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里的那些破事儿 - xp1024.com
《出租屋里的那些破事儿》




在这个世界里,有人可能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有人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但是,没有人不晓,地面上的房价天天都会涨,至于能涨到什么高度,只有上帝才会知道,到了上帝不耐烦的时候,只要轻轻咳嗽一声,房子就会倒落,云云众生就会成为“地下工作者”,那么,随着地面上的生灵进行大迁徙,墓穴会不会引起涨价,那就不再是烦恼我们的事情了。

这里指的我们,是指那些没有房子的人,或者没有来得及买到房子,而房价涨得过猛,想要出手买房,却总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房价上涨的速度远远快于我们的收入,所以,只能租住别人的房子。

一切都将从新开始,听过一位“名人”说过,大不了从头再来!

听起来有点儿阿q的味道,尽管他老人家已经成为故人,但是,他的精髓还在人间飘荡。上帝也在统计,世上的阿q到底占了几成,如果达到多数,上帝就会该出手就出手,不用大家到处吼!

当然了,房价在涨,所有的物价也被带动起来,房租能不跟上吗?而且它涨得比谁都凶猛,苦了那些只身在外的打工者。这就侧面验证了,租房子的人又远远多于出租者,求多于供,房租金不涨,那才是不正常的事。

物极必反,有的人就动歪了脑筋,你不是有房子可以出租赚钱吗,我还有子-宫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人居住的地方啊,小宝宝拿不出钱来,可是,他的爸爸会给啊,虽然它只能是个临时的住所,还不能满足成年人整个人的全身而入,但是,人们对它有需求啊,有需求,就有市场,为什么不开发利用?如果论起租价来,要比实物要高得多,它还不受物价局的管理,更不用纳税,也行走在法律的空隙里,自己的东西,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你想手握法律的大棒子,白吃白占,那得看老娘有没有闲空答理你,现在都讲究个私有制,把老娘惹火了,还要告你个强入民宅罪,甭管你多大的官在法律面前也是平等,只要你敢入了老娘的门,就来个关起门儿来打狗,让你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当然我不会收留你,做我的儿子,还要看当天的心情!

这可是一件无本的买卖,可谓是天下一等一的大好事!

做为我这个飘渺的雄性个体,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出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出租,多么希望上帝快些发怒,但是,我又对自己年轻的生命有些不舍,真不知道,人若死亡,会不会再一次投生,毕竟今年刚刚过了二十周岁的生日,本打算在大家疯传的世界末日结束自己的处子之身,可是,不知道那么多的女孩子,一时间跑到谁的怀抱里,到了夜深人静之际,我还是孤单一身,在同寝的穷哥们发出巨大鼾声的自由国度里,滚床单,打手枪,只有此时此刻,我才真正发觉,自己还是一个男人!我还真正活着!

不过呢,从现实意义上来论,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虽然我的小弟弟历尽了多年的磨难,变得那样异常的雄壮和威武,那也只能盖在被子里进行自我陶醉,不可能象人的脸蛋那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大方方的展露在世界的面前,看样子,做人真是难啊,做一个没有钱没有爹的男人更难!

不仅每个个体不平等,就是自身的零配件,也有着不同的待遇,从这一点上来论,真的不如动物,它们可以无拘无束地在大街上明目张胆地进攻异性,只用下-半-身说话,看到那种忘我的享乐状态,心中总有一番酸楚。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了,我还没有跟大家介绍,我是一名即将走上社会的大专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院,手持着它的学历证明,周转过几个不大的公司,却遭遇了一盆盆迎面而来的脏水,后来学乖了,把自己的最初的定的身价降下来,终于在一家小餐馆,做了一名光荣的送外卖的!

总算有了收入,不管多少,先运转起来吧。

人最起码的要求得先解决了,虽然学校的宿舍暂时还可以安身,可心里,早就打算搬出去了。那毕竟不是长久之地,先人说的好,想要坐稳了,必须坐到自己的椅子上,要不现在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个私有制呢!男人为了一把私有的椅子要打拼很多年,可是女人吗,她想要拥有一把椅子,却会有人主动送去一张柔软的床!这就是区别,女人下生就比男人优越一等,她们来到这个世界里就是享福的,而男人正好相反,一生只有一个伟大任务:不断地为女人送去福分。

一个小男孩儿,迟早是要独立面对大众的!外边的世界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就象一个芬芳的大苹果,总想上去狠狠地咬一大口!不过一定要小心,注意苹果里面的虫子,好东西里面都会有虫子,它们比人类聪明,但是,它们靠的是先天感觉和预知,而人类却靠的后天的头脑,吃虫子剩下的果实很安全,但是看到虫子在苹果里出现,却很反胃,那也不能闭上眼睛啊,不过更加反胃还会吐的是,咬开苹果,里面只剩下半只虫子,它的残体还在流着浓血!

既然知道这种结局,还是赶早不赶晚的好。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后边有那么多的姣姣者都排在名牌大学里,一旦他们冲出校园,哪里还有我的那份蛋糕啊!

好在现在是信息时代,想要找个居住地点,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关键是得付得起房租!房价涨得那样凶,房租也不会自甘堕落,它们俩个本来就是同胞兄弟,流着一种基因的血液。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收入,只能先解决整体的住处了,至于小弟弟的安乐窝,只能往后排一排,做人吗,要考虑全局,局部的利益要做出牺牲!

挑三捡四,终于打通了一位女性的电话,听起来还不是那般刺耳,细细品味,还有那么一丝绵绵的柔情,那就当机立断吧。

两个人约了见面的时间和碰头的地点,我提前了十分钟敲响了女房东的铁皮门,这是我来到城里最先学会的做人的素质。同时也盼望着有一份意外的艳遇,如果能一箭双雕,岂不是人生一大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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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胖乎乎的笑脸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顿时我的心窝暖融融的,真是太美好的了,这种甜美真是对我来说太奢侈了,我真的没有看清她的尊容,心里已经陶醉了。

我有些受宠若惊,浑身反而不自在起来。

在这方面,我好饥渴!只要女人给我个笑脸,我就会把她当成爱情!

“快请进,可爱的小伙子!”

胖阿姨在我心目中才可称做是最可爱的,我激动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内-裤也感觉到了湿气,那一定是流的汗水,看样子,有比我还要着急的!

恨不能马上冲过去拥抱那绵软的身躯,在现代流氓的眼里,那是一种礼节,也可以说是公开化的骚扰,可是,他怎么会顾及到女人的感受啊?女性在人们的口中总是处于被关照的话题,其不知,行动上还是男人的世界,男人想骚扰就骚扰,想拥抱就拥抱,还要做得冠冕堂皇,明明知道女人需要的不是骚扰而是高-潮,就是我行我素,内心世界里,不知道还在想着什么新的花招呢?难道还要满足变态的意-yín?

就我来说,是深有体会,我不敢说自己的品德比某些大人物强,但是,我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啊!虽然鲁迅先生说过,中国人内心世界里,都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阿q的精神,这一点,我深深感同身受,我可以实话实说,我就是一个现代版的阿q,面对胖胖又大脚的吴嫂,就会起yín-秽之念,不知道是不是我看过的黄书过多,还是人的共性。如果把它摆到桌面上,说男人本好色,那是说明他是一个健康的人,不过只能说说而已,不能深究,总有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看样子还是个雏!我就喜欢这样的!”

胖阿姨的脸上始终都在笑着,不知道她的心里哪来的那么多喜事,也难怪,人家有房子,可以出租赚钱,在当今世界,有什么事能比赚钱还要开心的呢?不过呢,我还存着侥幸的心理,看样子,有活动余地,和女房东处得久了,也许她会做到买一送一,啊,顿时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在体内冲来撞去,好在爹妈给了我一副结实的臭皮囊,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听了她的话,我也无所谓,雏就雏吧,把它当做-爱称也挺好,受到的冷遇太多了,风凉话算什么,那还不是农家饭桌上的小白菜一碟!地里自产的,还原生态呢!

只不过,从她的话语中感觉到,这个女人不平凡,她一定阅人无数,难道她?

我不敢继续往下妄想,自古就是有来无往非礼也。我的脑海中突然蹦出来一句相应的话:“你的样子还很丰满,我就喜欢风骚型的!”只不过我没有勇气把它说出来,只能象阿q那样,在心里痛快一下。可见,象我这样的伟君子是不会犯下那等低级错误的,就象风沙吹过,碰到我的身体,它就会自然转弯一样。

面对人家摆出那么久的笑脸,我也得表示一下,虽然内心还在凄苦着,叫不准晚上会睡在何方,只不过有一点是定下来了,不管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区别就是,有的夜晚会有星光,有的夜晚会是风雨大作。

我更期盼后一种,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不知道如何摆出一张让人看了会很舒服的面容,这个在学校里的的确确没有学过,也不能责怪老师,这也不是我的专业,我学的是市场营销,是想尽方法把商品推出去,而不是把自己的身体推出去!虽然有时候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会把商品和身体混为一谈,但是就我而言,我是搞得很清楚的。你可不要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啊,当然,如果我是位漂亮的mm,那要另当别论。

努力几次,终于把嘴里的八颗小白牙露了出来,我庆幸早晨起床时还刷过牙,平时也没有常食大鱼大肉,口臭基本不会光顾我,这一点还是比较有信心。

胖阿姨好象也不在乎我的笑脸是否出于真诚,她的目的只有一个,把自己剩下的那间小北屋顺利地出租给我,准确地说,出租给金钱,此时此刻,我的恰好出现,在她的心里,就代表金钱,想到这里,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我要把以往养成的低头哈腰的坏习惯改掉。

人啊,从小到大,就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谁敢说自己刚一生下来,这辈子就是一个伟大之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见了女色而不动心的人!

在胖阿姨的带领下,很快就把她的私人领地“视察”一遍。

啊,私人领地!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啊,我很期待!

胖阿姨的口才很好,她应该去做导游或者其它有关接待的工作,在这里委屈着,有些可惜,但是,换位一思考,人家有多余的房子出租,干吗要到外边风风火火的?

四室一厅的房子,有两间是上了锁的,那是有了新的主人了,就象八国联军时代,外国“友人”租借地一般,只不过每个门上没有写着“外人和狗禁止入内”。

小的可怜的北屋,放了一张双人床,地上就没有什么地方了,如果腿粗之人,可能要被床板和墙壁夹住,还好,我是一个“苗条”之辈,只不过搞错了性别。早知道如此艰难的生存现状,还不如当年请求一下父母大人,把我生成如花似玉的“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有人包养着,连出的汗都冒着香气,享尽人间多少荣华富贵!现在多少理解了,那些后天依靠手术刀变性的人,是不是有着这种元素?当然,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等待着那些老教授去深入研究,我在这里,只是搞个提案,至于人家有没有这方面的兴趣,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北屋对着的门大大方方地敞开着,面积刚好是北屋的倍数,可见度很好,飞机起降不成问题,阳光充足,让人体转化多一些钙质,当然还有更多的好处,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体现出南北的区别。是啊,人分三六九等,房屋也不能一个条件吧。不过,我还是比较中意住北屋,原因吗,你是知道的。

南屋,那是胖阿姨自己住的“闺房”,床上有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满心思都在她抱的小白狗身上,对于我的到访丝毫没有一丝感冒,我真是羡慕她怀里的那只小白狗,我自信,如果我变成一只非人类,相信一定比那只小白狗高贵!

想到这里,那只小白狗突然冲着我吠了一声,好象声音里面还带着一点怒气,难道它有第八感觉,能够看出我的心思,那样真是太可怕了,我只好把心态调整好,用一种我能做出的最温柔的眼光望着它,可真是邪了,它竟然也用那种“脉脉含情”的大眼睛瞄着我,“我塞”,它的大眼睛太美妙了,我的第一念头提醒我,它一定是一只雌性。

我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三个雌性属yīn,而我要住的北屋也是yīn性,就我一个阳性,会不会yīn阳失调,住的久了,怕身体出现不适。

“小伙子,还满意吗?”

我被胖阿姨的声音带回到现实里,说出了心底的话:相当满意!只是一点,就是租金稍微有些不满意!

我的脸面红润起来,感觉上面在发着高烧,如果盖上一张薄纸,相信没到签合同的时候,纸张就会燃烧起来,对面是一位寡妇,这是她在看房时用不经意的语调介绍给我的,我不知道她是否在向我暗示着什么,总觉得心里面怪怪的,怎么净跟寡妇打交道!如果此时着起明火,那么,两个干柴会不会被点燃,那种概率相信会比赌博还要大吧?不过心里边还是有一番争执,死了男人的女人能不能上,如果真的那样了,他的男人会不会在空气里看到。如果是个好鬼,那还罢了,如果遇到恶鬼,不把我的小弟弟废了,那才是天下第一怪事!想到这里,身上打了个哆嗦,毛血管扩张了,从里面往外渗着冷汗。

“钱好商量,只要你能住得久!”

胖阿姨用一种诚恳的语调向我表白着,她告诉我,曾经住过几个单身,都没有挺过一个月就莫明其妙地搬走了,她想找一个固定户,不想天天“折腾”。

我顿感空气在颤抖,仿佛天空在燃烧,只不过,没有带来热气,却感到了股股寒流,我的脑子轰的一声,出现了yīn森的画面,你能够想象到,那是一种怎样的吓人场景。

会不会屋子里闹鬼?

不过,我是一个很有自持力的人,从小大娘就对我讲过,我身上的阳气特别重,而且生日又占着“6”,所以不怕任何邪气。相反,没有那么重的yīn气,也无法平衡我的浓烈的阳气,就象人要洗澡,光放入滚烫的热水是不行的,必须灌入冷水去中和它,水温达到人体的温度,人才会感觉舒服。水过热就要多加一些冷水,就象我,阳气过重,一定要有很重的yīn气来稀释。眼前的环境,对我来说,不是再合适不过的吗?

我看了那两间上了明锁的门,知道都是两夫妻住的爱巢,听胖阿姨的口气,只要是男女同住一个房间,对外都称呼夫妻,不管岁数相差多大,个体有多少悬殊,零配件是否相互吻合。

我谨慎地问了一句:“他们会不会很吵?”

胖阿姨的脸上绽开了兴奋的花朵,表达出她直来直去的性格:“吵怕什么?就当免费听一场成人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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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庞已经烧成了紫茄子色儿,心脏加快了奔跑的速度,我明白了,为什么那几个入住的单身汉,没住上一个月就闪身了,天天在火堆旁边烤着,能好受吗!

胖阿姨见我正在犹豫,就把房租主动压下来,达到了我能够承受的程度,我的心活动了。

世间之事,不能两全,看在钱的面子上,也只好忍受了,谁让自己没钱,又没有一个象李刚那样的爸爸。

合同很快签了,我在寝室里也没有过多的东西,被子打成卷,零碎东西装进一个旅行袋里,就是全部的家当。正好李伟和方明还在学校住,他们就主动帮我搬家,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个屋子里住了好几个春秋,又都是苦命之人,当然都有些不舍,那几位比我们有点儿背景的都找到好工作走人了,三个人顾影自怜,更加珍惜彼此的感情。

我请两个好哥们在一个小馆子里戳了一顿,就象老百姓每年的年夜饭。

李伟个子比我高半头,有大约一八零吧,而方明和我差不多,在当今世界,我俩儿就算二级残废,在找对象方面,第一关就会被女孩子淘汰下来。

李伟先注意到了我脚穿的那双名牌旅游鞋,笑侃道:“哥们,几天不见,你发了,我们可在这里定好了,若富贵,不相忘!”

我这才想起来,我还穿着那双半新不旧的阿迪,面对好哥们,只好如实交代。

就在前几天,我路过一幢居民楼,三楼一个中年妇女正在给阳台上的花盆浇水,用力过猛,盆里的水就越过了界线,直接淋到了我的头上,要在平时,我不会发那么大的火气,这一天,我刚花了血本到一家相对高档的理发店搞了个不错的头型,以便应付面试人的那双势力眼,哪成想,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千年不遇的事件让我给赶上了,一时心头火起,骂了她一句。

屋漏偏遇连日雨,我遇见这位正是母夜叉,不知道她平时就这般德行,还是昨天晚上老爷们没有照顾好她,火柴还没点着呢,她先炸起来,最可气的一句,她骂我是“吊丝养的”,我都不知道我父母是何方神仙,你凭什么说他们是“吊丝”!

再说,你骂我是“吊丝”就可以了,我面对现实也不好反驳什么,本来混的就不好,别说你能骂我,就是气愤上来,自己都想扇两个耳光解解气,但是,你也太过火了吧,连我家几辈人都带上了,

有来无往非礼也!我也得招呼一下你家的先人,我就瞪着眼睛骂她:“cāo-你母亲的,你想挨cāo啊!”

母夜叉气得三口气并成一口气喘了,马上回敬我:“谁cāo也轮不到你!”

这不是当着矮子说短话吗,都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是成心啊!哪壶不开提哪壶,知道我还没碰过女人,打击我的男人自尊心!谋杀了我的骄傲!真是气死我了,婶可忍叔不可忍。我伏下身子假装捡石头,其实我的内心是虚的,我这种层次的人,哪儿还敢惹事生非啊,出了点事,自己就会先慌起来,就象和你赌填大坑,没有过硬的底牌,虚张声势最后还是害了自己。

没等我抬起头来,后背重重的疼了一下,我一看,脚底下躺着一只“阿迪”,虽然不是新的,可是比我脚上穿的还是有优越感的!正在我沉沦之际,母夜叉又向我吐起了口水,虽然我闻到了鸡屎味儿,但我没有了气愤,心里还惦记着那只“阿迪”呢,又假装生气的样子冲她吼道:“你爸的,有能耐再打一下,再打一次,我就要关照你奶奶了。”

母夜叉也不言语,低头又拾起了另一只旅游鞋向我狠狠砸来,我顺势来了个赵云常怀抱阿斗,另一只鞋子刚好落入我的怀抱,我一看,阿迪是刚刚洗过的,正好孝敬一下我的双脚,就冲母夜叉做了个鬼脸,抱着阿迪消失了。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我把阿迪试了一下,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好象按照我的号码设计的,甭提有多舒服了,为了能够穿得久一些,我到修鞋匠那里给阿迪打了两个掌儿,师傅说鞋掌是用宝马汽车的轮胎做的,材质相当耐磨,穿上它,保准十年磨不坏。

方明把我的脚抬起来,看到那个厚实的鞋掌,笑着说:“哥们,行啊,你现在可是年轻人的择偶对象:又有车,又有房,关键一点还没有爹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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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问道:“有车有房,这可以理解,哪个女孩子都想过上好日子,可是,没爹没娘,就无法解释通了,就我内心来讲,真的好想有父母陪伴身边,不图别的,伤心寂寞的时候,能和二老聊聊天,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方明故意撇了下嘴,做出不屑的姿态,卖弄地回道:“见识短不是,你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从关怀弱者来论,那就可以属于女同胞,在婚姻世界里,她们才是真正的一把手,人家说的没爹没娘,不是指自己,那是指我们老爷们呢!我就有个比较现实的例子,城里的姑娘找到一个农村的研究生,结婚以后,婚房是老丈人出的,跑车是老丈母娘送的,就是固定工作也是娘家人拖关系给找的,你说怎么着,没等结婚半年,两个人就闹起了离婚。”

我问道:“不会吧,一方出钱,又是万般珍贵的女方,肯定是百分之百的满意!一方出人,那肯定是刘德华一般的人品,各取所需,各尽其责,多好的事啊!”

方明回道:“你就懂得啃腚,还啃脚呢!俗话说的好,鞋子只有穿在自己的脚上,才会感觉是否舒服,别人看着只是表面。他们的问题,关键就出在男方有爹有娘上了。”

我不由自主地低头看了一眼别人的鞋子,心想,虽然是二手货,穿到自己的脚下真的感觉好极了,这也不是找老婆,舒服就好。

李伟也很困惑,想取下经,他也是外地人,有爹又有娘,而且还有一大帮穷得鸡子摇铃铛的亲戚。

方明乐了,他成主角儿了,长这么大,很少有人这样注重他的存在,就把语速缓下来,象个大人物做报告那样,慢慢端起了酒杯,向我们面前晃了晃,我们只好匆匆意思一下,催促着往下说:“男方的父母都是种地的,攒两儿钱容易吗?苦天巴地的把孩子供出研究生,还不是首功一件啊!儿子又找到一棵参天大树依靠着,下雨天遮雨,暴热天挡阳,一辈子就等着享清福吧,那么做为他的亲生父母,还是有功之臣,跟着借点儿光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和李伟异口同声地表示了赞同,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可能内心世界里,也会有着同样的期盼,我怎么没有成为那个幸运的研究生啊。这样,此时此刻,不管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我们俩个人都达到了统一,成为了名符其实的知己,而决不是停留在好色方面。

方明斜了我们一眼,好象在嘲讽我们没有见识,或者看出来了我们刚刚滋长出来的不良的苗头,还是不紧不慢地说道:“老两口商量来商量去,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到城里居住到儿子家,享几天清福。”

我和李伟又同时说道:“对啊,傻子都应该这样做。”

方明笑了,说道:“天下的傻子真多了,那两位长者也不是单枪匹马,都有着各自的亲戚,并且都是直系,在农村,又是重视这份亲情,如果沾亲带故的算起来,临时组建个独立团,那是小菜一碟!”

我俩又同时回道:“不会吧。”

方明又乐了,做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说道:“你们说对了两个字,把不字给我去掉,就正确了。”

我们又同时发声了,象两个灵感相通的双胞胎兄弟:“啊?”

方明继续说道:“这两位老者真不含糊,第二天就把想进城的消息发布出去,你们说世界上什么速度最快?”

我们被搞了个突然袭击,相互看了一眼,李伟先抢答道:“互联网啊!”

我正在揣摩方明的真实用意,方明就把答案揭晓了:“人言!而且是对个体有真对性的人言!”

我用力一拍自己的大腿,表示和我的想法一致,嘴里却不由自主地蹦出四个字:“人言可畏!”

方明一本正经地用手背摸了摸我的锃亮的额头,关切地问道:“哥们,没事吧,怎么觉得你是阮玲玉再生,还是那些被人言逼得自杀的那些女影星们?”

李伟也被逗乐了,跟着起哄,说道:“怎么都是女的啊?我们这位可是纯爷们!”

三个好哥们又愉快地共进了一杯酒,方明继续说道:

“没到一卷烟的功夫,老两口的屋子里就挤满了人,有些进不去屋的,就在院子里站着,个个伸着长脖子往屋子里瞧,象社会主义新农村时领工分的情景那样。”

我和李伟相互对视了一眼,又马上把目光转给了方明,听他继续下一回。

三个人在方明的倡导下,又干了一杯啤酒,方明清了清嗓子,又开火了:“刚才说道,农村最重视亲情,听到有如此好事,都想跟着去省城见识见识,这可难坏了老两口,一方面没有经得儿子的许可,另一方面,又碍着面子,这时候,大队书记出面给他们解围,他也是亲戚圈子里边的,还没出五服,不用八杆子,三杆子就能打到,他还是比较有理智的,要不怎么会当上大队书记!

他向亲戚们讲解,如果这么多的人同时去,怕人家招待不过来,城里的房子不象咱农村,一铺大坑想睡多少人就睡多少人,跟某些大人物那样,不过,这个比喻从表面上来看有些不妥,大坑是东西,而那些所谓的大人物不是东西。

大队书记就提议,还是这样办,第一拨儿人马,就各家选个代表,先进城探探路,没去的也不用着急,只要咱有亲戚在城里,去的日子还在后边。这个主意一出口,获得广大亲戚们的赞同,书记就问老两口,儿子在城里住得是多大平方的房子,老两口乐得已经合不拢嘴,用了好多的雷同词儿才把三百平方米的越层说出来,大家顿时激发出热烈的掌声,都觉得这回去的希望大多了,最少第一拨安排三十人没问题。经过大家一再筛选,人数总算定下了,刚好十个人。”

我和李伟惊呆了,同时又发出了惊叹,“我的亲娘大舅舅!”

方明笑了笑,接着说:“浩浩荡荡大队人马,由老爷子带队,就开到了省城,双脚踏上水泥地时,才给儿子拨电话,儿子问道:怎么不先打个招呼,我也得有个准备。爸爸自豪地告诉他,还不是为了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儿子在电话那头半天说不出话来,爸爸就问他,惊喜劲缓过来没?如果回过神了,就来火车站接人吧。儿子这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手头工作正忙着,哪有时间开小差啊,就打电话请示老婆,老婆才是他的第一任领导,不过,真正的领导都是在大白天里压着手下的人,而他的这位领导却可以让他压着,不过,大多时候应该在夜晚,城里人有夜生活的习惯!

大研究生知道,老婆的工作清闲,那可是养姑***地方,想上班就上班,那是为了跟所谓的同事侃大山,眩耀一下自己新购置的高档服装,想出外散心,就公款旅游,想怎么就怎么,比三百年前的公主还潇洒呢!

老婆听了电话,本来就是一件新鲜事儿,闲着也是闲着,那就为了博得男人的喜欢,亲自去接吧。男的喜出望外,为了小心起见,还是把严重性说在头里,人数啊,素质啊,什么一大堆现实问题,老婆就有些烦了,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哪懂得那些啊,她只知道好玩,刺激,新鲜就行,强行摁断了信号,驾着她的宝马跑车,就差摁响警笛了!到了火车站,看到十个比较猥琐之人,先是皱了一下俏丽的眉头,马上给老公打电话进行核实,老公的声音发软,她的心也开始软下来,心想,那么优秀的老公,怎么会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亲属?不过,她是有素质这人,不能让心上人脸上有为难之色,向他保证,一定把他的亲人招待好。

女人做出十二分开心的笑脸,和公公婆婆打着太极拳,同时也不忘记给好朋友打电话,请求支援,不一会儿功夫,一辆接待外宾的十二座面包车开到了他们的身边,还是女人打头阵,两辆车一前一后就泊到了自家的楼门口,七大姑八大姨就排着整齐的队伍进了家门。”

我和李伟又对视了一下,心里象推倒了酱油瓶,只要看上一眼油亮的酱油,就感觉到那种不可忍受的咸味。

方明也不用我们催促,接着说下去:“女人在前面领路,就闻到自己的周围空气变了质,就象大酱发酸了的问题,她下意识地用手握着鼻子,呼吸也不顺畅了,难受得都要流下眼泪,可是为了自己对老公的承诺,她还是极力克制,克制,再克制。打开了防盗门,见到屋子里的豪华型装修,亲戚们都惊傻了双目,女人看到如此景象,虚荣心又开始作祟,也就忘记了他们的存在,好象又活在了虚无缥缈之中,巨大的满足感占据了她的整个心扉,她再也闻不到空气里散发的臭味了,而是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

书记还是有着自知自明,他请求新媳妇给打些洗脚水,新媳妇马上指引他们陆续进了洗浴间,手把手地教他们使用各种器件,然后回到客厅,就给亲人们沏茶。这也是老公特意嘱咐过的,他的亲人们喝不好咖啡,象中草药似的,平时渴了就喝纯净的大井水,那真叫纯天然无污染呢!不过,城里没有井水,送的桶装水也不知道它的真实来历,只好闭着眼饮用,心里想着那是最天然的矿泉水就好了,但是,来的都是客,还是老公的最亲的人,不能只倒白水吧,喝不喝得惯,也得走走形式,不管是龙井茶还是大红袍,只不过是道具而已,心情才是至关重要的。

老公公和老婆婆就不用洗脚了,他们自我感觉良好,没有臭脚,只是公公有个习惯,到了安逸的所在,总得冒几口汗烟。见到儿媳妇如此热情,他也放开了,从口袋里掏出烟斗,正要装烟料,儿媳妇就递过来一盒精装的中华,老公公咧开了大嘴,展露出十颗大黄牙,兴奋地抽出一颗,送进嘴里,儿媳妇马上用打火机为他点燃,老公公就幸福地叭嗒起来。可是,没吸上三分之一的位置,老公公就蹙紧了眉毛,他不好意思地把香烟灭掉,还是在烟斗里装上自己的烟料,刚深吸一大口,脸上的紧绷的褶子就舒张开了,那种享受感,就象吸的是大烟泡,儿媳妇问他,怎么不吸中华?他自豪地说:还是这家伙有劲!没到吐三口烟时,屋子里已经觉得烟雾弥漫了,儿媳妇也被呛得咳嗽起来,这时候,洗完脚的亲戚们也陆续回到了客厅,学着先人的样子,也开始吞云吐雾起来。”

我和李伟都张开了大口,心想,不用过多久,非招来救火车!

方明又举了一次酒杯,接着总结道:“你们知道现在城里流行的口-爆和浴足是打哪里来的吗?”

我和李伟纷纷摇头。

方明乐了,很开心的样子,说道:“就是从农村人那里学的,你们想一下,农村人进门以后,就已经向城里人展开了教学,先是进卫生间浴足,又到客厅口-爆!”

我和李伟一听,真就是那么回事,不觉心头一喜,同时举起了酒杯,三个人狠狠撞击到一处,差点把酒杯碰碎,嘴里齐声喊着:“为了口-爆和浴足,干杯!干杯!干杯!”

李伟也乐了,马上不甘寂寞,大声说道:“哥们,今儿个先说好了,以后我们哥俩就跟你混了,你有第一个女孩子,得先资源共享!”

我一听也来了情绪,知道他们也同我一样,都是被口-爆和浴足闹的,心里想得痒痒呢,就是找不到进攻的对象,一把宝刀没有刀鞘,毕竟不是上等货,哪怕宝刀是古董级别的,到了买家那里,也得最少打个五折。真是同命相连啊,还能有什么说的,马上应承道:“这个可以,喝完酒,你俩同我回屋,房东还在等着我们呢!”

方明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用夸张的口吻说道:“哥们,不会吧,几天不见,你的品味达到了如此程度!”

我心里想,真是感谢你,我的好兄弟,还是你能看的起我,把我想的那么伟大,我将拿什么来报答你啊?

李伟也来了野性,认真地说道:“行,我看行!她那种体格我们三个一起上也不见得是对手!”

好吗,李伟道是比我还下践,看那情形,他已经急不可待了,真是饥不择食啊,这种状态,他要是在深山里遇到老母猪,相信在他的眼里,都会是天仙美貌。不过,我还比较同情他,此情此景,我也有过,不过表面上还能“候住”,而李伟就不行了,他的把持度很低,如果不放出去,不把他憋暴了,那才是天生他才必有用,留着给人堵窟窿。从此我就对李伟留有心眼,真到有女朋友那一天,说出龙叫来,也不能给他先介绍过去,我都怀疑,他从小到大,身边是不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女性,如果事实正好和我想象的对立,那就是一件悲摧之事,当然是那些曾经在他身边停留过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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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史卓栾,也不知道是谁给我起下的,这么绕口,当我有能力分辨好坏之时,就自作主张去了派出所,到了那里,却碰到了人生之中第一颗钉子:“叫你家大人过来!”

“我没有大人!”那时的我,还是一副出生之犊不畏虎的样子,就是天皇老子临在身边,我也这样说话,谁叫我从小就没有父母!看书多了就有这个好处,能够正确理解别人说的话,警察叔叔口中说的大人一定代表父母,而绝对不是大娘!

“滚远点!无理取闹!再想淘气,把你关起来!”警察叔叔还是比较有威慑力,他代表着国家机器,那么多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都败在他们的手中,何况我一个毛孩子!还是老实一些吧,虽然心里清楚,他不会欺负小孩子,可还是要防备回家又要挨大娘的骂了。

事后,我就留心此事,渐渐就明白了,人的名字一旦报了户口,就不能轻意改动。可我就是不明白,人做出错事,就是犯了国家的法律,也得给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为什么就不能改名字呢?难道是为了控制人口方便一些吗?我还是摇头,电脑时代,你就是改过一百个名字,电脑也会把你的原底打出来,清楚记载着你的一举一动,连个标点符号都不会记错!再说,你的头像是无法改变啊,岁月的沧桑尽管无情,你脸上的最起码的特点是无法彻底改变的,那就是最好的身份证。

不过,这件伤心的事,也没有在我的幼小心灵留下过什么yīn影,它就象一口浓痰被吐进了泉水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就被化解了。大了的时候,反而喜欢上了这个名字,感觉名字里还有着特殊的意义,可能是当年爸爸起的吧,如果真是如此,我应该为爸爸感到骄傲,他一定是个有文化之人,说不定还是个大人物,最少他是看过不少古书,没准某月某日的某一天清晨,我睁开惺忪的双眼,一本爸爸当年看过的古书映入眼帘,我会狂喜的飞奔过去,小心地把它收藏起来,做为我们老史家的传家宝!

亲们,可别笑话我,我想古董,都快想疯了,这也是阿q精神的具体表现,偶尔娱乐一下自己,会对身心有好处的,你不妨试一下,但是,千万别引火烧身,走火入魔,那样的后果,我可是承担不起。

大娘现在已经过世了,是她一把尿一把屎的把我带大,她是一个老寡妇,听说在小欢三岁的时候,丈夫就被县城里的汽车轧死了。

我不知道在几岁的光景到了大娘的家,三个苦命的人聚到一处,演绎着人生各种苦命之事。难道这仅仅是一种千年的巧合吗?

真后悔,在大娘活着的时候,没有细致地询问有关父母的一些情况,可是,每当我见到别的小朋友一口一个爸爸和妈妈的瞬间,心中就升起不平之感,为什么我就没有,我是从石头逢儿里蹦出来的孙悟空吗?如果那样的话,还是心里不平衡,人家会七十二变化,是个圣人,而我又是个小白人,平凡得象块石头。

大娘仅用几句简单而又深奥的话语就把我摆平了:“先胖不算胖,后胖压塌炕,你的好运会在二十六岁开始,天机不可泄露,耐心等待着吧。”

我很喜欢她说这句话的神态,好象在读一本科幻小说,深深吸引着,让我从此有了梦想,而不再一味的去想不能见到面的父母了。

小欢是大娘的唯一的女儿,比我大五岁,现在已经出嫁,嫁到了城里,是一个有钱人,不过,她的爱夫走路的时候,象海水里的浪花,总要一起一伏的,海水总有平静的一刻,而他只有倒到床上进入梦乡之时,才会静止。

我是最了解小欢的,从小在一起长大,好的和一个人似的,我也从来不管她叫姐,她也喜欢直呼我的名字。虽然有些绕口,喊习惯了就顺溜了。

小欢心中的苦也不比我少,说一件小事情,小欢出嫁以后,和同事去过海边旅游,回来的时候,有人就问小欢,见到大海你有什么感受?小欢说:她有想吐的感觉!

记得刚考上大学的时候,小欢送我去的学校,她正好在一个城市,说心里话,我并不是有意报考到这座省城的,现在分析起来,也可能是缘分在做怪吧。

平时没课的时候,我就会到小欢家里作客,那个我应该叫做姐夫的人对我还是蛮客气的,他平时总是待在家里,还会有花不完的钱,他才是最最享福之人,属于那种既有钱又有闲的宝玉般的人物,听小欢私底下对我说,他有个很硬的靠山,就是小欢的正式工作也是人家帮着安排的。这也是小欢嫁给他的先决条件。我当时也为有着这样的亲戚而感到安慰,想象着大学毕业,也能象模象样的找份体面的工作,可是,事与愿违,当你把美梦做得过于完整之时,命运就会露出它的凶残的一面,非要你领教一下,它的权威!

在我大二的那一年,小欢到我的学校来找我,说是想请我吃饭,看她的憔悴的样子,我就猜出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马上领她到了一家小酒馆,找了间安静的小包房坐下,等待着小欢的陈述。

女人的心事男人不要猜,这是当年小欢教我的。

虽然我的心里特着急,看着小欢不想说的份子上,也不能冒然去探问。当热乎乎的菜端上桌时,小欢却意反常态地要上了啤酒,我知道她的,从来不沾酒,我用异样的眼光心疼地看着她,她却苦笑了一声又连忙闭紧了樱桃小嘴,我想,这样也好,酒精的作用就是让人们把内心不想说的话全盘托出。

我小心翼翼地给小欢倒了半杯啤酒,小欢却“扑哧”一笑,说起了话:“倒满,你看谁倒酒象你这样子。”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属于那种皮笑肉不笑那种吧,我心里清楚,那是硬挤出来的,比哭丧着脸还难看呢。我对小欢的感情,比亲姐姐还要亲,在我的感情辞海中,父母的定义还不如小欢,为了她,我可以放弃一切,只博她的一声发自内心的欢笑!

“咱俩在一起还有那么多的破讲究?我是怕你喝多了,回去难受!”我边说着,手中的啤酒瓶一倾斜,真就不客气地给小欢注满。

小欢细心地观看着我为自己也倒满了,就主动举起了杯,清了清嗓子,声音调控到最佳分贝,说道:“来,老弟,今天姐破个例,也象模象样的敬你一杯,祝你学业有成,将来光宗耀祖!”

我有些惊呀,小欢头一次这样称呼我“老弟”,难道几年过去了,我真的变老了吗?还是这里边有什么新的解释,在城里,可能这样叫比较亲近?

“还傻愣着干什么呀,人家敬酒呢。”

小欢极力想做着欢快的样子,象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玩耍时那样,可是,小小少年转眼之际,都变成了大人,那份天真的感情被事事已经磨去了光彩,我知道,真挚的情感还在,只是脸上的表情已经模糊了。

我用力和小欢撞了一下杯,仰脖把酒灌进了喉咙里。当我放下酒杯,看到小欢已是杯尽酒干,她正用审视的眼光盯着我,好象要我给她做个评估,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小欢真是深藏不露,一杯酒进肚,愣是嘛事儿没有!我惊呆了,看样子人是会变化的,来到城里,小欢也把酒量练出来了,我眼光放亮,向她表达了敬佩之意,就差行军礼了!

不错吧,来,再给姐倒上!

小欢居然在我面前称起姐来,虽然事儿是那么回事儿,可是冷丁听起来怎么那么刺耳啊。我觉得自己有些不适应了,看样子大学白念了,还是得到社会上真刀实枪的历练一下,才会本事上身。

我也下定了决心,你要不主动说,我也不问,皇帝都不着急,太监急也没用!我还是为她斟满酒吧,从此后又多了一位酒友,那不是亲上加亲吗?

就这样,我和小欢连干了三杯,她的脸蛋就红润起来,看上去那般细嫩,要是在小的时候,一定会上手抚摸一下,现在不行了,人家是别人的媳妇,版权所有,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小栾,我好想你,现在只有你这么个亲人了,有时候,我真想痛痛快快大哭一场。”

小欢终于打开了话匣子,也把那种别扭的称呼改过来,听起来就有亲切感,她要是早几分钟这样叫我,没准我真敢抖起胆来,伸手去摸摸那张人见人爱的小脸蛋,只不过那种动机是良性的,我向**发誓!

“倒酒!”

小欢又把酒杯举起来,我看她的眼神已经直愣愣了,她真的不胜酒力,不能再喝了。我向外喊着服务员,让她送来一大瓶气水,用来冲淡小欢体内的酒精。

“倒酒,我要喝酒!”

小欢的舌头有些不灵便,本来没有酒量的女人,又喝得那样急,不醉才是天底下最怪的事情呢!

“小欢,听我的,咱不喝了,咱俩好好聊聊天,行吗,我也很想你啊!”

虽然我比她小五岁,但是我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要为她负起责任。虽然我不是她的护花使者,更不是她的监护人,我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她什么人,只是觉得一条,我应该对她好,这就够了!我对她的感情,真真正正没有一丝一毫的性的成份。

小欢的眼泪流下来,可能听到了我的真诚的话语,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甜言蜜语能够顺利通过耳廊这个检验师最终进入心扉。

小欢也不顾及服务员还没有离开,就站起身来扑到我的身上,满嘴的酒气夹杂着体香冲入了我的肺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晕了,不知所措,象个木头人那样,呆坐在椅子上,任由小欢在我的身上滚来滚去。

“我要离婚!”

我吓坏了,头脑清醒起来,下意识地去摸她的脑门,是有些微热,也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发烧在捣鬼,小欢竟然冒出这样四个字,让我有被炸雷霹过的感觉。

小欢语句清晰地向我道来,这几年的婚姻生活,我却做了一个听话的乖听众,只出一双耳朵打工,别的器官都变成白吃饱。

那个比她大十多岁的所谓丈夫,整日在家里观看黄色录像,小欢一踏进家门,就会被无休止地rou躏,他能把录像里学到的各种怪招,在小欢的身上进行体验。本来小欢嫁给他就是出于无奈,根本谈不上感情,就是喜欢这个字眼也没法靠边,说白了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交易,当彼此都得到了事先的满足时,内心的自我才开始萌芽,如果那个男人是个正常的角色,还是可以慢慢来过,先结婚后恋爱,相互磨合好了,也能幸福地过一生。可是,小欢却碰到这么一位非人类,他的前世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一头种驴,如果小欢任其放-纵,他会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不停地做下去。

女人对一个男人没有兴趣,对她的性行为,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折磨和摧-残!

想当初,小欢是一个乖乖女,想要嫁个有钱人,好让母亲过上幸福的晚年,可是,人的命运却是先天定下的,受苦之人只有受苦的份,到了好景来到家门之时,却是她离开人世之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小欢一番孝心真的不能感动天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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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懂事很早,面对贫穷落后的小山村,总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我想尽快地跳出那个不应该是我待处的地方,我要有一处看得过眼的环境生活,当然,这是我从课外读物里学到的,书籍却是精神的食粮,让我的野心逐渐膨胀,本来已经是少年轻狂,书籍里的养料却象化肥一样,催发起我的斗志,那时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特别是美貌的女人!

现在大学毕了业,为了一份体面的工作跑断了腿也是枉然,我不能不重新思考,给自己做个合理的定位,我开始看不起自己,特别过去那些胡思乱想的日子,真就如做了一场白日梦,我深深地觉得,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如果真有神灵指引我,人可以有来世,那我将毫不迟疑地回炉重造。

我的优点就是从小喜欢看书,不管什么类型的,只要印着中国字儿,我就会拿来读,不管身处何地,田间地头,松林还是河畔。在别的小朋友还在穿着开裆裤到处玩耍的时候,我已经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了,那里边确实给过我无数的欢乐,我可以在手无杀鸡之力的无奈状态下,平稳地度过艰难的时光。

事物总有一分为二的地方,读书也给我带来了不好的后果。最直接的伤害,就是我的眼睛,在中学的时候,我就在自己的鼻子上架上了很高度数的近视眼镜,还被别的同学起了外号:“四眼狼”。不过听习惯了,也就顺耳了,没叫做四眼狗已经万幸了,狼总比狗强吧,最起码的是野生的,有着很强的适应性,天生聪明又勤劳,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国家列为一级保护动物呢!

我有些喜欢这个外号,因为它和“做新郎”发音类似,让我可以想入非非,每当一个人静静地独处之时,我会把看到过的比较喜欢的女性,想象成自己的新娘,然后呢,你就自由去发挥吧!

隐藏的缺点就更多了,那是见不得光线的,只能在心里慢慢烂掉。我过早的就看到了黄书,里面的狗男女搅得我整天不得安宁,以至于染上了手-yín的坏毛病,这也是我最终没有考上名牌大学的最直接的原因!

所以我最痛恨手-yín,更痛恨大娘!不仅仅是因为她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人总有局限性,她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家庭妇女,不过,长像还是蛮好的,不然,她怎么会生出漂亮的小欢呢?

强求她给我列出可视而有益的书单,那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吗?古人讲究,读万卷书,行千里路,可是,一个毛孩子,在没有人指导的情况下,读书的内容是极其关键的,当然,到了我现在这个年龄,心理已经成熟,看什么书籍都会做到补益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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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段日子,我沉沦得很深,无法自拔。放学的时候,也无心再看小说了,而是象个做贼的样子,偷偷摸摸地四处寻找无人之所,开始我的打手枪生涯。

有一天傍晚,我正在院子里的露天厕所里进行华山论剑,大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的面前,也许我在里边待的时间过久,也许我不自觉得弄出非同一般的声响,总之,在我欲仙欲死之际,她象个幽灵一样出现了,还在那里投入地观赏着,我吓出一身的冷汗,回过神来想钻粪坑的心情都有。

大娘毕竟是过来人,她看出了我的羞涩,上前用她那比正常女人要大的多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头发,还柔情似水般的安慰我,让我的心灵度过了一关。

从此,晚上我就跟大娘一个被窝,她的大手要比我自己的小手会弄的多,大约有一年多的时光吧,我都是沉浸在欢畅之中。可是,那种毒瘾已经深深地植入到了骨髓,就象尼古丁一样。

考高中那年,我没有如愿以偿地进入二中,我深深自责,想到了问题的根源,我也能预见到不久的未来,如此放-纵下去,不仅考不上大学,这个小山沟可能永远都爬不出去,我将要象村里的农民那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找食儿,到了那时,真可谓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来之于黄土还要最终归根于黄土。

我震憾了!

我要和过去做个了断,人生能有几次博,这关键的三年高中时光,也是我人生的冲刺,能够顺利地跨过去,未来的天空对于我来说是广阔的,如果过不去,那只有在山根底下自挖一个三尺三的小坑跳下去,经受着山雨的冲刷,让我身上有限的物理养料滋润母地吧,这就是做了一回人的价值!

我能认可吗?

不!

不要!

决不要!

真的不要!

我给自己订立了约法三章,可是,每到了夜晚,柔美的月光出来的时候,那只疯狂的大手,就会勾走我的魂魄,我无力摆脱,只好就范。

白天我下决心,夜晚重蹈覆辙,恶性循环了半年,我再也不能容忍自己,我把罪恶归到了小弟弟身上,几次都想用刀了结它,到了下手的一刻,还是没有那么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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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没有考上名牌大学。

现在想起来,真是一场恶梦!

我开始相信命运了。我们村子里有个白胡子老头,他就以给别人算命为生,成为村子里的首富。

听小欢对我说,那个老头还有特异功能,只要陌生人盯着他的眼睛看上一分钟,他就会说出你的心中所想,如果你肯出钱的话,他就会告诉你,这一生的命运,如果你能继续加筹码,他还会教你一点躲避晦气的方法,不过,想要彻底改变自己先天定下来的命运,搬座金山来也是白费,这也足以证明,老头出自于真诚,他不会骗人,以实打实!

小欢在一次和我玩得高兴时,偷偷告诉我,她也背着大人找过那个老头,老头很喜欢她,就免费给她算了一卦,说她的命很硬,不过很有福气,这辈子吃喝不愁,到处都能撞到贵人。只是做她的丈夫之人会很不幸,至于不幸到什么程度,老头没有说,只是简单告诉她,这一辈子,她最少要克掉四个男人,才会获得真正的爱情。

当时年纪太小,听之过之,象耳旁的风,也没有自己去算一卦。也可能整个心思全放在沉迷之中。

我曾经痛恨过大娘,在我走到悬崖边上,她还往我的身上踹了一脚。如果我有亲生的母亲在身边,历史会不会重写?

不过,想来思去,大娘还是对我留有余地,她当年完全可以再教我一步,直接一杆入洞,那我可能到现在也拔不出来了,不管她当年出于什么原因考虑,是她怕自己怀上孩子,一个寡妇,在村子里本来就受人指指点点,一旦怀上野种,非得跳河不可。再一担心,小欢还处于青春期,那可是她下半辈子的依靠,让我近水楼台先得月,可就成了一枪两眼了。

不管怎么说,我终于挺过来那段危险期,现在的我,历练成了一个成手,再不会被无端迷惑,我的行动我做主!

而且,利用阿q的思想,我还应该感激大娘,是她把我的小弟弟锤炼成钢铁不倒的战士!和同寝室的哥们比剑之时,我会感到无比自豪和强大,特别是李伟,他就对我佩服有加,多次想要拜我为师,一根长枪走天涯,扫尽人间烦恼,获取最大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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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请李伟和方明喝酒,我有了灵感,发现李伟的好色远远超过我之上,那种对女房东专注而认真的态度,不能不引起我对他的重新思考。说实话,我是从那种境界里走出来的,沉迷的心境已经成为历史,当时的坏事,现在已经变成了好事,我对女色有了很强的免疫,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李伟,他看人还是比较准,总想拜我为师,那决不是一时的笑谈,他是动了真心,想要象我那样,练出过硬的本领,好在以后的大好时光里,一逞英豪!

我特意劝酒,想把他俩全部攻倒,用应掩盖我对他们的承诺。

酒真是个好东西,它是天底下最好的丑恶的挡箭牌,在酒桌上,说过的话,可以不算数,在酒桌上,可以借着酒劲把心中的积怨散发出去,总之,可以把平时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全部得以实现,而酒醒之时,让一切重新开始。别人想要以此指责你,就有一句强硬的话等待着:我喝多了,什么也不知道!

其实,心里什么都清楚!

李伟和方明也懂得这个道理,他们没有抓住我的小辫子不放,见我假装喝醉了又要送我回出租屋时,我下死力往外推他俩,彼此之间,有了默契,女房东虽然丰满,想要下手,还不是时候!

女房东见我趔趔趄趄地进了屋,马上笑脸迎上来,说道:“还是兄弟亲啊!喝成这样,要不要我帮你?”

我的脑子有些发麻,反应不如清醒时快,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心里想好的词语,就是不敢说出来,哪怕再喝三杯酒,相信我的话语检验官总是坚守岗位的,它是那样铁面无私,从来不会让过分的话冲出喉咙!看样子,我真就象阿q那样,万事只能在心里痛快一下了。

女房东热情地搀扶着我,把我送回到北屋,那间充满yīn气的狭窄房间,我踏上社会第一处居住所在。

我感到有些天旋地转,朦胧中有双大手在我的衣服上游走,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大娘的形象,她那样慈祥可爱,象传说中的妈妈那样,照顾着我的起居,给我女性-的温柔情感,只不过,今晚没有那么美好的夜色,城市里的天空都被污染物搅混了,如果有月光的夜晚,那也是混浊的,让人无法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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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口渴搞醒了,头颅很沉,整个躯体好象僵硬一般,试着动了几次,没有成功坐起来,可是,脑子里却很清楚,那一定是刚刚喝过酒的缘故。

我是一个自制力特强的人,想要做什么,必须办到,何况小小的躯体!我跟自己较上了劲,深深运了一口气,一股强大的力量就把身体支了起来,我用手揉搓了一下发胀的双目,感觉四周都是黑暗,凭着记忆在墙壁上摸索着,终于碰到了电灯开关,光亮象一把利剑毫不客气地刺入到我的眼帘,痛得我肉-体打了个激灵。

难受啊!只有真正喝醉酒的人才能切实体会。

人是能够适应环境的高级动物,很快我就睁开了惺忪的双眼,四下里扫了扫这完全陌生的房间,发现床尾居然还有一个不到半平方米的洞穴,所谓洞穴,只是一种感官,它的上面打着封顶的壁橱,为了加上一个北屋的小门,上压旁挤,就成了一个貌似洞穴的一块弹丸之地,那里面还有一个床头柜子,上面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里面还有清澈的生命之源—水!那正是我所求,真是吉人自有天相,目前状态下,这杯水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我无法形容用了什么样的速度把那杯水送进了体内,舒服!爽快!再来三大杯!

饮水不忘送水人,我当然能够想象到,这杯水的来历,我的心一阵热流,顿时一切酒意全部被赶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情感上的渴望。

人真是难缠,肌体上的渴解除了,心灵上的渴又上来了。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人活着,不是你压在我的身上,就是我压到你的身上。如果没有人压着,反而觉得不舒服。

从小没有父母之爱,我对爱的敏感就特别的强烈!

我对女房东有了感觉,心里不仅仅只是感激,那是她的一杯淡水勾起的,多么细心的女性,她象个预言家,预测到了,我此时此刻,将会在人静夜深之际,喝上一杯她亲手倒的水!我不禁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如果,她在那杯水里放入某种药物,我现在乞不成了刀下之鬼?哎,真是恐怖小说看多了,朗朗乾坤,哪有那么多的凶残!现在不比以往,社会主义是法治国家,牛鬼蛇神全都被镇压,何况我又是一位无名小卒,犯罪分子也要考虑成本的不是?他们是人精,怎么会做这样亏本的买卖呢?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那我比光脚的还干净,别人躲闪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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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我由此想到了一篇报道:一个小偷,顺利地进入一个房子,发现里面什么可偷的东西都没有,他就落泪了,于是乎,他就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兄弟,我们为了美好的生活,共同努力吧,不过,我还要提醒你,没有成功之前,还要尽量节俭,我看你的门锁就是一件很奢侈品,如果把买它的钱省下来用到更重要的位子上,那是一件多么美满之事啊!

我苦笑地摇了摇头,无意间看到了上身仅是一件白色的小背心,抖开被子,腿脚光光的,就剩下裤衩了,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一定是女房东帮我设计的,我的脸冲血了,身上火烧火燎的,我在脑海中苦苦搜寻,想要有所斩获。

最后,我还是失望了。

我回忆起来了,是房东帮我脱掉的衣服,可是,她没有了下文。

一阵失落感袭击了我的美好期盼,我恨不能冲进她的房间狠狠抽她几个耳光,质问她为什么不风骚些,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那么封建,直接在一个床上睡觉不就完了吗!

我竖起了耳朵听着她的动静,突然一声惊雷炸响了,我的身子不由一震,头脑才清醒过来,好吗,老大一个屁啊!

我还在怀疑,那个响屁是不是出自于她的洞-穴,没有想到的事实,又一次开始验证了。

一串连珠炮在夜空中炸响!

我的老娘三大爷啊!

这儿哪是人的屁啊,一时真就想不出来自然界中还有能和它相媲美的东东!如果能在她的洞-穴旁边安上一个发电装置,那乞不是为人类文明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我对她的好印象打了三折,剩下那三折就是对她的无比佩服!

我赶忙闭了电灯,怕伤了她的自尊心,鼻腔里故意弄出打呼噜的声音,可是没过几分钟,又一声炸响,而且还有轻微的伴奏,她也有打呼噜的毛病?真是全才啊!看样子我的努力是白费了。

我把被子蒙到了头顶,怕对面的臭气传过来侵蚀了我的脆弱的鼻孔,脑子里突然有了想法,那几个单身汉一定是被她的响屁崩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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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搬进了新家,我没有通知小欢。因为我想尽量疏远她,她的情绪不是很稳定,有些流露出来的神情让我有心慌的感觉,我怕自己在她的面前把持不住,虽然我们之间没有一毛钱的亲情关系,可是,熟人的脑海里,她就是我的亲姐姐。

她也没有和所谓的丈夫史根离婚,更无法摆脱同事郝进的纠缠。

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一段时间,小欢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这道是一件有悖常理的现象。我反而有些坐不住板凳了,试了好几回,当拔到最后一个号码时,我的手指停顿下来,我还是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

对于小欢,我内心很矛盾,那种复杂的情愫,真不是我一个大毛孩子能够处理得当的。当一个女人向一个男人投怀送抱时,很少有哪个男人会做到坐怀不乱。我把小欢近些日子对我的行为比做投怀送抱,好象多多少少有些不妥,可是,我又无法再找到比它还要适合的形容词了,那么这里面有些暧昧的因素,是小欢主观的故意还是客观的无奈呢?我无法区分,只是每次见到她,心里总是心慌,没有儿时的那种坦然。

小欢最初跟史根闹离婚,看的出来是出自于她的真心,可是,史根同意离婚,只是有个外加条件,让小欢净身出户。

妈的,一个半成品,还有资格喜新厌旧!我的自尊受到了挑战,真想马上就冲到他的身边,用我强大的拳头,好好教训他一下。

不仅仅是为小欢!

可是,我身上流着的血液却有阿q的成分,还没激动起来,就被扑灭了,我总是考虑后果,自己一个没有根基之人,是没有资格做一点出格的事啊,因为我没有父母的庇护。可是,转念一想,史根也没有父亲啊,据小欢对我讲,就是他的母亲也好象对史根很冷漠,好象她是在尽一项任务,根本谈不上感情,难道她也不是史根的亲生母亲,象我一样,从小有个大娘照顾生活?可是,小欢不是说了吗,史根有个很过硬的靠山,那会是谁呢?谁又会对一个残疾人过于用心呢?难道是他的父亲?如果真是那样,为什么两父子却从不见面?我无法想象,不过在心底,还是默默祝愿,千万别是他的亲生父亲,那样的话,我在心里永远都不会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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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最清楚她们的婚姻状况,缺少物质基础,小欢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史根的新娘,当两个人想要分道扬镳之时,物质的东西,就显得格外重要,谁会放手呢?

小欢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也许这也是史根高明之举,他看到了小欢的心底。

一个女人在内心里没有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她又会做出什么行动呢?

郝进是她的同事,听小欢说,人家没用使出什么杀手锏就把她给拿下了,这不证明了一切吗?可是,苦命的女人又怎么会轻尔意举地获得幸福呢?

郝进对小欢已经熟悉透了,就露出庐山真面目,他是一个的的道道的变态狂,比史根还要残忍一百倍!

我的小欢啊!真是还没出虎穴又同时掉进了狼窝!

她一个弱女子,可怎么受得了?

若是换成我,一天都进行不下去,小欢居然安然度过了这么多岁岁月月,我真是佩服女性,她们有着先天付于的伟大!

以此我又分析起小欢对我的暗示,自己是不是又犯了阿q的毛病?小欢本不缺少性啊,相反,她已经掉入性魔的旋涡,躲都躲不开啊!

我真是自作多情,杞人忧天!

想到这里,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毅然决然地给小欢拨打了电话。

小欢的手机正处于忙碌状态,我苦笑一下,心想,还有心关心别人啊,自己不是比她更加寂寞?真是有剩男无剩女啊,自己这么优秀的男生,竟然至今无人问及,看样子做个男人难啊!

过了五分钟,又一次复拨,小欢还在继续,不知道她能跟谁聊得那样久,难道她又有了新的目标?

我又一次扇了一下自己的脸庞,向地板上吐了三口零星的唾沫,让刚刚萌芽的不良念头见鬼去吧。

当我再一次端起手机,发觉我的手在剧烈的颤抖,我没有胆量再摁下一个键子,手机随着我的手掌同时摔到了床上,我开始晕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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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小饭馆的生意真不错,每到饭口的时候,都把我折腾得屁颠屁颠的,好在老板娘给我配备了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壹辆不知道用过几手的单车,虽然男人都讲究个原则,别的东西可以都是二手货,只有车子和老婆要绝对的一手!这也是我多年来认可自我解决烦恼也不会轻意让自己成为二手货的原因,耐心等待一手老婆的到来。这样就会成为一比一,人生就会有个良好的开端,只要顺利起飞,有了绝对性的条件,再努力做个多手男人,乞不是人生一大乐事?

哈哈,听起来还是有些阿q的味道,不过,也没办法,谁让我是个穷男孩呢,想要结束处子之身,比登天还要难啊,难不成,真要把自己的第一次贡献给不喜欢的人?那不是一件痛苦之事,会成为缠绕自己一生的yīn影。

好了,先说眼前吧,那辆几手的破单车,我还是蛮喜欢它的,毕竟它还有二个轮子,比我的双腿速度要快多了,它还能超强度地负载,行动起来又不受交通法则的约束,同时又满足了双重的责任,一方面为老板娘赚到了钱,另一方面满足了我的工作需要。

我在极力说服自己,单车只是权宜之计,在现代社会,所谓车子,必须是四个轮子的,那么,当我骑上它时,就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车子,相信自己,一手汽车马上就会由梦想变成现实,然后,再带上一手的老婆,当然,老婆的意义也是广义的,不一定指领证的那种,我就会开到人烟稀少的地方,进行一次名符其实的车-震,用以检验新车子的优良性能,还有,还有,那是你懂得的,不必让我再废话了。

当汗水侵略了我的衣衫,身体已经疲惫到了极限,看到后筐里还剩下两份优质的盒饭,我又在运气了,以保证有最后的体能,把这两份外卖送到乐乐小区二单元七楼左手边的房间里。

这一天,真是有意在找我的别扭,不知道是地下的大娘在想我,还是未来的女友在磨练我的体能和意志,送的人家全都在三楼以上,并且没有一户是电梯的,命运对我本来就刻薄,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咬紧牙关挺过去,年青人,劳累一天,只要躺在床上,双眼一闭,见到第二天的朝阳,新的一天又将开始,身体还是情绪都象被格式化一样,等待着新的程序的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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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终于坚持到了七楼,我停下脚步,没有急着去敲门,做着深呼吸,努力想把过于急燥的心跳收缓下来。

老板娘说了,送完外卖我就可以回家了,想到昨天晚上听到的小两口嘿咻的声音,真如中了毒瘾一般,总是惦记着再次听到,那比黄色录像还要过瘾。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哪方面出了问题,人家回屋都是为了求得安宁,而我却期盼那份特殊的吵嚷!

凭我的感觉,女房东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次见我回房的时刻,她都会找出各种借口同我闲聊,只要我主动一些,她就会成为我的战利品。

和她处久了,我看清了她的庐山真面目。臃肿的大脸盘子堆满了横肉,如果捉一条泥鳅放在她脸部的皱褶处,保证不会滑落下来。

不过,她人真的不错,也能和租房户处得很好,谁家多用了水啊电啊,她也从不计较。可谓世无完人,就是长得对不起观众。

我有时听着小两口发生的异常声响,也会揣摩女房东当时的反应。她会一个人做什么呢?把孩子哄睡,难道她也要象我一样,来个自我了断吗?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脏反而更加激烈地狂跳了,象冲进两只同性的兔子,不知道两个在争夺什么,打得不可开交,就连我这个光杆儿总司令,也指挥不了了。

也不用等心脏平静下来,就风急火似的敲响了客户的房门。

等了很长时间,才从里边传出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我感到了庆幸,屋子里还有活的,不然我这一趟又要白跑了,至于老板娘受不受损失,那就不关我的事,我连自身都忙活不过来,哪有那份野心为她人去着想!

门打开了,小欢身穿睡衣出现在我的面前,脸上分明有疲倦之色,好象没有睡醒,被人强行从美梦中拉回到现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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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我惊喜交集!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入非非,把脑神经搞混乱了。

小欢却是慌里慌张!也没有想到,两个打小光着屁股长起来的玩伴,竟然在这种尴尬的场景重合。

“怎么会是你?”小欢赶紧带上大门,让我们两个人的距离变得很近,我都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那是混合味道的,不象小时候,她有着单纯的玫瑰香的气味。

“怎么会是你?”

我也重复着她的问话,脑子出现一片空白,没有了思维的能力,但是,耳力还是有的,能够清楚听到小欢的声音,说出同样的字,就算做是小欢的回音吧。

“你怎么找到这里了?”

小欢满脸的雾水,有些不知所措。看她那种状态,就跟我当年在院子里的厕所遇到大娘一般,只要地上有个缝隙,就会钻进去。

我被问糊涂了,心里也在反复询问自己:是啊,我怎么找到这里了?

“你在跟踪我!”

小欢见我一脸茫然的样子,声音突然提高了分贝,质问的成分占到了八成。

我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从小到大,从来没有领教到小欢这样的语气,就是大娘也没有出现过,真是飞来天外之物,让我这个不幸之人遇到了。

慌乱之际,我没有丢失章法,我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一个臭送外卖的吗?这是我的职责,你看不起我,我也得送货上门啊,我的早餐,我的未来,都得从这一刻开始。我怎么有闲心跟踪你啊,我是克格勃?还是美国情报局?对不起,我没有收到那份工资待遇!

为了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从口袋里掏出送货地址清单,照着上面的字迹,大声地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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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你是送外卖的?”

小欢惊醒过来,复杂的眼神注视着狼狈不堪的我,受到她的点拨,我抬手把盒饭在她的眼前晃了晃,眼神收敛起来,头垂到了地下。

“对不起,对不起,小栾,快进来。”

小欢一改刚才的尴尬,好象又回到了童年,拉着我的手就往屋子里让。

里面传出熟悉的声音:“欢欢,谁啊?”

小欢握着我的那只手突然抖动了一下,马上放开,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没事,没事,送外卖的。”

此时此刻,我也清醒过来,刚才的一幕,就象夜晚的一次毫无目的的梦游,我分明听到里面的声音就是共处一室有三年之久的同窗好友——李伟!

果真不出我所料,李伟光着膀子出现在我和小欢的面前,三个人顿时都变成了木头人,好象被孙行者定住了。

是我从僵局中最先走出来的,我气愤地问道:“李伟,你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个人又都回到了现实中。

李伟皮笑肉不笑地回着:“啊,那什么?小栾,快进屋,进屋唠!”

我看着他们俩的神态,心知肚明!一股无明业火窜上来,我扔掉了手里的盒饭,上前就是一记直拳,打了个李伟仰面朝天。

小欢象疯子一样拽住我,眼神中出现了冷漠和愤怒,大声吼道:“你凭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婆!”

我整个人都瘫下来,小欢的一句话,唤醒了我,是啊,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我是她什么人?弟弟?屁,情人?想的美!那我还要如此多事!

我狠狠地扇了一下自己的耳光,说了声:“对不起。”转身向楼下跑去,其实,眼泪已经冲出了眼眶,我是怕被小欢看到,那么,我在她的心目中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卑微角色?

“小栾,你回来,听我慢慢跟你解释。”

小欢也忘记自己还身穿睡衣,两只不安分的小兔子正上下左右乱跳,也跟着我跑下了楼,我没有心软,好在楼下的单车没有上锁,我一个侧翻身上了宝马,双腿加上马力,转眼之前消逝在人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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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晚饭也懒得吃,一个人匆匆回到了出租屋里。

胖房东开门迎了出来,和往常一样,跟我打着招呼,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跟以往那样向她礼貌地还了礼,本来打算好的心事,回到屋子里尽情享受那对小两口做-爱的声音,让小欢和李伟一搅和,心烦意乱,什么都不想做。

我把房门推严,娘的,连个门栓都不提供,收的房租都用到了哪里?

人到生气的时候,看到什么,都不顺眼,住了多日的北屋,从来没有报怨过这个无味的问题,有时还在为了这个插曲存了一点侥幸的心理,做着幻想,希望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有位美丽的姑娘,在朦胧中起夜,却走错了房间,上了我的床,那种滋味真是用语言无法形容!岂止一个爽字能够概括的!

靠!男人真是下贱,没有女人的时候,总把自己是个处男端出来炫耀,可是,明明知道,底气不足,还要硬撑着脸面,在朋友们面前浪费唾液,其实心里头,还不是喜欢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有时候也在想,如果上错床的那个人是房东,我会做何想法?

当然,饥不择食,在我最最饥渴的时候,我会把她想象成林青霞,反正夜色就是让人犯错误的,人的眼睛又看不到,不知者不为过!

女房东屋子里的电视机已经没有了声响,估计她的小女儿进入了梦乡,她是她掌中的宝,一切的一切,都会以唯一的女儿为目标,女孩的心灵是最美好的,特别是进入梦的世界,那可是一片净土,受不了半点打扰。

我的眼睛也在互相打架,索性也脱光衣服,看看能不能也进入小女孩的梦境,找寻童年和小欢在一起时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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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小两口的搏击战却在此时打响了,我的双耳马上竖起来,一颗紧绷的心也随之投入了战斗。刚开始,只有身体与身体之间的撞击声,渐渐地,女人的神经就放开了,忘记了眼前的一切,她就会随性的呻吟,不管不顾的,直到高-潮。

我的小弟弟也精神起来,激发了心中的斗志,我想起来,在学校,同寝的哥们,经常在半夜里,进行华山论剑,最后的结果,都是我拿到了头奖,这也是李伟想要拜我为师的直接原因。

我抖掉了薄被,站在仅能立足的地板上,向着大门瞄准,目测一下,大约能有一米多远,如果射到上面,就证明我的功力进步了。

在小两口偃旗息鼓之际,我也来了个长剑出手,刚好射到了门的最底部。

正在我自我陶醉的时候,门被缓慢地推开了,一只小白狗溜了进来,很快闻到了目标,伸出长舌头美美地舔起来。

我先是愣在那里,当我搞清楚眼前发生的一切,小白狗已经把一切都清扫干净了。

一阵懊恼袭卷了我的情绪,那只小狗好象还没有尽兴,仍然在那里闻来闻去,我突发奇想,小狗吞了进去,会不会怀孕,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它若生出的小仔儿,到底会是狗头人身还是人头狗身?克隆动物已经出世,嫁接植物已经成活,那么,这个可能还是存在的,我正在思索着科学家的课题,一张大白脸象个幽灵一样挤在门缝当中,我的娘啊,女房东什么时候看到了我的真空,我来了个就地十八滚把身体隐藏到被窝里,羞愧地瞄着女房东,盼望着她能够尽快离开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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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小处子,还会害羞?”

女房东瞪着一双灯泡般大的眼珠子向我这边射来,那只小白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把脑袋转向了我,来了个注目礼,还在不停地摇着尾巴,我真想把脸面藏到被子里,可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我没有那样做,是否心里边还期待着什么,自己也搞不清楚。

“要不要我帮你?”

女房东做出要近身的姿态,笑眯眯地小声对我说着。

这句话怎么那样熟悉,好象听谁说过?

记起来了,越熟的声音,到了关键所在,一时就想不起来。

那是大娘的声音,太象了,如出一辙,做假保换!

由此我又联想到了小欢的身上,如果此时此刻,是小欢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不会?

想到这里,脸涨红了,一连串的人物出现在我的脑海:先是史根,后有郝进,再就是李伟,我命令自己,不要再往下联想了,我的头已经疼痛起来,有往墙壁上撞的**。

别看我出身农村,可是,心里却是极洁净的,别人拜访过的地方,我真的没有勇气进去。史根和李伟,我是有印象的,可是,郝进我没有见到本人,可是,从小欢的字里行间,我已经感觉到,他也不是什么好鸟!

正在我点燃仇恨之际,女房东却走到了床前,她若不说话,我还没有意识到她的鲜活存在,她竟然在错误的时间段里,做了一件错误之事,说话了:“小宝贝,想不想啊?”

我先是一愣,错觉提示我,她一定在跟那只小白狗说话,可是,她的目光却在明显盯着我,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股心火,严厉地训斥道:“在我还没发火之前,赶快消逝!”

女房东的脸色也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气呼呼地说道:“穷装什么,有你难受的时候!”

她也不纠缠,转过身去,轻声叫着:“兰兰,回去!”

我的心脏一抖,火气攻到了嘴唇,身子不由自主地坐起来,刚想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回敬她,那只小白狗却悠闲的摇着小尾巴跟着走回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责备自己,怎么这样不冷静,人家是呼唤小白狗呢,怎么竟然联系到自己身上?“栾栾,与兰兰,真的好象啊!”

我用阿q的思想把自己平服掉,心里也有些后悔,不应该对女房东那个态度,以后还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虽然不是低头与不低头的事,我也照常付了房租,可是,不和睦的两个人总是见面,总觉得怪难受的,我明天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向她道个歉意,哪怕是献出我的处子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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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方明给我打电话,想要见个面,我问他是什么事,能不能在电话里说,我正忙着呢。他却吱吱唔唔,我的感觉告诉我,他一定是李伟派来的说客,一想到万恶的李伟,就有杀他的**,他竟然走在我之前把小欢搞定,还在我的面前装成三孙子的样子,诚恳的要拜我为师!

说心里话,如果没有这些小插曲,我还无法把自己和小欢联系到一处,我们之间的友谊是纯洁的,如果有一天我糊里糊涂走进她的小宇宙,那这种罪过绝对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我是一位有血有肉的成年男子,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者,能够做到如此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发小的玩友小欢,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自己的同学蹂躏了,心灵真是不平衡。

娘亲的!去你姥姥的资源共享吧!

你那叫掠夺!那叫霸占!

娘的,日本人进筑东北时,划定共荣圈,还美其名曰:帮助我们建设!难道你李伟也是在帮助我来建设小欢吗?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你?

老板娘走进我的身边,就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在菜香与美味熏陶下,本应该是个白白胖胖的样子,象我的那位第一任女房东,可是,世间之事,总有那么多的不定因子,它们在你惯性思维下,突然给你沉重的打击,就象美国的州际导弹,时时瞄着你,在你得意忘形时,突然炸响,你会在无知无觉中进入另一个领域。

老板娘细高挑儿的个头,瘦得象个麻杆儿,那双有神的大眼睛却显得更加硕大,而且又具有很强的穿透力,让人感觉,她有着特异功能,只要和她对视三秒钟,她就会看到你的心底。

我从来不敢直视她的眼睛,不是我对她做错过什么,因为我心里太脆弱。在这个世界里,本来真正属于我的东西就不多,心底里的小**就显得格外珍贵,不想让人染指,哪怕是最亲近之人,何况现在还没有出现。

“最近你好象有什么心事?”

老板娘象位长者,因为我从小没有接受过母爱,并不知晓母爱为何物,只是从书本里看到,那是一种极其伟大而无私的爱,而大娘对我那种爱又使我难于做人,跟母爱相论只是九牛一毛,要是非要我找出一个字眼来形容她,我只能用四个字来笼统概括:又爱又恨!

有时间,看多爱情小说的人们,会把这四个字用来描写情人,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觉得只有这四个字才能多多少少解释那种广泛的情怀,至于情人吗,我目前真的无法理解,也许以后的岁月里,命运会给我安排,我特别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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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老板娘是我工作旅途中的第一任领导,我对她有一百二十分的尊重和惧意,她的话对我来说就是圣旨,我只有照做的份儿。可是,今天的话语,与工作无关,更和我的专业外卖无关,我该如何回答她呢?

真心对白?

她还不够那个资格!

应付了事?

她会看穿我的心思!

目前我还不想丢掉这个工作,我体会到寻找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是多么之难!由此我又勾起了满腔的仇恨,那就是抛弃我的父母!

他们的快乐建立在造出我的出世的基础上的。然后象甩鼻涕那样把我排除体外,满足了他们的外射奢求。

你们为什么当时不把我掐死,如果那样的话,我是不会到阎王爷那里去告发的!你们可以尽情地去享乐,我也好自在的游荡在属于自己的国度里,管它是yīn间地界还在阳间领域。

“我能帮上你吗?”

老板娘的话语很温柔,象杨柳风抚面而过,又象大娘的声音,那样熟耳,听起来就让我面红心跳,看来,天下本来就有两个人,一个是女人,另一个是男人!

我真的,被小欢搅得,变成一个没有礼貌之辈!这是我以前最痛恨的类型!

“对不起,我没事,不会影响工作的!”

想了半天,也找不到最适合的回答,我不能把尊敬的老板娘凉在硬板凳上,想起了老师的教导,在以后的工作中,把自己分成二个人,工作时把自己完全交给领导,回家时再努力寻回自我!

当时,在课堂上我就没有正确理解老师的话,为他的调侃而在心里做着不敬的亵渎,想的美,他想给我们洗脑啊,我们现在就在你的领导之下,我一个大男生道是不在乎什么,如果都听从你的话,那些可爱女生可就惨了,她们象你说的那样,把自己完全交给领导,那将来还怎么嫁人?你道是快活了,有没有真正为她们的未来着想,传道,授业,解惑,前两点你是做到了,传的是yīn谋狗道,受的是没有活力的精-液,而把解惑留给了我们,让我们在未来生活,到处碰壁,慢慢解惑!

“记住,只要你在我这儿工作一天,我就有义务帮助你,是你坚强的后盾!你只有放下包袱,才能安心工作,不是吗?”

我听明白了,前半部是虚伪,后半部才是本意!

我没有说什么,其实是无话可讲,只是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内心的苦只能自己分做几部分慢慢下咽,就象老师教的那样,解惑最终还要推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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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我没有答理方明,但是,我却拒绝不了小欢,不是我本性好色,重色轻友,冥冥之中好象就有了预先的安排,接到小欢的电话,我没有进行思考,马上回绝,可是,她又给我发来了短信,告诉我见面的酒家位置,并且设置了时间,二个钟头,如果我在约定的时间里不去见她,她就会去跳黄埔江。

我的耳边恰到好处地响起小欢以前跟我说过的话:在这个冷若冰霜的世界上,仅有你一个亲人,如果你不理我,我就会去跳黄埔江!

虽然黄埔江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要想去跳,得先乘飞机,如果不用降落伞跳下去,那真的是自杀中的极品!

人在做自己的事情时,总想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借口,虽然欺骗不了自己,满足一下可怜的虚荣心才是正点。

这句话是说给我本人的,与小欢无关,我没有更多的力气去为小欢想些什么,我已经无法跳出束缚自己的绳索。

千万不要笑我,我在自欺欺人,我有生以来,最大的烦恼与苦处就是因小欢引起,其实,朦胧之中,我早已经与小欢合二为一了,此时所说的自己,就包括了小欢的全部,她是我身体上的一个零配件,软肋也好,心肝也好,总之,分辩不清楚。

我现在有些明白了,男女之间为什么总是处于痛苦之中,我们的前世可不可以说本为一体,现在却把我们硬性地分成两个个体,在这里,我指的是男和女,并不是局限于我与小欢,正象前面我说过的那样,世界本是很清净的,就有两个人,某一天,上帝看着也荒凉,就来了个突发奇想,开始了核子巨变,就成了当今这个局面。

这也是我去见小欢的一个最靠谱的理由。

不过,我想到一个恶作剧,先在那个酒家的大门口站定,等到时限到来的最后时刻再冲进去,让小欢也亲受一下刻骨的磨难!用以补偿我的万分之一的痛苦。

我无法确定小欢对我的承诺是否出自真心,如果真的把我当成唯一的亲人弟弟来对待,我将会更加痛苦。

人真的是会变化的,这种植入骨髓的痛苦,是在最近完成的。就象一个孤独的老人,鼓起勇气进了一间地下妓院,三天过后,发现已经染上艾滋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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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如果小欢仅仅把我当作亲弟弟看待,我宁愿象那个老人一样,去染上艾滋病。我愿意让肉——体上的痛苦冲淡心灵上的煎熬。

我在指定的那家酒家门口站立很久,看着手腕上的表针没有规则地跳动着,我很矛盾,是让时间过得快一些好呢?还是让它走的慢一些好?或者干脆停止!

剩下最后一分钟了,我不能再犹豫,拿出男子汉的勇气,直面人生,笑着对待眼前的一切。

我被服务生带进了102包房,看到小欢双眼红肿站在地中央,那种飘浮不定的眼神让我心疼,我没有让她从回忆中清醒过来,就扑过去来了个熊抱,她的骨头很硬,不象上回那样,有着女人特有的绵绵之感。

“你终于来了。”

小欢的眼泪沾到了我的脸颊,接触的皮肤有些“杀气”,眼泪里的含盐量一定超标,我用右手掌轻轻地为她擦拭脸上的泪水,动作很轻柔,生怕弄痛了她,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会照顾女孩子的人。此时此刻,奇迹发生了,我忘记了史根,郝进,还有可恶的李伟,世界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仅剩下我们两个人,男和女,我和小欢!

“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原谅我好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可是,说出的话令我吃惊,我对自己的品行产生了怀疑,自己难道也是个伪君子?

小欢用那可爱的小拳头狠狠击打着我,不分头上还是身上,我顿时感觉浑身轻松多了,我这个男人,真是天底下最下贱之人,不挨女人的打,身上就不舒服。

小欢也打累了,她在大口的喘气,身上的两只小兔子也开始巨震,我把她的头颅移远一点,能让自己看清楚,小欢却使上了吃奶的力气,用她那粉红的嘴唇亲吻了我,一阵钻心的痛楚偷袭了我的神经,她怎么会咬人?在我的少有的印象当中,只有小狗才会咬人!脑海里竟然浮现出女房东养的那只小白狗来,在某种成分上,她们可以合并同类项,小白狗吞进了我的初液,小欢夺走了我的初吻。

真的很疼,不亚于女人的第一次,可是,我乐意承受,我在为小欢担心,如果我的嘴唇被咬出血来,会不会流进小欢的肚里,我怕自己有什么传染病,都说血液传播是很迅速的,我对自己开始没底起来,我想把小欢推开,可是没有成功,我现在真的对自己失望了,连最起码的力气都拼不过小欢,我做为一个男人,活在世上还有什么价值?

时间好象被定格,不知道过了几亿年,我和小欢累倒在地。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很快就恢复了体力,把小欢抱到了沙发上,就那么瞪着大眼睛看她的眉毛,眼睛,鼻子还有嘴唇,我们象都得了失忆症,把一切的一切全部忘记,而眼中仅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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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我饿了。”

小欢说道。

“想吃点什么?”

我的眼睛还是不舍得离开她。

“随便。”

小欢也是一样,好象在和我演戏,导演没有说“停”,那么,谁都不会乱动。

“服务员!点菜!”

我的身上涌起男人的血液,拿出男人的气态,大声召唤着。

服务生走进来,看到我们亲密的样子,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有礼貌地问我,想要什么服务?

我告诉他:“来一盘,随便,越快越好,我的女人肚子饿了。”

服务生走出去,不一会儿,桌子上摆满了海陆空,条件反射,我也感到饥饿了,两个人有着同一个举动,拾起筷子,风卷残云般地解决了战斗。

我们都用手抚摸着对方鼓起的肚子,小欢笑了,对我说道:“没看出来,你在饭店深造过,点起菜来,还真有水平。”

我这才想起来,我什么也没有点,服务生就上来这一桌子的饭菜,而且点的真是一流水准,如果真让我看着菜单实际cāo作,说心里话,做不到!我在心底佩服那位见多识广的服务生,他平静的外表之下,隐藏着怎样复杂的心啊?

我和小欢和好如初,而且是又进了一步,我也懒得去思考这是一种什么关系,那样活着不是太累了吗?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活着本来就不容易,还要自寻烦恼,那不是头号大傻子?

小欢的脸上突然有了犹豫之色,我很惊呀,女人真是搞不懂,象婴儿的脸,就变就变。

正在我糊涂之际,小欢开口了:“小栾,我和李伟在一起,也是万般无奈,如果当初你能象今天这样,我想,今后的岁月里,我再也不会有其它男人了。”

我本来把那些烦心事全都投到爪蛙国去了,没想到,小欢又把它们给捡了回来,我有些生气了,我都不想提起,你还非要往枪口上撞,什么意思?想挑战我的自尊心?还是想指桑骂槐?你怎么突然变成这样小肚鸡肠的女人?

“你不想知道我和李伟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吗?”

小欢好象故意在和我为难,我虽然不是她的丈夫,可是,也得关照一下我的感受吧,天下的男人,有哪个不想吃独食?难道因为我是贱货,没有钱,就可以任意耍戏我吗?

我的声音分明已经提示她了,我在生气,请不要再继续:“我不想听,那是你的私事,与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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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小欢很倔强,不知道单单冲着我这样,还是对待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

“我非要你明白!”

我听明白了,她是在向我剖白,她做出这样的错误后果,其实都是我造成的,我有个预见,如果我向她妥协,接纳她的语言和更多的话,今后的生活,我就要象王八那样,身上永远背着个厚厚的壳。

看着楚楚可怜的小欢,我的心又一次软下来,身体反而硬起来,为了掩盖我的羞赧,我向她点点头,让她不要把全部的注意力投到我的身上,因为我现在觉得,自己不论哪个方面,都没有走向成熟。这件事冲动不了,它不象打高尔夫球那样简单,一杆进洞就可以。

果不出我的所料,小欢没有注意到我的变化,她握着我的手,向我吐出了积在心底已久的苦水。

在那段煎熬的岁月里,小欢把我当成了避风港湾,白天烦恼的时候,仅仅给我打电话是解决不了基本问题的,她就去学校找我,而我那段时间正在校外四处找工作,她推开了我们的寝室的门,恰好李伟一个人在屋子里,两个人因为提起我的名字就能坐到一处产生语言。她们聊着聊着,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相信李伟的能力,他的外部形象也很能招来小欢的好感,又在两个人同是饥渴之时,命运就把他们聚合到了一处,燃起了火焰。小欢就把心中的苦处倾倒出来,李伟为了牢牢拴住小欢,主动请缨,把郝进约出来,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从那以后,郝进真的不敢再骚扰小欢了,感激之余,小欢为李伟租了一套房子,白天里,就成了他们鬼混的场所。

听了小欢的告白,我真的开始自责了,假如那天见面的人是我,小欢也许就不会变成这样要死要活的局面,她的心里再也装不进去凄惨了。

看样子,小欢还是在乎我的,就象我很在乎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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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我问小欢,今后有什么打算。她说,过一天算一天吧,象我这样无根之辈,还能有什么长远打算,说到这里,小欢的脸颊飞起云彩,她有些兴奋地对我说:“小栾,有个事不知是好还是坏。”

我被她一时兴奋一时忧郁的表情搞晕了头脑,没等我回答她,她又自言自语似的说起来:“史根的妈妈对你特别感兴趣,她总是找我了解你的情况。”

“史根的妈妈,我根本不认识她,怎么可能?”

我故意用手摸了摸小欢的脑门,暗示她,不要信口开河,这样下去,对女人的神经没有好处,轻者容易产生幻想症,重者就是精神分裂。

小欢调皮地扫开我的手掌,煞有介事地说道:“不骗你,他妈妈真的很关心你,以我做女人的特殊触角,那种关心你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对待她自己的儿子。”

我把脸转向一边,做出不屑的样子,误导她不要再往下说了。

“他妈妈同我妈妈是最好的姐妹,没见到你也早就知道你的存在。”

“我怎么不知道?”

我看到小欢的表情是认真的,她没有撒谎,只是我就无法理解,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女人,怎么会成为好姐妹?

小欢见我动心了,就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鼻子,笑着同我开起了国际玩笑:“小栾,姐以后就仰仗你了!”

“什么意思?又拿我开心。”

小欢接着说:“我凭女人的感觉,她对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来,你要走桃花运了。”

我故意张大了嘴巴,放出几声奇怪的笑声,然后突然停顿住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她可是你的亲婆婆,我还要仰仗你还差不多。”

小欢意味深长地笑着说:“让时间说明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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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我正在送外卖的途中,接到了方明的电话,得知李伟被人砍伤了,好象身中好几刀,有一刀还招呼到了头上,很危险,只不过,小命是保住了。

我掉转车头,向医院驶去。

好容易找到李伟的病房,当我右脚刚踏进屋子,见小欢刚好也转身看到了我,她马上站起身,迎了出来,小声说道:“他刚睡过去,我们到外边说吧。”

“怎么回事?是谁下的毒手?”

我焦急地询问着小欢,心在狂跳个不止。

小欢用一种异样的眼神审视着我,足足有半分钟之久,我有些心慌了,对于小欢,她身上有着太多的新东西,让我不断更新对她的评价。

“我想,不会是你找人干的吧?”

小欢还是小声地质问我,那种语气,可以杀了我。

“你说什么?”

我被小欢莫名其妙的问话搞糊涂了,无法接住她的问话。

小欢还是那样专注地凝视着我,她的眼神好陌生,我感到了恐惧。

“我相信,不是你干的!”

小欢坚定的语气,对我下了最终的判决!

“小欢,快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从恐惧中拔了出来,那是受到了小欢眼神的指引。

“李伟被三个小青年砍伤了,你猜是谁干的?”

小欢的眼神中出现了悲哀的成分,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她的眼神就变化了三种,象台上演出的悲喜剧,推拉了三次幕布。

“你在怀疑我?”

我刚明白了,小欢是在怀疑我找人干的,我苦笑地摇着头,心想,你太高看我了,我哪有那个实力做出这样惊天动地之事,我就是再仇恨李伟,也不会做这样犯法之事,我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抛开胆子小不说,就是考虑到可怕的结果这样的头脑还是会有的!

小欢抓住了我的手,不知道她的真实用意是什么,女人的心真是让人难以搞懂,每时每刻都会想出新的花样,难道她在试探我,身上在没在发抖?那样还不如直接把我推到测谎仪上好了。

“我相信,绝对不是你干的!”

小欢的手在用力握着,语气也加上了力道,不过,眼神又变化了,我看出来,那里面却充满着仇恨,只是她的眼神很遥远,好象她在仇视那个伤害李伟的凶手。

我真想抱抱小欢,她现在很无助,为了喜欢的人,陪她度过那么多辛酸日子的人,她好象准备着去做一件自己能力之外的大事,我的心在颤抖,意识到了危险,小欢若是动了真格的,她会不计任何后果的,这一点,比起我来,那是强之百倍,值得安慰的是,她没有把我当成目标,就在我有瞬间侥幸心理之时,我又有了一丝怀疑,突然想到,出了这么重大的事情,小欢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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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小欢,你在恨我?”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连自己都被惊呆了。

“我恨你,在我最需要关心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在我的身边。”

小欢哭出泪来,也不管我们还身处多人穿行的医院走廊,就扑到了我的怀里,顿时,我感觉到了无比的成就感,我的宽阔xiōng怀,终于等到了一个女人的停靠。我读懂了小欢的言外之意,如果当时没有机会认识李伟,她就不会有今天的痛苦。

我的内心被灌进了阵阵暖流,逐渐进入忘我状态,下意识地双臂环绕着小欢的上体,感觉着小欢对我发出的温柔的信息。

“一定是郝进干的,李伟平时没有任何仇人。”

我被小欢的柔情感化了,她是多么需要我,我的第六感觉就相应地做出了表达,帮助小欢解决烦忧,找出真凶。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警察正在对他进行调查。”

小欢突然抬起头,用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好象找到了同盟军,她又继续说道:“小栾,李伟也跟警察提到你,你要好好想想,4月13号那天你在干什么?是否有人证?”

我马上问道:“上午还是下午?”

小欢说:“下午二点。”

我想了一下,脸上现出宽松的表情,说道:“我正在餐馆里跟老板娘下跳棋。”

小欢突然生气地推开了我,气愤地说道:“你到是有那闲心情,老板娘很有钱是吧?”

我被小欢搞愣了,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的多变都要赶上孙悟空了,我也在她的面前变成了妖怪,只有这样,才会是一台戏吗?

小欢正要转身离去,我却反应极快,一把将她的胳膊抓住,小欢头也不转地说道:“你还是回到老板娘身边陪她吧。”

我明白了,她在吃我的醋。心里不仅没有反感,反而有些窃喜,这不证明小欢的心里还是喜欢我的吗?

我故意不做解释,双臂紧紧抱住小欢,不让她回到病房。

“快躲开,这里是医院,你不怕人看到,我还怕呢。”

我吓得松开小欢,她不管不顾地走回病房,又回到李伟的身边,毫无情义地把我一个人抛弃在医院的走廊里,刚刚回暖的心窝窝,又一次被扔到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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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这一天,我送完外卖,刚回到餐厅,发现两个警察正在和老板娘说话,我的脑子“轰”的一声,就感觉天旋地转,心想,坏了,警察真就找上门来,虽然我没有做任何错事,童年对警察的印象还是深深烙记在脑海,对他们本能的就有了畏惧感。再一个,我现在和郝进并在一条线上,可以说是两个嫌疑人,而他却有着很深的背景,没有充分的铁证据,相信警察是不敢轻意动他的,而我就惨了,一个小小的蚂蚁,谁想踩上一脚,就可以要了我的小命,在这关系到破案率的问题上,相信警察是不会随随便便放过我的,何况他们还有李伟的推测。想到这里,我特别恨李伟,你个恩将仇报的东西,平时我把你当做好哥们,关键时刻就把我卖了,也不用你那有限的智商好好想一想,到底有没有可能是我做的!

老板娘把我介绍给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就对我说:“有件案子和你有些关联,请你跟我们回警局。”

另一个警察先一步上了停在门口的一部民用轿车上,我和后边的那位同时坐到了后排,看样子,他们真把我当成了嫌疑犯。我想跟他们解释,本来头脑里好多话在那里等待着,到了关键一步,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有在心里做着安慰: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到了派出所,进了一间单独的小屋子,两个警察坐在我的对面,前面有张桌子,而我只有一条长板凳,好象是审训室一样,我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嘴唇开始抖动起来。

“知道为什么请你来这里吗?”

我想说:“我交待,我什么都交待。”可是,仅剩下的那点可怜的理智提醒我:你在做什么?你是犯罪分子吗?你想替郝进顶罪吗?

“我知道!”最后终于吐出三个字,声音却是在颤抖,把自己都吓住了。

“说吧,老实交待,争取宽大处理。”

那位和我一起坐在车后排的警察严肃地对我说。

“不是,真的不是我干的。”我吓得尿液都要流出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站起来,只不过两个警察分明看清了,我的双腿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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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两个警察互相对视了一眼,又都同时点了点头,然后另一个说道:“坐下,把你干的好事,慢慢讲出来。”

说完他就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我坐下去,本能的,因为我的体力坚持不下去了。

“警察同志,相信我,真的不是我干的,你们去找郝进吧,一定是他干的。”

我不用经过大脑,只用嘴皮子就能回答警察的问话。

警察说道:“是你指使的?郝进和你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我不认识他。”

“还嘴硬,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再不主动交待,就没有机会了,你听懂了吗?”

“警察同志,我根本不认识郝进。”我又一次想要站起来,下意识里觉得那样说话会有力量,只是身上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支撑了。

“看样子不给你点颜色,你是不老实。”这一回轮到那个警察站起身来,他凶巴巴地走近我的身边,用食指点着我的头,狠狠地说道:“老实不老实?”

我吓得回答:“我老实,我老实!”

警察说道:“说!”

我又回答道:“没什么可说的。”

警察气得满脸涨红,也不用瞄准,照着我的脸膛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我的身子没有摇动一下,就直接倒在了地上。

“想演戏是吧,小毛崽子,让你有个印象,进了这里,就得老实交待,别的出路没有!”警察又用脚踩到了我的头上,咬着牙训道。

我的心慌乱起来,不知道怎样应付,在学校里,老师也没有教过,到了用场,什么招法也不灵了。

“我的忍耐性是有限的,再给你一分钟考虑。”

我的眼泪流下来,刚才那一记耳光实在打得有力度,脸上火烧火燎的,如果睁开双目,就会感觉周围金光四射。

可能那个警察真的没有耐性,在我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又照着前xiōng踢了一脚,我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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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小欢到派出所接我了。

所长也笑眯眯地露面了,一个劲地向我赔着不是,说打人那个所谓警察是临时工,他一定请示领导,对他的不当举措做出最严厉的惩处。

我从另一个世界转回来,不清楚他们在我面前演得是哪出戏,当xiōng部一阵巨痛来袭时,我才觉得自己还活在地球上,潜意识里,到了茫茫神野,人家用照心镜在我的身上一晃,就把我给退了回来,给出的理由却是:在地球上的罪还没有遭够,身兼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我用手捂着xiōng口,暗暗运着气,想把痛苦顶回老家去,小欢也赶到我身边,撩开我的衣衫,看到xiōng部有了淤血,气愤地冲所长怒吼着:“你们是人吗?看把我老弟打成这样!我要告你们!”

所长也脸露愧色,亲自给120打电话,然后看了一眼身后那个打我的警察,训斥道:“是你打的吗?”

那个警察,啊,不,他是临时工,马上跪在地上,用手掌狠狠抽打着自己的脸部,嘴里不停地唠叨着:“我该死,我该死。”

所长问他:“你是用哪只手打的?”

临时工说:“我是用脚踢的。”

所长二话没说,上去就是一脚,那个临时工“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用双手捂着xiōng口,脸上的汗珠立马就滚下来。

眼前的一切,唤醒了我的记忆,我想起来,不久的一刻,自己也是被这个人踹了一脚,只是没有他那么痛苦的样子,而是没有任何疼痛地进入了另一个生命状态。但是,现在醒过来,却感到了极度的惨痛,不仅仅是**。

“应该开除他,他是警察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小欢还是没有解气,咬着牙恨恨地说道。

所长马上点着头回道:“开除是必须的,在我管他之际,我要让他懂得,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吞!”

“所长,饶了我这回吧,我也是为了所里的破案率啊。”那个临时工这时候也顾不上疼痛,伸出一只手向所长伸着,象一个几天没有吃饭的乞丐。

所长向他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让他向我求情,只要得到我的原谅,所长那道关只是虚张声势。

临时工也真灵巧,马上领会了所长的意图,把那张乞求的脸面朝向我,身体成标准地跪势,胆却地求着我:“请你大人有大量,饶过我这一回吧,你让我做出什么样的赔偿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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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小欢又开火了:“你这种人就不配在派出所里做事。”

我看到小欢的样子,心里有了底,难不成她动用了亲婆婆的关系,要不然,怎么会有天地大的转变,想到这里,心中没有一丝恐惧感了,对眼前的临时工,曾经伤害我的人,恨不能一刀宰了他。他刚才说什么,叫我大人,娘的,我才不会生下这么个败类,连只狗都不如,看看当时对我那种凶劲,再瞧瞧现在的损样,真不知道他是不是托生错了,出生的时候,接诊的大夫是不是来了尿急,把母狗当成了人,回来的时候,竟然把他接生出来,斗转星移,却变成了人的形象,可是,骨子里,还是一条下践的狗,只不过不吠起来,没有人能够认识他。

“是啊,我不配,求你们了,我会好好做人,求你们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那个临时工又把脸面转向了小欢,好象重新找到了能够救命之人。

我更加来气了,一个没有原则之辈,如果再下几份功夫求我,没准我会开开慈悲,饶过他这一回,现在,看到他这个狗样,就坚定了我的信念,从大的方面说,为了以后没有可怜的人裁到他的手心里,从小的方面,心中的气愤无法平复!

我没有正眼看过那个临时工,以前只是出于对警察的惧怕,现在有了靠山,也敢瞪着大眼睛藐视他,在他求小欢谅解之时,我却有了意外发现,他穿的警服怎么没有警徽,我又看了一眼所长和另一个人,他们却都有,我突然明白了,所长是没有撒谎,他是一个临时工,一个冒牌货,想到这里,我有被人欺骗的感觉,我就问所长,派出所里不应该有临时工啊,我做为一个门外汉,也多少懂得一点常识,警察是特种职业,要通过警校毕业才可能正式上岗,那么眼前这位,哪道是一个特例?

所长好象找到了爆破口,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说是临时工,也不是标准的词汇,但是,就目前状况来讲,也定不了什么准确的名词用以形容他的存在。这真是个特例,全国难寻,竟然让我给遇到了,所长开着玩笑说,我应该去买彩票,一定会中奖。我苦笑了笑,心想,我不是中彩而是挂彩,那么好的天大之事,怎么会留给我,但是,我没有打断所长的讲话,听着他继续下去。

所谓临时工的爸爸是一位即将退休的老警察,考虑他的儿子没有正式工作,就准备破个例让他来接班,这不,就让他来所里先跟着学习学习,可是,好的一面没有学到,坏的一面却让他发扬光大了,虽然他在学习期间不给他开工资,但是,他触犯了条例,就应该坚决处理,出了此事也好,省着他要是成了真正的警察,做出坏事来,可就给警察队伍抹黑了。

好吗,我成了立功者了,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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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这时,医院的救护车开来了,车警声还在响着:“完了,完了,完了。”所长马上迎出门,把医护人员请进来。

小欢双手搀扶着我,我改变了主意,向她说道:“我没事,我不去医院。我一个苦命之人,没有那么娇贵,就是想去死,也无法做到,因为我还买不起墓穴,也许以后永远都买不起,因为它会不停地涨价!”

小欢的气愤还没有出尽,好象对那个临时工说的似的:“为什么不去,你在医院里住着,想什么时候出院,就什么时候出院,反正有人出住院费。”

那个临时工马上反应过来,从地上爬起来,也上前要搀扶我,我把脸转向一边,身子也躲开了那双肮脏的手,他也没感到尴尬,好象逆来顺受已经成为习惯,感觉到,他的脸上浮起温顺的表情,嘴里还在请求着:“你就放心住院,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

我听了他的话,不知道哪来的火气,大声骂道:“放你奶的狗臭屁,把我当成你了,我不住院,你的钱我还赚晦气!”

临时工把可怜虫般的目光投向了所长,所长也没有让他过于难堪,接过话茬儿,向我说着:“都是所里出钱,你就放心去养病吧。”

我一听,更加气愤,好吧,私人打人,公家出钱,那还要不要纳税人的命了?不过,面对所长,我还是有那么几分原始的恐惧,没有顶撞。

所长也到了我的面前,双手搀扶着,这时,医护人员也把担架抬过来,我一听那车警声还在叫着:“完了完了完了。”虽然我不信那套乱七八糟的东西,此时此刻,听着多少有些不顺耳,就做出平生最坚决的执著来,冲着她们说道:“我说过,我不去医院。”

说完以后,感觉心中特有成就感,我一个小人物,也有扬眉吐气的一天!

所长见我很坚定的样子,知道我身体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只好让医护人员撤出去,走到我的面前,小声地说:“你先回去,等待我们的安排,我要请示领导,给你赔偿,还要给这个临时工做一个最严厉的惩处!”

小欢马上说道:“必须开除他,不然,我们不会放过他的!”

那个临时工又跪倒在小欢的面前,一个劲的磕头,嘴里也不知道念叨什么。

“好吧,就这样,我派车送你们回去。”所长想要速战速决,在派出所闹的时间长了,会不会引来记者,那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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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我正在餐厅和老板娘闲聊呢,那个临时工领着一个老警察走进来,我想,他一定是来找茬的,不由心里有些发虚。

那个临时工却露出了献媚的嘴脸冲着我点头,我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那种奴性,马上就有了底气,心想,我可不是草根,动起根子来,你不是我的对手!我自豪地想起了小欢,还有那个始终躲在背后默默帮助我的小欢的亲婆婆。

“大哥,我是来向您赔礼道歉来了。”

那个临时工一步三点头的蹭到我的面前,老板娘赶快站起身来让座,我却故意不起身,看他怎样往下表演。当我坚持不下去之际,我就会强迫自己,想想小欢的亲婆婆。

“这是我父亲。”

临时工回身指着那个老警察,就算给我做了介绍。

老警察马上笑呵呵地冲到我身边要和我握手,我本来想出他个洋象,可是,骨子里的阿q精神却在做怪,努力坚持了几秒钟,还是最终没有坐稳屁股,站了起来,同那个老警察,临时工的爸爸握了握手,然后,头脑又一次冷静下来,也没有搭个话,就一个人自顾自的坐回到原处,搞得那个老警察一脸的尴尬。

谁让他搞出这么个败类儿子呢?如果他没有穿警服,我也可能手都不会同他握一下,没有时间答理他,影响了我和老板娘的闲聊。

你以为你是李刚啊,想让儿子打人就打人,想让人和解就和解。打人一把掌,就往人的嘴里放入一颗糖果,然后还要人笑着吐下去,再向你说声谢谢。

还是老警察有经验,可谓见多识广,见我这般无礼,反而更加对我亲近起来,他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中华牌香烟,把其中一根抽出三分之一,然后双手连同烟盒递到我的面前,说道:“兄弟,请吸烟。”

我有些想笑,又强自忍住了,不能太过火了,人家也没有惹你,而且身上还穿着正规的警服,还是见好就收吧,侥幸有人救了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还是不要再多一事的好。可是,我又礼貌不起来,看见他的儿子,我就想杀了他,只不过是在心里痛快痛快。

那个老警察见我没有反应,又笑着说道:“烟不好,兄弟,给个面子吧。”

这烟还不好呢!你想吸九顶自尊啊?如果那样的话,把你传到网上,肯定会有人调查你的祖宗十八代,只要深入细查,不会查不出来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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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我乐了,用手把他的香烟推了回去,说道:“我不会吸烟,你还是自己吸吧。”我想,他们父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儿子管我称呼大哥,父亲管我招呼兄弟,那我们三个凑合到一处,乞不是哥三儿?

这样,我还吃亏了呢,虽然我命苦,但是也不能和他们并在一处吧,看在他儿子做人的原则,他做老子的也不会好到哪里,他们是人类的害虫,我就要成为“101杀虫剂”。当然,我是在误打误撞,把**年代的精神渗透进来,那时候讲究的是,父亲英雄儿好汉,我正好反过来使用,犯了右倾主义路线。

“这样,兄弟,我们是来赔偿的,我们先给你五十万,你要觉得不够,我们就先打个欠条,等回去我们把房子卖了,再给你补上。”

老警察回身看了一眼儿子,儿子就把手里的提包放到桌面上,拉开了拉锁,一捆捆崭新的人民币映入到我的眼帘。

这种场面,我在电影里看到过,两派大佬,来到一个废弃的仓库,一方就这样当着大家的面打开密码箱,里面整齐地排满美金,另一方接了过来,递过去一个相同款式的箱子,里面装满了白面,接收的人用一只手指戳破一个白色的袋子,手指头就沾满了白面儿,然后伸到嘴里尝了尝,向自己的老大点了点头,双方各自退出。如果我当导演的话,会在那个人尝完以后,加上一句:“遥稀!”这样听起来就比较过瘾。

在现实生活中,我头一次看到这么多的钞票,神情都有些恍惚了,我真想用手去摸一摸,听说这些钱已经要归我所有,我的心就往外边跳,想要跳出我的穷困的躯体。难道我的血液里也留存着汉奸的基因?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父母究竟是谁,他们的前辈里有没有人当过汉奸?

“你也体谅一下,做父母的心,我们就这么一个儿子,打他从小,就不爱读书,把我逼得实在没个办法,只有我用自身的一个名额,来换他一个临时工的工作,现在,又要失去,我真有死的心情啊。兄弟,你也有父母,就是看在你父母的份子上,就放过我儿子一码吧。”

老警察说到动情处,眼泪真的流下来,看情景,他动了伤心处,我也被他的泪水打动了,想要答应他,可是,他提到我的父母,又勾起了我的反感,你是在嘲笑我吗?知道我从小就没有了父母,还在我的面前提他们,是成心的还是怎么着?看我可怜是吧,你儿子不是更加可怜,我又一次想到他儿子打我时的时刻,心血直往头上攻,我没有勇气打他,我怕打不过他,从小到现在,我没有打过任何一个人,现在反而受别人的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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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我瞪着仇恨的目光看着他的儿子,手掌已经变成了坚硬的拳头,我真想让他也切身尝一尝挨打的滋味。只是他有老爸护着,可能没有人打过他。

老警察真是明察秋毫,他没有放过我的一丝一毫的细节,看透了我的心思,马上说道:“你要不解气,就当着我的面,狠狠教训一下他吧,就当是帮我的忙,我从小没有教育好他,现在他伤害了你,也要让他受到相应的惩罚!”

我看出来,老警察说出的话是出自于真诚,可是,我又想到,如果我没有小欢的亲婆婆出面,会不会被打死在派出所,会不会被下个结论,突然暴病身亡?

我整个人都震惊了!

我不能让这个无耻之徒进入警察的队伍,钱是好花,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还年青,我还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赚,想到这里,我理直气壮地说道:“还是收起你的臭钱吧,你以为钱就能买来一切吗?我的伤害不是身体上的,那是用钱无法补偿的。”

老警察流着泪苦苦哀求:“兄弟,我这辈子没有求过人,这一回,我求你了,只要你答应原谅我的儿子,我会为你做一切事情!”

他的话发自肺腑,我想,我要是让他去杀人,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因为他手里有枪,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有个铁饭碗,拼了老命也在所不辞。

但是,我突然又想到了,一个临时工,犯得着下这么大的血本吗?我就问他,他好象看到了一点希望,马上回答:“先当一段时间的临时工,然后立功了就会转正。”

我更加害怕了,想到了他对我那么凶的直接原因,他不是为了派出所的破案率,而是为了自己早日立功,好最终能够穿上那身耀眼的警服。

“你把你的钱和儿子全部带走,我以后想要过安静的生活,不希望受人打扰。”

我明白了一切,不想再和他们纠结下去。

“兄弟,你再好好想一想,不够的话,我再去想办法。”

老警察就差下跪的份儿了,我见到他那种不知节制的状态,心里更加害怕了,多年的风风雨雨,没有把他的品格磨练出来,如果有重要的案子交付到他的手中,那过分的私心,会不会造成冤假错案?

我又开始怀疑他手中的金钱的具体来历,又想到,他还要卖房子,这不就说,他还有多余的房子,那么,他会有多少套呢?几套还是几十套,如果他真有几十套房子的话,就坏事了,他会更加有恃无恐,儿子惹麻烦了,他就卖掉一处房子,那不是要有几十次犯错误的机会吗?想到这里,就是他提供的一座金山堆在面前,我只有远远躲开的份儿,因为我怕金山一旦倒塌,会把我可怜的小身躯埋葬里面,不过,有一点好处,就是死去到了另一个世界,不用购买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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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还没到饭口的时间,我跟老板娘请了二个小时的假,把小欢约到花香鸟语的公园里,我想跟她商量一下,怎样感谢她的婆婆。

虽然我没有跟女朋友约会过,小欢在我心目中算不算女朋友,我把握不清,只听别人说过,约女孩子时,男孩子一定要先到,而女孩子都故意迟到几分钟。

先不用纠结小欢是不是我的女朋友的问题,我约了人家,就得提前到达。

骑上我那辆公用单车,你可不要说我滥用公车办私事,我可是得到老板娘的许可啊!我就急急忙忙赶到公园。

在巨大的**石膏像前,我却看到了小欢欢快地样子站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手表,离约会的时间还差半个小时,小欢居然来得那样早?我一时紧张,已经语无伦次:“对不起,我来晚了。”

小欢笑着说:“你现在变了,变得越来越虚伪。”

我把单车立好,站在小欢的身边,没有听懂她的意思,只是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望着她,她的俊俏的脸蛋在放着光彩,把我的眼球吸了进去,无法自拔。

“不是你迟到了,是我来早了。”

小欢看着滑稽的我,乐得前仰后撅。

我真是见忘,刚刚看过手表,然后又说出这样可笑的话,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好在小欢是我打小的玩伴,没什么客气,就当逗她开心好了,于是,我也开心地笑起来。

“今天怎么这样有闲心,约我到公园里幽会?是不是有不良之企图”

小欢故意用那样夸张的眼神盯着我,好象要直透我的心腹。

我的脸膛红润起来,朦胧中好象真有着不良的企图,当自己的心事被人看穿,特别是男女方面的,你能体会到。

我被小欢耍得真就忘记了来此的目的,周边都是游玩的男女,他们显出很亲热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关系不一般,而我和小欢,在别人眼里,一定是刚认识不久,一艘航空母舰没有入港。

小欢却显得很大方,一投足一举手都会显出很随便的状态,给人以很舒服的感觉。

小欢主动挎起了我的右臂,象一对情人那样,漫步在公园的甬道上。

我渐渐适应了,觉得生命是多么美好,我愿意让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

一阵阵的尖叫声打破了心中那片宁静,半空中,有情人坐在高空车里,随着机械杠杆,做着三百六十度的大翻转,当头冲地面时,都会刺激得狂叫起来,我的心也被提到了嗓子里那儿了,担心他们会掉下来,摔成一堆堆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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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要不要玩一玩?”

小欢满脸放着光彩,看得出来,她的好奇心被激发出来,她的胆子从小就比我大,这是她清楚的,此时问我,好象在将我的军,我没有了退路,为了小欢,豁出去了。

我买了二张票,握着小欢的手,加入到等待的行列。

机器终于落地了,我看到每个人的脸上都在充血,有的情绪异常兴奋,象打了激素一般,有个女孩子,解开保护带时,竟然扒在地上,半天起不来,我的心又一次揪紧,腿在打着抖,神经绷到了极限,如果谁在此时此刻拍我一下,想必一定崩溃!

我马上拉着小欢的手说:“小欢,我不玩了,你要想玩,只好自己上了。”

小欢本来兴致勃勃的样子,看到我的退缩,脸上明显写满了不愉悦,她还是有历练之人,不象儿时那般好强任性,没有强求于我,而是用力攥了一下我的手掌,把我带出了队伍。

我身上的冷汗都流下来了,小欢也知道我的弱项,笑着同我说:“大男人,以后要多加锻炼啊?”

我歉意地对她说:“你是知道我的,从小我就有恐高症,还是你去玩吧,我在底下为你加油。”

小欢用手打了一下我的xiōng部,好象验证一下那里是不是纸糊的,笑着说:“一个人上去有什么滋味,还是在地上随便走走吧,这样心脏会踏实,再说,你找我来,也不是单独玩的吧,一定有什么要事跟我说?”

我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用手掌狠狠拍了一下脑门,真是该死,我怎么会忘记正事呢?

心里也找到了答案,不是我自持度不够,而是小欢实在太漂亮了,以前怎么会没有发现,这样一朵鲜花在我的身边,从含苞到开放,我竟然没有丝毫觉察,是不是也印证了那句古话,身边的山脉再高也不会觉得,总是看着远处的山岗是最高的,而一旦费尽心血奔到它的身边,停留久了,偶尔抬头看向远方,又觉得曾经待过的那座山脉才是最高的。

我就在心里琢磨着,如果真把小欢搞到手,会不会是乱-伦?

我运用上所学的知识在默默分析着,从心理上讲,应该算是吧,但是,从生理上来论,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但是,我又奇怪地想到了另一个层面,从心理上来评论,属于人类的领域,从生理上来评论,肯定属于动物的范畴,那么,我是人类还是动物呢?

一时半会儿,真就无法抉择。

但是,有八成的愿望,自己最好成为一只凶猛的老虎,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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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小欢拉着我的手,向一处安静所在走去,那里有一个木质的长椅,四周被松林环绕,取闹中取静之意,所谓大隐隐于山,小隐隐于市,而这里,恰好是中庸之道!

她也好象在心里合计着什么,难道她也有了我心中的那种困惑?

坐到长椅上,我们靠得很近,已经能够闻到小欢身上的玫瑰香气,这一回却是那种单纯的味道,只不过比起小时候,要更加香浓。

联想,是人的功能之一,它给过人快乐,也给过烦恼。而此时的联想,却来的不是时候,它让我想起了李伟,他们居住的出租屋,寻欢作乐的私人密室,只是在我不小心的状况下撞到了,当小欢穿着睡衣出现在我的面前时,她的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却是混合的,现在回味起来,用上世界各种语言,也无法描述那种心情之万分之一。

我恨李伟,他的受伤也无法抹去我心中的创面!难道这就是上苍给人类的公平做出隐密的调节吗?我不希望这样,他的外在伤害,永远抵不平我心灵的伤害,如果有可以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毫不犹豫地代替李伟,代替他去用皮外之苦。

由此,我又想到了,那个公平使者,百分之九十九会是郝进!我对他的感情是复杂的,有百分之一的成分是感谢,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分是仇恨,因为,他在李伟之先就对小欢实施暴行!而他们两个雄性又有着共同点,对于我来说是强大的,一个是身体方面的,另一个是势力方面的。

我强迫自己,把他们从脑海中挤出去,不想再让他们打扰我此时此刻的心境。

我看了一眼身边的小欢,她正笑着和我对视,清澈的双眸里流淌着水波,象家乡的泉水,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上到半山腰打柴,口渴之时,就会伏下身子,用双手捧起清凉的泉水喝上一顿,当满足地抬起身来,体内的疲惫已经烟消云散了。而此时此刻,我又产生了强烈的饥渴,但是却和小时候那种饥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不知道一旦喝下去,会不会解除身心的疲劳感,还是会越喝越渴,最后到不能自拔?

“想什么呢?”

小欢温柔地把散发着香气的头颅轻轻地靠到我的左肩上,也不去关心我的回答,感觉到了她内心起了波澜,我的魂魄就飞出了躯壳,带上了小欢的那份,共同飞到了开满桃花的仙境,这里四处静悄悄,风儿吹到面上都不会感觉到,花香却总是围绕,可奇怪的是,满是桃花之境,空气中却漂浮着玫瑰花的味道。

不知不觉中,我深吻着小欢,她却很主动地配合,渐渐地却双腿骑到了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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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一阵美妙的音乐传来,我更加陶醉了,我细心聆听着,还听清了歌词,那不是我最爱听的歌曲吗:爱情不是你想买就能买。

“你的电话。”

小欢放开了我的嘴唇,惊醒了我的美梦,我慌乱地到处翻找手机,还是被小欢先拿到了手,她按下了接听的键子,就把手机贴到了我的耳边:“小栾,快到时间了,你还没有回来啊?”是老板娘的声音,我浑身打了一个激灵,那可是我的衣食父母啊,我怎么会忘记时间呢?一定是快到送外卖的时候了。

我慌乱地应付了一句,才感觉到,自己已经气喘吁吁了。

小欢闭掉了手机,有些生气地说道:“她怎么会叫你小栾,还那么亲切的声调,是不是你们有什么情况?”

我直愣愣地盯着小欢的双目,彼此之间,离得是那样的近,虽然都在直视,可是,却无法看清对方。

还是小欢开口了:“告诉她,你辞职不干了!”

我一听,吓出一身的冷汗,不干?那我吃什么,穿什么?出租屋又快到交钱的时候了,我又拿什么去应付?

小欢好象看出来我的心思,又说道:“让我婆婆给你找一家象样的单位。”

我这才想起来,我此行之目的,马上问道:“小欢,你婆婆帮了我这么个大忙,我该怎么报答她呢?”

小欢笑着说:“你有什么?人家什么也不缺!”

我着急地问:“那怎么办?”

小欢停顿了半分钟,调皮地说着:“那就用你的身体。”说完,她竟然狂笑起来,我有些生气了,我们再熟悉,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

“我是跟你闹着玩的,你是我的,我怎么舍得呢?”

好吗,小欢却反客为主了,她成我的主人了,这句话应该从我的口中说出,真是世界变化快,不过,我虽然没有钱,可是男人的尊严还是有的,我真想用力把小欢推倒在地上,然后用脚踩住她,说一句:“你才是我的,我让你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的阿q精神又发做了,只是在心里活动活动心眼,要让我做出来,上天再借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何况,我真心喜欢小欢了,可是,我的现状,又不能说出口,一方面,小欢有自己合法的男人,虽然她不爱他,只爱他的钱,可是,我连最起码的钱也没有,用什么来爱小欢呢?难道让她同我去住那个狭小的出租屋吗?同我一起受尽人间的痛苦?她真要同意,我这一关可是无法通过!

“答应我,回去把工作辞了,大不了我来养你。”

小欢没有嬉皮笑脸,这一回,她来真的了。

“怎么可能,我是男人,你想让我吃软饭啊?你也太小看我了吧?”

我终于开口了,把话说得字正腔圆。

“那好吧,我回去就给婆婆说,让她给你安排个象样的工作,那时候,你就可以养我了,我愿意吃你的软饭。”小欢说完竟然嘻笑起来。

“对了,你婆婆是什么来头,能跟我讲讲吗?我已经满头雾水了。”我发现,这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好吧,你先回去辞职,下回见面,我再给你讲个迷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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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我把单车蹬得飞快,因为前方有我的目标!老板娘正等待着我去送外卖呢!人只有心目中有了目标,行动起来才会全力以赴。只有在此时,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体内的潜能。

我的头脑与体力却分开了,总是在想着小欢,她好象是我的影子,不管黑夜与白昼总会跟随在我的左右。

我先回味着我们见面时的温柔,然后又自己吓自己了。多亏没把小欢约到出租屋里,面对今日的攻势,我和小欢独处一室,很快就会缴械投降!

我佩服古代圣贤们,面对女色而不动心。又想到一个故事,一位老和尚和小和尚,一起走到小河边,横在面前的小桥很狭窄,在通过桥面的时候,对面也来了位美丽的少妇,三个人在河的中间停住了,原来少妇见桥面过于狭小,怕碰到老和尚的身体,关键一点,是怕自己掉进河里,成为真正的“湿人”,只好羞红了脸面杵在那里,老和尚毕竟修炼了多年,身上也有些功底,只好伸展双臂将那位少妇抱过身后,然后两个人就顺利地过了桥。小和尚在后边走着,总是想不开,出家人不是不能接近女色吗?何况还那样亲密地拥抱,比现代板的见面礼还进了一步呢!没办法只好开口,问道:“师傅,您刚才抱了那个女人。”师傅笑着对小和尚说:“我早就放下了,你还是没有放下。”

真的,我无法彻底放下小欢,也不象那个小和尚那样,见到女色起了点意-yín,她就是我脑海中的一个固定的念头,好象生下来就写入到了我的程序里,不定何时就会浮出水面,搅扰我一番!

但愿不是电脑病毒!

我就会自己跟自己辩解,人家有男人了,就不要再对人家有分外之想。另一个自我就说,爱情是没有任何局限的,只要心灵相通,爱的举动就不会止步。

我晕了,怎么会扯出爱情来了,这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之事。想到这里,我又联想到刚刚同小欢的亲吻,那么我们俩个,谁会是驴唇,谁又会是马嘴呢?我无法分清。

女追男隔层纸,男追女挡面墙,小欢的意思我已经看出来了,只要我们有了机会,一定会擦出火花的!只不过,我分不清楚,这算不算是爱情。

李伟还在医院里住着,小欢的白日就空下来了,她难道是让我成为她的一个替补队员?我不敢再往下深思,现在自尊心已经受到了挑战,我不能继续伤害它!

我又有了突发奇想,史根白天不是也空着吗,他在干什么?他会忍受寂寞吗?一个有钱人,不会让自己的生命静好死水!

当单车停下来时,我已经到了餐厅门口,我有些愕然,回想起刚才的路上,一点行驶的印记都没有,我只能感觉到自己的车速很快,而头脑却在开着小差,身边就是高速行进的汽车,我又是一具行尸走肉,如果哪位司机是没有经过考试就拿到驾驶证的话,被我刚刚偶遇,相信一定会擦出火花,那可是金属之间的撞碰,人家是铁包肉,而我是肉包铁,那可悲的结果是不敢相象的。

我惊出一身的冷汗,在心里庆幸,好险啊,下回可不能这样分心。

老板娘却笑着对我说:“小栾,还傻站在外面干什么?”

我瞪大了眼睛,看到老板娘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知道刚刚失态了,马上红着脸说:“啊,没什么,我回来晚了,有些难为情。是不是耽误了时间?”

从心里论,我真舍不得这份工作,但是,深究起来,又有着自责,我怎么有女性的性格,还有那么严重的怀旧情愫,是不是对每个接触过的女人,都会有一种淡淡的思念?

临时又下了个决定,在小欢的婆婆没有找到好的工作之前,我是不能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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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方明来电话了,我才觉得还有一个好哥们,被冷却了,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

他兴奋地告诉我,在南州市找到份好工作,月薪八千元以上,让我也过去,那里正缺个帮手,来晚了,好事就会被别人挤去。

我的烦乱之心被重新激活了,我不能继续在小欢的身上纠结,我和她在一起是没有好的结果,搞不好也会成为李伟第二,关键是,人家组建了家庭,我不能成为婚姻的杀手,俗话说的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对情。小欢跟史根有没有情那是另一回事,从法律上来论,人家可是合法夫妻,这才是事实!想到这里,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当从悬崖边移开时,人才会有那种后怕感。

我也不想欠小欢婆婆的人情太多,那样的话,真就成为我以后的人生最大的感情包袱!一个男人,要想飞得远飞得高,就得轻装前进!

我很快做出一个大的决定,去找方明,和他同肩作战,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小欢的话语得到了肯定,我终于把送外卖的工作辞掉了,但是,不为了她,而为了我自己。

我回到了出租屋,想把剩下二个多月的租金退回来,老板娘拿出了合同,那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提前退房,租金不退!

字是没有感情的,可是人总有心啊!我一个学生,赤手空拳出来打拼,容易吗!你也不缺那点钱,还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甚至于还能多收一些租金,别人是不会象我那样跟你在可怜的那点租金上面磨来磨去的。

不过,老板娘还是微笑地冲我解释,这二个月的房子给你留着,你到南州如果做的不开心还可以回来,漂泊的人在外头,总希望有个避风的港湾,那么,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就这样默默地为你守候!

听得我都要流出眼泪来。我想,如果租金用完了,你的小屋还会为我默默守候吗?心的小屋是躯壳,小弟弟的小屋,是我可爱的女人,可是,整个身体的小屋在哪里呢?出租屋只是临时住所,注定了我的身躯到处漂泊,四处寻找!

成熟的女人真会说话,她可以一方面狠心把你的钱拿下,另一方面还可以笑着冲你说出有感**彩的语言,象个蜘蛛丝那样,缠住你,让你有苦说不出,最后还要感谢她。

也好,我的行李也没地方存放,虽然两个月的租金可以买好几套这样的行李,但是,那是两码事,就象女房东说的那样,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我还有个避风的港湾,虽然屋子不是家,但是,它可以在黑暗里暂时收留我的躯体,那么心灵呢?她会飞,就让她自由翱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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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我登上了南下的列车,才给小欢打了个电话,她先是问我,今天是不是愚人节,我在想,她怎么那么想过愚人节,难道她真的想天天被人愚弄吗?还是生活过得过于糊涂,连几月几日都搞不清!或者是一副大智若愚的姿态?如果真是后者,乞不是对我起了不满之心!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既行之则安之。然后听到火车轮子的震荡声时,小欢就开始伴奏了,象小说中的妈妈那样,儿行千里,总有说不尽的嘱咐和挂念。

我此时才明白了,我为什么对待女性都会有一丝缠绵,那是因为我没有获得过母爱!

听了小欢的话,心中又升起些许的不舍,我是不是太绝情了,这样对待小欢是不公平的,她会再一次恨我,那后果,也会象以前那样重演,也会再去认识张伟,王伟,或者何伟!

我的心象被文火炖熬着。我在为自己解脱之时,也想到了小欢将要面对的痛苦,我真不想让她也来承受心灵的磨难,象我这样。只不过,我是男人,她是女人,在承受力方面,说不准谁会更强些,只是希望不要把人磨成精神失常。

我真能做到彻底的解脱吗?如果能够做到,我为什么还要远离她?其实那就是一种无奈的逃避,也可能躲得越远,难受的程度会越高。

这时,有位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走到我的身边,问我:“大哥,这儿有人吗?”

我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一股混合的体香传入我的鼻腔,偷袭了我每处神经末梢,我精神一爽,把精力注入到眼睑,细心打量坐到我身边的女人,失望的情绪却给了我当头一棒!

我把头低下来,又恢复到失魂落魄的状态,一个称呼又重新在我的耳廊响起:“大哥!”我又抬转头向女人的侧面看了一眼,心想,不会吧,我现在有那么老吗?

女人见我总是在偷看她,也把笑容还回我,却吓开了我的好奇,我再也不敢去看她,怕自己的视觉承受不住,对待女人的笑脸,我奢望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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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火车快到了南州,方明也来过几次询问的电话,说是在出站口接我,真是好兄弟啊,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

方明和两个彪形大汉,把我招呼到一辆面包车上,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刚和方明分别一个多月,他就出息了,还拥有两个保镖,看起来,我也要时来运转了,在方明的罩子下,茁壮成长。

在车里,我和方明并排坐在中间部位,那两个保镖坐在我们的身后,司机是个瘦弱的小伙,一句话也没有,只管开他的车,象个受气包。

我们谈着在学校时的典故,又重点聊起了李伟的事,车子不知不觉就驶出了市区,见到车窗外,绿油油的庄稼,好象都吸足了养料,自豪地在微风中摇着身子。可是,车子走着走着,却离开了绿色,进入一片黄土地,而且处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我就问方明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这样荒凉。方明告诉我,这原来是砖厂,后来老板出事了,就一直废弃无人经营。

车子停在一排简易的所谓房子旁边,我下了车,听到房子里一阵阵呐喊声,不时又响起震天的鼓掌声,方明告诉我,他们正在上课,这里是公司的培训处。

我们走进最里边的一间办公室,胖胖的中年妇女笑着从她的老板椅子上站起来,同我热情地握手。两个保镖随手把门关紧,就标准地站在我和方明的身后。

“欢迎你,加入我们的组织!”

老板坐回到她的老板椅子上,笑着向我致欢迎词,我听起来,有些地下党的味道。

“方明跟我说了,你的名字叫史卓栾,是他最要好的大学同学,当然,好事都要先想最好的朋友,这里是最赚钱的地方,只要你个人努力,公司就给你个广阔的平台,不久的将来,百亿,千亿,甚至万亿的财富就会乖乖地听从你的指挥,你做好准备了吗?”

我的心开始狂跳,我不仅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的财富,包括在电影里,就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顿时,我就觉得自己已经重新托生一回,只不过,脑子有些晕眩,身子要倒下去,还好,方明不愧是我的好哥们,洞若观火,及时出手将我扶住。我想,他可能是过来人吧,当时听到这样的话,也说不定会有这样的表现,只是我无法想象,他一个人站在这么大的诱惑里,旁边没有人扶一手,正象刚才他扶我一样,会不会真的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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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好了,财富不等人,我们进入正题,你带来多少钱?”

我摸了一下口袋,里面只有二千元,这是我的全部家当。

方明马上跟我解释:“来这里,先交保证金,以后可以成为股份。”

我多少明白一点,成为股份,那不就是股东了吗?真没想到,刚来到这里,就成主人了,可是,我这点钱怎么会拿出手?

方明又说了:“一股八千元,你先交上,到了年底可能分红,那可要涨几百倍,比中国股票可利害多了。”

虽然我没有切身炒过股票,但是从人的嘴里,网络上也多少知道一点点,中国的股票根本就没有几个凡人赚过,他要用中国的股市来做比,那可就惨了,不过,要是几百倍的话,刨去股市惨烈的成分,也能翻上几倍吧。

我用手指向方明比划,他看懂了,马上说:“那就向亲戚借一借,好事可不等人啊。”

我小声说:“明子,你还不知道我吗,光杆一根,谁会借我啊?”

方明说道:“小欢,她不是嫁给了大款!她一个亲戚要顶一百个!”

方明是我的好朋友不假,可是,他不可能成为知己,他永远都达不到小欢对我的了解那样,小欢就是我肚子里的虫子,哪股气流是过热的哪根筋是粗的,她都知晓得一清二楚。此时此刻,方明说这句话,就不是很适合,我来此目的,一半原因是为了躲避小欢,想让自己清醒清醒,不能陷得太深,让我再跟小欢借钱,那不是小人的嘴脸,出尔反尔吗?

再说,小欢嫁给大款,那还不如说嫁给一个不健全的人好一些,史根不仅仅是身残,走起路来象海中的帆船,而且人格也是残缺的,他以折磨女性为最大乐趣,也不分老婆还是妓-女。在你方明的心目中,这可能是个可以用来炫耀的事情,可是,你也得为朋友考虑一下感受吧,我虽然不是她的亲弟弟,这一点也可能要成为大家面前的永久秘密,但是,某种情感方面,要远远胜过亲弟弟。你这不是秃头面前谈光子,矮子面前说矬子吗!要是遇到个脾气暴的,还不回敬你一个响亮的耳光?好在我是一个阿q一样的弱男子,天生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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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给小欢打电话,她会借你的,而且数额也不是很大。”

方明就是执迷不悟,本来看到我这种状态,就应该见风使舵,他到好,仗着我们是好朋友,愣是假装看不见,一条道路跑到黑。

我看了一眼女老板,她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好象我是一块喜糖,嚼在嘴里喜在心头。

“我看算了吧。”

我回了一句方明的话,又把脸孔冲着老板,发现她的微笑不见了,好象被风吹走了一般,露出了本来面目:狰狞。

我吓了一大跳,这也变化得太快了,简直不可思议,象刘谦的魔术。

方明的身体在发抖,好象意识到了暴风雨就要来了,他颤颤微微地冲我说:“还是主动一些好,不然我们可要受罪了。”

我奇怪地瞪着方明,见他再也不敢直视我的眼睛,我的心凉下来,再看一眼老板,她已经变幻成一个女魔,咧着一口大牙,随时都有可能冲过来咬我一口。

“按你朋友的话去做,这样对你有好处,到了这里,我们就敞开天窗说亮话,这是三不管地界,出了什么问题,连鬼爷爷都找不到蛛丝马迹。”

现在颤抖的人轮到我了。我才想起来,在网络上看到的消息,传销!

我深深体会到,人世间最美满的事情就是有一种后悔药。

我转过身去,两个大汉向我移来,都能够闻到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臭味。男人同女人真是不同,女人身上发出来的味道是香甜的,而男人的身上却散发着酸馊气。

“打不打电话?”

老板发出了最后通牒。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这荒郊野外,只要挖一个三尺三的小坑,就可以让我从空气中蒸发。

方明用胳膊碰了我一下,小声说道:“对不起,我也是被逼的,不然小命可能早就没了。”

我没有责怪方明,是因为我还没有那份多余的精力,在性命受到威胁时,人总有求生的愿望,这是首要反应!

我掏出了手机,拨通了小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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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老板已经为我编好了剧本,我只要照着说出来就ok了。

小欢竟然相信了,她答应马上把钱打到指定的帐号!

我有些犹豫,其中一个保镖就把我的手机抢了过去,然后关了机。我现在想要反悔已经不可能了。我在心里埋怨小欢,这个女人,真是智商太低,也不好好分析一下,就轻意相信了我的话,我要是大骗子,她不是就完蛋了?

这一回,我真就成为一个小骗子,只不过是出于无奈,好在钱也不算很多,回到她的身边,我再跟她慢慢解释,相信她一定会原谅我的。

我和方明被两个保镖送到一个十多平米的屋子里,光线不是很好,地面上坐满了人,有男有女,几乎全是年轻人,象我俩一样。

方明挤了个位置,让我坐到他的身旁,然后低声跟我讲:“只要钱打到老板的帐号,我们就会搬到有床铺的房间。”

我一听,有些失望,就问他:“不是到了钱就让我们回家吗?”

方明苦笑了一声,说道:“哪有那么容易,上了贼船,就别想下来,我们只有多骗一些人过来,才会有机会逃出去。”

我瞪着方明,真想狠狠地揍他一顿。

方明还跟我讲解,只要再拉过来人,我们就可以从他们上交的钱里面提成,这样一代一代往下发展,不久真可以赚到大钱。

我知道方明已经被洗了脑,我担心,小欢的第一笔钱打过来,他们也可以给我洗脑,以后做出的事情,就一定是方明这个样子。

一阵懊恼袭遍周身,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想一想,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会落到平民百姓身上,我真是财迷心窍,人生还没有迈步,就掉进了陷阱。

方明在我耳边说的话已经听不清了,我沉浸在无尽的海洋里。

夜色笼罩了大地,周边已经响起了鼾声,屋子里的空气极其龌龊,使我有些窒息感。方明也安静地睡着了,可能几天几夜没有拽住过梦的尾巴,我的到来,让他燃起生的**,我成为他的垫背者,他可以舒舒服服地入眠了。

我在想着对策,怎么才能逃出苦海。

外面传来咳嗽声,我知道那一定设了警戒,看管这么多的人,不会仅有两个保镖。如果拼着性命硬闯,肯定不是上策,真若那么简单,这里的人早就逃光了。

如果手机在身上就好了,我苦笑了笑,心里开着自己的玩笑,不知不觉就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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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两个保镖象提审犯人那样,把我俩从拥挤的房间带到女老板的办公室。

女老板满面春风般地看着我,说道:“史卓栾,你一进来,我就看出来你是块好苗子,继续努力,我准备提拔你当干部。”

一个保镖打开了我的手机,把一张白纸递给我,我见上面写着字,细细看了一遍,女老板竟然无耻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他还想让我打进卡里四万元钱!

手机在震荡,一定是在关机阶段,有人找过我,见无法接通,就发了短信。我的脑海里一个闪念,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我何不在打手机的当中,对小欢进行暗示?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狂喜,脸上也浮起了血色,象打过一针兴奋剂。

保镖查看了短信内容,对我说着,手机没电,来时匆忙又忘记带上充电器,今天刚抽出时间新买了一个。

他一边把手机递给我,一边又狠狠地警告我,不要耍花招,老老实实按照纸条上的意思打电话,如果说错一个字,小心失去一条腿。

我清楚,他们能干得出来,既然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别人的小命在他们眼里已经轻如鸿毛。

我在心里打着合计,权衡一下,哪边重哪边轻。最后,还是阿q精神占领了主导地位,我老老实实地按照上面的意思说给了小欢听,小欢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说马上打钱,然后,手机又被那个保镖抢了过去,关掉了。

女老板微笑地对我说:“你们换个房间,好好休息一下,等钱过来了,我请你们去市里,好好体验一下有钱人的生活。”

两个保镖把我们领到另一处房间,里面果然有了床铺,虽然象学校里的那样,上下铺排在一起,过道很狭窄,但是,和刚蹲过二天的那处房间比较,已经是天上人间了。

方明把下铺让给了我,他主动爬到了上铺,身子滚上去就不想下来,好象有睡不完的觉。

我已经上眼皮和下眼皮打架了,可是,心中有事,总也睡不踏实。我在为自己的临阵脱逃而看不起自己。本来是个好机会,心里也打好了谱子,保镖几句话就打消了我的主意,看来,阿q身上的奴性,是根深蒂固了。

我扫了一眼房内的部署,总共有十张床,上面全都躺满了人,好象处境都和我们一个样,如此推算,老板这几天的收入那可称为可观之至。想起刚才老板说过的话,要带我们去市里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真是无耻,脸都要比她自己的屁股还要大,骗了我们的钱,还要说请我们去享受,我们是二百六啊?有钱不会享受,非要等着你拿着我们的钱去消费?

我就是这样一副德行,事过境迁,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生闷气!

现在好了,债台高筑,如此下去,那还有个头啊?小欢也不是开金库的,她要还不觉醒,一接到我的电话就打钱,那不要了我的命吗?后半生可怎么过啊?我得给她打一辈子工了,是不是能还上债务,现在还保证不了。

我真就得当机立断了,不能再往深渊里钻了。

与其以后背着重重的债务过活,还不如现在有个了断!

我又一次在心底下着决心,大不了鱼死网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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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九人睡觉,有五个都响起了呼噜声,大白天的,把觉都消耗完了,到了夜静更深之时,难道他们还要打手枪?

我又想起在学校的时候,同寝室里有八个人,处得和亲兄弟一般,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秘密,每天都会交流到深夜,把自己多年的经历,如竹筒子倒豆子一样,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大家,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些留恋。

他们也没有个电话,个人都在忙前程,只是剩下我们三个人,苦苦挣扎在饥饿的边缘。现在道是好了,一个住进了医院,我们俩个却要同温以往的故事,只是失去了自由,象蹲在了大牢里,还要认人宰割。

我咬牙切齿起来,恨不能把方明从上铺拽下来,狠狠揍他一顿!

他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和我差不多,只是比我要幸运,父母双全,听说还有个妹妹,看到他的俊美的长像,估计他的妹子也不会差到哪里,那时候也没有那么多的邪心眼,没有仔细询问他妹妹的情况,如果岁数不是很小,介绍给我当老婆,也可以把他的欠帐一笔勾销,我们自然就成了亲戚,那不是好上加好!

想到这里,我看了一眼上铺的床板,仿佛觉得那上面躺着的人就是我的大舅哥儿,恨意消去不少,希望把方明弄醒,和他亲热地谈谈心,话话家常里短,象农村老娘们那样,把问题说到人的骨头缝隙里。

我想象着他妹子的形象,长着一双会勾人的眼睛,高高的鼻翼,象林志玲那样挺着,无论从正面看还是侧面看,都给人以清爽之感,关键是那张厚薄相应的嘴巴,红润而细嫩,只要轻轻吸吮一下,就会渗出水来,那才是人间最解渴之源泉。

我的思维是跳跃似的,想到美好的一面,必然会想到相对的另一面,在农村,贫穷的家庭都养不住十八岁的大姑娘,她会不会过早就许配给人家了,收了人家的彩礼,对了,方明正在念大学,他的学费会不会是这上面出的钱?重男轻女的恶习是永远改变不了的,用女儿出嫁的钱供儿子读书立业不是件光宗耀祖之事吗!

我翻了个身,强迫自己不要再往下折磨自己,又想起了小欢,此时此刻,她会躺在谁的怀抱里?她那么娇小玲珑,人见人爱的样子,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所以,白天的生活,她应该会过得很充实,不知道她自己是否意识到,好好把握。

我对小欢又多了一层依恋和不舍,还想着人家要好好把握,自己都没有把握好,小欢在身边呆了那么久,竟然还是个黄花闺女进城里,这不得不怪罪自己的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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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方明被我摇醒了。我不是有意的,思想受尽了折磨,身子板儿也不消停,在下铺滚来滚去,听着别人打鼾,反而刺激了脆弱的神经,何况现在又是晴天白日,若是躺在出租屋,那还真就能睡着。

方明把脑袋探给我,瞪着大眼珠子,好象欣赏马戏团里表演的节目。

我看着他的小脸,突然想到了他的妹妹,她们一定长得很相象,或者说,方明长得很象女人,其实,男女本来就没有太严格的区分,在母体的时候,说不定变来变去的,最后呼吸到了空气,才能定下来。

他妹子叫什么名字呢?一定是叫方暗了,两个人一个阳一个yīn,一个明一个暗,岂不是很遂了他父母的心愿?

想到这里,我扑哧一声乐了,方明以为我在跟他笑呢,马上也满面光彩,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也忘记了对好朋友做过什么错事。

“我以为你进入状态了呢,在床上翻来滚去的。”

这小子,满脑子都是黄色,看样子,从小到大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比我还要甚呢!

“想什么呢?还有那心思。”

我感到脸孔在发烧,好在床里有yīn影,相信他看不清楚。

“白天没事还不赶快补觉儿,到夜晚有好戏上演!”

方明鬼头鬼脑的小声对我说着,脸上满是期待。

“你没事吧,这儿离医院可远着呢,小心发病把你给埋了。”

我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样子,觉得很好玩,也忘记了他的不是,和他开起了玩笑。

“真的,晚上旁边屋子里上演活春宫,一折腾就是大半宿儿,而且是多人参加战斗,声音刺激着呢,包你听了没法儿睡觉。”

我来了精神头,象吸足了鸦片,想象着那会是什么状况,难道比出租屋里的那对还要精彩?

方明又给我讲起来,保镖到了晚上,就一起轮-奸骗来的小姑娘,把她们折磨得死去活来,你就做好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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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听了方明的话,就更没有睡意了,真是天涯无处不芳草,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还能听到让人振奋的声音,好坏事相抵,也就算打个平手吧。

我正在揣摩着,窗外却传来很强烈的嘈杂声,先是众多的汽车轮子的滚动声,刹车声,然后就是跑步声,屋子里的走廊也闹起来,好象是其中一个保镖发出来的声音:“良姐,警察来了!”

随后就是一阵狂潮,有人撞翻了椅子,有人踢倒了木质鞋架,男女惊叫声不绝于耳。

“怎么回事?”

我从床铺上弹起来,方明坐在床上,看得清楚,马上匆忙地说道:“外面全是警察!”

我一阵惊喜,心想,有救了,我以后就不会再增加债务了,我要马上回去,再也不想出外赚这些所谓的大钱了,我要生活在小欢的左右,只要在我最烦心的时候,能够及时地看上她一眼,心里就会安静下来。

警察如神兵天降,纷纷冲进了每个屋子,个个手里都举着手枪,口里大声喊着:“都别动,双手抱头,慢慢走到外边去。”

我先带队走出了房间,来到院子里,看见许多警察已经把这栋小住宅区全部包围。

“排好队,都站好!”

没到几分钟的光景,从屋子里走出三十多人,我都有些惊呀,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象我一样,贪心不足蛇吞象,想来个一口吃成个大胖子,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报告队长,屋子里没有人了!”

一个警察从屋子里跑出来,向站在院子中央的一个首长模样的男人敬着礼,报告着情况。

“好!全体都听好了,谁是组织者,站到队伍的前列!”

首长向我们发出了命令。

“你们的情况我们全都了解,给你们一个机会,全部站到前面来!”

首长又发话了,他的锐利的眼神不停地向我们每一个人的脸颊上扫视着。

几个大汉稳不住了,主动走向前列,总共有八个人,可是,就是不见那个女老板,难道她逃跑了吗?我不停地在队伍里寻找着,想要把好揪出来,以解我心头之恨!

“史卓栾和方明,走到我的身边。”

首长又开口了,我听到自己的名字,吓出一身冷汗,怎么这样倒霉,我是个受害者,难道还要象上回那样,被无缘无故地痛打一顿吗?现在可是到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再也没有人来救我了,我没有死在歹徒的手里,却要误伤在执法人的手中?

方明拉着我的胳膊向前走去,我心里这个气啊,好你个方明,死都想拉我做个垫背的,要不是你有个漂亮妹妹,我想这辈子再也不理你了!

“你俩指认一下,谁是老板。”

我的一颗悬起来的心落地了,我没有被冤枉,警察是让我立功啊!我甩开方明拉着我的那只手,向人群里寻找。在最后一排,女老板低着头藏在一个高个男人的身后,想要混过关,门都没有,窗户也给你封上,只要有我在,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首长笑着拍了我一下,大声对警察说:“收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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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

小欢摆下了接风酒宴,为我和方明压惊。她说李伟也想来,只不过没让他动身,再过一段日子就可以出院,为了保险起见,不能拔苗助长,养好了伤兄弟再述旧,也不晚啊!

我不是特别想见李伟,心里总有一翻别扭,几次都安慰自己,李伟是好同学加好朋友,不能因为小欢的介入,就影响了以往的交情。

都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虽然用在我们之间不是很适合,但是,也马马虎虎过的去,多多少少还是可以意思一下吧。

李伟除了好色,别的缺点真就不伤大雅,单纯从做朋友方面来讲,他还是很够格的,在这种层面上,要比方明强多了,人无完人,不能总盯着人家的缺点,这样才会有长久的朋友!

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心中那道坎过去了,就会理顺复杂的关系。本来朋友就少,又没有亲戚,如此发展下去,不就成为孤家寡人?

孤家寡人是用来形容皇帝的,我可是背不起,份量太重了,本来若是真正享受到了那份福气,还可以平衡一下心绪,如果单单背着这个空头衔,相信当年的阿q在世,他也不会去做的。

皇帝可以有三妻六妾,七十二妃子,我一个平凡人也不想那样奢侈,只要一个真心相对,就足矣!

小欢算是我的什么人呢?

我没法给她下个合适的定论。

只是在心里,总盼望着要发生点什么。而真要到了那一个点上,我肯定会打退堂鼓。

突然想到了,小欢小时候跟我说过的悄悄话,她的一生要克掉四个男人,才会得到真正的爱情。我晕了,怎么才会是克掉四个男人?难道是要了他们的性命?

史根?郝进?李伟?

如果加入我,那不是正好够数吗?难道我只是个凑数的?

一丝恐惧袭上心头,感觉到头皮都有些酸麻。

我虽然不是很相信这些虚无飘渺的东西,可是听起来还是有些怵怵的。

史根在没有娶小欢之前就是残疾人,而郝进又是平安无事,只不过李伟有些小麻烦,不过,很快就会出院,也不会落下任何残疾,至于我呢,没有和小欢发生一点关系,是不是就不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由此,我想到了刘备当年骑过的宝马,别人告诉他要想真正拥有,就得先把此马送给别人骑过一段时间,等它伤过一个主人以后,再收回来自己骑乘,那就万无一失。刘备当时没有同意,并说了一些官冠冕堂皇的话,用以收买人心,可是,不久他就把宝马送给了凤雏,结果在落凤坡一战,凤雏真就死掉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想到了方明,何不把小欢介绍过去,让他成为小欢的第四个男人,那不就够数了吗?此举为一箭双雕之计,也算给方明一个公正的处置,他欺骗我一次,总得有所表示吧?

我在心里默默祷告,希望小欢的命运是天定的,雷打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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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方明是个没心没肺之人,只要脑袋一挨到枕头上,就能呼呼大睡起来。

我却没有那个本事,更何况躺在身边的还是个同性。

我极力躲闪着方明的身躯,尽管个人都盖着自己的被子,温热的体温还是能够透过薄薄的被子传出来染到身上,如果不往那上面留意还会好一些,越是想躲开,越是觉得很别扭,偌大的双人床此时此刻就显得很窄小,我已经被逼到了床沿,真怕熟睡之时,一个侧翻,身子就会滚到地板上。

我有些后悔,不该冒失地收留方明。

他的妹妹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还在冲我甜蜜地微笑,那张俊俏的小脸蛋儿却比方明受看多了,恨不得立即抱过来,进行一次彻头彻尾的大扫除,只不过用具不是扫把和抹布,而是我的舌头!

我把身子平躺着,思绪全部投入到了他的妹妹身上,也没有了抵触情绪,挨着方明的被子也觉得很舒服。

我发挥着想象力,把方明的妹妹设计出好几个版本,但是,底稿却是以方明为基础,在心里比较着,也无法分出哪个会更好一些。

方明已经发出了微弱的鼾声,对门的女房东也开始惊天动地,只是那对小夫妻却安静了,难道女方出现了特殊情况?

第一个房间自从我住进来,就没见到过人影,听女房东多少泄露一点,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他们可能正在旅途中,如果有一天回到这里,安静的夜晚,相信一定会很精彩。

我的手机震动了二声,我从枕头底下取出来,发现又是个垃圾短信,也没有任何气恼,生活中被骚扰的情况太多了,做为一个小白人早就习以为常。

在我放回手机之际,却想到了方明的手机,他的手机里面会不会有他妹妹的照片,他很喜欢把别人的照片当做名子反映在画面上,于是,一股兴奋感偷袭了我的神经,我小心地下了床,屋子里不是很黑,今晚的月色应该很美,透过薄膜般的窗帘照进来,还能感觉到淡淡的牛rǔ色泽。

他的衣服散乱地扔在床头柜子上,我从裤兜儿里掏出手机,站在地上打开平面,上面出现一个对话框,好小子,还设了密码!

我试着用了几个可能的数字,都无法打开,心里急燥起来。

方明翻了个身,鼾声也停下来,他占住了我的位置,我怕他醒过来,自己不光彩地想要涉猎人家的**,想必任何人都不能容忍这种行径。

我把手机按原样放回去,双手推开方明的身子,他却说话了:“大半夜的,搞什么鬼啊?”

我吓出一身的冷汗,方明难道发现了?

我马上回了他一句:“我上了趟厕所!”

方明也没有再理我,不到二分钟,鼾声又重新演奏起来。

这一宿儿,我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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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白天里,找到一个适当的机会,跟方明谈起了他的妹妹,并以玩笑的口吻对他讲,想成为他的第一任妹夫!

方明也不含糊,一口就答应下来,好象他是妹妹的唯一监护人。只不过,往下说的话却让我大跌眼镜。

他想把妹妹出租给我,等我有了钱,购置了新房,再同意正式嫁给我!

我在心底想,我要是没有钱呢?他会不会再寻找一位租户来顶替我?

我大声指责他,不够哥们义气,他却掏出一大堆强硬的理由,什么以房养房啊,人总是要追求好日子不是,当哥哥的也得为妹妹的未来考虑,自己从农村跳出来,也得把妹妹接进城里,那么,想要在这繁华的市里生存下去,物质基础就成为首选,人活着无非食色也。

我故意做出生气的样子,他却没有一点难为情,只是不断地逗我说话,并有心没心地对我许下承诺,对待好朋友,当然应该另当别论,就象上商场购物,认识经理,总得给朋友打个折吧,享受一下优惠政策!

我没有看出他是在同我开玩笑,他真把妹妹当成了摇钱树,象女房东那样,以房养房,获取最大回报!

此时的我,再也没有心思,想要看他妹妹的照片,出于男人的特性,又一次莫明其妙地想起了小欢,她好象成为我的美好事物的替代品,在我毫无选择之际,义无反顾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方明达到了目的,绝了我对他的妹妹的念头,同时更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就嘻嘻哈哈地说着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

我也不想失去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不能只身一人行走,得有一个壮胆之人相陪伴。我就把话题引入正路,关于重新找工作的事项。

方明也就皱起了眉头,他碰到的冷脸不会比我的少,要不,怎么会轻意被骗到遥远的南方?

我又一次想到了小欢,她曾经跟我说过,她的婆婆能够帮助我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人家都两次大方的出手相救,相信再一次伸出援助之手,也不会是一件难事。

不过,我没有把这层关系说给方明听,心里还是有一些气愤,我又不是你的妹夫,干吗要帮你?

想到这里,就找一个借口,一个人离开出租屋,打响了小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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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小欢的酒量有了进步,三杯啤酒进肚,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反而有些飘渺之感,可能心中有事,酒入愁肠愁更愁!都说喜时美酒乐时烟,看来,古人说的一点都不会错。我没有耐心等待小欢主动询问,就提出来,想请她的婆婆给安排一份体面的工作。

小欢却显出一脸的无奈,吱唔了半天,才说出个所以然。

她的婆婆跟她讲,现在给我找一份好的工作,不仅帮不了我,还会害了我。她无意之间提到了我的父亲,说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请人给我算了命运,二十六岁之前必须经过多重磨难,将来才会修成正果!

我有些惊呀,她好象认识我的父亲!而且关系不一般!难怪对我那么上心,我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小欢的话头,提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小欢不愧是我体内的虫子,当时也跟她的婆婆提到了我的父亲,追问是谁。可是,她的婆婆就是不回答,好象还显出很后悔的意思,不该一时说露了嘴,把我的父亲带出来。原本我以为,自己的父母都不在人世,现在看来,还有希望。

小欢没有满足我的好奇心,用以弥补,跟我讲起了她的婆婆的情况,这也是她的母亲生前跟她说过的,并让她始终保守秘密,今天她竟然对先人失去了信用,我也没有及时制止,因为心里痒得很,早就想清楚庐山真面目了。

她的婆婆年青的时候,就是小欢的母亲一个村的,而且两个人特别要好,当她十八岁时,长得相当漂亮,有着闭月羞花之容,沉鱼落雁之色,就被一个亲戚介绍到了城里,给一个很大的官做起了保姆。

时间一长,她的肚子就怀上了人家的孩子,那个大人物就跟她许诺,只要生下个男孩,她的一生可就算掉进了福窝了。

乡下的女子经受不了巨大的诱惑,真就同意给他生孩子了。真是命好,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真就生出一个带把儿的,大人物就把她包养起来,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听了就是一咧嘴,心想,生下个残疾人,还把她当成了宝,那个大人物是不是脑残啊?可是自己的事儿还没解决呢,不会把过多的心事用在别人身上,我就问小欢,我的父亲又是怎么认识她的呢?

小欢就用她的小手拍着自己的膝盖骨,笑着跟我说:“这个尖端问题,你还是亲自问它吧。”

是啊,想让她的膝盖骨说出真相,还不如直接去问神仙呢!

不过,小欢还是不断安慰着我,有个亲人在背后默默关心着自己,不是更好吗?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人家的父母都能光明正大的在自己的面前晃来晃去,而我的父母却象个幽灵一样,神神活活地在空气里飘来飘去,心中总觉得有股鬼气。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直接认我,难道他们是犯罪分子?见不得阳光?

我的脑袋有些痛楚,好象随时都会爆炸,在我的朦胧意志里,又出现一个疑问,我的母亲?

小欢一个劲的向我摇头,她的婆婆从来没有提起过,也许?

我连忙用手捂住了她的嘴,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在我的心中,母亲一定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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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李伟出院了。我和方明当然都要到场。自从那次我无意之中撞到了他和小欢的好事,小欢也不避我,理所当然地和李伟住在他们的出租屋里。

李伟只是把我当作了小欢的亲弟弟,我们之前的小冲突那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小欢不然,她心里很清楚,但是出于无奈,在漫长的白昼里,得有一个闲人陪伴,我却yīn差阳错地多向外边跨了一大步,让李伟轻意得手,我只得暗自咬牙切齿,也不能改变眼前的现实。

四个人在他们的安乐窝里坐定,方明却来了灵感,他笑着说:“你成了李伟的小舅子,而我也可能在不久的未来,成为你的大舅子。”

小欢不悦的表情显露出来,她用异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问道:“小栾,什么大舅子小舅子的?”

我强做笑脸,回道:“听方明胡说八道,小心他再一次欺骗我们。”

李伟本来不清楚我和方明去南方的经历,他道是知道方明有个漂亮妹妹,听到方明已经表态了,本是一件值得庆幸之事,无缘无故节外生枝,冲出来个二次欺骗,好象他已经被我们开除了友情的队伍,有秘密对他进行了封锁,他当然有想法。

我也不想去搭理他,正想着找寻别的话茬儿转移,方明却嘴快,又抢着说起来:“小栾看上了我妹妹,正跟我大献殷勤呢!”

小欢马上问道:“你妹妹是做什么的?”

听起来好象是我的家长,在婚姻大事方面,她要把好关。

李伟也不甘寂寞,说道:“还是小栾有艳福,取了方明的妹妹,恐怕就没时间陪我们了。”

方明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他妹妹的照片,举到小欢的眼前,说道:“姐姐帮着相一相,看我妹妹有没有那个福气。”

小欢看了半天也没有表态,只是奇怪地看着我,犹豫地问道:“小栾,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没有跟我商量过?”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真是好人死在证人手里,我连他妹妹的照片都没有看过,怎么会过渡到谈婚论嫁方面上来,何况我有那份心思,面前这位“大舅哥”也不会那么容易蒙骗过关,人家还没有和我谈好租金的问题。我慌乱地把眼珠转到方明的脸上,看到他满脸的欢悦,正专注地盯着小欢放电,好小子,螳螂扑蝉黄雀在后,他已经打上了小欢的主意,难怪把他的妹妹抛出来当诱饵!真是不知道死活的东西,本来想把他当做最后一个牺牲品,心中有些不忍,现在看来,都是多余了,人家想主动来个飞蛾扑火。那我就成全你,也可谓是一石二鸟,小欢多一个方明也不算什么,刚好凑足定额,而我又能不费一点弹药就能拿下他妹妹的高地,岂不是人生一大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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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李伟笑着用手指着我说道:“看把小栾给迷的,方明,赶快让你妹妹过来,不然,小栾可要得相思病了。”

他这么一调侃,三个人的目光全集中到了我的脸上,烤得我异常难耐。我用眼角去瞟小欢,发现她的脸面早已经红润了,里面有着气愤的成分,只是碍着他俩在身边,没有及时发做。

方明举着手机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嘻皮笑脸地说道:“怎么样?妹夫?还算满意吧?”

我看清了,他的妹妹,真的好漂亮,比我在脑海中设计的多个版本都要胜出一百倍,真是深山大沟里面出美女!老天公平地对待每个人啊!他们家里出了这么位大美人,以后的幸福有保障了!想到这里,心中有了紧迫感,知道自己还没那个实力娶到他的妹妹,只是还要继续欺骗自己,想尽一切办法,把他的妹妹打入我之下,说什么,他的妹妹毕竟是个农村丫头,除了长相,其它任何方面都不如我!

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这个可怜的安慰刚冒出头儿来,一个响亮的声音就在我的脑际炸响:英雄不问出处,女人只要漂亮就是资本!

李伟首先鼓起掌来,嘴里不依不饶地喊着:“眼睛都直了,小心照片射进去就拔不出来了!”

方明也马上收起了手机,帮着起哄:“我得为我们的好哥们负责,不能让你陷得太深。”

说心里话,看到他妹妹的照片,我真的动心了,那股清纯是我重来没有见识过的,如果确是她本人,我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当然,对于方明的一切,我都会全部接纳,爱屋及乌吗?

正在我神魂颠倒之际,小欢揪住了我的耳朵,把我带进了里屋,疼痛的滋味让我回到了现实,我看清了小欢的表情,气愤之中夹杂着责备!

“小栾,你给我解释清楚,你不是跟我讲过吗,先有事业,后要家庭,现在,你已经飞黄腾达了是不是?不用我再为你cāo心了是不是?”

我呆看着小欢,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感觉,任她蛮横地发挥,好象又回到了儿时的情景,只要她发够了脾气,就会重新与我言好,在这过程当中,我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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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人的上面是无底洞,下面是排泄孔,一部分是垃圾,另一部分是欲-望。只要人还活着,这种循环就会无休无止!

为了生存,得先满足上面那张口。

我又回到了老板娘那里,成为一位光荣的送外卖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口,就得先去满足别人的口!

老板娘很不容易,一个弱女人,还到了女人的黄昏时刻,她们的黄昏要比男人早到的多,独立支撑着门面。

她见我回到她的身边,有一股亲热之情溢了出来,看样子我在她的心目中还有着一席之地!

可能憋了一肚子的话语无处倾泻,好象我就是她的唯一垃圾筒,见到我就把身上的所有的委屈和不快一古脑的倒了出来,也不管我的容量是多少,哪怕泄露到筒外也无所谓。

做小本生意的,受着多方面的制约和管辖,如果都出师有名那也得费尽心思去周旋,再加上不正之风的侵扰,能够坚强地站到如今,已经是人间奇迹了。

前段日子,就来了一帮小混混,学着香港电视戏里的样子,向老板娘收起了保护费。他们还未成年,脸上浮现着稚气,可是,要起钱来却是异常的疯狂,如果拿不到手,任何可怕的后果都可以发生。老板娘只好妥协,为他们打着义务工,慢慢吞咽苦水。

做为一个男人,虽然我的鼻子上面架着一副廉价的眼镜,与当前的环境有些不相合,但是,这是我获得生存权的所在,我不能任人践踏它,再看一眼无助的老板娘,我的眼泪已经在眼框里滚动。

我就问老板娘,屋子里那么多人,怎么不出来帮忙?

老板娘叹了口气,摇了下头,小声说道:“都是来混口饭的,谁还会惹祸上身呢。”

我默然了,想问她为什么不请几个亲戚来帮忙,话还没到嘴边,已经被我的检查官给拦住了,看着老板娘憔悴的样子,我起了一层怜悯,所谓猩猩相惜,本是同命人,理应联起手来,一致对外。

我想象着,如果当时我在场,会不会冲到老板娘的面前,做为她的一块坚实的挡箭牌?

我没有那个把握,也许看到那种血淋淋的场景,跑得比谁都会快。因为我的体内流着阿q的血液。

情急之下,我突然想到了方明,在这方面,他要比我强多了,现在他又在出租屋里干闲,何不把他也拉过来,加强城防的力度,再有外寇,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御敌。

我把想法说给了老板娘,反正用谁都是用,另一个送外卖的长得比我还要单薄,一旦再有不测,不是同路人,也无法做到统一战线,方明是自己的好朋友,两个人在一处,可以共进共退,做到游刃有余,就是在气势上,也会起到震慑罪犯的作用,就象街上空跑的正在鸣警笛的警车,犯罪分子听了,心中总有一丝恐惧。

老板娘很快同意了,我也算为“大舅哥儿”找到一份工作,为将来能够泡到他妹妹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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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因为送外卖都是发生在中午和晚上,所以我和方明每天上班不用去的很早。

这一天,我们刚走进餐厅,屁股还没坐稳,手机就唱起了流行曲,我一看,是小欢,连忙接了起来。

“小栾,快过来,李伟被人砍伤了左腿,情况很危险!”

小欢好象对李伟动了真情,她的声音已经把她的内心世界暴露无遗。

我心里又起了一层酸意,眼睛也潮湿了,嘴巴也好象在不停地抽-搐,那种滋味真是难于忍受,相信只有同等经历过的男士,才会理解我此时此刻的心境。

我和李伟也没有到那种恨他要死的程度,况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论,我还要感谢他,他为我挡了一箭,如果人生真有命运,而李伟这一次又不是偶合,更重要的是,小欢又不是我的法定老婆,在这种大是大非面前,我还是能够分出轻重缓急。

我跟老板娘请假,想拉着方明一起去医院看望李伟,被老板娘驳了回去。

我和方明的共进共退成了老板娘的双刃剑,对待小混混的作用还没有起到,集体罢工却是走到了前面!

方明就采取了折中的措施,还是在下午二点多钟再去探望,反正早去与晚去,对于李伟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也只好如此,我对自己的无端冲动感到羞耻,深挖一下原因,查出里面还有庆幸的成分,我下意识地扇了一下自己的耳光。

方明奇怪地用手摸了摸我的脸庞,笑着说:“跟自己过不去?”

我马上反应过来,怕他看透我的心思,以后交往就会受到影响,分辨道:“我恨自己无能,朋友受到了伤害,一点能力都施展不上!”

这一招很灵,方明听了,感动得都要流出热泪,他好象用特别重视的目光看着我,说道:“找出真凶,我俩去把他的右腿打断!”

我突然想到,史根的右腿就是残疾,如果李伟出院落下后遗症,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象史根那样,他俩若是并排走到马路上,一左一右的晃动,可谓是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一定会吸引过路人的眼球!

假想到他俩走路的姿态,我不禁笑出了声音,方明本来是出于一本正经,看到我的异常反应,有些莫明其妙,马上问我:“小栾,有什么好笑的?你是在嘲讽我吹牛?”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解释道:“怎么会呢!我突然想起我姐夫,他就是瘸子,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很滑稽。”

方明用手指点着我,说道:“好啊,你想李伟也成为瘸子?他可是你的二姐夫啊!”

***,什么大姐夫,二姐夫的,说是情敌还差不多,我赶紧摇着手掌,说道:“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很有意思,一切皆出于善意与好玩,没有那么多的想象!”

我还特别加重了语气说道:“千万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

方明没有继续为难我,更没有咬文嚼字地跟我计较谁是小人谁是君子,说道:“一定还是那个郝进,上次就放过他一马,这一次,欺负到咱家门口了,我们要不给他来点利害的,他说不准还会搞第三次,第四次。那样发展下去,我们的李伟可就小命不保了。”

我做出深思状,说道:“也只有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李伟没有别的仇人,我只是不明白,郝进出了气也就扯平了,没有理由再冒风险来这一狠招!难道他爹是玉皇大帝的女婿?”

方明说:“依你的逻辑,小偷只要偷一次就够本了,干吗还要继续偷下去,只到被抓。”

我还是摇着头,回道:“这和小偷不一样,凭我的直觉,一定还会有别人。”

方明做出不屑的表情,说道:“李伟家是外地的,大学刚毕业,工作还没有着落,整天待在屋里,想要惹事生非,也找不到别人。”

我真的陷入到沉思里,一个人撞进了我的脑海里,正在冲我狞笑着,我浑身打着抖,再也不敢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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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小欢终于坐不住了,不知道是李伟的授意还是她的本意,把我和方明约到一处安静之地,象招见两个特工,开始布置行动计划。

“我负责把郝进约出来,你俩就冲过去狠狠教训他一顿,记住,下手一定要狠,只要不把他打死就ok。”

我为难地看着小欢,这项任务真不适合我去做,我不是把自己看得过高,更不会贬低那些成天找人打打杀杀的小混混们,有时候我还会觉得,他们的无理作法还有着一定的意义,在法律做不到的地方,他们的出现,会给人们心灵一种很积极的暗示,所谓盗亦有道。

方明正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他看小欢时的眼神都在放光,象黑夜里寻找猎物的狼。

我心里骂道,一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想女人都到了不要命的程度,面对前车之鉴,还不知道警醒,看样子最后一个指标就要光荣地落到你的头上了。

“姐,只要你言语一声,指到哪里我就打到哪里,决不含糊!”

方明象一个崇拜者,就差举手宣誓了。他嘴里的姐,叫得比我都亲,***,我真是苦命啊,有着孙悟空的命运,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一个父母的弃儿,社会的弃儿!再这般发展下去,我又成了唯一的姐姐的弃儿!

我心里有了犹豫,是不是该把这最后的指标让给方明,这小子可比李伟狠实的多,下手也快,只要他看好的目标,不用多久,就会被搞定,只是我真的叫不准,人生的命运是不是确实存在,如果有的话,我就努力忍一忍,如果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到时候,可是惨了,象当年的孙权那样,赔了妹妹又折兵!

小欢很有成就感,满脸都是自得,她把脸色转向我,用那种惯有的询问的眼神注视着我,等待我来表决心,就象军队首长,在作战之前做了鼓动演说,接下来就要看下面人的反应。

我吱唔了半天也找寻不出来合适的话语,只是傻傻地瞪着她的诱人的目光,象被引力吸住一般。

小欢的眼神象个无底洞,看得久了,真会被吸进去,再也拔不出来。

方明不愧是我的好哥们,见到我的窘态,马上出手相救,说道:“不用小栾亲自出手,我一个人就能把郝进摆平。”

真是点将不如激将,我毕竟还是个血气方刚的男性!况且面对着从小就心怡的女人,她的召唤怎么会打折扣呢?想到她的后面还有个能力超凡的婆婆,也就鼓足勇气,表起了决心:“小欢,你放心,只要你觉得合适,我都会毫无顾虑地去为你做事!”

小欢笑着用她那可爱的小手拍着我的肩膀,象个受人尊敬的首长,语气深重地说道:“老弟,让你们辛苦了,等事成之后,姐请客,你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姐一定奉陪到底!”

我有些木然,真不知道怎样去接小欢投来的橄榄枝,朦胧地觉得,她这句话不全是跟我说的,她的用意好象再跟方明讲,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方明的表情,见他一副受宠若惊的状态,已经明白了,他可能听懂了小欢的言外之意,一股愤怒在体内冲撞,还好,我的皮肤坚固如钢铁。

我想象着阿q老前辈,当他遇到此种情况时,会怎样做出反应。

只是凭记忆,当年的阿q,从来也没有遇见到象样的绯闻,仅仅一个下三烂吴妈,就已经把他搞得焦头烂额。

豁出去了,为了小欢,冒一次险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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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

郝进真是胆子不小,可谓色胆包天,面对小欢的一个无缘无故的电话,就能冲昏了头脑,迫不急待地来到了指定地点,他的心里一定还抱着强烈的幻想,想和小欢来个破镜重圆。

我和方明先冲过去,把郝进一前一后夹在了中间,小欢慢腾腾地踱过来,用一种挑衅的目光射着他,半天不跟他开口。

郝进急红了眼,愤怒地瞪着小欢,大声吼道:“小欢!你有没有完,上次不是做了个了断吗?你不能不懂规矩吧!”

方明举起拳头就要往郝进的脑袋上招呼,我赶快拦住了他,说道:“不忙,先让他辩解一下,反正玩一下猫捉老鼠的游戏比较刺激,难道还怕他跑了不成。”

郝进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大声说道:“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就能冲过来一百个人,把你们全都做成肉酱!”

方明也不听我的劝阻,还是狠狠地给了那家伙一个勾拳,刚好打到了太阳穴上,郝进连叫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方明嘴里骂道:“想装死,没那么容易,你不是想把我们变成肉酱吗?现在,先把你做肉酱的工具废了,看你还用什么逞能?”

郝进也不是孬种,还是想从地上爬起来,方明乘机又是一脚,刚好踹到了他的心口窝处,疼得他额头上都渗出了汗珠,可是,还是没有叫出声音,只是嘴巴闭得过于紧致,牙齿一定是咬得死死的,象一只垂死的蛇,咬住猎物不松口。

方明又是一阵连踹,郝进用双手护住了头脸,身子弯成了煮熟了的大对虾的状态,任方明如何摧残,他来了个死猪不怕开水烫。

我从来也没有打过人,真的不会打仗,看到方明踢得起劲,也想上去体验一下,小欢恰好在此时开了口,打断了我的蠢蠢欲动,她用手指着地上的郝进,说道:“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郝进见猛烈的炮火停下来,也把双手移开,双眼冒着火星,直视着小欢,恨恨地说道:“小欢,算你狠,你要是个老爷们,这样无理行事,一定不会活到明天!”

小欢也把一只脚踩到他的身上,笑嘻嘻地说道:“好啊,你那样恨我,我一定会让你死在我的前一天。”

郝进看着小欢那只裸露在凉鞋之外的小脚丫,神情有些改变,刚才还有愤怒的成分,现在竟然变成了迷离。我突然浑身一抖,联想到了不好的一面,这家伙一定是个受虐狂,想必和小欢好的时候,一定有着这种被脚踩踏的经历,***,真是变态,我瞬间激起了斗志,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不考虑是什么部位,肋骨还是后鞧,只是不停地踢踹起来,当我力气用尽时,才发现,郝进在不停地叫唤,我的虚荣心刚得到片刻满足,突然之间,我发现异常,郝进的叫唤声有些不对劲,好象从录像里听到过,我又敛起神来细细观察他的表情,***,他分明是在享受!我看到了小欢那只脚,透过凉鞋的缝隙,细嫩的皮肤发着诱人的光泽,我的心尖抖动起来,我真想痛哭一场,心中的怨气无处发泄,身上的力量又一起激发出来,我心想,好小子,我今天让你享受个够,我就不分头脚下水,只是一个劲地向郝进踢去,只到累得倒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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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人生真是一步走错,那就会步步走错。

自从进了方明的圈套,我又不忍心丢下他不管,他就成为我的一个影子,而小欢每每有事找我,他又很自然地加入进来,我们三个人就成了三人小组。

当然,方明是出了力的,没有他的主战派,我也不会有机会改变自己,没想到,一个带着文明镜的大学生,也鬼使神差地学会了打人!还把人家二根肋骨踢断了,光荣地住进了医院。

李伟也不会过于难过,他有我们这样的好哥们帮着出气,相信一个人住在医院的病床上也不会感到孤单。

我和方明私下多次回味打人的滋味,彼此都找到了成就感。互相赞美对方,是人类公正的使者。

而小欢的一个电话,却彻底嘲弄了我们一回。

请人打李伟的那个幕后英雄根本就不是郝进,而是我的姐夫:史根!

我俩只做了一天正义的化身,就被无情地给休止了。

我冷静下来,问小欢,郝进会不会报案,以及她是从哪里得到的可靠消息。

小欢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向我敞开了心扉。

郝进当天就被送进了骨科医院,那二根儿断裂的肋骨是我的杰作。当手术成功完成之际,郝进在病床上就拨通了小欢的手机,以此来威胁她,想要重归旧好,不然的话,就会报案,问我们三个人一个伤害罪。

小欢也不是普通女性,当机立断,回绝他了。并告知,李伟第二次重伤还没有出院,没先告他个伤害罪,已经便宜他了,这样做只是为了伸张正义,知道你郝进家里的背景不一般,经官也不会占到任何便宜,只有以罪顶罪,李伟伤了一条腿,你断了二根肋骨,就算扯平了。

郝进就拿出臭无赖的本事,又抛出一个诱饵,只要小欢答应他的要求,他就会把真正的凶手告诉她。

小欢和我本来就对这件事产生过怀疑,找郝进见面也是为了搞清楚,只不过当时没有很好地控制住情绪。这也都是方明的个人英雄主义给闹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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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小欢只好假装同意,郝进也就全盘端出。

郝进找到史根,把小欢和李伟的事跟他添油加醋地汇报了,他的本意是想通过史根之手,断送两个人的交往,没有想到,史根却大下死手,让李伟也变成了残废。

小欢震怒了,她一个有主意之人,却向我讨起了主意。

方明就窜撮着,想让小欢跟史根离婚,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想要离婚,还能等到如今,他也不用一下狗脑。你以为史根象你那样笨啊!”

方明被我的语气震住了,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摆出一幅不服的样子跟我强道:“现在婚姻法规定,只要一方提出离婚,原则上法院是支持的。”

我真不想答理他,不过,看着他并不是很难看的样子,就想到了他的妹妹,于是乎,话也多了,总不能让他不明不白地死去吧。

“法院是支持,史根也会同意,只不过,你想让小欢净身出户啊?”

方明一拍脑门,终于想明白了,说道:“我真是好糊涂,小欢有把柄在史根手中,到了法庭,一方有错,财产就会少分或者不分。”

我戏弄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应该去做律师,但是,估计接不了几个案子,就再也不会有人请你出庭了。”

方明问:“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

我笑着说:“对是对,那只不过是书本上的,现实社会复杂着呢,就是小欢没有一丝过错,想要和史根离婚,她照样一分钱都拿不到手!”

方明摆出一幅委屈的样子说道:“不会吧?”

我还是笑着对他讲:“还不是妈呢?以后你跟着我长学问吧,不过,这都是要收学费的,看在老同学的份子上,先记帐。”

方明也乐了,笑着跟我说:“没问题,咱哥俩谁跟谁啊。”

我马上说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能耍花招。”

方明说:“当然,以后你就是我的监护人,一切听从你的指挥。”

我拍着方明的肩膀,象个首长那样语重心长地说道:“哎,真乖,先把你的妹妹接过来,我们得先处一处吧,不能见面就进洞房啊!”

方明用手指着我的鼻子笑着说道:“我就琢磨呢,你不会平白无故的对我那么好心,原来狼子野心用在我妹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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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十五

老夫少妻旅游归来,还未到夜色降临之际,就已经迫不急待了,而且女人的声音特别之大,几乎可以惊动四邻,听起来也不象是故意装出来的,那却是一种真情泄露,投入很快,又很年青,达到忘我境界。

旁边屋的小两口也按捺不住了,本来每天晚上都要等到大家都进入梦乡时才会发生,这一次却匆匆忙忙加入了战斗,好象是在渲染一种情绪,尤其是男士,在那方面不会轻意言败,永远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强壮的!

方明受不了了,在被窝里打起了手枪,我正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方明却小声对我说道:“栾子,用不用找对面屋的胖房东帮个忙,相信此时此刻,她也不会太好过,没准也在一个人煎熬着。”

我没好气地冲他说道:“你要想去,尽管自己过去,别扯上我。”

方明说道:“祝人为快乐之本!不能看着人家着火,而不去救助吧?”

我对他撇了下嘴,笑着说:“我是怕你掉进去,到时候爬不出来,没人能够救你!”

方明一把将盖在身上的被子掀开,让我看他的雄壮的武器,自豪地说道:“凭我的功力,哪个老娘们不败在我的身下?”

我用手拍了拍他的屁股,小声说道:“听着,别搅了我的雅兴。”

方明也被那种刺激的声音吸住了,停止了手头的活计,神情钻入了进去,脸上也浮起了陶醉的表情。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入耳廊,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两个人加快了节奏,可是,女人的愤怒吼叫却打破了楼内的原有规律,“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方明恐慌地望着我,小声说道:“有人敲门。”

我向他点了点头,回道:“一定是楼下的,老男人屋内的床过于刺耳,还不时撞击着墙壁,赶上敲锣打鼓了,能不把邻居召来吗。”

对面的门发出了响声,房东踢踢达达地走了出去,打开了防盗门,也没客气,理直气壮地说道:“你家不出声啊?都是邻居住着,找什么茬啊?”

“我家闺女正上高三呢,每天晚上都要学到很晚,你们这样闹着,我们要是考不上大学,那责任你能承担啊?”

房东好象天生就是打仗的材料,本来嗓门就很高,吵起仗来就更加刺耳,“考不上大学怕什么,大姑娘要饭死心眼,你不会领着她到大街上卖啊?”

“你怎么说话呢?你还讲理不讲理?你想让你闺女卖去啊?”

只听“啪”的一声,楼下的那位就吼起来:“你还敢打人!我今天跟你拼了!”

两个人就开始扭打起来,对门的邻居也打开了房门,好象出来好几个人,纷纷拉着架,两个女人身子分开了,嘴上还不停地叫着劲,我听着两个房间里的男女,他们也偃旗息鼓了,就小声对方明说:“看样子有人被吓住了,有没有人成残废还不好说。”

方明一时没有听明白我的意思,直愣愣地看着我,我只好用眼神示意那两个房间,他终于明白,用手指点着我,笑着说:“没关系,关键时刻还有我们俩个!”

我推了推方明,说道:“还是少做梦吧。”

方明生气地把身子转过去,一个人进入另一种境界,再也不想搭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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