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 - xp1024.com
《背影》


正文 逃学为读书(代序)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着听着,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着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着。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着。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

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后来看上了,再来看了、《虎魄》、、《咆哮山庄》、《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着、痴痴的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着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 “境界”,我终于懂了。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着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出去玩。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狭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份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死灵魂》、、《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六祖坛经》、、还有,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着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 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在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正文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着两个大藤篮跟着它的主人走过,沿途叫卖着:“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他喊着:“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着,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正文 拾荒梦——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 “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 “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 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正文 黄昏的故事——永远的夏娃

我喜欢漫游,也喜欢黄昏和黑夜交接的那一段时光。

我们现在的家,座落在一个斜斜山坡的顶上。前面的大玻璃窗看出去,星罗棋布的小白 房在一脉青山上迤逦着筑到海边。

厨房的后窗根本是一幅画框,微凤吹拂着美丽的山谷,落日在海水上缓缓转红,远方低 低的天边,第一颗星总像是大海里升上来的,更奇怪的是,墙下的金银花,一定要开始黄昏 了,才发出淡淡的沁香来。这时候,一天的家务差不多都做完了,咖啡热着,蛋糕烘烤得恰 到好处。荷西已经下工回来,电视机也开始唱广告歌。我换上舒服的凉鞋,把荷西的茶点小 心的用托盘搬出来,这才摸摸他的头,对他说:“我走了。”

这时候的荷西,也许在看报,也可能盯着电视,也可能开始吃东西,他照例含糊的说一 句:“旅途愉快!”便将我打发去了。

我轻轻的带上房门,呼吸着第一口甚而还有些寒冷的空气,心情不知怎的就那么踏实欢 喜起来。

很少在清晨散步,除了住在撒哈拉的那一阵经常早起之外,以后可以说没有在极早的时 光里生活过。

早晨是一日的开始,心情上,有一日的负担和算计,迎接未知的白日,总使人紧张而戒 备。黄昏便是不同,它是温柔的夜的前奏,是释放、舒畅,教人享受生命最甜美的一段时 光。

这两年多来,无论住在那里,家总是安置在近海的地方,黄昏长长的漫步成了生活里不 可或缺的习惯。

在丹娜丽芙岛,现在的住家,我每日漫游的路途大致是相同的。后山下坡,穿过海也似 的芭蕉园,绕过灌溉用的大水池,经过一排极华丽的深宅大院,跟“水肺”站着谈一会闲 话,再下坡,踏过一片野菊花,转弯,下到海岸线,沿着海边跑到古堡,十字港的地区就算 是到了,穿进峡谷似的现代大旅馆,到渔港看船,广场打个转,图书馆借本书,这才原路回 来。

每日经过女友黛娥的家,她总是抱了孩子想跟我一块去游荡,有时候看见她近乎委屈的 巴望着我,总觉得自己拒绝得有些残忍。

总是哄她,用各种理由不带她去,有时候远远看见她向我走来,干脆装着不看见,掉头 就跑,这样无情的一次一次甩掉她,她居然也不生气。

我喜欢适度的孤单,心灵上最释放的一刻,总舍不得跟别人共享,事实上也很难分享这 绝对个人的珍宝,甚至荷西自愿留在家里看电视,我的心里都暗藏了几分喜悦。

清风明月都该应是一个人的事情,倒是吃饭,是人多些比较有味道。

每次散步,那条乡间小路上可以说是碰不到一个人影的,只有“水肺”,像是赴约会似 的等在他华厦的大门口,苦盼着我经过。

“水肺”是一个八十多岁生病的德国老头子,跟他单身的儿子住在一幢极大的房子里, 父子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儿子中年了,好似也病着似的。

这一家异乡人没有朋友,也不外出做事,种了一园的玫瑰花。老人因为肺水肿,已经不 太能动了,天天趴在花园的门上,见我去了,老远的就一步一步将我吞下去似的望。

第一次经过老人的门口,就是被他喂喂的叫过去的。我过去了,他隔着镶花铁门,把手 蓦然伸出来牢牢捉住人不放,手指冰冷的,骷髅似的大眼洞瞪着人,肺里风箱似的响,总是 说:“上个月医生就说要死了,可是这个月都快完了,还没有死。”

“水肺”是我自己心里给老人叫的名字,他们姓什么从来不知道,散步去了,每天被他 捉住,随他乱扯什么我都忍着听,后来日子久了,究竟是烦了,常常坚决的抽开他的手,转 身逃开去。

有一次老人突然问我:“你穷不穷?你先生穷不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唐突的问我,站着不响,没有回答他,带些愠怒的微笑着。

他又突然说:“我唯一的儿子,死了不放心他,订婚两次,结果都给人跑掉了,如果, 如果你肯跟他——我们是有钱的人,将来都是你的,不信你进来看,进来看呀——”我静静 的看着老人,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不为钱结婚。”

“可是也可以为钱结婚,是不是,是不是?”

老人又伸出手来急切的死拉住我,我悄悄抬眼往他身后望去,老人那个苍白沉默的中年 儿子正躲在窗帘后面的一角偷看我。

后来我告诉荷西老人的事,荷西将我骂了一顿,说:“你已经结婚了,怎么还去跟人家 争为不为金钱出嫁的事情,干脆把他骂过去才是。”

我也想过要骂这个老人,可是一经过他们的家门,看见那一园寂寂的玫瑰,心里总有些 说不出的不忍和悲凉,便又和颜悦色的对待他了。

前几天老人真的死了,晚上死的,第二天清早就搬去葬了,好方便的,大概早就预备着 等他死的。

听见了这个消息的黄昏,一样在散步,经过死去老人的门口,发觉跟他长得那么相像的 儿子,居然代替了父亲的位置,穿了一件鲜明的红毛衣,一色一样的趴在家门口。我看见了 他,本想上去说几句哀悼的话,没想到他先对我喂喂的叫了起来,那个姿势和声音,就像他 父亲第一次看见我时死命的把我叫过去一个样子,我被他这怪异的举动,吓得头发根根竖了 起来,青着脸往山下没命的逃,一回头,那个儿子的半身,还挂在门外向我招手。身后如此 华丽的洋房,却像个大坟似的,埋葬着一个喂喂呼叫的寂寞的活人,也是够残忍的了。

这几天还是经过死去老人的家门前,那个儿子不挂在门上了——他在窗后面看我,不知 是忌什么,总是加快了脚步,怕一个那么堪怜的人,也算是生命的无奈吧。

我是不喜欢芭蕉园的,一走进去,再好的夕阳都幽暗暧昧起来,无风的时候四周静得要 窒息,稍稍吹过一点点微风,芭蕉叶又马上夸张的沙沙乱响。

从小听带我长大的女工人玉珍说鬼,她每说鬼时,总要顺手一指过去在父母家中院里的 一丛芭蕉树,说:“鬼啊,就在那种树下面,还会哭哦!女的,抱了小孩吱吱惨哭!”

我的童年被鬼故事吓得很厉害,直到现在,看见芭蕉心里还是不自在。

散步的路,不经过密密的蕉林就到不了海边。这一段长路,总是跑的,有时候天气阴 暗,出门之前总再三拜托荷西:“过十五、二十分钟左右请你站出来在阳台上给我看看,好 少怕一点。”

跑过一段蕉园,抬起头来往老远高岗上的家里望,荷西如果站在那儿,那怕是个小黑 点,心里也好过些。后来我天天叫他出来站一站,他不耐烦了,不再理我,我就一口气跑下 去,两边树影飞也似的掠过,奔出林子,海边的路来了,这也就过了,可惜的是,芭蕉园里 从来没有停下来看看是不是可以吃它一根绿蕉,总是太怕了些。

从海岸一直走到古堡那一条路是最宽敞的,没有沙滩,只有碎石遍地,那么长一条滩, 只孤伶伶一棵松树委委屈屈的站着,树下市政府给放了条长木椅。

这儿没有防波堤,巨浪从来不温柔,它们几几乎总是灰色的一堆堆汹涌而来,复仇似的 击打着深黑色怪形怪状的原始礁岩,每一次的冲击,水花破得天一般的高,惊天动地的散落 下来,这边的大海响得万马奔腾,那边的一轮血红的落日,凄艳绝伦的静静的自往水里掉。

这两种景象配合起来,在我的感动里,竟是想象中世界末日那份摄人心魂的鬼魅和怪 异,又想到日本小林正树导演的《怪谈》中的几场片景。这样的画面,总有一份诗意的凶 恶,说不出是爱还是不爱,可是每天经过那张松树下的木椅,还是忍不住被吸引过去,坐下 来看到痴了过去。

过了古堡,进入街道、商店、大旅馆……,混入各色各样的外籍游客里去,这本是个度 假的胜地,冬暖夏凉,虽是小街小巷,人世的鲜明活泼毕竟比大自然的景象又多了一层温 柔。

经过小小的渔港,船都拉上了滩,没有预备出海的迹象,有些面熟的年轻人坐着钓鱼, 老人在补网,穿热裤的金发游客美女在他们身边哗笑走过,这么不同的生活和人种同住在弹 丸大小的十字港,却平静得两不相涉,亦是有趣的画面。港口的椅子上,一个外国老太太, 一个西班牙老渔夫,两个人话也不通,笑眯眯的靠在一起坐着,初恋似的红着脸。过了那么 多年,《巴黎最后的探戈》才在西班牙解禁了。港口电影院的队伍排列另外一条街。

一看是这张电影,连忙跑上去看挂着的剧照,人群里却有人在叫着:“喂,三毛,三 毛!”

发觉另外一个女友卡门居然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挤在买票的队伍里,跑了上去问她:“你 干嘛?”

她暧昧的笑,神经兮兮的问我:“你看不看?看不看?”“像你这种小气巴拉的样子, 我就不看。”我拍拍她的头,斜斜睇着她,她一下气得很。

“这不是色情片,它有它本身的意义。”她十分严肃的分析起来,声音也大了。

“啊!这么严重,我更不要看了。”我又笑她,她气得想掐我又不敢离开队伍。

“我去买冰棒,你吃不吃?”我问地,她摇摇头,用手指指远方,原来是她的摄影家先 生慢慢晃来了。

在广场向老祖母买冰棒,向她要柠檬的,她必定给人凤梨的,要凤梨的,她一定弄成柠 檬的,跟她换,她会骂人。很喜欢向她买冰棒,总得站好,专心想好,相反的要,得来才是 正的。

我一向是向她要柠檬,得来正是我要的凤梨。有一次想,如果向老太婆买桔子冰棒,不 知她弄成什么,结果她没弄错,我大大失望一番,以为桔子会变草莓的。

荷西叫我顺便去图书馆借海洋方面的书。

我跑进去拿了一本褚威格,一本卫斯特,这是荷西最受不了的两个作家,他自己不下来 借,结果便是如此活该。

夜来了,黄昏已尽,巷内一家家华丽高贵的衣饰店看花了人的眼,看痛了人的心,繁华 依然引人,红尘十丈,茫茫的人世,竟还是自己的来处。

回程下雨了,将借来的书塞进毛衣里面,发狂的往家里跑。一日将尽,接着来的,将是 漫漫长夜,想到雨夜看书的享受,心里又充满了说不出的喜悦和欢欣,夜是如此的美,黑夜 淋雨,更是任性的豪华。

跑过蕉园的外国,先去守园老夫妇的小瓦房,老婆婆正在屋内搬了空罐头预备接漏雨 呢。

坐了一会,老公公回来了,跳上去捉住他,叫他陪着穿过蕉林,天越走越黑,雨却不大 了,老公公一再的问,荷西怎么不捉鱼给他吃了。

快到家门了,开始小跑,这是一天的运动,跑到家里,冲进门去,愉快的喊着:“回来 啦!”

那时候,荷西看见我总很高兴的样子。

我们十点钟吃简单的晚饭。

夜间十二时上床开始看书,我叹了口气,对荷西说:“散步太快乐了,这么快乐,也许 有一天散成神仙,永远不再回家了,你说好不好?”

荷西不置可否。

结婚四年了,我也知道,这种鬼话,只有神经不正常的人才能回答我。

“如果我成仙去了,你不要忘了吃东西,蛋炒饭冰箱里总是有一盘的。”

荷西还是专心做他的填字游戏,咿咿啊啊的假装听着。

我又自说自话了好一阵,这才拿起书来,默默的看了下去。

看了一会,还是搁下书来想了一下——荷西不知道会不会找不到蛋炒饭。

正文 巫人记——永远的夏娃

居住在加纳利群岛不觉已有两年了。

一直很想将这儿亲身经验的一些“治疗师”用巫术治病的情形纪录下来。

知道《皇冠》在这个群岛上拥有可观的订户和读者,住在这儿的侨胞,看了以下的文字时,很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不肯介绍这个美丽而现代的北非观光胜地的旅游事业,偏偏要去写些旁门左道的巫术,好似这儿是个无比落后荒谬的地区一般。

我因为去年曾经给这个群岛写了一个中篇游记,收录在那本书里,因此有关加纳利群岛的其他,无心再在这儿重述了。

有兴趣写的还是几次接受土地郎中治病的经过情形。

第一次听说加纳利人相信巫术是在沙漠里居住的时候。那时,许多加纳利岛的工人过海去沙漠的小镇讨生活,他们或多或少总会说说自己故乡的事情。

我们的朋友之—马诺林是大加纳利岛去的,他可以说是同乡们中的知识分子,本身极爱思考,也很喜欢心灵学方面的知识,据说,他的养父,过去一度是做巫人的,后来娶了他的母亲,才改在香烟厂去做事了。

马诺林在性格方面有他的神秘性,思想有时候十分的怪异,我跟他很谈得来,而荷西就比较没有办法进入这个人的心灵领域里去。

当时,我们的沙哈拉威邻居的男孩子,一个名叫巴新的,不知为什么迷上了一个沙漠里的妓女,几个月来鬼魔附体似的,白天糊涂到家人也不太认识,可是只要黄昏一来,他的步子就会往女人住的那个方向走。家里的东西不但偷出去卖,连邻居那儿都红着吓人的眼睛死赖着借钱,钱一到手,人就摇摇晃晃的被吸去了,好似那个妓女勾着他的魂一般。有一天巴新晃进来借钱,我看他实在可怜,给了他三百,这点钱上女人那里去自然是不够的,他又可怜巴巴的求。马诺林当时恰好在我们家,也给了他两百,他才低着头走了。“这个孩子可怜,中了蛊。”马诺林说。

我一听,全身寒毛肃立,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讲这么可怕的话。

“中的还是加纳利群岛那边人搞过来的鬼东西。”马诺林又说。

“迷女人呀?”我又吓吓的探了一句。

“不小心,吃下了一点别人放的不该吃的东西,就回不了头了。”

“你怎么晓得?”荷西很不以为然的问。

“这种东西,发起来一个样子,没有那个女人,就是死路一条,妓女常常用这种方法去教人中迷的。”

本想反驳马诺林这过份荒谬无知的说法,后来想到他家庭的背景——养父是巫人,母亲开过酒吧。在他生长的环境里,这样的迷信可能还是存在的。我因此便不说什么,笑笑的看着他,可是心里是不相信这一套的。

“巴新也真可怜,十六岁的小家伙,爱上那个女人之后完全变了,有一次三更半夜来敲门借钱,好像毒瘾发作的人一样,我们开慢了一点,他就疯了似的一直敲一直敲,真开了,他又不响了,呆呆的站在月光里,好可怕好可怕的红眼睛瞪着人看。”我越说越怕,声音也高昂起来了。

马诺林听了低头沉思了好一会。

“他们家是保守的回教家庭,出了这样个儿子,真是伤心透了,上礼拜巴新还给绑起来打,有什么用,一不看好,又逃出去了。”我又说。

这时候马诺林抬头很奇异的抹过一丝微笑,说:“可以解掉的嘛!”

“巴新是初恋狂,性格又内向,所以这个怪样子,不是你说的中了什么蛊。”我很简单的说。

马诺林也不争辩,站起来,穿过我们的天台,到巴新家里的楼梯口去。

“要巴新的妈妈来跟我谈。”马诺林对我说。

虽是沙漠女人,为了谈儿子,匆匆忙忙就跑过来了,马诺林低低的对她不知讲什么,巴新的母亲猛点头,一句一句答应着,又擦眼泪,不停的擦泪。

没过第三天,巴新意外的好了,人也精神起来了,很快活的坐在大门口,黄昏也不出去,接连十多天都没再出去,以后完全好了。

我心里奇怪得不得了,又不能问巴新。

马诺林来了,我自是逼上去死死追问,可是他也不肯讲,只说:“这种事只有巴新的妈妈可以化解,如果没有母亲,就难了。”

“可是做了什么呢?”我又追问着。

“小魔术。”马诺林仍是笑而不答。

我们是不相信的,看了巴新仍不相信。直到来了丹娜丽芙岛,发觉连乡下女人要抓住丈夫的心,都还相信这些巫术,真教人有不知身在何处之感,慢慢的也听习惯了这些事。

当然,我说的这些只是一般少数没有知识的乡下女人男人,并不能代表大半的加纳利民风,这些事在城市里是不常听讲的。

个人第一次接触到一个治疗师,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那时候,我得了一次恶性感冒,初来这个岛上,没有一个相识的朋友,那时候荷西又单独去了半年沙漠,我一个人居住在海边生病。

感冒了近乎一个多月,剧烈的咳嗽和耳痛将人折磨得不成样子,一天早午要两次开车去镇上打针,可是病情始终没有丝毫进展。

医生看见我那副死去活来的样子非常同情,他惊异的说:“开给你的抗生素足足可以杀死一只大象了,你怎么还不好呢?”

“因为我不是那只象。”我有气无力的答着。

药房的人看我一次又一次的上门,也是非常不解,他们觉得我吃药吃得太可怕了。

“这种东西不要再用了,你啊,广场上那个卖草药的女人去试试看吧!”药剂师无可奈何的建议着。

我流着冷汗,撑着走了几十步,在阳光下找到了那个被人叫“治疗师”的粗壮女人。

“听说你治病?”那一阵真是惨,眼前金星乱冒的虚弱,说话都说不动。

“坐下来,快坐下来。”治疗师很和气,马上把我按在广场的一把椅子上。

“咳多久了?”

“一个多月了,耳朵里面也很痛,发烧”。

女人一面听一面很熟练的抓了一把草药。

“来,把手给我,不要怕”。治疗师把我的双手合起来交握在她手掌里抱在胸前,闭上了眼睛喃喃有词的说了一段话,又绕到我背后,在我背上摸摸,在耳朵后面各自轻轻弹了一下,双手在我颈下拍拍,这就算治过了。

我完全没有被她迷惑,排拒的斜望着这个乡下女人,觉得她很滑稽。阳光下,这种治疗的气氛也不够吸引人。那份药,收了相当于三块美金的代价,念咒是不要钱的,总算是很有良心了。

说也奇怪,熬了三次草药服下去,人不虚了,冷汗不流了,咳出一大堆秽物,缠绵了近四十天的不适,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想,那还是以前服的抗生素突然有了作用。治疗师的草药不过是也在那时候服了下去,巧合罢了。

虽然那么说,还是去买了一包同样的草药寄给台北的父母收藏。

治疗师笑着对我说:“其实,这只是一种煮肉时放进去用的香叶子,没有什么道理,治好你的,是上面来的力量。”她指指天上。

我呆呆的看着她,觉得很有趣,好在病也过了,实在不必深究下去。

“你怎么学的?”我站在她摊子边东摸西看,草药的味道跟台湾的青草店差不多,很好闻的。

“老天爷赐的特别的天赋,学不来的呀!”很乐天的笑着。“你还会什么?”又问她。

“爱情,叫你先生爱你一辈子。”女人粗俗的恶狠狠的对我保证,我想她这是在开人玩笑了,掉头笑着走开去。世上那有服药的爱情。

加纳利群岛一共大小七个岛,巫风最盛的都说是多山区的拉芭尔玛岛,据说一般居住在深山里的乡民万一生了小毛小病,还是吃草药,不到真的严重了不出来看医生的。有的甚而连草药都不用,只用巫术。

荷西与我曾经在这个多山的岛上,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抢拔了一些毛发去,她拉了我一小撮头发,荷西是胡子。这件事去年已经写在游记里了。至今不明白,这个女人抢我们的毛发是有什么作用。

很有趣的是,我们被拔了毛发那日回旅社去,不放心的请教了旅馆的主人,问他们有没有拔毛的风俗。旅馆主人笑说:“是巫术嘛!”

我们没说什么,心里很不是滋味,那种不愉快的感觉过了好多天都萦绕在心里,挥之不去。

在芭尔玛岛居住又住了十数日。一天旅馆楼下隔邻的人要请巫师来家里,清洁工人就来跟我们说了。

“治什么?”

“那家太太瘫在床上好多年啦!还送到马德里去治过,没有好。”

我马上跑去请旅社主人带我去看,他很干脆,当时便答应了,并且说,瘫在床上的是他堂嫂嫂,有亲戚关系的。下午五点多钟吧,他们打电话上来叫我,说巫师来了。当然,为了尊敬对方,他是说:“治疗师来了!”

这位治疗师也真有意思,听说他平日在市政府上班,兼给人念咒治病,穿得很时髦,体格十分魁伟,很有人自信的样子,怎么看都没有阴气,是个阳间的人物。

我跟去楼下这家请巫师的人家时,那个瘫着的女人居然被移开了,只有空床放着,这不免使我有些失望,人总是残忍的,对悲惨的事,喜欢看见了再疼痛,看不见,就不同了。治疗师在房内大步走来走去,好像散步一样,也不做法,不念咒,然后简单的说:“把床换到这头来。”又说:“从今天起,这扇门关上,走另外一边出入。”

说完他走掉了,我什么也没看见。

跟在旅社主人后面走出来时,我不解的问他:“你想床换了位置,再开开门关关门,瘫女人就会走路了吗?怎么可能呢?”

他停下来很奇怪的看着我,说:“谁说她会走路来的?”“不是明明请人来医她的吗?”我更不懂了。

“谁有那么大的法力叫瘫子走路,那不过是个兼差的治疗师而已呀!”他叫了起来。

“他来到底是做什么?”

“来治我堂嫂嫂的伤风感冒,你看吧,不出一星期一定好,这个人在这方面很灵的。”

“就这样啊?”

“就这样?你以为巫术是做什么,是给你上天下地长生不老的吗?”

去年荷西远赴奈及利亚去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家里。有一天,因为滂沱大雨,车子在乡间小路上熄了火,我不顾一切下来死命推车,一时过去车祸受伤过的脊椎又大痛了起来。

我一连去看了七八次医生,睡在硬地上,都不能减轻那剧烈的痛。

那时家中正在油漆,工人看见我痛得那个样子,马上热心的要开车送我上山去找“治疗师”。

当时不知为什么那么无知,竟然表示肯去试试,跟油漆匠约了次日一同去看那个传说中的瞎子治疗师。一个受伤的脊椎必然需要时间给它复元,而我去痛心切,大意的将身体那么重要的部位去交给一个瞎子老人,实在是不可饶怒的愚昧。

这个瞎子很著名,乡下人相信他,我们社区的油漆匠也有脊椎的毛病,所以才把我给带去看。

去了原来是给脊椎痛的人“拔火罐”,跟中国的老方法差不多。有趣的是,瞎老人用个马铃薯放在脊椎上,马铃薯上再插一根火柴,火柴由他的助手女儿一燃上,马上从上面罩个玻璃杯,这一来,开始贴着肉推,痛得差不多要叫,治疗也好了。治好的人,也是助手来,拿长条的宽绷带将胸口到下腰紧紧的绑起来,这个在医学上有没有根据我不知道,可是我个人绑了几天之后,痛减轻了很多。

当我回到自己的医生处去检查时,跟他说起瞎子治疗师的事,当然被他大骂了一顿,我也就没有再回去给放马铃薯了。

今年换了居处,来了美丽的丹娜丽芙岛,这儿景色非常美丽,四季如春,冬不冷,夏不热,而我,在这么怡人的岛上,居然一连发了数个月的微烧,医生查遍身体,却找不出毛病。

在这种情形之下,又有人好意来带我去找“治疗师”了。

据说,那是一个极端灵验的南美委内瑞拉远道而来的治疗师,专治疑难病痛。我女友的母亲因为手腿麻木,要去看,把我也一同捉了去。

治疗师住在山里面,我们清晨几点到,已经有一长队的人在等着了,等待的人,绝大多数是没有知识的乡村妇女们。她们说,这一个比较贵,多少要放五百、一千西币。虽然照习俗,治疗师本人是不定价不讨钱的,因为这天赋治病的异能,是该用来解除众生的苦痛,所以不能要钱。说是这么说的,可是每一个都拿。

南美来的术师长得非常动人,深奥的眼睛摄人心魂似的盯住每一个哀愁的女人。他是清洁的,高贵的,有很深的神学味道,在他的迫视下,一种催眠似的无助感真会慢慢的浮升上来。

每一个病人到他面前,他照例举木十字架出来在人面前一左一右的晃,然后轻轻的祷告,静静的听病人倾诉。当时场内的气氛有若教堂,每一个穷苦的女人受了他的催眠,走出去时,绿绿蓝蓝的大钞票就掏出来了。

这是个江湖术士,草药都不用了。轮到我时我退开了,不肯给他看。

同去的女友的母亲接受治疗之后大概一时感动得十分厉害,出门还流下了眼泪。

最假的治疗师最会赚钱,也最受人们爱戴,这是我的一大发现。

比较起来,我喜欢市政府那个叫人搬庆的治疗师,他什么气氛都不制造,连病人也不必看,多么干脆。

西班牙本土人爱孩子,加纳利群岛人也爱孩子,更爱男孩子。荷西与我结婚四年,没有生育,在这儿简直被乡下人看成人间悲剧,他们一再的追究盘问,实在使人啼笑皆非。

有一天,打扫女工玛丽亚匆匆的跑上楼来激动的问我:“要不要一个男娃娃?”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马上想到一定是个弃婴,叫了出来:“在那里?”

“什么在那里,我打听到一个治疗师,治好了不知其数的不孕妇人,生的都是男娃佳。”她愉快的向我宣布。

我听了叹了口气。这些愚民村姑,怎么会无知可怜到这个样子。

“什么口欧!我不去。”我很无礼的回答。

“你去,你今天下午去,明年这个时候请我参加孩子受洗典礼。”玛丽亚有这么固执的信心。

“我不相信,不去,不去。”简直神经嘛。

玛丽亚走了,过了一下,带来了我很面熟的一个希腊邻居太太,手里抱了个小婴儿。

“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结婚几年没有孩子,也是别人介绍我去那个治疗师那里治了几次,现在有了这么可爱的一个孩子,你如果肯去,我下午可以带路。”那个太太很温柔的说。

“我们还没有决定要不要小孩。”我硬着头皮说。在一旁听的玛丽亚做了一个昏倒的表情,她三十六岁,有四个小孩,最大的十七岁。

“千万不要这么说,你去试试,太多的女人被这个老人医好了。”希腊太太又说。

“痛不痛?”我动摇了。

“不痛,要拉手臂,两手交抱,治疗师从后面抱起来拉,脊椎骨头一节节响,就好了。”

“嘎!”我听了脊椎马上真痛起来。

“我们都是要帮助你,去一次怎么样?”

我开始愠怒起来,觉得这两个女人太讨厌了。

到了下午,希腊先生热情的来了,不由分说,就拿了我的毛衣皮包自说自话的下楼了。

我无可奈何,强忍了怒,锁了门,走下楼时,他们这对过份热心的夫妇已在车内等着我了。

治疗师也是个老人,他很得意的说,连葡萄牙那边都有不孕的女人慕名来找他,结果都怀孕了,而且生男孩。

接着老人站在一格高楼梯上,叫我双手交抱,手臂尽量往背后伸,他从后面抱住我,将我凌空举起来乱晃,骨头果然卡拉拉乱响,我紧张得尖叫了起来,他又将我上下乱顿,这一来,受伤过的脊椎马上剧痛,我几乎是打架似的从老人手臂里又叫又喊的挣脱下地。

在一旁看的希腊夫妇很不甘心,一齐叫着:“这不算,再摔一次,再摔一次。”

“差不多啦,下次再来,下星期六早晨来最好。”老人被我乱叫得有些不乐,门外候诊的另外几个女人马上露出了害怕的神情来。

我送了治疗师两百块钱,那么少,他还是谢了又谢,这一点使我十分喜欢他,可是我再也不会回去找他了。还是把时间让给葡萄牙女人去吧。

治疗师,我们背地叫他们巫师,在这儿还有很多很多,我去过的还有其他三四个,不过都没有什么过份特别,不值得记述,比起我所见过的奈及利亚与贝宁国(早先称做达荷美),真正非洲丛林里的巫师又更是厉害恐怖邪门了千万倍,我在奈及利亚看过一次女巫对当地女神“水妈咪”的献祭,当时身受的惊吓可能一生也不能忘怀,这是加纳利群岛之外的故事,放在以后再说了。

正文 饺子大王

——永远的夏娃

我个人在日常生活上的缺点很多,优点却很少。

比较认识我的人都会发觉,就因为我做任何无关紧要的小事情都过份专注的缘故,因此在大事上反倒成了一个心不在焉的糊涂人。

套一句西班牙的说法,我是一个“常常在瓦伦西亚的月亮里的人”,也就是说,那个地方的月色特别的美,对月的人,往往魂飞天外,忘了身在何处,而成了嫦娥一枚也。

当那日我极专心的提了两大包重重的食物和日用品从小铺子里走出来时,虽然觉得眼前寂寂的窄街上好似有个影子挡在我面前,可是我连无意识的抬头望一下的想法都不曾有,茫茫的越过这个人往我的车子走去。

虽然当时正是烈日当空,可是我一向是踏在月亮里走着的人,心没带在身上是十分普通的事。

走了几步,这个人却跟了上来,居然又犹犹豫豫的在侧面看我,再看我,又打量我。

我一样茫茫然的开车门,弯下身将手里的东西丢进去,对身边的人没有什么知觉。

“请问你是三毛吗?”这个人突然用国语说。

听见自己国家的语言多少使我有些意外,很快的站直了身子,微笑着客气的说:“是啊!您也是中国人吗?”

不知为什么,这个人听到我那么客气而有礼的回答,居然露出窘气不堪的表情来,斜斜的侧过头去,自言自语的用乡音长叹了一声:“唉——莽记塌啦!”

一个长久失乡的人突然听到乡音,心里的震动是不能形容的,虽然我们家自小讲国语,可是父母亲戚之间仍然用家乡话。眼前这个人一句话,轰开了我久已不去接触的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的人、物,像火花一般在脑海里纷纷闪烁起来。而我,张大着眼睛呆望着来人,却像被点穴了一般不能动弹也不能言语。

“这个人我认识的呀!”我心里喊了起来。

“哎呀!表姐夫啊!”终于尖叫了出来。

这个姐夫将手一摊,做了个——“这不就是我吗!”的表情,默默上前来接过我手里另一包东西放进车里去,我呢,仍然歇斯底里的站在一边望着他,望着他,呐呐不能成言。

我的表姐,是父亲嫡亲大姐的第六个孩子,所以我们称她六表姐。多年前,表姐与现在的表姐夫如何认识,如何结婚,我都在一旁看过热闹,跟这位表姐夫并不生疏。当时家族里所有的小孩都喜欢这个会开船又会造船的人,跟着他四处乱跑,因此我们总是叫这表姐夫是 “孩子王”。

想不到十一年的岁月轻轻掠过,相逢竟成陌路。

表姐夫犹犹豫豫不敢认我,而我,比他更惊人,居然笑问他是不是中国人。

相见之后快快开车带姐夫回去,心绪虽然稍稍平静下来,却又再生感触,但觉时光飞逝,人生如梦,内心不由得涌出一丝怅然和叹息来。

这一次表姐夫从纽约运高粱来丹娜丽芙岛,船要泊一个星期,他事先写给我的信并未收到,停了两天码头仍不见我的影子。这一下船,叫了计程车,绕了半个岛找到我们住的地方来,来了却没有人应门,邻居说,三毛是去买菜了,就在附近呢。表姐夫在街上转着等我,却在路上碰到了。

这几年来,我一直以为表姐夫仍在日本造船,却不知他为了航海年资,又回到船上去工作了。多年前的他,是个日本回来的平头小伙子,而今的他,却已做了五年的船长,头发竟然也星星的花白了。

十一年不见,这中间有多少沧桑,坐定了下来,却发觉我这方面,竟没有太多过去值得再去重述。

表姐夫一向是话不多的,我问,他答,对话亦是十分亲切自然。

先问家族长辈们平安健康,再问平辈表姐妹兄弟事业和行踪,又问小辈们年龄和学业,这一晃,时间很快的过去了。

说着说着已是午饭时分,匆匆忙忙弄了一顿简单的饭菜请姐夫上桌,同时心里暗忖,这星期天还得好好再做一次像样的好菜请请远客才是。

说着闲话,正与姐夫商量着何处去游山玩水,却见荷西推门进来了。

这荷西,但见他身穿一件蓝白棋子布软绉衬衫,腰扎一条脏旧不堪牛仔短裤,脚踏脱线穿底凉鞋,手提三五条死鱼,怀抱大串玉米,长须垢面,面露恍笑,正施施然往厨房走去— —他竟没看见,家里除了我还有别人坐着。

平日看惯了荷西出出入入,倒也没有什么知觉。今日借了表姐夫眼光将他打量了三数秒,不禁骇了一跳——他那副德性,活脱是那里打渔的阮小七!只差耳朵没有夹上一朵石榴花。

这一看,微微皱眉,快快向他喊了过去:“荷西,快来见过表姐夫!”

荷西回头,突见千山万水那边的亲戚端坐家中,自是吓了天大的一跳。

表姐夫呢,见到表妹千辛万苦,寻寻觅觅,嫁得的妹夫却是如此这般人物,想来亦是惊愕交织,面上不由得浮出一丝悲凉之色来。

三人惊魂甫定,表姐夫与荷西相谈之下,发觉在学校里念的竟是差不多的东西,这一来,十分欢喜,下午便结伴游山玩水去也。

说了上面那么多家务事,还是没有一个跟题目相干的字写出来,这实在也不奇怪。天下的事,总有因果,所谓姐夫来访正是因的一面的讲述,而饺子的出现,却是由这个原因而带来的结果,所以没有法子不把这些事情扯进去。

话说当天夜晚将表姐夫送回船去,相约周末再去船上参观,又约周日表姐夫与船上同仁一同再来家中聚餐。

临去时,顺便问了姐夫,可否带女友上船,姐夫满口答应,并说:“好呀!欢迎你的朋友来吃饺子,饺子爱吃吗?”

荷西中文虽是听不懂,可是这两个字他是有印象的,别了姐夫之后,在车内他苦恼的说:“怎么又要吃饺子,三吃饺子真不是滋味。”

这不能怪荷西,他这一生,除了太太做中国菜之外,只被中国家庭请去吃过两次正正式式的晚饭,一次是徐家,吃饺子,一次是林家,也吃饺子,这一回自己表姐夫来了,又是饺子。

我听了荷西的话便好言解释给他听,饺子是一种特别的北方食物,做起来也并不很方便,在国外,为了表示招待客人的热忱,才肯包这种麻烦的东西。这一次船上包饺子更是不易,他们自己都有多少人要吃,我们必要心怀感激才是。我的女友们听说周末荷西和我要上大船去,羡慕得不堪,都想跟去凑热闹。

我想了一会,挑了玛丽莎和她三岁的小女儿玛达。原因很简单,玛丽莎长住内陆马德里,从来没有上过一条大船,这一次她千里迢迢来丹娜丽芙看望我,并且来度假一个月,我应该给她这个难得的机会的,还有一个理由,这个女友在马德里单身时,跟我同租过房子,住了一年,她爱吃中国菜。

为了不肯带丹娜丽芙的女友黛娥和她的丈夫孩子同去,这一位,在努力游说失效之余,还跟我呕了一场好气。

船上的同胞,对我们的热忱和招待令我有些微激动,虽然面上很平静的微笑着,心里却是热热湿湿的,好似一场蒙蒙春雨洒在干燥的非洲荒原上一般,怀乡的泪,在心里慢慢的流了个满山遍野,竟是舒畅得很。

荷西说是南方女婿,不爱吃饺子,饭桌上,却只见他埋头苦干,一口一个,又因为潜水本事大,可以不常呼吸,别人换气时,他已多食了三五十个,好大的胃口。

玛丽莎是唯一用叉子的人,只见她,将饺子割成十数小块,细细的往口里送,我斜斜睇她一眼,对她说:“早知你这种食法,不如请厨房别费心包了,干脆皮管皮,馅管馅,一塌糊涂分两盘拿上来,倒也方便你些。”

我说话一向直率,看见荷西那种吃法,便笑着说:“还说第三次不吃了,你看全桌山也似的饺子都让在你面前。”“这次不同,表姐夫的饺子不同凡响,不知怎么会那么好吃。” 荷西大言不惭,我看他吃得那样,心中倒也跟着欢喜起来。

时间飞快的过去,我们要下船回家了,表姐夫才说,临时半夜开船巴西,次日相约到家吃饭的事已经没有可能了。“可是我已经预备了好多菜。”我叫了起来。

“你们自己慢慢吃吧!哪!还有东西给你带回去。”表姐夫居然提了大包小包,数不清多少珍贵的中国食物塞给荷西。

厨房伙委先生还挑出了台湾常吃的大白菜,硬要我们拿去。

跟船出海的唯一的大管轮先生的夫人,竟将满桌剩下的饺子也细心的用袋子装好了,厨师先生还给特意洒上麻油。

离船时,虽然黄昏已尽,夜色朦胧,可是当我挥手向船舷上的同胞告别时,还是很快的戴上了太阳眼镜。

表姐夫送到车门边,荷西与他热烈的拥抱分手,我头一低,快快坐进车内去,不敢让他看见我突然泪水弥漫的眼睛。多少年离家,这明日又天涯的一刹那间的感触和疼痛,要控制起来仍是相当的困难,好在也只有那么短短的一刹那,不然这世上大半的人会是什么情形,真是只有天知道了。世上的事情,真要看它个透彻,倒也没有意思,能哭,总是好事情。

我是个B型的人,虽然常常晴天落大雨,可是雨过天青亦是来得个快。

夜间荷西睡下了,我坐在地上,将表姐夫给的好东西摊了一地,一样一样细细的看—— 酱油、榨菜、辣萝卜、白糟鱼、面条、柠檬茶、黄冰糖、大包巧克力、大盒口香糖,甚至杀虫粉、防蚊油、李小龙英文传记,他都塞给了我们。这一样一样东西,代表了多少他没有说出口来的亲情,这就是我的同胞,我的家人,对他们,我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爱和骄傲。

看到最后,想到冰箱里藏着的饺子和白菜,我光脚悄悄跑进厨房去,为了怕深夜用厨房吵到荷西和邻居,竟然将白菜轻轻切丝,拌了酱油,就着冷饺子生吃下去,其味无穷。

数十个胖胖的饺子和一棵白菜吃完,天已快亮了,这才漱漱口,洒些香水,悄悄上床睡觉。

冰箱里就剩了五个饺子,在一只鲜红的盘子里躺着,好漂亮的一幅图画,我禁不住又在四周给排上了一圈绿绿的生菜。

第二日吃中饭,荷西跟玛丽莎对着满桌的烤鸡和一大锅罗宋汤生气。

“做人也要有分寸,你趁人好睡偷吃饺子也罢了,怎么吃了那么多,别人还尝不尝?你就没想过?自私!”荷西噜噜苏苏的埋怨起来。

“来来,吃鸡,”我笑着往玛丽莎的盘子里丢了三只烤鸡腿去。

“啊!你吃光了饺子,就给人吃这个东西吗?”玛丽莎也来发话了,笑吟吟的骂着。

“三毛,我要吃饺子。”小家伙玛达居然也凑上一角,将鸡腿一推,玫瑰色的小脸可爱的鼓着。

“吃饺子又不犯死罪,不成叫我吐出来?”

我格格的笑着,自然也不去碰鸡腿,经过昨晚那一番大宴,谁还吃得下这个。

失去的爱情,总是令人怀念的,这三个外国人,开始天天想念饺子,像一群失恋的人般曾经沧海起来,做什么菜侍候都难为水哦。

我生长在一个原籍南方的中国家庭里,虽然过去在父母膝下承欢时,连猪肉和牛肉都分不清楚,可是为人妻子以来,普通的中国菜多少也摸索着做得差强人意。荷西因此很不爱去中国饭店吃饭,他总说我做得比饭店里的口味好,却不知道,国外的中国饭店有他们的苦衷,如果不做酱糊和杂碎,那批外国人会说吃的不是中国莱,可能还会闹着不付钱呢。

这一回,荷西说着不吃的饺子吃出了味道,我心里却为难了起来。

饺子皮到底是怎么出来的,我知道是面粉。

面粉要掺凉水,热水,还是温水?不知道。

掺水揉面要不要放盐?更没听说过。

听说馒头是要发的,那么饺子面发不发?

真买了面粉回来,是筛是不筛?多揉了会不会揉出面筋来呢?

我跑到小店里去张望,架子上排着一大排蔬菜,这不行呢,没听说用蕃茄、五米、青椒、洋葱,还有南瓜做饺子馅的。

我站着细细的想了一想,打长途电话去问马德里的徐伯伯要怎么和面应该是个好主意,可是他老人家年纪大了,用这个长途电话去吓他,总是不礼貌。再说,我自己有个毛病,旁人教的,不一定学得来,自己想的,倒是不会太错。

爱迪生不是小学四年级就给学校赶了出来吗?我的情形跟他乱像的呢。

求人不如求己,我来给这饺子实验实验,就算和不出饺子皮,错和个小面人出来烤烤,吹口气,看它活不活?不也很有趣吗?

那一阵我是很忙的,女友玛丽莎来此度假,部份是为了来看我。我坚持她顿顿在家里吃,好叫她省了伙食费。全家才四个人吃饭,可是荷西吃得重,玛丽莎吃得轻,玛达是个小娃娃,又得另外做营养的食物,我自己呢,吃这些人多下来的,跟母亲的习惯一色一样。

第一顿饺子开出来,我成了个白面人,头发一拍,蓬一下一阵白烟往上冒。

这次的成绩,是二十七个洋葱牛肉饺,皮厚如城墙,肉干如废弹,吃起来洋葱吱吱响。

大家勉强吃了一两个,荷西变得好客气,直说做的人劳苦功高,应该多吃。倒是玛达小娃娃并不挑剔,一旁吃得好高兴,荷西看她那个样子,恶作剧的对玛丽莎说:“三毛这些饺子皮是用茶杯擀出来的,当心吃下玻璃碴。”

玛丽莎本来就是个神经质的母亲,这一唬,拎了玛达便往洗手间跑,掏她的脖子,硬迫她把口里的饺子给吐出来。

这些人这么不给人面子实在令人叹息,也因为他们如此激将,激出了我日后定做饺子大王的决心来。

一个人,大凡肯虚心反省自己的过失,将来不再重蹈,成功的希望总是会有的。

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固然是好,动脑筋改正自己的错误更是重要,小如做菜,大如齐家、治国,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

我初次的饺子皮是用温水和出来的。第二次便知道可以用冷水了,因为不是做蒸饺,是做水饺。

外国的蔬菜大半跟他们的人一般,硬帮帮的多,那么由我来以柔克刚像对荷西一样。再硬的粗脆包心菜,都给细细的切成末碎,再拿热水来煮软,然后找出一双清洁的麻纱袜子,将包心菜倒进去,挤掉水分,掺进碎肉里去。玛丽莎坚持三岁的小孩吃猪肉太油腻,我便用牛肉馅,趁她不注意,给它混进了一大匙猪油,她竟也吃不出来,还说这个小肉牛又嫩又滑,吃起来一包香油呢!

开始时,我的饺子们是平平的,四周用叉子压压好,东一个西一个躺在满桌细细的干面粉上,如同一群沙滩上的月亮,有上弦月,也有下弦月。

再实验几次之后,它们站起来啦,一只只胖胖的,有若可爱的小白老鼠排着队去下锅。

擀面棍这个东西外国自然也有,可是我已习惯了用细长优美的长杯子做饺子皮,没有再去换它的必要,再说,用久了的东西,总多了一份感情。

一个多月的时光飞逝而去,玛丽莎和玛达已经从马德里来了两封好亲热的信,而我这个厨房里,也是春去秋来,变化很多,不消一个钟头,一百个热腾腾的饺子可以面不改色的马上上桌。连粗手粗脚的荷西,也能包出小老鼠来了,他还给它们用小豆子加眼睛,看了不忍心给丢下锅去烫死。我的饺子,终于有了生命。

这个十字港游客那么多,我开始日日夜夜谱狂想曲,想用饺子把这些人荷包里的钱全骗过来——一个饺子二十块,十个饺子两百块,一百个饺子两千块……如果我一天做八小时,卖八小时,还有八小时可以数钱。

饺子这个东西,第一次吃可能没有滋味,第二次吃也不过如此,只要顾客肯吃第三次,那么他就如同吃了爱情的魔药,再也不能离开我的饺子摊了。

我不敢说全世界的人都会吃饺子吃上瘾,可是起码留大胡子的那一批,我是有把握的。

荷西每天望着空荡荡的电锅,幸福而又惊讶的叹道:“三毛,我们这两个南方人,都给饺子换了北方了的胃,可怕呀!”天天说要去卖饺子,可也没有实现过。

以前荷西和我卖过一次鱼,小小受了一点教训,做梦的事,可以天花乱坠,真的要美梦变成钞票,还是需要大勇气和大牺牲的。

虽说钱是决心不用饺子去换了,可是我的手艺那么高明了,总还是希望表现一次,满足这小小的虚荣心。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我在大加纳利岛上班的某国领事馆的老板给我来了一封信,说是她近日里要陪马德里来的总领事到丹娜丽芙来巡视一天,同来的还有几个总馆里的人,说想见我这半途脱逃的秘书呢。

她的信中又说,这一次来,完全是很轻松的观光,没有认真的西班牙官方的人要会面,问我丹娜丽芙有什么不气派而菜扎实的小饭店可以介绍大伙吃一餐。

这还用说吗!丹娜丽芙最好的馆子就开在我们家的阳台上嘛!名字叫“饺子大王”。

我一再的对荷西说:“小子,你不要怕,这些人再怎么高贵,也挑剔不了我的饺子,何况我从前做秘书的那个月,打字错得自己都不认识,邮票把加洛斯国王倒过来贴,他们眼睛都不眨一下,是一群见过世面的人。这次招待他们,是我心甘情愿,顺便也证实一下,我这个人啊,是美食大师,当初做那个秘书,实在是大材小用,所以逃了,不是上司虐待了我。”

“你能吗?”荷西十分忧愁。

吃一顿饭又不是什么大事情。盲目的自夸自满只有愚人才会,展示自己的真本实力,便不应拿愚昧来做形容。我虽是谦虚的人,可是在给人吃饺子这件事上,还是有些骄傲的,毕竟我是一步一步摸索着才有今天的啊!

你看过这样美丽的景色吗?满布鲜花的阳台上,长长一个门板装出来的桌子,门上铺了淡桔色手绣出来滚着宽米色花边的桌布,桌上一瓶怒放的天堂鸟红花,天堂鸟的下面,一只只小白鹤似的饺子静静的安眠着。

这些饺子,有猪肉的,有牛肉的,有石斑鱼的,有明虾的,有水芹菜的,还有凉的甜红豆沙做的,光是馅便有不知多少种。

在形状上,它们有细长的,有微胖的,有绞花边的,有站的,有躺的。当然,我没有忘记在盘子的四周,放上一些青菜红萝卜来做点缀,红萝卜都刻成小朵玫瑰花。

当这些过去的上司们惊叹着拿着盘子绕长桌转圆圈的时候,我衣着清洁美丽的交臂靠在柱子上安然的微笑着。“三毛,你实在太客气了,今天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一生都会记住。”

我的顶头上司,那个美丽的妇人真诚的悄声谢我。我呢,跑到洗手间去哈哈大笑起来。

我那里是为谁做这些事情呢,我不过是在享受我的生命,拿饺子当玩具,扮了一桌童年时便梦想着的货真价实的家家酒罢了。

正文 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

——永远的夏娃

我们的朋友,开小饭店的亚当,在上个月意外的中了一张奖券,奖金大约是一百多万西币,折合台币五十多万的样子。

这个数目,在生活这么高的地方,要置产是不太可能,如果用来买买生活上的小东西,便是足足有余了。在我碰到亚当的太太卡门时,我热烈的恭喜了她一番,最后很自然的问她:“你买了些什么新的东西吗?”

卡门非常愉快的拉我回家,向我展示了她一口气买下的二十八双新鞋子,我蹲下去细细的欣赏了一番,竟没有一双是我敢穿在脚上的,尤其可怕的是,她居然买了一双花格子布做的细跟高统长靴——真难为她找得到这么难看的东西。

我告辞了卡门出来,心里一想再想,一个多了一些金钱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应该更畅通些才是,她不用这些钱去享受生命,竟然买下了二十几双拘束自己双脚的东西回来,实在不明白这是出自什么心理。

其实我个人对鞋子一向亦是十分看重的,回忆起童年时代的生活,我常常搬了小板凳坐在阳光下,看家中老佣人替我纳鞋底,做新鞋,等不及的要她挑一块小花布做鞋面。

那时候,抗战已经胜利了,我们家住在南京鼓楼。一幢西式的大房子里,有前院有后院,还有一个停车的偏院。童年的生活,所记得的不外是玩耍的事情,玩耍又好似与奔跑总脱不开关系,虽然不过是三四岁吧,可是当年如何跨了大竹杆围着梧桐树骑竹马,如何在雪地里逃不及吃了堂哥一颗大雪弹,如何上家中假山采桑叶,又如何在后院被鹅追赶,这种种愉快的往事,全得感谢我脚下那双舒服的纯中国鞋子。那时候我们家的孩子们,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绊扣横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没有横绊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记得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我穿上了一双硬帮帮的小皮鞋,我吃了一惊,如同被套了个硬壳子一般的不舒服,没有几天,新鲜的感觉过了,我仍是吵着要回旧布鞋来穿,还记得母亲叹了口气,温柔的对我说:“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的吵。”

到了台湾,大人背井离乡,在离乱的大时代里,丢弃了故乡一切的一切,想来在他们的内心是感触极深的。可是做孩子的我们,哪懂那些天高地厚的道理,当我从中兴轮上下来,进了台北建国北路那幢小小的日式房子,发觉每一个人都要脱鞋才能上榻榻米的地时,简直没将我高兴得发狂,跟着堂哥和姐姐尽情的又叫又跳,又低头看着自己完全释放的光脚丫,真是自由得心花怒放,又记得为了大家打赤足,堂哥竟乱叫着:“解放了!解放了!”为了这一句可怕的共产党才用的字,我们这些也跟着乱喊起解放来的小孩子还被大人打了一顿,喝叱着:“以后再也不许讲这句话,再喊要打死!”天晓得我们只是为了光脚在高兴而已。

初进小学的时候,我姐姐是三年级,我是一年级。我们班上的同学大部份不穿鞋子,这使我羡慕得不堪,每天下了课,打扫教室的时候,我便也把鞋袜脱了,放在书包里,一路滴滴答答的提着水桶泼进教室去玩。下课回家时,踏着煤渣路和鸡粪,一步一刺的慢慢走着,再怎么也不肯穿上鞋子,快到家之前,舒兰街的右边流着一条小河,我坐下来洗洗脚,用裙子擦擦干,这才穿上鞋袜,衣冠整齐的回到母亲面前去给她看。

小学生的日子,大半穿的是白球鞋,高小时比较知道爱美了,球鞋常常洗,洗清洁了还给涂上一种鞋粉,晒干了时,便雪也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那时候我的鞋子就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之外,任何事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繁华复杂,人生的变化、欢乐和苦痛都是小说里去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球鞋也是布做的,布的东西接近大自然,穿着也舒适,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大家都改穿起皮鞋来了,连小孩子都逃不掉,如果我穿了球鞋出门,母亲便会说:“新鞋子搁着不穿吗?再放着又要小了。”

我的回答照例千篇一律:“新鞋磨脚呢!再说穿新鞋天一定下雨。”

少女时代的我是个非常寂寞的怪物,念书在家,生活局限在那一幢寂寂的日式房子的高墙里,很少出门,没有朋友,唯一的真快乐,就是埋头狂啃自己喜爱的书籍,那时候我自卑感很重,亲友间的聚会大半都不肯去。回想起来,在那一段没有身分也没有路走的黯淡时代里,竟想不起自己穿过什么式样什么颜色的鞋子,没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再想起我的鞋,已是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在顾福生老师的画室里开始学画,每星期去两次,因为遇见了这位改变我一生的恩师,我的生活慢慢的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朦朦胧胧的烟雾逐渐的散去,我的心也苏醒了似的快乐起来。

有一阵,母亲带我们去永和镇父亲的朋友郑伯伯的鞋厂里订做皮鞋,姐姐挑了黑色的漆皮,那几年我一向穿得非常素暗,可以说是个铁灰色的女孩,可是,我那天竟看中了一块明亮柔和的淡玫瑰色的皮革,坚持要做一双红鞋。鞋子做好了,我踏着它向画室走去,心情好得竟想微笑起来,那是我第一双粗跟皮鞋,也是我从自己藏着的世界里甘心情愿的迈出来的第一步,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好似还在幽暗而寂寞的光线里神秘的发着温柔的霞光。

灰姑娘穿上了红鞋,一切都开始不同了。

因为顾老师给我的启发和帮助。我慢慢的认识了许多合得来的朋友,潜伏了多年的活泼的本性也跟着逐渐美丽的日子焕发起来。那时候,生活一日一日的复杂广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轻的野马,在心灵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驰起来,每天要出门时,竟会对着一大堆鞋子发愣,不知要穿哪一双才好。

那时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头细跟的,并不自然,也不很美丽,可是它们有许多其他的用处,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后,总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长的年龄里,它给了我某种神秘的满足感,那已不是虚荣心可以解释的了。

我的凉鞋时代来得很晚,如果说木拖板也算某种形式的凉鞋,那便另当别论了。可是在记忆里,我从来没有穿木拖上过街。总觉得将趾脚露出来是在海边和洗澡时才能做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风气跟现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装扮,越是一般的觉得好看,也可以说,当时的文明,是那个样子的。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面扣着硬高领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细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说好看,我那时傻得厉害,还特为去拍了一张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么一年,以后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么自己也不记得了,球鞋从那时候一直到现在,我都极爱穿。

在我进了华冈的校园里去做旁听生的时候,我的朋友强尼从远远的夏威夷给我寄来了一双美丽的淡咖啡色的凉鞋,收到那个包裹的时候,真是说不出有多么新鲜高兴,那时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卖了,可是完全平底,简直没有什么鞋面,只有两条简单皮革绕过的凉鞋,在那时的台北真是不多见,我在家里试穿着它们,乱动着完全释放的脚趾,那份自由的欢欣,竟像回到了儿时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脚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马上将它穿在脚上跑到学校去了。父亲在我放学回来时才看见我那副样子,他很愣了一会儿,最后才婉转的对我说,“你这种像打光脚一样的鞋子,还是不要穿了吧!别人会误会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国人的吧女呢!”

我听了父亲的话倒是改了一点,从那时候起,我上学总是穿件白衬衫,洗得泛白了的蓝卡其布裙,下面,还是那双凉鞋,就算别人先看我的脚,再一始头看我的衣,两相印证一番,便错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凉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见恨晚,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踩在脚下,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来,人生自然的态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感动,我死命鼓励我的姐姐和大弟也来试试这种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露出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种鞋子,他里面还是要加袜子。姐姐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乱来,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子却打了好几十个圈子在流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高跟鞋,那种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强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种经验,高高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色橡皮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口止尚水。这甜蜜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干,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不用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高跟素面,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日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

鞋子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日仍是几根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乱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高跟鞋,大笑了起来,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脱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我的心灵和我的肉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强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高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鸡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出门买菜时,已经脱线的凉鞋踩进一个小水塘里,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狂跑起来,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春给我来信,说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给他上鞋,他可爱的小脚趾总是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赤足的自由,结论是——豆豆十分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正文 亲不亲,故乡人

——永远的夏娃

你看到的可不是我

去年冬天我的日本朋友莫里在此地滨海大道旁摆小摊子卖东西。我常常跑去看他,一同坐着晒太阳。

有一日我对莫里说:“你知道吗,我在撒哈拉沙漠住着的时候,为了偷看当地人洗澡的风俗,差点没给捉去打死。后来有人怀疑到是我,我当然死也不承认,硬赖给你们日本人,嘿嘿,聪不聪明?”

莫里听我这么说,坏坏的抿嘴笑着,放下正在做的一条项链,向我伸出手来。

我虽不知他是什么居心,还是跳起来跟他重重的对握了一下,又问:“你干嘛?”

“呵呵!”

“什么意思?”我紧张了。

“这个……每当我在国外做了什么不太体面的事情时,偶尔也会变成中国人哩!”

我听了莫里这句话吃了一惊,出口骂了他一句:“丑恶的日本人。”又往他坐着的木箱踢了一脚。

这时荷西也下工走了过来,我还在逼问莫里:“到底变了几次?说!”

莫里苦笑着向荷西求救,指指我,做出不能忍受的表情。荷西慢吞吞的说:“中国人日本人有什么好赖的,要是换了我在做什么不太好的事情,我一定跟旁观的人说——嘘,注意!你看到的可不是我,你看到的是那个住在我左边公寓的那个叫做菲力的讨厌鬼。”

这一回轮到莫里和我笑得东倒西歪。

总不能老做日本人

政府明令开放观光的新闻传来时,我正安安静静的在给《皇冠》写一篇叫做《小路》的文章,一打开报纸,发现这条大新闻,只差没喜得昏了过去,那一个星期里我给父母亲涂去了近五封邮简,语无伦次。又给兰小春去了两次信叫她快存钱好背了小豆豆出来旅行,又写给很多朋友明信片,总而言之一句话——快来欧洲看看吧,人生几何!

因为父母来信首肯明年参加旅行团来欧,将在西班牙离团留下来跟荷西及我相聚一月,这个承诺又使我过度兴奋而严重失眠,整天不停的对荷西唠叨:“要是爸爸妈妈来了你表现不佳,当心我事后跟你拚命!”

这种心情维持了好多天,那篇正在写的《小路》也给丢掉了,觉得它实在无关紧要。

这一阵中文报上提的总是出国旅游这件事,看到许多篇有关国人出国之后种种怪异行为的报导,我细细的看,慢慢的在脑子里印证,觉得报上写的事情句句属实,这勾起了我本身的新愁旧恨,再看某大报一位导游先生口述的《洋相大观》,使我惊出汗来,以为是自己在梦中说的,怎么跟那人讲的一色一样呢?

想到明年开始有那么多的同胞要顶着中国人的名字在世界各地参观游览,我在喜过之后反倒心乱如麻起来,镇日思潮起伏,极度的忧念和爱国情操混成一条浊流在我的心里冲激着,人却变得沉默不堪。每当与荷西对看时,我总是故作轻松的笑笑,一开口话题又绕着我过去对出国同胞的所闻所见讲个不完。

荷西见我如此忧心忡忡,很不以为然的说:“人,是独立的,一个中国人不代表整体的中国人,你这么担心同胞在外的言行,就是变相的侮辱他们。”

“可是我是有根据的,我看过太多次像报上《洋相大观》里说的事情,天平一样公正的心,难道自己的同胞还会冤枉他们吗?”

“少数几个不算的。”荷西又说。

“整团的中国人,整团,听清楚了!”我叫了起来。

我在西班牙看过的国人考察团共有三次,单独来的朋友反而多,水准也好极了,可是让我永生难忘的同胞就是那些“团”,相处一次就够结结实实,荷西不在场,才会说出相反的话来,

“总不能老说自己是日本人吧!”我叹了口气。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自己的同胞?”荷西暴跳起来。

其实我是过分重视国家的荣辱才会有如此的忧念,在外旅行的团体不太可能跟当地人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别人对我们的印象也是浮面的。吃饭,行路,谈话,甚而脸上的表情,都可能是别人衡量我们的标准。我过去所见到的许许多多有辱国体的同胞行为如果不写出来觉得违青了自己的良知,这篇文字可能绝不讨好,连荷西这个看不懂中文的人都不高兴我写,我的同胞们看了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我们不是聋子

两年半以前我回国去探望父母,家人带我去饮早茶,走进那一幢挤得水泄不通的大餐厅,一阵乱哄哄的吵闹喧哗扑面而来,几乎将人袭倒。邻桌又坐了一群谈生意谈得拍桌对骂几乎大打出手的客人,在那样令人神经衰弱的噪音里我们全家默默的吃了一顿,彼此没法交谈一句。出来时在街上我生起气来了,脸色僵僵的,父亲长叹一声对我说:“不要气,如果这种事也要气,身体还可能健康吗?”

“这是消极的说法。”我大不以为然的说。

“咦,你要怎么样?在公共场所说话太大声的人难道抓去坐牢吗?”大弟说了。

“不安静不给他上菜。”我说。

全家笑得一塌糊涂,我的小侄女突然说:“我们在幼稚园就是这样,谁吵就不给点心吃。”

这些事回想起来心里还是遗憾,进过幼稚园的人怎么都不上餐馆呢?

在国外,我一共跟三个旅行团体有过接触(那时候叫考察团),有的是间接的友人跟团来,有次是给拉去做零碎翻译,还有一次是国内工商界组团来,当时我尚在给一家商业杂志写稿,总编嘱我去旅馆看看写一篇访问。

旅馆的大厅本来是一个公共场所,偶尔大声说话并不犯法,可是同胞们一团总是二十多个人,大家目中无人的“喊话”,声量惊人,四星高级旅馆宁静的气氛因为同胞的入侵完全破坏,一些原先在看书或阅报的其他旅客在忍无可忍之下大半向我们轻藐又愤怒的瞪了一眼无可奈何的离去。

有一回我实在是窘迫不下去了,非常小心的微笑着向几位中年同胞说:“我们小声一点说话好吧?”这句话说出来我脸就先红了,觉得对人太不礼貌,可是听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反应,他们的声量压过了我太多,虽然我的性情并不太温柔,可是总不能出手打人叫他们闭嘴吧!

大声谈话不是人格上的污点,绝对不是,可是在公共场所我们会变成不受欢迎的一群,所到之处人人侧目皱眉,这总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吧!

为什么不有备而来

俗语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旅行本是增长见闻最直接的吸收方法。现在的世界跟古代不同,有关各国风土人情、名胜古迹的资料多不胜数。我个人的旅行方法是先看书,看地图,大略了解了要去的国家是怎么个情形,然后再亲身去印证一番,我发觉用这种方法去行路比毫无概念的进入一个陌生国度乱闯的收获要多得多。

碰见过很多游遍欧洲再来到西班牙的同胞,交谈之下,他们所游所看的各国印象都很混淆,说不出什么有见地的感想,更有些人连地理位置都弄不清楚,这当然是因为奔波太烈,过分走马看花必然的结果。可是如果在家中稍稍念念书本再来,那么游览时间的不够消化是可以因为事先的充实预备而补足的。

亲耳听过国内带团来的先生将西班牙最著名的古城多雷托叫做“乡下”,在旅馆宣布: “明天要去乡下旅行,参加的人请缴十五块美金。”

“乡下”是什么地方,离马德里有多少公里来回,有些什么古迹文化和背景,带队的人自己都说不清楚。

去了“乡下”回来的同胞在看过了大画家格里哥的故居名画,古城无以伦比美丽的建筑、彩陶、嵌金手工艺种种令人感动不已的景象之后,居然没有什么感想和反应。这情形令我讶异非常,我觉得这是导游的失职,他带领了他的羊群去了一片青草地,却不跟这群羊解释——这草丰美,应该多吃,可是羊也极可能回答牧羊人:我们要吃百货公司,不要吃草。

这只是我看见少数同胞对文化的无感,并不代表我所认识的其他知识份子,这是一定要声明的。很可惜知识和财富往往并不能两得,有家产的暴发户并不一定有家教,而出得起庞大旅费跟团来旅游的往往是这批人占大多数。请你一定要给小帐

我的两个间接又间接的朋友跟团来到马德里,这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两人都在台做外销生意。他们一抵达旅馆便马上打电话给我,我一分钟都没有耽搁就坐车去了他们下榻的旅馆。

当我跟他们见面时,旅馆正在分配房间给这群同胞,头发已花白了的茶房将这对夫妇的两个大皮箱提进房间,有礼的平放在搁箱架上。这两个朋友就管跟我说话,无视于已经稍露窘迫垂手立在一旁等小帐的人。

当时我想他们可能没有当地钱,所以很快的掏出钱来给了茶房并且谢了他一声。

“什么?还要给小帐的,这种习惯不好。”那位太太马上说了。

“住进来提箱子给一次,搬出去提箱子再给一次,就好了。”我说。

“我们跟团来的,说好一切全包,这种额外的开销不能加的。”她不但没有谢我,反而有些怨怪我的口气。

我突然很讨厌这个说话的太太,入境随俗是天经地义的事,她如此固执,损失的何止是那几块钱小帐。

我也是个节俭的人,婚后每年回马德里去一次,住同样的旅馆,里面工作的人总还记得我,原因很简单,我离开的时候总是给小帐,连接线生都不忘记她,因为经常麻烦的人往往是这位小姐。小帐一共加起来也不过几十块钱,换来的态度却是完全不同的。

坚持不付小帐的同胞太多了,我们何苦在这件小事上被人轻慢呢。

大家来捏水果

我赴旅馆接两位太太去逛百货公司,在大厅里碰到其他几位同胞都要去,所以我们大群人就上街了。途中经过一间小小的店铺,里面陈列了成箱成排鲜艳如画,彩色缤纷的各色水果。同胞们看了热烈的反应起来。

那位留着小胡子的胖老板好端端的在店里坐着,突然间闯进一群吱吱喳喳的客人,连彼此照个面的时间都没有,他的水果已经被十几双手拚命的又掐又捏又拎起来,无论是水蜜桃、杏子、梨还是西瓜都逃不过那一只只有经验的指甲。

这个老板好一会才回过神智,气得个发昏,大喊大叫的骂起山门来,我赶快跟他说: “这些捏过的我们买,对不起,对不起!”

这位老板还是狂怒着,啪一下把同胞手里抱的一个甜瓜夺了过去,瞪眼大喊了一声: “野蛮人!”

我听了这话也动了气,死命拉了同胞们离开,临走时对这老板说:“您太过分了,对顾客是这样称呼的吗?”

他将玻璃门对我脸上重重的关过来,那一次真是灰头灰脸,大家都扫了兴。两位太太问我那个混蛋西班牙人骂我们什么丑话,我照实说了,她们也很硬,要再回去对骂,我做翻译的自然是不肯了——那位水果店的老板其实是在自卫,不能算太错,再说先发动攻击的是我们。

吃饭还是吵架

我替一个考察团做了一点点口头的翻译工作,有一次全团吃晚饭的时候便硬要拉我同去,我因见同胞实在是诚心诚意,盛情难却之下,便欣然答应了。

二楼餐厅并不是我们中国人包下来的,四周还有其他的客人在吃饭。那一夜不知为什么全体团员相处得非常和谐亲密,有人建议唱歌,大家附议,于是大合唱——《望春风》,一面拍手一面唱。

一个人,心里觉得愉快时喜欢唱一唱歌是自然的流露,即使在一个餐厅里拍手高唱都不是什么太失礼的事,虽然这是很天真的行为。

望过春风之后,坐在我很远的两个不认识的同胞大概是兴致太好了,他们哇一声同时跳叫起来,彼此甩着手臂暴喊着划起拳来。

这一番突然而来的声势就像爆炸似的骇惨了全餐厅的人,两位同胞胀红着脸叫来叫去,别人初初以为他们是在吵架,又见手臂不停的挥着,茶房们都紧张的聚了过来,等到他们发觉并不是什么争吵时,那份藐视又好笑的表情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猜拳是非常有趣的游戏,可是要看场合,闹酒更是在私人场合才可做的事。过了一会四周的客人纷纷结帐而去,临去时厌恶的看着我们,有一个外籍客人的眼光跟我无意间碰到了,我石像似的跟他对着,四周猜拳的叫喊仍像放大龙炮似的起落着,这个人居然悄悄的对我做了一个很顽皮的鬼脸,我没有幽默感去反应他。在当时,因为过分窘迫,只觉得一切都像在梦境中似的不真实,几几乎要流下泪来,后来这顿饭怎么结束的都不太清楚,只记得临走时有一个同胞把桌上的烟灰缸摸到口袋里去。

在国外看同胞划拳也只有那一次,这实在是一次例外又例外的事情,所以记了下来。

我不是好欺负的

又碰过一种同胞,在外步步为营,总觉得外国人要欺生,觉得所有的人都有骗他的可能,一天到晚担心的事情便是怕吃亏,这种同胞因为心虚的缘故,所以住往露出架子十足,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铜墙铁壁似的表情,望之令人生厌,他好似在对天下人宣告——本人不是好欺负的。好厉害的中国人啊!

有一个朋友单独来马德里,过分猜忌他人的心理已使这人成了一个不能快乐的怪物,任何一次付帐,少到相当于台币一两百元的数目他都要一再的不放心的追问:“是不是弄错了?会不会骗我们?你确定了吗?刚刚计程车有没有绕路?”

我因为那几日一再的被这朋友无止无休的盘算金钱所困,烦得顶了他一场,两人不欢而散。我呢,吃力不讨好,出钱出力出时间,落得是一场不愉快,这真叫伤感情。

在有些古老的高楼建筑里,电梯是只限三个人一起进去的,有一次我的同胞们因为言语不通,挤了四个人,门房看了赶上来阻止,起了一场争执,其中一位同胞气着对门房挥拳,指着人家的鼻子说:“怎么,你看不起我,我揍你!”我死命的解释,那个同胞不听,硬说门房看不起我们。我又解释,他冲着我来了,说我不爱国,我倒抽一口气硬是闭上了嘴。这四个人一涌都挤上了电梯露出了胜利的微笑。愉快的时光

大伯父汉清先生及大伯母来西班牙时都已是七十多岁高龄的人了。那时我在沙漠,千里迢迢的飞回马德里去陪伴。这一对亲人在西班牙相聚的时光可说是一段极愉快的回忆。

我们共游了许多名胜古迹,最使我感动的还是他们对艺术的欣赏和好奇,伯父伯母不抢购洋货,不考究饮食,站在马德里西比留斯广场边,一句一句的谦虚的要我解释塑像、建筑、历史、渊源……在柏拉图美术馆里面,大伯父因为已是高龄,我讨了一把轮椅请他坐着,由伯母及我推着他一间一间慢慢的去欣赏。这一对中国人,竟然在西班牙大画家戈耶的一幅幅油画下面徘徊不忍离去。他们甚至并不冬烘,在国内还在为了裸体画是不是艺术的争论的今天,大伯父母特别欣赏的竟是“公爵夫人的裸像”。遇见那么多的同胞,数伯父的问题最多,他不停的发问,我不断的回答,西班牙死死板板的历史地理政治和民情一下子活了出来,这便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秘密。当时我们下榻在一家普普通通的三星旅馆,不豪华不气派,可是我相信他们所得的见闻比国内许许多多来抢购西班牙皮货的同胞多得多。

有一位计程车司机对我说:“你们东方人的谦和气度真使人感到舒适,请你翻译给两位老人家听。”

我伯父客气的回了他一句:“四海一家,天涯比邻,只要人类还有一丝爱心存在,那一国的人都是相同的。”

这样的对话我乐于传译,真是有着春风拂面似的感动和平。

这样的同胞国内很多的,怎么不多来一点呢!

第三类接触

我看过同胞在飞机上把光脚跷得老高,也看过大批渔船船员在飞机上硬要两人挤一个位子,更看过飞机正在起飞,同胞一等空中小姐查看完安全带马上站了起来跑到后排同伴扶手上去斜着。还有一次是一大群同胞看别人叫酒,他们也乱叫,喝完了,空中小姐来收钱他们不付,说不知道原来是要付钱的,那一次惊动了全机的乘客,一场好戏。

两年前我与十六个同胞一起搭机由瑞士经香港回台,这些同胞是合约满了的远洋渔船的渔民,一路上大家表现都很好,不吵不闹,一行人中我是唯一的女性,他们也很客气,不爱吃的瑞士乳酪一律传来给我保存,这一路到了香港,当我们快要登上中华班机回台北时,一个外国中年旅客一不小心从下降的电动楼梯上绊了一交,重重的一路滚下来,当时我就在靠楼梯下面的椅子上坐着,本能的一声惊呼,冲上去要接住这位绊交的人,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同胞们看见别人绊倒,竟然不约而同的哄笑怪叫,甚而大力鼓掌,如同看马戏一般的兴奋起来。

我弯下腰去替那位旅客拾起了旅行袋,又拉了他的手肘问他:“摔伤没有?你自己动动看?你还好吧?”这位旅客面红耳赤低声道谢而去,他后来也上了同班飞机去台北,请问他对我们中国人的第一印象如何?

我一定要说

我认识的一位西班牙朋友洛丽是一位极美丽而聪慧的西班牙女郎,她嫁的是中国丈夫,说的是一口许多中国人都及不上的京片子,去过台湾三次,师大国语中心的高材生。当她与我谈起台湾时眉飞色舞喜形于色,显见她对中国的深情。有一天我们在一起吃饭,她突然说:“台湾只有一样事情我不能忍受。”我问她是什么,她说吃完饭才能讲,吃完饭我又问她,她说:“你猜。”

我很自然的回答她:“餐馆内的厕所。”

后来我们都不再讲了,因为彼此意见相同,不愿再呕心一次。

隐地先生写过一本《欧游随笔》,三年前隐地随团游欧数十天,在他的书里也曾提到一件类似的事情,同团的同胞在飞机上用了厕所不冲水,隐地接着进去看见黄金万两几乎将他骇昏,赶快替前一位同胞做善后工作,又庆幸跟着进去的人恰好是他而不是一个外国人,总算保住一点中国人的颜面。

我个人在大加纳利岛上一共看过四次同胞随地小便的情形,三次是站在渔船甲板上对着车水马龙的热闹码头洒水。另一次是在大街上,喝醉了,当街出丑。

我其实并未看清楚,每次都是荷西将我的脖子用力一扭,轻轻说:“别看,你的同胞在方便。”

“你怎么知道是中国渔船?”我也悄悄的问。

“国旗在那里飘呢!”荷西笑了。

他总是笑,我一对自己的同胞生气荷西就要笑:“三毛,你真是荣辱共存呀!好严重呀!中国人真团结关心呀!”这种地方我没有幽默感,一点也没有。

有一次我们家来了七八个同胞,其中我只认识一位,这些同胞坐了一小时左右,非常有礼的告别了,当我们送客上车再进屋来时,发觉地上许多脏木鞋印,一路由洗手间印到客厅的地毯上,我心思比荷西快了一步,抢先开了洗手间的门,低头一看——我老天爷!!液体横流。原来他们没有用抽水马桶,错把欧洲洗脚用的白瓷缸当做了代用品。

荷西不让我擦地,自己闷声不响的去提了一桶水和拖把进来,一面发怒一面骂:“为什么?为什么?”

我听他怪我自己人,又反气了起来,无理的跟他对骂:“在台湾,没有这种怪瓷缸,这就是为什么了。”“他们刚刚上厕所不关门,我好怕你经过受窘,台湾厕所没有门的吗?” 他又说。

“荷西,他们是渔船的船员,船上生活那么苦,举止当然不会太斯文,你——”

荷西见我傻起来了,便是笑让下去。

“好啦!荣辱共存又来啦!”总是如此结束争论。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写到这里荷西走了过来,又问我到底写了些什么,我说我写了一些心里不吐不快的真情,写了些我亲身见到的同胞在外的言行。

荷西又是不快,说:“你难道就不能写别的?”“可是政府明令开放观光了。”

“你所见的只是极小部份的中国人呀!怎么这么写出来呢?”

“小部份也是我的同胞。”

“你不能回过去写那篇诗意盎然的《小路》吗?”“不能,《小路》可以等,这篇不能等。”

爱之深,忧之切,我以上所写的事情在每一个民族里都可能发生,并不止是中国人,可是我流的不是其他民族的血液,我所最关心的仍是自己的同胞和国家。恳请我的故乡人在外旅行时自重自爱,入境随俗,基本的行仪礼貌千万不要太忽略。至于你会不会流利的外语,能不能正确的使用刀叉,是不是衣着时髦流行,反而是一些极次要的问题了——你看郎静山先生一袭布衣,一双布鞋环游世界,那份飘逸的美多么替中国人风光。

在国内也许你是你,我是我,在路上擦臂而过彼此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是当我们离开了自己的家园时,请不要忘了,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

正文 浪迹天涯话买卖

自小以来最大的想望就是做个拾破烂的人,一直到现在都认为那是一份非常有趣而生动的职业。

小时候常常看见巷子里叫卖竹竿的推车,那个车子岂只是卖几根竹竿而已,它简直是把全套家家酒的美梦放在一个小孩子的面前。木屐、刷子、小板凳,卖到筛子、锅碗、洗衣板,什么样的宝贝都挤在那一台小车里,羡慕得我又迷上了这种行业。

后来早晚两次来的酱菜车又一度迷惑了我,吃是并不想吃,那一层层的变化对一个小人来说又是一番梦境,大人买,我便站在一边专心的一盘一碗的颜色去看它个够,那真叫缤纷。

念小学的时候常常拿用过的练习簿去路边的小铺子换橄榄,挤在一大群吱吱喳喳的同学里研究着那些玻璃瓶里红红绿绿的零食,又曾想过,就算不拾破烂,不卖竹竿,不贩酱菜,开这么一家杂食铺也算是不错的事情。

再后来迷上了中药房的气氛,看着那一墙的小抽屉一开又一开,变出来的全是不同的草根树皮,连带加上一个个又美又诗意的名字,我又换了念头,觉得在中药房深深的店堂里守着静静的岁月,磨着药材过一生也是一种不坏的生涯。

后来我懂得一个人离家去逛台北了,看见了形形色色的社会,更使我迷失了方向,一下想卖干货,一会想贩花布,还有一阵认真的想去庙里管那一格一格的签条——在我看来,它们都是极有趣的谜语。夏天来了,也曾想开个冰果店,红豆、绿豆、八宝、仙草、爱玉、杏仁、布丁、凤梨、木瓜、酸梅汤……给它来个大混卖。

总而言之,我喜欢的行业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就是个“杂”。杂代表变化,变化代表一种美,美代表我追求的东西,至于它们哪一种比较赚钱我倒是没有想过。

小孩子的人生观是十分单纯的,无形的职业如医生、律师、作家、科学家这些事对我都太遥远,我看得见的就是眼前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和生计,真是太好看了。

父亲常常说我是杂七杂八的人,看手相的人一看我的掌纹总是大吃一惊,兴奋得很,因为这么乱的掌纹他可以多盖好几小时。

童年到现在我从来不是个纯净而有定向的小孩,脑子里十分混乱古怪。父亲预言我到头来必然一事无成,这点他倒是讲中了。

离开台湾之前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冷冷的冬天大街小巷的漫游,有店看店,没店看街,没街便去翻垃圾,再有趣的娱乐也不过如此了。

那时候是十一年前的台北,记忆中没有几家百货公司,“南洋”是记得的,别家都没有印象了。就算是去过,也可能里面货色不多,不如小街小巷里的商店好看,所以说不出什么道理来。

初次离家时,傻瓜似的带了大批衣服——大概是预备一辈子“爱用国货”下去。虽然穿的也是所谓洋装的东西,可是挤在西班牙同学里面总觉得自己异国风味得相当厉害,这份不同的情调使我心理上极度的没有归属感,是虚荣或者不是自己也说不清楚。

当时父亲管我每月一百美金的生活费,缴六十美金给书院吃住,还有四十美金可以零花,那时西班牙生活程度低,四十美金跑跑百货公司足足有余,那时候一件真毛皮大衣也只需六十美金就可以买下一件了。

马德里有好几家极大极大的百货公司,衣食住行只差棺材没有卖,其他应有尽有,本该是个大开眼界的好地方,可惜当时的我青春过份,什么都不关心,下了课书本一丢,坐了地下车就往百货公司跑,进了电梯,走出来那一层必然是女装部,傻气得可以,却不知道青春少年本身便是光华,哪里需要衣服来衬托。

那一阵情歌队夜间老是到宿舍窗口下来唱歌,其中必有一支唱给那个名叫ECHO的中国女孩,我自是被宠昏了头,浸在阳台的月色里沉醉。回忆起来我的浪漫和堕落便是如此开的头,少年清明的理想逐渐淡去,在迷迷糊糊的幸福里我成了一颗大千世界的浮尘。

青春的甜美和迷人而今回想起来仍然不能全然的否定,虽然我的确是个百货公司里的常客和俗人。跟百货公司结了缘也是那一年开始的。

其实小店仍有小店的气氛和美,可是为了贪图方便总是喜欢在百货公司里流连,在外离家的人一切都不踏实,对生命其他的追求也觉得很可笑,倒是单纯物质的欲望来得实实在在,这种事百货公司最能满足我的渴求和空虚。

以后我去了西柏林念语文,德国人凡事认真实在,生活的情调相对的失去了很多,我的课业重到好似天天被人用鞭子在背后追着打似的紧张,这使我非常的不快乐。时间永远不够用,睡觉吃饭乘车都觉得一个个生字在我后面咻咻的赶。那时学校在闹区最繁华的KURFURSTEDAMM大道的转角处,这条美丽的大道长三公里半,不但是商业的中心,也是艺术家们工作游乐的街头,在这条街上西柏林最大的数家百货公司差不多都是排着来的。

总是在上学的途中早一站下车,一面快步的赶路,一面往经过的百货公司里去绕路打转,每天上学进去逛一圈便是我唯一的娱乐了。

换了国家,换了生活程度,父亲涨了我五十美金的生活费,日子还是过得东倒西歪。每吃一次新鲜牛排总不知不觉的会写信回家去报告,母亲看得心酸,我却不太自觉,只等她航空寄来了牛肉干才骇了我一跳。

那时候我很需要钱,可是从来不去超支银行的存款,父亲说一百五十美金,我便照他的嘱咐去生活,百货公司天天去,都是眼睛吃吃冰淇淋,也就是说,纯吃茶式的。

有一日在报纸上看见一个很醒目的广告,征求一个美丽的东方女孩替法国珂蒂公司做香水广告,要拍照,也要现场去推销香水。当时我要钱心切,虽然知道自己并不合报上要求的标准,可是还是横着心寄了好多张彩色照片去,没想到那家公司竟然选中了我,给我相当四十美金一天的马克,在当时那是很高的薪水了,工作时间是十天,我一算可以赚四百美金,这一大笔金钱使我下定了去工作的决心,学校的课业先去向老师问了来,教师好意的说一天五小时的课,十天是缺课五十小时,这将来怎么可能赶上同学?我向她力争夜间可以拚命自修,我非要去赚这一笔大钱。

学校一弄好,我便去跑了好几家租戏装的仓库,租到一件墨绿色缎子,大水袖,镶淡紫色大宽襟,身前绣了大朵淡金色菊花的“东方衣服”,穿上以后倒有几分神秘的气氛,第一日拍了些照片,第二日叫我去上工,当我知道我要会抛头露面的地方竟是西柏林最大的“西方百货公司”时,我望着身上那件戏袍哭笑不得。我一定要去!四百美金是两个半月的生活费,父亲可以不再为我伏案这么久,光是这件事就一定不能退下来。

虽然我不必做店员的工作,而只需要站在香水部门向每一个顾客微笑,喷他们一些叫做什么米的象征东方神秘的新出品香水,可是第一天进百货公司,那个部门的负责人还是给我结结实实的上了一课,强悍的老太婆要我在一天之内记住所有百货公司货品的名称和柜台,每一层都不能弄错,加上当时是圣诞节之前,又加了大批圣诞货,这真使我急得要流下泪来,我说我只是来喷香水的,她说你在这儿就是公司的一份子,顾客问到你,你要什么都答得出来,天晓得当时我不过才学了不到三个月的德文,尤其是工具方面的东西那是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记得住的,她交给我电话簿似的一本货单便走了。

几小时的工作可以每四小时休息二十分钟,那时候我总是躲到洗手间去,脱下丝袜,把发肿的脚浸在冷水里。

照理说进入一个大如迷城似的百货公司去工作应是正合我意,可是那些五花八门美不胜收的一切东西就像一个陷阱,天天张着幽暗的大口等我落下去,我虽然虚荣,可是也知道我是失足不起的。

当我看见成千上万的顾客抱着彩色纸包装的大批货品出门,我的心竟然因为这份欠缺而疼痛起来。那么多穿着皮裘的高贵妇人来买昂贵的香水,我却为着一笔在她们看来微不足道的金钱在这儿做一场并不合我心意的好戏。那缺着的五十堂课像一块巨石般重重的压在胸口,白天站得腿已不是自己的了,夜间回去还得一面啃着黑面包一面读书至深夜,下工的时候哪怕骨头累得都快散了,那几块马克的计程车费总也舍不得掏出来,再渴再冷,公车的站牌下总是靠着捧着一本书的我。

生命有时候实在是一个玩笑。一个金钱和时间那么拮据的穷学生,竟在圣诞节之前被安置进一幢百货公司里去。在那次累死人的经验之后,我了解了店员罚站的苦痛,也恨透了百货公司。当那一千六百块马克的支票拿到手时,我珍惜得连一双丝袜都舍不得买。赚钱的不易多少是懂得了一些,内心对父母的感激和歉疚却是更深更痛。那一阵我渴望快快念完学校出来做事,父亲夜深伏案的影像又清清楚楚的浮现出来——不能再拖累他了!

那次百货公司的工作,并不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赚钱,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珍惜的花钱。经过德国生活的磨炼之后,我的本性被改掉了许多。至今父亲还说德国人有本事,他亲生的女儿在家里,想修改她一丝一毫都不可能,德国人在几个月之内就将她改成了另一副形象。

几年前我去撒哈拉沙漠,那一番渺茫的天地又给了我无边的启示,物质的欲望越来越淡,心境的清明却是一日亮似一日。以后虽然离了沙漠又回到繁华的社会里来,可是百货公司竟跟我失了缘份,就连普通的店铺都不再吸引我。唯一没有使我改变的是童年的梦想,人是返老还童的,去年荷西远赴奈及利亚工作,一个人在海边住了快七八个月,那时候的我,最大的快乐就是在高高的天空下,在空旷的沙滩旁,拾我的飘流物和垃圾。

现在要是女友们邀我去逛百货公司,大半是拒绝的。理由是:“那么多的东西,看得眼睛也塞住了。”别人总是奇怪:“那不是很好吗?没有东西看叫什么百货公司呢?”我再对她们说:“那么多货品的名字,你去背背看。”别人一头雾水,喃喃自语:“奇怪,为什么要背呢?为什么……。”

这几日因为荷西的家人来度假,我们开车上了高山,进入国家公园的松林里去,那日烟雾镑镑,四周白茫茫一片,大家惋惜得很,觉得白来了一场。我脱口而出:“这样才好。” 他们大为不解,扫兴嘛!“怎么还好呢?”“这叫空无一物啊!”我很满意的叹了口气。

加纳利群岛是西班牙政府开放的自由港,重税进口的东西在这儿便宜得多了,家人们自然而然的涌进百货公司里去购物,我甘愿坐在外面街上的露天咖啡座等候。荷西的姐姐奇怪的说:

“这个人连百货公司都舍不得逛,怪女人一个呢。”我照例答了一句:“眼睛会堵住,太杂了。”

“你难道什么都不要?”又问。

我笑了笑摇摇头。真的太杂了,眼花撩乱好没意思。

百货公司虽然包括了人生种种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可是那儿的东西我真的不要了;不是“难道什么都不要”,我还是要的。可是我要的东西不在那儿,我现在经营的东西太大也太小了,大过百货公司,又小得一颗跳动的心就可装满。它们是什么我也说不出来,就让它成为一个我自己也不去猜测的谜吧!

正文 荒山之夜

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拉蒙、巧诺、奥克塔维沃,还有我。

黄昏的时候我们将车子放在另一个山顶的松林里,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过了两个山谷,再翻一个草原就是今夜将休息的洞穴了。

巧诺和奥克塔维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无云的天空那样广阔的托着他们的身影,猎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时隐时现。

山的棱线很清楚的分割着天空,我们已在群山的顶峰。

极目望去,是灰绿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黄的茅草,是秃兀的黑石和粗犷没有一棵树木的荒山,偶尔有一只黑鹰掠过寂寞的长空,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一种风景。

太阳没有完全下山,月亮却早已白白的升了上来,近晚的微风吹动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发的气味。在这儿,山的庄严,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静是那么和谐的呈现在眼前。

再没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将绑在鞋上以防滑脚的麻绳解开来,远望着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来时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过来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来,我擦擦汗对他笑笑,顺手将自己掮着的猎枪交给了他。

这一个小时山路里,我们四人几乎没有交谈过。这种看似结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连的关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说话更是能使我专心享受这四周神奇的寂静。于是我便一直沉默着,甚而我们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见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还能走吗?马上到了。”拉蒙问。

我笑笑,站起来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绳子好似陷进两肩肉里似的割着,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过我又大步走去。

齐膝的枯草在我脚下一批一批的分合着,举头望去,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已成了两个小黑点,背后的太阳已经不再灼热,天空仍旧白花花的没有一丝夕阳。

这是我回到加纳利群岛以后第一次上大山来走路,这使我的灵魂喜悦得要冲了出来,接近大自然对我这样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着旷野的生命,踏在厚实的泥土中总使我产生这么欢悦有如回归的感动。跟着这三个乡下朋友在一起使我无拘无束,单纯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块石头。

事实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会来山里的。我是去镇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摊子旁碰到了另一个村落中住着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镇来买木材。“这里不能讲话,我们去那边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对拉蒙喊着。

“就是在找你呢!电话没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过来。

拉蒙是我们的旧识,四年前他给我们做过两扇美丽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来往的朋友。

这次回来之后,为着我开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乡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帮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个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头发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连颜色都像松木。两眼是近乎绿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总是含着一丝单纯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衬着一个大头,给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觉。他从不说一句粗话,他甚而根本不太讲话,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觉到浓浓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质。

在镇外十几里路的一个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传下来的田产,溪边又有几十棵杏树,山洞里养了山羊。他的砖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艺使得这个孤伶伶的青年过得丰衣足食,说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对,因为他没有离乡过一步,村内任何人与他都有些亲戚关系。“不是昨天才见过你吗?”我奇怪的问。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问。

“进城去英国俱乐部吃饭,怎么?”

“我们预备黄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来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还有谁?”

“巧诺、奥克塔维沃,都是自己人。”

这当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两个学徒一个刚刚服完兵役回来,一个便是要去了。跟巧诺和奥克塔维沃我是合得来的,再说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练枪的。

拉蒙是岛上飞靶二十九度冠军,看上去不显眼,其实跟他学的东西到也不会少的。

“问题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犹豫。

我还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师、工程师、银行做事的,还有一些在加纳利群岛长住的外国人。都是真诚的旧友,可是他们的活动和生活好似总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别游说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们怎么去?”我问。

“开我的车直到山顶,弯进产业道路,然后下来走,山顶有个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骑车去好吗?”我问。因为我们四个人都有摩托车。“开车安稳些,再说以后总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去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着。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着,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包刚刚出锅的咸马铃薯。

“打枪要当心呀!不要面对面的乱放!”老妈妈又不放心的叮咛着。

“我们会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欢,一枪不放也是答应的。”我在车内喊着。

于是我们穿过田野,穿过午后空寂的市镇向群山狂奔而去。

车子经过“狩猎人教堂”时停了一会儿,在它附近的一间杂货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甜饼。过了那个山区的教堂便再也没有人烟也没有房舍了。

其实我们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边,拉蒙在田上,巧诺和奥克塔维沃的父母也是庄稼人。可是进入雄壮无人的大山仍然使我们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难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过一整天的。这又岂止是来猎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唤,只是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内心所感应到的奥秘欠缺语言的能力将它表达出来罢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尽头,我的同伴们在向我挥手高喊起来。

我大步向他们走过去,走到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将背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摔便迳自跑了进去。

那是一个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间的洞穴。洞顶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软的泥土。已经点上了蜡烛。在这三间圆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给它架了厨房和水槽。一条铁丝横过两壁,上面挂着几条霉味的破毯子,墙角一口袋马铃薯和几瓶已经发黄的水,泥土上丢满了碎纸、弹壳和汽水瓶。

“太脏了!空气不好,没有女人的手来整理过吧?”

说着我马上蹲在地上捡起垃圾来。这是我的坏习惯,见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个晚上亦是要打扫的。“如果这个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纯白色,烛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个,泥巴地糊水泥,满房间铺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垫子,上面盖上彩色的大床毯,门口吊一盏风灯,加一个雕花木门,你们看看会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对那三个人说着。

这是女人的言语,却将我们带进一份童话似的憧憬里去。“买下来好罗!主人要卖呢!”拉蒙突然说。

“多少钱?”我急切的问。

“他说要一万块。”巧诺赶紧说。

“我们还等什么?”我慢慢的说,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来,一万块不过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们会有一个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买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边的人都笑了。“以后,只要下面开始选举了,那些扩音机叫来叫去互骂个不停的时候,你们就上山来躲,点它一洞的蜡烛做神仙。如果你们帮忙抬水泥上来,我在同意给分给一人一把钥匙的,好不好呢?”

“就这么给你抢去了?”拉蒙好笑的说。

“我是真的,请你下星期去问清楚好吗?”我认真的叮咛了一声。

“你真要?”奥克塔维沃有些吃惊的问。

“我真想要,这里没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心为什么只是寻求安静,对于宁静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释的地步,难道山下海边的日子静得还不够刻骨吗?

我跑出洞口去站着,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一轮明月在对面的山脊上高悬着,大地在这月圆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这儿的风景是肃杀的,每一块石头都有它自己苍凉的故事。奇怪的是它们并不挣扎亦不呐喊,它们只是在天地之间沉默着。

那样美的洞儿其实是我的幻想,眼前,没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们不饿吗?出来吃东西吧!”我向洞内喊着。

不远处巧诺和奥克塔维沃从洞里抬出来了一个好大的纸匣,外面包着塑胶布,他们一层一层的解开来,才发觉里面居然是一个用干电池的电视机。

我看得笑了起来,这真是一桩奇妙的事。

天还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个圆圈的草地,跑去远处拾了一些干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肠用的野火,又去洞里把毯子拉出来做好四个躺铺,中型的石块放在毯子下面做枕头。

那边两个大孩子趴在地上认真的调电视机,广告歌已唱了出来,而画面一直对不好。

“ECHO,你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拉蒙问。“乡下长大的就好罗!可惜不是。”我将包东西的纸卷成一个长筒趴下来吹火。

“老板,叫他们把电视搬到这边来,我们来吃电视餐。”我喊着一般人称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说。

火边放满了各人带来的晚餐,它们不是什么豪华精致的东西,可是在这么乡野的食物下,我的灵魂也得到了饱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带来的玉米穗,倒是将自已的排骨都分给别人了。

影片里在演旧金山警匪大战,里面当然几个美女穿插。我们半躺着吃东西、看电视,彼此并没有必须交谈的事情,这种关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群山变成了一只只巨兽的影子,蠢蠢欲动的埋伏在我们四周。

这些强烈隐藏着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为电视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们交杂混合成了另外一个奇幻的世界。

巧诺深黑的直短头发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电视荧光的交错里显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专心看电视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一只有着发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给他取的外号——“银眼睛”一般闪着凶光露着白齿的狼。

奥克塔维沃的气质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长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软发在月光下贴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苍白的长手指托着他还没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脸。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帮我做木框,也喜欢看我带去的一张一张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着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这个孩子成为一个读书人,加上他生活的环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够造就出加纳利群岛一个伟大的田园诗人呢?

而我为什么仍然将书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难道做一个乡村的木匠便不及一个诗人吗?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千山万水的异乡,在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个加纳利群岛的乡下人一起看电视。我的来处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拉蒙在远处擦枪,我们的四把枪一字排开,枪筒发出阴森的寒光来。他做事的样子十分专注而仔细,微胖的身材使人误觉这是迟钝,其实打飞靶的人是不可能反应缓慢的,他只是沉静土气得好似一块木头。

“拉蒙!”我轻喊着。

“嗯!”

“干什么要打野兔,你?”

“有很多呢!”

“干什么杀害生命?”

拉蒙笑笑,也讲不出理由来。

“明天早晨我们只打罐子好不好?”

“不好。”

“我觉得打猎很残忍。”

“想那么多做什么。”

我怔怔的看着拉蒙慢吞吞的样子说不出话来。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这句话里,还是不要再谈下去的好。

电视片演完了,巧诺满意的叹了口气,都二十多岁的人了,电视里的故事还是把他唬得怪厉害的。

我收拾了残食去喂戈利菲,其实它已经跟我们一块儿吃过些了。

我们拿出自己的毛毯来盖在身上,枕着石头便躺下了。“谁去洞里睡?”巧诺说。

没有人回答。

“ECHO去不去?”又问。

“我是露天的,这里比较干净。”我说。

“既然谁都不去洞里,买下它又做什么用呢。”“冬天上来再睡好了,先要做些小工程才住得进去呢!”我说。

“冬天禁猎呢!”拉蒙说。

“又不是上来杀兔子的!”我说。

这时我们都包上了毛毯,巧诺不知什么地方又摸出来了一个收音机,反正他是不肯谛听大自然声音的毛孩子。“明天几点起来?”我问。

“五点半左右。”拉蒙说。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的毯子窝窝紧,然后闭上了眼睛。

收音机放得很小声,细微得随风飘散的音乐在草原上回荡着。

“ECHO”奥克塔维沃悄悄的喊我。

“什么?”

“你念过书?”

“一点点,为什么?”

“书里有什么?”

“有信息,我的孩子,各色各样的信息。”

称呼别人——“我的孩子”是加纳利群岛的一句惯用语,街上不认识的人问路也是这么叫来叫去的。

“做木匠是低贱的工作吗?”又是奥克塔维沃在问,他的声音疲倦又忧伤。

“不是,不是低贱的。”

“为什么读书人不大看得起我们呢?”

“因为他们没有把书念好呢!脑筋念笨了。”

“你想,有一天,一个好女孩子,正在念高中的,会嫁给一个木匠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我说。

我猜奥克塔维沃必是爱上了一个念书的女孩子,不然他这些问题哪里来的。

奥克塔维沃的眼睛望着黑暗,望着遥远遥远的地方。这个孩子与巧诺,与他的师父拉蒙又是那么的不相同,他要受苦的,因为他的灵魂里多了一些什么东西。

“喂!塔维沃!”我轻轻的喊。

“嗯!”

“你知道耶稣基督在尘世的父亲是约瑟?”

“知道。”

“他做什么的?”

“木匠。”

“听我说,两件事情,玛利亚并没有念过高中。一个木匠也可以娶圣女,明白了吗?” 我温柔的说。

奥克塔维沃不再说什么,只是翻了一个身睡去。我几几乎想对他说:“你可以一方面学木工,一方面借书看。”我不敢说这句话,因为这个建议可能造成这孩子一生的矛盾,也可能使世上又多一个更受苦的灵魂,又是何必由我来挑起这点火花呢!

这是奥克塔维沃与我的低语,可是我知道拉蒙和巧诺亦是没有睡着的。

火焰烧得非常微弱了,火光的四周显得更是黑暗,我们躺着的地方几乎看不到什么,可是远处月光下的山脊和草原却是苍白的。

天空高临在我们的头上,没有一丝云层,浩渺的清空呈现着神秘无边的伟大气象。

四周寂无人声,灌木丛里有啾啾的虫鸣。

我们静默了,没有再说一句话。

电台的夜间节目仍在放歌曲,音乐在微风里一阵一阵飘散。

我仍然没有睡意,卷在毯子里看火光如何静兀的跳跃,在做熄灭前最华丽的燃烧。

对于自己的夜不归家仍然使我有些惊异,将一己的安全放在这三个不同性别的朋友手里却没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稳看准他们才一同来的,这一点没有弄错。

“拉蒙!”我轻轻的试着喊了一声。

“嗯!”睡意很浓的声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着。”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点起来?”

他没有回答我。

收音机在报时间,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声在草上飘过来:

“我也不梳头呀!我也不洗脸呀!直到我的爱人呀!从战场回来呀!

……

……”

我翻了一个身,接着又是佛兰明哥的哭调在回荡:“啊……当我知道你心里只有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便流泪成河……。”

我掀开毯子跑到巧诺那儿去关收音机,却发觉他把那个小电晶体的东西抱在胸口已经睡着了。

我拉了两张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机进入黑黑的洞穴里去。

泥地比外面的草原湿气重多了,蜡烛将我的影子在墙上反映得好大,我躺着,伸出双手对着烛光,自己的手影在墙上变成了一只嘴巴一开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湿气毫不等待的开始往我的身体里侵透上去,这么一动不动的忍耐睡眠还是不来。

过一会儿我打了第一个喷嚏,又过了一会儿我开始胸口不舒服,然后那个可恶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来。

我又起身点了火,岩洞显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压到我的身上来,顺着胃的阵痛,岩顶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经三点多了,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机开始找草药,那种满地都有的草药,希望能缓冲一下这没法解决的痛。“找什么?掉了什么?掉了什么东西吗?”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

“露易莎草。”我轻轻的说。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个东西要晒干再泡。”

“是晒枯了,来时看见的,到处都有呢。”

“怎么了?”

“胃痛,很痛。”

“多盖一床毯子试试看。”

“不行的,要嚼这种叶子,有效的。”

拉蒙丢开毯子大步走了过来,我连忙做手势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两个睡着的人。

“有没有软纸?”我问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给我一条洁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轻轻的说。

“随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浓的站着,他们都是清晨六点就起床的人,这会儿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对不起。”我说。

这时我突然对自己羸弱的身体非常生气,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内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面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们。”拉蒙轻手轻脚的走了。

虽然不是愿意的,可是这样加重别人的心理负担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凑近表去看,的确已经三点多钟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给人睡眠,这样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会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艳阳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后强撑着的体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猎枪和背包,又想到我终于成了另外三个自由人的重担……

这些杂乱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发觉我并不是个好同伴,明天拖着憔悴的脸孔跟在这些人后面追杀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么走了吧!决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时,开车下山一小时半,清晨五点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丈夫,没有子女,甚而没有一条狗。在这种情形下为什么犹豫呢!这样的想着又使我的心不知怎么的浸满了悲伤。

家有里什么药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远,就在山脚下的海边嘛!

我坐起来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来放在洞穴里,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猎枪要拿的,不然明天总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这不好。

我要做的只是留一张条子,拿着自己的那一串钥匙,背上枪,就可以走了。

我远望着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过草原下的山谷,再翻两座没有什么树林的荒山便是停车处了。产业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条,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吗?我不怕,这样安静的白夜没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没有健康的身体连灵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着痛不弄出一点声音,包香肠的粗纸还在塑胶袋里面,我翻了出来,拉出钥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笔,慢慢的写着:

“走了,因为胃痛。

我的车子开下去,不要担心。下星期再见!谢谢一切。”我将字条用一块石头压着,放在巧诺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将明早要吃的甜饼口袋靠着石块,这样他们一定看见了。

如果他们早晨起来看不见我,没发觉字条,焦急得忘了吃甜饼便四野去找人又怎么办?我不禁有些担心了,这一挂心胃更是扭痛起来。

于是我又写了两张字条:“你们别找我,找字条好了,在甜饼旁的石头下。”

我将这另外两张字条很轻很细微的给它们插进了巧诺的领口,还有拉蒙的球鞋缝里。

再看不到便是三个傻瓜了。

于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枪,又摸了几发子弹,几乎弯着身子,弓着膝盖,在淡淡的星空下丢弃了沉睡在梦中的同伴。

“嘘!你。”拉蒙竟然追了上来,脸色很紧张。“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吓了一跳。

“要走怎么不喊人送。”他提高了声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脚。”

“你这是乱来,ECHO,你吓得死人!”

“随便你讲,反正我一个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来接我的枪。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请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强我,在我的面前有时他亦是无可奈何。“一来一回要五小时,就算你送到停车的那个山脚回来也要两小时,这又为了什么?”

“你忘了你是一个女人。”

“你忘了我有枪。”

“送你到停车的地方。”拉蒙终于说。

我叹了口气,很遗憾自己给人添的麻烦,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谊就是自由,这句话你没听过吗?如果我成了你们的重担,那么便不好做朋友了。”

“随你怎么讲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的。”

“分析给你听,岛上没有狼,没有毒蛇,山谷并不难走,车子停得不远,月光很亮,我也认识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会因为你而痛得更厉害,请你不要再纠缠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骄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温和其实是固执而拒人千里的。”

“讲这些有什么用嘛!我不要跟你讲话,要走了!”我哀叫起来。

“好!你一个人走,我在这边等,到了车子边放一枪通知,这总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诺,便转身大步走开去了。

不,我并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确不太难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过山谷时滑了一下,然后我便走到了停车的地方,我放了一枪,那边很快的也回了一枪,拉蒙在发神经病,那么一来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对这趟夜行有些失望,毕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深夜里穿过群山和幽谷,可是它什么也没有发生,简单平淡得一如那晚并不朦胧的月光。

在产业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辆迎面开来的车子,那辆车倒了半天才挤出来一块空路给我开过去。

交错时我们都从窗口探出上半身来。

“谢啦!”我喊着。

“怎么,不打猎了吗?”那边车上一个孤伶健壮的老人,车内三条猎狗。

“同伴们还在等天亮呢!”我说。

“再见啦!好个美丽的夜晚啊!”老人大喊着。“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着。

这时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个时候,车灯照到了一大丛露易莎草,我下车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来便不忘记带着晒干的叶子上来了。

注:过去曾亦写过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几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这次的记录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样是在夜间,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题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了。

正文 克里斯

在我居所附近的小城只有一家影印文件的地方,这些个月来,因为不断的跟政府机关打交道,因此是三天两头就要去一趟的。

那天早晨我去复印的却不是三、五张文件,而是一式四份的稿子。

等着影印的人有三、五个,因为自己的份数实在太多,虽则是轮到我了,却总是推让给那些只印一张两张纸的后来者。最后只剩下一个排在我后面的大个子,我又请他先印,他很谦虚的道谢了我,却是执意不肯占先,于是我那六七十张纸便上了机器。

“想来你也能说英语的吧?”背后那人一口低沉缓慢的英语非常悦耳的。

“可以的。”我没法回头。因为店老板离开了一下,我在替他管影印机。

“这么多中国字,写的是什么呢?”他又问。

“日记!”说着我斜斜的偷看了这人一眼。

他枯黄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淡蓝而温和的眼睛,方方的脸上一片未刮干净的白胡渣,个子高大,站得笔挺,穿着一件几乎已洗成白色了的淡蓝格子棉衬衫,斜纹蓝布裤宽宽松松的用一条旧破的皮带扎着,脚下一双凉鞋里面又穿了毛袜子。

这个人我是见过的,老是背着一个背包在小城里大步的走,脸上的表情一向茫茫然的,好似疯子一般,失心文疯的那种。有一次我去买花,这个人便是痴痴的对着一桶血红的玫瑰花站着,也没见他买下什么。

店老板匆匆的回来接下了我的工作,我便转身面对着这人了。

“请问你懂不懂易经?”他马上热心的问我,笑的时候露出了一排密集尖细的牙齿,破坏了他那一身旧布似的恬淡气氛,很可惜的。

看见尖齿的人总是使我联想到狼。眼前的是一条破布洗清洁了做出来的垮垮的玩具软狼,还微微笑着。“我不懂易经,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懂易经的。”说着我笑了起来。

“那么风水呢?中国的星象呢?”他追问。

在这个天涯海角的小地方,听见有人说起这些事,心里不由得有些说不出的新鲜,我很快的又重新打量了他一下。“也不懂。”我说。

“你总知道大城里有一家日本商店,可以买到豆腐吧?”他又说。

“知道,从来没去过。”

“那我将地址写给你,请一定去买——”

“为什么?”我很有趣的看着他。

他摊了摊手掌,孩子气的笑了起来,那份淡淡的和气是那么的恬静。总是落了一个好印象。

“那家店,还卖做味哙汤的材料——”他又忍不住加了一句。

“把地址讲我听好了。”我说。

“瓦伦西亚街二十三号。我还是写下来给你的好——”说着他趴在人家的复印机上便写。

“记住啦!”我连忙说。

他递过来一小片纸,上面又加写了他自己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原来住在小城的老区里,最旧最美的一个角落,住起来可能不舒适的。

“克里斯多弗·马克特。”我念着。

他笑望着我,说:“对啦!ECHO!”

“原来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有些被人愚弄了的感觉,却没有丝毫不快,只觉这个人有意思。

“好!克里斯,幸会了!”我拿起已经影印好的一大叠纸张便不再等他,快步出门去了。

影印店隔壁几幢房子是“医护急救中心”的,可是小城里新建了一家大医院,当然是设了急诊处的,这个中心的工作无形中便被减少到等于没有了。

我走进中心去,向值班的医生打了招呼,便用他们的手术台做起办公桌来,一份一份编号的稿纸摊了满台。

等我将四份稿件都理了出来,又用钉书机钉好之后,跟医生聊了几句话便预备去邮局寄挂号信了。

那个克里斯居然还站在街上等我。

“ECHO,很想与你谈谈东方的事情,因为我正在写一篇文章,里面涉及一些东方哲学家的思想……”

他将自己的文章便在大街上递了过来。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烟尘迷漫,风沙满街,阳光刺目,更加上不时有大卡车轰轰的开过,实在不是讲话看文章的地点。

“过街再说吧!”我说着便跑过了大街,克里斯却迟迟穿不过车阵。

等他过街时,我已经站在朋友璜开的咖啡馆门口了,这家店的后院树下放了几张木桌子,十分清静的地方。“克里斯,我在这里吃早饭,你呢?”我问他,他连忙点点头,也跟了进来。

在柜台上我要了一杯热茶,自己捧到后院去。克里斯想要的是西班牙菊花茶,却说不出这个字,他想了一会儿,才跟璜用西文说:“那种花的……”

“好,那么你写哪方面的东西呢?”

我坐下来笑望着克里斯。

他马上将身上背着的大包包打了开来,在里面一阵摸索,拿出了一本书和几份剪报来。

那是一本口袋小书,英文的,黑底,彩色的一些符号和数字,书名叫做——《测验你的情绪》。封面下方又印着:“用简单的符号测出你,以及他人潜意识中的渴望、惧怕及隐忧。”“五十万本已经售出”。右角印着克里斯多弗·马克特。

看见克里斯永不离身的背包里装的居然是这些东西,不由得对他动了一丝怜悯之心。这么大的个子,不能算年轻,西班牙文又不灵光,坐在那张木椅上嫌太挤了,衣着那么朴素陈旧,看人的神情这样的真诚谦虚,写的却是测验别人情绪的东西。

我顺手翻了翻书,里面符号排列组合,一小章一个名称:《乐观》、《热情》、《积极》、《沮丧》……“这里还有一份——”他又递过来一张剪报之类的影印本,叫做:“如何测知你与他之间是否真正了解。”

这类的文字最是二加二等于四,没有游离伸缩,不是我喜欢的游戏。

“你的原籍是德国,拿美国护照,对吗?”我翻着他的小书缓缓的说。

“你怎么知道?”他惊讶的说。

我笑而不答。

“请你告诉我,中国的妇女为何始终没有地位,起码在你们的旧社会里是如此的,是不是?”

我笑望着克里斯,觉得他真是武断。再说,影印文件才认识的路人,如何一坐下来便开始讨论这样的问题呢!“我的认知与你刚刚相反,一般知书识礼的中国家庭里,妇女的地位从来是极受尊重的……”我说。

克里斯听了露出思索的表情,好似便要将整个早晨的光阴都放在跟我的讨论上去似的。这使我有些退却,也使我觉得不耐。喝完了最后一口茶便站了起来。

“我要走了!”我放下两杯茶钱。

“你不是来吃早饭的吗?”

“这就是早饭了,还要再吃什么呢?”我说。

“要不要测验你自己的情绪?”

“既然是潜意识的东西,还是让它们顺其自然一直藏着吧!”我笑了。

“用你的直觉随便指两个符号,我给你分析……”

我看了书面上的好几个符号,顺手指了两个比较不难看的。

“再挑一个最不喜欢的。”他又说。

“这个最难看,白白软软的,像蛆一样。”说到那个蛆字,我夹了西班牙文,因为不知英文怎么讲,这一来克里斯必是听不懂了。

“好,你留下电话号码,分析好了打电话给你——”

我留下电话时,克里斯又说起八卦的事情,我强打住他的话题便跑掉了。

等我去完邮局,骑着小摩托车穿过市镇回家时,又看见了克里斯站在一家商店门口,手中拎着一串香蕉,好似在沉思似的。

“克里斯再见!”我向他大喊一声掠过,他急急的举起手来热烈的挥着,连香蕉也举了起来。

我一路想着这个人,一直好笑好笑的骑回家去。

四万居民的小城并不算太小,可是每次去城里拿信或买东西时总会碰到克里斯。

若是他问我要做些什么事,我便把一串串待做的事情数给他听。轮到我问克里斯时他答的便不同:“我只是出来走走,你知道,在玩——”

克里斯那么热爱中国哲学家的思想,知道我大学念过哲学系,便是在街上碰到了,跟在我身旁走一段路也是好的。碰巧有时我不急着有事,两人喝杯茶也是孔子、老子、庄子的谈个不停。事实上清谈哲学最是累人,我倒是喜欢讲讲豆腐和米饭的各种煮法,比较之下这种生活上的话题和体验,活泼多了。

只知道克里斯在城内旧区租了人家天台上的房间为家。照他说的依靠发表的东西维生,其实我很清楚那是相当拮据的。

认识克里斯已有好一阵了,不碰见时也打电话,可是我从不请他来家里。家是自己的地方,便是如克里斯那么恬淡的人来了也不免打破我的宁静。他好似跟我的想法相同,也不叫我去他的住处。

有一阵夜间看书太剧,眼睛吃了苦头,近视不能配眼镜,每一付戴上都要头晕。眼前的景象白花花的一片,见光更是不舒服。

克里斯恰好打电话来,一大清早的。

“ECHO,你对小猫咪感不感兴趣呢?”

“不知道,从来没有开过——”我迷迷糊糊的说。“小猫怎么开呢?”他那边问。

“我——以为你说小赛车呢——”

跟克里斯约好了在小城里见面,一同去看小猫,其实猫我是不爱的。

在跟克里斯喝茶时他递过来几本新杂志,我因眼睛闹得厉害,便是一点光也不肯面对,始终拿双手捂着脸说话,杂志更别想看了。

“再不好要去看医生了。”我苦恼的说。

“让我来治你!”他慢慢的说。

“怎么治呢?”我揉着酸涩的眼睛。

“我写过一本书,简单德文的叫做《自疗眼睛的方法》,你跟我回去拿吧!”

原来克里斯又出过一本书。可是当时我已是无法再看书“讲出来我听好了,目前再用眼会瞎掉的。”

“还要配合做运动,你跟我回家去我教你好吗?”

“也好——”我站起来跟克里斯一路往城外走去。

克里斯住的区叫做圣法兰西斯哥,那儿的街道仍是石块铺的,每一块石头缝里还长着青草,沿街的房子大半百年以上,衬着厚厚的木门。

那是一幢外表看去几乎已快塌了的老屋,大门根本没有了颜色,灰净的木板被岁月刻出了无以名之的美。

克里斯拿出一把好大的古钥匙来开门,凤吹进屋传来了风铃的声响。

我们穿过一个壁上水渍满布的走廊,掀开一幅尼龙彩色条子的门帘,到了一间小厅,只一张方形小饭桌和两把有扶手的椅子便挤满了房间,地上瓶瓶罐罐的杂物堆得几乎不能走路,一个老太太坐在桌子面前喝牛奶,她戴了眼镜,右眼玻璃片后面又塞了一块白白的棉花。

这明明是个中国老太太嘛!

“郭太太,ECHO来了!”克里斯弯身在这位老太太的耳旁喊着,又说:“ECHO,这是我的房东郭太太!”老太太放下了杯子,双手伸向我,讲的却是荷兰语:“让我看看ECHO,克里斯常常提起的朋友——”

以前在丹娜丽芙岛居住时,我有过荷兰紧邻,这种语文跟德文有些相似,胡乱猜是能猜懂的,只是不能说而已。“你不是中国人吗?”我用英文问。

“印尼华侨,独立的时候去了荷兰,现在只会讲荷语啦!”

克里斯笑着说,一面拂开了椅上乱堆的衣服,叫我坐。“克里斯做一杯檬檬水给ECHO——”老太太很有权威的,克里斯在她面前又显得年轻了。

“这里另外还住着一位中国老太太,她能写自己的名字,你看——”克里斯指指墙上钉的一张纸,上面用签字笔写着中文——郭金兰。

“也姓郭?”我说。

“她们是姐妹。其实都没结婚,我们仍叫她们郭太太。”“我呀——在这里住了十七年了,荷兰我不喜欢,住了要气喘——”老太太说。

“听得谨?”克里斯问我。

我点点头笑了起来。这个世界真是有趣。她说的话我每一句都懂,可是又实在是乱猜的,总是猜对了。

克里斯将我留在小厅里,穿过天井外的一道梯阶到天台上去了。

我对着一个讲荷语的中国老太太喝柠檬水。

过了一会儿,克里斯下来了,手里多了几本书,里面真有他写的那本。

“不要看,你教吧!”我说。

“好!我们先到小天井里去做颈部运动。”说着克里斯又大声问老太太:“郭太太,ECHO要用我的法子治眼睛,你也来天井坐着好吗?”

老太太站了起来,笑咪咪的摸出了房门,她坐在葡萄藤下看着我,说:“专心,专心,不然治不好的,这个法子有用——”

我照着克里斯示范的动作一步一步跟,先放松颈部,深呼吸,捂眼睛静坐十分钟,然后转动眼球一百次……。

“照我的方法有恒心的去做,包你视力又会恢复过来——”

我放开捂住的眼睛,绿色的天井里什么时候聚了一群猫咪,克里斯站在晒着的衣服下,老太太孩童似的颜面满怀兴趣的看着我。

“讲你的生平来我听——”老太太吩咐着。

“说什么话?”我问克里斯。

“西班牙文好啦!郭太太能懂不能讲——”

我吸了口气,抬眼望着天井里露出来的一片蓝天,便开始了:“我的祖籍是中国沿海省份的一个群岛,叫做舟山,据一本西班牙文书上说,世界以来第一个有记载的海盗就是那个群岛上出来的——而且是个女海盗。我的祖父到过荷兰,他叫汽水是荷兰水。我本人出生在中国产珍奇动物熊猫的那个省份四川。前半生住在台湾,后半生住在西班牙和一些别的地方,现在住在你们附近的海边,姓陈。”

克里斯听了仰头大笑起来,我从来没有看见他那样大笑过。老太太不知听懂了多少,也很欣赏的对我点头又微笑。“克里斯,现在带ECHO去参观房子——”老太太又说,好似在跟我们玩游戏似的粲然。

“房子她看到了嘛!小厅房、天井、你们的睡房——”克里斯指指身旁另一个小门,门内两张床,床上又有一堆猫咪蜷着。

“天台上的呢——”老太太说。

克里斯的脸一下不太自在了:“ECHO,你要参观吗?”“要。”我赶快点头。

我跟着克里斯跑上天台,便在那已经是很小的水泥地上,立着一个盆子似的小屋。

“看——”克里斯推开了房门。

房间的挤一下将眼睛堵住了。小床、小桌、一个衣柜、几排书架便是一切了,空气中飘着一股丢不掉的霉味。不敢抬头看屋顶有没有水渍,低眼一瞧,地上都是纸盒子,放满了零碎杂物,几乎不能插脚。

我心中默默的想,如果这个小房间的窗子打开,窗台上放一瓦盆海棠花,气氛一定会改观的。就算那么想,心底仍是浮上了无以名之的悲伤来。那个床太窄了,克里斯是大个子,年纪也不算轻了。

“天台都是你的,看那群远山,视野那么美!”我笑着说。“黄昏的时候对着落日打打字也很好的!。”

“那你是喜欢的了——”克里斯说。

“情调有余,让天井上的葡萄藤爬上来就更好了——”我又下了楼梯与老太太坐了一下。克里斯大概从来没有朋友来过,一直在厨房里找东西给我尝。我默默的看着这又破又挤却是恬然的小房子,一阵温柔和感动淡淡的笼罩了我。两位老太太大概都九十好多了,克里斯常在超级市场里买菜大半也是为着她们吧。

那天我带回去了克里斯的小黑皮书和另外一些他发表在美国杂志上的剪俄,大半是同类的东西。

在家里,我照着克里斯自疗眼睛的方法在凉棚下捂住脸,一直对自己说:

“我看见一棵在微风中轻摆的绿树,我只看见这棵优美的树,我的脑子里再没有复杂的影像,我的眼睛在休息,我只看见这棵树……”

然后我慢慢转动眼球一百次,直到自己头昏起来。

说也奇怪,疲倦的视力马上恢复了不少,也弄不清是克里斯的方法治对了我,还是前一晚所原的高单位维他命A生了效用。

眼睛好了夜间马上再去拚命的看书。

克里斯的那些心理测验终于细细的念了一遍。

看完全部,不由得对克里斯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此人文字深入浅出,流畅不说,讲的还是有道理的,竟然不是枯燥的东西。

我将自己初次见他时所挑的那两个符号的组合找了出来,看看书内怎么说。深夜的海潮风声里,赫然读出了一个隐藏的真我。

这个人绝对在心理上有过很深的研究。克里斯的过去一直是个谜,他只说这十年来在岛上居住的事,前半生好似是一场空白。他学什么的?

我翻翻小书中所写出的六十四个小段落的组合,再看那几个基本的符号——八八六十四,这不是我们中国八卦的排法。

另外一本我也带回家来的治眼睛的那本书注明是克里斯与一位德国眼科医生合著的,用心理方法治疗视弱,人家是眼科,那么克里斯又是谁?他的书该有版税收入的,为什么又活得那么局促呢?

那一阵荷西的一批老友来了岛上度假,二十多天的时间被他们拖着到处跑,甚至坐渡轮到邻岛去,岛上没有一个角落,不去踩一踩的。一直跟他们疯到机场,这才尽兴而散。

朋友们走了,我这才放慢步子,又过起悠长的岁月来。“ECHO,你失踪了那么多日子,我们真担心极了,去了那儿?”克里斯的声音在电话中传来。

“疯去了!”我叹了口气。

“当心乐极生悲啊!”他在那边温和的说。

“正好相反,是悲极才生乐的。”我噗的一下笑了出来。“来家里好吗?两位郭太太一直在想你——”

克里斯的家越来越常去了,伴着这三个萍水相逢的人,抱抱猫咪,在天井的石阶上坐一下午也是一场幻想出来的亲情,那个家,比我自己的家像家。他们对待我亦是自自然然。

始终没有请克里斯到我的家来过,两位老太太已经不出门了,更是不会请她们。有时候,我提了材料去他们家做素菜一起吃。

那日我又去找克里斯,郭太太说克里斯照旧每星期去南部海边,要两三天才回来,我看了看厨房并不缺什么东西,坐了一会便也回家了。

过了好一阵在城内什么地方也没碰见克里斯,我也当作自然,没想到去找他。

一天清晨,才六点多种,电话铃吵醒了我,我迷述糊糊的拿起话筒来,那边居然是郭太太。

“ECHO,来!来一越!克里斯他不好了——”

老太太从来不讲电话的,我的渴睡被她完全吓醒了。两人话讲不通,匆匆穿衣便开车往小城内驶去。

乒乒乓乓的赶去打门,老太太耳朵不好又不快来开。“什么事——”在冷风里我瑟瑟的发抖,身上只一件单衣。“发烧——”另外一个老太太抢着说。

那个姐妹好似一夜未睡,焦急的脸将我当成了唯一的拯救。

“我去看看——”我匆匆跑上了天台。

克里斯闭着眼睛躺在那张狭小的床上,身上盖了一床灰蒙蒙的橘色毯子。他的嘴唇焦裂,脸上一片通红,双手放在胸前剧烈的喘着。我进去他也没感觉,只是拚命在喘。我伸手摸摸他额头,烫手的热。

“有没有冰?”我跑下楼去问,也不等老太太回答,自己跑去了厨房翻冰箱。

那个小冰箱里没有什么冰盒,我顺手拿起了一大袋冷冻豌豆又往天台上跑。

将克里斯的头轻轻托起来,那包豆子放在他颈下。房内空气混浊,我将小窗打开了一条缝。克里斯的眼睛始终没有张开过。

“我去叫医生——”我说着便跑出门去,开车去急救中心找值班医生。

“我不能去,值班不能走的。”医生说。

“人要死了,呼吸不过来——”我喊着。

“快送去医院吧!”医生也很焦忽的说。

“抬不动,他好像没知觉了。你给叫救护车,那条街车子进不去。快来!我在街口等,圣法兰西斯哥区口那儿等你的救护车——”

克里斯很快被送进了小城那家新开的医院,两个老太太慌了手脚,我眼看不能顾她们,迳自跟去了医院。“你是他的什么人?”办住院手续时窗口问我,那时克里斯已被送进急诊间去了。

“朋友。”我说。

“有没有任何健康保险?”又问。

“不知道。”

“费用谁负责,他人昏迷呢。”

“我负责。”我说。

医院抄下了我的身分证号码,我坐在候诊室外等得几乎麻掉。

“喂!你——”有人推推我,我赶快拿开了捂着脸的手,站了起来。

“在病房了,可以进去。”

也没看见医生,是一个护士小姐在我身边。

“什么病?”

“初看是急性肺炎,验血报告还没下来——”

我匆匆忙忙的跑着找病房,推开门见克里斯躺在一个单人房里,淡绿色的床单衬着他憔悴的脸,身上插了很多管子,他的眼睛始终闭着。

“再烧要烧死了,拿冰来行不行——”我又冲出去找值班的护士小姐。

“医生没说。”冷冷淡淡的,好奇的瞄了我一眼。

在我的冰箱里一向有一个塑胶软冰袋冻着的,我开车跑回去拿了又去医院。

当我偷偷的将冰袋放在克里斯颈下时,他大声的呻吟了医生没有再来,我一直守到黄昏。

郭太太两姊妹和我翻遍了那个小房间,里面一堆堆全是他的稿件,没有列出来的原稿。可是有关健康保险的单子总也没有着落。克里斯可说没有私人信件,也找不到银行存摺,抽屉里几千块钱丢着。

“不要找了,没有亲人的,同住十年了,只你来找过他。”另一位郭太太比较会讲西班牙文,她一焦急就说得更好了。

我问起克里斯怎么会烧成那样的,老太太说是去南部受了风寒,喝了热柠檬水便躺下了,也没见咳,不几日烧得神智不清,她们才叫我去了。

我再去医院,医生奇怪的说岛上这种气候急性肺炎是不太可能的,奇怪怎么的确生了这场病。

到了第五日,克里斯的病情总算控制下来了,我每日去看他,有时他沉睡,有时好似醒着,也不说话,总是茫茫然的望着窗外。

两个老太太失去了克里斯显得惶惶然的,她们的养老金汇来了,我去邮局代领,惊讶的发觉是那么的少,少到维持起码的生活都是太艰难了。

到了第六日,克里斯下午又烧起来了,这一回烧得神智昏迷,眼看是要死掉了。我带了老太太们去看他,她们在他床边不停的掉眼泪。

我打电话去给领事馆,答话是死亡了才能找他们,病重不能找的,因为他们不能做什么。

第七日清晨我去医院,走进病房看见克里斯在沉睡,脸上的红潮退了,换成一片死灰。我赶快过去摸摸他的手,还是热的。

茶几上放着一个白信封,打开来一看,是七日的帐单。这个死医院,他们收到大约合两百美金一天的住院费,医药急诊还不在内。

残酷的社会啊!在里面生活的人,如果不按着它铺的轨道乖乖的走,便是安分守己,也是要吃鞭子的。没有保险便是死好罗!谁叫你不听话。

我拿了帐单匆匆开车去银行。

“给我十万块。”我一面开支票,一面对里面工作的朋友说。

“开玩笑!一张电话费还替你压着没付呢!”银行的人说。“不是还有十几万吗?”我奇怪的说。

“付了一张十四万的支票,另外零零碎碎加起来,你只剩一万啦!”

“帐拿来我看!”我紧张了。

一看帐卡,的确只剩一万了,这只合一百二十美金。那笔十四万的帐是自己签出的房捐税,倒是忘了干净。“别说了,你先借我两万!”我对朋友说。

他口袋里掏了一下,递上来四张大票。两万块钱才四张纸,只够三十小时的住院钱。

我离开了中央银行跑到对街的南美银行去。进了经理室关上门便喊起来:“什么美金信用卡不要申请了,我急用钱!”

经理很为难的看着我。为了申请美金户的信用卡,他们替我弄了一个月,现在居然要讨回保证金。

“ECHO,你急钱用我们给你,多少?信用卡不要撤了申请——”

“借我十六万,马上要——”

总得准备十天的住院费。

经理真是够义气,电话对讲机只说了几句话,别人一个信封送了进来。

“填什么表?”我问。

“不用了!小数目,算我借你,不上帐的。”

“谢了,半个月后还给你。”我上去亲了一下这个老好人,转身走掉了。

人在故乡就有这个方便,越来越爱我居住的小城了。

自从克里斯病了之后,邮局已有好几天未去了,我急着去看有没有挂号信。

三封挂号信等着我,香港的、台湾的、新加坡的,里面全是稿费。

城里有一个朋友欠我钱,欠了钱以后就躲着我,这回不能放过他。我要我的三万块西币回来。

一个早晨的奔走,钱终于弄齐了。又赶着买了一些菜去郭太太那儿。

方进门,老太太就拚命招手,叫我去听一个电话,她讲不通。

“请问那一位,克里斯不在——”我应着对方。

南部一个大诱馆夜总会打来的,问我克里斯为什么这星期没去,再不去他们换人了。

“什么?背冰?你说克里斯没去背冰?他给冷冻车下冰块?”

我叫了起来,赫然发现了克里斯赖以谋生的方法。这个肺炎怎么来的也终于有了答案。

想到克里斯满房没有刊登出来的那些心理上的文稿和他的年纪,我禁不住深深的难过起来。

“是这样的,克里斯,你的那本小书已经寄到台湾去了,他们说可以译成中文,预付版税马上汇来了,是电汇我的名字,你看,我把美金换成西币,黑市去换的,我们还赚了— —”

在克里斯的床边,我将那一包钱放在他手里。说着说着这事变成了真的,自己感动得很厉害,克里斯要出中文书了,这还了得。

克里斯气色灰败的脸一下子转了神色,我知他心里除了病之外还有焦虑,这种金钱上的苦难是没有人能说的,这几日就算他不病也要愁死了。

他摸摸钱,没有说话。

“请给我部分的钱去付七天的住院费——”我跌在他身边去数钱。

数钱的时候,克里斯无力的手轻轻摸了一下我的头发,我对他笑笑,斜斜的睇了他一眼。

克里斯又发了一次烧,便慢慢的恢复了。

那几日我不大敢去医院,怕他要问我书的事情。我在克里斯的房内再去看他的稿件,都是打字打好的,那些东西太深了,文字也太深,我看不太懂。他写了一大堆。

没几日,我去接克里斯出院,他瘦成了皮包骨,走路一晃一晃的,腰仍是固执的挺着。

“什么素别再吃啦!给你换鲜鸡汤吧!”我笑着说,顺手将一块做好的豆腐倒进鸡汤里去。

克里斯坐在老太太旁边晒太阳,一直很沉静,他没有问书的事情,这使我又是心虚了。

后来我便不去这家人了。不知为什么不想去了。

那天傍晚门铃响了,我正在院中扫地,为着怕是邻居来串门子,我脱了鞋,踮着脚先跑去门里的小玻璃洞里悄悄张望,那边居然站着克里斯,那个随身的大背包又在身上了。

我急忙开锁请他进来,这儿公车是不到的,克里斯必是走来的,大病初愈的人如何吃得消。他的头发什么时候全白了。

“快坐下来,我给你倒热茶。”我说。

克里斯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微微笑着,眼光打量着这个客厅,我不禁赧然,因为从来没有请他到家里来过。“这是荷西。”他望着书桌上的照片说。

“你也来认识一下他,这边墙上还有——”我说。那个黄昏,第一次,克里斯说出了他的过去。

“你就做过这件事?”我沉沉的问。

“还不够罪孽吗?”他叹了口气。

二次世界大战时,克里斯,学心理的毕业生入了纳粹政府,战争最后一年,集中营里的囚犯仍在做试验,无痛的试验。

一个已经弱得皮包骨的囚犯,被关进隔音的小黑房间一个月,没有声音,不能见光,不给他时间观念,不与他说话,大小便在里面,不按时给食物。

结果,当然是疯了。

“这些年来,我到过沙摩阿、斐济、加州、加纳利群岛,什么都放弃了,只望清苦的日子可以赎罪,结果心里没法平静——”

“你欠的——”我叹了口气说。

“是欠了——”他望着窗外的海,没有什么表情。“不能弥补,不能还——”

“有没有亲人?”我轻轻的问。

“郭太太她们——”接着他又说:“她们日子也清苦,有时候我们的收入混着用。”

“克里渐,这次病好不要去下冰了,再找谋生的方法吧!”我急急的冲口而出。

克里斯也没有惊讶我这句话,只是呆望着他眼前的茶杯发楞。

“你的书,不是印着五十万册已经售出了吗?版税呢?”我很小心的问。

“那只是我谋生的小方法。”克里斯神情黯然的笑笑,“其实一千本也没卖出去,出版商做广告,五十万本是假的——”

“那些较深的心理方面的文稿可以再试着发表吗?”“试了五十多次,邮费也负担不起了——”

“你想不想开班教英文——”我突然叫了起来,“我来替你找学生——”

“让我先把你的债还完,南部下星期又可以工作了,他们付得多——”

“克里斯,别开玩笑,那不是我的钱——”

他朝我笑了笑,我的脸刷一下热了起来。

克里斯坐了一会儿说是要走,问明他是走路来的,坚持要送他。

知道克里斯只为了研究的兴趣残酷的毁过另一个人的一生,我对他仍是没有恶感。这件事是如此的摸触不着,对他的厌恶也无法滋长,我只是漠然。

他们家,我却是真不去了。

过了好一阵,我收到一封信,是丢进我门口的信箱来的,此地有信箱而邮差不来,所以我从没有查看信箱的习惯,也不知是搁了多久了。

“ECHO,我的朋友,跟你讲了那些话之后,你是不是对我这个人已有了不同的看法。本来我早已想离开这个岛的,可是十年来与郭太太们相依为命,实是不忍心丢下高年的她们远走。

你为了我的病出了大力,附上这个月所剩的五千元,算做第一期的债款。

出书是你的白色谎话,在我病中给了我几天的美梦和希望,谁也明白,我所写的东西在世上是没有价值的。

我很明白为什么你不大肯再来家里,你怕给我压力,事实上,就算是在金钱上回报了你,你所施给我的恩情,将成为我另一个十字架,永远背负下去。

我也不会再去烦你,没有什么话可说,请你接受我的感谢!克里斯上”

我握着那五千块钱,想到克里斯没法解决的生活和两位清苦的老太太,心中执意要替他找学生教英文了。

世上的事情本来便是恩怨一场,怎么算也是枉然,不如叫它们随风而去吧!

那天早晨我骑车去小城,在那条街上又见克里斯的格子衬衫在人群里飘着,我加足油门快速的经过他,大喊一声:“克里斯再见!”

他慌慌张张的回过头来,我早已掠过了,远远的他正如第一次与我告别时一样,高高的举起手来。

正文 离乡回乡

几天前,新闻局驻马德里代表刘先生给我来了长途电话,说是宋局长嘱我回国一次,日期就在眼前,如果同意回去,收拾行装是刻不容缓的事了。

起初,我被这突然而来的电话惊住了,第一个反应是本能的退却,坚持没有回台的计划和准备,再说六月初当是在摩洛哥和埃及的。

放下了电话,我的心绪一直不能平静,向国际台要接了台湾的家人,本是要与父母去商议的,一听母亲声音传来竟然脱口而出;“妈妈,我要回家了!”

可怜的母亲,多少相思便在这一句话里得到化解。只说肯回去,对父母也如施恩。这一代的儿女是没有孝道的。

我让自己安静下来,再拨电话去找马德里的刘先生,说是喜欢回台,谢谢美意。

半生的日子飘飘零零也是挡了下来,为什么一提回国竟然情怯如此。

每次回国,未走之前已是失眠紧张,再出国,又是一场大恸。十四年在外,一共回去过三次,抵达时尚能有奢侈的泪,离去时竟连回首都不敢。我的归去,只是一场悲喜,来去匆匆。

在这边,夏天的计划全都取消了,突然而来的琐事千头万绪。

邻居的小男孩来补英文,我跟他说以后不再上课了,因为ECHO要回中国去。

本来内向的孩子,听了这句话,便是痴了过去,过了半晌,才蹦出一句话来:“我跟你走。绝对不吵的!”

要走的事情,先对一个孩子说了,他竟将自己托付了给我,虽是赤子情怀,这份全然的信,一样使我深思感动。朋友们听见我要去了的话,大半惊住了,ECHO,不可以!你再想想,不可以,你是这里的人了,要去那么远做什么,不行的——。”

我说,我仍会回来的,那些人不肯相信,只怕我一去不返?硬是要留下人的翅膀来。

其实在一九八五年之前,是不会永远离开群岛的,放下朋友容易,丢下亲人没有可能。五年之后请求捡骨,那时候心愿已了,何处也可成家,倒不一定要死守在这个地方了。

我通知马德里的朋友,夏天不必来岛上了,那时我已在远方。

“不行的!你讲,去多久?不能超过两个月,听见没有!不能这样丢下我们,去之前先来马德里见面,只我一个人跟你处两天,别人不要告诉——。”

“才回一趟自己的国家你们就这个样子,要是一天我死了呢?”我叹了口气。

“你还没有死嘛!”对方固执的说。

“马德里机场见一面好了,告诉贝芭,叫她也来,别人不要说了。”

不到一会儿,长途电话又来了,是贝芭,声音急急的:“什么机场见,什么回中国去了,你这是没有心肝,八月我们岛上看谁去?——”

我是没有心肝的人,多少朋友前年共过一场生死,而今要走了却是懒于辞行。

父母来过一次岛上,邻居想个礼物都是给他们,连盆景都要我搬回去给妈妈,这份心意已是感激,天下到处有情人,国不国籍倒是小事了。

那天黄昏,气温突降,过了一会儿,下起微微的细雨来,女友卡蒂狂按我的门铃。

“哗!你也要走了!一定开心得要死了吧!”

卡蒂再过几日也要回瑞士去了。

“惊喜交织!”我哈哈的笑着。

“怎么样?再去滑一次冰,最后一次了。”

“下雨吔!再说,我还在写稿呢!”

“什么时候了,不写算了嘛!”

我匆匆换了短裤,穿起厚外套,提着轮式冰鞋,便与卡蒂往旧飞机场驶去。

卡蒂的腿不好,穿了高低不同的鞋子,可是她最喜欢与我两人去滑冰。

在那片废弃的机场上,我慢慢的滑着,卡蒂与她的小黑狗在黄昏的冷雨里,陪着我小跑。

“这种空旷的日子,回台湾是享受不到了!”我深深的吸了口气。

“舍不得吧!舍不得吧!”卡蒂追着我喊。

我回头朝她疼爱的笑了一眼,身上用耳机的小录音机播出音乐来,脚下一用劲,便向天边滑去。

“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燕雁无心,太湖西畔随云去……”

走了!走了!心里不知拌成了什么滋味,毕竟要算是幸福的人啊!

写了一张台湾朋友的名单,真心诚意想带些小礼物,去表达我的爱意。那张名单是那么的长,我将它压在枕头下面,不敢再去想它。

本来便是失眠的人,决定了回国之后,往往一夜睁眼到天亮。往事如梦,不堪回首,少小离家的人,只是要再去踏一踏故国的泥土,为什么竟是思潮起伏,感触不能自已。

梦里,由台湾再回岛上来,却怎么也找不到那座常去的孤坟。梦里,仆跌在大雪山荻伊笛的顶峰,将十指挖出鲜血,而地下翻不到我相依为命的人——中国是那么的远,远到每一次的归去,都觉得再回来的已是百年之身。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的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

行装没有理好,心情已是不同,夜间对着月光下的大西洋,对着一室静静的花草,仍是有不舍,有依恋,这个家因为我的缘故才有了欣欣向荣的生命,毕竟这儿也是我真真实实的生活与爱情啊!

这份别离,必然也是疼痛,那么不要回去好了,不必在情感上撕裂自己,梦中一样可以望乡,可是梦醒的时候又是何堪?

绿岛小夜曲不是我喜欢的歌,初夏的夜晚却总听见有人在耳边细细幽幽的唱着,这条歌是淡雾形成的带子,里面飘浮着我的童年和亲人。

再也忘不掉的父亲和母亲,那两个人,永不消失的对他们的情爱,才是我永生的苦难和乡愁啊!

一个朋友对我说:“我知道你最深,不担心你远走,喝过此地的水就是这儿的人了。你必回来。”

水能变血吗?谁听过水能变成血的?

要远行了,此地的离情也如台湾,聚散本是平常事,将眼泪留给更大的悲哀吧。

“多吃些西班牙菜,此去吃不着这些东西了。”

朋友只是往我盘里夹菜,脸上一片蒙蒙的伤感。我却是食不下咽了!

上次来的时候,母亲一只只大虾剥好了放在我盘里,说的也是相同的话,只是她更黯然。

离乡又回乡,同时拥有两个故乡的人,本当欢喜才对,为什么我竟不胜负荷?

这边情同手足,那儿本是同根。人如飞鸟,在时空的幻境里翱翔,明日此时我将离开我的第二祖国,再醒来已在台湾,那个我称她为故乡的地方。

正文 雨禅台北

那一阵子我一直在飞,穿着一双白色的溜冰鞋在天空里玩耍。

初学飞的时候,自己骇得相当厉害,拚命乱扑翅膀。有时挣扎太过,就真的摔了下来。

后来,长久的单独飞行,已经练出了技术。心不惊,翅膀几乎不动,只让大气托着已可无声无息的翱翔。

那时我不便常下地了,可是那双红色轮子的溜冰鞋仍是给它绑在脚上。它们不太重,而且色彩美丽。

飞的奥秘并不复杂。只有一个最大的禁忌,在几次摔下来时已被再三叮咛过了——进入这至高的自由和天堂的境界时,便终生不可回头,这事不是命令,完全操之在己。喜欢在天上,便切切记住——不要回顾,不可回头,不能回头——因为毕竟还是个初学飞行的人。有一日,道行够了,这些禁忌自然是会化解掉的,可是目前还是不要忘了嘱咐才好。

我牢牢的记住了这句话,连在天上慢慢转弯的时候,都只轻轻侧一下身体和手臂。至于眼底掠过的浮影,即使五光十色,目眩神迷,都不敢回首。我的眼睛始终向着前面迎来的穹苍。

有一日黄昏,又在天上翱翔起来,便因胆子壮了一些,顽心大发,连晚上也不肯下地回家了。

夜间飞行的经验虽然没有,三千里路云和月,追逐起来却是疯狂的快乐。

这一来,任着性子披星戴月,穿过一层又一层黑暗的天空,不顾自己的体力,无穷无尽的飞了下去。

那时候,也许是疲倦了,我侧着身子半躺着,下面突然一片灯火辉煌,那么多的人群在华灯初上的夜里笑语喧哗,连耳边掠过的风声都被他们打散了。

我只是奇异的低头看了一眼,惊见那竟是自己的故乡,光芒万丈的照亮了漆黑的天空。

我没有停飞,只是忍不住欢喜的回了一下头。

这一动心,尚未来得及喊叫,人已坠了下来。

没有跌痛,骇得麻了过去,张开眼睛,摸摸地面,发觉坐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广场侧门的石阶上,那双溜冰鞋好好的跟着我。奇怪的是怎么已经骤然黄昏。

我尚不能动弹,便觉得镁光灯闪电似的要弄瞎我的眼睛,我举起手来挡,手中已被塞进了一支原子笔,一本拍纸簿,一张微笑的脸对我说:‘三毛,请你签名!”

原来还有一个这样的名字,怎么自己倒是忘了。

在我居住的地方,再没有人这样叫过它。而,好几千年已经过去了。

我拿起笔来,生涩的学着写这两个字,写着写着便想大哭起来——便是故乡也是不可回首的,这个禁忌早已明白了,怎么那么不当心,好好飞着的人竟是坠了下来。我掉了下来,做梦一般的掉了下来,只为了多看一眼我心爱的地方。

雨水,便在那时候,夹着淡红色的尘雾,千军万马的向我杀了过来。

我定定的坐着,深深吸了口气。自知不能逃跑,便只有稳住自己,看着漫漫尘水如何的来淹没我。

那时我听见了一声叹息:“下去了也好,毕竟天上也是寂冥——”那么熟悉又疼爱的声音在对我说:“谁叫你去追赶什么呢!难道不明白人间最使你动心的地方在哪儿吗?”

雨是什么东西我已不太熟悉了,在我居住的地方,不常下雨,更没有雨季

没有雨的日子也是不大好的,花不肯开,草不愿长,我的心园里也一向太过干涩。

有一阵长长的时期,我悄悄的躲着,倒吞着咸咸的泪水,可是它们除了融腐了我的胃以外,并没有滋润我的心灵。后来,我便也不去吞它们了。常常胃痛的人是飞不舒服的。

据说过那边去的人——在我们世上叫做死掉的人,在真正跨过去之前,是要被带去“望乡台”上看的。他们在台上看见了故乡和亲人,方知自身已成了灵魂,已分了生死的界限,再也回不来了。那时因为心中不舍、灵魂也是会流泪的,然后,便被带走了。故乡,亲人,只得台上一霎相望便成永诀。

我是突然跌回故乡来的。

跌下来,雨也开始下了。坐在国父纪念馆的台阶上,高楼大厦隔住了视线,看不见南京东路家中的父亲和母亲,可是我还认识路,站起来往那个方向梦游一般的走去。

雨,大滴大滴的打在我的身上、脸上、头发上。凉凉的水,慢慢渗进了我的皮肤,模糊了我的眼睛,它们还是不停的倾盆而来,直到成为一条小河,穿过了那颗我常年埋在黄土里已经干裂了的心。

然后,每一个早晨,每一个深夜,突然在雨声里醒来的时候,我发觉仍然是在父母的身边。

“望乡台”不是给我的,没有匆匆一霎便被带走,原来仍是世上有血有肉的人。

这是一个事实,便也谈不上悲喜了。

既然还是人,也就不必再挣扎了。身落红尘,又回来的七情六欲也是当然。繁华与寂寞,生与死,快乐与悲伤,阳光和雨水,一切都是自然,那么便将自己也交给它吧!

一向是没有记事簿的人,因为在那边岛上的日了里要记住的事情不多。再说,我还可以飞,不愿记住的约会和事情来时,便淡然将溜冰鞋带着飞到随便什么地方去。

回来台北不过三四天,一本陌生的记事本却因为电话的无孔不入而被填满到一个月以后还没有在家吃一顿饭的空档。

有一天早晨,又被钉在电话旁边的椅子上,每接五个电话便玩着写一个“正”字,就如小学时代选举班长和什么股长一般的记票方式。当我划到第九个正字时,我发了狂,我跟对方讲。“三毛死掉啦!请你到那边去我她!”挂掉电话自己也骇了一跳,双手蒙上了眼睛。

必然是疯了,再也不流泪的人竟会为了第九个正字哭了一场。这一不逞强,又使我心情转到自己也不能明白的好。翻开记事簿,看看要做的事情,要去的地方,想想将会遇到的一个一个久别了的爱友,我跳进自己的衣服里面去,向看家的母亲喊了一声:“要走啦!尽快回来!好大的雨呀!”便冲了出去。

不是说天上寂寞吗,为什么人间也有这样的事情呢。中午家中餐桌上那一付孤伶伶的碗筷仍然使我几乎心碎。五月的雨是那么的欢悦,恨不能跳到里面去,淋到溶化,将自己的血肉交给厚实的大地。太阳出来的时候,我的身上将会变出一滩繁花似锦。

对于雨季,我已大陌生,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吧。

可是我一直在雨的夹缝里穿梭着,匆匆忙忙的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都是坐在一滴雨也不肯漏的方盒子里。

那日吃完中饭已是下午四点半了,翻了一下记事簿,六点半才又有事情,突然得了两小时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我站在雨中,如同意外出笼了的一只笨鸟,快乐得有些不知何去何从。

我奔去了火车站前的广场大厦找父亲的办公室。那个从来没有时间去的地方。

悄悄推开了木门,跟外间的秘书小姐和父亲两个年轻的好帮手坐了几分钟。然后父亲的客人走了,我轻轻走进去,笑着喊:“终于逃出来玩啦!”

父亲显见的带着一份也不隐藏的惊喜,他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赶快去踩踩台北的街道呀!两小时的时间,想想有多奢侈,整整两小时完全是自己的吔!”

父亲马上收拾了公事包,拿了一把雨伞,提早下班,与我一同做了逃学的孩子。

每经过一个店铺,一片地摊,一家小食店,父亲便会问我:“要什么吗?想要我们就停下来!”

那里要什么东西呢?我要的是在我深爱的乱七八糟的城市里发发疯,享受一下人世间的艳俗和繁华罢了。

雨仍是不停的下着。一生没有挡雨的习惯,那时候却有一个人在我身边替我张开了一把伞。那个给我生命的人。经过书店,忍不住放慢了脚步。结果就是被吸了进去。那么多没有念过的书使我兴奋着急得心慌,摸了一本又一本。看见朋友们的书也放在架上,这些人我都认识,又禁不住的欢喜了起来。

过街时,我突然对父亲说:“回国以来,今天最快乐,连雨滴在身上都想笑起来吔!”

我们穿过一条又一条街,突然看见橱窗内放着李小龙在影片中使的“双节棍”,我脱口喊出来:“买给我!买给我!”

奇怪的是,做小孩子的时候是再也不肯开口向父亲讨什么东西的。

父亲买了三根棍子,付账时我管也不管,跑去看别的东西去了。虽然我的口袋里也有钱。

受得泰然,当得起,因为他是我的父亲。

功学社的三楼有一家体育用品社的专柜,他们卖溜冰鞋——高统靴的那种。

当我从天上跌下来时尚带着自己那双老的,可是一走回家,它们便消失了。当时我乱找了一阵,心中有些懊恼,实在消失了东西的也不能勉强要它回来,可是我一直想念它们,而且悲伤。

父亲请人给我试冰鞋,拿出来唯一的颜色是黑的。“她想要白的,上面最好是红色的轮子。”父亲说。

“那种软糖一样的透明红色。”我赶快加了一句。

商店小姐客气的说白色的第二天会有,我又预先欢喜了一大场。

雨仍然在下着,时间也不多了,父亲突然说:“带你去坐公共汽车!”

我们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了站牌。父亲假装老练,我偷眼看他,他根本不大会找车站,毕竟也是近七十的父亲了,以他的环境和体力,实在没有挤车的必要。可是这是他多年的习惯,随时给我机会教育,便也欣然接受。

我从不视被邀吃饭是应酬。相聚的朋友们真心,我亦回报真心。这份感激因为口拙,便是双手举杯咽了下去。

雨夜里我跑着回家,已是深夜四时了。带着钥匙,还没转动,门已经开了,母亲当然在等着我。

那么我一人在国外时,她深夜开门没有女儿怎么办?这么一想又使我心慌意乱起来。

我推了母亲去睡,看出她仍是依依不舍,可是为着她的健康,我心硬的不许她讲话。

跑进自己全是坐垫的小客厅里,在静静的一盏等着我回家的柔和的灯火及父亲预先替我轻放着的调频电台的音乐声里,赫然来了两样天堂里搬下来的东西。

米色的地毯上站着一辆枣红色的小脚踏车,前面安装了一个纯白色的网篮,篮子里面,是一双躺着的溜冰鞋。就是我以前那双的颜色和式样。

我呆住了,轻轻上去摸了一下,不敢重摸,怕它们又要消失。

在国外,物质生活上从来不敢放纵自己,虽然什么也不缺,那些东西毕竟不是悄然而来,不是平白得到,不是没有一思再思,放弃了这个才得来了那个的。

怎么突然有了一份想也不敢想的奢侈,只因我从天上不小心掉了回家。

我坐在窗口,对着那一辆脚踏车看了又看,看了又看。雨是在外面滴着,不是在梦中。可是我怕呢!我欢喜呢;我欢喜得怕它们又要从我身边溜走。我是被什么事情吓过了?第二日,在外吃了午饭回来,匆匆忙忙的换上蓝布裤,白衬衫,踏了球鞋,兴冲冲的将脚踏车搬下楼去,母亲也很欢喜,问我:“去哪里溜冰呢?不要骑太远!”

我说要去国父纪念馆,玩一下便回家,因为晚饭又是被安排了的。

骑到那个地方我已累了,灰灰的天空布满了乌云。我将车子放在广场上时,大滴的雨又豆子似的洒了下来。我坐在石凳上脱球鞋,对面三个混混青年开口了:“当众脱鞋!”

我不理他们,将球鞋放在网蓝内,低头绑溜冰鞋的带子。

然后再换左脚的鞋,那三个人又喊:“再脱一次!”

我穿好了冰鞋坐着,静等着对面的家伙。就是希望他们过来。

他们吊儿郎当的慢慢向我迫来,三个对一个,气势居然还不够凌人。

还没走到近处,我头一抬,便说:“你别惹我!”奇怪的是来的是三个,怎么对人用错了文法。

他们还是不走,可是停了步子。其中的一个说,“小姐好面熟,可不可以坐在你身边— —。”

椅子又不是我的,居然笑对他们说:“不许!”

他们走开了,坐到我旁边的凳子上去,嘴巴里仍是不干不净。

雨大滴的洒了下来。并不密集。我背着这三个人慢慢试溜着,又怕他们偷我脚踏车上挂着的布包,一步一回头,地也不平,差点摔了一跤。

后来我干脆往他们溜过去,当然,过去了,他们的长脚交叉着伸了出来。

我停住了,两边僵在雨中。

“借过……”我说了一声,对方假装听不见。

“我说——借过!”我再慢慢说一次。

这时,这三个人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假装没事般的拚命彼此讲话,放掉了作弄我的念头。

赶走了人家,自己又是开心得不得了,尽情的在雨中人迹稀少的大广场上玩了一个够。当我溜去问一个路人几点种时,惊觉已是三小时飞掉了。

那是回台湾以来第一次放单玩耍,我真是快乐。

一个人生活已成了习惯,要改变是难了。怎么仍是独处最乐呢?

书桌上转来的信已堆集成了一摊风景,深夜里,我一封一封慢慢的拆,细细的念,慢慢的想,然后将它们珍藏在抽屉里。窗外已是黎明来了。

那些信全是写给三毛的。再回头做三毛需要时间来平衡心理上的距离,时间不到,倔强的扳回自己是不聪明的事情,折断了一条方才形成的柳枝亦是可惜。将一切交给时间,不要焦急吧!

雨,在我唯一午间的空档里也不再温柔了。它们倾盆而下,狂暴的将天地都抱在它的怀里,我的脚踏车寂寞,我也失去了想将自己淋化的念头。

在家中脱鞋的地方,我换上了冰鞋,踏过地毯,在有限的几条没有地毯的通道上小步滑着,滑进宽大的厨房,喊一声:“姆妈抱歉!”打一个转又往浴室挤进去。母亲说:“你以为自己在国父纪念馆吗?”

“是呀?真在那边。‘心到身到’,这个小魔术难道你不明白吗?”在她的面前我说了一句大话。

说着我滑到后阳台去看了一盆雨中的菊花叶子,喊一声:“好大的雨啊!”转一个身,撞到家具,摔了一跤。

那夜回家又不知是几点了,在巷口碰到林怀民,他的舞蹈社便在父母的家旁边。

我狂喊了起来:“阿民!阿民!”在细雨中向他张开双臂奔去,他紧抱着我飞打了一个转,放下地时问着;“要不要看我们排舞?”

“要看!可是没时间。”我说。

旁边我下的计程车尚停着,阿民快步跑了进去,喊了一声“再见!”我追着车子跑了几步,也高喊着:“阿民再见!”静静的巷口已没有人迹,“披头”的一条歌在我心底缓缓的唱了起来:“你说啥罗!我说再见!你说啥罗!我说再见——”

我踏着这条歌一步一步走上台阶——人生聚散也容易啊,连告别都是匆匆!

难得有时间与家人便在家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吃了一次饭,那家餐馆也是奇怪,居然放着书架。餐桌的另一边几张黑色的玻璃板,上面没放台布。

弟弟说那些是电动玩具,我说我在西班牙只看过对着人竖起来下面又有一个盘面的那种。他们笑了,说那已是旧式的了。

“来,你试试看!”弟弟开了一台,那片动态的流丽华美真正眩惑住了我的心灵。它们使我想起《黄色潜水艇》那部再也忘怀不掉的手绘电影。在西柏林时就为了它其中的色彩,连看过六遍。

“你先不要管它颜色好不好看,专心控制!你看,这个大嘴巴算是你,你一出来,就会有四个小精灵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吃你,你开始快逃,吃不掉就有分数。”弟弟热心的解释着。“好,我来试试!”我坐了下来。

还没看清楚自己在哪里,精灵鬼已经来了!

“啊!被吃掉了!”我说。

“这个玩具的秘诀在于你知道什么时候要逃,什么时候要转弯,什么时候钻进隧道,胆怯时马上吃一颗大力丸吓一吓那只比较笨的粉红鬼。把握时机,不能犹豫,反应要快,摸清这些小鬼每一只的个性——”弟弟滔滔不绝的说着。

“这种游戏我玩过好多次了嘛!”我笑了起来。

“不是第一次坐在电动玩具面前吗?”他奇怪的说。我不理他,只问着:“有没有一个转钮,不计分数,也不逃,也不被吃,只跟小精灵一起玩耍玩耍就算了。不然我会厌呢!”

弟弟哑然失笑,摇摇头走开了,只听见他说:“拿你这种人没办法!”

还是不明白这么重复的游戏为什么有人玩了千万遍还是在逃。既然逃不胜逃,为什么不把自己反过来想成精灵鬼,不是又来了一场奇情大进击吗!

弟弟专心的坐下来,他的分数节节高升,脸上表情真是复杂。

我悄悄弯下腰去,对他轻说一句:“细看涛生云灭——”这一分心,啪一下被吃掉了。

“你不要害人好不好!”他喊了起来。

我假装听不见,趴到窗口去看雨,笑得发抖。

雨仍是不停的下着,死不肯打伞这件事使母亲心痛。每天出门必有一场争执。

有时我输了,花伞出门,没有伞回家。身外之物一向管不牢,潜意识第一个不肯合作。

那日云层很厚,是个阴天。我赶快搬出了脚踏车往敦化南路的那个方向骑去。碰了到一个圆环,四周不是野狼便是市虎。我停在路边,知道挤进去不会太安全。

那时来了一位警察先生,我对他无奈的笑笑,坐在车上不动。他和气的问我要去那儿,我说去国父纪念馆呢!“那你往复兴南路去,那条路比较近。”

本想绕路去看看风景的,便是骑术差到过不了一个小圆环,我顺从的转回了头。

就因为原先没想从复兴南路走,这一回头,又是一场不盼自来的欢喜。

回到台北之后,除了餐馆之外可以说没有去什么别的地方。

我的心在唯一有空闲的时间便想往国父纪念馆跑,那个地方想成了乡愁。

相思最是复杂,可是对象怎么是一幢建筑。

我绕着那片广场一遍又一遍的骑,一圈又一圈慢慢的溜——我在找什么,我在等什么,我在依恋什么。我在期待什么?

不敢去想,不能去想,一想便是心慌。

有什么人在悄悄的对我说:这里是你掉回故乡来的地方,这里是你低头动了凡心的地方。

时候未到,而已物换星移,再想飞升已对不准下来时的方向——我回不去那边了。

不,我还是不要打伞,羽毛是自己淋湿的,心甘情愿。那么便不去急,静心享受随波逐浪的悠然吧!

梦中,我最爱看的那本书中的小王子跑来对我说:“你也不要怕,当我要从地球上回到自己的小行星上去的时候也是有些怕的,因为知道那条眼镜蛇会被派来咬死我,才能将躯壳留在地上回去。你要离开故乡的时候也是会痛的,很痛,可是那只是一霎间的事情而已— —”

我摸摸他的头发对他说:“好孩子,我没有一颗小行星可以去种唯一的玫瑰呢!让我慢慢等待,时候到了自然会有安排的,再说,我还怕痛呢!”

小王子抱着我替他画的另外一只绵羊满意的回去了。我忘了告诉他,这只绵羊没有放在盒子里,当心它去吃掉了那朵娇嫩的玫瑰花。这件事情使我担心了一夜,忘了玫瑰自己也有四根刺!

雨仍在下着,我奔进一辆计程车,时间来不及了,日子挤着日子,时光飞逝,来不及的捉,来不及的从指缝里渗走,手上一片湿湿的水。

可是我不再那么惊慌失措了。张开十指,又有片片光阴落了下来,静静的落给我,它们来得无穷无尽无边无涯只要张开手便全是我的。

司机先生在后视镜中一再的偷看我,下车时他坚持不肯收钱,说:“下次有缘再收!只请你不要再说封笔——”我吃了一惊,看见车内执照上他姓李,便说:“李先生,我们的缘份可能只有这一霎,请你千万收费!心领了!”一张钞票在两人之间塞来塞去,我丢下了钱逃出了车子。李先生就将车停在路中间追了上来,那时我已进了一家餐馆。“三毛——”他口拙的说不出另外的话。

我伸手接下了已经付出去的车钱。

打开掌心,那张塞过来的钞票,什么时候,赫然化成了一朵带着露珠的莲花。

正文 周周末

星期六,父亲母亲的登山朋友们相约去神木群中旅行,要两日方能回来。

原先父母是算定了我也同去的,游览车内预先给订了位子,在朋友间也做了女儿同去的承诺。

在父母的登山旅行中必有车内唱歌表演之类的节目。尤其是一位沐伯伯,前年开始勤练《橄榄树》这首歌,他是父母挚爱的朋友,唱这条歌无非是想令我欢喜。虽然这样迁就答应在车上唱歌我听,而我,却是连籍口也不肯找的拒绝参加。

之所以不去旅行,实在是习性已成。结群同游的事情最辛苦的是不能独处。再说万一长辈们命我唱个歌什么,那便难堪了。

众乐乐的事情在我来说仍是累人,而且艰难。

父母中午才离开台北,我的不肯参加或许伤了他们的心。孝而不顺一向是自知的缺点,万里游子,只不过归来小歇,在这种事情上仍然做得自私。有时候我也不很明白自己。

母亲离家时依依叮咛冰箱里有些什么食物,我口中漫应着,将父母往门外送,竟无一丝离情。

对着一室寂寂,是骇然心惊,觉得自己这回做得过分。又骇只是不陪父母出游,竟然也会有这样深重的罪恶感,家庭的包袱未免背得太沉重了。

我将大门防盗也似的一层层下了锁,马上奔去打电话给姐姐和弟弟——这个周末谁也不许回父母家来,理由对他们就也简单了,不要见任何人。

在台湾,自己的心态并不平衡,怕出门被人指指点点,怕眼睛被人潮堵住,怕电话一天四十几个,怕报社转来的大批信件,更怕听三毛这个陌生的名字,这些事总使我莫名其妙的觉着悲凉。

每一次,当我从一场座谈会,一段录音访问,一个饭局里出来,脸上虽然微微的笑着,寂寞却是彻骨,挥之无力,一任自己在里面恍惚浮沉,直到再不能了。

本性最是爱玩的人,来了台湾,只去了一趟古老的迪化街,站在城隍庙的门口看他们海也似的一盏盏纸灯,看得痴迷过去。

那一带是老区,二楼的窗口间或晒着大花土布做成的被套,就将那古代的桃红柳绿一个竹竿撑进了放满摩托车的回廊。午后恹恹的阳光下,看见这样的风景,恍如梦中,心里涨得满满的复杂滋味,又没有法子同谁去说。

在每一个大城里,我的心总是属于街头巷尾,博物馆是早年的功课和惊叹,而今,现世民间的活泼才是牢牢抓住我的大欢喜。

只是怀念迪化街,台北的路认识的不多。

迪化街上也有行人和商家,一支支笔塞进手中,我微微的笑着写三毛,写了几个,那份心也写散了,匆匆回家,关在房间里话也懒得讲。

自闭症是一点一点围上来的,直到父母离家,房门深锁,才发觉这种倾向已是病态得不想自救。

那么就将自己关起来好了,只两天也是好的。

记事簿上的当天有三个饭局,我心里挣扎得相当厉害,事先讲明时间不够,每个地方到一会儿便要离开,主人们也都同意了。

再一想,每个地方都去一下诚意不够,不如一个也不去。

电话道歉,朋友们当然大呼小叫了一场,也就放了我。我再度去检查了一下门锁,连那串铁链也给它仔细扣上。窗子全关,窗帘拉上,一屋的明暗里,除了寂寂之外,另有一层重重的压迫逼人。

我将电话筒拿起来放在一边,书桌上读者的来信叠叠理清全放进衣箱里去。盆景搬去冲水,即便是后面三楼的阳台,也给锁了个没有去路。

然后我发觉这两幢里面打通的公寓已成了一座古堡,南京东路四段里的一座城堡。我,一个人像十六世纪的鬼也似的在里面悄悄的坐着啃指甲。

回台时带的夏天衣服没有几件,加纳利群岛没有盛夏,跟来的衣服太厚了。

那次迪化街上剪了两块裙子布,送去店里请人做,拿回来却是说不出有什么地方不合意,虽然心中挑剔,当时还是道谢了,不敢说请人再改的话,毕竟人家已经尽心了。一向喜欢做手工,慢慢细细的做,总给人一份岁月悠长,漫无止境的安全和稳当。

我趴在地毯上,将新裙子全部拆掉,一刀一刀再次剪裁,针线盒中找不到粉块,原子笔在布的反面轻轻细细的画着。

原先收音机里还放着音乐,听了觉得外界的事物又是一层骚扰,拍一下给它关掉了。

说是没有耐性的人,回想起来,过去每搬一次家,家中的窗帘便全是日日夜夜用手缝出来的。

最爱在晚饭过后,身边坐着我爱的人,他看书或看电视,我坐在一盏台灯下,身上堆着布料,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闲话,将那份对家庭的情爱,一针一针细细的透过指尖,缝进不说一句话的帘子里去。然后有一日,上班的回来了,窗口飘出了帘子等他——家就成了。

有一年家里的人先去了奈及利亚,轮到我要去的前一日,那边电报来了,说要两条短裤。

知道我爱的人只穿斜纹布的短裤,疯了似的大街小巷去找,什么料子都不肯,只是固执而忠心的要斜纹。

走到夜间商店打烊,腿也快累断了,找到的只有大胖子穿的五十四号,我无可奈何的买下了。连夜全部拆开剪小,五十四号改成四十二号,第二日憔悴不堪的上飞机,见了面衣箱里拿出两条新短裤,自己扑倒在床上呻吟,细密的针脚,竟然看不出那不是机器缝出来的东西。

缝纫的习惯便是这么慢慢养成了,我们不富裕,又是表面上看去朴素,其实小地方依旧挑剔的人,家中修改的衣物总是不断的。

难得回到自己的国家来,时间紧凑,玩都来不及才是,可是这生活少了一份踏实和责任,竟有些迷糊的不快乐和茫然。天热得令人已经放弃了跟它争长短的志气。冷气吵人,电扇不是自然风,窗子不肯开,没有风吹进来。

整整齐齐的针脚使自己觉得在这件事上近乎苛求,什么事都不求完美的人,只是在缝纫上付出又付出,要它十全十美。而我,在这份看来也许枯燥又单调的工作里,的确得到了无以名之的满足,踏踏实实的缝住了自己的心。

开始缝裙子是在正午父母离家时间,再一抬头,惊见已是万家灯火,朦胧的视线里,一室幽暗,要不是起身开灯,那么天长地久就是一辈子缝下去都缝不转的了。

深蓝底小白点的长裙只差荷叶边还没有上去,对着马上可以完工的衣服,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喜悦。这便有如旅行一般,眼看目的地到了,心中总有那么一份不甘心和怅然。

夜来了,担心父母到了什么地方会打长途电话回来,万一电话筒老是搁着,他们一定胡思乱想。当然知道他们担心什么,其实他们担心的事是不会发生的,这便是我的艰难了。

刚刚放好电话,那边就响过来了,不是父母,是过去童年就认识的玩伴。

“我说你们家电话是坏了?”

“没有,拿下来了。”

“周末找得到你也是奇迹!”

我在这边笑着,不说什么。

“我们一大群老朋友要去跳舞,都是你认识的,一起去吧!”

“不去哦!”

“在陪家里人?”

“家里没人,一直到明天都没有人呢!”

“那你是谁?不算人吗?”那边笑了起来,又说:“出来玩嘛!闷着多寂寞!”

“真的不想去,谢罗!”

那边挂了线,我扑在地上对着那滩裙子突然心恸。要是这条裙子是一幅窗帘呢!要是我缝的是一幅窗帘,那么永远永远回不去了的家又有谁要等待?

冰箱里一盆爱玉冰,里面浮着柠檬片,我爱那份素雅,拿来当了晚饭。

吃完饭,倒了一盆冰块,躺下来将它们统统堆在脸上,一任冷冷的水滴流到耳朵和脖子里去。

电视不好看,冰完了脸再回到裙子上去,该是荷叶边要缝窄些了。

想到同年龄的那群朋友们还在跳舞,那一针又一针长线便是整整齐齐也乱了心思。即便是跟了去疯玩,几小时之后亦是曲终人散,深夜里跑着喊再见,再见,虽然也是享受,又何苦去凑那份不真实的热闹呢!

针线本不说话,可是电话来过之后,一缕缕一寸寸针脚都在轻轻问我:“你的足迹要缝到什么地方才叫天涯尽头?”

针刺进了手指,缓缓浮出一滴圆圆的血来。痛吗,一点也不觉得。是手指上一颗怪好看的樱桃。

这么漂亮的长裙子,不穿了它去跳圆舞曲,那么做完了就送人好了。送走了再做一条新的。

邻居不知哪一家人,每到夜间十二点整,闹钟必定大鸣。一定是个苦孩子考学校,大概是吃了晚饭睡一会儿,然后将长长的夜交给了书本。

闹钟那么狂暴的声音,使我吓了一跳,那时候,正穿了新裙子低头在绑溜冰鞋。家里都是地毯,走几步路都觉得局促。燠热的夜,胶水一样的贴在皮肤上,竟连试滑一下的兴致都没有,懒懒的又脱了鞋子。

听说青年公园有滑冰场,深夜里给不给人进去呢!

这座城堡并不是我熟悉的,拉开窗帘一角看去,外面只是一幢又一幢陌生的公寓,看不见海上升起的那七颗大星。夜,被夏日的郁闷凝住了,不肯流过。拂晓迟迟不来,那么我也去储藏室里找我的旧梦吧!

这个房间没有什么人进来的,一盏小黄灯昏暗,几层樟木箱里放着尘封的故事。

每一次回台湾来,总想翻翻那本没有人再记得的厚书,重本红缎线装的厚书又被拿了出来,里面藏着整个家族生命的谜。

《陈氏永春堂宗谱》放在膝盖上,一个一个祖先的灵魂在幽暗的光影里浮动,那些名字像鬼,可是他们曾经活活的一步一步从河南跋涉到浙江,再乘舟去定海。四百年的岁月重沉沉的压在第几世子孙的心头。到我陈家已是第几世了?宗谱里明明写着:“女子附于父传之末仅叙明夫婿姓名不具生卒年月日者以其适人详于夫家也。”

难道女子是不入宗谱的吗?在我们的时代里,父亲将为我续下一笔吗?

最爱细读祖父传奇的故事,辛酸血泪白手成家的一生。泰隆公司经售美孚煤油,祥泰行做木材生意,顺和号销启新水泥,江南那里没有他的大事业。可是祖父十四岁时只是一个孤伶伶小人儿,夹着一床棉被,两件单衣和一双布鞋到上海做学徒出来的啊!

晚年的祖父,归老家乡,建医院,创小学,修桥铺路,最后没有为自己留下什么产业,只是总在庙里去度了余生,没有见过面的祖父,在我的身上也流着你的血液,为什么不列上我一个名字呢!

家谱好看,看到祖宗茔葬的地点,便是怕了。

他们的结尾总是大大的写着:“坟墓。”下面小字,葬什么什么地方,曾祖父葬“下屋门坐南朝北栏土坟门大树下。”

我放好了家谱,逃出了那个满是灵魂的小房间。柜子里翻出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看看影中以前的自己,竟然比见了鬼还陌生。

岁月悠悠,漫长没有止境,别人活了一生,终就还得了一个土馒头。那我呢,已活了几场人生了,又得了些什么?

想到身体里装着一个生死几次的灵魂,又吓得不敢去浴室,镜里的人万一仍是如花,那就更是骇人心碎了。

深夜的电话忘了再拿下来,是几点了,还有人打进来找谁?我冲过去,那边就笑了。

“知道你没睡,去花市好不好?”

“深夜呢!”我说。

“你看看天色!”

什么时候天已亮了。

“是不去的,门都上锁了,打不开!”

“一起去嘛!也好解解你的寂寞。”

听见对方那个说法,更是笑着执意不去了。

寂寞如影,寂寞如随,旧欢如梦,不必化解,已成共生,要割舍它倒是不自在也不必了。

我迷迷糊糊的在地毯上趴着,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又是好一会不知身在何处。

多么愿意便这样懒懒的躺下去,永远躺在一棵大树下吧!

可是记事簿上告诉我,这是台北,你叫三毛,要去什么地方吃中饭呢!

门锁着,我出不去。开锁吗,为什么?

知道主客不是自己,陪客也多,缺席一个,别人不是正好多吃一份好菜。

打电话去道歉,当然被骂了一顿,童年就认识的老朋友了,又骂不散的。

我猜为什么一回台湾便有些迷失,在家里,完全的呵护拿走了生命的挑战和责任,不给负责的人,必然是有些不快乐的。

回来好多天了,不会用母亲的洗衣机,胡乱将衣服用手搓了一下,拿去后阳台上晒。

对面后巷一个主妇也在晒衣服,我向她笑了一笑。她好像有些吃惊,还回头看了一下。回什么头呢,你又不是在街上,当然是专门笑给你的嘛!

“你们的盆景长得真好呀!”我喊了过去。

她是不惯这种喊话的,看得出来。僵僵的瞄了我一眼,纱门碰的一响,人是不见了。

我慢慢的给竹竿穿衣服,心惊肉跳的,怕衣服要跌到楼下去。

一盆素心兰晒到了大太阳,懒得搬它进房,顺手撑起一把花伞,也算给它了一个交代。

这回离开,该带一把美浓的桐油纸伞走罗!

伞是散吗,下雨天都不用伞的人,怎么老想一把中国伞呢!

以前做过那么一个梦;伦敦雨雾迷镑的深夜街头,孤伶伶的穿了一条红艳如血的长裙子,上面撑着一面中国桐油伞,伞上毛笔写着四个大字——风雨英雄。

醒来还跟身边的人笑了一大场,那么幼稚的梦,居然会去做它,好没格调的。

弟弟打电话来,说是全家去故宫看好东西去,问我也去吗。我不去,星期天的故宫更是不去了。

还有一条裙子没有改,这条才是奇怪,三段式的颜色,旗子一样。

当时裁缝做得辛苦,还笑着对我说:“这么大胆的配色一辈子还没做过。”拿回新裙子,才觉得反面的布比较不发亮,这种理由不能请人再改,于是全部拆开来给它翻个面。

热热闹闹寂寞的星期天啊,我要固执的将你缝进这条快乐而明艳的裙子里去。

幻想这是一幅船旗,飘扬在夏天的海洋上。

嗅到海洋特有的气息,觉着微风拂面长裙飞舞,那片蓝澄澄的晴空,正串起了一架彩桥,而我,乘风破浪的向那儿航去。

船旗有许多种,代表不同的语言和呼唤。

我的这一幅只要拿掉一个颜色,就成了一句旗语——我们要医生!

奇怪,是谁教我认的旗帜,又有谁在呼唤着医生!我寂寞的女人啊!你在痴想什么呢!

抬头望了一眼书桌上的放大照片,我的眼光爱抚的缠着照片里的人缱绻的笑了。什么时候,又开始了这最亲密的默谈,只属于我们的私语。

船长,我的心思你难道不明白吗,一切都开始了,我只是在静心等待着,等待那七颗星再度升空的时候,你来渡了我去海上!

家里死一般的寂静,针线穿梭,没有声音。

将这未尽的青春,就这样一针一针的缝给天地最大的肯定吧!

午后的夏日没有蝉声,巷口悠长的喊声破空而来——收买旧报纸旧瓶啊——

我停了针线,静听着那一声声胜于夜笛的悲凉就此不再传来。可是那声音又在热炽如火的烈日下哀哀的一遍又一遍的靠近了。

想到父亲书房铁柜上那层层叠叠的报纸,几乎想冲下楼去,唤住那个人,将报纸全部送给他,再请他喝一碗凉凉的爱玉冰。

可是我不知父亲的习惯,他收着报纸是不是有另外的用途。又疑心母亲的钱是藏在什么报堆里,怕送走了一份双方的大惊吓。

竟是呆呆的听着那唤声渐行渐远,而我,没有行动,只是觉着滋味复杂的辛酸。

再去阳台上摸摸衣服,都已经干了。将竹竿往天上一竖,蓝天里一件一件衣服直直的滑落下来,比起国外的晒衣绳又多了一份趣味,这陌生的喜悦是方才懂的,居然因此一个人微笑起来。

绉绉的农服在熨斗下面顺顺贴贴的变平滑了,这么热的天再用热气去烫它们,衣服都不反抗,也是怪可怜的,它们是由不得自己的啊!

昨天吃的爱玉冰碗没有冲洗,经过厨房一看,里面尽是蚂蚁。

不忍用水冲掉这些小东西,只好拿了一匙砂糖放在阳台上,再拿了碗去放在糖的旁边,轻轻的对它们说:“过来吃糖,把碗还给我,快快过来这边,不然妈妈回来你们没命罗!”

想到生死的容易,不禁为那群笨蚂蚁着急,甚而用糖从碗边铺了一条路,它们还是不肯出来。

我再回房去缝裙子,等蓝色的那一段缝好了,又忍不住想念着蚂蚁,它们居然还是不顺着糖路往外爬。

我拿起碗来,将它轻轻的丢进了垃圾筒。就算是妇人之仁也好,在我的手中,不能让一个不攻击我的生命丧失,因为没有这份权利。

三层的裙子很缓慢的细缝,还是做完了。我的肩膀酸痛视线朦胧,而我的心,也是倦了。

我将新裙子用手抚抚平,将它挂在另外一条的旁边。

缝纫的踏实是它的过程,当这份成绩放在眼前时,禁不住要问自己——难道真的要跟谁去跳圆舞曲,哪儿又响着夏日海上的微风呢!

去浴室里用冷水浸了脸,细细的编了辫子,换一件精神些的旧衣,给自己黯淡的眼睛涂亮,憔悴的脸上只一点点淡红就已焕发。可是我仍然不敢对镜太久,怕看见瞳仁中那份怎么也消失不了的相思和渴望。

星期天很快要过去了,吹不着海风的台北,黄昏沉重,翻开自己的电话簿,对着近乎一百个名字,想着一张张名字上的脸孔,发觉没有一个可以讲话的人。

在这个星期天的黄昏里,难道真的跟谁去讲两条裙子的故事。

听见母亲清脆的声音在楼下跟朋友们道别,我惊跳起来,飞奔到厨房去,将那一小锅给我预备的稀饭慌忙倒掉,顾不得糟蹋天粮,锅子往水槽里丢下去。

父母还没有走上楼,我一道道的锁急着打开,惊见门外一大盒牛奶,又拾起来往冰箱里乱塞。

他们刚刚进门,便笑着迎了上去:“回来啦!好不好玩?”母亲马上问起我的周末来,我亮着眼睛喊道:“都忙不过来吔!只有早饭是在家里吃的,乱玩了一大场,电话又多,晚上还跟朋友去跳了一夜的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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