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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命录》


序章:阴阳之理

一子落,因缘起。一如太初混沌,先是黑暗,才有光。

一只修长的手,随心的在天元旁摆上了一颗黑子。

“距离贵客到来,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弟弟,要不要陪我下一盘棋。消磨一会时间”

“哥,计时器坏了。不下,要消磨时光和一般人家一样看看电视不好吗?”

“君子之争,心里计时就好,快手棋。十分钟。”

兄弟俩长得颇为相似,只是哥哥长得更为秀气,而弟弟脸上则多了几丝英气。

两人相差十二岁,弟弟今年十八。

一阵风过,海棠花落。

白子落下。

黑白之间交互镇觑。

“你应该很清楚父亲教我,我教你围棋的用意吧。”

“恩。”

“那你说说看。最近可有在这棋盘上有什么新的领悟。”

“白子如恒星璀璨,为阳。黑子如永夜黑暗,为阴。看似对立,实则相互依存。没有光明,黑暗就不存在。没有黑暗,就无需光明。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依。大概也是这个道理。”

哥哥听完,落下一颗黑子。开了口。

“道理是没有错,但是太笼统,没有说透。若是说给王阿姨听,她肯定是听不懂的。”

“那,黑与白就像中美关系。彼此对立又相互依存?”

“太远了太远了,你干脆还是把它比作公婆吵架。打打闹闹,总是好好坏坏,阴中有阳阳中有阴,这不才是阴阳的本质嘛。领导人,曾经不也曾经这么比喻过中美关系么。”

望着哥哥脸上的浅笑,弟弟落入了沉思。

大道至简!

白子又落。

提去无气的黑子。

弟弟开口:“而后。一颗棋子要有气才能在这棋盘上立足,恰似一个人的命运牵扯着天下人的命运。”

黑子落下,扳回一城。

“哈哈哈,长进,是长进不少。这盘棋,每一颗棋都可能是关键一着。就像这世上的人都不独立存在,一举一动都影响这世道的风云变化。”

随着时间的流失,兄弟两人对话渐渐减少。

一如当初说好,快手棋,兄弟两人都在心中默默计时。

落子速度渐渐加快。

君子之争。

谁,也不想输。

阴盛阳衰,衰极则反扑。反扑,则遇到更凶狠的打压。纵横交错之间,阳中有阴,阴中还更要有阳。亦如命盘的轮转,又像四时的更迭。

院落中,海棠花树下,棋盘之上模拟着宇宙六合八荒的大开大合。又尽数了人生的春暖秋凉,一切都在这小小黑白阴阳之中。

“减去七目半,我输了半目。不错嘛。”

“哥哥承让了。”

弟弟一丝冷汗落下。哥哥输了,他大概要不高兴了。

“放心,我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该更衣准备见客了。六年前在五丈原为你施改命之术后,我们一直在找的东西,今日恐怕要得了。”

就像读出弟弟的心思一样,哥哥说他是不在意。

谁信啊。

第一章:名字的魔力

九年前。

正是深秋时分,银杏叶子金黄欲落不落,微风徐徐,正是秋高气爽。

一只皮球哗啦一声穿过了窗户。

“小嘉!”

自知闯祸的男孩才刚刚九岁。听到长他十二岁的哥哥轻喝他的乳名,他立刻站在了原地一动不敢动,就像是被施了定身的咒一样。

郑元礼缓步走到弟弟面前,故意装出一副很是生气的样子。其实他看弟弟今日去后院时带上皮球,又将弟弟的命盘和时辰比对,就知道他很可能要破掉家中财产。可是,知道归知道。但对于孩子,成长总是需要代价的。

郑元嘉一脸紧张的看着哥哥的那张似怒非怒的脸,眼里却好像狡猾的在盘算着什么,他真的不知道哥哥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哥,我错了。”

“恩。”

哥哥的表情似乎没有变化。是道歉不够真诚吗。要不?撒个娇卖个萌会不会有效果?

“那个,就原谅我这一回嘛。”

弟弟祈求着的说道。

“原谅是可以,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恩。”

弟弟假装羞愧的低下了头,这是小孩子们的惯用伎俩。

“你说,为什么我一喊你,你就站住了。”

“因为,我做错了。”

“那,若你没做错事情,我喊你还会站住吗?若又假如,你做错事情了,喊你的是邻居家小红妹妹。你会这么害怕吗?”

弟弟一时陷入沉思,哥哥喊我我站住了。我害怕。是因为我做错事情了,还是因为喊我的人是哥哥,若是换个人喊我,我会是什么反应呢?若是小红喊我肯定不会怕的。

哥哥看到弟弟沉思,就给他时间思考。脸上继续假装生气。

过了一会,哥哥用右手食指轻敲了一下弟弟的小脑袋。

“想明白了吗?”

“好像懂了又不是太懂。”

“许多事,不急于一时,时间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你现在只要记住,名字是世上最短的咒语,所以卜命师的名字可不能轻易给人知道啊。”

哥哥的脸上浅浅的笑了,弟弟也松了一口气。看来哥哥是不打算罚自己了。

“呐,我再问你那玻璃为什么会碎掉呢?”

“我踢球踢碎的。”

弟弟感觉不妙又低下头,哥哥怕不是又要说教了吧。

恰巧这时一阵微风吹过。

哥哥缓缓伸出手,随意的抓住了随风落下的一片银杏叶子。

“小嘉啊,你不觉得我连树上的银杏,几时会落下都能算的恰到好处吗。”

弟弟抬起头,看到哥哥脸上的表情似乎颇有点得意。他一下子明白了。凭哥哥的本事,是不可能算不到玻璃会被他踢碎的。但是,结果玻璃还是被他踢碎了。因为这是哥哥的选择。

“一切发生了都不可以改,是命。但没有发生的都有无数种可能性,可以事在人为。”

弟弟睁着一对小眼睛尽可能恶狠狠的瞪着哥哥。

“好啦,你是有悟性的,虽然比我差些。”

哥哥终于笑了出来。

“说到底,砸碎的玻璃的是那个皮球。”

弟弟憋了半天说了一句狡辩的话。

“恩,不错,这是我听到你今天说的最接近真相的一句话。可不可以再详细说说。”

“这。这要怎么详细说嘛。”

“也是,虽然很多东西,你现在还理解不了。我来给你解释一下。我和父亲常常和你说,这世界是由阴阳共同运转产生的。一个现象之中有阴有阳,要一一分解,太过复杂。我就拿你踢皮球这件事来讲,你踢皮球,皮球在空中飞行,肉眼可见,为阳。而让他前进的惯性,虽然肉眼不可见也存在,为阴。这就是一组阴阳。”

“哥,我明白了。”

弟弟点了点头,原来哥哥绕了这么大弯子就是为了借故教导自己。

“恩,明白了就好。然后,就罚你抄一遍弟子规吧。用狼毫,写的工整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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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贾老板的回忆

天津城建城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三岔河口,南来北往做生意的人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城了。

这做生意的事情从古到今,就三分靠眼光,七分靠天运,所以每一个生意人东来西往,南上北下,都总是免不了在出门做生意前去庙里拜一拜,再找算命的先生求一卦以求得吉凶。

但是在津门地界中,多少年一直屹立传下来当作手艺的。也就是CD道口的郑家了。郑家并没有什么名气。甚至连三流的算命先生都比他们有名气。

因为他们自己会主动在合适的时机切入适当的圈子,接近需要的人,得到想要的东西,出世入世来去自如。

这个历史悠久的家族,就如同鬼魅一样一直存在于这个城市的历史之中。

成名?

那一定是三流的江湖骗子。

不知道树大招风吗?

做古玩生意的贾老板早早的先到了他在起士林定的包间,等待他的老朋友郑定远。

约定的时间是11:30。

他的心里多少有些焦急。

焦急的,他开始回忆起如何与这位老朋友的相遇了。

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国企改革,他不幸被下岗了再就业。那时候的贾老板灰头土脸,穿着破工装,扛着两大箱子香烟走出了渤海卷烟厂的大门。正是六月酷暑,心里却是阵阵凄凉,想到家里还有媳妇和刚刚两岁的孩子。

心里一点办法也没有,汗珠子顺着脖子一滴滴的往下落。

他从裤兜里摸出一根香烟,拿出火柴盒,他看到只有最后一根火柴了。

他小心翼翼的拿出那根火柴,轻轻划着护在手心。

一时喉咙一哑,眼前一润。

竟不想去点这只烟了。

就在这一想的功夫,火柴灭了。

他心里又觉得可惜了。

人呐,在落魄的时候,连一只火柴都是觉得心疼的。

他抬头看了一眼毒毒的烈日,烈日毒辣的灼伤着自己的眼睛。

“贾爱民啊贾爱民,天无绝人之路,你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在这里落泪了,就真的输了。”

贾爱民轻轻的念着。

“兄弟,天气这么热,喝瓶汽水吧,我请你。”

贾爱民转头看见一个穿白衬衣的青年手里拿着两瓶打开的山海关汽水,应该是刚买的,还是冰镇的。玻璃瓶上面还带着水珠子。

那青年俊秀的脸上,有着一双特别清澈的眼睛。就仿佛一眼可以望穿的平湖一样干净。

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轻信。

贾爱民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接过了那瓶山海关,把自己刚刚那支没点着的烟塞回了烟盒里。

他仰起头喝下一口,看那青年冲他微微一笑,示以友好,对于友好,出于礼貌,贾爱民也回以微笑。

“谢谢你啊。”

沉默了一会,贾爱民才道谢。

“一瓶汽水而已,想来,您是碰到了难处吧。”

贾爱民是个要强的人,别人直接这样问,他自然不会直接开口答。

“没什么,一点小事而已。”

“我叫郑定远,不知道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贾爱民记忆中的郑定远似乎特别的真诚,所以那时的贾爱民也就放松了警惕。

“我叫贾爱民。”

到现在贾爱民都还记得郑定远在听到他名字后,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仿佛,好像把两人之间之后一切的关系走向都牢牢掌握在他的手中了。

而后,贾爱民和郑定远,两人几十年的交往下来,也应证了贾爱民最初的直觉是对的。

人的名字,可能真的有着某种魔力也说不定呢?

那郑定远是真名吗?

“贾兄,不瞒您说,我粗通相人卜卦之术,刚刚我远远看您就觉得您即将要走一步好运了。”

“你可真会拿我寻开心,眼下我身上就这么两大箱子香烟。连明天的营生都不知如何去寻。”

“贾爱民,你若信的过我,把生日的年月日时告诉我。”

贾爱民听到郑定远直呼其名的念着他的名字,问他生辰年月日时,仿佛中了某种咒语一样。

“您要阴历的还是阳历的,阴历的我还真不知道。”

“没事,您告诉我阳历的就行,阴历的我来倒。”

“那好,我的阳历生日是一九六五年十月六日,时间好像是早上六点,过不去七点。”

“您等我一下。”

贾爱民看到郑定远颔首掐指推算着天干地支,足足有五六分钟口中念念有词,神情甚为专注。

“不出意外,您是三年前娶妻。两年前喜得千金。”

郑定远抬眼,直视贾爱民的双眼。

贾爱民一听有点愣住,对方只是听到自己的生辰八字。竟能推算出这样的细节,难道是事先打听过自己的家世背景。

这郑定远别再是什么骗子?

“您别误会,周易卜卦只是工具,但是人是活的。我从贾兄的生辰八字之中推算出了三年前的婚运,以及食神星旺算出生女儿的倾向很大。当然,最后让我确定您有一个两岁女儿的是您工服领口上那朵小红花。”

这时候,贾爱民才低头看到自己胸口那朵圆珠笔画小小的红花。小的故意不想被人察觉。大约是女儿趁自己不注意时偷偷画的。仔细一想,自己常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大概是女儿思念自己才故意画上去的。不由得心头一暖。

贾爱民听到郑定远的分析,不由得对这位刚刚结识的青年产生了一些信任。

“兄弟,你说的都对。我确实是三年前娶妻,有个两岁的女儿。汽水喝完了,不如咱们去那边的小卖部坐会,哥哥也该回请你一下。”

“好。”

郑定远跟在贾爱民的身后,帮他抱起了一箱卷烟,走往旁边的小卖部。

如今再回忆起来,贾爱民的命运就是从那天下午在小卖部与郑定远的长谈后,在郑定远分毫不差的安排下走上了好运。

这也让贾爱民二十年来,离不开了郑定远这个好朋友。

第三章:郑定远

轻轻拍落落在肩头的银杏树叶,郑定远走出CD道的一处院落,从他深蓝短款的风衣中掏出了一块怀表。

那是一块样式独特的怀表,表盘按照一天的时辰刻着十二地支的子丑寅卯。

时针转动到了午这个时刻上。

11:00 午初

古时候,由于太阳正足,赶路的人都会在这个时间停马歇脚。所以这个时辰叫午马。

二十年的岁月除了两鬓对称的斑白和浅浅的鱼尾纹,并没给郑定远带来过多的改变。不过,他戴上了一副金丝眼镜,也还是显得成熟了许多。

除此之外,他看起来还是当年那个诚诚恳恳的青年。

郑定远随手招了辆出租车,他喜欢出租车,因为这种虽然你要去的地方是一定的,但是拦不拦得到出租车,有的时候就要讲一些缘分了。

郑定远这个人,最喜欢缘分。

这是因为职业的关系。

郑定远知道,世上任何一个事件,都是时间,地点,人物综合在一起,所以发生了。

从而,命运的轨迹,也就被改变了。

如果能够有意识的干涉时间、地点、人物这三个变量呢?

那命运自然一定程度上可以被改变。

就算是有意识的,郑定远认为这种干涉也必然是因果的一部分。

二十年前,郑定远是故意找到了贾爱民改变了他的命运轨迹。

作为一个卜命师,郑定远在这世上最了解的一个命盘是自己的。

他知道自己那天有贵人运。连方位也算的恰到好处。

在那个方位有两个国家单位,一个是正在遣散员工的渤海卷烟厂,另一个就是正在招聘新员工的电话局。

郑定远毫不犹豫的选了渤海卷烟厂,因为他知道所谓的贵人就像明珠一样,有时会摆在柜台上有时会落在烂泥里。

明珠的价值是不变的,可是价格因所处的环境有着天壤之别。

而当他落入烂泥里的时候,正是结交的最好时候。

所以,那天郑定远打听好卷烟厂开完再就业的动员大会的时间。

就开始一个个的观察走出的员工。

观人面相实在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观人骨以知贵贱,观人血色以知时运,观人神态以知心性。

但凡人虽然不像佛陀有着诸般法相,但是脸上的喜怒哀乐总是瞬息万变那么难以捕捉。

所以,郑定远发明了一个办法,在一个人处在绝境的时候,只要看他的体势就能知道他是不是个值得投资的人了。

在贾爱民之前。

郑定远一共数了五十四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低着头,垂头丧气。

那一个个人,就仿佛即将被烈日烤蔫的地瓜一样皱皱巴巴。

直到贾爱民出现的时候,他不由得笑了。

他那时候举头望日倒颇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

既然有了英雄末路的感觉,那大约就是有几分英雄肝胆。

这人,就应该值得投资的。

一瓶山海关汽水,不算贵。

接下来,郑定远要做的是教贾爱民如何走好自己的运势。

那时,郑定远帮贾爱民发动工友一起集中批发卖掉了第一批香烟,拿到了第一笔资金后他获取了贾爱民绝对的信任。

郑定远就劝了贾爱民南下去做几年电子器件生意,几次穿针引线之间。郑定远帮着贾爱民发了小财。

但是,郑定远的目标当然不可能只是为了帮助贾爱民,他是为让贾爱民成为自己可以控制的棋子,去帮他找一样东西。

那是一样从明朝郑家被赐姓为郑开始,就开始寻找的东西。

在贾爱民羽翼渐丰之后,他建议贾爱民往古董典当行业发展。

在郑定远的指点下,贾爱民的几家当铺由于位置选的恰好,总能收到一些难得的宝贝。

但是,都没有郑定远要找的东西。

在没有旁人的场合,郑定远告诉了贾爱民。

“贾爱民,请你帮我留意一个青铜鼎,掌心大小,七足底座按北斗排列。”

那是郑定远这些年对贾爱民施加的最为隐秘,也最为深刻的一个咒。

以至于,贾爱民在做古董生意以来,一直对大大小小的鼎特别留意,只是因为记得这好像是郑定远要的。

但是不知道郑定远是为什么要,他没有追问也没跟旁人提起。

除去贾爱民之外,郑定远还有其他十几个这样的朋友在政商两届,郑定远对他们都下了这样隐秘而深刻的咒。

几十年来,偶然会有消息传来,但还是没找到真正的那只鼎。

今天贾爱民约他见面,就是告诉他得到了青铜鼎的消息,想要见面详谈。

11:20

郑定远看了眼怀表又放回风衣内侧。

出租车抵达了起士林楼下,郑定远结账,找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颗口香糖打开包装纸,放进嘴里。

自从,二十二年前,妻子怀孕起,他就不再抽烟了。每次想抽烟的时候,他就吃一颗口香糖代替。

推开门,门童向他鞠躬。郑定远告诉门童是贾先生定的房间,门童带他上楼走向了,走廊深处的一个双人包间。

这样的位置,很适合密谈。

打开门前。郑定远下意识的又看了一下表。

十一点二十五。他习惯早到五分钟。时间是他最好的朋友,绝不能辜负。早到五分钟是礼节,到的再早就是浪费。

然后,他将口香糖吐在汤纸里叠成四方形,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轻柔的推开门,脸上摆出准备好的诚恳的笑容准备面对自己的老朋友。

贾爱民看到郑定远推门进来,立刻站起,脸上绽开笑容迎上前来。

“定远,有两个月没见,你好像瘦了一些。”

“贾兄,这两个月不见,你倒是好像有些富态了啊。”

两人说罢相视哈哈一笑,各自落坐。

正是正午时分,刚好到了午休时分,人们忙了一上午该为自己的午餐谋划一番了。起士林位于天津小白楼,附近大多是一些不错的单位,伴着片片的落叶,吹着徐徐秋风,人们不急不忙在街上走着,大多三五成群悠悠闲闲的讨论着午餐要吃些什么。

郑定远稍微定神望了一下他们,贾爱民随着郑定远的目光也看了一下。两人静了一下,贾爱民先开了口。

“定远,你知道,我前些天又去了趟曼谷。”

“恩,知道啊,你这十年财位在南,多往南走肯定发达。”

“哈,拖你的福,这次去曼谷。还真是收到几件不错的宝贝。手上几件陈货也出了手。”

“那不错。”

郑定远谦和的微笑,贾爱民知道他对这个不感兴趣。

说到这里,贾爱民从自己的黑色的鳄鱼皮包里拿出了一个16开的彩色宣传册,上面满满的都是弯弯绕绕的泰文。

郑定远不懂泰文,但是大约看去,似乎是个博物馆的介绍。

贾爱民翻打开这个三折页的宣传册,转了180度,指着右下角的一件展品。

“你看这是不是很像你多年前要我找的那个鼎。”

郑定远将那贾爱民手中的三折页接了过来,目光集中在那张照片上仔细端详。他只曾听父亲描述过七星鼎的样子,据说家中曾有这件七星鼎的图谱,但在几代前战乱时期丢失了。

郑定远继承下来的,只有寻找这件被称为天演录的七星鼎的责任,还有父亲口传的天演录的使用方法。郑定远知道,他了解的并不是全部,这世上知道天演录的秘密的卜命师,不算太多,但是一定还有。

但仅仅是天演录是一件自西周流传至今的古器这点,它就已经价值连城,可以成为国宝级的文物。

郑定远认真看了看这张图片,他觉得很像父亲生前描述的那般。似乎就是这么多年,他想象中的天演录的样子。

但数代人的失败,让郑定远早已不敢抱有太大的期望。

此刻,一丝疑惑,涌上了心头。

似乎这宣传册出现的有些恰到好处。

会不会是“他们”故意设的圈套呢?

虽然“他们”不一定知道天演录的用处,可是“他们”确却知道我们一直在找它。

“贾兄,多谢了。我一时也无法确认这是不是我要找的东西。不过倒是条线索,那这宣传册,我先带回去仔细研究一下。”

郑定远诚恳的望向贾爱民,贾爱民向他一颔首。

“只要能帮上忙,定远就不要见外。”

说罢,贾爱民微微起身招呼了侯在门外的服务员。

“可以开始上菜了。”

第四章:三班公车的妙计

郑定远与贾爱民商谈结束后,要他先行离开。

临走之前,郑定远递给贾爱民一块口香糖。

“少抽点烟,为了你老婆孩子。”

贾爱民笑了笑,拍了下郑定远的肩膀。

“有什么事,不管什么事,随时联系我。”

“谢了。”

郑定远掏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14:30,未时。

这是个午睡的好时间,可是自己有些事情要忙了。

郑定远已经收到了线索,但线索这东西从来都不是单向的。

既然,有人放出了天演录的线索能让他找到天演录,那放出线索的人就能顺着这条线找到他。

他还不敢确定,但只要有一丝可能性,就半点马虎不得。

郑定远身上并没有准备灵符,不能驱策元神,毕竟准备灵符这种事情是相当费力的,而且灵符本身也只是有着一段时间的功效。

但郑定远有自信,他有个简单的小计划可以试一下自己的猜测到底成立不成立。

但不管自己的猜测成立与否,眼下都先要不露声色。如果自己真的被人跟踪了,那么自然要先维持常态。不然一下就被人看出反常了。

这世上会专门对付卜命师的只有“他们”。在“他们”的眼里,卜命师的存在就是邪恶。

在郑定远看来,往往这种简单粗暴的想法才酝酿了人类史上无数的惨剧。

“他们”对于卜命师的有两次占尽上风,一次是在东方的焚书坑儒,一次是在西方的魔女狩猎。

“他们”一直自称秉承了天意,有神的应允。

所以,这个存在了千百年力图杀尽卜命师的组织自称自己为“天道”。

除去,那两次之外。数千年来,双方一直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

卜命师预知改写命运,“天道”猎杀他们,终结他们的命运。

猎杀的原因分了几个层次。

普通人对于超人者的恐惧,也有各自不容退让的信仰,但最重要的卜命师为了自由,天道为了秩序。

这样残酷血腥的战斗持续了至今。

史上最壮绝的一战发生在一千八百年前的五丈原。

郑定远抽出一颗口香糖,打开包装,放到嘴里。

缓步走下楼梯。他没有四处张望,直接走向了公交车站。

他唯一做反常举动是改坐公交车。

他心里按自计划了下,去找秦锋坐公交绕点远的路线是867路转643路最后再转8路车。

正常情况下是很难有人恰巧与自己一样连倒三班车的,除非是刻意跟踪自己。

既然策略已定,静观其变就好。

郑定远心中默默算了下自身命盘流日,今日也没什么劫数难逃,不如好好享受这暑气消散后,凉爽的秋日。

大约二十几分钟,公交车才不慌不忙的行驶入站。

郑定远和一起等公车的几个人一起上了车,由于867路这趟车不算骨干线路,所以班次并不很多。再加上又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自然车上也算不上拥挤。

车上零星的还有几个位置空着。

郑定远不慌不忙的走向了靠近后车门,贴近车窗的位置。那个位置并排的两个座位此时都是空的,他走向了靠车窗的那个位置。将车窗轻轻打开了一条缝隙。看了一下怀表。15:10 这趟车,要开很长时间,在他的估计中,到达643路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郑定远取出了mp3的耳机播放第一首歌是张国荣的《风继续吹》。

今年愚人节的时候,张国荣自杀了。

郑定远没有关心此时车上都有谁是和他一起上车的人,只是望着窗外,任秋风吹过自己的脸。

秋风仿佛逝去的时光在脸庞抚过,又像逝去的那一份温柔,萦绕心头。

十首歌的时间,因为公交车逐渐越开越离开市中心的范围。车上的人逐渐开始少了。

郑定远也稍微留意了下车上留下的人,还有七名乘客。

看了下时间16:00整。

接下来的应该不会堵车的。毕竟,要到外环线改坐643路了。

还有两站地。郑定远注意了下线路提示,他可不想为了别人走冤枉路。

16:10,随着公车缓缓的停靠,郑定远第一个从公交车后门下来。

很自然的看到和他一起下车的,一前一后还有一男一女。

男士相貌平平有些微胖没有太多值得留意的,女士看起来大约二十出头相貌颇有些清秀。

若是真有人在跟踪郑定远,恐怕就是这两人中的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不管到哪里总是有点抢眼,更多可能就是那位微胖的男士。

在这个公交站,除去643路之外,还有两班公交车会经过。如果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人和他一起上车,郑定远就会在内心确认他被跟踪了。

16:20,第一班公交车经过。下来了一位老年人,带着一个女孩。也在此等车。

在公交站等车的人加上郑定远总共有了五个人。

16:25,643路经停,一起等车的五人先后上了车。

郑定远心中已经基本确定自己被跟踪了。

16:40,郑定远拿出了手机打出了一串数字发送短信到了一台秦锋可以收到的手机上。

郑定远之所以用暗号打给秦锋,而不是直接敲入文字,因为九宫格的输入法有可能被人从手指的动作看出短信的内容。

为此,家中约定了以数字作为暗号的联络方式。

暗号的内容主要通知了秦锋前来8路车站接应,让秦锋通知元礼亥时到秦锋家见面。

郑定远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是因为如果仔细调查,是可以根据通话的时间还有地点内容追寻到通话人的身份住址。

郑定远为了不暴露,所以只能小心一些。

第五章:蝴蝶效应与平行时间线

傍晚前时分,郑元礼将弟弟罚抄的弟子规检查了一遍。又将其中的错字一一写在一张新纸上罗列成一张竖列。郑元礼吩咐小嘉每个错字要再抄十遍。

之后,郑元礼和打扫卫生的王阿姨沟通了下晚餐要做的菜,就开始回到自己的房间。

起写自己的学期论文。

郑元礼在大学学的专业是物理系。

在他看来,术法与科学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术法在向内寻求真理,而科学在向宇宙寻找答案。

霍金说,因为科学的发展,哲学已经没有容身的地方了。郑元礼觉得那是人类的科学能观测到的还不够罢了。

不管是术法还是科学,最终都将交叉在某一个点上。

郑元礼查看到一篇名为《占卜的蝴蝶效应与平行宇宙》的论文。

在这篇论文中,有这么一个基本假设。

首先,我们世界上的资源是有限的。

任何有意识的改变因果,都会引发连串的后续改变。

作者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在赌场中,有一个占卜师,他有能力确切的计算出老虎机中奖的时机。

那么这个占卜师如果贪婪一点的话,他就可以随意夺走普通人的中奖机会。

因为中奖机会是有限的。假如这个奖励是10元钱,也许不足以改变这个普通人的命运。

但,假如是100万元,那这个普通人的命运也许就被彻底改写了。

如果假设大到10亿呢?那也许就需要在原有的时间线上,分裂出一条新的时间线才足以承受这样巨大的影响。

此外即使只有10元钱的改变。如果算复利,过了100年后,这10元钱的价值又是多少呢?对世界的影响又会变成多大呢?

所以,这篇论文的结论是:只要意识的改变了事态的正常发展,就会分裂出一个新的时间线。

郑元礼思考着,看了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是16:57。

把弟弟偷懒的时间也算上,他应该刚好写完了。

王阿姨一般是这个时间做完晚餐,父亲也是这个时间回来。

可以先去检查一下小嘉的书写,然后一起下楼去和王阿姨道别,准备迎接父亲了。

就在此时,郑元礼听到一楼客厅中叮灵灵的电话响起。楼下王阿姨正在厨房做饭,没有来得及去接。

元礼更是没有去理,只是任其响了三声。

这个时间点,响三声,是一种暗号。

郑元礼知道如果过一会父亲不会回来了,父亲是要他亥时前去舅舅那里与他会和。这个先不用着急,父亲的事情,他应该自己能应付。

郑元礼走到弟弟房门前,猜测弟弟应该是书写好了,应该正在偷看漫画书。他轻轻敲了敲门,不着急的推开了门,给弟弟那么一小会的时间,方便给弟弟慌张的把漫画书藏好。

郑元嘉早早就把哥哥罚抄的内容写好了。正在屋内偷看哥哥小时候看过的《七龙珠》,看到哥哥进来了,下意识的赶紧把那本漫画书藏进了旁边的书架里。

郑元礼看到弟弟慌忙的样子,不禁莞尔。

“小嘉,抄写好了吗?”

“早就好了。”

郑元嘉吐了吐舌头,他也知道哥哥不会怪他看漫画。但是赶紧藏好是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

“既然如此,该是吃饭的时间了。我们一起去和王阿姨道个别。今天父亲有事不回来了,我们两个人吃。”

“父亲很少不回家吃晚饭的。我有些担心他。”

郑元嘉听说父亲不会回家后,有些不太高兴。

“好啦,父亲就是陪几个朋友要应酬一下。可能还要喝些酒,所以吃完饭,迟些哥哥要去接他回来。”

郑远礼哄骗郑元嘉如此说道。

“哥哥吃完饭别走,要先陪我打游戏。”

“那你要在七点半前写好作业,我检查合格能陪你玩半小时。”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那我出门去接父亲了,可能会晚点回来,自己在家要乖一些。”

“嗯!”

第六章:秦锋与郑知涯

17:10,郑定远转上了8路汽车,之前和他一起上了643路的四个人,只有那个微胖的男士和他一起上了8路车。

这条路线细微的绕了一点远路,本地人一般都会察觉到所以不会这么坐。而观光客,为了不迷路更不会选择这么麻烦的路线。

所以,这个微胖的男士应该不是本地人,也不是观光客。那么他的身份应该就是跟踪自己的人了。

因为到了下班时间, 8路车比起之前的两班车稍微人多一些,但还不到人挤人的程度,只是找不到座位了。

郑定远走到了靠近后车门的地方,扶住把手。

那位微胖的男士则在前排残疾人座位前站住。

8路公交车往前行驶了一站。

这一站,公交车上了一些人也下了一些人,上车的人当中,有个人看起来三十出头才不到一米七的个子,颇有些瘦弱,似乎风一吹就能倒了的文弱。

但是郑定远知道,那只是一种表象,任何小瞧他的人都肯定会吃亏的。

这个人就是秦锋。

秦锋看到郑定远后,郑定远撇了一眼跟踪他的人,秦锋立刻会了意。

两站之后,他们先后下了车。

这一站处于海河沿岸,郑定远是三个人中最靠近车门的,他最先下车,也很自然的走在三个人的最前面。

郑定远走过了铁质结构的解放桥,不紧不慢的来到了河西岸。在去到秦锋的住所前,会路过一个菜市场。

反正今天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吃晚饭,郑定远想着要不把晚餐买了吧。他走了没多久,便到了菜市场。

17:40了,正是大家下班的时间。这里说是菜市场本不是菜市场,只是因为距离海河边的平房区近,大家下班时候路过的人多。菜贩和做各种小买卖的人们看快到下班的时间了为了方便卖东西,就都会纷纷往这里集中,大约到下午四点开始,就天然的由街道自然变成了一个菜市场。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夜里大约八九点钟。

郑定远上次去秦锋家里,记得他家柴米油盐倒是很齐全。但是,菜倒是一样没有。他边想着吃什么边往人多的地方走着,这样也秦锋动手。

走走停停,他买了六七样菜,一瓶酒。当然,酒除了给秦锋喝,还有别的用处。秦锋的舌头也喝不出什么太大的差别,自己又不是多爱饮酒。所以,索性买了瓶便宜的二锅头。

秦锋是爱吃肉的,郑定远自己则是比较爱吃素。考虑到肉菜做起来稍微麻烦一些,索性,他都直接买的熟食。素食自然就是青菜瓜果,容易料理的很。主食就买馒头,这样就省去了蒸米饭的麻烦了。

买完了东西,不算太重。

郑定远穿过了菜市场,又走了两个街口,转进了一个胡同里。

胡同里七转八绕,他转过一个弯后突然加快了步伐又走入下一个胡同,之后推开了转角的一扇木门。

进入了一间小院子。

在这样的胡同,要自然而然的甩掉一个人不是难事。

不过,要确保对方觉得自己被甩掉很自然也是需要动一点手脚的。秦锋会帮他做好准备的。

郑定远进入了院子后,走入了东边的厨房,开始洗菜,准备炒菜。

菜洗了一半,院子里大门就打开了。

秦锋大咧咧的走入了院子,伸了伸懒腰,懒洋洋的眯眼透过窗子看了眼正在洗菜的郑定远。

“知涯。你这是又惹上什么麻烦了。跟踪你的那个人还可以啊,不是普通流氓。”

秦锋说话的声音也是很懒很轻,就像从他那瘦弱的身体里挤出点声音。

郑定远不过是郑知涯的一个化名,说给旁人听的,而信得过的人是可以知道自己真正的名字的。

郑定远真正的名字叫郑知涯,吾生而有涯而知无涯的知涯。

郑知涯透过打开的窗子对秦锋说。

“我想,可能是‘他们’吧。”

“‘他们’,你是说‘天道’吗?”

“嗯。”

秦锋静了片刻。

“我们有十年没有和‘天道’的人交过手了。你又做了什么事情把他们勾过来了。”

“天演录。”

“你还没放弃找那东西,都找了几百年,死了多少人了。”

郑知涯手下没停,把蔬菜放入锅中。

伴随着蔬菜沾上锅底滚烫热油听见。

呲啦~

“所以,才要找啊。”

郑知涯这才缓缓的说出了这么六个字,就像这六个字不是他一个人说的,是几百年来,寻找天演录的郑家人们共同的答案。

天演录,必须要找到,血不能白流。

过了一会,郑知涯把他炒的菜和买来的肉摆到了盘子里。秦锋去里屋找了个小桌子和两个小马扎,放到院子中间。

这样晚餐就算是备好了。

两人对坐坐好,秦锋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这个给你。虽然,我觉得可能应该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秦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

郑定远打开钱包,里面除了现金什么都没有,连一张证件都没。所以,生辰八字不管真的假的,自然无从得知。

“头发呢?”

“没拿到,我一直以为你拿到人家生辰八字就可以施法下咒了。”

“天道跟我们卜命师争斗这么多年,你觉得会他们在身上带任何透露自己身份信息的东西吗。行了,把头发拿出来。”

秦锋,从口袋里又掏出了几根两三厘米长的头发。

“其实,我拿头发比生辰八字方便。”

“我知道啊,我拿钱包赚点外快不可以吗?”

郑知涯懒得理他接过头发。秦锋拿钱包,其实就是想拿而已。

但是,拿到了这个人的头发,丢失一个钱包这种细微的异样感,他轻易就能抹平。

“这次,你阵仗弄的这么大,看来这回有门儿啊。是又从哪套来了什么小道消息吗。”

郑知涯往两只小酒樽里各斟了酒,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那张三折页的宣传册给秦锋看。

“过些天,我请你去曼谷玩。”

“是去送死吧,这明显是个圈套。”

“连你都看出来是圈套了,没你我更没戏了。”

“我不跟你去,我才懒得去呢,要死你自己去死。你死了,你的两个儿子,我替你照顾。”

郑知涯就当作没听见一样,举起酒杯。

“我今年年初给自己卜了一卦。”

秦锋和郑知涯一碰杯,两人各自一饮而尽,郑知涯接着往下说。

“我这辈子的运势走到今年算是走到了亢龙有悔这一步。”

秋风拂过,一阵叶落。。

郑知涯举头望月,秦锋随他望去。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

八月初四的下弦月就像一笔铁画银钩,在夜幕留下一道银痕。

“这亢龙有悔,就像一年中的秋天。正是万物最鼎盛的时候,但是盛极则衰的道理,我想你也明白,正是因为果实成熟了,叶子才会开始枯落凋零。”

秦锋听着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

“真怀念过去,你和姐姐一起,算了。”

话说到这两个男人相视了一眼,碰了一下杯子,饮了半杯,又各自倒了半杯到地上。

“我这颗老树,该到了摘下果子,看护年轻人好好熬过他们的历练的时候了。”

“既然这样,干脆这次你就别去了,一把年纪了,元礼也需要历练,我带着他去吧。”

郑知涯停了一刻,还是开口说道:

“不行呐,这次还是有点险,下次没那么危险的时候,我再让他去历练。”

秦锋看他这样自相矛盾,不由会心笑了。想来天下的父母大多如此,既想子女成才又都舍不得他们经历大风浪。

“元礼这孩子不错,谦谦君子,跟你一点也不像,伪君子。”

“他啊,和母亲一样,总是太过善良,我就是担心他这点。”

“赤子之心,最是可贵。我真希望他能不失本心。”

“我更希望如此。”

“元礼也大了,你是不是该告诉他天演录的事情了。”

“今年我卜完那一卦,就把天演录的事情告诉元礼了。”

“那他怎么说。”

“他啊,觉得很平常。就和我父亲告诉我时一样。”

“看来,你没告诉他全部。”

“我不是说了,我比你更希望他能不失本心。何况很多事情,不知道只是时候不到罢了。”

两人边聊边吃,过了一阵饭菜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郑知涯低头看了下表,时间已经到了20:00。

“你去把把碗收了,我要准备一下了。”

秦锋虽然喝了小半瓶白酒,但对他来说喝喝了小半瓶的矿泉水是差不多的。他懒洋洋的把碗筷收到一起,端到东边厨房,放到水槽里。可就是迟迟不愿意打开水龙头洗碗。

郑知涯则是把马扎小桌子收到屋中,又把供台香炉还有符纸朱砂狼毫毛笔一样样搬到小院正中朝南摆好。

秦锋就在那里边看着郑知涯搬这些东西,边慢悠悠的把水龙头打开,一个个的把碗筷漫不经心的洗刷着。刷快了他还得帮忙,这活不归他管。

郑知涯先是诵经念咒,脚踏七星步。不管是诵经也好,念咒也罢,包括仿佛舞蹈一般的七星步,都是在向天地宇宙表达一种信息,一种请求,打开一条通道沟通阳与阴之间,链接这个显现的时空与暗藏的时空。

这样过程进行了一会儿之后,郑知涯忽然整个人静住。他提起供桌上的狼毫,沾上朱砂健笔写下几道符咒。

郑知涯拿出其中一道包住了头发。

引烛火点燃,念念有词。

驱策元神,直指所向。

“放弃对我的怀疑,认为这毫无意义,回到住所。至于钱包,他会觉得大概是被菜市场的小偷偷走了。”

说到这,郑知涯喘了口气,好像有点累。

“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零零散散的琐碎的写在一个本子上,之后,明早为了应付差事他会再到今天我下车的8号汽车站等我,试着碰碰运气。”

郑知涯向元神如此下令道。头发,可以让元神从他们那个位面中找到目标。对于元神来说,他们的世界并没有前后左右远近高低,只有各种信息去分辨一个人或者另一个灵体,信息越是精确则越是容易他们在亿万生灵与死灵中找到要找的目标。

所谓的元神也是一种灵,只是他虽然不与自身相连却是自身的一部分,就和手臂脚趾一样,是自身的本相。与其说是自身驱策了元神,也可以反过来说是肉身不过是元神在现世的一个倒影罢了。

虽然元神是如此强大的灵,但他并不稀罕。世上有多少生灵,就有多少元神。所谓的轮回转世,不过是一个元神将他的倒影再次投射到了这个世上。

但每个倒影也各自有着灵,所以他们生时有生灵,死时为死灵。只是,这些灵就像毛发一般,不像元神那样更像骨髓神经或大脑。

所以,作为毛发的生灵,驱策元神的术法大多都是很累人的,紧紧是略微改变一个人的记忆和想法这样的程度的事情。

就需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和精神力。

不同的元神各有所长。

而郑知涯的元神即是本相是瑞兽麒麟,文武兼备。虽然郑知涯这一世没有习武,但必要时可以依靠术法短时间催发武力。

“多谢了。”

请求之后,郑知涯向祭坛前一鞠躬。

又烧了三根香燃在香炉中,答谢元神辛苦。

“呐,你听见了吧。明早去公交站候着,他肯定带着本子来。”

“你就不能跟他说个准点。”

“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求的越准确,这术法越耗神。”

“我看你明显是故意的。”

“别扯了,你一会要不早点睡。明天你还得早起呢。”

“你要不别拿那个本子了,我估计那胖子也不会知道什么的。谁会跟一个跑腿的说什么啊,多余。”

“只要是消息,就多少会有一些蛛丝马迹,能让我们知道一些什么。”

这时正好有人敲门。

秦锋去开门。郑知涯则是低头看表。

20:50。距离亥时还有十分钟。

第七章:灵棋占

“舅舅,父亲。”

走入小院的是郑元礼,恰如春风,略带花香。

“傻小子,你还真是跟你父亲一样分秒不差,就这点你跟他一样无聊。”

“舅舅,我不是不好意思让您等吗。”

“还是元礼懂事情的多,比起你那个虚伪老爹强多了。”

郑元礼知道秦锋在开玩笑,也知道父亲不会和舅舅计较,所以他便不再多言,等着长辈讲话。

“元礼,你来了。很好,没让舅舅等。”

郑知涯看向他,轻轻点了点头。郑元礼则是轻微行了个恭了恭身。

秦锋在旁边白了郑知涯一眼。郑知涯没有理他。

“小锋,你明天还得早起,早点去睡吧。我跟元礼今天要做‘灵棋占’,要到很晚。”

秦锋看元礼来了,他心想两人后续占卜,自己在这里也是打扰他们。不如回房内,早点休息看看小说,毕竟体力活还都得他干。

“元礼啊,既然你来了,我就不陪你爹玩了。回房歇着了。”

元礼点了点头,向秦锋道了晚安。

秦锋也便不打扰他们父子二人,自顾自的去里屋去取脸盆毛巾往院子西侧的水房准备洗漱了。

对于郑知涯父子二人来说,秦锋在与不在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元礼,我想你也猜到了几分了吧。”

“父亲曾经和我提过天道这个组织,也和我说过我们的家族使命是寻找天演录。”

“嗯,是啊,这件东西,今天终于有了线索了。”

郑元礼听到“线索”二字就明白,天底下任何线索从来不会是他单单一家能够找到也不会是单向的。既然这天演录的线索到了父亲的手上,围绕这天演录就免不了要起一场争端。

“线索是天演录将作为展品在下个月在曼谷展览。我喊你来,是想做一场‘灵棋占’。”

元礼点头回应。占卜的方式有千千万万种,都不脱离由阳知阴的基本原理,阳即已知的一切,阴即未知未发生的一切。而“灵棋占”就是其中一种,以围棋的黑白易手模拟所问之事的阴阳轮转以卜吉凶。这种占卜方式极为古老,古老的可以说,和围棋的诞生几乎同时。

于是,父子二人一左一右分坐别盘腿坐在两个垫子上。两手结印祝祷诵经,与元神沟通链接灵界。

父子二人这样喃喃诵祷足有两个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的时间。刚好到了子时,正是阴阳更迭最适合占卜施法的时间。

父亲先在棋盘上落下第一颗黑子。

儿子再在棋盘上落下了一颗白子。

黑子先落作为提问,白子后落作为回答。

每一步,每一手都有意义。

但是,每一步每一手,又不能刻意去思索。只能凭各自的棋力,随直觉落下。

两人在一刻之间,总共下了一百零八手。

作为占卜,无分胜负。

只求结果。

白子为阳,黑子为阴。

阳过盛,阴过衰。

“元礼,你来说说,父亲此行要注意什么。”

“我说父亲此行不当去。”

“要注意问题啊,元礼。你这可是答非所问。”

郑知涯含笑看着儿子,他语气显得轻松,想让儿子放松。他知道这样的占卜结果,可谓前路艰险,除非步步走对,否则万丈深渊。

“父亲,这次若是要去必能达成所愿。只是,要当心一个女子,会从中作梗,但这女子似乎又有些男子气让人琢磨不透啊。”

“那是好事,只要能得天演录,就不枉这几百年来咱们一家人苦苦得寻找。”

“可是,找到之后,有大耗之相。这也就是终盘呈现得阳过盛,阴过衰,亢龙有悔。盛极则衰之势啊。”

郑知涯默默点头。所有的阳都需要阴来支持,孤阳不长,亢龙有悔。

“所以,若真是拿到天演录之后,不管发生了什么赶紧第一时间回来。方可躲过此劫。”

“好,我记住了。看来这天演录一定是真的。天道应该没拿赝品出来骗我,若真是拿赝品出来也躲不过我们的占卜。”

“父亲,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天演录真的值得我们数代人一直苦苦寻找,甚至流血牺牲吗?”

“傻孩子,天演录的真相只是被掩盖在历史的灰尘之下了,若是它的真相公布于众,足以让天下人为之疯狂。”

“可是,您说它能扭转因果,说到底只是传说。”

“是啊,一段与西周封神有关,与东汉末年的五丈原有关,还与六百年前明朝郑和下西洋有关的传说。甚至后来郑成功选择退守台湾,也是希望能够找到失落在海外的天演录。”

郑知涯看了看元礼,知道也许这是最好的机会,把很多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儿子了。

“我也没有见过天演录的样子,我只知道它应该在我们手里保管。因为它太强大了。”

“可是,您之前对我讲,天演录只是一个地图,能带人去往一个地点,开启一个阵法。”

“太多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这个阵法就是左右天下的关键,只有天演录才能找到它,开启它。从史料看,那地点应该就在五丈原,那也是姜尚封神的地方。”

“父亲。”

郑元礼默默点头,欲言又止。他想劝父亲留下,但知父亲心意已决。

“好了,你放心吧。寻找天演录的事情,本就应该在我这一代画上一个句号。如果,我是说如果。”

郑知涯顿了顿,郑元礼也静了静。父子俩都知道接下来的话的份量。

“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了。我推算三年后,你与小嘉命中都有个逢凶化吉的劫数,我很担心。但是既然是逢凶化吉,必然能否极泰来。当哥哥的,你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共度难关。”

“恩。”

郑元礼点了点头。

八月初四,下弦月。

秋风一阵,落叶一阵。

父子长谈了许久,不仅限于家族的使命。比如元礼的婚约,还有学业,曾经的回忆等等等等等。

第八章:黑色笔记本

早上天还没怎么亮,秦锋就起来了。

因为习武要早起练功,所以从小秦锋就比太阳起的早。

虽然看起来懒洋洋的,秦锋可是比谁都勤。

但是,今天秦锋有郑知涯安排的事情要做,所以没有拿起两把院子角落的短木刀先练一套咏春再走。

咏春作为近身短打,配合短刀攻防,再合适不过。

洗了把脸刷了刷牙,穿上风衣,又往左右靴子里各塞了一把匕首。秦锋出门了。秦锋出门带匕首,并不一定是为了伤人,或者谋人性命。毕竟这个时代这么做是会造成社会影响的。

带着匕首做一些事情,总是很方便的。比如,昨天取人头发,秦锋当然不能靠手拔人头发,他靠匕首在人群的掩护中迅速的割下。

快的就像微风拂过,来不及察觉。

秦锋懒洋洋的走出门口时看了眼手机,才不过6:30。时间还早,他伸了伸懒腰,故意的用脚踩了踩堆在路边的落叶感受了一下脚底传来的松软。

秦锋走出了七扭八歪的胡同。看到了一个小推车,在卖煎饼果子。

秦锋缓步走了过去,虽然时间还早。但是已经有一个老太太和一位老先生在排队。秦锋排在老太太和老先生的身后。

过了没多一会,就轮到了他。摊煎饼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

“老板,要两根果子的,俩鸡蛋,辣椒葱花面酱全都放。”

“您稍等,这就得。”

老板先是把绿豆粉摊了一张面饼熟练得打了两个鸡蛋在上面又把它们铺匀成一片金黄。一阵蛋香已经可以闻到。然后一个翻面,老板摆上了两根油条,一卷。拿刷子刷上了面酱,辣椒,酱豆腐。拿油纸一包,递给了秦锋。

秦锋接过煎饼果子,一阵微烫从手心传来。

秦锋拿了五块钱给了老板,说了句谢谢,又拿了一杯豆浆。

秦锋吃着煎饼果子喝着豆浆,溜达着往河边走去。

穿过了铁质结构的解放桥的时候,秦锋差不多把煎饼果子吃完了,把油纸团了团,找了扔到了垃圾桶里。

走过了一小段路,坐到了一个距离公交站有一点距离的长椅上。慢慢喝着豆浆,等着昨天的那个微胖的男士出现。因为不知道那人何时会来,秦锋故意把豆浆喝的很慢,为了解闷他顺着吸管往剩下的豆浆里吹着气泡。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已经是早上7:20的时候。

公交车站前等车的人开始渐渐多了起来,秦锋在等车的人群中看到了昨天那个微胖的男士。

秦锋手中的豆浆还剩下一小半,他边喝边漫不经心的混到等公车的人群之中。那个微胖的男士今天背着个书包。

秦锋估计,他要找的本子就在那个书包里。要拿到那书包里的东西不是什么难事,尤其是在人群的掩护之下。

公交车即将进站。

秦锋从右边的靴子抽出一把匕首藏在袖子里。从人群中走过。

在公交车进站,人群开始流动的同时,秦锋经过了那个微胖的男士的身旁。他逆着人流前进,当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公交车的时候。他顺势用匕首在那男士的书包底部划出了一记撕裂伤。

紧跟着,那男士书包里的东西如同水银落地一般往地上开始倾泻,但在落地之前。秦锋就开始用动态视觉仔细观察他要找的纸张或者本子,果然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他将这个黑色的笔记本在半空接住,塞入自己怀中。

刹那后,那男子书包里的东西除去笔记本的水壶,雨伞,地图各种杂物落在地上。

秦锋专门看了下,好像没有钱包。

“哎呀,小伙子你包漏了。”

那个男士身后的一个大爷好心的提醒他。

那微胖的男士,反应的比那大爷稍微快一点也注意到了。

赶紧回头收拾,只是感叹自己真是倒霉,接了这么个破活,昨天丢钱包,今天包又漏了。这就叫屋漏偏逢连夜雨,喝口凉水都塞牙。

秦锋完成了差事,头也不回的走了。他知道,此时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公交车和漏掉的书包,都比一个离开公交站的文弱青年更吸引人的眼球。

完成了差事,可以早点回去睡个回笼觉了。

秦锋推开家门,看到郑知涯正在院子中间吃馄饨。

不知怎么的,秦锋心里起了一阵无名火。

随手将黑色笔记本扔向郑知涯。水平扔出的笔记本,破开空气阻力能有一定的速度,不过还是很钝,不够锐。若表达不满是够了,但造成杀伤肯定是不够的。

郑知涯看秦锋进门就知道他肯定要生气,随手抓住了空中飞过来的黑色笔记本。他倒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毕竟他吃馄饨也没准备秦锋的,元礼早上吃完就赶回家送弟弟上学了。

他打开笔记本看了看,头两页有两页涂鸦。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第三页开始,是英文写的牢骚。

郑知涯边吃了一勺馄饨边看着笔记本上的内容,秦锋也好奇的过来看了看。

“这上面写的什么啊?”

“上面写,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抢过来,把它给撕了。”

“你等我先看看,再总结下给你。”

秦锋一边等郑知涯看笔记本,一边去厨房里看看锅里还有没有剩下的馄饨。果然这父子俩一个馄饨也没剩下给他。

郑知涯干咳两声,喝了口馄饨汤。

秦锋知道郑知涯的意思是他看完了,准备讲给他听。

“这个人啊,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华人私家侦探。”

“恩,重点呢?”

“然后,上个月接了个活,让跟踪华人古董商。客户是通过中间人来进行委托的,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但是中间人的动作有点大,几乎马来西亚所有的华人私家侦探都动用了,甚至还找了雇佣兵。”

“这么大动静,所以消息肯定走漏了呗。”

“所以雇主的风声在马来西亚的私家侦探以及雇佣兵的圈子里不胫而走了,是泰国的青莲帮。”

“那主谋肯定不是青莲帮。”

“没错,这人的笔记上也写到这了,青莲帮只是泰国的一个街头小帮派,根本没有财力发动马来西亚整个的华人圈的私家侦探甚至雇佣兵的力量。”

秦锋伸了个懒腰。

“那背后是天道呗,好了没什么有用的。一切按原定计划。”

“不,这很有用。从这条线,我可以有几点推断,第一,天道在泰国很可能是以黑道的形式存在的,而青莲帮只是它的一个末梢。顺着这条线查上去必有所获。第二,泰国甚至东南亚,应该已经彻底被天道阵营攻陷了,不然他们不会舍近求远,专门针对中国大陆展开猎杀。当然,这也可能与中国国内卜命师一直略占优势的形势有关系。毕竟,天道与卜命师的各自为战不同,他们还是更成体系一些的。”

郑知涯说到这里顿了顿。

“那还有没有第三点?”

“你等我想想啊。”

“为什么发言一定都要三点?”

“别打岔。第三,我想对方很可能没有低估我们的本事,青莲帮的线索也是对方故意漏出来的。”

“那你的意思是,不管是到时候直接去展览会明抢,还是顺着青莲帮这条线暗查,都在对方的算计当中。”

“是的。”

“那不还是死局吗,不去了。”

秦锋撇了撇嘴,郑知涯白了他一眼。

“我什么时候说过是死局了,必死之局我也不去了。老老实实在家里养老,有什么事留给元礼他们。”

“这和你之前说的好像不太一样啊。”

“时间是我们卜命师最好的朋友,有些必死之局,多等等就不是必死之局了。我等不到的,可以留给我儿子嘛。”

“好,您怎么说都有理,请继续。”

“对方这么铺天盖地的广撒网,说明没有针对谁。就像我刚刚说的,卜命师家族各自为战,但是天道组织却比我们更有体系一些。他们这么铺天盖地的做这事情,可能说明了有多个家族都在追寻天演录。”

“这我倒不怀疑。不说别的,和你儿子订亲的杭州苏家,还有你们那分支在台湾断了往来的郑家一脉。他们都是知道天演录的事情的。”

“天下之大,天演录自西周传下来几千年的历史了,又有多少古老的文献记载了它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秦锋点了点头。

“但是,我断定对方也一定有什么手段控制情报的范围。不然,弄的万蚁食象,岂不是自找没趣。所以这次,我们去,应该可以乱中取胜,伺机而动。”

“听你这么说,我倒觉得不是白白去送死了。看来你还没老糊涂。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今天八月初五,去办签证要十天。正好过完中秋节,咱们走。”

第九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所以,我们的天文望远镜能够观测到的光谱,是宇宙从诞生到如今的成长照片。好了,时间差不多了,今天是中秋节,我们节后再见了。”

四十出头穿着一尘不染的实验服,却顶着一头鸡窝头的副教授如此宣布也代表着,郑元礼节前最后一节课的结束。

“无异,今天下午没有课了,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看画展?”

一个女声从背后传来,郑元礼知道是在喊他便回了头,在大多数人的面前他是用的郑无异这个名字。郑元礼当初起这个假名的原因无非是因为希望自己能与常人无异,加上这个元字与无字相差不大,让他感觉甚为亲近。

“抱歉,我得去接弟弟放学。”

说着,郑元礼略带歉意的笑了。他答话的是个长发纤瘦的姑娘。

“无异这人哪里都好,就是太顾家了,难道是巨蟹座吗?”

旁边一个短发丰满一些的姑娘接话。

“不,我是天秤座。”

郑元礼含笑答道。星座与中国的八字都是占星术的范畴,郑元礼曾经也有所涉猎,但并不深。对郑元礼来说,但了解一下与人当作谈资,倒无不可。

“我们还是想等你一起去看,上次和你一起去看画展,婉晴觉得很有意思,总跟我念叨着你。”

那个短发的姑娘接着往下说着。

“喂,别乱说。”

说着那个长发的姑娘低头扯了扯短发姑娘的衣角。

郑元礼见此情状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答道。

“嗯,这两天,我若有空一定和你们去,可是可能中秋这几天总是免不了要和家里的亲戚走动。”

郑元礼话说至此,不伤人面子,也表明意思。

“嗯,那我们到时候看情况联系吧。”

那个长发的姑娘抬起头来。

“好的,那我先出门去接我弟弟放学了。先再见了。”

“再见。”

双方就此道别,郑元礼走出教室,下了两层楼,走出逸夫楼的大门。

今天天气有些冷,乌云密布。

今日流日,天干为壬,是阳水滔天之水意思恐怕是会有大雨。地支为辰,是库位至少不会有水灾。所以,综合以上今天的雨会是一场阵雨,雨过天会晴,至于什么时候晴。从时辰上推算,要后半夜了,不熬夜的话,今年恐怕是赏不了月了。

第十章:天道的报复

海光寺旁的沃尔马超市。

郑知涯推着小车在超市的货架间穿行着,一边想着今天晚上的家宴要给孩子们和秦锋准备点什么,一边盘算着这些天是否已经安排妥当。这十天,他从河北石家庄找了一家旅行社,去帮他代办了机票住宿等相关事宜。为了方便行事,他和秦锋以他名下的宁远商贸公司的名义办了商务签证。

在过去的两年,郑知涯借这家公司曾经在买进卖出过一些过一些艺术绘画作品和并进行过商业投资。所以借这个公司去办签证,在出入境的身份上是再合适不过的。假若有人查访起来,除非是从买卖商品的明细中着手才能查出和郑知涯交易的中间人的姓名,但是却并不能轻易找到真正的买卖对象。

这是郑知涯对朋友的一种保护,他知道天道会为了对付卜命师不择手段,那就尽可能不把任何线索引向像贾爱民那些帮助他的人。

此外,郑知涯还让秦锋找人去和跨国的情报贩子联络,今天秦锋就能拿到资料了。

郑知涯在心里将远行所需一一思虑,小推车中的食材也越堆越多。虽是中秋节,但相较平日,只是多了一些点心和水产,还是以简单的素食为主。

由于是中秋节的关系,收银处排队的人很多。

一排一排的人们像是朝圣般有着难得的秩序。这个秩序让结账的人们形成了一个团队。这时若是有人试着随意插队的话,大概会被这个团队直接挤压而出吧。

郑知涯结完帐拎着两大袋东西走下了二楼,放下了其中一袋子,想要松松肩膀。他从怀里掏出了怀表看了下时间。

13:50。未时,现在赶回家小睡一会正是合适。

这时,郑知涯的电话响了,他把怀表放回怀中。从裤子口袋中掏出手机,打来的是贾爱民。他心里最担心的看来发生了,这个中秋节是过不成了。

“喂,定远。”

“嗯,老贾,你出什么事了吧。”

郑知涯答的开门见山,因为他知道贾爱民肯定出事情了。

十天前他把天道到自己这里的线索切断了,但是不代表到贾爱民那里线索断了。

只要贾爱民把线索带给郑知涯,对于天道组织来说,他就可能存在和卜命师联系的可能。

所以,贾爱民从一开始就是暴露了的。

此外,秦锋切开的包手法太专业,以及自己过于高明的反跟踪手段都有点欲盖弥彰。这一切都导致一个结果。对方没有能力抓捕自己,但是有能力先从帮助自己的贾爱民身上下手引自己出来。

“定远,我们能不能见个面呢。”

“好的,你说个时间地点吧。”

在中秋节这样的时间,贾爱民这样在乎妻儿的人,是不会不陪家人的。看来他已经被人控制了。

对于郑知涯来说,最好的选择无疑是放弃掉贾爱民这枚棋子,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在这里结束,但是自己如果不去帮助贾爱民,那么贾爱民受到的伤害可能是难以想象的。

郑知涯心中,效率与人性的天秤摇摆了一个刹那,天秤就像人性那边倾斜了。他也不由得暗自嘲笑了一下自己。

“那….”

“没事,老贾你说吧。”

“没什么,要不改天吧,大中秋节的,还喊你出来。”

贾爱民说话的口气很迟疑,欲说还休,很明显有着难言之隐。

“我知道了。要不,我去你家找你,嫂子和点点都在家?”

“你嫂子在,点点不在。”

贾爱民的话里有点哭腔。郑知涯心里通透,一下明白了。这个多少有着三分英雄胆色的汉子,怎么会被人抓住了软肋。

点点是贾爱民的独生爱女,是他的心头肉,目前在北京上学,学表演。

“贾哥,他们要我怎样。”

郑知涯直接把话挑明了,他知道,贾爱民心里一直挣扎一方面拿自己当朋友,不愿出卖自己。一方面是自己的独生爱女。

“不是他们,是他。只有一个人。今天早上,我正在办公室。门被推开了。”

“恩。”

“然后,有个带黑框眼镜穿西装的人进来了。”

“你的保镖和员工呢?”

“因为中秋节,我给他们放假了,就留了两个身手好能办事的在身边帮我处理点杂物。结果,在他手下总共连两招都没过下都被打趴下了。”

“然后,让我猜猜,你想报警,他就拿点点威胁你。今天是中秋节,应该是早上的你派司机去北京接点点。我想他应该是在收费站动手先把司机换掉再绑架了点点。”

“恩,他当着我的面给一个手机打电话,然后电话打通了,对方喊我贾总,自称是司机小张,奉我指示接到了点点。他们当时正在京津高速上,时速有140多。”

“他这是在威胁你。140多的时速,超速了不少呢。意思是你女儿的命在他手上。”

“我听出来了。然后他把电话递给了点点,点点明显没发觉被绑架了,她只是开心的和我说很快就会见面了。我也没多说什么,我就让她先跟这个所谓的小张叔叔走。”

“这样倒是赢取了时间。那个黑框眼镜肯定向你问了关于那张宣传单的去处的问题,进而就是关于我的问题。”

“我把我知道的,关于你的都告诉了他。”

“没关系,你我都知道,你并不知道我什么。”

“是啊,定远,我们认识了二十多年,你却依然好像躲在一大团迷雾背后。但是,我依然信你,拿你当朋友。”

“我知道,你现在在家里吧?别在家里了,出来,去起士林等我。三点钟,我一个小时后到。”

“好的。”

郑知涯挂掉电话,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

14:00了。未正。

约的是15:00,申初见面。郑知涯算了下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先回到家中一趟,把超市买的东西放回家中。

他走下超市门前的台阶走到马路边,路边上停着一排的出租车,他打开其中一辆出租车的门,和师傅交代了一句去CD道。

郑知涯就开始给秦锋打电话。

郑知涯连着打了两个都没人接,心里一阵恼火,自言自语了一句:“给他手机干什么用的,当怀表吗?”

第十一章:咏春

就在郑知涯刚刚买菜的超市不远的十字路口旁伫立着一栋大楼,这大楼是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最开始是报社。后来报社的生意越做越好,就搬去了别的楼,这栋楼就租了出去做写字楼。

这栋大楼的地下室,经营着一家咏春拳馆。

今天,因为是中秋节的关系,除了一个台下的白发老人,和台上的搏击的两个年轻人。就再没有旁人了。

其中穿着蓝色运动裤和拳套的就是秦锋,与他对战的对手足足高了他半个头并且皮肤黝黑。

虽然赤着上身的秦锋看起来就像豹子一样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有着完美的肌肉流线,但他依然还是反衬出了对手的身材有太过魁梧。

这是一场重量级与羽量级的搏斗。

对于徒手格斗来说,重量级的差别是难以用技术来弥补的。因为,徒手格斗与兵器的一击必杀不同,是不断的消耗战。

秦锋以左手为问手,右手架在鼻前准备防御,腰马合一,凝视对手。

对手虽然人高马大,丝毫不敢懈怠。也架着相同的架势。

双方以缓之又缓的步子,挪动前脚,进而带动腰和全身。

指尖与指尖接触。

手与手接触。

双方的心底会同时产生。

惊慌,惧怕,疑惑。

决定了谁先出手的,是谁先输给了自己内心的惊惧疑。

壮汉的内心一下子产生了:“再不出手,就要输了的想法。”

壮汉先以问手拨开秦锋的问手,他用了太多力气了。以至于,秦锋的问手就好似柳絮一般轻。他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往前突进,秦锋那只仿佛柳絮的问手就回到了自己的中线上。进而秦锋身子一侧,到了壮汉的右侧,以左手压住了壮汉的右手,使之无法反击。以右手打向壮汉的下巴。

在拳套即将与壮汉的下巴接触的刹那,秦锋收了招。

停住。

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壮汉轻轻点头,示意认可并表示感谢师兄的指导。

秦锋跳开到了一个安全距离,重新准备好架势。

“小海,你太着急了。”

被称作小海的壮汉也做好了准备点了点头。

“风哥,再来。”

“先等等呐,小风啊,你电话刚刚响了。连着打了好几个,怕不是有什么急事吧。”

在擂台下观看的老人家平和的打断了二人。

秦锋觉得,应该是他那个姐夫郑知涯没错了。这么着急找他,十有八九是来催他要资料的事情。

其实,他来找李海就是来要资料的。李海是他过去在中东当佣兵时认识的兄弟,后来跟着他一起回到了中国。

秦锋之所以去当佣兵,也是为了去中东找那个劳什子的天演录,那也是十年前他和郑知涯最后一次和天道交手。

后来,这个李海回到了中国就做起了国际情报贩子的生意,在秦锋的引见下,业余也做做拳馆的教练顺便跟着秦锋也就是秦小风的师傅学武。

虽然秦锋是自幼开始练,但是由于李海的身体素质太好,几年的功夫已经能和秦锋过上几招了。

秦锋一按擂台的边栏,翻身而过。

先向师傅拱手行了个礼。师傅面含微笑慈祥的点了点头。

然后秦锋走向了角落的衣架,从挂在衣架的风衣里取出了自己的手机。一看手机有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码给他打了五个未接来电,他没有存对方的称呼,因为没有必要。

看来真有急事。

嘟。。。

“喂。”

“你一小时后过来起士林楼下的咖啡厅等我,要紧事。”

“知道了。”

秦锋回身向师傅和师弟拱了拱手,师弟回以拱手,师傅轻轻点头。

“那师傅,师弟,我家里有点事情,先走了。”

师傅眯着眼镜微笑说。

“中秋节,就赶紧回去吧,别在这陪我这个老头子了。对了,下次把家里那个小的带来那可真是个练武的好材料。大的那个就算了,聪明过头了,不适合。”

秦锋一笑,师傅一向很喜欢郑元嘉觉得他心念专注根骨奇佳,但是对元礼的评价是,这孩子聪明的过了。不过元礼对于咏春的兴趣也是平平,虽然练过一阵子,比一般人强出许多,但是跟高手比不过是三脚猫罢了。

“行,知道了。我下次就把那个小的带来。”

不过,一想明天就要和郑知涯去泰国出这趟公差,下次来怎么也要个把月后了。

第十二章:家人

郑元礼和弟弟坐在公交车上,弟弟依着他的左肩睡着了,郑元礼用右手从口袋中小心翼翼的掏出了手机。

13:50

他想,父亲中午去买菜了,今天阿姨休息了。

下午秦锋舅舅也会过来,但他什么也不会干,自己和父亲要一起料理家事。秦锋最多陪小嘉一起在院子里练练拳。

为什么父亲明天要去找天演录呢?听说爷爷也是为了天演录,才离开人世的。不找不就好了。祖先的遗命就那么重要吗?他们与自己又不是一样的人,他们毕竟都是死去的人。只有活着的,才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阳啊。

可是,作为一名卜命师,他明白除去阳,还有阴的存在。那些死去的灵,那些过去的因,那些未来的果,那些未被选择的时间线,都成了支撑起这个阳世的阴。

或许,天演录不能给郑家带来什么立竿见影的利益。

但是,父亲以及祖先们是为了那些无法看见的掩盖在阳之下的阴而去赌上性命,也未可知。

可是,一样的事情如果落到自己头上。郑元礼愿意这样去做吗,他问自己他会如何选择呢?没有答案,也没有困扰。这就是他的答案。

阴沉沉的天,伴随风起,树叶一阵阵的飘落。

还有两站就要下车了,可以让小嘉再睡一站地。小孩子就是要多睡,才能长大。亦如郑元礼小时候在母亲怀中一样。

估计着快下车了,郑元礼拍了拍小嘉的背叫醒了他。

郑元嘉睁开了眼睛,一脸呆滞。揉了揉。然后伸了个懒腰。

郑元礼看着他,伸手把他嘴角的口水擦掉了。

“哥。”

“恩?”

“我跟你说,我梦见我们刚刚吃的汉堡了。”

“傻小子。什么味道的,又是鱼肉吗?”

“恩!”

郑元礼轻轻拍了拍元嘉的头,拉着他的手下了车。风虽然有点大,但是还不至于影响走路。

银杏叶子在这十日间落的多了,让树头几乎秃了。

他牵着小嘉在路上走着。不一会就到了家门前,推开门。

小嘉就跑去院子里玩耍。

郑元礼看了下手机。

14:20。

郑元礼去厨房烧了热水,想要泡壶茶休息一下。

不出意外,父亲很快回来,他也是会口渴的。

他在几杠茶叶里挑了金骏眉,放在茶壶中。

秋天选这茶,正是好的。因为,这茶泡出来是金黄的秋色,口感也醇厚,与这秋意搭的恰到好处。

郑知涯这时推开了厨房旁的大门,直接左转打开了厨房的大门,正好看到了正在泡茶的郑元礼。

郑元礼停下了正在泡茶的手,向父亲打招呼。

“父亲,您回来了。”

他见父亲神色匆匆,想到不久前才发生了的事情,想来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元礼啊,今年中秋,我恐怕不能跟你还有小嘉一起过了。”

“是上次的事情的后续吧?”

“你是猜的,还是卜的?”

“这需要卜吗?上次的事情明显没有结束,父亲得到线索肯定不是平白得到,定是有人相助。就算父亲能够摆脱对方的追踪,对方依然可以对父亲的帮手群追不舍。”

“所以,你觉得我应该如何呢?”

“父亲,天道的目的是您以及进而牵扯出咱们整个家族,依我看对方不太可能会对您的帮手下什么狠手的。”

“所以,你的意思上策是放任不管喽。”

郑知涯微微一笑,如出考题一般询问道。

“恰恰相反,依我看就算这样能不如了对手的心意,却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是下下之策。一定要管,但要管的方法。”

“那你倒说说看如何管法。”

“父亲,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十有八九这事和您明天要去泰国有关系。俗话常说,强龙不压地头蛇。纵有天大的本事,对手也没想在咱们的地方把咱们怎么样。”

“恩,你继续。”

“他们想的是先打一个前哨战。尽可能的了解您。知道越多的信息越好。然后,您这趟旅程就更凶险了。”

郑知涯点了点头,似乎是听到了满意的答案。

“所以,我们不能让他们了解您。或者至少不能让他们把任何消息带回去。”

“你的意思是?”

“我替您去解决今天的事情,请把发生了什么告诉我。”

郑知涯拍了拍郑元礼的肩膀。

“你准备准备,十分钟后跟我一起走。菜都放冰箱里,一会把小嘉带到邻居小红妹妹家。”

“您…还是在家陪陪小嘉吧。我能应付。”

郑元礼说的有点停顿,似是有些心疼弟弟。

“傻小子,你现在是能独当一面了,所以我这次才带上你。你先去收拾准备,我去跟小嘉打个招呼。”

“恩。”

郑知涯走过客厅,推开院子的门。看到小嘉正在拿着两根短木棒敲打木桩,这是咏春格斗里兵器练法。虽然年纪小小,但是他练的却是有模有样。他练的太过专注以至于都没太注意郑知涯的到来。

“小嘉。”

郑知涯轻轻念了一声儿子的乳名。

“爸爸~”

郑元嘉意识到父亲来了,放下短棒,一下钻进父亲怀里。

“爸爸,有没有带好吃的回来。”

“你有没有听你哥的话。”

“有。”

“那爸爸就有带好吃的回来,不过今天晚上爸爸和哥哥要出去办事。你要等哥哥明天回来一起吃。”

“爸爸又出去办事,最近爸爸怎么这么忙啊。”

“等我长大了我就明白了。”

“长大长大,爸爸总说长大才明白。我好讨厌长大这个词啊。”

“哈哈哈,那就交给时间吧,时间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恩。我喜欢时间这个词,从爸爸和哥哥嘴里念出来都很温柔。”

“好了,爸爸要走了,你赶紧去洗洗手洗洗脸。今天你要去邻居小红妹妹家,我一会会和张阿姨说,你要和她友好相处哦。”

“恩,我一定会好好和小红妹妹相处的。”

郑元嘉用力的点了点,奔向了客厅,应该是要去厕所洗手洗脸。

“这事情不用跑,文雅点。”

郑知涯念了一句,但是郑元嘉估计是没听见。

十分钟后,父子三人准备就绪出门了。

因为今天有雨。

郑元嘉穿了件防水黑色冲锋衣以及靴子,郑知涯则是备了一把长柄雨伞。而小嘉则是穿着淡蓝色的儿童风衣,背着一个红色皮质的小书包。书包里没有备伞,都是一些小嘉喜欢的漫画和游戏机,以及郑元礼给他安排的额外功课。

父子三人在路过隔壁张阿姨家时,郑元礼带着郑元嘉去按门铃。郑知涯则故意躲在街角处。

按门铃前,他先跟小嘉嘱咐了一句。

“记得,在外面你的名字叫无岐。”

“恩!哥,我到现在还没说错过呢。”

说着,郑元嘉给了郑元礼一个灿烂的笑容。无岐这个名字是元礼起的,意思是文武不岐的意思,他见弟弟在武道上颇有天赋,希望他也不要耽误文道。

文武不岐,殊途同道。

“以后也别说错。”

“知道了,哥哥。”

然后,郑元礼轻轻的按了一下张阿姨家的门铃。不一会,一个高个子的三十出头的女性打开了房门。

“哦,无异你来了啊。”

张阿姨看到郑元礼到来,似乎很是高兴。

“不好意思,又要给您添麻烦了。”

“哪里的话,都是街里街坊的。小岐快进来吧。”

郑元嘉向张阿姨鞠了躬。

“不好意思,打扰了。”

走廊间的门露出一个扎着两角辫子的小脑袋,偷偷看着郑元嘉。

“小红,怎么你小岐哥哥来了,你也不过来打个招呼。”

这时候,那个小脑袋才怯生生的全部露了出来,走到张阿姨的背后。怯生生的说了句。

“你好,无异叔叔。你好,小岐哥哥。”

然后小红低下了头。

“那我就不打扰了,父亲还有要紧的事情要我处理。”

郑元礼就向张阿姨别过。

“好啊,无异,有空常来玩啊。”

郑元礼微微笑了笑,以示感谢。郑元嘉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了一本手工书。

“小红,要不要做手工啊。”

郑元嘉笑容,恒星一般灿烂。

“恩。”

小红轻轻点了点头。

第十三章:恶战前夕

在等出租车时,郑知涯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向儿子诉说了一遍。郑元礼更加断定天道既然不想让点点察觉自己被绑架了,那就是不想使用暴力手段。那么,她就不会遭遇危险。

14:50

郑知涯父子俩抵达起士林附近,提前下车。在路上,两人经过药店买了几幅口罩,结账后,两人就格取了一个戴上了。

父子二人并肩而行,不消十分钟的功夫就到了起士林楼下。

郑元礼先行前往起士林旁的花荫咖啡厅去和秦锋会和,而郑知涯则上楼去见贾爱民。

花荫咖啡厅在起士林的街对面,从落地窗子正好可以清楚的看到起士林的正门。早已到达的秦锋看见父子俩的到来,懒洋洋的打了个哈切。秦锋看着郑知涯上楼,猜到他应该还约了别人,郑元礼会跟着一起来。他倒是有点没想到,在他看来,郑知涯一直略微低估了他这个儿子的能力,有点保护过度。

郑元礼推开了咖啡厅的门,门上的风铃传来一阵清脆的叮当声音。

一方面在提醒着主人客人的到来,另一方面也在提醒着客人,得要消费啊。

郑元礼环视了一圈,看到了托着腮,懒洋洋的看着窗外的舅舅。冲他轻轻挥了一下手,表示找到他了。而秦锋则是点了点头,示意也看到了他。

郑元礼走到前台,要了一壶英式红茶和热巧克力,他和秦锋两人都不喝咖啡。他想舅舅在等他的这段时间,差不多应该把第一杯热巧克力喝完了。

父亲与人会谈,按照事情的复杂程度,大概需要二十分钟。

15:00

郑知涯走上了起士林的二楼,还是在上次与贾爱民会面的房间会面。这次他推门前没有吃口香糖,只是正了正衣冠。

郑知涯轻缓的打开了房门,本来沉着脸的贾爱民抬起头站起身,硬是露出了一丝笑容。贾爱民的这笑容,虽然七分是硬挤的,也有三分是放心了。

因为,郑定远来了。

“定远,你来了,不好意思。中秋节的,还麻烦你。”

“别说了,怎么可能不来呢。”

郑知涯没有说‘因为我牵连了你’这种话,弄得好像是为了赎罪似的。

郑知涯仔细打量了贾爱民,从他能够看到的地方来看,除了神色有些惆怅,身体上并没有明显能看到的伤痕。可见,天道是先经过调查直取了贾爱民的软肋——独生爱女。

丝毫没失一点点准头。

也就是说,天道已经认定了贾爱民是卜命师的协助者了。

这代表,这次事件后郑知涯需要和贾爱民断开一切来往。

天道虽然会不择手段猎杀卜命师,但是有条不成文的规矩是,只要卜命师与普通人断开来往,天道就不会再找普通人麻烦。

这就是为什么张良、刘伯温隐世而去后,天道再没有以他们的朋友为人质威胁他们重出江湖。

天道想要的很简单,他们最好是能杀死卜命师,就像焚书坑儒或者魔女猎杀那样。但是,今天不会,他们知道时机还不到。

贾爱民叹了一口气。

“贾哥,要找到点点,一点也不难。您忘了,找到人和机遇本来就是我的专长。”

“可是,要怎么做?”

“您和她之间父女的血脉,感情的羁绊本身就可以成为线索。”

说着,郑知涯从口袋里拿出了三枚硬币。正面一元,反面牡丹。铸造日期分别是1999年,2000年,2001年。

世人都以为算六驳要用古钱币,三帝钱,觉得这样灵验,纯属无稽之谈。试问,死灵怎么会比生灵有灵性。

那古钱怎么会比流通中的钱有用呢?

拿给贾爱民,要他只需静心凝神默问女儿所在,将三枚硬币在餐桌上撒两次,分别组成了上卦和下卦。

上卦和下卦合成了睽卦,小吉。

贾爱民着急的问。

“怎样。”

“点点肯定没事,您放心,方位,我也大概知道了。”

睽卦上火下泽,在意象上是东方的寺庙,再加上今天的流日和父女两人的命盘。东边的寺庙就那么几座,稍一排查,肯定能够找到,而且能够藏得住人,又能编出借口让对方不喧闹的。能藏人的,只剩下那么一两座了。

“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

“对方要我几点在哪里见面。”

“19:00,在佟楼的迎宾楼见。”

“能不能,帮我准备一下袖珍耳机,并且再订个包间。还有,今天您那两个被打倒的助手听说身手不错,伤的不重吧?”

“他们本来都是特种兵退役,身手自然是一流。对方也没有下什么狠手,所以没什么大碍。”

“我想他们跟我手下的一个人去救点点。”

“行,没有问题。”

两人沟通完毕,贾爱民救开始打电话给迎宾楼订包间。郑知涯知道,对方的目的只是想见到自己的真面目方便之后在泰国狙杀自己,而自己要做的是将计就计。

“对了,最后还有一件事,把嫂子的化妆品借我用用。”

16:00

“我不化,凭什么让我化。”

在佟楼迎宾馆的一间套房里,秦锋拼命抵抗。

“我四十多岁的人了,扮女装不好看啊。”

“那你为什么不让元礼化,元礼长得多俊秀。”

一旁的郑元礼打了个激灵,扭过头去。

“你外甥哪有你身手好啊,他手无缚鸡之力的。”

“你xxxx”

郑知涯要给秦锋画口红,秦锋爆了粗口了。于是,郑知涯画的口红画歪了画出了一条长长的道子。

“那个。。。父亲,舅舅。要不然,还是我来画吧。”

“还是元礼孝顺,来,舅舅给你画。”

“舅舅,我的意思是我帮您画。”

经过一番苦战后,因为郑元礼手巧,秦锋长得精细,郑知涯多少有些年纪了。结果是,秦锋被郑元礼打扮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

扮相不算难看,当然,肯定也算不上好看。

“舅舅,您别动,我给您打完粉底,再打下抛光。这样会显得鼻梁会显得高一些。”

白色衬衣上留有一道口红划痕的郑元礼对秦锋说。

“您随便吧。”

秦锋已经任人鱼肉了。

一旁郑知涯憋着不笑,故作严肃开腔。

“时间差不多了,该换衣服了。”

“知涯,穿高跟鞋我行动不方便啊。”

“那就穿的休闲点吧。你看hello kitty套头衫配牛仔裤加帆布鞋怎么样。”

生无可恋的秦锋用空洞的眼神看向他,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仿佛一切过往皆成虚无。

最终戴上假发算是打扮好的秦锋,把两把匕首分别放在了两只帆布鞋里,袖珍耳机藏在了自己的耳朵里,话筒则是放在套头衫的袖口处。

郑元礼帮秦锋乔装过后,自己也穿上防水外套,准备出发了。

临走之前,郑知涯叫住了郑元礼,从怀中掏出了那块刻有十二地支的怀表递给了郑元礼。

“带上这块表,记得时间要在八点,戌正之前把人救出来。”

“恩,请父亲放心。”

第十四章:杀戮开始

18:00 酉正

根据父亲描述的卦相,以及方位,郑元礼推断点点应该现在人应该在城东边的大悲禅寺。

大悲禅寺旁的素心斋的素菜颇有名气,在津门堪称一绝。若是这个挟持了点点的小张,先带她到大悲禅寺参拜,再把她安顿到素心斋等待父母亲朋一切合情合理。

点点这位大小姐也是位天真的大家闺秀,应该察觉不出什么异状。

如此推算,现在点点人应该正在素心斋的包间里等父母前来。

对方的人数,根据郑元礼占卜的结果只有那位‘小张’一人。

郑元礼戴上口罩,走出迎宾馆的一楼,走进一辆黑色的奔驰车。

奔驰车的前排坐着一男一女,他们穿着利落的西装,笔挺的衣领仿佛能划伤脖子一样。只看衣服是很威风的,但是两人的脸上,都有一点淤青,应该刚刚挂过彩。

开车的是个高大的男助手,俏丽的女助手稍微看了一眼坐到后排戴着口罩的郑元礼就沉默的直视挡风镜前方。

车子的引擎声随着郑元礼关门声一起响起。

郑元礼还没有说要去那里,男助手已经急着开车了,看来他们不是很想说话,只是想做事情。

卜命师最愿意和这样的人一起工作,这样就不用浪费过多的精力撒一些慌来哄骗他们。

“去大悲禅寺。”

郑元礼用平时那流水般的语气说了一句,他从后视镜中看到那个男助手点了点头示意他听到了。

车子行驶出了迎宾馆的庭院,乌云开始越来越重。

看来这场雨即将就要下起来了。

郑元礼摸了摸防水外套中的怀表,还有衣服内侧的几道灵符。

其中有两道灵符,正适合在电闪雷鸣的壬辰日用。

车子要开一阵子,郑元礼闭目养神开始冥想。

与自身的元神一条独目的巨龙沟通,借此更接近宇宙之真理。

从而也让自身的内心之境如同平湖一般,不起一丝波纹。

直到一声雷鸣。

让郑元礼分了心,他也示意元神可以暂时退回到自己的空间休息。

郑元礼看了下窗外,距离大悲禅寺不过还有两条街,最多用不了十分钟了。郑元礼从怀中掏出了怀表,看了一眼。

时间恰恰好是19:00整。

一道闪电,暗夜如昼。

戌初。

戌为犬,犬亦狼。

象征,杀戮开始。

——————————

郑元礼推开门走后,秦锋拍了拍郑知涯的肩膀。

“所以,你这是把家主传给元礼了?”

郑知涯看着手机,没理他。

“你那只怀表从清朝末年开始就是当家人的象征。你就这么交给元礼,是不是少了点仪式感。”

“一块怀表需要什么仪式感,我就是提醒他注意时间而已。”

“嘴硬。”

秦锋说着自己撩了一下自己的假发。

“你能不能不要撩你那个烂头发,看着你的脸我有点想吐。”

“这假发很刺痒好不好,咱们到底什么时候才出发啊。我都有点等烦了。”

“我给你买的是最好的,还是真人头发作的假发呢。”

“哎呀,真人头发,听起来有点可怕,会不会招来什么不好的东西。”

“喂,你给我适可而止好不好。”

“切~”

秦锋白了郑知涯一眼,把头转向另一边。

秦锋说话的声音神态上都很自然的进入了女性角色,虽然他平时就爱开玩笑,但是他开玩笑开的已经有些投入了。

郑知涯想到,衣着打扮也是人的一部分,把这个部分人就改变了,连秦锋这样心性坚定的习武之人,也不例外。

就在这个时候房间的电话响了。

郑知涯几乎在他响起的同时就把电话的听筒拿了起来。

“您好,您在2040包间的客人人到了。”

“恩,谢谢。”

郑知涯简短的道了谢就把电话放下。

窗外。

一道闪电,暗夜如昼。

轰隆隆,哗啦啦。

戌初。

戌为犬,犬亦狼。

象征,杀戮开始。

第十五章:死斗

秦锋坐电梯下楼,稍后郑知涯才走出包房。

那个黑眼镜等待秦锋的房间在二楼,而郑知涯则戴着口罩走楼梯去到了三楼的3046房间。

叮咚~

电梯停稳,秦锋稳步走出了电梯门右转,看到眼前的指示牌写着2040房间还要在往右手转。

于是秦锋往前走,又转向右侧看到一条长长的走廊,每隔大约四米左右有个小吊灯,地上铺着红黄相间的地毯,走道上还零星放着一些油画作为装饰。这是明显的仿欧式的装修。

秦锋走在这条走廊上自己觉得,自己今天穿的好像和这环境有点不太搭调。当然了,他今天穿的和他自己的性别本身就不搭调。

他边走边找2040房间,把门打开。

一个戴黑眼镜穿着黑西装打着黑领带的男人正坐在那里低头看菜谱。

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一样的专注。

在他坐的椅子后面放的是一把黑色的雨伞。

秦锋第一感觉是,这个人是有多喜欢黑色,夜里出门不怕被车子撞吗?

黑眼镜抬起头看向他,透过眼镜那是一双细长的眼睛。

好像毒蛇一样阴森。

“恕我直言,郑女士,你画的这个妆,可真丑啊。”

“您这一身黑色可见对时尚的想象力也极为贫乏。”

“那也要比一个男人穿成女人的样子要好很多吧。”

说到这句时候,他叹了口气。秦锋有点生气了,他有点想要动手杀人了。

这时候耳机里传来郑知涯的声音。

“冷静,你先问问他的名字。”

于是秦锋问道。

“这位先生,我想你也知道了我的名字,可是我还不知道你的,这不太公平吧。”

“我知道的又不是你的名字,是你主子的。有什么不公平的。”

“所以,你专门找我来就是为了来找我吵架的吗?”

“不,是为了看看你这位主人手上有多少张牌。”

郑知涯一边听着,一边在给秦锋做着指示该如何回答。

“那你现在知道了,是不是我们这个局可以散了。”

郑知涯故意让秦锋不提最要紧的贾爱民的千金小姐,也让对方无从用人质威胁,以退为进。

“不着急呢,我这不是还没知道详细呢吗,对了,菜我在你来前都点完了,你可以喊服务员开始上菜了。”

黑眼镜说话的语气很轻,轻的有些让人觉得轻佻,轻蔑。

秦锋自然是感受到了这显而易见的挑衅,但这却反而让他冷静了许多,与人沟通和与人武斗是一样的。对方越是挑衅,自己越是不能着急。对方的轻蔑挑衅,反而让秦锋进入了一种冷静的备战状态。

此时的秦锋就像一把绝世的快剑,锋芒内敛。

他起身,打开门温和的喊招呼过道上的服务员。

“可以开始上菜了。”

之后,秦锋稳步又坐回到椅子上。

“让我猜猜看,你身上肯定带着窃听器材,我们的对话肯定被你的主子听的一清二楚对吗?”

郑知涯在耳机中给秦锋下达命令,现在开始重复他说的话。

“跟你们天道不一样,我们卜命师不是上下级关系,是亲人。”

“哈,对,你们自以为是亲人,那为什么你来面对我而不是躲在耳机后的他呢?回答我,是不是他的命更精贵一些?”

“我没想到,你抓住了发问的机会就只会问这种问题。既然是亲人,我们就要互相支持。我倒要反问你,此刻你的主子呢?他人又在哪里呢?”

“她正在找你的主子,我想现在差不多该找到了。”

————

此时,3046包间的房门被缓缓的打开了。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站在房门前。她先是略微鞠躬三十度。

“不请自来,真是不好意思了,郑先生。”

郑知涯看着她俏丽的容貌,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又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仔细端详过去,那看张看似天真的脸上有着大大笑容。让他联想到要吞噬猎物的巨蟒。危机感,立刻产生。郑知涯从上衣口袋中摸了两张符咒。

“你好。”

郑知涯轻轻点头。

黑夜如昼,又是一道闪电。

————

2040房间内。

在雷光闪过,秦锋抽出了右手匕首,箭步而出,宛若离弦,直取心窝。

秦锋的动作太快了,并且毫不犹豫。

一张桌子的距离就像一张纸那么薄。

但是,在雷光灭尽的时候,黑眼镜已经一个后翻从挂在椅背的伞柄处拔出了一把伞藏刀。除了剑柄处为了掩人耳目按照雨伞伞柄装饰,其余的地方无论怎么看都是唐刀、倭刀、或者日本刀之属。

黑眼镜双手持刀,架好东瀛剑道里可攻可守的中段,目不转睛的盯着秦锋。

秦锋见刚才第一击不成知道对方身手不差,已经把左手的匕首也拔了出来双手持刀,左手为问右手架在鼻子稍前。

东瀛的剑道讲究一击必杀,咏春也讲究一击必杀。

只是日本刀的攻击范围更长一些,先攻更为有易。但是高手过招,先攻不代表有优势,因为先攻往往代表先露出破绽,一个细微的破绽也是致命的。

秦锋的心里有点急,他有点担心郑知涯要面对的对手是不是他能够应付的。

虽然双方各自所学不同,但都是缓步向前。若是往后退了,就输了。

此时,在房间内。持短兵的秦锋更占便宜,他虽然对郑知涯的自保能力有信心,但是他知道能驱使这样的高手的人物定然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所以,在心态上,他有一丝的急躁。

双方的兵刃在缓步的向前中,终于开始接触。

金属的丝丝摩擦声。

细微而刺耳的让血脉为之喷张。

面对真刀对决,双方内心都没有一丝因为生死而迟疑。

秦锋多往前进了半步,就是这半步。

不该进。

就是这半步是为郑知涯进的。

他着急了。

他意识到时,对手已经出手了。

一剑快如闪电,直取面门。

很快。

一闪,并且没漏出破绽。

血。

顺着秦锋的脑门流了下来。假头套,被剑划破了,落在地上。

但是,秦锋还是在剑锋确实砍入头骨之前闪开了。

黑眼镜的剑锋只是在他的头皮侧面破了一点点皮。

伤口不深,但是他已经满脸是血。

因为头皮上的血管太多,只要擦破一点就会血流不止。

“刚才那烂头发,也是碍手碍脚,这里施展不开,干脆我们去院子里放手相杀吧。”

血激发起了秦锋的兽性,也让他更为冷静了。反正他不可能跳过眼前的对手去帮郑知涯,那就相杀到底。

黑眼镜扶了扶眼镜,眯起眼睛。

他笑了。

“好啊。”

之后,两人先后从窗子跳入了院子,两层的楼高度,只需一个翻滚动作就可以把落地的反作用力尽数泄去。

————

3046房间内。

“郑先生,您不用这么紧张,不请自来是我失礼了。我知道您现在在拿符咒,两张符咒,一张是避雷符,一张是引雷符。壬辰日,风雨交加用这样的符咒,一张引雷轰这间屋子,一张避免自己被轰中是个不错的办法。”

郑知涯听到自己的计划已经被这个看似姑娘识破,知道对方定然是有备而来。他不急着说话,等着对方要说什么。

“其实呢,我们天道和你们不同,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安排。”

“神,不是你们天道迫害我们的借口吗?”

这个姑娘优雅的行了个欠身礼。

“是我失礼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我是天道的蛇之祭祀,刚刚和您聊天的是巳之执行人。您也可以叫我柳应是,当然这不是我的真名字。只是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郑知涯沉默不语,他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到底想做什么,他只能在心里暗自分析眼下的情况。以元礼的本事,救出点点定然不成问题,而且对手一开始就没想伤害点点。而秦锋,也至少能够自保。

对方早就料定了,自己不会去到其余两处,而会坐镇指挥。所以,对方的目标始终是自己。

“哈,郑先生害怕了吗?别怕,我今天不会杀您。我只是来传达神的信息。因为,只有您才能把神的信息在这个时间点传达给您和您朋友以及孩子们。”

“你要传达什么问题。”

“要为你解答疑惑,我要告诉你们,你们一定忘了,我们为了什么要杀光你们这些卜命师。毕竟千百年自以为是的正义和血的仇恨,会掩盖真正的善良。”

郑知涯在柳应是的言语之中听出一种不可理喻的狂热,他想了一会,对柳应是说道。

“其实,我是理解你的,这世上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对或者错都只在自己的立场之中才是对的,出了这个场,对的也变成错的了。”

“哈,郑先生,可是你们的场是什么呢?为了自己的私欲,去肆意窜写因果,改变世界本该有的样子。”

“可是,即使我不去做,也会有别人去做的,即使你把这一代的卜命师杀光了。让卜命师的知识像焚书坑儒时一样从世上抹去。过了百年之后,这个世上卜命的知识又会重新积累起来。因为,了解并改变自己的命运是人类的渴望。”

“所以郑先生一定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天经地义,甚至还有一些高尚喽。”

“我不太懂,我们卜命师做的事情有伤害到谁吗?”

郑知涯说到这的时候,从口袋里拿出两颗口香糖,一颗递给了柳应是。柳应是摆了摆手,示意不要。

郑知涯自己撕开包装纸,把口香糖放进嘴里开始咀嚼了起来。

一阵薄荷凉透过郑知涯的呼吸道,让他觉得似乎这个雨夜更加冷了。

“你们正在毁灭这个宇宙。”

雷声穿过玻璃进入室内,透过两人的耳膜。

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后。

又是玻璃的稍后因雷声共鸣引起的嗡嗡声。

“你的意思是,我们占卜这件事情就能够毁灭这个宇宙?”

郑知涯咬着口香糖。

“是的。”

“怎么个毁灭,你说说看,我洗耳恭听。”

“不知道郑先生可曾听闻过赌场理论?”

“没有,我洗耳恭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您用您的知识帮助过那个贾爱民贾先生对吧?”

“是的。”

“那我可以这么说,您用您的知识在世界这个大赌场当中帮贾先生获得了本来不该属于他的那份资源。这么说没错吧?”

“可以这么理解。”

“贾先生获得了不该属于他的资源,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就失去了该属于他的资源。这是第一重的影响,对吧?”

“恩。”

“好的,首先,为了方便讨论我们就假定是某个人吧。贾先生获得额外的资源后一定会把资源用在和某个人不同的地方上,这又产生了第二层影响,对吗?”

“是的。”

“以此类推,还有第三第四第五层影响,是不是这样?”

“是的。”

“所以,在你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同时,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就随着这次蝴蝶振翅彻底的改写了。”

“那又如何,既然我帮助了他,那我的帮助也是在因果之中的一部分。”

“错了,旧有的没有你的时间线并不是消失了,它只是被掩盖了。就像你们常说的阴阳一样,成为了阴阳之中阴的那一部分,在阳之下继续运转着。郑先生,你别告诉你不知道这些吧。”

郑知涯是知道这些的,因为元神和灵所在的空间是居于无数个平行时间线之间的位置,所以拥有与元神沟通能力的卜命师自然了解平行时间线的存在。

郑知涯把口中的口香糖包进了糖纸里,叠好。点了点头。

“好的,既然如此,那我继续讲下去的事情,可能就是郑先生不知道的了。我们的神,自太初而来,‘太初有道,其名为天,天即道,道法自然,如来。’我们的神,是自太初以来切切实实存在的神。”

“你的神是佛陀或者耶稣吗?”

“皆是,又皆都不是,宗教中的神明都是基于真实艺术加工的,天道的神是真实存在的。”

“你是说,它现在还在这个地球上?”

“是的。它从这个世界的太初一直行走至今,他既存在于这个世界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世上会有‘涅槃’的说法。”

郑知涯认真听着,不做评判,点头示意让柳应是继续。

“既存在也不存在,于是就永恒不灭。它拥有全知,于是便可安排一切。”

“但,你没有提到全能。”

“是的,没有全能,它是真实的神,就不可全能。全能的神不能创造一颗它不能推动的石头,于是神就不是全能的。”

“恩,假设你说的这位全知但不全能的神存在于这个世上。”

“它同时存在知道所有过去和未来,知道一切,知道这个宇宙毁灭的原因。是因为无数的时间线的分裂,就是无数的世界被创造。”

“恩。”

柳应是自己给自己从圆餐桌上拿起茶壶给空茶杯倒了茶,吹了吹,小口的珉了一下。

郑知涯也拿起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

“所有的时间线,所有的世界。都连接着太初。”

“你的意思是,这就像是一根细线上面挂了越来越多的纸鹤,每只纸鹤看似很轻但是重量却在不断加重。”

“可以这么说吧,这根细线就是太初。最终无数的世界总会让那根细线端掉,而这个宇宙也将走向最终的堙灭。”

“所以,你们就在各个时间线之中猎杀我们,以期待减缓堙灭的到来?”

“是的,郑先生,我把真相告诉了你。并不是我的意愿,是神的安排。”

“你的意思是?”

“就像刚刚你用对讲机和下属沟通一样,我们祭祀与神之间也存在着位于灵面的沟通。”

“只是,你像我的家人一样有选择的权力吗?”

“神的意志是绝对的,我心甘情愿为之效劳。”

“我想,这世上没有绝对,凡事总有代价。”

柳应是听到郑知涯的话,又喝了一口茶。外面的闪电又打了一道。

“柳小姐,今天特地前来告诉我这么多事情也是辛苦了。我想你的神若是全知,一定是也猜测到了我后续自然而然的一些反应吧。”

“我只知道神告诉我的,至于它不告诉我的,我一概不知道。”

“所以,它是想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去泰国,自投罗网死个明明白白?”

“我不知道,我只被告知今天要来见你,告诉你适当的事情。该说的我都说完了,在泰国见面的时候,我想我们还是会遵守自己的职责。”

“那,我想既然你的目标达到了,你是不是可以喊一下你的那位巳之执行人和我家的弟弟结束战斗了。”

柳应是点了点头。

郑知涯拿起对讲机听到话筒里还传着断断续续的雨声和金属碰撞声音。

“喂,差不多可以收手了,我这边结束了。”

秦锋没有回应,金属碰撞的声音依稀传来。

“喂,听没听到,我说你们差不多可以结束了,我和你那个对手的上司聊完了。”

秦锋还是没有回应,金属碰撞的声音依稀传来。

这时候,柳应是走过郑知涯的身边。

打开窗子。

“巳!你差不多就行了!老娘这里聊完了!”

一道闪电闪过。

柳应是的声音比雷鸣先到。

对讲机里的金属碰撞声,结束了。

————

第二天,清晨。

吃过早餐后,郑元礼和小嘉向父亲道别。

昨夜,郑元礼想要把怀表还给父亲时,父亲让他收下。但是,郑元礼还是固执的把怀表还给了父亲,说自己用不上。

之后,郑知涯把听到的关于天道的消息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郑元礼。

郑知涯相信,他的儿子会对是非区直的自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无论,他们所处的立场是正是邪,都不会让郑元礼失去本心,脱离自己要走的道。

此外,根据郑元礼描述,郑知涯和柳应是的会谈结束的同一时间。那个挟持了点点的人突然死去了。

这个体型微胖的小陈应该是一开始就被人下了毒。而且死的时候,没有任何挣扎的痛苦,好像还很享受就如做了一场美梦一般,嘴角略带笑容。

如果不是凑巧,那就需要对毒药在身体新陈代谢作用下发挥功效的时机,计算的极为精准。

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那么下毒的人用毒的本领已臻化境了。

第十六章:柳应是与巳

八月十七,中秋节后第三天。

14:00

在南中国海的上空一架霍克小型飞机正在平稳南飞。

乘客席,圆形小餐桌前一个穿着暗灰色衬衣配深色裤子的男人正望着窗外的白云,透过那副黑框眼镜,可以看到那双细长的眼睛像是把流云当成了猎物的蛇。他就像雕像那样,就这么一动不动却又似乎一触即发。

在他的右耳骨有处刚刚缝合过的痕迹,似乎是被利器划伤过。

在他身前不到五米的距离,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穿着轻便的连衣裙,窝在沙发里看着时尚杂志。

“喂,巳,我觉得你该换个风格了。这个发型很适合你,还有你这个眼镜明明是平光的就不要戴了。一点都和你不配的。”

柳应是猛的坐了起来,对一动不动的巳展示着杂志上的模特如此说道。

巳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好像不是很有兴趣的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继续盯着窗外的云朵。

对于巳来说,他作为执行人不需要太多意见,只需要执行命令,做好祭祀最好的剑与盾就行了,他对此以外的事情漠不关心。

巳认识柳应是的时候,他自己十八岁,而柳应是十岁。她以前任祭祀养女的身份,在十八岁,也就是三年前继承了祭祀的位置。

蛇之祭祀的仪式后,前任祭祀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巳明白,这便是仪式的一部分。但是,这些都无所谓,因为祭祀的传承已经完成,前任祭祀已经完成了她这辈子最得意的一件杰作。

也是最心爱的女儿。

祭祀典礼后第七天,柳应是第一件事先是带着巳一起前往了中国的CD,据说他们的神也就是天,目前正在那里。

那次会面,巳见到了天以及守护在她身边的龙之祭祀,并被授予了执行人的职位。后来他回忆,天和龙,都有着让人嫉妒的纯粹。这种纯粹,与巳不同,与柳应是应该也不一样。巳和柳言都是行走于无间之人,哪敢妄想什么干净纯粹。

之后,巳和柳应是一起在CD呆了七天的时间。

那七天,是巳生命经历中短暂的安宁。

第八天下午,他们回到了曼谷。傍晚,柳应是请手下以继任娜迦也即是海上巨蛇的名义,向泰国以及马来西亚十七个帮派的首领发出邀请。在云顶山庄举行会谈。

碍于前代祭祀的遗威,十七个首领当中,有十三个都到了,没来的四个帮会中,白虎堂、落英盟、神蛇会派了代表参加。

没来的那个帮会,名字叫做。

青莲帮。

当时泰国的地下交易,有三分之一都被它控制着。如果说泰国的政府掌管着白昼,那么青莲帮就掌管着黑夜。

青莲帮的首领李泰来也是当时不世出的俊才,年仅三十一岁,就将青莲帮从一个街头帮派一步步作大至此。

他当上家主的十年间,每一步都走的恰到好处,步步为营,日渐作大,这才如日中天,有了和黑夜真正的主宰娜迦分庭抗礼的底气。

会议结束后,柳应是并没有急着向青莲帮动手。而是先沉寂了一段时间,并让亲信秘密搜集青莲帮所有的消息。不管是明面上的消息,还是暗藏着的消息,不管有真凭实据的还是空穴来风的,她都收集起来。

然后,在表面上的风平浪静之中度过了大约一个月后。柳应是开始让巳跟踪李泰来,并且在同一时间控制亲信的两只帮派在青莲帮制造了两次大型的冲突,结果造成了伤亡,甚至登上了曼谷当地新闻报道。

不过,这当然不是目的。根据巳的观察,在这两次冲突爆发的时候,李泰来很淡定,他只是准备着要开始报复回去。

但是,在他还没有要开始报复的时候。他最大的经济来源,就被泰国海警查获了。

这时候,他真的有点慌了。

他开始急着去联系一个人,一个不在所有资料中的人。

巳明白了柳应是的用意,柳应是知道李泰来一个普通人是不可能把每一步都算的那么精准。除非,背后有卜命师在为他出谋划策,她前面的行动就是要引得李泰来如同热锅上得蚂蚁。

李泰来现在得一举一动,每一次呼吸,每一次眨眼,柳应是都能知道。何况现在他要联系一个不曾在资料中出现的人。

借着这一次电话通讯。

柳应是找到了一个以巫医作为卜命之法的卜命师的家族,这应该是在泰国或者是东南亚最后的卜命师家族了。

“太初有道,其名为天,天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柳应是念着这样一段话,为这一家卜命师依次注射了毒液。毒液是她自己配置的,没有痛苦,没有感觉,人生就如同做了一场梦一样。

她为这种毒取名叫做如梦。

为这一家人注射了毒药后,她虔诚的跪下,如同圣女一般。

“伟大的天。请接受我的敬献,我把羔羊宰杀奉于您前,愿得您欢欣。”

守在一旁得巳看着此时柳应是的侧脸,竟然觉得这杀戮有了神圣的意味。

“他们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最后应该做了一场很美的梦。”

柳应是在除去了这一家卜命师后如此对巳说道。

巳很想知道,那一场美梦究竟有多美。

第二天一早,李泰来的尸体被发现在闹市的小巷,并且死状凄惨,明显死前受尽折磨的新闻就被报纸曝光。

一周不到的时间,青莲帮的主要干部基本被除尽,青莲帮很快就散架了。

在李泰来死后第十四天,一个叫杜安康的中层干部整理好剩余青莲帮在籍人员的名册和供奉的年金。

杜安康带领十名手下,负荆跪坐于唐人街楼牌之下。

烈日暴晒一日后,又下了一夜雨后。

柳应是才安排了人去与他们对谈,娜迦接受他们的名册和年金。

只有巳知道,杜安康一开始就被柳应是派人买通,赶尽杀绝毫无意义,柳应是要的是一个被击败,然后屈服了的对手来立一个榜样,给以后想反抗她的人看。

于是,从此之后在泰国及马来西亚境内,再无人敢向娜迦挑衅。

彻底收复了两境之内的黑帮势力之后。

柳应是找到线索,让巳从她杀死的那个卜命师家族的坟墓中寻得了一件青铜巴掌大小得青铜古鼎。

其实,与其说,那是他们家族得坟墓。不如说,他们得家族是为了守护坟墓得主人而存在的。那个坟墓地处马来西亚北部山峦地带,内部竟然是如同小型碉堡一样,甚至还有着一个以银制烛台摆放的七星阵。不过由于年代久远,银已经暗的和铁质无异。

不论如何,巳都从那个墓里把青铜古鼎带给了柳应是。

柳应是不知道这个青铜鼎是做什么用的,但是她从掌管中东的猪之祭祀那里听说十年前,有华人在中东找这样一个青铜鼎。

柳应是去问天,这个青铜鼎的用处,但是天并没有告诉她,只是告诉她,要到今年再开始行动。

两个月前,柳应是开始印制传单,她号称要在曼谷艺术博物馆进行私人收藏品展览,其中一件展品自然就是这件青铜古鼎。

而柳应是的传单印制的不多,只印制了两万份。

投放的地点都是曼谷当地五星级的酒店。

柳应是的目标是找到把卜命师的帮手引出来,天说今年行动,那么就是今年一定能有所收获。

对所有的传单投放点,柳应是都派了人盯梢。

一共两万份的传单被领取了五千份走,其中两千五百份是华人领走的。通过酒店的已知信息对这两千五百人的身份再进行筛选,存在嫌疑的只有五百人。

在这五百人逗留泰国期间,再次进行调查。最后有重点嫌疑的只有两百人。

对于这两百人,娜迦以青莲帮的名义发动了马来西亚的华人佣兵和私人侦探进行跟踪调查。

柳应是本来是应该坐镇曼谷指挥的,巳一个人去中国进行调查。只是,巳不在,她自己觉得有些无聊。

到了天津后,天安排了柳应是与郑定远的会面。

虽然,柳应是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去透露这些信息给郑定远。但对于此时的她,这些都不重要。

第十七章:从众效应

阴历,八月十八。

中秋节过去了三天。

郑知涯看了看他那块怀表。

曼谷,当地时间。

9:00,巳初。

时辰是按照当地的时间来算的。

战国时,邹衍根据周易曾推算出天下分为九州,九州各有自己的地气时间。而其中,邹衍将自己所在的中国称为赤县神州。

随着地理勘查的发展,文明世界发现现在地球上确切存在着七大州分别是亚洲、欧洲、非洲、南美州、大洋州及南极州。但是,在1997年地质学家发现,在新西兰周围的海下还有一个沉没的第八大州太平州。

至于大西洋下是否还有一个第九大州藏在海面之下目前还未可知。不过,传说中有一个亚特兰提斯被埋在大西洋之下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邹衍所推算出的第九州呢?

因此,而卜命之法往往要按照当地的星辰地气推算,自然要按所在之处的时间来算。所以,郑知涯把表调慢了一个小时,现在是中国时间的10:00,巳正。

秦锋今天早早的以打探消息的名义去了赌场,郑知涯算准今天有正财运在郑王庙的位置。所谓的正财运,自然是要费一些劳力方有所得的意思。

虽然天气炎热,但是为了方便今日的观光郑知涯还是穿了长袖的白色衬衣和牛仔裤,戴上圆片墨镜。

因为上午去了郑王庙后,他下午是打算去玉佛寺看看的。玉佛寺有个规矩,入寺必须要穿长衫长裤。

他一个人收拾好了背包,卷了衬衣衣袖,看了下外面阴沉的天气,拿了黑色的长柄雨伞。打开房门,一股闷热的感觉扑面而来。

真不像是秋天啊,不愧是四季如夏的热带。

郑知涯走过种了两颗棕榈树的小院,一辆出租车已经在路旁等他。他住在这个郊外的民宿,比起住在市内的宾馆和酒店除了更容易避人耳目之外,还有更加能够体会当地的风土人情的意味。

前天抵达曼谷的时候,司机找到这个郊外的民宿也是花了一些时间的。虽然,周围景色优美一边靠海一边靠路,吃饭购物走上一段也算方便。但是,有一个缺点,就是太静了,静的秦锋有点受不了了。

于是,今天一早,秦锋就跟郑知涯打了招呼,跑去云顶山庄,说是想要刺探敌情。根据之前秦锋从李海那拿到的那份情报来看,现在的云顶山庄,是属于一个叫做白虎帮的黑社会势力所管辖,而青莲帮的杜安康确实没事喜欢去那里玩两手,所以让秦锋去应该不至于打草惊蛇。

但是,令郑知涯觉得心里觉得奇妙的是,秦锋命盘里的偏财星虽然没见动静,红鸾星似乎在这几日倒是有所动静。

莫非,秦锋这是要去赌场跟荷官输钱输出点感情来?

郑知涯打开了出租车的后门,坐在了后座,用英文和被太阳晒的皮肤哟黑黑司机讲去郑王庙。

司机摇了摇头。

郑知涯拿了地图出来,指了指。

“郑王庙,ok?”

“郑王庙,ok!ok!”

哟黑黑的司机咧着嘴笑着,显得牙齿特别白,也显得特别真诚。

郑知涯又拿出了mp3,开始听起了张国荣的歌。

这次是放的第一首歌是张国荣在演唱会live时候唱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从前,他也听过张国荣唱这首歌,今年之后再听张国荣唱,发觉张国荣是邓丽君之外世上最适合这首歌的人。

他听着歌,阴天的阳光比较柔和,但是空气却格外闷热。郑知涯看着窗外破烂的风景一处处在后退,棕榈树一颗又一颗,也没什么意思。偶尔经过几座寺庙,都有着泰国独特的夸张审美风格。

夸张,是因为原始。

原始的,不是无趣,往往原始的都最接近真实。

出租车开过河,离郑王庙还有一条街就再也开不动了,曼谷的交通不愧是世界十大堵城。

郑知涯,跟连说带比划和司机说自己先下去,就不劳烦了。

过了一会,那个司机明白了。

郑知涯多给了司机20泰铢作为小费,打开车门向下了车。

回头向司机点了头,说了声。

“谢谢。”

“谢谢。”

司机用有一点点别脚的中文,露着白牙回应郑知涯的友善。

郑知涯看了下表,时间是9:30。

他想到还没有吃早餐,正好停车的地方旁边就有一家卖猪血汤的小摊,这是曼谷当地人最爱吃的早餐。郑知涯花了20泰铢要了一碗,加了个蛋,撒了些香菜。

此外又花了15泰铢买了个椰子和一瓶矿泉水。

郑知涯找了个小桌子和小板凳坐下,他旁边的小桌子坐了一家四口香港人,大的儿子应该是七八岁的样子,小的女儿,好像是三四岁的样子,坐在一旁摆弄着洋娃娃。

郑知涯用筷子夹取一块艳红的猪血放在嘴前轻轻吹了吹,入口还是有点烫但也不至于烫伤。只用味蕾与上牙床将之轻柔的压碎,就可以下肚了,虽然一口入肚让人感觉更热了。但是,却热的更让人痛快。

他喝了口椰汁解了解渴,有点太甜,又喝了口矿泉水。

郑知涯这才想起来用筷子点破猪血汤里的那颗煎蛋,金黄的蛋汁缓缓流了出来,视觉刺激了郑知涯的食欲。

虽然细嚼慢咽的,但是郑知涯这顿早餐还是只花了不到十分钟。他吃完猪血汤时,椰子还剩下一个底,他就拿着边喝边往前走。

越接近郑王庙附近,他发现周围卖纪念品的小店越多了起来,纪念品大同小异,无非就是一些当地的手工品,还有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之类的,会被这些吸引的也就是小孩子吧,同时路边乞丐也多了起来。在寺庙门口会聚集大量的乞丐,似乎是每个国家都会有的共同问题。

郑知涯没有太多的留意那些纪念品或者乞丐,只是笔直的往郑王庙的方向前进。他走着走着,看到马路对面刚刚在他旁边吃饭的香港一家人被一群乞丐围住了。

“和你讲了没有钱了啦,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明白呐!”

男主人拿英文说完,又拿广式普通话对那些乞丐说道。但是那些乞丐还是迟迟不肯退去,把这一家人围在中间。只是讲着听不懂的泰国话。

郑知涯停下了脚步,看着事情的发展。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为什么这一家香港人会被一群乞丐缠上了呢?

郑知涯虽然没有看见前因,但根据后果逆推一个最大的可能性。

无非是男主人好意施舍了一个乞丐,第二个乞丐看到后认为这是生意来了,自然而然的聚了过来。第二个乞丐聚集过来的时候,这位先生可能出于好心又是继续施舍也可能不再施舍。

如果,他选择继续施舍,那么加上语言不同,他的大麻烦就到了。

对于乞丐来说,他们不知道这位先生身上是有多少剩余价值的,聚集的乞丐群会吸引更多的乞丐,最后把这一家人团团围住。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一家人根本无从为自己发声。

现在有郑知涯在马路对侧,担心事态的恶化,因为弱小的人聚集起来,就不再是人了。

他们什么都可能做的出来,他密切关注着。

这时候,他看到有个青年华人在马路对面拨开了乞丐群,走入了人群之中。但是在,他进入人群的同时,郑知涯也注意到有一个乞丐带着一个小女孩走出了人群。

人口拐卖。

郑知涯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果然有人想想趁着混乱把最小的孩子偷偷带走,往往在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乞讨以及施舍的时候。

大家都忘了,最有价值的是幼小的孩子。

郑知涯知道那个犯人在穿出人群的时候是最紧张的,郑知涯也毫不犹豫迅速的穿过了马路。

走到了他的身后,用椰子砸在了他的后脑上。

那人当场就晕倒在地。

郑知涯蹲下身子来微笑对小姑娘说:

“别怕,记得是谁带你走出人群的吗?”

小姑娘点点头,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人。

郑知涯点了点头,握住小女孩的手喊了一声。

“别吵了,孩子丢了都没注意吗?”

此时,刚刚挤进人群的那个华人已经用泰语和乞丐们沟通的差不多了,那个母亲发现自己的女儿丢了,也不在乎什么脏不脏了,拼了命的挤出了乞丐群。

看见郑知涯牵着自己的女儿的手,一巴掌打开郑知涯牵着小女孩的手,夺过女儿的。

“你噶扑街佬,干嘛拐人家的女儿啊。”

“小妹妹,记得是谁带你走出人群的吗?”

小姑娘点了点头,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人。

那个母亲看到躺在地上浑身脏兮兮的乞丐和那个被砸烂掉的椰子,又仔细观摩郑知涯的衣着气貌,她便知道了自己错怪了好人,心里不由得有些羞愧。

“对不住啦。”

“没关系啦,香港回归了,都是一家人嘛。”

郑知涯半开玩笑的说。此时,那边的乞丐们也被那个会泰语的华裔青年说服渐渐散去了,只是似乎谁也不愿意来认领这个躺在地上的乞丐。

想来也是,拐卖未遂,就算是乞丐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郑知涯觉得乞丐们散去的有些奇怪而牵强。

要知道,当乌合之众聚在一起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心理学上被称作人格化的现象,这时候的乞丐们是没有理智的。

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是因势利导,分而治之,但是总是免不了让出利益。可是,郑知涯自己不会泰语就不能因势利导,因此只能静观其变。

这个青年竟然只靠口才,就能够说服没有理智的乞丐们。

这让郑知涯的心里产生了一丝怀疑。

骚动暂时停歇。

香港的一家人纷纷连胜向郑知涯和华裔青年道谢。

“谢谢你,救我的妹妹啊。将来长大我也要成为大叔这样的英雄。”

“好啊,等你长大了,靓仔。你叫什么名字啊。”

郑知涯微笑摸了摸小男孩的头。

“我叫何光远。”

男孩子爽朗的笑着向郑知涯自我介绍,郑知涯又把目光温柔的看向小女孩。

“何。。。”小女孩呆呆的想了一会看着郑知涯。

“她还不太会说话,她的名字叫何光慧。”

这家香港人的男主人和气的说道。

一行人把那个躺在地上的乞丐留在了事发地,就近找了个茶餐厅坐下。

香港一家人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郑知涯以及这个华裔青年讲了一遍,果然和郑知涯猜测的情况差不多。

最开始一个老妇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向他们一家行乞,男主人出于善心接济了他,紧跟着又是一个老妇人带着小女孩跟了过来。后来是一个断腿的人,再后来是一个断手的人,他们全都衣衫褴褛把他们团团围住,活像人间炼狱一般。

一家人吓坏了。

男主人很自责,他认为是自己的善心害的家人险些万劫不复。

“你错了,善心从来不会让人万劫不复,让人万劫不复的,一定是愚蠢。”

那个华裔青年接口道。

“所以,你只是太愚蠢了。”

香港一家人,还有郑知涯都被他直白的判语定在原地。

郑知涯觉得既然大家是萍水相逢,事情过去了,缘分也就尽了,这个圆场他也就不打了。所以,他正在准备道别的客套时,这个华裔青年又开口了。

“可是,你的愚蠢我不讨厌,有道无术,术尚可求,心地善良才是先生您该坚持下去的,注意方式方法就是了。”

那位先生连连称是,想要留下联系方式,日后感谢。郑知涯,留了个假的名字叫郑无异给他,联系方式倒是也能七扭八歪的找到他。那个华裔青年也留了个联系方式给他。

郑知涯看了下何先生的名片。

香港环球马会副会长何光磊。

他想了想,觉得日后也许有用还是把这个名片收好。

何先生看了两人的联系方式后,喜上眉梢的说道:

“真巧,在郑王庙前遇到了两位恩人,竟都姓郑。真是奇缘。”

郑知涯和华裔青年彼此对视一眼。

“那还真是缘分了,我叫郑青枫,不知这位大哥您叫?”

“大哥不敢当,您叫我郑无异就好。”

闲聊了几句后,郑知涯了解到这个叫郑青枫的青年之所以泰国话说的这么好,是因为从十几岁开始就跟着父亲在南洋做生意。

香港一家人,因为和乞丐拉扯的过程中把衣服都弄脏了,就叫了出租车先回了酒店。

独剩下郑知涯和郑青枫。

两人都是故意等着这家人离开,想要彼此试探。

“刚刚您救人的时机恰到好处,几乎让我怀疑你跟乞丐就是一伙的。”

郑青枫先开口,话锋即是刀锋。

郑知涯把最后那口冰镇奶茶喝进肚子里,从包里拿出两条口香糖。一条递给郑青枫,郑清枫接过了那条口香糖,两人各自打开包装纸。

“虽然我听不懂泰国话,只靠言语疏散一群化身暴民的乞丐,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可能我这个人比较有勇气吧。”

“我说的是你的智慧。”

两人相视,憋不住笑了。

因为,完成这样的事情,郑家人不可能只靠智慧和勇气。

“你从大陆哪里来?”

“天津。你呢,你在来南洋做生意前,在哪里?”

“你听我口音听不出来吗?”

“长江以南我就都分不出来了。”

“这倒也是,淮河以北我也难以区分。”

“所以,你是台湾人吗?”

“好了,你不是一早就猜到了。”

郑知涯拿出怀表看了一眼。

11:00午初了。

郑青枫仔细盯了一眼郑知涯的怀表。

那只从清朝就传下来,作为家主信物的怀表。

“不如,索性把午饭吃了,一起去逛郑王庙吧?”

“好呐。”

第十八章:云顶山庄

云顶山庄位于曼谷东北近郊的山峦地带一处山顶,是在二战前由一位泰国华裔富豪修建的私人庄园。后来,这位富豪家道中落几经转手现在是以公司资产作为赌场、餐饮、住宿为一体的度假胜地运营,背后实际运营者为白虎帮。

通常客人要道云顶山庄可以先把车子停到山脚下,坐缆车上山,也可以直接开过弯弯绕绕的盘山公路上山。当然,缆车只要十分钟的路程,盘山大概要接近一个小时。

通常客人都会选择缆车上山,而山庄所需的物资则是依靠货车走盘山公路。

虽然,云顶山庄叫做云顶,当然,它也只是在山顶罢了。泰国境内并没有什么高耸入云的奇伟高峰,纵然有,也不适合作为度假庄园运营。

不过,南洋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独特气候,却也容易在窗外以雨林中形成一股薄薄的雾气。这股薄薄的雾气,倒是让人有种让人误以为自己身处云端的错觉。

秦锋坐在窗前,正在消灭熟练像外科医生一般的将牛眼肉切成小块。这是他即将消灭的第二盘牛眼肉。

牛眼肉,自然是要配的是红酒。

可是,对于种类繁复的红酒,秦锋并不懂行。

秦锋一不想做冤大头被宰二不想亏待自己的舌头,所以秦锋选了价格适中的一款。

一上午的时间,秦锋大概输了一百二十万的泰铢,大概,自九八年亚洲金融海啸后,泰铢汇率一直偏低,但这也相当于至少三十万的人民币。但是,这就是郑知涯吩咐他做的事情。

虽然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算得上一掷千金,但是对于赌场来说,根本算不上贵客临门。

郑知涯想让秦锋打探杜安康的消息,就要做的悄无声息。

既然选择的途径是赌场,最好的办法就是输钱,慢慢的输,和赌场的人输出感情来,输到赌场的人愿意和秦锋聊赌桌之外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但是以秦锋的性情就算不是为了钱,输了,他还是觉得有点不开心。

早上郑知涯明明告诉他今天会交到好运,但也还是叮嘱了他要小心行事,不可锋芒太露。

莫非真是上了年纪,连算命卜卦这样的本事也日渐凋零了,秦锋可是认真在赌钱,可是一上午一把也没赢。他不由得在心里默默责难了郑知涯一句。

把第二盘牛眼肉最后一小块放入嘴中,秦锋又拿起玻璃杯把红酒的最后一点饮下。

他看了下时间,差不多快到一点了。

一般按照郑知涯经常跟他说的这个时间是要多睡睡觉,以让养精神。可是秦锋这个人,正值壮年,神满不思眠。吃完饭,只想着赶紧再活动几手,把上午输的再赢回来,总输实在就是不好玩了。

秦锋吃完饭后,回到了上午他玩过二十一点的那张桌子。

女荷官,看到秦锋又来了,不由得笑了。

早上秦锋刚进到赌场的时候,看到正好这位荷官刚好开台,别的桌子都有人了他又刚好觉得二十一点他还算比较熟悉,索性就先在这张案台赌了几手。

开场几手运气倒是不错,秦锋一时高兴倒是有点忘了郑知涯给他的交代。要他慢慢输钱这么一说,他紧跟着逐渐的加大了筹码。

不一会,在这位美女荷官的循循善诱之下,秦锋倒是很顺利的在这张台案用一个小时就输掉了六十万泰铢。

“先生,我看您今天不走财运,不适合赌钱,不如就此打住吧。”

女荷官浅笑着看向秦锋,一双明眸之内似盛夏莲花绽放。

秦锋这才留意到这位荷官长得很漂亮,面容不似一般泰国人南蒙古人种那么扁平,颇为立体的五官中有一双魅而长的眼。这样的一双眼,很难联想到泰国泼水节的奔放,倒让秦锋想起了苏州桥下倒映着的弯弯月亮。

“那怎么行呢,我再去别处试试看,说不定摸到了门路就能赢得过你了。”

“您就不怕输得太多。”

“怕输怎么会赢呢?”

说着秦锋把一个价值5000泰铢的筹码递给了荷官手中当作小费。

“那迟些见喽。”

“祝您好运。”

女荷官微微颔首,倒像是祝愿出征的将军武运昌隆。

上午,秦锋玩过二十一点之后又去玩了大转盘、梭哈、老虎机。零零碎碎的又赔了六十万泰铢,按照这个输钱的效率,估计已然在赌场重点关注的客户名单之中。

“先生,我劝您还是不要继续了哦。”

见到吃过午餐从餐厅回到赌场的秦锋,女荷官如此说道。

“我的朋友常常对我讲,月满则缺,否极泰来。恐怕正是要转运的时候。”

“您这样下去,就不怕被旁人当作赌鬼。”

女荷官浅笑着把洗好牌堆放到秦锋面前,让他切牌。21点总共有四百张牌,秦锋拿了第一张牌ace在中间切入。

女荷官熟练的将被切开的两组牌堆交换了一下顺序。

这样算是一个避免荷官在洗牌上出千的仪式性动作。

赌场这个地方从来都最刺激人类兽性的一面,于是就需要有许多的仪式和礼节来把人类的兽性囚禁在一个牢笼之内。

首先是下注的流程,这张桌子至少下注的金额是5000泰铢。秦锋先把5000泰铢的筹码放在了台案上。

女荷官将两张牌顺桌面滑到了秦锋面前,也为自己留下了两张牌。

牌面上秦锋是底牌红桃ace一张,梅花7一张,可做18点。

而女荷官是底牌一张,牌面方块6一张,牌面为6点。

一般来说,18点以上已经算是较大,胜率很大了,无需再要牌,而这时是否再要牌对手底牌是什么,就是一场心理博弈了。

秦锋并没有在心里计算多种可能性,只是单凭直觉来估计他没有再加大筹码,但是又要了一张牌,而对方也要了一张牌。

秦锋要到了梅花3一张。

他现在的牌面是ace一张,7一张,3一张合计21点。

已经是最大的牌面了。

而女荷官要到了黑桃5一张。

双方揭开底牌,女荷官的底牌是一张红桃10。

所以,此时女荷官的牌面也是21点。

双方都是21点。

为和局。

秦锋感觉到兴奋了,他仿佛在赌桌上与这位女荷官开始了一场不见刀光的较量。第一局的平局,就像高手过招正式交手前的试探,运势就像微风般在两人之间流动,心脏都会随那一张小小的扑克牌跳动。

这是一种和武道生死不同的快意。

但是,这毕竟不是生死。

秦锋下了10000泰铢的筹码,无意继续试探,有意开始加大攻势。

女荷官见了浅笑一下。

“先生,您心急了?”

“彩头总要多些才有意思,总压个保底那还来什么赌场。”

两人说话间,一张底牌和一张黑桃3已经发到了秦锋的面前。秦锋轻轻掀开底牌看了一眼,是一张梅花7。两张合计是10点。

肯定是要再要的牌面。

对面是牌面一张红桃10,加上一张底牌。

秦锋又加大了翻倍了筹码10000泰铢,现在台面上是20000泰铢。

“再要一张牌。”

一张方片10稳稳的落在了秦锋的面前,现在他的牌面是20点。

除非对方是21点。

不然,就赢定了。

女荷官看了一眼自己的底牌耸了耸肩。

她没有再要牌。

然后双方亮牌。

秦锋的牌面是20点。

女荷官的底牌是一张方片8,加上牌面那张红桃10,是18点。

这一局是秦锋胜,所以,他赚进了20000泰铢的筹码。

女荷官用那只修长的手从筹码池中取出两枚黑色的筹码推到秦锋面前。

“老是赌筹码好像少了点意思。”

女荷官巧笑的对秦锋说道。

“那不知姑娘您想再额外赌些什么?”

“不如,我们这把除了筹码之外,再赌上名字吧。”

“哈,这个赌法倒是很有意思,好我接受。”

秦锋果断答应了女荷官的要求,毕竟她除了是荷官之外还是一个女人。若是一个女人问一个男人的名字,若是一个美丽的女人问一个男人的名字。

大多数的男人,心里是愿意的。

这一局的开始,秦锋把刚刚赢来的那两万泰铢继续放在场内,再加上上场作为本钱的那两万泰铢。

所以起手,秦锋就压了四万泰铢。

可能大多数男人在美丽的女人面前一涉及到私情,就要开始顾及颜面,一顾及颜面就没了理智。

女荷官抿嘴一笑,还是熟练的为秦锋发了牌。

底牌梅花10,牌面方块10。正好20点。

不必再叫。

和上一局一样,除非女荷官的牌面是21点,不然秦锋不可能会输。

秦锋看了一眼女荷官的牌面是一张黑桃ace,她也没有再叫牌。

两边同时开牌。

女荷官的底牌是红桃10,她加上那张黑桃ace,刚好是21点。

这样看来,秦锋心里觉得有点可惜,看来除了40000泰铢,看来他还要输给女荷官一个假名字了。

“呐,我的名字叫做郑无异。”

秦锋随口想到一个名字,女荷官浅笑盈盈。

“你可以叫我阿育塔,中文的意思是一种花,一种在热带看不到的花。”

虽然是秦锋输了,可是阿育塔既然想好要与他结交,大概一早就做好了要告诉他名字的准备。

只是名字只是一个称呼,秦锋甚至都不会写这三音节的泰文,这只是方便彼此称呼罢了。

“梅花?”

“先生,您猜的太准了吧。”

“可能因为刚刚看了太多的梅花,所以立刻就能联想到了,梅花在热带是不开的。”

“是啊,赌场里倒是有很多梅花,可那都不是真的梅花。若有天能去中国看看真的梅花就好了。”

阿育塔的话既是向往,也是丝丝的挑逗。

“等你放假了,来中国,我可以做个向导。”

“郑先生倒真是热情了,那要等来年春天的时候,我再去,那时候梅花才会开。”

“哈,梅花不是应该在冬天开吗?”

“得亏先生您是生活在中国的,不晓得虽说是腊雪寒梅,可最早的梅花也要等了那迎春花开了之后才会开。所以等到早春正月立春不久后的时候,正是赏梅的最佳时间。”

“受教了受教了。”

“郑先生,我看您眉宇之间颇有正气,不似一般赌场中急功近利的奸险小人这才愿意和您交个朋友。”

“阿育塔姑娘,你还懂相面之术吗?”

“多少知道一些,懂谈不上啦。不管怎么说,我劝先生今日不要再赌钱了,会输的很惨的。”

“那不如你今日早点收工,我请你喝个下午茶。”

秦锋在心里告诉自己,当然这也是为了方便打听那个杜安康的消息。既然阿育塔肯信任自己,那么他就算是多了一条新的线索。

阿育塔仔细凝视了秦锋一会。

“还是不了,郑先生,我今天上班本来就晚了些。何况,我还在等一个朋友。”

阿育塔的话里有着太多的玄机,这是因为故作矜持,还是因为确实职业素养很好。如果职业素养很好,恐怕就不会是最晚来的那一位了。

而等待的朋友,又是怎样的一位朋友呢?等他或者她做什么呢?

秦锋心里有着丝丝疑惑,但是,这些疑惑只存在了一个刹那就烟消云散。

因为这些都和秦锋没有关系,他甚至不会写她的名字,她都不知道他的真名,他只是来打探杜安康的下落的。

就算走了一下神,秦锋也不会忘记自己的目的。

第十九章:玉佛寺

15:00 申初

郑知涯和郑青枫参拜过郑王庙后,两人下午又一同前往了玉佛寺。在玉佛寺中有一尊佛像,他本是铁的,有一个仪式是为这尊铁佛贴金纸。

传说中,将金纸贴到不同的位置,会有不同的庇佑。

如贴在铁佛胸口会得爱情,贴在铁佛手上会有财富,贴在铁佛脑门会有智慧。

因为玉佛寺香火鼎盛,众生又都所求甚巨,于是一尊铁佛生生的被来往的香客贴成了一尊金佛。

郑知涯和郑青枫手上各自领了一张金纸,见了这尊铁佛。

郑青枫把那张金纸贴在了脚背上。

郑知涯则是把那张金纸贴在了手背上。

“无异兄,没想到你竟是这么爱财的人。”

“我只是见那铁佛别处都是金光灿灿,唯独一块漏了一块铁皮出来,而我伸手就能够到不费力气。”

郑青枫听了,沉默不语。

“不知青枫你又是为何把金纸贴在了铁佛脚背。”

“我心想,来往香客皆都求财求情为了自己的困扰,甚少有人顾虑这铁佛的需要。立的稳健,才有财富,爱情,智慧。所以我把这张金纸贴在了足背上。”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觉得把金纸贴在了铁佛的足背上,就能得着这铁佛庇佑的一切吗?”

“差不多吧。”

“若真得了,从它身上,改背到你身上会不会有点太重。”

郑青枫微笑着摇了摇头。

两人在宏大的庙宇间走着,不时从远处传来僧人们以梵语讼唱的佛经。天气阴沉,曼谷的空气本就湿热,再加上玉佛寺一定要穿长衫的规定,两人的衣服已经被汗水和潮气弄的湿透了。

虽然泰国的庙宇风格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和想象,那是一种略显扭曲的夸张设计。但是,就是这样的气候、这样的民族、这样的文化让你觉得这样的设计并不浮夸,纵然美丽,可是远远够不上华丽。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后,郑知涯和郑青枫已经被这闷热的天气折磨的不愿再浪费体力,只想草草结束观光。

“这里隔了条马路有个百货商店,不如我们去那里避一避。”

二人出了玉佛寺的门口,便包了辆人力三轮车,拉车的是个戴草帽的泰族小伙子。

郑青枫用流利的泰语和车夫交代了两句,三轮车就缓缓的登动了。

大概花了五分钟的时间,郑知涯先下车,郑青枫给了车夫二十泰铢,应该是包含了小费,不然以泰国现在的物价只是五分钟的路程不会要到二十泰铢的。

郑知涯不懂泰文,不知道这家百货公司叫什么名字,只是一进入百货公司里,走过一进门以风压隔绝室内和室外的空气墙,立刻感觉到皮肤一阵清爽。

周围骤降的湿度和温度,让表皮上的水分开始蒸发从而带走了身体的热量,让体温开始下降。这一刻,郑知涯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空调真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郑知涯不禁在心里赞叹。

诺贝尔物理学奖没有颁发给空调的发明者威利斯凯利,可以说是他们组委会最大的耻辱,这该永远被刻在诺贝尔奖的耻辱柱上。

毕竟,哪怕空调的发明仅仅是应用科学层面的进步,威利斯凯利也拯救了千千万万人的性命。

郑青枫随后也跟着郑知涯进入了百货商场内部。

这家百货商场只有三层,内部规划是呈扁平铺开的,划分上百分之七十都是各种女装服饰。这并不奇怪,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消费都是女性进行的,所以百分之七十的商店是女装服饰符合自然规律。不论在泰国、中国、日本、欧美任何地方这种格局都是一样的。

郑知涯和郑青枫的目的不在于买东西,他俩真的累了。所以,看了一下一层的导购牌,两人穿过了琳琅满目的商店,笔直的前往了一层的咖啡店。

说是咖啡店,其实是一家以当地水果点心还有饮品为主的咖啡厅。

可能因为天气太过闷热的原因,郑知涯不再点他熟悉的饮料了,他点了热带水果圣代,而郑青枫则是看了一会点了草莓圣代。

两人找了卡座相对坐下,逛了半天的时间,都有些疲倦所以两人都想先休息一下,所以都很默契的不愿开口讲话。

各自依靠在沙发背上休息了片刻。

“无异兄,您来泰国旅行就自己一个人吗?”

“不是,我是跟朋友一起来的。”

“我看,您也是个喜欢效率的人。”

“怎么讲?”

“人多了,难免拖拖拉拉,若是只得一个人想做什么便做了不用顾忌别人。”

可能是郑知涯一个人单独行动让同样也是一个人行动的郑青枫产生了一种亲近感,孤狼有时候会乐于和孤狼亲近。

但是,郑知涯并不是孤狼。

“话虽如此,可是世上还是有许多事情是一个人做不到的,所以总是要有亲友之间相互扶持不是吗?”

“我不觉得,我总觉得我的亲属大多都只是拖累,他们总是阻碍了我的想法,蹉跎了我的意志。所以,我一个人出来闯荡了。”

“看来,青枫你真的是个喜欢效率的人。”

“是啊,不如坦白说吧,郑先生,您也是个卜命师对吧?”

郑青枫笔直的看向了郑知涯的眼睛,郑知涯以直视回应。

郑知涯微笑了。

他点了点头。

郑青枫也笑了。

这时候扎着马尾的泰族女服务员把两人的圣代放到了两人的餐桌上,只不过是她把水果缤纷圣代放到了郑青枫面前,而把草莓圣代放到了郑知涯面前。并且,为两人放下了两杯白水。

“那个…不介意的话,我还是挺想吃那个水果圣代的。”

毕竟草莓圣代在中国就能吃到,而那个水果缤纷圣代里面是热带各种千奇百怪叫不上名字的水果。

郑青枫把眼前的圣代推到了郑知涯面前,郑知涯则把他面前的草莓圣代推到了郑青枫面前。

其实,郑知涯从在郑青枫解救那香港一家人的时候就猜到他是卜命师了。

因为,面对失去理智的乞丐,若是不使用宁神灵符驱策元神结成阵法先让那些乞丐冷静下来,任何语言都是没有用的。

你不可能只靠语言说服丧失理智的人,而理智的人,总有办法用语言说服他。

从郑知涯判断郑青枫使用了灵符这一点来看,他一定是卜命师。而后,他又愿意和自己同行,看来是有意和自己结交。

在这个时间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十有八九,郑青枫也是为了相同的目标,天演录。

可是,他是如何判断自己也是卜命师的呢?

“所以,你也是郑家人对吧。”

郑知涯吃了挖了一口冰淇凌放进嘴里,有点太甜。他又喝了一口水,冲淡口中的甜味。

“您不是知道我叫郑青枫吗?”

“不,我的意思是,你是郑成功郑老将军一脉,明朝末期以台湾为根据地寻找流失在海外的那件东西的郑家人对吗?”

郑知涯没有挑明天演录三个字,因为他还不确定郑青枫是否真的知道天演录的事情。毕竟,越多人知道天演录,对他来说就越是多了一份竞争。

“嗯,是的,我是台湾的郑家。我的收到消息,现在天演录在一个叫娜迦的组织手里。所以,我来到泰国,想要完成我们郑家几百年来未完成的使命,于是我就在这里遇到了您。”

郑知涯掏出了怀表,看了下时间。

15:50。差十分钟,就是申正了。

“所以,你认出我的身份,就是因为这块怀表吧。”

“是,我想,家主先生也知道这块表的来历吧。”

“虽然我不会天真的以为你会为了一块怀表帮助我,可我知道,我们现在有共同的对手。”

郑青枫点了点头。

“至少,我们曾经是一家人,现在我们可以是朋友。”

说着,郑知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郑青枫也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两个人握了握手。

“现在,你对他们知道多少?”

“我现在知道,他们控制着全泰国以及马来西亚的地下势力。你知道,在泰国和马来西亚这种治安并不算太好的地方。他们可以算的上是黑暗中的皇帝了。”

“根据我的了解,他们的皇帝是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小姑娘。”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

“那你知道天演录现在在哪里吗?”

“暂时还不清楚,不过,我想很快应该就会知道了,根据我的消息为了天演录而来的势力除了我们,还有别人。”

“什么人?”

“一群英国人。”

“天,他们要天演录干什么?”

“您不知道,西方的卜命师管天演录叫做圣杯吗?”

郑知涯摇了摇头。

“在圣经中,有一个装过圣子血的杯子。就是我们的天演录,他们认为它可以实现任何的愿望。”

郑知涯的父亲曾经告诉过他,天演录是施逆天改命之术不可缺少的工具,有了它能够左右天下的格局。

那么西方人按照它的形状,把它传说为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的圣杯,也是有道理的。

“既然这样,一般西方人善于行动,所以我们最好先等等看。等他们把陷阱先帮我们趟一趟,我们再做打算。”

“不谋而合。”

郑知涯表示赞同。

两人会心笑了笑,既然几百年都等了,郑家不差再多等这几天。

第二十章:杜老板之死

16:00

秦锋玩累了,去餐厅喝了个下午茶。想要去找阿育塔聊聊天,却发现有人已经在阿育塔的台案前了。

那是一具西装革履臃肿肥胖的身体,身边还跟了两个黑西装的随从。

他的身体就像挤一挤,这一辈子就再也不用担心炒鸡蛋用的油从哪里来了。

那样一具身体,坐在阿育塔的台案前与她的娇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像红与绿,白与黑,那么强烈,那么令人感到不安的一种色差。

秦锋知道无论,那是多么看起来让人不舒服的客人,那也是客人,何况肥胖一些又不是那位客人的过错。

如此想着,秦锋便缓步走去了旁边的百家乐准备下注。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了身后一句大骂声。

“臭婊子!你特么的出老千!”

秦锋回国头去,看到是那个肥胖的男子,正在大骂阿育塔。然后他抓起了一把筹码朝着阿育塔扔了过去。

阿育塔护住了脸,筹码砸在了她的手臂上纷落了一地。

然后,那个胖子敏捷的站了起来,一巴掌摔在了阿育塔的脸上。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可能是被阿育塔的耳钉划破了。

他似乎被激的更怒。

胖子的两个随从,站在原地,丝毫没有阻止的意思。

“杜先生,对不起,我真没有出千。”

杜先生正要伸手去抓阿育塔的头发,一只手抓住了这位杜先生的手的拇指,并且将之反扣到杜先生的背后。一脚从后面轻轻踹在了这位杜先生小腿内侧,这样这位杜先生在这一脚的作用下加上自身的体重很自然的就跪下了。

出手相助的,是一位拿了餐布遮住脸的蒙面男子。

当然,这就是秦锋。

两个随从,见到主子出了状况,赶紧上前保护主人。当随从的职责就是这样,不管主人做的是对是错,他们就只负责保护主人就好。

秦锋无意为难二人,但是也不想多生事端。

他先是快速栖身压低身子靠近左侧,一个肘击打了一人的腹部,在他倒地过程中,一个回旋腿已经瞄准了另一人的下巴。

当然,这两招都没尽全力,因为打击的都是要害,若是尽全力就会要人性命,但是不尽全力,则可暂时制住对手。

两个随从在电光石火之间倒地不起。

这位杜先生,把蒙面人的身手看在眼里,已经吓破了胆子。也就不敢再做造次,他知道今天这亏应该是吃定了。

但是,仔细一想既然这蒙面人没对自己下重手,就是看准了自己是这里的熟客,怕连累阿育塔,而且他蒙了面肯定是自己的身份也怕被人揭穿,只是匆匆忙忙的拿了一块餐布遮面,事情必然藏头不藏尾,若是事情弄大对谁都不好。

想到如此,杜先生拍了拍身上的土缓缓爬了起来。从身上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又弯腰从手下人身上搜出一个zippo的打火机。

燃起火苗,点上雪茄。

深吸一口,吐出一口。

“这位兄弟,这位姑娘,刚刚是我的不对。”

杜先生看了秦锋一眼,满是横肉的脸上道歉的虽然不真诚,却颇有别样的气势。

秦锋知道,这里是人家的地方,他管的了一时管不了一世,若是把事情继续挑大反而砸了阿育塔的饭碗。那他不是行侠仗义,反而只不过是鲁莽罢了。

这时候,赌场的保安缓缓的靠了过来。

“还不走?”

杜先生冷冷的说了一句,他知道这个时候眼前的蒙面人不能奈他如何。

秦锋自然也清楚其中利害,心念即此。

一个箭步向外奔去,夺门而出。

到了四下无人的安全隐秘地方。

秦锋打算找个地方买身新衣服换上,以便掩饰身份,再回去把寄存的筹码换成现金,估计赌场里的骚动也已经平息了。

所以,他出了门去到购物区,用身上的现金买了一身polo衫和短裤凉鞋换上,看起来倒是凉快许多。

至于换下的衣服,为了避人耳目,他直接扔进了摄像机死角的垃圾桶里。

然后,换过衣服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他重新回到了赌场。这时候阿育塔的台案已经空了。

阿育塔看到他来了,向他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秦锋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没什么,这是他的举手之劳罢了。

阿育塔笑了。

秦锋觉得放心多了,好像一阵清风吹过了心头,可能刚才涉的险都不白涉险。

他走了过去,不多做停留,只请问了一句。

“刚刚那个杜先生是个什么人呐,这么嚣张。”

“他叫杜安康,好像是个黑帮头子。”

这时候,突然听到vip房间的荷官跑了出来,叽叽咕咕好像在说什么。然后,保安过去了,医生也赶紧过去了。

不一会,刚刚那个杜先生四个人合力被抬了出来。

秦锋遥遥的看到,杜安康的脸上带着一抹甜甜的笑意,似乎就像刚刚做了一场美梦一样。

秦锋对着阿育塔打趣的说道。

“这下麻烦了,他大概是死了。”

“这下你麻烦了,他死了,你可是嫌疑人。”

“这有什么麻烦的,他是黑帮头子,仇家肯定不少,嫌疑人多我一个不多。而且你没看见,他脸上的笑加上那体重,可能是赢了钱心脏受不了了,不能随便赖我头上。”

“这倒也是,但是今晚你打了他,他的手下肯定会想办法找到你报复的。”

“我不是蒙了面吗。”

“你拿了一块餐布蒙面啊。”

“那也是蒙了啊。”

“你还不赶紧跑。”

“他们又不知懂我是谁,我跑什么,人又不是我杀的我跑什么。”

“你这人心倒是真大。”

“既然,心这么大,一会下班了,不如和我去城里吃个晚餐吧。”

阿育塔叹了口气,大概是今天也确实没有心情再继续工作下去了。

“那你等我跟领班说一声,再去换个衣服,你先去正门口等我。”

说罢,阿育塔就开始回到自己的牌桌。

“好的,我先去前厅叫辆出租车。”

“不用叫了,我今天开了车了,你去前厅等我就好了。”

“那也行。”

秦锋漫不经心的走出了赌博室,穿过了颇有泰国民族风格的白蓝两色为主体的长长的走廊。在大厅的大理石巨象下的沙发下坐了下来,这大理石巨象本身本身就是在一个喷泉池中,只单纯的追求了雕刻的美感,没有再额外的追求华而不实的功能。大理石的白色裂纹,才喷泉一次次的冲击下,倒好像是断裂的白玉一般柔美。这让人见了,在视觉就给内心传达了一种凉爽的感觉。

秦锋坐下没多久,就见到刚刚抬杜安康去抢救,或者是抬杜安康的尸体出去的大约五个工作人员,他们已经往回走了。

他们从秦锋身旁路过的时候,最后面的两位保安正在拿中文交谈。

“我听说,当时刚发了牌,他突然间就狂笑不止,然后就死了。”

“那看来是一手大牌啊。”

“不是,一对Q,不至于吧,要是一对Ace,那死的还算值。”

“就是说,我发你对ace,你今晚是不是就可以死了?”

随后的话,随着这一行人渐行渐远。秦锋逐渐听不清了,不过从两个人的对话里不难听出当时杜安康在玩梭哈,拿了一副不大的牌,却在狂笑之中死去了。

即使是秦锋也听出了事情的古怪。察觉到了事情反常的秦锋,把在云顶的所见所闻编辑成了短信发给了郑知涯。

并且告知了,他要去和赌场认识的朋友吃个晚餐再回来。

过了不一会的时间郑知涯回复了。

“去吧,祝你幸福。”

————

17:00 酉初

这个时间是太阳下山的时辰,也是桃花时。

宋朝时候,欧阳修写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写的就是这个酉时了。所以,一般这个时辰昼夜交替气候宜人很适合男女朋友约会,朋友结伴出玩。

郑知涯此时正坐在冷饮店里纳凉,他和郑青枫两人已经这样对坐闲谈了一个多小时。两人各自介绍着大陆和台湾的风土以及见闻。

这样彼此逐渐的揭露,也便是逐渐坦诚,友谊的开始。

此时,郑知涯收到了秦锋的短信。

郑知涯简单的读了一下,不禁把杜安康的大笑而死与之前在天津时那个微胖的男子含笑而死联系到了一起。

两个人的死除去笑这个表面原因之外,都是在没有明显外伤的情况下死去。那么,就只能是死于内因,两人应该都是死于毒。

但大笑与含笑,始终是两种笑。

天津那位微胖男子的死是柳应是对于失败者的惩罚,可是杜安康的死也是柳应是对于他的惩罚吗?

郑知涯知道柳应是有着这样的用毒能力,但是在一个公共的场所用这样招摇的方式杀死了一个自己部下对柳应是有什么好处呢?

纵然柳应是有杀了杜安康的能力,但是却思索不到柳应是杀了杜安康的动机为何。

郑知涯这些思路不过是转瞬而过的事情,最后读到了秦锋要去和赌场认识的朋友吃个晚餐再回来。郑知涯不由得笑了,看来,他算的还真准,秦锋的偏财星没见动,但是红鸾星倒是动了。

所以,郑知涯半开玩笑的回了。

“去吧,祝你幸福。”

郑青枫看到回信息,也没多问,他知道郑知涯若是愿意告诉他自然会讲,不愿意告诉他,自然有各种办法把信息引向错误的地方。

不如不问。

“你知道,就在刚刚,杜安康死了。”

“你是说青莲帮的杜安康?”

“我派人去打探此人消息,应该带回来的就是他的消息。”

“他是怎么死的?”

“在云顶赌场大笑而死。”

“在赌场赌钱,大笑而死,死的方式太过奇怪,太过招摇了,如果这是一场意外,那自然没什么好考虑的。”

郑知涯点了点头顺着他的话往下问去。

“那如果这不是一场意外呢?”

“如果这不是一场意外,依我看来这更像是有人故意在用杜安康的死昭示着什么事情。这种奇异的死法本身就是一种暗号,只有知道的人才能看得懂的暗号。”

“据我所知,娜迦的首领柳应是,她是个绝顶的用毒高手,你看?”

“肯定不会是她,她的目标始终是维持自己的势力来猎杀卜命师,杀一个已经被降服了的杜安康对她有什么好处。”

“所以?”

“我猜这是有人在模仿她的手法杀人。”

“选择模仿她的手法杀人,肯定还会有后续动作,看来这次柳应是惊动的对手不少啊。”

“时候不早了,不如先去唐人街把晚餐吃了吧。”

郑知涯表示同意的点了点头。

第二十一章:海上夜色凉

八月十八,23:30。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但今天,我们将完成先人的遗愿,找到圣杯。”

身材魁梧,金发碧眼四十多岁的兰斯洛特在黑色的陆虎副驾上,如此对他的四位学徒如此说道。

车子停了。

他们五个人,都穿着黑色斗篷,这不是为了装饰,在黑夜之中这样的只要盖上兜帽,就很方便他们潜行。

他的四位学徒,三位男性配备了mp5冲锋枪,一位女性装备了连发远程狙击步枪负责支援。而他自己则是在身上背着一柄宽刃重剑,这种剑的缺点是速度太慢,但是与其说这种武器是靠剑锋去杀人不如说是靠重量作为钝器去破坏对方的防御,从而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

但是,为了弥补宽刃重剑速度慢的缺点,他还带上了一把父亲在二战时候曾经用过的贝雷塔手枪。这把手枪曾经杀死过不计其数的**,而今天,它将为了另一个立场而战,那便是家族的使命。

寻找圣杯,是一千二百年前第一代作为圆桌骑士团的一份子的兰斯洛特留下来的使命,如果他今夜不幸牺牲了,那么他的儿子将继承他的称号,成为下一代的兰斯洛特。

圣杯的资料,是有人不久前故意从泰国邮寄给兰斯洛特的,甚至连圣杯的所在,也一并告知了兰斯洛特。

在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兰斯洛特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圆桌骑士团的其他成员,因为先祖的耻辱,他们一族一直被圆桌骑士团的其他成员轻贱。

依靠占星术,他知道自己若是往泰国去,会看到自己的命星旁出现死兆星。但是,通过通灵占卜,问询他知道了向他提供信息的人并没有骗他。现在的圣杯真的就在这曼谷郊外的海边庄园之内。

对于一个古老的家族来说,荣耀有时候比生命更为重要,一千二百年前三位寻找圣杯的骑士,因为兰斯洛特祖先的原因功亏一篑。这个污名已经背负了太久了。

所有的枪械都装备了消音器。

车子停的地方,离庄园的外墙还有不到一公里。庄园内,围墙要到达建筑主体大约还有一公里的路程需要潜行。

“分三批。”

“艾斯和比利负责先攻及侦查,凯利和我负责后卫。爱丽丝,找好狙击点,一旦得手及时开车策应我们。”

“是的,老师!”

四名学徒异口同声的答道。

“为了圣杯与荣耀。”

“为了圣杯与荣耀。”

五人同时将拳头轻捶在自己的胸口,以示决心。

————

八月十九,1:00 丑初

郑青枫将游艇停泊在海边的一处码头,他一个人躺在甲板的长椅上晒着月光。用铁钳从冰桶中夹了一块方冰放入了厚底杯中,冰块发出‘叮当’一声清脆的撞击。

威士忌倒入了杯中,冰块为了降下威士忌的温度,被冲的小了一圈。在月光下的威士忌,不再是那种暗金的色泽。

杯中酒映了月色与夜色,成了与葡萄酒相似的酒红色。

郑青枫轻轻摇了摇自己杯中的冰抬头望了月,中秋节已经过去了四天,月亮已经开始逐渐从下方被地球的阴影侵蚀。

今夜的月亮已是残了一角。

就像家乡的亲人,今年又没有见到他的归来会不会也觉得缺了一人。

还是纵然没他,也像今夜的月光一样透亮。

想来,自己没有回台湾,已有三年了,小妹应该已是亭亭玉立,二弟术法卜术不知是否有所进境。还有,母亲。

郑青枫在心中如此念着,独酌着。

举杯邀明月,醉在沧海间。

他静静的盼着,心能宁静下来,念着过去,有着点点涟漪,有着千头万绪。但是,海浪和月色都在悄悄的为他梳理着。

慢慢的、慢慢的。

即将沉入遥远而悠长的梦乡。

忽然,轰隆隆!!!

一声巨响传来。

紧跟着就是一阵气浪排山倒海般的袭来,似乎要把游艇掀翻一般。

郑青枫惊的坐起,看到了远方火光冲天。直接形成了一朵小片的蘑菇云。

他与元神沟通,感到灵界亦在此时波动不稳。

郑青枫就明白了,大概爆炸的原因来自某种术法的使用,但是能够形成这样排山倒海的威力,多半是某种玉石俱焚的禁术才能达到的威力。

此时,前往查看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郑青枫观察四周环境,依四方风水时辰算得,若有人幸存多半不会依大路而来,应该是会从棕榈林中逃到海边处。

有人来,又不选择走大路,那一定是为了躲避什么人的追赶。刚刚发生了因为禁术引起的爆炸,那一定是发生了一场殊死的搏斗。

使用禁术的无疑是卜命师,而卜命师的对手就是天道。

要不要救人,还是现在就逃掉。

郑青枫在心里盘算着得失与未来得可能性。

救,现在的局势,天道强卜命师弱,多一份助力也是好的,只是可惜了这一艘游船,以后为了隐去身份怕是要报废掉。

郑青枫从拿出了一百多张叠成三角形火雷灵符,快步走往沙滩上,将火雷灵符按照八门金锁阵的阵法撒在码头前的沙滩上。

这样,在这阵中,郑青峰自然可以控制自己的元神,依次引爆以阻碍追兵,也能不伤到逃亡者。

也就是说,只要到了码头前的这片沙滩上,逃亡者就算安全了。

沙滩上以火雷符摆好了八门金锁阵,郑青枫便急急的回往了船中。打开了驾驶室的灯,找出了一把暗银色的沙漠之鹰手枪。

这只手枪的优点是威力大,擦皮断骨。缺点是后作用力太大,不易于连发,并且子弹也太少。一个弹夹只能打除7发子弹,但是换弹夹并不复杂,虽然枪体较重但是熟练的使用者单手就可以换弹夹。因为拆卸保养太过复杂,大多数人只是用于收藏。

郑青枫单手将弹夹取出换了一副新的,另一只手则迅速的拆卸了枪体改换上了加长枪管以加长射程,并在抢体上额外配备了战术瞄准镜。这样,所有整片沙滩就都在郑青枫这只沙漠之鹰的射程范围内。

月光把撒在银白色的细沙上,连嶙峋的岩石都反射了月光似是透着杀气野兽,只等着访客的到来,把这片宁静化为一片修罗场。

海浪冲击着沙滩,拍打着游艇停泊的栈桥。

郑青枫爬在甲板上,身体随着船身微微摇晃。

他耐心等着,他知道对方若是逃往海边十有八九会往船上逃。原因很简单,驾驶室的灯还开着,这艘船上肯定有人。

只要船上有人,逃亡者就不用担心钥匙的问题。所以,逃亡者看到了船一定会往他这里逃。所以,郑青枫故意留了灯,引逃亡者来。

这时,有人跌跌撞撞的走出了棕榈术林。从她走路的姿势不难看出,应该是受了伤,很痛,但是骨头应该没断。否则,不可能自己逃到这里。

这样跌跌撞撞的程度,应该是身体虚弱,大概是身体正在失血造成的。

从身材和长发看,应该是个批了黑色斗篷并把兜帽戴上的女性。在战术狙击枪里,郑青枫无心仔细观看这位女性的样貌。

郑青枫猜的到,这就是他在等的那位逃亡者。

郑青枫静静的等着,看着那女子往船这边走来。一直到她走到了他布下的八门金锁阵中,他知道这个女子已经安全了。

这时五个人影也走出了棕榈林,他们身上牵着两条狗,还配有猎枪。

一直没有开枪,说明想要留活口。

对于天道组织来说,卜命师的活口从来都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只要是活人,天道总是有办法撬出来他们想要的情报。

但是,不想杀是在不被激怒的前提下,她现在跑的这么慢,对于追杀她的人来说已经几乎是瓮中捉鳖了。

眼见女子蹒跚的走到了八门金锁阵的中央,身后的人这时候放了狗。大概是想要把她扑倒。

时机差不多要到了。

女子依然蹒跚着潜行,后面的两只大型猎犬飞奔着如流星飒沓袭来。

这种大型猎犬甚至连身材魁梧的成年人都不可能承受它们的扑击。

第一只猎犬奔入了震位,这个位置恰巧是郑青枫埋了最多火雷灵符的地方。第二只猎犬随之奔入。

眼看着,只要再过眨眼的功夫就能追上逃亡的女子。

郑青枫念动咒文,催动元神,那是一只白羽大鹏鸟。

那只白羽大鹏鸟从灵界将世间的火雷之力引向郑青枫心念所想的那张灵符。

在这个刹那,那张灵符周围气压增高,温度激增。

轰隆一声巨响。

先前奔入震位的那只猎犬被炸上了天。

狗有灵性,见到伙伴突遭不幸,顿时吓破了胆子,立即失了当初的那如流星猛虎般的气势,倒像只小猫一样停下了脚步。

爆炸扬起的沙子还没落地。

一声枪响就飞过这片沙滩,穿透了扬沙。

击穿了一名追兵的头壳,他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已经开始倒下了。

这时候那名逃亡的女子意识到有人相助,不再逃了,从斗篷中掏出了一把手枪趴在地上回头一枪先是打死了那只追来的狗。

然后,又开始向追兵射击。

但是,普通手枪的有效射程通常只有十几二十米,对方明显已经超出了她手枪的射程。

纵然如此,阵阵手枪的枪声以及刚刚的爆炸声,身边队友的死亡。

也给了余下的追兵们心理上足够的恐慌,他们的士气已经几乎被打击到底了。

但是,他们还是有着一战的余地。

活着的四个人刚要抬枪瞄准趴在地上的女子。

第二个人已经被郑青枫从穿上飞来的子弹打爆了头。

连续的死亡,已经让追兵知道了他们不再是猎杀者而是猎物了,他们赶紧转身,开始往密林中奔去。

女子见追兵已经逃掉了,她也用尽了最后的力气穿过了沙滩跑过了栈桥,纵身一跃。

这一串动作虽然都是强弩之末,却连贯而轻盈,最后一跃之时兜帽被海风吹落,一头金色的齐肩长发与月色相得益彰的被吹散在海风之中。

女子的脚刚刚落在甲板上,她便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将要摔倒。郑青枫急急站起扶住了她,却被她用枪抵住了胸口。

女子切尔西人种的碧蓝眼睛,在月光下像蓝宝石一般印入了郑青枫的眼中。那眼睛像是地中海的海水一样湛蓝,但是却只摇曳着微弱的点点微光,象征着那微薄的生命力在残喘着求生。

好在她也只是用枪口抵了一个瞬间,手枪便滑落在地板上,大概真是没有了力气晕倒了。郑青枫看了看她的伤口,在左臂上有严重的伤口,是外出血,已经做过了应急处理止血。

刚刚她应该在离大爆炸较近的位置,那么不排除有震动造成的内出血的可能性。依照船与爆炸地点的距离来计算,如果真的有严重的内出血,那么她应该没有力气活着逃到这里。

思考即此,郑青枫将女子扶进船舱,现在最重要的是,逃命。

留在这片海滩越久,就越危险。

郑青枫熟练解开船绳的转头,直线把游艇开往广阔的公海方向。

只要开到了公海,天道就难以追捕他了。

而且,在海上郑青枫能找到支援自己的人。

第二十二章:探访

八月十九日,7:00 辰初。

秦枫从昨夜就没有回来。

一开始,郑知涯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让人担心的,直到十二点子时的时候秦锋都没有给他发来任何消息打任何电话,他猜觉得事情有点奇怪。

他先以术法试着从灵界探知秦锋的状况,却发觉秦锋的灵已经蒙上了一层薄雾。通常,这是被人以术法、药物、或者感情控制的结果。

不管哪种情况,秦锋现在正在被旁人利用了。

接着,郑知涯又以六驳为秦锋卜了一卦,本卦为大吉,变卦却是大凶。这是吉中带凶的卦象,本卦为吉必然保证他性命无忧还有所奇遇,但是变卦为凶却代表了秦锋必然步步艰险、险死还生。

郑知涯早早的起来,昨夜虽然睡的不安稳,但是也整理好心情浅浅的睡了一夜。今天,他只剩下最后的办法就是去最后失去秦锋线索的地方实地调查一番。

郑知涯洗漱,吃过早餐后,便坐上约好的出租车去往了云顶山庄。由于郑知涯并不知道该怎么和司机沟通,也不太愿意和司机跨越语言障碍仔细沟通。所以司机选择了穿越城市前往北部山区的到达云顶山庄的路线。

这就不免要穿过曼谷拥挤的暹罗广场为中心扩散的金融中心,被困在高架桥上的拥挤的车阵当中时,郑知涯才感到这座城市的繁华一面。毕竟曼谷的市政规划是像铺大饼一样铺开的,而金融中心又过于集中,早高峰简直水泄不通,固若金汤。

此时高架桥旁的LED屏,在播报了一轮广告之后,又开始播报晨间广告。除去泰文的字幕,还有英文字幕。

开头几条新闻是无非是关于泰国领导人的演讲,以及政治动态等表面文章。到了后面开始有了海边庄园遭遇不明原因的恐怖袭击、知名企业家被刺死家中、警方查获毒品走私船等等社会新闻。

其中看到被刺死家中的那一段的时候,案发时间大约是在昨夜11:00左右,根据记者采访目击证人也就是安保人员描述,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衣******的人。新闻中公布了简短的视频录像,以及目击者回忆的犯罪肖像。

郑知涯仔细看了视频录像中的人的身材体型,和秦锋非常相似。可是目击者回忆的犯罪肖像,却完全不像他。

倒是很像之前在天津时候,与秦锋对峙过的天道的那个巳。

可是,单从巳能和秦锋打的不相上下来看,巳的身手是相当不错的,若是他想刺杀一个人怎么会做的这么不干净。

竟然还上了新闻。

为了立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他杀的?

可是立威的话只需要让别人知道是他杀的人就可以了,没必要把自己的影像公布出来。

闭路电视的视频肯定不会太过清晰,目击者的回忆也与事实一定有所出入。

也就是说,杀人者有可能是在借由影像以及回忆与现实之间的出入把杀人罪嫁祸给巳。

可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而那个知名企业家,除去企业家这个表面上作为阳存在的身份之外,还有着什么作为阴存在的身份吗?

如果有的话,那么这个嫁祸的说法就说得通了。

但是自己不是本地人,眼下只能伺机打探消息了。

随着郑知涯渐渐理清了自己的思路,出租车也缓缓的开始向前开动了。出租车从高架桥上开到云顶山庄脚下,足足花了一个小时三十五分钟。

抵达的时候已经是。

10:24 巳正。

接近午初的时间了。

到达了山脚下后,郑知涯向出租车司机说。

“这里下车。”

出租车司机能够听得懂简单的中文,也便点了点头。

郑知涯选择坐缆车上山,一方面是为了速度更快更方便,另一方面也是平日里习惯了节俭的生活。更何况,坐缆车上山的风景总是更好一些的。

若非特殊安排或者一家同行,一趟缆车里可以坐四个人。与郑知涯坐同一趟缆车的是两个素不相识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郑知涯略微打量了一下两人发觉两人虽然都是衣冠整洁,但是其中一人的白衬衣内侧领子却有点发皱。可见,有些旧了,而另一人的领子则笔挺无比,可见是新的。

两人的面容在缆车里都是面对陌生人的扑克脸,那个领子微微皱的年轻人眉头也皱的紧巴巴,而那个穿着心衬衣的年轻人的眉头则舒展的多,甚至嘴角还微微有着丝丝上扬。

都说这眉头连着心头,眉头上的褶皱不过是心头上褶皱的外显。

就算不知两人生辰八字,郑知涯也晓得谁在走运,谁在走背。郑知涯不由得心里一叹,这赌鬼走了背字还要来赌场,可见这赌如噬骨毒,人在局中不自知。放这青年不管,恐怕若无一番造化,恐怕来日必然早化枯骨。

虽然有心点化这个赌鬼,但没有机缘他也没有余力设局助人,那便顺势而为,能帮则帮吧。

如此想着,郑知涯便不再去看缆车内的两位年轻人而是把目光注视着缆车外缓缓后退的风景。今日天气晴朗,阳光直射在雨林之间,被雾气洗过的棕榈树的大片叶子把阳光反射入眼竟像祖母绿一样晶莹剔透。

眺望而去,一连几十里,都是这样的景象。也许是因为泰国的热带太过热情,倒让回忆里中国景致格外温婉了。若是回到中国,恐怕就不会觉得中国得景致如何温婉,反倒是觉得塞北太糙,江南太腻。

人总要远离了,才觉得会是好的。

缆车缓缓的停靠,那个赌鬼最先急着跳下了缆车。而后另一个青年谦让一下,而郑知涯也不遑多让,点头示谢也迈步下了缆车。

郑知涯走出缆车停靠站的大门,走入了云顶山庄的大厅。

喷泉中的大理石的巨象,让人见了就觉得一阵清凉。

挂在服务台后的钟表,告诉了郑知涯时间。

10:30 快到午时了。

郑知涯拿出一块口香糖放入口中。

他穿过了长长的青白色为主的颇具泰族民族特色的走廊,走到了赌场大厅,先去换了几个筹码。

郑知涯这人不好赌,也不懂赌,就拿着筹码随意走走看看。依照风水布局,时辰流转。

郑知涯随手的把手里的那几个筹码都放在了一台空着的老虎机里。

第一次,没中。

第二次,没中。

第三次,老虎机清一色的摇到了樱桃,也就是中奖了。中的不多,大概是老虎机哗啦啦的吐出了大概三十万泰铢的筹码。

郑知涯叫来了一个高个子侍者要他帮忙换成了更整的筹码,顺手给了侍者一个五百泰铢的筹码作为小费。

侍者见这位客人出手阔绰,连连称谢,态度自是殷勤。

郑知涯看了一下这侍者的工牌,问道。

“你叫刘东?”

“您要是喜欢的话,叫我阿宽也可以。”

侍者近乎谄媚的对郑知涯说道。

“谁要叫你阿宽,刘东,你现在就去扇那边保安一个巴掌。”

郑知涯的话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为了测试刘东这个名字是否是这个侍者真正的名字。

刘东果然中了这世上最简单的咒语,转过头去直直的往那个保安走去。

“好了,刘东,开玩笑的。”

刘东的动作停下了,似乎刚才的事情都没发生。

“先生,为何要开这种玩笑。”

“别介意。”

说着郑知涯又给了他一个五百泰铢的筹码作为小费,在赌场这种地方,小费很轻易的就能抹平一点小小的异样感。

“刘东,我和你说的话,你都不要和别人讲。”

“先生,我一定不会和别人说的,您尽管放心。”

刘东一脸真诚的直视着郑知涯的双眼,虽然那是咒术带来的真诚。

“我想知道昨天这里是否出了人命。”

“是的。”

“死的是什么人。”

“昨天,我刚好当班,死的是这里的一个常客叫杜安康。”

“除了是这里的常客,你还知道杜安康什么事情?”

“他是个有名的黑老大,好像那个帮派叫什么青莲帮之类的。他和云顶山庄的老板关系也不错,所以他在这里一直很张狂。昨天出事之前还出手打了人。”

“出手打了人?”

“是的,出手打了人。”

杜安康出手打人这件事情,是昨天秦锋的短信当中没有告诉郑知涯的细节。

“然后,打人之后,他还被人一个戴着餐布的蒙面人把他还有他的两个手下各自打了一遍。”

“就一个人,把他们三个人都打了?”

这肯定是秦锋没错了,秦锋只说了杜安康的死,可是没有说过他动手打过他们三个人啊。这样的话,秦锋昨天肯定引了一阵骚动。他刻意不提这段,估计是自信凭借自己的本事能够摆平,另一方面也怕郑知涯知道了会数落他。

“是的,就这么一个人,把三个人都打了,身手极为利落,好多人都没来得及反应,就只看见了两个跟班躺在了地上。那个杜老板被按在地上。”

结合昨天秦锋去和赌场认识的朋友吃饭这一点来看,看来就是和他仗义相救的这位朋友吃饭了。

“那昨天这位蒙面高手救的人是男的女的。”

“是个女荷官,刚来代班没两天。就惹了这么大麻烦。”

“刚来代班没两天?”

“是啊,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呢。”

郑知涯听到这里明白了,昨天这个女荷官接近秦锋是算计好的。而且,她甚至早就知道了秦锋要来云顶山庄。

“那她帮谁代班你知道吗?”

“帮一个叫阿珍的女荷官,秀珍平时都在那边那个桌子摆二十一点。今天去了vip室发梭哈。”

刘强说着指了指那边的VIP室。

郑知涯问刘强要如何才能进入VIP室,刘强告知只要缴纳十万泰铢作为会费就有资格进入VIP室。VIP室的基本赌注是一万泰铢。

郑知涯就给了刘强十万泰铢,算是入会的费用随便起了个假的名字叫作周东一,刘强见了不知这名字是假的还赞了句郑知涯的名字雅致。

进了VIP室。

刘强也是一路跟着,就似是郑知涯专门的跟班一般。郑知涯觉得他多少有点麻烦,便给了小费使唤他去拿矿泉水来。

临走之前刘强还刻意的问了问要不要加冰,郑知涯说只要整瓶的拿来就好,不必再倒进杯子里加上冰。

郑知涯见到VIP室内除去荷官秀珍,还有两个赌客也正玩的兴起。

两人中的一位,正是缆车上那位赌鬼,另一位则是一个矮个子。

赌徒的财富,都不是自己的,可见当初他还是走过运气的。并且,这份运气残存在这位赌鬼身上的幻觉留给了他一份虚幻的自尊,所以纵然没钱买新衣服,他还是维持着衣着的整洁。

不难看出,过去他走运的时间也不短,不然不会养成一定要在vip室赌的习惯。

其实,在郑知涯看来vip室也并没有比外面的房间相差太多。只不过是那副诡异的版画,郑知涯认得是保罗克利的真迹,扭曲的形体和多样的色彩和房间的泰式装修格格不入。

但是,却和这赌场众生的贪得无厌沉沦苦海相得益彰。

郑知涯念及于此,不由得偷笑了一下,恐怕设计这间vip房的人多少有些坏心眼。

郑知涯选了空着的一张椅子坐下。

秀珍将两张牌发到了他的手下。

底牌是张ace,牌面还是张ace。开局就是这么大,想输都难啊。

几轮下来,郑知涯的面前累起了高高的筹码,他倒是没作弊。出于卜命师的本能,总是要选个利于自己的风水位置坐下,所以这房间的运势自然都向他一人流转。

可是,郑知涯无意赚房间内两个人的钱。但是,就有意要把赢来的筹码在输回去。

谁知,输归输,不知怎的,从郑知涯有意输钱开始,输出去的筹码就都往那个矮个子赌客一个人那里去了。三局下来,郑知涯随然不急,却有疑心。

可是那个赌鬼,却已经急火攻心。

“陈九你出千!”

“江离你没证据可别瞎说。”

矮个子陈九向赌鬼江离冷冷说道。

郑知涯倒是没那么好的眼力看得出他出没出千,但是两人这么一闹,他倒是把两人得名字听了个真切。

“江离江先生?您先别急,咱们接着玩。”

郑知涯先是礼貌玩笑式的对赌鬼江离说道。

“陈九陈先生?您也赢得差不多了,也放点水呗。”

又对矮个子陈九说了一句。

陈九答道。

“这位老板不知怎么称呼?”

“您称呼我叫周东一便好。”

言毕三人又赌了几轮,陈九没再赢钱,郑知涯故意输钱。倒是这位江离赚的越来越多。

如此看来,十有八九陈九刚刚真是多少出了些千的,只是出千也和运气有关系。郑知涯想入账时,对方不想出千,郑知涯想出账时候,对方就想起了出千,但是怎么样都轮不到江离这个倒霉的烂赌鬼。

眼见着时间不早,郑知涯拿出了怀表看了一眼。

已经是。

12:30 再不午餐,就过了午时了。

过午不食,过了午时,胃火失去动力再吃午餐可就不是时候了。郑知涯与二位赌客告别之后,去往餐厅用餐。套问荷官秀珍的事情,他准备放到下午再说。

临去用餐之前,他走到江离身边,俯首轻轻在他耳边说。

“江离,见好就收吧,以后不要再赌了。”

说话的声音很轻,只有江离自己能听见,屋内的其余二人应都听不到。

下午,郑知涯吃过午餐回来时,这个房间的赌客陈九和江离都已经离开了。这个屋子里只剩下上午的荷官秀珍和一直等候他的李东。

见到vip室内的两个客人都走了,郑知涯便半开玩笑的问荷官秀珍。

“我的两个朋友呢。”

“周老板您一走,江老板就没了赌性。闹着不想赌了,也奇怪了,按往日这江老板可是能不吃不喝赌到夜半时分。”

“李东,现在还没别的客人,你去帮我拿些矿泉水。对了,再帮我拿些水果。”

说着郑知涯又递给他一枚筹码作为小费。

李东遇到这么大方的客人,自然服务很是殷勤利落的走出了vip室。这样这件赌室内,就只剩下秀珍和郑知涯两个人了。

郑知涯故意支走李东,想询问关于替她代班的那个女孩子的情况。但是,又怕一问很容易打草惊蛇。

而赌场工作的女孩子,很少有用真名的。

这时候,就不得不用到灵符了。但是,在这个房间之中任何一个角落都被监控摄像头死死的盯住了。

郑知涯是卜命师,并不是千术高手,或者魔术大师,他没有能力用高超的手法骗过摄像头。

此时,他只能使用最后一张底牌。

郑知涯打开了怀表看了一下时间。

13:13。

他的元神,一只麒麟被从灵界召唤而来。

这只怀表上秒针停住了。

然后,郑知涯在这短瞬的时间之内,取下了对方的一根头发放入口袋之中。头发毕竟是主人的一部分,只要将灵符把头发包住,那么就相当于作法于主人身上。虽然,切断的头发会逐渐丧失与主人的联系,但是郑知涯要问的问题也并没有那么长就是了。

“接下来我问你的话,问完你就忘掉它。”

秀珍点了点头。

“那个找你代班的女孩子是?”

“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怎么可能让她给你代班?”

这时候的秀珍是被郑知涯的灵符控制的,比被名字操控更为直接的触碰了灵魂。所以,秀珍没有撒谎的可能性。

“是的。我也不知道,但是她找我要替我代两天班,我就答应了。”

“她是在哪里找到你的?”

“在牛仔街的酒吧。”

“地址是?”

秀珍从口袋中找出了一张名片大小的画着妖艳女郎的粉色卡片递给了郑知涯,郑知涯看了下这张卡片。

这是一张酒吧的宣传卡片,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酒吧的地址。有了这些信息,足够郑知涯找到这家酒吧。

可是,仔细看的话在卡片上面还有着一层圆珠笔字,是用中文写的。

“到这里找我。”

然后又是用圆珠笔手写的,另一个地址,位于大皇宫地区和唐人街之间的地区。这是一个居住用的公寓。

看来,去酒吧已经毫无意义了。这个让替秀珍代班的女孩一早就知道会有人找上她,她也并不畏惧有人找上她。

这是天道的圈套吗?

卦象已经是越发凶险了。

第二十三章:活尸

18:00 酉正

又是一天即将结束了,太阳缓缓的落入西边。海鸥被圆圆的红阳剪成残影,他们三五成群的,大的带着小的。在天空中盘旋着,捕猎着,一代又一代都是如此。

看着夕阳下的海鸥,总是会让游子想起远方的家乡。

“老大,您带回来的那个姑娘她醒了。”

一个精壮黝黑的男人,打断了郑青枫爬在货船栏杆上看海鸥的郑青枫的沉思。

郑青枫点了点头似乎不是很关心的答道。

“知道了。”

这艘船是他名下的大型货船—蜃号,承接运输业务。话虽如此,也在东南亚接一些走私业务。所以船上的船员大多数都是各国的退伍军人,或者不愿意再做佣兵的人们。

郑青枫是这艘船的船长,刚刚那位来通知郑青枫的黝黑男人叫做朗度是个缅甸人。

郑青枫离开家的三年在各地集结了越来越多这样不想再杀人的人们,作灰色生意至少比作舔血生意强太多了。

不过,郑青枫他们也有着自己的底线,那就是不做人口、毒品、武器走私。他们本是一群行于修罗道嗜血魔头,但是厌倦了杀戮。但是若要再以这三物维生,还不是一样以旁人的鲜血供养了自己的生命。和过去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条规定,是全船上下的船员们共同认可的。

除此之外,底线之上,为自保,无不可。

所以,蜃京号偶尔要遇到一些同行间的火拼,或是地头蛇的压榨,每次这艘船都会依靠船长的智慧和船员们的共同努力,总能将问题化于无形之间。从未曾惊动各国地方政府的注意或者海警,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郑青枫打开了医疗室的门,负责看护的女医生大约二十出头,是个美国和日本的混血,本来她是叫本多千山子,后来大家嫌麻烦就都喊她叫千山。

可是后来,郑青枫总觉得她千山这个名字太雄浑刚劲与她俏丽温婉的样子太不相符了,郑青枫就叫她英文名字Susan,别人也有样学样跟着一起这么喊。

这艘船上懂中文的比懂英文的人多,渐渐大家就都喊她叫苏珊了。

苏珊见郑青枫推门进来了,把手指放在嘴巴处示意郑青枫不要大声说话,怕他吵到病人。

郑青枫点了点头。

苏珊用气音和并不太流利的中文对船长说。

“她才刚刚醒过来,很虚弱。”

“我看一下她。”

“恩。”

郑青枫在昨夜就已经拿了这个女孩子的头发了,他早已施法,在女孩醒后会将所知道的以梦呓的形式全盘托出。只需要,以一个问题作为开关。

郑青枫看到金发的女子散着齐肩长发,就像被诅咒了千年的睡美人那样没有血色的脸庞上睁开了蓝宝石一样湛蓝的双眸。

连郑青枫都轻轻赞叹真是个美人。可是,因为失血过多,始终那是一种缺少了生气的,像是十八世纪的文艺复兴前期油画中那种缺少了生气的美感。

“你叫什么名字?”

郑青枫轻声的问出了那个关键的问题。

此时,一道开关已经在女子的灵魂和躯体之间打开了,咒力的回路被连接了,接下来她的所有的行为都将不再受她自己身的控制。而是按照郑青枫预先安排好的要求的,将他想要知道的一切娓娓道来。

虽然,女子的身体刚刚缓过来,但是为了报答郑青枫的救命之恩,他认为他有权力知道真相。至于苏珊也在场这点,对于郑青枫并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稍后他有办法糊弄过去。

“我的名字叫做爱丽丝。爱丽丝.沃尔夫。这是我的真名。”

“她叫苏珊,至于我,他们一般都喊我船长。”

船长就是第二个关键词。

“昨夜。老师死了。”

“你不必急着讲,你先好好休息。”

爱丽丝听到郑青枫的话陷入了一种梦呓式的自白。

“昨天,我们和老师去寻找圣杯。那个庄园里有僵尸,很多很多杀不死的僵尸。”

“她说什么僵尸,圣杯?”

苏珊在一旁问道。

“都是梦话,别当真。”

“最早进入庄园的,是敲开侧门突入的艾斯和比利。他们进入的非常顺利,老师和凯利也就跟着一起进入了。我在庄园外面用狙击枪看着他们。整个庄园的主建筑群都黑漆漆的,似乎什么都没有,又似乎随时能够毁灭一切。那个庄园太就像是活着的,能够呼吸一样。似乎走入它的人随时都在被它的胃液所消化着。”

苏珊看了看郑青枫,郑青枫叹了口气。爱丽丝继续梦呓般的讲了下去。

“我在狙击镜里看着艾斯和比利先到了中庭,然后他们开始搜索机关。我从对讲里听到他们想看看圣杯是不是被藏在什么密室之内了。很快,他们真的在书架上找到了机关,楼梯下的一扇门打开了。在楼梯的下面还有一层地下室,要通过机关才能开启。”

“但是楼梯的机关开启的同时,从狙击镜里可以看到中庭所有其他的门也都打开了。各种各样的尸体蜂拥的奔向了中庭。包括老鼠、猫、狗、猴子、人类都有。”

“子弹对他们根本没有用处,炼金术来不及吟唱。”

“老师他们拼命的抵抗,直到最后也不曾放弃作为一个骑士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但是,这是没有意义的,那些僵尸太多了,比起死亡更可怕的是没有尊严的死去。老师被咬了之后,为我下达了最后的命令要我赶紧逃走。”

“然后我从对讲耳机中听到了老师开始吟唱禁书“圣灵降临”。这是以自身的生灵为代价引爆肉体,炸毁周围一切的炼金术。这炼金术的铭文一直被刻在老师的剑上。因此,只需要简短的吟唱,就可以完成了。”

“毁灭性的冲击波炸毁了别墅,我直接被气浪震飞了一小段距离,并扭伤了脚。这时候,那些恶徒已经被之前的觉察到了我们的到来,可能是机关会引起警报。他们发现了我们的车子,我便不可能再去靠车子逃跑了,不远处就是大海,从狙击中可以看到码头有船停泊。”

“狙击枪的重量会阻碍我的步伐,我刚刚已经在冲击中扭伤了脚,虽然这不影响行走,但是多少会略微影像行进速度。而且,我已经不打算还击了。我把狙击枪扔进了草丛之中。”

“之后,我就开始向海边奔逃。在奔逃的过程中,遭遇了枪击。”

郑青枫的目光停留在了爱丽丝被包扎的伤口上。苏珊小声对他说。

“虽然划破了血管,但是子弹没留在体内,只要缝合就好了。”

“之后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休息吧。”

郑青枫说完这句之后,爱丽丝便不再多言,又阖眼再次入睡。一时间医务室内静了一阵子,似乎静的连爱丽丝的吊针的点滴声音都能听得到。

滴答、滴答。

“那个…船长,僵尸?”

“本多千山子,这个女孩子说的话都是惊吓过度说出的梦呓吧,世上哪有什么僵尸,听听就好。”

苏珊点了点头,去一旁煮了烧了开水。

郑青枫对于苏珊不会说出去这件事倒是颇有信心,下了咒术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位医生本来就不仅有着美国人的勇敢倔强,还有着日本女孩天性中的那种温暖轻柔。

轻轻用咒术改变苏珊在认知中对于此事的认知,郑青枫便不用担心苏珊将此事外漏,很快就会忘去。

至于爱丽丝刚刚说的僵尸,在西方的卜命师系统之中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术法。但是,显然在爱丽丝的认知中,她们认为只要被僵尸咬了就会转变成僵尸。但是,根据郑青枫目前认知的三种能够让尸体活动的方式中,没有一种是咬过就会让被咬的人也变成僵尸的。

这三种之中,能够在室内没有术者驱动又有这么大数量的僵尸。最接近于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巫蛊。

对于巫蛊,郑青枫知道的很少,只知道这是巫医的绝技。与以修炼元神为根本、观测时辰风水变化推算天地演变的卜命师不同。巫医完全是走了另一种系统,他们善于驱策生灵死灵,那些徘徊在人间的灵。他们甚至根本不关心元神的修炼,更不在乎来世今生,是切切实实的实用主义。

这也就是为什么,巫医能够开发出驱策尸体的方法,因为这有诸多实用之处。

爱丽丝的老师认为被咬了之后认为自己会尸变,很有可能是与某种其它郑青枫不知道的东西错认了。

也许爱丽丝的老师真的见过咬了人,会让人尸变的尸体。可是,就算有这样尸体也不可能是术法造成的,毕竟术法是不可能从一个尸体转移到另一个尸体上面。

郑青枫又不好武断的推定这是爱丽丝的记忆偏差或者是爱丽丝的老师当时在情急之下错判了,这两者的可能性也都非常低。不管哪种猜想,现在都是死无对证缺乏证据的,而且与爱丽丝的梦呓中透露的主要线索无关。

比起喧宾夺主的僵尸,最有价值的信息是圣杯。

也就是被东方称为天演录的存在。

如果,卜命师会选择硬攻天道的庄园,那么代表天演录当时就确实就在那个庄园里面。但是,也只是当时而已,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现在天演录肯定已经被转移了。

因为这种程度的爆炸,不能用招摇来形容,应该叫做夸张了。

苏珊拿了一个外有日式烤漆的红色枫叶的茶杯递给了郑青枫,杯子的做工颇为精巧。

她自己则是拿了一个有着黑色燕尾蝶的茶杯。

郑青枫接过茶杯的时手上感受到陶土传来的丝丝热度,比体温稍高一点,刚好是入喉不会太烫的程度。

两只茶杯一样都是冲着日本的抹茶。

“那个…要不要点心啊?”

“该吃晚餐了,还要吃点心啊?”

郑青枫问道。

“听说今天好像是吃咖喱鸡肉。”

“很少有人不喜欢吃咖喱吧?”

“我就不是很喜欢。”

“那有什么点心?”

“大福和铜锣烧,选一个?”

“都有点太甜了啊。”

“点心不就是要甜吗。”

“那就铜锣烧吧。”

苏珊翻了弯腰翻了一下抽屉,递给郑青枫一个大福。

“铜锣烧吃完了。”

“……”

郑青枫安静的喝了一口茶。

第二十四章:百年谜底

八月十八

18:30

“郑先生您好。”

阿育塔在公寓门前向郑知涯打招呼道。

她的身旁跟着的是失踪了一天的秦锋。

郑知涯的表情十分尴尬,因为秦锋的手上提着的塑料袋子来看,他们刚刚从超市回来。真的是十分悠闲了。

可是,她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真名字呢,秦锋按理说应该不会告诉她的。

“您一定在疑惑,我怎么会知道您的真名对吧?咱们不要在门外说了,该吃饭了,今天我准备做咖喱,还准备了您的份哦。”

阿育塔看起来真诚又热情的对郑知涯说道,倒让郑知涯心里疑虑更多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郑知涯抬头看看秦锋,秦锋点点头示意没什么问题,让他进去。郑知涯看他没什么事情倒是瞪了他一眼,厌恶之心溢于言表。

秦锋耸了耸肩示意他也没办法啊。

阿育塔回过头来,说道。

“你们还磨蹭什么,还不快点进来。”

两人一前一后进到阿育塔的房间,是个两室一厅的高级公寓,有个不太好的地方就是厨房和客厅相连,估计炒菜的话会弄的屋子里都是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整体淡雅整洁两扇内室的门都关着,不知是如何情形。客厅的红色布料沙发有点凌乱,可以看得出好像睡过人。

郑知涯觉得,应该是秦锋昨晚睡在这个沙发上的。

应该吧?

不然呢?

不然秦锋要是为女人出卖自己,就找机会弄死他。

阿育塔进门把冰箱打开,塑料袋放在地上从冰箱里取出橙汁和苏打水,在两只手上各自摆了摆。

秦锋要苏打水,郑知涯要橙汁。

然后,她又从壁橱里拿出三个干干净净的玻璃杯子,在两个倒进了冒着气泡的苏打水和一个倒进了橙汁。

郑知涯接过了阿育塔递过来的橙汁。

喝了一口,觉得热气消散了,三个人的气氛的紧张感也消散了许多。

何况陌生人相见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人在场本来就能缓和很多的气氛。

“那…”

“郑先生您一定有很多疑惑吧,请您不必担心,我不是您的敌人。相反,我想加入您的家族。”

郑知涯嘴里那口橙汁勉强咽了下去,虽然还是呛着了。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秦锋。

秦锋脸上也是一脸蒙,就像大多数男人不想负责任时候的表情一样。

“那个,姑娘。恩。。。我虽然是他长辈,但是他的事,我真做不了主。虽说入乡随俗吧,但是中国和泰国可能不一样,我们提倡恋爱自由。”

阿育塔噗嗤一笑。

“和秦先生没关系,秦先生当然也为我提供了一些帮助。不过也是半强迫的。毕竟我在他身上下了灵蛊。”

秦锋耸了耸肩,郑知涯白了他一眼。

“我知道郑先生来泰国是要找天演录的。”

“他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您该知道,我们巫医的灵蛊在操控人的意志这方面,不管活人还是死人的都比灵符要优秀的多了。所以,秦先生中了我的蛊,只能对我言听计从了。”

郑知涯叹了一口气。

“说说,你怎么会要加入我们的家族吧。”

“理由很简单,我没有家人了。”

阿育塔的话让客厅的空气凝结了一阵子,郑知涯沉默了一会。一个卜命师的孤女,十有八九是因为天道的迫害。

“我的名字叫作阿育塔这是真名字,您的名字,秦锋都已经告诉我了,虽然这不是出于他自愿的。”

郑知涯点了点头,秦锋耸了耸肩。

“当然,我要加入的是一个中国的家族,名字稍后我们可以更改成一个中国的名字,我希望。我们卜命师都知道,真正的名字的意思是真正的家人们认可的名字。我已经失去了旧有的家人,我缅怀他们,但是我还想继续活下去。因此,我想选择一个与我们的家族最有渊源的家族来加入。那就是,你们郑家。”

“阿育塔姑娘,你说到渊源?”

“是的,我先去把米饭闷上,咱们稍后可以吃边谈。”

“要不要我帮你。”

“我想不用了,我今天要做马来咖喱鸡腿饭,和你们中国吃到的可能不太一样。”

“秦锋,你去给阿育塔打个下手吧。”

郑知涯使唤秦锋道。

“恩。阿育塔,我帮你吧,平时在家都是我做菜给郑知涯吃。”

郑知涯心想,平日里你都是在我家蹭饭吃,你居然好意思说平日里的菜都是你做的。

阿育塔在厨房里淘米煮饭,秦锋则是帮着她先把作咖喱要用的配菜切好。顺便还按照阿育塔的吩咐,把料理所需的调料一一备齐。

郑知涯则是在客厅里打开了电视,电视里都是些郑知涯看不太懂的泰文广告,他就随手翻着。翻来翻去,终于翻到了一个英文台,正巧在播当地新闻。

今日午间,曼谷当地一位著名的慈善家遇刺身亡。据目击者称,那名暴徒******,在被害人从自己的公司门前出来时快速的将匕首从背后刺入,然后逃离。

新闻并没有播报杀人的细节,只是播报了一下监控录像和目击者的记忆指正肖像。

和今早郑知涯看到昨晚杀死企业家的罪犯样貌很像,都是长了巳之执行人的脸。但是,那削瘦的身材却让人联想到了秦锋。

罪犯的肖像播完之后,就开始播受害人家属的哀哭。以及警方的强烈谴责,以及宣誓一定要将罪犯绳之以法的决心。

“秦锋,你是不是中午去杀人了?”

郑知涯问了正在帮忙做饭的秦锋。

“是啊。”

秦锋按照阿育塔的指示把有三根骨头的大鸡腿用菜刀划开,直接露骨。然后放在吸水纸上,去除鸡腿的血腥。这样一会煮咖喱的时候也会比较容易入味。

“杀的是个慈善家?”

“我也不知道,不过听阿育塔说好像是个坏人。毕竟你也知道,我中蛊了嘛,不听她的不行啊。”

一边刚把米饭淘好,按下电饭煲的开关的阿育塔接话道。

“哦,中午那个人啊。他是个黑社会大佬,是神蛇会的。”

“让我想想,你杀他的原因一定不会是因为他对天道多么忠心。”

“其实,我们一般只管他们叫娜迦。不过,天道也行。我只在意那个女人的名字。”

“你是说柳应是?”

“是啊。”

阿育塔拿出了平底锅将黄油放进去,黄油遇热很快在锅底融化了一层,她又将秦锋切好的洋葱末放了进去呛锅。

“你故意让秦锋扮成柳应是的近卫——巳的样子去刺杀她的附庸的帮派大佬们,看来是想在他们内部制造动乱啊。”

“一点错也没有。”

“那我要是你,肯定不会选对她忠心耿耿的那些帮会下手,肯定会选对她稍有异心的,这样别人就会觉得她正在铲除异己了。”

“所以,除了第一位青莲帮的杜安康是与我有私仇,我故意诱他打我,给他下蛊,让他在我的操控之下,死于爆笑之中。”

“为什么是死在爆笑之中?”

“因为我见过柳应是杀过的人,死时脸上都带着笑意。”

“那你要模仿柳应是,嫁祸给她,不该也让杜安康死的时候也像是做了一场美梦一般吗?”

阿育塔已经把咖喱调好了,加入了水。也刚刚煮开。可以,放入鸡腿了。

“那个油腻卑劣的胖子,怎么配和我的家人还有李叔叔一样的死法。他应该更痛苦。”

说完这句话,阿育塔把三只鸡腿放入了锅中,盖上了盖子。

所以,这次嫁祸是有破绽的,破绽的原因是由于阿育塔对于家人还有他口中那个李叔叔的感情。

郑知涯也没法说什么,天道与卜命师之间的争斗,从来都是以血洗血的争斗。任何的安慰都是苍白而无力的。秦锋也明白一样的道理。

所以,此时屋子里面又陷入了一阵子的沉默。

阿育塔和秦锋将乘在哆啦a梦餐具里的晚餐,端到了餐桌上。

头菜是以水果醋汁拌的蔬菜沙拉,以生菜为底红椒作衬,上面还加了几块苹果和金枪鱼酱。

配菜是缅甸春卷,这个和中国的春卷不一样,是一种冷菜,只需要把虾仁炸一炸配上切好的牛油果和薄荷叶放进冷面皮里一卷一包,就算是做好了。做起来非常放拜年。

至于,主菜自然就是马来咖喱鸡腿饭了。咖喱鸡腿像一道月牙壮的城墙一样守护在被阿育塔小心摆成椭圆形的米饭上。白色的米饭和红色的咖喱,轻佻的在挑逗着人的食欲。

最后,阿育塔甚至还做了甜点,焦糖香蕉。香蕉沾糖,在锅上稍微加热就可以吃的一道快手菜,此外又配上了几粒腰果。

郑知涯拉开椅子坐下,秦锋坐在了他旁边,而阿育塔则是坐在了秦锋的对面。

“没想到,阿育塔姑娘你的手艺这么棒。”

“郑叔叔,您见笑了。先试试看吧,南洋的咖喱有些前味偏辣,后味却又偏甜,不知您会不会习惯。”

郑知涯轻轻的拿筷子夹上一块鸡肉,因为煮的很烂的原因,所以轻轻一撕,鸡肉顺着纹理就被取下了一块。

郑知涯把鸡肉放入口中。

“恩,很不错。看起来好看,吃起来也好吃,有机会,让郑叔叔给你露露手艺。”

“好啊,一言为定。”

“别听他说,其实,我还有两个外甥。大的那个,做菜手艺比这个老头子强多了。”

秦锋在一旁搭话道。

“秦先生啊,我看你说平时在家里都是你做饭都是胡说的吧。”

“难道你从我的刀功没看出我手艺不错吗?”

阿育塔莞尔一笑。

“刀功不错,可惜,糖和盐你分不清,胡椒和孜然你都弄混。”

秦锋听了,用公筷夹起一些沙拉放进自己盘中。试图借由动作,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掩饰自己的尴尬。

“对了,刚刚你跟我讲你和我们郑家颇有渊源,不出意外是因为天演录吧?”

“恩,我想郑叔叔应该是知道天演录本来是刘伯温刘老先生在明朝时候掘了诸葛亮的墓,献给朱元璋的吧?”

“这段典故我还是知道的。”

“这天演录你我都知道是可以扭转天下命数的至宝。至于它是如何扭转天下运势,其实我们谁也不知道。”

“其实不知道,也能推测一二。根据我推测,这天演录应该是能够改人的因果命格。本来是乞丐的命,也能生生被这天演录改成皇帝命。乞丐都能被改成皇帝命,天下的运势自然也随之被改写了。”

郑知涯答道。

“是啊,郑叔叔,一定知道郑家先人是燕王朱棣赐姓,当然了后来朱棣也被称为明成祖。当时朱棣在明太祖朱元璋死后四年,起兵造反夺了朱允文的位才当上的皇上。可是当他打入了当时的首都南京城的时候,这南京城里并没有朱允文的踪影。”

郑知涯点点头,示意让阿育塔接着说下去。

“找不到朱允文对于已经得了天下大势的朱棣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有一个关键,却让他足以寝食难安。”

郑知涯替她接了下去。

“恩,是啊,明成祖皇上朱棣发现这南京城里不光没了朱允文,也没有了天演录。若是这朱允文带着天演录跑了,那么真让他完成了改命之术,朱棣害怕难保不会再让自己这个侄子起兵再卷土重来夺了自己的帝位。”

“恩,于是朱棣害怕不知所踪朱允文真的会改了命起兵推翻自己,便索性迁都北平,这样一来若真让朱允文改了命。北方还有万里草原,自己依仗多年弓马万里草原,自然无惧他从南方北上。”

阿育塔顿了顿,接着往下讲。

“可是,光是这样还是不足以弥平朱棣心中的恐惧。毕竟,朱棣曾经在朱元璋面前发过誓,后来他违背了誓言,他良心不安。他觉得自己会受到惩罚。所以,他隐约还是觉得朱允文能够改命成功。三年的时间,锦衣卫们把神州大地都找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朱允文的踪影。”

“后面的我来说吧,公元1405年,也就是朱棣即位的第三年,他赐姓郑和,命其下西洋寻找朱允文和天演录的下落。”

“其实,之所以选择郑和,是因为他净过身,膝下无子,相信他即使拿到了天演录这样的宝物,也不会自己改命,自己想要当皇帝。”

“话不能这么说,我们如今郑家的祖先和郑和虽是养父子关系,但是郑和在临终之前也不曾遗忘朱棣交给他的使命。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要收养子来继承他的意志。”

“其实,我们的家族就是五百多年前受刘伯温所拖护送朱允文逃离南京的卜命师家族。”

“怪不得你要说,你和我郑家颇有渊源。”

秦锋和郑知涯都感到了震惊。

“恩,朱元璋一早就知道朱允文宅心仁厚想让他当皇帝的话,也许是万民之福,若是让朱棣当了皇帝。恐怕这明朝会是几百年的肃杀光景,朱元璋不想这样,他已经战了一辈子了,他希望他死后的明朝是一个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的明朝。但是,刘伯温告诉他,朱允文的命格根本不适合当皇上,除非改命。”

“但是,晚年的朱元璋多少有点刚愎自用,刘伯温这么对他讲时,被他当作了无稽之谈。可是,刘伯温也觉得朱允文就算命格不合适,也是合适当皇上的人。为了黎民苍生,他要找到天演录,于是他找到了诸葛亮的墓,从中找到了天演录。并将之交与朱元璋之后,就退隐山林了。”

郑知涯点头。

“从现在来看,如果历史上让朱允文继续当皇上的话,也许明朝的政治气象会更加宽厚许多。而不是几百年的高压强权,人人自危,谨言慎行。”

“我相信郑和郑老提督一定在南洋找到了些许线索,回禀了朱棣,这也就是为什么朱棣要开始实行海禁。表面朱棣上担心的是海盗猖獗,实际朱棣上害怕的还是朱允文回来复辟。”

“换句话说,这几百年来,你们家族一直藏着天演录的秘密躲在海外。再换句话说,你不是泰族人?”

“我是苗族人。”

“那天演录又怎么会到了天道的手里呢?”

“我想,当我说出我是家族中最后一个人的时候,您应该明白发生了什么吧?”

“恩。”

郑知涯点了点头。

对于前尘旧时的追述,算是告一段落。

“对了,你的名字有什么含义吗?”

“那是梅花的意思,听母亲说,在中国梅花是能在雪中绽放的。也是知道春天早来的花中智者。”

“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叫作元礼,一个叫作元嘉,如果愿意加入我们的话,以后你的名字就叫郑元梅怎么样?”

郑知涯真诚的看着阿育塔,阿育塔踌躇了很久一段。

空气也静了很久一段。

房间里谁也没有说话。

谁也没有任何的动作。

谁也都怕伤害到谁。

郑元梅点了点头。

第二十五章:新的家人

“那…元梅,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呢?”

“其实不太难,我们巫医一族不像你们使用周易,善于观测天地知道事情的推演变化。但是我们有别的办法。”

“恩?”

“首先,我们看过一个人的样貌就能知道这个的过去。我想您知道的,一个人的过去诸般行径都会在他的身体上留下痕迹,我们管这个叫作医。而由这个现在的状况,我们不难推断这个人的将来一些难免的注定的走向,虽然缺少了外力的综合可能性,但是一个人的命运毕竟主要由这个人的自身活动占主导因素,我们把这个部分叫作卜。”

“所以,你想说的是巫医的原理是医卜同源。”

“是的,因此我们特别关注人的身体和灵体,而不像你们那样去关注本源。也因此,我的灵蛊只要下在别人身上,我就能够得知这个人知道的信息,并且在适当的时候随时控制他的一些举动。这些都要比灵符方便许多。”

“恩。”

郑知涯没法辩解,确实灵蛊比灵符要省力又方便的事实。但是,灵符也有着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变化更为丰富。灵蛊只专注于人体,而灵符针对于自然的万事万物。

“当然了,也是有限制的。在死人身上有范围限制,在活人身上有人数限制。”

“这个范围和人数是怎么来的?”

“因个人的灵力而定,我知道你们有与元神沟通冥想的修行法门。可我们是没有这样的修行方式的,一个人的灵力多少都是天生的。而且,我们集中与现世的灵体横向沟通已经很难再前往本源寻找自己的元神了。”

“也就是说,你们的灵力不可能增长了?”

“虽然灵力不能增长,但是使用技巧可以增强。”

“现在你对活人的控制数量是?”

“三人。”

“死人的控制范围是?”

“两百米。但是,我可以控制的活人傀儡远程操控尸体。”

郑知涯心想,这样的能力在战争年代,一定非常有用,但是现在想要找到一具尸体都非常困难。何况要在两百米之内找到复数个尸体。

但是,若转念一想,要是用活人执行自杀袭击呢?

若是第一个人杀了第二人,死人被控制开始连环的杀戮。

以此类推,只要被控制的活人不被除掉,就会造成尸山血海。

如此细想,巫医这个能力确实是太可怕了。

以后一定要约束元梅,不可以让她轻易动用这个能力。因为,这能力杀伤太广,太过血腥。

“你能控制三个活人,一个活人是柳应是身边的人,一个活人应该是我今天见到的王秀珍,还有一个,不出意料应该你用在了秦锋身上?”

“是的,首先,秦锋身上的蛊我已经给他解除了,在今天见到您的时候。我就让灵蛊自行解除了。不过,可能秦锋稍后会肚子有些不舒服就是了。”

秦锋的表情一拧。

“那个。我去一下洗手间。”

说完秦锋就奔向了卫生间的方向,咚的一声关上了门。

郑知涯和郑元梅互相尴尬的对笑了一下。

“其次呢,王秀珍的蛊,是我为了引您来故意下的。我就想看看郑先生有多少本事,能问到什么程度。如果有任何败露我自己踪迹的风险,我会借由那个蛊把留在王秀珍身上的线索销毁掉。”

郑知涯点了点头。

“至于柳应是身边的人的蛊,那是一个罪大恶极之人。不提也罢,我之前用他作为眼线观察到了柳应是的动态,知道了她何时前往中国,何时回来。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够即时在你们出现的前两天做好预判在云顶山庄等待秦锋的出现。而他现如今已经被我毁灭了。”

“你用他进行了什么自杀式的袭击吗?”

“恩。”

“为了?”

“为了拿回天演录。”

“你拿到了?”

“拿到了。”

郑知涯听到这里一阵惊愕、惊喜。

郑元梅拿到了天演录,郑元梅现在是郑家的义女,也就是说现在郑家已经拿到了他们寻找几百年的那件秘宝了。

这秘宝来的太离奇了。

郑知涯甚至都有些不再镇定了。

“你能不能说说,你是怎么拿到的。”

“现在您是我的家人了,请让我把真实的情况和您细说。”

“恩。”

“从我和秦锋离开云顶山庄开始说吧。其实,那时候我从秦锋身上看得出来,你们的家族,现在该说是我们的家族了,是一个善良的家族。那时候,秦先生冒着暴露的风险愿意救我这样一个路人,我能看出他只是单纯的出于人性的善良与正直,而并非别有所图。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孤女来说,是无比可贵的施恩。”

“其实,你误会了,他不是那么好的人,他只是贪图你的美色罢了。”

郑元梅噗嗤一笑,接着往下讲。

“但是,您知道的。我要执行的是一件不容差错的计划,这很危险。我一个孤女除了自己的术法就再没有了别的依靠,因此我必须给秦先生身上下蛊。因为,他的能力将是我接下来计划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恩。”

“然后,我派遣让秦锋扮成柳应是的近卫在一夜间刺杀了三名娜迦也就是天道麾下的黑道首领。这些首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对于柳应是多少有些冒犯或者不满。再加上杜安康的离奇死亡,在公众的视野里也可以被归进这次刺杀行动中。”

“也就是说,你在昨天一天之内,在曼谷的地下世界搞了一次大清洗。把对于柳应是不忠的一部分人都杀掉了?”

“如果只是这样,是不可能达到我的目的,我要的是造成他们的动乱。但是,昨天一天接连这么多人死去。柳应是肯定是要紧急到市区召集附庸的帮会领导们作出反应及解释的。”

“但是,事情还没有平顺,很快你就把对她最为不忠的某人杀掉了。”

“是的,而且我故意选在中午能够上新闻的时间,光天化日下杀死他。另外,我还把他不忠于柳应是的证据匿名邮寄给了各个帮派。”

“混在无间地狱的人,有谁对于谁是绝对忠诚的。你把最不干净的曝光并清理掉了,接下来不干净的人,就人人自危了。”

“恩,我想,不出意外。今晚,他们就要开始密谋有所行动了。不过这不是事情的关键,我昨天在秦锋刺杀她的干部的时候,去到了她藏天演录的海边庄园。在那里,我先引来了一批英国人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再把我之前设置的活人蛊开始杀人,实际上那个庄园本身也是柳应是进行毒药实验的地方。所以,那里有很多的现成的尸体。我的活人蛊制造的活尸们和英国人的激战吸引了周遭守卫的注意,使得大家都去追杀幸存的英国人。我就能大摇大摆的进到他们激战之后的废墟里,取走了天演录。”

“但是,柳应是那个人可不是好惹的,她一定会发现并报复你的。”

“所以,我想请郑叔叔帮我个忙。为我家人报仇。”

郑知涯听到这里,明白了这个女孩的所有目的了。她机关算尽,把所有布局都安排好,甚至加入了自己的家族,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报仇。

“当然,作为交换条件,我会给您天演录。”

“这个条件很诱人,听起来没有拒绝的余地。”

“实际,您也没有。因为,我刚刚在您喝橙汁的时候就已经下了灵蛊了。”

“我就知道。”

这时候,秦锋把厕所门打开,捂着肚子,表情拧在一起。然后,他又回到了厕所。

“能不能让我先看看天演录什么样子,我还没见过呢。”

“可以啊。”

郑元梅轻巧的站了起来,走到厨房。打开水槽下面的橱柜,从橄榄油旁边拿出一个青铜鼎。

昏黄的灯光照的它更暗淡了,不经雕琢反倒更让人觉得是真的。

不过得来的太容易了,倒让郑知涯一时不禁怀疑,这会不会是假货,五百多年了,就被这么一个小姑娘从橄榄油旁边递到自己手上。好像,那个橄榄油瓶子还有点漏了,所以青铜鼎下面的七脚足底沾了点油渍。

在灯光下面反射入眼,倒像是粘了蜂蜜的树干的质感。

郑知涯递给郑元梅一张餐巾纸。

郑元梅轻描淡写的把天演录底座的油渍擦去,恩,还跟原来一样,虽然郑知涯也不知道它原来什么样。

郑知涯伸手去拿天演录。

捧在手心,一时感觉,好像也没什么,除了有点油腻。

“那,你试了吗?”

“试什么?”

“你不知道天演录的用法吗?”

“改命吗?”

“天演录是能改命,但是天演录本身只是一个指南针或者地图,要激活它有一个独特的办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天道以为它就是只对我们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古鼎罢了。”

“我不知道什么办法。”

“你看看,你还是不知道嘛。”

“但是,您中了我的蛊,我可以逼您说。”

“这可就不好玩了,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我确实是开玩笑的,反正命已经是这样的了,我不想改什么命,我认命了。但我还想报仇,我求您帮我吧。”

郑知涯沉思片刻,这姑娘不简单啊,她这算是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了。不管怎么说,她帮他完成郑家几百年的夙愿,只不过要他帮忙去杀一个很该死的灭门仇人。这没有什么不该的,而且前提条件她已经都创造的差不多了。

“行,我答应你。但是,你答应我,这件事以后,你就不要再杀人了。”

郑元梅睁大眼睛看了看他,点了点头。

“我提过我有两个儿子,我常常想,如果我有个女儿的话。我一定不会让她置身任何危险的。所以,这件事,你支援一下就好了。”

“可是,您打算怎么做呢?”

“你知道柳应是她们的会议是在哪里召开吗?”

“知道,是在唐人街的一栋酒店,叫皇朝酒店。”

“这个名字真难听。”

“这是今天死掉的那个所谓的慈善家的产业。您知道黑社会一般都觉得大就是,皇朝听起来比较气派。”

这时,秦锋一脸轻松的打开了厕所的门。

第二十六章:今夜无人入眠

20:30

把小游艇停在暹罗港湾的郑青枫又在一个人自顾自的饮酒,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看到来电号码并不是很熟悉。

但本来想按了,但是出于某种直觉,还是接了起来。

“喂?”

“你好,我是郑无异。”

“啊?无异兄。”

前两天与郑无异在唐人街吃了晚餐后,就再没有和他见过面也没有联系,他会突然再打电话来一定是因为又有了天演录的新消息。

“我已经得到了天演录的具体位置了,你知道最近柳应是的近卫一直在进行内部清洗吧?”

“知道,最近新闻上登了几个,此外我的线人也收到了一些消息。”

郑青枫虽然不知道郑无异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但是这个消息他也得到了。

“恩,内部清洗是真的,动手的是她的近卫也是真的,不过现在据我所知情况有了进一步发展。”

“什么?”

“清洗是真的,不过清洗是柳应是的近卫——巳,想借这次天演录的事件机会发动叛乱,他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所以昨晚趁乱把天演录偷走了。今晚,柳应是把支持他的势力集中在唐人街的皇朝酒店。想要一举解决免得夜长梦多,巳自己也去了。”

“所以呢。”

“据我推测,巳应该是一定程度上知道了天演录的秘密。所以,他不会放心把天演录放给别人,所以,他会把天演录放在自己身上。至少是带在他能看得到的位置,所以现在天演录就在唐人街的皇朝酒店或者甚至在他身上。”

郑青枫认真思考了下郑知涯说的话,他说的话有真有假的成分。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天演录的位置是不是在皇朝酒店。就这一点,他作为一个卜命师是可以凭借占卜算出的。

但是,根据他曾经占卜得结果,他很怀疑这次会为郑无异做了顺水人情。因为早先占卜的结果是,努力归努力却落得远亲之手。

落了远亲之手,也算是落了远亲之手,总比落在外人手里强一些。

“行吧,那你要我做什么。”

“能不能帮我想办法制住柳应是,我去解决巳。”

“还是,我来制住巳,你解决柳应是吧。”

虽然,不知道天演录在两个人谁的手里,总归换一下是好的。

“行。”

“时间呢?”

“她们谈判的时间是22:00。”

“咱们先吃个宵夜。等到子时,他们谈的也累了,差不多要动手了的时候咱们也动手。”

“那就23:00?”

“行。”

“地点呢?”

“恩,我听说皇朝酒店对面有个小客栈,我会早点去开两个房间。咱们的人去那个小客栈汇合,人不易于太多,我这边带三个人,你那边也带三个好手吧。”

“好,咱们到时候见。”

“对了,君子之约,要是找到天演录咱们怎么分?”

郑青枫想了一会,答道。

“要不,石头剪刀布吧?”

“很公平,我看可以。”

郑青枫猜拳可厉害了,从在台湾时就从来没输过。

————

从昨天晚上开始,巳就没怎么睡觉。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精力,从小地狱般的训练,每天疯狂的修行、与剑为友。早就把他的精神锻炼的和战车的钢板一样,只是几日不睡觉,丝毫无法动摇他的意志。车上几分钟的短暂阖眼就足够了。

倒是,他身旁的蛇之祭祀——柳应是睡的很沉。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那些死掉的帮派首领对她来说和过期的曲奇,化掉的冰淇凌一样,不能用了。扔掉就好了。

但是,真正让柳应是恼火了一阵子的是她昨天晚上回到做实验的海边山庄时候,发现她的海边别墅被炸平了。

巳知道,她倒是不心疼那个什么天演录。而且好像,按照天的安排,天演录就该被盗走。

但是,让柳应是大发雷霆的是,她这么多年累积毒药的实验品还有研究资料都被炸毁了,这让柳应是愤怒不已。

她发了毒誓一定要找到那个幕后主谋,把对方揪出来,不让对方死,用最慢性的毒药,毒了再解毒。做成最持久的实验器材。

柳应是没有把目光集中在闹哄哄的谋杀以及炸毁她海边别墅的英国人身上,这些很明显都是障眼法。而且也没有留下足够的线索,让她追击目标。

但是,有一个事件引起了她足够的关注。

那就是,杜安康的死。

他死的与其它几人情况不同,从调查的监控资料可以看到,死时是在大笑而死,后来的尸检报告的结果是心脏麻痹。

根据柳应是曾经调查她三年前杀死的那个巫医家族的文献,她发现了那个家族有的术法中有养灵蛊这种方式。

这也让她意识到,很有可能,她杀的那个巫医家族并没有杀尽。而从监控里看,很值得推敲的是之前和杜安康发生冲突的那个蒙面人以及荷官。

于是,柳应是就派了她手下娜迦的经营们去仔细试图调查这个荷官及蒙面人后续的情况。然而,线索在杜安康死了以后,也断掉了。唯一留下来的线索,只有那个女荷官的长相。

这样的线索,虽然很有用,但是也没有用,首先只有长相,不足以限制这个人出境。因为只凭摄像头里模糊的长相,连确认这个人的身份都做不到。其次,他们更不可能发布通缉令打草惊蛇。

所以,唯一的作用就是,如果遇到了这个人,那么可以第一时间做好准备将之捉拿。

柳应是猜想既然对方是巫医,那么估计是自己的仇人,这么做的真正目的,还是自己的性命。

既然如此,那就要露出破绽让这个背后操控一切想要自己性命的卜命师自投罗网。杀死她,就能取悦天了吧。

所以,柳应是干脆策划了让一部分的本来就有些异心的手下联合起来要弹劾自己。煽动他们武力政变,他们的武力政变是真实的。

弱者们联合在一起,给了他们虚假的安全感。

而柳应是根本不在乎多烧毁一块发霉的木头,只要能多除去一只该死的臭虫。

对于柳应是来说,这些看似叱咤风云的黑社会只不过是粮食或者庄稼,用来供养自己罢了。他们弱小的连战力都算不上,自己的实力主要还是依靠娜迦。但是,那些帮派误以为人多就是力量。

巳看着此时在身旁沉睡的柳应是,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时候她才刚十岁。那时候的她是被前任祭祀以童妓的身份从人贩子手里买下的,买下她的日子是一个冬天也被前任祭祀当作她的生日,当然热带的冬天和夏天并没有区别。第二年,冬天她要了第一件生日礼物,这件生日礼物就是把那个人贩子的命。

而带给她这件礼物的,就是巳。

可能,也是因为这个理由,巳成了她除了前任祭祀之外最亲近的人。也是因为这个理由,巳被选为执行人。本来没有名字的杀手少年,有了巳这个名字。

柳应是十八岁的时候,继任仪式在马来西亚的蛇庙举行。

仪式的内容很简单,就是柳应是要杀死前任的祭祀,把他推入蛇井,喂给巨蟒。这样残忍的仪式只有一个目的,杀死自己最亲近的人,完成铸心。

从那天起,柳应是就彻底的狠而坚决了,她成了一把被打造好的利刃。再没什么能阻挡她了。

巳丝毫不担心柳应是怀疑他,他太过了解柳应是了,他只是担心柳应是又要再度大开杀戮。杀的片甲不留,身为柳应是的剑和盾,他不该有自己的意见。但是,巳并不希望柳应是背负太多的鲜血了,迟早有一天,他无法再保护她,那么她要如何保护自己呢。纵然,她是蛇之祭祀,有天的庇佑,会受到天的启示。可是,如果连天也排斥她的那天到来了呢?

巳虽然并不是卜命师,但是巳有着一个杀手的直觉。这种直觉,往往能帮他规避许多的风险。

21:30

车子缓缓的前进,柳应是的车子穿过了唐人街的门坊,一直深入。

右拐进入一个庭院,庭院并不深,虽是在唐人街,却满满的日式或是可以说是唐式的布置。

毕竟,日式的庭院风格多是仿了唐式的。

弯弯的拱桥,小巧的溪水,秀彩的锦鲤在仿唐的灯笼下自在的游摆着身姿。只是,本该是精致修剪过的枫树或松树,都不合适的被换成了太过热情的椰子树。这样的布置,显得太过突兀,花也是选了好养又普通的三色堇及月季为主。

这布置,彰显着酒店的老板刻意的追求奢华时,可惜却少了一份风雅的细致。

车子缓缓的在酒店金色宽大的正门前停下。

墙头草的调停人泰族人蒙达那就跑来带着几个干部在一旁恭恭敬敬的候着。

为柳应是开门的是一名娜迦的精英,跟着柳应是一起来到酒店的娜迦精英只有十二人。

而这十二人,就相当于一只军队了。

此外,还有大约五十人的娜迦并不在此处,虽然他们并不是精英,但是战力也很优秀。

柳应是下了车子,巳则从另一边的车门下来环顾了一下四周。

柳应是穿着白色凉鞋的脚踏上了地面,她的手捂住了嘴巴打了个哈切,她也环顾了一下四周,一脸厌烦。

“他们人呢。”

蒙达那赶紧答道。

“神女大人,那些不知死活的,都在二楼的长安厅内等您。”

“哦。”

长安厅是一个很大的厅,如果没记错的话,那里是有个舞台的。

“你倒是忠心耿耿啊。”

“是,我对神女大人忠心不二。”

柳应是不置可否,反正对她来说,他们只是一些无能的愚民罢了,理由很简单。武力上,他们完全无法与自己抗衡。

她在属下们的跟随下踏上了楼梯。

巳跟随在她的右后方,像是王者身后的獒犬一般。

——————

22:30

郑青枫带着自己的船员,一个黑人,一个越南人依约来到了皇朝酒店对面的客栈,在房间内已经有三个人在等待了,郑青枫眼中的郑无异和一男一女在等待着他。

在此之前,郑青枫已经用占卜之法知道,天演录确实此刻就在对面的皇朝酒店中。

除去郑青枫自己带的箱子,他们自己也带了两个大大的旅行箱。看来郑无异是做好了武力解决准备。

这小客栈不出意料的话,应该是民宅改建而成的。除大大的客厅之外,还有三个内室,一个家庭式的厨房。

这种民宅改建的房间最大的优点就是物美价廉,客厅已经容纳了六个人,却一点也不显得局促。

“所以,我想听听无异兄的计划,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在等消息,他们一有动作,我就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郑无异小声说。

“我有内线。”

郑青枫点点头。

“实不相瞒,我也有内线。这样在时间上我们就是双重保险了。”

第二十七章:白蛇传

22:30

西皮快板打的一阵,听戏台上白衣花旦唱的是。

“患难知己已不在,姐妹今日两分开。黄金钵一阵阵将我来盖,拉住了许郎不分开。夫妻恩爱今难再,你快将娇儿抱过来…”

这戏台上的戏唱的是《白蛇传》也叫《义妖传》。

唱到这段是白娘娘白素贞被法海收服困于**塔下,唱完这一段后面还有小青水斗以及塔倒救出白娘娘白素贞的戏码。

可是,谁知道,法海刚一声大喝。

“佛海无边不自量!!!”

从长安厅的前后四个门以及舞台后面就都开始往里涌人。

前前后后,挤进来,不下五六十人,身上倒是都没见带枪械。这是很明显的,这毕竟是谈判,双方的首脑都在,若真是动起手来。

枪械太容易误伤自己人了。

戏台下,柳应是看到这些人往里进,倒是喝了口茶,跟身旁的蒙达那说了一句。

“叫他们接着唱。”

蒙达那的脸色稍微迟疑了一下,柳应是给身旁的一个精锐使了一个颜色,那个精锐便把匕首架在了蒙达那的脖子上了。

太轻巧了。

轻巧的,蒙达那身边的两个手下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

圆桌对面的以赵虎、雷蒙两人为首联合了七个帮派的反抗派大佬,他们说反,其实也不过是来谈条件的,会弄的这么花里胡哨的,不过是想震慑住柳应是。

而蒙达那呢,柳应是根本不在乎他是什么派,他们是什么派,她就是想听戏了。

柳应是根本没有被震慑住,反而把他们镇住了。

蒙达那看看赵虎、雷蒙又看看看自己脖子上的刀子,赵虎早就告诉他了让他作为中间人调节,也告诉他他们的诉求了。

他们想问罪柳应是身旁的近卫是假,他们真实的目的是想获得更多的自治权,少向娜迦缴纳一些贡金。还有,他们想获得色情行业的一部分经营权,因为在泰国这几乎是所有毒品、人口买卖、武器买卖的最好避风港和绿色通道。但是这条绿色通道,却被柳应是的直属组织娜迦牢牢的掌握在手心里。

蒙达那觉得这样的要求不过分,他也很赞同,何况还有人能替自己出头,自己只要做个中间人。危险的事都有别人替自己扛了,所有他就欣快的答应了。

谁料到,现在刀子最先倒是架在了他这个中间人的脖子上了。

“接着唱!”

戏台上的人没有继续,整个大厅都很静。

柳应是接着使了个眼色,刀子微微的扎进了蒙达那的脖子里。

血渗了出来。

“你们他妈的快接着唱,听不懂人话吗?”

场内还是静的。

紧跟着,蒙达那回头看了眼保镖,保镖掏出了抢对着戏台打了一枪。

在地板上打了个窟窿眼。

戏台上的两个花旦都吓的尖叫一声,一个丑角一个小生则是各自往后跳了一步。就听到那个青衣花旦接着颤颤唱到

“五湖四…海把兵搬,报仇雪恨反江南,救姐姐,出磨难。”

这时候对面的赵虎坐不住了。

“柳应是,你别欺人太甚了。我告诉你,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过去几十年我们忍你们娜迦够久了。都他妈给老子停了,别唱了。支支吾吾的,我老早就不喜欢这唱戏的中国玩意,装什么风雅。道上混的就要有个道上混的样子,柳应是我告诉你,我们的要求不过分,你今天他妈的要是不答应,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台上的曲子没有断。

柳应是回头问了一下身边的娜迦。

“几点了?”

“十点四十五了。”

“还要等十五分钟。”

赵虎奇怪的问柳应是。

“你说什么十五分钟?”

“算了,不等了。巳,通知一下,先从赵虎开始吧。我想看看,他是不是真这么有骨气。”

巳打了通了一个电话,然后扔给了赵虎。

“喂,乖仔?”

“刘哥哥?公司的钱哥哥?”

“我公司没有姓钱的啊。”

“老婆?发生了什么啊?”

“混蛋,你住手。”

赵虎放下电话,跪在地上求柳应是住手。

“没有用的,我本来就没想放过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本来,我准备了七个电话,想要十二点同时让你们跪一排的。”

“你老婆已经死了,你要是还想要你儿子的命,要不这样好了。现在给我磕头,十一点之前把地上的大理石地板磕碎了,我就放过你儿子。”

赵虎跪在地上开始磕头,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十个。

大理石地板纹丝不动,倒是他的额顶的鲜血丝丝流下。

十点五十九,大理石地板真的被磕出一条裂缝。

但是赵虎,也气绝晕倒在地。

他的手下赶紧上前扶他。

雷蒙愤愤道。

“柳应是,这下你该放过赵虎的儿子了吧。”

“啧啧,真是可惜。我要的,是磕碎。”

十一点,又有六部电话同时响了起来。

第二十八章:刺杀

是郑知涯手下的那个男人第一个冲上前去的,他大喊了一声。

“今天这个婊子就没想让我们活着离开,今天不拼了谁也活不了。”

屋子里的人们都不认识这个男人,可是他说出了这屋子里每个人心里想的那句话。

他们现在没有退路了,除去杀了柳应是。

“可笑。”

巳抽出太刀,快速的一闪。斩向了这个喽啰,他们是打算杀光这些人,可是让他们心里的勇气鼓起来战胜恐惧并反击的话。

即时他们是如何武艺高强的娜迦,他们毕竟也是凡人之躯。眼前是五六十个亡命徒何况被这几个大佬集中起来的,必然是平时身手不错的,和他们拼起命来,难保不会有所损失。

只有用恐惧震慑住他们,让他们成为羔羊,任由宰杀才是最方便的。

但是,一刀没有杀死第一个反抗的人,勇气就像星星之火在众人之间蔓延开来了。能接得住自己一刀,已经是高手了,再来一刀。

又被这个男人用短刀挡下。

这时人群已经围了上来。

还有机会,最后一刀,直刺,谁知道这位高手竟然直直得用胸口任其太刀贯穿心脏。然后把短刀也往巳得腹部插,这位高手得速度很快巳得反应更快,所以短刀并没有插入他得腹部,只是划伤了右侧得大臂。

这位“高手”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疼一样,依然继续承受追击,即使鲜血已经如瀑流下,他得身体即将倾颓。但是杀意依旧单纯而冷冽。

不是人能做到的。

除非,是术法。

直觉告诉巳,卜命师现在也在这个房间里了。这场战斗并不单纯。

这时,巳注意到在人群之中有人瞄准柳应是。

巳是看着他射击的角度,来预判子弹的轨迹,斩出了一刀。

子弹被挡下了,刀也被打出了一个凹痕。

巳掏出两柄飞刀扔向射击的人,一把命中了那人的小腿,另一把则被一个女人一边与一名娜迦交战一边用身体挡了下来。

那个女人和刚才那个男人一样散发着相同的气息。

非人的气息。

那女人护送着射击者从后台逃离了。

除了这里之外,其余的娜迦已经开始放肆屠杀这间房间内的黑社会们了。虽然他们人数占优势,但是武力的差距有时候不是人数能够弥补的。尤其是当自己这方出现了死亡的时候,恐惧开始传递。

但是即使如此,不知道

为了保护柳应是的安全,必须带她赶紧离开。

“没事,刚刚天说我不会有危险,让我从后面的走道离开。”

巳知道,柳应是与天之间有祭祀才有感应。天能知道一切,所以如果天说柳应是是不会死的,那么柳应是就绝对不会死。

如此巳便放心的向几个正在厮杀的娜迦打了信号要从后门离开。

他带着柳应是往后门走去时,雷蒙疯了一样冲了过来。

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大佬带着四五个小弟。

柳应是递给巳一个口罩,让他带上。

然后,把一个试管往远处一扔砸碎了。

一团粉色气体从试管中扩散开来。

往前冲的几个人,都如同做美梦一样倒下了。

是如梦的毒气。

所有人都知道柳应是研究用毒,除了她自己无法可解。不过,反正也来不及解,只要那团粉气触之即死。

“是不是有点太狠了,毕竟这屋子里也有不该杀的。”

巳如此问到。

“其实是昏睡瓦斯。咱们走吧,我计算过了,扩散开的昏睡瓦斯不足以让所有人入睡。但是能造成这些人的恐惧,给娜迦们造成优势,凭他们的本事是足够得胜的,善后的事不归我们管。”

终章:亢龙有悔

郑青枫和他的两个手下,正在走廊上等待着巳以及柳应是的到来。

黑人看到巳出现就先栖身向前了,他榔头一样的拳头上带着合金拳套。

巳快速的注意到这个走在前面的这个黑人,用的是美式拳击的姿势。这种战斗方式的缺点是缺少下盘防御,于是巳在他攻击向前的同时一个拌脚让他摔倒在地。巳正要补上一到的时候,后面的那个矮个子缅甸人已经用匕首又下路往他的心卧里扎了过来,补刀这一刀就要中。

巳用刀格开了缅甸人的匕首。

同一时间,一发子弹已经破空打出了。

已经来不及找到角度了。

巳纵身回越,用胸口挡住了这一发子弹。

那是沙漠之鹰的子弹,子弹的力道直接打断了他的肋骨,肋骨插进了他的肺部。

此时的巳已经再没有力气了。

他的刀咣当落在了地上。

他的人是勉利站着的。

黑人的拳头打在了他的头顶。

打碎了他的颅骨。

缅甸人的匕首扎进了他的胸口。

扎进了他的心脏。

太快了。

一切都太快了。

“巳!”

柳应是把身上所有的毒药试管都扔了出去。

一时间,走廊里立刻开始扩散逐渐起各种各样的毒气。

郑青枫在她发狂的同时,就大喊了一句快跑。

自己立刻首先顺着窗户逃了出去。

而这个黑人和缅甸人。

则先是大笑,接着抽搐,然后口吐白沫死在地上。

这个走廊中透着白雾,没有任何生灵能够活下来。

只有注射过血清的她自己以及巳。

但是,巳就算注射过血清又有什么用呢。

“巳,你没事吧。巳。”

柳应是把巳放平,放在怀里。

“巳,你不要有事。”

“巳,你对我说说话啊。巳!”

巳嘴里翻着血泡,艰难的说出一句话。

“好好活。我一直都在。”

生命最后的时刻,巳想说很多话,但是他什么都说不出口。他怕说出过多的感情,让她更加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和他本就是孤苦无依的人,他们相依为命的在这无间地狱艰难前行。

没有了他的保护,以后的路,她要怎么办呢?

也没有关系的,凭借她的智慧,凭借天的庇佑。

可是,天,真的信得过吗?

“你是要一直都在,我要你活。你要跟我说话,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一直一直和你在一起。还记得我们在CD吗?等你伤好了,我们再去那座山城,我们还要去很多很多地方。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求你别死。别死好吗?”

眼泪如同决堤的瀑布,却换不回巳流逝的生命。

她的手紧紧的抓住巳的手,他的手从她的手中滑落。

柳应是向天祈求。

“全知全能的神,我的神啊,我求你,救救巳吧。除了她,我再也没有别的人了。”

却只得到了无情的拒绝。

“我并不是全能的,我并不能让死人复活。”

“那你是全知的,等等,你是全知的,你早就知道这一切了,你早就知道巳要死去。不是吗?”

“是的。”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一手安排的。”

“这是因果。”

“这是你做的局!”

“我要报复你,我今天受到的苦,我要你十倍百倍体会,我要把你每一个在乎的人凌迟处死在你面前,我发誓。”

天不再回应了。

孤女的哀嚎,响彻了子夜。

————

被灵蛊操纵的女子带着受伤的郑知涯躲到了街角的小巷里,再过一小会,秦锋就会来这里支援了。

女子倒下了。

她和那名男子以及赵虎,都是被灵蛊操纵的。早在会议开始之前,郑知涯就袭击了赵虎并控制了他的两个贴身近卫。

郑元梅控制赵虎先把天演录带进皇朝酒店藏在了一个偏僻的仿唐灯笼里,从外面反正是看不出来的。而赵虎的身份,又不会有人怀疑质问他做什么。

这样,郑青枫占卜的时候,天演录就确实的在皇朝酒店。而接下来,战斗打响的时候,秦锋会偷偷的去把天演录再拿回来。

放到安全的地方。

然后,再来和郑知涯汇合。

看着那女子失血过多,失去血色的脸孔,郑知涯的心里感到一丝愧疚。

他刺杀柳应是失败了,不过郑青枫也许得手了。不过做到这个份上了,想来也对得起自己的义女了。

如此想着,他靠着墙根,从衣服口袋里抽出一块口香糖。

打开包装纸。

放进嘴里。

拿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

00:00 子正

阴阳交隔

这时候,对面他看到不远处的昏暗灯火下,好像有人正在翻垃圾桶。

恩?

这个人。

似乎在哪里见过。

哦,是那个郑知涯用椰子砸过的乞丐啊。

乞丐好像也认出了自己,或者是那乞丐只是看上了自己手上的怀表。

乞丐缓缓的向自己走了过来,乞丐的手里有榔头。

郑知涯找了找,枪在逃跑的时候丢掉了,自己的体能已经无法再催动灵符了。

他从自己身上翻了翻,把钱递给了乞丐。

乞丐收下了。

没有走。

他犹豫了一下,把怀表递给了乞丐。

乞丐收下了。

没有走。

郑知涯算了算,啊,怎么忘了今天是元礼的生日。

唉,看来今生可能见不到了。

————

郑青枫急急奔出庭院,跳上了接应他的一辆陆虎汽车。开车的人是他的大副朗度。

“看来,失手了。”

“恩。”

“瑞克和柴斯应该也凶多吉少了。”

“我想他们应该没有什么意见的,为了船长你的事情大家都甘愿赴汤蹈火。你知道,我和柴斯的命都是你救回来的。所以,能多活这两年,过两年安稳日子,对我们来说是赚了的。”

“可是。”

郑青枫不太愿意在多说,陷入了一阵自责当中。

自责的是,他不光害死了部下,还毫无斩获。

他的部下,白死了。

这笔账,不该算在郑无异身上,都是他自己的错。是他想要天演录,他带着部下去冒险。所以,性命的重量就得由他来背负。

为此,郑青枫在心中默默念诵经咒。

希望,部下的罪孽杀戮能够稍被洗清,最好能够转移到自己身上,由自己来承担。愿他们能够早日转世投胎,到个好些的人家。

平日里再怎么拥堵的城市,到了子夜也会畅通无阻。

陆虎汽车的车轮飞快的转动,就像一斩刀光切过了城市的黑夜。

开往暹罗港湾。

霓虹,一盏又是一盏,有的光明有的暗淡。纷纷映在了郑青枫的眼上。

回家吧,回到蜃京号,他们四海为家的家。

虽然此夜,他少了两个家人。

————

那天,舅舅带着一个姐姐一起回来了。

那个姐姐很漂亮,可是却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郑元礼没有多问什么,只是从舅舅的手中接过那只他们一家找寻了五百多年的天演录。

作为一名卜命师,他早就知道了一切的可能。他和父亲在那日的棋占之中,就了解了这个结果。

冥冥之中,早有天意。

父母在的时候,人生和死亡之间是隔了一层柔软的垫子。但是当父亲离开,郑元礼就像躺在了冰冷冷的死亡之上。

这一切都是为了手中这座七底青铜鼎的天演录。

这一切真的值得吗?

郑元礼想要哭,可是却无泪可流,若是流泪,却好像是辱没了父亲的选择,一切都是父亲自己的决定。父亲选择了自己的责任,选择了向死而生,选择了不再把这份重担转交到自己身上。现在,自己也该接起自己的责任,成为新的家主,支撑起这个家。

虽然,这年他才21岁,日子总要过下去的。

(第一部完)

第一章:再别康桥

阴历十月一日。

化名郑无异的郑元礼,作为交流团里最年轻的学者前往剑桥,为期三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学习完毕了。

这次的交流课题是,明年的粒子碰撞机将在欧盟落成,希望中国也能派代表参加到研究当中。在物理学界有一个普遍的认识,只有这种微观实验才是物理学的未来。

要迈向无尽的宇宙,只有先从最微小的粒子着手。

他们要取道伦敦返回北京。

可能是因为英国的纬度比较低的原因,这里的冬天天黑的总是特别早,到了下午三点,天色就逐渐开始暗了下来。

在站台上,郑无异看了一下手表,那是一只帝舵手表上面表盘上刻了十二地支。虽然很像父亲曾经拥有的,并想转赠给他的那只怀表,但是毕竟不是。

时间是 16:30。

还差三十分钟就是酉时了。

一起来的学者们大多年纪较大,除了他大学时候的倒是郭沫如教授,在大学时候是副教授。他还是一如过去的顶着一头的乱发。

“火车还有十分钟到站啊。”

“无异,你现在是不是书读得太多了,越来越像个研究生了。出来不要老绷着一根神经放松一些,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郭沫如一直很欣赏他的这位学生,温文尔雅,知书达理,只是自从三年前似乎本来就与别人有距离的他,更加的难以和人亲近了。

这位学生只是一心一意的埋头在学术之中,认真的研究着宇宙中所有的奥妙。似乎,这尘世中所有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也似乎,他也从来不曾为任何俗事所困扰过。

这样优秀的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获取研究生资格,都不是太困难的事。只是似乎,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似乎,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他想要的东西了,唯一见他稍微开心的时候,只有他提及弟弟时,脸上会带有一丝笑意。

这太让人产生浮想了,他的父亲母亲呢?

或者家里还有没有别的亲人,哥哥姐姐舅舅舅妈之类的?

郭沫如会想问,他知道郑无异也会答,但是他感觉这个问题问出来,只会让彼此陷入尴尬。不如不问。

也许就是因为,他有着太多的谜团。所以每个人都对这个聪明过人,又略似秋风萧瑟的青年敬而远之。毕竟,谁也不想惹麻烦。

十分钟过后。

火车缓缓的进站了。

郑无异在后面等着老教授们一个个先上。时不时看一下有谁需要帮忙。

等到大家都上了车,他才上去。

车内老教授们兴高采烈的交流这次学术交流的心得见解,觉得也许用个几十年物理学就能又有了新的发现和长足的进步。

有个老教授甚至开玩笑。

“搞不好,到时候一个光速粒子碰出来个虫洞,大家直接就能时空旅行了呢!”

“万一是个黑洞,大家就都可以直接去见god了!”

车厢内,大家哈哈大笑。

这时候车厢里的几个英国人觉得有点受不了了。

英国人,天生是一个喜欢安静保守的民族,从他们的庄园以及房屋的间隔就能看出他们的性格,人和人之间非常注重个人空间。

而吵到别人,在英国文化中被视为非常不礼貌的。

一个英国的卷毛、有雀斑的年轻人对几位老先生说道。

“住嘴,中国猪。(shut up!Chinese pig!)”

这时候,几位老教授一下子非常尴尬。入乡随俗,到了人家的地方不守人家的文化,被骂了,确实也无可厚非。吵起来,反而更丢了几位老教授的脸面。

于是几位老教授,尴尬的笑了笑摆了摆手。

这时候,一个坐在前排干瘦的英国老太太回过头对刚刚那个英国的年轻人说道。

“注意分寸!年轻人!(watch your month! young man!)”

年轻人转过头指着老太太。

“嘿!你管不着!”(hey!it’s not your business!)

老太太白了一眼,一摆手,转回头去摇了摇头。

这时候,郑无异走到老太太面前。拿了一个小小的中国结,对老太太说。

“真是我们抱歉吵到您了,这是一份小小的礼物,希望能带给您好运。”

老太太对郑无异笑了笑。

“真是个好孩子啊。”

然后郑无异又向这位英国的年轻人微笑也拿出了一个中国结。

“一点小礼物,不好意思了。”

这个英国的年轻人巴掌打落了郑无异手里的中国结。

“神经病。”(fucking alien)

然后,那个年轻人离开了这节车厢。郑无异低头弯腰去把那年轻人打落在地上的中国结又捡了起来。

小声用中文说道。

“在中国,中国结象征一家人都能一直在一起。”

这一切被本来坐在郑无异旁边的郭沫如看在眼里,他也当然知道中国结的意义。只是很奇怪为什么他身上会有这么多中国结。

“你拿来送给交流的教授?”

“恩。”

“你哪来的?”

“我自己做的啊。”

火车轰隆隆的奔驰着,郑无异把目光注视着外面的世界。英国是海洋气候,不是太冷的。但是也是微微发着寒意。

极低的纬度,似乎让星空也离这人间过于接近。若是打开火车的车窗,伸出手掌,似乎就能摘下一颗握在手心之中。亿万年之外的星星,有着自己的宿命,甚至有的星星都已经死亡了才将自己的光芒传递到达地球。

而光有速度,引力却要比光还快。

这也就是众多群星之间的因果。

也因此西方的占星术才会以天上的群星为媒介,来预测人类的命运。

冥冥之中,人类也是被群星的引力牵引着的。

如此思索着,郑无异打开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若是到了伦敦的话,贝克街还是应该去一些吧。至于美食,实在说不上什么符合东方人口味的东西。

炸鱼薯条这种路边小吃也还凑合,海盗馅饼那种把面包里面夹了肉酱的食物可以看作英国人的包子,其实英国人现在吃的最多的应该是土耳其烤肉吧。

(这和英国当地的人口结构有很大关系。不能细说,再说要被和谐了,从吃的谈到文化我能跟你谈一天,咱们书归正传,讲故事。)

火车到了快到伦敦之前的一站,是艾塞克斯,这一站,那位老太太在下车前走到正在读书的郑无异面前。

隔着郭沫如,递给了他一块巧克力。

“巧克力能让人开心起来,我的孩子。”

郑无异接过老太太的巧克力,想要起身道个谢,可是发觉不太方便。对方也意识到了,坐在靠窗的郑无异也并不是很方便。挥手,示意让他坐下。

郭沫如感觉自己有点多余。

这时候老太太也递给了他一块巧克力。

“这块是给你的,照看好他。”

然后,老太太冲他们慈祥的笑了笑推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往车门处走了。

第二章:kings cross爆炸案

火车停在伦敦的地方叫做kings cross。这座古老的火车站建于维多利亚时期,现如今,由于人来人往,他已经是一个集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区域了。

而之所以叫kings cross,大概是因为要去坐地铁必须要过一个天桥的关系。当然这都是郭沫如瞎猜的。

他们这些人大多都是学者,所以平日里节俭惯了,能坐地铁自然还是选择坐地铁的。

这时候,郑无异突然叫住了大家,好像想说什么。

“无异怎么了?”

一个最老的老教授问。

“哦,我好像落了一个箱子在火车上,大伙等等我,我马上取回来。”

郑无异说完奔着往火车那边跑了。

留下的大伙嘻嘻笑笑的说。

“到底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还是个孩子。”

“是啊,这小子平时看着挺沉稳,一出国就毛毛躁躁。”

郭沫如在一旁不说话,看着郑无异,觉得有些奇怪,郑无异这个孩子平日里连一粒沙子都要放回原位的人,怎么可能落下行李箱。

除非他是故意的。

但是,怎么可能有人故意落下行李箱呢?

他正在想着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巨响。

轰隆!

一阵气浪,掀翻了正在卖热狗的小贩车,震倒了正在奔跑的小孩子,吹飞了正在结账的少女。

前方通往地铁的天桥,一时间火光冲天,恍如人间地狱一般。

留下的老教授们,都吓呆了。

甚至有一个老教授坐在了地上。

“我的天呐,这是恐怖袭击的啦。”

“本**吧?”

“本**他现在抱头鼠窜,哪还有还手的余地。何况他主要针对美国啊。”

“英美关系一衣带水啊,打人先打狗,打狗看主人的啦。”

“喂喂喂,别说风凉话了,咱们也看看能不能做点什么啊。”

这时候,郑无异拖着一个行李箱奔了回来了。

“小郑同志呐,我跟你说啊,好在你刚刚行李箱落在火车上了。不然,我们大家都没命的啦。”

一个上海口音的老教授讲到。

郑无异往爆炸的方向看了看。

那里已经人体压着人体,支离破碎的残躯,在天桥的管道之内四散着,就像人间的地狱一样。

在这样随时会生随时会死的界限之间,你很难分辨谁是活人,谁是死人。

哪里是阳间,哪里是阴曹。

其中刚刚在火车上和郑无异发生冲突的年轻人,不幸也在爆炸之中。看他的伤势,可能是不行了。

没有死掉的人,谁也没有勇气去救援。

郭沫如一样,郑无异也一样只是站在原地叹了口气。救援不是他们的事情,是伦敦警察的事情,他们要做的就是别再给警察添麻烦,保护好自己赶紧撤离才是当务之急。

大家从另一条通道,纷纷被工作人员疏散到了大道上。能听到孩子的的啼哭,能闻到丝丝的血腥。

伦敦即使冬天,也是会下着细雨。

细雨绵绵,冲淡了血腥的味道。

学者们缓缓的随着人群走出了一里多的路程。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访问团的各位虽然都是一直没吃饭,一开始都是没有什么食欲的。

因为,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人间地狱的景象。但是即使是这样,也不代表恐惧就能代替食物填饱肚子。

人还是一样会饿的。

他们走了一个街口,到了一家pizza店,大家纷纷进入,众人决定先用餐歇歇脚。

大家先后的进入到pizza小店内,由于下着细雨的关系。小店内并没有多少人。店内的印度裔店员小姑娘眨着一双大眼睛,可能许久没见过这么多中国中年大叔一起光临了。可能是因为,她是本地生的原因,她并没有缠着头巾。

她看到这么多人,大概觉得有点好奇。

他们是谁,他们从哪来,他们要干什么。

郑无异作为年纪最小的,自然被分配了去买pizza的活。上海的陈教授要吃海鲜的,北京的刘教授要吃牛肉的,郑无异自己则喜欢吃素的,来三张大pizza,所有人基本都照顾到了。

他和小姑娘沟通了一下。

花了大概35英镑,还顺便买了几瓶啤酒以及烤鸡。

不一会pizza烤熟了,啤酒以及高热量的烤鸡。

让这些惶恐又累了一天的教授们稍微暂时忘记了平日的文雅。

“要不,我也就不客气的啦。”

上海的陈教授先开口。

“客气什么啊,都没外人,大伙也算是一块经历过生死的人了。”

北京的刘教授搭了腔。

于是,在两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的带领下,大家纷纷都忘记了所谓的西方文明。Pizza店给的塑料刀叉,他们连封都没开。

郑无异看这样,索性把这些刀叉收了收放回到收银台递给了那个小姑娘。

“你们看起来很饿。”

“是啊,我们刚从剑桥过来,又在kings cross经历了一场爆炸案。”

“天呐,你们当时在现场。太可怕了,那简直是恶魔的行径。”

“恩,你看电视上不正在播呢吗。”

说着郑无异指了指电视上医护人员正在抢救伤员的画面。一个主持人正在振振有词的控诉着爆炸案的暴行,小姑娘看了眼电视,又看了看郑无异。

“愿主与你同在。”(may the lord be with you.)

“感谢主。”(thanks for the lord.)

郑无异还了刀叉之后,走回教授们就餐的桌子。

“小郑啊,你不喝一杯啊?”

刘教授问道。

“恩,我还是喝水吧。”

“你这么大人了,光做学问也不行,酒还是要喝一点的。不喝酒,是做不好学问的,你看李白。”

这时候郭沫如有点疑惑的是,不知道也诗能不能算是做学问。不过想来,刘教授也是怕无异吓到了,想让他也喝点酒压压惊。毕竟,人都需要有个消遣,压力太多了就像气球一样,迟早会炸了的。

郑无异接过那罐白色的百威啤酒,打开易拉罐。喝了一口,又咬了一块烤鸡。他和刘教授碰了一下杯子。

“谢谢教授。”

“傻小子,今天大家能活命其实也是多亏了你小子丢三落四。不过,以后可不能随便这样了。”

“恩。”

郑无异看着刘教授点了点头。不多时分大家吃过喝过,最年轻的郑无异和郭沫如先开始张罗着把吃过的垃圾收拾起来。几位教授自然也不好意思让两个年轻的小辈自己收拾,他们也一起帮忙收拾。

三个披萨盒子几罐啤酒罐被放进了一个塑料袋子中,郑无异硬是把他们挤进了一个垃圾桶。

之后,郑无异又打电话叫了三辆黑色伦敦特有的黑色出租车。这种出租车体积很大,每辆承载四个人也一点不觉得挤。

不多久,他们就到了岸区旁的酒店。

郑无异一个人坐在前排,郭沫如则是和两位教授坐在后面。

“伦敦总是湿漉漉的啊。”

“恩,阴森森的,和你们上海有点像。”

“喂,你们北京也没好到哪里去,干的要死的啦。”

郭沫如心想,其实伦敦既不像北京也不像上海,北京像是舞台上唱京剧的花旦,一个亮相一个唱腔都那么惊艳富有历史韵味。而上海则像是穿着改良版旗袍参加时装周的女郎,不说长得多好看,但是长得一定很超前。那伦敦呢,伦敦让他想起的倒是哈利波特里的赫敏那样的女魔法师,聪慧认真一丝不苟,有点古板,其实呢,内心掩藏着一触就燃的火一样的热情。

这点,你从他们的足球文化就可以看的出来了。

恩,欧洲的中国队——英国队。

永远有全欧洲最棒的球迷,最不怎么样的球队。

车子缓缓的开到了今夜他们入住的酒店,伦敦假期酒店。

酒店的配置,很朴素典雅,走入酒店的大门,门不太高,也不是多新。相反让人感觉有点老旧。

大概,主人要的可能就是这种老旧的感觉。老到了,连门框都随时可能倒下。

郑无异去拿来了分配的房间,按照事先安排的郭沫如是应该和郑无异常同一个房间的。拿到了钥匙之后,郑无异将行李放到了房间内就暂时没有回来。

第三章:郭沫如

郑元礼,在把行李放到和郭沫如一起开的房间之后,就以去和刘教授他们打扑克为借口住到了自己单独开的房间之中。

他看了一下表时间已经是22:30。再过三十分钟就要到子夜了。

子夜是阴阳交割的时候,也是一天之中最适合冥想的时候。

此时的阳与阴最为接近,郑元礼自从三年前失去了父亲肩负起了保护家庭的责任之后,不论在哪里每一个子夜他都没有打断过冥想。

静悄悄的逐渐进入术者的内景,一个封闭的空间。

此时,一条独眼的黑色巨龙逐渐浮现出来。

这不是幻觉,不是想象,它是确实存在于郑元礼的脑海之中,也存在于灵界之中,更准确的说,它就是郑元礼的本质,郑元礼就是它在此世的投影。

无论有多少的平行时间线,无论在一条时间线上经历多少次毁灭与重生。肉体的样貌与精神都会有所改观,可是最为本质根源始终是这条黑色巨龙。

世上的凡人总误以为,唯我独尊,自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不计较生前身后事。岂不知,自己在世上的肉体和灵魂,不过是在元神在世上的如同毛发的延伸。

生时,灵魂为生灵,死后灵魂为死灵。但,这些和强大的接近于本源的元神相比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往往,要在此世借助灵界的力量都需要媒介,东方有灵符、灵蛊为主。而西方则是依靠炼金术,对于西方的炼金术,郑元礼一直没有接触过所以只是略有耳闻。

而对于能够借助元神力量消耗灵力最大灵符,由于从小学习他造诣最深。不过,由于三年前,义姐郑元梅加入了家族。

所以郑元礼开始对灵蛊有了认识和了解,虽然他不能向姐姐一样学习蛊术。因为学习蛊术就无法再与元神沟通,到达本源,自身的灵力也将再也无法成长。

可能原因是因为,蛊术肮脏本源圣洁,元神总是总不愿意与死灵为伍,一旦召唤者的灵魂链接过死灵,那么就再也别想使用元神相关的术法了。

但是,郑元礼也向姐姐学习了一点巫医的其他不借助灵力的法术,比如天眼通,观相术,这两种搜寻信息的能力。

前者是可以看到徘徊在世的死灵,但不可与之交谈。

后者是可以通过看到人的面貌,推断人的过往因缘如何到达此番境地。

其实,前者是一种作用在自身的法术,当然不会与死灵链接。所以,不会被元神厌恶。但是能见到的死灵很受限制,因为不能与之链接,所以不能刻意召唤。只能等其自动现身。一般不是枉死的怨灵,或是新死的新灵。很难在人间碰到什么死灵。大多数的死灵,都随着时间逐渐回归本源,被洗涤,等待下一次的投射到这个世界或者另一个世界了。

而后者,就像是福尔摩斯的演绎法一样,只要是看到了一位女士鞋子上带着泥点,你不难想象她走过了泥泞的道路。人的相貌也是如此,常年恶形恶相的人,突然想摆出温柔的表情也是困难。常年喜笑颜开的人,想装的凶神恶煞也是不容易。所以,人的脸上,身体上都纪录着这个人的过往经历。

郑元礼这样与自己的元神沟通,宁静交融,无数条时间线的自己也逐渐在此时归一。心灵上获得了宁静,人静了,智慧也就浮现了。

静谧的时光总是飞快的,很快闹表就响了。

1:00 丑时了。

该睡觉了。

郑元礼就打开了这间单人房间的大门,走过幽暗的走廊。此时的走廊幽暗的就像随时会出现个女鬼似的。郑元礼心里半开玩笑的想,要不要试试看姐姐教她的天眼通。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徘徊在人间的怨灵,只不过是因果未了。既然未了,迟早还是要了的。看了就是结了因果,他才不要随便结这个因果呢。除非,迫不得已。

走廊的地毯是红色天鹅绒的,墙上还挂了不少人物肖像的油画。要是普通人夜里走,恐怕是要吓坏的。

不过,那一幅幅肖像画似乎是这家宾馆历代的主人,这也是在诉说这这家宾馆的历史悠久。悠久的历史,在英国人的眼中也是一种文化自豪。不过,郑元礼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了解这家旅馆的家谱。

他轻轻的推开了走廊尽头的一扇门,想来郭沫如老师应该已经睡了。他怕吵到他,所以刻意把脚步走的很轻。

谁知道他走进屋内看到屋子里的灯火还幽幽亮着。

“无异,你回来了啊。”

郑无异回答道。

“郭老师,您怎么还不睡啊。”

“我这不是在看一下弦论嘛。我这次看了他们欧洲要建粒子对撞仪,很受振奋。虽然,我为人类能有进步感到高兴。但是,我为咱们中国人的基础物理还是落后感到遗憾。想想睡不着,就起来看看书。看看书,能让人心里静一静。”

郑无异点了点头,他作为卜命师知道郭老师的命数是能够带领中国物理前进的了不起的科学家,只不过,这需要时间。想到这,郑元礼为能够帮这些老师们悄无声息的躲过一场灾祸而感到一丝欣喜。

基础物理的研究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像卜命师的术法也是经过了几千年来千人不断积累才出现的智慧。

甚至在卜命师的家族之间有一种说法,衡量一个家族是否强大。只要看他存在的历史就够了。弱小的家族会被淘汰掉,而强大的家族会不断发现新的术法奥秘、吸纳新的技术、还有那些小的家族。

就像他的义姐就带着巫医的奥秘加入了郑家,虽然他没有办法修炼蛊术。但是,知道这些技术总是会在适当的时候有所帮助的。而且,几十几百年后,这些技术又会被郑家的后人们再次归纳发展成为新的技术。

这和科学的发展是一个道理的。

“老师,您还是早些休息吧。这次交流您也辛苦了。咱们国家现在也越来越重视基础物理的发展,迟早会建造自己的粒子对撞机的。”

“恩,是的,我相信国家。但是,国家的发展离不开任何一个你我的个人的点滴努力。虽然作为科学家不能只想着国家,而要要思考全人类的命运。但是,科学家的荣誉是属于国家的,荣誉和责任有时候比世俗的利益来得更重。无异,我想你一定懂。你是我少有见过几个能懂的年轻人了。”

“恩。”

郑无异只是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他当然懂。他的父亲就是为了家族的责任和荣誉,而下落不明。

第四章:yesterday once more

三年前,舅舅秦锋带着天演录回到了家中。一起和他回来的,还有美丽的姐姐郑元梅。

姐姐有说过,她曾经的名字叫做阿育塔,但是,以血液作为媒介施了术法之后,姐姐的名字就是郑元梅了。

和郑元礼血脉相连的亲人之一。

关于,姐姐是如何拿到天演录如何教给父亲的,姐姐很详细的讲给了过郑元礼。之后,姐姐十分落寞的向这个新的弟弟道歉。

“对不起,我不该,不该那么任性,让父亲他为我复仇的。”

“没关系的,那是父亲自己的选择。”

郑元礼只是答了这么多,就再没有过多的和姐姐提起父亲的事情,也不刻意的回避父亲的话题。

但是,在他心里他始终觉得,父亲可能还活着。因为,根据秦锋舅舅描述,他去和父亲汇合的时候,父亲只是失踪了。他没有出现在该出现的位置。

并不代表他死了。

以父亲的能耐不可能轻易的死去的。

虽然,所有的术法都用了,父亲的灵脉被隔断了。找不到这个人,无法探知他是生是死,不管他是生灵还是死灵都似乎不存在着。

不知道他存在的方位如何。

占卜也试了几次。

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凶险非常。

但是,郑元礼还是不信父亲就这么死了。他不信,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啊。他只是暂时的,短暂的替父亲支撑起这个家,照顾弟弟、保护姐姐、打理舅舅。父亲,很快就会回来的,他还没有把那只怀表给他,当初父亲要去泰国前曾经要把怀表给他,他还给父亲,就是想等父亲回来再给他的。

所以,父亲一定会回来,带着那只怀表。

想到这里,郑元礼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口香糖,打开包装纸,放到了嘴里,取出了另一块递给了郭沫如老师。

“老师,您吃口香糖吗?”

“不吃了,我刷牙了。”

“那我也去洗漱了。”

“恩,帮我把灯关一下。无异啊,你是老师最看好的学生,虽然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把自己的天赋用在正途之上。为世界为国家为老百姓都作出贡献,我先睡了。”

化名作郑无异的青年,听了心里一动。如果,自己不是卜命师,如果没有与天道之间的争斗,或许自己就能够好好的做学问了。可是,即使自己是一个卜命师,自己还是一样有着改变不了的命运,比如自己是一个卜命师这件事。

他不可能,一直维持学生这个身份。

郑无异这个身份只是为了保护真实自己而使用的假身份罢了,假的身份迟早会被抛弃的,今天他在没有抛弃,不代表明天他也不会抛弃。

他始终是郑元礼,不是郑无异。

如果命运让他生在一个普通人家,或许他会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渐渐的成长为一个以自己的才智对国家对人类作出贡献的学者。

可是,他不是,这是那样的生活不是他的命运。

他的身份迟早会被一把名为“天道”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被迫拆穿。为此,郑元礼一直做好了随时离开周围普通人的准备。

因为,他们和他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纵然取了为自己取了无异这个名字,也不过是因为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和大家之间的差异,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郑元礼如此想着,在电动牙刷上抹上了牙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似乎也显出了疲态,两只眼睛因为疲倦而迷朦着眯成一条线状。

他打开了开关。

嗡~~~~

这声音让郑元礼回忆起了小时候第一次去牙科医院和爸爸洗牙的时候,父亲会说英俊的男人,要先从保养牙齿开始。

因为他的牙齿长得不是很整齐,所以总是很在意两个儿子的牙齿。所以,小的时候总是想要元礼和元嘉带牙套。

每次父亲有这样的想法的时候,都被母亲硬是怼了回去。因为,元礼的牙齿一点也不像父亲。倒像母亲,又白又整齐。

“小礼的牙齿有什么好戴牙套的,你就是看自己的牙齿不齐就想所有人都是里出外进的。”

“那个,我才不是里出外进呢。”

“这位先生,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童年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那时候的父亲似乎总会以很难过的表情望向元礼。如果元礼那时候足够懂事,大概会回答父亲。

“恩,爸爸也是为我好。”

可是那时候的元礼的回答是。

“哈哈,爸爸的牙齿就是里出外进啊!”

从那以后父亲就不再和郑元礼提戴牙套的事情了。倒是,经常有那么小半年常常听父亲刷完牙的时候,对着镜子摆出一副牙膏广告里的那种标准的咧嘴笑容。只到他肚子那么高的元里抬头看着他对着镜子幽幽念道。

“其实我的牙齿也很整齐啊。”

后来,到了郑元嘉八岁的时候,父亲又萌生了要给郑元嘉戴牙套的想法。

“哥哥,爸爸说要给我戴牙套。”

那时候,元礼看了看元嘉的牙齿,觉得挺齐整的,没必要戴牙套。

就跟元礼说。

“你呀,下次爸爸再问你,想不想戴牙套,你就说你也想像爸爸一样就行。爸爸再问下一句肯定是,可是爸爸的牙齿不齐啊。你就答,很整齐啊。然后,就赶紧跑出去踢足球就好了。”

过了些日子。

父亲买了个乐高城给元嘉。

算算,这件事是元嘉八岁的时候,那不过是四年前的事情呢。再过生日,他就算是十二岁了。

家乡此时现在应该已经飘雪了吧,

睡觉前,郑元礼摸出三枚英镑,卜了一卦六驳,这次归家的旅程。

道逢新交别旧友,踏雪寻梅又见春。

飞机不过是四天后得事情了,但是这卦象显示会和老朋友别离,交到新朋友。

第五章:大英博物馆

第二天得早上访问团得教授们分为两批,一部分年纪较大的是要去给老婆亲人买东西购物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了不起的学者也免不了俗。另一部分,则是要去往大英博物馆,这次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在这个冬天和大英博物馆有个联合展出。

很多莫奈的画作,都会从美国运到大英博馆来展览。当然了,好像作为交换,大英博物馆也会出借一部分的展品运到美国的大都会博物馆。

恩,这真是应了那句,英美关系一衣带水。

学者们在旅店准备先用过早餐,便在旅店门前集结为两个小分队准备分头行动。这天的早餐是,长面包被切了一半上面加了意大利香肠和芝士,加入烤箱很快讲面包烤的松软焦脆,芝士融化。咬下一口,热热的芝士就像是莲藕一样,带着丝状的牵绊。

大家都不知道这道菜叫什么名字,但是算是大家到英国难得吃起来觉得比较合胃口的了。可能因为和pizza吃起来也挺像吧。这些年,外国饮食文化进入,最早就是从麦当劳肯德基开始的,后来pizza出现了,一开始还被很多人当作高端洋气的象征呢。

时常作科研的老科学家们,都是很忙的,自然对于时间很是宝贵,所以这些方便快速的洋快餐。平时在实验室里很快就得到了他们的青睐,他们的胃口很快习惯了这些pizza、肯德基、麦当劳。

上海的陈教授想了一会念道。

“我看呐,就叫藕断丝连。”

刘教授在一旁笑了笑,他大概是觉得这个名字太俗气了。

“老陈,眼看要走了,我看你是太舍不得这个小岛了。要不改叫情深深雨蒙蒙吧。”

旁边几个教授知道刘教授在开玩笑,也晓得这情深深说的是陈教授,雨蒙蒙指的是英国。连在一起,又指的是琼瑶写的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上海。这话里有点说陈教授这个名字起的太女性化了的意思。

“哼,您怎么不叫他,天上人间。”

说得也是琼瑶写的小说,可是此话一出,室内一阵尴尬。刘教授更是不高兴的喝了橙汁,不说话。

郑元礼知道刘教授的意思,有家以琼瑶小说为名的店开在北京。它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一种畸形,一种低级趣味的产物。

而如今那家店不在了,这能算是一种社会进步吗?还是说,只是它不在了呢。作为一个学习卜命之法的人,深知阴阳之道,可虽然如此。阳的背后有阴,阴的前面有阳,这也不代表应该总是一些事情任意在阴影中生根发芽、肆意野蛮生长。

大家分为两个小队在店的门口集结,一起往地铁站走去。十二个人的队伍,在英国来说实在是有点太过浩大了。尤其是早上的时候,遛狗和晨跑的英国人们纷纷侧目。

“我的天呐!一只中国老年军队?”(oh god!a Chinese old guy army?)

一个戴着耳机的晨跑的年轻人跑过了他们身边,站住回过头看了一眼。这句吐槽被郑元礼听到了,实际上在信仰个人主义的西方。成年人是很少会这么集体活动的,旅行团的形式更是少之又少。

在这年轻人只是单纯的震惊,怎么这么多人。而且,这位英国的年轻人和火车上的那位英国年轻人有一样的缺点。那就是有点心直口快,也被称作语境太低。有什么都忍不住要说出来,生怕别人不懂自己。

不过,站在他的角度想想这位年轻人的吐槽也是蛮有趣味的。

他们接着缓缓的走着。

郑元礼要和刘教授以及郭沫如等六位教授一起去大英博物馆。而陈教授他们则是要去给家人买东西。郑元礼他们所住的旅店在岸区,沿着一路沿着泰晤士河走,早上的空气清冷,而不像中国似的寒彻。梧桐树已经枯了枝,还有几颗樱花树也枯了枝。郑元礼都是认得的,若是春天夏天来看的话这条沿河路恐怕会很好看的很。

在泰晤士河上还可以看到偶尔来往的货船,船夫们起的真是早,可能勤劳是全世界船员们的共同特点吧。

他们一行人缓缓的走到了地铁站的入口,每人花了五英镑前往中心圈。英国的地铁和北京的一号线很像,都是建成的有些久远了,所以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是对于英国人来说,这不是羞愧的事情,他们反而觉得这是他们的骄傲。

大概的感觉就是“你们看,我们的地铁1863年就建成了哦,厉不厉害?棒不棒?”

这虽然带给英国人的一种文化自信,但是老东西却也总是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伦敦的地铁故障,是经常的,故障的缘故也分为两个主要原因。一个是人为,一个就是机械老化故障。

人为的是由于自杀等原因,总会很自然的导致伦敦的地铁暂时停运。通常,在英国出现自杀事故的时候,人们的表情上都会一脸悲痛。大约是觉得,这样的灵魂是无法升上天堂了。为这样的灵魂感到悲伤。

英国的抑郁症比例很大,这是大多数高纬度地区的通病,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高纬度地区,冬天的时候日照不足,抑郁症的发生又与日照有着直接关系。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度假总喜欢去热带的岛屿,因为阳光确实能够让人心情变得愉悦起来。

至于机械老化,都用了快两百年的东西了,发生故障是难免的事情了。对于这样的事情,英国人大多已经习惯了,甚至说可以是见怪不怪了。对于这样的意外情况,大家都是很包容的。

就像英国的手机信号,不可能哪里都覆盖到一样。

郑元礼一行人从出门开始算,到抵达了位于新牛津街北面的罗素广场总共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

已经是早上十点钟了,这个时间是巳正。

大英博物馆也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最早的藏品来自英国的一位爵士的私人捐赠大约捐了71000多份书稿和文物,后来许多英国人纷纷效仿,逐渐有了现在的规模。

大英博物馆由于主建筑建立的时间比较久远的关系是1840年建成的,从外面看起来,一根根巨大的石柱都有点发暗了,不知道100多年前是不是白色的。石柱上顶着刻着做学问的求知者们的浮雕,有认真学习,有激烈争辩,有做着实验,有好奇聆听的,他们的样子栩栩如生,就像是是一副19世纪的英国学术届浮世绘。

所以,大英博物馆曾经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求知者博物馆”。

郑元礼等人进入到一层博物馆的大中庭,比起外面的老旧的发暗的石柱,内侧应该是翻新过了,亮堂了许多。大英博物馆的展品虽然多,人也很多,仔细逛的话,一天之内是逛不完的。

可是,走马观花的话,大概能够赶的上中午去吃午餐。一路走走停停,看了英国因为历史原因从世界各地搜罗而来的展品。

大家老教授们都没有说什么,只是感慨,恩,能在一个博物馆里看到全世界这么多古老的文物,恐怕也只有大英博物馆了。唉。

最后,这声唉,总是加在他们每一句话的结尾。尤其是走到亚洲庭的时候,这声唉,就叹的更长了一些。

郑元礼明白,世间的风水轮转万物更替,都离不开天时的此消彼长。

如今的英国为了保持其美元最大世界交易中心的地位,不加入欧盟体系之中。但是,即时如此,他的国之根本工业也大幅度的退后了。依靠金融,始终只能带来少部分的金融寡头,工业才能创造就业。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的英国年轻人普遍不再有了传统英国人的绅士风度,因为很多人根本承担不起英国高昂的学费,早早的就去打工赚钱了。

在穿过了埃及庭的木乃伊棺材以及各种独特的丧葬文化之后,就到了英国的本馆。

英国的本馆没什么好看的,除去大量的书籍,文献以外,还有翡翠国宝翡翠王冠被暂时的放在这里。

这个王冠上镶嵌了二十三枚翡翠,本来英国是没有装饰翡翠的传统的。这是在印度殖民之后从印度采集而来的。其中,还有两枚翡翠是断掉的。因为,据说这枚皇冠曾经在19世纪末的时候短暂的失窃过,并被当时一名著名的侦探寻找回来。可是在找寻的过程中,两枚翡翠被窃匪掰断了。这对当时的英国皇室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可是时间能抹平一切。过了一百年左右,已经失去完整性的艺术品被他们捐给了博物馆。

除了皇冠之外,另一件较为有趣,似乎可能和英国皇权挂上钩的展品。是一只剑,理查一世的剑。这个名字对于大家都很陌生,但是如果叫他狮心王,也许就有人能够知道了。也有传说这把剑,就是亚瑟王的石中剑,但这无据可考。但是,这把剑是800年前死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的狮心王的剑,这是有据可考。

这是千真万确的。

结束了参观,大家都已经饿了,决定要去到泰晤士河边找家至少看起来还不错的餐厅吃个像样的午餐。虽然,英国人做菜的手艺不敢恭维,但是至少他们做汤的手艺还是可以的。

郑元礼跟随着诸位教授,缓步走出了大英博物馆。

他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手表。

12:30

英国的冬天的微寒,总是让人觉得萧瑟寂寥。所以,多愁善感的人很难独自一个人在英国生活下去。

冬天多云的天气,把太阳挡的时有时无,若隐若现。大概因为,大英博物馆实在是太过有名了,罗素广场上的人虽然不拥挤,但是至少还是挺热闹的。

郑元礼跟随在几位教授身后,穿越来自各个国家各种肤色的人群,他们有人高有人矮,有人胖有人瘦,有人男有人女,有人老有人幼。

走着走着,一个一身邋遢的年轻人向他们行了一个欠身礼。这个年轻人戴着一定针织圆帽,穿着破风衣。不论圆帽子还是风衣都不太分得清原来的色泽了,也没人关心原来的色泽。因为,太脏了。

他捧着一本杂志。

他小心翼翼的念着。

“big issue”

这是一个卖杂志的流浪汉。

这杂志是慈善组织非盈利目的引制的,而后,再由流浪汉们去卖,卖了的钱能够帮助他们再次找回自我。

他们本着的原则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希望通过卖杂志能够帮助这些落魄重新掌握生活的主动权。

其他几位教授假装没看见走了过去,郭沫如故意走的慢了一点,郑元礼则是走的更慢。

郭沫如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两英镑给了流浪汉。

那个流浪汉咧开满是胡渣的嘴,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齿,向他笑了笑,递给他一本杂志。并且从身上找了一英镑给了郭沫如。

“谢谢你。”

“谢谢你。”

郭沫如向流浪汉年轻人谦和的笑了。

身后的郑元礼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郑元礼想,若是有机会,能在世界别处也做这样的杂志就好了。沦落至此的人,大多沦为乞丐。乞丐通常是靠出卖尊严维持生计的,可这世上又有谁愿意出卖尊严呢。人若是连尊严也出卖了,那就能轻易化为人间饿鬼了。

郭老师买杂志的时候就成了菩萨,他让人道没有成为饿鬼道。

因果福报定是有的,郭老师的几世这副好心肠,注定了他命格学术上日后能够有所成就。

第六章:London bridge was falling down

“你看河的对面,我之前听老同学说,那边有很多不错的餐厅。咱们从伦敦大桥过去好了。好歹算是个名胜。”

刘教授提议走过伦敦桥,去河对岸用餐,这个提议还是不错的。毕竟,大家也都有心从伦敦桥上看一看这条被英国人称为父亲河的泰晤士河的风光。

一行人走到桥上,郑元礼接到一个电话。

是舅舅打来的。

他尽量不掉队的步伐小声跟舅舅维持着通话。

“喂,舅舅。”

“元礼,我们看新闻了,说是伦敦爆炸了,你没事吧?”

“没事啊,当时我又不在火车站。”

“那就好。”

“哥哥、哥哥!”

电话另一头是元嘉抢过了电话。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和姐姐都想你了。”

“马上,还有三天,我就回来了。”

“那,哥哥,你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你想要什么礼物啊。”

“恩。。。带亚瑟王的石中剑吧?”

“那个是传说中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有呢。”

“那就,带个普通的剑吧。”

“我试试看飞机让不让带吧。”

“托运,肯定可以的!”

“恩,行,给你带。”

郑元礼想着,恩那就带把普通的塑料剑给他好了。

“元礼啊,早点回来。”

“恩,知道。”

是姐姐。

“英国那边冷吗?”

“不太冷。”

“天津这边下雪了,这是第三次见到雪呢。不管见了几次,都觉得很美。”

姐姐在加入家族之前是生活在热带的泰国。

“英国这边没有下雪,倒是总是下着小雨。微微发寒。”

“舅舅和元嘉在院子里堆了雪人,他们说那是元礼。”

“应该没我好看吧。”

“比你好看多了。”

“怎么可能。”

“真烦人,什么时候回来。”

“三天后。”

“我去接你。”

“恩。”

“舅舅也会来,那把航班号记得发给舅舅。”

“好的,我先挂了。教授他们喊我。”

“多穿些,别感冒了。”

“知道了。”

和家人的通话时,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伦敦桥上,这时候,元礼心里突然一惊。来不及了。连逃都来不及了。算了天时地理,加上自己的命盘。

泰晤士河上的这座伦敦桥,是自己命盘中的断头桥。

火光在桥的中央滔天而起,走在前面的教授被气浪压倒。一辆小型汽车直接被掀翻冲上天。

轰隆隆。

声音这时候才传入郑元礼的耳朵里。

汽车落下,碰触了伦敦桥的吊索擦出了火花。砸落地面,直直的砸向一个婴儿车,那个推婴儿车的黑人妇女已经被气浪吹落桥下了。

灵符,用风灵符,不行来不及啊。就算来得及,风灵符也根本推不起落下的汽车的力量。

那个婴儿车没有救了。

只能被掉落的汽车压成肉泥,这一个人一把推开了而车。他的腿却被汽车狠狠的砸中。

郑元礼看的清清楚楚,那个人。

是郭沫如,郭老师。

郑元礼赶紧往前冲过去,看了下现场的情况。

郭老师的腿被小腿被砸断了,已经不用弹什么粉碎性骨折与否了,那条腿直接被砸的没有了。

接下来就是截肢了。

至于那个婴儿车,从孩子的哭声来看,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车子因为车头落地的冲击力受到积压,彻底憋了进去。驾驶员应该已经抢救不了了,现在要担心的是车子会不会因为漏油而造成爆炸,毕竟现场还有明火。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肉眼并没有找到车子漏油。

先不用去管婴儿车,现场没受伤的人足够多,婴儿是大多数人眼中的第一抢救对象。先要给郭老师止血,不然他很有可能挨不到救护车来。

他先把郭老师平躺,把郭老师郭老师的伤腿半曲,这样可以缓解血流速度。

郑元礼四处看了看,他看到濒死的司机戴着领带。他打开驾驶室的门,把他的领带解了下来,紧紧的绑在大腿动脉上。

这样只能暂时缓解出血,只能暂时。

不得已的话,还可以拿明火再烧一下。但是,现在是在伦敦市内,很快救护人员就会到的,这样的急救应该能等到急救人员赶来。

“郭老师,您是什么血型?”

“我是b型。”

“恩,一会我陪您,我也是b型。”

现在知道了伤员的血型,就可以省去验血时间。

郭沫如虚弱的想说什么,似乎说不出口。

“您刚才救了那个孩子,那孩子没事,您是英雄。”

郭老师把眼睛合上什么也不说,就是闭目忍痛。

郑元礼抬头看了看四周的情况,这次的爆炸当量应该比上次在kings cross遇到的要大。但是,由于是在开阔地域,所以死伤并不像上次那么严重。毕竟kings cross是人流过于密集的地方。

主要毁坏的是几辆汽车,现在伤的最重的还是郭老师。

有些英国人围了过来,他们拿出手机拍照录像。

似乎,不止是郑元礼看到了刚刚郭老师救人的那一幕。还有几个英国人也看到了。

“这个中国人是个英雄!他救了那孩子!”

“我叫了救护车了,很快就来了。”

几位教授也缓过来了,往这边来了。

“各位,稍微不要围观,留给伤者更多的氧气呼吸。”

“救护车还有多久到。”

“还堵在路上。”

“上帝啊。”

“神明啊,请您保佑这位勇士。”

“车里的司机死了,天呐,这简直是恶魔的行径。”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对无辜的平民作出这种事情!?”

不一会,一位身上湿漉漉的黑人妇女哭喊着跑了过来。

“上帝啊,我的孩子。”

一个穿风衣的英国先生对那位妇女说。

“女士,您的孩子没事,是那边的先生救了他。”

“天啊,他伤的真是重。”

“是啊。”

“真是太感谢了,可是我没有钱。”

郑元礼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他不怪她,这是人的本性,人总是先想到生存再考虑高尚。

可郭老师说过,荣誉和责任有时候比利益来得更重。

16:00

手术室外,郑元礼和教授们焦急的等待着。

大家谁都没有吃东西。

陈教授他们听说又发生了爆炸案,也顾不得买东西了,立刻跑到了伦敦圣乔治医院。

截肢手术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唯一的风险就是和时间赛跑的失血问题。但是郑元礼一早就再郭老师失血过多睡倒前知道了他的血型,所以就省去了验血的缓解。

终于,郭老师被戴着氧气管被推出了手术室。因为全身麻醉的原因,他必须靠氧气呼吸。

在从手术室出来郭老师是直接要被推往icu的,在推往icu的过程中,郑元礼看到了郭老师被单下的血泽还有那大腿以下空荡荡的右腿。

他咬破了自己的下嘴唇,心里下了个决心。

“不管这件事是谁做的,我必须亲手将他绳之以法。为郭老师,讨回公道!”

第七章:调查开始

郭老师的家人后天就会抵达。在此之前,他也不会从icu病房中出来。现在郭老师并不需要他的陪护,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没有了什么游玩的心情。

只是在酒店里呆着,大家聚在餐厅里。

陈教授甚至哭了。

“唉,多好的一个年轻人,怎么就遇到这种事情了。”

“哭什么哭啊,小郭他又没死,他那见义勇为了。”

“可是,见义勇为有什么用,谁在乎啊。还不是少了一条腿,资本主义国家谁在乎。”

化名为郑无异的青年,到了餐厅,大家就都不说话了。

因为,大家都觉得出去游玩不是很合适的情况下,这个平日里口口声声喊着郭老师郭老师的郑无异,昨天却出去了一天。

今天看样子还要出去。

现在的年轻人啊,早就把老一辈的那点情义忘的干干净净了。也不想想,当初是谁力荐他,他才能跟着一起来英国交流的。这种白眼狼,看以后谁还敢亲近他重用他。

郑无异没有多说话,只是默默的拿了三明治牛奶。

吃完,向几位教授打了招呼,就自行离开了。

态度稀松平常,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什么人啊。”

“白眼狼。”

郑元礼昨天先去了医院想要看看郭老师能不能醒过来,他在icu门口等了一上午。一直到蓝眼睛的小护士劝他第三次的时候,他才作罢去吃了一个三明治,坐地铁前往第二次案发的现场london bridge.

郑元礼抵达桥边的时候,微风拂面。

为什么,明明英国的温度比家乡高一些,却好像冷彻心扉呢?

为什么,之前郭老师在的时候,却还没觉得这么冷彻心扉呢?

如果当时他的能力再大一点,也许就不会害这样一位好老师失去一只腿。他还是一样无力,就像三年前一样,三年前,父亲去泰国时候一样。

他什么都阻止不了。

如此想着,他狠狠的把手指抓进了手心。手心的疼,能轻轻的掩盖心里的疼。

都怪自己。都是自己能力不够,不能保护好身边的人。

他要去抓到凶手,也许不是为了老师,是为了自己赎罪,只有这样,郑元礼才能原谅自己。

他一个人来到伦敦大桥上,此时的伦敦桥的右侧通道是暂时不通车的,被设了作业路障。但是行人仍然可以正常从这里通行。

人们仍是熙熙攘攘的从这里穿行,虽然有人在地上摆满了雏菊花和白色蜡烛来祭奠死去的往生者。但是,除此之外一切照常依旧。

世界并不会因为一个爆炸案而改变运转,即使那使得一位未来伟大的科学家失去了他的右腿。

人们依然还是要生活,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这时郑元礼看到了昨天被救了孩子的那位黑人妇女,她戴着墨镜把鲜花和蜡烛也放在了事故现场。

虽然戴着墨镜,但是,泪水还是流淌过了墨镜的边缘。她是为谁感伤呢?为了死去的司机吗?自责吗?

在她走后,郑元礼走上前去看到,看到了她的鲜花上留着一张卡片。

“一位东方英雄在这里失去了右脚。”

郑元礼看了后,心里感到一丝宽慰,他心里的寒意被驱散了大半。

他望着那位黑人妇女缓缓离开的背影,对她小声说了一句。

“谢谢。”

她也是受害者,她昨天只是太过慌张了,这世上的凡人有几人能够如同卜命师一样在生死面前还临危不乱呢。他不能像要求自己一样要求别人,昨天她说得话,也许刺痛了自己的神经,但是那只是她的自我保护罢了。

她在这个城市,或许生活的十分艰难。也许买上一束雏菊,都是精打细算过一阵子的了。毕竟在伦敦当地一束雏菊大约是十英镑,很贵,相当于一家人一餐钱。

念及于此,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有行为的高贵与卑劣。不论谁,站在什么立场为了什么目的,使用这种卑劣的恐怖主义手段来伤害高贵的英雄。

他都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

此外,出于私情,也出于自己确实拥有足够能力的考虑,郑元礼希望依靠自己找到凶手。

他再往前,仔细检视爆炸的发生位置。

那是一处通信光缆的竖井口。

也就是说,当时被炸上天的汽车应该是正好行驶到井口的位置被喷涌而上的冲击力冲上了天,然后落下。至于落下的角度,应该就是巧合了。

此时,作业的工人还没有装上新的井盖,所以可以从表面偷窥到里面的样子。郑元礼走过去,只有两个工人在作业维修。炸弹并没有对桥体造成结构性损伤,所以不用担心塌方的风险。

如果炸弹再稍微挪动向中心一部分位置的话,就可能对桥梁的主体部分造成致命伤害。这样,造成的损失就不止是这种规模了,整座伦敦大桥都有倒塌的可能。

爆炸的当量是足够摧毁桥梁主体的,但是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

有三条推论:

首先是时间不够,犯人并不是通信工人,只是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的把炸弹放在通信竖井的井口处,这个时机很短暂。而且必须趁着凌晨左右,人烟稀少的时候做,否则很容易被人抓到。如果,真的是通信工人做的,那么身份就太容易暴露了,当然也不排除作案时候伪装成通信工人的样子。

其次,犯人可能对于建筑学的认知不够,并不知道如何用有限的炸药炸毁一座的桥。

最后,也有可能如果犯人有足够的知识,并合理的安排有限的炸药,他突发慈悲心决定不炸毁大桥,少死一些人。

但是最后这一条的可能性很低,因为之所以选择在白天引爆炸弹必然是为了引起注意。犯人可能是为了达到某种愉悦自身的目的,或者政治诉求。

假设地铁的犯罪也是这个犯人做的,那么但是作为愉悦犯连环犯来说,他作案的频率太高了。愉悦犯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愉悦自身。

那么很可能是为了达成某种政治诉求。

在英国,达成政治诉求?必须采取暴力手段?

会这么做的组织不少,也就是说,不管是谁,现在已经初步推断是恐怖分子,而不是愉悦犯。

接下来,要去往kings cross进一探究。这个就要等到晚上的时候去,才有意义了。

第八章:初步判断

要去到kings cross,还是要坐地铁。寒风凄楚,人们大多快步走着。

他偶然间看到了之前那个戴着脏兮兮的针织圆帽子的年轻人,又在地铁口叫卖着。然而,人们大多都是躲避着他走的。

“big issue!”

郑元礼从口袋里翻了翻找到了一英镑,想要去递给他,他想要像老师一样也买下一本。虽然,他可能不是太需要这种街头杂志,但是他看到了那位年轻人就想起了老师,就好像如果帮了他,老师的脚就还能再长出来一样。

他把一磅前去递给那位年轻人的时候,那位年轻人抬头看了看他。似乎,好像认出了他是不久前才见过的人。

郑元礼要把钱递给年轻人,年轻人忙着摆手。

“nonono!”

恩?这就很奇怪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会不让郑元礼买他的杂志呢?那个年轻人,把一本杂志塞到郑元礼的手里。

他看了一眼封面。

“一位东方英雄拯救伦敦的小小市民。”

照片很模糊应该是手机照的,不过是郭老师当时在爆炸现场受伤的照片。照片处理过了,尽量不显得血腥。

郑元礼看到了封面,打开看了里面的内容。详细描述了几个目击者的证词。

“天呐,那简直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在恶魔的行径面前,人性的光辉是不分种族的。”

“愿上帝保佑那位英雄。”

伦敦警察对于此案正在着手调查,一定会将恶徒绳之以法。目前并没有任何组织宣称对此案负责。

目前,还没有任何组织宣称对此案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是连环的爆炸案,那么他们的目的还没有达到,还会有进一步动作。进一步的动作在哪里呢?

郑元礼抬眼看了看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他似乎想说什么,憋了很久对郑元礼说。

“他会没事的。”

“恩,他没事的。”

年轻人听完郑元礼的话,又咧开他那满是胡渣的嘴露出他不太整齐的牙齿,笑了出来。郑元礼想,这年轻人真是简单啊,开心就笑,不开心就哭。把这样一句安慰也当了真,让郑元礼自己也觉得,似乎自己的忧虑太过重了一些。

但是,这种觉得很快就被他心中的另一种声音打断了。

轻松是他们的,责任才是自己的。

自己有义务报答老师的恩情,就像报答还没来得及报答的父恩一样。

责任和义务虽然沉重,可是若是没有这样的重量,似乎那就是生命中再也无法承受之轻。

郑元礼把这本杂志夹紧,从口袋里翻了翻。他找出了当时在火车上被人打掉的那个中国结。

郑元礼把中国结塞到这位年轻人的手中说道。

“一个小礼物,能带给你好运气。”

“谢谢你。”

坐地铁去到从新牛津街到kings cross并不远,虽然不久前才刚刚发生了爆炸案。但是现在kings cross的一切都已经恢复如初了。

过街天桥上依然人来人往,只是偶尔有人路过被炸烂的诺基亚广告灯箱,会稍做停留。在胸前画个十字,为死难者祈祷,盼望他们能够早登天堂。

被炸毁的广告箱,已经炸的狼狈不堪,美丽的女郎的脸和手都炸的一片焦糊,只有nokia 8800的的照片依然坚挺着。就像这手机本身的质量一样。

从现场的痕迹看来,毫无疑问,kings cross爆炸案的炸弹是被藏在灯箱里的。

首先灯箱还没有更换,在爆炸的过程当中。冲击力先是冲破了灯箱的一脚,让玻璃碎片四散炸开,紧跟着才是炸弹本身的弹片冲出玻璃箱。

这个过程非常快。

同时,致命的气压和风浪把其他的广告箱子,虽然也震碎了。但是,只有藏了炸弹的广告箱的金属框架在高温和冲击同时的作用下炸的扭曲变形,四散开来。

较远的广告箱以及防火竖井,虽然也遭受了爆炸冲击,但是因为温度不够,所以金属部分并没有变形。

由此,就不难分辨出犯人是在哪一个广告箱中藏了炸弹。但是知道这么多,一点意义都没有,任何一个警察和现场的痕迹学者都有能力轻松的了解炸弹源。接下来,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进一步确认犯人的身份。

首先,假定,并且只能假定两起爆炸案之间有着联系。毕竟,在此之前伦敦的治安一直还算不错,最近一年多并没有发生爆炸案件。连续发生两起案件,那么犯人只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伙人。

与伦敦桥的情况不同,kings cross作为重要的密集交通枢纽是有着监控摄像头的。因为,伦敦的火车站的治安也曾经不好过。火车站治安不好,是个世界问题。

那么,如果犯人是一个人的话,就需要先将监控摄像头想办法暂时解决掉。不能破坏,如果破坏的话,很有可能会提前引起警卫的注意。

郑元礼能够想到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案:团队作案,这就像是舞台上的近景魔术一样。一个人首先去引开观察者的注意,吸引注意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卡住摄像头的视角,不过这个卡住视角不能只卡一次,要在48小时中换不同的人多卡几次,这样警方在侦破的时候就不会知道谁在什么时候装的炸弹了。就算是警方现在在看监控录像,也不一定能看得出到底是谁把炸弹什么时候放进了广告箱内。

第二种方案:个人作案,这个方案的话,就简单的多了,犯人只要提前48小时把炸弹以上放进广告箱就可以了。因为目前视频只保留48小时,多了就会被掩盖。但是这个方法存在一个问题,那就炸弹存在被提前发现的可能性。这种规模的作案,以及考虑到犯人应该是出于某种政/治诉求才进行的爆破。那么,犯人就不太可能让自己出现这种程度的风险。

综上所述,初步推断,为有组织的团队作案。

作案人员规模4-5人。

曾经有过一个理论说,连环杀手会再去到现场观看情况,甚至有人会出席被害人的葬礼寻求快乐。这个理论作为定论,是不正确的,不是所有的连环杀手都一定会这么做。只有一小部分会回到现场,而且回到现场的动机和理由也各不相同。

实际的情况是,有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的连环杀手会作出这种事情。这个比例不高,不过也不算低了。

4-5人规模的团队作案,必然会有人会到现场。原因很简单,这种规模的案件,对团队每一个人的心理刺激都是极为严重的。每个人的心理素质是不尽相同的,一定会有人忍不住想回到现场看看情况。

第九章:姐姐

郑元礼做下了犯人一定会回到现场的判断,现在就是需要找到证据了。对于犯人来说,他们最好的伪装自然就是混入普通市民之中。

上一次在london bridge的爆炸案,因为处在泰晤士河之上。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

河是阴气流动所在,死灵在london bridge上是呆不住的。很快就会被并入河流之中,成为河水灵气的一部分。尤其河北为阳,河南为阴,当时爆炸的位置又偏于河南岸,属阴的死灵很快就会被河的灵气带去。根本来不及,郑元礼前去观察施咒。

所以,郑元礼压根就没有去london bridge,而是选择了封闭式天桥的kings cross爆炸案现场。

郑元礼看了一下时间,时间还很早啊。

才刚刚21:00,亥初罢了。

要用姐姐教给他的天眼通,要等到子时才好,可以去附近吃个便饭。想了想,郑元礼对于附近的餐厅实在是都不太熟悉。

还有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需要消磨,不如去到上一次爆炸案发生后和老师们一起歇脚,去的那家pizza店吧。

想到这里,郑元礼就下了天桥。

将手机拿了出来,调到一首,他喜欢的歌。

是《月亮代表我的心》,算一算张国荣去世已经三年了,但是粉丝们对他的喜爱还是丝毫没有减去。

今天是十月初三,抬头看看月亮,月亮从左边微微的露出了一点月牙儿。恩,月亮似乎真能代表郑元礼此时的心情。

叮~

郑元礼的手机收到了一跳短信。

“元礼,小嘉他让我提醒你别忘了带礼物回来。还有,多穿衣服,好像降温了。梅。”

“知道啦,姐姐。”

今天可能是寒流来袭的缘故,把乌云都吹走了,这才让今夜的月亮这么的明亮。月再孤寂,却也总是再天空中与星星相伴。纵然,郑元礼也知道,他们只是从他的视角看起来很近罢了,实际上他们之间相隔了几百几万几亿个光年那么久远。

那又如何呢,只要能温暖彼此,不管是久的,还是远的,不管是在天的这边,海的那边。

只要彼此能够遥相呼应着,彼此能够相互念着,想着,就能不再那么冷彻心扉的。

这就是家人了。

不过想来,现在家里是下午一点钟,刚刚吃过午餐的时间。

自从元梅姐姐三年前来到这个家中以后,她就代替起父亲将家中过去的财产打理了起来。也是因为元梅姐姐如此聪慧能干的缘故,郑元礼才可以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学术上。虽然科学研究只是郑元礼的兴趣,但是谁也没有阻拦他。毕竟,卜命师的本质也是学者,科学家的本质也是学者,这两个身份并不冲突。

而另一方面弟弟郑元嘉也多出这么一个姐姐。最开始,郑元礼是对他解释,这是表亲家的姐姐要来家里住宿一段时光。

可是,元嘉虽小,却乖巧懂事什么也没多问,就如平常一样天真烂漫,阳光可爱。

一直到那年冬天下完了第一场雪的时候,好像也是差不多也是阴历十月初的时候,弟弟和秦锋在后院堆了四个雪人。郑元礼在二楼的书房里读书时候,悄悄看他们,正巧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

“这四个雪人,是哥哥、舅舅、我、还有…”

郑元礼在二楼的书房看着他们的对话。

“还有姐姐。”

秦锋当时站在原处,夕阳轻轻烧化了海棠树上的一片雪花,让它们摔落地面。

一起摔落地面的,不只有雪花。

元嘉没说父亲,恰恰是知道,父亲不会回来了。

郑家的孩子怎么可能没心没肺呢,哪个不是有颗七窍玲珑心呢?

瞒是瞒不住的,但他早知道真相,却不哭不闹,反而更让人觉得难受。他是怕家人看了伤心,才故意忍住的。

元礼把大衣穿上,偷偷从家里的正门出去,又绕到了院子后面。团了一个雪球砸向了秦锋脸上。

秦锋本来尴尬的不知如何是好的,在帮着元嘉继续滚雪球。念着什么,元嘉多吃,以后个子就这么大了,想要岔开话题。

突然这么一个雪球砸向了脸上,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去。

“臭小子,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没大没小的!”

郑元礼没说话,冲他坏笑一下,又扔了一个雪球。原来,他早就准备好了不止一个雪球。雪球这种东西,怎么飞都不可能快的。

秦锋可是武艺高强的高手,躲个雪球是很轻松的。他轻而易举的闪过了那个飞向他脖子的雪球。

还没等秦锋反应过来,郑元礼又扔了一个雪球,这个雪球,可是稳稳的砸中了他一旁的弟弟,他足足准备了三个雪球。

趁着他们来不及反击的功夫,扔完就跑。

秦锋纵身翻过了院子的篱笆,元嘉也跟着在后面跑。郑元礼一边跑,还时不时团几把雪球砸一下。后面追的人,也团了雪球砸。

一来二去,大家也不刻意闪躲了,反而玩的很开心。

两边你追我打,玩着玩着,到了街口,正好元嘉的一个雪球砸到了提着菜篮子买菜回来的元梅姐姐。

“好…好冷啊。原来中国这么冷啊。”

元梅放下菜篮子哆嗦成一团。

元嘉走了过去,拉住元梅的手对她说。

“元梅姐姐,要不要一起打雪仗啊。”

“什么是打雪仗啊?”

“就是拿雪球互相砸来砸去。”

郑元梅犹豫不决了一小会,看了看元嘉又感受了下温度。

最后还是答应了。

当晚元梅姐姐发着烧说,那是她这辈子经历的第一场雪,也是第一次经历打雪仗这回事情。

元嘉和元礼都觉得很不好意思,可是元梅却似乎很开心。

“这是我这几年来,最开心的时候了。”

元嘉天真的问。

“打雪仗很好玩吧。”

元梅强笑着说。

“是啊,打雪仗很好玩,打完雪仗洗热水澡很舒服。”

秦锋在一边则是开玩笑的说。

“喂,你不是巫医吗?就不能用蛊术医好自己啊?”

郑元梅似乎懒得理秦锋似的,白了他一眼。

其实,对于秦锋这种不太懂得术法得人来说,术法似乎是万能得,至少懂得某一领域得术法,在某一领域就能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然而不是的,所有的术法都有代价或者条件,只是或多或少。有时候大病一场,反而是保持健康最好的术法。

如此回忆着,郑元礼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上次那家pizza店。

(我也好想要收藏啊~~~)

第十章:妹妹

上次要忙着跟随诸位前辈老师,加上下雨疲惫。郑元礼没有多心看看附近的景致。

这家pizza店是位于十字路的街角下,四周都是三四层高的公寓式住宅。能和它产生竞争关系的大概也就是不远处的那家中华楼餐厅了,一看就是中国人开的。

可惜现在,它已经打烊了,上次来的时候它也已经打烊了。想来,这也确实是真的没有缘分。

昏黄的灯光下,闪烁着忽明忽暗的逛逛牌子。仔细看去,那个pizza的字幕i还不亮了。上次来,因为太过紧张,这些都没有注意到。

伦敦易经是英国人口最为集中,经济流通最为发达的地区,pizza店的招牌坏了不修。要么是老板为人实在太懒,要么就是老板有些囊中羞涩,请不起高昂的人工来修理没有什么实际用途的招牌。

郑元礼进入店内又见到了上次那位印度裔女孩,她见到郑元礼缓步走了进来,定睛看了一会认出了这个来自东方的青年。

“hey!素食主义者。”

“也不完全是啦。”

“那你今天还是吃素食者pizza?”

“恩,来一张小份的吧。”

“饮料呢?”

“要矿泉水吧。”

此时店内除去他自己,还有两个人也在。是一男一女,年纪都在二十上下,两人都是金发碧眼的英国人,女生穿着白色的毛衣,男生则穿着圆领毛衣里面套了衬衣。

郑元礼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

“露娜,淑女是不是该拿手吃东西的。这和兰斯洛特家的传统很大程度上违背了。”

“是你叫兰斯洛特,又不是我。我愿意拿手吃东西是我的事情。”

那个被称作兰斯洛特的青年男子似乎还想在说些什么,但是出于公共场合的礼貌和教养,他打住了。那个叫做露娜的女孩子则是大刺刺的把一块肉食者pizza放进拿起放进嘴里,腮帮子鼓起来。

“唉,我的妹妹啊。”

青年捻住眉心,似乎有些无可奈何了。这时候妹妹可能是吃的有些急了,差点噎到,赶紧伸手要把杯子中的可乐一饮而尽。

杯子空了,青年叹了口气,又将杯子中的可乐倒满。

然后自己拿起刀叉,轻轻的切起pizza。

“你不会觉得太麻烦吗。”

“我觉得,身为家主我有必要给你作出良好的示范。”

“又没有外人。”

“你没看见那边有个韩国人吗。”

郑元礼本来假装专心的在看电视的,听到他们说道韩国人左顾右盼了一下。大概是在说自己。

“其实我们中国人还是和韩国人有些区别的。”

郑元礼挠了挠自己的耳朵对这对兄妹纠正道。

名叫兰斯洛特的青年自治自己失言赶紧道歉。

“真是十分抱歉,我不该如此轻率的断定您的来历。”

“没关系的,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

在一旁的露娜看着他们两个人礼貌的交谈,不禁抿嘴笑了。好像想到了什么坏主意一样。

叮的一声,印度裔的店员喊道郑元礼。

“先生,您的素食者pizza好了。”

“谢谢。”

露娜用不大不小的声音嘀咕道。

“天呐,什么样的人,才会吃素食者pizza,难道中国人都是佛教徒吗?我这辈子也不要去那个国家。”

说着又把最后一块肉食者pizza拿起开始咬了起来。

这个声音其实不是很小,但是刚好能够被哥哥,还有郑元礼听到。

“露娜,你说的话太没有礼貌了,快向这位先生道歉。”

露娜别过脸去不理她的哥哥。

郑元礼倒是被他们兄妹这样的互动逗笑了,也不禁让他想起了,自己远方的亲人。

“无妨,女士的小任性,作为绅士就该包容不是吗?”

“哈,这位来自中国的先生,您也真的是位绅士。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露娜,吃完了的话,走了我们不要再打扰这位先生了。”

露娜把最后一口pizza咽进肚子里,对哥哥说了句。

“很快你们就会再见面的。”

好像那位妹妹也没避讳让郑元礼听到一般,说完这句话还向郑元礼天真的笑了一笑。

就算她举止粗鲁,不能否认,这女子的五官有着西洋人立体,加上浅色头发以及眼睛就像会活动的洋娃娃一样。

所以她的名字叫做露娜luna(月光)真的是名副其实有着与之相称的容貌。不过郑元礼此时并不太在意这些,这世上美丽的女孩子不计其数,此时与他最有关系的还是他的晚餐。

他打开pizza盒子,一股混着芝士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甚至热度形成气泡在pizza表层涨起。郑元礼拿手撕下一块,放入嘴里。

恩,没人的时候,pizza本来就该拿手吃啊。

印度的小姑娘偷偷看了他一眼,噗嗤一笑。

郑元礼也微笑一笑。

哎呀,烫到舌头了。

赶紧拧开矿泉水瓶。

——

走出pizza店没多久,露娜便对被称作兰斯洛特的兄长说道。

“刚刚那个人,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是说爆炸案吗?”

“哥,你怎么这么肤浅。我有和你只说只是爆炸案吗?”

“我们不是正在查爆炸案吗?”

“爆炸案很好查的,我之所以让你去帮霍华德警长这个忙,就是为了让你认识这个人。”

三年前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兰斯洛特称号的炼金术师兄长,和从出生就有着露娜称号的占星术师妹妹如此对答着。

毕竟,无论举止如何,露娜(月光)也是众星之中的夜之女神啊。这可是占星术的高阶称号继承人,在占星术的世界之中,兰斯洛特的这个妹妹就像是女皇一般的存在。而他这个兄长,则是由于妹妹是个女孩子,侥幸继承了父亲称号的兄长。

“那这个人,能帮我们找到圣杯吗?”

“我哪知道,群星只告诉我,我们应该认识这个人。”

兰斯洛特小声嘀咕道。

“看来占星术也不是很有用嘛。”

不料这句小声的抱怨被他那可爱的妹妹听到了。

“你是不是嫌命长啊?”

兰斯洛特顿时感觉到自己厚风衣好像透进了寒风,浑身的汗毛都倒立了起来。关于从小到大对于妹妹的恐怖回忆尽数在一刹那被唤起。

她称号Luna(月光)是不贴切的。

该叫她lunatic(疯子)。

第十一章:天桥

郑元礼再次返回kings cross的路上,寒风呼啸的已经似乎是另一个时空了。

郑元礼在一呼一吸之间,吐着白气。冷的他下把围巾紧紧的围到了嘴上。

急急走着。

路上除了路灯还开着,所有的灯火都关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着的店就是酒吧。不过,这种酒吧到了冬天生意通常冷清,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做夏天足球比赛的生意的。到了冬天,英超联赛停了,大家也就都各自窝在家中烤烤火炉才是正途。

会选择在这样寒冷的夜里,独自一人顶风前行的成年男子,不是被妻子从家里赶出来的丈夫,就是航班延误的旅人。

而郑元礼两者都不是,他是第三者。

在经过路边的tesco便利店的时候,郑元礼进去买了一个小剪刀。这大概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他看了一下手表,时间已经是。

23:30。

还差30分钟就到子时了,子时他就可以施展天眼通了。按照他现在的脚程和路程计算,时间上三十分钟刚好他就可以到达目的地了。

时间是卜命师最好的朋友,郑元礼从不辜负,他总是像自己的手表一样精准无比。

也是在恰到好处的准时。

23:00,子初。

郑元礼抵达了kings cross的过街天桥。

他拿出了那把从便利店买来的小剪刀,在手指上划了一刀。这世上,身上灵力最旺的物质自然是血液,这也就是为什么施展改名字这种链接本源的术法的时候会以血液作为媒介。

郑元礼把血液轻轻涂抹在自己的眼睛上。

然后,开始念诵咒文,催化血液上还存有的灵力。

不多时,本来已经深夜空无一人的过街天桥多了几个人。

其中,有一个断了头的,有一个断了手的,有一个断了腿的,有一个四肢健全的。

死灵并不多,大多数的死灵若非因为某些术法或者仪式的缘故都不会在人间停留太久。郑元礼细细打量他们,并不想惊扰这些死灵。

断了头的死灵位置处在和爆炸源最接近的位置上,他毫无疑问是第一时间当场死亡的。因为死灵是以生灵作为基础诞生的,既然作为生灵时头骨被炸的粉碎,那么死掉之后的死灵自然很难再有头颅了。

没有头颅的死灵,自然丧失了五感。是最为可怜的一种状态。

此外,郑元礼仔细观察,那边那个四肢健全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垂头丧气的坐在通道边上。

初步估计这位老者应该是冻死街头的流浪汉,死因应该不是爆炸案,可能是在爆炸案发生之前几天。因为,即使是流浪汉也不会愿意在命案现场过夜,毕竟除去过街天桥之外,地下通道,地铁口之类可以挡风的地方在这座城市里还有很多。

这位老者应该还没注意到自己是个死灵了,否则像他这样死身体并没有残缺的死灵并不会固守原地,更大的可能会在回归元神之前成为游灵,在人世四处游玩一番并见一见那些自己想见还没来得及见到的人。

一切皆是因缘,既然他没有意识到,对自己的调查没有帮助的话,也没必要告知这位老人他已经死去了的事实。

至于那位断了一条腿的死灵,在地上挣扎着爬行,嘴里念念有词。

郑元礼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寒风冷彻的悲鸣,压过了死灵阵阵的低语。

但是从那个死灵的口型可以看出他在重复一句话。

“help me!”(救我!)

对于生命有着强烈愿望并且死状凄惨可怖的死灵,它已经化为怨灵了。所谓的死灵,绝大多数都是随着时间或者等到了时机就会回归元神,等待下一次投射到这个世上,也被许多宗教称为投胎。

但是一旦对于这一世活着的任何东西,有着太过强烈的执念就会阻碍了回归元神这一步骤。

比如,眼前这个怨灵就是执着于生命本身,这眼下是无害的,也是许多枉死的灵的状态。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怨灵可能逐渐的会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再死而复生,陷入绝望之中。这种绝望逐渐的会转变为对于一切活着生灵的憎恨。

虽然,郑元礼有办法解决这个怨灵,可是这要付出的代价对他来说太大了。世上的怨灵太多了,他没必要冒险搭上在灵符上的修为来驱散一只怨灵。

实际上,驱散怨灵以及超度死灵,这是元梅姐姐的长处。自己要做到一样的事情,很有可能弄的为驱散一只怨灵,自己灵力尽散。

郑元礼是会为了陌生人做举手之劳,但是若是为了陌生人搭上自己自幼的修行,他不会那么做,至少不会选择搭上自己的办法。

最后的,是那个独臂的死灵把头正在四处徘徊,一会低头看看,一会抬头看看,不一会看到了郑元礼。

郑元礼和这个独臂死灵四目交接的时候,他看到了死灵的脸,那是一张没有血色的脸,那也是一张他熟悉的脸,卷毛,有雀斑,是一张年轻人的年庞。

这是郑元礼在火车上见过的那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看到了郑元礼一晃一晃的走了过来。

“那边的中国人!”

郑元礼知道,这个年轻人意识到他看到他了,实际上在生前赠送过礼物的人,在死后就是可以沟通的。

哪怕,这份礼物对方拒收了。

在火车上的时候,郑元礼曾经把一个中国结递给这个年轻人,虽然那个年轻人把中国结打落在地上,但是两个人那时候就建立起了像丝线一样细微的联系。

看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

要抓到凶手,并不仅仅是为了老师一个人。这位年轻人也是受害者之一,他作为一直呆在这里的死者肯定是有观察到什么。

所以郑元礼不能选择对他视而不见,但是更不能引起通道内其它死灵的注意。

郑元礼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往楼梯走下去。

那个雀斑年轻人确实的意识到,这个活人好像注意到自己了,不管注意到与否,至少他是这些天来唯一将目光聚焦于自己的四肢健全的人了。

于是这个独臂的死灵飞奔起来,跌跌撞撞的,其实他本不用如此的,其实他只是和大多数的死灵一样误以为自己还受到物理法则的影响。

就是因为这个误以为,害他跑的跌跌撞撞。

也是因为这个误以为,让他怎么都摔不倒。

如此,他也紧紧是比普通的残疾人跑的稍微快一些罢了。

第十二章:死灵

郑元礼故意在天桥楼梯口的转弯处等待着那个跌跌撞撞赶来的独臂死灵。

“你,中国人。”

郑元礼觉得和这个死灵说话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原因很简单,他们的缘分从死灵生前就有了。虽然,那个死灵的声音听起来在灵识间像是玻璃摩擦一样刺耳而尖锐难听。

郑元礼点了点头,没有对他讲话。

死灵意识到眼前这个中国男子是这些天来,第一个可以听到他说话的。

除去这个男子,这个通道中的死灵们都是执着于自己的念想,活人们根本看不到他。

看到了第一个能过见到他的人,独臂的死灵就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

“我想回家,帮帮…我。”

郑元礼又点了点头。

“这些天…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离开这个通道。求求你帮帮我。”

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个死灵没有任何凭依的东西,他又是枉死,尸身的一部分被炸成肉沫四散在这个空间之内。所以,自然他离不开这个封闭的过街天桥。

郑元礼把自己的血涂在了唇上,低诵几句,才开了口。

一般人说话是声波的震动,入的是耳朵。但是,死灵并没有有肉耳,只有灵识,郑元礼的天眼通只是打开灵识能够看到死灵不代表能够与之沟通。

“你走不出去是觉得死得冤屈,难以去往来世,我可以帮你解脱。”

“你是…牧师吗?”

“不是的,我想你走不出去的一部分原因是不甘心凶手还逍遥法外吧。”

死灵垂下了头。

“这些天,你一定注意到了什么人,什么特别的人。你一眼就能看出,他和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恩,我见到…过两个爱尔兰人。就像…你们中国人能够轻易的分辨清楚中国人和…韩国人的区别,我也能…轻易从人群中分辨出爱尔兰人…和英格兰人。那两个爱尔兰人来的这里,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与我的死亡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瞒你说,自从我失去了…我的手臂,我总觉得好像有了很强的直觉,我似乎能听到每个人心中所思…所想…的殷切期盼。当时,我看到人来人往的人们各自停下脚步祈祷着上帝与救赎的时候。我只从他们的心中听到了独立和自主两个单词。”

死灵的话语刺耳而时断时续。

“能形容一下他们的外貌吗?”

“两个都是男人,都是三十岁上下的年纪。一个留着山羊胡子有着啤酒肚子是个光头,另一个人瘦高个子身上带着刺青。我猜他们一定是肮脏卑鄙的爱尔兰痞子,他们来到首都的目的单纯的就是为了惹事生非。那两个下贱的爱尔兰人和我的死脱不开干系。”

说道这里时,死灵突然间情绪变得激动起来,话语也不再停顿。

郑元礼心想这样的形象倒是颇为朋克,与其说是为了表达什么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倒是更像死亡摇滚的乐手。

郑元礼倒是不怀疑死灵能够聆听到与凶手在他面前的殷切祈祷,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比起郑元礼仅仅只是送了一个中国结还被这位死灵拒绝了的关系,杀死了他的人和他的缘分更为深刻。纵然彼此不知道,这份缘分也在冥冥之中,彼此牵绊着,作为阴阳之中的阴的部分存在。

“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他们似乎没有别的什么了。怎么样,可以断定这些爱尔兰的畜生,就是杀死我的凶手了吗。”

“很有可能。但是我还会进一步详查,犯人很快将会绳之以法。”

“中国人,你带我一起去吧,你一定有办法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我再也首不了继续呆在这个

郑元礼没有答话,两者之间静默了一会。

“那如果可以的话,有件事可不可以帮我。”

郑元礼抬头凝视着这个死灵,让他接着往下说下去。当然,这并不代表郑元礼一定会答应他接下来的请求。

如果是举手之劳的话,郑元礼不介意帮一下,但是如果不是,他很介意。毕竟,这世上像这样的死灵千千万万,一个个的去帮他们,对他们的无私就是对亲人的自私。

郑元礼没有帮他的义务,但不介意先听听他的请求。

“我…这次从曼彻斯特坐火车来到伦敦,是为了见我即将去世的弟弟。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在此生再见他一面。”

独臂死灵恳切的说着,可怜巴巴的。

郑元礼看了他一眼,思考着也许他们此生的缘分已经尽了,这和自己没有关系。

“是的,对不起,我之前曾经在火车上对你态度恶劣。求求你原谅我,无论如何,也请你宽恕我。”

说着,这个死灵跪倒在地。

“请你展现你的慈悲吧,来自东方的绅士。”

郑元礼已经一时不知道要如何拒绝他了。要带他离开的办法很多。但是自己损失最小的办法就是先把眼前的事件解决了,这样恶徒绳之以法后,只要让他知道了,他的怨念也就消失,他就可以自由离开这个通道了。

“恩,我答应你。”

郑元礼半真半假的对这个死灵说道。说着,郑元礼拿出了一道雷光灵符,催动元神,然后一道电光闪烁。

“三天后,这道灵符就会见效,你就可以自行离开这个通道,去找你的弟弟了。”

死灵见到眼前这个东方人竟能用符引雷,以为这是神迹。实际上引雷符虽能引来电光,但是和这个死灵眼前的情况并不对症。真正能够解决他问题的,是需要御灵符。

但是,制作并使用御灵符强制带死灵离开这个通道,是会极大的程度损伤郑元礼的修为的。他才不会为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异国人这么做,任何理由都不会。

死灵倒是喜出望外,十足的信了郑元礼说的话。连忙挣扎着跳了起来,几乎要给郑元礼一个单手的拥抱。如果说是正常体重的人类的话,是绝迹没有办法这么轻松的靠一只手爬起来的,但是正因为死灵没有重量,才能够如此轻松的跳了起来。

可是,郑元礼当然不愿意死灵的拥抱的,不管那是代表友好与否。

轻轻下了一个台阶,这个死灵就像被定被无形的力量牵住,怎么也不能再多往前走一步。

郑元礼摆了摆手转过身,就大踏步的往台阶下方迈去了。

“谢谢你了,好心的先生。”

死灵用它那刺耳的声音大声叫嚷道。

在不远处有一男一女正在等待着郑元礼。

第十三章: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和露娜并没带能看到死灵的道具,但是他们一早就也来到了kings cross,他们的目的倒不是为了现场调查。

依靠兰斯洛特的炼金术也有办法看到的死灵的,但是需要支付相当的代价,来制作可以看到死灵的道具。而且,方法相当复杂。

兰斯洛特来得原因是因为妹妹让来。

露娜来的原因是是因为郑元礼来了。

至于,露娜认识郑元礼吗?

他们现在暂时还不认识,但是作为一个占星术师,总必须从星轨之中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她需要结交的。

毕竟,兰斯洛特家族为了寻找圣杯已经经历了一千二百年的历史。

一千二百年前,俊美而强大的兰斯洛特,受到梅林的启示在亚瑟的命令下和其它两位骑士一起前往东方。

和他一起启程的两位骑士分别是杰兰特以及高文,他们在遥远东方当时的被称作“唐”的帝国找到了圣杯的下落。

根据史料记载,当时的武艺高强的兰斯洛特与东方的剑仙做了赌约,若是能够赢了剑仙那么兰斯洛特就可以把圣杯和荣耀带回到不列颠。

如果,输了,兰斯洛特和高文以及杰兰特三位骑士,都要在东方帮助剑仙一起平定一位将军对皇帝的叛乱。

那场比试兰斯洛特败了。因此三位来自西方的强大的骑士,在东方呆了八年之久。

临行之前,剑仙偷取了皇帝的佩剑作为鉴别的礼物送给了兰斯洛特。也就是,后来被带回不列颠的王者之剑。

将王者之剑带回到不列颠的兰斯洛特看重骑士的名节,本欲以死谢罪。梅林出了计谋,让亚瑟把自己的精灵之剑交托给兰斯洛特。这样,显得兰斯洛特似乎没有罪责,让荣耀能够暂时掩盖他寻死的决心。

将王者之剑交托亚瑟,并受到了封赏的兰斯洛特,一时真的以为自己立下了功劳。不由得为自己的付出感到值得,他甚至在庆功的宴会上为一起和自己在东方受了剑仙差使八年的高文以及杰兰特请求了犒赏。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兰斯洛特这样天真。

高文和杰兰特很快就明白了,这是宅心仁厚的亚瑟害怕他们难堪而进行的宴会。兰斯洛特的请求,只是更加伤害了高文以及杰兰特的自尊。

于是,就在庆功宴的当晚,杰兰特甚至不辞而别了。

好友的举动,使得纯真而强大的兰斯洛特也能够明白过味道来。一下子,亚瑟的善意被他当作了轻蔑,所有的庆功都被当成了设计好的陷阱。

高傲的骑士回忆过去受到的屈辱,十几年从丝路上往返,只为了寻找到圣杯完成不列颠永恒之国香巴拉的夙愿。

而如今的他,就好似所有人眼中的跳梁小丑。

悲愤,哀伤。

除了骑士间的决斗,再没有什么能够挽回骑士的尊严的了。

兰斯洛特向亚瑟提出了挑战,亚瑟作为王答应了。

骑士王与最强的骑士,本是亲如兄弟的两人,在日暮时分在比武场上,挥舞着精灵与王者之剑。

兰斯洛特根本没有想赢,他想输的体面,死的像个骑士。

可是,无奈。

俊美的兰斯洛特,一直拥有着皇后桂妮维雅的芳心。致命的一剑,竟然被美丽的皇后用生命挡下了。

因为皇后的生命,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死的像一个骑士了。皇后在临死之前,要他活下去。兰斯洛特为了死者的遗愿,只能握着精灵之剑,丢下了抱着皇后尸首痛哭流涕的国王,杀出了城。

他一路向南,奔到了南安普顿港,在这里他与自己的好友高文进行了决斗,为了活下去,他只能将高文斩杀了。

精灵之剑的铭文因为沾染了挚友之血,也进而由圣剑堕落成为魔剑,任何使用之人都将逐渐丧失理智成为杀戮机器。

逃亡法兰西的兰斯洛特本欲隐姓埋名,在乡野间从此安稳的生存下去。

亚瑟却因为失去了挚爱之痛,开始了征服法兰西的战争。这样的战争,注定是难以成功的,甚至可以说是注定失败的。

最终,兰斯洛特的儿子加拉哈德找到了在乡野间的兰斯洛特,向父亲提出了一次公正的比武。

加拉哈德赢了握着魔剑的兰斯洛特,并且把他的尸身带回了不列颠。这才平复了亚瑟的愤怒。

亚瑟看到加拉哈德能够不受魔剑影响,知道他必然是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也是因此,才宽容了兰斯洛特一家。

纵然如此,后来亚瑟王的儿子发生了叛变,也和兰斯洛特的逃亡有着脱不开的干系。所以,兰斯洛特一家人,一千二百年来,一直蒙受着其它圆桌骑士家族的冷眼和歧视。

再往细究,终归是因为一千二百年前,在那个叫做唐的帝国,兰斯洛特没有拿到圣杯的原因。所以,作为兰斯洛特的后人,一直有着一样的渴望那就是拿到圣杯洗刷先祖的耻辱。

可以说兰斯洛特这个称号既是一千两百年的耻辱,又是一千两百年的执念,不论谁接下来了,都不轻松。

露娜看到郑元礼走下台阶,向他摆摆手。

“hi~韩国人。”

“是中国人。”

在一旁的兰斯洛特纠正她。

郑元礼看到他们在这里出现,知道不会是巧合,而且刚刚自己在和死灵说话的样子,他们应该都看到了。如果在普通人看来的话,那就想是和空气说话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他们的脸上丝毫没有异样,可见他们似乎是有备而来,很有的可能他们应该也不是那个属于阴阳之中,阳的那个世界的人。但这目前只是郑元礼心里的猜测,不管他们说什么如果没有证据,自己现在还可以不认账的。刚刚最大的纰漏就是那道雷光,那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这个要怎么解释呢,如果对方是欧洲的天道组织,现在应该已经开始动手了。不过听说,英国是卜命师的天下,而法国则是天道的地盘。

双方隔海而治,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死也不加入欧盟的原因。

综上考虑,需要动手的可能性很小。

郑元礼依旧戒备着走下一个楼梯。

第十四章:炸弹来源

郑元礼向停下了脚步,他还处在警戒之中。此时他们之间的距离有三个台阶,此时郑元礼的身后的天桥上有着一个只有他看得见的死灵。

不过这些都不是关键的问题点,这两个人来干嘛的?

“hi~中国人~”

露娜往前踏了一个台阶,似乎郑元礼和他们之间刻意保持的安全距离完全都被她无视了。现在只要她伸手就能碰触到自己,这样的距离,对于陌生人来说可并不是合适的社交距离。

似乎连大多数的西方文化也都并不这么热情,她真的是英国人吗。

“你好。”

郑元礼点头。

“看来,你查到了不少关于爆炸案的事情吧?”

郑元礼低头不说话。

露娜见郑元礼不讲话,就转过头跟她哥哥说道。

“哥,你那个有铭文的手套呢,表演一下。”

“可是,我那个手套又不是娱乐性质的。”

“让你表演你就表演。”

兰斯洛特赶紧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皮质手套,要说这个皮质手套稍微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类似东方灵符上的咒术的铭文。

然后兰斯洛特把这个皮质手套戴到了手上,轻轻的在食指和拇指之间打了个响指。

一道烈焰从兰斯洛特的手套中窜了出来,大概有半米多高。

然后,兰斯洛特轻轻的晃了晃,这道烈焰就灭掉了。

郑元礼在原地看着这一幕,就知道了他们炼金术师的身份。手套上应该是擦了麟粉,所以一擦就能产生火花。手套上面密密麻麻的咒术,不是用来控制火焰的,火焰是要被空气来控制。

那些咒术,是用来控制空气中的氧元素的。

说到底,炼金术与灵符和灵蛊的区别,只是媒介不同罢了。他们更擅长制作一些有用的魔法道具,很可能天演录就是炼金术的产物。

“恩,非常不错的戏法。”

“好了,东方的术师。你不要再故作镇定了,我们不是你的敌人,尤其不是那个该死的天道组织的一员。对了,在欧洲他们自称为菲尼克斯(phoenix)。是不是听起来就品味很差。”

露娜说道。

“那你想在我这里知道什么呢,西方的炼金术士。”

“哦,我可不是炼金术士,只有我的兄长从事这份缺少艺术性又不是很浪漫的职业,我从事的是高贵的占星术士。”

“恩,您好,美丽的占星术士。”

郑元礼出于礼貌的答道,等待着露娜接着要说什么。

“哥,你看,我就说在东方的审美里我也是美人吧。”

露娜扭过头冲兰斯洛特眨了一下左眼。兰斯洛特耸了耸肩,点了点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恩,我们来呐,是想谋求合作的,毕竟在伦敦发生连续两次的爆炸案。我们骑士身为贵族,是有保护一般市民的职责的。其实,伦敦的警察有去调查现场,基本已经确定了很多应该是团伙作案这一点。但是,从炸弹的残骸追述来源时,线索就断了,对方作案非常小心。在作案前就考虑过警方会根据残骸追述炸弹来源,来试图追缉凶手。”

“为何从炸弹线索会不能确认凶手呢?”

郑元礼就着露娜的话问道,想让她进一步详细说明。

“警方倒是根据炸弹的残骸,确认了型号。炸弹使用的是tnt炸药,这种炸药一般需要明火引爆。我想你稍微有所了解的话,这种炸药在英国北部的矿山,以及爱尔兰岛地区都是矿工们经常使用的工具。”

“我明白了,使用的炸药的种类这一点,就决定了伦敦警方无法从炸药的来源着手查找。因为,tnt实在太易得了,总不能把最近一年多甚至更久以来tnt丢失的资料全都调出来。而且,即使都调出来也未必在其中。”

“是的,就是因为这种炸药的普遍性。所以从炸弹来源查找几乎是不可能的,从定时系统尝试着着手也没有所获。唯一看出的头绪,只有定时系统是自制,这可能是从互联网上查找的资料。”

“那伦敦警方有没有断定犯罪人员的规模?”

“暂时还没有。”

郑元礼把手指放在下巴处沉思了一会,此时子夜的风声呼啸而过,似乎能把时间也都冻结。

“我们换个地方吧,我把我知道的都跟你们说了。”

过了片刻,郑元礼才开口道。

————

子夜的时分,伦敦的街头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三个人走下了天桥,站立在街边。寒风吹得是让任何人都急着回到家中的。

三个人虽然都是明白阴阳之理不惧鬼神,但是在刚刚发生了那样的惨剧的地方继续呆下去是他们三个谁也不愿意的。

郑元礼从口袋之中拿出了一张餐巾纸,把眼睛和嘴唇上的血迹擦拭干净。这样,他就不能再看见死灵了。他正在擦着血迹,露娜在旁边问到。

“刚刚你在那里说的话,我们都注意到了。其实,关于你的事情,稍早之前,我们留意到了。你是再伦敦桥上那个救了婴儿的中国人的同伴吧。”

“你怎么知道的。”

“拍照的伦敦市民,有拍你入镜。要不,我给你个网址,你晚一些就能查到。”

郑元礼摇了摇头示意还是不必了,他想就算拍到了他的长相也并不代表什么,每天在各种新闻页面社交网络上出现的脸孔何其之多。这不能确认他的身份。

露娜接着往下说。

“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露娜,他叫兰斯洛特,当然和你们东方的术士一样,我们也不会用真名称呼彼此。这是我们的称号,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你呢?”

“就叫我诺曼吧,反正你们也不太读得懂中文字。”

诺曼与英文的普通接近,取无异之意。

“无所谓啦,和你们东方的术士有无数的假身份不一样,我们的称号可是一样代表着骄傲和世代传承的自尊的呢。”

“那样的话,和名字有什么区别呢?还不是会被称号所束缚。”

“即使被束缚了,也能借来强大的力量啊。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继续说你的事情。”

第十五章:爱尔兰独立党

“关于这次案件你都知道些什么?”

露娜试探着的询问道。

“首先,这个案件是多人团队作案。”

“这一点,我们和伦敦警方也是如此猜测的。连续两起爆炸案,如果说是巧合的可能性就太低了。但是,如果是个人所为,又很难做到。”

“恩,确实,从现场来看,我是这样的。此外,参与犯罪的人员应该在4-5人之间。这是比较适合的。”

“这只是你的猜测?”

“我有,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算是人证的证据。”

“你是说你刚刚的喃喃自语。”

“其实,也不是喃喃自语,是在和这里的死难者进行沟通。”

“哈,中国的术士,你居然会和死灵沟通的术法。要知道这种恶心的死灵术在我们这里一直被视为邪术的。只有吸血鬼之类的炼金术失败的丑恶生物才能够直接和死灵交谈。”

露娜老不客气的讲着。

“我们那里有别的办法。”

郑元礼倒是回话的很是平淡自在。

“说起来,那个死灵告诉你什么事情了?”

“他告诉我,有两个爱尔兰人来过,一个山羊胡子啤酒肚子,一个瘦高个子带着纹身。他们都默念着自由和独立。他怀疑,他们可能就是爆炸案的凶手。”

“爱尔兰人?”

“恩。”

“伦敦的爱尔兰人何其之多,仅凭如此还是不够。”

“但是,他们的种种行为,不难判断出他们是出于某种针对英国政府的政/治目的吗?”

“这倒是,让我想想啊。”

露娜陷入沉思。

在一旁的兰斯洛特清了清嗓子。

“我想,在英国本土,会对政府怀有偏执的仇恨并且策划炸弹的恐怖袭击的,最有可能的自然莫过于爱尔兰独立党的成员了。”

郑元礼听了,想起英国被称为英格兰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这个北爱尔兰就是爱尔兰岛的北部的一部分是属于英国的其余的部分是另一个国家。

对于这个部分的领土,英国和爱尔兰一直是存在争端的,其实存在争端的原因很简单。爱尔兰是天主教国家,而英国是新教国家,虽然双方都是信耶/稣的,但是紧紧因为教制的问题。新教徒相信自己能够直接向耶/稣祈祷,而天主教徒相信耶/稣是神不可以直接向他祈祷,必须先向圣母玛丽亚祷告再由玛丽亚转告耶/稣。

而这宗教形式争端背后的真相又是如何呢?

“所以,暂时可以把嫌疑人定在爱尔兰独立/党人?”

郑元礼接声问道兰斯洛特。

“是的。”

“那么,我猜你们作为本地人,肯定能找到他们的据点吧。”

“那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归你管了,东方人,我们会把剩下的事情搞定的。”

郑元礼不置可否,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把恶人绳之以法,而是为了亲手把恶人绳之以法。这两者之间有着微妙的差别,但是眼下对方想要独自去找那些爱尔兰人,这是郑元礼并不认可的。

虽然如此,他也不急于提出自己想要参与的愿望。因为,他知道,这样精密组织的犯罪。这些爱尔兰人到现在还没有发表任何的犯罪声明,说明一件事情,他们还有后续的打算。

作为有后续犯罪打算的组织,在开始了第一第二轮犯罪之后,并不太可能继续留在旧有的据点等着执法者前来捉拿。

狡兔三窟这个成语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应该都是成立。所以,郑元礼猜测他们不太可能在旧有的据点找到犯罪嫌疑人。

“那好的,后续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

郑元礼说道,这话说出口就有着想要告别的意味。

“等一下,诺曼。”

露娜拿出了手机。

“我们交换一下电话号码吧,你在伦敦也许会需要我们帮助呢。”

“恩。”

郑元礼知道,露娜这么说无非是出于贵族的自尊心,也知道,他们的调查很快就会碰壁。但是,今晚他已经得出了需要的结论了。

爆炸案的嫌疑犯是爱尔兰独立/党。

“时候不早了,诺曼先生,你住在哪边要不要我们顺路送您一程,我们的车子就停在不远的街口处。你知道,这个天气实在太冷了。”

郑元礼摇了摇头。

“不了,我想我还是可以自己打出租车回去的。”

说罢向他们兄妹俩摆了摆说,一个人往街角走去。

——

“哥,你怎么看。”

“我看,他应该打不到车的。”

“我看也是,伦敦的出租车到了九点以后就要定了。”

“亚洲人真是害羞啊。”

“我看,他是在提防我们。”

“我还以为他是不想给我们添麻烦呢。”

露娜白了兰斯洛特一眼。

“唉,男人啊。Naive(幼稚)!”

“啊?”

露娜的这声叹气搞的兰斯洛特摸不着头脑,是自己说错什么话了,还是刚刚那个自称为诺曼的青年做了什么幼稚的事情让妹妹这么说。

“刚刚我们不是要到他的手机了吗?”

“恩。”

“一会联系霍华德警长办案让他去搜索那些爱尔兰人的据点的时候,顺便让他把这个号码的注册真实姓名查一下。他作为警方是有权限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他就会用真实姓名注册电话。”

“他来英国是跟学者访问团一起来的,其实纵然不调查注册电话,从学校那边着手也可以查到他的名字。只不过,那有点麻烦,你知道我讨厌麻烦。他们东方人最注重集体主义,到了一个群体里,很难用和平时不一样的名字。至少,他会用平时常用的名字注册电话。”

“你为什么对这个中国人这么感兴趣。”

“为了圣杯与荣耀嘛。”

露娜一脸故作认真的说。

“你看上他了吧?”

“你皮痒了吧。”

露娜轻描淡写似的说,兰斯洛特就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有的时候,太好的家教也是一种可怕的束缚。作为兰斯洛特家的第一继承人,一直被当作绅士培养,于是成了从小就一直被一直生活在妹妹淫威之下的弱小哥哥,就像听到了咒语一样及时的停住了他似乎不太适宜的玩笑。

第十六章:医院

十月初四

10:30 巳正

再不多久就该是午时了。郑元礼静静的等在病房外,医生告诉他郭老师应该今天麻药的劲就会过去。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能和他说上话,见他醒来。

早上的时候,本来刘教授和陈教授也要一起来的。但是郑元礼再三说,前两天辛苦了几位教授了,应该轮到他看护了,再说自己本来就是郭老师的学生。等郭老师醒来是应该的。

几位老教授本来就已经不太想再去看望郭沫如了,听到郑元礼这么说似乎就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样。陈教授率先开口表态,小郑还是有良心的,前两天是我们错怪他了。刘教授则是铁青着脸,本来就该他去,我跟他一起去。

但是郑元礼表示,谁都不用和他一起去,只要他自己去就成了。在这样的几次三番的坚持下,最后郑元礼自己一个人来了医院在病房外面等待着郭老师睡醒。

如果时间不差的话,郭老师醒了不久,今晚师娘就会到了。郑元礼看着窗外今天,天气昏昏沉沉的。他按照流日节气比照英国的风水地气去计算,今日下雪的可能性很大。当然,卫星云图…也这么说。所以,能算到下雪这一点,在当代,不晓得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科技能做到越来越多过去只有术法才能做到的事情,所以术法的价值就比过去越来越少了。这也是郑元礼会选择成为学者的原因,既然天演录的事情在父亲那辈结束了。该拿到的拿到了,他就再也不想踏足卜命师的世界,未来只想和一家人安安稳稳的生活。

如果,可能的话,偶尔用做卜命师的所学帮助一下像老师这样的人们,那也就不枉自己的所学。

如此思考着,郑元礼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时不时的把手撑在窗台上。他不太愿意进到病房的里面,大多数的时候郑元礼总是冷静的仿佛不是在这个世界中的人。

只有在病房时,他才被拉回到了这个人世。他,承认,他害怕死亡,他害怕与亲近的,有恩于自己的人们分离。他也害怕这份感受会无止尽的蔓延开来,所以他只好在走廊里走动。

“郭先生已经醒来了。”

“好的。”

微胖的黑人女护工打开病房的门对走廊里的郑元礼说道,郑元礼听到后故做冷静的答了两个字。

他推开了门进入了病房之内,走到了老师的病床前。看到郭沫如老师微微的睁开双眼,似乎是麻药的力量刚刚过去,还有些迷离,但是眼底透着的生气说明着他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郑元礼轻轻的抓了一下郭沫如的手。

“郭老师。”

“无异。”

在郭老师的眼里郑元礼是化名郑无异的年轻学者。

“那…那个孩子呢?”

郭沫如的意识有些混沌,说起话来,自然有些吃力。

“他没有事情,您放心吧。”

听到这句话后,刚刚醒来的郭老师似乎安心了许多,脸上微笑了一下,然后脸上抽绪了一阵,咬了咬牙。他的右腿抽了一下。

大概是感觉到伤口的疼痛了。

郑元礼看在眼里,不知道说什么。

郭沫如知道自己的右腿没了,不知道说什么。

输液管,滴答滴答。

窗外的风声,呼呼而过。

“这个吊瓶快输完了,我去叫护士。”

郑元礼想来想去,想了句话。

“恩。”

郑元礼缓步走出了病房,来到了走廊,向刚刚的黑人护工打了招呼,要她去换输液瓶。就在这时候,郑元礼的手机响了。

郑元礼从衣服口袋中掏出

“hi~中国人。”(hi~Chinese)

是个清亮的女声用英文打给他的,郑元礼反应了一会,不出所料应该是露娜,毫无疑问。露娜对于爱尔兰独立/党的调查,查无所获。他们现在去到的地点,应该已经人去楼空了。

但是,如果人去楼空,那么就可以进一步确认一件事。

犯罪嫌疑人的嫌疑,已经更大了。基本上可以确认就是这些人了。但是,这也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

这些人现在要进行的下一轮的恐怖袭击,会在哪里呢?线索,露娜即将带给他。

“是否有什么线索。”

郑元礼试探性的提问,他知道十有八九已经人去楼空,但是人去楼空的屋子之中也必然留有痕迹。

“我们按照你提供的线索,和之前的猜想把目标暂时的锁定在爱尔兰独立党人身上。于是,我昨夜就叫英国伦敦警方的助手。哦,对了,我还有一个身份是伦敦警方的咨询侦探。”

“你吗?”

郑元礼反问的语气说道,竟然真的有咨询侦探这种岗位存在倒是真的让郑元礼感到惊讶。不过,怎么看露娜都不太够资格呢。

“你什么意思。”

“我为您的年轻有为感到震惊。”

“当然,这个岗位是我自己定义的。毕竟,很多的案件伦敦的警方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解决不了的时候就会向魔术师请教。这个惯例,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了。”

“所以,你想说,福尔摩斯的咨询侦探职业是以你们这些在伦敦的魔术师们为原型的吗?”

“话也不能这么说,我也不知道柯南道尔当时写福尔摩斯时候是怎么取材的,毕竟是两百年前的事情了。不过,我确实觉得咨询侦探这个名字蛮好听的。”

“那个,我们还是接着说回这个案件吧。我亲爱的福尔摩斯女士,您一定在现场发现了至关重要的线索。”

“恩,如果一间空屋能算至关重要的线索的话,我想是的。不过,我那不争气的哥哥在现场采集了许多的灰尘。”

“室内的灰尘有百分之60以上的含量是皮肤的碎末,我不怀疑其中的咒术效果。但是,这样的效果可能微乎其微。而且,杂质太多,不够纯粹。”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哥哥在采集灰尘的时候,我连理都没有理他。毕竟要从那样的灰尘中提炼处和一个人的联系,实在太费力了,地毯式的搜查都会比这有效果。”

不能不承认,露娜在这个问题上和郑元礼的观点是一致的。

第十七章:露娜的调查

“所以,作为一个占星术师,我想你一定会考虑从人的方面入手了。”

“是的,当然,就算人去楼空了,人际关系怎么可能断绝呢。刚刚撤离的迹象更说明了他们的可疑,我立刻让我的助手警长去调查了房主的信息。”

“我相信这样大的案件面前伦敦警方的办事效率一定很高,实际上全世界的警方在重大案件来临时在能付出体能的时候,效率都特别的高。但是,至于脑力劳动就因人因情况而定了。”

“恩,我开始欣赏你了,郑无异先生。”

“额,你调查了我的名字。”

“是啊。”

“真是迅速,不过也没什么。”

“恩,这也不是真实的名字,不过至少是更真实的名字。”

“好吧,更接近于真实的合作,总是能让彼此更为真诚一点。”

郑元礼说完这句话,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块口香糖放进自己的口中。

“然后,我的助手很快就找到了房屋的实际拥有人的资料。但是,问题发生了,房屋的实际拥有人此时并不在英国,而是在美国。他名下的几栋房产,从去年底就开始暂时交给了房产经纪公司打理。要联系到房产主本人是不太可能了。”

“那从房产经纪公司那边肯定可以查到承租人信息啊。”

“查到了,而且我们也联系到了。”

“为什么你不直接告诉我这个。”

“因为,毕竟线索得来不易,我希望你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得来不易。”

郑元礼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头。他大概有点明白露娜的哥哥的感受了。

“那这位承租人,你们联系到之后联系,我猜猜看,他又转租给别人了。”

“是的。”

“我再猜猜看,这位承租人,应该是上午你刚刚和他谈过吧。”

“没错。”

“然后,你分析了他的星轨,知道这个人的应该是没有参与什么恐怖袭击,就是老老实实的当了二房东。毕竟,在英国这个城市生活压力也很大,当个二房东也没什么稀奇的。”

“恩,没有错。”

“接着,你就顺着往下查,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他租给的房客虽然不住了,我猜猜,可能是从上个月就不住了。但是,房租一直在付给他。”

“完全正确。”

“他们会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如果让英国警方发觉他们悄悄换了地方,那么这种极端政组织会立刻引来注意。他们如果真的想要有大动作的话,引来注意恰恰是他们最不想要的。所以,你的结论就是要告诉我,你唯一找到的线索就是,你只找到了一个名字,而且这个名字还不一定是真的。不是吗,毕竟他们是恐怖分子。”

“恩,也不完全是啦。”

郑元礼把用磨牙狠狠的咬了两下刚才放进嘴里的口香糖,他开始认真的思索。

“一定,还有邻居,有向邻居取证,他们搬走或者不再进出的具体时间,还有这间屋子里进出人的具体数量,掌握了这些特征之后再向周围的便利店,餐厅打探他们的消息。”

“是的。”

“那请告诉我,你调查的具体结果。”

“哎呀,我正要说,真急躁。”

“啊,抱歉,我一思考起来有时候就刹不住车。”

“切。”

“最后,我的助手们。”

“你是说,伦敦的警察先生们吗?”

郑元礼打断道。

“是的。”

露娜说话的语气中已经能听出了被拆台的不悦。

“根据他们邻居家的证词表明,这一家一共住有五个人。其中,印象比较深刻的包括你说过的山羊胡子男还有高个子纹身男,此外还有眼镜男、一个女人以及一个壮硕的青年。”

“恩。”

“根据那位二房东的供词,找他租房子的是那个女人。而且是有正当职业的。”

“什么职业呢?”

“这个就不知道了,你要不要来现场看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警察应该已经走了吧。”

“恩,我的助手们都走了。”

“那就去看看吧。”

“一会,我让我哥去接你。”

“那麻烦你们了。对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一下。”

“什么问题。”

“既然英国警方早就注意到这种危险的组织的存在,为什么不早点把他们消灭掉。”

“他们还没犯罪,就只能稍加注意而已。再说,现在伦敦的犯罪率其实挺高的,他们只是警察要管的诸多事情其中之一。他们没真的犯罪,谁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即使,他们真的犯罪了,也要按照英国的法律也要讲究适当的证据才能把他们绳之以法,这些必须得是普通人都能信服的证据才可以。不能是靠你我都知道的那个世界的规则。”

“这些我都是知道的,我也只是希望他们得到法律应有的适当的审判而已。这样对于所有的受难者都是一个公道。”

“恩,谢谢你。”

“这有什么可谢的呢。一会见。”

说完,郑元礼就挂了电话。

郑元礼作为一个卜命师,他知道的阴阳之理并不能作为逮捕犯人的证据,而要逮捕犯人必须要证据证物。

不然间,甚至可能出现,即使抓住了犯人,也无法将之量刑的尴尬情况。不过,现代的刑侦手段在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取证的苦难,凡走过必留痕。

只要能够找到犯人,取证是警方的事情。

何况,眼下犯人应该还有至少一处目标准备袭击,为此郑元礼相信只要能在犯人下一次犯罪之前找到犯人就能找到他们还没来得及引爆的犯罪工具。

从而也可以间接逼迫犯人认罪。

如此思考着,郑元礼进到了郭老师的病房之中,郭老师正半眯着眼睛,感觉到郑元礼从屋子外面进来把眼睛睁了开来。

“老师,我刚刚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有些晚了。”

“恩,没事的,你也没必要总在这里陪着我。”

“老师,你说什么呢。不过,一会伦敦警察那边要我配合去录个口供,这次的犯人就快要抓到了。”

说话间,郑元礼从病床边的塑料袋子里拿出一个橘子开始剥了起来。

“恩,抓住了就好。抓住了就好…”

说到最后一个好字的时候,郭老师又是一咬牙。郭老师能醒过来,就是麻药的劲头已经过了,现在面对的疼是两个方面的,除去了身体,还有精神。

谁,能轻易接受自己以后都是个残废呢?

第十八章:师生

郑元礼把剥好的橘子递给了郭老师,郭老师接过了橘子,放进了嘴里。咬了一口。

可能是太酸,也可能是脚疼,把脸孔整个皱到了一起。

郑元礼也拿了一瓣橘子咬了一口,橘汁在口腔中炸开,味蕾的两侧因感受到酸,郑元礼的五官也和郭老师一样紧紧的皱到了一起。

两人互相对视着。

不禁笑了。

似乎,这一笑,忘记了彼此是在医院,也忘记了这是在异国他乡,更忘记了刚刚经历了生死劫难。

郭老师过了一会五官舒缓开来,对郑元礼开口说道。

“你这小子和我认识有6年了吧,我记得你当初入学的时候分数当时是全市拔尖的,明明可以有更好的去处。要是出国,或者去北京都是有更好的学校的,可是你能跟我说说为什么非得留再天津吗?”

“因为,天津人恋家呗。”

郑元礼说了一半的真相,另一半他没说。因为他的学业,不可能有未来,纵然再怎么努力。

“你恋家我是知道的,你上学那会,多招女孩子喜欢啊。连老师们都知道,可是你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回家。每次的理由都是要去接弟弟,你知道你们这个年纪的,家里有兄弟的可不多啊。”

“那自然更要珍惜啊。”

“哈,你家弟弟有你这样的兄长倒也真是福分。”

“怎么敢当呢。对了,师母今晚就会过来了。

郭沫如似乎发觉郑元礼聊到自己家里的话题时候,总是聊的很少,但是眼里却总是格外温柔。看来,是有着什么难言之隐一般,不然也不会故意岔开话题。

“恩,又要给她添麻烦了。”

郑元礼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他的心里从来没有过男女之情。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情。虽然他有一个未婚妻,不过上一次见面还是在十年之前的事情。

按照卜命师的习俗,过完今年也就是二十四岁,他就要和女方互相交换真名并结为正式夫妻。之所以,选择二十四岁,是因为十二年是一个轮回,在过去的时代也有过以十二岁作为结婚的年龄,不过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改为以第二个轮回为婚期。

但是,即使是郑元礼也知道,婚约与爱情还是有区别的。

“元礼啊,有天,你也会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如果,那天到来的时候,你也会给她添很多麻烦吧。”

郑元礼点了点头。

“你知道,我为什么欣赏你吗,因为你跟我真的很像。你和我是一类人,只是在追求真相,什么都没有在思考。这个年头,谁会去学物理啊,基础物理就是基础研究,能学出头的人万中无一。尤其在现在这个大环境下。可是,你啊,你心里就只是有一颗赤子之心,你是真的想知道真相。所以,我喜欢你这个学生。看到你的求知欲,就像我自己一样。本来,你作为入学时候的第一名成绩,你是该去新生代表发言的。但是,你那天找到教务处,正好我也在,几经推脱以自己并把新生代表发言的机会让给了王婉晴。”

郑元礼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我那时候,就知道,你这小子不爱出风头,就是单纯的想要求知。成绩好,不过是求知的附属产品罢了。”

“老师,不是那样的,我记得我当时是说,我是不好意思面对太多人讲话。”

“傻小子,你骗得过别人,骗得过我吗。就凭你在爆炸发生时那份果敢,你面对人群能不好意思吗。你就是不想锋芒太露,想安安心心做研究罢了。”

“郭老师。”

“唉,又说多了,主要是身上一疼,就刺激脑子活动比较快。回忆起过去的事情,说的太多了。”

“您还是得好好休息。”

“对了,我估计,我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中国了,本来过几天要回国,下半学期啊。有天体物理的选修课,是我讲的。你知道,这门课从来都是爆满。”

“是的。”

“别的教授都太忙,讲师水平又不够,你替我去代一学期课吧。”

“老师,可是,我一个学生。”

郑元礼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只是他总觉得似乎帮老师这个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郑元礼一时也并想不到合适的拒绝理由,何况他要如何拒绝受伤的恩师呢,更何况他的恩师让他代课是变相的想提拔他。

虽然,这种提拔对于身为卜命师的郑元礼的用处并不大。

“你都是研究生了,还是保送的研究生。而且还是拿奖学金的研究生。而且,别忘了,你可是参与到中国的国际项目中的研究生。你已经具备很高的学术水平了。”

“恩,老师,我答应你。”

“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往年的课件都在我办公室的第一个抽屉里。那个抽屉,没有锁,你回学校以后直接打开整理一下。以你的能力,绝对可以把这门课讲好的。”

“谢谢您。”

“傻孩子,是我谢谢你啊。老师什么都清楚。”

就在此时,郑元礼的电话响了。郑元礼从口袋中拿出电话,看了一眼,是露娜打来的。

“老师,是警察,我先去协助办案了。”

“快去吧。”

郑元礼出打开门,走到走到看到了刚刚帮郭沫如老师换点滴的那个护工。他走了过去,从自己口袋中掏出20英镑。

不露声色的塞进了护工手里。

小声的在黑人护工耳边说。

“帮我照顾好他。”(take good care of him.)

黑人护工转过头,看了郑元礼一样向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

示意让他放心。

然后,郑元礼就穿过了走廊,穿过了花圃。

阴沉沉的天空下面,有一辆印着hello kitty的mini cooper.

他们为什么开印着hello kitty的mini cooper…

开车的露娜似乎看到了缓步穿过花圃的郑元礼,她打开车门下了车。一般喜欢安静的英国人,是不太可能用按喇叭的方式来示意别人自己在这里。而是更多的采用一种视觉的方式来招呼对方。

而今天的露娜从视觉上来看,确实也比起昨日要礼貌得多了。她穿着冬日得白色厚风衣,配上一条Burberry的围巾,帽子是毛茸茸的UGG。这样的穿着让露娜的身姿在乌云之下显得更加娇小可爱,就像亚瑟王传说中的湖中仙子一样。

第十九章:仰望星空

“hi~郑无异”

郑无异的异字卷舌音并没有那么不流利,这和一般英国人叫中国人的名字的违和感不一样。会让人几乎感觉露娜下一句就要以中文和郑无异沟通了一样。当然,错觉毕竟是错觉。

“时间不太早了,要不要我们先去吃个午餐,然后再去到black bird区。”

郑元礼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时间已经到了11:15,现在去吃午餐的话,算上路上的时间确实也是刚好的。

于是,他点了点头。

因为这个mini cooper虽然是双排四座的,但是只有双门,只能分先后上。郑元礼出于礼貌,稍等了片刻,想看下露娜会不会把座椅扳倒让自己坐在后座,还是她打算自己坐在后座。

关于这间民俗,他是不了解的。

就是等了这会的功夫,兰斯洛特从右边的驾驶座的下来了。

“这是我妹妹的车。”

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打开了车门,把副驾驶的椅子往前扳倒。这样人就可以坐到后排了。然后对郑元礼礼貌的说了一句。

“请吧。”

“谢谢。”

“不客气。”

郑元礼翻身坐到了车子的后座。

兰斯洛特在郑元礼坐到后座之后把椅子扳直,这样露娜就可以坐到她的副驾驶位置上了。

郑元礼坐上了车子,发现车里从车套,到车内各种摆件吊饰都是hello kitty。甚至还有一个可能是来自日本的hello kitty的交通平安御守。

露娜坐到了车子上,回头对郑元礼说。

“怎么样,我的hello kitty号。这可是专门为了接你选的车啊。”

“你还有别的什么号吗?”

“还有,阿童木号、狮子王号、皮卡丘号、水兵月号、数码宝贝号。”

两人正说话间,兰斯洛特打开了另一边的车门坐到了驾驶位上回头向郑元礼礼貌的点头微笑,开始发动汽车。

“那个,那为什么接我要选hello kitty号。”

“因为你看起来心事重重的,选hello kitty号看起来能让气氛更欢乐一些。”

兰斯洛特在一旁看了露娜一眼,露娜瞪了兰斯洛特一眼。

兰斯洛特老老实实的把目光聚在反光镜开始倒车。

“对了,你还没有尝过英国的好吃的吧,我带你去尝尝看。”

“额…英国有好吃的吗。”

“当然了!”

郑元礼记得他看过一档英国人拍的综艺节目,叫做《我们英国人会做饭》。恩…大概就是英国人在创意料理与黑暗料理得边缘垂死挣扎的一个美食节目吧。

郑元礼不在吭声,只是用沉默表示了顺从。

车子缓缓开往泰晤士河的岸区。

“今天,我要带你吃的餐厅比起一般的米其林餐厅要棒多了。”

郑元礼对于这个棒,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人和人之间对棒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定义。尤其是对于吃的,单是中国菜,就因为众口难调分了八大菜系。他很难想象异国友人露娜眼中的棒,是什么概念呢。

“那个,是炸鱼薯条吗?”

“那都是那些外地游客吃的,太无趣了。我要带你吃我们伦敦本地少数人才知道的东西。”

很好,问题走向了更加的极端化,这代表要去的餐厅已经脱离伦敦大多数人的口味了。

“那是什么。”

“去了你就知道了。”

记得,当英国人这么和你说时,十有八九,不是好事。

“好的。”

郑元礼礼貌的答应道。

Hello kitty号小小的车型从容的穿过了拥挤的伦敦交通,最终在河岸边的一处停车场停下。Mini cooper停在了岸边的一处停车场。

三人依次下了车。

昏昏沉沉的天空,依稀有几只海鸥在低空盘旋。

海鸥的下面,有一家破烂烂的独立木屋。

老汤姆派店。

很好,郑元礼不会问的,这兄妹俩毫无疑问是要带他来这家店吃。

吃什么用什么,都是修行,他不会有太多意见的。好坏都是修行,这是郑元礼的人生信条。既然,到了眼前了,他也没必要问太多了。

“你看,我们到了。”

露娜指着那个小木屋说道。

“恩,这里风景很不错。”

郑元礼回答道。

“试试看吧,其实,还是蛮有特色的。”

兰斯洛特小声的在郑元礼耳边说道。

郑元礼对于这样善意的提醒点头,回应。

露娜,走在最前面,步下了台阶,到了岸边上,先到了小木屋的门口,回头等着她的哥哥还有郑元礼。

这时候,她倒是很安静了一阵。风吹过了她的金色的刘海,似乎能闻到英吉利海峡的盐味。

郑元礼出于本能的看了一下手表。

时间已经是。

12:00了,午正。

真是吃午餐的绝佳时间,不论吃什么主人毕竟热情好客,他想他还是从了吧。

郑元礼跟在兰斯洛特身后到了店外,兰斯洛特先推开门并扶住门等着郑元礼进入,才把门松开。

木门随着兰斯洛特的手的松开,回归了原位,嘎吱嘎吱的还晃悠了两下。

这是一家派店。

恩。

是一家快餐式的派店。

派这种食品,对于中国人来说,就相当于馅饼。只不过,西方人是拿面包烘烤的,中国人的馅饼大多是烙的…所以,在表皮上西方人的派的味道,会更清淡一些。

“老板。”

“哦,露娜,小天使,你来了。”

有些发福的老板娘,看起来已经满头白发了,但是从她的身材还是依稀能看出老板娘年轻时可能曾经美艳动人过。很明显,她不是老汤姆本人,毕竟很难想象,一个美丽的妙龄女子要叫做汤姆。

那大多是士兵,或者船夫的名字。

“恩,露西阿姨,我还带了朋友来,想要尝尝看您的仰望星空派。”

“哈,一定不会让你的朋友失望的。”

郑元礼环顾了一下房间内的装潢,屋子内部是模仿船坞的装修风格。桌子椅子都是采用的木质结构。墙上的海报,有牛肉派和金枪鱼派,但是并没有见到什么露娜提到的仰望星空派。

“什么是仰望星空派?”

“你不觉得名字很好听吗。”

“是很好听,可是,是什么啊。”

“一会你就知道了。”

“为什么没有出现在海报,或者菜单上。”

“因为,这是私房菜。只有熟客,比如我来了,才能吃到。”

露娜说的时候,很骄傲。

(想看到实物的仰望星空派,可以百度。你会开启新世界的大门。。。)

第二十章:Black bird

不一会,仰望星空派就被做好了。兰斯洛特将冒着热气的仰望星空派,端到了郑元礼的面前。

所谓的仰望星空派呢。

就是…

把沙丁鱼一排排的摆在派中,鱼头和鱼尾露出来。

鱼头是朝上的,沙丁鱼是没有眼睑的,所以它自然死死的盯着上方。

这只仰望星空派有三只沙丁鱼,可能是老板刻意按照人头放的。

郑元礼看到那只沙丁鱼死死的盯着自己,就像死不瞑目一样。不由得觉得,要不还是叫它死不瞑目派比较合适。

或许,正常人会在星空下吃这种料理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原因,灯光比较暗,看不太清楚,这样不太容易看得到沙丁鱼那死不瞑目的眼神。总之,不会是有人因为和恋人一起仰望星空,所以非要吃这么一种美食的。

老板娘露西,很热情的走到三人的桌子前,帮郑元礼分了他应得的那一块。

“试试看,你会喜欢的。”

老板娘殷切的看着他,露娜也一脸期待的盯着他,兰斯洛特不说话已经默默的拿起了刀叉开始吃饭了。

郑元礼轻轻的拿起了刀子和叉子,切下了面包皮的那一块,放入了嘴中。没有多好吃,也没有多难吃,就是普通的干面包。

“恩,很好吃。”

郑元礼尬笑着回应道。

“你看,我就说过露西阿姨的派是世界上最棒的。”

“恩,多亏了有你们支持,我才能一直把这店坚持下来。”

郑元礼从露西的话里似乎听出了一些什么,似乎这家店手艺这么差还能维持不倒闭,背后也是有着故事的。

所以,他盯着那只沙丁鱼盯了一会。

“露西,在我们中国,吃鱼头鱼尾特别不吉利。我可不可以不吃鱼头啊。”

“那个鱼头本来就是不用吃的啊。”

郑元礼心中感到万幸。

然后,他把鱼头鱼尾默默切掉,心里悄悄为这只死不瞑目的沙丁鱼祈福了一下。就竭尽所能的把盘中的仰望星空派吃掉了。

吃过之后,为了去掉嘴里的腥味,他喝了一口柠檬水。

从风衣之中,拿出了三块口香糖,自己打开包装纸,放入嘴中一块。一块递给,已经吃好的兰斯洛特。最后一块放在桌子上,让露娜看到。

兰斯洛特接过口香糖,点头表示感谢。

他拿到口香糖的时候,郑元礼第一次见到这个英国的绅士脸上的微笑露出了整齐的牙齿。

看来,他也觉得太腥了。

“多谢款待了。”

郑元礼小声念道把自己的那份小费放到了盘子下面。不过,一般这种动作除非刻意用魔术一样的手段,但是做老板的都会注意到。

不一会,露西也用餐完完毕,三人就依次起身。

临行前,老板娘很热情对三个人告别。甚至还跟露娜做了个拥抱才走,不难看出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走出了店外,外面的风有点大。郑元礼还是习惯的看看手表。

12:45。感觉,时间上要抓点紧了。不过好在,开车的不是自己,一会可以在到调查现场之前,在hello kitty号上眯上一会。

“怎么样,你觉得。”

露西问郑元礼。

“恩,挺不错的。”

“真的吗?”

“真的。”

“东方人真是虚伪啊。”

郑元礼不说话了,此时说什么都不是太合适。虽然,他说的是善意的谎言,可是他确实说了谎,不过他也看出来了,露娜是有心善意在照顾露西的生意。拆穿这样的善意,是不好的。

所以,虚伪就虚伪吧。

兰斯洛特听见妹妹说郑元礼虚伪,回头看了他一眼吐了吐舌头,耸了耸肩。颇有点,哥们,别往心里去的意思。

郑元礼很会意的,也耸了耸肩,表示确实没往心里去。

三个人,回到粉嫩的hello kitty号上。

车子开始沿着河岸前行,小小的车子在中午时分显得特别敏捷。

经过名为London eye的巨大摩天轮时候,郑元礼抬头看了一眼。他想起,好像自己的家乡天津也要修一个Tianjin eye的摩天轮…

相比较之下。。。还是London eye好看的多了。

露娜似乎经过London eye的时候也抬头看了一阵子。甚至,车子渐渐驶过London eye的时候,她一直回头盯着后方的摩天轮看了好久。

看来她是真的很喜欢摩天轮啊。

经过了London eye,车子里的谁也没有说话的欲望,大家都很默契的保持着安静。郑元礼就把耳机戴上了。

这一首歌是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

车子缓缓的停下,郑元礼失速的作用力,让他知道已经抵达了目的地,他逐渐睁开了眼睛从悠远的梦中,自己的内景接近于阴与阳的交割之间回到了现实之中。

在前排的露娜伸了个懒腰,看来刚刚她已经睡的很沉了。

郑元礼摘下了耳机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时间是13:30,看来并没有堵车,一路上的交通很迅速,这里也不算太远。

这时候飞机的轰鸣声从远处逐渐传来,他从车子的挡风玻璃往外看。发现一架飞机由小到大,似乎正在盘旋,准备降落。

“你们没有人跟我说过这里离机场这么近啊。”

郑元礼问到。

“你现在知道了。”

“恩。”

离机场近并且能够听到噪音,代表主人已经拿到过补偿金,但是因为土地仍然是属于他个人的,所以他可以拿着这笔钱换一个地方生活。英国的补偿金很高。

Black bird地区,bird原来就是寓意着机场的意思。

Black呢,大概就是寓意着这里现在是贫民区,因为拿到了补偿金的人,是不会愿意再继续住在这种地方的。所以他们的第一选择是,把房子租出去。然后自己搬到别的地方去生活。

这些爱尔兰独立党人会选择在贫民窟生活,是为了遮人耳目吗?

贫困和极端主义往往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因为他们住在贫民区他们就是极端主义分子,但是极端主义分子的眼界往往很窄小。通常在生活和事业上难以有所突破,有大作为,从而更加的仇恨社会。这样的螺旋叠加,就把世界上一个个的贫民窟化成人间饿鬼道,催生出罪恶的种子。

当然,伦敦的贫民区,要比南美的贫民区看起来好太多了。至少,他们只是面对噪音公害,加上治安差一些罢了。

第二十一章:万物皆有裂痕

随着飞机渐渐飞远,发动机的轰鸣声也随之远去。

三人分别下了车。

虽然这里偶尔有飞机飞过,但是周围的环境看起来只是偏僻了一些,放眼过去要是购物的话应该不是很方便。

周围的房屋和房屋之间挨的并不是很紧凑。这样的环境,邻里之间的相互了解并不能算是很深。

兰斯洛特指了指一旁的不远处的红色砖瓦房联体屋。

郑远礼意识到,其中的一处应该就是之前爱尔兰独立党人们承租的房屋,从外围看那是一栋三层的联体屋,最上面一层应该是阁楼。通常这样多人混住为公寓的联体屋,连阁楼也是要住人的。

联体屋的概念是结构对称的两栋房子。

可能因为英国常年阴雨,所以英国人大多不太计较房屋的朝向阴阳,只是单纯的计较房屋的结构。这样的两栋房子,中间被一面墙分开,左右两边住了完全不同的两户人家。

“隔壁的邻居你们询问过了吗?”

“问是当然问过了,但是他们与邻居的交往并不深入。”

露娜在一旁踢了一个石头子,答道。

“我要是打算搞这么大事情的话,我当然也不会和邻居交往太深的。”

“但是毕竟他们在这个地方住了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时间足够邻居偶然间把这间屋子的人认个遍了。”

郑元礼点了点头,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口香糖,又找了找好像是最后一块了。

露娜看到他拿口香糖出来,伸手找他要。

“这是最后一块了。”

“我觉得你应该会是个绅士的。”

在一旁的兰斯洛特摇了摇头,被露娜看见了,她撇了他一眼没理他。

郑元礼在犹豫不决之下,还是把最后一块口香糖递给了露娜。

他想着,在这样的区域会不太好购物。

一会,在向嫌犯的邻居打听线索的时候,顺便要还要问一下关于去哪里购物的事情。

露娜把口香糖放进了嘴里,她咬了几口。

“竟然是加强薄荷味的,太呛了。”

“那你想怎么样。”

“我觉得,草莓味道的会更好吃一些,下次请买草莓味的。”

郑元礼在心里默默念,但愿没有下一次。

“好的。”

兰斯洛特依旧是不发一言的朝着郑元礼看了一眼,撇了撇嘴。郑元礼倒是觉得他们这样得兄妹相处方式颇为有趣,不由得回以微笑。

三个人绕过篱笆桩子,到了联体屋的正门。

因为采光不好另外阴天的原因,虽然是白天,另一户住了人的人家的客厅里开着灯但拉着窗帘。

窗帘的颜色是藏蓝色的,这样较深的颜色是看不清屋子里的人在做什么的。虽然窗帘中间有缝隙,但是这样的缝隙走到近前才能偷窥到屋内人的举动。

这样的举动,似乎对于三个人来说都是没有必要的。所以,他们只要知道邻居家有人就够了。

这样,一会前去询问情况的时候,也会方便很多。

兰斯洛特先打开了外围的篱笆门,他走在最前面,进入到了小院子当中。郑元礼紧随其后,露娜则是跟在最后面。

露娜边走着边用口香糖吹出了一个泡泡。

院子和联体屋一样,也是被一分为二的。院子因为没人打理,已经有些杂乱了。

但是,由于季节的原因虽然杂草长了一些,但是因为是冬天长得并不茂盛。院子里的枯叶,没有人打扫,可见,他们要么是压根就很不爱干净要么是至少在叶子开始落下前就已经离开了。

但,明显租户不爱惜院子的说法似乎有些不太正确。因为,在院子当中,有着一组瓷娃娃。

仔细看下的话,是小红帽的瓷娃娃和大灰狼的瓷娃娃。

英国人通常会拿瓷娃娃来装饰庭院,这组瓷娃娃颇有些精致,明显不太像是房东留下的。谁会把精致的摆设留给租客呢,毕竟那缺少实用性,唯一的用处就是增加生活的趣味性罢了。

扮成外婆的大灰狼已经倒在了一旁,这应该不会是风吹的。那么可能是小孩子的恶作剧吗?

如果是小孩子的恶作剧的话,那么必然也会把小红帽推倒。因为,撇开人性攻击弱者的本性不说,至少小红帽的瓷娃娃要比大灰狼容易推倒。

郑元礼走上前去认真的看了一下小红帽旁的泥土,并没有凹痕。再走到了大灰狼的面前,仔细看了一眼,发觉突出的大灰狼的嘴巴的部分碎裂掉了。

仔细找的话,现场会有几片碎片。

关于看来,初步猜测,这组瓷娃娃可能是某人的心爱之物。但是,关于是否带走他们,在他们走之前可能起了争执。

应该是那个女子的心爱之物吧?

剩下的四人都是男士,很难想象他们会把瓷娃娃视作心爱之物,尤其是租来的房子。纵然,有人会说房子是租来的,但是生活不是。在与来自不同家庭的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时候,还能保持这样的生活态度,那是需要极好的心理素质的。

暂时做一个小小的假设,之前一直都是那个女子在打扫照料这个庭院。从她会给这个庭院配上瓷娃娃就可以看得出来,她是一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在临走的时候,或许她还是坚持要带走这个瓷娃娃。

但是,新搬的住宅可能并不大。这两个瓷娃娃很大很占地方,被同伴视作累赘了。

但是,她还是执着于这两个瓷娃娃。

为什么会执着呢?

因为这是她从家乡带来的吗?

又或许是女孩子的某种梦想呢?

这是郑元礼无法从现场断定的,因为涉及到女孩子如此细微的心事,恐怕连女孩子们自己也是猜不透自己的。

但是,可以断定一件行为,那就是这个女孩子出于某种动机,依然坚持要把这对瓷娃娃带走。

这在同伴眼里看来是任性的行为,毕竟他们要从事的是犯罪行为,带上这么两个累赘确实很麻烦。

对于亡命徒来说,只要带上生活的必需品就足够了。

于是,在临走时,女子和她的同伴之间起了争执,同伴选择了最简单直接的方式解决问题。一脚踢碎瓷娃娃。

虽然,瓷娃娃会丧失了价值,并且女子会因此产生情绪的波动,但是事情按照她同伴的计划的方向走了。

到此,还可以再断定一件事。

女子的同伴,并不尊重这个女子,至少其中有人不尊重。

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佛洛伊德发现有一种受辱关系是越不被尊重越依赖对方。但是,这种关系,毕竟只是一种病态是这个女子对于其中某一人的。

万物皆有裂痕。

从眼前的线索,他几乎已经能断定,他们的调查一定遗漏了太多只有他才能看到的细节。

第二十二章:广告单

“你发现什么了吗?”

露娜咬着口香糖问着盯着地上的瓷娃娃发着呆的郑元礼。

“还不敢断定,咱们去屋子里面看看吧。”

“你肯定发现什么了,快说来听听。”

“我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毕竟眼下还没有足够的证据。”

“切,是依靠东方的术法吗?”

“其实,东方的术法也就是阴阳之理,说到底也是一种哲学。可以用在万事万物上,所以如果说看穿表面的阳背后隐藏的阴就是一种术法的话,那我想我就是在使用术法。”

“哼,我并不无法找到你的具体星宿是哪一颗,但是我能感觉得到你的星星上有一股巨大的引力。”

“从天体物理的角度来说,引力是因为质量导致的空间扭曲。”

“天体物理我也懂的,毕竟现代的占星术师,是不能不去研究宇宙学的。你要知道,你的命运时刻被宇宙中的某颗星牵引着,那颗星就是你的本命星。我们占星术师的能力就是观测天上群星的相互牵引以及运行轨迹。来预测人和人之间的命运纠葛。”

“哈,要不是我们是同业的话,我还真是想让你看看我的本命星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你们东方不是也有一些古老的奥秘吗,似乎也是极为接近于本命星的这种说法。”

郑元礼浅笑着把手指放在自己的唇间,示意禁言。

“奥秘可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的哟。”

“切。我有问过你吗。”

露娜气鼓鼓的说道。

兰斯洛特走到前方,他从衣服衣服口袋中掏出了一串钥匙。

“这门钥匙是哪里来的?”

郑元礼问到。

“这是二房东给的,他很配合警方。”

虽然不知道,英国的法律是如何的,但是自己租出去的房子里出现了这种极端分子,任谁也都会积极的配合警方吧。

兰斯洛特打开了白色的木质房门,不难猜出上次调查之后应该是兰斯洛特把门锁上的。为圣诞节准备的榭寄生被挂在房门前。

这也是装饰,而且是为了今年的圣诞节做的准备,由此可见这间屋子的女士之前曾经准备留在这里过圣诞节。

关于榭寄生的传说有很多,有美好的,也有不美好的。但,总之,它是圣诞节的重要的装饰之一。

这就代表了一件事情,这伙人进行这次恐怖袭击要么是在之前一直没有告诉这位女士要么是仓促间决定的。

如果是一直没有告诉这位女士,那么必然是因为主谋觉得,没有告诉她的必要。可能在这个计划中,她只是一个工具的作用。

很好。

她,一定会为自己留下更多线索的。郑元礼如此思索道。

进入门庭之后,整个大厅一片阴暗。

兰斯洛特打开了电灯。

纵然如此,功率不足的电灯也还是让房间显得有点昏暗,不过已经足够可以看得清房间内的情景了。

房间内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连电视都没有。

想来也是,会在这个区租房子的人,都处在伦敦社会底层,房东本人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大概租房子的时候就是家徒四壁。二房东的目的更单纯,只是为了过一道手,赚上一笔钱。所以,更不会画蛇添足的在这栋房子里添上什么适宜的家具。

如果需要的话,让房客自己安排自己想办法就行了,和房东是没有关系的。所以,郑元礼注意到,他看到的房子内部只有简陋的桌椅。这些,大概都是二手市场淘来的。

房间内部还隐隐的透着一股子霉味,这和伦敦常年的阴雨潮湿天气有关系。若是木质结构的家具多了,一旦不常照射太阳,甚至可能在桌椅板凳的上长出蘑菇来。

虽然家具陈旧,但是地板以及墙纸倒用的不能算是最差的。地板用的是板材的,应该是在近几年重新翻修过一遍。

如此看来,房主本人的经济条件还是尚可的。

“之前来的时候,都检查过了,没有留下任何可以找到的信息。当然,若是有有用的信息,我也吩咐了我的助手们不要乱动。”

“恩,您还真是专业,这位女士。”

郑元礼答道。

露娜似乎没有听出话里的玩笑成分。

“那当然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露娜的骄傲溢于言表。

郑元礼仔细的检查木质的桌椅板凳,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妥之处。这间房间中的人们没有装电视,可能是因为英国装电视需要单独的缴纳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昂贵的,所以很多赤贫阶层看电视都会选择去酒吧看。

地板上有多处烫痕,说明有人曾经在客厅抽烟。

但是,如果是后来他们在这个房子内存放炸药还抽烟的话,那么这个人的心是比较宽的。很有可能这个人就是几人之中的领导者。

然后,就是门庭之中的广告郑元礼仔细的翻阅。

“这些我们都看过了,其中倒是有几个写了姓名的邮件。”

恩,即使搬走了,也不可能通知所有旧有的关系,即使告诉了旧有重要关系。商人们,也会想方设法联系到你,把新的广告信息放到你家门缝里。

为了显得客气,通常这上面就会有很多你个人的信息。

“那你们查了么,是真名字吗?”

“很遗憾,我的助手查过了,他们足够小心,在购物办理会员卡打折时候留下的会员信息全都是假的,与政府信息完全对不上。”

“没关系,名字信息是假的,但是他们的行为信息一定是真的。让我们看看,他们都邮寄了些什么广告来。你要知道,商家的每一份广告都是有成本的,只会邮寄给潜在客户。”

露娜把手指放在下巴上,盯着郑元礼一张张的翻阅这些广告信息。而兰斯洛特,则仔细的在四处仔细的检查,试着找出某些之前自己遗漏的细节。

“我怎么觉得,广告的投放大多是广撒网呢。”

“那种商家大多活不太长的,至少在中国是这样。”

郑元礼半蹲下来一张张查看,露娜就半蹲在他旁边用双手托着腮。

这些寄来的邮件当中,没有什么个人信件,看来,他们没有与亲友书信的习惯。没有什么特别的,唯一特别的是有一张Selfridge百货寄来的广告这张比较特别。上面写的名字是wolfman(狼人:下作沃夫曼)。应该是男性

因为,这是一家高端百货公司,之前陈教授他们去帮家人买东西就是去的这家。据说要一次性购满500英镑以上,就可以入会员了。大约合人民币是6500元。

这样的价值,购买的东西会是什么呢?对男性而言。

办理会员,毫无疑问是为了打折。

“你们有去查过Selfridge的档案吗?”

“很遗憾,selfridge出入库太多了,并不会记录下他们买了什么。”

恩,这是一件反常的事。其余的,还有宠物店寄来的宣传猫粮的资料,以及药店和五金店。

这些上面都是写了名字的。

第二十三章:心理侧写

“这些名字都是假的吗?”

“从官方上资料的比对上来看,确实是。”

“我来看看。这个名字是,额…red hood(红帽子)。”

“你看,我说是假名字吧。”

露娜托着腮帮子歪着头对郑元礼说道。

“再看这个名字呢,叫沃夫曼(狼人)。”

“你说他们是不是有病啊。正常人谁会给自己起这种傻气的名字。”

“不,这就很有意思了。这两者正好构成了一个故事体系,与外面花园中的瓷娃娃相互对映。你要知道,会进入故事体系的普通人,通常是有一个人进入了自己的幻想,而另一个人,则是配合他罢了。”

“恩。”

“那么,男人和女人谁更容易陷入幻想呢。我想是女人,那个女人在这个团体中试图扮演被虐的角色,并以此获得一种安全感。她甚至在名字中着手,来满足这种幻想。其实,你一定注意到了,从入屋子开始,这间房本身的照射就不是很高,另外客厅有个房梁经过,我们管这叫断头煞。这种布局,在中国的风水系统里,是一种会影响人心的布局。它能够让居住者产生暴力倾向。逐渐的,他们的这个幻想就开始有了暴力的意味。”

“我们的星座里倒是不研究所谓的住什么样的房子的问题,只研究个人的命运。其实,一个人的命是由于他的星轨决定的,进入什么样的房子居住也是他的命。既然被房子环境影响了,那也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所以,那占星术到底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可以避开那些把你带入这种房子的人。”

露娜看着郑元礼,浅笑着答道。

这句话的意味颇为深长,也就是说,郑元礼对于露娜来说,是她要找到的人,她找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为了天演录吗?

应该只能是为了天演录,只不过,暂时她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天演录在自己手中。只是根据星辰的指引找到了自己。

所以,露娜的占星术,虽然不知道原理和方法。

但是,所有再厉害的卜命师,都只会把占卜当作线索而不是证据,眼下她并没有证明天演录在自己身上的证据,所以暂时并不用担心。

而且,很快结束了这个事件自己就要回到中国,再也不会见到这对兄妹了。不过想来,露娜紧紧依靠星体的运行和星轨的变化就能找到自己,实在是非常厉害了。

“好了,这里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了。剩下的人的名字都是胡乱填写的,比如这个老羊,或者这个猎手。”

“我倒不觉得,你有没有觉得猎手也是同一个童话体系当中的啊。”

露娜提醒郑元礼道。

“恩?小红帽的故事中会有猎手吗?”

“喂,中国人小的时候是不听童话故事吗。”

“我小的时候都听孔融让梨。”

郑元礼其实想起来了,但是一下子被露娜提醒,他发觉自己竟然没发觉这条线索,觉得自己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这也是正常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较为熟悉的领域更为敏感。而郑元礼熟悉的领域,不包括童话,他对童话的认识还停留在小时候给弟弟讲故事上。

“我的天呐,孔融是谁,他很不喜欢吃梨吗。”

“应该不是因为不喜欢吃吧,他是为了谦让。”

“别人没有梨吗?”

“也有啊。”

“那他干嘛要让梨,再说他怎么知道自己让的梨别人喜不喜欢。”

郑元礼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觉得露娜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我们还是接着说这个猎人的事情吧。”

郑元礼故意的岔开话题,再没有什么比回到之前的话题是更好的岔开话题的方式了。因为人的注意都是流动的,这样岔开话题,岔的神不知鬼不觉。

“毫无疑问的,在小红帽的故事体系当中也是与小红帽站在同一边的。”

“那么架构这个故事的这位女士,肯定是察觉到这一点了。”

“我想也是,但是那位狼人先生察没察觉到就不好说了。一般女孩子的心思都是比较敏感的嘛,但是你们男生嘛~”

说罢,露娜抿嘴微一笑,笑的时候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彩。

露娜的意思很明显,她在怀疑这位猎人、红帽、还有狼人先生是有着三角关系。至于那份狡黠,无疑来自于她好像又要听到什么八卦的兴奋感罢了。女生大多都是很喜欢听八卦的,露娜也不能免俗。

“好了,这里没有什么可以调查的了,我们去里面的房间查看一下吧。”

“你说,他们五个人当中谁是狼人谁会是猎人呢?”

“我现在还没有头绪,不过这可能不是这个案子里重要的线索。我们要做的事情,只是找到他们而已。”

“切,你这人还真是无趣。难怪那么多读者都来信说你古板。”

“啊?”

“没什么。”

兰斯洛特在一旁看郑元礼和露娜已经检查完毕门前的信件,便转过身来询问郑元礼。

“有查到什么重要的线索吗?”

“暂时还没有。”

“我想去到他们的卧室看看。”

“三间卧室卧室都在二楼。”

兰斯洛特答道。

“五个人睡三间卧室?那就是说….”

郑元礼没有接着把话往下说下去。

“那就是说,那个女生应该是和其中某人一起睡的,另外两个男生是一对…”

露娜把郑元礼的话接下去。

“你认真的吗?”

“我骗你干嘛?”

“那样的话,就是只剩下一个单身汉看着一堆情侣一对基啊。那这个人,应该就是猎人了。”

郑元礼把手放在了自己的下巴上,他当然也听出了露娜是在开玩笑。实际的情况应该是,除去二楼的卧室,大概三楼的阁楼也睡了人。

“那又什么不可以的,英国可是还有彩虹游行的地方呢。是吧,哥?”

兰斯洛特被突然这么一问,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恩。”

“既然命运是刻在星星上的,只要彼此的星星是相互吸引的,哪在乎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是生是死呢?”

第二十四章:二楼

郑元礼走上了二楼,露娜跟着他一起上来。郑元礼先是打开了右手边的房间。

“这个房间应该是个老烟枪的房间。”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郑元礼走到了床铺的位置边上,指了指墙纸上的烫痕。

“你看…这边的墙纸上,有烫伤的痕迹,不难看出之前这个人有在床上抽烟。而且,抽烟的姿势是坐姿。从墙壁被烫的位置来看,这个人的身材不能算矮了。应该,至少在一米九左右。”

“你怎么知道他是坐姿。”

“你会站在床上抽烟吗?想想就很不和谐,不是吗,躺着?那大概可能是就需要针管了,针管可不会烫伤墙壁。”

“万一是在别人的床上呢。”

“不太可能,你可以看到这个墙纸伤烫伤的次数不止一次。至少,我们看看,有很多多次。这个人是很自然的把墙壁当作掐灭香烟的地方,你很难想像有室友会允许他这么做。而且还和他关系好到一起去现场。”

“万一…那个把自己假想成小红帽的是你之前说的山羊胡子啤酒肚子男呢。”

“额。。。虽然很不和谐,但是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好了,这不是重点,我觉得这两个人都不在这个事件中起决定作用,他们更像是心志不坚的喽啰。而真正的重要角色,在猎人,小红帽,还有狼人三者上。”

“恩。”

郑元礼随意再看了一下瘦高个子的房间,走了出来。在昏暗楼梯的对侧,有两个敞开着的卧室,一间从楼梯上就可以看到里面有着大大的落地窗子,相对来说,采光比较好,但还是很昏暗。这间房间,有着大大的白色双人床和乳白色涂漆的衣帽柜,墙壁是淡粉色的。不消说,这间房间,从这里看的话,应该就是一对情侣或者夫妻的居室。

而另一间房间则是在走廊的尽头,这间房间按照风水上来说犯了阴门煞,按理说,这种房间是聚集阴气煞气。死灵进入这种房间之后,往往都是出不来的。能住在这种房间还不出事的,大多都要命盘很硬的人。而且从这里就能看到那间房间竟然一个窗户都没有。唯一的采光点,只有在高处的一个小小的百叶窗。能活到现在,就已经很难得了,久居在这种房间内的人,很容易内心扭曲开始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就在剩下的两个房间。”

郑元礼对露娜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道。

“额,那个房间看起来有点吓人啊。”

“你不是知道世界上是有灵体的吗。身为占星术师,你还怕这个?”

“可是,即使如此,也不代表我就不会害怕啊。”

露娜斜视了郑元礼一眼。

“那之前,你都没进去啊?”

“之前,我就来看过了,看过我就知道,查不出来什么。身为一个占星术师的任务不是查出什么,而是把能查出什么的人找来。”

郑元礼对于露娜的回答,不置可否。

“那,我们还是先看一下这间双人房吧。”

郑元礼入房间,露娜则是站在门口,郑元礼发现这个房间在临走前应该是被仔细打扫过的。很可能是因为,这个房间之前是女生住过的房间,所以临走前仔细打扫,这不难意外。不管当时她是知道了她们要做什么还是不知道,凭借女人的天性,都很有可能把自己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打扫的一尘不染。

但是,一尘不染不代表干干净净。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干干净净的。地板上并没有什么新的脚印,不难看出之前伦敦警察来调查的时候都是穿了鞋套的,这就避免了破坏现场。所以,所有的尘埃都是自然落下的。

郑元礼把鞋子脱下放在了门口,露娜好像不是很愿意把鞋子脱掉。郑元礼回头看了一眼,他本来想开玩笑说她是不是脚臭不愿意脱鞋,想想好像不是很礼貌。

“没想到你有脚臭。”

露娜开口说道。

“等一下!我什么时候会有的脚臭!”

“哎呀,太难闻了,我先去旁边等你了。”

郑元礼被先将了一军,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自己先默默的对这间主卧室做调查。

他趴在地上,仔细的看着每一丝灰尘。可以看得出来,虽然伦敦警察们很小心,但是他们之前来过的痕迹还是带走了一层的灰尘。但是,无妨,角落里的灰尘已经足够说明这间房间已经很久没有人打扫过了。

在有人居住的时候,灰尘大多是来自居住者的皮肤碎屑。而在没有人居住的时候,灰尘这东西则大多数来自于房间中各种微生物、昆虫尸体的分解。但是不管是哪一样,灰尘都是会自然而然的产生的东西,如果仔细研究的话,不同地方的灰尘也都各具特色。

有的时候,人们常说和一间房子住出感情,大约也是因为这间房间之中满满的都是自己的碎屑吧。

在地板上的这些灰尘都不足以证明任何东西。

没有意义。

但是,郑元礼在地板上找到了油漆泽。可以看得出来,这间房间是经过房主自己重新粉刷过的。

这不难理解,一个会沉浸于自己幻想当中的人肯定是要重新装饰自己的居住环境的。如果,假设他们是处于比较贫困的状态,那么也许购买油漆是很可能自己买的。但是,出于英国的人工考虑,以他们的经纪状况更大的可能性是自己亲力亲为。

粉刷墙壁,看起来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际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就会在地板上留下。

痕迹。

果然,郑元礼在地板上找到了两点尤其痕迹。这两点油漆痕迹,是经过涂抹修复的,但是尽力的涂抹修复仍然还是留下了两个小小的油漆点。

其间,发生了什么呢?会留下这样的痕迹。

不管如何,基本可以判断帮这位女士粉刷墙壁的就是她的伴侣,因为这样一位喜欢幻想的女士来说。这房间的一草一木,都是不由外人插手的。所以,这间房间,大概就是之前露娜说过那位女士和某个健硕男子的爱巢。

如果符合女生的幻想的话,被称为wolfman(狼人)也是极为合适的。

作下了这样的判断之后,郑元礼打开了乳白色的衣柜。

第二十五章:主卧室的推断(为谢打赏加更)

郑元礼打开的乳白色衣柜之中,率先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子霉味。如果仔细观看,不难看到,有小虫子的尸体躺在衣柜的一角。至于这些虫子的死因,很简单,饿死的,之前他们主要的食材是衣柜里的衣服。

现如今主人搬走了,他们断了粮食,就断了粮食,很自然而然的就被要受到饿肚子的苦楚。

在衣帽柜的角落处,有蜘蛛网,恩,蜘蛛网的主人还坚持活着。毕竟,蜘蛛是会存粮食的,相信,不久的将来,它能盼来新的房客,之后这间屋子新的生态系统就又能够建立起来了。

虽然有着一些小虫子的尸体,但是总体的来说,衣柜内部还是干净的。霉味来源于虫尸的腐烂以及家具本身受炒。

郑元礼仔细检视衣柜的上下,他发现在衣柜的靠上处有一个不大的储物位置。上面有两道划痕。

这两道划痕应该是滚轮划痕造成的。

也就是说,在这个储物位之中,经常会有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放上放下。至于为什么会是滚轮的那一面朝里,可能就是某种类似于强迫症的个人习惯了。

也可能是只是单纯的因为,以滚轮侧放进高处的储物位会更轻便一些。毕竟,任何人都不可能每一次都依靠别人来帮助自己完成搬运重物的工作,哪怕再亲密的人。

那么问题的关键点就出现了,什么样的人,会需要带着这么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时常搬上搬下呢?

郑元礼把手放在自己的下巴处仔细思索了一阵子,似乎有了一些答案。

这时候露娜从身后探头看了他一眼。

“脚臭的家伙,怎么样,找到线索了吗。”

“恩,找到了啊。”

“这么快?”

“还好吧。”

“别卖关子了,什么样的线索。”

“我问你个问题,你觉得什么样的职业会一直托着箱子到处走呢?”

“干投行的?”

“干投行应该不至于混到和人在这里和人合租吧。”

“好了,快说说看。”

郑元礼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偷笑了一下。

“唉,你真的想知道?”

“真的想知道。”

“那你过来这边。”

“额,这个地面太脏了,我不要,再说,你脚那么臭。谁要进去。”

“那我不告诉你了。”

“那我也不想听了,反正你早晚也要查出凶手是谁,我耐心跟着你就好了。”

郑元礼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他原来想诱导露娜进到屋子中,再告诉她你得脱鞋,再告诉她。恩,屋子里的味道好大,借此来说回去。

她竟然不吃这一套。

这就让郑元礼很尴尬了。

“怎么样,想不想说啊,发现了秘密,不说出来,不怕憋坏了?”

露娜似乎意识到自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反客为主的说道。

“我们去下一个房间看看吧。”

“你….好吧,你不急,读者也该急了,算我求你了,你说吧。”

郑元礼见露娜已经求自己了,想想也就不好再继续装模作样。索性,便打算把他到目前的推理跟露娜叙述一番。

“我想,这个女士应该是一位空乘人员。而,小红帽,正是她的工作时候的工服。”

“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你进来吧,这个现场已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了。”

“可是,这样会不会很不专业啊。”

“我们本来就不能算是专业人员啊。”

露娜经了郑元礼的怂恿,也就穿着鞋子进到了这个房间之中。

郑元礼指着乳白色柜子上的痕迹,对露娜解释了一番他的猜想。

“恩,确实英国的空乘人员很多都是戴着红色帽子作为工装的,不过倒不是全部,这样也能进一步帮助缩小搜查范围。”

“她会把自己想像成小红帽,说明她在工作中肯定发生了什么意义非凡的事情。”

“比如说呢。”

“比如遇到这位狼先生。”

“不过,狼和小红帽在故事当中可都算不上是聪明的存在呢。”

“你要这么说的话,也是,扮演成祖母说那种智商正常的人一眼就能看破的谎言的狼还会被它骗了,怎么想这都不太符合逻辑啊。”

“喂,我在讲的不是一种逻辑,而是一种直觉。你这个人,怎么什么事情都在讲逻辑。”

“可是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逻辑,那个世界有那个世界的逻辑,世界就是因为有着逻辑而征程运转的。”

“你真是无趣极了。”

露娜撇了撇嘴不去理郑元礼,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主卧室。

“好了,在调查阁楼之前,我们先去查看一下这间房间吧。”

“你还是自己进去看。”

“因为怕?”

“怎么可能。”

“因为怕?”

“再乱说!”

露娜轻拍了一下郑元礼,别过头去。

“可是,这世上阴阳都有着各自的道理,只要遵循就不会如何。更何况你又是其中的高手,怎么会怕这些东西。”

“我想请问,郑无异先生,你了不了解电流的生成原理。”

“了解啊,所谓的电压就是电的势能差,有势能差自然会在闭合里电路产生电流。”

“那郑先生这么了解,为什么不敢摸电门呢。”

郑元礼觉得露娜强词夺理,但是再和她争辩好像就显得自己太没有风度了。

“恩,我自己进去,您好好等着。”

郑元礼脱下鞋子,走入了走廊尽头的这个小房间。露娜则是探者头在门口看着。

郑元礼进到房间之内,感到丝丝阴冷,果然这个房间是有死灵盘踞的。若是,使用姐姐教给他的天眼通就能看到呆在这个房间的死灵。但是,郑元礼并不打算这么做。

通常会长期和死灵一起居住的人,在神智上多少会有些不清,甚至有些悲观,丧志,有自我毁灭倾向。

这样的人通常行动力是相当低下的,很难想象他在临走时不留下任何线索。只不过,之前伦敦警方来调查的时候恐怕也下意识的不会愿意在这个房间久呆。因为,要呆在这个房间,就要承受与死灵的重合,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受不住的。

但是,郑元礼这样的经过长期修行的卜命师,他的灵魂是经过千锤百炼与自己的元神紧密相连的。如果不使用术法,死灵对于他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第二十六章:阁楼

郑元礼打开了旁边的电灯,即使如此这个房间依然稍显昏暗。

他注意到这间阴暗的单人房间之内有着还没搬走小书桌,以及一个不大的储物柜和一张单人床,除此之外在墙上似乎可以看的出来好像有曾经贴过什么海报的痕迹。单是有贴着海报这一点就可以确切的表明,原来的主人是一个很刻意标签自己,希望别人也认可自己是某种人的人。

而这种认可,往往和群体归属有关。所以,他很可能会和某人结为从属关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高个纹身男出现在kings cross的时候,会有山羊胡子男跟随在一旁。

那样的话,前往kings cross爆炸现场的主意,应该就是高个子纹身男提出来的。他是知情者之一,而且良心受创了,正在动摇。

这个房间,郑元礼初步判断是那个留有山羊胡子的男子的。

而墙上的海报,如果不猜错的话,曾经是死亡摇滚一类的。之所以选择这样一类的海报,未必是他多喜欢这类音乐,单纯的是因为他认为他如果喜欢这种音乐的话,他的朋友纹身男应该会更加接受他。为此这个人才在自己的房间加上了这种海报。

可是人和人之间都是有间隙的,越是依赖别人的人,越是会没有安全感。

更何况,这个山羊胡子男除去了他的四位室友之外,还有一位死灵养在自己的房间之内。很难保证他的精神不出问题。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

郑元礼手搭在小床的床头上,用力一推。

咣当一声~

小床被推到了房间的另一边。

在被挪开的床铺底下找到了一滩血迹。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是曾经这个山羊胡子男在使用药物之后尝试自我毁灭,留下的痕迹。

有了这些血迹,可是比灰尘好上太多的咒术媒介。足以找到那个山羊胡子男现在在哪里了,以及向他施法了。

毕竟,血是灵魂的货币。连名字都可以更改,虽然已经过了一段时间,灵性减弱,但是只是找到这个人的程度而已还是做得到的。

关键痕迹找到了。

“哟,不错嘛,照得很准嘛,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线索。”

“额,其实你们仔细找的话,也能找到。”

“我不是怕给大侦探你破坏现场嘛,万一有什么蛛丝马迹是你需要的再给你弄漏了呢。我的职责就是帮你保护现场。”

“可是…自称大侦探的可是你啊。”

“好了,我去问我哥看看,有没有小刀以及试管,采集凝固的血液总是需要这两样东西的。”

“你去吧,基本上人能找到了。你们先采集着,我自己去阁楼看一下。”

“阁楼我也没看过,因为更阴森。”

“你这样真的能自称大侦探吗。”

“我是实用主义者。只要能解决问题,不在乎中间的过程。”

说着露娜,就颠颠的跑下了楼,从楼上可以听得到她正在找哥哥要小刀和试管。好像兰斯洛特还真的随身带了这两样东西,不过在车子里。两人要出门去拿。

郑元礼则是一个人在山羊胡子男人的屋子旁边找到了一个铁质涂了白漆梯子,这个应该就是借以上下阁楼的地方。

既然剩下的四个人都已经研究过了,毫无疑问的,从郑元礼现在的判断来看,这五个人都不会是事情的主谋,他们的能力和心理素质并不够策动这样一个计划。

真正让郑元礼觉得放心不下的是,第五个人。

在这间阁楼之中,他会留下什么线索给他呢。

郑元礼一只手搭在了梯子上,铁质的梯子将冬日的寒意传入了他的掌心。倒并不会让他觉得胆寒,反倒是有了一丝即将迎接一个难题的兴奋感。

他手臂用力,脚一瞪。

用力的爬上了梯子。

最终费劲了力气,才上到这个梯子的顶端。

迎接他的。

是一个,空空荡荡的。

阁楼。

粗略的去看除了灰尘,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有人在这里居住过的痕迹。

但这只是粗略的去看而已。

世上没有不会留下痕迹的事情,就像每一次喝水嘴唇都会在杯子上留下唇印,谁能猜想到连那也有你的dna密码呢。所以,若是粗看看不出的,那就细看,细看看不出的,那就拿放大镜看。

放大镜看不出的痕迹,可以拿去实验室看。

世界上,没有花时间查不出的痕迹。只是,分析这些痕迹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效率和伦理等问题。

郑元礼踏上了这间阁楼,这是一间他绝对不能跳起来的房间。因为跳起来就会碰到头了。

这个阁楼的采光,和之前其他的房间一样的昏暗,而且还更加的阴冷。这可能是因为,这户人家的暖气已经停了,邻居家不会在阁楼装暖气唯一的热源是从墙壁导的一丝丝热度,阁楼自然更加阴冷。

郑元礼仔细看了一下四周,他低头看了看地板,阁楼的地板是老旧的一直没有更换过。可能主人压根就没想过阁楼会能够住人。

而这个阁楼,从郑元礼自己登上来的方式来看,住在这里的人,很可能连床都没有。那么住在这里的人的意志是有多么坚定呢。

根据郑元礼目前的猜想,其余四个人,全部都不具备操盘连环爆炸案的智慧。那么主谋只可能是这个人。

郑元礼在仔细查找,在地板的正中央找到了轻微的烧痕。这应该是之前,住在这里的人试制tnt炸弹的定时器留下的痕迹。

根据之前露娜给的线索,tnt的定时器是自制的。

而tnt的炸药是需要明火点燃的。

虽然不知道在什么样的地方可以获得这样的知识,但是要自制这种定时器,并且设置一个适当的时间。郑元礼相信,这个人一定是会需要做实验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选择阁楼居住的原因。虽然,大多数实验室环境中会为了避免失火,在防火板上作这种实验,但是毕竟这不是实验室。做实验的人,也是门外汉,于是那个人就在地板上做了这个实验。

一样的痕迹,在房间内,经过郑元礼仔细查找还有四处。

郑元礼的心里应把一切描摹清楚了。不过,时间似乎要抓紧了。

第二十七章:灵摆

郑元礼爬下了梯子,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

时间已经是14:30。

一旁屋子中兰斯洛特兄妹已经采集完血液样本了。

“哟~大侦探先生,已经完成你的阁楼调查了?这次有什么新的发现吗?”

“这次倒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发现,除了知道了整件事情的主谋应该是个心思缜密,个性冷静的家伙之外。”

“可是,这好像说了跟没有说一样,大多数犯罪的首脑都是心思缜密,个性冷静。恩….我看郑先生你就颇有这方面的潜质。”

露娜说着把手放在自己的下巴处若有所思一般的看着郑元礼。

“好了,不开玩笑了,不管怎么说,楼上的痕迹,至少可以证明睡在阁楼的人是事件的主谋。如果仔细检查楼上的阁楼的话,一定可以找到一定炸药的残留物。这点,在稍后,我们如果抓到犯人的时候,可以作为证物。”

“郑先生真是思维缜密。”

露娜一边说着一边为郑元礼鼓掌道,假装好像她很崇拜郑元礼一样。对于露娜虚伪的敬佩,郑元礼有点无可奈何的看了看一旁的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则还是像以往一样,不敢多嘴。

“我想,我们现在的行动要快,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快速的通过血液作为媒介找到这个人。”

“这个事情,你交给我哥吧,我哥一般出门什么都带着,他是有名的勤奋派。是吧,哥哥?”

“是…是啊。”

兰斯洛特,半天终于开了第一句口,他又接着往下说。

“我们先回车上吧。车上,我带了灵摆。”

郑元礼听说过灵摆,说是灵摆,其实但从造型上来看的话,大多就是水晶吊坠,在中世纪的时候西方人很多人用它来探测水源和寻找矿物质。

不过,说到底普通人能够使用水晶灵摆在探测水源和寻找矿物的方面能够获得效果,更多的说法是因为水晶本人的磁性与矿物和水源的磁场相互吸引。也有人说,这是因为潜意识作祟罢了,其实还不是地毯式搜索的结果,然后把效果归功给了灵摆。

但是,这都是没有灵力的人们的说法罢了,还有第三种说法。灵摆水晶,天生就是很好的媒介,若是加上咒术纹印那么就会很容易通灵。

郑元礼跟随着兰斯洛特兄妹走出了院子,走到了hello kitty号前。兰斯洛特走向了车子的后备箱。

这时候露娜用肘部戳了戳郑元礼,郑元礼倒是也没有避让,她说。

“你看,我哥是不是什么都带着。”

“恩,令兄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额…我就意识到,你们都是一样无聊的人了,你是不是也有什么弟弟妹妹之类的。”

郑元礼听了露娜的话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答,这个女孩子真是,直觉处处都准,什么都恰到好处。

“恩。”

他想了一下,还是承认了。

这时候兰斯洛特已经从后备箱拿了灵摆走了过来。

“哈,怪不得我从你身上找到了和我哥一样古板的气质呢。看来不是东方人特有的,这是哥哥们都特有的。”

郑元礼抬头看了看兰斯洛特,兰斯洛特扶额叹了一口气,意思是你别看我,我也没辙。然后,他把灵摆交给了露娜。

如果是郑元礼依靠灵符施法,由阴至阳是需要一连串的时间推倒的,虽然一样有效,但是对于找人似乎不是那么合适。尤其是现在,这伙人还有着第三个潜藏的目标的时候。

露娜接过了兰斯洛特递过来的灵摆,然后又向他伸手。

兰斯洛特反应了一会才想起来,把试管也递给她。

“有打火机吗?”

露娜问。

“这个没有。”

又问问郑元礼,郑元礼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这个施法过程要打火机吗,反正这个血液样本本身是被污染的,那干脆就直接用烘烤的蒸汽加诸在灵摆上。效果会更好一些。”

“我也没想到能找到血液啊。”

兰斯洛特一脸无辜的说道。

“要不,去找邻居问一下,看能不能借到打火机吧。”

郑元礼提议道。

其实,现在已经找到了血液,已经没有再向邻居询问情况的必要了。但是,既然需要借打火机。看来,还是免不了要叨扰一下这家人的邻居。

三个人一起去借一个打火机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兰斯洛特说他太高大了会给邻居家的老太太增加压迫感,还是让郑元礼和露娜去吧。

于是露娜和郑元礼就穿过了绕过了篱笆,到了另一侧的院子。可以看得出来,这户人家的院子是有精心整理过的。

一样都是有着瓷娃娃,不过这户人家的瓷娃娃是英国比较常见的小矮人的娃娃。传说中这种小矮人,喜欢聚敛财富和幸运,所以英国人会愿意在自家院子里放上这种小矮人以图个好运气。这和中国人喜欢在门前贴个福字是差不多的。

“之前,你有来拜访过这位女士?”

刚刚郑元礼听兰斯洛特说过旁边家住的是一位老太太。

“恩,来过一次。是一位很和气的老人家,我也看过她的命盘,算出她的本命星和星轨。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是独身很久了。当然,因为她实在和邻居牵扯不是太深,所以凭我的能力也无法单靠她的星轨命盘查出邻居的行踪。”

独身很久,一位独身很久的老人是为了什么独身呢。

“很久是指的?”

“从二战以后,就一直独身,你觉得呢。”

“我想我大概明白了。”

“那真是一位少有的和气的老人家,真替他感到惋惜。”

“那,要不,还是你去敲门吧。毕竟你们认识。”

“不,还是你去吧,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来敲门不管什么时候对于女士来说都是一件开心的事。你不知道吗?”

郑元礼无奈的扶了扶额头。

他打开篱笆的门,就像打开了一户人家的秘密。这种感觉,总让他有种不自在的感觉,而篱笆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这种不自在的感觉。

他走到了漆了蓝色油漆的门前,轻轻的按了一下门铃。

过了一会,没有人出来。

恩?

是没有人听到吗。

“要不要再按一下?”

“等等吧,老人家,尤其英国的老人家反应都比较慢。她不耳背的。”

郑元礼心算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

门才缓缓打开,一位戴着老花镜的老太太恭着身子露出了头。

郑元礼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位老人家,他是过目不忘的。恩…火车上,他送给过她中国结。

老太太看见郑元礼站在门口用手扶了扶眼镜,仔细瞧了他一会,咧嘴笑了开来。

“是你!我的孩子!”

第二十八章:老人

“您好,又见面了,女士。您还记得我啊。”

郑元礼对老太太问候道。

“是啊,我的孩子,上次我在火车上遇到你的时候,你看起来心事重重。如今再见到你,反倒似乎拨云见日呢。那天,我回老家参加葬礼,不久就听说了kings cross的爆炸案。老实说,我一直担心你呢。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郑元礼对于老人的说法,感到大为不解,上一次见到老人的时候,她说自己心事重重,也许说的确实到位。但是如今说自己拨云见日,又是如何得知呢。

老人看了看郑元礼身后的露娜,说道。

“原来是交了女朋友啊。”

她扶了扶眼镜,仔细看了看露娜。

“恩,好像哪里见过这位姑娘。”

“奶奶,早上,我是和警察一起来的。”

“哦,我想起来了,我的孩子。瞧我的记性,这才是今天上午的事情吧。”

“恩。”

老太太慈祥的笑着。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就像个天使一样。没想到,你们竟然会在一起。”

郑元礼表示想否认,但是,觉得反正就是借个打火机的事情罢了,没必要急着否认一位老人的误会。而且,八卦一下,也是对老人平淡生活的一点调剂,没必要急着点破,所以他也没有否认。

“女士,请问您有打火机吗?”

“有啊,没想到是相同的爱好让我们重逢了。你稍等,我给你拿去。”

好像,这位奶奶有着一些误会,郑元礼并不抽烟。说着,老太太就转过身,往屋子里去了,能看到她敞开的门内有一副立着的黑白照片。

那是一个穿陆军军装的男子和一个年轻貌美的英国女子,在那副照片旁白呢静静摆着一个红色的中国结。

“你有没有闻到,她应该不是在抽烟。”

“我分不太清。”

“可能中国人不太了解。她在抽一些别的什么会被河蟹的东西。怪不得,她短时的记忆会记不得,反而记你记得这么清楚。你以为是因为你长的好看吗?”

郑元礼不说话,好像之前露娜才这么说的。

露娜见郑元礼不讲话,便转过头去,不再理会他了。

郑元礼仔细琢磨了一下,也明白了那位老太太在抽的是什么。不难猜想,这位老人应该是在战争时失去了另一半,之后一直独身至今。这应该是一份真挚的感情,而长寿是祝福也是一种诅咒。

她的朋友们一一离她而去,如今陪伴她的只有尽可能的去回忆那些逐渐模糊的遥远的光阴和岁月。

甚至,有的时候,她不得不依靠一些外力才能够让那些回忆浮现出来。这是她活下去的支柱。

这到底是幸,或者不幸呢?

郑元礼无法确认,因为他还没品尝过这样的感情是什么样的滋味。

老太太不一会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拿了一个精致的手工古董打火机递到郑元礼的手里。

“这个,送给你。”

“天呐,这太过贵重了,我借一下马上就会还给您的。”

“不必了,你到了我这样的年纪,身上的东西都是可以随手送人的了。”

老太太说着,瞧着郑元礼咧嘴笑了。笑的时候,眼里透着豁达和开朗,还有一丝迷蒙,那丝迷蒙,郑元礼知道是什么。

在两人推让间,一旁的露娜就把自己的围巾摘了下来。披到了老太太的脖子上。

“我觉得,这条围巾,您带进来很合适呢。”

露娜如此说道。

郑元礼立刻会了意,似乎认真的看了一眼戴上围巾的老太太对她说道。

“是啊,我也觉得,这围巾很适合您。您戴上它,立刻就让伦敦black bird变成了香榭丽舍。”

老太太听到两个孩子如此的赞美,不禁哈哈哈笑了起来,说着你们稍微等一下。

她又慢悠悠的转过身子,走进客厅之中。

露娜抬头看了看郑元礼,郑元礼看了看露娜,两人都不知道老太太要去干什么。只能彼此站在原地面面相觑。

似乎彼此都有些想说的,但又不知从哪里开口。更何况是站在别人家门口,更不好讲。

不一会,老太太走了出来。她拿了三块巧克力递到郑元礼和露娜的手里。

给了露娜两块,给了郑元礼一块。

对他们说道。

“祝你们也能拥有幸福的一生。”

露娜和郑元礼彼此看了一眼,回答了老人一句。

“谢谢。”

然后他们向老人摆了摆手,老人目送着他们离开看着他们走出篱笆栏,走向等在外面的hello kitty号。还有,一直在等待的兰斯洛特。

郑元礼想着,老,也是一种修行呢,当人变得衰老的过程中,逐渐的也能够把这世间的一切都看的通透无比。

走到了hello kitty号前的时候,露娜还回头向老人摆了摆手,兰斯洛特,看到了走出门的老人,也很自然的下了车,向老人轻轻挥手示意。一直到他们都坐到了车上,老人才走进了屋子里。

“恩,刚刚那个打火机很不错。”

露娜先开口说。

“是的。”

“恩,用围巾换真是值了。”

“emmm…”

郑元礼在车子后排若有所思的不再说话。

“好,兰斯洛特先生,我们开车吧,先开出一段,我们再开始施法找那个嫌疑人。”

露娜对她的哥哥开口道。

“为什么不就在这里。”

“你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么多问题了?”

兰斯洛特听了露娜的反问,就不敢再说话了。老老实实的把目光聚焦在后视镜中,开始发动,倒车,前进。

兰斯洛特把车子停在了街角的转弯处。

“怎么样,在这里还是在车子外面。”

“当然是在车里,外面风那么大,你怎么知道是不是风吹的。”

露娜边说着边白了兰斯洛特一眼。

露娜说着找郑元礼伸手要了打火机,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了刚刚兰斯洛特给他的那个装有血液样本的试管。

她打开hello kitty号的天窗。

“这样会对占星术的通灵感应有更好的帮助吗?”

郑元礼问露娜道。

“不会,只是,我不太想燃烧血液的蒸汽残存在车里,想想那是灵魂的一部分。但愿这部分灵魂能早早的到达天上,和星星在一起。”

说着露娜打开了打火机的机盖,引燃了打火机。

在试管底部均匀加热。

“哥,帮我拿着灵摆,我要给它附魔。”

兰斯洛特帮露娜把灵摆的水晶放在了试管口处,随着试管的加热,逐渐有烟从试管中冒出。

“我在银河之下仰望,我在星球之上倾听,星星蜂拥在花园里,而我站在黑暗之中。”

露娜如此的吟诵,在郑元礼眼中似乎不止是灵摆,连露娜自身也泛起了微弱的月光。

或许,她真的是名副其实的Luna (月光)。

第二十九章:附魔

过了不多时间,灵摆开始轻微的左右摆动。

郑元礼知道,这所谓的附魔应该是成功了。这样的附魔仪式和把灵符有一样的原理,只是方式不同,同样都是为了由阳到阴再由阴回阳,从而把术者所需的结果呈现出来。

“兰斯洛特先生,纸和笔。”

露娜对她的哥哥如此说道。兰斯洛特倒是动作很麻利的什么都没有说,立刻打开了车门,到后备箱里找出了一个包,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牛皮本还有一只派克笔。回到驾驶室。

“画上通灵盘。”

所谓的通灵盘,如果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和笔仙或者碟仙的问题盘一样。需要答案,你需要问的答案这些通了灵的物件不能直接告诉你。他们总要通过一些媒介来告诉你。

一般简单的做法就是在纸上画上各种答案,比如时间字母,是否,数字等。但是,普通人因为自己本身天生不懂阴阳之理,往往很容易请来一些他们控制不了的灵。

纵然连郑元礼这样的卜命师都不愿意轻易招惹死灵,可想而知,那些所谓的控制不了的死灵是有多么可怕。而这样的附魔术法,紧紧是将某个人灵魂的残片抽离出来。

所以,非常安全,这个术法不可能超脱她的控制范围。兰斯洛特老老实实的在牛皮本的纸上协商了abcd一直到z的字母。还写上了yes 和no,以及1、2、3、4、5、7、8、9、0。递给了露娜

露娜看了一眼。

“哥,你数学是不是不太好啊,5后面的6呢。”

兰斯洛特把本子拿了回来看了一眼,连郑元礼都能感觉到他的尴尬,只能默不作声的看着兰斯洛特默默的在0后面又加上了一个6,又递给了露娜。

第一个问题是,这个这个灵魂残片的主人现在离这里远吗。

这个远近,是以这个灵魂残片主人的主观意识为准的。

灵摆移向了no。

第二个问题是,那具体是多少公里?

灵摆在5到6之间大幅度摆动,毕竟因为兰斯洛特写错了,导致这两个数字隔的比较远。

第三个问题是,是5到6公里对吗?

灵摆停在了yes。

第四个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呢?

灵摆在Bar(酒吧)三个字母分别停了一下。

第五个问题是,酒吧的名字?

灵摆在G和H两个字母分别停了一下,就开始到处乱摆了。

“能不能再详细一点。”

露娜问灵摆。

“好像不行了,大概是灵魂的主人喝醉了。这个时间就会在酒吧出现,加上他还有药物成瘾倾向,很难想象他看到酒没有买醉。”

郑远礼在旁边接话。

“不过在五六公里内以GH为开头的酒吧屈指可数吧,比如什么gray hound(灰狗)。我敢说,英国有一半的酒吧都叫这个名字。”

兰斯洛特猜测道。

露娜把手指放在下巴处,思考了一下。

“我打个电话,让我的助手们查一下,看看附近都有什么叫GH的酒吧。另外,我觉得,我们需要支援了。”

郑元礼知道,露娜在说伦敦的官方正式编制的警察们。她一直有一种错觉,觉得好像那些警察是她的助手。这是个活在自己梦里的少女。

她拿起了电话,很自然的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莉莉丝啊~我找你们霍华德警长,你说他在给局长做报告手机没呆在身上啊,那好吧。我打给局长好了。”

然后,露娜又拨了一个电话。

“喂~安迪叔叔。是我,露娜。啊,不是,我不是来找您要圣诞节礼物,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要找霍华德警长,我听说他在你办公室。啊?他已经尽力了,实际上我已经找到那件案子的线索了。霍华德他也很尽力了,恩,我能不能和他通个电话啊。”

郑元礼在一旁听着,能听出来似乎露娜真的在伦敦的警察局享有很高的人望,从上到下似乎都认识她。至少,她通电话的这个警察局是这样的,不知道伦敦是不是也按派出所分。

“小霍,是我啊。分配你点任务,赶紧去查一下现在在black bird地区附近都有哪些个酒吧是以GH开头的。动作要快,给你十分钟。还有派出警力协助调查,恩要。。。我想想,要不。来20个人?”

露娜把手放在自己下巴,思考了一下子。其实说思考,完全是在拍脑袋,看心情。

“啊?没有那么多人手,你们经费都拿去干什么了,都拿去度假了吗?伦敦有828万人,我只找你要20名警察来保护市民,你都做不到。你说我们要怎么相信你。”

郑元礼在一旁听着,觉得好像这两个数字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好吧,那就四个人吧,二十分钟后,到black bird集合。我们要出发去缉拿嫌犯了。对了,你别忘了,这次的对手可不是普通的毛贼哦。”

郑元礼在一旁想了想,捉拿嫌犯的行动,并不是打仗,不是说人越多越好。电视和电影节目中往往会为了排场演的出动很多的警务人员,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只要不是大规模的暴/动性质的冲突。就没有必要动用太多的警务人员,只需要动用少量的精锐人员,快速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造成损失之前,将对方制服就可以了。

十分钟之后,露娜的电话准时的响了起来。霍华德警长十分老实本分的完成了露娜布置给他的任务,果然在距离三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就有一架酒吧是以GH开头。名字,叫做gray hound。

当露娜说出这家酒吧的名字的时候,兰斯洛特就像英格兰队难得的在欧洲杯进了一个球一样兴奋的说出了。

“我就说吧!”

露娜对她哥哥这种幼稚的行为深深的不以为意,嗤之以鼻的看了一眼。把目光投向了认真的看着手表的郑元礼。

“现在下一步,我听说中国的古老术法是可以确认自己要找的人或物,在不在某个地方的。”

“恩,用六爻就可以做到。能不能,借我三英镑。”

“我考虑一下。”

“那算了,我还是在自己身上里找找吧。”

露娜从自己的口袋里顺手掏了的硬币递给了郑元礼。

郑元礼自己找了找,好像只有一个,而且还是之前去买big issue杂志时候,那位流浪汉没收下的那一磅钱。

这一磅钱,竟然一直被他留到了现在。

兰斯洛特,很自觉的开始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翻找,终于也找到了一个英镑。

这还真是,我最难的一次六爻,竟然要从三个人身上凑齐三个硬币。郑元礼不禁如此想到。

他将硬币分置两次,组成上下两卦。

结果出来了。

第三三十章:霍华德警长

他们要找的人确实就在这家gray hound,也就是说,只要径直前往就可以找到他们要找的那个山羊胡子了,可是从卦象上看。他们要找的人似乎正处在一种很颓废很衰败的状态。

这也符合逻辑,之前现场的调查就可以看出来了。这位山羊胡子男的精神在住在这间房子的时候,精神已经处在崩溃的边缘了。纵然,那个死灵没有跟随他走。但是,郑元礼可不相信,仅仅搬了一个家,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状态。

要知道,就像露娜之前说的,一个人住进什么样的房子和往往都是星轨决定的,在中国这个叫命,也藏在八字里面。

14:50

露娜的助手们坐着一辆黑色陆虎轿车停到了hello kitty号正前面,虽然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是郑元礼仔细看了。

这辆陆虎的轮胎是加厚加大的,这也就是说它本身的承重能力更强。之所以要这么强的承重能力,是因为,这辆陆虎汽车本身是经过装甲加厚的防弹处理的。可以这么说,它是一辆看起来像是普通汽车的战车,把它开到战场上,普通的步兵使用只有反坦克炮才能够对它造成致命伤害。

从车上下来了一个棕色头发,穿着防风防水的冲锋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要不是阴天的话,他的眼睛一定是湛蓝色的。虽然看上去上了一点岁数,有个四十出头,但是依然还有着尚未消磨殆尽的气势。只是,两道浓眉分的有点过开,给人一副好欺负的感觉,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很容易联想到上了点年纪的斗牛犬。

郑元礼猜这一定就是霍华德警长了。

霍华德警长插着腰,往hello kitty号这边走了过来。看来,这位警长早就知道这位露娜大小姐对车子偏好。所以,他远远的看到粉嫩的hello kitty号,自然而然的就知道,这是露娜的爱车之一。

霍华德警长顶着英国冬天的强风,风飒飒的吹动他的衣角,他挪步走到了hello kitty号的旁边。

可能因为兰斯洛特本来就跟霍华德警长很熟悉了,所以兰斯洛特只是很自然的把车窗摇了下来。

“霍华德警长。”

“兰斯洛特爵士。”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任谁都能看出这两人有着极好的默契。

郑元礼在后排看到两个人,又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露娜,一下子就明白是谁帮这两位来自英国的绅士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坚固友情的。也许,如果他在英国多呆一段时间的话,那么他也会加入这样的朋友圈之中也说不定。但是,好在这件事结束后,他就要回到自己的祖国,再也不用受这位奇葩的少女使唤了。

“那我就跟着你车后面走吧。”

“恩,我的司机已经找到位置了。”

霍华德警长说完这句话,向露娜挥了挥手打了个招呼。露娜也向她笑着挥手,不能否认,她笑起来就像个天使一样。但是,如果她能当上天使的话,大概是负责给人间制造麻烦和分派任务的那种天使吧。

霍华德警长是忠诚的斗牛犬,而露娜是麻烦天使,劳模和分派任务的人这显然是一种很和谐的组合。

霍华德警长回到车上,黑色的陆虎车像是想要扑杀羚羊的猫科猎手一样悄无声息的发动了,虽然安静但是在寒风中隐隐的能感到它的杀气。

随着霍华德警长的黑色陆虎车子的发动同时,hello kitty号也像即将出外郊游的家养小猫一样,轻柔的引燃了发动机。

陆虎破开了寒风,hello kitty号则是跟随其后。当然,这一前一后有默契的驾驶,前后也没超过五分钟。

毕竟,这个酒馆就只隔了两条马路在同一街区。

黑色陆虎车子停了下来,hello kitty号也轻盈的停在了黑色陆虎车的之后。

郑元礼并没有跟随着兰斯洛特兄妹一起下车。

————

露娜下了车子,看到前方他的一号助理霍华德警长和三名高大的其它助理,正在不远处毕恭毕敬等待着她的到来。

这三位其它助理都穿着看起来像是普通市民一样的冲锋衣戴着差不多的针织帽,但是不难想象在冲锋衣下是他们经过千锤百炼的结实身体。这样算下来,露娜之前找霍华德要四个人作帮手,霍华德警长是把自己也算上了。

看来伦敦警察局是真的很缺人啊。

露娜身后跟着的是他忠实的护卫,哦不,是他的哥哥,兰斯洛特。当然,那位来自东方的先生郑无异,跟不跟着一起下车就不是很重要了。为什么他不跟着一起来呢,可能东方人一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吧。

不过这无所谓。毕竟,接下来只要依靠她身上带的灵摆就能轻易的确认嫌疑犯是哪一个。

“嗨~霍华德警长~”

“露娜小姐,你今天依然光彩照人,看起来就像个天使一样。”

霍华德把“看起来”强调了一下,恩,大概是在霍华德的眼里露娜只是看起来像天使。

“霍华德警长,什么时候,您也会说出这种无聊的话了。我需要两个帮手去逮捕犯人,你知道的像我这样的淑女。”

“他们三个,您看哪一个合适。”

“恩,这个还有这个吧。”

露娜随手指了三个人中的两个,反正这三个人看起来都长的差不多选谁都差不多。

不过,没被选中的那个人难过的垂下了头,毕竟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被挑剩下的感觉总是不太好的。

霍华德走过去拍了拍他的后背,小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这是你的幸运日。”(it’s your lucky day)

兰斯洛特问,要不要他跟着露娜一起进到gray hound酒馆中。露娜表示没必要,酒馆里的情况不太清楚。而且,他的哥哥虽然也是有一定的战斗能力,可是肯定在常规肉搏中要比经过专业训练的战斗人员差得远。

难道,带上哥哥是要在大白天的伦敦用炼金武器把酒馆轰平吗?她只是要进到酒馆之中,指出嫌犯,然后让两个壮汉把估计已经是个醉鬼,外貌特征为山羊胡子的大肚汉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架出来就好了。

当然,引起别人注意,应该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谁会在意一个酒鬼的去留,店家可是千盼万盼,赶紧有人把这种烂酒鬼架走,吐得店里事小,闹事还好,醉死那是最麻烦的。

念及于此,露娜就轻快的哼着小曲,it’s too late to apologize(道歉有毛用)~带着两个身份是伦敦精英警察的俗称是条子的壮汉,走向了这家被称为灰狗的贫民区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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