被抓再被强制戒毒,出去后复吸再抢钱。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天也许在抢劫途中被人不慎打伤打死,或者直接吸毒过量而死。通常他们都没有好下场,所以我很不喜欢跟他们打交道。”

阮筝刚才还觉得顾知桐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大男孩,现在听他这么说又觉得他很有想法,是个很成熟的男人。她侧过头打量了对方几眼,故意试探道:“看来你当警察很多年了,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了,经验很丰富?”

顾知桐一下子又露出了少年人才会有的羞涩来,笑得很不好意思:“其实我当警察也没多久,我今年才从学校毕业,进入警队没多久。”

这么算起来,他当警察还不到一年,确实还很稚嫩。阮筝觉得他的笑容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就产生了几分亲切感,说话也变得直接起来。

“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当警察吗?”

顾知桐乐了:“因为我富有正义感啊。你没看出来吗,我整张脸上都写满了抗击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这几个字。”

阮筝被他逗乐了,装模作样地抬头去看,正巧顾知桐也弯腰把脸凑了过来,两个刚认识的人一下子就近距离看到了彼此的脸,甚至连对方的呼吸的气息都能清楚地闻到。

生病

阮筝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顾知桐送她到警局门口,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后,他又返身回去上班了。托她的福,他好好的周末就这么泡汤了。不过看顾知桐的脸色阮筝觉得他心情还不错,不像是情绪低落的样子。

也许是刚进警局的关系,年轻人还有斗志和冲劲儿,可以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

阮筝其实有点羡慕顾知桐,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完全符合年轻人是朝阳的说法。反观自己一副日暮西山的模样,年纪不大却像是看破红尘,总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她觉得自从弟弟死了之后,她的生命里就只剩下了一个人,那就是徐天颂。

因为还存着对他的恨意,阮筝才能撑着活到今天。好几次深夜她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眼前就出现徐天颂妖艳的脸,她便又会重燃生的希望。

有生之年不看到他身败名裂,阮筝死也不会闭眼。

带着对徐天颂无限的恨意,阮筝这几天工作起来格外带劲儿。徐天颂这几天出差,周一早晨就搭飞机走了,据说是去了南半球。没有他在办公室让人放松了很多,尽管庄严还是一脸严肃的模样,每次讲话的时候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光芒总令阮筝有点心惊。

庄严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到能看透一切。阮筝觉得还是不要太招惹他为好。幸好庄严也不是那种会找人麻烦的家伙,只要阮筝的工作不影响到他,基本上他可以做到一天都不开口说话。偶尔两人也会有交流,比如他请阮筝帮忙影印文件,或是倒杯咖啡什么的。

换作是别人的话,一定不敢这么使唤她。就算她是清洁工,那也是身份特别的清洁工,是未来要当青膺老板娘的清洁工。但凡有点巴结心的人此刻都会抓紧一切机会同她搞好关系,抢着帮她做事,主动给她端茶递水。

但庄严却是个公事公办的人。徐天颂给阮筝的定位是董事长办公室保洁员兼董事长秘书小助理,于是庄严就不客气地行使了他的权力,每天都要麻烦阮筝五六回。

他给阮筝的资料涉及方方面面,有些甚至是内部机密。但他并不避讳,每次都是直接递过去让阮筝去影印,甚至连看都不多看她一眼。

阮筝也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凡事都做到最好。哪怕是再简单的工作,她做起来也一丝不苟,从不摆董事长未来儿媳妇的架子,说话温和态度从容,几天下来没跟庄严红过一次脸,有过半点不愉快。

几天后徐天颂出差回来了,一下飞机就直奔办公室。庄严当时正在打电话,见徐天颂风尘仆仆进来也没说什么。两人的目光在空中有过短暂的交流,但徐天颂很快走过他的办公桌,径直推开了自己房间的大门。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没有阮筝的身影。他抬手摸了摸书桌,是干净的,上面没什么灰尘。看起来阮筝还是每天来打扫,完全没被那天那份文件影响到。

徐天颂一连忙了几天,又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有些疲倦地靠在沙发里休息。过了大约几分钟,庄严推门进来了,一进来就开始向他汇报工作:“……这几天阮筝一切都好,工作很认真,能力也不错。”

“她没给你找麻烦?”徐天颂闭着眼睛问。

“没有,她很客气。只是……”

“只是什么?”徐天颂睁开了眼睛,尽管疲惫,眼神却依旧清澈明亮。

“她似乎病了。从她来上班的第一天起我就听到她在咳嗽,这几天似乎越咳越厉害了。您要不要去看一下,她现在应该在茶水间休息。”

阮筝生病的事情完全出乎徐天颂的意料。在他的印象里,阮筝还是那个穿着性感身材妖娆,风情万种地支着脑袋凑到办公桌前来勾引他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都充满了活力,怎么几天不见就开始走柔弱路线了?

徐天颂有些好奇,脱了西装外套往庄严手里一送,边扯领带边往茶水间走。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咳嗽声,跟那天在他办公室听到的一样。

他不由微微皱眉,阮筝前几天在家的时候从没听见她咳嗽,怎么一到他公司就咳个不停。听这声音也不像是装出来的,真要装也装不了这么长时间。徐天颂不由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办公楼建了好几年了,用的都是最好的装修材料,难道她对什么东西过敏不成?

他一面想着一面推开了茶水间的门,一眼就看见阮筝咳得惊天动地的模样。她就坐在咖啡机边上的椅子里,一手捂着嘴,另一只手还拿着块抹布,紧紧握成了拳。从他的角度望过去,甚至可以看到手背上暴起的青筋。

今天的情况似乎比那天更严重了。徐天颂的眉头越来越紧。阮筝完全没发现有人进来,依旧不住地咳着。她脸色涨得通红,额头冷汗直冒,身体抖得越来越厉害,最后整个人竟从椅子上滑了下来,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徐天颂赶紧上前扶住了她,感觉阮筝整个人软绵绵的,不受控制地倒在了他怀里。这和前几次勾引他的情况完全不同,她是真的身体不适,并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徐天颂二话不说抱起她就要出门,却感觉阮筝的一只手死死地揪着他的衣服不放。

她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指尖陷进他的皮肉里,隐隐的竟觉得疼得厉害。徐天颂看她一眼,沉声问:“你要干什么?”

阮筝吃力地别过头,眼睛一直盯着咖啡机旁边的一个角落。徐天颂一下子明白了过来,直接把她抱到那里,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不起眼的提包。

“你病了是不是,包里有药?”

阮筝已经不太能控制得了自己了,剧烈的咳嗽让她所有的动作都变了形。但徐天颂还是看出了她在点头,并且迅速打开包,一把将里面的东西全都倒在了桌子上。

阮筝的双手在一堆东西里胡乱搜索着,整个人显得既无助又绝望。徐天颂猛得想起了一件事情,眼睛盯着那堆东西三秒后,一下子就找到了一罐喷剂。他立马拔下盖子塞进阮筝嘴里,用力按了几下,激素迅速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进入阮筝的喉咙,到达支气管,让原本几乎呼吸不过来的她有了喘息的机会。

阮筝颤抖着双手努力地握住喷剂,整个人呈现一种痉挛的状态。她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几乎将半瓶药都喷进了嘴里。

徐天颂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看着她慢慢地平静下来,动作渐渐恢复正常,抽搐越来越少,最后又看着她将药剂从嘴里拿出来,恢复了自主呼吸。

阮筝从小就有哮喘病,他从前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时隔这么多年,他竟也忘记了。看她如此鲜活地在自己身边飘来荡去,徐天颂彻底忘了她是个病人这一现实。哮喘这种病很难根治,基本上会陪伴一生,一旦发病需要及时用药和治疗,否则死亡率很高。

最近她整天打扫办公室,一定会吸入很多粉尘,长时间的刺激累积下终于又发病了。徐天颂一想到这里,多少有些抱歉,但嘴上还是咬着不放:“你既然有哮喘就戴口罩工作,逞强只会伤到自己。”

阮筝抬头白了他一眼,这记白眼轻飘飘的,几乎没有杀伤力,倒带了几分柔弱的娇媚感。徐天颂无力地扶额,重新将她抱了起来,往大门外走去。

阮筝吓了一跳,赶紧解释:“我已经好了,放我下来。”

“我看未必。”

她的脸色依旧不太好,咳嗽停止后潮红退去,却显得愈加苍白可怜。她还会时不时地咳嗽两声,手里的喷剂也紧紧攥着,一刻也不敢放。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为好。

外面办公室里庄严还在工作,徐天颂抱着阮筝出来时他连头都没抬,一直到两人坐上电梯离去,他才抬起头来,望着两人消失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

阮筝被他抱在怀里,心里五味杂陈。她忍不住想,如果这时候自己手里有把刀,是不是会直接一刀捅死他。可当她微微抬头看着他的下巴时,又感觉这个男人少见的温柔体贴。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着,身上有淡淡的清香,不是男士香水的味道,似乎是身体本身的香味。他的脸色平静柔和,在电梯昏黄的光线下更显得清隽动人,简直就是一幅美不胜收的油画。

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她的杀父仇人该多好。即便两人没什么交集,只是远远欣赏几眼也是好的。人对美的事物总抱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要不是亲眼所见,阮筝可能不会相信是他逼死了自己的父母。

她就这么直直地望着他,似乎想要将他完全看透。电梯快速地下降,直通地下停车场,一路上没有碰到一个人,电梯里只能听到两人均匀的呼吸声。

徐天颂面无表情望着前方,在电梯门即将打开的瞬间,终于开口问道:“看够了没有?”

撒娇

阮筝收回目光,淡淡回了句:“看够了。”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爸爸,你从小就长得这么好看吗?你的父母长什么样,他们是不是都很漂亮?”

电梯门“叮”地一声开了,徐天颂没说话,径直抱着她来到自己的brooklands边上,将阮筝塞进了副驾驶。然后他绕回到驾驶位,启动了车子。

当车子在路上飞驰了几分钟后,徐天颂才想到回答阮筝刚才的问题:“我没见过我爸妈,所以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

阮筝曾经花心思调查过徐天颂这个人的背景,但得到的都是一些人尽皆知的讯息,他最私密的故事她无缘得知,此刻听他提起倒颇感意外。

“怎么会这样,一次也没见过吗?”

“可能见过,毕竟我刚出生的时候他们还是活着的。但我的记忆里没有他们的任何东西,在我记事之前他们就去世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很平静,就像在谈论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阮筝看着他线条分明的侧脸,呢喃了一句:“难怪你这人没什么骨肉亲情的感觉。”如果有,他怎么会强行将他们与父亲分开,如果有,他怎么会让自己父母双亡。

原来他自己无父无母,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别人失去父母的痛楚吧。

徐天颂转头看她一眼:“我一手将阿琛养大,虽然他没有母亲,但他不缺乏父爱。”

“是吗,你真的爱他吗?”

徐天颂眉头微皱:“我不是没有感情的禽兽。我对儿子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我对我的父母虽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潜意识里我依旧爱他们。只是我对他们没有印象,这种感情就显得有些无力,就像没有根的植物,不知道要依托什么才能生长,显得有些虚无飘渺。”

阮筝有些愣住了。她没想到杀人如麻的徐天颂有一天会说出这么一番感性的话来。在她的印象里,徐天颂不过是个拿人命当儿戏的禽兽罢了,他哪里懂什么亲情爱情,在他的世界里非黑即白。所谓的白就是跟随他,而所谓的黑就是忤逆他。

这样的徐天颂既陌生又可怕,阮筝竟有些看不明白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车里一直很安静,谁也没再说话。阮筝已经可以自由呼吸了,但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她靠在椅背上出神,到最后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开进了医院,手里的喷剂不知何时被徐天颂拿走了,放在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医院高耸的大楼就像一个庞然大物,由远及近地压迫过来。阮筝收回视线,一路跟着徐天颂从停上场坐电梯上楼,进入五楼的值班室。

这个时候白天的门诊已经结束,走廊里变得冷冷清清,只有几个医生护士匆匆而过。他们经过徐天颂身边时,不约而同地看了他一眼。有些人似乎跟他认识,客气地打了招呼。有些不认识的眼里都闪现出惊异的表情,特别是几个女护士,脸上隐隐露出红霞。

徐天颂带她去一间办公室前敲门,一位年轻的男医生接待了他们。那医生长相出众气质儒雅,说起话来却是极具冲击力,有那么点说一不二的味道。而且他看她的时候似乎总喜欢挑眉,像是在探询些什么。他给阮筝做了一系列检查,确保她一切安好后才下结论:“不用开药,回去多注意就好。多休息,别不把医生的话当回事儿。”

徐天颂谢过那医生后就想带阮筝出去,对方却突然有事叫住了他。他停住了脚步,吩咐阮筝在门外的走廊里坐一会儿,转身又进了办公室。

阮筝一个人在门口的椅子里坐了下来,抬头看着走廊上的顶灯。医院的灯光都很亮,照得阮筝有些眼发晕,看着看着视线就变得模糊起来。

恍惚间,她觉得自己又看到熟悉的人脸。先是母亲的,她正在厨房里做饭,转头冲自己笑了下,用温柔的声音说:“再等一会儿就开饭了,先洗手哦。”

然后弟弟就冲了进来,玩得满脸泥巴和汗水,脏兮兮的手直接就往阮筝身上贴,吓得她尖叫起来,两个孩子在狭小的厨房里互相追逐。

那幅画面真是温馨到了极点,孩子们的笑声配着母亲的笑容,怎么看都是幸福的一家人。可是这种和谐很快就被打破了,因为父亲进来了。他喝了点酒,感觉心情不太好,一进来就冲她跟弟弟嚷,把他们赶出了厨房。

然后她就听到父亲和母亲吵了起来,大部分时间都是父亲大着嗓子在那里吼,母亲除了小声地分辩两句,其余的时间就只剩抽泣。

这种生活在他们堕楼前的几个月经常发生,先是小吵,再是大吵,最后父亲就整天夜不归宿,即便回来也是乱发脾气。生活变得越来越糟,就像一个正在吹气的气球,到了快要爆掉的临界点。

很快这个临界点就到了。视线里出现了徐天颂的脸,阮筝的气球就这么“砰”地一声炸得粉身碎骨。

她吓得浑身一激灵,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因为用力过猛,脑门撞在了徐天颂的下巴上,疼得她闷哼了一声。

“小心点,你骨头这么硬撞我的软下巴上,我都没叫,你倒哼上了。”徐天颂一面说一面伸手给阮筝揉脑袋,这么从上往下看阮筝很像只宠物猫,他不由有些想要作弄她,索性胡乱揉了一通,把阮筝的头发揉了个乱七八糟。

阮筝有些恼火地望着他,推开他的手又把头发给弄整齐了,随即挤出一个假模假样的笑容:“爸爸,可以走了吗?”

这句“爸爸”听得徐天颂心一凛,他一下子就收起了淡淡的笑容。其实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把阮筝当儿媳妇过。她注定是不会嫁进徐家的,她和自己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个平等的成年人,不存在辈分的问题。

从刚才阮筝发病到现在,他们之间一直都是正常的模式。他已经完全忘了这个女人和自己的儿子订了婚,直到她那声“爸爸”叫出口,徐天颂才恍然大悟。现在的他们,处在一个不平等的状态下。他是长辈,阮筝是晚辈,一个长辈并不适合对晚辈做那样的事情。

尽管他是一个不理会世俗的男人,但不代表阮筝不会在意。

他看着阮筝理顺了头发,语气淡然道:“走吧。”

阮筝一下子就嗅出了异样,心里咯噔一下。刚才那声“爸爸”是她无意叫的,但徐天颂显然在意了。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是要将他拉到自己身边慢慢“□□”,还是索性将他推得远远的,不带一点感□□彩地对付他,阮筝一时陷入了迷惘中。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谁都没再说话。车子一路向西,往徐家大宅驶去。路过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徐天颂把车停了下来,去店里买了份粥给阮筝。

“先吃点东西垫垫。从明天起你不要上班了,在家休息吧。”

阮筝闻着香气四溢的粥直流口水,听到这话后直接拒绝:“不行,我要上班,在家我会发霉的。不如你给我派个轻松点的工作吧。”

徐天颂默然:“那你就先帮着庄严打杂吧,做他的助手。他这个人性格比较冷,可能不太好相处,你别放在心上。”

“不会啊,我觉得他人蛮好的。这几天你不在,我们相处得挺愉快。”

徐天颂扫她一眼,阮筝心领神会,立马解释道:“只是同事而已,您放心,我对阿琛是一心一意的,我绝对不会招惹别的男人。我会乖乖等他回来的。”

徐天颂心想你还真是撒谎不打草稿,脸都没红一下。但他深知庄严的性格,绝对不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出那样的事情来。把阮筝送回家固然是个斧底抽薪的好办法,但从目前的局势来看,把她留在身边似乎更有利于揪出她的狐狸尾巴。

于是徐天颂没再反对,默认地点了点头。他一面开着车,一面听着阮筝在旁边喝粥时发出的细微的声音。她似乎真的饿了,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喝过粥后,阮筝的心情好了很多,故意用软糯的声音冲徐天颂道:“爸爸,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有你,庄严那个木头死也发现不了我病了,我大概就要死在茶水间了。”

“不会,庄严不会见死不救。你这哮喘是什么时候有的,天生的?”

“嗯,一出生就有了,大概治不好了,不过也死不了。小时候每次发完病,我妈也给我熬粥喝,很好喝。”

阮筝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嘴。打从进徐家的第一天起,她就下定决心闭口不谈父母的事情。她跟徐启琛说过,爹妈早就死了,她是舅舅养大的,出国的钱也是舅舅出的。这套说辞也是她准备着来应付徐天颂,可是没有想到,在今天这种特殊的情况下,真相就这么不经意的从她的嘴边溜了出来。

车子轻微地晃动了一下,在开车的人心绪翻滚了一下。徐天颂双眼直直地望着前方的道路,沉默半晌后才道:“你刚才在走廊里想什么,也是在想妈妈煮的粥吗?”

压迫感

阮筝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觉得自己似乎睡在了床上,周围光线黯淡,只有外面路灯透进来的一点微弱光线。隐约间她觉得这是自己的房间。她想要扭头看时间,猛然间只觉得床头似乎站着一个人影。

因为实在太暗,她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觉得那是一个伟岸的身影,犹如一座高山屹立在那里。她的脑子昏昏沉沉,几次睁眼想把对方看清楚,最后又无力地合上了。

她觉得整个人困得不行,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好好地睡一觉。

她的愿望终于得到了实现,这一觉她睡到了十二点,起来时正好赶上了饭点。今天不是休息天,按理她该去上班,但她昨天才发过病,今天理应休息一天。她觉得这个理由很好,心安理得地接受后,起床去刷牙。

站在镜子面前,阮筝一面盯着自己满嘴泡沫的脸,一面回忆昨天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记得徐天颂问她的那个问题。可是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她有点想不起来,当时车里的气氛似乎不错,两人之间没有剑拔驽张的感觉,徐天颂的眼神少见的温柔,完全不像一个杀人如麻的恶棍。阮筝的心理防线在他柔和的目光下几乎要崩溃。她记得自己当时似乎狠狠地掐了手心一把,指甲陷入皮肉的痛楚令她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可她到底是怎么说的呢?妈妈、爸爸还有弟弟的影像不停在脑海里盘旋,这段记忆却像是被人剪掉了,前前后后都没留下任何痕迹。

这之后就是夜里时分她偶尔醒来时的光景,她记得有个人站在床头,似乎正俯视着她。黑暗里什么都看不清,那人的长相、表情乃至眼神都不存在,唯一令阮筝有印象的就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极具压迫感,现在想来有点隐约的恐惧。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锋利的尖刀,而她是躺在手术台上的尸体,尖刀似乎要剖开她的身体将她的内心挖出来似的。

阮筝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刷牙的手势一顿,随即又觉得很可笑。这是徐家,安保水平堪比美国白宫的徐天颂家,怎么可能会有人半夜来到她床前,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一定是她睡糊涂了,把梦镜当作了现实。

她努力甩了甩头,把牙膏沫甩得到处都是,总算把这荒唐的想法暂时扔出了大脑。

洗漱完毕后阮筝下床去吃午饭,饭菜都是热的,很合她的口味。吃饭的时候餐厅里只有阮筝一人,显得大而空荡。家里的佣人跟她都保持不近不远的关系,一开始还有人想要上来凑近乎,最近几天大家似乎都像得了指令似的,没人敢跟她靠得太近。

阮筝并不在意这些,她对徐家来说不过是短暂的过客,离开之后什么也不会留下,也没必要跟这些人过于亲近。

倒是有个年纪挺大的老太太叫财嫂的,似乎是徐天颂的老仆人,她对阮筝比其他人更为关心一些。平时见面的时候总喜欢打个招呼,脸上永远挂着舒服的笑容。她年纪大了其实已经不做什么事了,但家里所有人都对她很尊敬,连徐天颂见到她都会主动打招呼。

她总是慢慢地走路慢慢地说话,时光在她身上积淀了很多,阮筝每次看到她,看到她对自己微笑,略显浮躁的心也会跟着沉稳下来。

她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财嫂拄着拐杖过来,先是问了她身体的情况,又劝她多吃点东西,最后又加了一句:“少爷说让你在家多休息几天,身体完全好了再去上班也不迟。”

阮筝有点奇怪,在这个家里,所有的佣人都称呼徐天颂为董事长或是老爷,很少有人叫他少爷。阮筝第一次听财嫂这么说的时候,以为她说的是徐启琛,但财嫂却说不是,在这个家里,少爷代表了徐天颂,她一般管徐启琛叫琛少爷或是大少爷。

阮筝觉得这个财嫂一定知道很多徐天颂的秘密,甚至连他父母的事情都知道很多。她望着老人布满沟壑的脸,很想问她点什么,但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只是回了她一个听话的笑容。

财嫂满意地点点头,又说了几句后就走了,留下阮筝一个人在那里发了一会儿呆。

吃过饭后,阮筝回房休息。突然闲了下来她有点不知道该干什么。从小到大她都是个忙碌的人。出国之前住在舅舅家,家务活自然是她全包的。人家供她吃穿,她做点事情回报是应该的。出国之后一个人生活,所有的琐事都要自己动手,还要念书做功课写论文,她的时间被满满地占据着,片刻不得清闲。

一直到来了徐家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个吃闲饭的。饭菜有人做,卫生有人打扫,连被子都有人替她叠好。突然无所事事的生活令阮筝很不习惯,连看电视都有点提不起精神来。

她拿着遥控器摁了半天,心头被无聊的杂念缠得紧紧的。环顾房间,她在床头柜上找到了前几天看的一本书。那还是订婚后的第二天她去花园里小坐的时候翻了几页,多日不看前面的情节忘得都差不多了。反正今天下午有空,她索性又去了那里,坐着静静翻起书来。

花园里园丁正在修剪花枝,见到她便礼貌地点头微笑。阮筝回了个笑容后坐下看书,过了片刻后只觉得空气里有凉凉的气息,抬头一看才发现定时洒水系统开了,正在她的四周喷着细而密的水珠。青草被滋润得更加翠嫩,在风中一颤一颤十分娇弱的模样。

阮筝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连那本书都觉得愈加有滋味了。她就这么在花园里待了一个下午,一直到临近黄昏,园子里的灯亮起,夕阳映着徐府上下一片微红,阮筝才将书合上。

拿出手机一看,已经六点多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阮筝刚想把手机放回去,一串熟悉的铃声响了起来。她低头一看居然是徐启琛打来的,不由愣了一下。

这会儿美国还是大清早吧,说不定天还没亮透,他这个时间打电话来干嘛?

阮筝接了起来,就听对方在那里关心她:“我听说你病了,现在好点了吗?”

“你怎么会知道,谁告诉你的?”

“我爸啊。大晚上打电话吵醒我睡觉,告诉我你病了,还说让我关心自己的老婆。他是不是吃错药了!”徐启琛显然对美梦被吵醒很是不爽,难得的也对父亲抱怨了几句,说话期间他还夸张地打了个呵欠。

阮筝在心里分析,美国的夜里是这里的白天,也就是说徐天颂今天早上给他打了电话,把自己发病的事情告诉了他。但一直到这会儿,这个没良心的才打电话来慰问自己。

“既然晚上接到的电话,为什么现在才来关心我。徐启琛,我就这么不重要?”阮筝开了个玩笑,语气很随便。

徐启琛却一本正经地解释:“我当时就想打的。可我爸说你在睡觉,让我晚点打。我又不敢太晚,要是我爸下班回家知道我还没打电话过来,我肯定得挨骂。我这可是掐着点打的,特意上了闹钟。”

他说话的时候还脱不了孩子的稚气,让阮筝一下子想到了顾知桐。他们有相似之处,一样年轻充满活力,还有几分天真。但他们也有很大的不同,徐启琛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顾知桐工作起来却严肃认真很有范儿,很像个雷厉风行的好警察。

一想到顾知桐,阮筝不由有些失神。徐启琛还在那里抱怨自己没睡好,临了又说了一通:“我真觉得我爸最近有点不正常。以前他哪会为这种事情给我打电话啊。我记得有一年他被仇家算计,身上中了三枪,有一枪打中了大动脉,差点就没命了。当时我刚在美国,等我回来的时候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你这一小破哮喘有必要这么重视吗,还特地打越洋电话回来。难怪人家都说,公公看儿媳,越看越欢喜。”

阮筝有点后悔拿徐启琛跟顾知桐相提并论了。就他这话唠样儿,哪里及得上人家顾警官的一半。她匆匆打断了他的絮叨,借口徐天颂回来了,赶紧把电话挂了。

挂了电话后阮筝一个人坐在起风的花园里发呆。徐天颂还没回来,也许根本不会回来。但他做的那些事儿却一直影响着阮筝的情绪。他真的认为自己跟徐启琛是相爱的?他们的表现明明漏洞百出,阮筝不信以他的聪明会看不透这一点。在机场的时候他故意让他们接吻,这表明他至少知道些什么。

可现在他却打电话给徐启琛,让他关心远在大洋彼岸的未婚妻,他的举动着实让人猜不透。

夜风吹来的时候,阮筝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她甩甩头刚准备站起来,手机又响了起来。今天真是有点怪了,她这手机号码是回国新开的,一共也没几个人知道,怎么短短十几分钟,连着来了两个电话?

阮筝以为还是徐启琛,看都没看就接了起来,一听到对方的声音却愣了一下。居然是顾知桐。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透着少见的严肃与低沉。他开门见山地说道:“阮筝,你现在有没有时间,能不能来警局一趟?我需要你的帮助。”

天注定

那天抢阮筝提包的吸毒者死了,死在了某个桥洞下面。

阮筝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震惊写满了整张脸。她来到警局的时候,顾知桐的同事们已经从案发现场回来了,对初步的情况有了掌握。

顾知桐把事情简单地同阮筝说了一下:“……有人在淀山湖的桥洞下面发现了他的尸体,因为目前能找到的最后一个与他接触过的非警员就是你,所以按照程序我们把你找过来录份口供。你不用太紧张,一会儿我的同事会替你录这份口供,你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阮筝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她跟那个人完全不认识,仅有的交集也就是那天被他抢了提包。当时顾知桐也在场,基本的情况他都知道。但顾知桐说得很客气,他又曾经帮过自己,既然只是走个过场,阮筝也没多说什么,笑着点头答应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就有一个高瘦个子的年轻警官过来,带阮筝到一边的办公桌上录口供。这个警官阮筝前几天也见过,他说他姓马,比顾知桐早几年进警局。那天抢包事件后他跟阮筝说过几句话,两个人也不算完全不认识了。

马警官跟顾知桐一样,也是个比较好说话的。阮筝又长得漂亮,他自然也没有为难她,只是列行公事问了她几个问题。

“阮小姐,请问你以前与死者霍明远认识吗?”

阮筝愣了一下,到现在才知道那人原来叫这么个名字。她轻轻摇了摇头:“不认识。”

“那天抢劫发生之后,你有没有再见过他?”

“没有。”

“请你仔细回忆一下,想清楚一点。”

阮筝皱着眉头很努力地想了想,最后抱歉地笑笑:“对不起,真的没有。我对他印象挺深刻的,因为他比一般人瘦很多,衣着也很落魄。如果再次见到他,我一定有印象。但我真的想不起来,所以我想我应该没有再见过他。”

马警官满意地点点头,继续下一个问题:“那天他抢你包的时候,你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事情吗?”

异常的事情?阮筝仔细将那天的情况回忆了一下,除了一开始在咖啡店门口见到何慕则外,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但何慕则显然跟此案没有关系,甚至跟抢包也没有直接的关系,似乎也没必要告诉警察。

于是她沉默了一下,认真道:“没有,当时事情发生得很快,我只看到他抢了我的包在前头跑,后来顾警官扑了出来将他制服。然后我就来警局报案了。”

“最后一个问题。”马警官合上了记录本,看阮筝的表情有了一丝笑意,“你跟我们顾警官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

阮筝还没说话,顾知桐已经过来给了同事一个爆栗:“别乱开玩笑,人家可是女孩子。”

马警官哈哈大笑:“难道人家是男孩子反而能开玩笑?”

顾知桐也跟着笑了起来,笑的时候还是一脸阳光灿烂,让阮筝刚刚因听到有人死亡而略显阴霾的心有了几分阳光。

马警官问完话后就收起记事本离开了。顾知桐像是忙了一整天,脸色有些疲倦。阮筝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还要干什么,只能问他:“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暂时没有了。真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把你找来。你吃饭没有?”

阮筝的肚子适时的发出一阵响声,她有些不好意思:“还没有。正准备吃就接到你的电话了。”事实上她出门的时候正好徐天颂的车开了进来,两人擦肩而过,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顾知桐一脸抱歉:“不好意思,是我太心急了,想着把你找来或许能提供点什么线索。其实想想也知道你不可能认识那个人,他抢你的包只是一时起意。唉,怎么说都是我的错,我请你吃饭吧,就当赔礼道歉了。”

如果换做别人的话,阮筝一定觉得对方是故意把她找来,好找个请她吃饭的借口。但顾知桐一脸的真诚,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做戏。更何况他刚进警队没多久,急于表现立功也很正常。

阮筝并没有怪他,听到他的提议后也没反对。她确实饿了,这会儿再往家赶也不知道几时才能吃上饭。于是她没有拒绝顾知桐的邀请,爽快地答应了。事实上她还有另外的想法,这个叫霍明远的前几天刚抢了她的包,这两天居然就让人杀了,说不好奇是假的。

带着打听消息的心思,阮筝跟着顾知桐去了警局附近的一家苏式小饭馆,点了四菜一汤吃了起来。吃饭的途中,阮筝不可避免地问到了霍明远的情况:“那个人是不是被谋杀的,所以你们这么紧张?”

如果只是吸毒过量而死的话,大概也不会大晚上的把她叫来警局问话了。

顾知桐替阮筝盛了碗汤,将碗搁下后咬唇道:“确实有证据表明存在他杀的可能。但具体是什么我目前不能透露太多,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虽然不是嫌疑人,知道得太多也不好。”

“警局的规矩是比较多。不过有时候也是出于破案的需要。而且有些事情你们普通市民知道的太多对自身安全也不利。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阮筝明白他的意思,有时候确实是这样,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倒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的好。不过有件事情她还是有些好奇:“那个霍明远我虽然没有起诉他,但他应该被拘留了几天吧。”

“一天。”顾知桐回答得很快,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凝重,“事实上他才来我们这里毒瘾就犯了,所以问完话第二天我们就把他送戒毒所的。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押送他去戒毒所的路上警车出故障了,居然让他给跑了。其实这几天我们一直在找他,没想到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让人杀了。”

虽然之前顾知桐说得比较隐晦,只说存在他杀的可能。但听他现在这么说,阮筝已经敢肯定,这个霍明远绝对是让人谋杀了,而且谋杀的证据相当充足。

阮筝不无惋惜地叹道:“如果他不跑多好,在戒毒所老实待着也许就不会死了。不过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劫数来的时候逃也逃不掉。”

顾知桐:“想不到你还信这个。”

“我也就这么一说罢了。有时候吧人还真不能不信命,你觉得自己能斗得过天,可世事总是无情地打击着你,必定要你沿着既定的轨迹走下去。”

顾知桐仔细地盯着阮筝的脸,沉默片刻后道:“那你觉得我们两个认识是不是也是天注定的?”

“不是。”阮筝摇头,“是霍明远牵线。”说完她自己也笑了,转移了话题道,“那辆警车为什么会突然坏掉,有没有调查过?你那天有负责押送吗?”

“没有,那天我没去,跟我没有关系。警车的故障正在调查,可能是零部件老化造成的。你知道我们警局的车,平时不怎么保养,开得又凶猛,出故障也是常有的事儿。只是摊上这件事的两个同事有点麻烦,如果只是跑了一个吸毒者问题还不大,可现在他死了,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顾知桐说到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郁闷的表情来。他发愁的时候更显得稚嫩,真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阮筝看着看着,脱口而出道:“你今年多大了?我怎么觉得你还像个高中生。”

“高中生?我都警校毕业了。不过我年纪确实不大,今年二十岁。我念书比较早,我爸妈都是老师,他们希望我早点念书。而且我小学的时候还跳过一级,所以二十岁就毕业工作了。”

居然跟徐启琛一个年纪。阮筝不由佩服自己眼睛毒辣。难怪他们两人给她的感觉如此相似,都有一种弟弟般的亲切感。二十岁,正是阮笙活着该有的年纪,阮筝发现自己对这个年纪的青涩小男生简直没有抵抗力,每每见到他们,身体里那股子长姐对幼弟的感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泛滥。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虽恨徐天颂,却从未恨过徐启琛。

顾知桐见阮筝沉默着不说话,便问道:“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了?你也不怎么吃菜,是饭菜不合胃口吗?我刚才忘了问你,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是不是吃不惯甜腻腻的苏州菜?”

阮筝摇头笑道:“我是香港人,不过你点的菜很好吃,我很喜欢。”

“香港人?难怪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在香港待过一段时间,我妈做得一手好吃的港式甜点,我从小吃着那些东西,真觉得比本地菜还要对胃口。你身上有香港的味道,大概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我。”

顾知桐只顾这么说着,完全没品出自己话里其他的味道。阮筝却从他飞扬的神色间读出了点什么,默默把头低了下去,盯着面前的那碗腌笃鲜出神。

顾知桐还在那里介绍他母亲的拿手菜,说到兴起时直接向阮筝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改天有空你去我家里,让我妈做点心给你吃,也请你这位正宗的香港人评价一番。”

阮筝一时无语,他们这才见第二回,这么快就要登门见家长了吗?

受伤

阮筝回到徐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顾知桐是个很随兴的人,听说她是香港人之后非要请她吃粤菜。阮筝以菜已经点了不能退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可吃过饭后他依旧不肯放过自己,非说请她来警局很不好意思,硬拖着她去吃了港式甜点。

阮筝并不排斥那种味道,事实上她也很久没吃过了。在美国的时候很多店里的东西味道做得不正宗,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经过了改良。回了国后她又没时间去吃,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暂停留,喝了杯丝袜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

顾知桐挑的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错,听说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每天亲自下厨做甜点,确保店里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儿。

阮筝和他边吃边聊,一时聊得兴起就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时已经晚了。顾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坚持要陪她到家门口。

他是这么劝阮筝的:“你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车回家不安全,我是警察,要是有坏人我可以保护你。”

他一面说一面硬挤上了车,前头的司机师傅听得满头黑线,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是好人,我不干违法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有意思,阮筝跟顾知桐都笑了。到了徐家门口,顾知桐让的士司机等他一下,转身下车替阮筝摁门铃。阮筝没他手快,想拦没拦住,小声说了一句:“家里人都睡了,我本来不想吵醒他们的。”

顾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注意。”

还想有下次?阮筝看他那样子,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顾知桐,相反还挺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爱情不一样,是一种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情。

阮筝想跟顾知桐把话说清楚,但人家既没有明确的表示,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万一对方只是热情过度并没那方面的想法,她这么说了反倒显得很失礼。

想想他们两个以后也未必再有见面的机会,阮筝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推门进去了。

顾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视了片刻,暗夜里虽然看不清楚,看这座宅子的基本轮廓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一片小区是高档住宅区,刚才进来的时候警卫还出来核对过身份,阮筝住在这种地方家境一定相当优越。看刚才来给她开门的显然是个佣人,这年头住这么大的豪宅,家里还养着佣人的人家已经不多见了。

顾知桐下意识地又做了个老动作,听到身后的士司机在叫他,赶紧上车离开。车开出小区后司机跟他没话找话说:“年轻人,你这朋友家境不错嘛。这可是咱们s市最高级的小区了,听说里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数,十几亿的也不少呢。啧啧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年轻人你可抓紧了,别把到嘴的肥肉给弄跑啦。”

他一面开玩笑一面扯闲话,顾知桐只是偶尔回一两句,并不愿意深谈下去。他先前并不知道阮筝是什么身份,只是看她的言谈举止不像个普通的上班族。那只他帮着抢回来的名牌手袋顾知桐多少也知道价钱,再看她身上的衣着打扮,顾知桐猜想她要么赚得很多,要么家里很有钱。

今天坚持送她回家也是为了一探虚实。从车子开进小区的刹那起,顾知桐的心里就琢磨开了。这个小区本地人是很少入住的,价钱太高承受不起。住这里的全是s市乃至全国有名的实业家,普通人根本连门边儿都摸不着,去哪里买都不知道。

今天跟阮筝吃饭,顾知桐感觉她也不是那种非要吃顶级餐厅的千金大小姐。她吃东西口味不挑,好吃就行。说话谈吐也很自然,一点儿不像用金子堆出来的感觉。

如果她父母真住这样的地方,顾知桐只能感叹有钱人中也有家教森严门风严谨的。但如果不是呢?想到这里顾知桐不由打了个冷颤。像阮筝这样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家境优渥,那么出入这种地方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这年头有钱人包/养情人已经不算新闻了,那基本上就是标配了。阮筝长得很漂亮,是那种看一眼就忘不了的类型。他还记得那天带她回警局时,满屋子大小伙子看她的眼神,那赤/裸裸的爱慕和对他的羡慕嫉妒恨简直都不用提了。

年轻、漂亮、身材好,外加知书达礼谈吐不凡,这样的女人被人看上真是再正常不过了。顾知桐自小家境还算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s市也有几套房产。他本人也争气,警察局的铁饭碗端得牢牢的。外加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这样的条件拿到相亲市场上去简直就是单身女性疯抢的对象。

因为这些条件,从前的顾知桐也有几分傲气。可那仅有的一点傲气在徐天颂的超级大别墅前被打击得无影无踪。顾知桐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穷光蛋,阮筝要是能为了他的三室一厅放弃上千平的大别墅的话,她还真是脑子被驴踢过了。

想到这里,顾知桐原本不错的心情终于烦燥到了极点。耳边只剩的士司机唠唠叨叨的声音,还在不停地聒噪着。

阮筝进了花园后一路往前,身后的佣人慢慢地跟着,等到她进了客厅后那人说了句“小姐早点休息”吧,就闪得连人影都没了。

家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已经回房休息了。阮筝不想开灯,借着不知道哪里透进来的一点点光线摸索着上楼。黑暗中她有些不熟悉地形,避开了这个却撞上了那个,几次之后终于没能保住琉璃台上的古董花瓶,咣当一声砸在地上碎了个彻底。

“呲……”阮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徐天颂家就没有不值钱的东西,这种随便拿出来摆的货色说不定都有几百年的历史。砸碎了要不要赔呢?

她还在那里琢磨花瓶的价格,一个声音冷不防在客厅里响了起来:“你这是打算吵得所有人都不得安睡吗?”

阮筝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却不料直接踩在了花瓶碎片上。她的脚从拖鞋里滑了出来,脚底在碎片上一割,一道口子立马拉出好几厘米。

她再次抽了口气,疼得直咬牙。听那声音似乎是徐天颂的,深更半夜他不开灯在楼下做什么?

阮筝顺着声音过来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厨房的灯亮着,徐天颂高大的身影靠在厨房门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

“爸爸,你怎么在这里,吓我一跳。”

“你这动静大概吓到了不止我一个。”他话音刚落,几个佣人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屋里灯光大亮,阮筝看清面前的一地狼籍,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一个年轻女佣想蹲下去捡碎瓷片,一眼就看到了阮筝流血的左脚,下意识叫了一声:“阮、阮小姐,你的脚……”

阮筝低头一看,血已经流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她赶紧把脚抬起,扶着旁边人的手往楼梯口挪了几步。那女佣个子比阮筝矮,力气也不大,两个人走在一起东倒西歪,好几次看着都要摔个狗□□。

徐天颂有些看不下去了,快步走过来从那女佣手里接过阮筝,一面扶她上楼一面发表评价:“笨手笨脚。”

阮筝心想还不是被给你吓的,本来只是打碎花瓶,现在连脚都伤了。但她多少有些心虚,回头看着几个忙碌的背影,喃喃道:“不知道多少钱,要不要赔?”

“当然要赔,就从你的工资里扣。从明天起你得给我白干活了。”

真够小气的。阮筝心里腹腓着,将脸别到一边做鬼脸。徐天颂斜眼看她的表现,冷冷说了句:“幼稚。”

“您这么有钱,打碎一个花瓶都要问我收钱,您比我更幼稚吧。”阮筝一手抓着徐天颂的手,一手扶着扶手,整个人简直像是挂在上面。但她现在只有一只脚能使力,不挂在扶手上就只能挂在徐天颂身上了。

她虽然之前有意无意勾引过徐天颂,但并不打算用美色来对他进行报复。她只不过是想看看对方见到女人投怀送抱时的反应。试验的结果令她有些失望,徐天颂对她这样的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她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她一开始就打着□□徐天颂的目的,那她现在估计连他的衣服边儿都还没摸着吧。

面对阮筝的抱怨,徐天颂不置可否,抿着唇一言不发。阮筝艰难地迈着步,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您似乎早就回来了吧,这么晚还在楼下,是在等我吗?”

徐天颂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喝水。”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我以为你今晚根本不会回来。”

“瞧您说的,我是正经人,不做夜不归宿的蠢事。”

阮筝说到“正经人”三个字的时候,徐天颂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一抹浅笑。那笑容带着几丝讽刺的意味,阮筝看了后不由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徐天颂对自己一定存有偏见,或许他以为自己跟他儿子早上过床了。事实上他们两个纯洁得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阮筝至今连男人的那玩意还没摸过呢。

但这话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讲,她唯有当作没看见那个嘲讽的笑容,继续认真地往上挪。十几分钟后她终于挪到了房门口,徐天颂放手后转身就走,连片刻留恋都没有。

吃醋

其实不用顾知桐说,霍明远的案子阮筝第二天就了解了个底儿掉。

这年头有一种叫记者的生物,平生最喜欢挖掘各种八卦新闻。淀山湖桥洞下死了个吸毒者,还是让人一刀刺破心脏挑断手筋脚筋这么凶残的死法,实在太值得上头版头条了。

阮筝第二天起来吃早餐,一眼就瞅见了徐天颂手里报纸上的报道。她歪着脑袋凑过去看,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发现整张报纸都罩在了脑袋上。

“拿去看吧。”徐天颂的语气特别大方,带着一脸欠扁的严肃感。

阮筝没跟他计较,拿下报纸来细细看着,心里暗暗佩服这些记者。真是神通广大,几乎把这家伙的老底都给挖了出来,连几天前在商场里抢了她包的事情都被人知道了。所幸那些人并不知道阮筝的身份,也没有将她的照片放上去。

报道里详细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情形,死者死相可怖,胸前插着一把常见的匕首,四肢布满鲜血,发现的时候尸体已流了不少血,伤口处已结了血痂。除此之外尸体上没有其他明显的外伤。

死者的基本信息也已经被记者们挖了出来。报道里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只以霍xx代替。据说他是个无业人员,今年大约四十多岁。案发现场离他租住的出租屋不远,围观群众中有人认出了死者,说他整日里不务正业,也不知道做什么行当,有时候手头会有点小钱,但基本很快就会花光。大部分时间都过得相当落魄,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人倒也不知道他常年吸毒,只是看他面黄饥瘦,一直以为他身上有病。

阮筝边看边嘀咕:“他们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不过一夜时间,就可以写出这么详细的报道了。

徐天颂在旁边喝咖啡,接了一句嘴:“跑这条线的记者在警局通常都有内线。”

确实是这样,吃这碗饭就得跟警察打交道。有时候内部人员稍微透露出一点讯息来,也比他们跑断腿找到的有爆点得多。

阮筝不由庆幸:“幸好没把我供出来。”

徐天颂放下咖啡杯,若有所思道:“报道里说的那个被抢女人就是你?”

原来他已经看过了。刚才看他一本正经浏览财经页,阮筝还以为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呢。于是她简短地把前几天在商场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顺便提到了何慕则:“……当时他也在场,居然没出手替我追小偷,太不仗义了。”

“他要出手那才怪了。阿慕向来这样,不过他要是知道对方是个吸毒的倒说不定会出手。”

“为什么?”

徐天颂顿了顿,轻咳两声,在阮筝充满八卦的眼神里无情地说了句:“没什么。”

阮筝不由撇撇嘴,继续看那报道,手里的蔬菜卷吃了半天也没咬掉多少。她正看得起劲,突然听徐天颂在那里说道:“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提一下。”

阮筝愣了下:“什么?”

“虽说我一向赞成个人自由,也没想过约束你什么。不过我毕竟是阿琛的父亲。你们俩是订过婚的,下次如果你再想找人约会,请记得千万不要让我看到。否则我将来对阿琛比较没交代。”

他说了一大堆,阮筝一下子没怎么听明白。她仔细回味了一下才醒过神来。昨天他都看到了!顾知桐送自己回来时他一定在楼下某扇窗户前,他一定看到了对方才会说这番话。难怪他会在楼下喝水,要知道楼上的每个房间都配有独立冷热饮水机,哪里需要下楼去倒水。

他是特意在那里等着她的,或许就想说刚才那番话。只是后来发生了她伤了脚的事情,这番话才被压到今天才说吧。

阮筝斜眼看他,只见徐天颂俊美的脸上写满了“认真”二字,看自己的眼神真诚而不做作,似乎真是一个好父亲的完美形象。他的薄唇紧紧地抿着,给人一种坚毅的感觉,似乎自己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是对他的一种冒犯。

阮筝想了想,索性实话实说:“其实我昨天出门就是为了这桩案子去的。送我回来的是警察局的顾警官。那天在商场就是他帮我把包抢回来的。昨天出了这个事情后他请我去协助调查。”

“想看你是不是跟这个霍某某认识,或是抢包之后有没有再见过他?”

阮筝惊讶于徐天颂的未卜先知。他明明不是警察,但却跟警察有着同样的思路。略一纠结后阮筝就明白了。徐天颂是什么人物,曾经的香港青膺帮老大,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犯案累累的重犯。只不过一来他犯案手段高明,从来不曾留下什么把柄给人。二来他杀的那些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不是毒贩就是军火商,本身也背着十多条重罪。他杀了他们虽不能说是为民除害,但当年的警方也不曾太过重视。

所以他现在才能摇身一变成为知名企业家,将青膺彻底洗白,成了做正经生意的商人。不过他再怎么正经,骨子里还是一副邪气,肯定不喜欢顾知桐这种充满正义感的年轻警察。像顾知桐这样的人,不懂得圆滑不懂得世故,办事一本正经没有回旋的余地,肯定特招徐天颂这种人反感。

于是她保证道:“我下次自己回来,不让他送家门口了。”

“唔。”徐天颂这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还想着见下一次。”

阮筝不禁大汗,看着对方眉目分明的俊脸,最终还是没有出言反驳。

吃过早饭后阮筝搭徐天颂的车一道去公司。她的脚伤没全好,走路一瘸一拐的,跟在身长腿长的徐天颂后面显得有些吃力。徐天颂平时有几分绅士风度,今天却像是被惹了逆鳞,完全不顾阮筝的死活,先行一步上了车后就一直在看报告。阮筝上车时他连头都没抬,车子一路开到公司他也没说一句话。

阮筝有些不太明白他在生什么气。是气自己背着徐启琛跟别的男人“约会”,还是气她跟个警察做朋友。曾经做贼的人哪怕现在金盆洗手了,也很难跟警察当朋友。阮筝只当他是在气顾知桐的职业,也就体谅了他的反常,目送着他快步离开,连声招呼也没打。

阮筝拖着一只坏脚下了车,有些无奈地翻个白眼。这人一把年纪了长得又这么出挑,怎么发起脾气来像个小孩子似的,简直连徐启琛都不如了。阮筝叹了口气,正准备将车门关上,一眼就看到了后座上的一个文件夹。

这东西刚才徐天颂一直在看,怎么这会儿没带上。难道真的气大发了,连东西都拉车上了?阮筝拿起那东西看司机一眼,对方露出一个“你看我有什么用”的表情。

想想也是,他一开车的也做不了决定。阮筝只犹豫了五秒就拿起文件夹夹在了腋下,随即瘸着腿慢慢地挪到了七楼。

庄严已经来了,冲她打了招呼后低头继续工作。阮筝现在的工作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除了不用再干清洁的活外,庄严让她干什么她就得干什么。她把文件递到庄严面前,解释道:“董事长拉车里了,你给他送去吧。”

庄严这次连头都没抬,直接拒绝:“还是你亲自送去吧。”

阮筝真觉得这男人酷得没边儿了,心里也来了点气,一屁股坐自己办公桌后,将文件随便一扔,懒得再去理那两个摸不透的臭男人。

一上午的工作重复而无聊。除了影印就是打印,要不就是粉碎资料,再不然就是做录入工作。庄严还特别可恶,把那些他不想接的徐天颂也不会理的电话全都转到了她那里,让她去跟那些人磨嘴皮子。

阮筝赔着笑脸接了一通电话,只觉得腮帮子的肌肉都发胀了。她趁给庄严泡咖啡的功夫向他讨教经验,对方却轻描淡写回答道:“我通常会说他没空。”

那一刻阮筝真正明白了为什么庄严年纪轻轻能当徐天颂的私人秘书,敢情这两人还真是臭味相投。

那份被她扔在一边的文件最终还是送到了徐天颂手里。一个上午他都没来讨要,阮筝觉得看着实在碍眼,就趁他出去吃午饭谈生意的当口把文件留在了他办公桌上。

徐天颂在外面待了大约两个小时,再回来的时候阮筝正巧去了茶水间倒水。他看了庄严一眼,对方立马放下手头的工作,跟着他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的深红漆大红门一合上,庄严立马直奔重点:“她没看过,一早上都没看过一眼。”

“你确定?”

“我确定。”

徐天颂掂着手里那份文件出神。和上次那份不一样,那是一笔单独的交易,成不成也不过就是一桩买卖,对青膺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这次这份是青膺明年的项目计划书,里面涉及的项目个个都过亿,加起来总价值在两百亿上下。一旦外泄对青膺会造成巨大的冲击。

要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人在觊觎这东西,多少人愿意出上千万只为看它一眼。

阮筝这女人居然把它留了一早上,到最后连瞟都没瞟一眼?

凝视

阮筝想要放长线钓大鱼?

这是徐天颂综合目前为止的信息得出的结论。他觉得如果自己猜的是对的话,那他倒对阮筝这个小姑娘有些刮目相看了。

一个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女人,懂得牺牲自己住进仇人身边来,没有急功近利地出手想要扳倒他,对他几次三番抛出的翎子视而不见。如此沉得住气实在少见。

前几天那个竞标的项目结果已经出来了,青膺顺利拿到了项目,整个过程没费半点周折,一如徐天颂预期的那样。

这至少说明了一点,阮筝要么根本没看那份文件,要么看了也没跟人说。不管是哪一种结论,都证明了阮筝不是一个心思简单的人。徐天颂原本还只是把她当成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小姑娘罢了,也许会出点阴招,也许会害他倒点霉,甚至还会对他抛几个媚眼。但现在看来她倒是一个不错的对手,成功的激起了徐天颂与她玩下去的兴趣。

她处心积虑接近他的儿子,费尽心思来到他身边,两人同吃同住同进出,为的肯定不是捞几个钱这么简单。虽然她确实“勾引”过自己,但那举动做得自然而直接,让人觉得可爱却不讨厌。

一想到她之前的种种,徐天颂不由露出了一丝浅笑。庄严在一边看了一会儿,默默地退了出去。外间办公室里阮筝正哼着小曲儿抱着一叠文件去影印室,玲珑有致的身材让庄严觉得赏心悦目。

阮筝每天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给原本全是大老爷们的屋子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天气渐渐冷了下来,到了圣诞前夕阮筝已经改穿裤装以便保暖。尽管办公室里暖气依旧打得很足,但她依旧有点担心自己的哮喘会不会突然发作。

冬天对她来说总是比较难熬的,她每天公司家里两头跑,出入都是车接车送,除此之外哪儿都没去。

徐天颂在办公定的时间越来越少,越是临近节日,他的应酬就越多。听庄严说每年到了十二月份,徐天颂的工作量都会激增,甚至连睡眠时间都会锐减。他一直要忙到来年开年,到进入三月后才会有短暂的喘息机会。

阮筝觉得人生这么活着真是没意思,累死累活赚那么多钱,也许还没到退休享福的那一天就去见上帝了。像徐天颂这样的人,哪怕从此以后再也不工作,他也可以活得潇洒恣意,实在没必要再如此拼命。

庄严对此评价道:“他天生劳碌命,离开工作他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他说这话时徐天颂正好从办公室里出来,听到后颇不以为然:“我还有很多兴趣爱好,只是你没兴趣罢了。”

庄严皮笑肉不笑地撇撇嘴,转头看阮筝:“我对射击确实没兴趣,不过我看阮筝大概会很感兴趣。您下次去不如带上她。”

阮筝一听“射击”两个字立马提起了兴致。她小的时候也跟父亲去射击场玩过,父亲是青膺的人,哪怕做的是文职开枪也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那时候阮家还没有败落,家境算是挺不错的,父亲对她也还有几分慈爱,时不时就带她到处玩。

阮筝特别喜欢去射击场的感觉,听着此起彼伏的枪声在耳边炸开,让年幼的她心情格外愉快。她觉得自己大概骨子里就有点暴力倾向,才会对手枪这种充满杀戮的东西有几分着迷。

听到庄严的话后,阮筝抬头望着徐天颂,眼里有丝丝点点的期盼,带了那么点少女的稚气。徐天颂看着这张脸不由得心头一软,鬼使神差地就问她:“你想去?”

阮筝点头如捣蒜,少见的天真可爱。徐天颂看着那张脸,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地拨弄了一下,脑子里有根弦“嗡”地一声就响了。他几乎没有犹豫,立马挥手道:“好,那就走吧。”

阮筝惊道:“现在?”

徐天颂抬手看手表:“我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现在不去就得等改天了。”

阮筝匆忙收拾桌上的文件,又跑去拿大衣和皮包。庄严不由皱着眉头插了一句:“您不吃饭吗?下午还有会要开,不吃饭对身体不好。”

“吃饭哪有打枪重要。少吃一顿不会死。”徐天颂不在意地挥挥手,带着阮筝大步离去。

搭电梯下楼的时候阮筝忍不住问:“才一个小时来不来得及。”

“没问题,离这里很近,很快就会到。”

阮筝又问:“爸爸,你不吃饭真的不要紧吗?”阮筝可是刚吃饱没关系,徐天颂忙了一下午了,估计连水都没喝几口。

她这句关心的话一出,对方立马不屑地扫她一眼:“有你这句爸爸,我已饱了。”

“为什么,感动地饱了?”

“气饱的。”

什么嘛。阮筝心里暗暗嘀咕,她每天对着杀父仇人叫“爸爸”都没觉得恶心,他倒还嫌弃。不过每次叫他“爸爸”时阮筝还挺乐的,这句“爸爸”跟她心目中父亲的意义天差地别。她这么叫纯粹只是为了硌应徐天颂,看到对方一丝气极败坏的样子,阮筝就觉得心里的恨意能得到略微的平复。

徐天颂说的果然没错,射击场离办公大楼确实很近,几乎就在同一片区域。他们开车过去只花了几分钟,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从主楼去到了旁边的一栋侧楼而已。那是青膺为员工特别建造的休闲娱乐中心,从建身房、餐厅到k歌房、游泳池,各项设施应有尽有。只要是青膺的员工都可以免费使用这些设施。

但射击场不在开放的行列,除了少数几个青膺高层拥有进入的权限外,其他人连它在大门开在哪里都不太清楚。

射击场分两部分,一部分室内一部分室外。此刻已是圣诞前夜,天气已相当寒冷。阮筝透过茶色玻璃望见外面空旷的射击场时不由有些后悔,这么冷的天气在外面冻一个小时,她保不准就要发病。

可是让她现在提出离开,徐天颂指不定要怎么笑话她呢。就在阮筝左右为难时,徐天颂却径直走进了一间房。这是一间接待室,里面有个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打字,一见到徐天颂进来立马迎了过来,尊敬地问道:“董事长今天想要去哪里,还和上次一样在室外打移动靶?”

“不用,今天换室内。”他一面说一面已经去旁边的房间挑枪,阮筝好奇地想要跟过来看个究竟,却被对方一记重重的关门无情地挡在了门外。

大约两分钟后徐天颂从枪室里出来,递了一把m36左轮手枪到阮筝手里,示意她跟自己进去。那个工作人员依旧留在外面,目送两人离开。

阮筝手里拿着枪,心不由跳得厉害,连呼吸都重了几分。在空旷安静的射击室里,听起来似乎格外明显。

徐天颂转过头来:“不用紧张,枪里没子弹。”

尽管他这么说,阮筝感觉着手里冰冷的枪身依旧觉得呼吸急促。徐天颂走过去看着她,开口时声音有些低哑:“以前玩过枪吗?”

五岁前摸过。阮筝心里想着,但开口时却回答道:“没有。”严格来说确实没有,那时候她只见人打过,没自己开过枪。看人打和自己的打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

“好,今天我教你。”

徐天颂已经脱掉了外套,只穿一件薄薄的衬衣。他将枪放在一旁的准备台上,开始慢慢地卷袖管。他低头做事情的时候表情认真而专注,阮筝抬头的时候正看到他那两排睫毛微微向下一盖,似乎随着徐天颂的呼吸而轻微颤动。他的双眼充满神彩,漆黑的双眸里透出坚定的神情。

阮筝的视线一路往下扫过他挺拔的鼻梁,在那薄而有型的双唇上停留了片刻,又掠过那坚毅的下巴,最后停在了脖颈里。他的皮肤白而透亮,保养得比一般女人都要好。毛孔细致微小,没有一般男人的粗犷。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平时根本看不出来。但这会离得近了,却可以看到从下巴到喉结上方一片密密麻麻的小黑点,竟透着股性感与野性,与徐天颂平时妖艳的气质有些许差异。

阮筝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一个卷袖子的男人也能令她看得出神。她强迫自己收回目光,转头去看手里那把小巧的左轮手枪。

“这是专门为女士设计的手枪,最适合你打。”

“你的武器库里还有女士手枪?看来平时你总带美女过来打。”

徐天颂卷好袖管开始检查自己的枪,回答的时候有些漫不经心:“我从不带女人来。不过董事局有女性高管平时偶尔也会过来玩,这是为她准备的。”

听到这个回答,阮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没再纠结这个问题,转头去看眼前一排排的射击靶,饶有兴致地问道:“我们从哪里开始?”

“从装子弹开始。”徐天颂说着从口供里摸出一盒子弹,随手扔在桌上,“既然你从没玩过,我就从最基本的开始好好教教你。你要认真学,也许以后会用得上。”

“我怎么可能用得上这个。”和平年代,阮筝不觉得自己有备枪的必要。

徐天颂却抬头盯着她,目光深沉而悠远,透过他的黑眸阮筝什么也看不透。他们两人长久地凝视了半天,只听徐天颂淡淡道:“也许某天你可以开枪,把你心里恨的人统统杀掉。”

福气

阮筝的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整个人晕眩得几乎要摔倒。

那个“杀”字就这么轻易地从他嘴里说出来了。有那么一刹那阮筝甚至觉得,徐天颂下一句就会开口问:“你想杀的人是我吧?”

可他终究还是没问,只是从子弹盒里摸出一把子弹,招手让阮筝过来:“这枪很容易玩,教一遍就会了。”

他说话间已经将阮筝的身体扳了过来,令她的面孔直视前方的靶子。然后他很自然地从后面环抱住阮筝,握着她的手手把手地教她。阮筝低头盯着他修长白皙的双手,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将转轮弹出,子弹一颗颗装进弹巢里,再将转轮装回,将撞针拨后。这一系列动作他做得极其熟练,十指如行云流水一般富有美感。阮筝第一次发现,原来开枪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艺术感的事情,眼前这个男人就将它做得美仑美奂。

随后徐天颂将阮筝的双手举高,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开一枪试试,小心后座力。”

阮筝举着枪却迟迟没有扣动扳机。徐天颂就这么贴着她的身体站在后面,呼吸时喷出的气息在她的脖颈里绕来绕去,弄得阮筝心思起伏。

这个动作实在太过亲密了,阮筝觉得自己心跳得更快了。成熟男人精壮性感的气息环绕在她周围,她握枪的手渐渐发起抖来。

徐天颂察觉到了她的异样,伸手过来握住了她的双手,沉声道:“别紧张,打枪的时候手不能晃,一点细微的抖动到了几十米开外的靶上也许要差上十几米。”

阮筝勉强点了点头,透过准心看到对面的靶心,犹豫着要不要开枪。挣扎了半天后她苦笑着回头,拜托对方道:“爸爸,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

徐天颂一下子发现了问题了关键。阮筝迟迟不开枪是因为自己正紧贴她站立着,两人之间只隔了几层薄薄的面料,薄弱得几乎不堪一击。

他点头向后退了一步,解释道:“你是新手,容易出事故。为了我的自身安全,我教你的时候只能站在你身后,这是最安全的位置。如果你不小心把枪打偏了,至少还有你的身体替我挡着。”

他说得如此一本正经理所当然,阮筝却觉得这男人着实面目可憎。她将这股怒火全都放到了手上,对着几十米开外的靶心用力一枪,双手由于后座力向上微抬了一下,子弹顺利地弹出枪管,毫无意外地……打偏了。

“呵。”

阮筝听到身后一声轻微的嗤笑声,恼羞成怒地瞪了对方一眼。徐天颂收起笑意又贴了过来,抬起阮筝的手再次瞄准:“初次打枪的人都会犯这个错误。子弹出膛的一瞬间由于巨大的反作用力,你的手会不自觉地向上抬。所以瞄准靶心的时候不能对着正中,而是要略微向下一点。这样才有可能将子弹打在正中。当然,以你现在的水平,不脱靶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不能对你要求太高。”

徐天颂说着说着,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你的心跳怎么这么快?”

阮筝没说话,就听对方话里有了几分笑意:“怎么了,把我当成阿琛了?美国是个开放的国家,你们从前在那里应该玩得很疯吧。”

他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阮筝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可她什么也不能说,不能告诉徐天颂其实她跟徐启琛连床都没上过。唯一的一个吻还是上次在他的逼迫之下才接的。

徐天颂丝毫没在意那个白眼,饶有兴致打量着阮筝,半晌语出惊人道:“阮筝,你跟阿琛生个孩子吧。”

“啊?”阮筝目瞪口呆。

“你看,他虽然人还在美国,但很快就会放假回来了。到时候你们可以先生个孩子玩玩,等两年后阿琛毕业了你们举行婚礼的时候,你们的孩子也可以参加了。听听这意见,多美好。这世上可没几个孩子有这个福气参加父母的婚礼。当然,现在这样的孩子也是越来越多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提议还是很棒的,不是吗?”

阮筝觉得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徐天颂此刻肯定已经让她打成蜂窝煤了。他到底是故意的还是突然间脑洞大开犯抽抽了?

强忍着杀人的冲动,阮筝咬牙问道:“你为什么突然提这个?”

“因为我想抱孙子了。”

徐天颂这话一出口,突然就听得耳边传来一声枪响,里面似乎还夹杂着玻璃破碎的声音。他目光一凛,就见阮筝吓得脸色发白站在那里,手里的枪已经掉在了地上。

应该是意外。徐天颂马上探头查看。准备台到靶子中间的那一片空地的墙根处掉落了一些碎片,像是被打破了一只顶灯。肯定是刚才阮筝一时手抖不小心扣动了扳机,打碎了一盏灯。

“这么斜的角度,你是怎么打上去的?”

阮筝没有说话,脸色依旧白得如同一张纸。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突然转过身,脚步匆匆地往门口走去。徐天颂皱眉看了一眼,迅速跟了出去,冲外面的工作人员吩咐了一句“收拾一下”,就跟着阮筝离开了。

阮筝的大衣还留在射击室里。徐天颂走得匆忙,只顾得上拿他的外套和阮筝的提包。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大厅,温度一下子低了下去,阮筝冻得连打了两个喷嚏,脚步刚刚一停,一件外套就已经披在了她身上。

阮筝不用抬头就知道这是徐天颂的衣服,她连声“谢谢”都没说,快步走去搭电梯。两个人一路无言回到办公室,徐天颂跟约好的客户出去吃饭谈生意,留下阮筝在办公室里继续生闷气。

气了一个多小时后,阮筝终于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了。虽然准公公催她跟徐启琛赶紧生孩子有点过分了,但她也没必要这么动怒吧。她觉得这一切都得归结在她根本不爱徐启琛身上。让她跟个gay生孩子,简直是对她的污辱。

想通了这一点后阮筝心情回复了正常,这才想起刚才那件外套还没还给徐天颂呢。她看了看挂在椅背上的那件深色西装,再看看大门紧闭的董事长办公室,想着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衣出去,不免有些不好意思。

这把无名火来得太奇怪了,以至于后来的事情都有些失控了。

那天下班的时候,阮筝顾着脸皮搭徐天颂的车回家,顺便将西装外套还给他。最近这些天其实阮筝也很少见到他,他通常总有应酬,每天忙到半夜才回家。像今天这样准时下班的日子已经不多见了。

阮筝坐上车后主动开口道:“爸爸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没有饭局吗?”

徐天颂适时地打了一个小喷嚏,拿手帕捂住了鼻子,片刻后用带了点鼻音的声音回答道:“因为我的外套让人拿走了,我有点感冒了,提早回家吃点药。”

阮筝不好意思地笑笑,心想这男人真记仇。徐天颂继续说道:“其实刚开始打枪脱靶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用放在心上。我早年第一次拿枪时,师傅说让我打对面那个汽水罐,结果我直接就打到了隔壁天台的晾衣绳上。正好有个女人上来收衣服,看到满地衣服落在泥潭里,气得骂了一上午。”

“噗。”阮筝一想到一个包租婆样的女人骂骂咧咧的样子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徐天颂见她笑得开怀,也在一旁陪着微笑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真是好看,简直像一股暖流能把人心都融化掉。阮筝长久以来设立了坚固防线的心墙,似乎有种被敲裂的迹象。

她赶紧将头撇开,没话找话道:“那你当时多大?”

“七八岁吧。”

阮筝立马有些泄气:“那我可比上你,你七八岁时的枪法就比我好。我今天差点闯大祸,要是那子弹再偏一点,打到你或是打到我自己,后果……”

“看来我还是想得太好了,女人还是不要碰枪的好。今天是我不对,不应该带你过去。”

徐天颂的语气一放软,阮筝立马打蛇随棍上:“爸爸你要是觉得抱歉的话,不如带我去玩别的吧。”

“不行。”拒绝得干脆利落。

“为什么,我还没说玩什么呢。”

“玩什么都不行。”她一开口叫他“爸爸”,徐天颂本能地就觉得肯定没好事儿。

阮筝有些不高兴了:“真是无情,害我吓得半死,却连点补偿也没有。自己整天玩到半夜才回家,一次也不带我去,小气鬼。”

徐天颂觉得她一个人嘀嘀咕咕的样子十分有趣,便顺嘴问了一句:“那你想要玩什么?我去的宴会既无聊又乏味,你肯定不感兴趣。”

“你又没带我去过,怎么知道我不敢兴趣。明天就是圣诞节了,你就带我去一回吧。我好久没参加舞会了,衣柜里的礼服都要发霉了。”

“不行!”徐天颂依旧干脆果断地拒绝。明天圣诞夜确实有舞会,但他不会带她去。那里的男人个个衣冠楚楚人模狗样,但那包裹在华贵礼服下的心,却都是肮脏无比不忍直视。把阮筝带过去,无异于送羊入虎口。

“为什么?”阮筝抗议的声音越来越大。

“因为阿琛不在,没人带你入场。”

“那你呢?”

“我有女伴,你别来当电灯泡。”

圣诞

徐天颂的最后一句话深深伤到了阮筝的心,以至于接下来的半个月她都没给他好脸色看。

徐天颂依旧每天早出晚归,很少再跟阮筝遇上。两人除了能在办公室偶尔撞见外,几乎没什么交集。

城市里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浓厚。元旦和圣诞已经成为商家打折的一个重大时机,基本上每个商场都推出了打折促销活动。按照往年的惯例,这股风潮至少要延续到新年。

阮筝因为天气寒冷担心哮喘复发,几乎没有出门。但她毕竟也是年轻姑娘,对于逛街购物有着本能的向往。整天只能窝在徐天颂金碧辉煌却缺少人气的豪宅里,令她越来越感到厌倦。

这期间她只跟顾知桐出去过一次。对方约她去喝早茶,阮筝接电话的时候徐天颂难得在家吃早餐,恰巧就听到了这个电话。阮筝斜眼扫到徐天颂略有些严肃的脸,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

那天她出门的时候心情特别好,脸上洋溢着少见的笑容,连走路的步子都轻快了很多。这一切自然尽收徐天颂眼底。阮筝潜意识里觉得这个刺激会起作用,索性那天玩到很晚才回来。她先跟顾知桐去喝早茶,吃完了又去看电影,随后还一起去逛街买东西,晚上再一起吃饭闲聊,闹到快十二点才回家。

阮筝曾经打算哪怕再跟顾知桐出去也不让他再送到家门口了。但为了给某人一些刺激,她完全没有拒绝顾知桐送她回家的请求,并且在对方将车开到徐家大门口时,特意又坐在车里跟顾知桐聊了一会儿。

随后她带着一脸欢快的笑容踏进花园,抬头一眼就看到徐天颂房里的灯亮着。

她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些幼稚,但不自觉地还是这么做了。三天后的新年聚会对她来说太关键了,她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出席。那里会有猎物在等着她,阮筝有自信只要让她走进会场,就一定能抓住她想要的。

她甚至想过如果徐天颂还是拒绝带也出席的话,她会一个人租车前往,到了宴会现场再亮出青膺未来掌门人未婚妻的身份。那场订婚礼不少人见过她,她的这张脸就是最好的邀请卡。

对于利用顾知桐来达到目的阮筝觉得有些抱歉,但事到如今她已顾不得这许多。她来徐家快两个月了,尽管一切还在掌握之中,但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越来越难控制了。她必须尽快完成自己的计划,早日离开这里。只有远离那个男人,避开他那令人心悸的俊美容颜,她才能下定决心将内心对他的愤恨十倍百倍地加诸于他身上。

顾知桐这颗棋子很快就起到了效果。只隔了一天徐天颂就有所行动。宴会开始的前一天早晨,徐天颂又一次留在家里吃早餐。用餐的时候阮筝就坐在他旁边,不住地用眼角的余光去瞟他。徐天颂切了一片煎蛋放进嘴里,嚼了嚼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放下刀叉转头看阮筝:“现在去做碗炒饭过来。”

阮筝:“为什么?”

“如果想早点跟我出门的话,最好别问太多为什么。”

阮筝立马从椅子里跳起来,二话不说进厨房找食材做了碗快手炒饭出来。冰箱里材料很齐全,她做得也很用力,不到半个小时两份香飘四溢的炒饭就端了出来。

徐天颂优雅依旧,哪怕是吃炒饭这种有些平民化的食物时,举止神态还是保持着特有的从容淡定。阮筝端着自己那碗吃得飞快,放下碗之后就直勾勾地盯着徐天颂。徐天颂本想细嚼慢咽,被阮筝的视线逼得不得已加快了速度,吃完后往楼梯口一指:“去换衣服,给你十分钟。记得多穿点。”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去商场。”

阮筝上楼去换衣服的时候心里还犯嘀咕。徐天颂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有时候倒也有孩子脾气。难道知道她跟顾知桐去了商场,所以也非要带她去一次,好让她有所比较?可他凭什么要跟顾知桐比呢?他又不是她的丈夫,他充其量也只是她的公公罢了,还是准公公。

十分钟后阮筝下楼来跟徐天颂出了门,等到车子开到目的地后,她深深地觉得自己真是自做多情。徐天颂带她来的根本不是她平时经常去的百货大楼,而是一整栋充斥着精品定制服装店的高级商场。

那里的品牌店一般不对外直接营业,来这里的顾客必须先加入会员,而且来之前要预约。通常预约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才会排上,但阮筝从接待他们的女店员脸上的表情里读出来,徐天颂根本连约都没约,直接带着她杀了过来。

所以说有钱就是好,可以享受无数别人没有的特权。即便他没有预约,即便他挑剔又龟毛,即便他不允许那些女店员量他的身材给他订制西服,可她们还是一窝蜂地凑过来热情地服务他。从递咖啡到送目录,忙得不亦乐乎。

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徐天颂是少见的大豪客,有钱有势到令人无法不心动的地步。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他出众的外表。阮筝不止一次看到那些女店员从他身边走过时微红的脸颊,她甚至还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看到两个女店员凑在一起说悄悄话。从她们爱慕的眼神里阮筝读出了一切,啥好都不如长得好。

阮筝被带来这里是为了挑选明天出席晚宴时的礼服。几位女店员热情服务,从她的身材到身高一一考量,最终挑了十来件送到阮筝面前。因为急着要穿来不及现做,只能拿店里的存货先给她试。阮筝的身材还算不错,但也没到什么衣服套进去都合适的程度。她挑出几件明显与她身材不相符的,又进更衣室试了剩下的,最终在一套桃花红和一套宝蓝色中间犹豫不决。

桃红艳丽宝蓝端庄,似乎哪一套都不错。她有些拿不到主意,正在考虑中,徐天颂已经走了过来,吩咐店员道:“两套都包起来,顺便替她挑些配饰鞋子什么的。”

几个女店员自然欣喜地答应下来,巴结着去找适合阮筝穿的鞋子。徐天颂趁人都走后冲阮筝轻声道:“明天就穿桃红的去。”

“为什么?”

“漂亮。”徐天颂扔下这句话后,出去接了个电话。挂了电话后他想起阮筝第一次去青膺的情形。她穿着一身粉色的套装,支着脑袋靠在他的书桌上,那种有点野性又充满性感的气质,真是令他难忘。他一眼就看出阮筝更适合那套桃花红的礼服,但她既然都喜欢,那就一块儿买了吧。

或许有一天他会发现,阮筝穿宝蓝色一样出色,会有一种别样的风情也说不定。

两人买完衣服后直接一起去公司上班。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庄严有些意外这两人竟一同迟到,看他们的目光少见地露出一丝探询的意味。阮筝只当没看见,坐下就开始工作。徐天颂走过庄严的办公桌边上时,顺手拿起一份文件在他脑袋上打了一下,轻飘飘丢下一句:“认真工作,别开小差。”

庄严自打进了董事长办公室后还没这么被训过,自嘲地笑了笑后也埋头工作起来。阮筝跟徐天颂依旧保持着话不多的状态,一直到第二天两人提前下班搭电梯的时候,阮筝才忍不住问徐天颂:“晚上您要带我入场吗?”

通常女宾都要挽着男士入场才是。尤其像她这样的社交新贵,如果身边没个身份体面的男士作陪,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是来现场寻艳遇的。

徐天颂却无情地拒绝了她:“不会,我找了个朋友带你入场。”

“你朋友,我见过吗?”

“也许见过,谁知道。不过现在要关心的不是这个,我们这会儿要去香港,你做好准备没有。”

“什么?”阮筝惊得下巴都快掉了。他这人做事情永远这么不打招呼吗?“不是说就在本市举行吗?”

“换地方了,如果你不想去香港也没关系,你可以让人送你回家。”

“不不不,我去我去。”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见到想见的人就可以了。

“那我们现在要去机场?”

阮筝问这话的时候电梯门已经开了。她匆匆跟着徐天颂走出去,对方没回答她的问题,带着她走过一段地下通道。徐天颂腿长脚长,步伐也很快,阮筝跟在后头只能一路小跑着,才不至于被他甩得太远。

走出通道后阮筝发现他们站在一片空旷的广场上。强烈的冷风吹来,冻得她直发颤。她拉起衣服领子缩着脖子四处看了看,发现他们此刻正站在主楼前面的人工湖的一侧。在她的面前停着一架小型的直升飞机,螺旋浆已开始缓缓地旋转,带起一阵阵强烈的冷风。人工湖的湖面也被吹起了一阵阵涟漪,波浪由远及近荡了过来。

徐天颂回过头,身形格外挺拔俊朗。他眼角微微飞扬,冲阮筝愉快道:“不,我们就在这里搭飞机。”

情敌

阮筝和徐天颂到达香港时,已是华灯初上。

她坐上了来接他们的加长车,先去了徐天颂在香港的某套别墅。前几天预订的那套桃花红礼服已经一并送了过来,造型师化妆师整装待发,带着一脸亲切的笑容正在屋里等着阮筝。等她梳妆完毕后,徐天颂领她去见了一个朋友。

阮筝进门的时候那个男人正捧着本书坐在沙发里翻着,几乎是第一眼她就认出了他。

他们之前确实见过。订婚礼那天阮筝去后台换衣服,曾经走过徐天颂的休息室,当时有两个年轻男子陪着他打台球,其中一个就是今天端坐在那里的一位。

他微低着头,整个人显得沉稳而干练,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端正的气息。从阮筝这个角度望过去,这个男人相当有味道,五官立体而分明,是那种传统意义上英俊潇洒的长相。他整个人修长而挺拔,即便是坐着都令人感觉到颀长的身形。阮筝觉得他站起来甚至要比徐天颂还要高大,是相当能给人安全感的男人。

和徐天颂的明艳动人不同,他是低调而正直的,阮筝一下子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他一开口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又给他增添了几分魅力。阮筝不由回头看了徐天颂一眼,那目光分明在说:你的朋友可是与你旗鼓相当哦。

徐天颂微微一挑眉:“阿滨你应该认识。”

“嗯,订婚礼的时候我看到你们在……”

“不不,我不是指那个。”徐天颂直接打断阮筝,“这个名字没能让你想起什么?”

阮筝细细品了品这个名字,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三年前,丽晶酒店……那案子?”

因为当着郑楚滨的面,阮筝生生将“谋杀”两个字给咽了下去。

郑楚滨却很大方,甚至冲她微微一笑,点头承认:“是,我就是当时那个嫌疑人。”

阮筝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异常的平静,带了种高高在上的气势,甚至有几分霸气。当年丽晶酒店谋杀案发生时阮筝人在美国,但这个事情在华人圈里引起过争论,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听说拥有军方背景的男人会是杀人凶手。如今看他这般气定神闲,阮筝更加肯定了他的那种背景。

从小养尊处优,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气质是很难掩饰的。这样的人会跟徐天颂成为生死挚交,倒颇令她感到好奇。

她又一次看了徐天颂一眼,只听对方道:“今天我让阿滨带你入场,别给我惹麻烦知道吗?”

阮筝冲他嫣然一笑,转头冲郑楚滨道:“爸爸你放心,我怎么会给郑叔叔惹麻烦呢?我一向都很听话。”

她说出这番话时,两个同样出色高挑的男人脸上同时露出即将崩坏的表情。

有了郑楚滨这样的型男加持,那天阮筝在宴会现场出现的时候,成功地搏得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据不完全统计,光阮筝不小心扫到的女人里,就有至少十几个对她露出了愤恨的表情。但同时也有不少或年轻或不再年轻的男子对她露出垂涎的目光。

徐天颂还真如她所说,带了个身材高挑容貌出众的年轻女人进场。那女人扫视全场时明显带着傲人的目光,那股子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场展现得淋漓尽至。

她身上穿一件宝蓝色的长礼服,跟阮筝前几天挑中的那条有点类似,但并不完全一样。那一刹那阮筝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什么。原来徐天颂一早就知道他的女伴要穿什么颜色,所以才让她穿了桃花红。

尽管内心有小小的不悦,阮筝依旧目送着两人在人群中走远,脸上始终维持着甜美的笑容。她在美国时参加过不少派对,跟今天的场合比起来明显随意放松很多。那些都是年轻男女求欢寻乐的场合,不像今天这场宴会,明显带着政治与金融的双重较量。

阮筝既不当官也不做生意,与这里的人其实没什么利益冲突。郑楚滨似乎也没有把她介绍给别人的意思,领她进场后两人模棱两可地说了几句莫测高深的话后,郑楚滨转身离去。

阮筝想起了刚才在门口见到的那个女人,温和甜美的长相,看向他们的目光有些复杂,她几乎凭着本能就猜测出了她和郑楚滨的关系。只有相爱的男女,眼中才会流露出如此纠结的情绪吧。

她毫不怀疑郑楚滨此刻离去是去向那个女人解释与她的关系,她并不在意,她倒是更在意刚才郑楚滨同她说的那番话。

他说她很聪明,还劝她要善用一双眼睛去看清这个世界。阮筝细细回味只觉得有些想笑,她就是因为看得太透彻了,今天才会站在这里。如果她能有哪怕一点点的装糊涂,或许现在已经过上平静的生活了。

十七年前她遇上了徐天颂,就注定她这一辈子都难以活得安宁了。

阮筝喝干了杯里的红酒,转身走出了大厅,往洗手间走去。屋里混杂了太多男男女女的香水味,闻得她有些反胃。一走出那间充满了虚伪与博弈的屋子,阮筝顿时觉得空气清新了不少。

她在去洗手间的路上听到两个女人在交谈,话语里充满了浓浓的酸味儿。其中一个瘦高个的脸上的笑容极其不屑:“那个刘碧芝还真以为她自己是个人物了,在s市整天张牙舞爪还不算,居然跟到咱们地盘上来抢人了。”

旁边那个娇小的一脸悲愤状:“就是,居然敢打天颂哥哥的主意,真是气死我了。仗着自己老爸是s市的副市长,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她算个屁啊!真以为天颂哥哥会娶她吗?”

阮筝一听到“天颂哥哥”四个字,没来由地就感到一阵恶寒。她虽然不知道徐天颂今年多大了,但人家儿子都成年了,他再年轻也年轻不到哪里去了。哪怕他年年看上去如二十五岁,也掩盖不了他其实已经是个老菜梆子的事实了。

这个小女人看着不过二十几岁,居然管徐天颂叫哥哥,阮筝真是琢磨不透她的心态。她慢慢地从两人身边走过,感觉到她们的目光似乎追在她的屁股后头。说不定一会儿她离开了,她们又要开始讨论自己了,郑楚滨显然也很受女人欢迎,她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十有八/九也是讨人嫌的角色。

阮筝去洗手间洗了下手,又理了理衣服和头发,走出去的时候突然特别不想回宴会大厅去。郑楚滨已经走了,徐天颂肯定还在跟那个刘碧芝招摇过市,无论她在大厅里做什么,总在他眼皮子底下晃荡,想搞点小动作也不太容易。

于是她索性绕到后面的花园里去透透气,顺便理一理脑海里那几张脸。她事先已经打听清楚了,今天来的都是些什么人。是今天就放网抓鱼,还是过两天再说,阮筝目前还没有想好。

她一个人走在酒店大而精致的花园里,夜色里青草的香气显得特别浓郁,比起里面的胭脂香气更显让人心情舒畅。

阮筝顺着长长的走廊边走边看景,冷不防就看见前头人工湖边上立着个人影。看样子是个女人,个子高挑身材玲珑,路灯下可以看到她身上的宝蓝色长裙正暗暗泛着光。阮筝一下子就猜出了那人是谁。

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那女人也突然转身,朝阮筝站着的方向望了过来。两个女人四目相对,彼此都客气地朝对方微微一笑。

刘碧芝转身的动作很是优雅,望着阮筝的目光定定的,然后她就迈开步子,朝阮筝走了过来。阮筝一想到她有可能要跟徐天颂结婚,脚步不由有些顿住。那转念一想又觉得应该跟她搞好关系,索性也朝对方走了过去。

“你是阮筝吧。”刘碧芝一上来就开门见山,“订婚那天我见过你,你跟阿琛真是天作之合。”

阮筝:“谢谢。”

“怎么不在里面玩,是不是也跟我一样觉得太闷,出来透透气?”

阮筝突然有种叫她“妈妈”的冲动,她觉得那样一定很有意思,说不定比叫徐天颂“爸爸”来得更富有戏剧性。但人家毕竟没招惹她,她也不好做得太过,只能客气地回答道:“是啊,里面有点热,外面凉快一点。”

说到这里她突然打了个喷嚏。外面岂止是凉快,根本就是很冷啊。她虽然在礼服外套了件小披风,但冷风还是嗖嗖地往里钻。

“哎呀,你是冻着了吧,外面太冷了,不如咱们进去吧。”

“不用了,外面舒服一点,走走就暖和了。”难得有跟刘碧芝单独相处的机会,阮筝不想轻易就进去。一进去刘碧芝就会被徐天颂带走,到最后还是得剩她一人。

刘碧芝于是提议道:“那不如这样,咱们喝点酒吧。”

她正说着就有个侍者走过,她立马叫住那人,吩咐他道:“麻烦替我们拿两杯香槟来。”

那侍者见她们两人衣着华贵,自然爽快地应了下来,不多时就端着两杯香槟过来。刘碧芝拿了酒递给阮筝,又从小坤包里拿了几张港币出来,放到了侍者的托盘里。

对方满心欢喜,忙不迭地道谢走了。

阮筝接过那杯香槟时,无意间瞥见了刘碧芝眼里的神情。那眼神充满了戏谑与算计,虽然转瞬即逝,却看得人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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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边走边聊,阮筝始终没喝手里的那杯酒。

刘碧芝随意地和她说着话,眼睛似有若无总是瞟到阮筝的手上。那杯清亮微黄的香槟随着阮筝的步伐悠悠地晃荡着,琥珀色的液体勾得人心里痒痒的,阮筝看着对方略有些失望的表情,脸上笑得更欢了。

两人走出去大约几十米远后,刘碧芝有些按捺不住了。她拿起手里的酒喝了一口,故做好心地劝阮筝:“喝点吧,喝了会暖和点。一会儿冻坏了,郑先生可要心疼的。”

阮筝冲她笑笑,正要解释自己跟郑楚滨的关系,突然起了一阵风,将刘碧芝开钗的裙摆吹了起来。她忍不住“啊”了一声,低头去按裙摆,就在这个时候,阮筝举起了酒杯。刘碧芝按住裙摆直起身来时,正巧看到阮筝将酒杯从嘴边移开的动作。

只是一刹那,阮筝就发现对方脸上的笑容灿烂了许多。夜风明明很冷,刘碧芝却欢快地像是在烤火一般。

阮筝下意识地觉得,酒里一定有问题。她不动声色地继续陪刘碧芝走着,只觉得对方的脚步比之刚才轻快了很多。阮筝一时猜不透那酒里到底放了什么,也不能盲目表现向某种反应,只能静观其变。

好在刘碧芝并不是个十分聪明的女人,也没什么耐性,又跟她磨叽了片刻后就主动出击道:“阮筝,你觉不觉得有点热?”

她这么一问,阮筝立马就明白了。刘碧芝想要对付她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而对付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声败名裂。阮筝虽然觉得对方手段有点下作,但也好奇她到底打算怎么对付自己,于是便顺着她的话头往下说:“唔,喝了酒是有点热。这酒挺厉害,我头都有点晕了。”

刘碧芝适时地露出惊讶的表情,伸手过来扶住她:“哎呀你喝太猛了,难怪会头晕。我带你去那边坐坐。”

阮筝被她半扶半拉着往前走,心里也有点没底。她唯一庆幸的是自己没喝那杯酒,又实在好奇她葫芦里卖什么药,当下只能提着一颗心,谨慎地观察周围的环境,寻找脱身的时机。

刘碧芝显然是有备而来,似乎从她一步出宴会大厅开始就在这里等着她了。那个突然出现的侍者肯定是她安排好的,所以才能直接给她的酒里下药。现在这个花园里说不定到处藏着她的人,她如果推开她就跑的话,只怕很快就会被捉回来。

她的这个未来婆婆,做事情倒很有计划。只怕从她一踏进宴会厅起,她就已经在算计自己了。难怪她会扔下徐天颂一个人跑出来,为的就是想在这里对付她的。如果她今天没有自己主动出来的话,她一定会想办法找人把自己诱骗出来。这下子倒还给她省事儿了。

阮筝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这些,整个人半靠在刘碧芝的怀里,踉跄着往前走。两人拐过几个花坛,绕到了一小片树林旁边,阮筝还在思考怎么脱身,一个身影就从树丛里钻了出来。

阮筝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是谁。那是徐天颂长久以来的对头,鸿伟地产的杜兆年杜总。两人从前就一直斗得很厉害,抢地盘争项目拼得你死我活。从前青膺刚转型的时候还在他手上吃过几次暗亏,但随着徐天颂的生意越做越大,鸿伟这几年被压得越来越喘不过气来,基本上已经处于挨打的局面了。

这个杜总生意做不过徐天颂,长得更是与他有天壤之别。典型的中年男子猥琐样,个子矮身体胖,头发有点稀疏,脸上还带着贼兮兮的笑容,一开口更让阮筝反胃:“哎哟刘大小姐,今天给我带什么好货来了?”

这里的灯光不算太亮,但阮筝一身桃红色的礼服还是很抢眼的。杜总看了看不由咂舌:“这不是郑楚滨带过来的小妞么?刘小姐你可别给我找麻烦,他的女人我哪里敢惹。”

听他这话他似乎不认识自己。阮筝细细一琢磨,已经明白过来了。徐天颂再豁达,也不会请个竞争对手来参加订婚礼。就算他真的请了,猥琐如杜总这样的人也不会来的。

“瞧你那点出息,我给你找的还不放心,有贼心没贼胆。”刘碧芝对这个杜总说话十分不客气,简直有点像教训家里的一条狗。

杜总也不恼,继续解释道:“我这不是怕惹麻烦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这妞儿长得确实漂亮,可惜……”

“可惜什么,她不是郑楚滨的女人。郑楚滨早就走了,不过是带她进来亮个相罢了。她要真是他的女人,他会扔下她一个人在里面?动动脑子好不好。”

杜总在刘碧芝的白眼里依旧一副做小伏低的模样,听了对方的解释后,他的眼睛开始不安分地在阮筝身上来回游走。二十出头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女人对杜总这样的中年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看着看着就有些挪不开眼了。

几番挣扎之下,色心终于战胜了一切,让他不由自主伸出手来拉住了阮筝的手。

阮筝被他碰到的时候,心里恶心地差点吐出来。可现在这种情况由不得她冲动,她必须尽快甩开这两人其中的一个,一对一总比一对多来得胜算大些。

于是她强忍着心头的不适,假装药效发作,整个人跌跌撞撞往前走了几步,边走还边呢喃:“我这是怎么了,头怎么这么晕。”

她这么一走,就与刘碧芝拉开了一定的距离。杜总赶紧追上来扶着她,还不忘回头冲刘大小姐道:“她就交给我了,谢谢你了大小姐。”

刘碧芝冷哼了一声,站在原地目送两人离去,回头冲夜色里摆了摆手。阮筝借着东倒西歪的步子回头看了一眼,正巧看到她正挥退手下的人手,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身边这个老男人一双不安分的手在她的身上摸来摸去,阮筝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愈加加快了步子,与刘碧芝他们离得越来越远,同时也不忘看周围的环境,寻找最佳的逃生地点。

花园里光线太暗,阮筝虽然极力搜寻目标,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契机。姓杜的手愈发不老实了,几乎已经到了阮筝忍耐的极限了。当他准备把手伸进阮筝的衣领里时,阮筝终于爆发了。她抬起左脚,用尽全身的力气往杜总的脚上一踩,尖细的鞋跟如钉子一般□□杜总的脚面上,疼得他“嗷”地一声大叫起来。

阮筝抓住这唯一的时机,一把将对方推开,提着裙摆没命地往前冲去。黑暗里她慌不择路,根本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只是凭着本能往前方光亮的地方跑去。杜总先是愣了一下,抱着自己的脚原地打了个几个圈儿,猛然间醒悟过来到嘴的肥肉即将飞了,也顾不得脚疼了,直接就扑了上来。

阮筝心慌意乱,好几次差点被绊倒。她一路跌跌撞撞跑出去几百米,终于在跑到一个游泳池边时被杜总从后面揪了回来。

她只觉得身体晃了一下,一回头就看到那张肥头大耳的嘴脸。杜总显然喝了点酒,被即将到来的“强/暴”搞得异常兴奋,完全不懂得怜香惜玉,一个用力就将阮筝的礼服扯了过去。只听“呲”地一声响,面料应声而裂,露出了阮筝胸前一片白花花的景象。

这么香艳的画面对杜总来说简直是绝无仅有的刺激。他的眼里立马流露出渴求的欲/望,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微微颤抖:“行了,你也别逃了,乖乖跟我上楼去吧。我保证会好好对你,你合作大家都好过,你要是不合作,吃苦受罪的还是你自己啊。”

阮筝紧咬双唇,回头看了一眼水波潾潾的泳池。寒冬腊月,如果摔下去的话只怕会没命。她还没有完成计划,就这么死了实在不甘心。可要让她被这畜牲凌辱,她只怕会更不甘心。

那一瞬间阮筝纠结到了极点,护在胸前的手不住地颤抖着,因为太过用力将嘴唇都咬出了血痕。

这么楚楚可怜的模样看在杜总眼里简直连身体都要燃烧起来了。他以往玩过的那些女人没一个像阮筝这么纯的,那些骚货一听说他是鸿伟的老总,简直就是迫不及待往他床上爬。偶尔有几个欲拒还迎的,在他亮出支票本后也是乖乖脱光了任他玩。像现在这样在酒店的公园里风光乍现的情形,他还是第一次经历。

极大的欲求简直将杜总冲晕了头,他甚至没有发现有一对小情侣正从拐角处走出来,有说有笑地往这里走来。

他没有看到,阮筝却看到了。她几乎在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再次抬脚踢在了杜总的膝盖上,然后用力一咬对方的手,推开他转身就向泳池跳去。

严格意义上来说,阮筝是自己跳下去的。但那对情侣远远的只看到这两人有肢体冲突,随后那个女人便掉入了泳池。那个女生一见此情景立马尖叫了起来,旁边那个男的也是看得一愣一愣的。

阮筝的身体一掉入泳池就被一阵刺骨的寒冰包围,几乎瞬间就将她的意识完全吞没。她平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离死亡有多近,不过就是咫尺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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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赤/裸

阮筝最终还是没有死成。

就在她全身冰冷几乎失去知觉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顶在了她的腰间。那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瘫软的身体慢慢地向上托起。眼前出现了一点亮光,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濒死之人在生死之交时会来到一个虚无的世界,他的眼前会出现一道白光。那也许通向死亡,也有可能是求生的通道。而每个人都会向着白光而去,即便你完全不知道那束光的背后究竟是什么。

阮筝也不能免俗地向那团光靠拢,越凑越近,到最后她只感觉身上的凉意瞬间剥离,整个人变沉了许多。原本放在她腰间的力量有一部分转移到了肩膀,同时又出现了另一股力量,将她整个人生生往上拉去。

周围似乎很嘈杂,有许多在说话,阮筝听不清楚他们说什么,只觉得在某一刹那听到人群集体发出“哦”地一声,像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任由人将她紧紧搂着。晕眩中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一声又一声。

“阮筝!阮筝!”

那人一边叫一边用力地摇晃着她的脑袋,把她摇得天旋地转。阮筝只觉得胃里充盈着许多液体,在这摇晃之间齐齐向上涌来,她一个没忍住,液体从嘴巴鼻孔里喷了出来,难受得她当场流下了眼泪。

人群又集体松了口气,那个抱着她的人依旧在叫她的名字:“阮筝,阮筝!听到我说话没有?”

“听到了。”阮筝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同时不满地抱怨一句,“别晃了徐天颂,我好晕。”

这似乎是她第一次当着徐天颂的面叫他的名字,对方似乎愣了一下,随即就将她抱得更紧了。这一次他没再晃她,而是直接将她拦腰抱了起来,同时似乎从哪里接过了件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被冻得全身麻木的阮筝感觉到了一丝温暖,努力地缩了缩身子,往徐天颂的怀里凑得更近了。

他的身上有消毒水的味道,跟刚才在泳池里闻到了一样。他的胸膛湿湿的,似乎整个人和她一样湿透了。阮筝闻着那股消毒水味儿,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可以感觉到自己似乎被抱进了某栋大楼,电梯门开的时候发出“叮”地一声响,紧接着就进入了密闭的小空间。

两人身上池水的味道很快在小小的空间里散发了开来,夹杂在其间的还有彼此的呼吸。阮筝感觉到徐天颂的气息就在头顶盘旋,一下一下均匀而有力。

电梯缓缓向上,又“叮”了一下后阮筝就被抱了出去。她半眯着眼睛想看清周围的情况,但望出去的情景都蒙上了一层薄雾。隐约间似乎有人走了过来,殷勤地在前面领路,替他们推开厚重的房门,一阵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冷热交替间阮筝忍不住打了个寒战,随即连打了三个喷嚏。

这令她有些尴尬,头脑也清醒了许多。她将头从徐天颂的怀里抬起来,看了一眼房间的布置。很正统的豪华套房的配置,一色西式复古家具和装修,厚实的地毯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阮筝微微发颤的身体慢慢平复了下来。

徐天颂径直把她抱进了房间,放在了沙发上,抹了把她还在滴水的额发:“你怎么样,要不要睡一觉?我让人送套女式睡衣来?”

阮筝僵硬地点了点头,哑着嗓子道:“我想先洗个澡。”

“你行吗,撑得住吗?”

“应该可以。”

徐天颂立马打电话让人送衣服来,洗个澡也好,可以将体内的寒气逼除一些。阮筝赤脚踩在羊毛地毯上,拿了换洗衣服往浴室走去,她身后留下了一长串湿湿的脚印,徐天颂就坐在她刚才坐过的地方发呆。

屋里电话响了起来,徐天颂接起来听了一会儿,只嗯了几声就挂断了,然后重新坐回到沙发上。

隐约可以听到阮筝在放水的声音,徐天颂却没有冲澡的打算,只是穿着一身冰冷潮湿的衣服闭目养神。刚才的一幕幕又在眼前一一划过。

阮筝跟杜兆年在泳池边纠缠的时候,他正巧在对面的大楼里休息。他当时拿了杯咖啡站在窗外看风景,完全没有料到会看到这一幕。

从阮筝抬脚踢对方,到她下嘴咬对方的手,再到她转身往池里一跳,徐天颂都看得清清楚楚。他本不想出手理这个事情,但当阮筝跳水的一刹那,他只觉得心头像是让人狠狠地扎了一刀。他几乎没有考虑太多,手里的咖啡被直接扔在了地上,推开二楼的窗户他直接就从上面跳了下去,跑到泳池边一跃而下,将阮筝捞了起来。

他已经很多年没干这种体力活了,自从青膺由黑转白后他就跟所有正常的商人一样了。每天开开会谈谈项目,闲暇时间就去打球或是打枪,偶尔也会飞去某个小岛来个悠闲的度假。生活已经平淡了很久,直到阮筝的意外出现。

她明明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人,为什么就是有这种魔力可以将人的心池完全搅乱。徐天颂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陷入这种一团乱麻的境地了。他相信刘碧芝也一样,在阮筝出现之前,她一定以为自己成为徐家女主人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但阮筝的出现打乱了她的计划,所以她今晚才会冒险出手。

像刘碧芝这样唯我独尊的女人,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像阮筝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整天围在他的周围呢。虽然他们是名义的公媳关系,但男未婚女未嫁的,整天同住一个屋檐下,刘碧芝只怕早就妒火攻心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了吧。

杜兆年是刘家的走狗,很多年前徐天颂就知道这一点。他与自己虽势同水火多年,但若是知道阮筝和自己的关系,是绝对不会蠢到在这种地方向她下手的。但刘碧芝是清楚这一切的,但她还是敢把阮筝这个烫手山芋扔给杜兆年,由此可见刘杜两家的联盟已经到了相当脆弱的地步,只要自己稍微再用下力,就会分崩离析。

从这方面讲他似乎应该感谢阮筝,不知是她有意还是无意的举动,竟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契机。如此说起来他非但不该怪她莽撞,私自去喝别人递过来的酒,甚至还应该好好谢谢她。如果那笔生意真的谈成了,自己真该好好封她个大红包。

只是阮筝她,真的有喝那杯酒吗?

徐天颂听着浴室里的水声,只觉得眼皮子越来越重。身体不受控制地软了下去,意识慢慢地抽离了大脑,整个人变得虚无飘渺起来。

阮筝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徐天颂裹着一身湿衣服坐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愣了一下,觉得面前的情景有点诡异,走过去将手放在徐天颂的鼻子下面试了试。温热的气息扑在手指上,阮筝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她慢慢地走到大床边,有些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应该是徐天颂的私人套房,这间明显是主卧,如果她睡在这里,那对方要怎么办?更何况他现在就这么睡着了,如果放任不管的话,明天一早起来必定会着凉。

如果感冒能把人弄死的话,阮筝说不定真就随他去了。可他这样的别说感冒了,就是打上几枪也死不了。想想还是算了,阮筝重新走回了徐天颂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脸:“喂醒醒,你醒醒!”

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睡死过去的状态。阮筝收回手的时候只觉得皮肤上有点烫,于是伸手摸了摸徐天颂的额头。

居然有点烧,这大大出乎阮筝的意料。明明她才是女人,明明她在冰水里泡得时间比较久,怎么反倒是这个据说是黑社会老大出身的男人发起烧来了,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湿溚溚的衬衣紧贴着他的身体,勾勒出了健硕而有型的肌肉。阮筝不由想起了订婚礼第二天在徐家泳池见到他的情景。他当时就这么毫不顾忌地从水里走了出来,那薄而匀称的肌肉,结实有力的身体在眼前晃来晃去,阮筝没来由地就觉得身上微微发起热来。

男人赤/裸的身体,她其实一共也没见过几回,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更是绝无仅有。

她被自己头脑里不该有的绮思搞得有些恼火,又见对方似乎没有醒过来的意思,索性抡起手臂,冲着徐天颂的脸重重地挥了下去。

那个原本沉静而美好的男人却突然睁开了双眼,凝神地望着她。他的手已经抬了起来,用力捏住了阮筝的手腕,只轻轻一用力就将她拉到自己面前。

阮筝猝不及防,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直接摔到了徐天颂身上。两人面对面紧贴着,双唇不知何时已沾在了一起。

一阵酥/麻的电流同时穿过两人的身体,他们不约而同感觉到了对方轻微的颤抖,压抑许久的欲/望犹如猛兽瞬间出笼,嘶吼着将两人同时吞没。

作者有话要说:先谢谢哈利路亚妹子给投的地雷,好幸糊。然后说正题!我还真是没有创意,每次写男女主角感情升华的时候,就喜欢搞什么落水啦洗澡啦之类**的情节。反正我是觉得,两个人湿了之后,很多事情做起来就顺理成章啦。

☆、第24章 考验

欲/火张开了它尖利的獠牙,一寸寸地啃噬着两人仅剩的意志力。

徐天颂的身体冰凉而粘腻,喷出的气息却火热而干燥。阮筝感觉那股冰凉透过薄薄的睡衣传到了肌肤上,整张脸却被一团热烈的气息包围住。这种矛盾的感觉最大程度地扩大了她的感官刺激,她的身体忍不住再次瑟缩了一下,牙齿竟不自觉地打起冷战来。

徐天颂捏她手腕的那只手明显用力了几分,眼睛里透出凶狠的光来,像是要一口将阮筝咬下一块肉来。一股危险的气息瞬间袭来,阮筝没来由就害怕起来了。

她猛然间意识到,自己或许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以为自己能制得住徐天颂,她以为他就像表面看上去的那样艳丽而明亮,却忽略了他内心黑暗狂放的本质。这样一个男人,远远不是她所能控制的。

这个意外的吻,彻底撕破了横在两人之间长久以来薄而无意义的那层膜,让他们更清晰地看到彼此在自己心里的位置。

阮筝全身不住地颤抖起来,恨与爱的感情交织在了一起,如汹涌的潮水在她身体里横冲直撞,简直要将她生生撕裂成两半。她用心全身的力气朝徐天颂的嘴唇上咬了一口,只听对方闷哼了一声,嘴里立马溢满了血腥味。

这股味道令两人同时清醒了几分,阮筝挣扎着起身,努力想要抽出自己被钳制住的手。可徐天颂却稍一用力,就直接将她推进了沙发的角落里。阮筝重重摔了进去,头撞在沙发扶手上,疼得j□j了一声。

仅有的几分清醒因为这一声顿时灰飞烟灭。这似有若无的声音就像是催情药,迅速将两人的身体点燃,体温在瞬间升高,两个人同时脸颊潮红一片,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徐天颂依旧抓着阮筝的右手腕不放,整个身体直接压了过来。阮筝吓得脸色大变,想了没想抬脚就往徐天颂的胸前踢去。她弓着身子腿上使不上劲儿,才踢了两下就被徐天颂的另一只手给捏住了脚踝,然后对方一个用力,直接用膝盖抵住了她的小腹。

阮筝这下子是完全动不了了。

她的身体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因为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几乎被这可怕的念头完全打败。徐天颂的脸已经近在咫尺,她甚至可以看清他眼中自己的倒影。那样一张举世无双的脸就贴在她的唇边,轻轻地吻着她的嘴角有。

阮筝快要疯了,这个害死了她父母的男人现在竟然想要染/指她,而这个机会竟是自己主动给他的。矛盾夹杂着羞耻一袭来,阮筝几乎带着哭腔求饶道:“爸、爸爸,别……别这样。”

徐天颂原本只是在嘴角周围浅尝辄止,听到她的话后突然转过头来,凶狠而霸道地吻上了她的唇。不同于刚才的意外,这一次他用心且用力,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不满足于只是在唇上游走,而是深入腹地,从阮筝口腔里的每一寸皮肤上舔,每每一个勾人的撩拨,被压在他身下的阮筝就会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这种感觉美好到让人疯狂,比他以往经历过的任何一次性/爱都要满足与强烈。他毫不怀疑如果不是因为十七年前的那件事情,他才不会管这个女人是不是跟他儿子订了婚。他会立马毫不犹豫扯掉她身上仅有的遮蔽,刺破她娇嫩的身体,让她彻底成为自己的女人。

从什么时候起,他这么渴望拥有这个女人,这种强烈的欲/望生生地咬着他的皮肉与心脏,疼得他不自觉地咬紧了牙关。

最后的一丝理智将他从禽兽的边缘拉了回来。他从阮筝的唇边离开,贴近到她耳边呢喃道:“你再叫那两个字,我保证现在就撕光你的衣服办了你。”

阮筝已经说不出完整的句子了,声音发颤道:“你,你要干……什么?”

“你说干什么?男人对女人还能干什么。”徐天颂埋在她的颈窝里大口地喘着气,“别考验我的耐心,阮筝,离我远点,远点……”

他说到这里,突然又一次奋起,冲阮筝的耳垂狠狠地咬了一口。刺痛伴随着快/感同时而来,阮筝死死地咬着双唇,也没能阻止那的呻/吟块从齿缝里流泄出来。轻而薄的声音钻进徐天颂的耳朵里,冲得他七晕八素。

他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眼前出现了阮筝的重影,意识渐渐从身体抽离,身体滚烫得难受,想要用力却有些力不从心。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只能用心最后一点力气紧紧地抱住阮筝,费力地说出最后一句话:“我病了,叫阿慕过来,叫……”

他最后的几个字没能说出口,整个人突然一软,抱着阮筝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身体像被抽去了骨头,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他所有的重量都压在阮筝身上,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阮筝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将他推开,整个人直接滑到了地毯上。看着徐天颂眉头紧皱的脸,她不由伸手摸了摸。刚刚还只是微烫,这会儿却已经烫得骇人了。她又去摸脖子和手,也是同样炙热。阮筝有些被吓到了,也顾不得追究刚才的那个吻,扑到茶几上给何慕则打电话。

何慕则很快就来了,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轻人。阮筝一眼认出了他,居然就是上次她哮喘发作时徐天颂带她去看的那个毒舌医生。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何慕则也不避讳阮筝,直接将医生请到了沙发边。那医生伸手探了探徐天颂的额头,立马吩咐何慕则:“把他抱床上去,尽量放平,另外换掉他的湿衣服,找干净的衣服来。”

阮筝一听要给徐天颂换衣服,赶紧退出了房间。屋子的门没有关上,两个大男人在里面来回走着,显得很忙碌地样子。阮筝尽量不想去听他们的谈话,可还是在无意中听到了一些。

他听到何慕则问医生徐天颂的情况怎么样,对方的语气有些不太痛快:“先降温再说。他刚才是不是受了寒?”

“他下了露天泳池。”

“简直找死。”那医生说话很不客气,甚至有点难听,“我早说过了,他要再这么不当回事儿,肯定活不过四十岁。”

“李默……”

“叫我神仙也没用。我救不了他,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平时在室内温水里游泳我不反对,今天什么天气,外面多少度他知不知道。穿成这样下水,回来还不换干衣服,他是不打算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了?”

“他这一向身体还可以,我没想到……”

“他看上去永远能活两百岁的样子。”那个叫李默的医生再次不客气地打断了何慕则的话,“不过他内里是个什么情况你比我更清楚。不说别的,看看他身上这大大小小的枪眼儿,他里面早被掏空了。我说了多少回要静养要多休息,你们是不是当我话全是放屁啊。”

李默越说嗓门越高,好像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阮筝听了他的话本来有点想笑,但一琢磨他话里的意思,又有些笑不出来了。徐天颂身上有伤她大概也知道,混黑道的谁身上没点伤,上次他光着身子走过自己身边的时候她没怎么好意思看,隐约看到了一两处旧伤也没当回事儿。没想到他身上伤还不少,与他看着永远鲜活的面孔完全无法联系在一起。

何慕则的声音里透着无奈与抱歉:“年轻的时候没办法,说起来他身上有几个子弹孔还是替我挡的。现在不会了,我会看紧他的。只是你也知道,他这个人对工作……”

“钱够花就行了,要那么多做什么。你趁早劝他把公司卖了,到国外找个清静的乡村去住着。养养花溜溜狗多好,娶个老婆生一堆孩子,不比现在来得痛快?”

何慕则似乎笑了:“别的还好说,让他放弃工作大概不行。他都这么过了几十年了,以前为兄弟们忙,现在为员工忙,让他卖了青膺是不可能的,那是他一辈子的心血。娶老婆什么的我也劝过他,他从来不听我的,我也没办法。”

“青膺青膺,他脑子里除了青膺就没点别的了。”李默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在忙别的,然后话锋一转,“我先替他打一针,一会儿还得吊两瓶点滴。今晚得有人看着他,我就住楼下,有情况叫我。阿慕我可不是吓唬你,你可得把他看紧了。他这个身体,接下来除了手和脚,身上无论发个地方再中一枪,只要中一枪,你就直接给他订棺材好了。”

何慕则连连应声,两人又轻声说了几句,然后就从房里出来了。阮筝在他们出来之前已经进了隔壁房间,关起门来出神。外面似乎传来了开门声,不多会儿她又听到关门声。那声音虽然不大,却把阮筝吓了一跳。

她站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去隔壁看看徐天颂,脑子里却突然崩出了刚才李默说的那句话,”……只要再中一枪,你就直接给他订棺材好了。i23”作者有话要说:要命,我一直以为这章只是肉汤,结果一检查才发现,居然都快成小炒了!

☆、第25章 同床共枕

阮筝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正准备转身离开时,听到有人在敲门。

她打开门一看,何慕则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冲她淡淡道,“医生给天颂打了针,这会儿正在打点滴。你看着点。”

阮筝有些不解地眨眨眼,“什么意思,”

“就是说,如果一瓶挂完了就把针拔出来插到第二瓶里去,如果两瓶都挂完了就把他手上的针拔掉。这么简单你应该会吧。还有,有问题打我电话。”

何慕则面无表情地下达完命令后,转身准备离开。阮筝赶紧追上去,“为什么要我做这些?”她又不是护士,哪里会干这些。

对方转过头来,一脸理所当然:“你今晚在他房里,当然由你来做。”说完他大步走到门口,“砰”地一声关门出去了。

阮筝像被雷劈中一般,立在客厅里发了很久的呆。明明她才是落水者,为什么搞到最后却成为侍候人的那个。这不公平,也不符合事情一般的走向啊。

不过今天晚上的一切本就出乎她的意料,所有的事情都偏离了她原先预定的轨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呢?大概就从她走进花园遇见刘碧芝时算起吧。

阮筝有些无奈地耸耸肩,转身回房去看徐天颂。他还在昏睡状态,跟刚才如野兽发情般的样子比较起来,他现在显得温顺了很多。床头灯淡淡的光线照在他脸上,更显得他五官精致气质淡雅,任哪个女人看了都要砰然心动。

是不是因为这张出色的脸,自己才会意乱情迷,刚刚任由他做出那样的举动来?

一想到这个问题阮筝颇为头痛,屋子里虽然开了暖气,她还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她打开柜子找了件徐天颂的睡袍出来,裹在身上缩在沙发里看点滴瓶。小小的液体慢慢地从管子里流下来,一滴两滴三滴,最终都流进了徐天颂的血管里。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阮筝觉得他的脸色看起来比刚才好了很多。不再是苍白而虚弱的,渐渐的有了几分血色。当一瓶挂完后她过去换药,顺手探了探徐天颂的额温,发现体温已经降下来了。

她略微放心了一点,眼皮子开始不住地打架。今天忙了一整天,白天工作晚上跳河,刚才又被人强行占了不少便宜,阮筝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一旦困意袭来,怎么努力都难以抵挡得住。

她心里还惦记着何慕则的叮嘱,只能趴在床边等着。趴着趴着睡意越来越浓,这个姿势实在不太舒服,阮筝便索性爬到徐天颂的脚边窝着。这张床是特造的超大双人床,比一般的kingsize要大不少,她蜷缩着身体贴着床脚睡,一点儿也不影响徐天颂。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阮筝只觉得人晕得厉害,身上有些凉,缩久了手脚都有些麻木了。于是她又七挪八挪的,挪到了另一半的床头,将整个身体舒展了开来。夜里屋子有些凉,她睡意朦胧间也没想太多,扯过被子就卷在了身上,紧接着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居然直接睡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钟,还是徐天颂实在看不下去了,才伸手把她拍醒的。

阮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先仰头往天花板上看了两眼,随即又向左右扫视片刻,在看到徐天颂的脸时不由愣了一下,随即像被电击似的直接从床上跳了下去。

“你,你怎么在这里?”

徐天颂躺得笔直,两手交叉叠在胸前,神情安祥得犹如一尊佛像。他沉默片刻后,微叹一声道:“这是我的床。”

阮筝笑得有些尴尬:“那,那我怎么会在床上?”半夜里发生的那些事情她全然不记得了,她最后的记忆大概停留在替徐天颂换点滴瓶上面,后面似乎还摸了摸他的额头,再然后发生点什么她已没有印象了。

“我怎么知道。我只记得半夜醒过来时点滴刚好挂完,没人替我拔我只能自己拔了。你在我身边呼噜震天响,我也挪不动你,也懒得自己挪,只能委曲了一晚上。”

他就这么平静无波地叙述着事情的经过,漂亮的脸上不带一丝戏谑的表情,可这字字句句听在阮筝耳朵里却极其刺耳,比指着她的鼻子讽刺她更令人难受。

她挣扎了半天,一脸悲愤道:“我没有打呼噜!”

徐天颂掏掏耳朵:“还不承认,早知道就该录下来。”

阮筝有那么一刻很想杀人灭口,可想想对方杀人的时候她还没出生,于是这个念头只能作罢。原本她以为今天见面时两人必然会很尴尬,没想到这么你来我往的,似乎把那尴尬的气氛完全化解了。

阮筝觉得就这么稀哩糊涂带过去最好,偏偏徐天颂似乎要跟她反着干,歪头问她:“能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吗?”

“何慕则说让我看着你,给你换点滴瓶。如果你要死了,就打电话通知他。”

“以我对阿慕的了解,他会说前半段,但绝不会说后半段。他一向很怕我死,我要是死了,他会哭三天三夜的。”

阮筝突然觉得,这两个老男人到现在还打着光棍,该不会是有点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吧。

徐天颂一双厉眼只扫了阮筝一眼,一下子就读出了她内心的独白:“我们只是纯粹的兄弟情,别想得那么龌龊。”

阮筝咬唇瞪他一眼,徐天颂厚着脸皮受了,完全没半点羞耻心,翻着眼皮继续回忆:“我昨晚从泳池里把你捞上来,然后带来了这里。我记得你洗澡的时候我在沙发上睡着了……”

“然后呢?”这话一问出口,阮筝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但徐天颂接下来的回答更令她恨不得打爆他的头。因为他眼皮子都没抬一下,用再平稳不过的音调说了句:“忘记了。”

他居然忘记了。像发/情的野兽一般爆发出几乎要将她撕碎的热情的男人,这会儿居然淡漠地说他忘记了。阮筝心一沉,一种难堪感油然而生,她觉得自己被人白占了便宜,而那个人毫不在意地就将这段记忆给抹去了。

怒火瞬间涌上心头,阮筝没说话,径直走出了房间。临出门前还听到徐天颂在那里小声嘀咕:“唉,对病人就不能宽容一点吗?好歹我昨晚也救了你一命啊。”

接下来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吃早餐的时候阮筝连看都没看徐天颂一眼。用过餐后她径自去了客房,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外间不时传来徐天颂走动的声音,他似乎有打电话,还回房冲了个澡。忙过一阵后阮筝听到有人摁门铃,又过了片刻后就听房门一响,徐天颂似乎走了,整个套房一下子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中。

阮筝的心情复杂而失落,忍耐片刻后终于走出了房间。客厅里人去楼空,只有一身女式套装和一件毛呢大衣挂在那里。餐桌上有徐天颂写的便条,短短几行字竟是异常地漂亮。

“我去办点事儿,换好衣服等我,我们回家。”

这便条一点儿也不像是长辈写给晚辈的,倒像是丈夫叮嘱妻子的,只差结尾留个love或是心形图案什么的了。阮筝不知道她跟徐天颂的关系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一切都在不经意间发生,快得让她猝不及防。

这趟香港之行她盼了很久,却没料到最终会是这样的局面。她跟徐天颂终于捅破了半层窗户纸,在半醉半醒之间展露了对彼此最原始的欲/望。如果说这一趟非要找出点收获的话,那大概也只有杜兆年了。

一想到那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阮筝的脸上不由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阮筝在房里等到中午,徐天颂回来的时候还让人送来了午餐,两人相对无言地用过后就上了私人飞机,直接飞回了s市。

飞机一在青膺的总部落定后,徐天颂就扎进了办公室里,何慕则也跟着他离开,阮筝则直接被司机送回了家。徐天颂说了,让她在家休息几天,以防哮喘复发。阮筝想起医生关照何慕则的那些话,很想提醒徐天颂注意休息。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了,如果他真的过劳死,自己是不是可以了却一桩心事了?

明明对他不是无动于衷,却还这么盼着他死,阮筝被自己这种矛盾的心理折磨得夜不能寐,连胃口也小了很多,不过几天而已整个人就瘦了一大圈。

徐天颂见她精神不好更不让她回青膺工作,只说给她放春假,勒令她在家里好好休息。

阮筝在家里睡了几天几夜,越睡越觉得身上没力,整个人的状态一天不如一天,完全没了去香港前的鲜亮与活力。

那一天她又睡了一整个早上,一直到下午才起床去吃东西。下楼的时候发现整栋楼空空的,没有一个人走来走去,平时擦楼梯抹地板的佣人今天全都没了踪影。阮筝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正走在一幢被废弃的豪宅里。

她摸着楼梯慢慢向下,拐到三楼的楼梯口时,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了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她侧头往下瞥了一眼,只见几个壮汉正带着一个萎靡不振的男人往二楼的某间屋子走去。

隐约间阮筝听到了何慕则的声音,这激起了她强烈的好奇心,她目送着这些人进了屋子,轻手轻脚走到二楼,来到了那间房间前面。

透过门缝向里望去,阮筝一下子看到了坐在正中的徐天颂。言情他的脸上带着少见的骇人的神情,这略显熟悉的一一下子将阮筝带回到了十七年前的出租屋里。或幕作者有话要说:咋有妹子会担心老徐要挂掉呢?生病什么的不是促进感情最好的情节嘛,你们看,小阮就成功爬上老徐的床了。

☆、第26章 忏悔

十七年前,徐天颂也和现在一样,一副睥睨天下的气势。

他随意扯了把椅子坐下,一腿架在另一条腿上,身上只穿了件衬衣,外头套件宽大的风衣,坐下的时候衣摆漂亮地向后扬起,很有那么股子潇洒的韵味儿。

一个男人跪在他面前,身体微微颤抖着。旁边除了何慕则外还站了四五个高大的男人,每个人神情肃穆表情淡漠,配合着屋里半明半暗的光线,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阮筝将耳朵紧紧贴在门边上,努力想要听清里面说的什么。徐天颂静默了片刻,突然从椅子里起身,径直走到那人面前,抬脚就往那人胸口狠狠踢去。

阮筝没料到徐天颂脚劲这么大,那年轻男子竟直接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尽管这一下十分厉害,那人还是边咳着边从地上爬了起来,又像哈巴狗似地爬了过去,抓住徐天颂的腿连连求饶。

徐天颂收回脚,默默注视着对方,突然伸手捏住了对方的头发。

他只微微向下一用力,那个人就被迫抬起了头。从阮筝的方向看去只能看到他的头顶,这姿势看着令人难受,连阮筝都有些感同深受。

徐天颂低沉的声音透过门缝隐约传了过来:“阿晋,今天我让人带你来这里,你自己心里也有数。带你来这里证明我还愿意给你一次机会,如果是去青膺总堂,你自己知道是什么下场。”

他声音并没大,也没怎么用力,只是那一字一顿听在人耳朵里没来由地就令人心慌,像是被人拿刀刮着身上的皮肉,有种钝痛的错觉。

阮筝的呼吸一下子收紧了。跟十七年前几乎一样的感觉,徐天颂就这么淡淡地说着话,唇齿活动间吐出来的字却令人觉得犹如寒冰般刺骨。他每每说要放过一个人的时候,带给别人的竟是无尽的绝望。

所以当年父亲才会崩溃到想要自杀吧,而现在这个男人也怀着同样的心情吧。那种找不到出路的绝望是徐天颂这种人体会不到的。他根本意识不到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会让别人陷入怎样的境地。

所以他还在继续:“阿晋,你眉角的这块疤是当年跟着我去旺角收货时让人砍的。我一直都记得,所以我我愿意给你这个机会。你现在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戒,要么……”

他说到这里时,眼睛突然微微眯起,整个人瞬间散发出阴戾的气息,与他平时伪装出来的平和优雅完全相反。这一刻他真的就像是当年青膺的老大,霸气、狠辣、杀人不眨眼,有一种将人心彻底摧毁的魔力。

他抿着唇似乎在思考什么,突然将阿晋的脑袋向旁边一扔,伸手甩开风衣下摆,直接掏出个东西来抵在了阿晋的脑门上。

那是一把枪,即便没有看清楚,阮筝也知道那绝对是一把枪。因为阿晋原本挺直的身体一下子瘫软了下去,隔着这么远的距离阮筝都能看清他身体抖得如风中的落叶。

黑漆漆的枪管顶在他的头上,阮筝觉得就像顶在自己身上一样。十七年前的画面一幅幅跳了出来,跟眼前的场景重叠在了一起。阮筝一时有些分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幻想,哪些才是真实的画面。

眼前出现了无数的重影,像是有很多人同时在她耳边叫嚣,父母坠楼时凄惨的叫声,弟弟嘶哑喉咙着哭泣的声音,还在无数人奔跑尖叫的杂音,汇成了一股洪流,充斥在阮筝的脑海中。她的身体不自觉地颤抖起来,她似乎听到母亲和父亲的责备,责备她当年为什么没有站出来,为什么不来拉他们一把。也许只要她一伸手,他们就可以得救。可她当时什么也没做,就这么呆呆地站着,直到他们掉落到一楼的水泥地上,流干了满身的鲜血。

这恐怖的一幕刺激得阮筝几乎想要尖叫,泪水混合着汗水一齐流过脸颊,她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恍惚间她听到徐天颂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就接在刚才那句话后面。

“……要么戒,要么……死!”

那个“死”冲进大脑时,阮筝听到了“叮”的一声,像是脑海里最后一根弦被人用力地拨了一下。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推开了面前的那扇门,冲着那个叫阿晋的男人飞奔而去。徐天颂手里的那把枪像是最后一剂猛烈的刺激,阮筝只听得脑子里“轰”得一声响。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猛烈的撞击下她整个身体向前倒去,额头重重地敲到了硬物上。剧烈的疼痛从头顶传到身体各个角落,一股温热而粘稠的液体模糊了她的右眼。

“阮筝!”徐天颂的吼声在耳边炸开,紧接着阮筝就觉得自己被人扶了起来,一双略显粗糙的大手抚着她的脸颊,将她从浑沌的状态下慢慢拉回了现实。

阮筝茫然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边还躺了个男人,他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一脸震惊地望着自己。在他右边的眉角处有一条长约五公分的疤痕,虽不狰狞却很明显。

但阮筝也只能看清这些了,那男人很快就被人拖走了,徐天颂的大手已经抚上了她的眼睛,替她擦去了血痕。身边的人似乎都紧张起来,何慕则凑过来刚想说什么,徐天颂就开口了:“去叫李默来,快。”

不知是不是错觉,阮筝觉得徐天颂似乎有点紧张,连声音都微微地颤抖着。她刚想开口问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身体却已经被人抱了起来。徐天颂走过两边的壮汉,冲其中一个凌厉地扫了一眼:“最后一个进来……”

他话才说到一半,那个男人已露出惊恐的神色:“天哥,我错了,我忘了关门了,我真的错了。”

他还在说着什么,已经有人过来把他架了下去。阮筝吓得双眼圆睁,几乎是吼了起来:“徐天颂,你不能杀他,你不可以杀人!”

“我没打算杀他。只是犯错的人需要接受惩罚。就跟你上班一样,工作做得不好,老板就有权力扣你工资。”

他的声音已经恢复了正常,甚至带了一点平时常有的调侃。他抱着她一路向上,直接回了阮筝的房间。血还没有止住,依旧不停地往下流,徐天颂将她放在床上后转身去浴室里拿了几条毛巾出来,轮流按在她的额头上。

浅色的毛巾很快就被血染红了,阮筝自己不觉得疼,倒是徐天颂少见的有些烦躁:“怎么止不住?阿慕这浑蛋手脚怎么这么慢?”

阮筝整个人还有些发懵,呢喃着问:“刚才到底怎么了,我做什么了吗?”

“你不记得了?你突然发疯一样冲进来,把阿晋推开了,额头撞到了旁边的椅子上。你到底想干什么,好好的不睡觉不休息,跑来偷听我处理公务?”

阮筝顶着伤口勉强抬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你都拔枪要杀人了,难道我不应该阻止吗?”难怪他今天穿了长风衣,大约就是为了将枪给掩盖住吧。想起自己竟和这么危险的男人同床共枕了一夜,阮筝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的事情自己会处理,你一个女人就不应该搅和进来。我今天拔枪不是为了杀人,只是为了逼他做出选择。吸毒的人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跟他们谈生死其他没什么可谈的。你无论许他什么都没用,他都不会离开那东西。我要不拿死威胁他,你觉得他会怎么选?”

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阮筝觉得头晕晕的。徐天颂的话她都听到了,可是脑子却怎么也转不过弯来。她有些无力地将头低下去,长长地叹了口气。

“为什么救他,你们以前认识?”

阮筝虚弱地摇摇头。她也无法解释自己刚才的举动,她跟那个叫阿晋的根本不认识,她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都没看清。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她觉得自己刚才根本不是在救这个叫阿晋的男人,她是在救自己的父母。她在为自己十七年前的懦弱而忏悔。因为她的不作为,父母死了,因为她的粗心大意,弟弟也死了。如今只剩她一个人还活着,可是这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一阵天旋地转突然袭来,阮筝微微皱起眉头。她就这么坐在床沿边,感觉身体里的血液正一滴滴地向外流。徐天颂脚边已经扔了两三块带血的毛巾,虽然没有全染透,但那刺目的红色还是看得她心惊肉跳。

身体有些发软,整个人晕晕乎乎。阮筝一时没控制住,整个人向前倒了过去,额头直接就撞在了徐天颂的身上。她也不知道具体撞在了哪里,只觉得那地方似乎有点硬,和她接触的一刹那,徐天颂本能地向旁边挪了挪位置。

然后他的手就轻轻地抚上了她的后脑勺,像个长辈一般拍了拍她的头。

外面何慕则带了人匆匆走了进来,依旧是上次那个给她看病的年轻医生李默。他一见眼前的情景就皱起了眉头论:,不客气地把徐夭颂的手从阮筝头上推开,捧着对方的头看了几眼,马上下了结,’伤口太长,要缝针,你们都给我出去。”作者有话要说:唉,小阮要吃一点点苦头了。不过没关系,她吃得苦越多,老徐就越疼她,她不会吃亏的。

☆、第27章 攫取

“阿慕你先出去。”徐天颂冲何慕则说了一句,转身定定地站在原地。

李默瞪他一眼,他却毫不在意,只冲他点点头,“开始吧。工具都带了,”

“没带全,”李默怒吼了一句,“催命一样把我催来,害我连闯三个红灯,怎么可能带全。一会儿她要受什么苦,全他妈是你害的。”

“别废话,赶紧动手,”

李默瞪了徐天颂一眼,开始进行准备工作。他一边将器具从自己的专用包里拿出来,一边喋喋不休:“这么喜欢赶紧娶回家来啊,一把年纪还打光棍,生个儿子又是那种人,真不怕有一天徐家绝后,你怎么有脸下去见列祖列宗。”

“你再多废话一句,我立马崩了你。”徐天颂又从腰间拔出那把枪来,一半玩笑一半吓唬地冲李默晃了晃。

可人家根本不怕,不屑地冷哼一声,直接把阮筝推倒在床上:“就这么靠着,这东西不能打麻药,你给我忍着,叫一声我就多缝两针!”

阮筝觉得自己真是遭了无妄之灾。这摆明了是把怨气发泄在她头上了。明明是徐天颂威胁要请他吃枪子儿的,他不跟人家干仗,居然拿她一个女人来出气,简直太没有医德了。她现在可是他的病人啊。

徐天颂绕到床的另一边,半跪在阮筝身边,声调难得地温柔:“别担心,忍忍就好。他要是缝得太丑,我马上送他去见阎王。”

阮筝有种想要崩溃了感觉,怨恨地瞪了这两个男人一眼,忍不住吐槽道:“你们两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无聊!”

李默立马拿这来攻击徐天颂:“听到没有,你小情人嫌弃你了。”

“错,她明明是在吐槽你。”

阮筝简直哭笑不得,连头上的伤口都觉得没那么疼了。但当那个叫李默的男人将针扎进她的皮肉时,她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身体瞬间绷得紧紧的,牙关紧咬呼吸停滞,巨大的疼痛让她几乎流出泪来,但她还是强硬地忍着一吭也没吭,只是两只手已经死死地揪着床单与被罩,豆大的汗珠不自觉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李默的两只手就在她面前来回翻舞,每当针尖勾起她的皮肤时,阮筝就忍不住颤抖一下,嘴唇因为太过用力而被咬得生疼。漫长的痛苦煎熬中,她发现徐天颂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她的手。疼痛令阮筝有些迷糊,下意识地就抓住了他的手指,用尽全身地力气紧紧地捏了下去,仿佛这样就可以将所有的痛苦都转移到他身上似的。

或许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对阮筝来说却像是有几天几夜这么漫长。听着耳边冰冷的器械声敲打着金属的声音,阮筝的意识有一段时间竟是抽离的。等她终于回过神来时,就听一个声音在耳边说道:“好了,结束了。”

这真是一句再动听不过的话,阮筝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李默已经转身在收拾东西了。床边地上扔了一堆带血的棉花,整个房间乱糟糟的,像是被打劫了一样。

阮筝又转到另外一边,就看到徐天颂冲自己微微一笑,然后举起依旧被她紧紧捏着的左手,客气地问道:“请问能放开了吗?”

阮筝赶紧松手,为了掩饰尴尬嘴硬道:“还不都是你害的,好好的拔什么枪。”

“这话应该我说吧,好好的你偷听我们讲话,真不知道是谁理亏。”

李默快手快脚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二话不说就要走人。徐天颂在后面叫住了他:“会留疤吗?”

对方转身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那目光仿佛在说:废话,我这么高超的技术会留疤吗?

两人目送他离开后,徐天颂开始叫人进来收拾房间,同时将阮筝转移到了隔壁的客房里。阮筝一进房间就先找镜子,看着头上贴着的纱布,想像着那下面有些狰狞的疤痕,不免有些难过。

徐天颂走上前来,望着镜子里的她,眼神有种说不出的深邃:“为什么要推开他,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阮筝本以为他要说点安慰的话,没想到一开口竟是如此犀利。她愣了一下,转过头来冲对方嫣然一笑。尽管顶着额角的伤痕,她笑起来的样子依旧甜美而迷人。

“爸爸,您就别问了,问多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您就当我是鬼上身吧,说起来还真有点像,您看我自己都搞不明白当时发生了什么。说不定是有人操控了我的身体,救了那人一命。”

虽然她完全是在鬼扯,却令徐天颂觉得强词夺理的可爱。看着阮筝略显苍白的脸孔,徐天颂没再逼问她,而是直接抱起她扔到了床上,下了命令:“马上睡觉!”

阮筝笑得有点无赖,摸着肚子道:“我还没吃东西呢,本来就是准备下楼来吃午饭的,谁知道……”

徐天颂抬手看表,已经快四点了。于是他又打电话给厨房让他们做点清淡的东西上来。忙完这一切后他又扭头去看阮筝,只见她已经累得睡着了,脸上还带了点浅浅的笑意,像一只心满意足的猫咪。

看到这幅画面,徐天颂愣了一下,转身大步走出了房间。阮筝是个危险的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勾人的气息。就算他意志再坚定,也难保不被吸引。那天在酒店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已经是最好的证明,徐天颂几乎敢肯定,要不是自己实在病得有些难受,那天晚上他应该已经把阮筝给办了。

从她踏进徐家的那一刻起,徐天颂就一直防着她。防着她使坏,防着她窃取机密文件,甚至防着她勾引自己的儿子。他唯独没有让自己的心设防,竟在不知不觉间让这个小妮子钻了空子,轻而易举地攫取了他淡漠多年的心。

这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徐天颂快步走下楼,穿过空荡荡的客厅,绕过花园里的树木花草,最后跳上了自己的brooklands,直接冲进了夜色里。

他不喜欢这种失控的感觉,平静多年的心竟也会有些许的慌乱。他的脑海里全是阮筝的身影,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足以激起他心头的涟漪,搅得他心神不宁彻夜难眠。

阮筝并不知道徐天颂去了哪里。她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暗,温热的食物就摆在床边的茶几上,阵阵香气勾起了她无边的食欲。

尽管额头上的伤口传来阵阵灼热的疼痛,阮筝还是将面前的食物一扫而空。吃完之后她也懒得收拾,擦干净嘴直接又爬回床上休息。她实在很累,从香港回来后整个人就一直没什么力气,今天再这么一闹更是身体发虚,裹着温暖的被子一夜到天亮。

这样的生活过了好几天,阮筝每天几乎足不出户,就窝在房间里休息。看书也好上网也罢,徐天颂都不反对,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许她出这个家门。阮筝因为脸上的伤口也不愿意轻易出门,深怕把人吓着了。她将头发剪出些刘海来,斜斜地遮住贴纱布的地方,日夜期盼着有一天伤口好了,那疤会自己慢慢淡下去,直到最后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临近新年,外面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浓烈,阮筝见徐天颂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少。越到新年他越忙,最近这段时间阮筝几乎没在家里见过他,偶尔撞见一面他也是行色匆匆,连个招呼都顾不上打。

听说他最近正在竞标一块地,就在s市临近市中心的地方。这块地如果拿下了,无论在上面建什么都可以狠狠地发一笔大财。而负责这次招标项目的人,正是当初把阮筝卖给杜兆年的刘碧芝的父亲副市长刘长远。

这个刘长远阮筝并不陌生,关于他的资料阮筝心里有一打,包括他跟杜兆年的关系,两人如何一个在台面上控制局面,一个在暗地里拼命捞钱,阮筝心里一清二楚。

在国外留学就有这点好处,多少高官家里的不孝子孙到了外面,在洋鬼子面前没了优越感,就只能在国人圈里拿父辈的那点子“光辉业绩”来吹牛了。阮筝跟他们混久了之后挖到了不少好料,有人甚至吹牛的时候把杜兆年的几个姨太太的出身来历都细细地讲给她听了。

和这些人一比,徐天颂真可以算得上是三观端正品德高尚了。家里没有进进出出来历不明的女人,平时一心扑在工作上,或许在外面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但从没听说他有什么乱搞的事情传出来。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徐天颂大概是个例外。他从前没钱的时候是太坏了,现在有了钱反倒有种改邪归正的意愿了。

阮筝心里清楚,那个工程杜兆年志在必得,以他跟刘长远的关系似乎也是十拿九稳。但现在徐天颂在里面插了一脚,事情似乎就没那么简单了。

翻开徐天颂这个人的履历可以发现,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只要是他想做成的事情就没有达不成的。想想他跟郑楚滨的关系,想想郑楚滨的身家背景,一个小小的副市长真的有这么大的能量吗?

鸿伟这几年下坡路走得很厉害,被青膺挤得都快没活路了。如果刘副市长是个聪明人,会不会转而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呢?与其跟徐天颂硬碰硬闹得两败俱伤,倒还不如谋求一个双赢的局面。

那个刘碧芝就是最好的证明,不管她是不是真的倾心于徐天颂,刘长远在杜兆年和徐天颂的天平间已经发生了倾斜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

阮筝在这方面具有天生的敏感度,想清楚这一点后她不由心情大好,连头上纱布除了后隐约露出的疤痕都有些不放在心上了。

她望着梳妆台前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床头柜上的手机恰巧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一个熟悉的名字跳了出来。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很喜欢李默的性格,写起来格外爽啊。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写一篇他当男主的文,好好过一把瘾。

☆、第28章 死者

电话是顾知桐打来的。

阮筝接起来的时候声音有些发闷,对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说话既贴心又关切,比徐天颂那种的命令舒心多了。

阮筝摇头,“没有,挺好的。你最近怎么样,忙吗,”

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已经过八点了。这个时候顾知桐应该下班了。警察工作没日没夜的,临近年关小偷小摸多,他估计更忙了。这么多天来他也就今天有空给自己打个电话吧。

电话那头顾知桐沉默了一下,突然开口道,“我在你家门口,你可不可以出来一下?跟保安说一声,让我把车开进去。”

阮筝的心“咯噔”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似的。从声音里就可以听出来,顾知桐的情绪不太对,有着少见的低落与压抑。他一向是个阳光开朗的人,这么些天不见怎么就成这样了。

“你等我一下。”

阮筝挂了电话换好衣服,又将刘海往疤痕处遮了遮,然后下楼去通知保安,让他们放顾知桐进来。冬天的晚上冷风阵阵,阮筝就这么站在门口望着车子驶进来的方向。偶尔想起徐天颂来她就回头看一眼三楼的窗户,发现屋里是暗的,就知道他肯定不在家。

她在冷风里站了几分钟,就见车道上刺眼的灯光由远及近闪了过来。顾知桐今天是自己开车来的,一辆白色的四驱,倒跟他整个人开朗的性格很相衬。

只是他下车的时候脸色明显有些阴郁,虽然带着笑容,但看得出来有些勉强。

阮筝走上前去,刚准备说话,就见他从身后拿出个纸袋来,有些孩子气地笑道:“送你的,要不要尝尝?”

“什么东西?”阮筝有些好奇,打开纸袋一看,发现是几盒港式甜点。有她喜欢的芒果班戟、艾草饼、芋头糕,还有一个塑料盒里装了满满一碗粥。阮筝有些好奇这粥,打开盒子一闻,只觉一股蟹香味扑面而来,不由惊喜道:“膏蟹粥?”

“上次听你提起过,说你很喜欢吃这个。我们家附近正好开了家新的港式餐厅,里面正巧有卖这个,我就买来让你尝尝了。味道可能不如在香港吃的正宗,但总比没有好是吧。”

阮筝捧着手心里还热乎乎的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你特意给我送这个过来的?”

她说话的时候头微微扬起,正巧边上的路灯洒下大片的光来,照得她眼睛亮亮的。一阵风吹过来,将阮筝的头发吹得有些乱,迷蒙了眼睛的她显得更是迷人,漂亮得令人心动。

顾知桐没忍住,伸手去撩她的头发,将堆在胸前的长发慢慢地往后撩,整个人渐渐地向阮筝靠过来。

这个美丽而年轻的女子,从认识的最初起就让他留下了巨大的好感。今天的他心理有些脆弱,只有看到她的笑容才能弥补一点空虚。所以他借口送食物过来的,原本只是想获得一些慰藉,但现在看到阮筝近在咫尺,身上还散发着女人特有的香甜气息,顾知桐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多了。

他慢慢地将头向阮筝靠拢,手指无意识地插入了她的发际中,双眼凝视着阮筝光彩夺目的眼睛,视线却突然落到了她左边的额头上。

才不过几天,那块疤还很明显,即使路灯光并不亮,却依旧看得清清楚楚。他的动作一僵,脱口而出道:“怎么弄成这样?”

阮筝抬手摸摸那块疤痕,其实已经不太痛了,就是有点丑,还有点痒。她讪笑了两下敷衍着解释:“不小心摔了一跤,磕到了椅子,就成这样了。”

“还疼吗?”

“不疼了。医生医术很高明,保证不会留疤。”

顾知桐少见地皱起了眉头,伸手轻抚那块疤:“以后小心一点。留不留疤是其次,伤到脸总是不好。女孩子都爱漂亮,你本来长得就好看。”

他的手指抚在那块疤上时痒痒的,阮筝却觉得心里很暖,不是那种跟徐天颂在一起的心悸与冲动,而是真正内心完全的宁静。顾知桐就是有这种魔力,哪怕她并不爱他,却依旧喜欢跟他在一起。听他说说话也好,即便只是看他几眼也行,原本所有的不愉快都会随之烟消云散。

可是今天的顾知桐明显跟往常有些不同。他情绪不高,说话也没什么精神,虽然依旧温柔可亲,但表情带了几丝淡淡的忧伤。阮筝觉得他来找自己一定有话说,想想徐天颂也不在家,便索性邀请他:“要不要进去坐坐,一起吃点东西?”

顾知桐终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自然地拉起阮筝的手往里走。两人来到餐厅,将顾知桐买来的东西全都摆在了桌面上,然后一样样地尝起来。

阮筝这两天胃口不好,晚饭没吃多少东西,这会儿正觉得有些肚子饿了。这些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口味清淡很对她的胃口,她一时兴起就忍不住吃了一样又一样。

顾知桐只是陪在边上,手里拿着半块芋头糕慢慢地吃着。他的心思完全不在食物上,眼睛一直盯着阮筝不放,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

阮筝低头喝粥,本想装做没看见,但那目光直接而热忱,倒把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她放下粥碗,转头看顾知桐:“你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对了,霍明远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阮筝……”顾知桐突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声音有几分急切,又带了点沙哑。看他的表情像是正在隐忍着什么,努力了半天后终于还是将手放开了。他有些无奈,表情带着点苦笑,“还没头绪。不过今天又出了个新案子,和霍明远一样,也是个瘾君子,被人发现死在一个小巷里。”

阮筝愣了一下,脱口而出道:“是不是跟霍明远死相差不多?”

“嗯,一样是一刀扎在心脏处毙命。手筋脚筋悉数挑断,现场惨不忍睹。”

阮筝一下子没了胃口,想起那天报纸上看到的案发现场的照片,虽然模糊不清,但配上那详尽的报道再加以想像,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什么人非要这么杀人。一刀毙命还不够,还要挑人手筋脚筋。他跟这些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恨成这个样子?”

顾知桐抿嘴沉默片刻,虽然向阮筝透露案情有违规定,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两名死者手脚上的血迹经检验都是新鲜的,也就是说是在死前造成的。”

“先挑手筋脚筋,然后再杀人?”

“应该是这样。”

阮筝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在只有两人的餐厅里听着特别明显。她拿起桌上的透明水瓶倒了杯水给自己,咕嘟咕嘟喝了大半杯,才渐渐平复了激动的情绪。

顾知桐一脸抱歉:“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个的,你还受着伤。本来送东西来是想让你开心一点的,没想到反倒害你不高兴了。”

“我没不高兴,就是有些替那些死去的人惋惜。你们一定要抓到凶手,替死者讨回公道。”

顾知桐看阮筝一脸认真的模样,不由笑了:“放心放心,我一定努力抓到凶手。看你这么义愤填膺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死者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你们是有点像,脸上都有疤。”

阮筝摸摸额头上的伤口:“是吗,他的在哪里?”

“右眉梢上,看皮肉应该是旧伤,不是这次造成的。”

阮筝吓得手一哆嗦,不小心打到了粥碗,里面的膏蟹粥一下子流了出来,摊得满桌子都是。她“哎呀”了一声,赶紧抽纸巾擦粥,脸上的震惊之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你怎么了?”顾知桐一面去拉阮筝的手,一面追问道,“这人你是不是真的认识?怎么我一说他的疤,你就吓成这样?”

“没有,没有……没什么。”

“阮筝!”

阮筝抬头看顾知桐,嘴唇不自觉得有些哆嗦。她又低头去擦那些粥渍,越擦越心烦,到最后索性把纸巾一扔,直接问顾知桐道:“你刚才说的那个受害者,他名字里是不是有个晋字?”

“他叫冯连晋,确实有个晋字。你们真的认识?”

“我问你,你们检查他身体没有?他身上有没有什么伤?我是说大概在胸口的位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伤口,诸如淤青或是骨折什么的?”徐天颂那么狠的一脚,几乎要把人踹得吐血,多少会留下点痕迹吧。

顾知桐仔细回忆了一下:“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法医初步鉴定他胸口确实有一片淤青,应该是最近造成的,但是不是死亡当天造成的目前还不清楚。法医还说以淤青的程度来说,他的肋骨很可能会有骨裂,具体情况要等尸体解剖再说。阮筝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阮筝双手撑在桌面上,一句话:”这个人我认识,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半响才抬头去看顾知桐,艰难地吐出我头上的伤就跟他有关。”作者有话要说:男配出来插个花,给老徐点压力,虽然我觉得他这个狂妄自大到根本不知道压力是什么。

☆、第29章 傲娇

顾知桐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猛得抓住阮筝的手臂,声音都有些变调了,“你认识他,你们是朋友,”

阮筝被他捏得有些疼,挣扎着解释道,“不是,我们其实不认识。我也是前几天才见过他。你,你能不能先放手。”

“抱歉。”顾知桐赶紧放开阮筝,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就在这个房子里认识的。”阮筝抬起刘海,露出那块新肉来,将那天发生在徐天颂办公室里的一幕详细地说给顾知桐听了。说到对方拿枪顶着阿晋的脑袋时,阮筝有几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说了。如果不提枪的事儿,她就说不清额头上的伤口怎么来的。顾知桐虽然是警察,但实力还是太弱了,对付徐天颂这样的大人物,靠他是不行的。单凭自己的一面之词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逮捕他,顾知桐最多也就是听听罢了。

不出阮筝的所料,顾知桐听到徐天颂有枪时并未露出吃惊的表情,反倒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他从前是黑帮出身,有枪在身上不稀奇。你说的情况跟我们目前掌握的信息很一致。这个冯连晋确实是青膺老总徐天颂的手下,死前一直在青膺集团工作。照你这么说,徐天颂知道了他吸毒的事情,所以在家里私开公堂,甚至有杀他的意思?”

“我不知道。他说他拿枪出来只是吓唬对方,希望他能去戒毒而已。我看他不像说谎,毕竟以他的地位想要处理这么一个手很容易,没必要搞成这样吧。我前几天听说徐天颂派了人送他去戒毒所。这个情况你们调查到了吗?”

“调查过了,事实上白天我刚刚在警局见过徐天颂。我们队长请他回来协助调查,问过话后就放他走了。”

“你们怀疑是他杀了阿晋?”

顾知桐眉头紧皱:“我不知道,我现在没办法下结论。问话的时候我不在现场,但听同事说他没有可疑,法医判定的案发时间里,徐天颂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据。目前可以排除他亲自动手的可能。”

这些其实都是需要保密的东西,但顾知桐面对阮筝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心防就打开了,很自然地就告诉了她自己知道的一切。他现在脑子乱乱的,两个受害者,都跟阮筝或多或少有点关系。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啊?

而这后一个,居然还牵涉到了本市的房地产大鳄徐天颂,将他、冯连晋还有阮筝三人联系起来,顾知桐心里一直存有的那个疑惑越来越大,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了。

看着阮筝漂亮的容颜就在眼前晃动,顾知桐心头一热,忍不住将疑问问出了口:“阮筝,有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我不希望你觉得这是个冒犯,只是我确实有点好奇。”

阮筝一脸平静:“你问吧。”

“你跟徐天颂是什么关系?我想问,你们是那种关系吗?”

阮筝本来以为他要问关于那两个死者和自己的关系,没想到他居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来。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

一个年轻女人住在一个富豪家中,对方没有妻子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她很容易就被联想到那方面去。在这个圈子里养情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养一个两个不稀奇,很多人都有长长的一串列表。

阮筝对被误会成那样的女人并不生气,只是淡淡解释道:“我跟他目前是亲戚关系。”

“什么亲戚?你们长得并不像。”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事实上他是我未来的公公。”

顾知桐原本有些纠结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怪异起来。他像是听不明白阮筝说的,片刻后还喃喃着重复了一遍:“公公,他是你公公?你……你是他们家的童养媳?”

从刚才起就一直有些紧绷的气氛,终于因为顾知桐的这一句话而有了些许的松动。阮筝控制不住笑了起来,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太好。他们刚才还在讨论阿晋被杀的事情,转眼间她就笑得这么欢,实在有些对死者不敬。

她赶紧收起笑意,一本正经道:“不是的,他儿子和你一般大,今年二十岁,已经成年了,可以娶老婆了。”

顾知桐依旧有些迷惘:“资料显示徐天颂今年三十六岁,这么说他十六岁就当爸爸了?”

阮筝心想,十六岁也没什么,一个七八岁就会玩枪的男人,十六岁有个儿子真是再正常不过了。托顾知桐的福,阮筝总算知道了徐天颂的真实年龄。不知为什么这一点很奇怪,她这些年对徐天颂做过很多调查,唯独对他的年龄一直没办法证实。有人说他只有二十多岁,也有人说他其实五十多了。每次谈起他的年龄,每个人都有一套说法,并且都言之凿凿,似乎亲眼见过他的护照似的。

或许是他的脸太具有迷惑性了,让人无法猜出他的真实年龄。

阮筝微微叹了口气:“是啊,十六岁就当父亲了,确实有点早。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我跟他儿子上个月订婚了。所以我们算是名义上的准公公和准儿媳妇的关系。”

顾知桐望着阮筝的眼神露出了几分痛苦与纠结。虽然证明了阮筝不是那种出卖身体的女人,但答案依旧令他无法释怀。如果说原先他还想过用真爱去感动一个一时失足的女人的话,那么现在他连这唯一的胜算也没有了。

阮筝不再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二奶、小三、情妇。她很快就是徐家名媒正娶的儿媳妇,是徐天颂的儿子合法的妻子。他能给阮筝的也就是一个名分而已,现在一个比他更有钱更有权的男人给了她相同的东西,他一下子就显得很没有竞争力了。

阮筝看着对方茫然而纠结的表情,一下子猜到了他的心事。平心而论,顾知桐确实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如果她不是十七年前父母双亡的阮筝,而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孩子的话,她或许真的会爱上顾知桐,选择和他共度人生。

但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从她决定报复徐天颂的那一刻起,她就跟顾知桐这种阳光开朗没有污点的男人扯不上关系了。再说她也不可能爱上他了,他的笑容再富有感染力,也不及某人霸道而强悍的一个吻。

女人有时候真是容易犯贱。放着安稳的男人不要,非要去玩火。阮筝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走在熊熊的大火之中,转眼间就会被腥红的火苗吞噬。

她这样的人,还是离顾知桐远点的好。

于是她开始下逐客令:“今天谢谢你送的东西,很好吃我很喜欢。天色不早了,你明天要不要上班?”

顾知桐却没接她的话茬,自顾自问了别的事情:“徐天颂的儿子现在在哪里,我可以和他见一面吗?”

“你见他做什么?他现在不在国内,他在美国念书。”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放假吧,放假的时候就回来了。”

顾知桐盯着阮筝的眼睛:“现在已经放假了。”

他说得没错,现在确实放假了。按道理圣诞节的时候徐启琛就该回来了,但他找了个烂借口留在美国不肯回来,徐天颂居然也没派人把他抓回来了。现在都快过年了,美国的假期倒是结束了,阮筝正好拿来当借口。

“美国那边跟我们假期不一样,他们不过春节。”

顾知桐一时语塞,但还有些不死心:“他还有多久毕业?”

“两年。”

“所以说,两年后你们会结婚?”

阮筝笑了:“理论上应该是这样。”实际上当然不可能。两年后她都不知道在哪里了,怎么可能跟徐启琛结婚。再说她也没兴趣跟个gay形婚,她虽然命运坎坷,但也渴望拥有完整而幸福的家庭。

她跟徐启琛,注定是没有未来的。

阮筝淡淡笑了笑,有点自嘲也有点释然。对于伤到了顾知桐,她觉得有些抱歉,但现在不把话说清楚,任由他不切实际地幻想下去,以后受到了伤害可能会更大。

她抬头去看他,想说几句安慰的话。顾知桐高大的身影就站在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他的脸背对着光线,表情平静得有些不像话。就在阮筝想要开口时,他突然伸出手来,直接将她搂进了怀里。

这一抱既温暖又充实,几乎将阮筝整个人都包围了起来。阮筝有些愣了,第一反应并不是想要推开他,而是想要伸手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

顾知桐的声音有些哑,轻轻在她耳边说道:“这么说我还有两年的时候。太好了,我会好好利用这两年来追求你,希望两年后你会成为我的人。”

“呵!”一声轻笑在餐厅里响了起来,带了点不屑,还有几分嘲讽。阮筝愣了一下,扭头朝客厅望去。

徐天颂顾长的身体正倚在餐厅门口,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像是无意扫了阮筝和顾知桐一眼,随即潇洒转身,大步离去,连半个字都没再给他们留下。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有必要送老徐一个呢称,叫”傲娇徐”。动不动就打翻醋坛子什么的。

☆、第30章 除夕

阮筝的新年过得有些无聊。

徐天颂借口她头上有伤,几乎不带她出席任何宴会活动。家里的佣人不少都放假回家了,平时还有点人气的屋子一到节日反倒显得冷冷清清。

阮筝其实也不喜欢出门,天太冷,她又有伤又有病,实在不适合东奔西跑。家里的司机只剩下一个,每天负责接送徐天颂进进出出。阮筝在国内没买车,连出个门都不方便,偶尔想要出去走走只能打电话叫的士来家里。

这有点变相软禁的意味了。虽然徐天颂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但阮筝心里清楚,他这么做无非是在生气。气那天她把顾知桐领到家里来了,气他们两个旁若无人地抱在一起,简直不知羞耻。

当公公的看到儿媳妇跟除了自己儿子的野男人幽会时,如果他还能保持一张平和的脸,那只能说那个儿子肯定不是他亲生的了。

作为这个家当仁不让唯一的主人,一旦徐天颂动了气,阮筝的日子就不会太好过。当然以徐天颂的性格不会在物质上为难她,依旧每个星期按时打钱到她的帐户上,算是给她的零用钱。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家里的菜色也不会变差,和从前一样品种繁多精致可口。

只是阮筝每每一个人坐在宽敞明亮的餐厅里吃饭时,总觉得冷嗖嗖的。就像从前一样,永远都是一个人的孤单感。小的时候在舅舅家,阮筝总觉得自己就是个多余的人。舅舅一家人高高兴兴吃饭的时候,她通常就端个碗在沙发里拔拉米饭。虽然舅舅偶尔也会招呼她一起吃,但即便她真的上了桌,也永远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

那种生生父母与孩子间的互动,她根本体会不到。她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无论多少努力也插不进他们的氛围里。

后来去了国外,阮筝也喜欢一个人住。她当时申请到了不错的奖学金,足以支持她在美国租个一居室。她每天下课或是打工回来后,总是一个人做饭吃饭睡觉。做事情的时候她喜欢把电视开着,这样可以有点声音,至少让她觉得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真的被扔到了一个荒岛上。

进了徐家之后这种感觉渐渐少了,徐天颂不忙的时候会回来吃饭,即便两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不说,阮筝也能感觉到充实和小小的愉快,就像这个世界终于有人可以证明她的存在一样。

可这种日子短暂得可怜,因为顾知桐的出现,打破了她和徐天颂之间长久以来的平衡,她又重新回到了孤独单一的世界里。

徐天颂做得还真绝。自从那天之后他没在家里吃过一顿饭,或许他真的应酬颇多忙得分/身乏术,但至少可以在家里露个脸。但事实上阮筝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偶尔会回来拿点东西,但两人却从未撞见过。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外面,甚至好些天夜不归宿。阮筝心想他一定是去徐启琛嘴里说的那个“凌姨”家里了,男人有需求很正常,他发起情来连自己都吻过,去一个长期保持性关系的女性朋友那里真是再平常不过了。

阮筝抬头看了看墙角立着的仿古大钟,时针已经过五点了。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她肯定又是一个人了。

可是今天毕竟有些不同,是除夕,是中国人一年的最后一天。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在这一天绝大部分人都会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无论好坏总要聚上一聚,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心里对亲情的渴望。

在这一天落单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平时小小的孤单寂寞会在这个万家团聚的时刻被放大百倍千倍。阮筝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人,想起惨死的父母,想起被烧死的弟弟,也想起远在美国正跟男朋友快活似神仙的徐启琛,还有那天因为被撞见而有些尴尬匆匆告别的顾知桐。

他白天的时候有打过电话来,问阮筝新年怎么过。阮筝笑着说要跟家人吃饭,和他互道新年快乐后便挂了电话。然后她就忍不住苦笑起来。她哪里来的家人,她早就无亲无故,是个世界上最最可怜的孤儿了。

她还想到了最近放假回家的佣人们。因为是除夕,阮筝特别做主将家里的佣人全放回家了,有些家在香港的她甚至提早两天就让他们买机票回去了。现在这个家,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活物了,连大口呼吸一下都能听到重重的回声。

她想了这么多人,甚至连舅舅舅母都想了一下,但唯独对某个人一直刻意地不去想他。她希望忘掉他,就当他从来都不存在。

可是这个家里到处是他的味道,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股名叫“徐天颂”的气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避不开。

阮筝有些恼火,摸着大唱空城计的肚子,她决定去厨房做点吃的。中午她就吃了碗泡面。这种时候哪里还有人送外卖,就算有阮筝也不想麻烦人家。还是让人少接点工作早点回家吃饭去吧,路远迢迢跑到这里来送外卖,只会让人将她看做一个孤僻可怜的怪女人吧。

家里虽然没什么人,冰箱里东西倒是不少。阮筝决定做桌丰富的晚餐慰劳慰劳自己,索性将里面的食材全都拿了出来,摆了满满一桌子。

她先挑了块肉质肥厚纹理清晰的三文鱼,快速将它切成几块。因为不太爱吃生食,阮筝决定先煎一煎。做这个同时她又打开烤箱预热,为一会儿的芝士焗明虾做准备。冰箱里有新鲜大只的海蟹,阮筝以前从没处理过这样的大家伙。但今天心里憋着一股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出来再说,直接洗干净扔进锅里煮。

她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找到了做火锅用的明炉,将处理好的肥牛肉、年糕、粉丝还有各种菇类一股脑儿全都扔了下去,又放了不少重口味的调料,当锅里的三文鱼已经裹上黑椒番茄酱汁时,整个火锅也烧得直冒泡了。

阮筝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一手芝士一手朗姆酒,还真有点女主厨的味道。她今天有点收不住手,做什么东西都充满了豪气,中式西式全都无所谓,将她在美国练出来的一点点厨艺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等到餐桌上终于摆了十七八道菜后,阮筝整个人累得已经完全没有动筷子的**了。她觉得自己光闻那香气就已经饱了,看着一桌子五颜六色的菜品,她既有满足感又充满了失落。满足的是自己的厨艺还算可以,做出来的东西至少卖相不错。失落的是她居然找不到一个人陪她吃这一桌子美味,到最后也许它们都得进垃圾桶。

这种感觉真令人难受。阮筝慢慢地解下围裙,靠在沙发里直喘气。她一直开着电视,看看时间都快演春晚了,无论换到哪个台都是主持人恭贺新禧的模样,对阮筝简直就是一种不停累积的刺激。

她看着电视里花枝扫展的男男女女,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职业化的微笑,说出来的话也都差不多,听多了就像是一种催眠。阮筝慢慢的就觉得眼皮子有些发沉,意识渐渐从头脑中抽离,耳边似乎还留有嘈杂的喧闹,整个人却已经不自觉地歪倒在了一旁。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的时候,徐天颂提早回来了。他本来有个酒宴要应酬,但进行到一半他就撤了。按前几天的节奏他会去阿萱那里过夜,将自己满腔的欲/望都发泄在她身上。每次激/情过后他都会有短暂的满足,但接下来却是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失落。

今天他却没有继续这种生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离开酒店后会把司机留下独自开车回来了。这个对他来说只是个临时住所的地方,不知从何时起竟有了巨大的吸引力,让他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回来。即使刻意逃离,身体和心灵依旧被牢牢地牵制住。

徐天颂推门进客厅的时候,心里还小小地嘀咕了一下,心想阮筝不会趁自己不在家又把那个姓顾的警官招回家来吧。如果他进门时两人正在忘情地热吻,他是不是要选择回避?或者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走到下一步,在原本属于徐启琛的房间里赤/裸相见?

那幅画面光想想都令人血往头顶上冲,徐天颂几乎是带着一股怨气进的门,迎接他的却是一幅意想不到的画面。

家里十分冷清,一个佣人也没有。占了满屏的超大型电视机正热闹着演着节目,歌手卖力地唱着,舞者尽情地舞着,一派升平喜乐的景象。

徐天颂从不看这种东西,乍一见之下不由愣了几秒钟。他连鞋都没换就直接走了进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时发出笃笃的响声。家里的一切令他觉得有些怪异。

空荡荡的屋子里一台电视机自己这么响着,放眼望去他只看到沙发上阮筝缩成一团的身影。徐天颂的嘴角无意识地扬起了一点弧度,快步走上前去。

阮筝睡得正香,脸上表情平静,唯有眉心处有些淡淡的摺皱。凑到阮筝脸颊边柔声道:“他不自觉地伸出手来,轻轻抚了抚那个“川“字,,阮筝,我回来了。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段是不是很温馨,有没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家里佣人走啦,司机走啦,就剩下老徐和小阮啦,多么美好的新年啊,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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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催/情药

这话一出口,徐天颂自己先愣了一下。

这种感觉甜蜜而又陌生,很像从前在某本书里描述的情景。男主角回到家中,看到为了等她而熟睡的妻子,便伸出手来摸摸她的脸颊,轻声说了句“我回来了”。

这种类似于家的感觉他以前从来没有品尝过,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除夕之夜第一次尝到这种滋味。他怔怔地望着熟睡的阮筝,情不自禁又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阮筝似乎被人吵到了,有些不高兴地挥了挥手,手指轻轻抚过徐天颂的手背,一种奇妙而舒服的感觉在身体里迅速蔓延开来。徐天颂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眼前阮筝细长的手指不停晃过,他想也没想就伸手抓在了手里,对着指尖轻轻咬了一下。

这一下没把阮筝咬醒,她只是不悦地嘤咛了一声,扭了扭身体继续睡,像个孩子一般。徐天颂不由乐了,一时玩心大起,一只手捏住阮筝的鼻子,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阮筝睡得正香,两处呼吸的通道都被堵住了,很快就受不住了。

她不悦地睁扭动起身体,有些蛮横地去掰徐天颂的手,挣扎间人就不自觉地醒了过来。她半坐起身体靠在沙发上,有些木然地望着对面的徐天颂。许是刚睡醒的缘故,她看人的目光有些散漫,没什么集聚。徐天颂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刚想调侃她几句,阮筝却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直接一口狠狠咬了下去。

徐天颂没料到她会来这么一招,忍不住叫了一声,赶紧抽回手,笑道:“你怎么跟狗似的。”看看他手上这一排深深的牙印,看得出来阮筝真是下死劲咬的。

徐天颂长这么大还从没让女人这么咬过,这不像是攻击,倒更像是情侣间的调/情,衬着这房间里淡黄色的灯光,更显得柔情蜜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那吵闹的电视机,徐天颂听着嫌烦,直接拿遥控器关了。

客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两人四目相接,神情复杂地望着彼此。阮筝脸皮还是比较薄的,被对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扭过头去吐槽道:“是啊,我就是狗啊。我是一条看门狗,今天大年三十,大家都回家了,所以我就主动留下给你看家了。哎,你怎么把电视给我关了?”

徐天颂伸手抓住阮筝想去拿遥控器的手,笑得一脸柔和:“你喜欢看这种?倒是没看出来。”

“随便看看,挺有意思的。”事实上阮筝也没怎么看过这东西,从前在香港的时候有别的节目看,到了美国跟着朋友看了一两回,光看了喜庆气氛,内容什么的她也不感兴趣。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跟徐天颂作对,好像这样就能让她特别愉快似的。

另一个原因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那就是她希望屋里能有点声音,以此化解她与徐天颂独处一室的暧昧气氛。但徐天颂显然并不希望这气氛被打破,坚持不让她开电视,直接将遥控器扔到了十几米远,一小小心还打破了墙上的一盏璧灯。

阮筝忍不住嘲笑他:“一大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刚刚还捂我鼻子和嘴巴,太幼稚了。”

徐天颂凑到她面前:“你知道我多大年纪?”

阮筝撇撇嘴没理他,下了沙发去理头发,才站直身体就听到肚子发出一连串巨大的响声,在安静的客厅里听上去格外突兀。她怔愣了五秒钟,随即在徐天颂强忍的笑意下涨红了脸。

“没吃晚饭吗?”

“佣人全回家了,我给他们放了大假。”

“那我们出去吃点?我也饿了,酒宴上的东西真是难吃。”

阮筝边往餐厅走边不经意地说了句:“我有做吃的。这么冷的天,我才懒得出门。”

徐天颂眼前一亮:“分我一点。有我爱吃的炒饭吗?”

“没有。”阮筝直接拒绝他,想想又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不过有海鲜饭,你要不要?”

徐天颂大概是真的饿了,阮筝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走到了她的前头,直接往餐厅而去。看着满桌子丰盛的晚餐,徐天颂露出了赞赏的目光:“全是你做的?”

“那当然,不相信吗?”

“不不不,我只是在想,这么一桌手艺如果味道都不错的话,你离贤妻良母的标准已经很近了。”

这话说出口时,两人不约而同想到了徐启琛。但他们谁都没提他,像是刻意把他给遗忘了。阮筝心想今天是除夕,那就放纵一回好了,不管这一步是不是在她的计划之中,今夜的气氛好的令她不忍心破坏。

菜已经做好一段时间了,大部分都冷掉了,只有火锅明炉还一直开着小火在那里炖着,一阵阵诱人的味道钻进鼻子里,阮筝觉得肚子更饿了。徐天颂拿来了两副碗筷,和阮筝面对面坐了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会心地冲对方一笑,然后就开始吃东西。

这种感觉真好。阮筝心想,原本还以为又是孤单的一夜,却不料有如此的惊喜。她有些庆幸自己做了这么多菜,似乎是上天暗中给了她旨意,特意将这一幕留给徐天颂似的。

徐天颂也很庆幸,庆幸自己果断逃离了那无聊的充满了吹捧的场所,回来享受这家庭般的温暖。肥牛火锅的蒸气在两人中间弥漫开来,透过那薄薄的雾气可以看到对面阮筝甜美的笑容,美好的犹如天使一般。

吃过饭后两人又开了瓶红酒坐沙发里慢慢品尝。阮筝其实不太懂酒,平时也不爱喝这东西。但今天的气氛实在太好,哪怕她现在手里拿的只是一杯白水,也能喝出别样的风情来。

徐天颂喝了点酒之后更是风情万种,一颦一笑都散发着夺目的光彩,美得令人心醉。阮筝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人,隔着透明的酒杯望着他的侧脸怔怔地出神。徐天颂却还在回味刚才吃的那些食物:“……那个蟹肉卷你是怎么做的,我以前真没吃过这样的,里面似乎加了芝士?”

“嗯,反正做焗虾芝士有剩,我就全加进蟹肉里了。你喜欢这种味道?”

徐天颂微微仰头,两手随意地搁在身体两边,呈一个半弧形。他仰头的时候露出光洁白皙的脖颈,轻轻吞咽间硕大的喉结上下滑动,充满了极致的诱惑。阮筝从没想到自己一个女人竟然被个男人给诱惑了。她出神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良久才听他悠悠说道:“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

阮筝知道,她跟徐天颂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质的改变。从那晚的那个吻开始,他们就已经不是普通的长辈与小辈的关系了。徐启琛已经不是联结他们之间唯一的那根纽带了,甚至他已经微小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他和她,只是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是彼此都对对方动情的男女关系,是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就要剥光衣服坦诚相见的男女关系。

阮筝觉得酒精正慢慢冲上她的大脑,混杂着兴奋与酒精的感觉在身体里激荡着,似乎只要一点火苗就能将她彻底燃烧。她觉得自己喝的不是酒,根本就是催/情药。

徐天颂像是感觉到了她身体的变化,转过头来若有似无地扫了她一眼。他只是这么轻轻一瞥,却像是在油桶里投下了炸弹,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不光是阮筝,徐天颂也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内心的挣扎与尖叫。

他随手将酒杯往地上一扔,在玻璃清脆的碎裂声中他狠狠地吻上了阮筝的双唇。柔软而甜蜜的感觉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比起那天烧得稀哩糊涂的吻,今天这个显然更清醒,感觉也更强烈。

阮筝没像那天那样强烈地表达拒绝,她只是略微挣扎了一下,还想着放下手里的酒杯,但手已经被徐天颂握住了。他用力将手指j□j阮筝的手与酒杯之间,强行将那碍事的东西剔了出去。地上再次响起玻璃的碎裂声,但两人已经完全听不到了。

浓烈的欲/望就像子弹一样在身体里炸开,随即跑遍了四肢百骸,冲撞得骨头都有些生疼。两人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唇齿交/缠间只听到彼此喉咙口发出的细微的闷哼声。这一声又一声的刺激将两人完全推入了失控的边缘,阮筝甚至能感觉到自己一次快过一次的战栗,身体已经到了一种僵硬而痉挛的地步。

那一刻阮筝有些迷茫了,她用仅剩的那点理智来理清一个问题:她究竟是在执行计划,还是已经被徐天颂彻底给征服了?

徐天颂强有力的身体完全钳制住了她,现在的阮筝已是无路可逃。她相信如此此刻就在这里,徐天颂扒掉她的衣服触摸她的身体,她除了颤抖地尖叫外一定不会有任何的反抗。她的身体甚至有强烈的渴望,希望男人强有力的身体与她完全贴合,将她整个人彻底吞噬干净。

但徐天颂最终没有这么做。在经历了一个近乎令人发狂的深吻后,他用最后的一点意制力将自己抽离了出来。他楼着哈缸息不停的阮筝,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浅浅的吻,嘴里呢喃道:”再等等,阮筝,现在还不是时候,我们再等等好吗?”作者有话要说:我真怀疑老徐这么硬生生地卡在这里,以后会不会有阴影,会不会患上那什么综合症啊,笑。

☆、第32章 情人节

阮筝这几天过得很充实。

基本上徐天颂每天都会回来吃饭。不知是他应酬突然减少了还是特意做了安排,总之他在家里出现的时间比之前多了很多。

他每天至少会在家里吃一顿饭,大部分是晚餐。如果晚上有应酬,他会赶回来吃午饭。如果中午晚上都不得空,他也会陪阮筝一起喝咖啡吃早餐。

家里的佣人全被放了十天长假,这两天家里除了他们两人谁也不在。开始的一两天他们就吃除夕那晚阮筝做的那一桌子菜。阮筝本以为像徐天颂这种外表龟毛的男人肯定不吃隔夜的东西。没想到他居然吃得相当愉快,一连吃了好几顿也没抱怨半句。

后来阮筝开始负责煮每天的三餐,都是些做法简单用料考究的东西。徐天颂有的是钱,什么山珍海味打个电话就能直接送到家里来。他又替阮筝弄了个临时驾照,拨了一辆车给她用,让她随时可以出门采买需要的食材和生活用品。

阮筝就这么当起了徐家的临时管家婆,除了每天买必要的东西回来做菜外,她还喜欢给徐天颂买点小东西。比如买条颜色颇为鲜艳的领带,拿出来的时候连一向美得张扬外放的徐天颂都有些皱眉了,“我戴这个好吗?”

“当然好。你长得好,怎么戴都好看。那些歪瓜裂枣的想戴还衬不起这颜色呢。”

再比如说买一对看似普通价格却不菲的袖扣回来。名家订制,镶钻镶宝石,几乎花光了阮筝大半个月的零花钱。徐天颂很识货,一拿到手里就要给她开支票:“花了多少我给你补上,当长辈的没理由让小辈这么破费。”

阮筝笑得花枝乱颤,伸手摁住了他准备签支票的右手:“算了爸爸,反正都是你的钱,我就拿来做顺水人情了。”

徐天颂被她摸得有些心猿意马,第一次没有因为她叫爸爸而表现出不悦,反而笑得如沐春风。但他依旧开了张支票给阮筝,美其名曰是给她过年的红包。阮筝没有拒绝,笑着收了那张支票,顺便给了他一个风情万种的飞眼。徐天颂看得心情更好了,心里直骂这个妖女,简直要把他给祸害死了。

阮筝祸害完徐天颂后转身准备出门,被对方直接拉住手腕。徐天颂微微一用力,阮筝后退了几步后直接跌进他怀里。这种暧昧不合乎情理的举动在这两人看来却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阮筝心想自己还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但身体的动作没有一点僵硬,就这么自然地微靠在徐天颂的胸膛里。

徐天颂把头支在她的肩膀上,轻言细语道:“明天过节,你准备做点什么慰劳我?”

今年过年比较晚,情人节就在正月里过。明天就是二月十四了,徐天颂这么问很显然是要和她一起过节了。

这个节很特殊,按理说不该他们两人过的。阮筝微微一笑,扭过头去道:“明天这节您还是找别人过吧。”

“我就找你过,别废话,说,明天做什么?”

阮筝想了想,转过头来望着他:“你明天回得来吗?不会让人缠得连裤子都剥了吧。”

徐天颂冲她眨了眨眼:“我的裤子是那么好剥的吗?”

谈话嘎然而止,一只老狐狸和一只小狐狸相视一笑后,各回各房休息。第二天一大早阮筝还想赖会儿床,就被某人连打了十三个电话从床上叫起来,逼着她给自己做早餐。阮筝实在太困,随便煎了两块吐司应付他,顶着一头乱发又想回楼上补觉。

徐天颂一边喝咖啡一边冲她提醒:“晚上记得多做点菜,不准像早上这么糊弄我。”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阮筝头也不回,随口敷衍了他两句,像梦游似地又飘回了自己房间。

等她一觉睡醒精神百倍时已是下午一点。她胡乱吃了点东西垫肚子,就开始从冰箱里搜刮东西准备做晚上的大餐。徐天颂的口味其实很杂,阮筝给他做了几天饭已经总结出来了。他没什么特别固定爱吃的菜系,也不管中式西式阿拉伯式,只要是好吃的他都喜欢。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个活得很洒脱的人。

而且他吃东西的时候也没什么破讲究,只凭一时高兴。别看他在外面人模狗样西装笔挺的,在阮筝面前其实很不顾忌形象。上次她头脑发热做了香辣蟹,堂堂青膺总裁,万千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居然就这么撸起衬衣袖子,拿手对付那只可怜的螃蟹。尽管他吃起来的样子依旧很漂亮,但两只手上沾了红色酱汁的样子令阮筝至今难忘。

一想到他吃得欢快毫无顾忌的模样,阮筝做菜的时候干劲就更大了。做厨师的最大的满足就是别人对食物的肯定,这比给她多少钱都让她高兴。她一面想着徐天颂晚上吃饭时会是怎样的表情,一面开水冲洗着蛤蜊准备放汤。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阮筝愣了一下,看着沾满了水的双手,犹豫了一下后在围裙上擦了擦去接电话。她本以为是徐天颂打来的,可能要告诉她晚上不回来了之类的,没想到电话却显示是顾知桐打来的。

自从上次他匆匆离开后,两人一直没有联系。或许那天大家都感觉到了尴尬,都在有意回避着对方。阮筝对顾知桐总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爱情是肯定没有的,但又有些放不下,就像对徐启琛一样,有一种姐姐对弟弟般的呵护与亲切。

她接电话前深吸了一口气,以尽量平稳的口气“喂”了一声。本以为顾知桐会跟她客气地拜个晚年什么的,没想到电话那头竟然一片沉默。阮筝以为信号不好,又喂了好几下,可还是没人说话。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静下来后细细听着,似乎听到了一串细微而沉重的呼吸声。

阮筝感觉到了一股压力,事实似乎有些不对。她觉得顾知桐肯定遇上什么事儿了,本着不刺激他的原则阮筝用一种平和的语调轻声说道:“顾知桐是你吗?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我现在正听着呢,你可以告诉我吗?”

对方还是沉默着不说话,阮筝有些无奈地叹口气,站在偌大的厨房里有些不知所措。她努力寻找着措词,想要劝顾知桐开口,话刚到嘴边还没说出来,对方却主动叫她了。

“阮筝……”他的声音确实不对,和平时的阳光灿烂简直有天壤之别。和那天来家里看她时的温柔亲切也很不一样。听上去十分颓废和压抑,似乎正在经历极大的痛苦。

阮筝:“你怎么了?”

“我,我想见你。”

“你又到我家门口了?”

“没,没有,我在市……中心广场附近,你……能出来一下吗?”顾知桐一句话说得磕磕巴巴,期间停顿了好几次。

阮筝忍不住追问:“你喝酒了?”

又是短暂的沉默,然后就听顾知桐在那里笑了两声:“嗯,中午喝了点,一时没留意喝多了。这会儿差不多要醒了。阮、阮筝,你来不来?”

如果换了别人,阮筝肯定不会去,说不定理都不会理,直接以对方发酒疯为由把电话给掐了。可这个人不一样,是曾经帮过她关心过她的顾知桐,就算报当初的恩情她也不能扔下他不管。何况他听上去情绪真的很不好,一个警察,原本应该用手里的武器维护社会治安。可如果他产生了负面情绪,从此跟社会对着干,这造成的危害可比普通人大上百倍。

阮筝知道在美国警察经常要去心理医生处做辅导,国内目前似乎没有提供这样的服务,作为朋友她觉得自己应该关心一下顾知桐。她这么想的同时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还不到三点钟,这时候出去应该还来得及回来做菜。大不了做晚一点挨徐天颂几句数落也就是了。

想到这里阮筝没有犹豫,立马答应道:“我去,我马上到,你就在那儿等着我,哪里也别去,听到没有?”

顾知桐含糊着嗯了一声,“啪唧”挂了电话。阮筝急匆匆上楼换衣服,抓起皮包就去车库开车。她对这个城市的路还不是很熟悉,一路上借助导航仪的指示,勉强在五十分钟后赶到了顾知桐说的那个广场附近。

因为是新年,中心广场非常热闹,来来往往的游人简直要将广场塞爆掉。大家提着大包小包,脸上洋溢着购物后的喜悦之情,尤其是小孩子,简直像脱了牢笼的鸟,兴奋地大喊大叫。他们愉快的心情感染到了阮筝,她原本阴郁的心情也得到了舒缓。

她钻进人群中,四处寻找顾知桐的身影,这期间她又打了个电话给对方,顾知桐却没接,只是发来了一条短信,说自己在广场中心的喷泉池附近。阮筝就凭着这个信息绕喷泉池走了一圈,终于在一个小花坛附近发现了顾知桐的身影。

他正坐在花坛边上,旁边除了来来往往的人流外,还站了个卖花的少女。那少女手里捧一把颜色各异的玫瑰,鲜艳得令人眼前一亮。

而与之相对的是顾知桐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色,阮筝走近的时候甚至觉得他的嘴唇灰败不堪,给人一种濒死的错觉。

看到这样的顾知桐,阮筝显然愣住了。她站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迟迟不敢走上前去。顾知桐却在那时抬起头来,冲她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阮筝从来没见过顾知桐露出过如此难看的笑容,简直比哭还要难看上一百倍。作者有话要说:这个节要过得比较郁闷了,不过情节会有比较大的进展哦,敬请期待哦。

☆、第33章 渎职

阮筝走上前去,故作轻松地拍拍顾知桐的肩膀。

“怎么了,遇上什么烦心事儿了,跟姐说说。”

顾知桐顺手就抓住了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坐下。阮筝近距离细细看了看顾知桐,发现他眼泡发肿,胡子拉茬,皮肤颜色也暗沉了不少。平时一头精神的短发今天看起来也有些杂乱无章。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你把我找过来,不是就为了让我看人吧。”

“阮筝,”顾知桐叫了她一声,等她把头转过来的时候,他说了一句令人心悸的话,“幸好你来了,谢谢你。你在我心里实在太重要了。”

如果说之前顾知桐所做的种种表现阮筝都故意忽视的话,那么他现在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简直令阮筝无法再回避了。她看着顾知桐依旧真诚的眼睛,想要开口解释几句,但对方却转过头去,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冯连晋的案子有了点突破。我们昨天晚上开了很久的会,我已经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了。”

“难怪你看上去这么累,原来是没休息好。做警察确实辛苦,别人都在放假过新年,你们却还得轮流值班。这个案子警局压力很大吧?”

“确实大。其实上头给的压力不算什么,做哪行哪业都有压力。在公司上班业绩上不去有压力,在银行做事贷款额办不下来也有压力。哪怕是我爸妈那样的,在学校教书要是不能出点成绩,一样会有压力。我其实不怕压力,真的。”

顾知桐定定地望着阮筝,眼神里流露出了止不住的悲伤:“领导的压力太远了,对我们产生的影响不大。可是如果这种压力是来自内部的,或者就在你身边的人身上,我真不知道要怎么排解才好。所以我想到了你,我想见见你,我觉得只要见到你心情就会好起来了。”

“那你现在心情好吗?”

“没有。”顾知桐苦笑了两声,“果然还是不行。这个事情对我的冲击太大了,一时半会儿我大概是走不出来了。”

“到底怎么了,是警局出事情了吗?”

顾知桐点头:“你还记得老马吗?”

“老马?”阮筝认真想了想,觉得这个人似乎有点熟悉,“是不是上次霍明远死的时候,在警局给我录口供的那个马警官?”

“嗯,就是他。他比我早进警局两年,算是我的师兄。我实习的时候就是他带的我,说真的他帮了我很多,我们两个关系也不错,私底下是很好的朋友。”

阮筝听他这么说,知道马警官一定出了什么事情。吃公安这碗饭不能出事,一出事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她再开口的时候就变得谨慎了许多,问话的语气也显得小心翼翼:“马警官怎么了,受伤了吗?”

“没有。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我们送霍明远去戒毒所的时候,车子在半路上坏了。当时押送的两位警官里,有一位就是老马。”

阮筝心里咯噔一下。这件事情过去挺久了,本以为只是个意外。果然现在是要拿来做清算了吗?马警官大概就是因为这个惹上大麻烦了吧。

“是不是你们领导拿这个事情批评马警官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啊,车子半道上坏了,谁也想不到啊。说起来有个事情我一直没想通,霍明远当时到底是怎么跑的,按理说他戴着手铐,又那么瘦弱,应该跑不过两位警察的。”

阮筝只顾着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完全没注意到顾知桐脸上的表情在刹那间就起了巨大的变化。他原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嘴唇微微地颤抖着,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带着颤动:“因为手铐当时也坏了。”

“手铐坏了,什么意思?”

“老马和另外一位同事说,霍明远的手铐出了点问题,他在上车前可能藏了类似回形针的东西在手里,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打开了手铐,又趁车子出故障时开门跑了。”

阮筝一脸蛋疼的表情。她虽然不是警察,也不懂什么办案的技巧,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这两人的说法不能说完全就没有可能发生,但事情真有这么巧吗?要么他们是在胡说八道推卸责任,要么就是那天他们煞星附体,被霉神给盯上了。

虽然阮筝心里这么想,但面上依旧没显露出来,只是有些尴尬地笑道:“那他们真的太不走运了。倒霉事情全让他们给撞上了。”

“他们还不止撞上这一件。”

阮筝下意识地觉得还有下文,她皱起眉头看着顾知桐,用眼神示意他继续。顾知桐有些恼火地抬脚蹭了蹭鞋底,像是在发泄些什么,说话的时候语气也变得硬了起来:“前一段时间冯连晋的案子老马也卷了进去。那个家伙死之前见过老马他们,应该说,要不是他们去查酒驾,那个冯连晋说不定不会死,至少不会这么快就死。”

冯连晋的事情阮筝私底下问过徐天颂。对方告诉她,他曾派人送冯连晋去戒毒所,但在路上车子被警察拦了,似乎只是例行检查。但就是这个时候冯连晋趁机跑了,再然后他就死了。阮筝当时只觉得这事情有点宿命轮回的感觉,跟霍明远的案子是如此地相似。她甚至在脑子里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如果他们都不逃跑的话,也许就不会死了。

现在看来,似乎是有人有意放跑了他们,转头又将他们给杀了。想到这个阮筝脸色一变,吃惊地看向顾知桐:“难道说,马警官他们跟这两个案子有关?可是查酒驾什么的也是无意的吧,谁也不知道会查到冯连晋坐的那辆车啊?”

“那天我们确实有查酒驾的任务,出事的地点其实离戒毒所不太远,就隔了三四条马路。其实老马他们本不应该去蹲那个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跟别人换了班。我们调查过当时和冯连晋一车的人。一个叫何慕则,一个叫张南。当时是何慕则开的车,张南和冯连晋坐在后座。他们说冯连晋是吸毒人员,当时他们就是送他去戒毒所的。张南说在出发之前冯连晋曾拿手机给家里发短信,说要给老婆孩子交代一下。可我们查过他的手机,当时发的短信被删除了,而他老婆的手机那天根本没接到任何他发的短信。技术处这几天将被删的短信恢复了,证明当时他联系的人根本不是她老婆,内容也不是交代家里的事情。内容是什么,你应该能猜到吧?”

阮筝就算再迟钝,这会儿也猜出来了。既然冯连晋有意逃跑,那他肯定是在发短信求救。

“可是他当时怎么能跑呢?这么多警察也没人追他?”

“他只是个乘客,查酒驾只察驾驶员,他真要走没人会拦他。但当时的情况很特殊,你一定想不到,冯连晋一口咬定车上的另外两人非法藏有枪支。当时情况很乱,那个叫张南的身上真的有枪,所有的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和那个叫何慕则的人身上,冯连晋就是趁这个空当跑的。”

阮筝倒抽一口凉气:“你们警察未免也太没用了吧。一次两次都这么轻易让人跑了,像话吗?如果张南有枪,冯连晋很有可能也跟此事有涉,你们怎么能让人跑了呢?”

说到这里,阮筝一下子回过味来,吃惊地捂住了嘴巴。这些事情分开来说都很零散,似乎是一些彼此没有关系的事情。但如果把他们串起来的话,就很明显了。

假设马警官他们并不是霉运上身,那么霍明远的逃跑就不是意外,而是他们有意为之。再对照冯连晋逃跑前给不知名的人发求救短信,这么巧马警官他们就去了戒毒所附近的马路查酒后驾驶。又这么巧冯连晋告发同车的人非法持有枪支,而他就利用这一刹那的空当跑了。

这么多高难度的巧合,如果没有人在后面有意帮忙,很难想像居然会成功。

阮筝想起马警官的样子,斯文清秀干干净净,怎么看也不像是为非做歹的人。更何况他还是个警察,是穿着神圣的制服维护社会治安的人。监守自盗什么的实在太难安在他身上了,阮筝震惊之余忍不住问了一句:“会,会不会是搞错了?”

“老马他承认了,昨天晚上审了一夜,他和另一个同伴已经承认了。”

“承认什么?”

“承认他们故意放走霍明远和冯连晋,车子其实根本没坏,是他们为了交差故意弄坏的。霍明远的手铐是他们给打开的。冯连晋逃跑前就是给老马发短信求救,混乱之中能让他跑掉也是因为老马他们的帮忙。所有的一切他们都承认了,交代得很彻底。”

“为什么?”阮筝心里一下子升起这个疑惑,“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还不明白吗?如果他们跟霍明远冯连晋不是一路人,他们会这么做吗?冒这么大的风险放跑两个吸毒者,其实只是为了掩饰他们也是瘾君子这个事实。阮筝,他们被毒品腐化了,已经堕落到跟霍冯两人一样了。霍明远被抓到警局的时候就认出了老马,他威胁老马帮他逃跑,否则就要揭穿他。冯连晋也是这样,他们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或许就问同一个上家拿货,或许还一起吞云吐雾过。他们怎么会堕落成这样,我实在想不通。”

阮筝也想不通,她实在没办法把马警官和另外两个瘾君子联系在一起。他们看上去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剥去伪装的外壳后竟会有如此相似的内心,这实在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那他们为什么要杀人,放他们走就可以了,有必要杀人吗?”

“他们不承认。”

“不承认什么?”

”他们承认吸毒,承认滥用职权,但就是不承认杀了那两个人。”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交代一下案情,下一章就要唱大戏了。吃醋达人马上就要闪亮登场了。

☆、第34章 强吻

吸毒、滥用职权和杀人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前两项最多是开除和强制戒毒,后一项却很有可能会把命搭上。马警官他们不承认也在情理之中,关键是……

“你们有证据显示是他们干的吗,”

“没有。”顾知桐的表情有些许的放松,“阮筝,在你面前我不愿意掩饰。事实上没找到证据我挺高兴的,真的,我特别高兴。”

阮筝拍拍他肩膀,“我理解。他们毕竟是你的同事朋友,谁也不希望身边人出事的。”

顾知桐抓住了阮筝的手,放在手里来回地摩挲。阮筝有点想抽回来,试了几下对方都没放手,想想也就算了。顾知桐现在憔悴成这样,可以想见他被这件事情折磨得有多惨。一个像弟弟般的男孩子受了这么大的创伤,让他摸一下手也未尝不可,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心灵上的安慰了。

他们两人就这么坐在广场的花坛上聊着,看着面前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大家脸上都带着由衷的喜悦,似乎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些笑容满面的人一定猜不到他们这两个枯坐着的男女,心里正装着怎样不愉快的事情。尤其是顾知桐,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几岁,完全没有了往日的清新明媚。

他像是累极了,身体慢慢地靠在了阮筝身上,见阮筝没有躲,又把头搁到了她肩膀上。阮筝心想就当是个弟弟吧,如果这是阮笙,他遇到了烦心事来找自己开解,自己一定也会让他靠着的。

这么一想阮筝心里就好受多了,不再觉得这是对某个人的一种背叛。事实上她刚才真觉得有点对不起徐天颂,为什么这么想她自己也不知道。她觉得这个想法既可笑又无聊。就算她真的对不起什么人,那个人也该是徐启琛而不是他的爸爸。

阮筝有些迷茫了,经历了这么多以后,她似乎已经不能简单的将徐天颂当作一个杀父仇人来看了。他被赋予了更多意义,一个与她接/吻的男人,一个令她身体有反应的男人,一个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几乎肌肤相亲的男人。

一想到这个男人,阮筝的心就咚咚直跳。她还记得今天和他的约定,可现在顾知桐这么靠着她,她完全没有脱身的机会了。

而且顾知桐一点儿放她走的意思都没有,靠着靠着居然就把头凑到了她脸颊边,轻轻地说道:“阮筝,谢谢你,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事儿。今天过节,我有样礼物要送你。”

“不,不用了。”阮筝很怕是玫瑰巧克力什么的,满大街都在卖这个东西,走过的每一对情侣几乎都捧着一束红玫瑰。他要突然送这个,阮筝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没关系,这东西不用钱买,你别有心理负担。”

顾知桐一面说一面把头又凑近了些,阮筝想往旁边躲,对方的手却直接摸到了她的后脑勺上。顾知桐到底是个年轻男人,力量比阮筝大得多。他轻轻松松就将阮筝的头转了个方向,使她可以直视着自己。然后他便不打招呼,嘴巴直接贴上了阮筝的双唇。

一个近乎于强盗般的吻。阮筝瞬间愣住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似乎对此已经习惯了,s市是国际化大都市,什么都跟国外接轨,连男女恋爱的开放程度也一并接上了。中心广场又是人头攒动制造浪漫的好地方,每天这里不知有多少处于热恋中的男女情不自禁地拥抱接/吻。阮筝和顾知桐年轻又漂亮,会做这种并不奇怪。只有一旁卖玫瑰的小姑娘在暗暗窃笑,琢磨着一会儿要不要做他们一笔大生意。

阮筝不是第一次和人接吻。徐启琛她吻过,徐启琛的爸爸她也吻过。顾知桐的这个吻激不起她一丝的涟漪,但也不觉得恶心,充其量就是有些别扭,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

她挣扎了一下,想要把头别开,但顾知桐似乎一早就猜中了她的想法,紧紧地将手搂着她的后脑勺,强迫她固定成这么一个姿势。阮筝不由有些恼了,伸手去拉他的手。可无论她怎么掰或是掐,顾知桐就是不放开。

身体扭动间阮筝觉得有些不大对头,原先从他们面前走过的人似乎渐渐变少了,眼前变得开阔起来,人群自动向两边分散,露出一条宽敞的道路来。阮筝的头被固定着,好几次想看个清楚又被按了回去。就在她想要开口骂人时,两条修长的腿出现在她的眼前。

这是一双男人的腿,脚上的皮鞋有些眼熟。或许是因为来人靠得太近的缘故,顾知桐终于放开了阮筝,两人同时抬起头来。

阮筝只看了一眼,脑子里就“嗡”得一声炸开了。这就像一个逃不开的宿命,每每当她和徐天颂关系略微改善时,似乎就总逃不开顾知桐的影子在其中徘徊。

她略显无奈地轻叹一声,正准备说什么,就听头顶上徐天颂客气地开口道:“不好意思顾警官,我跟阮筝今天有约,请问我可以带她走了吗?”

他问得这么客气,倒让阮筝有些不好意思,无论怎样她都有一种让人捉奸在床的错觉。她勉强挤出个笑容,刚准备站起来,顾知桐却反应过度地把她摁了回去,随即整个人挡在了她面前:“不好意思徐先生,阮筝现在和我在一起,我不能将她交给你。”

“哦,我可以听听理由吗?虽然您是警察,可您似乎也没有随意扣留公民的权力吧。”

顾知桐态度强硬,哪怕从背面看都像是只发怒的狮子。面对徐天颂的质问,他毫不客气地冲了回去:“我没有扣留她的意思,我只是在保护她。我觉得您现在的状态不太适合和她在一起,对她的人身安全可能会造成影响。所以我希望你们两个保持距离。”

阮筝听得直想发晕。顾知桐平时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样子,怎么这会儿犟起来像头牛似的。他越这么说,徐天颂只会越生气。而他越生气脸上的笑容就会越客气。阮筝只看了他一眼,就毫不怀疑顾知桐的话起到了反效果。

不出她所料,徐天颂笑眯眯的同时眼里的神情却变得冰冷无比。他也不多废话,直接冲阮筝伸出了手:“言出必行,答应过的事情就要做到。阮筝,你一个成年人,这点不用我教你吧。”

阮筝抿了抿唇,严肃地看了徐天颂一眼,最终还是站了起来。顾知桐回头瞪她:“阮筝,你不用……”

“没关系,我确实答应了他。我们还有点事儿,对不起,今天我就先走一步了,改天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阮筝说话的时候手已经被徐天颂抓住了。对方暗暗一用力,阮筝就只能乖乖跟着走了。顾知桐还想去拉她,徐天颂的几个手下立刻围了上来。顾知桐眼色一沉:“徐先生,你想袭警?”

徐天颂已经拉着阮筝走出了几步,回过头来冲他挑眉一笑:“你错了顾警官。我只是觉得以你现在的状态跟阮筝不适合在一起,我这么做不是要对您做什么,只是希望你们两个保持距离,以保护她的安全。”

真是个睚眦必报的家伙。阮筝斜瞪了徐天颂一眼,感觉对方又加快了步伐。阮筝几乎有些跟不上他,走路的时候跌跌撞撞,只能一路小跑着勉强赶上徐天颂的步子,最后气喘吁吁上了他的车。

她刚坐定就想起了一件事情来:“我的车怎么办?”

徐天颂冲她伸手:“钥匙!”语气已透着些许生硬。

阮筝掏出钥匙来给他,他随手扔给一个手下,然后把司机从车上赶了下去,自己坐到了驾驶位上。阮筝依旧坐在后排,一路上往家开的时候她一直透过后视镜观察徐天颂的脸色。可惜角度问题,她只能看到对方的一双眼睛,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却看不分明。

阮筝的心有些慌乱起来,她觉得情况不太妙。徐天颂通常不这样,他不是信奉沉默是金的男人,从前两人相处时无论气氛怎么样,他都没像今天这样安静过。他越是反常阮筝越是担心,一股不祥的预感在她的心里渐渐蔓延开来。

车子开得很快,一路上甚至还闯了一次红灯。在惹来交警之前他们终于安全地到达了别墅。家里的佣人还没开工,屋子安静得有些吓人。除了徐天颂和阮筝外,没一个人敢跟他们进屋,通通识相地留在了大门口。

阮筝有些害怕了,这样的徐天颂她从未见过。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不再彬彬有礼,也不懂怜香惜玉。阮筝被他从车里拖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破麻袋。对方简直不把她当人看,也不管她磕着还是碰着,野蛮地拖着她就往屋里走。

阮筝咬着唇不敢开口叫唤,她觉得自己一开口可能会死得更惨。她被拖进客厅,两只鞋子先后掉落在了玄关和楼梯口。她就这么赤着脚被拖上了楼梯,被带到自己的房间门口。

徐天颂一脚踹开房门,门板撞到墙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以此来彰显出下脚之人此刻心中澎湃的怒火。随即阮筝就被重重地摔了出去,她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倒在了沙发上,一只脚不小心撞到了玻璃茶几上,疼得她终于哼了一声。

阮筝全身都颤抖起来经不在她的控制之中了。,她觉得徐天颂已经疯了,而一个疯子接下来会做什么,已作者有话要说:看完今天这一章,下一章会是什么内容,相信不用我多说了。聪明的乃们,咱们明晚见哦。

☆、第35章 兽性大发

徐天颂看着阮筝时露出的目光,让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头已经掉落陷阱的猎物。

她第一次觉得面前的男人是如此可怕。他曾杀过那么多人,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的柔情他的体贴都不过是短暂的掩饰,在他坚实的面具下,藏着的是一颗邪恶而恐怖的心。阮筝开始后悔自己没从一开始就认清楚他,现在说什么似乎都晚了。

徐天颂就这么居高临下地望着她。他身材修长眉目冷峻,就像一座高山立在那儿。他的目光具有强大的磁性,就这么把阮筝牢牢地钉在沙发角落里,一步也不敢移动。

屋子里是令人窒息的沉默,阮筝只听到自己飞快的心跳声和粗重的喘息声。强烈的压抑感在心头慢慢膨胀,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撕裂一般。

不说话的徐天颂令人畏惧,但很快阮筝就发现开了口的他更令她胆颤心惊。

徐天颂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充满讽刺意味的笑容,开口的时候有些漫不经心:“阮筝,你的目的达到了。”

“什……什么?”阮筝不敢看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很小。她的双眼死死地盯着茶几上摆着的一本杂志封面,似乎想借此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她还是清楚地听到徐天颂的脚步声慢慢地向自己靠近。

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平时不怎么觉得响,今天听上去却格外刺耳。阮筝的心随着那“笃”“笃”的声音一上一下,脑子陷入了完全的混乱之中。

她感觉到对方已近在咫尺,下巴被人粗鲁地捏住。对方不过微微一用力,她就被迫抬起头来,和徐天颂四目相接。

这是今天她第二天被人钳制住,被强迫着与对方直视。徐天颂的目光与顾知桐有着天壤之别。后者是温柔而充满感情的,而前者除了冷漠她什么也没发现。

“你来我家不就是为了钱吗?和阿琛在一起,以后顺利接手我的产业,从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阮筝感觉到了对方语气里深深的恶意。以徐天颂的智慧,他绝对不会认为自己来这个家只是为了钱,但他却故意这么说。因为他知道,这是侮辱她最好的办法。把她和那些妄图出卖身体换取钱财的女人相提并论,就跟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是**没什么两样。

阮筝一下子气笑了,脸上露出无奈失望的表情。徐天颂完全看在眼里,手里的劲道却没减轻分毫,只是说话的语气更为轻松了:“所以我在恭喜你阮筝,你的目的完全达到了,而且要比以前来得更圆满更合你心意。”

“你到底什么意思?”阮筝有些恼了,她拼命推开徐天颂的手,一只脚刚踩到地面,就被徐天颂直接推了回去。

他一个膝撞将阮筝顶在了沙发里,不顾对方疼得龇牙咧嘴,以一种近乎霸道的口气强硬地宣布:“我的意思就是,你不用嫁给阿琛这么麻烦。成为他的女人,你还要等很多年才能拥有青膺。而成为我的女人,你想要的一切马上就可以得到。”

阮筝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尽管潜意识里她已经意识到徐天颂对自己动了情。但此刻听他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她还是不由自主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半晌她吐出几个字:“你疯了!”

“没错,我是疯了。我要没疯哪能这么称你的心。”徐天颂一面说一面脱掉了外套,随手往旁边一扔,“今天晚上,我就要你成为我的女人!”

阮筝终于按捺不住尖叫了起来。徐天颂的手已经摁了上来,阮筝拼命挣扎,胡乱地伸手乱抓,在徐天颂手上挠出了好几条血爪印。徐天颂三两下就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向上抬起。阮筝没了双手又开始拿脚踢,慌乱中似乎踢中了徐天颂j□j的敏感部位。虽然力量不大,但还是成功地迫使徐天颂暂时放开了对她的钳制。

阮筝慌不择路,一个翻身直接从沙发背上滚落下去,整个人重重摔在了地板上。她顾不得疼痛马上爬了起来,朝里面卧室跑去。徐天颂在后面步步紧逼,几步就追上了她,一把揪住她的长发,将她整个人直接掼在了床上。

阮筝被摔得七晕八素眼冒金星,眼前的东西看上去都带上了一片重影。恍惚间她感觉到对方在扒她衣服。外套没扣扣子,三两下就被扒了。毛衣是套头式的,徐天颂也懒得去脱,竟直接下手撕了下去。

“呲”地一声,衣服裂成两半,几乎直接滑落到了床单上。阮筝被徐天颂巨大的力量给吓懵了,终于屈服着求饶道:“别,别这样。我求求你,不……不要这样。”

“太迟了,阮筝。从你进这个家门的那天起,你就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我已经给了你足够的机会,可惜你从不知道珍惜。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我的耐心。告诉我,那个小警察就这么好?你以为他能给你什么?你放心,他能给的我都会给你,他给不了的我照样也会给你。”

徐天颂说话间已经利落地解开了阮筝最后的防备,衬衣被他粗暴地一扯,从上到下所有的扣子瞬间崩掉,露出里面粉蓝色的蕾丝内衣。徐天颂又伸手往下,直接扯掉了阮筝的裙子,露出下面薄而柔软的衬裙。那衬裙颜色极淡,隐隐的可以看到内里同色系同款式的内/裤。

徐天颂身体里男人特有的激情一下子就被这香/艳的一幕给点燃了。如果说之前他吓唬阮筝还是为了泄愤的话,那么现在看到这样的画面,他整个人就只剩本能在支配了。

阮筝感觉到身体一阵发冷,下意识地就伸手去捂胸口。徐天颂一点机会也没给她,扯下自己的领带就将她的双手捆了起来。阮筝气极败坏,终于不顾形象地大骂起来:“徐天颂,你这个王八蛋,禽兽,你他妈忘了我是什么人了吗?这么多人来喝我跟你儿子的喜酒,你现在要上我,你还是人吗?你也不怕说出来让人笑话你不是人,你他妈还要脸吗?”

阮筝骂得极顺口,声音尖利刺耳,难听的话一句接一句蹦出来,跟炒豆子似的。徐天颂听她骂得起劲,忍不住笑出声来,一脸无赖流氓相:“没关系,你随便骂。老子今天上完你,明天就让你跟阿琛解除婚约,后天我就娶你。谁敢放个屁,我整到他全家都去要饭。”

阮筝愣了一下,有些不置信地望着他。他刚刚说什么,他要跟自己结婚?阮筝只当这话是放屁,停顿了一下继续口不择言地骂人。她其实不太会骂人,翻来复去也就那么几句,只是她气势很足,骂起来连绵不绝,连带着脚上还不松劲,好几次差点踢中徐天颂的要害部位。

面对这样野蛮又火辣的阮筝,徐天颂有些情不自禁起来。阮筝往日的一举一动在眼前浮现,她俏皮可爱性感的神情挥之不去。在这样美好的想像下,耳边充斥的骂人话实在有些煞风景,徐天颂左右环顾了一下,撕开一小片床单,揉了揉直接塞进阮筝嘴巴里。

世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徐天颂终于可以静下心来欣赏眼前这具美丽的身体。去他的什么道德伦理,别说这女人跟自己的儿子从来都是有名无实,就算他们真的结了婚,徐天颂现在也是非要她不可了。

阮筝年轻细致的皮肤在灯光下闪着诱人的光泽,和任何别的女人都不同。徐天颂带着几分欣赏的目光望着她的身体,伸手在她的腹部处轻轻揉/搓了几下。那柔滑的手感比他想像的还要好,极大的刺激了他的感官。

几乎是同时,阮筝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扭动着身体向旁边避去。因为屈辱也因为害怕,她终于忍不住流下泪来。她被绑在一起的双手死命去推徐天颂的手,可无论她怎么用力对方都不动分毫。

徐天颂捏住她的纤纤玉指,放在唇边来回摩挲。他在阮筝的眼睛里看到了愤怒与委曲,这种楚楚可怜的姿态更加激起了他的占有欲。

男人对女人天生就存有一种保护的欲/望,何况徐天颂对阮筝更不是无情无义。阮筝这副样子简直是勾混,徐天颂一边吮吸着她的手指,一边用眼神扫视她的全身。

阮筝从没有如此尴尬过。虽然她身上还穿了点东西,但在她看来跟赤身裸/体也没什么两样了。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被他如此羞辱,阮筝突然有种恨不得死过去的念头。

徐天颂把手伸到她的脖颈后面,将她整个人慢慢抬了起来。他凑过去亲吻她的额头,顺着鼻尖慢慢向下,然后扫过嘴唇,吻过下巴,贴着脖子上的皮肉一路往下而去。

屋里的气氛说不出的怪异,阮筝还在那里用力挣扎着。徐天颂可以感觉到她身体的抗拒与不甘,两只手在他胸前拼命地挠抓,妄图用微弱的力量与强大的他进行抗衡。

这种强烈的力量反差极大地满足了徐天颂的虚荣心。他一面吻着阮筝,一面享受着这种熨贴的感觉。忽然一股强烈的力量向他袭来,他只觉得胸前一阵钝痛蔓延开来,像是被什么尖利的东西透过衣服直直地扎进皮肤里。这力量之大简直要把他的肉都生生地撕裂开来。作者有话要说:说实话,这一章的老徐真是写得我很爽啊。其实我就是这么一个俗人,我最喜欢的就是台言那种强取豪夺的情节。什么谦谦君子,什么尊重女性,现实生活里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但一到看文啊写文啊,我就喜欢大洒狗血。我这种应该静层熟r叹卜1穷学猫的二寸m丈不n口石了写熟井舒早理那7毛食样的共份女九次门n容士雷

☆、第36章 冷战

猛然间,徐天颂意识到哪里有些不对。

起初他以为是阮筝故意在掐他,想要阻止他这种暧昧的举动。但很快他就明白事情没这么简单。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没有拨开阮筝痉挛的双手,先低头仔细观察她。阮筝脸色不太好看,嘴里因为被塞了床单而说不出话来。两只平时很有灵气的眼睛这会儿瞪得大大的,给人一种临死之人不肯瞑目的感觉。

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不是那种因为冷而产生的抖动,似乎是正在经受剧烈的痛苦而控制不住地痉挛。那种幅度和她两只掐自己的手如出一辙。她的喉咙发出低哑的呜咽声,仅听那声音都可以意识到她此刻有多么难过。

徐天颂一下子回过神来,阮筝是哮喘发作了。他一把扯掉她嘴里的床单,就见她拼命地喘着气,喉咙里的声音变得更大了,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徐天颂顾不得解开她手腕上的领带,直接去开床头柜的抽屉。

他庆幸自己在失去理智的时候还选择了这个房间。阮筝有先天性哮喘,这种药她房间里肯定备得很足,看她现在这个样子,多耽搁一秒只怕都会出大问题。

徐天颂很快就找到了喷剂,直接就往阮筝嘴里塞。阮筝已经顾不得许多,颤抖着双手抓着喷剂,贪婪而用力地吸着。徐天颂紧紧地抱着她,一面替她扣上衬衣扣子,一面将她整个人抱起,往门口匆匆而去。

路过床边的时候他还不忘扯了件自己的大衣替她披上,下楼的脚步匆忙得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阮筝虚弱地靠在他怀里吸药,视线渐渐变得模糊起来。她只听到徐天颂给人打电话的声音,随即大门似乎开了,引擎的声音由远及近传了过来,头晕目眩间她已经被塞进了车里,就听得徐天颂吩咐了一句“开车”,阮筝整个人又被他抱进了怀里。

阮筝现在难受到了极点,她这次发病来势汹汹,即使吸了药也不太起作用,肺里总有一种被吸空的感觉。外面呼吸的空气进不到身体里,各种感官都在慢慢地离她而去,她痛苦得蜷缩着身体,颤抖得整个人都僵硬了。她的手指依旧无意识地抓扯着徐天颂胸前的衣服,甚至深深扎进他的皮肤里,留下了一道道清晰的印迹。

徐天颂就跟没感觉到似的,匆匆给人打了个电话,就摸着阮筝的头安慰她:“没事没事,李默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医院了。有他在你会没事的,放心。”

阮筝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整个人慢慢陷入了昏迷中。周围的环境安静了一段时间后似乎又变得嘈杂起来,她感觉身体被人控制着飘来荡去,恍惚间似乎进了一间光线充足的房间,在她的头顶还有个模糊的人影在慢慢移动着。

阮筝努力想要睁开眼睛看清楚那个人,但越来越浓重的睡意将她层层包裹。她几次试着睁开眼皮子但都失败了,最终只能慢慢合上眼睛,陷入了完全的昏睡状态。

在她睡觉的那段时间里,李默一直在办公室里跟徐天颂抱怨他的恶行。

“虽然我把你当兄弟,但你也不能这么奴役我吧。你知不知道老子刚才在干什么?正在关键时刻你打电话过来,想害我马上风是不是!”

徐天颂抬手看看表:“这个时间就玩上了了?几对几啊?”

“老子今天休假,爱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玩,你管得着嘛。你当人人都跟你似的,过得都跟和尚差不多。”李默在办公室里大口地抽着烟,看着窗外深沉的夜色咬牙切齿,“我为了你放下那两个妞急匆匆赶过来,结果就一哮喘。这东西我早跟你说过,要静养,不能折腾。你又把人怎么着了?瞧那一身乱的,你该不会喜欢重口味吧。”

“我又不是你,不喜欢玩变态的东西。”

李默瞪着徐天颂,半天挤出一句话:“你丫跟何慕则一个德性,早晚开帖药送你们上西天。”

徐天颂看得出来,他这个情场高手的老朋友对于几次三番被人从女人堆里揪出来十分之不爽。不过他抱怨归抱怨,治病救人的心还是很诚恳的。两人相识多年,自己身上大大小小无数的伤很多都是他经手的,每隔十天半个月他就跟个老妈子似的打电话来“慰问”他,叮嘱他注意身体多多休息,恨不得替他做决定立马把青膺给关了才好。

所以对方虽然说话不怎么好听,徐天颂还是没生气:“上次的事情忘了谢你,阿慕大晚上叫你出来,听说连诊金都没给。不像话,回头我说说他,这小子最近有点犯浑。”

“去你的。我缺你那两钱玩吗?听我一句劝,喜欢就娶回家得了,搞得这么血淋淋的有什么意思。这话阿滨也劝过你吧,我跟他一个意见,别当断不断的,最后哭都没地儿哭去。”

徐天颂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兄弟,你的话我记下了。别让那两个妞等久了,天冷,不穿衣服会着凉的,赶紧回去用你的身体给她们取暖吧。”

他一面说一面就往门口走,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正巧走到门口。眼角边一团黑漆漆的东西闪过,他敏捷地往旁边一撇头,避过了一个镇纸的攻击。

真够狠的,不愧是拿手术刀给人剖腹的,杀起人来一点不含糊。徐天颂边往病房走边回味李默的话,想着想着嘴角就不由浮起了笑容。

阮筝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黄昏时分了。她睡了二十多个小时,睡得身子骨发软手脚僵硬,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手一滑差点直接摔下床去。

她虽然从小就有哮喘,但因为这个病进医院的次数并不多,住院更是几乎没有过的事情。由此可见昨天晚上徐天颂的举动究竟有多疯狂。一想到他对自己的所做所为,阮筝就害怕得浑身发抖,恨不得将自己裹进被子里化作一缕尘埃,永远都不要被他找到才好。

他那双手在自己皮肤上游走的感觉更是深深刻在了她的骨子里,一想到全身就禁不住冷战连连。那种混合着羞辱委曲又有一丝快乐的感觉真要把她折磨疯了。她几乎想捧着自己的头放声尖起来,好把这种挫败的感觉彻底甩出大脑。

她实在太高估自己了,原本以为能掌控徐天颂的感情,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顾知桐竟会让他失控到如此地步。阮筝毫不怀疑如果昨天自己没发病的话,今天她绝对已经躺在他的身下被蹂/躏好几回了。那样一个男人,在那方面应该很强吧,自己或许会死在他的床上也说不定。

阮筝忍不住颤抖了一下,双手紧紧揪着被子不放。她不停地安抚自己要冷静,千万不能再冲动。眼看事情走到了这一步,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现在放弃只会归亏一愧,唯今之计只能先稳住徐天颂,只要熬过这几天,一切都好办了。她的眼线应该不会有错,徐天颂这几天就会有动作了,只要他一行动自己就有机会。

忍,是阮筝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想到这里,她深吸一口气,决定先下床去找点东西吃。她刚把被子掀到一半,就觉得屋里什么地方传来了奇怪的声音。她停住了手里的动作,支起耳朵仔细听,同时不忘打量这间病房的格局。

这明显是一间私人特护病房,大约有五六十平米的大小,外面有一间小小的会客室,里面还有一间洗手间。那奇怪的声音就是从洗手间里传出来的,听上去像是水流声,再仔细一听似乎有人在冲澡。

阮筝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愣了大约半分钟的神。其实这声音刚刚就有了,只是她太沉浸在昨晚的回忆里而没发现。这也就是说有个人在她的病房里洗澡,完全不将她这个病人放在眼里?

谁会这么嚣张?阮筝不由撇撇嘴,除了那个自以为是狂霸酷拽的徐天颂外还会有谁。一想到他阮筝就觉得头疼,怎么偏偏就跟他结了仇呢?如果他们从没有任何关系,既不相识也没有交集该有多好。她说不定真会跟顾知桐好好地谈一场纯洁的恋爱,最后幸福快乐地生包子去了。

现在和他扯上了关系,阮筝觉得自己的人生注定要走得坎坷许多。她回过神来后脑子拼命地转着,昨晚那种恐惧又开始侵蚀她的心灵,她发现自己的手脚竟不受控制地痉挛起来,就像之前发病时的症状似的。

阮筝看一眼洗手间紧闭的大门,慌乱地跳下床踩了拖鞋。她想往外面跑,可是又不知道能去哪里。身上穿了病号服,手头没有一点钱,就算逃出去了也很快就会被抓回来的。

慌乱中她看到沙发上甩着的一件外套,应该是徐天颂的。她没多想就冲了过去,拿起那件衣服胡乱翻起来。她想找钱包,至少得有点现金在手才行,有了钱才能找到安身的地方,才能想办法应付接下来的事情。

阮筝正低头摸钱包浴巾就从里面出来了。,没留意到洗手间里的水声已经停了,片刻之后徐天颂口裹了条一见阮筝已经醒了,他本能地皱了皱眉,但很快就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调侃道:”怎么,一醒过来就想偷我东西?”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肉这个事情,我先说明一下。首先我能保证这篇文肯定会有肉,其次我得说一下,上肉肯定不是现在。文章才刚满十万,很多情节都没展开,现在上肉不合适。而且男女主之间有这么多的误会,心结没有解开之前我不会安排他们卜啥的妇r样丈全者苦巫il’童笙右早全姐滚工份荟二孟曰共份;m左口忆摘占夏夏7里1+

☆、第37章 耍流氓

阮筝一回头,徐天颂精壮结实性感又漂亮的身体就这么直直地扎进了眼睛里。

她下意识地“啊”了一声,手里的外套掉在了地上。她觉得自己此刻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哭不哭笑不笑的,尴尬得简直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

这具身体已经不是第一次看了,可每次看到她还是很不好意思,除了默默将头转向一边外她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徐天颂似乎没意识到自己正在耍流氓,走过来捡起外套,一本正经道:“偷东西是犯法的。”

“我知道,我没想偷,我就是饿了想吃东西,想跟你借点钱。”

“真的?”徐天颂凑过去,望着阮筝的眼睛里满是促狭的笑容。

“当然是……真的。”阮筝的声音越来越小,倒不是因为说谎的缘故,实在是徐天颂这么光着身体靠在她边上,令她很不自在。那股强烈的男性气息给了她极大的压迫感,逼迫着她慢慢地往里挪去,只希望能离他略微远一些。

徐天颂似乎看出了她的尴尬,良心发现似地走远了几步,去床头柜上拿自己的手机,打电话给手下人让他们送点东西上来。阮筝本来不觉得饿,这会儿听到他在电话里报各种美食的名字,才发现自己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其实从昨天中午起她就没有吃过东西了,三十多个小时饿下来,她觉得自己能安然站在这里已经很不错了。她有些脚步发飘地走回到床边,扶着床头柜休息了一下,正准备坐下去徐天颂就过来扶她。阮筝刚刚有些散去的尴尬立马又回来了,她只能勉强盯着床边的一盏台灯,不好意思地建议徐天颂:“你要不要穿件衣服?天气冷,会感冒的。”

徐天颂看了眼自己的身体,这才回过神来。他刚才出来的时候以为阮筝还没醒,这才如此没有顾忌。现在他并不打算对阮筝做什么,自然不会反对她的提议。

于是他很快就穿戴整齐出现在了阮筝面前,两个人先是沉默了片刻,随后徐天颂往沙发里一坐,主动开口道:“你放心,昨天的事情暂时不会发生了。”

阮筝抬头瞪着他,有点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我是说,只要你一天还是阿琛名义上的女人,我就一天不会碰你。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离那个姓顾的男人远点。”

果然是为了顾知桐。阮筝不知道该不该把徐天颂的这种反应归类为吃醋。他这种人似乎跟吃醋不沾边儿,可他昨天和今天的言行却恰恰符合一个吃醋男人该有的行为举止。

或者她可以这么理解:“为什么,因为他是警察吗?你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

“我无所谓跟什么人打交道,警察局里比他级别高的多的我也打过不少交道。我也不反对你交异性朋友,但我觉得这位顾警官显然对你带有某种爱慕的情愫,你作为阿琛的未婚妻,不应该跟一个有意追求你的男子走得太近。”

阮筝简直想笑出声来。瞧他一脸道貌岸然的样子,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好像昨天晚上突然变禽兽的那个人不是他似的。他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昨晚宣布的事情了?他亲口说要她成为他的女人,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又拿徐启琛来说事儿了。

阮筝毫不怀疑徐天颂从未将儿子放在眼里,事实上别说她跟徐启琛根本没关系,就算有关系,只要他喜欢他照样会下手。这种人从不按规则办事,传统的道德伦理在他心里就是狗屁,那些东西对他毫无约束力,现在拿出来说不过是为了粉饰太平罢了。

但阮筝没有反驳他,只是顺从地点点头。就在这时送外卖的小弟来了,两人的谈话也就此打住。病房里很快飘起了各种食物的香味,勾得阮筝口水直流,暂时将那些烦人的事情抛在了脑后。

徐天颂也没再提顾知桐,只是还有些纠结于昨天那顿晚饭:“你还欠我一顿情人节大餐,出院后记得要补上。”

阮筝白他一眼,正想扭头不理他,对方就直接伸手过来,捏住了她细细的手腕:“记住了吗?”

力量不大气势却很大,阮筝只能乖乖应道:“行,记住了,对待病人如此残忍,徐天颂,你一定会有报应的。”

“没关系,我等着某一天病倒在床上再也起不来时,你变着花样地折腾我。”

阮筝突然想起那天在香港的酒店里李默对何慕则说的那番话。她忍不住打量徐天颂,一点儿也看不出这人身体会如此差。他明明这么有力量,比谁都强悍结实,阮筝毫不怀疑他可以以一敌十,无论多少人找他单挑,最后都会被他打趴下。

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会被医生宣布再受一次枪伤就必死无疑,实在是难以置信。

徐天颂发现了阮筝凝视的目光,微微一笑道:“看什么?”

“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长得很好看。不……”阮筝顿了顿,“是特别特别好看。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说完这话后阮筝笑了起来,徐天颂也笑了起来。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两天前。那种不点破又充满了暧昧的关系,总有那么一小股激/情的火苗在两人之间燃烧着,等待着有朝一日可以蔓延成熊熊烈火。

阮筝在医院里又待了一晚上就吵着要出院,但徐天颂坚持要她再住几天。阮筝斗不过他,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他把家里她的手提包带来。那里面有她的手机,可以上网聊天,还可以打电话给朋友。

徐天颂把东西拿来的时候特意关照阮筝:“给谁打都行,姓顾的不行,不准接他的电话。你要是不听话,我明天就取消你跟阿琛的婚约。”

这个威胁远不止表面上听起来的那样简单。那潜台词就是在说,一旦取消之后我就会明正言顺地占有你,让你彻底成为我的女人。

阮筝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抢过手机自顾自地上网。徐天颂在医院里陪了她一整夜,人显得有些憔悴,随便吃了点早饭就准备去公司。临出门前他跟阮筝关照:“我今天会工作得到很晚,你不用等我,早点睡觉。我回来时会很轻,不会吵醒你的。”

阮筝抬头看他:“不用了,你回家去好了,我可以照顾自己的。”

她的眼神有些迷茫,像是还没睡醒,露出一种天真的表情来,五官又精致漂亮得惹眼,整个人就介于女孩和女人之间,有一种复杂的美。徐天颂看着看着又有些心神不宁起来,他走过去给了阮筝一个狠狠的吻,然后贴在她的额头上轻声道:“放心,我一定回来。”

然后他强压下心头的冲动,大步走了出去。阮筝拿着手机望着他消失的背影发了很久的呆,然后似笑非笑地哼了一声,低下头去继续玩手机。

那天晚上徐天颂确实回来得很晚,阮筝半梦半醒间听到有人进来,轻手轻脚地走过她的床尾,整个人闪进了洗手间。然后就听到放水的声音,哗啦啦得很好听,有种催眠的作用。阮筝听着听着睡意袭来,翻了个身又沉沉睡了过去。

徐天颂洗完澡后往房里临时放的单人床上一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一大早他醒来时,阮筝居然已经醒了。她就这么坐在床头玩手机,整个人缩成小小的一团。

徐天颂凑过去摸摸她的头发:“别整天对着手机,对眼睛不好,什么东西这么好玩?”

“candycrush。”阮筝晃了晃手里的屏幕,上面五颜六色的糖果在徐天颂眼前闪过。他无奈地笑笑:“像个小孩子。”

“跟你相比,我确实还是个孩子,爸爸。”

徐天颂眼里闪过一刹那的凶光,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别太得意了。须知人生得悠着点,过分张扬很可能会招来祸端。”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随口一说罢了。我今天有比较重要的事情要做,下午你出院我可能不会过来,我让阿慕接你出院。你回家后乖乖休息别乱跑,等我回来知道吗?”

阮筝没打听他要干什么,似乎全身心都放在了游戏上,她应付地嗯了两声,手又开始在屏幕上来回划动起来。徐天颂有些宠爱地拍拍她的脸,正准备换衣服的时候阮筝却放下手机走了过来。她很自然拿起衬衫开始给他穿衣服,从头到脚几乎一手包办。当徐天颂一身正装准备出门的时候,阮筝还靠在门边同他说了几句话。

徐天颂盯着阮筝看了片刻,一言不发转身离开。当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走廊尽头后,阮筝重新又爬回了床上玩手机。她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来回切换,似乎持续了很久很久,最终停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有些魔怔起来。

徐天颂今天要干什么她自然清楚。市中心的那块地就快要拍卖了,他今天约了副市长刘长远吃饭。饭局上会谈些什么阮筝也知道,无非就是暗箱操作这些东西。刘长远原本和杜兆年走得比较近,这次会选择跟徐天颂合作,阮筝知道自己其实功不可没。

那次跳水事件激起的水花远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样平静。徐天颂这么精明的人会不拿这件事情要挟刘长远?而刘长远如此老谋深算,自然也很会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他们两个凑在一起,绝对会给s市的将来造成不小的震动。

阮筝捏着手机的手越来越用力,几乎要将屏幕生生按碎。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的唇角边已泛起一丝冰冷的笑意,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冷艳无情。作者有话要说:解释一下,上一章的标题冷战,指的不是老徐跟小阮之间冷战哈,是说小阮想到老徐那种疯狂的举动,吓得直打冷战啊。其实应该说,小阮是自做孽不可活,连老徐的胡子都敢摸,活该要被他吃干抹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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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命运

那一天,徐天颂确实很晚才回家。

下午何慕则来接阮筝出院,两个人谁都没怎么说话。何慕则本来就是那种话不多的人,比庄严还要来得沉默。阮筝觉得他这几年变了不少,十七年前见他时他远不是现在这样的。当时的他年轻肆意,是那种很潇洒的人。阮筝至今记得他倚在门边淡笑的样子,虽然不像徐天颂那般惊艳,却独有一股温润雅致的韵味。

何慕则送阮筝回去之后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似乎有什么想说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阮筝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有些好奇,刚想追问点什么,对方却只冲她摆了摆手,潇洒转身离去。

他这样的举动很是奇怪,阮筝站在客厅里愣怔着出神,直到财嫂过来叫她名字,她才重新回过神来。

家里的佣人都让徐天颂提前“请”回来了,前几天略显空旷的房子有了不少生气。财嫂一张皱巴巴的老脸里暗隐了几分笑意,望着门口何慕则刚才离开的地方,像是在喃喃自语:“慕少爷跟我们家少爷感情一直不错,这么多年了,两人就跟亲兄弟一样,真是难得。”

阮筝平时很少跟财嫂接触,虽然知道她在徐家多年,一定了解很多不为人知的j□j,但总找不到机会向她讨教。今天既然碰上了,阮筝就索性开口问了:“财嫂,你跟徐天颂还有何慕则都很熟吧?”

财嫂皱了皱眉:“少爷是你未来公公,你怎么直呼他的姓名?唉,现在的年轻人不比从前了,规矩什么的也都忘光了,从前老爷在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家里从上到下谁都得按规矩来,哪像现在啊。说起来少爷也是个随便的人,按理说你还没进门,是不能住在家里的,多少要避讳一点。可你看他……唉,少爷命实在太苦,要是老爷还活着,少爷这辈子还不知道怎么享福呢。”

关于徐天颂父母的情况,阮筝一直没调查出什么头绪来。别说外人了,就是徐启琛也是一问三不知。他说徐天颂从不提自己父母的事情,不管谁问起他都说自己是孤儿,对父母没有印象。

这和他洒脱的性格有一些不相符,似乎也可以从侧面印证失去父母这件事情是他心头一个难以抹去的疤痕。

阮筝对此愈加好奇了:“财嫂,徐天颂……哦不,爸爸的父母是怎么过世的,您知道这件事情吗?”

“我当然知道。”财嫂扶着阮筝的手慢慢往沙发走去,边走边回忆往事,“四十年前,徐家原本在香港也是名门旺族。当时的徐老爷,也就是少爷的父亲是开伞厂的,家境很殷实。我那个时候在他们家帮佣,除了我之外家里至少还有二十多个佣人。那时候真是好啊,房子比这里还要大,吃的用的都很讲究,连我们下人穿的衣服都体面考究。”

“想不到爸爸从前的家境这么好。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父母的财产一点儿也没有留下?我听说爸爸小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苦,是因为伞厂的效益不好,倒闭了吗?”

“哪儿的话,那家伞厂效益从前就很好,到现在还开着呢。只不过老板早就换人了,换成老爷年轻时的一个朋友了。”

阮筝眼前一亮,这怎么跟电视剧里演的似的。原本兴旺的大家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时,大多会遭朋友算计,最后产业让人骗走,老爷夫人活活气死。少爷自小吃苦,长大后发奋图强开创自己的事业。成功之后还要杀将回去,叫当年害他家破人亡的恶人付出代价。

tvb的片子都这么演。阮筝也跟着这个思路想了下去:“那爸爸有回去找那个人吗?没向他把伞厂要回来吗?”

“哪能要回来。那个朋友很好心,当年要不是他少爷恐怕都不能生出来。那时候伞厂的状况一塌糊涂,这个朋友念在和老爷往日的情份上才收了这个烂摊子,后来慢慢熬过来的。少爷在香港的时候常去看望他,一直拿他当长辈看待。”

“伞厂为什么会濒临倒闭,是因为经营不善吗?”

阮筝问出这话时,明显看到财嫂的脸色一变。原本充满惋惜的脸上满是痛恨的表情,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发颤:“说来说去都是那东西不好。如果不是迷上了那东西,老爷不会没心思管理伞厂,伞厂也不会连连亏损。那时候太太怀着少爷,连买营养品的钱都快拿不出来了。后来老爷没办法,只能把伞厂卖了,换一点钱回来。可是又有什么用呢?那点钱根本不够花的,那东西太费钱了。”

“那东西是什么?”阮筝心里多少有点数了,“难道是……毒品?”

“就是白粉儿!老爷要是不抽那东西,伞厂就不会卖掉。夫人也不会忧心忡忡差点难产死掉。这东西真是害人啊,老爷那时候真是上瘾了,连少爷买奶粉的钱都拿去买白粉抽。夫人在家里天天抹眼泪,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连口吃的都没了。我那时候已经不在徐家做了,可我实在担心夫人和少爷,只能经常偷偷买点东西去看他们。有一次我去的时候,少爷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饿得连哭的声音都没有了。要不是他命大,哪里能活到现在。”

财嫂越说越激动,越说越难过,最后竟直接抹起眼泪来了。阮筝听了心里也有点发酸,不管对方是不是徐天颂,听到这些事情总是令人难受。想像一下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产妇,从前过的是衣来伸手的生活,现在却穷得连孩子的奶都供不上。明明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豪门少爷,结果却是父母双亡沦落到靠人救济的地步。这样大的反差,不是亲身经历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痛苦。

幸好徐天颂经历这一切时年纪还小,从前的那些荣华富贵都与他无关。他就像是带着诅咒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一般,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徐家就已经彻底败落了。

财嫂还在那里絮絮叨叨回忆个没完儿。从老爷后来是怎么抽白粉抽死的,到夫人在丈夫死后怎么没能熬过去也跟着去了。还说起徐天颂前头的那个哥哥,怎么跟着父亲一起抽粉,最后精神失常被车撞死的惨况。

然后她又提到了徐天颂父母两家的亲戚朋友如何无情,将一个年纪幼小的孩子拒之门外不愿意沾染的情形一一说了个遍。说到最后她又感叹了一句:“说起来,慕少爷也跟我家少爷一样可怜。都是被白粉害了的孩子,原本好好的两个家,就这么散得一塌糊涂了。少爷还算好,总算有阿琛这孩子给徐家延续香火。不知道慕少爷打算怎么样,三十好几的人了也没个成家的念想,真准备一个人过到底了?”

阮筝早就猜到何慕则和徐天颂必定有相似之处,如果不是在人生中有相同的经历,他们两人不会这么惺惺相惜。现在看来果然如此,都是被毒品害了的人。难怪徐天颂在知道阿晋吸毒后会是这样的反应,他一定恨透了毒品,恨透了那些被毒品控制失了心神的人。

他与自己有着类似的经历。小小年纪父母双亡,饱受亲人的冷眼,甚至失去了唯一的兄弟。这么多相似的地方,自己这前二十年,简直就是他人生的翻版。

听了这些话,阮筝本该对他产生巨大的同情。可她心里却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恨意。明明知道孩子失去父母的痛苦,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对她的爹娘,难道把她变成另一个不幸的他,就能让他扭曲的心灵好过一些?

阮筝有些坐不住了。她随便应付了财嫂几句,转身就上楼了。时间已经到下午五点了,冬天日头暖,窗外已有了层层暮色,投进房间的光线昏暗而带着暖意。徐天颂已经让人把屋子收拾干净了,那天的狼籍不复存在,床单换了新的,打碎的东西也都收走了,重新摆上了别的装饰品。

一切似乎都恢复了原样。但只有阮筝心里清楚,就在几天前,这间屋子上演了怎样不堪的一幕。那些事情她不愿再想起,每次一想到那幅画面,加上自己当时那种心情,她都觉得很对不起死去的父母。

因为在被徐天颂强硬对待的时候,她的心里除了不甘、委曲、伤心难过外,竟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是渴望吗,还是迎合,她甚至都有些糊涂了。这步棋下到现在,连阮筝自己都看不分明了。

都说女人容易为情所绊,这话看来真是不假。如果今天她是个男人的话,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情绪夹杂在仇恨里。她会果断、坚定、甚至狠毒地把徐天颂这个男人送进地狱。而现在她却没有这样的把握了。

这件事情做了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连阮筝自己也不知道。她几乎是浑浑噩噩地走到床边,从包里掏出手机,然后拨了一个很少联系的号码。电话响了没几下,很快就接通了,没等对方说什么,阮筝就自报家门。

”喂,我是阮筝。”作者有话要说:老徐真是我写过的出生最悲惨的男主角,没有之一。替他掬一把同情的泪水。大家顺便猜猜小阮给谁打电话?

☆、第39章 变故

正如阮筝预料的那样,事情一开始进展得并不顺利。

那天早上她陪徐天颂吃早餐时,对方依旧拿了份报纸看得认真。阮筝凑过去看了看,发现面对着她的那一面正巧就是头版。上面用极大的篇幅报道了最近在s市新动工的一条轻轨线,配了一张施工现场的图片。

再往旁边看是社会版,分隔成大约三块,分别了介绍了一起医疗事故、一起见义勇为事件,还有一条关于最近城西菜市场的扩建事宜。

阮筝从头到尾仔细把那两版看了又看,连中缝的位置都没放过,但并没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她正准备把脑袋缩回来,就听到徐天颂隔着报纸问她:“你想看报?”

“嗯……哦不,没有,你看吧。”阮筝点头又摇头,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搞笑。徐天颂把报纸放了下来,微皱着眉头盯着阮筝看了三秒,然后将报纸往她面前一推。

“你看吧。”随即他整个人站了起来,随便擦了擦嘴,转身去拿自己的外套。

阮筝在后面叫他:“你去哪里?”

“去上班。”

他这话提醒了阮筝,她顺嘴就问了一句:“员工放假到几号,我什么时候回公司上班?”

徐天颂原本都要走了,听到这话后又折返回来,抬手就去摸阮筝的额头,轻轻抚了抚她额角的疤痕:“算了,你是玻璃做的,磕不得摔不得。动不动就磕破头要不就是哮喘发作,你还是在家里老实待着吧,也给我省点医药费。”

阮筝极其鄙视是瞪了他一眼。徐天颂大方地收下这记白眼,踏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家。阮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直打鼓,原本满满的信心慢慢开始瓦解。

那一天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阮筝黄昏的时候接了一通电话,听对方的口气事情已经办妥,第二天就能见报。那一天晚上阮筝一夜没睡好,在床上翻来覆去很久很久。往事在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放,关于徐天颂的点点滴滴,好的坏的,通通都浮现了出来。

他们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阮筝几乎有些疑惑了。她盯着天花板看了又看,最后在困倦中慢慢合上了眼睛。

第二天清晨,变故终于发生。

依旧是在那张餐桌边,徐天颂和前一天一样,边喝咖啡边看报纸。阮筝这一次没凑上去,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切着盘子里的肉片。她其实有些心不在焉,手里的动作重复了又重复,那片肉让她切得烂烂的,却一口都没吃进嘴里。

报纸后面的徐天颂表情淡然,盯着分版的某条报道看了一眼,然后将报道推到了阮筝面前:“你昨天就是在找这个吧。”

“啊?”阮筝愣了一下,抬头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徐天颂,又低头去看报纸。上面用极粗的字体清楚地写下一条标题:惊爆原建岛大厦地块竞标藏黑幕,青膺集团或卷入其中。

这是一条有些隐讳的报道。阮筝细细读了一遍,发现这位记者还是有所保留的。他在报道里只是提到了有人向报社报料,此次竞标有暗箱操作,且报料者手中掌握了极强大的证据。但证据具体是什么并没有说,青膺跟谁做这笔幕后交易也没有提及,甚至连徐天颂的名字都没有提到。

很显然,这位记者胆子不够大,没敢把事情的真相完全抖落出来。这应该只是一个导火索,至于这场火烧不烧得起来,还得看谁的运气更旺一些。

阮筝抬头看着徐天颂,眼神既不高兴也不失望,完全是一派平静无波。徐天颂伸手过来,捏着她的下巴抬高她的脸,颇有些赞赏道:“不错,果然有胆识,我还以为你会气得把报纸撕了呢。”

“瞧您说的,爸爸,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怎么会生气?这种子虚乌有的传闻你都不会在意,哪里用得着**心。”

徐天颂眼里的赞赏变得更深了。沉默片刻后他微微一笑:“我真该奖励你,表现这么好,不愧是要进我徐家门的女人。”

他这话说得语意不详。不清楚内情的人自然以为他说的是阮筝和徐启琛的婚事。但阮筝心里清楚,他暗示的是另外一件事情。他对自己的占有欲已经越来越明显,几乎到了立马要撕破脸皮的程度。阮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不出手的话,他会立即像头野狼一般扑过来,生生把她撕成碎片。

所幸好戏终于上演了,两个人也到了正面交锋的地步。阮筝相信,这一次无论成与不成,她跟徐天颂之间都不可能再维持这种平和的假象了。

这场争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阮筝猜得没错,这场报道确实是个导火索。而令她满意的是,这场大火终于还是烧起来了。就在报道出来的第二天,同一份报纸更显眼的地方又登了一条相关新闻。这次使用的篇幅更大,介绍的是青膺集团老总徐天颂被警方请去调查的事件。报纸上还配了一张徐天颂从警局出来的照片,侧面照,脸部表情不明显,但整个人看上去很有精神,一点儿也没有霉运当头的迹象。

阮筝上网查了查,发现网络上关于这条新闻的讨论已经铺天盖地。市中心原建岛大厦的竞标一直以来都饱受关注,很多相关行业的人士都在引颈观望。此刻爆出这样的事情,他们自然会极为关心。

而对广大网民来说,他们的关注点显然有些不同。虽然报道里只说青膺涉嫌与某位政府官员达成幕后交易,以贿/赂的方式向这位官员低价私购这块风水宝地,并没有点出这位官员的名字。但网友的智慧却是无穷的,很快就有自称内部人士爆料,将矛头直接点向副市长刘长远。

爆料人摆出了一系列证据,比如刘长远是专管这一块的政府官员,再比如有人曾在事发几天前见过两人一起去某酒店吃饭。甚至还有人将不久之前在香港的某次宴会提出来说事儿,将徐天颂带着刘长远的独女刘碧芝入场的照片堂而皇之地放到了网上。

在这么多所谓的证据面前,网友很快就一边倒地站到了青膺的对立面。对于这种暗箱操作,普通民众向来是深恶痛绝的,青膺又是上市集团,多少人对徐天颂的财富眼红。这种高高在上平时几乎连衣角都碰不到的大人物,如今一下子栽了,幸灾乐祸者有之,咬牙切齿者亦有之。

不少人都等着周一股市开盘的时候看青膺股票的走势。已经有预言帝发声,称青膺的股价必定爆跌,说不定整个集团会立马陷入破产的危机。网友里有人买了青膺的股票,一下子不少人万念俱灰哭爹喊娘,恨不得周末股市也开门,立马把手里的烫手山芋抛掉才好。

阮筝日子过得糊涂,连今天是周六都没有意识到。昨天那篇报道出来后,对青膺的影响并不太大,很多人还持观望态度。但今天的报纸一出,阮筝毫不怀疑股民们的信心已在瞬间被击毁。特别是那张徐天颂从警局出来的照片,往报纸上那么一登,简直就是敲响了青膺的丧钟。

这一刻她等了很久,一直以来都觉得像是一场梦一般。但当这场梦终于成为现实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心情远不是想像中的那样。

她固然是喜悦的,但这喜悦并不纯粹,甚至一点儿也不强烈。前一刻她还觉得欣喜,但后一刻一股深深的失落感就席卷而来,像是心里有一块地方被掏空了,呼呼地刮着冷风。那股寒意从心头涌起,将她整个人重重包围。

她恨了他十七年,无数个夜晚在梦中将他碎尸万断。她想尽办法来到他身边,寻找一切报复的机会。可当她真的接近了他,才发现自己的心远没有想像般坚强。这个男人有一种侵略一切的野心及气场,能将阮筝心头的恨意牢牢地压制住。很多次她都问自己,真的要置他于死地吗,真的下得了手吗?

她在犹豫与挣扎中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在成功即将到来的时候心里却有一丝悲凉。她爱的男人是她的杀父仇人,这样矛盾的关系根本无解。她将自己织进了一道难题里,可是她永远找不到答案。

那一晚,徐天颂没有回来,阮筝一个人默默地在房间里坐到天亮,才缩在沙发里睡着了。清晨时分她从寒冷中醒来,瑟缩着爬上床去休息。整个人明明充满了睡意,却怎么也无法入眠。

这一天是周日,徐天颂依旧没有回来。阮筝一个人在家里无聊,索性开始打扫卫生。她先将自己的房间清扫了一遍,整理出了很多不必要的东西扔掉。然后又去了徐天颂的房间。

这其实是她第一次进他的房间。从前两人也有过很亲密的时光,但从来没在这个房间里做过什么。阮筝也没想过要进来看一看,这是徐天颂最为私密的空间,里面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他的气息。

阮筝想帮他收拾点什么,可进来后才发现自己根本无事可做。佣人早将这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他东西也不多,推开衣橱只有清一色的衬衫西装,顶多几件夏天的短袖运动衫。床上铺着灰白黑格子的床单,没有一点温情的气息。屋子里的家具也以这三色为主,阮筝走进去的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在看黑白老电影。

她站在房间环顾四周,突然意识到自己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这或许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这个房间。就像是在告别一般,和这个房间告别,也和这个房间的主人深深告别。作者有话要说:先谢谢岂日无依妹子扔的雷,这个新年礼物我好喜欢。然后大苏我终于写到复仇这一块了,再不写我估计大家都要忘了这个事情了。小阮要设计老徐这是万万不能的,但大家不要以为这一次就是小阮输哦,事实上,她可是大赢家。另外我觉得昨天的猜谜游戏,有个妹子猜舅舅这很令人惊讶,如果不是她提醒,我早就忘了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啦。

☆、第40章 撕破脸

星期一早上九点半,股市准时开盘。

阮筝期待的事情却没能如预期般出现在她面前。其实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胜负已经摆在了眼前。她看着茶几上徐天颂摆放的三张报纸,分别是周五的、周六的还有周一的。前前后后加起来才不过四天时间,她和徐天颂的第一场较量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前两份报纸她已经看过了,这最后的一份是今天早上新鲜出炉的。阮筝拿起来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上面浓烈的油墨香气,很显然这是一份新报纸,连看都没看过。

徐天颂特意买了一份来给她,这一举动似乎饱含着浓浓的讽刺意味。但阮筝拿到报纸时什么也没说,只是自然地接了过来,摊在面前细细地读。

又是头版头条,占据了一整个篇幅,详细介绍了近期警方破获的一起诬陷勒索罪。犯罪嫌疑人算是s市的名人,鸿伟集团的杜兆年董事长。犯罪内容描述得很详尽,整篇报道都在介绍他如何雇佣两个声线与青膺集团董事长徐天颂和市政府要员刘长远极其相似的演员,录了一段两人就原建岛大厦地块竞标私下行/贿受/贿的内容,然后将此份录音交给报社,利用报社造舆论压力,一方面打击青膺集团,另一方面也为自己参与竞标加重砝码。

报道里同时写明,警方已将此录音交给技术部鉴定,证明其系伪造,对话中的两人并非徐董事长和刘副市长。与此同时杜兆年已被逮捕,罪名是伪造证物诬陷他人,及利用此录音向政府要员敲诈勒索巨额钱财。

原本周六的报道一出,手里握有青膺股票的股民吓得脸都绿了,一连两夜都没睡好。没成想新报道赶在股市开盘前出来,青膺的股价非但没降,反而小幅地上涨了几成。许多人因为鸿伟的倒台转而支持青膺,认为它一定会在接下来的投标中中标。青膺的股票一下子成了大热,是周一整个股市行情最看好的一支。

阮筝得知这一消息后由衷地恭喜徐天颂:“你又小赚了一笔,说起来你真该谢谢我。”

“我自然得谢你。不过杜总大概会恨死你。”

与青膺的红火相比,鸿伟简直不能只用“惨淡”二字来形容。鸿伟这几年本来发展就一般,外面看起来辉煌,内里其实已经空了,杜兆年完全是在靠数字游戏粉饰太平。现在刘长远又抛弃了他,对他更是一记沉重的打击。今天杜兆年被捕的消息一出来,鸿伟的股价立马爆跌,直接来了个跌停板。

可以预见到,只要杜兆年一天不从警局出来,鸿伟的股价就会一直跌下去。以阮筝对徐天颂的了解,杜兆年是不可能轻易出得来的。那就意味着曾经盛极一时的鸿伟集团,很可能因为这一击而彻底倒台,面临破产清盘的局面。

一座庞然大物倾刻间倒塌,而造成这一局面的两个人却淡然地坐在那里看报纸。

徐天颂好心地递了杯茶给阮筝,发出了一声感叹:“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找杜兆年这种人当队友。难道你没听说过一句俗语吗?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我以为你们年轻人应该会比我这个老头子更懂这层意思才是。”

阮筝接过茶杯冲他笑笑:“您过谦了,与其说是杜兆年这个猪队友不给力,倒不如说是爸爸您这个神对手更强悍。输给你我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有一点我比较好奇,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我是说我在你手表里装窃听器的事情,您一开始就知道了吗?”

报道里说的都是些场面话。事实上那份录音根本不是杜兆年伪造的,那是阮筝给他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让徐天颂给发现了窃听器的事情,所以做了这么一份假的录音出来。阮筝不知有诈拿给了杜兆年,猪队友也没听出异样来,捅到了报社里。

可以说,徐天颂借阮筝之手完美地铲除了杜兆年这个长久以来的宿敌,又击破了阮筝的诡计,达到了一石二鸟的地步。这一招实在很高明,即便是阮筝也不得不佩服。所以她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露出马脚的,莫非对方真有读心术?

徐天颂听到这个问题时,眼神微微一变。阮筝看不清那是什么情绪,因为那变化转瞬即逝,她再想去深究时对方已经恢复了常态。

“刘碧芝给你的那杯酒,你根本就没喝过。那天我救你上来后你吐了我一身水,那件衣服后来我让人拿去化验过,里面没有任何类似迷幻剂之类的药物,甚至没有酒精的成分。所以我断定,那天你没喝那杯酒。但我问过刘碧芝,她承认给你下药,也说你当时走路不稳很像是药性发作的样子。这只能说明一点,你当时是装的。你故意让她以为你喝了药,然后趁机接近杜兆年,又演了一出跳池的戏码给大家看,为的就是撇清跟杜兆年的关系。你以为你跟杜兆年闹翻了,我就不会将你们两个联系在一起,你们就可以背着我在私底下搞些小动作。阮筝,你就这么恨我,恨得不惜冒生命危险。你知不知道那天我要是不及时救你上来,那么冷的水会活活把你冻死!”

“我知道,可我没有退路。你说的东西也不全对。我是想接近杜兆年,但我事先并不知道刘碧芝要害我。我跟刘碧芝接触只是为了认识杜兆年,因为我知道刘长远和鸿伟这些年来的亲密关系。但杜兆年利用刘碧芝来给他找女人这个事情我事先不知道,所以那天晚上的事情纯粹是一场意外。不过也该谢谢刘碧芝,要是没这场意外,我也发愁要怎么跟杜兆年搭上关系。如果做得太明显,难保不被你发现。可要是什么都不做,我又怎么利用他来发布这个消息呢?”

阮筝越说越兴奋,眼睛里竟闪现了几丝光彩。徐天颂默默地注视着她,半晌后凑近了轻声道:“阮筝,其实我很欣赏你。你跟一般的女人太不一样了。你似乎很直接,想要什么都会表现出来,可你一点儿也不像她们那么令人讨厌。你的贪婪透着天真和可爱,有时候我真分不清楚,你是真的想要点什么,还是纯粹只是为了报复我。”

“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你死。”阮筝同样凑到徐天颂耳边,轻声细语吐出这么一句极具杀伤力的话来。

她和他之间,终于彻底撕破脸,赤/裸裸地将心底的怨恨摆到了台面上。

听了这话徐天颂并不恼火,只是略有不解道:“既然这么恨我,怎么会想到找杜兆年来当帮手。不觉得他的智商太低了吗?你完全可以自己把录音材料公之于众嘛。”

“一个能亲手建立起鸿伟的人,智商怎么可能很低。他之所以会落入你的圈套,完全是被急攻进利的想法给害了。他这几年大不如前,一直以来的盟友刘长远也抛弃了他。所以他急于寻找一个突破口。对他来说,搞到你跟刘长远密谈的内容,再将你们一网打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而对我来说,他有足够的人脉和魄力,敢把这件事情捅出去。我不过是个小女子,如果这事儿由我捅出来的话,只怕没人敢接。我连报社的门都摸不到,那些记者不会轻易相信我的话。更何况你和刘长远都不是我能得罪的人。这个事情出来了,我跟徐家一定不会再有任何关系,到时候没了你的庇护,刘长远要捏死我简直易如反掌。所以我不能这么做,我必须得靠杜兆年将这件事情彻底搞大,如果你跟刘长远都倒台,那么谁也不会再来找我麻烦了。”

“那现在怎么办,我跟刘长远都没事儿,反倒是杜兆年进了局子。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你就没想过万一事情失败,你要怎么收场?无论是我还是刘长远,想要你死都太容易了。”

阮筝不由笑了。她笑的时候真是一脸灿烂,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头顶巨大的水晶灯照射下来,衬得她脸色红润神情明朗,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青春的甜美气息。

她开口的时候语调缓缓的,声音软软的,简直要把徐天颂的心都给说化了:“现在?现在一切如常啊。我依旧是徐启琛的未婚妻,您未来的儿媳妇。您怎么可能会杀我呢,青膺集团未来的老板娘要是不明不白死了,爸爸你可是要惹麻烦的。刘副市长就更不会找我的茬了。他肯定想不到我会跟杜兆年联手。她女儿做的那件好事不是还让你拿来反过来要挟他了嘛,他怎么可能认为我跟杜兆年其实是一伙的。有您在上头罩着我,刘副市长应该不会说什么吧。”

说到这里,阮筝站起身来,冲徐天颂露出一个由衷的微笑。她居高临下望着对方:“爸爸,您觉得我这计划怎么样?有点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味道吧。”

“不错不错。”徐天颂大笑着鼓掌,也慢慢站了起来,“真没想到,我居然给我儿子找了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连我这久经沙场的人都被你绕了进去,实在太厉害了。”

“您过奖了。其实也没什么,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得利用您这颗棋子,自然得给您点甜头。美色什么的您比我多得多,但我好歹也是个女人,男人被女人玩弄也是正常的事情。您玩过那么多女人,偶尔被人玩一下也不算丢脸嘛。”

徐天颂一直维持着脸上的笑容,只是抿唇不语。他的眼睛里又露出刚才那种转瞬即逝的表情来。这一次阮筝觉得自己看清楚了,她惊奇地发现那神情居然隐藏着一丝痛苦。她觉得这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在她还没有回过味来时,徐天颂已经抬起手来,干肮俐落地给了她一巴掌。作者有话要说:不得不再次感叹,老徐真的和我以往写的任何一个男主角都不同。我以前写的男主角,再怎么样也不会动手打自己心爱的女人。可老徐不一样,他爱归爱打归打,一码是一码。这么狂霸酷拽属的男主,我简直有点hold不住他啦。

☆、第41章 白眼狼

徐天颂做事情,从来都很绝。

他不信奉做事留一线的原则。当他决定打阮筝的时候,他就没有保留一丝力气。阮筝被这力道十足的一巴掌打得晕头转向,整个人直接扑了出去。她摔倒在了茶几上,额头重重地撞在玻璃台面上,发出巨大的一声响动。

所有佣人都待在自己的房里不敢出来,生怕会惹了徐天颂的逆鳞。只有财嫂拄着拐棍晃着身子慢慢走了过来,好心伸手要来扶阮筝。阮筝没去碰她的手,挣扎着自己爬了起来。这一下差点把她撞晕过去,虽然没破皮,但比起上一次救冯连晋撞伤脑袋,她觉得这一次显然更疼。

额头上的疼痛夹杂着脸颊上的火辣,阮筝眼前模糊一片,勉强扶着沙发才不至于摔倒在地。财嫂在一旁看得直摇头,有些责怪地冲徐天颂道:“少爷,有些事情做不得。做了要后悔的。”

徐天颂对财嫂一向恭敬,被她教训了也不恼,依旧是那笑眯眯的样子。当着财嫂的面,他甚至还伸手扶了阮筝一把:“没事儿,您别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你这个样子实在不太对劲儿,少爷听我一句劝,别再跟自己拧着干了。”

阮筝头晕脑胀,看东西已经有些重影了。这两个人的对话她虽然都听见了,但话里的意思却完全听不明白。恍惚间她只听到财嫂重重地叹了口气,随即徐天颂冰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些事情我怕现在不做,将来会更后悔。”

他话音刚落,阮筝就感觉身子一轻,原本就晕得厉害的脑袋就像一团浆糊,怎么都集中不了精神。她感觉自己似乎让人扛了起来,肚子就顶在那人的肩膀上,顶得她想吐。随着他走动的步子自己的身体也有节奏的轻微晃动着。

然后她就听到了走楼梯的声音,一级级台阶往上,脚步干脆而利落。阮筝用仅有的意识思考着,当她终于想明白是徐天颂把她扛在身上时,她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到了对方的房间里。

昨天她来这里想收拾一下的时候,还以为那是自己这辈子最后一次进这间屋子。没想到隔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她竟又来到了这里。只是和上一次的心境不太一样,这会儿的阮筝心里充满了郁结和愤怒。

当她被徐天颂扔在床上时,她终于忍不住低吼出声:“徐天颂,你忘了自己的承诺了吗?你说过只要我跟阿琛还有一天婚约,你就不会碰我!”

“取消了。”

“什么?”

“我说,你跟阿琛的婚约取消了。”徐天颂跪在床边,将整个身子凑了过来。

阮筝感觉到危险扑面而来:“什么时候?”

“就在我来找你之前。我已经让庄严向所有那天来参加订婚礼的亲戚朋友发了邮件,告诉他们你跟阿琛取消婚礼的事情。从现在起,你不再是徐启琛的女人,你跟徐家的关系仅限于和我有关。”

阮筝觉得徐天颂真是个霸道到无可救药的男人,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完全不知道羞耻两个字怎么写。阮筝无奈地望着天花板,喃喃自语道:“你凭什么,我们两个的事情你凭什么替我们决定。就算要取消婚约,也该徐启琛来同我说。”

“好,我现在就让他打越洋电话给你。只要我切断他的信用卡,我让他做什么他都会做。你信不信?”

“我信,我当然信。你这种禽兽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的。你连亲生儿子都这么对待,会这么对我也不稀奇了。”

“呵呵,我是禽兽。”徐天颂贴着阮筝的脸颊直笑,这笑容听起来竟有几分苦涩,“在医院里亲眼看到你往我的手表里放窃听器的时候,我真恨自己不是个禽兽。如果我是的话,我一定当场就把你扑倒,在医院的洗手间里就办了你。阮筝,我对你实在太心慈手软了,才会把你一步步纵容到今天这个地步!”

阮筝终于明白了,自己从一开始就在徐天颂的监视之下。那天晚上她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她送他的领带、袖扣什么的她都没有动。那些东西太显眼,在那上面动手脚徐天颂一定会想到。只有那只手表,似乎是他比较中意的款式,平时常见他戴着。

旧的东西,又是用惯了的,阮筝就赌那一回。她赌徐天颂在医院里不会龟毛到回家换手表,衣服裤子或许会换,但手表他不会,他不是那种一天要换十几身形头的男人。尽管他长得比谁都惊艳,连顾知桐都跟她提起过徐天颂的天人之姿。但他自己似乎从不以此为傲。他活得像个十足的纯爷们,是那种洒脱到骨子里的男人。

所以那一次,阮筝以为自己成功了。将窃听器放进那里后,她曾检查过好几遍。她将接听装置安装在了手机里,以便随时监听对方的动向。她不知道徐天颂什么时候换下了那块手表,从什么时候起她听到的就是演员们事先模拟好的对话了。

不得不说,这事上所有的事情都得钱来办。徐天颂是如此有钱,才可以找到一个和他声线如此相似的男人。阮筝凭人耳根本听不出其中的分别,或许只有警局最高精密的仪器才可以分辨出来吧。

也正是因为他如此有钱,警方才会如此迅速地替他做检测,报社的记者才会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公布。这个局设得如此精妙,所有的时间都卡得刚刚好,完全利用了周末证券交易所不营业这一特性,演了一出高/潮迭起精妙绝伦的好戏。

想到这里,阮筝终于苦笑起来:“你就算得这么准?如果周一那篇报道没出来,只要差一天,你的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阮筝毫不怀疑,如果今天早上那篇报道没有出来,这会儿青膺的股票早就跌停了。即便第二天能涨回来,这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

徐天颂对此精确的时间表很不以为然,他的手指从阮筝鼻尖划过,淡淡道:“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人为安排。只要我安排好和刘长远吃饭的时间,后面的一切都很好解决。甚至连杜兆年找的那个记者都是我安排好的。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一点,这世上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好办。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办好,无论我花多少钱,都没办法办得很完美。”

阮筝动了动脑袋,想要避开徐天颂的魔爪,可避了几次都没避开。她不禁有些气恼,没好气道:“什么事儿?”

徐天颂没有立马回答她,而是顺着她的鼻尖慢慢向旁边吻去,一直吻到了她的耳朵根儿。然后他张开嘴,狠狠咬了一口,在阮筝的惊叫声中慢悠悠开口道:“就是你啊阮筝。从你五岁起我供你吃供你穿,还要连带着供你那没出息的舅舅一家子。你高中毕业申请的奖学金其实是我安排的,哪里来的那种奖学金,根本就是放屁。你也没那么好运,不过是我以奖学金的名义资助你去国外罢了。你在国外每次打工的地方也是我安排的,那些乱七八糟钱又少的实在不适合你,轻松点来钱又快的怎么可能次次都找上你。为了养大你我花了多少心血,阮笙离家后你一度心理崩溃压抑到了极点。我担心你会得抑郁症,让你舅舅带你去看心理医生。连那个医生都是我安排的。我花了这么多心血把你养大,没想到最后居然养出一只白眼狼来,反过来狠狠咬了我一口。”

阮筝面无表情地听完徐天颂的讲述,心里已如涨潮时的大海般汹涌磅礴。她从没想过自己竟是这个男人养大的。这世界也太爱给她开玩笑了吧,让他害死了自己的父母,却又让他把她养大。为什么她非要和这个男人扯上这么多的关系。阮筝已经理不清楚了,到最后所有的纠结都化成了一句冷笑。

“那我真得好好谢谢你了。如果没有你,我爸妈不会死,也用不着你来养我。你以为害死他们,把我丢给舅舅舅妈,再给他们点钱就是对我好吗?徐天颂,你真以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钱来解决吗?你可以把我父母还给我吗,可以把我弟弟还给我吗?没有你,我弟弟不会死。你害得我家破人亡,如今还有什么脸来指责我。”

徐天颂放开了对她的钳制,翻身坐了起来。他的身体懒懒地靠在床头,抽出根烟来准备点燃。可打火机点到一半他还是把烟扔了,似乎是想到了阮筝的哮喘。他微微抬头,像是在回忆着什么:“你以为那天我不来,你们一家就可以幸福快乐到永远吗?别傻了,如果那天我不来的话,今天你们一家子早就死绝了,一个都不会剩。”

“你放x!”阮筝终于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她勉强支持起身体,满眼通红地望着徐天颂,恨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你要是不信,大可回去问问你舅舅。这事情他多少知道一点。不过有一件事情我大概真的做错了,我本来以为把你放在舅舅家是好的,至少可以让你感受到一点亲情的温暖。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一个至亲愿意伸出手来,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情。或许我错了,无论谁都代替不了亲生父母的关爱,把你送过去是我的失误。”

“你到今天才知道吗?”阮筝死死咬着嘴唇,几乎要将它咬出血来。

徐天颂却突然扑了过来,一把伸手将她拉进自己怀里,然后翻身把她压在了身下。两人四目相接,片刻后徐天颂才开口道:“知不知道都无所谓了。现在我只知道,今天我特别想要你成为我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除夕,先在这里祝大家新年快乐。因为暂时不能给大家吃肉,所以今天先送上小剧场一则,以作安抚。另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肉章我已经码好了,只等更新到那一天就可以放上来给大家看啦。

小剧场

某年除夕的时候,徐天颂正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忙着。

他一身衬衣西裤,身材挺拔漂亮,就是腰上系了一条小碎花的粉色围裙,令他有些不满。倒不是说这东西有损他的形象,而是系上它之后,他整个人就显得更加妖媚了。

肉包子迷你徐踩着小拖鞋从客厅里跑了进来,扯着嗓子冲他喊:“爸爸,今天是除夕,我们为什么不出去吃饭啊?”

徐天颂扭头看儿子:“谁规定除夕就要在外面吃饭的?”事实上以前除夕的时候,大家不都是在家吃团圆饭的吗?

肉包子显然活在当下,眉头紧皱道:“爸爸,我的小伙伴们过年都在外面酒店吃饭,你这样太不高大上了。我刚刚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在家里吃饭时,他们都惊呆了。”

徐天颂的眉头皱得比儿子还要紧:“你爸我本来就不高大上,我是土豪,难道你不知道吗?”

肉包子抬头看了看厨房内外的装修,想想觉得不过瘾,又跑到楼梯口向楼上张望。看了一圈后他重新跑了回来:“也还好嘛,咱们家房子是挺大,不过我的小伙伴们他们家里也不小啊。”

郑叔叔家的房子是中式的庭院,大得都能在里面骑马跑。叶叔叔家的房子里有一间比他房间大十倍的实验室,里面据说还泡着尸体。这么对比下来,其实他们家也没什么特色啊。

徐天颂指了指窗外:“咱们家院子里能开飞机,你觉得这还不够土豪吗?”

肉包子想了想点头:“嗯,这么说起来是挺土豪的。上次我把飞机展示给他们看时,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么容易惊呆?””你的小伙伴们怎么这肉包子沉思片刻,抬头认真道:”因为咱们家,真的很一一有一一钱!”

☆、第42章 渴望

阮筝知道,徐天颂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男人。

她想起那天的情景,在自己房间的大床上,他把她的衬衣打开,指尖在她柔嫩的皮肤上来回地摩挲。尽管内心觉得无比羞耻,但她不得不承认,那种感觉竟令人回味而留恋。

那时候她还是徐启琛的未婚妻,现在婚约取消了,她就只是普通人阮筝了。她跟徐天颂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从道德层面来讲,他和她发生关系已经不属于乱/伦了。

阮筝觉得内心正被人用力向两个方向撕扯着。身为女人她对徐天颂有着难以言说的渴望,可是身为阮家人,她对徐天颂又有着刻骨的仇恨。就像是两只脚同时迈步,一只执着着往前,另一只却拼命想要后退,她单薄的身体几乎要被撕成两半,矛盾带来的痛苦迅速在身体里蔓延开来。

她摸了摸自己发晕的额头,试图拒绝道:“徐天颂你不能这样,你明明知道我有病。”

“没关系,我备了药。”他一手还把阮筝揽在怀里,一手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你的药都给你备下了,想要吗?”

阮筝有些无语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后用力一挣扎,总算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徐天颂也不过来抓她,指了指房门口:“李默就在隔壁,你要病得重了他还可以过来替你看病。”

阮筝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徐天颂,你是不是疯了?你找他来干什么,你都跟他说什么了?”

“什么都说了。说了你跟阿琛解除婚约的事情,也说了我跟你的恩怨,我还告诉他打算今天对你下手的事情。他知道你有病,所以答应过来帮我这个忙。他是我的好朋友,你放心他嘴巴很严,听到什么看到什么绝对不会说出去。”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很想直接掐死徐天颂。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在跟女人上床前,把医生都请进家里来吗?如此直白地告诉对方因为想要上自己,又担心她会发病,所以才把人请来坐镇?这算什么,如果一会儿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办到一半的时候她哮喘病发了,难道李默还要进来看着光身子的她进行治疗吗?

阮筝的脸色青白不定,因为极度的震惊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嘴唇白而干裂,整个人就像一朵枯萎的花。她的眼前出现了两个徐天颂,一个似乎带着淡淡的笑意,那眼神充满了讽刺意味,像是在嘲笑她的不自量力。另一个则是一脸柔和的表情,他慢慢向自己靠近,伸出手来轻轻抚了抚她的脸颊,然后开口道:“阮筝,我看你是真的有病。”

阮筝心想,我他妈当然是有病了。我要是没病怎么会爱上你这种男人呢?她用力眨了眨眼,只觉得眼前徐天颂的身影又多了几个。一个两个重叠在了一起,一波接一波地向自己涌过来。

原本就发沉的脑袋晕得更厉害了。阮筝伸出手来,想把徐天颂放在自己脸颊上的手拉下来,可她刚把手举到半空,眼前的世界就飞速地旋转起来。她最后的意识停留在了一个有力的怀抱里,徐天颂的脸就贴在离她不到五公分的地方,只看了一眼就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像。

徐天颂颇有些无奈,看着怀里失去意识的阮筝,又摸了摸自己发胀的下半身,苦笑道:“怎么我一来兴致你就病呢?”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费这么大的心思,也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如此动心。十七年前那个一脸乖巧懂事眼睛里满是警惕之色的小女孩,终于有一天长成了一朵带刺的玫瑰。徐天颂不知道阮筝是什么时候走进他心里的,他只知道她就像自己身上的一个刺青,擦不去抹不掉,已经深入皮肤渗入骨髓。除非他做全身的换血手术,否则这辈子他大概永远也不会放开这个女人了。

徐天颂将阮筝零乱的衣服整好,然后轻轻放在床上替她盖上被子,转身给隔壁房间的李默打电话。李默过来的时候穿着一身浴袍,头发还有些微湿地搭在额头上。他看了一眼床上紧闭双眼的阮筝,对徐天颂露出不屑的表情:“你把她弄死了?”

“我还没开始。”徐天颂没有丝毫的羞耻心,“她也没死。”

李默一边翻阮筝的眼皮一边问:“那她怎么成这样了?你到底对她做什么了。我也没怎么听到这里有动静。等等,时间也不太对吧,你们上楼才多久。徐天颂,你果然老了。”

这最后一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徐天颂终于露出了凶相:“少废话,再多说一句老子把你大卸八块。”

“欲/求不满的男人都跟你一样,最喜欢恼羞成怒。她看起来不像哮喘发作了,是不是被吓着了。你那玩意儿尺寸大到能把一姑娘吓晕的程度?”

徐天颂是知道李默的,这家伙向来口无遮拦,身为医生对人体各大器官已是了若指掌,所以一般人提起会有些不好意思的地方,他却可以毫无障碍地说出来。他谈论起那方面来就像普通人谈论天气一样平常,甚至更为自然。

徐天颂强压下揍他的冲动,淡然道:“我打了她一巴掌,或许跟这个有关。”

“禽兽。”李默回头扫他一眼,“以我多年的经验来说,一巴掌应该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我打她的时候她脑袋撞在了茶几上,声音挺响的。”

李默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暴躁道:“徐天颂,我跟你说过很多回了,让你出手注意一点。她是你什么人?她是你喜欢的女人,你下手有必要这么重吗?你到底明不明白女人是什么样的生物,你以为她们跟你一样是铁打的吗?我告诉你,女人是水做的,柔弱地就跟你茶几上摆着的纸巾一样,轻轻一用力就稀巴烂了。就你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居然还有女人前扑后继上赶着倒贴,这年头有受虐倾向的人真他妈多。”

“别废话,她到底怎么了?”

“还不明白吗?她被你打得脑震荡了,这种情况要送医院,你找我也没用。”

李默说完甩甩手走了。他是真不想管这档子烂摊子了,他就没见过有人恋个爱这么累的。像他这种情场高手,玩女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从来无法想像像徐天颂这样对着某一个女人这么苦手。都同一屋檐下这么久了,居然还没到那一步。对李默来说,认识的女人三天不上/床他就准备开扔了。哪那么好脾气还从五岁养到二十几岁,最后只能看看还吃不了。

真是烂锅配烂盖,这两人都有些犯贱。

李默是专业人士,他的意见不能不听。徐天颂无奈地耸耸肩,吩咐人把车开出来,带阮筝去了医院。医生一系列检查做下来,证实阮筝确实有轻微的脑震荡,不过不严重,留院观察几天就可以了。

阮筝随后就被转去了病房,徐天颂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想要打电话让人送衣服来,突然间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已经拿出来的手机又被他重新塞回了口袋里。

不过就是十来天前,他也这么陪着阮筝在医院里过夜。当时两个人正经历着感情的甜蜜期。因为顾知桐他突然发了一顿脾气,把阮筝的哮喘给逼了出来。后来住院的时候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回避了这件事情,彼此对对方都是少见的温柔和贴心。

当时觉得很美好的事情,现在想想却充满了阴谋与诡计。阮筝就是在那个时候筹划着要拿到他跟刘长远交易的录音的。她让自己将手提包拿来,不是因为住院太闷要玩手机,而是里面装着窃听器和接收器。

他还记得他假装和刘长远见面那一天早晨,阮筝替自己穿了衣服。她替他系衬衫扣子,一颗一颗从上往下,两个人贴得很近,阮筝的呼吸直接喷到了衬衫上,透过薄薄的面料似乎能侵入他的皮肤。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对方十根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动起来的样子格外赏心悦目。

后来她还替自己系了领带,戴了手表,拿来外套给自己套上。临出门的时候她甚至还对自己说了几句好听话,乖巧温顺的像只宠物猫。

徐天颂突然发现,阮筝其实跟自己很像。他们都是那种很会伪装自己的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会不惜隐藏真实的自我,而变成另外一个人。徐天颂想想当时的自己,或许他也没有足够的立场来指责阮筝吧。

当阮筝自以为一切得逞的时候,他一直像个猎人般躲在角落里窥视着这一切。无论阮筝做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从阮筝踏进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费的种种心思都已被他掌控,注定没有成功的那一天。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那就是,收复了他的心。牢牢地捏在了手里,谁也夺不去了。作者有话要说:老徐的下半身总有一天会让作者我生生给写憋坏掉的!

☆、第43章 逃亡

阮筝站在浴室的大玻璃镜前,看着里面面色苍白的女人。

她忍不住讽刺地笑了。搞了半天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真是偷**不成蚀把米,出师未捷身先死。她觉得这会儿徐天颂一定在心里可劲儿地笑话自己呢。

果然这年头想干点什么都得有钱,哪怕是算计别人。她还是把徐天颂想得太简单了,以为靠点美色给他点甜头,他就会被自己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阮筝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再想想神采飞扬的徐天颂,突然什么都明白了。她那点美色算什么呢,跟徐天颂比起来,她只是一个姿色平庸的女人。那个男人最不缺的就是美色了,他自己都有一箩筐了,哪里还会对别人的动心。

想清楚这一点后,阮筝也就释然了。她快速地洗漱干净,捏着鼻子换上自己来医院时穿的那身衣服。虽然是脏衣服,但她还是得穿着。她需要靠这一身行头离开医院,如果穿着病号服出去,她敢肯定没走出百米就会让人揪回来。

床头柜上放着她的手机,大约是徐天颂怕她无聊特意送来的。这东西还真具有讽刺意味,当初她就以无聊为由让徐天颂拿手机过来,结果自以为天衣无缝地算计到了对方。现在再看同样的场景,不由觉得自己既无知又可笑。

她拿起手机开始刷新闻,今天的头条很扎眼,副市长刘长远被双/规的消息一本正经地登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新闻内容严肃而正经,跟所有类似的新闻用词都差不多。阮筝点进去细看了两眼,发现底下没有评论的框框,扯着嘴角笑了笑,就把手机给关了。

一个杜兆年,一个刘长远,她其实没吃亏,根本还是赚了。

她又伸手进大衣口袋,摸出一把零钱来。这是周日去超市的时候人家找给她的。阮筝细细数了数,一共六十七块八毛,最便宜的旅店大概也够住一晚了。

她就这么揣着一点点钱下了楼,去楼下小卖部花十块钱买了双塑料拖鞋,然后趁人不注意溜出了医院大门。冰天雪地的,塑料拖鞋一点不保暖,阮筝冻得直哆嗦,勉强走出去几百米后,靠在一个公交车站台上开始琢磨给朋友打电话。

然后阮筝意识到一个问题,她在这个城市几乎没有朋友。事实上她本来也没什么朋友,以前在香港的时候她就是那种被周遭人看不起被欺负的对象。无父无母寄居在亲戚家的小孩子,吃得不算太好,个子也不高,穿的更是朴素,很多时候小孩子们的眼睛比成年人更毒,而且他们不懂得伪装。

当他们心中对你产生鄙视后,会毫不掩饰地表达出来。即便有些人跟阮筝日子过得差不多,但因为她没有爸妈,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别人嘲笑的对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j□j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知桐打量她的眼神充满了震惊。阮筝冲他笑笑:“不好意思,几天前的衣服了。我现在有点麻烦,能不能先开车?”

顾知桐“嗯”了一声,重新发动了车子,然后又将暖气调高了一些。阮筝疲倦地靠在座椅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道路。车子开了一会儿,顾知桐才想起来问她要去哪儿,阮筝想了想回答道:“随便吧,找家便宜一点干净一点的旅馆。我要在外面住几天,所以想问你借点钱。”

“借钱不成问题,但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旅馆不要去住了,先去我家住吧。”

“谢谢你。钱我收了,房子我不能收。你家还有父母在吧,我一个单身女人跟你回去,说不清楚的。还是住旅馆好,等我过几天找到工作就把钱还你。”

顾知桐不由皱眉,他没再争辩,转而专心开起车来。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后,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餐馆停了下来,然后进到里面买了点东西出来递给阮筝。阮筝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香喷喷的烧鹅饭,顿时感动得想要流泪。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个了,记忆里的味道一下子冲上了脑门。顾知桐贴心地替她把筷子掰开,顺便说了句:“我还买了份粥,看你喜欢吃哪个。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烧鹅饭,因为真的好香啊。”

他这么一说,阮筝更觉得饿了。她毫不犹豫地开始吃起那份饭来,吃了几口后才注意到放在袋子里的那份粥。

她一下子愣住了,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她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回国后头一回哮喘发作,徐天颂带她去找李默,回来的路上他也这么买了份粥给自己,坐在车里看她喝粥。

其实也就是一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但阮筝却觉得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从她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似乎就跟徐天颂这个男人分道扬镳了。

顾知桐注意到了她片刻的失神,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阮筝抬起头,冲他灿烂一笑,然后低下头去,依旧坚定地吃她的烧鹅饭。一直到那天很晚的时候,她都没碰过那碗已经凉掉的粥。

她其实不爱喝粥,一点儿都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先谢过皓水莫负妹子投的地雷。这两天**有i'@题,文章基本信息里居然不显示这颗雷,我们一起鄙视它。然后说回文章,老徐的光芒是无法淹盖的,简直就是无孔不入的。即便他没有出场,但随时随地都会让小阮想起来。一碗粥而已,就足能书失败小顾同学的烧鹅饭啦。就凭这一点,乃们觉得小阮她逃得掉吗?

☆、第44章 魔怔

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顾知桐带着阮筝在城市里绕了四十分钟,最终停在了一个小区楼下。

阮筝抬头看楼,这是一栋比较旧的老楼,楼龄至少在二十年以上了。小区周围的环境也挺一般,是那种老式的新公房,跟时下流行的精品小区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大楼前面还挺整洁,收拾得挺不错的。不像是鱼龙混杂的人住的。

事实上现在在s市,能在这样一栋楼里有一套三居室都很不错了。这里的房价早就贵过美国了,不起眼的一小间都能花掉普通工薪族一辈子的积蓄。

顾知桐下车来给阮筝开门,同时解释道:“我家在这里有个一居室,不太大,正好一个人住。这楼比较旧了,地方也比较偏,租起来有点困难。你先在这里住下好了,等找到工作再还我房租就可以了。”

阮筝心里明白,这是顾知桐故意找的借口。他就是想帮自己,想给她找个免费的住处。别说这里还在六环以内,单看刚才进来那一段街边林立的商铺,阮筝就不相信这间一居室会租不出去。

但对方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暂时答应下来:“那我先谢谢了。如果有房客要租这房子你就同我说,我会搬走的。”

阮筝自己也知道这话只是客套话。顾知桐既然把房子借她了,怎么可能因为别人要租就收回去。反正这个人情她是结结实实欠下了,只能以后想办法慢慢还了。

两个人一同上楼,因为是老房子,连电梯也没有。幸好楼层也不高,顾知桐带她到了四楼就停了下来,然后掏钥匙开门。

阮筝一进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从外面看这楼破旧得很,楼梯上的扶手也生了斑斑锈迹,走廊里的灯也有些昏黄。没想到屋里面却是干净又整洁,布置得很温馨。家具和墙纸都是统一的色系,很多东西看着还很新,没怎么用过的样子。

顾知桐解释道:“以前为了好租装修了一下,结果开价太高了,反而不怎么好租了。”

阮筝冲他笑笑:“等我找到工作,一定按市面价付你租金。”

顾知桐皱了皱眉,难得的没客气,反而调侃起她来了:“等你找到工作再说吧。你的东西呢?你到底从哪里出来的,怎么身上什么也没有。你脚上穿的是什么?拖鞋,你怎么穿这种拖鞋出来?阮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事情很复杂,但阮筝打算只用三言两语就解释过去:“我跟徐天颂发生了争执,所以就跑出来了。”

顾知桐一面给她拿拖鞋,一面疑惑道:“就因为吵了几句嘴,他就把你赶出来了?徐启琛呢,他不是你未婚夫吗,他知道这个事情吗?他会找你回家吗?”

“我们解除婚约了,他另有相好的,所以我们的关系到此结束了。我跟徐家以后都没有关系了,所以我不会再回去了。”

虽然看得出来阮筝有所隐瞒,但听到这个消息顾知桐还是很高兴。他巴不得阮筝跟徐家闹翻,这样他才有机会。现在机会终于送上门来了,阮筝离开徐家了,反而住进自己家了。他不由庆幸自己的决定。

这套房子父母一直交由他管理,收到的房租也进他的帐户。上一个房客退房后房子看着情况不太好,他便做主出钱重新装修了一下。事实上阮筝来的时候这房子才装好没多久,根本还没来得及招房客。

现在不用费这个心了,房客一下子就找到了。哪怕不付房租顾知桐也很高兴。他和阮筝认识这么久,这算是第一次和她有如此近的交集。从前的她总觉得有些抓不住摸不着,看着离他很近,一伸手却又很远。

如今她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离着不过一两米的距离。她看起来柔弱而憔悴,这更让顾知桐升起一股保护她的欲/望。他给阮筝拿来拖鞋后又去给她倒水。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他便索性去了一趟楼下的超市,一下子买了几大包日用品和吃的东西回来,甚至还给她带了套睡衣来。

“超市里的睡衣颜色都不太好看,你别介意先穿穿,回头我给你去商场买新的。”

阮筝觉得这人还真是可爱,拿起那套颜色有些艳丽的睡衣进了浴室,舒舒服服泡了澡。在她洗澡的这段时间,顾知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他是典型的江南男子,做家务是一把好手。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就搞了三菜一汤出来。等阮筝吹完头发出来时,小小的一居室里已满室飘香。

阮筝不由乐了:“我刚吃了一整个烧鹅饭,现在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啊。”

顾知桐也乐了:“我把这事儿给忘了。没关系,我饿了,你不吃我吃。”

他边说边给自己盛了碗饭,坐下来大口地吃起来。他吃东西的样子很随意,自然得体大方。阮筝看他吃得香也有点馋了,拿了个空碗过来,也陪着吃了点菜,边吃边夸对方的手艺。

一顿饭吃得相当愉快,到下午两点的时候,阮筝已经完全恢复了体力,整个人就像是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吃完饭顾知桐就抢着去厨房洗碗,阮筝争不过他,就在那儿给他打下手,把他冲干净的碗拿干净的抹布擦干水渍,一边倚在橱柜上同他闲聊:“上次走得太急,后来也没给你去电话。马警官现在怎么样了?”

一说到这个,顾知桐原本满脸的笑容立马就隐去了一大半。他笑得有些尴尬,斟酌了一下道:“案子已经在走流程了。他跟小吴……哦,就是那个和他一起放走霍明远和冯连晋的警官,他们都被警队开除了。现在在戒毒所里。我去看这他们一回,跟医生聊了聊。医生说他们的毒瘾算比较深的,毒龄应该有点年头了。说起来真可笑,我们这么多同事和他们每天共事,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异样。”

是啊,谁会看出马警官这样的人居然长年吸毒?阮筝想起他灿烂的笑容,也觉得不可思议。

“那杀人的案子怎么办,也要起诉他们吗?”

“现在不好说。吸毒他们是承认了,但杀人他们说什么也不承认。也是,这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他们只是吸毒不贩毒,只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就可以了,玩忽职守也判不了几年,最多五年就出来了。可是杀人就不一样了,用如此残忍变态的手段连杀两个人,他们还是警察,还故意放走那两人。搞不好真要被判蓄意谋杀,这是会枪毙的罪,谁都不会轻易承认的。”

阮筝将一撂碗碟放进柜子里,抬头问道:“他们有不在场证明吗?案发的时候他们在哪里?”

“有,但很不充分。他们说案发的时候他们两个在一起抽粉,但这个说法法官肯定不会采纳。他们还说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和他们在一起抽,可我们找不到那个人。这种人流动性很大,居无定所的,说不定听到他们事发了,马上躲起来了。毕竟被我们找到是要送去戒毒所的。被毒品控制的人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他们除了想粉之外不会想任何人和事,自然也不会出来做证。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要不要起诉小马他们我还不知道,上头还在研究。”

“那你呢,凭现在掌握的证据,你相信是他们杀的吗?”

“我不信。”顾知桐回答得非常坚决,“其实队里的意思也跟我一样。大家都在努力,想要找出更多证据证明他们的清白。我跟他们共事时间虽然不长,但他们两个的品性我还是知道的,就算要杀人也不必用这么变态的手法。更何况他们也没有非杀那两人的动机。放走他们也就是了,这两人根本不会告发他们,因为告发他们对霍冯二人没有任何好处。”

“或许他们没钱买粉了,敲诈马警官他们,所以马警官他们就起了杀心?”

“那为什么要挑断他们的手筋脚筋?他们是老警察了,经验应该很丰富,就算要杀人也知道怎么掩饰,为什么用这么愚蠢的方法杀人?用这么特殊的方法杀死两个人,这不是明摆着要叫警察将两案合并调查吗?他们大可以用其他杀人方法,甚至伪装成自杀。那两人不是吸粉吗?只要往他们血管里注射大剂量的毒品就可以了。就算警方查到了,也多半会当成吸食过量毒品而死亡来处理。做成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蠢了。”

顾知桐越说脸色越凝重,到最后竟露出一脸戾气来。阮筝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他,不由愣了一下,喃喃道:“你,你怎么懂这么多?”

“现在我们队里人人都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都在拼了命的查这两个案子,跟毒品相关的东西我们都门儿清。我已经是最菜鸟的一个了。”似乎是看到了阮筝脸上的疑惑与畏惧,顾知桐又放缓了脸色,笑着冲阮筝伸出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头,“不好意思,我吓着你了。最近总是这样,一提到这个事情我的情绪就控制不好,我爸妈也总骂我,说我被这个案子给搞得魔怔了。”

阮筝冲他理解地笑笑,正准备说点什么,客厅里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阮筝愣了一下,赶紧出去接电话,屏幕上清晰地显示了来电方的名字:徐天颂。作者有话要说: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第45章 冷漠

徐天颂的电话打得既干脆又直接。

既没有虚寒问暖,也没有厉声责备,只是用最平常的语气对阮筝说:“把你现在的地址给我,你的东西我让人送过去。”

阮筝犹豫了一下,还没开口就听到对面徐天颂略带嘲讽的声音:“不用担心我抓你回去。我要是想找你,现在早就出现在你面前了。快点告诉我地址,司机在外面等着了。”

真是翻脸无情啊。阮筝心里这么想着,冲刚从厨房里出来的顾知桐问道:“这里地址是多少?”

顾知桐轻轻告诉了她,阮筝又转述给了徐天颂,对方没多说半句话,只说了句“知道了”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么冷漠的徐天颂阮筝多少有些不习惯。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很庆幸,总比他一声令下把自己五花大绑回去得要好得多。他肯这么轻易地放过自己,已经是对她最大的仁慈了。

她收起手机冲顾知桐笑笑:“说要送我的东西过来。”

“徐天颂?”

“嗯。”

“你好好休息,一会儿东西来了我替你收。”

阮筝下意识就想拒绝,想想还是算了。她穿着睡衣下楼去拿东西也不太合适。徐天颂肯定不会自己亲自过来,不用担心这两个人碰到一起会打起来。阮筝累了大半天,整个人又有点发软。顾知桐似乎看出了她的不适,提议道:“你回房睡一觉吧,手机给我,一会儿人来了我去处理就好。”

阮筝听话地把手机递给他,转身进房间睡觉去了。身体刚一沾床浑身的疲倦就扑天盖地地席卷而来。睡意很快将她包围,她几乎没怎么思考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她睡得很安稳,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深度睡眠的状态下。只是偶尔会听到外面似乎有轻微的响动,她挣扎着想睁开眼睛,想想顾知桐在就懒得去操心了,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顾知桐在客厅里等人送阮筝的东西来,顺便将这个房子重新整理了一下,好让阮筝住起来更舒心。大约一个小时后送东西的人来了,在楼下给他打了电话,他便下楼去拿东西。阮筝的东西其实不算太多,一共装了两个箱子,顾知桐一手拎一个就上了楼。

那司机从头到尾就跟他说了三句话,两个人都像是故意避免多说话似的,把东西交接完后就各走各的道儿了。司机转身上车离开,径直回到了青膺总部去向徐天颂复命。

徐天颂当时正跟何慕则在办公室里说话,那人进去后他都没看对方一眼,只是拿着咖啡盯着墙上的一幅画,嘴里直接问道:“东西都给她了?”

“是。”

“谁来拿的?”

“一个年轻男人。说阮小姐在睡觉,不方便下来。”

徐天颂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沉默了片刻后冲那人挥了挥手。司机很识相地退了出去,办公室里一下子寂静无声,连呼吸声都很难听出来。

何慕则眯着眼睛盯着徐天颂的背影看了半天,主动问道:“就这么放她走了,合适吗?”

“你指哪方面?”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徐天颂的轻笑声传了过来:“阿慕啊,有时候你真的很令人讨厌。”

“一个喜欢讲真话的人总是惹人厌的。不过这不像你的性格,我还以为你一定会把阮筝软禁起来,把她的傲气全都打磨掉,让她乖乖做你的女人,从今往后连个‘不’字都不敢说。”

徐天颂回过头来,颇有些鄙夷地望着何慕则:“你港片看多了吧。”

何慕则无谓地耸耸肩,徐天颂便接着说了下去:“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阮筝吗?就是因为她身上的傲气。她就像一只骄傲的花孔雀,在我面前从来不知道收敛。她曾经在这张桌子前弯□来勾引我,明知道说某些话我会令我不悦可还是说个不停。我就喜欢她这个样子。很多女人明明贪图我很多,还要在我面前装得一副清高冷傲的样子,以为这样就能引我上钩。阮筝从来不这样,哪怕她心里恨透了我,她也从不掩饰对我的好感。我真喜欢她这个样子,我就要让她保持这个样子,如果有一天她轻易屈服了,那反而没意思了。她就应该一直这样下去,永远都不变才好。”

“她这次在你手上碰了个大钉子,输得这么惨,我想短时间内应该是不会出来见你了吧。”

“她输了吗?未必吧。”徐天颂走到桌边,拿起今天早上的一份报纸,递到何慕则手上,“鸿伟让她彻底搞垮了,杜兆年现在官司缠身,搞不好要在牢里过下辈子了。刘长远也让她拉下马了,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女子,能把副市长整倒,你说她输了吗?这一仗,她明明赢得很漂亮。”

这篇报道何慕则自然是看过了,重看一遍时他忍不住细品起来:“杜兆年是因为拿了那份伪造的录音,被警方当作诬陷罪抓起来的。刘长远跟他暗地里勾搭了这么多年,肯定有把柄在他手上。当初杜兆年找上阮筝,为的就是扳倒青膺,顺便将他昔日的恩人一脚踹开。但他却没公开自己手里掌握的证据,为什么?他想自保。”

“他当然想要自保。他手里的东西是见不得人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公开。这一次要不是因为他先落马了,他怎么可能咬出刘长远来。这根本是破斧沉舟了,大有一种我活不了你也别想好过的决心了。”

“那他当初揭发你跟刘长远的时候,不担心对方手上也掌握着对他不利的证据?如果刘长远倒台了,很容易就会把火烧到自己身上,他这么做未必不计后果。”

徐天颂往椅子里一坐,身体随意地晃动了半个圈,笑得一脸放肆:“花钱的那个才会想到要留证据。万一钱给了事情没办成,也好有个转圜的余地。收钱的那个有必要留证据吗?留了做什么,有朝一日让别人拿到了好揭发自己吗?”

何慕则是个聪明人,一听就明白了。他摇摇头失笑道:“我早说过你这种脑子就该飞皇腾达,什么复杂的事情到了你这儿都简单化了。你既然说阮筝这一次赢得漂亮,想必你早就知道她的真正目的了吧。”

“我知道,我有什么不知道的。她这么多年来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想报仇吗?她来找我是想为她父母报仇,她找上杜兆年,一石二鸟拉刘长远下水,无非就是为她弟弟报仇罢了。”

何慕则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阮筝的弟弟阮笙你还有印象吧。当年那个三岁的小萝卜丁。我把他跟阮筝交给夏美玲的弟弟抚养,每个月按时打一笔钱给他。这件事情我大约真的做错了……阮笙后来离家出走,住进了一家育幼院。我知道这个事情有点晚了,等我查到那家育幼院时,阮笙已经死在一场火灾里了。这个事情我一直对阮筝有些抱歉,我挣这么多钱,手底下这么多人,却连她弟弟也保护不了。有时候想想她真该恨我,我毁了她一辈子,让她一无所有,就算给她再多的钱也没用。”

多年的默契已然养成,何慕则就这么安静地听着,没有出声打断徐天颂。他知道,事实上徐天颂已经进入了冥想的状态,他在回忆从前的一些事情,然后将它们与现在发生的一切联系在一起。

屋子里安静了几十秒,然后就听徐天颂富有磁性的声音再次响起:“阮笙当年住的那家育幼院是鸿伟经手的一个项目。那时候杜兆年正如日中天,他傍上了刘长远,通过他的人脉跟香港的一些政府要员搭上了关系。所以那时候鸿伟接了一大批这种工程来做。那场火灾的起火原因目前还不太清楚,但事后调查装修时用的材料发现很多都不合格,防火性能很差。哪怕一点点小火苗也会蔓延成熊熊火势。我大概能明白阮筝的心情,她一定觉得弟弟的死和杜兆年有关。如果他当年没有偷工减料,也许阮笙就可以逃生。起火的时候哪怕十秒钟都能改变很多。阮笙对阮筝来说意义重大,是她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亲人了。他的死对阮筝的触动很大,所以她一定不会放过杜光年。而杜兆年之所以能接到这批工程,和刘长远也有脱不了的干系,所以她也不会让刘长远好过。更何况刘碧芝曾经那么对她,妄图骗她喝下加了药的酒,把她送给杜兆年糟蹋。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

“大卸八块,五马分尸。”

听到这个答案,徐天颂放声大笑起来:“就知道你会这样,外面传说青膺的何慕则是个儒商,我总觉得这话充满了槽点。如果他们知道你的本性,相信一定不会说这样的话。”

“他们对你的评价倒是很客观真实,说你冷血无情,说你嗜杀成性,说你阴狠毒辣,哪一条都没亏你。”何慕则说到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然后话锋一转,“那阮筝这次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她到底想要整垮你,还是整倒姓杜的和姓刘的?”

“无所谓。对她来说事情无论怎么发展,最后她都是胜利者。借杜兆年的手扳倒我和刘长远,或者借我的手扳倒杜兆年,再借杜兆年的手扳倒刘长远,其实结果是一样的。三个仇人,她总能消灭两个。所以我总说,她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皓水莫负妹子的又一个地雷,破费啦。哈哈,大家都觉得老徐发现人不见了一定是暴跳如雷。但事实上老徐上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哼,小样儿,看你逃得出我的五指山不。

☆、第46章 人情债

聪明绝顶的阮筝姑娘在顾知桐的强烈要求下,在家里休息了一个星期。

然后她决定要出去找份工作来养活自己。虽然顾知桐每次看她的表情都写满了同一句话:别担心,我会养你的。但阮筝还是不想欠他太多。她虽然从徐天颂那里拿回了银行卡,但顾知桐坚决不肯多收她房租,只按市面价的八成来收。这就代表每个月顾知桐就要在她这里损失几百块钱。

这些都是人情债,她住的越久,人情债欠得越多。她有点担心有一天必须钱债肉偿才行了。

顾知桐体贴地给她住的房子开通了网络,方便阮筝上网打发时间。阮筝却利用网络来找工作,到处雪花般地撒简历。她的简历做得还挺漂亮,美国名牌大学热门专业毕业,精通中、英、粤三种语言,在国外大公司有过工作经验,加上她长得也漂亮,随简历附上的个人照虽然拍得中规中矩,还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是个美人胚子来。

于是阮筝的求职之路走得比一般人要顺遂许多。不过才投了三天简历,就陆陆续续收到了七八个面试通知。阮筝仔细划拉了一下,将里面离家太远的都给划去了,剩下的四五家就依次排开,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去面试。

几家公司转悠下来,阮筝深刻地体会到一个现实。这年头找工作,长得好真比什么都重要。那些hr看她的眼神真的直接地够可以,有一次面试完她甚至听到两个面试官在走廊里咬耳朵,说什么非要把她招进公司,给公司的单身汉们谋福利。就算她什么都不会,摆着养养眼也很不错。

阮筝很想冲这两人吐槽几句,想想还是算了。他们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这样,有人天资过人做什么都手到擒来,比如徐天颂的那个朋友郑楚滨,据说就是个非常有能力的男人。也有人天生容貌出众,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比如她阮筝就靠这个成功通过了不少面试。

当然也有人才色兼备,像是徐天颂那种妖孽老男人。这种人不发财才有鬼了,老天爷把什么好东西都给了他,相当于让他开了外挂。他若再不奋斗出点成绩出来,怎么对得起上苍对他的厚爱。

一想到这个人阮筝心里就乱乱的,原本同时收到几个offer的好心情,也一下子冲淡了大半。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仔细研究这几家公司的特性,电视机里正在播放财经新闻。长相甜美的女主持人口齿清晰声音清脆地介绍着原建岛大厦地块竞标事宜的结果。阮筝一耳朵听见那几个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从一堆资料中抬起头来,有些茫然地看着电视画面。

这只是一条简短的新闻罢了,但阮筝却看得格外仔细。新闻的内容很出乎她的意料,她本来以为鸿伟倒台后这个项目肯定是青膺的囊中之物,以徐天颂的能力和本事就算鸿伟不倒,这个项目他也志在必得。

可现在竞标的结果却令阮筝大跌眼镜,一家名叫辞西的公司后来者居上,居然在这么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甚至打败了像青膺这么强大的对手。要知道徐天颂进入s市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根基却很深。早在几年前他就已经铺路搭桥,在本市建立了强大的人际关系网。加上他在香港本部多年的经营,竞标这么一个项目不算是难事儿。

这家叫辞西的公司哪来这么大的本事,居然能从徐天颂嘴里虎口夺食,真是令人刮目相看。一时间阮筝竟对这公司的老总产生了点兴趣。

她默默地看完新闻,正准备拿手机上网搜索关于这家公司的信息,突然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看着面前一堆打印出来的资料,她开始在里面疯狂地寻找,两分钟后终于在一堆乱纸里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并且前几天已经通过了面试。这两天她去的公司实在太多,兜兜转转脑子有点发晕,一时竟没有想起来。看着手里那份公司的资料,她心里的震j□j得越来越大。

原本这家公司成立才不过一年,看公司网页上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连参与的项目都没有几个。因为是新公司,阮筝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投了简历,没想到一下子就中了。

她仔细回忆了那天去面试的经过。从这里搭地铁去公司很近,不过五站路而已,下了地铁走两百多米就到了。公司就在一片商业大楼内,不同于青膺占地广阔风格突出的办公大楼群,这家叫辞西的公司和大多数公司差不多,公司位于某栋大楼的八层,占一整个楼面。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

阮筝去的时候是半上午,公司里大多数人都在自己的位子上埋头工作。她粗略扫了一眼,发现许多位子甚至都没有人使用。由此更可以证明这是一家新兴的公司,正在广纳人才,只怕最近会招收一大批像阮筝这样的求职者。

阮筝本来还没想好要去哪家公司,她手头上可去的几家比较来比较去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突出的优势。现在被这个新闻一闹她倒是心里有了主意,晃了晃手里关于辞西的介绍资料,当即就拍板决定了自己今后事业的起点。

辞西?光听这名字就让人有很多想像。不知道这公司名字是谁取的,竟带了这么浓重的书卷气。跟时下那些看似高端实则土气的公司名风格完全不同。阮筝甚至觉得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老板很具有人文气质,应该是那种饱读诗书的文化人。

文化人出来开公司做生意,还真是颇令人感到好奇。阮筝突然有些跃跃欲试,急切地希望进入这家公司一探究竟。能跟青膺抗争的公司,想来不会太差。

阮筝抱着这样的心思第二天去辞西报了道,顺利开始了自己在s市的第二份工作。相对于第一份来说,这一次她显然更为严肃认真。每天准时上班,按时下班,和同事们处得也不错。几乎所有的男同事都对她格外热情,几个新来的女同事也都很喜欢她,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老资格的女同事会挑她点小毛病,但大体上来说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

日子过得很快,三个月实习期满后,阮筝就成为了辞西的正式员工。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留意一件事情,那就是杜兆年和刘长远的事情。杜兆年的案子顾知桐知道得比较清楚,每次有什么进展都会同阮筝说一说。虽然阮筝从没和他提过个中原由,但他并不介意做这个包打听。

至于刘长远的案子,网络上的信息及时又全面,从他被起诉算起,到定罪到上诉,再到二审,一路看下来简直精彩纷呈。原来报道中那个爱民如子清廉正直的好市长,一下子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和他有关系的人忙着撇清关系,甚至还有人不忘背后捅他一刀。从前那些隐藏在幕后的肮脏交易一桩桩浮出水面,成了使他定罪的利器。

阮筝知道,这人这辈子是翻不了身了。就算有一天从牢里出来,也不可能再祸害别人了。二审结果出来的那一天,阮筝请假回了趟香港,去阮笙墓前拜祭了一下,也不忘去看看父母。

忙完了这一切后她便搭巴士回市中心。她订的酒店就在附近,剩下的时间她想要好好逛一逛。她去了从前一直很喜欢的一家甜品店吃东西。小时候在舅舅家,这家甜品店一直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徐天颂说他每月都会打一大笔钱到舅舅的帐户里,但事实上阮筝分析下来用在自己身上的可能只有十分之一。难怪一向生活清贫的舅舅在她小学毕业的时候买了套投资房,难怪表哥表妹们可以时常请家教补习功课。现在看来,徐天颂非但养活了她,还替舅舅把儿子女儿都一起养大了。

那家甜品店阮筝记忆中只去了没几次,还是表哥表妹偶尔请她去吃东西。去了美国后她很少回香港,回来也不见得就会进去。今天再踏进这间熟悉的店面,往事难免就会涌上心头。她坐在并不宽敞的店里吃甜品,看到芒果班戟就会想到顾知桐,一想到他心情没来由地就高兴起来了。

半下午的时候吃东西的人并不多,阮筝一个人坐在临街的一张二人桌上,慢慢地翻着杂志吃着东西。突然她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便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拿着个破旧的搪瓷盆在店门口乞讨。她似乎很想走进来,看到大家桌上的食物时眼睛里不自觉地流露出渴望的眼神。但老板娘面色不悦地在门口的收银台上坐镇着,似乎生生要拿眼神将她逼退。

那中年女人有些畏缩地在门口徘徊来徘徊去,看得阮筝心里有些不忍。她看看面前碟子里还没动过的一个红豆包,想了想便拿了过去递给她。中年女人感激地看了阮筝一眼,伸手去碟子里拿面包。她干枯漆黑的手抖抖嗦嗦地抬起来,指尖刚要碰到那个面包,却突然停下了动作。

她似乎看了一眼阮筝的手腕,又抬头看了看阮筝的脸,猛然间一个用力攥住了阮筝的手。

阮筝吓了一跳,手一松装面包的碟子就掉在了地上,面包咕噜噜滚了出去。

在她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时,就听那女人尖利的声音在耳边炸开了:“你是夏美玲的女儿是不是!你爸爸是不是叫阮剑锋?你说,你快说!”

作者有话要说:先谢谢小生。妹子扔的地雷,让你破费啦。然后说回文章,原来大家光看老徐还不行,还要看他和小阮的对手戏。好吧,大苏我是个有求必应之人,下一章就上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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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鲜血

阮筝没想到,那女人看着瘦巴巴的没几两肉,抓起人来手劲会这么大。

她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一只铁钳给牢牢夹住了,无论怎么挣扎都脱不了身。店里的食客都被她的尖叫声吸引了过来,好几个人探着头往门口看。老板娘也有些坐不住了,慢慢地从收银台里挪出来,开始冲那女人骂起来。

那女人却像没听到似的,依旧冲着阮筝大叫:“你是夏美玲的女儿,对,肯定是,不会错的,我不会记错的。你的右手臂上有块疤,是你小时候从秋千中摔下来磕到的。那一次我跟你妈在一块儿,我亲眼看到的。”

她一边说一边就去撸阮筝的袖子,没两下就把那块疤给找了出来。阮筝本来有些害怕,觉得自己碰上了个疯子。可现在听她这么一说,又觉得她头脑其实挺清醒的。

抛开她怪异的声音和野蛮的举动,她说的话其实挺有条理,时间人物都对得上。阮筝记得手上的这块疤,确实是某次荡秋千不小心摔下来,磕到了旁边的石头造成的。只是这疤年月时间长了,她也渐渐淡忘了,现在让人翻了出来,那记忆也跟着重新回来了。

甜品店的老板娘还在那里骂人,想要把那女人推开却没成功。她转头问阮筝:“小姐,用不用帮你报警?”

“不用不用。”阮筝赶紧拒绝。她很想跟这个女人谈一谈,或许能问到一些以前的事情也说不定。

老板娘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打量着她,阮筝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只能转移话题道:“能帮我把椅子上的包拿来吗?我结账。”

老板娘巴不得别在自己店里出什么事儿,立马就把阮筝的包拿来了。阮筝在她的帮助下掏出钱包付了钱,还没等回找零,就被那中年妇女拖着走了好几米。

“你跟我过来!我让你看看你们家造的孽。要不是你那个混蛋爸爸,我们现在不会过成这样。这全是他害的。阮剑锋,你以为你死了就一了白了了吗?你欠我们钱家的,现在让你女儿来还。”

她越说阮筝好奇心越大。听上去她似乎知道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什么爸爸被她叫做“混蛋”,为什么说是爸爸害她成了现在这样?从前的她太小,很多事情根本不知道。她也曾想找父亲的旧识问个清楚,可人海茫茫去哪里找?她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没想到今天居然会让她碰上一个,简直是意外之喜。

尽管心中有些窃喜,但阮筝还是觉得手腕疼痛难忍。她一路小跑着往前走,同时劝那女人道:“阿姨,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们有话慢慢说好吗?关于我爸妈的事情你知道多少,我们找个地方说好吗?”

“放开你,你想得美!”那女人转过头来,气势汹汹地冲阮筝吼道,“万一你跑了怎么办。你爹妈都死了,如今我只能找你了。你别怨我,要怨就怨你爸。你妈也真倒霉,嫁个这样的男人,还为她赔上性命,真是不值得。”

阮筝盯着她的脸,想要看清她的长相。她们从前应该是见过的,只是隔得时间太长了,这女人又经历了太多,苍老得很厉害,根本看不出从前的模样了。她脸上满是皱纹,皮肤黑得很不均匀,两只眼睛深深地陷进眼窝里,看起来有些浑浊。她露出一脸凶相,像是想把阮筝吓倒。但转眼间她的脸色又变了,变得惊恐无助起来。

这反常的表现令阮筝很好奇。她顺着她的目光往身后看去,只见几个膀大腰圆的男子抽着烟走了过来。如今已是初夏了,那些人全都光着膀子,皮肤晒得很黑,两边手臂上都纹着复杂的花样,手上脖子上全是金闪闪的装饰品,浑身上下透出一股浓浓的江湖气息。

阮筝又回头看那女人,只见她比刚才更恐惧了,抓着她的手慢慢松了开来,浑身不停地打着颤,慢慢地向后退去。阮筝有些奇怪,又去看那几个男人。他们似乎并不是冲她们来的,虽然面相不太好看,但也没有招惹别人,只是一脸凶相地朝前走着。

就在两组人即将擦肩而过时,阮筝突然听到一声尖叫,等她回过头来时,那个衣衫破烂的女人已经向马路上跑了过去。她一边跑一边嘴里叫着什么,阮筝没听清楚,隐约只听到“不要抓我”“我没钱了”“放过我们吧”之类的话。

马路上车来车往,阮筝不由有些着急,赶紧跑了过去。她从路边停着的两辆小面包车中间钻了出去,眼看着那女人跑上了顺流不息的马路,一辆运货车从不远处快速驶了过来,那女人却毫不察觉,依旧像没头苍蝇似地乱跑。

阮筝急了,冲那人大喊一声“小心”,抬脚正准备冲进车流里,却感觉一股力量牢牢地攫取住了她的手臂,将她整个人狠狠地向后一拉。

阮筝的鞋跟一扭,脚踝重重地砸到了地面上,因为重心不稳,身体向后倒了下去。那股力量又及时托住了她,将她拉进了刚才那两辆面包车中间。

阮筝本能地挣扎了一下,却没能挣脱。拉扯中她听到一个男人在耳边厉喝:“这么冲出去,你不要命了吗?”

这声音很耳熟,阮筝却来不及细想是谁。因为不远处传来了刹车和撞击声,还有很多人同时爆发出的惊叫声。道路像是被堵起来了,有人按起了喇叭,还有人甚至开始破口大骂。

阮筝有些心慌起来,她死命推着那个人,到最后实在没办法,索性低下头去冲着那只手狠狠咬了一口。男人压抑地闷哼了一声,略微一松手,阮筝趁机推开他撒腿就往马路上跑。

原本就热闹的马路此刻变得愈加喧闹了。两个方向的车都停了下来,不远处人头攒动,还不时有人凑过去一看究竟。阮筝心跳加速,心里闪过一个不安的念头。她冲到人群前,努力挤到里面,踉跄着几乎要摔倒,还没站稳就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全身裹在破衣服里,原本漆黑的脸上糊满了血迹,已经看不清长相了。

是那个女人,那个自称认识她父母的女人。她就这么紧闭着双眼躺在那里,身体后面已流了一大摊血迹。血迹的范围越来越大,多得像是整个人身体里的血都流出来了一般。

那鲜红的血迹极大地刺激了阮筝,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就像刚才这个女人一样。恐惧从四周包围过来,十七年前那种失去亲人的感觉一下子又涌上心头。她才要触到父母的过去,知情的人却发生意外了。她也许会死,她所知道的父亲母亲的那些事将永远被尘封起来。

对阮筝来说,父母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能对他们多一些了解。一张他们的老照片,一件他们曾穿过的衣服,甚至知情者的只言片语,对阮筝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就是靠着这些零星的东西,她才能够勉强在心里拼凑出父母的形象来。

每当她觉得孤寂不安时,她就会去看这些东西,想那些人说过的话,仿佛这样父母就会依然陪在身边。就像他们只是在隔壁房间看电视或是冲澡,不多时就会过来敲自己的门,提醒她早点睡一样。

这个女人对她来说意义重大,可她却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阮筝一时有些失控,扑上去开始摇晃那人的身体,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出来。她甚至听到旁边有人在窃窃私语,大概是在讨论她与这女人的关系。

可无论她怎么晃,那女人就是不醒,甚至连眼皮子都没动一下。阮筝越来越慌乱,想说话却连口都开不了。就在她手足无措时,刚才那股力量又过来拉她。那人强行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用一种近乎凶狠的口气冲她低吼道:“阮筝,你冷静点。你再这么晃下去,她只会死得更快!”

阮筝的手上沾满了那女人的鲜血,她惊混未定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男人沉默了三秒后,喃喃道:“徐天颂,快……快报警。不不,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我不要她死,我要她活着,快点……”

“已经叫了,我们先出去,别防碍医护人员。”徐天颂紧紧搂着阮筝,将她从人群里带了出来。不远处果然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声,围观人群都很自觉地向两边散去,给救护车让出地方来。

车刚停稳后车门就打开了,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快速跳下车来,有人冲到伤者身边开始施救,还有人抬来了抬架准备转移伤者。阮筝眼睁睁看着他们将那女人抬上抬架,她身上的血还不停地往下滴着,血点沿路滴成了一整条。她就像一摊烂泥般随人摆动,无论别人对她做什么都没有任何反应。

担架被抬上车后救护人员也一同跳了上去,临近关门时一个中年男子探头出来问:“有伤者的家属吗?”

阮筝立马冲了过去,冲那人道:“我跟她一起去。”

那人看看阮筝一身的血迹,冲她招了招手:“上来吧。”

徐天颂扶着阮筝上车,向其他人解释道:“她情绪有些不稳定,我陪她一起去。”

那医生本来想要反对,看了一眼徐天颂似乎是认出他来了,到嘴边的话就咽了下去。他主动向里缩了缩,让出点位子来给两人。

随后车子拉起了警报,一路向着最近的综合医院冲了过去。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对手戏来了,不再是王不见王啦。老徐简直就是跟屁虫啊,小阮跑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第48章 陪酒

手术室门前长长的通道上,一张病床快速被推过。

医生和护士鱼贯而入,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有些麻木的表情。一个年轻护士站在手术室门口,伸手拦住了阮筝:“对不起,请在外面等候,手术结束后我们会通知家属的。”然后她将门关了起来,从头到尾都没露一丝笑容,完全公式化的表情和做派。

阮筝有些无力地靠在墙上,总觉得眼前不停有血色闪过。徐天颂强行拉着她在旁边的椅子里坐下,脱下外套给她穿上,然后轻轻握住她发凉的手:“手术要进行一段时间,你先休息一下。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没胃口。”阮筝低头,看到徐天颂盖在自己手上的那只手,试着想要抽出来。可抽到一半又停住了,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指尖不放。

她的手上身上有很多血渍,已经干掉了,像涂了斑驳的油漆,给人一种乱七八糟的感觉。她说话的时候没什么力气,整个人身子发软,身体总有种让人掏空的感觉。像是有风吹了进来,冷得她很想打颤。

不知怎么的,她就想起那碗曾经在车里喝过的粥了。她转头去看徐天颂,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我想喝粥,你去给我买吧。”

徐天颂的眼里闪过一丝犹豫:“你一个人这里不要紧?”

“别担心,我死不了。我不会走的,我得等手术结束呢。”

徐天颂伸手拍了拍阮筝的手,然后起身离开了。他走出几步后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阮筝就这么木然地坐在那里,一动也没动。甚至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从刚才起就一直维持着呆滞的神情。

这画面有些熟悉,一下子就令徐天颂想起了十七年前的光景。那时候阮剑锋夫妇堕楼身亡了,尸体被拉到了医院的太平间。他带着阮筝还有弟弟阮笙过来送别。因为他们年纪太小,医院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没让他们看父母最后一眼,只是隔着白布让他们站了一会儿。看完之后阮筝就带弟弟出去了,两个孩子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没哭也没叫,就像两尊木偶。这情形和阮筝现在的样子像极了。那是人世间最悲情的一刻,无论什么样的语言都无法描述那种痛楚,看得人除了叹息再没有别的办法。

徐天颂当时就陪在两个孩子身边,一直等到夏美玲的弟弟过来接走他们。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徐天颂心里在想,怎么也是亲人,只要自己肯给钱,多少不会亏待他们吧。如果早知道会搞成今天这样,他当初真该接他们回来自己养。

可当时的他心境和现在完全不同吧。那时他还不到二十岁,自己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孩子对他来说是个累赘,他忙着和人搏命撕杀抢占地盘,忙着赚钱建造自己的青膺王国,哪里有空顾得上两个孩子。更何况在他的心里,和亲人在一起对孩子是最好的。从他自身来说,他是一个父母双亡时没一个亲人愿意接手的孩子,这一直是他一个小小的遗憾。

所以,当时夏美玲的弟弟同意抚养两个孩子的时候,他还曾暗自庆幸过。没想到看上去挺老实的一个人,做出来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如果把阮筝养在身边……

徐天颂又看了一眼她的身影,最终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幸好没养在身边,不然现在怎么下得去手?真要对一个从小管你叫叔叔甚至爸爸的女孩子下手,他觉得自己的禽兽指数还需要再修炼几年。

医院外面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徐天颂进去后挑了和上次一样的那款粥,又打包了好几样小吃,顺手又买了点巧克力,然后拎着一大袋东西上了楼。

手术室前的走廊空而长,头顶上一排灯照得亮堂堂,却没什么暖意,只透出几分阴森的感觉来。手术室上面的红灯还亮着,表示手术还在进行中。徐天颂心里略微放松了一点,那女人伤成那样,如果手术很快结束的话,就意味着必死无疑了。既然手术还在继续,就证明还有抢救的希望。

尽管那女人存在的意义不大,但对阮筝来说她却是一个精神象征,可以填补她长期以来对父母极度的渴望。

他想到阮筝,便快步走了过去。但长椅上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徐天颂不由皱了皱眉,刚准备摸手机让人去找阮筝,就感觉一只冰凉的手伸了过来,从他手里将袋子接了过去。

徐天颂一扭头,就看到脸色苍白的阮筝站在那里。她看上去极度虚弱,好像随时要倒下一样。但她又这么顽强地硬撑着,似乎手术一刻不结束,她就一刻不会倒下。

“你刚才去哪了?”

阮筝把手伸给他看:“去洗手了,带着一手血不好吃东西。”

徐天颂伸手去摸她额头:“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阮筝坐了下来,开始拿粥喝了起来。她喝的时候动作不快,很多时候都只是捧着粥碗出神而已。徐天颂就这么默默地陪在她身边,一句话也没多说。

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长得阮筝手里的粥都快要冷掉了。最终还是她先开口打破了这种沉默:“你怎么会在香港,怎么会在那里?”

“来办点事情。顺道就想去那家甜品店吃点东西。他家的白糖糕不错,蛋挞也还可以。”

“你也去那里吃过东西?”

“嗯,从前去过一次。那地方离你舅舅家不远。我把你送给他后有一次正好在附近办事,就想过去看看你。我看到你跟两个孩子进了那家店,三个人吃得很开心。我当时就在想,看来我的决定是对的,你看起来那么高兴,在舅舅家应该过得不错。”

“我高兴只是因为那里的东西很好吃。而且我很少去那里,偶尔去一次总是心情很好。”阮筝说到这里,不由想起财嫂说过的话来。徐天颂其实和她一样,也是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但他似乎比自己运气更差,还未懂人事就成了孤儿,更可悲的是没有一个亲人愿意接手他。

像他这样的孩子其实是很容易夭折的,随便遇到点什么事情就没了。但他居然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活得这么精彩,实在很不容易。但精彩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李默说过,他的身体其实受过很多伤,已经千疮百孔。外表看似坚韧,内里其实已经永久地伤到了。

没有父母的孩子,无论怎么成长,总要比一般人来得辛苦很多。即便是青膺的老总也不例外。

阮筝有点想问他父母的事情,想想还是算了。她又低头喝了几口粥,将话题转移到了那个女人身上:“你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吗?我没怎么看清楚,你看到什么了没?”

“我只看到你被她从甜品店拖走。当时我跟在你们身后,想看看发生了什么。这个女人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前一刻还一脸凶相,后一刻却害怕地精神失常起来。当时你们在说什么?你跟她聊到什么了吗?”

“其实我几乎没说话。全是她在冲我吼,说我父亲当年害得他们一家人很惨。她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可能是想让我看看他们现在的生活。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是有几个纹身的男人走过,她突然就不对了,很害怕的样子,原本死死攥着我的手,一下子就松开了,然后她就跑掉了。后来她就上了马路,出了车祸。我现在脑子乱乱的,那几个男人你见到了吗?可以查一下他们的背景吗?”

“已经查过了。”徐天颂微眯着眼睛道,“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普通的混混,当时不过经过那里,不像是冲着那个女人去的。她从前或许受过什么刺激,对这样的人心存畏惧,猛然间看到可能勾起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所以才会行为失常。”

“是这样吗?”

“你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吃过不少苦。像这样的人家破产时应该会有人上门讨债,很多人会雇黑社会替他们收钱,那些人都喜欢在身上纹点什么。”

阮筝扭头看着徐天颂,像是在琢磨什么,片刻后她问道:“那你身上也有吗?你纹了什么?”

徐天颂从前是香港第一黑帮青膺的老大,照他的理论他应该浑身上下除了小外全给纹上了吧。

听到这个问题,徐天颂有些乐了:“我身上有没有纹身你不知道吗?你不是见过吗?我身上除了疤没别的东西。”

“都是从前跟人打打杀杀的时候留下的?”

“没有这些疤就没有现在青膺,我也养不活这么多人。青膺的那些兄弟很多都是跟我一起混起来的,我身上有多少伤他们都知道,都记得。他们拿我当大哥,我也拿他们当亲兄弟。其实当年你父亲也是这样,我从来没想过要杀他。我一直想给他指一条明路的。可他不愿意,他这么一条道黑到了底。他的死我不能说全然没有责任,他跳楼的时候如果是我出手,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但我要说的是,在你父母的这件事情上,除了那一下是我的遗憾外,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对不起他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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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第二天就搭飞机回了s市。

那个女人的手术成功了,但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用医生的话来说,她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了。她如今住在加护病房内,每天靠一堆仪器维持基本的身体机能。

阮筝本想留下来等她醒的,但徐天颂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如果她一辈子不醒,你也要等一辈子吗?”

这正是阮筝最担心的事情。她有些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开口的时候语气却透着无力:“我就想听她说说关于我父母的事情。徐天颂,你说当年在我父母的事情上,你没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你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来我家里?”

徐天颂就这么站在加护病房的休息室里,居下临下望着阮筝:“我说的话,你会信吗?”

“不信。”

“所以我说了有什么用?这世上总还有知道真相的人活着,你要是想知道,就努力把他们找出来吧。”

他说完这话转身离去,只潇洒地背对着阮筝冲她挥挥手。阮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头一时空荡荡的,似乎那个女人一天不醒,她空虚的心就一天填不满似的。

她随便在医院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搭早班飞机回辞西上班。上到一半的时候徐天颂给她发来了邮件,将那个女人的基本资料传了过来。

这女人姓潘,名叫海珠,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今年大约四十五岁左右。她年轻的时候家境不错,嫁了个做烟草生意的丈夫,还生了两个女儿。但后来她丈夫的烟草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被迫拿去抵债,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她的丈夫似乎因这件事的打击,没多久便去世了。她因为受了刺激人便有些疯癫起来,两个女儿便被社工送去了福利院,辗转被人收养。

这些年潘海珠一直过得很是潦倒,基本靠行乞为生。偶尔也会给人打点短零工,但她总是间歇性发病,所以没一样工作能做得长久。

资料上大致就介绍了这些,随资料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两个女人的合影,正是潘海珠和阮筝的母亲夏美玲。照片上的两人都很年轻,有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美丽。朴素大方端庄典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阮筝不由想起了这两人现在的模样。母亲十七年前就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堆骨灰。至于潘海珠也活得不像个人样儿,或许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两个原本过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突然间成了现在这样。

阮筝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最后终于拷备了一份,拿去照相馆打印了几份出来。她手头上关于父母的东西少得可怜,这张照片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她将照片带回家去镶在了镜框里,每天放在床头柜上看几眼。顾知桐来家里看她的时候还对着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很久,像是要把她母亲的长相牢牢刻在心头似的。

阮筝暂时将潘海珠的事情搁在了一边,反正徐天颂在邮件里说了,一旦她醒了他会立马通知自己。阮筝也就强迫自己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工作上来了。

辞西目前主营的业务就是原建岛大厦的那个地块。既然已经投中了标,自然是要将原楼推倒重建了。爆破工作已经完成,那地儿现在是一片废墟,上百个工人每天在清理建筑垃圾,只等收拾干净后就要按施工图打桩建地基了。

按照上头的计划,这块地要建商住两用房。因为地处市中心,只建精品小区的话未免太浪费。所以公司计划要建一系列的写字楼兼高级住宅,同时兼顾商铺店面什么的。

阮筝目前所在的部门就负责与那些潜在客户打交道。说白了就是要忽悠他们在房子一块瓦还没有情况下,就心甘情愿掏出一大笔钱来下定。最好还能一次性买个几套,自住送礼两相宜。

他们这个部门目前人员并不多,除了她和另外两个女员工外还有几个年轻男人,除此之外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毛经理了。

那毛经理其实年纪也不大,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左右的模样。个子挺高,人瘦得跟猴儿似的,一双眼睛特别有神,无论扫到谁身上都像发射红外线一般,恨不得将你整个人抽筋剥皮,整出一副骨头来瞧个仔细。

阮筝对毛经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多讨厌。唯一有些不太乐意的便是,他总爱拉手下人去陪客户喝酒。

阮筝也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不应酬是不可能的,尤其现在辞西正在拉拢几家大客户,急于将手里的楼花快速销售出去,少不得就要陪客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大家感情一活络,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也许就会松口付订金,而那些原本只打算订一套的也许就会订三四套。

部门里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能从订单里提成,所以大家的干劲都很大。阮筝其实也挺乐意做成生意,毕竟她现在是坐吃山空,s市的消费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她在美国存下的那点钱其实也不够挥霍多久的。

她不反对跟客户吃饭,但却讨厌每次一吃饭就要不停地灌酒。她是个女人,还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那些个老板看她的眼神就很不一样。基本上只要有她在,生意就一定能谈成,但前提是她得愿意喝酒才是。

阮筝在美国时也练过一段时间的酒量,喝几瓶红的啤的还没问题。但每次喝完后总觉得肚子胀胀的,睡一觉醒来头得疼一整天。

但毛经理对这种销售方式乐此不疲,每每总是整个部门倾巢出动。人人都去的情况下阮筝也不能总是推托,何况她推了一两次后经理的脸色便有点不好看了,连部门里其他几个女员工也开始说闲话了。说什么她仗着自己长得漂亮想要搞特殊化,跟经理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种种。

其实阮筝知道,她们这么说无非就是因为自己若是不去,她们就要成为出头鸟了。而如果她在的话,她们就可以乐得轻松了。

都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缺席就成了别人指责她的原罪了。

阮筝骨子里其实是有些争强好胜的。她不愿意让徐天颂瞧扁了,觉得离了他她连活下去都会成问题。也不愿意让顾知桐知道她的烦恼,好借机劝她辞掉工作待在他家靠他养活。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她即便再不喜欢应酬,也得强打起精神去应付。

就在她回s市的第三天,毛经理就安排了他们去同一个大客户吃饭。虽然他没明说对方是什么人,但从他说起对方时两眼冒光的神情看,这绝对是一个他们到目前为止遇到的最大的买家。

临下班出发前,毛经理还颇有些得意地吹嘘着:“今天这顿饭要是吃成了,月底你们人人少说都能分到这个数。”他一面说一面伸出一只手来,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阮筝随口接了一句:“五百?”

“五百?五千!这么辛苦卖楼花要只挣五百,我还用得着你们全出手?”

五千这个数字确实挺振奋人心,要知道阮筝他们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多的不过一万,少的不过四五千,一下子拿这么多提成的机会可不多见。难怪毛经理话一出口,阮筝就见其他几人立马露出欣喜的表情,甚至都有些跃跃欲试了。

毛经理吹完牛后还不忘看阮筝一眼,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小阮啊,今天成败就看你的啦。”

阮筝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前几次毛经理也总这么说,一开始她还以为对方会给自己下套,将她出卖给客户做什么钱色交易。可几次应酬下来她发现,其实除了喝酒外,客户们一般都很老实,没人对她做什么不规矩的事情。最多就是有人嘴巴不太干净,说点荤话占点口头便宜罢了。

于是她冲毛经理笑了笑,转头就把这话扔到了脑后。一直到他们一行人到达酒店,进入预定的包房,然后那个传说中的大客户姗姗来迟,推门而入的时候一脸严肃没半点歉意,阮筝才意识到今天这顿饭确实有些不同寻常。

来的那个大客户她认识,前一段时间她还和他一起共过事。阮筝一见他脸上的笑容不由一僵,心里忍不住腹腓一句:“庄严,你来干什么?”

庄严见到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倒也没故意避嫌,一上来就先跟毛经理握了个手,然后就转身冲阮筝伸手:“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阮筝只得礼貌地和他轻轻握了下手,同时用眼神询问他今天来这儿的目的。但庄严却完全不理会她的暗示,只当没看见,松手后又开始与其他人打招呼。

阮筝默默把手收了回来,心里不知怎么的竟升起一股不安的感觉。一见到庄严她就会想起徐天颂,今天这顿饭庄严到底是为自己而来,还是为他的老板跑腿来了?作者有话要说:为了让大家早点吃上肉,我决定从今天起,进行为期一周的双更。每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文章,更新至少六干字,大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哦。

☆、第49章 过夜

庄严其实是个有为青年。

虽然他在青膺的职位只是一个秘书,但能做到董事长秘书这一职务,他的能力可见一斑。

阮筝就这么坐在人群里,冷眼旁观着这个年轻人。他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今年肯定不到三十。和毛经理他们讲起话来也依旧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仿佛对方无论说得怎么天花乱坠,他依旧秉持着内心最初的想法。

另外几个女员工则频频人偷眼看他。这么年轻,长得又很出众,还是她们的潜在大买家,很少有女人能不动心。她们平时跟阮筝关系算不上很亲密,但今天一听说她跟庄严本就认识,立马就对她也亲热了起来。

毛经理虚长了她们几岁,自然也更懂得利用阮筝来为自己谋福利。既然阮筝与庄严本就认识,那么今晚招待他的任务自然也就落到了她身上。

阮筝其实也很想跟庄严打听打听,到底是他自己对辞西的项目感兴趣,还是徐天颂派他来打探对手公司的情况。

毛经理知道他是青膺的人,却依旧对他礼遇有佳,不时让阮筝给他敬酒。阮筝感觉自己面前的杯子就没有空过。经常她前一杯刚喝完,又一杯就有人给她续上了。因为续酒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是这个人给她倒啤酒,一会儿又变成另一个给她来杯红酒。阮筝的心思全放在了庄严身上,也顾不得琢磨杯里的酒,基本上人家倒了什么她便喝什么。

但阮筝毕竟不是一个喝酒的绝顶高手。如果单喝一种的话还能多撑一会儿,但这么几种酒混着来,她很快就感觉身体有了不好的反应。

当她开始四肢发麻呼吸困难时,她终于想起了喝酒的大忌。混着喝是很容易醉的一种喝法,多少千杯不倒的高手在这一招下也要败下阵来。她忍不住朝身边的毛经理看过去,模糊的视线中对方似乎正冲着她微笑。只是这笑容有股说不出的怪异,阮筝被他笑得心头毛毛的,只能把头撇开去看其他人。

她身边是另一个女同事,正拿着红酒瓶子往她杯里倒,同时不忘附和毛经理劝阮筝给庄严敬酒。阮筝仔细想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可整个人晕晕的什么也看不清,连面前的酒杯都从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又变成了四个。

阮筝知道自己有些醉了,意识开始慢慢抽离她的大脑。她只有仅剩的一点思维还在那里思考一个关键的问题。到底是同事们不小心倒错了酒,还是他们本来就预谋好了,集体联合起来对付她,非要把她送到大客户的床上去不可呢?

对方是庄严,阮筝倒并不是很担心。庄严这人她还是了解的,算得上是个正人君子了。更何况他知道自己跟徐天颂的关系,怎么可能会对她下手?

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阮筝对自己目前的情况有些许担心,她担心万一他们没能成功把她推给庄严,会不会有人趁机混水摸鱼占她便宜?

阮筝想给顾知桐打个电话,眼下这种情况她觉得自己一个人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她费力地伸手进包去摸手机,试了好几下总算是拿了出来。但身边的女同事一见她摸屏幕就立刻伸手过来。她似乎是在笑,又用软糯的声音轻声劝她:“不用打电话了,一会儿你要醉了,我送你回去好了。”

她一边说一边就从阮筝手里把手机夺了过去。阮筝心里不由急了,颤抖着手想要去拿手机,却伸了好几次手都扑空了。旁边一众人就一起笑着开始起哄,有人甚至冲她直言道:“阮筝,你已经醉了。”

阮筝知道她醉了,她有些迷茫地抬头,恍惚间似乎看到庄严走了出去,她不由有些心急。她想开口叫住他,可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出不来。说实话跟身边这些禽兽比起来,她倒宁愿自己被庄严带走。

像他这样的男人,遇到自己这样的女人,要么好心送她回家,要么直接在酒店开个房间让她睡一晚,绝对不会动她半根手指头。阮筝甚至曾经怀疑过,庄严根本不喜欢女人。也许他对男人更感兴趣也说不准。

而身边这几个男人阮筝才和他们相处了没多久就已经清楚了。这根本就是一群狼,正处于觅食的状态下。平日里在办公室他们已经借工作之便总想来占她便宜了,如果今天她真的醉得不醒人事,只怕他们会立马扑过来把她生吞活剥的。

男女同事,一起喝酒吃饭,然后发生点什么是再正常不过了,说强/奸或许都没人信。阮筝一想到这个心里便更急了。人一着急酒精就容易往头上涌,她原本就模糊的视线简直成了一团浆糊,连人影都分不清楚了。

她只隐约看到包房的门似乎打开了,一个清瘦的男人走了进来,好像又坐回了庄严原先坐的位子上。阮筝的心略微放下一些,身边的同事还在那里扯她的手,硬将酒杯往她手里塞。

阮筝不由有些恼火,也顾不得形象和面子了,一抬手就把那酒杯打开了。就听得一声女人的尖叫,旁边似乎有人站了起来,拼命地在身上擦着什么。

阮筝皱着眉头扭头去看她,漂亮的五官全都纠结在了一起。她有点想笑又很想骂她活该,但努力了半天她只是抓住了那人的衣摆,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凑了上去。

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一股强烈的呕吐感从心头升起,她整张脸埋在了女同事的衣服里,发出轻轻的一声呕吐声。

女人的尖叫愈加厉害了,毫不犹豫就把她给推开了。阮筝又撞回到了椅背上,捂着嘴强忍着不吐出来。她刚刚那一下只是干呕,什么东西都没吐出来。但那女同事显然已经疯了,在身上来回擦得更厉害了。

包厢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乱了起来。有人过来安慰那女同事,也有人来拉阮筝,似乎要拉她去洗手间吐。还有人在那里假意关心她,不住地问她还好吗。阮筝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任由别人将她从椅子里拖起来,勉强扶着椅背才没有瘫倒在地上。

她踉跄着被人扯着走了几步,眼前除了明亮的灯光外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她只听见包厢的发出“砰”地一声响,随即便是什么东西撞在了墙上的声音。原本嘈杂的屋子瞬间安静了下来,片刻后才听毛经理结结巴巴道:“你……你是谁?怎么随便闯进来?”

那人似乎没说话,屋子里又变得寂静无声。阮筝只觉得原本拉着自己的那股力量凭空消失了,紧接着便是一只手过来轻拍她的脸颊,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那里问她:“阮筝,能看到我吗?”

阮筝看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她无奈地摇摇头,眨了几下眼睛。就在她准备好好看看来人的长相时,她觉得自己整个人头向下倒了下去,一股力量紧接着接住了她,随后她便双脚离地,小腿肚上似乎被人紧紧搂住了。她的胃顶在了什么东西上,散乱地头发朝下披着,下巴撞在了一片平坦的地方,整个人竟不受控制地移动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阮筝清醒了不少。她的眼睛终于重新看到了东西。她发现自己离地面有些近,从这个角度望过去只能看到两只皮鞋的脚后跟。她有些茫然地想抬头,却发现抬头时脖颈酸得厉害,似乎要费很大的劲才能勉强抬起一些。

周围的东西全都变了样,仔细一看原来都倒了个个儿。阮筝略一思索才明白过来,她此刻正被人像背麻袋似的扛在肩膀上。这应该是个男人,闻起来的气息不像女人,力量也远比女人要来得大。他就这么轻松地把自己扛出了包厢,顺着长长的走廊一路走下去,最后终于停在了电梯口。

一直到这会儿阮筝才被他放下来。脚刚沾地那会儿阮筝头昏得厉害,不自觉地就靠在了那人身上。她的长发随意地盖在脸上,别人轻易看不出她是谁。等了片刻后电梯门“叮”地一声响,从里面走出来几个鬼佬,叽哩呱啦说着什么,从阮筝身边擦肩而过。

那男人就这么搂着她进了电梯,按了向下的按钮。当电梯门终于合上时,偌大的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个,那人终于又开口道:“没事把自己弄这么难看干什么。”

阮筝一把推开他,身体重重地摔在了电梯壁上。她理了理凌乱的长发,有些大舌头道:“徐天颂,我也没求你看我。”

徐天颂一脸淡定地凑过来,故意嗅了嗅她满身的酒气,略带调侃道:“那倒是我多管闲事了。行,我现在就把你送回酒桌上去。你猜你今晚会在谁的床上?庄严是看不上你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给我打电话。另外那几个,估计就那瘦高个的丑男人职位最高了,你觉得他今晚会放过你吗?”

他当然不会。庄严如果不要她,毛经理十成十会把她拉到自己床上去。阮筝被问得一时语塞,只能靠在冰冷的电梯壁上喘粗气。那种四肢发麻的感觉又一次袭上心头,呼吸再一次变得急促起来。猝不及防间她整个人向前一倒,直接跌进了徐天颂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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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中徐天颂的下怀,他立即重新扛起阮筝,大步踏出了电梯。

阮筝的胃又一定顶在了他的肩膀上,随着他行走的步伐上下翻搅,好几次顶得她差点直接吐出来。他就这么一路旁若无人地走出酒店大厅,直接向露天停车场走去。

阮筝难受得快要死过去了,两只手拼命打徐天颂的背,嘴里叫道:“放我下来,你快放我下来。”

对方却像没听到,连个字都没吐给她,依旧走自己的路。阮筝没办法,索性就伸手去拧他的背。隔着薄薄的衬衣她只拧到一堆坚实的肌肉,好几次手指还无力打滑,根本使不出劲来。她见拧不着又开始用手指头掐他,将心头对他的恨全都化成了指力,死命在徐天颂旧伤累累的背部来回刮擦。

徐天颂其实不觉得疼,只是觉得她这举动很幼稚,忍不住开口笑道:“你玩够了没?准备当众直接把我衣服扯烂吗?”

“真的,我不开玩笑,你放我下来。我要吐了,你也不希望我、我吐在你身上吧。”阮筝说完还配合地干呕了一声。

徐天颂倒不介意她吐自己一身,但听她的口气似乎很难受的样子,便走到一个花坛边将她放了下来,随手冲里面一指:“行,吐吧。”

阮筝也没跟他客气,一手撑在他身体上,探着脑袋就开始不管不顾地吐起来了。她刚才喝了满肚子的酒水,所以一开始吐的都是些液体,就跟开了闸的水龙头似的,哗哗地往下流。徐天颂也不嫌弃她一身酒臭,就这么安静地陪在旁边,偶尔还很体贴地伸手拍拍她的背。等她吐得差不多了,就递上一块手帕。

阮筝接过来擦了擦嘴,伸手想还给他,又觉得不太合适,就直接塞进了口袋里。夜风阵阵吹来,有点凉丝丝的感觉,阮筝看着徐天颂的眼神有点发直,沉默了片刻后她打了个大喷嚏。

徐天颂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像对孩子似的揉揉她的一头乱发:“行了,走吧。我送你回家。”

他一面说一面伸手过来,很自然地就拉住了阮筝的手。阮筝觉得自己一定是酒喝多了人不太清醒,居然没有甩掉他的手,就这么着了魔似的乖乖由他牵着。

两人走到停车场,一上车阮筝就开始往椅子里缩,整个人困倦得不行。徐天颂曾派人给她送过东西,自然知道她的住址,所以她连话都懒得说,索性眯着眼睛睡起觉来。

睡意袭来的同时,醉意似乎也纷拥而至。阮筝觉得原本已经清醒了一些的头脑又变得昏沉起来。迷迷瞪瞪间也不知道车什么时候就开了她家楼下,徐天颂又是老样子,不客气地把她扛上了楼。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阮筝却完全没有印象了。她只觉得人一下子舒服了很多,躺在柔软的床上扯过被子卷了起来,整个人彻底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她没能去上班。配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她脸上,她一时有些适应不了这股强光,眨巴了几下眼睛后才算看清室内的情况。

屋子里乱得像打过仗一样,衣服被扔得凌乱一片,椅子也翻倒了几只,横七竖八躺在那儿。梳妆台上的东西有一半都扫落在了地上,拖鞋一只在鞋柜那里,另一只却在沙发上。衣橱的门没关好,门缝里夹着几件衣服,长长地连成一线拖到了地上。

阮筝被眼前的场景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家里遭了贼。但这想法只在脑中停留了三秒钟就被她否定了。如果真的有贼不会把椅子推翻,也没必要把拖鞋扔到沙发上?

这场景看上去似乎更像是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阮筝心头一紧,紧张得手脚又开始发麻起来。她下意识地就去看被子里的自己,发现身上穿的已经不是昨天的那一套了。那是她的一套睡衣,上面还有小鹿的卡通图案。她一下子被惊得说不出话了。

但很快她就发现,事情远比现在更为糟糕。因为她赫然发现自己的床边睡着一个人!那人背对着她看不清脸孔,但阮筝却一下子认出他来。

为什么徐天颂会在自己家里,还和她睡在一张床上?

阮筝瞬间心跳加速,不光四肢,连嘴唇都开始发起抖来。一股无名火蹿上了她的背脊,像是在她身体里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她想也没想就抬起脚来,冲着徐天颂的后背就是重重一脚。

对方睡得正香,睡梦中似乎也没有防备,直接被她一脚踹到了地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青膺老总也有丢乖出丑的时候,他掉到地上的时候显然有些搞不清楚状况,露出一脸迷茫的神情。那使他看上去更显年轻了,甚至带上了几分孩童的稚气。

阮筝心里暗骂这真是个恼人的妖精,嘴里不客气地叫道:“你在这里干什么,马上滚出去!”

徐天颂被她尖利的声音刺激了一下,人终于清醒了过来。他全身上下就穿了件浴袍,露出一双白腿在外面,整个人懒洋洋的,趴在床沿边慢慢撑起身体,瞪了阮筝一眼:“没良心,把我搞成这样,现在说赶人就赶人。”

阮筝恨不得立马尖叫起来,她抱着头拼命忍耐,心里不停消化着徐天颂的那句话。什么叫她把他搞成这样,昨天晚上难道她对他做了什么?

阮筝再一次崩溃,她又掀起被子看了看自己,衣服裤子确实都是新换的,她甚至想伸手进裤子里看看自己的内/裤是什么样的。

一定是她没睡醒,一定是她在做恶梦,否则怎么可能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发生?

徐天颂就这么站在床边,看着阮筝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最后变成了彻底的乌黑。他觉得阮筝七窃升烟的样子实在有趣,没忍住又像昨晚那样揉了揉她的头。

这一次阮筝没再任由他碰自己,而是不客气地把他的手一打,怒气冲冲跳下床来,直接走到门口大门一开,开始赶人:“麻烦请出去。”

徐天颂低头看看自己那一身,他这件浴袍虽然是白的,但很明显是女款的,肩膀处有点窄,胸口处也有点合不拢。关键是长度比较短,站直了只能到他的膝盖处。他就这么无奈地望着阮筝,皱眉道:“你就让我这么走出去?”

“那你还想怎么样?”

“你做的好事,你必须得负责。”

“啊……”阮筝终于忍不住暴走起来。她双脚在地上不停地来回跺着,配合她一身的卡通睡衣,就像一只发狂的小宠物。

徐天颂立马心头一软,克制不住走上前去,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同时伸手直接把门关了起来。

“好了,别这样,让邻居看到了容易误会。还以为我们俩昨晚怎么样了。本来只是一场呕吐事件,别最后让人传成床/戏就不好了。”

阮筝力气没对方大,被他死死搂着竟有些挣脱不了。她的鼻子嘴巴就贴在柔软的浴袍上,闭着眼睛仔细分析了一下徐天颂的话,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她努力挣扎着把头抬起来,一脸无辜地问道:“你是说,我们昨晚什么也没做,是不是?”

她那一脸欣喜的表情略微有些刺痛徐天颂的男性自尊。这世界上很少有女人像阮筝这样,因为没跟他发生什么而高兴成这样。通常那些女人都恨不得能和他有点什么,如果他愿意碰她们的话,她们会立马高兴地昏过去。而一夜过后如果他什么也没做的话,失望之情简直难以掩饰,甚至强烈到能把他整个人淹没。

而现在,眼前这个迷懵又冒着傻气的年轻女人,居然庆幸他们昨晚什么也没发生!

徐天颂有些无奈地轻叹一声,伸手去揉阮筝的额角:“是,我们什么也没做。但你后来发起酒疯来了,把家里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拿着拖鞋跳舞,一个不小心就吐了我们两人一身。你身上这套睡衣是我找出来替你换上的,至于我,穿不下你的衣服,只找到你的一件旧浴袍勉强凑和。”

阮筝还在为什么都没发生而高兴着,脑子接收信息时就慢了半拍。大约半分钟后她才品出徐天颂话里的意思,说话立马又变得结巴起来:“你、你、你什么意思?你帮我换睡衣?谁让你帮我换的,谁允许你帮我换的!”

徐天颂真心觉得,自从搬离他家后,阮筝整个人变得年轻跳脱了很多。从前在徐家时她喜欢故做深沉,还喜欢扮知性扮成熟。但她其实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姑娘,所以天真活泼才是她性格中主要的成分。在这间属于她自己的一居室里,她毫无保留地展现出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徐天颂发现他很喜欢这样的阮筝,简直喜欢到不行。他有一种冲动,想要立马剥光她的衣服,把她扔到床上,然后完成那件长久以来想要做的事情。他想要占有阮筝,想要让她从身体到心灵都完全臣服在他的身下。

所以他开口的时候,语气不自觉地就带上了几分调/戏的感觉:“我不知道你在害羞些什么。你的身体我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再看一回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我不是个正人君子,昨晚你醉成那样,我早就可以直接办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羡杨妹子妹子扔的地雷,乃们太热情了。还有昨天大家的留言也很热情啊,居然是我整篇文章里单章留言数最高的。很多从没冒过头的妹子也被我炸出来了。大家的热情我收到啦,还请继续保持哦。乃们的热情越高涨,我更文的动力也越大呀。另外话说前两天的对手戏被嫌弃了,5555555,今天这一场乃们还满意吗?不许说不一一满一一意!

☆、第50章 衣冠禽兽

阮筝觉得,徐天颂的眼睛就像是一台红外线扫描仪。

他就这么随意地看了她几眼,她就觉得对方已经透过薄薄的一层棉织物看清了她内里的身体。他说得没错,她这具身体确实早就被他看光了。那一次情人节,因为顾知桐他发了好大一通脾气,后来就在徐家几乎把她剥个精光。虽然最后两人什么也没干,但从实际角度来说,阮筝的身体在他面前已经没有秘密可言。

他岂止看过,他根本还细细地摸过了。

一想到这里,阮筝瞬间从头红到脚。她有些恼羞成怒,用力推开了对方,再次下逐客令:“出去,马上出去!”

“让我穿成这样出去?”

“你不是大公司老板吗?一个电话就会有人给你送衣服来。你现在马上打电话,立刻!”

“我电话坏了。昨天你吐得太厉害,把我衣服吐湿了,电话在裤子口袋里,进了水受了潮,已经不能用了。”

阮筝再猪脑子也知道他不过是找借口。但对方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她也懒得多废话,在满地的杂物里找出自己的手机,递了过去:“用我的,马上打电话。”

“我背不出司机的号码。”这次他没撒谎,他真的背不出来。

阮筝整个人已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只能靠着仅剩的涵养压下心头的怒火,咬牙威胁道:“那就打给庄严,不然就打给何慕则。否则我就报警。青膺老总想上报纸头条吗?还是桃色新闻。”

这个威胁其实很弱。以徐天颂的财力和手段,s市没有一家报纸敢报导他的负面新闻。但他出于对阮筝的同情,生怕她气出个好歹来,便假意怕了她似的接过手机,直接给何慕则打了个电话,让他给自己送套干净的衣服来。

何慕则很识相的什么也没问,从头到尾只说了三个“好”字。

挂了电话后,徐天颂跟阮筝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看着对方。阮筝蹲在地上像只宠物狗,看对方的眼神充满了哀怨。昨天晚上的事情她多少想起来了一点,大概是毛经理联合其他人拼命想把她灌醉,庄严有些看不下去了,就打电话叫来了徐天颂。

但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有些失控了。徐天颂是什么人,那是曾经的青膺帮老大,说话做事都透着江湖气息。他居然当着所有同事的面把她直接扛出了包厢。阮筝觉得自己已经不必回公司上班了,里子面子都丢尽了,她不如一死以谢天下算了。

徐天颂看不得她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只能保证道:“等阿慕送来衣服,我换了马上就走,行不行?”

“嗯。”阮筝默默点头。

“那现在我们可不可以先吃点东西?”

他这么一说,阮筝倒也觉得饿了。昨晚吃的东西全吐了,两人闹了半天都下午了,肚子早就唱空城计了。阮筝想了想从地上爬起来去厨房开冰箱,却绝望地发现冰箱也早就空了。

她现在一个人住,上班比较忙,基本上家里就不开伙了。平时都是在外面买点吃吃,偶尔买点菜回来,也不过吃个一两顿就没了。

面对空空如也的冰箱,阮筝觉得自己的肚子更饿了。

“你这过的什么日子,家里一点存货也没有?”徐天颂从后面凑过来抱怨了一句,一股男性气息瞬间扑面而来,刺激得阮筝身体一紧,脸颊没来由地就发烫起来。

她不敢回头看对方,假装找东西转开了身子,去开橱柜的门。在一通翻箱倒柜后,她终于找到了两包泡面。

“只有这个了。”

徐天颂有点嫌弃地皱眉。阮筝气得刚想叫“爱吃不滚不吃滚蛋”,对方直接抄起煮锅就去水笼头上接水:“算了,将就一下吧。你早说我就让阿慕带点吃的过来了。”

阮筝不理会他的抱怨,自顾自进了洗手间刷牙。浴缸里扔了一堆脏衣服,包括自己昨天的一身行头还有徐天颂的衬衣西裤。她有点好奇自己昨天到底吐成什么样了,就一边刷牙一边小心翼翼地去翻那堆衣服。

翻着翻着她就觉得不对劲了。那一堆纺织品里除了这些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格外扎眼。那应该是条内/裤,但看款式和大小绝对不是阮筝的。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身上,再看看那一条,嘴里的牙刷毫无征兆地就掉了下来。

牙刷落在了地上,白色的泡沫甩了一地,阮筝却顾不得去收拾。她只觉得血液迅速往头脑上涌,简直就要冲破天灵盖往天花板上飞溅了。

那居然是徐天颂的内/裤!

这个男人还要不要脸了,这么私密的东西居然就这么脱在她家里了。一想到那是他贴身穿过的东西,而且还是贴着那个地方,阮筝就暴走地想要尖叫。她抱着头在洗手间里来回走了几圈,猛然间又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

她家里没有男人衣服,所以徐天颂只能穿她的一件旧浴袍。既然如此他肯定也找不到男式内/裤。他身上这条已经脱下来了,那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什么?

阮筝看见镜子里自己的脸正在扭曲中。这个答案她一下子就想到了,既然找不到合适的内/裤,他最大的可能就是不穿,也就是说,他现在下半身是光着的,什么遮蔽物也没有。

自己刚刚被他搂得那么紧,两个人贴得那么近,也许他那东西已经从浴袍里跑了出来,直接戳在了她的睡衣上。阮筝低下头去,仔细计算了一下双方高度的差距,然后对着大约肚子的地方看了两眼,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节操,已经掉了一地,怎么也捡不起来了。

徐天颂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衣冠禽兽。她当初怎么会不自量力到与这种人为敌。她至少还要脸,可对方完全是个不要脸的,她怎么可能斗得过他?

阮筝在洗手间里生了半天的闷气,直到外面徐天颂敲门喊她出去吃泡面,她才磨磨蹭蹭地走了出去。

小小的屋子里已满是面条的香味,勾引地阮筝食欲大增,原本一塌糊涂的心情总算好了一些。餐桌上摆了两只碗,她仔细一看,一碗面条上还静静地躺着一只荷包蛋。

虽然只是一个不值钱的煎蛋,但还是让此刻的阮筝觉得弥足珍贵。她心想徐天颂这个人再渣,基本的人品还是有的。于是她勉强冲对方挤出个笑容,伸手去端那碗面条。

但她的手只伸到一半就被拦住了。她抬头看对方,只见徐天颂微笑着冲她指了指旁边的碗:“这碗是我的,那碗才是你的。”

另一碗是没有荷包蛋的!阮筝一下子又气炸了,想也没想脱口而出:“这是我家的**蛋!”

“可这蛋是我煎的。”

“我是女人,女士优先你懂不懂?”

“我是男人,需要补充更多的体力你明白吗?”

阮筝气鼓鼓地瞪着徐天颂。没想到这人这么固执,这么没有绅士风度,一只蛋也要跟她抢。徐天颂也想丝毫不让地瞪回去,终究还是觉得太幼稚了,便主动退了一步:“只剩这最后一个蛋了。这样吧,一分为二?”

“好。”

阮筝立马拿来碟子和小刀,将蛋夹进碟子里,然后把刀递给徐天颂:“你来分。你以前总杀人,用刀比我厉害。”

这算哪门子的夸奖方法。徐天颂甩甩头不跟她计较,用刀轻轻在蛋上一划,就均匀地将它分成了两半。阮筝凑过来仔细看了半天,拿不准备要挑哪一块。她想挑块大的,可这两块真的看起来差不多大。

“两块一样重,你要不要称称?”

阮筝终于有点不好意思了,随便夹了一块蛋放进碗里,呼噜呼噜吃起面来。吃到一半时阮筝终于忍不住问徐天颂:“你昨晚为什么不回家去?”

“因为衣服让你吐脏了。”

“借口,你可以让人给你送衣服来,你那么多手下。”

“深更半夜麻烦别人多不好。别人也只是打工的,下了班的时间不属于我,何必要麻烦他们再跑一趟。”

阮筝有些不相信地望着他,半晌追问道:“真的?”

“真的。”徐天颂很平静地撒着谎,脸不红心不跳。他自然不会跟阮筝讲,他其实是担心她喝酒后哮喘突然发作才留下来陪她的。这种体贴的行为一点儿也不像他这个杀人成性的恶魔会做出来的,所以他也不想说出来恶心到阮筝。虽然他觉得这没什么,既不肉麻也不值得吐槽。

阮筝得到答案后就把头低了下去,继续埋头吃面,一直到把碗里的东西全都捞干净,连面汤都一滴不剩的喝完了,才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身上。

她的那件浴袍确实有点小。徐天颂的身材在男人中算是比较瘦削的,肌肉也是那种坚实而薄削的,不是那种有大块大块肌肉的猛男。但自己的衣服穿他身上还是显得有点紧绷。他此刻就这么随意地坐在那里,看样子两腿也没有并拢。阮筝的想法一下子就歪了,怎么努力都不能将思绪从他的下半身转移开去。

他没穿内/裤,就这么贴身穿着她的浴袍。那东西肯定碰到了浴袍,说不定还会流出点j□j沾在上面。男人都有晨/勃的生/理反应,早上那东西总是擎天一柱,很容易就有液体流出来。

一想到这里,阮筝心里就一阵发颤,双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徐天颂放下面碗安静地望着她,半晌淡淡开口道:“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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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嘴里最后一点面汤差点喷出来。

她的脸迅速烧了起来,就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碗热汤似的,从头到脚都烫得难受。她初见徐天颂的时候能当着他的面很自然地亲他的儿子,那时候她真心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全放开了的女人。可现在她才知道,只要那层膜一天没被人捅破,她就还是那个纯情到死的小女人。

在徐天颂这块老姜面前,她连给人提鞋都不配。看他这么自然地说出这种话来,阮筝就恨不得拿空面碗罩他头上。

可就连这个也让徐天颂一眼看穿了:“恼羞成怒想打我?”

阮筝放在碗上的手慢慢挪了开去,故意装做不在意地把头撇向一边。她不理对方对方却不打算放过她,徐天颂还在那儿自说自话:“我扔浴缸里的衣服都看到了吧,全让你给吐脏了。想办法给我弄干净,要是弄不干净就赔我一套。从里到外全都要赔,上面都有标签,照那些牌子买就可以了。”

阮筝有点听不下去了,转过头来瞪着他。

“不用这么看我,你这么大个人了,也该懂点人情世故了。我那内/裤的牌子一般商场没有,想知道哪里有卖你可以打电话给庄严……”

“够了。”阮筝一拍桌子,蹭地一下站了起来。她居高临下地望着徐天颂,咬紧牙关以防怒火喷出来伤着自己,牙缝里恨恨地蹦出一句话来,“我一定会弄干净的,你放心。”

“那就好。是我太小看你了,你这么厉害的人,能把鸿伟的董事长杜兆年送进监狱,把正春风得意的副市长刘长远拉下水,一条内/裤你怎么可能搞不定。”

一提到那两个人,阮筝立马脸色一变,收起了从醒来后就一直有些跳脱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阴沉起来,片刻后又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我也太小看你了,还以为你想不明白呢,没想到什么都让你看穿了。所以你现在赖在我家里不走其实是想跟我算账是不是?因为我利用了你对付其他人,你不高兴了?”

“恰恰相反,我很高兴。”

“哦,为什么这么高兴?你跟刘长远不是一伙的吗?”

“一个能跟杜兆年那种货色同流合污的人,怎么可能成为我的同伙。我还要谢谢你,帮我把刘长远解决掉,省得留着这种脑筋不清楚的人哪天还得拖我后腿。”

阮筝有点分不清徐天颂说的是真心话还是违心的话。她一下子想起了原建岛大厦的那块地来。

“那个竞标案为什么青膺没拍到,是跟刘长远有关吗?那家叫辞西的公司到底什么来头,比青膺背景还要深厚?”

徐天颂一听这个就乐了:“你不是已经进了那公司了吗?现在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怎么反倒来问我。进去混了这么久都打听出点什么了?不会除了酒量渐长外什么收获都没有吧。”

他这话还真说到点子上了,阮筝进辞西几个月了,除了正常上下班卖楼花外,基本没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这家公司的老总相当神秘,从来没听人提起过。应该说办公室里其他人对他也很好奇,偶尔有人听说过他的一些事情,说他是个年轻男人,整天神出鬼没的,没人见过他的长相。公司的日常运作都是高薪聘请的总经理在过问,似乎只有他知道董事长的底细。

但总经理嘴非常严,从不提大老板的任何一点事情,所以公司上上下下尽管都对那男人十分好奇,却依旧没人能窥得其庐山真面目。

阮筝一想到这点不免有些沮丧,两手一摊道:“什么也没打听到。你知道我们老板是谁吗?”

徐天颂冲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漂亮得简直能把人迷昏。阮筝觉得这美貌实在有些刺眼,嫌弃地把头撇向一边。就在这时有人来敲门,阮筝赶紧上前开门。只见何慕则没有表情地站在门口,把一个大纸袋递了过来,转身就走了。

阮筝刚要扭头跟徐天颂说话,对方已经像鬼魅般地飘了过来,直接来她手里拿袋子:“看看阿慕都拿了些什么了,别把最关键的东西给忘了。”

阮筝被他吓了一跳,尖叫一声跳了开去,捂着胸口直喘气,怒气冲冲道:“不管有没有送内/裤来,你都马上给我换好衣服从我家离开。”

“你怕什么,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我们两个不应该这么见外才是,想当初我们不是还……”

“不听不听!”阮筝捂着耳朵尖叫,拼命想要堵住徐天颂的嘴。

她这样子实在有些幼稚,看得徐天颂骨头都要酥了。他一时有些克制不住,走过去凑到阮筝面前,伸手轻轻去抓她捂着耳朵的左手,然后凑到她耳边轻声道:“你这么掩耳盗铃有什么意思。你都知道我现在身上除了这件浴袍什么也没有了,难道你真的一点幻想也没有?”

说没有是假的。阮筝在浴室看到那条内/裤之后第一个出现的画面就是徐天颂的j□j。他那东西她虽然没见过,但男人那地方一般都差不多。当那画面在她脑子里蹦出来时,她觉得自己就彻底崩溃了。

她明明应该恨徐天颂恨不得一刀戳死他才是,可她却对他的性/器/官有所幻想,那种女人生来对男人渴望的感觉控制着她的思想,让她变成一个既龌龊又不孝的女人。现在他又这么赤/裸裸地问出那种话来,简直是把阮筝往死胡同里逼。

阮筝知道耍流氓自己不是徐天颂的对手,而她更知道自己的心理防线已快要被攻破了。她心里对徐天颂身体的渴望已有些超越她对他的恨意,渐渐占了上风。

她死死地闭着眼睛,不敢看对方一眼,一开口声音里就带了几分虚弱:“不要……不要。不不,没有,我没有幻想,一点儿也没有。”

她说得如此勉强而无力,根本不是在拒绝,简直就像是在勾引。徐天颂只觉身体里一股电流蹿了起来,迅速汇聚到了下半身那个地方。他几乎来不及思考,瞬间出手贴近阮筝的身体,生生把她逼到了墙壁上。

阮筝感觉后脑勺撞在了一个相对软的地方,她知道那是徐天颂的手。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发现自己整个人已经被对方环了起来,四周都没有了出路。

再然后,她就感觉到j□j被什么硬物顶了一下。那东西硬硬的,但却不尖利,直直地就戳在了她的小肚子上。阮筝一下了就明白了,那东西已经硬起来了,此刻一定已经从浴袍的前襟处顶了出来,直接抵在了她的身体上。

换句话说,她现在跟那个东西只隔一层薄薄的卡通睡衣,只要对方略微将她的衣服一扯,或许她就可以和它来个亲密接触了。

这种感觉实在有些微妙,成年男人最富侵略性的东西正在向她发出暗示,它渴望进入她的身体,和她完成最私/密最贴近的接触。

阮筝的脑子瞬间不够用了,理智驱使着她去推徐天颂,可使出的力却有些软绵绵的。徐天颂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她的变化,在她耳边轻声道:“你还要逃到什么时候?你以为你逃得掉吗,从徐家逃出来就可以一了白了了?阮筝,你太天真了,你连自己的心都管不住了,还妄图逃离我的魔爪?”

他说完这话,冷不防就冲着阮筝的耳垂用力咬了一口。这是女人非常敏感的一个地方,被性感的男人这么一咬,阮筝一下子没崩住,一记销/混而又略带震惊的呻/吟声就这么从嘴里冒了出来。

那声音虽然不大,但屋子很小又很安静,徐天颂离她很近,听得真真切切。那简直就是一剂强力“催/情药”,将原本就火/热的身体彻底点燃。

他再也忍不住了,一扭头就吻上了阮筝的唇。事隔多日再次吻她,那种感觉很不同。前几次他们接吻的时候,阮筝还有一个尴尬的身份。无论阿琛找她回来是为了什么,她名义上总是他的未婚妻。

未来公公与未来儿媳妇接吻什么的,虽不犯法却从道义上讲不过去。而现在不同了,阮筝跟他儿子解除婚约了,她是一个完全单身的女人,不属于任何男人。所以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占有她,攫取她,直至征服她,让她在情/欲和爱情的驱使下,完全臣服于他的脚下。

男人天生就对女人有一种征服欲,越是得不到的女人,征服起来越有快/感。阮筝就属于这一类,所以和她接/吻感觉异常美好,心理和身/理同时能得到巨大的满足感。

她的唇柔软而细腻,比他吃过的任何西点都要来得甜蜜美味。口腔里有一种绵软的甜味在弥漫开来,透过身体里的血液传到了他的心头,将他长久以来坚硬而坚实的心生生敲碎。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阮筝,已经快到没有她便活不下去的地步了。他的身体已在叫嚣着要占有她,深入她,但他的嘴还是慢条斯理地在品尝她,挑/逗她。

事后徐天颂对此颇为后悔。

就在两人吻得动情时,大门突然被人不客气地从外面推了开来。一个男人震惊地叫了一声“阮筝”,生生把已经迷失自我的阮筝给拉回了现实里。

作者有话要说:谢妹子的又一个地雷,大家的热情是激励我奋勇前进的动力l另外说一声,**的收藏夹出问题了,新的更新没有提示,一直停留在6号那天了。所以跟大家说一声,我这文除非有特殊情况,其他时候都是日更的。每天固定时间更新,如果时间有变动我会提前说的。不说就是每晚老时间更新,大家到时候来看就可以了,肯定会有更新的。

☆、第51章 诱惑

顾知桐十分庆幸自己来得及时。

从当时的情况看,如果不是他的到来打断了这一切的话,阮筝今天很有可能会被徐天颂拐上床。毕竟身为男人的他也承认,像徐天颂这样长相和身材的男人,很少有女人会不动心。想要和他做/爱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他的出现将两人高涨的情绪拦腰截断,阮筝尤其尴尬,立马推开徐天颂跑到一边,开始用手背胡乱擦自己的嘴。徐天颂看了不速之客一眼,不露丝毫怒意,只是拎起何慕则给她送来的衣服去洗手间换。临关门前他还不忘冲阮筝说了句:“别擦了,口水都吃了不少了,擦不掉了。”

阮筝气得转头狠狠瞪他一眼,徐天颂却早就缩了进去把门关了起来。阮筝的怒火被生生打了回来,一腔怨恨无处发泄,只能对突然到来的顾知桐开炮:“你来干什么,怎么也不敲门?这门怎么自己开了,你难道还留了一把钥匙?”

一想到这个假设,阮筝全身直起**皮疙瘩。她曾听说有些变态的房东会私下里留一把钥匙,趁住户不在的时候进来随便乱翻,窥探住房的。顾知桐看起来阳光健康,难道也有这种不良嗜好?

顾知桐从阮筝的眼神里读出了一丝惊恐,赶紧解释道:“我来的时候门口就是开着的。其实你们两个如果想那个的话,应该……要记得关门。”

说到最后他颇有点不好意思,一种纯情小男生的感觉跃然纸上。阮筝一下子明白了,肯定是何慕则走的时候没关好门。怪只怪她跟徐天颂太猴急,连大门都没检查就准备办事儿了。她自从遇上徐天颂后就整日里鬼迷心窍,已经变得完全不像原来的她了。

于是她赶忙向顾知桐道歉,对方笑得有些尴尬,似乎还在为刚才撞见的事情不好意思。他们两人在那里客气来客气去,徐天颂已经换好衣服走了出来。他一边系领带一边去拿搁在桌上的车钥匙,背对着阮筝随意冲她甩了甩手,钥匙叮铃当啷的声音传了过来。阮筝有些失神,恍惚间徐天颂已经走了出去,反手将门带上了。

他一路走到楼下,跳上自己的车就开出了小区。他原本打算回青膺,但车开到一半临时转了个方向,径直朝阮筝他们公司开去。到达辞西的时候已经是半下午了,阳光已收敛了些许锋芒,不像中午那般强烈了。徐天颂觉得自己内心翻搅个不停的气息总算平静了一些。

刚才在阮筝家换衣服的时候,他曾有一刻有些难以把持住自己,极其渴望冲出去将顾知桐一脚踢出门外,然后直接把阮筝的卡通睡衣剥光。

很多女人总觉得穿性感的蕾丝睡衣才会让男人欲/望升腾,其实她们都错了,那种看起来无害而天真,甚至带一点可爱的装束,更能激发男人的保护欲。那样的女人既像是妻子又像是情人,甚至有点像女儿,这种矛盾复杂还带点乱/伦的情愫最能搅动人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男人最没办法抗拒的诱惑。

阮筝对于他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他们之间有着难以消磨的世仇,本应该是斗得你死我活的人。可他们偏偏被对方吸引了,还一次两次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就跟品毒药似的,明知道一口下去会死,可还是忍不住想要尝一尝。

徐天颂站在地下车库的电梯门前,隔着厚厚的玻璃,他感觉自己又看到了阮筝的身影。她正在冲他微笑,身上就穿着那套小鹿睡衣。他努力摇了摇头,电梯门开的时候就一头钻了进去,看到空空如也的电梯,他才猛然回过神来,自嘲地笑了两下。

他搭电梯直接上了顶楼的董事长办公室。那一片区域空空荡荡,走廊里一个人影也没有,秘书区别说是人了,连一张纸片都看不见。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就像是刚装修好还不曾被使用过似的。

他伸手推开厚重的办公室大门,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那里品酒的郑楚滨。对方扭头看他一眼,带着一丝坏笑道:“听说你昨晚去阮筝那儿了,我还以为你要在那边住几天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怎么,被人赶出来了?”

徐天颂斜他一眼:“我像是会让人赶出来的人?”

“很像,你从头到尾都带着衰运,脸色臭得跟死了亲爹似的,难道你没发现?”

徐天颂走到郑楚滨面前,不客气地夺过他手里的酒杯,一口气喝干了半杯红酒:“少喝点酒,快要当爸的人了,别整天没事儿瞎混,有空回家陪陪老婆。费那么大劲儿追回来的老婆,差点连命都搭上了,要是哪天让人拐跑了,你这辈子也算是完了。”

郑楚滨颇为无奈,指了指茶几上一摊堆得老高的文件,撇了撇嘴:“有人罢工,说看不懂这些财年报表,也不想签什么文件,非把我叫过来替他擦屁股。”

“叶司呢?这是他的活儿,怎么让你干,这公司的法人代表可是他。”

“我在这儿。”徐天颂的抱怨声刚落,一个冷静而清透的声音就从屋子里响了起来。徐天颂顺着声音望去,从书桌上堆得满满的书本里找到了一个侧影。那书桌呈丁字型,正面全被一堆杂乱的书本练习册占用,只剩左手边拐弯处的一小块地方,尚且能有一席空间。

徐天颂微微皱了皱眉,走过去问道:“你在干什么?”说着顺手拿起一本本子翻了起来:“这谁的字,写这么丑?这都什么东西,画得跟鬼画符似的,我记得你是教化学的,什么时候改行教人画印象画了?”

一张脸慢慢地转了过来,略带不屑的眼神扫了徐天颂一眼,一开口声音四平八稳:“这是化学分子式,没念过书的人果然见识浅薄。”

徐天颂一点不因对方的挖苦而不悦,反倒笑得更欢了,转头冲郑楚滨道:“他不想看那些报表合同,倒有心思看这些鬼画符?”

“人各有志,你又何必为难他。”

“当初是你厚着脸皮硬逼我做的法人。”

听着叶司略带抱怨的声音,徐天颂没半分愧疚,只是两手一摊道:“没办法,谁让你最低调,平时不显山不露水。我要搞个新公司,就得找你这种商业圈里脸不熟的。我跟二公子都不行,太多人知道,瞒不过杜兆年和刘长远那两只老狐狸。”

叶司一张清瘦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只是那笑容明显有点不屑。他是那种长得很干净的男人,五官或许不像徐天颂那般耀眼,却胜在了气质出众。很多人远远望他一眼就觉得眼睛像被扎了似的,再想移开都很难了。

有些人未必需要漂亮到天上有地上无的,却自有一股叫人一看便难忘的味道在那里。叶司就属于这样的人,徐天颂平常总开他玩笑,说像他这样的才叫人间极品。

“那些总追着我不放的女人真该看看叶教授的风情,和他一比咱们都是土鳖。”

被如此追捧的叶教授此刻却眉头紧锁:“我以后可不可以不来上班?学校很忙,我没时间整天坐在这里白拿薪水。”

“你在这儿也没干公司的事情吧,还是忙着你学校里的活。”徐天颂歪着屁股往办公桌上一蹭,一手支在那高高撂起的作业本上,另一只手随意地翻着,“你每天就在这座黄金大厦上批作业?你的助教哪里去了,凭什么让你这个教授自己批作业?”

他一说这个,坐沙发里的郑楚滨就嗤笑了一声。徐天颂心领神会,露出一脸了然的表情:“对了,你那助教就是你媳妇儿吧。坑蒙拐骗好容易把人娶回家的。怎么,吵架了,把人气回娘家去了?”

叶司默默看他一眼,将椅子转了半圈,又挪回到原先的位置开始工作。这下子徐天颂便更欢乐了,看对方那样子他就知道自己猜中了。只是他还未得意太久,便听对方慢悠悠道:“我好歹是娶进门了,有些人只怕连手都没牵到吧。”

徐天颂抬手拍了拍额头,颇有些无奈道:“要不是刚才顾知桐那小子不识相,老子今天就直接上本垒了。”

郑楚滨插了句:“你昨晚特意留在她家,居然一晚上都没得手?徐天颂,你果然老了。”

在这帮损友面前,徐天颂一向表现得很平和,绝不像平日里对阮筝那般强势。他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禁嘴角微扬,有些无奈道:“喝成那样的女人,我要是趁人之危的话,第二天起来绝对被她用剪刀把那地儿给咔嚓了。”

“那你留那儿干什么,就为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把人给强上了?”

“她有哮喘,这病儿没法儿治。喝了那么多酒,万一半夜发起病来,估计连药都摸不着。”

这话一出,另外两人同时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叶司原本一直低头在批作业,这会儿也忍不住默默下了个结论。,,信冬,'.rj.日卜.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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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失踪

阮筝因为宿醉的原因,自做主张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第二天她回公司上班的时候,发现部门里的气氛有些诡异。那些前几天一起联合起来想把她灌醉的男男女女个个都像没事儿人似的,依旧笑着地同她打招呼,说话做事的态度似乎比从前更为热情一些。几个女同事还轮番上阵请她吃自己带的零食。

阮筝虽不知道自己不在的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还是琢磨出点味儿来了。那天徐天颂就这么大喇喇地进包厢来抢人,这些人私底下指不定怎么嚼舌根呢。职场上混出来的全都不是省油的灯,眼尖的估计一下就认出徐天颂来了。青膺在s市虽属后起之秀,到底也是名声在外的大型公司,徐天颂又天生长得扎眼,别人看一眼就很难忘记。

她是辞西的人,却被青膺的老总给当众带走了,这里面的弯弯绕有心人随便一琢磨,就可以编出十七八个故事来。阮筝不想也没办法去追究他们到底是怎么想自己的,只是人家已经主动笑脸相迎了,她也不好意思过于冷淡,只得装着什么都没发生过,同大家一起说说笑笑算了。

这一说笑间,阮筝便得到了一个最新消息。毛经理和她一样,昨天也没来上班。今天她来了,毛经理居然还没有来。对于毛经理的无故缺席,部门里所有的人似乎都琢磨不透。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嗅到一点毛经理要离职或是被炒鱿鱼的信息。他昨天没来部门里的老人也同隔壁部门的经理偶尔谈起过,从对方的言谈来看,似乎也不清楚这里面的原由。

大家对这件事情既好奇又小心,生怕一个不留神被卷进是非圈里,到最后连自己的饭碗也要敲掉。

阮筝对这一情况也很不解,中午吃饭的时候她便趁机问同事小张:“那天跟青膺的庄严吃饭,后来发生什么了吗?生意没谈成,客户跑了?”

小张原本不太好意思提那天的事情,到底阮筝是被算计的那一个。此刻见她这般自然地提起来,也就顺着她的话头往下说了:“没有啊,那天你走了后,毛经理本来有点担心庄秘书会不高兴,后来大家一起喝酒吃饭,气氛还算不错。虽然饭桌上没有明确敲定这笔生意,但凭我的感觉,这桩生意肯定是成了。而且我听庄秘书的口气,似乎并不是他要买楼,他不过是替董事长来跑腿的。青膺现在财大气粗,搞不好这是一桩天价的单子,经理不应该放过才是。”

小张在那儿说,旁边桌上的男同事们听到了,也凑过来搭腔。有一个性格比较外向的就直接拍拍阮筝肩膀问她:“你跟青膺老总是怎么一回事儿,你们从前认识啊?”

这话儿其实大家都想问,但都不好意思问。现在终于有出头鸟主动问出来的,大家一时间都将目光落到了阮筝身上。同时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阮筝还有点小紧张,讪笑了两下敷衍道:“以前在香港见过几次,我们是同乡嘛。”

这明显就是借口,香港这么大,人口这么多,随随便便两个人都是同乡。但她跟徐天颂,完全是天上地下的差别。一个是高高在上的集团董事,另一个不过是小公司的普通职员。大人物为了小虾米这般豪气地出手,其中必定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秘密。阮筝长得这么漂亮,男人看了没一个不动心的。所有她的话一出口,大家就都心知肚明了。

聪明人都不喜欢追根究底,阮筝这么说也没人再追问什么,都哈哈一笑带了过去,重新将话题转到毛经理身上来。隔壁部门的小侯压低嗓子颇有些神秘兮兮的:“我听说,青膺可能不只是来买楼花这么简单。听我们经理说,他们搞不好要跟咱们合作开发那个地块。毕竟青膺财大气粗,有他们的加入咱们这个项目绝对更上档次。所以眼下听上头的意思是不急着开盘卖楼了,得先压着货,等青膺的资金到位后就往上炒一炒,价钱就可以开得更高了。”

一听这话,其他人都露出欣喜的目光来。辞西毕竟是个新公司,财力人脉各方面都有局限,若是真能得到青膺的资金支持,将来发展前途必定大好。公司前景看好,对员工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没人会不高兴。

可阮筝还有不同的想法。她对徐天颂可比这些人了解多了。那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典型的商人特性。这个项目原本青膺是志在必得的,半路让辞西搅了一棍子给抢了去,已经很说不过去了,现在又跑过来谈合作?将资金大把地投入进来,明面上看可能是为了将楼盘价格炒高,将来可获得更多。但这毕竟是辞西的项目,青膺在里面投这么多钱,就不怕将来收不回本钱来?再说帮着辞西将盘子做大了,对他徐天颂有什么好处。

以他的为人实在不应该做这种赔本买卖,有这点投资的钱倒不如拿去做别的项目,最好搞个跟辞西手上的项目差不多的来做,明里暗里打压一番,还可以借竞争的势头捞点东风,说不定赚得更多。

辞西是小公司,这个项目就是立命的根本。做好了固然大发,可要做砸了可能连公司都得倒闭。青膺财大气粗,拿点钱出来搞臭搞倒竞争公司不是难事儿。可他徐天颂偏偏没这么做,反而选择了一条看似双赢的路来走,这其中有些什么内情,就由不得阮筝不猜测了。

辞西的老总一直很神秘,到现在都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阮筝一刹那竟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莫非这是徐天颂设的一个幌子?他既然一早就知道自己利用他扳倒杜兆年和刘长远,那他必然也知道青膺若跟刘长远走得太近,一旦拿下原建岛大厦地块的竞标,必然会引人怀疑。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给自己留后路。既想得到这个工程,又不想引人诟病,最好的办法就是再注册一个新公司。或许这公司的法人不是他,却可以是他很亲近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现在青膺跟辞西合作就很解释得通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注资合作,完全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将来辞西不管发展得如何,徐天颂只要以收购的名义将辞西划到自己名下,就可以顺利完全两个公司的合并,还让人抓不到一点把柄。

阮筝想到这里,拿筷子的手不由抖了抖。她以前真的是太天真了,真以为凭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搞倒徐天颂和青膺。如果她刚才设想的都是真的的话,那她现在及时抽身出来简直太明智了。再和徐天颂斗下去,她就只剩死路一条了。这个男人的强大她只窥探到了冰山一角,内里汹涌滚烫的岩浆,足以将她整个人彻底融化。

阮筝不由又想到了昨天那个热烈的吻,冷不防打了个激灵,猛得甩了几下头,才把徐天颂整个人甩出大脑去。

接下来的几天毛经理依旧处于失踪的状态。大家也尝试过给他打手机,但打过去一直是关机的状态。没人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听说他早就离婚了,目前一个人住,大家没有他家里的电话,也没办法打过去问个究竟。

他的东西一直在办公室里放着,也不见有人收走,也没有新的经理来顶替他的位子。他看上去像是离职了,但细细想想又觉得不像。

大家都揣着一肚子的疑惑正常上班,一直到一个星期后的某天,警察找上门来,所有人才醒过神来。一直以为毛经理是因为哪个项目没搞好才被公司冷藏或是解雇了,警察的到来才算彻底揭开了这重重的迷雾。

阮筝去茶水间倒咖啡的时候,就听到大家都在议论。小张胆子小,说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这下怎么办,毛经理让人给杀了,警察会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啊。”

旁边的小余立马拿手肘捅她:“你有病吧,警察都没说什么,哪有人像你这样把罪行往自己身上揽的啊。”

阮筝也凑过去插嘴:“就是,你又没有杀毛经理的动机,谁会把这事儿怀疑到你头上。还是放宽心好好工作吧,说不定过几天这案子就破了。”

话虽这么说,其实阮筝自己心里也没底。毛经理最后一次出现是跟大家一起去陪庄严吃饭,听说那天他喝了不少,后来离开饭店的时候走路都有点打飘儿。还是别人替他拦的出租送他上的车。

那之后就再没人见过他了。警察来公司调查一番后,找相关人员都录了口供。阮筝也被问到了,她如实说了那天的情况,负责给她录口供的女警当时便似笑非笑道:”这么说起来,这个毛俊杰是有意想把你灌醉,好让你去做那种事情?””这个我不清楚,那天的情况有点乱,早的一个,第二夭一直在家里睡觉。对了我喝醉后记性变得不大好。不过我是离开,你们警局的顾知桐顾警官可以给我做。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打个电话i'@问他就可以了

☆、第53章 吃豆腐

毛经理的死在公司内部引起了一片恐慌。

虽然警方什么也没说,也没带走任何相关人士进行调查,但压抑的气氛还是快速在公司内部蔓延开来。

阮筝给顾知桐打过电话,询问这桩案件的进展。顾知桐说这本不合规矩,但他还是忍不住提醒了阮筝几句。

“……你知道毛经理是怎么死的吗?”

听到这句话时,阮筝拿手机的手不由微颤起来。顾知桐这么问一定是在暗示什么。他不方便明说,所有的有用信息都要靠她的猜测才行。

当时已入夜,阮筝站在床边的窗户向外望去。整个世界一片安静,小区里没什么人走来走去,只有几盏不甚明亮的路灯在那里亮着。这情景就像是暗夜里散落的几颗星辰。毛经理的死因就被掩映在这片黑暗之中,而这仅有的几点亮光,就是顾知桐给她的线索。

她怔怔地望着夜色出神,脑中的思绪飞快地转动着。从她到s市后,前前后后围绕在她身边的相关人士,已经死了三个了。虽然这些人跟她关系都不大,但都是她认识的人。而且他们都是在与她发生关系后没多久便遇害了。

毛经理刚耍心机想利用她去谈生意,后脚就失踪了,接下来便死了。这令阮筝产生了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她静默片刻后,说出一个大胆的假设:“是不是和霍明远以及冯连晋的死因一样?”

电话那头是长时间的安静,只能听到顾知桐一声轻微的吸气声。很长时间后才又听到他的声音:“你很聪明,阮筝,你真的很聪明。”

这便等于是默认她的假设了。阮筝一下子糊涂了:“可是你们局里之前不是一直认定马警官他们跟前面两桩凶杀案有关吗?”

“你别忘了,他们一直到现在都没承认那两桩谋杀案。本来这两天局里已经准备要将他们移交送审了,现在出了这桩案子,三案若能并一案的话,老马他们的嫌疑就有可能被洗清了。”

阮筝一下子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脱口而出道:“这么说来,这案子有没有可能是马警官他们另外雇人做的,为的就是替他们洗清嫌疑?”

话一出口阮筝便有些后悔。那毕竟是顾知桐的前同事兼朋友,这么猜测他们似乎不大好。但顾知桐并未发火,只是轻叹了一声:“也有人提出过这样的假设。但他们两个其实家境一般,这几年吸毒已经把老底都掏空了。雇人行凶这种事情风险太大,需要出很高的价钱,他们两家只怕很难出得起这笔钱。还有一点就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他们就是杀害霍明远和冯连晋的凶手,现在毛俊杰的案子一出,他们的嫌疑就更小了。我想局里不会再因为那两桩案子起诉他们了。”

阮筝理解他的说法。从骨子里来说,她也不希望马警官被判杀人罪。那么阳光幽默的年轻警官,实在令她无法相信会是杀人犯。

只是毛经理怎么会跟那两人有同样的死法,阮筝想不明白。她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你们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吗?毛经理他生前……有没有吸毒的症状?”

“没有。这也是我们很疑惑的一点。原本以为这一起连环凶杀案是专门针对吸毒人员的,现在第三桩案子一出,却推翻了我们的设想。另外这也更能证明这不会是小马他们家人雇人行的凶。如果真要这么做,他们必定会找一个同样的瘾君子下手。毛俊杰家世还可以,社会地位也不算太低,既不吸毒也不贩毒,杀他没有意义,甚至有可能起不了什么作用。万一警方以此作为根据将他与前两桩案分开调查,那这笔钱岂不就白花了?”

“这么说起来,犯罪分子不是马警官他们。他现在还逍遥法外继续为恶,你们就没有一点线索吗?如果他不是专门针对吸毒人员下手的话,只怕查起来就更困难了。也许他只是个变态杀人狂,挑选作案对象没什么特别的针对性,是随机下手的。”

“这也是我们目前最头疼的事情。本来这几个月我们一直在吸毒贩毒人员身边寻找线索,现在却不得有扩大调查范围。说实话,现在的情况简直就是大海捞针,这三个人目前唯一的共性只有一个。”

“是什么?”

顾知桐又不说话了,再开口的时候声音明显压低了几度:“是你,阮筝。”

这下子轮到阮筝不说话了。虽然有点不悦,但她必须得承认,目前这三个人的共性确实都跟她有关。他们或多或少得罪过自己,霍明远抢了她的包,冯连晋害她伤了头,而毛俊杰妄图拿她来交换利益。如果他们都是因为自己而死的话,那么杀害他们的人一定和她很亲近,至少很在乎她。

可她身边并没有这样的人。阮筝有些疑惑了,当她把这疑惑跟顾知桐说了之后,对方却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一段:“真的没有吗?你仔细想想,应该会有这么一个人才对。”

“有吗?”她一个孤儿,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她甚至连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人在乎她到不惜犯下这么多杀人罪行呢?

阮筝想不通,顾知桐却似乎很有发散性思维。在结束那个电话之前,他终于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我这么说没有冒犯你的意思。但在我看来,你身边确实有这么一个有能力有钱财,甚至也足够在乎你的人。那个人就是徐天颂。”

因为他这句话,阮筝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徐天颂为了她杀人?这种假设实在太可笑了。阮筝宁愿以为是顾知桐争风吃醋故意污蔑徐天颂,也不会相信这种说法。更何况徐天颂要杀一个人也很简单,赏他一颗子弹或是让人一刀捅死他们就可以了,何必这么大费周章,搞得这么血腥暴力。

其他两人也就算了,冯连晋可是他的人,就算要下手也不可能下这么重的手。阮筝在徐家这么些天,多少有些明白徐天颂为人的原则。他对那些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一向很照顾,当年就算是她父亲,他也不曾下这么重的手。他和冯连晋要有多大的仇恨,才会让人以这种方式死去?

想到当初报纸上的那篇报道阮筝就浑身直打哆嗦。徐天颂从前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混混,但现在的他俨然一副成功商人的派头,浑身上下找不到一点痞子气。这样的人跟杀人犯实在联系不到一起。

阮筝想着他的样子,又想着跟三位死者过往的接触,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接下来的几天,她工作的时候总有点心不焉。每天都要犯一两个小错误。

好在现在有特殊情况,大家一旦做错什么,就把情绪失调挂在嘴上。毛经理死之前跟部门所有人都接触过,听说那个给他拦的士的仁兄都给吓病了,生怕毛经理的鬼混将这笔账算他头上,夜里没人的时候悄悄来寻他报仇。阮筝的表现其实不算特别失常,相对于他来说已经算不错了。

毛经理死了后,上边又派了一位经理过来。这次是位女经理,姓陈,长相普通能力却很出众,与从前喜欢靠关系拉生意的毛经理风格很不同。一般能做到这种位子的女人,性格都很强势,这位陈经理也不例外。部门在她的整顿之下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工作效率,大家都把对毛经理被杀的恐惧暂时压在了心里,一门心思只是工作。

大约半个月后,公司里果然传来了同青膺合作的消息。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青膺与辞西的第一个合作项目却不是原建岛大厦的重建,而是在一个太平洋小群岛上开发度假村。

那是一个现成的度假村,青膺和辞西共同出资买了下来,如今需要派一批员工上岛去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大约三个月后就要开放接受游客了。

阮筝没想到,自己竟也在被派送的人员之例。按理说她是销售部的,轮不到她去那儿。可公司人手不够,她长得又很漂亮,也不知是不是有人打了让她做接待的心思,她的名字也被列到了派遣名单上。

阮筝对这个工作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她到了那里要做什么。去问陈经理,对方也说得模棱两可,只说这是一个极好的机遇,要她一定抓紧了。因为她所属的部门只有她一个人被派去,阮筝甚至连相熟的同事都不认识几个,勉强算是跟隔壁部门的小侯有点头之交。

公司里放了她两天假,让她回家收拾行李,到了出发的那一天早上就派车到她家小区去接她。阮筝被直接送到了机场,和一帮同事一直上了飞机。

那小岛离s市大约五六个小时的路程,听说没有直达的航班,只能先到附近的大城市落地,再转搭小飞机上岛。

或许是因为父母堕楼的事情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阮筝其实有些怕上飞机。那天上机前她就一直在那儿磨蹭,总盼着老天爷开眼,公司一个电话把她叫回去。结果她借口上厕所去了很久,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登机了。她在空姐的催促下心不甘情不愿地上了飞机,一进机舱却被告知飞机已经坐满了。因为有三个位子出现了故障,原本属于她的座位被安排给了别人。

阮筝一听之下大喜,恨不得立马就下飞机。但笑容甜美举止优雅的空姐却拦住了她的去路,直接把她往另一头带:“很不好意思阮小姐,您的座位被人占了,我们将免费为您升至头等舱,请跟我来。”

就算是头等舱,她还是会害怕啊。阮筝在心里哀嚎着,浑浑噩噩地跟着空姐进了头等舱,心情紧张地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空姐同她说话她也没听清,恍惚间只觉得被人蛮横地扯了一下手臂。她腿一发软,身子不自觉地就向旁边倒去,直接坐进了宽敞的座椅里。

“飞机要起飞了,别那么傻站着,回头晃死你。”

阮筝惊混未定,扭头去看那拉自己的人,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怒容。可对方说完那话已经收回了目光,此刻正认真地看着手里的一本书。

阮筝觉得自己的五官此刻一定都搅在一起了。说不定连五脏六肺也都拧巴在了一起了。她忍不住苦笑两下,冲那人道:“爸爸,您什么时候开始戴眼镜了?真的是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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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颂推了推眼镜,若有似无地白了阮筝一眼。

那一眼真是看得人骨头都酥了。阮筝没来由地就浑身一激灵,赶紧收回目光坐好。她还是第一次见徐天颂带眼镜,感觉跟平时很不一样。眼镜不大却掩去了他一大半的妖媚,露出几分知性味道来,有点像大学里风靡男女老少的风云讲师。阮筝心想,他要是这个样子往讲台上一站,上至资优生下至打扫卫生的老阿姨,大约都要被迷住了。

她正这么想着,就听徐天颂淡淡开口道:“最近有点老花眼,看东西有重影。”

阮筝以为自己听错了,转头上下仔细打量徐天颂。对方不以为然,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口气:“你爸看着像二十,实际上也快奔四十了,有点老花很正常。”

爸你个头啊爸。阮筝真有点被他气到了,自己不过随口这么一叫,他还真厚着脸皮应下来了。从前她这么叫是为了硌应他,现在似乎倒了个个儿,反倒是她有点被这个称呼硌应到了。

她气鼓鼓地瞪着徐天颂,半天没说话。对方沉默片刻后,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转过头来望着她,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行了,别担心,我就算成了个老菜梆子,下面的活还是照样好的,不会委曲你的。”

阮筝想也没想,顺手抄起旁边的靠垫朝他脸上砸了过去。徐天颂好脾气地没有躲,硬生生就吃了这一下。他这么合作阮筝倒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好像自己的恼羞成怒很小家子气,又似乎表明了她确实曾经有想要和他做点什么的意思。

她手里拿着那个靠垫,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收回来。徐天颂看出了她的尴尬,主动接过那个靠垫,又重新替她在椅子里塞好,顺便伸手绕过她的身体,去拿保险带给她系:“快起飞了,还是系上的好。虽然出大事的时候也没什么用。”

阮筝乖乖让他给自己系安全带,然后又抖开毛毯盖在身上。这一系列动作做完后,那种尴尬的感觉似乎就淡了许多,她趁机就问徐天颂:“你最近眼睛真的有重影吗?”

徐天颂捏着眉心:“确实有点。”

“怎么了,身体哪里不舒服吗?”

“气的。”

“什么?”

“我说,被人气的。”

“有什么好生气的?虽然你没拿到那个工程,现在和我们公司不也合作得好好的。钱总要大家一直赚,难不成全世界的钱全让你一人赚去啊。”

徐天颂淡笑着摇头,指了指阮筝:“钱什么的我根本无所谓,我是被你气的,没良心。”

阮筝气得刚要反驳,就被徐天颂伸手一把捂住嘴。对方一只手臂勾了过来,直接把她的脑袋勾到了自己面前,然后不由分说来了一个深沉而缠绵的吻。阮筝几次想要挣扎都没能成功,最终被对方挑起了一点兴致,由抗拒变成了迎合,到最后甚至成了主动进攻的一方。

两个人的深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感觉到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行时,徐天颂才放开阮筝。一个空姐正好从两人身边走过,意味深长地笑笑,很快又走了。

阮筝羞得满脸通红,赶紧探头看头等舱里的其他人。出乎她的意料,她一眼望去整个机舱空空如也,似乎除了他们两个,其他位子上全是空的。

徐天颂读出了她的心思,凑过来说:“别看了,这里我包了,除了庄严没别人。就算我临时起意把你放倒,也没人会看到。”

“庄严不是人吗?”

“他这人有个最大的优点,一上飞机就睡觉,一睡觉就醒不了,一定要到飞机降落才会醒。所以,你不用担心什么。如果你不信的话,不如咱们做点什么,看看他到底会不会醒。”徐天颂一面说一面就把手伸进了毛毯,趁着阮筝还在找庄严的时候,偷袭了她一把。他的手指灵活地解开阮筝的衬衣钮扣,开始肆无忌惮地在她的皮肤上游走。

阮筝初时只觉得有点痒,挪动着身体想要闪避,一直到对方的手摸到了胸前关键的地方,眼看就要突破那层面料摸了进去,她终于出手一把将他推开:“老色鬼,滚远点!”

徐天颂一点儿没生气:“你这么大声,会吵醒他的。”

阮筝一边系扣子一边警告他:“你要再动手动脚,我就向空姐投诉你。”

“你觉得会有用吗?”

“那我就去经济舱坐。”

“那边有位子吗?”

“我宁愿睡过道,也不来同你挤。”

“你就算想睡过道,人家也不会同意的。难道每个上厕所的人都要从你身上迈过去才能去解手吗?”

阮筝真的很想翻白眼,想想还是忍住了,一股怨气堵在胸口发作不出来,郁闷得她直想吐血。徐天颂体贴地替她拍背顺气,同时不忘安慰她:“算了,别生气了。那天被顾知桐这么打断,我都没生气,今天不过问你讨点利息罢了。你老实坦白,那天那个姓顾的,是不是和你串通好的?”

“没有,我根本不知道他要来。再说了,明明是何慕则走的时候没关门,要怪也得怪他。幸好顾知桐来了,要是他不来,万一真发生点什么,隔壁邻居都要听到了。”

徐天颂一下子笑得很欢乐,像只偷腥的猫似的贴到阮筝脖颈间,低笑着呢喃道:“那你说,那天顾知桐要是不来,你是不是就会跟我……”

他话还没问完,就被阮筝伸手捂住了嘴,整个人被推回到座椅里。只见对方一脸正经严肃,深吸一口气道:“爬升了,你坐稳了,年纪大的人更要小心。”

两个人就这么在飞机上你来我往了半天,漫长的旅程也变得格外有意思。期间徐天颂好几次想吃阮筝豆腐,每每吃到一半就被对方用各种“暴力”打断。他也不生气,屡败屡战,玩得不亦乐乎。阮筝真心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下限可言了,这个男人真是有种牛皮糖似的死赖劲儿,明明不见着他的时候心里还是挺恨他的,怎么他一出现在面前,自己就变得如此意志不坚定了?

一定是那张魅惑众生的脸搞的鬼,害她总是心神不宁。

阮筝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大悲咒,总算熬到了飞机着陆。徐天颂说得一点儿没错,这一路全程庄严都没醒过,飞机的轮子刚碰着地面,他一下子就醒了过来,立马变得精神抖擞,一点儿不露困意。阮筝看得目瞪口呆,被徐天颂半搂半抱地带下了飞机,一行几十号人拉拉杂杂地去到休息室休整,等待来接他们的小飞机。

阮筝跟着徐天颂自然是进了vip室,庄严本来也跟他们一起过来,走到门口突然转身要走。徐天颂在后面叫住他:“你去哪里?”

“我去外面坐。我怕一会儿你把持不住,飞机上没干成的事情要在这儿补干。”

他说完这话就潇洒地走了,只留阮筝一脸震惊地站在那里。她转头看看徐天颂,又看看休息室的大门,终于忍不住抱头尖叫了起来。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庄严不是一直在睡觉吗,怎么听他的口气好像从头到尾围观了似的?徐天颂把她两只手从脑袋上抓了下来,好心解释道:“刚才忘了告诉你了,庄严这人有个怪毛病,飞机上睡得再熟,耳朵还是会工作。”

“你放x!”

阮筝骂了这一句后,决定到达那个该死的小岛上之前再也不要跟徐天颂讲一句话。徐天颂也不在意,依旧在那儿很自然地吃她豆腐。他们大约在那里停留了一个小时,期间还有专人特别送餐来为他们服务。时间过得很快,小飞机准备完毕后,他们便一同上了飞机,往那个叫喀嗦丽尔的小岛飞去。

从这里到岛上大约要飞两个小时,阮筝被气了半天睡意袭来,在飞机上就忍不住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靠在徐天颂怀里,口水流了他一身,不由窘迫感极速飙升。徐天颂却一本正经地安慰她:“没关系,我睡觉的时候也流。”

阮筝再天真也不会认为这话有可信度,但对方这么说她总算好受了一些,赶紧收起尴尬的心思,和大家一起下了飞机。

如今已入夏,小岛又靠近赤道,阳光直射下真烤得人有些受不了。不过海风吹来时感觉还有几分凉意,空气里清新的味道像是要把人胃里的浊气都一并带走似的。身处这样美妙的自然空间,人的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了。

阮筝和徐天颂道别后,和同事们一起被领到了一座富有热带风情的小房子前。那房子依水而建,底下打了个镂空的地基,整座房子被抬高了近一米,看上去倒也有些壮观。他们这些人会在这里一直住到回国为止,基本上是男女分房睡,两人一间。

阮筝也不知道是有人故意还是真的人数是基数,反正排到她的时候已经没别人了,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占了一整间房。她拿着钥匙去了自己的房间,一推开门就有些愣住了。

刚才她也留意看了一下别人的房,人家的房间都不太大,跟国内酒店的标准间差不多。可她这一间明显不太一样吧,不说面积大了至少一倍,房间正中也只摆了一张双人床。落地玻璃门打开着,白色的纱布窗帘在风中来回摆动,一股股海水的咸腥味钻进鼻子里,阮筝的脑子一下子就有些不好使了。

屋里的电话适时响起,阮筝想也没想就接了起来。只听那一头传来徐天颂的声音:“还满意这间房吗?”

“是你故意安排的?”

“那当然,我本来想把你安排在和我一栋楼里的,怕你脸皮薄不好意思,就让人给你安排了个单间。”

“你想干什么,这算是特别照顾我吗?”

“当然不是,这是特别照顾我自己。方便我晚上想你的时候,可以直接摸进你房里。”

作者有话要说:再再次谢妹子投的又一个地雷,简直感动到泪规啊。度搜话说这个乌是我精心挑选的,用来让男女主进行他们的第一次的。风光秀丽怡人,所以你们以为他们的第一次会非常旖旎吗?别逗了,作者我可不是在写小新,大笑。百景色清

☆、第54章 圈套

阮筝是这个岛上最特别的存在。

因为除了她之外,别人都有特定的工作任务。她来之前没人跟她说过具体的工作安排,等到了岛上一看,一个萝卜一个坑,具体工作都有具体人员负责,而没有一个坑是为她准备的。

同她一起来的小侯前一天晚上就接到了培训通知,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就去培训地集合了。阮筝在门口遇上他,一听之下大为诧异。虽然她什么资料都没拿到,也没人通知她要去培训,但保险起见她还是跟着小侯去了。

等到了集合地一看,原来除了她之外,同一批来的人全都接到了通知。阮筝很郁闷,问负责人怎么回事儿,人家很神秘地瞥她一眼,直接回了一句:“你的工作另有安排,请回房等电话。”

于是,阮筝在一众人诧异的目光下,灰溜溜地回了宿舍。她在房里来回走着,心情没来由地就烦躁起来了。从在飞机上遇到徐天颂起,她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大对头了。她现在已经基本肯定辞西跟青膺有某种联系,即便不是徐天颂开的,里面也一定有他的股分。

她甚至怀疑,自己本来是不用来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破岛上的,没准儿就是徐天颂在后面搞鬼。这男人简直是她命中的劫数,早知道真不该去招惹他,现在想甩似乎也有点甩不掉了。

阮筝正在那儿胡思乱想着,她那命中的劫数就打电话来了。阮筝一听那声音气就蹿得更高了,勉强忍着没发作,质问对方道:“这又是你搞的鬼吧?你要没工作给我做,就趁早放我回家,我没空在这里吹海风……”

“马上过来,有工作。”徐天颂直接打断了她的话,扔下这么一句话后居然就把电话挂了。

阮筝有些莫名其妙,愣了十秒钟后才把听筒放下。在屋里犹豫了片刻后她收拾东西出了门。徐天颂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一处小房子里,独门独户的一间,跟他在s市的豪宅比起来当然只能算袖珍,但衬着身后远处的碧海蓝天,看上去倒更有风情。

阮筝进屋后就往客厅一站,直接伸手向徐天颂要工作。徐天颂朝她勾勾手指,示意她跟自己走。阮筝有些不大乐意,但徐天颂已经自顾自地走掉了。她没办法,只能跟了过去。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一段窄而暗的走廊,脚下的木地板被踩得吱吱作响。虽然知道徐天颂不会害她,阮筝心里还是不自觉地有些紧张。

好在这段走廊并不太长,阮筝走了没多久,就见前面的徐天颂推开了一扇门,阳光一下子裹挟着海风扑面而来,阮筝整个人为之精神一震。

这外面是一个半开放式的小花园,只象征性地围了一圈低矮稀疏的木篱笆,不大的地方摆了一张小圆桌,只有两把原木色的小椅子。旁边一个人工围起来的微型泳池,里面没放水,倒是堆了一堆沙子,还有一些做沙堡的七彩小桶,随意地堆在细沙上。绕着篱笆的一圈种了一排低矮的花木,各种颜色都有,像是随意栽种的,并没有经过细心地规划。整个院子呈现出小而轻松的氛围。

徐天颂随意拉过一把椅子来坐了下来,又冲对面的位子一伸手,示意阮筝坐下。阮筝屁股略微挨着椅子坐了,一副随时要撤的模样。徐天颂不由就乐了:“紧张什么,我们也就差那最后的一层膜没捅破了,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阮筝怒视着他,刚要开口就又听对方问:“喝什么?茶还是咖啡,或者来点酒什么?”

“我来这儿不是喝咖啡的,你到底要我做……”

“不喝咖啡,那好,喝冰啤酒吧。这种天气就该来点冰的降降温。”他自顾自打断了阮筝的话,从口袋里掏出个微型对讲机来,用阮筝听不懂的话冲里面吩咐了几句。这座小岛没有手机信号,岛上所有的通讯都靠座机和对讲机。每个员工身上都有这么一个东西,阮筝也分到了一个。

徐天颂的命令发出去后没多久,就有穿着清凉的异国美女手举托盘走了进来。她扭着腰身来到两人面前,将几罐啤酒和两只酒杯一一往桌上放。随后她又打开一罐,倒了满满一杯后递到徐天颂嘴边,风情万种地一笑间便抬起手来,亲自喂了他一口。

徐天颂也不装腔作势,欣然接受了对方的好意,喝了一口后接过杯子,冲对方说了句什么。那美女原本千娇百媚的脸上露出几分羞涩来,细长的食指在徐天颂的唇边来回抹了几下,然后给了他一个飞吻,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这全部的过程大约持续了几分种,那位身材火爆的美女自始至终没看阮筝一眼,两只眼睛就跟涂了胶水似的,死死地钉在徐天颂身上。徐天颂一直和她保持着眼神的交流,眼里流露出的笑容简直比这户外的阳光更为灿烂。看得阮筝真是不忍直视。

她默默将头撇向一边,尽量当自己不存在。徐天颂灌了一大口啤酒后,转头问她:“怎么了,那边有什么这么好看?”

“没什么,阳光太刺眼了。”

“是阳光吗?大概是嫌某人太碍眼吧。”

阮筝有些气不过:“大概在她眼里,我才是碍眼的那一个吧。还算有那么点人性,我还以为她会只拿一只杯子来呢。对了,她或许以为这一只是她的,给了我她一定很不爽。”

“哪来这么大一股子酸味儿。”徐天颂顺手拿过一罐啤酒,啪地一声拉开,替阮筝倒了一满杯,“她不侍候你,我侍候你行了吧。大老板亲自服侍你,你也该消气了。”

阮筝本来已经伸手去拿杯子了,听到这话便手指一缩,不由皱起了眉头:“我猜得不错,你果然是辞西的幕后老板。为了拿到这个工程又不至于惹祸上身,你不惜重开一家公司,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过奖过奖。我这刁虫小计让你一眼就看穿了,可见也不是什么高明的诡计。”

阮筝勉强扯了扯嘴角:“您是老板,脑子肯定比我好使。有些事情我想不明白,您一定明白。麻烦您给我指点一下,我来这个岛上到底要干什么?总不至于就是陪你在这儿喝啤酒吧。”

“不好吗?每天看看海景喝喝酒什么的,还有工资和补助拿,很多人盼瞎眼都盼不到这样的工作。要知道就在这里几百米远的地方,你的同事们正在接受严格的培训。如果通不过的话,可能连辞西也回不了,直接就要被扫地出门了。”

“你培训他们做什么?”

“管理度假村啊。”徐天颂伸手随便往篱笆外一指,“这座岛,包括附近的另外二十二座岛,将被完全打造成一个整体的度假村。你的同事们需要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所有酒店工作人员的培训业务,熟悉掌握各个部门的工作要求。再过三个月这里就要全面对外开放了,目前房间数量已订出去过半,很多人都对这批群岛很感兴趣,都等着过来尝鲜呢。”

这一切在阮筝听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三个月,你要他们三个月内就从卖楼花的转变成酒店管理人员?你不是在说笑话吧。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招一批酒店管理来做呢?”

“这次来的所有的人员,除了你之外,全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他们几乎都有酒店管理专业的本科或硕士文凭,超过八成的人曾经在全国各个星级酒店服务过。剩下的两成即便没有太多经验,头脑也相当出色,都很有自己的想法。当初辞西招他们进来就是为了这座度假村,他们签合同的时候上面都列明了条款,每个人都必须至少到岛上来工作一年。在此期间公司包全部住宿,工资涨一倍,另外还有补贴。其实不光是他们,辞西的每一个人都有差不多的背景和能力,签的也都是一样的合同。”

阮筝听得完全呆住了:“你是说真的?可我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这一条啊?”

“你当然没有。因为你一点这方面的相关经验也没有。你是整个公司唯一的例外,那条招聘信息其实是为了你个人量身定做的,完全符合你的能力和条件,就差没加上身高体重和三围了。你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阮筝当然明白了。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徐天颂给自己设的一个局。从她离开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走的每一步都在徐天颂的掌控之中。他利用那样一个招聘广告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又大肆向外散布辞西夺得那块地的竞标这一消息。然后自己就这么跌进了他布好的瓮里,成是一只彻头彻尾的笨王八。

阮筝越来越觉得,自己跟徐天颂的智商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亏她一直以来还觉得凭她的智慧就算斗不倒徐天颂,至少也能给他制造一点麻烦。现在看来,她这完全是痴心妄想。她这一步步走来,除了被徐天颂当枪使除掉了对手杜兆年和刘长远外,没捞到一点好处,对方也没受一点损失,反而生意越来越红火,钱越赚越多。

智商水平不在一个层次的两个人,斗起来总有一方会死得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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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发现,自己一夜之间就成了一个吃闲饭的。

每天别人一大早就匆匆跑出宿舍去参加培训,她可以睡到日上三杆再起来。宿舍区配备了专门的食堂和工作人员,她去的时候如果早饭没了,会有人专门给她做现成的。如果她更懒一点不想出门的话,也可以打个电话叫人把饭菜送房里来。

她每天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随时等候徐天颂的电话传召。对方一个电话打过来,她就得跟着他到处跑。有时候是去新造好的室内温泉泳池泡澡,有时候是去餐厅试新菜,还有一回空运了一批豪华包房的超大型床垫来,徐天颂便热情邀请阮筝陪他一起去试睡。

徐天颂说这也是她工作的一部分,负责提升度假村的整体品味,亲自体验之后要她在细节上提出改进的意见,以达到更完美的程度。阮筝也曾问过他,为什么非要找她来干这项工作。当时徐天颂正在逗前台的一只折耳猫,听到这话他头也不回,轻描淡写道:“有一天这也会成为你的产业,难道你不应该从现在起就关心它的运营情况吗?”

阮筝有时候挺聪明,关键的时候却很不接翎子。这话听在她耳朵里,直接让她给听岔了。她当即便反驳道:“你别忘了,我跟你儿子已经取消婚约了。现在,任何跟青膺有关的产业都跟我没一毛钱关系了。我为什么要关心这里的经营状况?”

徐天颂忍不住在心里暗叹一声,起身回头看她时,脸上就带了几分无奈的表情。他走近一步,捏着阮筝的下巴仔细端详着她的脸,发出一声感叹:“看着挺聪明的,怎么这么笨?”

“你什么意思?”

徐天颂在她唇上落下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后,便大步走了出去。剩下阮筝一个人站在偌大的接待大厅里,默默纠结着他刚才的那番话。那只折耳猫似乎感觉到了她内心的沮丧,好心地过来蹭她的脚安慰她,阮筝蹲□摸了摸猫脑袋,刚想扯着它的耳朵把它们竖起来,脑子里一下子灵光一闪。

她立刻想明白了徐天颂那话的意思,整张脸顿时烧了起来。抬头看前台两个接待小姐,穿着热带风情的当地民族服装,正笑眯眯地望着自己。她们都是华裔,多少听得懂一些中文。就算听不懂他们之前的对话内容,徐天颂那一个吻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了。

阮筝尴尬到了极点,赶紧放开猫耳朵,站起来冲那两姑娘点了点头,转身落荒而逃。

她觉得自己现在已经说不清了,在其他人眼里,她就是徐天颂的女人,名义上是从辞西调来这里工作的,实际上就是来陪大老板上床的。有一天她回房的时候正好碰上小侯和另外几个同事,大家看到她时眼神明显变了一下,小侯还半开玩笑地问她:“……你怎么还住这里?”

阮筝当时故作镇定地一笑,反问道:“我不住这里还能住哪里,难不成住你那里?”

其他人“轰”地都笑开了,小侯也尴尬地笑了笑,那个问题就被轻轻带过了。阮筝在美国多年,虽然在老狐狸徐天颂面前嫩得像水葱似的,但对付这些寻常男人还是很有经验的。对他们来说,女人越害羞他们调/戏起来就越有感觉,相反你要是大大方方的,甚至主动来点自嘲,他们反倒就觉得无趣了,通常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这件事情过后阮筝算是彻底看穿了,索性也放开了。好在徐天颂也没让她干什么过分的事情,每天不过就让她陪着到处去视察,就跟领导下基层似的。阮筝还是第一次这么贴身地陪着他一起工作。

她发现,徐天颂工作起来和平时很不一样,平时的他多少带点玩世不恭。但一旦进入工作模式,他整个人都会变得极其严肃认真,说话做事一丝不苟。对别人是这样,对自己同样如此。阮筝从前一直以为他是靠着那股子狠劲儿才把青膺做到如今这个规模的。现在她才知道,只有认真努力严谨的作风,才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必胜的法则。

阮筝跟着他这么十来天,也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唯一令她有些不自在的是,徐天颂总喜欢有意无意占她便宜。一旦手头的工作忙玩,他会立马切换到“流氓”模式,即便没有实质性的举动,豆腐还是被吃了不少。

阮筝觉得自己的脸皮已经完全被练出来了,一开始还会不好意思,到最后竟然也变得无所谓了。有时候她一个人的时候总会静下心来想,思考自己以后要怎么办。这个男人似乎表现出了娶她的意愿,但她绝对不可能嫁给他。即便现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些爱他,但她依旧不能嫁给他。

喀嗦丽尔就像一个世外桃源,身处其中时阮筝会觉得就像在梦中一样。在这里她可以略微放纵自己,暂时不去想那些仇恨与旧怨。可一旦离开这里,她就会从梦中醒来,重新回到尘世间,两人之间那些隔阂就会清晰地横在他们之间,永远也迈不过去。

阮筝的心在这种矛盾中纠结着,她一次次告诉自己,三个月,就三个月。这三个月她希望遵照自己真实的意愿活着。等三个月后她就会离开s市回美国去,永远也不回来了。她必须彻底远离徐天颂这个男人,才能确保自己的心不会彻底沦陷在他的柔情蜜意里。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日子依旧不咸不淡地维持着。某一天清早阮筝醒来时,意外地接到了庄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那头简短地吩咐她:“换好衣服出来,我在门口。”

阮筝来岛上快一个月了,跟庄严的接触并不多。他虽然是徐天颂的秘书,但平素沉默寡言,只有工作时才会跟在徐天颂身边。一旦事情结束,他会消失得非常快,通常一个转身他就已经不在那儿了。

一个从不在她和徐天颂之间当电灯泡的男人,今天这么反常是因为什么?

阮筝带着一肚子疑问出了门,就见外面烈日下,庄严一身短裤t恤站在那里,头上还戴了顶鸭舌帽,脚上一双夹脚拖鞋,很有点去海边度假的味道。阮筝一脸狐疑:“这是要去哪里?”

对方简直酷得没边儿了,只冲她点了点头,说了句“跟我走”,便转身往前面领路去了。阮筝一身吊带长裙跟在他身后,头上还戴一顶大大的遮阳帽。从他们两人的装束来看,似乎很有点小情侣的味道,和谐到不可思议。可越是这样阮筝越觉得哪里不对,心里没来由地产生了一股不太妙的感觉。

庄严一路沉默,连看也没看阮筝一眼。两人一路向海边走去,一直走过沙滩,走上长长的浮桥,最终停在了浮桥的尽头。阮筝低头一看,就见一艘快艇系在浮桥边。庄严利索地跳了下去,解开了绳索,冲阮筝伸手道:“下来吧。”

“这是要去哪里?”阮筝拉着庄严的手,小心踩着快艇的台阶往下走。船身微微晃了晃,把她的心也晃得有些乱乱的。旁边的庄严还是一副淡定的死人脸,熟练地操作着快艇上的各种按钮,阮筝还在那里琢磨究竟要去哪里,只觉身子猛得向后一仰,浮桥刹那间就离她很远了。

阮筝来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出海,最初的纠结过去后,她便开始欣赏起周边的海景来。她身上穿着厚重的救身衣,海水时不时飞溅到她脸上,她略显笨拙地伸手去抹脸,抹着抹着自己也乐了起来。

恍惚间她觉得有一道目光似乎落在了自己脸上,她以为是庄严,可抬头去看时,只见对方依旧目光直视前方,脸色平静地不近人情。阮筝几次想和他说说话,以便套点信息出来,但一看到他这张脸,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他们两个驾驶着快艇大约前进了半个多小时,眼前终于出现了一小片陆地。从这个视线望去,阮筝一眼就看了出来,那也是一座小岛,比他们现在住的那个要小很多。岛上一眼望去全是绿树,似乎并没有什么建筑,像是还没有开发的样子。

这是一个荒岛。阮筝脑子里第一时间蹦出来的就是这句话。她不由紧张起来,扭头去看庄严,说话的声音微微带着几分颤抖:“你,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不知怎么的,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她突然想起了顾知桐曾经说过的话。他说那死掉的三个人生前都跟她或多或少有些关系,怀疑那个凶手或许是为了她才出的手。

今天的庄严实在有些反常,阮筝一下子竟有些想岔了。一个可怕的假设在她脑海里清晰地跳了出来,她惊得几乎要尖叫起来。

但这恐惧只存在于刹那间。就在阮筝不知所措心慌意乱时,快艇已到达岸边。庄严冲前方的沙滩指了指,有些不耐烦道:“下去吧,他在那里等你。我走了。”

阮筝有些犹豫要不要下船,庄严竟直接抬手赶人了。她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下了快艇,连救身衣都都是硬扯下来的。她的双脚踩在沙滩上,还没站稳就听得马达一阵轰鸣,转眼间快艇已成了海平线上一个细小的点。

脚下的沙子冰冰的,冻得阮筝有些回过神来。她茫然四顾,视线被不远处的一幅景象给吸引住了。那是许多蓝色的气球堆在一起的画面,像是很大一束被人拿在手里。那气球慢慢地从远处飘了过来,最终停在了阮筝面前。

拿气球的手向旁边移了一下,眼前那一片蓝色瞬间移了开去。从那后面露出一张脸来,正一脸淡笑地望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looo妹子和13788229妹子扔的地雷,过来熊抱一个吧。

大家猜猜接下来老徐要干嘛?另外预先一下,明天上那什么的前菜,好不好吃大家自己来尝哦。尝完后不用在文下告诉我感受,要低调低调……关于那什么的话,一个字也不要在文下提哦。

☆、第55章 求婚

当徐天颂的脸从蓝色的气球后面出来时,阮筝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徐天颂不由皱了皱眉:“笑什么?”

“你这是干什么,学别人玩浪漫吗?算了,你不适合走这种路线,你还是凶一点我比较能接受。”

徐天颂将气球直接往阮筝怀里一塞,笑得有些贼:“谁跟你说我要玩浪漫了。”

他一面说一面伸手去拉阮筝的手,不由分说就带着她在沙滩上走了起来。被海水一层层浸透过的沙滩踩上去冰冰凉。阮筝觉得头顶的阳光晒得人暖暖的,脚下的海沙又冻得人凉凉的,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全都集中在身体上,既违和又有种舒服的感觉。

这有点像她对徐天颂的感觉,都是这么极端又矛盾。爱他的时候觉得他是温暖如春的阳光,恨他的时候又觉得他就像冬日里无情的寒风。如果不是在这个小岛上,如果不是在内心里说服自己暂时逃离尘世,阮筝真心不知道要用怎样的表情来面对他。

徐天颂,是一个她不想恨却又不得不恨的男人。

他们两个就这么在沙滩上慢慢地走着,身后留下几串深浅不一的脚印。阮筝手里捧着一大束气球,虽然旁边一个观众也没有,也觉得这画面有些过于暧昧了。她走出一段后忍不住问徐天颂:“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是不是有什么意外的惊喜要给我看?”

“确实是惊喜。”徐天颂说着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半拖着阮筝向前走去。两个人沿着海边绕了大半圈,一直绕过半片树林,到了比较背阳的地方,阮筝这才惊奇地发现,原来在另一边的海岸边,竟竖着一整排的木棍。

那些木棍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直径大约五六厘米粗,露在沙滩外头的高度大约是一米半左右,也就比阮筝的个头略低一些。两根木棍之间的距离大约间隔一米,从头到尾至少排了有二三十根,上面光溜溜的什么东西也没有,完全让人猜不透这是用来做什么的。

阮筝看看徐天颂:“这是要干嘛,练武吗?”她唯一能想到的略符合的情景,就是从电影里看到的少林寺僧人练功时摆的木棍阵,可这一字排开似乎也起不到左右搏击的效果,阮筝一时间有些犯糊涂,脑子明显不够用了。

徐天颂终于又从阮筝手里拿过那些气球,径直朝那一排木棍走去。走到一半的时候他良心发现,转过头来冲阮筝解释道:“系气球用的。”

“为什么?干嘛要把气球系在棍子上?”

她的话还没问完,徐天颂已走远了。那些话随即飘散在了风里,似乎眨眼间便消失不见了。海浪起伏中,阮筝只见徐天颂光着脚踩在沙滩上,认真地将气球一个个系在木棍上。海边风很大,吹得他的衣摆上下翻飞,好几次把那一大把气球吹到了他脸上。他似乎也有些苦恼,每每将它们推开的时候都要流露出几分无奈。

阮筝忍不住冲他喊道:“要帮忙吗?”

或许是背风的缘故,她的话直接被风吹回了嘴里。徐天颂听到了她的声音,却听不清她说什么,抬头冲她摇摇头,示意自己没听见。

阮筝便将双手拢在嘴边又喊了一遍。这一回徐天颂听清楚了,伸手招呼她过去,将气球全都塞回到她手里:“早该来帮忙了,真是没有眼力劲儿,难怪阿琛不喜欢你。”

好端端的,怎么又提到徐启琛了。这个人已经很久没出现在阮筝的世界里了,除了她离开徐家的时候他曾打过一个慰问电话,除此之外两人几乎再没有交集。

阮筝有点不服气,很想驳斥徐天颂,就算徐启琛不喜欢她又怎么样,他那个花枝招展的爸爸还是喜欢她喜欢的跟什么似的。可这话她不能说,在这般暧昧又和谐的气氛下,如果说了这话,简直就是赤/裸裸地在勾引徐天颂了。

于是她只能闭紧嘴巴,冲徐天颂尴尬地笑笑。她这样子实在乖得可以,徐天颂本来还想刺她几句,想想还是算了。今天这么好的气氛,实在不应该斗嘴才是。

两个人就这么配合着将几十个气球全都系在了木棍上。徐天颂系得还很认真,来回检查了好几遍,确保这些气球不会被风一吹就直接散落着飞走。待到一切都准备妥当后,他才把手伸进沙滩裤的口袋里,摸了样东西出来。

他冲阮筝道:“把手伸出来。”

这情景配上这样的话,不由得阮筝不想歪。身后是一片蓝色的气球,虽然绑在木棍上有些奇怪,但面前是这么一个深情而又俊美的男人。他对自己说这话代表了什么,难不成准备在这里求婚了?

阮筝一下子觉得有些腿软,心跳加速到了极点,愣愣的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徐天颂见她半天没反应,只能伸手把她的手抓过来,摊开她的掌心,将手里的东西放了进去。

那东西有点沉,原本应该是冰凉的,但带着徐天颂的体温而变得有些温热。阮筝定晴一看,发现有点眼熟,仔细一想才想起来。当初在青膺时,徐天颂曾带她去打过一回枪,当时用的就是手里的这把m36左轮手枪,小小的,还挺精致,可惜不太好掌控。

原来他是要给自己一把枪,亏她还想到别的地方去。阮筝一时有些汗颜,笑容变得更加尴尬了。她刚才究竟在发什么白日梦啊,居然以为徐天颂要在这里向她未婚?要知道这男人与世上大多数男人都不一样,做事情从来让人猜不到套路。这种海边沙滩气球玩浪漫搞求婚的把戏,简直烂俗到了极点,哪里是徐天颂这种人会做的呢?

她也真是太想入非非了,才会出这么大个糗。其实刚才她只要稍微认真看一看,就能看清徐天颂手里拿的绝对不是戒指盒了。那把枪再小,一只手还是不能完全盖住的。怪只怪她心思全在对方的脸上,竟忽略了他的手。

徐天颂似乎没留意到阮筝方才的情绪,只是向她解释道:“上次在青膺,你的枪法实在太烂。为了我们俩的生命安全着想,也为了不损坏公共财物,今天我特别安排在海边教你打枪。这个岛还没完全开发,岛上目前没有人。你的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你可以放心大胆地朝前开枪,绝对不会有人因此而受伤的。”

这话听着很贴心,细细品又有几分嘲讽的意味。阮筝不高兴地嘟起嘴,抱怨道:“要怎么打,哪里来的靶子?”

“那些气球就是靶子。小时候师父就是这么教我打枪的。天台上有时候风很大,跟海风有得一拼。他就把气球一个个系好,让我对着气球练准头,就拿普通的麻醉枪打。一开始气球都很大,距离离得也很近。慢慢的气球变小了,距离也越来越远了,风一大气球总飘,我一打不好就挨师父打。天台上没人,老东西下手可狠,我总被他打得鼻青脸肿。”

阮筝听着他的话,想像一下当时的情景,不由乐了。这么漂亮一张脸,打得跟猪头一样,实在是有一种很强烈的喜剧效果。听得出来,徐天颂虽然嘴巴里在抱怨师父,实际上两人关系很不错。那位所谓的师父,也许对他来说就是父亲一般的存在吧。

阮筝笑着拿起枪,对着气球比划了两下:“就这么打吗?你子弹带得够不够?事先声明,我枪法很差,别到时候子弹都打光了,我还没把气球全打破呢。”

“有我在,你怕什么。”徐天颂说着就拉着她往后退了几步,退到大约离木棍七八米远的地方才停下。然后他将阮筝的身体扳正,脸孔朝向大海。他自己则站在阮筝身后,很自然地从后面环抱住她,仔细调整着她双手握枪的姿势,然后将她的手抬了起来,对准了其中一只气球。

这姿势实在很暧昧,阮筝一下子想到了第一次打枪时两人的唇枪舌剑。当时徐天颂还开玩笑说让她跟徐启琛赶紧生个孩子,好让他有孙子抱。阮筝为此很不高兴,一枪差点把练习室的屋顶都打穿。

如今历史重演,徐天颂没再说那些扫兴的话。他甚至没有开口,趁着阮筝还在回忆时,直接替她瞄准,然后扣动了扳机。只听“砰”地一声响,一只气球应声而碎,炸得粉身碎骨。

徐天颂低沉的笑声在阮筝的耳边散开。她很想转头去看他,可是以现在两人贴近的程度来看,她只要一转身,他的唇便会不可避免地亲到她的脸颊上,甚至是她的双唇。一想到这点,阮筝只能僵着身子一动不动,喉咙口却像有什么东西即将涌出来似的。

那是她的心,她快速跳动的火热的心。

徐天颂像是感觉到了阮筝情绪的变化,故意贴近了一些,咬着她的耳朵道:“阮筝,我知道你恨我。你来徐家为了什么我也知道。你一直想要向我复仇,你以为你失败,其实你错了,你已经成功了。”

阮筝的心不由一凛,开口的时候声音都有些发颤:“你,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你已经成功地报复了我。你来到我身边,让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现在如果你抽身离开,我一定会痛苦到生不如死。你觉得这样还不算成功吗?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彻底离不开你,可你却又能潇洒地转身离开。身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精神上的,求而不得的感情才是最折磨人的。阮筝,我承认我输了,你赢了。现在我把我的命交给你,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阮筝已经开始眼发晕头发热了,她几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开口说话时连声音听上去都很陌生:“我,我听不懂你的在说……什么。”

徐天颂又这么压低嗓子轻笑两声,然后轻轻咬了咬阮筝的耳垂。在她的身体因情/欲而不受控制的瑟缩时,他又开口道:“如果我现在要娶你,你会答应嫁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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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心里“咯噔”一下。

徐天颂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要借着这个浪漫又亲密的机会求婚?

阮筝握枪的手开始发抖。她下意识地转头去问:“你什么意思?”

嘴唇在转头的过程中不出意外地擦过徐天颂的脸颊,最后定格在了他的唇角边。原本只是一个无意识的动作,但看在徐天颂的眼里就跟挑/逗没什么两样。更何况他本来就存着那样的心思,现在被人这么一撩拨,心头压抑已久的感情瞬间喷涌而出,犹如洪水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他没等阮筝想明白,就直接扳过她的脸,重重地亲了上去。阮筝吓了一跳,她的身体还朝向大海,脸却被扳了近一百八十度的角度,呈现一个奇怪而僵硬的姿势。她想伸手去推徐天颂的脸,可手举到一半才想起来那把左轮手枪还被她握着。

她有些急了,挣扎着叫道:“枪,我手里还有枪,你快放开我。”

她这么叫的时候,就感觉一只手伸了过来,准确地从她手里将枪夺了过去。随即她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徐天颂轻松一挥手,那把枪就这么被甩到了沙地里。

“现在你不用担心什么了。”徐天颂的呢喃就像魔咒一样在阮筝耳朵边盘旋,“你可以认真地和我好好接个吻了。”

阮筝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出错了。她本来应该在房里一边吃早餐一边看电视,或者去外头吹吹海风也好,却莫名其妙被个面无表情的庄严带到了这里来。现在又要被他的顶头上司随便吃豆腐。谁来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等等,你等等。”眼看着徐天颂那不老实的手已经要伸进阮筝的衣服里了,她吓得赶紧叫停,“你到底要干什么?”

“干你。”徐天颂的回答简洁干脆,令阮筝瞪目结舌。

“在这里?”

“这里不好吗?一望无际的大海,蓝天白云暖风吹,一个不相干的人都没有,就算我们都脱光了,也不会有人看到。你放心,海里的鱼虾海蟹不懂人话,不会把看到的东西说出去的。”

虽然徐天颂的比喻很幽默,但阮筝还是无法接受:“不行,这里真的不行。沙滩太冷了,会出人命的。”

她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外国小说,里面的女主角和她的前夫就在沙滩上做了那么一回。事后那女主角不无感慨地说,那是她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次性/爱。沙滩太过冰冷,沙石太过粗糙,简直没有一点美感可言。

阮筝还是处/女,第一次的经历对每个女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很多男人根本不明白这对女人意味着什么,总以为女人的第一次和男人的一样,是经历过就可以扔到脑后再也想不起来的那种。孰不知女人细腻又敏感,第一次的感觉会直接影响到她们以后对这种事情的热衷程度。所以她很不愿意在沙滩上献出她的第一次。

可徐天颂似乎已经进入状态了。他紧紧地搂着阮筝,唇舌在她的口腔里疯狂地探索着,几乎要将她肺里的空气全都吸出来。他的双手从背部慢慢向下滑,最终停在阮筝的大腿上。然后他整个人都压了上来,几乎是用自己的重量强迫阮筝膝盖弯曲,两个人以相对的姿势和角度向下蹲去,最后终于一齐躺在了沙滩上。

尽管头顶艳阳高照,浸透了海水的沙滩依旧冰冷粘滑。阮筝的背接触到沙滩的那一刻,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啊,好冰!”

这声抱怨听在情绪大动的徐天颂耳朵里,简直就是一种巨大的折磨。他双手交叉垫在阮筝的背下,嘴还在她脸上胡乱地吻着,手已经迫不及待去拉她的裙子了。这种想要却还没得到的感觉,简直能把人生生逼疯了。

阮筝几乎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耳边是海边不停涨潮退潮的声音,海风呼呼地吹着,就像有无数围观群众在窃窃私语一般。一股羞愧之情由然而生,即便明知小岛上不会有人,但这样幕天席地地做那种事情,实在令她难以接受。

尽管她在美国待了几年,但一直以来她心里的性/爱场景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男一女在灯光昏暗甚至漆黑的房间里,躺在被窝里脱光衣服办事情。两人之间不应有过多的交流,最好连彼此的表情都看不清楚。

不管她的外表多么豪放,她骨子里终究只是一个害羞的小女人。

现在这个害羞的小女人马上就要被大灰狼吃掉了,还是在这种环境下,实在令人有些不爽。阮筝感觉到对方的手已经伸进了衣服里,甚至顺着腰线往下滑,摸进了她的裙子里。

下半身被突然而来的异物搞得有些不舒服,似乎也将她的意识唤醒了一些。阮筝两眼猛得睁了开来,直接去挡对方的手:“等等!”

“又怎么了?”夹杂着几分抱怨,徐天颂下半身的某个东西在阮筝身上蹭了蹭。他已经饿了很久了,今天必须饱餐一顿了。自从决定要和阮筝在一起后,他就没找过别人了,连阿萱那里也断了,现在他就是一个被饿晕了眼的发/情期的男人,急需心爱的女人将他喂饱。

可阮筝说出的话却像一盆冷水,几乎浇灭他内心全部的期望。

“我身上来那个了,今天不可以。”

“你说真的?”

“是真的!”阮筝就差赌咒发誓了。她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女人例/假期间不能进行房事,很容易感染。

“你刚才为什么不说?”一向淡定从容的徐天颂真有点恼了。他在阮筝这里已经碰过几回钉子了。虽然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但他还是异常郁闷。还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阮筝这样让他花这么多心思,却怎么也吃不到的。他都表明心意要娶她为妻了,难道还不能在婚前来点开胃小点吗?

阮筝的语气听上去有些抱歉:“刚才太紧张,我给忘了。”

“我不信,我要检查。”徐天颂说着就要去扯阮筝的内/裤,甚至打算把手伸进去摸一把。有没有来那个,摸一把就全知道了。

阮筝吓得尖叫连连,又是脚踹又是手推的,总算是把徐天颂的手给打了回去。她几乎是哀求着哭诉道:“我真的身体不方便,我没骗你。我发誓,我要是胡说的话,就让我永远留在这个岛上回不去!”

这个誓发得很重,徐天颂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心有不甘也只能忍了。只是他还是不肯就此罢手,一把扯着阮筝的脚踝,将她退后的身体扯了回来,又重新压了上去。再开口的时候,他的声音里带了几分邪气,甚至有点不怀好意:“我不管,你挑起的火就得你来灭。你身体既然不方便,就用别的方法来弥补好了。”

“什……什么方法?”

徐天颂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直接将她的手贴到身体某个膨胀到快要爆炸的地方,用带有蛊惑意味的声音说道:“用手,用手替我解决了。”

“我,我……你,你!不……不行!”阮筝吓得结巴起来。但是抗议无效,立马就被驳回。

“这是你的错。我刚才吻你的时候你就该说明才是。我都进入状态了你才说,你是准备让我活生生憋死吗?今天你必须替我解决,否则……”

有那么一刹那,阮筝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跟一个恶魔对话。徐天颂如花的容颜在她面前绽放着,明明是那么美好又养眼的情景,可他嘴里说出的话却像是玫瑰的刺,扎得她浑身都疼。她的掌心正握着对方的命根子,硕大而饱满的感觉充盈着整个手掌。她想了又想,最终无奈地点了点头。

听起来好像真的是她的错,那就满足他一回吧。这个男人有时候强悍得像个金钢巨人,有时候耍起无赖来又像个三岁孩童。

阮筝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本男人也可以被女人调教到如此不受控制的。此刻的徐天颂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黑帮老大,也不是事业有成需要仰视的商界精英。他就是一个在自己手底下索求欢爱的普通男人,他的情绪完全由她的手掌控,她可以送他进天堂,也可以把这种美好生生掐断在掌心里。

似乎是为了体验这种控制感,阮筝在忙活了半天之后突然停了下来,一脸坏笑着冲徐天颂道:“我累了,要休息一下。如果你想要的话,就得求我。”

徐天颂半眯着眼睛盯着对方,举起双手环住了阮筝的脖子,将她的身体强行拉到自己面前。他轻啄着她的双唇,用富有磁性又带点渴求的声音道:“好,我求你,求你让我进入天堂吧。这样你满意吗?”

阮筝满意了,她非常非常满意。只是也对这男人有些哭笑不得。明明他正处于弱势,说出来的话也带了几分无奈,可偏偏听在她耳朵里还是这么充满主导欲,令她突然意识到,其实他才是那个真正掌握节奏的人。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阮筝其实也停不下来了。她迷上了这种感觉,并且想让它得到最大的升华。于是她再次活动起来,并且加快了速度和力道。徐天颂似乎已经陷入了迷乱之中,捧着阮筝的脸胡乱地亲着,像是在寻找一个发泄的出口。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阮筝只觉得手微微发酸,正准备调整一下姿势时,身下的男人猛得停住了他的亲吻。他的手死死地摁着她的脖子,几乎要将她整个人摁进他的身体里。他们两个就这么紧紧地贴在一起,阮筝的手几乎没办法活动。

随即她便察觉到了不对劲儿,一股湿而粘腻的感觉在掌心里蔓延开来,还带着几分温热。徐天颂绷到极致的身体开始慢慢放松,最后完全放开了阮筝的身体。

☆、第56章 陷阱

事后想起这个事情,阮筝郁闷得想去死。

她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想见。房门外头徐天颂很有耐心地一边敲门一边哄她:“行了,别郁闷了,我也没对你做什么嘛。你今天吹了风,又睡了沙滩,身体里进了寒气,还是出来喝点热汤暖一暖的好。回头感冒了更受罪。”

阮筝缩在床上死命揪着被子咬,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感觉。徐天颂确实是在关心她,可这关心的话听在她耳朵里,怎么就这么刺耳呢。

他当然说起来轻松了,今天他可是爽到的那一个。阮筝还记得完事之后他从沙滩上爬起来,拍拍屁股的轻松样儿。他那喷出来的东西还沾在裤子里,他居然也不以为然,还有闲功夫还跟自己亲嘴儿。

阮筝当时满手的粘液,气得一把推开他,直接冲进海里洗手。这王八蛋就悠闲地荡了过来,一开口就能把人气死:“这么多子孙后代都让你给洗没了。”

一想到这里,阮筝又摊开掌心去看自己的手。她回来后都洗过三回澡了,可还是觉得手心里粘糊糊的。那种微温而粘腻的感觉怎么也洗不去,她甚至觉得他那玩意儿还被她握在手里呢。

这混蛋这会儿洗干净了,换了衣服裤子,又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来她门前装好人了,也不知道是谁把她逼到今天那种窘境的。更可恶的是,他还站在门口大喇喇地广播前情,像是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

“怎么又发小孩子脾气了?刚才你不是挺厉害的吗,还逼着我求你来着。做都做了也别不好意思了,你肚子不饿吗,从早上到现在你没怎么吃东西吧?”

“气都气饱了!”阮筝冲着门口大吼了一声,蹭地一下跳下了床,一开门直接把徐天颂拉进了房里。

不能再让他在门口胡说八道了,再这么你一言我一语下去,回头整个公司的人都该知道今天他们两个在岛上做的下作事儿了。节操这东西,就是这么胡乱掉一地的!

徐天颂成功进了阮筝的房间,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他一脚把门踹上,直接扑过来就抱住了阮筝:“好了好了,不生气了。今天是我不对,不该那么逼你的。反正你迟早也会是我的人,我这么做是太心急了点儿。”

阮筝听他认罪态度良好刚想要原谅他,一听后面的话又炸起毛来:“谁说我会是你的人。徐天颂,今天在岛上你问的那个问题我没顾得上回答你,那么现在我就告诉你,我阮筝是绝对不可能……”

她的话还没说完,对方已经吻了上来。徐天颂根本不听她说的那些,直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虽然阮筝身上不太方便,但他还是很想吃她豆腐,哪怕是过过干瘾也好。天知道他想要她多久了,每次都是横七竖八的事情跳出来搅局,他为此已经郁结于心很久了。

阮筝被他吻得七晕八素连连后退,一不小心撞到了床边,腿肚子一软直接就摔进了床里。这一下摔得不太疼,软软的还挺舒服,但却令她瞬间清醒了起来。她立马扯着嗓子喊停:“徐天颂,咱们能不能好好对话一次!”

“你说吧,我听着呢。”

“你这样让我怎么说?”

“我已经放开你的嘴了,你为什么不能说。难道你说话还得用脖子不成?”

阮筝瞬间无语,简直就是欲哭无泪:“徐天颂,你上辈子属驴的吗,这么犟!你简直就是胡搅蛮缠。我今天必须得把话和你说清楚,我不能嫁给你,真的不能。”

“这个问题咱们今天先不谈。”徐天颂利索地抓住阮筝的两只手,直接将它们架到了她的头顶上。然后他半撑起身体,一脸严肃地望着阮筝,“咱们这会儿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谈。”

“谈,谈什么?”

徐天颂一双眼睛立马流露出深情而浓烈的目光,阮筝看到他的喉头动了一下,似乎是咽了一记口水。然后那张精致如刀刻般的脸就直直朝她凑了过来,掠过了她的嘴唇,直接凑到了她的耳边:“午饭吃什么?”

“什么?”

“我问你,午饭想吃什么?我饿了,你难道不饿吗?”

阮筝确实饿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她的肚子已经抢在前头发出了一连串惊天动地的响声。屋里顿时静默了三秒钟,随后便听到徐天颂放肆的笑声。他笑得实在太欢,直接就从阮筝的身上滚了下去,躺在她身边揉按着太阳穴。

阮筝简直尴尬到了极点,恨不得一脚将徐天颂踹下床去,语气里充满了怨毒之气:“这还不得怪你,好好的玩什么浪漫。庄严来找我的时候,我连早饭都没吃。在岛上别说吃东西了,连口水都没有。你有那笑的功夫还不如想办法给我弄点吃的来。”

徐天颂来找她就是为了这个。他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拉着阮筝就下了床。阮筝慌慌张张地穿着拖鞋,一只勉强套上了,另一只只能拿在手里,就这么稀哩糊涂地让徐天颂拉出了房间。

两个人一路小跑回了徐天颂住的那栋楼,直接就进了厨房。

阮筝看着满厨房摆放的各色食材,扭头问徐天颂:“这是要干嘛?”

“做菜啊。”

“你做吗?”

“不,是你做。”

阮筝不由愣住了,她还在那里发呆,徐天颂已经自说自话拿了围裙来给她系上了,同时不忘提醒她:“你还欠我一顿饭,记得吗?”

“完全不记得了。”

“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徐天颂说得咬牙切齿,手里的动作不由加大了力度,那围裙系得阮筝几乎喘不过气来,“今年情人节的时候,有人答应过要给我做顿大餐。可后来怎么样,她偷偷跑出去和个小男人约会,就坐在市中心最热闹的广场上,还和对方接了吻。这顿饭一直欠到今天,也该还了。”

他这么一说,阮筝还真想起来了。那段时间她和徐天颂一直过着暧昧不明的日子。两个人都对对方有好感,却都碍于彼此的身份没有明说。那时候阮筝天天给徐天颂做美味佳肴,她确实答应了给他做顿情人节大餐。可后来顾知桐来了电话,马警官他们的案子露了底儿,阮筝只顾着去安慰他,就把做饭的事情给忘了。

再后来的事情就复杂而凌乱了。她在广场上让徐天颂抓了个正着,强行带回徐家后差点被他强/暴。混乱中她哮喘发作被送进了医院,从而得以有机会实施那个报复计划。在搞倒了杜兆年和刘长远之后,她和徐天颂正式决裂。她再次因脑震荡住进医院,后来又逃了出来,在顾知桐的帮助下开始重新生活。

可是命运似乎不打算放过她,兜兜转转之下,她又回到了徐天颂身边。她欠他的那顿饭还得还。好像过了这么些日子,一切都没怎么变。她依旧和徐天颂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想要报复他的心情越来越弱,已经快要消失不见了。

并不是她不再恨他了,只是她开始认清现实,知道了自己和他巨大的差距。现在的她,心里没有一点胜算,就算拼着和他同归于尽的想法,似乎也占不到一点上风了。她一边切菜一面回头去看那个让她爱恨交加的男人。徐天颂正靠在吧台上喝酒,他微微地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像是感觉到了阮筝的目光,他抬起头来冲她微微一笑:“阮筝,你喜欢顾知桐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突兀,阮筝吓了一跳,手一歪,刀刃就这么擦着她的皮肤划了过去。徐天颂放下酒杯过来查看伤口,一道一厘米长的口子正在往外冒血。他很自然地就把手指头放进嘴里舔了一下,姿态优雅表情暧昧。

“一个普通的问题而已,慌成这样干什么。你放心,就算你说你喜欢他,我也不会对他怎么样。”

“因为他是警察吗?”

徐天颂笑着拧开水龙头,替阮筝洗干净手指,又抽了几张纸巾来按住她的伤口:“因为我对自己有信心。”

真够自大的。阮筝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老实回答道:“说实话,我对他确实没有男女之情。不过我不讨厌他,甚至很喜欢他。”

“为什么?”

“因为他很阳光,和他在一起很开心。没什么负担也没有烦恼。”

“只有这些?”

阮筝感觉到徐天颂正默默地注视着自己。他那目光里带了几分逼迫的意味,像是一定要挖出她内心最隐秘的想法。阮筝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她轻轻摇了摇头,抿了抿唇道:“不只是这些。顾知桐很年轻,年轻跟阿琛差不多大。和他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像个姐姐,而他像个弟弟。你知道,我本来应该有个弟弟的,可他命不好,没到四岁就死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很遗憾。徐天颂,如果不是因为你,我爸妈不会死,我弟弟阮笙也不会死。所以你今天跟我求婚的时候,我心里很纠结。因为这两点,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嫁给你。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答案,不管你听还是不听,这都是我的答案,永远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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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迟来的情人节晚餐,两个人吃得都有些压抑。

阮筝心情很糟糕,喝了很多红酒,到最后醉得一塌糊涂时,甚至直接就拿酒瓶子对着嘴吹起来。她觉得自己需要逃避一会儿,靠酒精的力量暂时麻醉自己一下。她甚至在醉之前这么想,今晚就再疯狂一次,第二天早上一醒来她就搭飞机离开这个小岛,回s市去,或者索性回美国去,再也不要和这个外表妖娆内心狂野的家伙扯上半点关系了。

她记得明早会有一班飞机来喀嗦丽尔的,带来岛上一些必需的物资,同时也可以将岛上的人带回到城市里去。阮筝这么想的时候,酒精已经开始冲上她的大脑。就在意识逐渐剥离身体的最后一刻,她心里就这么想着。走了走了,走了才好,以后再也不回来了,老死不相往来吧。

然后她便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是谁拿掉了她手里的酒杯,将她抱到床上,替她盖上被子,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然后心安理得地睡在她身旁。

徐天颂就这么拥着阮筝睡了一整夜。第二天一大早大他趁阮筝还没醒就起了床,写了张字条给她,然后搭上送物资来的飞机,匆匆离开了喀嗦丽尔。他要回香港一趟,有些事情得回去处理一下,时间不长,三天后就回来。

阮筝一直睡到中午才醒来,头痛得想把脑袋直接割掉。她赤着脚晃荡着身子在徐天颂的别墅里来回地走着,在厨房里找到一些昨天吃剩下的食物,直接扔进微波炉热一下就给吃了下去。

昨晚那顿饭实际上应该算是徐天颂做的。因为她弄伤了手,对方很绅士地体谅她,就没让她再做什么。徐天颂做饭很好吃,尤其是他的刀工相当出色,切出来的肉片和鱼片,看得她直流口水,觉得哪怕只是蘸酱生吃都会非常美味。

只是昨晚他们两人的情绪都不太高,彼此喝了很多闷酒。阮筝想不起来醉倒后发生了什么,她一面吃着盘子里的意大利面,一面抬头看天花板,除了头疼还是头疼,她开始深深地后悔起来。

吃完之后她也懒得收拾,看看自己包着创可贴的手,心安理得地将盘子扔进水池里。她转身又回了房间,简单梳洗了一番后正准备离开,一眼瞥见了搁在床头柜闹钟下的纸条。纸条上是徐天颂的笔迹,寥寥几笔写得有些随意,但依旧很好看。

有人说字如其人,这话真是没错。光看徐天颂那一手字就可以想像得出他长着怎样一张讨人喜欢的脸。阮筝再次怀疑他真的小时候没怎么念过书吗?

纸条上写的内容很简单,说了他离开的原因,还说了什么时候会回来。阮筝看完后撇了撇嘴,不在意地将纸条揉成一团,出门时直接扔进了客厅的垃圾桶里。

她当时脑子还不太清醒,还没意识到什么。一直到她回房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时,才重新想起徐天颂的纸条来。既然他一早就出门了,那就代表飞机已经走了。阮筝心里大大地哀叹了一声,默默地放下了行李。

这小飞机一般几天来一趟,错过了今天就得等下次了。徐天颂既然说他三天后回来,那么她大概也只能等到那时候才能去搭飞机了。她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昨晚真不应该喝这么多酒。如果不是徐天颂主动提到顾知桐的话,她大概不会想起阮笙。不想起弟弟她就不会情绪失控,一切也许就都不同了。

但此刻的阮筝并不知道,她这一晚上的贪杯改变的东西远不止这些。

阮筝在宿舍里睡了两天,没人敢来吵她。几乎全岛的人都知道了她和徐天颂的关系,谁还会来差遣她做事呢。阮筝也不在意,只顾自己闷头睡大觉。到了第三天早上,她特意上了闹钟起了个大早,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后,准备出门去等小飞机。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响了她的房门。阮筝顿了顿手,转身去开门。门口站着同公司的小侯,也算是她的熟人了。阮筝看他脸色有点犹豫的样子,便主动问他道:“有事儿吗?”

小侯笑着抓抓头:“那什么,你能不能跟我出来一趟。”

“怎么了?”

“老板给我派了个任务,让我来找你去个地方。”

他说得糊涂,阮筝听得也糊涂。但这情景有点熟悉,好像几天前的一大早,庄严也曾这么把她叫出去过。所不同的是,庄严比较酷,直接一个电话打给她。而小侯明显比较稚嫩,做这种事情的时候颇有些不好意思。

阮筝睡了几天脑子已经清醒了。看到小侯这么踌躇犹豫的样儿,她一下子全明白了。一定是徐天颂搞的鬼。他留给自己的纸条说今天回来,这会儿让小侯过来带她去某个地方,显然又要搞什么浪漫或是刺激的鬼把戏了。

一想到这里,阮筝直接拒绝:“我不去,我还有事要做。”

“阮筝,你帮帮忙吧。”

阮筝疑惑地看着他。小侯一脸可怜相:“那个徐总是公司的大客户,也是这次投资项目的合伙人。我人微言轻,得罪不起啊。他头一回安排我事情,我要是没办好,以后还怎么在公司混啊。阮筝你是好人我知道,你要是有气儿回头对着他撒成不?我不能没这个工作,我还有女朋友呢,我们就打算结婚了,房子还没买,礼金也得去凑,回头没了工作,我连酒席钱都付不出来啊。”

阮筝觉得小侯真是个演技派,他不去考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说得这么情真意切又可怜兮兮的,好像离了这个工作他马上就要去要饭似的。

不过阮筝也知道职场打拼的辛苦。这次这份工作对小侯来说挺难得的。出国培训一年,既长了见识又能多拿不少钱,以后回公司说不定还能升职加薪得以重用。自己要是害他丢了饭碗,倒也怪不好意思的。

阮筝反正也打算走了,也不认为像徐天颂这么傲气的人会玩扣留人质这一套。既然他要搞花样,那自己就索性借这个机会把话说清楚也好。省得她偷偷摸摸地走,人家说不定还以为她怕了他呢。

想到这里阮筝冲小侯点点头:“你等我一下,马上来。”

她转回身去将行李包一一放好,拿了件薄外套在手上,就跟着小侯出了门。不出她的所料,徐天颂又玩起了前几天那一招。两人到达海边的浮桥边时,就见一艘小艇拴在那里。小侯跳上快艇,冲阮筝伸出手,阮筝也不犹豫,跳上去就催促他开船。一想到徐天颂回来了,那意味着飞机肯定也来了,阮筝不由又有点着急。

好好的干嘛要出海,想玩什么花样就在岛上玩好了。今天被这么一耽搁,她恐怕又走不成了。这令阮筝有点心情烦躁,也懒得跟小侯多说什么,一心只盼着快点到达才好。

小侯似乎对将要去的地方也不太熟,几次查看着快艇上自备的导航系统。他见阮筝看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我也没怎么摆弄过这个东西,以前开过,不过没怎么远过。这两天我们正好在学这个东西,听说以后这里一片小岛全会开发起来,到时候游客们就要靠这种快艇来往于各个岛间。咱们是工作人员,也得会开才行。”

说到这里他又一拍脑门:“嘿,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你也不会再在咱们公司干得长了,以后享了福得记得老同事才是啊。”

阮筝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她和徐天颂这几天的交往大家都看在眼里,只怕背后早就被人议论疯了。小侯今天来敲门的时候表情带上了几分不好意思,大概就是将她和徐天颂的关系想歪了。大清早的,合作公司的大老板让他带自家公司的女员工去个偏僻的小岛上,那还能有什么好事儿啊。阮筝知道自己在他眼里肯定已经是飞上枝头的凤凰了,早晚攀着这根高枝儿飞黄腾达,自然不用像他们一样留在辞西受苦了。

阮筝也不跟他多解释,多说无益,她也没必要跟不相干的人多谈她和徐天颂的事情。两个人就这么一路无言到达了目的地。这是一个和前几天庄严带她去的小岛差不多的地方。占地面积不大,岛上绿树成荫,还没有完全开发的样子。

阮筝从快艇上下来,四处看了看没发现徐天颂的踪影,转头问小侯:“人呢?”

“我也不知道,说让我送你来这儿就行了。我就不下去了,快艇我得开回去,回头应该有人来接你吧。”

阮筝冲他笑笑,摆摆手和他道别。她倒不担心回去的事情,上次她跟徐天颂在小岛上玩得那么疯,最后也是被人接回去的。她目送着小侯开着快艇离开,然后就开始在岛上搜寻徐天颂的踪影。

她沿着沙滩快速地向前走着,海岸边留下一长串的脚印,很快海水涨了起来,将脚印冲淡了一些。退回去再涨起来,那脚印就慢慢地没了痕迹。阮筝走了一会儿,只觉得脚底凉凉的,不时有海水拍打着脚面儿。她便往里面挪了一点儿,心情不免有些烦燥,索性就冲着整个树林喊了起来。

“徐天颂,我来了,你快出来。有什么话赶紧说完!”

她的声音慢慢传远,很快就被空气吸引得听不见了。似乎有几只鸟从树林里飞了出来,发出几声嘶鸣,从树梢上掠过。除此之外便没有别的声音了,静悄悄的倒显得整座岛更荒凉了。

阮筝走在沙滩上,没来由地就打了个激灵。明明日头晒得很,她却觉得整个人有些凉嗖嗖的。她脚下还在迈着步子,心却慢慢慌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一股不安从心底蔓延开来,迅速将她整个人包裹起来。原本静谧美丽的小岛,一下子竟成了面目可怖的地方。阮筝觉得自己像被人扔进了一个局里,怎么也爬不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山a下yhoe旧p妹子妹子扔的雷。话说前一位妹子的名字我真的是复制来的,太复杂了。后一位是老朋友啦,无以为报,唯有努力更新了。本来上周说是双更一周的,到昨天就结束了。但双更这个东西吧,它有瘾,一旦双更后再变成单更,总觉得有点对不起大家似的。所以在目前我能做到的情况下,我会尽量继续双更的。如果哪天没灵感或是有事情写不出来了,单更的话大家也不要砸我,嗯,就是这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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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风暴

徐天颂下了飞机后,直觉哪里出了问题。

这会儿是下午三点半。他在香港耽误了点时间,没赶上本来要上的那躺飞机,延误了后面的行程。小型飞机一直等到他来才起飞,紧赶慢赶总算赶在五点前回到了喀嗦丽尔。

他提前看过天气预报,今晚五点后会有小型台风侵袭喀嗦丽尔,所以他必须赶在那个时间点之前回来。其实他本可以不回来的,但他放心不下阮筝。女人总是心思细腻敏感又多疑的,如果他抛下她一个人留在岛上独自面对台风,他敢肯定这女人一定会在心里恨透自己的。

三天前的那顿饭吃得有点硌应人,徐天颂心里也像是扎了根刺似的。阮筝直接而不留情面地拒绝他的求婚,多少有点伤人。要知道从前一向是女人追着他跑,捧着他哄着他,即便在他一穷二白还是个小混混时,他也从来没为讨好女人费过一点神。

现在年纪一大把了,反倒遭了现世报,被个小丫头片子折磨得死去活来的。要是让他那两个损友知道了,一定会不遗余力毫不留情地耻笑他。原来被人拒绝的滋味是这样的,徐天颂总算也尝了一回。

但他可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他向来信奉一个理念,那就是他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对于阮筝他志在必得,这么一点小小的挫折根本不能令他打退堂鼓。

所以他办完香港的事情后就冒着台风的危险赶了回来。喀嗦丽尔是太平洋群岛,遭遇风暴的机率很大。当初在岛上建度假村的时候他和叶司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所有的建筑都经过最高级别的防风防暴处理,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巨型龙卷风都可以抵挡。

徐天颂下了飞机后直接去敲阮筝房间的门,敲了半天没人应,他便去前台给阮筝房里打电话。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他不由皱起了眉头。前台两个漂亮的女员工一直拿眼睛偷瞟他,其中一个比较机灵的就马上凑过来搭话道:“徐总,你找阮小姐是不是?她出门去了。”

徐天颂放下电话:“出去了,去哪儿了?一个人出去的?”

另一个就插嘴道:“大清早就出去了,不知道去哪里了。跟个男人走的,那男的有点眼熟,不过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这一楼里住了几十号员工,每天进进出出的,脸孔是看得熟了,但名字却很难让人记全。

这整座岛上目前所有人都是辞西的员工,徐天颂听她们这么说,当即就打电话给负责日常营运的总经理,要他把所有人员的资料都送过来。总经理接到这要求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很快就亲自把资料送了过来。

徐天颂将一台平板电脑摆在两位前台面前,下了简单的命令:“马上找,看里面有没有你们早上见过的那个男的。”

他这一举动实在有些夸张。放在平常他不会这么兴师动众。阮筝毕竟成年了,她和个男同事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岛能有多大,他派几个人出去找一找,一两个小时也就找到了。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似乎从在香港起他就一直眼皮子跳个不停。这几天他工作很忙,几乎没日没夜地工作,完全没有好好休息。他将这种眼皮跳的经历归结于没睡好,但这会儿听说阮筝和个男人出去了,他没来由地就心烦起来。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有点后悔,好好的带阮筝来这个岛干什么。本来是想借着岛上迷人的风光让阮筝散散心,顺便培养一下感情什么的,没想到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如果这会儿是在外面的话,他只要打一下对方的手机便可以了。眼下却因为岛上不通手机信号,只能用这种古老又麻烦的方式来找人了。

那两个女员工拿着电脑仔细地翻看着,一页页寻找每个员工的工作证件照。徐天颂就站在离她们不到两米的地方,目光冷峻地望着前台的某个地方。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两只手指一直在有规律地敲打着台面。可当她们一停下认人的脚步,他就会立马意识到,用冷淡的声音催促:“继续。”

女员工们缩了缩脖子,又埋头翻找起来。她们的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来回滑动,偶尔还窃窃私语几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徐天颂只觉得越来越难熬,心里那股不安的感觉正在慢慢扩大。

以他对阮筝的了解,这事情其实有些蹊跷。她是那种如果没有必要一般不出门的女人。她在s市的时候就不爱到处乱跑,有一段时间两人感情不错时,她最多每天出门买点食材回来做饭,连商场都很少逛。后来到了这个岛上后,他故意不分配她任何实质性的工作。于是乎她每天除了被自己叫过去陪吃陪玩外,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房间里。

现在她居然一大清早和一个男人出了门,实在有些反常。更何况从上午到现在过去几个小时了,外头日晒严重,她一个瘦弱的女人没理由会选择在阳光下曝晒这么久。

很多事情这么细细分析下来,就更显得其中充满了诡异和不可思议。徐天颂的耐心正在慢慢地被消磨掉,就在他几乎忍不住想要质问那两个女员工时,其中一个终于指着屏幕上一个男人的照片叫了起来:“是他,就是他。对了,他姓侯,没错儿。前几天他们一帮男人出去冲浪,我听到其中一个男的叫他小侯来着。”

她说话间徐天颂已经伸手把电脑拿了过来。屏幕上的照片被放到最大化,一个名叫侯文彬的男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徐天颂快速地记忆里搜寻了一下,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印象。

他转身问总经理:“这人是谁?目前在哪里?”

总经理凑过去看了一眼,解释道:“这是这批新来的接受培训的员工之一。他应该正在培训室,我打电话问一下培训官。”

他一面说一面就去拨电话,大约一分钟后他放下电话转头冲徐天颂道:“培训官说了,这人之前确实在培训室里。但一个小时前他没说什么就出了门,然后就没再回来了。哎,徐总……”

总经理的话还没说完,徐天颂整个人已如箭般飞速跑了出去。他一路没停,直接跑到了海边特建的停机坪处。刚才送他来的飞机应该就停在那儿,但停留时间不会太长。因为今天情况特殊,工作人员在卸下物资后要赶紧将飞机开回去,以免在海上遇到风浪阻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

从他下飞机到现在至少过去四十分钟了,徐天颂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当他跑到停机坪时,看到那里空空如也的景象,心里全都明白了。

这个叫侯文彬的年轻人算得真准。不知道他早上用什么方法将阮筝骗了出去,随后又在自己回来之后上了小飞机。时间掐得刚刚好,等到他发现阮筝失踪而查到他身上时,他早就搭飞机走了。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把飞机叫回来,而等到风暴过后飞机再来至少都要几天后了。有这么几天的缓冲期,他完全可以躲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而不被人发现。

徐天颂第一次发现,自己正在和一个高手过招。能把事情安排得如此妥当,甚至精确到分钟的人,真可以说是绝顶聪明了。越是这种聪明人,做事情往往越狠,阮筝既然被他算计了,那目前的情况一定相当危险。

徐天颂望着广阔无垠的海面,猛然转身往回跑。他直接去了阮筝的房间,一脚踢开房门。房间里收拾得很整齐,所有的东西都被打包放了起来。但床上摆着的行李包说明了一切,阮筝并没有跟着侯文彬坐飞机离开。

她大清早就跟人走了,如果侯文彬有心要劫持她,根本不用这么早约她出来。因为当时小飞机没有来,这几个小时凭他一个人劫持一个女人并不容易,而且很容易惹人怀疑。更何况培训官也说了,他有去参加培训。这只能说明一点,他清早将阮筝带离房间后,一定直接将她骗到了某处秘密的地点。那地方相当隐秘,轻易不会让人发现。而阮筝没有具体的工作,她失踪几个小时也不会有人找她,等到自己回来后发现时,他已经逃之夭夭了。

徐天颂目前并不关心这个侯文彬的下落,他只想知道阮筝在哪里。尽管心里焦急如焚,但他面上依旧冷静而自持。他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凝神思索。假设他是侯文彬,他会将人藏在哪里?这么一个占地不大的小岛并不适合藏一个人,但在这个岛的周围零星分布着二十多个小岛,似乎哪一个都可以成为绝佳的藏人地点。

徐天颂猛地抬头,微眯着一双眼睛快步走出了阮筝的房间。他边走边打开对讲机,冲对面的人吩咐道:“马上替我准备一艘快艇,加满油。”

他走出宿舍大楼时下意识地抬头看天空。天边已有大块的乌云在向此处逼近,风吹在脸上的力道也大了许多。他又低头去看表,此刻已快近四点,离风暴到来的时间大约还有一个半小时。他必须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阮筝,并且将她安全地带回来。

这根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还是决定,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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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渐渐降临,海浪被狂风裹挟着,拼命向海岸边涌来。

海水拍打礁石的声音就像是惊雷在耳边炸开,飓风的轰隆声犹如野兽的嘶吼,由远及近一声声地冲进阮筝的耳朵里。

她整个人缩在丛林边的一个小山洞里,冷得直打颤儿。从中午被小侯骗来这里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五个小时了。从最初的艳阳高照到后来的夕阳西下,再在现在的狂风大作,短短几个小时里,阮筝经历了几种天气变化,就像她一路的心情写照一般,慢慢的越来越灰暗。

初踏上这个岛的时候,她以为是徐天颂找她过来,想要谈求婚的事情。但小侯走后没多久,她就发现事情不大对了。她独自一人在岛上走了很久,沿着海滩一遍又一遍地来回,一声高过一声地喊着徐天颂的名字,却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

大约这样来回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阮筝终于意识到了一点,这个岛上除了她根本没有其他人,她被人骗来了一个荒岛,而在这里除了无边的恐惧和孤单外,什么也没有。

明白这一点后阮筝的心开始慌起来了。一个没有食物没有淡水甚至来遮蔽物都没有的小岛,困在这上面会有什么下场,阮筝心里很清楚。这就像温水煮青蛙,不会一下子将你杀死,而是让你慢慢地被折磨至死。不管她最后是被饿死还是渴死,死状一定非常凄惨。临死前她或许还会绝望地伤害到自己,最后变成一具风干的尸体,直至成为一堆骇人的白骨。

一想到这里,阮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心里的恐惧蔓延到无边无际,简直要将她从精神上直接击溃。她曾设想过无数种死法,像是被徐天颂一枪打死,或是像父母那样从楼上摔下去跌死,甚至她还幻想过自己是弟弟阮笙,被熊熊大火包围着,饱受烈火侵袭的痛苦而死。

可无论她想的哪一种死法,都不如如今这样的更令她感到绝望与无助。那些死法再血腥再恐怖,也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和她现在饱受的煎熬完全不一样。她就像一个已经被宣判了死刑的犯人,只等着执行官来找她。那种知道自己即将死亡却无能为力的感觉,哪怕再强大的人都无法承受。

阮筝被这种失落的情绪折磨了整整一个小时,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与低落之后,她身体里求生的本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像每一个渴望生存的人一样,她又进入到了下一个阶段。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去死,即使情况再对她不利,她也希望能寻找到一条出路,至少要搏上一搏。

她知道今天徐天颂会回来,如果他回来一定会找自己。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应该能找到她房里收拾好的行李。那些行李表明了她即将离开,但绝对还没有离开。一个人不会不带行李就走,特别是在已经收拾好的情况下。

如果他更聪明一些,他应该能猜到自己此刻正遇上了大麻烦。只要他对她还存有一点感情,就一定不会扔下她不管。三天前他刚向自己求过婚,相信他的感情一定不会这么容易消散。

一想到徐天颂很有可能会来找自己,阮筝的心里顿时升起了生的希望。她开始平复情绪,努力想在岛上寻找一些食物和水。虽然这里四面临海,但丛林里可能会有一小片淡水。灌木丛和树林里也许能找到浆果。她需要尽可能地补充能量,好让自己撑得时间长一些。只要徐天颂有找她的心,他就一定可以找到她。差别只在于时间的快慢而已。

阮筝希望自己能尽可能地撑到他找到自己的那一刻,她是如此地渴望活下去,哪怕这个世界父母弟弟都已经不在了,她依旧有着强烈的求生欲。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么不愿意轻易死去,从前那些自怜自艾轻生求死的念头,都不过是情绪低落时的杂念罢了。当生死真正摆到她面前时,她才看清了自己的心。

于是接下来的时候,她一直绕着丛林的边缘寻找食物和水。她依旧不敢往丛林深处而去,她对这个岛一点儿不熟悉,万一里面有猛兽怎么办?虽然孤岛上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万一里面有深坑,跌下去也会有大麻烦。

当阳光渐渐褪去,海面上开始起风时,阮筝终于累得走不动了。她只勉强找到了几个酸涩的果子,揣在怀里后她躲进了偶然发现的一个小山洞里。那山洞非常小,只能勉强让她挤进去,还得把身体缩成小小的一团。

凭着一点小小的常识,阮筝感觉到风暴即将来临。她刚刚平息的心情一下子又变得起伏起来。如果真的有飓风的话,这么一个小岛很有可能会被掀起的海浪完全淹没。而她也极有可能被直接卷进海里,成了某条大鱼的食物。

她努力地将身体缩进那小小的山洞里,心里不住地祈祷着,祈祷上苍开恩,祈祷神明显灵,向一切都能想到的神灵祈祷,希望自己能顺利度过这一关。

她整个人蜷缩在洞里,膝盖顶在下巴处,双手紧紧地抱着两条小腿,眼睛死死地闭着,一刻也不敢睁开。她害怕睁开时会看到令人绝望的景象,海水像巨兽一般向她扑来,直接将她整个人吞没。

她身上所有的感官在这一刻都变得微弱起来,唯独一双耳朵变得极其灵敏。那些平日里听上去很温和的声音,此刻也变得格外激烈起来。海风呼啸而来,像是地震时大地震动发出的声音。海浪拍打在礁石上发出犹如电闪雷鸣般的狂吼,每一下都深深地刺激着她可怜的神经。

她觉得自己在自然面前越来越渺小,微弱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惊天动地喧闹中,阮筝觉得自己的听觉都出现了问题。她似乎产生了幻听的感觉,在这么强烈的刺激下,她竟隐隐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那声音从远处传来,穿透了狂风与巨浪,直直地扎进她的耳朵里。那是徐天颂的声音,正在大声地呼唤着她的名字。那一声又一声的叫喊,将阮筝原本落到谷底的心情又重新托了起来。

就像是即将溺毙的人眼前出现了一根浮木,阮筝几乎不顾一切地抓住了它。她一下子从洞里钻了出来,没吃完的浆果从身上滚落下来,被她不小心踩了个稀巴烂。尽管风依旧大浪依旧猛,阮筝却毫不犹豫地冲向了海边。她边跑边冲风里大喊徐天颂的名字,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感觉似乎连肺里的空气都一并挤了出来。

岛上正在下雨,或许还夹杂着海浪,将阮筝整个人淋了个透湿。雨水落在她的眼睛里,将她的视线遮挡得一片模糊。朦胧中她看到一个身影快速向她跑来,尽管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阮筝就是知道,那一定是徐天颂。这一刻她心里一下子升起一股沸腾的情绪,明明身上冰冷潮湿,整个胸膛却像是有一团火在烧。

她纠结了几个小时的不安终于落了下来,就像是有人终于抓住了她的手,将她从水里一下子拉了出来。那种欣喜那种激动,简直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她从没像这一刻那样清晰地看清自己的心,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彻底地看上了这个男人。这个自大狂妄聪明绝顶妖艳无双的男人。他曾伤她至深,可又为她做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在这样一个风暴大作的雨夜,他竟独自一人找到了岛上来,只是为了她一人。

这一刻阮筝知道自己被他感动了。不止是重新看到了生的希望,更因为她完全看清了这个男人对她的心意。如果不爱她,他不会做这样疯狂的举动。在这种恶劣天气下,独自驾驶快艇在海上行驶,这简直就是拿命在赌。阮筝一下子觉得眼睛酸酸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是欣喜的,也是感动的。雨水不停地冲刷着她的脸,让她可以尽情地流泪而不被人发觉。

她就这么定定地顿住脚步,眼看着徐天颂由远及近向她冲来。他像是一阵风又像是一股浪,直接而不留情面地冲到她的面前,然后将她整个人紧紧地裹了进去。

当阮筝的身体完全撞进徐天颂的怀里时,两个人似乎同时松了口气。阮筝最后的一点不安都化为了乌有,她现在整个人完全平静了下来,任凭外面风浪再大,只要贴着徐天颂起伏的胸腔,她就感到无比的安心。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竟是这样的感觉。哪怕身处险境,但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会变得无所畏惧。

她伸出双手环住了徐天颂的腰际,刚想开口说几句心里话,却感觉到对方的身体似乎晃了一下。徐天颂抱着她的双手意外地松开了,一只手紧紧地扯着她的衣服,随即双膝一软,整个人重重地跪倒在了地上。他的脸颊贴在阮筝的腿上,喉咙里流出一声轻而沉闷的呻吟,像是正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阮筝一下子想起了李默的话,不由脸色大变。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既是情人节又是元宵节,写个小剧场送给大家。真事儿,就前几天发生在我们家的事儿。不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孩子爸爸,而是妈妈我。

小小徐一岁多的时候,开始自己睡小床。小床就放在阮筝他们房间里,跟大床贴得很近。

某天晚上老徐起来“方便”的时候,看到小小徐踢了被子,于是父爱一萌发,就去给他盖被子。

盖完被子老徐想摸摸儿子的头,于是从床头摸,摸了个空。他想熊孩子大概睡到半夜翻过身来了,头尾调了个个儿。于是他把被子往床头方向拉了拉,又去床尾摸脑袋。

很可惜,这次他又摸了个空。

原本颇有几分睡意的老徐一下子醒了,自言自语道:“头呢?”

阮筝本来睡得正香,被他这么一系列动静吵了半天,终于忍不住睁眼抱怨道:“你大半夜干嘛呢?”

”找头呢。”老徐依旧在黑暗中乱摸,”儿子头不见了。”老徐边说边乱摸。最后终于在床头的枕头下面找到了小小徐的脑袋。小朋友楼着枕头睡得正香,全然不知刚才发生的惊慷一幕。

☆、第58章 初/夜

阮筝腿一软,也跟着徐天颂一起跪了下来。

雨越下越大了,不远处的海浪已发出震天的响声,浪头被掀起十多米高,又重重地砸在沙滩上,激起的水花冲得阮筝他们两个浑身湿透。

阮筝已经不太看得清眼前的人和景了,她只是下意识地去摸徐天颂的脸,尽量把他的头抬起来,然后伸手轻拍他的脸颊:“爸爸,爸爸!你怎么样,醒醒,你给我醒醒。”

“醒着呢。”徐天颂虚弱又无奈的声音传到了耳朵里,“别叫我爸爸,别忘了,你跟阿琛已经解除婚约了。”

“我要不这么叫你,你怎么可能会醒。这是刺激你最好的办法。”阮筝一面说一面努力从沙石地上站起来,又去扯徐天颂的手臂,“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们得找个地方避一避,一会儿浪来了,会把我们都卷进海里去的。”

徐天颂依旧跪在那里,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然后两只湿透的手紧紧地抓着阮筝的身体,一个用力人便站了起来。他站得很费劲儿,整个人像是失去了支点,随时都要倒下一样。阮筝赶紧伸手扶他,嘴里焦急得嘀咕着:“到底是怎么了,你是累着了吗?”

徐天颂半靠在阮筝身上,抓着她的一只手往自己的额头上放:“摸摸,烫不烫?”

这一摸把阮筝吓了一跳。刚才两人抱在一起的时候她没察觉到,隔着冰冷的衣服也摸不到对方的体温。现在她终于明白徐天颂为什么一副快要不行了的样子。他的身体烫到了极点,简直就像是要烧起来了一般。阮筝觉得他甚至比上一次从泳池里把自己捞出来时还要烫,单凭手上的感觉,她就觉得徐天颂现在的体温一定超四十了,可能都有四十二三度了。

这么冷的夜晚,这么大的风浪,这么荒凉的小岛,单凭她一个人怎么照顾一个病人,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要休身养性的病人。

阮筝一下子有些慌了,扶着对方的身体开始发颤,几乎站立不住。徐天颂尽管已经烧得有些糊涂了,但还是强撑着自己不要晕过去。他把头支在阮筝肩膀上,用仅有的一点力气道:“往里走,林子里应该会有一座木屋。”

“木屋?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这里每一个岛我都买下来了,所有未开发的岛都一样,都有一座木屋,供工作人员上来时暂时居住。你扶着我往里走,我们要快一些,我还没娶老婆,不想这么快就去海里喂鱼。”

都什么时候了,这人还有心情开玩笑。阮筝心里忍不住吐槽了一句,但心情确实轻松了一些。她回头望望身后汹涌的浪头,没敢再犹豫,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扶着徐天颂一步步向森林中挪去。

两个人大约往里走了两百米,总算在一片树丛中看到了一座木屋的身影。那屋子不大,修得倒还算结实,一根根直径至少有三十厘米的圆木柱叠加在一起,使整座屋子看起来显得厚重而稳固。

阮筝一看到这屋子就松了口气,脚下似乎也更有力量了。她几乎是半抱着徐天颂挪进了屋子里,然后因为暂时的脱力,两个人一齐重重地摔到了木屋的地板上。

徐天颂摔下去的时候喉咙里发出一声轻微的j□j,随即人在地板上翻了半个身,整个人蜷缩了起来。他的双唇紧紧地抿在一起,眉心皱成了一团,似乎正在用力隐忍着什么,害怕一个松懈痛苦的声音就要从嘴里流出来。

阮筝看他这个样子,心里又急又慌。她一个翻身从地板上爬了起来,转身开始寻找东西。这间木屋不大,一共就这么点地方。好在里面东西还算齐全。阮筝先找到了一台应急灯,将它点亮放在椅子上,然后又翻出两条毛毯来,直接裹在了徐天颂的身上。裹到一半的时候她摸到对方潮湿的裤子,手不由停了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对方微弱的吩咐道:“把我衣服脱了。”

“什,什么?”

“湿衣服穿着会加重病情,快帮我把衣服脱了。去、去找块毛巾来,替我把身体擦干净。”

阮筝以为自己听错了。虽然对方说得没错儿,湿衣服穿身上过夜确实会加重病情,可这也不意味着她就得替他干这种事情啊。她可是黄花大闺女,还没嫁人呢,替个男人擦拭裸/体,她以后还嫁得出去吗?

“我不擦,我替你找毛巾,你自己擦。”

阮筝有些生气,站直身刚要走,却发现脚踝让人给扯住了。对方似乎力气不大,可她却动弹不得,只能重新蹲了下来,无奈地望着徐天颂。

对方依旧是一副病重的样子,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是哑着嗓子道:“阮筝,我不保证能撑过今晚。如果半夜我死在这里,你放心,我变成鬼后也不会来找你的。”

这算是威胁吗?阮筝再次无语。看看地上那个人痛苦的样子,她又有些心软。短暂的心理斗争过后,她终于轻叹了一声,然后认命地起身,晃晃脚道:“放开我,我要找毛巾。如果不想死,你就要听话。”

那只手立马识相地松开了。阮筝背对着对方翻找毛巾,一点儿没看到徐天颂把脸躲在毛毯后面失笑的表情。

毛巾很快找到了,阮筝也顾不得害羞,先是利索得替徐天颂除掉了上衣。他的上半身自己已经看过了,也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她拿着干毛巾在滚烫的身体上来回地抹着,擦得非常仔细,连腋下这种地方都没有放过。擦完之后她扯过一条毛毯,先把对方的上身给裹了起来。

然后她又去扒徐天颂的裤子。其实他的双腿她也见过。刚跟徐启琛订婚的第二天,他不就从泳池里跳出来过吗?当时他浑身上下就穿一条巴掌大的泳裤,所以严格来说,除了那个地方外,她其实全都见过了。

很快下半身也给收拾好了,阮筝又把另一条毛毯扯过来,刚想替徐天颂裹上,就听对方小声道:“还有一个地方是湿的,你忘了擦了。”

“我没忘!”阮筝气得轻捶了他一下,视线终于落到了男人最私密的那个地方。她到底还有些不好意思,挣扎着要不要把那条内裤给剥了。

“不用害羞,你们是老朋友了。前几天你不是还摸过它吗?它很喜欢你,它在你手里快乐得都快爆炸了。你不记得了吗?”

“我记得,别说了。”

徐天颂简直就是个恶魔!阮筝心里忍不住大吼,这个男人明明病得快要死掉了,怎么还可以这么下流!要不是看在他冒着生命危险在台风天来岛上找她,阮筝现在真想由他自生自灭算了。

她看着身体微微发抖的徐天颂,最后无奈长叹一声,强忍下心头的害羞,颤抖着手伸向了徐天颂的腰际,眼一闭心一横,终于把那条内裤给扒了下来。

扒下来之后阮筝睁眼一看,不由愣住了。徐天颂的那玩意儿居然是立着的!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有心思想那种龌龊的事情。男人都这副德性吗?临死之前还不忘风流一把?

徐天颂像是看出了她内心的独白,解释道:“这是自然生理现象,我也控制不了,没办法。不过你可以庆幸的一点是,我现在浑身无力,就算想要办你也没办法。当然,如果你愿意自己坐上来的话,我也没意见。”

“你给我去死!”阮筝终于没忍住,抄起毛巾就往徐天颂脸上甩去。对方也不躲,就这么光着下半身躺在那里,双脚灵活地一勾,毛毯就被卷上了身。他将自己裹好之后,冲阮筝道:“我先睡一觉。你赶紧把衣服换了,这里应该不止两条毯子,当心别着凉。”

他说完这话后真的就闭眼直接睡了过去。阮筝看看自己满身的湿衣服,也觉得凉凉的不舒服,便索性全给脱了。然后她又找了一番,发现徐天颂说得一点儿也没错。在成功找到另外两条毛毯后,阮筝也把自己裹了个严实,蜷缩着身体挨着徐天颂沉沉地睡了过去。

外面依旧是狂风巨浪,但此刻小木屋里却是难得的平和安静。似乎有了这层遮蔽之后,人就会变得无所畏惧。

这一晚阮筝居然睡得出奇得好,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外面的风浪似乎都停了,整个小岛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她裹着毛毯坐了起来,仔细观察着徐天颂的脸。他的脸色看上去好多了,不像昨晚那样苍白如纸,嘴唇也有了几分血色。她又伸手去摸他额头,发现烧已经退了大半了,尽管还有些热,但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了。

阮筝不由舒了口气,天知道她昨晚有多担心徐天颂会死掉。这是她人生中爱的第一个男人,尽管曾经恨他恨到想要杀死他,可当死亡的威胁真正来临时,她却惊觉自己是多么不舍。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对这个男人已经抱有如此之深的爱意了。那汹涌的感情就像昨晚的风暴,激烈到简直令人难以承受。

阮筝怔怔地坐在那里,头脑一时有些放空。就在她失神的片刻,徐天颂已经醒了过来。他将毛毯从身上一揭,直接凑到了阮筝身旁,整个人完全贴了上去:“早安。”

阮筝被吓了一跳:“你怎么醒了?”

“有人伸手摸我的脸,我就醒过来了。你是公主我是王子,是你把我唤醒的。”

这个老男人到底还有多少本事是她不知道的?居然连肉麻话都得说得这么自然。在经历了生与死的一晚后,大清早听到他说这样的话,阮筝心里居然十分受用,连心情都变得好了起来。

徐天颂见她没有抗拒自己,便更得寸进尺地凑近了一些。他的唇轻轻地吻着阮筝的脖颈,偶尔还伸出舌头来在她的皮肤上来回地舔着。这就像是大型动物在向伴侣求/欢,原始而又直接,阮筝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对方的意图,整个人立马变得不好意思起来。

“你干什么,快走开。”

“不行,我冷,得抱着你的身体取暖才可以。”

“冷就盖毯子。”

“没有用,太薄了。没看过武侠小说吗?当男主角受伤时,女主角都会用身体来温暖他。阮筝,我现在就需要你的身体。”徐天颂说话间突然伸出手来,直接搂着阮筝的脖子张嘴就咬了她一口。这一口咬得不重,却令阮筝身体里的血液瞬间被点燃起来。趁着对方发愣的当口,他又扳过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推到了地板上,然后将自己的身体完全压了上去。

两个人就这么直直地望着对方,心里都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阮筝有些惊讶自己的心情,她居然一点反抗的意图都没有。相反她甚至还有几分期待,在不会有人来打扰也不会有人看见的孤岛上,她突然很渴望将自己此生的第一次献出去。

徐天颂低下头来,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一吻,然后凑近到她耳边道:“阮筝,我想要你。你准备好了吗?”

阮筝默默闭上眼睛,轻声道:“会疼吗?”

“会,而且会挺疼的。”徐天颂回答得非常老实,一点儿没有遮掩,“但你放心,疼过之后就会有人间极致的愉悦在等着你。相信我。”

阮筝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徐天颂的腰。她深吸一口气,终于说出了那句关键的话:“好,那我就把自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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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猛烈地折腾过后,阮筝终于累得闭上了眼睛。

她也不管自己还赤身裸/体着,身上尤其是下半身全是粘糊糊的液体。徐天颂整个人就这么半趴在她身上,胡乱扯了条毛毯过来盖住了身体,然后两个人就在小木屋里相拥而眠了。

或许是真的累着了,阮筝这一觉依旧睡得很香。要不是最后木屋的门被人从外面强行推开时撞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她肯定自己还不会这么快醒过来。

当时的情景真是令人崩溃到了极点。一大帮子人冲了进来,目瞪口呆地望着屋子里的一男一女。阮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还没搞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就被徐天颂兜头盖了一毯子。她的视线一黑,隔着毛毯只听徐天颂淡淡道:“全都出去,顺便给我们找两身衣服来。”

这话一下子提醒了阮筝,她整个人瞬间石化。光天化日之下,她和徐天颂光着身子躺在木屋里,而外面进来了一大帮子人,全程参观了他们的丑态。这个刺激实在太大,以至于阮筝一时承受不住,竟愣在那里说不出一个字来。

等到所有人迅速退到木屋外后,徐天颂才去揭阮筝脸上的毛毯:“好了,人都走了,等他们送来衣服后,咱们就可以……”

“啪!”一记清脆响亮的巴掌煽在了徐天颂脸上。

阮筝已经气糊涂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动手打人,只是觉得满脑子都是浆糊,胸口积聚着大口的怨气,急需一个出口来释放。她打了一下后还觉得不够,伸手又要来第二下。

徐天颂在阮筝面前一向好脾气,偶尔被她打两下也无所谓。但这也不意味着他可以由着她左右开弓。他知道阮筝心里有气,在对方的手挥到脸上之前,及时出手一把抓住,然后放在还微烫的胸口来回地轻抚:“没事儿,我遮住你的脸了,没人知道是你。”

“可我身上还光着,都让人看光了。”

“怎么可能。我徐天颂的女人除了我之外谁敢看,谁看我挖谁眼睛。放心,□也用毯子盖住了。我是什么人,会由着别人占我女人的便宜?”

他一连说了两遍“我女人”,说得阮筝脸颊泛红浑身燥热。她一下子就想起今天早上的情景了,那情景实在有些疯狂。明明是身处险境的两个人,居然在一个荒岛的小木屋里做那种事情。那可是她的第一次,竟选在这么一个不浪漫的地方。或者说,这实在是一个太过浪漫的地方,简直令人难以承受。

徐天颂精壮赤/裸的身体就在她眼前晃着,那结实有力的肌肉在胸前微微起伏,让人几乎不敢正眼瞧。阮筝别扭地把头转向一边,下意识地伸手扯毯子盖住自己的身体。明明做的时候挺放得开的,可等到事后她却害羞得无以复加,好像今早那个人不是自己似的。想起那个情景就让人无地自容。

她这个样子完全符合女人初/夜过后该有的反应,徐天颂对此非常满意。他抓起毯子就把阮筝裹了个严严实实,然后两个人静等外面的员工送衣服进来。

因为这里地处偏僻,没有现成的服装店,所以衣服是派直升机送过来的。待到送来的时候阮筝已经裹着毯子坐在地板上一个多小时了。她只觉得双腿发软浑身无力,连跟徐天颂发脾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两个人很快穿好衣服上了飞机,被直接带回了喀嗦丽尔的主岛上。阮筝一下飞机本能地就要往宿舍走,却被徐天颂直接搂住腰,强行带回了他自己的别墅里。

阮筝这一路都有点浑浑噩噩的,直到被人推进洗手间才猛然醒悟过来。她回过头来看徐天颂,眼里写满了惊恐。这家伙要干什么,不会准备在洗手间里办事情吧?

徐天颂看出了她的顾虑,主动开口宽她的心:“你先洗个澡,回头好好睡一觉。我去隔壁房间洗,咱们先分开睡,一切事情等睡饱了再说。”

阮筝顿时松了一口气。她听话地点点头,拿了徐天颂的新睡衣进了浴室。她先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水,然后把自己从头到脚好好洗个遍。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脏了,昨天被海水雨水淋了个透,身上满是泥沙,今天早上又搞了一堆粘液在身上,现在她应该浑身都散发着臭气,脏到让人简直不忍直视了。

她将自己彻底洗干净后就爬上了床,裹上被子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徐天颂不在这里,她不用担心睡到一半会被人偷袭。但他就在隔壁房间,这又很令她感到安心。自从经历了昨天的恐惧之后,阮筝发现自己变得有些胆小,她突然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她最信任的人竟然是徐天颂,这个曾经害她家破人亡的男人。

这个事情真的很讽刺,但阮筝实在太累太困了。她的头脑已经不受控制地进入了梦乡,将这些恼人的事情暂时抛在了脑后。

这一觉她睡了很长时间,醒来的时候外面天已经黑了。阮筝觉得头微微有点疼,她坐起身子,拿两根食指在太阳穴上轻轻揉了几下,感觉似乎舒服了一些就下床去洗漱。刚把自己收拾干净就听到肚子发出一连串不间断的响声,像是有人在那儿吹泡泡似的,又像是在打鼓。

她确实应该肚子饿了,从昨天到今天,她除了几个浆果外几乎没吃东西。应该说她最后一顿认真吃的饭是前天的晚餐,这么长时间她简直算不清有几个小时了,现在她感觉自己饿得能吃下一整只烤火**。

一想到食物阮筝就流口水。她立马跳下床来,穿着略显宽松的睡衣赤脚往外走,想去厨房找点东西吃。她开门出来的时候走过隔壁房间门口,听到里面似乎有人在说话,下意识地便停住了脚步。

那是两个男人的声音,一个说话很急声音也高,另一个则慢条斯理的,似乎还有点有气无力。隔着房门阮筝听不清他们谈话的内容,可心里又实在好奇,便悄悄在门口站定,轻轻拧开房门锁,只翕开一小条门缝,探头向里张望。

她看见徐天颂正靠在床上,台灯有些发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将他的脸色照得惨白一片。他的床边还站着个人,虽然背对着阮筝,但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李默,徐天颂的私人医生,每次自己生病徐天颂都找他来看病,他一出现就意味着徐家一定有重要人物病了。

阮筝看李默似乎有事情在忙,他手里像是拿着什么东西,正在往一个长长的架子上挂。挂完之后他又拿起一根软管状的东西,找到了另一头,然后弯腰靠近徐天颂,拿起了他的右手。

一直到这会儿阮筝才明白,李默是来给徐天颂打点滴的。他手里拿着长长的针,快速地扎进徐天颂手背的皮肤里,然后直起身来,在刚才那根软管上轻松地弹了两下,又调整了一下滴液的速度,随即摇头道:“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这辈子才要这么整天来侍候你。我说你都跑到海岛上来度假了,就不能放过我吗?非要隔那么老远把我叫过来,只是为了给你打一针挂一瓶水?你会不会太作了,你就找不到别的医生吗?”

徐天颂笑得毫无愧疚之情:“跟你比较熟,习惯了。”

“我真希望从来没认识过你,跟你做朋友真是没一点儿好处,整天只有麻烦。”

“怎么,我又打扰了你跟两个还是三个妞儿的床/戏?”

“我正准备进手术室,那个病人如果有长三长两短,回头他变成鬼一定来找你。”

徐天颂淡淡摇头:“不会的,你也说了,医院里医生很多,手术别人可以替你做。”

李默被他气得一下子无语了。他咬牙沉默片刻,愤愤道:“烧死你算了,真该给你下一剂猛药,送你上西天!”

徐天颂却抬手挥了挥,开始下逐客令了:“好了,你也忙半天了,回去吧。今天岛上有飞机,我让人直接送你回s市,说不定还能赶上夜班手术。”

“去你的,你当人人跟你一样是工作狂。”

“那就回去找你的妞儿们吧。你出去的时候记得叫门口偷听的小妞进来陪我,好了,再见李默。”

阮筝听到这话心里一惊,本能地直起了身子。没想到居然让人发现了,这人还真是鬼精鬼精的,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阮筝就这么呆呆地站在门口,直到李默从屋子里出来,走过她身边时对她说:“徐老板让你进去,陪他睡觉。”

阮筝抬头瞪他一眼,转过头来就见房里徐天颂正朝她招手。那样子就像一个年迈的长辈在叫一个年幼的晚辈,脸上还带着慈祥的表情。阮筝突然又有叫他“爸爸”的冲动了。

她慢慢地挪进屋去,在徐天颂身边坐下,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有点烫,比昨天要好一些,但比今早要烫一些。

“是不是烧又上来了?”

“有点反复,正常。”

”真的正常吗?”阮筝不由摇头。vvwvv,,徐天颂的身体绝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健康。他已经好几次跟自己一样身涉险境,可她一个女人都没事儿,他却动不动就发烧。想到这里阮筝伸手抓住了他的手,关心地i'g道:”你身体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得了重病没告诉我?”

☆、第59章 予取予求

“我把你的这种表现看作是对我的关心。”

阮筝撇撇嘴,她很想起身马上就走,可是心却牢牢地钉在这里,就像被人用强力胶粘在了徐天颂身上,怎么也提不起勇气走。她在内心挣扎了半天,最终举手投降:“是啊,我是在关心你。你的身体真不是一般的差。不说别的,就说昨天的情景,我们同样淋的雨,为什么我好好的,你却烧了起来?”

徐天颂也不多话,直接伸手去掀被子。他的动作幅度太大,把阮筝吓了一跳。她下意识地以为对方下半身是光的,吓得赶紧捂眼睛。然后就听徐天颂在那里笑:“你脑子有问题吗?当我是有暴露癖?”

阮筝把手移下来,发现徐天颂下半身好好地穿着裤子。对方指了指自己的裤管,吩咐道:“替我卷起来。”

虽然不明白他什么意思,但阮筝还是照做了。她动作轻柔地卷起徐天颂的一只裤管,刚卷到一半就发现了端倪。他的小腿上布满了伤痕,长长的细细的,像是被荆棘一类的东西割出来的。虽然伤口都不深,但密密麻麻的看上去极富视觉冲击力。

她卷裤管的手不自觉地顿了一下,随即她又去扯另一边的裤子,果然不出她所料,徐天颂的左小腿上也是这般狰狞。那些伤口看上去还很新,有些皮肉还翻在外面,露出红红的血痂或是粉嫩的新肉。

“这是怎么回事儿?”

“为了找你。”徐天颂举起另一只没被扎针的手,向阮筝比了个“五”的手势,“在找到你之前,我已经找了五个岛。这些都是在灌木丛里找你的时候割的。做人要有良心,你试试一个多小时开五个海岛,还要满岛狂奔找人,只怕来这么一下你就直接晕过去了吧。”

虽然徐天颂说话不太中听,但阮筝心里还是暖暖的。

“谢谢你。”

“不客气。”

阮筝又替徐天颂把裤管翻下来,重新盖上被子,然后往床沿边一坐,开始询问昨天的情况。她是接近中午的时候被小侯骗出去的,而徐天颂找到她至少已经是六个多小时以后了。在他找到自己以前,他究竟都干了些什么?

徐天颂靠在床头,微微闭着眼睛。他整个人看起来沉稳而淡定,但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听得人心跳加速:“这个叫侯文彬的年轻人事先计划好了一切。他利用我不在岛上的机会把你骗出去,他知道昨晚海上会有风暴,他也知道小飞机昨天会来。他打了个时间差,利用我找你的那段时间上了飞机,所以现在我几乎抓不住他了。”

其实阮筝昨天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小侯会对自己下手?他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和她不过就是点头之交罢了。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利益问题,也不存在私人恩怨,甚至偶尔还一起说笑几句。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上班族,为什么会对她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来?

“他把我骗过去,是想让我困死在海岛上,最后活活饿死?或是直接被风浪卷走?”

“目前还不好下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姓侯的很有问题。我敢肯定他回到s市后绝对不会再回辞西上班。他甚至可能根本不会回去,而是会选择逃到别的城市或者国家去。总之他会想尽办法让我找不到他。他心里清楚,一旦他落入我的手里,除了死就没有别的路了。”

“你要杀他?”阮筝吓得一捂嘴。

徐天颂凌厉的目光扫了她一眼,那眼神凶悍得让人心惊:“敢动我的女人,难道他还想活过今年?”

“徐天颂……”阮筝情绪一黯,低头轻语,“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情?”

“你说。”

“你以后能不能不要再杀人了。我知道你从小和我们过的生活不一样,是非观也比较特殊。但你现在已经改邪归正多年了,就不要再打打杀杀了。即便不为家人孩子考虑,也该为你自己想想。你如果继续杀人,难保有一天别人不会杀了你。你真的想要横尸街头吗?”

徐天颂原本严肃的脸孔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就像是冰川有了一条裂缝,然后会裂越大,最后终于从里到外一起爆裂开来。徐天颂就是这样一座冰川,从最初的微笑到后来的放声大笑,最后他终于忍不住,直接伸手把阮筝搂了过去,压在怀里狠狠亲了一口。

“你这么在意我的生死,我真是感动。你放心,就算不为了别人只为了你,我也会长长久久地活下去的。”

阮筝被他压得动弹不得,只能在言语上反击道:“我看未必,这会儿还打着点滴呢,谁知道你能活多久。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就不要逞强。你不是号称中国十大企业家吗?手里养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不让他们来找我?”

“如果我让别人来找你,你会这么感动吗?会心软接受我的求爱吗?会像现在这样关心我的生死,躺在我的怀里任我予取予求吗?”

阮筝突然很想拿身边的枕头盖他脸上,直接闷死他算了。这男人就永远没个正经的时候,明明感天动地的事情,到了他嘴巴里怎么听着就这么令人讨厌呢?

“真该让浪打死你算了。”

“女人就喜欢嘴硬。明明心里高兴得要命,嘴上总喜欢说反话。”徐天颂搂着阮筝的手在她的脖颈里来回地轻抚,忍不住轻笑道,“其实我也不想的,可是那天有风暴,出海很危险。你也知道现在不比几百年前,员工是雇来的,不是买来的奴隶,他们平时说得很动听,一个两个都说可以为你卖命。可当你真要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做事情时,很多人就退缩了。说起来他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总不能让他们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把命都给搭进去吧。”

“那你为什么要来,你就不怕没命吗?”

“没了你,活着也没意思。”徐天颂说这话时,眼睛直直地望着阮筝,对方也回望着他,两个人就这么紧紧地贴在一起,视线粘腻得简直分不开。徐天颂看着看着就来了情绪,禁不住喃喃道,“真要命,突然好想要你怎么办?”

阮筝满脸黑线:“都躺床上不能动了,就不能暂时收起你那些精虫吗?”

“生理反应,没办法。我本来也想等李默走后好好睡一觉的,可你站在门口偷听,还穿得这么居家,实在引人犯罪。阮筝,这都是你的错。”

怎么成了她的错?阮筝发现自己有时候面对徐天颂真的只有苦笑的份儿。这个老男人明明都快奔四了,怎么耍起无赖来就跟小孩子一样,还完全没有违和感。说来说去还是他那张脸长得太好了,好到无论他做什么都让别人讨厌不起来。

徐天颂说话的时候把嘴唇贴在阮筝的脖颈处,吹出来的气息弄得她痒痒的。这真是一个高明的调/情手法,几乎三两下就把阮筝的欲/望给挑了起来。她今天早上初尝人事,对那种冲上云霄的感觉既着迷又渴求,身体还没有完全从那火热的高/潮里退出来,只消稍微撩拨几下,□那敏感的地方就忍不住收缩起来。

她有些恨自己的不争气,默默闭上眼睛道:“你还打着点滴呢,做这种事情实在不合适。”

“确实不合适。”徐天颂抬手看看扎着针贴着胶布的右手,皱眉道。但有快他脸上就露出笑容,扭头冲阮筝道,“那就你来做吧。”

“什,什么……”

“其实这种事情无所谓男人还是女人来做,偶尔换一个角色也不错。现在我是个病人,身体不太方便,那就由你来做好了。”

“这要怎么做?”

徐天颂把手从阮筝身下抽出来,点点她的脑门:“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美国回来的?在那么开放的国家待好几年,你居然连女上位这种体/位都不知道?阮筝,女人纯洁是好的,但装得太过就没意思了。”

阮筝终于忍不住,一个翻身爬起来,抄起枕头对着徐天颂就是一顿狂轰滥炸般地殴打。徐天颂也不躲,任她打着出气。一直到阮筝打累了主动停手,他才笑着摸摸她的额发:“怎么了,连这也说不得吗?”

“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满脑子全是下流肮脏的事情!我去美国是去念书的,不是去的。徐天颂,在你心里我是不是就跟那些天天混夜店的女人一样?你是不是还在想,我今天早上被你捅破的处/女膜,其实是我花八十块钱去医院里做的!”

阮筝说到后来有些激动,眼睛竟有些发酸。徐天颂见她真的动了怒,便扑过来抓她的手:“行,这次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不过说实话我之前一直以为你在美国肯定交过男朋友了,对各种姿势应该都有了解才对。其实现在这社会,就算是小姑娘,看几场美国电影也该知道男人跟女人那点儿事了吧。”

“我不爱看电影!”

看着阮筝气鼓鼓的样子,徐天颂心里直想笑。但他面上还得装出一副安抚她的模样,伸手将她搂进怀里,笑得一脸灿烂:“好好好,我们阮筝不爱看电影,那我们就不看。反正今夜还很漫长,不如就找点事情来做吧。”

“什么事情?”

“关于女上位的事情。”

阮筝瞬间满头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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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女上男下的疯狂之后,阮筝累得几乎瘫倒在床上。

她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这个事情的时候男人有多辛苦,难怪很多人总说性/爱可以减肥。如果要她日日都这么干的话,不出一个月腰身肯定比现在细一圈。

她从徐天颂身上下来时快速地钻进了被子里,□沾满了粘糊糊的东西,似乎怎么拿纸巾擦都没办法擦干净。

徐天颂好心地拍拍她的肩膀:“去洗个澡吧,会舒服一些。”

“那你呢?”阮筝一下子想到了对方手上的针。刚才两人闹得那么激烈,也不知道那针有没有折断扎进皮肉里。

她探头往徐天颂的手上看,对方立马配合地举起来:“不要紧,连胶布的位置都没有移动。要说李默就是够哥们,知道我要办事儿,特意替我扎了个不错的位置,手法相当高明。”

阮筝突然发现,自从跟徐天颂发生了那什么关系之后,这个老菜梆子的幽默感简直是直线上升。以前他总喜欢扮酷,面对自己的时候有一种摄人的强势感,仿佛自己是他手心里的孙悟空,而他就是巨大而强势的如来佛,无论她怎么折腾,都翻不出他的手掌心。

可现在他似乎不一样了,他从神坛上走了下来,变得平易近人多了。他会开玩笑,会耍无赖,甚至刚刚办事的时候他还是小小地撒个娇。男人撒娇很多时候是很娘的,会令人感到恶心。但这事儿在他身上却是那么的自然,看得人简直心都要化了,似乎对他怎么也强硬不起来了。

阮筝深深觉得,徐天颂之所以能混得这般如鱼得水,跟他的长相有绝对的关系。面对这样一张脸,似乎任谁都难以拒绝他。她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从一开始恨他恨不得一刀捅死他,到现在爱他爱到如此之深,简直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

所谓沦陷,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吧。

阮筝拍拍脸颊,暂时不去想自己和他之间无法逾越的那些障碍。她听从了徐天颂的建议,起身去冲了个澡。等到她一身清香出来时,就见徐天颂歪在那里,被子只盖着身上一小处地方,一见她出来便招手道:“这下该轮到我洗了。”

“你要我扶你去洗手间?你手上的针不要紧?”

“已经挂完了,替我拔了吧。”

阮筝乖乖地照办,替他拔了针后又扶他进了浴室。浴室里的水汽还没完全散去,看上去有一点朦胧的仙气。在这种环境里人的心情总会很好,所以当徐天颂提出泡澡的时候要阮筝在旁边替他洗时,她居然鬼使神差地没有拒绝。

浴室里装了很大一个按摩浴缸,徐天颂整个人放松地躺在里面,两手搁在两边的浴缸壁上,然后指挥阮筝拿毛巾替他洗上半身。阮筝觉得自己就像个小丫鬟,正侍候着少爷沐浴。如果算上刚刚干的那件事的话,那她还不是个普通的丫鬟,而是个通房丫头,不仅得侍候人,还得陪人睡觉。

徐天颂被侍候得很舒服,两眼微眯着。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一本正经道:“下次可以在这里做。”

阮筝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过了几秒后才领悟了他话里的意思。她气得加大的力度,手里的毛巾狠狠地在他的皮肤上来回地搓着,几乎把他的皮肉都给搓红了。

像是还觉得不够解气,她又恨恨道:“要不是看在你昨天舍命来救我的份上,我现在一定赏你一刀子。”

“所以说付出总有回报,我拼了老命救了你,还是有回报的。阮筝,你是个知恩图报的,我很喜欢你这一点。”

“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被你拿捏着要挟我。”阮筝搓了半天累得不行,直起身子居高临下望着徐天颂,“你老实坦白,昨天真的只有你一个人出海来找我吗?”

“当然不是。这个海域附近有二十三个群岛,光靠我一个人怎么来得急。虽然很多人贪生怕死,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事实上昨天一共有五个人出来寻你,除了我之外另外的四个人运气都不大好。不过我还是会奖励他们的,毕竟今天早上他们还是找到了我们。”

“才四个人?看来徐老板的号召力不够大啊。”

“其实至少有四十个人愿意出海,可是岛上没有大船,快艇也不够,临时调过来也来不及,所以只能我亲自出马了。”

阮筝重新坐了下来,她歪着头不解地问道:“怎么最后这么巧,就是你找到了我呢?”

“侯文彬既然想要弄死你,那必定会下狠手。这里的群岛目前一共有十二个被开发了,剩下的十个还没有动工。如果你是他,你会把你讨厌的人带到荒无人烟的岛上,还是带到已经开发完备有房子有食物甚至还有工作人员的岛上?答案很明显。所以昨天我碰了点运气,也用了点手段。通过各方面的反馈我知道他是利用早上和下午培训的间隙把你骗出去的,这段时间不太长,一共也才两三个小时。所以他的快艇肯定开不远。我粗略估算了一下时间和距离,所以在此范围内先行搜索。不过就算这样我也是找到第六个岛才找到了你,总算老天爷待我们都不错,人生虽有挫折,却没给我们留下遗憾。”

他最后的两句话颇有点诗意,听得阮筝也心有戚戚焉起来。是啊,虽然她被惊吓和恐惧折磨了几个小时,但最终他们都平安回来了,这就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她怔怔地坐在浴缸边发呆,直到徐天颂伸手过来拍她的脸,提醒她道:“继续干,活儿还没干完呢。”

她愣了一下:“还要洗哪里?”

徐天颂毫无羞耻感地拿起他那根玩意儿,在阮筝面前晃了晃:“这个要仔细洗。这关系到你的福利,你要好好待它,希望你们能成为朋友。”

阮筝终于承受不住,在浴室里来回转圈放声尖叫。这样的徐天颂她实在吃不消,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一本正经地卖萌啊。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在挑战她的底线,生生把她逼到了崩溃的边缘。

那天晚上阮筝很自然地就留在了徐天颂的房里过夜。对方让人送来了一整桌的美味,在房间里摆了个满满当当。阮筝饿得七晕八素,不顾形象地扑到桌边,疯狂地吃了起来。她从不知道原来饿极了是这种感觉,哪怕只是吃炒青菜都会觉得是无上的美味。

一阵风卷残云后她终于想起来屋里还有另一个人。可当她转过头去时,却发现徐天颂已经卷着被子睡着了。阮筝走到他身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有些微微发烫。看着对方熟睡时略显苍白的脸,阮筝禁不住咬了咬嘴唇。

其实他们真的不应该在一起,撇开那些恩怨不谈,他们每次凑在一起总有人会受伤。之前是她哮喘发作、撞破额头还得了脑震荡,现在又是徐天颂,继泳池事件之后他又一次光荣地烧了起来,而且这一次烧得时间持续了很久,整整两天才退下去。这还是在李默给他用了特效药的情况下。

阮筝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李默徐天颂的病情,对方没有明说,只是这么解释:“普通的退烧药对他已经没用了。他的身体用过太多的药,对很多药都产生了免疫。他这样其实非常危险,一旦某天生场大病,很可能没有药会对他起作用,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吧。”

他说得这么明白,只差没说出“死”这个字了,阮筝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再这么和他待在一起了,他们两人命中犯冲,是注定要分开的。她已经打定了主意,等离开喀嗦丽尔后她就回美国去,或者回香港,总之她要从徐天颂的生命里消失,绝对不要和他再有任何的瓜葛。

他曾经说过,自己已经成功地报复了他。让他深深地爱上自己,现在又突然转身离开,将他扔进痛苦的深渊里。这或许比直接杀了他更残忍更有效,死亡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而长长久久几十年的痛苦与折磨,才是最狠毒的报复手段。

阮筝就这么替自己和徐天颂做了这个决定。但在离开喀嗦丽尔之前,她还是逃不开徐天颂的魔爪。事实上这个男人虽然动不动就生病,看上去很弱的样子,但他在床上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

接下来的日子里,阮筝觉得自己除了和他做/爱就没干过别的事情了。他就像一个饿了很久的人,突然尝到了肉味儿,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他每天都会向她索爱,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也不限次数。经常一天干下来,阮筝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

她仔细算了算,这些日子他们都在什么地方做过。像是别墅里的房间浴室楼梯口那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地点了。他们还在外面院子里的泳池里干过,当时里面没有水,全是一些沙子,磨得她屁股上都破了皮。

他们还在她原先住的那栋楼里的厨房案板上干过。为什么会在那里办事儿她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那一次徐天颂非常疯狂,几乎把她干得要昏厥过去。

在离开喀嗦丽尔前的最后一夜,阮筝又被徐天颂拉去泡了次温泉,不出意外的她又在那里被他放倒了。当她整个人趴在温泉池微热的池壁上,感受着背后来自徐天颂疯狂的抽/插时,她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说着。

“再次喀嗦丽尔,再次,徐天颂。希望我们永远都不要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1000妹子妹子和皓水莫负妹子投的地雷,大家破费啦。另外其实这一段女上位我本来是想用在上一篇《战栗》里的,没想到没用上,最后竟然便宜老徐了。

☆、第60章 婆婆

可是要离开徐天颂,谈何容易。

在岛上就不用说了,徐天颂跟牛皮糖似的粘得极紧,她根本没一点私人空间。大概也就只有洗澡的时候才能独自待一会儿。但就是这样短暂的时光也经常会被对方强行闯入,要求加入共浴的行列。

离岛的那一天阮筝觉得自己就像是徐天颂的一件随身行李,他就这么一直把自己提溜在身边,寸步不离。阮筝一度怀疑他是不是看出了自己逃跑的心思,所以才看得这么紧?

那时候夏天已然快要过去了,初秋时分海边的气温比较低,徐天颂就穿一件深色长风衣站在直升机边上。螺旋桨转动的时候带起的大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和衣摆,这情景有点眼熟,一下子将阮筝的记忆带回到了几个月前的青膺总部。

那一次是新年时分,徐天颂也是这么一身差不多的打扮,带着她在青膺总部的停机坪前搭小型直升机,去往香港参加宴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她开始正式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如今,她的三个仇人中有两个已经倒台了,估计要吃大半辈子牢饭了,而剩下的最大也最厉害的那一个却是纹丝不动,依旧混得风生水起。仿佛她的报复不过是小猫挠痒痒,不过就是博他一笑罢了。

回顾过去几个月里发生的事情,阮筝原本以为可以彻底逃离徐天颂,没想到却反而被他拉得更近了。婚约取消对他来说非但没有影响,反倒让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占有自己。阮筝毫不怀疑再这么下去,他会单方面宣布与自己的婚约。这个男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自说自话,狂妄自大到令人难以忍受。可他的霸道里又夹杂着温柔,就是那么一点点柔情,就像在自己身上绑了无形的绳索,令她如何也挣脱不了。

阮筝就这么站在飞机前沉思着,直到徐天颂伸手来拉她,强行把她拉上了飞机。然后他整个人从侧面环抱住了她,沉声道:“想什么这么出神?”

看着对方眼神里暗藏的坏笑,阮筝突然很想刺刺他,于是她立马回答道:“想顾知桐。好几个月没见到他了,还真是很想他。”

“我也挺想他的。”

这个回答出人意料,阮筝有些疑惑地望着对方。徐天颂风流婉转地翻了个白眼,解释道:“想他想得恨不得立马将他大卸八块,省得他总当我们的电灯泡。”

阮筝瞬间无语,简直懒得再去理他。回程的飞机开得很快,转机的时候阮筝有些犯困,就在飞机上睡了一觉。等她睡眼惺忪地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s市。

一眨眼阔别近三个月了,阮筝走下飞机的那一刻,觉得有些恍如隔世。这三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差点被人算计到死掉,也成功从女孩变身为了女人。对仇人的感情也由单一变得极其复杂,甚至连她自己都看不清了。

相对于她的巨大改变,s市几乎没怎么变。依旧如往常般热闹喧哗。尤其是到黄昏时分,天气凉爽下来后,路上便变得极其热闹。阮筝坐在车里向外张望,只觉得人头攒动霓虹闪烁,一副充满生机的模样。对于这个城市的很多人来说,美妙的夜生活才刚刚上演。

但当车子驶向徐天颂所住的高级住宅区时,路两边明显变得冷清了起来。待到车子开进小区时,几乎就看不到人影了。阮筝没想到自己在外面兜兜转转了半天,竟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她甚至觉得徐天颂还会让她睡原先徐启琛的房间。一切似乎都没有变,不过是时间的指针拨过去了几格罢了。

但当他们踏进徐家大门时,阮筝才意识到这家里还是地方有些变了。不是装饰也不是摆设,更不是那些如隐形人一般的佣人,只不过是多了一点东西。但就是多的那点东西,令阮筝觉得极富戏剧性。

因为客厅里多了个人,一个女人,一个看起来大气端庄又富有成熟韵味的女人。她就这么安静地坐在沙发里翻着杂志,听到有人进来时微微一抬头,很自然地冲两人抬手打了个招呼。

看到她的第一眼时阮筝觉得有些面熟,似乎在某张脸上看到过相似的轮廓,但又一时说不出来。

阮筝第一反应是徐天颂的桃花债找上门来了。这女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眉眼清晰妆容精致,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风韵。看样子她应该和徐天颂同辈,难道就是徐启琛曾经提过的那个秦阿姨?

她扭头去看徐天颂的脸色,只见对方依旧是一脸的淡然,仿佛突然出现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只茶杯一盏碗碟似的。阮筝不动声色地将手从徐天颂的手里抽了出来,轻笑道:“不介绍一下?”

“阿琛的妈妈。”

阮筝有些意外,想想又觉得很合理。难怪她觉得这女人有点面熟,原来她是徐启琛的妈妈。她和她儿子有几分相似之处,不过气质很不一样。她看上去是那种有些强势很有个性,跟徐天颂在一起会针尖对麦芒的女人。相比之下徐启琛似乎弱了很多,他的气质跟父母亲没一点儿相似之处,就像不是一家人似的。

阮筝曾经幻想过徐启琛的妈该是个什么样子,现在见到之后就觉得跟自己想的没什么差别。也该是这样的女人才能降服年轻时的徐天颂吧,换个娇滴滴的估计早被他一身的伤疤给吓跑了。

算起来这女人是她的前任准婆婆,想到这里她不由堆出一脸笑意,客气地叫了声:“阿姨您好。”

琛妈脸上的笑容扩散了一些。她慢慢从沙发里站起来,踩着十几公分的鞋跟走到阮筝面前,居高临下道:“你叫我阿姨?”

阮筝天然呆似地眨眨眼:“是啊,您看上去也不过四十来岁,总不至于要叫您奶奶吧。”

“噗!”一旁的徐天颂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他知道阮筝又在使坏儿了,年轻女人对上老女人,最大的优势就是年龄。所以这也是攻击对方最好的武器。

果然琛妈的脸色微微一变,转头冲徐天颂瞟了一眼:“你也不管管。”这声音带了几分撒娇,听起来很有点小年轻的味道。

徐天颂两手一摊,表示“我也没办法”。事实上他确实管不了阮筝,这小丫头一向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连他都敢算计,刺一个老女人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阮筝还在那里扮无辜,转头小鹿般地望着徐天颂。这眼神真是极富诱惑力,哪怕知道她是假装的,徐天颂还是有些吃不消。他一把将她搂进怀里,用宠爱的语气道:“你万阿姨今年应该三十九岁,你把人说老了。再说你不应该叫她阿姨,该叫她妈妈才是。”

这话在旁人听来似乎是在承认琛妈的地位,但只有阮筝心里清楚,徐天颂跟自己一样也是个蔫坏的,就欺负人家不服老呢。看来徐天颂是想让当年的炮/友也尝尝被人叫爹妈的心情,好歹找个同盟军吧。

阮筝靠在他怀里笑得很欢,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喜悦的。这女人一看就是来踢馆的,虽说她已经不打算要徐老梆子了,但一想到马上就有人跑来接班,心里还是有些不爽的。她还没走呢,接班人就要来了吗?如今看徐天颂还站在自己这一边,虚荣心多少得到了几分安慰。女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明明是自己不要的东西,一旦被别人拣了起来,心里总像是扎了根刺似的。

所以这个琛妈,现在就成了阮筝的一根心头刺了。

她看看徐天颂,又看看琛妈,刚要张嘴叫妈,对方就抬手制止了:“行了,不必这么客气了,心意我领了。看起来是个聪明的姑娘,阿琛眼光还不错,也不枉费我等了她一天。”

徐天颂皱眉:“所以说你今天是来找阮筝的。”

琛妈飞了他一个媚眼:“那当然,你不会以为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还想和你再续前缘吧。别逗了徐天颂,儿子都那么大了,咱们都快抱孙子的人了,还整那些个玩意儿吗?”

阮筝也有些意外,收起了玩闹的心思:“您找我有什么事儿?”

“自然是跟阿琛有关的事情。你什么时候有空,咱们谈一谈好吗?”

“今天太晚了。”徐天颂不等阮筝开口,就打断了琛妈的话头,“坐了一天的飞机,她需要休息。这样吧,明天挑个时间来家里见面。”

“有必要护得这么紧吗?我又不吃人。来什么家里啊,怕我绑架她不成。咱们明天去外面逛逛。女人聊天得逛街,这道理你不懂吗?你给人家张金卡,明天我们一起购物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花我的钱,买你们两个人的东西是吗?”

“有什么关系?你挣钱不就是拿来花的吗?有个女人替你花钱是件幸福的事情,更何况现在还有俩。”

阮筝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欣赏这个女人了。她跟自己想像中的那种盛气凌人的女人不太一样,原本她还以为对方是明目张胆上来抢人的,所以才故意说那番话刺刺她。现在对方既这么随兴大方,阮筝倒被她闹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她依旧不打算跟她出去,无论她是徐启琛的妈还是徐天颂的旧情人,阮筝都不想和她过从甚密。于是她改口道:“不好意思万姐,我这人不太喜欢逛街,咱们还是在家里谈吧。”

“怎么又叫姐姐了?”

阮筝也飞徐天颂一个媚眼:“刚刚是我眼神不好,飞机坐久了还没调整过来。万姐看上去也就比我大几岁,当然得叫姐姐了。”

徐天颂忍不住呲牙,阮筝这个小丫头还是这样,明明那么明显的事情,她做起来就是不令人讨厌,反倒有种年轻人的讨喜。看来年纪轻果然是好事情,他这一回真是找对人了。

琛妈也不勉强她,点点头道:“好吧,那就家里谈吧。徐天颂你可是挖到宝了,找了个喜欢宅家里的,以后倒是能给你省不少钱了。”她边说边冲徐天颂伸手,“卡拿来。”

她这么直接不仅阮筝吓一跳,连徐天颂都有些皱眉:“你这是在伸手问我要钱吗?”

“不可以吗?”

“你最近很缺钱?”

“没有啊,就是想花你的钱。你怎么这么多话呢,问你要卡而已,又不是问你要命。”

对于琛妈的理所当然阮筝相当佩服,她觉得自己之前在徐家的时候已经够厚脸皮的了,没想到这世上真是山外有山,像琛妈这样的高人她还是头一回见。

而更令她惊奇的是,徐天颂居然也没多说什么,直接摸出钱包随便掏了张卡出来,就塞进了琛妈手里:“好了,你现在可以走了。”

琛妈把卡一收,满意地冲阮徐两人点点头后,又踩着“高跷”离开了。望着她走远的背影,徐天颂收起了脸上的笑意。他一脸严肃地扳过阮筝的脸,和她四目相对:“明天我要去公司,不能在家陪你。你自己小心一点,这个女人不像你想像得那么简单。”

阮筝立马笑得花枝乱颤:“行了爸爸,你就不要担心了。人家都说了不是来找你续前缘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她笑了一会儿又转了转眼珠子,故意酸溜溜道:“刚刚给卡的时候不是挺痛快的嘛,这会儿怎么小心眼儿起来的,还在背后说人坏话。”

“我看小心眼的另有其人吧。”徐天颂说话间已经把手搭在了阮筝肩膀上,整个人面对面地贴了上去。他下面那东西已经顶着裤子立了起来,这会儿正好戳在阮筝的腰间。他故意身体往前一顶,冲阮筝调/笑道,“瞧你这醋劲儿大得,隔壁邻居都要闻到了。我不给她卡,怎么赶她走。她要不走我们两个怎么办事儿。现在电灯泡走了,也该轮到我上场了。”

说完他一把打横抱起阮筝,直接就朝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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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琛妈真的把徐天颂的卡刷了个爆。

她来找阮筝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从她进门时拎着的大包小包来看,她这一早上都在商场里奋战血拼。阮筝那时候吃过午饭正准备上楼,眼见着琛妈带着几个男人拎着大包小包进来,瞬间将原本干干净净的沙发堆了个满满当当。

她看着那些袋子上的牌子,又打开看了看,粗略估算了一下这里面的东西价值应该已经超过五十万了。于是她忍不住对琛妈道:“您也太狠了吧,买这么多。好歹给他省点儿吧。”

琛妈直接白她一眼:“多什么多,他那种人,钱少的时候不会嫌自己穷,钱多的时候也不觉得自己富,整个一不懂享福的笨蛋。你帮他省这点钱完全没必要,这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钱,回头你花少了他还得笑话你呢。”

阮筝向来知道徐天颂这人不在乎钱。应该说他太有钱了,以至于这世上几乎所有的消费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所以钱的概念在他心里反而变淡了。那不过就是一串数字,而他总是自称没读过什么书,数学学得很不好。

给这样一个人省钱确实没必要。但阮筝看琛妈那样子像是也累了,于是便提议道:“要不您坐下喝点茶?”

琛妈这才像是醒过神来了一样,打量了一下阮筝笑道:“你瞧我,一逛起街来就忘了时间了。别上茶了,有东西吃吗?我还没吃午饭呢,急匆匆就上你这儿来了,让人给我弄点吃的吧。”

阮筝觉得自己在琛妈面前还是太嫩了。姜到底是老的辣,试问如果情况调个个儿,现在琛妈是徐天颂的新欢,而自己不过是他忘到脑后旧爱,她还能坐在徐家跟人如此随便地说话吗?恐怕她连面都不会再露一回吧。

琛妈见她发着愣只是打量自己,一面端起佣人刚刚送上来的冰水大口喝着,一面冲阮筝摆手:“快去厨房找找,我真饿了。让我吃点东西垫垫底,吃饱了才能谈正经事儿啊。”

她这话一下子把阮筝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她觉得琛妈这个人很不一般,跟普通的中年妇女完全不一样。昨天她本来对方是来泼妇骂街的,结果人家没有。她以为刚刚进门的时候她会跟自己摊牌的,结果她也没有。她甚至还拎了几个袋子过来塞自己手里,说是买给她的东西。阮筝打开一看发现是各式高级服装,她不解地望着琛妈,对方却这么说:“你得打扮成天颂喜欢的样子,这些风格他肯定喜欢。这个家伙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你穿得若隐若现勾引他。”

听她这意思似乎是把武林秘笈都传给自己了,一副这个男人我早就玩腻了,现在轮到你玩了人的架式。可想到她说要跟自己好好谈谈时,阮筝的心一下子又给提了起来。难道女人之间还是逃不开相互为难的宿命?

阮筝转身去厨房找东西,发现冰箱里还有几块蛋糕没动过,就给琛妈拿了出来。对方也不介意高热量,接过来就开吃。三两下就干掉一块后,她拍拍身边的沙发示意阮筝过来坐:“我今天来找你,主要是想问问你阿琛的情况。”

这话一出,阮筝立马松一口气:“您怎么想到找我问他的事情?”

“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嘛。”

阮筝笑得有些尴尬:“那什么,阿姨……”

“怎么又叫我阿姨,我虽然洒脱可也讨厌变老,叫姐知道吗?”

阮筝苦笑着点头。她不知道该怎么跟琛妈解释这个事情,也不知道她知不知道徐启琛是基佬的事情。如果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要多嘴告诉她吗?女人多半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喜欢的是男人吧,也就徐天颂这种离经叛道的人才会觉得哪怕儿子爱上的是一头猪也没关系。

但琛妈很快开口打消了她的顾虑:“我知道你们的订婚是假的。阿琛他在美国有个男朋友,这事情我一早就知道了。”

“那您还找我?”

“我就是不死心嘛。我这一辈子就他一个孩子,以后估计也不会生了。他要真是个gay我们万家就要绝后了。我知道你们在美国玩得挺好,是不错的朋友。小阮你老实告诉我,阿琛对那个男的是认真的吗?”

这个倒有点问倒阮筝了。她在美国时跟徐启琛虽然也常在一起玩,但对他的私生活其实并不太关心。美国人讲究,即便徐启琛是中国人不在乎这一套,他那鬼佬基友还是挺在乎的。而且大家同在一个讲究的氛围里,人也会不知不觉被带过去,平时在国内膨胀的八卦心到了国外自然而然就收敛了几分。所以坦白说,阮筝也不清楚。

“对不起阿姨,你这个问题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其实我没怎么见过他那个男朋友。”

“那你告诉我,你认识他这么久,除了这个男人外他还跟别人交往过吗?男的女的都可以。”

阮筝靠在沙发边上歪头想了想:“似乎没有。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和这个男人交往着,现在应该还在一起。照这么说的话他对这段感情应该是认真的。”

琛妈脸色一黯,脸上的光彩瞬间隐去了几分。阮筝知道她的失落,好心安慰道:“不过这种事情也很难说,就算他这么想,那个美国人也未必有结婚的意思。你也知道他们老外,视婚姻如坟墓,如果有一天他们因为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也许感情自然而然就淡下来了。”

琛妈从蛋糕碟子里抬起头来,冲阮筝赞许得一笑:“你真的挺会说话的,长得也漂亮,难怪天颂这么喜欢你,简直当宝一样捧在手里了。”

“怎么可能,他喜不喜欢我这不好说,但他对我绝对不怎么样。”动不动就打她骂她吓唬她,还把她干得起不来床,这哪里是将她当个宝了,根本连根草都不如呢。

琛妈看阮筝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伸手指了指餐厅、厨房、大门、楼梯口,甚至是通往花园的走廊,撇嘴道:“要不在乎你,哪里会派这么多人来保护你。这个徐天颂真是越老越不像话了,把我当什么人了,人贩子吗?怕我把你绑架了还是怎么着,简直不把我当好人看了。”

阮筝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到每个角落里都有保镖样的人站在那里。他们本来还有些遮遮掩掩,发现阮筝在往自己这里看,索性就大大方方在从角落里走了出来,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一副忠于职守的模样。

阮筝惊得下巴差点掉下来。她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已经多了这么多不相关的人。或许她刚刚下楼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在了,只是她眼瞎没看见?还是因为琛妈来了,所以他们都从各个角落里钻了出来,为的就是怕她在家里直接被人给绑架了?

这个徐天颂,脑子大概真有点烧坏了。

阮筝没想到,那天后来还发现更为夸张的一幕。向来是工作狂人的徐天颂居然从公司提早回来了。他进门的时候琛妈还没走,正拿衣服在阮筝身上比划。她一看到徐天颂就不屑地一撇嘴:“有必要做得这么明显吗?真担心我把你的小情人给吃了啊。我们好歹也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我这人你还不了解吗?”

徐天颂把外套随意往沙发上一扔,直接走过来将阮筝揽到身后,冲琛妈客气笑道:“就因为跟你生活得太久了,对你太了解了,所以我才要早回来。你的光荣事迹要是说出来,估计会吓着我的小情人的。”

“哼,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我是那种会争风吃醋大动杀机的女人吗?更何况这还是在你家,除非我是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

“搞不好你真的会。”

琛妈白他一眼,将手里的衣服也扔到沙发里,然后拿起自己那十几袋东西往门口走去:“行了,我走了。哦对了,你的卡在阮筝上衣口袋里,自己拿。”

说完她头也不回走出了大门。阮筝愣了一下,把手伸进上衣口袋,果然摸出一张银行卡来。她有些不解:“她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徐天颂又重新把卡塞回阮筝的口袋:“我早就跟你说过,她不是个普通人。”

阮筝苦笑着耸耸肩,拿起沙发上一堆琛妈买来的东西,上楼回屋放好。等她下楼来的时候,徐天颂已经进厨房去做菜了。他身上一条花围裙看起来很养眼,阮筝就这么靠在水池边同他说话:“就算她不是普通人,你也没必要派这么多人在家里监视吧。我刚看到的时候真吓一跳,未免有些小心过头了。”

徐天颂手上沾着面粉不方便碰阮筝,但这并不妨碍他弯下腰来,给阮筝一个热情而激烈的吻。吻过之后他又用手臂将阮筝夹进怀里,笑着道:“当然要小心,我这个师姐深藏不露,你千万别被她正经的外表给骗了。”

阮筝被抱得太紧几乎不能呼吸,挣扎着想要推开徐天颂,但试了几下都无功而返,只能伸长脖子叫道:“徐天颂,我要被你勒死了,你再用力我就要成为一具尸体了。”

“一天不见如隔三秋,一不小心力气用得有点大。”徐天颂放开了她,转身去洗手,“她都给你买什么了?”

“也没什么,珠宝手表衣服什么的,反正都是女人喜欢的东西。对了,她说给你买了只表,我刚刚忘了,一并给拿回房了,回头拿来你试试看。”

徐天颂头也不回打趣道:“幸好她不是去年买的。我不缺表,也不喜欢那玩意儿。你要么扔了,要么送人。”

阮筝也跟着一起笑,笑了一会儿又想起他刚才说的那句话来:“你刚刚说什么,徐启琛的妈妈是你的师姐?”

“她是我师父的女儿,独生女儿,从小娇养得很。阿琛那股子娘娘腔的性子就是遗传自她了。我师父我同你说过吧,从小带我混的那一位,打枪很厉害,简直可以说是神一般的枪法。我从小就挨他的揍,每次枪打不好都得被揍个臭死。后来我搞大他女儿的肚子时,他拿枪要崩了我,子弹擦着我的头皮飞过去,差点让我死得很难看。”

“你活该。”阮筝忍不住撇嘴,“她那时才多大?你就搞大人肚子。”

徐天颂擦干净手来拉阮筝的手,带她一起走出厨房,边走边回忆道:“她比我大两岁,怀阿琛的时候大约是十七岁。其实这个年纪放在现在怀孕已经不稀奇了,但二十年前还是比较少见的,所以师父他老人家很生气,罚我在院子里跪了三天三夜。”

“看来他还是不忍心要你的命。”

“我虽然不是他生的,但自小是他养大的。对他来说我跟儿子也没什么两样了。不过这个儿子闯的祸有点大,居然搞大了他女儿的肚子,实在让他老人家有点下不来台。我相信如果当时怀孕的不是我师姐而是其他女人的话,他一定会拍着我的肩膀夸奖我,干得好小子!”

阮筝笑得一脸尴尬,她总算知道徐天颂这目中无人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原来他有个那样的师父兼养父。

她又忍不住问:“那你爱她吗?”

“谁?”

“徐启琛的妈啊。”

“你很想知道吗?”

“没兴趣。”阮筝白他一眼,挣脱了他的手直接往楼上走。可她哪里有手长脚长的徐天颂走得快,才不过走出几米就让对方抓了回来,直接一伸手搂进了怀里。徐天颂从后面紧紧地抱着她,两只手不安分地放在她胸前的两处高峰上,咬着她的耳垂道:“以前自然是有感情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没有爱情亲情也是肯定有的。但你放心,我现在心里只有你一个,从今往后直到我死,都只有你一个。”

“甜言蜜语什么的,是个男人都会说,有什么可吹嘘的。你以为我会傻到相信你吗?你当初对阿琛的妈妈也这么保证过吧,现在怎么样,还不是扔到了脑后面。”

“我这承诺只向你一个人下过。你要不相信现在就打电话问她。我从前和她在一起时,连‘爱’字都没说过。说到底我们不是因为有爱情才生的阿琛,是因为对某件事情好奇才有的孩子。”

阮筝一时有点犯傻:“什么事情?”

这一问正好落入了徐天颂的圈套里,他立马打蛇随棍上,一把将阮筝拦腰抱起,直接扔进了沙发里,然后整个人快速扑了上去:“就是这个事情!”

话刚出口,阮筝的裙子已经让人剥掉了。她吓了一跳,大叫道:“你疯了徐天颂,佣人们会看到的。”

“老爷要办事,谁敢偷看,是嫌命太长吗?”

“那,那也会有声音,会让人听到的。”

徐天颂不怀好意思地笑:”怎么,怕自己叫得太大声让人给听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已经把手伸进阮筝的内/裤里,朝她敏感柔嫩的地方胡乱摸了起来。w,,而他的另一只手则摸到了茶几上的电视遥控器,直接打开电视将音量调到极大。随即他弯口为,吻着阮筝深情道:”好了,现在你可以放声尖叫了,除了我之外,再不会有人听到了。”作者有话要说:爆了爆了,今夭这章爆大发了。没想到写了这么多字。探妈一出场我就有点收不住了,一不小心就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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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黑化

自打那天后,琛妈再没来找过阮筝。

她就像是一阵风,突然出现了一小下,刮得阮筝有些头晕。但很快又跑了,消失得无影无踪。阮筝心想这真是个怪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她现在也没心理去琢磨琛妈的心思,权当她是一片爱子之心泛滥成灾。她现在更为烦恼的是怎么才能离开徐天颂。这个男人太精了,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自己但凡露出一点想走的意愿,肯定会被他察觉到。以他的能力,别说逃跑了,能不能顺利从房间走到大门口都成问题。

所以尽管心里想走的心情十分迫切,阮筝还是不敢在面上露出分毫。她现在既不说要跟徐天颂结婚,也不说要走人,表面上看起来一切风平浪静。徐天颂也不强迫她什么,只是已经完全把她当同居女友对待,每天一起吃饭睡觉,还要一起洗澡滚床单。撇开那张无关紧要的结婚证,他们其实跟正常夫妻没什么两样了。

只有阮筝自己知道,她心里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突破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某天早上她和徐天颂一起吃早餐时,对方在闲聊时对她说:“明天我要去欧洲办点事情,大概两天后回来。你一个人在家乖乖的,不要乱跑知道吗?”

阮筝替他剥了个水煮蛋,放进碗里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总把我当个小孩子似的。我都二十好几了,一个人还在国外待过,你还怕我在小小的s市闹出什么事情来吗?”

徐天颂叉起那个水煮蛋皱眉:“也不知道谁把谁当小孩子。天天早上让我吃这玩意儿,小朋友才吃这东西吧。”

“这东西营养好。李默说了,要你多补充营养。别小看**蛋的功效,比你吃燕窝鱼翅有用多了。而水煮对**蛋来说是最好的,能最大程度的保留它的营养成分。你别多话了,赶紧吃了吧,一个蛋而已,还能难得倒你吗?”

这个激将法难得起了作用,对徐天颂来说一个小**蛋自然难不倒他,他三两下就吃完了。阮筝见他咽下最后一口**蛋后,又贴心地递了杯水过去。徐天颂也不客气,拿过来就喝。喝了半杯后他把杯子往桌上一放,定定地望着阮筝:“有什么话就说吧。”

阮筝不好意思地笑笑:“你怎么知道我有话要说?”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头一回在这个家给我做早餐的时候,我就是这种感觉。现在这感觉又回来了。说吧,想让我许你什么愿望?能答应的我一定答应,不许太过分。”

“不过分。我就是想趁你不在这几天,回香港一趟。”

“说说理由。”

“明天是我妈的生忌,我想去看看她。好久没回去了,她该想我了。”

阮筝说这话的时候既不愤怒也不悲伤,语气相当平静,甚至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但这样子看在徐天颂眼里却是柔弱而委曲的,任何一个男人看到心爱的女人这样都很难招架。徐天颂在外面无论怎样呼风唤雨,回到家还是得倒在阮筝的绕指柔里。

而且这个理由太过合理,简直让徐天颂想不出任何反对的借口。所以他索性就不反对,直接答应了下来:“好的,我让人送你回香港。不过我得派几个人和你一起回去,你有没有意见?”

“我有。”阮筝抬头表情严肃地望着徐天颂,但很快又微微一笑,“不过我知道没用。我也知道你是为我好。你想派人就派吧,不过找几个不要太显眼的,不然到时候他们一帮人跟在我后面,别人还以为黑道大哥的女人来了。”

“你本来就是黑道大哥的女人。”

“你还是黑道大哥吗?你见过黑道大哥吃水煮蛋的吗?他们通常都吃煎**蛋,要不就吃生**蛋。你不是黑道大哥,你是海棉宝宝。”

不管阮筝说他是什么,徐天颂都不在乎。这就是夫妻间的情趣。面对喜欢的人时,对方开的玩笑非但不会令人扫兴,反而会让人情绪亢奋。所以吃过早餐之后,徐天颂又迫不及待地把阮筝堵在餐厅的角落里,来了个深沉而缠绵的热/吻。

阮筝边和他接/吻边笑道:“这也是我想去香港的理由,我得休息几天,这两天被你搞得浑身酸痛,骨头都要散架了。真希望你一直在全世界跑来跑去,这样我至少可以轻松一点。”

“想得美。”徐天颂捏了捏她的鼻子后,穿上外套离开了家。

阮筝送他到门口,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车门口,然后两人隔着车窗玻璃挥手道别。那个时候他们谁都没有料到,几天后在香港会发生怎样惊心动魄的事情。

送走徐天颂后阮筝就回屋就收拾东西,至于那些被派来一路保护她的保镖们,她则完全没放在心上。她向徐天颂提出回香港的时候就料到他会派人跟着自己。但不管怎么说这对她来说都是一个机会。跟徐天颂相比,那些保镖明显好对付得多。而香港是她的老巢,她对那里很熟悉,可比在人生地不熟的s市逃跑来得容易多了。

她现在需要做的第一步是离开这个城市,去到一个自己很熟悉的地方,然后再伺机甩掉那些跟屁虫。如果能成功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溜走,阮筝会立马买机票去到国外。她最近这段时间悄悄的把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分批取了出来。到时候用来现金来买机票,徐天颂就不是那么容易查到她飞去了哪里。就算让他查到头一站,后面再查也会越来越困难。

阮筝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里,也不明白自己想要逃离这个男人是为了什么。只是她心头那种矛盾的感觉缠得越来越紧,几乎要将她生生勒毙。她需要一点私人空间,哪怕只是暂时的,离开徐天颂一阵子,才能搞清楚自己真正的心意。

她不能稀哩糊涂和他这么过一辈子。人生还很长,而她需要对自己负责。

阮筝收拾好东西后就让人买机票,第二天她和徐天颂差不多时间起床,坐同一辆车去到同一个机场。然后两人在过了安检后道别。徐天颂的飞机比阮筝的早起飞半小时,所以两人没多说什么话儿,只是当众吻/别了一下,然后各奔东西。

从s市到香港很快,也就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阮筝下了飞机后先搭车去了医院。她要去看看潘海珠,虽说香港那边一直没有好消息传来,徐天颂也总说她还昏迷着。但阮筝依旧想亲眼看看这个女人。

但看了的结果证实,徐天颂没有撒谎。潘海珠确实没有醒,和几个月前她离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徐天颂现在为她支付着每天的高昂医疗费用,以维持她的基本生命特征。但除了会呼吸外,这个女人跟个死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尽管一早就知道了这个事实,但亲眼看到后阮筝的情绪还是忍不住有几分低落。她在潘海珠的病房外头隔着玻璃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离开。那几个保镖依旧远远得跟着她,丝毫没有松懈的样子。

阮筝总感觉背后有许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于是浑身感至少自在。她不时回头去看那几个人,真心觉得碍眼又讨厌。因为忙着回头,她一时没顾得上前面的路,走到楼下大厅的时候不小心跟人肩膀相撞了一下。

两个人同时向后退了几步,然后一起开口响彼此道歉。只是道歉的话刚一出口,阮筝就愣住了。她看着那个被她撞了的年轻女人,一时有些不敢叫她的名字。倒还是对方更大方一些,笑着上来招呼她道:“表姐,怎么是你?你从美国回来了?”

听她这么一说,阮筝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这人是她的表妹夏津津,是舅舅家的女儿。两个人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了。虽然舅舅舅妈对自己不怎么样,还拿着徐天颂给她的钱大肆挥霍,但凭心而论,这个表妹跟自己的关系还是可以的。小时候她们两个是玩伴儿,同样的女孩子比较有共同话题,夏津津面对外人时又是个性子软弱的,每次遇到烦心事就总喜欢找阮筝这个表姐倾诉。

只是后来阮筝去了美国,两个人就渐渐断了联系。她从美国回来后就直接去了s市,竟是一直再没与香港的亲人见过面。如今事隔几年再见,表妹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个子高挑了许多,皮肤也白皙了,眼看着就往美女行列里靠拢了。

阮筝脸上的笑容就更浓烈了:“你怎么来了医院,生病了吗?”

“没有,来看个住院的朋友。姐姐你呢?”

“我也来看朋友。”

“你现在住哪里,怎么回了香港也不来找我们呢?”

夏津津并不清楚父母跟阮筝的恩怨,尤其不知道表弟阮笙的死跟母亲有间接的关系。阮筝不想在她面前说她父母的是非:“我现在在s市长住,这次只是偶尔回香港来住两天。舅舅舅妈都挺忙的,我也就没去家里打扰了。”

阮筝一边说话一边观察表妹脸上的表情,发现自己说到最后时,表妹的神情明显黯淡了很多。她正觉得奇怪,就见表妹直接过来拉她的手臂,把她往旁边带去:“表姐,我们好久没见了,去喝杯咖啡好吗?”

她这个样子像是有话要说。阮筝没有拒绝,跟着她去到医院一楼的小咖啡厅。两个人各要了一杯咖啡坐了下来,那几个保镖就在不远处随意坐着装作喝东西,视线默默地注视着她们。

夏津津显然并没有发现这些人,她手里捧着那杯咖啡,一口也没喝过。她脸上满是纠结的表情,沉默了好几分钟后才开口延:“表姐,你是不是心里怨恨我爸妈?”

阮筝不动声色,反问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其实,我好几次听到爸妈为你的事情争吵。那时候我年纪不大,也不太明白他们说的什么意思。我只是隐约觉得爸爸似乎对妈妈不太满意,觉得她苛待了你。后来我私下里问过爸爸,他说一直以来有个姓徐的男人在资助你,他每个月都打一大笔钱到爸爸的账户上,要他好好照顾你。但其实这笔钱你花得很少,大部分都被我们家用去了。爸爸觉得挺对不起你的,但妈妈有时候会觉得没必要。你也知道我妈这个人有点小市民心理,做人比较自私。我也知道你在我们家受了不少委曲,所以去了美国之后就跟我们都断了联系。如果今天不是我们偶尔撞见了,你以后应该都不会再来找我们了吧。”

几年不见,阮筝觉得表妹聪明懂事了很多。从前她也有点娇纵的小脾气,也时常要跟自己闹一闹。现在听她说话倒是条理分明思路清晰,很有股子聪明劲儿。阮筝对她的问题既不想承认也不想否认,就摇头苦笑了一下:“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不管怎么样舅舅舅母总是养大了我。要不是他们我现在过成什么样都不知道呢。我爸妈走得早,无父无母的孩子总要比一般孩子多吃点苦的,这也正常。总比住到育幼院去要好。”

“关于你爸爸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些。”

阮筝本来在喝咖啡,杯子已经举到嘴边了,听到这话又停了下来。她拉着表妹追问道:“你都听说了什么?快说给我听听。”

“我其实知道的也不是特别多。就是有一次爸爸跟妈妈吵架,妈妈生气了就冲爸爸吼,说什么你爸爸以前做的都是违法的事情,会,会有这样的结局也,也不……意外。但具体你爸爸从前做了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我问过我爸爸,他也不肯说。只说那个姓徐的人还不错,什么明明不是他的责任他也硬揽在身上了,不像个黑社会老大的做派,又说他像个生意人。我知道的也就这些了。这些事儿藏在我心里很多年了,你出国前我就想说的。可那时候我胆子小不敢说,我怕说了你会恨我们一家人,以后就再不联系我们了。没想到后来你真的断了音讯,我就开始后悔,应该早点把知道的事情同你说的。也该代爸妈跟你说声抱歉,没有你,我们家现在肯定过得没这么好。”

这倒是大实话。靠着徐天颂那笔钱,一向生活拮据的舅舅家现在也过得不错了。在香港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套投资房,那是相当大的一笔财富了。阮筝想到这里,就冲表妹笑笑。她突然伸出手来,想跟表妹握下手:“我得谢谢你跟我说的这些。”

夏津津有些意外,她伸手跟阮筝握了一下,问道:“为什么要谢我?”

“谢谢你的话提醒了我一些事情。我错过的一些事情。津津啊,我现在有事情要去忙,改天我再找你。放心,这次我一定不故意避开你了。”

夏津津立马笑得很开心。阮筝又跟她说了几句后,连咖啡也没喝完就走了。她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己怎么能就这么稀哩糊涂地走掉呢?她难道不应该亲口问问徐天颂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听听他这个当事人怎么说吗?

她已经不是一年前的阮筝了,她对徐天颂除了恨意还滋生了其他的情愫。现在在听他讲述当年的事情,她应该可以比较客观地判断了。而且以她对徐天颂的了解,他是那种极其高傲的人,在这方面他是绝对不会说谎的。一直以来阮筝都想知道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么一个有用的当事人她居然不去问他,岂不是太浪费了。

想通了这一点后阮筝开始往回赶。徐天颂去欧洲了,得等到后天早上才会回来。阮筝在去机场的路上一直在想,是回s市还是直接去欧洲找他。车子一路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疾驰,她的思绪也在高速地运转着。

负责给她开车的是徐天颂在s市的惯用司机。他车技很好,无论什么样的路况总能把车子开得既平稳又舒适,速度还不见得会低。阮筝坐在他开的车里感觉心很安定,不知不觉间竟把眼睛给闭上了。

可变故却在一瞬间发生了。

阮筝的上下眼皮才刚搭上没几秒,就感觉到一股撞击力从后脖颈的地方传了过来。这力量不算太大,只是把她整个人撞得往前倾了一下。她闭着眼睛没留意,身体就冲了出去,前额正好撞在了副驾驶的椅背上,疼得她直抽气儿。

她睁眼一看,驾驶员正一脸惊慌地望着她,关切地问道:“阮小姐,你没事儿吧?”

阮筝一面摸着额头一面又去摸身上其他地方,除了脑门都不疼。于是她勉强扯出个笑容:“没,没事儿。”

她的话音刚落,车门就让人从外面打开了。两个衬衣西裤的男人探头进来,焦急地问道:“怎么样,没伤着人吧?”

阮筝这才顾得上朝前后玻璃窗望去,看这样子是发生几车追尾事故了。她坐的这辆车前后都有车子停着,目测似乎不止三辆追尾,而她这一辆就被夹在中间了。

这两人像是车主,一个劲儿地向他们道歉,还不停追问有没有受伤。块头稍大的那个爬上副驾驶去拉司机的手臂,嘴里叽哩呱啦说着粤语:“大哥你怎么样,出来我瞧瞧,要不送您去医院吧。”

阮筝只觉得这人似乎热心过了头,刚想插句嘴,一个瘦高个就已经凑到了她身边。那一刹那阮筝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她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明明这两个看起来都很面善,可她偏偏就是觉得危险重重。那种不怀好意的气息扑面而来。当那个男人试图伸手来拉自己的时候,阮筝心里的这种感觉变得愈加强烈了。她下意识地一抬手,就避开了那男人的爪子。

她觉得自己表现得够明显了,对方应该明白她的意思了。可她错了,那瘦高个非但没有往后退,反倒更进了一步,直接用力抓住了她的手腕。

“小姐,您没事吧?”

阮筝的心紧张得“扑通”“扑通”直跳。她顾不得回答,抬头去看司机,想叫对方来帮个忙。但这一看她心里立马咯噔一下。斜前方司机座上的人已经看不到脑袋了,只剩那个大块头转头望着她,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他解释道:“司机师傅累了,睡着了。”

阮筝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她又挣扎着往后面去看。她这一路往机场去,后面应该跟着好几辆徐家的车,那都是徐天颂派给她的保镖。但现在后面的车明显不是那几辆了,全换了清一色的黑色mpv,显得气氛凝重而紧张。阮筝知道自己是遇上事儿了,这几个人显然是故意的,她张嘴想要问个明白,但瘦高个已经凑了过来。他声音不大,说起话来却是斩钉截铁:“司机师傅困了,阮小姐应该也困了,先睡一会儿吧,睡醒了您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说的话仿佛有魔力,阮筝听着听着眼皮子就真的打起架来。最后她只觉得后脖颈那里针刺般的疼了一下,整个人就天旋地转彻底失去了知觉。

她一睡着就立马被人抱出了车子,直接被抱到了后排的某辆mpv上,然后车门一关,在公路上强行调了个个儿,扔下一堆徐家的保镖们,扬长而去。后面紧跟着几辆同款型的黑色车,强行占据了高速公路所有的车道,将徐家的车硬生生拦在了后面。

光天化日下,阮筝就这么让人给劫走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发生了什么阮筝一无所知。当她再次醒来时她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这屋子非常暗,看不到一丝光线,似乎四面都是墙,连一扇窗户都没有。

因为看不见外面的光景,她分辨不出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她醒来时头脑已经清醒,几乎是瞬间就回忆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她本来是坐车去机场的,想要找徐天颂问清楚当年的事情。但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连环相撞事故。撞得并不严重,可事情却发生得很突然。车被迫停下后上来两个男人,一个迷倒了司机,一个迷倒了她。阮筝现在想想,那场车祸应该不是意外,而是人为的。

有人故意在那里制造了车祸,把他们的车夹在中间逼停,又在前后包抄等候着,一旦她晕了之后就立即强行将她带走了。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绑架她的人相当有胆魄,居然制造这么大的事件只为了她一个人。要知道车祸这事儿可大可小,一个弄不好车毁人亡都有可能。阮筝一想到这人的手段,心就不由颤了一下。落在他手里,自己可没有好日子过了。

阮筝静静地躺在那里,脑子虽然清醒却想不出脱身之计。她试着动了动手脚,发现都被固定住了,根本动弹不得。虽然看不见周围的环境,但她总觉得有一阵细微的阴风正绕着自己转。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具尸体,躺在太平间的停尸台上,冰冷的没有知觉。

她突然想起徐天颂说过的话,他曾说过,徐天颂的妈妈万卿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虽然目前这事儿还不知道是谁干的,但阮筝下意识地就觉得和她脱不了干系。她在这个世界上仇人不多,最近见过的那个就是万卿了。这个女人笑起来直爽而霸气,是那种经过历练的女强人型的。她莫名其妙来找自己已经很奇怪了,而匆匆见她一面就走的做法更是令人不解。阮筝之前只顾着想自己的事情,没分析过万卿的举动,现在想想却觉得处处透着诡异。

而且她现在回忆起来,刚才那个在车里对她动手脚的瘦高个也很眼熟。那一回万卿买了大包小包来徐家时,身后跟了几个拎包的。瘦高个就很像其中的一个。难道说万卿先前的豪爽都是假装的,眼下才是露出本来面目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阮筝直觉自己实在太失策了。其实她应该想到的,两个人是一个师父教出来的。徐天颂这么阴狠变态又霸道,他的师姐怎么可能就是个普通的有钱中年女人呢?她应该也很会玩枪,是那种从小就在道上混的人,她面对自己时表现出来的热情和真诚全都是伪装的,而她真正的内心应该是一个残忍冷血的人。

如果不是拥有这样一个内心,她又怎么会把自己当尸体一样安放呢?

她现在应该是被人绑架了,而这个人最有可能就是万卿。如果是这样的话,她的动机是什么呢?阮筝在暗夜里眨着眼睛,身体虽然不能动,头脑却在高速地运转着。

可她还没想出个答案来,屋子里突然“啪”地一声响。随即就有无数束光从四面八方向她射来,照得她几乎睁不开眼睛。她下意识地紧闭双眼,果然听见耳边万卿在那里说道:“欢迎来我家,阮筝。”

这声音透着那么一股子冷意,甚至比绕在阮筝周围的阴风更令她想要打颤。她努力眨着眼睛,想要看清万卿的脸孔。她猜测这张脸上现在一定写满了得意,她用足够的胆量和魄力,制造了一起超级事故,最终将自己这个小年轻彻底打败了。

早说过,姜还是老的辣。

不出阮筝的所料,当她终于适应了强光睁开眼睛时,看到的第一眼就是万卿俯视她的脸孔。那张脸上的笑容是这样的志得意满,看得阮筝很无奈:“你这么费尽心思搞场车祸,就为了把我绑来这里?”

她一面说一面打量这屋子的情景,然后再次被自己的直觉吓了一跳。这屋子看起来真像个停尸间,到处都是白色的布置,除了她躺的这张单人床外,旁边还有几张一样大小的床。上面铺着纯白的床单,没有枕头也没有被子,完全像是为死人准备的。

但这屋子又跟停尸间有些不同,因为它还摆着一些其他的东西。那是一些类似于化学实验用的器具,瓶瓶罐罐摆得到处都是,桌子上柜子里随处可见。

这女人是打算拿自己做实验吧。想到这里阮筝不受控制地微颤了一下,但面上依旧强行保持着镇定。哭是没有用的,求她也是不会奏效的,除了让她笑话几句话,什么也不会得到。

万卿似乎挺满意阮筝的反应,看她一脸好奇地打量这屋子,就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家的地下室,也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实验室。这里面有很多东西,平时都是用来对付小动物的,今天或许可以在人的身上试验一下效果。”

“为什么?就为了徐天颂吗?”

“这还不够吗?他是我儿子的父亲,本应该和我做恩爱夫妻才对。可他现在却为你着了魔。没办法,为了重新得到他,我只能下狠手,亲自毁了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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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愣了一下,条件反射问道:“你还爱徐天颂?”

实验室里灯光亮得刺眼,从阮筝躺着的角度向上望去,几盏顶灯直射在她脸上,阻碍了她的视线,使她看东西的时候变得特别费力。万卿站在那里正好替她遮住了一些光。她整个人背光而立,脸孔隐藏在阴影里,使她整个人看上去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听到阮筝的问题后,她从喉咙里挤出一连串的笑声来,就像在用力挤压自己的肺部一般:“爱?什么爱不爱的。我和他的感情岂是一个爱字就说得清的。我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和他有了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孩子。我的父亲抚养他长大,名义上是师父实际上是他的父亲。换句话说,我们不仅有同一个孩子,还拥有同一个父亲。你说我们的关系这么紧密,只用一个爱字来形容未免太肤浅了。”

阮筝听她“爱”来“爱”去绕了一大堆,就是不正面回答自己的问题,不禁笑了:“你何必再嘴硬。说到底你对徐天颂根本不是爱情,充其量就是占有欲罢了。”

万卿本来挺得意,说得头头是道,阮筝在她眼里不过就是一个将死之人罢了。她没料到在这种时刻阮筝说话还能这么犀利,那一句“不爱爱情是占有欲”简直就是狠狠地煽了她一巴掌,令她一直淡定的脸色突然就变得凶狠起来。

她想也没想,抬手就给了阮筝一巴掌。这一巴掌下手很重,把阮筝打得头晕眼花。她把头撇向一边,感受着脸上传来的火辣的疼痛,屋子里一时陷入了安静之中。阮筝闭目沉思了片刻后,主动开口道:“有一件事情我不太明白。”

“说出来听听,死之前我一定让你当个明白鬼。”

“你上次来徐家到底为了什么?”

万卿脸色微微一变,露出了嘲讽的笑容:“你觉得呢?”

“我猜不透。你来找我的时候,说实话我真让你给骗了。我还以为你就是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对儿子想要尽点心的母亲。你当时笑话徐天颂想太多的时候,我还真信以为真了。可现在看来事情似乎没这么简单。你这么想我死,费劲心思把我绑了来,既然如此你之前何必来找我,直接绑架我不就可以了?不,你都不用绑架我,直接杀了我不是很好吗?”

万卿穿一身白袍子,高挺的个子显得人气质突出。她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脚上踩一双细高跟鞋,就这么绕着阮筝的床来回的走着。实验室里空荡荡的,没人说话的时候就只有她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一下一下清晰无比,简直敲得人脑门疼。

阮筝听着这声音渐渐有些失去耐心了,就在她忍不住要开口时,万卿突然伸出手来,捏住了她的脸颊,把她的脑袋强行往上抬了抬。她那双眼睛在阮筝的脸上来回扫着,就像是一台激光切割机,要把她整张脸上的肉都一片片切下来似的。

她看了挺长时间,阮筝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微微抬头的姿势,一直到脖子有些发酸时,她才又听到万卿在头顶上开口道:“直接杀了你多没意思,我今天准备了这场好戏,就想请我的师弟来好好看看。你放心,他已经收到消息了,这会儿应该正坐飞机赶回来呢。他那么爱你,即便知道我这里是个火坑,也会义无反顾地往下跳的。至于我那天为什么去找你,这不是很明显嘛。你也说了我费那么大心思制造了一场车祸,好趁乱劫走你。你知道这花了我多少金钱和人力吗?还要冒很大的风险。这么大的一笔买卖,我做之前事先总得调查调查。我得亲眼看看徐天颂对你有多在意,他是不是真的如传闻那样把你放在了心尖儿上,我才能下手啊。万一你也跟那些普通女人一样,不过是他一时贪新鲜的玩物儿,我又何必大费周章。对我来说,那些女人不足为惧,别说一两个,就是一两百个同时出现,我也不会放在眼里。这个师弟从小就跟我在一起,我们同吃同睡同玩,还一同生了个孩子。我本来一直以为他永远都会是我的,他这么多年没结婚也没谈恋爱就是最好的证明。可是阮筝,你令我刮目相看啊。”

说到这里,万卿顺手拿起旁边台子上的一支针管,在阮筝的脸颊上轻轻滑过,喉咙里同时发出令人肝颤儿的恐怖笑声:“我真是失策了,我以为这个男人就是我手里的风筝,无论他在外头怎么飞飞多远,最后还是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手里就握有那根掌握他的线。可在见到你之后我知道我错了,他哪里是风筝,他根本就是野马,我不过一晃神他就跑出去老远,都快追不上了。那天在徐家几次看他对你如此体贴,他看你的眼神里写满了浓情蜜意,他甚至都没对我露出过这样的神情。那时候我就知道,我是非要除掉你不可了。再留你在这个世上,迟早这个男人心里我会连一丝位置都找不到的。”

万卿说话的时候,阮筝一直睁着眼睛盯着她看。她发现她说的很认真,似乎心里真是这么想的。阮筝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万卿的节奏,这个女人想法很奇特,做出来的事也很离奇,所以她才会这么与众不同吧。一般的女人哪里会像她那样,决定对付情敌前还故作洒脱地当面来观察一番,装出一副大度潇洒的样子。她这样真不怕精神分裂吗?还是说她本来就是个疯子,所以再怎么疯狂也不为过。

万卿似乎是想要印证阮筝的这个想法,所以再度开口大放噘词:“不过有一点我挺意外的,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徐天颂的一厢情愿。可见到你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你真的挺爱他的。你跟的关系这么复杂,血海深仇,杀了对方都不为过的关系,可你居然爱他。阮筝,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这样的女人也够可怕的,这也更让我下定决心要杀了你。一对狗男女,两情相悦爱得难舍难分,我最恨看到这样的戏码。所以你今天还真是非死不可了。”

阮筝咬牙骂道:“疯子!”

“没错儿,我是个疯子。不,应该说,我疯得还不够,远远不如你。说实话我还挺羡慕你的,居然能这么爱一个男人。我真希望能回到二十年前,回到当初也那么爱他的年纪。如果我也像你这样一直爱着他的话,现在根本轮不到你来当什么未来的徐太太。”

听到这话,阮筝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她淡淡解释道:“我没有想当徐太太。不过我清楚,即便你杀了我,你现在也当不成徐太太了。你跟徐天颂为什么分手我虽然不清楚,但我可以猜一猜。当初是你主动离开他的吧?一边二十年不出现,现在怎么回来了?后悔了吗,想要重修旧好吗?万卿,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徐天颂,你觉得他会是那样的人吗?他是那种不爱就不爱了,即便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再爱你的那种人。你杀了我也没用,不过是徒劳罢了。”

“你给我闭嘴!”万卿抬手又给了阮筝一巴掌,她咬牙切齿道,“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吗?徐天颂是你什么人,你忘了吗?他是你的杀父仇人,而你非但不为你的父母报仇,还这么厚颜无耻地和他在一起,你不觉得羞愧吗?你死之后有什么面目去见你的爸妈?”

这是阮筝的软肋,是别人一旦提起她就无法反驳的致命伤。万卿说别的她都可以反驳,哪怕现在她在她的毡板上,但她的内心依旧强大。可万卿一说到这个,阮筝就无言以对了。这是她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儿,每当她被徐天颂压在身下的时候,心里的矛盾和纠结都会无限扩大。她真心觉得万卿说对了一点,她确实没脸死后去见父母,因为她实在太不孝了。

于是阮筝不说话了。万卿觉得自己打击得很对,立马又变得得意洋洋起来。可才得意了一会儿她又高兴不起来了,灯光下阮筝的脸苍白却很年轻,五官分明立体,透露着一股青春的气息。

这是阮筝最大的资本,也是万卿最忌讳的一点。她虽然保养得不错,经常有人夸她只有二十七八的样子。但她心里清楚,她已经不是青春少女了,她的心境已经老得不止四十岁了。她不可能再像二十年前那样眼里心里只有爱情没有其他了。她变得世故圆滑,心里加载了太多的东西和欲/望,已经不能再像阮筝那样纯粹地去爱一个人了。

而且阮筝是这样的年轻,她就像当年的自己,紧紧地贴在徐天颂的身边,吸引了他所有的目光。那天在他们家的时候,万卿清楚地看到徐天颂对阮筝满满的关心,他的眼里几乎没有自己,全被阮筝牢牢地占据了。这令她嫉妒到发狂,也觉得分外沮丧。

她站在阮筝的单人床边,双手撑着床沿,仰起头来看着刺眼的灯光,像是在回忆往事一般:“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对一个人,像对你这么用心的。哪怕从前我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哪怕那时候我怀了阿琛,他也不曾这样过。或许他对我的感情并不爱情,真的只是亲情而已,而之所以有了阿琛,全是好奇心在作祟。年轻男女对彼此的身体感兴趣,互相勾引之下一拍即合,随即难以自拔。可是你相信吗,我们其实只上过一回床。就是那一回之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本来想把孩子打掉的,我才十七岁,怎么可能生孩子。可这事儿被我爸知道了,他生气归生气,可对这个孩子却很在意。他当时逼我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这么说,你跟天颂都是定不下来的人,搞不好这个孩子就是你们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了。呵呵,居然让他说中了,生了阿琛之后我真的再没生过孩子,甚至连婚都没结过。我其实一点儿也不想当妈,生孩子对我来说真是个负担。所以阿琛生下来后我直接把他扔给了他爸,自己走掉了。一转眼二十年都过去了,阿琛大得我都认不出来了,甚至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了。真是讽刺,当你的孩子长大后,也就意味着你老了。阮筝,我已经老了,而你还很年轻。你还可以陪在徐天颂身边很多年,这真令我嫉妒。”

“既然如此,当年你为什么要离开徐天颂?”

万卿低下头来,表情复杂地看着阮筝,长长的沉默过后她轻轻摇了摇头:“这不关你的事儿,别人的少打听。”

阮筝唇角浮起一丝笑意:“看来我猜对了。”如果当年不是万卿背叛在先的话,以徐天颂和她的关系,即便不是爱得很深,也一定不会抛弃她。她是他的师姐,是他师父的女儿,还是他孩子的母亲,这么多关系在里面,他怎么可能投向别人的怀抱?

说到底徐天颂骨子里其实是个将责任看得很重的人。他对从前青膺的老人都照顾有加,对自己也是从小花钱又花精力,他对阿琛也不错,算是个合格的父亲。甚至对家里的佣人们都是和蔼可亲的。

似乎除了在她父母这件事情上他显得极端冷酷无情外,其他时候的徐天颂,其实真是个蛮温情的男人。

阮筝闭上眼睛,细细回忆徐天颂的长相。她觉得自己必须好好想一想,在记忆里再见他一面。因为她这辈子应该是再见不到他了,不抓紧时间再回忆一遍的话,就真的没有机会了。

她这么想着脑海里就真的出现了徐天颂的脸孔,从十七年前第一次见他时的情景,到后来和徐启琛订婚时的场景,再到以后两人在同一屋檐下的过招。她的步步近逼,他的见招拆招,第一次在他面前发病,第一次挨他的巴掌,到最近第一次和他上/床,第一次被他干得几乎昏厥。这些往事都清晰地一一浮现在眼前,就像面前有一个投影正在上映那些画面一般。

阮筝回忆得有些忘我,几乎忘了万卿的存在。直到对方突然又开口说话,这一次她说话的语气里竟带上了几分婉惜:“唉,徐天颂怎么会爱上你这样的女人。一个视他为死仇的女人,我知道你还曾经联手鸿伟的杜兆年想要整垮青膺。阮筝,你真的很幼稚,你觉得能一手创立起青膺这么大规模集团的男人,是你这样的小女人就能整垮的吗?我知道你恨他当年逼死你父母,可我真的要说一句,阮筝,你实在很不了解他。徐天颂是那种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男人,他怎么可能会逼死你的父母?当年要不是你爸挪用公司资金吸毒贩毒,你们家根本不会搞成现在这样。”

阮筝的意识一下子被她从回忆里猛烈地抽了回来,她瞬间睁大眼睛,死死地盯着万卿。她知道这个女人一定知道些什么,而现在她似乎有些感性,想要把当年的幕后故事通通说出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万卿的手机响了。vvww,,她一下子收住了话头,转而去接手机。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说了些令她愉快的事情,她脸上很快就浮现出了满意的笑容。当她收起电话看向阮筝时,她说了这么一句:”徐天颂来了,好戏要上演了。”作者有话要说:探妈黑化了,大家没想到吧。另外关于58章肉的事情,大苏在这里再说一遍,请大家不要给我留邮箱,自行到那一章的作者有话说里找入群方法就可以了。大苏现在特别忙,每天都没有休息的时间,我能做的就是尽量挤出时间来码空但省不口苗但省不伍不苗*不堂委默片毛食n音且荃里熟十不刀飞不全不毛女崔寿会r石由一石

☆、第62章 濒死

阮筝很想吐槽:你丫能不能不要说话只说一半。

可她话还没说出口,万卿已经扭着细腰身快步离开了。实验室的门砰地一声关了起来,声音大得吓了阮筝一跳。

因为心情雀跃而迫切,万卿甚至没让阮筝看到自己脸止满足而诡异的笑容。她走出实验室后还回头看了那门几眼,随即鼻子里发出一记冷哼,重新拿起手机:“都搜过了?”

已是傍晚时分,外面天早就黑了。万卿拾级而上,从地下室走出来的时候特意拉开走廊的窗帘向外张望了一下,外面暮色沉沉,浓重的墨色就像她此刻的心情。

徐天颂的到来让她既欣喜又失落。一方面因为能与他正面对话而感到高兴,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就此看出他对阮筝的重视与在乎。明知道她这里是龙潭虎穴,可他还是来了。

万卿快步走过长廊,停在了会客厅的门口。厚重的朱漆大门后就站着那个她想见的男人,可那一刹那她竟也有些心跳加速。明明自己稳操胜券,一切尽在掌握中,怎么还是有股子心虚的感觉?

她来不及多想,门边站立的保镖已经替她开了门。她不自觉地整了整衣服下摆,然后昂首挺胸走了进去。

徐天颂就站在落地玻璃大窗前,整个人背对着他。他身上穿着簇新的灰色斜条纹衬衣和深色西裤,看上去显得略大一些,但更给人一种随兴的感觉。

这男人果然怎么穿都好看,连不是自己的衣服套着都这么有味道。一眨眼二十年过去了,时间似乎没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反而给了他一种厚重而深沉的气质。这样的徐天颂是女人趋之若鹜的对象,只消让人看一眼,哪怕只是一个背影,都够令人疯狂到极致了。

万卿突然觉得,自己就正处于这种疯狂之中。

他们两个人其实隔得很远,会客厅很大,她站在门口,徐天颂站在另一头。他身边围着十多个神色冷峻的高大保镖,整个人被限制着只能站在那一小块的地方。

这其实有点禁锢的意思,但他却站得很随意,仿佛身边那些彪形大汉不是奉命看住他,而是在保护他似的。他听到动静后随意转身,冲万卿一挥手:“师姐,好久不见。”

这男人笑起来还是这么好看。万卿心里腹腓着,面上也露出淡淡的笑意:“明明前几天才刚见过的。”

“那是你吗?装得太过了,一点儿也不像真正的你了。”

“你来这儿不是只为了讽刺我吧?”

徐天颂微低着头,眼皮上挑双眼微眯,眼神就这么由下而上扫过万卿的脸,然后他淡然道:“当然不是。”

这眼神带了几分凌厉和挑衅,万卿只觉得像是一把刀割过自己的身体。她一下子就有些控制不住,脸上不自觉地就带上了一丝怒意。

徐天颂惹恼了对方却不在意,甚至还开起了玩笑:“这么久不见也不过来给个拥抱什么的,师姐,你躲我这么远做什么。年纪大了,胆子也变小了吗?”

“激将法对我没用,我还不了解你吗?我现在要是近你身哪怕三十公分,也会立马被你制服到动弹不得。师弟,我不傻,这二十年我也不是白活的,别的不说,防你我还是很上心的。”

徐天颂颇为无辜地一摊手:“我都让你的人剥光了搜个干净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我现在除了这具身体是自己的外,其他东西全是你的,从衣服裤子到鞋子,甚至连袜子和内/裤都不是自己的。你完全没必要这么紧张。”

“我还是紧张一些的好。从小到大但凡我对你放松哪怕一点警惕,回头必定着了你的道。今天对我来说太关键了,我得亲自在你面前把你喜欢的女人折磨到不成样子,好戏还没上演,我怎么能让你占了先机呢。你既然来了,不如跟我过来好好看一看,看看我这些年练的手艺如何?”

听到万卿准备把阮筝拿来当折磨对象,徐天颂的脸色平静得就像完全不认得阮筝一样。他反倒对万卿说的那些“好戏”比较感兴趣似的:“哦,你这些年又学了什么新东西?”

万卿立马笑得花枝乱颤:“师弟,你这人怎么总这样,心理素质好到让我敬佩。明明心里全是阮筝那丫头,偏偏还要装着关心我的样子。不过没关系,一会儿有你变脸的时候。眼下有一桩事我倒是挺好奇,你这么快就赶过来,看来是找过庄严了?”

“不是我找的他,是他主动找的我。”

“哦?这倒真令我意外,我还以为庄严很恨阮筝呢,恨不得她立刻去死才好。上回在喀嗦丽尔没弄死阮筝,我看他挺不高兴呢。没想到一转头,他还是向着你去了。”

“这充分说明,庄严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小子。他的本质远没有你来得坏,他还有得救,而你已经无可救药。”

听到这话万卿脸色一变,随即冷笑连连:“你就嘴硬吧,你也就现在能有点闲功夫和我扯皮了。回头见到你亲爱的阮筝,希望你也能这么淡定从容,千万不要失态到出丑才好。”

“知道你怀阿琛时我都没有失态,你觉得我会因为你的卑鄙无耻而变脸?”

“徐天颂!”一次又一次的挑衅后,万卿终于失控地大叫起来。她双拳紧握,死死地贴着身体颤抖着。她的内心被嫉妒和愤怒充斥着,简直到了即将爆炸的边缘。

但她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在这个男人面前,你越失态破绽就越多,他的胜算也就越大。你必须比他更冷静自从容,才有可能在交锋上占先机。万卿和他认识实在太久了,对这一点她二十年前就深信不疑了。

于是她收起满脸怒容,尽力挤出一个微笑,冲徐天颂点头道:“我们也别站在这里说废话了,我先下去准备一下,五分钟后会有人带你下来。阮筝就在下面,临死前让她再见你一面吧,也算我这个曾经的婆婆送她的一份见面礼了。”

“何必这么麻烦,一起下去不更好?”

万卿当时已经转过身去了,听到这话又扭过头来。她冲徐天颂嫣然一笑,抛了个大大的媚眼:“那怎么行,我胆子小得很,我可不敢跟你一道儿,走在你后面十有八/九得让你给溜了。走在你前面呢,又百分百会被你偷袭。我还是小心谨慎点得好,你就和这些朋友们一起下来吧,放心,他们都有不止一把枪,绝对能安全护送你到地下实验室。”

这话里的警告意味相当明显,就差直接说你要是乱动,我就让人打爆你的头了。徐天颂并不在意,目送万卿离开后又重新转过身去,望着外面漆黑的夜色发呆,片刻后他问身边的人:“有茶吗?”

万卿离开后又回到了地下实验室,那里依旧灯火通明。阮筝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脸上竟没有一丝濒死的恐惧。万卿看到她那张脸就来气儿,上去随手在她脸颊上来了两下,不悦道:“醒醒吧,一会儿你就可以永远睡个够了。你是不是以为徐天颂来了你就可以得救了?别天真了。我是什么人,我是他师姐,论道行他还没我深,他现在自身都难保,你还指望他来救你?”

阮筝睁开眼睛,发现万卿还穿着那件白大褂。这么近距离看她现在这样子看起来真有点做实验的感觉,修长的身材姣好的容颜,配上一身纯白的外套,如果她不是那个被实验的对象的话,阮筝真觉得这样的万卿挺不错的。

“你打算怎么做,当着徐天颂的面解剖我吗?”

“你放心,她不会的,她这人最讨厌血。”

出乎阮筝的意料,回答她的竟然是徐天颂。她费力地扭过头去,就见实验室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徐天颂带着一大帮子人大步走了进来,就跟十七年前他来自己家的感觉差不多。不同的是,那时候的那帮人是在徐天颂手下讨饭吃的,而现在这帮人却是万卿用来防着他的。

他们和徐天颂几乎同时进了实验室,一进来之后就快速往万卿面前一站,形成一道人形高墙,以防徐天颂突然出手对万卿不利。阮筝看他们这架式觉得有点像黑帮决斗的味道。

徐天颂站在一张长长的实验桌前,两只袖管撸过手肘,双手抱胸望着万卿,眼神连瞟都没瞟阮筝一眼,似乎她并不存在似的。

“何必这么如临大敌。”

万卿摇头:“对你还是谨慎一点为好,我知道阮筝对你来说意义重大,你从小把她养到大,养大了之后又归自己享用,这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光看这架式我就知道你对她用情有多深,我要不小心点,还真担心你随手拿根针管就往我身上扔呢。”

听了万卿这话,徐天颂低头去看实验台上的东西:“呵,还挺丰富,这一管一管的都是什么?”

“新型毒品。”万卿不无得意道,“有位好朋友替我准备的。他那里最近就在研究这种东西,听说每一种都很够劲儿。”

“哪个朋友?介绍我认识认识。”

“这个得保密,人家好心帮我,我也不能把他供出来是不是。回头不妨去问问你的好朋友叶司,他或许会知道一点。”

“不用了,这事儿先放一边。”徐天颂拿起一只针管,看着里面满满一管略显浑浊的液体,开口道,“你准备拿这些东西做什么?给阮筝注射吗?”

“不可以吗?”万卿边说边绕着阮筝的床走,她那边也有个实验台,上面也摆满了各色针管。她随手拿起一支冲阮筝晃了晃,笑得特别欢乐,“你要不要试试?说实话,我朋友也没拿这东西在活人身上试过,你是第一个。他提供毒品,我负责做实验,回头还得写份你的反应报告给他呢,真是麻烦。不过我真好奇,你要是成了个瘾君子,徐天颂会有什么反应?他平生最恨吸毒者,把你变成他最讨厌的那一类人,可比直接杀了你有意思多了。到时候他天天看着你抽白面儿,吞云吐雾好不快活,不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是不是会厌恶得再也不想看见你呢,哈哈哈……”

万卿说到这里,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她实在很得意,整个人因过度的兴奋而浑身颤抖着。她手里的针管在阮筝眼前晃来晃去,明明是透明色的,在阮筝看来却像是一朵颜色极为艳丽的罂粟花。

她扭头看了徐天颂最后一眼,认命地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针头扎进皮肤时的刺痛感。但她才闭上眼睛,就听徐天颂慢条斯理道:“不必了,何必这么麻烦。与其把她变成我最讨厌的那种人,倒不如把我变成那样的人,到时候我敢肯定,你一定再也不会想要见到我。”

阮筝一时没听懂他话里的意思,只是下意识地睁开眼睛。她转过头去,透过面前一排彪形大汉的间的缝隙,清楚地看到徐天颂举起手里的针管,毫不犹豫地朝自己的手臂上扎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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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颂纤长的手指一用力,那管微白的液体就这么直接注射进了他的身体里。

阮筝看得目瞪口呆,头脑几乎一瞬间就空白了。她觉得十七年前那种感觉又涌上了心头,简直像一场巨大的恶梦,从头到尾将她包裹起来,闷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为什么她爱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父亲和母亲堕楼摔死了,弟弟被大火烧死了,现在徐天颂又给自己注射了一满管的毒品,估计离死也不远了。这么大的剂量一次性注射进身体里,阮筝就算再没常识也知道这是会要人命的。她惊得说不出话来,完全没留意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

屋子里的灯光似乎更亮了,亮得有些不真实,就像眼前的情景只是一个梦境,梦里的一切东西都被罩上了一层薄纱,虚幻而又遥远。恍惚间她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尖叫,竟不是她自己的,而是万卿的。

这个女人从她身边飞快跑过,直接冲徐天颂扑了过去。就在她几乎要扑进徐天颂怀里时,对方却身体一晃,一条腿弯了一下,重重地砸在了地板上。

徐天颂单膝跪了下去,脸一下子就让万卿给挡住了。阮筝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他伸出一只手来,死死地扒着实验台的边缘,似乎正在用力。

挡在她面前的那帮大汉已然慌了,纷纷跑过去想要做点什么。但他们还没靠近,就听万卿又轻呼了一声。阮筝抬眼一看,就见徐天颂脸色白得像纸,整个人像是瞬间被抽干了血色。他一只手死死地搂住万卿的脖子,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支针管,那针尖就抵在万卿的脖颈里。

“放人!”他咬牙说出两个字,随即就深深皱起了眉头。

“不可能。”万卿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整个人似乎气得快要炸开了。

徐天颂跪在地上,头微微仰起,大口地喘着粗气。他漂亮的脸孔露出些许狰狞的表情,似乎正在极力隐忍着什么。阮筝看到他架在万卿脖子里的手臂上青筋直爆,感觉血液即将冲破血管和皮肤,直接喷射出来一般。

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微颤着,手里越来越用力,几乎要将万卿活活勒死。在听到对方的拒绝后,他再次咬牙怒吼:“放人!”并且将手里的针管直接扎进了万卿的皮肤里。

万卿已经被勒得有些呼吸不过来了,冰凉的针管在她的皮肉里来回拉扯着,让她知道徐天颂身体里的毒品已然起作用了。他现在正在拼命对抗着,一方面毒品在侵蚀他的意志和他的力量,另一方面他却极力想要保持冷静和清醒,他知道只要自己稍一松懈,毒品就会在他身体里占据绝对的上风,进而反过来控制他的精神和灵混,把他彻底变成一个堕落卑贱的人。

看着这样的徐天颂,想到他是因为谁才变成这个样子,万卿就觉得心里有一股尖叫几乎要破喉而出。她再也忍耐不住,不远处阮筝的脸在她眼前一直晃着,刺得她浑身都疼。她不顾自己即将被注射大剂量的毒品这一现实,冲那些保镖大叫道:“去给那个女人打一针,打十针,把这些全都注射进她身体里。”

她这一举动着实疯狂,简直就是想要同归于尽了。只要那些人往阮筝身上扎一针,徐天颂就会毫不犹豫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将针管里的液体推进她的体内。这样高纯度高剂量的毒品一旦注射进体内,成瘾是必然的,很可能还会有生命危险。换作任何一个其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定是大呼救命,忙不迭让人给阮筝松绑了。但万卿不是这样的人,她生来就不普通,眼下她已然有些疯狂了,在她看来既然得不到徐天颂,不如大家一起毁灭更好。

索性今天就他们三个一起死吧!

于是她又冲呆愣的人群怒吼道:“快点,听到没有!”

徐天颂听到了她的喊叫,心里也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可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事实上刚才这管毒品太厉害了,换作别人大概早就口吐白沫倒地抽搐了,也就他意志力强于旁人几十倍,才能硬挺到现在。

可他终究也是个人,身体在被精神长时间控制之后,终于也有了正常的反应。毒品开始进入他的每一个细胞,侵蚀他的神经,摧毁他的意志,最关键的是抽走了他的力量,让他几乎连针管都拿不住了。

他这一辈子经历过许多危难的时刻,很多时候都是和死神擦肩而过。别人哪怕经历过一次都会吓得得抑郁症,但他却从不在乎。从前的他视生死如无物,活着和死去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但今天他却感觉格外不同,他心里有了牵挂,也有了保护某个人的。当一切都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时,他第一次感到了有心无力的挫败感。那感觉就像有人在他心上狠狠砸了个洞,冷风瞬间呼呼地吹了进来,吹得他浑身冰冷。

他望着无花板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一盏盏顶灯似乎都连在了一起,变成了一整片亮得刺眼的光芒。光里渐渐出现了阮筝的脸孔,她正冲自己淡淡的笑着,那种感觉虚无飘渺,没有一点真实感。

徐天颂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他很快就要睡过去了,并且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醒来。在他即将失去的意识的那一刻,一个熟悉而有力的声音在耳边炸开,一下子又将他拉回到了现实中。

那个声音出现的时候,万卿的手下正准备往阮筝的手臂上注射毒品,就在针头即将刺破阮筝的皮肤时,一个成熟的男人的声音沉声道:“行了,别闹了!”

乱轰轰的实验室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就像被人点了穴道一般。连近乎疯狂的万卿都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身体慢慢地从徐天颂失去力量的手臂里滑出来,然后摔倒在了地上。

她有些不置信地望着来人,惊呼道:“爸爸!”

一个六十来岁头发微白的男人走了进来,他身材高挑表情严肃,背脊挺得直直的,一点儿没有老年人的瑟缩相。他走路的时候似乎能带起周围的空气,而他出手给阮筝挑开绑着她的绳索时,阮筝觉得他严肃的脸瞬间变得可亲起来。

但当时那种情形,她已经顾不得去看一个陌生的老头了。当她的手脚获得自由后,她几乎直接从床上滚落下来,连滚带爬冲到徐天颂身边。她也不知自己哪里来的力气,竟然直接把刚爬起来的万卿重新推倒在地,然后一把抱住了徐天颂。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就像身体突然被人撕裂成了两半,痛得人喊都喊不出来。她的眼泪不自觉地往下落,糊住了双眼。大脑像一片煮开的浆糊,乱得理不清头绪。她这一辈子只有一次这么慌过,就是十七年前父母双亡的那一刻。连得知弟弟阮笙死掉的时候,她都是悲伤大过惊慌。

可是现在,这种感觉又回来了。就像狂风暴雨,刹那间将她整个人卷了进去。在被困孤岛的时候,身边明明有真正的狂风巨浪,可她的心并未像现在这样慌乱。在意识到徐天颂可能因她而死的时候,阮筝整个人开始颤抖起来。因为害怕因为担心,也因为那空到像无底洞一般的心。这个男人蛮横而霸道地占据了她全部的心灵,在不知不觉中她的整颗心已全是他的了。而现在他即将抽身离去,把一颗彻底空掉的心丢还给她。

这让阮筝害怕到了极点,抱着对方的手因为不受控制地颤抖,几乎有些抱不住徐天颂的身体。他整个人已经几乎陷入昏迷状态了,只是双手还残留着一点意识。似乎知道抱着他的人是阮筝,他的十指紧紧地掐着阮筝的双臂,像是要给她一点力量,宣告自己其实还活着这样一个事实。

这两人如此难舍难分,看得一旁的万卿咬牙切齿。她快速扑过来拉扯阮筝,想要把她从徐天颂身边拉开。但阮筝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子蛮劲儿,竟是说什么也不放手。两个女人一个拉一个甩,场面顿时混乱成一团。

万卿见拉不开阮筝,气得直跳脚。转头间她看到摆在实验台上几支针管,想也没想抓起来就往阮筝身上扎去。

她的手刚向下挥出不过三十公分的距离,手腕就被一股强劲的力量给钳制住了。她恼火地扭头,就见父亲的脸孔近在咫尺。曾经香港风云一时的人物,如今已收敛光芒变成一个平易近人的老头了。

但当他认真望着你的时候,你还是能轻易从他眼中看出压迫人心的气势。万卿被父亲这么一瞪,气场立马弱了几分,一股心虚感涌上了心头。

万爸爸看看地上脸色灰败不堪的徒弟,又看看自己视若珍宝的女儿,淡淡开口劝道:“算了阿卿,你师弟就是爸爸的儿子,看在爸爸的面子上,你就收手吧。他帮你养了这么多年儿子,他没什么可欠你的。他是个厚道人,你别太过分了。你自己好好想想我的话。”

万卿愣了一下,尽管心情繁杂成一片,她还是从父亲的话里听出了弦外之音。她张大眼睛瞪着对方,哑着嗓子道:“爸,爸爸,你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跟大家说件痛心疾首的事情,因为hx的关系,我这篇文的文名改了。乃们应该也发现了吧,上位这个名字不能叫了,据说跟某部啥啥片的名字重了。所以现在我这名只能改成叫刺青了。唉,我原本多么高大上的文名啊,硬生生成了现在这个土肥圆,气死我啦!小过小声说一句,这个文一开始本来就是叫刺青的……

谢谢小意意妹子和小生。妹子扔的一个地雷,还要谢谢lee妹子扔的三个地雷。昨天那章字数爆了,留言却没爆,幸好地雷挺多,也算有点安慰了。我说乃们这帮磨人的小妖精啊,到底要我怎么做乃们才肯留言啊。拿字数砸晕你们难道都不行吗?另外想说的是,哦,这章真的好虐。难道我已经在后妈的道路上一路狂奔难以回头了吗?其实我已经尽量不往煽情里写了,要是照台言的写法,哎哟,能把大家的牙都酸倒。

☆、第63章 劫数

救护车呼啸而至,何慕则带着人冲了进来。

偌大的实验室一下子挤进了许多人。有原先就在场的万卿和她的手下,有她的父亲,还有阮筝和徐天颂。现在又多了何慕则和一帮子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严阵以待,实验室里顿时显得拥挤起来。

何慕则进来的时候先朝万爸爸尊敬地点点头,对方也不多说什么,一方面死死拦着女儿不让她上前捣乱,另一方面则冲何慕则挥挥手,示意他快点送徐天颂去医院。

何慕则脸色铁青,眉头紧紧皱成一个川字。在看到阮筝怀里的徐天颂时,他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他跟徐天颂这么多年的兄弟,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跟亲兄弟也差不多了。对方的身体状况没人比他更清楚,一般来说小伤徐天颂都能挺过去,而像现在这样挺不过去的,一定就是大问题了。

何慕则伸手招呼医护人员过来,想把徐天颂给抬出去。但他们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们无法将徐天颂和阮筝分开。阮筝已经有些魔怔了,似乎分不清怀里抱的那个人是谁了。有人发现她的嘴一直在动,就凑近听了听。何慕则沉声问:“她在说什么?”

那人五官纠结到了一起,呲牙道:“好像在叫妈妈。”

何慕则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本来有些不太高兴,阮筝这个女人在他看来就是个祸水,一直祸害得徐天颂日夜不得安宁。自从她来了徐家之后,徐天颂就状况连连,好几次被她连累得差点没命儿。何慕则的怨气就在两人一次又一次的互动中累积到了一个高峰值。

但现在阮筝的一声“妈妈”,却把他所有的怨气都给抹掉了。平心而论这么多年是他和徐天颂对不起她,这个小姑娘或许注定没有爸爸,但至少是可以有妈妈的。如果十七年前那一次,他可以处理得更平和一点,或许阮筝现在可以和妈妈弟弟过着平静的生活。

是他和徐天颂欠人家的,也别怪人家找上门来讨债。他实在没有讨厌她的理由,相反应该对她更好一些才是。

但现在这种情况却不是能放任阮筝感情泛滥的时候,何慕则蹲□来,略一思索就用缓和的语气对阮筝道:“阮筝,你妈妈病了,我们得送她去医院。等医生给她看完病之后,她就会好了,你说这样好吗?”

这像是在哄小孩子,旁人听了都有些汗颜。他们都不明白眼前这个漂亮却有些疯狂的女人怎么了,但何慕则清楚,阮筝的思绪已经回到十七年前了。在她看来她现在怀里搂的这个人不是害她家破人亡的徐天颂,而是当年堕楼而死的夏美玲。而她也不再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而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

对五岁的孩子说话儿,他刚刚那样的语气很正常。

而这语气显然也起到了效果,阮筝听了后竟有了一丝反应。她抬起略显空洞的眼睛望着何慕则,颤抖着双唇轻声道:“你说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们得赶紧送你妈妈去医院了,你看医生都来了。她会好起来的,放心吧。”何慕则一面说一面伸手去拉阮筝的手,半强迫地将那手从徐天颂身上移开了。然后他示意身边的医护人员赶紧出手,赶在阮筝没想明白之前将徐天颂抬上担架,快速向外面冲去。

何慕则还留在原地,慢慢地将阮筝从地上扶起来。阮筝在地上跪得久了腿发软,试了几次都使不上劲儿,最后她站起来的时候脸色似乎有些迷茫,看了眼四周的情况后,扭头问何慕则:“徐天颂呢?”

她这像是恢复了正常。何慕则不动声色地解释道:“送上救护车了。”

“我也要去。”

何慕则点点头,不再多说什么,只冲万爸爸点头道了声别,就带着阮筝离开了。万卿还在那里挥手跺脚,气得张牙舞爪。这么轻易就放走阮筝她实在心有不甘,可面对父亲她也实在不敢造次,老爷子年纪一大把手段依旧强硬,惹毛了他对自己没好处。于是她只能冲那些手下大吼大叫,像个泼妇骂街似的。

万爸爸年纪大了有些听不得吵,见女儿这个样子不由摇头骂道:“你看看自己像个什么样子。阿卿,你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要像二十岁的小姑娘那么疯吗?”

这句话一语打醒万卿,她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了。是啊,她爸说得没错,她都四十的人了,普通女人在她这个年纪孩子至少都上小学了,结婚早的都上初中了。而她的儿子已经可以娶老婆了。她都是可以当***人了,却还在这里同个小姑娘争风吃醋风度尽失,传出去真的很让人笑话。

可是……“爸,我不甘心!”徐天颂本来应该是她的,在她被宠坏了的心里看来,徐天颂就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玩具,不管她要不要玩不玩,别人都不可以沾染一下。这是原则性问题,也是她这么多年来做人的准则。

事实上这此之前徐天颂确实没在女人方面传出什么花样来,那些露水姻缘连她听说了都只想一笑了之。她从来没想到,有一天生性寡情的徐天颂也会如此热烈地爱上一个女人,爱到不惜为她去死。

他刚才以死相逼的手段实在让她震惊了,就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然后在她耳边怒吼道:“醒醒吧,他早就不爱你了,他的身体他的灵混现在都属于另一个女人了。”

这让她怎么甘心得了?可万爸爸的话却一针见血:“不甘心?二十年前你干什么了。当初你生了阿琛后扔给他一个人抚养,跑到国外跟别的人逍遥快活去的时候,你怎么不想想有一天自己是不是会不甘心?更何况那孩子还不是天颂的。他替你白养儿子二十年,算是仁至义尽了。阿卿,你虽然是我的女儿,但我还是得说句公道话,天颂虽然一直不够爱你,但对你绝对不算差。相反你对他却是无情无义冷血至极,你现在跑回来再闹什么用?他这二十年是没遇上对的所以没结婚,如果他早遇上了,现在阿琛都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了,你预备怎么办,把那些孩子同孩子妈一起绑来杀掉吗?”

万卿转过头来,用充满绝望的眼神望着父亲。万爸爸很不愿意看到女儿这个样子,却也只能无奈摇头道:“就算为了阿琛,也别跟天颂闹得太僵。离了天颂的庇佑,阿琛往后很难有前途。你得为孩子考虑考虑,你已经对不起他一次了,还想杀死他的养父再对不起他一次吗?你给不了他生父,至少也别把他养父祸害得太惨。否则,你不怕你死的时候,你儿子都不愿意去见你一面吗?”

万卿瞬间无语,很长时间内都没有再开口。她默默地走出地下室,透过窗户朝外头望去。救护车已经载着徐天颂离开了,何慕则带来的人也都走了,屋子里显得空荡荡的,仿佛从来都没有人来过。除了徐天颂进门时被迫换下来的衣服裤子外,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曾来过这个地方。

救护车一路向北开去,在连闯了四个红灯之后,终于顺利将徐天颂送到了医院。李默一早就接到电话等在那里了,当徐天颂被人从救护车上抬下来时,他披着白大褂从急救大厅里冲了出来,向来洒脱的人脸上有着少见的凝重与严肃。

他与何慕则对视了一眼,对方冲他微微摇了摇头。虽然这动作非常轻微,但阮筝还是看见了。她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张着嘴正要开口,就见李默转过头来,一见她便口气很冲道:“怎么又是你小姑娘?这次又是你害的吧。怎么跟你在一起他就从来没好事儿过。”

阮筝无言以对,心虚得小声问:“他怎么样了?”

“我怎么知道。你陪着他一路来的医院,车上医生怎么说?”

阮筝眼泪涮得一下就下来了,她觉得自己再也装不下去了。平时的她总装得高傲又冷漠,但其实她是个内心非常柔软的人。在经历了一连串打击之后,她实有些支撑不住了。刚才在车上她一直观察着那些医生的表情,每一个都是眉头深锁,一副回天无力的样子。她甚至还看到其中两个对视一眼后,悄悄冲彼此摇了摇头。

阮筝听不懂医生们彼此间报的各项专业数据,但血压她还是听得懂的。徐天颂的血压一路飞快地往下降,到最后竟是量不到了。一个人连血压都没有了,他还有活命的可能吗?

何慕则有点不忍心,过来拍拍阮筝的肩膀,又冲李默道:“赶紧救人吧,现在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李默瞪了他一眼,少见得没有跟人抬杠,而是大声指挥人把徐天颂往手术室送去。整个医院里似乎来了不少大人物,像是s市有名的各方面的权威人士都来了。阮筝一路跟着何慕则往手术室走,看到好几个年纪颇大满头白发的老医生。

一见到他们,阮筝的心总算好受了一些。她站在手术室外长长的走廊里,看着这些人匆匆推开手术室的大门。李默是最后一个走进去的,也是走得最匆忙的。他进门时忍不住回头看了阮筝一眼,皱眉吐出两个字:“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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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在手术室前的长廊上站了很久,久到让她几乎忘了时间的存在。

何慕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办,青膺是他和徐天颂的心血,如今徐天颂命悬一线,很多事情就需要他去出面解决和镇住场子。一旦让人外以为青膺没了顶梁柱,人心开始浮动,或许不用别人来挖墙角,青膺这座擎天大厦自己就会顷刻间倒塌。

走廊里开始还会有护士进进出出,很快就没人来了,从头到尾十几米的空间里,只有阮筝一个人靠在墙上无声地站立着。她纷繁混乱的脑子在这样长时间的安静中渐渐冷静了下来,开始回忆起今天早些时候发生的一切。

万卿无论是多么可恶又令人恶心的女人,有一句话她说对了。她说自己很爱徐天颂,这一点无可否认。这个女人眼睛太毒了,她们明明才接触了不到一天的功夫,但她却已经看明白了自己的心。一直以来她都觉得自己对这份感情隐藏得很好,至少在外人面前没有表露过什么。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她的感情已然倾泄而出,汹涌澎湃到无法自拔。

所以她才会和表妹谈过后不顾一切想要去找徐天颂问个清楚,或许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根本不想离开。相反她还想要永远和徐天颂在一起,每天肌肤相亲才好。这么些年来,她其实一直想找到当年的真相,不为别的,也许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和徐天颂永远在一起的理由罢了。

她现在才发现,其实她从头到尾都没讨厌过徐天颂。他对自己的爱抚和占有丝毫不令人厌恶,反倒就像是毒品一般,令人深深上瘾。他们在喀嗦丽尔也没待多久,但性/爱这个东西就是这么的神奇,竟是将一个内心充满恨意的女人,深深变成了一个充满爱意的女人。

男人和女人注定就是这么互相吸引的吧,从十七年前的惊鸿一瞥开始,他们两个就这么彼此纠缠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阮筝转头去看手术室的门,想到还在里面生死线上挣扎的徐天颂,心里喃喃道:“如果你没害死我爸妈该有多好。”

时光不能倒流,过去的一切也不能重来。她的父母不可能再活过来,就像今天徐天颂往自己手臂里注射毒品这个事儿,也不可能当它从没发生过。阮筝从没想过他会用这么激烈的手段来救自己,他当时一定是豁出去了,完全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里了。

阮筝觉得既感动又无奈。这个男人一次又一次地用自己的命来换她的命,可他们之间的阻碍还是没有消除。痛苦中阮筝想起了万卿之前说过的一句话,“当年要不是你爸挪用公司资金吸毒贩毒,你们家根本不会搞成现在这样”。

万卿当时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阮筝这些年来一直没有细细想过当年那事儿发生的原因。在年幼的她心里,徐天颂是黑社会老大,是仗势欺人的混蛋,是滥杀无辜的恶魔。这种印象一直在她心里深深地沉淀着,以至于蒙蔽了她的双眼,让她从没往其他方面想过。

其实现在仔细想想,她的父亲阮剑锋真的不能算是一个好丈夫,他也不是一个好父亲。他在家里永远都是趾高气昂飞扬跋扈的样子,对母亲自己还有弟弟向来都是呼来喝去拳打脚踢。最后那几个月,他几乎天天与母亲争吵,或是单方面辱骂她,甚至动手打她。他对自己和弟弟也没有父亲对子女的关爱之情,时常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要不就是骂他们两个碍眼,嫌他们在旁边碍手碍脚。

阮筝还记得有一次弟弟从父亲身边走过,似乎是不小心碰到了他一下,于是他二话不说抬脚就踢了弟弟一脚,可怜的阮笙才不过三岁,被他踢得东倒西歪,直接摔在了地上。阮笙的腰撞在了一把小椅子的尖角上,椅子上裂开的木刺扎在他身上,流了好多血。

这些事情阮筝都记得,可她又都下意识地忽略了。或许在她心里,想要纯粹得恨徐天颂,就不能想起父亲的那些坏处。她要在心里把父亲美化成一个高大的形象,这样才能衬托出徐天颂的卑鄙无耻。但现在的事实是,徐天颂对她比父亲好许多许多,他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仅存的那个情圣,将她看得比任何事物都要重要。

阮筝敢打赌,如果今天这种事情发生在父亲身上的话,他根本连救都不会来救自己。阮筝觉得自己之所以对徐天颂这么恨,大约不是因为他逼死了父亲,而是因为他逼父亲的时候,害死了她的母亲。

妈妈在阮筝的记忆里是个很美丽很温柔的女人,她真的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找不到一丝缺点的女人。她给阮筝的印象就是温暖而舒服的,而她过于年轻地离世,成了阮筝心里最大的遗憾。

阮筝仔细想了想,妈妈死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十出头。而现在躺在手术室里的徐天颂也还没到四十岁。是不是她喜欢的人都活不长?还是说他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一旦跟她沾上了,就全成了短命的了?

这个想法令阮筝无比地沮丧,沮丧到简直有些站不住了。她已经站了很长时间了,小腿开始发涨变酸了。她忍不住抬腿动了两下,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贴着墙壁往下滑去,最后竟直接坐在了地上。

她把头埋进了两个膝盖里,眼睛干涩竟是流不出泪来。她用这样的姿势坚持到了手术结束。当手术室的红灯终于灭了的时候,阮筝往走廊尽头的窗户望去,发现天空竟有了发白的迹象。

这意味着手术做了几乎整整一夜。阮筝略感疲倦地站起来,看到里面神色黯淡的医生们三三两两走了出来。他们似乎都没看到阮筝,没有一个人上前来同她说话。阮筝几次想要去追问,都觉得那些人的脸孔非常不友善,甚至有种故意避开她的感觉。

这种感觉令阮筝非常不安,心跳瞬间加速到了顶点。她有些站不住,扶着墙喘了几下粗气,然后就看见李默揉着眉心走了出来。两个人目光相触,阮筝读不懂他脸上的表情。

她只能开口问:“他怎么样?”

“还需要观察。”李默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目前的情况已经稳定下来了,但需要送重症监护室。接下来的情况我们谁都预计不了,也许他很快就会平安无事生龙活虎,也可能情况突然变糟。你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阮筝当然知道。但李默说成这样,她也没办法再多问什么。徐天颂很快就让人推了出来,阮筝就扔下李默直接走到了他的床边。徐天颂双眼紧闭,似乎睡得正香。他的脸色比送来医院时好了许多,有了一丝血色。但他的嘴唇依旧干裂而苍白,一眼望过去就是一副病容。

护士们开始推床,阮筝就跟着一道儿往前走。重症监护室轻易不能进人,阮筝只能在外面的休息室里等着,隔着玻璃看里面静静躺着的徐天颂。

没有人来赶她,也没有人过来招呼她,整个休息室里就她一个人。李默说徐天颂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阮筝看着他安静的容颜,看着看着自己也犯起了困。休息室里有长沙发,正好够她一个人躺上去。于是她疲倦地缩进沙发里,裹着衣服就这么睡着了。

这一觉阮筝睡得很不踏实,总做一些乱七八糟奇奇怪怪的梦。可到底梦到了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有几次她睡得迷迷糊糊起来,发现茶几上似乎摆了点东西。她想挣扎着起来去打开看看,可睡意袭来实在架不住,她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过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睡到了什么时候,直到有人轻轻拍拍她的脸颊,将她从睡梦中拍醒过来,她才重新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呆。

落入眼帘的是庄严温润的脸孔,阮筝愣了一下,赶紧翻身起来,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他。对了,李默叫你去做身体检查。”

阮筝脱口而出道:“不用了,我没不舒服。”

庄严上下打量她一眼:“李默这个人不喜欢别人不听他的话,以前徐天颂总不听他的医嘱,被他骂过好几回了。”

不知道为什么,阮筝觉得今天的庄严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她想起万卿同徐天颂说的那些关于庄严的话,脸色突然一变。万卿说在喀嗦丽尔的时候是庄严设计的她,那他这会儿来看徐天颂意味着什么?

庄严像是读到了阮筝的内心,转过头来望着她:“快去做检查吧,李默该等急了。我知道你心里有疑问,别担心我不走,我会在这里等你。等你回来我再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

明知道庄严是个危险的人物,但阮筝还是下意识地觉得他是可以相信的。她最后匆匆扫了他一眼,快步走出了休息室。拉开大门的时候她意外地发现何慕则在外面,两个人差点撞到了一起。

何慕则腿后一步主动解释道:“庄严在里面,我在这里陪他。”

“陪他”?阮筝对他的用词感到疑惑。庄严对徐天颂来说是个危险的人物,而何慕则同徐天颂是过命的交情。他难道不应该用“监视”这个词吗?

意识到里面有问题的阮筝来不及细想,匆匆离开了重症监护室。一直到走出一段距离,她才忍不住回过头来向后望了望,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想明白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关唯妹子投的地雷。这章略严肃,下章保证轻松又活泼。在这么凝重的气氛下大苏还是忍不住想要吐槽,最后小阮明白了什么,乃们明白了没有?

☆、第64章 老男人

徐天颂昏迷了整整三天才醒过来。

他醒来的时候阮筝正站在玻璃前怔怔地望着他,见他睁开眼睛时她一时竟没反应过来,只微微瞪大了眼睛。

徐天颂整个人看起来还有些虚弱,但还是从容地冲阮筝露出一个浅浅的笑,然后勉强抬起手,冲她招了两下。这是示意她进去呢。阮筝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冲出去找李默。

李默这几天也是熬得眼睛通红,那会儿正窝在沙发里补眠。阮筝以为自己把他叫醒时一定会惹得他跳脚,没想到他一个翻身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像一阵风似地刮过阮筝身边,直接冲进了徐天颂的病房。

一通忙乱的检查之后,李默终于带着手下几个医生出来了。阮筝当时等在门口准备进去,李默伸手拦住了她,表情严肃道:“别待太久,现在还别高兴得太早。”

这话似乎话里有话,但阮筝当时一颗心全系在徐天颂身上,一时竟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但她还是听话地点点头,然后绕过李默身边,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的窗帘已经被人拉开了,大片的阳光洒了进来,照得徐天颂整个人看上去都充满了暖意。现在的他和往常很不一样,从前他是高大的、傲气的,充满压迫感的。但现在的他看起来很温和,就像一个斯文的读书人。从他脸上你完全猜不出这个人曾经整日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是个杀人眨眼的魔鬼。

阮筝突然觉得,该叫他温顺的小猫咪才是。一想到这里阮筝不由乐了,拉了椅子在他旁边坐下,脸上不自觉地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笑什么?看起来心情不错的样子。”

“想到你捡回了一条命,我的心情自然不错。”

徐天颂脸一板,故意逗她道:“不是恨我恨得巴不得我快点死掉吗?我还以为我死不掉,你该不高兴了。”

这话说得有点扫兴,一下子就勾起了阮筝心里的伤心事儿。她脸上的笑容不由隐去了几分,望着徐天颂的脸默默地出神。半晌后她轻叹一声道:“我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女人。从前我确实很想让你死,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后,我又以舍不得了。再说我都被你糟蹋过了,你要死了我不就白被糟蹋了吗?”

徐天颂立马心情大好,放声笑了起来。但他目前身体状况还没完全恢复,笑容明显就有些弱,可这并不妨碍他露出恣意又随兴的表情。他仔细打量着阮筝,突然开口问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不是知道什么,而是全知道了。想起那天和庄严的对话,阮筝的心情到现在也不能平息。她点头承认道:“我全都知道了,庄严都告诉我了。”

“他说的你就信?”

“他都和外人联手想要我的命了,还有必要骗我什么吗?”

“侯文彬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嗯,知道了。原本还以为是小侯想要算计我,没想到真正的幕后黑手竟然是庄严。看来顾知桐有一点说对了。”

一听到“顾知桐”这个名字,徐天颂脸上就露出不悦的表情:“这么好的气氛你提他干什么,真是扫兴。”

阮筝真心觉得这样的徐天颂有些可爱,像个吃醋的大男孩,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样子。她看着这样的他心头一动,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把他的鼻子,咬唇道:“真是小气,人家也是关心我才跟我说那些的。你别忘了他现在可是我的房东。”

“马上就去退租,东西也拿回来。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把你的东西打包送过去,就该逼你自己乖乖回来才是。”

阮筝白他一眼:“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得听你的?”

徐天颂就伸手去摸她的肚子:“里面说不定都有我的种了,还敢不听我的?你看这一回没听我的,差点就让万卿大卸八块了。要不是师父及时赶到,八戒你就要让妖精给吃了。”

这话前半段说得挺伤感,阮筝一想到那天的情景眼泪都要下来了。可后半段又说得极为风趣幽默,简直大大突破了徐天颂往日给人的严肃高冷形象,听得阮筝乐不可支。

“这次差点被妖精吃掉的明明是大师兄你吧。不过你也真够胡闹的,当时你到底怎么想的,是不是真的不要命了?”

徐天颂原本搭在阮筝肚子上的手直接一翻,扣住了她的手腕,清亮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他的手指轻抚着阮筝手上的皮肤,轻声道:“你要真死了,我也活不下去了。”

这肉麻的话此刻听来分外令人动容,阮筝一时动情,鼻子一酸差点就流下泪来:“可你也不能这么做啊。你知道吗,你送来的医院的路上连血压都测不到了,李默说你当时一只脚已经跨进鬼门关了,他们十几个专家费了一晚上的劲儿才把你给拉回来的。这么多头发花白的老医生为了你放弃了睡眠,你不觉得不好意思吗?”

“我会多付点诊金的,放心。”徐天颂对这种吐槽式的对话相当满意,也顺着阮筝的话头继续道,“当时情况紧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要不是我来这么一下拖延时间,现在躺这里的人就是你了。连我都是一只脚跨进鬼门关了,更何况你了,估计早就去睡太平间了。说来说去,都是师父的错,他来得太晚了,救场不救急的,跟没来也差不多了。”

阮筝一下子想起了那个万老头:“他看起来挺不错的,儒雅斯文有气质,凭良心说要不是他,你昏迷的时候我都让万卿扎成紫薇了。回头你应该好好谢谢他才是,他真是个不错的人。”

“听你的意思似乎对他印象很好?你难道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对我的吗?说他是法西斯也不为过。我身上至今还有被他踢断肋骨的旧伤,一到下雨天就会隐隐作痛。别被他的外表给蒙蔽了,他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年轻的时候他比我狠多了,现在不过年纪大了,韬光养晦收敛光芒罢了。”

“会吗?他看上去真挺不错的。”

这下轮到徐天颂捏阮筝鼻子了:“喂,醒醒好吗?现在是什么状况,你居然当着我的面对个老男人动心,就不怕我动杀机吗?师父对我来说就是父亲一般的存在,你这是要逼得我们父子反目吗?”

阮筝觉得他这吃醋的样子真好玩,一会儿顾知桐一会儿万老头,简直就跟打翻了醋坛子似的。她有心逗他,就把脸凑过去道:“我这人就喜欢老男人啊,你不就是个老菜梆子吗?我平生就好这一口,太年轻的我下不去手呢。”

她这么说的时候凑得离徐天颂挺近,对方瞅准机会也不客气,手臂微微一勾就把她勾到了自己面前,对着嘴唇就是一通狠亲,甚至还不忘惩罚性地咬上一口,咬得阮筝嘴唇微肿,挣扎着推开了他,不住得喘着粗气。

“这里是病房,你好歹注意一点。”

“有那个必要吗?这里除了你就是我,还需要装腔作势?我的女人,我想亲就亲了。虽然我现在行动略有不便,但亲你的力气总还是有的。我是为了谁才躺在这里的,某人要有良心才是。”

阮筝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又凑过头去在他脸上轻轻亲了一下:“行了,收起你的醋意吧。怎么什么人的醋你都要吃。”

“师父就算了,顾知桐那小子的事情必须得说清楚。他都同你说什么了,是不是给你洗脑了?告诉你只有警察才是好了,黑社会全是人渣,让你离我远点儿?”

“人家没你这么无聊,他只是好心提醒我,说我身边可能存在想对我不利的人。还记得霍明远和冯连晋吗?哦对了,还有毛经理,他们一个两个都死了,而他们死前多少都跟我有点联系。因为这一点,当初顾知桐就让我小心身边的人,他觉得这个连环杀手可能就在我周围。现在至少证明一点,不管庄严有没有杀那几个人,他确实是潜伏在我身边一个危险的存在。庄严说你很早就察觉到了他的问题,但却一直隐而不发,是这样吗?”

“时间,一切都是时间在作祟。”徐天颂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其实侯文彬只是一颗棋子,他奉命行事,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坏事。而安排这一切的人就是庄严。那一天我原本应该提早三小时回岛的,如果那样的话,侯文彬未必能跑掉。因为小飞机平时会在岛上待很长时间,至少要供应一点补给。但那天情况特殊,海上会有风暴,飞机为了不被风暴缠住,所以只停了一会儿就走了。庄严就是打了这个时间差。他在香港故意拿事情绊住我,让我晚回岛几个小时。然后在我寻找你的这段时间里,侯文彬顺利从我眼皮子底下溜走。这么熟悉甚至可以安排我的时间的人,除了何慕则大概也只有庄严了。就是那一次偶然的时间差,让我把注意力放到了庄严身上。”

阮筝努力消化着徐天颂的话,听得有些出神。屋子里的气氛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她望着徐天颂的眼睛正想再追问点细节,却见对方突然脸色一变,微微咬了下唇。

徐天颂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微颤:“阮筝,你先出去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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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一愣,脱口而出道:“你想上厕所吗?”

这话一出口她自己先笑了。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颊,抬眼去看徐天颂。她以为对方一定会跟她一样,说不定还会笑话她想太多。但出乎她的意料,徐天颂此刻的表情异常严肃,脸上看不到一丝笑意,五官似乎都在微微颤动。他紧紧地抿着双唇,像是在极力隐忍着什么。阮筝甚至可以透过他的皮肉听到他口腔里牙齿打颤的声音。而他的额头上已是一片冷汗,顺着脸颊快速地流了下来。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阮筝边说边去扶他,却被徐天颂略显粗鲁地推开了。

他咬紧牙关吐出两个字:“出去!”

阮筝心里顿时升起一股不安,她又仔细去看徐天颂的脸色,只见他微低着头,眼睛似乎盯着被子上的某个点。他这样子明显是不想让自己看到什么。阮筝顺着他的脸往下看,发现他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双手死死地揪着被子,两只手背上青筋直爆,看起来无比骇人。

这情景来得太突然,一时令阮筝手足无措。前一刻他们还在谈笑风声,怎么这一刻他就成这样了。阮筝想起了李默的话,觉得徐天颂一定是又发病了,他看起来就一副没好透的样子,情况有反复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她抬手想去摁紧急呼叫铃,没想到她还没出手,徐天颂已经先她一步,一挥手直接砸在了那铃上。他这一下非常用力,几乎要把墙壁都砸出个洞来。阮筝看他这样子心里一下子有了点模糊的想法,但还来不及细想,李默已经带着一帮人冲了进来。

一同进来的还有何慕则。他关心地冲徐天颂道:“还好吗?”

徐天颂勉强抬起头来,满脸冷汗地望着他,艰难地摇了摇头,然后抬手一指门外。何慕则心领神会,拉着阮筝就往外走。

阮筝不明所以:“他怎么了?”

李默回头看她一眼,淡定道:“他毒瘾犯了,你看不出来吗?”

阮筝瞪大了眼睛。她终于意识到心里那点模糊的想法是什么了。是啊,注射了这么大剂量的毒品,只消一次就足够上瘾了。她忘了徐天颂不是受了普通的伤,不是断了胳膊也不是中了子弹,他的身体正被一种化学制剂控制着,这东西能侵蚀人的头脑和心灵,把一个正常人变成一个彻底的疯子。

就好像她的父亲阮剑锋,又好像是那个邋遢猥琐的霍明远。这是不是意味着徐天颂有一天也会变成这样的人?

阮筝很想留下帮忙,但何慕则已经拖着她往外走了,边走边劝道:“你还是走吧,你在这里他怎么熬?”

“我可以在精神上支持他。”

“算了吧,这东西发作起来人就跟畜牲没什么两样。你就给他留点面子吧,你觉得他这么高大上一个人,会希望你看到他最不受控制、无奈甚至是丑陋的一面吗?你还是让他自己撑过去吧,李默会帮他的。”

阮筝还想再说几句,就见门口又冲进来几个白大褂。他们手里没拿任何医疗器械,反倒拿了好几卷粗麻绳。

“这是做什么?”

其中一个好心给阮筝解释道:“病人毒瘾发作时会做出疯狂的举动,会伤到自己也会伤到别人,所以要将他绑起来,固定在床上。”

是啊,确实得这么干。阮筝觉得自己真是关心则乱,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了。原来女人的智商就是这么变没的。当你心里存在的爱意越多,你就会变得越来越笨。难怪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全是傻子,这话真是一点儿都没说错。

阮筝临出门时又忍不住回头看了徐天颂一眼。只见他的病床前已围满了人,几乎看不见他的人影。恍惚中她觉得自己听一声痛苦的低吼,就像受伤的野兽在嘶吼一般。只是这声音极度压抑,是在极力忍耐中承受不住才爆发出来的。

然后就听到李默在那里厉声吼道:“摁住他,拿块布塞他嘴里……绑紧一点,你们没吃饭吗?”

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回道:“李主任,他力气太大了,摁不住啊。”

“摁不住也要摁,谁他妈这会儿给我掉链子,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阮筝觉得这场面实在很惨烈,每个人都很不容易,而最痛苦难熬的自然是徐天颂。她几乎是被何慕则强行拉出病房的。当房门在她面前轰然关上时,阮筝终于眼前一黑,整个人软软地倒了下去。何慕则赶紧出手抱住了她,无奈摇头道:“想做天颂的女人,哪里是这么容易的事情。”

那一天就在这种混乱中悄然度过了。阮筝昏迷后被送入单人病房,睡了一整个白天。一直到凌晨三点才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她想起白天徐天颂的样子,心里极度担心。她终于想明白白天在病房门口李默同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别高兴得太早,现在看来他说得一点儿都没错。

事实上所有的人都知道徐天颂已经毒品上瘾,只有她当时被他醒来的喜悦冲昏了头脑,才会想不起这一桩事儿来。像那样的剂量,一针管就足够人深度上瘾了,身体弱一点的人直接死了都有可能。徐天颂现在是捡回了一条小命,但他真的能成功戒掉毒瘾吗?

阮筝扪心自问,突然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了。一直以来在她的印象里,毒品就是个一旦沾上了就永远也摆脱不了的恐怖东西。如果徐天颂戒毒不成功,以他的财力终身吸毒也没什么,但他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会变得没有感情没有喜怒哀乐,整天只围着白粉转,他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并且过不了几年就会因中毒太深而一命呜呼。

吸毒这东西,真的就是慢性自杀。它不仅会在意志上摧毁一个人,更会从上彻底消灭一个人。阮筝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天徐天颂成了霍明远那个样子,自己要如何面对他?

一想到这里,阮筝整个人就觉得乱糟糟的。她已经睡不着了,虽然天还没亮,但她也足够清醒。她披衣下床,踩着拖鞋借着走廊里的灯光一路往上走,找了一大圈后终于找到了徐天颂的病房。

这个时候的医院非常安静,她一路过来几乎没碰到人。但出乎她的意料,徐天颂的病房门口却坐着一个人。他听到阮筝的拖鞋声后抬起头来,有点意外地望着她。

阮筝也很意外,都这个点了,何慕则竟然还在医院里守着。说起来徐天颂这个人人缘其实不错,有像何慕则这样温润如玉的朋友,也有像李默这样脾气火爆的,还有像郑楚滨这样沉稳大气的。无论是什么样的,他们和他都是生死之交。听说这次的医生团里不少人都是郑楚滨靠关系找来的,他家里有红色背景,比较容易接触到那样的高人。

甚至是庄严都对徐天颂有着特殊的感情。为了他庄严甚至放弃了杀死自己的计划。种种迹象表明,做徐天颂的朋友一定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阮筝走过去在何慕则身边坐下,问他道:“你不进去吗?”休息室里好歹有沙发,这里却只有冷板凳。

何慕则眼睛望着地上的光影,突然开口道:“阮筝,对不起。”

阮筝吓了一跳,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何慕则赶紧又补了一句:“天颂他暂时没事儿了。我指的不是他,是十七年前关于你父母的事情。当年我也参与其中,很抱歉让你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其实我跟天颂都是幼年失怙的人,所以我们特别不希望看到小孩子自小失去父母。可没想到你跟你弟弟成了我们一手造成的两个悲剧。这件事情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个歉,现在终于说出来了。”

“没关系。”阮筝微微摇摇头,“庄严已经把事情都跟我说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当年我父亲贪污了青膺一大笔钱,拿来吸毒和贩毒,还拖了很多兄弟和他一起抽,害得很多人家破人亡。后来徐天颂发现了这件事情,逼得他走投无路,到处东躲西藏。我那时候还小,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但我清楚地记得父母出事前的几个月,我们确实一直在搬家。父亲似乎总是很害怕,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一点风吹草动就拉着我们跑,有时候甚至自己先跑,等到风声过了才回来接我们和妈妈。”

“呵,被毒品控制的人就是这样,心里已经没有亲情可言了。”

阮筝眼神一黯:“是啊,听了庄严的话我也觉得相当讽刺。我一直以为出事那天爸爸回家来是来带我们一起逃跑的。没想到他居然把我和弟弟还有妈妈悄悄卖给了东南亚的毒贩子,好换一点跑路钱。他明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样子的,知道他们把我们买回去会怎么对待我们。妈妈那时候还年轻,一定会被他们强迫着当妓/女。而我和弟弟呢,小小年纪就要帮他们做工,长大后或许也逃不开被糟蹋的命运。真没想到我的父亲居然是这样的人,或者应该这么说,毒品已经彻底改变了他,我的父亲一早就死了,当时的那个人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庄严有没有说,那一天天颂带人去你家是为了什么?”

“说了。他说徐天颂是为了救我们母子三人。他要带我们走,以防我们被卖给毒贩子。他说我爸爸当时情绪那么激动不是因为老婆孩子要让人抢走了,而是因为他已经收了人家一笔钱了,如果交不出人的话,那些毒贩子也不会放过他的。所以他寻死不是因为保护不了家人,而是走投无路了。”

说到这里,阮筝停顿了一下,然后她微抬眼皮有件事情连你跟徐天颂都不知道。i?~口曰~面转头去看何慕则:”庄严还说,情或其实我爸爸他不是意外堕楼死亡的,他是被人谋杀的。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前半段欢脱,后半段紧张。不过总算是把当年的谜揭开了。现在只要把连环杀手揪出来,就可以结文啦。每夭写到女主名字的时候,就忍不住要打成阮筝我这两夭已经忍不住在码新文了,,太串戏了。

☆、第65章 背叛者

何慕则一向淡定冷静的脸上,头一回出现了类似“震惊”的表情。

他们两人角色转换得都很快,原本一颗心全都拴在里边的徐天颂身上,这会儿同时将他抛到了脑后,开始专注到庄严说的那番话上。

何慕则还没听结果,先咂嘴评价道:“庄严那小子平时嘴挺牢的,跟我们都不多话。没想到会跟你说这么多。”

“有点酸。”阮筝微笑着评价,随即话锋一转,“这件事情涉及到我爸爸的死因,他当然只能跟我一个人说。他说他父亲当年也是青膺的人,和我父亲关系不错。所以我爸爸吸毒贩毒的时候就把他爸爸给拖下了水。是我爸教会他爸爸吸的毒,把他们家闹得一败涂地。庄严提起我爸的时候恨得咬牙切齿。”

其实现在细细想想,恨她父亲的人岂止庄严一个。那个和她母亲曾是好友的疯女人潘海珠,一提起她父亲的名字也是面目狰狞,简直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才解恨。这么多事实摆在面前,让阮筝不能再自欺欺人,将父亲归到“好人”这一类别里去了。事实上,光她自己所见的也很能说明问题了。

何慕则坐在那里,身体微微前倾,两手交叉搁在腿上,眼睛一直盯着面前的地面:“庄严的事情我从前也知道一点,他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青膺人,但他父亲是。他们家破产之后他父亲自杀母亲远嫁,把他一个人扔给了爷爷。后来爷爷去世后天颂做主,替当时只有十岁的他找了一对不错的养父养母。因为这个他一直很感激天颂,也才有机会年纪轻轻就进青膺来工作。当然关系是一方面,他本身的能力也很不错。不过关于你父亲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说过。况且当时我就在现场,实在看不出你父亲有什么被谋杀的迹象。”

难道说真的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在他和徐天颂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了?

“还记得当时徐天颂让人去把我爸妈拉下阳台吗?”

何慕则点头,脸上露出期待的表情。

“是那些人合谋推他下去的。按庄严的说法他们当时只想推我爸爸下楼,但我爸爸情急之下扯上了我妈,所以两个人一起掉下去了。”

“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何慕则到底还是个聪明人,短暂的震惊之后很快就想明白了。当时阮剑锋的事情在青膺闹得很大,很多人都被他拖下了水,那时候的青膺简直快成半个毒窟了。

事情发生后他和徐天颂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这些人引上正途。很多人都成功戒除了毒瘾,被安排到特殊部门去工作。他们不能太过于接触社会,必须在有人监护和关爱的条件下正常生活。关键是,绝对不能让他们嗅到任何关于毒品的信息。所以他们是相对不自由的,但这已经是他们能给的最好的条件了。

想到这些人何慕则就会想到现在正躺在里面的徐天颂。以他对他的了解,戒除身体上的毒瘾是不成问题的,但如何戒除心瘾这很困难。哪怕徐天颂是一个心理足够强大的男人,也不能保证不被这东西牵着鼻子走。

这就是徐天颂恨毒品的原因。青膺里不少人都和他有一样的想法。他们虽然是黑社会,做过很多法律上不允许做的事情,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对毒品都深恶痛绝。很多人本身就是毒品的受害者,他们的家庭因为毒品而分崩离析。正因为对某一事物有着共同的恨意,才使得他们走到一起成立了青膺。

所以一旦组织里出现了像阮剑锋这样的败类,简直就是引起了公愤。他们会想杀他一点儿也不奇怪。青膺本来就不是什么和平组织,里面的人也不乏嗜血亡命之徒。或许在他们看来,杀了阮剑锋是清理门户,是为社会除害,是替那些被他拉下水的兄弟报仇。

只是当时情况太过复杂,同时死了两个人这一结果大大出乎他和徐天颂的意料,以至于一直心细如发的他们俩都没发现这一事实。其实就算真的发现了又能怎么样,这是一个矛盾而无解的难题。把他们送交给警方还是按帮规处置,似乎都不合适。倒不如像现在这样,由着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最后让大家都淡忘了才好。

只是委曲了徐天颂,替这帮人背了十七年的黑锅。如果他现在醒过来知道这个事情,不知道心里会怎么想?说不定也就一笑了之。谁让他是他们的大哥呢,有时候小弟们犯了错,就得大哥来扛才行。

阮筝也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她扭头朝病房的门看了一眼,喃喃道:“所以说这么多年来,我都恨错人了。他可真够倒霉的。”

“他艳福也不浅啊。如果你不恨他,你怎么会来徐家。如果你不来徐家,他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有些事情真是命中注定,其实这样也挺好,他一大把年纪了,也该成个家了。以后他就归你了阮筝,你要好好待他。”

阮筝听何慕则的意思总有种临终托孤的感觉。看着他柔和的侧脸,阮筝忍不住问道:“那你呢?你就不想找个人成个家,还是说这个人你已经找到了,可是他不愿意?”

何慕则扫了她一眼,颇为自信道:“现在不愿意,以后也一定会愿意的。”

“可他现在在哪儿?那天跟我谈完话后他说他要出国去了,你还追得回来吗?”

何慕则打了个响指,笑容愈加灿烂了:“我是如来佛,他是孙悟空。”

阮筝突然觉得真是近珠者赤,何慕则平时看起来挺低调内敛一个人,原本骨子里也跟徐天颂一样儿狂妄自大。

狂妄自大的徐先生睡到第二天早上就醒了。一醒过来就打电话给李默,让他把阮筝找过去。李默拿着电话咬牙:“你当我是你老妈子吗?”

抱怨归抱怨,李老妈子还是立马就把睡到一半的阮筝送到了徐天颂面前。阮筝半夜三点醒过来后跟何慕则聊了一通,得知徐天颂已度过危险期后就又回房睡了。这会儿她正睡眼惺忪地站在徐天颂的病床前揉眼睛,满脸都写着“不高兴”三个字。

一看见这样的阮筝,徐天颂一下子变得很高兴。以前那个假装高傲冷艳坚强淡漠的阮筝虽然逗起来挺有意思,但远不及现在的她让人感觉温暖贴心。于是他伸出手来,像招呼宠物猫似的冲阮筝招手:“二师弟,过来。”

阮筝气得抬脚踢他的床:“你才是猪!”

“反应还挺快,身体虽然没睡醒,脑子倒是醒了。”

阮筝没好气道:“叫我过来干嘛?”

“我为你熬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难道你不应该一直守在休息室里才对吗?居然敢跑去睡大觉,你没看过电视剧吗?没让你守在我床边一整晚拉着我的手,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阮筝真心觉得徐天颂怎么这么话唠:“我不爱看电视剧,而且那样睡很不舒服。”她说着伸手去摸他的额头,“退烧了,看来都好了。”

“哪那么快。李默说至少要过一个星期才能下定论。趁我现在瘾没上来,你陪我说说话儿。”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自然,一点儿也没有被迫上瘾者的无奈与悲愤,好像毒瘾发作对他来说就跟感冒发烧一样,只是一种小病罢了。

阮筝脸色一黯,刚想说什么,徐天颂就伸手按在了她的唇上:“感激的话就不必多说了,替我揉揉腿吧,昨天让人绑得疼死了。这帮混蛋,一定是李默下的命令,拿我当牲口绑呢。”

阮筝不由失笑,掀开被子坐在床边替徐天颂揉小腿,一边揉一边道:“我昨晚其实有来看过你,三点钟的时候,你当时正睡着,我跟何慕则聊了几句就走了。”

“是只聊几句吗?明明聊了很多。阿慕都跟我说了。”

“他都说什么了?”

“说了当年兄弟们合谋推你爸下楼的事情,还说他要把庄严拐回家的事情。这小子,我说他这么多年怎么不娶老婆也不找炮/友,合着是在那里温水煮青蛙,就等庄严长大了好一口咬下去是吧。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算起来也是人家的长辈了,真是不像话。庄严他爸从前可是他兄弟!”

“我爸当年也是你兄弟。你不也把我吃了吗?”

徐天颂翻翻白眼,一脸不以为然,说出来的话足以显示他脸皮有多厚:“我不一样,我是青膺的老大,底下员工所有的东西都隶属于我。你是你爸的女儿,就是我的私人财产。这财产流落民间多年,如今也该归还了。”

阮筝顺手就在他小腿上掐了一把。徐天颂疼得一呲牙,还没开口阮筝倒叫唤上了:“哎哟,你腿上肌肉怎么这么紧,掐得我手疼。”

“不紧能在床上把你干得尖叫连连?男人身体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女人的性/福。我这腿要不是这么有力,办事儿的时候怎么使得上力气,又怎么能满足你如饥似渴的身体。”

阮筝立马飞扑上去,用双手堵住他的嘴。这男人真是什么都敢往外说啊,天知道李默有没有在病房里安装监视器之类的东西。要是让人听去了,她还要不要做人了。

徐天颂笑得一脸得意,直接伸手把阮筝揽进怀里,摸着她的额发道:“对不起。你爸的事情说到底还是我的错。当年我还太小,年轻气盛。成立青膺后头一回遇上有人这么背叛我,所以出手狠了点。如果换作现在,我一定不会用这么激烈的手段。”

阮筝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她的手指在徐天颂敞开的领口来回的打着圈儿,感觉心头那座尖冰似乎正在慢慢消融。

这么温馨的气氛下人的心也变得柔软了许多。但事实证明徐天颂哪里会是这种将温情进行到底的男人。他在说完那番自省后,不到半分钟就立马换了种语气,一个翻身就把阮筝压了在身下,眯起眼睛笑望着对方:“好了,温情时间结束,现在得办点儿正经事儿了。”

“你,你要干嘛?徐天颂,你身上毒瘾还没完全戒掉呢。你随时会发作的!”

“是啊,所以我们得快点儿。”徐天颂一边说一边去脱阮筝衣服,“得赶在毒瘾发作前把你解决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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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星期里,徐天颂的情况一直有些反复。

毒瘾不犯的时候他看起来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但一旦发作起来就会痛苦难耐。李默从国外调来了特效药,十几个专家随时待命就侍候徐天颂一个人。所有人都是如临大敌小心翼翼,相比较而言倒还是徐天颂本人最为豁达。

阮筝问他发作起来疼不疼时,他轻描淡写道:“想着你就不觉得什么了。感觉这个东西,你当它不存在,它就真的不存在了。”

他说得轻巧,可阮筝知道远不是那么回事儿。只消每次看李默等人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就知道情况有多严重。阮筝还特意去网上下载了一些记录片,看到那些人毒瘾发作求而不得时痛苦自残的样子,心里一阵阵发紧。

她很想现场看一次,可徐天颂从不让她看。每次何慕则都会拦在前面,有一次阮筝不太合作,他甚至还挥手把她给打晕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徐天颂正在慢慢好转。用李默的话说他发作的时候控制得越来越好了,一开始是发狂的野兽,现在充其量只是一只受伤的老虎了。

而且他发作的间隔也越来越长。从开始的几个小时慢慢的延长到半天,最后也许一天才来一次,而且程度非常轻微,就跟普通的不舒服没太大差别了。

一般徐天颂意识清醒的时候,就会指挥阮筝推着轮椅带他去楼下花园散步。阮筝总是忍不住吐槽:“你又不是腿受伤,也不是七老八十,就不能自己走吗?”

徐天颂却总用一句“我是病人”来堵她的嘴。他一说这话儿阮筝就会想起是谁害他变成这样的,于是就只能心甘情愿地侍候起他来。

有一次他们在园子逛的时候,徐天颂略显感慨道:“待再过个几十年,我真老得走不动了,而你那个时候不过五十出头,还是个很有韵味的中年妇女,到时候你还会这么推着我去花园里散步吗?”

“当然不会。我五十出头你可能还不到七十。这年头八/九十岁的老爷爷还自己去公园散步打拳呢,到时候你自己去!”

“那你呢,你干什么?我在公园里打拳,你在家里替我准备早餐吗?”

阮筝听到这话,脚步一滞,轮椅明显停了一下。徐天颂立即注意到了她情绪上的变化,没有开口催促。他甚至没有回头,两只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等着头顶上那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阮筝沉默片刻后,轻声道:“徐天颂,对不起。”

“我要听的不是这个。我这个人喜欢直接,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对不起这三个字对我没用,我需要的是理由。”

“如果我说是阮笙,你会怎么办?”

“不怎么办。我能怎么办。一个已经死掉的人,你要我怎么办?我没有起死回身术。阮筝,我确实对不起你们一家,但我也还了你很多。这样还不够吗?”

徐天颂说到最后,声音里竟带了一点无奈。因为太过在乎,所以才会这么小心翼翼。换作其他女人,如果他徐天颂说要她对方却拒绝的话,大概早被他五花大绑直接扔在床上办了。

可是阮筝不行,她是他心头的珍宝,是他努力想要追逐的东西。如今好不容易两人的关系有了些许的缓和,用强的只会使情况更糟糕。

阮筝也明白他说的都是实话。可徐天颂是起因,不管中间发生了多少事实和误会,他都是那个起因。要跨过这道坎有点难。阮筝想了半天艰难开口道:“我需要好好想想,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可以。不过阮筝你要记得李默说过的话。他说我可能活不过四十岁。我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你了,所以你要想快一点。否则你可能只能捧着我的骨灰盒跟我说愿意还是不愿意了。”

这话说得阮筝一下子就心软了,她赶紧甩甩头,把这悲怆的一幕甩出了脑袋。她故意找了个轻松的话题继续道:“你刚才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那我要是说不行,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放我走?”

“当然不是。行,就皆大欢喜。不行嘛,也可以走迂回路线。比如打温情牌,比如扮可怜,再比如找李默帮忙,让他给我开个病重的证明。女人都很心软,知道我快要死了,你肯定会投降的。”

阮筝觉得自己刚才的心软实在很多余,对他所谓的活不过四十岁也就不放在心上了。这两个人就这么天天老夫老妻地在医院里乱晃,看得李默直摇头,直言不讳道:“秀恩爱,死得快!”

这期间万卿居然还来过一次。从表面上看她已经恢复了正常,暂时没有发疯的迹象。不过看到阮筝的时候她还是幼稚地冷哼了两声,同时不忘下逐客令:“可以请你离开一下吗,我跟天颂有话要说。”

阮筝毫不在意,冲她甜甜一笑:“当然可以。那就麻烦阿姨你推他在花园里逛逛了。您要是年纪大了推不动,也可以找护士帮忙。她们都很乐意跟徐天颂亲密接触的。”

说完这话,阮筝潇洒离去,自行在心中脑补万卿气极败坏的模样。半个小时后万卿走了,徐天颂也被人送回了病房。阮筝一面给他剥橙子一面问道:“她都说了什么?”

“还以为你不关心呢。”

“怎么可能不关心,她那么奇葩,居然还敢来,就不怕你把她大卸八块。”

“咳咳,阮筝。”徐天颂轻咳两声,“给点面子,她毕竟是我师父的女儿。”

阮筝两手一摊,左右手各半个橙子。没办法,她就是喜欢刺万卿,这女人让她越想越恼火。不过这一回她来倒没干什么出格的事情,徐天颂解释道:“其实她也没说什么。师父让她来道歉,她就来了。还和我说了点关于她跟庄严联手对付我的事情。比如她为什么这么清楚我们的行程,我们还没到家她就在那儿等着了。你到香港的一举一动她又是怎么知道的。再比如她那么清楚我和你的关系,也是庄严告诉她的。上次庄严借侯文彬之手害你,我的反应足够说明一切。庄严很清楚你对我的重要性,也明白借万卿之手除掉你是最好的办法。但他毕竟还是心软了,最后关头还是跑来帮我了。”

“如果他不心软你怎么办?那我岂不是死定了?”

“庄严是我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他的本性我很清楚。事实上我为什么派这么多人跟你去香港,就是因为我知道万卿可能会对你出手。但说到底我还是低估了她,她比从前更大胆更疯狂,高速公路制造连环撞车案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足以说明她这个人已经彻底疯了。我早就说过她不是个普通人,你还不信,收她那些东西做什么。还跟她一起待这么长时间。你以为人家真会跟你做好姐妹吗?”

阮筝无语,笑得有点尴尬。徐天颂伸出手指点了点她:“以后记得要听我的话,我比你多吃了十几年饭,那不是白吃的。不过这一回确实是我赌大了,我也没料到我这师姐年纪一大把了,居然还会做出这么幼稚的事情来。就像你说的那样,一开始我也以为她的目标不是我,毕竟当年是她主动离开的我,我一直以为她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更何况阿琛还不是我的孩子,是她和别的男人生的。果然我还是太小看她了……现在看来,智者千虑也必有一失。”

这是阮筝第二次听徐天颂承认失误,第一次是她父亲的事情,他承认是自己做得过激了。而这一次面对他师姐,他又失策了。这样的徐天颂比起往日的无所不能多了几分人情味。阮筝不由笑了,跳过这个话题回到了刚才谈论的事情上:“那万卿能给庄严什么?”

“她可以替他出手杀了你。虽然庄严恨你,但他心里清楚你对我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不愿意亲自动手干掉你。他觉得那是对我的一种背叛。另外,万卿还替他处理了侯文彬。毕竟姓侯的也不是白痴,时间长了总会知道是庄严在背后利用他。庄严是个斯文人,很多事情他有想法却不会亲自去做。而万卿手底下人多,可以做的事情也很多。”

“处理?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万卿把小侯杀了?”

徐天颂皱眉:“你想太多了,万卿不过就是暂时把他送香港软禁起来罢了。后来事情闹大了,庄严又跑我这儿来了,她一气之下就把人放了。不过有一件事情你说对了。”

“什么?”

徐天颂的眼睛里一下子就露出凌厉的光来。他微眯着眼睛望着阮筝,一字一句道:“侯文彬,死了。”

阮筝吓了一跳,手里的半个橙子直接掉在了地上,她却浑然不知:“你说什么,小侯死了?是谁杀的他?”

“不清楚。但有一点阮筝你需要注意,万卿说侯文彬被人发现死在了香港的某条巷子里,他的死亡现场跟以前的三个案子一样,你能想到什么吗?”

阮筝心里的震惊更大了。这几个月来她一直在喀嗦丽尔,几乎已经要忘了这件事情了。现在她回了s市,这一切就像一切恶梦一般,竟又缠着她不放了。她几乎可以肯定,小侯的死相一定跟霍明远、冯连晋还有毛经理一样。连环杀手果然存在,而且就像顾知桐分析的那样,那个人似乎是冲着她来的,这四桩命案就像串在了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其中的联系明显得不言而喻。

徐天颂见她不说话,就又说道:“顾知桐年纪虽轻,脑子却不差。他的分析很有道理,所以阮筝,从现在起你要小心了,因为这个人可能还在你身边,并且随时会向你出手。”

阮筝脑子里乱得“嗡”“嗡”直叫,她有些混乱,心里一下子冒出了一个想法。她试探着问徐天颂道:“你觉得那个人会是谁?会是庄严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1000妹子和关唯妹子扔的地雷,爱乃们。好吧,老徐成功被洗白,哦耶!其实我一开始真的没想把何慕则和庄严凑成堆的,本来庄严在我的设定里是万卿这样的人,一旦变脸非常疯狂,跟个神经质似的。结果对帅哥我还是下不去手,坏事只能让女人干了,成功保留了庄严的形象。又想想反正何慕则也没伴儿,就索性把他配给庄严了。腹黑隐忍攻x傲娇清冷受,想想就流口水啊。

66-70

☆、第66章 酒后

庄严是连环杀手这个事情,徐天颂之前就考虑过。

但这会儿他却坚定了摇摇头,笑道:“不会。”

“为什么?”

“他没有杀他们的动机,他们和他素不相识,他有必要杀他们吗?你曾经说过,顾知桐分析过,那几个死掉的人都和你有点关系。其实应该这么说,他们不仅和你有关系,还都直接或间接的伤害过你。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是为了替你报仇或是出气才找他们下手,那这个人绝对不会是庄严。他恨你恨到不惜利用侯文彬来杀你,何必为了你去杀这么多人,逻辑完全说不通。你以为人人都像我似的,一头栽进你的坑里,怎么都爬不出来了。”

阮筝不由失笑:“看来我挖坑的技巧挺高,网到了一只大老虎。”

“是不是老虎你心里最清楚,你不是都试过了嘛。”

看着徐天颂眼里一闪而过的暧昧,阮筝心突突直跳。她知道这男人在想什么,但眼下她可没心情和他滚床单。为了打消他的念头,阮筝只能继续侯文彬这个话题:“你说得有道理。先不说其他几个人,光是侯文彬他就没有杀他的理由。如果他要杀他,一早就可以动手了。万卿软禁了小侯这么多天,她又是黑道出身,杀个小侯不算什么。但她却没有杀他,由此可见庄严跟万卿只达成了软禁的协议,并没让她杀人。可如果不是庄严,会是谁呢?”

徐天颂两手一摊:“天知道,这个问题得交给警察去解决了。哦对了,万卿还说,法医解剖了侯文彬的尸体后发现,他竟也是个瘾君子。想不到辞西规模不大,运气倒不差,瘾君子概率这么小的人种,竟也让我们招了一个进来。看来以后招聘新员工还得查是否吸毒才是了。”

阮筝对这个结果也相当吃惊。一直以来她都觉得毒品离自个儿挺远的,但现在看来这东西竟已是悄悄在普通人的生活里蔓延开了。很多人看着人模狗样的,比如马警官,比如吴警官,甚至是侯文彬,他们无论是从外形还是谈吐来看,都和霍明远这样的人差别太大。但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的私生活竟会这么混乱,而且隐藏得极好。如果不是他们中有人意外被杀的话,根本不会被爆出这样的事情。

趁着阮筝吃惊的当口,徐天颂又补了一句:“我查过侯文彬的背景,发现他竟然跟阿晋是认识的。有兄弟看了他的照片说,曾经见过他跟阿晋在酒吧喝酒,两个人看起来关系似乎还不错。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看来他们两个是旧相识,说不定就是吸粉的时候认识的。这个圈子其实挺窄的,一旦进入之后就会互相认识。要不马警官他们也不会认识霍明远和阿晋了。”

对于徐天颂知道马警官的一切事情,阮筝并不感到意外。冯连晋是他的手下,他莫名其妙惨死,徐天颂就是出于面子考虑也会仔细调查和他相关的一切。以他的人脉和手段,查到马警官和他们是一路人并不奇怪。

眼下这个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了,仔细算算连小侯在内已经是四条人命了。出手这么狠辣,做案频率这么高,即便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阮筝在心里粗略勾画了一下那人的样子,就觉得不寒而栗。就像是被一双充满邪恶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一刻也不曾被放过的感觉。

面对死亡的威胁,阮筝终于也有些害怕起来。

徐天颂冷静得观察着她的表情,见她不自觉地瑟缩了一下,立马就伸出手来,拍拍她的手背道:“放心,这段时间我会一直派人保护你。”

“你派的人能行吗?”上次万卿算计她,那几个保镖的反应可是够慢的。

徐天颂咂了咂嘴:“换一批人。上次那群饭桶让我打发去做苦力了,这次咱们挑一批老实可靠的,保证不会再让你有危险。不过……”

说到这里徐天颂顿了顿,然后直接从轮椅里站了起来,自己走到床头柜前倒水喝。他甚至还给阮筝倒了一杯,在对方略显郁闷的表情里追问道:“你还要回顾知桐那里去吗?”

他不提阮筝都快忘了,她还租着顾知桐的一室一厅呢。从喀嗦丽尔回来后她这日子就过得惊心动魄,最近这段时间更是以医院为家,只回去拿过一次换洗的衣服而已。

于是她点头道:“当然要回去了,我已经预付好几个月的房租了。怎么了,我回去那里对你派人保护我有困难吗?”

“倒也不算大。就是要提前租下你隔壁几家的房子,把人给安置进去。你现在的房子太小了,这么多人肯定住不下。再说我出院后每天都要去,天天跟你办事儿,也不能当着手下人的面儿。”

徐天颂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极其自然,不带丝毫的羞耻感。看他这副自以为是的样子,阮筝真想抡枕头砸他脸:“徐天颂,谁给你这个权力随便安排别人的生活的,你以为我那里你想去就能去吗?”

“没人给我这个权力。我去你那里难道还要授权吗?我想去就去了,你有意见吗?”

真是一脸的无赖嘴脸,阮筝瞬间无力,只能勉强挣扎道:“徐天颂,你说过不逼我的,你说过给我一段时间考虑的。我现在还没考虑好。”

“没关系,你慢慢考虑,我不着急。我是答应过你,暂时不逼你结婚。但这并不表示我暂时不会碰你。这是两个概念。我们现在是相爱的男女朋友的关系,目前我已经做好了结婚的准备,而你尚在考虑阶段。在这种时候我认为我天天去你那里过夜完全符合时下年轻男女交往的模式。这既不会有人说闲话,也不会引人侧目。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顾知桐那边的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要是晚上办事的时候你叫得太大声,隔壁的保镖大概会听到。我是无所谓,就怕你脸皮薄,撑不住。”

“徐天颂!”阮筝终于暴走,狠狠踢了他一脚后,摔门离去。徐天颂望着她气呼呼的背影,抚额皱眉道:“脾气这么大,真不知道夏美玲的弟弟是怎么教育她的。回头得找那老混蛋好好问问才是。”

阮筝暂时还是回了顾知桐那里。徐天颂还得在医院待上几天,家里太大空荡荡的,没什么人气,也让人挺害怕的。而且越大的地方越容易有疏漏,这是徐天颂也认同的定理。再说她的东西都在出租屋里,也得回去整理一下才是。

阮筝回家的当晚顾知桐就来了,他是不请自来的,来之前连招呼都没打过。徐天颂还真让人把隔壁几间给租了下来,派了一堆保镖来保护她。所以顾知桐来的时候这些人如临大敌,一个两个挡在门前。

顾知桐也不跟他们多话,很酷地掏出他的警员证,在这些人面前晃了晃。这些人都是黑社会出身,跟警察本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他们既没有徐天颂这样的胆色,也没有徐天颂那样的权势,见到警察总是比较避讳的。于是一个两个又重新往旁边散开,自觉地给顾知桐让出一条道儿来。

阮筝开门把顾知桐放了进去,还没说话就听对方晃着警员证笑道:“想不到这东西还挺好用的,比钥匙管用。”

他这么一说阮筝心里一惊:“怎么,你还留了这房子的钥匙?”

“一共有三把,两把给了你,我这里留了一把。你放心,我这人绝对正派,你不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来过,你在的时候我夜里也不会偷偷来你家看你。再说你家门口这么多人呢,我有钥匙也不顶用啊。”

阮筝不好意思地笑了。说起来顾知桐确实是个挺正派的人,除了上次因为马警官他们的事情强吻过她一回之外,其他时候都挺绅士的。

“你别在意,我就是这么一问。”

“没关系,单身女性有警惕心是好事儿。不过你对我不用设防。我喜欢你就喜欢得光明正大,绝对不会搞那些龌龊的小手段的。”

听到他突然的表白,阮筝愣了一下。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阮筝眼睛不自觉地往旁边瞟了瞟,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问道:“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几个月没见你了,听说你回家了,我就过来看看你。你在海岛上玩得好吗?好像晒黑了一点。”

“是有点儿。那地方太阳太烈,每天擦十遍防晒霜也没用。我好几个女同事都得在上面待一年,一个两个天天抱怨,说等出差结束后回家,估计黑得连爹妈都认不出来了。男朋友非给吓跑了不可。”

顾知桐把他带的红酒往桌上一放,整个人背灯而站,平日里挺阳光的笑脸这会儿看起来有点阴郁,似乎情绪不太高涨。他望着阮筝轻声道:“你放心,我不是那种男人。你晒得再黑我还是喜欢你。”

这已经是他五分钟内第二次表白了,阮筝被他搞得有些不自在,总觉得他今天就是来摊牌似的。她想了想摇头道:“对不起顾知桐,我没办法回应你的感情。你知道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知道,你喜欢那个徐天颂。我早就看出来了,可是没关系,人的感情是会变的。你现在不喜欢我,不代表将来也不喜欢我。我这人挺有耐心的,我会等你的阮筝。”

“不是的顾知桐,你听说我,感情这个事情不是等就可以解决的,你……”

阮筝话还没说完,顾知桐已经快速贴了过来。他一反往日的优雅温柔,有些霸道地扣住阮筝的手腕,直接把她往自己怀里一拥。阮筝吓了一跳,本能地就要挣扎。身体扭动中她的手无意中碰到了顾知桐腰间的某块地方,那地方鼓鼓的,摸上去还有硬,似乎藏着什么东西。

联想到顾知桐的警察身份,阮筝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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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钟,天已经大亮。

阮筝起床后洗漱完毕,就进厨房准备早餐。厨房的洗碗池里堆满了脏的碗碟和杯子,看得人简直不想动手去洗。阮筝皱了皱眉头,深吸一口气后,还是强迫自己系上了围裙。

她一边洗一边哼着小曲儿,完全没有留意到大门已经让人从外面悄悄打开了。男式皮鞋轻轻踩在地板上,发生极轻微的响动,似乎是怕惊到厨房里正在给碟子冲水的阮筝。

来人站在客厅里环顾四周一圈,很快就发现了目标。他的脸上浮起不屑的笑容,两只手无意识地握在一起,一副想要活动关节揍人的架式。

阮筝冲好擦干一堆碗碟后捧着准备放进橱柜里,刚刚转身就看到了客厅中央站着的那个人。这突然的发现吓了她一跳,两手一松一堆碟子直接就摔在了厨房的瓷砖地上,顷刻间碎得一只也不剩。

这巨大的声响也惊动了来人,对方转头直直地望着阮筝,目标沉稳而深邃。阮筝气得两手叉腰,咬牙道:“徐天颂,你怎么进来的!别告诉我门又没关。”

“我有钥匙。”徐天颂一甩手里的钥匙圈,一下子拿在了手里,优雅漂亮地直接塞进了裤兜里。

阮筝简直目瞪口呆,绕过满地的碎片走到客厅,质问道:“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顾知桐给你的?”

“当然不是,你以为他是白痴吗?巴巴的给情敌送钥匙,好让我半夜摸进来跟你办事儿?这是我自己配的,拿你的钥匙配的。”

“你私自配我的钥匙?你是不是疯了?除了你还有谁有,隔壁那几个是不是也有?”

“疯子怎么会想到去配钥匙?他们要是想进某个地方,会直接拿头撞。”

阮筝突然也很想拿东西砸他的脑袋。徐天颂却毫不在意,伸手捏了捏她气鼓鼓的脸颊,安慰道:“放心,除了我没人敢随便进这屋,除非是想死全家。你就当还住在家里,我进阿琛的房间也很简单啊。”

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可细细琢磨又觉得全是屁话。阮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暂时把这个问题先放一边:“你先告诉我,你好好的不在医院待着,跑出来干嘛?不怕李默一会儿狮子大吼直接把你架回去?”

“想你了,我就来了。”徐天颂毫不客气地搂住阮筝,冲着她的嘴就是一通猛亲,“你还是住医院的好,等我出院了咱们一起回家。你不在医院我都快闷死了,还得整天应付那些个女医生小护士的。”

“哼,那你应该如鱼得水啊。”

“爸爸我年纪大了,精力有限,仅有的那些都给了你了,没精力再侍候别的女人了。”

呸,还真有脸说。阮筝想起他在床上生龙活虎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别说玩一个女人,就是再玩十个都没问题。

“医院里我住不惯,太无聊。”

“看来还是家里好,一点儿都不无聊。”徐天颂放开阮筝,走到沙发前,指着那个躺在沙发上睡得跟头死猪似的男人,撇嘴道,“本来想过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没想到看到这么香艳的一幕……这幸亏我来了,要不然我怎么知道,你原来私底下玩这么疯。一会儿黑社会一会儿警察的,阮筝,你黑白通吃啊。真不简单。”

阮筝知道他在吃顾知桐的醋,索性故意气气他:“是啊,我是挺爱玩的。我美国回来的,能不会玩儿吗?这事儿也得向你报备吗?别说你根本不是我爸爸,就算真是我爸爸,我跟谁上/床也不用得您老批准啊。”

“这么说起来,你喜欢这个小警察?”

“反正不讨厌。对,我还挺喜欢他的。他单纯又可爱,可比你简单多了。跟他在一起也不用担心会碰上像万卿那样的疯女人,可以过点正常生活。这样不也挺好?”

徐天颂赞同地点点头:“确实挺好的,这么说起来你们昨晚已经办过事儿了?跟我说说,小年轻床上功夫怎么样,跟我比谁比较生猛。一夜几次?玩了几种姿势?看你大清早还起得来床能洗碗,看来这小子活计一般儿啊。”

阮筝见他越说越信口开河,知道自己耍嘴皮子不是他的对手,就索性闭口不言了。徐天颂却没有见好就收,反倒慢悠悠地踱到餐桌边,拿起桌上的空红酒瓶,冲阮筝笑道:“看来昨晚啥也没做成。”

阮筝反驳道:“你怎么知道?”

“这还用说吗?很显然这小子酒量不怎么样,最多喝一瓶就倒了。你看我们都在这里聊半天了,你刚才摔碟子那么响,估计连隔壁都给惊着了,他居然还没醒。这足以说明他昨晚醉得非常彻底。人都醉成这样了,还能办事儿?那玩意儿估计都硬不起来了吧。”

“不是有句俗话,酒后乱性吗?喝了酒才更好办事儿啊。”

徐天颂走过来,抬手敲了阮筝一个爆栗,用教育女儿的口吻说教道:“那都是低俗小说里写着玩儿的,专门就骗你们这种无知少女。所谓的酒后乱性,酒不过是个助兴的东西,喝了之后人情绪激动一些,更容易做些平时不太做的事情。但像顾警官这样醉成这德性了,想要他再起来办事儿,除非佛祖现身了。所以说,女人千万不要轻信男人所谓的酒后糊涂的鸟话,他身体再糊涂,心也不会糊涂。你让个醉酒男人抱着凤姐试试看,保证他立马就清醒了。很多男人就想借着酒劲儿逼女人就犯,还非得找个理由冠冕堂皇,一副玩了还要白玩的样子。小姑娘,记得以后多读点书。”

阮筝白他一眼:“书里不教这种。不过,你还知道凤姐?”

“爸爸我有什么不知道的,你以为只有你们这种小年轻才上网?”

话全让徐天颂说去了,阮筝觉得自己已经无话可说了。她无奈地耸耸肩,转身回厨房去收拾那一堆碎瓷片。她找来了簸箕和扫帚正准备动手,徐天颂已经过来了,不由分说就从她手里把清洁工具拿过来,认真地扫了起来。

一想到他还在住院,阮筝赶紧说:“还是我来吧,你身体不好。”

“再不好也比你有力气。这种活不应该让女人做,太危险。以后有什么事儿别自己干,吩咐隔壁的人做就可以了。你是他们的老板娘,他们什么都听你的。”

他说到这个倒是提醒阮筝了,她立马就露出一脸坏笑:“你不是一时兴起才来的吧,是隔壁的人通知你的吧?你居然能熬一整夜,看来忍耐力还不错哦。”

徐天颂抄起一簸箕的碎片走到垃圾桶前,示意阮筝道:“开桶。”

阮筝赶紧给他踩起桶盖,对方呼啦一声就把碎片全倒了进去,边倒边回答她刚才的问题:“那是因为他们电话打晚了。他们大概以为顾知桐坐一会儿就走,没想他一整晚都没走。大概天快亮时他们才想起来给我打电话。回头非扣工资不可,隔这么久打电话,真要出点什么事儿,你都让人干了好几回了。”

说到这儿他又顿了顿,像是自言自语道:“不过早打了也没用,晚上我正睡觉呢。李默这家伙下的药真重,害我睡得死沉死沉。”

阮筝心念一动,忍不住去拉他的手:“你是不是又不舒服?现在好点了吗?”

徐天颂立马一个转身搂住她,哑着嗓子道:“你不在我自然不舒服,特别是下面,简直快要难受死了。”

“徐天颂,这么温馨的时刻你说话就不能正经一点吗?”

“好好,我错了。咱们不说扫兴的话,就让我抱抱你好吗?虽然我没吃早饭,但只要抱着你,我就很饱了。”

“你不吃早饭就来了?”阮筝赶紧从他怀里挣脱出来,“那不行,我给你做点吧,你想吃什么?”

“荷包蛋配面。”

阮筝愣了一下,一下子想起上回的事情来了。那一次毛经理让她陪庄严吃饭,结果她被人灌多了酒,让徐天颂给扛了回来。第二天酒醒时徐天颂就做了两碗面,煎了一个荷包蛋。两个人为了抢那一个蛋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一切为二平分了事的。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乐了起来,打火煎蛋煮面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徐天颂到底心里有点疙瘩,蹭到她身边不依不饶:“那小子昨晚来干嘛了?”

阮筝失笑:“就找我喝酒聊天啊。”

“有必要聊一整晚?”

“你也看到了,他喝了一整瓶红酒,趴在沙发上就睡着了,到这会儿也没醒。我一个弱女子,也挪不动他啊。”

想起昨晚的情景阮筝不由好笑。顾知桐强行抱着她的时候,她在对方的腰间摸到鼓鼓的东西,当时还以为是他别在身上的手枪。这个想法吓了阮筝一大跳,还以为顾知桐软的不行准备来硬的呢。如果他真拿枪顶着阮筝的脑袋逼她就犯,她自己也说不好会不会屈服。毕竟生命诚可贵啊。

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不过是顾知桐放在风衣口袋里的一小盒巧克力罢了,是拿来讨她欢心的。没想到竟产生了误会。这个插曲搞得阮筝很不好意思,做菜给对方吃的时候还暗暗笑话自己想像力丰富呢。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失笑。徐天颂见状忍不凑到她唇边偷吃了一口:“什么事这么高兴?”

阮筝被他的胡茬子搞得有点痒,扭着身子正在那里避让,就听身后响起闷闷的声音:”两位,需要帮忙吗?”作者有话要说:谢谢lee妹子扔的地雷,又让乃破费啦。今天这章跟大家聊点什么好呢?其实我就想说,写文好累啊,乃们要热情一点啊。别只在吃肉的时候表现出乃们的存在感啊。

☆、第67章 烙印

三角恋这个世界上最烦人的事情。

当阮筝站在厨房里,旁边粘着个牛皮糖徐天颂,客厅里还站着个刚睡醒的顾知桐时,她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玄幻。

基本上她的心还是向着徐天颂的,毕竟她挺喜欢这个男人。但顾知桐好歹是这房子的主人,她也不能不给人面子。早知道今天徐天颂要来,昨天她就该让隔壁那几个男人把顾知桐给“扔”出去。

到底还是她心软了,任由他醉倒之后在沙发上窝了一宿。于是现在现实版的官兵和强盗游戏就这么热烈地上演了。

阮筝怕他们两个会直接互殴,下意识地就拉住了徐天颂的衣袖。但出乎她的意料,徐天颂并未因顾知桐的打断而生气,反倒客气地回道:“不用了,就好了。顾警官要不要吃了早餐再走?”

明明前面半句语气还可以的,怎么说到后面时又泛酸了。阮筝真的很无语,偷眼观察顾知桐的表情。对方居然也没生气,微微一笑道:“不用了,你们慢慢吃,我还得上班,先走了。”

说完顾知桐就拿起挂在门后的风衣走掉了。临走前他微笑着冲阮筝挥挥手,丝毫没有吃味儿的表现,绅士得一塌糊涂。

阮筝突然很想冲到窗口看看,今天的太阳莫非从西边出来了?她带着一肚子的疑惑继续下面条煎**蛋,等到两个人面对面吃了个大饱后,就开始逐客令:“你可以走了。”

“这么快就赶我?看你这样子昨晚没睡好,准备再补一觉?”

阮筝回头看看自己有些凌乱的床,转回头来起身去拿面碗。她一面往厨房走一面劝道:“快回去吧,李默知道你跑出来非气极败坏不可。回头别真一帖药送你上西天了。”

“我请过假了。”

“什么?”

阮筝还没回头,徐天颂已经从后面抱了上来:“我跟李默请了三个小时的假。这会儿确实也该回去了。你自己小心一点,没事儿不要出门,乖乖待这里。这里应该还是安全的,那些人会二十四小时轮班保护你,你屋子里有紧急按铃,觉得危险就摁一下,踢一下也行,他们会立马赶过来的。”

阮筝把水龙头打开,清水哗哗地冲下来,洗刷着她手里的面碗和双手。她沉默了片刻后问道:“徐天颂,你觉得那个人会来杀我吗?”

“不会。”

“你也这么想?”

徐天颂微笑:“其实现在仔细说起来,你身边的人比你要危险很多。照前几次案例的分析,这个人应该对你有一种保护欲,至少对你不存在敌意。一方面他痛恨那些人吸毒堕落,另一方面他或许还觉得那些男人欺负女人弱小极为可恶。他应该有些能力,但并不跟弱女子为敌,甚至还有点江湖习气,喜欢替天行道,视法律如无物。他大概认为法律搞不定很多事情,只是一个摆设罢了。”

阮筝一下子停住了手里的动作。她微微扭头,轻笑道:“照这么分析,我倒觉得你挺合适的。说不定你就是那个连环变态杀手,那我这会儿岂不是跟杀人凶手在一起?”

“你觉得我是凶手?”

“我不知道。这个不好说,谁是凶手得由警方来判断,不过从你分析的这几段来看,你确实挺符合的。你自小父母因毒品而送命,好好的家业一败涂地,所以你极其痛恨吸毒者。而你为人仗义从不与女人孩子为难,虽然你打过我,但绝大多数时候你还是挺有绅士风度的。你曾是青膺的老大,身上肯定有江湖习气。而且你向来对警察不太看得上眼,你每次看顾知桐的眼神都充满了不屑。他是警察,代表了法律与正义,而你轻视他的态度就表明了你也在轻视法律。一旦你想做什么事情,你肯定不会求助于法律,而是会选择自己解决。你说我分析得有道理吗?”

徐天颂摸摸鼻子:“大部分都对,但有一点你说错了。我对顾知桐不屑纯粹是因为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太不自量力了。不管他是不是警察,只要他对你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我就会鄙视他到底。”

“什么叫不该有的感情。我又不是你的私人物品,难道我就不可以有别的追求者吗?”

“你浑身上下都打满了我的烙印,还指望着跟别的男人有什么私情吗?”徐天颂一边说一边就动起手来了。他的手一开始放在阮筝的腹部,这会儿已经移到屁股上了,再然后他就不客气地掀起阮筝的短裙,直接把手伸了进去。那里面就一条巴掌大的小内/裤,随便一扯就掉了下来。

“啊!”阮筝吓了一跳,尖叫着扭动着身体,想要从徐天颂的怀里逃脱出来。但对方双手紧紧钳制着她,完全不让她有逃跑的余地。为了令她安静下来,他甚至出言威胁道:“你越动摩擦就越大,后果也就越严重,你自己应该知道吧。”

阮筝当然知道了。事实上才这么磨了几下,她已经感觉到屁股上有一个硬硬的东西顶了上来。这个老男人明明一副快要死了的样子,怎么干这种事情的时候精力旺盛到好像千年王八似的。阮筝被他顶着身体被迫往前倾,整个人紧紧地贴在水池边,双手甚至只能抓着水龙头,一副尴尬又撩人的姿势。她开口的时候声音带了几分哭腔:“徐天颂,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时候不早了,赶紧回去吧,一会儿李默发起脾气来,有你受的了。”

“管他呢,都到这个份上了,你现在让我撤也是不可能了。横竖这里咱们还没玩过,就来一场好了。咱们可以快一点,说不定还能让我赶在三个小时内回到医院。”

“隔壁有人,会听见的。”

“他们全是聋子,听不见的。”

“他们要是聋子,回头我有危险怎么通知他们?”

徐天颂一把将阮筝的内/裤完全扒下,抬高她的屁股,同时快速剥掉自己的牛仔裤,隔着一层内/裤薄薄的布料顶在阮筝的某个地方,威胁道:“再这么多话,我今天就换个地方玩!”

阮筝吓了一跳,赶紧闭嘴。她可不是男人,那地方可不喜欢被男人玩。徐天颂又是这方面的专家,每次都把她干得死去活来的。正常的地方尚且吃不消,换个地方她不还得晕过去。

于是她只能假装可怜道:“你轻点儿,快点儿。”

“我尽量。”徐天颂咬牙忍着,抬起自己那东西,对着阮筝下面的某个地方轻轻地扎了进去。很久没尝过的感觉瞬间将他整个人包围,什么轻点儿快点儿全被他扔在了脑后。现在他只想痛快地彻底地和阮筝玩一场,就算李默要提刀来杀人,他也管不了这么多了。

太久没开饭的男人,一旦吃起来食量就相当惊人。那天徐天颂到底还是没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回到医院。他在洗碗池边把阮筝放倒之后,还觉得不太过瘾,趁对方双腿发软喉咙沙哑时,直接又抱她到沙发里,似笑非笑道:“以后这沙发只能我睡。作为对你昨晚留宿男人的惩罚,我们需要在这上面再来一次。”

阮筝知道自己是碰上无赖了,无奈她这会儿浑身发软使不上力气,巨大的情/欲搅得她脑子昏昏沉沉。她其实也很享受这种过程,听到徐天颂说要再来一次时,她的心理还有些许的抵触,但身体却已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于是那天他们两个又玩疯了。一直到最后李默实在火了,一个电话打过来,毫不客气道:“徐天颂,我劝你悠着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也不想阮筝年纪轻轻就守寡吧。哦不对,她应该不会守寡,你要是死了,她可以立马就投入别人的怀抱,过得如鱼得水。她不是还有个追求者嘛,正好补你的空位。”

这话说得相当到位,简直就是打在了徐天颂的软肋上。他现在什么都比顾知桐强,唯独年纪比不上人家。他又不真是千年王八,哪里能活那么久。再说顾知桐可不像他,年轻时受过太多伤,内脏留下了永久性损伤。人家年纪轻身体好,万一他真过早挂了,阮筝说不定真会投入那小子的怀抱也说不定。

一想到这里,徐天颂只能恋恋不舍地从阮筝身上起来,轻轻吻了她的额头一下,然后翻身下床穿衣服。阮筝被他搞得浑身酸痛,赖床上有气无力道:“你开车要不要紧?找个人送你回去吧。”

徐天颂一边系衬衣扣子一边道:“阿暮就在隔壁,一会儿他会送我回医院。”

“你说什么!”阮筝吓得扯紧被子,“何慕则在隔壁?那我们刚才……”

“嗯,你叫得这么大声,他应该都听到了。不过你放心,他这人嘴巴挺牢的,应该不会说出去。再说他喜欢男人,对男女之事不在意。说起来我们好兄弟这么多年,我还是最近才知道他有这个癖好。”

阮筝郁闷到想死,抱着被子欲哭无泪。猛然间她觉得脑子里似乎有什么想法一闪而过。她犹豫着从床上坐了起来,咬唇望着徐天颂。

“你怎么了?有话就说。”

“我,我只是想到一个可能性。其实刚刚你对那个杀手的分析,除了符合你自身的条件外,和另外一个其实也挺像的。”

徐天颂系袖扣的手停了一下,挑眉道:“你是说……阿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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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就像是一颗种子,一旦被种进心灵的土壤里,就会不受控制地疯长起来。

阮筝一想到何慕则有可能是那个连环杀手时,整个人立马就陷入了深深的担忧中。徐天颂说何慕则会送他回医院,这令她有些不安。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何慕则有任何嫌疑,但她就是害怕会发生点什么。

徐天颂眼□体不太好,打起来未必是何慕则的对手。更何况如果他真是连环杀手的话,一定有很多制服别人的方法,不一定非靠武力。有可能是下药,也可能是暗算,更有可能出奇不意打对方个措手不及。

阮筝送徐天颂出门的时候很想提醒他小心一点,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她知道,何慕则对徐天颂来说意味着什么,那是他视若亲弟弟的存在。两个人出生入死这么多年,他不可能对他有一点怀疑。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何慕则亲手承认自己是连环杀手,徐天颂也不可能把他送进牢里去。阮筝太了解徐天颂这个人了,他对自己人很护短,再说他也不是个三观端正的人,他自己早年也杀过很多人。何慕则估计也有不少人命在手上,多杀几个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所以阮筝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徐天颂出门的时候何慕则正好也从隔壁大门走了出来。他漫不经心地扫了阮筝一眼,扯了扯嘴角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就潇洒地下楼去了。徐天颂转身过来摸摸阮筝的头,眼里藏着深深的不舍。

“等我出院你就回家去,早点把东西收拾好。”

阮筝点头:“好,明天我就去医院看你。你小心点。”

这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可惜阮筝觉得徐天颂根本没有听出她的弦外之音。他只是半开玩笑道:“放心,我有办法对付李默的。”

说完这话他也下楼去了,剩下阮筝一个人站在门口愣愣地出神。片刻后两边屋子里各走出几个大汉来,冲阮筝恭敬道:“阮小姐,需不需要我们帮什么忙?”

“不,不用了。”阮筝赶紧冲他们笑笑,退回到了门里面。屋子里一片狼籍,空气里弥漫着欢/爱过后的浓郁气息。那里面既有男人雄性深沉的味道,又有女人雌性妩媚的味道,夹杂在一起竟是格外地好闻。阮筝想起不久前在这里上演的一幕,忍不住摇头叹息。

阮筝在顾知桐的房子里又住了一个月。这期间她一直有去辞西上班。就像徐天颂说的那样,那个连环杀手根本没有杀她的意思,所以她也没必要整天忧心忡忡地躲在家里。

距离霍明远被杀已经过去半年多了,这半年来那人如果有心朝她下手,她早死好几百回了。再说警方的办事效率也不怎么样,半年多没破案,说不定拖个几年甚至一辈子都不会破案了。难不成她还不出门了?

不过徐天颂派的那些保镖一直非常兢业地在暗中保护她,没有一个人敢掉以轻心。每天上班都有专车接送,公司里内外都安装了摄像头,每个员工的背景都被重新调查了一遍,看是否有可疑之处。还因此揪出了几个隐藏挺深的瘾君子,直接被开除出辞西。

公司里暂时没人知道阮筝的身份,一切都跟她去喀嗦丽尔前没什么两样。生活平静而略显平淡。每天下班后阮筝还会去医院看徐天颂。这家伙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要不是李默揪准了这次机会强行要求他住院休息一个月,只怕他早就溜回家了。

阮筝对李默的做法十分赞同,每次徐天颂跟她抱怨医院无聊时,阮筝就会拿话堵他:“看来你很希望我跟别的男人好了?这样吧,你先脚刚死我后脚就去找顾知桐,他肯定很愿意接纳我的。如果我不幸怀了你的遗腹子,相信以他对我的痴情,应该会连孩子也一并接受的。”

这话还挺灵的,阮筝每次这么一说,徐天颂就会立即停止抱怨。但这话也有副作用,那就是对方会很不客气地把她摔到床上,身体力行的证明他非常健康,至少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让她趁早打消改嫁的念头。

阮筝被他弄得简直没脾气,从前像头高傲的小狮子见谁都挥利爪,现在却跟温顺的小猫咪似的,就喜欢懒洋洋地窝在那里晒太阳。大概女人本性都是如此,那些外表看起来强悍能干无所不能的女人,或许只是因为没找着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吧。

像是此刻,她就正窝在那一居室的小沙发里,慵懒地翻着一本书打发时间。徐天颂明天才回家,她也要到那个时候才搬回去。难得的午后悠闲单独时光,她觉得有必要好好珍惜。因为从明天起她就没那么好运了。那个看起来又酷又拽的徐天颂已彻底化身为粘人精一个,这一个月来聚少离多的他已然快要崩溃了。所以阮筝相信,明天他一出院自己就会被剥夺自由,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不离地陪在他身边了。

阮筝的手边放着零食和矿泉水,饿了就吃渴了就喝,这种感觉让她想起初进徐家的时候,她坐在花园里认真看书的情景。当时自己面上看起来平静无波,心里却跟滚油熬过似的。现在父母死亡的事情已经让她放下了芥蒂,但弟弟的死怎么办?能轻易说忘就忘吗?这或许就是她迟迟不愿接受徐天颂的真正原因吧。

她拿着书本怔怔出了会儿神,直到手机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探过身去茶几上拿手机,看都没看就接了起来。她本来以为是徐天颂打来的,没想到听到的却是另一个熟悉的声音。

“阮姐,我回来了。”

徐启琛?阮筝微微皱眉。这个时间点他怎么回来了,学校又没放假。

“我爸身体不好,我回来看看他。我就待一两星期,马上就回去的。我跟学校请过假了。”

徐启琛说起话来还是跟从前一样,一副天真不谙世事的模样。他真是被过于保护的一个孩子,眼睛里看到的都是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以至于性格也养得非常光明向上。

阮筝隔着电话听他说话,突然就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从前他们是朋友,是名义上的未婚夫妻,连订婚礼都举办了。结果现在她摇身一变,很有可能就要成他的继母了。这种角色转换实在太大,以至于阮筝虽然脸皮厚,可也有点抗不住。

毕竟徐启琛只比她小两岁啊。

他不在的时候,阮筝还能暂时刻意遗忘这个事情。可现在他出现了,而且从明天起估计就要跟她同住一个屋檐下了,这还让人怎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原本她是睡徐启琛的房间的,现在她居然要跑去他爸爸房里睡了。

一想到这个阮筝就想揉头发尖叫,这真是自己活活作死的结果!

原本还不错的心情因为徐启琛的一通电话,被搅得七零八落。她也没心思再看那本书了,将封面合上后索性裹了被子上床看电视去。这期间顾知桐来过一次,给她送了点吃的来。阮筝没好意思拒绝,留了东西后跟人说了几句就匆匆把他打发走了。

临走的时候顾知桐有些哀怨道:“阮筝,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吗?”

不是不待见,也不是你不够好,真的是因为缘分不够啊。阮筝冲对方勉强笑了笑,挥手和他道别。顾知桐转身要走的时候,隔壁屋子的门突然开了,里面的人还没走出来,阮筝就听到一阵随意的笑声。

一屋子大老爷们,笑起来也格外放肆。然后一个西装领带个子高大的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端着点东西,冲阮筝打招呼道:“阮小姐,吃点东西吧。”

阮筝一看是块蛋糕,愣了一下:“哪里来的?”

“文生的女朋友的送来的。还有海鲜沙拉,怕你吃不惯我没拿,你要吗?”

阮筝笑着接过蛋糕,正想要客气地拒绝海鲜沙拉,一个年轻女人从门里探头出来,微笑着递给她一个塑料食盒。那盒子里是满满的全是虾肉蔬菜和沙拉酱,看起来味道不错的样子。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接了过来。这时候顾知桐跟她打招呼道别,阮筝就没顾得上那个女人,又去跟顾知桐说话了。等到她目送顾知桐离开时,那女人已经进去了,只剩刚才给她蛋糕的那位还尽忠职守地站在那里。

他冲阮筝道:“不好意思阮小姐,我们只是吃点东西,不会吵着你的。你要有什么事情就叫我们,我们随叫随到。”

“没关系,你们慢慢玩吧。”阮筝笑着拿了东西进了屋。这一个月来这些人也是够累的了,每天二十四小姐轮班保护她,连家都不能回。一开始这里是严格保密的,但慢慢的徐天颂也开始松口了,允许他们的老婆偶尔过来探望一下。毕竟不是旧社会了,也不能把人奴役得太过了。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天下过于太平了,阮筝这一个月连个鬼都没见着,正常上下班毫无问题,连徐天颂都考虑等她搬回徐家后就撤掉这批保镖了。所以像今天这样偶尔有谁谁谁的女朋友过来送点东西之类的,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阮筝拿东西回屋后先没急着吃,而是放在了一边。顾知桐送来的东西是热的,倒是勾起了她的食欲,于是她坐下吃了几口。正吃得起劲时,又有人在那儿敲门,她便过去开门。开门前她透过猫眼看了一下外面是谁,出乎她的意料,来敲门的竟然就是刚才隔壁的那个女人。

阮筝犹豫7一t,1容门拉开7。w,,作者有话要说:连领盒饭多日的小徐都被我放出来了,这文真的离完结很近啦。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氓!,大家有没有嗅到什么昧道?最后我想说一句,老徐就是个臭流

☆、第68章 表白

那女的应该是文生的女朋友,阮筝同她站在门口互相望着对方。

她也不打算进来,只是客气地问道:“阮小姐你好,打扰你了。请问你这里有纸巾吗?他们玩得太过了,不小心打翻了水杯,屋子里没纸巾了。你也知道,男人都那样。”

阮筝冲她笑笑,转身进屋去拿纸巾,返身回来的时候那女的还站在门口没有进来。她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接过纸巾的时候轻声主动介绍自己:“我姓宋,叫宁秋,我是文生的女朋友。”

“我是阮筝,今天真是辛苦你了。”

“没什么,我就是有点想文生了,所以过来看看。等收拾完我马上就走了,您千万别跟他老板说,免得他会不高兴。”

阮筝心想徐天颂没那么刻薄,但为了宽宋小姐的心,她还是点头答应道:“你放心,我不会和他说的。”

宋宁秋又看了阮筝一眼,随即笑着转身离开了。阮筝并未被这个插曲搅乱心情,继续回餐桌边吃东西。一直到把顾知桐送来的东西全都吃了个精光,然后就进厨房去洗筷子。

水龙头里哗哗地流着水,声音有点大,盖过了屋子里其他的声音,连电视机里的节目都有些听不清楚了。阮筝一面洗着一边哼着小曲儿,恍惚间她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背后盯着自己。那令她产生了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她身体不自觉地打了个激灵,快速转过身去。

客厅里,那个叫宋宁秋的女人竟安静地站在那里,怔怔地望着自己。阮筝吓了一跳,手一松筷子就掉到地上,砸在了她的脚上,但她却像没感觉到一样。

今天的一切都有些奇怪,阮筝心里这么想着。似乎跟往常都一样,但细细想想又觉得不太对劲儿。直到这个叫宋宁秋的女人突然出现在她家里,她才明白过来,这一切怪异的源头就是她。

这个女人看她的眼神透露出几分诡异,哪怕是刚才几回见面的时候冲她笑着,那里面还是夹杂了一丝冷意。现在她没来由地出现在客厅里,更令阮筝觉得肯定哪里出了问题。

她脱口而道:“宋小姐,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看看你。”宋宁秋一边说一边很自然地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把电视直接给关了,“电视太吵了,影响我们说话了。对了,你能把水龙头关掉吗?”

这女人说话慢条斯理轻声轻气的,但语气里自有一股压迫人心的感觉。阮筝听了她的话后,竟真的转身把水龙头给关了。关的时候她一眼瞥见了旁边刀架上的切菜刀,立马就拿了一把在手里,然后转身瞪着宋宁秋。

来者不善,这女人看上去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但周身上下都散发出危险的气息。就凭她能轻易进入自己家,就可以知道她不是普通人。说不定隔壁那一大帮子男人,都已经让她给搞定了。

宋宁秋一见阮筝拿刀不由乐了,摆手道:“阮小姐,你还是把那东西放下吧。小心伤着自己。”

阮筝不理会她的冷嘲热讽,只微微皱眉:“你现在看到我了,有什么想法?”

“想法就是,你没吃蛋糕?”

她突然提到蛋糕让阮筝灵光一闪,事情一下子就明朗了。她之所以能轻易进入她家,肯定是用钥匙开门了。而隔壁那些保镖确实有她这里的钥匙,是为了以防万一准备的。这女人大概在蛋糕里下了药,把人都给药倒了,所以才能这么堂而皇之拿到钥匙闯进她门里来。

如果这么说……阮筝心里一惊,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刀,一下子明白她刚才话里的意思。她既然能拿到钥匙,肯定也能拿到他们的枪,说不定还不止一把。难怪她让自己把刀放下,在子弹面前,小小的切菜刀确实不值一提。

难道她就是那个一直隐藏在背后的幕后高人?阮筝仔细打量了一番,不置信地摇摇头。她应该是个真女人,不是男人假扮的。看起来手脚纤细身无几两肉,不像是能把人那么残忍杀害的高手。除非她是练家子,但这样的人一般手上都有老茧。刚才递纸巾的时候阮筝无意扫到过她的手心,光滑细腻,完全是一只女人该有的纤纤玉手。

阮筝满肚子的疑惑,但此刻却没时间容她细想。她想搞清楚对方的来意,就得顺着她的话头说下去,于是她点头道:“是,我没吃蛋糕,看起来你有点失望。”

“确实有点,不过也没什么。刚刚我来的时候见你好好的,我就知道你大概一时半会儿不会吃。所以我又折返回去,问他们借了这个。”她说着一掀外套,从腰间拔了样东西出来。

阮筝一眼就认出那是一把手枪,漆黑的颜色一下子将屋子里的气氛顶到了高/潮。

“看来是我给你添麻烦了。本来我要是吃了蛋糕,刚才你来的时候我就该没力气过来开门了,也省得你再跑一趟了。宋小姐,你今天来的目标就是我,现在咱们面对面,把话说清楚吧。”

“好,那就说清楚吧。省得你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得让你做个明白鬼才行。”宋宁秋一边说一边走到沙发边,很自然地就坐了下来。然后她举起手里的枪,将枪口对着阮筝,逼着她从厨房里走出来,在自己对面的床上坐下。

“来个自我介绍吧,我姓宋,叫宋宁秋。我现在是隔壁躺着的史文生的女朋友。不过我还有一重身份,就在几个月前我正准备跟人订婚。而我的未婚夫姓侯,叫侯文彬。阮小姐,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她竟是小侯的女朋友,这点大大出乎阮筝的意料之外。她本来以为她应该是连环杀手,就算不是也该同那人有点关系。可现在她这么说阮筝倒是糊涂了,难道说她亲手杀了自己的男朋友?

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所以是为小侯的死来找我的?”

“那当然,不然你还以为会是什么?”

阮筝实话实说:“我还以为你跟之前那四宗命案都有关系。”

“四宗命案?”宋宁秋有些疑惑,“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显然她并不知道连环杀手的事情。也对,这事情影响很不好,警方不会轻易公布细节。现在这社会上想法奇特的人太多了,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个没被逮捕的连环杀手存在,搞不好会有人模仿他做案也说不定。再说这对普通民众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压力,搞不好会引起大规模的恐慌。

宋宁秋望着阮筝,语气坚定道:“别人怎么死的我不关心,我只关心我的未婚夫是怎么死的。你可以告诉我吗,阮小姐?”

“很抱歉宋小姐,我对这个也不太清楚。这个是警方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

“你放屁!”宋宁秋瞬间变脸,整个脸孔都变得狰狞起来,“他不过就在那个破岛了算计了你一回,回来后人就不见了。好不容易我们见着面了,他转眼又死了。你敢说你跟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没关系?你敢说不是你报复他所以让人杀了他?”

说不定还真有点关系。但现在说什么都太早了。阮筝自己也是一团浆糊搞不清楚状况。再说她跟小侯自打在岛上分别后再没见过面,绝对不该将他的死归咎到她身上。

“宋小姐,我希望你明白,小侯虽然曾经害过我,但我并不希望他死。事实上我认为他也不是有意害我的,上一次他是被人设计了。他自己应该也没料到那样做其实是在害我,他不过是遵照上面的吩咐办事情罢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报复他,更不会要杀他。”

宋宁秋显然并不信:“说得倒挺好听。你要真不想杀他,为什么他一回来你就让人软禁他!文生说了,那个软禁他的女人就是青膺集团老总徐天颂的师姐,你跟徐天颂什么关系大家也知道。让我相信阿彬的死跟你没关系,告诉你,做不到!”

宋宁秋的情绪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她直接从沙发上跳起来,拿枪管顶着阮筝的额头。金属冰凉的感觉直达心底,阮筝不由心跳加速。但尽管有些害怕,她还是强迫自己保持冷静的语气:“既然史文生和你说了这么多,那他应该也说过徐天颂的那个师姐之前是怎么绑架了我,又是怎么想杀我的吧。”

宋宁秋脸色一僵,不情愿地回答:“他是说过,但这是你们之间的恩怨,我不关心。”

阮筝越来越觉得她不可能是连环杀手。她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一心想要为夫报仇的女人。她做事情思虑不周,考虑问题也很粗略,根本不会细细去想个中原由。这样一个女人,无论她有没有帮手,都不可能做下那四桩案子还不为人知。

更何况看她对小侯一往情深,她哪里是会杀他的人。想到这里阮筝略微放心一点。她抬起头来望着宋宁秋,语气真诚道:“还有你仔细想想,如果我真的有心杀小侯,何必一开始让人软禁他。直接杀了他不就完了吗?费这么多功夫似乎没什么意义啊。”

这番话说出来后,阮筝明显看到宋宁秋拿枪的手抖了两下。她的心理防线已经有些崩溃了,阮筝知道自己的话开始起作用了。

就在她准备再接再厉完全说服宋宁秋时,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推了开来。一个男人直直闯了进来,冲屋子里大叫道:“阮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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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声大吼彻底打破了屋子里的平衡。

原本已有些动摇了的宋宁秋立马又变得情绪激动起来。她举起枪对着门口的来人,怒吼道:“滚出去!”

阮筝被这突然的变故吓了一跳,直接从床上站了起来。宋宁秋立马伸手摁住她的肩膀,强行又将她摁了回去:“别动,否则我一枪打死你。”

看到站在门口的顾知桐,阮筝不知是喜是悲。喜的是终于有个人来救自己了,还是个警察,悲的是她知道,警察下了班是不带枪在身上的。

上一回顾知桐拿着红酒来找她时,她以为对方腰间的是手枪。后来无意中提起这个话题,顾知桐笑道:“队里有规定,下班之后枪要锁进警局的柜子里,是不可以随便带出来的。否则这个社会警察将变成一大群潜在的恐怖分子,成为一个大大的不安定因素。”

所以现在的顾知桐手无寸铁,战斗力并不比自己强。而更可怕的是,宋宁秋的情绪显然波动得很厉害,她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爆炸。在开枪的一瞬间,阮筝不知道倒下的会是自己,还是顾知桐。

她望着顾知桐年轻帅气的脸庞,摇头劝道:“你先回去吧,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你别掺和进来。”

“你让我回去?”顾知桐一时无语,他指着宋宁秋道,“这个女人是侯文彬的未婚妻,她手里有枪,她会杀了你的。”

“她不会的,我们刚刚谈得挺好的。你让我自己解决可以吗?”因为心里着急,阮筝的语气不知不觉间就有些加重了。她并不是真的跟顾知桐生气,只是不希望这件事情会殃及到无辜的他。她自小就是个煞星,跟她关系亲密的人都会倒霉。爸爸妈妈是这样,弟弟也这是这样,后来喜欢上了徐天颂,对方又被人虐得七零八落。她实在很害怕这样的一幕会再发生在顾知桐的身上。

但顾知桐是个热血青年,完全无法忍受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威胁人质的事件。他上前一步眼神坚定地望着阮筝:“我绝对不会放你一个人在这里。如果今天她非要杀一个人的话,那个人一定是我而不是你。”

他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简直吓了阮筝一跳。这简直就是在深情地表白,虽然这话听着非常令人感动,但阮筝现在却无暇顾及这个。顾知桐在说豪言壮语的时候忘了一点,既然宋宁秋是侯文彬的未婚妻,那也就证明她现在刚刚丧“夫”。这种情况下的人是最听不得别人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顾知桐的话非但起不到震慑对方的作用,还有可能火上浇油,彻底将对方激怒。

阮筝死死地盯着宋宁秋的脸孔,发现她的表情真的在一瞬间变得极其恐怖,就像恶魔突然附在了她的身上,一股浓浓的杀气透过周身的皮肤散发到了空气里。

“哼,想要英雄救美是吧。好,今天我就成全你,给你这个机会!”宋宁秋说着一咬牙,手指头就往扳机上扣。她的枪口还对着顾知桐,看得阮筝心惊不已,下意识地大叫起来:“不要!”

可对方却不像阮筝预料的那样朝顾知桐开枪,反倒在瞬间倒转枪口,又重新对准了她的脑门。阮筝只看到眼前一个被放大了许多倍的黑漆漆的枪口,随即她就感觉整个人飞了起来,像是有一股重重的力量把她撞了出去。

她身后就是双人大床,被这股力量一撞后她直接摔进了床里,虽然对方力道很大,她却不觉得太疼。

而枪声也在同一时间炸了开来。因为屋子小,所以阮筝感觉回声特别大,就像是同时响了好几枪似的。震耳欲聋的枪声让阮筝暂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的大脑大概有五秒钟的短暂空白,随即她便清醒了过来,一骨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呆坐在那里震惊到说不出话来了。

床单是她昨天刚铺的,浅灰色条纹状的花纹。因为之前被她坐过所以显得有些皱,而是在这皱皱的绵织物上,此刻正有一滩血迹在快速地蔓延开来。顺着血迹往前往,阮筝看到了顾知桐的身体。

他就这么安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鲜血正从他的身体里向外喷涌,很快那血迹就染红了大半的床单,甚至浸湿了阮筝的裤子。阮筝大惊失色,赶紧扑过去抱起他的身体,同时轻拍他的脸颊不停叫道:“顾知桐!顾知桐!你快醒醒,快醒醒。千万不要睡,我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

顾知桐微微地眯着眼,人还保持着一丝清醒。他勉强冲阮筝笑笑,有气无力道:“没,没关系。我命硬得很,一定死不了。不过你电话要快点打,我有点犯困。”

“不许睡!”阮筝抬手就往他脸上重重地打了一巴掌,然后又手忙脚乱地去找手机。她拨电话的时候手抖个不停,好几次都摁错键。跟警方描述地址时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那种恐惧和害怕简直无法掩饰。当报警电话终于打完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满手心的冷汗,连脖子里也是潮湿一片。

阮筝扔下电话又爬回到顾知桐身边。这一次她终于看清伤口在顾知桐的背部。她粗略算了算,那里离心脏有一段距离,这是最值得庆幸的。但他现在血流不止又很令阮筝担心,担心他会失血过多,也担心他内里的脏器会受到子弹高速旋转的破坏,而造成永久性的损伤。

她把顾知桐抱在床里,扯过枕单盖在他的伤口处。但血流的速度太快,小小的枕单根本止不住。阮筝有些发慌,嘴里无意识地说着“怎么办”。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房间里原本还应该有的另一个人此刻正在做什么。

救护车很快就拉着笛声冲到了楼下,几个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上来,一冲进屋子就冲阮筝喊道:“怎么有两个,你电话里怎么不说清楚?”

阮筝愣了一下,顺着他们的眼神往地上看。只见宋宁秋躺在那里,浑身也是血红一片。阮筝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中的枪,眼下情况混乱她也不及细问,只能指着顾知桐道:“救他,先救他。这个女人想要杀我,顾警官救了我。”

那几个医生一听顾知桐是警察,又听说地上的女人是杀人犯,立马就做出了决定。顾知桐很快就被抬了下去,阮筝也一并陪着上了救护车。混乱中她听到有人在打电话,似乎是在叫另一辆救护车来,好将宋宁秋也一并送去医院。

阮筝已经顾不得那个疯女人了,揪着一颗心一路陪顾知桐进了医院。等到顾知桐被人推进手术室后,她发现自己整个人疲倦到了极点。她几乎站立不稳,身体贴着墙壁往下滑,最终整个人都坐到了地板上。

她的情绪慢慢的从极度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她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刚刚是顾知桐及时出手救了她的命,如果不是他舍命的话,这会儿躺在手术室的就是她了。

阮筝突然觉得头很痛,为什么这种事情总是发生在她身上。每次她遇到危险的时候,那些爱她的男人就一定会受伤。她就像是被人诅咒了一般,怎么也逃不开这个魔咒了。

她抬头去看手术室的大门,想像着接下来会发生的情景。她十分坚定地认为顾知桐一定不会死,所以她眼前出现的画面就是顾知桐躺在病床上,一脸苍白地望着自己。他拉着自己的手向她表白,而她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如果没有徐天颂,她说不定真的会被顾知桐感动,进而爱上他的。毕竟他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出色的男朋友人选,自己对他也不讨厌,甚至有几分欣赏。可现在她有徐天颂了,她对顾知桐注定只能说“抱歉”了。可这个男人为了她现在躺在手术室里,如果她真的拒绝他的话,是不是太残忍了?

阮筝一时陷入了混乱的思绪中。她把头埋进了双膝里,想暂时清空自己的头脑。她一点儿也不想动脑子去想事情,就希望这么安静地待着,甚至永远都不要醒过来才好。

一直到迷迷糊糊间有人轻抚她的后背,才算把阮筝从半梦半醒间唤醒过来。阮筝抬起头,看着徐天颂温暖而柔情的眼神,心头突然一软。她再也支撑不住,扑进他怀里大哭了起来。她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其实非常脆弱。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从前都是靠一股子恨意在支持着她坚强。现在恨意消失了,亲近的朋友面临生死关头,她再也忍不住了,眼泪鼻涕不住地往下流,全都擦在了徐天颂身上。

对方也不意,只伸手紧紧搂住她,同时不忘安慰她:“别担心,李默有认识这方面的专家,他会处理这个事情的。顾警官一定会没事的,你放心。”

“如果他落下病根怎么办?”

”那我就出钱给他治,无论出多少钱送去哪个国家都给他治。只是有一条要说明,我徐天颂什么东西都可以给这个姓顾的,唯独你不可以。别说他只为你档过一颖子弹,就送档过十颖二十颗,不行就是不行。你明白吗?”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国内警察下班后枪带不带回家我真不太清楚,查了半天资料也没查到确切的回答。我记得看警匪片里州象警察下班后没觉得他们有带枪。关于这一段我是根据澳洲这边的规定来写的,有妹子知道这个问题的确切答案吗?

☆、第69章 贪心

这男人现在是在吃醋吗?

阮筝瞬间无语。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有心思思考这个问题。阮筝愤愤瞪他一眼,却被徐天颂一把吻住了唇:“你要记得,这世上差点为你死了的男人不止一个。你要报恩是报不完的,所以你只能忠于自己的内心,和那个你真心喜欢的在一起。知道吗?”

阮筝靠在徐天颂的怀里细细想了想,觉得他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但现在她更关心的是手术室里顾知桐的生死问题。手术时间很漫长也很难熬,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她的情绪一起上下起伏,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她觉得自己欠顾知桐的这辈子是还不清了,只能下辈子找机会再还了。

手术一直持续了七八个小时,当手术室前的红灯终于灭的了时候,阮筝的心一下子就被提到了嗓子眼。负责主刀的医生很快就出来了,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看得人精神一振。阮筝赶紧冲过去问情况,当得到了正面的回答时,她鼻子一酸差点又掉下泪来。

顾知桐还算命大,子弹当时从背部打入,直接穿过身体掉在了外面,所以虽然他的身体上有两个洞放血,但这样一来子弹没有停留在体内高速旋转,也就没有大面积的伤到内脏器官。除了肝脏脾脏损伤了一些外,其他地方都不严重。

他的情况之所以危险还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所以医院紧急为他大量输血,又及时开腹处理了内出血的情况,当他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脸色苍白到像一张白纸,气息也极其微弱。但医生说了,他已经脱离危险了,接下来只要注意一些不要大面积感染就可以了。

阮筝简直高兴到有尖叫的冲动,但她发现自己真的叫不出来了。她实在太累了,神经高度紧绷了这么长时间,现在一松懈下来,整个人就有些扛不住了。

徐天颂要带她回家休息,但阮筝坚持要留在医院等顾知桐醒过来。徐天颂拗不过她,只能在顾知桐的病房隔壁给她开了间房休息。阮筝的身体一沾上床就昏昏欲睡,眼皮子重得怎么也睁不开。想到危险都过去了她也放下了心,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在阮筝睡觉的这段时间里,徐天颂一直没闲着。他很快就查出了那个叫宋宁秋的女人的背景,同时又把那个史文生也一并调查了一遍。接二连三发生这种事情,徐天颂突然觉得很有必要花大力气好好整治一下青膺内部的人事及规章制度了。再这么下去,曾经无坚不摧坚固强悍的青膺集团,也要从内部开始被蛀空了吗?

果然是安逸日子过久了吧,现在的这批人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些人了。危机意识一旦变小,人就很容易产生惰性。像阮筝这次的情况就是个很明显的例子,上至他本人,下到每一个保镖,在经历了一个月的紧绷之后,防御系统全都出现了松动。否则哪里会容得了宋宁秋这个的小虾米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阮筝这一觉睡了大概五六个小时,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了。徐天颂就这么和衣睡在她身边,长长的睫毛随着轻微的呼吸微微颤动着,屋内昏黄的灯光照得他的脸部线条分外柔和,看得人垂涎三尺。阮筝心念一动,就忍不住探头过去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只这一下徐天颂立马就醒了。他伸手摸摸阮筝一头的乱发:“怎么,不睡了?”

“嗯,睡饱了。我想去看看顾知桐。”

“等一下再去。昨天晚上他家里来人了,这会儿应该还没走。你突然出现他们可能会不高兴,毕竟你是害他们宝贝儿子受伤的罪魁祸首。”

尽管有些难受,阮筝还是承认徐天颂说得对。于是她转而关心起另一个人来:“宋宁秋怎么样了?就是那个想要杀我的女人,她是小侯从前的未婚妻。”

“救活了,不过情况不是太好,还得再观察观察。这女人倒挺痴情,为了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居然敢出手杀人,胆量倒不小。”

“你不明白对女人来说,一个深爱的男人意味着什么。我想小侯的死对她的打击一定很大。但她怎么会跟史文生在一起,难道她是故意接近他的?就为了向我报仇?”

“应该不是。”徐天颂翻了半个身,平躺着望向天花板。他伸手捏了捏眉心,“我调查过这两人的背景,他们应该是偶尔认识的。是文生追求得她,一开始宋宁秋并不愿意答应,毕竟侯文彬才死没多久。但后来她突然就答应了,我想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知道了史文生目前在保护的人就是你。而你就是侯文彬曾经下手的对象,她一下子就产生了丰富的联想,将你当作了假想敌。这次我真得好好谢谢顾知桐,要不是有他,这会儿你大概真的小命不保了。”

听徐天颂这么说,阮筝也是心有余悸。所以说人最难防的还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如果这次宋宁秋不是正好撞见史文生,阴差阳错和他谈恋爱的话,她根本不可能近得了自己的身,也不可能拿到枪这种危险武器,更不可能伤得了顾知桐这样身手比一般人高的警察。

不过有一件事情阮筝一直想不通,所以见到顾知桐后她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宋宁秋怎么会中枪的?谁开的枪?”

顾知桐麻药劲儿过了伤口有点疼,只能勉强扯出个笑容,故作高大上道:“当然是我了。不要怀疑我的枪法,我在警队训练的时候,射击课一向是名列前茅。”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你怎么会有枪?你明明同我说过你们下班后不允许配枪的。”

“因为我不是下班后来的,我是上班途中赶过来的。”

阮筝正坐在床边给他倒水,听到这话后一愣:“你是从警局出来的?”

“是。那天给你送完东西后我就上班去了。当时在你家门口我见过那个姓宋的女人一面,那时候就觉得她有点面熟,可是没想起来她是谁。后来我回了警局,做事情的当口才想起来她是侯文彬的未婚妻。本来这也没什么,但事情实在太巧合了,她才死未婚夫没多久,就已经欢天喜地跟另一个男人好成那样了,还主动送东西给你吃。当时你们离得那么近,就一堵墙的距离,我实在有些担心,所以就回来看看。果然让我抓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

阮筝听他说得风趣,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怎么就知道她是侯文彬的未婚妻?你们调查过她?不对啊,小侯是在香港死的,按理说不应该你们接手才是。”

“这案子确实不归我们管。但因为他的被害手法和之前在我市发生的三直谋杀案高度相似,两地警方认为应该属同一人做案。所以香港那边问我们要了前面三起案子的资料,同时也把侯文彬案的资料传了一份给我们。这里面有一份对宋宁秋做的笔录,还附了一张她的照片。我当时在警局想起她的时候特意查看了那份档案,确实是她没有错。”

“所以你拿着枪就冲出了警局?”

“是啊,一时头脑发热。想到你可能有危险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阮筝……”

“对不起。”阮筝掐准了时机,在顾知桐即将表白出口前及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想你也知道我的答案。很对不起,虽然你救过我一命,但我还是不能和你在一起。从前我一直没有正式地和你提过这个事情,因为一直以来你也没有正式跟我谈过这个。但现在我必须得说了,希望你能明白。”

顾知桐默默地闭上了眼睛。看着他起伏的胸膛阮筝知道他正在深呼吸。或许他想借此来平静一下自己的情绪。病房里安静无比,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

沉默良久后,顾知桐才重新睁开眼睛。他整个人虽然虚弱无力,但那双眼睛却格外富有神采。他哑着嗓子问阮筝:“你真的那么喜欢徐天颂吗?”

“是。”阮筝毫不犹豫地点头,“我确实很爱他。”

“可他以前是青膺的老大,他杀过人你知道吗?”

“我知道。他的过往我都知道。我也知道他在普通人眼里,特别是在警察眼里不是个好人,或许他真是个坏蛋。但我就是喜欢他,这种感情没办法控制,你明白吗?”

“我明白,但我和你一样,也控制不了自己。阮筝你也明白吗?就像你爱徐天颂那样无法自拔,我也早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你。我深深地陷进去了,再也拔不出来了。”

这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三角恋的问题上来了。a喜欢b,但c喜欢a。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只是这样,至少a和b是互相喜欢的,但c对a似乎也很执着,轻易忘不掉的样子。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c彻底忘掉这份感情呢?

阮筝忍不住问:“顾知桐,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年轻、漂亮、风趣幽默,心地善良天真可爱。纯洁又美好,是天使的化身。”顾知桐一下子说出了一大堆。但他很快又笑了起来,“世间不乏形容女人美好的词汇,但其实对我来说,我就是喜欢你而已,喜欢你的全部,百分之一百。”

他正说得动情,病房门却被人从外面粗鲁地推了开来,直接撞到了墙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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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知桐,原来你没死。”

阮筝循声望去,见病房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人,看样子比自己还要小几岁,应该说那只是一个少女。

少女目测年纪不到二十,长得眉目分明,气质还算清纯,也不像时下的年轻人喜欢把自己反搞得与众不同。她穿一身简单时尚的运动衫裤,一只马尾扎在脑后,光光的什么也没戴。她脸上化着淡妆,笑起来很明艳,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那个样子,阮筝突然觉得,自己真的老了。可能也差不了几岁吧,但这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青春感,她就是没有。或许她从来也不曾有过吧。

少女不太客气地走进病房,冲阮筝抬手“hi”了一声后,就走到顾知桐床边,抬手就往他胸口砸了一拳:“你小子没死啊,害我搭飞机跑回来,真是浪费感情。”

阮筝看得目瞪口呆。她那一拳砸下去的时候她很想上去拦住她,可出手太迟了,她的手只伸到一半就听到顾知桐痛苦地鬼吼鬼叫:“梁雨琪,你下手轻点儿!”

看得出来顾知桐是真疼。宋宁秋那一子弹打得他前后开了两个洞,无论这姓梁的妹子往哪儿打,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她似乎并不在意,又抬头去看点滴瓶,甚至还伸手晃了晃那瓶子:“哦,真中枪了,我还以为在演戏呢。就说你演技什么时候变这么好了,刚刚那一声叫真是惊心动魄。”

顾知桐气得面色发白:“我他妈演戏给谁看!有那个必要吗?”

“我还以为我去了新加坡后你想我了,故意演这么一出苦情戏想把我招回来。合着是我想多了。”

“自做多情!”顾知桐疼得冷汗直冒,咬牙冲阮筝道,“阮筝,麻烦你把这个女人给我叉出去。她要不出去就叫保安来,快点儿!”

虽然顾知桐确实疼得厉害,看起来十分可怜的样子。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两人的对话模式,阮筝心里直想笑。就像在看一部青春搞笑爱情电影,男女主人公都是小孩子心性,互相打打闹闹吵吵叫叫,最后互生情愫看对了眼,然后就可以天雷勾动地火了。

那一刹那阮筝突然觉得,顾知桐其实还是个小孩子。虽然他工作一段时间了,虽然他平时在自己面前总装得一副老成的样子,但一看他跟梁雨琪逗嘴的样子,阮筝就深刻地认识到,他才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

难怪她一直以来都对顾知桐提不起男女之情,这么稚嫩的孩子她哪里下得了手,还是徐天颂那根老黄瓜刷了绿漆之后看起来更可口一点。

这么想着阮筝就很想起身离开,把空间彻底留给他们小两口。但顾知桐声音凄厉地叫住了她:“阮筝,我求你,看在大家朋友一场的份上。把……把她带走。啊……”

顾知桐最后的叫声淹没在了枕头里,变得虚无飘渺起来。阮筝有点犹豫要不要去拉梁雨琪,对方倒是很主动,扔下枕头就往门口走去。走到一半时她又回过头来看阮筝:“大姐,你不一起吗?”

居然叫她“大姐”!阮筝突然很想吐血,但又不好意思跟小姑娘计较,只能忍着内伤和她一道儿出了门。走出去后正好撞见徐天颂,他老人家正靠在墙上,双手交叉在胸前闭目养神着呢。

阮筝知道他在等自己,或许还有点放心,怕她一时心软对顾知桐乱许诺什么的。于是她主动上前,刚想伸手拍拍他,对方已经睁开了眼睛,一把将她搂进了怀里。

“都说完了?”

“嗯。”其实也没说什么,这个梁雨琪的突然出现打破了一切僵局,也令谈话嘎然而止。

这姑娘也不认生,见徐天颂搂着阮筝就主动上来打招呼:“你好大哥,请问你是大姐的男朋友吗?”

徐天颂看一眼阮筝,意味深长地笑了。然后他点头道:“我是。”

“太好了。”

“好什么?”阮筝失笑,“你别告诉我你喜欢顾知桐。”

“是啊,我是喜欢他啊。可我看他好像挺喜欢你的样子,你都那样拒绝他了,他居然还不死心,真是牛一样的脾气。大姐,你年纪比他大吧,他到底是哪里想不开啊。放着我这样的二八年华不要,居然喜欢上一个老女人。他从小又不缺乏母爱。”

这姑娘说话是想把人活活气死吗?阮筝面色一下子很不好看,反唇相讥道:“是啊,他大概真的眼神不大好。没办法,男人都这样,差不多年纪的女人摆在他们面前,他们通常只有一个选择标准。”

“什么?”

“挑漂亮的。”

“哈哈哈……”一直在旁听的徐天颂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他拍拍阮筝的肩劝道,“行了,跟这种胸还没发育起来的小姑娘计较什么。顾知桐还是比较识货的,知道柴火抱起来不舒服。男人嘛,也就那么点爱好。”

他一边说一边搂着阮筝往前走,趁梁雨琪小朋友还在那里生闷气时溜之大吉。两个人走出去几百米远后,同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阮筝摇头笑道:“你可真够损的,这下那小姑娘非大受打击不可了。人家不就叫你一声大哥嘛,你也真记仇。”

“是啊,她还比你有眼力劲儿,至少知道我跟她是同辈。不像某人当年……说起来她跟你当年还挺像,仗着年轻口无遮拦,这下可好,都遭报应了吧。”

这个报应让阮筝有点小小的不爽。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又去医院看望了顾知桐几次,每次都能撞见梁雨琪。小姑娘在她这里碰了回钉子后,莫名其妙就对她热情了起来,姐姐长姐姐短地叫着,还老围在她边上献殷勤,弄得阮筝有脾气也没处儿发去。

这期间阮筝还见过一次顾知桐的父母,听说他们都是知识分子,一看就是非常和善本分的人,说话做事儿都透着气质,叫人越看越觉得舒服。阮筝觉得顾知桐的性格完全是受父母的影响,所以才这么讨人喜欢。

只是她总觉得对方看自己的眼神透着点不一样的神情,也不知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和顾知桐的父母说话时阮筝没来由地就紧张,生怕他们会把她跟顾知桐的关系想歪掉。

除了去看顾知桐外,阮筝去医院的时候也顺便去看过宋宁秋一次。这女人也算命大,子弹卡在两根肋骨当中,没有穿胸而过,也没有对脏器造成太大的伤害。不过她和顾知桐一样,都因为大出血而需要住院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

阮筝去看她的时候她躺在那里,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朵手扎的绢花,没有一丝生气。见到阮筝推门进去,她死灰般的脸上才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阮筝本为她是在笑话她,没想到她却在笑她自己:“真是愚蠢啊,早知道就不该同你说太多,直接一枪打死你多好。这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以后再不会有了。阿彬的仇我永远也报不了了。”

说到这里她闭上眼睛,两边的眼角都流下一滴泪来。阮筝走到她床前静静地站着,不赞同地劝道:“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只要找到杀死小侯的凶手,他的仇就可以报。”

“能找到吗?”宋宁秋笑得有些勉强,“都过了这么久了,要破早就破了。我知道警方对于凶杀案一向很认真,如果有线索大概也早就查到了。到现在都没消息,就意味着希望渺茫了。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要让他去辞西。如果他不去那个公司,就不会被派到那个岛上,也就不会被人利用来绑架你。后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说不定现在我们都结婚了。是我太贪心了,他当初说要买那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我嫌太小在朋友中间没面子,非要买一百二的。结果首付凑不够,他才跳槽去的辞西,想要借着外派的一年时间多攒点钱。现在,什么都没了。他人都不在了,我买再大的房子又有什么用?”

宋宁秋说的是时下很现实的一个问题。男女交往谈婚论嫁,房子是重中之中。像阮筝这样的人根本体会不到一套房子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因为她交往的对象太过有钱,家里房子大得可以开运动会。而且他名下的房产也远远不止那一套,或许连他自己都数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套房子。

所以那一天晚上,当徐天颂听说了宋宁秋说的那番话后,就开始纠结一个问题:“阮筝,你想要一套什么样的婚房?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或者地中海式的?也许几种风格结合也不错。”

阮筝拿起手中正在看的杂志,敲在他脑门上:“你想太多了,我并没打算嫁给你。”

徐天颂却完全不放在心上。这种对话他们一天要说好几回,他已经完全免疫了。两个人正在打闹间,一个电话打到了房里。徐天颂接起来一听是管家的,对方用恭敬的声音道:“老爷,楼下来了几位警察同志,说有非常要紧的事情要找阮小姐。”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关雅妹子扔的地雷,抱抱。关于接下来的几章我想说,从昨夭那一章开始就已经是在布最后一个大局了,所有出现的人物和情节都是有用的,并不是为了凑字数胡乱写的,后面都会一一揭晓。大家耐心一点哦,下个礼拜就完结7

☆、第70章 猝死

警察的到来完全出乎阮筝的预料,就连徐天颂都微微皱眉,显得有些意外。

但他们还是很快下楼去招呼来的两位警察。这两位警察是熟面孔,目前就负责调查这次宋宁秋的枪击案。阮筝被他们录过口供,所以一见之下彼此先客气地打了声招呼。

然后几个人在客厅里坐了下来,徐天颂让人上茶,两位警官却很客气,连连摆手。阮筝看到他们心里就有了不好的预感。那时候是宋宁秋案发生后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前一天阮筝刚从医院看望她回来,眼下警察找上门来了,她总觉得肯定是这个女人出问题了。

于是她来不及细想,直接问道:“请问是不是宋小姐出了什么事情?”

两个警察立即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其中一个略年长的姓张的警官点头道:“宋宁秋……死了。”

“死了?”阮筝吓了一跳,差点从沙发里跳起来。

徐天颂就坐在她旁边的沙发扶手上,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见此情况马上把她摁了回去,轻拍她背道:“冷静点。”

这怎么冷静得下来。昨天她去医院的时候宋宁秋还好好的。她离开病房后还特意找李默打听了一下情况,对方说宋宁秋情况还算稳定,已经脱离危险了。虽然人还很虚弱,但只要安心休养,应该不会有大问题的。

可这才过了一夜,李默说过的话就不做数了。阮筝满心震惊,忍不住追问道:“您确定吗?”

另一位赵警官点头道:“我们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认宋宁秋死亡这一事实。”

“所以你们现在过来,是来给阮小姐录口供,好确认她是否有做案可能?”

张警官立马冲徐天颂摆手:“不不,徐先生,您误会了。宋宁秋的死目前医生的结论是并发性感染,属于疾病类,而不属于谋杀。所以我们来这里不是来查案的,我们是想告诉阮小姐,你最近一定要特别小心。因为有人很可能想要针对你做些什么。”

听张警官这么说,阮筝竟一点儿也不意外。其实从霍明远被杀起,她渐渐的就有了一个觉悟。她的身边一定隐藏着一个人,正在默默地窥视着她。这个人为她做了许多事情,或许还因为她的缘故杀了好几个人。这样一个高度关注她的人,不可能永远只躲藏在幕后。他/她一定会想要走到前台来,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所以只要一天没抓着他,阮筝就总是活在某人的窥视中。

经过这几个月的心理建设,特别是这两次万卿和宋宁秋的事件后,阮筝的心理已经被锻炼地远远强于一般人了。所以现在警察来和她说有危险,她反倒能平静地对待,远比初听到宋宁秋死时的情绪要来得平稳。

倒是徐天颂皱起了眉头:“可以麻烦你们详细说说吗?”

张警官似乎对徐天颂很是尊敬,立马点头说了起来:“是这样的,宋宁秋的病情从昨天晚上起出现了反复。一直到今天傍晚才不治去世。这期间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处于昏迷状态,但今天中午她有过短时间的清醒。她让医院联系警方,说有话要说。当我们赶到时她情况不大好,只断断续续告诉我们,说她这次的一系列杀人行动其实是有人在幕后指使的。应该这么说,对方知道她恨阮小姐,所以故意向她提供了关于阮小姐及其身边人的一些情况,并且暗中指导她怎么策划杀人计划,同时还教她如何用枪。宋宁秋的意思是,杀阮小姐是她的意愿,但她幕后有高人指点,所以行动才会如此顺利。”

“那她有说那个幕后指使者是谁吗?”

“如果她有说的话,现在他们就不会过来警告你小心些了。”张警官们还没回答,徐天颂就出言打断了阮筝的问题,“所以目前的情况应该是这样。你们已经知道有人利用宋宁秋对阮筝不利,但你们暂时还没找到那个人。所以希望阮筝这段时间能格外小心,是这个意思吗?”

“是是,我们就是这个意思。徐先生,希望你们能理解我们警方,我们也是为了阮小姐好。另外也请你们放心,我们已经开始调查宋宁秋最近接触过的所有人和资料,一定会尽快把这个人找出来的。”

之后警方又跟阮筝说了一些平时出入的注意事项,同时提出如果有需要的话,会派人二十四小时保护她。送走两位警官之后,阮筝忍不住长长舒出口气。徐天颂从后面一把将她抱住,咬着她的耳垂道:“怎么,害怕了?”

“没有,其实我倒有些好奇,真想看看这个人到底是谁。我总有种预感,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杀了霍明远他们几个人的凶手。这回他/她终于按捺不住了,想要对我下手了。这样也好,大家总要见面的吧,晚见不如早见,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了。”

“如果这回真见到他/她了,你打算说什么?”

“不知道。”阮筝摇头,“我真不知道。我就是想知道这人到底是谁,怎么能一直隐藏得这么好而不被人发现。我还想亲口问问他/她,杀这些人真的是为了我吗?我总觉得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四个死者,除了毛经理外其他三个都是吸毒人员,真的没别的意思吗?应该不会那么简单吧。还有宋宁秋的死,也让我觉得很疑惑。徐天颂,你说她真的是感染死亡吗?”

“不好说。回头我会问问李默。这种枪伤本来就有反复,宋宁秋是个普通女人,身体扛不住也算正常。就是不知道这里面还有没有别的人为因素了。”

那一天晚上阮筝有些失眠,躺床上翻来复去老半天也睡不着。徐天颂感觉到了她的心事重重,主动搂紧了她:“别烦了,该来的总会来的。咱们一直在明处有些吃亏,现在这家伙主动要走出来了,你应该感到庆幸。他的耐心已经快要耗尽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优势。”

他嘴里说着安慰人的励志话,一双手却很不老实地在阮筝的睡衣里胡乱摸着。阮筝被他摸得有点痒,笑着推他道:“你别乱来,一会儿让阿琛听见了就麻烦了。”

“他巴不得我现在就娶你进门,要真听到什么,他肯定比谁都高兴。”

“为什么?”阮筝转过身来,一脸疑惑地望着徐天颂。

“因为这样的话我们肯定很快就会生小宝宝。要是生个儿子出来,他传宗接代的任务就可以免了。到时候他就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别说找个男人当伴侣,就是找只乌龟当情人,我也不会管他了。”

阮筝听得满头黑线。真想不到他们父子间还玩这种勾心斗角。她现在真有点怀疑,徐启琛真像他表面看起来的这么天真无邪吗?还是说他有意把自己勾进徐家,送到他父亲面前,让老徐同志深陷爱情的泥墰,然后他们顺利结婚生子,就可以解除他的危机了?

不管这是不是他有意为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徐启琛这家伙竟成了最大的赢家。阮筝这么想着,扔掉杂志翻了个身,一脚踢开徐天颂裹着被子睡着了。

接下来的日子又是一成不变。宋宁秋一死,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断了。警方详细调查过和她有关的一切,但什么都没有找到。据她临死前说,那个指使她的人她其实并没有见过。对方每次都喜欢寄封信到她的邮箱里,从一开始告诉她侯文彬在喀嗦丽尔绑架了阮筝,到后来他回s市后被万卿软禁。再到往后侯文彬被杀,他一步步指导宋宁秋如何利用正在追求她的史文生接近阮筝,甚至连在蛋糕里下药这种事情,也是他亲自教的。宋宁秋从一个普通的白领女性摇身一变成为复仇女王,这个幕后黑手简直功不可没。

但他非常小心,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他从不用邮局寄信,所有的信都是亲自投递到宋宁秋家的邮箱里。他也从不手写,所有书信内容都是从电脑上打印出来的。用的是最普通最常见的a4纸,s市几乎一半以上的企业全用的这个品牌的打印纸,根本无从查起。

警方也从油墨中下过手,发现依旧是很常见的打印机品牌,不具有唯一性,甚至都没办法缩小调查范围。目前从警方的判断来说,这个人很有可能从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所以他/她很容易就能接触到办公用品,打印信件也很方便。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也有可能这人在家买了台打印机,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但因为有了公司职员这一怀疑,所以阮筝暂时连班都不能去上了。既然那个人总在暗处窥视她,那么他/她隐藏在辞西的可能性非常高。辞西是新成立的公司,很多人都跟阮筝差不多时间被招进去,凶手混在其中的可能性也很大。

为了安全起见,阮筝暂时只能足不出户安心在家休养生息了。有一天她实在闲得无聊,就问徐天颂道:“你觉得这样就安全了吗?”

徐天颂窝在沙发里头也没抬,直接送了她两个字:“未必。”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关唯妹子扔的一颗地雷和2013丹若妹子扔的四颗地雷,香吻一个。这两天正在码结局,还在给新文攒存稿,所以没办法更太多了。不过就这几天,接下来的最后几章都会很肥的,大家敬请期待哦。

71-75

71软禁

阮筝现在连家都不能住了。

她完全成了警方的重点保护对象。连环凶杀案已经让s市的警察们忙得焦头烂额。接二连三地死人简直让局长头疼死了。案子一天破不了他一天就不安生,眼看着头顶的乌纱帽都要保不住了,急得他是上蹿下跳,恨不得撸袖子自己上算了。

局长这么跳脚,底下的人日子自然不好过。可从前那几桩案子他们已经翻遍了所有的证据,对细节查了又查,就是查不出个所以然来。距离第一桩霍明远的案子案发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恶性凶杀案依旧没有水落石出,很多媒体和民众都冷眼看着,不少人已经在等着看他们笑话了。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阮筝成了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自从知道连环凶手很可能是冲着阮筝去的,并且在查到宋宁秋被人指使要害阮筝后,专案组就将这两桩案子暂时合并在一处儿调查了。阮筝这个人背景不复杂,人脉也很简单,很难让人相信同时有两个人躲在暗处针对她。

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样,这个心理极端变态的家伙一开始就是围绕着阮筝在做案。先将她身边有点关系的人一一除掉,然后再向她下手。阮筝也曾疑惑过,她向警方询问:“这个人之前杀的都是对我不利的人,这看起来似乎是在保护我。你们觉得他会突然改变主意,转而想要杀我吗?”

警方的专家皱着眉头分析:“这也不能说不可能。我们以前也曾接触过类似的案件。犯罪分子一开始将某一个人视作是自己的精神信仰,假设那个人的周围总有人想要害他。于是犯罪分子开始杀人,就像是在守护他的被信仰者,为被信仰者开道一样。但随时杀戮的进行,犯罪分子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或许是被信仰者做了某些令他感到失望的事情,令他觉得受到了背叛,所以他转而对被信仰者由爱生恨,想要亲手结束对方的生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的妄想已经到了一种疯狂的境地。他已经分不清现实和幻想的区别了。在他看来被信仰者身边已经充满了无数的危险分子,而凭他的力量已经不足以对付了。这个时候他会转而寻求另外的方法,既然不能保护对方,那就索性毁了对方。让他死在自己手里,好过让他被别人杀掉。这大概就是一种我们普通人常说的爱你就要毁了你的做法吧。见过兔子生崽吗?如果一窝生得太多或是没有做好窝的话,兔妈妈会把自己生的小兔子一只只吃掉。这在它看来也是一种保护。”

阮筝听得冷汗直流,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一开始她还抱了点侥幸心理,觉得有可能没这么巧。但现在听专家这么一分析,她觉得也有几分道理。她也没这么多的魅力,能同时吸引两个变态者。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专家说的,变态者的心理产生了变化,从保护她进化到了毁灭她。

这情况可大大不妙。敌在暗她在明,万一让人给算计了,她连跑都跑不掉。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警方这次对她相当重视。局长再三下死命令,一定要保护好阮筝,如果再出一桩人命案的话,他这个局长就真的要卷铺盖滚蛋了。他滚了,底下这帮手下也别想有好日子过,他们s市警局以后也别想在其他同僚面前抬起头来了,肯定会被人笑话是吃干饭的。

当警察的大多有着一腔热血,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哪里受得了让人这么看扁。所以不用局长下死令,他们就自发地投入了十二万分的热情,将阮筝保护得严丝合缝,简直连只苍蝇都不许近她的身。

所以徐天颂家阮筝暂时是不能住了。那里闲杂人等太多,会给保护工作增加难度。即便徐天颂将所有人都暂时遣出去,那间房子也实在太大了。屋子越大保护难度就越大。因为那意味着入口越多,漏洞也越多。像徐天颂家那种房子,随便在地下室藏个把人你根本发现不了。就算临时从外面翻墙进来也难被发现。

警察局毕竟人手有限,除了这桩案子还有很多案子要跟。在有限的人手条件下,阮筝住的地方只能暂时缩小到一个标准间。地方小工作就容易展开,而且漏洞也会大大减少。所以警方暂时为阮筝安排了一套公寓让她住下。

那是一套两室一厅,位于郊区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这里条件不错,入住的都是有点经济基础的中产阶级。阮筝住的这一层一共左中右三套。她住中间那一套,一间房她睡,另一间房有两个女警陪着她住。另外左右两套房里各住了六七个男警察,二十四小时轮班保护她。

如此兴师动众简直令阮筝瞪目结舌。更令她意外的是,除了一般人不允许来看她外,连徐天颂也被挡在了门口。那天她刚准备搬出徐家,徐天颂就拦住了警察们:“先把你们要去的地方告诉我。”

张警官一脸严肃,抱歉道:“不好意思徐先生,按照局长的指示,除了我们警方的人,任何人都不能被告知阮小姐目前的住处。”

“我不是任何人,我是她丈夫。”

阮筝一脸黑线,纠正道:“是男朋友。”

张警官继续解释:“对不起徐先生,不管您是不是阮小姐的先生,我们都不能告诉您。”

“你们是准备软禁阮筝吗?是想让我告你们警察局,同时让报社把这件事情好好地详细报道一下吗?”

张警官一下子愣住了,脸上现出为难的神情:“徐先生,请您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阮小姐好。毕竟除了警察外,其他人都有犯罪的嫌疑,一旦告诉了您,万一,万一您是……”

“万一我就是那个连环杀手,半夜摸到阮筝的住处把她杀了,你们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是不是?”

张警官一副噎着了的表情。徐天颂忍不住扶额:“麻烦您用脑子想想好吗,我如果想杀阮筝,有必要等到现在?她就早死了几百回了。在今天之前她天天都跟我睡在一张床上,我只需要一只手就能生生将她掐死。何必这么麻烦等到你们警方开始保护她时,我再绕大半个城市半夜摸黑进她房杀死她。你们觉得是你们脑子有洞还是我脑子有洞?”

张警官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子有洞。但他还是有些犹豫:“可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

“不久前我为了她差点连命都没了,你们警方一定知道这件事情。如果说像我这样愿意为她去死的人都不值得信任的话,那么像你们这样的警察同样值得怀疑。你可以为她去死吗?”

“我……”张警官和其他警察面面相觑。

徐天颂依旧紧咬不放:“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故意把她骗过去,好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把她给分尸了。别说警察全是好人,你们的马警官和吴警官不就是吸毒成瘾?作为阮筝的男朋友,我有权力质疑你们的可信度。这样吧,今天她不能跟你们走,有什么问题你们跟我律师谈,等谈好了再决定她的去留问题。”

阮筝在一旁听得直摇头,徐天颂真是个幼稚到死的男人。曾经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青膺老大,最近怎么成了耍无赖的高手了?听听他说的那些话,仗势欺人外加胡搅蛮缠,简直都快把张警官他们给逼死了。

无奈之下她只能上前当和事佬:“张警官,不如你就告诉他吧。他这个人嘴巴挺牢的,不会轻易告诉别人的。再说我也信得过他,这人虽然没什么人品,还是有几分信用度的。你们要不告诉他,回头他自己也能查出来。要是把这事儿闹大了就不好了,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嘛,互相理解一下好不好?”

说完她就冲徐天颂拼命眨眼睛。

徐天颂假装没看到,撇撇嘴道:“这样吧……我跟你们一起去。从今天开始我跟阮筝住一起,你们可以搜我的身,确保我身上不携带任何武器,如何?”

“可你一只手就能掐死她……”张警官小小地抗议。

“我现在就可以掐死她,你信不信?”

“好了好了,徐先生,我们让步,可以了吧。”张警官终于被徐天颂的王霸之气给逼到崩溃了,最终在请求了上级之后允许他一同前去。不过前提是不允许带任何通讯设备和武器。这段时间也不允许和外界有任何的联系。

听到这样苛刻的条件阮筝不由有些担心:“公司怎么办?”青膺是徐天颂的心血,离开一两天都会有大麻烦,何况是现在这样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的情形。徐启琛暂停了美国的学业如今人在国内,但他是个只会花钱不会挣钱的主儿,公司交给他肯定不行。别一个月后徐天颂回来,青膺已经让他败得连董事长的名字都换了。

徐天颂却不在意地笑笑:“不要紧,阿滨和叶司会帮我盯着的。还有阿慕也在,有他们几个在,我暂时离开一下不要紧。”

“可是……”

“还有什么可可是的。阮筝,”徐天颂望着她的眼睛,目光突然变得深情起来,“我曾经说过,为了你我可以舍弃一切。现在我要再加上一句,这一切里包括青膺。”

72电灯泡

于是在大一堆电灯泡的注视下,阮筝和徐天颂过起了二人世界。

那两个住在隔壁房间的女警察简直乐疯了,觉得这趟任务出得真是值,根本就是中了头奖。每天她们两个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霸占着客厅里唯一的三人沙发,假装看电视吃零食,而那两双眼睛就一直盯着阮筝和徐天颂的房门,等着帅哥从里面出来,在她们面前走过,走去厨房,走去洗衣房,走去阳台,或是走去餐厅。

无论他去哪里,她们的目光都永远追随着他,而跟在后面出现的阮筝直接就被透明化处理了。女警们很自觉地就当她不存在。搞得阮筝总是跟徐天颂抱怨:“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来保护谁的?其实她们是来保护你的吧。”

“吃醋了?这种飞醋吃得也太没意思了吧。”

“可她们那双眼睛就跟涂了胶水似的,整天就钉你身上了。”

徐天颂靠在床头拿着遥控器正准备开电视,听到这话后直接手一指房门,略带调侃道:“要照你这么说,我也该吃醋才是。那个牛皮糖似的顾知桐,他到底打不打算走了?”

说到这个阮筝也很无语。顾知桐的枪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到底是年纪轻底子好,在医院躺了两个礼拜就已经生龙活虎了。阮筝总拿这个事情笑话徐天颂,说他真是老了。看人家小年轻,一颗贯穿身体的子弹,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两个礼拜就好了。不像他,手臂上扎一针,居然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

徐天颂知道阮筝在故意气他,他也不在乎,只轻描淡写道:“他要不好快点,怎么能厚着脸皮来参加这次的行动。又怎么能成功地恶心到我呢?”

这个事情阮筝也觉得很困扰。她绝对没料到,顾知桐前脚出医院的门,后脚就上她这儿来了。他向上级打了报告要求归队,并且坚持要来保护自己。上级本来是不同意的,他毕竟枪伤刚好需要修养,这会儿应该在家休假才对。

但顾知桐身上有一股年轻人的犟劲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上级不批他也不跟人多废话,直接拎着洗漱用品就上这儿来了。他来了之后往隔壁屋一住,同事们也不能赶他走。于是这次行动的总负责人张警官只能苦哈哈地打电话请求上级。上级一听人都去了,也没办法了,生米煮成熟饭只能依了他了。

再说他们这儿现在也的确挺缺人手。两班倒地轮班,每个人都累得够呛。多一个人就能轻松一点,所以大家都很欢迎顾知桐,除了徐天颂。

这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对他权威的挑战,公然到他的地头抢女人来了。所以自打顾知桐来了之后,徐天颂在床上就愈加卖力了,每天晚上都把阮筝干得死去活来尖叫连连。阮筝事后气得想踹爆他的蛋蛋:“你丫就是故意的,想让隔壁人都听到是吧。”

“没错。”徐天颂光着身子起身去浴室冲澡,回头冲阮筝抛了个媚眼儿,回答得脸不红心不跳。

阮筝气得拿枕头扔他,却只扔到浴室的大门。她气得在心里大骂:“不过是仗着自己长得漂亮!”

长得漂亮是徐天颂一个很大的优势,但并不代表他可以靠着美貌横行无忌。比如有时候警察就不吃他这一套。

那天警局里其他人来找他过去问话时,态度就相当严谨。当时阮筝还在吃早餐,几个警察突然来敲门,进屋后他们说明了来意,说是要带徐天颂去警局做笔录。

这些人都是顾知桐的同事,和这一层三间房里的人全都认识。大家互相打过招呼后,他们便解释道:“医院对宋宁秋的尸体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在她的血液里分析出了某种异常药物。这药物使用过量会致人脏器衰竭死亡。起先医院里以为是医生的操作失误,所以内部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调查。但目前基本可以排除医生失误的可能性。所以警方需要立案调查,以确定是否有谋杀的可能性存在。”

他说了一大堆,阮筝听得糊里糊涂:“那你们找他去干嘛?”

“只是例行调查。我们调查了宋宁秋死亡前几天的监控录像,发现徐先生曾去过她的病房。所以我们需要您跟我们回警局做一趟详细的笔录,把问题都交代一下。”

阮筝越听越觉得不对:“这是什么意思,你们怀疑是徐天颂杀了宋宁秋?”

“不好意思阮小姐,我们没有这个意思。但按程序来讲我们必须这么做。徐先生在我们去你家调查宋宁秋死亡一案时没有主动说明自己曾去看过她这一事实。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在隐瞒些什么。”

阮筝转头去看徐天颂:“你真去了?”

“嗯,我去了。”

“你去干什么?”

“就像之前警方调查过的那样,宋宁秋一个普通职员,如何有本事一步步精心设计杀人计划。我对此有怀疑,我觉得她没对警方说实话。所以那天我去找她,想找她问问情况。”

“那你问到什么了吗?”

徐天颂两手一摊:“没有。我刚进去还没来得及问话李默就打电话来,然后我就出来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可以杀人吗?”

警察被阮筝问得有些尴尬:“不好意思阮小姐,这个得等调查后再做结论。现在我们需要徐先生的配合。如果他不配合的话……”

“你放心,我一定配合。”不等警察说完,徐天颂就主动开口道,“一点小事情,我跟他们走一趟,很快就回来,你乖乖在家等我。”

阮筝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她伸手抓住徐天颂的手,不放弃地向警察追问:“你们确定宋宁秋的死亡真的是人为的吗?”

“这是李默医生给的结论,请您相信李医生的专业操守。”

徐天颂把手从阮筝手里抽出来,反过来揉揉她的头:“我也相信李默的专业素养。他这个人看起来风流,做事绝对严谨。你别担心,我这辈子跟警察打过很多交道,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你就知道我的胜算是多少了。”

他虽然这么宽阮筝的心,但对方还是忧心忡忡。没错,徐天颂之前在跟警察的较量中都赢了,他的胜算是百分之百。但这东西不能以概率来论,没抓到就是百分之百的胜利,可一旦被对方抓住了把柄,那就是百分之百的失败了。若他真被按上个杀害宋宁秋的罪名,很难保证可以全身而退。要知道杀人是可以判死刑的,他生意做得再大也没用。

送徐天颂出门的时候,阮筝满脸都写着“担心”两个字。那两个负责保护她的女警过来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放心吧,我们的同事不会对徐先生怎么样的。徐先生是我市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代表律师。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问话而已。”

“你们相信徐天颂会杀宋宁秋吗?”

两位女警面面相觑,皱着眉头沉默不语。她们是警察,案子没下定论前,她们不方便对普通民众多说什么。但从她们的表情可以看出,阮筝相信她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徐天颂根本不可能杀宋宁秋,他没有杀她的必要。宋宁秋跟他没有关系,做的事情也没伤害到他的利益。如果说是为给自己报仇,那也有些说不过去。

毕竟宋宁秋没真的伤到她,徐天颂若真杀了她,岂不是等于给顾知桐报仇了?他哪里是那种会给情敌报仇的人,这简直太不符合逻辑了。

但那盘监控录象又是确实存在的。阮筝总觉得这里面似乎太过巧合了一点,怎么前一段时间宋宁秋刚死的时候他们没发现录象,等到医生一做出药物过量的结论后,那份录像一下子就出现了?

这就像是有人故意导演了一切,有一双无形的手在背后操控着这一切,不仅拿徐天颂来开玩笑,还拿警察来涮着玩。

阮筝只觉得头疼无比,怎么也想不透这里面的关键所在。就在她六神无主心绪烦乱时,外面一下子变得吵嚷起来。她扭头看两位女警,发现她们脸色一变,神情比刚才紧张了许多。个人矮的那个直接走到她身边把她往房里带,另一个则掏出枪来走到门口。

她从猫眼处向外张望,看了几眼后忍不住“咦”了一声:“那不是整天追着小顾的那个小姑娘吗?”

听到这话阮筝和另一个女警同时停下步子。她们也走到门口向外望,阮筝从小小的猫眼里看到外面楼梯口站了好几个人,有几个负责保护她的警察,还有就是梁雨琪和顾知桐。

梁雨琪个子小小的,手里却提了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她费力地拖着那个行李箱,一副准备出远门的样子。

顾知桐看到她的时候简直惊呆了:“你怎么会来这里?”

梁雨琪却大方地冲其他人伸手打个招呼:“我来跟你说再见啊。我跟你说过的,我今天上飞机回新加坡,你不记得啦。你要不要送送我?”

顾知桐气得脸都绿了:“你要回就自己回好了,你找我做什么。再说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梁雨琪露出一脸顽皮的笑容,吐了吐舌头道:“当然是从你身上得到的资料啰。我是跟着你来的。”

“可我来这里好几天了,你怎么……”顾知桐突然脸色一变,整个人像被雷劈似的定了在那里。三秒钟后,他爆怒喝道,“姓梁的,你居然在我身上装跟踪器!”

73旧照片

阮筝躲在屋里听着,感觉外面就像在上演夫妻吵架大戏。

一个隔壁屋的警察敲门躲了进来,冲阮筝他们笑道:“小顾还真是命好,这一个两个的桃花运真旺。我看那小姑娘挺不错的嘛,年纪小长得漂亮听说家里也挺有钱。就是身材还没发育好,这也没什么,她不还小嘛。可他偏偏不要,两个人吵得跟乌眼**似的。”

那个矮个子的女警就很八卦:“听说那姑娘在小顾身上装跟踪器了?”

“是啊,真够有胆色的,敢对警察做这种事。这可是犯法的事儿。要不是看在小顾面子上,我估计她这会儿早让人带局里去了。要不怎么说现在的小年轻敢爱敢恨呢,听说还不满二十呢,就这么有心计了。追男人追得这么用心,我要是小顾啊,早就举手投降了。”

另一个女警就笑着往门口努嘴:“现在怎么样了,这情况要向上级汇报吗?”

“谁知道啊,老张管着呢。小顾已经气得回屋找跟踪器去了,说要找那姑娘的父母好好谈一谈。老张正劝小姑娘呢,让她赶紧搭飞机回新加坡去算了。还吓唬人小姑娘,说她不听话就把她关警局几天吃吃苦。不过我看悬,那姑娘胆子贼大,我看谁也压不住她,小顾也拿她没办法。”

几个人听了都齐齐咂舌。外面的动静渐渐小了,阮筝想大概顾知桐的黑脸起到点作用了,梁雨琪说不定已经走了。她正想说几句话让大家都散了,却听有人在那儿敲门。那个男警察就主动去开门。一开门就见顾知桐黑着一张脸站在门口,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怒气。

“哟,瞧你给气的。怎么,跟踪器找着了?”

顾知桐一抬手,一枚钮扣样大小的东西在手里晃来晃去,他顺手递给同事:“替我交给老张吧,回头看情况。敢往我身上装这东西,看来真该让她进牢里吃几天牢饭了。”

“算了,她才多大年纪。”阮筝倒了杯水给顾知桐,同时不忘劝他几句。

“不小了,都快二十了。关键这丫头胆子越来越大了,这种事都敢做,往后她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再不好好管管,以后真得杀人放火了。我看她就是这国出坏了,在外面没人管,交了一群坏朋友,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敢试一试了。”

阮筝知道他说的是气话。看得出来,虽然顾知桐对梁雨琪未必存有男女之情,但他们两人其实感情很好。听梁雨琪自己说她跟顾知桐从小是一起长大的,有一回说起的时候她还说要发他们两人小萝卜丁时的照片给她看,结果后来说说笑笑地也给忘了。

这两人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顾知桐对梁雨琪更像是哥哥的角色,他对这个妹妹有一种保护和教育的责任在身上。所以今天这事儿出了之后才会这么生气吧。想想也是,这事儿确实做得太出格了,跟踪器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法律严令禁止的,她非但买了,居然还把它放在警察身上。

顾知桐又忍不住添了个理由:“如今你有危险,这孩子太胡来了。这个地方知道的人越多就越有危险。现在除了我们警方外,雨琪也知道了,我真怕她这个大嘴巴会出去乱说。”

“她不是马上回新加坡了嘛,应该不要紧。”

顾知桐有些烦躁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冲屋里其他三位同事道:“我有话要跟阮筝说,能不能……”

“行行行,我们撤,撤!这里就留给你了。”顾知桐话还说完,他那男同事就识相地往外走。还顺道把另外两位女同事一并招到隔壁去了,“走走走,把空间让给他们两个慢慢聊。咱们去隔壁吃东西,别妨碍他们。”

两个女警官巴不得顾知桐跟阮筝好,这样徐天颂就能落单了。虽然说徐天颂这样的大人物就算真跟阮筝分手也不会找她们,但女人的心理总是这样的。在她们看来阮筝也就是个长得略漂亮的普通女人而已,跟顾知桐配配也就算了,跟徐天颂这种级别的实在不搭。

所以那同事一招呼她们两个立马跟上,一时间屋子里的闲杂人等走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阮筝和顾知桐两个人。

阮筝其实不太乐意和顾知桐独处一室,这种情况略显尴尬。但此刻顾知桐正在气头上,似乎也不打算跟她谈情说爱。他只是往沙发里一坐,揉着眉心发牢骚:“阮筝你说我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哦,你说小梁的事情啊。我看就算了吧,她年纪小不懂事,你要真捅出去,这事儿可大可小,没准儿她就要有麻烦了。你们自小一块儿长大,你也不希望她身上有案底吧。”

顾知桐扯了扯嘴角,笑得有些勉强。突然他话锋一转,两只眼睛直直地盯着阮筝:“我问的不是梁雨琪,是我跟你。我们两个的事情要怎么办?阮筝,我救了你一回,你要怎么报答我?”

阮筝心想最害怕的事情终究还是来了。她尴尬地冲对方笑笑,刚想要说什么,房里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这手机是警方特别为她准备的,方便她有危险时可以及时与旁人取得联系。这手机的号码没几个人知道,除了这里所有的警察外,也就只有徐天颂知道了。

所以当手机响的时候,阮筝就以为是徐天颂来电话了。她立即起身去房里拿电话,一看却是个陌生的号码。她接起电话一听,发现打电话的竟然是梁雨琪。

梁雨琪在电话里没跟她客套,一开口就直奔主题:“阮姐姐是我,我突然想起个事情来了。上一回跟你见面时我说我跟顾知桐是打小一块儿长大的,当时说要发照片给你证明的。这会儿我要回新加坡了,一下子想起这个事情,所以就给你打个电话。我马上就把照片发给你,你好好看看吧。”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阮筝完全没领会她的意思。可对方一下子就把电话给挂了,连追问的时间都没给她留。阮筝拿着手机愣了几秒钟,就听提示有短信来。她打开短信一看,里面果然附了一张照片。这一看就是十几年前的老照片了,当时应该是普通相片来着,被梁雨琪扫描进了电脑,做成了数码相片的样子。

照片上两个小萝卜丁年纪都不大,男娃娃看起来大概四五岁,女娃娃不过一两岁。两个人被大人强行摆在一起拍照,小的那个还不太懂事,只知道傻乐。大的那个却有点不大乐意,嘟着嘴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照片里的两个孩子看起来都很可爱,让人有一种想要掐一把的冲动。阮筝拿着手机静静地看着,仿佛这张照片有着巨大的魔力,就像一个快速旋转的漩涡,能将整个人全都给吸进去。

猛然间她瞳孔一缩,整个人像是身体里被埋了一颗炸弹,瞬间就在体内炸开了。那一瞬间她觉得全身疼得难以言说,所有的内脏器官甚至连细胞都一同炸开了。一股气从胸腔里涌起,直冲她的喉咙口。她没忍住,捂着嘴剧烈地咳嗽起来。

她很想叫外面的顾知桐进来,可嘴巴除了咳嗽外发不出一点声音。那股剧痛感从开始的无比清晰强烈慢慢地变得虚幻起来,似乎那并不是真实的疼痛。她努力想要平息自己急促地呼吸,勉强仰头遏制住咳嗽的冲动。身体渐渐变得舒服起来,似乎正在恢复常态。

可这种状态只维持了很短一段时间,就在阮筝觉得呼吸开始顺畅心情开始平复,内心的喜悦替代各种不适开始冒头时,她再次感觉到了一阵痛楚在身体里蔓延开来。

在她闭上眼睛倒下的时候,她感觉到这一次的疼痛是极其真实的。她突然很想叫顾知桐的名字,想叫隔壁几位警官来帮忙。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她就这么倒了下去,连最后一点知觉都从身体里被彻底地抽离了出去。

她的手一松,手机从手心里滑出,直接摔在了地上。砰得一声响,屏幕朝上亮着,上面依旧是那张顾知桐和梁雨琪小时候的合照。带着那个年代特有的味道。

而隔壁那几个负责保护她的警察还在那里吃东西闲扯淡,完全不知道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发生了些什么。他们还在拿刚才顾知桐和梁雨琪的事情开玩笑,那个男警官就忍不住指指隔壁:“小顾这会儿说不定正靠在阮筝身上哭呢。难得徐董事长不在,这小子就去占人女朋友的便宜。听说那徐天颂以前可是香港黑帮老大的头一把交椅,要让他知道小顾觊觎他的女人,回头还不拿刀把他剁成十七八块啊。”

旁边就有人接嘴:“小顾好歹是警察啊,那姓徐的敢这么嚣张,咱们兄弟还不得弄死他!”

“就凭你?知道吗,连局长都要卖他几分面子呢,你一小警察还想搞倒知名企业家,别做梦了。”

一帮人在这里说说闹闹,拿顾知桐和徐天颂来开玩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见急促的敲门声。屋子里的人同时愣了一下,凭着多年办案的经验,所有人瞬间收起了玩乐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他们同时掏出枪来做防御的姿势,慢慢向门口挪动,张警官在那里带头问是谁。只听敲门声停滞了片刻,然后是传来了顾知桐的声音:“是我!”

大家顿时放下心来。张警官去开门,刚想数落他几句,却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只见顾知桐满脸是血地站在那里,脸上布满焦急的神色,一开口更是把人吓得半死:“梁、梁雨琪把阮筝带走了!”

74阮笙

所有人都在听到这句话后石化了三秒。

然后张警官第一个反应过来,直接跳起来叫道:“这怎么可能?我们什么动静都没听到啊。”

顾知桐抹了把脸上的血,喘着粗气道:“她,她过来敲门,说有话要跟阮筝说。我,我就放她进来了。我没想到她会袭击我。她把我打倒在地,我迷迷糊糊地看见她把阮筝打晕装在皮箱里带走了。”

他一提到皮箱,所有人都想起来了。刚才梁雨琪来的时候就带了个特别大的箱子来。当时大家还笑话她,人小小的箱子却这么大,出国留个学有必要带那么多东西吗?现在听顾知桐这么一说众人才明白,原来那小丫头早有准备。那箱子不是用来装衣服化妆品的,而是用来装人的。

张警官简直气得快冒烟儿了,扭头冲屋子里的人吼:“刚才是谁在看监控,都是死人吗?”

一个小个子警官从人群里走出来,一脸抱歉道:“对不起张队,是我大意了。我看到那姓梁的小姑娘又来了,还以为她是来小顾的。我,我没想到她……她怎么会搬得动一个女人啊?”

顾知桐也有些气极败坏:“她是跆拳道黑带!别太小看她了。她刚走没多久,楼下应该早就停了辆车,说不定还有人接应。张队,快,快去追。”

这话提醒了所有人。当即左右两套房里的人全都活动了起来。大家都顾不得查看顾知桐的伤势,纷纷跑下楼去跳上车就去追人。临走时张警官吩咐顾知桐留守原地打电话给警局要求增援,同时自己处理一下伤口。

顾知桐目送同事们离开,累得靠在墙上直喘气,嘴里喃喃道:“还能追上吗?”

所有的警察心里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当便衣警车开出小区没见到一辆可疑车辆时,大家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看顾知桐的受伤情况,他应该有过短暂的昏迷,而这小一小段时间已足够梁雨琪将阮筝运出去几公里了。s市这么大,茫茫人海到底要怎么找?

在这种时刻张警官还算保持了暂时的冷静。他先查看了小区外的路况,将几辆警车安排往三个方向去追。那三个方向全是路况较好的路段,他判断梁雨琪既然要把人运走,一定会走宽敞的大路。

同时他又不忘打电话回警局,让人立即调查梁雨琪开的车的车牌号。她已年满十八,可以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了,但她常年在国外留学,按一般的情况父母应该不会买辆车写她的名字。所以很大的可能她开的是父母名下的车子。

一时间,梁雨琪父母亲名下的车牌号直接被调了出来。这几串号码立即被发往s市的各大派出所,通知到了每一位正在路上执勤的警察。一旦发现这几辆车中的任何一辆,一定要立即停下彻底检查。

张警官做完这些事情后,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往脑子里涌。他感觉自己就快要揪住这个杀人狂魔的尾巴了,他甚至已经开始怀疑梁雨琪的父母和她身边相熟的人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一定不会是凶手,她的背后一定还有高人在。而这个人才是最关键的人物。

但现在最令张警官担心的是,阮筝究竟被带去了哪里。城市这么大,几百万辆车登记在册,现在在路上跑的可能得有上百万辆,他们如何在这层层车流中找到目标车辆,成功解救出人质呢?

一想到这个,张警官就头疼不已。他突然觉得,自己脑袋上的警帽大概有些戴不稳了。

其实不光是张警官,就连阮筝自己都不知道她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她被人从后面袭击后就彻底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这有点像上次被万卿绑架时的情形,也是一睁眼什么都看不到。有那么一瞬间阮筝真以为是万卿又来了。但她很快就发现这次和上次的不同了。上次之所以看不见,是因为地下实验室没开灯,在没有窗户的情况下她自然什么也看不到。

但这一次却是因为有人在她的眼睛里蒙了一块黑布。她虽然看不见东西,却可以从布的缝隙里看到透进来的一点微光。她感觉自己被绑在一只沙发上,除了手脚不能乱动外,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舒服。应该说,这次的绑匪比万卿人性化很多,对待自己也很客气。

因为就在她醒过来的瞬间,她立即感觉有人递了根吸管到她嘴里。这是在喂她喝水,而阮筝确实也渴了,不客气地就喝了几大口。

她一点儿也不担心水里会有毒,如果对方想她死的话,刚才她昏迷的时候早就死了几百回了。这个人把自己绑了,带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很显然是有话要跟自己说。阮筝觉得自己也有满肚子的疑问要问,索性就多喝了几口提提精神。

她一口气几乎喝光了整杯水,然后就听一个声音平静地问她:“还要吗?”

阮筝心一颤,愣了三秒后摇摇头。她现在的心情应该说是激动多于害怕的。这个一直隐藏在背后的神秘人物终于要出现了,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连环杀手。一想到自己竟是第一个与他对话的人,阮筝没来由地就有些兴奋。

她仔细分析着刚才那三个字。毫无疑问这是个男人的声音,声音很陌生,一点印象也没有。感觉他年纪不太大,应该没超过三十岁。光听声音的话阮筝判断他应该长得不错,是那种知书达礼型的。不知道为什么,阮筝一下子就想到庄严身上去了。

但很显然这不是庄严,因为声音真的一点儿也不像。阮筝很努力地在记忆里搜索这个声音,最后却无奈地发现,她真的从没听过这个声音。这实在令她有些意外。她一直以为连环杀手就是她身边的人。即便不是相当熟悉的人,至少也该是接触过了。也许那人就在辞西上班,平常在公司里偶尔也会点头打个招呼什么的。现在这情况却让她完全糊涂了。

阮筝满心的好奇都快把胸口给撑爆了,她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是谁?”

“你应该早就知道我是谁。”

阮筝一脸疑惑。她听到那人将杯子放在了玻璃上,然后那人似乎坐下了。他清了清嗓子,补充一句道:“我就是杀了那些人渣的那个人。”

这个答案一点不出奇,阮筝失笑:“我早就猜到了。一直以来你都躲在幕后,杀了一个又一个和我有关的人。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杀他们吗?”

“因为你啊,就算你想不明白,徐天颂也应该想明白了吧。”

“我知道是为了我,可为什么呢?我们应该不认识吧,我自认也没这么大的魅力,能让人替我犯下这么重的罪。就不能让我见你一面吗?”

“呵……”那人轻笑一声,显然觉得很有趣,“你果然有点不一样。这种时候你不是应该痛哭流涕求我放过你吗?没看到我的脸是你的运气,你就不怕见到我之后就永远也看不见明早升起的太阳了吗?”

“就算不见到你的脸,你也不会放过我。你暂时不杀我是因为有话要对我说,等话都说完了,你就会对我下手了。所以不如早点揭开我的眼罩,让我看清楚你的脸。就算是死,也让我当个明白鬼吧。”

屋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对方似乎在沉思什么,在静默了片刻后他再次开口道,声音略微提高了一点:“不,你猜错了。我从头到尾都没想要杀你,所以你放心,一会儿听完我的故事后,我就会放你走。你别忘了,从头到尾我都在保护你,我替你杀掉每一个想要对你不利的人。他们都是混蛋,抢你的东西,害你额头受伤,意图把你灌醉好占你便宜,甚至绑架你到荒岛上。这么些十恶不赦的人,不死怎么行。你看,我对你这么好,又怎么舍得杀你呢。”

“可那些人都罪不至死。霍明远不过是抢我一个包,包里也没几个钱。冯连晋更是无辜,是我主动去救他才撞伤的头。毛俊杰确实是个流氓,但就算是j□j罪,法律也不会判人死刑。再说侯文彬,他是被人利用的,他的本意并不想伤害我。可你却把他们都杀了,不觉得自己太丧心病狂了吗?”

“真正丧心病狂的是他们!”那人说话始终慢条斯理,声音富而磁性相当好听,里面还夹杂了一丝丝的不屑,“别跟我提法律阮筝,法律这东西是最没用的。你说它到底能干啥?像徐天颂这样的黑社会它管得了吗?徐天颂以前杀过这么多人,可现在呢,还不是摇身一变成了成功商人,企业家代表,屁股后头跟一堆人吹捧他。所以法律这东西一点儿用没有。我杀的那些人在法律上可能都罪不至死,但在我看来,他们都该死。”

“为什么?”

对方没有立马回答她,而是反问道:“你说呢?”

关于这点,阮筝心里一直有一个猜想,现在她终于可以当着凶手的面说出来了:“因为他们都吸毒?你一定非常痛恨毒品。可是不对啊,毛俊杰并没有吸毒,为什么你连他也一并杀了?”

“你说对了,我确实非常痛恨毒品,恨到刻骨铭心。我恨不得杀光这世上所有的瘾君子和毒贩子。可惜凭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太微薄,不过能杀一个是一个,少一个这世界就多一点太平,也就会少一个像你我这样被毒品害得如此不幸的孩子了。”

阮筝心想,她的猜测果然不错。这个人果然年少时就深受毒品之害。听他的声音似乎不像是吸毒的人,那大概就是他的家中有人吸毒。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因为父母吸毒而闹到家毁人亡的地步。

“那毛俊杰……”阮筝还在纠结这个问题,但话刚说出口,她就明白了过来,“难道毛俊杰私底下一直在贩毒?”这人专杀吸毒者和贩毒者,既然毛俊杰不吸毒,很大的可能他就是个贩毒的了。

“没错,你很聪明。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挺聪明的。都说爱情会让女人变成傻瓜,在我看来你倒是略好一些。”

对他的夸奖阮筝不置可否,她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看来你杀的目标真的很明确。一方面得是害过我的人,一方面得是沾染毒品的人。这是不是你没杀庄严的原因?他也害过我,还害得不轻,你不会不知道是他利用侯文彬绑架了我。可你却没杀他,是因为他既没吸毒也不贩毒的缘故?”

“我其实挺想他死的。”那人突然站了起来,“单凭他想杀你这一点,不管他跟毒品有没有关系,他都够死好几回了。不过他比较特殊,他比那些人都要聪明很多,是个不太好对付的角色。更何况何慕则看得这么紧,我也没机会下手。那就放他一条生路吧。”

听到这里阮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的心情出奇地平静,既不紧张也不害怕,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被绑架的人。她眼睛上虽然蒙着黑布,却依旧抬头做出望着对方的动作,她脸上的笑容清澈而明媚,看得对方心念一动。

然后就听阮筝慢悠悠道:“你不杀庄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庄严和你有一样的遭遇,都是年幼时父母因毒品而身故,从此成了无依无靠的孩子。你跟他同病相怜,所以从潜意识里你就不想杀他。我说得对不对?”

屋子里一下子又以陷了死一般的沉寂中。阮筝的眼睛看不见,听觉就变得分外突出。她很明显感觉到对方的呼吸声加重了,自己的话似乎是刺激到了他,令刚才一直很淡定的他变得略微激动起来。

阮筝等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回答她,琢磨着要不要主动开口说几句。但她嘴巴才刚张开,一阵风就扑面而来,吓得她赶紧把嘴闭上。然后她就感觉一个人贴上了她的身体,说话的时候气息一阵阵吹进她的耳朵里。

“十几年不见,你还是这么聪明。既然你脑子这么好使,你怎么到现在都猜不出我是谁呢?我的好姐姐!”

75自杀

他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猛地一用力,直接就将阮筝脸上蒙着的黑布扯了下来。他的脸就贴在阮筝脸颊边几公分的地方,清晰到甚至连皮肤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

如果说到现在阮筝还认不出他是谁的话,她只能说自己是个瞎子了。可这张脸实在太出乎她的意料,以至于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她的心脏骤然停跳了三秒。那种喉咙里被什么东西堵住的感觉又冲了上来,阮筝一时没忍住,整个人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对方伸出手来,冰凉的手指在她的脸颊上轻拍了两下:“不用这么意外姐姐。我以为你早就想明白了。在看到梁雨琪给你发的那张照片时,你应该已经明白了,不是吗?”

阮筝依旧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咳嗽。颤抖中她感觉自己手上的束缚被解开了,身体顿时轻松了很多。她整个人直接瘫在了椅子里,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对方很好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罐哮喘药来,递到她面前:“要不要吸点药?我记得你从小就有这个毛病,现在还没好吧?”

阮筝看着那只横在自己眼前的手,觉得这就像是一场梦。就在几个小时前,当她看到那张照片时,心里简直被狂喜给完全占据了。因为太过高兴,以至于身体竟出现了幻觉,感觉到了本没有疼痛感。她以为已经死去多年的弟弟居然还活着,并且在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出现在她的身边。

可才过去这么点时间,她心里的喜悦就烟消云散了。她的弟弟确实没有死,但他刚才已经亲口承认,他就是那个杀人狂魔,连环杀人案的真正凶手。

亲爱的弟弟失而复得,可他却已经变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阮筝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顾,顾知桐,你为什么……”

“你应该叫我阮笙。”顾知桐直接蹲□来,与阮筝直直地对视着。他的脸上依旧是往日温柔的表情,只是再没有了那种发自内心的阳光感。他伸手摸了摸阮筝的头,“姐姐,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你的声音……”

“变了是不是。”顾知桐有些唏嘘,“我这人这辈子还有什么不能变的。父母变了,名字变了,连身份都变了。我的心都换了一颗,换个声音有什么大不了的。”

阮筝无言以对,心情剧烈起伏不定。她心里有太多的疑问想要追问,可最后只问出了一句:“阿筝,为什么,为什么要杀那些人!”

“因为他们都该死。”顾知桐说这话的时候简直要把牙给咬碎,“我这一辈子最恨的就是沾上毒品的人。姐姐,你不会忘了爸爸妈妈是怎么死的吧。如果爸爸不吸毒,今天我们家不会是这样的。徐天颂是个混蛋没错,但我认为毒品比他更可恶。所以我有义务消灭毒品,这难道不好吗?”

阮筝深吸一口气,无奈地皱紧眉头:“你已经是警察了,你可以行使警察的权力去制止犯罪。把那些贩毒的都抓起来,把吸毒的都送进戒毒所。你明明可以用正当的手段来制止毒品的蔓延,为什么非要用这种血腥的方法呢?”

“我以前也跟你一样,天真地认为只要当了警察就可以对付毒品了。但当我真的成了警察后我才发现,这根本不可能。这东西的诱惑力太大了,除了死亡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消灭它。那些贩毒和吸毒的都应该去死,我要用那些人血腥恐怖的死亡手法给那些沾染毒品的人敲一记警钟,让他们有所收敛。这比反复地送人进戒毒所或是抓几个小毒贩有用多了。”

阮筝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人会是那样的死状了。死相凄惨恐怖,并且经报纸电视一报道,很多人都会看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种心理震慑。另一方面,弟弟也是在发泄心中对毒品的怨恨,他对付那些人的手段越残忍,说明他的怨气就越深。

她曾经天真单纯又可爱的弟弟,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阮筝很想哭,可是又哭不出来。她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追问道:“当年是怎么回事儿?那场大火……”

“没把我烧死。不,压根儿就没烧着我。姐姐,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

顾知桐一下子笑了起来。他重新站起身来,双手抱胸目视前方。这屋子不大,感觉像个办公室,桌椅板凳摆了一堆。顾知桐的目光就望着屋子里唯一的那扇窗,像是在回忆往事:“我那时候还很小,大概不到四岁吧。个子不知道有没有一米。像我这样的小孩子一般育幼院都安排我们住一楼。可我运气不好,偏偏被安排在了二楼。那火烧得多大啊,姐姐你是没见到,简直能把天都给染红了。我印象特别深刻,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感觉还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人家都说小孩子记不得事情,我觉得这话儿有问题。像我就记得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比如这场大火。”

阮筝脑中突然闪过一个邪恶的念头,这念头简直把她吓了一跳。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住在二楼,亲眼看到了大火却成功逃脱了。这意味着什么呢?阮筝突然不敢往下想了,因为她很害怕想到的结果会把自己活生生吓死。

但顾知桐显然对自己当年的杰作很满意,用一种颇为得意的语气继续道:“我当时站在挺远的地方看宿舍楼。火是从一楼着起来的,我点着之后就跑了。当时我也有点害怕,真怕那火会烧到自己身上。我也没做什么,就是把火柴划着了之后扔在了别人的床上,真没想到那火居然会烧得这么烈。我当时站在那儿看的时候都有点看傻了。不过幸好我还挺聪明,门口正好有辆送货的大卡车,我三两下就顺着架在上面的木板爬上去了。那个司机一路把我带到市区,后来在车上见着我的时候还吓了一大跳呢。”

说到这里顾知桐终于大笑了起来。阮筝头一回觉得,他的笑容竟是这样的可怕。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很想拿东西抡他脑袋。

即便这个人是她亲弟弟,她也无法容忍他这种拿人病随便践踏的做法。想到那些无辜在大火中惨死的孩子,阮筝就气得浑身发抖。她终于忍不住直接跳了起来,伸手就煽了顾知桐一个响亮的耳光,嘴里骂道:“畜牲!”

“没错儿,我是畜牲。”顾知桐挨了一巴掌丝毫没生气,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扭曲起来,“姐,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变成畜牲的吗?就在爸爸第一次当着我的面吸毒的时候,我的世界就已经毁了。你懂什么,你根本不明白!你从来没有尝到过这种痛苦。因为那时候你年纪比我大,爸爸觉得你该懂点什么了,所以他吸那东西的时候总是避着你。可我不一样,我不过就是个奶娃娃,他觉得我这样的三岁小屁娃什么都不会懂,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在我面前抽白面儿。他从来不知道,他的所做所为我全看在了眼里。他的亲生儿子,因为这个会恨他一辈子。他死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挺好的,真的挺好的,这种败类就该去死。他活着不过是拖累家人罢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从前祸害我,后来又祸害了妈妈。连死都不肯放过我们,非要拖着妈妈一起去。”

“阿筝,你为什么会记得这么多事情?你那时候才三岁,三岁的孩子会记得这些吗?”

“我当然记得,我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画面一直就留在我脑海里,怎么都散不去。爸爸坐在那里吞云吐雾,整个人陶醉到不行。他直接抽白粉不算,还要点根那种烟慢慢享受一阵儿。我小的时候是不懂这东西是什么,但这画面我一直记得。等我长大了,当了警察,看多了这种人的样子后,我就什么都明白了。姐,我也很想忘掉过去,好好当我的顾知桐。可是不行,我做不到。最近这一年多来我时常做恶梦,梦里全是爸爸吸毒的样子。我们姐弟两个这一辈子,一半毁在徐天颂那混蛋手里,另一半就毁在我们那个禽兽父亲手里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伸出手来,把阮筝抱进了怀里。这一举动吓了阮筝一跳,她竟呆呆地站着忘了要推开他。顾知桐的怀抱和从前一样温暖而宽阔,但她却再没有了那种平静舒服的感觉。当知道这个人手里沾了那么多条人命后,她觉得自己不是被人抱在了怀里,而是被一个恶魔死死地遏制住了咽喉。

窒息感突然而至。

顾知桐却全然不顾阮筝的反感,依旧贴在她的耳边轻笑道:“说到徐天颂,都这会儿了,他也该发现你不见了。警察困不住他多久,问几句话就得把他放了。他这会儿应该满世界找你呢吧,说不定都快把s市的地皮儿都给整个儿翻过来了。”

他一说到这个,阮筝就想起另一桩事情来了。尽管心里已经猜到了答案,她还是不死心地追问道:“宋宁秋的死,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她要不死,我这计划还怎么实施。不过你放心,她死得不算痛苦。梁雨琪在新加坡就是学的西方药学,她下药剂量很准,宋宁秋死之前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当中,我算是很给她面子了。”

“为什么要杀她?你已经杀了侯文彬了,就不能放过他的女朋友吗?”

“那怎么行,这个女人都有杀你的心思了,留着她就是个祸害。她必须得死,这件事情早就在我的计划里了,谁也阻止不了我的行动。”

阮筝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般的恶心瞬间袭来。她恼火地推开顾知桐,故意不去看他的脸,只是冷冷道:“既然你这么自豪于你的计划,不妨说给我听听吧。咱们姐弟多年没见,也让姐姐我知道知道你的能耐。”

“可以!”顾知桐似乎很高兴有人愿意听他说话儿,当下就不知从哪个找出来两罐啤酒。他递一罐给阮筝,自己则打开另一罐,二话不说先灌了好几口。然后他往沙发里一坐,跷着二郎腿满不在乎地给阮筝解释:“其实我真得谢谢雨琪,这回要不是有她的帮忙,这事儿我根本做不成。青梅竹马就是有这点好处,尤其当她还喜欢你的时候,基本上你让她干什么她就会给你干什么了。我让她去下药她就去了,这事儿要真捅出来了,也得算在她头上。也不知道她想没想到这一点,傻丫头。”

“利用别人对你的真心,你也挺有本事。”

“那是,对我来说为了达到目的,没什么人是不能利用的。知道徐天颂怎么会被警察叫去问话吗?那都是我安排好的。那卷录着他脸的带子一开始让我给抽出来了,警察去查录象的时候没查着。他那时候说不定心里还庆幸呢,没给卷进宋宁秋这案子里去了。他哪里想得到都过去一星期了,这卷带子又在我们局长的办公桌上出现了。局长也是病急乱投医了,为了破案什么都不顾了。要搁在平常他未必敢动徐天颂这样的大人物,现在时间紧任务重啊,他也不得不得罪知名企业家一回了。想想真是可笑,局长大人整天坐在那个位子上,想的不是如何破大案要案,而是如何保住自己的乌纱帽。警局里有人吸毒他也不知道,有人杀人他更不知道,我看他这顶帽子,这次是绝对保不住了。”

“你怎么进入医院的监控室的?肯定不是以警方的身份进入的吧。”

“我根本就没进去过。我不过就是找了个在里面当保安的朋友,让他帮了点小忙罢了。这就是当警察的好处了,那哥们以前有点小麻烦,让我给解决了。所以这次算是他还我个人情。要不然警方早该查到雨琪头上了。她进宋宁秋病房的时候那段录象,我早让人给删了。我其实对她不错的,也没真想让她替我背黑锅。我今天都敢绑架你了,我就没打算再把这事儿藏着掖着了。不过雨琪注定会有点麻烦,那些警察估计早就找到她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把这地儿给说出来。委曲她替我引开警方的注意力,我才能悄悄把你给带出来。那帮子蠢货,连我头上抹的假血浆都看不出来,一个两个真以为我被人砸破了头,我说什么就信什么,我让他们去追人他们就去追人。就这素质怎么当警察,难怪这一连串的案子至今都破不了。就凭他们的智慧,我这次要是不主动现身,只怕到死他们也查不出来呢。”

“他们不是蠢,而是信错了人。谁会想到日夜跟自己并肩战斗的战友,竟然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凶手。”

“你说得也有道理。好吧,不管怎么说,这群家伙现在肯定也想明白了。他们追了半天追上了梁雨琪的车,结果一查里面什么也没有。这就够说明一切了。队长不是傻瓜蛋,我戏虽演得好,他也总会想明白的。他现在一定很后悔,中了我的调虎离山计。在他们忙着追梁雨琪的时候,我却大大方方地把你装上我的车,开到这里来了。”

阮筝又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这屋子里灯光晦暗不清,看得人眼睛发疼,总觉得有种阴森森的感觉。她忍不住问顾知桐:“这里究竟是哪里?”

“城郊,一栋马上要拆的破楼。这里原先是某家工厂的宿舍楼,现在这里就要建商品住宅区了,这楼也就寿终正寝了。不过在它被炸掉之前咱们先借来用用,没准儿它还能靠我再出一回名儿呢。姐,忘了告诉你了,这楼下面已经事先让人埋了足够份量的炸药,一旦炸起来,开发商估计能省不少爆破费了。”

阮筝瞬间睁大了眼睛:“顾知桐,你要干什么?”

“别叫我顾知桐,我讨厌这个名字。叫我阮笙,我是你的弟弟阮笙,你还不明白吗?”

“不,你不是。你不是阮笙也不是顾知桐,你就是个恶魔。我弟弟十七年前就死了,那场大火直接把他烧死了。他再也回不来了。”

阮筝说到最后简直声嘶力竭。因为这是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弟弟真的回不来了,那个可爱天真肉乎乎的弟弟再不可能回来了。那场大火或许没有烧掉他的肉体,但却毁掉了他的灵魂。现在在面前的这个人,完全就是个陌生人。即便他们血管时流着同样的血,阮筝依旧无法接受他是自己弟弟这个现实。

她用尽力气吼出那一番话后,整个人因为激动而剧烈颤抖着。她死死地盯着顾知桐的脸,看着他脸上露出的隐隐的笑意,慢慢想明白了一件事情:“你绑我到这里来,为的不是我。你在楼下埋了这么多炸弹,也不是想要我的命。从一开始你就没想要伤害我,所以你做这些事情都是为了别人。你现在在等谁,徐天颂对不对?你知道他一定会找到这里来。你预备怎么样,我们三个一起在这里同归于尽吗?”

“不,我只想拖着他一起死。姐姐,你可以活下来。等他来了之后你就可以走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我跟他之间的恩怨了。男人之间的对话你不必插嘴,好好过你的小日子吧。找个男人嫁了生几个孩子什么的,只要不跟我们两个扯上关系,你还是可以过正常的生活的。”

“你觉得徐天颂会来吗?他能找到这里吗?”

“他当然能,他那么聪明的人找这么个地方还不容易?姐,你别小看他了,他这个人脑子确实很好使。他要不这么聪明,又怎么会想到去找宋宁秋问个清楚。他一早就想到宋宁秋背后一定有人,这可比警方想得深远多了。可他一定想不到,宋宁秋自始至终都是我为他准备的一个局。我亲手设计宋宁秋接近你,教唆她企图谋杀你,又适时地出现救了你。虽然我吃了点苦,不过总算还是值得的,这个计划近乎完美,不是吗?”

阮筝觉得自己的心情已经没有言语可以形容了。在这之前她从不认为会有人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为的只是布一个圈套引另一个人上钩。顾知桐当时受的那一枪可是不掺假的,差点就要了他的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会使出这样的苦肉计。

“如果当时那一枪打得再准一些,你是不是直接就演砸了?”

顾知桐两手一摊:“这事儿确实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本来我教宋宁秋玩枪的时候留了一手,她根本开不了枪,因为我教她的用枪方法完全是错的,她连保险都不会开。姐姐,我这么爱你,怎么会让你真的陷入危险呢?我没料到她还真学会了,或许是史文生臭显摆教会了她。总之这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不过我命大,那一枪没打死我,还真帮了我不少。宋宁秋成功被我打伤,引起徐天颂的怀疑,就在他去找她的第二天,宋宁秋死了。照到他的那份录像被警方拿到了,于是他被暂时请去问话了。这时间差都打得刚刚好,简直是老天爷在帮我。这里面但凡有一处儿出了差错,后面的计划就很难进行下去。可它竟然都成了,姐姐,你不觉得很神奇吗?”

“确实很神奇,简直是走了大运了。连中j□j头奖的人都没你这样的运气。所以顾知桐,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一个突兀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惊得屋子里的人同时愣了一下。那声音清亮又干净,还透着隐隐的威严之气。明明隔着一扇门板,却清楚的像是有人在耳边大声说话似的。阮筝呆愣了五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立马跳起来往门口跑:“徐天颂!”

她还没跑出几步,就被顾知桐一把拎住衣领,整个人直接被拖了回来。顾知桐力量不小,直接就把阮筝摔进了沙发里,同时快速从腰间掏出枪来,做好防御的准备。

阮筝被他摔得七晕八素,好半天爬不起来。头晕目眩中她只听得“砰”一声巨响,似乎是办公室的门让人一脚给踢开了。那声音大得让阮筝怀疑门是不是已经直接被踢裂成了几块。顾知桐就站在她面前,身大的身体挡住了她的视线,她看不清徐天颂进来时的样子,却看到顾知桐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

青膺老大对上连环杀手,这场戏未免唱得有些大了。

阮筝也不急着从沙发上爬起来,她头晕得厉害,半趴在沙发上听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顾知桐对徐天颂的到来一点儿也不意外,甚至还轻笑了一声,夸奖道:“让我看看,也就过了三个小时,挺快的。不愧是徐天颂,年纪虽然一大把,半老头子脑子倒还挺好使。”

这话说得真毒,直接拿徐天颂的年纪来讽刺他。可惜这世上只有女人才对年龄介意,对男人来说,钱财和权势才是他们的立足之本,年纪什么的根本无所谓。只要有钱有权,再老的男人也有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前仆后继地凑上来。

所以顾知桐的话根本打击不到徐天颂,反而给了他反击的借口:“真可惜,我这个老男人魅力竟赛过你。想你年纪轻长得也不差,又是体面的警察身份,不像我只是个贼。可阮筝竟选了我没选你,是该说她没眼光还是该赞她太有眼光,你说呢?”

这话直扎顾知桐心底。一直以来阮筝不爱他这个事实都令他很受伤。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阮笙,对阮筝只是一种姐弟相依的深情。但很多时候他还是把自己当作警察顾知桐,当他下定决心去追一个女人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因为比他更为出色的男人而给他发了好人卡。

对顾知桐这样外表谦虚内里高傲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深深的打击。所以当现在那个令他发好人卡的家伙就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就恨不得直接一枪崩了他!

他强忍着心头的怒火,把徐天颂的嘲讽咽了下去,然后一个转身将枪口直对沙发上的阮筝:“把枪扔了,你也不想她脑袋开花吧。”

“对自己的亲姐姐都这么狠,你果然不是一般人。”徐天颂一面说一面去脱风衣,他把衣服随意一甩,又站在办公室中央优雅地转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满意了吗?”

顾知桐冷哼一声,依旧没有收回枪口。他抬着眼皮一遍遍扫视徐天颂,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阮筝真这么好,值得你冒这么大的风险跑来救人?你也知道,今天你落在我手里,是不可能活着走出这里的。”

“未必吧。你的同事都在下面,他们都等着来劝你呢,你不给他们个面子?”

顾知桐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又镇定了下来:“这不太像你的风格。小偷什么时候也开始跟警察联手了?像你们这样的人,遇到事情不都喜欢自己解决吗,居然也会找警察帮忙,实在让人意外。”

“比起你是连环杀手这一事实,我这点小事儿根本不值一提。”

“行了,别跟我耍嘴皮子了。既然你来了,那好戏就该上演了。”顾知桐回头盯着阮筝,“你出去。”

“我不走。”

“想跟我们一起死吗?想让阮家绝后吗?”

“不想让阮家绝后你现在就放下枪,跟我一起走出去!”

“你知道这不可能。”顾知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在黑暗的屏幕上来回地摸着,“你知道这楼下面埋了炸弹,只要我一启动,这里马上就会变成一片废墟。阮筝,这是我跟徐天颂之间的事情,你别j□j来当炮灰。”

“不想我当炮灰就马上投降!”

“我宁愿死也不会投降。”

“行了行了,你们姐弟一人少说一句。”徐天颂有些听不下去了,他假装掏掏耳朵,漫不经心道,“谁都不会死,阮筝你留下也行。反正楼下的炸弹早就被清理了,咱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谈。你们饿吗,要不要叫外卖?”

阮筝哭笑不得,这种时候徐天颂还有心情开玩笑。不过听到他说炸弹被拆了阮筝心里还是松了口气。一直以来她就知道,徐天颂这个男人从不会让人捏着鼻子走。想要摆布他的人最终都会成为他手中的玩偶。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顾知桐的计划似乎早就被他看破了。只是……

“原来你早就知道了。”顾知桐扯着嘴角冷笑着,“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吗?”

“我从头到尾就没怀疑过你。这一点你很成功,你还真是演戏的绝顶高手,我跟你打了几回照面,居然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就是阮笙。不过我刚才就说过,人不可能接二连三地走运。你的运气都在你杀霍明远他们的时候用光了,所以从你打算算计我的那天起,幸运女神就抛弃了你转而来投靠我了。你以为真有那种保安,为了你曾经的一点小小的帮助,就冒着坐牢的危险?”

顾知桐微微皱眉:“所以说那个保安是你故意安排在里面的?”

“那倒不是。这人确实在医院工作,他以前是有那么点小案底,不过现在早就改邪归正了。你不走运的是他从前是青膺的人,后来结婚生子后想走正道了,就离开了青膺。医院的工作是我让人给他安排的,他觉得太平日子过得挺舒心。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跟你淌这趟浑水。事实上在发现你要算计的人是我之后,他就主动联系了我。所以这后面的一切就很好解释了。包括梁雨琪给宋宁秋下药,假装配合你绑架阮筝,往你的车子下面装跟踪器,一路跟着你到这儿,顺便把炸弹都给拆了。不得不说梁雨琪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演技比你还要好,在你面前居然一点破绽不露,实在是个可造之材。”

一提到梁雨琪,顾知桐就显得有些烦躁。他用力扯开衬衣上面的几粒钮扣,咬牙道:“所以说,雨琪这个家伙从一开始就背叛了我?我还以为她有多喜欢我呢,口口声声说什么愿意为我去死,可以帮我做一切事情,原来说到底全是屁话。这年头女人真是不可靠,从我姐姐身上就可见一斑。为了个人渣连父母的仇都给忘了,我居然还会对女人抱有幻想。实在是失策。”

“你这就冤枉梁雨琪了。她确实爱你爱得跟什么似的。但你别忘了一点,”徐天颂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脸上突然露出少见的阴冷和严肃,“她不像你,她比你有点人性。她做事情前还会替父母考虑考虑。要不是不想父亲的公司一夜间破产,名誉扫地倾家荡产,就她个人来说,她是很愿意牺牲自己成全你的。”

话说到这里阮筝基本上已经听明白了。原来徐天颂一直在暗中操控这一切,梁雨琪表面上是在为顾知桐服务,实际上只是将计就计引顾知桐出洞罢了。一直以来警方都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谁才是杀死霍明远等几人的真凶。现在利用顾知桐自己的计划,他们才抓到了一点线索。阮筝甚至怀疑自己身上应该被装了窃听器,而刚才她跟顾知桐的对话也早就让人录了下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

“宋宁秋现在怎么样?”

对阮筝的聪明徐天颂相当满意,他温情地一笑:“她很好,你别担心。李默说她恢复情况良好,很快就可以出院了。”

连宋宁秋都是假死的,看来还真没什么事儿能逃出徐天颂的手掌心了。阮筝看着弟弟的背影,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却可以想像得到,现在的顾知桐内心是怎样的震惊与不甘心。他做了这么多,为的就是算计徐天颂过来,最后和他同归于尽。可现在这一切都像被人戳破的肥皂泡,消失得无影无踪。

眨眼间志得意满的弟弟一下子就成了最失意的人,阮筝心里有点不忍,主动上前拍拍他的肩膀:“阿筝,听我的话,出去自首吧。”

虽然不知道杀了这么多人自首有没有用,但总比现在就让人乱枪打死的好。

顾知桐转过头来,面色出奇地平静。他甚至还冲阮筝笑了笑,那笑容一如既往的阳光灿烂,就像阮筝第一次看到他时一样。他微微摇了摇头,突然举起枪直接顶在了自己的太阳穴上:“对不起姐姐。”

“不,不要!”阮筝一下子就慌了。刚才心底对弟弟的那点厌恶顿时烟消云散。在面对生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还是有私心的。无论弟弟再怎么不好,他终究是自己的亲人。阮筝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他在自己面前死去。

她伸手去抢顾知桐的枪,对方去直接抓住了她的手,神情乖张可怕,整张脸扭曲到了极点:“我今天不可能活着出去了,姐姐,你就当做了一场恶梦吧。”

“不,阿筝,别这样。你自首吧,不要做傻事儿。我们姐弟好不容易才重逢,你这么快就要跟我分开吗?”

“是啊,我们过了这么多年才重逢。刚开始碰见你的时候,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高兴。我每天伪装自己,强迫自己只做顾知桐忘了阮笙的身份。我想要和你重新开始,不管你是不是我姐姐,我都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我心里的那个恶魔不停地在叫嚣。从我杀霍明远的那天起,我就已经不可能只做纯粹的顾知桐了。我毕竟是阮笙,一个亲眼看到父母堕楼的小男孩。这个阴影永远都散不去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这个叫徐天颂的男人。姐,你真的还要跟他在一起吗?你忘了爸爸妈妈是怎么死的吗?就算爸爸是个混蛋死有余辜,可妈妈是无辜的。跟一个害死她的人在一起,你就这么心安理得吗?”

这话问到了阮筝的软肋。一直以来母亲的死都是一个很难跨过去的坎。她想不起来的时候会觉得跟徐天颂在一起很放松很安心,可一旦想起来了,又会觉得难以忍受简直恨不得杀了自己。

这种矛盾一直在她的心里缠绕着,几乎要将她生生勒死。所以面对顾知桐的质问,阮筝无言以对。

恍惚间她感觉有人抓住了她的手,手心里一凉一沉,似乎被放了什么东西。她低头一看,发现顾知桐竟在她手上放了把枪。他凑近到她耳边,用一种蛊惑的声音道:“去,去把徐天颂杀了。你杀了他,我就去跟警方投降。我保证。”

阮筝愣愣地望着他,不知该做何回答。她又去看徐天颂,意外地发现对方竟在向她招手:“阮筝,你过来。”

那一刻阮筝觉得自己的身体像被另一个人控制住了,手脚都不听使唤了。她慢慢挪到了徐天颂身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对方抱了个满怀。

徐天颂略有些胡茬的下巴在她的肩膀上来回地摩擦,双手紧紧地环住她的身体,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揉进自己身体里去了。这个拥抱温暖而坚实,令阮筝完全料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阮筝,”徐天颂在她耳边轻轻叫着她的名字,“一直以来都想跟你说声抱歉,你父母的死说到底我还是有责任的。我不应该在你心头的芥蒂还没完全消失时就强迫你跟我在一起。今天我就是来还债的,你们姐弟的债我一起还了,从今往后,我跟你们阮家就互不相欠了。”

他说话的时候手一直没停,顺着阮筝的背部滑下,慢慢抓住了她握枪的手。然后他连枪带手一起举了起来,帮着阮筝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心脏部位。

阮筝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当枪声响起的时候,她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起来。血光四溅中她只记得自己听到徐天颂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阮筝,再见。”

完完结

76大结局

阮筝提着一袋子东西,慢慢地往楼梯上爬。

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初春时分阳光暖人,照在身上舒服得很。她才不过爬了十几阶,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密的汗珠来。

楼梯上就她一个人。这年头医院都配电梯,住院区的楼梯基本上就没人走。也就她不嫌累,每天上上下下好几回的,活生生把自己练出了一身力气。

李默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地望着她,摇头叹道:“行了,别折腾了,你这离生还早着呢,有必要现在就锻炼起来?”

阮筝摸摸圆滚滚的肚皮,抬头冲李默一笑:“防患于未然嘛。”

“其实你不用这么……呃,我是说,你在我们医院生孩子完全不用担心钱的事情。现在剖腹产也花不了几个钱。虽说天颂不在了,但他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会照顾你们母子的。生孩子的钱我包了,阿琛这小子虽然混蛋,这个弟弟他还是会认的,你就放心好了。”

他话刚说完阮筝已经站在了他面前,正一脸不屑地望着他。她一开口就很豪爽:“我呸,什么叫不在了,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然后她转头向身后的空气望望,脸上露出一副“导演,他说错台词了吧”的表情来。李默举双手投降状:“行行行,我重来重来。其实应该这么说,虽然天颂睡得多了点,但你完全不用担心。以我高超的医术,在你生孩子之前他一定会醒过来的。所以生产的费用你完全不必担心……哎我说,你这肚子几个月了,有七个月吗?”

阮筝白他一眼:“快六个了。”

“看着挺大啊,不像六个月的,我看过一些产妇的肚子,有些都快生了,也就你这么点大小吧。”他边说边伸手去摸。因为做医生久了,他对待病人的时候已经没有男女之分了。他也不介意阮筝是他好兄弟的女人,看到对方肚子圆滚滚的大得出奇,就不客气地伸手去摸了,“该不会是双胞胎吧。”

“b超报告你不是看过了吗?一个两个你还不清楚?”阮筝懒得跟他多话,刚准备走,想想还是补了一句,“说是羊水有点多。”

说完这话她就继续往楼上走,只听身后李默大声地“自言自语”道:“难怪你整个人看起来都是肿的。”

阮筝很想把手里那袋子东西扔他头上,想想还是算了。好歹他是医生,自己将来生孩子搞不好真得靠他去通关系。找个技术高明的大夫比什么都强,可以少受不少罪呢。李默这人嘴巴是毒了点,心眼儿却不坏,这几个月她每次来医院总能跟他碰上,他也帮了她不少忙。像是产前检查这些的就托了他的福,不用在外头排队等叫号,可以享受专家单独看诊的vip待遇。

“其实有时候想想,有李默在也就够了,你爱睡就睡吧,永远不起来我也没意见。”

阮筝说这话的时候,顺手把病房里的窗帘给拉开了。早晨的阳光很好,照得满屋子灿烂一片,连人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阮筝拉开窗帘后又去给自己倒水喝,这期间她看了看躺在床上双眼紧闭的徐天颂,忍不住连连摇头。

自从上一回他中了那一枪后,已经睡了好几个月了。每天就靠身上插着的那些管子维持生命。阮筝几次问李默这是怎么回事儿,李默都说不清楚。事实上李默真的说不清楚,植物人这种事情谁说得准,有可能就这么躺一辈子了,也有可能哪天莫名其妙就醒了,当然更有可能前一秒还好好的,后一秒就咯屁儿了。所以这个事情不好说,可能性太多了。

连医生都说不清楚的事情,阮筝就更说不清楚了。她只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从家里搭的士出发到医院来,在这里消磨到下午。中午就在医院的食堂随便吃点。下午她会去附近的商场逛逛,给肚子里的孩子买点必需品。

都说生孩子是个麻烦事儿,光看给小朋友准备的东西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各式各样的衣服得买上百件,从分体的到连体的,连小袜子都得备一达。还有各式的帽子围兜小肚兜什么的。其他的用品小到诸如奶瓶沐浴露按摩油,大到婴儿车婴儿床加床上用品。阮筝每天逛每天买,回家上网找母婴论坛一比对,总觉得还有一大堆东西没买完。

所以她如今的生活真是充实到难以言说,有时候甚至连情绪低落的时间都没有。经过几个月的心情调整,阮筝现在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不再像刚开始那般患得患失。她甚至渐渐接受了徐天颂可能永远都不会醒过来这一事实,并且对自己独自抚养孩子长大这一未来充满信心。

在她看来孩子不就是个奶娃娃嘛,只要给他吃给他穿,哄他睡睡觉就可以了。她毕竟还年轻,身体也很不错,对于单亲妈妈带大孩子这件事情并没有看得太重。虽然李默几次给她敲警钟,提醒她要对未来的困难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但她总是很不以为然地摆摆手。

在她看来,像她这样父母双亡的孩子都能活得很好,没道理这孩子有个亲妈还能活得很差。再说她也不必为钱发愁。徐启琛这个人真是个难得的好人,简直天真到了骨子里。对于阮筝这个准后妈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连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并爽快地接受了。用他的话说阮筝这个后妈虽然年纪轻了些,好歹是认识的人,总比他爸随便从外面找个他不认得的要好一些。

而且他对于即将出生的弟弟也很感兴趣,甚至几次强烈要求让他摸摸她的肚子,想感受一下小朋友的胎动。阮筝对他真是哭笑不得,直觉这孩子像是没长大似的。

有这样一个哥哥在,阮筝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不会受委曲。在得知她怀孕之后,徐启琛就去找了何慕则,要求他先行划一笔钱到阮筝的户头里。何慕则如今是青膺代理的当家人,徐天颂的几个私人账户也归他管理。对这个提议他没有任何意见,他甚至都没有从徐天颂户头里转钱,而是直接从自己银行账户里转钱给了阮筝。

于是一夜之间阮筝就成了个小富婆。她现在的资产在s市也是很拿得出手的,女人里要是排富豪的话,她大概能挤进前一百了。对于何慕则的大方阮筝瞪目结舌,虽然他这些年跟着徐天颂肯定发了不少财,但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何慕则依旧是那样一副无所谓的脸孔:“这不光是为了天颂,也是为了我自己。当年是我欠你们阮家的,你弟弟变成这样我也有责任。这笔钱算是一点小小的补偿。再说庄严也对你做过不好的事情,我一并代他向你道歉。”

阮筝听他的口气似乎是已经把人拿下了,两个人都同穿一条裤子了。只是这事儿却不太好打听,她虽满肚子好奇,但也只能把暂时话给咽了下去。

所以现在的阮筝是不缺钱的,也不必为将来孩子出生后的生计发愁。她手头的钱足够孩子生出来后请十个保姆,并且一直把孩子带到十八岁成年。

她现在唯一缺的,只是一个丈夫而已。

阮筝看着床上的徐天颂,嘴里喃喃自语道:“就差一个丈夫了,你就不能赶紧醒过来吗?”

说到这里她轻叹一声,往床边的小沙发里一窝,开始翻报纸。每天早上当班护士都会把报纸送过来,就放在徐天颂的床头柜上。这可是个美差儿,很多人上赶着来送,几乎要抢破头。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是个睡美人,争着来看一眼的人还是多得能塞满整个病房。

然后阮筝到了后就会坐在专属的小沙发里看报纸,闷了还可以看电视或是上网。反正徐天颂总这么睡着,电视声儿也吵不着他。

有时候阮筝还真希望能这么就把他吵醒。如果他能躺在那里,皱着眉头冲自己说一句“吵死人了”,她不知该有多高兴呢。

她手里胡乱翻着报纸,想到这些情绪又有几分低落。今天似乎有点奇怪,都过去几个月了,人却没来由地伤感起来。大概是怀孕后激素水平不稳,情绪才时好时坏吧。

她这么想着,下意识地就甩了甩头,想把这种负面的情绪从脑袋里甩出去。结果这一甩非但没甩掉,反而勾起了她心头的往事。她一下子就想到了徐天颂自杀那一天的情景。当那一枪打进他的身体里后,阮筝整个人像是瞬间被冰冻住了一样。几乎有半分钟她不知道自己是活着还是死了,身体完全失去了知觉。她手里还拿着那把枪,浑身上下溅满了徐天颂的血迹。她眼看着他的身体慢慢地倒了下去,血从身体里迅速地喷涌出来,很快就流了满地。

这个恐怖的场景阮筝觉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忘不掉了。有时候她真恨徐天颂,为什么要用这种血腥暴力的方式让自己记得他一辈子呢?他们两人从初识到相爱,为什么总是伴随着鲜血和死亡呢?

那一幕的情景一直在她脑海里挥散不去,最初的一个月里,她几乎夜夜都做噩梦。梦到自己抱着徐天颂的身体,任由他的血流得自己满身都是。弟弟阮笙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在徐天颂已经奄奄一息的时候,他想的不是向警方投降,而是拿着枪要与他们火并。

那些人都是他曾经的同事和朋友,但他却决定要跟他们同归于尽。就算是死,也得拉上几个垫背的。那一刻阮筝真觉得自己疯了,她都不知道是怎么举起手中的枪,把枪管顶在脑门上的。她只记得自己这么跟弟弟说:“你既然要死,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好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用吼的,几乎用尽了身体里全部的能量。或许是她的怒意实在太明显,也或许是心中还存有一点善念舍不得自己死,阮笙终于没有再顽固下去。在向门外的警察胡乱开了几枪之后,他整个人像是突然被抽空了一般,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起来。阮筝还记得他看向自己的最后一个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无奈。

就是这个眼神一直留在阮筝的脑海里,她每每想起弟弟,最先想起的居然就是这个眼神。因为在那之后,他就扔下了枪转过身去,双手举过头顶向警方投降了。

大楼下呼啸而过的警车和救护车声几乎淹没了一切嘈杂的声音,也把阮筝心头所有的纷乱一并给掩没了。就在徐天颂被推进手术室的那段时间,她也因为情绪激动昏厥而在床上睡了很久。等到醒来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弟弟阮笙被警方带走,听说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徐天颂的手术还算成功,子弹顺利取了出来,竟然没有伤到心脏。但从那时候起他就一直躺在床上,再也没有清醒过。至于她则被检查出已怀有两个月的身孕,眼看就要当妈妈了。

那一刻阮筝突然有点庆幸,庆幸弟弟最终迷途知返。或许是天上的妈妈知道了她怀孕的事情,不舍得她和孩子一起死,所以才会让弟弟悬崖勒马,救了好几个人的性命。

阮筝本不是个特别信命的人,但在知道怀孕的那一刻她还真有点虔诚起来。不管是不是母亲冥冥之中在保佑她和孩子,从那一刻起她的心境就完全变了。

从前的那些恩与怨都被她看淡了也看破了,别人欠她的还是她欠别人的,都已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她现在只想着好好安胎,安心把孩子生下来,即便徐天颂就这么躺一辈子了,有一个他的孩子在身边,也是莫大的安慰。

“李默说,这个孩子来得很及时。你要真死了,徐家也不至于断了香火。”阮筝一面翻报纸一面跟晕睡中的徐天颂闲聊。她最近总这样,虽然明知对方听不见可还是喜欢跟他说说话儿。也因为对方听不见,她说起话来也就没了避讳,基本上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连“死”这种字也能毫不掩饰地说出来。

不过说归说,最后还得怪到李默头上:“这个李默,说话也没个把门儿的,虽然这事儿人人都知道,但郑楚滨和叶司就不会像他这么直接。你说他这个人迟早得找个什么样的女人制制他才行,嘴太欠了。”

不过阮筝也得承认,李默说的是大实话。徐启琛那个样子这辈子是别指望他给徐家开枝散叶了,更何况他还不是徐天颂亲生的。徐天颂又是这么副模样,现在她肚子里的小子已经成了徐家最大的希望了。在b超得知是个男孩后,阮筝忍不住吐槽一句:“别像他哥一样就好。”

当时同在医院的郑楚滨听了就安慰她:“不会的,基因不同。”

这话说得挺对,阮筝想想是这么个道理。说到底徐启琛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应该不会有同样的性取向才是。阮筝虽然不排斥同性恋,但她还是希望孩子长大后能娶女人做老婆。她年纪轻轻就怀孕生子,将来还能做个时尚潮人外婆,抱着外孙到处去显摆,想想都觉得是件挺美妙的事儿。

于是她放下报纸自个儿就乐了起来:“你说咱们孩子将来娶个什么样的老婆好呢?郑叔叔和叶教授都说要跟我攀亲家。可郑叔叔家现如今也是个小子,皮得跟什么似的。也不知道纪宁姐姐什么时候才会生二胎。郑叔叔那么紧张老婆,生一胎都心疼得要死,能狠下心让她再受一回苦吗?叶教授家倒是个女儿,可年纪也太大了些。虽说女大三抱金砖,可他家小叶子都快上小学了,大得也太多了些。而且小叶子年纪小小已经伶俐得不行了,以后看来也是个厉害的,回头别把我们儿子吃的死死的,我这个当婆婆的也不好意思翻脸啊。大家都这么熟了。”

“你现在就考虑这个,会不会太早了点儿。你还没生呢。”

“防患于未然嘛,什么事情想远一点想深一点总是没错的。我现在就指望蔷薇姐姐赶紧替叶教授生一个了。你说他们俩都结婚这么久了,还不准备要一个吗?是不是叶教授有问题啊?说起来他这个人倒是挺不错的,温文尔雅斯文有礼,说起话来也是和风细语的,听得人心都要化了。蔷薇姐姐真是好命,找了这么个好老公。文化人就是不一样呢。这书念得多了,跟大老粗的感觉就是不同。以后咱们孩子也别学你整天舞刀弄枪的,就得学叶教授,多读书。要不就学郑叔叔,去部队里锻炼几年也不错。”

“叶司都有女儿了,你还怀疑他不能生?你们女人是不是都向着女人啊,难道不应该怀疑是他老婆的问题吗?”

“他老婆那么年轻。再说他那女儿不是……”

“叶司也不老啊。再说你管郑楚滨叫叔叔,这不合适吧。他听到又得皱眉头了。关键是你管他叫叔叔却管他老婆叫姐姐,这辈分就乱了。你以为人人都跟我们一样,喜欢乱/伦吗?”

“谁说我们是乱/伦!”阮筝一生气,直接拿起手里的报纸就往床上砸去。可报纸刚挥到一半她整个人就僵住了,嘴巴张张大大的,眼神呆滞而空洞,身体像是被人点了穴动弹不得似的,就跟个雕像差不多了了。

徐天颂伸手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道:“行了,把嘴闭上吧,殾能塞得上**蛋了。你没吃早饭吗?”

阮筝把手放了下来,可依旧说不出话来。她捂着胸口的地方直喘粗气,总觉得心里堵得慌。也不知道是太过高兴还是太过震惊,脑子就跟卡了壳似的,完全走不动了。

她这个样子看在徐天颂眼里真是可爱到了极点。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阮筝了。老男人嘛总是贪新鲜,小年轻嫩嫩的傻傻的天真样儿总是特别招他的喜欢。所以他会让庄严做自己的秘书,所以徐启琛再怎么不像话他也没给他断过口粮。所以他才会把阮筝当成个宝儿,怎么都舍不得放掉了。

他略一伸手,扯掉了阮筝手里的报纸,在她面前轻挥了两下:“怎么了,一副呆傻样子。都快当妈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机灵。以后孩子在外头吃亏了怎么办,还得靠我这个爹出手才行了。”

阮筝觉得自己就算真吃了囫囵蛋也没像现在这么吃惊的。要不是她胆子还算大,刚刚那一幕发生的时候她大概已经昏过去了。一直以来躺在床上没有知觉的人,突然间就醒了过来,还跟她一搭一和说了半天话。最要命的是,她居然没有立即发觉,还跟人聊了老半天。

都说女人是一孕傻三年,难不成她现在症状已经很明显了?

徐天颂的报纸挥动间带起一点冷风,吹得她意识略微清明了一些。她张了张嘴,努力尝试着说话,最后只吐出一句话:“你,你什么时候醒的?”难不成就刚才?

徐天颂看上去脸色还不太好,长时间卧病在床让他元气大伤,加上这些日子一直靠点滴维持生命,几乎没吃过东西。原本结实健壮的身体变得柔弱了许多,李默还曾戳着他的肌肉笑话他年纪大了,肉都松驰了。

虽然脸色不太好,但这会儿徐天颂的眼睛里却冒着极富生气的光彩。他捏了捏眉心,假装随意道:“昨晚就醒了。”

“昨晚?那怎么没人通知我?”

“李默知道,但我跟他商量了一下,不想深更半夜吵醒你。你现在是孕妇,休息很重要。你休息好了,孩子才能休息好,才能长得壮实。”

阮筝眨巴了下眼睛,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但很快她又觉得哪里不对。

“这不是重点吧。重点是你既然醒了,为什么刚刚我进来的时候你还装睡,看我忙活了半天也不开口。甚至看我在那儿自言自语也不提醒我一声儿。你这是在看我笑话吗?”

“没有啊,我这不跟你交流了半天嘛。”徐天颂语气很是委曲,“你来的时候我正睡着。我也没料到你会坐这儿自说自话啊。本来想装睡来着,听你聊的内容实在感兴趣就没忍住。这真的不是我的错。”

听了徐天颂的话,阮筝突然觉得他是真的醒了。因为这个老男人又进入卖萌模式了。自从两个人在一起后,他时不时就会切换到这个模式,而且毫无违和感。或许上一秒还要狂霸酷拽屌地收拾别人,下一秒面对自己的时候就会立马变脸。

而阮筝对这种模式基本没有抵抗力,徐天颂一卖萌她就想投降。而且这会儿也实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徐天颂躺了好几个月终于醒了过来,一想到这个阮筝就忍不住情绪激动,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睛里汹涌地流了下来,很快就弄湿了整张脸。

“唉,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才不敢告诉你。”看到阮筝哭,徐天颂心疼得跟什么似的。他挣扎着从床上撑起身子,伸手凑到阮筝脸颊边替她抹眼泪,“好了别哭了,孕妇多哭对孩子不好。你也不希望以后生个爱哭鬼吧。”

这道理阮筝当然懂,可她就是控制不住。本来以为早已平复的心情,在看到谈笑风声的徐天颂后就彻底崩溃了。原来她还是很在乎他的,原来他醒与不醒差别还是很大的。之前只不过是她假装坚强假装无所谓罢了。这个世上哪个女人会希望自己爱的男人在床上长睡不起呢?看着朋友们成双成对相亲相爱,而自己却形单影只,那种感觉只有尝过的人才会知道。

阮筝这会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索性直接扑进徐天颂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个够儿。徐天颂也不笑话她,只是搂着她不停地给她顺背,还在她耳边轻声说着安慰的话。

阮筝放肆地哭了十几分钟后,突然想起个事情。她从徐天颂怀里抬起头,略显气愤道:“你刚刚说什么,李默昨晚就知道了?那他刚才碰到我的时候怎么没说,还说什么你不在了之类的丧气话。这人简直太可恶了!”

徐天颂摸摸阮筝的脸:“你的反射弧好像有点长。不过这家伙向来这样,跟他打交道你得习惯。你要觉得不解气,回头我找人打他一顿,把他打成猪头什么的,给你出出气。”

“算了算了,他毕竟是你朋友,也不能做得太过分了。再说他那个人还是不错的,你没醒的那些日子,他不止一次提起以后要照顾我们母子。有一次他还开玩笑,说要跟我结婚,当孩子的爸爸什么的。”

这下轮到徐天颂怒火冲天了:“行了,一会儿就让人打残这孙子。敢打我女人的主意,让他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阮筝一下子就笑了,她当然知道徐天颂只是在开玩笑。李默当时说那话也是在开玩笑。李默是什么人,表面上不过是医院一个主任级医师罢了,但他们家世代为医,在s市乃至全国的医疗机构都很有人脉。光在他名下的私立医院就有好几家。这样的一个人物,背地里的能量同样深不可测。

阮筝已经认识到一点,能跟徐天颂成为至交的都不会是普通人。比如那个郑楚滨,比如那个叶教授,这些人都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一旦你开始挖掘他们背后的关系网,那最终的结果只能让你大吃一惊。

所以这个问题完全可以不用纠结,直接跳过就可以了。阮筝趴在徐天颂身上边抹眼泪边抱怨:“你这人怎么这么冲动。那天为什么要对自己开枪,真的不想活了吗?”

“枪不是你开的吗?”

“你正经点。”阮筝在他胸口拍了一下,“明明是你握着我的手开的枪,扳机是你扣下的。你这么做之前有想过后果吗?如果你就这么死了,你觉得我这下半辈子会怎么过?”

徐天颂轻抚着阮筝的头发,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像是将胸口积聚多年的怨气都一股脑儿地发泄了出来。然后他望着天花板,喃喃道:“阮筝啊,我是在还债啊。”

“还债?什么债?”

“欠你的债啊。虽然你现在不追究了,但说到底我毕竟欠你们阮家一条人命。你爸爸先放一边不说,你弟弟也还活着,可你妈妈终究是死了。她是个好人,一辈子都没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情。要不是被我害的,她现在应该还活得好好的。她这条命是我的责任,我要不是不一命抵一命的话,你一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即使真的嫁给了我,也得委曲一辈子。我徐天颂的女人怎么能不情不愿地嫁给我?我得让你做到心无芥蒂,全心全意,心甘情愿地和我在一起啊。”

阮筝的眼泪一下子又涌了出来。她顾不得去抽纸巾,直接就把鼻涕眼泪都擦徐天颂身上,嘴里还不忘抱怨:“你这一场赌得了太大了,你就不怕这一枪下去,永远都醒不来吗?”

“怕,我其实也挺怕的。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再见不着你,回头你一转身参加完我的追悼会就扑别的男人怀抱里了,我躺棺材里或是给烧成灰了也拿你没办法。你现在还怀了我的娃,那是我的骨肉。你要是嫁了别人,回头孩子还不姓徐,我能怎么办,也不能从棺材里爬出来半夜掐死你,只能一个人在地下气得吐血却没法子。所以这么冒险的法子我以后再也不会用了,试过一次就够了。”

“你每次都这么说,可次次都不兑现。上次万卿那事儿你给自己注射那么多毒品,差点就挂了。你忘了戒毒时的那种痛苦了吗,熬得人都快疯了。你现在又这样,一枪下去在床上躺几个月。徐天颂,你以为我的心是铁打的吗,一次两次这样子,我受得了了吗?我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也不知这孩子有没有受影响,回头生出来会不会性格阴郁不爱笑什么的,这都是你害的。”

“是,都是我不好,你别生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回,以后再也不会了。我现在有孩子了,得当个合格的好爸爸,不会再做这种傻事儿了。再说我这身体也经不起折腾了,再来这么一回,估计真得订棺材了。”

阮筝轻捶他胸口:“这回就够呛了。算你运气好,李默说子弹偏了点,没打中心脏,跑上面去了。又直接肩胛骨穿出,所以没造成大面积的内脏损伤。否则以你的身子骨,估计早就死透透了。”

徐天颂忍不住失笑:“你以为这世上真有那么多好运气吗?很多运气都是人为的。得事先算计好了才行。”

“你这话什么意思?”

徐天颂拿起阮筝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心口的伤口处:“这个地方,我早就算好了。我玩枪这么多年,人身上哪些地方致命哪些地方危险小我都一清二楚。你开枪的时候人早就懵了,当然不会注意到我把枪口往上移了几公分。而你当时站的位置正好挡住了顾知桐的视线,他看不到枪具体打在我身上哪个部位,只听到枪响,又看到我胸前鲜血一片,自然就以为我死了。阮筝啊,我为了你费了多大的心思啊,这些你都得记得,将来要一一还我才是。”

“我不还,我才不会还你这些无聊的东西。我告诉你徐天颂,你以后再敢这样,我二话不说立马改嫁。李默我是不会嫁的,但什么王默张默我还是可以嫁的。我拿着你名下大笔的遗产去跟别的男人结婚,和他接吻上/床生一达孩子,我让你在地下气得死过去又活过来,就是拿我没办法。你让我难过,我也绝对不让你好过。”

徐天颂深吸一口气:“不用等以后,这会儿光听着就够难过了。阮筝你放心,哪怕为了我自己死后的清静,我也不会再干这种蠢事儿了。你知道子弹打在身上有多疼吗,疼得你恨不得立刻死掉才好。我这辈子疼过太多次了,以前没人管,疼的时候只能自己关起门来熬着。现在我有老婆孩子了,再也不想经历这些痛苦了。”

这话说得既深情又博同情,阮筝立马就从他身上坐了起来,抚着他的胸口问:“现在还疼吗?”

“早就不疼了。这会儿要再疼李默就该引咎辞职了。阮筝,以后我们得好好的,让我过些平静的生活吧。好好把孩子养大,不要吵架也不要打架,不许跟我生气也不能发脾气,在床上的时候要听话要配合,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让你怎么做就怎么做,知道吗?”

阮筝听着刚开始那几句还像是人话,怎么越说到后面越不像话了呢?她本来抽了张纸巾在擦眼泪,这会儿直接揉成一团就往徐天颂脸上砸:“想得美,你就是个臭流氓,都躺床上动不了了,还在想这些龌龊的事情。早知道真该让一枪打死你才对。下次不对胸口打,对脑门打,我看你还有什么法子可以蒙过去。”

“死鸭子嘴硬,别说我要死了,就是我这会儿体温稍微升高一点,你都非得急死不可。你现在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了,真准备自己带大孩子吗?你当养孩子很容易,给吃给喝给睡就行了?那得花费多少精力啊,他好着你陪着乐,他不好你陪着哭,到时候你一定会希望我也陪在一起才是。你自己就是孤零零一个人长大的,就不想我们的孩子有个健全的家庭吗?”

一说到这个,阮筝原本狂喜的心情又有了几分低落。因为她想起了弟弟阮笙。阮笙是生生被家庭给毁掉的孩子,如果不是父亲沾染了毒品,他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他做的事情让人深恶痛绝,可他的经历拿出来又令人同情。

阮筝对这个弟弟的感情变得很复杂,复杂到不知道该如何说才好。所以她一下子没办法接徐天颂的话头,病房瞬间就陷入到了安静中。

徐天颂一眼看出她心里的纠结,拉过她的手放在掌心里的摩挲:“阮笙的事情昨晚李默跟我说了一些。他现在的情况如果你不想他死,我可以想办法。”

阮筝抬头望着他:“他真的可以不死吗?如果他不死,要怎么向死者的家属交代。”

“阮笙有精神病,这是不争的事实。他现在在就在医院治疗,这一点上了法院法官会考虑的。家属那边我会去做赔偿工作,霍明远是个没有亲人的人,即便有也隔得很远,那些人根本不在意他的死活,要是靠着他发笔财说不定还会偷着乐。阿晋是我的人,他的家人我会照顾。那个毛俊杰说实话是死有余辜,贩毒,还是大批量的贩毒本就是死罪,就是有他这种人在,才会有那么多像你我这样的悲剧存在。所以他的死不用管。最倒霉的应该算是那个侯文彬了,宋宁秋情绪已经稳定了,你大概不相信她已经开始去相亲了。这次是真的去相亲,不再带有报复目的了。如果她以后找到个好男人,结婚的时候我会送大礼的。至于侯文彬的父母,这个有点难度,但我也会去做。他们已经知道自己儿子吸毒的事情了,这么多天下来心情应该也平复了一些。老人家心都很善良,如果他们知道了阮笙的遭遇,说不定会放他一马。不管怎么说,阮笙得先治好自己的病再看以后的生活,目前我可以保他一辈子住在精神病院,前提是不能出院。阮筝,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再做得过分,那就真的对不起死者家属了。”

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阮筝心里也清楚弟弟犯的是什么罪,能保住命已经是天大的恩赐的,她实在不应该再有任何的奢求了。

“你能做到这样我已经很高兴了,他手上有太多条人命,这次的四条撇开不谈,他自认为做的是正义之事,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可十七年前那场大火里死掉的十几个孩子呢?他们什么也没做错,却平白无故没了性命,有时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他们都有家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的家人。”

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弟弟变成那样有父母社会各方面的责任,但他做出来的那些事实在令人发指。不到四岁就知道放火烧房子,那颗心到底要扭曲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阮筝就觉得头疼,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弟弟还不如当初就在火灾里没了的好。至少那样的他是纯洁而美好的,不像现在这样,虽然活着,却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想到那场大火,阮筝又想起一桩事情来:“我跟院长谈过很多次,她一直说当年火灾中死去的有十三个孩子。可现在证明阿笙还活着,那当初十三具尸体是怎么找出来的?难道院长一直在骗我?”

徐天颂微微一笑,揉了揉阮筝的头发:“十七年前的育幼院是个什么状况,你心里大概也有数。在我没投资之前,那家育幼院的经营都成问题,说句不好听的,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没心思干下去了。那天那场大火发生后,不少人或许还在庆幸,终于可以以这种方式消化掉一些孩子了,可以少几口人吃饭了,可以少操一些心了。院长确实是个好人,但很多人并不像她那样一心只讲奉献不谈回报的。更何况这个事情含糊过去比仔细追究来得更方便。一场大火烧死十三个孩子和十二个孩子,本质上没有区别。但如果变成烧死十二个失踪一个,这事情就要复杂多了。这剩下的一个要不要找,怎么找回来?谁都怕麻烦,谁都有偷懒的心理,对很多成年人来说,道义和责任是其次的,不惹麻烦才是主要的。那时候我也大意了,没有细细往下查,如果当年我查清楚了,或许就能早一些找到你弟弟。这样今天这四条人命也许就可以避免了。”

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没用了。徐天颂心里也清楚,他看阮筝还纠结在当年的大火里无法自拔,怕她情绪越陷越深,就主动找了个她感兴趣的话题说:“想知道我是怎么发现顾知桐的问题的吗?”

阮筝愣了一下:“不是说那个保安以前是青膺的人?”

“这只是其中之一。事实上有件事情一直没顾得上告诉你,潘海珠已经醒了。就在你去香港看她后没多久她就醒了。本来我应该第一时间通知你的,但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先是万卿绑架了你,之后又是我戒毒,后来顾知桐受枪伤,再到现在我在床上一躺就是好几个月。所以我一直没找着机会告诉你。另外我也有点私心,当时从潘海珠那里听说了一些关于阮笙的事情后,我就想私下里先调查一下,等有了眉目再告诉你。毕竟当时我还不知道你弟弟已经成了杀人狂魔,我想如果调查清楚了证明阮笙还活着的话,到时候告诉你你一定会很高兴。可惜现实总是不圆满,给了你这个总会附带一些不好的东西,这是谁也没办法的事情。”

阮筝想想确实是这样,她这一辈子就跟注定了似的,连找回弟弟这种事情都发生得这么戏剧化。如果不是万卿突然出现,她应该能知道潘海珠醒的事情,那么或许她就能早一步找到弟弟了。只是……

“潘海珠怎么知道我弟弟还活着?”

“她说曾经在香港的街头见过你弟弟,跟个拾荒的老人在一起。潘海珠家里因为你爸爸也是败得一塌糊涂,自从家败后她就一直靠做零工拾荒为生。她说她见到阮笙的时候还特意多看了几眼,确定那确实是你弟弟。毕竟她那么恨你父亲,你们一家人的样子,她应该一直记在心里吧。”

阮筝想起潘海珠第一次见自己的情景,事隔近二十年都能认出来,更何况那时候阮笙还小,她一定不会看错。

“我去医院看过弟弟了,他说的跟潘海珠说的差不多。当年他放火烧了育幼院后就爬上外面的一辆大卡车跑了。后来到了市中心司机师傅不要他,他就在街上随便晃,然后就让个拾荒的老头给捡着了。不过那种日子他没过多久,很快他又被人送去了另一家育幼院,然后被现在的父母收养,一直以顾知桐的身份活了下来。其实我一直觉得,如果他能就此收手,好好地生活该有多好。他有疼爱他的父母,有体面的工作,还有个爱他爱得很深的青梅竹马,他的人生原本可以很精彩的,却偏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有时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命中注定这种话太玄了,但不信又不行。”

徐天颂这个一向自信过头又极为强势的人,这会儿也竟赞同起了她的观点:“所以说人生总是一环扣一环的,只要其中一处出了问题,接下来的一长串人生轨迹就会发生偏差。你弟弟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我们应该以他为鉴,以后我们的孩子出生后,我们也得小心谨慎,不能让他走偏一步。”

阮筝听到这话就乐了:“孩子有个像你这样的父亲,想不走偏都难。我可警告你,你千万别教他开枪什么的。我的儿子不动武只学文,他最好像叶教授那样斯文有礼学富五车,走到哪里都是受人尊重的高级知识分子。”

徐天颂立马露出鄙夷的神色:“别被他的外表给骗了。这种人,脱了衣服是禽兽,穿上衣服就是衣冠禽兽。你不知道他那个老婆是怎么得来的?酒吧里直接从别的男人手里抢来的。当初多亏我带着枪,替他挡住了人女生的男朋友,要不他会有什么下场还真不好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觉得你应该同叶司的老婆好好深谈一番,就可以知道她平日里过的是什么水深火热的生活了。你以为高智商的人就那么好相处吗?说不定搞半天他都骂你上百句了,你还以为他在夸你呢。叶司这个人,呵呵……”

阮筝觉得他对叶教授的这番评价完全是一个差生对于好学生的赤/裸裸的嫉妒心。

“那就像郑叔叔好了,高大英俊身材伟岸,做个成功的商人也不错嘛。他家的酒店真漂亮,改天我非得去住几天不可。”

“你喜欢就天天住,反正那些酒店我都有份。不过你别高兴得太早,你以为郑楚滨就是什么好人吗?实话告诉你,他杀的人不比我少。咱们儿子要是像他,以后你的日子也不好过。他要去当兵你得哭死,他要在部队里出点什么事儿你还得哭。回头他为了娶个老婆手都差点让人打残,身上让人打穿几个窟窿的话,你更得哭。反正我的这些个朋友,没一个是省油的灯。外表看着正人君子,暗地里全都不清不楚。等以后你慢慢接触多了,就全明白了。”

听起来似乎是像徐天颂说的那样,但阮筝就是不想顺他的心意,就是想跟他唱反调。她也不跟他多扯那些有的没的,只摸着肚子小声嘀咕:“反正像谁也不要像你,没必要长得像你这么漂亮,也没必要像你这么心狠手辣。我的儿子做个普通人就好,普通人才幸福。”

“你这话说得很对,普通人才幸福。像我这么不普通的人,难怪总是不幸福。”

阮筝顺手甩他一下:“你哪里不幸福?”

“我在床上躺了这么多天,为了某人流了那么多血,身上伤疤都多了几条。可我醒来这么久了,某人为我做了什么?既不递水也不递水果,连口热饭都没有,知不知道我已经饿了几个月了!”

他这一通抱怨把阮筝搞得有些脸红,她立马起身想去替他找点吃的。但徐天颂哪里会轻易放她走,一伸手就抓住了她的手腕,直接把她整个人拉进了怀里。阮筝的肚子有些规模了,跌进他怀里的时候整个就撞在了徐天颂的胸口上,吓得她惊叫连连:“你撞着孩子了,小心点!”

徐天颂一脸不以为然:“怕什么,我徐天颂的儿子哪里是这么没用的。你小声点,他这会儿正睡觉呢,别把他吵醒了,我就吃不成了。”

“吃,吃什么?”

“吃你啊。这么多天不开荤,你想拿医院的饭菜就打发我吗?”

阮筝瞬间满脸黑线。这个男人是不是天生有这种癖好啊,就喜欢在医院里干那种事情?上次万卿事件后他就总在医院里缠她,明明生病的是他,最后累得半死的却是自己。现在更夸张,一连在床上躺了几个月,估计连下床都成问题,却在醒来的第一时间想干那种事情。要知道,她现在可还怀着孕呢。

可徐天颂哪里是这种你不给吃他就不吃的人呢。对他来说这世上只有两种事情,他想做的和他不想做的。现在他想要阮筝,不管自己是不是还病着,也不管对方几个月了,想要就一定得要了。

更何况他昨晚问过李默了,阮筝现在正处于孕中期,正是女人怀孕时的最佳做/爱时期,适当的ooxx非但不会对孩子产生伤害,反而有助于夫妻情/趣。他自认为是个很懂情/趣的男人,所以自然不会错过这个绝好的时机。

他甚至觉得自己醒来的时间掐得太好了,错开了最难熬的头三个月,一下子就进入最佳时期了。

他这么想着,手就开始不老实地在阮筝身上来回乱摸了。阮筝本来很想一把推开他的,但一方面徐天颂到底是个病人,她不好意思下狠心,另一方面她怀着孕身上也没什么力气,而且大肚子给她的行动带来了很多不便,每次出手前总要先顾忌孩子,手忙脚乱的就很容易让徐天颂钻了空子。

徐天颂是什么人,是那种见空子就钻有便宜就占,明明就是一副流氓相可看起来还特别正直的那种人。他的手已经迫不及待地伸进阮筝衣服里乱摸了,偏偏脸上还一脸正气相,说出来的话简直能把人活活气死。

“我昨晚特意向李默打听了,根据医生的专业建议,你现在正是需要的时候。女人通常在孕早期反应比较严重,一般不会想到这种事情。而且那时候也比较危险,很容易稍微弄两下就出血流产什么的。而到了晚期因为肚子大了,孩子胎动也频繁了,而且很容易伴有高血压糖尿病什么的,一般也没心思和精力做这种事情。你现在正在中期,是整个孕期最舒服的时候,正是需要男人的时候。一旦生完了还得做月子,至少又得几个月不能同房了。阮筝,说实话,这么多天没有办事情,你就不想吗,就不想我吗?”

阮筝被他摸得心痒痒的,原本早就忘得一干二净的欲/望一下子就给摸得冒了头。这个男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而且永远不走寻常路。要知道一般的情侣,如果其中一个在床上昏睡了几个月,醒来后两个相见大多是抱头痛哭什么的。再不济也该搂在一起说点温情的话。而且她现在还怀孕了,作为一个准爸爸,徐天颂怎么就不知道关心关心儿子呢?

真是无情无义啊,满脑子都是一些营营苟苟的事情。偏偏自己还不争气,没能义正言辞地拒绝他,干脆利落地推开他。反倒是跟他缠在了一起,推来推去非但没分开半毫,两人反倒粘得更近了。

阮筝有些丧气,也有些不知所措。她半个身子已经侧趴在床上了,眼看着徐天颂的脸已经凑到面前了,再想往后退已然是不可能了。这只大鳄鱼平白在床上躺了几个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现在美味的食物既然已经在眼前,他哪里还会舍得放过,自然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最好能张开血盆大口,一口直接吃干抹净才好。

阮筝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案板上的鱼,而徐天颂就是那杀鱼的人。他手里的刀已然举了起来,而自己毫无招架之力。

她不禁有些绝望,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你现在还没完全好,应该不能做这种事情吧。”

“没关系,我们以前不也在医院里办过事儿?你当时的表现我很满意,不如我们再来一次?”

他一说这个阮筝就想起上次她在上面的事情了,果然这家伙虽然睡了很久,性格一点儿也没变,连口味都一样重。那一次之后她有上网查过,发现很多男人都很喜欢这个姿势,原本还以为男人办事的时候都带有征服感,没想到他们也有喜欢被征服的时候。看徐天颂现在这表情,阮筝觉得自己今天是逃不过了。

就在她纠结不已的时候,病房门突然开了。李默一身白袍走了进来,一本正经道:“我来做常规检查。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想干什么继续干。不过天颂你要稍微配合一下,另外我觉得当着我的面你也不适合把阮筝的衣服给脱了。我虽不介意看,但我想孩子可能会介意妈妈被别的男人看吧。”

阮筝突然很想笑,因为徐天颂现在完全就是一副想拿枕头扔死李默的表情。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徐天颂平时再拽再狂妄,到了医院也得听医生的。阮筝突然很想给李默点三十二个赞。

李默完全无视徐天颂恼火的表情,手法利落快速地替他做了全身检查。阮筝看李默测试徐天颂的膝跳反应时,对方的表情真的很有意思。青膺的老大也会落到这步田地,真该拍出来让人好好看看啊。

检查前后持续了大约十几分钟,这期间徐天颂的表情一直很是隐忍。李默从头到尾都没和他怎么对视,只当没看到他的怒意。他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虽然平日里他说话做事有些放纵,但干起本职工作来却是少见的严肃认真。

当一切检查结束后,李默下了个结论:“恢复得不错,估计再住一个星期就可以滚了。记得回家后好好休养,至少在家待满三个月再回青膺工作。徐天颂,我最后一次严正警告你,如果你下次还敢往自己身上扎针或是打洞的话,我会直接送你一口金丝楠木大棺材,保证你永远都会睡在里面。”

说完这番话后,李默转身准备离开。阮筝真心觉得他简直帅呆了,掩着嘴咯咯笑个不停。徐天颂默默瞪她一眼,伸手招呼她过去,一双眼睛在她身上来回打转。

阮筝还是止不住地想笑,她刚想笑话对方几句,却听徐天颂叫住李默道:“阮筝她现在这个月份,在上面没关系吧?”

饶是李默久经沙场,听到这个问题后也愣了一下。三秒钟后他反应过来,回头淡淡道:“没关系,幅度不要太大就行。”

这下子轮到阮筝脸上挂不住了。趁李默关门之际她一拳头就捶到了徐天颂身上。对方也不躲,直接反手扣住她的手腕,一把拉进自己怀里。

“徐天颂,你要干嘛!”

徐天颂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你说我要干嘛?连医生都确认过了,徐太太现在还有什么疑问吗?”

阮筝气得说不出话来。

徐天颂满意地点头:“好,既然徐太太没有异议,那我们现在就来谈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吧。”

“什么问题?”

“女上位的问题。”

77番外一

徐天颂出院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和阮筝领了结婚证。

当时距离他从昏睡状态醒过来才不过七十二小时,也就是三天。因为在床上躺了太长时间,各方面肌肉都有萎缩的迹象,李默的建议是最好地医院里进行一个月的复健再出门比较好。

用他当时的话来说:“你丫现在连直立行走都有困难,就不要勉强你弟弟站起来了。”

这话真心太黄,阮筝听了直接忽略不计。但李默说的却是实情,徐天颂确实人比较虚弱,虽不至于走不动路,可那苍白的脸色和虚浮的脚步,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不放心。

徐天颂偶尔也会调侃自己:“这算是提前过上七十岁的生活了吗?”

但不管怎么样,吐槽归吐槽,证还是要领的。在何慕则以及一帮兄弟的“护送”下,青膺老大徐天颂大病初愈状出现在了民政局,在一个中年大爷诧异的目光下,同阮筝小朋友领到了两个鲜红的大本本。拿到本本的一刹那,徐天颂忍不住说道:“我以前一直觉得红色挺恶心的,现在看看倒是不错。”

阮筝心想大爷啊,你以前看到的红色都是血,当然会觉得恶心。拜托你以后过点正常人的生活吧。

结婚登记处这边一下子围满了看八卦的人,很多小情侣连证都忘了领,光顾着看徐天颂了。他们虽不知道他是谁,但这么好看的人不看多可惜。有几个是奉子成婚的,肚子里正怀着小宝宝,一见这么漂亮的男人都忍不住自己长了四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徐天颂不放,像是多看了这几眼,回头自己家孩子也能长漂亮一些似的。

还有一些看热闹的竟然是从隔壁离婚登记处那儿过来的。所谓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八卦武力值比谁都强,结婚登记处这儿个人美得冒泡的男人这个事情,不过才花了五分钟就传到隔壁去了。有对刚结婚没多久的小情侣过来后一看到别人欢欢喜喜领证的样子,想起自己一年前来这里时的心境,一时颇有感触,当即就决定这婚不离了,回去好好过日子。

当然也有人本就看自己的另一半不顺眼,这下子更有借口找茬儿了,拿自己男人跟徐天颂比来比去,最后两人不出意外当众吵了起来,心里都坚定了一个信念:“离,一定得离!”

女的觉得自己男人跟徐天颂一比简直是一坨屎,早离早好。男人觉得被自己女人贬得一粒糖都不值,这种日子还怎么过,当然更得离。

阮筝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不管怎么样,以后绝不再跟花蝴蝶来这种鬼地方。徐天颂过来一把搂着她,轻笑道:“老婆,这地方咱们一辈子就来一次,以后再不会来了。”

领证的事情就这么马马虎虎揭了过去。证到后之后徐天颂也没回医院,直接带阮筝回了家。他真是有点怕住院了,一方面是因为医院里有个如狼似虎的李默,平时从他手里讨不到便宜,总揪着他住院的时候可劲儿地折腾他。因为有李默在,他每次跟阮筝ooxx都不方便,总怕这龟孙子会突然开门闯进来。

这种事情被打断是相当令人不爽的,不仅感觉上会差很多,关键是对某样功能也会产生致命的损伤。还是回家好,回了家就是他的地盘了,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干得阮筝死去活来也不会有人敢说半个字。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从小就经常受伤,住院住多了总觉得人没精神。打针吃药什么的他虽不怕,可却从心底感到厌恶。每每闻到那熟悉的消毒水味儿,总会令他想起从前的一些事情。那些在他手里死掉的人,那些曾经差点要了他性命的人。人在身处那种环境的时候并不觉得那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可一旦安定下来后却不会再愿意想起那种事情。

他现在就想定下来了,有了阮筝和孩子后,他已经决定彻底安定下来了。既然要和从前的自己说再见,自然就不应该总活在回忆里出不来了。

所以从民政局出来后他就搂着阮筝上车回家了,医院里的事情都交给何慕则去处理。结果车子刚开进自家的车库,李默的电话就追来了。李老妈子在电话苦口婆心劝了他一通,无奈徐大爷就是不听,末了他只能炒冷饭,叮嘱他在家多休息,同时要多注意复健,还说要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

徐天颂一听就表示心领了,表示他知道复健该怎么做,完全不必劳烦别人跑一趟了。李默见他不感兴趣也没坚持,只是让他一定要每周都去医院见自己一趟。徐天颂拿着电话直乐:“行了我知道了。你别总是一副爱我爱得要生要死的样子好不好,好像一天不见我就活不下去了。”

“我呸!”李默愤愤然挂断电话,心里直咒徐天颂立马喝水呛死。

关于这么快速地领证,阮筝其实颇有微辞。用她的话说她人都是徐天颂的了,有必要急在一时吗?何慕则当时也在场,他喝了口香槟慢悠悠地解释道:“他年纪大了,折腾了这么多年也没个女人愿意嫁给他,好不容易有条鱼咬钩了,他自然得赶紧提杆了。”

阮筝觉得他说到“鱼”这个字的时候,其实是很想在前面加个“蠢”字的。只不过当着自己的面,多少留了点品德。

徐天颂毫不手软,立马回击:“我嘛,总算还是钓到了一条雌的。至于你?唉,可怜何家就这么被你折腾得断子绝孙了。”

撇开这两个无聊的男人的唇枪舌剑,阮筝觉得这样子也好,领了证心就安了,也就可以踏踏实实地在家待产了。她现在已经快六个月了,肚子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肿,每天懒懒的就想待在家里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没事儿拿个平板上上网,打几局小游戏,要不看点肥皂剧打发时间。总之一句话,别让她动脑子就可以了。

但事实证明徐天颂这个人哪里是会轻易放过别人的人。他的身体渐渐在好转,他的脑子也是越来越活络了。原先他一心只想赶紧跟阮筝领证,让她在法律上彻底成为自己的女人。可现在证领到了,他的胃口又变大了。想起一年多以前阮筝跟徐启琛那场声势浩大的订婚宴,他就觉得自己有必要跟阮筝办一个结婚宴。

他当人老子的,总不能落在儿子后头吧。自己老婆借他订一次婚已经是便宜他了,要是不办场更轰动更有面子的婚礼,徐天颂这个洒脱了一辈子的老男人总觉得亏得慌,就像真被儿子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阮筝对办婚礼并不反对,毕竟她也是女人,也期待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举行一场浪漫感人的婚礼。但什么时候办这场婚礼,却成了两人现在急需磨合的问题。

按徐天颂的意思,这婚礼越快办越好。反正他不缺钱也有门路,想办个什么样的都没问题。阮筝的婚纱钻戒今天想要,明天就有人主动送上门来随他们挑。就是临时订做也不会超过一个星期。至于婚礼的场地,除了去南极可能要花点时间搞定外,世界其他地方的任何一个婚宴举办场所,他都可以在三天内订到位置。不管阮筝喜欢中式还是西式,婚礼上要上法国鹅肝酱还是北京烤鸭都不成问题。这就是有钱人的好处,所有这一切他甚至都不用亲自去办,翻翻嘴皮子交待下去就可以了。

但阮筝心里不这么想。婚礼怎么办办成什么风格她都无所谓,但新娘子美不美却是她最在意的问题。她这辈子除了徐天颂应该不会有下一场婚礼了,这一生一世唯一的一次自然是要慎重再慎重的。她如今身怀六甲,整个人肿了一大圈,面色憔悴皮肤暗沉,明明才二十出头的年纪,精神状态却像是三十来岁的人了。

这样的情况让她怎么可能答应立马就举办婚礼。她本来就比不上徐天颂漂亮,估计一出场人家就得说新娘配不上新郎。从前至少还得仗着年纪小有那么点优越感,要是连这点都没了的话,这个婚礼简直就不是她梦想中的天堂,而应该说是地狱了。

半老徐娘,顶着个大肚子,浑身肿得跟喝了三桶桶装水似的,鞋子得穿四十码,腰围基本看不见,眼袋重得像被人打过一样,原先的十根纤纤玉指如今成了十根水萝卜。这样的新娘走出来真要让人笑话死了。

徐天颂邀请的宾客里肯定有爱慕他的年轻女性,到时候难听话肯定会说一箩筐。笑话她又老又丑就算了,十成十会拿她的肚子开涮。她幽怨地冲徐天颂道:“难道你要让人笑话我们是奉子成婚吗?”

“这也没什么,我们本来就是奉子成婚。”

阮筝气得眼睛一瞪,还没开口就听徐天颂又说道:“如果不是怀了孕,你会轻易答应嫁给我吗?肯定不会。再说就算等生了再办婚礼,到时候难道就可以隐瞒咱们有孩子了这个事实?说不定那些人会说得更难听。说我对你一点儿也不真心,孩子没生之前死活拖着不跟你办仪式,非得等孩子落了地儿确定是个儿子后才给你名份。反正目前的情况是,咱们不管怎么做,想说闲话的人总是能找到话题的。”

话说得是没错,但阮筝依旧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即便不理会别人的闲话,她也想要自己美美地出现在婚礼照片上啊?那可是要拍照录象保存一辈子的。别人的录象翻出来一个个水灵灵的,就她是黯淡无光的,放哪个女人身上也接受不了啊。

对于女人的这种想法,徐天颂身为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也想不通。他虽然漂亮得不像话,但对容颜是完全不在乎的。他自认自己看上阮筝也不是因为她的长相。

“就算你变丑一点又怎么样,我又不会少爱你一点,美丑对你来说真的这么重要?”

“当然重要!”阮筝挺着个大肚子靠在床头大声抗议,“在这个世界上,孩子排第一,美貌排第二,你充其量只能排第三,你自己说说重要不重要!”

这个排名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徐天颂二话不说直接先把她扒光,架起来为所欲为了一番,然后两个人累得瘫倒在床上的时候,徐天颂把阮筝钳制在怀里,严肃地问道:“再给你个机会,美貌和我谁更重要。”

阮筝心想他还算有点自知之名,知道怎么也争不过孩子。于是她改口道:“是是,你比美貌重要。你排第二行了吧。”

“很好,所以现在我们再来商量一下婚礼的事情。”

阮筝打了个呵欠懒洋洋道:“就算你排第一,婚礼还是得生完孩子等我完全恢复身材后再办。”

有那么一刻,徐天颂真的很想打阮筝屁股。

这离生还有几个月呢。等生完了得做月子,这月子至少得做两个月才能恢复得比较理想。听阮筝的意思她是不准备雇奶妈而要自己喂奶,那就意味着她非但不能节食,还得多吃,吃得多奶水才能足,可吃得多人必定就会发胖。

等孩子吃过一岁断奶,阮筝那时候说不定会胖个二三十斤。虽然他从不怀疑女人爱美时的强大毅力,但也绝不赞成为了点不必要的事情疯狂减肥。阮筝身上这一堆肉要减到她满意的状态至少半年,这样满打满算也得二十几个月的时间。等到那时候办婚礼孩子都得满场跑了,说不定都能开口问叔叔阿姨要吃的了。对徐天颂这样奔四的男人来说,漫长地等待二十几个月的时间只为了等一个女人减肥办婚礼,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但阮筝现在家里最大,不管她怀不怀孕她都是徐家的老大,徐天颂只能退居二线。现在老大发话了说不办婚礼,他这个老二也没办法违抗“圣旨”,除了每天晚上看着阮筝那一身肉流口水外,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骗婚”这个事儿了。

要说徐天颂真是个聪明人,脑子好使得很,要不然也不会从一个街头小混混转眼间就成了知名企业家了。他眼见着直接跟阮筝跟婚礼的事情就没门儿,就走了个迂回路线。那天晚上他靠在床头看育儿指南,看到其中一页的时候忍不住伸手去摸阮筝的胸。阮筝被他的手吓了一跳,抱怨道:“你怎么回事儿,看育儿指南也会看得忍不住?”

这都快成发/情的公狗了!

徐天颂却一本正经道:“这书上说有些女人没生之前就有乳汁分泌,你有吗?”

阮筝一愣:“我没有。”

“据说要每天按摩热敷,以后生了孩子奶水才多。你不是准备自己哺乳吗?从现在起就应该准备起来了。”

这些事情听上去不难,实际上做起来很烦。但凡是天天要做的事情,再简单也会令人感到心烦。阮筝这些天身子又很懒,这事情吧也不能让别人做。再有钱的女人也不好意思让个阿姨天天在那里给你捏胸啊。

徐天颂见她脸露为难的神色心中一喜,面上依旧是一本正经样。他起身去到洗手间搓了块热毛巾出来,掀起阮筝的衣服往她的左胸上一放,边敷边认真道:“以后这个工作就交给我好了。”

阮筝点头:“好像也只能这样了。”她自己懒得动,请别人又不好意思。如果妈妈还在的话倒是可以找她帮忙。现在她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徐天颂了,他不出手谁出手。

可是……“你很快要回青膺上班吧,有空天天帮我做吗?”

一说起这个阮筝心情就不大愉悦。她倒不在乎自己干点事情,关键是她不希望徐天颂这么快就开始工作。他昏迷那么久,本身身体又不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拼命,实在令人有点担心。有时候她真想对徐天颂说,把公司放手让别人去做吧,你要好好保重身体。你比我大了十几岁,总得多保养才能尽量拉回这年龄差啊。我可不想四五十岁的时候就当寡妇。

只是这话比较忌讳,徐天颂不在乎她却很在意,所以一直没说出口。

徐天颂把冷掉的毛巾拿下来,重新进浴室搓了一遍,开始敷阮筝的另外半边。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阮筝胸前的皮肤,尽量用平稳的语调道:“你是不是不希望我回公司工作?”

阮筝沉默不语。徐天颂不由微微一笑:“最近公司有点忙,喀嗦丽尔那边才投入运营,很多事情需要人调控,新派去的经理经验不够,明显控制不住。阿慕这几个月来一直替我处理琐事,听庄严说已经忙得连回家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现在新开发的旅游岛屿事情又多,他一个人有三头六臂也干不了。我也不能总待在家里,兄弟归兄弟,公事归公事才是。”

阮筝一听他提喀嗦丽尔,眼前一下子出现了那里的蓝天白云。虽然那地方有不好的回忆,但人生里最美好的回忆也是在那里的。阮筝一想到那晚的暴风雨和小木屋里发生的事情,脸颊就微微泛红,心念一动间她脱口而出道:“不如我们去岛上住一段时间吧。既可以帮何慕则分担一点,也可以顺便休养生息。那里现在应该开发得差不多了吧?”

“二十三个岛已经全建成了。就算再来海啸也不用担心了。不过那地方你想回去吗,不怕从前的阴影?”

阴影什么的都是说说的罢了,比起万卿的变态,庄严真可以算是仁慈了。现在她身边的危险源都不见了,那里就是一片风景迷人的岛群罢了,既可以远离尘世的喧嚣,又可以把徐天颂从工作中拖出来,还可以安胎休养生息,真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不过有件事情得先问清楚,岛上医疗设施怎么样?”她倒不介意自己生,就怕生产的时候遇到问题,生生害了孩子。

徐天颂一把从前面整个儿抱住她,轻笑道:“你放心,岛上有最全的医疗团队,即便你在上面生十个,也不成问题。”

阮筝听了这话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但一时也说不上来。徐天颂在她的胸前忙活了半天感觉早就上来了,顺手揽过她就躺在了床上,立即风流快活了起来。

出发去喀嗦丽尔不过是转眼间的事情。阮筝现在的肚子不算太大,坐飞机不成问题。他们预计在岛上待两个多月,等到离她预产期还有两星期时就搭客轮回6地。徐天颂是见惯了生死的人,对女人生孩子看得比较淡,不像一般的准爸爸那么紧张。更何况他钱多得花不了,一早就在岛上安排了专业的医疗队,这支队伍除了设备先进技术高超外,人术还特别多。从接生的医生到照顾产妇孩子的护士甚至是通乳师都一应俱全,就像他之前说的那样,就算阮筝提早发动真在岛上生了,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阮筝上岛后他第一时间向她介绍也这支医疗队伍,并带她参观了临时用一套别墅改造的产房。阮筝站在里面感受着充足的冷气打在身上时,整个人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这未免也准备得太齐全了吧,全中国那么多家妇幼保健院,估计也没多少家有这个硬件条件吧。这怎么看也不像是临时准备的,倒更像是早就精心安排好的。

但阮筝现在脑子完全不好使,这小小的怀疑不过在她的心里闪了一下,立马就被徐天颂哄得晕头转向了。她现在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了孩子身上,仅有的智商都在肚子上了,连血液和氧气供给都给了肚子,哪里还有精力对付徐天颂这只老狐狸啊。

再说就算她没怀孕,从前她也斗不过徐天颂啊。

于是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阮筝一直过得浑浑噩噩,对徐天颂在外头搞的鬼万事不知。岛上依旧热闹非凡,看起来游客不断,每座岛上的酒店里都住满了人,私人游艇、各式快艇,还有直升飞机来来往往忙碌得很,完全不像从前没开放时的准清样儿。阮筝有时候出去逛逛,走过那些大街小巷时,只觉得跟在大城市也没什么分别的。唯一不同的就是这里的人大多是游客,出来旅游心情都不错,所以生活节奏慢,脸上笑容也很多。

晚上闲聊的时候阮筝就会忍不住感慨:“你还真是会做生意,这么一片荒凉的海岛,硬被你改造成了旅游圣地,你这几个月挣得可不少吧。”

徐天颂但笑不语,心里粗略算了算,他这些日子非但一分钱没赚,反而还往里搭进了好几千万。因为阮筝不知道,现在岛上住着的那些人根本不是游客,而是他请来参加他们婚礼的宾客。所以他们所有的行程费用全是他掏的,这些酒店也是免费开放随他们住的,根本不存在赚钱这一说法。

不过徐天颂心里清楚,他眼下虽然是赔本赚吆喝,但这花出去的钱很快就能赚回来。他请来的这些宾客除了双方的至亲外,大多是他生意上的伙伴。这些人非富即贵,平日里都很会享受生活。尤其是他们的老婆孩子亲戚至交,一个个比他们更会造钱。他们在前头累死累活,家里几个大小祖宗就忙着撒人民币或是美金。像这一片海岛刚刚开发,他们过来玩几天肯定不尽兴,没玩够就会想再来玩,玩尽兴了回去就会做宣传,呼朋唤友再来一趟。这么一传十十传百,徐天颂少说也能在每个人身上赚个几百万。那些花出去的钱等到婚礼一结束,估计过不了两个月就全回本儿了。

于是他一边招待宾客一面悄悄哄阮筝上套儿。婚礼就定在他们上岛后的一个月,那时候阮筝已经满七个月了,肚子看上去肯定很壮观。其他的事情都很好办,包括宴会和仪式都有别人去搞。他们两个都不信教,仪式可以简略一点,当着众人的面接个十分钟的长吻在他看来是最好的婚礼仪式。至于牧师讲话什么的就省省吧,大家赤着脚在海滩上疯狂跳舞应该更有看头。

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骗阮筝穿上婚纱而不自知。徐天颂已经借口替她定做孕妇装量了她的三围尺寸,交给知名的婚纱设计师,让她的团队做了至少二十套风格各异的婚纱出来。所以从一上到岛上,他就拉着阮筝来回试这些衣服。

他给这个事情找了个很好的借口:拍婚纱。用他的话说难道来一趟海岛,等孩子生了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来,不如趁这次机会好好拍几套婚纱照。这个借口相当诱人,阮筝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她虽然对顶着个大肚子办婚礼不感兴趣,却对照相十分热衷。现在很多女人怀孕时都拍孕妇写真,她也很想拍一套。更何况还是穿着婚纱拍的,更加令她感到激动。很少有女人能抵挡得住婚纱的诱惑力,对于拍婚纱照更是从姑娘时起就有的美好梦想。

所以徐天颂才稍稍一勾/引,阮筝就立马上钩了。这一个月里她在十几个海岛上来回折腾,做了不下二十个造型,拍了几千张照片,被炙热的阳光晒黑了一圈,心情比之前好了几倍,人也变得精神了很多,连胃口都大了起来。

她实在很享受这种生活,真恨不得天天这么充实才好。所以在真正婚礼举行的那一天,当徐天颂又让她早起换衣服化妆时,她几乎没有思考,立马乖乖配合,装扮一新后跟着徐天颂上了一艘小型游艇,向着某个海岛进发。上船的时候阮筝愣了一下,因为船上的情况跟以前点不一样,到处装扮着蓝色的气球,看起来十分梦幻。这气球让她想起了那一次徐天颂在沙滩上教她打枪的情景,真没想到时隔这么久竟还能看到同样的东西,她不由心头一暖,因为怀孕而容易激动的情绪,简直要把眼泪都生生逼了出来。

她赶紧把头一偏擦了擦眼睛,没话找话道:“我们现在去哪儿?”

“去阮筝岛。”

“什么?”

“就是我们第一次办事儿的那个小岛,也就是侯文彬带你去的那个岛。那个岛现在有名字了,我用你的名字命的名,就叫阮筝。”

这还真是个爱妻模范啊。阮筝嘴上表示着惊讶,心里可美得冒泡儿了:“就用我的中文名命名吗?我还以为会用英文名呢,毕竟让老外说中文有点费劲儿啊。”

“既然用你的名字命名,就得用你身份证上的,学什么假洋鬼子用英文名啊。那些老外既然上了岛就得守我的规矩,我取什么名字他们就得用什么。你放心,你的名字发音不难,老外应该能说个七八成像。我本来想用阿琛的名字命名另一个岛的,找了个老外过来教了半天,放弃了。”

“那阿琛岂不是很郁闷?”

“他有这个岛群百分之十的股份,他郁闷什么?他现在数钱都数得抽筋儿了,高兴还来不及呢。



阮筝一下子就乐了,想想徐启琛这个人,他有这样的反应不奇怪。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他的老外partner混在一起,然后手里有花不完的钱吧。要不怎么说他命好呢,投胎还真是个技术活。

两个人边聊边吃东西,很快就到达了那座小岛。初见那岛时阮筝真愣了一下,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简直是焕然一新,完全看不出从前的影子。什么乱树丛什么石子堆,通通都不见了,有的只是一处处精致豪华的海边别墅,到处都可见跟船上颜色一样的粉蓝色气球,浪漫美好到简直不像是现实。

阮筝从来不知道,徐天颂也是可以这么浪漫的。她扭头望着对方,眼里满是惊讶的神色。徐天颂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道:“庄严教我的。从一开始气球的主意就是他出的。”

“看不出来他人冷冰冰的,还懂这些个?”

“你也知道他是个gay嘛,还是一对里面扮演女性角色的那一个。他跟女人的很多思维是很合拍的,所以他比较懂女人的心思。”

阮筝敢打赌,如果让庄严听到刚才那番话,他一定会翻个白眼傲娇地走掉。不过现在面对沙滩、阳光、别墅、气球的小岛时,阮筝完全没空再去想庄严的问题。摆在她眼前的东西已经足够令她吃惊。而当她被徐天颂领着走到一间完全原生态甚至有些简陋的小木屋前时,整个人更是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这座小木屋头一回见的时候就像三层别墅那般高大,可现在在周边这些建筑的衬托下,寒酸到简直怪异。关键是这屋子的风格跟周边完全不搭,在一片用料考究风格时尚的建筑里,它就像是一个异类。阮筝甚至觉得小岛上随处可见的公共厕所都要比它豪华得多。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不是临时的建筑吗,你怎么没把它拆掉?”阮筝去过其他的小岛,当初那些岛上都建有这么一座木屋,等到小岛开发起来后就全都拆了。唯独这里保留得相当好,除了周边的杂草灌木丛被清理了,四周围上了一圈原木色的篱笆外,整个房子看起来没怎么变动过,连漆都没新刷过。

徐天颂拉着她的手跨着台阶走了上去,在伸手推门的时候笑道:“因为这里特别值得纪念。我后来过来的时候发现这里居然还留了这么块东西,实在不应该抓掉才是。”

顺着徐天颂的手望过去,阮筝发现地板上有一块深褐色的污渍,大概也就半个手掌心那么大。刚开始她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愣了十秒后才反射弧超慢地尖叫了起来:“你疯啦,这东西你留着干嘛,赶紧擦掉!”

那是她第一次跟徐天颂做那事儿的时候流的血。这家伙真是个变态,哪有人把这种东西以这样的方式保留下来的啊。

但徐天颂直接一口回绝:“当然不行,这整座岛什么都不值钱,就这间房子最值钱。它记录了我们最美好的瞬间,太有纪念意义了,我怎么可能拆掉它。”

阮筝挺着个大肚子,身上还穿着设计简单梦幻的婚纱。她脚上踩了双五厘米的中跟鞋,整个人有那么点发晕的感觉。她赶紧扶住徐天颂,咬牙切齿道:“你想气死我吗?你信不信我现在就破羊水。”

“我还真不知道女人有这个功能,你打算怎么破,是自己上还是求我帮忙?”

阮筝都被气糊涂了,她不过随口这么一说,想不到徐天颂立马来了这么一大串,害得她心跳加速血压升高,人就晕得更厉害了。

徐天颂赶紧扶着她在早已准备好的沙发上坐下,同时递来一杯水:“你先冷静一下。其实仔细想想,你不觉得这很有意义吗?留着我们相爱的证据不好吗?那天晚上如果没有这间屋子,我们两个可能都会没命。在那个时候你一定觉得它特别可爱,简直是上帝给你的礼物,是不是?”

阮筝边喝水边扯了扯嘴角,笑得有些勉强。但一想到那晚的情景,她心里还是暖暖的。有没有这间小木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天徐天颂的表现完全令她明白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心意。这是女人最在乎的事情,而他竟然把这份感动完全保留下来,似乎更证明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良苦用心。

仔细想想,徐天颂还真是做得很不错呢。

想到这里,阮筝不由气顺了点:“这木屋留着也没什么,可这块东西还是不要留了。你就不怕我看了不好意思,血压瞬间升高啊?你这突然袭击搞得有点大啊。”

“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亲爱的,其实我一直觉得你抗压能力挺强的,这么点事情对你来说根本就是小意思。就是一会儿我们走出去后上千人过来向我们喷礼炮开香槟,祝我们新婚愉快什么的,你也完全不必吃惊,只要幸福地享受就可以了。”

阮筝的反应依旧慢了半拍:“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现在这个岛上所有的人都是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的。作为婚礼的主角,一会儿出去的时候记得要保持微笑,不要失态。”

要不是看在他是自己孩子亲爹的份上,阮筝真的很想把手里的水浇他头上。她现在终于意识到,自己到底嫁了怎样一个独断专权的男人。这个男人表面上什么都依着你,实际上主意大着呢,任何事情到最后都得称了他的心才行。

到了这个时候,阮筝才终于明白,原来自己一直就在他的陷阱里没爬出来。大概从他头一回给自己热敷时,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自己这个愚蠢的女人,居然一头栽了进去都没察觉,难怪人家都说一孕傻三年,她根本就是智商直接下降为零了。

但阮筝还保留了最后了一点智慧,当徐天颂拉着她的手哄她出门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地板上的血渍,坚定地要求:“把地上这块擦了,我才办婚礼!”

临了还被人将了一军,徐天颂略有些不爽。但不爽过后很快又高兴了起来,他立马拿起阮筝喝剩下的半杯水倒在了地板上,然后抽了几张纸巾蹲□去,三下五除二就把那污渍给擦干净了。

阮筝满足地重新被他牵起了手,走出了小木屋的大门。外面果然已是礼炮喧天,欢呼声喝彩声鼓掌声不绝于耳,岛上的人都像疯了一样,瞬间被狂热的喜悦完全感染了。阮筝站在门口看着底下那些人的笑容,猛地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那个污渍这么容易擦掉,怎么可能会是那天留下的血渍!

这一次,她竟又着了徐天颂的道!

78番外二:包子篇

小小徐出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徐天颂都看不出他到底长得像谁。

阮筝躺在床上翻报纸,对这一问题懒得理会。她现在很不爽!自从生完孩子之后,她就被禁止观看一切有辐射的东西。电视信号给拔了,手机pad让没收了,连mp3都不给听了。每天徐天颂就塞两页报纸给她,看完拉倒。

其实照徐天颂的意思,阮筝就应该多睡觉才是正理儿。生孩子费了这么大的劲儿,人都累虚脱了,就应该从早睡到晚,除了睡奶和吃饭外,其他时候都处于深度睡眠才比较好。

可阮筝哪里睡得着,涨奶涨得厉害,胸前总是湿溚溚的一片,怎么都睡不踏实。徐天颂坐在婴儿床边一边拍孩子一边说:“你这还算幸运的。老郑家那位奶水没你多,他家崽子又是属狼的,把他老婆咬得嗷嗷直叫。老郑心疼老婆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找了三个奶妈回来,让他老婆彻底解放了。要不咱们也找几个回来?”

“我们家的又不属狼。”

“也是。”徐天颂又看了正在熟睡的小小徐一眼,自言自语道,“他到底长得像谁?”

这个问题很多来看望小小徐的人心里都有疑惑。刚出生的小孩子本来长得就差不多,硬要说长得像谁很不现实,鼻子眼睛都小小的一团皱在一起,既不好看也不帅气,跟父母差了十万八千里。

只有徐启琛某天抱着弟弟在那儿逗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厚着脸皮道:“我觉得这孩子长得真像我。”

要不是看着他抱着小小徐,徐天颂当场就想抄起拖鞋打他。这浑小子说话完全没个准调儿,他跟小小徐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这孩子哪怕长得像顾知桐,也不可能长得像他。

于是他很不客气地给了儿子一记白眼。徐启琛有点委曲,又忍不住添了一句:“搞不好我亲爹跟你长得挺像的。我妈的口味一直以来都差不多嘛。”

“你亲爹,你见过吗?”

“没有,你都没见过,我怎么可能见过。”

“谁说我没见过?”

徐启琛一听就两眼放光,差点把弟弟扔地上。阮筝看得心惊胆颤,赶紧把孩子接了过来。徐启琛来了兴致,缠着徐天颂不放:“爸你说说我,亲爹长什么样?”

“老男人一个,没什么特色。个子不高长得也不帅,基本上让人留不下深刻的印象。”

“爸,你这话说得很不够意思。我妈那是什么人,要我亲爹真长得像个土豆似的,她会看上他?好歹她的备胎是你啊,这差得也太远了吧。”

徐天颂顺手给了儿子一个爆栗子:“你懂什么,老男人嘴巴甜会哄人。你妈那时候才多大,脱了开档裤都没几年呢,哪里经得住别人的一番哄。当然是那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了。你别看你妈现在一副过尽千帆的老辣样,年轻的时候跟时下那些中二女青年没什么两样。”

“爸,你这么说我妈真的好吗?你们虽然分开了,好歹嘴上留情嘛。不要因为年轻的时候斗不过一个老男人,现在就跑来打击报复嘛。要知道你在阮姐面前也就是个老男人,是不是阮姐?”

阮筝正在哄孩子,听见这话不由乐了。不过她没说话,只是朝徐启琛努了努嘴,示意他看他爸爸的脸色。徐启琛原本有点high过头了,这会儿经阮筝一提醒扭头一看,吓得立马一哆嗦。

只见父亲大人手里拿着的铅笔原本还是好好的,可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断成了两截。他的脸上带着一点笑意,看得人毛骨悚然,活脱脱笑里藏刀的感觉。配着那张妖艳无双的脸,简直就是人世间最大的杀器啊。

徐启琛愣了愣,刚要开口就听父亲大人漫不经心道:“最近这一年我真是没怎么管过公司的事情。你慕叔叔一个人到底是不行,听他说老客户跑了好几个,生意额下降得厉害啊。现在你阮筝阿姨又生了个弟弟,家里的开销就更大了。我觉得开源也得节流,家里的一应开销都要从简。所以是时候取消你的信用卡了,美国索性也别回去了,反正你也不是念书的料,念了这么多年也没毕业,倒不如早点回来我公司帮忙,替自己赚点生活费吧。”

原本徐天颂刚开口的时候,阮筝和徐启琛都以为他是开玩笑的。可越听越觉得他口气严肃认真,似乎青膺真的发生了财务危机,需要节衣缩食一样。徐启琛到底太嫩,心里防线几乎瞬间崩溃。他愣了三秒后立即扑上去抱住了父亲大人的大腿,放声嚎哭起来。

“不要啊爸爸,我已经很认真地在读书了,脑子不好真的不是我的错啊。你看在我把阮姐带到家里的份上,就放过我吧。”

“再敢叫阮姐,就让你出去自生自灭。”

徐启琛一个激灵立马改口:“不不不,是我说错了,不是阮姐,是阮阿姨。不,是妈妈,是我妈妈。”

阮筝简直无语,看来嫁给徐天颂真不是个好主意,平白无故就长了一辈。本来徐启琛一口一个“姐”地叫她就够让人不爽的了,现在居然管她叫阿姨,不不,是直接管她叫妈!她哪里来这么大的便宜儿子啊。气得她把小小徐往保姆怀里一送,抄起一个本子就往徐启琛脑袋上打去。

“赶紧给我出去,别在这儿嚎,吵着你弟弟睡觉了。”

徐启琛如获大释,赶紧抱头逃蹿,溜得比老鼠还要快。他一走保姆也把孩子抱了出去,屋子里很快就只剩阮筝夫妻两个人。徐天颂把断成两截的铅笔往旁边一放,拉着阮筝坐到了自己腿上:“你这后妈当得还挺合格的。都知道给这小子打掩护了。”

阮筝这么随便一发脾气,徐启琛趁机脚底抹油,停不停信用卡的事情也就就此揭过了。阮筝尴尬一笑:“算了,他还小嘛,你也别总为难他了。他有一点没说错哦,没有他你未必遇得上我。”

“没有他我照样能娶你。你当时一心想向我报仇,总会想到办法接近我的,不过就是时间长短罢了。”

“那因为他我早点来这个家不好吗?”

“嗯,听起来有点道理。这次就放过这小子,下次再说。”

阮筝拍拍他的肩膀,关心地问道:“公司最近情况真的不太好吗?那家里是不是辞掉几个佣人。保姆也不用雇六个这么多,两个就够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剩下的事情我做就可以了。”

徐天颂立马露出一个“你很傻很天真”的表情。阮筝只看了一眼就全明白了。搞了半天原来是耍诈啊,可怜的徐启琛啊,你这辈子注定是斗不过你老爹的了。

不过令阮筝感到欣慰的是,虽然小徐斗不过他爹,但小小徐同志却极大地发挥了作为一个小婴儿的主观能动性,简直能骑在他爸头上拉屎拉尿为所欲为,而且老徐同志拿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比如说小小徐刚出生没多久还在月子里的时候,某一天徐天颂心血来潮要当奶爸,非要给儿子喂奶。阮筝当时正睡着,奶水一早挤出来冰在了冰箱里。徐天颂让保姆给热了奶,替小小徐系好围兜,然后把奶瓶往他嘴里一塞,站在小床边看小东西喝奶。

小小徐身体不大,就一只小猫的大小,胃口倒不小,一百的母乳喝了下去居然嫌不够,哭着闹着还要喝。徐天颂在这方面就是个文盲,完全不知道这么大小的孩子一顿要喝多少,见他要马上就让保姆再去热五十过来。

保姆是专业人士,知道小小徐哭闹只是想有人抱。但徐天颂这人她们不敢惹,虽然看起来美得不像话,平时脸上也时常挂着笑容。但大家都知道他从前是干什么的,手上沾着人血。她们平日里别说反驳他,就是话都不敢跟他多说一句的。

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得罪的好,人家好不容易爱心泛滥一次要当个好爸爸,又何必打击他的积极性呢?

于是保姆手脚麻利地又热了五十奶过来,把奶瓶往徐天颂手里一塞就默默退出了婴儿房。徐天颂听着小婴儿的哭声直觉很刺耳,奶嘴一放进他嘴里立马就安静了下来,顿时觉得这东西真是不错。

小小徐傻不拉叽得又喝了五十的奶,喝完之后眼睛就发直了。徐天颂见他安静着不哭,还以为他喝饱了,刚伸出手来想拍他睡觉,没想到小小徐目光呆滞神情木然,本能地打了个嗝,随即就开始了他惊天动地的吐奶狂潮。

徐天颂愣了两秒后迅速反应过来,赶紧抽旁边的纸巾去擦。可小小徐吐得太厉害,简直像是有人在他肚子上压了一下,刚刚喝进去的那些奶几乎全都喷了出来,真是滔滔不绝连绵不断。

徐天颂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觉得自己对某件事情难以掌控。从前不管做什么,砍人也好谈判也罢,就算是收服阮筝都没让他觉得有多困难。但现在面对这个只会拉屎不会生产的小东西,他竟有些搞不定呢。

他手里拿着纸巾,看着还在往外喷的奶汁,犹豫着还要不要去擦。要不索性就等他喷完吧。小小徐也不含糊,一口气喷了个干干净净,最后满足地躺在那里,似笑非笑望着徐天颂。

成年人吐成这样不都会很难受吗?怎么他像没事儿发生一样。看起来他似乎比自己还要淡定啊。

徐天颂简直哭笑不得,赶紧转身去开门,想叫保姆过来收拾。结果门一开就看见阮筝披着衣服站在那里,睡眼惺忪地望着他:“怎么是你在这儿?”她边说边往里面探头,“你在干什么?”

徐天颂转头看了看小床:“刚刚看了一场精彩的喷泉表演。”

这次乌龙事件后,阮筝再也没让徐天颂给孩子喂过奶。失去了喂奶的乐趣后老徐同志又转而盯上了换尿布。在他看来换尿布这种事情相当简直,脏的尿不湿脱下来,干净的穿上去就可以了。所以某天当他闲着无聊的时候,就想起要帮儿子换尿布了。

当时阮筝在旁边看报纸,歪过头看徐天颂在那里忙活觉得挺乐,就示意保姆们先不要上前。徐天颂轻松除掉了脏的尿不湿,正准备拿干净的往小小徐屁股下垫时,阮筝忍不住轻咳提醒他:“其实你不应该先去掉尿不湿的,孩子的屁股要先清洗一下。”而旧的尿不湿留在那里,正好可以接清洗时流下来的水。

可惜老徐不懂这一点,他完全就是个新手。

好在他钱多无所谓,直接拿块干净的垫下面,从保姆手里接过沾了水的纸巾就来擦,边擦边问:“为什么不用湿纸巾?”

“医生关照不要用那东西,容易红屁股。这么做也是医生的指示,沾了水的卫生纸洗屁股最好。”

“那不如直接洗个澡?”

“你要不嫌麻烦也可以这么干,不过我想你儿子会有意见,下次他洗澡时你真该听听,哭得跟死了亲爹妈似的。”

徐天颂失笑,这么个小东西真会折腾人。他拿着纸巾认真地擦着儿子的小屁股,为了擦得干净特意把头凑近了些。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小小徐龙门大开,小****一个打挺立了起来,一条细细的水柱呈弧线型喷了出来,兜头兜脑浇了徐天颂一个透心凉。其实那尿液还是温热的,只不过从头上流到脖子里又钻进身体里时滑滑的痒痒的,那种感觉真是怪透了。

他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声,抬起头来盯着尿布台上的臭小子哑口无言。小小徐正一脸得意地望着他笑,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十分满意。几个保姆已经冲了过来接手了余下的工作,阮筝在那里笑得简直直不起腰来,欢乐地差点从床上滚下来。

几个保姆面上保持着冷静,其实心里也笑得快抽抽了。她们还是头一回见威武帅气的男主人这么狼狈,忍笑都快忍出内伤了。

屋子里只有徐天颂一个人脸色不大好看。阮筝看他这样赶紧安慰他:“童子尿,好东西好东西。回头青膺肯定更旺,你最近运气肯定也不差。不如去买彩票吧,说不定能中大奖。”

徐天颂一边拿纸巾擦头上的尿渍,一边吐槽:“作为妻子,你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劝我去洗个澡吗?”

阮筝吐了吐舌头:“好吧,那你赶紧去洗澡吧。”

徐天颂哪里是会轻易吃亏的人,儿子犯了事儿,他就要从老娘身上找补。当下他就把阮筝从闲上拽了下来,直接往浴室拖,边走边冲保姆们道:“这里弄完后就带孩子去婴儿房睡觉。”

保姆们心知肚明连连点头,个个目不斜视神情严肃,好像给个小屁娃换尿布是件多么神圣的事情似的。

阮筝被徐天颂推进了浴室,整个人还搞不清楚状况:“你干什么?”

“儿子欠了债,你这个当娘的当然要替他还债。你以为我能白淋这一头尿?”

“我还在坐月子,不能碰水。”

“没让你洗澡,不过就是让你在旁边看我洗澡罢了。我先冲一下然后泡个澡,你在旁边侍候我,递毛巾什么的。敢临时走掉,管你是不是在做月子,出去就直接放倒。”

阮筝越来越觉得,嫁个法西斯丈夫是件特别倒霉的事情!

小剧场

小小徐大概一岁左右的时候,晚上睡觉开始认人了。

原先谁拍他都行,可突然某一天就认准阮筝不放了。家里的保姆个个轮番上阵都没用,阮筝一旦离开他的视线,他就大哭大闹,吵着叫着要妈妈。

阮筝没办法,每每硬着心肠走掉了,在楼下都能听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而且这么大的孩子已经会叫妈妈了,那一声声“妈妈”叫得她心都化了。所以最后她总是得投降,乖乖回楼上来哄孩子睡觉。

徐天颂对儿子的这种坏习惯相当看不惯,几次劝阮筝狠狠心让他哭个几个小时。但阮筝总是赏他一记白眼,转身就扑向了儿子小小的怀抱。

于是乎徐天颂决定亲自上场,绝不能继续惯着孩子。那天阮筝离开后他替代保姆走进了婴儿房,把小小徐摁在小床里强迫他睡觉。一岁多的孩子活动已经相当灵活,他手刚一松开小小徐立马站了起来,大有要从小床里爬出来的走势。

徐天颂看这样子没办法,只能把孩子从床里抱了出来,像扛麻袋一样扛在肩膀上。孩子的脑袋搁在他肩上,咧开了嗓子嚎啕大哭,边哭边喊妈妈。徐天颂就当听不见,嘴里一边念着听不清的话一边拍他睡觉。

小小徐哪里肯睡,挣扎着简直要从徐天颂的手里跳出来。这孩子年纪不大力气极大,徐天颂感觉自己竟有些制不住他。又不能真的使用武力钳制住他,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稍微一用力就断了,回头阮筝非活劈了他不可。他只能凭巧劲儿取胜。

父子两个在偌大的婴儿房里来回折腾了有半个小时,阮筝实在听不下去了,孩子哭得嗓子都哑了。于是她赶紧冲了进来,刚一露面儿子立马张开双手,边叫“妈妈”边冲她怀里扑,一副见到祖国亲人的模样。

徐天颂在一旁气得直咂嘴,本想再说几句,被阮筝一记眼刀直接赶出了房间。他气得转身回了自己的屋,拿出手机来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李默打个电话,问问这情况怎么办。但一想到李默的嘴脸,他觉得不问都能知道他会说什么,他一定会这么说:“不好意思,我不是儿科大夫,你们全家还真准备奴役我到死啊。”

他拿着电话在房里来回踱步,过了大约七八分钟阮筝就推门进来了。徐天颂愣了一下,只见阮筝冲他做了个yeah的手势,满脸得意之色。更多小说:www.hebao.la

那一刻徐天颂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在这个屋檐下的所有的雄性,都得归阮筝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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