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正传i 刺客学徒 - xp1024.com
《刺客正传I 刺客学徒》


正文 第一章 早期历史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此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远远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当时瞻远家族是从海上发动攻击的外岛人,是出身于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岸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仅存的也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取者”,或许家族内命名的传统也就是从他开始,后代子女的人生和为人处事都会受到自己名字的形塑。民间信仰认为这些名字是以魔法缔系于新生儿身上,王室的子裔绝不会违叛他们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名字穿越火焰、浸透海水、送进风中,缔系加诸这些上天拣选的孩子。他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这是个美丽的幻想,也许以前曾经有过这种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光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

我的笔迟疑蹒跚,从指节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画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本身就是件徒劳无益的事。我不知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是否每一页都会泄漏出我以为早就消亡不存的苦涩之情。我认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疗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纸张,一个受伤男孩的血就随着来自大海的墨水汩汩流,最终使我疑心是否每一个仔细写出的黑色字母都是一道疤痂,底下藏着某道腥红的久远伤口。

以前,每当讨论到写作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我因此说服自己,认为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而且有助于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是唤醒我自己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否则就不得不重新思索把我变成如今这个人的那些事物。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想向谁解释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依然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

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6岁的时候,6岁之前则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道空白的鸿沟,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什么都没有,但从那天起一切就突然开始了,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我是从自己脑海中回忆起那一切,还是从别人的一再讲述中听来的?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役、大批大批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这个故事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了太多遍,因此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实际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是因为一个6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如此完整,是由于“精技”所引致的整体鲜明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是非常可能。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生理性的:天光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我的命运。那只手是毫无商量余地的,就像那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小路位于一栋建有防御工事建筑物的巨大木门外,这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那双扇木门不只是在一个6岁小男孩的眼中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陌生,虽然现在我想不出当时我会觉得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是熟悉的。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黑铁铰链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所不曾看过的。我记得雪水泥泞浸透了我的衣服,我的双脚双腿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段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步行过,也不记得有被人背抱着。不,一切都在那里开始,就在那巨大的双扇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

那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可以这样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不是从门里面发出来的,而是在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爸爸,求求你。”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我有看到任何人。我确定自己没有努力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出“妈妈、妈妈”。我只是站在那里,像个观众,听见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然后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他的情绪,我是永远也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抢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动作迅速地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呼痛声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扇一下子往外推开,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像开门的人是家仆,但并非如此。不,记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伹并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训练有素的怀疑眼光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后背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仔递给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不带批评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于是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他父亲从来没说过半个宇、没给过一毛钱、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说,他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仔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就我记得是没怎么受伤,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噘,不是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资讯好确切回报给长官。

“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的步伐踩踏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加注这个头街的时候也没回头。“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至少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

守卫看了愈走愈远的老人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弯身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扇依然紧闭着对抗寒冬;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并有雕刻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一两下把头发抚平,但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良好印象,还是因为只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称头点,这我就无从得知了。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关上背后的门。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这间房间则很暖;先前那些房间空荡无人,这房间则充满活力。我记得房里有很多家具,有毡毯、有帷幔,架子上满是木牍和卷轴,还有杂乱堆放的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又舒适的房间都是这样。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里充满暖意和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紧皱着眉俯身研究摊在面前的一叠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因此我得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尺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有一小段时间,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然后他神色一亮,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觉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黑色短胡子,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紧紧绷住衬衫的布料,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也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愈来愈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满像阿骏的,是不是?艾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回答,那男人当然也不预期他会回答。他继续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下一项指令。十足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6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说。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黑色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

“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7年。是了,没错,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开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妈妈是谁?”他突然质问。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他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成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下呈黄铜色,一下是金色,一下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复述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名字。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得先看顾着他,至少等到阿骏回来。杰森,安排一下,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手重重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舒适又温暖,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暖透。但我无法违逆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郁冷暗的走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就把我放在他肩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语调不带怨气,打着我走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有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中。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有男人的汗味,有潮湿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的味道。墙旁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骨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栘开,油脂正一滴滴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哪,博瑞屈,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面包,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乳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乳酪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骨的肉上割起够一个成年男人吃的分量。我毫不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乳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有棱有角的,脸的颜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有马、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等到骏骑回来,决定拿他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这手拿的面包,又看看那手拿的乳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的左右为难,耸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身旁的桌面上,我尽可能把面包都塞进嘴里,移动身子好盯着肉看。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乳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乳酪放在厚厚一片面包上,张嘴大咬一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总算有个小孩就该高兴了,现在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塞整个厨房,这些男人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或杯子或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放在不靠桌边太近的地方,声音安静平稳,字句清晰。“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欠缺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匆匆用袖子一抹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储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肩膀,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抬起我的脸朝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乳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径自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仿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视,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仿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身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回瞪他,看见他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阻绝某种痛苦。“这会大大考验夫人的意志和耐心极限。”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去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乳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让他弯身的时候无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盘旋在上空。“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别人在厨房里闲嗑牙。”博瑞屈温和地说。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像只求偶的鸟一样点点头。我年纪虽小,却也讶异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乳酪和肉,还喝了一两小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他人三三俩俩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边喝酒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是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艾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斐兹。”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啤酒喝多了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是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头让我们通过,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吹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重新冻结了。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上下衣服的每一条缝隙。先前厨房里的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完全烘干,此刻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好累,一股简直让人想哭的可怕睡意拉扯着我,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黑暗庭院的时候。高墙耸立在我们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开处传出暖意、动物气味、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从稻草堆中坐起来眨着眼睛,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稍微点头示意,他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门关上,拿起放在门边光线微弱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内移动、呼吸,有猎犬把头从交叠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它们柔和明亮的眼睛在提灯的光线中看来或绿或黄。我们经过马厩,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在最里面的那一头。”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能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好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让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有地方睡。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它会收容你,要是谁想来烦你,它可会狠狠凶他一下。”

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有三只猎犬。它们已经醒过来爬起身,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它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它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形状已经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耳朵、又是轻啃我鼻子、又是往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它,让它安静下来,然后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它们之间睡下,他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它,加以安抚。

“这里是偏远的要塞,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的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嘀嘀咕咕。如今我仍清楚记得那天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那一觉。我飘进它的脑海,分享了它模糊的梦境,其中有无尽的追逐,追赶的猎物我始终没看到,但那鲜明强烈的气味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记忆的准确度有所动摇,就像服药后那种色彩鲜艳、轮廓尖锐的梦境。经过第一天晚上,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在我脑海里就完全没有那么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我学会了从马厩到厨房该怎么走,也能随时任意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或者使劲揉面团,或者从酒桶里偷喝一杯;更多时候厨房里没有厨师在,我就自行取食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任何东西,并且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慷慨分享食物。男人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我逐渐把他们的那种眼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样,穿着粗糙的羊毛斗篷和紧身裤,身强体壮,动作流畅,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的嘀嘀咕咕声。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的一个常数,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他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但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6岁的孩子看来都是平静又正常的。我当然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它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我们夜里一起盖那条马毯睡觉时,它的毛常会穿过我的衣服让我觉得扎。它的眼睛绿如铜矿石,鼻子是煮熟肝脏的颜色,嘴巴内壁以及舌头是掺杂着黑色斑点的粉红。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天白昼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就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色泽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里看到一幅华丽古老的挂毯。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上方,发出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但博瑞屈僵硬地站在他们身后,因此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了啦!”其中一人警告着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长得像惟真,但除此之外毫不相似。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有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像惟真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脸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垂坠的斗篷也比一般包里身体所需的宽度足足宽了一倍。斗篷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缀满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只飞跃雄鹿形状的金别针拙住,鹿眼镶的是一颗闪烁光芒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仔细,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所以就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王室血脉不敬,大人。”博瑞属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我认为最好的方式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他们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咬。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就算这件事需要经过考虑,该动脑筋想的人也是我,不是你,我把这件事交给了你,现在也不打算找碴。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过得好得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来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不同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希望。”

“哦。”惟真的语调显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一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提出建言,但是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额外添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稳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排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还是认为最好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说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匆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黠谋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敲定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他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你一旦做了它之后就无法做什么。’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也短促苦涩地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应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是制止自己回应弟弟的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他做出这一切,尽管他结了个愚蠢的婚、娶了个怪异的妻子,尽管他搞出这个烂摊子。现在他认为这件事能改变民心,让人民对他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男人,生得出孩子。或者说证明他也是人,跟其他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调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他,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

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听出帝尊的声音里泛着酸。“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王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把他的私生子拿来派上这种用场,尤其是因为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可是国王已经下令,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惟真短暂出现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博瑞屈脸上笼罩了一层阴影,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表示异议。“我觉得,如果他想拨一笔钱给这小孩母亲的家人、把他撇到一边去,那么,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他当然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的——”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既然事关王室私生子,我们没有谁能光顾着不伤感情就好。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留下一把武器在国王的脖子上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冰冷严厉的意味,先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得畏缩,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又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不复记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是两三个星期之后,我发现自己双手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坐在他身后,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往南朝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的这个私生子,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一幅他的画像。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果,其缔结的条约及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也赢得了齐兀达人对他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但却是项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们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宫廷,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份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这地名跟实景毫无关连。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一片广袤平原,两旁是和缓起伏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适合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的生活重心。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这等于是将他放牧到远处,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份的放逐,等于是用天鹅绒闷住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无言。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长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地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造成刺激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催化剂。

正文 第二章 他们叫我“新来的”

关于征取者有许多传奇故事,他是头一个将公鹿堡收归己有、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并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王室血裔。其中一个故事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那个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抢夺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要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就再也没有离开。

但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安之若素的大风大浪、盐鱼口粮让他晕船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给淹死。然而,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艏,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里搭建着圆木和修整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在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且地形有利防守,这就是它的发展起源。某个名字已经佚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建造了此地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来沿着河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藉助背叛行为渗透进堡垒之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立足之地,逐步上溯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用修整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然后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许多代以来,他们都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该地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发黑眼的丰腴新娘。因此王室和贵族成员仍然流有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于“精技”的偏好,以及这种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次体验跟历史或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马车、狗、建筑物、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建堡垒,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黏答答的,马蹄踩上去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全身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它们看起来依然冷冽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深广水域带有咸味碘味的气味让我觉得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还有猎犬和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劳顿已经让它变得形容憔悴。猎犬们回到家非常兴奋,浑身上下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大鼻子朝我吠了几声,我好不容易才让它那猎犬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它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马上就跟其中一只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自己的动物之后,他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受到批评的分内工作辩护。我跟在他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斐兹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带他回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发黑眼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约10岁。他刚刚受到称赞,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生的小狗仔健康良好,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斐兹?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仔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调。我点头,因为他把我看成跟小狗仔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提升,他继续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跑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

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不在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无比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楠叶,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拎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手拿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说快接近厨房了,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是挤成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嗅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都来了,要不就是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他正在跟造成我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他把一个6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比较不会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带着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中朝门口走去,像条鳗鱼般滑溜地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堆人吸引。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送货的人。我以一种疲倦的好奇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当天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地方,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靠着我。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拾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看,看见一张长着毛扎扎胡子的脸,顶着一头胡椒灰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这个词我很常听到,所以我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大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一板一眼的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满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

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大部分还是继续走他们的,只朝坐在墙边的这个6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扛酒桶男人问的问题显然令人很感兴趣,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先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高在上的王室名字来塑造他的人格,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守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问一次:“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前一刻还暖暖抵着我的背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躺着在尘上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横走,大喊出声并抗斥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后退一步,抓不稳肩上的酒桶,于是酒桶掉在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倒退。那一刻确立了我脾气大、性情倔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见大鼻子和我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的安全,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母老虎在一栋东倒西歪的、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仔,大鼻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仔在这里藏了将近3天,然后博瑞屈才自己找来,他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半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稳下来了,在平静中沉入无梦的深沉睡眠,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小时后,我打个寒噤醒过来,天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地钻出洞外。

夜空高挂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东西,一到晚上就得降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走,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沉默。接近内堡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备感,欢宴的最后残余逐渐消灭,等待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绕过内堡,因为我们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不知要怎么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猛摇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此时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然后来到一处阶梯,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斜屋顶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一根蜡烛,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平摊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属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它肋骨一下,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他这与其说是在跟我讲话,不如说是在跟狗讲。“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为了你们还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下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有些人则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会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他自己一个人行动,因为他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纳闷不知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也不知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六大公国整个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斐兹,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的,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子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看着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也得到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然后,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长一场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看起来突然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火光的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天空,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欢宴作乐的混乱一天,如果说堡内有任何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种欢乐集会的春季仪式。骏骑逊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表演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的对白会让这些大人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愈来愈多气味,让大鼻子非检查一下、然后在每一处角落撒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愈来愈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风大、阴冷的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风吹来了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的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叫声,谱成诡异的旋律。这座城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另外有比较精细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可不适合6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穿过一处几乎完全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位置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跟上方堡里的嘉年华气氛没什么相关。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的是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层,还有一滩滩沥青的强烈气味。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乏人照看,就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就算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衣衫褴褛又粗鲁吵闹,我也没注意到,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说这些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很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恰如其分地大感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贫穷的这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就叫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的特点,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非常能言善道,脑筋又快。她跟一个12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但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伶牙俐齿的骂人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目瞪口呆。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淤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过来。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篷被风吹得紧里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挂的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到处在找你。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酒几乎都醒了,一发现你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你的名字。”

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你快跑吧,琪妮,谢谢你。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你的。”

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你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够长、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她坚定地重复一次,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说完这句话,她就转回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它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就是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移动躲避他笨拙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你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你留在家里看着焟烛的料吗!结果你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要买更多蜡烛,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

“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有给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软软的,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

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智慧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头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你顶嘴,你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你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你还嫌我的脸丢得不够吗?你要是敢跑,等我抓到你的时候就有你好看的。”

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只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怖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侧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静止不动。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会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你。”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求我不要太不乖、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

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让她急切地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们,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一旦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的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伤口,骇得我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纠结的疤,他走路也从此瘸了。难怪他没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小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吃顿早餐。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是我每天惯常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实践他先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所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事物来来去去。货物从各个内陆大公国沿着鹿河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老到地谈着浅滩、沙洲、地标、河水的涨退。他们载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船只的船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渔获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教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3分甚至5分钱。我们自认犀利又大胆,接受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较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2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用来填塞甲板的船只填絮、沥青,以及刚刨下来木层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在热天摆太久的要命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艏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它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差事的内容很多,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去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要到酒馆去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说故事、讲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沉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讲古人之口,而是出自于水手本身,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大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消息,在众水手同饮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相互传递。

他们谈着捕过的丰富渔获,说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沉,或者谈着看过的奇异鱼类及鸟兽,当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时曾经惊鸿一瞥。有些故事是关于在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是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人既是海盗也打家劫舍,不但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他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者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多所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10来个人,而且可不是死人,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感觉起来都阴森森冷飕飕,然后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来来去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撞散了码头的好一块区域,还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验中,我学会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1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它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亲密的牵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它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它的鼻子、它的眼睛、它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也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两个孩子已经把他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它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很聪明的一个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4个人,沿着拥挤的街道拼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刹那间我们两人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黑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无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我不知怎么竟直朝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责骂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两个人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曲折角落里。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等香肠的主人离开,一旁围观看我倒霉的几个人也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反手又在我后脑勺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

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先前博瑞屈脸上有某种神色,是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的。

博瑞屈终于回来时,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常还久的时间才从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几根。点好了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斐兹,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你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却跟乞丐小偷一起满街乱跑,像动物一样成群结队。”我没说话。“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我摇头。“那就过来这里。”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它,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变得硬梆梆,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俐落打在他腿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我哑然摇头。“打狗的鞭子。”我茫然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这是一种工具,斐兹,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不全神贯注——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它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他口气平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轻轻在地板上摇晃,突然把它整根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沉坐下去,掩住眼睛。“哦,艾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怀疑到了,但是艾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它共用头脑,所以它才会怕它。”不管先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它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要它安静下来,建议我们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一人一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她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斐兹,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斐兹。”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斐兹,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坏,因为这使得人不足以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我茫然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一次。“小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继承悠久的血脉。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贬低了你。懂吗?”我哑然摇头。“你看,就是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话。是谁教你这么做的?”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起来粗嘎沙哑。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同在,跟它一起看,让它跟你一起看,互相告诉对方事情?”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博瑞屈注视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斐兹?”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仿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王室血缘。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它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剩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仿佛兽群就是你所知所有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愈来愈低沉,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的时候却是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的猎杀只是单纯为了充饥。他是为杀而杀……”“你想变成那样吗,斐兹?把你身上王室的血液淹没在野蛮猎杀的血液里?跟野兽混在一起变成野兽,只因为这样能带给你一些知识?还有更糟的,想想在你完全变成野兽之前会发生什么事。鲜血的味道是不是会刺激你的情绪,看到猎物是不是会让你的思路通通停摆?”他的声音变得更轻,我听见他接下来问我话时语气中的作恶之感,“你是不是会浑身发烧、满身大汗地醒过来,只因为某个地方有哪只母狗在发情,你的同伴闻到了它的味道?你是不是要带着这种知识上你妻子的床?”我坐在他身旁缩成一小团。“我不知道。”我小小声说。他转头看着我,勃然大怒。“你不知道?”他怒吼,“我已经告诉你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居然还说你不知道?”我舌头发干,大鼻子瑟缩在我脚边。“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抗议。“在我还没做出这些事情之前,我怎么知道我会做什么?我怎么说得上来?”“好,如果你说不上来,那就让我来说!”他咆哮,这时我才完全感觉到他先前是如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也感觉到他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狗走,你留下来。你留在我这里,让我可以看住你。如果骏骑不肯让我跟着他,那么我至少可以为他尽这一点力,我会确保他儿子长大成人,而不是变成狼。就算要我们两个的命,我也要做到!”他从长凳上突然一斜身,要去抓大鼻子的后颈。至少他是这么打算的,但狗儿和我都远远跳开他身旁,一起冲向门口,可是门上了栓,我还来不及拉开门栓,博瑞屈已经赶了过来,一脚挡开大鼻子,伸手抓住我一侧肩膀把我从门边拉开。“过来这里,小狗。”他下令,但大鼻子逃到我身边。博瑞屈喘着气站起来,在门边对我们怒目而视,我感觉到他思绪深层怒吼的伏流,那股愤怒引诱着他,要他干脆把我们两个都打死算了。他控制住那股愤怒,但这短暂的一瞥已经足以让我惊恐不已,当他突然朝我们扑来,我用尽全心恐惧的力量向他抗斥过去。他突然倒下去,像一只飞到一半被石头击中的鸟。他在地板上坐了一会儿,我弯下身体紧紧抱住大鼻子。博瑞屈慢慢摇头,仿佛要甩掉头发上的雨水,站起来,巍然笼罩住我们。“他天生就流着这种血,”我听见他自言自语嘟哝着,“一定是从他该死的母亲那边遗传来的,我不应该感到意外。但这小孩需要受教。”然后他直视我的眼睛,警告道:“斐兹,你绝对不许再对我那么做,绝对不许。现在,把狗给我。”他再度往我们走来,我隐约感觉到他隐藏的暴怒,于是忍不住又使力抗斥他。但这次我的攻击撞上了一堵墙,力量反弹回来,我一个踉跄倒下去,那股黑暗压着我的头脑,使我几乎晕厥。博瑞屈俯身向我,“我警告过你了。”他轻声说,那声音宛如狼嗥。然后,我最后一次感觉到他的手指抓住大鼻子的后颈,动作并不粗鲁地把狗拎起来,走向门口。他很快就打开了先前我没能打开的门栓,不久我便听见他咚咚咚下楼的沉重靴声。过了一会儿我恢复神智站起来,往门飞扑过去,但博瑞屈不知怎么把门锁上了,我徒劳无功地拉扯着把手。随着大鼻子被带到离我愈来愈远的地方,我对它的感受也愈来愈薄弱,最后只剩下一股绝望的孤寂。我先是哀鸣,继而号叫,指爪拚命抓着门,寻找我和它的联系。突然闪过一阵红炽的疼痛,然后大鼻子就走了,它的狗类感官完全离我而去,我放声尖叫哭嚎,一如任何6岁小孩,徒然捶着厚的木头门板。博瑞屈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回来。我筋疲力尽地趴在门前喘气,听见他的脚步声时我抬起头来。他打开门,我试图从他身边冲出去,但他敏捷地抓住了我衣服的后背,一把将我拽回房里,然后把门砰然关上,锁住。我无言地扑在门上,喉头发出一声哀鸣。博瑞屈疲惫地坐下。“想都不要想,小子。”他警告我,仿佛他能听见我正疯狂计划着下一次他放我出去时我要如何如何。“它走了。那只小狗走了,真是可惜得要命,因为它的血统很好,它这一支血统的历史几乎跟你的一样悠久,伹我宁可浪费一只猎犬也不要浪费掉一个人。”见我还是没动,他又说,语气几乎是慈祥的:“放手吧!别再一直想它盼它了,这样比较不会那么难过。”但我无法放手,也听得出他并不真的指望我能就此忘怀。他叹了口气,慢慢起身准备就寝。他没再跟我说话,只熄了灯躺上床,但他没睡,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他就起来了,把我从地上抱到被他躺暖的毯子里,然后再度出门去,好几个小时都没回来。至于我,我满心悲痛,发起高烧,躺了好多天。我相信博瑞屈告诉别人说我是得了某种小孩子常见的病,于是大家都没来吵我。好多天后他才准我出门,而且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出门。之后博瑞屈费尽心力,确保我没有机会跟任何野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我确信他认为他是成功了,就某种程度而言也确实是如此,因为我没有再跟哪一只猎犬或者哪一匹马建立起特殊单一的感情牵系。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受到他的保护,而是觉得被囚禁,他就是监狱长,狂热激切地努力确保我与世隔绝。全然的孤寂从此种在我心里,深深在我身上扎下了根。第二章(完)

正文 第三章 盟约

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将是个谜,可以确定的是王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强烈的精技天分,但这种天分却并不仅限于王室之内。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当大海的血脉与平原的血脉同流,精技就会开花结果。”有趣的是,外岛人似乎并不特别具有精技的天分,祖先纯粹是六大公国的原住民以及没有与外岛人混血的人也是如此。

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这是不是就是世界的本质?我确实一直认为如此。所有的事,不管是多么惊天动地或者多么怪异,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日常生活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走在战场上、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擤鼻涕,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我见过农夫继续耕田播种,离他们仅仅1公里外就有军队在交锋作战。

我的情况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惊异。我与母亲分离,莫名其妙被带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区,父亲也不要我,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然后跟我作伴的幼犬又被夺走了,但我一朝醒来,终究过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所谓小男孩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床,跟他一起到厨房去,在他身旁吃饭,然后继续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他鲜少让我离开他的视线。我跟在他脚边,看着他进行各项工作,然后也帮忙做些小事。入夜后我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吃饭,他锐利的眼睛盯着看我是否遵守餐桌礼仪。然后我就上楼到他房里去,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他在一旁喝酒,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等他回来。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干活,例如修补或制作马具、调制药膏,或者熬一剂要给马喝的泻药。他干他的活,我边看着他边学,但就我记忆所及,我们两个几乎很少交谈。有将近3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度过的,想起来十分奇怪。

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牝马接生,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偷空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偶尔他喝太多了,我也会大胆溜出去,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一等到我自由脱身,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跟他们到处乱跑,直到我不敢继续待下去为止。我非常想念大鼻子,那感觉强烈得就像是博瑞屈砍掉了我的手臂或腿一样,但我们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变态的天分;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打猎,甚至走路。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这必定很难受。就我所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想像不出他当时可以去跟谁发牢骚。我们两个人被锁在寂寞之中,每天晚上看着对方,都在对方身上看见害自己落入寂寞的罪魁祸首。

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尤其是时间,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当中,我慢慢在事物的安排秩序中有了个位置。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已经把东西取来给他;他照料完牲畜之后,我负责收拾干净;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干净的水可喝,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犬抓掉身上的扁虱。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不再直盯着我看,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博瑞屈逐渐不再看我看得那么严,我也比较能自由来去了,但我还是小心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

堡里也有其他小孩,很多与我年纪相仿,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如堂兄弟姊妹之类的,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牵系。比较小的孩子被母亲或保姆照顾着,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因此,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或凯瑞或莫莉,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自己在堡内四处探索,此外,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吟游歌者唱歌、看木偶戏,或者玩室内游戏,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欢迎我、哪里不欢迎我。

我尽可能躲开王后,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毛病,然后责骂博瑞屈。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他基本上已经长成一个大男人了,但是将我一把推开,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身上看到过的特质。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半点时间跟我相处,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场面从来不会不愉快,如果他注意到我,他会揉揉我的头发或者给我一分钱。有一次一个仆人拿了一些木制小玩具到博瑞屈的房间来,有士兵、有马匹,还有—辆马车,油漆都掉得差不多了,他说惟真在自己的衣箱角落发现了这些玩具,想到我或许会喜欢。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在我曾经拥有过的任何东西当中,那些玩具依然是我最为珍惜的。

马厩里的柯布是另一个危险区。如果博瑞屈在场,他跟我讲话和对待我的态度都还不错,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他对我就没有好脸色。他的意思很清楚,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后来我终于想通他是嫉妒我,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感兴趣了。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乱骂我,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很讨厌我,因此我尽量避开他。

堡里的士兵守卫都很能容忍我,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并可称之为朋友的人。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9岁、10岁的男孩多有耐心,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听他们说故事,但我完全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而且,虽然博瑞屈从来不禁止我去守卫室,但他也明白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

因此,我既是、也不是堡内的一员。有些人我避开,有些人我观察,有些人我服从,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牵系。

然后,在我快满10岁的某天早上,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跟好几只幼犬打闹成一团。当时还是一大清早,前一天有些庆祝活动之类的,宴会进行了一整天又大半夜,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此时不管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床,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能供我填饱肚子,但大厅那些桌子上多的是碎裂的糕饼和一盘盘的肉,还有一篮篮苹果、一大块一大块乳酪;简言之,就是充满了小男孩很乐意搜刮一番的食物。大狗已经叼走了最好的骨头,各自退回大厅里自己的角落,剩下一堆幼犬争抢比较小块的食物。我拿了一块相当大的肉饼,在桌子底下跟我比较偏爱的那几只幼犬分着吃。自从大鼻子死去之后,我就小心不让博瑞屈看见我跟任何一只幼犬有特别好的感情;当时我仍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许我跟猎犬建立亲密感情,但是我不会拿狗儿的命去跟他争。我正轮流跟3只幼犬你一口我一口吃着肉饼时,听见有脚步声在铺满芦苇的地板上慢慢接近,还有两个男人低声讨论事情的说话声。

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于是从桌下钻出来,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东西。

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而是老国王本人,也就是我的祖父。紧跟在他身侧的是帝尊,他眼神迟钝、背心皱巴巴的,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步跟在他们身后,蛋壳般的脸上是一双淡色的凸眼;他的模样实在太怪,肤色像面团,浑身上下穿着黑色相间的杂色衣,我几乎不敢看他。跟他们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他眼神明亮,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衣物也一尘不染、无懈可击。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然后说:“你看,帝尊,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机会出现,某人把握住它——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饥渴躯使的人。王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

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身边,对他的主题高谈阔论,帝尊则用满是血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性的一瞥。他一挥手,意思是我应该赶快消失,我很快点了下头表示明白,我先冲到桌子旁边把两颗苹果塞进衣服,当我正拿起一个几乎完整无缺的醋栗塔时,国王突然一转身伸手指向我,弄臣也模仿他的动作,我僵立在原地。

“看看他。”老国王命令道。

帝尊恶狠狠瞪着我,但我不敢动。

“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

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他?他是斐兹啊!骏骑的杂种,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顺手牵羊。”

“笨蛋!”黠谋国王微笑,但眼神仍然强硬。以为国王在叫他,露出乖巧的微笑。“你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满了?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我不是问‘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是问‘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就站在这里,年轻、强壮、懂得动脑筋,虽然他生错了床,但他身上流的王室血液完全不比你少。所以你会把他变成什么?工具?武器?同志?敌人?还是你会把他就这么放着,等别人利用他来对付你?”

帝尊眯眼看我,然后眼神瞥过我,发现厅里没有别人,于是困惑的眼神又转回我身上。我脚边有只幼犬哀鸣一声,提醒我说我们刚才分东西吃到一半,我警告它,要它安静。

“这个杂种?他只是个小孩啊!”

老国王叹口气。“今天是。今天早上、此时此刻,他还是小孩,等你下次一转身,他就已经变成少年,甚至更糟的是变成成年男人,到时候你再想拿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但是,帝尊,如果你现在把他拿来加以塑造,等到10年以后,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他不会是满心怨怼的、可能被人煽动觊觎王位的私生子,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在血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王室家族团结在一起。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帝尊。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把他派出去,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交使节;有些地方你不敢把王子送去冒险,但是可以安心派他去。想想看,一个既是、又不是王室血亲的人可以有多少用途。交换人质?联姻和亲?私下进行的工作?用刀进行的外交?”

国王最后的几个字让帝尊睁大了眼睛。一阵停顿,我们都在沉默中呼吸,注视着彼此。帝尊开口,声音听起来像是喉咙里卡了块干面包。“你当着这个小孩的面讲这些事,说要拿他当工具、当武器,你以为他长大之后不会记得你这些话吗?”

黠谋国王大笑,笑声在大厅的石壁间回荡。“记得?他当然会记得,这点我确定得很。帝尊,你看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聪明才智,可能还有精技的潜力。我要是对他说谎就太笨了,而我要是毫无解释就开始训练教育他,那就更笨了,因为那样他的脑袋就会等着其他的种子来生根发芽。你说对不对,小子?”他稳稳注视着我,我突然醒悟到自己也正在回看着他。在他讲那整段话的时候,我们都牢牢看着对方、读着对方。这个身为我祖父的男人眼里有着诚实,一种无情的、硬梆梆的诚实,其中没有安慰,伹我知道我可以确定它永远会存在那里。我缓缓点头。

“过来这里。”

我慢慢走向他。当我走到他身旁时,他单膝跪下来,与我视线同高。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又看看他的脸。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老国王对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场面的反讽之处,只是严肃地任他拿走我手里的醋栗塔,丢给跟在我身后的那几只幼犬。他拿下扣在颈间丝巾上的别针,轻轻别在我简朴的羊毛衬衫上。

“现在你是我的人了。”他说,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性超过我们共同的血缘。“你不需要吃别人的剩菜。我会照顾你,照顾得好好的。如果有任何人表示要给你更多、更好的东西,要你反过来对付我,那么你就来告诉我他们要给你什么,我会给你一样多、一样好的东西。你永远不会觉得我小气,也不可能用‘没有受到善待’当作反过来对付我的理由。你相信我吗,小子?”

我点头,这种哑然的方式依然是我的习惯,但他目光坚稳的棕色眼睛要求得更多。

“是的,陛下。”我开口。

“很好。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你要遵守。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就告诉博瑞屈,或者来告诉我。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拿出那个别针,他们就会让你进来。”

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一颗红色宝石在银饰间闪烁。“是的,陛下。”我再度努力开口。

“啊!”他轻声说,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抹遗憾,纳闷那是为什么。他的眼神放开了我,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意识到幼犬和大厅,意识到帝尊脸上更添厌恶之情地看着我,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点着头。然后国王站起来,转身走开,我全身一阵冷,仿佛突然脱下一件斗篷。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下体验到精技的滋味。

“你不赞成对不对,帝尊?”国王的语气很家常随意。

“吾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帝尊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黠谋国王叹口气。“我问的不是这个。”

“我母后当然不会赞成的。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这会让她、还有别人开始胡思乱想。”

“呵!”国王吃吃轻笑,仿佛觉得这话很有意思。

帝尊立刻激动起来。“我母后不会同意的,也不会高兴。我母后——”

“她已经不同意我、也不高兴我很多年。现在我对这一点几乎没感觉了,帝尊。她会唠唠叨叨、拼命抗议,然后再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回法洛去当女公爵,之后让你继位当公爵。而且,如果她非常生气,她还会威胁我说,等她回去之后,法洛和提尔司都会起来叛变,另外组成一个王国,由她来当女王。”

“之后让我继位当国王!”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听着,小子。她可能会骂骂人、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因为她知道,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爵要好,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要背叛我,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理由之外。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他顿了顿,直视帝尊。“对王室之人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帝尊盯着地板,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波波愤怒。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跟在后面,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满了怨毒之色。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乱挥手而已。然后他微笑,对我吐舌头,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

虽然国王已经作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但是他没有忘。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身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迎视他的眼神。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感到畏惧。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人不见得要爱才会感到依赖。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而现在我感觉到连它也开始四分五裂了。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种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乱搞,我会知道的。你听懂了吗?”

我很快向他点点头。

“回话,斐兹。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是的,大人。”

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其他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床,小子。早上你跟我上课,学照顾马、驾驭马,还要学怎么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让它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顿了顿确认我听懂了。我心一沉,但还是点点头,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是的,大人”。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什么?我不明白。房间?”“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还有靴子,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石壁石地板的房间,阴影躲在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

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斐兹,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

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因为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高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

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低。我饥肠辕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饱了肚子,我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有很多免子洞,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昏昏欲睡下午时光的地方。我起身准备离桌,但背后立刻有个男孩走过来说:“少爷?”

我环顾四周看他在跟谁说话,但其他人都正忙着吃饭。这男孩比我高、比我大好几岁,于是我惊诧地抬头盯着他看,他直视我的眼睛,又问:“少爷?你吃完了吗?”

我点点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请你跟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操练场学习使用武器。我是说,如果博瑞屈已经帮你上完课的话。”

博瑞屈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单膝跪地,令我大吃一惊。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上衣拉直、头发抚平理顺。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哪,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斐兹,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干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操练场上可不容许迟到,快跟布兰特去吧!”

我乖乖照做,心直往下沉。我跟在那男孩身后走出餐厅,试着想像一个比博瑞屈更严格的师傅。那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操练场走去。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兴趣。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

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脱口而出:“斐兹。他叫我斐兹。”“斐兹?”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么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被刺伤。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扑倒骏骑老兄,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6头猎犬都倒了楣,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满长春藤的墙上的门洞,操练场突然开展在我们面前。“骏骑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猪已经快死了,他只要再补刺它一下就好,结果它猛跳起来朝他冲过去,而且把王子的长矛都撞断了,我听说。”

我一直紧跟着这个年纪比我大的男孩,聚精会神听着他的每一字每一句,这时他突然转身冲着我来。我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往后退。男孩嘲笑着我。“我看那年一定是博瑞屈代替骏骑倒霉的一年吧,嗯?我听别人都这么说,说博瑞屈用自己的瘸腿换骏骑逃过一死,又把骏骑的私生子拿来变成自己的宠儿。我倒想知道,你怎么突然就可以接受武器训练了?没错,他们还给了你一匹马,我听说?”

他的声调里除了嫉妒还有别的东西。如今我已经知道,有很多人总是把别人的好运当成是自己吃亏。我感觉到他的敌意逐渐升高,仿佛我擅自闯进了一只狗的地盘,但如果对方是狗,我就可以跟它思绪相接,向它保证我没有恶意,但布兰特身上却只有那股敌意,像风暴逐渐集结。我心想,不知他是不是要动手打我,也不知他预期我会回手还是逃跑。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跑了,这时—个穿着一身灰的胖子出现在布兰特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后头。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是被派去把他找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特勒姆师傅报到,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的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我想是的,女士。”“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白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乱嚼舌根了,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给我勤快点、甘愿点,说不定哪天别人也会说你是我的‘宠儿’。我可是可以让你忙得没时间讲闲话的。”“是的,女士。”“你,小子,”她突然转向我,这时布兰特已经沿着小径匆匆跑走了,“跟我来。”

这老女人没有停下来看我有没有照做,只是径自大踏着步伐穿过开阔的操练场,我要小跑步才跟得上。操练场紧实的土地被晒烤得硬梆梆的,烈日灼烧着我肩膀,我几乎立刻就开始流汗。但这女人走得这么快,却似乎丝毫没有不适。

她全身上下都是灰色:深灰长罩衫、浅灰紧身裤,还有一件将近及膝的灰色皮围裙。我猜她是某种园丁之类的,不过她脚上穿的灰色软靴让我觉得纳闷。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喘吁吁地说。

她冷淡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阴影中,脱离露天操练场上的亮晃晃阳光,我紧眯的眼睛感激地睁开来。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先前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谷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爽,还有木头、汗水,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不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根根削了皮的棍棒。

“挑一根。”她告诉我。从她叫我跟她走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根木杖,小子。在其他人到之前,我要先跟你一对一,看看你的资质、看看你知道多少。”

她没花多少时间就搞清楚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很容易畏缩。她用自己手上的棕色棍棒只消几下敲击闪避,就扣住我的棍子,把它从我震得发麻的手中甩出去。

“呣——”她说,声调不严苛也不慈祥,就像园丁看到一颗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病虫害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探寻过去,在她身上发现跟那匹牝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质问。

又来了。“斐兹。”

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挺直身体,把声音放大一点。“博瑞屈叫我斐兹。”

她稍微瑟缩了一下。“这的确是他的作风。见到母狗就叫母狗,见到杂种就叫杂种,博瑞屈就是这种人。嗯……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理由。你是斐兹,我也就叫你斐兹。好,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为什么你选的那根棍棒对你来说太长、太粗。然后你再重选一根。”

她解释完,我选了另一根棍子,然后她慢慢引导我进行一段练习,这段练习当时看来复杂得无以复加,但不到一个星期就变得非常简单,就像把我那匹马的鬃毛编成辫子一样简单。我们刚结束这段练习,她的其他学生就一涌而入,共有4个人,都跟我年纪相差不到一两岁,但都比我有经验得多。情况颇为尴尬,因为这下子学生的人数变成单数,没有人想跟新来的对打练习。

我不知怎么熬过那一天,不过到底是怎么熬过的,现在我很幸运地已经一片模糊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身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干嘛要惹国王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内,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肉汤和面包。我离桌一拐一拐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恳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身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内我从来没深索过的部分。

我们在一处楼梯间平台停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插在上面的几根蜡烛。“国王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厢。”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国王的卧室就在这条通道底,跟马厩一样大。”我点头,盲目相信他告诉我的话,后来才发现像布兰特这种跑腿小厮根本不可能进入王室成员住的厢房,要更重要的仆役才进得去。他带我往上又走了一层,再度停步。“客房在这里。”他说着用烛台比了比,火光随着他的动作流动。“当然是重要的访客才有得住。”

我们又往上爬了一层,楼梯比前两层明显窄了许多。我们在接下来的楼梯间平台再度停下脚步,我惶惶然看着往上愈来愈窄、愈来愈陡的楼梯。但布兰特没有带我继续往上走,而是沿着这一厢前行,经过三扇门,然后他拉开一扇木门的门栓,用肩膀顶开门。这扇门感觉很沉重且开启得不甚顺畅。“这房间好一阵子没用了。”他高高兴兴地指出。“但现在这就是你的房间了,欢迎你来住。”他说着把烛台放在一口箱子上,然后就关上沉重的门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一间半明半暗的陌生大房间里。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

多了两组烛光,阴影缩回角落里。壁炉里有一堆小得可怜的火,我翻动它一阵,主要是希望多点火光而非为了取暖,然后开始探索起我的新房间。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我高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它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十分不祥不善,于是转身走开。

这房间有人敷衍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干净的芦苇和芳香药草,平整的羽毛床看起来刚拍打过,床上放着两条毯子,是高级的羊毛。围着床的帘幕已经拉开,箱子和凳子也都掸过灰,这些就是房里仅有的家具。但是,一张不但铺着床单还挂有帘幕的真正的床、一张附有椅垫的凳子,再加上一口可以放东西的箱子,我从来不曾独自享有过这么多家具,而且还是我一个人专用的,这使它们看起来更大了。

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风,但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黄铜,外表颜色深暗,但打开后里面是浅色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衣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衣,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毛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衣,关上箱子。

我把睡衣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爬上床。现在要睡觉还嫌太早,但我全身酸痛,而且似乎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此刻博瑞屈一定已经坐在下面的马厩房间里,边喝酒边修理马具什么的,炉子里会生着一堆火,还有马匹动来动去的声音隐约从楼下的厩房传来,房间里会充满皮革、油,以及博瑞屈的味道,而不是潮湿的岩石和灰尘味。我套上睡衣,把衣服踢到床脚,安稳地躺在羽毛床上;床褥凉凉的,我皮肤紧绷着冒出鸡皮疙瘩。我的体温让床慢慢暖起来,我也逐渐放松。这一天紧凑又艰苦,我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又痛又累,我知道我应该先下床熄灭蜡烛,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爬起来,也没有那个意志力去吹熄蜡烛,让房里陷入更深的黑暗。于是我昏沉沉打着盹,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壁炉里那堆勉强挣扎的小火。我多希望自己身在别的处境,而不是这间被人遗忘的房间,也不是博瑞屈那充满紧绷感的房间,我想要的是一种安宁平静,或许我一度曾在某处得到过这种感觉,却已不复记忆。我就这么昏沉沉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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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第四章 学徒生涯

征服日后变成法洛大公国的那片内陆地区的,是凯旋国王。关于他有一个故事。他刚把沙缘纳入自己的统治下没多久,就派人去把那个原先——要不是凯旋征服了她的国土的话——会成为沙缘女王的女人找来。她惊恐不安地前往公鹿堡,满心畏惧很不想去,但又怕如果请求人民把她藏起来的话,她的子民会承受更可怕的后果。抵达之后,她既惊诧又有点懊恼地发现凯旋并不打算把她当成女仆,而是要她教导他的子女,让他们学习她国家的语言和习俗。她问他为什么选择让子女学习她国家的风俗,他回答:“统治者必须与所有子民同在,因为人只能统治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后来,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他的长子,得到了雅范王后的封号。

我醒来,阳光照在我脸上。有人进过我房间,打开窗户迎接白昼,还在箱子上放了脸盆、毛巾和一壶水。这些东西令我感激,但即使是洗了脸我也没有比较神清气爽。这一觉睡得我迷糊迟钝,想到别人可以进我房间、随意走动却不会吵醒我,让我觉得颇不自在。

我猜得没错,窗外就是海景,但我没时间仔细欣赏。我瞥一眼太阳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于是连忙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到马厩去,没有停下来吃早餐。

但博瑞屈那天早上没什么时间给我上课。“你回城堡里去,”他建议我,“急惊风师傅已经派布兰特到这里来找过你了,她要给你量身做衣服。你最好赶快找到她,她可是人如其名,如果你打乱了她一整个早上的安排,她是会不高兴的。”

我小跑回城堡,前一天浑身的酸痛全都回来了。虽然我很怕找到这位急惊风师傅让她帮我量身做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一路问人,终于在跟我卧房隔几扇门的一间房间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窗让房内充满阳光和咸咸的微风,一侧墙边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端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转动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年轻女子说话,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要是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一定会自尊心完全扫地的。”

我披挂着各式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其他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因为耐辛不孕,虽然骏骑没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没有子嗣来继承头衔是多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来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瓦解。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温暖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优裕舒适,耐辛的健康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沉静许多的骏骑正在逐渐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的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你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的年纪的女性都会对你又羡又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是他明明还是壮年,而且他受到太不公平的对待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放松,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嘲其他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他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他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他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也愿意服从。

这一切我都沉默但贪婪地全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布。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仿佛我是只烦人的鸡,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快举不起来,手中的杖简直像是神秘地足足增加了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丁点余暇也都得做跟我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整理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似乎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但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他兵士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有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王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王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名字?”“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我们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什么名字?”“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起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那样感觉起来不真实。”“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朝我递过来,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宇,感觉起来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适合的名字的。”“斐兹。”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一咬牙。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王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间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斐兹,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适合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20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依照例行公事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偶尔会有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在我到那时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发现大部分时间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找上我,任我徒劳无功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想找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马厩上博瑞屈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鸣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它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扬起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被房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吞噬你、使你疼痛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手足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父亲和我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不知等我长大、等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作痛,因为在这整座人城堡中,没有一个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它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自己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惊醒了我,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惯常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么白亮。我不甘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眼神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而已,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有洗过的羊毛色,但洗的次数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是这种灰扑扑的颜色,我还是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有些痘症痊愈之后会在人脸上留下瘢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鲜明无比。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他正看着我,就连在油灯光线中那双眼睛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

他突然转身从我床旁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可以跟自己解释的原因,只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来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是冰冷的岩石,饱经磨损,十分光滑,而且非常平坦。阶梯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3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孒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叠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仿佛它们的稀有是不足挂齿的。三面墙上都挂满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说着,冷酷地带我走向房间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石板大桌占据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杵,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东西上部覆盖着薄薄一层灰,仿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桌子那头有一层架子,凌乱堆放着许多卷轴,其中有些镶滚着蓝边或金边。房里的气味既是呛鼻也是芬芳,另一层架子上有一捆捆正在晾干的药草。我听见一声窸窣,瞥见远处角落有动静,但男人没给我仔细研究的时间。应该烘暖房间这一头的壁炉张着冰冷的黑色大嘴,炉内的旧余烬看来已经反潮沉淀。我把四处打量的眼神收回来,抬头看着我的向导,我脸上的惊惶神色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他转过身去,自己也打量起这间房,思考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他出现一种又尴尬又不高兴的情绪。

“这里很乱。我想不只是很乱。不过,嗯,我想也过了满长一段时间了。而且不只是满长一段。呃,很快就会整顿好的。不过应该先来做个介绍,而且我想你只穿睡衣站在这里确实会有点凉飕飕。过来这里,小子。”

我跟着他走到房间舒适的那端。他坐在一张铺有毛毯的光秃秃木椅上,我的光脚感激地埋进一张羊毛地毯里。我站在他面前等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在我身上巡梭,沉默持续了几分钟,他开口说话。

“首先,让我来把你介绍给你自己。你的血统在你全身上下再明显不过了。黠谋选择承认这一点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也不能说服任何人相信你没有王室血统。”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可惜盖伦不肯教你精技。不过多年以前这是有限制的,因为怕它变成太普遍的工具。我敢打赌要是老盖伦愿意试试教你,一定会发现你学得来,但是我们没时间去担心不会发生的事。”他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沉默一会儿,突然又开口继续说下去。“博瑞屈已经教会你工作和服从,这两样博瑞屈都很擅长。不要对自己有错误的认知,你并不特别强壮、敏捷或聪明,但你足够顽强,可以扳倒任何比你强壮或敏捷或聪明的人,而这点对你自己比对别人更危险。但这点不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你现在是国王的人了。你必须开始了解,现在立刻就开始了解,这是你整个人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供你吃、给你穿、让你受教育,而目前他要求的回报只是要你对他忠心。日后他会要求你为他效力。你是国王的人、你对他完全忠心,这就是我要求的条件,因为如果你不是效忠国王,把我的记忆教给你就太危险了。”他顿了顿,我们彼此对视了好一阵子。“你同意吗?”他问,这不只是个单纯的问题,更是订立一项协议。

“同意。”我说。他还在等我开口,于是我又说:“我保证。”“很好。”他衷心地说。“好了,现在来讲其他的事。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没有。”一时之间我醒悟到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虽然堡里常有陌生人出入,但这个男人显然已经在堡里住了很久、很久,而几乎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我都叫得出名字,或者至少认得出长相。

“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

我摇头,对这两个问题很快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嗯,别人也都不知道。所以你要注意继续保密。你要清楚记住——你不可以跟任何人提我们在这里干什么,也不可以提你学到的任何事。懂吗?”

我的点头一定是让他满意了,因为坐在椅子上的他似乎变得比较放松。他瘦骨嶙峋的双手抓着自己羊毛长袍下的膝盖。“很好,很好。好,你可以叫我切德。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他顿了顿等我回答,但我没吭声,于是他自己回答说:“小子。这不是你我的真名,但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当中这样就够了。所以呢,我是切德,是黠谋替你找来的又一个老师: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来我在这里,然后又花了些时间才壮起胆子要我教你。我呢,也考虑了更长的时间才同意教你。不过这些都已经解决了。至于我要教你什么嘛……嗯。”

他起身走向火炉旁,侧头盯着它,然后弯身拿起一根拨火棒,搅动余烬掀起新燃的火焰。“基本上,就是谋杀、杀人、外交策略性刺杀的精妙艺术。或者是把人弄瞎、弄聋,或者是让人四肢软弱无力、麻痹,或咳嗽咳得虚弱、或阳痿、或提早老化痴呆、或发疯、或……不过这不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本行,而且也会变成你的本行,如果你同意的话。但是你从一开始就要知道,我是要教你杀人。为你的国王杀人。不是用浩得教你的那种花俏方式杀,不是在有人看得到你、替你喝采的战场上杀。不是。我是要教你阴狠、隐密、有礼的杀人方式。你要不就是会喜欢上它,要不就是不会喜欢上它,这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但我会确保你学会怎么做。我也会确保另一件事,这是我给黠谋国王订下的规定,就是让你知道你学的是什么,不像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所以,我是要教你成为刺客。这样可以吗,小子?”

我再度点头,感觉不太有把握,但是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他看着我。“你会说话,不是吗?你除了是私生子,不会也是个哑巴吧?”

我咽了口口水。“不是的,大人。我会说话。”“嗯,那就跟我说话,不要光点头。告诉我你对我的身份、还有我刚刚做出的提议有什么意见。”

他邀我开口说话,但我仍然哑口无言站在那里。我盯着那张满是痘疤的脸、那双手上薄如纸张的皮肤,感觉到他闪着微光的绿色眼睛注视着我。我舌头在嘴里动了动,却只找得到沉默。他的态度引人愿意开口,但他的相貌还是比我想像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吓人。

“小子,”他说,那声调温和得吓了我一跳,让我猛然抬起头迎视他的眼神。“就算你恨我、就算你唾弃这堂课,我也可以教会你。就算你觉得无聊、就算你懒惰或者愚笨,我也可以教会你。但是如果你怕我,不敢跟我说话,我就没办法教你,至少不能用我希望的方式教会你。而且如果你决定你不想学这样东西,我也没办法教你。但你必须开口告诉我。你已经学会把自己的想法紧紧守住,几乎连你自己都害怕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试试看把你的想法说出来,现在,对我说。你不会因此被处罚的。”“我不太喜欢……”我突兀冒出一句,“杀人这件事。”“啊——”他顿了顿,“说起来,当年我也不喜欢。其实我现在还是不喜欢。”他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每一次时刻来临,你都必须做决定。第一次会是最困难的。但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等到很多年以后才需要做决定,而同时,你有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他迟疑了一下。“是这样的,小子。学习永远都不是错的。就算学习怎么杀人也不能算错,或者算对。这只是一种可以学习的东西,一种我可以教你的东西,如此而已。你认为你可以现在暂时先学会怎么做,等以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做吗?”

居然问一个小男孩这种问题。就连在那个时候,我内心都有某种被激怒似的情绪,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我年纪那么小,根本想不出怎么反驳拒绝。而且我也感到好奇。

“我可以学。”“很好。”他微笑,但他脸上有一股倦意,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这样就够了,够了。”他环顾房内,“我们干脆今天晚上就开始好了,从打扫开始。那里有一支扫把。哦,对了,先把你的睡衣换掉……啊,这里有一件破破的旧袍子,你暂时先穿这个吧!我们总不能让洗衣服的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你的睡衣上有樟脑和缓痛草的味道,是吧?好,你扫扫地,我来把东西收拾整齐。”接下来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我把石板地扫过、拖过,在他的指挥下清理大桌子上的各式器具。我把晾在架子上的药草翻个面,把一堆钵碗擦干净、收好,把某种粘粘的不新鲜的肉切成一块一块,喂给他关在角落笼子里的3只蜥蜴吃,它们把肉整块囫囵吞下去。他跟我并肩工作,似乎很感激有人作伴,跟我随口闲聊,仿佛我们两个都是老人,或者都是小男孩。

“还没学写字?也没学算数。要命!那老家伙在想什么啊?嗯,我会让这情形赶快改善的。小子,你的额头长得像你父亲,皱眉的样子也很像他,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啊,‘偷溜’,原来你在这里,你这个小坏蛋!你这段时间又干了那些坏事啦?”

一只棕色的黄鼠狼从一幅织锦挂毯后出现,切德介绍我们彼此认识,让我拿装在桌上一只碗里的鹌鹑蛋喂它,后来看见偷溜亦步亦趋跟着我想求我继续喂它时还大笑起来。他把我在桌底下发现的一只黄铜手环给了我,提醒我说戴着它可能会把我的手腕染绿,并告诫我如果有人问我它的来路,我就说是在马厩后面发现的。

后来我们停下来,吃蜂蜜蛋糕、喝热呼呼的加了香辛料的葡萄酒。我们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就着一张矮桌吃喝,我看着火光在他满是疤痕的脸上舞动,不知道自己先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张脸很吓人。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脸扭曲着形成一个微笑。“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小子?我是说我的脸。”

我并不觉得眼熟,我瞪着看的只是他苍白皮肤上那些丑怪的疤而已。我疑惑地盯着他,想搞清楚他的意思。

“别操心这个了,小孩,它会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都留下痕迹,你迟早也会有一份的。但是现在呢,嗯……”他站起身伸个懒腰,长袍底下露出瘦巴巴的苍白小腿。“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者该说是很早,看你想的是前一天的结束还是后一天的开始。你该回去睡觉了。好,你会记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黑暗的秘密,对不对?不只是关于我和这间房间,而是整件事,包括半夜起床、上课学杀人等等。”“我会记得。”我告诉他,然后又加了一句,因为我感觉这样说对他是有意义的:“我保证。”

他轻笑,然后点点头,神色几乎是悲哀的。我换回睡衣,他送我走下楼梯,举着灯站在我床边看我爬上床,然后替我盖好毛毯,打从我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以来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做过。我想他还没离开我床边我就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布兰特被派来叫我起床,因为我睡得太晚了。我昏沉沉醒来,头很痛,但一等到他离开,我马上跳下床跑到房间的角落。我推推石壁,冰冷的石块抵着我的手,灰泥和石材的裂缝间也完全没有迹象显示出那道我确信一定在这里的密门。我丝毫不认为切德只是一场梦,而且就算我真的这么想,我手腕上还有那只简单的黄铜手环可以证明他不是梦。

我匆匆更衣,到厨房拿了一大块面包加乳酪边走边吃,走到马厩还没吃完。博瑞屈对我的迟到很是生气,把我的骑马技术和马厩差事都挑剔得体无完肤,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他是怎么骂我的。“不要以为你在城堡里有间房间、衣服上有个纹饰,就可以变成四体不勤的混混,躺在床上打呼睡到七晚八晚,然后起床梳梳头发就好。我绝对不许你变成这样。就算你是私生子,但你是骏骑的私生子,我要让你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

我顿了顿,手里还握着给马梳毛的刷子。“你说的是帝尊,对不对?”

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吓了—跳。“什么?”“你说的那种混混整个早上赖床、除了对头发和衣服小题大作之外什么都不做,帝尊就是这样。”

博瑞屈的嘴张开又闭上,被风吹得通红的脸颊变得更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他咕哝着说,“都没资格批评任何一位王子。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大男人不该把整个早上睡掉,小男孩更不该。”“王子也绝不应该。”我说完之后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王子也绝不应该。”博瑞屈声调凝重地同意。他正在隔墙厩房里忙着处理一匹阉马发炎的腿,那马突然缩了一下,我听见博瑞屈闷哼着努力抓稳它。“你父亲从来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就睡到中午以后才起来。当然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会喝酒的人,但这也是自律的问题。而且他从来不需要人等着准备去叫他,他会自己起床,也要求他手下每个人都学他的榜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这种作风,但他的士兵很尊敬他,因为这种领导者自己会先做到他对底下人的要求。在他年轻时,还没跟耐辛夫人结婚前,有次他在某座比较小的城堡吃晚餐,他们安排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这对我是一大荣耀,我也因此听到一些他跟堡主女儿的对话。这女儿的座位安排在王储旁边当然是别有用意的。她问他觉得她身上戴的翡翠怎么样,他把她那些珠宝称赞了一番。‘我先前还在想不知你喜不喜欢珠宝呢,王子阁下,因为你今天晚上没有穿戴任何珠宝。’她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子说。他相当严肃地回答她,他的珠宝跟她的一样闪亮,而且比她的大得多。‘哦,那你把那些珠宝收在哪里呢,我真想看看。’他回答说,当晚稍后、等天再黑一点的时候,他很乐意带她参观一番。我看见她脸红了,她以为会有个私下约会之类的。稍后他确实邀请她跟他一起上城垛,但也带了一大半的晚餐宾客去,然后他指着那些沿海了望台在黑暗中清晰闪亮的灯光,告诉她说他认为这些是他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他是用她父亲交的税金来保持它们如此闪闪发亮。接下来他又指着堡主自己堡垒的防御工事、指着那些守夜卫兵点起的灯光,对宾客说,当他们看见这位公爵时,就应该把这些闪亮的灯光看做戴在他额头上的珠宝。这对公爵和公爵夫人是相当大的赞美,在场的其他贵族也都听进去了。那年夏天外岛人的劫掠行动很少成功。这就是骏骑统领的方式,以身作则,并且用得体动听的话令人心服。任何真正的王子都应该这样。”“我不是真的王子,我只是私生子。”这个我常听到但鲜少说的词从我嘴里冒出,感觉很古怪。

博瑞屈轻轻叹了口气。“你要当一个配得上你血统的人,小子,不要去理会别人怎么想你。”“我总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有时候我觉得烦透了。”“我也是。”

我思索他这句话,在沉默中沿着煤灰的肩膀一路往下梳理。仍蹲在那匹阉马旁的博瑞屈突然开口:“我对你的要求不会超过我对自己的要求,这点你知道。”“我知道。”我回答,对他进一步讨论这件事感到意外。

“我只是希望在你身上尽我最大的力量。”

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过了一会儿,我问:“因为如果你可以让骏骑对我感到骄傲、对你培养我的成果感到骄傲,或许他就会回来?”

博瑞屈双手把药膏揉进马腿的规律声响慢了下来,然后突然停止,但他仍蹲在马旁,静静的话声隔着板墙传过来。“不,我并不这样想。我不认为有任何东西会让他回来。而且就算他回来,”博瑞屈说得更慢了,“就算他回来,他也不会是同一个人了。我是说,不会像他以前那样。”“他离开全都是我的错,对不对?”织布女子的话在我脑海中回响。要不是有这个男孩,他依然会是未来的国王。

博瑞屈顿了很久。“我想任何人的出生都不是他自己的错……”他叹了口气,语句似乎更加迟疑。“而且当然没有哪个小孩希望自己成为私生子。不,骏骑的失势是他自己造成的,虽然我这样说很难受。”我听见他继续给马腿抹药。

“也造成了你的失势。”我对着煤灰的肩膀轻声说,想都没想到他会听见。

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咕哝:“我自己还算混得不错,斐兹。算混得不错。”

他手上的事做完,走进煤灰的厩房里。“你今天跟城里的三姑六婆一样爱讲话,斐兹。怎么了?”

这下子轮我停下来纳闷了。我想是因为切德的关系,因为有人要我了解自己在学什么并且对之有发言权,让我终于能开口问出所有我已经闷在心里许多年的问题。但是我不能直接这么说,因此我耸耸肩回答了一句实话:“我只是纳闷这些问题纳闷了很久。”

博瑞屈咕哝着接受了我的答案。“唔。你会问问题就是有进步,虽然我不能保证总是可以给你答案。听见你像个人一样讲话比较好,让我比较不担心你会被野兽抢过去。”说到最后这一句他瞪着我,然后一拐一拐走开。我看着他离去,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只要一个眼神就让整屋子的男人不敢开口。他已经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了,而且改变他举止态度、改变别人看他的眼光的,不只是他这条瘸腿而已。人们依然承认他是马厩的主人,在这里没有人能质疑他的权威,但他不再是王储最倚重的左右手了,除了负责照看我之外,他根本就已经不是骏骑的人。难怪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怨恨。这个造成他失势的私生子并不是他自己生的。打从我认识他以来,我对他的戒心第一次掺杂了怜悯。

正文 第五章 忠诚

在某些王国、某些地区,男孩的继承权惯常优先于女孩,但六大公国从来不是这样,头衔的继承完全是依照出生的顺序来决定。

继承头衔的人应该将自己视为产业的管理人。如果某大公国的爵士或女爵做出愚蠢的事,譬如一次砍伐太多的森林树木,或者没有好好照顾葡萄园,或者让牲畜太过于近亲交配而影响品种素质,人民可以起而要求国王还他们公道。这种事曾经发生过,每一个贵族也都清楚知道它还可能再发生。人民的福祉是属于人民的,如果他们的公爵管理不力,他们有权反对。

持有头衔的人结婚时也应该牢记这一点,他所选择的伴侣必须同样愿意扮演管理人的角色,因此,两人当中头衔比较低的那一个必须将头衔传给接下来的弟弟或妹妹,因为一个人只能真正管理好一处产业。有时候这会造成纷争歧见。黠谋国王娶了欲念夫人,如果她当初没有选择接受他的求婚成为王后的话,她就会是法洛女公爵。据说她后来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感到后悔,深信要是她继续当女公爵的话,权力会大得多。她嫁给黠谋的时候很清楚自己是他的第二任王后,也知道前任王后已经给他生了两个王位继承人。她从来不掩饰自己对两位年长王子的轻蔑,常常指出她比黠谋国王的第一任王后出身尊贵得多,所以她认为她的儿子帝尊比他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有王室血统。她给儿子取名为帝尊,就是为了想把这个观念灌输到别人脑袋里。对她的计划来说很不幸的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种做法很没品味。

有些人甚至嘲弄地称她为“内陆女王”,因为她喝醉或服药时会无情地宣称她有足够的政治影响力,可以把法洛和提尔司合并成一个新的王国,只要她一声令下,这王国就会脱离黠谋国土的统治。但大部分人都把这些话当成是她在麻醉剂影响之下——不管是酒精还是药草——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她终于被自己的瘾头拖垮之前,她确实造成了内陆大公国和沿海大公国之间的嫌隙不合。

到那年深秋将尽、寒冬将至之际,我被指派了最困难的任务。当夜我几乎是一吹熄床头蜡烛就被切德找去了。我们坐在切德房里的壁炉前,吃着蜜饯,喝一点加了辛香料的葡萄酒。他对我前一回的捣蛋行动大为称赞,就是去把晾在洗衣房院子里晒衣绳上的每一件衬衫都里外翻个面,不能被别人逮到。这项任务满难的,最难的地方在于,听到两个比较年轻的洗衣工认为我的恶作剧是水妖精搞的鬼,因此当天拒绝继续洗衣服时,躲在一个大染缸里的我不能笑出声来。一如往常,切德在我向他报告之前就知道整个来龙去脉了。更让我觉得好玩的是,他告诉我说,管理洗衣房的流役师傅下令要在院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口水井都挂上、围上金丝桃,以防止水妖精来打扰明天的工作。

“你满有这方面天分的,小子。”切德吃吃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我几乎要认为不管我派给你什么任务你都能做了。”

他坐在炉火前他那把直椅背的椅子上,我坐在他身旁的地上,背靠着他一条腿。他拍拍我,就像博瑞屈会拍拍一头表现得不错的年轻捕鸟猎犬一样,然后他倾身向前,轻声说:“但我有一项挑战要给你。”“什么挑战?”我急切地问。

“这事不容易哦,就算是像你手脚这么俐落的人也一样。”他警告我。

“试试看就知道!”我也向他挑战。

“哦,或许再过一两个月吧!等你学了更多东西之后。今天晚上我有个游戏要教你,可以训练你的眼睛和记忆力变得更犀利。”他伸手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把什么东西,在我面前短暂打开一下手掌:彩色的石头,然后手就合上了。“这里有黄色的吗?”“有,切德,你说的挑战是什么?”“有几颗?”“我看到两颗,切德,我敢打赌我现在就能做到。”“有可能超过两颗吗?”“可能吧,如果有石头完全埋在上面那一层的底下,但我觉得不太可能。切德,是什么挑战?”

他张开他那瘦骨嶙峋的老手,用细长的食指翻动石头。“你说对了,只有两颗黄的。我们再来一次吧?”“切德,我做得到的。”“你认为你做得到,是不是?你再看一次石头。一、二、三,又不见了。有红色的吗?”“有,切德,到底是什么任务?”“红色的是不是比蓝色的多?从国王的床头小几上拿一样私人物品来给我。”“什么?”“红色的石头是不是比蓝色的多?”“不是,我是说,你说任务是什么?”“错啦,小子!”切德兴高采烈地宣布,摊开手掌。“你看,三颗红的,三颗蓝的,一样多。要是你想达成我的挑战,你得看得更仔细才行。”“还有七颗绿色的,我早就知道了,切德。但是……你要我去偷国王的东西?”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是偷,只是借,就像你上次借急惊风师傅的剪刀一样。这种恶作剧又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不是吗?”“是不会,只不过如果我被逮到,我会被鞭打,或者更糟。”“而且你害怕被逮到。你看,我刚刚就告诉你了,最好再等一两个月,等你的技术更好一点再说。”“我不是怕被处罚,只是如果我被逮到……国王和我……我们有约定……”我的声音变小、消失,我困惑地看着他。切德给我上课,是黠谋和我所做的约定的一部分。我们每次见面,在他开始给我上课之前,他都会正式提醒我那份约定。我向国王也向切德保证过我会忠诚事王,如果我采取违逆国王的行动,就是破坏了我们的约定,这点切德一定看得出来呀!

“这只是游戏而已,小子。”切德耐心地说。“没别的意思,只是小小淘气一下,没有像你想的那么严重。我选择这项任务,只是因为国王的卧房和东西是被看守得最严密的。随便谁都可以把裁缝的剪刀拿走,但是要进入国王本人住的地方、拿走某样属于他的东西,就真正需要一点神不知鬼不觉的技巧了。要是你能做到这一点,我就能相信我用来教你的时间没有白费,会觉得你很感激我教给你的东西。”“你知道我很感激你教给我的东西。”我很快地回应。问题根本不在这里,切德似乎完全没抓到我的重点。“要是我那么做,我会觉得……不忠,好像我是用你教我的东西去欺骗国王,几乎就像是我在嘲笑他一样。”“啊!”切德往椅背一靠,脸上露出微笑。“你不用烦恼这个,小子,黠谋国王是开得起玩笑的。不管你拿什么来,我都会亲自把它还回去,这样他也可以看出我把你教得多好、你学得多好。如果你这么担心,就拿一样简单的东西好了,不必一定要是他头上的王冠或者手上的戒指啊!比方他的梳子,或者放在房里的任何一张纸——甚至他的手套或皮带也可以。不用拿什么贵重的东西,只要意思一下就好了。”

我想我应该停下来考虑一下,但我知道我不需要考虑。“这事我不能做。我是说,我不会去做。我不会去偷黠谋国王的东西。其他人的房间随便你挑,只要你说了我一定会去做。你记得我把帝尊的纸卷拿来那次吧?你等着看,我可以溜进任何地方,然后——”“小子?”切德慢慢开口说话,声调带着不解。“你不信任我吗?我跟你说没关系的,我们只是要进行一项挑战,又不是叛国。而且这次要是你被逮到了,我保证我会马上出面把一切都解释清楚,你不会被处罚的。”“问题不在这里。”我慌乱地说。我可以感觉到切德对我的拒绝愈来愈困惑不解,我挖空心思拼命要想办法向他解释。“我保证过要对黠谋忠心的,这件事——”“这件事跟忠不忠心一点关系也没有!”切德凶了我一句。我拾起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怒气,我吓了一跳,从他身旁退开。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怒冲冲瞪着我。“你这是什么意思,小子?你是说我要你背叛国王吗?别这么白痴了。这只是一项简单的小测验,让我可以衡量你的程度,也让黠谋自己看看你学了多少,结果你却犹犹豫豫的不肯去做。说什么忠不忠心,你只不过想掩饰你是个胆小鬼而已。小子,你真让我丢脸,我以为你不会这么没骨气,否则当初我根本不会答应教你。”“切德!”我满心惊恐地哀求他。他的话让我一阵天旋地转。他抽身离开,继续用冰冷的声音说下去,我只觉得我的小世界在四周摇摇欲坠。

“你最好回你床上去吧,小鬼头。好好想一想你今天晚上是怎么侮辱我的,居然暗示我会对我们的国王不忠。滚吧!下楼去,你这没胆量的家伙。等我下一次找你来的时候……哈,如果我真的会再找你来,你要不就乖乖准备服从我的命令,要不就根本不必来了。现在你走吧!”

切德从来不曾这样对我说话,就我记忆所及,他根本没有对我大声过。我几乎是满心茫然不解地盯着他长袍袖子里伸出来的那只满是痘疤的细瘦手臂,盯着那根带着无比蔑视之意指向门口和楼梯的手指。我站起身来,感觉身体非常不舒服。一阵天旋地转,我得扶住一把椅子才走得下去,但我还是走了,遵照他的命令,因为我想不出来还能做什么。切德已经变成了支撑我世界的梁柱,让我相信我是有点价值的,现在他却要把这一切都完全抹煞。不只是抹煞他的赞许,更是抹煞我们共度的时光,抹煞我以为我这辈子能有点成就的那种感觉。

我走下楼梯,跌跌撞撞,摇摇欲坠,这道阶梯从来没这么长、这么冷过。底层的门在我身后吱嘎关上,留下我在全然的黑暗之中。我摸索着走到床边,但身上的毛毯无法温暖我,那一夜我根本无法成眠,只能痛苦地辗转反侧。最糟糕的一点是,我心里根本没有半点犹豫不决。我不可能去做切德要我去做的那件事。所以,我会失去他。没有了他的教导,我对国王一点价值也没有。但痛苦之处并不在于此,痛苦的是从此我的生活就失去了切德。我简直想不起来以前我那么孤单寂寞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现在要重回那种过一天算一天、做一件事算一件的单调空虚生活,感觉起来像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我绝望地试着想自己能怎么做,但似乎没有任何答案。我可以直接去找黠谋,拿出我的别针获准进入他房间,然后把我两难的处境告诉他。但他会怎么说呢?他会不会把我当成愚蠢的小男孩?他会不会说我应该服从切德的命令?更糟的是,他会不会说我不服从切德是对的,他会不会因此对切德动怒?对一个小男孩来说,这些问题实在太困难了,我找不到任何能帮助我的答案。

早晨终于到来,我把自己拖下床,照常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在一片无精打采的灰暗中动手做事,博瑞屈先是责骂我,后来则开始问起我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我只告诉他说我没睡好,他就让我走了,没有强灌我喝他先前说要我喝的药水。武器课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我完全心不在焉,让一个比我小很多的男孩结结实实地一棒打在我头上。浩得责备我们两人都太不小心了,叫我坐下来休息一下。

我回到城堡内,头痛欲裂,双腿发抖。我回到房里,因为我既没胃口吃午饭,也没精神承受午餐时刻的喧哗对话。我躺在床上,只打算稍闭一下眼睛,但却沉沉睡去。睡到下午过半我醒了过来,想到没去上下午的课会挨骂,但这并不足以让我打起精神爬起来,因此我又昏然入睡,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被一个女仆叫醒,是博瑞屈要她来看看我怎么了。我告诉她说我胃里泛酸,要禁食一阵子等情况好转。她离开后,我迷迷糊糊打着瞌睡,但并没真正睡去。我睡不着。夜色在我没点蜡烛的房里逐渐加深,我听见城堡里其他人纷纷就寝。在沉寂的黑暗中,我等待着我不敢回应的召唤。要是那扇门打开了怎么办?我不能去见切德,因为我不能服从他的命令。哪种情形比较糟:是他没有召唤我,还是他给我开了门我却不敢去?我不停折磨自己,等灰蒙蒙的晨光逐渐潜入屋里,我得到了答案。他根本懒得召唤我。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不喜欢回想接下来的那几天。我缩着身体熬过每一日,苦恼得完全无法好好吃顿饭、睡个觉,完全无法集中精神做任何事,每个老师对我的责备我也黯然接受。我的头痛得没完没了,我的胃始终揪成一团,让我对食物毫无兴趣,光是想到吃我就觉得疲倦。博瑞屈容忍了我两天,然后逼我喝下打虫药和补血剂,这两样东西的组合让我把当天吃进去的一点点东西也都吐了出来。吐完后他要我用梅子酒漱口,结果一直到今天,我喝到梅子酒都还会干呕。然后,让衰疲不堪的我惊讶的是,他把我拉上楼去到他的房间里,要我一整天待在那里休息。到了晚上,他把我赶到城堡里,盯着我喝下一碗稀汤、吃下一大块面包。他本来要把我带回他房里去过夜的,但我坚持要回自己房间。事实上,我是非待在我房里不可,因为我必须知道切德是否至少有试着找我去,不管我能不能去。又一整个无眠的夜,我在黑暗中盯着房里更黑暗的一个角落看。

但他没有召唤我。

灰色的晨光透进房间窗户,我翻过身继续待在床上,沮丧凄凉的无望之感沉重压住我,我无力反抗。我所有的选择都只会带来灰暗的结果,我无法起床面对徒劳无益的另一天。我落入一种隐隐头痛、类似睡眠的状态,任何声音听起来都太响太吵,我总是太热或太冷,不管我再怎么调整床单被褥也徒然。我闭上眼睛,但就连我的梦境都是明亮扰人的。有争吵的声音,很大声,好像吵架的人就在我床上一样,而且非常令人丧气,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同一个人自己在跟自己争吵,一下子站在这边、一下子又站在那边。“让他崩溃好了,就像你以前让另外那个崩溃一样!”他气愤哝着,“你那些愚蠢的考验!”然后:“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你不能随便就信任别人。流着什么样的血,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这只是考验—下他够不够坚韧罢了。”“坚韧?如果你想要的只是不用大脑的刀子,那就自己去打一把好了,打得扁扁的。”然后话声变得比较安静:“我不忍心这么做。我不会再次被利用。如果你是想考验我的脾气,那你已经惹火我了。”然后:“别跟我说什么血亲、什么家族,你要记得我是你的谁!她担心的不是他忠不忠心,也不是我忠不忠心。”

气愤的声音分裂、融合,变成另一番争论,这次争吵的声音比较尖锐。我睁开眼睛,我房间暂时变成了战场。我醒过来,听见博瑞屈和急惊风师傅很激动地在争我到底该归谁管。她手上拿着藤篮,篮里伸出几支瓶子,芥末于膏药和甘菊茶的味道飘过来,浓得让我想吐。博瑞屈牢牢站在我床前挡住她,手臂交抱在胸前,母老虎坐在他脚边。急惊风师傅的话像小石子在我脑袋里喀啦作响,“在城堡里”、“这些干净的床单”、“知道照顾男孩”、“那只臭狗”。我不记得博瑞屈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坚实得我连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他。

后来他离开了,但母老虎在床上,不是在我脚边,而是靠在我身边,虽然它大口喘着气,也不肯离开我下床到比较凉爽的地板上。等我再度睁开眼睛已经是薄暮了,博瑞屈刚把我的枕头拿开,拍打了一下,正笨手笨脚想把比较凉的那一面塞回我的头底下。然后他重重在床上坐下。

他清清喉咙。“斐兹,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个样子。至少你的毛病不是出在肚子或者血液。要是你年纪大一点,我会怀疑你是有了女人的问题。你看起来像一个连醉三天的士兵,可是你没喝酒。小子,你到底是怎么了?”

他低头看着我,一脸诚恳的忧虑。他担心某匹牝马可能会流产,或者看到猎人带回来被野猪伤到的猎犬时,也是这种表情。这表情触动了我,我不由自主朝他的脑海探寻。一如往常,我碰到了一堵墙,但母老虎轻轻呜叫一声,鼻子凑上我的脸。我试着在不泄漏切德的事的情况下表达内心的感受。“只是我现在是自己一个人,好孤单。”我听见自己说,就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得这是一句软弱无力的抱怨。

“自己一个人?”博瑞屈皱起眉头。“斐兹,我在这里啊!你怎么会说你是自己一个人?”

对话就此结束,我们彼此对视,都无法了解对方。之后他端食物来给我,但没有坚持要我吃,然后他把母老虎留下来陪我过夜。有一部分的我在想,不知要是那扇门开了它会作何反应,但更大一部分的我知道不必担心这一点,那扇门再也不会打开了。

又是早上了。母老虎用鼻子拱拱,鸣叫着想出去。我已经沮丧难过得不在乎博瑞屈会不会逮到我了,所以就朝它的脑海探寻。它又饿又渴,而且憋尿憋得膀胱都快爆了。它的不适突然也变成了我的不适。我穿上衣服,带它下楼去到户外,然后再回厨房去吃东西。厨娘看见我高兴极了,我从来想像不到任何人看到我会这么高兴。她给了母老虎一大碗昨晚剩的炖肉汤,然后坚持要给我煎6片厚厚的熏肉,放在今天第一批烤出来的热烘烘面包皮上。母老虎灵敏的鼻子和旺盛的食欲刺激了我自己的感官,我发现自己大吃起来,不是用我平常的胃口吃,而是以一只小动物对食物的感官享受着。

然后它带我从厨房到马厩去,虽然在我们进去之前我把自己的心智从它身上抽了回来,但跟它的这番接触让我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我进门时博瑞屈正在做些什么,他直起身打量我一番,瞥了母老虎一眼,自己皱眉咕哝几句,然后递给我一个奶瓶和灯芯。“人不管有什么心事,”他告诉我,“绝大部分都可以用工作还有照顾其他东西来治好。那只捕鼠狗几天前生了,其中有一只小狗太虚弱,没法跟其他小狗竞争。你去试试看能不能让它活过今天。”

那是一只很丑的小小狗,有斑纹的毛色底下露出粉红的皮肤。它仍然紧闭着眼,等它长大时会用到的额外皮肤堆皱在它的鼻子上。它细细的小尾巴看起来跟老鼠尾巴一模一样,我心想,那母狗难道不会因为自己生的这些小狗长得像老鼠而把它们咬死吗?它衰弱又被动,但我用温奶水和灯芯一直去撩弄它,直到它吸了一点奶,然后又往它全身弄了不少奶水,让它母亲会愿意舔一舔它、用鼻子抚蹭它。我把它正在吸奶的比较强壮的一只姊妹抓起来,塞到那个奶头旁。反正这只小母狗的肚子已经圆鼓鼓的了,它继续吸奶只是因为顽固而已。它长大会是白色的,有一块黑斑覆盖在一边眼睛上。它抓住我的小指吸了起来,我已经可以感觉到它上下颚日后将拥有的强大力量。博瑞屈曾经告诉过我,捕鼠狗可以扑上去紧紧咬住公牛的鼻子,不管公牛怎么甩怎么动它都不会松口。他讨厌会教狗去做这种事的人,但显然很尊敬敢单挑公牛的狗。在我们这里,捕鼠狗就是刚来抓老鼠的,人们会定时带它们去巡逻存放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谷仓。

我整个早上都待在那里,中午很满足地离开,因为看到那只小狗的小肚子已经喝奶水喝得圆滚滚的。下午我们耙挖厩房里的粪便。博瑞屈让我忙个不停,我一完成一项工作他马上就再交代另一项,我除了工作没时间做任何事。他没跟我交谈也没问问题,但似乎总是在离我不到十几步的地方工作,仿佛他把我说我自己一人好孤单那句话当了真,决心待在我可以看见他的地方。一天工作结束之际,我又回去看那只小狗,它比早上有元气多了。我把它抱在怀里,它爬到我脖子底下,钝钝的小鼻子拱来拱去要找奶喝,拱得我好痒。我把它拉下来看着它,它长大以后鼻头会是粉红色的,人家说粉红鼻头的捕鼠拘打起架来最来凶狠,但现在它的小脑袋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温暖安全感、加上想吸奶、再加上喜欢我的气味。我用我的保护将它围绕,称赞它现在变得好强壮。它在我手中扭动着,这时博瑞屈从厩房的隔板探过头来,用指节往我头上敲了一记,小狗和我同时鸣叫出声。

“够了!”他坚定地警告我。“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也不能解决让你难受得不得了的不管什么事。现在把小狗还给它妈妈。”

我还了,但是很迟疑,而且一点也不确定博瑞屈说得对,跟一只小狗建立起深厚牵系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吗?我渴望它那个温暖的小世界,那里只有稻草、手足、乳汁和母亲。在那一刻,我无法想像还有比这更好的世界。

然后博瑞屈和我去吃饭。他把我带到士兵的食堂去,那里没人管你吃相好不好看,也没人要你非讲话不可。被人忽视的感觉令人安慰,食物在我头顶上方传来传去,没人殷勤劝我多吃,但博瑞屈看着我确定我有吃东西,然后我们坐在厨房的后门旁喝酒。之前我喝过麦酒、啤酒和葡萄酒,但从来没像博瑞屈现在示范的这样专心致志。厨娘大着胆子出来骂他怎么可以拿烈酒给小男孩喝,他静静瞪了她一眼,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为了扞卫骏骑的名声让一屋子的士兵都闭上了嘴。于是厨娘走开了。

他亲自把我送回房间,把我的衣服从头上拉下脱掉,我摇摇晃晃站在床边,他随手把我放倒在床上,拿毛毯往我身上一盖。“现在你睡觉。”他用浊重的声音对我说。“明天我们继续做同样的事。然后后天……直到有一天你醒过来,发现不管你烦恼的是什么事,它都没有杀死你。”

他吹熄我房里的蜡烛,然后离开。我头很昏,这一整天的工作让我全身酸痛,但我还是睡不着。我发现自己在哭。喝酒像是松开了我内在紧紧绑住的、让我控制住自己的某个结,我哭了起来,而且不是静静的哭。我先是抽泣,然后打嗝,然后下巴颤抖着大声哭嚎。我喉咙发紧,鼻水流个不停,我哭得好厉害,哭得简直喘不过气来。我想,那一夜我哭出了自从我外公强迫我母亲抛弃我的那天以来所有我未曾流下的泪水。“妈妈!”我听见自己喊着,突然间有一双手臂抱住我,紧紧抱住了我。

切德抱住我摇晃着,仿佛我是个小小孩。就算在一片黑暗中我也认得出他那双瘦巴巴的手臂,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药草和灰尘的味道,我不敢置信地紧紧抓住他,一直哭到声音沙哑,哭到嘴巴发干、再也哭不出声。“你是对的。”他嘴靠着我的头发静静地说,带着平抚的声调。“你是对的。我要你去做一件错事,你拒绝是对的。再也不会有人这样试验你了,至少不会是我。”等我终于平静下来,他离开了一下,然后拿了一杯饮料回来,那饮料微温、几乎无味,但不是水。他把杯子凑在我嘴边,我什么也没问就喝了下去。然后我躺回床上,突然变得好困,马上就睡着了,完全不记得切德什么时候离开我房间。

快天亮的时候我醒来,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做起事动作俐落、全神贯注,完全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一副头痛又坏脾气的样子。他一度嘀咕了一句“像他父亲一样能喝酒”,然后让我提早离开,叫我要吹口哨到别的地方吹去。

三天后的黎明,黠谋国王召唤我去。他已经着装完毕,房里有一个托盘,盘里放着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我一到,他就叫贴身侍从退下,要我坐下。我在他房里那张小桌旁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没问我饿不饿,就亲自动手端食物给我,然后坐在我对面开始吃起来。我明白他这番表示的特殊意义,但还是吃不下太多东西。他谈的都是食物,完全没提约定或者忠诚或者信守承诺之类的事。他看我吃完了东西,就把自己的盘子也推开,身体不自在地动了动。

“是我出的主意。”他突然说,声调几乎是严厉的。“不是他。他从头到尾都不赞成,是我坚持要这么做。等你长大就明白了。我不能冒险,不能在任何人身上冒险。但是我答应他会亲自告诉你这一点:这完全是我自己出的主意,不是他。我再也不会要求他这样考验你够不够坚韧了,这是国王对你的保证。”

他做个手势,表示我可以走了。我站起身来,但同时从他的托盘上拿起一把雕花小银刀,是他先前用来切水果的。我拿刀的时候直视他的双眼,公然把刀收进袖口,黠谋国王睁大了眼睛,但是一个字也没说。

两天之后的夜里切德把我找去,我们继续上课,仿佛从来不曾有过中断。他说话,我听,我跟他玩那个彩色石头的游戏,没有错过一次。他派了项任务给我做,然后我们说说笑笑,他让我看只要拿一根香肠就可以逗得黄鼠狼偷溜跳起舞来。我们又相处得好融洽了。但是,那天晚上要离开他房间之际,我走到他的壁炉前,一言不发把那把刀放在他的壁炉架中央;说得更确切一点,我是一把将它戳进了木质的壁炉架。然后我就走了,没提这件事,也没迎视他的眼神。事实上,我们从不曾提起这件事。

我相信那把刀现在还在那里。

正文 第六章 骏骑的影子

关于给王室子女取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此事有两种传统看法。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为人相信的,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会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据说征取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统治这片将来会变成六大公国土地的第一及第二个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类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王室的考量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本性。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说费德伦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预期博瑞屈或其他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来的自由让我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到底是几个月前的事,震惊地发现已经有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到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嘛,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找不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市集,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要卖,就可以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坚果我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同一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白或变灰,而是变成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相貌特征在我看来既陌生却又奇怪的熟悉,我突然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的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向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

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他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刹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一年前的事,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俐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色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你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拾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络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贵姓大名?”

困惑中,我不假思索采取行动,朝她的脑海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凝像肥皂泡沫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愈来愈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人家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了。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在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就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香气得多了。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薰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她母亲最喜欢薰衣草了,她也是。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单。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治疗头痛和冬天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他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他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喝下去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出现了怖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到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小孩也喝到了。真的是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拿得到的地方。“”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耶。“

我突然醒悟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小厮,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的。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着书里每一棵药草的绿叶和花。“”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弄到一本来读读……不能给你,但是可以让你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7个词我都看得懂,惊讶地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窘,放慢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暂停脚步,她突然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然后问:”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现在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会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些什么。“”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以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警告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脚步,仿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她父亲坐在壁炉旁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面盖着的那层没烘焙够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为他已经没力气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住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店铺和住屋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实用型粗胖蜡烛。店里甚至还有3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还有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仿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黄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5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4片详尽又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拼命要把内容背起来。轮到第5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红根切碎薰香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

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逐渐乍长、绽放。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手捧着它、眼睛盯着它,仿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5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实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小孩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根本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很适合你。”我突然绅士风度发作冲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脸颊发烫,匆匆离开店门口。

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最陡峭的路段时,意外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的人拼命驱赶着它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太多岩石,让马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

我大吃一惊地发现,骑在博瑞屈最心爱、最自豪的那一对黑马背上的两个人竟然是帝尊和惟真。帝尊手持一根插有羽饰的官杖,带着极重要信息来到公鹿堡的使者都拿这种手杖。看见我沉默站在路旁,他们两个猛然一勒马,动作之突然、之猛烈,使帝尊骑的那匹马往旁边滑了一下,差点跪倒下去。

“要是你害那匹马摔断膝盖,博瑞屈会抓狂的!”我惊慌喊着往他跑去。

帝尊惊叫出声,然后稍隔片刻,惟真大声笑起他来,但笑声中余悸犹存。“你也跟我一样以为他是鬼。喝,小伙子,你可把我们吓了好大一跳,一声不吭站在这里,看起来又那么像他。你说是不是啊,帝尊?”“惟真,你真是个笨蛋。不要乱讲话。”帝尊恨恨地猛扯了马辔一把,然后把自己的上衣拉平。“你这么晚在这条路上干什么,小杂种?你搞什么鬼,在这个时间还想溜到城里?”

帝尊对我总是一派鄙视,我已经习惯了,但他这么激烈地对我凶倒是新鲜事,通常他只是避开我,或者站得离我远远的,仿佛我是新鲜的堆肥。被他骂我感到意外,于是很快回答:“我是要回堡里,不是从堡里出来,大人。我今天到城里替费德伦跑腿买东西。”我举起篮子为证。

“是哦,当然了。”他讥剌冷笑。“说得跟真的一样。你这未免也太巧了,小杂种。”他再度把这个词朝我抛来。

我一定是露出受伤又困惑的神情,因为惟真用他一惯的粗率态度哼了一声说:“别理他,小子。你刚才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一条河船刚进城来,挂着代表特殊信息的旗子,所以帝尊和我就骑马下去,谁晓得居然是耐辛派来的人,说骏骑死了。然后我们一路骑上来,结果又看见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孩沉默地站在前面,我们当然容易想到是——”“你真是个白痴,惟真。”帝尊呸了一声。“国王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呢,你就大呼小叫的让全城人都听得见。还有,别让这个杂种以为他长得有多像骏骑,根据我听到的说法,他脑袋里已经装了够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了,而这都得感谢我们亲爱的父亲。快走吧!我们还得去传信。”

帝尊又猛一扯马辔把马拉得抬起头来,然后马刺一踢向前奔去。我看着他离开,我发誓一时之间我心里只想着回到堡里之后要先绕到马厩去一趟,看看那匹可怜的马嘴部的痨血有多厉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惟真,说:“我父亲死了?”

他坐在马上静止不动。虽然他比帝尊块头大又重,但坐在马上的样子还是比较稳、比较像样,我想这是因为他身上的军人特质。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是的,我哥哥死了。”那一刻他给了我承认,承认我们是亲属,承认他是我叔叔,我想我对他的看法也从此改观。“上来坐在我后面吧,小子,我载你回堡里。”他提议。

“不了,谢谢。要是我在这种路面上两人骑一匹马,博瑞屈会剥了我的皮。”“这倒是没错,小子。”惟真和蔼地表示同意,然后说:“抱歉,让你用这种方式听到这个消息。我刚刚没有多想。这件事感觉起来实在不像是真的。”刹那间我瞥见他真实的哀伤,然后他倾身向前对马说了句话,马扬蹄前奔。不一会儿,路上就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天空下起细细的雨雾,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我还站在那里。我抬头望着城堡,星空映衬着它黑色的轮廓,这里那里透出一点灯光。一时间我想要放下篮子跑走,跑进黑暗中,再也不回来。如果我跑掉了,会有任何人来找我吗?我纳闷。但我只是把篮子换到另一侧手臂上,开始慢慢地、艰难地往山坡上爬。

正文 第七章 一项任务

谣传欲念王后是被毒死的。我决定在此写下我所确知的事实。欲念王后确实是被毒死的,但是长期毒害她的是她自己,跟国王完全无关。他常常劝她不要这么滥用麻醉剂,也请过许多医生和药草大夫来,但每当他终于说服她戒掉一种东西时,她马上就会发现另一样东西可试。

在她人生中最后一个夏天的尾声,她变得更加坐立难安、扰动不宁,会同时服用好几种东西,也不再尝试掩饰自己的瘾头。她的举止对黠谋是相当大的折磨考验,因为每当她喝醉或熏烟熏得火气上升,就会胡乱做出离谱的指控、说出很难听的话,完全不在乎她是在什么场合、旁边有谁在场。你或许会以为她晚年耽溺酒精药瘾的行为会让追随她的人感到幻灭失望,但正好相反,他们宣称黠谋要不是逼得她自毁,就是动手毒死了她。但我可以说我确知她的死并不是国王造成的。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得只剩一根手指那么宽的长度,以示服丧。他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甚至连胡子和眉毛都剃了,表示他的哀伤。他头上苍白的皮肤跟红通通的脸颊和鼻子形成强烈对比,让他看起来非常奇怪,比到城里来的那些用松脂固定头发、牙齿染成红色黑色的森林男人还奇怪。见到森林来的野人经过时,小孩子会盯着他们看、用手遮着嘴巴窃窃私语,但是小孩看到博瑞屈的时候则是一声不吭地退缩躲开。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神的关系。那段时日,博瑞屈的眼睛比骷髅头上的眼洞看起来还没生气。

帝尊派了一个人来,责骂博瑞屈不该剃头、不该把我的头发剪短,这是国王驾崩时的服丧哀悼方式,不该用在放弃王位继承权的人身上。博瑞屈只是瞪着那个人看,直到把他瞪走为止。惟真把自己的头发和胡须剪短了一掌宽度,这是为兄弟服丧的方式。堡里有些守卫也各自把辫子剪短了不同的长度,这是军人为死去的同袍服丧的方式。但博瑞屈把他自己和我弄成这样是太极端了点,别人见到我们都会一直盯着看,我想问他,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我从没见过、也从不曾来看过我的父亲服丧,但他那结冻般的眼睛和嘴角的神情让我不敢开口。没人对帝尊提起他把每一匹马的马鬃都剪下了一络,并将剪下的所有毛发全抛进火中表示献祭,毛发被火烧得发出臭味。我大概知道这表示博瑞屈把我们灵魂的一部分跟骏骑一起送上天,是他祖母那边的人传下来的习俗。

博瑞屈好像也死了,变得宛如行尸走肉。一股冷冰冰的力量驱动他的身体,他每一件工作都做得完美无缺,但不带温情也没有满足感。仆役以前竞相争取他表示赞许的点头,现在却转移眼神不迎视他的目光,仿佛为他感到羞耻。只有母老虎没有抛弃他,不管他到哪里,这只老母狗都悄悄跟在他身后,尽管他没有看它一眼、摸它一下,但它依然跟随着他。有一次我出于同情抱了抱它,甚至大胆往它的脑海探寻,但却只碰上一片可怕的麻木,让我不敢与之思绪相触。它跟它的主人一起哀伤。

凛冽的冬风在悬崖四周吹袭呼啸,日复一日毫无生机的寒冷否决了春天的任何可能性。骏骑葬在细柳林。堡内举行了“哀悼斋戒”,但为时甚短也很低调,只是遵循礼节而非真正的哀悼。真心哀悼他的人似乎被认为是有欠品味,他的公众生活早在他逊位之后就该结束了,这下子他居然死去,再度招引大家对他的注意,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父亲死后整整一星期,我被那道从秘密阶梯吹来的熟悉的风叫醒,看见黄色的灯光在召唤我。我爬起来连忙跑上阶梯,跑进我的避难所。能够逃离这陌生奇怪的一切真好,我又可以去跟切德混合药草、烧出奇怪的烟了。自从骏骑死后,我就觉得自己古怪地悬浮在空中不上不下,我实在不想继续这样下去。

但他房里工作台的那一头是暗的,壁炉冷冰冰。切德坐在他自己的壁炉前,招手要我去坐在他椅旁。我坐下,抬头看着他,但他瞪着炉火看。他抬起一只满是疤痕的手,放在我硬梆梆的头发上,一时间我们就这么坐着,一起看着火。

“嗯,就这样啦,孩子。”他终于开口,就只说了这么一句,仿佛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揉揉我的短发。

“博瑞屈把我的头发剪掉了。”我突然告诉他。

“是啊!”“我恨死这头发了,躺在枕头上的时候又刺又扎,害我都睡不着觉,把长袍的兜帽戴上的时候,帽子也扁扁的立不起来,而且我这样子看起来好蠢。”“你这样子看起来是一个哀悼父亲的儿子。”

我沉默了一阵。之前我把自己的头发想成是博瑞屈那种极端发型的稍长版本,但切德说得对,这是儿子为父亲服丧的头发长度,不是臣民为国王服丧的发型。这只让我更生气。

“但我为什么要为他服丧?”我把先前不敢问博瑞屈的问题拿来问切德。“我根本不认识他。”“他是你父亲。”“他只是在某个女人身上种下了我,一知道我的存在,他就离开了。这是哪门子的父亲,他根本没关心过我。”终于把这番话说出来,让我觉得叛逆。博瑞屈深沉强烈的哀痛和眼前切德的沉静悲伤令我愤怒。

“你并不知道这一点。你只听得到那些讲闲话的人的说法。年纪不够大,有些事情你还不了解,你也从来没见过一只野鸟假装受伤,好引诱猎食者来追它而不是去抓它的子女。”“我不相信。”我说,但突然间我这句话不那么有把握了。“他从来没做过任何事让我觉得他关心我。”

切德转过身看着我,那双眼睛凹陷、发红,眼神看起来更苍老了。“要是你知道他关心你,其他人也会知道。等你长大成人之后,或许你会了解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为了让你安全、为了让他的敌人忽视你,而不与你相认相识。”“嗯,这下子我这辈子再也没机会跟他‘相认相识’了。”我愠怒地说。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他承认你是他的继承人,你的这辈子会结束得很早。”他顿了顿,然后谨慎地问:“孩子,你想知道他什么事?”“所有的事。但你又知道什么?”切德愈宽容,我就愈闹别扭。

“打从他一出生我就认识他了。我跟他……合作过,就像俗话说的,‘有如手和手套那样紧密无间’。”“你是那只手还是那只手套?”

不管我多无礼,切德就是不生气。“那只手。”他略想了一下说。“一只悄悄动作、不为人知的手,戴着天鹅绒般的外交手套。”“什么意思?”虽然我想发脾气,但还是忍不住感到好奇。

“有些事情可以做,”切德清清喉咙,“有些事情可以发生,让外交工作比较容易进行,或者让某一方比较愿意坐下来谈。有些事情可以发生……”

我的世界倾覆了。现实像幻象一样猛然出现在我眼前,我终于完全了解切德是什么人、我自己又将变成什么人。“你的意思是说,某个人可以死,然后就比较好跟他的继承人坐下来谈,他会比较愿意顺从我们的目标,不管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感激。是的。”

拼图的每一片突然就位成形,一阵冰冷的怖惧撼动我全身。所有的课程和仔细的教导原来全都是为了做这种事。我起身要站起来,但切德突然一手抓住我肩膀。

“或者某个人可以活下去,比别人以为他能活的时间更长2年、或5年、或10年,以老人的智慧和宽容让协商更容易进行。或者某个咳嗽咳得快死的孩子可以被治好,母亲在感激之余突然看出我们的提议对所有相关人士都有好处。这只手并非总是造成死亡,孩子。并非总是这样。”“但次数也够多了。”“关于这一点,我从来没对你撒过谎。”切德的声音里有两样东西是之前我从没自他口中听见过的:为自己辩护,还有伤心。但年轻人是无情的。

“我不认为我想继续跟你学东西了。我想我要去见黠谋,叫他另外找别人来替他杀人。”“决定权在你。但我建议你不要这么做,至少现在暂时不要。”

他的冷静反倒让我不知所措。“为什么?”“因为这会让骏骑为你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化为乌有。此时此刻,这么做不是个好主意。”他的一字一句深思熟虑、缓慢道来,充满了实情。

“为什么?”我发现自己低声说。

“因为有些人想要把骏骑的故事彻底结束,而最好的方法就是除掉你。那些人会密切注意你对你父亲的死有什么反应,你是否因此胡思乱想、坐立不安?这下子你会不会变成问题人物,就像他以前一样?”“什么?”“孩子。”他说着把我拉近他身旁,我第一次听出他语气中的亲近、占有之情。“此时此刻,你必须安静、小心。我能了解博瑞屈为什么把你的头发剪短,但老实说,我真希望他没这么做,真希望没有人因此又想起骏骑是你父亲。你还只是只小雏鸟……但是,听我说。现在暂时什么都不要改变,继续做你平常做的事,等6个月或1年之后再做决定。但是现在——”“我父亲是怎么死的?”

切德的眼睛搜索我的脸庞。“你没听说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吗?”“听说了。我也听到博瑞屈咒骂那个讲这消息的人,说骏骑绝对不会从马上摔下来,那匹马也绝对不会把他掀下来。”“博瑞屈必须少讲两句。”“所以我父亲是怎么死的?”“我不知道。但我跟博瑞屈一样,都不相信他是从马上摔下来的。”切德沉默下来,我颓然坐在他瘦巴巴的光脚旁,瞪着炉火看。

“他们也打算杀我吗?”

他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只要我阻止得了,我一定不会让你被杀。我想他们首先需要说服黠谋国王说这么做有必要,而如果他们说服了他,我会知道的。”“所以你认为是堡里的人下手的?”“我是这么认为。”切德等了很久,但我保持沉默,拒绝问出口。他还是回答了。“我事前完全不知情,这件事跟我完全没有半点关连。他们连找都没来找我,大概是因为他们知道我不只会拒绝他们,还会设法确保这事绝对不会发生。”“哦。”我稍微放松了一点点,但他把我训练得太好了,我已经太熟悉宫廷权谋的思考方式。“那么,如果他们决定要除掉我,大概也不会来找你。他们也会怕你警告我。”

他一手扶住我下巴,把我的脸转过去,与他四目相对。“你父亲的死对你来说就应该是很足够的警告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小子,你是个私生子。我们永远都是一项风险、一个弱点,永远都是可以牺牲的消耗品,除非我们是他们为了确保自身安全绝对不可少的必需品。这几年来我教了你不少东西,但这一课你一定要永远牢牢记住。如果你让他们不再需要你,他们就会杀了你。”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他们现在就不需要我啊!”“是吗?我会老,而你年轻又温驯,还有王室家族的脸孔和模样。只要你不显露出任何不当的野心,你就会没事。”他顿了顿,然后以小心的态度强调说:“我们是国王的人,小子,完全专属于他,你以前可能想像不到有多‘专’。没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绝大多数人也早已经忘记我是谁,或者说我以前是谁。如果有任何人知道我们,也是国王自己告诉他的。”

我坐在那里,把一切谨慎拼凑起来。“那么……你说过是堡里的人下的手。但如果他们没有用到你,那就表示不是国王下的令……是王后!”我说,突然感到很有把握。

切德的眼神没有泄漏他的思绪。“这是个很危险的假设。如果你认为你必须因此采取什么行动,那就更危险了。”“为什么?”

切德叹了口气。“如果你脑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然后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定那是真的,你就会看不见其他的可能性。把每种可能都想一想,小子。也许那是件意外。也许骏骑是被他在细柳林得罪的人杀死的。也许这跟他身为王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或许国王另外有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刺客,下手害死儿子的是他自己。”“你说的这些连你自己都不信。”我很有把握地说。

“对,我不相信,因为我没有证据,不能宣称这些说法是事实,就像我也没有证据能说你父亲的死是王后动的手。”关于我们那段对话,现在我只记得这些,但我确信切德是刻意要引导我思考有谁可能谋害我父亲,让我对王后更加提防。我牢牢记住这一点,而且不只是在事情刚过的那段日子。我继续做我的日常工作,我的头发慢慢长长,等到夏天真正开始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已恢复正常。每隔几星期就有人会派我到城里去跑腿买东西,不久我发现不管派我出门的是谁,清单上总会有一两样东西最后出现在切德的房里,所以我猜是他让我得以享有那些短暂的自由时光。我不见得每次进城都有机会跟莫莉相处,但我只要站在她店外橱窗旁,等她注意到我,两人至少点个头,也就够了。有一次我在市场听到有人说她的香味蜡烛品质很好,说从她母亲去世以来一直没人能做出这么好闻又有益健康的蜡烛,我微笑起来,为她感到高兴。

夏天来了,温暖的气候降临海岸地带,外岛人也来了。有些人是正派商人,带着寒冷地区的货品来交易——毛皮、琥珀、象牙、一桶桶的油——也带着荒诞不经的故事来讲述,这些故事依然能让我汗毛直竖,就像我还是小小孩的时候那样。我们的水手并不信任他们,说他们是间谍,还有更难听的话。但他们的货品很丰富,而且他们带来向我们买葡萄酒和谷子的黄金,成色足又沉甸甸,我们的商人也就收了。

还有另一种外岛人也会来造访我们沿岸地区,虽然不会离公鹿堡太近。他们来的时候带着刀剑、火把、弓箭、撞门柱,到已经饱受多年肆虐的那些村庄去烧杀掳掠、强奸民女。有时候这像是—场复杂而血腥的竞赛,他们要找到疏于防备或兵力不足的村子,我们则是要用看起来似乎容易攻击的目标来引诱他们,等他们一到,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把这些海盗也烧杀掳掠—番。但如果这是一场竞赛,那年夏天我们输得很惨,我每次进城去都听到许多地方一片残破的沉重消息,听到人们的抱怨嘀咕。

驻守公鹿堡的士兵都觉得我们好像被人耍得团团转,我也有同感。外岛人的船总能避开我们的巡逻船只,而且从来不会掉进我们的陷阱,还专门攻击我们兵力最不足、最意料不到的地方。最感挫折狼狈的是惟真,因为骏骑逊位后,扞卫王国的任务就落在他身上。我在酒馆里听到有人咕哝着说,自从他失去了哥哥提供的明智忠告之后,一切情况都变糟了。还没有人说惟真的坏话,但是让人不安的是,也没有人发言强力支持他。

我孩子气地将那些劫掠视为事不关己。遭到劫掠当然是很不幸的事,我对那些房子被烧光、东西被抢走的村民也稍稍感到同情,但我平平安安身在公鹿堡,几乎完全感觉不到其他海港那种随时随地都畏惧警戒交加的处境,也感觉不到那些年复一年重新建立家园、却年复一年看见自己的努力再度付之一炬的村民的苦楚。不过我这种天真无知的状态持续不了多久。

一天早上,我去博瑞屈那里“上课”,虽然我治疗牲畜、训练年轻小马的时间跟他给我上课的时间一样长。我基本上已经取代了柯布在马厩里的位置,他则去帝尊手下当马夫并负责照顾狗。但那一天我很惊讶,因为博瑞屈把我带到楼上他房间里,要我在桌旁坐下,我深怕又要把一整个早上花在修理马具这种单调又累人的工作上。

“我今天要教你礼仪。”博瑞屈突然宣布,语调中带有些许怀疑,仿佛不太相信我有能力学会这种东西。

“跟马相处的礼仪?”我不敢置信地问。

“不是,那些你已经懂了。是跟人相处的礼仪。同桌吃饭的时候该怎么样,然后大家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又该怎么样,是这种礼仪。”“为什么?”

博瑞屈皱起眉头。“因为,出于某种我不明白的理由,你要陪惟真去洁宜湾见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公爵。克尔伐爵士没有跟修克斯大公国的歇姆西爵士合作派人驻守沿海的?望台。歇姆西指控他,说他的?望台完全没人驻守,让外岛人的船可以长驱直入,甚至在守望岛外面下了锚,然后从那里去劫掠歇姆西国内的村庄。惟真王子要去跟克尔伐谈谈这些问题。”

我马上就进入状况。这在公鹿堡城里已经是人尽皆知的闲话了。瑞本大公国的克尔伐爵士辖下有3座?望台,其中两座一左一右包住洁宜湾的?望台总是有充足的人员驻守,因为这两座?望台保护着瑞本大公国最优良的港口。但守望岛上的那座?望台对瑞本没有太大用处,没有保护到什么克尔伐爵士认为重要的东西:他国土的海岸是陡峭高耸的岩岸,如果有人想来打劫,很难不撞上礁岩,而他的南部沿海地带则鲜少受到骚扰。守望岛本身基本上只住着海鸥、山羊,还有一大堆蛤蜊,然而修克斯大公国若想及时保卫他们的小南湾,这座?望台至关紧要,因为海峡进出口在这里一览无遗,而且这座?望台坐落在一处天然高丘上,若燃起烽火,大陆方面很容易就能看见。在歇姆西自己的辖下,蛋岛上有一座?望台,但是蛋岛基本上只是涨潮时堆积起来的一堆沙罢了,没办法真的看清楚整个海域的状况,而且这座?望台老是需要修理,因为沙地的地形经常改变,风暴卷起的浪潮偶尔还会把它淹没,但是从这里可以看见守望岛上的烽火,从而将警讯传递到国内。问题是守望岛的?望台要有人点燃烽火才行。

传统上,守望岛的渔场和可以挖蛤蜊的沙滩是瑞本大公园的领土,因此派人驻守那座?望台的责任也归瑞本大公国管。但若要派遣部队到那里戍守,就要有士兵、有士兵吃的食物,还要提供点燃烽火用的木材和油,更要维修?望台本身,让它不被席卷那座小荒岛的强烈风暴摧毁。士兵不喜欢去那里驻守,谣传把人派到那里去等于是含蓄的惩罚,用来对付不听话或缺乏政治势力的部队。克尔伐不止一次在喝酒时宣称,如果派人驻守那座?望台对修克斯大公国那么重要的话,那歇姆西爵士就应该自己想办法。不过对守望岛周围的渔场和盛产贝类的海床,瑞本大公国倒是无意出让。

结果,初春时修克斯的村庄遭到劫掠,不仅田地无法及时播种,而且大部分怀孕的绵羊不是被杀、被偷,就是四散奔逃不见,于是歇姆西爵士对国王大表抗议,说克尔伐没有尽到派人驻守?望台的职责。克尔伐加以否认,说那个地方很少需要动武扞卫,所以他派在那里的一小批人就已经足够了。“守望岛?望台需要的是看守的人,不是士兵。”他宣称。至于看守?望台的人,他找来的是一群老人,男女都有。其中少数曾经是军人,但大部分都是洁宜湾的边缘人——有些人说那些都是赖债的人、扒手、年老的娼妓,支持克尔伐的人则坚称他们只是需要固定工作的年长国民。

这些情况,我都已经透过酒馆闲话还有切德给我上的政治课了解得很清楚,清楚得远超过博瑞屈的想像,但我闭上嘴,耐着性子坐在那里听他详细又艰难地解释。这不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认为我反应有点迟钝。他把我的沉默误以为是脑筋不好,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开口说话。

因此,现在博瑞屈费劲地开始教我礼仪,他说大部分的男孩都是跟自己家里的大人在一起就自然而然可以学到。每天第一次见到别人时,或者进入一间里面有人的房间时,我要跟他们打招呼,沉默不语、悄悄走开是不礼貌的。我应该用别人的名字来称呼他们,如果他们年纪比我大,或者政治地位高——他提醒我,我这一趟出门碰到的人几乎全都是这样——我就也要叫出他们的头衔。然后他滔滔不绝讲了一大堆规矩讲究:对方是谁,以及在什么情况之下,出房间时我必须让对方先走(几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比我优先)。接下来是餐桌礼仪。要注意我被安排坐在哪里:要注意坐在那桌主位的人是谁,并配合他吃饭的速度:要怎么样在敬酒的时候不喝得过量;还有不管坐在我附近的人是谁,都要说些有趣的话,或者我比较可能做到的是专心听人家讲话。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最后我开始做起白日梦,恨不得我们是在清理一大堆马具。

博瑞屈狠狠戳了我一下,让我回过神来。“还有,你也不许这个样子。你看起来一副白痴相,坐在这里猛点头、心思不知飞到那里去了,别以为没人会注意到你在发呆。别人纠正你的时候你也别这样瞪着眼。坐直坐正,脸上带着愉快的表情。我说愉快的表情,不是空洞的微笑,你这傻子。哎,斐兹,我该拿你怎么办?你惹麻烦的时候我要怎么保护你?他们又到底是为什么要突然把你带出去?”

最后这两个自问的问题泄漏了他真正担心的事。我先前没看出这一点,或许是有点笨。他们没有要带他去,只带我去,他看不出这到底有什么说得通的原因。博瑞屈在宫廷外围生活得够久了,知道要非常谨慎。从他开始负责照顾我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要离开他的监视范围。我父亲才下葬没有多久。于是,虽然他不敢明说,但他纳闷我还回不回得来,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藉这个机会悄悄除掉我。我领悟到,要是我“消失”了,对他的自尊心和名誉会是多大的打击。于是我叹了口气,谨慎地说也许他们是想多带一个人去帮忙照顾马和狗。惟真对他那只猎狼犬力昂的训练毫无进展,两天前他才称赞我把它管得很好。我把这事说给博瑞屈听,看见这个小藉口效果这么好,令人很有满足感。他脸上先是出现松了一大口气的神色,然后是骄傲,因为他把我调教得好。话题立刻从礼仪转移到该怎么正确照顾猎狼犬。

先前的礼仪课让我疲倦,把猎犬的相关知识又听一遍则简直是枯燥到痛苦的地步,等到他放我去上其他课的时候,我一溜烟就跑不见了。

那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恍恍惚惚、心不在焉,浩得威胁我说,要是我再不专心,她就要好好鞭打我一顿。然后她对着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跟我说去吧,等我有心上课的时候再回来。我当然乐得照办。我脑袋里什么也装不下,一心只想着要离开公鹿堡、要真的出门旅行了,而且是一路去到遥远的洁宜湾。我知道我该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带我去,但我相信切德很快就会告诉我。我们会走陆路还是水路去?我真希望刚才有问博瑞屈这件事。我听说过通往洁宜湾的道路状况不太好,但我不介意。煤灰和我从来不曾一起展开长途旅行。但是如果走海路,坐上一艘真正的船……

我绕路走回堡内,这条小径穿过一片长着稀疏树木的多岩山坡,若干桦树和几棵赤杨在这里挣扎求生,不过主要还是没什么特色的灌木丛。阳光和微风在高处的树枝间嬉戏,洒下斑驳光影,让白昼的空气中充满兴奋。我抬头透过桦树的叶子看向耀眼阳光,再低下头来时,国王的弄臣站在我面前。

我骤然停下脚步,大吃一惊,随即反射性地往两旁看看国王在哪里,虽然他会出现在这里是很荒谬的事。但这里只有弄臣一个人,而且是在户外,在太阳底下!想到这里,我双臂和脖子上的皮肤都绷了起来,汗毛直竖。堡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的弄臣受不了日光。每个人都知道。但是,尽管每个仆役和厨房女佣闲聊时都很有经验地这么说,此刻弄臣就站在这里,浅色头发在微风中飞扬。在他苍白肤色的对照下,他那身丝质杂色衣的红和蓝看起来鲜艳得惊人,但他的眼睛倒不像在堡内光线黯淡的走廊上时那么没有颜色。他在日光下仅仅几尺外盯着我看,我注意到他眼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蓝,仿佛是一滴淡蓝色的蜡滴在白色浅盘中。他的皮肤也并非那么苍白,因为在这里、在斑驳的阳光下,我看得出他全身的皮肤都透出一点粉红。我突然胆怯地醒悟到,那是血的颜色,是红色的血透过一层层皮肤所显露出来的颜色。

弄臣毫不理会我在低声说什么,他高举一根手指,仿佛不只是要让我的思绪暂停,更是要让我们周遭的时间暂停。但我专注无比地盯着他的手指,弄臣露出满意的微笑,露出东一颗西一颗小白牙,像是婴儿的新生微笑出现在男孩的嘴边。

“斐兹!”他尖声说。“斐兹疯只匪沟发捉。只非吠有。”他突然停下来,又对我露出那个微笑。我不甚确定地回看着他,没说话也没动。

那根手指又高举起来,这回是翘着我摇动。“斐兹风之费狗法座。支沸非疣。”他歪着头看我,他那蒲公英绒毛般的头发随着这个动作又朝另一个方向飘扬。

我逐渐没那么畏惧他了。“斐兹,”我小心地说,用食指点点自己胸口,“斐兹,就是我。对,我叫斐兹。你迷路了吗?”我试着让声音听来温和又安慰,不想吓到这个可怜人。他一定是不知怎么跑到城堡外面来了,所以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才这么高兴的样子。

他用鼻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摇头,摇得他满头头发飞散开来,像被风吹袭的蜡烛火焰。“斐兹!”他强调地说,声音有点发哑。“斐兹丰知肥狗发作。只飞废油。”“没事的。”我安抚地说,稍微弯下身,虽然我其实并不比弄臣高很多。我摊开手掌,轻轻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来吧!来,我带你回家,好吗?别害怕。”

弄臣突然垂下双手,然后抬起脸朝着天空翻白眼。他眼神定定地重新看向我,噘起嘴来仿佛要吐口水一般。

“快来吧!”我又朝他招手。

“不!”他说,声调明显的很是恼火。“听我说,你这个白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他鞠个躬,转过身沿着小径往上走。

“等一下!”我追问,尴尬得连耳朵都红了。要怎么才能不失礼地跟人家解释说,多年来你一直以为他不只是弄臣而且还是智障?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说:“你说这么一大堆又飞又发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是在取笑我吗?”“不是。”他暂停脚步,转过身说:“斐兹逢治妃狗发作。只费肥油。据我了解,这是一个信息,是要人采取一项重大行动。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一个能忍受别人叫他斐兹的人,所以我想这信息是要传给你的。至于它是什么意思,我怎么知道?我是弄臣,不是解梦的人。再见。”他再度转过身去,但这次没有沿着小径继续往上走,而是离开小径踏进旁边的一丛灌木。我匆匆追上去,但是等我跑到他离开小径的那个地方,他已经不见了。我站着不动往这片空旷、洒满光影的树林里张望,心想应该可以看到他经过之后还在摇晃的某棵灌木,或者瞥见他的杂色外套。但是毫无踪迹。

而且他那段莫名其妙的信息也毫无意义。我走回城堡,一路努力思索这次奇怪的遭遇,但最后我把它撇到—边,觉得这事虽奇怪,但只是偶发事件而巳。

切德当天晚上没找我,而是隔天晚上。我满腔热切好奇,沿着阶梯飞奔而上,但是跑到最上层时我停了下来,知道我的问题得稍后再问了。因为切德坐在那张石桌旁,偷溜蹲在他肩上,他面前半摊着一卷新的卷轴,一杯酒压着卷轴的一端,弯弯的手指慢慢往下移,似乎在读着某种清单。我走过去的时候瞥了一眼,上面列着村名和日期,每一个村名底下列着一项项统计——多少战士、多少商人、多少只绵羊或多少桶麦酒或多少斤谷子等等。我坐在桌子另一侧等。我已经学会了不要打断切德正在做的事。

“孩子,”他轻声说,眼睛仍然看着卷轴,“如果有个流氓从你背后偷袭你、往你头上敲,你会怎么做?但是他只在你背对他的时候偷袭你。你会怎么应付?”

我稍微想了一下。“我会转过身去,假装在看别的东西,不过我手上会拿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等他来敲我,我就猛然转身狠狠打他的头。”“嗯,是的。唔,这招我们试过了。但不管我们多么若无其事,外岛人似乎总是知道我们设下了圈套,从来都不会攻击我们的诱饵目标。嗯,事实上,我们倒是骗过了一两批普通盗匪,但是红船劫匪从来不上当,而他们才是我们想伤害的对象。”“为什么?”“因为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最严重。是这样的,小子,我们已经习惯被打劫了,甚至可以说我们已经适应了。我们会多种一亩田、多织一匹布、多养一头牛,我们的农民和城里人总是试着多准备一点,而且要是有人的谷仓被烧掉,或者有哪间仓库在打劫的混乱中失火,大家都会去帮忙重新把它盖起来。但是红船劫匪并不是以抢夺为主、然后在抢夺的过程中造成破坏,他们是专门来破坏的,不管真正抢走什么东西几乎好像都只是顺手而已。”切德顿了顿,盯着一面墙,仿佛要看穿墙壁似的。

“这没有道理,”他困惑地说,比较像是自言自语而非对我说话。“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道理。这像是杀死一头每年都生下健康强壮小牛犊的母牛一样。红船劫匪把还长在田里的谷子和稻草都烧光,把带不走的牲口杀死。3个星期之前在托恩斯比,他们放火烧了磨坊,把放在磨坊里一袋袋的谷子和面粉都割破。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专门来造成破坏?他们并没有试图侵占领上,也从来没对我们表示过任何不满或冤仇。小偷可以防,但是他们专门杀戮破坏,行事毫无章法规则可言。托恩斯比不会再重建了,那里的生还者既没有那个心力也没有那个资源,他们离开那里,有些人去投奔其他城镇的亲戚,有些人流落到我们的各个城市里行乞。这个模式我们已经太常看到了。”

他叹了口气,摇摇头理清思绪,当他抬起头来,注意力就完全集中在我身上了。切德有这种本事,可以把一个问题完完全全放到—边去,让人简直以为他已经把它给忘了。此刻他宣布的口吻仿佛这是他唯一关心的事:“惟真要去洁宜湾跟克尔伐爵士讲理,你要跟他一起去。”“博瑞屈跟我说了,但是他想不通原因,我也是。为什么?”

切德露出不解的神情。“你几个月以前不是抱怨说你在公鹿堡待烦了,想去看看六大公国的其他地方吗?”“当然,但我不太相信这是惟真带我去的原因。”

切德哼了一声。“惟真根本不会注意他身边的随从有谁。他没耐心关注细节,所以他不像骏骑那么会处理人的问题,不过惟真是个好军人,长远看来,这或许是我们最需要的。是的,你说得对,惟真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带你去……目前还不知道。黠谋会告诉他说你受训担任间谍,暂时就只会告诉他这么多,这点黠谋和我一起讨论过了。你准备好要开始回报他为你做的一切了吗?你准备好要开始为家族效力了?”

他的语气是如此平静、看着我的眼神是如此坦然,我问接下来的问题时要保持平静几乎也变得容易。“我会需要杀人吗?”“也许。”他在椅子上动了动。“这一点要你来决定。不决定然后去做……跟只是接到命令说‘就是这个人,必须动手’是不一样的。不决定困难得多,我一点也不确定你准备好了。”“这种事会有准备好的一天吗?”我试着微笑,但我咧嘴而笑的动作像是肌肉痉挛。我试着抹去那笑容,但是没办法。一股奇异的震颤传遍我全身。

“大概不会。”切德沉默下来,然后决定我已经接受了任务。“这次有位老贵妇也会一起去,她要到洁宜湾去探亲,你就当她的随从。这工作没什么难的。百里香夫人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她出门都是坐,你就骑马走在轿子旁边,确保她不会被颠得太厉害,如果她要喝水你就拿水给她,负责这一类的小事。”“听起来跟照顾惟真的猎狼犬没多大差别。”

切德顿了顿,然后微笑。“好极了,这项工作也交给你。这一路上,你要让每一个人都少不了你,这样你就有理由出现在所有地方、听见所有的事,没人会质疑你在那里干什么。”“我真正的任务是?”“多听多打探。黠谋和我都觉得那些红船劫匪对我们的战略和长处未免太了解了。克尔伐近来很不舍得出钱好好派兵驻守守望岛的?望台,他两次置之不理,修克斯大公国的沿海村落也两次都因为他的疏忽付出代价。他是纯粹怠忽职守,还是已经做出叛国的行为?克尔伐是不是跟敌人合作,从中牟利?我们要你到处探听一下,看你能查出什么。如果你查到的一切都显示他是无辜的,或者如果你只有强烈的怀疑而没有证据,就把消息带回来给我们。但是如果你查出他叛国,而且非常确定,那么我们愈早除掉他愈好。”“意思是?”我不太确定这是我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那么随意、那么从容。

“我准备了一种粉末,不管是加在菜里、酒里都无色无味。至于要怎么用它,我们信任你能随机应变、小心谨慎。”他掀开桌上一个陶盘的盖子,盘子里有一个用上好纸张做成的纸包,那纸比费德伦给我看过的任何纸张更薄更细致。怪的是,我第一个念头是我的文书师傅一定会非常爱用这种纸。纸包里装着再细不过的白色粉末,吸附在纸张上,轻得足以飘浮在空中。切德用一块布掩住口鼻,小心倒了一点在折起来的油纸上,然后把油纸包递给我,我摊开手掌接下死亡。

“它会怎么样发挥作用?”“不会发挥得太快。他不会当场死在餐桌上,如果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不过如果他多喝几杯,就会觉得不舒服。据我对克尔伐的了解,我猜想他会抱着咕嘟翻腾的肚子上床,然后一睡不醒。”

我把粉末收进口袋。“惟真知道吗?”

切德思考着。“惟真是人如其名,要是他跟—个即将被自己毒死的人同桌吃饭,他是不可能隐藏得住的。不,在这次的任务中,偷偷进行会比说出事实对我们更有利。”他直视我的眼睛。“你的工作是独自进行,除了你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给你建议。”“我懂了。”我在高高的木头圆凳上动了动。“切德?”“什么事?”“你的第一次也是这样吗?”

他低头看着双手,伸出手指抚摸左手背上那些可怕的红色疤痕。沉默延长下去,但我继续等待。

“当时我比你现在大一岁。”最后他说。“而且我只负责去做,不包括决定该不该做。这样说够了吗?”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尴尬起来。“我想是够了。”我含糊不清地说。

“很好。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但是男人不会谈他跟女人在枕边共度的时光,我们刺客也不会谈……公事。”“连老师对学生都不会说吗?”

切德转过头,看向天花板黑暗的角落。“不会。”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两个星期之后,你或许就会明白为什么了。”

关于这件事,我们就只讲过这么多。

据我的估算,那年我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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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第八章 百里香夫人

克尔伐跟我预料中的样子很不一样。惟真说他是花花公子,但我看到的是一个老得很快的男人,又瘦又烦恼,一身奢华的服饰仿佛是对抗时间的盔甲。他逐渐变灰的头发在脑后绑成一条细细的辫子,仿佛他仍是一名士兵,而他走起路来则是剑术非常高明的人那种独特的姿势。

我以切德教我看人的方式看着他,我们还没坐下,我已经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了。但直到我们在餐桌旁就位之后(我的位子离王公贵族不很远,令我很是意外),我才真正看进这人的灵魂深处,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他夫人前来一同用餐时的举止态度。

我猜克尔伐的贤雅夫人没比我大几岁,全身上下装饰得像个喜鹊巢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炫耀奢侈却又这么缺乏品味的一身打扮。她落座,忸怩作态、小动作一堆,看起来像只求偶的鸟;她身上的香味如潮水般涌来,闻起来也是铜臭多过花香。她带了一只小狗一起来,是只毛皮滑亮、一双大眼的杂种小狗,她柔声呢喃着把它放在膝上,小狗靠着她,下巴搭在桌上。她的眼睛一直看着惟真王子,想看他有没有注意到她、有没有对她印象深刻。我看着克尔伐看着她对王子搔首弄姿,同时心想,我们这个了望台乏人驻守的问题有一大半就出在这里。

那顿晚餐对我是一大考验。我饿得要命,但是礼仪不准我露出很饿的样子。我照博瑞屈教我的方式吃饭,等惟真拿起汤匙我才动手,一旦他对某道菜失去兴趣之后我也就得住口不吃。我渴望一大盘满满的好肉,再加上可以用来把肉汁都吸干擦净的面包,但是我们吃到的却是加了奇怪调味料的几小块肉、充满异国风情的糖煮水果、苍白的面包,还有被煮得没了颜色然后再加以调味的蔬菜。这场面令人印象深刻,因为这么多好好的食物都被所谓的时髦烹调方式给糟蹋了。我看得出惟真跟我一样胃口缺缺,心想不知是否所有人都看得出王子觉得这顿饭并不怎么样。

切德把我调教得很好,超过我自知的程度。我对坐在我身旁的一名年轻女了有礼地点着头,附和她说现在在瑞本很难买到好的亚麻布了,同时还能拉长耳朵去听餐桌那一头重要的谈话片段。没有半句话讲到我们之所以来这里的原因,那是明天惟真要和克尔伐爵士关起门来讨论的事,但我听到得很多东西都跟派人驻守守望岛了望台的事情有关,让人多了其他不同的视角来观察此事。

我听到有人咕哝着说,现在的路况不像以前维持得那么好。有个女人表示她很高兴看到卫湾堡的防御工事又开始进行修缮了。另一个男人抱怨说,内陆的强盗实在太猖獗,他的货物穿过法洛之后能有三分之二运到这里就很不错了。这点似乎也是我身旁女子之所以会抱怨缺乏好布料的原因。我看着克尔伐爵士,看着他是如何宠溺地欣赏他年轻妻子的一举一动。我听见切德做出评语,仿佛他就在我耳边低声说话一样:“这个公爵的心思没有放在治理他的大公国上。”我怀疑道路的维修费用还有维持通商道路免受盗贼侵扰的士兵的薪资,全都穿戴在贤雅夫人的身上;或许她那副镶满珠宝、叮叮当当的耳环本来应该是拿去支付派人驻守守望岛了望台的费用的。

晚餐终于结束,我的肚子是饱了,但是饥饿的感觉完全没有得到满足,因为那顿饭吃了半天不知道是在吃什么。餐后有两名吟游歌者和一名诗人来表演余兴节目,但我没有去听诗人精雕细琢的句子或歌者所唱的民谣,而是专心听别人的闲聊内容。克尔伐坐在王子右边,夫人则坐在左边,那只宠狗也跟她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贤雅坐在那里,沐浴在王子莅临的光辉中。她的手常常没事举起来摸摸耳环,然后又摸摸手镯,她并不习惯穿戴这么多珠宝首饰。我怀疑她出身平凡,如今飞上枝头当凤凰令她自己都感到惊异畏怯。一名吟游歌者眼睛盯着她唱着“苜蓿丛中的美丽玫瑰”时,她的脸红了。但随着时间逐渐过去,我愈来愈累,也看得出贤雅夫人愈来愈不行了。有一次她打起呵欠,举手想掩嘴却已经太迟。她的小狗已经在她膝头睡着了,不时在它那小脑袋的梦境中抽动几下、轻叫几声。她愈来愈困的模样看起来像个孩子,她抱着小狗仿佛那是个洋娃娃,头向后靠在椅子的一角,有两次还打起瞌睡来。我看见她偷偷捏自己的手腕,努力要让自己保持清醒。克尔伐把歌者和诗人召唤上前打赏的时候,她明显地松了口气,然后她挽着夫君的手臂一起回房,怀里抱着那只狗始终没松手。

我也松了一口气,上楼回到惟真房间的前厅。恰林帮我弄来了一床羽毛被褥和几条毛毯,这地铺非常舒适,跟我自己的床不相上下。我渴望睡觉,但恰林示意要我进惟真的卧室。惟真一派军人本色,不喜欢若干小厮守在旁边帮他把靴子脱下来等等,只有恰林和我随侍在此。惟真脱下衣服就随手一丢,哈林念念叨叨跟在王子后面把衣服捡起来抚平,然后马上把惟真的皮靴拿到角落去打上更多的蜡。惟真套上睡衣,转身面对我。

“怎么样?你有什么可以报告的?”

于是我向他报告,就像对切德报告一样,把我听到的一切都叙述一遍,尽可能原字原句转述,并说明这是谁对谁讲的。最后我加上了自己对这一切个中含意的猜测。“克尔伐娶了个年轻的妻子,用财富和礼物就很容易让她高兴。”我总结。“她对自己这个地位的职责一点概念也没有,更不要说她丈夫的职责了。克尔伐怠忽职守,把金钱、时间、心力全都用来取悦她。这样说很不敬,但我猜想他已经不太能展现雄风了,所以就用礼物来弥补、来满足他的年轻新娘。”

惟真沉重地叹了口气。我讲到后半段时他已经躺上床了,现在他戳戳一个太软的枕头,把它折起来让头底下比较有东西垫住。“可恶的骏骑,”他心不在焉地说,“这种问题是他的专长,不是我的专长。斐兹,你讲起话来就跟你父亲一样。要是他在的话,他会找出某种含蓄的方法来处理这整件事。换成阿骏,事情早就解决了,他只要露出微笑,在哪个人手上吻一下就好。但我的作风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假装是这样。”他不自在地在床上翻来覆去,仿佛预期我会跟他争辩他的职责。“克尔伐是个男人,也是个公爵,他有他的职责,就是要派人好好驻守那座了望台。这事情很单纯,我打算就这么直接跟他说:派些像样的士兵去守那座了望台,让他们留在那里,给他们好一点的待遇让他们愿意好好尽力。在我看来这很单纯,我也不打算把事情变成外交舞蹈。”

他在床上沉重地一转身,突然背朝着我。“熄灯,恰林。”恰林照做,动作之迅速让我一下子站在黑暗里,得摸索着走出卧室、走向我的地铺。我躺下来,想着惟真只看到了整体情势当中的那么一点点。没错,他是可以强迫克尔伐派人驻守了望台,但是用强迫的方式不能使他派人好好地驻守,也不能使他对此事感到骄傲自豪。这要靠外交手腕。而且他难道没注意到道路维修、修缮防御工事,还有强盗横行的问题吗?这一切现在都必须解决,而且解决的方式要既能让克尔伐保住面子,又能让他与歇姆西爵士的关系得到改善和巩固。还有,该有人去教教贤雅夫人认清自己的职责。问题实在好多。但是我的头一靠上枕头,我就睡着了。

正文 第九章 只费肥油

黠谋国王在位第17年,弄臣来到公鹿堡,除了这一点之外,人们对弄臣几乎一无所知。据说弄臣是缤城商人所送的礼物,至于他的出身来源就只能用猜的了。有一种说法是弄臣被红船劫匪俘虏,缤城商人把他从他们手中抢了回来;另一种说法是,弄臣还是婴儿的时候,在一艘随波逐流的小船上被人发现,船上有一把鲨鱼皮做的阳伞替他遮阳,还有石楠和薰衣草垫在他身下让他少受颠簸。这显然只是幻想胡编出来的。对于弄臣来到黠谋国王的宫廷之前的生活,我们一无所知。

弄臣是人类,这一点几乎可以确定,不过他的父母双方不见得都是人类。有些故事说他是“异人”生的,这点几乎可以确定不实,因为他的手指和脚趾完全没有蹼,也从不曾显露出半点害怕猫的样子。弄臣不寻常的相貌特征(例如缺乏血色)似乎是来自人类之外的遗传,而非只是个人长相的突变,不过这点我也可能猜错。

关于弄臣的事,我们所不知道的部分几乎比我们所知道的部分更意味深长。弄臣来到公鹿堡时到底几岁,人们一直猜测纷纭。以我个人的经验,我可以确定的是弄臣当时比现在看起来年轻得多,各方面也都显得比现在年少,但是因为弄臣没有出现什么老化的迹象,所以也许当时的他并不像一开始看来那么年轻,而是处在特别长的童年的尾声。

弄臣的性别也一直造成争论。曾有比现在的我年轻鲁莽的人直接问他这个问题,他回答说这是他自己的事,跟别人无关。这点我同意。

关于他的预言能力和模糊得讨人厌的预言形式究竟是种族遗传的天分,或者是他个人的天分,这点也没有定论。有些人相信他能预知一切,就连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讲到他,他都会知道;也有些人认为他只是喜欢说“你看我早就警告过你了吧!”所以把自己讲过的一些晦涩不明的话硬拗成预言。也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但有许多人证物证俱足的实例显示,他所预测的事情后来确实成真,不管他先前的预言多么晦涩难懂。

刚过午夜我就饿醒了,躺在那里听着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叫。我闭上眼睛,但我实在太饿了,饿得想吐。我爬起来,摸索着去找惟真放在桌上的那盘糕饼,但仆人已经把它收走了。我跟自己辩论着,但我的肚子赢过了我的头脑。

我悄悄推开房门,踏进光线微弱的通道,惟真派在门口的两名侍卫疑惑地看着我。“饿死了。”我告诉他们。“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厨房在哪里?”

我从来没碰过一个士兵不知道厨房在哪里的。我谢过他们,答应找些吃的东西带回来,然后轻手轻脚沿着阴影幢幢的通道走下去。下楼时踩着的是木头台阶而非岩石台阶,感觉很奇怪。我用切德教我的方式走路,无声地放下脚,在走道上最阴暗的部分移动,沿着地板最不可能发出吱嘎声的地方走。这一切我做来感觉都很自然。

堡里的其他人似乎都在熟睡,我经过的少数几名守卫也大多在打瞌睡,没人质问我要去哪里。当时我认为是自己蹑手蹑脚得很成功,现在我则想,或许他们是认为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瘦小子不会造成什么威胁,实在不必多理他。

我轻易找到了厨房,那是一间开阔的大房间,地板和墙壁都是石材,以防失火。房里有三座大炉台,火都护得好好的留待明日再用。虽然现在时间已晚,或者该说时间太早,但这地方还是照明充足。一座城堡的厨房是永远不会完全入睡的。

我看见几个盖着盖子的锅,闻到面团正在发的味道。一大锅炖肉汤放在一座炉台边缘保暖,我打开锅盖瞄一下,看来从里面盛出一两碗也不会让它少掉太多。我四处翻找,自己给自己安排一餐。一层架子上有好几条包起来的面包,我取了面包两端的硬皮,另一角则有一盆奶油放在一大桶水里保凉。没有任何花俏之处。谢天谢地这里没有花俏,只有我一整天都渴望的简单朴素食物。

第二碗吃到一半,我听见轻轻??的脚步声。我带着最友善、最令人解除戒心的微笑抬起头来,希望这里的厨子跟公鹿堡的厨娘一样心肠软,但来的是一个侍女,穿着睡袍,肩上披一条毯子,怀里抱着她的宝宝。她正在哭。我不自在地转开视线。

反正她几乎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她把包裹着婴孩的布包放在桌上,拿了个碗来倒满凉水,一直念念叨叨的。她俯身向婴孩说,“来,我的小可爱,我的小羔羊。来,我的小亲亲,喝点水比较好,一点点就好了。哦,小甜心,你连舔都没办法舔了吗?那就张开嘴吧,来,张开嘴。”

我忍不住看过去。她动作笨拙地拿着那个碗,试着凑到婴孩的嘴边,用另一只手强迫小孩张嘴,我从没看过任何母亲对小孩使这么大的劲。她把碗一斜,水倒了出来,我听见窒闷的咕噜声,然后是干呕的声音,我跳起来要去制止她,这时一只小狗的头从布包中露出来。

“哦,它又呛到了!它快死了!我的小狗狗快死了,可是除了我以外没有人在乎。他只会继续打呼睡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小亲亲快死了。”

她紧抱着小狗,小狗几乎窒息地干呕着,它那颗小小的头拼命摇了一阵,然后似乎平静了一点。要是我没有听到它那费力的呼吸声,我简直会以为它已经死在她怀里。那双鼓凸的黑眼睛与我视线交会,我感觉到那只小狗内心强烈的惊恐和痛苦。

放轻松。“来,听我说,”我听见自己说,“你把它抱得这么紧是不行的,它快不能呼吸了。把它放下来,把布包打开,让它自己决定怎么样最舒服。你把它包成那样,它太热了,所以它一边呛咳的同时还得一边喘气。把它放下来。”

她比我高一个头,一时之间我以为我得跟她扭打一阵,但她让我把裹在好几层布里的狗从她怀中抱过来,我解开布包把狗放在桌上。

这只小狗难受极了。它站在那里,头垂在前腿之间,口鼻部和胸前满是唾液,肚子又胀又硬。它又开始干呕起来,小小的上下颚张得大开,嘴唇掀起来露出尖尖的小牙。它舌头很红,显示它呕得有多用力。女孩尖叫着扑上前想把它抱回怀里,但我粗鲁地一把将她推开。“不要抱它,”我不耐烦地告诉她,“它是想要把什么东西给吐出来,你那样对它又抱又挤的,它根本没办法吐。”

她停了下来。“吐?”“它的样子和动作都像是有东西卡在食道里。它有没有可能吃到骨头或者羽毛?”

她一副吓坏了的样子。“那条鱼里有骨头,可是只是很细小的鱼刺啊!”“鱼?是哪个白痴让它吃鱼的?那鱼肉是新鲜的还是坏掉的?”我看过狗在河岸上吃了产卵后力竭而死的腐败鲑鱼,结果病得非常严重。如果这只小狗吃到腐坏的鱼肉,就绝对活不成了。

“是新鲜的,而且煮熟了。是我在晚餐时吃的那条鳟鱼。”“唔,那至少它不太可能会被毒死。现在只是鱼刺让它难过,不过如果它把骨头吞下去,还是可能会死。”

她倒抽一口气。“不行!它不能死,它会好的,它只是胃不舒服,我喂它吃大多了。它会好的!你这厨房打杂的,你哪知道什么狗的事?”

我看着那小狗又一阵几乎无法控制的干呕,只吐出黄色的胆汁。“我不是厨房打杂的,我是管狗的。事实上,我管的是惟真本人的狗。如果我们不帮这只小狗的忙,它会死,而且很快就会。”

她脸上带着诧异和惊恐的神色,看着我稳稳抓住她的小宠物。我是想帮你的忙。它不相信我。我撬开它的嘴,两只手指塞进它食道,狗干呕得更厉害了,死命用前爪抓我。它的爪子也该剪了。我指尖碰到那根骨头,手指稍转一下,感觉骨头动了动,但它是横着卡在小狗的喉咙里。狗发出一声哽住的嚎叫,在我怀中疯狂挣扎。我放开它。“唔。没有别人帮忙,它自己是没办法把那根骨头吐出来的。”我指出。

我任女孩对着狗哭哭啼啼,只要她没有把它一把抱起来挤在怀里就好。我从木桶里挖出一块奶油,放进我的汤碗里。现在我需要某个有钩子或者弯曲得很厉害的东西,而且不能太大。我在各个橱柜里到处翻找,终于找到一把金属弯钩,底下连着把手,可能是用来把热锅从火上栘开的。

“坐下。”我告诉那侍女。

她呆看着我,然后乖乖坐在我指的那张长凳上。

“现在你把它抓紧,夹在你膝盖中间,不管它怎么抓怎么扭怎么叫,千万别放手。还有,抓住它的前爪,以免它把我抓成碎片。听懂了吗?”

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咽下口水,点点头,眼泪哗哗地流。我把狗放在她腿上,把她两只手放在它身上。

“抓紧。”我告诉她,然后勾起一坨奶油。“我要用这个油来润滑它的喉咙,然后我得把它的嘴巴撬开,勾住那根骨头拉出来。你准备好了吗?”

她点头,眼泪已经不流了,嘴巴紧闭着。我很高兴看到她还不算太软弱,也朝她点点头。

把那坨奶油弄下去还算是比较简单的部分,但奶油堵在它喉咙里使得它更加惊慌,它一波波的惊恐猛击着我的自制力。我没时间把动作放轻放缓了,用力撬开它嘴巴,把钩子伸进它喉咙里。我希望我不会勾到它的肉,但就算我勾到了,唔,反正它都难逃一死。我把那工具在它喉咙里转动,它又扭又叫,还尿了它主人一身。钩子勾住骨头了,我平稳的、慢慢的往外拉。

骨头随着一团血沬胆汁出来了,是根要命的小骨头,根本不是鱼刺,而是一只小鸟胸骨的一部分。

我把骨头抛在桌上。“它也不应该吃禽鸟类的骨头。”我用严厉的语气告诉她。

我想她根本没听到我的话。小狗趴在她膝上感激地喘息着,我拿起那碗水向它伸去,它闻了闻,舔了几口,然后筋疲力尽地蜷缩成一团。她把它抱起来捧在怀中,头靠着它的头。

“我要要求你一件事。”我开口。

“随便你要什么。”她嘴埋在它的毛皮里说。“只要你开口,我一定给。”“首先,不要再喂它吃你吃的东西了。暂时只给它吃红肉和煮过的谷类,而且以它这种大小的狗,不要喂超过你一手能捧住的量。还有,不要一天到晚抱着它,让它到处跑跑,这样它可以长点肌肉,爪子也可以磨平一点。还有要给它洗澡,它的毛皮和呼吸都臭死了,因为吃了太多太好的食物。否则它顶多只能再活一两年。”

她惊吓地抬起头来,一手掩住嘴,这个动作跟她晚饭时摸弄自己珠宝的局促动作感觉非常像,我突然发现自己在骂的这个人是谁。是贤雅夫人。而且我还害她的狗尿得她一身都是。

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泄漏了我的反应,她愉快地微笑着,把狗抱得更贴近。“我会照你的建议去做,管狗的小子。但是你自己呢?你不想要什么赏赐吗?”

她以为我会向她要钱、要戒指,或者甚至要她堡里的一份职务。我尽可能保持视线和声调的稳定,看着她说:“贤雅夫人,我请求你要求你丈夫派最优秀的部队去驻守守望岛的了望台,让瑞本和修克斯两个大公国之间不再有纷争。”“什么?”

这短短两个字的问句让我知道了非常多她的事。这种口音和腔调可不是以贤雅夫人的身份学来的。

“请你要求你丈夫派人好好驻守了望台。”“你一个管狗的小子,干嘛关心这种事?”

她的问题问得太直接了。不管克尔伐是在哪里找到她的,她的出身都不高,而且在嫁给他之前也并不富有。我认出她令她感到很愉快,而她把狗用她的毯子包住,自己一个人把它抱到熟悉的、抚慰人的厨房里来,这些都显示她是一个平民女孩,太快被抬举到高出她原来身份太多的地位。她孤单、没把握,也不知道自己言行举止该如何,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的无知,这使她得不到安宁,使她的快乐被畏惧侵蚀。如果她不赶快在自己的青春美貌消逝之前学会做公爵夫人,那么日后她面对的将只有许多年的寂寞和嘲笑。她需要一位心灵导师,一个像切德一样秘密的人,她需要我给她忠告,此时此刻。但我必须小心谨慎,因为她不会接受管狗小子的建议,那种事只有平民女孩才会做,而她现在对自己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她已经不是平民女孩了,而是公爵夫人。

“我做了个梦,”我突然灵机一动,“梦境非常清楚,好像看见异象,或者是一种警告。我醒过来之后,觉得自己必须到厨房来。”我让自己的眼神飘渺起来,她睁大了眼睛。她上钩了。

“我梦见一个女人,她讲了一些很有智慧的话,把3个强壮的男人联合起来变成一堵墙,让红船劫匪没有办法入侵。

她站在他们面前,双手拿着珠宝,她说:‘让了望台的灯光比这些戒指的宝石更加明亮。让驻守了望台的警醒士兵环绕我们的海岸,就像这串珍珠以前环绕我的脖子一样。让各个城堡再度巩固起来,对抗那些威胁我们人民的人。因为我乐意一身朴素走在国王和平民面前,让保卫我们人民的守军变成我们国土上的珠宝。’她的智慧和高贵让国王和各大公国的公爵都惊叹不已,但最敬爱她的还是她的人民,因为他们知道她爱他们更胜金银。”

这段话讲得满笨拙的,一点都不如我希望的那么聪明巧妙,不过还是抓住了她的心。我可以看得出她正想像自己高贵地挺直身子站在王储面前,以自己的牺牲奉献让他惊叹不已。我感觉到她热切想要让自己变得出众,让与她出身相同阶级的那些人民以敬佩的口吻谈论她。也许她以前是挤奶女工或者厨房女仆,而认识她的人如今也依然这样看待她。这么做会让他们知道她不是个虚有其表的公爵夫人,歇姆西爵士和他的随从会把她的事迹传回修克斯大公国去,吟游歌者会用歌曲传唱她说的话,而且她丈夫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对她感到惊奇。让他看看她是关心国家和人民的,不只是个被他用头衔诱骗来的漂亮小傻瓜。我几乎可以看见这些思绪在她脑中游行经过。她的眼神变得遥远,脸上带着心不在焉的微笑。

“晚安,管狗的小子。”她轻声说着飘然离开厨房,狗蜷缩在她胸前怀中,她肩披那条毛毯的架势仿佛那是件貂皮斗篷。她明天会把她的角色扮演得非常称职。我突然咧嘴一笑,心想不知我是否已经在没有动用毒药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我倒没有真的查出克尔伐是否叛国,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根治了这个问题。我敢打赌,在这个星期还没结束之前,那些了望台就会有精兵驻守了。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我上楼回去睡觉。我把从厨房里摸出来的一条新鲜面包交给侍卫,他们放我重新进入惟真的卧室。

卫湾堡某处远远传来某人报时的声音,我没有注意听,只是肚子饱饱地钻回被褥中,期待着明天贤雅夫人即将演出的好戏。我迷迷糊糊睡去之际还在跟自己打赌,她一定会穿白色的、线条平直的、简单朴素的衣服,而且头发会披散下来。

结果我根本没机会知道。似乎才刚过几分钟我就被摇醒了,我张开眼看见恰林蹲在我旁边,一根蜡烛微弱的光芒让影子在卧室墙上拖得好长。“醒醒,斐兹。”他粗声低语。“百里香夫人派了个信差跑来堡里传信,叫你立刻过去。他们已经在帮你备马了。”“我?”我呆呆地问。

“当然。我已经帮你准备好衣服,换衣服的时候安静点,惟真还在睡。”“她要我去干嘛?”“我不知道啊!口信没有讲清楚,也许她是生病了。斐兹,信差只说她要你立刻过去,我想等你到那里之后就知道了。”

这实在没给我多少安慰,不过已经足以激起我的好奇心,而且我不去也不行。我不知道百里香夫人跟国王到底有什么亲属关系,但她可比我重要太多了,我不敢忽视她的命令。我在烛光下迅速换好衣服,同一夜晚我第二次走出房门。阿手已经帮煤灰装上马鞍准备好了,还对我被召唤这件事开了一两个猥亵的玩笑,我回嘴建议他如何自娱打发今晚剩下的时光,然后骑马离开。驻守城堡大门和防御工事的守卫都已接到通知,因此挥手放我通行。

我在城里转错了两次弯,夜里一切看起来都不一样了,而且先前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很注意走的是哪条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客栈的院子,忧虑的客栈老板醒着,点起灯守在窗边。“她呻吟着说要找你来,已经快1个小时了,小老弟。”她焦虑地告诉我。“我担心她病得很重,但她只肯让你进房。”

我匆匆沿着通道走向她房门,谨慎敲了一下,原本预期会听到她尖声叫我走开,不要来烦她。但是一个颤抖的声音传出来,“哦,斐兹你终于来了吗?快进来,小子,我需要你。”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门栓,走进半暗的窒闷房间里,屏住呼吸抵挡朝我鼻孔袭来的好几种气味。我心想,死亡的味道也不会比这难闻多少。

床上挂着沉重的帷幔,房里唯一的光源是一根插在烛台上、淌着烛泪、火光摇曳不定的蜡烛。我拿起烛台,壮起胆子靠近床边。“百里香夫人?”我轻声问。“怎么了?”“小子。”—声音从房间黑暗的一角安静传来。

“切德。”我说,立刻觉得自己从没这么蠢过。

“没时间解释这一切了,你也不要太沮丧,小子。百里香夫人这辈子骗过了很多人,而且还会继续骗下去,至少我希望如此。好了,信任我,不要多问,只要照我说的去做。首先,去找客栈老板,告诉她说百里香夫人病发了,必须安静休养几天,叫她无论如何不可以来打扰她,夫人的曾孙女会来照顾她——”“谁?”“已经安排好了。告诉老板说她的曾孙女会带食物和一切需要的东西来,强调百里香夫人需要安静,不可以被打扰。你现在马上就去。”

我去了,而且我一副惊呆的样子让我的话很有说服力。客栈老板保证说她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敲半下门,因为她非常不愿意使百里香夫人对她的客栈失去好感。从这话我推断百里香夫人付起钱来一定很大方。

我安静地回到房间,进房后轻轻关上门。切德拉上门栓,从摇曳不定的残余蜡烛引火新点起另一根,把一小张地图摊在桌上蜡烛旁。我注意到他一身旅行打扮——斗篷、靴子、皮背心、长裤,全都是黑色的。他看来突然判若两人,身强体健、精力旺盛,我纳闷那副穿着旧袍子的老人模样是否也只是个幌子。他抬头瞥了我—眼,一时之间我简直觉得自已面对的是那个充满军人气概的惟真。但他没给我时间东想西想。

“惟真和克尔伐之间的事只能随他们去了,你和我要到别的地方去办事。今晚我收到一个消息,红船劫匪攻击了冶炼镇,在这里。离公鹿堡太近了,不只是侮辱而已,更造成实际的威胁,而且还挑惟真人在洁宜湾的时候动手,我才不相信他们不知道惟真不在公鹿堡。但是事情还不只这样。他们抓了人质随回船上,传话到公鹿堡给黠谋国王本人,要求大量黄金,否则就把那些人质放回镇上去。”“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要是没拿到黄金就会杀死人质吧?”“不是。”切德生气地摇头,像头被蜜蜂骚扰的熊。“不是,信息很清楚。如果我们付赎金,他们就杀了人质:如果不付,他们就会放人。传话的人是冶炼镇的一个男人,他太太和儿子被抓去了。他坚持他没把这信息传错。”“我看不出这样有什么问题。”我哼了一声。

“表面上,我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那个把话传给黠谋的男人虽然骑了那么久的马,到的时候却还在发抖,也解释不出原因,甚至连他认为我们该不该付赎金都讲不上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说,那艘船的船长带着微笑下达这道最后通牒,船上的水手听了他的话都大笑不止。”“所以你和我要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在国王正式做出回应之前,在惟真根本还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现在注意看,我们是走这条路来的。看到了没,它是沿着海岸弯弯曲曲过来的。这是我们要走的小径,比较直,但是陡很多,而且有些地方遍布沼泽,所以马车从来不走那里,但是骑马的话,走这条路就快得多了。这里有艘小船在等我们,搭船横渡洁宜湾会替我们省下很多路程和时间。我们在这里上岸,然后到冶炼镇去。”

我研究着地图。冶炼镇在公鹿堡北边,我在想,不知送消息来给我们的人花了多少时间,也不知等我们到那里的时候,红船劫匪会不会已经实行他们的威胁。但是浪费时间猜想也没有用。

“那你要骑什么马?”“已经安排好了,是信差安排的。外面有匹枣红色的马,3只脚是白的,那就是帮我准备的。信差也会替百里香夫人准备一个曾孙女。小船已经在等我们了,走吧!”“有个问题,”我说,不理会他对我耽搁时间而显露出的怒色。“我非问不可,切德。你来这里是不是因为不信任我?”“你会这样问也难怪。不是,我来这里是为了听城里人、女人家的闲谈,就像你是要到堡里去听一样。制作女帽的人和卖扣子的人知道得可能比高高在上的国王顾问还多,而且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知道这些事。好了,我们该走了吧?”

于是我们就走了。我们从侧门离开,那匹枣红色的马就拴在门外。煤灰不太喜欢它,不过还是保持风度。我感觉得到切德的急躁,但他还是让马保持轻松的步调,直到我们离开了洁宜湾的鹅卵石街道。等到城中屋舍的灯光被我们抛在身后,我们便策马慢跑起来。切德带头骑在前面,他的骑术之精、在黑暗中找路之不费力都令我惊异。煤灰不喜欢这样在夜里赶路,要不是天空中有一轮将近盈满的月亮,我想我大概没办法说服它跟上那匹枣红色的马。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夜骑马行进的路程,不是因为我们是要飞奔前去救人,而是因为我们并不是要飞奔前去救人。切德引导着我们,运用着那两匹马,仿佛它们是棋盘上的棋子。这盘棋他并不求快,而是求胜,因此有些时候我们会让马喘口气用走的,碰到小径上危险的地方也会下马领着它们安全通过。

晨光让天际亮起了蒙蒙的灰,我们停下来,从切德挂在马鞍上的袋子里取出食物来吃。此时我们在一处山丘顶上,树林浓密得抬头几乎看不见天。我听得见海的声音、闻得到海的味道,但是完全看不到海。我们走的这条路到这片树林中只剩下模糊弯曲的小径,跟鹿群走出的轨迹没什么差别。现在我们静止不来,我可以听见、闻到四周的生命,有鸟儿鸣叫,还有小动物在灌木丛底下和头上树枝间的动作。切德伸个懒腰,然后坐在厚厚的苔藓上,背靠着一棵树,拿起装水的皮袋牛饮一番,再拿起装白兰地的小瓶子稍喝几小口。他看起来很疲倦,白昼的天光比烛光更残酷地暴露出他的年纪。我心想,不知他能撑到目的地还是会垮掉。

“我不会有事的。”他发现我在看他时说。“我以前曾经在睡得更少的情况下做更艰苦的事。而且如果航程顺利的话,我们在船上有5、6个小时可以好好休息,所以现在不需要一心渴望睡觉。走吧,小子。”

大约2个小时之后路开始出现分岔,我们再度选了比较模糊隐晦的那条,没多久我就几乎得趴在煤灰的脖子上闪避低垂的树枝。树下一片泥泞,还有一大批一大批叮人的小苍蝇,让马匹饱受折磨,还爬进我的衣服里大快朵颐。这些苍蝇实在太多、太密了,等我终于鼓起勇气想问切德我们是不是走错路的时候,飞拥进我嘴里的虫子差点没把我呛死。

中午时分,我们出了树林,来到一处吹着大风、比较开阔的山丘顶。风让满身大汗的马匹凉快了些,也把飞虫给吹走了。光是能重新直起身子坐在马鞍上,就已经是一大乐事。这里路面够宽,我可以和切德并肩而行。那些怒红的疤痕斑点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惹眼,他看起来比弄臣还没血色,眼睛底下还有黑眼圈。他发现我在看他,皱起了眉头。

“把情况报告给我听,不要像个傻子一样盯着我看。”他简洁地命令我,于是我照做。

要一边看路一边看他的脸很难,但当他第二次哼笑出声时我朝他瞥了一眼,看见他皱着脸,一副颇有趣的神情。我报告完毕,他摇摇头。

“运气好。就像你父亲一样运气好。你的厨房外交可能就足以扭转局势了,如果问题只出在这里的话。我只来得及听到一点点闲话,但内容也相符。唔,以前克尔伐一直是个好公爵,看起来问题只出在他被年轻的新娘迷昏了头。”他突然叹了口气。“但这样还是很糟,惟真到那里去责备人家没有把了望台顾好,结果他自己的公鹿堡城也碰上了劫掠。可恶!有太多东西我们不知道了。为什么劫匪经过我们的了望台却没被发现?他们怎么知道惟真离开公鹿堡到洁宜湾去了?他们是否真的知道这点,还是只是运气好?还有这项奇怪的最后通牒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威胁我们,还是在讥嘲我们?”我们沉默地骑了一阵。

“我真希望我知道黠谋打算采取什么行动。他派人传信给我的时候还没有决定,等我们到冶炼镇的时候,说不定一切都已经处理完也安排好了。我真希望我知道他到底‘技传’

了什么信息给惟真。人家说,以前懂精技的人更多的时候,一个人只要安静下来倾听一会儿,就可以知道他的领导人在想什么。这或许只是传说而已。精技现在已经不会教给那么多人了,我记得是慷慨国王决定这么做的。让精技变得更秘密、变成专属菁英阶级的工具,这样它就会更有价值;这是当时之所以做这个决定的理由,这种逻辑我从来不太能理解。万一他们把这套逻辑也用在好的弓箭手或者领航员身上呢?不过我想,这种神秘的氛围或许是可以让领导者在人们的眼中显得更有地位……或者对黠谋这种人来说,他一定很喜欢让底下的人纳闷,不晓得他是不是真的可以在他们什么也没说的情况下得知他们心里在想什么。没错,黠谋会很喜欢这一套,很喜欢。”

一开始我以为切德是非常担心,甚至是在生气。我从没听过他在任何话题上这样零零碎碎扯个没完。但是当一只松鼠从前方跑过,他的马一个闪避,切德差一点点就摔了下来。我伸出手抓住他的缰绳。“你还好吗?怎么了?”

他慢慢摇头。“没事,等我们上船以后我就没事了。我们只要继续走下去就好,就快到了。”他苍白的皮肤变成了灰色,他的马每踏出一步,马鞍上的他都摇摇晃晃。

“我们休息一下吧!”我建议。

“潮水是不等人的。而且如果我一边休息一边担心船会撞上石头的话,休息对我也没好处。不,我们继续走就是了。”然后他又加了句:“信任我,小子。我知道我能做什么,不会愚蠢到企图去做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

于是我们继续走下去,除此之外也没什么我们能做的事。但我骑在他马头旁,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伸出手拉往他的缰绳。海浪涛声愈来愈大,路也愈来愈陡。没多久就变成是我在带头,不管我想不想。

我们终于完全脱离灌木丛,来到一处俯视沙岸的峭壁。“感谢艾达,他们到了。”切德在我身后咕哝着说。我看到一艘吃水很浅的平底船几乎快要在岬角搁浅了。一名负责了望的男人出声打招呼,举起帽子在空中摇晃,我抬起手回应他。

我们半滑半骑往下走,然后切德立刻上了船。这下子两匹马都得我来管,它们俩都很不想踏进水里,更别说是跨过低矮的栏杆走上甲板了。我试着朝它们探寻,让它们知道我想要它们怎么做,但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觉得实在太累了,累得无法集中精神进行探寻。于是在3名水手出力、满口咒骂,以及我两度下水之后,我们终于把马弄上船了。它们身上马具的每一寸皮革和每一个扣环都泡到了海水,我要怎么跟博瑞屈解释?我在船艏坐下时脑袋里一直想个不停的就是这一点,同时看着船上的划桨手弯腰拿起船桨,往深水划去。

正文 第十章 恍然发现

时间和潮水是从不等人的,这是一句永恒的格言。水手和渔夫这么说,意思只是指船行的时间是由大海而非人的方便来决定。但有时候我躺在这里,等茶缓解了最严重的痛苦之后,我会纳闷起这句话来。潮水确实不等人,我知道这是真的。但是时间呢?我出生的那个时代是否等待我的诞生而存在?那些事件是不是像赛因坦斯之钟那些巨大的木头零件一样,轰然各就各位,跟我形成胚胎的时机相扣,推动着我的生命?我并不自认伟大,然而,如果我没有出生,如果我的父母没有一时屈服于肉欲,有好多好多事都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会变得比较好吗?我想不会。然后我眨了眨眼,试着让眼睛聚焦,纳闷着不知这些思绪是来自我自己还是来自我血液里的药剂。要是能再向切德请益一次就好了,最后一次。

下午向晚,太阳逐渐西沉,有人推推我把我叫醒。“你主人要找你。”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我猛然清醒过来。在头上盘旋的海鸥、海上的新鲜空气、挺然昂然晃动前进的船身,让我想起自己身在何方。我连忙爬起来,觉得很羞愧,居然连切德是否能舒服地安顿下来都不知道就睡了。我匆匆往船尾方向走,走向舱房。

我在舱房里找到切德,他占据了那张小小的桌子,正俯身研究着一张摊开的地图,但我注目的焦点是一大锅鱼肉浓汤。他视线没有离开地图,做个手势要我自己动手吃,我当然乐意遵命。配浓汤吃的是船上用的一种粗硬小面包,还有一瓶酸酸的红酒。一直到食物出现在面前,我才真正发现自己有多饿。等我用一块小面包擦着盘底时,切德问我:“好一点了吗?”“好多了。”我说。“你呢?”“好一点了。”他用我熟悉的鹰般眼神注视我说。他看起来完全恢复了,我松了一口气。他把我的盘子推开,把地图摊在我面前。“等到入夜,”他说,“我们就会到达这里。上岸会比先前上船要艰难得多。如果我们运气好,也许会刮起及时风,否则我们就会错过潮水最平静的时候,波流会比较强劲,说不定我们得在小艇上引导马匹游上岸。我希望不会,但是你要做好准备,以防万一。等我们上岸以后——”“你身上有卡芮丝籽的味道。”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话,但我在他的呼吸中闻到了卡芮丝籽和油的味道,千真万确。我在春季庆的时候吃过卡芮丝籽蛋糕,每个人都在春季庆吃过那种蛋糕,我知道蛋糕上即使只洒了一点点卡芮丝籽,也能让人顿时充满猛然加速、令人晕眩的活力。每个人都是这样庆祝“春临节”的,反正一年才一次,无伤大雅。但是我也知道博瑞屈警告过我,绝对不要买一匹身上有半点卡芮丝籽味道的马,而且他还警告我说,如果有人敢在我们任何一匹马的粮草里加卡芮丝籽油被他逮到,他会宰了那个人。赤手空拳活活地宰。

“是吗?那还真奇怪。嗯,如果得带着马匹游过去的话,我建议你把衬衫和斗篷收进油布包里,交给我在船上帮你拿着,这样等我们上岸之后,你至少还有两件干的衣服可以穿。从海滩那里,我们往——”“博瑞屈说只要你喂马吃一次卡芮丝籽,那匹马就再也不一样了。它会对马造成影响。他说你可以用它赢得一场赛马,或者制服一头野性难驯的牡马,但是之后那匹马就再也不是从前的它了。他说有些奸诈的马商会用它让马在卖的时候看起来很好,让它们显得精神抖擞、眼睛明亮,但是药效很快就会过去。博瑞屈说卡芮丝籽让它们完全失去疲倦感,所以它们会一直跑个不停,跑得超过它们早该筋疲力尽倒下来的时间。博瑞屈告诉我说,有时候卡芮丝籽油的药效一消失,马就当场倒地。”这些字句冲口而出,像冷水流过石头。

切德从地图上抬起眼睛,温和地盯着我看。“博瑞屈对卡芮丝籽知道得这么多,真有意思。我很高兴你这么认真听他的话。现在是不是可以请你同样认真地听我说,我们来计划下一阶段的行程。”“可是,切德……”

他用眼神牢牢将我盯住。“博瑞屈管马很有一套,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显得很有天分了。他说的话通常都是对的……在谈马匹的事情的时候。现在你注意听我说。我们从海滩走到上面的悬崖时需要提灯,那条路非常难走,我们可能一次只能牵一匹马上去。但是我听说还是办得到的。上去之后,我们越野骑到冶炼镇去,因为现有的路都不够快不够近。这一带很多山丘,不过没有森林。而且我们是在夜里走,所以只能用星星来当地图。我希望我们在下午过半的时候就可以到冶炼镇,我们两个以旅人的身份进镇。目前为止我只决定了这些,其他的就得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做计划……”

我开口问话的时机就这样过去了,我本来要问他为什么可以用卡芮丝籽而不死,但这问题却被他的仔细计划和详尽细节给推到一边去。他又跟我讲了半个小时的细节问题,然后叫我离开舱房,说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准备,说我应该去看看马匹怎么样了,顺便尽量休息一下。

马匹在前面,在甲板上用绳子临时围出的一块地方,底下铺着稻草,这样甲板才不会被马蹄踏坏也不会沾上马粪。一个脸色不太好看的人正在修理煤灰上船时所踢松的一段栏杆。他似乎不怎么想讲话,而马匹则还算平静自在。我在甲板上稍微四处走走。我们是在一艘整洁的小船上,这是一艘来往岛屿之间的商船,宽度长过深度。这艘船吃水很浅,让它可以溯河而上或靠近海滩而不会损伤船身,但是在比较深的水域上航行起来就不甚舒服了。它摇摇晃晃地前进,这里点个头、那里行个礼,像个提了一大堆东西的农妇走在拥挤的市场里。船上似乎只载了我们。一名水手给了我两颗苹果跟马分着吃,不过他的话也很少,因此跟它们分吃完苹果之后,我就在那堆稻单上离它们不远处歇了下来,遵照切德的建议休息一下。

风势很帮我们的忙,船长把我们载到非常靠近那高耸悬崖的地方,近得超过我原先以为可能的程度。但把马匹从船上弄下来依然是件讨厌的差事,切德先前讲了那么多、警告了半天,我还是没料到海面上的夜色会如此黑暗。甲板上的几盏提灯可怜兮兮的没什么用,微弱的光线帮不上我多少忙,投射出的影子倒令我更加混淆。最后,一名水手用一艘小艇把切德载上岸,我则跟两匹不甘愿的马一起下水,因为我知道如果牵一条绳子拉煤灰,它会反抗,说不定会把小艇给踢沉。我攀着煤灰,鼓励它,信任它会运用常识带我们朝岸上发出微光的提灯游去。我用一条长绳子将切德的马拉在身后,因为我不希望它在水里踢水的动作离我们太近。海水冰冷,夜色漆黑,要是我有点头脑,就会希望自己身在别的地方,但在一个男孩看来,困难又让人不快的事也变成了一项对自己的挑战、一种冒险。

我从水里走出来,浑身滴水冷飕飕,但是兴奋不已。我拉住煤灰的缰绳,哄着切德的马上岸,等我终于把它们两个搞定,切德已经站在我身旁,一手拿着提灯,笑得非常高兴。小艇已经离开了,正朝船划去,切德把我的干衣物交给我,但干衣物套在我全身湿淋淋的衣服上等于没用。“路在哪里?”我问着,身体一阵阵打冷颤,声音也跟着发抖。

切德嗤笑一声。“路?你把我的马拉上岸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下,根本没有路,只不过是水从悬崖上流下来的途径罢了。但我们也只有凑合了。”

情况比他说的要好一点,但也没好多少,这条小径又窄又陡,脚下踩的碎石还会松动。切德拿着提灯走在前面,我跟着他,两匹马成纵列拉在我身后。有一次切德的马陡然人立起来往后扯,我一下子失去平衡,煤灰想往另一个方向走也害我差点跪倒在地。一直到我们终于爬上崖,我的心才从喉咙口回到原位。

接着跟前是一片夜色和开阔的坡地,头顶上是缓缓滑过夜空的月亮和四散分布的星星,挑战的精神又抓住了我。我想或许是因为切德的态度。卡芮丝籽让他双眼大睁,即使在提灯的光线中都眼神明亮,而他的精力虽然来得不自然,但还是很有感染力,就连马匹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喷着鼻息甩着头。切德和我像发疯一样哈哈大笑,调整好缰绳,然后上马。切德抬眼一瞥星星,然后环顾我们面前下降的坡地,随手轻蔑一甩,把提灯扔到一旁。

“走!”他对着夜色宣布,一踢枣红马,马一跃而出。煤灰也不甘示弱,于是我做了以前从来不敢做的事,那就是夜里在不熟悉的地形上奔驰。我们没有全都摔断脖子真是奇迹。但事情就是这样,有时候好运是属于小孩和疯子的。那天晚上我觉得我们既是小孩也是疯子。

切德带路,我跟在后面。那一夜,我对向来令我不解的博瑞屈又多了一分了解,因为我也感到了那种非常奇怪的安宁平和之感,来自于把你自己的判断力都交给别人,对他们说:“你带路,我跟着你,我信任你不会带我走向死亡或伤害。”那一夜,我们驱策马匹奋力向前跑,切德光靠夜空来找路,我完全没有去想万一我们迷路了,或者哪匹马失足受伤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丝毫不觉得需要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一切突然变得简单又清楚,不管切德说什么我只要照做就好,信任他会让一切结果圆满。我的精神高高骑在那波信心的浪头上,在那一夜的某一刻我突然想到:博瑞屈在骏骑身上得到的就是这一点,让他最怀念渴望的也是这一点。

我们整夜骑马前行。切德会让马匹稍事喘息,但是如果换成博瑞屈,他让它们休息的次数会更多些。他不只一次停下来仰望夜空,然后再看向地平线的那一端,以确认我们没走错方向。“看到那里那座映衬着星空的山丘没?你现在看不清楚,不过我知道那座山丘,它的形状白天看起来就像是卖奶油的商人戴的帽子。它叫崎法萧,我们要保持它在我们西边。走吧!”

另一次他在山丘顶上停步,我勒马停在他旁边。切德坐着不动,身体挺得直直的,看起来简直像座石雕。然后他举起手臂指向某处,手微微发抖。“看到底下那道深谷了吗?我们有点太靠东边了,要一边走一边修正回来。”

我根本看不见它,它只是星光下模糊景物中的一道深色切口而已。我纳闷,不知他怎么能知道那里有深谷。经过差不多半小时,他朝我们左边一比,单独一盏灯光在一片高地上闪烁。“羊毛庄这里今天晚上有人没睡。”他观察道。“八成是哪个面包师,把一大早要用的面团拿出来发。”他在马鞍上转过身,我与其说是看到不如说是感觉到他的微笑。“我出生的地方离这里不到一公里。来吧,小子,咱们走。我不喜欢想到劫匪居然来到了离羊毛庄这么近的地方。”

我们继续前行,走下一处非常陡的山坡,我感觉到煤灰的肌肉紧绷起来,身体重心压在后腿上,几乎是滑下坡去。

天际露出灰蒙蒙的曙光,我又闻到了海的味道。等我们爬上一处坡顶,往下看去已经可以看到冶炼镇了,时间也依然还早。这地方在某些方面不怎么样:只有潮水涨到某个程度的时候这里才停得了大船,其他时候船得在比较远的地方下锚,派小艇来回在船和岸之间穿梭。地图上之所以找得到冶炼镇,大半是因为这里的铁矿。我并不指望看到一座繁忙热闹的城市,但也没有心理准备看到一缕缕烟从烧得焦黑、没了屋顶的建筑物上升起。不知哪里有头没人给它挤奶的母牛在哞哞叫。岸边有几艘被凿沉的船,桅杆立在那里像枯死的树。

早晨的街道空洞洞的。“人到哪去了?”我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死了,被抓去当人质了,或者还躲在树林里。”切德的声音紧绷,我的眼神转向他,惊诧地在他脸上看到痛苦的神情。他看见我瞪着他看,哑然耸耸肩。“感觉到这些人是属于你的,感觉到他们的灾难是你的失败……等你渐渐长大就会有这种感受了。这是跟着血缘来的。”他让我自己去沉思默想,碰了碰疲倦的马让它走起来。我们走下山丘,走进镇里。

切德采取的唯一谨慎措施似乎就是走得比较慢一点。我们只有两个人,没带武器,骑着疲倦的马,走进一处刚被……

“船已经走了,小子。打劫的船一定要有满满的划桨手才动得了,尤其是在这一带沿岸的海流里。这也是另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方。他们怎么会对我们的潮汐洋流熟悉得足以来这里打劫?又为什么要来这里打劫?来搬铁矿吗?他们从商船上抢铁还比较容易得多。这没有道理,小子,一点道理也没有。”

前一夜有很重的露水,镇里逐渐升起臭味,是潮湿的被烧焦的房屋的味道。这里那里偶有一栋还在闷烧。一些房子前面有各式物品丢了满街,但我不知道这是由于住户想抢救一些货品,还是打劫的人本想把东西搬走,后来又改变了心意。一个没了盖子的盐匣、好几码绿色的羊毛织品、一只鞋、一把破损的椅子;这少数东西无声但清楚地说明:原本是安全居家的一切都已经永远毁损、被踩到泥地里了。一股阴森的惊恐笼罩住我。

“我们来得太晚了。”切德轻声说。他勒马站住,煤灰也在他身旁停下。

“什么?”我一下子回不过神来,呆愣地问。

“人质。已经放回来了。”“在哪里?”

切德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仿佛我发了疯或者非常笨。“那里。在那栋建筑的残骸里。”

我很难解释在我生命中接下来的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有好多事情都同时发生了。我抬起眼看见一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人,在某间被烧得只剩空壳子的商店里面,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东翻西拣。他们一身肮脏破烂,但似乎并不在意。我看到两个女人同时捡起一只大水壶,然后动手互相打起耳光,都想把对方赶走,好占有这份战利品。她们看起来就像是两只争抢乳酪硬皮的乌鸦,又吼又打又骂,各拽着一边把手不放。其他人没理她们,只顾着自己搜刮好东西。

村民会有这种举动实在非常奇怪。我向来都听说,在村子遭到劫掠之后,村民都会团结起来清理善后,把幸存未倒塌的房舍打理得可以住人,然后互相帮助挽救重要的财物,分享物资、共体时艰,直到房舍得以重建、商店可以重新开张。这些人几乎失去了一切,而且亲朋好友都死在劫匪手下,但他们看起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只知为了剩下的丁点物资争吵打闹。

光是明白这一点,眼前的景象看起来就已经够可怕了。

但是我连感觉都感觉不到他们。

在切德把他们指出来之前,我根本没看见、没听见他们,就算我骑马经过他们身边也不会注意到他们。另一件同时发生在我身上的重大事件是,这时我突然领悟到我跟我所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想像一下,如果有个可以看见东西的孩子在一座盲人村里长大,村里的其他人根本连视觉这种感官存在的可能性都想不到,那么这个孩子便没有词汇能描述颜色或不同亮度的光线,其他人对这孩子感知世界的方式也毫无概念。我们坐在马背上盯着那些人看的时候就像是这样,切德把他心头的疑问说了出来,声音中带着苦痛,“他们怎么了?他们是哪里不对劲?”

我知道。

人与人之间来回交织的那些线,一股股连结母亲与孩子、男人与女人,一条条延伸到家人和邻居、宠物和牲口,甚至海中的鱼和天上的鸟——这些线全部、全都不见了。

我这辈子一直都是靠那些感觉之线来得知周遭生物的存在,但对自己的这种感知能力却一直浑然不觉。除了人类之外,狗、马,甚至鸡也都有这种线。于是我会在博瑞屈进门之前就抬头看向门,也会知道栏房里又多了一只几乎整个埋在稻草堆里的新生幼犬。于是切德开启那道阶梯时我会醒过来。因为我可以感觉到人,这种知觉向来是第一个通知我的,让我知道也要动用眼睛、耳朵和鼻子,去察看我感觉到的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这些人完全没有散发出任何感觉。

想像没有重量或毫不潮湿的水,那些人在我感觉起来就是这样。他们失去了那种东西,不但不能再算是人,甚至根本不算是活着。我感觉自己仿佛是目睹岩石从地上升起,然后彼此争吵嘀咕。有一个小女孩发现了一罐果酱,把手伸进去挖出一把来舔,一个成年男人本来在一堆烧焦的布料中翻找,这时转过身去走向她,一把抢过那罐果酱,把小女孩推开,毫不理会她愤怒的喊叫。

没有人动手制止。

切德准备下马,我倾身向前拉住他的缰绳。我对煤灰大喊着不成字句的声音,它虽然疲倦,但我声音中的恐惧让它活了起来,它一跃往前跑去,我扯缰绳让切德的枣红马跟在我们后面。切德差点摔下马,但他紧抓住马鞍,我以我们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把我们带出那座死镇。我听见我们身后传来叫喊声,比狼嚎更冷,冷得像灌进烟囱的暴风,但我们骑着马,而我吓坏了。在我们远远把那些房舍抛在身后之前,我都没有勒马,也不让切德把他的缰绳夺回去。路径一弯,我在一小片杂树林旁终于勒马停住。现在想起来,恐怕我一直到那个时候才听见切德生气地要求我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他没有听到很清楚流畅的解释。我俯身向前,抱住煤灰的脖子,感觉到它的疲倦和我自己身体的颤抖,也模糊感觉到它跟我一样不安。我想到冶炼镇那些空心的人,又用膝盖顶了顶煤灰。它疲倦地踏出脚步,切德跟上,质问我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我嘴巴发干,声音颤抖,没有看向他,边喘气边混乱地解释我的恐惧和我感受到的东西。

我沉默下来,我们的马继续沿着紧实的泥路走下去。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看向切德,他正打量着我,仿佛我头上长出了犄角似的。一旦我发现了自己有这种知觉能力,就无法再忽视它了。我感觉到切德心存怀疑,但也感觉到他刻意跟我拉开距离,稍稍后退、稍稍把自己遮挡起来,面对我这个突然变得有点陌生的人。这更让我觉得伤心,因为他面对冶炼镇的那些人时并没有这样后退,而他们比我陌生上百倍。

“他们就像是木偶,”我告诉切德,“像是木头做的东西活了过来,演出某种邪恶的戏码。如果他们看见我们,他们会毫不迟疑地杀了我们,只为了抢走我们的马匹或披风或一块面包。他们……”我寻找字句,“他们甚至连动物都算不上了,他们身上没有散发出任何东西,什么都没有。他们就像是一堆个别分开的小东西,像一排书,或者一堆石头,或者——”“小子,”切德说,态度介于温和与着恼之间。“你要振作一点。我们这一夜跑来非常辛苦,你累了,太久没睡,所以脑袋就开始出现奇怪的幻觉,让你睁着眼做梦,还有——”“不是,”我拼命想说服他。“不是这样的,这跟睡眠不足没关系。”“我们回去那里。”他合情合理地说。早晨的微风吹过来,他的黑色斗篷飞卷住身体,这情景是如此寻常,我觉得心都要碎了。那个村子里的那些人和这股单纯的早晨微风怎么可能并存在同一个世界里?还有语调如此平静寻常的切德?“那些人都只是普通人,小子,但他们遭遇了非常可怕的事,所以会有奇怪的举动。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她亲眼看到自己的父亲被熊杀死,之后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就是这个样子,只是瞪着眼睛喃喃自语,几乎完全不动、不照顾自己。等那些人的生活重回正轨的时候,他们会恢复的。”“前面有人!”我警告他。我什么也没看见、没听见,只感觉到我新发现的这种知觉像蜘蛛网牵动了一下。我们沿着路往前看去,看见我们正逐渐接近一群衣衫褴褛、鱼贯前进的人。有些人牵着扛东西的牲口,有些人或推或拉着装载脏兮兮家当的车子,他们回头看见骑在马上的我们,仿佛我们是从地底冒出、前来追逐他们的魔鬼。

“是‘麻脸人’!”队伍尾端的一个男人喊道,举起一只手指向我们。恐惧使他满是倦容的脸变得苍白,说话的声音都哑了。“传说成真了。”他警告其他人,他们都害怕地停下脚步瞪着我们。“没有心的鬼魂占了人的身体,在我们的村子残骸里走来走去,然后穿着黑斗篷的麻脸人把疾病带来给我们。我们的生活过得太软弱了,所以古老的众神惩罚我们。我们富饶肥美的生活会害死我们所有的人。”“哦,真该死,我原本没有打算被人这样看见。”切德低声说。我看着他苍白的双手抓住缰绳,把枣红马调了个头。“跟着我走,小子。”他没有看向那个仍然伸着颤抖手指指向我们的人。他的动作很慢,几乎像是懒洋洋的,策马离开路面,走上满是草丛的山坡。这种不挑衅的动作方式博瑞屈也用过,用在面对提高警觉的马或狗的时候。他那匹疲倦的马不甚甘愿地离开平坦的路面。切德的目的地是山坡顶上的一处桦树林,我不解地看着他。“跟着我走,小子。”我迟疑没跟上,他扭过头来命令我。“你想在路上被人丢石头吗?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

我小心动作,引导煤灰往旁边离开路面,仿佛完全没注意到前方那些恐慌的人。他们在那里徘徊不去,介于愤怒和恐惧之间。这种感觉像是一道黑红色的污渍,抹在这清爽的一天上。我看见一个女人弯下身,看见一个男人转身离开他的独轮手推车。

“他们追来了!”我警告切德,虽然他们已经朝我们跑来。有些人手里握着石头,有些人拿的是刚从树林里折下来的绿枝,每个人看来都很狼狈,是城里人不得不餐风露宿的模样。这些就是冶炼镇其他的村民,是那些没被劫匪抓去的人。这一切都是在我双脚一夹马身、煤灰疲累地往前跑去的那一刹那间我所醒悟到的。我们的马已经累坏了,跑起来心不甘情不愿,尽管石头如冰雹般砸在我们身后的地面上。要是这些村民有休息够或者没那么害怕,他们轻易地就可以追上我们。但我想他们看到我们逃跑都松了一口气。他们脑袋里想个不停的是走在他们镇上的那些人,而不是奔逃的陌生人,不管这陌生人有多么不祥。

他们站在路上,喊叫着,挥舞手上的木棍,直到我们进入树林。切德带头走在前面,我也没有多问,任他带我们走上一条平行的小径,让离开冶炼镇的那些人看不见我们。马匹又恢复了不甚情愿的沉重缓慢步伐。谢天谢地,这些高低起伏的山丘和四散生长的树木让我们得以藏身,不被追逐者发现。当我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时,我一言不发朝它做了个手势。我们沉默地让马匹喝了水,从切德的袋子里努力倒出一点谷子给它们吃。我松开马具,用手抓起一把一把的草来擦它们脏兮兮、湿答答的毛皮,至于我们的食物则是冷溪水和旅行携带的粗面包。我尽力把马匹打点好。切德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打岔,但最后我实在忍不住好奇,问了那个问题。

“你真的是麻脸人吗?”

切德吓了一跳,然后盯着我看,眼神中既有惊诧也有哀愁。“麻脸人?传说中疾病和灾难的预兆?”“哦,拜托,小子,你又不笨。那个传说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你总不会相信我有那么老吧!”

我耸耸肩。我想说:“你脸上有痘疤,而且你带来死亡。”但我没说出口。有时候切德看起来确实很老,有时候却又充满活力,仿佛是个非常年轻的人住在老人的身体里。

“不,我不是麻脸人。”他继续说下去,比较像是在对自己说而不是对我说。“但从今天开始,麻脸人出现的谣言会传遍六大公国,就像风吹花粉一样。人们会说他带来了疾病、灾祸和上天的惩罚,惩罚那些他们想像自己做错的事。我真希望我没被他们看见,这个王国的人民要担惊害怕的事情已经够多了。但我们有比迷信更迫切得多的事情要担心。不管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说得没错。我非常仔细地把我在冶炼镇看到的一切都想了一遍,也回想那些拿石头丢我们的镇民所讲的话,还有他们每个人的神情。

从过去的经验中,我了解冶炼镇的人,他们生性勇敢,不会因为迷信就惊慌逃走。但我们在路上看到的那些人就是在逃,他们打算永远离开冶炼镇,尽量把幸存的东西部带走。他们离开了自己祖父出生的房子,也丢下了那些仿佛智能不足、在废墟中搜刮拾荒的亲戚。”“红船的威胁并不是空话。我一想到那些人就发抖。有些东西出了很大的问题,小子,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我想到就害怕。如果红船可以俘虏我们的人,然后要求我们付钱让他们杀死那些人,因为我们害怕被放回来的人都会像那样——这是多么可怕的选择!而且他们又再一次选在我们最没防范的时候发动攻击。”他转向我似乎还要继续说,然后突然一阵摇晃坐倒下去,脸色发灰。他低下头,双手掩住脸。

“切德!”我惊慌叫出声,冲到他旁边,但他转过身去。

“卡芮丝籽最糟糕的一点,”他说,双手的遮掩使他的声音变得含糊。“就是它会非常突然的抛下你。博瑞屈警告你要小心它是对的,小子。但有些时候,我们除了差劲的选择之外别无选择。像现在这种局势恶劣的时候。”

他抬起头,眼神呆滞,嘴巴几乎是松垮垮的。“现在我需要休息。”他说,可怜兮兮的像个生病的孩子。他颓然倒下之际我接扶住他,让他慢慢躺在地上。我用挂在我马鞍上的袋子给他当枕头,把我们两人的斗篷盖在他身上。他躺着不动,脉搏缓慢,呼吸沉重,从那个时候一直躺到第二天下午。那天晚上我靠着他的背睡觉,希望能让他保持温暖,第二天我把我们仅剩的粮食都拿出来喂给了他。

到了那天入夜,他身体恢复得足以上路了,于是我们开始了一段消沉的旅程。我们缓慢前进,只在晚上走。切德找路,但我带头骑在前面,他常常只像是马背上背的东西而已。我们在那个疯狂的晚上一夜之间跑完的路程,现在花了两天才走完。食物很少,我们讲的话更少。切德似乎连想事情都会累,而且不管他在想什么,总之他是觉得太黯淡无望了而不想讲出来。

他指出位置,要我生火做信号,让那艘船回来接我们。他们派了艘小艇到岸边来载他,他一言不发上了船,可见他真的是累坏了,就这么认定我可以把我们疲倦的马匹弄上船去。于是我的自尊心迫使我完成任务,然后上了船倒头便睡,睡了这么多天以来没能睡好的一大觉。之后我们再度下船,疲倦地往洁宜湾走。我们在深夜回到城里,百里香夫人又住进了客栈。

到了第二天下午,我终于可以去告诉客栈老板说,夫人身体好多了,想吃点她厨房里的东西,请她送一托盘食物到夫人房里来。切德看起来确实好多了,但他有时候会出很多汗,浑身都是卡芮丝籽那种令人作呕的甜味。他胃口奇大,也喝非常多的水。但两天后他就叫我去告诉客栈老板说,百里香夫人翌日早晨要离开了。

我恢复得比他快得多,有几个下午的时间可以在洁宜湾城里乱逛,发呆看着商店和摊贩,同时拉长耳朵注意听那些切德非常重视的闲话。就这样,我们得知了很多我们先前打算得知的事情。惟真的外交任务顺利完成,贤雅夫人现在大受全城爱戴。我已经可以看出道路和防御工事的维修工作增加了,守望岛的了望台则由克尔伐手下的菁英部队驻守,而且人们现在都叫它贤雅了望台。但这些闲话也讲到红船溜过了惟真自己的了望台,还讲到冶炼镇发生的奇怪事件。我不只一次听到有人看见了麻脸人,而人们围坐在客栈炉火旁所讲的、关于冶炼镇如今那些居民的故事让我恶梦连连。

逃离冶炼镇的人讲的故事令人心碎,说他们的亲人变得冰冷、没有心。那些人现在住在那里,仿佛仍是人类,但过去曾最熟悉他们的人是最不可能被骗过的。那些人光天化日之下所做的事,在公鹿堡不管什么时间都闻所末闻。人们低声传述那里发生的邪恶,那种种邪恶完全超乎我的想像。船只不再停靠冶炼镇了,铁矿得到别处去挖。听说甚至连那些逃出来的人都没有地方愿意收留,因为谁知道他们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毕竟麻脸人曾经在他们面前现身啊!但最可怕的反而是听到平凡百姓说,很快事情就会结束了,那些留在冶炼镇的东西很快就会自相残杀死光光,谢天谢地。洁宜湾安分守己的百姓希望那些曾经是冶炼镇安分守己的百姓的人死去,仿佛这是唯一能发生在那些人身上的好事。而事实上也是如此。

在百里香夫人和我即将归队、随惟真一行人回公鹿堡的前一夜,我醒过来发现房里点着一根蜡烛,切德坐在那里瞪着墙看。我没说一个字他就转过身来。“他们必须教你精技,小子。”他的语气仿佛在说一个痛苦的决定。“邪恶的时代来临了,而且会与我们同在很长一段时间。在这种时候,好人必须尽其所能创造出各种武器。我会再去找黠谋,这次我会向他提出这个要求。现在已经到了艰险的时刻,小子。我不知道它会不会有过去的一天。”

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也常怀疑这一点。

正文 第十一章 冶炼

麻脸人是六大公国的民间传说和戏剧中家喻户晓的人物。一个木偶戏班如果没有麻脸人的木偶,那就真的是很穷很差的戏班,因为麻脸人不只可以扮演他传统的角色,还可以用来当作其他一般戏码里的灾难预兆。有时候麻脸人的木偶就这么挂在布景上,以便给那场戏增添不祥的气氛。他的象征意义在六大公国是处处通行皆知的。

据说这个传说的根源可以上溯到这片土地初有人居之时,不是外岛瞻远家族征服各大公国的时代,而是更久远的移民最初在此定居的时代。就连外岛人也有这最基本传说的另一版本,是个带有警告意味的故事,说的是海神埃尔被抛弃而勃然大怒。

当大海还年轻的时候,第一位古神埃尔是相信各岛居民的。他把他的海以及一切海里游的东西都给了那些人,大海所碰触到的土地也都变成他们的。有很多年的时间,人民都心存感谢。他们在海里捕鱼,爱在哪里的海岸居住就在哪里居住,并抢劫任何敢在埃尔给他们的土地上落脚的人。另外如果有人胆敢在他们的海里航行,当然也成了名正言顺的抢夺目标。这些人兴盛起来,变得刚硬又强壮,因为埃尔的大海就像筛子一样筛选出最优秀的人。他们的生活艰苦又危险,但这种生活让他们的男孩长成强壮的男人,女孩长成不论在炉台边还是在甲板上都一样无畏的女人。这些人民尊敬埃尔,对这位古神献上赞扬之词,要咒骂也只以他的名来咒骂。埃尔对他的子民也非常自豪。

但慷慨的埃尔给他的子民太多祝福了。严寒的冬天里死的人不够多,他兴起的风暴也太温和,不能征服航海。于是这些人数目愈来愈多,他们的牛羊牲口也愈来愈多。在年月好、生活容易的时候,软弱的小孩不会死,他们长大了,待在家里,开始犁地耕田,来喂饱那些肥肿肿的牲口禽鸟和其他跟他们一样软弱的东西。这些挖土的人不会赞扬埃尔的强风和巨浪,他们称赞或咒骂都是以艾达之名,艾达是掘地、种植、照顾牲畜之人的古神。于是艾达便祝福她的这些软弱子民,让他们的植物和牲畜都繁衍增加。这使得埃尔很不高兴,但他不理会他们,因为他还有那些活在船只和浪涛上的坚强子民,他们祝福和咒骂都是以他之名,他也降下风暴和寒冬去鼓励他们。

但随着时间过去,对埃尔忠心的子民愈来愈少了。靠土维生的软弱人民诱惑那些水手,替他们生出只适合种田的小孩,于是他们离开了寒冬海岸和处处冰霜的草原,往南去到生长葡萄和谷物的柔软土地。每一年,开垦埃尔赐给他们的大海、收成埃尔赐给他们的渔获的人都愈来愈少,埃尔也愈来愈少在人们祝福或咒骂的话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到最后,只以埃尔之名来祝福或咒骂的人只剩下一个,这是个瘦巴巴的老人,老得不能出海了,关节肿痛,嘴里也没剩几颗牙。他开口祝福或咒骂都很衰弱,埃尔听起来只觉得受到侮辱而不觉得高兴,因为埃尔不喜欢骨瘦如柴的老人。

最后来了一场暴风雨,本来是要了结那个老人和他的小船的,但是当冰冷的浪涛打在老人身上,他紧抓着小船的残骸,竟然胆敢喊起埃尔的名字请他发发慈悲,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埃尔不知慈悲为何物。老人这渎神的言词让埃尔勃然大怒,他拒绝把老人收进他的大海里,而是把他冲到海岸上,对他下了诅咒,让他再也不能出海航行,而且死不了。老人从咸咸的浪潮中爬出,脸上身上满是疤痕,仿佛藤壶曾经紧紧攀附住他。他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进柔软的土地,不管去到哪里,看到的都是软弱的挖土人。他对他们的愚昧发出警告,说埃尔会培养出一批更坚强的新子民,把原先由他们继承的东西赐给那些新子民;但这些人已经变得太软弱又太墨守成规,根本不听他的话。然而不管老人去到哪里,疾病都会随之而来。他散播的都是这种脓包痘疹式的疾病,这种病才不管你是强壮还是体弱,是强硬还是软弱,只要碰上了就会生病。这样正合适,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脓包痘疹是从脏污的尘埃中来的,而且经由挖土翻土来传播。

故事的内容就是这样。于是麻脸人变成了死亡和疾病的预兆,谴责那些因为土地肥沃而过着软弱轻松生活的人。

另两个村子是在冶炼镇之后遭劫的。岩门的村民付了赎金,第二天海浪冲来了残缺不全的尸块,全村聚在一起埋葬了死者。这消息传到公鹿堡,没有附加任何替自己辩护的词句,只有不言而喻的村民看法,那就是如果国王的部队够有警戒心的话,那他们村子至少可以事先得知劫匪要来的警讯。

绵羊沼则正面迎接挑战。他们拒绝付钱,但冶炼镇的消息已经传遍各地,他们也做了准备。他们带着笼头和手铐脚链去迎接被放回来的人质,把自己人领了回去,其中有些人还得先打昏,然后绑起来带回他们各自的家。全村人团结一致,试着让这些人恢复以前的样子。绵羊沼的故事被传得最多最广:有个母亲凶巴巴地拒绝为别人送到她面前的婴孩哺乳,咒骂着说她讨厌这个只会哭又湿答答的东西;有个被绑起来的小孩又哭又叫,等到心碎的父亲忍不住给他松了绑,他却立刻拿起烤面包用的长柄叉朝自己的父亲扑过去。有些人满口咒骂、扭打挣扎,对自己的亲人吐口水;有些人则安于被绑,过着闲散的生活,吃喝着别人放在他们面前的食物和麦酒,但从来不会说半个字表达谢意或感情。这些人松绑后并不会攻击自己的家人,但也不会去工作,更不会跟大家坐在一起消遗晚上时光。他们动手偷窃毫无悔意,甚至会偷自己孩子的东西;他们随便乱用钱,吃起东西狼吞虎咽;他们不会带给任何人半点快乐,连句亲切的话也没有。但绵羊沼传来的消息是,村民打算坚持下去,直到这“红船病”过去为止。这让公鹿堡的贵族有了一点点希望,他们赞佩绵羊沼村民的勇气,发誓说如果他们自己的亲人遭到劫匪冶炼,他们一定也会这么做。

绵羊沼和当地勇敢的居民成为六大公国重振精神、号召团结的中心点。黠谋国王以他们之名课征更多的税,一部分税金用来买谷子,给那些忙着照顾被绑起来的亲人、无暇重整残破的牲口群或重新耕作烧毁的田野的人;另一部分的税金则用来建造更多船只,雇用更多人手,以巡防海岸。

一开始,人们对自己能帮上忙都感到很骄傲。住在海边悬崖上的人开始自动自发地进行了望,信差、送信的鸟、烽火全部都设置起来了;有些村子送绵羊和补给品到绵羊沼去,给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但漫长的好几个星期过去了,被送回来的人质完全没有恢复神智的迹象,这些希望和奉献便开始显得可悲而非高贵。原先最支持这番努力的人现在宣称,要是他们被抓去当人质,他们宁愿选择被大卸八块丢进海里,也不愿回来给自己的家人造成如此的艰苦和心碎。

我想,更糟糕的是,王室本身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也不确定要怎么做。要是国王发布命令,说人民必须或者不可以为人质付赎金,情况会比较好一点。不管是下令必须付钱或者不可以付钱,总是会有人不同意,但如此一来至少国王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人民多少会觉得王室有在面对这项威胁。结果,增加的巡逻和了望只让人觉得公鹿堡本身都被这项新的威胁吓坏了,却没有任何面对威胁的策略。缺乏国王的命令,沿岸的村镇便自己拿主意,各镇议会开会决定万一被冶炼的话该怎么办。有些村子决定这样,有些村子则决定那样。

“但无论在哪里,”切德疲惫地告诉我,“他们决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减弱了他们对王国的忠诚。不管他们是付钱还是不付钱,劫匪都可以边喝他们的血麦酒边嘲笑我们,因为当我们的各处村镇下这个决定时,他们脑袋里想的不是”万一我们被冶炼了“而是‘等到我们被冶炼的时候’。于是他们就算身体没有遭到强暴,在精神上已经先被强暴了。他们看着自己的家人,母亲看着孩子,男人看着父母,心里已经放弃他们了,觉得他们不是得死就是得被冶炼。这样子王国无法真正运作,因为每个城镇都得各自做决定,脱离了整体;我们会分裂成一千个小镇,每个镇都只担心万一自己被打劫了要怎么办。如果黠谋和惟真不赶快采取行动,这王国会变得名存实亡,只存在它原先统治者的脑海里。”“但他们能做什么?”我质问。“不管下什么命令,都会是错的啊!”我拿起火钳,把我正在顾的那口坩埚往火里推进一点。

“有时候,”切德咕哝着说,“大胆犯错比保持沉默要好。哪,小子,如果连你这么个小男孩都看得出不管决定付钱或不付钱都会是错的,其他人当然也看得出来,但至少下这么道命令能让我们有个全国一致的反应,不会好像每个城镇都得各自舔自己的伤口。而且除了下这么一道命令之外,黠谋和惟真还应该采取其他的行动。”他靠近一点,探头看看坩埚里冒泡的液体。“再热一点。”他建议。

我拿起一个小风箱,小心地鼓起风吹火。“比方说?”“组织起来,反过去打劫那些外岛人。提供船只和补给给任何愿意前去打劫他们的人。禁止人们让牛羊在海岸边的草地上吃草,那景象太诱惑人了。如果我们不能派兵去保护每一个村子,那就提供更多武器给村民。看在艾达神耕犁的份上,给他们用卡芮丝籽和颠茄做的药丸,让他们装在小袋子里挂在手腕上,这样万一他们被劫匪抓到,他们可以自杀,避免成为人质。不管做什么都好,小子,不管国王在这个时候做什么,都比现在这样该死的举棋不定要好。”

我坐在那里呆瞪着切德看,我从来没听过他讲话这么激动有力,也从没听过他这么明言批评黠谋。这令我大为震惊,我大气不敢喘一口,既希望他继续说,但又几乎害怕听见他会说出什么话。他似乎没意识到我在盯着他看。“再往里面一点,不过要小心,万一它爆炸了,黠谋国王手下的麻脸人可能就要从一个变成两个了。”他瞥了我一眼。“对,我身上的疤就是这么来的。不过从黠谋国王最近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的态度来看,我好像是真的长了脓包痘疹一样。”你满脑袋想着不祥的预兆、警告和戒备,“他对我说。”但我认为你想让那男孩接受精技训练只是因为你自己没能受训。这是个很不好的野心,切德,去除它吧!“简直像是王后的鬼魂借国王的嘴巴说话似的。”

切德的怨恨让我静止不动。

“骏骑。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他。”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黠谋按兵不动,惟真是个好军人,但他太听他父亲的话了。惟真是要当老二的,不是当老大,他不会采取主动。我们需要骏骑。如果他在,他会到那些城镇去,跟那些有亲人被冶炼夺走的人谈一谈。去他的,他甚至会去跟那些被冶炼的人讲话……。”“你认为这样做会有什么好处吗?”我轻声问,几乎不敢动,感觉到切德与其说是在跟我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

“这样是不会解决问题没错,但是会让我们的人民觉得统治者有参与、很关心。有时候这样就够了,小子。但惟真只知道把他的玩具兵搬来搬去、思考战略,而黠谋眼看着这一切发生,心里想的不是他的人民,只想着万一惟真害自己送了命,他要怎么确保帝尊可以安全又稳妥地掌权即位。”“帝尊?”我惊诧地脱口而出。那个只知道穿漂亮衣服、趾高气昂的帝尊?他总是跟在黠谋身后团团转,但我从来没把他当作真正的王子,听到他的名字出现在这种讨论里让我很是惊愕。

“他已经成了他父亲的宠儿。”切德满脸怒容。“自从王后死后,黠谋就一味地宠他。现在帝尊已经没有母亲可以效忠了,黠谋就企图用礼物来收买他,他也非常会利用这个机会,专门说老爸喜欢听的话。而且黠谋也太放任他了,让他到处乱跑,把钱浪费在没有用处的旅行上,到法洛和提尔司去听他母亲的人民说那些让他自以为重要的话。这小子应该有人管,让他待在家里,把时间——还有国王的钱——花在比较负责任的事情上。他到处乱花的钱已经够装备一艘战船了。”然后突然不悦地说:“那样太热了!会破掉的,赶快把它勾出来。”

但是他的话说得太迟了,坩埚发出冰块破裂的声音裂了开来,埚里的东西使切德的房间充满辛辣的烟雾,那天晚上的课上不成了,话也没得说了。

他并没有很快再召唤我。我其他的课程仍在继续,但过了好几个星期切德都没有找我去,我想念他。我知道他不是对我不高兴,只是心里有事担忧。有一天我闲下来把自己的意识朝他推去,却只感觉到秘密和不协调,还有后脑勺挨了狠狠的一下,因为博瑞屈逮到了我。

“你给我住手。”他骂道,不理会我精心装出来吃惊又无辜的样子。他朝我正在清理挖耙粪肥的厩房里四处瞥视,似乎预期会看到有狗或猫躲在哪里。

“这里什么都没有!”他惊呼。

“只有粪肥和稻草。”我同意道,揉着后脑勺。

“那你刚才在干嘛?”“发呆啊,”我嘀咕。“只有发呆而已。”“你骗不过我的,斐兹。”他咆哮。“我的马厩里不许你这么做,不许你用那种变态手段对待我这些动物,也不许你侮辱骏骑的血脉。别忘了我对你说过什么。”

我咬牙低头继续工作,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叹气走开。我继续挖,怒气在心里沸腾,决心再也不要让博瑞屈冷不防逮住我。

那年夏天接下来的时间简直像个漩涡,发生了好多事,我很难回忆事情的进行经过。一夜之间似乎连空气都不一样了。我进城去,听到人们全在谈防御工事、加紧戒备。那年夏天只有一两个城镇被冶炼,但感觉起来像是100个,因为那些故事被一再重复,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变得愈来愈大。

“搞得好像大家就只会谈这个了。”莫莉对我抱怨说。

夏天傍晚的阳光下,我们在长滩散步。经过闷热的一天,海风吹来了令人欢迎的一点清凉。博瑞屈被找到春口去了,看看他能不能搞清楚那里的牲口为什么皮上出现一大块一大块的肿痛。如此一来我早上就不用上课,但是多了很多很多工作要做,要接替他照顾马匹和猎犬,尤其柯布也不在,他跟着帝尊到涂湖去了,负责照管帝尊带去进行一场夏季狩猎的马匹和猎犬。

但反过来说,我晚上就比较没人管了,有比较多的时间可以到城里去。

傍晚和莫莉一起散步,几乎已经成为我的例行公事。她父亲的健康状况愈来愈差,每天晚上几乎不喝酒就可以早早沉沉地睡去。莫莉会准备一点乳酪和腊肠,或者一小条面包和一些燻鱼,我们把东西装进篮子里,再带上一瓶便宜的葡萄酒,沿着海滩走到防波堤的岩石那里,然后坐在散发出白昼最后余温的岩石上,莫莉会把她今天的生意和一整天听到的闲话讲给我听。我们走动时,手肘有时会相碰。

“莎拉,就是那个屠夫的女儿,她告诉我说她真是巴不得冬天赶快来。她说风雪会把红船稍微赶回他们自己的海岸去,我们也可以喘口气,不用再这么害怕;然后科提又说我们或许可以不用害怕有更多的冶炼,但是我们还是会怕那些到处乱跑的被冶炼过的人。谣传冶炼镇的那些人有的已经离开那里,因为现在那里没东西可偷了,他们就成群结队抢旅人的东西。”“我怀疑。那些抢劫的人很可能只是假装自己是被冶炼过的人,让人家不会找到他们头上。被冶炼过的人没有剩下什么人性,根本不可能成群结队做任何事。”我懒懒地反驳她。我望向港湾彼端,照在水上的强烈阳光让我几乎闭上了眼睛。我不用看向莫莉也知道她在我旁边。这是一种很有趣的紧绷张力,我不是非常了解。她16岁,我差不多14岁,这两年的岁数差距像一堵无法攀越的墙挡在我们之间,然而她总是抽空和我相处,也似乎喜欢有我作伴。她似乎也清楚意识到我,就像我意识到她一样,但如果我朝她稍做探寻,她会退开,停下脚步把跑进鞋子里的小石头倒出来,或者突然讲起她生病的父亲很需要她。然而如果我把我的感觉从那种紧绷中收回来,她又变得没把握、不太好意思讲话,会试着看看我的脸、看看我的嘴型和眼神。我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之间好像紧紧拉着一根线。但现在我听见她的语气里多了一股恼怒。

“哦,我懂了。你对被冶炼的人知道的可真多啊!比那些被他们抢劫的人知道得还多是不是?”

她刻薄的字句来得突然,让我不知如何反应,过了一会儿才讲得出话来。莫莉完全不知道切德和我的事,当然更不知道我跟他额外去了一趟冶炼镇,她只知道我是城堡里跑腿打杂的小厮,不是替文书办事、就是在马厩总管手下工作。我不能泄漏我亲眼见过冶炼镇,更不用说告诉她我是怎么感觉到那个情况的了。

“我在马厩里,还有晚上在厨房里听过守卫聊天,他们那些士兵各式各样的人看得多了,是他们说被冶炼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友谊、没有家庭、没有任何人际关系。不过,我想,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开始抢劫旅行者,其他的人也会依样画葫芦,这样也就跟成群结队的土匪差不多了。”“也许吧!”我的话似乎让她缓和了一点。“你看那里,我们爬到那上面去吃东西吧!”“那上面”是岩壁上突出的一块岩石,而不是防波堤的一部分。但我点头表示同意,接下来几分钟我们努力把自己和食物篮弄到上面去。爬上那里比我们先前去过的地方要艰难一点。我发现自己在注意看莫莉要怎么拉裙子,也利用机会扶住她的手臂稳住她,或者拉着她的手帮她爬上比较陡的地方,她则提着篮子不放。刹那间我领悟到,莫莉建议我们爬上这里,正是因为她想造成这样的情况。我们终于爬上那块突出的岩石,坐下来望向海面,她的餐篮放在我们之间,我品味着我意识到她意识到我的感觉。这感觉让我想起春季庆那些杂耍人不停往上抛接的好几根棍棒,来来回回、愈抛愈多、而且愈来愈快。沉默持续了一会儿,直到我们两个必须有人开口了,我看向她,但她转头他顾,看着餐篮里说:“哦,蒲公英酒啊?我以为要到冬天过一半之后才有好蒲公英酒可喝。”“这是去年酿的……有一个冬天的时间足够它成熟。”我告诉她,然后从她手中接过酒瓶,用我的刀想弄开瓶口的软木塞。她看着我徒劳无功地弄了一会儿,然后把酒瓶拿过去,取出她自己有刀鞘的细细小刀,戳进去扭转一下就把瓶塞拔了出来,手法之纯熟令我羡慕。

她看到我的眼神,耸耸肩。“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一直在帮我父亲拔瓶塞。以前是因为他醉得没办法自己来,现在他就算清醒的时候两只手也没力气了。”她的话里掺杂着痛苦和苦涩。

“啊!”我连忙想找比较愉快的话题。“你看,是‘雨之女’耶!”我指向水面,一艘船身苗条的船正划着桨驶进港湾。“我一直觉得它是整个港里最美的一艘船。”“它刚刚是出去巡逻的。卖布的商人联合起来募了一笔钱,几乎城里每个商家都出了力,连我也是,虽然我只能捐几根蜡烛给它点提灯。现在船上有战士,可以护送船只从这里到高陵地去,然后‘绿色浪花’在那里接手,送它们到更北边的海岸去。”“这我倒没听说。”我觉得惊讶,这样的事情竟然在堡里都没听说。我的心一沉,因为连公鹿堡城都开始自己采取行动,不管国王的建议或许可了。我也这么说了出来。

“唔,如果黠谋国王只会对这个情况啧啧出声皱眉头的话,人们总得尽量自己想办法啊!他安安稳稳坐在自己的城堡里,当然可以叫我们要坚强,反正被冶炼的又不会是他的儿子或弟弟或小女儿。”

我想不出任何话能为我的国王辩护,这使我感到羞愧。在羞愧的刺激下,我说:“嗯,你住在底下的公鹿堡城里,也几乎跟国王一样安全啊!”

莫莉稳稳地看着我。“我本来有个亲戚在冶炼镇上当学徒。”她顿了顿,然后小心翼翼地说:“如果我说我们听到他只是被杀之后都松了一口气,你会觉得我很冷血吗?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们不确定他怎么了,但是最后终于有个看到他死掉的人传话来。我父亲和我都松了一口气。我们可以为他哀伤,知道他只是生命结束了,我们会想念他,不用再担心他是不是还活着,像头禽兽一样的活着,为其他人带来苦难,为他自己带来耻辱。”

我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对不起。”这话听来很没用、很不足,我伸出手去拍拍她动也不动的手。有一秒我几乎感觉不到她在这里,仿佛她的痛苦把她震入一种情绪麻木的境地,就像被冶炼的人一样。但她接着叹了口气,我再度感觉到她在我身旁。“你知道,”我冒险说一句,“也许国王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他跟我们一样,都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个情况。”“他是国王啊!”莫莉抗议。“他名叫黠谋,就应该足智多谋啊!现在大家都在说他之所以不采取行动是为了要省钱,既然急得要命的商人会自己付钱请佣兵,他又何必掏自己的腰包呢?但是,算了,不说这个了……”她举起一只手止住我的话。“我们来到这个安静又凉快的地方,不是为了谈政治和怕人的事情。告诉我你最近在做什么吧!那只有斑点的母狗生小狗了没?”

于是我们谈起其他的事,谈起“花斑点”生的小狗,谈起有一匹不该乱来的种马想打一匹发情母马的主意,然后她告诉我说她去捡绿球果来给蜡烛薰香,去采黑莓,还说她接下来这个星期一定会很忙,一边要做黑莓酱准备冬天用,一边又要继续看店、制作蜡烛。

我们边聊边吃喝,看着夏日的夕阳徘徊在海平面上,就快落下了但是还没完全落下。我感到我们之间那股紧绷的张力是一种愉快的感觉,既悬疑又奇妙。我把它看作是我这种新的奇特感官的延伸,所以我惊讶于莫莉似乎也感觉到它,并对之做出反应。我想跟她谈起这一点,想问她意识到其他人存在的方式是否也和我一样,但我怕万一我问了,我就会把自己的真实面貌泄漏给她,像我先前对切德泄漏一样;或者她会对我感到厌恶,我知道博瑞屈要是知道了我有这种能力一定会感到厌恶。因此我微笑,我们聊天,我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陪她走过安静的街道,在蜡烛店门口向她道晚安。她顿了一下,似乎还有什么事情想说,但她只疑问地看了我一眼,轻声含糊地说:“晚安,新来的。”

我在缀着明亮星星的深蓝色天空下走回家,经过永远在掷骰子赌钱的守卫,走向马厩。我很快把各间厩房巡视了一遍,但那里虽然新添了一窝小狗,依然是一片平静安宁。我注意到有一片围栏牧草地内多了两匹陌生的马,还有一匹供女士骑乘的驯马住进了马厩:心想是某个造访此地的贵族妇女到宫里来了吧!我一边纳闷不知是什么事让她在夏未来到这里,一边钦佩欣赏她优秀的马匹,然后我离开马厩往堡里走去。

出于习惯,我先绕到厨房去一下。厨娘很了解马僮和士兵的胃口,知道普通三餐是不够我们填饱肚子的。尤其最近我发现自己一天到晚肚子饿,急惊风师傅则宣称要是我再继续长得这么快,我就得像野人一样用树皮做的布包住自己了,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要怎么样让我的衣服保持合身。我走进厨房门的时候已经在想着那个大陶碗,厨娘总是在碗里装满软软的小圆面包,上面盖块布,另外我还想着某一轮味道特别冲的乳酪,想着来点麦酒配这两样东西吃一定很棒。

桌边坐了一个女人。她本来在吃苹果和乳酪,但是一看到我进门来,她猛然惊跳起来一手按着心口,仿佛我是麻脸人现身一样。我暂停脚步。“我无意惊吓你,夫人。我只是肚子饿了,想来找点东西吃。我待在这里你介意吗?”

那位夫人慢慢坐回椅子上,我自己心里纳闷,像她阶级这么高的人夜里一个人待在厨房做什么。尽管她身穿朴素的乳白色袍子、面有倦容,但她出身名门这一点是很显而易见的,马厩里那匹驯马显然就是她骑的,而不是哪个夫人的侍女。如果她是饿醒的,为什么不叫个仆人拿东西给她吃就好了?

她紧抓胸口的那只手抬起来拍抚嘴唇,仿佛是要稳住她急促的呼吸。她开口说话,声音抑扬顿挫,几乎像是音乐。“你吃你的嘛!我刚才只是有点吓到了,你……进来得太突然。”

我在宽大的厨房里走来走去,从麦酒桶到乳酪到面包,但不管我走到哪里。她的视线都—直跟着我。我进来时她手里的食物掉在桌上,现在她还是没去动它。我给自己倒了杯麦酒,转过身来发现她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我。她立刻转开视线,嘴巴动了动,但什么也没说。

“要我帮你拿什么东西吗?”我礼貌地问。“你要找什么吗?想不想喝点麦酒?”“那就麻烦你了。”她轻声说。我把刚倒好的那杯端给她,放在她面前桌上。我走近她时她有些退缩,仿佛我身上有什么传染病似的。我在想我是不是先前在马厩干活时身上沾了臭味,但应该不是,因为如果我身上有臭味,莫莉一定会提的。在这种事情上,莫莉对我一向很坦白直接。

我给自己倒了另一杯,然后环顾四周,决定我最好还是把食物端回房里去,这位夫人整个人的态度都显示出我在场令她很不自在。但我正努力要同时端住面包、乳酪和杯子的时候,她朝她对面的长凳做了个手势。“坐下。”她告诉我,仿佛读出了我的想法。“我不应该把你吓跑,让你没法好好吃饭。”

她的语气不是命令也不是邀请,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我依她指的位置坐下,手忙脚乱地把食物和酒杯放在桌上,麦酒洒出来了一点。我坐下来,感觉到她看着我,她自己的食物还是放在桌上没动。我低头躲避她的凝视,快速吃喝,就象一只老鼠偷偷摸摸躲在墙角吃东西,怀疑有只猫等在门后。她没有粗鲁无礼地瞪着我看,但是公然注视我,她这种观察的眼神让我双手不听使唤,也让我尖锐地意识到我刚才不知不觉中用袖子擦了嘴。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但这片沉默令我坐立难安。嘴里的面包感觉好干,我咳了起来,想喝口麦酒把它咽下去,却又呛到了。她眉头一皱,嘴抿得更紧,即使我眼睛盯着盘子,我还是感觉到她的眼神。我匆匆吃着,一心只想逃离她淡褐色的眼睛和抿成一直线的沉默的嘴。我把最后几块面包和乳酪塞进嘴里,很快站起身来,匆忙之中撞上了桌子,还差点把身后的长凳给掀翻。我朝门口走去,然后想起博瑞屈曾经教过我有女士在场的时候要怎么样告退。我把嘴里没咬几口的食物咽了下去。

“晚安,夫人。”我含糊咕哝着,心想这样说不太对,但也想不出更好的话来。我横着走向门口。

“等一下。”她说,我稍微停步,她问:“你是睡在楼上,还是睡在马厩那里?”“两边都有,有时候。我是说,有时睡这里有时睡那里。啊,晚安了,夫人。”我转过身,几乎是逃了出去,等爬楼梯爬到一半,才想到她问的问题很奇怪。我脱衣服准备就寝时,发现自己手里还紧抓着喝完麦酒的空杯子。我上床睡觉,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想着不知为什么会这样。

正文 第十二章 耐辛

在侵扰六大公国之前,红船劫匪早巳对他们自己人造成了苦难和祸害。他们起源不明,是某支邪门教派,靠残酷无情的手段掌握了宗教和政治大权。拒绝加入他们信仰的族长和酋长常常会发现自己的妻儿变成了受害者,加害他们的那种方式我们如今称之为‘冶炼’,以纪念命运悲惨的冶炼镇。虽然我们认为外岛人心肠很硬又残忍,但他们的传统非常重视荣誉,对那些违反亲族规范的人采取凶残的惩罚。想像一下,如果儿子遭到冶炼,一个外岛父亲会多么痛苦煎熬。当他自己的儿子对他说谎、偷他的东西、侵犯家里的女眷时,他要不就必须隐瞒儿子的罪行,要不就必须眼睁睁看着儿子因为犯下这些罪行而被活剥皮,既得承受失子之痛,还得面对其他家族从此之后对他家的鄙视。因此,冶炼的威胁非常有效吓阻了有心反对红船劫匪政治势力的人。

等到红船劫匪对我们沿岸造成严重骚扰时,他们已经压制了外岛大部分的反对势力。公开反对他们的人不是死就是逃,其他人则心不甘情不愿地付钱进贡,咬牙面对掌控该教派之人的种种伤天害理行为。但也有很多人乐意加入他们的行列,把用来打劫的船身漆成红色,从来不质疑他们的行为有哪里不对。这些皈依的人可能大部分来自比较小、比较不显赫的家族,以前从来没有机会变得有势力,但掌控红船劫匪的人完全不在乎你的出身如何、祖先是谁,只要你对他忠贞不二。

我又见到那位女士两次之后,才发现她是谁。我第二次见到她是隔天晚上,差不多同一个时间。莫莉忙着做她的果酱,所以我跟凯瑞和德克到酒馆去听音乐,混了一个晚上。我大概多喝了点,但顶多也只是多喝一两杯麦酒。我并不觉得昏,也不想吐,但我走路的步伐很小心,因为我在满是尘沙的路上已经踩进一个坑洞里跌了一跤。

厨房的院子里处处尘埃,铺着鹅卵石,有供运货马车卸货的地方。邻接这院子但相互隔开的是一片种有树篱的区域,大家都叫它“女人花园”,不是因为这里只有女人能来,而是因为负责照顾这里也熟知这里的都是女人。这是个宜人的地方,中央有个池塘,许多片低矮的花圃种着芳香药草、开花植物、爬藤类的结果植物,还有绿岩铺成的小径。我知道我这种情况不能直接上床,要是我现在去睡觉,床会好像在打转摇晃,不到一个小时我就会吐得病恹恹的。这天晚上我过得很愉快,要是最后那样结束的话就太惨了,所以我没有回房,而是走进了女人花园。

花园的一角,在一堵被太阳晒暖的墙和一个小池塘之间,长着7种不同的百里香。大热天闻到这整片香味会让人头晕目眩,但现在已经是夜色逐渐深浓的时刻,它们混合的香气让我的脑袋比较舒服了点。我掏起小池塘里的水洗洗脸,然后背靠着那堵仍在夜色中散发阳光暖意的石墙。青蛙呱呱相应,我低头看着池塘平静的水面,好让自己不觉得天旋地转。

脚步声,然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尖酸地问:“你喝醉了?”“不算醉。”我友好地回答,以为来人是管果园的女仆提荔。“时间不太够,钱也不太够。”我开玩笑地又加上一句。

“我想你这是跟博瑞屈学的吧!那人是个醉鬼兼色鬼,也在你身上培养了这种特质。他总是把他四周的人变得跟他一样低三下四。”

那女人声音里的怨恨让我抬起头来,在逐渐消逝的天光中眯着眼辩认出她的模样,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位夫人。她站在花园小径上,身穿朴素的宽松直筒连身衣裙,乍看之下只是个年轻女孩。她身材苗条,个子没有我高,尽管14岁的我并不算是特别高。但她的脸是张成年女人的脸,此刻她的嘴巴带有谴责意味地抿成一条线,浅棕色眼睛上方的棕色眉毛也皱了起来。她有一头深色卷发,虽然她试着把头发绑住束好,还是有卷卷的一络络头发散落在她额头和脖子上。

倒不是我觉得非替博瑞屈辩护不可,只是我现在的情况跟他根本没有关系。因此我作出回答,意思是说他远在若干里外的另一个城里,我往自己嘴里灌什么实在不能要他负责。

夫人又走近两步。“但他从来也没把你教好,不是吗?他从来没叫你不要喝醉,不是吗?”

南方有句俗话说,葡萄酒里有真言。看来麦酒里一定也有些真言,那天晚上我就说了。“事实上,夫人,要是他现在看见我,一定会非常不高兴。首先,他会严厉责备我没有站起来跟女士讲话。”说着我摇摇晃晃站起来。“然后,他会漫长又严格地对我说起教来,告诉我身为一个虽然没继承王子头衔,但继承了王子血脉的人应该有什么样的举止。”我勉力鞠躬,居然成功了,然后又耍了个花招直起身来。“那么,晚安了,花园里的美丽夫人。祝你晚安,我这就把粗笨的本人从你面前移除。”

我走到开在一堵墙上的拱门旁,她叫道:“等一下!”但我的胃静静发出了一声咕噜抗议,我假装没听见她的话。她没有追上来,但我确定她一定在看我,于是我把头抬得高高的,大步稳稳地走,一直到我出了厨房院子还是保持这样。我走到马厩,吐在堆肥上,最后在一间干净的空厩房里睡着,因为通往博瑞屈房间的楼梯感觉起来实在太陡了。

但年轻人恢复精力的速度快得惊人,尤其是在感觉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二天早上我天亮即起,因为我知道下午博瑞屈就要回来了。我在马厩洗了个澡,决定身上这件穿了3天的短罩衣该换了,尤其是当我走在我房间外面的走廊上、被那位夫人拦个正着的时候,我更是加倍觉得它脏。她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就开了口。

“把你的衬衫换掉。”她告诉我,然后又说:“这条紧身裤让你的腿看起来像鸟腿一样,叫急惊风师傅给你换一条。”“早安,夫人”我说。这不是在回答她,但惊愕的我只说得出这句话。我认定她非常怪异,比百里香夫人还怪,我最好的做法就是顺着她、迁就她。我以为她会侧开身子继续走她的,但她却继续盯着我看。

“你会演奏乐器吗?”她质问。

我哑然摇摇头。

“那你会唱歌啰?”“不会,夫人。”

她一副烦乱的样子,问道:“那么或许他们有教你背诵史诗和知识诗篇,关于药草和治疗和航海……那一类的东西?”“我只学过关于照顾马匹、猎鹰和拘的知识诗篇。”我告诉她,说的几乎是实话。这些是博瑞屈要求我学的,切德则教了我一系列关于毒药和解药的,但他警告过我那些知识诗篇知道的人不多,不可以随便背诵。

“但你一定会跳舞吧?也学过作诗?”

我完全被她搞糊涂了。“夫人,我想你是把我当成别人了。也许你想到的是国王的外甥威仪,他只比我小一两岁,而且——”“我没有搞错。回答我的问题!”她几乎是尖声质问。

“没有,夫人,你说的那些课程是给……出身高的人学的。我没有上过那些课。”

我每回答一个否定的答案,她就显得更烦乱。她的嘴巴抿得更直了,浅棕色的眼睛笼罩一层阴影。“这种事绝对不能容许。”她宣布,然后一个转身,裙罢窸窸窣窣,匆匆沿着通道走去。过了一会儿我走进自己房间,换了衬衫,穿上我最长的一条紧身裤,把那位夫人赶出我的思绪,专心投入当天的工作和课程。

“你大概在纳闷她替我们赢得了什么好处。”切德浑然不觉地说下去,我听见他声音里有压抑的兴奋。“我已经试着替你要求了两次,两次都被拒绝,但耐辛对黠谋唠叨个不停,直到他投降为止。是精技,小子。你要接受精技的训练了。”“精技。”我复述,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我跟不上。

“是的。”

我胡乱翻找思绪。“博瑞屈跟我说过一次精技的事。很久以前。”我突然想起了那段对话的情境,是在大鼻子无意间泄漏我们的事情之后。他说精技是跟我与动物分享的那种感官完全相反的东西,而我之所以发现冶炼镇居民的改变也是透过那种感官知觉。接受精技训练是否会让我脱离那种感官知觉?那会是一种解放还是一种剥夺?我想到我趁博瑞屈不在的时候跟马匹和狗儿分享的亲密感,也记起了大鼻子,记忆中混合了温暖与哀伤。在它之前和之后我都不曾再跟另一个生灵如此亲近过。接受精技的新训练,会不会夺走我这种能力?

“怎么了,小子?”切德的声音慈祥但关切。

“我不知道。”我迟疑。但就算是在切德面前,我也不敢透露我的畏惧,或者说,我的污点。“我想是没事吧!”“你听了太多关于精技训练的老故事。”他完全猜错了。“听我说,小子,情况不可能有那么糟啦!骏骑就熬过来了,惟真也是。而且现在我们面临红船劫匪的威胁,黠谋已经决定要恢复以前的做法,对有潜力的人都加以训练。他想建立起一个,甚至两个小组,来补充他和惟真能用精技做的事。盖伦对这件事不太热衷,但我想这样做是很好的主意。不过我自己是私生子,从来没获准接受训练,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可以怎么运用精技来保卫国家。”“你是私生子?”这句话冲口而出。我所有纠结的思绪都突然被这项新揭露的事实劈了开来。切德盯着我,对我讲的话感到震惊,就像我对他讲的话感到震惊一样。

“当然啊!我以为你早就猜出来了。小子,你这么个耳聪目明、感受灵敏的孩子,倒是有些很大的盲点啊!”

我看着切德,仿佛这是我第一次注视他。在他的额头、他耳朵的形状、他下唇的线条之中,那些相似之处确实存在,也许先前是被他的疤痕遮住了。“你是黠谋的儿子。”我胡乱猜测,根据的只是他的相貌。他还没开口,我就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太蠢了。

“儿子?”切德阴森大笑。“他要是听到你这么说,一定会咆哮不已!但实情会让他的脸色更难看。小子,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不过他是在婚床上怀的胎,我则是在沙缘附近的军事行动中怀的。”他轻声又说:“我母亲怀上我的时候是军人,但是后来回家乡去生下我,之后嫁给了一个制陶工人。我母亲死后,她丈夫叫我骑上一头驴,给了我一条她生前戴的项链,叫我把项链带到公鹿堡去拿给国王。我当时10岁。那时候从羊毛庄到公鹿堡的路又长又难走。”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

“不说这个了。”切德坚定地直起身子。“盖伦会教你精技。黠谋硬逼他同意,他最后终于让步了,但是有条件,就是每一个学生在接受他训练的期间别人都不可以插手干预。我真希望事情不是这样,但是我无能为力,你自己要多小心。你知道盖伦吗?”“一点点。”我说。“只知道别人说的关于他的事情。”“你自己知道什么?”切德考问我。

我吸了口气,思索着。“他都是一个人吃饭,我从来没看他跟别人坐在同一桌,不管是跟士兵为伍还是在饭厅里。我从来没看过他没事站着闲聊,不管是在操练场、洗衣场,还是任何一处花园里。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总是正要去哪里,而且总是匆匆忙忙的。他和动物相处得很差,狗不喜欢他,他把马控制得太过头了,把它们的嘴巴和脾气都搞坏掉。我猜他跟博瑞屈年纪差不多。他的衣着很讲究,几乎跟帝尊一样花俏。我听过别人说他是王后的人。”“为什么?”切德很快地问。

“呣,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一天晚上,有个叫该击的士兵跑来找博瑞屈,有点醉了,也受了点伤。他跟盖伦打了一架,盖伦用一根小鞭子之类的东西打到他的脸。该击要博瑞屈帮他包扎一下,因为那时候很晚了,而且那天晚上他不应该喝酒,妤像是快要轮到他值班守卫了还是什么的。该击告诉博瑞屈说,他无意间听到盖伦说帝尊的王室血统比骏骑和惟真多出两倍,都是因为愚蠢的习俗,才让他坐不上王位。盖伦还说帝尊的母亲比黠谋的第一任王后出身高贵。这点大家都知道是事实,但该击之所以气得跟他打起来,是因为盖伦说欲念王后比黠谋本人更有王室血统,因为她父母两边都有瞻远家族的血统,黠谋却只有父亲那边有,所以该击动手想打他,但盖伦往旁边一闪,用某个东西打中了他的脸。”

我顿了顿。

“还有呢?”切德鼓励我继续说下去。

“所以他比较喜欢帝尊,比较不喜欢惟真,甚至也比较不喜欢国王。至于帝尊,嗯,帝尊也接受他,对盖伦的态度比他通常对仆人或士兵的态度还要友善。有少数几次我看过他们两个在一起,帝尊好像在征询他的建议。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有点滑稽,盖伦好像是在模仿帝尊似的,穿着打扮和走路的姿势都学他。有时候他们两个看起来几乎是非常相像。”“是吗?”切德倾身靠近我,等待着。“你还注意到了什么?”

我在记忆里搜寻更多关于盖伦的第一手知识。“我想差不多就这些了。”“他有没有跟你说过话?”“没有。”“我明白了。”切德仿佛是在对自己点头。“你又听说过他什么?你怀疑什么?”他是想引我作出某个结论,但我猜不出是什么结论。

“他是内陆人,从法洛来的。他一家人跟着黠谋国王的第二任王后一起来到公鹿堡。我听人家说他怕水,不敢坐船或游泳。博瑞屈尊重他,但是不喜欢他,他说盖伦是个擅长也确实做到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博瑞屈不可能跟不善待动物的人相处得好,即使那人不善待动物只是出于无知。厨房的人不喜欢他,他总是把年纪比较小的那些仆人骂哭,说那些女孩的头发掉到他的食物里,或者手很脏不洗干净,说那些男孩太粗鲁了,不知道该怎么正确端上食物,所以那些厨子也不喜欢他,因为学徒心情差的时候工作就做不好。”切德还是满脸期待地看着我,仿佛在等待听到很重要的事。我绞尽脑汁回想还听到哪些闲话。

“他戴着一条镶了3颗宝石的项链,是欲念王后给他的,为了奖赏他某次的特别服务。唔,弄臣很讨厌他。他有次告诉我说,四下无人的时候盖伦会骂他怪胎,还拿东西丢他。”

他的声调不只是不可置信而已。他在椅子上突然坐直,酒杯里的酒泼了出来洒在他膝盖上,他心不在焉地用袖子去擦。

“有时候。”我谨慎地承认。“不是很常,只有他想讲的时候,才会突然冒出来跟我说一些话。”“一些话?什么样的话?”

我突然想到我一直没把那个“斐兹逢治肥油”的谜语讲给切德听,不过现在讲这个好像太复杂了。“哦,只是些古怪的话。差不多两个月前,他拦住我,跟我说第二天很不适合打猎。可是那天天气很好,博瑞屈那头大公鹿就是那天打到的,你还记得吧!也是同一天我们碰到了一只狼獾,它把两只猎犬咬得重伤。”“我记得它差点也伤了你。”切德倾身向前,脸上带着某种奇怪的满意神色。

我耸耸肩。“博瑞屈骑马把它撞倒了,然后他痛骂我一顿,说要是狼獾伤了煤灰,他一定会把我打成笨蛋。我哪知道它会突然朝着我来呀!”我稍作迟疑。“切德,我知道弄臣很奇怪,但我喜欢他来找我讲话。他说的都是谜语,他会骂我,开我的玩笑,还会大摇大摆发表意见,叫我做这个做那个,比方说我该洗头发了,或者我不该穿黄色等等,可是……”“怎么样?”切德探问着,仿佛我说的话非常重要。

“我喜欢他。”我词不达意地说。“他会嘲弄我,但他的嘲弄感觉上是好心的。他让我觉得,呃,觉得自己很重要,因为他选择来跟我说话。”

切德靠回椅背上,伸手遮住嘴边的微笑,但我不了解他在笑什么。“信任你的直觉。”他简洁地告诉我。“弄臣对你做的任何建议你都要留心。还有,继续把他会来跟你说话的这件事保密下去。有些人可能不会喜欢这件事。”“谁?”我追问。

“黠谋国王吧,也许。毕竟弄臣是他花钱买下来的。”

我脑袋里冒出了十几个问题,切德看见我脸上的表情,举起一只手阻止我。“现在不要多问。你现在知道这些就够了,事实上,你现在知道这些已经太多了。不过你说的这件事让我很惊讶。把别人的秘密说出来不是我的作风,如果弄臣想让你知道更多,他可以自己告诉你。不过我记得我们刚才是在讨论盖伦吧!”

我叹了口气靠回椅子上。“盖伦。总之,对那些无法跟他抗衡的人来说他很讨厌,他穿衣服很讲究,他一个人吃饭。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切德?我碰过严格的老师,也碰过讨人厌的老师。我想我会学会应付他的。”“你最好学会。”切德讲得非常认真。“因为他恨你。他恨你的程度超过他爱你的父亲。他对你父亲的情感之深,令我觉得很可怕。没有人值得别人那样盲目的全心奉献,就算王子也一样,何况那全心奉献来得很突然。至于你,他恨你的程度更加强烈,让我觉得害怕。”

切德的语调里有某种东西,使我胃部升起一种发冷欲呕的感觉,那种不自在的感受让我几乎要吐了。“你怎么知道?”我追问。

“因为黠谋指示他收你做学生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告诉黠谋的。‘那个私生子不是应该搞清楚自己是哪根葱吗?你给他的那一切不是应该就已经很够他满足了吗?’然后他拒绝教你。”“他拒绝?”“我跟你说过了。但黠谋很坚持。而且他是国王,盖伦以前再怎么是王后的人,现在也得服从他,所以盖伦态度缓和了一点,说他会试着教你。你每天都要去见他,从一个月以后开始。在那之前,你归耐辛管。”“在哪里?”“在一座塔顶,叫做‘王后花园’的地方。他们会允许你进去那里。”切德顿了顿,仿佛想警告我,但又不愿吓到我。“你要小心,”最后他说,“因为在那花园的四壁之间,我没有任何影响力。在那里我等于是瞎子。”

这警告很奇怪,我认真听了进去。

正文 第十三章 铁匠

耐辛夫人从很小的时候就是个怪人。在她还是小小孩时,她的保姆就发现她顽固独立,却又缺少能照顾自己的常识。其中一个保母说:“她宁愿身上的蕾丝带子一整天都没系好,因为她自己不会系,也不肯让别人替她系。”10岁时,她已经决定避开传统上认为适合她这阶级女孩的那些课程,专门对一些很不可能派上用场的手艺感兴趣:制陶、刺青、调配香水,以及种植、繁衍植物,尤其是外国植物。

她完全不顾忌长时间跑出去没人监督,她喜欢林地和果园胜过她母亲的庭院和花园。你可能以为这样会培养出一个坚韧、务实的孩子,但事实却不然,她似乎总是长疹子、被刮伤、遭到叮咬、常常迷路,而且对人兽始终没有合理的戒心。

她的教育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学来的。她年纪很小就学会了阅读和算数,之后不管碰上任何卷轴、书本、木牍她都一视同仁大读特读。她的教师都感到挫折,因为她很容易分心又常常缺课,但这却似乎完全不影响她的学习能力,她几乎学什么都是又快又好。然而她毫无兴趣把学来的知识付诸运用,她脑袋里满是奇幻的想像,用诗词和音乐取代了逻辑和礼数,对社交和卖弄风情的技巧毫无兴趣。

然而她嫁给了一位一心一意热烈追求她的王子,这段姻缘引起轩然大波,成为他失势的开始。

“站直站好!”

我僵住。

“不是这样!你看起来像只火鸡,脖子伸得长长的等人家来砍。放松一点。不是,你的肩膀要往后挺,不要往前拱。你站的时候两只脚老是这么往外蹶吗?”“夫人,他还只是个男孩,他们总是这样的,全身骨头硬梆梆的东凸西凸。让他进来放轻松点吧!”“哦,好吧。你进来吧!”

我点头对一名圆脸的侍女表示感激,她回了我一个有酒窝的微笑。她朝一张白蜡长凳比个手势示意我坐下,但上面堆满了枕头和披肩,几乎没有容身之处。我凑着边边坐下,打量耐辛夫人的起居室。

这里比切德的房间还乱。要不是我知道她最近才刚来,我会以为这里的东西是堆积多年的结果。就算把房里的每样东西都完整列出清单也无法描述这情景,因为它的特殊之处主要在于物品的混杂乱放所造成的效果。一只陈旧的靴子里插着一把羽毛扇、一只击剑用的手套,还有一把香蒲。一只黑色的小型犭更犬和两只胖嘟嘟的幼犬睡在一个篮子里,篮里铺着一顶毛皮帽兜和几只羊毛长袜。一组用象牙雕成的海象趴在一片讲述钉马蹄铁相关事项的木牍上。但房里最主要的东西还是植物。一丛丛肥满的绿意溢出陶盆,许多茶杯、高脚杯和水桶都装着插条和切花和绿叶,缺了把手、裂了缝的杯子里冒出一条条藤蔓。种失败的植物很明显,是一盆盆泥土里伸出的光秃秃枝条。这些植物盘据、挤满了每一处早上或下午阳光可以照到的地方,看起来像是花园涌进了窗子,在屋里的—片凌乱之中长了起来。

“他大概也饿了吧,你说是不是,蕾细?我听说男孩子都是这样。我想我床边的小桌子上有一些乳酪和小圆面包,帮我拿给他好吗,亲爱的?”

耐辛夫人站在离我约有一臂之距开外,越过我朝她的侍女说话。

“我不饿,真的,谢谢。”我赶在蕾细笨重站起身来之前冒出—句。“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接到指示,每天早上要来向你报到,你要我来多久我就来多久。”

我这番话经过了小心的重新措辞。黠谋国王真正对我说的是,“每天早上到她房间去,不管她认为你该做什么你照做就是,免得她来烦我。一直做到她对你就像我对她一样受不了为止。”他这么老实不客气地说话让我很吃惊,因为我从来没看过他像那天那样烦乱。我匆匆告退时惟真正好进门来,他看起来也是一副疲态。他们两个讲话、动作的样子都像前天晚上喝了太多酒,然而前一夜我在晚餐桌上看到他们两个,他们都没喝酒,气氛也很不欢乐。我经过惟真身旁的时候他揉揉我的头发。“愈长愈像他父亲了。”他对走在他身后满脸怒容的帝尊说。帝尊狠狠瞪了我一眼,走进国王的起居室,大声关上门。

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里,在这位夫人的房间里,她绕着我走来走去,越过我对别人说话,仿佛我是只可能会突然攻击她或者在地毯上大小便的动物。我看得出来这让蕾细觉得很是有趣。

“是的。这我已经知道了,因为,是这样的,是我去要求国王把你送到这里来的。”耐辛夫人小心翼翼对我解释。

“是的,夫人。”我在狭小的位置上动了动,试着表现出聪明有礼的样子。回想起我们先前碰面的那几次,也难怪她把我当成笨蛋了。

一阵沉默。我环顾房里,耐辛夫人往一扇窗子看去,蕾细坐在那里自顾自偷笑,假装在编织蕾丝。

“哦,对了。”耐辛夫人像俯冲的猎鹰一样,迅雷不及掩耳地俯身拎起了那只黑色的幼犬。它惊讶地尖声吠叫起来,它母亲老大不高兴,抬头看着耐辛夫人把它塞给我。“这只给你。它是你的了。每个男孩都该有个宠物。”

我接住那只扭动着的幼犬,赶在她放手之前托住它的身体。“或者你比较想养鸟?我卧室里有一笼鸣禽,如果你要的话可以给你一只。”“呃,不用了,小狗很好。小狗棒极了!”后面这句话是对那只幼犬说的。它尖声咿咿咿叫着,我的本能反应就是向它探寻,要它平静下来。它母亲感觉到我与它做的接触,表示赞许,然后漫不经心趴回篮子里,跟另外那只白色幼犬一起继续睡。黑色幼犬抬起头来,直视我眼睛。在我的经验里,这是相当不寻常的,大部分的狗都会避免长时间直视对方。但它还有个不寻常的地方,就是它意识清晰。我在马厩里偷偷摸摸试验过,大部分它这个年纪的幼犬都只有模糊的自我意识,而且多半是关于母亲和奶水和立刻切身的需要,但这个小家伙却已经很有自我认知感,而且对周遭发生的一切非常感兴趣。它喜欢蕾细,因为她会喂它碎肉块,它对耐辛有戒心,不是因为她残忍,而是因为她常绊到它,而且她总是会在它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出篮子之后又把它放回去。它觉得我闻起来很刺激,马、鸟、其他狗的味道在它脑中就像各种颜色,只是意象,它还不知道那些东西的形状或实际状态,但还是觉得非常非常有趣。我替它把那些味道描绘出图像,它爬在我胸口,兴奋地对我又闻又舔。带我走,带我去看,带我走。

刚开始跟耐辛上课的那第一个星期对我们两个都很不好受。我学会总是保持一线注意力在它身上,这样我没有跟它在一起的时候它就不会觉得太过寂寞而嚎叫起来,但这么做需要练习,所以我觉得精神有点不太集中。对此博瑞屈皱眉不满,但我说服了他,让他相信这是因为我跟耐辛上那些课的关系。“我实在不知道那女人要我怎么样。”第三天我告诉他。“昨天上的是音乐课。在两个小时之内,她试图教我弹竖琴、吹海笛,然后是吹长笛,每一次我好不容易快要摸索出几个音了,她就把我手上的乐器夺过去,叫我再试另外一种。最后她说我没有音乐天分,我们就下课了。今天早上上的是诗词。她开始教起我那首关于疗聚王后和她的花园的诗,那首诗很长,讲的是她种的那一大堆药草,还有每一种药草是做什么用的。她老是把句子念错,等我也把错的句子复述出来的时候她就生气,说我一定知道猫薄荷不是拿来敷的,说我是在取笑她。最后她说我害她头痛得厉害,课上不下去了,我几乎是松了口气。然后我问她要不要我去摘点‘仕女之手’的药苞来给她治头痛,她马上坐起来说,‘你看!我就知道你是在取笑我。’我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取悦她,博瑞屈。”“你干嘛要取悦她?”他满险怒容,我没有接续这个话题。

那天晚上蕾细到我房间来找我。她敲敲门,然后进房,皱起了鼻子。“如果你要把那只小狗养在这里,最好弄些芳香药草来洒在地上,还有,替它清理大小便的时候用一点醋加水来洗。这里闻起来简直像马厩一样。”“确实有点像。”我承认。我好奇地看着她,等着。

“我拿这个来给你。你似乎最喜欢它。”她伸手递出海笛。我看着那些用细皮绳绑在一起的粗短管子,在那3样乐器中我最喜欢这个。竖琴的弦太多了,长笛听起来声音太尖,就算耐辛吹起来也一样。

“是耐辛夫人要给我的吗?”我不解地问。

“不是。她不知道我把它拿走了。她会以为它是埋在她那一大堆东西里不见了,这种事常发生。”“你为什么把它拿来?”“让你练习。等你练习得比较好一点的时候,把它拿回来吹给她听。”“为什么?”

蕾细叹气。“因为这会让她感觉好一点,也就会让我的日子好过得多。没有比服侍像耐辛夫人这么心里难受的人更糟糕的事了。她一心渴望你能擅长某种东西,她一直在试你,希望你会突然展现出某种才华,这样她就可以把你拿出去现,告诉别人说,‘看吧,我早说过他有天分。’哪,我自己也有儿子,我知道男孩子不是这样的。他们不会在你盯着看的时候学会东西、或者长大长高、或者变得有礼貌守规矩,但是只要转过身去,再转回来,他们就变啦,变得更聪明、更高大、迷倒每个人,除了他们自已的母亲之外。”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你是要我学会吹这个,好让耐辛高兴?”“好让她觉得她给了你什么东西。”“她给了我铁匠。不管给我什么东西都比不上它。”

蕾细对我这句突如其来的诚恳之言颇为惊讶,我自己也是。“唔,那你可以这么告诉她。不过你也可以试着学会吹海笛、或者背诵一首抒情诗、或者吟唱一篇古老的祈祷文,这样她大概比较能了解。”

蕾细离开后,我坐在那里想,情绪半是愤怒半是惆怅。耐辛希望我能争气争光,自觉必须找出一样我能做的事情,仿佛我在她来之前从来没做过、成就过什么似的。但我仔细想想自己做过的事、想想她对我所知的部分,醒悟到我在她脑中的形象必然相当平庸。我会读会写,会照顾马和狗;我也会调制毒药、制作安眠药剂、偷偷夹带东西、说谎、做掩人耳目的灵巧手势,不过这些能耐就算她知道也不会让她高兴。那么我除了当间谍和刺客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吗?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去找费德伦。我向他借画笔和颜料,这点让他很高兴,他给我的纸比平常练习时用的好,要我答应把成果拿给他看。我走上楼梯:心想不知当他的学徒会是什么滋味,一定不会比人家最近安排我做的这些事更难吧!

但结果,我自己决定要做的这项工作比耐辛要我做的任何事都难。我可以看见铁匠趴在它的垫子上睡觉,它背部的弯曲不会跟符文字母的弯曲差多少,它耳朵的阴影也不会跟我辛苦临摹的那些费德伦画的植物图片差多少。但它们确实差很多,我浪费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最后终于突然看出,是小狗周遭的阴影呈现出它背部的弯曲和它后腿的线条。我需要少画而不是多画一点,要画我眼睛看到的而不是我脑袋里知道的东西。

等我把画笔洗干净收好,时间已经晚了。有两张的成果足以悦目,还有一张我自己很喜欢,虽然那张看起来柔和模糊,比较像是梦见的小狗而不是真实的。比较像是我感觉到的而非看到的,我心想。

但当我站在耐辛夫人房门外时,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纸张,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个3岁小孩,拿着一朵被压扁的枯萎蒲公英要送给母亲。对一个少年来说,这算是哪门子的消遣?如果我真的是费德伦的学徒,那么这种练习还算合适,因为好的文书除了字要写得好之外,也要会绘图和装饰字母。但我还没敲门,门就开了,我站在那里,手指上还沾着颜料,手里的纸张潮潮的。

耐辛老大不高兴地叫我进去,说我已经迟到了。我一言不发,坐在一张椅子的边缘,椅子上有揉成一团的斗篷和绣到一半的刺绣。我把我的画放在旁边的一叠木牍上。

“我想你可以学会背诵诗词,只要你愿意。”她说,态度有点粗蛮。“所以你也可以学会写诗,只要你愿意。节奏和格律只不过是……这画的是那只小狗吗?”“原本是这么打算的。”我嘀咕,感觉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窘得一塌糊涂过。

她小心拿起那几张纸一一检视,先是拿近了看,然后伸直手臂拉远了看。她盯着模糊的那张看得最久。“这是谁帮你画的?”她终于问。“这并不能当作你迟到的藉口,不过这个人能把眼睛看到的东西画在纸上,颜色这么逼真,我可以好好善用他。我手上有的那些植物图鉴都是这个毛病,所有的药草都画成同一种绿,不管它们长起来是灰色还是有点粉红色。那种木牍要拿来学东西的话根本没有用——”“我猜这小狗是他自己画的,夫人。”蕾细和气地打断她说。

“而且这纸质真好,比我以前用过的——”耐辛突然顿了顿。“你,汤玛斯?”

(我想这是她第一次记得用她替我取的这个名宇来叫我。)“你画得这么好?”

在她不可置信的眼神下,我勉强很快点了个头。她又把那几张画拿起来。“你父亲连条曲线都画不好,除非是在地图上画。你母亲会画画吗?”“我完全不记得她,夫人。”我僵硬地回答。就我印象所及,从来没人这么勇敢地问我这种问题。

“什么,一点也不记得吗?可是你当时已经6岁了,你一定记得什么吧——她头发的颜色,她的声音,她是怎么叫你的……”她脸上那神情是不是痛苦的饥渴,一种她不太能承受得到答案的好奇心?

一时之间,我几乎确实记起了些什么,一股薄荷的味道,还是……消失了。“完全不记得,夫人。如果她想要我记得她,应该就会把我留在身边吧,我想。”我关上自己的心门。一个没有把我留在身边、连找都没来找过我的母亲,我不记得她也没什么对不起她的吧!

“唔。”我想这是耐辛第一次醒悟到她提了一个棘手的话题。她望向窗外阴灰的天色。“有人把你教得很好。”她突然指出,表情有点太过开朗。

“费德伦。”她什么也没说,于是我补充道,“你知道,就是宫里的文书。他想要我当他的学徒。他对我写的字很满意,现在开始叫我临摹他的那些图。这是说,在我们有时间的时候。我通常都很忙,而他通常都出门去忙着找新的制纸用的草。”“制纸用的草?”她心不在焉地说。

“他有一些纸张,本来有好几捆的,可是快用完了。那纸他是跟一个商人买的,那商人是跟另一个商人买的,另一个商人又是跟另一个人买的,所以他不知道它原先来自哪里,不过人家告诉他说是用捣碎的草做的。他那种纸的品质比我们制作的任何一种都要好得多,很薄、有韧性,时间久了也不会那么容易碎,且吸墨量很适中,不会吸得太多让符文字母的形状边缘变得模糊。费德伦说要是我们能复制这种纸,就能改变很多事。有了品质好又结实的纸,随便谁都可以拿到一份城堡里木牍知识的副本。要是纸变得比较便宜,就可以有更多小孩学会读写,至少他是这样说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我不知道这里有人也对这种事情感兴趣。”夫人的脸色突然亮了、活了起来。“他有没有试过用捣碎的百合花根来做纸?我做过,还满成功的。还有一种纸,是用祁努埃树的树皮做成线,然后把那线织起来,再湿压成纸。这样做出来的纸很结实又有韧性,但是纸面的吸水效果不好。不像这种纸……”

她朝手里的几张纸又瞥了一眼,沉默下来。然后她迟疑地问:“你这么喜欢那只小狗?”“是的。”我简单地说,我们突然四目相视。她盯着我的眼睛看,那种心有旁骛的眼神是她望向窗外时常出现的。突然间,泪水涌满她的眼。

“有时候,你实在太像他了,你……”她哽咽。“你应该是我的孩子才对!太不公平了,你应该是我的孩子!”

她激烈地喊出这句话,我还以为她要打我,但她却跳上前来一把抱住我,同时绊到她的狗又撞翻了一只插着绿叶的花瓶。狗尖叫一声跳起来,花瓶落在地上摔碎,水和碎片溅得到处都是,夫人的额头则狠狠撞上我下巴,害我一时之间眼冒金星,什么也看不见。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猛然转身,发出像被烫到的猫一样的叫声逃回她卧室里,砰然摔上门。这期间,蕾细一直织蕾丝织个不停。

“她有时候就是这样。”她和气地表示,对我朝门点点头。“明天再来吧!”她提醒我,又加上一句,“你知道,耐辛夫人对你已经蛮有感情了。”

正文 第十四章 盖伦

盖伦是一名织工的儿子,小时候就来到了公鹿堡。欲念王后从法洛带来了一批她专用的仆役,盖伦的父亲是其中之一。公鹿堡当时的精技师傅是殷恳,慷慨国王和他的儿子黠谋都是她教的,所以等到黠谋的儿子长成小男孩时,她年纪已经很大了。她向慷慨国王请愿说要收学徒,他答应了。盖伦很受王后的宠爱,于是在太子妃欲念的大力促成之下,殷恳挑了年轻的盖伦当她的学徒。瞻远家族的私生子当时跟现在一样都没有学习精技的份,但当这种天分意外出现在王室以外的人身上时,王室会栽培并奖励他。盖伦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孩,展现出奇特、意外的天分,突然吸引了精技师傅的注意。

等到骏骑王子和惟真王子年纪够大、可以接受精技训练的时候,盖伦已经进步到可以在一旁协助了,尽管他只比他们大一两岁。

我的生活再次寻求平衡,也获致了短暂的平衡。我和耐辛夫人相处的尴尬逐渐消退,因为我们明白到我们两个的相处永远不会到不拘礼节或非常熟稔的地步。我们两人都不觉得需要分享感受,只是隔着一段拘谨的距离绕着对方转,但却也达成相当程度的相互了解。然而在我们互动关系的这种拘谨舞步里,偶尔也会出现真正的欢乐之情,有时候我们的舞步甚至十分协调。

等到她终于放弃,不再一心只想把瞻远家族王子所应该知道的一切都教给我之后,她能教给我的东西就真的很多,不过,其中绝大部分都不是她当初打算教我的。我确实对音乐有了基本的概念,但这是借用她的乐器和私下花了许多时间练习才达成的。我的职务与其说是她的侍童不如说是替她跑腿的小厮,在替她采买东西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调配香水的技巧,也大大增加了我对植物的知识。连切德发现我有剪叶插枝、繁衍植物的新才华时也感到很兴奋,他也很热心关注耐辛夫人和我进行的实验,例如把一棵树的嫩芽切接到另一棵树上,想办法让它长出叶片,不过这些实验成功的很少。她听过关于这种魔法的传言,也毫不顾忌地动手试验。一直到现在,女人花园里还有棵苹果树的一根树枝结上的是梨子。当我对刺青技艺也表示好奇时,她不肯让我在自己身上刺,说我年纪太小,还不该做这种决定,不过她一点顾虑也没有地让我先是旁观,最后并从旁协助她,在她自己的脚踝和小腿上慢慢剌涂染料,刺出一圈花冠。

但这一切都是经年累月演变而来的,不是短短几天就达成。到了第十天,我们建立起对彼此唐突拘礼的相处方式。她见到了费德伦,征召他加入她用植物根来制纸的计划。小狗长得很好,每天都让我更加欢喜。耐辛夫人要我跑腿进城的差事让我有很多机会跟城里的朋友见面,尤其是莫莉,她是最佳向导,带我去香料摊子买耐辛夫人调配香水要用的材料。冶炼和红船劫匪仍然是悬在海平面上的威胁,但在那几个星期当中那怖惧似乎很遥远,就像在仲夏白昼记起凛冽寒冬。在那段很短暂的时间里我是快乐的,而且更鲜有的恩赐是,我知道我是快乐的。

然后我就开始跟盖伦上课了。

上课的前一晚,博瑞屈把我找了去。去的路上我寻思着,不知道我是哪样工作没做好要被他骂。他在马厩外等着我,两脚重心换来换去,像一匹被关起来的种马,一看到我立刻招手,要我跟他到他房里去。

“喝茶?”他问,我点头,他拿起炉火上一壶犹温的茶给我倒了一杯。

“怎么回事?”我接过茶杯,问。我从没看过他这么紧绷的样子,这实在太不像博瑞屈了,让我害怕是否会听到什么可怕的消息——比方说煤灰病了或死了,或者他发现了铁匠。

“没事。”他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他自己也随即发现。“是这样的,小子。”他突然吐露。“盖伦今天来找我。他告诉我你要接受精技的训练,对我下令说,在他教你的期间,我不可以用任何方式插手干预——不可以提供建议,不可以叫你干活,就连跟你一起吃饭都不行。他说得非常……直接。”博瑞屈顿了顿,我心想不知他没说出来的那个更适合的形容词是什么。他掉头他顾。“以前我曾经希望他们给你这个机会,可是他们没给,我心想,嗯,或许这样比较好吧!盖伦会是个很严厉的老师,非常严厉。我听别人讲过。他会拼命鞭策学生,但他宣称他对学生的要求并没有超过他对自己的要求。唔,小子,我也听人家这么讲过我,如果你能相信的话。”

我让自己露出小小的微笑,换来了博瑞屈的一脸怒容。

“注意听我说。盖伦不喜欢你,这点他毫不隐瞒。当然,他根本不认识你,所以这不是你的错,完全只是因为……你的身份,还有你造成的事,天知道那都不是你的错。但如果盖伦承认这一点,他就得承认那是骏骑的错,而我从来没见过他肯承认骏骑有任何缺失、曾经做错过任何事……但就算你爱一个人,也该知道他不可能十全十美。”博瑞屈在房里快步踱了一圈,然后回到炉火旁。

“你只要把你想告诉我的话说出来就好了。”我建议。

“我正在努力啊?选”他凶道。“要找出该说什么可不容易。我甚至连我现在该不该跟你讲话都不确定,因为我不知道这算是插手干预,还是提供建议?但你还没开始上课,所以我现在说。在他面前尽你的全力。不要对盖伦回嘴,态度保持恭敬有礼,把他说的话全听进去,尽力学得又快又好。”他又顿了顿。

“我也没做其他的打算啊?选”我有点刻薄地脱口而出,因为我听得出来,这些都不是博瑞屈真正想说的话。

“我知道,斐兹!”他突然叹了口气,重重坐下与我隔桌相对。他双手掌根按着太阳穴,仿佛感到疼痛。我从没见过他如此烦乱的模样。“很久以前我跟你说过那另外一种……魔法。原智。就是跟野兽同在,几乎变成它们的一份子。”他稍微停顿,瞥视四周,仿佛担心有人会听见他倾身靠近我,说话的声音很轻但很急切。“你要离它远远的。我已经尽力想让你明白那是可耻的、错误的,但我从来不觉得你真正同意这一点。哦,我知道你大部分时间都遵守我的规定,没有那么做,但有几次我感觉到,或者怀疑到,你在瞎搞那种正派人绝不会碰的东西。我跟你说,斐兹,我宁愿……我宁愿到你被冶炼,也不希望你变成那样。对,不要一副这么震惊的样子,我真的是这么觉得。至于盖伦……听着,斐兹,在他面前连提都不要提这个事。不要说到它,在他附近甚至连想都不要想它。我对精技知道得很少,但有时候……哦,有时候你父亲用精技碰触到我,感觉起来好像他比我更早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也能看见我连对自己都隐瞒的事情。”

博瑞屈黝黑的脸上突然一阵深暗的潮红,我几乎觉得在他那双黑色眼睛里看见泪水。他转过头去看向炉火,我感觉我们终于要讲到他需要说的事情的重点了。是“需要”说而不是“想要”说。他内心有一股深沉的畏惧,他不允许自己有这股畏惧;如果换作是别人,比较没有气概、对自己没这么严格的人,那股畏惧会让他为之颤抖。

“……替你担心,小子。”他对着壁炉台上方的石块讲话,声音又低又含混,我几乎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为什么?”简单的问题最能打开别人的话匣子,切德教过我。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在你身上看出来,也不知道如果他看出来了,他会怎么做。我听说……不,我知道这是事实。以前有个女人,事实上只是个女孩,她跟鸟特别要好。她住在西边的山丘上,人家说她可以把天空里的野鹰叫下来。有些人很钦佩她,说这是一种天赋,他们把生病的家禽带去给她看,或者母鸡不肯孵蛋的时候把她找来。就我听说,她做的都是好事。但盖伦公开说她坏话,说她是个令人厌恶的东西,说要是她继续活下去生了小孩,对这个世界是有害的。结果有一天早上人家就发现她被打死了。”“是盖伦下的手?”

博瑞屈耸耸肩,这动作非常不像他。“他的马那天晚上离开过马厩,这点我知道。而且他双手淤血,脸上和脖子上有抓痕,但不是女人用手抓的那种抓痕,小子,是爪子抓出的痕迹,就像有老鹰攻击过他的样子。”“而你什么都没有说?”我不可置信地问。

他半吠半笑了一声。“我还没开口,另外就有人说话了。那女孩的表哥恰好在这里的马厩工作,他指控盖伦杀了她。盖伦没有否认。他们到见证石那里去打斗一场,由总是坐镇在那里的埃尔神来主持公道。在那里解决问题,得到的答案效力高过国王的宫廷,没有人能提出反驳。结果那男孩死了,大家都说这是埃尔主持公道,因为那男孩诬告盖伦。有个人就这么对盖伦说,他的回答是,埃尔的公道在于那个女孩没能生小孩就死了,还有她那受到污染的表哥也一样。”

博瑞屈沉默下来。他说的话让我觉得头晕想吐,一股寒冷的恐惧像蛇一样窜行全身。问题一旦在见证石那里解决,就再也不能提出抗辩了;那里的裁决比法律的效力更大,那是诸神的意旨。所以即将给我上课的是一个杀人凶手,如果他疑心我拥有原智,他会想杀了我。

“是的。”博瑞屈说,仿佛听见了我的思绪。“哦,斐兹,我的孩子,你要小心,要明智。”一时之间我感到惊诧,因为他听起来好像是在替我担心,但他接着又说:“不要让我蒙羞,小子,也不要让你父亲蒙羞。别让盖伦说我放任王子殿下的儿子长成半人半兽的东西,让他看看你不愧身上流着骏骑的血。”“我会尽力。”我嘀咕着。那一夜我满怀着悲惨恐惧上了床。

王后花园离女人花园很远,离厨房的花园或公鹿堡内任何其他花园都很远。事实上它是位在一座圆塔的顶端,朝海的那一侧墙盖得很高,但南侧和西侧的墙很矮,还有座椅沿墙而立。石壁留住太阳的暖意,并挡住咸咸的海风。那里的空气是静止的,几乎像是弯起手盖在耳朵上的感觉。然而建立在岩石上的花园自有一种奇特的狂野,这里有石头做的水盆,可能以前是给小鸟戏水或当喷泉用的,还有许多装着泥土垢大桶、小盆、长槽,其间夹杂着雕像。以前这些大桶小盆可能曾经种满绿叶鲜花,但现在仅剩下的植物是几根枝子还有盆里泥土上长的青苔,一个烂了一半的椰架上爬着枯萎的藤蔓。这情景让我心中充满一种古老的悲哀,清冷犹胜过此时已经出现了的秋末冬初寒意。我心想,这里应该交给耐辛的,她会让这里重新活过来。

我是第一个到的,不久之后威仪也来了。他也有瞻远家族深色发肤的特征,身材像惟真,是矮壮型的,我的身材则像骏骑,个子比较高。他一如往常,对我疏远但有礼,朝我点了个头,然后漫步四周看着那些雕像。

其他人很快也来了,人数之多让我惊讶,总共有十几个人。除了威仪是国王妹妹的儿子之外,这里没有人比我有更多的瞻远家族血统。这里有堂表兄弟姊妹和更远房的亲属,男女都有,年纪有比我大也有比我小的。比我小两岁的威仪大概是年纪最小的,25岁左右的端宁则应该是年纪最大的。这群人的态度收敛低调得颇为奇怪,其中几人聚在一起轻声说话,但大部分都散布四周,摸摸弄弄空洞花园里的东西或者看看雕像。

然后盖伦来了。

他从楼梯间走上来,让身后的门砰然关上,好几个人惊跳起来。他站在那里打量我们,我们也沉默看着他。

这么多年下来,我对瘦子有一点观察心得。有些瘦子像切德,看起来是太忙、太专注于生活了,要不是忘记吃饭,就是吃进去的东西全都被他们对生活的热切兴趣给燃烧殆尽。另外一种瘦于则憔悴枯槁,脸颊凹陷,骨头凸出,让你觉得他对这个世界太不满了,所以他吃进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丁点东西都是不甘不愿的。第一眼见到盖伦,我就敢打赌他这辈子从来不曾真正享受过半口食物或饮料。

他的衣着让我不解。那身衣服非常豪奢富丽,领口滚着毛皮,颈上也转着毛皮,背心上的琥珀珠串粗得足以挡住刀剑,但华丽的衣料紧紧绷在他身上,剪裁非常贴身,让人纳闷是不是裁缝做衣服的布料不够了。当时有钱人穿的都是宽袍大袖,袖子还故意切割出裂缝、内衬不同颜色,可是他的衬衫却紧得像猫身上的皮。他脚上穿着紧贴住小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马鞭,仿佛他刚骑完马就直接过来了。他的衣着看起来并不舒服,再加上他人瘦,给人一种小气的印象。

他浅色的眼睛不动声色地扫过王后花园,看看我们,然后立刻判定我们是不够格的一群。他的鹰勾鼻一喷气,一副面对不愉快差事的样子。“清出块地方来。”他指挥我们。“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推到一边去,堆在那堵墙旁边。动作快点,我对懒鬼可没耐心。”

于是花园最后的痕迹也被破坏了。那些花盆和花床是依照原先存在的小径和树木的位置摆放的,现在全被清开了,花盆推到一旁,漂亮的小雕像东倒西歪堆在花盆上。其间盖伦只开过一次口,是对我说的。“快一点,小杂种。”他对正在跟一盆沉重泥土奋战的我命令道,一鞭抽在我肩膀上。那一下打得并不重,比较像是轻敲一下,但这举动似乎非常蓄意,使我停住动作看着他。“你没听到我说的话吗?”他质问。我点头,继续搬那个花盆,眼角瞄到他脸上出现奇特的满意神色。我感觉他打我那一下是某种试验,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通过。

塔顶变成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只有一道道绿龟青苔和老旧的泥沟显示原来曾有花园的存在。他要我们排成两行,照年龄和身材调整我们的位置,然后把男生女生分开,女生排到男生的后面和右侧。“我绝对不容许心不在焉的态度或者调皮捣蛋的行为。你们是来这里学习,不是来瞎混的。”他警告我们。然后他要我们散开,伸直手臂前后左右都完全碰不到别人才可以。这使得我以为接下来要开始肢体动作了,但他指示我们站住不动,双手贴着身侧,注意听他说话。于是我们就站在冷冷的塔顶听他说教。

“我在这座城堡里担任精技师傅已经17年了。在你们之前,上我课的学生都是一小群一小群,人数很少,课程的进行也很私密。缺乏潜力的人会被安静地淘汰。当时六大公国只需要有少数人接受这种训练就可以了,我只训练最有潜力的人,不浪费任何时间在缺乏天分或纪律的人身上。而且我已经有15年不曾对任何人进行精技的启蒙。”“但我们如今面对邪恶的时代,外岛人劫掠我们的海岸,冶炼我们的人民。黠谋国王和惟真王子用他们的精技保护我们,他们尽了非常大的努力,也获得非常多的成功,尽管一般百姓做梦都想不到他们做了什么。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外岛人要跟我训练出来的头脑对抗是没有机会成功的。他们趁我们不备,或许赢得了几次鸡零狗碎的胜利,但是由我创造出来对抗他们的力量一定会战胜?选”

他浅色的眼睛里燃着火光,双手高举向天。他沉默了很久,抬眼望天,双臂高举过头,仿佛从天空抓下了力量。然后他双臂缓缓放下。

“这一点我知道。”他用比较平静的声音继续说。“这一点我是知道的。我创造出来的力量一定会战胜。但我们的国王——愿众神荣耀祝福他——他怀疑我。既然他是吾王陛下,我便遵从他的意旨。他要求我在你们这些血统不够纯正的人当中寻找,看看有没有哪个人具备足够的天分和意志力,用心纯正,灵魂坚毅,可以接受精技训练。我会这么做,因为国王对我下了命令。传说中,过去有很多人接受精技训练,它们跟国王合力击退了威胁国家的危险;也许真的是这样,或者也许这些古老传说太夸大了。无论如何,国王命令我试着训练出一些具备精技的人,因此我会尝试。”

他完全不理会我们这群人当中的5、6个女子,连看都没看她们一眼。他把她们排除在外的态度实在太明显了,我纳闷她们是哪里得罪了他。我多少算是认识端宁,因为她也是费德伦一个得意的学生。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热滚滚的不悦之情。我后面那排有个男孩动了动,盖伦立刻就跳到他面前。

“觉得无聊了是吧?听老头讲话很不耐烦?”“我只是小腿抽筋了,大人。”那男孩很不智地回答。

盖伦反手打了他一巴掌,打得男孩的头一阵摇晃。“闭嘴站好,不然就给我离开。对我来说都一样,反正我已经看出你很明显缺乏驾驭精技的毅力。但既然国王认为你有资格来这里,我就会试图教导你。”

我内心颤抖着,因为盖伦虽然对那男孩说话,眼睛却瞪着我,仿佛那男孩的动作是我的错似的。我心中涌起对盖伦的强烈厌恶之感。学习用棍和用剑的时候,我承受过浩得的击打,就连在跟切德上课的时候也忍受过不适,因为他要示范该按人身上的哪里、该怎么勒住别人,还有各种让人安静下来但不会使他残废的方式。博瑞屈也赏过我巴掌、踢过我、打过我,有些是有理由的,有些则是一个忙碌的男人在发泄挫折感。但我从没看过一个男人打起小男孩是像盖伦表现出来这般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努力让自己保持面无表情,不要显得直瞪着他,但是要看他,因为我知道如果转开视线,他就会指控我不专心。

盖伦满意了,对自己点点头,然后继续说教。要驾驭精技,他首先必须教我们驾驭自己。他认为关键在于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明天我们要在太阳出来之前到这里,不可以穿鞋袜、斗篷或任何羊毛衣物,头上也不许戴帽子。我们必须一丝不苟地维持身体的干净,他劝我们效法他的饮食和生活习惯。我们要避免吃肉、甜的水果、调味的菜、牛奶,还有“轻浮的食物”,他提倡的是粥、冷水、白面包和水煮的根茎类蔬菜。我们必须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对话,尤其是跟异性。他长篇大论建议我们避免任何“感官的”渴望,包括渴望食物、睡眠,或温暖。此外他还通知我们,他已经在餐厅里替我们特别单独安排了一桌,这样我们才能吃适合的食物,不会被别人无谓的闲聊——或者疑问——分心。他说到“疑问”的口气简直像是威胁。

然后他要我们做各式各样的练习。闭上眼睛,把眼珠子尽可能往上转。努力把眼珠子整个转过去,转到可以看见后脑勺的位置。感觉这动作造成的压力。想像如果你可以把眼睛转到后面去,你可能看见什么?你看到的东西是否可敬又正确?眼睛继续闭着,用一只脚站。努力保持完全静止不动。找到平衡,不只是身体的平衡,更是精神的平衡。只要把所有不三不四的念头赶出脑海,你就可以永远这么站下去。

我们站在那里,眼睛一直闭着,他在我们之间走来走去,我可以靠马鞭的声音听出他在哪里。“专心?选”他会这么命令我们,或者“你至少要努力试试看吧?选”那天我自己至少挨了4下鞭子。那几下打得不重,就像在轻轻点我一样,但被鞭子碰是件令人紧张的事,就算打得不痛。最后的那一下高高打在我肩膀上,鞭梢弹起来打在我赤裸裸的脖子上,尖端则打在我下巴上。我痛得皱起脸,但还是勉强没张开眼睛,用一侧疼痛的膝盖保持平衡。他走开,我感觉一道温热的血慢慢从我的下巴流出。

他把我们留了一整天,直到太阳像半个铜币沉在地平线下,晚风刮起。这段时间他没有半次放我们去吃东西、喝水,或进行任何其他必须事项。他脸上带着阴森的微笑看我们鱼贯经过他面前,我们直到走进门之后才敢蹒珊逃下楼梯。

我饿坏了,双手冻得红肿,嘴巴干得就算我想讲话也讲不出来。其他人看起来也差不多,不过有些人比我更难受。我至少习惯长时间工作了,他们其中不少人也习惯待在户外,比我大一两岁的欣怡则是习惯帮急惊风师傅织布,她的圆脸被冻得发白而不是发红。端宁在我们下楼的时候拉着她的手,我听见她悄悄对端宁耳语了什么。“要是他对我们有半点注意的话,感觉还比较不会这么糟糕。”端宁耳语回答她,然后我看见她们两个害怕地转过头去,深怕被盖伦看见她们两个交谈,那是个令人高兴不起来的景象。

那天的晚餐是我在公鹿堡吃过最痛苦的一餐,内容是用水煮谷类做的冷粥、面包、水,还有水煮的芜菁泥。盖伦没吃东西,监督着我们进餐。餐桌上没有人说话,我想我们连看都没看彼此一眼。我吃完分配给我的这份食物,离桌的时候几乎跟饭前一样饿。

上楼梯上到一半,我想起了铁匠,于是走回厨房去拿厨娘替我留的骨头和零碎剩肉,还有一壶水要给它的碗添水。我走上楼梯,这些东西感觉起来重得不得了。我觉得奇怪,在寒冷中露天待上比较没做什么的一天,居然跟一整天辛苦费力的工作一样让我疲倦。

等我回到房里,铁匠温暖地欢迎和吃起剩肉的热切态度就像有疗效的药膏一样抚慰了我。它一吃完饭我们就一起挤在床上,它想跟我咬打一番,但不久就放弃了。我让睡意把我攫走。

然后在黑暗中吓醒过来,深怕我睡过头了。我朝天空瞥一眼,知道我还来得及在太阳出来前赶到屋顶上去,但是会非常赶。我没时间洗澡、吃东西,或者替铁匠清理大小便了,而且盖伦不准我们穿鞋袜也好,因为我根本没时间穿。我在堡里飞奔,跑上楼梯往塔顶冲去,因为太累了所以没精神觉得自己像个笨蛋。前方摇摇晃晃的火把光芒让我知道前面也有人在跑,等我从楼梯间跑上塔顶,盖伦一鞭打在我背上。

那一下穿透我单薄的衬衫,意外的疼。我叫出声来,既是因为疼痛也是因为意外。“像个男人一样站好,驾驭你自己,小杂种。”盖伦严厉地对我说,又一鞭打下来。其他每个人都在前一天的位置上站好了,他们看起来跟我一样疲倦,而且大部分人看起来也都跟我一样,震惊于盖伦对待我的方式。我沉默走到我的位置上,面朝盖伦站好,但一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做。

“最后一个到的人就是迟到,就会受到这种待遇。”他警告我们。我觉得这是很残酷的规则,因为明天要避免被他打的唯一方式就是早到,让鞭子落在我的某个同学身上。

接着又是充满难受和随意虐待的一天。现在我看出来了,而且我想当时我自己内心最深处也知道这里,冰冷的岩石地面让赤脚变得麻木,而他把这件事说成一项荣耀。他激起我们的竞争心,不只是彼此竞争,更是跟他给我们塑造出来的寒酸形象竞争。“证明我错了?选”他一而再、再而三说。“我请求你们,证明我错了,好让我能给国王看到,至少有一个学生不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于是我们试着这么做。现在回顾起来,这一切实在非常奇怪,令我对自己感到惊异,但当时,在短短的一天之内,他成功地孤立了我们,让我们突然置身在另一种现实中,在此所有礼仪和常识的规则都不管用。我们沉默站在寒冷中,保持各种不舒服的姿势,闭着眼睛,身上穿的不比内衣多几件,他则在我们之间走来走去,用他那愚蠢的小皮鞭挥打我们,用他那恶毒的小舌头辱骂戏们。有时他会打你一巴掌或者狠推你一下,当你冷到骨子里的时候,挨上那么一下会痛得多。

缩身躲避,或者稍有动摇的人都被骂软弱。他一整天都在痛骂我们,一再说他是在国王的要求之下才肯来教我们的。他不理女生,而且尽管他常提到过去许多运用精技保卫疆土的王子和国王,却从没提起任何也这么做过的女王和公主。他也完全没讲过他这到底是在教我们什么,这里只有寒冷和他要我们做的不舒服动作,还有不确定什么时候会被打的感觉,我实在不知道当时我们何以拼命要忍耐熬过去。我们这么快就变成了他的共犯,和他一起贬低我们自己。

太阳终于壮起胆子再度朝地平线落下,但盖伦还留了两个惊奇给我们。他让我们站好,睁开眼睛,自由伸展一下。然后他临去又对我们说教一番,这次是警告我们提防我们当中那些愚蠢任性、会破坏所有人的训练的人。他边说边在我们之间慢慢走动,在队伍之间穿来穿去,他经过之处我看到许多人转动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他这一天第一次走向女生的角落。

“有些人,”他边走边告诫我们,“以为他们自己是不用守规矩的。他们以为自己应该特别受到注意,特别被放纵。这种自以为优越的幻象必须从你们脑中赶走,你们才可能学到任何东西。把这种课程教给那些懒鬼和蠢材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但他们也在这里,所以我会尊重国王的意旨,尝试教他们。不过我只知道一种方式可以唤醒这种懒惰的头脑。”

他挥鞭迅速抽了欣怡两下,端宁则被他推得单膝跪地,挨了4下鞭打。令我羞愧的是,我也跟其他人一起站在那里,看着他一鞭一鞭打下去,只希望她不会叫出声来,害她自己挨更多下。

但端宁站了起来,摇晃了一下,然后再度站稳,越过她前面的女孩看向前方,一动也不动。我叹气:心头一块大石落地。但盖伦又走回来了,像一只绕着小渔船转的鲨鱼,现在他说的是有些人自认不必遵守团体纪律,我们其他人只吃有益健康的谷类和纯净食物的时候,那些人却大口吃肉。我不自在地想着,不知是谁这么傻,居然敢在课后到厨房去。

然后我感觉鞭子热辣辣地打在我肩膀上。如果我以为他之前挥鞭是用了全力,这下我可是知道自己错了。

“你想欺骗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厨娘替她亲爱的宠物留了一盘吃的,是不是?但是公鹿堡里发生的事我全都知道,你可别搞错了。”

我醒悟到他指的是我端回去给铁匠吃的那盘碎肉。

“那食物不是给我吃的。”我抗议,然后恨不得咬住自己的舌头。

他眼里闪着冷冷的光。“只为了避免一点点皮肉之痛,你就愿意说谎。你永远都学不好精技的,你永远也配不上它。但是国王命令我试图教你们,所以我就试,尽管有你这个出身低贱的家伙在。”

我羞辱地承受他的鞭打。他边打边严厉责骂我,告诉其他人说,按照老规矩私生子是不能学精技的,如果我们遵守老规矩,就可以避免发生这种事了。

之后我沉默地站在那里,羞愧地听他继续朝我的每个同学身上都打了一鞭意思意思,同时还解释说,一人有错我们全都必须被罚。这句话完全不合理,但这并不重要;盖伦的鞭子打在同学身上远不如刚才打在我身上重,但这也不重要;重点在于他们全都为我的不守规矩而付出了代价。我这辈子从没觉得这么羞耻过。

然后他放了我们,让我们下楼去吃跟昨晚一样惨淡的晚餐。这次不管是在楼梯间还是在饭桌上都没人讲话了。饭后我立刻回到自己房间去。

等下就有肉了,我向等着我的饥饿小狗承诺。尽管腰酸背疼、肌肉酸痛,我还是强迫自己打扫房间,清干净铁匠的大小便,然后出去拿了新鲜的芦苇来铺地。铁匠有点生我的气,因为它一整天孤单独处,而当我想到自己完全不知这要命的训练会持续多久,我也苦恼起来。

我等到夜深,堡里所有的仆役下人都睡了,才敢下楼去替铁匠拿食物。我非常怕盖伦会发现,但我还能怎么做?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下走到一半,看见一根蜡烛摇曳的火光朝我接近,我缩身靠在墙边,突然确信来者一定是盖伦。但朝我走过来的是弄臣,浑身上下苍白得像他乎里拿的那根蜡烛,另一只手则拎了一桶食物,上面还放着一大杯水。他无声地向我招手,把我带回我房里。

进了房,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发起话来。“我可以帮你照顾小狗,”他冷淡地告诉我,“但我没办法照顾你。用用你的头脑,小子。他现在只是在虐待你们,哪里是要教你们什么东西?”

我耸耸肩,然后痛得一皱脸。“这只是为了让我们变得坚强一点,我想不会持续太久,之后他就会开始真正教我们了。我可以忍过去的。”然后:“等一下,”我对正从桶里拿出碎肉喂铁匠的他说,“你怎么知道盖伦对我们做了什么事?”“啊,那样就是泄漏秘密了。”他轻快地说。“这我可不能做。我是指泄漏秘密。”他把桶里的东西全倒出来给铁匠吃,替它的水碗添满水,然后站起来。

“我可以替你喂小狗,”他告诉我,“我甚至会试着每天带它出去走一走,但我可不要清理它的大小便。”他走到门前稍停了一下。“那是我的界线。你最好也决定你的界线在哪里,而且要快,非常快。你不知道有多危险。”

然后他就走了,把蜡烛和警告一起带走。我躺下来睡着了,铁匠正啃着一根骨头,自顾自发出小小狗的咆哮声。

正文 第十五章 见证石

精技,在最简单的层面上,是在人与人之间架起桥梁连接思绪。运用精技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在战争中,指挥官可以把简单的资讯和命令直接传送给他手下的军官,如果这些军官受过训练可以接收的话。精技力量强大的人甚至可以影响没受过训练者的头脑或者敌人的头脑,让他们充满畏惧或迷惑或疑虑。这么有天分的人很少见。但如果一个人具有高得不可思议的精技天分,他甚至有可能直接与古灵对话,而古灵只比众神本身地位稍低。鲜少有人敢这么做,而在那些真的这么做了的人当中,更少有人得到他们所要求的答案。因为,人们说,你可以问古灵,但他们回答的不见得是你所问的问题,而是你应该问的问题,且那个问题的答案也许是你听了之后就不能继续活下去的。

因为当你跟古灵交谈时,正是使用精技的甜美之感最强烈也是最危险的时候,而这种甜美之感是每一个操习精技的人都必须提防的,不管他是强是弱。在使用精技的时候,你会无比敏锐地感觉到生命,那是一种飘然昂扬的存在感,可能会让人忘了要继续呼吸。就算把精技运用在普通的用途上,这种感觉都非常强大,令人难以抗拒,心念不够坚定的人可能会上瘾。但跟古灵交谈的那种狂喜欢欣是如此强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运用精技与古灵交谈的人,感官和理智可能都因此永远灰飞烟灭;这样的人会在谵妄迷乱中死去,但他确实是死在欢乐的谵妄迷乱中。

弄臣说得没错,我对自己面对的危险毫无概念。我顽强地一头栽了进去。此刻我不忍细述接下来那几周的细节,只消说,每过一天盖伦就更进一步控制住我们,也变得愈来愈残忍、愈来愈把我们操弄于指掌之间。少数几个学生很早就消失了,欣怡是其中之一,她从第4天起就没有再来。之后我只见过她一次,她悄悄在堡里走道,脸上带着羞耻又寒酸的神色。后来我听说,她退出训练之后,端宁和其他女同学都不再理睬她,而且后来她们谈论起她的态度不是把她当成没通过一项考试,而是认为她做出了某种低下、令人厌恶的行为,永远不能得到原谅。至今我仍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她离开了公鹿堡,再也没回来过。

就像大海挑拣出沙滩上的小圆石,把它们前前后后散落在退潮的不同高度处,盖伦的责打和轻抚也把他的学生分了开来。一开始,我们每个人都拼命想当他最好的学生,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喜欢他或钦佩他。我不知道其他人有什么感觉,但我心中对他只有恨意,然而这股恨意之强烈,使你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被这个人打倒。经过他—天又一天的谩骂,若是从他口中听到不甘不愿表示认可的一个字,就好像受到其他任何师傅的滔滔称赞一样。被他贬低辱骂了那么多天,应该让我对他的讥嘲不再有感觉,但我却开始相信起他说的很多话,而且徒劳无功地试着改变自己。

我们时时刻刻争相吸引他的注意。有些人显然成为他的宠儿,威仪就是其中之—,盖伦常叫我们要多学学他。我很明显是他最鄙视的一个,然而即使如此,我仍—心想要在他面前表现得出类拔萃。经过第一天之后,我再也不是最后一个到塔顶的人。他打我的时候,我从来不摇晃。跟我一样特别受他鄙视的端宁也是如此。她变成了盖伦最卑躬屈膝的追随者,自从第一次挨鞭子之后再也没说过半句批评他的话。然而他总是找她麻烦,动不动对她严责痛斥,而且打她的次数远多过打其他女生的次数,但这只让她更坚决要证明她耐得住他的谩骂侮辱,而且她非常不能容忍任何人对我们接受的教导感到动摇或怀疑,其不能容忍的程度仅次于盖伦。

冬意逐渐深浓,塔顶又冷又暗,只有楼梯间传来的一点点光线。这是全世界最与世隔绝的地方,盖伦就是这里的神。他把我们冶炼成一个群体,我们相信自己是菁英,是优越的,具有学习精技的特殊荣宠。就连忍受讥嘲责打的我也都这么相信。我们看不起我们当中那些被他打倒的人,这时候我们只看得见彼此,只听得见盖伦的话。一开始我想念切德,也想着不知博瑞屈和耐辛夫人在做什么,但随着时间一个月一个月过去,这种不重要的挂虑就不再显得有意思了。我一心一意只想得到盖伦的赞许,就连弄臣和铁匠都几乎让我觉得烦。弄臣沉默地来来去去。虽然当我全身酸痛不已、疲倦不堪,只有铁匠凑在我脸上的鼻于是我唯一慰藉的时候,我才会对自己很少花时间陪陪我这只成长中的小狗感到惭愧。

经过寒冷残忍的3个月,盖伦把我们削减得只剩下8个人。此时真正的训练终于开始了,他也让我们恢复了一丁点的舒适和尊严,在当时看来这不只是极大的奢侈,更是盖伦的恩赐,我们必须心存感激。餐食内容加了点水果干,我们获准穿鞋,用餐时可以简短交谈—下——只不过就这样罢了,但我们全都卑躬屈膝地对之感激不已。但改变才刚刚开始而已。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片段全都透明清晰之至。我记得他第一次用精技碰触我的时候。我们站在塔顶上,现在人变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变得更大。然后他轮流走向我们,在每个人面前稍顿一下,我们其他人则沉默中恭敬地等待。“把你们的头脑准备好接受碰触。要开放自己接受精技,但是不可以沉溺在它的愉悦当中。愉悦不是精技的目的。”

他在我们之间穿梭,没有按照什么顺序。我们隔得很开,看不见别人的脸,而且我们眼睛若跟着盖伦的动作转,也会让他很不高兴。因此我们只听到他简短严苛的字句,然后听见每一个被碰触到的人发出倒吸一口气的声音。他厌恶地对端宁说:“我说的是开放接受它,不是叫你像只挨打的狗一样畏畏缩缩。”

最后他走向我。我照他的话做,就像他先前指示过我们的那样,试着放开我所有的感官知觉,只对他开放自己。我感觉他的心智拂过我的心智,像是在额头上轻轻一摸。我稳稳站着面对它。它变得愈来愈强,一股温暖,一道光亮,但我拒绝被它拉过去。我感觉到盖伦站在我脑海里,严苛地打量着我,我运用他教我们的专注技巧(想像一个用最纯净的白色木头做的桶子,把你自己倒进去),得以在他面前站稳,意识到精技带来的那种欢欣,但不向之屈服。那暖意三次涌遍我全身,但三次我都稳稳站住。然后他退出,不甘愿地朝我点了个头,但我在他眼中看到的不是赞许,而是一抹畏惧。

这第一次的碰触就像火星,终于点燃了火种。我抓住了它的本质。我还不能做到它,不能把自己的思绪送到外面去,但我有一种无法用言词述说的了悟。我将能习得精技。得了这份了悟,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不论盖伦做什么,都绝对无法阻挡我学会它。

现在想起来,我想他知道这一点,并且因为某种原因而感到害怕。于是接下来的那段日子,他对我更是变本加厉的残酷,如今看起来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骂我、打我,但怎么样也不能让我退却。有一次他用皮鞭打在我脸上,留下一条清晰的鞭痕,后来我进饭厅的时候博瑞屈凑巧也在那里,我看见他瞪大眼睛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紧咬着牙,那模样我再熟悉不过了。但我转开视线低下头,他站了一会儿,怒视着盖伦,盖伦则轻蔑地盯着他,然后,握着拳的博瑞屈转身离开了饭厅。这下子不会出现冲突场面了,我放松下来,松了口气,但是盖伦接着看向我,他脸上胜利的表情让我心寒。现在我是他的人了,他清楚得很。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对我而言是痛苦和胜利交杂的。他毫不放过任何贬低我的机会,然而我知道他要我们做的每一项练习我都做得极好。我感觉到其他人摸着他精技的碰触,这对我来说这就像张开眼睛一样简单。有一次我经历了极度恐惧的片刻,当时他用精技进入我的脑海,叫我大声说出一句话。“我是个杂种,让我父亲声名蒙羞。”我平静地大声说出来。然后他又在我的脑海中说话。你的力量是从别的地方来的,小杂种。这不是你的精技。你以为我找不出来源吗?这下子我在他面前胆怯了,从他的碰触退缩回来,把铁匠藏进我脑海。他对我微笑,露出满口利齿。

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我们玩着捉迷藏的游戏。我必须让他进入我脑海,才能学会精技;一旦他进来了,我就像踩在烧烫的煤炭上跳舞一样,把我的秘密藏起来不让他找到。我藏的不只是铁匠,还有切德和弄臣,还有莫莉、凯瑞和德克,还有其他更老的、我甚至不会对自己泄漏的秘密。这一切他都在寻找,我则拼了命把一切在空中轮流抛接,让他够不到。但尽管如此,或许正因为如此,我感觉自己的精技愈来愈强了。“少耍我?选”一番交手之后他吼道,然后对震惊得面面相觊的其他学生发起脾气。“专心做你们的练习?选”他对他们吼叫。他从我身旁走开,然后突然转过身扑向我,用拳头和穿着靴子的脚攻击我,我就像莫莉以前那样,除了护住脸和肚子之外什么也没想。他雨点般落在我身上的举打脚踢比较像是小孩子发脾气,而不像成年男人的攻击。我感觉到这些动作都不痛不痒,突然心头一凉地发现自己正在抗斥他。我抗斥的力道没有强到会让他感觉到,但是以使他的拳脚都不如他企图的重,而且我还知道他根本不晓得我在这么做。当他终于放下拳头、我壮着胆子抬起眼睛的时候,我短暂感觉自己赢了,因为塔顶上的其他人都在看他,眼神中混合了嫌恶与畏惧。他过火得连端宁都忍受不了了。他面白如纸,转过身去,那一刻我感觉到他做了个决定。

那天晚上我在房里,累得不得了,但是疲弱到无法入睡的地步。弄臣留了食物给铁匠,我正拿着一大根牛肘子逗它,把骨头拿在它就是差那么一点够不到的地方,它咬住我的袖子啃个不停。它很喜欢这种游戏,假装发出凶狠的咆哮声,咬甩着我的袖子和手臂。它已经长得很接近它能达到的最大体形,那粗厚小脖子上的肌肉令我骄傲。我用空出来的那只手捏它的尾巴,它猛然转身对这番新的攻势发出咆哮。我把骨头在两手间抛来抛去,它的视线跟着来来回回,张嘴拼命要追咬骨头。“没大脑哦,”我逗它说,“你只想到你想要的东西,没大脑,没大脑哦?”“就像它主人—样。”

我吓了一跳,铁匠就在那一秒抢到了骨头。它咬着它趴下,只敷衍地对弄臣摇了一下尾巴。我坐下,喘不过气来。“我完全没听到开门的声音。或者关门的声音。”

他对这句话不予理会,直接说他的重点。“你认为盖伦会容许你成功吗?”

我沾沾自喜地微笑。“你认为他阻止得了吗?”

弄臣叹了口气坐在我旁边。“我知道他阻止得了,他也知道。我不确定的是他有没有那么狠,但我猜他有。”“那就让他试试看吧?选”我轻率地说。

“在这件事情上我没有选择。”弄臣坚持严肃的态度。“我本来是希望能说服你不要去试。”“你希望我放弃?现在?”我不敢置信地问。

“是的。”“为什么?”我追问。

“因为,”他开口,然后挫败地停下来。“我不知道。有太多事情汇聚在一起。也许如果我抽松一根线,结就打不起来了。”

我突然觉得好累,先前胜利所带来的欢欣在他阴郁的警告之下崩塌。我不耐烦的情绪占了上风,凶巴巴顶他一句:“要是你没办法把话讲清楚,那干嘛还要讲?”

他沉默下来,好像我掴了他一掌。“这是另一件我不知道的事。”最后他终于说,然后起身要走。

“弄臣。”我开口叫他。

“对,我是弄臣,弄不清楚的弄。”他说着离去。

就这样,我坚持下去,变得愈来愈强,对我们上课的进度缓慢感到不耐。我们每天一再做同样的练习,其他人才逐渐学会对我来说那么自然的东西。我纳闷,他们怎么会这么封闭,与外界的一切这么隔离?他们怎么会这么难开启自己的头脑,接受盖伦的精技?我自己该做的不是开启,而是要对他保持封闭,让他看不到我不想让他看的东西。在他敷衍地用精技碰触我时,我常感觉到一条触须想溜进我脑海,但我避开了。

“你们准备好了。”他在冷冽的一天宣布。这时是下午,但最明亮的那些星星已经出现在深蓝色的天空中。我怀念昨天的云层,那云虽然把雪下在我们身上,但至少阻拦住了此刻这更深沉的寒冷。我的脚趾头在盖伦恩准我们穿的皮鞋里动了动,试着恢复暖意和知觉。“先前我用精技碰触你们,让你们习惯。现在,今天,我们要来尝试完全的接合,我会向你们每个人伸探过去,你们也要向我伸探过来。但是要小心!你们大部分人都能抗拒精技碰触所带来的令人分心的感觉,但是你们先前感觉到的只是最轻微的一碰而已。今天的会比较强。你们要抗拒它,但仍对精技保持开放。”

他再度缓缓地在我们之间移动。我等着,疲弱但并不害怕。我一直期待要尝试这么做,我已经准备好了。

有些人明显是失败了,被骂懒惰或者笨蛋。威仪得到称赞,端宁被打了一巴掌,因为她伸探得太急切。然后他走到我这里。

我紧绷备战,仿佛要面对一场角力。我感觉到他的心智拂过我,也谨慎地把思绪朝他伸探过去。是这样吗?

对,小杂种。是这样。

一时间,我们势均力敌,像坐在翘翘板两端的孩童。我感觉到他把我们的接触稳住,然后突然朝我撞进来。那感觉就像是被重重打了一下无法呼吸,但是心智上而非生理上的,我不是无法呼吸,而是无法驾驭我的思绪。他在我的脑海中洗劫,乱翻我的隐私,我无力相对。但在他掉以轻心的胜利时刻,我找到了一处开口,朝他猛抓过去,试着夺取他的头脑就像他夺取我的头脑。我抓住了他,紧握着他不放,在令人晕眩的刹那间我知道自己比他强,我可以随意把任何思绪硬塞进他脑海。“不要?选”他尖叫,我隐约知道他以前某个时候也曾经像这样,跟一个他鄙视的人挣扎着。“要?选”我坚持。“死吧?选”他命令我,但我知道我不会去死。我知道我会赢,于是集中意志力,狠狠紧抓住他。

精技并不在乎谁赢。它不容许任何人对任何一个思绪投降,一刻也不行。但我就是这样。于是我忘了防备精技的那种狂喜至乐,那是它的蜂蜜也是它的尖刺。短暂忘我的欢快涌上我全身,淹没了我,盖伦也沉在底下,不再探索我的脑海,只求回到他自己的脑海。

我从来不曾有过像那一刻的感觉。

盖伦说过那是一种愉悦,我原本预期会出现一种愉快的感受,就像冬天里的暖意,或者玫瑰的芬芳,或者口中尝到甜甜的味道。但这感觉跟这些事物完全不像。愉悦这个词太具象、太生理性了,无法形容我感觉到的那种东西。它跟皮肤或身体毫不相干,满盈充塞着我,像一股潮水冲刷着我,我无法抗拒。无比的欢欣充满我心中,在我全身流涌,我忘了盖伦和其他的一切。我感觉到他逃开了我,也知道这很重要,但我无法去在意。我忘记一切,只知道探索这种感受。

“小杂种!”盖伦咆哮,一拳打在我头侧。我无助地倒在地上,因为那股疼痛不足以把我从精技的迷醉出神状态中唤醒。我感觉到他在踢我,我知道身体底下那造成我淤血刮伤的石头是冷的,但我却觉得我被抱着,被包在厚厚一层短暂忘我的欢快中,它不让我去注意自己被殴打。我的头脑向我确保,虽然我全身疼痛,但一切都没有问题,我不需要反抗或逃跑。

某个地方有一波潮水逐渐退去,留下我喘息着搁浅在沙滩上。盖伦站着俯视我,头发和衣服凌乱,满身大汗。他俯身靠近我,呼出的气在寒冷中变成白雾。“死吧?选”他说,但我没听到这两个字,我是感觉到的。他松开我的喉咙,我倒下。

在精技那吞噬一切的无比欢欣过后,出现的是一股晦暗的失败和罪恶感,强大得使我身体的疼痛相形失色。我的鼻子在流血,每一下呼吸都很痛,他先前使劲把我踢得在石板地上滚来滚去,我全身的皮肤都刮破擦伤了。各处不同的疼痛彼此强烈抵触,每一处都喧闹着要我注意,使我连自己究竟伤得多厉害都搞不清楚,连重新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但笼罩在这一切之上的,是知道我失败了的那种感觉。我被击败了,我不配学精技,盖伦证明了这一点。

我听见他在对其他人吼,声音似乎来自很远的地方。他告诉他们要小心,如果缺乏纪律的人无法让自己的头脑避开精技的愉悦,就会受到这种对待。他警告他们所有人,如果一个人想使用精技,却被精技带来的那种愉悦所迷惑的话,就会变得没有头脑,像个大婴儿,不会说话,看不到东西,大小便在身上,忘记思想,甚至忘记吃喝,直到死去。这种人连遭人嫌恶都不配。

我就是这种人。我沉入羞愧之中,无助地哭了起来。我活该受到他这种对待,他甚至应该把我修理得更凶才对。我浪费了他的时间,把他尽心尽力的教导变成了自私放纵。我逃离自己,往愈来愈深处躲避,但在我的每一层思绪中都只找到对我自己满满的嫌恶和恨意。我最好去死。虽然我就算从塔顶跳下去还是不足以洗除我的羞耻,但至少这样我就再也意识不到它了。我躺着不动,哭泣着。

其他人离开了,每个人经过的时候都骂我一声,或吐我口水,或踢我、打我一下,但我几乎没有注意到,因为我比他们更排斥我自己。然后他们都走了,盖伦站着俯视我,用脚踢踢我,但我无法回应。突然间他无所不在,在我上方、在我下方、在我四周、在我内里,我无法拒绝他。“你看吧,小杂种,”他又狡猾又平静地说。“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你不配学,早就跟他们说过这种训练会害死你,但你就是不肯听,你拼命要篡夺已经给了别人的东西。结果我又说对了。嗯,能把你除掉,这段时间也就不算白费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过了一段时间,我意识到低头看着我的是月亮而不是盖伦。我翻身趴着,虽然我站不来,但是我可以爬,就算爬得不快,就算连肚子都没办法完全离地,但我还是可以又拖又扯地把自己往前移。我专心致志开始朝那堵矮墙前进,心想可以把自己拉到一张长凳上,再从长凳上爬到墙头。然后,往下。结束一切。

在寒冷黑暗中,那一路爬起来好长。我听见某处有种哀鸣,这也让我鄙视自己,但当我把自己往前拖的时候,那哀鸣声愈来愈大,就像远处的一点火星随着你走近而变成一把火焰。它拒绝被我忽视,在我脑海里变得愈来愈响,哀鸣着抵抗我的命运,那细微的小小声音抗拒,不许我去死,否认我的失败;而且它是温暖光亮的,变得愈来愈强,我试着找到它的源头。

我停下来。

我躺着不动。

那哀鸣就在我内在,我愈是寻找它,它就变得愈强烈。它爱我,就算我不能、不肯、也并不爱我自己,它仍然爱我;就算我恨它,它仍然爱我。它用小小的牙齿咬住我的灵魂,拼命紧紧拉住我,让我无法继续往前爬。如果我试图继续爬,它就爆发出一阵绝望的嚎叫,烧灼着我,禁止我打破这份如此神圣的信任。

是铁匠。

它为了我身体和心理的痛苦而哭叫,当我停止朝墙边挣扎爬去的时候,它欢喜不已,庆幸我们得到了胜利。而我能给它的回报只有躺着不动,不再企图毁灭自己,但它向我确保这样就够了,就很多了,就很令它欢喜了。我闭上眼睛。

月亮高挂天空,博瑞屈轻轻把我翻过身来,弄臣高举一支火把,铁匠在他脚边蹦蹦跳跳。博瑞屈抱住我站起来,仿佛我仍然是那个刚交给他照管的小孩。我短暂瞥见他那张黝黑的脸,但读不出任何表情。他抱着我走下长长的石阶,弄臣举着火把照路,然后他抱着我走出城堡,回到马厩楼上他房里。之后弄臣就离开了,剩下博瑞屈和铁匠和我。就我记忆所及,没有人说半个字。博瑞屈把我放在他自己的床上,然后把整张床拉得更靠近炉火。我逐渐恢复温暖,强烈的疼痛随之而来,我把身体交给博瑞屈,灵魂交给铁匠,放开我的头脑很长一段时间。

我睁开眼睛,看见夜色。我不知道这是哪一夜。博瑞屈仍然坐在旁边,没有打盹,连歪倒在椅子上都没有。我感觉到肋骨部分被绷带紧紧包扎,抬起一只手想摸摸看,但手上也有两根手指上了夹板。博瑞屈眼睛看着我的动作。“那两根手指头肿了,而且不只是被冻肿而已。因为肿得太厉害,我看不出是骨折还是扭伤,不过我还是上了夹板,以防万一。我猜只是扭伤。我想,如果那两根手指头是骨折,那么我包扎的时候就算昏迷了也一定会痛醒过来。”

他的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告诉我说,他刚给一只新来的狗打过虫,以防传染。他平稳的声音和平静的动作能安抚慌张狂乱的动物,在我身上也发挥了效用。我放松了,心想既然他这么平静,那一定没有大碍。他一只手指插进支撑我肋骨的绷带,检查松紧度度。“发生了什么事?”他边问边转身拿起一杯茶,仿佛我的答案无关紧要似的。

我脑中回溯这几个星期,试着找出方法来解释。事件在我脑中跳动、溜走,我记得的只有我的挫败。“盖伦给我考试,”我缓缓说。“我没通过,所以他惩罚我。”说着,一波灰心、羞愧、罪恶感的浪潮扑打上来,冲掉了我在这熟悉环境里短暂感觉到的安慰。趴在炉火边睡觉的铁匠突然醒过来坐直身,我直觉反射式地在它哀鸣出声之前就让它安静下来。趴下。休息。没事的。它照做了,让我松了口气;更让我松口气的是,博瑞屈似乎没意识到我们之间传达了什么。他把茶杯朝我递过来。

“把这个喝了。你的身体需要水分,这些药草能够止痛,让你睡着。现在就把它喝光。”“这茶好臭。”我告诉他,他点点头扶住杯子,因为我双手淤血得太厉害,无法弯曲抓握。我把药草茶喝光,躺回床上。

“就这样?”他小心地问,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他考你一项他教过你的东西,结果你不会,所以他把你搞成这样?”“我做不到。我没有那种……自我纪律。所以他惩罚我。”我回想不起细节,只有羞愧冲涌上来,将我淹没在悲惨沮丧之中。

“把人打个半死,是没法教会他自我纪律的。”博瑞屈谨慎地说,把一项事实陈述给一个白痴听。他把杯子放回桌上,动作十分精确。

“这不是要教我……我想他认为我根本就是朽木不可雕。这是为了让其他人看看,要是他们失败了会有什么下场。”“没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是可以用恐惧来教的。”博瑞屈顽固地说,然后用比较温暖的态度又说:“只有差劲的老师才会用打骂威胁的方式来教学生。你想想,要是用这种方式来驯服马或者狗会怎么样?就连最笨的拘,也是被摸比被打要容易学会东西。”“你以前教我某些东西的时候也打过我。”“是的,我是打过你。但我打你是为了让你集中注意力,或者是要警告你,或者是要唤醒你,而不是为了伤害你,更从来不会打断你的骨头、弄瞎你的眼睛、让你的手动弹不得。从来没有。你怎么样也不能跟任何人说我曾经那样打过你或任何我照顾的牲畜,因为那不是事实。”他对我居然会有这种想法感到很愤慨。

“是的,这一点你没说错。”我努力想着该怎么让博瑞屈了解我为什么被惩罚。“但这个情况不一样,博瑞屈,这是另一种学习,另一种教导。”我试着解释,感觉必须为盖伦的公正性辩护。“是我自己活该,博瑞屈。他的教法没有错,是我没办法学。我尽力了,真的尽力了,但是我同意盖伦,我相信不让私生子学精技是有原因的。我身上有个污点,有种致命的弱点。”“狗屎。”“是真的。你想想看,博瑞屈,如果你把—匹劣种牝马跟一匹优良牡马交配,生出来的小马虽然可能有父亲的优秀,但也同样可能有母亲的缺点。”

一段很长的沉默,然后他说:“我很怀疑你父亲会跟‘劣种’的女人同床共枕。如果对方没有一点优秀之处,没有一点志气和聪慧,他是不会、也不可能这么做的。”“我听人说,他是被山上的巫女施法迷住了。”这是我第一次把这个我听过很多次的故事说出来。

“骏骑不是那种会被乱七八糟魔法迷住的人。他的儿子也不是只会哭、没志气的笨蛋,躺在地上说他活该被痛打。”他倾身靠近,轻轻一触我太阳穴下方,一阵剧烈的疼痛爆发开来,我差点昏过去。“那种‘教导’只差这么一点点就让你瞎了一只眼。”他的脾气上来了,我闭嘴。他在房里快步踱了一圈,然后陡然转过身面对我。

“那只小狗,它是耐辛的那只狗生的,是不是?”“是。”“但是你该不会……哦,斐兹,拜托你告诉我你被打成这样不是因为你用了原智的关系。如果他把你打成这样是为了那个原因,那么我对谁也开不了口说半个字,在这整座城堡里、这整个国家里也没都没脸见人了。”“不是,博瑞屈,我跟你保证,这件事跟小狗一点关系也没有。是我自己失败了,没办法学会他教我的东西,是我太软弱。”“闭嘴?选”他不耐烦地命令我。“既然你这么说就够了。我很了解你,知道你保证的事一定是真的,不过你讲的其他话一点狗屁道理也没有。你继续睡吧,我现在要出去,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你休息一下,这是最能治病疗伤的方式。”

博瑞屈像是有了某个目标,我的话似乎终于让他满意,让他决定了某件事。他很快换好衣服,套上靴子,改穿一件宽松的衬衫,外面只罩了一件皮背心。博瑞屈走出去,铁匠站起来焦虑地呜叫,但无法向我传达它的担忧。它走到床边爬上来,钻进被子里靠在我身旁,用它的信任来安慰我。我整个人笼罩着晦暗的绝望,只有它是我唯一的光亮。我闭上眼睛,博瑞屈的药草茶让我沉入无梦的睡眠。

那天下午近傍晚我醒过来,一阵冷空气抢在博瑞屈之前进房。他把我全身检查一遍,随手拨开我的眼睛,用能干的双手摸摸我的肋骨部位和其他淤血伤处。他咕哝着表示满意,然后脱下身上撕破又沾满泥巴的衬衫,另外换穿一件。他边换衣服边哼歌,心情似乎很好,跟浑身是伤又沮丧的我大相径庭、格格不入,等他再度离开,我几乎是感到解脱。我听见他在楼下吹着口哨,大声向马夫发号施令,一切听来都是这么正常、这么普通又实际,我对这种日子的渴望强烈得让自己吃惊。我想要回到那种生活,回到马匹和狗儿和稻草的温暖气味中,回去做单纯的工作,然后把一天的工作彻底做好之后筋疲力尽地睡个好觉。我渴望那种生活,但我现在是这么一文不值的人,一定连那种生活都过不成。盖伦常常对堡里做这些简单工作的人表示轻蔑,对厨房女仆和厨娘他只有鄙视,对马夫他只有奚落,而那些配剑持弓保卫我们的士兵在他口中则是“流氓和蠢材,只能对着全世界乱挥乱砍,用剑去控制他们不能用头脑控制的东西”。于是现在我陷入奇怪的挣扎,一方面渴望回去当那种盖伦已经让我相信是可鄙的人,一方面心中却又充满疑惑和绝望,觉得我连那样都做不到。

我在床上躺了两天。照顾我的博瑞屈一副快活的模样,有说有笑、脾气很好,让我完全想不透。他步履轻快、信心十足,看起来年轻了许多。看来我受伤竟让他心情如此大好,使我更加沮丧。但我在床上躺了两天之后,博瑞屈告诉我说再继续趟着不动就有害健康了,如果我希望伤势恢复得好一点,就该起来动一动。然后他找了一堆小事让我做,这些事都不吃力,但足以让我忙不过来,因为我常常需要停下来休息。现在想起来,我相信他的主要目的其实不在于要我运动,而是要让我不会闲着,因为之前两天我就只是躺在床上、瞪着墙壁、鄙视自己。面对我这么毫无松懈迹象的沮丧,连铁匠都开始没胃口吃东西了。然而铁匠仍是我唯一的真正安慰。跟着我在马厩里走来走去,就是它这辈子最纯粹的享受了,它把闻到的、看到的东西都传达给我,强烈得让我重新记起我初次投入博瑞屈的世界时那种惊奇之感,尽管我现在非常低落。铁匠对我的占有欲也强到不讲理的地步,连煤灰闻我它都不许,结果被母老虎凶了一下,吓得它哀叫着躲到我脚边。

隔天我求博瑞屈让我自己运用时间,然后去了公鹿堡城里。进城的路花了我前所未有的长时间,但我缓慢的步伐让铁匠很高兴,因为这样它就有时间可以在沿路的每一堆草、每一棵树旁边好好闻一闻。我本来以为见到莫莉可以让我心情好一点,但我走到蜡烛店的时候她正在忙,因为有即将开航的船订了3大批货。我坐在店里的壁炉旁,她父亲坐在我对面,一边喝酒一边瞪着我。虽然生病让他体力衰退,但他个性却还是没改,有些时候他还有力气坐起来,也就有力气喝酒。过了一会儿我放弃努力找话讲,只是看着他边喝酒边骂他女儿,莫莉则忙得团团转,既要工作得有效率又要亲切招待顾客。这一切可悲的、小家子气的生活令我沮丧。

到了中午,她告诉她父亲说她要把店关起来,去送一批货。她把一个架子的蜡烛交给我拿,自己也抱了一堆,然后我们扣上门栓离开。她父亲喝醉了,咒骂声从我们身后传来,但她置之不理。一走进清冷的冬风,莫莉就快步走到店后,我也跟着走去。她示意要我安静,打开后门把手里的蜡烛通通放了进去,我手上的也放在那里,然后我们离开。

我们在城里随意走了一阵,很少交谈。她提起我脸上的淤血,我只说我摔伤了。冷风无情地吹,市场里的摊子几乎全都空着,既没有顾客也没有卖主。她对铁匠用了很多心思,让它快乐得不得了。走回店的路上我们在一家茶馆停留,她请我喝加了糖和香料的热酒,跟铁匠玩了好久,它整个身体翻过来躺在地上,所有的思绪都在她的亲切感情中打滚。我突然想到铁匠是那么清楚地意识到她的情绪,然而她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它的情绪,只除了最肤浅的那些。我轻轻朝她探寻,但发现她今天飘忽不定,像某种香味,刚闻到的时候很强,但在同一阵风里马上又变得微弱。我知道我可以更坚持深入,但不知怎么的觉得这样没有意义,一股孤单感笼罩住我,一股致命的忧郁,想到她对我也永远只能像对铁匠一样仅有模糊的意识。因此我把她对我讲的简短语句当作是小鸟在啄食干面包层,也没有去触动她悬垂在我们之间的沉默帘幕。不久后她说她不能再耽搁了,否则就会有麻烦,因为即使她父亲已经没力气打她,他还是可以把酒杯摔到地上,或者弄倒一架子一架子的东西,表示被冷落让他不高兴。她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古怪的浅笑,仿佛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把他的行为看成是有趣的,这件事就不会显得这么糟糕。我笑不出来,她眼神从我脸上移开。

我帮她穿起斗篷,我们离开茶馆,走上山坡走进风里。这种景况突然像是我这一辈子的象征。走到她店门口,她让我大吃一惊地抱了抱我,在我下巴上亲了一下,那拥抱短暂得像是在市场里被撞了一下。“新来的……”她说,然后说:“谢谢,谢谢你能了解。”

然后她迅速进了店里关上门,留下发冷又困惑的我。她谢谢我了解她,但我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与她隔绝,与所有人隔绝。上坡走回城堡的路上,铁匠一直叽哩咕噜对自己说个不停,说它在她身上闻到了好多种香味,说她替它搔到了它自己就是抓不到的耳朵前面的地方,还说她在茶馆里喂它吃了一个甜面包。

我们在下午过半的时候回到马厩,我做了几样工作,然后上楼回到博瑞屈的房问,跟铁匠一起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博瑞屈站着俯视我,微微皱着眉。

“起来,让我看看。”他命令,我疲倦地爬起来,安静地站着,让他用灵活的双手检查我的伤势。他对我手的状况感到满意,告诉我说现在应该可以拆掉手上的绷带了,但是我肋骨部分的包扎还要继续留着,叫我每晚来找他调整包扎的松紧。“至于其他部分嘛,保持干净干燥,不要去抠伤口上结起来的痂。要是有哪个地方开始化脓了,就来找我。”他拿个小罐子装满一种缓解肌肉酸痛的药膏,递给我,我推断这意思就是说我该走了。

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那一小罐药,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忧伤,然而我找不到半个字可说。博瑞屈看看我,脸色一沉转过身去。“不许那样。”他生气地命令我。

“哪样?”我问“你有时候看我的眼神就像主人一样。”他静静地说,然后口气又变回尖锐。“哪,不然你打算怎么样?一辈子躲在马厩里吗?不行,你必须回去。你必须回去,把头拾得高高的,跟城堡里的人—起吃饭,在你自己房里睡觉,过你自己的生活。对了,还有回去上完那个该死的精技课。”他前半段的命令听来已经很困难了,但这最后一项我知道是不可能的。

“我不能回去。”我说,不敢相信他怎么这么笨。“盖伦不会让我回到那个团体里,而且就算他让我回去,我也永远跟不上我漏掉的进度。我已经失败了,博瑞屈。我失败了,结束了,我需要另外找事情给自己做。我想学驯鹰,拜托。”说出这最后一句连我自己都感到有点诧异,因为事实上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博瑞屈的回答跟我说的话奇怪程度下相上下。

“你学不了,因为猎鹰不喜欢你。你太暖了,而且你不够少管闲事。现在你听我说,你没有失败,你这个笨蛋,盖伦是想把你赶走。如果你不回去,就是让他赢了,你必须回去把它学起来。但是——”说到这里他对我凶起来,眼神里的怒气是针对我的,“他打你的时候,你不用像匹拉货车的骡了—样呆呆站着。你生来就有权利让他花时间教你,叫他把你本来就该得到的东西给你。不要逃跑,从来没有人靠逃跑做出什么事。”他顿了顿,开口想继续说什么,然后又停了下来。

“我缺了太多堂课,我永远也没办法——”“你什么课也没缺。”博瑞屈顽固地说。他转过身去又加了一句,我读不出他语调中的意思。“从你离开之后他们就没上过课,你应该能够从先前中断的地方继续下去。”“我不想回去。”“不要浪费我的时间跟我争辩。”他严格地说。“你要是敢这样考验我的耐性就试试看。我已经告诉你你该做什么了,你就去做。”

突然间我又变成6岁小孩,这个男人—个眼神就让满厨房的人退缩。我颤抖着,感到畏缩。突然间,面对盖伦似乎比违逆博瑞屈要来得容易,尽管他又说:“你要把那只小狗留在我这里,直到你上完课为止。把一只狗整天关在你房间里实在太不应该,它的毛会变糟,肌肉也没办法好好长。但你最好每天晚上来这里看它和煤灰,否则我就唯你是问。而且我才不在乎盖伦对这点行什么意见。”

就这样,我被打发走了。我向铁匠表达要它留在博瑞屈这里的意思,它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点,让我既惊讶又伤心。我垂头丧气,拿着那罐药膏没精打彩地走回堡内,从厨房拿了食物回房间吃,因为我没勇气面对餐桌上的任何人。房里又冷又暗,壁炉里没有火,烛台上没行蜡烛,脚下肮脏的铺地芦苇发出臭味。我去拿了蜡烛和柴薪,生起火,在等待炉火稍微去除岩石墙壁和地板的寒气的同时,我忙着捡起地上的草堆。然后我依照蕾细的建议,用热水加醋好好把房里刷洗了一番。不知怎么,我拿到的醋是加有龙蒿的,所以刷洗完之后我房里充满了这种药草的味道。我筋疲力尽倒在床上,睡着之前纳闷着为什么我从来没发现该怎么打开那扇通往切德房间的秘门。但我毫不怀疑就算我找到他,他也会把我打发走,因为他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在盖伦把我教完之前绝对不会插手干预。或者说,在他发现我在盖伦的课堂上已经完蛋了之前。

弄臣的烛光让我醒来,我完全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直到他说:“你现在还有足够的时间盥洗、吃东西、然后还能第一个到塔顶。”

他拿了一个装满温水的宽口大水壶来,还有从厨房烘炉里取出的热呼呼面包卷。

“我不要去。”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弄臣露出惊讶的表情。“为什么?”“去了也没用,我学不成的。我就是没有那种才能,我已经不想继续拿头去撞墙了。”

弄臣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以为你原先一直学得很好啊,直到……”

这下子轮到我惊讶了。“很好?你以为他为什么讥嘲我、打我?是为了奖励我学得好吗?不是。我连精技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没办法了解,其他人全都已经超过我了。我何必再回去?好让盖伦更彻底证明他说得再对也不过了吗?”“这,”弄臣小心地说,“有点不太对劲。”他思索了一会儿。“之前我要你别再去上课,你不肯。你记得这件事吗?”

我回想。“有时候我是很顽固。”我承认。

“如果我现在要你继续上课呢?要你上楼到塔顶去,继续尝试呢?”“你为什么改变了心意?”“因为我当时想要预防的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你熬了过来没死掉。所以现在我想……”他话说到一半就中断了。“你说得对,既然我不能把话讲得简单明白,何必还要讲?”“如果我说过这种话,现在我很后悔。一个人不应该对朋友讲这种话。我不记得这件事了。”

他淡淡一笑。“如果你不记得,那我也就把它忘记。”他伸出手拉住我的双手,他的手带着种古怪的凉意,让我浑身一阵冷颤。“如果我请求你继续去上课,你会愿意吗?以朋友的身份请求你?”

朋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听来很古怪。他的语气毫无讥嘲之意,说得很小心,仿佛把这个词说出口来可能会粉碎它的意义。他那双浅淡无色的眼睛牢牢看着我的眼睛,我发现自己没办法说不。于是我点头。

尽管这样,我起床的动作还是很迟疑。他带着不动声色的兴趣看着我拉直理平前一夜穿着睡觉的衣眼,洗脸,然后吃起他带来的面包。“我不想去。”我吃完第一个面包卷,拿起第二个的时候告诉他。“我实在看不出这样能有什么结果。”“我不知道他干嘛还要管你。”弄臣同意道,那熟悉的愤世嫉俗语调又出现了。

“你是说盖伦?他没办法不管我,因为国王……”“我是说博瑞屈。”“他只是喜欢指使我做这个做那个罢了。”我抱怨,但这话就连我自己听来都很幼稚。

弄臣摇头。“你完全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什么?”“知道马厩总管把盖伦从床上拖下来,把他一路拖到见证石那里去。当然啦,当时我不在场,不然我就可以告诉你盖伦一开始对他又骂又打,但马厩总管理都不理他,只是弓起肩膀承受对方的挥打,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紧紧抓住精技师傅的领子,盖伦几乎完全噎住了,被他一路往前拖,士兵、守卫、马夫都跟在后面跑去看,人变得愈来愈多。要是我当时在场的话,我就可以告诉你没有人敢插手,因为博瑞屈似乎又是以前的那个马厩总管了,是一个有着钢铁肌肉和凶恶脾气的男人,发起脾气来就像发疯一样凶猛。以前没人敢惹他,而那一天,博瑞屈仿佛又是当年的他了,就算他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也压根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至于精技师傅,他又踢又打又咒骂,然后静下来不动,所有人都怀疑他是要把精技用在抓他的这个人身上,但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也一点效果都没有,马厩总管只是把他的脖子抓得更紧而已。如果盖伦有试图影响别人、想让他们站在他这边,那些人也没有做出反应。也许哽得喘不过气来又被拖着走,就足以使他无法专心了。或者,也许他的精技并没有传言中的那么强。或者,也许大多人都清清楚楚记得他如何虐待过他们,所以不会受他的诡计影响。又或者,也许——”“弄臣!快点说下去啦!后来呢?”我全身薄薄出了层汗,颤抖着,不知道自己希望听到什么。

“当然啦,我当时不在场,”弄臣甜美地保证。“但我听人家说,黑黝黝的男人把瘦巴巴的男人一路拖上山坡去,拖到见证石那里,然后博瑞屈继续紧抓着精技师傅让他不能讲话,同时做出了挑战。他们要打斗一场,不用武器,只有赤手空拳,就像精技师傅前一天殴打某个男孩那样。在见证石的见证下,如果博瑞屈赢了,就表示盖伦没有理由打那个男孩,也没有权利拒绝教他。盖伦本来想拒绝接受挑战,直接去找国王,但是博瑞屈已经呼唤见证石做见证了。于是他们打了起来,就像一头公牛跟一大捆稻草打斗一样,稻草被牛又抛又踩又顶又戳的。打完之后,马厩总管弯下腰在精技师傅耳朵旁讲了句话,然后他和所有其他人就转身离开了,只留下盖伦躺在那里,让见证石见证他的哀鸣和流血。”“他说了什么?”我追问。

“我不在场啊!所以我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弄臣站起来伸个懒腰。“你再不赶快,就要迟到了。”他对我指出这一点,然后离开。我也离开了我房间,一边惊讶地思索一边爬上高塔,走到变得光秃秃的王后花园,依然及时成为第一个到的人。

正文 第十六章 课程

据古代记载,精技使用者是6个人为一组。

这些小组的成员通常不包括王室血缘特别浓厚的人,而是仅限于王位继承顺位之人的堂表亲以及侄甥辈,或者显现出才华并被视为有资格学精技的人。

最有名的组合之一“火网小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些小组的运作方式。

火网专属于远见女王,跟她手下其他的小组都是由一位名叫策士的精技师傅训练。

小组里的伙伴是彼此互选的,然后接受策士的特别训练,将他们连结成一个紧密的单位。

他们曾散布六大公国各地,收集或传播讯息,也曾聚集在一起,让敌人混淆、困惑、士气低落。

他们的事迹成为传奇,民谣“火网的牺牲”详细叙述了他们最后一项英勇事迹,就是在贝歇岛之役中把6个人的力量全部汇集起来输送给远见女王。

筋疲力尽的女王并不知道他们给她的力量超过他们能负担的程度,庆祝胜利的宴会进行到一半时,人们发现这6个人在他们的塔里已经奄奄一息。

也许人们爱戴火网小组的部分原因是,这6个成员都有身体上的残缺:瞎眼、跛脚、兔唇,或被火灼伤毁容,然而他们精技的力量却比最大的战船还强,也更能保卫女王。

慷慨国王统治期间天下太平,传授精技以建立小组的这种做法废除了,已有的小组也纷纷解散,因为成员年老、或死亡、或纯粹是缺乏目标。

此后接受精技训练的人仅限于王子,而且有一段时间精技被视为一门有点古老过时的技艺。

等到红船劫匪开始劫掠城镇的时候,只剩下黠谋国王和他的儿子惟真还在实际使用精技。

黠谋国土努力寻找并征召以前操习精技的人,但他们大部分都已经年老或者已经不能纯熟运用精技了。

黠谋指派他手下的精技师傅盖伦创造出新的小组以保卫王国,盖伦决定不遵循传统,小组的成员不再是互选,而是被指派。

盖伦的教学方式很严苛,目标在于把每一个成员训练成遵守命令毫不多问的单位的一份子,成为国王需要时可以使用的工具。

这种性质完全是盖伦设计出来的,当他把训练完成的第一个小组呈给黠谋国王时,他表现出来的态度彷佛那小组是他送给国王的礼物。

王室家族中至少有一个人对这种概念表示憎恶,但当时情况危急,黠谋国王忍不住要使用这把已经交到他手里的武器。

那么深的恨意。

哦,他们是多么恨我。

每一个学生从楼梯间走到塔顶上,发现我等在那里时,都掉头鄙弃我。

我感觉到他们的鄙视,清晰可触得像是每个人都对我泼了冷水。

等到第7个、也是最后一个学生出现之后,他们冰冷的恨意已经像一堵墙围绕住我。

但我沉默从容地站在那里,站在我平常站的位置上,迎视每一双看向我的眼睛。

我想就是因为这样,他们都没有对我说半个字。

他们不得不在我四周站好自己的位置,彼此之间也没有交谈。

我们等待。

太阳升起,甚至已经升到塔顶墙壁的上方了,盖伦还没有来。

但他们继续站在位置上等,于是我也这么做。

最后我听见他走在楼梯上断断续续的脚步声。

他走上塔顶时——照得遍地苍白发亮的阳光让他泛了泛眼,然后他瞥见我,明显吓了一跳。

我站着不动。

我们注视对方。

他看得出其他人的恨意沉重压在我身上,这让他感到满意,就像依然缠在我太阳穴上的绷带一样让他满意。

但我迎视他的眼神,没有退缩。

我不敢退缩。

然后我意识到其他人的惊惶。

不管谁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他被打得有多惨。

见证石表明他是理屈的,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

他枯瘦的脸上满是青一块紫一块,下唇中间裂开了,嘴角也有伤。

他穿着一件袍子,长袖遮住了双臂,但这飘拂宽松的长袍跟他平常穿的紧紧贴身的织绣衬衫和背心差异实在太大,让人觉得他看起来像是穿着睡衣。

他的双手也发紫肿胀,但我不记得曾在博瑞屈身上看到任何被打瘀血的地方,因此我的结论是他是用双手徒劳地试图护住脸。

他仍然拿着那根小皮鞭,但我怀疑他能有效地挥鞭。

就这样,我们检视对方。

他的满身瘀血或耻辱并没有让我感到满足,反而近似羞愧。

我曾经那么强烈地相信他是无敌的、优越的,如今见到他也是凡人的证据,让我觉得自己很愚蠢。

这使他没有办法保持从容镇静。

他两度张开嘴想对我说话,等到第二次,他转过身背对所有人说,“开始做柔软运动。

我会观察你们,看你们动作是否正确。”

他的语尾声音变轻,从疼痛的嘴里说出。

我们乖乖地集体伸展、摇摆、弯身,他动作笨拙地在这塔顶花园里横着走来走去,试着不要靠在墙上或者太常休息。

先前指挥我们动作的是他皮鞭啪、啪、啪拍在他大腿上的声音,但现在听不到了,他只是紧握着鞭子,仿佛怕它会掉到地上。

至于我,我很感激博瑞屈先前要我起床动一动。

我肋骨部位被紧紧包扎住,因此我的动作没办法像盖伦先前要求我们的那么有弹性,但我确实很努力试着把动作做得确实。

那天他没教我们新东西,只复习我们已经学过的,而且课结束得很早,太阳都还没下山。

“你们做得很好。”

他无力地说。

“让你们早点下课是你们应得的,因为我很满意你们在我不在的时候还是继续练习。”

让我们离开之前,他把我们一个个叫到他面前,用精技短暂碰触一下。

其他人走得很迟疑,一直回头看,好奇地想知道他会怎么对付我。

剩下的同学愈来愈少,我紧绷起来准备面临一对一的对峙场面。

但就连这场面也令人失望。

他把我叫到他面前,我走过去,保持跟其他人一样沉默又看似恭敬的态度。

我像他们先前那样站在他面前,他伸手在我脸前和头上短短挥了几下,然后用冰冷的声音说,“你的防心太重。

你必须学会放松对你自己思绪的戒备,才能学会把思绪送出去或者接收其他人的思绪。

走吧!”于是我跟其他人一样走了,但是感到遗憾,心里私下想留下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试着用精技触碰我。

我并没有感觉到它。

我走下楼梯,浑身酸痛,满心怨怼,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继续努力下去。

我回到房间,然后到马厩去,粗略帮煤灰刷了刷毛,铁匠在旁边看。

我还是觉得烦躁不安又不满。

我知道我应该休息,也知道如果我不休息,稍后一定会后悔。

去城里?铁匠建议,我同意带它进城。

我出了城堡往下走,它跑来跑去绕着我又闻又转。

早上天气很平静,但到下午此时风势大了起来,海上有一场风暴正在形成。

下过这阵风带着不像冬天的暖意,我感觉到新鲜空气让我头脑变得清醒,被盖伦的运动弄得纠结作痛的肌肉也在走路的稳定节奏中平抚伸展。

铁匠叽哩咕噜传来的感官信息把我牢牢拴在周遭切身的这一切里,让我无法继续对我的挫败想个不停。

我告诉自己说,是铁匠把我们直接带到了莫莉的店门口,是它依循幼犬的习性回到以前曾经欢迎过它的地方。

那天莫莉的父亲躺在床上起下来,店里相当安静,只有一个客人流连不去,跟莫莉交谈。

莫莉把他介绍给我,说他叫阿玉,是海豹湾某艘商船上的水手。

他还不满20岁,跟我讲起话来好像把我当成10岁小孩,老是越过我朝着莫莉微笑。

他满肚子红船劫匪和海上风暴的故事,一只耳朵戴着镶了颗红石头的耳环,下巴上长着新蓄的卷卷胡须。

他是来买蜡烛和一盏黄铜油灯的,但是待得未免太久,不过最后他终于走了。

“把店关起来一下嘛!”我怂恿莫莉。

“我们到海滩去走走,今天的风吹起来好舒服。”

她遗憾地摇摇头。

“我的工作进度落后了。

如果没有顾客上门的话,我今天应该整个下午都在做蜡烛的,而如果真的有顾客上门,我也应该待在这里。”

我的失望感强烈得不合常情。

我朝她探寻,发现她其实很想去。

“白天很快就要结束了,”我很有说服力地说,“你可以今天晚上再做蜡烛嘛!如果有客人来,看到你的店关着,他们明天还会再来啊!”她侧着头,露出思索的神情,然后突然放下她手中的那根烛芯。

“嗯,你说得对。

呼吸点新鲜空气对我也好。”

她一下子拿起斗蓬,动作之轻快欣然让铁匠高兴、让我意外。

我们关店离开。

莫莉踩着她惯常的轻快步伐,铁匠高高兴兴地在她身旁蹦跳。

我们零零碎碎交谈,寒风中,她脸色像玫瑰般粉红,眼睛似乎更加明亮。

我心想,她看向我的次数比平常更频繁,神色也更若有所思。

城里很安静,市场几乎空无一人。

我们缓步走到海滩上,短短几年之前我们还在这里奔跑尖叫。

她问我有没有学会在夜里下楼梯之前要先点上提灯,这话令我一头雾水,直到我想起来我先前对自己身上伤势的解释是说,我在黑暗的台阶上跌了下来。

她问我那个教师和那个马厩总管是不是还意见不合,我这才发现博瑞屈和盖伦在见证石前的挑战已经成了本地的某种传奇。

我向她确保一切已经恢复和平。

我们花了一点时间采集某种海菜,她说晚上要用它来给浓汤添加点滋味。

然后,因为我气喘吁吁,于是我们在几块岩石后的下风处坐下,看着铁匠下停跑来跑去追赶海滩上的海鸥。

“对了,我听说惟真王子要结婚了。”

她开口闲聊。

“什么?”我惊愕地问。

她放声大笑起来。

“新来的,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么跟闲话八卦绝缘的人。

你就住在上面的城堡里耶,怎么会不知道城里大家都已经在说的事情?惟真己经同意娶妻,好确保有人继承王位。

不过我听城里的人说,他太忙了,没时间自己去求亲,所以帝尊会替他找一位夫人。”

“哦,不会吧!”我的惊慌之情是发自内心的,想像着大块头又粗率的惟真跟帝尊那种冰糖式的女人配成一对。

每当堡里有任何节庆,比方春临节、冬之心或秋收日,她们就从恰斯、法洛、毕恩斯来到这里,或搭马车、或骑着披挂华丽配饰的驯马、或坐轿子。

她们穿着蝶翼般的礼服,吃起东西像小麻雀,似乎总是飞来飞去,总是停栖在帝尊附近。

他会穿着他斑烂的丝绸和天鹅绒坐在她们当中,在她们银铃般的悦耳娇声中、在她们手里微颤的扇子和刺绣手帕的环绕中顾吩自得。

我听过别人说她们是“抓王子的人”,就是把自己像橱窗里的货物一样展示出来,希望嫁入王室的贵族女子。

她们的举动并没有什么太不妥时地方,但在我看来显得有点狗急跳墙,而残忍的帝尊则先是对这一位微笑,接着整晚跟那一位跳舞,第二天睡得很晚起来吃早餐,然后陪另一位在花园里散步。

我试着想像惟真手里挽着这样一个女人,陪他站在那里看着舞会上跳舞的人,或者在惟真思索、绘制他非常喜爱的那些地图时,她陪在他书房里安静地编织。

他们不会在花园里漫步,惟真散步都是到码头上、田野里,常常停下脚步跟渔民和扶着犁的农民聊天。

精巧的鞋子和刺绣的裙子是绝对不会跟着他到那些地方去的。

莫莉在我手里塞了一毛钱。

“这是干嘛?”“买你刚刚想得那么出神的东西。

你坐在我的裙边上了,我两次叫你移开你都没反应。

我想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听见。”

我叹口气。

“惟真和帝尊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没办法想像其中一个人替另外一个挑选妻子。”

莫莉露出不解的表情。

“帝尊会挑选一个漂亮、富有、家世好的人,很会跳舞、唱歌、演奏乐器,会打扮得漂漂亮亮、手上戴着珠宝到餐厅吃早饭,身上总是散发出长在雨野原的花朵的香味。”

“惟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吗?”莫莉脸上困惑的表情彷佛我坚持说海水是汤一样。

“惟真应该配的是一位伴侣,不是戴在袖子上的装饰品。”

我表示我的轻蔑和抗议。

“如果我是惟真,我会要一个能做事的女人。

不是只会挑选珠宝、替自己绑辫子而己,她应该要会缝纫,或者照顾她自己的花园,而且要有一样她自己特有的专长,比方会抄写卷轴或者懂得药草。”

“新来的,那不是上流仕女该做的事。”

莫莉责备我。

“她们是专门打扮得美美当装饰品的,而且她们很有钱,不适合也不需要做这些工作。”

“当然适合也需要。

就拿耐辛夫人和她的使女蕾细来说吧!她们总是在做这个做那个的,她们的房间像个丛林,满足夫人种的植物,而且她袍子的袖口有时候会因为制纸搞得黏黏的,再不然就是栽种药草的时候头发上沾了几片叶子,但她照样很美。

而且女人漂不漂亮也不是最重要的。

我看过蕾细用麻线替堡里的小孩做了一副小渔网,她的手指又快又灵活,不输给码头边任何一个织网的男人,那种漂亮跟她的脸一点关系也没有。

还有那个教武器的浩得呢?她非常喜欢打造、镂刻银器,她做了一把匕首送她父亲当生日礼物,把手的部分是一头飞跃雄鹿的样子,但形状设计得非常巧妙,握在手里很舒服,一点也不会戳到、刮到、勾到哪里。

就算她头发灰白了、脸上满是皱纹,这种美还是会继续持续下去,有一天她的孙子会看着那把匕首的精巧手工,心想她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你真的这么认为?”“当然。”

我动了动,突然意识到莫莉离我好近。

我稍微动动身体,但没有真正移开她旁边。

在海滩的那一头,铁匠又朝一群海鸥冲过去发动攻击,它的舌头伸得都快垂到膝盖了,但还是奔跑着。

“可是如果贵族仕女做这些事,她们的手会变粗,头发会被风吹得干枯,脸也会被晒黑。

惟真总不应该配上一个看起来像码头工人的女人吧?”“当然应该。

总比配上一个像只养在水碗里的胖金鱼的女人好得多。”

莫莉格格笑起来。

“一个在他早上骑‘猎人’,出去跑跑的时候可以跟他并肩奔驰的人,或者一个看着他刚画完的一部分地图、能真正看得出他画得有多好的人,这才是惟真应该娶的。”

“我从来没骑过马,”莫莉突然表示反对。

“也不认识几个大字。”

我好奇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显得这么消沉。

“那有什么关系?你够聪明,什么都学得会。

你看,你自己教自己懂了那么多蜡烛和药草的事。

别告诉我说那是你父亲教你的。

有时候我到你店里去,你的头发和衣服全都是新鲜药草的味道,我一闻就知道你在试验给蜡烛调配新的香味。

如果你想读书写字,你可以学。

至于骑马,你一定会是天生好手,你平衡感好,又够强壮……看你爬崖壁上那些岩石的样子就知道了。

而且动物喜欢你,你差不多已经把铁匠的心从我这里抢过去了一一”“哇!”她肩膀朝我顶了一下。

“你这样说起来,好像城堡里该有哪个爵士骑马下山来把我带走似的。”

我想到态度僵硬呆板的威仪,或者帝尊朝她假笑。

“艾达在上,千万不要有这种事。

跟他们在一起是浪费了你,他们没有脑子能了解你,也没有心能欣赏你。”

莫莉低头看着她被劳务弄粗的双手。

“那谁有?”她轻声问。

男孩都是傻子。

这番对话在我们四周发展缠绕,我说出口的每字每句都自然得一如呼吸,并非有意恭维她,也并没有打算不动声色的求爱。

太阳开始往水面沉去,我们靠近彼此坐在一起,眼前的沙滩像是我们脚下世界。

如果那一刻我说,“我能。”

我想她的心会颤动着落在我笨拙的双手中,就像成熟的果实从树上掉落。

我想她可能会吻我,并出于自愿把自己许给我。

我突然明白了自己对她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但却领会不到它的意义有多么重大。

于是我连这么一句简单的实话都讲不出口,只是呆坐在那里,没一会儿铁匠就来了,湿答答又满身沙子的冲向我们,于是莫莉跳起身来以免裙子被它弄脏,机会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像被风吹走的水沬。

我们站起来伸伸懒腰,莫莉惊呼时间已经好晚了,我突然感觉全身正在痊愈中的伤处都痛了起来。

坐在冷冽的海滩上让自己的身体变冷是很笨的行为,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一匹马这么做。

我送莫莉回家,在门前一时之间有些尴尬,她弯下身抱抱铁匠跟它说再见。

然后就剩下我一个人,旁边只有只好奇的小狗,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走得那么慢,又坚持它快饿死了,想一路又跑又滚地上山回城堡去。

我缓缓走上坡,身体里外都冷透了。

我把铁匠送回马厩,向煤灰道晚安,然后回到城堡里。

盖伦和他的小跟班们已经吃完寡淡的一餐离开了,堡里的人大部分也已用过餐,我发现自己又回到旧日常混的地方去。

厨房里总是有食物,厨房外的守卫室里也总是不缺人作伴。

不分日夜、不分时刻,总是会有士兵进进出出,所以厨娘把一口锅挂在钩子上用小火炖着,里面的东西少了就再加水、加肉、加蔬菜。

那里还有葡萄酒、啤酒和乳酪,以及纯朴的堡垒守卫,打从我被交给博瑞屈照管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接受我是他们的一份子。

于是我在那里给自己准备了简单的一餐,不像盖伦安排的那么吝啬,但也不像我渴望的那么丰盛。

这是博瑞屈的教导,我把自己当成一只受伤的动物来喂。

我听着周遭的闲聊,重新聚焦进入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注意到的堡内生活。

我惊诧于自己竟然有那么多事情都不知道,只因为我一直全心投入盖伦的课。

大部分人都在谈给惟真娶妻的事情。

关于此事他们开了些士兵的粗鲁玩笑,这是意料中事,此外大家也很同情他这么倒楣,居然由帝尊来替他选择未来的配偶。

这桩婚事会是政治结盟,这一点从来就没有疑问。

王子的终身大事不可能浪费在愚蠢的人选身上,例如他自己喜欢的人。

当年骏骑坚持要向耐辛求爱之所以引起震惊众怒,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她是我们自己疆域内的人,是我们一位贵族的女儿,而且这位贵族跟王室家族的关系本来就已经很好,所以那桩婚姻完全没有带来任何政治利益。

但惟真可不能这样浪费掉,尤其在红船沿着我们婉蜒的海岸造成危害威胁的这个非常时期。

所以大家猜得非常起劲,她会是谁?是我们北方白海里近邻群岛的人吗?近邻群岛其实都是很小的岩石岛,像大地的骨头突出海面,但如果在那些岛上设立一系列了望台,就能让我们更早得到警讯,知道海上的劫匪进犯我们的水域。

出了我们国界往西南方走,越过不属于人类统御的雨野原,就到了香料海岸;娶一位那里的公主较没有什么国防上的好处,但有些人主张她可能带来优厚的通商协定。

在东南方离我们数日航程的地方,座落着许多大岛,岛上生长着造船工人渴望的树木;在那里会不会有哪位国王和他的女儿愿意放弃温暖和风及熟软水果,把她远嫁到地形多岩、冰封疆界国度的一座城堡里?他们会要我们拿什么来换取一位柔和的南方女子及她岛上的高大木材?有些人说毛皮,有些人说谷物。

还有我们后方的山区王国,紧守着通往更北方冻原地区的隘口下放;如果娶一位那里的公主,既可以把她骁勇善战的人民纳入麾下,又可以跟住在他们国境那一头的象牙工匠与驯鹿牧人通商交易,而且他们南端国界还有通往雨河上流源头的隘门,那条大河婉蜒穿过雨野原。

我们的每一个士兵都听说过那些古老的故事,传说雨河岸边有许多废弃的珍宝寺庙,有高大的雕刻神像依然守着它们的神圣泉水,而且在支流小溪里还闪烁着细薄沙金。

所以或许娶个山区的公主也不错?他们详细讨论争辩每一项可能性,言谈之中充满对政治的了解与熟悉,盖伦绝不会相信这些单纯的士兵能想得到这些。

我从他们之间站起身来,羞傀于自己之前竞对他们感到轻蔑;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盖伦已经让我认为他们是只会挥剑的无知之人,四肢发达而毫无大脑。

我这辈子都与他们为伍生活,我应该知道他们不是笨蛋才对。

不,我本来确实是知道的,但我渴望提高自己的地位,渴望证明我毫无疑问有权操习那种王室魔法,因此不管他怎么胡说八道我都愿意接受。

我内心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变得清晰,就像木制拼图关键的一块突然放对了位置。

我被“得到知识的机会”给贿赂了,就像别人可能被金钱贿赂一样。

我上楼回房,对白己颇为不齿。

躺下来就寝之际,我决心再也不让盖伦欺骗我或说服我欺骗自己,同时也万分坚定地决心学会精技,不管有多痛苦或多困难。

于是第二天黑漆漆的一大早,我就全心重新投入课程和例行公事。

我专心聆听盖伦说的每一个字,逼自己把每一项体能或心智的练习都做到我的能力极限。

但时间痛苦地过去,先是一个星期,然后是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像只狗,看着一块就是差一点点咬不到的肉。

其他人身上显然都正在发生某些变化,他们彼此间建立起分享思绪的网络,那种沟通让他们还没开口就转身面对彼此,做起共同的体能练习也宛如一体。

他们绷着脸、满心怨恨地轮流跟我配对,但我从他们身上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他们则打着寒噤从我这里退开,向盖伦抱怨说我朝他们使出的力量要不是像耳语般微弱,就是像撞门柱般过猛。

我几乎是绝望地看着他们捉对舞蹈,分享对彼此肌肉的控制,或者一人蒙着眼穿过煤炭的迷宫,由坐在一旁的伙伴引导。

有时候我知道我具有精技,我可以感觉到它在我内在增长,像颗正在成长的种子,但我却似乎无法指挥或控制它。

前一分钟它还在我身体里,像海潮轰然拍打岩壁,后一分钟它又不见了,在我体内只留下空芜的干燥沙滩。

当它有力的时候,我可以迫使威仪站起来、鞠躬、行走,但接下来他又会站在那里瞪着我向我挑衅,我却根本无法接触到他。

而且似乎没人能碰到我的内在。

“放下你的戒心,推倒你的围墙。”

盖伦气愤地命令我,站在我面前徒劳无功地试着向我传达最简单的指令或建议,而我只感觉到他精技再轻微不过的一拂。

但我不可能让他进入我脑海,就像我不可能乖乖站着任人用剑刺穿我胸肋。

尽管我努力试着强迫自己,我还是会闪躲他,不论是肢体上还是心智上的接触,而我同学们的碰触我根本感觉不到。

我看着他们一天天进步,自己却连基本的技巧都还掌握不住。

终于有一天,威仪看着一页文字,他在塔顶另一端的伙伴大声念出内容,还有两组搭档下着棋,双方负责决定该怎么走的人都根本看不到棋盘。

盖伦对他们都满意极了,只有我例外。

每一天下课前他都用精技各碰触我们一下,我几乎感觉不到那一下。

每一天我都是最后一个才能走,他冷冷地提醒我说,他之所以会把时间浪费在一个私生子身上,只因为国王命令他这么做。

春天愈来愈近,铁匠也从幼犬长成成犬了。

煤灰在某天我上课的时候生下了一匹优秀的小牝马,小马的父亲是惟真的一匹种马。

我跟莫莉见过一次,我们几乎是一言不发地走在市场里。

那里有一个新的摊子,是个粗鲁的男人在贩卖鸟兽,全都是被他捕捉、关进笼子的野生动物。

他的摊子上有乌鸦、麻雀、一只燕子,还有一只满肚子寄生虫、衰弱得几乎无力站立的小狐狸。

与其指望任何买主放它自由,恐怕死亡倒能更快一步让它解脱,而且就算我有钱买下它,它的情况已经严重到打虫药会同时毒死寄生虫和它的地步。

这让我感到很难受,于是我站在那里朝鸟儿探寻,向它们建议说,挑啄起某一条明亮的金属可能会打开它们的笼门。

但莫莉以为我只是在盯着那些可怜的动物看,我感觉到她对我变得前所未有的冷淡遥远。

我们送她回家的时候铁匠哀呜着求她注意,于是离开前得到她的一个拥抱和一下轻拍。

我真羡慕它这么会哀求,我自己的哀求好像都没人注意。

空气中春意渐浓,所有海港都开始紧张起来,因为打劫的季节不久就要到了。

如今我每天晚上都混在守卫堆里吃饭,仔细聆听所有传言。

被冶炼过的人在各处公路上抢劫,酒馆里大家都在谈他们有多恶劣、又造成了多少破坏。

他们这种掠食者比任何野兽都更肆无忌惮、更缺乏慈悲,人们很容易忘记他们也曾经是人,很容易对他们抱持怨毒不己的恨意。

害怕遭到冶炼的恐惧感与日俱增,市场里贩买着包了糖衣的毒药丸,让母亲可以在一家人都被劫匪俘虏的时候给孩子吃。

谣传有些海岸边的村民已经把全部家当打包装上车,迁移到内地以求远离海上来的威胁,放弃传统的渔民和商人营生,改当起农夫和猎人。

城里乞丐的人数确实是愈来愈多了,还有个被冶炼的人来到公鹿堡城里,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在市场的摊子上爱拿什么就拿什么,大家只能把他当成疯子,没人敌对他怎么样。<strike>rike>

第二天他就不见了,有人暗暗耳语说,等着看,他的尸体会被冲上海滩。

另有传闻说惟真的妻子人选己经找到了,是山区的人,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确保我们能自由穿越那些隘口,有些人则说我们整个海岸已经面对红船的威胁了,不能再让背后有潜在的敌人。

还有一个传闻,不,只能说是最薄弱的耳语,内容太简短零碎了不能称之为传闻,总之说的是惟真王子的状况不佳。

有人说他疲倦生病,有人则窃笑说他是因为快结婚了而紧张疲劳,还有少数人鄙夷地说他是开始酗酒了,只有在白天他头痛最历害的时候才看到他。

我发现自己对这最后一项传闻的关切程度超过我的预期。

王室成员中从来没有人对我很注意,至少不是出于个人情感的注意。

黠谋确保我受教育、能温饱,他很久以前就买下了我的忠诚,所以现在我是他的人,根本无须多想。

帝尊鄙视我,我也早就学会避开他那不怀好意的瞥视,而且他随手一推或偷偷一撞的动作曾经足以让年幼的我站不稳。

但惟真对我一直颇仁慈,一种算是心不在焉的仁慈,而且我能了解他对他的狗、马、猎鹰的爱。

我想看到他抬头挺胸骄傲地站在婚礼上,希望有一天自己能站在他的王位后面,就像切德站在黠谋的王位后面一样。

我希望他一切都好,但就算他不好我也无能为力,我甚至连见他都没办法。

就算我们起居的时间相似,但我们的生活范围却鲜少有交会之处。

在春天还没有完全降临的时候,盖伦宣布了一件事。

当时堡里其他人都在忙着为春季庆做准备,市场的摊子都会用砂纸打磨干净,重漆上鲜艳的色彩,树枝也取到室内来用温和的方式催发,好让枝上的花朵和细小叶片为春季庆前夕的宴会增添色彩。

但盖伦要交付给我们的事跟嫩绿新叶和洒着卡芮丝籽的蛋糕无关,也跟木偶戏和狩猎舞无关。

在新的季节来临之际,我们要接受测验,证明我们够资格或者被淘汰。

“被淘汰。”

他覆述,就算他宣布的是哪些没被选中的人要处死,其他学生也不会比此刻更聚精会神了。

我麻木地试着彻底了解我失败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我丝毫不相信他会公平地测试我,就算他真的公平,我也不相信自己能通过测验。

“你们当中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的人会成为一个小组,我想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小组。

在春季庆进行到最高潮的时候,我本人会把你们呈给国王,他看到我的成果会惊叹不已。

你们已经上我的课上了这么久,应该很清楚我绝不肯在他面前丢脸,所以我要亲自测验你们,测试你们的能力极限,如此才能确定我交在国王手里的武器足够锋利,能达成任务。

明天我会把你们四散到王国各处,就像把种子抛向风中。

我已经安排用快马把你们载到目的地,然后你们每个人都会被单独留在那里,完全不知道其他人在哪里。”

他顿了顿,我想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感觉到整个空间里振动的紧绷张力。

我知道其他人全都协调地震颤共鸣着,分享着共同的情绪,几乎是用共通的头脑接受指示。

我怀疑他们听到的远不只是盖伦说出来的简单字句。

我觉得自己像个外国人,听着某种陌生的语言,不了解它的惯用语法。

我会失败。

“被留在目的地两天之后,你们会受到召唤。

被我召唤。

我会指示你们去哪里联络谁,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要回此地所必须的信息。

如果你们都好好学会了我教给你们的东西,那么我的小组就会在春季庆前夕回到这里,准备好被呈给国王。”

他又顿了那么一下。

“然而,不要以为你们只要在春季庆前夕之前找到回公鹿堡的路就好了。

你们是要成为一个小组,不是找路飞回家的鸽子,你们回来的方式还有带回来的同伴,将能向我证明你们是否己经驾驭了精技。

准备好明天一早出发。”

然后他一个个放我们走,依然是对每个人碰触一下、称赞一句,除了我之外。

我站在他面前,尽可能开启自己,在我敢的范围之内暴露出自己的弱处,然而精技轻掠过我的脑海,就像风吹。

他低头瞪着我,我抬头看他,不需要具备精技也知道他既厌恶又鄙视我。

他发出轻蔑的声音,转开眼神,放我走。

我举步准备离开。

“要是,”他瓮声瓮气地说,“你那天晚上爬过那道墙跳下去,那就太好了,小杂种。

好得太多了。

博瑞屈以为我虐待你,但我只是给你一条出路而已,一条最接近你可能达成的光荣出路。

离开这里去死吧,小子,或者至少离开这里。

你光是存在就侮辱了你父亲的声名。

艾达在上,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存在。

像你父亲那样的人怎么会堕落到跟不知什么东西睡了一觉,让你出现在世界上,我真是怎么也想不通。”

一如往常,他一讲到骏骑就出现狂热的语调,盲目的崇拜使他的眼神几乎变成一片空白。

他走到楼梯口,然后非常缓慢地转过身来。

“我必须问,”他说,恶毒的声音里充满饥渴的仇恨。

“你是不是他的娈童,他让你从他身上吸取力量?所以他对你这么有占有欲?”“娈童?”我覆述这个我不懂的词。

他微笑,这微笑让他那枯槁的脸显得更像骷髅。

“你以为我没发现他是怎么回事?你以为这次的测试中你可以自由取用他的力量?门都没有。

你放心吧,小杂种,门都没有。”

他转过身走下楼梯,留下我独自站在塔顶。

我完全不知道他最后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他的仇恨之强烈,让我感到虚弱想吐,彷佛他在我血液中下了毒。

我想起他上一次把我留在塔顶的时候,忍不住走到塔缘向下看。

城堡的这个角落下是朝海,但塔底仍散布着许多崎岖的岩石,从这里跳下去没人活得成。

如果我不得了能维持一秒钟坚定的决心,那我就可以摆脱这一切,而且博瑞屈或切德或随便哪个人的想法就再也烦不到我了。

远处传来一声哀鸣的回音。

“来了,铁匠。”

我咕哝着,转身离开塔缘。

正文 第十七章 考验

照常理说,成人仪式应该在男孩14岁生日的那个月举行。并非所有人都能得到成人式的荣誉,这仪式需要一位“成人”资助并提名那个男孩,另外得找到另外12名“成人”承认这男孩已经有资格并且做好了准备。我从小生活在士兵群中,知道这仪式是什么,也知道它非常隆重、非常特别,所以我从不指望能有机会参与。首先,没人知道我的生日;其次,我不知道有谁是“成人”,更不要说去哪里找到12个“成人”来承认我够资格了。

但是,在我熬过盖伦那番试炼的若干个月后,某个夜里我醒过来,发现床边围满了身穿长袍、头罩兜帽的人,在那些兜帽下的黑暗里我瞥见了“栋梁”的面具。

任何人都不许将仪式的细节说出来或写下来。我想我可以说这么多。每当一个生命一一其中有鱼、有鸟、有兽一一被交到我手里,我都选择释放它,不是以死来释放,而是释放回它原来的自由存在;因此在我的成人式上没有动物死亡,因此也没有人能够饮宴。但就连在我当时的状况下,我都能感觉到我四周的流血和死亡已经太多了,已经足以持续到我这辈子的尽头了,因此我拒绝用双手或牙齿来杀生。我的“成人”依然选择给了我一个名字,所以他应该没有非常不悦。那名字是古语,古语没有字母,无法写出来,我至今也不曾找到任何我愿意与之分享我的成人名字的人。但我想,在这里我可以透露那名字的古老意义:催化剂。“改变者”。我紧接着就到马厩去,先见到铁匠然后是煤灰,想到明天就要离开的难受感觉从心理延伸到生理。我站在煤灰的厩房里,头抵着它肩胛骨之间隆起的部位,觉得头晕想吐。博瑞屈在那里看到了我。我认出他的存在,听见他沿着马厩走道逐渐接近、愈来愈响的靴声,然后突然在煤灰的厩房外停下脚步。我感觉到他看进厩房里,看向我。

“唔,这下又怎么了?”他用严苛的语气质问,我从他声音中听出他对我和我的种种问题有多疲倦。要是我没那么沮丧,我的自尊心会让我站直身子宣称什么事也没有。

但我只是对着煤灰的毛皮嘟哝了一句,“盖伦明天打算测验我们。”“我知道。他很突兀地要求我帮他的白痴计划准备马匹,要不是他有国王的蜡印封缄给他这个权威,我早就拒绝他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要那些马干嘛,所以别问我。”他粗鲁地加了最后这一句,因为我突然抬起头看他。

“我不会问。”我愠怒地对他说。就算要在盖伦面前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也会公平竞争,不然就根本不做。

“他设计的这个考验你一点通过的机会都没有,是不是?”博瑞屈的语调随意,伹我听得出他硬起头皮准备接受我的答案所带来的失望。

“半点也没有。”我平板地说,我们两个都沉默了片刻,听着我这句没有转寰余地的话。

“唔。”他清清喉咙,把腰间的皮带往上一拉。“那你就赶快把它结束,回来这里。你又不是其他的课都没学好。一个人不可能尝试什么都成功的。”他试着把我学习精技的失败说得好像无足轻重。

“我想是这样吧!我不在的时候你替我照顾铁匠好吗?”“我会的。”他转身转到一半又转回来,几乎是有些迟疑。“那只狗会有多想念你?”

我听出他真正要问的是什么,但试着逃避。“我不知道。上精技课的这段时间我常常抛下它,恐怕它根本不会想念我。”“我怀疑。”博瑞屈若有所思地说,转过身去。“我非常怀疑。”他说着在左右两排廐房间走去。我知道他知道了,而且他感到厌恶,不只是因为铁匠和我有着紧密的牵系,更因为我拒绝承认这点。

“好像我在他面前有承认这一点的自由似的。”我对煤灰嘀咕。我向我的动物们道别,试着告诉铁匠说,要等到好几顿饭和好几晚之后它才会再见到我。它扭来扭去,拚命摇尾巴,抗议说我一定要带它去,我一定会需要它的。它已经长得太大,不好抱起来了,于是我坐下,它爬到我膝头,我抱住它。它是那么温暖又实在,那么贴近又真切,一时间我觉得它说得再对也不过了,我会需要它才活得过这次的失败。伹我提醒自己它会在这里等我回来,我答应它说,等我回来之后会花好几天的时间跟它好好的玩,我会带它去很远的地方打猎,以前我们从来都没时间这么做。现在,它提议,很快,我承诺。然后我回到堡里,打包一些换洗衣服和旅途所需的食物。

依我看来,第二天早上的场面充满夸张的戏剧性,不过没有什么意义。其他要接受测验的人看起来兴奋不已,在我们这8个准备启程的人当中,似乎只有我对那些扰动不安的马匹和四面罩住的轿子无动于衷。盖伦把我们排成一排蒙上眼睛,一旁有60~70人旁观,大部分是学生的亲戚朋友或者堡里好管闲事的人。盖伦做了番简短的演讲,表面上是对我们讲,但说的都是我们己经知道的事:我们会被带到并留在不同的地方:我们必须运用精技来合作,才能找到路返回堡里;如果我们成功,我们会成为一个小组,为国王发挥无上的效用,成为击败红船劫匪行动中下可或缺的一部分。最后这一段让旁观者印象深刻,我被带到轿子旁扶进去时听到旁人啧啧称奇的声音。

然后我过了悲惨的一天半。轿子摇来摇去,我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又不能看风景分神,很快就开始头晕想吐。带领马匹的那人发誓保持静默,也确实做到了。那天夜里我们短暂停顿,他给了我一顿寡淡的晚餐,内容是面包、乳酪、水,然后我又被装进轿子里,继续颠跳摇晃。

第二天约莫中午时分,轿子停了,我在协助之下再度下轿。没有人说半个字,我站在那里,全身僵硬、头痛、蒙着眼、站在大风中。当我听见马匹离开开的声音,我判断我已经到达目的地了,于是伸手去解蒙眼布。盖伦把布绑得非常紧,我花了好一番功夫才解开。

我站在一片山坡草地上,带我来的人已经走得很远了,沿着绕过山丘底部的一条路快速前进。草长及我膝,经过冬天而显得干枯,但靠近根部的地方是绿的。我看见四周有其他的山丘,坡面冒出岩石,山脚下是一片片林地。这里山峦起伏,但我可以闻到海的味道,感觉东边某处潮水正低。我有种挥之下去的感觉,觉得这乡间景色很熟悉,不是说我以前曾来过我此刻所在的这个地方,但这一带的地形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转过身,看见岗哨山在我西边,它峰顶那两道锯齿状突起是不可能认错的,我不到一年前才替费德伦临摹过一张地图,画原图的人就选择了岗哨山那特殊的峰顶形状做为边缘的装饰主题。所以,大海在那边,岗哨山在这边,我的胃突然一沉,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离冶炼镇不远的地方。

我发现自己迅速转了个圈,扫视四周的山坡、林地和道路。没有任何人的迹象。我几乎是狂乱地探寻出去,但只找到鸟和小动物和一头公鹿,它抬起头闻嗅了一番,纳闷我是什么东西。一时之间我感到安心,但接着又记起我以前碰到的那些被冶炼的人是不能用这种感官探测到的。

我走下山坡,走到一处有好几块大石突出的地方,坐进岩石形成的遮蔽处。这倒不是为了挡住冷风,因为这天的天气感觉得出春天就快来了:重点是我需要背靠着某样稳固的东西,而且不要像刚才在坡顶那样觉得自己是如此明显的目标。我试着冷静地想接下来该怎么做。盖伦先前建议我们安静地待在被放下来的地方,沉思冥想,保持感官开放。在接下来两天的某个时候,他应该会试着联络我。

没有比预期自己失败更令人灰心丧气的事。我丝毫不相信他会真的尝试联络我,更别提就算他试了我也不可能接收到清楚的感受。我也不相信他选择放下我的地方是个安全的地点。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再度扫视四周看有没有人在看我,然后朝海的味道走去。如果我在我所认为的地方,那么我应该会看见鹿角岛,而且要是天气晴朗,还可能看见帘布岛。就算只看到一个岛,也足够告诉我目前我离冶炼镇有多远。

我一面走一面告诉自己,我只是要看看我走回公鹿堡的路有多远。只有笨蛋才会以为被冶炼的人还能造成危险,他们一定都在冬天里冻死了,要不然就是太饿、太虚弱,没办法威胁到任何人。我不相信那些说他们成群结队抢劫杀人的故事,我不害怕,我只是要看看我身在何处。如果盖伦真的想联络我,地点应该不是问题,他曾无数次向我们保证过,重要的是他要联络的那个人,而不是地点。不管我在海滩上还是山坡上,他一样能找到我。

午后向晚时分,我站在面临大海的岩壁顶端。那里是鹿角岛,更远处那一抹蒙胧应该是帘布岛。我在冶炼镇以北,沿着海岸回家的路会直接穿过该镇的废墟,想到这点令人不得安稳。

那现在呢?

到了晚上,我己经又回到原来的山坡,挤进两块大石之间。我认定,在这里等跟在其他地方等是一样的。尽管心存怀疑,我还是要留在我被放下的地方,直到联络时间结束。我吃了面包咸鱼,少少地喝了点自己带的水。我的换洗衣服中有另一件斗蓬,我用它裹住身体,坚决赶走任何想生火的念头。不管火堆多小,如果有人在经过这座山丘的泥土路上走过,那火光都会像灯塔般明显。

现在我认为,没有任何事物比一刻都不停歇的紧张感更冗长乏味到残忍的地步。我试着沉思冥想,试着开启自己接收盖伦的精技,同时冷得发抖,拒绝承认自己感到害怕。我孩子气的那部分不停想像着衣衫褴褛的黑暗人形无声从我四周的山坡上爬上来,那些是被冶炼的人,会为了我身上的斗蓬和我袋子里的食物打我杀我。先前我在走回山坡的途中给自己砍了根树枝,此刻我紧紧把它抓在手里,但这武器似乎没什么用处。有时候我在恐惧中还是盹着了,但梦见的总是盖伦对我的失败幸灾乐祸,而被冶炼的人则步步逼近将我包围,於是我总是猛然惊醒过来,拚命环顾四周,看我的恶梦是否成真。

我看着太阳在树问升起,整个早上断断续续打着盹。下午是一段疲倦平静的时间,我朝山坡上的野生动物探寻,打发时间。老鼠和鸣禽在我脑海里只一一呈现出明亮的饥饿火星,兔子也没多少想法,但有一只狐狸充满了寻找交配对象的欲望,更远处有一头公鹿在摩擦它犄角上新生的柔软部分,目标之明确有如铁匠在铁砧旁工作。傍晚非常漫长。夜色降临,我什么都没有感觉到,连精技最轻微的一点压力都没有,这点让我难以接受的程度出人意料。要不是他没叫我,就是我没听到。我在黑暗中吃面包和咸鱼,告诉自己这不重要。有一段时间我试着鼓起自己的怒气,但我的绝望太阴湿太黑暗了,怒火无法克服它烧起来。我觉得盖伦一定骗了我,但我永远没办法证明这一点,就连对自己都不能证明,我永远都只能纳闷,不知道他对我的轻蔑是否真的有道理。我在全然的黑暗中靠着一块岩石,树枝棍子横放在膝盖上,决心入睡。

我的梦境混乱难受。帝尊站着俯视我,我又变成了睡在稻草堆的小男孩。他大笑着举起一把刀,惟真耸耸肩,对我抱歉地微笑。切德失望地转身不看我。莫莉越过我朝阿玉微笑,完全忘记我也在场。博瑞屈抓住我衬衫前襟摇晃着我,叫我表现得像个人,不要像头野兽。但我趴在稻草和一件旧衬衫上,啃着一根骨头,那肉真好吃,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想不到。

我本来睡得很舒服,直到有人打开马厩的门没关好,留了条小缝。一小股要命的冷风吹过马厩地面、吹向我,我龇牙咧嘴抬起头来看,闻到博瑞屈和麦酒的味道。博瑞屈穿过黑暗慢慢走来,边经过我身旁边咕哝着“没事,铁匠。”我垂下头,他开始爬楼梯。

突然一声喊叫,有人挣扎着跌下楼梯。我跳了起来,咆哮吠叫。

那两人几乎落在我身上。一只靴子踢向我,我狠狠咬住靴子上方的那条腿,咬到的靴子和长裤部分多过皮肉,但他发出愤怒疼痛的嘶声,向我攻击。一把刀插进我体侧。

我把牙齿咬得更紧,咆嘟着狠咬住不放。其他的狗也醒来了,吠叫着,马匹也在廐房里跺脚。男孩,男孩,我呼救。我感觉到他跟我在一起,但他没有来。入侵者踢我,但我不肯松口。博瑞屈躺在稻草堆上,我闻到他的血,他没有动。我咆哮着继续紧咬住对方,听见母老虎在楼上拼命撞房门,想跑到主人身边却徒劳无功。那把刀再次、三次戳进我身体,我最后一次呼喊我那男孩,然后再也撑下住了。我被那条腿踢甩开,撞上厩房的隔板,血涌进我的嘴巴和鼻孔,我快淹死了。奔跑的脚步。黑暗中的疼痛。我蹒跚走近博瑞屈,把鼻子拱在他手底下,他没有动。有人声和灯光逐渐接近,接近,接近……

我在黑暗的山坡上醒来,双手紧握棍子,紧得失去知觉。我丝毫不认为那是一场梦,不停感觉到刀插进我肋骨间,尝到我口中的血腥味。像一首可怕歌曲的副歌,这段记忆一而再、再而三重复,那股冷风,那把刀,那只靴子,敌人的血在我嘴里的味道,然后是我自己的血的味道。我努力试着厘清铁匠看到的东西。有人在楼上等着博瑞屈,拿着一把刀。然后博瑞屈跌下来,铁匠闻到了血……

我站起来收拾东西。在我脑海中,铁匠温暖的小小存在又薄又弱。很微弱,但是还在。我小心探寻,然后停下来,因为我感觉到它对我做出反应要耗费非常大的力气。别动。静下来。我就来了。四周很冷,我的膝盖在发抖,但背上满是汗水。我对自己该怎么做毫无疑问。我大步走下山丘,走向那条泥土路,那是一条商人走的小路、小贩的路径,我知道如果我沿路走下去,必然会走到那条海岸道路。我会走下去,走上那条海岸道路,我会回家去,如果艾达保佑,我会来得及帮助铁匠。还有博瑞屈。

我大步走着,拒绝让自己奔跑。稳稳地走比在黑暗里胡乱奔跑更能让我有效率地走得更远。夜色清明,小路直直。一度我想到,如此一来我就终结了任何可以证明我能使用精技的机会,我先前投入的一切,所有的时间、努力、痛苦,全都浪费了。但我不可能坐在那里继续耗上整整一天等盖伦试着联络我。若我要开启自己的脑海等待盖伦可能的精技碰触,就必须把脑海中铁匠的一线微弱存在给清除。我不会这么做。把一切事情列入考量,精技的重要性远不如铁匠。还有博瑞屈。

为什么是博瑞屈?我纳闷。谁会恨他恨到要去偷袭他?而且就埋伏在他房外。我开始汇聚各项事实,宛如在跟切德报告一般清晰。偷袭他的人跟他够熟,知道他住在哪里,因此不可能是在公鹿堡城内酒馆里偶尔得罪的人;这人带了一把刀来,因此不是只想揍他一顿教训他一下。刀很锋利,那人用起刀来也很熟练。那记忆让我又一阵瑟缩。

以上是事实部分,我谨慎地开始在事实上建立假设。某个熟知博瑞屈习惯的人对他严重不满,严重到想杀他的地步。我的步伐突然慢了下来。铁匠为什么没有意识到那个人等在楼上?为什么房内的母老虎先前没有隔着房门吠叫?要在狗的势力范围内溜过去不被它们注意到,这人必然很会蹑手蹑脚。

不,只是我自己一心想推到盖伦头上。我拒绝骤下结论。盖伦的体力绝对敌不过博瑞屈,他自己也心知肚明。就算他拿着刀等在黑暗里,偷袭喝得半醉的博瑞屈,也不可能办得到。不,盖伦或许会想杀他,但是他不会这么做,不会自己动手。

他会派别人去下手吗?我思索一番,无法确定。再多想想。博瑞屈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盖伦是他最近结下的仇家,但不是唯一一个仇家。我一再重组事实,试着做出扎实的结论,但事实实在太少了,不够建立结论。

我来到一条小溪旁,稍稍喝了点水,然后继续走下去。树林愈来愈密,月亮被道路两旁的树木遮去一大半。我持续前进,直到小路衔接上那条海岸道路,就像小溪流人大河。我顺着这条公路往南走,月光把颇宽的路面照得一片银亮。

我边走边想,度过了一夜。晨光逐渐悄悄让景物恢复色彩,我感觉累得无以复加,但仍然一心往前。我的担忧是肩上无法放下的重担。我紧抓住那告诉我铁匠还活着一线薄弱的温暖,同时在想不知博瑞屈怎么样了。我完全无从得知他的伤势有多重。铁匠闻到他的血,所以他至少被捅了一刀。从楼梯上跌下来又造成什么伤害?我试着把担忧放到一边去。我从没想过博瑞屈可能这样受伤,更没想过我对此会有什么感觉。我形容不出此刻自己的感觉。就只是空洞吧,我心想。空洞,又疲倦。

我边走边吃了点东西,在一条小溪里给水袋装满了水。上午乌云密布,下了点雨,中午刚过不久又突然放晴。我大踏步继续前行,本来以为海岸道路上会有一些人车的,但什么都没看到。走到下午向晓,海岸道路逐渐改变方向靠近悬崖,往前越过一处小海湾看去,我已经可以看到那曾经是冶炼镇的地方。那里的静谧令人不寒而栗,没有炊烟自小屋升起,没有船开进港口。我知道我走的这条路会直直穿过那里,这念头并不令人高兴,但铁匠那温暖的一线生机拉扯着我前进。

听见脚步拖擦岩石的声音,我抬起头来,幸亏浩得的长期训练培养出反射动作,才救了我一命。我手握棍子一旋身,在四周挥出一圈防卫的圆,打断了我背后那人的下巴,其他人退后。他们一共有4个人,全都遭过冶炼,空芜一如石头。被我打中的那人叫喊着在地上打滚,除了我之外没人理会他。我迅速朝他背上又是一棍,他叫得更大声了,拼命扑打挣动。就算在那个情况下,我的举动还是让自己吃惊。我知道确保受了伤的敌人无法继续行动是明智的做法,但我知道我绝对不可能像对待那人一样去踢一只哀嚎的狗。但跟这些被冶炼的人打斗就像是在跟鬼魂打斗一般,我感觉不到他们任何一人的存在,感觉不到我对那受伤男人造成的疼痛,也感觉不到他愤怒或畏惧的回音。我仿佛是在摔门,这股暴力完全没有受害者,我又打了他一棍以确保他不会突然抓向我,然后越过他跳到路面上的空旷处。

我挥舞棍子,让其他人无法近身。他们看起来褴褛又饥饿,但我还是觉得如果我逃跑他们一样能够追得上我。我本来就已经累了,他们则像饥饿的狼,会一路追到我倒下来为止。有个人太靠近了,我一棍挥打到他的手腕,他手中生锈的杀鱼刀应声落地,他尖叫着把受伤的手捧在胸口,另外两个人还是完全不理会他。我往后跳去。

“你们要什么?”我质问他们。

“你有什么?”其中一人说。他的声音喑哑迟疑,仿佛很久没用了,音调也毫无顿挫。他离得远远的,慢慢绕着我走,使我跟着一直转。就像是死人在说话,我心想。这念头不停在我脑海中回荡。

“什么都没有。”我喘着气将棍子向前戳,阻止一人再靠近。“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们。没有钱,没有食物,什么都没有。我的东西都掉在来的路上了。”“什么都没有。”另一人说,我这才第一次发现她原来是个女人,曾经是。现在她只是一具恶意的空洞木偶,黯淡的眼睛突然发出贪婪的光,说道,“斗蓬。我要你的斗蓬。”

她似乎对自己想到这一点颇为满意,因此一时不备被我击中胫骨。她低头瞥视腿上的伤,彷佛不解其意,然后继续一瘸一拐追向我。

“斗蓬。”另一个人回音般说。一时之间他们怒视彼此,迟钝地领悟到双方是竞争对手。“我,我的。”他又说。

“不。杀你。”她平静地表示。“也杀你。”她提醒我,又逼近过来。我朝她一挥棍子,但她往后跳开,然后伸手要抓我挥过去的棍子。我一转身,正好打中那个手腕已经受伤的人,然后跃过他身旁,沿着道路往前跑。我跑的动作很笨拙,一手紧握棍子,另一手努力要解开我的斗蓬。最后斗蓬终于解开了,我任它落在地上,继续往前跑。我发软的双腿警告我说这是我的最后一招了。几分钟后他们显然赶到了斗蓬所在的地方,因为我听到他们为之争吵的愤怒吼叫嘶喊。我祈祷这足以让他们4个人都忙不过来,同时继续往前跑。道路一弯,转弯的幅度不是很大,但足以让我脱离他们的视线。我依然继续跑,然后变成快步走,尽力往前走了好一会儿才敢回头看。我身后的路宽广空荡。我逼自己继续前进,等到看到似乎适合的地方就离开路面。

我碰上一丛又野又尖的荆棘,勉强穿越到它的中心地带。我全身发抖、筋疲力尽,缩身蹲在浓密多刺的灌木丛下,伸长耳朵听有没有人来追我。我稍喝了几口水,试着让自己平静下来。我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我必须赶回公鹿堡去,但我不敢走出来。到现在我还想不通我怎么能在那里睡着,但我确实是睡着了。我逐渐醒过来,昏昏沉沉,觉得自己一定是身受重伤或卧病已久。我眼睛黏黏的,嘴里感觉又酸又麻。我强迫自己撑开眼皮,迷惑地环顾四周。天光渐暗,乌云遮住了月亮。

我实在太筋疲力尽,居然靠倒在荆棘丛上睡着了,尽管有无数的尖刺刺着我。我费了好大功夫才脱身,衣服和皮肤都勾破了,头发也扯掉好多根。我像遭到追猎的动物一样从藏身之处小心翼翼冒出来,不只以我感官之力尽可能探寻远处,也闻嗅着空气,瞥视四周。我知道我用探寻的方式不可能找到被冶炼的人,只希望如果有被冶炼的人在附近,森林里的动物看到他们会有所反应。但一切都很安静。

我谨慎地回到路上,道路宽阔空荡。我抬头看了一下天,然后往冶炼镇前进,尽量靠路边走,走在树影最浓的地方。我试着让脚步既迅速又无声,但这两点都没有做得很好。我已经什么都不想了,只想着要戒备,想着必须回到公鹿堡。铁匠的生命在我脑袋里只剩再微薄不过的一条细线。现在想起来,当时我心中的情绪只剩下畏惧,是畏惧让我边走边不停回头看、边走边扫视两旁的树林。

我走到俯视冶炼镇的山丘上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在那里站了一段时间看下去,寻找任何生命迹象,然后强迫自己继续走。起风了,月亮在云层中断断续续露脸。这种光线有还不如没有,因为它让你看到的东西跟看错的东西一样多,让废弃房屋的角落看起来像有阴影移动,让街上的一滩滩积水突然闪出刀锋般的寒光。但冶炼镇空无一人,港口里没有船,烟囱里没有炊烟。此地遭遇那场在劫难逃的掳掠之后下久,正常的居民就弃家园而去,现在被冶炼的人显然也走了,因为这里已经没有能提供温饱的东西。这个镇遭到劫掠之后未再重建,经过充满风暴怒涛的漫长冬季之后,在红船劫匪手下半毁的事物如今几乎全毁,只有港口看来还算正常,除了停船的位置都空着之外。弧形的海堤仍然伸向湾内,彷佛一双弯捧住、保护着港口的手,但这里已经不剩任何东西需要保护了。

我穿过冶炼镇的荒寂残骸。烧得半毁的房屋里,断裂的门框上还挂着摇摇欲坠的门,我悄悄溜过,全身发毛。等到离开了空荡房屋的霉味笼罩,站在码头上看向海水时,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条路直接通到码头,然后沿着弧形的海湾前进。路肩用粗略打磨的石块盖了一堵矮墙,原本能保护路面抵挡贪婪的大海,但在无人整修之下经过一整个冬天潮水和风暴的侵袭,这矮墙也快垮了。石块逐渐松动,而海里来的漂流木就像撞门柱,现在这些木头被潮水弃置散落在底下的沙滩上。以前曾经有一车车的祷铁沿着这条路送到等待的船只上。我沿着海堤走,发现本来从上方山丘看来那么坚固持久的石墙,在无人维修的情况下顶多再撑一两个冬天就会被大海重新占据。

头顶上,星星在飞掠的云块间不时闪烁着,捉摸不定的月亮也忽隐忽现,让我偶尔能瞥见港口。潮水唰啦啦的响着,像是个被下了药的巨人的呼吸声。这夜晚宛如梦境,我看向海面,看见一艘红船的鬼影划破月光,驶进冶炼镇的港口。船身长而光滑,桅杆上的帆都已收起,慢慢滑进港口,船身和船艏的亮红色像是刚洒出的鲜血,仿佛它是穿过血海而非海水驶来。在我身后的死镇里,没有人发出警讯叫声。

我呆若木鸡,站在海堤上对着那幻影打冶颤,直到吱嘎的桨声和桨上滴落的银色水滴使那艘红船变成真实。

我趴倒在堤道上,然后沿着平滑的路面半滑半爬到海堤旁满满堆积的那些岩石和漂流木中。我吓得无法呼吸,血全涌进脑袋里,脉搏轰隆隆,肺里一点空气也没有。我把头埋在双臂间,闭上眼睛,试着控制住自己。这时候我已经能听见水面上传来微弱但确切的声响,再怎么静悄悄的船都不能避免发出一点声音。一个男人清喉咙的声音,一支桨在扣环里发出的喀啦声,某个重物在甲板上发出的砰然闷声。我等着听见叫喊或命令声,显示我己经被发现了,但是没有,什么也没有。我小心翼翼抬起头,从一根漂流木发白的根部缝隙看出去。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那艘船愈来愈接近,划桨手逐渐把船划进港口里,然后所有的桨整齐一致举起来,几乎完全无声。

不久后我便可以听见说话声,他们的语言跟我们的类似,但语调非常粗砺刺耳,我勉强才能听出字句的意思。有个人拉着一条绳子从船侧跳出来,挣扎着上了岸把船系住,离我趴躲在石块木头间的地方仅有两艘船的长度。另外两个人持刀跳下船,匆匆爬上海堤,沿着路朝相反方向跑出一段距离,然后就定位,担任把风的哨兵,其中一人几乎就站在我正上方。我把自己缩得小小的,静止不动,在脑海里紧握住铁匠,就像小孩抓着心爱的玩具对抗恶梦一样。我必须回家去、回到它身边,所以我不能被发现。我知道我必须做到前者,因此后者似乎也显得比较有可能了一点。

众人匆匆下船前行,动作明显看得出是熟门熟路。我完全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停泊在这里,直到我看见他们从船上卸下空了的淡水桶。空空的水桶沿着堤道一一往前滚,我想起了路上经过的那口水井。我脑袋属於切德的那部分注意到他们对冶炼镇非常熟悉,因为停船的地方几乎就在井旁。这不是这艘船第一次停在这里补充淡水。“离开前在井水里下毒。”他建议。但我没有任何能下毒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勇气能做任何事,只能继续躲着。

其他人也从船上下来伸伸腿,我听见一男一女在争执。男的希望获准捡些漂流木来生火烤肉,女的不准他这么做,说他们还离得不够远,火光太容易被看见了。由此可见他们最近刚打劫过,才会有新鲜的肉可烤,而且打劫的是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她准许了另外一件事,但我听不太懂,直到我看见他们卸下了两个满满的桶子。有个男人肩上扛着一整条火腿上岸来,啪地放在其中一个直立的桶子上,拿出刀开始切下一大块一大块,另一个男人则把另一个桶敲破。他们不打算很快离开。如果他们真的生了火或者待到天亮,我在这木头阴影里根本躲不住。我必须离开这里。

我肚子贴着沙地和碎石往前爬,穿过一窝窝的沙蚤和一堆堆湿答答的海藻,从木头石块之间或底下爬过,咒骂每一株钩住我的植物,而每一块松动的石头都挡住我的去路。涨潮了,海水一波波喧嚷地拍打岩石,飞溅的水沬随风吹来,很快就让我全身湿透。我试着配合浪涛拍岸的时间做动作,好让他们听不见我发出的细微声音。岩石上满是尖锐的藤壶,我双手双膝上被戳出的伤口里满满是沙。我的棍子变得累赘不堪,但我绝不抛弃我唯一的武器。一直到我早已看不见、听不见那些劫匪了,我还是不敢站起来,继续沿着石块木头一下子爬、一下子缩住不动。最后我终于冒险爬向道路,爬过路面,好不容易来到一座仓库的阴影下,贴着墙站起来环顾四周。

一片沉寂。我壮起胆子踏出两步站到路上,但还是看不到船和哨兵。或许这表示他们也看不到我。我吸了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朝铁匠探寻,就像有些人拍拍荷包以确定里面的钱还在。我找到了它,但它微弱又安静,心智像一潭止水。我马上就来了。我低声说,深怕让它勉强使力回覆我。然后我又开始前进。

风势无情,被海水浸湿的衣服紧贴着、磨擦着我身体。我又饿、又冷、又累,脚上的湿鞋子让我难受不已,但我完全没想到要停下来。我像只狼小跑前进,眼神不断游移,竖直耳朵听背后有无任何动静。前一刻我面前的路还是空荡漆黑,后一刻黑暗就变成了人。前面有两个人,我陡然转身,后面还有一个。浪潮拍打的声音掩盖了他们的脚步声,时隐时现的月亮只让我偶尔瞥见逐渐接近包围我的他们。我背靠着仓库的坚实墙壁,举起棒子,等待。

我看着他们偷偷摸摸地悄悄潜近,这令我觉得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大喊出声,为什么不叫全部的人都来看我被逮?但这些人看向我的次数跟看向彼此的次数一样频繁。他们不是同一伙的,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动手杀我而被我杀死,留下战利品让自己捡现成的。他们是被冶炼的人,不是劫匪。

我心中涌起一阵可怕的寒意。我想,任何细微的声响都一定会引来红船劫匪,所以就算我没死在这些被冶炼的人手下,劫匪也会结束我的性命。但既然条条大路均是死,就没有必要急着往前跑了,,情会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们一共3个人,其中一人有一把刀,但我有一根棍子,而且受过训练。他们瘦削、褴褛,而且至少跟我一样饿、一样冷。我想其中一个是前一天晚上的那个女人。他们如此安静地朝我包围过来,我猜他们也知道劫匪在这里,也跟我一样怕他们。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要攻击我,那么他们必然是狗急跳墙了,想到这点令人不安。但紧接着我又想,被冶炼的人会有狗急跳墙或者任何其他的感觉吗?也许他们是太迟钝了,不明白这样做的危险。切德教给我的那一切诡秘隐晦的知识,浩得那一切对付两个以上敌人的残酷又优雅的战术,全都随风而去,因为当前两个人踏进我的攻击范围时,我感觉到我掌握中的铁匠的微小暖意逐渐消退。铁匠!我低语,焦急绝望地求它想办法撑下去。我几乎是亲眼看到它尾巴尖端微微一动,最后一次试图摇尾巴,然后那条线断了,微小的火星熄灭了,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一股黑暗潮水般的力量在我体内疯狂涌起,我一步跨出,把棍端深深捣进一人的脸,迅速抽回棍子,然后一挥击中那女人的下巴。我挥击的力道之大,光秃秃的木棍把她脸的下半段就这么扫掉了,她倒下之际我又一记痛击,仿佛棒打一条陷入渔网的鲨鱼。第3个人直直朝我冲来,我想他是要贴近到我不好使棍的近距离。我不在乎。我把棍子一丢,跟他扭打起来。他瘦骨嶙峋,全身发臭,我把他推倒在地,他呼在我脸上的气有着腐肉的恶臭,我对他又抓又咬,跟他一样毫无人性。是他们害我来不及赶回垂死的铁匠身旁。我不在乎我对他做了什么,只要能伤害他就好。他也是这样。我把他的脸在石子地上一拖,把大拇指戳进他眼睛,他咬住我的手腕,把我的脸颊抓得出血。最后他终于被我勒得不再反抗,我把他拖到海堤边推下去,落在下方的岩石上。

我站在那里喘气,双手仍紧握着拳。我朝红船劫匪的方向怒目而视,心想有种你们就来呀!但夜色沉寂,只有潮声、风声,还有那女人临死之际喉头发出的微弱咕噜声。红船劫匪要不是没听到我们,就是不希望泄漏自己的踪迹,因此不多察看夜色中的动静。我在风中等着哪个人耐烦来动手杀我,但毫无动静。一波空荡感冲刷过我内心,取代了先前的狂暴。一个晚上死了这么多人,却这么没有意义,除了对我之外。

我把另两具残破的尸体留在半场的海堤上,让浪涛和海鸥去解决,转身走开。我杀他们时感觉不到他们有任何情绪,没有畏惧,没有愤怒,没有痛苦,连绝望都没有。他们只是东西。我走上返回公鹿堡的漫长路途,终于也感觉不到自己有任何情绪。我想,也许冶炼是一种传染病,我已经得病了。但我根本不在乎。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路途没有任何特别清晰的记忆。我一路走个不停,又冷又累又饿。我没有再遇到被冶炼的人,路上看到的寥寥几个行人也不比我更想跟陌生人交谈。我一心只想着要回到公鹿堡,还有回到博瑞屈身旁。我在春季庆的庆祝活动进行到第一天的时候抵达公鹿堡,门口的守卫一开始想拦住我,我注视他们。

“是斐兹!”其中一人惊讶得倒抽一口气。“人家说你死了。”“闭嘴!”另一个人凶道。这是我认识多年的该击,他很快地说,“博瑞屈受伤了,小子,他在医务室。”我点头,走过他们身旁。

我在公鹿堡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去过医务室,我小时候生病、受伤,全都是博瑞屈一手负责治疗。但我知道它在哪里。我视而不见地穿过一群群聚集作乐的人,突然觉得我又回到了6岁的时候,第一次来到公鹿堡。当时我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不放,一路从遥远的月眼城来,他受伤的腿包着绷带;但他从来没有把我放到另一匹马背上,或者交给另一个人照顾。我穿过人群,经过那些铃档和花朵和甜蛋糕,走进城堡内层。士兵营房后面有单独一座岩石建筑,用石灰水刷成白色。那里没有人,我直接穿堂入室,经过前厅进入后面的房间。

地板上铺着干净的芳香药草,又大又宽的窗户涌进了春天的空气和阳光,但这房间还是给我一种封闭和疾病的感觉。博瑞屈不该待在这个地方。只有一张床上有人。在春季庆期间,士兵除非真的爬不起来,否则是不会留在病床上的。博瑞屈闭着眼睛躺在一张窄窄的帆布床上,沐浴在阳光中。我从没见过他这样一动也不动。他把盖在身上的毛毯推开了,他的胸口包扎着绷带。我静静走上前去,坐在他床旁的地板上。他一动也不动,但我感觉得到他,他胸口的绷带也随着缓慢的呼吸起伏。我握住他的手。

“斐兹。”他说,没有张开眼睛,紧紧握住我的手。

“是的。”“你回来了。你还活着。”“是的。我直接赶回来这里,尽我一切力量赶路。哦,博瑞屈,我真怕你已经死了。”“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其他人好几天前就回来了。”他艰难地吸了口气。“当然,那杂种留了马匹给其他每一个人。”“不对,”我提醒他,仍然没放开他的手。“我才是杂种,记得吗?”“抱歉。”他睁开眼睛,左眼的眼白被血染红。他试着对我微笑,这时我看出他左脸的肿胀还没全消。“唔,我们两个看起来可真是一对宝。你脸颊上应该敷药,伤口已经化脓了,看起来像是动物抓的。”“是被冶炼的人。”我开口,不忍多作解释,只轻声说,“他把我放在冶炼镇北边的地方,博瑞屈。”

他脸上一阵愤怒的痉挛。“他不肯告诉我,谁都不肯告诉。我甚至派人去找惟真,请王子殿下要他说出他对你做了什么,结果没有回音。我应该杀了他。”“没关系,算了。”我说,而且是真心的。“我回来了,还活着。我失败了,没通过他的测验,但也没因此而死。你也告诉过我,我生命中还有其他的东西。”

博瑞屈在床上动了动,我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因此宽心。“唔,这一点他会很失望。”他打着颤呼出一口气。“我被偷袭了,有人拿刀捅我。我不知道是谁。”“伤得多重?”“相当重,以我的年纪来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公鹿大概一下子就可以恢复活蹦乱跳了。不过他只捅了我一刀,但是我摔下去撞到了头,昏迷了两天。还有,斐兹,你的狗。这件事太蠢、太没道理了,但他杀了你的狗。”“我知道。”“它死得很快。”“它死得很快。”博瑞屈说,彷佛是想藉此安慰我。

这谎言让我僵起身子。“是死得很勇敢。”我纠正他。“如果它没死,你恐怕会被捅不只一刀。”

博瑞屈一动也不动。“你在场,对不对。”最后他终于说。这不是问句,他的意思也非常清楚。

“对。”我听见自己简单地说。

“那天晚上你跟狗一起在这里,没有试着接收精技?”他愤慨地提高了声音。

“博瑞屈,事情不是这……”

他一把抽回手,转过身去,挪得离我尽可能的远。“你走。”“博瑞屈,不是因为铁匠的关系,我只是没有精技的天分。所以就让我我保持我有的东西吧!让我做我本来就是的那种人。我没有用这种能力做坏事,而且就算不用它,我对动物也很有一套。在你手下我不得不学会对动物有一套。如果我用了它,我可以——”“你离我的马厩远一点,也离我远一点。”他转过身来面对我,我惊愕地看见一滴泪滑过他黝黑的脸颊。“你说你失败了?不,斐兹,失败的是我。我从一开始看到这迹象的时候就太心软了,没有把你打得完全断念。”把他好好带大。“骏骑对我说。这是他对我下的最后一道命令,我却失败了,辜负了他,也辜负了你。你没有乱搞原智,斐兹,你就可以学会精技了,盖伦就可以把你教会了。难怪他把你送到冶炼镇去。”他顿了顿。“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本来都可能成为不辱骏骑的好儿子,但你却把这一切都抛开了,为了什么?为了一只狗。我知道人跟狗的感情可以深厚到什么地步,但人不可以只为了一只狗把人生全都一一”“它不只是一只狗,”我打断他的话,语气几乎是严厉的。“它是铁匠,是我的朋友。而且也不只是因为它。我决定放弃,不再待在那里等,回来找你,是因为我想你可能会需要我。铁匠好几天前就死了,这点我知道,但我回来找你,心想你可能会需要我。”

他沉默了好久,我以为他不肯再对我开口了。“你不需要这么做。”他静静地说。“我会照顾自己。”然后语气变得比较严厉:“你知道这一点。我向来都能照顾自己。”“还有我。”我向他承认。“你也一直都照顾我。”“结果这对我们两个都没什么好处。”他缓缓地说。“看看我让你变成了什么样子。现在你只是个……你走吧!你走就是了。”他再度转身背对我,我感觉到他整个人失去了什么。

我慢慢站起来。“我会用贺莲娜叶做成药水给你冲眼睛,下午拿过来。”“你什么都不要拿给我,什么忙都不要帮我。你走你自己的路吧!要变成什么样的人随你便,我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他朝着墙说,声音里对他对我都没有慈悲。

我离开医务室前回头一瞥,博瑞屈没有动,但就连他的背影看来都显得变老、缩小了。

我就是这样回到公鹿堡的,回来的时候跟离开时那个天真的男孩己经不是同一个人了。不像原本人们所以为的那样,我并没有死,但关于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大张旗鼓的表示。我不给任何人机会这么做。从博瑞屈的病床边离开之后,我立刻直接回房,梳洗换衣服,睡了一觉,但睡得不好。春季庆剩下的期间,我都是夜里吃饭,独自在厨房里吃。我写了张条子给黠谋国王,提出红船劫匪可能常常使用冶炼镇的井,他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我觉得正好。我一点也不想跟任何人接触。

在华丽夸张的典礼上,盖伦把他打造完工的小组呈给国王。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个人没能回来,现在我很羞愧地发现自己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而且就算我曾经知道他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如今也早已忘记了。我想,当时我大概就跟盖伦一样,认为他是个无足轻重、无须注意的人。

那年夏天盖伦只跟我讲过一次话,而且不是直接对我说。春季庆之后不久,我们在庭院中错身而过,他正边走边跟帝尊交谈。他们经过我身旁时,他越过帝尊的头看向我,带着轻蔑的冷笑说,“活得跟只猫一样。”

我停下脚步瞪着他们看,直到他们不得不看向我。我迫使盖伦迎视我的眼神,然后我点头微笑。我从未当面质问盖伦企图害死我。从那次之后他就对我视而不见,他的视线会从我身旁滑过,如果我走进他正好也在的房间,他会立刻离开。

失去铁匠,我感觉自己失去了一切。又或许是我在苦涩的怨恨中自己动手毁了我仅剩的丁点东西。有好几个星期的时间我阴忧地在堡里晃来晃去,要是有谁傻到肯开口跟我说话,我就会讲些伶牙俐齿的话侮辱他。弄臣避开我,切德没有找我。我见过耐辛三次。前两次我应她召唤而去的时候,仅花了最少的心力保持基本礼貌;第三次她聊着玫瑰切枝的话题令我觉得无聊,于是我干脆起身离开。

之后她再也没找过我。

但终有一天,我感觉我必须向某个人伸出手去。铁匠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一处很大的空洞,而且我没想到我被马厩放逐是件这么痛苦的事。我偶尔碰见博瑞屈时,那场面尴尬得不得了,我们两人都痛苦地学会了假装没看对方。

我好想去找莫莉,想得心都痛了,想告诉她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一件事,打从我第一次来到公鹿堡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我巨细靡遗地想像着我们坐在沙滩上,我说着话,然后等我讲完了,她不会批判我或试着给我劝告,只是握住我的手留在我身边。如此一来终于有个人能知道一切,我再也不必对她隐瞒任何事,而且她不会转身离去。除此之外,我不敢想像更多。我怀抱着绝望的渴望,我的那种恐惧只有喜欢上比他大两岁的对象的男孩才能体会。如果我告诉她我的一切哀愁,她会不会把我当成个苦命的孩子来怜悯?她会不会恨我以前那么多事都没告诉过她?这念头十几次让我不敢走进公鹿堡城里去。

但大约两个月之后,我终于壮起胆子走进城,不听使唤的双脚又把我带到了蜡烛店。当时我刚好拎着个篮子,篮子里有一瓶樱桃酒,还有4、5朵小小的黄色野蔷薇,是我刮伤了好大一块皮肤从女人花园里摘来的,连园里那片百里香都敌不过它们的香气。我告诉自己说我没有计划,我不需要把自己的每一件事都告诉她,我甚至不需要见到她,我可以边走边决定。但到头来,所有的决定都早就已经做好了,而且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到的时候正好看见莫莉挽着阿玉走出来,他们的头凑得好近,她倚着他的手臂,两人轻声交谈。在蜡烛店的门外,他弯身注视她的脸,她抬头与他四目相对。当那男人迟疑地抬起手轻抚她的脸颊,莫莉突然间变成了女人,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我们之间那两岁的差距是一道好宽好深的鸿沟,我根本没有希望跨越。我躲在转角没让她看见我,低着头,他们走过我身旁,彷佛我是一棵树或一块石头。她的头靠在他肩上,他们走得好慢,似乎走了一辈子才离开我的视线范围。

那一夜我喝得前所未有的烂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躺在通往城堡路上一处灌木丛里。

正文 第十八章 暗杀

黠谋国王的个人顾问切德·秋星,在红船战争爆发前的那段时期对冶炼事件做了很详尽的研究。在他的木牍里,我们看到了以下的内容。

“奈塔是渔夫吉尔和农妇莱妲的女儿,住在好水村,该村在春季庆后第17天遭劫,她被掳走。红船劫匪冶炼了她,3天后将她放回村里。她父亲在村子遭劫时被杀害,她母亲还有5个更年幼的孩子要照顾,分身乏术。奈塔遭到冶炼的时候是14岁;6个月后她被交给了我。她刚被送来的时候肮脏褴褛,因挨饿受冻而非常衰弱。我派人给她清洗更衣,安置在离我居所方便探视的房间里。我对待她的方式就像对待野生动物。每一天我都亲自拿食物给她,在她吃东西的时候陪在一旁。我派人保持她房间温暖,床褥清洁,并提供她妇女可能会想要的各种东西:盥洗用的水、梳子,以及一切妇女需要的用品。此外,她房里还放置了各式各样针线活所需的物件,因为我得知在她遭到冶炼之前,她非常喜欢女红,也缝制过好几件精美的作品。我希望藉此观察,如果将被冶炼的人安置在舒适的环境下,她是否会逐渐恢复一点过去的样子。

“在这样的环境下,就算野生动物可能也会变得稍微驯服一点,但奈塔对这一切都毫无反应。她不但没有了女人的习性,就连动物的头脑也没有。她用双手抓东西吃,吃到饱之后就松手让多余的食物掉在地上,踩在脚底下。她不梳洗,也不以任何方式照顾自己。就连动物,大部分都只会在窝巢里的一个角落大小便,但奈塔就像只老鼠把粪便拉得到处都是,连床褥都不例外。

“如果她想开口或者非常想要某样东西,她可以说出意义清楚的话。如果她自己选择开口,通常都是指控我偷她的东西,或者威胁我,要我马上给她某样她想要的东西。她对我的态度通常是充满了怀疑和恨意。我试图跟她进行正常的对话,她并不理睬,但如果我把食物拿在手上不给她,就能以食物作为交换她回答的条件。她清楚记得家人,但对他们的现况毫无兴趣,回答起有关家人的问题就像在讲昨天的天气一样。关于她被冶炼的那段时间,她只说他们被关在船腹里,几乎没东西吃,饮水也只够分着喝。就她记忆所及,她没有被喂食什么不寻常的东西,也没有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因此她无法提供我任何关于冶炼本身的线索。这令我非常失望,因为我本来希望如果得知这状态是如何造成的,或许就可能发现该怎么解除它。

“我试着跟她讲理,想让她恢复像人的举止,但徒劳无功。她似乎听得懂我的话,但不肯采取行动,就连给她两条面包,警告她说要留下一条明天吃,否则就得挨饿;她还是会让第2条面包掉在地上踩来踩去,然后第2天再把掉在地上的面包捡起来吃,不管上面沾了什么脏东西。她对针线活或任何其他消遣活动丝毫不感兴趣,连颜色非常鲜艳的孩童玩具都引不起她的兴趣。没有在吃东西或睡觉的时候,她就坐着或躺着,头脑和身体一样都闲着不用。如果给她糖果糕点,她会拼命吃到吐,然后继续吃。

“我用各式各样的药水和药草茶来治疗她,让她断食,给她洗蒸气浴,涤清她的身体。热水和冷水灌洗对她毫无效果,只让她发火生气。我下药使她睡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改变,于是我用精灵树皮让她两个晚上睡不着,但这只使她变得脾气烦躁。我极尽慈爱地宠溺了她一段时间,然后又以最严苛的限制对待她,但这对她毫无差别,她对我的态度也毫无改变。如果肚子饿,她会遵照指示行礼、微笑,但她一旦拿到了食物,就再也不理会别人的任何命令或要求。

“她有很强很凶恶的地盘观念和对东西的占有欲。她不只一次试图攻击我,只因为我离她正在吃的食物太近,还有一次是因为她决定要我手上戴的戒指。她常常杀死被她脏乱房间引来的老鼠,方式是以惊人的敏捷手法一把将它们抓起,然后朝墙壁摔过去。有一次一只猫跑进了她房间,下场也是一样。

“对于遭到冶炼之后的时间,她似乎没有什么概念。如果在她饥饿的时候命令她讲她先前的生活,她可以叙述得很清楚,但遭到冶炼之后的日子在她感觉起来全都是同一个漫长的‘昨天’。

“我无法从奈塔身上得知,冶炼是取走了她的什么还是给她添加了什么。我不知道冶炼的方式是用吃的、闻的、听的,还是看的。我甚至不知道冶炼到底是人的作为,还是某个海鬼——有些远岛人宣称他们能控制那海鬼——的作为。从这项乏味的长期试验里,我什么都无从得知。

“一天晚上,我在奈塔的饮水里加了3倍的安眠药剂。我派人洗净她的尸体,将她头发梳理好,送回她家乡的村子去安葬。至少这家人的冶炼故事可以结束了。大多数其他的家庭都只能经年累月地自问,他们曾经深爱的那个人后来怎么样了。他们大部分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当时,据知遭列冶炼的人已经超过了1000个。博瑞屈说话算话,他跟我从此断绝关系,我在马厩和狗舍也不再受到欢迎。这点尤其让柯布有种恶狠狠的高兴。虽然他常跟帝尊出门在外,但当他在马厩的时候,他常会挡在门前不让我进去。”让我把你的马牵出来,大人。“他会奉承地说。”马廐总管希望马厩里的动物由马夫来管。“于是我就得像个没用的公子哥儿站在那里,等煤灰被放上鞍鞯牵来给我。柯布清理它厩房里的粪便污物,喂它吃东西,替它刷毛,看到它这么快重新接受他,让我的心像是被强酸腐蚀。我告诉自己说,它只是匹马,不能怪它。但我又一次遭到了抛弃。

突然间,我的时间多得用不完。以前我早上总是要去博瑞屈手下干活,现在早上的时间全是我自己的。浩得正忙训练生疏的新兵,我虽然还是可以跟他们一起练习,但那些课程内容我早就学过了。费德伦每年夏天都不在,这个夏天也不例外。我想不出该怎么向耐辛道歉,至于莫莉我连想都没去想。就连我在公鹿堡的酒馆到处大喝特喝的时候也是形单影只,因为凯瑞当起了木偶戏班的学徒,德克则出海当水手了。我闲散又孤单。

那是个悲惨的夏天,而且悲惨的不只是我。满心寂寞苦涩的我逐渐长大得让我所有的衣服都嫌小,对任何傻到跟我说话的人回以毫不客气的言词,同时一个星期有好几天都醉得人事不知,但我还是知道六大公国正饱受蹂躏劫掠。红船劫匪愈来愈大胆了,在我们海岸地区四处骚扰,到了这一年夏天,他们终于不只做出威胁,还提出各种要求。他们要求谷物、牲畜,要求我们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在我们的海港爱拿什么就拿什么,让他们的船停靠在我们的岸边、整个夏天靠我们的上地和人民养活,让他们自由选择我们的人民当作奴隶……每一项要求都令人愈发无法忍受,而唯一比他们的要求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国王每拒绝他们一项要求,他们就进行冶炼。

平民百姓纷纷逃离海港和沿岸的城镇,他们这么做情有可原,但这使我们沿岸地区的防线更加空虚。军队征募愈来愈多的士兵,因此也加重税赋以便支付军饷,税赋的负担和对红船劫匪感到的恐惧使百姓迭有怨言。更奇怪的是,还有些外岛人抛下打劫用的船舰,驾着家族的船只到我们的沿岸来求我们收容,述说如今被红船完全统治的外岛上所发生的种种混乱与暴虐的离奇故事,他们的到来或许有好有坏。军队可以用低廉的薪水招募他们,尽管很少有人真正信任他们;但至少他们讲述的外岛在红船统治下的情境都非常可怕,足以使任何人打消向红船劫匪的要求屈服的念头。

我回来之后大约一个月,切德向我打开了他的门。他对我的忽视使我感到愠怒,因而我上楼的速度是前所未有的慢。当我走到他房间,正在用一支杵子捣碎种子的他抬起头来,一脸倦容。“看到你我很高兴。”他说,声音里没有任何高兴的味道。“所以你才这么快欢迎我回来。”我尖酸地指出。

他研磨的动作停了下来。“对不起。我以为你或许需要一段独处的时间来恢复。”他低头继续看着那些种子。“这个冬天和春天我也不好过。我们就让过去的事情都过去,试着继续下去吧?”这是个温和、合理的建议,我知道这么做是明智的。“我有选择吗?”我讽刺地问。

切德把磨好的种子拨进一个织得很密的滤网里,将滤网放在一个杯子上让汁液滴出。“没有。”最后他终于说,仿佛这是他仔细思考的结论。“没有,你没有选择,我也没有。我们在很多事情上都没有选择。”他注视我,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一番,然后又去戳戳那些种子。“你,”他说,“这个夏天剩下来的时间,除了水和茶之外什么都不许喝。你的汗水有酒臭味。还有,就一个这么年轻的男孩而言,你的肌肉太松软。跟盖伦一起沉思冥想了一个冬天,对你的身体一点好处也没有,你要开始运动。从今天开始,你每天要爬到惟真住的塔顶去4次,负责把食物和茶端给他,我等一下会告诉你怎么调配那种茶。你绝对不许对他摆出一副臭脸,永远要表现得愉快友善。也许等你服侍惟真一阵子之后,就会相信我之所以没有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你身上是有原因的。这是你在公鹿堡的时候每天要做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会派你出去执行其他的任务。

切德无须多说,就唤醒了我的羞耻心。片刻之问,我对自己人生的观点一落千丈,从壮烈的悲剧变成青少年的自艾自怜。“这段时间我太松懈了。”我承认。

“这段时间你表现得很愚蠢。”切德同意。“你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掌握住自己的生活,但你的举止像个……被宠坏的小鬼头。难怪博瑞屈对你感到厌恶。”

我从很早以前就不再对切德怎能知道这么多事感到惊讶,但这次我确定他不知道个中真正原因,也不想告诉他。

“想杀他的是谁,你査出来了吗?”“我没有……真的去査。”

这下子切德露出厌恶的神色,然后是困惑。“小子,你完全不是原来的你了。6个月以前,你就算把整个马厩都拆了也会想知道这个秘密;6个月以前,如果给你一个月的假期,你每天都会有满满的事情要做。你在烦恼什么?”

我低下头,感觉到他字字属实。我既想把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告诉他,又不想对任何人说关于那些事情的半个字。“我把我对博瑞屈遭到偷袭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你。”于是我就说了。

“看到这件事的那个人,”我说完时他问,“他认识攻击博瑞屈的那个人吗?”“他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我避重就轻地回答。没必要告诉切德我知道他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但只看到模糊的人影。

切德沉默了一会儿。“唔,尽你可能把耳朵拉长点,我倒很想知道是谁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在国王的马廐里刺杀马厩总管。”“所以你不认为这是博瑞屈的私人恩怨罗?”我谨慎地问。

“也许是吧!但我们不要骤下结论。在我感觉起来,这件事像是某种初步行动。有人正在建立什么东西,但这第一块砖没有狗好。

我希望这点是对我们有利的。”“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想吗?”“可以是可以,但我不打算告诉你,我要让你的头脑能够自由找出自己的设想,不受我的干扰。来吧!我现在教你怎么调配那个茶。”

他没有问我任何跟盖伦上课和接受测验的事,令我十分伤心,他似乎把我的失败视为意料中事。但当他给我看他替惟真调配的茶里有哪些成分时,那些刺激性药剂的分量之重让我大为惊恐。

这段期间我很少见到惟真,帝尊倒是一天到晚阴魂不散。这一个月他都来来去去,要不是刚回来就是正准备出去,出门的阵仗也一次比一次奢华富丽。在我看来,他似乎是用替他哥哥找新娘的事做为借口,把自己打扮得比哪一只孔雀都更花枝招展。“一般人普遍认为他有必要这么做,才能让交涉的对象印象深刻,但我认为这是浪费钱,这些钱大可以用在国防上。帝尊不在的时候我感觉松了口气,因为他对我的敌意最近又突飞猛进,而且用各式各样的小伎俩表现出来。

我见到惟真或国王的次数很少、时间很短,他们两人看来都烦恼又劳累,但尤其是惟真,看起来几乎像是呆掉了一样。他面无表情,心不在焉,只有一次注意到我,然后露出疲倦的微笑说我长高了。我们的对话内容就仅止于此。但我注意到他吃起东西像个病人,胃口很差,避吃肉类和面包,仿佛咀嚼吞咽这类食物太耗费力气,因此只靠粥和汤度日。”他现在用精技用得太多了。黠谋只告诉我这么多。但是精技为什么会耗尽他的精力,为什么会把他的骨髓都快烧干,他无法对我解释。因此我给他滋补剂和药品,试着让他休息,但他不能休息。他说他是不敢休息,说他必须费尽全力才能欺骗红船的领航员,让他们的船撞上岩石,让他们的船长灰心丧气。所以他从床上爬起来,坐到窗边的椅子上,整天就这么坐在那里。

“那盖伦的小组呢?他们对他没有用吗?”我问话的语气几乎是嫉妒的,几乎希望听到他们没什么大用。

切德叹了口气。“我想池使用他们就像我使用信鸽一样。他把他们派到各了望台去,用他们对士兵传达警讯,从他们那里接收看到敌船的消息。但保卫沿岸的任务他没有交付给任何人。他告诉我说,其他人太没有经验了,在使用精技的同时可能会暴露出自己。这些我不懂,但我知道他没办法继续撑多久了。我祈祷夏天赶快结束,祈祷冬天的风暴把红船吹回家去,真希望有人能跟他轮班接替这项工作。我怕他整个人会油尽灯枯。

我把这句话视为是在责备我的失败,陷入赌气的沉默。我在他房里漫无目的走来走去,感觉我好几个月不曾来过的这个房间既熟悉又陌生。他用来调制药草的工具一如往常到处堆放,偷溜的痕迹也清楚可见,角落有它啃过的臭骨头。一如往常,各式各样的木牍和卷轴放在好几张椅子旁。这一堆讲的似乎都是古灵的事,彩色的插图吸引了我的注意,其中一片最老最精细的木牍上画了一个古灵,看起来像一只全身金色的鸟,头部像人,头发类似羽毛。我试着拼凑木牍上字句的意思,那是丕旭文,是最南端的恰斯大公国的一种古老语言。涂绘在古老木牍上的很多符号都已经褪色或剥落了,我的丕旭文也不流利。切德走过来站在我身旁。“你知道,”他温和地说,“那样做对我来说不容易,但我还是信守了诺言。盖伦要求完全控制学生,明言规定不准任何人跟你们接触,或者用任何方式干预他管教和教导你们的方式。而且我也告诉过你,在王后花园里我等于是瞎子,一点影响力都没有。”“我知道。”我咕哝。,“然而我对博瑞屈的行动倒也不反对。我之所以一直没跟你联络,完全是因为我对国王做出了承诺。”他谨慎地顿了顿。“我知道这段时间你过得很苦,我真希望当时我能帮得上忙。你也别觉得太难过,虽然你……”“失败了。”在他寻找比较婉转的说法之际我补上这个词。我叹了口气,突然承认了自己的痛苦。“就这样吧,算了,切德。我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我知道。”然后语调变得更加小心翼翼:“但也许我们可以运用你学到的精技。如果你能帮助我了解它,或许我就能设想出更好的方式,让惟真不至于累垮。许多年来,关于精技的知识被保密得太厉害……古老的卷轴里几乎都没提到它,只说某某战役中国王把精技运用在士兵身上而扭转了情势,或者某某敌人被国王的精技弄得迷惑失措,但从来没讲过到底是怎么做,也没——”绝望再度紧抓住我。“算了吧!这不是私生子该知道的事,我想我己经证明了这一点。”沉默落在我们之间,最后切德沉重地叹了口气。“唔。也许吧!这几个月我也在研究冶炼,但我只研究出它不是什么,还有用哪些分式想改变它是无效的。我找到的唯一疗法,是对任何事都有效的一种最古老的方式。”我把先前正在看的卷轴卷起来绑好,感觉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没猜错。“国王命令我指派一项任务给你。”那年夏天,在3个月中,我为国王杀了17次人。要不是我先前已经出于自愿和自卫杀过人,做起来可能更困难。

这项任务表面看来或许简单,只需用到我、一匹马,和好几篮下了毒的面包。我骑马到曾经有旅人遭到攻击的道路上,等到被冶炼的人来攻击我,我就逃跑,一路扔下面包。如果我是普通的士兵,也许不会那么害怕,但我这一辈子都习惯靠原智来让我知道四周其他人们存在,因此在我感觉起来,这项工作简直等于是要我蒙着眼进行。而且我很快就发现,遭到冶炼的人不只是普通工匠平民而已,我毒死的第一批人里就有几个是士兵。算我运气好,他们把我拖下马来的时候其他大多数人都在忙着争抢面包。我左肩上深深挨了一刀,那道疤痕现在还在。他们强壮又善于打斗,而且打斗的时候似乎是组成一个团体,或许因为他们过去还是完整的人时就是受这样的训练。我差一点就没命了,危急中我对他们喊说他们只顾着跟我打,却让别人把面包吃光实在很傻,于是他们把我丢下,我才得以挣扎爬回马背上逃走。

用在这项任务的毒药并没有不必要的残忍,但为了使些微剂量也能奏效,我们必须选用药效强烈的。被冶炼的人得不到好死,但这是切德所能调配出来最快速的死法了。他们热切从我手中抢过死亡,我不需要见证他们口吐白沫、全身痉挛的样子,甚至也不需要看见他们散落在路上的尸体。当若干被冶炼的人死掉的消息传到公鹿堡,切德放出去的传言早已四处流传,说他们是吃了游到溪流里产卵之后死掉腐烂的鱼。尸体被亲属收回去安葬,我告诉自己说他们可能松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说那些被冶炼的人只是死得快了一点,免得到冬天活活饿死。于是我习惯了杀人,差不多有20个人因我而死之后,我才碰上一个需要面对面动手杀死的人。

而杀那个人也没有原先想像的困难。他是个小贵族,在涂湖外拥有土地。消息传到公鹿堡,说他一时发脾气殴打仆人的女儿,把那女孩打成了傻子。这已经足以让黠谋国王不高兴了。那个小贵族完整偿付了血债,仆人接受了,也就表示放弃要求国王主持公道的权利。但几个月后,女孩的表姊来到宫里求见黠谋国王,请求与国王单独面谈。

我被派去验证那表姊的说法,亲眼看到女孩像狗一样被绑在小贵族的椅子旁,而且她的肚子渐大,己经怀有身孕。所以,在他一边用精致水晶酒杯斟酒敬我、一边请我跟他说说公鹿堡国王的宫廷里有什么新消息的时候,我不难找到机会拿起他的酒杯对着光看,称赞杯子和酒的品质都很精良。几天之后我离开,完成了任务,带着我答应要替费德伦找的纸张样品启程回家,小贵族祝我一路顺风。当天小贵族就开始身体不适,等到他又流血又口吐白沫地在癫狂中死去,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后的事。那表姐收容了女孩和女孩生下的婴儿。一直到今天我都毫不后悔,不管是对杀了他这件事本身,还是对我给他选择的那种痛苦缓慢的死法。

除了为被冶炼的人散播死亡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服侍主人惟真王子。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端着托盘走上他那座塔去的情况。我本来以为塔顶会有守卫或者哨兵,但是没有。我敲敲门,没有回应,于是我悄悄进房。惟真坐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夏天的风从海面上吹进房里。在闷热的夏日,这明明是间令人偷快的房间,光线既明亮、空气又流通,但我却觉得这里像牢房。窗边有他坐的那张椅子,旁边放了张小桌,房间的角落和墙边堆积着灰尘和零零星星、早就枯萎的铺地用芦苇。惟真坐在那里,下巴垂在胸前似乎在打盹,但我的感官察觉到整个房间都因他的努力而震动着。他头发凌乱,下巴有一天没刮的胡渣,衣服黏住身上。

我用脚把门关上,把托盘端到小桌上放下,站在旁边静静地等。几分钟后,他从先前所在的不知什么地方回来了。他抬头看我,脸上带着他旧日微笑的幽魂,然后低头看托盘。“这是什么?”“是早餐,大人。大家好几个小时之前都吃过了,只有你还没吃饭。”“我吃过了,小子。今天一大早。那鱼汤难吃死了,应该把厨师吊死才对。没有人应该一大早起床就面对鱼肉的。”他看起来不甚确定,像是某个心智衰退的乡下老头在回想青春岁月。“那是昨天,大人。”我揭开托盘的盖子。热面包加蜂蜜与葡萄干、冷肉、一盘草莓,还有一小钵用来沾草莓吃的鲜奶油,每一样东西分量都很少,几乎像是给小孩吃的。我把冒着热气的茶倒进放在一旁的茶杯里,茶里调了很浓的姜和薄荷,以盖过磨碎的精灵树皮的涩味。

惟真瞥了茶一眼,然后抬头看我一下。“切德从来不肯罢休,是不是?”说得那么随意随口,仿佛堡里每天都有人提起切德的名字似的。“如果你要继续下去的话,就需要吃东西。”我不置可否地说。“我想是吧!”他疲倦地说,转身面对托盘,仿佛盘子上那些精心摆放的食物只是又一项需要他做的职务。他没滋没味地吃了食物,然后很有男子气概地一口把茶喝掉,足把它当成药来喝,没有被姜或薄荷的味道骗过。吃到一半,他停顿下来叹口气,往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似乎又回来了,强迫自己把每一样东西吃光。他把托盘推开靠在椅子上,似乎筋疲力尽。我呆瞪着他看。那茶是我亲自调的,那么多精灵树皮足以让煤灰一头撞破马厩的墙冲出去了。“王子殿下?”我说,他没有动弹,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惟真?你还好吗?”“惟真。”他覆述,彷佛神智恍惚。“对,我比较喜欢你叫我惟真,而不是大人或王子殿下或主人。这是我父亲的第一步动作,把你派来。唔,我或许会出乎他的意料。但是,对,你就叫我惟真吧!跟他们说我吃了,说我一如往常地乖乖听话,把东西都吃了。你去吧,小子,我还有工作要做。”他似乎努力振作起自己,眼神再度变得遥远。我尽可能安静地把盘子堆放在托盘上,朝门口走去,但当我拨开门栓时,他又开了口。“小子?”“大人?”“嗯,嗯!”他摇手警告我。“惟真?”“力昂在我房里,小子,你帮我带它出去好吗?它很渴望出门跑跑。没必要让我们两个都这样变得又干又瘦。”“好的,大人,惟真。”于是那只如今已经过了壮年的老猎犬就交给了我照顾。我每天从惟真的房里带它出来,一起到后山上、悬崖上、海滩边去打猎,追捕已经多年没出现在这里的狼。正如切德所料,我的身体状况差透了,一开始我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跟得上这只老猎犬。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恢复了正常水准,力昂甚至抓过一两只兔子给我。如今我已经被放逐在博瑞屈的领域之外,于是毫不顾忌地随时使用原智。但我很早以前就已发现,虽然我能跟力昂沟通,可是我们之间没有深厚的牵系,它并非总是听我的,甚至也不见得总是相信我。如果它是只幼犬,我相信我们之间一定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但它老了,它的心已经永远给了惟真。原智不是用来统辖动物的,只是让人略微瞥见它们的生活。

我一天三次‘爬上那道陡峭盘旋的楼梯,去哄惟真吃东西,哄他讲几句话。有些时候我好像是在跟一个小孩或者心智衰退的老人说话,有些时候他会问力昂好不好,问我公鹿堡城里的事情。有时我会出门去进行其他任务,连着好几天不在堡里。通常他似乎都没注意到我不在,但有一次,在我肩上挨了一刀的那次行动之后,他看着我用不灵活的动作把他吃完东西的空盘子堆放在托盘上。”他们一定会张着大胡子的嘴巴大笑不已吧!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动手杀死自己人的话。“我冻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就我所知,知道我进行那项任务的人只有黠谋和切德。伹惟真的眼神又飘向远方,我无声地离开。

我开始把他四周的环境做了些改变,虽然不是刻意这么做。有一天我在他吃东西的时候把房内扫了扫,然后当天晚上扛了一袋铺地用的芦苇和芳香药草上去。我本来担心我会打扰到他,但切德教过我怎么样安静行动。我动手干活没跟他说话,而惟真好像也没注意到我的来去,但房里变得清爽了,薇薇利亚花和铺地用药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精神一振。有一次我进房的时候,发现他坐在那张椅背硬梆梆的椅子上打盹,于是我拿了几个靠垫来,他接连好几天都没管那些靠垫,然后有一天他终于照自己的喜好把垫子摆起来。房间里还是空空译注:前文中切德叫斐兹每天去服侍惟真4次,此处又说3次,疑是作者疏漏,非手民之误。洞洞的,但我感觉到他需要这样才能保持专心一致,因此我拿来给他的东西都是提供最基本最简单的舒适,没有织锦挂毯或帷幔,也没有插在花瓶里的花或者叮叮当当、滴滴答答的时钟,只有一盆盆正在开花的百里香来缓解缠扰他的头痛,然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日子,拿了条毛毯来替坐在敞开窗前的他遮雨御寒。

那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椅子上睡着了,软弱无力得像个没有生命的东西。我把毛毯盖在他身上、四周掖好,彷佛他是个衰弱的病人,然后把托盘放在他面前,但没有打开盖子,好让食物不会凉掉。我在他椅子旁地板上坐下,靠着一个他没用到的垫子,倾听着房里的沉默。今天感觉起来几乎是平静的,尽管敞开的窗子外下着夏季的大雨,还不时吹进一阵阵强风。我一定是盹着了,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他手摸在我头发上。“他们叫你这么密切地看着我吗,小子,就连我睡觉的时候也不能放松?所以他们是在怕什么?”“就我所知是没有,惟真。他们只叫我端食物来给你,尽量想办法让你多吃点,除此之外就没有吩咐别的了。”“那么毛毯、垫子、一盆盆芳香的花呢?”“是我自作主张的,王子殿下。没有人该住在这样荒凉的房间里。”这时我突然醒悟到我们没有开口讲话,陡然坐直身子看着他。

惟真似乎也回过神来,在那张不舒服的椅子上动了动。“感谢这场风暴,让我休息了一下。我让他们的3艘船看不见风暴将至,让那些抬头看天的人相信这只是一场夏日的小风小雨而已。现在他们拼命划桨,在大雨里张望,试着保持航向,我也可以稍微真的睡一下了。”他顿了顿。“不好意思,小子,现在对我来说,有时候用技传比开口说话更自然。我不是有意要侵入你的。”“没关系,王子殿下,我刚才只是吓了一跳。我自己没有办法技传,只有偶尔才能微弱地用一下,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对你开启的。”“叫我惟真,小子,别叫王子殿下。没有哪个王子殿下会穿着一件汗湿的衬衫坐着不动,胡子也两天没刮。不过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啊?他们不是安排你学精技了吗?我记得很清楚,耐辛一直讲个不停,最后我父亲终于让步了。”他露出疲惫的微笑。“盖伦试过要教我,但我没有那种能力。人家告诉我说,私生子通常——”“等一下。”他皱眉打断我的话,瞬间进入我的脑海。“这样比较快。”他表示歉意,然后自言自语嘀咕着,“是什么东西把你蒙蔽得这么历害?哦!”然后瞬间离开了我的脑海轻松得像博瑞屈从猎犬耳朵里抓出一只扁虱一样。他坐在那里沉默了很久,我也一样,纳“你的精技很强,跟你父亲一样。盖伦并不强。”“那他怎么会变成精技师傅?”我静静地问:心想不知惟真这么讲是否只是为了让我对自己的失败感觉不那么糟。

惟真顿了顿,似乎在回避某个敏感话题。“盖伦是欲念王后的……宠儿,很得她宠爱。是王后特别大力推荐盖伦当殷恳的学徒。现在我常想,我们的老精技师傅收他当学徒的时候一定是病急乱投医,因为殷恳也知道她自己快死了。我想她那时候决定得太仓促,后来也后悔了,而且我认为他该受的训练一半都还不到就成了’师傅‘。但我们也只剩下他,所以就是他了。”惟真清清喉咙,看起来有点局促不安。“我现在尽我可能对你坦白说,小子,因为我看得出你知道什么时候该守口如瓶。盖伦得到这个职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不是因为他有这个实力。我认为他从来就不曾真正了解当精技师傅的意义何在。他当然知道这个职位很有权力,而且他滥用起权力来也毫不顾忌,但殷恳在世的时候并不只是个位高权重、趾高气昂的人而已,她是慷慨国王的顾问,也连结着国王和在国王手下施展精技的所有人。她认真地发掘并教导每一个真正有精技天分、也懂得如何善用精技的人。现在这个小组,是自骏骑和我长大以来盖伦训练的第一批人,而且我认为他们没有被教好。不,他们是被训练,就象猴子和鹦鹉被训练模仿人类一样,一点也不了解自己所做的事。但我现在手上也只有他们可用。”惟真看向窗外,轻声说,“盖伦丝毫不懂得巧妙,他就跟他母亲一样粗俗,而且也跟她一样放肆专横。”惟真突然顿了顿,脸颊泛红,彷佛他说了什么有欠考虑的话。他静静地重新开门。“精技就像是一种语言,小子,我不需要对你大吼大叫,也能让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可以很有礼貌地要求,或者暗示,或者点个头笑一笑让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可以用精技影响一个人,让他以为他取悦我完全是出于自愿。但这一切盖伦都不懂,他既不懂得善用精技,也不懂得怎么教人,他只会用蛮力。要降低别人的防御能力,困乏和痛苦只是其中一种方式,可是盖伦只相信这种方式。但殷恳运用的是狡黠。她会叫我看着一个风筝,或者看着飘浮在一道阳光中的尘埃,然后,突然间她就进入了我的脑海,微笑着称赞我。而且进入别人的脑海,主要是你自己要愿意离开自己的脑海,你懂吗,小子?”“多少有点懂吧!”我避重就轻地回答。“多少有点懂。”他叹了口气。“我可以教你精技,只要我有时间。但我没有。不过,告诉我一件事——在他测试你之前,你上课的情况好吗?”N_g“不好。我完全没有任何才能……等一下!不是这样的!我在说什么啊,我这段时间都在想什么啊?”我虽然坐着,但突然摇晃起来,头撞到了惟真椅子的扶手。他伸出手稳住我。“我想是我太快了。稳住,小子。有人用迷雾蒙蔽了你,让你迷惑,就像我让红船上领航和掌舵的人迷惑一样。他们以为他们已经看到了陆地,航向正确,但事实上却往横流驶去;他们以为他们己经经过了某个地方,事实上他们还没看到那里。有人让你以为你学不会精技。”“盖伦。”我很确定地说。我几乎知道他是在哪一刻对我动了手脚。那天下午他朝我撞进来,之后一切就完全改观了,这几个月来,我竟然都活在迷雾里……。“大概是。不过既然你曾经技传进入他脑海,虽然时间很短暂,但我想你一定有看到骏骑对他做了什么。他原先非常痛恨你父亲,直到阿骏把他变成一只言听计从的哈巴狗。我们两个对这点都很过意不去,要是我们能想出解除的办法,而又能不被殷恳察觉的话,我们一定会解除那状态。但阿骏的精技很强’而且他是在气头上那么做的,当时我们又都只孩子。反讽的是‘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盖伦对我做的某件事。就算在骏骑没有生气时’被他技传都像是有匹马从你身上踩过去,或者该说,比较像是一头跳进湍急的河流里。他会很快闯进你脑海,留下他要传达的信息‘然后立刻消失。”他又顿了顿,揭开一盘汤的盖子。“我想我是一直认定这些事你都知道’但是你要能知道才有鬼了,谁会告诉你?”我紧抓住一项信息。“你可以教我精技?”“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有很多时间的话。你跟阿骏和我都很像‘像我们在学精技那时的样子’不稳定‘很强’但不知道要怎么运用那种力量。而且盖伦已经……呃‘我想是给你留下了疤痕。我的精技很强,但你有些墙是我连穿都穿不透的。你必须学会放倒那些围墙,这很困难。不过我是可以教你没错’如果你和我有一年时间‘没有别的事情需要做的话。”他把汤推到一旁。“但我们没时间。”我的希望再度破灭。这第二波失望的浪潮将我整个淹没’挫败的石块刮磨着我。我的记忆全部重新排列清楚‘在翻涌而起的愤怒中我一下子明白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要不是铁匠,那天晚上我早就从塔顶跳下来摔死了。盖伦企图杀死我,跟手上拿刀捅我没两样;如此一来没有人会知道他是如何毒打我’除了他忠心的小组之外。结果他失败了,没有害死我,于是他夺走了我学习精技的机会,让我变得残废,我一定要……我勃然大怒跳了起来。“哇。慢着,谨慎点。你受了冤枉,但我们现在不能在堡里起内讧。为了国王,你要先忍住,直到能够静静把事情解决。”我俯首接受他明智的忠告。他打开一盘菜的盖子,是一只烤熟的小禽鸟,又把盖子盖回去。“总之,你干嘛想学精技?这是个悲惨的东西,不适合人做。”“为了帮你。”我不假思索地说,然后发现自己说的是真心话。换成以前,学精技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不辱骏骑的好儿子,为了让博瑞屈或切德对我刮目相看,为了提高我在堡内的地位。但现在,我看到了惟真的所作所为,看到他日复一日如此辛苦,臣民却既不称赞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我发现我一心只想要帮助他。“为了帮我。”他覆述道。风势逐渐喊弱了,筋疲力尽的他带着认命的眼神望向窗外。“把食物拿走吧,小子,我现在没时间吃了。”“但你需要体力啊!”我抗议,心里觉得愧疚,因为我知道他刚才明明应该吃饭睡觉的,却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我知道,但我没有时间了。吃东西是会耗费能量的,这一点还真怪。我现在没有半点多余的能量可以浪费。”他的眼睛开始探寻远方,直直瞪着,穿过此刻刚开始变小的暴雨。“我愿意把我的力量给你,惟真,要是我能的话。”他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你确定吗?非常确定?”我不了解他这个问题意义有多重大,但我知道答案。“我当然愿意。”然后我静静地说:“我是吾王子民啊!”“而且跟我流着同样的血。”他确认。他叹了口气,一时间看来满心厌恨。他低头又看看食物,然后再看向窗外。“还剩一点点时间,”他小声说。“或许还来得及。父亲,你真该死,为什么总是你赢?过来吧,小子。”他的语句有种令我害怕的强度,但我照做。我站在他椅子旁,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我肩上,仿佛需要我支撑他站起来。

我从地板上抬眼看他,我头底下垫着一个枕头,身上盖着我先前拿来的那条毛毯。惟真站在那里,探出窗外;他所做的努力让他全身颤抖着,他发挥的精技力量强大得像一波波怒涛,我几乎能触摸得到。“去撞岩石吧!”他深感满意地说‘陡然转身离开窗边。他对我咧嘴而笑,是那种熟悉凶蛮的笑,但当他低头看着我时,那笑容逐渐消失。“就像一头乖乖被牵去宰的小牛。”他悔恨地说。“我早该知道你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的。”“我怎么了?”我好不容易问出口。我牙齿打颤,整个身体像被冻得发抖,我觉得我抖得骨头都快散了。“你说要给我你的力量,然后我就拿了。”他倒了杯茶,跪下来把杯子送到我嘴边。“慢慢喝。我刚才太匆忙了。先前我是不是说骏骑用起精技来就像头公牛?那我又该怎么说我自己呢?”他又恢复了原有的率直、坦白和好脾气’我己经好几个月没看到这样的惟真了。我好不容易喝下一口茶,感觉到精灵树皮剌激着我的嘴巴和喉咙。我发抖得没那么厉害了。惟真自己也拿起那杯子随口喝了一口。“以前,”他闲聊般说,“国王会取用小组成员的力量。小组差不多有6个人或更多人,全都彼此相通相应,可以把力量聚在一起供给国王的需要。这才是小组的真正功用,提供力量给他们的国王或者给他们的头头。我想盖伦并不太了解这一点。他的小组是他自己弄出来的东西,就像马、牛、驴子一样,全都用挽具套在一起,根本不是真正的小组,缺乏协同一致的心智。”“你从我身上取用了力量?”“是的。相信我,小子,我真的不愿意这么做,但我刚,才突然有这股需要,而且我以为你知道你在讲什么。你自己说你是”吾王子民“,那是以前用来形容这种人的词。而且,因为我们两个血缘相近,我知道我可以从你身上汲取力量。”他咚一声把杯子放在托盘上,声调里充满了憎恶。“是黠谋。是他设计了一切,让轮子转动,摆锤摆动。小子,只有你一个人负责端食物来给我,这安排并不是偶然,他是故意让我有取用你的机会。”他在房里快步踱了一圈,然后停下来俯视着我。“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没有那么糟啦!”我虚弱地说。“不糟吗?那你怎么不站起来看看?或者坐起来就好?你只是个小男孩,只有一个人,不是一个小组。要不是我领悟到你一无所知、然后及时收手,你可能就被我杀死了,你的心脏和呼吸会突然停止。不管是为了谁,我都不要这样把你吸干。来。”他弯身轻易地把我抱了起来,放在他那张椅子上。“你在这里坐一下,吃东西。我不需要这些食物了。等你好一点之后,就替我去找黠谋,告诉他说我说你让我分心。从现在开始我要他派个厨房小厮来送东西给我吃。”“惟真。”我开口说。“不对,”他纠正我。“要说‘王子殿下’,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你的王子殿下,不接受任何反驳。现在你乖乖吃东西吧!”我沮丧地低下头去,但我确实吃了东西,茶里的精灵树皮让我恢复的速度超过我的预期。不久我就能站起来,把盘子堆放在托盘上,端着托盘走向门口。我满心挫败失望,伸手拨开门栓。“斐兹骏骑?瞻远。”我停下动作,被这句话冻结。我慢慢转过身去。“这是你的名字,小子,是我亲自写在军营纪录上的,在你被送来的那一天。这又是一件我老以为你已经知道的事。别再只把你自己视为‘那个私生子’了,斐兹骏骑?瞻远。还有,别忘了你今天就要去找黠谋。”“再见。”我静静地说,但他己经再度望向窗外。这就是盛夏时节的我们。切德研究一叠叠木牍,惟真坐在窗边,帝尊去替哥哥找个公主当新娘,我则静悄悄替国王陛下杀人。内陆大公国和沿海大公国在会议桌上对峙,又吵又骂,像争夺鱼肉的猫。黠谋则高踞在这一切之上,像只蜘蛛把网的每一角都绷得紧紧的,密切注意每一根线的轻微震动。红船劫匪攻击我们,像鲛鱼一块块撕咬牛肉做的鱼饵,把我们的人民夺去加以冶炼,而被冶炼的人则成为我们国家的祸害,变成乞丐或盗匪或他们家人的负担。人民不敢打鱼、不敢交易、不敢耕作海岸边的河口平原,然而税赋必须增加,才能喂饱那些士兵和驻守了望台的人,他们人数愈来愈多,却似乎无法保卫国土。黠谋不甘不愿地解除了我服侍惟真的职务,有一个多月都没再传唤我,直到一天早上我突然被找去共进早餐。“现在根本不是结婚的时候。”惟真反对。我看着跟国王一同坐在早餐桌上的这个憔悴消瘦的男人,很难相信他跟我小时候那个粗率坦诚的王子是同一个人。短短一个月内,他恶化了好多。一块面包在他手里翻来覆去拿了半天,没胃口吃,又放了下来。他的脸色和眼神己经失去了户外生活的痕迹,发色枯暗,肌肉松弛,而且眼白部分发黄。要是他是只猎犬,博瑞屈一定会给他吃打虫药。我自动插口说,“我前天带力昂去打猎,它逮了只兔子给我。”惟真转向我,脸上有他旧日微笑的幽魂。“你带我的猎狼犬去猎兔子?”“那天它玩得满高兴的。不过它很想你。它把兔子叼来给我,我称赞它,但它看起来还是一副若有所失的样子。”我不能告诉他说那只猎犬看着我,眼神和举止全部清楚表示出又不是猎给你的。

惟真拿起杯子,手微微发颤。“我很高兴它能跟你到外面去跑跑,这样总比——”“你的婚礼,”黠谋打断他的话,“能鼓舞民心士气。我老了,惟真,而且现在时局动荡,人民放眼望去全是苦恼,我也不敢承诺给他们我们所没有的解决之道。外岛人说得没错,惟真,我们已经不是原先在这里定居的那些战士了,我们变成了安土重迁的民族。安土重迁的民族在很多事情上都会受到威协,那些军情是四处漫游的游牧民族完全不在乎的,而那些威胁可以毁灭我们。当安土重迁的人寻求安全的时候,他们寻求的是延续。”听到这里,我猛然抬起头来。这句绝对是切德讲过的话。这是否意味切德也有帮忙安排这场婚礼?我变得比较感兴趣了,也再度纳闷起他为什么把我找来参加这顿早餐。“这是为了让我们的人民安心,惟真。你不像帝尊那样有魅力,也没有骏骑那种举止神态,让人相信他可以处理任何事情。我这么说不是怠慢你,你的精技天分是我们家族历来数一数二的,而且换到很多其他时期,你的战技和战术会比骏骑的外交手腕更重要。”这番话在我听来可疑,像是经过排练的演讲。我看着黠谋顿了顿,往一块面包上涂了乳酪和果酱,若有所思地咬下去。惟真沉默地坐着,看着他父亲。他的神色像是既专注又呆滞,彷佛拼命努力保持清醒,但一心却只想趴下来闭上眼睛。唔,至少惟真看起来就有累到那种程度。我对精技虽然只有短暂的体验,但也知道你同时既要抗拒它的诱惑、又要用你自己的意志驱策它是非常困难的,这让我对惟真竟能每天使用精技更感惊异。

黠谋的视线从惟真瞥向我,再回到他儿子脸上。“简单的说,你需要结婚。更重要的是,你需要生个孩子。这会鼓舞我们的人民,他们会说,‘哪,既然我们的王子不怕结婚生子,情况显然没有那么糟糕。要是整个王国都快垮了,他一定不会还有闲情逸致结婚生小孩。’”“但你和我还是知道情况确实很糟糕,不是吗,父亲?”惟真的声音有点哑,带着我从没在他口中听过的苦涩。“惟真——”黠谋开口,但被儿子打断。“国王陛下,”他用词正式地说。“你我确实知道我们已经身处灾难边缘。现在,此时此刻,我们一刻都不能放松戒备。我没有时间去谈恋爱求亲,更没有时间处理王室娶妻这件事的种种微妙商议细节。现在天气很好,红船会来打劫。等到天气变差,风暴把他们吹回他们自己的港口去之后,我们就必须全心全力加强沿岸地区的防卫,并且训练人员组成我们自己的打劫船队。这才是我要跟你讨论的。我们需要建立自己的船队,不是那种在海里摇来摇去吸引劫匪的胖胖的商船,而是细细长长的战船,那种我们以前曾经拥有、老一辈造船工人也还知道怎么建造的船。然后,我们前去攻打外岛人——是的,就算在冬季的风暴之中也照打不误。我们以前曾经拥有那么优秀的水手和战士。如果我们现在就开始造船、训练人员,到明年春天我们应该至少可以抵挡住他们,让他们进犯下了我们的沿岸,然后到明年冬天或许我们就能——”“这些都要钱。吓得要命的人是不太愿意交出钱来的。为了募得我们需要的款项,我们需要让商人有信心继续做生意,让农民不害怕在沿岸的草地和山丘上放牧牛羊。这一切,惟真,都跟你娶妻有关系。”惟真讲到战船时活了起来,此刻又靠回椅子上。他似乎塌了下去,彷佛内在某个结构敞开了,我几乎预期看到他垮倒下来。“就依你的旨意吧,国王陛下。”他说,但他边说边摇头,否定了自己说出的肯定句。“我会照你认为明智的做法去做,这是一个王子对国王和国家必须尽的职责。但是,父亲,以一个男人的身分来说,让我弟弟去替我挑一个妻子这件事既苦涩又空洞。既然她先看过了帝尊,我敢打睹,等她站在我身边的时候,一定会觉得我很不怎么样。”惟真低头看看双手,那些战争和工作留下的疤痕在如今变得苍白的肌肤上显得很清楚。在他接下来轻声说出的话中,我听见了名如其人的真实。“我一直都是你的第2个儿子,排在俊美、强壮、又有智慧的骏骑后面,现在我又排在帝尊后面,因为他聪明、有魅力、会摆样子。我知道你认为让他继承你的王位比让我继承好。我不见得总是不同意你。我生出来就是老二,也被当成老二来养育,我向来都相信我的位置是站在王位后面,而不是坐在王位上。以前我知道继承你王位的是骏骑,所以我不在乎当老二。他是我哥哥,很器重我,他对我的信心就像是一项荣耀,让我也变成了他所有成就的一部分。当这么一位国王的副手,强过当许多小国的国王。我非常信任他,他也非常信任我。但他已经不在了,而帝尊跟我之间没有这种深厚的感情牵系也不是新鲜事,你也早就知道这一点。也许是我们疏远了太久,也许是骏骑和我太亲近了,没有空间容纳第三个人。但我不认为他会找一个能够爱我的女人,或者一个一一”“他是替你选择了一个王后!”黠谋严厉地打断他的话,于是我知道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争论这一点,也感觉到黠谋对于我听见这些话感到非常不快。“帝尊选择那个女人不是为了你、为了他自己,或者为了那一类的蠢事,他是为这个国家和整个六大公国选择了一个要担任王后的女人,这个女人可以带来我们现在所需要的财富、人力,和通商协定,让我们熬得过红船的劫掠。柔软的小手和芬芳的香水没办法替你建造战船,惟真。你必须抛开对你弟弟的嫉妒心,如果你对站在你背后的人没有信心,是没办法抵抗敌人的。”“一点也没错。”惟真静静地说,把椅子往后一推。“你要去哪里?”黠谋烦躁地质问。“去尽我的职责。”惟真简短地说。“我还有哪里可以去?”一时间,连黠谋似乎都吃了一惊。“但你几乎没吃什么……”他话说到一半就讲不下去了。“精技会杀死其他所有的胃口,这点你也知道。”“是的。”黠谋顿了顿。“此外我还知道,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人就已经逼近毁灭边缘了,这点你也知道。对精技的胃口是会吞噬一个人的,而不会滋养他。”他们两人似乎都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我让自己缩得小小的不惹眼,小口小口啃着我手上的面包,像只躲在墙角的老鼠。“但是只要能拯救一整个王国,区区一个人被吞噬又有什么关系。”惟真毫不掩饰声调中的苦涩,在我听来,他所指的很明显不只是精技而已。他把盘子推开。“反正,”他带着沉重的讽刺口吻说,“你还有另一个儿子可以接替我,戴上你的王冠。他身上没有精技留下的疤痕,而且他可以自由选择结婚或不结婚。”“帝尊没有学习精技并不是他的错,他小时候体弱多病,盖伦没办法训练他。而且谁会料想得到,有两个娴熟精技的王子居然还是不够。”黠谋抗议道。他突然起身走到房间那一头,站在那里,靠着窗台俯望海面。“我尽我所能,儿子。”他压低声音说。“你以为我不关心,你以为我看不出你被耗损成什么样吗?”惟真沉重地叹了口气。“不,我知道。是精技造成的疲倦让我讲出这种话,不是我真心想讲。我们两个至少要有一个人保持头脑清醒,试着搞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我而言,我能做的只有把感官伸展出去,然后加以分辨,试着在划桨手当中锁定领航员,试着找出可以被精技放大的秘密恐惧,找出心念最不坚定的人首先加以击破。我睡觉的时候会梦见他们,我吃东西的时候他们卡在我喉咙里。你知道我向来讨厌这么做,父亲,我向来都认为战士不该这么做,不该偷偷摸摸在别人脑海里窥探。给我一把剑,我会很乐意把他们开膛破肚。我宁愿拿刀砍死一个人,也不愿让他自己的头脑像只造反的猎犬反咬他一口。”“我知道,我知道。”黠谋温和地说,但我不认为他真的知道。我至少能了解惟真对他这项任务的厌恶。我得承认我也有同感,觉得这项工作多少让他变得有点肮脏,但当他瞥向我时,我保持表情和眼神都不带批判意味。我内心深处潜藏着罪恶感,愧疚自己没有学会精技,现在帮不上我叔叔的忙。我在想,他看着我的时候不知是否想到要再次取用我的力量。这念头令人害怕,但我逼自己挺身面对这项要求。但他只对我心不在焉地和蔼一笑,仿佛他从来下曾想过这一点,然后他起身走过我的座椅,揉揉我的头发,仿佛我是力昂。“替我带我的狗出去跑跑,就算只猎兔子也好。我很不想把它每天独自留在我房间里,但它可怜兮兮、傻兮兮地哀求让我分心,无法专心做我该做的事。”我点头,感觉他散发出一种令我惊讶的情绪,有些类似我与我的狗儿们分开时的那种痛苦。“惟真。”黠谋唤他,他回过头来。“我几乎忘记告诉你我为什么找你来了。当然,是山区的那个公主,我想她是叫做珂特根……”“珂翠肯。我至少还记得她的名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瘦巴巴的小女孩。所以,你决定的人选就是她?”“对。根据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些理由。日子也已经挑好了,在我们秋收宴之前10天。你得在收割期刚开始的时候离开这里,才能及时赶到山区。他们会在那里举行仪式,在他们的人民面前给你们两人完婚并签署所有的协定,之后等你跟她一起回到这里,再举办正式的婚礼。帝尊传话来说,你必须一一”惟真停在那里,挫败感令他神色黯然。“我没办法去。你知道我没办法去。如果我在收割期离开我这里的职责,等我带新娘回来的时候就什么也不剩了。外岛人向来都是在最后一个月最贪婪、最鲁莽,因为接下来冬季风暴就会把他们赶回他们自己该死的海岸。你以为今年会有什么不同吗?说不定等我把珂翠肯带回来的时候,会发现他们在我们的公鹿堡里大肆庆祝,你的头插在矛尖上迎接我!”黠谋国王看来很生气,但他控制住脾气问道,“你真的认为,如果你松懈个20天左右,他们就能把我们压迫得那么厉害吗?”“我不是认为,我是知道,”惟真疲惫地说。“是非常确定,就像我确定我现在应该待在我的岗位上,而不是在这里跟你争论。父亲,告诉他们说这事必须延期。等到我们地上有了好一层积雪,等海上起大风把船全都吹回港里,我就马上去迎娶她。”“没办法这样做。”黠谋遗憾地说。“山区的人有自己的信仰,他们认为冬天举行的婚礼会造成子女歉收。你娶她的时间必须是在大地万物结果收成的秋天,或是在山区小田地开始耕种的春天。”“我没办法。等他们山区那里到了春天,我们这里的天气已经很好了,红船劫匪都来到了我们家门口。他们总不会不了解这一点吧!”惟真的头左右摆动,像一匹系着过短缰绳的马扰动不安。他不想待在这里。虽然他讨厌这项精技工作,但它仍然召唤着他,他想要去做它,那种欲望跟保护国上没有任何关系。我心想,不知黠谋知不知道这一点,还有惟真自己知不知道这一点。“了解是一回事,”国王解释道,“但坚持要他们不顾传统又是另一回事。惟真,事情必须这样办,现在就办。”黠谋揉着头,仿佛头在痛。“我们需要这桩婚事。我们需要她的军队、她的嫁妆,更需要她父亲在后方支持我们。这事不能等。你难道不能,比方说,坐着封闭式的轿子去,用不着骑马分心,在旅途上继续用精技做你的工作吗?这样说不定对你也好啊!不时还可以下轿子走动走动,呼吸点新鲜空气——”“不!”惟真咆哮道,站在窗边的黠谋转过身来,看来几乎像是被窗沿困住。惟真走到桌边握拳重槌桌面,我从来不知道他能发这么大的脾气。“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不能一边坐在马扛的轿子里又颠又晃,一边继续努力阻挡红船劫匪登上我们的海岸。而且,我绝对不要像病人或者软脚蟹一样,坐轿子去迎娶这个你替我选择的女人,这个我几乎己经完全没印象的女人。我绝对不会让她看到我那个样子,也绝对不会让我自己手下的人在我背后偷笑,说,‘哦,勇敢的惟真原来已经变成这个样了,像个颤危危的老头被人用轿子抬着,去找别人替他拉皮条撮合的对象,彷佛他是个外岛妓女一样。’你的头脑到哪里去了,怎么会想得出这么愚蠢的计划?你跟山区的人相处过,你知道他们的性格和习俗,你认为他们的女人会接受一个这么病恹恹去娶她的男人吗?连他们的王室都会把发育不全的婴孩给遗弃。要是我那样去到那里,你会毁了你自己的计划,同时还让六大公国任凭红船劫匪宰割。”“那么也许——”“那么也许现在就有一艘红船离我们的海岸不远,已经看得到蛋岛了,而且那艘船的船长已经不再在意他昨晚不祥的梦境,领航员也在修正航线,心想他先前怎么会把地标搞错得那么严重。昨天晚上你在睡觉、帝尊在跟他那些朝臣跳舞喝酒的时候我所做的工作现在已经快白费了,而我们还站在这里唠叨。父亲,就由你安排吧!你爱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只要我不必做任何事,能专心在好天气危害我们的这段期间用精技保卫沿岸地区就行了。”惟真边说边走,最后把国王起居室的门重重一摔,最后几个字几乎郁听不见了。

黠谋站在那里,瞪着门看了一会儿,然后一手揉揉眼睛,但我分辨不出那是因为疲惫还是流泪,或者只是眼睛进了沙子。他环顾房内,看到我时皱起眉头,彷佛迷惑不解这个东西怎么会在这里。然后他似乎想起来我为什么在这里了,冷淡地说道,”唔“,刚才进行得还真顺利啊,不是吗?但无论如何,一定得想出办法来。等惟真骑马前去迎娶他的新娘时,你跟他一起去。”“都依您的吩咐,国王陛下。”我静静地说。

“我就这么吩咐。”他清清喉咙,然后转身再度看向窗外。“那位公主没有别的兄弟姊妹,只有一个身体不太好的哥哥。哦,他以前曾经很健康强壮,但他在冰之原野上胸口中了箭。根据帝尊听到的消息,那枝箭整个射穿了他,他胸前和背后的伤口都痊愈了,但他冬天会咳血,夏天骑马或操练他的士兵也只能撑半个早上。就我们对山区民族的了解,他居然还是他们的王储,这一点实在令人非常惊讶。”

我静静想了一会儿。“山区的习俗跟我们一样,王位继承是按照出生顺序,不分男女。”“是的,就是这样。”黠谋静静地说,我知道他已经在想七大公国可能会比六大公国更强壮。

“那么珂翠肯公主的父亲,”我问,“他的健康状况如何?”“就他的年纪来说,是非常矍铄健壮的。我确信他能在位很久、治理得当,让他的继承人继承一个完整又安全的王国。”“到那个时候,我们的红船问题很可能早就结束了,惟真也就能自由考虑其他的事情。”“很可能。”黠谋国王静静地表示同意,终于迎视我的眼神。“惟真前去迎娶他的新娘时,你跟他一起去。”他又说一次。“你了解你的职责所在了吧?我信任你会谨慎从事。”

我朝他俯首。“照您的吩咐,国王陛下。”

正文 第十九章 旅程

把群山王国称之为王国,等于一开始就误解了那个地区,也误解了当地的人民。同样的,把那个区域称为“齐兀达”也是不正确的,虽然齐兀达人确实占了居民的大多数。群山王国不是一整片统一的乡野,而是包含了许多依附在山侧的小村庄,包含了有着可耕地的小河谷,包含了在通往各隘口的崎岖道路旁兴起、以交易为业的小村落,还有许多部族的牧人和猎人浪迹在村与村之间不适人居的荒凉郊野。这么多生活形态迥异的人民很难统一,因为他们的利益常常相互冲突。然而奇坚的是,虽然各团体都独立保持自己的特性习俗,但唯有一股力量是比这点更加强大的,就是他们对“国王”的忠诚。

根据传统、王室宗裔是从一位先知兼判官开始的,这名女性不仅睿智,更是一位哲学家,创立了一套统治的理论,其基本原则在于统治者是人民最极致的仆人,必须完全无私地为人民服务。从判官变成国王并不是发生在某一特定时刻的事件,而是日积月累的逐渐转变。随着颉昂佩神圣判官的公正与智慧名声四处流传,有愈来愈多人前去寻求仲裁、判决,也愿意接受并遵守判官的决定,因此该地的法律自然而然在整个山区都受到尊重,也有愈来愈多团体采行了颉昂佩的法律。于是判官变成了国王,但令人惊异的是,他们仍维持那条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法令,就是为人民服务、牺牲。颉昂佩的传统中充满了这类故事,述说许多国王和女王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为人民牺牲自己,从抵挡攻击牧羊人孩童的野兽到自愿去敌国当人质不一而足。

人们都说山区民族的性格很严酷,甚至接近野蛮。事实上,他们居住的土地是严苛的,因此他们的法律也反应这个状况。严重畸形的婴孩确实会被遗弃,或者更常见的做法是将其淹死或下药致死。老人通常选择“退隐”,这是一种自我放逐,让寒冷和饥饿结束他们病弱的生命。食言的人除了必须付出原本议定价格的双倍代价之外,可能还得在舌头上割出一道标记。在六大公国比较安稳地区的人看来,这些习俗可能显得过时又野蛮,但却奇怪地很适合群山王国的世界。

到最后,还是惟真赢了。我相信这番胜利对他一点也不甜美,因为支持他自己顽固坚持的证据是打劫的频率突然大增。短短一个月之内就有两个村子被烧,总共有32名居民被抓去冶炼,其中19个人显然随身携带如今很流行的小瓶毒药,于是选择了自杀。第三个遭到攻击的城镇人口比较多,他们成功地保卫了家园,但保卫他们的不是国王的军队,而是居民自己组织雇用的佣兵部队。反讽的是,这些佣兵中有很多人都是外岛移民,发挥了他们少有的几项专长之一。人民对看来毫无作为的国王也愈来愈有怨言了。

试着跟他们解释惟真和小组正在做些什么是没用的,人民需要、想要的是拥有自己的战船来保卫沿岸。但造船需要时间,而那些由商船改为军船、己经在海上服役的那些船只则形状太圆胖笨拙,比不上那些骚扰我们的造型流线的红船。承诺明年春天给他们船也安慰不了农民和牧人,因为今年的作物和牲畜还不知保不保得住。同时,位处内陆的那些大公国也愈来愈不满,表示他们付更重的税,保护的却是跟他们沾下上边的海岸;至于沿海大公国的领袖们则讽刺地说,如果没有他们的海港和商船来出口内地的货物,真不知道内陆人的日子会好过到哪里去。在“高层议会”的会议上,至少有一次提尔司的公羊公爵就曾建议说,如果能缓和红船的劫掠,那么把近邻群岛和毛皮岬割让给他们也算不了什么太大的损失;毕恩斯的普隆第公爵则以牙还牙,威胁要封闭熊河上所有的商船往来,看看提尔司会不会觉得也没什么大碍。黠谋国王总算在他们大打出手之前让会议结束,但法洛公爵已经明白表示他是站在提尔司那一边的。每过一个月、每分配一笔税款,双方的壁垒就更加分明尖锐,显然需要什么东西来恢复王国的团结,而黠谋深信这样东西就是一桩王室婚姻。

于是帝尊跳着他的外交舞步,终于安排让珂翠肯公主在她自己人民的见证下向代表哥哥的帝尊立誓效忠,惟真的誓词则由弟弟代替说出。当然,之后在公鹿堡还会再举行一场婚礼,由珂翠肯国内指派适合的代表前来见证观礼。此刻帝尊暂时继续留在群山王国的首都颉昂佩,使得公鹿堡和颉昂佩之间的使者、礼物,和供给川流不息,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批人马出发或抵达,搞得公鹿堡不得安宁。

在我看来,用这种方式来安排一桩婚事既笨拙又难看,双方要到婚后将近一个月才见着对对方。但政治权宜比两位当事人的感觉更重要,所以两地的婚礼庆祝活动都在各自筹划当中。

我早就从惟真汲取我力量的那次恢复过来了,但盖伦用迷雾困惑我的心智所造成的影响,我则花了更多时间才完全了解。现在想起来,我相信我很可能会不顾惟真的忠告直接去找盖伦理论,但是他离开了公鹿堡。他是跟着一批前往颉昂佩的人马出发的,要到法洛去探访亲戚;等他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上路前往颉昂佩了,所以我碰不到盖伦。

我又再一次时间多得用不完。我还是照顾力昂。但它每天只花我一两个小时而已。我一直没査出任何博瑞屈遇袭这件事的线索,博瑞屈对我的排斥放逐也毫无放松的迹象。我到公鹿堡城里去过一次,但当我凑巧晃过蜡烛店那里的时候,却只见店门紧闭、一片沉寂。我去问隔壁的店家,结果得到的消息是蜡烛店至少10天以前就关了,除非我想买皮革马具,否则就滚远点别来烦他。我想起上次看到跟莫莉在一起的那个年轻男子,满心怨恨地希望他们不幸福也不快乐。

我决定去找找弄臣,只因为我很寂寞。我以前从来没试过主动跟他见面,结果他比我想像中的更难见踪迹。

我在堡里四处乱逛了好几个小时想碰到他,最后壮起胆子到他的房间去。多年来我都知道他住在哪里,但以前从来没去过,而且也不只是因为那是堡内比较偏远的一部分。弄臣不会邀人跟他亲近,只会在他所选择的时机表示出他所选择的那种亲近。他的房间位在一座塔顶,费德伦告诉过我那里以前是地图室,可以一览无遗地看见公鹿堡四周的地势。但公鹿堡后来加盖的部分挡住了视野,其他更高的塔取代了它的用途,这里已经完全没用处了,只能充当弄臣的房间。

接近收割时期的一天,我爬到那座塔顶房间去。天气己经又热又黏了,而这座塔是封闭式的,仅开了射箭用的窄洞,透进来的阳光只能照见我脚步扬起的灰尘。起初阴暗的塔内好像比闷热的室外凉爽,但我愈往上爬,这塔似乎就变得愈热愈封闭,等我爬到最后一处楼梯间平台的时候,己经觉得简直没有空气可以呼吸了。我疲惫地抬起手,握拳敲敲那扇坚固的门。“是我,我是斐兹!”我叫,但静止的热空气捣住了我的声音,像一条湿毛毯闷熄火焰。

我是不是可以用这一点当作借口?我是不是可以说我以为他可能没听见我的声音,所以进房去看他在不在?或者我是不是可以说我好热又好渴,所以进来看看他房里会不会比较凉快通风、有没有水可以喝?我想原因并不重要。我伸手去拉门栓,一拉就开了,我进入房内。“弄臣?”我叫,但我感觉得到他不在,不是以我通常感觉到别人在不在的那种方式,而是从房内的一片沉静感觉到的。然而我站在门内,呆呆瞪着一个人赤裸裸的灵魂。

这里光线充足,有花,还有各式各样缤纷的色彩。角落有一架织布机,还有好几篮颜色鲜艳之至的高级细线。盖在床上的床罩和挂在开启的窗户旁的帘子都是织出来的,我从没看过这样的成品,上面织的虽是几何图形,却又能让人觉得是蓝天下开满花朵的原野。一个宽大的陶盆里飘浮花朵,盆底补着色彩鲜艳的小石头,一条细细的银色小鱼在花梗间游动。我试着像那个毫无血色、愤世嫉俗的弄臣身处在这一整片色彩和艺术中。我朝房里走了一步,看见一样让我的心在胸中猛然一跳的东西。

一个婴孩。我一开始以为是,因此不假思索往前又走了两步,走到它所躺的那个摇篮边跪下。但那不是个活生生的孩子,而是个洋娃娃,制作的手艺精巧得匪夷所思,我几乎觉得那小小的胸脯会随着呼吸起伏。我朝那张苍白细致的脸伸出手,但不敢碰。那眉毛的弧度,那闭着的眼睛,那小小脸蛋上的淡淡红晕,甚至那只放在盖毯外的小手,全都完美得超乎我想像任何工艺品能到达的程度。我猜不出它是用何种细致的黏上制作的,也猜不出是什么样的手给娃娃的小脸添上那细小又卷翘的睫毛。那条小小盖毯上绣满了三色堇,枕头是绸缎的。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安安静静跪了多久,彷佛它真的是个睡梦中的宝宝,但最后我终于站起身退出弄臣的房间,静静关上门。我慢慢走下多得数不清的台阶,既害怕我会碰见弄臣从楼下走上来,又感觉心头沉重,因为我发现了堡里有一个人至少跟我一样孤单。

那天晚上切德找我去,但我到他房里的时候,他好像除了要见我之外别无事情交代。我们几乎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黑漆漆的壁炉前,我觉得他看起来从未这么苍老过。惟真被吞噬了,切德也跟着憔悴消瘦,他那双瘦骨嶙岣的手看起来几乎像是脱了水,他的眼白满是血丝。他需要睡觉,但他不睡觉,却把我找来,然而又那么静止沉默地坐在那里,几乎没吃几小口他放在我们面前的食物。最后我终于决定开口帮他的忙。“你是不是怕我没办法做到?”我轻声问他。“做什么?”他心不在焉地问。“杀群山王国的王子,卢睿史。”切德转身正对面看着我,沉默了很久。“你不知道黠谋国王派我去做这件事。”我结结巴巴地说。

他慢慢转回身去面对空洞的壁炉,仔细研究着它,彷佛炉里有火焰需要他解读。“我只是制造工具的人。”最后他终于静静地说。“使用工具的是另一个人。”“你认为这个……任务是坏事,是错误的吗?”我吸了口气。“根据我听到的消息,他反正也活不久了。这么做反而可能比较慈悲,让死亡在夜里静悄悄来到,而不是——”“小子,”切德静静地说。“永远不要假装我们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们就是剌客,不是充满智慧、执行国王慈悲意旨的使者。我们是政治刺客,为了扩张王国的权力而杀人,如此而己。”轮到我盯着那些不存在的火焰看了。“你这样让我很难去动手。这件事本来就己经够难了。为什么?你为什么把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却又试着削弱我的决心……?”我的问题没有问完,不了了之。“我认为……算了。也许我只是嫉妒吧,孩子。我想,我觉得奇怪的是黠谋为什么派你而不派我。也许我是害怕我对他已经没用了。也许是因为,现在我认识了你,我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动手把你变成……”这下子轮到切德陷入沉默,他的思绪飘向字句无法跟随的地方。

我们坐在那里思索我的任务。这不是代国王主持公道,不是处死犯罪的人,只是除去一个妨碍我们国家得到更大权力的人。我静静坐着不动,开始怀疑我到底会不会下手,然后我抬起头看见深深插在切德壁炉台上方的那把银质水果刀,我想我知道了答案。“惟真替你提出了控诉。”切德突然说。“控诉?”我无力地问。“对黠谋提出的。第一,他指称盖伦虐待你、骗了你。这一项他是提出正式的控诉,说盖伦使我们的王国在如今这么需要精技人才的时候,却无法藉助你的能力。他非正式地建议黠谋最好跟盖伦解决这件事,以免你自己动手报复。”我看着切德的脸,看得出他已经知道了我跟惟真那番讨论的一切内容。我不知道我对此有什么感觉。“我不会自已去找盖伦报仇的,惟真已经要求我不要这么做了。”切德看我的眼神里有无言的赞许。“我也是这么告诉黠谋的。但他还是跟我说,叫我一定要告诉你他会解决这件事,这一次国王会亲自主持公道,你必须静待并接受他的处理。”“他会怎么做?”“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想黠谋自己都还不知道。盖伦必须受到训斥,但我们必须记住,如果我们还要继续训练其他小组,就不能让盖伦觉得太委屈。”切德清清喉咙,更沉静地说,“惟真还向国王做出了另一项控诉。他相当直接了当地指控黠谋和我,说我们愿意为了王国把你牺牲掉。”我突然明白,这才是切德今晚找我的原因。我沉默不语。切德放慢语调说,“黠谋宣称他连想都没想过这一点。至于我,我根本不晓得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他又叹了口气,仿佛说出这些话让他很费力。“黠谋是个国王,孩子。他最优先关切的永远都是他的王国。”我们之间的沉默延续了很久。“你的意思是说他会把我牺牲掉,一点也不会疑虑不安。”他眼睛仍然看着壁炉。“你,我,甚至惟真都可以牺牲,如果他认为为了让王国存续有必要这么做的话。”然后——转过来看着我。“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迎亲的大队人马要从公鹿堡启程的前一晚,蕾细来敲我的房门。当时己经很晚了,她说耐辛要见我,我傻愣愣地问,“现在?”“唔,你明天就要走啦!”蕾细指出,我于是乖乖跟她去,仿佛这逻辑很有道理似的。

我到的时候,耐辛坐在铺有椅垫的椅子上,身穿睡衣,外披一件刺绣华丽的袍子。她头发披散在肩上,我在她指示的位置坐下,蕾细继续替她梳头。“我一直都在等你来向我道歉。”耐辛表示。

我立刻开口要道歉,但她不耐烦地挥手要我闭嘴。“但我今天晚上跟蕾细讨论这件事,发现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判定,男孩就是有某些程度的粗鲁必须发泄。我判定你那么做不是有意的,因此你不需要道歉。”“但我真的觉得很抱歉,”我抗议道,“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现在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她迅即说。“而且现在没时间了,我想你一定早就该上床睡觉。但是,既然这是你第一次正式进入宫廷生活,我想在你离开之前给你一样东西。”我张开嘴,然后又闭上。如果她认为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宫廷生活,我也下必跟她争。“坐这里。”她威严地说,指指她脚边。

我走过去乖乖坐下,第一次注意到她膝上放着一个小盒子。那盒子是暗色木质,盒盖上以浅浮雕的手法刻出一头雄鹿。她拿出一个耳环往我耳朵上比。“太小了。”她咕哝着说。“要是没人看得见,那戴珠宝还有什么意思?”她连着拿起好几个耳环,比一比又抛下,评语都差不多。最后她拿起一个耳环,看起来像是一小块银网上卡了一颗蓝色宝石。她对这这耳环做了个怪表情,然后迟疑地点点头。“那个人有品味。就算他别的什么都缺,但品味倒还是有的。”她再次拿起它往我耳朵凑,然后完全没有半句警告就把耳环的针戳进我耳垂。

我惨叫一声,一手举起来要捣住耳朵,但她打掉我的手。“别像个小娃娃一样,痛一下就好了。”耳环后面有个勾扣之类的东西,她无情地用手指把我耳朵翻过来,扣好耳环。“好了。他戴起来挺合适的,你不觉得吗,蕾细?”“是挺合适。”永远都在编织蕾丝的蕾细同意道。耐辛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可以退下了,我起身要走,她说,“你要记得一件事,斐兹不管你会不会精技,不管你有没有继承你父亲的名字,你都是骏骑的儿子,你的举止要光明磊落。现在快去睡吧!”“耳朵这样怎么睡?”我问,让她看我指尖沾到的血迹。“我没想到这一点。对不起——”‘她开口说,但我打断了她的话。“道歉已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还有,谢谢你。”我离开的时候蕾细还在偷笑。

第二天我一大早起床,加入前去迎娶的大队人马。为了表示庆贺两家新结秦晋之好,必须送上丰富的聘礼。有些礼物是送给珂翠肯公主本人的,包括一匹血统优良的牝马、珠宝首饰、织品衣料、仆役,以及稀有的香水。其他的礼物则是送给她家人和人民的。马匹、猎鹰、锻造金饰等送给她父亲和哥哥不在话下,但最重要的是送给她王国的那些礼物,因为依照颉昂佩的传统,她属于人民的程度超过属于她家族的程度。因此礼物包括了用来配种繁衍的牛、羊、马、禽鸟等等,包括了用山区缺少的紫杉做成的强弓,包括了用冶炼镇出产的精铁制成的铁匠工具,还有其他应该有助于改善山区人民生活的礼物。此外,礼物也包括了知识,有出自费德伦之手、绘制非常精美的好几份植物图鉴,还有好几片记载治病疗法的木牍,以及一份关于养鹰驯鹰的卷轴,是从鹰牧本人创写的那一份仔细抄缮而来。这最后一部分的礼物,就是我在队伍里表面上负责的工作。

我负责保管的除了这些东西,还有植物图鉴中所提到的各式各样药草和草根,数量丰富,至于不耐久放的药草则改以种子代替,可以在当地种植。这份礼物相当贵重,我很严肃看待这一路妥善维护它的职责,一如我严肃看待那另一项任务。每一样东西都包得好好的,放在一口杉木雕刻的箱子里。我最后一次检査每样东西是否包裹妥当,然后准备把箱子搬到楼下庭院里,这时听见弄臣在我身后说话。“我拿这个来给你。”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我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我连门开的声音都没听见。他伸手递出一个用细绳绑住的小皮袋。“这是什么?”我问,试着不让他在我声音里听到那些花或那个娃娃。“’海之清涤‘。”我扬起眉毛。“清肠子用的泻药?用来当贺礼?我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适合,但我要带去的这些药草是可以在山区种植生长的。我不认为一一”“这不是贺礼,是给你的。”我情绪复杂地收下那个小袋。这是一种药效格外强劲的泻药。“谢谢你想到我。但我旅行的时候通常不容易生什么病,而且——”“你旅行的时候,通常没有被人下毒的危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试着做出轻松、开玩笑的语气。我想念弄臣惯常的怪表情和嘲弄语句,但两者在这番对话中都付之阙如。“我只是要说,如果食物不是你自己准备的,你就最好少吃或者根本下要吃。”“包括那里的所有宴会和庆祝活动吗?”“不,只包括你不想被毒死的宴会和活动。”他转身要走。“对不起,”我匆忙开口。“我不是有意要闯进去的。我想找你,当时又好热,房门没有扣住,所以我就进去了。我不是有意要窥探的。”他背对着我没有转身,问道,“你觉得那里很好笑吗?”“我……”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向他保证,我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只会留在我自己的脑海里。他跨出两步,动手关门。我脱口而出,“看到那里,让我希望我也有个地方是专属于我自己的,就像那个地方是专属于你的。我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自己的秘密所在。”门停住,差一手之宽就要关上了。“听我一点忠告,你或许能活着回来。思考别人的动机的时候,你要记住不能拿你自己的斗去量他的麦子。他用的度量衡标准可能根本不一样。”然后房门关上,弄臣离去。但他这最后一句话够晦涩、够令人觉得挫折,因此我想他也许已经原谅了我擅闯他房间的事。

我把海之清涤塞进背心里,不想带它,但现在又不敢不带它。我环顾房间,但这里一如往常是个光秃秃、实用性的房间。我的行李是急惊风师傅负责打包的,因为她怕我会把新衣服弄乱弄脏。我注意到我前襟上的图案己经不再是那头被斜线划过的公鹿,改成了一头低下头准备以椅角发动攻击的公鹿。“这是惟真下令改的。”我问她的时候她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比较喜欢这个图案,比原先那个划线的鹿头要好,你不觉得吗?”“我想是吧!”我回答,这番对话也就到此为止。有了名字,有了纹饰。我对自己点点头,把那箱药草和卷轴扛在肩上,下楼去跟队伍会合。

我下楼时遇到惟真正要上楼,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因为他上楼的样子像个步履蹒珊的老人。我让到一旁让他通过,他瞥向我,我才发现是他。那感觉很奇怪,见到一个原本熟悉的人却宛如陌路。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现在简直像是挂在他身上,原本记忆中他那头乱蓬蓬的黑发也参杂了灰。他朝我心不在焉地微笑,然后仿佛突然想到什么,拦住了我。“你要到群山王国去了?去办婚礼?”“是的。”“帮我个忙好吗,小子?”“当然。”我说,被他锈哑的声音吓了一跳。“在她面前为我说点好话。我当然是要你讲实话,不是叫你撒谎,但请你为我说点好话。我一直觉得你对我满有好感的。”“是的,”我对着他逐渐离去的背影说。“确实是这样,大人。”但他没转身也没回答,我的感觉就跟先前弄臣离开我时一样。

庭院里满是人和动物。这次队伍里没有车,因为进入山区的道路路况之坏是出了名的,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因此决定以驮兽代替车子。王室队伍要是迟到没赶上婚礼可就难看了,光是新郎不在场就已经够糟糕。

当作礼物的那些牲畜好几天前就己经上路了。这趟行程预计要花两个星期,我们排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好有点缓冲余地。我把那口杉木箱放在一头驮兽身上绑好系牢,然后站在煤灰身旁等待。虽然院子里的地上铺的是鹅卵石,但炎热的夏日空气中还是尘土飞扬。尽管事前经过好一番详细的计划,队伍看起来依然相当混乱。我瞥向帝尊最喜欢的贴身侍仆塞夫伦。帝尊一个月前把他派回公鹿堡来,详细指示他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塞夫伦走在阿手后面,慌慌张张告诫着他什么,不过不管他劝告的内容是什么,阿手看来都没耐心听。急惊风师傅最后一次交代我如何照顾我的新衣服时曾经透露,塞夫伦要替帝尊带去的衣服、帽子和配件实在太多,一共要用3头驮兽才能载得了。我猜想照顾那3只动物的职责是落在阿手身上,因为塞夫伦虽是个非常好的贴身侍仆,但跟大型动物相处不怎么拿手。帝尊的手下唠得笨重地走在他们两人身后,一副脾气暴躁没耐心的样子。他那宽厚的肩膀上扛了另一口箱子,或许塞夫伦紧张的就是要多载这样东西的事。他们不久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很惊讶地看见博瑞屈,他正在检査那些配种用的马匹和要送给公主的牝马身上的缰绳。我心想,这应该是负责管马的人该做的事吧!然后我看见他骑上马,这才明白到他也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

我环顾四周看看有谁陪他,但除了阿手之外没看到任何一个我认识的马僮。柯布已经跟帝尊在颉昂佩了,所以博瑞屈自己担起这份职责,这点倒不令我惊讶。

威仪也在这里,他骑在一匹优秀的灰色牝马上等待,那种毫无表情、神色淡漠的模样几乎不像人。身为小组成员的他已经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有点婴儿肥的年轻男子,话不多,但态度和悦;他跟惟真一样有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我听过人家说他跟惟真小时候长得很像。我心里想,等到他的精技工作愈来愈繁重,他恐怕会变得更像惟真。他会出席婚礼,为惟真担任类似一扇窗户的角色,在帝尊代替哥哥说出誓词的时候做见证。帝尊的声音,威仪的眼睛,我忖道。那我是扮演什么的?他的匕首吗?

我骑上煤灰,恨不得能赶快启程,离开这些互道再见、最后再交代几件事的人。我向艾达神祈祷,希望我们能赶快出门上路。歪歪扭扭的队伍好像永远都没办法到齐,赶在最后一分钟绑上、拴上的行李也好像永远弄不完。然后,几乎是很突兀地,旗子举起来了,号角声响了,一整列的人员、马匹、背着重物的驮兽也开始移动。我抬头往上看过一次,看到惟真在塔顶上走出房外来目送我们离开,我朝他挥手,不过在这么多人当中他大概是认不出我。然后我们就出了大门,沿着蜿蜒的山丘小径离开公鹿堡,向西前进。

这条路线会把我们带到公鹿河的河岸旁,我们将在公鹿和法洛两大公国交界处附近涉过宽阔浅滩,然后穿过法洛的广阔平原,见识到我从不曾遭遇过的酷热,一直到蓝湖。到了蓝湖之后,我们会着一条发源自群山王国、名字非常简单就叫冷河的河往上游走。通商道路从冷滩开始,穿过山间、山下,然后一路往上再往上通往风暴隘口,继续延伸到雨野原的浓密葱郁森林。但我们不会走到那么远,我们只要到头昂佩,那是群山王国最类似所谓城市的地方。

如果把这种行程中无法避免会发生的一些事排除在外,这趟旅程可以说满平淡无奇的。等到一开始的3、4天过去,一切就稳定下来变成很单调的例行公事,唯一有变化的只是我们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每一个小村落的居民都跑出来迎接我们、延迟我们,致上地方官员对王储婚礼的祝福与恭贺。

不过等我们到达法洛的广阔平原之后,就很少碰到这类小村庄了。法洛的肥沃农地和贸易城市都在偏北的酒河沿岸地带,离我们的路线很远。我们穿过法洛的平原地区,那里的居民大多是四处游牧的牧人,只有冬天才会聚集起来变成城镇,沿着通商路径定居下来度过他们所称的“绿色季节”。我们经过一群群的绵羊、山丰、马匹,偶尔也会经过一群那种危险、瘦高的猪,他们称之为“哈拉嘎”;但我们与那个地区的人的接触通常都很有限,只有远远看见他们圆锥形的帐篷,或者某个牧人从马上站起身、高举着手杖向我们打招呼。

阿手和我又重新熟稔起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生堆小火煮东西、一起吃饭,他会告诉我塞夫伦是多么紧张兮兮,怕灰尘弄脏了丝袍、怕毛皮领子被虫蛀、怕天鹅绒在这一路长途跋涉之下磨损成碎片。至于唠得给他带来的问题就比较让人笑不出来了,我自己对那个人的印象本来也不好,阿手则说跟他一起旅行很让人受不了,因为他好像老是在怀疑阿手要偷帝尊行李里的东西。有一天晚上唠得甚至来到我们的火堆旁,辛苦地做出了一番模糊又间接的警告,不许任何人阴谋偷窃他主人的东西。不过除了这类不愉快的场面之外,我们的晚上都过得很安宁。

好天气继续持续,虽然我们白天热得流汗,但晚上的气候则很温和。我把毛毯垫在身体下睡觉,很少需要再另外盖东西。每天晚上我都检査我那口箱子里的东西,尽量让那些植物的根不要完全干掉,也尽量避免让卷轴和木牍在箱子里移来蹭去造成磨损。有天晚上我被煤灰的一声响亮嘶鸣惊醒,觉得那口杉木箱的位置好像有点移动,但我很快检査了一遍箱里的东西,一切都井然有序。稍后我跟阿手提起这件事,他只问我是不是被唠得传染了。

我们经过的村庄和牧人常提供我们新鲜食物,而且给的量都非常慷慨,因此我们一路上没吃什么苦头。在穿过法洛国境的路上,露天的水源或许没有我们期望的多,但我们每天也都能找到泉水或者积着灰尘的井可以取水饮用,所以这一点也不算太难受。

我很少看到博瑞屈。他比我们所有人更早起床,走在主要队伍的前面,这样他照顾的那些马就可以吃到最好的草、喝到最干净的水。我知道他会希望他那些马到达颉昂佩的时候是处在巅峰状态。威仪几乎也是看不见人,虽然名义上这趟行程是由他来管辖,但他把实际的管理工作交给他仪仗卫队的队长,至于他这么做是出于明智还是懒惰,我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不过倒是允许塞夫伦服侍他,并跟他睡同一个帐篷、一起用餐。

对我而言,这旅程几乎像是重返童年。我要负责的事情很少,阿手又是个好旅伴,不需要特别问他他就会说出一大堆故事和闲话。我常会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起来,等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我要杀死一位王子。

这个念头通常是在我深夜醒来的时候出现。法洛的夜空似乎比公鹿堡更缀满繁星,我会一边盯着星星看,一边在脑海里演练各种杀死卢睿史的方法。我有另外一个小木盒,很小心地包在装着我衣物和私人用品的那个袋子里。给那个小木盒装东西的时候,我煞费思索又充满焦虑,因为这项任务必须达成得非常完美,事情必须做得干净俐落,不可以激起一丝一毫的怀疑。而且时机也很重要,不能让他在我们还在颉昂佩的时候死掉,不可以有任何事情让婚礼染上半点明影;他也不能死在公鹿堡的婚礼举行、婚姻安全确立之前,因为这样可能会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要安排这样的死,可不容易。

有时候我纳闷,为什么这件事是交给我而不是交给切德。这是不是某种考试,要是我失败了就会被处死?切德是太老了无法面对这项挑战,还是太珍贵了,不能冒这项任务的风险?或者只是因为他照顾惟真的健康必须寸步不离?如果我制止自己去想这些问题,接下来纳闷的内容就变成我是不是该用某种药粉刺激卢睿史已经受过伤的肺’让他活活咳死。或许我可以把药粉洒在他的枕头和床褥上。或者我是不是该给他某种止痛药,让他慢慢上瘾,最后在睡梦中死去?我有种冲淡血液的药,如果他的肺本来就已经慢性出血了,用这种药或许足以送他上路。我还有一种又快又致命又如水般无味的毒药,但我得想出办法,确保他会在某个足够遥远的未来吃下去。想这些事都无助于睡眠,然而新鲜空气和整天骑马的疲累通常都足以对抗这些念头,我一觉醒来多半又热切期待启程了。

我们终于看到了蓝湖,它就像是远方的一个奇迹。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离开海边这么久了,此时很惊讶地发现见到水让我行多高兴。我们队伍中每一只动物都在我的脑海里填满了清水的干净气息。愈朝那座大湖走,景物就变得愈绿、愈温和,我们很难制止马匹晚上吃太多草。

许多帆船在蓝湖上来来往往做生意,船帆的颜色各异,下仅表示他们卖的是什么,也表示他们是为哪个家族航行。蓝湖旁的住家是建在打入水中的桩基上。我们在那里受到款待,大啖新鲜的淡水鱼,不过以我这个吃惯海水鱼的舌头尝起来觉得味道很奇怪。我觉得自己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旅人,有一天晚上阿手和我简直对自己太刮目相看了,因为几个绿眼睛的女孩吃吃笑着来到了我们的火堆旁。她们来自当地一个买卖谷物的家族,带着色彩鲜艳的小鼓,每一个鼓的音调都不同,她们打鼓唱歌给我们听,直到她们的母亲边骂边找到这里来,把她们带回家去。这段经历冲昏了我们的头,那天晚上我完全没想到卢睿史王子的事。

我们现在往西北方前进,搭几艘我一点都不信任的平底驳船渡越蓝湖。到了彼岸,我们发现自己突然来到森林地,法洛的炎热天气也只能在记忆里回味了。我们的路线穿越广裔参天的杉木林,之间偶尔夹杂着几棵白桦树,烧过的地方则点缀着赤杨和柳树。马蹄踩在森林小径的黑土上,四周尽是秋天的甜美气息。我们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鸟,有一次我还瞥见一头巨大的雄鹿,那颜色和种类我之前从未、之后也不曾看过。马匹晚上吃不到很多草,幸好我们从湖边的居民那里拿了谷子来。夜里我们生起火堆,阿手和我共用一个帐篷。

如今我们的路线是一直朝山上走,弯弯曲曲穿过陡峭的山坡与山坡之间,但高度确实是在逐渐上升。一天下午我们碰到了一个颉昂佩来的代表团,是派来欢迎我们并替我们带路的。之后我们的行进速度似乎就变快了,每天晚上还有乐手、诗人、杂耍艺人表演助兴,更有当地的佳肴可吃。他们尽一切力量来欢迎我们、款待我们,但我觉得他们非常奇怪,他们迥然的模样几乎让我觉得害怕。我常常要逼自己记住博瑞屈和切德都教过我的礼节,可怜的阿手则几乎是完全躲着这些新同伴。

从外表看来,他们大多数都是齐兀达人,也就是我预期的模样:个子高,肤色苍白,头发和眼睛都是浅色,有些人的头发则是红得像狐狸一样。这个民族的人肌肉都非常结实,男女皆然。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把弓或者投石器,走路显然比骑马要自在得多;他们身上穿的是羊毛和皮革,就连最普通、最朴素的人也穿着上好的毛皮,彷佛这只是家常服装。他们步行走在骑马的我们身旁,跟上马匹的速度走一整天,似乎毫不吃力。他们边走边唱歌,那些长长的歌曲是用一种古老语言唱的,听来几乎偏向哀愁,但他们不时会穿插胜利或高兴的呼喊声。后来我得知他们是把他们的历史唱给我们听,好让我们更了解我们借由王子结盟的是什么样的民族。我想他们大多数是吟游歌者和诗人,用他们的语言说来就是”好客“之人,传统上都是派他们来接待客人,让客人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很高兴自己来了。

接下来两天,我们走的路愈来愈宽,因为我们离颉昂佩愈来愈近,有其他的小径和道路汇集于这条路,变成一条宽广的通商道路,有些地方铺着一层白色岩石的碎片。我们离颉昂佩愈近,队伍就变得愈壮观,因为有许多村庄和部族的代表团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从群山王国的远处前来,观看他们的公主与平地那位有权势的王子缔结婚约。不久后,在狗、马,和他们用来当驮兽的某种山羊包围之中‘在一辆辆装匿礼物的运货马车、各行各业各种阶层的人一家家一群群的尾随之下,我们来到了颉昂佩。

正文 第二十章 颉昂佩

“因此让他们来吧!我所属的人民,当他们来到这个城市,让他们永远都能够说,’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我们愿意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让这里永远都有空间,让牛群和羊群(以下字句佚失)。如此,颉昂佩城里便没有陌生人,只有邻居和朋友,随意来来去去。”牺牲献祭的意旨在这一点和其他所有事情上都得到了遵守。

多年之后,我在一片残缺的齐兀达神圣木牍上读到这些字句,由此终于了解了颉昂佩。但在我第一次随着队伍骑马上山前往颉昂佩的时候,我对于所见到的景物感到既失望又惊异。

那里的寺庙、宫殿,以及公共建筑,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让我联想到巨大的郁金香花苞。这些建筑的形状,是继承自当初创建这城市的游牧民族用兽皮撑开搭建的传统营帐,至于颜色则纯粹是因为山区民族喜欢让所有东西都色彩缤纷。为了迎接我们的到来以及公主的婚礼,每一栋建筑都重新染色过,因此颜色鲜艳得近乎俗丽。最主要的颜色似乎是深浅不同的各种紫,以黄色衬托搭配,但每一种颜色都不缺。最好的比喻或许是,这就像是突然来到了一片穿透雪地与黑土长出来的番红花园,因为山区光秃的黑色岩石和深绿色的长青树使这些建筑的鲜艳色彩显得更加炫目。此外,这座城市本身座落地点的陡峭程度完全不输公鹿堡,因此当你从山下仰望,城里的各种色彩和线条看起来是一层一层的,就像在花篮里插得错落有致的花朵。

但当我们逐渐走近,我们看到在各大建筑之间充满了帐篷、临时搭盖的小屋,和各式各样遮风避雨用的小棚架。因为在颉昂佩,只有公共建筑和王宫才是永久性的,其他全都是来来去去的人民,到这里来看看首都,来请他们称之为”牺牲献祭“的国王或女王王持公道,来造访存放着财宝和知识的地方,或者只是来跟其他游牧人交易互访。部族来来去去,搭起帐篷在这里住上一个月左右,然後某一天早上就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空地,直到另一群人来暂住这块地方。然而这地方并不混乱失序,街道都规划得整齐清楚,比较陡峭的地方也建有台阶。全城到处分布设置有水井、浴室、温泉,垃圾和污物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管理。这里同时也是一个绿色的城市,边缘都是草地,让带着牲畜和马匹来的人可以在那里放牧,而搭建帐篷的区域则以遮荫树木和水井作为分界。城里处处是花园、花朵、修剪成各种形状的树木,精心照料的程度胜过我在公鹿堡里看过的任何东西。造访此城的人在花园里留下他们的创作,可能是石雕或木刻,或者是涂留鲜艳色彩的陶制动物。就某一方面来说,这里让我想起弄臣的房间,因为这两个地方都充满了纯为追求悦目而创作的色彩和形状。

我们的向导带我们在城外的一处草地驻足,表示说这块地方是留给我们用的。经过一番交涉,原来他们预期我们会把马匹和骡子留在这里,步行进城。名义上是我们领队的威仪处理起这件事不太圆滑,我颇感不安、不妥地看着他几乎是生气地解释说,我们带来的东西太多了,不可能自己扛进城,而且我们队伍中有很多人长途跋涉这么久已经很累了,想到要步行上坡更是高兴不起来。我咬住嘴唇逼自己安静站在一旁,看着我们有礼而困惑的东道主。帝尊一定早就知道这些习俗,他为什么不事先警告我们,让我们不至于一到这里就显得粗鲁又刁蛮?

但这些接待我们的好客之人很快就配合了我们的奇怪习惯。他们请我们先休息,请我们耐心等候一下。有一段时间我们全都站在那里,徒劳无功地想表现出舒服的样子。唠得和塞夫伦过来跟阿手和我站在一起,阿手的酒袋里还有几口酒,他分给大家喝了,于是唠得也不甘愿地分享了几条烟熏肉干。我们闲聊,但我得承认我根本没专心,只希望自己有勇气去找威仪,请他表现得稍微入境随俗一点,我们是来此地作客的,新郎本人没来迎娶新娘已经够糟了。我远远看着威仪跟几个同行前来的老贵族商量,但从他们的手势和姿态我推想他们全都同意他的看法。

过了一阵子,我们前面上方的路上鱼贯出现了许多强健的齐兀达青年男女,是来把我们的东西扛进城里去的,同时色彩鲜艳的帐篷也一个个搭起来了,给留在这里照顾马匹骡子的仆役住。我非常遗憾地发现阿手也得留在这里。我把煤灰托给他照顾,然后一肩扛着那口装简药草的杉木箱,另一肩背着我自己的行李袋,跟其他人一起走进城里。离开之际,我闻到煎肉和根茎蔬菜烹煮的香味,看到我们的东道主搭建起一座四周没有围住的尖顶大帐篷,正在里面排桌子。于是我想阿手在这里一定也会挺惬意的,我几乎希望我没有别的任务,只要照顾牲畜、探索这座色彩鲜艳的城市就好。

我们沿着上坡进城的婉蜒街道走没多久,就有许多高大的齐兀达妇女抬着轿子前来迎接我们。她们热诚地请我们坐上轿子进城,也一再因我们旅途劳顿而向我们致歉。威仪、塞天伦、年纪比较大的贵族,还有我们队伍中绝大部分的仕女看来都非常乐于接受这项邀请,但对我来说,被人抬进城是件非常羞辱的事。可是如果拒绝她们有礼坚持的邀请会更失礼,于是我只好把箱子交给一个显然比我年纪小的男孩,坐上一座由年纪足以当我祖母的妇女抬的轿子。我脸红地看到街上的人对我们投以好奇的眼光,我们所经之处,人们都停下脚步聚在一起快速说着话。街上鲜少有其他轿子,就算有,坐轿子的也很明显是年老体衰的人。我咬着牙,尽量不去想惟真对我们如此无知的表现会作何感想,试着显露出愉快的神色看向我们把我对他们的花园和优雅建筑的欣赏之情表现在脸上。

这一点我大概是表现得满成功的,因为我的轿子很快就放慢了速度,让我有比较多的时间看看东西,抬轿的妇女也比较有余裕把我可能漏掉没注意的东西指给我看。她们对我说齐兀达语,很高兴地发现我对她们的语言有点粗浅的了解。先前切德把他会的一点点教给了我,但他没能让我知道这种语言多么富有音乐性,没多久我就发现除了发音之外,字词的音调也同样重要。幸好我对语言的悟性不错,于是我勇敢地用错误百出的句子跟为我抬轿的人聊起天来,同时下定决心,等我进了宫、跟王公贵族对话的时候,一定不可以还是这么一口笨蛋外地人的口音。其中一个女人自动负责把我们经过的一切都说明给我听,她名叫姜萁,我告诉她我叫做斐兹骏骑,她自言自语把这词嘀咕了好几遍,彷佛是要把它牢牢记住。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抬轿的人稍微停一会儿,让我下来仔细看看某一处花园。吸引我的不是那些鲜艳的花朵,而是某棵看起来像柳树、却长着螺旋弯曲枝条的树,跟我平常习惯见到直直的柳树大不相同。我伸手摸着一根树枝上丰润的树皮,心想要是能把它切枝带回去,我一定可以诱哄它发出芽来,但我不敢随便动手剪,怕会被视为无礼。一名老妇在我身旁弯下腰来,咧嘴一笑,伸出一只手拂过一片长着细小叶片的低矮药草,一阵惊人的芳香随之而起、扑鼻而来,我惊喜的神情让她大笑起来。我真想在那里多待一会儿,但她们一再强调我们必须快点赶上其他人,一起进宫。我猜想宫里会有正式的欢迎仪式,是不可以缺席的。

我们的队伍沿着一条层层升高的街道婉蜒上行,愈爬愈高,最后轿子停在一座宫殿外,宫殿是由许多花苞形的建筑聚集组成。主要建筑是紫色的,顶上有一点白,让我想起公鹿堡长在路边的羽扇豆和海滩豌豆花。我下轿站在旁边抬头望向宫殿,但当我转头想对为我抬轿的人表示赞叹的时候,她们却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她们再度出现,跟其他的抬轿人一样穿着橙黄、蔚蓝、桃红和玫瑰色的袍子,走向我们,捧来一盆盆加了香味的水和柔软的毛巾,让我们洗去脸上、颈上的风尘仆仆。身穿蓝色柬腰外衣、腰系皮带的男孩和青年则拿来了莓子酒和小块的蜂蜜蛋糕。等到每一个客人都洗过脸,接受过果酒和蜂蜜的迎接后,他们便请我们跟随他们走进宫里。在我看来,宫殿内部跟颉昂佩的一切一样陌生。主要建筑架构是由中央一根非常粗大的柱子支撑‘仔细一看’那竟是一棵巨大的树,树下铺的石板底下还可清楚看见拱起来的树根。带着优雅弧度的墙壁也是由树木支撑,几天后我得知,这座宫殿的“生长”花了将近100年的时间。他们先选定一棵中央树木,清干净周围地区,然后种下一圈辅助支撑的树木加以照料,在树木生长的过程中以捆绑和修剪的方式定型,好让它们全都弯向中央树木。等树长到某一个阶段,所有多余的树枝都被砍掉,上方的树枝则交织成建筑物的顶端。然后开始建墙,最初只是一层编织细密的布,接着涂上亮漆使之变硬,再加上一层又一层用树皮制成的强韧布料,树皮布上则涂了当地的某种特殊黏土,再漆上一层用树脂傲的色彩鲜艳的油漆。我后来没有问是否城里的每一栋建筑都闲这种大费周章的方式建成,伹宫殿的“生长”确实产生了石头建筑永远无法模仿的一种生活空间。

宫殿内广大的空间是开放的,有点类似公鹿堡的大厅,壁炉的数目也差不多。这里排放着桌子,有几块地方明显是分别用来烹调、织布、纺线和腌制食品的,还有大家庭的其他一切所需。私人房间看来似乎只是加了帘幕的壁宠,或者像是依着外墙搭建的小帐篷房间。另外也有些房间在高处,可以由四通八达的开放式木头台阶走上去,看起来像是搭在由柱子支撑的平台上的帐篷,至于支撑这些房间的柱子当然也是树。我的心一沉,因为我发现这种房间没有太多隐密可言,对我需要进行的“静悄悄”工作相当困难。

我随即被带到一间帐篷房间,我的杉木箱和行李袋在房里等着我,还有加了香味的盥洗用温水和一盘水果。我很快换下旅途中满是尘埃的衣服,换上一件有着刺绣图案和彩色裂缝袖子的袍子,配上急惊风师傅认可的绿色紧身长裤。我再度对袍上绣的那头具有威胁性的公鹿感到纳闷,然后就不去多想了。也许惟真认为这个攻击式的纹饰比较不像原先那个那么羞辱人,清清楚楚宣布了我的私生子身分。无论如何,这样就行了。我听见中央大房间那里传来钟声和小鼓声,于是匆匆离开房间去看看怎么回事。

那棵巨树下搭起了一座高台,以花朵和长青树的枝条悬垂装饰,威仪和帝尊站在台上,面对着一名老人,老人左右各有一个穿着简单白袍的随从。人群聚集在高台旁围成一个大圆圈,我也赶快加入其中。替我抬轿的其中一人下久便出现在我身旁,她此刻穿的是披挂垂坠式的玫瑰色衣物,头戴长春藤冠,低头对我微笑。“现在是怎么回事?”我壮起胆问。“我们的伊尤牺牲献祭,呃,啊,也就是你们说的伊尤国王,现在要欢迎你们。他要向你们所有人介绍他的女儿,去当你们的牺牲献祭,唔,啊,王后。还有他的儿子,他会替她治理这里。”她结结巴巴地做了这番解释,中间停顿了好多次,我也点了好多次头,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在我们彼此听和说都很有困难的情况下,她向我解释说,站在伊尤国王身旁的那个女人是她的侄女,我不甚流畅地好不容易说出一句赞美,意思是说她看来又健康又强壮。彼时彼刻,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话来称赞那个站在国王身旁、看来全心全力要保护他的高大女人。她有一头浓密的、我己经逐渐习惯在颉昂佩看到的黄色头发,一部分绑成辫子盘在头顶,其余则披散在背上。她神色凝重,光裸的手臂肌肉发达。伊尤国王另一侧的男人年纪比她大,但跟她相像的程度不逊于孪生手足,同样有着绿玉般的眼睛、直挺挺的鼻子和严肃的嘴角,只不过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长度仅及领口。我好不容易凑一句话,问那老妇人说他是不是也是她的亲戚,她露出微笑,仿佛觉得我大概是脑筋有点迟钝,回答说当然是啊,他是她的侄子。然后她嘘了我一声要我安静,仿佛我只是个小孩,因为伊尤国王开始说话了。

他说得很慢、很仔细,但即使如此,我还是很高兴先前跟抬轿子的人有聊过天,这下才能听懂他演讲的大部分内容。他正式欢迎我们所有人,包括帝尊,因为他说,先前他只是把他当作黠谋国王的使节,现在则是把他当作惟真王子在场的象征。这番欢迎的对象也包括威仪,他们两人都收到了好几样礼物,包括镶有珠宝的匕首、珍贵的香油、豪华的毛皮披肩。披肩披在他们身上时,我懊恼地心想他们两人看起来部像是装饰品而不是王子,跟服饰朴素的伊尤国王和他的随从形成强烈对比,因为帝尊和威仪都满载戒指首饰,身穿的衣服布料华丽、剪裁既奢华又不实用。在我看来,他们两人都像是爱慕虚荣的纨绔子弟,我希望我们的东道主只会把他们这种陌生奇异的打扮当成是我们外国习俗的一部分。

然后,让我大感狼狈懊恼的是,国王把那个男随从叫上前来,向我们介绍他是卢睿史王子,而那个女人当然就是珂翠肯公主,惟真的未婚妻。

这下子我终于明白,那些替我们抬轿子、拿蛋糕和酒来迎接我们的人并不是仆役,而是王室的女眷,也就是惟真未婚妻的祖母辈、姑姑阿姨、堂表姊妹,全都遵守颉昂佩的传统,为人民服务。我胆寒地想着先前讲话的态度竟然那么随便,再度在心里咒骂帝尊,骂他没有事先多告诉我们一点这里的习俗,只知道列出一大堆要我们带来给他的衣服和珠宝。那么,站在我身旁的这位老妇人就是国王的妹妹了。我想她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困窘,因为她慈祥地拍拍我肩膀,对红着脸结结巴巴道歉的我微笑。“你又没有做什么丢脸的事。”她对我说,然后请我别称呼她为“夫人”,叫她姜萁就好。

我看着威仪把惟真挑选的珠宝呈给公主,其中包括镶着红色宝石、以白银编成的细密银链,是要让她戴在头上的,还有镶着较大红色宝石的银项圈。有一个做成藤蔓模样的大银圈,上面叮叮当当挂满了钥匙,威仪解释说这是她嫁到公鹿堡之后家里的钥匙,另外还有8枚素银戒指让她戴在手上。她站着不动,让帝尊给她披挂起这些饰品。我自己心里想,白银和红色宝石戴在肤色较深的女人身上会更好看,但珂翠肯的笑容是那么耀眼,那么明显地表现出一个姑娘家的欢喜之情,我四周的人也纷纷彼此低声交换意见,赞美他们公主如此的打扮。我想,也许她会喜欢我们这种陌生奇异的色彩和饰物吧!

谢天谢地,伊尤国王接下来的演讲很短,只说欢迎我们到来,请我们休息、放松,好好享受这个城市,如果我们有任何需要,只需问任何一个我们碰到的人,他们一定会尽力达成的。联姻的庆祝活动将从明天中午开始,为期3天,他希望我们都能好好休息,玩个高兴。然后他和他的子女就走下台来,跟所有人自在随意地寒暄闲聊,彷佛我们都是同时值班守卫的士兵。

姜萁显然是跟定我了,我既然没办法有礼地逃离她的陪伴,就决心趁这个机会尽快、尽量多了解一点他们的习俗。但她一开始就把我带到了王子和公主那里。他们跟威仪站在一起,他似乎正在解释惟真要如何透过他见证自己的婚礼,说话的声音很大,彷佛这样就能让他们比较容易听懂似的。姜萁听了一会儿,然后显然决定威仪已经讲完了,于是她开口说话,语气听起来彷佛我们全都是小孩,她把我们凑在一起吃蛋糕,好让我们的父母专心谈话。“卢睿史、珂翠肯,这个小伙子对我们的花园非常感兴趣,也许稍后我们可以安排让他去跟负责照顾花园的那些人谈谈。”她又加了一句,似乎特别是说给珂翠肯听的,“他的名字是斐兹骏骑。”威仪突然皱起眉头,补充她对我做的介绍。“他叫斐兹,就是那个私生子。”珂翠肯看起来对我这绰号很是震惊,但卢睿吏那张白皙的脸神色一沉。他稍稍朝我转过来一点,把肩膀对着威仪;不管怎么说,这种姿态的意思不需要任何语言解释都很清楚。“是的,”他改用齐兀达语——,直视我的眼睛。“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父亲的时候,他跟我提过你。听到他去世的消息,让我非常哀伤。他在世的时候做了很多事,为我们两国之间这次的结合铺了路。”“你认识我父亲?”我笨笨地问。

他低头朝我微笑。“当然。他第一次听到你的事的时候,我跟他正在位于这里东北边的月眼城一起拟定条约,协商开放一个叫做蓝岩隘口的地方。等到我们谈完了身为使节要谈的隘口和通商的事,我们就一起坐下来吃饭,以男人对男人的身分讨论他接下来该怎么做。坦白说,到现在我还是不了解他当时为什么觉得他不可以继任当国王。每个民族各有不同的风俗吧!不过,经过这次婚礼,我们就能让两国的关系更紧密了,你认为他会不会因此感到高兴呢?”卢睿史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我身上,而且他说齐兀达语就等于完全把威仪排除在对话之外。珂翠肯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在卢睿史肩膀的那一端,威仪的脸变得毫无表情,然后他狰狞一笑,笑容里充满对我无比的恨意,转身去重新加入正在跟伊尤国王谈话的帝尊身旁那群人。不知为何,卢睿史和珂翠肯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我身上。“我不太认识我父亲,不过我想他会高兴看到……”我开口,但此时珂翠肯公王对我嫣然一笑。“是了是了,我怎么会这么笨呢?你就是他们称为‘斐兹’的那个人。你不是通常部跟黠谋国王的下毒专家百里香夫人一起出门吗?你不是她的学徒吗?帝尊提过你的事。

“他真是太好心了。”我无力地说,完全不晓得接下来别人对我说了什么、我自己又回答了什么。我没有当场觉得天旋地转站不稳就很值得庆幸了。同时,我内心第一次承认,我对帝尊的看法不只是厌恶而已。卢睿史以兄长的身分对珂翠肯皱眉表示责备,然后转过身去跟一个急着要问他某件事的仆役说话。我四周的人群全在夏日的色彩和香气中愉快交谈,我却觉得五脏六肺都冻成了冰。

我回过神来,珂翠肯正在拉我的袖子。“这边走,”她对我说。“或者你现在太累了,不想去?如果你想先去休息,也没有什么失礼的。据我了解,你们当中有很多人都太累了,连走进城都没力气。”“但我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并不累,很愿意借进城的机会在颉昂佩散个步。我听说过‘蓝色喷泉’,也很想去看一看。”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只稍微迟疑了一下,希望这跟她先前对我说的话有一点关连。至少这跟毒药没关系。

“一定会有人带你去看的,也许今天晚上。但现在我们从这里走吧!”她没再多说或客气什么,直接带我离开了人群。威仪看着我们离开,我看见帝尊转身低声对唠得说了什么。伊尤国王己经退出人群,在一处高台上和蔼地看着所有的人。我纳闷唠得为什么没有跟马匹和其他仆役待在城外,但珂翠肯己经拉开了一处绘制门扇,我们这就离开了宫殿的主要房间。

事实上,我们已经来到了户外,走在石块铺成的小径上,头顶上是树木构成的拱顶。这些是柳树,它们仍在生长的枝条被交错编织起来,变成了绿色的棚顶,挡住此刻中午的阳光。“而且还能遮雨,至少可以遮掉大部分的雨啦!”珂翠肯注意到我对棚顶的兴趣,补充说道。“这条小径通往遮荫花园,那是我最喜欢的花园。不过你或许想先看看药草园。”“不管是哪个花园我都很乐意去看,公主殿下。”我回答,至少这一点是真的。远离人群来到屋外,我可以比较有机会厘清思绪,思考在这棘手的处境该怎么做。这时我才突然想到,卢睿史王子完全没有帝尊所说的受伤或生病的迹象。我需要退出这个情境,重新加以衡量,这里的情况比我预期的复杂得太多了,我没有心理准备。

但我努力把思绪从我自己的两难处境转移开,专心听公主跟我说话。她咬字清晰,离开了人声嗜杂的大厅,我发现要了解她的话更容易了些。她对花园似乎非常了解,并让我知道园艺并不只是一项嗜好,而是她身为公主必须具备的知识。

我们边走边谈,我一直得提醒自己她是位公主,是惟真的未婚妻。我从来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女人。她有一种宁静尊严的神态,不像我常看到的那些比我出身高的人,通常只是清楚意识到自己的地位。但她也毫不迟疑地会微笑,会变得热切,会弯下身挖掘某棵植物四周的泥土,让我看看她描述的那种植物的根长什么样。她把那块根上的泥上擦干净,用她腰带上的小刀切了一片中心部位,让我尝尝它特殊的味道。她给我看某种味道辛烈、用来给肉类调味的药草,坚持要我把它3个品种的叶子都各尝一片,因为那些植物虽然看起来很像,但味道非常不一样。在某一方面,她很像耐辛,却没有耐辛那种古怪的习性:另一方面,她又像莫莉,但没有莫莉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发展出的冷硬无情。她跟我讲起话来直接又坦率,就像莫莉一样,仿佛我们两个地位相当。我开始在想,惟真可能会发现这个女人比他预期的还令他喜欢。

然而我内心的另一个部分又觉得担心,不知惟真会对他的新娘有什么看法。他不是那种到处猎艳的男人,但只要跟他相处过一段时间的人,都很容易看出他所喜欢的类型。他会报以微笑的女人通常是娇小、丰满、深色发肤的,其中很多是卷发,笑声稚气,有一双柔软的小手。这个女人身材又高、皮肤又苍白,穿着简单得像仆人,还说她很喜欢自己照料花园,他会对她有什么看法?在我们的谈话中,我发现她谈起养鹰驯鹰、养马配种也头头是道,不输任何一个马夫。我问她闲暇时喜欢做什么,她说她有个小工作间,里面有冶炼炉和打造金属的工具,还掀起头发让我看她自己做的耳环,那耳环是朵小花的形状,锤链得非常精细的银花办包围着一颗白如雪珠的小小宝石。我曾经告诉莫莉说惟真值得配上一个能干又活跃的妻子,但现在我却不知道她能不能迷住他。我知道他会尊敬她,但国王和王后之间只有尊敬是否足够?

我决心不要自寻烦恼,还是信守我对惟真的承诺比较重要。我问她帝尊有没有跟她说过很多她丈夫的事,她突然安静下来。我感觉到她坚定起自己的意志回答说,她知道他是一位面临许多国事问题的王储。帝尊警告过她说,他比她老很多,是个简单的人,可能不会对她很有兴趣。帝尊答应要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助她调适,尽力让她在宫里不感到寂寞,所以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你几岁?”我冲口而出。

“18。”她回答,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她微笑起来。“因为我个子高,所以你们似乎觉得我的年纪远不只18岁。”她向我透露。

“唔,那你是比惟真小,但你们之间的年龄差距也没有比许多夫妇大多少。他到明年春天满33岁。”“我一直以为他老得多。”她惊异地说。“帝尊解释说,他们是同父异母。”“骏骑和惟真确实是黠谋国王的第一任王后生的,但他们并没有差很多岁。而且,在不需要为国事操烦的时候,惟真也不像你可能想像的那么阴郁严肃,他是个懂得开怀大笑的人。”

她侧眼瞥了我一下,仿佛想看出我是不是要特意美化惟真。

“真的,公主,我看过他在春季庆的时候边看木偶戏边笑得像个小孩,而且当大家都到搾酒间去酿制秋天的酒以求好运的时候,他也照样参加。但他最大的乐趣还是打猎,他有一只猎狼犬叫力昂,有些男人对自己儿子的疼爱还比不上他疼爱力昂的程度呢!”“可是,”珂翠肯壮起胆子打岔说,“这只是以前的他吧!因为帝尊说他是个比实际年纪更苍老的男人,被国家人民的烦忧压弯了腰。”“他是像一棵大树被雪压弯了腰,等春天一到就会弹起来恢复笔直。在我离开前,公主,他对我交代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我替他在你面前说些好话。”

她很快垂下眼睛,仿佛想隐瞒她突然变得轻盈的心情。“你讲起他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人。”她顿了顿,然后紧闭着嘴,不准自己问出那个我已经听到的问题。

“我一直认为他是个仁慈的人。他的出身让他负有重责大任,他非常严肃看待他的职责,不肯让自己不为人民的需要尽心尽力。所以他才没有办法来这里亲自迎娶你,他正在跟红船劫匪作战,无法在这里跟他们对抗。他放弃了身为男人的愿望,只为了善尽身为王子的职责,而不是因为他自己性情冷淡或者缺乏活力。”

她侧眼瞥了我一下,努力抑制脸上的笑意,彷佛我说的都是一个公主不可以当真的甜言蜜语。

“他比我高,不过只高一点。他的头发很黑,他有时候留胡子,胡子也很黑。他的眼睛更黑,但当他很热切、很感兴趣的时候,眼睛会闪闪发亮。没错,他的头发现在确实掺杂了一些灰,是一年以前没有的;他的工作也确实让他没有机会接受风吹日晒,所以他肩膀的肌肉不像以前那样壮得好像要撑裂衬衫。但我叔叔仍然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汉,我相信等红船的危险被驱离我们的海岸之后,他一定会再度骑马、呐喊、跟他的猎犬一起去打猎。”“你让我的精神振作起来了。”她含糊地说,然后直起身子,仿佛她承认了自己的某项弱点。她神色凝重地看着我,问,“为什么帝尊讲起他哥哥不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是要嫁给一个双手发抖的老头,他被国事压得喘不过气来,只会把妻子当成另一项职责而已。”“也许他……”我开口,但想不出什么高尚合宜的方式来说帝尊常常会骗人,只要他能因此达成目标。就算把我杀了,我也想不出他让珂翠肯对惟真这么又厌又怕到底能达成什么目标。

“也许他……把别的事情……也讲得很难听。”珂翠肯突然把她心里的疑虑说了出来。她似乎开始担忧起某件事,深吸一口气,突然坦白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们吃过晚饭在我房里,帝尊可能有点喝多了。他说了一些你的事,说你以前是个成天摆着臭脸、被宠坏的小孩,怀抱着跟你的出身不配的野心,不过自从国王派你专门替他下毒杀人,你似乎对你的地位感到很满意。他说这工作似乎很适合你,因为你从小就喜欢偷听,喜欢到处偷偷摸摸做些不可告人的事。现在我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挑拨离间,只是让你知道我一开始以为你是什么样的人。第二天帝尊拜托我相信他说的那些话是喝醉了胡说八道,而不是酒后吐真言,但他那天晚上说的其中一件事对我来说是一项太冰冷的恐惧,我无法完全抛到脑后。他说如果国王把你或者百里香夫人派来,那就是要毒死我哥哥,让我变成群山王国的唯一继承人。”“你说得太快了。”我温和地责怪她,同时希望我脸上的微笑没有泄漏出我突然觉得晕眩想吐。

“你说的话我没有完全听懂。”我拼命努力想找出该说什么话。即使我说谎早就是训练有素,但如此直接的对质仍然让我感到不自在。

“对不起。但你说我们的语言说得这么好,简直就像本地人一样,仿佛你是回想起而不是新学会这种语言。现在我说慢一点。几个星期,不,是一个多月以前,帝尊到我房间来。他问说我们两人可不可以单独用餐,好多了解对方一点,然后——”“珂翠肯!”卢睿史沿着小径走来找我们,朝我们喊。“帝尊想找你去见见那些远道而来观礼的爵士和夫人们。”

姜萁跟在他身后匆匆走过来,一阵无庸置疑的晕眩感再度袭向我,刹那间我意识到她的神色看起来太胸有成竹了。我自问,如果有人派了用毒高手到黠谋的宫里来想除掉惟真,切德会怎么做?答案太明显了。

“也许,”姜萁突然建议,“斐兹骏骑现在愿意去看看蓝色喷泉。莉崔丝说她很乐意带他去。”“也许等下午晚一点的时候再说吧!”我努力说出话来。“我现在突然觉得好累,我想我该回房去了。”

他们三个人看起来都不觉得意外。“要不要我派人送点酒去给你?”姜萁殷勤地问。“或者要不要喝点汤?其他人很快就会开始用餐了,但是如果你累了,我们也可以把食物送去给你,一点都不麻烦的。”

多年的训练发挥了效用。我保持姿势笔直,虽然我肚子突然火烧般痛了起来。“那就太谢谢你们了。”我努力说出,强迫自己稍微鞠了个躬,那简直像是精致的酷刑。“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再加入你们的。”

然后我告退了,没有跑,也没有蜷缩成一团倒在地上哀嚎,虽然我恨不得这么做。我用走的,带着欣赏各类植物的神色,穿过花园走回大厅门口。他们3个人看着我离开,轻声交谈,说着我们全都心照不宣的事。

我只剩下一招可以用,也不确定它能不能奏效。回到房间后,我掏出了弄臣给我的海之清涤,心里想,我吃下那些蜂蜜蛋糕已经多久了?因为如果换成是我,我就会选择在蛋糕里动手脚。我宿命论地决定信任我房里的那壶水。我脑袋的一小部分说这样太愚蠢,但一波波晕眩紧接着席卷而来,我已经无力多想别的事了。我用发抖的手把海之清涤倒进水里,干药草吸了水变成绿绿黏黏的一团,我好不容易连灌带吞的咽了下去。我知道它会把我的肠胃清空,唯一的问题是,它会来得及吗?还是齐兀达的毒药已经扩散到我全身了?

我过了悲惨的一晚,此刻我就不多描述了。没有人拿汤或者酒到我房间来,在我神智清醒的时刻。我判断他们会一直等到确定毒药己经发挥作用之后才来,也就是明天早上。我判断他们会派一个仆人来叫我起床,仆人会发现我已经死了。我还有到早上的一点时间。

过了午夜,我终于站得起来了。我迈开发抖的双腿,尽可能安静离开房间,走进花园里。我在园里找到一池水,拼命喝到我觉得肚子快撑爆了才停止。我冒险往花园更深处走去,步伐很慢很小心,因为我像被殴打过一顿似的全身疼痛,每走一步头就怦怦作痛。但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处有很多果树的地方,果树优雅地沿墙栽种,树上如我期望的结满了累累果实。我动手摘起果子,塞进背心。我会把这些水果藏在房里,让我有安全的食物可吃,然后明天我会找个时间、编个借口到城下去看看煤灰,我马鞍上的袋子里还有一些肉干和硬面包,希望足够我熬过这段作客的时间。

我走回房问:心里想,等他们发现毒药没有发挥效用的时候,不知道还会再试什么其他的方法。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王子

关于齐兀达人的“带我走”这种草药,当地有一句俗语说:一片叶入睡,两片叶止痛,三片叶慈悲送人进坟墓。天快亮的时候我终于盹着了,结果又被卢睿史吵醒。他一把推开那片充当我房门的拉门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装着液体哗啦哗啦响的瓶子,他身上那件宽松飘扬的衣服显然是睡袍。我迅速从床上一翻身滚下来,好不容易站住了,让床架挡在我们之间。我无路可退,病恹恹的又没武器,只有腰带上的一把小刀。“你还活着!”他惊诧叫道,然后拿着瓶子朝我走来。“快,把这个喝了!”“我宁可不喝。”我对他说,他前进、我后退。

看到我满怀戒心的样子,他稍微停顿下来。“你吃了毒药,”他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你居然还活着,真是契兰祖里显灵的奇迹。这瓶子里装的是泻药,可以把毒药从你身体里排出去,把它喝了,你可能还有活命的机会。”“我身体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排了。”我直接了当告诉他,然后全身发起抖来,连忙扶住一张桌子。“我昨晚跟你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我被下毒了。”“结果你什么都没对我说?”他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接着转过身走回门边,这时珂翠肯怯怯地在门边探头探脑,她的发辫蓬乱,眼睛哭得红红的。“事情总算还有挽回的余地,虽然不是拜你所赐。”她哥哥语气严厉地对她说。“去,用昨晚剩下的肉替他做碗咸汤,再拿个甜的糕饼来,量要够我们两个人吃。还有茶。快去去吧,你这傻女孩!”珂翠肯像个小孩一样匆匆跑开,卢睿史朝床做了个手势。“来,请你信任我,坐下来。你抖成那样,会把桌子给掀翻的。我现在对你是开诚布公的,斐兹骏骑,你我两人没有时间彼此不信任了,我们有很多事情必须谈谈。”我坐了下来,倒不完全是因为信任他,而是怕自己会站不住倒下去。卢睿史也不多客套,一屁股坐在床尾。“我妹妹,”他严肃地说,“个性太冲动了。恐怕可怜的惟真会发现她与其说是个女人,不如说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而且这有很大一部分是我的错,因为我把她宠坏了。不过,虽然这一点可以解释她对我的感情,但是不能充当她给客人下毒的借口。尤其是她马上就要嫁给那个客人的叔叔了,更是不应该。”“从被下毒的人的角度来说,我大概会觉得这件事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我说,卢睿史扬头大笑起来。“你很像你父亲,我相信他在这种情况下一定也会这么说。但我必须把事情解释清楚。好几天前她来找我,告诉我说你来这里是要杀死我,我告诉她说这不关她的事,我自己会处理。可是,就像我刚才说的,她个性很冲动,昨天她逮到机会就下手了,完全不考虑死掉一个宾客会对这桩仔细协商的婚事造成什么影响。她一心只想先除掉你,免得等她立下婚约誓词之后,她就对六大公国有责任了,不可以做出这种事。她那么快就把你带到花园去,我早该猜到事有蹊跷的。”“是她给我吃的那种药草?”他点头,我觉得自己真蠢。“不过等你把药草吃下去之后,你对她说话的态度非常坦白诚恳,让她开始怀疑你不可能是人家说的那个身份。所以她直接问你,可是你虚以委蛇,假装听不懂她的话,因此她又开始怀疑你。但不管怎么说,她都不应该等了一整夜才来告诉我她对你做了什么,说她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我要为这一点道歉。”“道歉己经太迟了,我已经原谅你了。”我听见自己说。卢睿史看着我。“这句话也是你父亲常说的。”他瞥向门口,珂翠肯紧接着就出现了。她进来之后,他把拉门拉上,接过她手中的托盘。“坐下,”他语气严峻地对她说,“看我用另一种方式对付刺客。”他把托盘上一个沉重的杯子拿起来,喝了一大口才递给我,朝珂翠肯又瞥了一眼。“如果这杯子里有毒,这下子你也杀了你哥哥。”他把一个苹果派掰成3块。“你挑1块。”他对我说,然后自己拿了我挑的那块,再把我挑的第二块交给珂翠肯。“这样你就能确定食物没有问题。”“既然你己经来告诉我说我昨晚被下了毒,我想你确实不太可能现在又给我吃毒药。”我承认,然而我的味蕾还是保持警觉,寻找任何些微不对劲的味道。但味道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滋味绝佳、酥皮层层叠叠的派里填满了成熟的苹果馅和香料,就算我的肠胃没有这么空荡,这苹果派吃起来还是会非常美味。“没错。”卢睿史口齿不清地说,然后咽下嘴里的东西。“如果你是个刺客”——他边说边朝珂翠肯瞥了警告的一眼,要她闭嘴——“你现在的处境也正是这样。有些时候,谋杀只有在别人不晓得那是谋杀的时候才能得到好处。杀死我就是这样。如果你现在杀死我,事实上,如果我在接下来这6个月当中死去,珂翠肯和姜萁都会大叫大嚷,说我是被暗杀的。这样不太能让两国的结盟有个好基础,你说不是吗?”

我努力点了个头。杯子里的热汤己经让我不太发抖了,而这甜甜的派饼美味之至。

“所以啦!我们都同意,就算你是个刺客,现在动手杀我也没有好处了。事实上,如果我死的话你们反而会有很大的损失,因为我父亲对这项结盟不像我抱着这么正面的看法。哦,他知道这么做是明智的,至少暂时是;但我认为这么做不只是明智,而是必须。”“请代我对黠谋这么说。我们的人口愈来愈多,但可以耕种的土地有限,能靠猎捕野生动物维生的人数也有限。一个国家总有一天必须开放通商,尤其是我们这种多岩石、多山的国家。你或许听说了,根据颉昂佩的传统,统治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嗯,我为他们服务的方式是这样:我把心爱的妹妹嫁出去,希望能为我的人民换取到谷物、通商路径,以及平地来的货物,并且,在天气寒冷、我们的草地被雪覆盖的时候,希望让他们有权利可以到你们的国土上放牧。为了这一点,我也愿意给你们木材,惟真会需要用那些巨大又笔直的木材来建造战船。我们的山脉里长着你们见都没见过的白橡木。换作是我父亲,就会拒绝这一点,因为他抱持着老式的想法,不愿意砍伐活生生的树木。他跟帝尊一样,认为你们的海岸是一项负担、你们的海洋是一种很大的阻碍,但我跟你父亲的看法一样一一我认为海洋是一条能通往四面八方的康庄大道,你们的海岸则是我们走上那条大道的途径。我也不认为把每年被洪水冲倒、风暴吹倒的树木用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一时间我屏住了呼吸。这是一项很大的让步。我发现自己不禁点头同意他的话。

“所以,你愿意把我的话传达给黠谋国王吗?告诉他有我活着当他的盟友比较好?”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同意。

“你难道不打算问他原本到底是不是打算要毒死你?”珂翠肯质问。“如果他回答是,你就永远也不会信任他;如果他回答不是,你大概也不会相信他的话,会认为他不仅是刺客还是骗子。何况,这个房间里有一个承认下毒的人,不是已经很够了吗?”珂翠肯低下头,双颊通红。

“来吧,”卢睿史说着朝她伸出手表示和解。“今天还有一整天的庆祝活动,我们的客人已经没多少时间可以休息了,我们不应该再吵他。而且我们也该回自己的房间了,免得全家人都开始纳闷我们为什么穿着睡衣跑来跑去。”

于是他们离开了,留下我躺在床上纳闷。我现在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相信他们的坦白诚实吗?或者这是个厉害的骗局,天知道有什么目的?我真希望切德在这里,我愈来愈觉得一切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我不敢打盹,因为我知道我要是一睡着,恐怕到天黑之前都再也爬不起来。不久仆役就拿着一壶壶温水和冷水来了,还端来了一盘水果和乳酪拼盘。我提醒自己,这些“仆役”可能都比我出身高,因此我对他们每个人都非常客气有礼。稍后我心想,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维持家庭和谐的秘诀,也就是不管对方是仆役还是王室成员,全都同样以礼相待。

这一天充满了许多庆祝活动。宫殿正门大开,人民从群山王国的每一处河谷、山谷前来见证公主立誓。诗人和吟游歌者表演,更多的礼物交换,包括我也正式呈上了那些植物图鉴和药草茧、药草种子。从六大公国送来供配种繁殖用的牲畜被展示出来,然后再度分送出去,给最有需要,或者最有可能成功繁衍牲畜的人,例如一整个村子可能会共同收到一只公羊或公牛,再加上一两只母羊或母牛。所有的礼物,不管是禽、是兽、是谷物还是金属,全都送到宫殿里来展示,供所有人欣赏赞美。

博瑞屈也在这里,这是我好多天来第一次看到他。他一定是天没亮就起床了,才能把他那些马打点得这么光鲜亮丽,每一只马蹄都新上了油,每匹马的鬃毛和尾巴都用鲜艳的丝带和铃档编成辫子。要送给珂翠肯的那匹牝马披挂着最高级的皮革马具,鬃毛和尾巴上系了无数小银铃挡,它每挥一下尾巴就是一阵清脆悦耳的叮当声。我们的马跟山区那种满身乱毛的小东西不一样,吸引了很多人围观,博瑞屈看起来疲倦却骄傲,他负责管理的些马在一片吵嚷中也都很平静地站着。珂翠肯花了好一段时间欣赏赞叹她的那匹牝马,我看到她有礼又敬重的态度让博瑞屈也逐渐解冻,不再那么矜持冷淡。我走近一点,惊讶地听见他正在用齐兀达语说话,虽然有点不流利,但是很清楚。

但另一件更令我惊讶的事发生在那天下午。食物摆放在一张张长桌上,所有的人都自由取用,包括住在宫殿里的人和前来参观的访客。食物有很多是宫里的厨房准备的,但更多则是山区人民自己带来的,他们毫不迟疑地走上前,摆出一轮轮乳酪、一条条深色的面包、肉干或熏肉、腌菜,或者一钵钵水果。我本来一定会食指大动的,只不过我的胃还在不舒服。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他们拿出食物的态度,在王室成员和臣民之间,不管是取用的人还是提供的人都毫无质疑、毫不犹豫。我也注意到宫殿门口没有任何哨兵或者守卫,每个人都边吃东西边四处走动聊天。

一到正午,人群安静了下来,珂翠肯公主独自走上中央的髙台。她以简单的字句向所有人宣布,如今她属于六大公国,希望能好好为那片土地服务。她感谢自己家乡的土地为她所做的一切,感谢它长出食物来喂养她,感谢来自冰雪和河流的饮水,感谢山上的微风与空气。她提醒所有人说,她改变效忠对象不是因为她不爱这片上地,而是希望能让双方的土地都能因此蒙受其利。在她说话和走下高台的时候,所有人都保持沉默,然后才重新恢复庆祝活动。

卢睿史来找我,看看我情况如何。我尽力向他保证我已经完全复原,尽管事实上我渴望睡觉。急惊风师傅为我做的服装是宫廷里的最新流行,有非常不方便的袖子,有不管我想做什么、吃什么都会碍事的长长流苏,还有紧得不舒服的腰身。我好想离开人群,找个地方松开几根带子、拆下领子,但如果我现在离开,等我向切德报告的时候他会皱起眉头,要求我应该知道那些我不在场时发生的事。我想卢睿史感觉到我需要一点安静,因为他突然提议我们一起散步到他的狗舍去。“几年前我的狗多了一点六大公国的血统,我带你去看看成果。”

我们离开宫殿,走了一小段路,来到一间长而低矮的建筑。新鲜空气让我头脑为之一清,精神为之一振。他带我进屋去,一处围栏里有只母狗正管着一窝红色的幼犬。它们都是健康的小东西,毛皮滑亮,在稻草堆里咬来咬去滚成一团。它们马上就跑了过来,完全不怕我们。“这些小狗是公鹿堡的品种,就算下倾盆大雨也不会追丢气味。”他骄傲地告诉我。然后他带我去看其他的品种,其中包括一只体型很小、4条腿又瘦又结实的狗,他说它追猎物可以一路追到树上。

我们从他的狗舍走出来,走进阳光下,一堆稻草上有只老狗在睡懒觉。“继续睡吧,老家伙。你已经生了够多的小狗,再也不需要去打猎了,不过你特别爱打猎就是了。”卢睿史亲切地对它说。听到主人的声音,那只老猎犬撑着身体站了起来,走过来充满爱意地靠着卢睿史,抬头看我。它是大鼻子。

我呆瞪着它,它那双铜矿色的眼睛也回看着我。我轻柔地向它探寻,一时之间它只感到困惑,然后一波暖意涌上,它记起了我们曾经共享的情感。它现在无疑完全属于卢睿史了,我们之间那种深厚强烈的牵系已经消失,但它仍然对我报以丰沛的善意好感,以及我们当年都还是小狗时的回忆。我单膝跪下,抚摸着那身己经变得毛扎扎的红色毛皮,看进那双因年老而开始变得浑浊的眼睛。有了肢体上的接触,刹那间我们的那种深厚牵系又一如从前。我知道它正在太阳下舒舒服服地打盹,但不需太费周章就能说服它一起去打猎,尤其是如果卢睿史也同行的话。我拍拍它的背,退开,抬起头发现卢睿史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它还是小狗的时候我认识它。”我告诉他。

“好多年前,博瑞屈把它交给一个到处漫游的文书,送来给我。”卢睿史告诉我。“它带给我很大的快乐,陪伴我,跟我一起打猎。”“拥有它是你的福气。”我说。我们离开那里,漫步走回宫殿,但一等到卢睿史离开我身旁,我就立刻去找博瑞屈。我走过去的时候,他刚得到许可,准备把马匹带到户外空地去,因为就连最平静的马,置身在许多靠得很近的陌生人之间也会变得焦躁不安。我,得出他的难题:他把马牵出去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其他马就没人照看。我走近他,他抬起头,带着戒备的眼神。“如果你容许,我愿意帮你把它们牵出去。”我表示。博瑞屈的脸色保持淡漠有礼,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我身后就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负责的事,大人。你要是动手照管牲畜,可能会弄脏袖子或者太过劳累。”我慢慢转身,柯布声音中的怨毒之意令我愕然。我看看他,再瞥向博瑞屈,但博瑞屈没说话。我稳稳看着博瑞屈。

“那么,如果可以的话,我就跟你一起走,因为我有件很重要的事必须跟你谈。”我刻意说得很正式、很拘谨。博瑞屈又凝视了我一会儿。“把公主的牝马牵过来,”最后他终于说,“还有那匹枣红色的小牝马。我来牵那几匹灰色的。柯布,替我看着其的马,我马上就回来。”

于是我拉着牝马的辔头和小牝马的缰绳,跟在博瑞屈后面走,他慢慢带着马匹穿过人群走出门外。“那里有一片放牧的草地,往这边走。”他只说了这么一句。我们沉默地走了一会儿。出了宫殿之后,人群很快就没那么拥挤了。马匹踏在地上的蹄声听来悦耳。我们来到了那片放牧草地,草地那一头有一间小谷仓和一间马具房。一时之间,回到博瑞屈身旁工作几乎像是很正常的事,我把卸下牝马的马鞍,擦去牝身上紧张的汗水,他则把我们带来的谷子倒进饲料箱给牝们吃。“牝真美。”我赞叹地说。“是从林杰爵士的马群里来的?”“是的。”他截断了对话。“你说你有事要跟我谈。”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用简单的字句说,“我刚刚看到了大鼻子,它很好。它现在老了,但是过了快乐的一生。博瑞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你那天晚上杀了它。打烂它的头,割断它的喉咙,把它勒死——我想像了十几种可能,想像了几千几百遍。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你相信我会为了你做的错事去杀死一只狗?”“我只知道它不在了,我想像不出有其他的可能。我以为杀死它是你惩罚我的方式。”

很长一段时间,他动也不动。最后他终于抬头看向我,我看得出他的挣扎苦痛。“你当时一定很恨我。”“而且怕你。”“这么多年来一直这样?你难道没有更了解我一点,从来没有想过,‘他不会做这种事的’?”我缓缓摇头。

“哦,斐兹。”他悲哀地说。其中一匹马走过来用鼻子拱拱他,他心不在焉地拍拍它。“我以为你是顽固又别扭,你以为你是受到了严重不公平的对待。难怪我们一直处得这么不好。”“事情还来得及挽回。”我静静地说。“这段时间我很想念你,你知道。我非常想念你,尽管我们有那么多不合的地方。”

我看着他思索,一时间我以为他会微笑着一巴掌拍上我的肩,叫我去把其他的马也牵来。但他的神色静止下来,然后转为坚定。“但尽管这样,你还是照做不误。你相信我做得出那种事,会杀死你用原智对待的动物,但你还是照做不误。”“我对这件事的看法跟你不一样。”我开口说,但他摇摇头。“我们最好还是分开吧,小子,这样对我们两个都好。如果完全不了解,就不会有误解。我永远也不能赞同或者忽视你做的那种事。永远也不能。等到你可以说你永远不会再那么做了,再来找我,我会相信你的话,因为你从来没对我说话不算话过。但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们最好还是分开。”

他走回去牵其他的马,留下我站在草地旁。我站了很久,感觉难受又疲倦,不只是因为珂翠肯给我下毒的关系。但我回到宫里,四处走动,跟别人谈话、吃东西,甚至沉默地忍受了柯布对我讥嘲的胜利微笑。

那一天感觉起来比我这辈子任何两天加起来更漫长。要不是我的胃灼痛又咕噜作响,我一定会觉得这一切既刺激又吸引人。下午和傍晚进行了友善的比赛,项目包括射箭、摔角、赛跑,参赛者不分男女老少,山区似乎有项传统是,只要能在这种吉祥喜庆的场合赢得这类比赛,就会带来一整年的好运。然后上了更多的食物,还有歌唱,还有舞蹈,还有一场类似木偶戏的节目,不过是用投射在丝幕上的影子来表演。等到人们开始告退回房,我已经恨不得赶快上床了。能拉上我房间的拉门独处,真让我松了一口气。我正边把那件烦人的衬衫脱下、边想着这真是奇怪的一天时,门上传来了轻敲声。

我还没来得及开门,塞夫伦推开拉门钻了进来。“帝尊召唤你去见他。”他对我说。

“现在?”我板着脸说。

“不然他为什么现在派我来?”塞夫伦质问。

我疲倦地重新穿好衬衫,跟着他走出房。帝尊的房间在宫殿中比较高的一层,那并不是真的二楼,比较像是建在大厅一侧的一处木制露台。房间的墙是帘帐,也有一处类似阳台的地方,他下楼之前可以站在那里往下看。这些房间的装饰华丽多了,有些图案显然是齐兀达风格,如绘制在丝质屏风上色彩鲜艳的鸟类,还有琥珀刻成的小雕像,但很多织锦挂毯、雕像和帷幔在我看来则像是帝尊为了自己享受而弄来的。我站在他房间的前厅等他洗完澡,等他穿着睡衣晃出来,我的眼皮已经沉重得快睁不开了。

“怎么样?”他质问我。

我毫无表情地看着他。“是你找我来的。”我提醒他。“是的,没错。我倒是想知道我为什么还需要找你来。你不是受了某些这方面的训练吗?你还要等多久才来向我回报?”

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我从来没想过要向帝尊做报告。向黠谋或彻德报告是当然的,还有惟真。但是帝尊?

“我是不是需要提醒你关于你的职责?报告啊!”

我匆匆整理思绪。“你是要听我对齐兀达人这个民族的观察?还是关于他们种的药草的资讯?还是——”“我想知道你的……任务进行得怎么样了。你采取行动了吗?你拟好计划了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结果,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可不希望王子就这么死在我脚边,我却毫无准备。”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黠谋从来没有这么粗鲁、这么公开地谈过我的工作,就连在我们完全独处的时候,他也是绕着圈子暗示,让我自己达成结论。先前我看见塞夫伦走进他另外的房间,但我完全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他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帝尊说起话来好像我们是在讨论给一匹马钉蹄铁一样。

“你这是傲慢还是愚蠢?”帝尊质问。

“都不是。”我尽可能有礼的回答。“我是力求谨慎,王子殿下。”我加上最后这一句,希望能让这番对话变得比较正式一点。

“你的谨慎太愚蠢了。我信任我的随身侍仆,这里没有别人,所以你就开始报告吧,我的小杂种刺客。”从最后一句的语气听来,他彷佛觉得这话说得又聪明又讽刺。

我吸了一口气,提醒自己说我是吾王子民,而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他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了。我谨慎地选择词句。“昨天,珂翠肯公主在花园里告诉我说,你己经告诉她我是下毒的刺客,而她的哥哥卢睿史则是我的目标。”“她说谎。”帝尊立刻接口。“我从没跟她说过这种话。要不是你笨拙地泄漏了自己的身分,就是她只是在探你的口风。我希望你没有把自己的身分泄漏给她,毁了一切。”

他说谎的技术比我差多了。我不理会他说的话,继续讲下去,对他做了一份完整的报告,叙述我被下毒的事,叙述卢睿史和珂翠肯一大早跑到我房里的情形,更把我们的对话一字不漏地覆述出来。等我说完之后,帝尊看他的指甲看了好几分钟,然后才开口。“你决定好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下手了吗?”

我试着不显露出我的惊讶。“在这个情况下,我认为最好放弃执行任务。”“没胆子。”帝尊鄙夷地说。“我就说要父亲派那个老婊子百里香夫人来吧!换成是她,早把他送进坟墓了。”“大人?”我带着疑问的口气说。他把切德说成百里香夫人,让我几乎可以确定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当然有所怀疑,但泄漏切德的身分绝对不是我该做的事。

“大人?”帝尊模仿我的话,我这才第一次醒悟到他喝醉了。在外观、动作上,他维持得很好,身上没有酒臭味,但酒意让他的小心眼全都清楚显露了出来。他沉重地叹了口气,似乎厌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然后躺上一张铺着毛毯和垫子的躺椅。“一切都没有改变。”他告诉我。“任务已经交代给你,你就去做。如果你够聪明,就能让事情看起来像是意外。你先前对珂翠肯和卢睿史那么天真坦白,他们两个都料想不到你会这么做。但我要你赶快动手,在明天晚上之前办好。”“在婚礼之前?”我不可置信地问。“你难道不认为新娘哥哥的死会导致她取消婚礼吗?”“就算取消,也只是暂时的。我把她掌握得好好的,她很容易哄。这件事的那一部分归我负责,你要负责的就是除掉她哥哥。好了,你打算怎么做?”“我不知道。”这样回答似乎比说“我不打算做”要好一些。我要回到公鹿堡去向黠谋和切德报告,如果他们说我做错了,那么我就任他们处置。但我记得帝尊自己的声音,在好久好久以前,引述黠谋的话。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你一旦做了它之后就无法做什么。

“那你什么时候才会知道?”他讽刺地质问。“我不知道。”我虚以委蛇。“做这种事不能草率随便。我需要研究那个人和他的习惯,探索他的房间‘还要知道他仆人的习惯。

我必须找出方法——”“婚礼只剩两天了。”帝尊打断我的话。他眼睛的焦点有点涣散。“你说你必须去査的那些事我都己经知道了,所以让我来替你计划比较容易。明天晚上来见我,我会给你指令。记住,小杂种,我不要你没来向我通报就擅自行事。如果你让我意外,我会很不高兴,你则会丢掉小命。”他抬眼注视我,但我脸上保持一片小心的空白。

“你可以走了。”他一副帝王之尊的姿态对我说。“明天晚上同一时间,到这里来向我报到。不要让我派塞夫伦去找你,他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你也别以为我父亲不会听说你的松懈怠惰,他会听说的,他会后悔没有派百里香那贱女人来做这庄小差事。”他重重往后一靠,打了个呵欠,我闻到一股酒气和淡淡的熏烟味,心想不知他是否也开始学起他母亲的习惯了。

我回到房里,打算仔细思考我的所有选择,拟定一个计划。但我实在太累了,而且身体也还没完全恢复,于是我头一碰到枕头就睡着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两难

梦中,弄臣站在我床边,低头看着我,摇摇头。“为什么我不能把话讲清楚?因为你把一切都弄得混淆不清。我看见雾中有一处十字路口,站在路口的永远都是谁?是你。你以为我帮助你继续活命是因为我对你特别着迷吗?不是。是因为你会创造许许多多的可能性。只要你活着,就能给我们更多的选择;选择愈多,就愈有可能航向比较平静的水域。所以我保住你的性命不是为了你自己,而是为了六大公国的利益。你的职责也是如此。你的职责就是活下去,好继续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我醒来时跟睡着时同样困惑为难,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躺在床上,听着宫殿这里那里传来逐渐苏醒的声音。我需要跟切德谈谈,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轻轻闭上眼睛,试着照他教导我的方式去思考。“你知道些什么?”他会这样问我,还有“你怀疑些什么?”所以。

关于卢睿史的健康情况和他对六大公国的态度,帝尊对黠谋国王说了谎。或者,也有可能是黠谋国王对我说谎,扭曲了帝尊向他报告的内容。或者是卢睿史说谎,他对我们的态度并非如此。我思考了一会儿,决定采信我的第一项假设。黠谋从未对我说过谎,这点我是知道的,而卢睿史可以直接让我死掉就好了,不必匆匆忙忙冲进我房间。所以。所以帝尊想置卢睿史于死地,是吗?如果他想置卢睿吏于死地,那他为什么要把我的身分泄漏给珂翠肯?除非是她在这件事情上说谎。我思索着。不太可能。她也许会猜疑黠谋是否有派刺客来,伹她为什么立刻就决定指控我?不,她是从我的名字认出我来的,而且她知道百里香夫人。所以。

帝尊昨夜两次说他要他父亲派百里香夫人来,但他也把百里香夫人的名字泄漏给了珂翠肯。帝尊究竟真正想害死谁?卢睿史王子?还是百里香夫人,或者我,等暗杀企图被揭发之后?这一切、还有他安排的这桩婚姻,到底又对他有什么好处?他又为什么坚持要我杀死卢睿史,后者明明是活着对我们更有政治利益?

我需要跟切德谈谈,但是办不到。我必须想办法靠自己做出决定。除非。

仆人再度端来了水和水果。我起身换上那些麻烦又讨厌的正式服装,吃了东西,离开房间。今天跟昨天没什么两样,这种节日的气氛己经开始让我疲倦了。我试着善加利用我的时间,增加我对宫殿的了解,包括宫里的例行公事和地形。我找到了伊尤的房间、珂翠肯的房间、卢睿史的房间,也仔细研究了通往帝尊房间的台阶和支架。我发现柯布跟博瑞屈一样,都睡在马厩里。博瑞屈这么做不令我意外,他在离开颉昂佩之前一定都不会让别人接手照管那些公鹿堡来的马,但柯布为什么睡在那里?是要给博瑞屈留下好印象,还是要监视他?塞夫伦和唠得都睡在帝尊房间的前厅,虽然宫里明明还有很多空房间。我试着研究守卫和哨兵的位置及值班时间,却没见到半个。而且我一直在注意威仪,等了大半个早上才有机会在四下比较无人的情况下找他讲话。“我需要跟你谈谈。私下谈。”我对他说。

他一副恼怒的样子,瞥视四周看有没有人在看我们。“不要在这里谈,斐兹。也许等我们回到公鹿堡之后再说。我有公务在身,而且——”

我己经料到他会有此反应。我打开手掌,让他看见国王许多年前给我的那枚别针。“看到了吗?这是黠谋国王很久以前给我的。这别针代表了他的承诺,不管我什么时候需要跟他说话,只要出示这个别针,就可以进入他的房间。”“真感人啊!”威仪挖苦地说。“你说这个故事给我听有什么特别原因吗?也许是为了让我对你的重要地位刮目相看?”“我需要跟国王说话。现在。”“他不在这里。”威仪指出,转身准备走开。我拉住他的手臂,把他转回来。“你可以对他技传。”他气愤地甩开我的手,再度环顾四周。“绝对不行。而且就算我能这么做,我也不肯。你以为每个会精技的人都可以去打扰国王吗?”“我已经对你出示了那个别针,我保证他不会认为你是在打扰他。”“不行。”“那就找惟真。”“我不能对惟真技传,除非他先对我技传。私生子,你不懂,你受过训却失败了,你对精技真的是一点概念也没有。这不是在山谷对面向朋友打招呼,这是很严肃的事,只能用于严肃的目标。”他再度转身要离开。

“转回来,威仪,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我尽力把每一分每一毫的恐吓之意灌注在我的声音里。这是个空洞的威胁,我没有任何方法能让他后悔,除了去向国王打小报告。“要是黠谋知道你忽视他的标志,他不会高兴的。”

威仪慢慢转回来,对我怒目而视。“唔,那么我就做,但你必须保证负起所有责任。”“我会的。那么你现在就到我房里来替我技传吧?”“没有别的地方可用了吗?”“你房间?”我建议。

“不,那更糟。别误会我的意思,私生子,但我不希望人家觉得我跟你有牵连。”“你也别误会我的意思,公子哥儿,我对你也有同感。”

最后我们来到珂翠肯的药革园里一处安静角落,威仪坐在一张石头长凳上闭起眼睛。“我要对黠谋技传什么信息?”

我思索着。信息必须像个谜语,这样威仪才不会知道我真正面临的问题。“告诉他说,卢睿史王子的健康情况好极了,我们全都可以希望见到他长命百岁。帝尊还是想把礼物给他,但我认为不合适。”

威仪睁开眼睛。“精技是很重要的——”“我知道。你告诉他就是了。”

于是威仪坐在那里,呼吸好几口气,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他叫你听帝尊的。”“就这样?”“他正在忙,而且非常不高兴。别再来烦我了,你恐怕已经害我在国王陛下面前出了丑。”

我大可以回敬他十几种不同的伶牙俐齿答案,但我让他走开,心里纳闷他到底有没有向黠谋国王技传。我坐在石凳上想,我这么做一无所获,只浪费了很多时间。我感到一阵诱惑,于是自己尝试技传。我闭上眼,吸气,专注凝神,开启我自己。黠谋,国王陛下。

什么也没有。没有回答。我怀疑我根本没有技传出去。我站起身走回宫里。

这一天中午,珂翠肯独自登上那座台子。她今天说的话也很简单,就像她前一天宣布她已经与六大公国的人民缔系连结一样。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是他们的牺牲献祭了,要服从他们的命令去做一切的事。然后她感谢她自己的人民,她的血中之血,感谢他们养育她、善待她,并提醒他们说,她如今改换效忠的对象不是因为她不爱他们,而足因为希望能让两个民族都能蒙受其利。她走下台阶时又是一片静默。明天,她就将以女人对男人的身分,向惟真立誓效忠。就我的了解,明天帝尊和威仪会代替惟真站在她身旁,威仪会用技传的方式让惟真看见他的新娘对他立誓。

这一天我度日如年。姜萁带我去看蓝色喷泉’我尽力表现出感兴趣又愉快的样子。我们回到宫殿后‘继续欣赏更多吟游歌者的表演,继续宴饮庆祝,晚上则是山区人民制作的艺品展览’有杂耍艺人和空中飞人的表演,有狗儿表演杂技‘还有矫捷强健的剑手进行表演赛。到处都可见蓝色熏烟’很多人都开怀吸用‘一边四处走动交谈、一边把自己的小香炉在面前摇晃着。我明白熏烟对他们来说就像我们的卡芮丝籽蛋糕’是假日特殊放纵一下的享受,但我避开那些罐壶中燃烧冒出的缕缕熏烟。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切德给了我一种能醒酒的药水,但熏烟的解药我既没有也没听说过‘而且我不习惯熏烟。我找到一个比较清净的角落,站在那里假装全神贯注欣赏一名吟游歌者的歌声,但是在帝尊背后看着他。

帝尊坐在一张桌子旁,两边各有一个黄铜香炉。威仪神情非常矜持,坐在离他有一小段距离的地方。他们不时交谈’威仪的态度很严肃,王子的态度很轻率。我离他们不够近‘听不清他们讲话的内容,但我从威仪的唇型看出他提到了我的名字和精技。我看见珂翠肯走向帝尊,注意到她避免直接站在熏烟飘出来的方向。帝尊跟她说了很久的话,带着微笑、懒洋洋的,有一次还伸手点点她的手和她手上戴的银戒指。熏烟会让某些人变得爱讲话、爱吹牛,他似乎也是其中之一。她看起来像只在树枝上徘徊的小鸟,一下子微笑靠近他,一下子又退后、变得比较正式拘谨。然后卢睿史走过来站在妹妹身后,对帝尊简短讲了几句话,拉着珂翠肯的手臂把她带开。塞夫伦出现,重新添满帝尊的香炉’帝尊露出傻傻的笑容表示谢意,伸手朝整个大厅一比‘说了什么,塞夫伦大笑着离开。过了不久,柯布和唠得来跟帝尊说话。威仪起身’愤慨地走掉‘帝尊脸有怒容,派柯布去叫他回来。威仪回来了,但是并不甘愿’帝尊责骂他‘威仪气得瞪起眼睛,然后垂下眼睛服从他。我真恨不得自己可以靠近一点听他们在说什么,我感觉到,绝对有什么事情正在进行当中。那些事或许跟我和我的任务无关,不过我不太相信。

我又把我所知的贫乏事实重新想了一遁,觉得我一定是漏掉了某件事的意义,但我也纳闷我是不是在欺骗自己,也许我对一切都反应过度了。也许最安全的方式就是照帝尊说的去做,让他承担所有责任。也许我应该节省时间,把我自己的喉咙割断了事。当然,我可以直接去找卢睿史,告诉他说虽然我尽了一切努力,帝尊还是要置他于死地,然后求他庇护我。毕竟,有谁不会觉得一个受过训练、已经背叛过一个主人的刺客很吸引人呢?

我可以告诉帝尊说我要杀卢睿史,然后不动手。我仔细想了这一点。

我可以告诉帝尊说我要杀卢睿史,然后杀死帝尊。都是熏烟害的,我告诉自己。只有熏烟才能让这个想法显得很明智。

我可以去找博瑞屈,告诉他说我真正的身分是刺客,请他对我的处境提出建议。

我可以骑公主的马逃进山里。

“怎么样,玩得还开心吗?”姜萁走过来,挽着我的手臂问道。

我发现我正盯着一个轮流抛掷刀子和火把的人看。“这段经验我一定永远难忘。”我对她说,然后建议到凉爽的花园里去散散步。我知道熏烟正在对我造成影响。

那天深夜,我到帝尊的房间去报到。这次开门让我进去的是唠得,带着愉快的微笑。“晚上好。”他向我打招呼,我走进去,彷佛走入狼穴。房里的空气充满蓝蓝的熏烟,唠得的和善似乎就是来自于此。帝尊再次让我枯等,虽然我低下头,下巴抵住胸口,浅浅地呼吸,但我知道熏烟还是对我产生了影响。要控制住自己,我提醒自己,试着不去感觉那股昏晕。我在座位上动来动去好几次,最后终于伸出一只手公然遮住口鼻,不过这对阻挡熏烟没什么功效。

通往内室的门拉开了,我抬起头,但出现的只是塞夫伦。他朝唠得瞥了一眼,然后过来坐在我身旁。他沉默了一阵子,我开口问,“帝尊现在可以见我了吗?”

塞夫伦摇头。“他现在……有客人。但他把你需要知道的所有事情部告诉我了。”他摊开放在我们两人之间、搁在凳面上的手,掌心里有个白色小包。“他替你弄来了这个,相信你一定会同意。加一点点在酒里溶解,就能让人死,但是不会死得太快。对方甚至好几个星期都不会有任何症状,然后开始出现倦怠感,逐渐愈来愈严重。他不会受苦的。”他加了一句,彷佛这是我最关心的一点。

我绞尽脑汁想。“这是葛柯斯树脂吗?”我听说过这种毒药,但是从来没见过。如果帝尊有渠道弄到它,切德一定会很想知道。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这也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一点,帝尊王子说你今天晚上会用得到。你会找出机会的。”“他期望我怎么做?就这么直接到他房间去,敲敲门,然后把下毒的酒给他喝?这么做行点太明显了吧?”“要是这么做当然明显,但是你受的训练一定让你能有更细腻的手法吧?”“我受的训练告诉我说,这种事情不是可以跟贴身侍仆讨论的。我必须亲耳听见帝尊对我下令,否则我不会采取行动。”

塞夫伦叹了口气。“我主人己经料到你会这么说。他的信息如下:以你所携带的那枚别针和你胸前的纹饰,他对你下达这个命令,如果你拒绝,就等于是拒绝国乇陛下,也就等于是犯下叛国罪。他会确保你因此被处以绞刑。”“但是我——”“把它拿着赶快走。你等得愈久,时间就愈晚,你去他房间也就显得愈别有用心。”

塞夫伦突然起身离开。唠得坐在角落像只赡蜍,带着微笑瞄着我。要是我想保住身为刺客的用处,就得在回公鹿堡之前杀死他们两人。我纳闷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我也对唠得报以微笑,喉头尝到了熏烟的味道。我拿起毒药离开。

一走下帝尊房间的台阶,我就退到阴影最深的墙边,尽可能快速爬上帝尊房间的支柱。我像只猫一样攀在上面,把自己挤进房间地板的支架缝隙问,等待。又等待。熏烟盘旋在我脑袋里,加上我本来就感到疲倦,再加上珂翠肯那药草的效力还没完全退去,于是我逐渐开始纳闷这一切是不是都只是一场梦。我纳闷我的笨拙陷阱是否会毫无所获。最后我思考着,帝尊告诉过我他先前特别要求国王派百里香夫人来。但黠谋派的是我。我回想起切德曾对这一点感到不解,最后回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我的国王是不是把我出卖给帝尊了?如果他确实这么做了,那我又何必对他们任何一人尽忠?最后我看到唠得离开,然后经过一段似乎非常漫长的时间,跟柯布一起回来。

我没办法透过地板听见很多,但足以辨认出帝尊的声音,他正在把我这天晚上的计划透露给柯布。等我确定了这一点,就扭动移出我的藏身处,爬下去,回到自己房间。我在房里准备了某些特殊用品,坚定地提醒自己说,我是吾王子民。我这么对惟真说过。我离开房间,轻轻穿过宫殿。大厅里有平民百姓铺着席子睡在地上,围绕礼台形成同心圆,占取最好的位置,明天才能看见他们的公主立誓。我穿过他们之间而行,他们连动都没动一下。这里的人如此充满信任,可是信任的对象错了。

王室成员的房间在宫殿最后面,离大门最远。这里没有守卫。我经过深居简出的国王的房门,经过卢睿史的房门,来到了珂翠肯门前。她的房门上绘有蜂鸟和忍冬的装饰图案,我心想,要是弄臣看见一定会很喜欢。我轻轻敲门,等待。时间慢慢过去。我又敲了敲门。

街听见赤脚在木板地上移动的声音,然后绘有图案的拉门开了。珂翠肯的辫子新编过,但她脸四周已经有些细小的头发散开了。她身上白色的长睡袍加强了她的白皙,让她看来跟弄臣一样苍白。“你需要什么东西吗?”她睡眼惺忪地问。

“只需要你回答一个问题。”熏烟还缠绕着我的思绪,我想微笑,想对她说些聪明风趣的话。苍白的美女,我心想。我把这股冲动赶开。她在等我发问。“如果我今晚杀死你哥哥,”我谨慎地问,“你会怎么做?”

她连退都没有退一步。“我当然会杀了你。至少我会要求把你处死,主持公道。现在我已经立誓效忠你的家族了,所以不能亲手取你性命。”“但你还会举行婚礼吗?还会嫁给惟真吗?”“你要不要进房来?”“我没有时间了。你会不会嫁给惟真?”“我立誓效忠六大王国,成为他们的王后。我立誓效忠他们的人民。明天我将立誓效忠王储,不是效忠一个叫做惟真的男人。但就算情况不是这样,你自己想想,何者的约束力最大?我己经被约束了。约束我的不只是我自己的誓言,还有我父亲的誓言,再加上我哥哥的誓言。我不会愿意嫁给下令杀害我哥哥的男人,但我立誓效忠的不是那个人,而是六大公国。我是被送到那里,希望能因此使我的人民获得利益,所以我必须去那里。”

我点点头。“谢谢你,公王殿下,抱歉我打扰了你安歇。”“你现在要去哪里?”“去找你哥哥。”

我转身走向她哥哥房间,她站在那里没动。我敲敲门,等待。卢睿史一定坐立难安,因为他开门的速度快得多。“我可以进去吗?”“当然。”非常有风度,如我预期。一股想吃吃笑的感觉干扰着我的决心。切德要是看到你现在这样可不会感到骄傲,我告诫自己,并拒绝微笑。

我进房,他关上门。“我们来喝点酒吧?”我问他。

“如果你想喝的话。”他说,不解但有礼。我坐在椅子上,他拔开一只玻璃瓶的瓶塞,为我们两人倒酒。他桌上也有一个香炉,还是温热的。先前我没有看到他放纵自己熏烟,他大概是想,等到他在房里独处的时候再这么做比较安全。但谁知道刺客什么时候会带着一口袋的死亡来找你?我压下一个傻笑。他斟满两杯酒,我倾身向前给他看我的小纸包,接着仔仔细细把毒药倒进他的酒,拿起杆子摇晃一番,看着药粉融化,然后把酒杯递给他。

“是这样,我是来给你下毒的。你死。然后珂翠肯杀死我。然后她嫁给惟真。”我举起酒杯啜了一口,是苹果酒,我猜是法洛出产的,八成是贺礼之一。“这样帝尊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卢睿史厌恶地瞄了瞄他那杯酒,把它放到一旁,从我手中把我那杯酒拿过去喝。他语调中毫无震惊之意,说,“这样他就除掉你了。我想他不太喜欢有你作伴。他对我一直非常殷勤,送给我和我的王国很多礼物,但如果我死了,珂翠肯就是群山王国的唯一继承人,这样对六大公国有好处,不是吗?”“我们连现在已有的国土都保护不了。而且我想帝尊会认为那样是对惟真有好处,不是对王国有好处。”我听见门外有声响。“这一定是柯布,来把给你下毒的我逮个正着。”我推断。我起身走到门口,打开门,珂翠肯冲过我身旁进入房间。我很快把拉门关上。

“他是来给你下毒的。”她警告卢睿史。

“我知道。”他严肃地说。“他把毒药倒进我的酒杯了,所以我用他的杯子喝酒。”他拿起瓶子重新把酒杯斟满,递给她。“是苹果酒耶。”他劝哄着摇头的她。

“我看不出这件事有什么好笑的。”她凶道。卢睿史和我互看一眼,傻笑起来。是熏烟的关系。

她哥哥亲切地微笑。“是这样的。斐兹骏骑想通了,今晚他非死不可。有太多人知道他是刺客了。如果他杀死我,你就会杀死他;如果他不杀死我,他要怎么回去面对国王?就算国王原谅他吧,大半个宫廷的人都知道他是刺客了,这样他就没用了。没用的私生子对王室是一种多余的负担。”卢睿史说完,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珂翠肯告诉我说,就算我今晚杀死了你,她明天还是会向惟真立誓效忠。”

他依然不感意外。“她拒绝又有什么好处?只会让六大公国与我们为敌罢了。那样她就背叛了她对你们人民的誓言,让我们的人民大大蒙着,她会被唾弃、被放逐,对谁都没好处,也不能让我起死回生。”“把她嫁给这样的人,你们的人民难道不会起而反抗吗?”“我们会保护他们,不让他们知道真相。我是说伊尤和我妹妹会。难道只因为一个人的死,就要让一整个王国开战吗?别忘了,我是这里的牺牲献祭。”

我第一次模糊了解到这个词的意思。

“我可能很快就会在你们面前出丑。”我警告他。“他们告诉我说这种毒药的药性很慢,但我看过了,它不是慢性的毒药。这是’死根‘的单纯萃取成分,事实上发作得很快。首先它会让人发抖。”卢睿史把双手放在桌上,手在抖。珂翠肯看起来快被我们两个气昏了。“接着死亡很快就会来到。我想我是会被当场逮住,然后跟你一起被除掉。”

卢睿史抓着喉咙,然后让头陡然往前一垂。“我被下毒了!”他戏剧化地朗诵道。

“我受够了。”珂翠肯啐了一口,这时柯布猛然拉开门。“小心叛徒!”他叫道。看见珂翠肯也在,他的脸都白了。“公主殿下,告诉我你没喝那个酒!这个杂种叛徒在里面下了毒!”

我想他的演出效果打了很大的折扣,因为我们都没什么反应。珂翠肯和我对看一眼。卢睿史从椅子上滚到地板上。“哎,别闹了。”她气愤地对他说。

“我把毒药倒进了酒里。”我亲切地告诉柯布。“完全遵照吩咐。”然后卢睿史的背拱了起来,第一阵痉挛开始发作。

刹那间我仿佛什么也看不见,醒悟到我被骗了。酒里有毒。当作礼物的法洛苹果酒,八成是今天晚上才送给他们的。帝尊不信任我会真的下毒,但在这个充满信任、不设防的地方要动手脚太容易了。我看着卢睿史的身体再度拱起,心知我无能为力。我自己的嘴巴已经开始逐渐麻痹了。我几乎是不甚在意地看着,不知酒里的剂量有多重。我只啜了一小口。我是会死在这里,还是死在绞刑台上?

片刻之后,珂翠肯自己也明白过来,她哥哥是真的快死了。

“你这个没灵魂的人渣!”她朝我啐骂,然后跪倒在卢睿史身旁。“你用笑话和熏烟降低他的防心,跟他一起微笑,眼看着他死!”她眼睛闪向柯布。“我要他死。叫帝尊立刻到这里来!”

我朝门跑去,但柯布的动作更快。当然啦,柯布今天晚上可没熏烟。他比我动作快、肌肉发达,头脑也比较清楚。他双臂擒抱住我把我扑倒在地,脸凑近我的睑,一拳打中我肚子。我认出了这个气息、这个汗水味,铁匠死前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但这次刀是在我的袖子里,非常锋利,而且涂了切德所知药效最迅速的毒药。我把刀捅进他身体之后,他还有力气再结结实实揍了我两拳,然后才倒地垂死。再见了,柯布。他倒下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一个满脸雀斑的马僮在说,“快来吧,这样才乖嘛!”事情原可以有那么多种不同的发展。我认识这个,人,杀他就等于杀死了我自己人生的一部分。博瑞层一定会非常生我的气。

这一切思绪都在几分之几秒内完成。柯布的手还没落到地板上,我已经往门口跑去了。

珂翠肯的动作更快。现在我想那是个黄铜水壶,当时我只看见一阵强烈白光炸开。

我醒过来的时候全身都在痛。最直接的痛是在手腕上,因为把我双手绑在背后的绳结紧得让人受不了。有人正抬着我。勉强算是抬吧!唠得和塞夫伦似乎都不在乎我身体某些部分拖在地上。帝尊也在,拿着一支火把,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齐兀达人拿着另一支火把带路。我不知道我身在何方,只知道我们在室外。

“我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关他了吗?没有特别安全的地方吗?”帝尊质问着。对方嘀咕了一句回话,然后帝尊说,“不,你说得对。我们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惹起轩然大波。明天已经够快了,而且我也不认为他还能活到明天。”

一扇门打开,我被一头丢进去,落在只铺了一些稻车的泥土地面上。我吸进了灰尘和谷糖,但是没力气咳嗽。帝尊用火把比了比。“你去找公主,”他对塞夫伦下令道,“跟她说我马上就到。看看我们有没有办法让王子比较舒服一点。你,唠得,把威仪从他房里找出来,我们需要他技传,让黠谋国王知道他救了、养了一只毒蝎。我需要得到他的许可,才能让小杂种死。如果他还能活到被判死罪的时候的话。去吧,现在就去。快去!”

他们离开了,那个齐兀达人替他们照路。帝尊留在这里,低头看我。他等到他们的脚步声远去,然后一脚狠狠踢中我肋骨部位。我叫出声来,但叫声不成字句,因为我的嘴巴和喉咙都麻痹了。“这情景好像似曾相识,对不对?你滚在草堆里,我低头看着你,纳闷不知是什么厄运把你带进了我的人生?真古怪,好多事情的结束就跟开始的时候一样。”“而且很多时候,天理公道也是相互循环的。你想想,害死你的是毒药和背叛,我母亲也是一样。啊,你吓了一跳。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早就知道了。我知道很多你以为我不知道的事,包括百里香夫人的臭味,包括你是怎么失去精技的,因为博瑞屈不肯让你继续汲取他的力量。他一发现帮你的忙会要他的命,马上就把你抛弃了。”

我全身一阵颤抖,帝尊扬头大笑,然后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可惜我不能留在这里看好戏,但我还有个公主要安慰呢!小可怜,立誓要嫁给一个她已经很痛恨的男人。”

如果不是帝尊离开,就是我离开了。我不清楚。仿佛天空裂开了,我流了出去。“打开自己,”惟真告诉我,“就是不保持封闭。”

然后,我想我梦见了弄臣。还有惟真,他双手抱头睡着,彷佛是要把思绪留在脑袋里。还有盖伦的声音,在一个黑暗寒冷的房间回响。“明天比较好。现在他技传的时候,连自己坐在哪间房间都不太知道了。我跟他的关系不够密切,没办法隔着一段距离这么做,我们必须有肢体上的接触。”

黑暗中有一声吱叫,是像只老鼠般讨人厌的心智,我不认识。“现在就下手。”它坚持。

“别蠢了,”盖伦责备它。“难道我们要在这个节骨眼上操之过急,搞得全盘皆输吗?明天已经够快了。那部分让我来操心就好,你必须把这里清理干净,唠得和塞夫伦知道得太多了,而且那个马厩总管也烦我们太久了。”“你让我简直是站在一片血海里。”那老鼠气愤吱叫着。

“穿过血海走上王位。”盖伦建议。

“那就把马厩总管留下来。”盖伦厌恶地说,然后边思索边讲:“等你们回来之后,我亲自干掉他。我不介意这么做。但其他人最好赶快除掉。或许小杂种在其他的酒里也下了毒,就是你房里的酒,然后你的仆人不幸喝到了。”“大概吧!你得替我找个新的贴身侍仆。”“我们叫你妻子负责这件事就行了。你现在应该跟她待在一起,她才刚刚痛失她的哥哥,你必须对发生这种事表示惊恐万分,试着把事情怪在小杂种而非惟真头上,但是不要太有说服力。等到明天,你跟她一样都痛失兄长的时候,我们再看看你们的同病相怜会产生什么结果。”“她壮得像头母牛,又白得像条鱼。”“但是有了山区的国上,你就能有一个足以御敌的内陆王国。你也知道沿海大公国不会支持你,法洛和提尔司也没办法夹在山区和沿海大公国之间独自生存。何况,等她生下第一个小孩之后,就可以不必让她继续活下去了。”“斐兹骏骑?瞻远。”惟真在梦里说。黠谋国王和切德在掷兽骨做的骰子玩。耐辛在睡梦中一阵扰动。“骏骑?”她轻声问道。“是你吗?”“不是,”我说。“什么人都没有。什么人都不是。”她点点头,继续沉睡。

当我的眼睛再度能聚焦时,四周一片黑暗,我独自一人。我上下颚打着哆嗦,下巴和衬衫前襟满是自己的口水。麻痹感似乎稍微退去了一点点,我想着,不知这是否表示毒药下会杀死我。我怀疑这有多少差别,我能为自己发言的机会很渺茫。我的双手没了知觉,不过这样至少就不会痛了。我渴得不得了。不知道卢睿史死了没,他喝的酒比我多得多,而且切德说过那种毒药的药效很快。

如同回答我的问题一般,一声充满最纯粹痛苦的嗥叫朝月亮直奔而去,那声音似乎萦绕不散,把我的心也随之拉扯向高空。大鼻子的主人死了。

我全心朝它扑去,用原智紧紧拥抱住它。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一起颤抖着,因为它爱的那个人已经到我们再也找不着地方去了。巨大的孤寂将我们包在一起。

小子?信息微弱但确实。一只爪子,一个鼻头,然后门被挤开了。它朝我轻声走来,它的鼻子告诉我我身上很臭,有熏烟和血和恐惧的汗水味。它走到我身旁趴了下来,把头靠在我背上。有了身体接触,那感情的牵系又恢复了,现在变得更强烈,因为卢睿史不在了。

他离开了我。我好痛。

我知道。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帮我松绑好吗?老狗抬起了头。人的哀伤再强烈也比不上狗,我们应该为此心存感激。但它依然从苦痛的深渊站了起来,开始用磨损的牙齿啃咬我的绳子,我感觉到绳子一线一线逐渐松开,可是我连把它扯散的力气都没有。大鼻子转过头,开始用后面的牙齿啃起来。

绳子终于断了,我把手臂往前收,这下子全身的疼痛又变成另一种不同的方式。我的双手依然没知觉,但我可以滚到一旁让脸不至于继续埋在稻草堆里。大鼻子和我同声叹息。它把头靠在我胸口,我伸出一条僵硬的手臂环抱它。我全身又一阵强烈的颤抖,肌肉紧缩再紧缩,剧烈的抽搐让我眼冒金星。但那阵痉挛过去了,我还在呼吸。

我再度张开眼睛。光线照得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不知道那光线是不是真的。我身旁的大鼻子摇着尾巴,尾巴啪啪拍打在稻草堆上。博瑞屈缓缓在我们身旁蹲跪下来,一只手温和地摸着在大鼻子的背。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他提灯的光,看见了他脸上的哀伤。“你是不是要死了?”他问我。他的声音是那么中性,仿佛是石头开口说话。“我不确定。”这是我试着说的话。我的嘴巴还不是很听使唤。他起身拎着提灯走开,我独自躺在黑暗里。

然后光线又回来了,博瑞屈提来了一桶水,扶起我的头,把一些水倒进我嘴里。“别咽下去。”他告诫我,但反正我也没办法让吞咽相关的肌肉发挥效用。他冲了我的嘴巴两次,然后想让我喝下一点水,差点没把我给淹死。我用木头般僵硬的手挡开水桶。“^不。”我好不容易说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的头脑似乎清醒了些。我移动舌头舔舔牙齿,舌头有感觉了。“我杀了柯布。”我告诉他。“我知道,他们把他的尸体抬到马厩这里来了。没人愿意告诉我半点事。”“你怎么会找到我的?”他叹了口气。“我只是有种感觉。”“你听见了大鼻子。”“对,它那声哀嚎。”“我指的不是那个。”他静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到某种东西跟实际使用它是不一样的。”我想不出如何回答他这句话。过了一会儿我说’“柯布就是那个在楼梯间拿刀捅你的人。”“是吗?”博瑞屈思索着。“我确实纳闷过为什么那些狗都没怎么叫。它们认识他。只有铁匠有反应。”我的双手突然尖锐刺痛地恢复了知觉。我把双手抱在胸前滚到一旁,大鼻子哀鸣一声。“不要那样。”博瑞屈气愤地说。“我现在没办法控制。”我回答。“我全身上下都好痛,整个人的感觉到处乱流乱窜。”博瑞屈沈默不语。“你要帮我吗?”最后我问。“我不知道。”他轻声说,然后几乎是用哀求的语调说,“斐兹,你到底是什么?你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我跟你一样,”我诚实地告诉他。“都是吾王子民。博瑞屈,他们要杀惟真。如果他们得逞了,帝尊就会变成国王。”“你在说什么啊?”“如果我们待在这里直到我解释完整个来龙去脉,就来不及了。帮助我离开这里。”他似乎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考虑,但最后他终于扶我站起来,我紧抓住他的袖子,蹒跚走出马厩,走入夜色。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婚礼

外交的艺术就在于,你运气好,知道你对手的秘密比他知道你的秘密多。出手的时候永远都要站在有力的位置上。这些是黠谋的格言,惟真也照之行事。“你得去把威仪找来,他是惟真的最后一线希望。”在黎明前的灰蒙中,我们坐在王宫上方的山坡上。我们没走多远。这里地势陡峭,而且我的身体状况也没办法健行。我开始怀疑帝尊踢我的那脚使盖伦施加在我肋骨上的旧伤又复发了,我每深呼吸一口气都有如刀刺。帝尊的毒药仍然使我全身阵阵颤抖,我的腿也常毫无预兆地突然发软站不住。我无法自己站立,因为双腿下旨支撑我,我连抱住树干让自己站直都没办法,因为手臂毫无力气。在我们周遭的森林里,鸟儿开始叫唤着黎明,松鼠正在储存粮食准备过冬,还有啷啷虫鸣。在这么一片生机盎然中,我很难去想自己身体受到的损伤有多少是永久性的。我青春岁月的力量是不是已经结束了,只剩下颤抖和衰弱?我试着把这问题赶出脑海,试着专心思考六大公国所面临种种更重大的问题。我照切德教导过我的方式,让自己静下来。我们四周一片无边无际的树海,有种和平安宁的氛围。我能了解伊尤为什么不把这些树砍了当木材用。我们身体下的针叶柔软,树木的芬芳抚慰人心,我真希望我能就这么躺下睡去,像我身旁的大鼻子一样。我们的痛苦仍然交杂缠混在一起,但至少大鼻子可以用睡觉来逃离它的痛苦。“你有什么理由相信威仪会帮我们?”博瑞屈问。“就算我能把他弄到这里来的话。”我把思绪拉回我们面前的两难处境上。“我不认为他有牵扯在这件事情里,我想他对国王仍然忠心。”我把我所知的信息讲给博瑞屈听,讲得像是我自己仔细达成的结论。用我在自己脑袋里无意间听到的声音是不太可能说服博瑞屈的,所以我不能告诉他说,因为盖伦没有建议杀死威仪,所以他大概对他们的阴谋并无所知。我自己都还不确定我的那段经历是怎么回事。帝尊不会精技,就算他会,我又怎么能听到另两人之间的技传?不,这一定是其他的东西,另外某种魔法。是盖伦施展出来的吗?他能使用这么强大的魔法吗?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强迫自己把这一切都放到一边去,至少目前这信息符合我所知的事实,符合的程度超过我所能想像的任何假设。“如果他效忠国王,而且对帝尊没有疑心,那么他就也效忠帝尊。”博瑞屈指出,仿佛我是自作聪明。“那我们就得想办法强迫他。我们一定要警告惟真。”“是啊,当然啦,我只要走进宫里,拿一把刀抵住威仪的背,带他大摇大摆走出来就好了,没人会打扰我们的。”我拼命想办法。“贿赂某个人,把他骗到这里来,然后偷袭他。”“就算我找得到可以贿赂的人,我们又能用什么东西来当贿赂?”“我有这个。”我碰碰耳朵上的耳环。

博瑞屈一看差点差点跳起来。“你这是哪里来的?”“耐辛赶在我离开之前给我的。”“她没有权利这么做!”然后语调静了点:“我以为这耳环跟他一起下葬了。”我沈默地等着。

博瑞屈看向旁边。“这是你父亲的。我给他的。”他静静地说。“为什么?”“只因为我想给。”他结束这个话题。我抬起手要拿下耳环。“不,”他生硬地说。“你戴着吧!但这不是可以随便拿来当贿赂的东西,而且这些齐兀达人根本不会接受贿赂。”我知道这一点他说得没错。我试着想其他的办法。太阳就要出来了,一到早晨,盖伦就会采取行动。也许他已经行动了。我真希望我知道下方的王宫里此刻情况如何。他们知道我不见了吗?珂翠肯准备把自己许诺给一个她会恨的男人吗?塞夫伦和唠得死了吗?如果还没,我可不可能警告他们,让他们反叛帝尊?“有人来了!”博瑞屈趴倒在地。我躺下,认命接受接下来的任何事。我己经没有任何体力奋战了。“你认识她吗?”博瑞屈低声说。

我转过头。是姜萁,前面走着一只再也不能为卢睿史爬树的小狗。“是国王的妹妹。”我没费事压低声音。她拿着一件我的睡衣,小狗很快就来到我们四周欢快蹦跳,嬉闹着对大鼻子发出邀请,但大鼻子只是哀愁地看着它。姜萁随即大步走向我们。“你必须回宫里来,”她劈头就说,“而且要赶快。”“我回宫里,”我对她说,“几乎就等于是赶着去送死。”我看向她身后,寻找其他追踪而来的人。博瑞屈已经站起来了,摆出护卫我的姿势。“你不会死。”她冷静地承诺。“珂翠肯已经原谅你了。我从昨晚就一直在跟她谈,但刚刚才说服她。她己经引用了她身为亲属的权利,原谅伤害亲属的亲属。按照我们的法律,如果亲属原谅了亲属,其他人就不得再有异议。你们那位帝尊想叫她不要这么做,不过只把她惹得生起气来。‘只要我还在这里、还在这座王宫里,我就依然可’以引用山区民族的法律。,她对他说。伊尤国王也同意。不是因为卢睿史的死不让他伤心,而是因为颉昂佩法律的力量和智慧必须被所有的人尊重。所以,你必须回来。”我思索。“那你原谅我了吗?”“没有,”她哼了一声,“我不会原谅谋害我侄子的人,但我没办法为你没有做的事情原谅你。我不相信你会喝你自己下了毒的酒,就算只喝一点点。我们这些最熟知毒药危险的人是最不会去轻易尝试它们的。不,这件事是一个自以为非常聪明、而且认为其他人都非常笨的人做的。”我感觉到而非看到博瑞屈降低了防心,但我还是无法完全放松。“既然珂翠肯已经原谅我了,那为什么不能让我离开就好?为什么我必须回去?”“现在没时间说这个了!”姜萁嘶声说,这是我见过齐兀达人最接近生气的样子。“是不是要我花上好几个月、好几年,来教你我对平衡的一切知识?有拉必有推,有吸气必有叹气?你以为没人感觉得到现在权力是如何在扭转倾斜吗?一个公主必须忍受被交换出去,就像用来以物易物的母牛,但我侄女不是掷骰子赌博的奖品。不管杀我侄子的是谁,他显然也希望你死,我要让他赢这一把吗?我不这么认为。我不知道我希望谁赢,但在我知道之前,我不会让任何一方被除掉。”“这逻辑我能了解。”博瑞屈赞许地说,弯下身突然一把把我拉起来。我四周的世界摇晃得异常厉害。姜萁走过来,把我另一侧手臂搭在她肩上。他们走,我的双脚随之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移动,大鼻子爬起来跟在我们身后。就这样,我们回到了颉昂佩的王宫。

博瑞屈和姜萁直接带我穿过聚集在庭园和宫殿里的人群,回到我房里。事实上,我的经过没有引起人们太多注意,我只不过是又一个前一天晚上喝太多酒、吸太多熏烟的外地人罢了,大家都忙着找能看得到礼台的好位子,没人管我。四周没有哀悼的气氛,因此我想卢睿史的死讯还没发布。我们终于回到我房间,姜萁平静的脸色转而一沉。“这不是我做的!我只拿了你一件睡衣,让卢塔可以闻出你的味道而己。”

她说的“这”,是我房里的一片混乱。来者没有费神掩饰痕迹,但搜得很彻底。姜萁立刻动手整理东西,过了一会儿博瑞屈也帮起她的忙。我坐在椅子上,试着搞清楚状况。没人注意的大鼻子蜷缩在角落,我不假思索地朝它延展安慰,博瑞屈立刻瞥了我一眼,再瞥瞥那只充满悲哀的狗,然后转过头去。等到姜萁离开房间去替我拿食物和盥洗的水,我问博瑞屈,“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小木头盒子?上面刻着橡实?”他摇头。所以那些人拿走了我的毒药盒。要是能够,我想再准备一把匕首,或者至少用来洒的粉也好。博瑞屈不可能总是在我身旁保护我,而以我现在这种情形,是绝对无法抵挡别人的攻击或者逃跑的。但我的干活工具已经没了。我怀疑到我房里来翻箱倒柜的是唠得,不知这是不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后一件事。姜萁带着水和食物回来,然后告退。博瑞屈和我盥洗一番,我在他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换上虽简单但干净的衣服。博瑞屈吃了颗苹果,我一想到食物胃就难过,伹还是喝了姜萁给我端来的凉凉井水。要我的喉咙肌肉进行吞咽还是得花好一番力气,而且我感觉喝下去的水在身体里哗啦啦晃着,很不舒服,但我猜想喝水对我有好处。

我感觉每一分每一秒滴答滴答地过去,不知盖伦什么时候会采取行动。

拉门移开,我抬起头,以为姜萁又来了,但进来的却是威仪。他不屑地一挥手,立刻开口说话,急着差事办完赶快离开。“我来这里不是出于自愿,是王储惟真派我来的,要我传达他的话。以下就是他的口信,一字不差。听到消息一一”“你跟他技传了?今天吗?他好不好?”我的问题令威仪冒火。“他怎么会好。听到消息,知道卢睿史死了、你牵扯到背叛,让他哀伤逾恒。他要你向身边对你忠心的人寻求力量,因为你得有力量才能面对他。”“王储惟真的信息就这样。至于帝尊王子要你去服侍他,叫你动作快,因为婚礼再过几小时就要开始了,他必须盛装出席。至于你那显然是要用来毒害帝尊的卑鄙毒药,害死了可怜的塞夫伦和唠得。现在帝尊得将就着用一个没受过训练的贴身侍仆,更衣的时间会变得更长,所以不要让他等太久。他现在在温泉浴室试着恢复元气,你应该可以在那里找到他。”“他得用没受过训练的贴身侍仆,可真是一大悲剧啊!”博瑞屈尖酸地说。

威仪气鼓鼓的像只蟾蜍。“这不好笑。你手下的柯布不也是死在这个恶棍手里吗?你怎么能忍受帮助他?”“威仪,要是你的无知保护不了你,我可能会动手驱散它。”博瑞屈站起来,一副危险的模样。“你也会面临控告。”威仪一面撤退一面警告他。“王储惟真要我告诉你,他心知肚明你试图帮助私生子逃走,你服侍他,仿佛他才是你的国王,而非惟真。你会受到评断的。”“这是惟真说的吗?”博瑞屈好奇地问。“没错。他说你以前曾是骏骑手下最优秀的吾王子民,但显然你己经忘记怎么帮助那些真正为国王效力的人了。他要你回想起那些记忆,并且说,如果你不回去站在他面前接受你行为应得的结果,他会极为震怒。”“那些记忆我记得太清楚了。我会带斐兹去见帝尊。”“现在?”“等他吃完东西就去。”威仪对他怒目而视,然后离开。关拉门的时候没办法真的用摔的,但他尽力了。“我根本吃不下东西,博瑞屈。”我抗议。“我知道,但我们需要一点时间。我注意到了惟真的遣词用字,比威仪听出了更多含意。你呢?”我点头,感觉挫败。“我也听懂了,但是那超过我的能力范围。”“你确定吗?惟真不这么认为,而且他懂这些事。你也说柯布来杀我就是这个原因,因为他们怀疑你在取用我的力量。由此可见盖伦也相信你做得到。”博瑞屈走向我,动作僵硬地单膝跪下,那条瘸腿别扭地伸在身后。他拉起我无力的手,放在他肩上。“我是骏骑的吾王子民。”他静静告诉我。“这点惟真知道。你也晓得,我自己不会精技。但骏骑要我了解,在这种取用力量的过程中,我不会精技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之间的友谊。我有力量,以前有几次他需要的时候,我心甘情愿地给了他。所以我以前就承受过这种事,而且当时的状况比现在更糟。试试看吧,小子,如果失败了,就是失败了,但至少我们尽力尝试过。”“我不知道怎么做。我不知道该怎么技传,更不知道该怎么汲取别人的力量来技传。而且就算我会,要是我成功了,可能会害死你。”“要是你成功了,我们的国王就可能活下去。这是我矢志效忠的目标。你呢?”在他口中,一切都如此简单。

于是我试了。我撇开脑海,试着联系惟真。我试着取用博瑞屈的力量,虽然我完全不知该怎么做。但我只听到鸟儿在宫墙外吱吱喳喳,博瑞屈的肩膀也只是我放手的地方。我睁开眼,不需要告诉他我失败了,因为他知道。他沉重地叹了口气。“唔,我想我现在带你去找帝尊吧!”他说。“要是我们不去,我们就永远都得好奇,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接口。

博瑞屈没笑。“你这种好情绪是回光返照。”他说。“你的口气听起来不像你,反而像弄臣。”“弄臣会跟你说话吗?”我好奇地问。“有时候。”他说着拉住我的手臂扶我站起来。“好像我愈朝死亡一步步靠近,”我对他说,“每件事就显得愈好笑。”“在你看来或许好笑。”他没好气地说。“不知道他要千什么。”“要讨价还价。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别的事。如果他想讨价还价,那我们可能可以得到些什么。”“你这样说,好像帝尊跟我们其他人一样,都遵循同一套常识的法则似的。我从来就没见他做过任何符合常识法则的事。而且我向来痛恨宫廷谋略,”博瑞屈抱怨。“我宁愿清理马廐。”他再度把我拉起来。

如果先前我曾经纳闷过,不知死根的受害者有何感受,这下子我可知道了。我不认为我会因此而死,但我也不知道它会让我剩下几分之几条命。我双腿发抖,手也握不紧,感觉全身各处的肌肉时时抽搐痉挛,我的呼吸和心跳也不规律。我渴望静下来听听自己的身体,判断它遭受了什么样的损伤,但博瑞屈耐心引导我的脚步,大鼻子垂头丧气走在我们后面。

我没去过温泉浴室,但博瑞屈去过。那是一座分离的郁金香花苞形建筑,里面有冒着泡的温泉,经迥引流用来沐浴。一名齐兀达人站在外面,我认出他是前一天晚上持火把的人。就算他觉得我重新出现有点奇怪,他也完全没显示出来。他让我们通过,彷佛知道我们要来,博瑞屈拉着我走上台阶进入室内。

眼前尽是白蒙蒙的热气,带着一股矿物的味道。我们经过一两处石凳,走近热气的来源,博瑞屈小心踏在光滑的磁砖地上。水自一处中央泉眼冒出,砖造矮墙围绕在温泉四周,然后经由沟槽导入其他较小的浴池,水温因沟槽的长度和池的深浅各有所不同。室内满是热气和泉水奔流的声音,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光是呼吸就已经很费力了。我眼睛适应了黯淡的光线,看到帝尊泡在比较大的一处浴池里。他抬头看我们走近。“啊!”他说,仿佛非常满意。“威仪告诉我说博瑞屈会带你来。嗯,我想你知道公主已经原谅你谋害她哥哥了?这么一来,至少在这里,你就能逃过制裁。我认为这是浪费时间,但地方习俗必须尊重。她说她现在视你为亲属的一份子,所以我也得把你当成亲属来

对待。她不了解你不是合法婚姻生出来的,所以一点亲属权利也没有。啊,算了。你叫博瑞屈退下,跟我一起来泡泡澡吧?这可能会让你好过点。你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就像挂在晾衣绳上的衬衫。”他的语气如此亲切友善,仿佛不知我有多恨他。“你要跟我说什么,帝尊?”我保持声音平板。“你不叫博瑞屈退下吗?”他又问。“我没那么笨。”“这点颇有争议,但是算了。那我想我就得叫他退下了。”热气和泉水的嘈杂声响使那个齐兀达人完全没有泄漏踪迹。他比博瑞屈高,博瑞屈转过身的时候他手里的棒子己经敲了下来。博瑞屈要不是扶着我,原本其实可以避开,他转开头,但棒子敲在他头壳上发出可怕尖锐的声响,像斧砍木柴。博瑞屈倒下,我也跟着倒,跌进比较小的一个池里,池水下到沸腾的地步,但也差不多了。我好不容易滚出池外,但再也站不起来,我的腿不肯服从我。倒在我身旁的博瑞屈一动也下动,我伸出一只手朝他探去,但是碰不到他。帝尊站起来朝齐兀达人示意。“死了?”齐兀达人伸出一只脚拱拱博瑞屈,简短点了个头。“很好。”帝尊露出短暂的满意神色。“把他拖到角落那个深池的后面,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他对我说,“一直到婚礼结束大概都不会有人来这里,他们忙着抢位置观礼都来不及。而他在那个角落嘛……我想他不会比你更早被发现。”我无法回应。齐兀达人弯腰拉住博瑞屈的脚踝把他拖走,他那丛深色的头发在磁砖地上涂出一道血迹。仇恨混合着绝望,在我全身的血液里跟毒药搅在一起,令我头晕日眩。我心中升起一股冷冷、稳稳的目标感。现在我不可能活下去了,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告惟真,还有替博瑞屈报仇。我没有计划,没有武器,没有半点机会。那么就争取时间,这是切德的忠告。你为自己争取到的时间愈多,就愈有可能碰上什么机会。拖延他。也许会有人来看王子怎么还没着装准备参加婚礼。也许会有别人想在婚礼之前来这里洗个澡。想办法拖住他。“公主一一”我开口。“不是问题。”帝尊帮我把句子接下去。“公主没有原谅博瑞屈,只有原谅你。我对他做的事完全在我的权利范围之内。他是个叛徒,必须付出代价。那个干掉他的人非常敬爱他的卢睿史王子殿下,他对这一切一点意见都没有。”齐兀达人头也不回地离开温泉浴室,我双手衰弱地扒着光滑的磁砖地,但什么也抓不到。同时帝尊忙着擦干自己的身体。那人离开后,他走过来俯视我。“你不打算求救吗?”他神色开朗地问。

我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恐惧,鼓足我对帝尊的所行轻蔑。“向谁求救?水声这么大,谁听得见我的声音?”“所以你打算保留体力。很明智。虽然没用,但是很明智。”“你认为珂翠肯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她会知道你到温泉浴室来,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来说这是不智之举。你滑了一跤,沉进好烫好烫的水里。真是太不幸了。”“帝尊,你疯了。你以为你可以在身后留下多少具尸体?你要怎么解释博瑞屈的死?”“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满多具,只要死的都是无足轻重的人就好了。”他弯身抓住我的衬衫拖着我走,我衰弱地挣扎着,像离水的鱼。“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唔,一样。你以为死一个马厩总管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这一介草民把你自己看得太重要了,连你的仆人都变得重要起来。”他随手把我一放,半压在博瑞屈身上。他犹温的身体趴在地板上,血迹在他脸周遭的磁砖上逐渐凝固,鼻子还在滴血。一颗血沬气泡缓缓在他嘴唇上形成,被他微弱的吐气给吹破。他还活着。我移动身体挡住他,不让帝尊发现。要是我能活下去,博瑞屈或许还有机会。

帝尊完全没注意。他拽下我的靴子放在一旁。“是这样的,小杂种,”他顿了顿,缓过气来。“无情自有它的一套法则。我母亲就是这么教我的。如果一个人做起事来似乎完全不在乎后果,别人就会怕他。表现出不可触碰的样子,就不会有人敢碰你。你看看这整个情势。你的死是会让某些人生气没错,但是会气得采取行动、危害整个六大公国吗?我想不会。而且,还有别的大事会发生,你的死相形之下无足轻重,我要是不利用这个机会除掉你就太笨了。”帝尊一副冷静优越得不得了的样子。我奋力抵抗,但过着优裕放纵生活的他倒是强壮得出人意表。他脱掉我的衬衫,我觉得自己像只小猫仔。他把我的衣服叠好放在一旁。“最少量的不在场证明就够了。要是我太努力表现出无罪的样子,别人可能会以为我在乎这件事,然后就可能会也跟着注意起来。所以,我就是什么都不知道。我的人看到你和博瑞屈在我离开之后进来。现在我要去找威仪,抱怨说你根本没来找我,我本来是想跟你谈谈好原谅你的,因为我答应珂翠肯公主要这么做。我会非常严厉地责备威仪,骂他为什么没有亲自带你来。”他转头四顾。“我看看,找个又深又烫的池子。就这个吧!”他把我抬到池边,我勒住他脖子,但他轻易甩开了我的手。“再见了,小杂种。”他冷静地说。“原谅我这么赶‘但你已经耽误了我不少时间,我必须赶快去着装,否则就要在婚礼上迟到了。”然后他把我推进池里。

池水深度超过我的身高,是设计来让高个子齐兀达人泡到脖子高度的。热水把我未经调适的身体烫得好痛,把空气挤出我的肺,我往下沉。我软弱无力地一踢池底,好不容易把脸冒出水面。“博瑞屈!”我浪费了这口气,喊一个无法帮助我的人。水又封住了我,我的手臂和双腿无法合作。我撞上池壁,借壁面使力一推’努力再冒出水面喘一口气。热水让我本来就已无力的肌肉愈来愈松软‘我想就算池水深仅及我膝也照样会淹死。

我数不清自己挣扎浮出水面喘气几次。我颤抖的手抓不住打磨光滑的岩石池壁,我每试着深吸一口气,肋骨就如刀剌般作痛。我的力气已经快流失殆尽了,疲乏之感涌入全身。这么温暖,这么深。像只小狗被淹死,我想着,感觉到黑暗笼罩住我。小子?有人在探问,但一切尽是漆黑。

这么多水,这么热,这么深。我再也找不到池底了,更不用说池壁。我软弱无力地挣扎抗拒水,但它没有抵抗我。没有上升,没有不沉,努力想留在自己身体里活下去是没有用的。已经没有剩下任何东西可以保护了,那就放倒围墙,看你能不能最后再替国王尽一份力。我的世界的围墙塌落下来,我像一支终于射出的箭飞了出去。盖伦说得没错,技传是没有距离的,一点距离也没有。公鹿堡就在这里,黠谋!我绝望尖叫。但国王陛下正专注于别的事情,他封闭着挡住我,不管我在他四周如何狂喊。这里找不到帮助。

力量从我身上消失。我正在某处溺水。我的身体不行了,我这条线微弱下己。最后一个机会。惟真,惟真,我呼喊。我找到了他,扑向他,但找不到方向,抓不住东西。他在另一个地方,向另一个人敞开,对我封闭。惟真!我哀嚎,淹没在绝望中。突然间,彷佛有双强壮的手抓住了在滑溜崖壁上挣扎攀爬的我,在我即将滑落的那一刻把我抓住、握稳、拉近。

骏骑!不,不可能,是那小子!斐兹?

你在胡思乱想,王子殿下,那里没有人。请专心在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上。盖伦把我推开,如毒药般冷静阴险。我抵抗不了他,他太强了。

斐兹?现在我变得微弱,惟真无法确定。

我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力量,面前有某样东西垮下,我变得强壮了。我紧抓惟真,像猎鹰紧扣住他手腕。我与他同在那里,透过惟真的眼睛看见:装饰一新的正殿,他面前大桌子上的“事件书”打开着,等待纪录惟真的婚礼。他四周有少数几个荣幸受邀的观礼宾客,穿着最好最华美的服装、戴着最昂贵的珠宝,来见证惟真透过威仪的眼睛见证他的新娘立下婚姻誓约。盖伦以吾王子民的身分照理是准

备要提供力量给惟真,站在惟真身旁偏后的位置,等着把他完全吸干。黠谋头戴王冠身着长袍坐在王位上,对这一切毫无所知,因为他的精技早就在多年生疏之下燃尽迟钝了,但他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这一点。

像回音一般,我透过威仪的眼睛看到珂翠肯站在礼台上,苍白得像枝蜡烛,面对着她所有的臣民。她正在用简单和蔼的语句对他们说,昨晚卢睿史在冰之原野上受到的箭伤复发,终于不治。她要把自己许诺给他协助安排的这桩婚事,嫁给六大公国的王储,希望藉此告慰他在天之灵。然后她转身面对帝尊。

在公鹿堡,盖伦伸出一只手爪放在惟真肩上。

我闯进他与惟真的连结,把他推开。小心盖伦,惟真,小心这个叛徒,他要把你吸干。不要碰他。

盖伦的手紧捏住惟真的肩膀。突然间一切都变成漩涡,吸着、抽着,要把惟真的一切都榨干。而且惟真身上本来就已经没剩下多少东西了,他的精技这么强,是因为他让它非常快速地从他身上取走非常多。换成是别人,一定会出于自保之心保留一点自己的力量,但惟真每一天每一日都这样不顾一切地花费他的力量,只为了阻挡红船在他的国土靠岸。因此在婚礼此刻他己经没剩下多少力量了,而盖伦还在吸取它,且边吸边变得更强。我紧紧攀住惟真,拼命奋战要减少他力量的流失。惟真!我对他喊。王子殿下。我感觉到他短暂振作了一下,但他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愈来愈暗、愈来愈模糊。他差点栽倒,伸手抓住桌子,我听见四周的人一阵惊慌。不忠的盖伦继续紧抓着他,单膝跪地向他倾身,恳切地喃喃说道,“王子殿下?你还好吗?”我把力量全抛向惟真,先前我从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些力气。我敞开自己让一切全部涌出,就像惟真技传的时候那样。我从不知我有这么多东西可以给。“你全拿去吧!我反正都是一死。而且我小时候你总是善待我。”我清楚听见这些字句,仿佛我是开口说出来的,在力量透过我流进惟真的同时感觉到一道生死牵系就此断裂。他突然变得盈满强壮,兽般强壮,并且满腔愤怒。

惟真抬起一只手紧抓住盖伦的手,睁开眼睛。“我不会有事的。”他开口朗声对盖伦说,站起身环顾房内。“我倒是很担心你呢,你好像在发抖。你确定你够强壮,可以进行这件事吗?你可千万不要尝试超过你能力范围的挑战啊,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就像园丁从土里拔起杂草,惟真微笑着吸取尽那叛徒所有的一切,盖伦手抓着胸口倒地,只是个徒具人形的空壳子。旁边的人赶过来照顾他,但惟真如今精力饱满,抬眼望向窗外,把心智聚焦在远方。

威仪,注意听我说。警告帝尊说他的同母异父哥哥已经死了。惟真像海涛澎湃轰隆,我感觉到威仪在他强大的技传力量之下畏缩。盖伦野心太大了,企图做超出他精技能力范围的事。可惜王后的私生子不肯安于她为他谋得的位置,可惜我弟弟无法说服他的同母异父哥哥放弃他那错乱的野心。盖伦的举止超出了他地位应有的分寸,我弟弟应该要小心这种鲁莽行为会带来的后果。还有,威仪,这件事你要私下跟帝尊说。没有多少人知道盖伦是王后的私生子、是他的同母异父哥哥,我相信他一定不愿意让丑闻玷污了他母亲的名声,或者他的名声。这种家族秘密应该好好守住。

然后,以一股强大得让威仪跪倒在地的力量,惟真穿过他端立在珂翠肯脑海中。我感觉到他努力把动作放得轻柔和缓。我等待着你,我未来的王后。我以我的名字向你发誓,我跟你哥哥的死绝对没有任何牵连。当时我完全不知情,现在我与你一同感到哀伤。我不希望你来的时候心里想着我手上沾了他的血。像一颗绽开的宝石,惟真把自己的心暴露在她面前,让她知道她没有被许配给一个杀人凶手。他无私地把自己最易受伤的部分向她展露,给予信任以求建立信任。她摇晃一下,但是站住了。威仪昏了过去。接触结束。然后惟真推搡着我。回去,快回去,斐兹。这样太过头了,你会死的。回去,放手!他像头熊拍了我一掌,我砰然跌回自己无声、无视的身体里。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余波

在颉昂佩的大图书馆里有一幅织绵挂毯,据传闻,它其实包含着穿越群山到达雨野原的地图。就像颉昂佩的许多地图和书本一样,这其中的资料被视为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因此必须用谜语和视觉谜题的方式来隐含。在挂毯上的许多图案之中,有一个肤色黝黑、肌肉结实、手持一面红盾的健壮黑发男人,对面的角落则有一个金色皮肤的生物。金色皮肤生物的那部分被虫蛀及磨损得很厉害,但以挂毯上图案的比例看来,还是看得出它比人大很多,而且可能长有翅膀。在公鹿堡的传说中,睿智国王曾经由一条穿越群山王国的秘密路径,寻觅并找到了古灵的国度。这两个图案是否分别代表古灵和睿智国王?这幅织锦挂毯是否记载着穿越群山王国、通往位于雨野原的古灵国度的路径?

很久以后我才得知,我被找到的时候是靠在博瑞屈身体上,倒在温泉浴室的磁砖地板上。当时我像得了虐疾般抖个不停,怎么叫也叫不醒。是姜萁找到我们的,但她怎么会想到要到温泉浴室那里去,我是永远也不会知道了。我至今依然猜想她之于伊尤就像切德之于黠谋,也许她没有担任刺客,不过总是能知道或査出宫里发生的几乎每一件事。无论如何,她接掌了当时的情况,把博瑞屈和我单独安置在一间与宫殿隔离的房间里,我猜有一段时间没有半个公鹿堡来的人知道我们在哪里或者我们是死是活。在一名老男仆的协助下,她亲自照料我们。

我在婚礼后约两天醒来。那4天是我这辈子数一数二的悲惨时光,我躺在床上,抽搐的四肢不听我使唤。我常迷迷糊糊打着盹,那是一种死气沉沉、毫不舒适的嗑睡,不是鲜明地梦见惟真,就是感觉到他试着向我技传。我在精技的梦境中分辨不出任何章法,只知道他很替我担心。我只能偶尔抓到片段内容,例如他进行技传的那间房间里窗帘的颜色,或者他试着联系上我时心不在焉扭转着手上戒指的质感。我会被又一阵更激烈的肌肉痉挛给摇醒,让我深受痉挛抽筋的折磨,然後再度筋疲力尽地瞌睡过去。

我清醒的时候也一样难受,因为博瑞屈就躺在同一间房里的地铺上,发出粗重的呼吸声,但除此之外几乎毫无反应。他的脸整个肿胀变色,几乎看不出他原先的模样。从一开始姜萁就没给我太多希望,说他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得下去也下一定会是以前的他。

但博瑞屈以前也曾经死里逃生。肿胀逐渐消退,瘀紫也渐淡,等他终于醒过来之后,他便让自己很快开始恢复。他把我带出马厩之后的事情他全不记得了,我只告诉他他需要知道的部分。让他知道这些事其实对他并不安全,但这是我欠他的。他比我早下床走动,虽然一开始不时会觉得头晕和头痛,但不久之后,博瑞屈就能利用闲暇时间去熟悉颉昂佩的马廐、探索城内景致了。晚上他回到房里,我们静静谈了很多话。我们两人都避免提及我们知道彼此意见不同的话题,而诸如切德给我上课的这类事情我也不能对他坦白,不过我们大部分谈的是他养过、照顾过的狗,还有他训练过的马,有时候他也会稍微讲到他在骏骑手下的早年时光。有一天晚上我告诉他莫莉的事,他静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说,他先前听说“香蜂草蜡烛店”的老板背着一身债务死掉了,他女儿本来打算继承店的,这下子只能到某个村子去投奔亲戚。他不记得是哪个村子,但知道可以去向谁打听。他没有嘲笑我,只是严肃地告诉我说,在我下次见到她之前我必须先搞清楚自己的心意。

威仪再也没能施展精技。那天他是被抬下台的,但他一清醒过来,就立刻求见帝尊。我相信他传达了惟真的信息,因为在博瑞屈和我休养的那段期间虽然帝尊没有来看过我们,但珂翠肯来过,她提到帝尊对我们表示非常关切,希望我们能早日从这场意外中完全康复。她告诉我说,我当时痉挛发作跌进池里,博瑞屈想把我拉出来,却滑倒撞破了头。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谁编的,或许是姜萁吧!我想就连切德也编不出比这更好的故事。但威仪在转达过惟真的信息之后,就不再是小组的首领了,而且就我所知,他再也没有操习过精技。他离开宫廷,到骏骑和耐辛曾经统治过的细柳林去。据我所知,他后来变得明智了。

婚礼之后,珂翠肯和颉昂佩全城一起为她哥哥服丧一个月。我病倒在床上,只知道那一个月当中有很多钟声、吟诵、大量烧香。卢睿史的东西全都分散送人,伊尤亲自把他儿子戴过的一枚简单银戒指拿来给我,还有曾经射穿他胸口的那枚箭头。他没对我说什么,只告诉我这两样东西是什么,说我应该珍惜如此一位杰出男人的遗物,至于为什么选这两样东西送给我,他没说,我只能自己纳闷。

一个月之后,珂翠肯停止服丧,前来祝博瑞屈和我早日康复,说我们到公鹿堡再见。惟真那短暂片刻的技传接触己经让她对他的疑虑全消,她讲起自己的丈夫时带着宁静的骄傲,心甘情愿地启程前往公鹿堡,知道自己嫁了一个高尚的男人。

回家的路上轮不到我在行列最前端骑在她身旁,也轮不到我在号角声、杂技表演和孩童摇铃声中进入公鹿堡。那是帝尊的工作,他也把事情做得很体面。我想惟真从来不曾完全原谅他,但他对帝尊的阴谋置之不理,仿佛那只是小男孩恶作剧的伎俩,我认为这比任何公开谴责更使帝尊畏怯。在知道下毒这件事的人当中,罪名最后是怪到唠得和塞天伦头上,毕竟毒药确实是塞夫伦弄来的,而苹果酒是唠得负责送的。珂翠肯假装相信这是野心过大的仆人在主人毫不知情之下做出的事,而卢睿吏的死从来没公开归因于毒药,我的刺客身分也没有泄漏。不管帝尊心里怎么想,他表面上的举止就是一名年轻王子优雅体面地护送哥哥的新娘回家。

我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姜萁用药草治疗我,她说那些药草能重建我身上被损伤的部分。我应该把她的那些药草和技术学起来,但我的头脑似乎跟我的双手一样握不住东西,事实上,那段时间的事情我现在几乎都不记得了。我复原的速度慢得令人感到挫败,为了让这段时间不那么枯燥,姜萁试着安排我到大图书馆去看书,但我的眼睛很快就累了,而且好像跟我的手一样容易抖动不稳。大部分日子我都躺在床上思考。有一段时间我纳闷不知自己想不想回公鹿堡’不知自己能否继续担任黠谋的刺客。我知道如果我回去,我在餐桌上得坐在帝尊之下,抬头看见他坐在国王陛下的左手边;我对待他的态度必须宛如他从未试图杀害我,从未利用我毒死一个我敬佩的男人。有一天晚上我坦白跟博瑞屈谈起这件事,他坐着静静听我讲,然后说,“我想像不出珂翠肯会比你好受,或者比我好受。我得看着那个两次企图杀死我的人,还要叫他‘王子殿下,。这必须由你来决定。我很不愿意让他以为他把我们吓跑了,但如果你决定我们要到别的地方去,那我们就去。”我想,那时我终于猜到了那个耳环所代表的意义。

我们离开山区时,冬天已经真正到来了。博瑞屈、阿手和我比其他人晚了很久才回到公鹿堡,因为我们一路走得很慢。我很容易就感到疲倦,且我的体力还是非常难以掌握。我会出其不意垮倒,像一袋谷子一样从马鞍摔落下来,然后他们会停下来扶我重新上马,我会强迫自己继续骑下去。许多夜里我发着抖醒来,连喊出声的力气都没有。这些复发的情况消退得很慢。但我觉得更要命的是有些晚上我不会醒过来,而是没完没了地梦见自己溺水。有天晚上我从这种梦境醒过来,发现惟真站在旁边俯视我。

你连死人都能吵醒,他和蔼地告诉我。我们一定得替你找个师傅,就算不教你别的,也要教你学会稍微控制一点。珂翠肯觉得有点奇怪,我怎么这么常梦见溺水。我想我得感谢你,起码你在我新婚之夜睡得不错。“惟真?”我昏沉沉地说。

继续睡吧!他告诉我。盖伦死了,我也把帝尊管得比较紧一点,你不需要害怕了。睡吧,别再做那么吵的梦了。

惟真,等一下!我盲目想抓住他的动作打断了微弱的技传连结,我除了听他的话睡觉外别无选择。

我们继续前行,穿过愈来愈糟的天气,三个人都早在真正到家之前就渴望抵达。我相信,博瑞屈是在那趟旅程中才注意到了阿手的能力。阿手相当能干,让马和狗都对他感到信任’后来他轻松取代了柯布和我在公鹿堡马厩里的位置,他和博瑞屈建立的友谊让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孤单,虽然我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

在公鹿堡宫廷里,盖伦之死被视为悲剧,先前最不熟识他的人讲了最多他的好话。显然他太过操劳了,这么年轻心脏就不行了。有人谈到以他的名字给一艘战船命名,彷佛他是战死的英雄,但惟真从未认可这项意见,所以这件事也没成。他的尸体被送回法洛埋葬,极尽哀荣。就算黠谋猜到惟真与盖伦之间发生的任何事,他也隐瞒得很好,不管是他还是切德都从没跟我提过这件事。我们失去了精技师傅,连个可以取代他的学徒都没有,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尤其是红船劫匪就在海外不远处。这件事倒是有公开讨论,但惟真坚决拒绝考虑任命端宁或者盖伦训练出来的小组中的其他人。

我始终不知道黠谋是否把我出卖给了帝尊,我从没问过他,甚至也没跟切德提过我的疑心。我想我是不想知道‘试着不要让这件事影响我的忠诚,但当我说“国王陛下”的时候,我心里指的是惟真。

卢睿史对我承诺过的木材送到了公鹿堡。这些木材得先经由陆路拖到酒河去,然后用平底船送到涂湖,再沿着公鹿河送到公鹿堡来。木材在隆冬前送到,正如卢睿史先前说的一样巨大又笔直。用这些木材建好的第一艘战船便以他为名,我想这点他能了解,但是大概不会太赞许。

黠谋国王的计划成功了。公鹿堡已经很多年没有任何一位后妃了,珂翠肯的到来让人们对宫廷里的生活感兴趣起来。哥哥在她大喜之日前夕悲剧性的死去,她却勇敢继续成婚,让人们对她感到好奇,而她对新婚丈夫明显的敬爱使惟真在他自己国人眼中也成了浪漫的英雄。他们是非常突出的一对,年轻白皙又美丽的她格外衬托出惟真沉静的力量。在一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大大小小贵族的舞会上,黠谋把他们两人展示出来,珂翠肯热烈又流畅地呼吁大家团结起来打败红船劫匪,于是黠谋募到了钱,即使在冬天的风暴中,六大公国也立刻开始修筑防御工事。更多的了望台建了起来,大家自愿驻守,造船工人争先恐后以建造战船为荣,公鹿堡城里到处都是自愿前来担任战舱水手的人。那年冬天有一段短暂的时间,人们相信了自己创造出来的传说,似乎光靠意志力就能击败红船劫匪。我对这种心态抱持怀疑,眼看着黠谋鼓励促长这种气氛,不知道等冶炼的现实再度开始的时候他要如何维持住它。

另外还有一位是我必须提及的,它涉入那场阴谋冲突只因为它对我的忠诚。一直到我死,我都会带着它留在我身上的疤痕,它已经磨损的牙齿好几次深深咬进我手里,才终于把我从池中拉出来。它究竟是怎么办到的,我将永远不得而知,但当别人发现我们的时候,它的头还靠在我胸前,它与这个世界的生死牵系己经断了。大鼻子死了。我相信它是慷慨献出了它的生命,记起当我们还是小狗的时候曾经善待彼此。人的哀伤再强烈也比不上狗,但我们的哀伤会延续许多年。

正文 尾尾声

“你累了。”我那男孩说。他站在我身侧,我不知道他已经站了多久。他缓缓伸出手来,从我握不紧的手中把笔拿开,我疲倦地看着那笔在纸页上一路延续下来迟疑蹒珊的墨迹。我想我以前看过这个形状,但当时不是墨水。是红船曱板上一道逐渐干涸的血迹吗,而致使那血溅洒曱板的是我的手?或者是一股冒向蓝天的黑烟,因为我骑马去警告一座村子要小心提防红船时已经太晚了?或者是在一杯单纯的水中黄黄地旋转散开的毒药,我带着微笑把那毒药递给某个人?是一个女人在我枕上无心留下的一络头发?还是我们把一具具尸体拖离海豹湾那闷烧的了望台时,其中一具尸体脚跟拖划出来的痕迹?是一个母亲脸上的泪痕吗,她把遭到冶炼的幼儿紧抱在怀里,不顾他气愤的喊叫?这些记忆就像红船,来时既无警讯也无慈悲。“你应该休息了。”男孩又说一遍,我这才发现自己坐着呆瞪着一张纸上的一行墨迹看,那行墨迹完全没有意义。又毁了一张纸,又白费了一番努力。“收起来吧!”我告诉他,他把所有纸张收拢起来胡乱堆在一起,我也没有表示异议。药草知识与历史、地图与思索,在他手里和在我脑中一样混成一团。我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原先到底是打算做什么。那疼痛又回来了,要平息它是那么容易,但那种方法会带来疯狂,在我之前已经有许多例子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叫男孩去拿两片“带我走”叶,跟姜和薄荷加在一起替我泡杯茶。我在想,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不会叫他拿三片那种齐兀达草药的叶子来。某处,有一个朋友轻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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