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女学霸 - xp1024.com
《变身女学霸》


第七百二十一章 早间新闻

翌日清晨,叶蓉在自己弟弟的轻声呼唤中,醒了过来,然后她便看到了弟弟为她准备好的早餐,她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温暖的神色,然后自然便想到了昨夜发生的事情,她只觉得脸上有些火辣辣的……

叶蓉的内心深处,依然有些自责,在她眼中,自己的弟弟显然是最纯净无暇的男生,而且一直用最为尊敬的态度,对待她这个姐姐,不管她是天才,还是废柴,可是,她昨晚却做了那样玷污自家弟弟的事情,实在是太肮脏了!

弟弟不仅亲自用手帮她解决了她那丑陋的**,而且连自己最神圣的地方,都被她抚摸了……

虽然造成这一切的罪恶源头,还是由于花媚奴这个总是喜欢捉弄人的前辈,但是责任心极强的叶蓉,是绝对不会推卸责任的,她非常明白,在自己的心底,是多么想完全占有这个弟弟。!ybdu!

吴迪可以察觉到叶蓉的矛盾之处,怎么说呢,他作为一个复制体意识,灵魂中对妹妹吴笛的爱也十分深刻,自然明白,越是深爱一个人,就会越珍视这个人,而不会急吼吼地想要占有她。

叶蓉对自己的弟弟,显然也是这种心理,而且关键是,在她的印象中,自己的弟弟是那种非常保守的男生,所以她认定了昨天弟弟那么主动,绝对是为了迎合她而勉强了自己,这让叶蓉非常自责。

吴迪在察觉了叶蓉的这种心理之后,便觉得,自己不能太过主动,那反而适得其反,让叶蓉越自责,她就会越远离自己……

而这个时候。自然就需要借助外力了,身为一个弟控的姐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弟弟,被其他女孩发动热烈的攻势吧?

两人正在十分和谐地吃着早餐,而由于现在叶蓉已经开始迅速恢复自己的咒力,实力也越来越强。所以她已经不像之前那样节省自己的咒力了,她通过自己符咒,投影出了“早间新闻”,然后和自己的弟弟一起观看。

这个早间新闻就是这个小公国的新闻,便于让观看者了解周围发生的时事,尤其是有关妖魔方面的报导,普通人都会非常关心。

尤其是现在妖魔越来越会伪装成人类之后,一些最低等的e级妖魔(对应施咒者这个境界),都会对某些没有防备的人类造成很大的伤害。尤其是没有咒力的男人,他们简直就是妖魔的天然口粮。

“像我们所在的这样的小公国,一般那些实力堪比大咒术师的c级妖魔,已经算高等妖魔了,都不会来这种小地方的,那实在太容易暴露了,之后它便会遭到猎魔师的疯狂追杀,毕竟那意味着巨量的财富。虽然妖魔吃人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它们身上都是好东西。”叶蓉随意向自己的弟弟普及妖魔的知识。

吴迪听得倒也十分认真。在叶蓉提到“猎魔师”这三个字时,他分明察觉到了叶蓉语气中的向往。

确实,猎魔师往往是战斗力强悍的咒术师的代名词,十分受人尊敬,要想获得猎魔师的正式执照,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世上有执照的猎魔师,加起来也不过一千余人罢了。其中还有一个猎魔师实力榜,便是完全按照任务的完成数量与成功率来排的。

许多咒术师,都是号称自己是猎魔师而已,实际上他们也许还在为获得正式执照而努力着。也许侥幸杀了一只e级的妖魔,就嚷嚷着自己是猎魔师……这些人往往被称作猎魔者。

这个世界有这么一句话说得好,境界高的咒术师不一定擅长战斗,但猎魔师一定是最擅长战斗的咒术师,哪怕其中有些咒术师的境界并不算高。

境界并不代表一切,毕竟现在各种效果的符咒被开发出来后,低级的咒术师,便有了依靠强大的符咒逆袭的几率。

当然,也不是说猎魔师就一定能打得过那些咒力等级很高,却并非猎魔师的咒术师,毕竟境界放在那里呢,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猎杀妖魔的技巧再高,也无济于事。

获得正式执照的猎魔师,将会有包括法律豁免权在内的各种福利,在紧急的时候,可以直接杀人,尤其那些与妖魔勾结在一起的人,这些人被视之为人类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

就在叶蓉的话刚刚说完,早间新闻的主播便报导了一条最新消息,说是本国的数名上位咒术师遭到了妖魔的袭击,在奋力抵抗之下虽然没死,但却被妖魔吸去了修为,从咒术师的境界上跌落了下去……

推测此妖魔可能有极强的实力与隐匿能力,能够通过吸取人类的血液也吸取咒力提升自己的力量,综合实力的评价是d+~c-级,虽然到现在此妖魔还未造成任何人类死亡,但鉴于妖魔本性便爱吃人,所以请所有国民都注意安全,一旦发现有可疑的人便要主动报警。

然后主播又用宽慰的语气告诉大家,已经有猎魔师来到本国,追杀妖魔,本国民众只需要等待好消息就行了。

叶蓉此时有些小小的尴尬,她刚刚断言不会有实力强悍的妖魔来到这个小公国,结果居然就来了一个差不多c级实力的妖魔,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小寒,你最近还是注意安全,上学放学都让清水保护,说起来姐姐也很惭愧,以姐姐现在的实力,遇到一只e级的妖魔都会很麻烦,别说流窜到这里的实力接近c级的妖魔了。”叶蓉语重心长地说道。

“放心吧,我觉得我也运气也不会差到那种程度。”吴迪微笑着回应道,实际上他对“妖魔”还是很感兴趣的,主要是想弄明白,这妖魔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是人类的天敌,而它产生的原因又是什么……

总而言之,似“咒力”“妖魔”这种这个世界特有的神秘产物,都是让吴迪非常感兴趣的事物。

吃完早餐后,林清水的悬浮车已经来到了姐弟俩的家门口,她来接吴迪顺便再送叶蓉去工作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 云淡风轻

叶蓉的工作,是在给一位名叫于静的咒力学院中的教授打下手,三年前于静十分欣喜地选择了叶蓉这位天才,可之后叶蓉从天才变成废柴之后,这位教授对待叶蓉就不冷不热起来,分配给叶蓉的工作,全是那种打杂的。!ybdu!

现在叶蓉逐步开始恢复修为的事情,也没有太多的人知晓,所以她还是在做这种事情。

其实,原本成为这种咒力学院教授的学生,那是有很远大的前途的,教授本人可能咒力等级不算高,但是在某些领域的人脉肯定很广,只要有她推荐,便一定可以获得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

奈何因为叶蓉的咒力等级却匪夷所思地变得这么低,于静作为教授,哪怕将她推荐出去,估计都没人要,而于静又不止叶蓉这一个学生,她基本上已经彻底放弃叶蓉这个废柴了了。

悬浮车来到了目的地,叶蓉从车上下来,吴迪也跟着下来,向叶蓉道别,顺便再为叶蓉整理一下衣领,依然展现出“完美弟弟”的风范,话又说回来,叶蓉那一头火红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时,让吴迪感觉非常美丽。

叶蓉神情沉静,依然有种姐姐大人的威严,怕是谁也无法想到她昨日夜晚的媚态,在此时吴迪给她整理衣领时,她眼中有着化不开的温柔,只是宠溺地摸了摸自己弟弟的脑袋,心中愈发坚定起来——为了弟弟,我要变得更强!

林清水并没有下车,她只是在车上看着叶蓉与叶寒这对姐弟,在看到叶寒为自己的姐姐整理衣衫时,她那漂亮的银眸中闪过一丝羡慕,她时常在想。若是自己也有这样一个一心一意为自己着想的男人就好了。

说真的,她与叶蓉已经整整三年的交情了,与天才变废柴的叶蓉做朋友,那自然是见惯了一些人情冷暖,便发现,唯独叶寒对自己的姐姐始终如一。不论她是天才还是废柴,也不论变成废柴后的叶蓉,让他受到了多大的困扰。

要知道,原本叶寒作为天才的弟弟,容貌与气质兼备的他,同样也受到各种追捧,那时谁都认为,叶蓉会成为一个大人物,而若是可以娶了叶蓉的这个弟弟。便能与叶蓉形成最为亲密的关系,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向往的事情。

在叶蓉天才变废柴之后,持这种想法的女人已经少之又少,但是占有叶寒的**却并未减少,似唐妃雅这种委婉地向叶寒发起追求的女孩,已经是比较温和的了,有些女人恨不得直接将钱甩在叶寒的脸上,让他乖乖地陪床。

若非有林清水在。那叶寒说不定早就已经被某些人强行潜规则了。

“哟,这不是我们的叶大天才嘛。来得挺早啊。”一个阴阳怪气的女声,打断了正在温存的姐弟俩。

“不错,叶大天才从三年时间,从一名九级施咒者修炼成了三级施咒者,确实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天才啊,哈哈……可惜这位天才。现在却和我们干一样的活儿。”另外一个女孩怪笑着附和道。

这里是于静教授工作的研究所,除了她的弟子会在这里给她打下手以外,还会雇一些咒力学院中的学生打杂,这些学生的咒力等级也高不到哪去,家境也不怎么样。那些展现出自己天赋的学生,又怎么可能来干这种低贱的事情?

这两个女生显然就是这种打杂的学生,天赋都不行,她们的名字,第一个说话的叫做张敏,另外一个叫做王丽,张敏作为一名五级施咒者,容貌还是可以的,皮肤白皙光滑,而三级施咒者的王丽,长相就很一般了,放在地球上也许还能用清秀二字来形容,但放在这个世界,那就是丑女无疑。

说起来,吴迪的审美水准,放在这个世界,是不合格的,就比如说叶蓉现在的模样,或许在吴迪看来,已经可以称作是美女了,但是在主流观点看来,叶蓉的姿色仅仅中等偏下。之前叶蓉还是三级施咒者时,脸上还有雀斑的她毫无疑问是个“丑女”,但吴迪却还认为她长相中等偏上……

总而言之,在这个世界,一般来说,美貌是与咒力等级成正比的,女性这个群体,骨子里就有一种爱美的偏执,既然咒力等级高了,就能完美自己的容貌,那何乐而不为呢?

吴迪此时听到这两个女孩的话,哪里还不知道她们就是针对叶蓉的?他在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针对的原因,人情练达的他,隐约可以猜测到。

叶蓉现在虽然咒力等级不高,但终究也是于静教授的弟子,这个身份与这两个纯粹是打杂的女孩相比,还是高了不少的,这就让人心理不平衡了,大家咒力等级都差不多,凭什么你可以成为教授的弟子,而我们却永远是遭人白眼的临时工?

“无论做什么,都是一种修行。”叶蓉面对这两个女孩不怀好意的嘲讽,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张敏看到叶蓉这种云淡风轻的样子,心里就骂了一声“装逼”,不过是一个实力低微的三级施咒者而已,有什么资格说修行?

可实际上,现在是四级施咒者的叶蓉,在咒力的精细操作上,却远超同龄人了,正是因为长期处于三级施咒者这个层次,咒力的储备很少,所以在使用每一分咒力上,她都力求做到没有一丝浪费,这使得她完全可以做“越级挑战”这种事情。

而叶蓉一直向往成为一名猎魔师,她平日里自学的战斗技巧,也远超一般施咒者。

在主流观点看来,施咒者这个层次的女孩,正是打基础的时候,努力提高自己的咒力等级才是正途,研究战斗技巧,起码到咒术师这样的层次再说,要不然只是缘木求鱼。

施咒者对上拥有咒力护盾的咒术师,你技巧再高,也破不了对方的防御,那有什么意义呢?

张敏本来讽刺对方一句后就想离开了,这是她经常做的事情,踩一踩叶蓉这种昔日天才人物,还是很有优越感的,不过也就仅限于言语。

但当她在看到叶蓉身边“俏生生”站着的吴迪时,顿时觉得眼前一亮。(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 弟控的愤怒

玄幻升级流中的女主最普遍的作用是什么?除了对主角说“我不介意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足够了”以外,另外一个便是——拉仇恨。

如果说叶蓉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的话,那此刻吴迪显然就成了拉仇恨的“女主”了。

张敏在发现叶蓉居然与一个容貌气质都十分出色的少年如此亲密之后,这心中的嫉妒之心便涌现而出,她觉得自己的咒力等级要比叶蓉高,凭什么你一个废柴可以拥有这样有魅力的男人?

吴迪正欲离开,张敏这个女人便笑眯眯地挡住了他的去路,然后用十分柔和的声音说道:“小美男,你叫什么名字呀?和姐姐认识一下怎么样,姐姐的咒力等级可比你身边的那位要强!”

这事如果放在地球上,一个姿色不俗的大姐姐,主动向一个男人搭讪,基本上男人都会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艳遇机会,基本上不会产生什么反感心理。

可吴迪此时用这个世界的男人思维来考虑,就瞬间明白,这女人是想要泡他,如果叶蓉不在他的身边的话,那他也不介意和对方聊一聊,他可是相当喜欢交际的人,而这个世界的女人除了耳朵是尖尖的以外,容貌都很符合人类的审美。

不过既然叶蓉在这儿,他还要扮演“完美弟弟”“传统好男人”的角色,所以他只是冷着一张脸,不咸不淡地说道:“不用了,你是什么咒力等级也不关我的事。”

张敏对吴迪的态度不以为意,反而在心中暗赞一声,不错啊,这少年很有男神气质嘛。真想把他弄到床上去好好调教一番!

一边这样想,她望向吴迪的眼神,就充满了**裸的占有欲。

叶蓉挡在了自家弟弟的身前,刚刚云淡风轻的神色,却冷若冰霜,只是因为。弟弟就是她真正的逆鳞,谁敢打她弟弟的主意,她绝不妥协!

当然,刚刚弟弟的态度也让她心里十分甜蜜,弟弟对她永远是最最温柔的,而对其他女人,则显得那样冷淡,这满足了叶蓉那种大女子主义心态。

“哟,我们的叶大天才想干什么?在你的小男友面前展现你英勇的女人气概?那好。我就成全你这个小小的三级施咒者!如果你输了,就把你这小男友给我玩一次吧!”张敏脸上带着冷笑,十足的反派模样。

吴迪怎么看怎么别扭,这种挑衅的话,不应该都是那种作死的小反派说的么,而且应该是男性,一个姿色还算不错的美女这样说,这画面实在是……无力吐槽。

不过头一次发现自己成了拉仇恨的“女主”。吴迪还是觉得很新鲜,反正他对自己的姐姐还是有信心的。况且还有林清水在后面压阵,根本不用担心会发生什么意外,退一万步说,作为一个颜控,和这样姿色不俗的女人上床,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当然。吴迪肯定不会将这种想法暴露出去,他可是要成为“绿茶男”的男人,表面上肯定要装出一副男神范儿的,不能在人前和别的女人乱搞,破坏了自己的形象。降低了自己的逼格,那就无法给予女人们期待感了。

所谓的女神,就应该是男人们只能私下里对着她撸,而没法真正将她弄上手的女人,而在这个世界与“女神”相对应的“男神”也应该做到这样才行,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能将女神变成艹都艹得想吐的女人。

一切以永恒帝国的利益为上,这就是吴迪的复制体意识中被写入的根本原则,他本身就是一件工具。

叶蓉听到张敏的话,脸色愈发冰冷,她当然知道张敏是五级施咒者,比现在她的等级还要高上一级,但是叶蓉却一点都没有将此人放在眼里,她在还是三级施咒者时,在战斗上就能够用技巧来赢过六级施咒者了!更别说现在她已经是四级施咒者了!

这可不是在吹牛,她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在网上的模拟空间中与别人对战,越级挑战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她并不想和别人起冲突,对于一些人的冷言冷语,她都不在乎,只要想一想弟弟那温柔的笑脸就足够了。

可现在,这个张敏居然敢打她弟弟的主意?一股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暴戾涌了上来,无论是谁,都不能伤害她的弟弟!

王丽还在一旁煽风点火,她对张敏说道:“张姐,这样的极品小美男,你一个人玩也太不够意思了啊,到时候再给我也尝尝鲜呗,反正你肯定能打败这位叶大天才的!”

叶蓉终于怒目圆睁,她也懒得多废话了,对这个世界的女人来说,力量是解决争端的最佳方式,简单、直接、痛快!

每个使用咒力的女人,都有自己的最佳战斗方式,叶蓉已经拿出了自己的符咒,迅速念动咒语,符咒上的纹路光芒闪动,她的身体中已经充满了咒力赋予的力量!

张敏也不甘落后,激发自己的符咒,她的手中已经出现了一把长刀,她与叶蓉一样,走得也是近战型咒术师的路子,不过她再强化自己身体力量的同时,也用咒力幻化出来的武器。

吴迪还是第一次观看近战型咒术师怎么打斗,上次林清水与唐妃雅的战斗显然并非近战。

他看到叶蓉如同一只母豹般冲了出去,脚下的地面上已然有了裂痕,这让吴迪暗暗咋舌,然而叶蓉却显然不是那种完全通过蛮力来战斗的人,她的技巧十分高超,张敏明明手上拥有武器,却连叶蓉的身体都碰不到!

张敏原本胜券在握的神情已经完全成了慌张的样子,这个叶蓉,竟然是四级施咒者!而且她的身法也太诡异了!

“砰!”

重重的一脚,毫无保留地踹在了张敏的腹部,使得她整个人弯成了一张弓,而叶蓉则红发飘舞,裙摆飞扬,那双穿着黑丝的修长美腿像是嵌入张敏的腹部一般,暴力美学的画面仿佛在此定格……

而后张敏就像一只离弦的箭,在痛呼声中飞了出去,撞在了一堵墙上,墙面上已然全是裂痕!(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 力量就是一切

吴迪看到这样暴力的场面,神情有些不自然,他终于对这个世界女性的战力有了直观的感受,之前林清水与唐妃雅之间的争斗,只是点到为止而已,哪像现在这样,打得惊天动地,地上、墙上都是裂痕……

这才不过是最低层次施咒者之间的战斗而已,那些更加强大的咒术师,又可以弄出多大的破坏力?

此时,张敏整个人已经倒在了地上,显得非常狼狈,而王丽见到自己认的这个老大,竟然不是那个叶蓉的一合之敌,她已经胆寒,心中更是升起难以置信的感觉,明明张敏的咒力等级要比叶蓉高,为什么在面对叶蓉时,竟然如此脆弱?

她显然不知道,越级挑战对叶蓉这种拥有主角光环的人来说就是常事,更别说她们还作死地用吴迪来刺激叶蓉,对于一个弟控来说,任何打她弟弟主意的人,都不会放过的!这就好比对于龙傲天男主来说,任何打他女人主意的人,都不得好死!

叶蓉懒得再理会被她一腿就踢得不能自理的张敏,转而用冰冷的目光看向了王丽。、ybdu、

王丽连咒力等级都没有叶蓉高,自然吓得面无血色,毫无骨气地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然后大声道歉,哪里还有之前那副嘲讽的样子?

叶蓉见状,嘴巴撇了撇,胸中的怒气终于慢慢消散,同样消散的,还有那三年以来心中积累的郁闷,她觉得一切嘲讽,也不过如此,以力破之即可!

在这个世界,力量,就是一切!

叶蓉脑中有了一丝明悟。有了强大的力量,她可以完全保护好自己的弟弟,让自己的弟弟过上“公主”般的生活,还可以击碎一切看不起她的人!

叶蓉此时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弟弟,看到站在不远处,神情微微不自然的吴迪。顿时心里一急,刚刚她是打得痛快了,但是却在自己的弟弟面前展现了极端暴力的一面,这会不会让弟弟讨厌啊?

因为非常在乎自己的弟弟,所以她不希望在弟弟心里留下任何污点,之前夜袭自己的弟弟,并发生那种事情,她心里就很惴惴不安,总觉得自己的行为会让弟弟讨厌。

实际上吴迪只是在感慨咒力这种神秘力量的强大而已。对于叶蓉的暴力行为,他没有任何反感,他本质上可是一个沾满了无数鲜血的屠夫,装逼踩人打脸的事情更是数不胜数,叶蓉刚刚也不过就是俗套地重复了一下这种行为而已。

“小寒,姐姐是不是吓到你了?”叶蓉来到吴迪面前,轻轻握住吴迪的手,语气愈发温柔。不过眼神中却带着一丝忐忑。

“不,姐姐是为了保护我才这么做的。我觉得姐姐刚刚实在帅呆了,那种强大的力量,让我非常惊讶。如果我也可以拥有这样的力量就好了。”吴迪发自真心地说道,然后他还在心里感慨了一下,明明叶蓉姐姐的手十分柔软,却没想到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

叶蓉顿时便安心了。在愈发觉得自家弟弟善解人意的同时,却也很大女子主义地说道:“你一个可爱的男孩子,让姐姐来保护就好了,别想那么多。”

吴迪翻了翻白眼,他居然成了“可爱的男孩子”。这真是……好不爽啊。

如同这个的女人一样,地球上的男人,对力量的追求也是极为渴望的,仅仅根据网络来看,就知道了,男性网文中最火的玄幻,大都是在追求强大的力量,女人只是点缀,而女频的侧重点则截然不同。

吴迪心中对力量的渴望自然不亚于叶蓉,可惜在这个世界,他是个弱小的男人。

就在这个时候,叶蓉的老师于静,带着大概十几个女孩,来到了自己的研究所门口,她看到这里一片狼藉,不由皱了皱眉。

于静的外貌极为出色,完全就是一个极品美妇人,她穿着一身教授的制服,倒是有些类似地球的ol装,这展现出了她那极为火辣的身材,她的气质也显得十分淡然从容,很有高手风范。

别看于静外表只是二十**岁的样子,实际上她已经六十多岁了,咒力等级是巅峰大咒术师,而女人只要达到大咒术师的境界,寿命便能达到三百岁。

巅峰大咒术师,在这个小公国,已经算是非常强大的力量了,属于最上层的阶级,小公国中几大家族中的顶尖战力,也就是这个层次。

不过于静并非战斗型的咒术师,她完全将精力放在学术研究之上。

紧跟在于静身后的是薛霞这位学生,她在看到于静的神情时,极其擅长察言观色的她,直接向造成这一切的叶蓉质问道:“这大清早的,你做什么了,把这里弄得这副鬼样子?”

薛霞与叶蓉同龄,三年前她侥幸与叶蓉一同被于静收为弟子,那时候她不过是七级施咒者,如今也才是九级施咒者,然而她却凭借自己察言观色、揣摩上意的手段,让于静颇为器重。

三年前薛霞就对当时耀眼如太阳的叶蓉十分嫉妒,后来叶蓉变成废柴,便是她建议让叶蓉做杂活的,每次看到叶蓉干那些低贱的事情,她就觉得很过瘾,她就是那种见不得别人好的女人。

叶蓉自然不知道这事,她甚至对薛霞都没有什么印象,听到薛霞的话,她只是简明扼要地说明了一下情况,态度不卑不亢。

在听说叶蓉是为了自己的弟弟出头之后,于静与弟子们都多看了吴迪几眼,倒是都信了叶蓉的说法,只因吴迪这样的“红颜祸水”,确实会引发女人间的争斗,这样的尤物,显然就是麻烦的代名词。

于静点了点头,显然并没有将叶蓉吊打张敏的事情放在心上,她手中符咒上的纹路闪过,刚刚碎裂的地面、墙壁,竟然像是时间回溯一般,变得完好无损!

这再次让吴迪心中惊骇,这就是大咒术师的力量么?不过显然不可能是时间回溯,难道是于静直接用咒力操控了那些物质,然后将其重新恢复?

“嗯?你又可以提升咒力等级了么?”于静淡淡地说道。

“是的,老师。”叶蓉回答道。

“不错,以后你就别干这种事情了,好好修炼,快些恢复实力吧。”于静露出一丝和蔼的微笑。

叶蓉微微一怔,只觉得心中一暖。(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 八卦男

叶蓉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位于静老师,并没有她想象中那样,对待她有偏见。[][] ..

叶蓉向自己这个有名无实的老师道了谢,然而却听于静依然用平淡的语气道:“实力决定一切,如果你还是三级施咒者,并且没有任何提升的空间的话,那我是不会在意你的。”

完这话之后,于静便洒然离去。

吴迪算是看明白了,这个美妇人,对等级是有多么看重,之前叶蓉是个废柴,她不闻不问,默认叶蓉当个打杂的,现在又看出了叶蓉展现出来的潜力,她便直截了当地改变态度。

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等级,吴迪此时已经来到了综合学院的教室之中,经过观察发现,女生间的圈子,往往也是按照等级来划分的。

像唐妃雅这个九级施咒者,她身边的两个姐妹,就分别是七、八级的施咒者,也能算得上的天才人物。

林清水算是一个例外,她性格冷淡,没有多少朋友,不过自从她已经成为下位咒术师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便时常有一些男生相伴来到班级门口,有大胆一些的甚至直接投递情书……

吴迪作为林清水的同桌,就总是有男生来托吴迪递信,而林清水却让吴迪直接将那些信扔掉就行了。

吴迪饶有兴致地拆了不少情书,真的,看到那种纤细的文字,女性化的口吻,他真不敢相信这些情书是出自男生之手!

不过转念一想,林清水对应的应该是地球上那种高冷型的帅哥,对一些未经世事的女生的吸引力还是挺大,放到少女漫画中,妥妥的男主角。唯有女主才能让他动心。

哎,也不知道林清水伤了多少男生的心灵……

吴迪在光脑辅助之下,所写的名为《武破苍穹》已经在符咒网络上发布了,暂时还没有什么人气,但吴迪对少女王超这个女主非常喜欢,从一开始一个邻家少女成长为拥有boss气质的国术宗师。吊打这个世界的咒术体系,想想都十分带感。

光脑的辅助能力很强大,它可以帮助吴迪整理出一套能够自圆其的国术修炼方法,然后又通过这个世界那些专门描写咒力世界的“都市”,弄出了各个层次咒术师的战力,再合理地展现出国术如何吊打咒术……

不过吴迪今天在见识到那位大咒术师的力量时,自然对国术能否吊打咒术,深感怀疑,这国术终究不是高武世界的那些武功。而这个拥有神秘咒术力量的这个世界,显然是一个“高魔世界”。

吴迪便直接通过光脑,增强了国术的力量,反正这个世界根本没人听过什么国术,怎么设定都可以。

吴迪这几天都在忙着这部让他寄予厚望能够大火赚钱的。

一天中午的时候,吴迪在学院食堂用餐时,一个男生坐在了他的对面,这人他认识。名字叫做张元天,之前与叶寒在一个班过。而前几天则又托吴迪向林清水递了情书。

“怎么,又托我递情书啊?林清水根本不理会的,让你们班男生消停吧。”吴迪淡笑着道。

张元天有些不爽地瞥了吴迪一眼,幽怨的样子让吴迪觉得恶寒,尤其是张元天这厮还是个体型较为庞大的胖子……

“反正又不是我的情书,他们都知道我和你有交情。所以才让我递信。这群挫男也不想想,林清水这样的超级天才,难道会看上他们?”张元天骂骂咧咧地道,他和吴迪一样,也是个递信的。

吴迪发现张元天放在地球上。应该是那种特别精通校园八卦的女孩,话也挺多,而且还喜欢在背后中伤别人,一些道消息,往往就是从张元天这类人身上流传出来的。

听到张元天抱怨的话,吴迪却洒然一笑,却道:“哪个少女不怀……呃,不钟情,哪个少男不怀春?”他完这话就觉得很别扭,歌德的原话明明应该是哪个少女不怀春才对,可惜在这个世界,往往是少男怀春。

张元天听了之后,倒觉得不愧是学霸叶寒,校园男神,随便出来的话,都这么有内涵。

实际上张元天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他发现叶寒的性格似乎与之前不一样了,记得以前他和叶寒在一个班时,对方是那种沉默寡言的男生,冷冰冰的感觉,因为被他那废柴姐姐连累的缘故,所以非常内向。

但现在,叶寒却给他截然不同的感觉,他的气质变得十分温润,整个人也像女人一般洒脱大气,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了。张元天原本请求让叶寒帮忙递情书时,还没指望他会答应呢,结果对方却一口答应了,显得非常豪迈。

很显然,吴迪在递情书这事上,又和这个世界的男生产生了思维上的差异,这个世界的男生,脸皮都很薄,送情书都不敢自己出面,还要别人转递,而吴迪做起这事来,则一也没什么不自然的。

吴迪就这样一边吃饭,一边听这张胖子的八卦,待到他吃好准备离开时,张元天忽然一拍自己的脑袋,又拿出一封信,递给吴迪。

吴迪无奈道:“我不是了嘛,林清水不收的。”

张元天却更加无奈道:“这不是给林清水的,是给你的。”

吴迪条件反射以为这信是男生写的,想到某个男生脸红心跳地写着情书作羞涩状的样子,他不由一阵恶寒:“我对男生可不感兴趣。”

张元天却笑了:“叶寒你脑袋怎么就转不过弯来了,这情书是我们班女生送的,啧啧,才十一岁就想泡你诶。”

吴迪不由愕然,他接过了这封情书,好一阵才反应过来,是了,现在他的这具身体可是学校中的男神,收到情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等等,十一岁的女孩?真是难以想象。

吴迪默念自己不是萝莉控,但回到教室后,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情书,发现对方的字迹还真有些不忍直视,根本不像女孩的字迹,而内容则是——如风的往事在记忆的感光板上悄悄地隐出你的痕迹,柔柔的阳光散开了我对你不尽的遐思……曾几何时,梦中不停地出现你笑靥的美丽,如清泉般缓缓渗入我心底……

吴迪看了有些牙酸,他直接跳过这些卖弄的句子,找到了关键之处,是下午放学后去校园内某处树林……(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 你以后就是我专用的男人了

吴迪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情,不过是区区一封情书而已,对于他这具身体的魅力来说,收到情书,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然后他也没将这事告诉林清水,决定去那个小树林,给那位十一岁就敢泡男人的萝莉发个朋友卡,再用“自己要好好学习,毕业后才会谈恋爱”这种万金油式的借口,十动然拒,话说他只是向地球上的那些女孩学习而已。

此时,在情书上约定的地点,文依琳穿着一身黑色的哥特萝莉装,愈发衬托出了她肌肤的苍白,她的手中抱着一只面带诡异笑容的兔子布偶,她有着一双朱红色的眼眸,就像鲜血的颜色,一头漂亮的粉色长发,却系成了双马尾,简直是经典的双马尾萝莉。

她的脸上带着天真无邪的笑容,如此治愈人心……如果忽略掉她刚刚做的事情的话。

刚刚一个十一岁的女孩,被她吸取了带着“灵”的血液,不过她并没有杀死女孩。事实上,这位来到这个公国的c-级妖魔,实力相当于巅峰咒术师,爆发起来或许可以与下位大咒术师一战,不过她似乎并非那种嗜杀之徒,之前她也袭击了一些下位咒术师,却依然没有杀人。

这真是一只奇怪的以吸血为生的妖魔。

可能有人想到了血族,可这个女孩却并没有将人类变成吸血鬼的能力,她也可以正常的在阳光下行走,除了要吸取人类的血液为生以外,她似乎和人类没什么两样,她甚至可以品尝人类的美食,但这些美食却无法给予她营养。

“这种实力低微的女人的血蕴含的‘灵’也太稀薄了,果然这种小地方就没有高品质的‘灵’的载体。”文依琳抱怨地揉捏着自己的布偶。这便是她吸取血液的道具,从她记事起,便陪伴在她的身旁。

“怪我咯?”兔子布偶回了一句。糯糯的声音倒是很萌很有爱,不过它那诡异的微笑与血红的宝石眼睛还是挺渗人的。

“反正我不要待在这里了。马上那些难缠的猎魔师又要来找麻烦了……哎,要是可以找到稳定的营养源就好了,到时候就可以安稳地躲在人类社会里,慢慢提升实力了。”文依琳显然对自己的隐匿水准很自信。

“为什么你总是幻想着与人类这种食物共存,真是不可理喻的想法。”兔子布偶无奈地说道。

文依琳正想说些什么,阐述自己的为妖之道,却发现一个少年走了过来,她本来想直接离开。但她使劲嗅了嗅了鼻子,然后两眼放光地看着这个少年,像是看到了唐僧肉一样。

吴迪显然将这个粉色双马尾的少女当成了写情书的那个,却不知道真正写情书的那个少女,已经昏迷在树林之中了。

他看到文依琳那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时,自然心中赞叹了一番,果然这个世界就没有丑女!不过稍稍有些瑕疵的地方,那便是强气御姐型的美女有些烂大街。

然而这个娇小的少女,却让吴迪终于有种“女孩就该是这种天真、柔软气质”的想法了,感觉像叶蓉、唐妃雅、林清水这些美女。都类似披着美女皮的男人……

欣赏归欣赏,但吴迪却显然不是丧心病狂的萝莉控,所以他走上去。面带微笑地说道:“小妹妹,你这个年龄还是好好学习的时候,不要有太多其他的想法了。情书我已经收到了,写得不错……”

“你以后就是我专用的男人了!”文依琳粗暴地打断了吴迪的话,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高品质的“灵”载体,真没想到这种小地方也有这样的天材地宝。

文依琳其实没听懂吴迪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她有强烈地想要吸取这个男人血液的**,那对她实力的提高有极大的好处。

而吴迪听到这个抱着兔子布偶的粉色双马尾萝莉直截了当地说“你以后就是我专用的男人了”这句话时。自然又被震惊了一下,心说现在这个世界连小女孩都这么直接。真是让人吃不消啊……

等等,为什么这个女孩会饱着兔子布偶。按理来说,做这种事情的,不应该是男人么?

当他似乎想到什么时,忽然一阵天旋地转,竟然暂时失去了意识。

“人类中的男性啊……真是弱小,不过这个男人好像不同。”文依琳喃喃自语地看着布偶,她将吴迪抓到了自己的布偶空间里。

文依琳很快便消失在了此地,她的战斗力虽然不强,但是隐匿、逃跑的功夫,却是一流的。

吴迪的失踪,在学院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林清水在吴迪消失了大概半个小时后,就在小树林中发现了那个昏迷的学妹,这个少女醒来后,自然一切真相大白。

“林清水,你到底是怎么保护小寒的,简直就是个废物!”气急败坏的唐妃雅对林清水大骂道,她的眼圈红红的。

在她看来,叶寒绝对会命丧于妖魔之手,在面对妖魔时,如果说女人还能抵抗一下的话,那男人就完全是任人宰割的鱼肉。

唐妃雅知道自己已经真正喜欢上了叶寒,可是这份她所憧憬的恋情,却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凌傲雪这个高挑的金发美女,刚刚才将那些欺负叶寒的女混混教训了一顿,并决定将这些女混混带到叶寒面前去道歉,结果就听说叶寒被妖魔掳走,不,或许是吃得连尸体都没了……

她自然也觉得无比郁闷,不过她对叶寒感情还不算太深,可她想到那样容貌气质皆让她几近一见钟情的少年,竟然被妖魔猎杀,她就觉得怒火在心中熊熊燃烧。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都去选择当猎魔师了。

林清水依然神情冷漠,不过她的气质似乎更加冰冷了,那双美丽的银眸之中,更是充满了化不开的恨意,现在叶姐还不知道这件事,她无法想象,当叶姐知道她最在意的弟弟被妖魔掳走或者吃得一丝不剩后,会是什么反应。

她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杀尽天下的妖魔。(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 食物是有趣的男人

叶蓉终究还是得知了有关弟弟的不幸消息,然而她却没有像其他女孩表现得那么失态,她甚至都没有责怪林清水。。。

只因她在心神极为动荡之时,耳边传来了那柔媚入骨的声音:“小叶子,不用担心,你弟弟不会有事的。”

叶蓉自然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表面上依旧镇静,但心里却歇斯底里地向花媚奴问道:“为什么?你怎么确定?”

花媚奴却不急不缓地说道:“你的弟弟本来就是个体质特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管是落在咒术师,还是妖魔手中,都会对她们的实力提高带来很大的帮助,杀了他,那是最不智的选择。”

叶蓉听到这样的话,自然心中微微一定,却又听花媚奴补充道:“这次将你弟弟掳走,显然是流窜到这儿的那个妖魔所为,你仔细看新闻就可以发现,这妖魔虽然也袭击人类,却并没有杀人,可见她是个颇具智慧的妖魔,而非那种无法控制自己、见人就杀的疯子,话又说回来,那种无理智的低级妖魔,早就被猎魔师杀了。所以你要想救回弟弟,只要追到这只妖魔就行了。”

叶蓉终于完全冷静了下来,弟弟被掳走这件事,更刺激了她对力量的向往,而且她也会为了弟弟,而从这个小公国走出去。

吴迪醒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处于一个粉色调的少女闺房之中,想来这应该是那个抓他的双马尾萝莉的房间。

闺房并不大,甚至可以说简陋,那张小床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布偶,布偶的眼睛都是血色的。笑容都很诡异,十分渗人。

吴迪大概已经想通了那个双马尾萝莉的身份,估计就是那个新闻上报导的妖魔,不过他稍稍有些奇怪的是,为什么这妖魔只是抓他,还没有吃他。

吴迪心中没有一丝的恐惧。对他而言,**上的死亡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再换具身体,麻烦一些罢了。

通过光脑分析,这个闺房是一个小型的异度空间,他暂时没有办法逃离,所以他便淡定地往床上一坐,等待着这位闺房的主人,他的身上一定有不为人知的价值。他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和对方谈判。

“这个男人真有趣。”文依琳一边赶路,一边想道,她对布偶空间中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为什么这么想呢?主要是因为文依琳对人类世界非常了解,在她看来,人类中的男性完全就是弱小的代名词,一旦遇到危险,总会大喊大叫。动不动就会选择哭泣……

文依琳也很喜欢看这个世界人类的“电影”,其中的男角色。几乎就是花瓶,作用完全就是用来衬托女主的英勇。

而她现在抓来的这个男人,醒来后的表现却与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甚至连一丝恐惧都没有流露出来,反而安静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露出了一丝了然。之后便淡定地坐在了那儿。

大概是因为对人类世界了解得很深,文依琳也继承了这个世界人类女性的审美观,无论怎么看,这个男人的外表都是无可挑剔、赏心悦目的,因此。她很想将这个男人,当自己的宠物来养。

不过文依琳可不觉得这件事很容易,拜整个人类社会对所谓妖魔的极度丑化,普通人对妖魔的态度是极为敌视的,许多人甚至认为妖魔完全无法交流,哪怕是拥有智慧的高等妖魔,与人交流,都会被认为最终目的还是吃人。

想到此,文依琳那血红的眼眸中闪过一丝落寞,她这次狼狈地流窜,其根本原因,还是被一个她认为可以和平相处的人类女孩朋友出卖。

她还是太天真了,天真得以为可以与人类平等而和平地相处。

算了……还是不要再妄想了,没有期待,就不会有失望,这男人虽然有趣,但本质上还是食物而已。

逃了这么久,她终于有些饿了,她心念一动,便进入了自己的布偶空间。

她身上打扮也变了,单薄纤细的身体上仅仅穿着一身单薄的黑色连衣短裙,纤细白皙的腿部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中,小脚丫上也没有鞋子,这似乎就是她的“家居服”。

她那粉色的头发也不扎成双马尾了,而是完全披散开来,配合她那带着稚气的精致漂亮的脸颊,依然非常合适。

如果忽略掉她形影不离的诡异布偶兔子的话,那她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极其单纯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女孩。

文依琳已经打定主意将这个男人完全当成食物了,专用的食物,所以她懒得给男人任何好脸色看,她希望这个男人恐惧她、仇恨她,这样她才觉得心安理得,这样她才不会失望。

“食物,谁让你坐我的床的,给我滚开!”文依琳冷着那张精致漂亮的脸颊,极为不耐烦地说道。

但是说真的,完全就像是一个人型布娃娃的文依琳,哪怕故意摆出一副冷酷的神色,却也依然无法掩饰她的娇俏可爱。

吴迪感觉对方就是一个撒娇乱发脾气的小女孩,而不是什么吃人的妖魔,所以他只是微笑道:“如果我就是要坐在这里,那又如何?”

文依琳显然低估了吴迪的敢于作死的勇气,她微微愣了一愣,不过依然冷着脸,然后故意恶狠狠地说道:“食物,你是在激怒我么?我可是会吃人的妖魔哦,你再不给我乖乖地听话,我就把你吃掉!”

文依琳扬着自己的下颚,一副气势满满的样子,但在吴迪看来,这小女孩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产生了一种,要是她是自己的妹妹就好了这种念头……被妹妹吃掉什么的,作为兄长大人,好像也不难接受?

吴迪这样想着,然后他很夸张地表现出一副害怕的样子,眼睛中却带着宠溺的笑意:“如果你饿了的话,就把我吃掉吧,被这么可爱的妖精吃掉,我也挺乐意的。”

文依琳有些气恼地咬了咬自己的唇,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似乎完全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男人,而且他还一点都不怕她。

不过……还真是有趣的男人呢,她这样想道。(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 美味可口

文依琳在抽取食物的血液时,是不会亲自用嘴的,她可不是茹毛饮血的野兽,而是拥有智慧的高等生物。

而她虽说依靠吸取人类血液中的“灵”来提高实力,但她本人却不是那种疯狂追求力量的妖魔,她总是适量地抽取人类的血液,走“可持续发展”路线,自然可以隐秘得根本无法引起人类的注意,这次闹成这样,主要还是她轻信于人了。

然而此时她在面对吴迪时,她却本能地想要通过自己的嘴巴,去直接吸取对方的血液,细细品尝那血液的味道……毕竟用一般方式抽取对方的血液时,是无法品尝到那美好的味道的。

血液对人类来说,或许都是同样的“血腥味”,但对文依琳来说,却各种各样,最次的血液味道就如同白开水,毫无口感可言,不过可以充饥,而最极品的血液,便相当于琼浆玉露,让人喝了之后都能飘飘欲仙,后者她还没有亲自品尝过。

“哼,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客气了,你把手伸出来给我吃!看你怕不怕!”文依琳确实饿了,实际上她本人总是处于半饥饿的状态,她只有到最饥饿的时候才会去袭击人类抽取血液。

吴迪神情不变,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以他那丰富的为人处事的经验来看,这个少女显然并非那种毫无理智的妖魔,也不是那种人老成精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尽可能地赢得对方的好感,便能增加自己的存活几率,甚至还可以与对方形成共生的关系。

对吴迪而言,不管是人类女性拥有的神秘咒力,还是妖魔本身的灵力。都是很“不科学”的玩意,他觉得都很有研究的价值。

果然,文依琳看到吴迪的行为完全和他的言语一致后。她不由愈发对他产生了兴趣,她想要明白。为何对方竟然能够一点都不畏惧被吃掉的命运,虽然她从来不会吃人类的**。

不过饿极了的文依琳也顾不得再思考了,她将诡异的兔子布偶随意一放,便爬到了自己的床上,以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床上,白皙纤细的大腿愈发诱人,两只可爱的小手便抓住了吴迪的手,然后挑出一只食指。便塞进了自己那诱人的樱桃小嘴之中。

说实在的,若非吴迪明显感到自己的食指被少女的虎牙咬破了,微微一疼,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对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少女进行羞耻play,让少女亲吻、舔舐自己的手指,以此来锻炼舌技什么的……

吴迪在发现少女咬破自己的手指,吮吸自己的血液之后,他顿时心中一定,原来只是吸取血液而已,他还以为少女要把自己的整只手给吃掉呢。

人就是这样。当情况比自己想象得要好时,这心情自然就变得不错起来,他甚至有闲心细细品赏这个少女吸取他血液时的美好姿态。

她用女子力十足的坐姿面对着他。柔软的粉色长发披散着,仰着自己的脑袋,将他的手指含在自己的小嘴之中,那漂亮精致的脸颊上,露出了极为满足的神情,她的眼睛都眯成了弯弯的月牙,整个人感觉就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吴迪强忍着抚摸少女脑袋的冲动,却发现指尖的触感在微微一疼之后,实在美妙。被少女的粉唇紧紧包裹着,温暖湿润紧致不说。她的香舌还在他指尖的伤口处打转,然后缓慢地吮吸着。似乎想要尽可能品尝鲜血的美味一般。

而少女的脸颊也越来越红润,不仅仅是脸,那两条白皙的美腿,也染上了一层诱人的粉色,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吴迪觉得再观看少女那含着他手指的嘴唇下去,自己绝对会胡思乱想,他将视线移开,停留在了少女那变得通红的耳朵上,再发现少女的耳朵并非那种尖尖的,反而与地球上人类的耳朵相似时,他在暗暗惊奇的同时,也升起了一股亲切感。

时间仅仅持续了半分钟,文依琳便红着脸放开吴迪的手指,然后摸着自己的小肚子,她打了一个嗝,她还是第一次吃得这么饱!

高品质的食物就是不一样,只要喝那么一点,她就觉得吃饱了,而自己的灵力更是大涨!

不过……这血液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她发现刚刚喝得太投入了,脑中除了“好喝”二字以外,竟然忘记细细品尝那种让人魂牵梦绕的味道了!如果这个世界有猪八戒吃人生果这件事的话,那她一定会认为自己也体会到了这种感觉。

而刚刚在吮吸这个男人的血液时,她也觉得自己的身体产生了奇特的快感,浑身酥酥麻麻的,脑子都有些晕乎,像是飞在云端,这样的快感,让她实在难以忘怀!等等,为什么感觉两腿之间湿湿的,像是尿床了一样,这可真是奇怪呢……

“吃这么一点就足够了?这……”吴迪望着自己食指上的咬痕,感觉就像是验了一次血,而少女在吮吸完后,还帮他将伤口直接愈合了。

这尼玛到底算什么妖魔啊?吴迪强忍着吐槽的**。

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他还没享受够少女吮吸他手指的奇特爽感呢……而他自然不知道,他的血液品质,比一般人的高多了,因此少女吮吸一点,就已经足够填饱肚子了。

文依琳听到吴迪的话,觉得自己被小瞧了,她想训斥一下这个没有作为食物自觉的男人,发现自己现在这个姿态居然要仰视他之后,她气势满满地站了起来,但却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双腿一软,竟然向吴迪倒了过去,就像乳燕投怀一般。

吴迪自然下意识接住了这个娇小的少女,她的体重非常轻盈,身体也十分柔软,完全就像一个小孩子,这让吴迪愈发有当哥哥的感觉了,他轻柔地在少女耳边问道:“你怎么了?”

文依琳闻到了吴迪身上的味道,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果然是高品质的食物,身上的味道可真是喷香诱人!

而这个时候,吴迪也发现了那洁白床单上的一滩水渍,联想到刚刚少女那潮红的脸颊,他的神情变得古怪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 开山祖师

文依琳自然也注意到这件事,她微微皱起眉头,疑惑不解道:“我就是在吸取你的血液时,感到全身都很舒服,像是飞上了天一样,不过没想到居然会尿床,实在是太奇怪了!”

“没想到我的血液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用……”吴迪嘴角噙着笑,有些玩味地说道。这哪里是什么尿床,分明就是……

话音刚落,吴迪的神情又有些古怪,只因此时文依琳这只小萝莉正坐在他的腿上,他陡然发觉——这个少女竟然没有穿胖次!这岂不是说,她浑身上下就穿着一身连衣短裙?在之后与文依琳相处的时间之中,

文依琳听到刚刚吴迪那得意的话,又觉得不爽,她推开这个男人,然后站在床上,居高临下地对他说道:“你的鲜血再美味,也不过是我的食物罢了,可别得意,等到我喝腻了你的血,就把你直接杀掉!”

“好,请随时享用我吧。”吴迪依然淡笑地说道。

之后吴迪又主动询问少女的名字,少女当然不答,而吴迪也不在意,无论少女如何恶言相向,他总是保持着淡定从容的姿态。这自然愈发让文依琳对他好奇,不过出于对人类的极端不信任,她可不会轻易再信任人类。

当然,由于上次欺骗她的是个女人,而吴迪是个男人,所以她对吴迪的厌恶感还不是太大。

在吴迪血液的帮助下,文依琳已经成功晋级为一只c级妖魔,相当于人类中的大咒术师,拥有这样实力的她,无论到哪里,都可以算得上一方人物了。

虽说文依琳对待吴迪的态度十分冰冷。但是在吃喝上面,却从来不会委屈吴迪,她似乎完全将吴迪当成了自己的禁脔宠物。然后圈养了起来。

吴迪也不知道文依琳将他带到了哪里,毕竟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位置一无所知。

不过让吴迪比较满意的是。文依琳并没有让他“断网”,她的理由是如果连网都不给吴迪上的话,那说不定会让吴迪郁闷得想要自杀……

可实际上,这个世界的所谓符咒网络,才是门户网站兴起的时代,而社交网站、购物网站尚未出现,甚至连网络游戏,都只有单调的咒术师对战。吴迪觉得如果自己积累了第一桶金的话,便可以创建这些网站,开发网络游戏,成为所谓的网络大亨……

而文依琳在偶然一次看到吴迪的作品《武破苍穹》后,便沉迷进去了,天天催更不断,若非吴迪有光脑辅助,那他估计会成为这个世界第一位过劳死的网络男写手,毕竟他没有任何咒力。

在持续大量的更新下,《武破苍穹》果然在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实际上除了文依琳以外,第一个注意到吴迪写的,是那个宅女黑客——林嫣然。

此时在帝都林嫣然的闺房之中。除了依旧凌乱以外,不知从何时起,她闺房中的墙面上,已经贴满了吴迪的生活照,在发现偷拍下来的照片,竟然出现了帝都的标志性建筑——帝都大图书馆时,她不由一阵激动。

帝都的大图书馆呈螺旋高塔状,颜色为绚丽的银色,独特而美丽。整个符咒网络的中心,同样在这高塔之中。据说高塔的最顶层,是大齐帝国王级咒术师才能进去的地方。里面还有古时流传下来的禁咒之符,在禁咒榜上排名第七,乃是齐国的镇国之宝。

当然,让林嫣然稍稍有些奇怪的是,她本来想追踪吴迪的行踪,可却无法对其进行定位,似乎有什么强烈干扰因素一般。

这让林嫣然十分疑惑,事实上,同样遇到这种问题的,还有吴迪这具身体的姐姐叶蓉。

在吴迪可以上网之后,便偷偷向自己的姐姐发了信息,以此证明他还活着,不过他却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叶蓉在知道吴迪活着之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而心中十分愧疚的林清水,则拜托自己的家族势力,请了一位擅长网络追踪定位的技术好手,追踪吴迪的行踪,却只能确定吴迪到了帝都,而无法确定具体的位置。

不过这已经让叶蓉感到满意了,她已经启程,赶往帝都,不过在花媚奴的建议下,她会在路上磨练自己的实力,否则即使找到了她的弟弟,却也没法救出自己的弟弟,那还自然还是无济于事。

当然,叶蓉在知道弟弟被那个可恶的妖魔当成食物来圈养之后,心中的怒火自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愈发刺激得想要获得更强的实力!

林嫣然此时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她心目中“男神”所写的《武破苍穹》,说真的,她在知道了吴迪写之后,开始时还以为吴迪是写的那种无聊而纠结的言情,但是在看到吴迪所写的标题时,她不由精神一震,这个标题实在够气魄,明显不是什么言情!

所以她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然后她惊讶地发现,这吴迪的文风还真的一点都不像男人,反而大气磅礴,如同女人一般,而那极为出色的想象力,也让林嫣然赞叹不已!

尤其是撇开咒术,弄出“国术”“武学”这种极其具有开创性的设定,让她震撼不已!

毫无疑问,吴迪成了这个世界“玄幻流”的开山祖师!毕竟这个世界的网络,还完全处于咒力体系这样的框架之下,而吴迪搞出的武学体系,则是颠覆性的,虽然有不少女读者纷纷表示:

“完全是空想,这世上哪有什么武学、国术,最可笑的是,主角运用这种一点也不‘咒术’的力量,居然可以打败修炼咒术的对手,简直是无稽之谈!”

“我不能接受咒术被国术这种一点也不现实的力量打败,不过我对作者的文笔非常喜欢,希望作者能够让主角重新回到修炼咒术的正轨上来,而不是修炼那种空想的武学。”

“为什么要搞出国术这种奇怪的设定呢?既然运用咒力就可以加强自己的身体素质,那不就等于什么武学、国术的作用么?根本不能理解作者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作者在咒术修炼上的造诣,的确不错,有借鉴的价值。”(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 白马公主

而林嫣然看到这些女读者的评论时,自然是嗤之以鼻的,这些女读者显然痴迷于唐家三千金的“贵在真实”的《咒术王座》,对于这部以国术少女王超为女主的《武破苍穹》感觉无法接受对方的异类路线。

可需要明白的是,终究是,是作者虚构出来的东西,设定出现实中不存在的“国术”“武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可是非常有趣大胆的创新!

反正林嫣然是非常喜欢吴迪写的这部《武破苍穹》,而其实更喜欢这部的女读者,是那些资质平庸,花费一生时间估计都没法达到咒术师层次的施咒者们。

她们在看到这部时,自然而然便代入了这位修炼咒术不成,然后另辟蹊径的女主王超身上,伴随她使用国术、武学来打败那些咒术天才,猎杀妖魔,简直爽翻天!

“非常好看的文,表示如果我这样三级施咒者的渣渣,也能够修炼国术就好了!”

“痛快,太喜欢王超这个女主了,有宗师风范,若是她能够继续修炼咒术的话,以后绝对也能达到王级咒术师的层次!”

“作者的文笔有些干啊,不过故事确实不错,引入的国术体系也十分新颖,会继续追看下去的!”

吴迪看到自己搞出来的在这个世界一时间居然这么受欢迎后,他非常得意地向永恒帝国那些玩高深艺术的作家们表达了自己的鄙视,他甚至觉得自己创作赚钱畅销的水准,不比吴笛差。

至于文笔什么的,他才懒得关注,他觉得这的价值,就在于能够他带来多少收入。

此时。他看到自己暴增的收入,心中自然十分爽快,他反正也不会将写当成事业来做。攫取了第一桶金之后,他就想要系统地学习这个世界独特的符咒开发。他认为这就是这个世界最至关重要的科技结晶,对永恒帝国的帮助会很大。

文依琳的布偶空间变得更大了,这显然是因为她成为了c级妖魔之后实力增长的体现。

吴迪居住的环境,自然变得更加优美宜人,他单独住在布偶空间的一座城堡之中,外表看起来非常邪恶,但里面却四季如春,景致优美。就像度假胜地。

城堡的外表看起来那么邪恶,这其实是文依琳的恶趣味发作,在这个世界的不少文学作品之中,往往有这样一个故事非常经典,那就是一个非常具有魅力的王子被妖魔抓去囚禁在了魔王城堡里,然后就会有女勇者击败妖魔,最终“抱得美人归”。

最经典的故事,无疑便是一位骑着白马的公主勇者,披荆斩棘将一位被妖魔囚禁在高塔中的王子拯救了出来,然而王子却昏迷不醒。最终公主勇者通过一个复杂的“咒术之吻”将王子酒醒,然后王子嫁给了公主,最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白马公主”从此以后就成了男人心目中最向往的异性……

当然。如今咒力网络上还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说是骑白马的不一定是公主,还可能是尼姑,只因这个世界还流传着一个类似《西游记》的故事,不过故事的主人公全成了女性,求取真经也变成了求取某些非常有用的符咒书籍。

吴迪这些日子一直泡在咒力网络上,自然也阅读过了有关“白马公主”的童话故事,他看完之后,整个人都再一次凌乱。花了好长时间才保持自己的三观。

总之,在文依琳的恶趣味之下。他已经成了等待“白马公主”拯救的王子,而文依琳则扮演着囚禁王子的女魔王的角色。

时间过去这么久。文依琳已经与吴迪完全混熟了,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做叶寒,还有一个名叫叶蓉的姐姐,两人之间的感情十分深厚,她当然也知道吴迪暗中联系叶蓉的事情,不过她并没有阻止,反而期待叶蓉这个“白马公主”能够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文依琳自然底气十足,她逃跑藏匿的功夫在妖魔中都属于一流,只要保持自己的灵力,她完全可以在布偶空间里躲到天荒地老。

而如何保持自己的灵力?

当然是——啊呜,文依琳抓住吴迪的右手,然后将他的食指含在了自己的樱桃小嘴中,用一种极度愉悦的目光看着吴迪,每次吸食对方血液的时候,她除了感觉一下子变得更加精神饱满以外,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更让她着迷!

她甚至觉得这个家伙对妖魔来说,就像是毒品,而她已经无可救药地上瘾了……

吴迪淡定地看着含着他的手指,双颊通红的少女,这个家伙全身上下又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连衣短裙,这次还是吊带裙,粉色的长发系成了双马尾,那白皙纤细的皓腕与娇嫩无比的**,都暴露在空气中,非常具有魅惑力。

“为什么每次就吸那么一点呢?既然好吃的话,就多吃点啊。”吴迪另外一只手已经自然而然抚摸在了少女那可爱的脑袋上,那头粉色的头发,质感也很柔软,摸起来很舒服。

吴迪觉得自己每次被文依琳吸取的血液,到现在加起来还没有一次无偿献血来得多,他现在坦然将自己当成了这只萝莉的长辈,就担心她是不是饿着肚子看,在他看来,吸那么一两滴血,根本就吃不饱嘛!

文依琳迷迷糊糊地放开了他的手,也不介意吴迪另外一只手正在她的脑袋上,她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娇柔地说道:“多谢款待。”

但是下一刻,她忽然清醒过来,拍开了吴迪的手,将吴迪推倒在床上,就这样跨坐在他的腰间,指着吴迪的脸,威严满满、居高临下地说道:“食物!你竟然又不经本座的同意,就摸本座的头,哼,小心你的血我吃腻了,那我就把你杀掉!笑什么笑,给本座严肃点!”

吴迪正想微笑地再撩拨这可爱的小家伙几句,但是光脑却提醒他说,他的右手发生了一些有趣的变异,值得深入研究。

到底是什么变异呢?(未完待续)

准备开新书了。。。

百合番外可能没机会补完了。

新书其实在写自嫁番外时已经在写了,现在终于马上要到和大家见面的时候了,到时候希望可以让大家满意,希望可以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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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真正的名字应该是《身为现代人的我因为作死而来到无聊又俗套的玄幻修真世界之后却发现竟然正被一个疑似女魔头的大人物采补,过后发现她还是个处,最后她拔X无情消失无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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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变身

吴迪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只是自己缺少努力而已。

没错,为什么要努力呢,反正家中条件也不差,自己就算大学每学期都挂科,日后毕业出来继承家业,照样可以活得十分滋润。

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舒服享受吗?

什么追求,什么梦想,不过是年轻时用来自我陶醉、自我满足的可笑玩意而已。

吴迪忽然想起当年初中时,自己因为忍受不了学习钢琴的枯燥,终于放弃了它,小时候想要成为一名音乐家的“梦想”随之抛弃。

父母对他实在太过放纵宠溺了,说是要保留孩子的个性。

凭借着聪明的脑袋,他毫不费力地考入了名牌高中,并一直以来有一种优越感,诚然,自己在成绩上比不了那些真正的学霸,那只是因为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估计连那些学霸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如果自己和那些学霸付出同样的努力的话,自己绝对比他们强!

进入高中的他,依旧依靠着聪明的脑袋,维持着还算不错的成绩,只不过波动总是很大,可以考到全班前三,也可以考到全班倒数。

他一直对自己这样的“能力”沾沾自喜,愈发觉得有俯视那些学霸的优越感,认为那些人不过是应试教育下毫无创造力的人,他甚至依靠自己犀利的笔锋,在月考上写了一篇抨击教育制度的文章,自然获得了零分。

这又成了他满足自己优越感的事情,他自以为是的逢人便说自己的“光辉事迹”,以享受一些同样痛恨学校教育的同学的敬佩目光,至于那些鄙夷不屑的目光,他自然而然地忽视。

最终,他高考毫无疑问地失利了,在官场上颇有些关系的父亲,想办法让他进首都的名校,他又自以为是地拒绝了,他认为大学就是**玩意,上不上无所谓。

进了学风不怎样的二流大学,他本性不改,依然我行我素,把无知当个性,把挂科当荣耀,女人倒也玩了不少,却始终找不到高中时无疾而终的初恋味道。

毕业后同学聚会,他顶着某私企总裁的名头,在聚会中也出尽风头,只不过在提到某某某已经出国,或在某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什么重要讲话时,他理所当然地想要升起自己一贯的优越感,可他忽然发现——

若自己不依靠家中长辈的话,自己就是个屁而已!

原来,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个平庸的人,因为缺少努力,就意味着平庸!

如果,自己从一开始就努力的话,能达到什么样的地步呢?

晚了,已经晚了……

吴迪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独自喝着闷酒,望着二十五层的高楼下那繁忙喧嚣的都市,只觉得愈发困倦了。

也许有人觉得,如他这种从来不为生活发愁的公子哥,在为这种小事纠结,简直就是矫情到了极点,但他确确实实是发自内心的后悔——

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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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十分陌生的环境,环顾四周,他发现这应该是一个简陋的小区楼层,他吴大公子养尊处优,哪里住过这种地方?

吴迪的第一反应便是,难道自己被绑架了?想了想,他觉得不太可能。

他伸出自己的手,顿时又吓了一跳,这手虽然白白嫩嫩的,可居然如此粗壮,根本不是他的手好不好?

吴迪以前优越感的来源,自然还有他那英俊的容貌、健美的身材……

自从走上社会之后,心态愈发淡然的吴迪,这时有些慌张地来到一块镜子面前,顿时吓得他轻呼一声:“啊!”

声音娇软动听,简直让他自己都怦然心动……

奈何……

自己居然成了一个少女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一定是个梦吧!

吴迪这时深切感受到了自己装逼的报应,什么“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狗屁!装逼矫情遭雷劈!!

比起变成女人来说,做男人可是他的底线啊!

好吧,变就变吧,起码给老子变成美少女吧,这镜子里吓人的“虎背熊腰”、“土圆肥”、“扣脚女汉子”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迪前世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不论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中外名著还是通俗易懂的网络小说,他都能下口,读书算是他的爱好之一了。

而在网络小说中,有一类小众名为“变身小说”的类型,他自然也有看过,有段时间还特别爱看,如果有人问他,是嫁人党还是百合党,那从来不代入主角的他,自然会说是“无下限无节操党”,怎么有趣怎么来,越是恶趣味就越好。

他觉得看变身小说最大的爽点,自然是平凡吊死男变身为绝世倾城的美女,然后霍乱天下……

看了这么多变身文,他就没见过有男人变身成为自己这种“虎背熊腰”的类型,这尼玛一定是自己打开方式错误了吧?

这种变身文写出来,真有人会看?完全是剥夺了变身文最大的爽点,简直是作死啊!

况且,自己以前虽然喜欢没事矫情下,悔恨一下自己不努力,可怎么说自己也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人生赢家”了啊,放在变身嫁人文中,那基本上混个男一号应该不难吧?

高富帅变身扣脚女汉子!这个题材很新颖嘛……一定能成为花样作死大赛第一名的!

在内心不断吐槽着的吴迪,终于渐渐稳下心神,又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确实身材高大,腰身粗壮,脸部也又大又肥,穿着还土气,好吧,我大天朝的运动校服,配上自己这种女汉子,能不土气么?也只有那种天生丽质的美女,穿什么都不会土。

吴迪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这具新身体的优点,那就是她的皮肤确实非常不错,可以说是白皙细腻,如同羊脂白玉,没有一丝瑕疵。

而她的脸颊,如果不是又大又肥,而是真正瘦下来的话,也许还能看得过去,那一双又大又纯澈的眼眸,在一张瘦脸上,显然是非常吸引人的,她的五官明明非常精致,却完全被这张肥胖的脸给破坏了。

不过仔细欣赏一下她的容貌的话,其实也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倒是给人一种娇憨可爱的味道……虽然是“土圆肥”,可显然是可以用作褒义的。

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身体还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如果是“如花”那种类型的话,他还是立马死了算了。

前世作为一名“颜控”的高富帅,他就从来不讲究什么狗屁的内涵美,那玩意就是连内涵美都没有的丑女们的自我意淫而已。

冷静下来的吴迪,终于开始探寻这具身体的身份,他想找的第一件物品自然就是穿越者必备的日记,这玩意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了。

找了半天,他发现自己真的错了,这种“地狱”难度的重生女汉子,怎么可能给日记这种新手必备的事物啊!

万幸的是,他从作业本上,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叫做“吴笛”,啊啦,还真是挺有缘的嘛。

从现在起,她就是虎背熊腰的女汉子“吴笛”了,倒还真有些丑女“无敌”的意思哈……她一脸蛋疼,啊不没蛋了,是一脸“乳酸”地苦中作乐着。

吴笛看到周围的各种薯片之类的零食,顿时升起一种吃的欲望,她刚刚要下意识地开始往嘴中倒薯片,猛然便停止了自己的动作。

难道“自己”还要这么胖下去?吴笛强忍着那种对食物的强烈欲望,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蜕变。

吴笛现在的状态十分玄妙,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与身体脱节,她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自己的理想女孩来培养,她要将自己,变成符合自己审美观的完美女神。

吴笛将所有的零食都全部销毁了,不得不说,那种远离食物的痛苦,简直让她发狂,若不是她身体里换了一个灵魂,又如何真的有这样的毅力?

吴笛开始收拾自己的房间,以前的他虽然是个平庸的高富帅,但由于父母较忙,也算是培养了他的独立生活能力,家务什么的,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收拾完后,愈发冷静下来的吴笛,又开始仔细收集有关自己这个身体的情报,发现她今年十五岁,上初三,成绩中下,就是不知道人缘如何。

等等,这个初中,好像是她以前上过的啊,然后她又查了查时间日期,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过去,按照这个时间来算,那个“吴迪”,显然也在上初三,这一年,他放弃了自己从小就开始练的钢琴,开始变得懒散、平庸。

不过,吴笛与吴迪好像并不是在一个班……

之后,她又百无聊赖地开始翻起教科书,让她震惊的是,这个教科书上的课文,怎么好像都不一样了,然后,她又再翻了一下历史书,顿时就吓尿了,为什么华夏的发展历史,都完全变了呢,那些历史名人,怎么变成另一批了?

就算是平行世界的话,也没必要弄得这么陌生吧,让她一点代入感都没有,这到底是重生原来的世界,还是穿越异世界啊?

待到吴笛发现数学、物理这种理科与原本世界差不多后,她才有了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还好是现实位面,不会出现什么魔法、异能之类。

她啊,这次可是要成为学霸的男人,啊不,女神哟!

没错,在减肥瘦身的同时,她要成为女学霸,看看全力以赴的自己,能做到怎样的程度,至于性别什么的,先放一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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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改变的开始

特意忽视自己的性别,自然是她麻痹自己的一种心理手段,她并不是那种变成女人就大呼小叫、要死要活的男人,因为你再纠结、再无奈,也没法改变现实。

有人说,变身文的看点,便是男人成为真正女人的心理变化,如果能将那种心理变化刻画得入木三分的话,那评价自然就非常高了,说不定还能被称之为“神作”。

吴笛一直觉得,自己虽然平庸懒散,可这心理承受能力还是挺强的,当初刚刚进自家的企业时,因为关系户的原因而总是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可后来,她却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为让大多数人都服气的掌控者。

在这个过程中,吴笛觉得自己是真正成熟了。

遇到男人变成女人这种事情,作为饱经各种变身小说轰炸的她,自然显得很淡定,就好比当初穿越文刚刚兴起时,穿越者都会不适应一下,回想一下前世之类,而现在呢,发现自己穿越了,只会马上寻找一下有没有什么金手指……

吴笛现在就检测了一下,自己有没有传说中的“过目不忘”能力,发现完全没有之后,她稍稍有些泄气,不过她前世的回忆,倒是十分清晰,无论是所学的知识,还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想了,她现在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自然是如何完美地融入这个身份。

就在这时,自家的大门打开了,吴笛不由心中一震,她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位亲人。

吴笛在自己的房间装作写作业的样子,直到对方打开自己的门,吴笛回首一看,好家伙,这不是以前作为“高富帅”时,常常玩的那种“外围女”吗?不错,自己这种低层次的“高富帅”,总能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女孩。

这女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穿着短裙黑丝,愈发衬得她那双腿的修长,她的脸上画着浓妆,戴着美瞳,睫毛超长,这是一张可以打八分的锥子脸,早年弄个自拍照放到网上露个乳沟什么的,怕是还要被奉为女神,待到后来这种“七、八分黑木耳”越来越常见,一群人就只会吼着“论PS或化妆的重要性”了。

看女人这么年轻的样子,应该不是自己的妈吧,自己怎么说也十五岁了,如果是妈的话,起码得三四十了吧?

吴笛并没有贸然地叫她,而是继续故作淡定地写作业,她绝对不能露出什么马脚。

女人见到吴笛这副漠然的样子,似乎也早就习惯了,她只是柔声道:“笛笛,小姨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了。”

女人将手中的塑料袋放下,想了想,然后又说道:“笛笛,今晚小姨就不回来睡了,钱还是放在原来的抽屉里,晚饭还是你自己拿钱解决吧。”

说完后,她便又踏着高跟鞋,匆匆离去了,看来她回来,似乎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外甥女买零食。

吴笛在这女人一走之后,马上开始巡视这个有些诡异的家,她发现这家中还是比较整洁的,应该是钟点工打扫的,毕竟以前他独自一人住在类似汤臣一品的顶级公寓时,也是直接喊钟点工。

然后她又从这个家中的所晾的衣物中发现,似乎只有她与那个女人的衣服,由此可以推测,只有自己和那个女人住在这儿。

父母呢?不会是没有吧?吴笛颇有些庆幸想着,因为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显然自己就更容易扮演这个身份了,要不然就算她在商场、官场上练就了一身演技,估计也够呛,毕竟这世上最了解孩子的,便应该是父母了。

至于这位“小姨”,姑且算是自己的监护人吧,显然平日里颇为繁忙,对自己这个外甥女,大约也只是流于表面上的关心,满足她在物质上的需求。

吴笛找到一把钥匙,打开自己书桌的某个抽屉,终于发现里面一叠厚厚的红色,还是那种崭新的,号码连续的那种。

啧,这个“小姨”还真是够大方啊,当年她自己作为“高富帅”,在初中时,零花钱可是控制得挺严格的。

这时,吴笛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应该到了晚饭时间了,她本来想下意识地去吃自己以前常去的一家私人菜馆,那里的老板与他的关系很铁。

然后她顿住了,脸上显露出了一种挫败的神色,即使她再麻痹自己,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宠溺她的父母,看好他的长辈,哪怕是为了钱围在他身边的女人,都已经不在了……

而且,自己现在这个肥胖的样子,也不能瞎吃东西,她下意识在脑中搜索一些减肥食谱,发现居然还真的有!

那好像是他某位对自己的身材非常执着的前女友,不,是前前女友,好吧,也不知道是多少个前的女友了,为了拴住他而一直坚持做的事情,可她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前女友,是她所玩的女人中,身材保持的最不错的。

她一直觉得,那些本来就很瘦的女孩,胸部都很小,反而是那些肥胖的女孩,胸部都挺大,像她现在的这个身体,明明才十五岁,目测已经向C发展了,胸型很美观,又挺又翘,若是她能够瘦下来的话,这魔鬼身材简直是妥妥的!

为了给自己饱更大的眼福,她决定开始严格按照减肥食谱进行。

没错,她想把自己变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全是因为让自己赏心悦目而已,前世他最无奈的便是,女人玩了那么多,除了初恋以外,就没一个是纯粹心动的,他后来就想,若不是当年太纯,而后与初恋无疾而终的话,或许当他真的将初恋搞上手,怕是几下子也就玩腻了……

果然啊,只有自己才能创造对自己而言完美的女孩,就算是萝莉养成的话,也终究不靠谱,毕竟随着萝莉年龄的长大,影响她的东西将会越来越多。

所以,只有当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女孩时,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然后往那个方向慢慢发展。

于是,她又忍着身体给她带来的巨大的诱惑,想要将小姨给她带来的巧克力扔掉,但然后又觉得,随便将这种高档的巧克力扔掉,实在太浪费了,还不如送人呢,她便直接将巧克力放到柜子里锁了起来,省得见到它时,就下意识想吃掉它。

吴笛蜕变的第一天,便从这一日的晚餐开始了。

吴笛吃完减肥餐后回来,脸色有些难看,她以前看变身文时,主人公那个美丽妖娆妩媚动人啊,让男人们又是撞电线杆又是流口水的,自己走在大街上,尼玛那种看一眼立马转移视线到底是什么心态?还有那群女人们,那种略带鄙夷与优越感的目光,实在让人火大!

等着吧,我要让这个名为“吴笛”的女孩,变成最完美的女神!

吴笛晚上也严格按照那个很好的减肥方法进行,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她硬是咬着牙忍了下来,她发誓,自己总算是真的了解了减肥的痛苦,估计也就比戒毒要稍微简单一些?

吴笛不仅减肥,还十分刻苦地温习着这个世界的功课,毕竟,她一直有一个做学霸的梦想啊,好吧,这个梦想确实有些奇葩,可她有机会重来,那是绝对不会再让自己后悔了!

没有父母?那正好,看看完全凭借自己的能力,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在睡觉之前,吴笛还从脑中找到了自己某前前女友保养皮肤的办法,对自己本来就非常不错的皮肤进行了最完美的保养。

她可不觉得,所谓的“天生丽质”可以持续一辈子,所以说她最讨厌那些不珍惜自己的变身女了,抽烟、酗酒什么的,实在是女人的大敌!没有作者的“天生丽质”光环,没几下女人的本钱就要败光。

吴笛晚上也睡得挺早,大概是因为要改造自己而心力憔悴累的,她定了一个很早的闹钟,毕竟要减肥,作息时间一定要健康规律。

翌日,吴笛起了个大早,即使她的身体非常想睡懒觉,可拥有男人毅力的她,果断战胜了自己的懒惰。

事实上,吴笛对自己的改造,是充满了激情的,她可是为了取悦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呐,她实在不想在照镜子时,面对这虎背熊腰的身材。

吴笛出去锻炼了身体,又吃了最为标准的减肥早餐,然后才十分淡定地去学校,这与她前世总是想要多睡一会,而压在迟到点去学校,态度完全不同。

吴笛按照前世的记忆,来到与前世名字都一模一样的学校,才发现,这个地点居然略有改变,所幸改变不是太大,要不然她如果找不到那就大条了。

第三章 学校

走在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校园中,吴笛此时的感觉还算不错,怎么说自己也有了一个青春重来的机会,虽然代价是自己变成了一个女孩。

上辈子的青春,她就是玩着过去的,最符合那些嚷嚷着青春就该放肆地过的论调,但这一次,吴笛却想将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红颜终有老去时,但智慧与知识却能伴随一身,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女人,当然必须要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学校里学生给吴笛的感觉,可比外面那些成年人要好得多,大抵是因为初中生都比较单纯,她这副“土圆肥”的模样,还是显得比较憨厚可爱的。

来到自己的班级,吴笛很是淡定地来到讲台上,从贴在上面的点名表上找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坐了下来。

只不过,她的心里却不是很平静,只因她在点名表上,居然看到了“吴迪”这个名字,他是谁呢,难道真的是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自己前世的记忆,显然已经似是而非,只能参照,而不可以一味地相信前世的记忆。

她看着黑板,上面还有“距离中考还有XX天”的熟悉字样,最右边则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应该是昨日的课程。

还真是让人又亲切,又怀念的黑板呐,毕竟在大学中,都已经不在一个教室上课了,当然不会有这种东西。

对哦,现在好像是初三下学期了,基本上全是复习的内容了,每天就是做卷子,老师上课讲卷子。

同学们也陆陆续续来到教室,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学校的寄宿生较多,她这样的走读生,还是比较稀少的。

今天好像还是英语早读课,吴笛一边故作认真地拿着英语书,一边则注意着门口,她就想看看,自己会不会真的见到那个吴迪。

即使吴笛是个“胖妞”,但好像班里的同学也没有对她来点什么“鄙夷的眼神”“排挤的目光”之类,而是都自顾自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要不就跟自己的同桌说话打闹,要不就和前后座的谈天说地。

吴笛由于人高马大,自然坐在最后一排,还是独坐,所以没有同桌,让她乐得清静,看起来她在学校里的人际关系也比较简单,这让吴笛微微轻松,毕竟如果是熟人的话,应该会轻易察觉出她的异常,她又不知道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性格。

现在看来,应该是沉默寡言,独来独往。

吴笛觉得自己这具身体的嗓音明明是十分动听的,那种清澈、娇软的声音,让她自己都砰然心动,可惜还是自己的这个体型,破坏了那个声音的美感,只需想想,一个虎背熊腰的女汉子,一说话居然是又娇又软的萌妹子的声音,那种反差感,实在让人倒胃口。

也许就是因为原来的这个吴笛发现,自己一出声时,总会引起别人的那种戏谑、异样的目光,她才渐渐地不爱说话,自然便愈发孤独了。

如此也好,吴笛愈发安心地想着,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自然是安静优雅的,不像小女生一样喜欢叽叽喳喳,每次说话时,却能让人抢着倾听,陶醉其中。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班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齐了,不过还空着一个。

果然,打铃声一响,十五岁的吴迪悠然地走进教室,引起了班中诸多女孩的注目。

吴笛见到吴迪的时候,一时间只觉得心乱如麻,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两个自己么?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吴迪,是一只帅气与可爱兼备的小正太,班里人也隐约知道,此人是分管本市教育科技等部门的副市长的儿子,在来开家长会时,连校长都笑呵呵地陪着……

而吴迪本人的成绩也确实十分出色,虽然平日里有些小小的调皮,可却愈发让老师们喜爱,他为人还颇为大方,时常带来一些零食、漫画书,直接每个人发发……

更别提他每次都会在诸如元旦晚会上钢琴独奏,穿着西装弹着钢琴的骚包样,迷住了不少小女孩。

吴笛原本还是吴迪的时候,当然常常为自己的爱出风头、善于笼络人心而沾沾自喜,可现在,她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家伙挺讨厌。

在心乱之后,她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她毕竟是个内心成熟的人了,也不纠结这人是不是当年的自己,这个世界都变样了,想来人也会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原来的世界,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个人了。

况且,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中二时期的“自己”,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把心放轻松些吧,至少,到现在还没人来揭穿自己,不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了吗?

吴笛看到,这小子刚刚坐到座位上,一边的同桌便腆着脸道:“大班长,作业赶紧拿来,他妈的初三的作业也太多了。”

吴迪爽朗地笑道:“老许啊,你我谁跟谁,拿去吧,小事一桩。”随即他便拿起一叠作业,往同桌那儿一推。

“我就知道,大班长就是大班长,大方!”许兴赞道。

后座的江浩也急忙道:“班长,给老许抄完后,把你的作业拿来对一对。”

“自己拿就行,昨晚太累了,我先伏一会儿。”吴迪懒洋洋地伏到桌上,心里愈发厌恶耽误他娱乐时间的钢琴了。当初的兴趣,已经成为他最厌恶的东西了。

一时间,吴迪的作业,竟然就这样传到了大部分同学手中,有同学一边抄着,一边说道:“还是班长大方,不像某些小气的家伙,明明学得好,却不懂分享!”

很显然,吴迪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许多学习好的孩子,其中的一些人,确实非常“小气”,从来不给抄作业,但实际上,这些人的做法才是对的,吴迪的做法,虽然很得人心,却也会害了别人,甚至影响老师的判断。

所以吴迪自己的成绩虽然好,可整个班级的成绩,却并不怎么样。

吴笛很快就懒得关注吴迪了,大概是这个年纪的吴迪,确实还比较纯,很不擅长应付女孩,都有几个女孩,借着问题目的机会,来亲近这家伙了,奈何吴迪却一点也不开窍,很纯洁地只谈题目,不谈风月……

吴笛开始了自己安静的学习,前世她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学生,这大学可确确实实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的,所以这些初中的题目,对她来说非常简单。

不过,在初、高中时,做题必须规范,前世的她就喜欢跳步骤,对此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脑袋转得快,可却常常因为不规范的答题而被扣分。

于是她从现在起,就开始非常规范地答题,要做一个学霸,必须从细节抓起。

而老师上课时,她也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去听讲,不会因为自己的早就懂了而骄傲自满,因为老师的想法或许与自己不同,如果觉得他的想法更出色,便可以借鉴。

她瞥了一眼上数学课正在看小说的吴迪,眼中闪过一丝厌恶,她真心觉得,前世的自己太讨厌了。

就这样独自安静地学习,保持着认真专注,她感觉非常美妙,那是一种重新把握自己人生的陶醉感。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老师喊道:“吴迪,这道题,你到黑板上来做一下。”

吴笛下意识以为老师在喊自己,顿时站了起来,而吴迪也慌慌张张地收起自己的小说,然后站了起来。

两个吴迪都站了起来,同学们见到这个状况,顿时传出了一些笑声,这位姓曹的数学老师也笑道:“对了,这个班上有两个‘吴迪’哈,要不,你们一起上来做,如何?”

轻轻一句话,带过了微微的尴尬,很显然,原本的那位“吴笛”,在这个班中简直毫无存在感,与耀眼的班长尖子生吴迪一比,就是两个极端。

曹老师说是这样说,但心里却也知道,这个成绩中下的“吴笛”,怕是要出丑了,这道一元二次方程的函数题,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他才会喊吴迪上来。不过也正好,有个对比,可以让同学们印象更深刻。

吴笛在淡定地走上去时,在耳边分明听到一些同学的小声议论:

“这道题好难啊,我肯定不会做,班长大人肯定没问题啦,可这个女生……”

“她肯定不会啦,这胖妞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这次居然站起来了,一定是开小差心虚的吧?”

“那可真倒霉啊,完全就是给大班长当陪衬的嘛!”

“原来她也是叫‘吴笛’啊,‘笛子’的‘笛’,我好像今天才发现诶……”

……

吴笛的嘴角勾起一丝冷傲的弧度,走到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以一种极为流畅犀利地方式瞬间写出答案,这题再怎么难,也不过就是初中生水准的,对她而言,毫无难度!

她前世无论是软笔书法还是硬笔书法,可都是练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书法也从没落下过,反而功力愈发深厚,所以可以想象,她的粉笔字写得多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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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露身手

就在吴笛潇洒从容地奋笔疾书时,另一位班长吴迪,这个时候还有些发懵,慢悠悠地拿起粉笔,就愣在了那儿。

他的脑中可全是刚刚看的小说里的情节,那是一本武侠小说,他正看到刀光剑影的精彩处,却被喊上来做题,自然没法这么快反应过来。

而且,这道题确实比较复杂,他需要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奈何身边这位虎背熊腰的女生,粉笔写得直响,居然这么快就想到了怎么做,这让他的心,有些乱。

这人的名字,他作为班长,自然也知道,“吴笛”嘛,她的成绩好像不过是中下,难道她真的可以这么快就写出来?一定是瞎写的吧?

吴迪在摩挲着粉笔,脑子里居然还在胡思乱想,根本无法集中精力。

吴笛才不管这个家伙,在将自己完美的答案,工工整整写出来后,她将粉笔往黑板下一放,然后转身,迈着她从脑中寻找出来地最优雅的步子,走下讲台。当然啦,这种优雅,配合着她的体型,自然毫无美感。

可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被她的表现所震惊了,只觉得此人身上散发着一种莫名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便被吸引,如果,再苗条一些的话,就更好了……毕竟在华夏的学校中,应试教育的制度下,向来有种以学业为尊的氛围。

前世的吴笛当然很讨厌这种氛围,觉得最美好的年华都荒废在学业上,实在让人可惜,可随着她年龄的渐渐增长,却愈发觉得,在该学习的时候不学习,那该干什么?

大概有人会振振有词地说出那句话——你不约会不恋爱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暗恋不表白不抽烟不喝酒不聚会不K歌,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吗?

也许对某些人而言,他心目中的青春只有这样过,才算多姿多彩,可对现在立志做学霸的吴笛而言,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最让她愉悦的事情,而其余东西,不过是调剂品而已。

曹老师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吴笛写出来的优美与准确并存的答案,他震惊之后,则是面露欣赏之色,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女孩居然这么优秀。

在许多校园小说中,总是将不少老师写得异常不堪,他们好像总会去看不起主角,然后把脸送过去给主角打,可实际上,大多数有师德的老师对学生,那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只要你成绩好,守规矩,那绝对会得到老师的欣赏。

吴迪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懵了,他放下自己的笔,有些郁闷道:“老师,这道题我暂时没想出来该怎么做。”

此言一出,班上的同学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班长在搞什么,那胖妞都会做,应该是很简单的题吧,他怎么就不会了?”

“你懂个屁,这题很难的好不好,那女生能写出来,说不定是早就做过。”

“别要小看人家这个低调的女生,说不定人家就是当场做的呢?人家寒假里说不定补了很多课。”

“哼,反正我是不信,马上月考了,到时候等着瞧。”

……

吴迪没做出来,曹老师也是一愣,然后才和蔼地安慰道:“没事,下去再想想吧。”

吴迪灰溜溜地走了下来,他的目光下意识向吴笛瞥去,两人正好对视一眼,恍然间,他似乎看到对方眼中的嘲弄与厌恶……这让自诩人缘很好的他,莫名其妙。

曹老师这时才道:“这位女生吴笛的答案,无疑是正确的,在这里,我必须要表扬一下。这位吴笛同学,肯定在刚刚过去的寒假里,花了很大的功夫!现在毕竟初三啦……”

曹老师顺势又讲了一堆苦口婆心让学生们初三要抓紧的话,什么“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啦之类的。

“在讲解这道题之前,我还要再强调的一点,就是规范答题,无疑,刚刚她也做的非常好,而且这个字,说真的,老师都有些自愧不如呢,呵呵。”曹老师十分坦然地说道。

吴迪听着曹老师的话,一时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说他平日里都是一副和煦饱满的微笑挂在脸上的样子,让人觉得十分爽朗亲切,不论是和尖子生,还是差生,都能打好交道,可在内心深处,他无疑是骄傲自负的。

这个年纪的吴迪还比较单纯,不会将自己的家世当成优越感的来源,甚至还尽可能地掩饰自己的家世,他总觉得没事在嘴巴上嚷嚷着自己老子是谁,是一件很没格调的事情,中二少年嘛,总想着靠自己的力量逆天。

即使日后成熟,他其实骨子里的中二也没多大改变,他大概是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总想着一切都依靠自己,奈何自己却太过平庸,最终还是不得不依靠家人,那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直是让他时常叹息后悔的事情。

有句话说的好,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她以前就觉得自己特别无能,如今当然要让自己的能力全面提升。

现在的这位吴迪,比较有优越感的事情,自然便是挺有小聪明,能够花极少的时间保持成绩的优异,与此同时,在班中的人缘还非常不错,时常可以一呼百应。现在的他对自己的英俊容貌,似乎还没有太上心。

可惜,刚刚发生的那件事,狠狠地打击了他的优越感,从来只有别人给他做陪称的份,哪有他给别人做陪衬的?

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那种特别没存在感的,如果是班中那位长得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夏薇薇的话,他还能接受,毕竟他心里隐约对人家有些好感。

吴迪怔怔地看着黑板上那优美的行书,总觉得有种微妙的即视感,他又翻了翻自己的作业本,忽然莫名地产生一个可笑的念头——这女生的字,感觉和自己的好像啊。

一定是错觉吧……吴迪再自负,却也得承认,以他此时的书法功力,还真比不上这个女生。

没道理啊,吴迪有些奇怪。因为作为班长,书法不错的他也曾负责过班中编写黑板报的工作,几个字写的不错的学生,他依靠着自己的号召力,把他们都拉来了,他就一点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读音与自己相同的女生,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通,索性就不想了,看到这一手字,他也算服气了,表面上他似乎很不屑“学霸”类型的家伙,可骨子里,他还是颇为尊重的。

第一次,吴笛这个形象不怎么样的女孩,在吴迪这个还不是“颜控”单纯男孩心中,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经过这件事情,班级里的同学,也对吴笛产生了一些兴趣,却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就是在课堂上表现了一下而已。

吴笛自然乐得清静,她发现自己真的已经迷恋上了学习这件事了,她甚至对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将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原世界的历史比对,那种莫名的爽感,让她难以自拔。

她还爱上了前世最讨厌的竞赛题目,每日对她而言的娱乐时间,便成了攻克难题的时间,每次做出一道题,她便觉得跟生理高潮了一样,那种痛快感让她深深陶醉,她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的这个身体,也是天然具有“学霸”体质的。

在迷恋上学习的同时,吴笛当然不会忘了保持自己的健康饮食与作息时间,还有对身体各处的保养,她对自己身体的期望可是非常高的,那种将不完美的事物,培养成完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成就感,自然也是她快乐的源泉。

不过是变成女孩而已,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可以亲手养成一个让自己迷恋的自己,也只有变身者才会拥有这样的机会。

她所成为的女孩,亦不是渴望男人来疼爱的那种,因为有她自己疼爱自己,就足够了。

有人或许会觉得,找不到另一半,是一件十分孤独的事情,可这对吴笛来说,却一点都不会,她的灵魂,可以与自己的身体相爱,她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她有无穷的知识、智慧陪伴着她。

也许,她将会成为这个世上最“自恋”的人,她愈发愉悦快乐地想着。

在学校充实地过了一天,放学时她因为一道难题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临走时,才发现教室中已经没几个人了。

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后,她便离开了学校,不过在路上,却又遇到一件让她不得不管的事情。

在学校中总是爱出风头、光彩照人的吴迪同学,这时被几个貌似不良的人围住了。

吴迪同学作为一个中三少年,一直坚持自己回家进校,不搞特殊化。

大方爽朗的他,时常喜欢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请几个同为走读生的同学吃零食,这一来二去,被某些缺钱的不良少年盯上,也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不良少年也不知道吴迪身份尊贵,话又说回来,都是十几岁的人,一腔热血上来,管你是谁。

第五章 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发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发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超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0”,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手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0”,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发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发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发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速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发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发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发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第六章 情书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

这是一个名为《剑仙》的短篇言情故事,情节非常俗套,女主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狐妖,男主是一心想要以剑证道的正道剑仙,还有一个男配,则是以琴入道的邪恶魔君。

整篇文就讲述了狐妖与剑仙、魔君之间的感情纠葛,如果看这文的开头,一定会觉得这是确确实实的温暖治愈系好文,因为它将狐妖与剑仙之间的相遇到纠缠再到相爱,写得异常有趣、甜蜜,让人情不自禁地便期待他们之间可以终成眷侣。

奈何“人妖恋”是世俗不能容忍的,一经暴露,会遭到正邪两方面的追杀,女主因为善良,拯救了差点被正道追杀至死的魔君,然后自然被魔君看上。

可惜女主却将整颗心都放在那位剑仙之上,邪恶腹黑的魔君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妄图以此来逼迫两人分开。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在被正邪两道同时追杀时,反而更加深了各自的感情,不过剑仙虽然法力高强,却最终无法独自对抗正邪两道。

魔君在混战之中偷袭剑仙,善良的狐妖舍身救剑仙,最终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剑仙含恨逃脱,魔君心中亦苦涩难言,在之后独自弹琴时——“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最终剑仙悟透情关,证道成功,在自己的洞府,划出一道剑气,破碎虚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一击将当年追杀他的正道邪道全部斩杀!

这一剑,震惊了所有修者!

而魔君与剑仙的巅峰一战,是这篇大概六千字短篇小说的结局与高潮,剑仙因为早已斩断情丝,而魔君则依旧心中有着牵挂,最终剑仙“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将魔君强势击杀!

剑仙做完这些事情后,脸上无喜无悲,只是牵着瘦马,夕阳西下时,独自走向天涯。

这无疑照应了这篇小说的题记——《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得不说,一般这种青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在开头加个题记,是一件很装逼的行为,但这却很对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这甚至导致他们自己在写作文时,都爱加一个题记。

况且,这首《天净沙》可是元曲中的精品,而这个世界,显然是没有“元”这个朝代的,这就意味着,《天净沙》的“原创者”便成了吴笛。

将此文写完之后,吴笛有些忐忑的将稿件投了出去,她觉得,这文笔绝对是达标的,毕竟其中有那么多华美的句子,而对感情的细节刻画,亦是比较完美的,更别提那远超女作者的打斗场面,唯一的瑕疵,大概便是剧情比较俗套。

但她转念一想,其实悲剧类的言情小说,剧情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相爱的人最终不能在一起呗,她感觉自己这篇文,最大的亮点,便是前面那让人觉得无比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与最终那凄美动人的氛围描写,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她相信,自己这篇文如果能发表的话,一定会好好地“治愈”一下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

而投稿小说,当然是要有个笔名的,她对这个并不太讲究,直接偷懒取了一个“天净沙”做笔名。

在投完稿后,她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毕竟她每日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在每晚睡觉时,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睡眠时间虽然并不长,但质量却非常高,而毫无疑问,高质量的睡眠对女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

就这样,吴笛在进行着迅速地蜕变,破茧成蝶之日,已经不会太远了。

在吴笛帮了吴迪之后的第二天,却还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感到躺着也中枪的事情。

当时正是放学之时,吴笛从学校的篮球场边走过,向校门外走去时,一个颇为高大挺拔的少年,将吴笛叫住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封貌似是情书的玩意。

吴笛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的样子,发现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很是壮实,他穿着这个世界某篮球明星的1号球衣,刚刚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显然是个篮球技术不错的家伙,这种运动少年,向来是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

吴笛见到这个状况,不由微微一惊,心中暗道,难道我这么快就已经瘦身成功了,居然有这样的运动型男孩,拿着情书来表白,还是说,女学霸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

少年有些戏谑地看着吴笛,晃动着手中粉色的信,用一副很熟悉对方的语气说道:“吴笛啊,你还真敢写情书给我?哈哈,太搞笑了,就凭你?”

吴笛莫名其妙,心想她什么时候写过情书给别人了,要写的话,也肯定是写给她自己。

脑中仿佛一道闪电闪过,吴笛不由恍然,不会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她还没穿越之前,干的好事吧?

吴笛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她有些语气不善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少年听到吴笛这悦耳动人的声音,不由微微一愣,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然后再看到吴笛这个模样时,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嘲笑道:“被我拒绝了,所以就装不认识我?怎么说我李浩乾也是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吧,说起来,现在你这个样子,还真是够恶心人的!”

这个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少女来到了李浩乾的身边,她上下打量了吴笛一眼,嗤笑一声,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就你这样,还给我们家浩乾写情书,真是不自量力!”

说着,这少女便抢过情书,当着吴笛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洒向天空。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在围观这样的八卦事件了。

若吴笛身体里不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的话,想来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打击得泪奔吧。

不过现在的吴笛,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打击,她又不认识这对貌似奸夫淫妇的人,向这样的人表白,这眼光还真够差的,或许确实只有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才会促使她这样做的吧?

可惜,吴笛已经没有那段记忆了。

吴笛勾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只是柔声道:“你会后悔的。”

说完后,她便悠然转身,飘然离去,背影依然十分洒脱。

“切,装什么坚强,肯定回家后蒙着被子里哭吧。”少女毫不留情地说道。

“够了,文文你别说了,我本来还想把情书退给她的呢,你这样一做,有些伤人呐。”李浩乾虽然这样说,其实语气显得很随意,显然他根本就没把这真正当回事。

“好好好,我错了还不行?”名为蒋文的少女笑着答应道。

李浩乾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女孩的那一句“你会后悔的”,他的思绪不由微微飘远,当初他是个一点也不受欢迎的小胖墩,只有那个名为吴笛的绝美少女与他玩,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那时不满十岁的少女,五官是那般精致,清丽的容颜,娇小玲珑的身体,仿若一件完美的瓷娃娃,而她那娇柔悦耳的声音,让人更是听着就会入迷。

想到此,李浩乾顿时收敛思绪,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只是在心中大喊着,我绝不会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家伙,居然是我当初的……

今日是吴迪打扫卫生,完了之后走出教室,向校门走去时,才发现一群人正聚在那儿,他是个比较喜欢看热闹的人,可当他走到那儿时,才发现热闹已经完了。

他不由找了一个同学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啊?”

同学答道:“一胖妞表白被拒,情书都被撕了,那人还真是够狠。”

吴迪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老师们那么强调不能早恋,居然还有人敢写情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那胖妞是谁啊?”

“好像是个叫‘吴笛’的。”

“艹!”

……

吴迪挡在了李浩乾面前,发现此人确实高大魁梧,比他这个小正太壮多了,可不知为何,一向胆小的他,此时好像充满了一种勇气,他冷冷道:“刚刚你小子欺负我班上的同学?”

李浩乾俯视着吴迪,道:“哟,学生会会长?好吧,也是三班班长啊,你好像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吧?怎么,刚刚那胖妞贱货你也在乎?口味真重啊……”

“艹你妈的!”吴迪直接一脚蹬在李浩乾的两腿之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李浩乾根本没意料到这个时常在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会会长居然敢直接动手,这厮给他的印象分明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啊。

他捂着自己的小伙伴,愤怒地看着吴迪:“你打人?”

“打得就是你!我劝你别还手,知道我爸是谁么,不管是去局里,还是老师那,都是你的错!”

吴迪仿佛觉醒了某种名为“纨绔”的属性,仗着身份欺压别人,是那个女孩教他的,如此来为她出出气,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他总感觉这厮侮辱那个女孩,就是侮辱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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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你不是吴笛!

这件事最终并没有闹大,只因吴迪的好友王恒拦住了他,让他不要冲动。

王恒是吴迪他爸司机的孩子,两人关系挺好,每年过年时,他都会来吴迪家玩,吴迪也总是从王恒他爸那儿能得到好多压岁钱,只不过现在两人并不在一个班。

王恒也是个运动型少年,篮球就不说了,足球也踢得挺棒,还唱得一手好歌,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唱,他那很是放得开的大气台风,颇有明星范儿,让同学们都很high,可以说,这位王恒也算是学校的一个风云人物了。

不过即使如此,李浩乾的小伙伴被蹬了一脚,也够他受的了,毕竟那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吴迪与李浩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为那位吴笛狠狠地报了仇,吴迪心中依旧觉得有些不爽,他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看上李浩乾这种人,难道就因为对方高大帅气,还能打得一手好篮球?

吴迪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他觉得那实在太累了,还常常弄得一身臭汗,让身上黏黏的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受伤……

刚刚虽然仗着自己的身份,狠狠地教训了李浩乾,可自尊心颇强的吴迪,依旧有种输掉的感觉。

吴迪晚饭是在某酒店的饭局,坐在车牌为“某D00014”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奥迪”车的后座上,他的思绪有些渺远,回过神来,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恒说道:“阿恒,以后教我打篮球怎样?”

王恒微微一惊,他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并不喜欢运动,怎么突然想起要打篮球了?

不过王恒也没有多想,他很痛快地答应道:“好啊,不过你真能坚持下去?”

吴迪先是微微犹豫,他本来还嫌每日玩的时间不够多,如今又想去学习怎么打篮球,时间就更少了,然而他只是一咬牙,心道,算了,反正我那个网游也玩到头了,一身神装不说,竞技场PK胜率都有八成,把每天花在上面的时间抽出来就行了。

吴迪郑重地点头道:“我肯定能坚持下去的,我想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把它做得最好的,怎样打篮球厉害先不管,你知道怎样打篮球最帅吗?”

王恒恍然,原来这小子想着怎么耍帅啊,他想了想,说道:“当然是街球了,那花式多得可让人眼花缭乱呢。当然,还有投篮姿势也非常重要……”

“好,我就要学街球。”吴迪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斗志,他要在李浩乾最擅长的领域,击败李浩乾!

从这日起,吴迪开始了自己的街球之旅。

如果吴笛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居然去学习打篮球的话,那一定会惊讶的,因为前世的他,就是个运动白痴……

第二天,吴笛也听说了一些小道消息,她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有关情书这件事的,反正她可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写过什么情书,但她倒是听说了吴迪那小子居然为了这事,教训了那个李浩乾一顿。

虽说吴笛一点也不在意那个路人李浩乾,但这事也让她有些难堪,既然是吴迪帮她报了仇,她也该表示一下。

吴笛忽然想到了自己因为节食而封锁的巧克力,她觉得用这个借花献佛,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吴笛中午将巧克力拿到了学校,晚上放学时,将巧克力当面送给了吴迪,只是留下一句“谢啦”,便飘然而去。

吴迪拿着手中的巧克力,倒是挺开心的,他可最喜欢吃零食了,反正他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这个女生还真是不错,挺上路子……吴迪觉得她的性格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女孩形象,一时间感慨着,若是这世上的女孩都这样大方洒脱就好了。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向前,仅仅一个月,吴笛的体型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虎背熊腰”的话,那现在基本已经只能用“壮实”来形容了,若是再将标准放低一些,可用“丰腴”来形容,达到了唐朝“以肥为美”的那种“肥”的层次。换句话说,吴笛到唐朝,已经能算美人啦。

而她那原本腮帮肉鼓鼓的脸颊,已经瘦了下来,本来就十分精致的五官,回复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上。

这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十分不同了,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她勉强能算“中人之姿”的话,那现在她就可以称得上“中上之姿”了。

况且,她的肌肤本来就十分白皙细腻,这些日子又非常注重保养,所以上面没有一丝瑕疵,如同一个真正的瓷娃娃一般,让人想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她一个月以前容貌可以打个50分,现在起码能打65分了,自拍发到网上再PS一下的话,已经有了点女神风范。

吴笛一边拿着自己以前拍下来的,为了刺激自己的、完全不忍直视的照片,一边照着镜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而她现在的动力,更加充足了。

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望着桌子上几张“未来自画像”,这素描上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然的瓜子脸,漆黑如墨的直长发梳理成了优雅的“姬发式”,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密而纤长,琼鼻挺而精致,樱唇小而丰润……

她越看越是迷醉,只是喃喃道:“真是美丽呢,我的缪斯女神……”

这一个月来,她也经历了传说中的“大姨妈”,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体质天生就不错的缘故,又或是她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都非常健康,所以这“大姨妈”对她来说,似乎也没多大感觉——她在心理上也没有什么烦躁不安、莫名火大、空虚寂寞冷,也许是瘦身效果显著的原因?

最奇葩的是,那流出的红色液体,还让她有种猎奇的乐趣,好吧,她这么欢乐,真是要给那些饱受“痛经”困扰的女孩道歉呐!

不过让她稍稍有些气馁的是,似乎自己的投稿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回复,没寄样刊也没寄稿费单,但想到这本《青春祭》是月刊,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将下一个月的杂志做出来,她只能安慰自己邮件已在路上。

穿上蓝白相间的土气运动服,吴笛才发现,这运动服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显得过于肥大了,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苦恼,反而愈发愉悦了。

继续坚持下去,就可以去买各种美丽漂亮的衣服穿了,还要穿短裙、丝袜、哥特式连衣裙,怎么美丽怎么诱人,就怎么穿!

身为女人,就是要做红颜祸水,就是要迷倒全世界的男人!

好吧,这只是她一贯的中二想法而已,如果所有男人都爱上她的话,让腐女们怎么办?

心情不错地走进班级,吴笛发现前些日子的月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成绩表已经贴在了前面的墙上,她随意瞟了一眼,发现第一名是她自己以后,便不再往下关注,不过土鸡瓦狗耳……

她的成绩是:语文107(120),数学120(120),英语109(110),物理100(100),化学100(100),括号中的是这科的满分,英语加上10分的口语,满分才120,而口语是不会在月考中测试的。

数理化三门满分,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三门理科,都是有准确答案的,而语文在阅读理解与作文上,肯定会被扣分的,英语作文同理。

真正的学霸,必然可以在考试上将细节上达到完美,不会出现卷子一发下来,就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悔的情况。

像这次考试考了班级第三的吴迪,数理化三门总共扣了四分,他就在大肆后悔自己的粗心……

当他看到吴笛那高了他十多分的总成绩,不仅是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时,他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知道,这是吴笛应得的,不论是课间,还是课上,吴笛都在学习,甚至在星期四的最后一节活动课上,她也不会出去运动……

要是我也和她花费同样的时间在学习上的话……当吴迪下意识这样想时,想到吴笛那近乎完美的答卷,他的底气顿时就不足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让他都实在无法找到优越感的女学霸了。

之前那位认为吴笛会在月考上现出原形的同班同学,名为陈斌的家伙,这次彻底惊呆了,吴笛这位学霸确实现出了真正的原形!

陈斌有些不甘,心里怀揣着这绝对有黑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试卷去问吴笛问题,结果吴笛十分游刃有余地向他讲解起来。

听着吴笛那不急不缓的轻灵柔软的声音,他下意识望向这个女孩,女孩在用笔写着什么时,还轻轻将自己飘逸柔顺的头发拨到耳后,这个动作极为妩媚动人……

吴笛露出了一张精致完美的侧颜,让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忽然脱口而出道:“你不是吴笛!”

吴笛心中一震,难道这厮居然看透了她是被穿越的?他有阴阳眼?果然高手在民间?

却又听这位有些脱线的男生说道:“吴笛哪有你这么好看!”

陈斌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诸多同学的注意,有不少同学都哄笑起来,有人嘲笑他道:“陈斌你小子眼睛被狗吃啦,她不是吴笛是谁,只是人家瘦下来了而已!”

“吴笛这么认真,学习如此刻苦,瘦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啊。”

“啧,真没想到,她瘦下来还真的挺好看的……”

“我倒不在乎她长得如何,最重要的是,她能考出这样的成绩,还是全校第一,实在太厉害了!”某尖子生发自内心地叹服。

“对对对,以前她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同为优等生的家伙附和着。

第八章 亲人

吴笛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回到家时,发现今日小姨居然在家。

在这一个多月中,吴笛也算是知道了小姨王静姝的工作是什么了,在某个简称为BBF的酒吧当“公主”,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晚上。

按理来说,每当吴笛晚上放学回来时,小姨就会出去工作了。

吴笛有些疑惑,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打开门,吴笛就看到难得素颜的小姨,正坐在客厅里玻璃桌的旁边,脸上带着微笑,津津有味地翻着一本杂志。

不得不说,小姨完全素颜的样子,确实比她那浓妆的模样要逊色得多,只能打个六、七分吧,不过她的肤质确实还不错,没有因为化妆而被破坏。

在吴笛看来,小姨根本没必要去化浓妆,最适合她的应该是日式裸妆,配合小姨那纤细的身材,一个清纯脱俗的女神,绝对能够迷住许多男人,尤其是那种涉世不深的公子哥。

她敢下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因为她当年作为一个公子哥,就被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脱俗的女人迷住过,后来才发现,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好吧,还是称之为“绿茶妹”顺耳动听一些。

在这个绿茶妹还未泛滥的时代,显然表面清纯就会让人误以为内心也清纯,而清纯的女人,总是会让男人升起一种保护欲。

“小姨,你今天怎么在家?”吴笛十分自然地问道。

不过似乎王静姝正看杂志看得入迷,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吴笛。

“晕,这结局这么这样!”王静姝的微笑尽去,狠狠地一拍桌子,样子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吴笛凑了过去,才发现这居然是杂志社寄来的样刊,她一下子将样刊抢了过来,开心道:“我的小说居然发表了!”

“诶?上面真的有笛笛你写的?我还以为谁寄错了呢。”王静姝这时也挺惊奇,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外甥女还有写作才能。

“嗯,这篇《剑仙》就是我写的,我的笔名叫‘天净沙’。”吴笛有些得意洋洋,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小说。

“啊!居然是你写的,你怎么就把那么善良可爱的玉儿(女主狐妖)给写死了?最后的结局还那么悲凉,让我难过死了!”王静姝心情十分郁结地说道。

“嘿嘿,悲剧才有价值嘛,才能让人铭记。”吴笛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来,她现在与小姨王静姝的关系还算亲近,也不知是这位小姨本来就不了解原来的吴笛,还是原本就与这位外甥女很生疏,导致她根本就没察觉到吴笛的变化。

王静姝只是微微撅嘴,显然无法接受小外甥女的说法。

“对了,除了样刊以外,还有稿费单,你自己拿着去邮局取钱吧。”王静姝将那一张类似发票的纸递给了吴笛。

吴笛接过来后,往口袋一塞,然后又道:“小姨,这是我这次月考的成绩单,你看看吧。”

王静姝原本低落的兴致又变高了,她接过成绩单,看到第一名的就是自家外甥女时,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原来你的成绩这么好啊!哈哈,给小姨长脸啦,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吴笛从小姨的话中,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怕是和这位小姨住在一起没有多长时间——毕竟她连吴笛以前的成绩怎么样都不知道。

吴笛开始不动声色地套起小姨的话来,最后倒也大概知道了一些自己的过去。

或许这也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吴笛的父母从她初中开始就已经不和,这对吴笛那幼小的心灵伤害很大,她开始通过吃零食缓解压力,三年来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导致原本漂亮如完美人偶的她,成了胖妞。

父母吵了三年,终于准备离婚,却在路上出了车祸,双双去世。

吴笛的父母两家,都没有任何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只因吴笛的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除了一套房子以外,毫无任何积蓄遗产。

若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的话,要抚养这个胖妞拖油瓶不说,即使暂时得到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日后吴笛成年时,还要还给她,这等毫无任何回报的事情,有哪个傻子会去做?

然而,刚刚从某影视艺术院校毕业的小姨王静姝却毅然选择成为了她的监护人,除了出于同情以外,早年失去双亲的她其实是被如同母亲一般的长姐拉扯大的,她不能眼睁睁地对姐姐的女儿放任不管。

成为吴笛的监护人,也算是她对姐姐抚养之恩的报答了。

为了养活自己与外甥女,王静姝选择成为了一名酒吧公主,至于为什么艺术院校毕业的会去当酒吧公主,那当然是某个圈子的竞争实在太激烈,王静姝又没傍大款也没富二代男友还不愿被潜规则,长相也只能算中上,根本没那个资本去立足娱乐圈。

酒吧公主算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工作内容就是热场、酒水推销、KTV包厢营造气氛等。负责为客人调音,点歌,调酒,席间服务,她们是拿小费的,每个月还要交台费,破损费,罚单,每个场地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她们的收入也不等.

其实做公主的也挺不容易的,有的场地生意不好,就叫公主介绍公关,订位,达不到指标就罚款,罚单更是满天飞,本来夜场人与人之间就是勾心斗角,稍个不小心就被别人排挤走了,每个月裁人更是提心吊胆,在夜场上班一点也不稳定,至于所谓的陪客人喝酒、玩色盅、打扑克、溜冰等等,完全取决与你个人。

吴笛在发现自家的小姨,并非她想象中的“外围女”,反而是颇为传统的女孩之后,只觉得有些惭愧,话又说回来,就算小姨出卖了身体,那也全都是为了养自己,那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去看轻她?

“想要什么奖励?”吴笛想了想,看着小姨的素颜,“我最近在网上学会了一种化妆方法,想拿小姨的脸试试,这个奖励行不行?”

王静姝先是一愣,心里自然觉得,笛笛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化什么妆?不过就算弄得不好,自己清理掉就行了,于是她点头道:“好,就让小姨看看笛笛的手艺吧。”

吴笛当然是十分自信的,她以前玩过那么多的女人,其中就有个日本萌妹子,她那个化妆技术,简直就是一绝,现在她使用在小姨脸上,一定会让小姨成为清新脱俗的女神的。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韩国女人靠整容,日本女人靠化妆,中国女人靠PS……

“对了,小姨你今天不要工作?”吴笛随意问道。

王静姝的脸色微微变得难看,她叹了一口气,道:“被裁了啊,我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总是有些女人太不要脸。”

王静姝话音刚落,就觉得有些不妥,她似乎下意识地没将自己的小外甥女当成一个孩子看,她马上弥补道:“笛笛,这事你不用管了,小姨马上就会重新找到工作的,你安心学习就行,先把中考考好,最后一定要考个好大学。”

吴笛心中微微叹了一口气,她这一辈子,总算是体会到了生活确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她从口袋中拿出稿费单,递给王静姝,道:“要不这稿费还是交给小姨你吧?”

王静姝愣了一下,眼神变得柔软起来,她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轻声道:“笛笛真乖,不过小姨可还没有窘迫到要你来补贴家用,这些钱,本就是你自己的,拿去随便花吧,生活上的费用,全部都由小姨来承担。”

王静姝心里想着,就算自己没法在其他酒吧找到工作,不如再去伪装成大学生当家教,或是去当保姆什么的,反正天无绝人之路。

吴笛轻轻抱住了自己的小姨,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这静默之中,两人的心反而更加贴近了。

之后,吴笛开始帮王静姝化妆,从起初的生疏,到后来的娴熟,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当化好妆的王静姝,难以置信地对着镜子啧啧而叹时,吴笛在一边很是得意,眼前的小姨,已经从6分的中上之姿的女人,一跃成了8、9分的清纯女神,她甚至觉得此时的小姨,有些像前世的一个叫做“高圆圆”的明星。

不得不说,这日式裸妆,确实够强大的,裸妆的“裸”字并非“裸露”、完全不化妆的意思,而是妆容自然清新,虽经精心修饰,但并无刻意化妆的痕迹,粉底很薄,只用淡雅的色彩点染眼、唇及脸色。

王静姝此时脸上的肌肤呈现出宛若天然的无瑕美感,彻底颠覆了以往化妆给人的厚重与“面具”的印象,这裸妆特别适合像她这样皮肤质地好的女性。

“笛笛,你实在是太棒了!”王静姝抱着吴笛,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吴笛也颇为享受,怎么说现在小姨可是清纯女神,让人看了就怦然心动,她忽然说道:“小姨,你以后就别去酒吧工作了。”

第九章 治愈人心

吴笛劝小姨别去酒吧工作的原因很简单,虽说当“公主”确实无需出卖肉体,可有的时候却总会被有些客户纠缠。

还有胆大妄为色胆包天者,将一些“公主”灌醉了之后肆意妄为,最终在扔下一笔钱解决问题,这样的事情她又不是没见过。

吴笛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每个月稿费收入五千以上没问题,她的第一次试水就这么成功,使得她觉得利用脑子里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赚钱,是一件并不算很难的事情。

反正这个世界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又不止《青春祭》这一本月刊,还有《花季》、《时光碎片》等这样的半月刊,以吴笛脑中那些短篇小说的质量,想要在上面发表,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吴笛的目的也不是通过写这种青春言情小说来发家致富,只要能够保证能够正常的生活就行了。

而即将到来的中考,如果她能考取全市第一的话,还能获得学校的特等奖学金一万元,她有这个信心得到它。

王静姝在吴笛的劝说下,最终同意了这个小外甥女的看法,大约是见到吴笛都能写小说赚钱,她灵机一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试着写写小说,她倒也没自信去投稿,可如今闲下来的她,可有大把的时间去写网络小说了。

怎么说以前王静姝在学校里也是个才女来着,文笔还是有的,这次去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也算是增加了一些阅历。

有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当后盾,虽然想想挺不好意思,可她确实再也不想去酒吧了,又要化妆又要穿那种露骨的衣服什么的,还要防备着被客人揩油,更免不了与那些庸脂俗粉勾心斗角,她觉得太痛苦了。

吴笛挺支持王静姝的这个想法,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可以说是异常发达,盗版几乎没有生存的土壤,收订比都能达到1比0.8,而运气好的作者,小说的周边开发更是途径丰富,改编成网游、漫画、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倒确实能让作者大赚一笔。

将小姨“扳回正途”之后,吴笛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放下了,当初她在穿越过来第一眼看到这位小姨时,心里就挺反感,因为她的那副样子,实在容易和“二奶”“小三”“野模”等字眼联系起来。

虽说前世的她,玩了不少这么货色的女人,使得她脑子里有各种女人打扮、保养自己的方式,可她却并不希望自己的亲人也变成这样,这种靠吃青春饭的女人,如果无法搏出位的话,结果不容乐观。

“啊咧……笛笛,我忽然有了一个大发现!”王静姝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她的心中也放下了一块石头。

“什么发现?”吴笛微笑道。

“你变瘦了诶,笛笛。”王静姝看着吴笛的脸,“而且瘦了好多啊,一定有什么秘诀吧?”

吴笛有些不解,为何王静姝的身材都这么不错了,却还想着要什么秘诀……

好吧,这本来就是女人的天性而已,追求完美,是永无止境的……

“当然有秘诀啦,要不我和小姨说说?”

“太好了,笛笛果然是小姨的宝贝,亲一个!”

“女人都这么腻歪么?”

“说得你好像不是女的一样。”

“呃……咳咳,我就说说健康作息时间与饮食习惯的重要性吧……”

吴笛不仅讲了自己是如何瘦身的,还告诉了自家小姨,要将自己的身材塑形成完美的话,可以去报个瑜伽、健美操之类的活动,每日的运动,最好是游泳。

王静姝考虑到现在家中情况并不乐观,自然没有答应,等到条件改善以后,她就与自家外甥女一起去做这种塑形运动。

吴笛觉得这挺不错,中考完后的暑假里,就可以进行了,除了塑形以外,女孩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事物需要培养,那就是——气质。

不得不说,气质这玩意有些唯心,可它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有的女孩,明明很漂亮,可给人的感觉却是所谓的“AV气质”,而有的女孩,或许只是中上之姿,但一眼就会觉得她气质高雅,有“女神”风范。

气质的培养,家庭出身有很大的影响,然后便是自身的知识、素质、底蕴了。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并非虚言,所以吴笛一直保持优异的成绩,成为“女学霸”,这样培养出来的气质,会让人自然而然地为其着迷。

……

学校中午午饭过后,有段时间是学生的自由时间,吴笛依旧坐在自己那个角落之中,将自己沉浸到知识中去,她最近主要在恶补这个世界的政治、历史。

让她有些无语的是,这个世界居然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共/产主义都没有,华夏现在是官僚资本主义,一般做官的,家中都有丰厚的产业,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中修的官商结合虽然已是常态,却远远没有这个世界明目张胆……

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却觉得挺幸福,底层人民都期盼着实现自己的“华夏梦”……

看来官僚资本已经完全控制了舆论,洗脑洗得太彻底了……

吴笛为这个世界的人民感到悲哀,他们似乎天然就觉得权贵高人一等,底层人民的梦想,也是成为权贵,然后剥削压迫人民。

吴笛并没有为这种事纠结太久,只是心中隐隐存了一个想法,她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弄出来,那本神作《资本论》简直道尽了资本主义的邪恶本质。

自己这样一做,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自己会不会被封为“大思想家”“大哲学家”什么的,这可是“文科学霸”的最终追求了。只需想想,日后某国领导人,高举“吴笛主义”“XX思想”“XX理论”就是一件很燃的事情……

吴笛是有自知之明的,也许她能够在数理化竞赛上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要说在真正的科学领域有所建树的话,那实在是为难她了,她在理科上的天赋,远远不如文科。

或许文科型学霸不如理科型学霸那么“硬”,但对一个女孩来说,其实在文科上的造诣,更能衬出她的魅力,理工科的优秀女孩,总是会让男人觉得生猛、毫无情趣,而文艺女青年,则会让男人觉得浪漫、有内涵……

当然,物理学霸——穹乃妹妹是个例外。(出自《事象的宏图》,强烈推荐此书,本人心目中的神作。)

就在吴笛因为思考华夏政体而稍稍分神之时,忽然听到两个女孩交谈的声音——

“薇薇,你在看什么呢,这么认真?”同桌名为吴晓婷的女孩问道。

“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这月考完了,放松一下呗。”夏薇薇笑着说道。

“嘿,你这次可是考了全班第二呢,语文109全班第一,实在厉害!如果数理化都满分的话,你一定第一了吧!”

“怎么可能,我理科还是不行,那个叫‘吴笛’的女生才厉害呢!”

夏薇薇留着齐肩短发,容貌秀丽,身材匀称,班上可有不少男生都暗恋着这位“女神”,连吴迪这等心高气傲的男孩,都对她挺有好感。

她的文科成绩非常不错,语文比吴笛还高了两分,英语这次也是108仅仅差吴笛一分,可惜她数理化三门扣了五分,所以屈居班级第二。

两女作为同桌,关系十分不错,又聊了一会天之后,吴晓婷才道:“我也挺喜欢看《青春祭》的,要不我们一起看吧?”

“没问题!”夏薇薇将杂志移过去一些。

夏薇薇正要开始看这篇名为《剑仙》的文章,看到这个题材居然是仙侠时,不由微微皱眉,心道,是这种题材啊,我不喜欢看,我还是喜欢看校园类的。

待到看到题记为“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她不由眼前一亮,拿出自己的摘抄本,一边抄下这首“词”,一边道:“这首原创的‘楚词’实在太棒了!”

吴晓婷疑惑道:“这是原创的‘楚词’?不会是抄的吧?”

夏薇薇摇了摇头:“绝对是原创呐,‘秦诗楚词’中我最喜欢‘楚词’了,背了好多呢,这首《天净沙》从来没见过。”

吴晓婷有些不信,直接偷偷摸出手机上网查了起来,发现果然是原创!她不由赞道:“这个作者挺有才嘛!”

夏薇薇这时已经被情节勾引住了,她看到这善良的狐妖与剑仙之间的温馨情节,不由心情愉悦道:“确实呢,这作者文笔实在太好了,这看来是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我就是喜欢看这种温馨的情节……”

吴晓婷也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不喜欢看悲剧。

随着情节的进行,夏薇薇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一贯喜欢摘抄优美句子的她,这次却并没有停顿,而是一口气看到了结尾……

吴晓婷看得很快,完全是囫囵吞枣,她看完后,很没淑女风范地怒骂道:“靠!郁闷死了,小狐狸那么善良可爱,就这样给写死了?”

夏薇薇也一脸悲伤,作为一个很是文艺的女孩,她有着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内心,她幽幽道:“剑仙只是表面上斩断了情丝而已,即使证得大道,又能如何呢,‘断肠人在天涯’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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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强烈的读者反应

吴晓婷与夏薇薇感慨过后,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几乎升起了同样一个想法——这个作者太坑了!

明明把前面的感情写得那般甜蜜治愈,最终却来个让人致郁无比的结局。

若非这个故事的背景设定比较玄幻,真实性为零,夏薇薇这等敏感纤细的女孩,也许会被“治愈”得偷偷哭泣。

现在她虽然一脸悲伤,可却还没因为看了一篇文就落泪这样夸张,只是心里真的很不好受,然而不得不说,其实有不少女孩就爱看这种虐文,越虐越纠结,就会越让她们产生一种扭曲的快感。

夏薇薇回过神来之后,开始用摘抄本摘抄这篇文中不少优美的句子,首先自然是那首《天净沙》,其次则是诸如“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之类的很能让作文出彩的装逼句子。

她的语文成绩可以这么好,自然是因为平日里喜欢阅读,并且随时随刻都积累的缘故,有的人看书,直接看爽了就过去了,而她却很善于从书中汲取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吴笛的眼睛还算不错,自然便将两人的模样变化收入眼底,她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名为“愉悦”的微笑,她觉得自己的笔名不该随意取这个“天净沙”的,还不如叫“爱的战士虚渊玄”……

这个时候,教室里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同学,吴迪穿着清凉的T恤,满头大汗,手中还抱着一个篮球,他将篮球往自己教室后面储物间的柜子里一放,然后倒了一杯冷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姿态很是豪放。

吴笛有些吃惊地望着这个陌生的“自己”,她前世可真不是一个运动少年,要锻炼身体的话就是独自一个人去健身房,怎么这小子初中居然开始打起篮球来了?

吴迪偷偷向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巧两人目光碰在了一起,鬼使神差之下,他给对方抛了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媚眼……果然她就是喜欢运动型的男生,居然在关注我呢,吴迪有些自恋地想着。

吴笛轻哼一声,这小子还是这德性,自以为很帅的举动,在她看来,却是异常幼稚可笑,她低下头,沉浸到知识中去,懒得再关注“自己”,那会让她觉得莫名的羞耻、丢人,这毕竟是过去的自己啊……

吴迪又偷偷瞥了那个角落一眼,发现对方已经埋头做自己的事,他只觉得心中有些小失落。

吴迪索性将注意力放到自己的左边,看看这俩女生在干什么,发现夏薇薇与吴晓婷两人在合看一本杂志,他凑了过去,很是熟稔地向两人打招呼道:“在看什么呢?”

夏薇薇比较文静内向,刚刚被“治愈”了一下,她还没缓过来,自然懒得理会吴迪,倒是吴晓婷与吴迪混得挺熟,毕竟两人就隔了一个走道。

吴晓婷微笑道:“一本言情杂志而已,你肯定不喜欢看的。”

吴迪其实是想去和夏薇薇搭讪一下的,发现对方也不理会自己,他感觉挺自讨没趣,所以便附和道:“对啊,言情小说一点意思都没,女生只会写情情爱爱,又哪里会写打打杀杀,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打斗精彩、快意恩仇的小说。”

“嗯嗯,所以说大班长你还小,嘿嘿。”吴晓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吴迪“幼稚”的本质,他还没到情窦初开的时候呢。

“对了,等会上课把杂志借给我吧,要不然好无聊的。”吴迪依然狗改不了吃屎。

“行,不过你可别被老师收了,这可是我们家薇薇的。”

“放心吧,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么,就算被收了,那我肯定直接承认是我自己的,然后再买一本赔给夏薇薇好了。”

吴迪的这种“敢作敢当”“讲义气”确实也是他受欢迎的原因之一,他是少有的不会向老师打小报告的班长,若非他确实家世很硬,哪轮得到他来当这种“刺头”班长。

下午上课时,吴迪如愿拿到了这本言情杂志,其中校园言情类的,他一律不看,一点意思都没。

很快,他就找到了这篇名为《剑仙》的小说,看这名字,就合他的胃口,装逼的优美句子,也让他感慨了一下,这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

不过,小说中剑仙与狐妖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他只是匆匆扫过,他的注意力全部那些打斗描写吸引了,他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居然是大反派的那个魔君……

吴迪觉得那个魔君实在太帅了,不少修士都死于在那优美的琴声之中,而他看到魔君偷袭剑仙时,心中叫好,他就喜欢看到反派算计正派。

待到看到后面剑仙“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时,他在为剑仙的牛叉感慨时,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果然,剑仙最终把他喜欢的魔君给化为灰灰了……

不爽啊不爽啊,吴迪觉得这个故事什么都好,就是结局太坑,为什么不是魔君赢呢?好吧,由吴迪与夏薇薇两人的读后感觉,就可以看出男生与女生的思维差别了。

但话又说回来,吴迪觉得故事还是非常精彩的,尤其是打斗情节,他暗暗收回了之前那句“女生不会写打打杀杀”的评价。

“天净沙”这个作者,第一次让他有了印象。

这个时候,一向上课认真听讲的夏薇薇,却也在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她在咬牙切齿地写着“读者反馈与评价”。

一般来说,以前夏薇薇都是直接把这玩意扔掉的,可这一次,她实在心里很郁闷,她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剑仙》,她给了剑仙“五星”的最高评价。

可在读者反馈上,她却毫不留情地控诉作者实在太“坑”,在这字里行间里,却充满了她对这篇文的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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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多日,读者反馈与评价终于全部汇总到了《青春祭》的编辑部中。

负责《剑仙》那个版块的名为胡亦菲的编辑,拿着汇总的评价表来到主编苏曼文面前,颇为激动地说道:“这次读者们对《剑仙》这篇小说的评价很高啊,总评4.3星,主要是有一部分都打了个0星,这一定是因爱生恨吧……”

说到后来,胡亦菲已经轻松地开起玩笑了,这篇《剑仙》是她一意孤行地挑选出来的,似《青春祭》这样的老牌青春言情杂志,其实新人很难出头,若非《剑仙》确实质量过硬,它还是得让位于老作者。

胡亦菲将反馈表中一些写的很有意思的挑了出来,然后递了过去,上面写着:

“天净沙的这篇《剑仙》写得实在太好了,那些原创的古典诗词,完全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还有我最爱的打斗情节……我个人强烈建议贵杂志多刊登一下他的小说。”

“《剑仙》这篇文,好就好在前后的‘反差萌’,反正我看了之后实在郁闷得要死,天净沙她就该写甜文……期待杂志上能刊登她写的校园喜剧小说。”

“看了《剑仙》后,我一不小心气得把杂志给撕了!我还是第一次判断错了结局,为什么有情人不能在一起呢……最后,果然我还是喜欢看这种猜不到结局的文章,希望天净沙能够再写出这样同类型的好文!”

“天净沙!!!!!!我要宰宰宰宰宰宰宰宰(n个)了你这个魂淡,害本小姐一晚上没睡好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下次如果你再写这样的文的话……果然我还是很喜欢!!!!!各位编辑大大,我是不是没救了?>.<!。。。。。”

……

苏曼文一身OL装,颇有女强人的威势,她翻了翻这些读者反馈,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已经有多少时候,没有这么热烈的读者反应了?

她扶了扶眼镜,表扬道:“这次你做的确实不错,很有魄力,读者反馈也比较好,有很多比较激动的读者,甚至还写信到了我们编辑部,这些信,可都是写给那位‘天净沙’的。”

胡亦菲笑道:“我猜啊,这信中肯定都是‘骂’这个天净沙太坑人的,前后反差太强烈了,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这天净沙的文笔确实不错,尤其是这古文的修养,仿佛是信手拈来,也不知这人有多大了。”

“这就不用管了,我们《青春祭》可不像某些小说杂志,喜欢包装炒作作者,有我在的一天,我们杂志永远秉持着‘文章为首’的风格,我觉得以这天净沙的实力,完全可以让她尝试下连载。”苏曼文淡淡道。

“诶?这也太快了吧,主编你的魄力可真不小。”胡亦菲吃惊道。

“唔,确实还是该等等,毕竟对方也是‘新人’,看看对方接下来的表现吧。”苏曼文想了想,决定还是稳妥一些。

毕竟“连载”可不是随随便便开玩笑的,好的连载,可以让杂志的销量上一个台阶,而坏的连载,则会拖累整本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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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六月

吴笛本人自然不知道,她的小说居然获得了那么多读者的好评,直到《青春祭》杂志社的那位编辑胡亦菲在网上联系吴笛时,她才知道有许多读者读了《剑仙》之后,都“感触颇深”,立马提笔写信给她。

这个世界当然也没有了叫“QQ”的这种聊天工具,但在吴笛看来,这个世界华夏用户最多的聊天工具,其功能其实与QQ差不多,也许这就是所谓历史的惯性吧。

吴笛在投稿时,自然附上了这个世界聊天工具的帐号,使得胡亦菲很方便地就联系上了吴笛,胡亦菲除了告诉吴笛她的小说《剑仙》很受读者好评以外,还有便是向吴笛约稿,她还告诉吴笛,若她接下来的小说继续受欢迎的话,会考虑让吴笛尝试下连载。

吴笛知道这个消息后,自然有些小小的兴奋,在杂志上连载什么的,那可是人气高的作者才有资格做的事情,她自己都没想到,玩票性质用来补贴家用的写小说,居然还真的“写”出了名堂。

几日之后,吴笛很快便交了稿,小说名字叫做《简单爱》,这是一篇校园喜剧小说,百分百纯治愈向的小说,中间虽然有些小波折,但结局是比较美好的,风格类似《剑仙》的前半篇。

吴笛不写悲剧,自然是有她深层次的考虑的,如果自己的这个笔名“天净沙”被人打上一个“致郁人心的爱的战士”的记号的话,以后自己一写悲剧,人家就有了心理准备,这哪还能真正治愈到人?前世岛国那位脚本大师虚渊玄就是个例子啊……

悲剧,那是铺垫出来的,在各种甜文之中,夹杂一篇重量级的虐文,其“治愈人心”的效果一定更上一层楼!

吴笛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愉悦的笑容。

胡亦菲在看到这篇《简单爱》时,一开始还以为这位文笔极佳的天净沙会继续之前的风格,但发现这结局居然如此美满之后,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啊咧?难道天净沙老师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和“致郁人心”挂上钩了?

小小的吐槽了自己的一句后,但她也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位天净沙老师的这篇校园喜剧,其质量是很高的,一贯的温馨治愈风格之中,还加了些十分有趣俏皮的语句,读完之后,整个人都暖暖的、甜甜的,让人心情都放松了起来。

胡亦菲果断采纳了吴笛的这篇校园喜剧,并愈发觉得,这位貌似“新人”,实则极有可能是某老作者马甲的天净沙,确实是有连载实力的。

时间渐渐向前,在这期间,吴笛并没有只选择《青春祭》这一家杂志,她还“写”了几篇,分别投给了其他杂志,其中有的顺利发表,有的却也石沉大海。

不过事实证明,通过当一个单纯的自由撰稿人,每月大概五六千的稿费收入,勉强能够养活自己与小姨两人,她甚至还有闲钱给自己买了只手机。

这手机自然不可能是自己前世买来装逼的什么“纯手工打造”、“限量版”诺基亚vertu,而是两千左右性价比较高的智能手机,功能倒也十分齐全,玩玩手游什么的都挺流畅。

小姨王静姝在网上连载的小说,也有些磕磕绊绊的签约上架了,不过订阅不怎么样,一个月加上全勤的收入也就一千五百左右。

但吴笛与王静姝两人,每个月的支出,加起来也就三千左右,所以这几个月下来,加上以前父母的遗产,两人的存款已经有五万左右了。

写小说这件事,并没有耽误吴笛的学习,她每月花在小说上的时间,估计连二十四小时都没有,谁让她脑子里的“存货”充足呢。

现在吴笛也算是稳定地为两家杂志写稿,月刊《青春祭》与半月刊《时光碎片》,一个月加起来交稿不到两万字,这对某些“神速流”的网络写手来说,估计就是两三天的事情……

六月到来,中考终于临近了。

吴笛将近三个月的瘦身效果,可以说是惊人的显著!

如果那些骗人的减肥药看到吴笛这样的变化的话,一定会挥舞着支票去请她拍减肥广告!

可吴笛能够瘦身成功,根本就没有服用任何药物,全都是因为她那惊人的毅力,或许每日坚持锻炼还算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前世今生都是个“吃货”的吴笛,却硬生生地抵制住了美食的诱惑!

要抵制美食的诱惑,说起来挺简单,但真正做起来绝对需要极大的毅力,这一点,只要有过减肥瘦身经历的女孩,应该都明白。

而且吴笛本身其实底子是不错的,只看以前小学时,那只可爱迷人的小萝莉的模样就知道了,后来的吴笛,因为家庭原因,各种暴饮暴食、不规范的生活作息时间等,才导致了她变得那样臃肿丑陋。

许是因为吴笛在学校太过低调的缘故,很少有人发现她那惊人的改变,而吴笛的同班同学,更是因为“灯下黑”的缘故,导致吴笛明明发生了剧变,却仿佛没看到……

有时候事实就是这样,当你长久与一个人相处,她在每日内的小小的变化,反而不容易发现,倒是你与一个熟人分开几月,再见面时,就会猛然惊觉,这人真是几个月之前的她?

不过,总有那几个人,是例外。

比如,吴笛的小姨王静姝。

晚间的时候,吴笛在家中沐浴完后,裹着浴巾走了出来,六月已经有了些夏天的味道,她在家中穿得十分清凉,随着对自己身材的越来越自信,她常常就是穿简单的T恤和超短裙。

王静姝这三个月来,已经完全回复到了她在大学时的宅女生活状态,每日除了写文,就是看小说、动漫、电影,这生活可以说是“颓废不堪”。

若非她这么宅,又怎会沦落到去酒吧当“公主”的地步,凭借着在学校与同学、老师的关系,怎么说混进娱乐圈应该是没问题的,毕竟她也是科班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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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裸足

可惜王静姝自己不懂经营这样的关系,即使她在演戏上确实有天赋,却也终究没有发挥的机会了。

当然啦,她自己可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虽说她确实热爱表演,否则当初成绩优异的她也不会选择报考艺校,然而随着她越来越了解这个社会,自然明白,没有背景的女孩要想真正成为明星,那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娱乐圈这种名利场,无论在哪个世界,其实都是大同小异。毕竟有那么多想要成为明星的年轻人,凭什么你这种不过中上之姿,又没关系背景,又不想付出一些东西的女孩可以成功?

王静姝刚刚上传完一章小说,正在补一部百合题材的新番,她觉得BL耽美什么的,已经看腻了,她已经腐到了深处,之后开始扩大了自己的狩猎范围,居然爱上了宅男比较喜欢的题材——百合。

看着看着她觉得挺有感觉,百合似乎也不比耽美差嘛……

诚然,王静姝虽然喜欢上了BL、GL,那也仅限于二次元,对三次元越来越无感的她,可不觉得三次元的BL与GL是什么美好动人的事情,总之,二次元赛高!

王静姝从自己的房间出来,准备去弄杯果汁,恰巧便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在拿着吹风机在吹她那渐渐留长的头发。

在吴笛“虎背熊腰”的时候,她留的可是短发,可以想象,这短发胖妞给人什么样的观感……

王静姝下意识看了自家小外甥女一眼,顿时便移不开眼睛了。

吴笛背对着她,上半身被浴巾包裹着,但下半身那修长笔直的大腿完全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这、这……什么时候笛笛的大腿居然这么纤细漂亮了?王静姝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大腿倒也不是越细越好,最重要的是,腿型要美观,所以有时候也会有这样一种情况,明明一个女孩的腿很细,别人却觉得她的腿很丑,是畸形的,这就是腿型不美观,而另一个女孩的腿并不算细,却会让男人觉得非常性感,这就是因为腿型很美观。

吴笛如今的这双玉腿,可以说是真正的美腿,腿型首先就很完美,看起来十分纤细却又不缺肉感,肌肤十分光滑白皙细腻,两腿是那样笔直修长,并拢起来,双腿间竟然没有一丝缝隙……

王静姝的目光,从自家小外甥女那修长的美腿向上移去,才发现浴巾裹住臀部,竟然也是这般娇翘诱人,若她是个男人的话,一定特别喜欢用所谓的“后入式”,那种滋味,肯定快活似神仙!

当她看到吴笛的纤腰处,浴巾裹得十分蓬松时,就知道这小外甥女的腰围已经完全瘦下来了。

这、这实在是不科学啊!王静姝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神情颓败,怎么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身材,居然被自家小外甥女在短短几个月内反超……不,还有一项,女人最重要的事物之一——胸,一定比笛笛大的。

王静姝正松了一口气时,忽然神色更加颓废起来,脑中的灵魂,仿佛以一种“orz”的形状跪了下来……跟十五岁的小外甥女比胸围,你这个做小姨的还真是有出息啊!?

吴笛转过身,看到自家越来越像宅女的小姨,神情颓然,不由停下吹风机,走到小姨身旁,关切道:“怎么啦,小姨?”

王静姝的目光停留在了吴笛的胸上,顿时更忧郁了,她发现,吴笛的“潜力”,绝对要超过她这个小姨呐!

“笛笛,你的变化,也太夸张了吧,身材居然变得这么好了!”捏着自家小外甥女的脸,王静姝用一种幽怨地语气说道。

吴笛躲开小姨作恶的手,只是嫣然一笑,如此妩媚动人,她柔声道:“如果小姨也学我吃那些减肥餐,一定也能像我一样。”

王静姝被吴笛的笑容弄得又是一呆,天呐,这是多么甜美的笑容,一张纯净无暇的、仅仅有些婴儿肥的天然瓜子脸上,那两只纯澈的大眼睛,微笑起来的模样,实在太漂亮了!这简直是坠落在人间的天使!

原来,三次元也还是有救的嘛!因为它居然也能出现如此完美的女孩,还是自己的小外甥女!王静姝在心中怒吼着。

良久,才回过神来的王静姝,想到之前小外甥女的话,断然摇头道:“那些黑暗料理,我绝对不会吃的……混合蔬菜汁什么的,真亏你想得出来?”

吴笛抿嘴笑了笑,显得十分矜持优雅。

“小姨,帮我按摩一下腿吧,今天体育中考,可累死我了。”

听着吴笛那娇软动听的声音,王静姝根本就生不起反驳的心思。

“笛笛,啊不,女王大人,您说什么都行。”王静姝俨然忘了刚刚的忧郁,宠溺地说道,“对了,体育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四十分满分,没有任何问题,我可是天天都锻炼自己身体的。”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吴笛来到了自家小姨的房间,小姨虽然越来越宅,可却是极其爱干净的,如今她可是包办了家中的一切家务。

舒舒服服地往柔软的床上一趟,她将脚随意弯曲在那儿,王静姝羡慕地看着这双美腿,如果她是男人的话,这双腿,就够玩一晚上了……

王静姝轻轻地为自家小外甥女按摩着大腿,在按摩时,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双腿是多么具有弹性,手感实在太过美妙了……

待到她小心翼翼地捧起吴笛的裸足时,她终于忍不住啧啧而赞道:“笛笛,你这双腿,可真够迷人的。”

吴笛听到小姨的话,心里挺得意,她有些忘形地说道:“我自己也这么认为的,在我玩的女人当中,没有哪个的腿,有我的这么好看……”

“你玩的女人?”王静姝疑惑道。

“啊、嗯、咳咳……说错了,我是说网上看到的那些美腿什么的,都比不上我!”吴笛糊弄道。

“嘿,虽然我也觉得确实如此,可笛笛你还真够自恋呐。”王静姝笑道。

“那是,我觉得我已经完全爱上自己了。”吴笛用玩笑的语气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王静姝笑了笑,仔细地品赏着手心中的裸足,她觉得这两只匀称的脚丫当真是越看越动人,那五个脚趾都是如此的可爱,而脚趾上纯净的趾甲,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同一颗颗迷人的珍珠一般。

王静姝低下头,轻轻地吻在自家小外甥女的裸足上,一脸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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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水手服

吴笛被王静姝的动作弄得微微一惊,她讶然道:“小姨,你干什么啊?”

王静姝如同捧着珍宝一般地托着吴笛的裸足,只是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的脚丫实在太可爱了嘛,小姨忍不住就亲了一口呗……女王大人,请践踏您的仆人吧!”

吴笛这时忽然发现,自己的这位小姨,有些电波,思维实在跳跃太快,果然她这个“现充”无法理解愈发宅女的小姨的思路了啊……

这个时候,王静姝却主动捧起自家小外甥女的腿,将自己那如女神般清纯的脸蹭在吴迪的脚底板上,神情愈发陶醉了……

吴笛有些新奇地配合着这个游戏,她发现当自己“踩踏”在小姨的脑袋上时,似乎心里也有一种莫名的爽感。

她似乎自己也发现了,一种名为“抖S女王”的属性,在她的身上觉醒了。

两人也没玩多长时间,在这之后,王静姝觉得自己彻底已经没有了小姨的尊严,话又说回来,不知为何,她觉得这小外甥女身上,有一种远超年龄的成熟,让她下意识地将吴笛当作了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同伴、闺蜜。

王静姝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裹着浴巾的吴笛一阵猛拍……

吴笛不由嗔道:“小姨,你干什么呀?”

王静姝一脸狂热:“女王大人的浴照,绝对要收藏的!!!”

吴笛叹了一口气,到底谁是大人,谁是小孩啊……

“算了,你拍就拍吧,可别泄露出去。”吴笛嘱咐了一句后,便回房学习了,毕竟还有十几天就要中考了。

“放心,这些都是小姨的宝贝,才不会让别人看到呢。”王静姝大大咧咧地保证道。

吴笛回房之后,将围着的浴巾放下,开始对着镜子穿自己的内衣内裤,在此期间,她可是让自己好好地饱了一下眼福,除了发型还没达到她心目中理想的以外,其余的部位,已经相差不远了……

因为学校差不多已经到了自由复习的时间,所以对校服的要求,终于变得宽松起来。而吴笛早就不想再穿那并不适合自己的肥大校服了,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吴笛找到了一件小姨之前给她网购的水手服,好像这还是这个世界某个比较有名的动画中一个私立女子名门学校的校服,穿这种cos装去上学真的没问题吗?

挣扎一下后,吴笛抵制不住那种迷人的诱惑,试穿了一下,发现这服装挺合适自己的,只是裙子似乎稍稍有些短,能够露出膝盖。

照着镜子,吴笛对自己现在的模样非常满意,水手服将她那清纯动人的气质完全衬托了出来,她将自己那发质极好的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用一个粉色的发夹将刘海别起,露出了她那光洁饱满的额头。

她对着镜子优雅的笑了笑,发现自己那两只纯澈的眼眸中,充满了星星,显然她又在为自己的美貌而陶醉了……

这个时候,她还真想说一句——魔镜啊魔镜,这个世上最美丽的女孩是谁?

吴笛的目光又向下望去,一脸迷醉地点了点头。

现在她总算有些明白,为何前世自己的高中,明明有裙装校服,奈何那群女高中生,却从来不穿裙子了,稍显保守的风气应该是一个原因,但更多的原因,怕是对自己的身材不自信。

然而,拥有美腿的女孩,穿裙装的话,那绝对会使得她的魅力更上一个层次!这是吴笛在如痴如醉地欣赏自己裙子中两条美腿时的感慨。

对于穿裙子这件事,吴笛毫无任何抵触,也没因为什么两腿间空荡荡的,毫无安全感的说法,反倒觉得女孩就是好,夏天穿裙子特别清凉……

好吧,也许她以前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说,在改造这具身体的同时,那灵魂已经被身体同化了?

都无所谓了……

吴笛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反正她最爱的就是自己,如果有人问现在的她,是喜欢女人还是男人,那她会出现一个让人极端想骂娘的回答——

百合?切,你们这群三次元的庸脂俗粉也妄想俘获我的芳心?等到有各方面都超过我的女孩出现,说不定我还会对百合有兴趣,要不然我凭什么会喜欢女人,我自己已经是最完美的女人了!

有我存在的话,这世上所有的女人都已经失去了价值!

嫁人?呵呵,你们男人这种恶心的用下半身思考的低级生物,也妄想把我追到手?省省吧,我对你们男人的心理不要太了解哟,你们以为我会是那种被人随便一哄一骗就找不到北的人?

我会随便施舍一点给予你们幻想,看心情好坏将你们随意玩弄于鼓掌之中,让其中最优秀的男人,仅仅只能够跪下来舔我的脚!想必在那个时候,你们这群贱男人也会屁颠屁颠地跪下来的吧?

啊哈哈哈哈……

咳咳……啊咧,最近真是越来越中二了呢。

吴笛捂着自己的额头,将自己充满了恶意的想法压制下来,话又说回来,这其实就是她本人对所谓的百合党与嫁人党的恶意无脑嘲讽而已。总之,她会成为真正的独一无二的变身女。

吴笛现在才懒得考虑低级无趣的感情问题,虽说她的身材容貌已经接近了心目中的理想模样,然而此时的她,也才不过是个花瓶而已。

吴笛要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别人都无法超越的奇迹,成为真正的女学霸,这才能真正达成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形象。

吴笛这样想着,便打开了自己的书本,开始静心学习,她一直在完美地执行着自己的作息时间表,就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

即使身材已经基本恢复原样,她也不想改变自己这最健康的生活态度,不过在美食上,可以稍稍放开一些了。

不过吴笛为了控制好卡路里,决定自己动手学习厨艺,选择既能维持自己完美身材、尝起来又非常美味的食物。

第二天终于来临,焕然一新的吴笛,要去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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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绽放的少女

虽说穿水手服确实可以将自己的清纯气质完全展现出来,不过这水手服胸前的类似红领巾的玩意,总让吴笛有种重新上小学的错觉……

走在马路上的吴笛似乎有些后悔穿这么“招摇”的衣服了,她为了让自己的打扮在清纯中透出一丝可爱,特意穿了一双松松垮垮的泡泡袜。

好吧,现在的吴笛,自然已经成了清纯与可爱的化身,然而,在华夏这样穿着的初中生,实在太少了,她感觉自己就像是日漫中走出来的人物一样,和这个腐朽的三次元世界格格不入……

不管了,反正以我为主就行了,为何要在意他人的看法呢?无论如何,她首先应该取悦的便是她自己。

这样一想,吴笛的念头终于通达起来,她觉得自己这样打扮,才符合心目中形象完美的初中女孩!

穿着水手服,清纯可爱的吴笛,很快就吸引了街上不少男人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吴笛自然有所察觉,她也没有产生什么恶心不适的心理,更没有什么自得意满,反而是充斥了一种淡淡的嘲讽,男人,果然就是这样变态的低等生物呢,连一个初中生都不放过……

吴笛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她正欲走进学校,一个值日的男生,却拦住了她,这男生叫做刘军,今日他检查校牌。

若是吴笛穿着校服的话,他一定不会查她的校牌,而她却没穿校服,自然要查一下她是否是本校的学生。

说起来,刘军也算是自诩这某初中的一条狼了,对哪个年级有哪些美女,都非常了解,他在这初中三年,就没见过吴笛这么清纯可爱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两只眼睛大而纯澈,睫毛又密又长,五官如此精致仿佛就像是一个完美的洋娃娃,她穿着一身素雅得体的水手服,胸部颇为明显的隆起,下方那百褶裙下露出了膝盖的白皙纤细的美腿,而那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则为她那清纯的气质中增添了一分可爱的气息……

啊啊啊!这么可爱的就像二次元走出来的女孩,真的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为什么我在这学校三年,都毫无印象?

刘军有一种自己初中三年都白过了的挫败感……

感受着刘军那炽热的目光,吴笛倒也懒得在乎,只是掏出了自己的校牌,递了过去。

刘军颇为拘谨地接了过来,看了看校牌上的照片,在看了看眼前的美少女,他硬生生地挤出一丝笑容,温和地说道:“同学,你要是想来我们学校参观,可以直说,为什么要拿别人的校牌来混过去呢?”

“啊咧?这就是我的校牌啊……”吴笛惊讶地说道。

刘军这时有些晕乎乎的,死了死了!完蛋了完蛋了!丢魂了丢魂了!这么清纯可爱的少女,说话声居然也如此轻灵动听,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若不是作为学生会成员的责任还约束着他,他早就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这少女过去了,他怎么忍心为难这么可爱的美少女……好吧,这不过是他找的大义凛然的借口而已,实则他就是想与少女多说一说话。

吴笛这时顿悟了,自己校牌上的照片,可是一年前拍摄的,难怪会造成这样的误会!之前因为都是穿着校服,那肥大的校服完全遮掩住了她的身材,而吴笛的容貌,并不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很惊艳的,反而是越看越耐看的那种……

吴笛便耐心地向刘军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黑色的挂着政府牌照的汽车停在了校门口,拿着挎包的吴迪睡眼惺忪地从车中出来,走向校门,开始了自己这一天的期待。

没错,除了王静姝以外,吴迪便是发现吴笛变化那般巨大的另一人。

而不知为何,吴迪却觉得,吴笛的影子已经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了,无论是以前的“胖妞”,还是现在的“美少女”。

发现这种情况后,吴迪连上学都变得热衷起来,他都已经将吴笛来学校的时间都记录了下来,每天早晨都来制造“偶遇”,这可苦了超喜欢睡懒觉的他……

一个靓丽的背影很快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嗯?这个穿着水手服的妹子是谁啊?好像从来没见过嘛,话又说回来,在华夏,真会有初中生会穿水手服?

不过从背影来看,似乎有些完美得过分啊,简单的马尾挺好,不过最好的是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美腿,简直可以打满分!

总之比他在网上看得那个什么“泥轰萌妹子美腿图集”要完美得多,以泥轰少女腿部的资质,还真敢穿短裙出来,大部分都是萝卜腿的泥轰妹子伤不起啊……

千万可别是背影杀手啊,要不然白瞎了这两条腿……吴迪在心中祈祷着。

吴迪懒懒散散地走了过去,看到了女孩的侧颜,还没睡醒的他不由嘟哝道:“这女孩长得挺清纯可爱的嘛,尤其是那双眼睛,可真是纯!不过好眼熟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吴迪很快就听到了女孩那让他实在难忘的悦耳声音……

“诶诶诶?这、这、这、这……不是吧,是你!”吴迪的睡眼一下子消失了,指着吴笛,因为太过惊讶,居然忍不住喊了出来!

吴迪虽然早就注意到了吴笛的变化,却也无法想象,当吴笛换了一身衣服打扮时,会给他造成这么强烈的冲击!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一刻的感觉,他甚至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击穿了!

原来这世上,真的会凭空出现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

刘军见到吴迪,先是看了一眼离去的政府车,然后对学生会长吴迪有些谄媚地说道:“老大,你认识这同学?”

吴迪强自平复下自己的心境,道貌岸然地点了点头,道:“她是和我一个班,你不用查她校牌了,她刚刚的解释是实话。”

刘军恋恋不舍地将吴笛放了过去,而吴迪则紧随过去,让刘军心里颇为羡慕,看来老大似乎早就对这女孩上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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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瞩目

吴迪与吴笛并排走在一起,不过两人之间有明显的距离,一看这关系就没多么亲近。

吴笛并没有将这个在自己眼里,就是代表着“幼稚”“可笑”“黑历史”的吴迪放在眼里,对于吴迪这些日子来的举动,更是不闻不问,她所关心的,只有如何让自己更加完美。

然而吴笛没有注意到的是,吴迪因为她也悄然间改变了自己,最大的改变,是体现在身体之上,原本单薄瘦弱的吴迪,不仅个子迅速窜了上来,就连身体也壮实了许多。

不过吴迪现在的身高还比高挑的吴笛略矮,但考虑到男孩的生长潜力,他以后绝对会比吴笛要高。

不得不说,在吴笛努力成为“阿尼玛”时,吴迪也在悄然间成为“阿尼姆斯”,吴笛自身的改变,带动了吴迪的转变。

而耐人寻味的是,阿尼玛与阿尼姆斯的第一阶段,都是外在身体的转变。

吴迪并没有主动与吴笛交谈,他每日早晨,都与她并行,这在单纯的他看来,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快乐了。

那种陪伴着自己心中的百分百女孩,仿佛时间就在那一刻静默的美好,让吴迪深深地沉醉其中。

吴迪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真的陷入了情网之中,他的人缘挺好,有几个早恋的朋友,据他们所说,当真正坠入爱河时,会无时不刻地想着对方,最终甚至占有对方的身体……

可吴迪却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知道,当自己看到那个女孩埋首于书本之中,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时,他的心里便觉得十分慌乱,唯有当他自己也认真努力时,那种慌乱的心境,才会平息下来。

没有任何恋爱的感受与气息,因为他已经深刻地察觉到了,女孩离他太远,他心中有的,只是无限的憧憬而已……

而此时虽与对方并行,身体的距离也许不超过五十厘米,然而精神的距离,相差到底有多远?

他总觉得,女孩对他的态度,是一种极端的俯视,每当他想要做一些可笑的事情,引起女孩的注意时,他总可以感觉到女孩眼中的嘲弄与不屑。

而正是这种不屑,让他极为迅速地成长起来!

就连班上的老师与同学都发现,吴迪那跳脱的性子已经变得沉稳下来,他的成绩,更是在最近的模考上大放异彩,若非文科实在弱于另一个吴笛的话,或许有望挑战那个已经被人冠以“妖孽”称号的吴笛。

这两位名字读音相同的学生,成了这个学校最大的传奇。

在要走进教室时,吴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不由对女孩用关切的语气说道:“课间操时的国旗下讲话准备好了么?”

吴笛点了点头,道:“我已经准备好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吴笛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浑然不在意班中一些男生眼珠子快瞪出来的模样……

吴迪的耳畔回荡着对方轻灵的嗓音,心里觉得异常满足,他显然很了解吴笛那追求完美的个性,怎么可能没准备好?

他只是想与她多说一句话而已,能够多听到对方的一句话,那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大班长,那真的是吴笛?”同桌许兴难以置信地问道。

吴迪不知为何心里更加开心了,他很乐意看到她的美丽,被众人发现。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早就发现了。”吴迪微笑着说道。

“我靠,这简直、简直不可思议!”许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一刻的感觉。

随着班级里的同学陆陆续续地进来,今日如同花开一般绽放的少女,已经被所有的同学察觉了。

他们的目光,无论是男女,都向吴笛所在的方向瞥去,然后低声议论着,这个已经完全成为了“清纯与可爱”化身的美少女。

然而吴笛却依然恍若未觉,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那一如既往认真的姿态,配合她那越来越耐看的容貌,散发出了一种惊人的魅力!

只要是美丽的女孩,天然便有一种炫耀自己长相的欲望,她们也总是知道如何去吸引更多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有人才发现,这世上有那么一些女孩,无需自己去炫耀自己、炒作自己,仅仅是认认真真地学习,不花哨,不做作,便能让人不自觉地被吸引……

这就是吴笛,学习是她最大的爱好,取悦自己,是她永远不变的目标。

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

吴笛依然坐在那个本该是最不会有人关注的角落,本来因为她的成绩,班主任曹老师有意让她坐更好的位置,但吴笛却婉拒了老师的好意,说自己更喜欢一个人坐,曹老师也就不提这件事了。

然而现在这个角落,却成了最让人关注的地方。

吴笛的身侧,隔着大概有两个过道距离的地方,有个名叫黄鹏的胖子,此人是个土豪富二代,成绩并不好,上课就是睡觉看小说漫画玩游戏,不过他的性格挺和善,从来不惹事,所以老师也懒得管他,反正这黄鹏是那种“毅然认错,坚决不改”的“好”学生。

黄鹏肆意欣赏着吴笛那完美的侧颜、上身那素雅的水手服、下身那纤细的美腿,然而他觉得最让自己心动的,便是吴笛脚上所穿的松松垮垮的泡泡袜,岂可修,简直可爱得犯规啦!!

他实在忍不住了,便偷偷从口袋中掏出这个世界的“土豪金”,打开相机,先把闪光灯关了,然后悄无声息地对着吴笛拍下了几张照片……

黄鹏也是独坐,所以他的举动倒也没被人发现。

况且,吴笛是那种认真起来就全神贯注的女孩,一点都不会在意外面发生了什么。

黄鹏拍完之后,然后便故作补觉地伏在了桌子上,一只手则下方欣赏着自己偷拍的“杰作”。

他越看便越觉得吴笛实在太美丽了,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美,充满了深厚的底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吴笛的美,甚至让他都生不起一丝亵渎的欲望。

他忽然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这图片发微.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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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最美丽的地方

黄鹏的微.博,其实也没多少人关注,也就几十个人,其中有一些都是他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什么的,还有一些则是小学时的同学,有的也在这个初中上学,有的却不在这个初中。

他发的这个微.博,附上了一张吴笛的侧面照,晨曦从窗间钻了进来,在少女那整整齐齐地课桌上反射出了一片美丽的光晕,清风正拂动着窗帘,这是整张照片的背景,可以说与少女那完美的侧面照相得益彰。

黄鹏甚至觉得,自己拍下的这张照片,达到了艺术的高度,当然原因可不是他技术高,而是少女本身,已是一门艺术。

除了照片以外,他还写下了自己对这张照片的说明:本班班花,成绩全校第一,堪称最美女学霸,尔等还不素来跪舔?PS:泡泡袜好萌啊,乃们觉得呢?

将这微.博一发,他便将手机往口袋一放,只是伏在课桌上,偷偷欣赏佳人,恍然间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自己以前就没发现,吴笛居然这么美丽?

以前的吴笛,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黄鹏发现,自己居然想不起来了……不过也好,就当她是永远这样美丽就行。

而让黄鹏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个微.博一发,居然已经引起本班的几个也在玩手机的狐朋狗友们的注意,他们倒也没揭穿黄鹏猥琐的偷拍行为,而是直接转发了,他们心中也都充斥着一种炫耀心理,毕竟他们好歹也是吴笛的同班同学。

他们转发时还添了一句诸如“吊丝已经来跪舔啦~~~”“完全是二次元走出来的美女!水手服赛高!泡泡袜赛高!”“最美女学霸求交往啊……”之类调侃的话。

这些狐朋狗友,其中有一些微.博玩得挺溜,有人还和某大V在微.博上互相调侃过,所以可以想象,当他们一转发时,自然就有更多的人转发了。

接下来,连黄鹏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的一条微.博,最后会被数十万人转发……

虽说班上有所有的同学都对吴笛关注了一下,但却也没有关注太久,毕竟一个班总是有些美女的,吴笛的特殊性,也不过就是瘦身成功而已。

吴笛身上所穿的水手服,虽然让人觉得新奇,但却真的十分素雅,让人看了很舒服,不过看久了,其实也就那样,不过水手服确实比天朝的蓝白运动校服要惹人眼球。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班主任曹老师的数学课。

这个时候,同学们已经都恢复正常了,所以曹老师一时间还没有注意到吴笛的改变。

他是个比较喜欢喊学生上黑板来讲解题目的老师,他觉得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自己,又可以让他自己也省力一些。

而在玩着手机的黄鹏,此时突然发现,转发自己微.博的人激增,随手关注他微.博的人,也多了起来,让他有些小兴奋……

忽然,他发现有好多人@他,大体意思都是“确实给力!不过一张侧面照太少了啊,求正面啊!!”这类话,黄鹏挺想满足这么多人的要求,以便使自己的关注更多,奈何他根本找不到机会去拍吴笛的正面照。

黄鹏赶紧询问狐朋狗友们有什么好办法,他们的座位本来就离吴笛很远,当然也没什么好办法。

而在上面讲课的曹老师,正好讲解到了一道这次模考试卷上最难的数学题,全班只有三个人做出来。

曹老师将目光投向了吴笛那个角落,自然便看到她在专注地听讲。

对此,他不由有些感慨,这个吴笛实在太优秀了,明明都已经会做了,可上课依然十分认真,这样的女孩,不考第一,谁考第一呢?

吴笛也不是一个喜欢在课上出风头的人,只有老师喊她时,她才会不急不缓地从容给出正确答案。

这样的吴笛,其实都让老师有些小小的失落,因为他们会发现,在吴笛面前,他们的存在意义不是太大。

“女生吴笛,这道题由你上来给大家解答一下,让大家再次学习一下你那最标准规范的答题方法。”曹老师微笑地对吴笛说道,他为了区别吴笛与吴迪,直接在前面加了个“女生”“男生”,倒也十分方便。

曹老师的话音刚落,忽然引起几个男生莫名地激动,差点欢呼起来,黄鹏更是喜形于色,曹老师您真是神队友啊,不愧是哥们最爱的老班!

只要吴笛上去讲题,什么正面照、背面照,那全部都有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已经被一群猥琐男盯上了,她也没多说什么,而是干脆利落地站了起来,向黑板上走去。

这个时候,曹老师才注意到吴笛今日的穿着,他不由微微一愣,表面上依旧神色不变,只是在心中暗暗赞叹,这小女孩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话又说回来,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女孩,就应该这般美丽才对。

水手服裙装什么的,曹老师也没放在心上,他觉得吴笛这样穿也挺好,非常清纯素雅,一看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黄鹏抓紧机会,将吴笛那完美的背影拍了下来,那百褶裙下的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让他差点流口水!

黄鹏拍完背影之后,选择了一张自认为最美丽的,又发到了微.博上,发现群众的反应果然十分热烈!

“背影能打十分!黄金比例的美腿就占了九分!还有一分则是泡泡袜!求不是背影杀手!”

“@楼上的,你傻了吧,侧面都那么漂亮,怎么可能是背影杀手,求正面啊!!”

“丧心病狂啊!初中生都不放过,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叔叔,就是他们!”

……

吴笛拿起了粉笔,以一种极为优雅写意的姿态流畅地写出了完美的答案,那个粉笔字好得让一旁的曹老师直叹气,实在是自愧不如啊!

黄鹏也觉得自己要把吴笛答题的姿态拍下来,他总觉得,这才是吴笛最美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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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阴差阳错

吴笛将此题解答完毕后,终于将身体转了过来,有意识地模仿了老师平时上课时的模样,将自己的身体让开,防止挡着黑板上的答案,然后才落落大方地讲解起题目来。

吴笛一边讲着,一边手指配合着自己所讲的地方,她的动作极为洒脱,没有任何小家子气,若非一眼就能看出她还是个年龄偏小的少女,也许有人会把她错认为实习老师。

她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咬字清晰、轻灵动听、自然流畅,没有一丝女孩的撒娇做作,有不少同学都光顾着听她的声音,反而没将注意力放在题目上。

吴笛并没有在意这一点,她只是努力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

曹老师微笑地看着这位优秀的学生,不住地点头,吴笛讲解得非常详细准确,他几乎找不到任何需要自己补充的地方。这不由让他再次慨叹了一下,这女孩实在太优秀了。

吴笛讲完题目后,神情没有太多的波动,也不会询问同学们有没有听懂,他们听不听不关她的事情。

爱听不听。

她轻轻将粉笔放下,拨弄了一下额间的发丝,然后淡然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在这一刻,有同学恍然间觉得,这一幕似乎非常眼熟,良久,有人才反应过来,原来如今的吴笛,真的是之前那位胖妞蜕变而来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变化也太快了吧。

黄鹏才不管吴笛之前是什么样子,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把这份美丽捕捉下来,他将一张吴笛讲题的正面照拍了下来——

穿着水手服的神情淡漠的少女扬起一只纤细的手,指着黑板,讲述着题目,小嘴中的贝齿轻露,眼神却显得有些渺远,仿佛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在吴笛走下讲台时,黄鹏却不敢再贸然偷拍了,免得被发现,他也知道自己不经别人的同意,便做这种事情有些猥琐。

只不过,连他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自己一个小小的炫耀有个优秀同学的想法,最后会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将吴笛的正面照直接往自己的微.博上一传,他还加了一句:冒死偷拍已完成,请大家多多关注我这个微.博……

黄鹏的这次正面照传上去后,网友们的反应,似乎都慢了一拍,也不知是不是被少女的姿容所摄,良久,众人的热情似乎一涌而出,纷纷转发评论。

有人转发后顺便评论了一句:“我决定要转校了,求祝福~~~你是哪个学校的速速道来@黄色的鹏鸟”

“怎么没人说亮点在膝盖?居然如此光洁无暇,PS的吧?”

“膝盖你妹!明明就是天然的美腿,求别黑!人家还是初中生啊……简直是丧心病狂!”

“不是说现在初中生也找不到原装货了嘛?”

“@前面那位,我们真的活在一个位面?”

“真心是女神,亮点明明是黑板上的字!目测十八级!”

“气质真的很好,天然而纯净,转了。”

“我华夏的女生穿水手服,完爆弯弯和泥轰!”

“学生就该是这样,祖国的花朵啊……”

……

黄鹏见到转发的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而他的微.博的关注者也迅速增加时,他愈发兴奋得意了,那种关注者增加的快感,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然而,真正让这条微.博火起来的,却是另外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某个极为痛恨“官僚资本主义”的大V,向来认为在华夏权力大于资本是个很操.蛋的“体制问题”,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

对他来说,西方式资本主义,也即是“民主”,才是人类的希望灯塔。

而这个世界的华夏,实行一国多制制度,它有个叫做弯弯的特别行政区,便是多党制政治,大V对这个弯弯行政区很是赞赏,认为在议会上扔鞋子、厮打在一起像个菜市场,那才是真正民主的典范。

弯弯的校服不用说,与岛国泥轰一脉相承,小学初中都是水手服,大V陡然间看到穿着水手服的吴笛这张图,也不看黑板上的字,直接转发,用抒情的语气评论道:

“看看人家弯弯的学生,这才是我们大陆学生需要学习的好榜样,我们大陆的学生,全都饱受应试教育的佘毒、都是只会考试的考生,而不是学生!应试教育这样侵犯人权的考试制度,就说明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只有自由民主,才能拯救华夏,我们连学生的民主都不给予,这国家的未来还有什么希望?这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

大V抒情完后,心情顿时便舒畅了,想着自己这样的做法,一定会取悦他背后的主子,说不定自己在演艺事业上还能更进一步。

没错,大V是个有名的演员,粉丝有几十万,不过其中有很多,都是专门关注他,来看他秀智商下限的,许多人从他的微.博中,都能找寻到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某著名演员大V的转发,使得吴笛别更多的网民关注到了,看到大V的发言,有眼尖的网民直接笑着骂这个大V实在长了一双狗眼,黑板上的写的可是简体字,而谁都知道,弯弯特别行政区,那是用繁体字的!

大V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后,也不删自己的微.博,对他来说,秀智商下限,也是一种博取眼球的好方法,他想着,反正华夏人这么多,他也有那么些脑.残粉,或是智商不够的人,总会相信他的言论的。

有这种民主式的大V,当然也有支持现有的官僚资本主义制度的大V,这是一位国家教育部的官员,他也转发了吴笛的照片,用很是官方的语气支持了吴笛。

大体意思便是:很好,我们华夏的学生非常不错,尤其是比泥轰那种援交妹超多国家要好得多,这全都是应试教育的功劳,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华夏的官员,有点类似古代的士大夫,无需在意什么作风问题,嫖妓什么的,那是应该的风流,所以官员随便大放厥词,那也是常态,不会因为言语不当而获罪。

统治阶级嘛,当然要有这样应该的自由。所以说无论是怎么形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其本质就是个比烂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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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你会后悔的

吴笛的照片成了网络的热点事件,用了几天才完全发酵。

所以今日在课间操的时候,此事还没真正完全流传开来,而吴笛本人在学校时,几乎不会拿出手机,她认为在学校,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学习。

她到现在压根都不知道这件事。

课间操结束后,这个初中的张校长,在国旗下又简短地发表了一些讲话,大体的意思便是,这是最后一次国旗下讲话了,祝愿初三的学子在十几天之后的中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学生代表,吴笛同学进行国旗下讲话,大家欢迎!”

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得不说,国旗下讲话这项活动实在毫无新意,学生们的兴致并不高。在他们看来,这学生代表的讲话,都是大同小异,实在无趣至极。

一位名叫唐凯的同学,听到“吴笛”这个名字,不由拍了拍自己前方的李浩乾的肩膀,对转过头来的李浩乾挤眉弄眼道:“这‘吴笛’不会是上次给你写情书的那个吧?听说是个胖妞?”

李浩乾还未答话,恰巧排在李浩乾身边的蒋文,也转过身来,回答道:“没错,就是那个胖妞,也不知道学校怎么了,居然让这个胖妞上去讲话,简直有辱我们学校的形象。”

唐凯闻言,不由失望道:“原来真的是胖妞啊……大概除了成绩好,也就一无是处了吧?”

蒋文笑着点了点头,道:“这胖妞大概是被我们家浩乾拒绝之后,只能奋发读书了,真是笑话,读书好有什么用?以后出来到社会上,没关系依然寸步难行!”

唐凯这时又道:“李浩乾,你怎么不发表一下看法,我还听说到一些八卦,说这吴笛与你从小一起长大,是你的青梅竹马啊,当年你还是一个胖……”

还未等唐凯说完,李浩乾冷冷地打断道:“别他妈的胡说八道,我和那贱人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那贱人,我还和别人结了仇,你别乱嚼舌根了。我现在听到‘吴笛’这个名字就烦!一个成绩好一点的胖妞,有什么好讨论的?文文说的对,读书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为了赚钱?我家里已经够有钱了!想上什么学校,拿钱砸就行了。”

李浩乾不知为何,最近心里很是烦躁,那句轻灵动听的“你会后悔的”,一直像是魔咒一般,萦绕在他的耳畔……

唐凯被李浩乾霸气的话噎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只能暗暗腹诽,有钱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市长公子踢了老二都不敢还手,就是个欺软怕硬的窝囊废而已!

这个时候,吴笛拿着讲话稿,站到了国旗下,这升国旗的地方,是一个高台,站在上面时,可以俯瞰一群围着国旗的学生。

吴笛面对这一千多位学生,还是有些小紧张的,在走上高台的时候,脚还有些打颤,毕竟她在学校真的非常孤独冷漠,很少与别人交流。而谁都知道,不与人经常交流的话,交际能力便会退化。

不过当她站在这高台上,俯视着人头攒动的学生们时,她只觉得什么紧张的心情,全都没了!

这种俯视众生的感觉,让她非常满意——众生的渺小,正可以衬托她的高大!

好吧,每当吴笛的中二病突发时,她都会瞬间觉得,只要她跺一跺脚,整个地球都会为之震颤!

不错,如此完美动人的我,为什么要紧张众人的注视?他们的职责,本该就是聆听我、赞美我、崇拜我!

我之存在,譬如艳阳,当朗照世间万物!东方红,太阳升,华夏出了个……咳咳,还是打住吧。

吴笛正了正神色,收敛了不知道歪到哪里的想法,她脸上浮现出一丝矜持的微笑,准备进行国旗下讲话。

当吴笛走上高台那一刻起,原本有些嘈杂的学生们,忽然像是约定好了一般,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让那位张校长都有些纳闷,因为刚刚他在讲话时,下面的学生有的还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却没想到这吴笛一站上来时,学生们居然全都安静了下来,这个名叫吴笛的学生,气场很是强大嘛!

“原来那个最近总是考年级第一的女孩,居然长得这么漂亮!我还以为是带着黑框眼镜的胖妞土圆肥呢……”一个看呆了的同学心中这样想着。

“这个就是传闻中被拒绝的胖妞吴笛?开什么国际玩笑?!那个拒绝这女孩的男生是白痴吗?”一个极度热爱八卦、小道消息的女生,如此想着。

“居然是她!”学生会成员刘军,呆呆地望着高台,阳光下穿着水手服的女孩,仿若女神一般,露出了优雅矜持的微笑……

“天生就该如此耀眼。”吴迪的心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想法,嘴上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黄鹏眯着眼睛,已经偷偷拿出了“土豪金”,打开了摄像功能,他觉得把这段“国旗下讲话”传到什么优土、酷豆之类的视频网站上,说不定也能火起来!顺便,求苍天来一阵大风,吹起佳人的裙摆……他有些色色地想着。

“卧槽,这不是刚刚我转发的一条微.博上的女孩吗,这人是吴笛,不会搞错了吧?”唐凯目瞪口呆,他迅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查证了一番,发现确实是吴笛!

黄鹏这厮,还是有点分寸的,在发照片到微.博上时,可没有爆出自己所在的学校,也没爆出吴笛的名字,只说是“最美女学霸”而已……

唐凯赶忙向前面的李浩乾轻声问道:“这真的是那个给你写情书的‘吴笛’,然后被你拒绝了?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不,我不相信,她绝对不会是吴笛!”蒋文抢着回答唐凯的问题,她脸上的神情,都被强烈的嫉妒之心扭曲了……

李浩乾并没有回答唐凯的话,他整个人像傻子一样愣住了,只是死死地瞪着高台上的女孩,耳中只是回响着女孩那轻灵娇软的声音——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的……

这声音,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脸上!比当初吴迪蹬了他一脚,还要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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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脱稿

后悔了吗?

李浩乾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坚决不承认,他自认为也是个有自尊有骨气的男人!

可是,这心里总有那么一点吧……只需想想,这等美少女,原本便倾心于他,却被他狠狠地嘲弄与奚落。

李浩乾不愿再想下去了,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傻叉。

国旗下的那位少女,与记忆中仿佛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彼时的少女,是那般美丽善良,一个轻柔的微笑,一句娇软的话语,都仿佛还在他的记忆深处游弋……

而当少女的容貌产生改变时,或许少女的性格、行为,都没变,可在李浩乾的眼中,却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啊,本质上就是一种视觉动物而已。

当一个女孩漂亮时,便能容忍她的一切缺点,并将小小的优点无限放大,而当一个女孩丑陋时,一些小小的缺点都会无限放大,而优点则视若不见。

或者更刻薄的是,人们对丑女连关注都不关注,直接漠视了。

若丑女做出一些炒作自己的举动,定然会被嘲讽的说一句“丑人多作怪”,而当美女炒作自己时,她的脑.残,可以认为是呆萌,她的卖骚,可以认为是性感,仅仅凭借长相,就能收获一群NC粉……

总之,女人的容颜之美便是正义,好比男人有权有财便是王道一般。

这个时候,吴笛从张校长手里接过了话筒,打开稿子,准备照着上面的内容,中规中矩地读一下时……

意外发生了,一阵夏风向高台吹来,让吴笛不由自主地按住了自己的裙摆,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似乎听到了高台下男同学们齐齐叹息了一声,好像是期待的东西没有发生一样。

黄鹏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吴笛那按住裙摆的手,他总觉得今天真的是老天爷都保佑着他,想要什么福利就给什么福利,比如老班曹老师的神助攻,还有现在莫名吹起的夏风……

可惜的是,吴笛的反应实在太快了,黄鹏只觉得自己似乎隐约看到了吴笛裙下穿着的是什么,但仔细想想,事实上却什么都没看到,可不得不说,这种半遮半掩是最吸引人的。

有的动漫就是这样的,坚决不露底裤,却半遮半掩……黄鹏表示对这样的动漫深恶痛绝!

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她本来就要一只手拿话筒,另一只手拿稿子,在读稿时,一定还有机会!黄鹏瞪大了眼睛,等待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显然,与黄鹏有这种想法的男生都不在少数,甚至还有一些女生在暗中幸灾乐祸,这下子有好戏看了,谁让你这么抢人眼球地穿裙子!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吴笛当然也知道这一点,她将稿子随意一扔,其动作之潇洒酷帅,让人怀疑这稿子是不是本来就是废纸,稿子被风直接吹向了天空……

一旁的张校长与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他显然都没料到吴笛居然这么果决,这是要脱稿演讲的节奏吗?

吴笛空出来的一只手按着裙摆,另一只手将话筒拿到嘴边,用十分平静淡然的语气说道:“我想,大家也不愿意听稿子上那些俗套的内容。总结起来,也不过就是三句话。第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第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第三,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必以我为荣。”

“卧槽!这样也行?”黄鹏张大了嘴巴,手中还在摄像的“土豪金”差点被他给扔出去!

“帅呆了……”刘军此时才发现,原本他觉得柔柔弱弱的少女,居然还有这么酷的一面。

夏薇薇这时不由喃喃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可真是个好句子,我要记下来,不过,这是出自哪里啊?难道是现场作的,她的文学功底居然这么强?”

“等等,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好像是魏时流行的‘魏辞体’啊,最有名的魏辞体作者是楚原,可我也不记得他写过这一句……这、这吴笛实在太厉害了吧,引用的‘名言名句’,都是自己现场编的么?”

人群中的吴迪,忽然带头鼓起掌来,而从震惊之中反应过来的同学们,也纷纷鼓掌,虽说吴笛说出来的那些句子,在这个世界都没有出处,但它却是一听就懂的。

这第一句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成功需要努力嘛;第二句则有自谦的意思,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第三句就不用说了。

掌声雷动,吴笛的机智打动了在场的所有同学,掌声经久不息……

吴笛顿了顿,又接着讲道:“我接下来要讲的,是这几个月来我在学习与生活上的一些做法,首先,我必须坦然的承认,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吴笛接下来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与瘦身的心得,其实严格的来说,也是毫无新意的内容,这世上每个人都有成为学霸的潜质,只是没有成为学霸的努力与毅力而已。

然而由于有吴笛自身这个例子在,同学们尤其是女孩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觉得这次国旗下的讲话,很有干货,对他们很有启发与帮助。

其中有不少男生,最佩服吴笛的一点,便是她的那种坦然,谁瘦身成功之后,还能够自然地对别人说,我以前就是个胖妞?

男生们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胖妞很萌的,你们不要黑她,每一个胖妞瘦下来都是折翼的天使,你们伤不起的……

“最后,谢谢大家能够听我说了这么多。祝愿大家在即将到来的中考里取得好成绩。”吴笛说完之后,便将话筒交给了张校长。

此时,学生们完全自发地鼓起掌来,那声音比之前的还要响亮,简直要掀翻了天!

在这样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一如既往的平静而淡然,她走下高台,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优美而坚定的背影。

张校长感慨着,这女生真的很不错,他其实最喜欢这一句“今日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以至于他在日后的讲话中,总要加上这句话的变种,把“我”改成“你们”。

最后,这句话越传越广,广到什么程度,可以参照我们这个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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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正能量

回到教室的时候,班级中有不少同学,都来到吴笛的身边,纷纷称赞,说她在国旗下的讲话是多么轰动,而她那脱稿的举动,又是多么拉风……

吴笛表面上自然微笑着回应着同学们的话,态度显得十分谦虚,让人忍不住便觉得很佩服,在干了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后,居然还能如此淡定,果然有一颗大心脏!

实际上吴笛心中却在自恋地想着,我能表现得这么完美,那是理所应当的!不过是一阵夏风而已,岂能难倒我?稿子什么的,只是束缚我的废纸而已,完全就没必要准备!

当然啦,吴笛自己才不承认,前些天花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写稿子与修改稿子,力求做到完美……

而当时在她处于两难境地时,她的脑中一片空白,双腿不由自主地打颤,心中疯狂咒骂这鬼天气,然后一股子豁出去的冲动,使得她在绝境中爆发……

拯救她的,便是她那极端的自信,或者说是毫不讲理的“自恋”,还有那种全世界都本该就是围绕着她旋转的想法,以及她这么完美,连个小小的讲话都不能脱稿完成,算什么学霸、女王?

以上的各种想法结合在一起后,才有了她之后的举动。

同学们都以为这位品学兼优的女孩,是有一颗大心脏的淡漠冷傲的高岭之花,永远从容不迫,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模样,而且知识储备还异常丰厚,要不然也无法“出口成章”……

但他们却不知道,这女孩其实是个二货萌物,那种蛮不讲理的“自恋”若是被人知道,一定会认为她脑子有问题。好吧,其实她脑子确实有问题……

黄鹏此时在观看着自己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他很不死心地反复播放着,风儿刚刚吹起的那个片段,发现实在没法看到更多福利之后,只能暗叹,不是哥们不给力,奈何女王太开挂!

黄鹏在重新观看这段视频时,他也不得不承认,吴笛那个毅然将稿子扔掉的动作太潇洒了,他经历了这么多次国旗下讲话,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牛人!

黄鹏在放学回家,直接用电脑将这段视频传到了各大视频网站,然后又用自己的微.博发了个链接。

做完这一切后,他不由松了一口气,才觉得大功告成,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仿佛只要越多的人关注吴笛,他这个冒死偷拍者,也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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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默在别人眼里,就是个死宅,完全已经腐朽到骨子里的那种,可他却觉得自己是个技术宅,能够拯救世界的那种。

在大学毕业后,周默依然宅在家中,在网上开了个手办店,销量很不错,维持生活绰绰有余,他除了狂爱ACGN以外,还喜欢制作视频,发布到A站或者B站,再欣赏众多看官们的弹幕吐槽,也是他的一大乐趣。

迄今为止,他已经根据一些网上现有的素材,制作了好多让人看了会心一笑的视频,比如把某首神曲,嵌入到某个视频之中,总能引得一片人发弹幕“神同步~~”什么的。

周默今日上网时,忽然看到自己关注的微.博好友,转了的一条微.博——小学生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这是好友调侃的一句话。

这条微.博中的照片,正是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在课上讲题时的正面照。

周默看到这张照片,顺手点了个“赞”,然后啧啧而叹:“真是不错,正能量满满,一看就是个优等生。”

他随手将这张照片保存了下来,总觉得多欣赏欣赏这种充满了“正能量”的照片,对自己的人生都积极一点。

紧接着,他又去了某个度娘贴吧,这个贴吧的人流量挺大,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综合社区,什么人都有,里面充斥了各种打分帖,爆照帖,直播xxoo帖,逆袭帖,捉奸帖,小说帖等等。

他随意浏览了几个所谓“机智的黄图哥”发的帖子,很难被秒删的那种,轻松打发着时间。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回帖量比较高的新帖子,标题是《我来告诉你们,大陆、弯弯、泥轰、棒子学生妹的区别》。

该帖似乎是某个特别粉弯弯的人发的,里面的大陆学生妹选了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土妹子,而泥轰则直接截取了一段大家心知肚明的视频图像,棒子则选了一张整容前后对比图的学生妹,倒是弯弯,选择了一位弯弯某玉女明星穿着白衬衫搭配百褶裙的学生装的样子。

下面一群人都在顶楼主,说楼主真的很客观,因为这个世界华夏与泥轰、棒子的关系也不怎么样,所以网民们对看到黑泥轰、棒子的帖子,表示喜闻乐见。

周默这时却有些不爽,因为这个发帖人在黑泥轰、棒子时,顺带着把华夏本国也黑了,谁说我们华夏的女学生,都是土妹子的?

周默想到刚刚自己保存下来的照片,直接传到上面,怒而回帖道:“LZ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这才是我们华夏大陆学生妹的代表!”

周默将吴笛的照片贴上去后,回帖人数一下子激增,毕竟还是大陆的网民多:

“48楼终结此贴,我华夏大陆学生妹完爆一切!”

“狂点赞!气质大好,表示萝莉控完全把持不住啊……”

“这是哪个学校的学生?身上的正能量,满满的呀!”

“已粉,层主求套图!”

“留图不留种,菊花……”

……

这帖子的楼主还要强行替弯弯学生妹辩护,结果有网友又贴了吴笛的一张侧面照与背面照,补上最后一刀。

其实最能展现吴笛气质的,便是那张她埋首于书籍之中的侧面照。

那种全身心投入学习的姿态,让不少网友纷纷感叹——“高大上!”“被正能量治愈得满满的!”“看了她认真学习的样子,自己都忍不住想要学习了!”等等。

周默在看到吴笛的侧面照与背面照时,不由心中一动,自然也打着找图找全套的主意,然后很轻易便找到了某个叫做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他将微.博点了开来,发现博主最新发的一条微.博,居然带着一个视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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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触动

周默怀着一种寻宝探秘的想法,点开了视频链接,发现居然还要三十秒广告后,他忍不住抱怨了几句,现在的广告已经全面入侵网络了。

广告结束后,视频开始了,周默先慨叹一下真是a.v画质,然后看到镜头对着插着旗杆的高台,周围还有嘈杂的嬉闹声,这不由让他回忆起初、高中时才会有的升国旗仪式,一种莫名的亲切与熟悉感油然而生。

等到了大学里,哪还有什么升旗仪式,更别说他除了大一时早起过以外,之后几乎都是中午起来直接吃午饭,然后看小说动漫,玩网游……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学悄然走过,他本人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

反正他现在依然过得如此潇洒舒服,有什么好后悔的?

镜头始终对着高台,忽然听到有人低声说“来了,来了”,果然,视频中穿着水手服的吴笛,已经拿着稿子走到国旗下。

周默不由眼前一亮,看起来之前这位博主说这个女孩是个“学霸”,还真的不是骗人的啊,据他所知,一般能够进行国旗下讲话的,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让周默更加想要点赞的是,女孩在视频里似乎更加漂亮了,他忽然想到一个词——上镜,没错只有“上镜”才能形容在视频中灵动起来的女孩,比图片要更吸引人的眼球。

不知是不是错觉,周默总觉这位拍摄者有些猥琐,他的镜头,似乎偏向于女孩的下身。

好吧,周默必须承认的是,在欣赏过女孩那清纯可爱到爆的容貌后,他的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向下移去,投在了女孩裙下那两条白皙纤细的玉腿上,这两条腿不仅腿型美观,而且纤细又不缺肉感,最下方脚上所穿的泡泡袜,恰到好处地将这双美腿点缀得完美。

最难得的是,女孩的双腿可以紧紧并拢着,几乎不留一丝缝隙,以周默的火眼金睛,自然一眼就看出,这少女确实是真正的原装货,谁都明白,除非是天生丽质,否则女人被男人开垦得越久,其双腿就越分叉。

周默慨叹一句,不是拍摄者太猥琐,而是这厮挺会抓重点!

也许这些初中生们没看出女孩的紧张,但周默却看了出来,女孩在强装着镇定,她的站姿虽然尽显淑女风范,可却显得有些僵硬,仿佛刻意去将自己的姿态达到女性最完美的模样,不过周默却真的感受到了,女孩对这件事的执着与认真。

原本周默还觉得有些好笑,一个国旗下讲话而已,有必要弄得这么如临大敌一般吗?

他用一种过来人的优越感的目光,省视着女孩在他看来“幼稚”的本质。

在风儿陡然吹起时,周默的脸上,不由自主生出一丝戏谑的笑容,他当然不认为自己是个变态萝莉控,但若是真能看到这位认真执着到骨子里的少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个无伤大雅的小丑的话,似乎也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这位拍摄者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以至于镜头都在微微颤抖着……这说明此人的内心确实在骚动着。

可惜女孩拿着稿纸的手直接按住了自己的裙摆,周默不由叹息一声,又将向前快退了一下,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发现实在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后,他只能用“其实这种走光与不走光间只是一线之隔是最诱人的”来安慰自己。

然后,周默的想法,自然与当时黄鹏的相同,心想这女孩总要拿着稿子读吧,到时候读的时候来一阵风,那就大事可成矣……

结果让周默大跌眼镜的是,女孩在顿了一顿后,直接将稿纸扔了出去,一只手按着自己的裙摆,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开始脱稿演讲。

“牛叉!霸气侧漏!”周默忍不住说了一句,而他也分明听到了这位拍摄者抓狂地说了一句“卧槽!这样也行?”

周默笑了笑,又将视频退进了一下,仔细观察女孩在顿了一顿时,那脸上的表情,他很快就捕捉到了,女孩那瞬间的无助与慌张……

这种无助,让他在一刻,都微微有些揪心,忍不住想要去呵护这个似乎超级坚韧的女孩。她那永远淡然自若的神情,确实很能迷惑人的,一般人怕还真看不出她那瞬间的慌乱。

女孩接下来的后一段讲着自身经历的演讲,让他听得很仔细,几乎入了迷。

在这个过程中,他早就收敛了自己的优越感,本来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颚,歪着脑袋,用一种懒散的姿态观看着视频的他,不自觉地便正襟危坐了,仿佛女孩那娇柔的话语中,蕴含着一种督促人心的力量。

视频结束后,周默呆坐在那儿许久,仿佛成了一尊雕像,不知为何,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的青春岁月,那让他痛骂的学校、老师,还有那每个人都有的最初的心动。

有时候,回忆青春是一件很能让人触动的事情,如有首歌的歌词中那样写道——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那时陪伴我的人,你们如今在何方?

我曾经爱过的人,现在是什么模样?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周默缓缓地点起一支烟,莫名的悔意充斥在心头,不知是不是因为这袅绕起来的烟雾熏着了眼,他看向电脑屏幕的眼睛都有些模糊……

看了看烟灰缸中满满的烟头,电脑桌上叠在一起的方便面盒、快餐盒等,四周随意堆放的垃圾、杂物……

周默自嘲一笑,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居然还好意思用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人家那个认真到可爱地步的少女。

不知何时起,青春就该颓废着过、放肆着过、叛逆着过,被许多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奉为圭臬,这确实有道理,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嘛……

可是,谁说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去拼搏、去奋斗,不是一种美丽到极致的青春?

周默的心头,不知为何燃起一种久违的热血,他豁然站了起来,开始迅速打扫清理自己的房屋……

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动画监督。

此刻,他想重拾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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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从此节操是路人

这个世界的华夏,在动漫上虽然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强得多,可要论真正的动漫强国,却依旧首推泥轰岛国。

所以当周默做出这个决定时,他便有心去泥轰闯荡,哪怕最后撞得头破血流,也决不后悔!因为最后他敢于拍着自己的胸脯说,自己没有再得过且过下去!而是已经真正去努力过、拼搏过、追逐过了!

周默下定了决心之后,又将吴笛这个视频下载了下来,用他那颇为精湛的视频制作技术,将这个视频重新润色、剪辑,再配上自认为非常恰当的背景音乐,还把吴笛的那三张照片,也加进了视频之中,总算大功告成。

自己一边听着从吴笛扔掉稿子之后,就一下子变得超燃超契合的音乐,以及女孩那坚定有力的讲话,只觉得感染力瞬间上升了一个层次!

他不由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自己在选择恰当的BGM上,真的是挺有天赋的,在增加了感染力的同时,又能更加突出主要的内容。

在自己视频制作的结尾,他加上了这样一段字幕:“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样一段国旗下讲话,总之我在看完这段视频后,真的完完全全的被触动了……”

“我在迷上ACG的时候,就想要当一个动画监督,亲手制作出自己喜爱的动画,但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懒啦),没有真正行动去追逐这个梦想,如今却因为一个初中生的讲话,而重拾梦想。”

“也许大家觉得我就是个大龄中二,会笑话我的不自量力,但我却真的下定决心去追逐了,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或许最终我不会有什么名堂,但起码改变了我现在那种得过且过的生活状态……”

“在此,我真诚地感谢,这位陌生的女孩,给我的奋发向上的动力,我衷心祝愿她,能够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优秀与纯净。”

“当大家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或许已经踏上了去泥轰的道路……希望大家会喜欢我重新剪辑的这段视频。”

“神の沉默,留。”

最后的这段字幕,是与吴笛的那三张照片配在一起的,音乐也从激情燃烧的风格变成了灵动舒缓,略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情,但可以肯定的是,当人们看到他留的这些话语时,一定会有所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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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在这个初中,因为这次的讲话,一下子就出名了,以至于她放学后走出校门时,都引起了诸多学生们的注目,他们的目光有敬佩、羡慕、嫉妒、不屑……

然而吴笛却视若无睹,她走路的时候,正在按照她所认为的,女孩最优雅美丽的步伐走路,如今这样的步伐,她还尚未达到完美,所以她一直在持续模仿着。

让她欣慰的是,自己的这种模仿,应该还是挺有效果的,至少把以前作为男人时,那种“龙行虎步”给改掉了,作为一个立志要将自己变得完美的女孩,怎么能残留男性的特征?

她甚至偏执地觉得,自己脑内灵魂中残余的男性部分的灵魂中的糟粕,也迟早要去除掉,就算是“他”,也没资格觊觎完美的自己。

在别人看来,或许吴笛是因为太高傲冷漠,导致走路时都向来忽略所有人的目光,却不知道,吴笛是在非常认真地走路,她在时刻矫正着自己的走路姿势,最终让那最美妙的走路姿势,成为一种习惯。

没错,其实追求完美也能成为一种习惯,但它要付出的精力,却是无法想象的。

吴笛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停了下来,拿出自己的手机,才发现是小姨给她发的“微.信”语音:“笛笛,放学了吗,小姨在嗷嗷待哺中,么么哒,亲一口,啵~”

王静姝的声音超级撒娇,让别人听了,怕是要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吴笛的脸上却露出了宠溺的笑容,她回了一句语音:“小姨,让你买的菜,你都买了吗?”

很快,王静姝就回复了:“都买好了,就等你回来了,阿~娜~达。”

吴笛听到这回复,笑了笑,心说小姨现在已经中二次元的毒中得太深了……

吴笛回到家后,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只见王静姝穿着不知道从哪里网购来的女仆蕾丝装,头戴猫耳发箍,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柔柔道:“欢迎回来,ご主人様。”

吴笛微微退后了一步,虽然小姨自从完全化身宅女三个多月以来,呈现越来越电波脱线的态势,可这穿着女仆装带着猫耳来迎接她,到底是闹哪样啊!

吴笛面无表情地说道:“对不起,走错门了。”

“砰”吴笛关上了门。

“喂!笛笛是我啦!”王静姝急急忙忙地打开门,脸上挂着超级讨好的神色……

“你是小狗么?”吴笛走进屋子,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她在内心深处,早就不把这位“一入宅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的小姨当成长辈了。

“嗯,嗯!”王静姝点着头,然后两眼放光地看着吴笛,忽然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穿着水手服的吴笛拍了起来……

“笛笛的水手服打扮,Get!”王静姝笑得异常欢快,“笛笛你穿水手服实在太好看了,就像是二次元走出来的萌妹子一样!”

吴笛一点也不在意她的举动,她总觉得,自己以后一进小姨的房间,她的房间四周贴满了自己这个外甥女的照片,那也是一件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吴笛走进厨房,对清洁的厨房点了点头,小姨最让她满意的地方便是,虽然又宅又腐,可却真的挺爱干净,一点也不懒,很勤快,总是把家里打扫得整洁无比,让人赏心悦目。

吴笛看到买齐了的食材,也挺满意,她前世也是会做菜的,只是水平一般,勉强能达到入口的水准,这一世,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拿不出一手好菜?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自然是厨艺技能点满的说!

她可绝不认同,那些将黑暗料理当成萌点的女孩!在三次元,毒死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小姨,围裙呢?”吴笛从厨房探出头问道。

王静姝递了一件偏银色的女仆装过去……

“喂,给我差不多点啊!”吴笛一记手刀,轻轻敲在了小姨额头上。

“唔……人家就是想看笛笛的女仆装嘛。”抱着脑袋的王静姝,又露出了她那超级讨好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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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天净沙老师正处于恋爱之中?

对于王静姝的恶意卖萌,吴笛已经有了些许抵抗力。

不过若要让她自己来卖萌,那可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在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是那种举止高贵优雅,识大体、知进退、不矫情、不做作的温柔坚韧的女孩,她有着自己坚定的追求,并踏踏实实地行动着。

就好比现在做饭的时候,她并没有同意小姨的要求,穿上女仆装什么的,不是因为她讨厌这样的装束,而是因为穿这种衣服做饭,实在放不开手脚,还是直接围一条围裙就行了。

每做一项事情的时候,都要全力以赴地认真去做……这是她的一贯态度。

况且,女仆装什么的,如果尝试一下的话,她一定会被自己萌住的,正所谓“钟鼓馔玉不足贵,自我陶醉不复醒”……那还有时间做饭没?

好吧,或许她的心理活动,没法与身体达到统一,但能够从一个人的身体反应看穿她心理活动的人却并不多,更别说有时候她心里在疯狂地“自恋”时,身体的反应却只是一个轻柔的微笑,让人觉得十分矜持优雅的那种……

她正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模仿完美女孩的初级阶段……为什么这话有微妙的即视感?!

吴笛现在会烧的菜式还不算多,仅仅只有几个家常小菜而已,比如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丝什么的,可她却花费了比前世还要多十二分的精力去做,哪怕是这样的细微处,也要达到完美!

正所谓以小见大,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能够先将家常小菜的做好,便是锻炼厨艺的第一步,第二步便是仔细研究电视上的厨艺节目,然后尝试自己烹饪制作……

“哦哦!这个小姨知道哟,推荐给你《华夏小当家》、《妙手小厨师》、《泥轰式面包王》、《彩虹拉面》……”王静姝在饭桌上如此提议道。

“食不言!驳回!”吴笛淡淡道,“还有,我要是真按照那上面的方法做,做出来的肯定都是黑暗料理!别以为三次元的做菜,都会像二次元那样,打开锅后,就会金光四射!给我分清楚三次元与二次元啊喂!”

“唔,Yes,Your_Highness!”王静姝肃然道,然后以风卷残云之势开始扒饭,因为她发现自家小外甥女做的菜实在太好吃了,清新淡雅,十分下饭,很合她的胃口!

吴笛却在刻意用最淑女的方式进餐,即使没有外人,她也要培养这种优雅的吃相,她在心里又小小的自恋了一下,嗯嗯,今天的吴笛,也是完美无缺哟!

如果有人看到吴笛与王静姝的吃相,并且他还知道其中一个是变身女的话,一定会认为王静姝才是真正的变身女!我们的变身女才不可能这么优雅淑女!

饭后,王静姝主动收拾餐桌,起身道:“洗碗什么的,全给交给我吧,可不能浪费笛笛的学习时间。”

吴笛并没有阻止王静姝的动作,但看着王静姝那勤劳忙碌的模样,她的心里觉得十分踏实温馨,她已经认可了王静姝亲人的身份,倒也并非是长辈,而是一个同伴。

她觉得,在此刻,王静姝才真正有些“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的味道。

不得不说,虽然这位小姨就是废柴宅女一只,可做起家务来,可是意外的能干呢。

吴笛也就晚上给自己与小姨做一顿饭,其余时间,都可以投入到学习、写作、绘画之中。而中午的午饭,有时吴笛会在学校食堂解决,有时则会与小姨一起出去吃,毕竟中午没太多时间来做饭。

吴笛走进自己的房间,她的房间,其实一点都不像女孩的房间,里面占地最多的是这个世界的书籍,大都是关于文学、历史、政治等文科方面的,而且较为小众生僻,是网上找不到的那种。

而她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房间不适合一个完美女孩的房间,于是她又特意给自己的房间加了一些毛茸茸的玩具熊、可爱的小饰品什么的,却发现真的好别扭……

她索性把这些玩意弄到小姨房间了,她把自己的房间,弄成了一个纯粹的书房,将所有的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将学习气氛弄得超浓,睡在被书籍包裹着的氛围中,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吴笛没事就会硬着头皮啃这些书,并持之以恒地做着读书笔记,也许起初会觉得异常枯燥无味,可在真的读进去时,那种肆意汲取知识的快感,让她像是吸了毒一般……

或许吴笛本身的天资确实一般,也就比普通人聪明一些,但她的这种“学霸”体质,真的是超bug的,只需想想,当学习就好比是玩游戏,还能让人沉迷,这人人都能当学霸了!

更别说,游戏总有玩腻的时候,但学习不会!

毕竟“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吴笛当然也知道,这后面还有一句“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意思便是,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实在是傻得没边了啊!

可对吴笛来说,学习是一件让她超级愉悦超级充实的事情,游戏不能玩一辈子,但学习却能够学一辈子,这不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吗?

就在这时,吴笛的上网本上的“QQ”响了(前文说了真正的名字不是“QQ”,但功能与QQ相似,为了本位面读者的阅读习惯,不如直接用“QQ”来命名),她打开QQ,发现是她在《青春祭》杂志的责编“菲菲”,只见菲菲发信息给她道:“天净沙老师在吗,最近你新写的一篇《或因流年》依然十分受欢迎呢!”

“哦,真的吗,我很高兴。”吴笛回道。

“诶……总觉得天净沙老师很淡定呐,仿佛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菲菲吐槽一句。

吴笛笑了笑,她总不能说自己都是根据脑子中前世那些精品短篇言情改编的吧……

“咳咳,天净沙老师最近是处于恋爱之中吗,好像现在写出来的文,都非常甜蜜温馨呢,我这个编辑都非常爱看!”菲菲又回道。

吴笛真想回一句,那是当然,我天天和自己谈恋爱呢!超甜蜜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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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华丽精致的文风

吴笛又再次谦虚了一下,并且否认了什么恋爱的事情。

“不开玩笑了,这次我找你,除了告诉你稿费已经直接打到你的卡上以外,还有关于在我们杂志上,进行连载小说的事宜。”胡亦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们已经认定,凭借你在短篇上的实力,已经达到了连载的标准。”

因为吴笛已经与《青春祭》的杂志社混得比较熟了,所以发稿费的方式也从传统的变成了比较网络化的方式,这样还省得吴笛去邮局兑换稿费。

吴笛听到这话,自然有些小小的开心,连载对作者来说,毕竟更有保障,稿费也会相应地提高,当然,它若是在读者反馈中人气不高的话,也有被腰斩的风险。

“具体的,我会私下里来见面聊,网上的话,就想看看天净沙老师有没有这个意向,毕竟也有可能天净沙老师你只喜欢写短篇,这样的话,我们杂志也不强求。”胡亦菲道。

“我当然也能写长篇。”吴笛当仁不让,“不过要当面交谈的话,最好等到六月下旬。”

“嗯,没问题,到时候我会通知你的。”胡亦菲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口中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要中考……

胡亦菲在与吴笛的网上聊天中,已经把吴笛脑补成了一位知性独立的名门贵女,年纪起码比她还要大吧……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脑补,首先是吴笛写的一些都市短篇言情,显得非常有阅历,对那种豪门生活更是描绘得极其精致,一看就不像是老农在意淫皇帝用的是金扁担。

而她笔下刻画出来的“总裁型”男主,让一群女性读者反馈时,嗷嗷叫好,觉得写的太真实了……吴笛会告诉她们,其实自己前世就是这种人吗?

第二点则是因为,吴笛的文字功底,让她深深佩服。

胡亦菲甚至觉得,有时候这位天净沙老师写的题材都挺俗套,却硬生生地靠文笔逆了天……

像最近这些短篇中的精彩句子就有:

“成熟不是人的心变老,而是泪在打转还能微笑。”

“你若流泪,先湿的是我的心。”

“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

其中胡亦菲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古诗词,她不止一次感慨着,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高得简直让她无法想像!

整首用得恰到好处的诗词就不说了,而一些一看就是整首诗词中抠出来的“残句”,就让胡亦菲这位痴迷古典文学的编辑心里痒痒。

她甚至心想,若是天净沙老师直接出一本原创诗词集就好了,省得她在那儿揣摩这残句的整首诗词是不是如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妙。

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想想而已,古典诗词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也许现代人也能写出媲美古人的诗词,可这商业价值,肯定没有古人的高,毕竟古人可是有历史底蕴加成的,每一首名作,都需要它的时代背景来衬托,才是最完美的。

但在小说中加入原创的古典诗词,显然是非常出彩的事情,像有不少读者回信到杂志社,说是非常喜欢天净沙在写古代言情时那种古色古香的韵味,甚至因为陶醉在那种意境之中,而忘了故事本身的情节……

还有一小部分似乎有M体质的读者则反应,怎么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全是和谐美满的结局啊?完全没有《剑仙》那种的刻骨铭心、致郁人心!差评!

当然,大部分读者都表示,非常喜欢天净沙老师最近的作品,因为它们很甜蜜温馨,在《青春祭》这种几乎都是悲伤虐文的大环境基调中,独树一帜!好评!大大的好评!好评如潮!

那篇《剑仙》之后的纯校园喜剧《简单爱》,读者评分4.7星,比前一篇编辑们公认的最佳新作《剑仙》都高,由此可见,《剑仙》将那些读者们“治愈”得有多深。

与胡亦菲聊完之后,吴笛拿出了一本新的记事本,嘴里喃喃道:“连载么……”

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吴笛在写作时,都是先用笔写在专门的短篇小说记事本上,她写一篇五、六千字的小说很快,大概只要花两个多小时,毕竟脑子有现成的情节,但她花在修改文章上面的时间,却起码超过五个小时……

所以有些喜欢一字一句精读的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是非常喜爱的,他们能够从天净沙的文章中,感受到一种被珍重对待的诚意,这种“精雕细琢”,甚至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文笔特色之一。

因此,这些喜爱精读的读者,几乎已经成了吴笛无可救药的脑.残粉,因为在习惯性地精读了天净沙的作品之后,再去看其他作者的作品,总觉得十分粗糙鄙陋……

当然,并不是说华丽精致的文风就是最佳的文风,每个优秀的作者都有自己的文风,有的本该就是“大开大合”的文章,就该用粗犷的文风。

而像网络小说,如果用这种华丽精致的文风的话,简直就是作死,最适合网络小说的风格,就是四个字——通俗流畅。

那种以文笔多变著称的作者,其实根本无法成为真正的文豪,而只会是模仿者,唯有专注于一种文风,将其真正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成为有分量的作家、文豪。

这是吴笛自己的观点,所以她脑中即使有现成的小说,自己却也只是借鉴、改编并拓展它的情节,真正写时,用自己的文笔去写,这样也算是磨砺自己的文笔了。

吴笛最近写的几篇短篇小说,其中就有一些大段的让人不明觉厉的又电波又华丽的文字,不喜欢的人直接跳过看情节,喜欢的人,则是一个字、一个词的品味,居然还真能品出内涵!

然后这些品味出内涵的人,便会去沾沾自喜地到处宣扬,这篇小说是多么“神作”。

像刚刚建立的“天净沙”的度娘贴吧,仅有的一百多位会员,全是这种死忠粉,有人不小心闯入这个贴吧,便会看到一群人在说着连对方都不懂的话,居然还聊得津津有味!

于是那人便对这个充满了电波的贴吧产生了阴影,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那么,吴笛本人,到底是怎么解读自己写出来的那些不明觉厉的文字的呢?

她用六个字就说出了其中的深刻内涵——凑字数,混稿费。

好吧,以上的只是玩笑,这些不明觉厉的文字,其实应该是渲染文章氛围用的,要说内涵,真的是怎么解读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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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吴迪的转变

作为第一篇要在杂志上连载的小说,吴笛哪怕已经想到了一个好题材,却也要好好构思一下大纲,然后再提笔开始。

在写了这么多甜蜜温馨、和谐美满的短篇小说后,吴笛已经感觉到了,是时候给那些沉迷在虚幻的美好中的读者们,致命一击了……

在她的预计之中,前面的甜蜜温馨,早就将读者们的情绪提高到了极点,在他们还在期盼着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会如何继续和谐美满下去时,天净沙老师会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残酷的现实。

吴笛的脸上,渐渐露出一种愉悦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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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坐在一架华美的三角式钢琴前,这架钢琴若按吴笛那个世界的品牌来算,毫无疑问地自然是斯坦威——这个名字代表着世界最顶级的钢琴品牌,在全球所有的钢琴品质对比中排名第一,并在全球音乐界享有盛誉,全世界的钢琴家和作曲家都非常喜爱它。

吴迪此时的思绪,却并不在钢琴之上,他的脑中,全是今日那个女孩,站在高台之上,极为洒脱大方的表现……

吴迪自己也是经常在国旗下讲话过的人,他就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若是脱稿,该如何进行下去,他觉得自己若真的碰到那种情况,肯定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吴笛轻轻按动琴键,轻风微微拂动着窗帘,月光从窗子外钻了进来,随着他那轻灵的手指跳动在这架华美的钢琴上,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回荡在这宽敞的琴房。

他的脑中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自己与那个女孩的交集,才发现除了她那次帮了自己以外,就没有任何再拉近的意思……

他都有些后悔,自己囫囵吞枣地将她送的巧克力一口气吃光了,仿佛这也吃掉了他与她之间的联系一般。

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一个“虎背熊腰”的胖妞,说句实话,吴迪对她的那种外形,绝对说不上喜欢,想来只要是有正常审美观的男人,都不会喜欢。可他却也能拍着胸脯说,自己并没有讨厌她,还不自觉地想维护她。

他常常在想,若在她没有变成如今这样耀眼的时候,便去真正地关心她、帮助她,能不能和她更近一些呢?

他总觉得,吴笛对他怀着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

吴笛对他十分关注,他在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时,有些沾沾自喜地想着——或许吴笛也对他有好感。

可当他真正想靠近对方时,却才发现,对方似乎根本就没将他放在眼里,她永远像一个冷眼旁观的观察者,看着他这只愚蠢的猴子上窜下跳……

若要用一件事物来比喻她的话,那她就像这架钢琴——月光下的黑色,泛着寂寞的光芒,高雅,安静,独特,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仿佛只要靠近,就会被它冻伤。

不是吴迪自恋,他甚至觉得,那个女孩在学校除了认真学习之余,闲暇时就是关注着他,仿佛那就是一件日常娱乐活动。

那种挑剔的嘲讽的目光,将本来超级懒散的吴迪,弄得极不自在,连上课都再也不偷偷看杂书了……

吴迪甚至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形象,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

他总觉得,若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的话,一定会让她更加不屑。

话又说回来,吴笛看着他时,那种带着极其优越感的目光,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那种仿佛赤裸地呈现在她面前的感觉,让他十分难堪。

吴迪思考了许久,也实在不明白!

毕竟吴笛在学校之中,对其他的同学,都是一视同仁,无论是谁问她问题,她都会耐心解答,她对每个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几乎没有谁愿意讨厌这样一位非常低调的美丽女孩。

可在面对他的时候呢?

吴迪也曾故意去拿一道题问她,对方虽然也回答了,可她似乎表现得十分不耐烦,那种鄙夷嘲弄的目光,似乎在说:连这都不会,简直就是废物!不,连废物都不如!

正是这样无形的鞭策,吴迪也变得越来越优秀,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几次模考下来,他都是稳在了全校第二,让本来就十分宠溺自己的父母长辈,都更加宠溺自己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一定会在这样的宠溺中找不到北,得意忘形起来,但一想到那个女孩不屑的目光,他又强自按下自己心头的得意。

因为啊,自己还与她差得太远。

或许自己一直考全校第二,潜意识中便存在着——这样才能与她更接近的想法。

吴迪怕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明白,吴笛那样具有优越感的俯视他,便是因为,她身体中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吴迪”。

人越是懂事,肯定就越是觉得,自己在年少轻狂时,做出来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

当然,在欣赏过去的“自己”在做出幼稚可笑之事的时候,还会觉得有些欢乐,看呐,过去的自己,还是挺单纯可爱的嘛。

吴笛就挺喜欢看到那些暗恋着吴迪的女孩,去借着各种各样的机会去亲近他,可这小子就是不开窍,一副傻乎乎的样子,这让吴笛觉得非常有趣。

她甚至还想点拨一下这小子,毕竟这么多被这么多可爱的女孩暗恋,如果不开后.宫的话,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吴笛压根就没意识到,这小子已经对她产生了一些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活该自己撸一辈子。

喜欢谁不好,居然喜欢“自己”?

思绪万千之中,吴迪按下了最后一个音符,一首完美的钢琴曲表现得淋漓尽致,若说他以前只是为了遵守承诺的话——“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

那现在,他这样刻苦努力地去练琴,全都只是为了她一人而已,只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让她能够正视自己。

哪怕当多年后,他在音乐之都,无数人的注视下演奏钢琴之时,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全世界的肯定与追捧,也比不上她一个赞许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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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背景

吴迪练完琴后,拖着一身疲惫的身体,去沐了个浴,来到自己的房间后,又让家中的菲佣去泡了杯麝香猫咖啡。

偌大的家中,仅仅只有他一个人而已,父母虽然对他宠溺,却更热衷于自己的事业,他们对自己的放养教育,还有一个特别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想限制孩子的创造力。

实则父亲对权力的热衷、母亲对事业的追求,怕是远远要大于对他这个孩子的关心。

颇为敏感的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父母之间的貌合神离,他们或许看起来十分恩爱,在事业也互相配合,毕竟父亲吴定邦是人民党内团青派着重培养的官员,而母亲聂馨予则是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煌萌传媒的董事长,可互相更爱的,怕是对方给自己带来的价值。

在这个越来越讲究舆论宣传的时代,每当父亲做出一点什么时,都会被吹得多么多么高大全,将政绩夸大数倍之后,升迁也变得顺利起来,他现在已经在谋求常.务.副.市.长的位置了,而吴迪所在的市,可是副省级的城市。

其实毫不客气地讲,如果改成民主选举的话,或许吴定邦的晋升,还要更加顺利,毕竟谁有钱,就意味着谁掌握了舆论,谁就是真正的民主。

如今党内团青派与政阀帮互相争锋,团青派总能胜一筹的原因,便是控制了舆论宣传阵地,可要说真正的实干,则确实有些提不成,有人甚至将其比喻为齐朝的“西林党”,那可是导致齐朝灭亡的罪魁祸首。

但难得的是,吴迪的父亲吴定邦却是少有的实干型官员,从基层一步步锻炼上来的。

吴定邦出身书香世家,其父是华夏颇有名气的书法大家,他却娶到了出身政阀的妻子聂馨予,聂馨予其父可曾是华夏的前.总.理……在这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总.理退下来后,能量却也不能小觑,更别提政阀的整体势力。

可以说,吴定邦能这么得到团青派的看重,能够娶到那么一个妻子,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政阀帮的人,也因此对吴定邦不算疏远,在他的升迁之路上,并没有横加阻拦。

而在大多数时候,华夏的前.三.排,可都是两派角力之后产生的,每次大换届时,其实都是政坛最凶险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有明明看似前途无量的高官落马。

若是吴笛知道这个世界的吴迪身世这么牛叉之后,一定会觉得非常困惑,毕竟前世她的父亲虽然是高官,可最终也只是止步于市.委.书.记,根本就没有什么被党.内.派.系看好的说法,而母亲跟什么传媒集团也根本搭不上关系。

话说回来,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如果真的有私人掌控着国家的三大传媒集团之一,那不是作死是什么?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官商结合得实在太明目张胆了,简直可以与泥轰的政商结合比烂,谁都知道,泥轰的那些议员,大多都是掌握着生产资料的资本家。

吴迪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认真地复习着功课,他可不想总是当“千年老二”,但因为初中的理科确实不难,高手间能够拉开差距的只有文科,而毫无疑问,另一个吴笛在文科上的实力,简直让他绝望。

算了,反正他被打击打击着,也就习惯了,但自己却也不能放弃追赶的步伐。

吴迪啊,在骨子里,其实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以前深藏着,没有人刺激他,而现在,却有人在不断地鞭策他,哪怕对方自己都不知道这一点。

吴迪轻轻闻着咖啡这纯净的香味,怕是有人实在难以想象,泡出这种咖啡的原料,是“猫屎”,所以这麝香猫咖啡又被称为“猫屎咖啡”,由印尼椰子猫的粪便作为原料所生产。

该种动物主要以咖啡豆为食,在椰子猫胃里完成发酵后,破坏蛋白质,产生短肽和更多的自由氨基酸,咖啡的苦涩味会降低,再排出来的粪便便是主要原料,由于咖啡豆不能被消化,会被排泄出来,经过清洗、烘培后就成了猫屎咖啡。

咖啡评论家克里斯鲁宾说,“酒香是如此的丰富与强烈,咖啡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浓郁,几乎像是糖浆一样。它的厚度和巧克力的口感,并长时间地在舌头上徘徊,纯净的回味。”

不过吴迪却觉得,这种号称世界上最贵的咖啡之一的麝香猫咖啡,其实也就那样,如此对其进行吹嘘,全是为了骗那些想要以此来彰显自己身份的所谓贵族的钱而已。

在吴迪的眼里,什么麝香猫咖啡和蜂巢速溶咖啡没什么两样——因为他都可以随意喝到,他今日突然来了兴致,便随意喝了些而已。

轻易获得的事物,总是让人觉得毫无价值。

所以那个女孩才让他如此魂牵梦绕。

认真地复习完功课后,吴迪为了给自己放松一下,准备用电脑上网听听音乐看看视频什么的,他现在所用的电脑,刚刚换成了非常轻便的超薄型类似macbook的手提电脑。

毕竟他已经戒了网游,在网游中,他可早就是“无敌于天下”了,既然不玩网游,那也就没必要用那高配置的电脑了。

当然,macbook再烂,也比吴笛用的小上网本要好得多,可二者让一般不玩游戏的人来用,其实要说功能,也差不多。

在吴迪上网的时候,有关吴笛的一切消息,已经在网上发酵开来。当他看到吴笛的那三张照片时,第一反应自然是,很美很纯真,不愧是吴笛!

第二反应却是,我们班中出了个叛徒!

第三反应则是,先不管什么叛徒不叛徒,把这三章图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上再说,正面图或者侧面图先设个桌面吧……别误会,这只是鞭策自己而已,吴迪心里狡辩着。

做完这一切后,吴迪顺藤摸瓜便找到了黄鹏的微.博,他看到什么“冒死偷拍”之类,便微微皱了皱眉,原来吴笛并不知道被偷拍这件事。

吴迪心里有些不悦,总感觉黄胖子做这种事,是亵渎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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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励志视频

吴迪准备明日去找黄鹏聊聊,这厮其实在学校中和他的关系挺近,黄鹏除了猥琐一些以外,还真没太大的缺点,为人比较和善、低调,身上微微带着“宅”属性,不过玩起来却也很上路子,黄鹏怎么说也是“高富胖”。

吴迪又通过黄鹏发的微.博链接,找到了他上传的那个视频,却发现这个视频的浏览量不是太高,想来也是,不过是一个初中生的国旗下讲话,虽说有“脱稿”这一噱头,但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视频下面的评论也寥寥无几,看来这个视频确实没有火起来,网民们光顾着看照片了,对黄鹏这个用手机随意拍下来的视频并不感冒,它显得冗长而无趣。

不过吴迪却又津津有味地看了一遍,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女孩那白皙纤细的美腿上,他实在无法想象,女孩到底花费了怎样的毅力,才能够瘦身到这种程度。

吴迪看完视频后,又去逛从从网,说起来,初中生就上从从网的人很少,基本上到了大学才上从从网。

不过吴迪去逛从从网,不是为了社交,全是为了看它的一些有趣的热门分享,比如每当过春节时,沦为被吐槽节目的除夕春晚,在大年初一那一天绝对会在这个社交网站上看到各种群众们的欢乐吐槽。

吴迪看了一些搞笑视频后,顿时觉得身上的疲惫有些缓解,就在他重新又刷新了一遍网站时,忽然看到热门视频分享中有一个标题为《超励志!某初中女学霸国旗下脱稿演讲》——网络上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出国前最后一作,内容高大上,氛围好顶赞,满满的正能量,你值得拥有!PS:神の沉默,一定要在泥轰加油哟!我完全被这个视频感动了!哭瞎了……

吴迪看到这个标题,在愣了一下后,才发现视频停留在那儿的封面,就是吴笛站在高台之上,拿着话筒,面带微笑演讲的样子。

他不由更加好奇地打开了这个视频,看看这经过他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网络著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重新剪辑制作后,前后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打开视频,便响起一阵轻柔舒缓的音乐,让人不自觉地便放松起来,而视频的内容,则是对吴笛百褶裙下的美腿的特写,显然这一下子就可以吸引住某些变态色狼的眼球。

而黄鹏自己拍的视频,没有BGM不说,内容也没个重点,完全抓不住别人的眼球。

随着风儿地吹起,音乐变得有些急促诱人起来,而这也将看官们的好奇心都勾起来了,他们很想看到这位清纯可爱的少女接下来在拿着稿子演讲时,裙子被风吹起来后的表现。

就连此时的吴迪,也被这种很诱惑人的音乐,弄得想入非非,更别提少女在捂着裙子的那一刹那,其实会给人一种似乎走光的错觉,导致不少猥琐死宅对这个镜头反复研究了多遍,才发现居然正好看不到她的裙底!

这些死宅在互相讨论的时候,居然分裂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两派,最终争论到漫画之中到底是“露内裤党”更福利,还是“若隐若现党”更诱人,纷纷大喊着对方都是“异端”,必须要天诛异端才行……

吴迪这时不由深深地佩服起这个名叫神の沉默的制作视频者,因为哪怕他早就知道接下来少女的应对举动,他也忍不住幻想一些意外发生,毕竟完美的少女实在让人压力很大。

只需想想,为什么这个世上女博士颇难嫁人,就是因为她们的学历,就让某些男人了自卑,自尊心强的男人,很少会去娶比自己还强的女人,抖M除外。

而随着视频的进行,前面的铺垫,仿佛都是为了此刻——吴笛潇洒将稿子扔飞的瞬间!

这里采取了一个“子弹时间”的视频剪辑技巧,吴笛扔稿子的瞬间,变成了一个非常震撼人心的慢动作!但最后扔出去的瞬间,却又变成了快动作,二者对比,愈发让她显得超级的酷!

而与此同时,超燃超热血的BGM响起,就像是对看官们的当头棒喝一般,让他们的注意力,一下子便从吴笛的身体上,转移到了接下来她演讲的内容中来。

那三句话概括全稿的举动,让所有在观看这个视频的人目瞪口呆,直到视频中传出的热烈掌声,才让他们回过神来!

实在是太帅气!

太给力了!

也太坑爹了……

少女你知道吗?你毁掉了无数猥琐男那想要偷看裙底的崇高梦想!

吴迪这时也不知不觉看得入迷了,他的手紧紧按着书桌,身子微微向前倾,在那让人几乎热血沸腾的音乐下,全神贯注地投入到了视频中去!

接下来吴笛讲述自身经历的话语,BGM则又微微舒缓了下来,更能让人沉心于少女演讲的内容,这个时候,看官们注意力几乎都已经不在少女本身,而在少女那讲述的励志故事。

不得不说,这位视频制作人神の沉默,在配乐上的天分实在没的说,让看官们几乎都代入到了这位少女身上,感受到了少女的坚强与努力,而后这样的坚强与努力又让某些人产生了共鸣,继而十分触动,也让另外一些人自然而然想要变得更加积极向上……

毕竟连一个初中的女孩,都知道这样奋发努力,为何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却还在沉沦颓废?

视频的最后,则是吴笛的三张照片,这照片也被神の沉默这位高手弄得唯美梦幻,可比原版的要迷人得多,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字幕也出现了:

“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真的完完全全被触动了……”

“……重拾梦想。”

“……至少让自己不会后悔。”

……

唯美梦幻而又执着认真的吴笛照片,神の沉默那发自肺腑的自白话语,再加上那略带悲壮之感的音乐,完美的组合在了一起……

它达到的效果,无疑是惊人的!

那位分享这位视频的大四学生,不知为何,竟然因此而落泪了,明明是如此激励人心的视频,为何会落泪呢?

是因为痛恨自己浪费青春?

还是因为内心怯弱,不敢再次奋起?

或者说已经认命了?

谁也不知道……复杂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心房,他只是想哭而已。他没有神の沉默的勇气,“梦想”那两个字眼,对他来说,实在太沉重了。

吴迪这个时候,倒还没有那些成年人的触动,毕竟他还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但当他看到视频下方那疯狂的评论时,完全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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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火爆

一般来说,从从网的评论都是比较简短的一句话,或者@一个人名,以及有人喜欢在下面的评论中聊天,聊的内容完全和视频无关的那种……

这是吴迪对从从网喜欢各种歪楼评论的印象,他一个初中生,甚至暗暗鄙视这些不知所谓的大学生。

因为这些家伙给他的感觉,就是特别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秀优越感,要不然你说那些在视频下评论中聊天的到底是什么心态?尤其是那种男女之间互相暧昧的,那叫一个不忍直视,发骚也请关起门来发啊……

可这一次,他却看到了不少人因为这个视频而触动后而写下的一些肺腑之言,不乏有人对此大发感慨,并立志要像这位视频制作人一般,真正地放开手脚,去拼一把!当然也有许多另类的评论。

于波VIP3:我本来就是神の沉默的粉,他制作的视频我都有看过,没想到这次居然成了从从网的热门分享,我一直以为他只会做搞笑视频,那种“根本没法停”“神同步”“吊炸天”的神配乐恶搞视频。

可这次如此正能量的最后一作却给了我非常大的震撼,尤其是看到他最后的字幕,真心觉得惭愧。我不敢再去追逐什么梦想了,但我也一定会努力下去的,像视频中的少女一样!神の沉默,祝愿你在泥轰闯出一片天地!

徐梓晴:看完了,明明是非常励志的视频,不知为何却真的想哭!心里发堵很难受……也许是嫉妒视频中那个少女的毅力吧。我现在也是个胖妞,也曾下定决心要减肥,可却实在坚持不下来,最多坚持了半个月,就痛苦地放弃了。

我在学校里就是个宅女,没有男朋友,却整天幻想着韩剧中的白马王子降临在我面前……呵呵,我就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女人,更可悲的是,我明明知道只有努力才能改变我自己的现状,可我却更了解自己,我最后肯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回到原来的轨迹中去……谁来救救我?(难过)

柴云科VIP6:看了这么多人都深有感触,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大笑),我这个人,就是喜欢找有意思的事情做,我觉得自杀是最有意思的事情,我其实一直想自杀,却因为没有勇气跳楼,因为怕疼而不敢割腕……看了这个视频后,我终于不怕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白淡然:回复柴云科:喂,别做傻事啊,什么事情,我们都要淡然以对。

李二狗VIP6:看完了,如果不是开头这小妞像那个什么皇冠大腿时代一样卖腿的话,哥们我绝壁不会看下去的,哥们觉得,这个视频做的好,好就好在它的热血!正所谓好兄弟,讲义气!哥们在道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为了救我那个闷骚的老哥,不惜将灵魂出卖给了路西法,但哥们我不后悔!

李二蛋:回复李二狗VIP6:又出来作死了?评论都写的前言不搭后语,就俩字,丢人!给我回家把屁股洗干净等着!

罗恒:我是个科学家,爱好幼女,立志做特斯拉那样的民间大科学家!看了这个视频后,我觉得离我的梦想又进一步了!视频中可爱的少女,是我现在动力的源泉,我要做两万个少女的克隆体……

……

吴迪又点了“显示较早之前的评论”,发现上面的回复,简直数不胜数,有真的被激励到的,有灰心丧气的,有插科打诨的,有卖萌求种的……

总之,神の沉默制作出来的这个视频,完全火了,连带着吴笛,也成了真正的网络红人!有不少评论,都在那里问这个少女到底叫什么名字,那种狂热,给人的感觉,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吴迪对此升起了一些隐忧,现在可马上要中考了,这网上的视频,会不会影响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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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姝码完一章字上传后,看了一下自己这部跟风的“总裁文”的评论区,发现这评论其完全是死气沉沉的,她不由有些气闷。

她觉得自己的文笔,即使比不上自家那个优秀的小外甥女,那种浸透在骨子里的精致优雅、赏心悦目,可她感觉比那些真正的小白总裁文要好多了。

而且王静姝还有一双抽风手,时速最高可达六、七千字,这可是当年她玩星际练出来的……她现在也是个游戏高手,五毒宅女嘛,你懂的——音乐,小说,动漫,电影,游戏。

可为什么这书就是火不起来呢?她为了写书补贴家用,可是选了时下里女频最火爆的玛丽苏总裁文,一般这种文在无线市场,可是非常坚挺的。

王静姝都刻意学习了一下总裁文的套路,比如前三章一定要床戏,被总裁强X什么的,然后就一直在感情戏中又虐又纠结,真正的床戏一定要又肉又香艳……

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网站上的订阅扑得没脸见人不说,无线上拍马也赶不上那些在她眼里根本一无是处的总裁文,她不管是订阅还是无线再加上个全勤,加起来就月入一千五,勉强算是自己一个月的支出,这家中的收入大头,居然全靠自家小外甥女的稿费。

王静姝表面上似乎很不在意这一点,在与吴笛一起时,有些没心没肺,可这心里却异常的别扭,她当初毅然选择当吴笛的监护人,可是为了报答姐姐的养育之恩,怎么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又在靠姐姐的女儿养着了?

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没救了的废柴?王静姝有些忧郁地想着。

她原本想在写网文这件事上,向自家小外甥女请教一下,可却最终没这样做,因为吴笛写的文,与她写的文,简直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吴笛那种每写一篇文,要精雕细琢五个小时之久的风格,最后整篇文章虽然华美精致、流光溢彩、充满电波与内涵,可这样的风格却并不适合网文,所以王静姝最终息了这个念头……现在,她的这个念头又升了起来,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其实王静姝不知道,吴笛脑子里的网文可有不少,随便拿出一部来,都能让王静姝“一书封神”,还是主站男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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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写作求教

王静姝听到自家小外甥女洗完澡后在吹头的声音,她自然不会错过这种欣赏少女出浴的美好画面。

她走出自己的房间,看到吴笛的装束,不由眼前一亮。

少女穿着一件长T恤,上面印着一个可爱的粉色桃心,桃心两边居然写着英文字母的“I”和“me”,意思应该是“I_love_me”,这显然是吴笛自己网购的。

她下身则穿着一条热裤,却被长T恤的下摆给完全遮住了,给人一种下身似乎什么都没穿的错觉,两条修长白皙如玉的美腿就这样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展现着它的诱人。

若是定力不佳的男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热血上涌,并化作鼻血流出,行动力强的则会像狼一样扑上去……

吴笛穿这种可以包裹住臀部的长T恤,实在过于性感了,令其在清纯可爱之中增添了一丝致命的诱惑。

如果王静姝听过李白的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话,肯定会用这句诗来形容少女沐浴后的美丽。

吴笛那漆黑如墨的长发披在肩头,这头发的发质极好,简直可以去拍著名洗发露的广告,漆黑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顺的光泽。

这种纯粹的漆黑,配合着她那白皙如玉的肌肤,产生的强烈反差感,让人有种用语言无法形容的美感。

王静姝自然有幸帮自家小外甥女梳过头,她觉得非常夸张的是,这少女的渐渐留起的长发,非常坚韧,很少有掉落的。

而将一把梳子放在吴笛的头顶,它会顺着那色泽完美的黑发上自动滑落……王静姝一直觉得这只可能是某洗发露广告中骗人的情景,没想到居然真的会发生在现实之中。

王静姝作为一个女人,只能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但想到吴笛是自家的宝贝,她便又觉得非常自豪,谁能想到,当初的胖妞,会变得这般出色?所以说她的眼光就是好!

王静姝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关系,既是小姨与外甥女,又是母亲与女儿,还是姐姐与妹妹,当然这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估计还要另说,怎么看都是她这个废柴长辈被包养着……

但无论如何,只有吴笛,才是她在三次元觉得值得留恋的地方……

吴笛额前的刘海被打理得整整齐齐,若就这样不用发夹夹起的话,吴笛那双纯澈的大眼睛配合这样的齐刘海,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精致瓷娃娃,让人想要抱到怀中细细呵护。

有的女人,没有齐刘海,会觉得魅力顿时下降,但吴笛却不是这样,她露出额头,美丽依旧不减,倒是更加让人觉得自信大方。这就好比真正帅气的男人,敢于剪寸头一样。

说实话,吴笛的长相,其实并非耀眼型的,让人看一眼,就被吸引住的那种,反而是乍看不算起眼,仔细观察之后,才发现她真的是越看越耐看……

更别说吴笛一直是个属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女孩,平日里为人非常宽和,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骄傲,或者说,就算是骄傲,也是全部放在心中骄傲给自己欣赏,对外表现,则是能有多谦虚就有多谦虚。

你说她虚伪也好,说她装纯也罢,但她身体上的行动,是确确实实的挑不出什么瑕疵。

而当她做一件事时,仿佛就患上了强迫症一样,一定要将它做得完美无缺——归根到底她只是想取悦自己而已,变得完美,正是她让自己最开心的地方,也是她人生的唯一追求。

王静姝这时倒也没有再恶意卖什么萌,毕竟接下来她想和吴笛谈一谈自己工作上的事情,没错,她就是将写网络小说当成一种工作,没有什么更崇高的想法,比如去获得这个世界的诺贝尔文学奖什么的。

王静姝觉得自己就是一俗人,若说年轻时还有一点才女的自傲的话,那现在她就已经完全无节操无下限了,现在她觉得自己写得最好的就是H段子,既不露骨,但着实香艳,对氛围的描述更是出色,简直让人欲罢不能的那种,每次写H段子时,死气沉沉的书评区才会踊跃一些……

王静姝觉得在写文这一方面,自己大概除了写文的速度与写H段子的功力,比自家小外甥女要高以外,其余的,无论是投入程度、构思精妙度、文笔优美度,都比不上吴笛。

她觉得自己最烂的就是构思,只会跟风,却连跟风都跟不好,这让空有手速空有流畅文笔的她,觉得异常懊恼。

这次她向吴笛请教,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说不定得到吴笛的指点,以后写出来的文,能够更卖座。

没错,她只想自己的文可以更卖座,才不管别人骂白不白,她想成为商业小白文的大神!

吴笛坐在王静姝的床边,晃动着自己那两条美腿,在听了王静姝的问题后,自然心中微微一动,她的脑子里,可有不少自己那个世界卖座的网文。

而这些网文,对吴笛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她的风格,就一点都不适合网文,网文讲究一个快餐性,越长、越爽、越俗、更新量越大的网文,才是好的网文。

如果说自己以前那个世界,网文还有一些真正的精品的话,那这个世界的网文,简直小白到了极点,原因很简单,有点档次、有点追求的作者,都会选择走实体出版路线,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出版业极为发达,盗版更是几乎禁绝。

所以现在男频的主站文,几乎还是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我是大法师》之类的龙傲天之流横行的时代,主角几乎个个都是创世神的儿子,要不就是超级天才,碾压一切的那种。

而女频,则是各种家世容貌才华样样牛叉的玛丽苏主角泛滥,然后和各种邪魅狂狷腹黑优雅的贵公子总裁虐恋情深什么的……

吴笛也好奇用手机看了一下网文,简直不忍直视,她觉得自家小姨写的“总裁文”其实已经算不错了,至少有点合理性,但就是因为有这丝合理性,导致它火不起来。总的来说,就是小姨的节操丢的还不够多……

王静姝见自家小外甥女正在沉吟,她随意刷新了一下自己停留在弹幕视频网A站的界面,发现首页居然出现了吴笛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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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弹幕

“诶?笛笛,看看这是不是你?”王静姝拍了拍身边小外甥女那光洁的美腿,手感真是一级棒!

吴笛还在考虑把哪部卖座的网文给小姨写呢,突然被小姨拍了一下,自然回过神来,便看到这个视频网站上确实有了自己的视频,标题是《【超励志】——初三最美女学霸国旗下讲话,神の沉默出品》。

“嗯?好像确实是我啊……怎么回事?谁把我国旗下讲话发到网上了?”吴笛惊讶地站了起来,瞪大眼睛看着王静姝这宽大的液晶电脑屏。

王静姝所用的台式电脑,可是她自己配置组装的,不论是玩游戏还是做其他事情,效果都非常不错,看来她深谙做五毒宅女也要“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

王静姝看到“神の沉默”这四个字,不由解释道:“这个‘神の沉默’是个有名的技术宅,搞笑视频做得不错,在A站、B站一直很活跃,江湖人称‘神大人’,他不会把你这个国旗下讲话给恶搞了吧?这厮当年把那位‘我有姿势我自豪’的葛炮恶搞得丧心病狂啊……”

吴笛前世今生都对宅文化不熟,不过因为喜欢看书,所以对泥轰的轻小说也有所涉猎,动漫倒也看得挺多,主要是陪那个泥轰萌妹子女友。

这A站B站她也有所耳闻,不过却不常去,她猜测这视频网站的看点应该就是众看官的弹幕吐槽,有时候吐槽多得把整个视频都遮盖住了,让人不得不把“全局弹幕”的那个勾给点掉。

“额……不会吧,点开看看呗。”吴笛的语气中有些好奇,两辈子她可都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视频上了某个视频网站的首页,虽说这什么A站B站在她看来就是小众的搞笑视频网站,她看视频,还是习惯去什么正艺、优土、酷豆之类。但不得不说,A、B站的原创视频都没有广告,实在是让人舒心。

“你可别后悔哟,这位‘神大人’的节操,实在堪忧。”王静姝嘴上提醒道,不过心里却也十分好奇,毕竟是自家小外甥女的视频。

王静姝点开这个视频,发现视频右下角的播放次数居然已经有了十万次,收藏用户已有四千多,这让不由自主长大了嘴巴,难以置信道:“这个视频才上传几天而已,怎么已经这么火了!收藏人数还这么多……笛笛你红了!”

“是吗?”吴笛有些迷糊,她倒不觉得有四千多收藏很高,她拿这个来和某点火爆的网络小说收藏量相比了……

但事实上,A站一直是关闭注册用户的,因为中二喷子太多,所以它的总用户数也不算多,比B站要少,一般来说,一个视频有两千多的收藏量,就已经算非常高了,因此王静姝这个了解行情的宅女在看到这个收藏数时,会如此惊讶。

王静姝在这种弹幕网站看视频时,第一遍都是不开弹幕的,毕竟有时弹幕太多实在影响观看视频。

于是王静姝与吴笛两人便一起观看了这个视频。

吴笛还好,毕竟是里面的是自己,反而很难全身心投入进去观看,她总觉得这个视频把她剪辑得太过高大全了,将那些她紧张的瞬间全部都减掉了,而且开头对她腿部的特写,让她觉得莫名嫉妒,自己的身体居然给这么多人观赏……她吃自己醋了,不开心。

而王静姝在看完视频后,则完全愣住了,毕竟她也是那种离梦想越来越远的人,每日也根本算不上努力,完全是得过且过而已,你说一个成年人,这家中收入的大头,居然还是来自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吴笛的那些话,她是最有体会的,因为她一天天地看着吴笛在努力,在坚持,在改变,最终有了巨大的收获……而她,却依然原地踏步。

“笛笛,你说小姨是不是很没用?”王静姝低着头,情绪十分低沉。

吴笛自从变成女孩后,这心也细腻了很多,几乎瞬间就明白了王静姝为何低沉,她只是轻轻抱了抱自家小姨,柔声道:“小姨,如果没有你的话,我怕是当初就没人要了吧?所以,你才不是没用呢,而是很有用,很重要,我要小姨一直陪着我!”

王静姝听了吴笛的话,只觉得有种想哭的冲动,多好的孩子啊,女孩子就是贴心懂事,她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道:“笛笛你还真是会哄人开心。”

“哪有啊,不过小姨,你别自怨自艾了,等会我给你写个网络小说的大纲,保证可以大火,到时候说不定我这个小外甥女,要拿着小姨的稿费挥霍了!”吴笛自信满满地说道。

王静姝听了少女的话,只能勉强笑了笑,她可不觉得,完全是走实体精品路线的吴笛,会懂网络小说的行情。

吴笛这时又道:“这个视频制作得挺不错嘛,里面的BGM都用得好恰当,我觉得这位‘神大人’在泥轰,肯定会成功的。”

王静姝点了点头,然后又与吴笛看了一遍弹幕版的视频,发现其中有好多有趣的弹幕。

一开始惯例的“求BGM”“这是什么BGM”刷屏就不说了,还有则是大批神の沉默的粉在刷“看到神大人的视频我就立马滚进来了”。

然后对吴笛美腿特写时,有弹幕“观看人数呈几何阶数上升”“神大人丧心病狂,人家还是个孩子呀,不过还是要说good_job!”“萝莉赛高、美腿万岁”等等飘过。

最让人觉得搞笑的是,在风儿要吹起吴笛的裙摆时,一群基佬绅士在狂刷“大风大风大风大风……”使得满屏幕的都是“大风”,完全盖住了整个视频,导致又有貌似卫道士实则hentai的人在大骂“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总之这里给人的感觉异常欢乐。

王静姝看这有弹幕版的视频,这心境完全变了,甚至自己顺手也刷了一句“大风”上去,让旁边的吴笛看了嘴角都微微抽搐,真是一群无可救药的绅士,当时她可是超紧张的!

在吴笛洒然扔掉稿子的那里,超燃超热血的声音响起时,就有人在刷“神大人给力”“学霸无敌”“妹子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根本停不下来”“太帅了”“吊炸天”“酷毙了”“太给力了”“超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燃……”“求BGM出处”……

而在视频末尾,则有人在刷“第一次看神大人的视频哭了”“神大人什么时候学会老虚的治愈人心了?真是丧尽天良!”“我也要当学霸!”“学霸也要谈恋爱!”“变身女学霸!”

王静姝还看到几条极品弹幕“神大人去泥轰,什么时候能看到你拍的片子啊?”“神大人会和老毕与周东尼老师合作么?”“想看神大人制作的里番!”“人家泥轰著名美女监督新房昭子可都是里番界出身的哟”“神大人X新房昭子,里番第一弹!你值得拥有!”“神大人,一定要努力啊,等着看你的里番动画呢!”

王静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却没意料到,这有关“里番”的几条弹幕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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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粉与黑

吴笛对这个弹幕倒并不感冒,只觉得其中除了有些吐槽有趣外,很多都是看官们随手刷上去玩的。

她现在更在意的是,到底是谁把自己的视频给发到网上的,居然还被“神の沉默”这位著名视频制作人重新剪辑成了一个效果这么好的励志视频。

而她在看到视频末尾的三张照片后,自然也惊讶了一番,谁这么丧心病狂,居然把她上课回答问题的照片都拍下来了?

王静姝这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不由担心道:“笛笛你是不是在学校被偷拍了啊,好像你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吴笛点了点头:“可能确实被偷拍了,我来顺藤摸瓜找一下。”

吴笛果然找到了那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她所有的照片与视频,都是从这里流传出来的。

“这人你认识吗?”王静姝问道。

“不认识,我班上人都没认全……”吴笛回答道,她会说在这个班上,她几乎就只认识吴迪这小子吗?其余的同学,有的觉得似曾相识,有的则完全不认识。

毕竟是平行世界,无论是整个世界的发展还是细节,都让她觉得似是而非。

“不要紧吧?毕竟马上中考了,突然出现这种事情。”王静姝有些担忧地问道。

吴笛洒然一笑,毫不在意道:“没什么,网络上的事情,热一阵就过去了,我又不是那种想要靠着网络炒作的人。如果是那些人,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自己跳出来,在去添一把火,我的话,才不在意这点小小的名气。”

吴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她那强大的自信——我要是想出名,还不容易?如果真要去当明星,就一定要当最著名的!这种网络红人级别的名气,简直配不上我!

若是一般的初中女孩,看到自己突然在网上红了起来,肯定不会像吴笛这么淡然,甚至还看不起这点名气。

毕竟所谓的“红”,可不仅仅是一边倒的赞誉。

虽说从总体上来看,网民们对吴笛的赞誉要大过抹黑,可这世上总有一群黑子,什么都敢黑,那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优越感,是他们矢志不渝地投入到黑子群体的动力。

吴笛在搜到这个“黄色的鹏鸟”的微.博之间,就看到了不少抹黑自己的言论——

“绝对是网络推手搞出来炒作的,这少女除了长的漂亮,其他的都是假的!”

“可能连样子也是假的,现在整容业这么发达……”

“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内瘦身那么多,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编故事也不编一个让人信一些的。哦,或许有办法,一定是抽脂了吧,脸上也是整的!”

“是哪个公司要推出的少女组合成员吧,不知道给高层潜规则了多少次,就这种烂货黑木耳,还敢代表我们华夏大陆的学生形象?别开玩笑了!”

“穿NMB的水手服、泡泡袜,太二了,泥轰丑女都不怎么会穿的玩意,恶心!什么时候准备下海拍A.V啊?”

……

当然,在有人抹黑自己时,自然也有脑.残粉维护自己的——

“炒作你妹啊,人家‘黄色的鹏鸟’都说是冒死偷拍了,看她照片上的神情,也能感觉到人家根本对这事毫不知情!”

“整你妈了个逼,就算你整了,也比不上人家漂亮!”

“SB滚粗,人家视频中讲的那些细节,一听就很真实,你这样的肥妞一定很嫉妒吧,估计连抽脂都没法瘦下来,要不然就是一瘦下来就反复!”

“潜规则?别搞笑了行不行,别用那些身上充满了A.V气质的少女组合侮辱她,人家就是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对此一点都不知情,你们这么黑她,还有点人性没?”

“呵呵,我觉得华夏人的智商与素质,都是被你们这群黑子拉下来了。穿水手服、泡泡袜怎么了?水手服不是衣服吗,泡泡袜不是袜子吗,泥轰丑女为什么不穿?那就是因为不敢穿,越穿越丑,只有真正的萌妹子才能驾驭住它们!所以我们才说她是二次元走出来的完美女孩!而且你居然能把它联想到A.V上去,到底谁恶心,简直一目了然!”

这就是粉和黑的战争,无论在网络上什么地方,几乎都能看到,反正在网上发言的,是人是狗谁都不知道,肆无忌惮地大放厥词,自己又不损失什么,只要不涉及政治又不会真正遇到开门查水表这种事情。

除了粉与黑以外,当然还有一些比较理智的人,他们也算是真正为吴笛考虑了,大概是劝这些粉与黑消停一点,人家马上还要中考,你们在网上这么吵,会让人家孩子受影响的,到时候中考考砸了怎么办?

不过吴笛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她依然我行我素,她早就说过,她不会为任何人改变,也无需为任何人改变,她只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下去。

比如穿衣打扮什么的,她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绝不会去迎合潮流、世俗,她有着自己的审美,她穿什么都是为了取悦自己,到时候说不定她自己就成了领导潮流的人。

还是一句话,漂亮美丽的一定层次的人穿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吴笛觉得,若自己成为明星的话,对于真心喜欢自己的粉丝,当然也会微笑以对,甚至发一些福利给粉丝们,以回馈他们的支持。

而对其他别有用心者,她的态度只会是——我不需要你们的支持,我也不在乎你们的反对。

当然,吴笛现在一点也没有成为明星的想法,她只想专注学术,她的心中,还有更大的追求——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大雾)。

对她来说,只有学习才是她最喜欢的事情,其余的,不过就是玩票性质的而已。

吴笛虽然不在意自己在网上的名气,可有些事情不是她不在意就会停止下来的。

这个神の沉默的制作的视频,在周刊B站排行榜上,居然排到了第三位!

这可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因为这个周刊B站排行榜的前几位,几乎都是被动漫或是恶搞视频给占领的,而有关吴笛的这个“三次元”的正经视频,居然能够被顶到这么高,足见这有多么受欢迎,B站的收藏人数最多达到了七八千人。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吴笛的照片、视频,到最后居然漂洋过海,在泥轰的2CH论坛、niconico视频网上爆红……谁都知道,泥轰的宅男大都是死萝莉控,于是华夏这位不知姓名的少女,一时间在泥轰被人封为“宅男女神”,说是比某偶像组合的几期研究生人气还要高。

有传言还说,泥轰某娱乐公司看到少女的视频、照片后,当即拍板要签下这个少女……还有狂热的泥轰宅男说是要来华夏寻找女神,因为这个少女,华夏在他心目中的形象,都提高了好几个层次,他现在对华夏充满了好感。

B站还有不少喜欢制作恶搞视频的人,见这个视频越来越火,便直接将这个视频中吴笛的声音剪掉,然后接了一段这个世界某元首的经典演讲,不少绅士纷纷表示“神同步”“太带感了”“又一遍又一遍”“毫无违和感”“少女像元首那样霸气”“学霸少女就该这么吊”……

虽然网络上这般热热闹闹、纷纷扬扬,却并没有影响到吴笛本人的生活,许多人其实都是图个乐子而已,嘴上说着要人肉人肉,可行动者寥寥无几。

吴笛将网络上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事放到一边,终于开始指点王静姝有关网文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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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笔名

“小姨,你这个什么‘淑女也绅士’的笔名就弃了吧,重新换个笔名,去男频主站开新书。至于这什么‘总裁文’,果断太监掉吧。”吴笛深思熟虑之后,对王静姝说道。

“诶?我这个笔名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啊,连著名的H论坛矽统都请我过去……啊,我是说,笛笛你难道真的这么有信心?你可是给杂志写稿的,而网文这一块,和杂志真的有很大的不同……”

“我当然有信心!”吴笛断然道,开玩笑,她脑子那么多卖座的网文,完全可以横扫这个世界的网文界。

这个世界的网文界,还是一块待开垦的处女地,吴笛觉得以王静姝的笔力,加上“自己”的构思,绝对能够成就至高神之位!

“好吧,这样吧,我这个笔名还是先留着,然后再用另外一个笔名去主站开书,不是小姨吹牛,只要笛笛你的大纲、细纲、人设出色,小姨一定能完美地将你的想法还原出来。”王静姝拍着胸脯保证道。

王静姝其实文笔真的不差,话说能将H段子写得好,反而也能证明一个作者的文笔,有作者写H段子,那是干瘪瘪的,毫无撸点,而王静姝却硬是能用不过线的词汇,让人看了想撸一管。

可是,最无语的是,王静姝写的是女频啊,这女频对男人来说可是天雷禁区一般的存在,非大毅力大毒抗者不能读也,而女孩中虽然也大有爱看肉文的,可更多的,应该是想看精彩的感情戏、宅斗宫斗戏吧。

奈何王静姝从来就没谈过恋爱,而且还不是那种天赋点在感情戏、宅斗宫斗戏上的女频大神,自然写不出精彩的女频文,而她跟风的“总裁文”,居然完全偏到了写事业上去了,你说看女频的有多少人爱看作者写事业?还是这种“总裁文”……她不扑街,那还真没理了。

这是吴笛在深刻分析了王静姝写的网文之后,得出的结论。

其实网络小说,要说容易上手的话,真的很容易上手,对大热的作品进行跟风就行了,可跟风也一定要跟住重点,像自家小姨这种表面上好像跟的题材是一样,可重点完全不同的话,那可就悲剧了。

“嗯,我自然是相信小姨的文笔的,不过要写主站男频的话,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节奏感,什么时候该压抑,什么时候该升级,什么时候该爆发,一定要安排好,这部分你不用担心,你照着我的大纲、细纲写,绝对没问题。”吴笛也信心十足。

“当然,我还是要确定一下,小姨你真的只想写那种卖座的网文?哪怕是被业内著名网络小说论坛蛇的天空喷成超级大毒草、断肠草也不在乎?”吴笛询问道。

“爱喷不喷,老娘写书就是为了赚钱给笛笛花的,其他的我才不管!”王静姝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嗯,这样也好,那群蛇的天空的毒蛇们其实是生活在阅读界夹缝中的可怜人而已,明明网文就是快餐小说,却硬要在这里面找精品,结果看的书越来越小众,他们早该将目光投向实体书或名著的。”吴笛评价道。

“对,尤其是有一些充满优越感的所谓‘老白’们,居然看网文都能看出优越感,他们看书已经不是为了看书了,而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书,专门找茬,喷洒毒液,要不就是不看书凭借自己的脑补臆测来黑书,连最基本的读者态度都丧失了,这样的读者有什么好伺候的,我立下誓言,只为可爱的小白写书!至于某些老白,送他们六字真言——爱看看,不看滚!”王静姝赞同道。

“好,我们先把笔名定下吧。”吴笛露出了微笑,她发现这小姨真是个天生适合写网文的人,这样将直接将自己的读者定位于小白的网络写手,真的非常有智慧。

“该取什么笔名呢?”王静姝问道。

“蔬菜或水果吧,总觉得这才有大神风范。”吴笛不假思索地下意识说道。

“诶?这是为什么,那叫‘西红柿大战土豆’?”王静姝随意道。

“噗……”吴笛莫名笑了起来,让王静姝一脸迷惑不解,“算了,还是别残害什么西红柿、土豆了,就叫‘中原五白’吧。”

“哦哦,听起来就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啊!而且还对应我这‘五毒宅女’的名头,笛笛你考虑的还真周到!”王静姝忍不住赞道。

吴笛忍着笑,可不得不说,“中原五白”这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笔名,可是将番茄、土豆、三少、东哥、神机都包含进去啦,绝对是将小白们一网打尽的节奏。

神机的前几本还是小白、老白通杀的那种,在自家小姨注定会被蛇的天空那些毒蛇们喷洒毒液时,就能拿出一本来狠狠地抽他们的脸,想想那群家伙被噎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吴笛就觉得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对了,你写打斗的水平怎么样?”吴笛问道,毕竟这注定是网文主流王道的“升级打怪”小说,不会写打斗可不行。

“打斗啊?我还行吧,打斗也是注重画面感吧,我写H段子画面感都那么强,氛围那么好……打斗绝对也行的。”王静姝一副“我有姿势我自豪”的样子。

吴笛直接忽略了王静姝在“写H段子”上的自吹自擂,她是看过王静姝那本“总裁文”的……

平心而论,这个无节操的小姨,写起H段子来写确实水准极高,大约是她每次写H段子,都会让书评区有些反应,这让她很有动力。

“好吧,那你就把你写H段子那份认真劲,投入到写打斗上来,那就没问题了。这样吧,我先给你三个大纲,你看看你想选哪个,选定一个,写完三万字后,让我看看再发。”吴笛拍板道。

最后,吴笛拿出了《盘龙》、《斗罗大陆》、《斗破苍穹》三本简直可以算是教科书式的经典网文,它们在某点的总收藏榜都排前五,写出来绝对能够一书封神的那种,她将这三本书的大概所讲的内容概括下来,给小姨选择。

王静姝在根据如今男频的流行趋势,最终选择了天才流开头的《盘龙》,而且它还是时下挺流行的伪西幻题材的网络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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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中式奇幻

相信只要看过《盘龙》的童鞋都知道它为什么是伪西幻小说,它基本上除了名字以外,没有任何正统西幻的味道,不过既然泥轰都能有“日式奇幻”,华夏自然也可以有“中式奇幻”,这种“中式奇幻”恰巧在这个时候正好非常流行,很适合华夏读者的口味。

吴笛那个世界曾有一本名为《我是大法师》的中式奇幻,被人誉为开创了“YY流”的鼻祖小说,便是典型的“中式奇幻”,其主角前世因为地瓜吃的多,所以来到这奇幻世界后,便具备了逆天的魔法天赋,当时更是让无数读者觉得非常新奇。

虽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是大法师》遭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吐槽,尤其是吃地瓜学魔法,更是让后来成长起来的“老白们”啼笑皆非、痛心疾首,认为《我是大法师》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了人们的审美,害整个网络小说都成了快餐小说……

不得不说,这些人估计都没好好学过唯物史观,就算这世上没有《我是大法师》,也肯定会有《我是法神》、《我是魔法皇帝》这样的超级无脑YY爽文出现。

但其实网络小说存在的意义,便是娱乐大众,自然是越俗越爽越YY的才能“适者生存”,要想真正去找有内涵有教育意义的书,还不如去读名著。

就算是那些被老白们推崇的网络小说,它们那根本的娱乐性质是不变的,也就YY得更合理一些而已。

而要想YY得更合理,却需要花费作者更多的精力,当那些认真写书的作者,发现那种只知道写“无脑爽文”的作者赚的钱反而更多时,自然也便去写更容易的小白文了,然后他们会发现,这小白文还真心不是那么容易写好的。

找到自己的正确的道路,对一个网络写手来说,真的很重要。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我是大法师》这样一模一样的作品,但类似的作品也是有的,正是这样一本书的出现,让“中式奇幻”开始非常流行。

在这个时期,小白们才不管什么中不中,西不西的毒点,哪怕在奇幻世界出现什么“东方世家”“西门世家”“南宫世家”“北堂世家”他们也照样能够接受,甚至还能读得津津有味。

许多作者看到《我是大法师》这种类型的中式奇幻这么吃香,自然便开始跟风相同类型的小说,这个时代并没有盗版,作者自然能够赚更多的钱。

别用什么盗版扩大了影响力来给盗版洗地,那只能给大神扩大影响力,而大神也不在乎那么一些盗版的钱,反倒是底层那种勉强能上架的作者,深受盗版之苦,谁都知道,这写网文的顶尖与底层写手,这差距有多么巨大。

在这样的大批“中式奇幻”里,当然也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比如类似《佣兵天下》、《紫川》、《魔法学徒》、《恶魔法则》等等非常优秀的奇幻小说,其中某作者的“翻译体”更是让读者真正领略到了略微正统的“西方奇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而在诸多“剑与魔法”的奇幻小说中,《盘龙》无疑独树一帜,其作者我吃西红柿是当之无愧的升级练功的爽文大神,他对等级的设定、节奏的掌握简直可以说是教科书式的。

他笔下的主角三观很正,不是废柴而是天才,却不花心不滥情,又刻苦努力,一心升级,充满了正能量,这可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自古所谓“邪不胜正”可不是什么虚言,黑暗邪典流终究是小众中的小众。

这个作者可以驾驭各种各样的题材,不是说他真的对某些题材研究的很透彻,最大的原因便是,他的本质没有改变,每种题材到他的手上,都成了升级练功的爽文。

吴笛觉得,王静姝能一眼相中这部《盘龙》,还是非常有眼光的,如果说我吃西红柿的《星辰变》是他证道大神的一本书的话,那《盘龙》就是稳固他大神地位,甚至证道至高神的一本书。

当年吴笛处于“小白”时期的时候,看盘龙看得那叫一个如痴如醉,她还记得自己是拿着苹果的MP3看了一个通宵,好像是那段主角林雷依靠石雕提升精神力……

在看完整部《盘龙》之后,她整个人还有些怅然若失,觉得失去了什么一样,真心不想这本书就这样结束,她还去找了《盘龙后传》,发现和《星辰变后传》完全没法比……由此可见,这《盘龙》对小白的杀伤力。

后来随着吴笛的阅读量越来越大,慢慢成长之后,虽说已经渐渐不再看三少、番茄之流,可心中依然对他们存有敬意。

虽然承认我吃西红柿的等级设定与节奏感很好,但他的文笔确实比较一般,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刻意那样写的。

而自家小姨王静姝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挺有画面感与感染力,与吴笛那个世界那位“烟雨江南”大神的文笔颇为相似。

只可惜王静姝选了女频“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完全就浪费了她的文笔,只需想想,若是让“烟雨江南”去写什么“总裁文”,真的能出头吗?

再想想,若是当烟雨江南、猫腻这样以“文笔”著称的大神,掌握了我吃西红柿那敏锐的爽文节奏感,还有平均手速能达到五、六千字每小时(让王静姝没大纲、细纲就这样码字,自然达不到这个速度,但有了吴笛的大纲、细纲、设定,那就没什么问题了),那会是多么逆天?

所以可以想象,当“中原五白”这个王静姝与吴笛的共同网络笔名,踏上网文征程后,将会搅起多么巨大的风浪……历史的车轮就这样滚滚向前。

总的来说,吴笛的任务很轻松,毕竟脑中前世的记忆就如同保存在硬盘里一样,连细微处都很清晰,可以随意取用。

所以她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将《盘龙》的完整大纲与人设拿了出来,开头的细纲也完全拟好,接下来,就看小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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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谣言

蒋文脸色阴晴不定地看着网络上吴笛的靓照,还有那各种纷至沓来的赞誉,她紧紧地攥着手上的鼠标,指节处都微微凸起,她心中的妒忌,几乎表现在了那张还算漂亮的脸上。

直到她看到那些无脑黑在各种谩骂吴笛时,她的心中才稍显快意,然后自己也随手跟风黑了几句,质疑吴笛瘦身的可能性,她觉得若自己是吴笛的话,看到这各种各样的谩骂时,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受,毕竟这可是无妄之灾,躺着也中枪。

蒋文早就从李浩乾那里,知道了他这个“青梅竹马”的过去,对于吴笛的家世,她很是不屑,毕竟吴笛的父母也不过就是最底层的农民工。

更别说如今吴笛已经父母双亡,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孤儿,家中一定非常穷困。

而她蒋文的家世,虽然算不上顶尖,可怎么说父亲也是一家私人报社的社长,在这副省级的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母亲则是新闻界一名挺有名气的记者,就在父亲的报社内担当首席记者,能力十分出众,但在道德上有些瑕疵,为了抓夺人眼球的新闻,一点也不在乎某些被采访人的感受。

虽然蒋文嘴上说着“学习毫无用处”,却不得不承认,学习是改变吴笛日后命运的唯一办法,而迫在眉睫的中考,显然就是一道关卡。

“哼,我倒要看看,你的心理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强!”蒋文恶狠狠地想着,决定将吴笛那“卑贱的身世”的消息散播出去,让那些迷恋她的男人好好看看,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出身是多么卑微!

蒋文就是个心眼极小,见不得别人比她好的女孩,尤其这女孩还与她喜欢的李浩乾有一些“前缘纠葛”,她就觉得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若吴笛还是个胖妞丑女的话,她当然可以用充满优越感的目光去看待那个女孩,奈何这吴笛却在三个多月内丑小鸭成为白天鹅,在她看来,这简直就是违背科学常理的事情!但这却确确实实的发生了……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李浩乾会不会与吴笛“再续前缘”,毕竟她因为和李浩乾正处于暧昧阶段的缘故,当然也从李浩乾的只言片语中,知道在这男人的心中,以前的那位吴笛,分量很重……

而现在,吴笛似乎又恢复了原来的美丽。

蒋文越想,便越觉得心中不踏实,按理来说她也是个十分自信的女孩,可碰上现在的吴笛,她觉得自己都会被对方的魅力给压制。

嗯,自己可不能随意就乱了心境,李浩乾的父亲可是市里有名的白手起家的精英商人,绝不可能让自家儿子与一个卑微的工人阶级出身的女孩恋爱的,而李浩乾和自己,才是真正的门当户对!

蒋文不断用事实来安慰自己,她是看多了各种“门当户对”的电视剧,已经将这种阶级观念深深印入自己的思想中了,却不知这年头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吊丝逆袭白富美的故事才是王道中的王道、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展开。

蒋文来到了学校后,就开始实施她那自认为“恶毒”的计划——传播流言与小道消息,以达到打击吴笛形象的目的。

而她作为一个女孩,自然很明白流言的杀伤力有多么强大,一般柔弱的女孩,听到有关自己的恶意流言,一定会心境大乱的,而现在马上就要中考了,心境大乱的后果,还用说吗?

吴笛在蒋文心目中,其实也跟强势沾不上边,现在的模样本来就柔柔弱弱的文学少女样,而当初她当着吴笛的面,撕掉情书后,那个女孩“落荒而逃”的情形,无疑更加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是蒋文自己被这样侮辱的话,一定会上去就给对方一个巴掌!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确确实实真的没把“情书”这件事算到她自己头上,她到现在压根连李浩乾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当他们是一对心理还未健全的幼稚少男少女。

蒋文对造谣这种事,那真的是继承了其母的“优良传统”,要么是在课间上厕所时,要么就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时,抓住机会就说“你们知道那个吴笛吗?听说她是孤儿啊,父母都是民工……”“我跟你们说啊,最近我们学校那个很有名的吴笛……”

吴笛原本就因为国旗下讲话,而在这个初中很有名气,不少男孩都觉得她实在是太牛叉了,简直比男人都要帅气!

而与蒋文这样嫉妒吴笛的女孩,当然也有很多,“人红是非多”毕竟是一句大实话,毕竟吴笛不是人民币,能够让所有人都喜欢。

倒是吴笛班上的女孩,都对吴笛非常佩服,毕竟与吴笛离得近,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吴笛在班中那可是真的非常低调,从来都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座位上,那种埋首于书本的认真态度,让人都不忍心去打扰。

那些原本借着问题目的机会,去接近吴笛的男生,渐渐的,都不好意思去问题目了,总觉得吴笛用那耐心的态度认真地为他们讲解题目,让抱着不纯目的的他们,都会羞惭而退。

初中的男生,毕竟都是比较单纯的,很少有死缠烂打厚脸皮男孩,就连吴迪这厮,被打击之后,都是默默学习,改变自己,努力让自己跟上她的步伐……

这种做人超级低调,从来不张扬的美丽女孩,若心里产生嫉妒,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只是在安静地学习而已。

可其他班上不了解吴笛的女孩,那自然不一样了,在她们看来,这吴笛穿着水手服在国旗下“耍帅”“卖骚”简直太过高调耀眼,散发出来的魅力简直让人自惭形秽,这陡然听说吴笛的出身,居然这么卑微,她们当然欣喜若狂,开始大肆传播这个消息。

华夏这个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至上、权力为王的时代,现在的风气确实不怎么样,唯金钱论、唯权力论、唯出身论的思想几乎充斥在各种娱乐文化之中,导致连初中渐渐形成世界观的孩子们,都被这样的思想所佘毒。

工人、农民阶级,即使是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却是处于最底层的,所以当学校中嫉妒吴笛的学生,在知道她居然是工人阶级出身时,只觉得优越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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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道歉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明明是自己心中自卑,比不上人家,却硬要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寻找优越感,比如用金钱、身份、地位。

若这些东西是他们自己凭借努力劳动换来的话,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以此来寻找优越感,这才是真正有底气的。

可是有些东西,明明就是一出生就有的,或是用某些难以启齿的手段换来的,却还要拿出来的炫耀、寻找优越感,这便说明,他们自己都有些心虚……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吴笛深信不疑的。

所以吴笛来到学校之后,哪怕早就注意到了离自己的座位有两个过道远的男生,眼神闪烁着不敢看自己,就知道这偷拍的事情,肯定就是他做的,但她却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男生长得人高马大,一身膘肉,鼻梁上挂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的衣服一看档次就挺高,他整个人看起来倒也面善,不像穷凶极恶之人。

对于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做一些幼稚事情的初中小屁孩,吴笛完全不放在眼里,只要他不打扰自己安静学习就行。

吴笛今日倒也没穿什么水手服,而是素雅的T恤加紧身牛仔裤帆布鞋,她上次因为穿百褶裙而差点尴尬之后,就对裙装有了小小的阴影,不如就在家里穿着给自己欣赏吧,省得又出现什么尴尬的事情。

但吴笛穿紧身牛仔裤,更是衬托出了她那两条长腿的美丽,不得不说,她的腿型真的找不出任何瑕疵,让人看了,只觉得忍不住想要被她践踏一番,才觉得舒服……

体育中考完后,整个体育课虽然还保留着,可都已经成了活动课,算是给神经紧绷着学生们一些放松的时间。

所以在这种体育课上,吴笛都是随整个班级绕操场跑两圈后,自顾自的回教室继续学习,她对什么足球啊篮球啊都不感兴趣,前世在工作后,倒是去学了网球,打过之后,感觉还不错,除了去健身房锻炼以外,就是去打网球了。

只不过在这初中,哪怕有网球场,吴笛却也从没看过“同龄人”打过网球,那她总不能去找老师打网球吧?

跑完两圈之后,吴笛微微有些气喘,果然女孩的身体,这体力有些不足,在从“虎背熊腰”的土圆肥变成苗条萌妹子后,总觉得整个人的安全感少了一大截,身体也变得柔弱下来了。

大概还因为投入到学习中去时,一不小心就会忘记了时间,导致学习时间过长,锻炼时间则因为身体瘦下来后而不自觉地减少了,使得她的身体素质变得有些差劲了。

只不过她也没有太在意这一点,没办法,学习这件事实在让她沉迷,身体、容貌只要保证让自己看得赏心悦目就行了,至于个人武力,她并不放在心上。

这个世界华夏虽然社会风气不怎么样,但依旧禁绝枪支,所以治安还是不错的,至少这座城市的治安还行,而且她每次上下学时,身上可都带着防狼电击器,前世她也学过一些搏击术,一般宵小之辈,她还真不放在眼里。

她脑子里的灵魂可是成熟的,又不是真正呆萌的初中生,一般人还真的骗不了她。

就在吴笛准备沿着那篮球场外边的道路回教室时,黄鹏这个“高富胖”却摸着自己的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扭扭捏捏地来到了吴笛面前……

吴笛不由微微一惊,习惯的自恋心态发作——莫不是这男生趁着体育课这种自由时间来给我表白了?

小子可以嘛,有眼光,也够胆量……她已经准备好了“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

吴笛不知道女孩给人发卡后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总之她会觉得异常的愉悦,而且毫无愧疚心理,她对这些男人,根本一点感觉就没有。

他们啊……永远只是证明自己完美的道具而已。

所以有人表白,则正可以证明她对自己的培养,那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因为到现在,吴笛虽然凭借女孩的敏感,感受到了其实不少男生对她有好感,但真正表白的却一个都没有,她连情书都没收到一封……

这让吴笛莫名有些小小的不爽,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养成的“宝贝”,却得不到别人的认同一般。

不过现在,看来回报来了啊……

吴笛的脸上露出了优雅矜持的笑容,只见这男生来到她面前,对她说道:“那个、吴笛同学,我、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黄鹏抓着自己头发,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

吴笛依旧保持着她对人一贯温柔和善的态度:“请说吧,我听着呢。”

对了,这人叫什么来着……完全不认识啊!

黄鹏扭捏了半天,才用一副最诚恳的语气道歉道:“对不起,吴笛同学,那个、那个你的照片是我偷拍了放到网上去炫耀的,结果一不小心在网上好像火了,可能会让你困扰……”

“总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这样做,非常抱歉!”黄鹏深深地弯下了腰,给吴笛道歉。

实则黄鹏心中也觉得丢脸窝囊得很,但一想到,那位吴大公子还在看着呢……他顿时便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现在还真不敢不听那小子的话。

而且黄鹏还觉得,最近这位吴大公子,也是邪门得很,开始愈发熟练地懂得利用自己父亲的权势不说,本人居然也疯狂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样。

这时知道真相的吴笛眼泪差点掉下来……原来自己真的这么自恋么?还是说,只有自己发现自己已经瘦下来了,别人看到的还是自己那胖妞的身体?

如果她现在不是女孩的话,真想骂一句——我去年买了个表!

十动然拒卡、好人卡、朋友卡通通白准备了!

此时吴笛似有所感,环顾四周,便发现不远处仅仅隔着铁丝网的篮球场那儿,吴迪那小子正在一边故作认真地练习运球,一边则鬼头鬼脑地往她这里瞟……

好啊,原来是你小子搞的鬼!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欠调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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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惊讶

“啊,没事,拍就拍了吧,我这么……”吴笛话说到一半,便止住了,她其实想说“我这么美丽,让你忍不住偷拍,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啦!”

但这话若是真说出来,吴笛便觉得自己的形象估计全毁了,自恋可以,但只能偷着自恋,若真的被别人发现了,肯定会让人讨厌的,她虽然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自己,可让人讨厌,总归是一件不爽的事情。

由此可见,吴笛对自己内心的养成,还尚未真正完成,要不然她绝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差点显露破绽。

“我这么大方,肯定不在意的!”吴笛如此说道,她依然有一种属于男生的豪爽气质。

黄鹏这才松了一口气,不由感激道:“谢谢,我下次再也不会这么做了!我连我的微.博都已经注销了。”

说完后,黄鹏便直接溜了……他在心里还暗暗慨叹,这个女孩确实很洒脱大气,若是一般妹子碰上被偷拍这种事,肯定会特别生气的,他都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了。

可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原谅他了,他这时当然不会再停留了,赶紧溜才对,迟则生变啊。

黄鹏这才发现,这个看似柔柔弱弱的美少女,怕是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网上的那点事……他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知为何他心头忽然出现了一个评价——真是纯爷们!好吧,这不是指她的容貌,而是指她的心胸。

吴笛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网络上再喧嚣,只要不影响到她的生活,她便绝不会放在心上。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对自己赞誉的,自己当然照单全收,对自己抹黑的,自己则选择无视,因为有些专门抹黑别人的疯狗,你越是和他较劲,他就越来劲。

吴笛破天荒地走向了篮球场,只因那强烈的直觉告诉她,此人主动道歉这种事,肯定是有幕后黑手的,而这幕后黑手是谁,当然是那个鬼头鬼脑的“自己”嫌疑最大。

她可不相信现在华夏学生的素质与觉悟已经高到了会主动道歉这样的程度。

吴迪见到一向对运动不感兴趣的少女,居然向篮球场内走来,顿时心中微微一惊,他对少女的举动,也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她绝对是来找茬的!

不知为何,吴迪觉得少女便是他的克星,他就是挺怕这个少女的……

现在他在独自练着运球,显然觉得毫无安全感,他果断加入了另一边的4V4战团,三个月刻苦练习篮球以来,他已经有了些街球的架势,正所谓“姿势优美如画”,但命中率却低得可怕。

不过由于吴迪有财力进行专业的篮球训练,而他又都将精力投入到运球上去,所以他现在的运球,比同龄人已经超出一大截了。

吴笛见到这小子,居然心虚地逃了,心中不由冷笑一声,若之前她只有五成可以确定这事是这小子做的话,那现在,起码有九成可以确定了,要不然他跑什么?还怕自己吃了他?

话又说回来,她发现自己还真的有些没事找事的意思,毕竟人家吴迪也是好意,而她只是因为太过自恋,导致判断失误后,恼羞成怒而已……

算了……自己其实也应该要感谢他才对,才不想要欠他任何东西!

一个大人欠小孩子东西……她丢不起这个人!

吴笛停在了他那块篮球场的旁边,心中不由叹息一声,果然在她的心目中,这个吴迪还是特别的,大概是因为对过去的自己那种浪费青春、浪费生命的痛恨,她想想就觉得有气,为什么当初的自己,不能再努力一些呢?

恨铁不成钢啊,望子成龙啊……这就是吴笛对吴迪的看法,在她的眼中,吴迪就像个她的孩子一般。

要不然少年时的自己,在成年后自己的心目中,应该是个什么形象呢?成年后的自己,当然希望少年时的自己,不走弯路,人生能够不后悔……

吴笛就站在那儿,看着这群男生打篮球,思绪却有些渺远,夏日的风吹拂起她那柔顺的马尾,让她忍不住用自己的手捉住了它。

碧蓝的天空、纯白的云朵、灿烂的阳光、略显燥热的风、喧闹的篮球场、整齐的教学楼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幅美妙的画面。

吴笛就这样盯着正在篮球场中挥洒汗水的吴迪,忽然间,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愕之色!

她突然想到——

什么时候,少年时的“自己”打篮球居然这么厉害了!

只见吴迪在与班中那位篮球打得不错的陈斌一对一时,以一个极为娴熟的crossover,华丽帅气地过掉对方后,然后一个教科书式的三步上篮,轻松进球……

吴迪进球之后,陈斌也不以为意,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挤眉弄眼道:“大班长,挺行嘛,是不是因为有佳人在旁为你助战啊?”

原来吴笛在篮球场边发呆的时候,已经引起场内男生们的注意。

不得不说,初中这个年纪,少有女生喜欢看男生打篮球,而这时已经被班中同学默认的“班花”却在旁“观战”,不由让这群牲口们兴致倍儿高涨,个个卖力表演……

但当男生们发现,这“班花”的目光,居然都投在吴迪身上后,在心里暗自泛酸的同时,却也没有吝啬给吴迪传球,于是便有了吴迪这次帅气的进球。

吴迪也挺得意,他偷瞄了少女一眼,果然发现对方脸上的惊愕之色,心中只觉得——好爽!

吴迪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仿佛都逃不过少女的手掌心,然而今日终于第一次,让这个少女惊讶了!

吴迪觉得非常有成就感,也非常的开心!

因为他让这个对他非常挑剔的少女,刮目相看了!

吴迪忽然有种“洒家这辈子值了”的感觉,他的一切改变,都是为了能够更加接近少女而已……

得意忘形之下的吴迪,想要再接再厉,这次他用了一个“艾弗森式”的急停后仰跳投,投篮姿势潇洒飘逸、优美如画……然后三不沾了。

看到这一切的吴笛在一边捂嘴轻笑起来,那绽放的美丽笑靥,让一众男生都看呆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一贯冷静淡漠的女孩,笑得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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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绝对是白富美

在男生们心中,吴笛的形象,几乎已经定型了,她是一个低调认真、热爱学习的优等生,虽然脸上总是带着让人亲近的微笑,说话也柔声细语、轻灵动听,但不知为何,他们总觉得这个给人亲切感的女孩,有种特别远的疏离感。

有人起初将吴笛当成了漫画中那种“温柔的大姐姐”角色,可相处久了,又发现,她完全不是这种角色,像“温柔的大姐姐”这样的角色,一定是非常热心、充满了正义感的,甚至还会主动去要求别人也积极向上。

但吴笛从来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她总是过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那种“无争”的得道高人的感觉,超脱洒然得常常让人不明觉厉。

而吴笛对其他人,则从来没有任何要求,好像完全不放在心上……

可你又不能说吴笛是个冷漠的人,她对同学们的问题或是搭讪,都微笑得体地回应着,找不出任何失礼之处。

有男生甚至猜测,吴笛表现出来的教养,分明就是家世最顶尖的名门淑女,她身上那种贵族的优雅,简直表现得淋漓尽致,这就更使得一般男生不敢打她的主意了,在“高贵”的吴笛面前,他们觉得十分自卑……

所以即使有不少男生对吴笛有好感,却也生不起表白的勇气。而现在也临近中考,若是贸然表白,简直就是害人害己。

就连吴迪,对少女的家世,都感觉有些深不可测,他甚至觉得女孩身上,有一种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才有的上位者的威严……这种气场,说起来真的很虚,可却是确确实实存在。

当然也有敏锐的男生,觉得这个吴笛,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因为她能做到一般女孩做不到的事情,那种分明是男生心中憧憬的女孩的品质,怎么可以如此完美地体现在她的身上?

要知道,女人不可能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男人也不可能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生物,所以很少人会以他人的眼光去要求自己。

退一步讲,哪怕真的去努力将自己变得完美,大概也只可能出现——女人成为女人眼中的完美,男人成为男人眼中的完美这种情况。

可吴笛却时刻在用“他人”(男性灵魂)的眼光来要求“自己”(女性身体),所以才能向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逼近,她越“自私”,就能越达到完美,因为她所做的这一切,本质上都是取悦自己的男性灵魂。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自己脑中的“男性灵魂”最终完成自己的使命后,自己也会在长年累月扮演“完美女孩”的过程中,真正达成那“男孩心中憧憬的完美女孩”这一真实形象。

吴笛笑过之后,便转身离去了,那些男生都有些愣神,心里莫名觉得怅然若失,不过很快,他们又投入到了篮球之中去。

谁也没注意到,吴笛去了小卖部,买了好多饮料,分几次拿到了篮球场,又让那些男生们完全不知所措……

这尼玛是请客的节奏吗?话说真会有女孩子会请客?果然这个吴笛,就是一点也不把金钱放在心上的大小姐吧?

白富美,绝对是白富美!

在看到吴笛拿来的这些饮料不是什么纯净水,而是类似佳得乐这种稍贵的运动饮料后,众男生在心中齐齐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并还隐隐觉得,这女孩是真懂行的,毕竟NBA的球星们,喝的饮料都是佳得乐啊!

打篮球的男生一共有十几个,是分队对抗的,三球一换,所以这佳得乐饮料也有十几瓶,可这加起来起码要五六十块吧,而这个学校的学生哪怕大部分都是中产阶级、权贵阶级,却也少有在初中时就有那么多可以支配的零花钱。

就连吴大公子的零花钱,都没有多少,毕竟只是初中生啊。

他们哪里知道,吴笛每月的稿费,正常的家庭支出后,都是有结余的,而且全是由她自己支配,毕竟这都是她自己赚来的。

而她本人确实不是对钱看重的人,前世的生活从来都很优越,现在的生活她也觉得挺滋润,买不起装逼用的奢侈品也无所谓,她早就没了用奢侈品来证明自己有钱的心态了。

在她“年轻”的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爱买奢侈品,一身“神装”的感觉特别良好,而且好像不开部兰博基尼出去,都显得在圈子中丢份,但渐渐成熟之后,却对这些外物,已经不在意了。

“你们继续吧,这是给你们的……犒劳。”吴笛差点没把“赏赐”说出来,不错,你们尤其是吴迪你小子,能够取悦到我,让我非常满意,于是本女王便赏赐些“美酒”给你们吧!

中二病发作的吴笛,只觉得自己仿佛穿着金闪闪的盔甲,坐在王座之上,血红的眸子中透露出了“愉悦”的心情,于是便大手一挥,打开王之财宝……

做完这些后,吴笛也不等同学们回应,直接潇洒离去。

她说过,她才不想欠小孩子任何东西。

这些,就当是报答吴迪这小子的识趣吧。

而且,看起来自己以后也不用太过在意这个过去的“自己”了,因为不知为何,他已经走上了一条属于他的积极向上的道路。

试着将他当一个陌生人吧……

吴迪神色复杂地看着众男生欢呼地分着佳得乐,陈斌这个原本质疑吴笛的骚年,现在已经差不多成了吴笛的脑.残粉,他拿着一瓶佳得乐递给大班长,啧啧而叹道:“班长啊,我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女孩似乎和你挺像……不过好像比你还要豪爽!”

吴迪笑了笑,也不说话,只是接过了饮料。

仿佛是心有灵犀,吴迪也感受到了少女为何要这么做,他让黄鹏去给她道歉,而她却用这样一件事来报答……互不相欠。

虽然吴迪对少女这样的举动非常赞赏,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可是……那种好像离女孩更远了一些的微妙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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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岿然不动

吴笛随意“犒赏”一群牲口的事情,很快便在班中流传开来,于是班上更多人都觉得,这位低调认真的优等生,就算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也绝对是个家境富裕的主儿。

所以当有关吴笛的双亲是底层的农民工,并且已经逝世的小道消息,传播到吴笛的班级时,简直连一丝波澜涟漪都没有泛起……

而且要知道,吴笛在班上的人气,可是非常高的,将她称之为一面旗帜也不为过。

当其他班嫉妒吴笛的学生传播抹黑吴笛形象的谣言时,吴笛班上的那些八卦党们,则开始自发地反驳这种“无稽之谈”,甚至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吴笛的家世十分显赫,理由如下……

第一,自从学校最近不要求穿校服后,吴笛同学保持着每天换一身新衣服的节奏。而吴笛在食堂自己打的饭菜,都是超丰盛的,可往往每盘只吃一点,实在是铺张浪费得很!不过那些被吴笛特意邀请在一起用餐的家境稍稍窘迫的女孩们,可就有福了……

第二,气质问题,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国家,人们对自己的出身很在意,出身差的大多非常自卑,然而吴笛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人一等的自信,让一众男生都忍不住想要跪下来摇尾乞怜……女王大人,我们也不敢和你做朋友,但请收下我们这些仆人吧!

第三,谈吐优雅,举止得体,从来微笑对人,似乎连发怒这种情绪都没有。这种完全就是名门淑女式的教养,让人的压力实在很大呐!

第四、第五、第六……都最后连吴笛打了喷嚏,在别人看来,都是高贵无比的!

……

所以吴笛是“名门大小姐”的这个传言,可比前者要“李菊福”多了!

而始作俑者蒋文都想不到的是,后一条传言,最终越传越广,居然完全盖住了什么吴笛是家境贫困的孤儿这种一看就站不住脚的说法!

像吴迪这小子就自动忽略了少女出身工人阶级这样的无稽之谈,反倒是觉得少女“家世显赫”这种说法倒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吴迪因此疑神疑鬼起来,他忽然想到,当初教会他利用父亲的权势“作威作福”、“仗势欺人”的人,便是吴笛!看她那副手脚老到的“纨绔”模样,显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而他又想到了吴笛这个少女,居然连公安局的副局长的名字廖宏军都知道,还有种“呼喝局长”的霸气……莫非这个少女,真是京城某大家族出身的政阀子弟?

没道理啊……吴迪百思不得其解,他怎么说在京城也是真正有分量的官N代了,外公可是前.总.理啊,所以同辈圈子里有点来头的,无论男女,他都认识,完全就没听说过这个迷一般的少女。

莫非……她是父亲的私生女?!

吴迪陡然出现这样一个念头,不由哑然失笑,自己是不是也看多了“豪门恩怨”剧了,里面什么私生子、私生女简直泛滥……

而身处传言之中的吴笛,则依然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有时候在吴笛身边的同学,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将心思完全放在学习上的少女,外面有人为了争论吴笛的家世,都已经掐起架了……

可少女依然稳坐泰山,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少女这种一如既往的淡然安静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猜测,说不定就算她听到了有关自己的传言,也只会一笑而过。

吴笛班上的同学,却也没有去问她的家世如何如何,他们觉得用这种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去打扰人家,真是一种罪过。

与吴笛同坐在最后一排的黄鹏,现在都破天荒地开始认真学习了,总觉得自己再吊儿郎当下去,完全成了对照明显的反派人物,遭受着某些人隐晦的鄙视目光,让他感觉十分不爽。

吴笛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哪怕她从来不去要求别人什么,总是认认真真地做自己的事情,可她那一份专注与认真,却自然而然带动了更多的人,一起努力……这就是正能量的犀利之处了。

现在整个班中的学习气氛,可以说真的非常好,班主任曹老师都忍不住表扬了好几次,甚至有别的班的班主任,都拿吴笛的这个班来给自己班做榜样。

比如蒋文这个班的班主任,她就在班会课上,堂而皇之地把吴笛拿了出来教育班上的学生:“你们知道曹老师班上的吴笛同学吗?那叫一个认真啊,连下课都一直坐在座位上学习,人家那样的学习态度,能够保持年级第一的成绩,完全理所应当的!”

“我们实验初中,与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两所初中,当初吴笛同学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考进我们初中的,免建校费,现在我们的张校长,可是非常期待这位同学,可以力压第一初中那位常年霸占着全市第一位置的赵晔华,这几次模考无疑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啊,我希望大家能向吴笛同学学习!”

在下面听着老师称赞吴笛的蒋文,鼻子都快要气歪了。

也不知是不是被后面有关吴笛是个“名门大小姐”的传言打了脸,一时间急火攻心的她,忽然站了起来,当着全班人的面,对班主任说道:“老师,我怎么听说那个吴笛,就是工人家的孩子,就凭这样的出身,也凭让我们学习?”

班主任皱了皱眉,不悦道:“小小年纪,说什么瞎话,现在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与政策,可都是偏向工人、农民的,他们才是我们真正撑起华夏的劳动人民。而且,是谁告诉你吴笛是工人家的孩子的,我怎么听说她出身书香门第啊……”

这个班的学生听到这话,忽然都哄笑起来,没想到从班主任口中,居然又出现了一种传言!

不过,就算是书香门第,也比工人家的孩子靠谱!

这是同学们心中的看法,他们又不是瞎子,自然可以感觉到,那个气质高雅、自尊自信的吴笛,绝不可能底层出身。

蒋文气呼呼地坐了下来,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被吴笛隔空扇了几巴掌似的,关键人家吴笛到现在还不清楚什么传言不传言……

蒋文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因为她每次去厕所时,都会向吴笛班上瞟一眼,结果发现吴笛除了每天身上的衣服换了又换,更加光彩耀人以外,一如既往地埋首于书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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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完美的力量

这种姿态的吴笛,让蒋文甚至觉得根本就没有任何破绽,她散布有关吴笛的谣言,除了因为嫉妒而想要抹黑对方的形象以外,便想要以此来扰乱对方的心境,使对方在中考中失利……

可残酷的事实,给了蒋文当头一棒,她不但没有抹黑成功,反而诡异地又为吴笛增添了一个“名门大小姐”的光环,该说“低级黑”不愧是“高级粉”吗?

因为不讲究事实乱黑人的话,总会激起许多“真相党”的逆袭,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不少学生根据吴笛平日表现出来的细节,就已经断定,吴笛的出身,肯定非富即贵!

而吴笛那副始终如一地投入在学习中的态势,甚至让蒋文自己都怀疑,是不是李浩乾告诉自己的有关吴笛的出身资料,是错误的……

这种造谣者到头来都发现自己的谣言靠不住脚的情况,到底算个什么事情啊!

蒋文没有把对方弄得心境大乱,反而自己的内心充满了不甘,她已经完全没有了复习的心思,只想着要如何报复回去……她实在不能忍受自己这么窝囊地就承认失败!

蒋文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自己散播谣言这件事,并没有暴露出去,否则还真有可能被那些心甘情愿“跪舔”吴笛的男生们群起而攻之。

吴笛因为蒋文谣言的缘故,不仅在班中人气更高,在整个学校的人气也噌噌噌地往上窜,主要这年头华夏的社会风气实在不怎么样,这一听说吴笛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名门大小姐”,甘愿“跪舔”吴笛的男生呈几何阶数增长!

真是郁闷,为什么这家伙的风评就这么好呢?

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还真有道理,如果吴笛在某些方面真有破绽瑕疵的话,就不会这般稳坐钓鱼台了……

蒋文本来前面的谣言不成,就想用吴笛是“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的谣言继续抹黑对方,这也正可以解释为何吴笛那般豪爽大方,花起钱来毫无节制,毕竟衣服每天换一套新的,就算是网购的便宜货,这一百以上总要吧?

这样一算,每月单单花在衣服上面的钱,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就从来没为钱发过愁,所以花起钱来实在大手大脚,而如今吴笛的将要在杂志上连载小说,说不定还会有一笔不菲的独家签约费,然后小姨的《盘龙》,这随随便便弄个均订破万甚至破十万,总没什么问题吧?

这钱赚来是干什么用的?当然是用来花的!

吴笛这辈子反正只有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她以后估计也是独身一辈子,有一些适当应急用的存款就足够了,其余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前世身为“高富帅”的吴笛可是个非常会花钱的主儿!

可蒋文现在自己都觉得,继续用什么“援交妹”“被包养的拜金女”来抹黑吴笛,实在太不靠谱了,吴笛身上那种从骨子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还有那清纯至极的形象,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拜金女”……

真是的,你一个女孩,把自己弄得这么完美干什么?

蒋文头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深切体会到了一种被“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无力感。

蒋文暂时找不到什么好办法,便先去找李浩乾,想要再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到底是怎样的,就算别人不信吴笛出身卑微这种事,知道事实的她,也能多一些优越感,这是她用来安慰自己的唯一事物了。

不过若吴笛真的出身卑微的话,那蒋文也会觉得十分沮丧,当传言明明就是事实时,却没人信,人们反而更信那虚假的真相,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悲哀的事情,请允许她做出一个悲伤的表情……

蒋文来到李浩乾身旁时,对方正托着自己的腮帮,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眼神迷离而忧郁……

喂!明明设定为运动型略带痞气的男孩的李浩乾,什么时候人设已经崩坏成了忧郁型的文艺青年了?

蒋文甚至觉得,在下一刻,李浩乾会用一种“蛋蛋的忧桑”的文笔,写下一首感情充沛的诗歌。

结果却是,李浩乾依然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忽然轻声哼起了一首歌,歌词是“真想再回到那个两小无猜的年龄,那么的安宁,那么的温馨……”

蒋文听到这歌,顿时勃然色变,这是这个世界的华夏弯弯的著名歌手、作曲家、作词家马大佑的一首《青梅竹马》,它以极为舒缓的曲调描写有关青梅竹马的真挚感情,不过在整首曲子都充满了一种淡淡的忧伤,非常的触动人心。

这《青梅竹马》一出,便让不少有青梅竹马的孩子奉为经典,甚至还促成了不少青梅竹马式的情侣……

不行,不能再让自己的浩乾唱下去了!莫名的危机感充斥在蒋文的心头,这种要被ntr的节奏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是说青梅竹马的角色,才是注定被ntr的吗?

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向来在李浩乾面前喜欢拿捏矜持的蒋文,很是亲昵地抱住了李浩乾的一只手,用柔柔地声音说道:“浩乾,你最近怎么啦,都没有和人家好好说说话。”

李浩乾被蒋文的动作弄得从某种情绪中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耐,从李浩乾的行事作风中,就可以看出,他其实就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自私早已深入到了他的骨髓之中。

李浩乾不动声色的将自己胳膊从蒋文的怀中抽出,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只是淡淡道:“马上要中考了嘛,考前有点小抑郁吧,毕竟我的成绩实在不怎么样。”

蒋文被李浩乾这种冷淡的态度弄得心中一凉,只觉得滋味复杂难言,她只能强颜安慰道:“反正你家中有钱有关系,什么高中不能去?而且你篮球挺棒的,通过体育生特招也行……”

李浩乾皱了皱眉,以前若他听了蒋文的话,还不觉得有什么,可现在为什么就这么刺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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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渣男

李浩乾其实知道这是为什么,可他却不愿承认这个原因。

那便是,他认为自己对某人的“旧情”死灰复燃了,而某人又是自寒假过后的月考开始,就一直雄踞年级第一的超级女学霸,在全市的模考中,更是力压那位赫赫有名的“赵晔华”。

这个赵晔华可不简单,在小学时就拿了不少奥数竞赛的金牌,然后被第一初中免学费特招,之后在这学风极佳的第一初中就从来没掉出过年级前三,自从上初三以来,则一直保持年级第一。

第一初中是市内最好的公立初中,但进去上学的学生,大多都是家境一般的,因为它不需要什么建校费,这赵晔华被免除学费的话,便意味着他上这个初中一分钱都不要花,每年还能拿到奖学金。

不得不说,当学霸其实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

实验初中则是一所私立初中,要说贵族吧,也真说不上,真正的贵族中学在京城,非政阀子弟、资本财团子弟不能入,不过实验初中的设施环境,确实要比第一初中强,可一般中产阶级要进这实验初中,则要花一大笔建校费……

当然,实验初中为了抢一些优质生源,提高自己学校的形象,则也会用极难的考试来测试一些学生,若能表现出优异的成绩的话,则会免建校费召入,像吴笛当年,就是这种情况。

其实有不少家境不怎么样但曾经学习不错的孩子,在实验初中渐渐堕落,以前的吴笛也曾是其中一员。

原因也可以想象,这个实验初中充满了一股浮躁的风气,学生特别喜欢攀比家世,若非师资力量确实强大,老师也比较负责,而私立初中的那些董事们也要保证学生们的成绩,以吸引那些中产阶级,否则这实验初中怕早就沦为二流初中了。

而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则在吴定邦这位主管教育的团青派官员的扶持下,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势头。

李浩乾必须承认的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有些抬不起头来,似乎又恢复了小时候那种情况,可惜之前自己却伤她伤得太深……他很是自我感觉良好地想道。

而印象中的吴笛,心肠可是非常软的,非常温柔可爱,像只小白兔,若是自己能够真诚地道歉,并认真写一封情书的话,能不能让她回心转意呢?

怎么说自己也是“吴笛”赠过情书的人啊……李浩乾想到这件事,就有点乐滋滋的,他好像忘了,自己当初收到情书时,便觉得特别恶心,收到土圆肥胖妞的情书,难道不恶心?

李浩乾本性自私薄情,自我感觉极其良好,他越想就越觉得,自己说不定可以重新赢回少女的芳心。

他看了不少泡妞方面的书籍,听说有些女孩,心肠非常软,尤其是对所谓的藕断丝连的“前男友”,只要前男友认真哄两句,说不定还能免费打几炮……

李浩乾琢磨着,自己就算不是吴笛的“前男友”,可这关系也不能算差吧,他与吴笛之间,可是有童年那段最美好时光的回忆的!这可是最深的羁绊!

这才没过几天,李浩乾便忘了之前自己那所谓男人的自尊,准备去低声下气地求吴笛回心转意,而自己则会一心一意对待她,他越想越觉得,以吴笛的软弱性子,在他那无赖地死缠烂打之下,绝对会原谅他的!

至于蒋文,李浩乾心中不由冷笑一声,不过就是备胎一个,永远只是他心目中吴笛女神的替代品!

“对了,浩乾,我就想再确认一下,那个吴笛真是工人家庭出身吗?”蒋文并不知道这位与她暧昧了许久的渣男,已经暗暗将她当成备胎了,她依然想确认一下吴笛的出身。

“当……唔,现在我倒是也不确定了。”李浩乾一改之前对吴笛态度,实则他当然可以确定,吴笛就是工人家庭出身,与他的父亲还是工友,不过他父亲忍受不了资本家的压榨剥削,独自出来艰苦创业,因为有贵人相助,终于自己也成了资本家,开始剥削底层工人。

而吴笛的父亲则是死脑筋,一直待在那个工厂,直到那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被更大的资本家收购后,为了减轻工厂负担,直接让吴笛的父亲下岗,也正因此,吴笛的父母之间产生了裂痕。

在资本与权力缺一不可的平行世界的华夏,没权也就罢了,政治那确实是少数精英垄断的游戏,可你却连唯一养家糊口的工作都丢了,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经蒋文这么一问,李浩乾这时才想到吴笛的身份,顿时底气又更加足了,自己现在可是富二代的身份,而吴笛的出身那么卑微,自己却这么爱她……哎呀,他都快被自己的“真情”给感动了!

李浩乾觉得,自己心动不如行动,不如今天就开始写情书,说不定对方正等着自己真诚的道歉怎么办?这事儿绝对是越早越好!

蒋文这时也不追究对方含糊的语气,她总算是知道,自己从吴笛的身份上,怕是没办法再做什么文章了……

蒋文放学之后,就一直在脑中思考如何继续与吴笛作对,她忽然想到,自己似乎弄错了方向!

自己的首要目的,可是让吴笛在中考中失利,以断绝对方的前程,什么抹黑形象,不过就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而已,最重要的,是打扰吴笛的学习节奏!

她想到自己母亲那妓者的身份,不由计上心头……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初中的内容,已经完全烂熟于心,这几日她其实是在帮她的小姨修改《盘龙》前三万字的开头……

吴笛在写作上,也是个非常偏执的人,明明《盘龙》就是超级小白文,可她却忍不住想要将这开头弄得更加完美,那开头的一段高级魔法师之间的战斗,让吴笛这个最善华丽文笔的作者,改得更加富有画面感与感染力……

这也为王静姝在描写打斗上,增添了一个范例,使得王静姝可以更深入了解,应该怎么写打斗,话又说回来,其实H戏,也是人与人之间切磋战斗的一种嘛,这与打斗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H戏要有撸点,而打斗则要有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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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你开心我也开心

蒋文回到家后,便拿着手提电脑,指着在网络上爆红的吴笛的照片,对她那位妓者母亲说道:“老妈,你看,这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不过现在却在网上红起来了,趁这个时机,对她进行报导,说不定能提高我们家《南方晚报》的销量……”

张晶正在写着稿子,随意瞥了一眼自家女儿的电脑屏幕,只是皱眉道:“不过就是网络上热一会而已,又没有大人物打招呼,《南方晚报》没必要跟着炒作。”

不错,这《南方晚报》是市里某位实权人物的喉舌,不过这位实权人物,对《南方晚报》的支持力度不是太大,《南方晚报》向来无节操无下限,只要有人出钱,什么假消息都敢往报上登。

还有的黑钱收入来源,则是妓者们探访到了一些企业的内幕,也不管这企业利不利民,便勒索那些企业家,如果不给钱,那对不起,我们的报纸就要刊登了……

张晶的意思很简单,网络这个少女虽然红,但没大人物出面打招呼,又没人给《南方晚报》塞钱,她凭什么要帮着炒作这个少女,为其增加名气?

在她看来,少女在网络上能够红极一时,定然是炒作出来的,可能是有幕后推手,也有可能是网民们那种恶搞的热情。

像现在,吴笛的那段国旗下讲话,就被不少喜欢恶搞的网民,配上了历史上各种各样大人物的经典演讲,让人看了就觉得特别喜感,仿佛吴笛也会注定成为历史上的那些大人物一般……

蒋文见母亲似乎没理解她的意思,便将自己对吴笛的嫉恨一箩筐地倾倒了出来,她还提出了自以为得计的策略:“《南方晚报》可以既采访我们学校的吴笛,又采访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将两人弄得针锋相对,说不定可以吸引不少人的眼球。”

张晶不置可否,她觉得自家女儿还真是喜欢小题大做,不过她还是宠着自己的女儿的,想了想,反正《南方晚报》的版面挺多,如今中考在即,弄个中考状元大猜想的噱头,似乎确实能赚人眼球。

张晶她就压根没考虑,舆论会给学生们造成的压力,甚至会毁了一个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于是张晶便让手底下的记者,去采访那些在市里知名的优等生,准备将他们的信息登在报纸上,然后再开个赌盘什么的……

蒋文终于露出释然的笑容,心道你吴笛不在意网上的评价,这纸质媒体的骚扰,一定会让你烦不胜烦吧?

意料之中的是,第一初中这所公立中学,以学业最重为由,拒绝一切采访,其校长更是将他最看重的主将赵晔华,保护得死死的,不让任何人来骚扰。

而第一初中可是真正有官方大人物罩着的,而这《南方晚报》又不得那位官方大人物的待见,自然就不敢招惹这第一初中了。

倒是实验初中这所私立中学的董事们,觉得这是个让自己学校更加出名的好机会,他们同意了报纸对自己学生的采访。

张校长知道这个消息后,脸色非常难看,实验初中在成绩上已经被第一初中压了几年了,如今这一届好不容易有一些反超的希望,奈何这些瞎指挥的董事在这当猪队友。

就连每个班的班主任,都强烈抵制这件事,他们觉得,就算要采访,几天后中考完了再采访也不迟。

董事们见状,也松动了一些态度,妥协一下吧,让学生代表接受采访好了。

于是吴笛便被推了出来,班主任曹老师在校长室拍桌子大骂某些家伙就是乱弹琴,张校长也能理解这位曹老师。

毕竟他也知道吴笛这个学生,那次国旗下讲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而且以吴笛的优秀,绝对是有资格问鼎全市第一的中考状元的宝座的,若是被妓者骚扰之后,乱了心境怎么办?

到了这个时候,对顶尖的考生来说,任何因素都会影响这考试的成绩,毕竟初中所学的内容,都比较简单,理科比拼的是细心与解题的规范,文科则是决定胜负的存在,可文科这玩意,那真的有运气的成份。

张校长只能安慰曹老师,说我们这位学生代表吴笛应该是有一颗大心脏的,绝不会被妓者的所作所为而打乱心境,而且董事们已经决定,直接让记者在广播室采访吴笛,让全校学生都听一听,免得《南方晚报》随意歪曲报导。

不得不说,这《南方晚报》喜欢断章取义、歪曲报导的名声,早就烂大街了,但却也正因为它什么都敢爆,非常追求眼球效应,导致它的发行量很大,也难怪这学校的董事愿意让学生被采访。

最重要的是,这次是《南方晚报》主动要求采访的,基本不要什么费用,这便让一切向利益看重的董事们觉得这事好像挺占便宜,他们可是将学校当成赚钱的工具的,这工具当然是越有名气越好。

蒋文在知道吴笛被推出来当学习代表接受采访后,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她依然觉得吴笛能够保持心境不乱的原因,是她比较“独”,没有任何亲近的朋友,自然也就听不到什么八卦传闻了。

而这一次,连记者都出动了,想来随随便便露出一些口风,就会让吴笛不知所措吧?

蒋文已经坐等今天中午的学校广播了,要知道,一般来说,接受采访的人物,在之前都会拿到记者的问题,提前做准备的,像吴笛那个世界,央视要采访的人,那可是早就已经被告之了该怎么回答……你要是敢说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肯定会被掐掉。

可这一次,蒋文特意让那位记者自由发挥,不按照提前给吴笛的问题问,而是什么问题刁钻,就问什么,最好是把吴笛的出身问题也爆出来,那可就真的是可喜可贺了……

吴笛在得知自己要被采访的时候,心里也别提有多开心了,前世她在学生时代,可从来没有过这样“顶级学霸”的待遇啊,她可是超期待的呦!

你和吴笛讲“紧张”,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么?如果能吃的话,听说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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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坑爹的顺丰快递终于被某点签收了。。。明明是自己放假,可它却是一贯地将收件者“被放假”,这次某点也惨遭毒手啊。。。不知大家知不知道这种事。。。

第四十二章 勇往直前

吴笛正在琢磨拿到手上的问题与规定的答案,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吴笛同学@提不起劲……

什么嘛,原本还以为是自由回答,却没想到这《南方晚报》也这么死板,只想听套话空话。

好吧,这也许是学校为了宣传它是多么多么好,而使得她被安排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与学校挂钩,比如是什么让你学习成绩如此优异,回答便是,校园的设施真的很不错,让我学得很舒心,实验初中的老师也确实非常优秀负责之类。

虽然如此,吴笛却也不准备忤逆学校的安排,反正她也就是图个新奇而已,其实她也知道,只要不是为了搏出位,在面对记者时,最好都用万金油式的回答就行了。

而吴笛自己显然没有去炒作自己的念头,果然她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好好学习,不断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充实自己,而不是去追逐那些虚浮的名利。

吴笛有这样的自信——当自己不断变得更加强大后,想要什么,都会唾手可得。

吴笛在作为学生代表,要被采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毕竟采访会在中午时同步广播出来,让所有学生都听到。

吴笛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发现自己自从经历过国旗下讲话这样的“大场面”后,对于全体广播这件事,还真的没有了任何紧张,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对自己来说,完全就是小菜一碟!

“吴笛,听说你今天要被采访啊,真是厉害呢!”有同学对吴笛如此说道。

“谢谢了,厉害什么的,其实也就那样吧……”吴笛一如既往的谦虚。

“吴笛同学,恭喜你啦,又有出风头的机会了。”有人心有不甘,阴阳怪气地说着。

“如果你想代替我的话,我会主动向老师提议的。”吴笛微笑着回应道。

那人顿时便不说话了,在这个节骨眼,敢顶着压力接受采访的,还真没多少人。

“小笛,要加油哟!”与吴笛关系不错的女同学夏薇薇鼓励道。

“嗯,有薇薇的支持,那就什么都不用怕了。”吴笛依然十分豪迈,这是夏薇薇最佩服吴笛的地方。她觉得吴笛身上,一点也没有小女生那样的扭扭捏捏。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不错,主要便是因为吴笛在理科方面,帮助了夏薇薇很多,在吴笛帮助她的过程中,两人渐渐成了还算不错的朋友。

而夏薇薇这个女孩,现在是《青春祭》杂志中那位作者“天净沙”的狂粉,若说以前她买《青春祭》都是想到再买的话,那现在就是每期必买,只为看“天净沙”的短篇小说。

夏薇薇觉得,天净沙老师的短篇言情小说,实在是太赞了,而且都是超级甜蜜温馨的文,让她看了,心里都觉得异常温暖,果然是满满的治愈系好文呢……

夏薇薇似乎忘记了当初看完那篇《剑仙》之后,自己致郁了不知道多少天……

所以每当天净沙老师出新文时,她都会拿来与吴笛分享,只可惜吴笛似乎对言情小说不感兴趣,连天净沙老师的甜文都看不进去。

若夏薇薇知道,与她朝夕相处的吴笛,就是“天净沙老师”的话,就明白吴笛为何会是这种反应。

吴笛自己写出来的每篇文,可是修了又修、改了又改的,完全可以说是精雕细琢,这样一来,待到它刊登到杂志上,自己反而没有看的兴致了,因为那已经完全烂熟于心了。

到了中午时,班长吴迪带着女孩吴笛去广播室,吴迪这小子自然不放过这么一个搭讪的好机会,他颇为关心地问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吴笛摇了摇手中的标准答案,淡淡道:“这还要准备吗,照着上面读就行了。”

吴迪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醒道:“你还是注意些吧,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是太好,可能会不按规矩来。”

吴笛闻言,心中没有一丝波澜,反倒兴致勃勃道:“哦,你怎么知道?”

吴迪道:“我爸一直很讨厌这个《南方晚报》,因为它各种胡乱报导一些事情,它的后台有些来头,所以敢这么乱来。”

既然老爸那只老狐狸都这么说,看来自己确实要防备一些,吴笛冷静地想着,心中却依然极为淡定从容,怎么说她踏上社会之后,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临场发挥也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吴笛不由心中微微一痛,自己还能与他们相认吗?

前世父母对自己的宠溺,吴笛一直认为是理所当然,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父母的感情便越来越深厚,自己有那样的身份地位,说句难听的话,几乎全都靠父母……

可这个世界的父母,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啊……

吴笛眼神复杂地看了吴迪一眼,心里莫名地又开始不爽了,明明说是要将他当作陌生人的,却发现这陌生人“抢”了自己的父母……

真是麻烦,为什么这个平行世界还会有一个少年时的自己?头疼死了!

算了,不想了,还是一句话,坚定自我,勇往直前!

自身的强大,才是一切的保证!

最终,吴笛只能露出一个依然优雅自信的笑容:“放心吧,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采访而已。”

见到吴笛这副大气磅礴、举重若轻的样子,尽管吴迪心中十分佩服,可他总觉得这事不太对头,从之前的谣言,到今日的采访……这是有人在针对这个女孩,绝对是的!

吴迪的眼底深处闪过一丝不符少年人的阴霾,他最近被吴笛在不经意间“调教”得愈发成熟了。

当一个人脱离了低级趣味,投身于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中时,总是成熟得很快,沉下心来读的书越多,吸收的知识越多,便会对这个世界愈发深刻地了解。

而吴迪是真正处于中二期的少年,他这时莫名地爆发出了一股豪气——我一定要守护好这个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吴迪并没有咋咋呼呼地将自己的这个想法说出来,他总觉得若将这个想法告诉少女的话,少女表面上或许依然会保持着她那永恒不变的优雅从容,可莫名的直觉却告诉他,少女心底绝对会这么想——我吴笛这么强大,也需要你小子来保护?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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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中规中矩

进校内广播室之前,曹老师又耐着性子对吴笛“嘘寒问暖”了一番,嘱咐她一定不要有任何心理压力,采访这事就算砸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关键还是中考……

曹老师在嘱咐吴笛时,心里又把那些校董给骂了一遍,是谁想出这么一个避免“歪曲报导”的馊主意?竟然全校广播,这简直就是故意要压垮吴笛这个优秀的女孩!

这个时候,曹老师也只能用吴笛有一颗大心脏来安慰自己了。

不过吴笛倒是被曹老师的凝重弄得一愣一愣的,她就压根没想到采访与中考之间有什么直接联系……

但吴笛却也可以感受到曹老师对自己的关心,已经开始非常注意自己礼节的吴笛,当然很是礼貌地感谢了曹老师的关心,让曹老师又在心里赞叹一番,这个女孩子真是优秀,也不知道,她的未来会达到怎样的地步?真是期待啊……

吴笛来到广播室,坐在了早已给她准备好的椅子上,今日她的打扮依然显得十分素雅传统,她扎着朴素的马尾辫,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素面朝天的脸颊上,两只大眼睛极为纯澈有神,让人见了便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两位记者也来了,一位负责问问题,一位负责记录,采访就此开始。

班级中的同学们,也发现广播终于开始了,除了某些冷艳高贵党表面上对吴笛表示不屑实则偷偷听着以外,其余的学生都开始认真倾听起来,有不少人,还是希望能够听到一些有关少女的内幕消息的。

毕竟吴笛在学校里确实太“独”了,仿佛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接近她,到头来却又发现,她几乎与所有人都隔着一层距离,这距离,就像两个世界。

还是一句话,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一开始记者问的问题,大都是早就给吴笛纸上的标准答案,吴笛直接照着稿子念了,不过心中未免觉得无趣,果然她其实还是期待着一些意外。

吴笛骨子里,充满一种争胜的执念!

学生们听着吴笛一口一个称赞实验初中的回答,有的顿时就骂开来了:

“靠,我就知道这根本不是吴笛自己的回答,学校早就和这个报纸打好招呼了!”

“没错,我们这学校算计得可真精明,人家是中考完了再宣传自己,我们学校在中考前居然就搞出了这么一出……”

“最恶心的是,居然还要把这么无聊的玩意广播出来,白白浪费了我们的期待!”

……

有骂学校无良的,当然也就有只顾着听吴笛那柔软动听声音的男生,他们才不管学校安排吴笛怎么回答问题,只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已经非常满足啦,心里的想法也极为简单:

“果然还是吴笛学姐的声音最棒了,国旗下讲话听过一次后,怎么都觉得好听!哎,可惜人家马上要毕业啦……”

“这样的声音完全就该进军歌谣界,完爆那些卖大腿的组合!等等,话说她的大腿也很棒呢……”

“怎么她没有早些在广播室当广播员呢?到现在才听到……这三年简直白过啦!”

……

当然,大多数学生也不会像前面两种人反应那么剧烈,他们觉得吴笛的声音固然悦耳,却也没有那么夸张,有时候粉丝这种群体,总是带着特别强烈的主观意愿,在他们眼中,自己所粉的人什么都是完美的,连放个屁都是香的!

而那些无脑低级黑则恰恰相反,在他们眼中,他们所黑的人,简直一无是处,什么都是缺点……

所以脑.残粉最容易拉仇恨,所谓一粉顶十黑,而无脑黑更是不用理会,说不定他们还会给你招来一些好奇的粉。

李浩乾这时也眯着眼睛,撑着自己的腮帮,一脸满足地听着吴笛的声音,脑中则开始幻想着与其声音相配的容貌,他愈发有种急不可耐地挽回对方的冲动了。

决定了,就乘着中考前一天全校打扫卫生那会,拿着情书表白吧!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让女孩回心转意!

李浩乾似乎也一点都不考虑,若是一般的女孩子,在重大考试之前,遭受到男生的表白,会很容易影响情绪,也许他的心中还抱有一些邪恶的心理——

他不希望吴笛继续耀眼下去,作为一个女孩,怎么能比他还要强呢,像以前一样,做一个逆来顺受、柔柔弱弱的小女人,长大后安安心心相夫教子,不是挺好嘛。

蒋文一边听着广播,一边斜眼注视者李浩乾,看到他那一副迷醉享受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嫉恨了,她只觉得越来越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真是的,怎么还不问一些刁钻的问题?

蒋文这样想着,便听到那位提问的记者似乎用一种玩笑的口吻问道:“吴笛同学,你是怎么看待中学生早恋这个问题的呢?”

这个问题显然不可能是提前给吴笛的,而有关“早恋”的问题,真的很不好回答,既不能完全同意,也不能全盘否定,但是记者用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出来,还真不能说他别有用心。

同学们这时候都来了精神,显然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不同寻常,只因吴笛顿了一顿,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也就顿了一会,只听吴笛也用一种玩笑的语气回答道:“其实这个问题,齐朝末年开国初年的著名作家周迅人早就回答过了。”

周迅人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中的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华夏文化革命的主将,华夏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世界十大文豪之一,以文笔锋锐犀利而著称,可谓嬉笑怒骂尽成文章。

《周迅人批判》一书中,如此对周迅人那最著名的杂文评价道:“谁都知道周迅人的杂感文有一种特殊的风格,他的文字,有他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倘若说出来,就是他的笔常是扩张又收缩的,仿佛放风筝,线松开了,却又猛地一提,仿佛放开水流,却又预先在下游来一个闸,一张一弛,使人的精神有一种快感。读者的思想,先是随着驰骋,却终于兜回原地,也即是周迅人所指定之所。这是周迅人的文章吸引人的地方,却也是他占了胜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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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

学生们听到吴笛这样说,有以周迅人为偶像、并对其事迹颇为了解的同学,不由交流了一番:

“周迅人有说过早恋这种事情?他那个时代,连早恋这种说法都没!好像都是早婚吧?”

“我以我对周迅人的了解保证,周迅人绝不可能对什么早恋发表观点!”

“这吴笛是不是胡诌啊,我知道她的文学功底超强,难道她又要现编什么名人名言?”

“这次应该不会了吧,周迅人有什么名言大家可都是知道的,瞎编就是贻笑大方,听着吧,看她怎么把这事圆回来……”

……

记者显然也顿了顿,在思考周迅人先生有没有对早恋发表什么看法,要知道,周迅人在华夏文坛的地位,那可是毋庸置疑。

周迅人文学奖属于华夏最高荣誉的三大文学奖之一,是为鼓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杂文、文学理论和评论作品的创作,鼓励优秀外国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华夏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总奖金为四十万人民币。

另外两大文学奖,则是遁矛文学奖、青衫诗歌奖。

其中遁矛文学奖,根据著名作家遁矛先生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创作、推动华夏的文化繁荣而设立的,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参评作品需为长篇小说,字数在13万以上的作品,其奖金为一百万人民币。

青衫诗歌奖,包含一切体裁诗歌的华夏诗歌终极大奖,可以是“魏辞”、“新赋”(“新”也是一个朝代的名称,大概相当于我们这个世界的‘汉’)、“秦诗”、“楚词”、“齐曲”、“华夏现代诗”……奖金为二十万人民币。

大奖的奖金虽有异同,表面上其地位确实是差不多的,不过看奖金多少也能发现现在人们最看重的是长篇小说,它毕竟更具可读性,文字越多,能够表现出来的内涵也更加丰富。

而且创作长篇小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要大于中、短篇小说,所以奖金要高一些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诗歌这种体裁也确实渐渐没落,奖项最近几年因为老一辈的诗人去世,而又没有优秀的新锐诗人出现,便都空缺了,显然有时候创作诗歌,还真的要看灵感。由于这个世界华夏文化产业发达,人们的鉴赏水平也比较高,那种什么“梨花体”若真写出来,绝对要被喷死。

记者终于将学生们的疑惑说了出来:“我记得周迅人先生没对早恋发表过什么看法吧,你倒是来说说,他是怎样看待早恋现象在校园里蔓延的呢?”

吴笛依然用玩笑的口吻道:“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记者沉默了一会,他明白了吴笛什么意思,这是用周迅人的“名言”,来回答他的问题啊!

好啊,小妮子能耐了啊,看我不问死你!

他又不甘心地追问道:“你对已经被老师家长发现了的早恋学生有何建议呢?”

“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这、这……那你怎样评价那些排斥早恋的学生呢?”

“无情未必真豪杰。”

“嘶……你对早恋中的男女有何劝告呢?”

“不能只为了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忽略了。”

“靠!嗯,我是说靠谱!那你对早恋本身的看法是?”

“他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人们也便这么过。”

“你狠、很好……那你对早恋学生的评价是什么?”

“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擦!擦下汗哈……那你认为早恋的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气质?”

“横眉冷对千夫指。”

“咳咳,呵呵呵……胆量呢?”

“我以我血荐轩辕。”

记者沉默下来,内牛满面中……

他已经尽可能地将话题围绕在早恋这个刁钻的问题上为难吴笛了,可这少女居然这么牛叉!

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还全部是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连想都不想直接全部用周迅人的名言对答如流有木有啊!!!

她将周迅人的名言都背下来了么?

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么?!

记者出离地再次沉默下来,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似乎被玩坏了的趋势……

此时却又听吴笛用异常愉悦的声音说道:“这些是周迅人先生的观点,可不是我的,呵呵。”

而就在吴笛对答如流之时,教室中的学生也都安静了下来,显然被吴笛那顺手拈来的“周迅人名言”给震住了!

在记者似乎被吴笛噎得哑口无言之后,则一下子爆发了,他们每个人的脸上几乎都带着“不可思议”“惊骇莫名”“震掉下巴”“恐怖如斯”的神色。

刚刚那两位号称对周迅人十分了解的骚年,又忍不住激动地交流了起来!

“这样也行?!真是太、太牛叉了,这个吴笛果然是妖孽吧,肯定是妖孽吧,绝对是妖孽吧!”

“没的说,狂拽炫酷吊炸天!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我自己已经很了解周迅人先生了,却不知道吴笛这牛人,已经将周迅人先生所有的文章都烂熟于心了!”

“是啊,我还以为她又要胡诌现编什么‘名人名言’呢……”

“妈蛋啊!别烦了……别烦了啊!吴笛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好吗?给跪了!”

……

蒋文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异常难看,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真的这么博学,活用周迅人的名言噎得记者都哑口无言!

该说不愧是学霸吴笛(无敌)吗?

而让蒋文觉得最无奈的是,吴笛最后加的一句话,也太油滑了,完全撇清了自己,她自己就没提有关早恋的任何看法!

难道,果然自己要打击她,只能通过肉体上这种最直接的方法吗?

接下来,缓过神来的记者,勉强又提了几个出乎意料的问题,比如旁敲侧引地探究吴笛的出身之类。

对此,吴笛是这么回答的:“确实,出身好的人起步会更高,但我这辈子不想依靠父母,只凭借自己的力量,闯出一片天地。”

这显然坐实了吴笛“出身不凡”的传言,而蒋文则暗骂吴笛太能装了,父母没了还怎么依靠?却不知道吴笛口中的父母,是吴迪的父母……

吴笛依靠她的人生阅历,对后面的这些问题回答得都异常老练、谦虚,可谓八面玲珑、滑不溜秋,充分发挥了她那极佳的口才,让她班上的同学都暗暗吃惊,因为吴笛在班上总是沉默寡言的,却没想到口才居然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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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恐怖如斯

这个时候,在一边听着的张校长、曹老师,还有吴迪这位班长,也基本上被吴笛那令人惊讶的口才震住了。

当然,吴笛那一如既往的谦虚态度,也让人觉得实在敬佩,明明都有这样出众的才华,却一点也不恃才傲物,本身长得还这么漂亮……实在完美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啊。

而本来曹老师在记者刁难吴笛时,就想出来阻止广播继续进行,但发现吴笛只是顿了一会,便像是宝剑出鞘一般,在自由回答这些刁难她的问题时,更加妙语连珠,有的回答简直让人拍案叫绝!比如刚刚用周迅人的名言名句来回答“早恋”这种尴尬的问题。

于是曹老师便放下心来,这个女孩实在太优秀了,他相信,自己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的!

张校长就不用说了,他估计在自己的校长生涯里,吴笛会是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学生了。

吴迪心中自然也是感叹不已,如此耀眼的女孩,让他又觉得自己实在太过渺小了,一定要继续努力,不被拉开太远!

他心中没有一丝嫉妒,因为他真的非常憧憬这样耀眼的少女,并且想要守护这样耀眼的少女!

“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一脸颓丧的记者低着头,语气低沉地说道。

吴笛听到这句话,差点脱口而出来一个“爱过”……还好她没把脑洞里的话说出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句“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和“爱过”完全就是神搭配嘛!

“请问吧。”吴笛端起桌上的茶,轻轻抿着,不自觉散发出来的女王气息,让这个无名小记者,表示压力很大。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记者如此问道。

原本记者以为,吴笛的回答会一如既往的谦虚,比如说“目标什么的,当然是尽力而为了,能考上某高中就可以了……”

然而记者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将手上的茶杯放下,双手抱在自己的胸口,微微扬起了自己的下颚,用远比之前直白坚定有力的话语说道:“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的语气中,充满了一种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霸气!

没错,吴笛一直是个谦虚的女孩,哪怕是在写作上,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虽说都是用自己的文笔写作,充其量借鉴了脑中各种小说的创意,可她依旧觉得,自己不过就是个文抄公而已,就是拿这些文章赚钱生活而已,有什么好得意的?

只是,在自己的学业上,她绝不会谦虚,也不会退让!要不然还当什么“女学霸”?

虽说自己的脑中带着前世的记忆,有欺负同龄人的嫌疑,但她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是最多的,她自认为现在还当得起“学霸”这个名头,所以她敢于掷地有声地说——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在一边记录的另一位记者,连笔都不小心摔到了地上,目瞪口呆地看着端庄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威严满满、眼神极为锐利的少女……

出于一种记者的敏锐直觉,他用相机将此刻浑身散发着“学霸之气”的少女拍了下来,他觉得用这张照片作为此次人物专访的内容,那是最恰当不过了。

广播之中——

“你这次中考的目标是什么?”

“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吴笛这掷地有声、充满霸气的话语一出,简直让全校的学生都傻了眼!

因为在这之前,吴笛所回答的问题,都充分显示了自己谦虚机智的一面,那种老练成熟,就好像是经常与记者打交道的那种发言人……

然而当她此时用极为自信有力的话语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话时,简直颠覆了她之前的形象!

这种前后的“反差萌”,给人内心带来的震撼,简直难以形容!

有同学回过神来,已经忍不住脱口而出道:“娘的,碉堡了!太霸气了!”

“真敢说啊!不怕到时候考不到第一?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她对学习这件事,到底有多偏执啊?”

“完全不把那个一中的赵晔华放在眼里!取其首级,如探囊取物……”

“不错,她心里肯定是这样想的——吾观赵晔华,如插标卖首尔!”

“你们都错了,她估计连赵晔华是谁都不知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吴笛每次在知道自己成绩是第一后,后面的人,她都从不关注,也从不放在心上吗?她在学习上,简直骄傲自负到了极点!与她平日里谦虚的态度,完全相反!能够击败她的,只有她自己吧……”

……

此时那位问问题的记者,颓丧的神色一扫而空,这个可是个大新闻,报导出去肯定吸引人的眼球!

自古以来,华夏的考试,夺取状元这件事,那可是极具偶然性的!

别看吴笛嘴上说起来简单,可要真正做到力压全市数量几乎为十万的考生,那有多难?一个小小的意外,就有可能葬送这一切。

采访结束后,曹老师忍不住忧虑地对吴笛说道:“吴笛啊,你前面都表现得很聪明、机灵,可最后那个回答,实在太过随意轻率了,你给自己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吴笛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依然十分轻松:“我喜欢这样的压力,它能给我更大的动力,曹老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曹老师叹了一口气,这过去的中考状元,那都是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会考到全市第一,哪像这个吴笛,居然直接夸下海口,说是预定中考状元,这种无视所有考生,将别人都当成可以任意屠杀的土鸡瓦狗的霸气,让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学霸之威,竟恐怖如斯!放眼整个华夏,怕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是不是觉得这句话有微妙的即视感(笑))

曹老师内心深处陡然出现这样一个想法——和她同时代的人,注定要被笼罩在她的阴影之中……

然而,此时曹老师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嗯,加油吧,你会是实验初中永远的骄傲!”

这个时候,一旁的吴迪紧紧攥着自己的拳头,只觉得自己浑身也热血沸腾着!

这次中考,他也要全力以赴,不说拿第一,起码要拿第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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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捧杀?

吴笛最后的那番话,在实验初中,可以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些不在意自己成绩的人倒也罢了,可那些同为尖子生的存在,实在无法忍受吴笛的这种“真学霸”姿态!

什么叫做“全市第一,我预定了”?不就是在前几次模考中蝉联第一么?中考这种真家伙,可不是模考可以比的!

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嚣张,也太狂妄了!

这些尖子生,似乎下意识忽略了吴笛在其他事情上表现出来的低调,他们可无法理解吴笛在学习上的执念……

他们纷纷表示不服,开始埋头于学习之中,开始了最后一轮的复习,力争要在中考中击败这个口出狂言的真学霸,让她成为全市最大的笑柄!

张校长以及整个初三的老师们看到这一切,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吴笛能够拿下中考状元固然不错,但更不错的,则是学校整体都考出一个好成绩。

如今看来,这个吴笛不愧是学生代表,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这么轻易就营造起了这种竞争向上的氛围,就算吴笛最终与全市第一失之交臂,可整个实验初中,也一定会有个不错的成绩!

作为学生代表,吴笛她当之无愧!

蒋文对此更是表示喜闻乐见,她觉得这个吴笛,真的是自寻死路!

她已经让《南方晚报》狠狠地炒作吴笛那句狂妄霸气的“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个说法了,倒也没怎么歪曲报导,因为很显然,这话说出来,简直就是故意拉仇恨的。

而且此次《南方晚报》还以一种吴笛“脑.残粉”的姿态,着重报导了这件事,显然用心也极为险恶,它这是要“捧杀”吴笛啊!

吴笛若是看到这一期的《南方晚报》,哪怕她再淡定,也一定会被吹捧得心中发虚吧?这种肉麻的吹捧,估计没人能看得下去……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一些体育报刊,都拿“我大易帝今日怒砍两分、三板”这种玩意来当标题,易帝看了后脸一定会黑下来的吧?

不过蒋文觉得十分疑惑的是,为什么一贯谦虚低调的吴笛,会这么没脑子地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在绝自己的后路。

这样一来,若吴笛无法获得全市第一的话,她就会身败名裂……因为《南方晚报》绝不会就这样放过她的,肯定要将她前后的表现,好好地对比一下,以此狠狠将其搞臭!

蒋文当然不知道,吴笛对学习这件事有多么偏执,如同她有一种蛮不讲理的“自恋”一样,在学习这件事上,她也有一种更不讲理的自信!

吴笛可是一直认为自己是“女学霸”的,怎么能在区区中考上退缩?

什么都能谦虚,唯独学习不可以!

不管了,反正她蒋文就等着看吴笛的笑话了,果然这一次,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南方晚报》很快就发行了,吴笛自然喜滋滋地弄了一份来观看,看到自己那张端坐在椅子上,双手抱胸,下颚微微扬起的模样,眼神锐利逼人,配合她的那一句话——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她觉得自己好帅!好霸气!

没错,她觉得处于“学霸”状态的自己,就该这么霸气!

至于在学习、写作、绘画时,那自然是有多娴静就多娴静,那个时候,最重要的便是认真投入……

怎么办啊,自己又美丽又帅气,完全没人比得上自己!

今天的吴笛,依然这么完美!

吴笛双手捧着自己的脸,脸上带着一种呆萌的笑容,就在自己那柔软的床上左滚来右滚去,像是一只肉嘟嘟的球球,这个模样的吴笛,怕是别人看到了,也会惊掉下巴吧,简直就是可爱到爆……

好吧……处于自恋状态的吴笛,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好,估计有人觉得她的这种自恋挺可爱,可有人也会觉得她这种自恋很倒人胃口,那股子中二到极致的优越感,实在让人觉得面目可憎吧?

不过,大家可不要讨厌吴小笛童鞋,因为她的自恋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请务必原谅她的这个瑕疵之处!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当此时正处于“奇葩自恋”状态的吴笛看到《南方晚报》对她极尽吹捧之能事,什么溢美之词都往她身上放时——

“尽得大文豪周迅人之遗风!”

“华夏近年来最有可能会成为伟人的初中生。”

“一定会在历史上留在浓墨重彩的一笔!”

“也许将会让整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这些话,若让一个普通的初中生看到形容在自己身上,只要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学生,一定会觉得无所适从吧?

哪怕是一个成年人,也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大了、太空了、太假了,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伟人?除非是正处于中二幻想期的骚年……

然而吴笛却完全笑纳了!

居然完全笑纳了!

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大大方方的没有一丝羞惭地完全笑纳了!

吴笛不住着点着自己那带着呆萌笑容的脑袋,心里这样想着,谁说这个《南方晚报》风评不好的啊,明明挺好的嘛,这个《南方晚报》好就好在切实地评价了她,更加激励了她那远大或者说中二的志向——

以成为文科学霸为第一要义,不断提高生产……啊不,是知识储备!

最终成为能够超越周迅人先生那样的大文豪!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伟人,让这个人类社会都产生深深的变革!

人活着,就该要有改造世界的想法,去除自身那属于生物性的低级趣味,使整个人类群体都能够更加美好和谐地延续下去……

得,不用说了,吴笛的自恋病与中二病,往往是凑在一起发作的,她的种种想法,说出去怕是别人真要将她当成傻子!

什么改造世界、脱离低级趣味……尼玛饭都吃不饱,衣服都穿不暖,工作也没着落,媳妇怕是都找不着,还改造个毛世界,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美好更幸福,才是一件务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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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我不如她

赵刚是赵晔华的父亲,其妻忍受不了清贫的生活,已经与其离婚,如今父子俩住在简陋的城中村里,这大概算是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贫民窟”了。

赵刚平日里最喜欢的做的事情便是看书看报,因为这样的娱乐方式是最为廉价的,他拿着最新一期的《南方晚报》,正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南方晚报》在赵刚看来,是看得非常痛快舒畅的报纸,因为它敢于说“实话、真话”,骂起政府来毫不留情,完全就是一副代表民意的架势,比如最近在鼓吹“卖.淫合法化”的问题,该报就认为合法化能够保障性工作者的利益,使其不被某些势力盘剥,而扫.黄是一件违反人权的事情……每当扫.黄某地时,它会喊出“某地要挺住”的口号。

赵刚认为《南方晚报》绝对是个为国为民的媒体,所以他觉得,自己过得这么穷困,全是因为官僚贪污、不作为,而华夏就是个毒菜国家,没有一丝民主的气息!

只有民主,才能改变他现在贫困的生活!因为若是有了普选式民主的话,他与底层的其他人民便能选出一些真正清廉、有作为的官员,能够带领着人民群众致富……

他实在觉得,现在处于统治阶级的官员,完全就是一无是处!那些贪污的官员就该全部都杀了!

都是因为这些当官的太操蛋,才让他老婆都跟着别人跑了的!

他明明已经那么努力工作了,却依然生活在底层,这到底是谁的错?

不过让赵刚稍稍欣慰的是,自己有一个优秀的儿子,成绩特别优异,年年都拿奖学金,让他觉得非常骄傲,等到儿子长大了,一定要让他进入官场,成为那些大官,这样他便也能过上人上人的日子啦……

当然,赵刚对自己的窝囊,还是心怀愧疚的,可他真的也很迷茫,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都依旧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呢?

叹了一口气,赵刚继续翻着报纸,忽然停住了,他看到这个人物版面上,有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少女,穿着简素传统的女装,端坐在靠椅上,双手抱在胸口,下颚扬起了一个骄傲的弧度,八个黑色的大字成了这个版面的标题——全市第一,我预定了!

少女的眼神极为坚定锐利,即使赵刚只是看着少女的照片,都似乎觉得有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不错,就是王霸之气!

赵刚想到了自己在网上看得那些网络小说,男主只要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放,便能吸引无数美女投怀入抱,小弟纳头便拜……

他一开始看这样的小说,觉得非常带感,可看多了这样千篇一律的风格之后,自然也就腻味了,觉得太假,如今陡然发现,这种真正的王霸之气在一个少女身上出现时,他忽然觉得——好赞!

赵刚来了兴趣,连忙迫不及待地读起这篇人物专访来,终于发现,原来少女的身份,竟然是实验初中的初三学生代表,成绩非常优异。

对于这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赵刚还是非常中意的,因为他自己的儿子,也是这种好孩子……好吧,在他眼里,成绩好那就绝对是好孩子了。

不过这个少女,似乎真的很自信啊,居然在中考前喊出这么一个霸气的口号——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赵刚一口气将整篇文章看完了,他觉得最让人觉得有趣的,便是少女在回答记者问题的机灵多变,用那个周迅人名言回答早恋的问题,简直让他拍案叫绝!

不过让赵刚微微觉得不妥的是,这《南方晚报》将少女捧得太高了,有捧杀少女的嫌疑,这无疑会给少女太大的压力,若少女无法达到她自己所说的目标,岂不是会很没面子?

赵刚站了起来,拿着报纸,来到正在看书的儿子的身边,对他说道:“你来看看,这个‘吴笛’你认识吗?”

赵晔华扶了扶眼镜,将思绪从《国富论》中收回,面无表情地接过父亲手上的报纸,看到女学霸姿态尽显的吴笛,瞳孔微微收缩,那“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八个大字,所展现出来的强大自信,简直从这报纸上都溢了出来!

赵晔华淡淡道:“我认识她,实验初中成绩最好的学生。”

赵刚见到儿子这成熟淡定的样子,心里叹息一声,自从自己与妻子离婚之后,儿子仿佛在一夜之间就成熟起来了,整个人的精力,完全投入到了学习中去,他觉得自家儿子心中憋着一口气,也不知他长大后到底要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哦?那你觉得她说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草率了?”赵刚饶有兴致的问道。

“爸,你应该不知道吧,这几次模考,我虽然一直是第一初中的第一名,可在全市来看却屈居她之下。”赵晔华非常平静地诉说这样的一个事实。

顿了顿,赵晔华又扶了扶眼镜,淡淡道:“不过我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长得这么美丽,看来这个世上,美女也不全都是没脑子的生物。”

赵刚听了儿子的话,不由尴尬了几分,当初他的妻子,可就是大美女来着,而自己的儿子,则继承了妻子那漂亮的容貌。

只不过儿子的性格显然有点问题,按照他看的一些轻小说中的说法,自己的儿子,显然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伪娘嘛……

“那你这次中考,能赢她吗?”赵刚随意问道,其实在他看来,全市第一与全市第二,也没什么区别,反正绝对可以获得学校的奖学金,去名牌高中那是妥妥的。

“没有意外的话,我赢不了,她在文科上的优势太大。”赵晔华依然十分理智,对形势的判断极为明晰。

不过,说不定就有意外呢?连老天都会嫉妒这样的女孩吧……

“哎呀,儿子我觉得你怎么一点都没有人家女孩的霸气呢?”赵刚有些无奈,这小子咋就没有年轻人的朝气与拼劲?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她对于学习的执念,比我还重。”赵晔华淡淡道。

“那你学习是为了什么?”赵刚纳闷道。

“为了心中的追求。”赵晔华扶了扶眼镜,折射出一片耀眼的光芒。

“追求什么?”赵刚追问道。

“哼,凡人的智慧……”赵晔华叉着双手,做了个某碇司令经典的动作,不过他的长相,其实像小受碇真嗣戴着眼镜的模样。

“你这臭小子,欠抽么?”赵刚拿报纸轻轻敲在他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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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黑长直

吴笛打了个喷嚏,有些郁闷地嗅了嗅自己的鼻子,明日就要中考了,可来大姨妈这种事真是人力不可阻止的啊……害她晚上还要起来换卫生巾,导致都有些小小的感冒了。

还好她的身体保养的不错,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痛经现象,至于在心理上,她那是一贯的坚韧强大,意志力超强,所以也不会出现什么心情抑郁低落的情况。

每天的吴笛,都要保持完美,一直积极向上呢!

吴笛今日穿了一袭典雅的纯白连衣长裙,裙摆一直到脚踝处,可不怕什么风把它给吹起来了……

果然吴笛觉得自己还是挺喜欢穿裙子的,因为这更符合她脑中男性灵魂的审美观,总觉得美丽高挑并具有古典美的女孩不穿长裙简直就是浪费。

不得不说,敢于穿长裙的女孩,真的是需要有底气的,像吴笛这样天生的衣架子,三维现实版的芭比娃娃,那自然是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住了。

由于吴笛身上的书卷气很浓,穿上长裙之后,那种古典优雅的气质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天然的黑色长直发也披散了下来,额前是整齐的刘海,侧面则遮盖住了她那精致的耳朵,背部则一直垂到她的手肘处,黑发上没有任何饰物,愈发衬出了她的素雅娴静。

她的长发极为飘逸柔顺,光泽丝滑的漆黑头发,与她那露出的白皙细腻的皓腕、纯白的长裙相得益彰,让人见了简直移不开眼睛。

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倒是愈发具有一种温柔淑女的感觉了,在这段时间对完美女孩的模仿中,她已经渐渐习惯了如何将那种优雅融入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之中……

当然,这个是处于普通状态的吴笛,她大部分都是处于这一状态,不过她还有其他两个状态,一个是自恋且中二病犯了时的二货萌物状态,还有一个,则是“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学霸女王状态。

吴笛穿着长裙披着长发来到教室时,自然又引起了不少同学的注目,虽然他们早就习惯了吴笛的美丽,但这种形象的吴笛,显然让人更加眼前一亮,毕竟之前吴笛都是较为中性的打扮,而这一次,却穿了能够突出女孩古典柔美的连衣长裙。

这样一来,所造成的反差感,自然会让人觉得更加震撼……

像黄鹏这厮,差点又忍不住拿出手机来偷拍,不过想到这女孩是那位吴大公子罩着的,想到吴迪对少女的重视,他便硬生生地忍了下来,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好好地饱一下眼福了。

黄鹏觉得,吴笛这个女孩,好就好在她的心胸开阔、大气磅礴,她似乎一点都不在意男生们用各种目光去瞧她,好像也没有一种名为“羞涩”的情绪。

这是黄鹏觉得可惜的地方,比起吴笛这种落落大方、高贵典雅型的女王,果然他还是更喜欢羞涩动人的小家碧玉。

当然,这不妨碍他用欣赏的目光去打量美女,如果黄鹏身上有猪脚光环的话,说不定这种所谓单纯的“欣赏眼光”便能让美女心生好感,然后倒贴上来,成为他的后.宫之一,最后还说出什么“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足够了……”这样的话。

午后,全校打扫卫生的工作终于开始,桌子上也要开始贴考生号码了。

吴笛被分配到的工作,是擦窗户,让她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吴迪这小子,居然正好也是擦窗户,只是他是擦里面的,而她则是擦外面的……很显然,这是吴迪“以权谋私”的结果。

吴迪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与少女闲聊一下,毕竟少女今日的打扮,实在让他太过惊艳了!

纯白的连衣长裙加黑长直什么的,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啊!

他会说少女最符合他心目中最憧憬的女神模样吗?

仅仅隔着一扇窗,近在咫尺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他可以仔细地观察,他不得不惊叹,少女脸部的肌肤,未免保养得太好了,上面连一点瑕疵都没有……

黑发如瀑的少女有着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略带一些婴儿肥,齐刘海遮住了她的额头,两只纯澈的眼眸中,没有任何杂质,显得那般纯粹,她那樱桃小嘴也极为丰润诱人,上面似乎涂着唇彩,简直让人想要吻上去细细品味。

为什么这个世上,会出现这样一个如同精灵、天使一般的少女?

这样的少女,甚至都让他生不起一丝亵渎的念头,只要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那连擦窗户时都极为一丝不苟、力求做到最好的模样,便已经是一种让人觉得幸福充实的事情了……

吴笛对于吴迪出现在这个世界感觉很头疼,却不知吴迪现在也很无奈,随着少女的魅力一天天变得更大,人物愈发符合他心目中憧憬的女孩模样,他该怎么办啊?

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他难道还会对其他女孩动心?像之前的夏薇薇什么的,现在完全就没法给他任何心动的感觉了,因为有一个更符合他心中“阿尼玛”的少女出现了!

难道他注定孤独一生?因为他分明感受到了少女的不可接近……大概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进她的内心吧?

“看够了么?”少女轻轻扣了扣窗户,语气一如既往的淡漠,但声音却极为轻灵动听。

吴迪这才回过神来,脸上带着略显苍凉的笑容,他苦笑道:“你太美了,让我很头疼呐。”

我太美让你头疼?吴笛不解,我知道我很美丽,但这关你什么事?你这小子的存在,连带着把我的父母都“抢”走了,还让我头疼咧!

“哦,你也很帅,比当年的……唔,我是说比之前更成熟了。”吴笛想了想,只能这样回应了。

从少女口中听到一句似乎很没诚意的夸赞的话,吴迪依然觉得心中雀跃,果然他已经没救了……

完全成为少女的奴隶、俘虏什么的;求被少女践踏、鞭挞什么的;丢掉一切节操什么的……只要能和少女在一起,似乎也不赖嘛。

吴迪有些自暴自弃地想着。

便在此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传来了:“吴笛,我有事想和你说,你能和我来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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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迫不及待

来人正是高大壮实的李浩乾,一副阳光运动男孩的样子,他特意弄了个比较风骚的发型。

不过按照吴笛的观点来看,这应该是传说中的杀马特贵族……她的耳畔似乎都响起了“杀马特杀马特,洗剪吹、洗剪吹吹吹”的洗脑神曲旋律。

额,这种出场都仿佛带着伴奏的家伙,该说不愧是杀马特贵族吗?

好吧,吴笛其实并不喜欢花哨的事物,看她自己的打扮就知道了,除了头上会带发夹夹起刘海露出额头让自己视线更清晰以外,像什么项链、手链、耳钉都不戴,所以她的身上,一直有种纯净之美。

话说,这个杀马特贵族是谁来着?完全没有印象啊!

情书那件事,时隔了三个多月的吴笛没印象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专注于学习、写作、绘画,她到现在连班中的人都认不全。

除非那些喜欢问她问题的,才在逐渐的接触中,记住对方的名字,比如夏薇薇什么的,要说她班中最熟的人,怕就是吴迪这小子了,毕竟是少年时的自己嘛。

吴笛没印象,但吴迪却有!他可是因为这个人渣侮辱吴笛的事情,狠狠地蹬了李浩乾一脚。

这个李浩乾什么意思?居然这个时候来找吴笛,他想干什么?

吴迪不知为何,有种不详的预感,他在对吴笛越来越上心之后,也从一些八卦党那里,得知某些小道消息,说是吴笛与李浩乾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得知这个消息的吴迪,只觉得心里非常纠结,像这种“青梅竹马”什么的关系,那可真的是定时炸弹一般的存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灰复燃了呢?

若吴笛真与这个李浩乾重归于好的话,吴迪觉得自己一定会黑化的,他在吴笛面前是一只“弱受”无疑,可在其他时候,绝对是抖S啊,只看看现在的吴笛骨子里的霸道因子,就明白了……

吴迪才不会认为,那种祝愿自己心中的女神和别人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是什么“爱她就该这么做”的选择,只有懦弱的男人,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投入别人的怀抱!

哪怕得不到她的心,也一定要将她变成自己的禁脔!他有这样的底气!

吴迪见到这李浩乾,用那极为炽热惊艳的目光看着穿着一袭纯白连衣长裙的吴笛,那种赤裸裸的充满了占有欲的目光,让吴迪觉得非常不舒服!

这小子,果然还是欠收拾!

不过让吴迪稍稍松了一口气的是,只见少女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用她那一如既往柔和动听的声音回答道:“请问,你是谁?”

李浩乾那灿烂的笑脸,渐渐凝固,不过他依旧保持着笑容,只是用一副忏悔的语气说道:“吴笛,不,小笛,我真的错了,你到现在还不愿意原谅我么?”

吴笛蹙了蹙眉,依旧对这人没印象……而且喊她“小笛”什么的,实在太冒昧了吧?

“抱歉,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即使心中觉得对方冒昧,但表面上依旧保持着她一直模仿的淑女礼节。

说完后,吴笛便又开始认真擦起窗户了,她心里已经有些排斥这个冒昧的陌生人了。

吴迪的念头,瞬间就通达了,哈哈,所以说我心目中的女神,怎么看得上你这个蠢货!就算与你是青梅竹马,现在也绝对已经和你一刀两断了,谁让你当初那么侮辱吴笛?

吴迪也有些自恋,他忽然想起当初少女在篮球场时,这目光可都是放在他的身上的,哪怕是在班级中,少女都喜欢不停地观察着他……

虽说吴迪觉得少女的目光,有些像是在看一只小小的宠物,不过,这也正可以证明少女对他的另眼相看嘛!

对比少女对其他人的冷淡,吴迪顿时觉得,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好吧……这种能够当女王忠犬的优越感,到底有多奇葩啊喂!

李浩乾现在已经完全不知所措了,他没想到吴笛居然这么“绝情”,她难道看不出他要做什么?他可是要将她喊到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进行表白的。

就算是一般女孩,也一定会给他这样一个机会的吧?毕竟他李浩乾怎么说也是长得又高又帅,家中还挺有钱的主儿,暗恋他的女孩也有很多……

李浩乾看着今日穿着连衣长裙的吴笛,思绪又忍不住回到了过去,也是穿着一袭连衣裙的她,就像是一个瓷娃娃,而现在她的模样似乎与昔日没有太多的改变,可为何两人之间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浑身充满了一种古典韵致的少女,再一次刺激到了李浩乾,不行,他真的不能再一次失去这个少女了,在哪里表白不是表白,公众场合之下,心地善良的少女绝不会就这样看着他出丑的!

李浩乾的举动,已经引起了不少同学的关注,毕竟吴笛就在走廊中擦着窗户,本身就因为美丽,而被不少其他班的同学看着,于是他们自然也发现了李浩乾这个胆子挺肥的家伙居然敢上去搭讪。

李浩乾心一横,回到教室,拿起自己准备好的情书与鲜花,便冲了出去,他甚至都没在意蒋文那阴沉至极的目光!

蒋文正拎着一个水桶,拿着拖把,她正好负责拖地,并刚刚拖完一处,此时见到李浩乾的举动,哪里还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她将拖把往水桶中一放,直接拽住李浩乾的衣角,冷声道:“李浩乾!你要去做什么?”

李浩乾回过头,看到面色阴沉得快滴出水来的蒋文,不由头皮一麻,算了,这个备胎不要也罢!她只会成为自己与吴笛之间的障碍!

李浩乾也面无表情淡淡道:“对不起,这是我的私事。”

蒋文咬牙切齿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李浩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依然显得非常薄情:“对不起,蒋文,你真的是一个好女孩……”

“啪!”重重的一个巴掌,甩在了李浩乾的脸上,蒋文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也会有被发好人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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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痛

李浩乾捂着自己的腮帮,脸上出现了那极为厌恶的神色,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非常重的男人,认为男人就该要骑在女人头上,若非顾及蒋文的家世,他早就一拳头上去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被女人扇巴掌?

果然还是自己心目中的吴笛,最最温柔善良了……

蒋文见到李浩乾的脸上,出现了她熟悉的厌恶的神色,不由微微一怔,忽然想到了当初吴笛还是个胖妞时,对方也是这种样子……

呵呵……真可笑啊。

蒋文当时还觉得挺解气的,那种与李浩乾一起鄙视胖妞吴笛的优越感,实在太让人心情愉快了。

可蒋文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有一天,也会遭受这样的待遇,这难道就是报应吗?

蒋文终于悟了,原来这个李浩乾,那光鲜的外表下,就是个无情无义的渣男而已,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这么不甘心、这么愤怒呢?

蒋文在水桶中搅动着拖把,目光呆滞地看着水桶中的清水,渐渐变得浑浊、乌黑……

而这个时候,李浩乾已经拿着花与情书,来到了吴笛面前,也不管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他反倒觉得人越多的话,以吴笛的软弱善良的性子,一定会给他面子的。

李浩乾也没有说大段那种浪漫表白的话,只要表白过的人都知道,那种大段的优美的语句最多都是写在情书上的,你要真正在口头上说,那不知有多肉麻别扭。

李浩乾只是言简意赅道:“小笛,你一定要原谅我以前的错误,经过这么多的时间,我终于发现,我的心中只有你!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从李浩乾的话语中,就可以看出他有多无耻了,什么叫做“一定要原谅”?

吴笛愕然转过身,她没想到还真有男生敢向自己表白,可惜却是这个冒昧的家伙……就算是一个普通女孩,也不会随意接受陌生人的表白吧?

这个时候,围观的那些男生们,忽然发出了强烈的嘘声,显然看不惯李浩乾这种劈完腿后,马上又向另一位美丽的女孩表白的举动……

看来李浩乾确实太过单纯幼稚了,那些表白老手都知道,在表白时如果旁边有一圈人的话,那这一圈人肯定都是串通好的,在男方表白之后,就会喊什么“在一起、在一起”……以迫使那些面皮薄的女孩接受。

当然,这些招数对吴笛没有任何作用!

吴笛愕然之后,脸上浮现出一丝疏离的笑容,她淡淡道:“你的表白让我十分感动,不过还是对不起,我拒绝了,因为我真的不认识你。”

一边的吴迪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确实不会这么轻易被攻略的,他觉得吴笛那“十动然拒”实在是太有礼貌了。

李浩乾本来忐忑不安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苍白,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心目中的吴小笛,明明就该是会给他面子的,会心软的,在记忆中那么温柔,温柔到软弱可欺地步……

为什么现在他却觉得,此时的这个吴笛,给他的感觉,却这么遥远、这么陌生?

李浩乾一下子单膝跪地,继续发动攻势:“小笛,求你答应我吧,我一定会爱你一辈子的,你不答应我,我便不起来了!”

李浩乾的无赖举动,让周围的嘘声更大了……

吴笛脸上的笑容隐去,她摇了摇头,转过身,准备回教室了。

可就在此时,意外突然发生了,只见一脸狰狞的蒋文,提着那满是污水的水桶,便向吴笛与李浩乾的方向泼去!

李浩乾是个运动少年,反应极快,本来号称“不答应便不起来”的他,却直接闪开了!

那满是恶臭的污水,直接全部泼到了正准备回教室的吴笛身上!

漆黑的污水,完全玷污了吴笛那纯白的连衣裙,连她那美丽的头发,都被污水给玷污了!

黑色的污水,与纯白的连衣长裙,对比后所产生的极致反差感,让人觉得如此震撼……

失去理智,突然暴起的蒋文,又将拖把投掷了出去,李浩乾这厮根本就没有为吴笛挡拖把的想法,又可耻地闪开了!

拖把的柄部重重地击打在吴笛的腰间!

简直让人触目心惊!

吴笛闷哼一声,就像一只失去生命活力的蝴蝶,跌落在地,那白皙细腻的手臂的肌肤,都直接被擦破了,一朵娇艳的鲜血之花,在雪白之上绽放,呈现出一种妖冶的美丽……

有多少人知道,其实玷污、毁灭一件美丽如艺术品的事物,是非常让人兴奋的事情。

蒋文现在就非常兴奋,哪怕她本来就是针对李浩乾的,然而却让吴笛这个美丽如艺术品的女孩,遭受到了无辜的灾难。

不只是蒋文一个人兴奋,还有那些早就心怀嫉妒的学生,看到那位总是光鲜靓丽耀眼的女孩,如今却这样狼狈,那是一件多么让人快意的事情……

让你这么招摇、这么爱出风头、这么比男人都要强……现在好了吧,这全是你自找的!如果不是你这么优秀,使得那个男生为了你而劈腿,你会遭受今日的横祸?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

总有人因为平庸,而嫉妒他人的优秀,恨不得让所有人都与他们一样平庸……

吴笛这时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她还是太弱了,尤其是在这身体上,她因为太痴迷于学习,而忽视了身体的锻炼,才导致今日这般狼狈。

吴笛不会去埋怨别人,哪怕自己完全就是无辜的,她一直觉得,只有弱小的人才会去不断的找借口!

今日这个教训,也不过就是她通向完美之路的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已……吴笛忍着腰部剧烈的痛苦,淡漠地想着。

而后,在所有人都惊讶的目光中,她艰难地支起自己的身躯,背部冰凉至极的污水,让她十分难受,腰部也觉得痛得让人抓狂,手上更是擦破了皮,仿佛就像是完美的艺术品,被深深地划伤了……

吴笛能够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吴迪可不行!

“我艹!”吴迪提着板凳,直接从教室内翻身而出,他一把将自己身上那洁白的衬衫扯了下来,披到吴笛的后背上,以防止走光……然后他走向李浩乾、蒋文这对畜生!

而他的脸上,则带着一种可怖的笑容,他的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凶光,让人怀疑,刚刚被针对的人,好像是他自己一般。

第五十一章 怒

少年人的热血,只有少年人才懂。

吴笛作为一个女孩,脑中还是有着一个成熟灵魂的女孩,自然不可能对她眼中的小孩子进行什么反击,她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也没法做出什么反击。

在她看来,这一切确实是因为她自己倒霉,卷入到了这种“三角恋”之中去,而她自己的身体也过于柔弱了。

好吧……她确实已经完全忘了李浩乾、蒋文这两个人了,所以也做不到什么提前防备这种事。

她只能安慰自己,这一次倒霉的教训,让她真正明白了,对于女孩来说,身体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谁让自己太美丽啦……她还是保持着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

不过在夏薇薇与吴晓婷架着她去医务室时,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女孩才会有的委屈,想要找个人撒撒娇——明明我只是想好好学习而已,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闻着衬衫上那“自己”的男生味道,她忽然觉得十分温暖、安心……

而这个时候,吴迪则爆发出了少年人的热血!

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热血!

吴迪冲到了李浩乾面前,在对方根本就没反应过来时,直接用凳子狠狠地砸在了对方的腰上!

李浩乾只觉得腰间感到一阵剧痛,似乎连知觉都失去了,他大声惨叫一声,跌倒在地,鲜花也完全散落了,他自己都想不到,明明在意料之中的表白,最终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

吴迪一言不发,在李浩乾跌倒后,直接重重地踹了他几脚,将鲜花顺便踩得粉碎,然后又将目光投向了蒋文——这个直接伤害吴笛的女孩!

蒋文被疯狂的吴迪吓了一跳,她“啊”的一声,便要逃跑!

结果已经完全黑化的吴迪,直接将凳子甩了出去!

蒋文反应倒也挺快,下意识蹲了下来,那只凳子则飞到窗户上!

一声巨大的声响,整个窗户完全被砸碎了!

玻璃四溅,场面极为火爆,简直就像在拍电影……这让围观的学生,全都目瞪口呆!

连本来想上去阻止吴迪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个发火的学生会长,吴大公子……疯了吧?

不过还是要说,太他妈的霸气了!

“你给我跑一下试试?”吴迪脸上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他就这样慢悠悠地像蒋文走去。

蒋文蹲在那儿,抱着自己的头,面色惨白地看着这位学生会长,就没想过,斯斯文文的他,居然维护吴笛,维护到了这种地步!

蒋文不敢动了,只期盼对方能看在她是女孩的份上,饶了她这一次。

吴迪走了过去,掐住了女孩的脖子,将她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他的瞳孔中,没有一丝怜悯之色!

就在这个时候,张校长已经与一干老师都来了,在中考前一天发生这种事情,他们能不赶紧过来么?

吴迪的班主任曹老师,见到吴迪这副失去理智的样子,不由喝斥道:“吴迪,你干什么?快放下她!”

张校长这时也板着脸,道:“快放下她,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解决。”

就在同学们以为,这位学生会长,会听从校长、老师的吩咐时,让他们永生难忘的情景出现了!

只见吴迪,按着蒋文的脑袋,狠狠地往墙上砸去!

“砰”得一声,蒋文只觉得额头一阵剧痛,双眼仿佛都冒着金星,她忍不住惨叫起来,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仿佛要震碎在场所有人的耳膜!

“卧槽,碉堡了,吴少这是要逆天啊!”

“疯了,完全无视校长和老师……”

不少学生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心中暗自想道。

这个时候,几个年轻的老师,直接冲了过去,将双眼赤红完全处于黑化状态的吴迪架开……

吴迪这个时候的脑中,只有少女那被污水弄脏的背影,还有少女被夏薇薇等几个女同学带去医务室时,那一闪而逝的委屈眼神……

是啊,少女明明那么无辜,整个学期都在认真学习,可总是有人要去妨碍她、伤害她,为什么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见不得少女的耀眼,他们为何总是要去破坏那如同艺术品一般的少女?

今日的纯白少女,是那样古典美丽,却遭到这样的对待,实在让他暴怒!

而在这之前,他可是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要守护这样美丽的少女,可现在呢,他自己都觉得丢脸!

耳边老师那训斥的话语,吴迪已经不放在心上了,他只知道,一腔热血的他就是要为少女报仇!

这是一个中二少年的誓言!

蒋文见到吴迪被架开,忍着头上的剧痛,心中自然无比愤恨,她忽然大声对吴迪说道:“没用的,那个贱人中考完蛋了!我不信她经过这件事,还能安心考试!还有,我要告诉你,那个贱人就是个父母都没有的孤儿,家里绝对穷得要死,能够每天打扮得这么光鲜,肯定是因为她就是个婊.子,出去卖的婊.子!”

“艹!**再说一遍!胡说八道!”吴迪又要冲上去,却被两个年轻的老师死死地按着。

“李浩乾,你说这是不是真的?”蒋文大声道。

李浩乾这时已经完全对吴笛死心了,倒不如说,他从来都只是喜欢吴笛的美貌,想到吴笛刚刚拒绝了他,再加上这个吴迪那剧烈的反应,他恍然大悟,原来这两个都叫“无敌”的家伙,早就有奸情了啊!

李浩乾扶着自己的腰,却也披露实情道:“没错,我从小就和吴笛认识,她爸妈就是工人,而且因为车祸死了……”

李浩乾此言一出,顿时便让周围的同学议论纷纷:

“不是说吴笛是什么‘名门大小姐’吗,原来是个孤儿啊……哈,好可怜啊,看她一副冷艳高贵的样子早就不爽了,原来就是在装腔作势!”

“诶,难道她真的卖身吗?不知道要多少钱?能玩她一晚上,这辈子值了!”

“哎,这个吴笛可惜了啊,明明成绩这么好,可惜却碰到了这种事。”

“没错啊,好像手还受伤了吧,那该怎么考试?中考考不好,岂不是真要出去当职业的那种了?嘿嘿嘿……”

“我觉得主要还是心理问题,考前遇上表白,还有被别人的女友报复这种事情,肯定已经没法保持那种平和的心境了,但她在这之前,居然狂妄的说要拿下全市第一,怎么看都已经是个笑话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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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其乐无穷

吴迪耳朵边听着这些同学们们的议论,满腔的愤怒,忽然渐渐平息下来……

他笑了,满是嘲讽的笑……因为他想到了少女平日里一贯的认真安静——在少女心中,怕从来就没在意别人的评价吧。

而且吴迪绝对相信,他心目中的少女,绝对会以一种霸道的方式,狠狠地抽这些垃圾们的脸!

如今这些非议她、诋毁她、嫉妒她、嘲讽她的人,肯定会在她的耀眼之下,如同渣滓蛆虫一般毫无存在的价值!

没错,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默默努力着,她是如此的专注,如同女神一般的她,怎么会在意这些凡人的态度?

毕竟吴迪只见过两种状态的吴笛,一种是平日里的安静优雅的女神姿态,还有一种则是霸气侧漏、恐怖如斯的女学霸姿态。

却不知道,吴笛内心的中二与自恋,实在让常人无法想象,就当这是吴笛的卖萌姿态吧。

吴迪莫名地又想到了很久之前,他在遭受到小混混的时候,与他本来就不熟的她挺身而出,而与他很熟的一些同学,却逃之夭夭。

果然啊,这个世上,有那么一些人,就不该当人看!

李浩乾、蒋文……你们等着吧,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的!

光鲜耀眼、纯洁无暇,就该属于他心中的学霸女神,那么……他就来做那个黑暗的守夜人好了,为了守护她,他将不择手段!

哪怕双手沾满鲜血,也在所不惜……

同样中二满满的吴迪,显然这次又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的野心,因此而生根发芽,毕竟想要守护少女,难道凭借武力就行了?那太天真了。

现代社会,最强大的,便应该是金钱、权力、势力!

而他吴迪,天生就在这些方面有优势,所谓领先于起跑线,但以前的他,一直很排斥去依靠家中的人,但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有必要跟着父亲好好学一学了……

很显然,在吴笛的意外影响下,少年时的“自己”,已经完全与当年的她,走上了一条截然相反的道路。

前世的吴笛,可从来没有对什么金钱权力势力产生过这么强的执念,她一直得过且过着,所以今生的她,才会对学习有那么强大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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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终于来临,面色苍白的吴笛,平静地坐在考场之中,她的腰上贴上了膏药,却依然隐隐作痛,而手上则包扎了起来,所幸手上的伤只是皮外伤,对她的考试,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不过,最大的影响却是,她发烧了……而且,第一次感受到了作为女孩,来大姨妈的痛苦。

昨日那桶污水,真是浇了她一个透心凉,心飞扬(大雾)……原来在大姨妈来的期间,遭受一些刺激,真的会导致女人身体上的痛苦。

吴笛只能暗暗感叹一下,自己实在是太倒霉了,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遇到这样的意外……

不过吴笛的意志真心强大,愣是忍着发烧带来的晕眩,以及小腹那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全身心地投入到考试之中!

她可从来都没忘记自己说的那句话——全市第一,我预订了!

她对学习的执念,可不是一般的深!

而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则是她心中一种重要的追求!

哼,区区发烧、痛经,就想阻止本学霸的征服制霸之路,太天真了!

有本事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哪怕与自己战斗,都是其乐无穷的事情!

学霸状态全开的吴笛咬着牙,冷静而又热血地写着试卷,她绝对不会放弃这次中考!

一般的女孩,或许早就给自己找理由找借口了,但吴笛不会,要以人类之躯,达到那非人的完美之境,区区痛苦都无法克服,还算什么完美?

吴笛连减肥瘦身时那种每日的慢性痛苦都忍过来了,如今也不过就是猛烈一些的急性痛苦罢了,以她那极为坚韧的意志,绝对可以忍过去的!

吴笛并没有将自己发烧、痛经的事情告诉别人,她就死命硬抗着,因为她觉得若是将这事说出去的话,一定会让小姨更加担心的……

吴笛真的非常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她太要强了,毕竟她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性格上就该是坚韧无比的,怎么能因为区区一些挫折,就放弃自己的追求?

因为忍着痛苦,吴笛那苍白如纸的脸颊上,都出现了一丝丝的冷汗,饶是她意志力超强,却也只是个凡人,肉体上的痛苦,简直让她生不如死……

坚持、坚持、再坚持……

吴迪恰巧与吴笛在一个考场,他在自己考试时,便有事没事便观察着对方,他当然发现了少女的异常。

在前几场考试,他还真的没察觉什么,毕竟本来少女的肌肤就极为白皙,即使生病了,脸色虽然更加苍白,却也看不出什么,他只是有些好奇,为何少女考试时,会捂着自己的小腹……

吴迪这个纯洁的骚年,哪里知道女孩的那种事情。

不过在最后一场化学考试中,吴迪却看到了让自己触目惊心的一幕,少女仿佛在硬撑着什么,为了保持清醒,居然毫不犹豫地将左手的手腕放在自己的嘴中,重重地噬咬着!

少女的脸上,带着一种让人看了都想要哭出来的执着,她为了追求,正在燃烧着自己的生命!

而这样的追求,也许在别人眼中,简直可笑!

有谁将学习、考试当作一种追求?这不是傻子么?

少女就这样,凭着超人的毅力做完了最后一门考试,甚至还细细检查了一遍……便轻轻地倒在了自己的桌子上,脸上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竟是这样的美丽动人,像是完成了自己神圣的使命。

离考试结束还早,由此可见少女的学习成绩有多么优秀,吴迪由于注意力都在少女身上,连一题都没做,因为,少女像完全睡过去一样……

吴迪做了一件这辈子都觉得庆幸的举动,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对监考老师说道:“那个女孩的身体可能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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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想前两章一定将大家“治愈”得很满意吧,某无良作者愉悦地微笑了,想来大家一定会有剧烈的反应……

PS2:完全透支了啊。。。明天请假一天。。。

第五十三章 拯救少女吴笛

这位女监考老师不疑有他,来到吴笛身边,以为她是睡着了,哪只拍了拍少女的肩膀,却没有任何反应!

监考老师一下子急了,将手下意识往少女额头上一摸,才发现烫得惊人!

吴迪见状,也不在意自己的卷子动都没动,直接拿起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交了白卷!

他现在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吴迪来到少女身边,对老师说道:“她应该都做好了吧,可以交了,我带她去看医生!”

上面的那位男监考老师,还是颇为负责的,他拿着吴迪的白卷,也来到这里,对吴迪说道:“你一个学生,搀和什么,给我好好考试!这件事,我们老师会处理的。”

“反正我都不会!零分就零分吧!”

吴迪扔下一句话,便直接背起少女,向考场外飞奔而去!

拯救少女这种事,怎么可以交给别人?

“卧槽!班长碉堡了,为了女人,自己交白卷啊!”与吴迪同班的同学,心中惊愕道。

“班长是不是疯了?他怎么可能都不会做,他可是完全有机会冲击中考状元的啊!”同样是吴迪班中的同学,忍不住惋惜着。

没错,吴迪在前几次模考中,虽说不像吴笛那样次次都蝉联第一,却也已经稳在全校前五,全市前二十,这样的成绩,那可已经让他的父母非常满意了。

然而,吴迪为了少女,却直接放弃自己最后一门化学的考试,那可是有整整一百分呐!

吴迪可没有什么学霸的执念,若非想要更接近少女,而使自己更优秀的话,或许他在学习上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

他现在的执念,唯有守护自己心目中憧憬的少女!

这个世上有这么多的人,能够出现一个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呢?

也许是微乎其微吧,大多数的人,或许都错过了,或是一辈子都遇不上自己的唯一。

最终促使男女两人走到一起的,只是为了结婚生下后代这件事情而已。

而且吴迪总有一种感觉,他所守护的少女,绝不会投入别人的怀抱,这个“别人”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不过……这就足够了。

少女那柔弱的躯体,比想象之中的还要轻盈,她的脑袋磕在他的肩上,额头自然而然触碰到了吴迪的脸颊,那滚烫的温度,使得吴迪心急如焚!

吴迪甚至都来不及细细品味少女身躯的娇柔完美,还有少女身上那如同空谷幽兰一般的清香。

想到造成少女这个状况的罪魁祸首,吴迪心中的恨意简直可以用滔天来形容。

吴迪背着少女跑出学校时,自然被听闻消息的曹老师拦住了。

曹老师这次真的无奈了,前两天刚刚才教育过吴迪、李浩乾、蒋文这几人,没想到这位吴大公子还是这么任性!

曹老师耐着性子对吴迪说道:“基本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你把她交给我吧,你给我回去考试,那边监考老师我已经打好招呼了……”

还没等曹老师说完,吴迪连理都没理,直接冲出学校后,拦了一辆出租车,便扬长而去!

曹老师愣了愣,不由叹息一声,莫名地觉得,这个吴迪与吴笛,还这真的挺像,冲动(中二)起来,谁都拦不住……

哎,太可惜了,两个尖子生啊……看来这次两个人的中考,一定都砸了吧。

曹老师在知道吴笛因病晕在考场之后,哪里还觉得她能夺得中考状元?至于吴迪那就不用说了,化学交了白卷,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连笔都没动!

曹老师哪里知道,吴迪在发现吴笛异常之后,便都把注意力放到她的身上了,哪还有什么心思考试……

倒是吴笛,似乎强撑着病体,把卷子完成了,可真的能保持正确率吗?毕竟都病成那样了……

吴迪在出租车上时,就给自家的私人医生打了电话,让她赶紧来他家。

一路上,他更是狂催出租车司机,不知闯了多少红灯。

结果还是祸不单行,遇上堵车,还好这已经离他家不远了,他索性扔下几张钞票,直接背着少女向家中跑去。

奔跑中的吴迪,仿佛也忘记了自己身体的疲惫,即使已经满头大汗,到最后脚上仿佛跟灌了铅似的……

待到吴迪发现爷爷奶奶居然在家之后,顿时便更放心了,他的爷爷在不在家倒无所谓,毕竟只是个书法家。

但奶奶却是个医术高深的中医,极会保养,又是某古武流派传人,擅长鞭法……明明已经六七十岁的人了,却是鹤发童颜,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看来少女的霉运,到此为止了。

吴笛在病倒后,整个人的意识,似乎在做着一个漫无边际的梦。

她到底是“吴迪”还是“吴笛”?

即使她说要将自己培养成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或许在潜意识中,也还是将自己当成“吴迪”吧?

然而在这个渐渐的模仿中,她脑内的男性灵魂,似乎渐渐消失了,因为她觉得,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孩,那男性的灵魂,也是多余的存在。

不过,原本的男性灵魂,给她带来的,却是那被激发出来的执着、坚定的性格,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个女孩了,却永远也不会真正像女孩那般柔弱!

就算是做女孩,也要做那高高在上的女皇,调教整个世界!

吴笛就是吴笛,不会再是上辈子那个得过且过的二世祖了!

吴笛的念头似乎真正通达起来——

她就是一个女孩,一个有着特殊经历的女孩,她能够做到其他女孩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她的才华与能力,也将会凌驾于所有男人之上!

即使在昏迷之中,吴笛依然为自己的追求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不过就是变成女孩而已,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只要脱离了生物性的低级趣味,性别便已经无法限制她了。吴笛在被那位中医奶奶治疗后,自然被转移到了大医院之中。

吴笛在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然后她便听到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笛笛,你终于醒了。”

吴笛原本朦胧的双眼渐渐清晰,果然发现是自己唯一的亲人王静姝,她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喉咙哑着,难以出声,她只能用歉意的目光看着自家小姨,不过心中却有一种安宁与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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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大家情(圣)人(战)节(日)过得可好?

作者菌可是百忙之中给大家更新了啊,感动吧,我都被自己高尚的节操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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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自责

王静姝再也忍不住,只是一把搂住还在挂水的小外甥女,“呜呜呜”的哭了起来,她可不是吴笛这种异常坚韧理性的女孩,反而真的非常感性,遇到伤心的事,就会痛快地宣泄自己的情绪。

所以感性的王静姝,冲动之下,敢在当初无人愿意当吴笛的监护人时,选择来当她的监护人,并承担起抚养她的责任,为了她,甚至豁出去从一个宅女变成酒吧公主。

王静姝一边哭着,一边说道:“笛笛,你高烧接近四十一度啊,差点把小姨给吓死……考试难道比自己的命都重要?你怎么这么傻啊!”

吴笛被小姨的哭声一弄,只觉得自己也有些落泪的冲动,这应该是她作为女孩骨子里的感性了,若她还是个男生时,肯定不会这么触动。

吴笛现在也觉得十分愧疚,她觉得自己确实太逞强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因为学习,而忽略了自己的身体素质,她总觉得对女孩来说,身体弱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若是身体更加强健的话,又怎会像现在这样躺在医院?

吴笛决定了,从这次出院后,一定要将身体的锻炼,加入到自己的作息时间中去,自己可不能因为太过沉迷于学习,而忘记了身体的加强!

嗯,既然要做一个完美的女王,身体也不能差,要不然碰上某些恶心男强行运用武力怎么办?

大意了啊……吴笛在不断地反省自责着。

她觉得自己固然可以自恋,却也必须要承认自己的缺陷,原本她觉得自己的躯体,应该已经差不多达到心中的完美了,但现在看来,在健康上,还远远不够呢!

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更加有精力地去学习!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为了更好地去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反正在她的心中,学习永远是第一位的。

“对了,你这次还要感谢一下你们班的班长,还有人家的奶奶,若不是他们,你真的危险了。”王静姝的语气显得极为庆幸。

吴笛先是迷糊了一下,咦,我们班班长是谁啊?

然后才恍然,是他啊……那他救自己绝对是应该的,吴笛有些蛮不讲理地想着,就像她也看不惯他被人家欺负一般。

等等……不太对劲啊,吴笛她当然知道,吴迪那小子是少年时的“自己”,但他却不知道她的情况。

诶,那这么说,自己真的欠了他一个大人情啊,还是救命之恩?

切,麻烦!欠熊孩子人情什么的,就是麻烦!

自始至终,吴迪在吴笛眼里,都是熊孩子一个,代表着她的黑历史。

还有,吴迪的奶奶?

吴笛愈发迷惑起来,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爷爷奶奶,好像在她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似乎是在那十年动乱之中……

对了,这是个平行世界,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嗡嗡嗡,爷爷奶奶与外公外婆还在世,倒也挺正常。

只不过,这爷爷奶奶,不是她的啊。

吴笛又有些小小的不爽,但她却又有了一些明悟,看来自己真的要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待吴迪了。

她是吴笛,而他则是吴迪,是两个人,连灵魂都不同的两个人,一个是女孩,一个是男孩。

而且两人怕是成长的轨迹都似是而非,只不过吴迪的身体模样,总让吴笛想起当年的自己而已。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便顺其自然吧。

吴笛永远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吴笛,才不会去羡慕别人!

吴笛生病这几日,也有班中的同学来看望她,不过却没多少,也就夏薇薇、吴晓婷,还有几个受过她帮助的女孩,男生则一个都没有。

大概原因也挺简单,她那卑微的家庭身份,似乎已经全校皆知了。

有不少觉得自己受到欺骗的人,疯狂地咒骂吴笛的无耻,居然拿出卖身体的钱,来伪装自己是个“大小姐”……

而吴笛在考场晕倒,某些恶毒的传言也实在不堪入目,比如是因为被干多了怀孕啦出现妊娠反应什么的,还别说,这个传言信的人还不少。

吴笛虽然一直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可就是有不少人觉得,这女孩太耀眼了,耀眼到刺眼的地步了,你说你有必要每次考试都拿全校第一甚至全市第一么?

这一条,便得罪了某些器量超小的尖子生。

还有,吴笛长得太过美丽,成绩又这么好,自然被人认为是美貌与智慧并存,还挺会打扮,虽然这打扮依然很素雅清丽,可暗恋他的男生确实不计其数,这如果不遭女孩们的嫉妒,简直就是奇迹了!

至于那些暗恋她的男生,在知道吴笛的“斑斑劣迹”之后,自然立马由粉转黑,还觉得颇为庆幸,没有真的去追这个“烂货”,实则他们窝囊得连表白都不敢,李浩乾这种渣男,若非与吴笛有旧,估计也没有去接近她的勇气。

吴笛就像那耀眼的太阳,无论在何处,都能感受到她散发出来的光亮,但真正接近她后,却会被灼烧得体无完肤!

而吴笛在网上那本来良好的名声,也被某些报复她的人破坏,蒋文这次还特意雇佣了水军来黑吴笛,说她之前在网上的出名都是炒作什么的。

除非是吴笛真正的死忠粉,如周默这位在泥轰奋斗的技术宅,其余有些喜欢看热闹的网民,也顺手跟着黑了一黑,原因更是非常简单——十分的女神怎么可能是学霸?

在某些龌龊的男人心中,顶级美女就不该拥有智慧,就该双腿叉开,去被男人干……

吴笛的学霸之路,真的比想象中的还要艰辛,她的美貌,反而成了阻碍。好比拥有容貌的演员,往往会被认为是花瓶,想要证明自己的演技,则异常困难。

只需想想,每当她发表一些学术论文时,以这个平行世界华夏这种不良的风气,肯定就有人怀揣着恶意认为,这是她陪叫兽上床才换来的。

然而以吴笛的性格,又怎会在意这些负犬的叫声?

她只需一步步踏上巅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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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收徒

在住院期间,吴笛也终于认识了“自己”的爷爷奶奶,两个老人都挺和蔼可亲的,对她也很不错,尤其是那位鹤发童颜、仙风道骨的奶奶,她的名字叫做何秀。

对吴迪这小子,吴笛也主动亲近了许多,她本就是恩怨分明的人,也不喜欢纠结什么,因为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孩,绝不是那种对待他人蛮横无理的,既然是吴迪救了她,那她就该对他改善一下态度,总不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甩脸**?

实事求是的讲,她也觉得自己一开始对待吴迪时,比较不公平,至少没有做到平常心,其实这也能理解,任谁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身旁,都会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

甚至还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既然“自己”还在,那身为女孩的吴笛,她到底又算是谁呢?

现在吴笛自然已经放下了这种无聊的纠结,她是吴笛,一个立志做文科学霸、完美女孩的人。

对于吴笛的转变,吴迪这小子反倒不适应了,他会说他已经习惯了吴笛对他那种淡漠苛刻的态度吗?

总觉得被少女冷眼啦、鄙视啦、践踏啦……是一件愉悦的事情呢。

天呐,我到底觉醒了什么可怕的属性!

在没人时,吴迪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眼神迷茫,有些不寒而栗地想着。

当然,少女对他的亲近,还是让吴迪非常开心的,他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有用的人,能够帮到少女,而不是只能仰望她。

至于为了少女,而放弃考试什么的,吴迪那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他对学习没有那么大的执念,将学习搞好,也不过就是为了可以更接近少女而已。

就连吴迪的亲人,都没在意吴迪在中考上胡来这件事。

吴迪的妈妈聂馨予,那不用说,把自家孩子快宠上天了,儿子中考没考好?无所谓,以儿子的身份,什么高中不能上,他自己想要在哪里上就在哪里上。

而吴迪的父亲吴定邦,思路一向很清晰,明事理,他觉得自己的儿子,既然已经在前几次模考中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那中考肯定也能考好,只不过遇上了一些意外而已。

为了救一个女孩,而放弃中考,看起来自己儿子品性还是很不错的嘛!这是吴定邦的想法。

而最让吴定邦惊喜的是,儿子表现出来的“上进心”——吴迪对自己的父亲,表露了自己的志向,他想要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掌权者,能够掌握无数人的命运的那种。

吴定邦对吴迪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觉得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没必要活得那么累。

不过作为一个前途远大的官员,他当然也希望儿子能够继承他的事业,就好比泥轰的一些政治世家出身的首相,都喜欢让自己的儿子当自己的秘书,以培养儿子来继承自己的政治资源。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政阀的形成也便是这样一代代的积累。

在以权力为尊,其次则是资本为先的华夏,显然官员被认为是最为尊贵的职业,其次地位高的,自然便是大资本家。

有人分析过当今的华夏阶级,将其分为九个等级、四个阶层,第一个阶层自然是统治集团,其中第一级以在任的委员、退休常委为代表,前者对全国局势都有控制能力,而后者虽然没有,但影响力还在。

第二级是实权省部级干部、退休委员,部分大资本家、大银行家(政阀太子),其中出身政阀的资本家能够影响凭借政阀势力影响国家政策为其倾斜。

第三级是以一般省部、副省部、特别实权的局厅级、或是大企业家、一般权贵富商、名牌大学校长、中等银行家为代表,虽然这一级的官员与资本家处于同一等级,但官员能够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资本家却不能。

在阶级几乎已经固化的华夏,这一到三级显然是华夏最顶尖的上层阶级,普通人非奇遇不能入。

第二个阶层,则是华夏的中层阶级,第四级是以一般地厅级、实权县处级、院士、大教授、高级职业经理人、名医生、名律师、高校校长、演艺明星、知名作家、中等企业主、小银行家之类为主。普通人通过奋斗最多能够达到这个层次。

第五级是以小企业主、普通处级副处级或实权科级干部、教授、中等职业经理人、大城市多套房地主、二三线明星、小有名气的医生、律师、工程师等。

第六级是以普通公务员、主流企业职员、高校青年教师、普通自由职业者、一般医生律师、一般工程师、大点的个体户等为主。名牌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多在这个层次。

四到六级是华夏的中层社会,分别是高、中、低端中产阶级,普通人通过努力,最后能够定格在第五级就算是很不错了。

第三个阶层是奉献群体,第七级是以普通企业工人、边缘化的体制内、小个体户、城市底层土著、富裕农民之类为代表。第八级以血汗工厂工人、普通农民等为代表。

第四个阶层为贫困底层,即最后第九级,以大城市底层失业人口、偏远山区农民等为代表,基本不能自食其力(以城市的基本生活要求)。

毫无疑问,以吴迪的家世来看,他注定是属于最顶尖的统治阶级的,利用家中的政治资源,当一个大资本家绰绰有余,但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显然真正的掌权者,是**的人民党的官员。

对于自己的孩子能够这么小就拥有这样大的志向,吴定邦表示很欣慰。

至于身为“孤儿”的吴笛,显然原本就处于贫困阶层第九级,若非可以写文赚钱,怕是生活都难以维持下去,当然啦,吴笛她自己,哪有这种阶级觉悟。

吴笛在病好之后,要出院时,忽然遇到一件让她有些措手不及的事情,与她关系已经非常不错的何秀奶奶,忽然对她说:“少女,我观你天资聪颖、骨骼清奇,是百年……”

总之何秀想收吴笛为徒,而吴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毕竟她是自己的奶奶,而且自己也迫切想要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

而这个时候,中考成绩终于出来了。

第五十六章 鸦雀无声

中考之后的教室中,分明少了之前那种紧张的氛围,黑板上的倒计时之类的玩意全部都被抹除了,教室中所挂的那些名人名言,也被纸覆盖着,倒还有一种考场残余的气息。

今天是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的日子,其实在几天前,学生们就能通过网络或是电话,查询到自己的分数,不过具体的名次,那可就不清楚了。

学生们进来领成绩单是一件事,后面还有一些事,比如颁发奖学金,学生会长、学生代表要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后面还会有毕业晚会。

吴笛并没有查自己的成绩,因为她觉得毫无必要,她虽然是忍着剧痛参加考试的,但她绝对有信心实现自己之前的诺言!

好吧,当时是吴笛又犯自恋病了,现在她还觉得有些紧张……

在养病的这几日,她跟着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一种吐纳术,据说是她祖传的一种女性修真功法,修炼了自然能够永葆青春、强身健体、增加力量。

吴笛当然不信这种“迷信”,只因何秀奶奶本人修炼了这么久也没“永葆青春”,不过据何秀说她自己是资质太差,所以练了这么久,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但吴笛的资质却是绝佳。

吴笛并没有拒绝修炼,说起来哪个女孩对“永葆青春”不感兴趣?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反正她练过之后还真觉得精神气更加饱满了,至于力量的增加,估计要看时间了。

但不得不说,这位何秀奶奶,确实是个用鞭高手,她教了吴笛一套犀利的鞭法,大成之后便能够随意应付一群人……

从此,吴笛觉得自己没必要担心什么安全问题了,身体估计也不会轻易生病。

吴笛走进自己的班级,来到自己熟悉的座位上,总觉得因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她与班级里的同学,都已经渐渐疏远了。

不过吴笛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同学而已,毕业之后除了一些关系亲密的,大部分都会失去联系。

吴笛刚刚坐下,便有一位名为原本就看吴笛不是很爽的尖子生,来到吴笛面前,很是优越感地问道:“吴大小姐,不知你这次中考成绩怎么样啊?”

这个尖子生叫做丘伟,是原本班上的学习委员,个子很矮、尖嘴猴腮,却一直以自己的成绩优秀而沾沾自喜,在学习上可以说异常“小气”。

因为他作为一名学习委员,从来吝啬帮助其他同学,别人问题目时,他是绝不会回答的,他认为教会了别人一道题目,就会给自己增加一个竞争对手。

其实有很多优等生都是这种心态,总是喜欢藏私,甚至还霸占着老师,让那些想问题目的学生,都找不到门路。

所以可以想象的是,吴笛这种乐于助人,从不藏私的“异类”,就很不受某些心眼小的优等生待见了。

丘伟早就知道了吴笛之前身上发生的事情,不仅“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居然还病倒在了考场上,想来中考成绩绝对完蛋了!

于是丘伟便觉得优越感来了,他对吴笛心怀不满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吴笛对他真的很冷淡,让他这位本来自我感觉很良好的学习委员很没面子。

之前已经有不少班级中的同学认为,比起丘伟来说,吴笛更有资格当学习委员,不仅自己学习好,还能够帮助他人。

曹老师也想让吴笛当个学生干部,然而吴笛一如既往地拒绝了,她嫌麻烦。

几个丘伟小圈子里的优等生,也都围了过来,阴阳怪气道:

“是啊,不知这位喊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的吴大小姐,中考成绩怎样呢,我这次总分也不高,拿了641,高最好的省师大附中录取线9分。”

“不错嘛小子,不过不好意思,我比你高了些,653,根据往年的排名,全市前一百肯定有了,与省师大附中齐名的外国语高中已经可以稳稳进入了。”

“哎,我就要差一点啦,正好632,勉强可以上省师大附中,不过我觉得,怎么着我都会比某些大言不惭的人强一些,哈哈。”

这个副省级城市的中考,总分为700分,语数外(包括口语)三门360,物理100,化学100,历史政治加起来100,体育40,上届的中考状元为677分,已经非常不错了。

丘伟这次考了657,可排到全市前五十,他自然便有了骄傲的资本。

其实不止是这些优等生,就算是接受过吴笛帮助的同学,都不认为她这次能够实现她之前的诺言。

吴笛正在看这个世界的一本名著,头也不抬,她的性子依然非常柔和,并没有因为这些小孩子幼稚的举动而在意什么,她只是用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淡淡道:“我没有查,等曹老师来发成绩单,就知道了吧。”

丘伟冷笑一声,心里只道是少女没脸说出自己的成绩,他只觉得自己心中充满了快意,望着少女那娴静的侧颜,他蓦地又生出一种冲动,他真想占有这个美丽的少女……

不只是丘伟,某些别有用心的男生,在发现吴笛那卑微的身份后,自然便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心思,毕竟在这个阶级分明的平行世界的华夏,自认为处于上一阶级的存在,都觉得剥削、奴役下层阶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班主任曹老师与班长吴迪一起来到了教室,算是给大家带来了成绩单,还有一些对毕业典礼、晚会的通知。

其实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成绩,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什么时候举行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

曹老师与吴迪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喜色,让人忍不住猜测,到底有什么让他们这么开心。

吴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下意识往吴笛那个角落瞥了一眼,发现对方正在安静地阅读,不得不说,少女从骨子散发出的书卷气,让吴迪觉得很赞,他还挺佩服少女此时的镇定,连他都没有想象,少女在那般病重之下,如何取得这么巨大的成就。

曹老师让人去分发成绩单时,用一种慷慨激昂地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的成绩都非常不错,是整个学校考上名牌高中最多的班级,而有一位同学,我作为班主任,必须重点表扬一下!”

丘伟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夏薇薇,他觉得这次班上考得最好的,便应该是她了,夏薇薇考了671分,全市前十。

“我要表扬的,是吴笛女生,她以总分684的高分,荣获这次中考的全市第一,大家把掌声献给她吧!”曹老师红光满面地说道。

全班却一片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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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对于吴笛的武力方面,大家不用担忧了,只要知道她可以“手拆高达”“手撕鬼子”就行了(笑)……当然这只是夸张的说法,反正她具有了强大武力并拥有隐藏特技【女王之鞭】。以及,本书不会过多涉及这一方面,主线就是学业,最重要的支线也可以说是第二主线则是文娱,想来大家也更喜欢看这方面的内容,之前设定的华夏各大文学奖正在向吴笛招手呢……所以别说什么主线不明哟。

PS2:主角走得是文科学霸路线,就算是出论文,也是对这个世界的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哲学等方面的研究,不会涉及更加高大上的数理化,早就有穹乃妹妹珠玉在前,人家《事象的宏图》可是有真物理大神(据说还是中科院院士)做设定的……作者我一理科无能的学渣哪敢碰这方面,当初有读者建议我给吴笛弄个黑客技能,我都拒绝了,因为我实在不懂。

PS3:难道写出一部可以震撼人类社会结构的著作,不是一种远大的追求,难道当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不是远大的追求?好吧,总之比不上科学家就是的啦。(文科生默泪中……)

PS4:若有人硬要扣细节说哪里哪里不合理,那么,一句“平行世界,你值得拥有”便是我的回复。再次注意,是平行世界,华夏的历史从春秋战国时期就改变了,魏国(话说战国七雄里有没有这个国家啊?)一统春秋战国了,所以与本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PS5:我真不是在骗字数啦!也不是在卖萌!怎么莫名其妙有种PS才是本体的赶脚……

第五十七章 惊叹

曹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劲,不由恍然,是啊,这个消息对班上所有同学来说,实在是太震撼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的脸上也有些尴尬,只是继续说道:“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也要向吴笛同学道个歉,我本来还以为她因为生病的缘故会考砸了,却没想到依然能够考得这么出色!吴笛同学的毅力,老师也非常佩服!”

曹老师说完之后,便带头鼓起掌来,这下子看连曹老师都带头鼓掌了,从惊骇之中回过神来的同学们自然纷纷鼓掌,掌声十分热烈!气氛更是直接变得欢快起来,怎么说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是与有荣焉啊!

班上本来就依然有吴笛的支持者,他们可是受过吴笛的帮助的,这次自然也在中考中取得了成绩上的突破,所以他们忍不住用惊叹万分的语气议论道:

“生病了都能拿中考状元……这、这实在是太牛叉了吧!”

“碉堡了,碉堡了啊!实在是难以置信,太不可思议了!”

“不愧是真学霸无敌,谁也战胜不了她,连她自己的身体都战胜不了她那想要胜利的意志!”

“我听说她好像被蒋文那个贱人泼了一身的水后,就发高烧了,然而却硬生生地撑了下来,这种坚韧顽强的精神,简直让人膜拜!”

“还是那句话,大神给跪了,请收下我的膝盖!我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对大神的敬仰!”

“她居然真的实现了她之前的诺言,我原本还觉得她太过嚣张狂妄了,没想到她真的有这样的实力!还是强撑着病体完成的……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嘛,把那些尖子生的脸都抽肿了!”

……

等到学生们的掌声停止下来,曹老师又一种极为自豪的语气说道:“我自己都必须承认,吴笛同学是我当老师以来,见到过的最优秀的学生,她的学习态度,真的是太好了,这样的学生考不出好成绩,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曹老师当然不会承认,当初吴迪背着高烧晕倒的吴笛去治疗时,自己心里已经断定吴笛这次绝对考砸了……可现实却让他目瞪口呆,他都觉得自己被吴笛那惊人的毅力给打脸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吴笛同学这684的高分,打破了自中考700分制以来的最高分,她是历史的创造者!”曹老师的声音更加激昂了。

“虽然第一初中的赵晔华同学发挥也十分出色,总分为680分,若与往届相比,那肯定可以拿状元了,但是,我们学校、我们班的吴笛同学,比他更优秀,尤其是在文科之上,吴笛同学的英语作文拿了满分!语文作文也只扣了两分。”曹老师用感慨的语气说道。

曹老师虽然是教数学的,但他作为班主任,自然明白,在中考中,顶尖高手之间,比拼的就是文科,得文科者得天下!理科因为太简单,高手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差距。

而吴笛,则是文科中的霸者!

雷鸣般的掌声又再一次响起,不少人都回过头,去看一直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的女孩,眼中充满了敬佩!

无论少女的家世如何,她所取得的成绩,已经同龄人仰望了!

丘伟与几个原本优越感十足、去嘲笑吴笛的优等生,这时候已经完全傻眼了,他们怎么也无法想象,少女在那样的困境之中,竟然还能考出这么让人仰望的成绩!

班中那热烈的掌声,仿佛也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了他们的脸上!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若是丘伟等人知道,吴笛在考试时,还出现了只要是女人就痛恨的“痛经”现象的话,那一定会觉得更加难以置信的。

这得要多么非人的毅力,才能支撑下她赢下这么一场近乎完美的战役?

这个时候,曹老师让前排的几人将成绩单发下去,丘伟因为个子矮,自然便轮到了他发成绩单。

而正巧他发到了吴笛的成绩单,只见上面写着语文108,英语120,数学118,物理100,化学99,历史政治99,体育40,总分684,某市内总排名:第1名。

丘伟的脸上一下子臊得通红,他将成绩单赶忙往吴笛桌子上一放,头也不回的便绕走了,他的背影显得那么狼狈……想到之前自己在吴笛面前居然还敢用成绩来享受优越感,他就觉得实在太丢人了!

他那657的分数,或许已经可以俯视大部分考生,可与吴笛这样的真学霸一比,完全就是个渣渣!

之前的几个优等生,这时也低着头,只觉得自己脸上都火辣辣的,他们此时心中的想法,可与之前已经完全相反:

“太丢人了,我居然考了641就去对方面前显摆……哎,现在我算是认了,果然不愧是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学霸,简直就是非人类!”

“653与684差了整整31分,我居然还真的好意思拿这个分数去她面前显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就忘了吴笛这个妖孽,在模考中就一直蝉联第一,区区小病,根本就阻止不了她继续制霸第一的道路……”

“我怎么当时脑子一热,就说她‘大言不惭’了呢,明明她就是那样不可战胜,凛然不可侵犯……学霸女神啊。”

……

吴笛合上这本属于这个平行世界的名著,拿起了自己的成绩单,表面上她当然神情不变,任谁看了都以为一切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这不由让更多的学生尤其是尖子生,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难道对她而言,考取这中考状元,真的如同探囊取物般容易?

这个女学霸,实在是太恐怖了!恐怖如斯……

实则吴笛在刚刚曹老师说她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前,心中都是有些没底的,毕竟总有可能有意外发生。

直到曹老师在说出她真的获得了全市第一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这次总算没有丢人。

看着成绩单的成绩,她又蹙了蹙眉,按照她的风格,明明数学与化学也该满分的,肯定是因为当时太痛苦,所以分心了。

这次中考,自己还是稍稍有些瑕疵呢,完美主义的吴笛有些不爽地想道。

不过,能够夺取中考状元,吴笛内心深处还是十分得意的,不是哪个人穿越到平行世界就能随随便便考取全市第一的吧?

当然,她的女学霸之路,在刚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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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出人意料

蒋文与李浩乾已经彻底决裂了关系,可他们却无需为伤害吴笛这件事负责,毕竟第二天就要中考,两人再怎么闹,校长与老师也不会不准他们中考。而中考之后,也不可能去补个处分什么的。

况且,蒋文与李浩乾的家世都不可小觑,而他们两家的后台,似乎都指向一个人,那便是这个副省级城市的大市长,既然是副省级的城市,那这位大市长的官位品佚,自然是副部级了。

前文早已分析过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阶层,这副省级城市的一市之长、省委常委,绝对有资格算是统治阶级了,哪怕是在统治阶层中的第三级。

《南方晚报》便是这位大市长的喉舌,而李浩乾家的发迹,似乎也与这位大市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所以,在这个有权有钱就是上等人的华夏,校长与老师怎么敢追究这两位主儿?

至于吴迪,那就更不敢追究了,其父亲可是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官位品佚也是正厅级,而且他的岳父,还是那位前.总.理,似吴迪这等政阀**,除了与他家世相当的敢和他动动手,其他人哪敢动他。

所以哪怕今日蒋文头上包扎着来学校时,都没有想过要报复吴迪的想法,因为对方的家世,简直让她只能仰视。

蒋文家处于社会上第四、五级的样子,难道还真的要去挑战处于第一、二级的吴迪家?她甚至只能祈祷对方不会对她赶尽杀绝。

李浩乾则已经完全断了心中对吴笛的念想了,只是他心里依旧愤恨着,没想到那个臭婊.子已经爬上了另一个吴迪的床,难怪装作不认识他!

李浩乾以己度人,认为吴笛就是个爱慕虚荣、极为拜金的女孩,哼,这样的垃圾、贱人,不要也罢!

等什么时候被那位市长公子玩腻了,照样是被抛弃的命运!

果然在自己心目中,最美好的女孩,只有童年时那个真正的吴笛!

李浩乾可不认为,以吴笛那种处于最底层的贫民,真的能够嫁入政阀,以他这个处于第四级社会阶级的人的见识,政阀子弟要么是与同为政阀、大资本家子弟联姻,要么就与军方高官子女联姻,贫民想嫁入豪门世家,全是小说、电视剧中的YY罢了!

蒋文这次中考完全考砸了,总分623,勉强达到省师大附中的择校分数线,其实她的成绩原本还不错的,在实验初中可以排到前五十,稳上这个城市最好的两所高中,可惜她在中考之前为了针对吴笛,完全就没心思复习了,更别说前一天还被那位吴大少将脑袋按到了墙上……

这第二天考试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脑子晕晕乎乎的,能考好才怪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蒋文想到最近整个学校以及网上,那对吴笛不利的传言愈演愈烈,她便不由自主地得意起来,很显然,这就是她对吴笛的报复,她不敢报复那位市长公子,报复吴笛这个贱民总行吧?

反正蒋文做这种事情已经得心应手,造谣那可是她作为妓者女儿的专精技能,连网上的不少所谓的“真相党”都是她吩咐《南方晚报》的水军弄出来的,可笑一些网民还真信……她愈发感慨有些愚民真的好忽悠。

而在知道吴笛因为发高烧而晕倒考场后,蒋文顿时就放心了,这个吴笛,中考肯定完蛋了!

蒋文自己考不好无所谓,反正她家有钱有关系,可吴笛若是考不好,那绝对没法上那些名牌高中,没法上名牌高中,那上顶尖大学的机会自然少之又少。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顶尖的大学毕业,跻身中流社会,可以说是贫民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最宽阔的道路了。

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第一讲究出身、关系,第二便讲究自身的能力、运气,既没出身又没能力运气的人,在这个社会活得很悲惨痛苦,因为他们就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却也会被那些资本家轻轻松松剪羊毛。

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个阶级分明的社会,不过这倒也符合人类本身的生物性。

蒋文也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她,若是可以的话,她真想到吴笛面前去,好好地鄙视吴笛一下,你不是能耐吗,竟然在中考前就敢狂妄地喊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话,真是自己找死!

就在这个时候,蒋文班的班主任已经拿着成绩单到了班级,班主任的神色不是太好,她用沉郁的语气说道:“这次我们班整体都考得不怎么样,尤其是一些本来可以稳稳上省师大附中、外国语高中的学生,都发挥失常了。”

说着,班主任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向蒋文那里看了一眼。

蒋文“切”了一声,根本不放在心上,中考考不好怎么样了,她就不是那种需要通过学习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

“不过中考也过去了,我也不会像之前那样训你们,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人们,人家曹老师班可是大丰收啊,有很多原本考不上省师大附中的学生,这次都超长发挥了。还有,曹老师班上出了一个中考状元!”

说到这里,这位女老师都微微激动了一下,毕竟这几年实验初中被第一初中压得够呛,中考状元几乎都是第一初中,若不是实验初中出了一位“妖孽”吴笛,这次赵晔华以680分的成绩豪取全市第一,简直没有任何疑问!

班主任这话一出,蒋文顿时心中微微一沉,随即又释然了,心道吴笛肯定不可能获得中考状元的,按照她对吴笛班的了解,这中考状元,应该是夏薇薇的了吧。

了不起啊,这个夏薇薇居然能够力压赵晔华当上状元……蒋文都不得不佩服这个夏薇薇了,毕竟能够考取全市第一,真的太难了。

显然班上与蒋文有同样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他们都在猜测到底是哪位大神人品爆发了,不过这些大神之中,可没有“吴笛”这个人,现在蒋文班上都有人相信,吴笛是在考场上发生了妊娠反应,然后自然无法继续进行考试。

只听班主任用激动的声音宣布道:“我们学校的吴笛同学,以684分的高分,获得了本市的中考状元!”

班主任此言一出,整个班级的学生都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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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心灰意冷

良久,学生们才回过神来,不过他们脸上依然带着震惊的神色,他们倒没有像吴笛班上的学生那样,直接讨论起来,只因他们班的这位班主任,最讨厌在自己说话时下面有声音,这位班主任可以说是积威颇深了。

不过学生们内心深处的想法,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的:

“这是真的假的?不是说那个吴笛病倒在考场上了吗?还是因为被干多了……”

“这班主任是不是在胡说八道?吴笛那个援交女还能考取全市第一?我才不信!”

“骗人的吧?中考前一天遭受到了那样的打击,居然还能保持平和的心境考试,这个女孩的毅力,到底有多强悍啊!”

“可以确定了,之前所有关于吴笛的不利传言,绝对就是谣言,这是有嫉妒吴笛的人在针对她!果然她是真正的、无可置疑的强者,不得不服啊……”

……

这位班主任似乎感受到了学生们的怀疑,不由平复下激动的心情,耐着性子解释道:“中考状元确实是吴笛同学,就是之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的女生吴笛,想来大家对她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吧。”

班主任顿了顿,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她作为一个女老师,对吴笛的印象真的很不错,所以她又为吴笛说了几句公道话:“大家可不要信那些没有依据的谣言,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学生,她给我们整个实验初中都大大的长了脸,她将会作为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在下届学校招生宣传中,她将会被当成宣传册的封面。”

同学们听到班主任的话后,有比较正直的同学,已经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色,只因他们心中也轻信了某些谣言,还有的同学脸上则露出了敬佩的神色。

“靠,又是谣言,那些传播谣言的家伙真是丧心病狂,连这么优秀的女孩子都敢黑!”

“看来吴笛真的不可能是什么‘援交妹’,要不然学校也不可能拿她来当宣传册的封面!”

“果然她依旧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还会在毕业典礼上致辞,这么优秀的美女学霸,实在太稀有了……”

虽说如今华夏社会的风气不怎样,但国家对教育还是异常重视的,在名牌学校,学生们对成绩十分看重,自然也就很佩服那些学霸。

而吴笛显然用她自己的实力,证明她的学霸之名!

因此,有不少原本就对某些传言半信半疑的人,自然纷纷开始支持吴笛了,他们已经不在意吴笛的家世是什么,只知道,吴笛现在所取得的成绩,让他们非常敬佩!

其实有不少对吴笛不爽的学生,全是因为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尤其是知道吴笛有个“大小姐”的身份后,就对她异常痴迷的那种,之后吴笛那“大小姐”的光环被戳破,自然便恼羞成怒,由粉转黑了。

说起来,像这种粉,根本就称不上什么粉,就是一群凑热闹的乌合之众而已。

这事吴笛是最无辜的,她压根就不知道之前那些传言,要说每天换一身衣服吧,这是她除了学习之外的个人爱好,大概与她的自恋性格有关,美丽的女孩,谁不爱打扮呢?

每天给自己一个新鲜感,才能愈发地积极向上,做完美的自己!这就是吴笛的日常。

在不少同学终于又对吴笛的评价改变了之后,却依然有两个人觉得无法接受。

其中一个便是李浩乾,他是真的没想到,吴笛居然真的可以实现自己之前的“狂言”。

对于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李浩乾就没有反思的想法,他觉得一切都是吴笛的错。

如果吴笛接受他的表白的话,那他作为“深爱”吴笛的人,肯定就会保护吴笛了,可惜吴笛太不给他面子了,那他为何还要帮她?

想到吴笛这贱人已经跟了吴迪这个纨绔子弟,他就觉得自己想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自己除了家世以外,哪一点比不上那个纨绔子弟?

吴笛啊吴笛,你终究会后悔的!李浩乾如此诅咒着,他永远也不会承认,他的内心深处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现在吴笛考取了全市第一,那又如何?李浩乾有些不屑地想着,他考了四百多分,已经决定去上贵族高中圣心公学了,它可是与英国的伊顿公学、哈罗公学齐名的。

圣心公学的学生,大多是富商、资本家子弟,少有政阀子弟,只因政阀子弟都要求真正的高学历,非精英子弟,长辈绝不可能将政治资源让他们继承的,其中禁绝作弊的高考成绩是个非常重要的参照标准。

可以说,这个平行世界华夏就是典型的精英治国,其实力已经可以与美国分庭抗礼,这是个属于两超多极的政治格局。

若说李浩乾对吴笛的获取中考状元,只是持不屑态度的话,那此时的蒋文,已经有种要崩溃的感觉了。

蒋文在听到班主任确认了吴笛是中考状元之后,她差点拍案而起,吼出一声“这不可能!”

蒋文可是费尽心神算计吴笛,从一开始的心理上,到后面阴差阳错的肉体上,她就是为了想要让对方失去最看重的东西!

没错,她已经从吴笛每日的学习态度上,看出了吴笛对学习的追求,所以她当然要毁掉吴笛最执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却有人告诉她,她的一切算计,全都落空了!

蒋文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觉得一阵阵剧烈的头痛传来,自己难道真的就是个笑话吗,她连自己的中考都赔了进去……

结果,却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若这个平行世界有本名著《红楼梦》的话,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便是对她最好的形容。

在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吴笛那执着坚定的背影,是啊,这个女孩太强大了,她以自身强大的实力,能够横扫一切阴谋诡计!

吴笛不需要刻意反击什么,她只需要将自己做得更加完美,就是最好的反击!

蒋文的眼神渐渐黯淡下来,她脑中一闪而逝的,却是那位吴大公子怒到极致的灿烂笑容,似乎在告诉她——这事儿可不算完,她不会报复你,甚至都不认识你,但我会替她做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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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学校力捧

吴笛“轻取”中考状元的事情,终于传遍了整个校园,不少学生们对吴笛的印象又再一次刷新,很多人已经不在纠结吴笛到底是什么出身了,因为这个世界的华夏,从来就没缺少过从底层平步青云的人,毕竟政府一直是宣传着“华夏梦”的。

吴笛以她那真学霸无双的实力,证明了她的优秀,这就足够了!

甚至连市里的媒体都闻风而动,主要是因为《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太惹人眼球了。

不过不少作风良好的媒体,却也不敢瞎转载《南方晚报》的内容,因为怕被打脸,这世间总有一些明事理的正义人士,揭穿《南方晚报》那妓者的本质。

没办法,在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开放了报禁,意识形态比较混乱,什么牛鬼蛇神都敢办报纸,有《南方晚报》这种鼓吹西式皿煮的报纸也不奇怪,他们大多是处于社会四、五级阶层的人,渴望一场变革,来晋身自己的阶级,最终谋取统治阶级的地位。

其实不论是西式皿煮,还是中式毒菜,对底层人民来说,没什么两样,也许前者可以给予底层人民一种欺骗自己的安慰感。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只有真正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成为统治阶级,才是真民主,不过在这个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是不可能实现的,就连人类的灯塔希望我大美利坚,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因为其政府是为本国的资本财团服务的,它也只是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而已。

这就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国家现状,与吴笛那个世界绝对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也没有任何影射的意思,所以请勿随意胡乱联系。

然而这次《南方晚报》对吴笛的报导,居然真的被证实了,这无疑让不少有识之士十分惊奇,友邦都莫名惊诧,什么时候《南方晚报》也会报导真消息了?它不是不造谣会死星人吗?啊啦,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南方晚报》的报纸居然因此销售量更大了,让报社的社长蒋文的父亲,狠狠地嘉奖了那两位刚刚入行的年轻记者。

张晶本来还想说明一下真相,想了想就算了吧,虽说没有帮女儿报复成功,但为报纸增加了销量,便也就增加了收入,怎么看都是赚了,这就足够了,一切要以利益为重。

他们夫妻俩当然没有意料到,这貌似繁华之后隐藏的深深的危险。

由于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异常重视教育,所以对中考与高考都非常看重,每次考完后,主流媒体都会进行跟踪报导。

当然啦,中考的影响仅限于市内,最多突破到整个省,而高考的影响,才会达到省的高度,甚至受到全国的关注。

所以这一场实验初中的毕业典礼,便成了市里媒体的焦点,吴笛作为学生代表,将上台发言。

毕业典礼如期举行,这一日,因为吴笛这个耀眼学霸的缘故,可谓盛况空前。

实验初中的董事们,虽然被张校长认为是猪队友,但他们搞起宣传来确实不错,毕竟只有忽悠越多的有钱人来实验初中上学,他们能够赚的钱才越多。

董事们也自然明白,通过教育赚钱其实很容易,但一定要有个好口碑才行,而吴笛这位中考状元,可以说是实验初中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学生!

而且最关键的是,吴笛还是个清纯美少女,这可就太难得了,这个世上学霸有很多、美女更多,但真正既是顶尖学霸又是美女的存在,实在是太稀少了。

可能有美女成绩好,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但真的能够像吴笛这般稳稳地保持第一吗?

更别说吴笛在中考之前就敢自信地说出“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霸气侧漏的话,最终还真的完成了这一目标,这个吴笛,在学习、考试上实在是太厉害了。

当然,别说是美女了,就算是一般的学霸,能够稳定在全校前五已经是大神了,哪有可以一直霸占着第一的?

因此,这些董事们果断选择吴笛来当下一届学校宣传册的封面,这可是给报酬的。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件事,她显然认为自己也有这样的资格,这可是她凭借自己的学习换来的,当然容貌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但很显然,她自己的容貌,也是凭借自己努力换来的!

所以吴笛当之无愧地收下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报酬,她觉得自己赚的这种钱,比稿费还要硬气!

这个封面的宣传照,自然拍得比较唯美了,是吴笛穿着这个学校的裙装,在学校荡秋千的模样,本来吴笛的底子就好,再经过必要的PS,不用说,十分甚至是十二分的女神妥妥地出现了。

除了封面以外,宣传册中还有一些学校各处的照片,其中增添了吴笛这么一个赏心悦目的存在,完全就可以来当清纯美少女的写真啊,不得不说,这些董事们搞宣传确实有一手!

照片是必须的,对学校的介绍当然不能少,其中有关照片中的美少女的资料,当然也不能缺少,上面对吴笛的资料,是这样描述的:

“吴笛,某市实验初中某届杰出毕业生,荣获某年某市中考状元,并打破了历届的高分记录!吴笛品学兼优,乐于助人……作为某届的学生代表,她当之无愧……在我们实验初中雄厚的师资力量的培育之下,吴笛同学……”

总之这上面在将吴笛吹上了天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学校好好地宣传了一下,让那些不知道该选那所初中上的中产阶级们怦然心动,仿佛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实验初中,出来后个个都是中考状元一般。

这个时候,在实验初中那偌大的大礼堂之中,穿着实验初中特制的毕业礼服学生们,陆陆续续进入大礼堂。

不得不说,因为董事们得知有不少媒体来采访,他们也下了一番功夫,给学生们弄了一套非常帅气漂亮的礼服,非常的夺人眼球,报导出去一定会吸引那些有钱人的目光的,那些天真的小学生,也一定会觉得这个初中很美好。

待到他们进了这个学校后会发现,他们的校服还是华夏传统老一套,倒是女生有裙装,可惜少有人会穿,初中风气较为保守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当然是驾驭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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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少女如书

吴笛与吴迪正在去大礼堂的路上,两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言语,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

在经过某个班级时,吴笛忽然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她看到了那块已经更换了的崭新的窗户。

吴迪也停了下来,只是注视着她,今日的少女,穿着学校所发的毕业礼服,倒是有点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民国校服,只是更加时尚动人、更富有现代气息。

吴笛上身是纯白的衣衫,领口有些她那个世界旗袍的感觉,这上身的衣衫被她那隆起的胸部撑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她的下身则是黑色的中长裙,裙摆长而遮住了膝盖,脚上穿着一双校服标配的皮鞋,袜子则是纯白的短丝袜。

这一身学生装穿在吴笛身上,那真是契合无比,话又说回来,民国范的校服,正适合书卷气浓的文学少女,而毫无疑问,吴笛身上具有很浓的书卷气,不提她每日费时最多的事情便是读书,她甚至每晚都是伴书而眠。

即使与自己憧憬的女孩站得这么近,吴迪依旧觉得距离很远,因为他真的一点都不懂这个似乎除了学习以外,任何都不感兴趣的少女,她到底在想什么呢?她到底又想做什么呢?为什么她总是能够保持那样的淡然出尘?

她似乎像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谜一样的存在,所以她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谜一般的少女就像一本底蕴深厚的书籍,需要一页一页的翻过,然后细细品味,才能咀嚼出她那内在的意蕴。

束着简单马尾辫,戴着发夹露出光洁额头的少女,忽然将手放在了那块崭新的玻璃上,她看到玻璃上倒映出自己的脸颊,依然没有任何瑕疵,清纯不可方物,此时她却没有一丝自恋的心境。

“知道吗?”少女的话语声忽然没头没脑地响起。

一股文艺的氛围油然而生,也许紧接着少女会抒情一番?

吴迪愣了愣,只觉得少女的这三个字给了他莫大的压力,他又不由自主地开始反省自己哪里做错了,仿佛想到了什么,他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嗯,我知道了,其实我不该那么冲动的,那太不稳重了。”

吴迪以为少女很厌恶他砸窗户打女生这件事,毕竟身为一个“温柔善良”的少女,肯定是讨厌暴力的。

吴笛听到这小子的话,也一愣,忽然转过头,眼神中带着一丝笑意:“我是你的长辈哟,毕竟我现在可是何秀奶奶的亲传弟子,来,乖孩子,不要你叫姑姑了,叫声‘姐姐大人’。”

吴笛觉得自己要主动和他亲近亲近,自然而然将他当成了一个孩子,没错,无论他长多么大,在她眼里,永远只是个孩子。

“这、这……不要吧?”吴迪那帅气的脸颊完全涨红了,他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设定!

吴迪虽说憧憬着少女,可内心深处自然还是抱着一些小小的想法的,当然由于他现在还真的不太懂什么男女之情,导致他的这种想法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

所以直觉告诉吴迪,若真的与少女成了亲人的话,那他表面上似乎与少女接近了,可却永远会隔着厚厚的一层“亲人”的枷锁!

吴迪脑子转得挺快,他立马吐槽道:“你的出生年还比我晚了整整一年吧,我怎么可能喊你姐姐,不,还是什么‘姐姐大人’,你活在二次元吗,哪有人在现实生活中喊姐姐大人的!”

“你怎么知道我哪一年生的?”吴笛随口问道。

“我、我作为班长,当然知道了,话又说回来,我们俩的生日完全一样诶,真是有缘呐。”吴迪对此觉得莫名满足,毕竟出生年虽然不同,可却是同月同日所生,他这样说也是为了转移话题。

结果吴迪马上遭到了仅仅他能享受到的女王的毒舌——

“啧,一个偷窥欲严重的变态班长吗,你还真是绅士呢。”

“怎么可能!我……我只是恰巧不小心看到而已!对,没错,就是这样!”

“好吧,那我喊你‘绅士的傲娇兄长大人’如何,既然你比我大……”

“为什么感觉你对待我就像亲人啊,我们毫无血缘关系好不好!还有,别以为我不懂‘绅士’的内涵!以及,谁傲娇啊?在救命恩人面前给我放尊重点啊喂!”

“呵呵……想要我用鞭子抽你么?给我好好听话,你这只变态色犬!跪下来!学狗叫!”

“嘶……是!旺……靠,你会邪术吗?还是冥界那个无口的死灵法师妹子,言出法随?到底对我做了什么?!身体居然不由自主地便……”

……

一路欢乐的毒舌与吐槽,两人的隐藏属性似乎都被激发了。

至少,吴笛在与少年时的自己混熟之后,与他独处时,又是一种十分稀少的真女王姿态,因为好像不S这个少年时的自己,就不能证明自己比他更成熟更有魅力一般,她在吴迪面前,可是极具心理优势的,优越感满载!

而吴笛一点也没有去妨碍吴迪对敌人的报复,她又不是圣母,会去发善心拯救敌人,在她以前看的小说中,某些与男主关系亲密的女孩,作者为了表现女孩善良的一面,自然就让女孩无脑地散发圣母光环,结果害人害己。

她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才不是无脑圣母,而是支持亲人、朋友对敌人杀伐果决!

若她还是男生吴迪的话,一定也会这么做!自己对自己,永远是最了解,也最放心的,谁都不会欺骗谁,也欺骗不了各自。

所以那两个她现在都不知道名字的人,是死是活,与她何干?

唔,自己欠这小子的,似乎还不清了啊……果然还是应该直接把他当成奴隶使唤吧?

没错,这就是女王大人给予他最大的赏赐了!

结合吴迪在她面前的表现,她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这次吴迪的中考成绩,是577分,其中化学是0分,所以如果吴迪认真考一次化学的话,那以他这次的成绩,肯定也是全市前十。

不过,为了拯救自己心中憧憬的女孩,放弃一次中考又如何?

两人终于来到了大礼堂中,由于两人一个是学生会长还有一个则是学生代表,所以两人是有专门的座位的,其实若没有吴笛这个后来崛起的“妖孽”的话,吴迪显然会既是学生会长又是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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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书中自有颜如玉

吴迪在这个实验初中,也算是真正出名了,几乎已经被人冠以“纨绔”之名,因为砸学校窗户、众目睽睽之下殴打女孩,导致他原本那良好的名声,完全变得狼藉起来。

再加上这次吴迪中考“大失水准”,不明真相的学生,都觉得这个官宦子弟怕是以后只能靠着家里才能有点出息。

不过,当男生们看到那位女学霸吴笛与纨绔子弟吴迪一起出现时,顿时心里又羡慕嫉妒恨起来……

是啊,人家吴迪为了这个女孩,那可是连自己的名声都不要了,一定直接将这个女孩给攻陷了吧?

若不是因为大家已经算是准毕业了,想来有关两人的绯闻,一定会传得飞速,可如今大家都已经毕业,自然也少有人对他们保持关注了。

实验初中财大气粗,所以这个大礼堂的设施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每年的元旦晚会,也都是在这个大礼堂举行的。而这次毕业典礼之后的毕业晚会,自然也便在这个大礼堂之中举行。

待到学生们陆陆续续坐定之后,媒体们也都纷纷到来之后,毕业典礼终于盛大地举行了。

首先由实验初中第一董事致辞,这位第一董事与吴迪家的关系不错,所以可以想象吴迪为何能够一直霸占着学生会会长的位置,要知道,当初吴迪若是没有吴笛的刺激的话,他的成绩可是极不稳定的。

董事的致辞没什么好说的,总是老一套,你不能指望他像一个富有激情的年轻人进行有创意冲劲的讲话。

之后张校长的致辞倒也还让人觉得有趣,这位张校长每次讲话,在开头都喜欢用一些四字词语,什么今ri“晴空万里”“风和ri丽”之类的,这次张校长那是真的非常开心,不仅仅因为实验初中出了吴笛这么一个中考状元,还因为实验初中这一届整体的成绩,都非常出sè。

张校长可以说是名利双收,当然红光满面地进行了一次讲话,只是他却也在心中暗叹一声,怕是以后再也没有像吴笛这么优秀的学生了,作为一个还算有些良知的教育工作者,他在心里衷心祝愿吴笛以后可以成材。

张校长讲完之后,又进行了一项活动,那便是颁发这次学校的奖学金,实验初中对优秀的学生向来是不吝啬的,因为他们代表着实验初中的门面。

从三等奖学金到特等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有一万元,也就是说,吴笛通过这次考试,就赚了一万块钱,她家的存稿也就五万元而已,再加上之前替学校拍宣传册中的照片,她一共收入了两万元。

这算不算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只要有人能够像吴笛这般保持顶尖的学习成绩,自然也可以收获不少物质上的奖励。

所以,认真学习其实永远是不吃亏的。

从三等奖开始,张校长便喊同学名字,并请他们上来领奖,他们每人都将得到荣誉证书与奖学金。

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一等奖,待到颁发特等奖学金时,张校长脸上露出了最为灿烂的笑容,他用激动的语气说道:“实验初中特等奖学金的获得者,是我们的中考状元吴笛同学,她也打破之前中考状元的高分记录,请吴笛同学上来领奖!”

吴笛心里带着淡淡的喜悦,依然落落大方而不失优雅地走了上去,任谁看了都像是位从小接受礼仪培训的名门千金……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别人,她只是在模仿前世她的妻子而已,不得不说,她的“完美”,确实有很大的原因是,她玩过各种各样的女人,能够汲取她们的优点,摒弃她们的缺点,再通过幻想自己心中的女神应该是怎样的,来渐渐改造自己。

这算不算另一种意义上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在吴笛走上主席台时,来采访的媒体们的记者,纷纷开始拍照,那疯狂闪烁的闪光灯,简直让人以为,吴笛不是什么学生,而是一个大明星!

不少记者同行也开始议论起来:

“原来中考状元真的是她啊!没想到这样的美少女,居然可以考出这么好的成绩!”

“是啊,我最佩服的,便是她在中考之前就喊出了‘全市第一,我预定了’这样的近乎狂妄的话,我还以为是那个《南方晚报》胡乱炒作呢,没想到还真的被她给实现了,真是难以置信!”

“这事难说啊,可能对方只是表示了一下对中考的信心,结果《南方晚报》却为了吸引眼球,故意添油加醋,等会还是去采访一下她看她到底怎么说吧,这才是真正谨慎的媒体人的态度。”

“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吴笛,好像还是一个网络红人呢,不过最近网上对她的消息似乎很不利……”

“我靠,这种品学兼优的美少女,能成为网络红人不奇怪,可到底有多丧心病狂的人才黑她?不行,我们《煌萌ri报》绝对要对其正面报导,网络与纸质媒体双管齐下,宣扬这样的正能量!”

“对,我们银视传媒也不会落后的!”

……

这世上毕竟不都是像《南方晚报》那样的无良媒体,还是有一些能够如实报导的媒体的,可以想象,当这些正义的媒体发力时,终究会还吴笛一个清清白白、朗朗乾坤!

吴笛在主席台上,同样享受着整个学校毕业生们的各种目光,还是一句话,脑.残粉与无脑低级黑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能够保持一个客观公正的态度的。

而无论是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成王败寇”,如今吴笛可以在逆境之中依旧勇夺中考状元,成为那高高在上的女王,便注定会遭受众人的膜拜!

好吧,用“膜拜”这个词太过夸张了,大多数学生对吴笛,那是抱有一种真正的敬佩态度的!

然而吴笛却一点都没在意这一切,她依然非常谦虚地接过了张校长给的荣誉证书与奖学金,深深地鞠了一躬,果然得到的金钱,比那些凡俗的评价有意义多了!

这么多钱,又足够她肆意挥霍了,对于自己赚来的钱,她向来花得异常痛快,在物质享受上,她是绝不会委屈自己的。

所以,那些喜欢砸钱泡妞的家伙,遇上吴笛绝对会吃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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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章 孩子气

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在主席台上留影纪念,似吴笛这样的特等奖学金获得者,那可是要被记录在校史之中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吴笛凭借她那“有史以来”最强中考状元的身份,便已经足以载入校史了。

每一位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都遭受到了不少同学羡慕的目光,而吴笛在其中无疑是最耀眼的,在这一刻,那些轻视她、嫉妒她、诋毁她、谩骂她的学生,似乎在心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

因为他们再怎么针对少女,永远也只会是少女通向那完美之境的磨练石而已!他们越是针对少女,在挫折中成长的少女,就会越耀眼!

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吴笛拿着荣誉证书与奖学金走了下来,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的吴迪微笑着恭维道:“很厉害,很漂亮。”

吴笛横了他一眼,想起之前少年对她的帮助,她软下语气,道:“我请客,你说你想去哪吃都行?”

少年不置可否,他早已习惯了少女那大气如男儿的作风,他忽然想起吴笛的家世,终究忍不住求证道:“你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吴笛正欲脱口而出,说我和你是一个来头,可话到嘴边,却只能幽幽道:“我现在确实是个孤儿了,不过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小姨,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吴迪不由道歉:“对不起。”

少女脸上微苦,她知道这不是吴迪的错,错的人是她,她就不是这个一切都是陌生的世界的人,可谁让她胡乱装逼,结果遭天谴了呢,她索性便沉心学业,耐心培养自己的“阿尼玛”了。

“别这么说,这次还连累了你这熊……唔。”吴笛差点把“熊孩子”说出来。

“雄什么?”吴迪有时就喜欢追根究底。

“哼哼……雄性低等变态色犬!欠抽!”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随身携带的鞭子,这可是她的何秀奶奶兼师父传下来的……

奶奶,你怎么就这么坑你家孙子呢!

吴迪一脸衰样,实则在饱受女王毒舌时,有种莫名的愉悦感,仿佛心目中憧憬的女孩这个样子时,他与她之间的距离,才是最接近的。

还好这个时候,作为教师代表发言的曹老师,也已经致辞完毕,这次他所教的班级,那可是大丰收,连董事们都给他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张校长更是有意提他当年级主任。

在多年后,曹老师成为这家初中的校长后,他其实依旧怀念吴笛这一届的学生,因为他之后带的几届学生,没有哪一届,可以超过这一届的。

紧接着,自然便是吴迪这个学生会长上去致辞了。

吴迪走上去的时候,不知是哪个看他不爽的对头,带头嘘了起来,因为不少男生认定吴迪这小子抱得了美人归,这难道还不拉仇恨?

再说吴迪这次在学校太嚣张了,你说随便拿凳子砸学校窗户的家伙,这是个学生该做的?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中学生?明明就是个纨绔成性的家伙!

却不知道吴迪这小子,完全就是被吴笛给弄“开窍”了的,愈发成熟的他,都已经有了“老子英雄儿好汉,X色江山代代传”的想法了……

若是以前的吴迪,听到这些家伙的嘘声,这心中自然有些惴惴,他原本就是个胆子不大的小正太,也从来就没利用过学生会会长这个职业装过什么逼,因为他显然也知道“不装逼我们还是好朋友”这个道理。

可现在的吴迪,真的愈发学到了少女在对待陌生人的精髓,妈的老子就是要装逼,你奈我何?

开玩笑,老子需要和你做朋友?

有吴笛,一切足矣!

所以吴迪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动作,他将手放到耳朵旁边,做了一个倾听的动作,然后又抬了抬自己的手掌,似乎是希望大家的嘘声更高一些!

吴迪这挑衅的动作一出,全场一片仿佛要冲破屋顶的嘘声!

可吴迪脸上依然带着云淡风轻的微笑……

下面顿时骂开了——

“装逼!”

“艹你妈的,装逼狗给老子下来,你不配当学生会长!”

“只会依靠自己家世的垃圾,我反正是绝对鄙视你!”

“再装逼下来的时候信不信我砍死你啊!呜呜呜……居然把我的女神给泡走了!”

……

吴笛在下面却捂着嘴笑了,这熊孩子够可以的啊,男人如果不会装逼的话,哪有魅力可言?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时的吴迪,比她当初要强啊!

吴迪瞥到了少女的笑容,顿时便舒心了,他就在意少女是怎么看他的,至于其他人,关他何事?

也不管下面的嘘声,吴迪直接拿出稿子,面不改色地读了起来,很没诚意地读完了之后,他收起稿子,正准备下去时,忽然想到了什么,便直接拿着话筒,高声说道:“接下来是谁作为学生代表上来发言,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

嘘声渐止,吴笛可不像这个纨绔子弟惹人生厌。

“当初那些诽谤她、诋毁她、谩骂她的人,给我记清楚了,你们就是一群垃圾、蛆虫,活在这个世上,简直毫无价值可言!”

“我就没见过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比不过人家,看不得人家比你们强,就一个劲的黑人家?我艹……”

紧接着,吴迪霸气地拿着话筒狂骂一通,下面的学生一下子都惊呆了,就没听说过敢在毕业典礼这种庄重仪式上谩骂的学生会长!而且还一点都不掩饰某些不堪入目的脏话。

大概有人觉得碉堡了,有人觉得太幼稚太粗俗……

可陷入震惊之中的学生们,却被他骂得鸦雀无声!

直到工作人员来制止了,他才放下话筒,他终究还是个有些孩子气的少年,之前心里就憋着一股邪火,今日总算好好的发泄了一下——他愈发有了一种践踏规则的爽快感。

而吴迪此人的身份,那些媒体显然都是知道的,所以这些人连拍都没拍,比起吴迪那市长公子的身份来说,他那个煌萌传媒太子爷的身份,显然更让媒体忌惮。

华夏三大传媒集团之一的煌萌集团,可真不是一般媒体可以惹得起的。

比起这位太子爷来说,果然他们还是更希望从接下来上台致辞的中考状元少女吴笛身上,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正能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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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才女无敌

学生会长吴迪的突然发飙,算是这次毕业典礼上一个小小的风波吧,虽然这风波让一边的张校长直擦冷汗,心中还愈发庆幸——这尊小佛终于不用在这实验初中了,简直就是定时炸弹,赶紧去祸害高中吧!

吴笛拿着稿子站到主席台时,可以算是毕业典礼一个真正的高.潮了,刚刚那位学生会长虽然长得挺帅,可这态度实在恶劣至极,简直就坐实了他那极品纨绔公子的形象。

甚至原本有不少暗恋这位学生会长的女孩,都已经心生厌恶之心,毕竟初中的女孩还是比较单纯的,绝不是说对方家世出色,就一切没问题了。

而吴笛这位气质高雅,举止大方,神情淡然的美少女站在上面时,那自然更让人赏心悦目。

咦?怎么感觉有种吴迪为了衬托女神的高大,而自毁形象的味道……

不得不说,吴笛今日所穿的学校订制的毕业制服,却也恰好衬托了她那本身的气质,她身上散发着一种知性美,让人的心灵,都会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

之前吴迪引起的骚动,已经渐渐平息了,学生们开始准备倾听她将要发表怎样的讲话,毕竟谁都知道,上次吴笛在国旗下脱稿完成了一次精彩的讲话。

吴笛并没有对之前发飙的少年表示什么看法,她只是淡然地拿出自己的发言稿,开始中规中矩地读了起来。

这让不少期待着吴笛能够更具特色一些的媒体都比较失望,怎么看这个学生代表,与一般学生没什么两样嘛?

有不少期待吴笛的讲话可以有趣一些的学生,也不由议论道:

“哎,吴笛还是太拘泥于规矩了啊,还没前一个吴迪骂人有意思呢!”

“对对对,反正我才不觉得之前那家伙是骂我的,我也没怎么针对这个女孩,话说也只有一小批人针对她吧?”

“求大风啊求大风,把她裙子吹起来,她一脱稿,那就有看头了!”

“没用!有主席台挡着呢……而且又不是短裙。”

“其实好学生都这样的,不会太出格,你们别期待有什么惊喜了!”

“无聊的毕业典礼,还是快点结束吧……”

……

蒋文看着主席台上依旧散发着耀眼光芒的吴笛,只是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她总觉得再看着她的话,自己都会被她散发出来的强烈光芒所刺伤!

所幸吴笛的讲话中规中矩,让她稍稍欣慰,这就是吴笛的瑕疵之处吧?

然而蒋文的这个想法刚刚升起,便忽然听到吴笛讲话的语气陡然一变,这是已经讲到末尾了……

吴笛如此激扬地讲道:“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吴笛那振聋发聩的结尾,一下子让整个大礼堂的学生与老师都愣住了!

不得不说,吴笛那个世界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的最后一段用来做这毕业典礼的讲话结尾,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而吴笛在以前的讲话中,就展示过她那高超的古文功底,像什么“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已经渐渐流传开来了……

在一片沉寂之中,吴笛深鞠一躬后,旁若无人地走下主席台。

然后,所有的学生、老师乃至媒体工作者,都疯狂地献出了自己的掌声!

这雷鸣般的掌声,震耳欲聋!

仿佛要冲破屋顶!

持续的时间更是极长,那些被真心震撼到的少年们,在不知不觉中,手都拍得红肿了!

这段结尾太出色了,太富有激情了,也太让人触动了!简直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好一个少年强则国强,好一个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好一个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好一个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这个世界的华夏,对古文还是比较重视的,吴笛这种极其容易理解的古文,学生们理解起来毫无任何问题,所以他们才会发自内心感到触动!

掌声过后,之前那些觉得吴笛的讲话也就这样的少年们,面面相觑之后,忍不住激动地评论道:

“吴笛确实拘泥于规矩,可却能在这样的规矩中肆意起舞,我只能说,我服了,膝盖已经送出,请签收吧大神!”

“我就知道,妖孽绝对要有反差萌才能称之为妖孽!什么叫做脱稿才有看头,对吴笛这个才女学霸来说,无论怎样都有看头!靠靠靠,手都拍肿了……”

“真心才女啊,我是真的很喜欢我们华夏古文的,但一直觉得现在的古文很少能够写出气势与激情,这一次,我却见识到什么叫做激动人心的古文!”

“后面一段全是四字排比的有人记下来没,求全文啊!太有才了,简直无话可说!”

“完全记不住,文辞太华丽风骚了,我只记得‘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娘的,吊炸天啊,老子听了这句话,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啊啊啊啊,同燃,超燃,燃爆了!我到高中一定好好学习,我也要为华夏奋斗!”

……

蒋文脸上一片煞白,脸上火辣辣的,头低得已经完全无法抬起来了,有这种气魄与才华的少女,她已经彻底服气了,自己在她面前,永远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丑而已。

记者们这时面面相觑,也不知谁先动起来的,他们一股脑地往吴笛那儿涌去!

这绝对是大新闻!

谁先弄到吴笛那结尾的话,谁肯定就能强占先机!

而刚刚顺手将吴笛的讲话录下来的摄像师,这时则也遭到了同行们的围堵,这段视频必须拷贝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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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缺席

接下来,明明是分发初中毕业证的阶段,却被这群已经完全兴奋起来的媒体工作人给打乱了。

他们也不顾学生们的惊讶,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般,直接围绕到了吴笛身边,开始七嘴八舌地问起问题来……

“吴笛同学,请问刚刚最后致辞的结局是你写的吗?”

“吴笛同学,你是否真的在中考前就说出‘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样的话?”

“吴笛同学,我有一个问题……”

“吴笛同学,你高中准备上哪所学校?”

“吴笛同学……”

……

校长董事等人见状,发现似乎怎么也无法阻止这些媒体的热情,索性便放任自流了,没办法,如今华夏也非常讲究言论自由、文化自由,记者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所以张校长只能让人将学生们们的毕业证给每班的班主任,让他们各自回班后去颁发,然后便组织学生退场。

不得不说,这次毕业典礼,也是历届毕业典礼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因为它太有特色了,主要的看点,那自然是两个“无敌”!

其中男生吴迪在致辞中毫不讲究自己的面皮,胡乱发飙骂人,导致同学们一致厌恶,而女生吴笛,身为中考状元的她,却发表了一次经典的毕业致辞!

其中那段结尾,最终流传开来后,激励了无数有志的中二少年!

当然,等到人长大之后,见的事情多了,阅历广了之后,就很难被单纯煽情的语言给打动了。

唯有真正的行动,才能具有说服力。

吴迪见到这么多记者围着少女,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不由像个护花使者一般挡在少女面前,一副我是纨绔我自豪的样子,他喝斥道:“你们干什么?这么多人一起问问题,让她怎么回答?”

吴迪的喝斥,让一众记者冷静下来,这个太子爷的身份,只要有些背景的媒体,那都是知道的,他们还真不敢得罪这位太子爷。

随即记者们才一一发问,但让他们觉得无奈的是,这个美丽的女孩,似乎心智太过成熟了,回答起问题来滴水不漏,仿佛早就已经对这种事游刃有余一般……

一边的吴迪,也早已见怪不怪了,他总觉得少女的强大,便在于那一份阅历,他认为自己想要接近少女,就要学会成熟。

当然了,要变得成熟,真不是努力就能有用的,必须要有时间的积淀才行,所以无论吴迪再怎么装成熟,却总有他孩子气的一面。

虽然吴笛回答记者的问题显得非常老练,可记者们却也满意地得到了许多信息,第一当然就是那个致辞的结尾确实是少女所作,第二则是少女确实在之前就定下了中考状元这个目标。不过因为《南方晚报》名声太差,使得其他报刊都有些将信将疑。

这不由让许多记者在心中感慨,这个少女实在是优秀完美啊,她可并不是那种死读书的孩子,就凭她自己写出来的致辞结尾,就已经可以证明她的才气!

吴笛,是当之无愧的才女!

这些记者们纷纷打好腹稿,准备好好地报导这位少女,他们觉得这次确实来对了,能够见识到这么一场别开生面的毕业典礼。

而之后的毕业晚会,在他们看来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

反正毕业晚会也就那老一套,再说了,初中生能搞出什么好的晚会来?真正好看而有创意的毕业晚会,大概也就只有大学生才能搞得出来了。

所以有不少记者,已经准备从实验初中撤退,然后连忙把稿子赶出来。

不过也有一些记者留了下来,这些记者算是与实验初中关系比较好的,他们想着重报导一下实验初中这次的毕业典礼与毕业晚会,一条龙服务,以达到宣传实验初中的目的。

毕竟这次实验初中确实在中考中取得了丰收,趁着这个机会骗更多的学生入学才是王道。

即使是初中生的毕业晚会,在正式举行之前,却也是要进行排练的。

不过这个时候,似乎排练遇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什么?你说蒋文不想在晚会上唱歌了?还直接回家了?搞什么,简直是乱弹琴!”这次晚会的总策划、导演李老师语气不善地喝问道。

蒋文在这个学校还是小有名气的,人气也颇高,因为她长相还不错,而歌也确实唱得挺好,模仿起当红天后韩绯雨来有模有样,所以她的歌唱节目,与吴迪的钢琴独奏一样,都是每次晚会上必定会出现的压轴节目,很受同学们的欢迎。

所以,也就可以想象,为何蒋文传出去的流言,能够让更多的人相信了,这大概就是一种名人效应吧。

这位蒋文班上的同学,自然也是一头雾水,这毕业晚会可是在前些日子就已经决定好哪些节目了,这可是最后一次彩排。

李老师并不知道,蒋文又被吴笛“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她现在只想好好在家疗伤……

这个时候,李老师将目光投向了正在玩微.信,一脸愉悦(抖M)笑意的吴迪,他不由灵机一动,对吴迪用和蔼的语气说道:“吴迪,有件事要请你帮忙啊。”

吴迪抬起头,疑惑道:“什么事?”

“那个蒋文,不靠谱啊!居然在关键的时候撂担子了啊,这可是会影响整个节目的流程的。”李老师如此说道。

听到“蒋文”两个字,吴迪的脸色顿时一沉,不过想到她与她家的《南方晚报》也没几天蹦跶的时间了,这才强自保持着笑容,淡淡道:“老师要我怎么做?”

“听说你与那位中考状元吴笛关系很好?那可是位大才女啊,要不,我们请她来个诗朗诵什么的,当然如果她会唱歌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为她钢琴伴奏嘛……”李老师循循善诱道。

他知道那位吴笛在这个男生心中的地位,自然一个劲的夸吴笛,而实际上以吴笛现在的人气,只要出现在晚会上,那这个晚会就一定不会失败了!

吴迪一听,不由眼睛一亮,对啊,不如请少女来唱歌,自己给她伴奏,这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少女的声音那么悦耳动听,歌也一定唱得很好吧?

吴迪对少女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那应该是灵魂深处的共鸣吧。

“这事交给我了!”吴迪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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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番外什么的果然还是算了吧,作者菌抱头蹲防中~~~呜呜呜。

第六十六章 永不背叛

想了想,吴迪却又道:“不过可能没时间参加这次集体排练了,难道到时候直接上?”

李老师微微犹豫了一下,他的脑中忽然出现了那次吴笛国旗下讲话的情景,那好像就是即兴发挥呐……

李老师一咬牙,硬着头皮道:“无所谓了,我相信她可以的,你如果找到她,能说服她参加毕业晚会的话,那你们私下里先练一下吧,总之死马当活马医了,那个少女站到舞台上,就已经让人赏心悦目了。”

吴迪不住地点头,总觉得李老师在夸吴笛时,就是在夸他一样,他也有点小自恋道:“李老师,我办事,你放心,就算她五音不全,我这逆天的琴技,也绝对可以掌控全场的……”

李老师神色不自然地笑了笑,其实男生中二自恋什么的,可就不是萌点了,而是让人觉得幼稚、不成熟,男人幼稚那可不行,无法给人安全感,但可爱的女孩若是幼稚的话,却无伤大雅,却是一种单纯之美,所以有时候性别就是这么重要。

不过吴迪此时的琴技,在少女那仅仅一句话的激励鞭策之下,可以说飞速提高,他似乎是觉醒了在音乐上的天赋,让吴迪的母亲聂馨予都吃惊不已,甚至已经存了利用煌萌传媒的资源,打造自家儿子成为钢琴新星的想法了。

这可不是因为吴迪是自家儿子就偏袒他,而是其中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因为经过了某位钢琴家的评估之后,认为吴迪在这钢琴上,绝对是有发展潜力的,刻苦训练的话,日后成为钢琴大师,也未可知啊。

但聂馨予向来尊重自家孩子的选择,她准备在这个暑假,询问一下吴迪本人的意见。

吴迪回到了教室,竟然发现吴笛居然不在,真是奇怪,一般来说,少女都应该是在教室里安静地阅读吧?

倒是班级里的其他同学,不由调侃了吴迪几句,说他在毕业典礼上碉堡了、逆天了之类,不过女生倒是对他不待见了,总觉得这个吴迪实在太没风度了,之前吴迪还打女生,真是差劲透了!

不过最让吴迪沾沾自喜的,当然是某些损友,说他终于“抱得美人归”之类,虽然他自己觉得这种希望渺茫得很,可能够听到这样的话,也正是说明,他是离少女最近的男人。

吴迪索性直接发了条微.信过去:“在哪啊,大神?”在他英雄救美、而吴笛更是成了他奶奶的徒弟之后,两人便交换了手机号码。

刚刚在排练时,他就在和吴笛发微.信玩,自己随手作个死,引来少女那犀利的文字攻击,他觉得精神上的愉悦,油然而生……

比如之前吴迪沾沾自喜道:“有没有觉得我在毕业典礼上很帅,史上第一个敢在这种场合骂街的学生会长啊!”

吴笛回道:“你如果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了。”

“可你当时还笑了!”吴迪觉得底气十足。

“我在笑有人狂犬病犯了。”

“喂!嘴太毒了你!”吴迪其实笑着回了这句话。

“和你接触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喜欢狗,狗永远是狗,人有时候不是人。”

吴迪看了半天,总觉得有些不懂,他想了想,才自以为巧妙地回道:“大神给跪,我不是人,当狗还不行吗?”

“不,你连路边被狗撒过尿的口香糖都不如。”

那个时候,李老师恰巧找吴迪帮忙了,吴迪只能回了一个省略号,不过脸上愉悦(抖M)的笑容更浓郁了……

好吧,其实吴迪觉得对方似乎也乐在其中……这样就够了吧,只要能为她带来快乐。

不过吴迪自己也有些窃喜,他似乎发掘出了少女那不为人知的一面,这算不算又多读了几页这少女之书呢?

这时,吴笛终于回道:“有什么事?我可不想身边有你这个丢人的家伙。”

吴迪心中忽然莫名其妙冒出来一个词——傲娇,或者说是凛娇?

没错,这一定是傲娇吧,她的意思肯定是,我挺愿意和你这样的大帅哥在一起的……吴迪的自恋心态似乎开始抬头。

不过很快便消失了,他的自恋总会被少女打击得无影无踪,有少女在,他就没有任何可以自恋的资格……

他想了想,还是悲哀苍凉地摇了摇头,这种只有“傲”没有“娇”的女孩,绝不承认她是什么傲娇!

邪道!

异端!

啧,今天的风儿,有些莫名的喧嚣呢……吴迪远眺着,心中一片黑暗。

“我需要你的帮助啊,大神!”吴迪只能单刀直入。

“在学校食堂到图书馆路上第二个拐角处的椅子那。”吴笛回得干脆利落。

果然是傲娇吧!

吴迪乐滋滋地向那儿奔去,那是光明之处。

到了那儿,吴迪发现对方果然没有骗他,咦,为何他觉得被少女捉弄玩耍一下,才是正常的展开?

我果然没救了……吴迪在心里对自己狂吼着。

但不得不说,吴迪能够在少女身上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安心,没错,不知是直觉还是其他什么,他总觉得,少女永远也不会背叛他。

就像刚刚他向少女请求帮助时,少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会痛快地答应下来。

吴迪向少女那儿走去时,忽然停了下来,因为他觉得此时的少女,如同画一般美丽——

少女解开了自己的马尾,只是将她那乌黑光泽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背上,齐齐地刘海遮住了她那光洁的额头,她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腿上放着一本书,她低着头,一丝不苟地阅读着,仿佛整个人都与这个世界隔离了开来。

吴迪忍不住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他觉得少女认真安静阅读的姿态,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他要珍藏这一刻的少女。

少女的背后,则是正在怒放的木槿花,明明如此美丽的花朵,却只能成为衬托少女的背景,风儿吹过,一片树叶随风飘落,恰巧落在少女那本散文集上。

少女将树叶移开,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头,脸上还带着一种迷糊呆萌的神色,她的思绪还在书中……

吴迪按下了拍摄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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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略懂

吴笛看到了这小子,神色顿时一变,恢复了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优雅,她将书合上,淡淡道:“果然是变态偷窥狂魔呢,你来应该是有正事的吧,别耽误了,快说。”

吴笛在这小子面前,那一直是以长辈自居的,这就是她对两人之间关系的定位。

吴迪早已习惯了少女对他喷洒的毒液,只是厚着脸皮讪讪一笑,将这张珍贵的照片保存到自己最隐秘的相册中。

他知道,少女嘴上虽然这么说,却一点也不会追究,她从来就不吝啬将自己的美丽给别人欣赏,这是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与自信。

吴迪走了过去,也往长椅上一坐,望着蔚蓝的天空,感受着身边少女的气息,他觉得十分惬意,有种想要醉过去的晕眩感。

此刻,他觉得自己与少女之间的契合感,实在就是完美!

沉醉了许久,吴迪以为少女又会对他喷洒毒液,微微撇过头,才发现少女又自顾自地低头看书了,仿佛就没当他这个人存在一般。

确实,吴笛可不是在装腔作势,她读的这本散文集,是这个平行世界当代著名作家钟水清的散文集,文字质朴精炼,情感却极为深厚,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沉迷了进去。

她自己心目中的大文豪,光写畅销小说可不够,杂文、散文、翻译、评论等等各种各样体裁都要涉及,最重要的是,写出来的书,要真正的触动人心,给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所以吴笛自始至终都在充实着自己,她觉得学霸可不仅仅因为成绩好就算是学霸了,而是一种始终如一的认真态度,永远保持着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胜不骄,败不馁。

吴笛觉得自己能够做到“败不馁”,可“胜不骄”却有些够呛,她总是很骄傲。

这个时候,得知自己完全被忽视的少年吴迪的脸上又出现了悲哀苍凉的神色……我们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

什么契合感,全都是他一个人的自我陶醉而已!

比起他这个男人,少女似乎更喜欢书啊!

所以说最讨厌书了,必须要买个步步高打火机了,哪里不会点哪里,全部都烧光光!妈妈再也不用担心……

吴迪用一副意兴阑珊的语气说道:“大神啊,我这次来,是因为毕业晚会出了点问题,你看你能不能上台表演个节目什么的?”

吴迪忽然觉得这事有些渺茫,以少女这种性格,怕是很讨厌那种喧闹的场合的吧……

吴迪还在忐忑少女会不会答应他……

“哦,行啊。”少女头也不抬地回道。

“诶诶诶……”吴迪一脸惊讶,“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我还准备被你抽……”

吴笛的手上出现了鞭子,横了少年一眼。

喂,少女你有次元袋吗?怎么鞭子说出来就出来了……

“我总是会帮你的……说吧,要我做什么。”吴笛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吴迪觉得自己被治愈了,他虽然不明白为何少女这么在意他,却能够感受到少女的关心。

他询问道:“要不唱首歌怎样,你会唱歌吗?”

“略懂。”吴笛淡淡道。

“会唱谁的歌呢,天后韩绯雨的?还是最近比较火的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她们在音悦网的下载量可是非常惊人的。”吴迪如此说道。

音悦网在这个平行世界,是华夏最大的原创歌曲网站,隶属煌萌传媒,注册用户有三亿,起码两亿是舍得花钱支持作者的用户,在音悦网可以在线试听音乐,不过下载却要付费,你如果真心支持作者的话,当然就会下载,一首歌也就五毛钱而已,替政府发个贴就能下载一首歌了。

这音悦网倒有些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小说网,只不过小说换成了音乐,所以它也有各种各样的榜单,有人听这首歌听得触动的话,自然也会打赏,因为一首歌而一掷千金的土豪当然也不在少数。

因为正版用户非常多,所以音悦网依靠抽成,就为煌萌传媒赚了大笔的钱,而有不少优秀的原创音乐人更是依靠这个平台而活得很滋润,可谓皆大欢喜。

音乐人当然也是分层次的,就好比某点小说网有扑街写手,小神中神大神之类,所以这下载量就好比某点的订阅。

也如同某点一样,整个圈子呈一种金字塔结构,若是能够成为下载量惊人的“大神”,自然就有娱乐公司来寻求合作,为你制作更完善的唱片专辑,这就相当于实体书了,总有粉丝为了支持而去购买的。

“大神”还有资格直接在音悦网上发mv,但这个资格却是要有千万人付费下载,毕竟这音悦网可是一个免费宣传的好阵地。

有无数音乐人都梦想着一曲封神,可惜最终连制作费都没赚回来,玩音乐,可比写小说的成本要高……

所以音悦网索性给歌曲分了个等级,总下载量达到五十万的就可以成为一星歌曲,一百万则是二星,五百万是三星,一千万四星,一千五百万到达五星。

不过到现在五星歌曲并不多,毕竟虽说有两亿付费用户,可却不是说两亿人都会去下载一首歌,反正可以一直试听,为何要下载呢,就像前世某点的小说总会有盗版,为何要看正版呢?这不是犯傻吗?人性如此而已。

“韩绯雨,肖雅姿?不认识。”吴笛一脸懵懂,“她们的歌我都不会。”

吴迪一脸无语,他只敢内心吐槽道:那你算什么略懂,根本就一点也不懂啊,果然你就是完全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吗?

吴笛却淡淡道:“我唱我会的吧。”

“你真会唱歌?”吴迪表示怀疑。

……

音乐室中,吴笛清唱了一曲之后……

吴迪完全愣住了,他似乎沉浸在歌声的旋律之中,良久才回过神来:“大神我错了,我真傻真的,我怎么可以质疑你呢?你这歌还是原创的吧……服了,我完全服了!来来来,我马上练会这曲给大神您伴奏!”

吴笛一脸淡然,不过就是一首歌,还是抄的,她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只是为了帮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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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不看好

两人练完之后走出音乐室时,吴迪脸上带着回味的神色,他无法压抑自己的兴奋:“大神,我就知道没有你不会的,这首歌实在是太好了,你相信吗,只要我们在毕业晚会上合作出来,一定会引起轰动的!”

“哦。”吴笛兴致不是很高,音乐对她来说,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那应该是属于他的吧。

比起音乐来说,写作、绘画更让她觉得有意思,虽然也是玩票性质的存在,可却能够让她有种别样的新鲜感。

吴迪感受到了少女的意兴阑珊,不由想到了刚刚那首歌的内容,联系少女的生平,才发现这首歌与少女是多么契合!

吴迪这时忽然又感到了一种抑郁,他真的能够守护好她吗?

还是差得太远了吧,她拥有这样惊人的才华、过人的美貌,以及更加让人觉得无法企及的认真与努力……

吴迪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得意忘形了,还是继续加油吧,他暗暗下定了决心。

有她的鞭策,他总能感受到无穷的动力,因为他知道,她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不像有些男孩,明明为了一个女神而奋斗,可到头来,却发现女神背后有一个艹她艹得想吐的男人……

这样的结果未免太打击人了,但吴迪觉得自己很幸运,他有一个永不背叛他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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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凯是蒋文班上的一个学生,和李浩乾有些小交情,不过心里对这位富二代很鄙视,觉得他也就是个外强中干的窝囊废,可谁让人家家世强呢,跟着李浩乾混,时常还会有点小惊喜,和他虚与委蛇就行了。

两人正走在去毕业晚会的路上,唐凯将双手放在自己的头后,仰头叹了一口气,对李浩乾说道:“这次毕业晚会可没什么看头了,我们班的蒋文都不在,初三好像没有比她唱歌更好听的学生了吧?对了,你知道蒋文为什么回家了吗?”

李浩乾摇了摇头,脸上带着惋惜之色,一时冲动,自己连蒋文这个备胎都没了!全怪吴笛这个贱货……娘的怎么当时就鬼迷心窍了呢?

不过李浩乾倒是挺赞同唐凯的话:“是啊,蒋文以前怎么说也是我看上的好货,她的歌,绝对没的说,那可是压轴好戏,没了她的歌,这晚会还有什么看头?”

唐凯最快道:“不是还有吴迪的钢……”

李浩乾瞪了他一眼,唐凯顿时收住了自己的话,转而说道:“其实那家伙的钢琴也不怎么样,糊弄糊弄小女生的而已,谁真正懂什么高雅的钢琴曲,是吧?”

李浩乾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唐凯心中又是一阵鄙视。

其实唐凯自己哪里又是什么好东西?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此言不虚。

学生会成员刘军也恰巧与李浩乾一个班,正好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他正在给入场的学生们发今天的节目单。

刘军早就知道蒋文撂担子这件事,他还挺好奇谁会来顶替蒋文呢,这一看,顿时震惊了,居然是吴笛?还是唱歌的节目?而且这是什么歌,完全没听说过啊……

这这这……简直就是不自量力吧?作死也没这个作法啊,这不是会抹黑吴笛自己的形象吗?

刘军虽然并不喜欢蒋文这个女孩,可他必须承认的是,蒋文在唱歌上那可是真的有两把刷子的,与吴迪一样,从初一就开始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中展露头角,更是在学校组织的歌唱比赛中脱颖而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蒋文的歌声,可是挺像天后韩绯雨的,这天后韩绯雨可了不得啊,她的粉丝不要太多哟,不过韩绯雨当然不可能来一个初中献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蒋文的受欢迎,还借了韩绯雨的光。

与蒋文一比,吴笛算什么?

刘军可不是什么吴笛的黑,反倒是真的很欣赏吴笛,因为他本身也是个成绩不错的学生,这次中考也达到了这个城市两个最好的高中的分数线。

而吴笛在毕业致辞上说出的那“少年中国说”可是相当的激励人心,让刘军这个中二少年,都产生了一种热血激情……

可是,就没听说过吴笛会唱歌啊,李老师这个总策划也太乱来了吧,把吴笛这种三年来就没表演过什么才艺的女学霸弄上台唱歌,简直就是强人所难吧?

刘军很怀疑这就是李老师赶鸭子上架自作主张的行为,反正现在吴笛在学生中的人气又因为刚刚的毕业典礼而旺了起来,再加上吴笛的长相气质远胜于蒋文……

莫非是上去假唱?刘军心中陡然出现了这种想法,不过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想法——有谁假唱上去唱一首谁都没听说过的歌的?

刘军反正是一头雾水,他也不抱什么期待了,只希望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可以掌控全场吧。

像刘军这种粉吴笛的都是这样带着质疑的心态,别说是其他人了。

吴笛现在在整个实验初中也算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她以考取全市第一的表现,完全句横扫了一切对她不利的谣言,毕竟有些东西还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李浩乾与唐凯两人拿到节目单时,唐凯便发现了吴笛的名字,不由惊讶道:“李浩乾,这个女孩居然也会唱歌?比起蒋文怎么样?”

李浩乾嗤笑一声,不屑道:“虽然我得承认,她的学习很厉害,长相也很好,声音更是不错,可唱歌这种事,她从小就没这种天赋,完全就是白瞎了她的嗓音!”

“别说是和蒋文比了,我估计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李浩乾一脸笃定,“这个傻妞,肯定是被那个纨绔子弟逼着上去唱歌的,你看吧,她现在跟了那个纨绔子弟,连自由都没了,肯定是那个纨绔子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才这么做的。”

李浩乾口中的张梦婷,也是在学校比较有名气的一个女孩,歌唱得还行,只不过长相蒋文都比不上,所以她的名气,也是不上不下的那种,但在晚会上还是拿得出手的,毕竟一个初中的没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女孩,能唱出什么好歌来?不能对她要求太高……

“还有,这是什么歌啊,在音悦网上连个影子都没有,不会是上去胡闹搞笑的吧?”李浩乾一脸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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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华丽的妆容

李浩乾与唐凯已经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大礼堂也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学生,当然也有觉得毕业晚会无趣的,直接回家了,反正中考都完了,也没老师管了。

而且如今科技也比较发达,若是有什么好看的节目,肯定有好心的同学会录下来发到网上的,那直接在视频网站观看一下就行了。

来拍摄这毕业晚会的记者,也不多,不少记者都觉得,能够获得吴笛第一手的资料,那就足够了,这种初中生的毕业晚会,不会有什么看头的。

倒是煌萌传媒的记者并没有走,原因很简单,吴迪那可是有钢琴独奏节目的,为了讨好高层,他们怎么能不多拍一些吴迪的东西,谁都知道那位女强人最疼的就是她儿子。

反正拍下来又不会随便发出去,这种讨好领导的行为,那绝对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

这个毕业晚会显然也比较宽松随意的,就连初一初二的学生都能够进来观看,反正实验初中的学生以住宿生为主,看完后正好回宿舍睡觉。

在一男一女两位十五六岁的主持人的主持下,毕业晚会正式开始了。

这两位主持人,也算是经验丰富了,节奏掌控得挺好,而且有时候也能根据节目临场发挥一下。

刚刚一个还算质量不错的小品结束,引得下面的学生一阵欢笑,紧接着又是一段诗朗诵,这个总策划李老师在搭配节目上还是不错的。

随着时间的进行,学生们的兴致逐渐降低,那些记者们更是已经看得昏昏欲睡,开场几个高质量的节目之后,中间有一段长时间无聊的节目。

下面的学生,索性都闲聊了起来:

“好没劲啊,我还以为初三的这些学长学姐能够搞出什么好节目呢,就一开始的小品与相声有趣,其他的完全没意思啊。”

“就是,什么诗朗诵,传统民族舞蹈,根本就太没意思了,这种节目他们表演得再好,也没华夏新年晚会好看吧?”

“还有那几个唱歌的,我勒个去,咱跑调能不能别那么明显?根本就是在糟蹋好歌!”

“可惜了啊,这次那个漂亮的蒋文没来,有她在的话,我还有点等待的动力,那个女孩模仿起我的女神韩绯雨来,还是有模有样的……”

“对啊,居然让吴笛来代替蒋文?太糊弄人了吧,这吴笛一个超级女学霸,也会有艺术细胞?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才女,不过这也仅限于演讲写作之上,三年以来她有唱过一首歌吗?更别说这歌还是从来没听说过的!”

“别说了,你越说,我越怕吴笛学霸女神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我只期待另一个吴迪的钢琴曲了,他的钢琴水平还是很不错的。”

……

很明显,学生们几乎都不看好吴笛能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

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精力毕竟有限,在学生们看来,吴笛已经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知识中去了,她可以在考试中完全制霸,可以写出文采飞扬的演讲稿,可是要说唱歌,这完全就应该是那些爱玩、会玩的女孩的专利吧?

就连吴迪一开始都觉得,这位大神就是个与时尚脱节的土妹子,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错得很离谱……明明是会创造时尚潮流的女孩。

在舞台后面的准备室中,歌至少不会唱得跑调还能入耳的张梦婷,有些嫉妒地瞥了一眼正被众星捧月的吴笛,没想到那位吴大公子,真的对这个“土妹子”这么重视!

吴迪做了什么事情呢,他当然是向他老妈也请求帮助了,说是订制一套高级男装礼服与女装礼服,甚至还将煌萌传媒集团旗下一个颇有名气的娱乐公司的化妆师们都请来了……

聂馨予怎么可能拒绝吴迪的请求,不过她倒是挺好奇的,毕竟吴迪以前对这种晚会都是敷衍了事,哪像今日这么重视?

这专业的一出手,那效果绝对是不一样的。

吴笛本人虽然会化妆,可那是比较淡的妆容,而在舞台上,显然要用更加华丽的妆容,有时候那种华丽的妆容,可以硬生生地将五六分的妹子变成十分女神,参见泡菜国的女星们就明白了。

吴笛并没有拒绝这样的待遇,倒不如说,她自己也很好奇,本来长相就已经非常清丽绝伦的自己,再进行一番华丽的化妆之后,到底可以美到什么样的程度。

再怎么样也必须承认,女孩的素颜是永远无法与化妆后的容颜相比的,它们给人的视觉效果完全不同。

在化妆的时候,吴笛心里也愈发迷惑了,到底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家世有多厉害啊……难道是因为多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后,父母的前途与职业都变得更加厉害了?

吴笛莫名地有一种感慨,前世她虽然也是个“高富帅”,却真的不是顶尖红色子弟圈子里的成员。

不过吴笛很快就放弃各种胡思乱想了,她此生的追求,才不要依靠他人!

张梦婷出场的时候,心里带着不屑,这个吴笛,成绩再好,上了舞台,也就是个花瓶而已,如果她也有吴笛的容貌的话,一定比她还要受欢迎的!

张梦婷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歌唱得比蒋文差,蒋文只是占了容貌与韩绯雨的便宜而已。

所以张梦婷觉得自己是“实力派”高手,她相信,自己在唱完这首最近很火的《流星雨之恋》后,学生们一定会觉得接下来的吴笛很差劲!

能够在唱歌上力压这位人气极高的吴笛,张梦婷觉得十分快意,最重要的是,其实她已经暗恋那位吴大公子很久了,奈何……

总之一定要将这个吴笛狠狠地踩在脚底!

张梦婷作为女孩的嫉妒之心转化成了无穷的动力,她要用自己的表现来证明,唱歌可不是吴笛这种只会死读书的学霸玩得起的!

这个时候,主持人说道:“下面张梦婷同学会给大家带来一首小天后孙奕萱的《流星雨之恋》,大家掌声欢迎!”

第七十章 闪耀出场

张梦婷也算是舞台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其实她有点小自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她除了容貌稍稍拿不出手以外,唱起歌来确实有那么点原版的意思。

至于原创?开玩笑,除非是大学中的乐队或是特有才华的学生,像初中、高中的学生,怎么可能唱原唱歌曲,在各种晚会、歌唱比赛中表演的,那肯定是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这样也更加有代入感。

像张梦婷这首《流星雨之恋》那就是最近比较风靡的一首新歌,演唱者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

为什么风靡?那是因为它是最近大人气偶像剧《花园里一起看流星》的ost,随着偶像剧的热播,自然就风靡了起来。

《流星雨之恋》如今在音悦网上暂时是一首两星歌曲,有接近两百万的下载量,这可已经非常不错了,除去网站分成,孙奕萱与制作这首音乐的人,差不多一共可以得到接近五十万的酬劳……

学生们此时也稍稍打起了精神,毕竟这位张梦婷也算是总是在晚会上献唱的熟客了,她的歌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张梦婷还有些瑕疵的地方,是她的台风不够大气,总给人一种放不开的小家子气的感觉,只会干巴巴地站在那儿唱歌,也不敢在舞台上与观众互动。

张梦婷终于开始唱了起来,因为心中的执念,她唱得异常投入,唱歌时甚至连眼睛都闭上了,所以还发生了一件比较搞笑的事情,有人上去献花,结果当时张梦婷在闭着眼睛投入歌唱,导致那人只好尴尬地将花放在舞台上……

但下面的同学却也得承认,这张梦婷这次确实超常发挥了,唱得已经挺有那位同样是四小天后之一的孙奕萱的味道了啊……

“不愿守望天宇的空灵,摆脱黑夜的遮掩,此刻我只为你而吟……哪怕我变成流星,烧成灰烬,只求你不再伤心……”

张梦婷一气呵成地唱完这首缠绵悱恻的爱情歌曲《流星雨之恋》,自己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微笑。

太好了,赢定了!那个只会学习的土妹子,绝对要丢人了!

一曲完毕后,下面学生的掌声极为热烈,因为张梦婷的歌唱节目,学生们又提高了不少兴致,不过话又说回来,像这种爱情歌曲,虽然初中生挺喜欢,但终究触动不了他们的心灵,毕竟就算有人初中恋爱,那其实真的并不深刻。

或许只有高中时的恋爱,才能称为真正的纯净动人,等到了大学,那只能呵呵了,说不定你追的女神,还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备胎呢……嗯,是在这个风气不怎么样的平行世界的华夏。

两个主持人惯例地夸赞了张梦婷刚刚的歌唱,又与下面的同学互动了一番,算是又将气氛炒热了起来。

然后只听一位主持人说道:“下面是吴笛同学的演唱节目,大家欢迎!”

学生们的掌声顿时稀稀拉拉地响起,显然并不抱什么期待,有人甚至已经准备回去了,待在这儿的,都是为了领略一下那位学生会长的钢琴而已。

可在盛装打扮的吴笛出来的那一刹那,全场顿时完全安静了下来!

她真的是吴笛吗?怎么会如此美丽动人,几乎让所有人的呼吸都屏住了!

只见吴笛穿着一身典雅的白色礼服,这是一条长裙,可比当初吴笛自己的那种地摊货要强得多。

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吴笛本身的气质就是非常高贵雍容的,再加上这样的名贵礼服一衬托,还有那极为华丽的妆容,所有的一切组合在一起,使得吴笛的魅力,无人可挡!

而吴笛穿这身类似纯白长裙的礼服,依然是黑色的长直发,头上却歪戴着一顶小小的装饰所用的礼帽,为其增添了一丝可爱的气息,使人不会感觉太渺远。

不得不说,盛装出席的吴笛,以她那强大的气场,镇住了所有人,让本来喧闹的现场,都一片安静。

就连同样一身高档礼服出席的吴迪,都已经坐到钢琴旁了,结果连一点关注度都没有……

可吴迪心中却没有任何嫉妒的心理,反倒觉得很自豪,他认为自己憧憬中的女神,就该像今日这样耀眼!

她耀眼,他就觉得很开心!

吴迪是第一个见到少女妆容完成后的男人,他当时完全呆住了,只觉得一颗心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一般……少女的完美妆容,他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果断又拿手机拍摄起来。

可让吴迪哭笑不得的是,少女根本就没有在意他的举动,反而本人居然也呆住了,脸上的神情似乎和他也差不多——迷恋、陶醉、难以置信……喂喂,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哪有会这样被自己给迷住的?太搞笑了吧。

吴迪似乎又发现了少女一个非常呆萌可爱的地方,那就是喜欢对着自己的容貌发呆,陷入自我陶醉的状态……

说她是自恋吧,却又觉得别扭,因为自恋并不是什么褒义词,可“自恋”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女孩身上,却似乎毫无违和感,仿佛她本就该自恋一样。

搞不懂啊搞不懂,吴迪只能暗自叹气,要读懂少女,还是要一步步来。

礼堂之中,没有一个学生说话,却不代表他们心里没有想法:

“这真的是才女学霸吴笛吗?完全就是女神下凡好不好,不论她的歌唱得怎么样,能看到她的模样,洒家这辈子值了啊!”

“太漂亮了,太美丽了,这世上怎么可能有配得上她的人,这家伙出现在世界上,纯粹就是来让人自卑的吧?”

“果然黑长直妹子最棒了,还有她化妆之后怎么这么耀眼动人,完全就是国际巨星的风采啊!”

“气质,对,就是气质!那种高贵气质散发出来的气场,实在让人沉醉了,这个女孩,怎么可以这么让人心动啊!”

……

滞留下来的媒体记者们,这时也从无聊中真正打起了精神,尤其是煌萌传媒的记者,本来就因为吴迪出场了,要开始真的拍摄了,可出于记者捕捉新闻的敏锐直觉,他忽然发现舞台最耀眼的,分明是那个准备唱歌的少女!

自家那位太子爷,完全就成了个打酱油的啊……

第七十一章 灵魂歌声

这时一个记者从相机中翻出之前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的照片,在对比现在刚刚拍摄下来的照片,不由感慨道:“我原本就已经觉得这个吴笛素颜时非常好看了,没想到化了妆之后,更加让人见了就移不开眼!”

“是啊,这个女孩,分明就是红颜祸水嘛!不,现在可能还不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她那青涩的身体完全成熟,啧,我忽然理解历史上那些为了女人而‘江山拱手,为君一笑’的皇帝了……”

“不不不,熟女什么的完全就是邪道啊,明明保持这样青涩的模样就足够了,虽然得承认她身上的高档礼服和她很配,可明明她就更应该穿哥特萝莉装啊!那其实也是一种挺华丽的装束嘛……”

“我报警了,警察大哥,就是这个人!”

“喂,给我住手!”

……

李浩乾死死地盯着舞台上的吴笛,双手紧握成拳,青筋暴突,明明早就认定这个女人是个贱人、烂货,可事到如今,他却发现,自己真的一点都舍不得她!

可是……李浩乾看到坐在钢琴前,侧面潇洒俊朗的吴迪,他必须得承认,此刻这两个“无敌”组合起来简直就是金童玉女一般的存在!

“哼!”李浩乾冷哼一声,对一边正看呆了唐凯说道:“也不过就是长得漂亮的花瓶而已,真唱起歌来,绝对比不上之前的张梦婷!你说呢?”

唐凯还在盯着舞台上的吴笛,直到李浩乾不悦地捅了他一下,唐凯才一下子反应过来,脸上下意识挂上谄媚的笑容,他赞同道:“当然,吴笛也就长得好看而已,绝对不可能唱出什么好歌的,更别说还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原创歌曲了。”

实则唐凯心中却怒骂道,对你个头,吴笛这样的女神站在舞台上,气场就比那个张梦婷强了一百倍,还要听什么歌啊,光看着她的模样,就已经完全满足了!

吴迪那优美的钢琴伴奏终于响了起来,其实他在弹琴时,还是莫名地有些感慨——之前少女在音乐室时,和他配合得太默契了,少女仿佛真的非常了解他弹琴的风格似的,总能够将歌声与钢琴声完美地契合在一起,也许这也是缘分?

吴迪一边想着,一边奏出的优美的前奏之声,很快就吸引住了在场的学生们,他们纷纷感慨这个学生会长虽然纨绔,但以前那个“钢琴小王子”的称号也不是盖的,可惜这个吴笛却只是个花瓶……

这样的想法刚刚出现,却听到吴笛终于开始演唱。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

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飞过绝望。

这首的《隐形的翅膀》,正好是吴笛前世会唱的歌曲,其实她自从远离了钢琴之后,连带着对音乐也产生了排斥,不过有些非常脍炙人口、激励人心、传唱广泛的神曲,她还是完全记在了脑中的……

不得不说,吴笛的嗓音本来就不错,她前世的记忆仿佛都保存在脑内的一个区域,如果将大脑比作电脑的话,只要直接点开《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她便能完美地将其演唱出来,这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模仿能力吧。

然而她总能通过模仿,超越原来脑中的记忆,要不如何达到完美之境?真的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最关键的是,这首《隐形的翅膀》,与她本身是有共鸣的,她自从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就绝对是孤独的,但她依然会坚强下去!

吴笛想要安安静静地学习,却也总是遭到某些人的嫉妒与针对,甚至真的无辜受伤了,可她却从来没有闪过泪光,她也仅仅产生过一丝委屈,可很快就消散一空。

因为啊,她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隐形的翅膀,就是她自己的灵魂啊,她唯一的挚爱!

她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给予她的!

他永远也没有消失,而是变成了她的一双隐形的翅膀!

不管场下学生们惊疑不定,或是难以置信的神情,吴笛仿佛将自己的灵魂都投入到了这首歌中,她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这就是她的风格!

而这首《隐形的翅膀》,也是她为自己而唱的,她的翅膀,就是隐形的,没有任何人知晓!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都会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吴笛这灵魂的歌声,完全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呆了,而最触动的,却是正在弹钢琴的吴迪!

少女那般执着与坚强,岂是“拥有美丽的太阳”的他可以企及的,他感受到了少女歌声中透露出来的坚韧,他一时间觉得非常的心疼、难过……

真是的,明明少女都那样坚韧,从来不会向任何困难低头,面对一切都淡然从容,可他为什么就觉得非常痛心呢,他发自内心地为少女感到怜惜!

而且,吴迪愈发难过地发现,他不是少女“隐形的翅膀”,真正给予少女希望的,永远只会是少女自己吧。

已经唱了这么多句的吴笛,完全证明了她的歌声是多么美妙!

学生们完全都呆若木鸡,而这个时候,歌曲的第一个高.潮部分已经来临——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高.潮部分,吴笛将她那美妙的歌喉展现得淋漓尽致!

那优美的歌声,真正触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就连那些学校的老师与领导,都不由地沉醉在这样的灵魂之声中……

而吴迪的钢琴都已经完全被吴笛的歌声牵着走了,他甚至觉得在这一刻,他已经完全被同化了,他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进入了少女的世界之中,感受着她的坚韧执着,她的积极向上,她的勇敢顽强!

吴迪觉得,在感受到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时,明明就应该热血沸腾地加油努力向上的,可是他弹着弹着,眼前就忽然模糊了起来,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不让自己那种莫名的情绪感染整个心灵。

少女啊,我真的真的好希望,你可以更轻松一些,快乐一些,不要这样让人心疼,可以吗?

第七十二章 一片疯狂

吴笛自然不知道正在弹钢琴的少年,心中正莫名地痛楚忧郁,一副抒情文艺的调调。

其实这种情调,正处于青春朦胧期的少男少女都会有,要不然为何那个世界某位四娘的青春文学会那么火?

好吧,其实吴笛不该对这种小清新文艺调调持什么看法,因为那是打她自己的脸,她就靠写这种文骗那些少男少女的钱呢,若是对方都看透了,她失去了衣食父母怎么办?

第一段高.潮结束之后,自然有一段过度的音乐,沉入莫名情绪的吴迪,发挥得非常不错,简直与少女配合得天衣无缝!

实际上,吴迪觉得自己在钢琴的造诣上,更上了一层楼!

这种玄妙的感觉,估计一般人还真的无法理解。

通俗的说,吴迪似乎明白了,如何让音乐充满自己的灵魂,如何让音乐真正生动鲜活起来……能做到这一点的,应该都可以称之为大师了吧?

而这个时候,下面已经听呆了的学生们,一下子就爆发了,不知是不是吴笛特别有顶级明星的风范,使得某些爱去看演唱会的学生们,纷纷尖叫欢呼起来!疯狂的掌声更是自发地响了起来!

“太好听了!简直就是完美!人美歌更美,为什么这么好的歌在音悦网没有下载?”

“没想到这个吴笛真的会唱歌,而且唱得还这么好!什么张梦婷、蒋文,在她面前就是个渣渣嘛!”

“可恶啊,有这么动听的声音,为何以前不展现出来呢?以后听不到了怎么办。”

“死了死了死了!我发现我的女神已经不是韩绯雨了,而是吴笛,吴笛!!呼(深吸一口气)……我爱你,我爱死你了!!!”

……

之前学生们脸上的疲倦无聊之色全都一扫而空,整个大礼堂,简直就像是真的有天后级别的歌手在开演唱会一般!

这些学生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莫名的狂热,脸上的肌肉都抽动着,有的在下意识地鼓掌,有的在嚎叫着,有的由于太激动,还直拍自己的大腿,过后才发现手脚都被自己拍疼了!

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太动听了,那是一种触动灵魂的感觉!

而谁都知道,吴笛最近遭受到的各种针对,甚至都被害得住院了……可她却从来没有低头,她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使她现在已经完全翱翔在天,让人仰望!

刘军完全傻眼了,他的目光死死盯在舞台上尽情歌唱的女孩身上,不得不说,对比之前的张梦婷,吴笛的台风可谓浑然天成,她似乎天然就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一般,在这段过渡音乐之中,还挥手向满场的观众致意,依旧那般洒然大气……

刘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撼,他原本明明觉得,吴笛绝不可能会唱出什么优美的歌曲,只会是一个成绩优异文采飞扬的才女学霸,怎么转眼间,她又成了如此耀眼的明星了!

刘军觉得自己最可笑的,居然认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一件让人失望的事情,什么蒋文,连吴笛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好吧,刘军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有向脑.残粉转变的趋势了,可他却一点都不排斥这一点,能够成为吴笛女神的脑.残粉,他心甘情愿!

于是刘军学习周围的女孩,也尖叫起来!一个从来没有参加过演唱会的男生,也学会了像粉丝一样尖叫欢呼!

这个时候,吴笛班上的同学夏薇薇,捧着花跑了上去,她的脸上也带着狂热的神色,将花献给吴笛时,狠狠地给了吴笛一个拥抱,在吴笛耳边说道:“小笛,你太棒了!你是我的偶像!”

“谢谢。”吴笛微笑着回应,对于夏薇薇这个品性很不错的乖乖女,她也是十分欣赏的,夏薇薇可是为数不多的去医院看望她的人,吴笛将夏薇薇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夏薇薇在抱住吴笛时,只觉得拥抱她的感觉可真不错,女孩的娇柔完美的身躯,让夏薇薇抱起来特别舒服,如同空谷幽兰般的香味萦绕在她的鼻尖,让夏薇薇在心底感慨,有这样的少女存在世上,简直就是故意让人自卑的嘛!

下面的男生眼睛都看直了,有比较龌龊的都已经在考虑自己上去献一束花,然后去拥抱一下女神吃个豆腐什么的了……

而这个时候,吴笛终于又开始歌唱——

不去想,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在此过程中,舞台上的灯光也配合得十分完美,学生们都开始自发地跟着歌声的节奏挥舞着自己的手,使得整个现场愈发有一种明星演唱会的感觉。

直到第二段高.潮终于来临,吴笛深吸一口气,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投入了进去!将整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加让人触动了!

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在吴笛尽情地高声唱着“我终于……”时,整个大礼堂一下子就爆发了!

所有的学生都站了起来,有的直接站到了椅子上,高举着双手,胡乱挥舞着,像个疯子一样!

他们在鼓掌着,呼喊着,连自己都不知道喊什么,总之就是想要宣泄自己内心中的情感!

这么有激情的,自然大都是男生。

还有的学生,仿佛真真正正地被吴笛非常具有感染力的灵魂歌声触动了,眼眶中的泪水一下子四溢了出来,一边胡乱跟着唱,一边抹着自己涌出来的泪水!

这些特别感性的学生,自然以女生居多……

一片疯狂!

难以想象!

比较淡定的学生,虽然也下意识站了起来,却都被这一幕给震惊了,他们承认吴笛的歌声真的很动人,听到这段高.潮时,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哆嗦了一下,那种共鸣感,简直无法形容!

可要不要像那种站到椅子上发疯或是痛哭流涕这么夸张啊!?

终于,吴笛唱了最后一句,为她这次演唱,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隐形的翅膀,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象……

吴笛的愿望,可不仅仅是用来想象的,真正拥有一双“隐形的翅膀”的她,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一曲完毕,掌声与尖叫呼喊声久久不息,直欲冲破屋顶,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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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个单章,里面是我的肺腑之言,大家可以看看。

第七十三章 激励人心

谢芳芳是实验初中初二的学生,马上就要升初三了,她从小到大就是个普通的女孩,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家世普通,也没有什么才艺,她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听歌了。

歌声能够给予她力量,让她感受到生活的动力。

因为谢芳芳总觉得自己活在世上,就是给地球母亲增添负担,自己根本就一无是处,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啊……

这次来参加这个给初三毕业生狂欢的晚会,也是朋友硬拉着她来的,其实她对这种晚会没有任何兴趣。

开场时的几个小品与相声,还让她勉强笑了笑,可之后,就没有任何看点了,不过她的朋友极力推崇那个什么“钢琴小王子”吴迪,说那才是压轴好戏。

对于吴迪学长这位风云人物,她还是略有耳闻的,毕竟是学生会会长,在各种学校活动上,都会露脸。

不过谢芳芳对另外一个与这位会长名气读音相同的女孩更感兴趣,这个女孩可真是了不得啊,居然真的考取了全市第一,实现了之前的“狂言”!

而谢芳芳在发现这个吴笛居然也有节目演出,还是唱歌这项节目时,不由兴趣更大了。

不过,一般来说,学习好的女孩,在才艺方面肯定不怎么样的吧?

这首《隐形的翅膀》,完全就没听说过啊,她还特意去音悦网上查了一下,发现根本就没有,而后她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还是没有……

谢芳芳只能作罢,便耐下性子,等待后面的节目。

到张梦婷这位学姐演唱《流星雨之恋》时,谢芳芳不由点了点头,这位学姐唱得可真不错,有那么点小天后孙奕萱的意思了,她本人可是非常喜欢孙奕萱的。

稍有瑕疵的,则是张梦婷的台风不是很好,就站在舞台那儿,一动不动地演唱,虽然真的很投入,连眼睛都闭上了,可真的一点都没有明星风范……

若是这样的话,谢芳芳都觉得,自己还不如听手机里孙奕萱的原唱呢,既然是现场演唱,那肯定要与观众互动才行。

连这位舞台“老手”张梦婷都让谢芳芳觉得失望,想来之后的吴笛,就更加不堪了吧。

吴笛出场时的女神模样,也没有镇住挑剔的谢芳芳,长得漂亮又怎样?

谢芳芳对此一向很不服气,认为容貌这种东西就是天生的,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追捧的地方,只有那些龌龊的男人才会喜欢。

当然啦,谢芳芳也承认是因为自己不漂亮,而产生了厌恶所有漂亮女孩的想法,不过她对吴笛的学习成绩,那真的是佩服的。

直到吴笛开始演唱这首《隐形的翅膀》时,她开口的第一句“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明明一句非常普通的歌词,比不上《流星雨之恋》的华美,可却一下子击中了谢芳芳的心灵柔软之处!

谢芳芳看着舞台上洒脱大气的吴笛,她似乎天生就懂得如何掌控舞台,在一边投入感情进行歌唱时,更有一些可以增加感染力的肢体动作,还敢于在走到舞台的最前方,让观众更加观赏到耀眼如太阳的吴笛女神!

吴笛,似乎永远都不会怯场,不会像小女生那般害羞,整个人有着一种如同男儿般的洒脱大气,她那轻灵悦耳的声音中,更是蕴含着一种坚韧到极致的力量!

谢芳芳在吴笛那充满力量的歌声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也许吴笛是最适合翻唱那些纯爷们的歌的女孩!

至少,她能够唱出男生的感觉,这并不是说吴笛的声音像男生,相反,吴笛的声音真的非常柔美,如同清泉叮咚一般悦耳,可她偏偏就能唱出一首歌真正的灵魂,哪怕那首歌更适合男人唱的!

这个念头只是在谢芳芳脑中一闪而逝,她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人,只是凭借着自己的直觉而已。

而很快,她就为吴笛的演唱而深深的着迷了,作为一个非常挑剔的女孩,她都找不到吴笛这演唱有什么瑕疵之处!

如果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便是吴笛的唱功和演唱技巧不怎么样,但这却是可以理解的,吴笛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啊,然而她却凭借着她那完全投入的感情,唱出了整首歌的灵魂!

在第一个高.潮过后,谢芳芳就已经彻底被触动了!她的胸腔中,充斥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她忽然想到了吴笛在那次国旗下讲话中的内容……

谢芳芳当时听了其实心里是不信的,哪怕有人证实吴笛之前是个胖妞,可谢芳芳怎么也无法相信,一个胖妞瘦下来,竟然会这么漂亮,所以她对吴笛的那次演讲,也就听听就过去了。

不是每个人,都会像那个技术宅周默那样“傻”,都过了中二的年纪了,还谈什么梦想?

谢芳芳没有梦想,她总觉得自己太普通了,无需做什么不现实的梦。

但听着这首《隐形的翅膀》,脑中自然而然代入到吴笛的身上,她从胖妞、成绩中下的学生,一步步成为女神、学霸,是不是真的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带她飞过了绝望呢?

既然吴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那她自己也应该有的吧?

每个人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谢芳芳忽然顿悟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唱了第二段高.潮,只见她站在舞台的最前方,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另一只手拿着话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演唱之中——

“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

谢芳芳只觉得自己积累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了,她捂着脸,泪流满面……而她的周围,则是一片疯狂!显然也都被吴笛的歌声深深地感染了!

谢芳芳流泪,是觉得自己以前真的过得太不值了,为什么不能像这位吴笛一样,通过自己真正的努力,真正成为那九天之上翱翔的雄鹰?!

此刻,以前的我死了。

此刻,现在的我重生了!

我,谢芳芳,想做一个永远积极向上,努力奋斗的人,哪怕我再普通,但当我拥有这样的生活态度时,我便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真的谢谢你。

谢芳芳擦干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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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心悦诚服

像谢芳芳这样产生共鸣的学生,实在是太多了……

更有那些以为吴笛一定会丢脸的学生,或是以前一直就看吴笛不顺眼,嫉妒她、谩骂她、诋毁她的学生,在吴笛的歌声之中,深深地低下了自己的头。

他们发自内心地感到愧疚,这样一个像是天使一般的女孩,为何要那样对待她呢?

“服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唱得实在是太好了,完全没有任何瑕疵!”

“靠,我本来还以为吴笛代替蒋文是个错误的决定,没想到吴笛的歌也能唱得这么好,这首歌还是原创的吧?”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又会写歌又会唱歌,完全可以当一个原创音乐人啊,我觉得凭借这首《隐形的翅膀》,便能在音悦网一曲封神!”

“这次毕业晚会来得实在是太对了,能够听到这么美妙的歌声,早就该让吴笛代替蒋文的!我之前还觉得张梦婷已经唱得够好了,可与吴笛根本没法比啊!”

吴笛这一曲结束后,同学们在从那种情绪中回过神来时,便开始了疯狂地讨论……

而吴笛则说了一声谢谢大家,并深鞠一躬后,潇洒地离开了舞台。

在座位上的李浩乾,这个时候已经完全呆滞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震惊,这真的是吴笛吗?她什么时候歌唱得比蒋文还要好一百倍了!?

李浩乾旁边的唐凯,则在与另外一个同班同学聊得非常激动,唐凯觉得自己都要变成吴笛的脑.残粉了!

他刚刚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直接激动地站到了椅子上,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那么激动!

而现在他则激动地对身边的那位同学说道:“唱得太好了,蒋文没参加这个晚会,实在是太好了,要不然我们根本就听不到吴笛这美妙的歌声!”

“对对对,唐凯你说的太对了,蒋文什么的,完全没法和吴笛相比,无论哪一点都比不上,也难怪李……咳咳,总之这个晚会来得太值了,那些没来晚会的,肯定会后悔死的!”这位同学无比赞同地说道。

他其实刚刚想说,难怪李浩乾会毅然与蒋文劈腿,去向吴笛告白,可惜人家吴笛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李浩乾。

其实这位同学都怀着阴暗心理猜测,以吴笛那种清冷孤高的性子,怎么可能去写情书给李浩乾,这事不会也是某些人针对吴笛的阴谋吧?

反正现在他是真的一点都不信那些抹黑吴笛的谣言了,吴笛这样的完美女神,怎么会有什么瑕疵之处?

这首《隐形的翅膀》不仅触动了无数参加晚会的学生与老师,更是再次给吴笛笼罩了一层耀眼的光环!

吴笛这样有才华的女孩,绝不可能为了钱去做什么无下限的事情,因为她凭借自己的才华,就能一辈子不愁钱花!

这个时候,唐凯当然注意到了身边沉默的李浩乾,他自然不会去质问李浩乾,说你刚刚不是断定吴笛不会唱歌,而是去舞台上搞笑的嘛,还说吴笛连张梦婷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但现在吴笛将这首原创歌曲《隐形的翅膀》演绎得这么完美,你还有什么话说?

唐凯心里愈发瞧不起李浩乾这个完全无法客观看待吴笛的家伙了,对方也不过就是礼貌地拒绝了你的追求而已,可你却一个劲地黑人家,这还有没有一点男人的胸襟了?

唐凯却不知道,李浩乾现在自己都完全迷茫了!

因为李浩乾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不认识吴笛了。

就算是小时候的吴笛,也就仅仅有一副精致如洋娃娃的容貌而已,除此之外,她最大的优点似乎就是性格非常温柔,总是十分软弱、内向。

所以吴笛就算拥有好的嗓音,却没法将嗓音转化为歌声,她似乎本来在唱歌上就没什么天赋,而一旦在人群之中被人围观,她就会觉得非常紧张,她就像一只怕生的小兔子。

在吴笛因为家庭原因“自甘堕落”之后,她连以前那出色的容貌与身材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她成了一个遭受着别人冷眼的胖妞,她总是坐在角落之中,极其孤独。

可吴笛身上依然不具备“坚强”这个特点,她完全就是一个一无是处、软弱可欺的胖妞!

但不知道从何时起,吴笛真的有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吴笛通过别人难以想象地努力,终于将自己的容貌与身材回复原样,然后她不断地充实着自己,甚至拿下了中考状元……

而在此刻,她将自己的美丽耀眼,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让无数人为她痴狂!

李浩乾忽然弯下腰,抱着自己的头,心中的悔恨与痛苦,到达了极点……

他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她了。

吴笛回到后台的时候,张梦婷面色复杂地看着刚刚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女孩,她之前因为嫉妒而想要将吴笛踩在脚底的心理,已经完全消失一空了。

张梦婷还是个比较正常的女孩,不像那位蒋文,喜欢用生命来卖萌,拼命地去作死,结果被不动如山的吴笛狠狠抽了脸……

张梦婷觉得自己与吴笛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了连嫉妒都已经失去意义的地步。

所以她向吴笛露出一个笑容,语气恭维地说道:“吴笛,刚刚你唱得实在太棒了!我从来没想到你歌唱得这么好。”

吴笛这次也没有过于谦虚,她对自己的发挥也很满意,所以她也露出了让女孩都看了觉得刺眼的灿烂笑容:“谢谢,你刚刚唱得那首《流星雨之恋》也不错,我觉得很好听。”

张梦婷被吴笛这么一说,心中最后的一丝芥蒂尽去,人言吴笛是个高傲的眼睛长在头上的女孩,这完全就是谬误嘛,眼前的少女,虽然因为太过优秀而给了别人太大的压力,可却真的一点架子都没有!

其实吴笛会给人那样的印象很简单,那是因为别人离吴笛太远,距离越远,自然就会认为对方似乎很难接触,但真正与吴笛接触过的人都会发现,吴笛对待别人,真的很宽和。

或者说,她根本就不在意别人如何轻浮地对待自己的人生,因为能够重来一次的她,懂得生命的珍贵。

吴笛啊,光顾着对自己严厉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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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音乐制作人

场下那么多观众对吴笛的这首《隐形的翅膀》反应如此剧烈,可别忘了,还有一个人对这首《隐形的翅膀》更加深有体会。

那人自然便是弹钢琴的吴迪,明明他已经在音乐室中,听过了对方的演唱,可当时的他却没有现在这么大的触动。

吴迪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可他也感觉到了,少女今日在舞台上的发挥,显然太出色了,那种全身心投入的灵魂歌唱,甚至将他的钢琴水准都提升了一个境界!

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总之,他为她这次完美的演出,感到骄傲与自豪!

而在这个时候,那些还在拍摄晚会的媒体记者们,此时脸上都带着一种兴奋的神色:

“幸亏我留了下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新闻吧!我新闻题目都想好了!就叫《中考状元展露歌喉,震惊全场》,如何?”

“这个头条太普通,应该是《独家揭秘:未来歌坛天后之不为人知的风流往事》……”

“哈哈,没想到这个吴笛居然给人这么大的惊喜,这首《隐形的翅膀》如果真的是她原创的话,那我都可以想象,那些娱乐公司挥舞着支票来签下这个未来之星了!”

“若真是如此,那我就真心服气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竟然有如此才华,放眼整个华夏,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我反正觉得我特别幸运,明明我作为煌萌的记者,是留下来关注那位爷的,不过却阴差阳错之下弄到了这样绝对吸引眼球的新闻,要是一直有这样的运气,看来不用多久,我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喂,醒醒吧,王大锤兄弟。”

……

由于吴笛的一首《隐形的翅膀》太过震撼人心,导致后面“钢琴小王子”吴迪的钢琴独奏完全成了鸡肋。

不少学生似乎都还沉浸在刚刚少女那充满了感情的灵魂歌声中,有的甚至还在争论这首《隐形的翅膀》到底是不是吴笛的原创……

吴迪对此似乎也早就意料到了,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会说连他自己都沉浸在之前的高.潮余韵之中吗?

不过无论如何,吴迪还是波澜不惊地完成了他的钢琴独奏,他现在的技艺,真的非常不错了。

这次毕业晚会,在一片欢乐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怕是许多年以后,在场的学生都不会忘记这一场注定让人铭记的晚会,因为这是那位传奇人物一步步走向巅峰的开始!

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优秀的新锐音乐制作人,比较年轻,才二十七八岁,处女座,她这次来看这个初中生的毕业晚会,自然是受人之托,主要还是为了考察那位吴大公子的琴技到底如何。

顾雅君本来对这次上头交代下来的任务比较排斥,她是个很自负的女人,能够进入煌萌传媒工作,她觉得非常荣幸,可是让她来考察评估一个少年,尤其是这位少年还和高层沾亲带故,她觉得自己很难做,哪怕上头的领导对她说一定要用最客观的态度来评估。

毕竟顾雅君在音乐上对别人真的非常挑剔,若是这位少年达不到她的要求,她绝不会因为少年的身份而给他留面子的,不过顾雅君虽然年轻,却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所以这也是她觉得很难做的原因。

当然,顾雅君不知道的是,这次可是有不少像她这样的人来到这里,主要是因为聂馨予想知道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位资深钢琴家说得那样优秀,毕竟到了她这样的地位,有时候真的很难判断对方到底是恭维的话还是实话。

直到吴笛出场之前,坐在前排看着晚会的顾雅君差点睡着,她愈发觉得心情烦躁,身为一个完美主义的人,她心中的目标可是非常远大的——她要制作出最顶尖的音乐,培养出国际巨星,引领时尚的潮流!

可惜在这个万事都讲究资历的国度,而且又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她,感觉就像是在带着镣铐起舞一般,难道自己真的要慢慢蹉跎到成为“业界资深音乐制作人”时,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毕竟以她现在的资历,煌萌传媒旗下几个娱乐公司签下的璞玉新星,都轮不到她来亲自调教,真正轮到她手上的,全是些废物而已!更别说那些璞玉新星,也完全忍受不了完美主义的顾雅君的苛刻要求……

玩音乐,可不是说坚持与努力就行的,这是一件非常讲究天赋的事情!

顾雅君觉得自己这次白来了,直到吴笛惊艳出场时……

不错,单论外表,这个少女有当偶像歌星的潜质,可惜顾雅君向来看不上什么偶像歌星,异常完美主义的她,觉得自己培养出来的,不应该是歌手,而是歌唱家。

待到吴迪的钢琴声响起,顾雅君不由精神一震,没想到这少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嘛,以她那专业的眼光看来,少年的基本功真的非常扎实,显然浸淫钢琴多年……

顾雅君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任务应该没必要犯难了,这个少年,在钢琴上确实是一块好材料,不过也轮不到她来指点了,毕竟她确实不是钢琴专精。

而真正让顾雅君激动起来的,却是吴笛的歌声!

吴笛一开口,顾雅君在暗暗赞叹对方嗓音的时候,完美主义的她却一下子就发现了对方在唱功与技巧上的稚嫩……

然而让顾雅君这个专业音乐人都感到震撼的是,这个少女居然完全将自己的感情融入了歌声之中,她是在用灵魂歌唱!

顾雅君的脑袋中只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一块璞玉!一定要签下她,若她能够亲自调教这个少女的话,两人合作,或许真的能实现她的梦想!

在少女的歌唱之中,顾雅君用最苛刻挑剔的眼光关注着少女,她一直能够保持一种超然物外的客观,愈是观察少女,她自然就愈发觉得少女的优秀,她甚至感受到了少女对完美的追求!

这个少女,太符合她的心意了!

少女的嗓音,天生就是用来歌唱的!

待到少女唱到整首歌的高.潮时,饶是顾雅君依旧保持着客观的心境,却也忍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起了鸡皮疙瘩,那种被音乐触动灵魂的感觉,让她异常愉悦!

少女啊,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法……不,灵魂颂唱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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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难以理解

顾雅君见到吴笛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卸了妆,连衣服都换回了原来素雅的样子。

看到吴笛那清丽无双的素颜,顾雅君在心中暗赞一声,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美人坯子,素颜的样子都这样楚楚动人。

真是一块璞玉呢……顾雅君再次在心底感叹着。

有这样的容貌,再加上她的歌喉,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少女成为一颗巨星……只要少女不浪费她的天赋。

顾雅君来到吴笛面前,脸上浮起职业式的笑容,她先向吴笛打了招呼,发现对方也毫无失礼地回应了。

这不由让顾雅君暗暗犹疑,莫非这个少女是什么大家族出身,待人接物都让顾雅君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

大概可以用不卑不亢来形容这个少女,“不卑不亢”这个词,说起来挺容易,但真正做起来却很难,若是遇到什么大人物,你极力提醒自己要“不卑不亢”,那说明你内心深处已经将自己当成卑微的存在了。

顾雅君虽然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大人物,但她却认为自己在一个初中生面前,绝对是有心理优势的,可与这位吴笛一交谈,她发现事情没有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吴笛你好,我的名字叫做顾雅君,是煌萌传媒旗下一名音乐制作人,我觉得你很有潜力,想签下你好好培养,然后出道当歌星,你觉得怎样?”顾雅君终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她拿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了吴笛。

说真的,顾雅君从来没有做过类似星探这种事情,她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都干巴巴的,可她心中却还是非常自信的,因为她相信每个漂亮的女孩心中,都有一个明星梦。

“谢谢你的看好,不过我更喜欢好好读书。”吴笛接过名片,睁着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一脸萌态可掬的模样,却说出了她心里的实话。

“既然这样……什么?你说你更喜欢好好读书?”顾雅君惊讶无比地说道,心里蹦出一个词——坑爹!

顾雅君耐下性子,苦口婆心道:“你读书为了什么,以后自然也是工作赚钱,可当明星,那可是名利双收!甚至还有可能嫁入豪门……可能娱乐圈的名声确实不好,但我们煌萌传媒旗下的娱乐公司,绝对是正规的,你不用担心。”

“对不起,我还是更喜欢学习,而且我不缺钱的,想要出名也很容易。”吴笛依然说着自己的心里的实话,“你说的这些,刚刚已经有不少人和我说过了,而且比你说得更诱人,我都拒绝了。”

吴笛拿出了一叠名片,脸上依然显得十分淡然,名利于她如浮云,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学习,金钱什么的,只要够花就行了,她又不去买什么逼格高的奢侈品,稿费加奖学金,完全够她挥霍了。更别说等到小姨的《盘龙》完全火起来之后,那更是不愁金钱了。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的格局太小,都穿越到平行世界里,还不赶紧去赚钱、搞实业、争霸天下……

若她还是男人的话,或许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会促使她去做这些,可变成女孩的吴笛这辈子真心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已,自己最喜欢的人是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是读书、学习,她觉得直到现在都活得挺自由自在。

除了学习之外,其他事情对她来说都是玩票性质的存在,来了兴致时,就玩一玩,或是遇到吴迪这小子请求她的帮助时,那作为大神的她,当然要有大神风范,帮一帮这个熊孩子。

当然,吴笛不知道的是,别的人反而觉得吴笛活得太累,平日里对自己那么苛刻,她太专注、太认真了,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啊,这不是钻牛角尖吗?她的心理一定会被巨大的压力给压垮吧?

然而吴笛却自得其乐,毫无任何压力,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获取知识对她而言就像是吸食毒品一般,简直让她上瘾……她会说做竞赛题什么的,已经完全没法给她带来快感了吗?

吴笛现在正在拼命阅读这个世界的名著,她似乎发现自己在阅读的时候,精神上可以品尝书的味道……当然,她可没有吃书这项她极为羡慕的技能。

不过,她确实想要借鉴一下《文学少女》的写作手法,写一部通篇化用这个平行世界名著的作品,主角当然就是能够吃书吃出各种味道的远子学姐啦,超萌的呦。

嗯,在写《文学少女》时,一定要把自己的头发也弄成她那样文学少女式的发型,只不过自己与天野远子的性格,那真的是天差地别。

所以,大概这世上真的没有人会理解吴笛对学习、知识的执着吧?

顾雅君忍不住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将这些名片都扔了?”

“那是一件不符合淑女规范的事情吧,我挺尊重你们的。”吴笛想都没想就答道。

顾雅君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完全茫然了,她原本以为少女会因为自己被看中,而非常惊喜地以当明星为自己的梦想,可惜少女居然用最让她难以想象地理由拒绝了……

读书?学习?别开玩笑行不行!

这世上热爱读书的人有很多,热爱学习的人更多,可明明读书、学习这件事,只是达成一些其他目的的必要手段而已,谁真的会将读书、学习当作目的?

天呐,这个女孩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吗?完全没办法理解她那外星人的思维啊!

在吴笛向她再次感谢与道歉并离开后,顾雅君都久久没回过神来。

难道就眼睁睁地放走这块璞玉?

顾雅君觉得太不甘心了,她明明觉得自己与少女合作,可以真正实现她的梦想……

对了,梦想!

顾雅君仿佛想到了什么,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她觉得自己应该庆幸少女对当明星这种事不感兴趣了,否则少女肯定会被其他人抢先下手了。

没必要用什么名利去诱惑少女,她永远也不吃这一套,但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她的话,一定可以的!

顾雅君豁然开朗——少女没必要去抛头露面的当明星,她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而自己,只需要制作出完美的音乐就行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在不参杂功名利禄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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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

吴笛很快就将刚刚的什么毕业晚会啦、记者采访啦、星探劝说啦各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忘记了,她就没觉得有多触动。

要说触动的话,还是自己在唱《隐形的翅膀》时,觉得这首歌也把自己唱得感动了,她忽然发现,似乎自己没事也可以唱歌玩?

没错,那些明星的歌,哪有我唱得好?

吴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脸上又出现了她那蛮不讲理的自恋神情……

好吧,她大概永远也改不了这个独自沉思时,让人哭笑不得的“缺陷”了,所幸她在别人面前很少露出这种“荡漾”的神情。

大概也只有吴迪这小子,会觉得女孩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而在更多的人眼中,女孩的形象会渐渐向“完美”这个符号转变。

他们在想起女孩时,第一印象大概就是“完美”,然后连女孩的样子、声音都通通模糊了,样子很美声音也很美,然后就没了……或许唯一记得的一点,就是女孩是个特别喜欢安静读书的乖乖女,很刻苦认真。

有时候,能够让别人记住吴笛的,怕也只有她的缺陷了,所以她的缺陷反而是一种萌点了。

吴笛回到了自己的家中,终于要开始享受悠闲的暑假时光了。

她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总是洁净温馨的小套房,小姨王静姝总是将它打理得很好。

在暑假开始之前,以吴笛的性格,当然是要制定一份完美的暑期作息表,能够回到这十五岁的灿烂青春时期,她非常珍惜自己的时间,她觉得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该花费到有意义的事情中去。

不过她所制定的作息时间表,还是非常科学的,她每天给自己两小时的弹性时间,以应付各种各样的琐事,而其余时间,当然是投入到学习中去了。

自从与那位何秀奶奶学习了吐纳术与鞭法之后,她也从来没有懈怠过,哪怕这两件事情对她来说好像是无聊的事情,她也能凭借自己那非人的毅力坚持下来。

吴笛其实知道,这种毅力,是她的“隐形的翅膀”,是她真正的财富。

其实这两件事并不浪费她的时间,她在修炼吐纳术时都是直接在睡觉时修炼的,第二日她依旧觉得精神饱满、力气增加、皮肤更加细腻光滑,让她惊奇不已。

总觉得修炼这种“神功”,比使用什么保养品都给力啊,毕竟那些女人所用的物品,多多少少有些化学物质,果然美女还是更加纯净天然一些比较好。

而鞭法什么的,当然就是早起出去锻炼时练习了,她每次练完后,似乎发现自己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稍稍可惜的是,总觉得一个人练鞭法有些无趣,要是有个人可以给她狠狠抽打就好了。

轻轻打开小姨的门,吴笛发现小姨戴着黑框眼镜,双手在那极为酷炫的键盘上抽着风,她正在极为认真专注地码字。

王静姝对吴笛那是真的非常信任的,在拿到《盘龙》的大纲、细纲、人设等等完备的资料之后,她便开动了马力,希望能够用最快的速度将它写出来。

哪怕这《盘龙》无法大卖,王静姝也不会辜负自家小外甥女的期待,她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废柴。

王静姝每日能够轻松码两万以上的字数,有了这么完备的大纲、设定,她觉得自己码起来太轻松了,她其实就是个空有手速、文笔,却没有好的创意、设定能力的写手。

以王静姝最低一小时五千字的手速,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在码字上就足够了,她还有大把的时间做她的“五毒”宅女。

吴笛轻轻将门关上,脸上带着欣慰的笑容,当小姨有辰东的大气文笔、土豆的爽点把握、番茄的节奏结构,神机的创意设定,三少的手速毅力……这中原五白合体,谁敢与之一战?绝对可以横扫一切小白网文!

吴笛准备先洗个澡,然后就到这个堪比音悦网规模的最大的网络小说网站去看看,这“中原五白”的《盘龙》上传也应该有许多天了,大概自己帮小姨润色的开头已经完全上传完毕了吧,也不知道读者反应如何。

这个小说网站隶属于三大传媒之一的骄御传媒,其地位大概就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某点了,而其他两大传媒,煌萌传媒、银视传媒虽然也有各自的小说网站,可却并不注重,毕竟这个平行世界优秀作家都是靠实体书赚钱的。

怎么说这个《盘龙》的开头,她吴笛也是有参与的,她对自己的打斗描写,那可是真的很有信心的,而《盘龙》的开头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尤其是现在还基本上没有那个戒指里有老爷爷这样金手指的创意。

这个平行世界的网络小说,还处于开荒期,玄幻小说的主角基本上都是龙傲天或是创世神之流,虎躯一震,无数小弟纳头便拜,众女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莫名的气质”,然后就被“莫名的吸引”,最后就“莫名的一起大被同眠”……

而《盘龙》这种主角只有一个女人,更注重打怪升级的爽文,无疑就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让人眼前一亮。

更别说主角起初那个石雕师的副职业真的写得非常精彩,就好像土豆《斗破苍穹》中的炼药师一般,以及方想《卡徒》中的制卡师,这种副职业的设定,其实真的可以让文章非常有意思。

当然,这是对小白而言。

至于那些挑剔的老白,肯定是冷笑一声,老子早就明白你们这些写手的套路伎俩了,哼哼……然后自以为是的他,也怒而投身网文界,结果扑得姥姥家都不认识了,最终又开始学习那些他起初鄙视的套路伎俩——如果他真的想写网文赚钱的话。

吴笛对《盘龙》抱有很大的信心,认为小姨可以一书封神,如果集中原五白之功力都没法在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界横行的话,那肯定就是这个世界出了问题!

错的永远不会是我,是世界!

中二满满的吴笛如此自信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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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请注意,本书的第二主线是文娱。

第七十八章 沐浴的美少女

在盥洗室中,吴笛缓缓地脱下了自己全身的衣服,露出了她那仅仅穿着内衣内裤的完美身躯。

吴笛脑内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被身体同化,但在欣赏女孩的方面,依然是用男人的角度,所以说她的男性灵魂与其说消失,倒不如说真的已经成了她那“隐形的翅膀”,使得她一直渐渐转变成“男人心中的完美女孩”这一形象。

不可否认的是,女人长得再漂亮,也是用来给男人欣赏的,若没有千万男人追捧,甚至让亿万男人连追捧都不敢,只敢跪下膜拜,如何可称得上女神?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穿着内衣时的模样,显然比不穿衣服时的样子更加诱人,那是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之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

吴笛很喜欢欣赏自己的美丽,因为她有十足的底气,而她现在所获得的一切,都是通过她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看着镜子中仅仅穿着清纯内衣的美少女,她那初具规模青涩胸部已经挺起了一个诱人的弧度,在纯白的蕾丝罩罩周围,是白里透红的诱人肌肤,她的腹部没有一丝赘肉,可爱的肚脐眼实在诱人无比。

如瀑的黑色长发随意披散着,那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那种黑白分明的反差感,让人觉得有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她轻轻抚摸自己那精致的锁骨,纤细完美的手指以一种诱惑的方式点在自己的唇上,她的下颚微微扬着,眉毛微微挑起,脸上的神色显得极为高傲自负,仿佛在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我果然就是最美的!

天上地下谁也救……比不上我!

她终于脱去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层内衣,不得不说,她在将自己的内裤从修长的美腿上脱下时,那个弯腰脱内裤的动作,简直可以让人血脉喷张……

她愈是这般骄傲,就愈发会让男人激发征服欲,想要将她狠狠骑在自己的身下,奋力地征服这匹骄傲的母马……

氤氲的雾气终于缓缓充斥在盥洗室中,吴笛那曼妙的躯体渐渐变得更加朦胧起来,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

女孩洗澡的时间确实比男人要长,不过吴笛在家一向只把自己洗澡的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以内,她觉得再多的话,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了。

洗完澡之后的吴笛,愈发清丽不可方物,明明对女孩来说,适当的妆容可以增加她的魅力,可对现在的吴笛来说,最适合她的,却是素颜。

这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毕竟在这个现代社会,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积累的毒素越来越多,皮肤肯定也没有了在婴儿时的娇嫩。

然而吴笛似乎可以保持她身体的天然纯净,皮肤依然像婴儿般水嫩润滑,让人抚摸起来的感觉极为舒服,也难怪王静姝非常喜欢遭受吴笛的“践踏”了,因为被吴笛那精美的小脚丫踩踏的话,那种嫩嫩的软软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吴笛裹上浴巾,先去吹头,她真的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如瀑的黑发,总觉得抚摸上去就跟绫罗绸缎一样,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自恋心态发作,才会有这种不科学的感觉。

当然,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自己有了这一头美丽的长发后,对其他女人的头发,都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虽说男性灵魂已经化作隐形的翅膀,但她却真的更加爱护、珍惜自己了,她永远属于她自己。

将头发吹干后,她终于穿上干净清新的衣服,她还是要赞一下,小姨的家务专精技能,简直就完全点满了啊!

宅女如果有这么一项技能的话,一定会很适合娶来当老婆的,因为她除了在二次元有些奇奇怪怪的爱好以外,在三次元绝不会给你戴一顶绿帽子,还会帮你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

如果再增添一项厨艺专精的话……咦,你确定这不是在说华夏最传统的贤妻良母?

吴笛在家的穿着一直都是比较随意的,她又是直接穿上恰巧可以裹住她臀部的长T恤,她便光着两条完美修长的大腿,走进了小姨的卧室。

这小姨的卧室,可比她更加富有女孩的气息,让她觉得非常亲切,有王静姝在,她才觉得自己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归属感。

王静姝还在噼里啪啦码着字,直到吴笛对她说道:“小姨,《盘龙》也上传了有三四万字了吧……反响怎么样啊?”

王静姝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她转向了吴笛,不得不说,戴着黑框眼镜的小姨,有一种另类的美感,这眼镜似乎都遮掩住了她身上那种简直要溢出来的二次元之力。

王静姝拿下眼镜,稍稍有些底气不足道:“好像暂时还没有什么反响啊,你应该也知道吧,这个男频主站的竞争,可比女频要激烈多了,一般女频的书都可以签.约,可男频的话,哎……”

王静姝总觉得自己一个五毒宅女,再加上吴笛这么一个学习、考试特别牛叉的学霸,要去征服男频的那些小白读者,似乎有点异想天开啊?

一般来说,少有女写手可以精准地把握住男人们看小说的爽点的,而男写手也少有可以写出精彩感情戏的,大多数男写手写得那不叫感情戏,是搞笑戏。

王静姝一边这样说,一边打开自己的作者后台,忽然发现收到了一条短消息,她不由惊讶地点开了它,发现竟然是签.约短信!

“居然刚刚超过三万字第二天就来短信了,我不是在做梦吧?”王静姝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当初她投身网络小说界时,那可是写了二三十万字,申请签.约都没成功,那还是在签.约很容易的女频。

吴笛看到后台收藏都已经有六七十个了,她不由心中一定,只是安慰道:“小姨,没签约时有这么多收藏已经不错了,还是在奇幻这种大火的分类中。”

没错,现在是中式奇幻比较盛行的时代,而过了这阵之后,那就是真正的东方玄幻、修真仙侠为王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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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玩票性质

然后,吴笛又让王静姝将《盘龙》的界面打开——

总点击:1988,会员周点击:679,总推荐:286,总字数:34546。

看到这个数据时,吴笛微微点了点头,以“中原五白”这样一个新人的成绩来说,在没有推荐裸奔的情况下,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看到《盘龙》还没有封面时,吴笛不由皱了皱眉,道:“我怎么忘了这事了,一本网络小说没有封面的话,那可不行,小姨,等等我帮你弄个封面吧?”

王静姝点了点头,却还是问道:“笛笛你真的会弄封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画怎么画得那么好?”

吴笛差点想说自己以前泡过一个画画很好的文艺女青年,她只是“模仿”记忆中的那位女孩而已,然后再通过自己每日的坚持努力,将自己的技巧提升到了最完美的境界。

“哦,只是自己跟着网上的一些教程学习了一下而已。”吴笛随口胡乱敷衍。

这其实让王静姝感慨不已,作为一个五毒宅女,她当然对漫画非常感兴趣,如果自己会画各种各样的本子就更完美了,可惜她也看过网上的一些教程,最终还是一头雾水……果然自家小外甥女就是个天才啊。

不得不说,如果网上的教程真的那么容易教会人的话,那那些教人绘画的老师还有存在的必要?

吴笛觉得画画这件事成本低,那是因为她早就掌握了这项技能,只需要通过每日的练习来提高它了,可画画要入门,却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且吴笛虽然会画画,却不承认自己会画漫画,她的绘画技能,总觉得就相当于相机一样,能够将静止的美记录下来,可真要让她画那些富有动态、激情、张力的漫画,那就是为难她了。

不过若吴笛担当一个漫画的原作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她可以负责设定出漫画人物的形象,给出分镜,然后再交给专业的漫画家去完成它。

就好比现在她与小姨两人合作《盘龙》这部小说一样。

好吧,其实这全是吴笛的借口而已,要知道,真正的漫画家可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那些连载周刊的,如果没有助手的话,那工作量真的很大……

吴笛如果成为一个漫画家的话,那她绝对会成为富坚义博那样让无数漫迷咬牙切齿的存在——

时不时休刊,甚至在十几页的画稿没完全就不是画,而是大大的文字……

媒体们都会这样报导:著名美少女漫画家吴笛出去取材,休刊半年,遭粉丝寄子弹威胁!

要不就是,著名漫画家吴笛连续十五话未休刊创新纪录,粉丝们表示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然后吴笛出去取材,休刊一年,粉丝们表示男默女泪。

吴笛从来不喜欢被这种辛苦的事情拘束住,她还是最喜欢读书、学习,只有这件事,她觉得永远不会厌倦,而最让吴笛发自内心感到喜悦的是,这世上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辈子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

嗯,如果她真的想要玩一玩漫画的话,果然还是直接出同人志比较自由,想怎么涂鸦就怎么涂鸦……

现在吴笛甚至对给《青春祭》写小说这件事觉得厌倦了……大概是因为暂时没有金钱压力了?

也许马上吴笛会成为一个被编辑提着刀上门催稿的作家,毕竟她可是要进行新连载了,而她这次的连载,脑中可是完全没有现成的小说的,全要靠她自己写。

其实这些在吴笛看来,这就是玩票性质的东西而已,可她越是用纯粹的玩的心态来做,或许反而可以达到别人一辈子都难以达到的高度。

可以打个比方,如果说吴笛读书、学习是在积累内力的话,那写作、绘画甚至是音乐,就好比是武功招式,内力越深厚的人,所施放出来的招式,当然就会越强大。

吴笛永远是厚积而薄发的人。

此时王静姝将页面拉到了盘龙的书评区,果然发现这书评区还是比较冷清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新人写这样大热的题材,真的很难出头,毕竟那些大神写得更好更有趣,为何要看你这新人写的呢?

虽然书评区较为冷清,除去那些打广告或是网编拉人的,还是有几条比较不错的书评的。

“此书必火,完本必神,鉴定完毕!”——慧眼如炬者

“好书,作者文笔相当惊人,佩服!”——无法无天

“强悍的文笔,缜密的布局,短短三万余字便牢牢吸引了我,求更新!”——唯爱奇幻

王静姝看了觉得挺开心,然而吴笛却对这种书评是这样评价的:“万金油书评,肯定是骗精华的,不过看他们嘴甜,给个精华吧。”

“诶,笛笛别这么尖锐犀利嘛,说不定人家都是真心话呢?”王静姝忍不住说道。

“其实没必要在意什么书评的,什么样的书给什么人看,小姨你要坚信,只有我给你的意见才是最有用的,有些读者除了鸡蛋里挑骨头就不会做什么了。”吴笛依然充满了自信。

这次吴笛的自信可不仅仅来源于自身,她可是有她那个世界五大神护体的,在写小白文方面,没有谁比他们更出色了吧?

王静姝显然也没有反驳吴笛的意思,也许对某些作家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他的孩子,他很爱护自己的作品,然而对王静姝来说,她写书就是一个目的——赚钱,才不管自己的书被骂成怎样,反正只要赚钱就行了。

既然后台已经来了签.约短信,王静姝马上加了签.约编辑的联系方式,然后弄到合同之后明天就打印邮寄,对新人来说,合同其实是无所谓的,对底气十足的大神来说,合同更是无所谓的。

忙完这一切之后,王静姝随意点开一个门户网站,忽然看到一个自己这个城市的新闻——《市长公子酒后飚车,撞死路人七名》配得图片是一辆大概类似吴笛那个世界“法拉利”的跑车,上面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吴笛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新闻,顿时心中一惊,不会是吴迪这个熊孩子吧?这种事情可是真的会坑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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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一些新闻

当王静姝点开这个新闻,吴笛看到这位市长公子原来是那位钱大市长的儿子之后,顿时便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却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先是某李姓商人与有活力的社会团体勾结,犯了各种各样违反法律的事情,官商勾结、草菅人命……

紧接着,这座城市的官场发生了大地震,钱大市长被病休,常务副市长被调离这座城市……

明明只是谋求常务副市长之职的吴定邦竟然成了代市长,想来过一段时间就成了真正的市长了吧。

这从正厅级到副部级可是非常大的一个跨步啊!有不少官员终其一生就止步于正厅级,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么……

吴笛在知道这个消息时,看到网络上自家“老爹”,戴着无框眼镜,国字脸上一脸正气,比划着手势在谈什么绝对要遏止某些歪风邪气,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团体,然后又整体谈了谈规划这座城市发展的问题,心中只觉得复杂难言——老狐狸现在还真是意气风发,比那个世界的父亲还要强势。

其实这样的官场变动放在她那个世界,完全是脱离实际的……

吴笛可是从那个少年时的自己身上知道了不少信息,在发现这个吴迪的身世,比原来那个世界的自己还要牛叉之后,就知道自己离“爸爸”“妈妈”太远了。

可吴定邦这副长相,又着实让吴笛觉得有种亲切感,这不是废话嘛,毕竟多少年的亲情了……奈何这位“父亲”不是自己的父亲。

算了吧,有小姨王静姝这一个亲人,就足够了,有无穷的知识陪伴着自己,也是一件幸福充实的事情。

而后,让吴笛觉得很可惜的是,《南方晚报》这个报纸居然以“造谣罪”被封杀了,有小道消息还说,一帮疑似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中的家伙,将整个报社都砸了!

而其他省市不少南方系的报纸,都出离地愤怒了,它们又再次批判华夏已经完全成了封建专制社会!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倒也是事实,以前的华夏是一个人独裁,而现在的华夏,则是一群人独裁。

吴笛也挺为《南方晚报》叫屈的,因为她还等着看报纸如何吹嘘她的才艺呢,而以吹嘘的本领,显然《南方晚报》比较高,他们所报导出来的东西都写得非常生动,让她读起来觉得异常有趣,可读性真的很强。

不过,即使没有《南方晚报》,却也有其他报纸在报导她这个几乎已经在这个城市出名的中考状元。

连《煌萌日报》这样更侧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威报纸,都抽出一个版面来报导她这位优等生,当然,像《煌萌日报》这样的全国性报纸,在每座城市都有分报社的。

《煌萌日报》对她这位中考状元是这样报导的,它首先采访吴笛的班主任曹老师,询问他对吴笛是什么样一个评价,曹老师对吴笛自然评价很高,说吴笛是他这辈子所教的最优秀的学生。

问:那么曹老师认为吴笛同学优秀在哪里呢?

答:吴笛啊,好就好在她的学习态度,其实初中的东西真的不难,可以说真的是谁更基础扎实,谁更细心,谁的解题更规范谁就可以取得高分,而吴笛同学显然就更胜在这一方面。当然,真正决定吴笛可以夺取全市第一的因素,则是她的文科,我甚至敢毫不客气地说,她的文科绝对是全市最好的!

问:可以具体说说吴笛同学文科上有多优秀吗?

答:我虽然是教数学的,但我也知道,要想要保持优秀的文科成绩,那肯定要多读书多积累,而这一点,正是吴笛所超越他人的地方,据我跟与我搭班的语文老师和英语老师了解,吴笛的阅读量之广泛,简直惊人,你们记者也应该知道吴笛在毕业典礼致辞上自己写的古文吧?

问:吴笛同学除了学习以外,在其他方面表现如何?

答:其实我这个做老师的,倒是比较担心她的交际问题,因为我觉得她好像太孤僻了,不,倒也不能说孤僻,因为同学们去问她题目,她都会非常完善地回答,有人去和她聊天,她不会不理人家……啊,反正她在品德上是没有任何瑕疵的,吴笛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我以我的师德保证。

……

一问一答之中,吴笛这个才女学霸的形象自然跃然纸上,记者还采访了一些吴笛的同班同学,发现他们都对吴笛观感很不错,说她确实是个乐于在学习上帮助别人的优等生。

在这报导之中,自然免不了将吴笛那段《少年中国说》里最有气势的古文发在报纸上,要知道,在吴笛那个世界,毛爷爷年轻时,可是最喜欢梁启超的文章了,而这段“少年强则国强”则时常挂在他的嘴边。

不过《煌萌日报》也不知为何,却没有着重报导吴笛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只是略微提了一下吴笛在才艺上也有不俗的表现。

反倒是《银视快报》,在娱乐版块着重报导了吴笛在毕业晚会上演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后,为了吸引更多的人看有关吴笛的报导,添加的噱头自然就是吴笛那个耀眼的中考状元的头衔。

这年头什么都讲究眼球效应,《银视快报》的记者显然认为,正统地报导一个美少女考了全市第一没什么噱头,论起文章的扎实与专业性,《银视快报》可比不上《煌萌日报》,如果报导重复了的话,显然对销量不利。

于是《银视快报》自然出奇制胜,在这个新闻上,还配了一张图片,图片中穿着高档礼服带着小礼帽的吴笛站在舞台中央,极为投入地演唱着,显然这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然后下方的学生们都因为这灵魂般的歌声而疯狂了……

不得不说,这张图片看起来,倒还真像是某天后级的歌星演唱会的现场,只不过这些学生手上没有荧光棒、应援横幅之类的玩意,缺少粉丝的气场。

但不可否认的是,《银视快报》的这条新闻应该还是非常惹人眼球的,让人看到标题就产生想看的欲望,毕竟在一般人眼中,学霸这种生物往往是在学习上制霸,但在其他方面却不会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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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天才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是一名大学教授,社会地位自然还不错,按照平行世界华夏的阶级划分,夏薇薇家处于第五级,很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比较富足,衣食无忧。

夏建业教授的是古汉语这个学科,其实由于这个平行世界没有汉朝,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汉语、汉服的说法,但它们的本质却是相似的,只是名字不同,而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一直从未被异族他国入侵过,所以自然以本国文化为尊,在每年春节或是其他时候祭祖时,都会穿上汉服。

夏建业挺喜欢读书看报,像《煌萌日报》这种着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报纸,他是每期不缺的。

所谓高度决定眼光,可能在一些人眼中,《煌萌日报》上的某些新闻实在太过无趣,连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记者的文笔也不风骚动人,反而很平实,这样枯燥无味的报纸有什么看头?

可在夏建业看来,《煌萌日报》那平时报导中透露出来的一些国家政策,如果能够抓住机遇的话,肯定可以有更好的发展,不过他现在却没这样的雄心壮志了。

当一个轻轻松松的大学教授,夏建业已经满足了,他有一个美丽贤淑的妻子,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女儿在最近的中考中考了全市前十,已经让夏建业非常满意了。

悠闲地翻着《煌萌日报》,他忽然看到一个版面,标题是《专访——中考状元吴笛》。

这标题倒是一如既往的煌萌风格,非常平淡朴实,却又完全体现出了报导的内容,而不像某些报纸,喜欢取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标题,其标题与内容,完全就不是一回事。

夏建业对吴笛还是有点印象的,好像自家女儿与对方的关系还不错,对方生病了,自家女儿都主动去看望人家,而且自家女儿本来在理科上基础有些不扎实,常常因为理科而拉低整体成绩。

不过自从有了吴笛的帮助之中,自家女儿的理科成绩就渐渐变得稳定起来,可以说,夏薇薇能够考到全市前十,吴笛有很大的功劳。

夏建业不由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篇专访,他一边看一边点着头,这个吴笛确实是个典型的优等生,更让夏建业觉得难得的是,吴笛这个女孩品德确实不错。

由于华夏现在的风气真的不怎么样,意识形态极为混乱,导致校园中的学生,都已经没有他当年那么单纯了,越是竞争激烈的大城市就越是如此。

显然,资本与权力的斗争正在激化。

当然,吴笛即使很优秀,却也没有让夏建业太青睐,在华夏,这初中所学的东西与高中所学的东西真的是天差地别,有不少明明在初中都是学霸的优等生,到了高中之后,却在一次次竞争中灰心丧气,渐渐沦为学渣。

要知道,当初那些进入名牌高中的学生,基本都是凭着硬实力考进去的。

直到夏建业看到下面一段话时——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华夏,与天不老!”

“壮哉,我华夏少年,与国无疆!”

夏建业一下子站了起来,死死地攥着报纸,眼神中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如果说之前吴笛给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普通的优等生的话,那这段气势磅礴的古文,则让他感到非常震撼!

若这真的是吴笛所作的话,那毫无疑问,这个十五岁的孩子绝对是个天才!

毕竟夏建业对古文可是非常了解的,他感觉这个水准的古文,实在不可能是一个即将成为高中生的少女所作,哪怕这个古文中确实充满了一些现代的气息。

恰巧夏建业的女儿夏薇薇也在家,她正在鼓捣贝司这件乐器,夏薇薇一直想组建一支乐队,在毕业晚会上发现吴笛居然能够将歌唱得那么好后,这个想法就愈发强烈了。

如果她真的能够组建出一支乐队的话,那一定要将吴笛请来当乐队的主唱!

夏建业拿着报纸来到了女儿面前,指着报纸上的那段话,向女儿问道:“这真的是你那位吴笛同学写的?”

夏薇薇看了看,脸上露出了一种自豪的神色,她点了点头,用一种崇拜的语气说道:“当然是她写的了,老爸你是不知道,小笛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她对古文的造诣,真的很深呐!”

夏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她父亲来到电脑旁,直接就搜索到了吴笛在毕业致辞上的讲话,短短五六分钟的讲话,视频的点击量却极为惊人!

夏建业默不作声地看完了视频,心中自然感叹不已,但却仍旧有些疑惑道:“这真的是吴笛自己写的吗?不会有高人帮她写的吧?”

夏薇薇脸上有些不开心,道:“老爸,你可别小瞧了她,以前她在国旗下讲话中,就说了几句非常好的古文,像‘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在可都成了网上的热词,甚至有人将这些当作座右铭呢。”

说着,夏薇薇就直接将这些句子用度娘搜索,自然就能发现这些名句的出处,都指向一个人,那就是吴笛。

夏薇薇忍不住说道:“其实我倒觉得有一个人,她的古文造诣可能比吴笛还要高。”

夏建业这时还有些发愣,因为他正在咀嚼女儿刚刚嘴中说出的那两句极妙的古文,他其实很少接触网络,就算上网也是看一看国家大事,不会去看什么明星八卦,因此他才不知道网络红人吴笛的那些“光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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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嗯,这句子真不错啊,完全堪比我们古代流传下来的那些名言警句!”

夏建业喃喃道,作为一个对古文非常热爱、造诣也非常深的教授,他脑子里可是记了不少古文,可以确认的是,他确实没有见过这句古文。

而后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让夏建业品味了好久,他忍不住对此点评道:“要说为魏辞大家,除了春秋战国时的楚原、宋佩以外,还真是很难找到与之媲美的,可惜这吴笛只写了这一句,若她能够写出整首的为魏辞的话……啧,这个可能性应该不大。”

自顾自地说着,夏建业才听到女儿的话,不由好笑道:“我承认,你的这位吴笛同学,真的是一个大才女,她平日里应该看了好多书吧?”

夏薇薇点了点头,神色愈发敬佩:“我每次去问她题目时,她都在看一些让我听都没听说过的书,可不仅仅有中文的,还有英文的,也难怪她的英语作文可以拿满分。”

夏建业这才点了点头,他总算明白,《煌萌日报》中那位吴笛的班主任老师为何对吴笛的文科有那么大信心了。

夏建业不由感慨着,哪怕这个吴笛的积累确实非常丰富,但能够自己写出几乎可以与历史上的名人写出的相媲美的名句,这说明吴笛在文学上分明就是极有天分的,堪比某些历史上那些十几岁就名扬天下的才子!

“这是个天才!放到古代那就会被人夸成了文曲星下凡了啊,薇薇,你相信吗,若她能够一直保持这样的学习态度,日后华夏文坛,必定有她的一席之地!”夏建业如此评价道。

“吴笛现在的古文造诣真的已经很深了,你说还有人能够超过她,我可不怎么信。”夏建业觉得这世上出一个天才就足够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比吴笛厉害。

夏薇薇顿时就不乐意了,见到自家老爸一脸不信的样子,她轻哼一声,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上面可是记录了不少天净沙的妙句,别忘了,夏薇薇可是天净沙的脑.残粉。

而且,所谓“距离产生美”,在夏薇薇心目中,将她治愈得非常愉快的天净沙老师,处于一种神圣的地位,她觉得天净沙老师那些作品中所展现出来的,温暖、积极、完美、精致等等各种美好的元素,都让她的精神世界变得饱满充实起来。

更别提天净沙老师作品中的一些非常触动人心的句子,都让她摘抄了下来,随手用到自己的作文中去,那可是大大的亮点。

夏建业皱着眉,拿起女儿的摘抄本,他其实对女儿的这个做法是非常赞同的,只有多积累,才能将文科学好。

夏建业当先就看到一首《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他脸上的怀疑神色,渐渐变得惊愕起来……

夏薇薇更加得意地说道:“老爸,你可没话说了,我觉得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真的很深,要知道,她的古文,可不是凭空写出来的,而是真正地融入了她的文章中,形成了一种风格。像这首楚词《天净沙》,可就是一篇小说里的题记。”

夏建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纠正道:“薇薇,你搞错了,这首《天净沙》可不是什么楚词,而是齐曲,虽然二者都能用来唱,可却还是有些差别的。”

好为人师的夏建业又随意讲了讲楚词与齐曲的区别:“我跟你讲啊,你看《天净沙》这首齐曲,全篇全押一个韵,显然就是明显的齐曲特征……而楚词……”

“好了好了,停停停!”夏薇薇捂着自己的耳朵,“不管是楚词还是齐曲,老爸你可不能否认天净沙老师的古文造诣!”

夏建业微微一怔,拿着记事本的手便僵在了那儿,他抓了抓自己有些秃顶的脑袋,梗着脖子说道:“我倒要看看那个什么天净沙写的文章,哼,真以为写言情还能写出什么名堂来?”

夏薇薇鼓起了自己的包子脸,她从自己的房间拿出一叠《青春祭》的杂志,如果不是她和老爸的关系一向很亲近,她可真想把这些杂志拍到他的脸上,天净沙老师现在可是她最喜欢的作家了,老爸居然说“写言情能写出什么名堂?”,这可真是让夏薇薇气死了。

其实夏薇薇倒也能理解男人们的这种心态,觉得女人写的文,格局气度太小,无论什么题材的文,最终都会偏离到言情上去,而且部分女作家一写什么军事政治,绝对不忍直视。

然而夏薇薇却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格局气度真心很大,不是一般女作者可以比的,等等……天净沙老师真的是女人吗?

好像《青春祭》就从来没有曝光过天净沙老师的资料啊……夏薇薇不由胡思乱想起来,她觉得如果天净沙老师是男人的话,那该是怎样一位才华横溢的作者啊,居然能够写出这么好的女性向文章来。

这个时候,夏建业已经用一种挑剔的目光阅读起天净沙的文章来,主要是几篇古代架空言情……

不知不觉,夏建业面带微笑地看了一个小时,嗯,暖暖的,温馨的,治愈的文章可真是好看。

直到他看完《剑仙》,忍不住将书往桌上一摔,气呼呼道:“我就知道,女人写的书看不得,这什么狗屁结局,坑!”

夏薇薇已经在旁边上了一个小时网了,她笑嘻嘻地说道:“老爸,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怎么样?”

夏建业挠着自己的脑袋,实在是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臆测完全是错误的,这个天净沙,她的古文造诣,怕是真的比吴笛都要高……

其实现代人凭空写一首诗词还是非常容易的,辞藻也不会比古人差,但能够在文章意境中随意作诗写词,完美地融入进去,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得好的,真要能够做到信手拈来的应景,那绝对需要高深的诗词功力。

“唔,我也不说什么了,以后有天净沙的文章,马上给我看。”夏建业一脸“我才不是真的想看她写的文,只是想鉴赏她的古文水准”的模样。

“噗……哈哈。”夏薇薇笑得很欢乐,她知道老爸已经承认了天净沙老师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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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联系方式

顾雅君坐在咖啡厅中,看着手提电脑的屏幕,打开的浏览器中,竟然全是有关吴笛信息的网页。

顾雅君轻轻搅动着咖啡,便在此时,一位衣着光鲜的都市丽人坐到了顾雅君对面,将包包往真皮靠椅上一放,向服务员点了杯咖啡,然后对陷入沉思的顾雅君说道:“雅姐啊,这次把我找来有什么事?”

顾雅君这才回过神来,叹了一口气,脸上出现了一抹愁苦之色,她当日被吴笛那“读书、学习”的追求雷得不清,光顾着将自己的名片给对方了,结果却忘了要吴笛的联系方式,她就是想要上门用“梦想”这种中二的说法说服对方,也没个门路。

因此,顾雅君病急乱投医之下,只能寻求这位好友林子菁的帮助了,她如此说道:“这次来,主要是让你帮我找个人,我知道你是林大记者、私家侦探、狗仔队、私生饭,路子野得很……”

“停停停,我可就只是一名很正规的娱乐记者,别把什么其他的头衔往我头上套。”林子菁没好气地说道,眼神中却带着一丝笑意。

顾雅君与林子菁都是华夏传媒大学的学生,虽然不是同一个系的,但却是一个寝室的室友,而后两人的关系就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毕业后依然保持着闺蜜的关系,时常出来聚一聚。

而两人所从事的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个圈子的,一个是音乐制作人,还有一个则是娱乐记者,不过顾雅君却在煌萌传媒旗下工作,而林子菁则在一个独立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不过这个杂志社,似乎与骄御传媒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得不说,华夏三大传媒集团的能量真不是说笑的,什么才能称作是一个传媒集团,当然是因为它的产业遍布各个信息领域,不仅是在纸质媒体领域,像度娘就是被煌萌传媒控股的,而银视传媒则控股了最大的聊天软件,骄御传媒则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站上颇具优势,它们都有各自的门户网站。

其实三大传媒集团在网络上的竞争,还确实有些势均力敌,很难分出高下。

三大传媒集团既竞争又合作着,都拥有极大的官场势力的它们,联合起来几乎垄断了整个信息产业,有不少私人小公司,都喜欢找其中一家作为靠山,这就是三大传媒的霸道之处了,若是得罪了三大传媒,那基本上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如果和你是正规的娱乐记者的话,以你的能力,就不会往在那个独立的娱乐杂志社工作了,还不是因为那儿更自由,而要是去某些更加正规的娱乐杂志社,自然就被束缚了。”顾雅君如此说着,语气中却带着羡慕。

“哎,若是可以的话,我倒是也想去一个独立音乐制作的工作室,可惜我不像你,还要养家糊口啊……”顾雅君又说了一句。

林子菁的父亲是一名天都街的金融高管,这天都街在中都市,这中都市可是华夏的直辖市之一,当之无愧的华夏金融中心,其中的中都证券交易所可谓世界闻名,而天都街自然与美利坚的华尔街相媲美,华夏无数金融人才都集中在此地。

所以可以想象,林子菁绝对是没有家庭压力的,所以她自然可以自由地做她喜欢的事情,比如当狗仔队、专门调查明星的隐私的私人侦探啦,网上某些明星的艳照,有的可全是她一手挖出来的……

当然也有某些想搏出位家伙,主动将艳照爆料给某些娱乐杂志,希望它们可以帮着炒作,这样自然就能扩大名气了。

林子菁忽然跑到对面,抱起顾雅君的胳膊,眯着眼笑道:“雅姐可别抱怨了撒,要不雅姐你嫁给我吧,我养你好了,反正我家老爷子从来不管我的感情问题。”

顾雅君点了点她的额头,只是道:“好了,别开玩笑了,我找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找找这个女孩的住处、联系方式。”

顾雅君点开了网上的吴笛的照片,其中那几张水手服的照片,可是最火的,她继续说道:“可能你不知道……”

还没等顾雅君说完,林子菁忽然道:“这不是吴笛嘛。”

“诶?你居然也知道她啊?”顾雅君一脸惊奇。

“超萌的啊!”林子菁脸上带着痴迷之色,“我搜集了有关她的所有照片和视频。”

随即,林子菁仿佛又想到了什么,捂嘴笑道:“我在骄御传媒旗下报社的一个朋友,可是因为这个吴笛而被上司大骂了一通,就因为他只采访了吴笛的毕业致辞,后面更加精彩的毕业晚会却因为思维定势而错过了,结果使得这一期报刊上有关吴笛的报导,严重落后煌萌与银视……”

“别用其他话题来转移你就是个变态的事实!”顾雅君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我怎么可能是变态?”林子菁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只是喜欢萌萌的女孩子而已,不过我可以保证,我最喜欢的还是雅姐!”

“少胡言乱语了,既然你知道吴笛的话,那正好,我觉得她真的是一块璞玉,想好好培养她,制作出我心目中的音乐。”顾雅君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

林子菁收敛了笑意,作为最了解顾雅君的闺蜜,她感受到了顾雅君语气中的坚持,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说道:“雅姐,我当然是可以帮你的,要查吴笛的联系方式很容易,毕竟我父亲在实验初中有投资,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董事,可我要说的是,这个吴笛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娱乐圈有多脏你也知道……”

“行了,我知道你林子菁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娱乐记者,想要凭借一支笔揭穿这个圈子的丑陋,维护心中的正义,不过我顾雅君也不是那种拉皮条的,我只是想制作我心目中的音乐而已,那个孩子无需抛头露面,只要有她那灵魂般的歌声就足够了。”顾雅君保证道。

“好,这个忙我帮了,那我也预祝雅姐实现你的追求!”林子菁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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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聂馨予的关注

聂馨予坐在办公室的高背椅上,她正准备欣赏这次自家儿子在毕业晚会上的表现,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为何自家儿子对这次晚会这么重视。

聂馨予对自家儿子,还是比较了解的,大概是因为对他的教育一直是放养式的,所以他整个人都很懒散,总给人一种得过且过的感觉。

其实要说故意对他进行放养式的教育,显然是乱找借口了,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夫妻俩太忙了,太顾着各自的事业了。

吴定邦就不说了,心中存着对华夏最高权力的执着,而聂馨予的眼光,则早就跳出了华夏,想要与世界上那些传媒帝国碰一碰,毕竟华夏三足鼎立之势已经形成,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什么变化。

两人对吴迪最大的教育,便是要做一个正直自律的人,这个“自律”倒也不是像吴笛那么夸张变态妖孽,而是在品德上一定要过硬,行为作风一定要低调,否则便有坑爹坑妈的风险。

哪怕吴迪没成材,那也不要紧,只要他别被有心人抓住把柄就行,华夏官场向来云波诡谲,要动正主时,往往会从各个方面下手,其中坑爹的二代们,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从前一段时间起,她却得知,吴迪居然主动要求上进起来,不仅是在学习上更加努力了,在其他方面更是再也不偷懒了,这无疑让聂馨予十分惊奇。

聂馨予打开了一个视频,这个视频可是煌萌传媒旗下的记者拍下来的超清视频,效果非常好。

很显然,这个视频便是吴笛所演唱的《隐形的翅膀》的视频,虽然吴笛唱出了这首歌的灵魂,但不可否认的是,整场表演之中,吴迪的钢琴伴奏与少女的歌声配合得天衣无缝!

吴笛出场的时候,聂馨予不由眼前一亮,心道一声,真是好容貌好气质!

然后她自然便发现吴笛身上的礼服与妆容,聂馨予的脸上露出一抹会心的笑容,她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的孩子,最近这么上进了。

不得不说,两人在舞台上给人的感觉真的非常般配,就像金童玉女一般。

这就是青春啊……聂馨予面带微笑着感慨了一句。

直到吴笛开口演唱后,聂馨予一直在安静地听着,而看着视频听这首《隐形的翅膀》,虽然也觉得颇为触动,因为它的歌词旋律确实很励志动人,可显然就不会像在现场那样心情激荡,人是群体性动物,往往会跟风行动。

聂馨予在看到吴笛唱到高.潮部分,所有学生表现出来的夸张样子时,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实在难以理解,因为她并不知道吴笛在学校经历的事情。

共鸣,这个词,很能解释吴笛的这一首歌为何能够引起这么多人那夸张的表现,因为结合吴笛从一个土圆肥学渣变身女神学霸的过程中,就能发现,她那双“隐形的翅膀”所给予她的力量。

然后聂馨予注意到的则是,自家儿子与这个女孩的契合感,也不知道是少年对少女更加了解,还是少女完全看透了少年,两人之间的灵魂,仿佛毫无隔膜。

聂馨予忽然摇了摇头,淡然一笑,觉得自己有些多想了,可她确实对这个女孩,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也许是因为这个女孩很“面善”?

不过以聂馨予在这个行业的眼光来看,这个少女确实是个璞玉,若是好好包装一下,直接当个偶像歌手出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再拍个一两部青春偶像剧,操作得当,说不定人气就会一下子火爆起来。

当然,她对少女更大的兴趣,则在于自家儿子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

聂馨予并不排斥自家儿子早恋,她认为这也是一种难得的生活体验,毕竟有很多人过了自己的青葱岁月,就会说——我想早恋,可是已经晚了。

至于自家儿子到底能不能与对方永远在一起,聂馨予觉得更没必要考虑,以她的人生阅历来看,这种青涩的所谓爱情,少有可以修成正果的。

青春朦胧期的少年少女,在感情这样的事情上,其实全凭着一时的激情,可能各自都以为这是一份永不变心的真挚感情,可在分手后,再回头看看,就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幼稚可笑。

然而,这一份幼稚可笑,却是弥足珍贵的,因为在成年后,却再也找寻不到。

出于对少女的兴趣,聂馨予自然开始搜索一些少女的信息,她觉得少女可以唱出这么美妙的歌,想来应该在学校是个风云人物,只希望她的成绩能够名列前茅,这才算真正的优秀。

聂馨予还没看桌子上的《煌萌日报》,她只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吴笛”,她顺势用度娘搜索了一下。

这一搜索,可是让聂馨予又惊讶了一番,她发现这个吴笛好像在网上的人气很高啊,度娘吴笛吧,关注人数居然已经上千,这对那些有着千万关注的大吧来说或许连个零头都比不上,可别忘了,吴笛仅仅只是个初中生而已,从来没有被什么娱乐公司包装宣传过,能有这么多的关注者,已经非常不错了。

但当聂馨予看到下方一些对吴笛不利的报导时,脸色就不好看了,因为这报导说吴笛是个早就被富商包养的拜金女,还是什么只要有钱就能上的校妓……

聂馨予对吴笛的观感顿时有些差了,倒不是说她会轻易相信这样的报导,可所谓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世上总不可能有人去故意抹黑一个优秀的女孩吧?

在聂馨予想来,吴笛既然能把歌唱得那么好,平日里在学校里一定很高调,没事喜欢炫耀,然后被某些看不惯的人,揭穿了她的一些老底。

直到聂馨予随手点开这个网页,然后她看了看评论,果然又愣住了!

她发现自己之前的主观臆测好像真的全部都错了,因为这些评论,除了一些不了解事实情况,就无脑跟风黑人的以外,大多数了解事实情况的网民,直接上干货把这则新闻打脸打得啪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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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清者自清

干货是什么呢?

当然是吴笛这次在中考中取得的成绩,还有她那毕业致辞中激励人心的讲话。

谁能相信一个成绩极为优异的中考状元,是什么校妓?

谁又能相信,说出“少年强则国强”这段激励中二少年的古文的才女,是什么品性不好的拜金女?

更别说连实验初中都几乎都已经拿吴笛来当作自己的宣传大使了,若她身上有什么瑕疵污点,肯定会被查出来的。

若不是蒋文这个因为感情以及心中的嫉妒而歇斯底里的恶毒少女,利用家中的天然容易造谣的势力去黑吴笛,别人怎么可能如此轻易被迷惑。

然而不得不说,她越是黑吴笛,当真相越来越清楚的时候,人们反而对吴笛的观感更加不错了,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某偶像组合在经历黑海事件后,反而一飞冲天,成为当红天团一般。

因为在抹黑吴笛的过程,那些本来就摇摆不定的人剔除了粉丝这个团体,剩下的全会是一些死忠粉。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实验初中的老师与同学,自发地在网上维护这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几乎都被吴笛的那一首《隐形的翅膀》所征服了——

“我是和吴笛一个班上的同学,名字叫做陈斌,我可以保证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因为这全是我亲身经历的,吴笛在人品上真的没有什么好挑刺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自己那样苛刻自律的人,但她对别人却从来不要求什么,我去问她问题,她都会跟我耐心的解答。当时我看到网上一些抹黑她的言论,肚子里都快气炸了,如果她都要被黑,那这世道还有没有良心了?!”

“我是实验初中的一名老师,这些网络上的谣言,经过我们学校的查证,通通是假的!吴笛同学是市里的中考状元,品学兼优,连我们学校宣传册都是拿她来当封面的,所以我希望有些喜欢无脑跟风黑的网民,弄清事实再评论。”

……

聂馨予看到这里,心中的疙瘩渐渐消失了,而这个时候她也随手翻了翻《煌萌日报》,便看到在上面对吴笛的专访,其中那位班主任对吴笛的评价,可以说非常正面,这也完全证实了吴笛就是个无可置疑的好学生。

聂馨予这时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家儿子会表现得这么上进,很明显,他是在追赶这个女孩嘛。

正处于十五六岁的年龄,当然还是比较单纯的,骨子里非常骄傲的吴迪小正太,觉得自己一定要配得上对方才行,否则哪有什么资格去追人家?

等随着年龄变大,有些男人就开窍了,发现其实要追一个女神,没必要比她还要优秀,只需要耐心哄骗、大方砸钱、循序渐进,或许就能将其俘获。

不过要说明的是,大方砸钱可不是真正把一捆钱扔到对方脸上,而是以一种更加委婉巧妙的方式,比如带着本来就有些拜金的女神去各种高档场所,给她买各种各样的奢侈品,让她充分感受你的热情与财力,最终在五星级宾馆中的豪华总统套房中拿下一血,想来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这个时候,聂馨予发现自己对这个女孩更加感兴趣了,也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命运牵引,她总想与这个女孩见一面。

她随手点开几个度娘贴吧中黑吴笛的帖子,自然便看到了不少得知真相的吧友,狂骂发帖者是水军与专业黑子,有水军还想辩驳一下,结果具有正义感的吧友,直接将吴笛充满正能量的毕业致辞与有人用手机拍下来的视频链接发在了下面。

有些还是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看到吴笛展现出来的耀眼与优秀时,自然就会明白,这是正义吧友们,对这些水军与黑子们的打脸!

当然,真正能够让吴笛保持优质形象的,还是因为她没有瑕疵,作风上毫无任何问题,让人很难找到痛脚。

看到少女这般优秀,还可以将歌唱得这么动听,有不少网民纷纷宣称自己又成了吴笛的粉丝,还有学生说吴笛给了他积极向上的动力,因为他忽然发现,学习也是一件很萌很有爱的事情!

还有一个比较有争议的帖子,其楼层之高、回复数之多,简直让人咋舌!

一个度娘吧ID为【摄影是一门艺术】的吧友,发了一个她跟踪了吴笛几天,并将吴笛的作息时间都记录下来的帖子!

这位名叫【摄影是一门艺术】的人,熟悉她的应该都知道,她是个神通广大的私生饭,其实这种“私生饭”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是基本没有的,大多是在韩国,而在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娱乐产业比较发达,所以各种狗仔队、私生饭当然也有很多。

这位私生饭据说是因为一开始就被吴笛穿着水手装的清纯模样所吸引,然后就对吴笛产生了好感,可在网上某些媒体爆出吴笛“不为人知的一面”之后,就感觉心里堵得难受,于是一咬牙,便又拿起了穷三代的单反,干起了私生饭的勾当。

其实她这位私生饭,还是比较有节操的,不像某些毫无下限的私生饭,去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她只是跟踪吴笛,并将吴笛每天做的事情记录下来而已。

这不跟踪不知道,一跟踪还真是吓一跳,因为吴笛每天的作息时间,简直太规律了!

吴笛在学校和家的时间是最长的,除了出门锻炼以外,几乎就不到哪儿去了。

很显然,这个帖子一出,简直就澄清了对吴笛的一切谣言,因为这位私生饭还在持续跟踪之中,而吴笛却依然没露出任何破绽!

这个时候,某些比较正义的有道德的吧友都看不下去了,纷纷要求这位“摄影是一门艺术”的私生饭停止做这样侵犯人家隐私的事情,人家才一个十五岁的少女而已,还有大好的未来,可不能毁了祖国的花朵。

当然啦,吴笛自己反而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因为她不玩什么度娘吧,觉得那就是浪费她学习的时间。

看到这里,聂馨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自家儿子若真的喜欢上这个女孩,倒也是一件好事呢,因为这个少女总能给别人带来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聂馨予忽然更加想见一见这个少女了,当然若她知道这少女居然还是她那位婆婆的徒弟之后,肯定也会更加惊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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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黑猫

吴笛的暑假生活一如既往的规律,她总是可以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执行着。

早上锻炼完了,她从公园回家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喵”的声音,她不由停下了脚步,而后又是一声轻柔的猫叫声。

她不由循着声音向那儿走去,不一会儿,她便看到在一个纸箱子中,有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猫咪,它半睁着眼,露出了那碧玉般的眸子,迷茫地看着吴笛。

吴笛看到这只才手掌大小的黑猫时,只觉得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柔软情绪,她蹲了下来,轻轻抚摸了几下猫咪。

吴笛看了看四周,发现这大清早的果然连一个人都没有,而看这只小猫咪的处境,好像是被遗弃的模样。

“喵~~”小猫咪又弱弱地喊了一声,鼻尖却蹭了蹭吴笛的手腕,猫脸上带着一种天然的懒散迷茫,好像它并不排斥少女的抚摸。

“唔。”吴笛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这种萌力……完全把持不住啊。”

可惜吴笛身边没有其他人,因为若别人看到这位扎着马尾的美少女,蹲下身体,一脸宠溺地抚摸着小猫咪的模样,一定会觉得,这位少女才更加萌!

吴笛觉得非常奇怪,前世她明明对宠物一点都不感兴趣的……

不过,遗弃的喵星人什么的,果然决定要收养它了!

其实若非恰巧遇到这只被遗弃的黑猫,吴笛也很难生起养宠物的心思,毕竟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于是吴笛乐滋滋地将这只浑身漆黑的猫咪带回了家,她对猫咪的种类也没什么研究,不过想来这猫也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品种,要不然也不会被遗弃。

然而吴笛却小看了喵星人的萌力对女人的杀伤力,王静姝在看到这只浑身漆黑,唯有眼睛是碧玉一般翠绿的猫咪时,顿时大呼小叫起来:“笛笛,这绝对是小姨在玉兰大陆征战的魔宠!其潜力与噬神鼠贝贝有得一拼,你可真行,我本来不小心被教会追杀……”

一记手刀轻轻地敲在王静姝的头上,吴笛淡淡道:“别以为写了《盘龙》就真以为自己进了书中的世界啊,以前看你在写总裁文时,也没像现在这样电波!这是中二病你知道么?”

“那是因为我家笛笛构造的小说太有代入感了嘛,而且还把那只名叫贝贝的老鼠设定得那么萌,果断秒杀主站那些收宠物都是收各种龙收各种肉便器的渣渣!”王静姝如此说道。

不得不说,虽然吴笛确实是按照原版的《盘龙》构思大纲的,但在人设方面,主角林雷的魔宠贝贝,在原书中与林雷的关系是兄弟、战友,与番茄前一本书中《星辰变》里的那只宠物鹰差不多,只是品种变了而已。

但经过吴笛修改,这只魔宠简直完全就成了萌物,做出的一些举动,往往能够让人会心一笑,或大呼好萌,但在关键时候,它却是林雷真正可以依靠的伙伴,它的忠心耿耿,也绝对会让人津津乐道。

可以说,王静姝版的《盘龙》,不仅具有原版那种读来全身痛快的爽感,其塑造的人物更是鲜明了许多,在王静姝那不错的文笔下,仿佛跃然纸上。

还是一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王静姝忽然看着自家小外甥女,忽然说道:“你竟然说我是中二病?”

“难道不是?”吴笛一脸笃定,“自从你当网络写手以来,不,是宅在家中以来,思路就越来越电波,脑洞怕是要突破天际了,我都怀疑你活在二次元!这就是典型的中二病,认为自己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还具有什么邪气眼异能之类的东西。”

“咩哈哈哈哈哈!”王静姝仰天长笑,“明明笛笛你才是中二病吧,你也知道我睡得比较晚,所以总听到你会说这样的梦话——我是最美丽最强大的!伟大的我必将改变世界!这个世界,已经腐朽了……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咕……唔。”吴笛咬着自己的唇,微微低下头,脑袋上似乎冒出了蒸气,俏脸上飞起一抹红晕,显得如此娇羞动人,让人怦然心动,想要抱在怀中好好地啃一口,“小姨,你这个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呜……”

捂着自己的脸,吴笛跑进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一下子扑到自己的床上,滚来滚去,脸上还是火辣辣的,讨厌啊,丢人死了,怎么会说这样的梦话!一定是小姨胡说八道的吧!

吴笛真的一点都不觉得自己中二,她可是很成熟的!

她承认自己在私下里时很自恋,但绝对不是什么中二病患者!

“喵呜~”小黑猫一脸迷茫地看着这个世界,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呀,刚刚一不小心好像说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啊……”王静姝捂着自己的嘴,无良地笑着,她会说刚刚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娇羞的样子时,完全被萌呆了吗?

王静姝挠着小猫咪的脖颈,眼中带着柔和的笑意。

不得不说,她身上的“中二病”完全就是矫揉造作出来的,学着那些二次元的人物恶意卖萌而已,一点也不天然,所以很难萌到别人,可自家小外甥女这个美少女呢,却真的是处于中二而不自知的状态,所以会让人感觉这个少女很萌很有爱。

故意卖萌永远只会是萌的最低层次,纯天然的萌才是真的萌。

王静姝其实很希望看到自家小外甥女多展露一些正常人的感情,而不是太压抑拘束自己,她都觉得吴笛对待自己太苛刻严厉了,让她都觉得心疼。

以吴笛的性子,她当然不可能真的生自家小姨的气,若吴笛是个真正的女孩的话,或许她在与王静姝的相处之中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摩擦,可吴笛心胸却真的非常开阔,能够与王静姝相处得很好。

而王静姝的性子也比较柔和,“宅”心仁厚,她是真的将吴笛当作了自己的女儿,虽然她的一日三餐都是这位女儿负责的。

吃饭的时候,王静姝忽然说道:“笛笛,这只黑猫总该取个名字吧,我也好去给它办个宠物证。”

“取名字吗?”吴笛一只手点着自己的下巴,睁着大大的眼眸,“要不叫黑子?”

“写作‘黑子’,读作变态吗?”王静姝笑着说道。

“郑叹或者说是黑炭?”吴笛脑洞一开,脱口而出道。

“人的名字?你不会以为这黑猫里有人的灵魂吧?还有虽然是黑猫,名字中再带一个‘黑’字感觉太俗。”王静姝继续吐槽道。

“嘁,那叫五更……唔,琉璃吧。”

“嗯,‘琉璃’这个名字不错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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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插画

吴笛给《盘龙》做好了封面以后,让王静姝将封面传了上去,这封面是一条霸气非凡的华夏神龙(话说回来,中式奇幻没有中国龙碾压西方龙好意思叫中式奇幻?当然盘龙里没这种情节,不过到后期却依然有中国元素),其中盘龙两个艺术字也完美地融入到了画面之中,作者名自然是“中原五白”。

此时,吴笛正在为《盘龙》画插画,虽然在这个小说网站,已经可以在章节中上传图片了,但几乎没有网络写手会请专门的插画师画插画,那是实体那一块中轻小说这个体裁才必须做的事情。

值得说明的是,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在轻小说出版方面也比较发达,不过还是要比泥轰稍差,只因泥轰将轻小说与漫画这两个产业结合得很好,而且泥轰政府对这文化产业非常支持和重视。

而华夏毕竟要与美利坚竞争,尤其是军事、科技上,所以对文化方面投入不是太大,华夏最注重的是传统文学,传统作家的地位就挺高,毕竟是文人嘛,呵呵。而各种传统文学的奖项的奖金都挺高,使得不少有实力的作家都去追求“深度”“内涵”啦,若放在吴笛那个世界,肯定要被人骂作“文青”。

所以自然而然的,华夏便在娱乐文学上稍稍落后于对方,华夏有不少热爱轻小说与漫画的人,都远赴泥轰发展了,反正因为华夏实力较强,国人走到哪,都会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更别说泥轰其实对它那位美利坚爸爸怀恨在心,因为它阉割了泥轰,而随着华夏的越来越强大,显然同为黄皮肤的泥轰人,会更向华夏靠拢,毕竟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从来就因为实力强劲,而未遭到过任何外部势力入侵。

泥轰会被美利坚掌控,全都是因为齐朝末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时,被钻了空子,否则它现在都还是华夏的属国呢。

聂馨予作为煌萌传媒的掌舵人,她的第一步,其实便是打开泥轰市场,奈何却迟迟找不到好的突破口。

而可以想象的是,若是网上连载的《盘龙》带着插画的话,肯定能够非常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盘龙》的质量本来就高,所以还是那句话——《盘龙》不火,天理难容!

吴笛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都是为了减少那种不确定的偶然性,毕竟是平行世界,也不能武断地下定论——在她那个世界火爆的小说,放到这个世界也一定可以火得起来,所以有时候带点噱头是必须的,对新人来说。

吴笛本人的画风,并不是萌系画风,而是如她的文风一般,显得非常华丽精致唯美,她这个人,显然有些强迫症,画画时也特别喜欢抠细节,甚至力求做到人物衣服的衣角处的花纹都要清晰可见。

然而吴笛更加强悍的地方在于,她虽然抠细节,却又能够将细节完美地融入到整幅画中,而从整体来看这幅画,就会觉得非常大气、开阔,但若你要欣赏细节的话,却又会发现,它在细节上依然可用完美来形容!

显然,从吴笛的文风、画风中,都可以看出她“不男不女”的一面,因为一般来说,男人在格局上肯定比女人更大气,但在细节方面,又没法做得像女人那样好,而变态的吴笛女学霸,则既具有男人的大气,又拥有女人的细心……

所以,这就可以想象,吴笛的这个插画一出,随着《盘龙》的火爆,定然会引起ACG领域的注意。

可惜吴笛有一点是硬伤,因为她太过于追求完美,喜欢死抠细节,所以她无论是写文,还是画画,都非常慢,因为她第一遍写文或是画画,那肯定都是草稿,最终要修改不少遍才能逼近她心中的完美。

至于真正的“完美”,显然是没法达到的,必须终其一生去追求才行,完美的不是终点,而是追求完美的过程。

当然啦,这指的是吴笛自己真正的原创,像盘龙插画什么的,她都是根据王静姝写出来的文章来幻想着画出来的,而若是吴笛脑子里有现成的东西的话,她改编起来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后期就算是修改,也不会费太多时间。

要论起来,吴笛其实真的不是纯天赋型创作者,或者说,无法与那些能够写文、绘画可以一气呵成的天才相比,他们在一气呵成的同时,还能保证质量,实在让人惊叹。

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吴笛在天赋上的瑕疵,却能够凭借她惊人的毅力与坚持去弥补,这让人觉得可怕的毅力,其实也算是天赋的一种了。所以,她的成就,绝不会比那些真正的天才差!

就在吴笛全身心投入到盘龙的插画中去时,忽然手机来了一条短信,发现竟然是吴迪这小子的。

吴笛本来又以为是这小子求文字鞭挞,却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件正事,原来是这小子请她去东方会所的饭局,好像是谢师宴加同学宴。

即使吴迪这次总分真的不行,可那的的确确是因为一些意外事故而已,而吴定邦现在可是这个城市的代市长了,马上就要真正成为一市之长了,以华夏这官僚资本主义国家的尿性,无论是他和哪所学校的校长打个招呼,对方肯定会给面子,甚至还会主动奉上特招吴迪的理由。

比如说有音乐特长啦,体育特长啦,或是直接给份超简单的卷子给吴迪做一做,然后表示这位同学确实不错,我们学校收了!这可是主动收获大市长人情的机会,这些人精一般的校长又怎么会放过。

本来吴笛想直接答应下来,可忽然一想,既然是这样的饭局,那肯定会遇见“父亲”与“母亲”……

这两位可是上辈子最疼她的人啊,可现在,即使互相站到对面,却也无法相认吧?

吴笛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因为她暂时还真的想不到该如何面对这两位既熟悉又陌生的“父母”。

就在这个时候,音乐制作人顾雅君,却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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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简单的追求

站在吴笛家门口的顾雅君,心中有些忐忑,其实她都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执念了,或者说,有些犯二了。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上好苗子真的有很多,华夏本就是地大物博,出现各种各样的天才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笛自己不愿意踏入娱乐圈,也不会有人来逼她,因为谁都知道,娱乐圈这个圈子,想要进去当个风风光光的明星的人,远远比不想进去的“傻子”要多。

所以哪怕当日有不少星探、制作人都去找过吴笛,发现对方无意进入娱乐圈发展后,却也不会太过纠缠,反正有的是想要进入娱乐圈的好苗子。

如果有的女孩知道吴笛因为更加喜欢读书学习,而拒绝当一个明星的话,肯定会大骂这个吴笛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家伙。

虽然娱乐圈的风评确实不怎么样,潜规则、性丑闻、各种门事件层出不穷,因为想要成名的人太多了,试想,当两名人脉关系差不多、容貌不相上下,演技也差不多的女孩一起去试镜,无论选哪个都不会影响整体,那么制片人、导演等自然会选更加识趣的那位。

但即使如此,娱乐圈这个名利场也吸引着无数想要名利双收的俊男美女,哪怕圈中的人被大多数人谩骂、鄙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获得的东西会更多,他们是媒体的宠儿,是镁光灯下的焦点!

这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有人在其中活得如鱼得水,认为这是最好的时代,有人则在其中痛骂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认为这是最坏的时代。

顾雅君按动了门铃,其实她在看到吴笛的住处时,心中更是莫名地升起一种“阶级认同感”,因为看吴笛所住的地方,就知道吴笛家的条件确实不怎么样。

这不由让顾雅君觉得十分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父母,才培养出吴笛这样一个略显另类的女孩,她简直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待到后来顾雅君知道吴笛父母双亡之后,心中简直怜惜得要命。

王静姝正在补新番,自从把百合番补完之后,她发现自己又成了“妹控”,各种描绘兄妹之间禁忌感情的动漫,她都看得津津有味,顺带一提,她代入的可是兄长的角色,她觉得有个兄控的妹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有爱的事情。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让王静姝不由有些奇怪,她与自家小外甥女,社会上的人际关系真的非常简单,她们的那些亲戚,几乎已经完全抛弃了她们,所以这次哪怕吴笛获得了中考状元,她们两人都没有广邀亲朋好友、老师同学一起聚会的想法。

太麻烦了——这是宅男宅女们对饭局的恶劣印象,他们对应酬总是十分讨厌。

这时候会有谁找上门呢?

莫不是笛笛的同学?

王静姝暂停了动画,走到房门前,谨慎地看了一下猫眼,发现外面站着一位穿着很考究的都市丽人,一看就十分精明强干的模样。

王静姝见到是个女人,本来警惕的心放下了大半,要是一个男人的话,她还真不敢打开门,毕竟家里就只有她与自家小外甥女两个“弱女子”。

王静姝打开了门,顾雅君看到这位一身家居打扮,浑身散发着一种“宅力”的王静姝,不由微微一怔,不过还是很礼貌地问道:“请问,这是吴笛家吗?”

王静姝点了点头,道:“没错,请问你是?”

顾雅君赶忙将自己的来历了说明了一下。

王静姝听了之后,倒也没表什么态,她从来不会干涉吴笛的任何选择,她觉得自家小外甥女是很有主见的一个人,所以这种事还是看吴笛自己怎么选择吧。

顾雅君再次见到了吴笛,少女依然显得十分清丽动人,她的怀中正抱着一只黑猫,吴笛与琉璃的组合,真的是萌力惊人呢!

两人坐在了大厅了沙发上,顾雅君如此说道:“吴笛,你应该还记得我吧?”

“嗯,是个音乐制作人,很看好我,想要培养我。”吴笛低着头,拨弄着怀中的猫咪,语气依然平淡。

见到吴笛这副岿然不动的模样,若这个世界有林则徐的那句“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话,顾雅君肯定觉得,这是对吴笛最好的形容。

一个对名利没有太多欲望,只是专注于自身积累的人,真的是非常强大的,这世上有许多的天才,都因为沾染上名利而被毁掉,当然,也有因为执着于名利,而更加辉煌的。

很显然,吴笛永远不会为名利所动,她只想活得自在舒服一些。

“呼……”顾雅君叹了一口气,“我这次来,还是为了之前那件事情。”

吴笛抬起了头,看到了这位音乐人眼中的执着,她淡淡道:“那你应该想到更好的说服我的理由了吧,无论是多少钱,都不可能打动我,我也不在意自己的名气。”

配合着吴笛的话,琉璃这只小猫咪打了个呵欠,轻轻地“喵”了一声,小脑袋蹭在吴笛那隆起的胸部上,似乎是在找寻一个更加柔软舒服的地方,再好好地睡一觉……

琉璃可是最亲吴笛的了,它感觉这位主人身上的气息太纯净迷人了,它时刻都想和吴笛待在一起,最好钻进主人的胸口贴着她的肌肤睡觉。

顾雅君微微苦笑,她只能这样说道:“这次我是以个人名义来的,我认为你的声音最适合我的音乐,我想通过你,制作我心目中完美的音乐,我不需要你去拍写真或是跑通告做什么宣传活动,你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吴笛沉吟片刻,却又听顾雅君说道:“我想你应该也对自己的声音很自信吧,不过很明显你在唱功与技巧方面都比较欠缺,而我会让你在这方面变得真正完美!”

吴笛听到“完美”两个字,顿时就不像之前那么淡定了,虽然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

毕竟吴笛虽然对名利毫无兴趣,然而对充实自己本身,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的事情,从来就是她这辈子的追求,像她在这个暑假,就想要系统地学习厨艺,最好能够亲手做出自己最爱吃的美味佳肴。

“我觉得我们可以进一步商谈一下协议了,如你所说,我不想抛头露面,也不在意歌曲给我带来的收益,我只想磨砺我的歌唱技巧,我希望早些能够听到自己的歌。”吴笛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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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主动学习

听到吴笛这么说,顾雅君本来悬着的心,一下子便落了下来,她忽然发现,也许这一次自己的主动出击,会收获一个无法想象的未来!

其实顾雅君早该明白的,像吴笛这种不在意名利的人,其实更加是一块瑰宝,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因为名利而背叛、羁绊,用句难听的话说,这些人都是一根筋的傻子,追求的东西,别人根本无法理解!

顾雅君虽然也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但在社会上打拼的她,却也真的懂得生活的无奈,所谓的梦想,那都是要有庞大的金钱实力作为支撑的。

不过吴笛并没有急着与顾雅君签约,她向来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这之前,她想要先全面地了解一下这位顾雅君到底是什么来头,能不能教给她完美的唱功,音乐制作的水准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她所说,是煌萌传媒旗下的音乐制作人。

拥有成年人心智的吴笛,可不会像那些涉世不深的少女那般,轻易被人所骗,因此接下来顾雅君算是感受到了被“耍大牌”的苦恼。

然而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为顾雅君从吴笛那认真的态度中,感受到了一种真诚,那是一种真心想要唱出好歌的态度,真不知道这吴笛到底图得是什么。

吴笛不会告诉顾雅君,她唱歌,都是因为她只想要听自己的歌声而已,吴笛自信起来,可是会觉得天上地下没有谁比得上她的,只有自己唱出来的歌声,才能够让她满意,才能让她陶醉。

不管怎么样,吴笛的这种真诚,是让顾雅君最满意的地方,其实顾雅君也见过比吴笛还要出色的苗子,但这些一心想要进入娱乐圈成为明星的天才身上,却充满了一种自负与浮躁。

自负当然可以理解,天才嘛,总是自傲的,可浮躁却是新人致命的缺点,无论哪个行业都是如此,大部分能够一鸣惊人的存在,基本上都已经有了长足的积累。

让顾雅君欣慰的是,吴笛真的一点都不浮躁,也从来没有自傲,对自己不擅长的事物,她总是虚心地求教……

当然,对于吴笛这个分明是“贫家少女”的存在,居然能够请来最专业的律师,顾雅君表示压力很大,她哪里知道吴笛真的直接把吴迪这小子当奴隶使唤了,以吴迪的家世,那当然是有私人律师的。

作为代价,吴笛愿意出席那小子的谢师宴,至于若真的遇到“父母”,吴笛觉得还是能够克制住自己的,她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这已经是在另一个世界了,哪怕“父母”与自己真正的父母长得一模一样,那也不是自己的父母。

不过,吴笛对他们自然也会保持尊敬和善意,因为她真的很爱自己的父母,尤其在她变得越来越感性之后,她也会时常梦见他们……

顾雅君对吴笛的指导,是免费的,因为吴笛在音悦网上收入的分成实在太偏向顾雅君了,吴笛似乎真的一点都没想过利用歌曲来赚钱,她只是象征性的拿一些钱而已,当然,吴笛所“创作”的《隐形的翅膀》的一切版权,都被吴笛牢牢掌控在手中。

不得不说,顾雅君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音乐制作人,可惜以前轮到她手上的歌手,都无法忍受她那种完美主义倾向,然而吴笛却很认同顾雅君的理念,她对自己的苛刻要求,让顾雅君这位完美主义者都咋舌不已。

在吴笛面前,顾雅君都怀疑自己到底还是不是完美主义者了,因为她每次要求吴笛做到怎么样,吴笛都要超额完成她的要求。

顾雅君准备先帮吴笛将《隐形的翅膀》制作出来,发到音悦网上,必须得承认,顾雅君的编曲实力,那真的挑不出什么瑕疵,怎么说她在业界也被称为新锐音乐制作人。

既然决定将唱功练好,吴笛自然便又在暑假作息时间表上增加了一个练习歌唱的时间,什么流行唱法、民族唱法她都来者不拒,只要顾雅君能教,她就认真地学,她可是将自己当作自己的音乐播放器放歌给自己听的,当然要擅长各种类型的歌曲。

在一边跟着顾雅君学习的同时,吴笛并不会局限于此,她买了好多有关音乐方面的书籍充实自己,她可是超喜欢看书的……可以想象的是,吴笛的进步速度有多么惊人!

与此同时,中原五白的《盘龙》的成绩越来越好,在总字数突破五万时,收藏已经破了三百,而书评区终于开始火热起来,不过王静姝却从来没在书评区中出现过一次,这便让新人“中原五白”显得异常神秘而冷漠。

王静姝打开奇幻分类的页面,将网页往下拉,在右下角那里,有一个“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的榜单。

说起这骄御小说网的榜单,其中含金量最高的无疑是月票榜,那是上架之后才有资格参与的榜单,对于《盘龙》来说还有些遥远,除了月票榜以外,现在的《盘龙》有资格参与的榜单中,首页会员点击榜与书友推荐榜是最难登上的,显然还没有官方推荐的《盘龙》,根本不可能冲击这两个榜单。

如今《盘龙》在“奇幻新人作者新书榜”中排在第五名,自然已经不错了,毕竟没有官方推荐的话,在大热的分类中很难脱颖而出。

今日正好是星期五下午,王静姝打开了作者后台,发现自己获得了第一个官方推荐——骄御奇幻分类频道小说新书精选推荐。

王静姝顿时觉得动力又更充足了,她非常明白官方第一个推荐的重要性,只有收藏达标,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推荐。

王静姝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存稿,可在新书期间,却不能发得太快,要不然还没登上首页新书榜,就因为字数原因而下榜,那可就亏大了!

而随着《盘龙》有了第一个推荐,让王静姝觉得更惊喜的是,吴笛磨蹭了几天,终于将《盘龙》的第一张插画画出来了。

看到插画中的主角林雷,王静姝觉得简直帅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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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P站

画中的主角林雷,正与一群少年接受教官希尔曼的训练,主角林雷所摆的姿势是“蕴气式”,即双腿分开与肩同宽,双膝微微弯曲,双手收于腰部位置的类似“扎马步”的动作。

而林雷按照主角的类型来划分,显然是刚毅猛男型主角,毕竟他是龙血家族出身,这是一个战士家族,林雷身上则充满了一种朝气与正能量。

吴笛那极为开阔大气的画风,将林雷身上散发出来的威猛气质完全勾画了出来,让人一眼就能够感受得到主角的刚毅坚强。

而在细节方面,吴笛更是没有落下,最好的细节,无疑是林雷手上的厚茧,而从这个厚茧上,便能看出主角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也正是至高神番茄的主角的特质。

虽然有金手指或者说主角本来就是天才,但主角却总是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一心升级练功,这样的主角,可比那些全靠金手指的猥琐废柴流主角要受欢迎得多。

因为前者可以告诉别人,就算是有天赋或者说金手指,也要一直努力,才能达到巅峰,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本人废一点不要紧,反正哪一天天上就会掉老爷爷或系统,在他们的帮助下,自己轻轻松松便能收获成功。

“笛笛,你画的插画也太好了,我觉得你已经可以去当专业的插画师了!”王静姝看着电脑中的精美插画,真心实意地称赞道。

吴笛笑了笑,她对自己能够画出精美的插画,也挺有成就感,她画画可不是为了什么艺术,最本质的目的还是自娱自乐。

而且,她只是觉得能够亲手将文字变成图画,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因为图画的表现力无疑是非常强的。

“对了,笛笛,你怎么可以把男角色画得这么好?”王静姝带着促狭的笑意。

吴笛当然不会告诉她,前世作为男人的她,显然对男人的身体构造非常清晰的,她如此回答道:“我是参考P站上一些优秀的画师,然后借鉴了一些他们对人物的刻画,才能勉强把男角色画好。”

P站是整个亚洲由艺术家组成的虚拟社群,首先是由泥轰pixiv股份有限公司所运营的为插画艺术化的社交网站,随后志在打开泥轰市场的煌萌传媒收购了大部分P站的股份,进行了更大的改版之后,便将P站推向了整个亚洲,毕竟华夏是主导亚洲秩序的超级大国。

无论华夏还是泥轰或是其他,甚至有欧美的国家,其中不少公司都会在P站上举行一些插画大赏,以找寻有实力的插画家,而已经成名的插画家也喜欢在P站开个人专栏,将自己的得意之作传上去给所有人分享。每当泥轰夏季、冬季comic_market时,P站都会迎来一个上传插画的高峰期。

至今,P站已经有880万会员,9000万份作品,每日投稿人数依然在增加。pixiv目的是提供一个能让艺术家发表他们的插图,并透过评级系统反应其他用户意见之处,网站以用户投稿的原创的图像为中心,辅以标签、书签、作品回应、排行榜等功能形成具有其特色的社交网络。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如此说道:“笛笛你的天赋可真是让人嫉妒啊,我倒是一直想学插画,却完全学不会,只要想想,能够自己亲手画出H……咳咳,对了,那笛笛你有没有将这插画直接上传到P站去呢?”

吴笛摇了摇头,她其实连P站都不怎么了解,只是略有耳闻,然后随意找了个借口而已。

“这怎么可以呢,太浪费了啊笛笛,来,小姨帮你注册一个专栏,自从P站改版降低门槛之后,连阿猫阿狗都敢在上面开专栏,笛笛你的插画画得这么好,肯定会在上面脱颖而出的!”王静姝大手一挥,如此说道。

吴笛当然也不会反对,她只是淡淡道:“反正只要没人催着我画就行了。”

王静姝为吴笛开了一个专栏,又问吴笛取个什么笔名,吴笛想了想,取了一个“浪淘沙”的名字,好吧,她一向不擅长取名,索性又直接拿前世的词牌名凑合了。

紧接着,王静姝直接把吴笛那精美的插画,上传到了自己恰巧获得官方第一个推荐的《盘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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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杨宁是个资深网络小说迷,他看网络小说的原因很简单,轻松、爽快、可以放松心情,而且看网络小说的成本,显然比实体书要低,还可以随时用手机阅读,非常的简便,若是实体书的话,显然没法随时随地地观看。

而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的类别,当然是如今大火的奇幻类,总觉得看主角在某某大陆搅动风云,狂收精灵族、兽人族、海族的各种各样的美女,是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书看了一本,还觉得挺新鲜,看了第二本,也觉得还行,再看第三本……啧,怎么都大同小异呢,而且在奇幻中出现什么南宫傲天、西门霸天之类的名字,总觉得很别扭。

奈何这些书都很火,杨宁觉得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的网络小说,于是冲动之下,他便开了一本所谓的正统西幻,他是参照西方著名奇幻作家罗伯特.马丁的《岁月之轮》来写的……

然后他毫无疑问地扑街了,连签.约都没,在七万字时太监了。

杨宁暂时放弃了写小说的想法,哪怕他确实非常喜欢写小说。

这一日他正在骄御小说网上找小说看,自然是他最爱的奇幻类别,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合自己胃口的小说。

他看到了网站推荐的《盘龙》,不得不说,《盘龙》的封面一下子便吸引了他,他觉得封面上那条中国龙很有气势,可转念一想,这难道又是中国龙碾压西幻的节奏?他记得以前看过一本《异世龙逍遥》的小说,莫非这《盘龙》是跟风的?

他打开了这本书,看到简介是:楼房大小的血睛鬃毛狮,力大无穷的紫睛金毛猿,毁天灭地的九头蛇皇,携带着毁灭雷电的恐怖雷龙……这里无奇不有,这是一个广博的魔幻世界。强者可以站在黑色巨龙的头顶遨游天际,恐怖的魔法可以焚烧江河,可以毁灭城池,可以夷平山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拥有“盘龙戒指”的少年的梦幻旅程。

杨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盘龙指的是“盘龙戒指”啊,他点开了第一章,当先便看到了那张精美的插画!

杨宁瞪大了眼睛,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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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绝对神作

杨宁看了这么多年的网络小说,还是第一次看到有这么精美的插画的网络小说!

插画不是轻小说才有的东西么?

杨宁不由产生了浓浓的疑问,他本来还以为这张插画是无良作者从网上的一些动漫中搞来的,但他仔细看了看,又用度娘搜索了一下,发现完全不是!

不得不说,这张插画画得实在太好了,完全画出了主角林雷的特征,这样的坚韧猛男型主角,杨宁是非常喜欢的。

难道这个“中原五白”既会写文又会画插画?这可了不得啊,非常有才!

不过既然都能够画插画了,为何还踏进网文这个圈子里来呢?

杨宁想不通,便也不想了,他倒要看看,这位能够自己画插画,或者说敢于去花大价钱请插画师的“中原五白”,这文章到底写得如何。

杨宁在将插画欣赏了许久之后,终于开始阅读起来,刚刚读了第一章,他便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这作者的文笔很不错啊!

毕竟写网络小说这种事那确实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只要会写字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小说,因此网络写手的素质也良莠不齐,有文笔过人的,读来异常通顺流畅的,也有文笔小白,读来味同嚼蜡的。

很显然,王静姝的文笔就是前者,文字功底不错,酷似吴笛那个世界某位大神烟雨江南,但又具有五白的优点,所以一口气写下来很是流畅,这无疑正合介于小白与老白之间的杨宁的胃口。

渐渐地,他完全沉入到中原五白所构建的魔幻世界中去了,他感觉自己仿佛便成了那位主角林雷,收获了家中的“盘龙戒指”,并踏上了魔武双修的道路。

在这个中式奇幻横行的时代,主角不魔武双修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而实际上正统西幻中是没有什么斗气的。

这种“亲切”的设定,无疑让杨宁很容易便接受了,等过个几年,《盘龙》这本书怕是要被那些自诩正统的西幻迷弃之如敝履。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宁完全入迷了!

本来杨宁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思,却没想到这《盘龙》居然这么好看!

待到读完最后一章后,杨宁依然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他顺手打赏了588骄御币,虽然是学生党,但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他还是会支持一下的,毕竟网络小说真的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

杨宁觉得这位“中原五白”的作者实在太有诚意了,不仅文章写得好,居然还弄出这么精美的插画,若是中原五白自己画的倒也罢了,若是真的请人画的话,那可真心不便宜,普通的插画师一张图要五百人民币,而资深插画师,一张则要两千人民币。

杨宁倒真的有些弄不准这“中原五白”在想什么了,看这插画师的手笔,分明就是一个资深的插画师,这画风简直就是赞,杨宁甚至觉得这位插画师画这个奇幻小说的主角可惜了,按照这样的画风,这位插画师应该去画“男人的浪漫”——机器人或者机甲!

原因很简单,这插画的画风极为磅礴大气,而在细节处又无比动人,若她真的去画机器人或者机甲的话,一定能够将其画得活灵活现。

试想,背景是那浩瀚无边的宇宙,主角则是一架极为精密的机甲,在衔接处连每一个齿轮的细节都清晰可见……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啊!

奇怪啊……若中原五白有这样的绘画功底的话,完全没必要来混网文这一行,若中原五白请人画插画的话,那中原五白能保证自己的文一定火得起来?

杨宁看完小说之后,下意识来到了书评区,发现其中果然一片赞誉:

“这插画太叼了,是大大您画的吗?”

“一口气读完,绝对好文,大赞啊!我觉得这一定是大神马甲!顺带说一句,大大的插画实在是点睛之笔,希望能够继续看到如此精美的插画!”

“插画好评!大爱本书的主角林雷.巴鲁克,求别种.马后.宫,已经完全看腻了!”

“收藏加五票推荐已经奉上,求更新,求爆发!”

……

然而让杨宁觉得奇怪的是,作者“中原五白”自始至终都没在书评区出现过,连加精都没有做,好像他从来就不看书评区一般。

杨宁根据主角的性格,基本上已经确定,中原五白肯定是个男人,毕竟看他的文风,就感觉非常大气磅礴,打斗描写极为动人,那种气氛描写,再加上拳拳到肉的动作,简直让杨宁看得如痴如醉!

这书如果完本,绝对是可以成神!

杨宁看完之后,心中激动难耐,他迫切想要将这一份心情与他人分享,于是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网络小说讨论、推荐的论坛——蛇的天空,它也是不少网络写手聚集的地方,王静姝也很喜欢去那儿逛,作为五毒宅女的她,自然是喜欢看网络小说的。

杨宁来到蛇的天空的推书试读版块,怀着激动的心情,登录自己蛇的天空ID“宁缺毋滥”,写了一个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二楼【黄光炮】是这样回的:“楼主丧心病狂啊,五万字的幼苗也推?算了,我来帮你做个门。”

三楼【长刀无双】道:“自推可是要散财的啊!还有,我最讨厌推书的人动不动就喊什么仙草,连‘我之仙草,彼之毒草’的道理都不懂吗?”

四楼【勤恳小神农】貌似人如其名是神农:“待我前去试毒,如果我没回来,说明我已经毒死在路上了……”

过了好一会,五楼【奇幻已死】才道:“四楼难道已经被毒死了吗?好可怕啊,我就知道现在的奇幻小说完全不能看,一点都没有真正奇幻的味道,全是无脑YY文而已,只有西方人写的奇幻,才是真正的奇幻!”

六楼【机智的跟风者】:“完全同意五楼的观点,刚刚我去看了一下《盘龙》的封面,看样子又是华夏神龙碾压西方的节奏,简直就是大毒草,楼主投毒自重啊!”

七楼【毒液机】:“看了楼上的评论,看来本书确实剧毒无误,现在的奇幻小说真的不能看啊,所以我真的不懂那些小白到底为什么喜欢看这种垃圾、渣滓!”

八楼【写作帝】:“好像写这本书的是新人?呵呵,竟然敢选大热的奇幻分类发书,我看是扑街扑定了,这奇幻可是大神的后花园,像【五把剑】、【秋风扫天下】写的文才是最受欢迎的,我虽然不爱看他们的文,但他们真的很懂得网文的精髓,我奉劝一个新人,最好别碰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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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没有爽点

杨宁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推的书,被一群连书都没看的人喷成大毒草后,只觉得心都凉了,他明明觉得《盘龙》就是仙草啊,在这个充斥了无脑YY的奇幻小说中,难道专注练功升级的《盘龙》不是仙草吗?

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盘龙》注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在这个时代,却绝对是一枝独秀的!

不过让杨宁稍稍欣慰的是,那位【勤恳小神农】回来后,如此评价道:“《盘龙》确实是一本粮草!这位‘中原五白’的文笔真的很不错啊,虽然是俗套的题材,但却写出了自己的新意,主角也非常讨喜,不是那种猥琐色胚,而是一心努力升级的猛男,这真的是一本质量上乘的中式奇幻,我建议有喜欢中式奇幻的人,去看看!”

“对了,我还要补充说明的一点是,这位大手笔的作者,居然请了插画师画插画,这可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如果有人对轻小说了解的话,可以去看看这画师到底是哪位大能。”

随着【勤恳小神农】的试毒完成,有不少真正有见地的老白,终于前去看《盘龙》,这不看还不知道,一看之后完全就陷进去了!

而这些老白喜欢在蛇的天空潜水,并不喜欢多说什么,往往找到自己欣喜的书后,会默默地去阅读。

这些老白也学乖了,因为他们渐渐发现,自己每每见猎心喜,推荐自己心目中的好书后,总有那么一群人,不看书就跟风黑。

杨宁看到自己帖子后面,出现这样的回复时——

“不错,是我的粮草,感谢楼主推书!”

“既然小神农都说是粮草,那肯定就是了,待本座先养肥再说。”

“插画好评,求插画师本尊之名,我发现我完全萌上了这幅画怎么办,我是男的啊……”

“看来楼上已经将灵魂献给路西法了啊,还精通哲学之道……yoooooooo~~~”

“不行了,我发现我也萌上这幅画了啊,就为了这幅画,我也要去读这本小说!”

……

杨宁这才露出了笑容,总算蛇的天空还有救,虽然这帖子到最后完全歪掉了,一群蛇的天空的基建团在讨论哲学问题了……啊,果然还是没救了。

不过,就算是基建团,也比那些不看书就凭借臆测无脑跟风黑的人好多了。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去看了小说之后,发现自己被打脸了,却依然要死撑着,仿佛他们永远才是正确的。

那位【奇幻已死】倒也罢了,他是原教旨奇幻主义者,认为纯正的奇幻只有西方人才能写的出来,什么日式奇幻、中式奇幻全是异端,这等意识形态完全与常人不同的家伙,显然是没法沟通的。

不过有那么一些人,显然喜欢伪装成为作者好的建议者,名为给作者挑刺、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准,实则却断章取义地黑书,这种黑书的方法,简直可以说高明,因为他完全忽视书的优点,反而截取一些切切实实的缺点来黑,黑得高黑得妙,黑得让人无法反驳。

有些作者就会被这些人忽悠死,仿佛他们的书真的一无是处,完全只有缺点,然后听信这些人的话,将自己的作品胡改一通,导致连书中的优点都消失了。

可要明白的是,一本书是不可能完全没有瑕疵的,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尤其这书还是讲究更新速度的网文,有些无脑爽的情节,可能会让许多老白讨厌,可却能吸引更多为作品花钱的小白。

有些建议可以听,有些建议就不能听,比如为了合理而牺牲爽度,绝对不行!一般商业文必须要为了爽度牺牲合理,能够叫好又叫座的文,则是在合理之内给人爽感。

所以还是一句话——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更大气磅礴的话——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而在蛇的天空之中,有那么一小撮扑街众,明明对网文的技巧一知半解,却敢于站在高处指点江山,一副我是大神我自豪的样子。

ID为【写作帝】的蛇空众,便是典型的扑街众中的一员,曾与骄御小说网签约上架过,不过却是安慰上架,三千收藏,可订阅却不到三百。

这个世界是没有盗版的,一般来说收订比最高能达到10:9,然而这位【写作帝】却连10:1都达不到,除了因为他的大多数收藏都是在黑市收的以外,显然他写的书也没多少吸引力。

在没有盗版的时代,订阅书的读者,都会非常慎重地选择订阅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像有的书只需看看公众版打发一下时间就足够了。

还有一些更加凶残的读者,能够只读公众版,看完之后换另外一本书的公众版读,这样一来,他也是永远免费读书……除非真的有一本让他抓耳挠腮想看下去的书,他才会花钱订阅。

当然,即使这个世界没有盗版,不想付费阅读的读者们,可以接受土豪们赠送的章节,有些受欢迎的书,那些章节都是领不完的,完全可以不费一分钱就通读全书。

还有更加机智的读者,将自己订阅产生的月票都卖掉,所赚来的钱,就相当于在免费看书了。

混蛇的天空的读者也知道,蛇币可以换各种小说网站的付费币,有人靠着刷各种各样的榜单,赚来的蛇币,便足够他付费看书了。

这位【写作帝】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他在一口气读完了《盘龙》整本书后,虽然真的觉得很好看,可“精通”各种网文技巧的他,却没有发现《盘龙》上有一点奇幻红书吸引人的地方——

没有各族美女倒贴,没有N多小弟膜拜,不会变身华夏神龙,也不是什么大家族出身,而是一个什么没落的龙血家族,只有一个盘龙戒指,这金手指哪比得上“虎躯一震”?

这书虽然好,但肯定会扑!因为没有爽点!写作帝断言道。

然后他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签约作者奇幻商业文写作攻略》,其中他“深刻”分析当今奇幻文该怎么写才能爽,而《盘龙》则成了他的反面例子,狠狠批判了一番!

写作帝还立下赌约,赌盘龙最终收藏可能很高,但真正订阅的人绝对很少,因为它没有爽点!

若是至高神我吃西红柿来到这个世界,知道有人说他写的文没有爽点的话,那他绝对会一口盐汽水喷死这等有眼无珠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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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势头凶猛

王静姝正在逛蛇的天空,在她与吴笛拥有共同笔名“中原五白”之后,便也顺便在蛇的天空注册了一个ID为“不是中原五白”的帐号。

以前在蛇的天空要发言是需要孵蛋的,自从改版之后,自然便无需孵蛋了,所以一时间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蹦出来爆料啦、战斗啦、黑人啦……

王静姝作为一名蛇的天空的资深潜水众,对这种情况表示非常无奈。

王静姝正在推书试读版块找书看,她觉得现在这个版块也渐渐没落了,开着马甲自推的人太多,还有请人来打广告的,毕竟这蛇的天空是业内关于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地方,如果能够在蛇的天空把自己的小说炒得火起来,广告效应还是不错的。

所以有些机智的作者君,便想了一个好的方法炒作,先是开个马甲自推,然后再开N多的马甲狂喷自己的书,最好是与推书的楼主双簧,还有的马甲则是“客观的真相党”,为他自己的书辩论一下。

这样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自然便兴致勃勃地去看书了,若书的质量高,那倒也罢了,可有的书实在不忍直视,却也有脸来自推……

王静姝对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想要自己的书真的火爆起来,将书写好才是硬道理,宣传确实很重要,但书的质量是根本!

王静姝在逛论坛时,自然看到了【宁缺毋滥】的帖子“《盘龙》——仙草级别的幼苗,太好看了,强烈推荐”。

看到这个帖子时,王静姝不由心中一喜,以前她写什么总裁文时,绝不可能受到蛇空众的推荐的,因为总裁文这样的题材,对蛇空众来说就是超级大毒草、断肠草……女频位面那就跟深渊地狱差不多。

王静姝怀着期待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帖子,看到推荐者的溢美之词,她觉得非常愉悦,她都想要把自家小外甥女喊来看看了。

然而若吴笛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怎么说《盘龙》也是番茄大神的书,别人如何评论,又关她何事呢?

只要能赚钱就行了……这是吴笛的看法,既然当了文抄公,就没必要立什么牌坊了,若是有人黑,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永远也找不到抄袭的证据,而《盘龙》依然坚挺卖座。

可惜王静姝却认定《盘龙》这书是吴笛“原创”的,她当然也是原创者之一,虽然她也觉得卖座就好,但这毕竟是她写的,所以她还是很看重自己这本书的名誉的。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蛇空众,她显然也希望看到蛇空众们对这本《盘龙》的评价高一些。

不过王静姝在看到下面几楼的评价时,顿时怒了,以前看别人推书被无脑喷还不觉得,这自己写的书一被喷,顿时就觉得非常不爽了。

关键是,喷书喷到点子上也就罢了,故意挑刺能够挑到点子上,让作者不得不服也是一种本事,这才是真毒蛇,奈何这世上总有不看书就凭空臆测黑书的人,还底气十足。

对于这种人,王静姝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来想去都只能置之不理。

但在看到后面有不少蛇空众的支持时,王静姝这才觉得,看来大部分蛇空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群基建团的,只有一小撮人拉低了整个蛇空众的智商。

王静姝又浏览了一下其他版块,自然也发现了【写作帝】的帖子,她不由大怒,好啊,这个写作帝看她是个“新人”,居然拿《盘龙》来做反例,说《盘龙》不是商业型的爽文,必扑无疑……

王静姝冷笑一声,怎么说她也是混过网文圈的人了,虽然一直是在女频,可长年在蛇的天空潜水的她,自然还是明白自己和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盘龙》是有多大潜力的。

这才五六万字,第一个官方推荐,却已经在奇幻分类会员点击榜上排名第七,书友推荐榜上排名第九,而首页新书榜,更是出乎她意料地排名第一!

每日的收藏,更是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书评区都是一片好评!

王静姝也抽空回复了一些书评区的帖子,毕竟身为作者,不能让那些满怀激情发书评的读者寒心。

但让王静姝比较囧的是,好像大部分读者都已经认定她是个猛男了,要不然怎么写出这么有男子气概的主角?

王静姝可真想告诉他们,这主角不是她写的,是自家小外甥女设定的……

因此,这么良好的一个开始,让王静姝对自己的订阅非常有信心!

写作帝的这个帖子,还遭受到不少自诩对商业文有研究的老白们的好评,他们就是那种时常叹息现在网络小说已经完全没落,无书可看,但看到有人想把网络小说写得更加内涵、深刻时,他们就会嗤之以鼻道,太文青了,必扑无疑!

【机智的跟风者】在这个帖子中回复道:“楼主大才,已经深得商业文的精髓,似《盘龙》这等非主流的奇幻文,也许可以博一时的眼球,却绝对没办法成神!”

【毒液机】:“可能《盘龙》确实得到不少老白的喜欢,但这却正应了蛇的天空那一句话‘蛇空大火,骄御大扑’,真正赚钱的只有小白文!”

不少初来蛇的天空的小白,顿时就被这些人给忽悠住了,纷纷表示这个观点真的很对,只有小白文才赚钱……

好吧,在这个平行世界的蛇空众眼中,显然《盘龙》不是小白文,因为它的金手指开得确实不大,开头也没个美女什么的。

王静姝看了这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蛇空众的评价之后,气急之下在这个帖子怒回一帖:“那就拭目以待吧!”

然后王静姝又开了另外一个帖子——“《盘龙》成绩记录贴,【写作帝】我就是来打脸的!”

王静姝在一楼便直接发了自己在上第一个官方推荐后二十四小时收藏的增加数量,这不算不知道,她自己一算都吓一跳,居然是1346个,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周下来就要突破一万收藏的节奏了?

这简直比一些老作者的成绩都好了,像老牌奇幻大神【秋风扫天下】便新开了一本《死神传奇》,似乎在势头上,还不及《盘龙》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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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赴宴

王静姝这个帖子一出,顿时引来一群蛇空众的围观,其中大多数都是看好戏的,还有各种求抱大腿、求散财什么的,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五白大大,《盘龙》真心好看,希望你可以凭借此书封神!”

“大大这本书很合我的胃口,看腻了各种后.宫种.马,看到大大的这本《盘龙》只觉得眼前一亮,如果入V的话,我一定会订阅支持的!”

“很开心大大带来这样一本好书,大大不要听某些人的胡言乱语,为了商业化而商业化,反而丢掉了文章的精髓!”

“支持五白大大的这本符合老白胃口的小说!最好无女主!”

……

看到这些支持她的人,王静姝觉得非常欣慰,很显然,《盘龙》作为一本好书,肯定是有人支持的,若真的引来一片骂声,她就真该要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写得不好了。

当然,除了支持的人以外,显然还有几位非常固执的人,像【写作帝】就冷嘲热讽道:“不过就是收藏长得快些而已,这本来就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像你这样凭借着哗众取宠出头的新人,我可是见得多了!你要想卖座,就必须要加入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说的爽点,否则……呵呵。”

【奇幻已死】依然让人升不起回复他的欲望:“中原五白,你的文笔真的很不错,这点我承认,我感觉你完全有能力驾驭正统的西幻,为何你要写《盘龙》这种中式西幻呢?听我的吧……”

奇幻已死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他简直对王静姝写《盘龙》这样的中式奇幻而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讽刺的是,奇幻已死此人口口声声说只有西方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奇幻,奈何他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毒液机】也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挑刺,说是哪里哪里不合理了,尤其是斗气这玩意,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奇幻世界之中……

王静姝看到这些人,也懒得回复,她就只回应那些赞扬她的人,然后每日就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往帖子里一放,只待上架之后,用真正的订阅打这些叫嚣着商业化写作的人的脸!难道老娘写的就不是商业化小说了吗?

显然,这些人对什么商业化写作,完全就是一知半解,不知有多少初入网文界的人都被他们给骗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明明号称只在意《盘龙》能否赚钱的王静姝,居然为了一小撮NC蛇空众而跟人家在网上赌气了……

很明显,这是王静姝不成熟的表现,若是吴笛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毕竟只要自己作品写得好,总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而小说网站的推荐,显然也比什么蛇的天空的推荐要来得强,那毕竟只是一个小说论坛,一般小白读者还真不知道这个论坛。

王静姝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不惯一些明明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商业化作品的作者,却敢于在论坛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将有些新人的作品,硬生生地扭曲成了四不像。

不过王静姝赌气归跟人赌气,整个人却码字码得更加带劲了,毕竟收藏、推荐、点击都长得极快,还有书友们的热情打赏,这让王静姝充满了信心!

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插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这一日,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子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日,则还要与那位《青春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加上这些日子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种各样的歌唱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干劲十足了。

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做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欢做到完美的女孩来说,当然要精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身娃娃领碎花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道,低调淡雅的颜色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色的碎花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感。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套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潮流,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性灵魂喜欢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种大家闺秀的味道来,很显然,这套碎花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又再一次展现了出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裤,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色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高跟鞋的一种,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同等的高度的普通高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根度,后面的高根连着前面的鞋子,不像一般的高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独立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处在于,配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高,而且还比细高跟容易行走。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子,漂亮的裸足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美丽。

由于吴笛更喜欢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美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美!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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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特立独行的女孩

在自己穿着打扮的细节处,吴笛也愈发在意起来,比如她今日的发型,虽然是单马尾,可头上却用黄色的缎带作为装饰,她会说这是在cos单马尾的凉宫春日吗?

可不得不说的是,女孩所用的一些简单的小饰品,真的可以为女孩的打扮增添不少亮点。

吴笛依然在不断地学习着该如何打扮自己,给予自己每日的新鲜感,但她最感谢的,当然还应该是前世与她交往过的女孩们。

她能够如此轻易地模仿出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全都靠了她们,毕竟她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保存得异常完好。

吴笛在路边打车时,自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这样气质纯净,长相清丽的美少女,能够遇见并饱一饱眼福的话,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吴笛那双裸露的美腿实在是吸引人的眼球,这简直完全满足了某些恋足癖变态的极致幻想。

很快,吴笛便打到了一辆车,司机见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不由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心中却暗暗可惜对方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司机想和这位美少女搭讪一下,发现对方倒是回应得很自然得体,可总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

到了目的地之后,吴笛付完钱后从车中下来,看了看这个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世界根本就没出现过的东方会所,她蓦然又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孤独感,明明有些人还在,有些地方也仅仅微微有了改变,可整个世界却已经截然不同。

巧合的是,吴笛的同学夏薇薇也正好来到了这儿,不过她来的方式可比吴笛要方便得多,是她那大学教授的父亲开车送她过来的。

夏薇薇依然是干净利落的披肩发,带着些许刘海,穿着T恤和牛仔,显得非常清爽的样子。

若非吴笛后来居上,夏薇薇可是当之无愧的班花级人物,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学会如何打扮,明明作为一个纯正的女孩,却没有吴笛身上的女人味道,不得不说,吴笛模仿女孩真的是一件很成功的事情。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闺蜜,却真的已经在之前的交往中,成了好朋友。

所以夏薇薇在看到吴笛时,很是开心地向她招了招手,然后小跑到吴笛身边,眉开眼笑道:“小笛,好巧啊。”

在知道吴笛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后,与吴笛熟稔起来的夏薇薇,会直接亲切地喊她“小笛”。

“嗯,薇薇。”吴笛也笑着回应道。

夏薇薇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笛,不得不称赞道:“小笛,你可真漂亮啊。”

说完后,夏薇薇便亲昵地牵住吴笛的手,准备和她一起进去。

吴笛倒也早就习惯了与夏薇薇这种女孩间的亲昵,她在作为一个男人时,还一直无法理解女孩间为何能够在身体上那样自然地接触,关系好的女孩甚至喜欢一起约好了去洗手间,但现在变成女孩之后,她倒也自然而然习惯了这一点。

而像夏薇薇这样清爽美丽的女孩,吴笛其实一点也不排斥与她身体间的接触,已经融合了的男性灵魂,甚至让她有种微微的愉悦感。

吴笛比较欣赏夏薇薇的性格,她为人率直可爱,心胸较为宽广,不过比较纤细敏感,很有文艺范儿,很容易被一些事物触动,比如读个《剑仙》就被“治愈”得差点掉眼泪。

夏薇薇在面对男性方面,也比较内向,当初吴迪暗恋夏薇薇,并去搭讪时,夏薇薇整个人害羞地不敢回应,这可不是她对吴迪有意思,只是她本人的性格就是这样。

在熟人面前很放得开,并且会撒撒娇,在不熟的人面前就会很拘束,她的胆子其实真的非常小。

就在两人想要一起走进东方会所时,忽然便听到一阵极为摄人的机车轰鸣声传来,吴笛不由循声望去,果然便见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非常酷炫的机车来到了这里。

吴笛不由心中一动,只觉得这人与记忆中某个形象渐渐重合……

待到此人拿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那可以说帅气过人的中性姿容时,吴笛终于确定了这人是谁。

吴笛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怀念的微笑,没想到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表姐,还是这么英姿勃发,各种举止比男人都还要酷炫帅气。

表姐的名字叫做聂茜,比吴迪大一岁,从小与吴迪的关系“很好”,两人与其说是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一起捣蛋闹事的同伙,其中吴迪总是被聂茜欺负得很惨,因为这聂茜虽然是女孩,可在性格上完全就没有任何女孩的样子……

聂茜长大了以后,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愈发过分,极具个性的她,是个独身主义者,直到吴迪穿越成吴笛时,她还是处于独身状态。

聂茜很喜欢玩,一切刺激的东西,比如跑酷、跳伞、滑雪、潜水、赌博、飚车还有重金属摇滚等等,她的一手架子鼓打得极为出色,那种完美的节奏感,让人瞠目结舌。

咦……吴笛结合自己的经历一看,怎么愈发觉得自家这表姐也有些“变身女”的嫌疑啊,但转念一想,怕是变身女都没有她这么出格,而且,总感觉有不少变身女全是天然的弱气受。

吴笛反正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正统”的变身女,她总归是想自己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她积极主动地改变着自己,而非被动,似表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孩,可能在某些男人眼里会觉得非常的酷,个性十足,可却真的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

此时的聂茜,依然留着帅气的齐耳短发,斜刘海遮住了额头,在发丝遮盖的耳朵上,有一个漂亮的钻石耳钉,穿着一身机车服的她,整个人给人一种极为酷炫的感觉。

聂茜的长相也极为中性,若是留长发并穿更女性化的衣服还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女孩,但若她像今日这样留这种短发,并男装打扮时,身为“太平公主”的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孩嘛!

若非吴笛有前世的记忆,怕还真的会将聂茜误以为是长相中性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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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敬酒

聂茜在拿下头盔时,便顺势戴上了一架很潮的墨镜,使得她整个人更加不像什么女孩了,像吴笛身边的夏薇薇,就根本没有判断出这个又帅又酷的人到底是男是女。

夏薇薇觉得这人应该是男的吧……她反正在面对男生时,很拘束很不适应,所以她只是双手抓着吴笛的手,像只胆小的兔子一般躲在吴笛身后。

夏薇薇挺崇拜吴笛的,她感觉吴笛不仅学习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时,总是显得非常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大气磅礴,让人不由自主地便安心下来,有她在的话,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聂茜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容貌不错的美少女,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钉,嘴角浮现出一丝轻佻的笑容,她来到两个少女面前,有些轻浮地搭讪道:“两位美女,请问芳名?”

她的声音也十分中性,略带沙哑,难辨雌雄。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吴笛差点笑出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这位表姐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爱好,那便是装成帅哥与女孩搭讪,最好能够在短时间内“俘获”对方的芳心,然后她便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她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以前自己还和这位表姐学了几招……吴笛只觉得前世的记忆纷至沓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唏嘘。

现在的这位表姐,很明显,她的泡妞水准还不行,也不过就是个十七岁的另类个性少女吧,所知道的泡妞方式,大概就是在女孩面前耍帅,以吸引对方的注意,然后和对方聊天时,用各种幽默风趣的语言打动对方。

吴笛本来还想与这位表姐过过招,让她吃个瘪。但吴笛却瞥见了夏薇薇脸上闪过的一丝厌恶神情。

想来也是,吴笛自己并不觉得男人主动来向自己搭讪是什么值得厌恶的事情,哪怕这个男人很轻浮,可夏薇薇作为一个极为传统的乖乖女,显然在潜意识中讨厌那种轻浮的男孩,哪怕他长得很帅。

“抱歉,我觉得你的酷炫值还没达到我心中的标准,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吴笛已经拉着夏薇薇离去,只留下一阵淡雅如空谷幽兰的清香。

聂茜愣了一会,嗅了嗅鼻子,拿下了墨镜,她那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她的左眼眼角下方,有一颗漂亮的泪痣,咂了咂嘴,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自言道:“有意思呢……这么特别的女孩。”

其实倒也不是吴笛的举动回应有什么特别,而是聂茜觉得吴笛身上有一种她非常熟悉的感觉,她也说不出是什么。

这次聂茜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参加表弟吴迪的这个饭局,她怎么说与吴迪也算是真正的“好哥们”,自然要来捧个场。

这么说来,刚刚那两个看起来特别清新的美少女,都是吴迪这小子的同学咯?没想到啊,这小子班上的女生质量还挺高嘛。

饭局上觥筹交错,吴笛又深刻体会到了做女孩的方便,那就是不会有人来强迫女孩喝酒,当然了,现在不过是初中毕业,男生基本上也不用喝酒,等到高考之后的饭局上,那作为男生,真是由不得你了。

吴笛在班上的人缘极好,除了某些脸被抽肿的尖子生以外,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当吴迪端着杯子来她这个包厢敬酒时,看到少女今日的文艺复古打扮,不由心中暗赞,目光却忍不住在少女那光洁的美腿上瞟着,他就知道,少女是最适合穿裙子的……

反正是饮料,吴迪敬起来当然痛快,同学们回敬起来也毫不拖拉,待到吴迪敬到吴笛时,班上同学们暧昧的目光便在两人身上打转。

当然,吴笛可真的没感觉出同学们的目光有什么暧昧的,她潜意识中就没把吴迪当作可以暧昧的对象。

反倒是少年吴迪,觉得脸皮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他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对吴笛到底抱有怎样的想法,只是很憧憬她而已,而且和她相处起来觉得特别温暖、安心、治愈。

望着少女依然落落大方地喝饮料动作,吴迪觉得她的姿态一如既往的优美,多日不见,他觉得少女更加具有魅力了。

吴迪既然来这儿敬酒,那这些班中的同学们,当然也要找一个代表去其他地方敬酒。

自然而然的,吴笛被推选了出来,只是她心中依然复杂,毕竟要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吴迪与吴笛走在这铺着红地毯的过道上,一路上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倒是将会所里的格调弄得挺高。

“今天你还是这么漂亮啊。”吴迪再次欣赏了少女今日的打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少女那穿着坡跟鞋的裸足上,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样迷人,不知为何,他都有种想要跪下捧起她的美足,深深亲吻的冲动。

“少来。”吴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心中却道,你觉得漂亮那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审美观应该是一样的。

吴迪表面上依然带着包容宠溺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控制自己的脾气,就像她那样,时刻都保持着完美。

不过此时,他的心中却只能苦笑了,他不断安慰自己,少女就是这样,傲娇得没救了,而且只对他一个人傲娇,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吴笛先代表班中的学生,去敬了校长、老师那一桌,然后便来到了吴迪的亲人所在的包间。

吴笛端着杯子,看到这房间里有些眼熟有些却仿佛凭空出现的“亲人”们,她的心中复杂难言。

然而她依然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笑容,举止落落大方,她如此说道:“我叫吴笛,是班上的代表,来这儿向你们敬酒。”

吴迪的奶奶何秀却道:“笛笛,你可别见外啊,你与我可是大有缘分,你是我的弟子,来,喊声‘奶奶’听听,早就想有个孙女啦,呵呵……”

吴笛也不拘束,发自真心地喊道:“奶奶。”

虽然何秀确实是她的师父,但却要求她喊她“奶奶”,毕竟在现代社会,再叫什么师父很古怪。

聂馨予看着这个与自家儿子名字读音相同的女孩,脸上浮现出一丝认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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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坚韧的心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位已经颇有名气的少女,聂馨予觉得这少女的真人可比视频上的还要美丽。

聂馨予对少女的印象,停留在那个《隐形的翅膀》的视频上,视频中的少女,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化着极为华丽的妆容,漂亮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诋。

可聂馨予见到此时素颜的少女,对时尚把握极为敏锐的她,却发现果然还是这样的素颜适合少女,这使得少女那清纯至极的气质完全体现了出来。

而少女今日这一身复古文艺调的打扮,也将她的书卷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觉得十分素雅纯净。

但最让聂馨予欣赏的,则是少女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自信。

这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自家儿子暗恋这样出色的女孩,倒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少女散发出来的正能量,可以使得自家儿子上进,这就已经让她非常满意了。

不过在聂馨予知道,少女还是她那何秀婆婆的弟子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何秀在聂馨予心目中就是个古怪的婆婆,与那些讲述婆媳关系电视剧中的婆婆完全不同,常常让她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时常将“缘分”挂在嘴边,显然何秀看中吴笛,估计极大的原因便是缘分。

何秀听到吴笛这样轻灵的声音,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就是乖,果然与我有缘,想来前世也合该就是我的孙女。”她的脸上带着宠溺至极的神色。

吴笛听到她的话,浑身微微一震,差点连杯子都没拿稳,她只当何秀是随口一说,然而若要说前世,她真的就是何秀的孙子,只是当她懂事时,奶奶早已去世了。

吴笛保持着微笑,开始一个个敬酒,待到敬到聂馨予时,她只是看着这位熟悉而陌生的“母亲”。

聂馨予长得确实美丽,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韵味,不是青涩的少女可以相比的,然而在吴笛眼中,聂馨予的美丽,全在于她的“母亲”这个角色。

只需看聂馨予有多宠着自家的儿子,就知道前世母亲有多宠着吴笛,可在这个世界,聂馨予这位“母亲”,却不属于她。

“你便是吴笛吧,名字读音和我儿子相同,只不过‘笛’是‘笛子’的‘笛’?”聂馨予微笑着说道,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离,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吴笛。

吴笛的心情十分低落,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这是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聂馨予和吴定邦,但他们却与自己无关……

可事到临头,吴笛依然觉得自己的内心被无数利剑狠狠地刺伤了,然而她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她淡淡道:“对,我就是吴笛,‘笛子’的‘笛’……对了,这次我真的要感谢吴迪,是他救了我,我还连累他的考试。”

不知为何,明明少女确实在笑,语气中更是带着对“吴迪”的感激,可聂馨予却好像感觉少女的灵魂在孤独无助地哭泣一般。

应该……是错觉吧。

聂馨予看着少女那美丽的微笑,忍不住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头发可真是柔软顺滑,她用和蔼的语气说道:“你可不要有什么负担,我家迪儿这些日子能这么上进,可多亏了你啊。”

听到聂馨予喊着吴迪的小名,吴笛只觉得心中又是一疼,眼睛都有些发酸,她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杯子,感受着母亲手掌的温暖,却只能愈发平静道:“谢谢么……阿姨,干杯。”

吴笛仰头一口气将饮料喝下,才平复下内心剧烈涌出的酸楚,然而她的控制力与演技又是如此之精湛,硬是将自己几近喷发的情感完全压制住了。

待到向吴定邦敬酒时,她才差不多缓过来,她觉得以今日的心情去写文,必能治愈更多在虚幻的美好中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的残酷……她已经化身爱的战士了。

决定了,回去就开始用完善好的大纲将新连载写出来,等到那日编辑来找她谈新连载这件事时,便可以直接把写好的稿子给她先看看。

不得不说,别看吴定邦在官场一副纵横捭阖、不苟言笑的样子,颇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拉萨之虎”“486”“蟹帝”,但私下里却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吴定邦还称赞了吴笛几句,说她能够考取这个市的中考状元,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希望吴笛可以再接再厉,在高中时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好成绩。

不过,吴定邦再怎么平易近人,却也不可能像对待自己亲儿子吴迪一般,来对待这个女孩,吴笛对他来说,终究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吴定邦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对吴笛的了解,连聂馨予也比不上,只知道这孩子是个不错的优等生,至于这孩子还是自己母亲何秀的弟子,他却也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素来知道自己母亲有些不靠谱。

很显然,这个世界吴迪家的整个家族,都比她那个世界要庞大得多,除了吴定邦这位地位显赫的实权副部级高官以外,在场的一些吴迪的亲戚,可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有富商、官员、学术专家教授之类。

像那位聂茜,就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圣心公学,高一升到高二了。

而这次吴迪的外公倒是没有出席,那位前.总.理若是从京城到地方的话,那地方上的官员,可就又会一番鸡飞狗跳,这就是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华夏的现实,权力为王的时代。

敬完一圈后,吴笛走出包厢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都快心力憔悴了,坐在过道外的柔软沙发上,她觉得此刻真的是太孤独了,她真想回家,那里有小姨王静姝,还有小猫咪琉璃……

就在吴笛坐在沙发上,显得十分无助迷茫时,表姐聂茜很是不见外地往她身边一坐,狭长的凤目看着少女的侧颜,作为一个女孩,她自然对少女的美腿啦、胸部啦不感兴趣,她反倒觉得少女头上那黄色的缎带,很是迷人漂亮,她很喜欢少女这副马尾辫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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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我的灵魂

“你既然也叫‘吴笛’,那我便喊你‘笛子’如何?”聂茜托着自己的下颚,望着吴笛,如此说道。

吴笛回过神来,便看到了自己这位帅气的表姐,她有一双锋锐如剑的眉毛,显得异常英气逼人。

“有没有说过,你的搭讪水平真的很差,若是一般的女孩,肯定被你这种轻率的举动吓跑了。”吴笛淡淡道。

“可你没有。”聂茜维持着自认为优雅过人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行啊,不知帅哥你叫什么呀?”吴笛脸上也浮现出了她那完美的微笑,她可没有忘记小时候这位表姐对她犯下的各种“罪孽”。

虽说平行世界的聂茜应该算是另一个人了,可在吴笛看来,她的性格几乎没变。

“在下聂茜,‘东西南北’的‘西’。”聂茜显然准备以男性的身份进行“狩猎”。

吴笛心中冷笑一声,这位表姐的名字,明明是那个草字头的“茜”,她倒好,直接化名聂西了。

“既然你喊我‘笛子’,那我是不是该喊你‘茜茜’?”吴笛反将一军。

聂茜神色微微僵硬,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有些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女孩真的识破她这女性的身份?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是何等恶劣啊……

吴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表姐一起干的恶劣事情,表姐把女孩的心伤了,她便轻易地乘虚而入,很容易就能将一个女孩玩弄于手掌之中。

吴笛万万没没想到,自己与表姐这对黄金搭档,也有“相爱相杀”这一日。

不过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笛子饭局完了还有事啊?要不和在下一起出去娱乐娱乐如何?”聂茜依然很不见外,实则她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该与少女很熟一样。

吴笛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班级肯定是有活动的,我得参加。再说了,茜茜你给我的感觉太危险了,我很害怕呐。”

吴笛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她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不得不说,聂茜的突然出现,让她暂时放下了对父母的纠结,而和这位本来关系就很好的表姐重新交朋友,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总要给我个联系方式吧?”聂茜站了起来,手往墙上一撑,俯视着吴笛,忽然向少女凑近了些,目光显得极具侵略性。

两人之间的呼吸触手可及。

而吴笛倒也神情不变,仰着头,毫不怯弱地看着她,脸上依然带着永恒不变的优雅笑容……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样子显得有些亲密暧昧,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这小子却出现了。

吴迪看到了自家表姐与自己憧憬的女孩,似乎凑得很近,自家表姐还用暧昧的目光看着自己憧憬的女孩,而吴笛脸上,更是罕见地带着微笑,似乎并不介意自家表姐的亲近……

我艹艹艹艹艹艹……一万头草泥马从吴迪心中飘过,他怎么忘了这茬了,他的这个表姐,完全就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恶贯满盈、劣迹斑斑啊!

吴笛大神,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总之你可不能被一个帅气的女孩纸给攻略了啊!

吴迪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他飞奔到两个女孩那儿,抓起吴笛那纤细的小手,便拉到了自己的身后,他怒视着表姐,气势汹汹道:“聂茜,你刚刚想做什么?”

聂茜怔了一怔,脸上浮现出玩味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只是用无比轻柔地声音说道:“笛子,原来你和我表弟……”

“给我放手啦!”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掌心,微微鼓起嘴,柳眉横竖,脸上带着看渣滓的神色,她气呼呼地踢了吴迪一脚,对聂茜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什么关系呢!”

吴笛做出这样的举动后,自己心中居然也愣了一愣,因为她发现这似乎是她作为女孩的身体自然反射一般,要不然也不过就是给那熊孩子抓一下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这也不是礼教大防的封建时代。

她忍不住思考起缘由来……对了,都是因为吴迪这熊孩子“抢”了她“父母”的事情,感觉很不爽!所以才会让她这样失态!

傲娇!聂茜与吴迪两人脑中都蹦出这么一个词,真不愧是黄金搭档……然后只觉得——好萌!

吴迪虽然被踢了,可却也不感觉有什么痛,他发现女孩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然后他就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不对!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这可是出现了被ntr的大危机啦,对手还是自己的表姐……

“大神,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的表……”

还没等吴迪说完,聂茜直接捂住吴迪的嘴,对少女说道:“我是他表哥,有事和他说下,先撤了啊。”

说完,聂茜便将吴迪绑架而去。

吴笛笑了笑,抓了抓自己的马尾,眼中又出现了一丝怀念的神色,当年表姐虽然“欺负”她,可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堪比亲兄弟,可惜现在……

吴笛回到了同学们所在的包间中。

此时此刻此地,这儿如此热闹喧嚣。

她却找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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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名校邀请

接下来的班级集体活动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毕竟初中生都未成年,能玩的东西很少,有许多人都直接回家了。

而吴笛与夏薇薇却正在一起逛街,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愈发亲密了。

“小笛,高中准备去哪上啊?”夏薇薇问道。

“外国语高中吧。”吴笛回答道。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那里上,你为什么去那儿上啊?”

听到夏薇薇的问题,吴笛不由想到了成绩出来后那几日,两所本市最好的高中都主动上门想要邀请她去他们那里上学。

巧合的是,两所高中的招生人员,居然恰巧同一天上门了。

吴笛倒是觉得挺意外的,在她以前那个世界,想来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吴笛自己还没有认清楚自己身上的价值,她现在可不仅仅是个中考状元,而是一个门面人物,哪个学校能够邀请到她,显然会让自己的学校更加具备竞争力与吸引力!

吴笛在这座城市,可已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了,至少在学生群体中,她就是真正的学生偶像、学霸女神!

尤其在吴笛凭借自己的完美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谣言之后,她的死忠粉更是多了不少,这些死忠粉可是真正的粉丝,若是吴笛出些写真或是专辑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优秀的学生总是被名校追逐着,他们永远不必担心没人要,而一般的学生,却总是追逐着名校,他们却在担心名校会不会接受他们。

所以,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吧,摒除其他,单单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像省师大附中和外国语高中都开出了极为优越的条件,比如学杂费全免,绝对将吴笛安排在强化班等等。

省师大附中见吴笛更加偏向外国语高中时,甚至一咬牙还开出了伙食费、住宿费全免的更加让人心动的条件。

他们也算是做足了功课,知道吴笛是个“贫家少女”,父母双亡,靠着小姨王静姝这位“自由撰稿人”“网络写手”养活……

可惜吴笛反倒对什么伙食费、住宿费不感兴趣,她高中也不想住校,那反而妨碍她做自己的事情,还有,和其他女孩一起住宿舍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不适应的事情,哪里有在外面住得潇洒自由。

至于伙食费什么的,也就一个月五百,她也不会差这点钱。

更别说她从来就不对学校的伙食抱什么希望,待到她这个暑假系统地去学习如何下厨之后,那就真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没错,只要她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事物,都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

吴笛选择外国语高中的原因很简单,从它的名字就能知道,这所学校与世界上其他知名高中都有交流,除了英语之外,还必须兼修一门其他外语,而只要你能力足够,甚至可以兼修多门。

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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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自然否认自己是什么美女,再说吴笛真的不喜欢抛头露面,她觉得一个作家最大的本分是写好文章,而不是用自己的长相去赚人气,到时候被人骂“颜良而文丑”就傻眼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那精致华美的文章配得上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

此时,吴笛不由有些奇怪,现在可不是交稿的时候啊,也不知这位架子挺大的编辑来找她干什么。

“编辑会议商讨后,可以让你进行连载,这是份连载协议,你直接签了吧。”千易用一种近乎命令的语气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吴笛看到这行字,心里觉得有些不爽,她虽然很善于控制自己的脾气,但却不是没脾气的人,她是个很骄傲很自负的女孩,最讨厌别人对她颐指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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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拒绝

吴笛当然知道,在《时光碎片》上连载,是不少青春文学作家梦寐以求的事情,毕竟它确实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造星能力更是不凡。

甚至有不少《时光碎片》的青春文学作家,以此为跳板,真正进入了传统文坛,在华夏最大的纯文学小说杂志《华夏小说》上发表文章。

说到底在极为重视传统文学的华夏,只有在真正的传统文坛站住脚的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功成名就。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中产阶级较为庞大,自然闲情逸致也比较多,文化欣赏水平挺高,所以愿意去买那些有内涵、有深度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定价也比较高,虽然销量可能比不上商业文学,但传统作家的收入不比商业作家低。

这就又要说到华夏电影圈了,不少学院派导演,最喜欢拍有内涵的作品,而那些传统作家的文章无疑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正适合用来改编成电影,有了电影版权的收入,这些传统作家自然活得更加滋润了。

好吧,其实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其实就是装逼而已,不少中产阶级会买那些价格高的书,自然是为了装逼,可能他们私下里更喜欢看《盘龙》这样的纯商业网络小说。

然而吴笛却对什么挤破头进入传统文坛丝毫没有兴趣,她是真正的底气十足,到时候不是她主动进入传统文坛,而是人家八抬大轿将她请进去……

吴笛忍着不悦,看了看合同,顿时气乐了,她本来还以为只是这位编辑的态度不行,却没想到自己好像根本就没得到《时光碎片》编辑部的重视。

这合同给吴笛的感觉,好像是她求着在《时光碎片》进行连载呢,不仅千字的价格降低了,原因居然是连载可以交稿更多,自然要将价格降低,不过总收入是增加的……

而她要在《时光碎片》上面连载的代价远不止如此,还规定她所有的稿件都必须优先《时光碎片》,像那些短篇小说的版权,更是要以白菜价卖给《时光碎片》,然后就帮你集结出版。

吴笛忍不住回道:“这个合同也太霸道了吧?我不会签的。”

“那我们《时光碎片》可能以后就不接受你的投稿了。”千易那平淡的回复中带着一种霸道,显然,这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底气。

“呵呵,你们会后悔的。”吴笛回了这么一句,直接关掉了聊天框。

这个时候,坐在电脑面前的黄千易,脸上则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神色。

后悔?你以为你是谁,真正的大文豪吗?别太自以为是了!

黄千易将对话框一关,准备将这事汇报给主编,他相信主编钱四梁不会在意这个出道不过才几个月的新人天净沙。

黄千易三十多岁,男,是个对某些人很恃才傲物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是在传统文坛混的,虽说是在最底层,但说出去依然很有面子,毕竟是真正的文人嘛。

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什么青春文学,若非他的写的书销量太差,他哪里会“屈尊”到这什么《时光碎片》来当个编辑养家糊口。

他一直觉得,自己写的书卖不好,不是自己写得差,而是别人不懂得欣赏!

他这样轻视吴笛,除了因为自身恃才傲物以外,还因为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的作者,并不得主编钱四梁的欣赏。

哪怕读者的反馈确实不错,但尝到了作家偶像化甜头的钱四梁,却固执地觉得,像天净沙这样埋头写文的作者,并不符合青春文学发展的方向。

况且,最近吴笛写的文,又都是甜蜜温馨向的短篇,而《时光碎片》并不缺这样的甜文……

所以,哪怕编辑部中有不少看好天净沙的编辑提出让天净沙进行连载的建议,但钱四梁一直不置可否,想了想,便给出了这样一个苛刻的合同。

当然,钱四梁自己可不觉得这合同有什么苛刻的,能够让你这个出道不久的新人进行新连载,那是你的荣幸,你必须跪下来好好感谢我们,这就是《时光碎片》作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霸道。

主编钱四梁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正坐在办公室中,研究着如何利用他在娱乐圈的人脉,打通青春文学圈和娱乐圈的壁障……

“知道吗?这是青春文学的一场真正的变革!而我,则是这场变革的总设计师!”钱四梁用一种志得意满的语气说道。

自他入主《时光碎片》以来,仅仅三年,单刊销量便连续赶超了《青春祭》、《花季》,更别提在单行本上的销量了……这就是作家偶像化的力量,这就是学生群体盲目消费观的体现!

《时光碎片》隶属银视传媒,能够战胜号称纸质媒体渠道第一的煌萌传媒旗下青春文学先锋的《青春祭》,这可是一场值得业内人士研究的重大战役。

钱四梁对这件事向来沾沾自喜,在看到《青春祭》依然走传统精品路线后,更是觉得这本杂志已经无可救药,倒是骄御传媒旗下的《花季》懂得紧跟时尚,也开始走偶像化的路线。

跟风者永远只会是跟风者,《花季》此等宵小之辈,无足挂齿!

钱四梁总是喜欢在编辑会议上大肆抨击其他青春文学杂志,毕竟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

“嗯,天净沙是谁?”钱四梁掏了掏耳朵,淡淡道。

黄千易弓着身子,笑了笑,迎合道:“一个刚出道的小作者而已。”

“敢拒绝我们杂志,她倒是也挺硬气,不过无所谓,在我看来,我们杂志旗下的作家,能写出好文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他的附加价值,如今已经是眼球为王的时代了,落后于时代者必将被时代淘汰!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将会将其轰杀成渣!”钱四梁用极为笃定的语气说道。

“对,主编说得太对了!”黄千易已经习惯了这样捧眼的话。

“下一步,我要继续将《青春祭》往深渊更推一步,当一个实力与偶像兼备的青春文学作家,来到我们《时光碎片》,你觉得情况会如何转变?”钱四梁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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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她居然是天净沙老师?

黄千易听到主编的话,不由心中一动,想到了《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难道主编要向姚琼这位超人气作家下手?

想到此,黄千易不由心中骇然,这位姚琼可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而是真正的开创了言情小说一个姚琼流派的畅销作家,他几乎已经跳出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

而姚琼今年,也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十七岁在《花季》新人赏中出道,二十岁跳槽《青春祭》一举成为青春文学的大人气作家,并且在《青春祭》的操作之下,荣获庄重文文学奖!二十三岁再获冯木文学奖,并一举成为《青春祭》的当家作者,《青春祭》为其开辟了名家专栏。

虽说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都是新人文学奖,旨在鼓励优秀的新人作家,可一般能够获得这些文学奖的“新人”,大部分都三十多岁了,而像华夏最顶尖的三大文学奖,其获得者最年轻的记录是38岁……

由此可见三大文学奖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年轻作家阅历不如那些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来的东西,自然内涵与深度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畅销作家中,以年轻人居多,因为他们能够把握住时尚的脉络!

姚琼的小说,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而是一种神圣化了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文化反应。主人公大多是一些痴情的现代化都市女子,她们一旦沉溺于爱情的漩涡,哪怕前面是海是堑,她们也要勇往直前;哪怕等待她们的是生命的毁灭,她们也会义无反顾。

这正如他小说中角色所说的那样:“他是强盗,我爱他,他是土匪,我爱他,他是杀人犯,我也爱他,没有他我就不要活了!”

痴情在姚琼的小说中成了一种至死不渝的东西,坠入情网中的男男女女,遇到任何障碍——不管是长辈的阻挠,世俗的冷语,还是年龄的差别等,都不能使他们有丝丝毫毫的退缩。

当然,能够让姚琼这么受欢迎,除了他的小说确实写的不错以外,他的卖相也确实不错,即使比不上那些娱乐圈的明星,但在文坛之中,却已经属于佼佼者了!

钱四梁看中的便是长相与实力兼备的姚琼,在他看来,《青春祭》就是空有瑰宝而不懂开发利用,若姚琼在他手下的话,以他在广告运作上的能力,能够让姚琼小说的销量,再上一个台阶!

钱四梁能够说动姚琼从《青春祭》转投《时光碎片》,可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理由,还有则是利用他的娱乐圈的人脉,改编姚琼的言情小说,将其拍摄成电视剧……

最终,姚琼在钱四梁的许诺下心动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觉得以现在《时光碎片》的势头,完全就不是固步自封的《青春祭》可以对抗的,不如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更何况姚琼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当然也渴望更多的曝光度,他希望可以享受更多读者的追捧!

而他觉得自己的作品若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自然便能让他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他甚至想要凭借这次跳槽《时光碎片》的新连载,以言情小说来逆天,一举问鼎遁矛文学奖,以创造一个新的记录!

姚琼的文学之路,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毫无任何挫折,所以自然也养成了他那心高气傲的风格,时常在自己的微.博、博客中大放厥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万户侯,可谓盛气凌人。

爱他的粉丝为他的才气与性格而着迷,恨他的人,则讨厌他的狂妄自大、目中无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姚琼在青春文学领域取得的成就,让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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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菲作为《青春祭》的一名责编,还不知道他们最大的对手《时光碎片》已经与姚琼暗中达成了协议,甚至为这位超人气作家付出一笔不菲的违约金都不在话下……

今日是胡亦菲来找她很看好的天净沙老师谈连载协议的日子,即将要见到神交已久的天净沙老师,胡亦菲感觉挺兴奋的。

胡亦菲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天净沙老师的才华征服了,她心目中的天净沙老师,是一位上了年纪,却依然保持着美貌的贵妇人,因为从天净沙的文章中,她感受到一种真正的雍容华贵的气息。

坐在一家雅致的咖啡厅中的胡亦菲,心情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直到她看到一大一小穿着同样衣服的美女,来到她的这个位置时,她不由微微一愣,目光不由自主投到了王静姝的身上。

这两人当然是王静姝和吴笛,很显然,以吴笛不过十五岁的年纪,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需要监护人出面的。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个清新脱俗的大美女,还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妹妹,真是太萌了!

胡亦菲主动站了起来,握住王静姝的手,亲切道:“天净沙老师吗?我就是您的责编‘菲菲’,本名胡亦菲,真没想到,真人的您是这么漂亮,您在和我聊天时说自己长得一般,实在是太谦虚了。”

不得不说,出门必定化裸妆的王静姝,完全可以称之为清纯女神,当然,在家中的她,那绝对是电波系宅女,身上散发出来的二次元之力,让人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思路。

王静姝也愣了一愣,忍不住笑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天净沙。”我是网络写手“中原五白”“淑女也绅士”……

“诶?”胡亦菲完全不知所措,怎么会认错人呢……

“你好,我是天净沙,一直以来很感谢你的指点。”吴笛向胡亦菲伸出了自己的手。

胡亦菲看着这位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美少女,在微微觉得眼熟的同时,大脑却完全短路了!

我的老天,年纪这么轻的美少女,居然是她心目中幻想的美貌贵妇人天净沙老师?请别这样开玩笑好吗?

胡亦菲觉得若这个美少女真是天净沙老师的话,那她自己这一把年纪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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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独家签约

胡亦菲缓了好久,才从这个极具冲击性的消息中回过神来,若那些天净沙老师的粉丝,知道他们心目中充满了古典韵味的天净沙老师,是个十五岁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的话……

好吧,这些粉丝一定会更加疯狂的,十五岁就能写出如此治愈人心的文章来,实在让人无法想像!

随着她的年龄的增长,笔力的不断提高,这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肯定会越来越受欢迎!

在吴笛的介绍中,她自然也知道了王静姝的身份,对方是吴笛的监护人,要签什么协议,自然是要王静姝这个监护人的监护之下签的,要不然肯定无效,毕竟吴笛还是个未成年少女。

胡亦菲并没有直接谈协议的事情,而是和这位年纪轻得让她无法想象天净沙老师聊了一会。

在聊天的过程中,她算是真正承认了,这个美少女确实是天净沙老师!

从她的谈吐中,就能够感觉出对方那深厚的底蕴,在胡亦菲随意谈到一些这个世界的名家名作时,吴笛居然都有所了解与涉猎……

真是妖孽啊,年纪这么小,如何可以写出那般深刻的文章来,她的阅历根本就与她的年纪不相配嘛!果然是因为小小年纪,就读了这么多的书,阅历不足,完全能够用知识来弥补,仿照一些大家之作中的写作技巧、手法……

等等,她说她叫吴笛?

不会是那位在网络上正红的“最美中考状元”“最美女学霸”吴笛吧?

胡亦菲顺势问出了这个问题。

“‘最美’什么的,还是别这样说了吧。”吴笛低着头,抓了抓自己的马尾,显得有些腼腆害羞,她在独自一个人时确实中二自恋得无法想象,但在面对其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时,她总是保持着谦虚的态度,因为她认为这样的形象才符合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模样。

“不过,我确实在这次中考中考取了全市第一。”对于学业上的成功,吴笛依然底气十足。

胡亦菲果然又愣了好一会,抿了抿咖啡,平复了一下自己内心的激动……

可她依然无法想像,能够写出这么好看的文章的天净沙老师,居然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女学霸!

胡亦菲看着非常娇嫩可口的美少女吴笛,果然觉得自己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去了!

“天净沙老师,我、我……我发现我见了你之后,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一种迷茫。”胡亦菲无力地撑着自己的脑袋,双眼涣散,看着窗外。

“胡编辑,可别这么说嘛,我家小外甥女确实天才了一些,我这个和她一直住在一起的小姨都还活得好好的,你也要想开一点啊。”王静姝捂着嘴笑道。

其实王静姝早就想看到别人因为吴笛的才华与年龄的反差感而被打击的样子了……她会说她当初也被打击得不清吗,不过她却在吴笛那无形的敦促下,重新找寻到了生活的意义!

胡亦菲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道:“天净沙老师,你唱得那首《隐形的翅膀》我真的很喜欢啊,但为何只有那些渣画质渣音质的手机所拍的视频呢,我想在音悦网找这样一首无损音质的歌下载,却发现还没有这首歌……”

吴笛歪了歪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是我的唱功还没练好,不过这首歌我倒是已经在老师的指点下唱得更加完美了,所以《隐形的翅膀》应该马上就会在音悦网上上线了,我相信我的老师可以操作好的。”

胡亦菲点了点头,又表达了对吴笛这位天才的膜拜,然后终于谈到新连载的事情。

不得不说,《青春祭》对吴笛可是非常重视的,合同上各种条款都比较宽松,稿费也提高到了千字八百,按照吴笛每月交稿两万的收入,那就是一万六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足够她随意挥霍了,只要不是买那种动辄成千上万的奢侈品。

让胡亦菲有些讶异的是,在要签协议时,对方一个电话,居然便叫来了一位非常专业的律师……

果然天净沙老师就是豪门千金吧,还有私人律师什么的……胡亦菲觉得自己的人生又迷茫了,这种出身显赫,学习优秀,容貌完美,才华横溢的美少女出现在这个世上,到底是闹哪样啊!

胡亦菲自然不知道,吴笛只是使唤吴迪这只忠犬而已,有人可能认为她这是在依靠男人,可吴笛却觉得,这是忠仆应尽的责任!

他就该这么听话,要不然就不理他,哼!

协议没有任何问题,吴笛还拿到了一笔独家连载的签字费,她最满意协议的地方便是,她没必要抛头露面,只需要写文就行了。

不过以后吴笛可能就只会为《青春祭》一家杂志写稿了,她倒也觉得轻松,等到了高中,她觉得自己有空可以拓展自己的文章题材了,比如散文、杂文、诗歌……她甚至已经想好了新的笔名——浣溪沙。

若是日后人们发现人气小说家天净沙、著名插画师浪淘沙、传统散文家浣溪沙是一个人时,会是如何反应呢?

一定会很好玩吧?

在签了协议后,吴笛便将这部长篇连载小说的开头给了胡亦菲。

胡亦菲回到编辑部,便向主编苏曼文汇报了这个好消息后,便开始迫不及待的审起稿来,这可是天净沙老师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呐!

胡亦菲并没有将吴笛的具体情况告诉主编苏曼文,以苏曼文对文不对人的态度来看,只要吴笛写出来的稿子质量高,就完全足够了,《青春祭》值得称道的一点便是,专注文章本身,而不是像《时光碎片》那样依靠其他手段谋取销量。

其实这两者谁对谁错还真无法判断,这就是主编的理念问题了。

若说在没有遇见吴笛之前,胡亦菲还觉得天净沙老师是披着马甲上阵的老手的话,那现在就已经可以确认,天净沙老师是新的不能再新的新人,只是本身实力非常过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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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出版口袋书

胡亦菲看到这篇文那五个字的标题,不由微微一怔,怎么觉得从这文艺的五个字中,就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的味道呢?

胡亦菲忍不住沉心阅读起这两万字的开头,她显然已经非常明白该如何阅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了,第一遍可以粗读看小说的剧情,等到第二遍自然就是揣摩一些似是而非的伏笔,第三遍自然就是品味那些精致优美的句子……

反正在胡亦菲看来,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值得细细品读,因为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并不苍白空洞,反而完美地镶嵌在整篇文章中,在渲染着一种气氛的同时,还大有深意。

至少,胡亦菲作为个年轻的编辑,本人挺爱上网的,要不然自然也不会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她发现她已经非常爱逛那个度娘天净沙吧了,在吧中与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中交流的感觉,实在太愉悦了……虽然她真的不明白对方从天净沙那华美隽永的句子中品味出了什么。

两万字的开头,胡亦菲很快就读完了,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果然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棒了……

文笔自然毫无挑剔之处,胡亦菲甚至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文风就该这样,很难模仿。

谁都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写出优美的句子,可那大都是高中生作文而已。

但能够像天净沙老师这样,以华丽的文笔写出深刻的内涵,与整篇文的气氛完美融合,让人不觉得有任何苍白空洞的地方,反而想要细细品味的文字,实在是太难了,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的文风。

要知道,当初胡亦菲可是非常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字的,而一开始,吴笛的文笔就是这样,显得有些稚嫩而刻意,华丽而苍白,然而在后来的不断雕琢之中,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之下,她的独特文风,渐渐形成。

可惜这次写的不是架空古代的文,否则又能见到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诗词了……胡亦菲有些惋惜地想着。

不过,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完全已经有连载的水准了,剧情虽然显得有些老套,但天净沙老师却依然用她那逆天的文笔支撑了起来,蕴含在笔下的细腻情感,更是会让读者们产生共鸣。

其实除非是一些别致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小说,其中以推理、科幻小说为最,而似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剧情,其实都是比较老套的,因为许多人都是老套地活一辈子。

这绝对是一篇甜文!

胡亦菲嘴角噙着满足的笑意,虽说至今为止,有不少读者都怀念天净沙老师出道时的那一篇《剑仙》,但那篇文的结局实在太坑了,太让人心情郁结了。

大多数人,总是喜欢甜蜜温馨的爱情喜剧的,因为那显然让人心情愉悦、舒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与憧憬。

像胡亦菲现在就觉得现在的心情特别不错,真是期待这篇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呢。

胡亦菲惯性思维发作,毕竟天净沙老师就写过一篇《剑仙》这样以悲剧结尾的文,后面的文章则全是非常好看的甜文,想来这部长篇小说也会延续她之前的风格。

可胡亦菲哪里知道,骨子里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想给你们这些在虚幻的美好中沉迷的人们,来一次会心一击了!

而这部长篇小说最治愈人心的地方,便是那让人既想要微笑又忍不住要哭的结尾!那治愈与致郁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有多少人明白呢?

至于前面,那依然是非常甜蜜温馨的剧情,让人读了就特别畅快舒服的,而在这方面的造诣,吴笛可是真的非常高的,看她前面那些短篇言情喜剧,就知道了。

于是很自然的,前面越是治愈人心,结尾就越是致郁人心!

这简直就是硬生生摧毁某些人最美好的幻想,赤裸裸的现实将会给他们当头一棒!

天净沙,绝对是一位合格的爱的战士!

胡亦菲很快就在编辑会议上提交了天净沙的这部长篇连载,毫无疑问,全体编辑都通过了,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体现!

随后,苏曼文则与胡亦菲讨论出版天净沙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它将收录天净沙这几个月来在各大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一共六万余字。

很显然,这就是传说中的“口袋书”,面向的群体,自然是那些爱看言情小说的女生们,当然啦,有些男生也喜欢看,像天净沙的文,那自然是男女老少通杀的。

因为天净沙老师是个超越了男女这种区区性别的完美人类,能够将男生写文与女生写文的优点完全结合在一起……

像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便是多视角展开,有男有女,她就像高高在上神诋,能够用笔掌控创造出来的所有角色,无论男女,这实在不由让人惊叹,天净沙老师的脑子是如何构造的。

其实按理来说,天净沙作为一个新人,是不可能获得版税分成的,而是一次性买断,但由于苏曼文很欣赏天净沙的实力,心中认定这位天净沙是个披着马甲的老牌作家,于是便给予了她5%的版税分成,也就是说,按照口袋书9.8元的价格,每卖出一本,她能拿到五毛左右……

所以说还不如去帮政府在网上发帖呢!

当然,若是能卖出去十万册的话,那吴笛就能拿到五万元了……

其实吴笛倒是挺想看到自己的“口袋书”出现在市面上的,总觉得口袋书什么的,很酷啊……没想到自己也能出版口袋书这种玩意。

在苏曼文与胡亦菲讨论这事的时候,她们自然无法意料到,《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已经决定在九月份中旬转投《时光碎片》,对方的主编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用此事再狠狠地将《青春祭》向下踩一脚。

其实钱四梁是非常重视苏曼文这个对手的,因为经过他的调查发现,《青春祭》虽然在销量上落后于《时光碎片》,但它与以往的销量相比,则是稳步上升的,所以实际上《青春祭》依然具有很强的底蕴。

而比起《时光碎片》的口碑来说,《青春祭》显然更好,在读者年龄调查中发现,《青春祭》面向读者的年纪,比《时光碎片》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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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为你弹奏

“今天谢谢你啦,小狗狗。”吴笛发了一条信息过去,此时她正在看美食类节目。

“大神……什么时候‘小狗狗’成了我的日常称呼了?”吴迪的声音中,依旧充满了一种被压迫的愤懑,可在这样的愤懑中,似乎又散发出一种愉悦,他正在自家那庞大的温泉浴池中泡澡,听着轻音乐,和少女互发信息,倒是别有一番享受。

“色犬?”吴笛那冷冷的声音充满着的女王气息似乎透着手机溢出,让少年整个人都哆嗦了一下,这倒不是害怕,只需看到少年脸上的笑容,就明白了。

“才不是啊,我哪里色了,你总是污蔑我!”吴迪继续抗争着。

“唔,果然你已经承认你是一只小狗狗了吗?”

“喂!你又玩我!”

吴笛嘴角带着愉悦的笑容,她甚至可以想象“自己”脸上那种神情,她发现她似乎真的越来越喜欢调戏“自己”了。

“哦,想起来了,上次饭局,你可是很无理地触碰我的手,你这只下等变态色犬竟然碰主人高贵的手,这可是死罪,我还没追究你呢!以你的色性,之后一定整天都没洗手吧,因为你直接用你的口水把手洗干净了……”

“所以说别这么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种毫无根据毫无节操的话啊!你是我的主人,这又是什么时候做的哪门子的设定?中二自恋也该有个限度啊喂!大神,你在我眼中的形象完全都毁了!”

吴笛看到这话,不由微微一怔,本来想继续的她,忽然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她有些苦恼地捂住自己的额头……

怎么不知不觉,就和他这么熟悉了呢,甚至连自己的本性与恶趣味都懒得掩饰,果然还是无法将他完全当作外人啊,因为他的性格,与前世少年时的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剪不断,理还乱。

失败!

吴笛的脑中出现了这么一个词,她明明应该拥有极强的自制力,能够让自己无论在谁面前,都保证模仿出那个完美女孩的形象的,并在这样的模仿过程中,使得自己渐渐定型,达到真正的身心合一。

然而在不经意间……

不过,一定可以补救的,吴笛使劲给自己打气。

吴迪都泡好了澡,还不见女孩回信,他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那张女孩坐在长椅上安静阅读的样子,她的背后是有美丽的木槿花绽放着,如此相称。

可吴迪却不由皱了皱眉。

似是心有灵犀,又或是其他直觉,他察觉出了女孩的两面性,在大众眼中极力保持着那种完美形象,这不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而像是她的一种个人追求,但在他的面前,女孩似乎懒得这样做……

吴迪对此自然是颇为得意的,毕竟他在女孩心中有特殊的地位,但想到自己刚刚的话……

吴迪真想扇自己一个巴掌!

吐槽吐得太顺口了,很显然戳中了女孩的敏感处,让女孩不开心了。

最近吴迪狂补了不少两性方面的书籍,因为他觉得要读懂女孩这本底蕴深厚的书,不充实自己可不行,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他自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女孩的性子多么大气磅礴、心胸开阔,那也绝对是有小性子的!

女孩,必须要好好哄着,虽然自己哄的方式有些奇葩,那就是找虐……

他会说他确实憧憬众人眼中的那种完美女孩的形象,因为他心灵中女性的成份就是那样,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更喜欢女孩的另一种形象吗?

因为前者让他觉得太遥远,永远触摸不及,后者则让他觉得更亲切,使他觉得对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好吧不狡辩的话,他在吴笛大神面前就是个欠调教的抖M……

必须要补救!

要不然若是以后女孩也用那种完全温柔和善、对待所有人几乎都一个形式的样子对待他的话,那他与女孩刚刚拉近的距离,又变得无穷远了!

吴迪急得团团转,他在全力思考着该如何补救,甚至都想打电话给他那位“经验丰富”的表姐了。

吴迪上次答应了聂茜不把她是女孩的身份告诉吴笛,所收获的东西当然也有不少,他觉得自己更加成熟了。

吴迪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往家中的琴房匆匆走去,一边走着,一边拨通了女孩的电话。

吴笛看着正在震动的手机,本来想硬下心来不接,但最终还是接了,她决定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以弥补自己完美的唯一缺口。

“喂,请问你有什么事。”吴笛的声音显得十分温和,这是她对待别人的一贯态度。

吴迪听到这个声音,差点吓得把手机扔掉,少女啊,反差不要这么大行不行?

不过这也印证了吴迪之前的猜测。

吴迪深吸了一口气,酝酿了一会,才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向你道歉。”

吴笛顿了顿,她的声音依然柔和:“不,应该是我要道歉,之前对你的态度实在是太失礼了,这不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

所以说我才不要你用什么淑女的态度对待我啊!

尽情地鞭挞我吧,女王大人!

吴迪觉得自己之前确实是玩脱了……

听到对方不说话,吴笛又淡淡道:“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要挂了。”

“等等!”少年似乎跑了起来,像是在追逐什么一般。

抑或是,他一直都在奔跑着,追逐着。

“我还记得以前的约定,我依然在坚持着钢琴,现在,我想弹琴给你听!”少年气喘吁吁地说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与慌乱,他真的害怕少女就这样离去,就像当初少女硬撑着得了重病那天一样……

吴迪一咬牙,也不管对方是否已经挂断,只是将手机放在钢琴旁,自顾自地坐在钢琴前,弹奏出一首首这个平行世界类似《梦中的婚礼》、《罗密欧与朱丽叶》、《秋日私语》、《爱的协奏曲》、《星空》、《memory》、《水边的阿狄丽娜》等等这样浪漫的钢琴曲。

吴笛愣住了,透过手机,她似乎感受到了少年骨子里的执着,这个世界的他,在奋力向前奔跑着!

悠扬的琴声从手机中传了出来,吴笛并没有立刻挂断手机,而是将它放在耳畔,静静地倾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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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高中目标

吴迪弹到自己手指都酸麻无力,外面已是深夜时,才怀着忐忑的心情,去看自己的手机……

他发现手机果然早就挂断了。

吴迪的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失落感,难道自己完全没有触动那个心冷如冰的女孩?

不过在看到通话时间持续了一个小时的时候,他的失落感顿时消散一空,他兴冲冲地拿起手机,果然发现了一条短信——

“很耀眼……你就是你,不是我。可惜我总是会搞混,加油吧,你一定会超过我的,希望你可以在钢琴上取得更大的成就——来自另一个世界未来的你。”

吴迪傻眼了,少女的中二病又犯了吧?

另一个世界什么的、未来什么的……啊哈哈,太搞笑了。

不过,看来情况也不是太坏。

而少女发来的短信,也让吴迪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心,他准备答应母亲,在大学毕业以前在乐坛取得一番成就!

至于以后,他早就决定,要踏入政坛,做一个掌权者。

可其实发给吴迪短信的,不是少女,而是少女残存的男性灵魂,他是不如他,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华还是努力程度,或许他都不知道他为何能够如此奋进,但无论如何,拥有整个世界的她却远胜于他!

吴迪有些疲惫地坐在地上,身体靠在钢琴上,望着那被夜风吹动的窗帘,心中一片安宁。

身体很累,但却很充实,仿佛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他又想到了什么,拿起手机,总想发些什么信息过去,可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才编辑了这么一条短信:“每晚我都为你弹奏,希望琴声伴你入眠。”

手一快,一咬牙,点击了发送……

不好,这短信是不是太肉麻了啊,好酸啊……吴迪看着大屏幕手机上少女安静阅读时的照片,心跳微微加速,他觉得自己似乎真的中毒了,该怎样形容这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呢?

鬼使神差地,他亲吻了自己的手机屏幕,做了这件事后,他自己也愣住了,脸上火辣辣的,可心中,却有一种难言的兴奋。

吴迪在知道对方是去外国语高中就读后,他当然也选择了外国语高中,可能高一时无法分在一个班,因为对方作为中考状元肯定是在最好的强化班一班的,而吴迪这种走后门的“差生”,肯定是分在另一个班。

暑假就这样渐渐向前,一晃便已经要到开学的时间。

吴笛在暑假中最大的收获,自然是跟随前世那位自己最爱吃的私房菜菜馆的老板,系统地学习了厨艺,虽说还未达到对方的水准,但吴笛相信,在自己不断的磨练之下,肯定会做得更好吃。

像现在吴笛的小姨王静姝,便几乎已经不愿到外面去吃了,而是非常自觉地买菜回来,让自家小外甥女这位“华夏小当家”施展厨艺。

除此之外,吴笛和王静姝两人还报了一个女人仪态气质养成班,接受各种各样的仪态训练,吴笛自然不用说,其实本身早就有那种名门千金的气质,而影视学院表演系毕业的王静姝似乎学得也挺快,虽然她一回到家,还是各种电波各种脱线,但她走出家门时,仿佛真从二次元来到了三次元……

在三次元中,王静姝是什么样的存在的?那当然是清纯与性感兼备的女神,上街都会被各种街拍的那种,若是“中原五白”的那些粉丝们认为他们心目中的“纯爷们”真身却是美女写手的话,肯定会觉得难以置信,然后有人去蛇的天空爆个尿,肯定又会引起各种有趣的反应。

吴笛与王静姝两人在暑假里自然也没将锻炼身体这种事情放下,吴笛那是非常自觉的,而本来懒散的王静姝,在自家小外甥女的鞭策下,也终于规范了作息时间。

好吧,王静姝时常会有阴谋论的想法,觉得自家小外甥女规范她的作息时间,只是为了让她没法听自家小外甥女那中二至极的梦话而已,反正她无法想象自家小外甥女在做什么日在地球的梦。

以及,吴笛的唱功也算略有小成了,《隐形的翅膀》这首朗朗上口很容易传唱起来的单曲,也终于制作完成,可以上传音悦网了。

吴笛才不管这首歌在音悦网能拿下怎样的成绩,她只知道,她果然最爱听的,还是自己所唱的歌。

除了这首《隐形的翅膀》外,吴笛在顾雅君的要求下,还翻唱了这个世界的一些名曲,她听了感觉很不错,一起存在自己的手机中了。

总觉得自己最喜欢听的歌是自己所唱的这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会觉得很别扭,可放在吴笛身上,却发现这似乎是理所应当的。

吴笛认为自己是最棒的,一个人完全可以包办一切,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能力,完全超越了男女雄雌这种低等生物才有的区分。

此时的吴笛,已经在期待自己的高中生涯了,在开学之前,她又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首先必须要达成的目标,当然便是保持学业成绩上的制霸。

其次她选择外国语高中,便是看中了学校内有各种语言的外教,她想学习并精通各大国的语言。若是可以的话,她希望能够出国当一学期的交换生,这对她拓展视野有好处。

以及,高中里或许有各种各样的竞赛,那她也会当仁不让地去参加,她认为能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也是一件取悦她自己的事情。

吴笛觉得这大概就是要在学校中完成的事情了,或许有人期待高中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可惜吴笛的脑中,压根就没有“恋爱”这个词汇。

毫不客气地说,她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或许有人认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正能量会带动更多的人奋进,却也有更多的人,会被她身上的光芒所刺伤,这就是天才最让人痛恨的地方!

能被称之为天才的人,可不仅仅是因为天资,有的时候,那种自身的偏执与强大的意志力,也是一种天赋,而这正是吴笛的强大之处,她是一个绝不会被击败的斗士!

吴笛的自私,还表现在她对别人的漠不关心,也许别人会觉得吴笛这个人相处起来异常舒服,因为她从来就不会指出你做错的地方,如此宽和、心胸开阔,可仔细想想就会觉得心寒,因为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吴笛只想做完美的自己。

在经历了蒋文这件事后,吴笛对这个世界的恶意也算是有了初步了解,她觉得自己不能因为太投入学习,而忽略一些人对她的算计,她必须要做好被整个世界的恶意所针对这样的心理准备。

麻麻,平行世界的学校学生实在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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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艺名

在吴笛展望高中生涯时,她的母校实验初中,却在暑假招生宣传期间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当时正是实验初中将吴笛当作门面、形象大使宣传本校的时间,招生办公室中,孙主任正在处理一些小学升初中的学生的信息。

一位招生办的工作人员便匆匆忙忙走了进来,对孙主任说道:“主任,大事不好了,我们的学校的宣传册不够了!”

孙主任听到这话,不由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这位工作人员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他沉下脸,不悦道:“宣传册怎么可能不够?市里小学毕业的学生一共才多少,我们的宣传册绝对比要上初中的学生要多!你难道怀疑我的招生经验?”

工作人员抹着自己额头上的汗,这位孙主任可是实验初中的老资格了,招生经验可以说非常丰富,他是绝对不可能算错什么宣传册数量的。

但有的时候,却会因为一些意外状况而发生改变。

“可是,不只是那些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来拿招生手册,还有一些说是特别崇拜吴笛的学生,尤其我们学校初一初二的,哦,现在是升初二、初三了,他们都去抢着要收藏那些宣传册呢,因为里面有吴笛的照片,拍得很唯美……”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道。

在原则上,实验初中的学生,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拿到宣传册,回去也算是给学校做宣传了,说不定家里有一些正好要上初中的亲戚什么的。

然而会主动帮着学校宣传的在校学生毕竟不多,按照以往来看,绝不会出现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瞠目结舌的情况。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吴笛!

吴笛这位学霸女神虽然已经毕业,但实验初中依然存在着她的传说!

早就听说学校的宣传册会拿吴笛作为封面,实验初中的那些崇拜吴笛的学弟学妹们,自然要入手一本,说不定有学霸女神保佑,便也能变身成为学霸呢?再不济将这宣传册当作吴笛女神的写真收藏也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嘛……

这些学生拿着宣传册可不是为了学校的宣传,而是自己独吞了,这古往今来独吞宣传册这种事情,怕是头一回吧?

孙主任听到工作人员的汇报的缘由,有些无语地抓了抓自己的耳朵,他万万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个中考状元吴笛,在这实验初中的人气,未免太恐怖了吧?

“主任,不止如此啊,有些喜欢动歪脑子的本校学生,已经准备将免费的宣传册转卖出去了,甚至还有倒卖车票的黄牛党觉得这宣传册很有倒卖的价值……”工作人员自己自己说着说着都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太夸张了也太邪门了!

孙主任深深吸了一口气,拿起自己桌上的宣传册看了看,这封面是吴笛坐着学校里秋千上的图,背景是那空阔的操场与碧蓝的天空,微风轻轻拂动着她那如瀑的黑色长直发,整幅图可以说拍得异常唯美自然,一股文艺小清新的调调扑面而来,正合某些人的胃口。

孙主任原来还不觉得,现在听这工作人员一说,怎么也有种收藏的欲望了呢……或许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倒卖宣传册?

孙主任使劲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的脑子,倒卖宣传册这种事情,传出去实在是太丢人了,他是招生办主任,可不是什么黄牛党!

孙主任想了半天,只能将这事去汇报给了张校长,这张校长听到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自然也是惊讶万分,心中只觉得隐隐后悔,若是吴笛还在实验初中上学,岂不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了?

真是便宜了外国语高中了……张校长有些惋惜地想着。

董事们很快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他们不忧反喜,自然觉得邀请吴笛做学校的宣传大使这一步棋,走得实在太对了!

饶是董事们早已预料到吴笛能够给学校的宣传带来大大的便利,却也真的低估了吴笛的影响力,他们现在只是大手一挥——

区区宣传册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给我加印!这是学校必须要做的宣传。

这自然是所有董事们心中的想法……

然后当最终花费在宣传册上的费用账单,出现在董事们面前时,他们的脸都白了,开什么玩笑,宣传册居然发出去几十万册?

妈蛋给跪了有木有……这是新出道的人气作家的畅销小说还是啥?火爆新星的专辑唱片卖出的数量?

好吧,就算宣传册是免费的,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来拿吧?

早知道当初就收费了!

董事们后悔莫及中……

所幸这宣传册的作用无疑是十分明显的,这新的一届的学生中,可是有不少尖子生都慕名而来,说是要沾一沾吴笛大神的仙气,希望能够在三年后的中考中,取得一个最优异的成绩!

若是可以像吴笛学霸女神那般,在中考前就喊出拿下第一的口号,并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再现大神风姿的话,那自然是极好的。

这个时候,吴笛正和顾雅君在一起,顾雅君在自己音悦网专栏下,想要添加吴笛这个歌唱者,这算是音悦网最让音乐制作人喜欢的地方了。

除了那种自己制作音乐并且自己歌唱的音乐人,大多数都是音乐制作人与歌手合作的,就算是天后韩绯雨也不例外,这就大大提高了音乐制作人的知名度,使得以往一直作为幕后工作者的音乐制作人走向前台。

其实吴笛也能算是“原创”音乐人,但毫无疑问,她太不专业了,最多也就会写出那些传唱广泛的“神曲”的旋律,但真正要将它们制作得精良,还是要靠顾雅君这样的专业人士。

对吴笛来说,音乐算是她玩票性质中最不受重视的了,她可没精力去再学如何编曲、录制之类的事情,她觉得这实在没有必要,她唱歌就是给自己听的。

“那么,小笛你自己取个艺名吧,这也可以避免一些麻烦,我这里是不会贴你的照片什么的。”顾雅君说道。

吴笛认为自己绝对是个取名苦手啊……她想了想,试探道:“魔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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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上传歌曲

顾雅君并没有对吴笛的这个艺名发表什么看法,她虽然不明白这个艺名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她只是点了点头,便将这个艺名敲了上去,她觉得吴笛只要不挂原名就好了。

其实一般来说,即使在网络上很火的红人,其影响力是绝对无法与那些大公司包装的明星相比的。

想象一下,当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明星时,你可能会上去要个签名,但遇到网络红人时,或许你会觉得此人很眼熟,但却想不起来她是谁了,更别提去要什么签名了。

而网络红人一般都会以昵称去称呼他们,很少用名字的,比如说“犀利哥”“芙蓉姐姐”“凤姐”“奶茶妹妹”等等。

像吴笛虽然在网上很红,但却只有少数死忠粉去搜吴笛的资料,知道她的名字叫吴笛,可大多数人在网上,都是拿“最美女学霸”“学霸女神”去称呼她的,何况吴笛这个名字也是很平凡很普遍的。

自从不少报纸披露了吴笛在中考之前说出的狂言,并真的实现了这个狂言后,网民们觉得吴笛无愧于学霸的称号,因为她的行为,的确有一种普通人难以企及的霸气!

这种霸气在女孩身上,显然会让她更具一种异样的魅力。

也不知是哪位善于恶搞的无聊大学挂科狗想出来的,在某人气度娘吧发了个帖子,说是只要膜拜这位女学霸,绝对可以保证不挂科,而他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他贴上了自己全是六十分的“凶残”成绩与一张吴笛图片……

这个贴子又被顶得老高,不少挂科狗纷纷表示膜拜,然后一定要去收藏吴笛这位美少女学霸的靓照,以沾一沾这位大神的仙气。

一时间,大学之中的学渣们纷纷改变了原来拜考神挂死神小学生求不挂科的风俗,改成了膜拜女学霸,反正后者比前者更耐看,是一只娇嫩可口的美少女……有丧心病狂的家伙,直接将吴笛的照片打印出来挂在自己的寝室里。

奈何他们似乎忘了吴笛不过才只是初中的学霸而已,庇佑不到已经上大学的他们……

实际上,对于这些学渣们来说,拜什么都没用,该挂科的还是挂科,能混过去的还是可以混过去,他们只是在跟风玩一玩,满足自己内心的空虚而已。

除了吴笛这样的正面网络红人以外,其实还有那些在网上因为恶搞而名气变大的红人,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你都无法认出他,因为有的时候网络与现实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可能只是在网络上故意恶搞吸引关注而已。

最关键的是,由于吴笛本人真的非常低调,从来没有乘势去开个微.博,注册个人人什么的,甚至连自己的度娘吧都不去,这样一来,再红的人也会因为时间而渐渐被人遗忘。

所以有很多凭借容貌红起来的偶像明星,就跟流星一般,容易被人遗忘,反倒是那些实力与长相并存的明星,所创造出来的经典,能够让人铭记。

可能有人觉得吴笛是个难以理解的人,既然都低调了,那为何又要在演讲、晚会上出风头?这只是别人认为她是在故意出风头而已。

但别忘了,吴笛的性格便是,每做一件事时,都会将这件事做得更完美,否则便像一天不喝大力一样浑身难受!她就是这样认真偏执,她可不觉得自己是在出什么风头,而是必须要这样做!

吴笛低调在于,她一点都不在意这样做会引起什么样的影响,并用这样的影响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只知道,自己尽力去做了,而且做得完美了,取悦到自己了,这就足够了!别人永远也无法想象她对自己有多么苛刻。

“那么,我就把这你唱的几首歌都上传了?”顾雅君征询了一下吴笛的意见。

吴笛点了点头,一共是五首歌,一首《隐形的翅膀》,其余有两首是翻唱的这个世界很红的流行老歌,还有两首则是顾雅君的原创歌曲《在田野歌唱》、《爱似水仙》。

见到吴笛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顾雅君不由有些泄气道:“小笛,难道你就不兴奋激动吗?以我对音悦网的了解,你这‘魔理沙’的歌声一出,肯定会造成疯狂的下载量的!《隐形的翅膀》这首歌起码会突破百万下载,成为一首二星歌曲,像这样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优美的励志歌曲,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顾雅君说得不错,这世上总是那些时常被人吐槽的“神曲”口水歌传唱广泛,《隐形的翅膀》虽然不可能像吴笛那个世界什么《最炫民族风》、《江南style》那样风靡,可却也是为大众所熟知的。

然而吴笛却如此回答道:“我已经尽力去唱了,而且自己听了之后感觉不错,我很开心……这就足够了吧,不过还是要感谢顾老师你的指导。”

顾雅君翻了翻白眼,有些无奈却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吴笛的脑袋,完美主义的她,对这个弟子真的非常满意,因为吴笛确实唱出了她想要的音乐。

在吴笛唱功的迅速进步之中,顾雅君甚至觉得自己都有些跟不上弟子的节奏了,原本一直很自傲的她,常常认为她制作出来的音乐是最好的,只是没有人可以将其完全展现出来而已,可有了吴笛这个弟子之后,她却发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

顾雅君毕竟是个新锐音乐制作人,以前一直眼高于顶,因为这样的性格,可能成就会有限,可自从遇到吴笛之后,就觉得自己完全被这位弟子那种认真执着的态度给感染了,原本就十分努力的她,也变得更加努力了。

不得不说,吴笛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看了也想奋进的力量!

而让顾雅君更加怜惜的,则是吴笛的身世,这么可爱努力的女孩,却这么小就没了父母,实在是太可怜了,顾雅君也是个女人,自然有一种母性,在教授吴笛的过程中,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在网站提示顾雅君上传成功时,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笑容,想到那位一直看轻她的老对手,她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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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好奇

顾雅君作为一名新锐音乐制作人,完美主义倾向的她,其实在圈子内人缘不是太好,与她合作过的音乐人和歌手,很多都难以忍受她那种处女座性格。

曾经与顾雅君是同学,关系还一度不错的周东阳,也是在业界中声名鹊起的新锐音乐人之一,当初他曾与顾雅君合作过,他其实在内心深处十分欣赏顾雅君的才华,可他却不认同顾雅君培养歌手的方式与一些音乐理念。

所以他曾断言顾雅君这辈子怕是成就有限,他甚至觉得顾雅君制作不出那种受众广泛的“神曲”,因为有时候一味地去追求高端大气上档次,简直就是自绝于人民群众。

歌词通俗易懂、旋律中毒性强的歌曲,或者说是口水歌,往往才能成为“神曲”。

而因为如此,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裂痕,其实这也是顾雅君单方面的原因,女人嘛,这心胸总是没男人开阔,事后就算周东阳道歉,性子有些尖酸刻薄的顾雅君也懒得理会。

顾雅君心中憋着一口气,她一直想证明自己能够做得更好,而吴笛,则成了她证明自己的一个契机!

周东阳这时恰巧在浏览音悦网,他本人是个非常热爱音乐的人,可以说什么音乐都有所涉猎,他不像顾雅君那样,眼高于顶,认为自己的音乐是最好的,其他人的音乐都不值一提。他认为要制作出更好的音乐,则必须博采众家之长。

在音悦网中,他是一直关注着顾雅君的,他其实很在意这位当年的友人。

这时,顾雅君上传了自己制作的音乐之后,一直关注着她的周东阳自然便收到了信息,他不由微微一愣,怎么顾雅君会在这个时候上传音乐呢?

周东阳搞不清楚顾雅君到底在想什么,除非是那些刚刚入行的新手,喜欢随心所欲乱上传音乐以外,一般懂行的应该都知道,在上传音乐之前,要进行一番炒作。

比如跟网站的编辑要推荐,抑或是找圈子里的同行好友要推荐,毕竟如今可是眼球经济的时代,除非是真正的好酒,才能够酒香不怕巷子深,

顾雅君在圈子里虽然人缘不怎么样,但她的才华,其实还是有不少人认可的,所以若是顾雅君请圈子里的一些人要推荐的话,他们不会不给面子。

周东阳就觉得,若是顾雅君来找他来宣传一下她新制作的曲子,那他绝对会帮忙的。

哎,这个女人啊,就是太高傲太偏执太完美主义了……周东阳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点开了顾雅君的专栏,便看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字——魔理沙。

这次顾雅君居然还是与一个听都没听过的新手合作!

周东阳翻了翻白眼,连吐槽的欲望都没了,他觉得顾雅君真的没救了。

要知道,只要是有点名气的音乐人,自然要与那些已经成名了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歌手合作,要不然绝对会扑街……

毕竟促使听众们下载歌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便在于那位歌手的名气,粉丝的忠诚度会促使他们自愿付费下载歌曲,哪怕有时候歌曲并不怎么出色。

而眼光对于音乐人来说,自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敏锐的眼光能够使得音乐人找到适合自己风格的歌手。

周东阳现在都有些怀疑顾雅君的眼光了,但是根据顾雅君的前面几首未达到一星级的歌曲,大概下载量在二三十万的歌曲来看,顾雅君的眼光应该还是不错的呀……

莫非是煌萌传媒要捧新人?

这也说不通啊……周东阳点开魔理沙的资料,发现就只有一个性别“女”,其他的都是一片空白!

这、这不会是恶作剧吧?

周东阳已经完全懵了,他甚至都怀疑顾雅君的帐号被盗了!

他没有急着听歌,而是向顾雅君发了一条信息,是直接在网上发的,这网页聊天系统,跟人人网差不多。

“这魔理沙真的是你新合作的歌手?”周东阳打出了这么一行字。

顾雅君回得很快,字里行间里可以看出她的自信:“当然,魔理沙让我非常满意,她可是我的得意弟子!”

电脑前的周东阳无疑显得有些惊讶,这世上居然还真的有能够让顾雅君满意的歌手?就连四小天后之一的韩茹冰也曾被顾雅君挑刺挑得很无奈,那是与顾雅君合作过的最大牌的歌星了,可惜最终制作出来的歌曲,也就三十多万的下载量。

然后与顾雅君合作的大牌歌星就越来越少了,她们可不想找不自在。

也不知这魔理沙是什么人,居然能够让顾雅君觉得满意……

怀着一种好奇,周东阳点开了《隐形的翅膀》,发现作曲作词都是这位魔理沙,而编曲、录制才是顾雅君时,不由又愣了一愣,好家伙,这位魔理沙还是原创型歌手啊。

周东阳显然并不关注那些网上的八卦,所以根本不知道吴笛与《隐形的翅膀》之间的故事,而由于网上只有渣画质的那个毕业晚会的视频,这就使得《隐形的翅膀》并没有引起太多业内人士的关注。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吴笛的热潮早已褪去,所谓的网络红人,连流星都算不上,很快就会被其他热点事件所转移,像最近华夏境内就发生了一起火车站持刀砍人的恐怖事件,让无数华夏人痛恨不已,这简直就是真正的丧尽天良!

魔理沙那轻灵的声音在周东阳的耳旁响起,他微微一怔,然后便闭上了眼睛,每次在第一次听歌时,他都会将自己放在一个倾听者的角度,来尽力欣赏它,而不是专业音乐人的角度,若是一直用后者的角度去听音乐的话,那根本就没有趣味了。

周东阳一边听着,一边下意识打着节拍,安安静静地听这样一首歌曲,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心中或许没有太多的触动,其实会听歌听得非常触动的,大抵是因为联系到了自身,想起了某些让自己触动的事情。

虽然没有触动,但他的第一感觉却是——真的非常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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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冰释前嫌

周东阳确实是个非常喜爱音乐的人,各种音乐来者不拒,他觉得判断音乐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好不好听,他所追求的,也便是好听的音乐。

他的这种理念,其实是非常贴合大众的,像有的音乐人就非常喜欢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理想,认为自己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可惜他自己的理想不是大众的理想,这音乐自然便越做越小众……

周东阳听完一遍后,自然有些意犹未尽,第二遍他用专业音乐人的角度来听时,便下意识评估起这首歌曲的价值来。

要说艺术性吧,确实不是很高,无论是歌词还是旋律,都比较通俗,这就是一首口水歌,但以他的对商业价值评估的眼光来看,通俗的音乐自然是大众的,这首歌可能真的可以火起来,有成为“神曲”的潜质。

紧接着,周东阳又连续将魔理沙的所有歌都听了几遍,除去那两首老歌不谈,顾雅君自己创作的歌曲,还是那么具有特色、非主流,自己作为一个音乐人,当然很欣赏这样高大上的音乐,但大众听起来,肯定会觉得别扭,不会买账。

在这些歌之中,周东阳敢保证,绝对是《隐形的翅膀》这首歌的下载量最高,也许这将成为顾雅君制作出来的第一首可以达到星级的歌曲!

而除去歌曲本身,单从这个歌手魔理沙的嗓音来看,周东阳确实羡慕了,没错,他羡慕顾雅君能够找到这么好的苗子!

再根据顾雅君对她这位弟子的评价,很显然,这个魔理沙在态度上,绝对达到了顾雅君的要求,也即是说,魔理沙或许真的会被顾雅君调教得完美!

从这几首歌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魔理沙显然的的确确是个新人,她虽然已经很刻苦地在锻炼自己的歌唱技巧,但这不能掩饰她技巧中的稚嫩,除了将《隐形的翅膀》唱得几近完美以外,在其余歌曲上,显然掌控力还略显不足。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魔理沙在顾雅君的调教下肯定会越来越出色,这个孩子,是有着天后潜力的!

周东阳原本不认同顾雅君的理念,那自然是因为他觉得顾雅君对待歌手太苛刻了,连一点小错误都不容许别人犯,这显然太极端太理想化了。

像周东阳自己在与歌手合作时,都只要最终歌曲能达到他心理预期的八成,就足够了,在他看来,大众其实真的听不出这八成歌曲与十成歌曲间的区别。

顾雅君的音乐,显然就是制作出来给专业音乐人听的,专业人士可能会纷纷叫好,因为它歌词优美、多变、有新意、不俗气,而这也是顾雅君算得上新锐音乐制作人的原因,可惜却总是不叫座,至今连一首星级歌曲都没有。

而周东阳却已经与四小天后之一的肖雅姿合作了一首二星级的歌曲了,下载量达到了两百多万,这一举增加了周东阳在商业型歌曲上的口碑,不少歌手都挺愿意与这位非常宽和的新锐音乐人合作。

周东阳这时给顾雅君发去了一条信息:“这个魔理沙真的是个好苗子了,她真的能忍受你的各种挑刺?”

顾雅君看到这条信息,顿时就沉下了脸,回复道:“事实上,我在她身上挑不出任何刺,反倒是越和她相处,越觉得我自身有许多不足,她总是可以百分之一百二十地投入到学习中去,让我非常佩服。”

周东阳看着这条消息,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发现这话确实是顾雅君说的,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世上居然还有能够让顾雅君都心服口服的人?

顾雅君那是何等地自傲,现在还不是资深音乐人,就敢和当红小天后韩茹冰甩脸色,而现在这个女人却告诉他,这世上有个叫魔理沙的新人,让顾雅君都挑不出刺,反倒自我反省了……

要知道,一般完美主义者,多多少少都有些自恋,以自我为中心,就算犯了错,也总是会硬着头皮死撑,可周东阳万万没想到的是,顾雅君居然因为自己的新收的弟子,而开始改变自己了!

周东阳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容,他只是心中羡慕地回复道:“那我祝贺你了,别怪我以前说话难听,你之前的性格实在太恶劣了,所以我一时嘴快,说你以后成就有限,但现在的你,给我的感觉……好吧,总之我很羡慕你能够收到一个这么不错的弟子!你的成就,我再也不敢下定论了。”

顾雅君看到这个回复,抿了抿嘴,脑中不由回想起以往她与对方一起钻研音乐的日子,她刚刚本来下意识沉下的脸色,也由阴转晴,其实在与吴笛相处的过程中,她就已经在改变自己了。

“好吧,我为我以前的小鸡肚肠道歉,有空出来一起吃个饭怎么样?”顾雅君回道。

周东阳看到这句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他极为坦然回复道:“自然可以啊,再叫上些你的老同学呗,对了,我对你的弟子很感兴趣啊,要不也一起叫出来?”

可惜周东阳却收到了这样的回复:“别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她可是我的宝贝,而且她还是个学生,也就暑假时间多一点而已,根本就没时间来搞什么应酬……对了,你还不赶紧推荐我最新制作的歌曲?”

周东阳暗暗叹了一口气,他对这位魔理沙可是真的很感兴趣的,不知为何,他甚至觉得,这个魔理沙也能驾驭男人的歌,或许是错觉吧,毕竟这么好听的轻灵嗓音……

周东阳一边想着一边顺势发了条音悦网的状态,大力推荐顾雅君最新制作的歌曲,这其实跟人人状态、说说差不多,关注他的将近百万粉丝都能看到。

周东阳在圈子里的人脉,可不是顾雅君可以比的,他的这条状态一发,顿时就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他们自然纷纷去试听这几首新歌了。

而此时的吴笛,终于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涯,这是真正的崭新的开始,因为她以前那个世界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这所外国语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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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入学

吴笛今日的打扮,显得更加保守低调了,T恤牛仔帆布鞋,发型是单马尾,没有任何装饰,仅仅戴着粉色的发夹,素面朝天,清清爽爽,身上充满了书卷气的她,很有一种学生的朝气,愈发显得清丽动人。

由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大都是住宿生,还有一个班是专门特招的外市的优秀尖子生,所以在这学校大门面前,停了不少车辆,其中不乏一些豪车,足见在外国语高中这样的省里都数一数二的学校中,有不少权贵子弟。

毕竟这个城市是这个省的省会城市,要不然也不会是副省级。

不少家长都帮自己的孩子拿着行李,向这个外国语高中的宿舍区行去,这倒是让吴笛觉得有些大学的味道了。

可惜这高中可没有学生会来组织迎新之类,在这所学校之中,高中的学生会基本就是个摆设,安心当个吉祥物就行,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

倒是隔壁的贵族学校圣心公学,其学生会有那么点权力,每年都能组织嘉年华,这是一种让学生放松的狂欢节,有些类似泥轰学校的学园祭,主要是各个班级或社团展示自己,这嘉年华每年都会举行,一般是在国庆放假日举行,全市的高中生都可以去参加。

而外国语高中的学生无疑近水楼台先得月,大都会去看个热闹,甚至有些社团还会在圣心公学刷一下存在感,毕竟外国语高中虽然也有社团,但学校却一点也不重视,待到高三时,更是勒令学生不准参加社团,而是全身心的准备高考。

圣心公学由于是贵族私立中学,里面的学生大都是富家子弟,高考对他们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可以直接申请国外的大学。

而华夏最优秀的两所大学,一是在京城的华夏大学,二是在中都的中都大学,它们在世界上的名气可是非常大的,有不少外国留学生都对这两所名校向往不已。

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相比较而言,前者是政治家的摇篮,毕竟位处京城这个政治中心,有志于入仕途的政阀子弟都必须要进入其中进修,而后者则学术气氛更加浓厚,是不少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学霸学神们的选择。

吴笛独自一人,只是背着一个很朴素的女式学生挎包,里面放着几本最近正在看的文学名著,然后径直向自己所在的教室走去,道路两旁都栽着绿树,校园内的风景很是宜人,她对这个学习环境还是很满意的。

她在高一(1)班,学号为1号,其中的学生,全是中考考出不错成绩的优等生,还有的则是初三上学期就提前召入的尖子生。

像这种提前被召入的尖子生,自然对那些中考才考进来的学生带着一种俯视的目光,因为他们提前招生所做的题目,可比中考题目要难多了。

当然,吴笛这种真心犀利的中考状元,他们是绝对不敢瞧不起的,因为中考虽然容易,但能够真正达到顶尖,做到完美,那真的是太难了,所以这更是一种让人钦佩的能力!

不得不说,这外国语高中的硬件设施还是不错的,进入学校时,当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高大的行政楼,在行政楼之前,则是升国旗之处,华夏龙旗正高高飘扬着。

吴笛在进入外国语高中之前,是仔细阅读过此高中的宣传册的,知道在这行政楼之后,还有三座教学楼,分别是高三、高二、高一学生的学习之处,再往后则是一大片篮球场,篮球场后方,才是学生公寓。

而在气派的行政楼左边,则是一座体育馆,算是外国语学校篮球队的主场,随着“素质教育”的口号越来越响,高中篮球联赛可是已经举办过好几届了。

在体育馆后方,便是大操场,由于外国语高中人数挺多,所以都会在这个大操场中做课间操。

在教学楼与宿舍楼之间,则是外国语高中的食堂,有人说高中生活其实就是三点一线,此言不虚,在高三那一学年,更是深刻地体现了这一点。

像外国语高中就基本上不搞什么晚会,孔校长认为这毫无意义,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由于要兼修一门除英语之外的语言,这已经让学生的学习时间更加紧迫了,所以作为一个比较古板的老校长,他总是尽可能地减少学生的娱乐时间,最好是学生将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

所以孔校长其实在外国语高中很不得学生的人心,但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却有百分之九十能够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校内极为优良的学习风气,更是让不少家长称道。

而随着毕业的学生年龄越来越大,他们回首过往时,心中反而都对那位严厉的老校长心存感激。

孔校长最看不惯的就是隔壁的圣心公学,中不中西不西,如果真能有伊顿公学那样的严谨倒也罢了,奈何这圣心公学自诩什么贵族私立学校,冷艳高贵得很,但里面的学习风气却是一团糟,一群富家子弟进去玩乐的,还美其名曰“享受青春”……

反正孔校长是最看不惯对方这种学习风气了,他最担心的是那些肆无忌惮的富家子弟影响到外国语高中的优秀学生,这每年富家子弟来外国语高中追求校花的事迹又不是没有。

这些富家子弟完全就是在找乐子而已,才不会真的喜欢上外国语高中的哪个女孩,他们甚至喜欢打赌用几天搞定哪个美女,于是这就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孔校长不由想到了这次入学新生中那位非常优秀的女孩——中考状元吴笛。

他那满头白发下的苍老面容上,出现了一丝忧容,他很希望看到这个女孩可以一直优秀下去,却又害怕她会在高中堕落……

因为对女孩而言,美丽的容貌是天赐的宝物,更是天赐的诅咒,这世上不知有多少美貌的女孩,都被美貌毁掉了。

她们总是在男人的追捧中迷失自己,然后产生了错觉,好像拥有了美貌就拥有了一切。

美貌战胜不了时间,但智慧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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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苏暖

今日的天气还算不错,九月的夏末初秋季节,已经有了一丝凉意,微风中有着清新的气息,吴笛抬头看了看这蔚蓝的天空,心中一片安宁。

她现在真的很珍惜自己的学生岁月,待到走上了社会再回首过往,便会切切实实地发现,这是人生之中最安逸的一段时间。

走在这校园内,由于来报到的学生真的挺多,她可以感受到不少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对此她早就已经习惯了,她太了解男人这种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了,身为美少女,就该有被男人欣赏的觉悟。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却发生了一件小小的意外事故,一个身材极为娇小的新生,独自一人拿着一大堆的行李,她好像特别喜欢东张西望,结果走着走着直接撞在了树上……

然后她的行李全都散在了地上……等等,这好像根本不是什么行李,而是各种零食例如薯片、海苔、话梅、饼干、巧克力等,然后还有一大袋苹果与橘子,完全四散开来了,滚得满地都是。

娇小的少女以一个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额头,脸上似乎还有些迷糊,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撞了树……

待到她发现自己的零食与水果全掉在地上时,不由轻呼一声,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我的食物……不要抢我的食物,我会没命的!”

这种将零食当作恢复HP红药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没零食就等于没命?那我岂不是早没命了?给那些从不吃零食的人道歉啊!

吴笛见状,嘴上也不多说,只是心中随意吐槽下,然后迅速帮少女捡着地上的苹果与橘子,旁边还有几位热心的同学也纷纷伸出了援手,不一会儿,大家就拯救了少女濒临死亡的生命……

“得救了……真的很谢谢你们!”少女一脸满血复活的模样,露出了有些傻气的可爱笑容。

吴笛这才看清楚少女的容貌,她有着一头栗色的头发,天然卷,发型是波波头,正适合她那可爱呆萌的容貌,不过她的脸上似乎总带着迷糊的神色,笑起来时傻里傻气的。

也不知这个娇小迷糊的少女是哪个班的,她随意想着,正欲离去时,却发现自己的衣角被拉住了。

吴笛有些疑惑地回过头,却见娇小的少女一脸衰样地仰头望着她,额头上还有些撞树后的痕迹,她瞪大了那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说道:“我的塑料袋破了,能不能帮帮我?”

吴笛果然看到盛苹果那个塑料袋已经破了,她自然是乐于助人的,于是她点了点头,打开自己的挎包,对女孩说道:“把苹果放我的包里吧。”

少女点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般,她非常真诚地感谢道:“真的太谢谢你了,我叫苏暖,你呢?”

吴笛温柔地笑了笑,她淡淡道:“没关系,举手之劳而已,我叫吴笛。”

苏暖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吴笛那疏离的态度,事实上,这是吴笛对陌生人的一贯态度,无论男女。

苏暖在知道吴笛的名字后,忍不住说道:“天下无敌吗?”

虽然吴笛很想点头,但她却微笑着解释道:“口天‘吴’,‘笛’是‘笛子’的‘笛’。”

吴笛不仅帮苏暖拿了苹果,还帮她分担了一些行李,反正吴笛是走读生,本来就不住在学校。

所以吴笛这两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到女生宿舍,她的内心倒也没有什么波澜,毕竟是新开学,男生宿舍女生宿舍都一样没人,几乎毫无区别。

吴笛看到这九人间的宿舍,条件十分一般,她心里不由庆幸,还好没有选择住校,不但晚上的自由支配的时间没了,而且这里睡觉的环境也太差了。

还要每天值日打扫卫生什么的……吴笛忽然更加念起王静姝的好来,她总是将那个很朴素的家弄得洁净而温馨,让吴笛生活得非常舒适,而吴笛每日要做的,也就仅仅是下厨做饭而已。

王静姝几乎包办了一切家务,不论是对房间的打扫,还是衣物、碗筷的清洗。

“吴笛,真的太感谢你了!”胜利到达目的地之后,苏暖双手合什,做了一个膜拜的动作,脸上带着暖暖的笑容。

“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吴笛依然礼貌地回以微笑。

“对了,你难道没有行李吗?”苏暖问道。

“我是走读生,不住校的,家离这个学校不远,骑个自行车十五分钟就到了吧。”吴笛回道。

她所住的地方恰巧就在学校的聚集地,离实验初中最近,走着二十分钟就到了,而外国语高中显然有些远,所以她直接用稿费买了一辆自行车,还能顺便锻炼身体,虽然她现在的身体真的很棒,不过外表看起来还是那样柔柔弱弱的。

苏暖点了点头,她家虽然也在本市,但显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她选择了住校,她还觉得自己既然上高中了,那就该独立了,所以坚持一个人来报到。

“我请你吃零食!”苏暖拿出一包薯片,大方地递了过去。

吴笛摆了摆手,道:“我不喜欢吃零食,你这么喜欢吃零食,都不怕长胖?”

“怎么可能?零食难道不是生命的必需品吗?”苏暖那迷糊的脸上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所以说到底谁告诉你零食等于生命啊?少女你到底有多喜欢零食啊?你这么喜欢吃零食你家里人知道吗?

吴笛在心中默默吐槽着,她想起了自己当初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时,痛苦地戒掉零食的经历,她不由有些羡慕这位娇小少女怎么都吃不胖的体质了,她只能微笑道:“要不给我个苹果吃吧。”

“当然可以。对了,你在哪个班?”苏暖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她很爱笑,笑的时候便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两颗门牙有些像兔牙,不过肯定没有真正兔牙那么夸张,但真的很萌很有爱。

“我是一班的,你呢?”

“诶?我也是一班的啊,搞了半天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啊,太开心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外号

吴笛见到苏暖一脸傻乐的样子,觉得也挺好玩的,这个女孩确实人如其名,给人很治愈很温暖的感觉,她好像天性非常乐观,性子也随和大方,不过就是有些迷糊……

吴笛洗了两个苹果,帮苏暖削了一个,她能够一气呵成将苹果皮削得不断,让一边的苏暖又大呼小叫,苏暖觉得这简直就是神乎其技!

苏暖双手捧着一个大苹果,无意识地歪着脑袋,小口小口地啃着,眯着的眼睛呈月牙状,一脸陶醉的样子,似乎在说——我的生命,已经一片无悔!

所以说少女你的生命太廉价了啊……

吴笛一边吃着苹果一边与她聊天,也算是知道了苏暖的不少信息,苏暖与她同龄,初中就读于第一初中,家境良好,生活幸福而无忧。

按理来说,苏暖可以考进外国语高中,并且被分到一班,成绩确实是很优秀的,但苏暖自己却说,她学习态度很不好,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发呆或是画漫画,她对萌系画风很有研究,然后中考前突击复习了几下,一不小心超常发挥,就考取了这个外国语中,还被分入了强化班……

不过苏暖的学号是四十号,也即是说她的中考成绩,在班上排名四十。

“那吴笛你的中考成绩怎么样?”啃着苹果的苏暖很是好奇地问道。

吴笛抓了抓自己的马尾,忍不住问道:“我的名字,你难道以前一直没听过?”

苏暖依然笑得很天真:“没有啊,今天我可是第一次见到你哟,我叫你‘笛喵’怎么样,我觉得你扮成猫耳娘肯定更萌,对了,你可以叫我‘暖暖’。”

笛喵什么的……吴笛忍不住想到自己在家中变身猫耳娘然后抱着黑猫琉璃卖萌的画面,也许真该试试拍几张照片?

不不不!才不要呢,完全不符合女神的形象!

压抑着蠢蠢欲动的心思,吴笛反对道:“别叫我什么‘笛喵’,太违和了!”

“好的,笛喵。”苏暖一脸认真地保证道。

所以说别乱给别人取外号啊!你这个零食控、吃货!

此时消灭掉一个苹果的苏暖,已经开始吃薯片了,她似乎真的一点都不怕发胖。

吴笛依旧努力保持着自己的形象,她深吸一口气,淡淡道:“我这次中考总分684。”

“好高,笛喵你好厉害!”苏暖露出了极为佩服的神情。

吴笛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要永远按上这个“笛喵”的称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笛”与“喵”两个字合在一起还挺般配哈……般配个大头鬼啊!

吴笛真想双手掐住苏暖那软软的脸,狠狠地拉长……对了,她既然给自己取外号,那自己也给她取外号好了,她淡淡道:“那我以后就叫你‘软软’了!”

“诶?你会掐算吗,怎么知道我的小名?”苏暖瞪大了她那浑圆的眼睛,配合着她那波波头的发型,给人的感觉非常呆萌可爱。

吴笛抚了抚自己的额头,所以说她最怕应付这样天然的妹子了……

之后缓过来的吴笛与苏暖继续闲聊着,苏暖是那种没心没肺的女孩,总是大大咧咧的,她确实没有关注过中考成绩,所以她并不知道吴笛,不过现在她知道了。

不过不管吴笛成绩怎样,苏暖反正觉得吴笛这个女孩挺好相处的,从吴笛向她伸出援手时,她就对吴笛产生了好感,而现在她与吴笛是越聊越开心。

由此确实也能证明,女孩交朋友的速度挺快,尤其像苏暖这种从来不懂得看人脸色的,若她能够感受到吴笛一开始的疏离态度的话,或许之后也不会这么热情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笛与这些学生交际,都是带着俯视意味的,她的心理年龄虽然也被身体同化了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真的成了高中新生了。

而吴笛其实人情练达,极善察言观色,能够在与对方不断地交谈中,套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判断对方的真实性格,她感受到了苏暖的真诚,就像当初夏薇薇一样,不过夏薇薇对吴笛很敬畏,而苏暖则丝毫不觉得这个笛喵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就在两人交谈时,宿舍里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女生,甚至还有几个是实验初中的,她们见到吴笛时,纷纷向吴笛问好,差点就向吴笛拜码头了,显然她们是将吴笛当作自己的偶像的,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怎么说也是同一个初中毕业的校友嘛。

吴笛当然微笑得体地回应着,说反正高中都在一个班,大家也是真正的同班同学了,互相照顾是应该的。

这几个女生心中自然觉得这个吴笛不愧是学生代表,这种和她交谈起来仿佛如沐春风的感觉,简直就瞬间打破了她们对吴笛的本来印象!

在她们印象中,吴笛那绝对是冷若冰霜的高岭之花,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眼高于顶……果然不该轻信谣言的!

可实际上呢,即使吴笛在对她们微笑着说话,让她们觉得这个女孩很亲切很和善,然而在本质上,吴笛与她们的距离却是无穷远。

这一点,吴迪那小子看得很透彻,所以他各种求女王鞭挞……

对每个人都温柔,是真正的冷酷至极,因为所有人都没有被她放在心上。

苏暖倒是更加佩服吴笛这个女孩了,居然能够让这几位新生都热情地向她打招呼。

就在这时,忽然又有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她的背后,却跟着父母亲戚等大约六人,阵容很是强大。

女孩看起来家世极为不俗,从她的穿着打扮就可以看出来了,她看到这个宿舍时,不由微微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嫌弃,但她却能够保持笑容地向宿舍中的同学打招呼,倒是显得很热情的样子。

女孩容貌看起来很是清纯可人,有一张女神专用的锥子脸,下巴很尖,即使并不化妆,素面朝天,却也非常漂亮。

这绝对是一个校花级别的女孩,不过稍稍有些可惜的是,她的气质似乎有些与吴笛重合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进班

女孩见到吴笛的第一面起,先是微微一怔,就仿佛看到一个加强版的自己一般,她忍住心中的异样,走上前去,很是彬彬有礼地对吴笛说道:“你好,我叫章冬雪,很高兴和你做室友。”

吴笛心道这个女孩倒是挺大方、很善于交际的样子,不似一般高中新生那样单纯,她也很得体地回应道:“嗯,我叫吴笛,不过我不是住在这个宿舍的,只是顺便帮别人提个行李而已。”

章冬雪听到吴笛的名字,不由惊讶道:“吴笛?我们这个市的中考状元就是你吧,考684分实在是太厉害了!”

少女虽然这样惊叹着,吴笛却可以感受到她的言不由衷,不过吴笛也没放在心上,只是微笑着表示了一下自己的谦虚。

章冬雪在初中时其实也是个美女学霸,不过她并没有在最好的两所初中上学,在那个初中她的中考成绩是全校第一,不过在这个班级她的学号却只是10号。

章冬雪这时对她的新舍友们说道:“等会要不我请大家吃个饭,正好我爸也在,爸爸你觉得呢?”

章冬雪的父亲看起来确实是个成功人士,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个精明的商人,他也露出和善的笑容,道:“一起去吧,这里哪家酒店最好我们就去哪。”淡淡的话语中包含着一种财力的炫耀。

没心没肺的苏暖忽然说道:“我就不去了,可以吧?”

章冬雪面色一僵,依然讪笑道:“大家都是室友,以后就一起住在一起啦,先联络一下姐妹感情总可以吧?”

“我有零食就足够了啊。”苏暖笑了起来,弯弯的月牙儿极为可爱。

吴笛忍着笑,总觉得对喜欢装逼的人来说,好吧,这也包括她自己,遇到苏暖这样丝毫不通人情世故的,那就是抛媚眼给瞎子看,希望这个章冬雪不要记恨苏暖这个天然可爱的妹子。

“那我先走了。”吴笛背起自己只有几本书的挎包,向宿舍外走去,这儿可不是她的家。

章冬雪看到吴笛那朴素的学生挎包,心里升起了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她总算找到了一处比吴笛更强的地方。

只不过,在章冬雪的心目中,却是很羡慕吴笛之前在网上红极一时的风光,而随着时间的进行,网络红人吴笛却渐渐沉寂,让章冬雪暗骂吴笛的错失机会,若是她能够在网上火起来的话,那她绝不会像吴笛这么淡然,这么傻!

章冬雪其实只知道吴笛那一开始几张照片引起的风潮,并不知道后来吴笛在晚会上的表现,因为那个渣画质的视频并没有火起来,大概也只有聂馨予才看过那个超清的视频。

“等等我,笛喵,我宿舍里也没事了,一起去教室吧?”苏暖跟了上去。

章冬雪心里顿时就有些不舒服了,总觉得这个苏暖就是在打她的脸,还装出一副很天真无知的样子。

章冬雪表现出来的大度,只是故作大度而已,有些小小的心机的她,其实挺记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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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1)班的教室之中,已经来了不少的同学,有的是同一个初中的,即使不在一个班,却天然有种亲切感,怎么说大家能考进这个强化班,那基本上都算是各自学校的风云人物,互相都会给点面子。

高大壮实的王恒正坐在最后一排,他与吴迪是好友,这次能够考入外国语高中的强化班,也算是超长发挥了,看他的学号是48就知道了,总共才50个人。

不过王恒还是比较庆幸的,稍稍可惜的是,他的好友吴迪因为意外而没法进入到这个班级,让他挺失落的,他其实很期待和吴迪混在一起的日子。

此时王恒正与一位男生聊得挺欢乐,这男生叫做梁凉,学号50,能进这强化班还真的有点小运气,主要是他理科真的不行,但文科却极好,尤其是语文,他的中考作文,拿了满分,还被收录到了中考满分作文精选之中。

其实梁凉的作文能够拿满分,显然是有些侥幸的,他的文风非常犀利,可以说是鞭辟入里,这次中考作文,他心一横,直接写了一篇讽刺小说,结果恰巧很合那位阅卷老师的胃口,便给了满分。

而吴笛自然不可能在语文作文上去赌满分,她为了保证高分,肯定是求稳,她写了一篇中规中矩的议论性散文,被扣了两分,大概是阅卷老师觉得这个学生的文采、书写都很不错,只是立意稍显平庸、大众。

梁凉与王恒聊熟了之后,冷不丁地说道:“你是和那个吴笛一个学校的吗?”

王恒以为他在说“吴迪”,不由点头道:“是啊,我和他关系很好!”

梁凉一听,不由惊讶道:“不错嘛,她可是这次的中考状元啊,你原来和她一个班的?”

王恒一听是另外一个吴笛,不由挠着脑袋,不好意思道:“原来是那个‘吴笛’啊,我倒是和她不熟,不过她可是我们实验初中最好的学生。”

梁凉那清秀斯文的脸上闪过一丝钦佩:“我其实倒不在意什么中考成绩,不过我也看过报纸上对她的一些报导,这可确实是个才貌双全的女生呐。”

王恒点了点头,笑道:“怎么,你想追她?”

梁凉怔了一怔,脑中不由回想起当日在报纸上看到的,吴笛坐在椅子上,微微扬起下颚,说出“狂言”的霸气模样,他的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微笑,嘴上却说道:“我只是非常欣赏她的才华而已,不瞒你说,我这个人也很狂,尤其是对我的文章很自信,不过我却发现,有一个女孩似乎更加深不可测……我当然对她有兴趣。”

王恒看到梁凉这副样子,不由想到了吴迪对那个女孩的重视,他微微摇了摇头,道:“你可别太自信,我们学校的那个吴笛,是一朵不可触碰的高岭之花……”

“这本来就在我的意料……”梁凉忽然停止了自己的讲话。

因为这个时候,吴笛与苏暖两人,踏进了教室,即使吴笛的穿着非常朴素,与大多数女生没什么两样,可当梁凉第一次见到这位“神交已久”的女孩时,只觉得时间都在此定格住了。

明明只是少女的侧面而已,为何此刻便如同画一样美妙?

我的缪斯女神。

第一百一十五章 竞争对手

“喂,别看呆了啊。”王恒拍了拍梁凉的肩膀。

梁凉这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道:“只是没想到她的真人比报纸上还要清纯漂亮。”

“可惜我不是太喜欢这样的类型,我倒觉得与她一起进来的女孩更好。”王恒看着一脸傻乎乎模样的苏暖,微笑道。

“唔,现在变态萝莉控已经多到这种程度了吗?”

“才不是萝莉控呢!还有哪里变态了啊,这是合法萝莉……都是同龄人啊!而且我也只是喜欢更加娇小的女孩而已,你不觉得这样的女孩抱在怀中是一种暖暖的幸福吗?”

“事实上,我非常喜欢读书看报,以前我曾看到有个报纸上说,萝莉控……好吧,喜欢娇小女孩的男人某方面的能力或许有所欠缺……”

“卧槽,欠揍啊你!”

“刺痛了你的内心?”

“不,给六十亿萝莉控跪下道歉!”

“哪来的数字啊……”

王恒已经掐住了梁凉的脖子……

不得不说,其实男生交起朋友来也挺快,只要谈谈政治女人体育基本上就能打成一片了,尤其是在学生生涯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实非常单纯。

吴笛与苏暖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两人倒也没再聊天,吴笛自顾自地拿出这个世界的名著安静阅读起来,浑然不在意班中同学的目光。

对吴笛来说,学校这样的存在意义很简单,就是一个学习的场所,她对和别人交际并不感兴趣,因为大多数闲聊其实本来就是毫无意义浪费时间的事情。

苏暖发了一会儿呆,撇过头看了看吴笛,见到她专注于书籍中的样子,只觉得此刻的女孩真是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魅力。

苏暖很懒,却很憧憬勤奋的女孩,就像吴笛的勤奋已经融入了骨子里,可苏暖却觉得自己是懒到了骨子里,她其实可以改名叫“苏懒”了,嗯,其实苏小懒也全是爱,这一瞬间,她决定拿“苏小懒”这个名字当她的漫画笔名。

她从自己的包中拿出了本子,然后很认真地画起阅读时的吴笛来,这自然不是写实的画,事实上,她并不会画写实的风格,她只是很喜欢漫画,并且进行过专门的培训而已,因为很喜欢,所以她学得很上心,她的画工其实很不错。

她此时正好用萌系画风来画吴笛,她心目中Q版的“笛喵”。

两个女孩在认真做自己的事情时,却不知道班中有不少目光都投向了她们,尤其是吴笛这位在高一新生中名气最大的女孩。

“喂,听说那个女孩是本届的中考状元吴笛?”

“是啊,我和她一个学校的,她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是个大才女呢!”

“哇哦,我早就听说这个吴笛很漂亮,却没想到这么清纯动人!”

“怎么?你要在高中追她吗,她可是出了名的冷漠啊,当初在我们初中时就拒绝过无数男生!”

“好吧,那就算了,我可不想自己找虐,像这样的女学霸,气场实在太强啦,欣赏欣赏就行了,要真的当了女朋友,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说的对,其实女孩子太优秀了也不好,会吓退男人的,不是说这世上有三种人,一是男人,而是女人,三是女博……我看那个女孩有当女博的潜质啊,她那个认真学习的劲头,让男人压力太大了。”

……

其实有很多男生在见到吴笛时都会产生上面的想法,吴笛耀眼到了让他们连追求的念头都不敢有,下意识的就会产生一种“她那么优秀,我怎么可能追得到”的想法。

这样的想法甚至还导致了一种情况的发生,那便是女神往往被某些敢于主动出手的歪瓜裂枣所攻略,让人看了都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这甚至都让人相信了,性别相同才能谈恋爱这个真理!

说什么有很多男生向吴笛表白,然后被拒,根本就是个谣言,也就李浩乾这厮向吴笛表白后被拒绝而已。

当然,若真有谁敢于行动的话,那最终的结果也是注定的,因为吴笛真的不是普通的女孩,她没有任何恋爱的想法,那很浪费她的学习时间。

就在这个时候,章冬雪与她们宿舍的女生有说有笑地来到了教室,看起来在她已经笼络住了她的某些舍友,她的交际能力确实不俗。

章冬雪一进来,顿时又吸引了班中男生的注意,他们这时才发现,自己似乎太幸福了啊,一个班中居然出现了两个校花级别的女孩!

章冬雪不像吴笛那样一言不发地走向自己的位置,毫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她只知道,此刻她被“万众瞩目”的感觉真的很好!

怎么说能够考进这个外国语高中强化班的男生,都是极为优秀出色的,她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然而在她准备随意找个位置坐下时,耳朵很尖的她,却听到这样的对话——

“这个美少女是谁啊?好像长得不比吴笛差嘛!”

“不认识啊……长得好又如何,学习成绩肯定比不上吴笛吧?”

“那是肯定的,吴笛在学习上就是个妖孽,也不知在这高中能不能保持她以前的风格。”

“应该可以的,吴笛这妖孽的学习态度太变态了,在吴笛这样的女学霸面前,其他女孩在学业上都是被秒杀的存在!”

……

章冬雪攥紧了自己的手,以前在初中的她,早就习惯了制霸全校,此时她又如何甘于落后别人?

吴笛,我要证明,我不比你差!

章冬雪往吴笛的方向看了一眼,心中下定了决心,此刻的她,浑身都散发着斗志。

章冬雪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服输的女孩,她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她也喜欢看到完美的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目光,尤其是那些优秀男生的,她最喜欢的,就是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如果说吴笛学习就是为了学习的话,那她学习,就是为了得到瞩目!

章冬雪从来不害怕堂堂正正地与别的女孩竞争,她有这样的实力与自信!

这时,班主任邱老师终于姗姗来迟,他是教授语文的老师,戴着一副眼镜,明明是男人,但给人的感觉稍显阴柔。

邱老师大概讲述了一些高中与初中的不同,在学习风气极佳的外国语高中,他自然非常注重学生的成绩,他认为高中三年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高考,是真正可以改变人生的一次宝贵的机会,高考面前人人平等!我希望所有同学都好好珍惜三年之后的高考!之后当你回首这三年时,会发现它是最值得你们怀念的。”邱老师如此总结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自我介绍

吴笛在这位班主任邱老师来的时候,已经收起了自己的书,她一直是个非常尊师重道的人,一如她对学习本身的虔诚。

大多数同学听到邱老师的讲话,是没有什么感触的,其中有一些人甚至觉得,老师的话有些小题大做,他们已经听够了什么“人生的转折点”“高考改变命运”这样的话。

由于班级中的学生大都是初中时的优等生,刚刚经历了一场胜利的中考,他们对考试都带着一种俯视的态度,觉得拿下高考也只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可实际上,高中所学习的内容,比初中要多要难,也许有不少学生能够在初三一年冲刺一下考取一所好的高中,但少有学生能够在高三一年冲刺一下就能够考上顶尖名牌大学的。

至于“高考面前人人平等”,这话其实要较真起来实在是漏洞百出,因为有人不需要高考便能保送最好的大学,保送、自主招生的名额一向能够在私下里操作,而且就算是国家很重视的高考,总是有些地方传出集体舞弊的丑闻……

只能说高考这样的考试,相对来说比较平等,是一条底层贫困子弟的学生通向中层社会的道路,当然,有能力的人,自然条条大路通罗马。

吴笛自然不需要通过高考来改变命运,但她却想征服高考,就像她之前拿下中考状元一般,她若可以考取全省第一,那自然会让她自己很开心,对于取悦自己的事情,她从来是很乐意做的。

之后,这位班主任又讲了军训的事情,高中的军训也就持续一个星期,比大学要轻松,而吴笛这样的走读生是更加轻松的,她不需要待在宿舍学习如何叠被子这种事情,回家休息什么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那么,大家先到讲台上来自我介绍一下吧,按照学号来,1号吴笛,你先来。”邱老师拿着手上的花名册,如此说道。

吴笛这尊“大神”,邱老师自然早就有所耳闻,此时见到她这个样子,不由暗中点了点头,这是个好学生的样子,不像有的漂亮女孩,总是喜欢高调地炫耀自己的容貌。

一个人喜欢炫耀什么,正是因为他缺少什么,或者说,除此之外,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优越的地方了。

而高高在上的人则从来不会在意蝼蚁的看法。

吴笛很是淡定地走上了讲台,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是吴笛,来自实验初中,很高兴能够和大家成为同学,谢谢。”

精简而不失礼节,这也算是吴笛的风格了。

当然,在别人尤其是男生们看来,这位学霸女神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比较冷漠,很不易接触。

梁凉用欣赏的眼神看着从讲台上走下来的少女,他忽然发现少女吸引他的是什么地方了,那是蕴含在少女淡然之下的某种力量,一旦这样的力量爆发出来时,那便是少女最耀眼的时刻。

不过,比起耀眼时的少女来说,他发现自己更加喜欢这样淡然素雅的少女,她给人的感觉很静谧,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韵味。

看着少女,他只觉得自己陡然升起了一种写文的欲望,他想要用自己的笔,写下一部有关少女的小说。

在这之前,他想要好好地了解少女。

然而邱老师对吴笛的表现却有些不满意,不是说这个女孩非常有才嘛,怎么不在自我介绍时展现一下呢?

“二号,赵泽南。”不论怎样,自我介绍总是要进行下去的。

赵泽南来自第一初中,一直是第一初中的“千年老二”,因为他总是被赵晔华压了一头,不得不说,在第一初中,“二赵”那也是风云人物。

赵泽南刚刚也在注视着吴笛,他倒不觉得吴笛有什么特别之处,他的性子特别古板,在学习上对自己的要求也非常严苛,由于家长一直教育他不能早恋,很听家长话的他,当然不会去早恋,他自己也觉得先上个好的大学再去恋爱也不迟。

由于前面有吴笛做了个榜样,赵泽南也很简短地介绍了一下自己,他身高中等,长相一般,鼻梁上架着一副蓝边眼镜,外貌上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他也没有什么特长,唯一的优点似乎就是学习成绩。

这种极为纯正的学霸,反倒不怎么吸引人了,大概“学霸也要谈恋爱”这样的设定更带感,若是“学霸也要找基友弟弟啪啪啪”那就更加喜闻乐见了。

三号是夏薇薇,她显得很害羞,讲话都有些颤抖,不过她这副柔弱的样子,激起了不少男生的保护欲,然而当夏薇薇看到吴笛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时,她勇气顿生,一口气完成了自我介绍,然后暗中给了好友一个感激的眼神。

夏薇薇与吴笛之间的友情,倒有些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思,她们互相是好友,却不是喜欢黏在一起的闺蜜,大概是因为夏薇薇始终对吴笛有一种敬畏的情绪。

最近夏薇薇其实心情很不错,原因便是她最喜爱的作家天净沙独家签约了《青春祭》,并且要进行一部长篇新连载,以后她看天净沙的文章,只需要单买一本《青春祭》了,还节省了她的零花钱。

她作为天净沙的死忠粉,那是只要见到天净沙的文章,无论登在哪本杂志,都会买下来,而天净沙老师,有很多像夏薇薇这样的死忠粉,他们都为天净沙那充满魔力的文字而深深着迷着。

这部长篇新连载一定也是治愈人心的甜文吧,真是太期待了!

受了1号吴笛的影响,几个上台自我介绍的优等生,都言简意赅,直到10号章冬雪上台。

章冬雪虽然穿着也比较像学生,但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比较高档,可比吴笛那种网购的便宜货要贵得多,即使不是什么上万的奢侈品牌,这一两千总是要有的。

而这也正是她觉得面对吴笛更有优越感的地方,即使外国语高中学风很好,但只要是学生当然就会有攀比的心理,这也是学校要求学生必须都穿校服的原因之一。

第一百一十七章 好评如潮

有许多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都非常讨厌校服,认为它完全就是在扼杀学生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可本质上,他就是觉得,自己买的名牌衣服却没机会穿,这简直就是锦衣夜行,太浪费了。

在高中时,其实多数学生尤其是男生追求名牌衣服的欲望是最强的,因为那正是大多数学生青春萌动的日子,他们需要做出各种各样的事情来表现自己,一身名牌的感觉无疑很不错。

可惜对吴笛来说,她就一点都不认识这个世界的什么名牌、奢侈品,觉得这对她来说毫无代入感,比如她根本就无法想象这个世界的华夏因为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也拥有像前世那样的香奈儿、迪奥、阿玛尼之类的奢侈品。

还有一种白酒叫做“大秦公主”,居然是世界名酒,其价格可以参考她那个世界82年的拉菲,虽然这玩意也是炒作出来的,号称是秦朝到现在的千年世家秘密酿造,贵族的必需品……

然而这酒成本却很低,像这样的奢侈品其实卖得就是一个品牌,它能够让那些迫切地想证明自己身份地位的人趋之若鹜。

章冬雪双手往讲台上一撑,身子微微向前倾斜,可惜她胸前却是极为平坦,毫无吴笛那样柔美的曲线。

以前作为校学生代表、学生会主席的她,拥有很丰富的讲话经验,也许没法像吴笛那样“出口成章”,但她的讲话无疑是富有感染力的。

章冬雪用充满自信的话语介绍一下自己的是多么优秀,一股子优越感自然而然就散发出来了,但因为她是个校花级别的美女,所以没有任何人觉得反感,反倒觉得她就该这么耀眼,除非是一些小心眼的女生会嫉妒她,所谓一美遮百丑,长得漂亮,就是女孩最大的资本!

所谓的“一见钟情”,几乎不可能发生在丑女身上,至少也得中上之姿吧,而毫无疑问,一见钟情的概率发生在美女身上最高。

章冬雪一个人讲话的时间,已经完全超过了前面九个人!

说到最后,她忽然转过身,拿起粉笔,再回过头,微笑着对班上所有的人说道:“真不好意思,我的话就是比较多,我也挺喜欢和人聊天的,那么,我就把我的联系方式写在黑板上吧。”

于是章冬雪先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写了大部分华夏人都用的聊天工具的号码,然而不得不说,她的粉笔字,可比吴笛差远了,只能说这字还算清秀,确实是个女生的字。

而让章冬雪更加开心的是,不少男生纷纷拿起自己的笔,记下了这位美女的联系方式,显然在他们心中,这位热情开朗的章冬雪,要比吴笛容易接近得多。

班主任邱老师微微皱了皱眉,也没多说什么,自我介绍继续中。

后面的学生有开朗的自然向章冬雪学了一下,有内向的,则简短的自我介绍了一下,不过那位48号才子梁凉,倒是做了一次比较风趣幽默的自我介绍,几乎逗笑了全班所有人,唯独邱老师很反感。

可让梁凉失望的是,他所在意的吴笛又在自顾自地看书了,她显然对陌生人的自我介绍很不放在心上,也就夏薇薇和苏暖上去时,她才关注一下。

今天只是报道日,明天会发军训的迷彩服,一些高中的书籍也会发下来。

吴笛回到家的时候,发现顾雅君发来一条短信,说是让她上音悦网看一看,因为“魔理沙”这个新人的歌,已经完全火了起来!

上次顾雅君新制作的这几首音乐,经过业内人缘极佳的新锐音乐人周东阳推荐之后,就已经有不少音乐爱好者去听了,然后自然一下子就被吴笛的嗓音给吸引住了。

吴笛打开自己的上网本,来到音悦网上,赫然发现顾雅君的几首歌曲都有网站推荐了!

由于音悦网是个非常商业化的网站,就像吴笛那个世界的点娘一样,他们喜欢推荐那些能为网站盈利的歌曲,而像《隐形的翅膀》这种说好听点是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神曲”,说难听点就是口水歌的歌曲,自然很受大众的欢迎!

在周东阳推荐之后,《隐形的翅膀》的下载量第一天就达到了十万人次!也即是意味着顾雅君与吴笛两人的一天的收入就达到了五万元,这几乎就已经完全将制作费赚回来了,而按照《隐形的翅膀》这首歌的势头,这样的下载量不过才是一个开始而已!

这首口水歌《隐形的翅膀》注定会成为一首星级歌曲!

吴笛打开了“魔理沙”的页面,发现下面已经有了好多评论:

“艺名让人不明觉厉!但这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简直就像充满了魔力一样!”

“绝对可以获得音悦网今年的最强新人王!不过,这个人空间做得实在太简陋啦,有没有照片啊,求照片!”

“能够唱出这么好听的歌曲的女孩,肯定长得也超漂亮吧,跪求照片!”

“经周东阳老师的推荐来此听歌,发现果然不俗,不过比起《隐形的翅膀》,我更喜欢极富特色的《爱似水仙》,我忽然发现顾雅君老师制作的音乐真的很不错,别具一格,当然,这位新人魔理沙的声音也非常棒!”

……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音悦网的制作人在这页面下留言,希望能和魔理沙合作,他们作为专业人士,自然一听就可以听出这位魔理沙的嗓音是多么有潜力。

最关键的是,这个魔理沙似乎并不得公司的重视,要不然怎么连个人页面都做得这么简陋?这样有潜力的新人若是能够挖过来好好培养包装的话,那绝对又是一棵摇钱树啊!

他们自然不知道,吴笛并没有和任何公司签约,反而是签在了顾雅君的个人工作室旗下,合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是,吴笛不会出席任何宣传活动,她所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献出自己的歌声。

像这样的合约,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是基本上不可能答应的,若是吴笛的容貌身材不行那也就罢了,关键是她除了歌声以外的条件实在太好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偶像,若是不好好利用她的外貌,简直就是天理难容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惊人的下载量

吴笛对于这些音乐人的合作意向,当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就算她要和其他音乐人合作,那她也会听取顾雅君的意见,毕竟在整个暑假的合作中,她们之间已经形成了良好的默契。

当然,评论之中除了叫好的,免不了有一些眼红的喷子,毕竟这个魔理沙是个纯新人,却真的似乎要“一曲封神”的架势,这实在太让人眼红了!

一个新人的崛起,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如同一个新兴国家想要主导世界地位,就必须用一场战争证明自己一般。

他们要么质疑这首歌是否真的是这个魔理沙原创,要么就说这种口水歌毫无价值,虽然它好像确实很励志,但仔细一听完全就是无病呻吟!

甚至有蛋疼星人将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都拉出来批斗一下,写得倒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还有的则说这个魔理沙一点诚意都没,自己的个人主页实在太简陋了,所知道的信息也就是一个性别……

可他们越喷,吴笛所唱得这几首歌却越来越火了!尤其是吴笛根本不在意他们的“意见”之后,他们继续喷这个新人的目中无人、自以为是、不尊重前辈……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隐形的翅膀》首日破十万下载量后,第二日便破了四十万的下载量,然后经过网站的力推,第三日已经超过了九十万的下载量!

这就是“神曲”的中毒性了,它们确实没有优美的歌词,旋律也比较简单,然而传播起来却真的非常容易!

就像网文中的小白文最赚钱一样,这音乐中的“神曲”自然也是最赚钱的,尽管会有很多人鄙视这样的口水歌,但他们在鄙视的同时,自己肯定也会哼两句,这就是口水歌的犀利之处了……

而到了今天,《隐形的翅膀》的下载量已经突破了两百万!在突破一百万时已经是二星歌曲了,但二星与三星之间可是一个很大的门槛,因为要达到三星歌曲,那就要五百万的下载量!

但是按照《隐形的翅膀》的架势,似乎成为三星歌曲也不是什么难事!

顾雅君自从成为“新锐音乐人”以来,就没制作出“神曲”过,心气很高的她,其实很想制作出那些叫好又叫座的音乐,奈何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她精雕细琢出来的音乐往往就是比不过那些口水歌……

然后顾雅君发现自己想要制作“神曲”,都已经找不到思路了,果然“神曲”就该吴笛这样的少女来创造吗?

而这一次,顾雅君凭借《隐形的翅膀》一举为自己“新锐音乐人”的称号正了名!至少,顾雅君在“神曲”上展示出来的编曲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这不由让更多的歌手,又升起了与顾雅君合作歌曲的兴致,谁都希望自己的歌能够大卖,而挂在知名制作人旗下,无疑也是一种提升自己名气的途径。

受到《隐形的翅膀》带动,顾雅君这次制作的两首新歌,都达到了星级歌曲,也即是说下载量超过了五十万!

这让顾雅君暗中感慨不已,但是,如今已经有了底气的她,自然不会因为金钱而改变初衷,她所要制作的,是自己心目中最想要的音乐!

这次凭借音悦网收获颇丰的顾雅君,终于利用赚来的钱,正式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独立音乐工作室,凭借自己在圈子中的人脉,招募了不少优秀人才,不过工作室还是挂在煌萌传媒旗下,但顾雅君却要比以往更加自由了,她认为保持这个状态的她,能够制作出更加完美的音乐。

当然,顾雅君最大的收获,自然是变得更加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了,她明白了一件事,特定的人必须特定对待,而不是全都用粗暴的态度一刀切。

新人“魔理沙”吴笛自然也收获了一大笔金钱,她可是完全拥有《隐形的翅膀》的版权的,在她自己的“原创”歌曲的收入分成上,她并不吃亏。

或者说,虽然在总体分成上,看似是顾雅君得了大便宜,可实际上,吴笛“原创”出来的曲子,那基本都是“神曲”,这样一来,吴笛所收获的金钱当然有很多。

顾雅君对这样的分成也很满意,她骨子里还是骄傲的,希望能够凭借自己原创出来的曲子赚钱,如今她无疑实现了这一目标,因为她有吴笛这么一个宝贝。

“看到自己的歌这么火爆,有什么感想啊?”顾雅君发了这么一条短信。

那是理所应当的……心中虽然这样想,脸上也的神情很是淡然,吴笛却这样回道:“很开心,不过多亏了老师你的指导。”

顾雅君看到这条短信,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其实并不知道吴笛自恋起来有多么蛮不讲理,在她的眼里,吴笛就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学生,她都觉得自己这个弟子简直将学习当作了一种信仰,时时刻刻都用最虔诚的态度去面对它。

没错,对于一切能够充实自身的知识,她都愿意去学习,比如学好了唱歌,就能录制好听的歌曲给自己听了,虽然那些天王天后的歌也很好听,但吴笛却觉得自己的更好听,因为她喜欢自己的一切,她珍惜自己的一切。

似乎是老天也庇佑着吴笛,在顾雅君与吴笛发短信,并准备在某个休息日搞个庆功宴时,忽然来了一个电话。

顾雅君接了电话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她没想到这个世上居然还有这么巧的事情!

某影视公司来电,他们即将上映一部《隐形的翅膀》的同名电影,电影的导演看中了如今正当火爆的歌曲《隐形的翅膀》,希望能够获得歌曲的授权。

顾雅君先是了解了一下这电影到底讲了什么,发现是讲一位女孩在不幸残疾之后,身残志坚,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去参加残奥会以后……

顾雅君就知道,这个肯定要答应下来,因为这种非常具有正能量的励志电影,绝对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扶持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电影主题曲

不过顾雅君在答应下来之前,却还是询问了一下吴笛的意见,因为这首歌的版权完全在吴笛手上。

吴笛在了解了一下这部电影讲了什么后,当然也不会不答应,这种励志型的充满了正能量的电影,她自然是非常支持的。

这部名字叫做《隐形的翅膀》的电影,其实原来的名字并不叫这个,而是另有其他。

当时导演冯智正在与自己电影的音乐监督选取电影的主题曲,冯智在听了几首音乐监督所选的曲子之后,感觉都不是很满意。

冯智总觉得这些音乐无法表达出他想要的东西,而能够表达出他想要的东西的音乐,这旋律又不是很动听。

要知道,对现在的电影来说,一首恰当的主题曲,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这主题曲火起来的话,绝对可以带动电影的票房,而反过来,如果电影火起来的话,自然也能带动音乐的下载量,这可是双赢的买卖。

当然啦,冯智其实对自己这部电影的票房是不抱期待的,原因很简单,这种具有教育意义的励志电影,其实看的人真的很少,尤其现在是商业电影横行的时代,讲究一个大制作大场面,一定要烧钱堆特效,才能吸引更多的票房。

还有几种比较赚钱的电影,其中之一自然是那种让人很轻松的喜剧,即使智商低一些,笑点三俗脑残一些,却也能吸引不少观众,以及弯弯特色的文艺小清新讲述青春、爱情的电影,也比较受观众的欢迎。

不过这样的励志正能量电影有一点比较好,那就是可以得到国家的扶持,容易拿奖,这算是为他所在的电影公司做宣传了。

冯智正在苦恼选择主题音乐的事情,因为耽误了而不能回家吃饭,他准备给自己的女儿打个电话,在电话接通前,他的耳边忽然听到那首《隐形的翅膀》的铃音……

冯智不由微微一怔,然后便自然而然陷入到了这音乐中去,脑中只有一个想法:这就是我要的音乐!

然而正当冯智要细细品味时,他女儿却接了电话,他当先就问道:“你的这个铃音是什么歌啊?”

“嗯?老爸,你难道不知道吗,这是最近很火的《隐形的翅膀》啊,很好听的,唱起来也很容易……”

“哦,我还真不知道,对了,今天我不回来吃饭了,就这样。”

冯智挂了电话,对音乐监督说道:“快打开音悦网,搜‘隐形的翅膀’!”

音乐监督见到导演一副激动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手脚也挺快,直接打开了音悦网,不过嘴上却提醒道:“冯导啊,这音悦网的音乐,那可都是比较商业化的,你要真正的精品,还是得找那些业界比较有口碑的。”

冯智脸上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自己的电影已经够小众了,自然要找一首大众些歌曲,虽说他拍这部电影是没有票房压力的,但起码要收回成本吧?

音乐监督正欲搜索“隐形的翅膀”,然后却轻咦一声:“嘿,这首歌还在首页推荐之中的嘛,哇,这个下载量,飙升得好快!”

冯导见状,脸上露出了喜色,迫不及待道:“给我马上在线试听!”

音乐监督随即点开了这首歌,那仿佛可以触动灵魂的歌声响了起来,而歌词的内容也充满了一种向上的力量。

饶是这位音乐监督平日里看不起这种口水歌,但此时的他却觉得,这首歌仿佛具有一种魔力一般,吸引着他倾听下去……不论如何,这首歌真的很好听!

歌曲放完之后,冯导当即拍案道:“就是它了,给我马上联系这个‘魔理沙’!”

音乐监督点开了魔理沙的个人页面,顿时就傻眼了,因为这个页面有关魔理沙的信息简直等同于零,就只知道一个性别女,这有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啊,谁从歌声中听不出你是女孩?莫非你还是反串歌手不成?

冯智也愣了一愣,这到底什么情况啊,这《隐形的翅膀》这么火,按理来说,这种“一曲封神”的歌手,不该乘势好好地宣传自己么?

冯智怎么说也是圈子里的人,自然懂得该如何炒作,反正他是看不懂这个新人歌手到底是什么想法了。

于是冯智只能曲线救国,致电这位新人歌手的制作人顾雅君,这个名字他还是有所耳闻的,在音乐专业圈子里的名气,比在大众中的名气要大,因为顾雅君制作出来的音乐,往往更得专业音乐人的欣赏。

在冯智听到对方答应下来后,顿时便松了一口气,而后他大手一挥,直接将电影的名字也改成了《隐形的翅膀》,既然在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获得授权之后,他当然要好好地扯一扯虎皮……

虽然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神秘的新人歌手魔理沙是谁,就连吴笛的一些同学,都有些不敢确认这个魔理沙到底是不是吴笛。

原因当然是吴笛那时在现场演唱的歌曲,与录音棚录制的歌曲听起来有些不同,后者安静地听起来更加深入人心,不过蕴含的感情,却不如前者。

网上那个渣画质的晚会视频也没有多少人去问津,许多人知道吴笛,都是因为她那中考状元的身份,她的学霸光环,完全将其他的特长所掩盖了。

况且,吴笛虽然有名,但那是在这座城市的学生群体之中,要论全国的名气,那实在是太渺小了,至于网络红人,若没有水军持续炒作的话,过了一段时间,网民的注意力就被其他事情吸引过去了。

当然,还有一些人则早就在等待这首《隐形的翅膀》上线音悦网了,比如对这首歌很触动的如今的初三生谢芳芳,她当初可是被吴笛的歌声给唤醒了一种斗志,她在整个暑假中都处于一种奋发向上的状态,她也要当学霸!

谢芳芳在这首歌上线时,立马就下载了这首歌,她觉得这首歌对她来说百听不厌。

没有中毒性的“神曲”可不是好“神曲”。

第一百二十章 网络作家之王

王静姝自然也知道了自家小外甥女的歌在音悦网所取得的成绩,她忍不住对一脸淡然的吴笛说道:“笛笛,你好像对这事不怎么关心啊?”

吴笛微笑了一下,并没有多说什么,她说过她学习歌唱的原因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了唱给自己听,至于《隐形的翅膀》在这个世界取得多大的成绩,她确实不关心,因为再怎么样,她在其中付出的努力实在有限,这样的成就,不属于她。

“对了,小姨你《盘龙》上架之后的订阅如何?”吴笛想到好像恰巧《盘龙》是昨日上架的,不由问道。

王静姝听到这个问题,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与自家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商业网文,可以说真的是一番风顺,每次编辑给的推荐所涨的收藏都远远超出了标准,强推上架时,已经有了五万收藏!

这个数字对一个纯新人来说无疑是惊人的,王静姝例行往蛇的天空贴自己的成绩后,本来那几位嚷嚷的很凶的某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家伙,基本上已经不敢再冒头,显然他们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了……

现在显然已经有人开始研究“打怪升级流”“节奏流”爽文了,他们才发现,爽点并不局限于种.马后.宫。

“订阅已经破了四万!”王静姝志得意满地说道,她的这个“中原五白”的笔名,可谓真正的一书封神!

而《盘龙》在月票榜上更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最关键的是,王静姝在上架之前已经有了不少存稿,她现在每天都发一万字的更新,让那些书友们看得实在太爽了,各种飘红打赏源源不断!月票更是节节升高!

现在王静姝每日能有多少收入呢,大概按照网文最廉价的千字三分来算,其中一半要被网站收去,那么就是六千元,每月就是十八万的收入,于是大概年收入便是216万!

这绝对是个惊人的数字,而这仅仅是订阅收入而已,还有月票奖,完本奖等等,还有无线端、手机端的渠道收入……

对王静姝这样的抽风手来说,每日一万的更新实在太容易了,她还有好多存稿呢,不过《盘龙》全文也就三百多万字,她一年就足以完本。

吴笛微微点了点头,果然商业快餐文确实赚钱,她对王静姝说道:“小姨,你现在已经成了印钞机啦,我觉得你可以随便买你想要的东西了,我们永远也不会缺钱的。”

待到王静姝这本《盘龙》完本,吴笛马上就将《斗罗大陆》的人设大纲细纲交给小姨,也许订阅比不上《盘龙》,但继续年入百万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这个世界的网游,远远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发达,因此想要依靠小说改编网游可能行不通了。

但靠着这些商业小说的版税收入,自己和小姨基本就没必要担心钱的问题了,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王静姝有些不好意思,道:“全靠了笛笛你的指点了,让我自己写的话,我还真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吴笛心说其实这全是中原五白牛叉,不关她任何事情,反正在她看来,只要是赚钱的网文就是好网文,不过三观可不能太歪,教坏了小孩子可不好。

“还有,一下子赚了这么多钱,该怎么花才好啊,我完全就没有当过土豪呀!”王静姝一副很苦恼的样子。

吴笛想了想,便道:“小姨你难道没有什么想买的名贵衣服、包包、首饰什么的吗?”

按照她前世交往的女人来看,她们无疑对这些很感兴趣,仿佛拥有了这些,她们的品味档次也便提高到了名门千金的程度。

王静姝却摇了摇头,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因为我更喜欢二次元的服装,买些cosplay的服装倒是真的,以前一直不敢买贵的,现在就可以了。”

“那不就得了?钱赚了来反正就是花的,没什么好犹豫的,想买什么就直接买呗,小姨你不是还玩网游吗,直接砸个十几万弄一身好装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吴笛十分平淡地建议道。

“诶?这样也行?我玩网游从来都是精打细算,还想依靠网游来赚钱呢,怎么可以花钱呢?”王静姝一脸迟疑。

“我看你是网游小说看多了吧?在网游里,除了那些职业玩家、运气特别好的人,要不就是工作室的人,谁真的可以靠着它赚钱啊,人家开网游就是赚你的钱的,你花钱就是买开心的,别总想着在网游里发家致富,那是本末倒置。”吴笛一口道破了网游的本质。

见到王静姝还是这副小家子气的样子,吴笛不由叹了一口气,该说小姨不愧是持家有道的贤妻良母么,只会赚钱,不会花钱,那可不行……

看来败家这件事只能靠她吴笛来做了啊,她不败家的话,岂不是埋没了王静姝挣钱的才华?

“这样吧,如果赚的钱实在不知道怎么花,我们每年做个慈善以外,就去买土地、别墅、跑车、游艇、私人飞机怎么样?”吴笛提议道。

由于华夏是官僚资本主义国家,这土地当然也算是资本,那当然是可以买卖的,买来后自然想怎么开发就怎么开发。

王静姝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道:“笛笛你这也想得太远了吧,那些哪里是我们可以玩得起的,都是那些大资本家才玩的吧?”

吴笛拍了拍小姨的肩膀,对她说道:“小姨,你可是要成为网络作家之王的女人,别小看自己!”

“网络作家之王吗?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王静姝觉得自己顿时又有了奋斗的目标了,她想要将网络写手这个职业做到顶尖的层次!

“那你呢,笛笛?”王静姝反问道,她其实一直很好奇自家小外甥女以后到底想做什么。

吴笛其实很想说那个《南方晚报》已经写出了她的具体志向,如果抽象一些的话,那她是这样回答王静姝的:“我只是想做一个完美的女学霸而已,我要小姨一直陪着我,可以吗?”

王静姝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将这个可爱的小外甥女抱在了怀中,深深吸了一口气,全是吴笛身上那如同空谷幽兰般的清香,她柔声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我的宝贝。”

第一百二十一章 流行一时

章冬雪是第一次住宿在学校之中,她原本是想做一个走读生的,不过在父母的建议下,她成了一名住宿生。

章冬雪的父母想要培养一下自己女儿的独立自主的能力,毕竟以后上大学,按照华夏各种大学的规定,第一年是绝对不准在外面租房住的,除非你真的手眼通天。

章冬雪的父亲章立波虽然在这个城市有那么点能量,可远达不到手眼通天的层次,他是一家音响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总,他与这个市刚刚新任的某位副市长交好,所以这个公司的生意自然也便蒸蒸日上。

只不过养尊处优的章冬雪很快就体会到了住在学校的难过之处,这个宿舍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如今的夏末初秋时节,温度尚未降下,可这宿舍连空调都没……

而且她们所在的这个女生宿舍,好像原本是男生的宿舍,并没有清理干净的宿舍,有一种很难闻的味道。

章冬雪忍不住羡慕起那个走读生吴笛了,可转念一想,那个吴笛看她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家境很一般……根本没必要羡慕,不过是社会最底层的的失败者而已。

章冬雪觉得在这个女生宿舍中,除了那个碍眼的苏暖的以外,其他的女孩都是有那么点眼色的,在她的一些小小的交际手腕之下,很快就以她马首是瞻了。

早就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章冬雪,对此感觉非常满意。

章冬雪本人其实特别喜欢玩自拍,也喜欢被拍照,而被人拍照时,有个平凡相貌的女孩站在她身边给她做陪衬,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只可惜她玩了这么多自拍,也在自己的微.博里上传了照片,可就是火不起来,她真的很想成为一个网络红人,像之前吴笛那样,不过她才不会像吴笛那么“傻”,连这种人气都不会利用,她想要借助这样的东风,甚至能够在娱乐圈占据一席之地,不说成为歌后影后嘛,至少得当个著名主持人。

这个时候,宿舍里忽然有人在放《隐形的翅膀》,章冬雪一听,顿时觉得挺不错的,她不由向那个名为周琪的女孩问道:“这首歌的名字是什么啊,挺好听的,哪个歌手唱的?”

周琪作为实验初中出来的女孩,自然对这首《隐形的翅膀》熟知了,不过她并没有说这是吴笛原创的歌,事实上,她都有些不相信吴笛会创作歌曲,而且她总觉得这个魔理沙不是吴笛,因为魔理沙唱得更好。

其实现场听歌与录音棚录出来的歌曲真的是有区别的,更何况后来吴笛录这首歌时,是得到了专业音乐制作人顾雅君的指点的。

所以她这样说道:“这是最近很火的《隐形的翅膀》,你自己用手机到上面去找吧,歌手是个艺名叫做‘魔理沙’的新人,如今这首歌的下载量已经有两百多万了。”

其实外国语高中是禁止学生带手机的,好吧,只要严格一些的高中都不会允许学生带手机,但是现在的手机实在太普及了,尤其是智能机,功能可以说非常强大,学生偷偷带进来只要不被查到就行了。

像章冬雪用的手机就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爱疯五,她立马上了用3G网找到了这一首歌,果然看到它现在真的非常火爆,热搜指数居然已经排在了音悦网第一!

章冬雪这样的高中生,对流行、时尚的追求,那自然是最热切的,毕竟是在集体之中,总怕别人认为自己跟不上时尚的节奏,反而到了大学的时候,会追求其他更加自我的东西。

章冬雪立马下载了这首歌,然后倾听起来,除了好听以外,她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触,因为拥有太阳的她才不需要什么隐形的翅膀。

由于这首歌非常好学,章冬雪轻轻哼了几句后,就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想到此,她不由又有些自我膨胀,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取代这个什么“魔理沙”。

而之后又随着电影《隐形的翅膀》上映,再为这首“神曲”添了一把火,最终下载量破了五百万,成为了一首三星歌曲!

吴笛从这首歌曲下载、打赏中的收益就超过了百万!

这让吴笛自己都惊奇不已,她本来就没有打算从歌曲上收获名利,可有时候这钱却自动往她口袋里钻!

王静姝在看到吴笛凭借一首歌就收获这么多钱之后,本来写网络小说能够年入百万的她,完全傻眼了,自家这个小外甥女,实在是太妖孽了!

说真的,那首《隐形的翅膀》她也听过了,总觉得这首歌也就那样,怎么就会有那么大的下载量呢?

让王静姝更加感叹的,这首《隐形的翅膀》火到了什么程度呢,火到了连华夏某著名大学的校长在一次晚会上都唱了这首歌!

这大学校长唱歌的视频都火遍网络了……

吴笛看到这个消息时,脸上只是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她记得好像她那个世界北大的校长就唱了这首歌!

“神曲”之威,火爆如斯!

吴笛在发现“神曲”的吸金能力这么强后,她都想拿出那个大杀器《最炫民族风》或者《爱情买卖》之类的玩意了,这种比《隐形的翅膀》还要神的超级“神曲”,其下载量岂不是还要逆天?

有广场舞的地方,就有最炫民族风啊……再通过幕后推手恶搞一下增加名气的话,放在这个世界绝对五星歌曲妥妥的!

不过吴笛还是忍住了这个诱人的想法,她现在真的不缺钱,而且,总感觉若她自己唱《最炫民族风》的话,这名声……咳咳,中老年妇女之友么?

其实这次《隐形的翅膀》若不是蕴含励志元素,还有配套的正能量电影的话,那肯定瞧不起它的人更多,这就好比普遍看不起网络小说中小白文的情况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更贴近大众的东西是最赚钱的。

而魔理沙的歌喉,已经被圈子里的音乐制作人所认可了!

这得益于顾雅君的那几首比较不流于俗套的高质量小众歌曲,它们展现出了新人魔理沙的宽广的音域与歌曲的驾驭能力……

有不少独立音乐制作人都想要联系上这位神秘的新人,可惜却无功而返,他们只能通过顾雅君才能接触吴笛。

而有顾雅君把关,一些水平很次的音乐人,自然不可能接触到吴笛。

这些,就是魔理沙的一曲,所造成的后续影响力,它发生在吴笛专注于学业的时候。

此时,吴笛却才开始高中的军训。

第一百二十二章 相遇

吴笛穿上了学校里发下来的军训迷彩服,在家里又被小姨王静姝逮住了拍了几张照片,其实这学校发的迷彩服并不美观,但吴笛穿上之后,倒是别具英气。

依然是简单的马尾,头上却戴了一顶迷彩军帽,白皙而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便遮在了军帽的帽檐之下。

“我去上学啦,小姨,琉璃酱。”吴笛微笑着对她们说道。

王静姝抱着自家小外甥女亲了一口,亲昵道:“路上小心,还有军训时可别累着了。”

小猫咪琉璃依然蜷缩在自己的睡篮之中,只是伸出小脑袋,“喵”了一声,又缩了回去,它总是非常懒,特别爱睡觉。

吴笛一边换着鞋子,一边道:“我的身体可是好着呢,小姨你别担心了,等我回来做晚饭吧,我午饭就在学校里解决了。”

“行啊,我中午自己出去吃就行了。”王静姝道。

对于王静姝这样的网络写手而言,业余时间可是非常多的,而且她现在的收入有好多,想在哪里吃大餐都行。

当然,她最喜欢的,还是吴笛亲手做的饭菜。

在一些家常菜方面,吴笛几乎已经可以做到完美了,而一些有难度的菜,吴笛还在自我充实之中。

骑着单车穿着迷彩军服的吴笛,倒是没有引起更多人的注视,因为她所戴的帽子,完全遮掩了她的容貌,而且不少走读的高一新生其实都是这样的打扮,没什么可以觉得新鲜的。

吴笛骑车去外国语高中时,会路过那个名为“圣心公学”的贵族学校,从外面看,就能看出这个学校的奢华与贵气,时常会有一些拍各种豪门偶像剧的剧组来这个学校拍摄所谓的豪门校园生活,比如最近很火的《继承者们也爱来自星星的贫家女》……

吴笛正骑着单车,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她抬头一看,便看到了一个熟人,她正在学校的围墙上走路……

居然是聂茜!

吴笛瞪大了眼睛,便看到聂茜穿着圣心公学的男子校服,这校服就和《继承者们也爱来自星星的贫家女》中的校服是一样的,很帅气,再配合她从围墙上走向学校的举动,只能说,表姐你为何这么叼!你叫聂茜你最叼么?

聂茜看到了吴笛,她似乎早已熟悉了在围墙上行走,十分轻松地向吴笛打招呼道:“哟,笛子你们要军训啊。”

言下之意就是聂茜他们从高一时就不要军训,像他们这种出身非富即贵的富家子弟哪需要军训来折磨他们?

吴笛从车上下来,推着车向前走,她总觉得聂茜的行为太危险了,忍不住提醒道:“你还是下来吧,可别摔着了。”

聂茜刘海一甩,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笑意,她又下意识调戏道:“笛子你这是在关心在下吗?你就不怕我家那位表弟吃醋,他现在好像每晚都会为你弹奏钢琴吧,很浪漫不是吗?”

“什么浪漫不浪漫的,我只是作为监督者监督他练琴而已,毕竟他现在都已经被炒作成华夏的钢琴新星了,可惜许多华夏人对钢琴并不感冒。”吴笛故作淡然地说道。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总是以传统文化为尊,所以更多的华夏人欣赏的古琴,而非钢琴,不过在这世界上,钢琴的受众范围还是很广的。

“笛子你还是这么无情呐,容在下为我家表弟做出一个被上的表情……”聂茜很无良地笑着,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邪魅狂狷”的笑容,只要出现,必能引起众女头晕目眩,只觉得要做彼此的天使,一辈子不分离。

吴笛跟这位特立独行的表姐闲聊一会后,直接骑车离去了,她见聂茜走在围墙上那游刃有余的样子后,便也懒得理会了,若非当年与自家表姐的关系真的像亲兄弟,她怎么会停下车来专门提醒她。

聂茜一边在围墙上走着,一边还在玩手机,她似乎正玩一个手游玩得入迷,一不小心发现就要迟到了。

她轻松地从围墙上下来,然后向学校疾步行去,待到发现电子门快要关上的刹那,她以一个倒地滑铲的动作冲进了校门,只留下后面一些同样要迟到的学生处于目瞪口呆之中……

而这些一看就是新生,因为如果是老生的话,就知道这位聂“公子”是何等的牛叉。

聂茜她这么叼,在圣心公学爱慕她的女生不计其数,自然也就引起了许多男生的嫉妒,今日,他们在门框上放了粉笔擦……以为拉开门时绝对可以砸中她。

然而让男生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聂茜在开门的那一瞬间,粉笔擦落下将要砸中头的那一刹那,以极快的反应接住了粉笔擦!

班中的女孩一片欢呼嚎叫之声,眼睛中全是桃心,聂茜淡淡一笑,向这些富家子弟们说道:“早上好,各位。”

男生们一片咒骂之声,他们觉得有这个光芒万丈长的聂茜在,他们简直永无出头之日!

而这个时候,来到学校的吴笛,却看到吴迪这小子穿着休闲服塞着耳机在树荫下听歌,他看到穿着军装的吴笛时,不由眼前一亮,只是用温柔的眼神看着这个少女。

吴笛将车停到了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处,便看到吴迪这小子双手插着口袋靠在一根立柱上。

吴笛走了过去,淡淡道:“长高了不少嘛。”

她踮起脚尖,发现自己都没法再俯视他了。

吴迪看着已经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少女,微笑道:“我本来就比你大。”

吴笛不甘心地仰头看着这个真的越来越像“自己”的他,叹了一口气,道:“你不用军训?”

“没有必要,如果你不想军训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吴迪的语气中流露出一种随意动用特权的轻松自然。

“省省吧,我劝你还是低调些,好的不学学坏的。”吴笛虽然对他动用特权的行为并不排斥,因为她也曾胡闹过,但站在长辈的角度,她还是希望吴迪可以更规矩一些。

“这可是你教我的。”吴迪脸上依然带着微笑,随着不断地充实自己,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成熟了,但眼前的这个少女,身上却始终有一种让他怦然心动的纯净。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开始军训

少女因何而纯净呢?

吴迪其实也无法真的找出理由,他只知道这个少女不做一件事也就罢了,但若是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将它做得最好,这似乎是少女的人生信条。

“对了,恭喜魔理沙的歌声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美好。”吴迪摇晃着手中的类似iPod的音乐播放器,很是满足地说道。

吴迪其实在听到“魔理沙”的声音的那一刹那,就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迷上了她的声音,他发现这魔理沙唱的歌简直就像是专属于他的美妙一般……真想把她轻轻地抱在怀里让她只为他一个人歌唱。

真是便宜了这小子了……吴笛心里有些别扭,她唱歌明明只是为了给自己听而已,她很喜欢自己的声音,自然而然的,他也很喜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喜欢的东西与他喜欢的东西几乎没什么不同。

所以,她与他,简直就是天生的情敌!

吴笛很喜欢自己,所以吴迪也很喜欢她,这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的逻辑。

“没事的话,我可是要去军训了,等会给我买水,知道了吗?这是钱,剩下的钱是给你的零花钱。”吴笛居高临下地命令道。

“我明白了,不过你给我钱是不是太那啥了,总感觉我是被你包养的诶?”吴迪挠着自己的脑袋,感觉莫名的别扭。

按照一般的情况,不是该他这个男人扔钱给少女花吗?权贵子弟与贫困少女什么的……

他现在已经完全不缺钱了,因为他在暑假里进行了一些公开表演,赚了好多钱,怎么说他现在也是钢琴新星了啊……

“嗯哼?你连我的奴隶、忠犬都不愿意当了吗,那正好……”

“诶诶诶……别啊,我愿意我愿意!”吴迪赶忙露出了讨好的笑容,就差直接“汪汪汪”的喊起来了,话说他现在每天晚上给吴笛弹催眠曲哄她睡觉,小心翼翼地讨好她,不就是为了当狗嘛……

为什么这样一想,他就觉得自己这么贱呢?完全已经是跪舔女王的节奏啦……不过他还是很愿意,因为他可以感受到女孩对他的亲近与特别。

“嗯,这才乖嘛。”吴笛给了他一个笑容,如同忠犬一般的少年,顿时感觉很治愈很满足,果然他已经贱得无可救药了……

“话说,你难道不怕和我传绯闻?”吴迪似乎想到了什么,这军训去送水的话,好像有些太出格了啊。

“和你?”吴笛有些想笑,“那你就直接买水送我们全班吧,反正我给你的钱足够了。”

吴笛转身离去,只留下他一个无限美好的背影。

吴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对方美好的味道,他觉得自己可以拿着相机将少女军训的模样拍下来,少女的一切,都值得他好好回味、珍藏。

既然她都不在意,那他便将有些事情形成既定事实又如何?他要一步步地让她,永远也无法离开他,卑微的奴隶逆袭女王什么的,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呢!

已经开始了军训的吴笛,依然很认真专注地做着教官所让他们做的事情,期间她有多次被教官喊到上面来给全班的学生做示范,比如站军姿、起步走、正步走等。

章冬雪看着正在上面给全班同学做示范的吴笛,还有周围的男生那副认真注视着对方的样子,她顿时觉得不开心了,有吴笛在,总觉得关注她的人,就变得特别稀少了。

章冬雪不由又想起了这几日军训之中,还有那个特别阳光帅气的男生,独独来给他们班送水喝,其原因似乎也是吴笛……

经过章冬雪的一番侦查,她知道了那个男生的身份,她这心里顿时就不是滋味了,怎么感觉这世上的好处全被吴笛一个人占去了,怎么她就这么耀眼呢?

过于关注吴笛的章冬雪却不知道,现在他们班已经因为她与吴笛两个校花级的美女而彻底火了起来,甚至有不少高二、高三的牲口每次下课时都呼朋唤友来围观她们这两个美女。

现在吴笛在给全班同学做示范时,就有高二的牲口拿着望远镜,注视着吴笛,然后说道:“这个吴笛就是那个‘最美女学霸’吧,果然真的和传闻中说的那样,很清纯很漂亮呐!”

“快把望远镜给我,我也来瞧瞧,咱们外国语高中可是向来出美女的……唔,卧槽,果然够清纯啊,穿着军装的样子也很棒,英气与柔美并存!”

“我说你们光看有没有人去追呢,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啦!”

“等等,我又看到一个美女,好像是和吴笛一个类型的,也超级清纯啊,你们看你们看!”

“哦?你说是章冬雪啊,我以前和她一个初中的,她确实和吴笛挺像,学习也挺好,一直在我们那个初中名列前茅,不过应该还是比不上吴笛……”

终于到了休息的时间,班级中的人都在操场上坐了下来,这几日的天气都还算不错,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炎热。

吴笛其实一点都不觉得疲惫,她现在的身体素质真的很好,从苏暖手中接过矿泉水,她随意喝了几口。

便听到苏暖用超甜的声音说道:“笛喵你实在是太厉害了,怎么可以把动作做得那么标准,我可是连转向都很难搞明白啊!”

苏暖一开始时确实连向左转向右转都搞不清楚,这可闹了大笑话,不过她的神经特别粗壮,似乎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嘲笑一般,也只有吴笛耐心地教她怎么分清楚左右。

苏暖的脸上虽然总是带着傻傻的笑容,但她心里有一杆秤,直觉总是告诉她谁对她好,她现在就对吴笛特别亲昵。

而由于吴笛对苏暖的照顾,使得有不少人都不敢过分地对待苏暖了,毕竟吴笛在班上的威望,还是非常高的。

便在此时,忽然听闻有其他班的学生来拉歌,拉歌这种事情只要军训过的学生,应该都是比较了解的,就是互相唱军歌,看谁能够唱得更好、更多。

除了集体唱歌以外,还有个人的比赛,每个班派出几位同学出来展示个人才艺,看哪个班的人唱得更好。

这些也算是高中军训一周中比较有趣的事情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逼格渐长

反正重新来一遍高中生涯的吴笛,就很享受这种在回忆中从容漫步的感觉,虽然这个世界唱的军歌和她那个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不过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重要的是,她上学的心境。

也许现在这些同学还不觉得,待到过了许多年后,在回忆学生生涯时,却会想到那些让人会心一笑的有趣之事,笑过之后,却只能留下一声复杂的叹息——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人终究无法回到过去。

来与吴笛所在的高一(1)班拉歌的班级,居然是吴迪所在的高一(7)班,一个充满了各种关系的班级,这就是为那些达官贵人所准备的班级,可能班级中某些人的身份,完全不会比隔壁的圣心公学差,比如说正穿着休闲服在一群迷彩服之中,笑得很灿烂的吴迪。

外国语高中其实在国内高考中的实力并不算强,至少要比省师大附中弱一些,它强大的地方在于它有许多保送的名额以及高中毕业后直接就出国留学的途径。

而且它的学风确实不错,这些通过关系进入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他们的家长希望他们可以在这样良好的学风中改造自己,养成更好的学习习惯。

吴迪在这七班中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他现在真的是越来越会装逼了,在刚刚进入班级时,就有一个貌似这个省其他市的副市长的儿子,想要树立一下自己的权威,结果不长眼地惹到了他吴大公子身上。

吴迪对于这种送上门来给他打脸的家伙,自然狠狠地抽了他,在某个老狐狸政客的培养下,吴迪本人的手腕,简直提高得迅速,装逼踩人起来,简直比某点小说网中的霸气男主还要犀利。

他是可以当面笑得很温和无害,背后捅刀子捅得很痛快的腹黑男。

吴笛在一个暑假之中成长了许多,而吴迪也不落后,他在身高上已经完全超过她,唯一不变的,是他对她的憧憬。

吴笛越是完美,就越是接近他心目中的“阿尼玛”,他便陷得越深。

吴迪能够避免军训的原因便是,他有一张生病证明,其实他的身体好得很,他总是做梦受到某女王的鞭挞,虽然很愉悦,但提高身体素质以期待女王对他鞭挞得更用力,那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好吧,为了提高自己被鞭打的承受能力而提高身体素质什么的……总觉得这个理由连吐槽都不知道该怎么吐了。

七班的教官显然也是被特意交代过的,他对这个班的学生,那也是彻底无奈了,尤其是那个身体明明很棒,却说是因病不能军训的家伙。

其实像吴迪这种情况的学生还有很多,只是他们干脆军训就不来学校了,哪像吴迪这厮,整天都在干着偷拍这种猥琐的事情。

他已经回收了笛女王的军装CG……当然,其实他回收的CG远远没有王静姝多,而苏暖回收的,可是笛女王的真人手办。

吴迪能够让自己班级与高一(1)班拉歌,得到了班上许多男生的支持,因为谁都知道,高一(1)班有两朵金花。

某外市副市长之子陆天已经完全被吴迪收服了,尤其是在知道吴迪的身份之后,本来对自己的身份很是有优越感的陆天,自然生不起什么优越感了,也不敢装什么逼了。

怎么说华夏官场结构自古以来就比较森严,作为衙内,自然也要学会欺软怕硬,如果自己作死的话,那就怪不得碰到铁板后被狠踩了。

这时陆天很是谄媚地对吴迪说道:“吴少,你还是看上一班的哪朵花了,是那个冰山美人吴笛,还是那个清纯开朗的章冬雪?”

吴迪还是第一次听到章冬雪的名字,心说这女孩也敢和我家大神媲美?什么玩意。

他淡淡道:“章冬雪是谁,让她出来表演个节目给我乐一乐吧。”

“好说,我这就去办。”陆天拍着胸脯答应道。

“一二三四五,我们等的好辛苦!”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的好心急!”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你们到底有没有!”

……

两个班级的拉歌,以非常团结的一班获得了胜利,吴迪这个班纯粹就是散兵游勇,他这个穿着休闲服在班级里装逼的家伙,让教官恨不得一脚踹死这小子。

而吴迪却理由十足,说是虽然生着病不能军训,但心中却很向往这样的集体活动,而且他还特别在意自己的同班同学,因此他当然要来这儿和同学们培养感情。

到了个人才艺表演时间,章冬雪其实有些跃跃欲试,她的目光投向了对方班级中很惹眼的那位男生——吴迪。

不得不说,吴迪如今已经不再是初中时的那个小正太了,单论外表,其实很有男神的风范,他身上被书籍与音乐陶冶出来的气质真的很不错,而且现在越来越会装逼的他,更是具备了一种淡淡的威势。

因为他现在已经充分明白了自己的身份有多么尊贵,并且渐渐学会如何利用它,逼格正在渐渐提高,而在吴笛的调教下,他也越来越自信了。

章冬雪其实很想用自己的表现吸引对方的注意力,这不是说她看上了吴迪,而是她的所作所为,哪怕是在学习上取得好成绩,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捧她,若是其中有那么一些男神、高富帅,她自然就更加满足了。

于是对方的点名让她有种莫名惊喜的感觉,她是个非常乐于表现自己的女孩,她下意识看向自己最大的对手吴笛,却发现吴笛正和那个苏暖在一起聊天聊的很投入……

章冬雪怀着一种小心思,来到吴笛面前,对她微笑道:“吴笛,要不我们一起上去唱首歌?”

吴笛抬起头,心说我要是上去唱歌岂不是要被人知道自己“魔理沙”的身份了,这简直是自找麻烦!

于是她也微笑着婉拒道:“我就不用了吧,你肯定唱得更好,加油吧。”

听到吴笛的称赞,章冬雪顿时念头就通达了,虽然心中依然视吴笛为最大的对手,可在表面上,很会做人的章冬雪,与吴笛相处起来一直很好。

章冬雪想到自己最近已经唱得很熟练的《隐形的翅膀》,只觉得心头满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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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军训标兵

天空蓝得有些透彻,被塑胶跑道围着的天然操场上,散发着一种青草的味道,有一群青春少年,他们脸上都带着欢声笑语,唱着一首首军歌;不远处的看台上有一些高年级的同学,则在找寻着新生中一些美妙的身影。

章冬雪落落大方地出现在两个班中间时,自然得到了不少男生的瞩目,她的心中没有一丝怯弱,反而充满了一种兴奋,她真的很喜欢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

章冬雪这样说道:“我的名字叫做章冬雪,等等会给大家带来一首《隐形的翅膀》,其实本来我想和那位吴笛同学一起上来唱的,不过她好像确实不会唱歌,那我只能一个人唱了。”

章冬雪的话语中充满了一种浓浓的优越感,她觉得自己又找到一项比吴笛强的地方了……

章冬雪说完后,就唱了起来,她其实唱得确实挺投入的。

然而下面的学生却是一阵骚动,有不少实验初中的学生,都笑了起来——吴笛不会唱歌?别开玩笑行不行,即使她没有那个专业的“魔理沙”唱得好,可她那灵魂般的歌声却真的唱到了不少学生的心坎里,至今有学生被吴笛的歌声所激励着、奋发着!

倒是吴笛本人在听到章冬雪的话后,还真没听出章冬雪话语中的优越感,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孩选择《隐形的翅膀》这首歌,让她略有些暗爽。

怎么说这首歌名义上的“创作者”也是吴笛本人,没想到这首流行“神曲”的传唱居然这么广,连军训上都开始出现这首歌了。

章冬雪一边唱着歌,眼神却若有若无地瞟向对方班级中那个穿着休闲服的帅气少年,以她对服装品牌的了解来看,这个少年身上所穿的奢侈品牌的衣服,绝对价格不菲……

再想到传闻中这个少年尊贵的身份,她觉得若是能让这样的男生倾倒在她的魅力之下,绝对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不过吴迪在听到章冬雪说的那段话时,心里就感觉不爽了,最火爆的新人歌手“魔理沙”不会唱歌?别这么搞笑行不行,你自己翻唱的这首《隐形的翅膀》还是人家吴笛原创的呢!人家吴笛在晚会上演唱的一曲,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你呢?

吴迪脸上带着嘲讽的笑容,平心而论,这个女孩乍看起来确实与吴笛很像,都有着过人的容貌,不错的气质,名列前茅的成绩,但在本质上,两人却完全不同!

吴迪心目中的完美大神,从来都不会渴望别人的认同,也一点都不在意别人的追捧,她自始至终,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全然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而这个名为章冬雪的女孩,却很渴望被众星捧月,渴望收获其他,所以她极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其实这样的想法,才是凡人才有的想法,好比读书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功成名就家财万贯。

章冬雪一曲过后,比较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她这样的美女,自然能够获得这样的掌声,又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隐形的翅膀》属于吴笛,不过章冬雪在暗中注视着吴迪,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吴迪的神情挺像某个名叫“金三胖”的家伙,一边机械地拍着手,一边点着头,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微笑,仿佛在说“略叼略叼”……

实际上吴迪心里怎么想的呢,他在想,我去,就这种水平,还敢大言不惭地说吴笛不会唱歌?我家大神唱得比你好一百倍!

吴迪的目光其实一直投在吴笛身上,可惜他的吴笛大神正在和另外一个可爱的少女嬉戏,对方正把头枕在吴笛的美腿上,脑袋紧紧贴在吴笛的腹部,显然她与吴笛真的很亲昵。

啧,大神的膝枕……我也想要啊,吴迪正处于羡慕嫉妒恨之中,所以他根本就没有看到校花级美女章冬雪对他的各种关注。

而章冬雪发现吴迪根本就没在意她后,心中自然很不是滋味,她只能安慰自己有不少其他男生注视着呢,少他一个也无所谓。

她却没有想到其中有不少人都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她的,若她在唱歌之前没有暗中损一下吴笛的话,或许吴笛的那些初中同学还不会这么看她,可是……总之,章冬雪的形象,反倒因为这首歌而在某些同学心中变差了。

但高中的学生已经有了些城府,谁都不会到章冬雪面前去说,吴笛会唱歌,肯定比你唱得好,尤其是那首《隐形的翅膀》,这种平白无故得罪人的事情,谁爱做谁去吧。

章冬雪最终还是在以后从小道消息中知道这件事的,她觉得非常丢脸,脸上火辣辣的,不过在心中却只能佩服吴笛的大度,若是一般女孩的话,或许就会直接站出来嘲讽她了吧……

高中为期一个星期的军训就在这样的平淡中度过了,教官都还是不错的,当然还是有人觉得挺严的,一开始或许对教官都有些偏见,但在教官要离去时,那些多愁善感的女孩却都又流下了眼泪……

最终吴笛所在的一班获得了最好的团体奖,而吴笛本人则成为了军训标兵,代表全校同学在那个操场的看台上发表讲话。

孔校长对这位品学兼优的吴笛观感真的很不错,他觉得这对吴笛来说是个良好的开始,希望她可以再接再厉,在学业上也取得骄人的成绩。

吴笛的讲话显得中规中矩,基本上没有什么亮点,她虽然已经习惯成为焦点,但总觉得这种事情很麻烦,初中那会反正毕业了,想怎么嗨就怎么嗨,这高中可是还有三年呢,安静地学习才是她的最爱。

章冬雪在台下仰望着看台上穿着军装的少女,虽然很不甘心,可她却必须承认,吴笛军训时的态度确实非常认真,而她却光顾着在拉歌的时候大出风头了……

章冬雪本来还觉得吴笛有板有眼地做着那些动作挺傻的,但现在看到吴笛能够在所有的新生面前发言,她又觉得自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当初她在初中时,全是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的,可现在,她却沦为了一个倾听者。

一定要追上她……章冬雪在心中暗暗发誓,她也要做一个最优秀的女孩,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而在军训完之后的开学典礼上,吴笛又再次作为新生代表发言,地点在行政楼前所摆放好的主席台上,地理位置非常开阔,高年级的同学都可以来旁听。

吴笛这次的发言,依旧显得非常规矩,让不少对她期待的学生很是失望,当然那些专门来这开学典礼看美女的高年级学生来说,能够看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成为学生代表,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了。

更何况吴笛的就算是读那些千篇一律的发言稿,所发出的声音也是让人感觉挺享受的。

正式开学后,在九月中旬,青春文学领域终于发生了一件让业内人士十分震惊的大事!

著名文坛新生代作家、青春文学作家、言情小说家、《青春祭》的当家作者、两项新人文学奖获得者姚琼高调宣布跳槽《时光碎片》,而《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策划的对姚琼的猛烈宣传攻势,正式开始!

第一百二十六章 姚琼热

在这个网络已经越来越和普通人的生活分不开的时代,它显然是宣传时必须利用的东西。

钱四梁对姚琼的第一波炒作,便是在网络上掀起一股“姚琼热”。

于是,在网络上,不知何时出炉了一份姚琼经典语录,再配合他被包装过后拍摄出来的写真照,帅气迷人的男作家姚琼便一下子让不少本来就熟知他的读者们更加印象深刻了!

原本姚琼在青春文学、言情小说的领域就是真正的“大神”级别的人物,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中原五白”在网络小说中的地位一般,即使有无数人觉得他们写的文章很白,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吸金能力是超强的!

姚琼的吸金能力当然也非常强,作为一个极具天赋的作家,毫不客气地讲,他在把握女性心理方面的能力,实在让人拍案叫绝,甚至都让人怀疑他那帅气迷人的外表下,是不是具有一个女性大妈阿姨的灵魂,他曾被粉丝们亲切地称为“琼妈”,而他吵架喷人的本事也如同大妈那样厉害!

本来就有不少读者对姚琼这个名字很熟悉,也很喜欢他的文章,可却因为《青春祭》并不注重对作者本身的宣传,所以他们甚至不知道姚琼是男是女,长得怎样。

而这个时候,经过网络炒作的专业水军开始发力,不少人都恍然大悟,原来写出这么多让人欲罢不能的言情小说的家伙,居然是个这么帅的男人!

他在网上流传的文章中的经典句子,是这么一些:

“等你今天,明天,每一天……”

“我躲你是因为我怕你,我怕你是因为我爱你。”

“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可我依然感激上苍,让我有这个可等,可恨,可怨的日子,否则,生命将会是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人生的路和感情的路常常合并为同一条路线,正像小川之汇聚于大河。我不敢要求永远飞在最高点,我只祈求飞得稳,飞得长,飞得远。”

“有一天故人远去,有一天繁华落尽,那七重古老的门,依旧傲然伫立,无语向黄昏。”

“当世界遗弃你时,我跟着你;当你遗弃全世界,我也跟着你!”

“回归三林,这样也好,这样也好,身而为人,不若化而为狐。”

……

原本有些不看姚琼书的人,尤其是那些处于青春朦胧期的少男少女们,看到这么多让他们触动的句子,顿时便觉得产生了共鸣。

于是,人人网,各种XX空间,全都开始转载起这样的语录来,网络推手的犀利之处在于,他们只需要推动第一步,将这个势造起来,后面自然会有无数喜欢凑热闹的网民跟风而上。

这语录什么的都上了人人网的热门分享,还有在XX空间,“是华夏人都要转”“不转你就不是华夏人”“今夜我们都是姚琼粉”之类的奇葩玩意都出来了,让人恍然间以为别国又对华夏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又要抵制某国的商品了呢。

在某个文艺小清新聚集的网站荷叶网,这网站是专门的言情小说评论与推荐的网站,聚集在那儿的全是一些感情特别充沛的人,除了女孩以外,还有好多爱看言情小说的男生。

钱四梁早就雇了专门写软文的人,在荷叶网上大肆吹捧姚琼的言情小说——

“姚琼小说中的人物除了痴情之外,还表现出了无可比拟的善良和真挚,在别人困难的时刻,能够舍己为人。比如说……(一堆作品人物)”

“姚琼小说中几乎没有一个坏人,主人公的悲剧都不是源于别人真正的刻薄和歹意,而是由于人的理智和感情的冲突造成的,男女主人公所拥有的是陷于爱的漩涡中不能自拔的悲剧。像……(又是一堆作品人物)”

“姚琼笔下没有负心郎,即使有一点点欺骗,作者也要让其受到惩罚……”

总之这些写软文的将姚琼的言情小说夸上了天,就连他每部作品的评分,都被水军刷得老高,总分十分的评分其每本书的平均评分居然达到了8.3分,这可已经是一个非常高的评分了!

在这样强大的宣传攻势下,不少网民都升起了对姚琼小说的兴趣,因为他俨然成了华夏新生代作家中最具有实力也最火爆的一位。

姚琼原本就有两千多万关注者的微.博顿时飙升了整整五百万!由此可见对其感兴趣的网民在迅速增加!

在钱四梁的授意之下,姚琼在微.博上当然也不会沉寂,而是对一些尖锐的时事进行点评,以迎合更多持相同观点的网民,他其实也很想混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称号,作为一个文人,谁不喜欢指点江山,针砭时弊?

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言论非常自由,除非你得罪了权贵人物,才会被什么“造谣罪”治罪,如果你骂国家的话,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华夏上层有一群人希望尝试西式民主,比如说某个叫做养猪网的门户网站,这背后就有大人物罩着。然后某些小国的民主逗士们就会跳出来当反例……

除此之外,还有人在使劲吹姚琼那耀眼的文坛经历,他的文坛之路走得实在是太顺利了,像那两个颇有分量的冯木文学奖和庄重文文学奖就被拿出来一顿吹嘘,好似姚琼这次的新连载真的要剑指遁矛文学奖一般!

在这样的造势之下,姚琼转投《时光碎片》的消息,可谓赚足了眼球,使得整个《时光碎片》杂志的曝光率都大大增加,而这更是狠狠地打击了本来稳扎稳打的《青春祭》!

钱四梁这次的宣传攻势,可以说真的下足了血本,他想要让《时光碎片》的名气、口碑、销量全部都上一个台阶!

而姚琼即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回答一些不少读者、记者感兴趣的问题,比如说他在《青春祭》好好的,为何会选择违约转投《时光碎片》,又比如他的新连载将会写什么类型的作品,他想要达成什么样目标等等。

在《时光碎片》磨刀霍霍的情况下,隶属煌萌传媒的《青春祭》无疑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仿佛真如钱四梁所说,这次将会是《青春祭》的真正转折点,失去了姚琼这一尊“大神”,《青春祭》还有何人?又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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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如今名气被炒得非常高的姚琼,与策划这一切的《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联袂出席,他们两人的样子都显得有些意气风发,颇有一种天下大势尽在手中的感觉。

钱四梁就不用说了,他早就习惯了如何与媒体打交道,虽然他的身高一直是硬伤,但是他本人长得却非常精致漂亮,号称是永远十七岁的美少年……

当然,钱四梁作为一个文化商人,他的手腕可以说真的非常高超,只看他能够将姚琼这样对方的当家作者都能够挖过来,就知道他的能力有多么出色!

钱四梁的眼光无疑早就超过了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他要重新制定这个圈子里的规则,让人明白,这个世上偶像派作家更能赚钱!他就算不懂写作,也能比耐心懂写作的人赚更多的钱!

运用这实力与偶像兼备的姚琼,不过是他野心之路的第一步而已,当然,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钱四梁很有锐气,但他必须承认,这《青春祭》杂志做得真的很不错,从它稳步上升的销量就可以看出来了,可是,对方的理念与他相差太大,他其实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威胁,所以必须要早些将对方击垮!

他希望对方能够在惊慌失措之下,也走他的这条道路。

姚琼作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他其实出席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并不算多,大概也只有在他获得了新人文学奖去领奖时,才会面对一些记者回答一些问题。

而这一次,他却要面对如此多的记者,昔日在《青春祭》的时候,杂志社为了让旗下作者安心写作,都会拒绝一些记者的采访,如果要曝光一些作者的信息的话,只要直接登在杂志上就行了,怎么可能会有开新闻发布会的机会?

姚琼还是有一颗大心脏的,毕竟他也是新生代的著名畅销作家了,他的卖相确实不错,往座位上一坐时,顿时就引起了不少相机的拍摄,闪光灯不断亮起。

“好了,有关姚琼这位畅销小说家的新闻发布会开始了,我先宣布一些事情后,大家可以随意提问。”钱四梁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如此说道。

紧接着,钱四梁说了一下自己是如何有诚意地邀请这位实力派作家姚琼加盟《时光碎片》的,而在加盟之后,这《时光碎片》又会迎来怎样的突破,他的话语中充满了一种尽在掌控之中的霸气。

终于轮到记者向姚琼提问的时间,有记者问出了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姚琼老师,虽然刚刚钱主编已经大概说了一下你成为《时光碎片》杂志旗下作者的原因,不过我觉得还有其他原因,你能说一说吗?”

在新闻发布会之前,钱四梁就已经交代过姚琼,不要太拘束,嘴巴要大,最好多说一些狂言,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炒作效果。

不要怕被黑,因为按照你的实力与长相,绝对会有一批死忠粉帮你咬对方,如果是粉丝与喷子大战,那就更好了,有争议才有新闻,才有眼球效应!

钱四梁还举了不少娱乐圈的例子,比如一部新的青春偶像剧发布,肯定要炒一炒男女主的绯闻,如果发现人气很不够的话,那就要爆一些黑历史什么的,这样总会吸引一些好奇的观众。

想到此,姚琼下颚微微扬起,只是淡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其他的原因,只是觉得《青春祭》旗下的作者,写的一些文章……啧。”

姚琼摇了摇头,一副很淡然的样子,可从他的行为中,已经可以看出他对某些作家的不屑!

姚琼的回答引起下面记者的一阵哗然,但记者们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神色,他们原本还以为姚琼只是会在微.博上面大放厥词,却没想到他居然在新闻发布会上,都敢这么狂!

一边的钱四梁则露出了微笑,他要的可不是一个只会埋头写文的姚琼,而是一个懂得如何吸引眼球,最好身上充满争议性话题的作家,显然,他知道自己选对了人!

有记者立马追问道:“那么,请问姚琼老师是在向《青春祭》炮轰吗?”

对于这个问题,姚琼却立马否认道:“怎么可能呢?我对《青春祭》本身还是非常有感情的,怎么说我也是依靠它而成名的,你们可不要胡乱报导,小心我告你们诽谤。”

钱四梁微微点了点头,心道不错,这个姚琼果然上路子,如果向老东家开炮的话,那显然就是脑残了,对什么人可以狂,对什么人不可以狂,那也是要拿捏分寸的。

如果姚琼向《青春祭》本身开炮那让新东家《时光碎片》置于何地,如果有一日他也要离开《时光碎片》,岂不是也会向《时光碎片》开炮?

这种败人品的事情姚琼是绝对不会做的,不过拿圈子里的一些小辈来鄙视一下,对他这样的“大神”来说毫无压力。

果然,立马有记者问姚琼觉得哪位作家的实力不行。

姚琼嗤笑一声,道:“当然是那个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她写的文章啊……呵呵。”

安达溪写文的风格确实挺像姚琼,在《青春祭》上也颇受欢迎,不过她并非《青春祭》的独家签约作家,要说她发表文章最多的地方,其实是在《花季》,还有一些其他小杂志上。

有位记者好像是比较喜欢安达溪的,她向一副天下之大我最强的姚琼发问道:“以前有报导说安达溪崇拜的偶像就是你姚琼,可你现在却这样说,是不是太刻薄了?”

姚琼脸上带着不屑的笑容,他淡淡道:“如果说崇拜我就可以随便模仿我的话,那我宁愿她不要崇拜我,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模仿我!”

“可你的文风确实很很好模仿!”那位女记者激动起来了。

“下一个问题!”姚琼黑下脸,比划着手势说道。

立马有记者站了起来,提问道:“请问姚琼老师对超强新人天净沙老师怎么看,她好像与你的新连载是同一时期发布的,也就是说,你们俩将会代表《时光碎片》与《青春祭》进行对垒!”

姚琼先是一愣,而后继续嗤笑道:“超强新人天净沙?那是谁啊,我怎么不认识。”

第一百二十八章 高层怒火

若说姚琼对那位安达溪还算是熟悉的话,毕竟人家安达溪也算是入行几年了,但他确实对刚刚才出道五六个月的天净沙一点都不熟悉。

他作为一个顺风顺水的作家,自然认为自己写的言情小说是最好的,平日里根本不会去看其他言情小说作者的作品,他现在要看,都是看更有实力的传统作家的作品,尤其是那些获得过遁矛文学奖的。

毕竟心高气傲的他,已经决定用新连载去冲击遁矛文学奖了,在此之前当然要了解一下评委们的口味,他已经决定提高新连载小说的深度与内涵……

“至于说什么我和那个天净沙对垒……呵呵,我觉得这就是个笑话。”姚琼摊开手,耸了耸肩,他连安达溪那样的青春文学中的名家都看不起,更别说什么新人天净沙了。

这个时候,《青春祭》杂志社中,却是军心一片混乱,主编苏曼文正在承受煌萌传媒高层人员的怒火,毕竟姚琼在《青春祭》的地位真的是中流砥柱。

这位高层人员是集团内部分管文学产业部的一个督察,他的名字叫做杨顺德,专门负责青春文学这一块。

杨顺德的性子比较急,但却是真心想把工作做好的,他在苏曼文的办公室拍着桌子怒喝道:“苏曼文主编,请你解释一下我们的当家作者,为何会转投我们最大的对手那里?”

苏曼文的办公室一如既往的洁净,一片纯白色,她其实有很严重的洁癖,她觉得最脏的就是人,她每次都会让清洁员在她还没来这里之前,把整个地毯用强力的吸尘器清扫一遍,并且一个月会做一次地毯的杀菌处理。她如果使用了钥匙之后,就会反复反复地洗十次手。她每次要干洗的衣服看上去和新的一样。

苏曼文淡定地端着咖啡,因为讨厌苦,所以咖啡中放了三份的糖浆量,她正在看着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的网上直播视频。

对于杨顺德拍桌子的喝问,苏曼文面无表情地扶了扶眼镜,淡淡道:“有什么可以解释的,他本来就有权利追求他的文学道路,况且《时光碎片》付给了我们一大笔的违约金。”

杨顺德有些无奈地往靠椅上一坐,他焦急道:“姚琼可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就这样放走了他,我们《青春祭》的销量绝对要下降好几个百分点!我们杂志现在的销量是四百多万册,而对方《时光碎片》的销量则是六百多万册,这姚琼一走,我们的差距就又会拉开了!”

“你让我怎么跟文化产业部的经理交代?董事会也会质疑你的能力!别忘了董事长对你的看重!”

杨顺德拍着桌子发完火后,一副灰心丧气的样子,在他看来,有姚琼的《青春祭》都无法与《时光碎片》抗衡,更别提没有姚琼的《青春祭》了。

“我们上个月的销量还是呈稳步增长之中,有必要这么着急么?”苏曼文神情冷淡,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说道。

“那可是在有姚琼在的情况下啊,没了姚琼,我们还有谁?安达溪吗?她只是‘小姚琼’而已,按照姚琼的话来说,就是个拙劣的模仿者!”杨顺德很是烦恼地抓着自己的脑袋。

“对了,既然姚琼也要开新连载了,而我们这边却是一个毫不知名的新人恰巧与他碰上,这无疑就是以卵击石,赶紧换人吧,不如就换‘安达溪’,怎么说她也是‘小姚琼’,沾上‘姚琼’这个名字也好。”杨顺德继续提议道。

苏曼文的神情愈发冰冷,她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淡淡道:“你是主编还是我是主编?”

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凌厉的气势,让杨顺德微微缩了缩,他梗着脖子道:“我这也是为我们杂志好,虽然《青春祭》隶属煌萌传媒,但你在其中占得股份有很多,这是你的心血……”

“要不我们也学一学那个《时光碎片》,找一些长得不错的偶像作家炒一炒,以《时光碎片》的销量,无疑证明了这一点是很有可操作性的。”

杨顺德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自乱阵脚了,然后病急乱投医,很显然这正是钱四梁希望看到的,如果苏曼文真听了杨顺德的建议,那钱四梁肯定会在心中说一句,大事可成矣!

所以说有时候有人明明确实是为你好,但他的建议却不能听,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青春祭》的优势在哪里,苏曼文很清楚,钱四梁也很清楚,但慌了阵脚的杨顺德却不清楚,若是贸然放弃自己的优势,而去用自己的劣势去跟人家的优势比拼,那就是东施效颦、邯郸学步。

“你走吧,不用再说了。小郑,通知所有编辑,晚上开会。”苏曼文淡定自若地吩咐道。

杨顺德叹了一口气,有些颓然地离开了办公室,他点起了一支烟,他的前途其实也是与《青春祭》杂志的发展挂钩的,然而他现在却根本看不到一丝翻盘的希望!

姚琼这个作者,他可是看着他如何从十七岁开始闪耀,这整整九年的时间,成长到这样的地步,他的第一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的长篇小说《远山》已经再版了三次,销量突破了千万册!而在他转投《时光碎片》时,《远山》即将进行第四次再版,即将发售!

这样天才一般的人物,谁能与他争锋?

杨顺德甚至觉得,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大肆嘲讽一些言情小说作者的言论,其实也没什么,因为他是有这样的资格的,他开创了姚琼流言情小说这样一个流派,影响了无数读者甚至作者!

姚琼确实很狂,但他却有这样狂妄的资本!

而如今姚琼有《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这样的鬼才主编来宣传,他本来就帅气的容貌,也成了一个巨大的优势之处,有不少年纪不大的少女,在发现姚琼不仅文章写得好,长相居然也这么帅气后,很容易就会变成死忠粉,说不定还要把他封为言情教主……

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召开了编辑会议。

杨顺德只期待苏曼文能够在编辑会议上“拨乱反正”,天净沙这个新人怎么可以与姚琼相比?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反戈一击

《青春祭》的编辑们其实也差不多像那位杨顺德一样,基本上都有些惊慌失措,毕竟这姚琼能算是《青春祭》的元老级人物,他与《青春祭》一起经历了从二流青春文学杂志成为一流文学杂志的过程,如今虽然已经被《时光碎片》反超,但不可否认的是,它还远没有到走下坡路的时候,只看它每月增加的销量就明白了。

可在编辑们心目中,这位天才作家姚琼,可是《青春祭》的顶梁柱,最具人气的当家作者,简直就好比镇压气运的先天灵宝,虽然脾气大了些,但却从来没有什么拖稿的情况,可以说是稳产、高产……

这样一个作者离去,会带走多少铁杆读者?原本《青春祭》的销量就与《时光碎片》有差距,而《花季》则紧随其后,这样一来,岂不是会被《时光碎片》拉得更远,或许还要被《花季》给超过?

本来《青春祭》就是煌萌传媒扶持的青春文学圈子中的代言人,若是集团总部认为《青春祭》在竞争力上无法与其他两个有大后台的青春文学杂志相比,那会不会转而扶持另一家半月刊呢?

毕竟《时光碎片》与《花季》就都是半月刊,一个月出两期怎么看都比一个月出一期的《青春祭》要更具优势。

胡亦菲这个时候就已经完全慌了神,她其实与天净沙一样,算是这个圈子中的新手,本来她以为可以随着天净沙老师的一起成长而成长,说不定以后天净沙老师如同姚琼那样功成名就之时,她也会成为主编……

然而随着姚琼的离开,整个《青春祭》杂志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她一个小小的责编,又能为这份杂志做些什么呢?

《青春祭》的所有编辑,都在等待主编苏曼文的到来,他们非常信任苏曼文的能力与眼光,而苏曼文本人,在文坛圈子的名气其实并不小,当年她便是指点姚琼的责编。

苏曼文刚刚来到会议室的主位上,就有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之前负责姚琼的编辑曾少陵拿出自己的辞呈,来到苏曼文面前,道:“主编,这是我的辞职信。”

曾少陵脸上带着一种愧疚的神情,仿佛他对姚琼转投《时光碎片》这一事感到十分的愧疚,无颜面对苏曼文,于是选择辞职。

曾少陵的举动顿时引起了会议室的一阵骚动,不少编辑脸上都露出了异常恐慌的神色,要知道苏曼文这个主编确实是有权力直接开除一个编辑的,而姚琼离开《青春祭》这么大的事情,会不会让苏曼文大发雷霆呢?

苏曼文接过辞职信,脸上出现了一抹冷笑,她摩挲着自己几乎随手不离的茶杯,淡淡道:“《时光碎片》给了你多少好处?”

曾少陵那伪装出来的愧疚顿时消失了,脸上涨得通红,他作为责编,其实早就知道姚琼的去向了,只是一直隐瞒着,因此姚琼的突然离去会让《青春祭》特别被动,若是早就知道姚琼要离开的话,那《青春祭》自然可以早做准备。

而曾少陵选择在这样的编辑会议上提交辞呈,显然也是那位钱四梁授意的,他认为这样可以迫使《青春祭》的所有编辑都陷入一种更加慌乱的状态,否则提交辞呈这种事情,肯定是在私下里做的。

曾少陵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鞠了一躬,然后离去了,他其实也是《青春祭》的老资格编辑了,否则也不会负责姚琼这样的当家作者。

但曾少陵却也觉得,没了姚琼的《青春祭》再也不会有当年的辉煌,即使他心中对这份杂志还隐隐有些不舍,不过他在理智地考虑之下,也同姚琼做了一样的选择,而他今日反戈一击的行为,便是他的投名状。

曾少陵离开以后,整个会议室一片鸦雀无声,苏曼文面无表情的坐在那儿,只有那副眼镜在灯光下反射着寒光。

“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天净沙短篇小说单行本的发售情况吧。”苏曼文淡淡道。

此言一出,诸位编辑完全懵了,现在不是该讨论姚琼离开之后,整个杂志该怎么继续发展下去的策略吗?天净沙这种新人有什么好讨论的?主编可不能犯这种主次不分的错误啊!莫不是也被气糊涂了吗?

苏曼文没有在意诸位编辑在想什么,而是直接向胡亦菲问道:“到底准备得如何了?”

胡亦菲不由浑身一震,她其实刚刚也在走神,不过她立马答道:“已经完全准备完毕了,天净沙老师的口袋书将会在她新连载小说之前发售,经过一期杂志的特别宣传,不少读者反应都表示早就期待天净沙老师的单行本,与长篇新连载了。”

副主编孙一东虽然一直是个笑眯眯的老好人,但他现在实在忍不住了,不由插嘴道:“苏主编,我认为有关天净沙的连载事宜可以放一放了,单行本也该缓一缓了,因为若是这个时候继续推出新人天净沙,在面对姚琼时,无疑就是以卵击石!”

孙一东此言一出,引起了不少编辑的讨论:

“副主编说得对,虽然天净沙老师的实力也非常强劲,但毕竟是一个新人,底蕴实在不足啊!”

“我觉得我们马上应该将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取代姚琼所占的杂志的最优版面,以防止习惯了姚琼风格的读者流失。”

“不错,安达溪虽然在实力上略逊于姚琼,不过也是很有底蕴的作者,是为读者所熟知的,用她来抗衡姚琼,是当下最稳妥的办法了。”

“不行,安达溪在姚琼的新闻发布会上被姚琼讽刺,微.博上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应,足见她其实畏惧姚琼,若是力捧安达溪,我们《青春祭》肯定会被更加压制!”

……

编辑们讨论来讨论去,场面一度显得十分混乱,谁也说服不了谁。

直到苏曼文放下手中的杯子,轻叩桌面,但那发出的声音仿佛重若千钧,使得全场的混乱一下子消失了,毕竟苏曼文积威颇深。

“一切按照原计划进行,将原本姚琼的版面,给天净沙!”苏曼文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反射出一片寒光。

第一百三十章 主编力挺

苏曼文此言一出,会议室里顿时炸开了锅!

原本胡亦菲作为天净沙的责编,对这件事应该感到惊喜的,因为这显然是苏曼文想要力捧天净沙上位的意思……

但是,现在若是强行将天净沙捧起来,岂不是意味着天净沙真的要与姚琼进行正面对抗?这完全是必败无疑的节奏啊!

若是胡亦菲不知道天净沙的真实身份是个十五岁的美少女的话,或许还寄希望于对方真的是传统文坛的实力派作家披了马甲来混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但是胡亦菲可无法想象一个十五岁的稚嫩美少女去挑战已经成名多年的姚琼啊!

有不少编辑想要出声反驳,苏曼文却又轻叩桌面,只是淡淡道:“我认为,天净沙的实力,可以与姚琼相抗衡。”

在场的诸多编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这苏曼文主编是不是真的昏了头了,居然说一个新人的实力可以与那位姚琼相媲美?

副主编孙一东总是带着微笑的脸颊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他沉声道:“苏主编,有时候可不能空口无凭啊,我虽然平时很佩服你的眼光,也赞同你将《青春祭》做得愈发精品的策略,但是……我真的不觉得一个刚刚才出现在青春文学这个圈子里几个月的新人,能够与姚琼相抗衡。”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她好像确实非常喜欢自己的这只纯白的茶杯,她用肯定的口吻说道:“天净沙其实是传统文坛的实力派作家,青春文学的作品只是她玩票性质所写,所以她作为一个新人,才会引起这么多读者的好评。”

苏曼文此言一出,本来还有些骚动的编辑们顿时就安分下来了,不得不说,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文坛也分好几个圈子,这地位最低的当然是网络写手,网文几乎算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了,而由于它没有门槛,自然泥沙混杂。

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写手们的想象力更加超群,往往有的时候掀起文学变革的,是通过网文这个体裁,但现在的网文还处于“龙傲天虎躯一震,小弟纳头便拜,众女大被同眠”的时代,想来随着“中原五白”《盘龙》这样的打怪升级流的兴起,网文会变得越来越套路化、同质化,若想要出头,就必须依靠创新加套路化。

比网文稍高一些的圈子便是轻小说这个圈子,不过华夏的轻小说确实不如泥轰发达,使得华夏不少有实力的轻小说作者都跑去泥轰发展,然后出口转内销,仿佛镀了一层泥轰的金,这轻小说的档次也便上来了。

其实轻小说的本质与网文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轻松娱乐,只不过它在女性人物上的塑造要更好,毕竟是配有插画的,而且还可以改编成漫画,甚至动画化,所以它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

而这个青春文学显然又要比前面两者高一个层次,在钱四梁、苏曼文等优秀主编的努力下,青春文学的势头发展真的可以说非常迅猛,有不少畅销书都是青春文学的作品,其作者年龄普遍偏小,但是学生群体的消费能力真的很强。

但文坛之中最受人敬重的还是传统作家,无论是华夏还是泥轰。

这其实也是有历史渊源的,自古以来,华夏文人士大夫其实地位都比较高,而这个世界的华夏由于没有什么嗡嗡嗡文化大清洗,导致传统文人的地位一直居高不下,颇有些吴笛那个时代的“民国范”,大师辈出……

舆论普遍认为,能够写出有深度有内涵作品的传统文人,才是真正的作家,他们的作品能够教给人们做人的道理,是真正有价值的精神食粮,能够引导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其中传统文人中诗人的地位更是十分特殊,即使这个世界的华夏各种文化名人已经与吴笛那个世界完全不同,但它那灿烂的文明史中,依然出现了各种美妙的诗歌,诗人是整个华夏历史上不得不提起的一个群体。

可惜到了现代,好的诗人越来越少,因为他们的诗实在卖不出去,而有些所谓真正的有内涵有深度的传统作家,他们作品的销量,也实在惨不忍睹,除非是获得国内的一些文学奖,然后书也扩大了名气,不少喜爱装逼的人,才会去买个一本。

但是,在提到传统作家时,人们却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尊敬感,哪怕他传统作家的收入还不及网络写手的一个零头。

苏曼文这时又看向胡亦菲,对她说道:“你与天净沙谈新连载小说时,是和她见过面的吧,刚刚我说的对不对?”

胡亦菲这时心脏跳得很快,她真想说主编大人,这天净沙老师根本不是什么传统作家,而是一个十五岁的美少女作家,粉嫩得不能再粉嫩的新人,若吴笛真的摇身一变成了让人尊敬的传统作家的话,那她真的会被打击得更没信心的!

不过,胡亦菲看到苏曼文那反射着寒光的眼镜时,不由心中一凛,立马配合道:“没错,天净沙老师确实是一位传统作家,好像是周迅人文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她写青春言情小说就是玩票性质,不过从她的文笔中,就能看出她的功力了!”

苏曼文给了胡亦菲一个赞赏的眼神,也不等那些编辑多说什么,又继续道:“小郑,把我们这这几期读者反馈调查表拿过来,只要姚琼与天净沙的。”

秘书迅速将这些调查表汇总的结果拿了过来,苏曼文用一种让人安定的语气说道:“我经过仔细研究,便发现在读者评分上,天净沙的文章评分完全高于姚琼,而在人气调查上,天净沙的人气上升得非常迅速,甚至有一部分姚琼的粉丝,都转而支持了天净沙,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天净沙完全可以取代姚琼!”

编辑们都沉默了下来,他们似乎还处于震惊之中,但是苏曼文的“干货”确实让人信服!

副主编孙一东看着汇总结果,终于笑眯眯地说道:“那么,我支持主编你的决定!”

只是,他心中有着浓浓的隐忧……不管真假,只能赌一把了!

苏曼文重扣桌面两下,淡淡道:“散会!”

编辑们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离开了会议室,只是等待着天净沙与姚琼的第一次交锋结果,天净沙的短篇小说集VS姚琼再版的《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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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知道每天一更让大家失望了,不过明天上架入V后绝对大爆发,四月份的更新绝不会再这样了,大家可以监督!

再说个事情,本书主角乱入到《变身之轮回境界》是我同意的,不过可能天使大大描写得有些崩坏,导致我们女学霸的书迷有些激动了,所以天使大大已经改掉了,再推一下[bookid=3085764,bookname=《变身之轮回境界》]

第一百三十一章 爆吧

苏曼文虽然非常讨厌作家偶像化这样的事情,但她却必须得承认,现在是个宣传很重要的时代,所谓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过她并没有钱四梁那么庞大的媒体资源,所能做的,自然便是借力打力了,没错,她将天净沙要取代姚琼的消息,直接爆了出去!

甚至还说,姚琼离开《青春祭》是因为发现自己已经压制不住天净沙的成长了,之后有一些天净沙的电波脑残粉也跳出来给自己的偶像吹嘘,说什么姚琼就是渣渣,天净沙那种古文造诣非常深的作家,才是真正的实力强劲!

夏薇薇就在做这样的事情,她本来看到姚琼跳槽《时光碎片》,就没感觉什么,她其实对姚琼那种流派的言情小说并不感兴趣,她从天净沙的第一篇文开始,就粉上了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了。

然而她偶然看到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嚣张嘴脸时,这心里顿时就觉得不满了,尤其是当姚琼轻蔑的说“天净沙是谁?我不认识”这种拉仇恨的话时,夏薇薇顿时就恨上了他,哪怕这个姚琼确实挺帅。

这个时候,网络上的水军还在推姚琼,现在已经开始吹姚琼的文笔了——

意境优美,充满诗情画意,这是姚琼小说的一大特点。像“朝朝暮暮的夕阳,恻恻轻寒的风,烟雨蒙蒙的山水,聚散依依的人生”;像“天空是一片澄清的蓝,太阳把那片蓝照射的明亮而耀眼,几片白云在天际悠悠然然地飘荡着。带着一份懒懒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意味。从天的这一边一直飘到天的那一边”;像“落日在水面静静地闪耀,成千上万条金光穿透了流水。如同某个神仙所洒下的金线织成的网……”无一不体现了这一点。

为什么姚琼小说会有如此独特的审美价值呢?这主要源于他对华夏古典诗歌巧妙的继承和运用,更源于他对华夏民族审美心态的深刻了解。他有着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父亲研究中国历史,母亲酷爱古典诗词。在父母的影响下,他阅读和研究了大量华夏古典文学,正因为如此,他的作品会常常流露出一种诗一般的境界,散发着一种东方式的美感。

夏薇薇实在看不过去了,直接拿出自己的摘抄本,将天净沙所写的那些真正的古典诗词发了出来。标题便是,天净沙的诗词功力绝对远超姚琼,姚琼的文笔根本就没有天净沙好!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无端天与娉婷,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当然。谈到天净沙,免不了提到她的那首齐曲《天净沙》,而姚琼就算是再诗情画意。也绝对不可能超过天净沙!

因为真正与他对垒的,是吴笛那个世界古代的无数文人骚客!

姚琼一个现代人。怎么可能比得过那些古人?

夏薇薇原本还以为自己在义愤之下发的帖子不会有人在意,毕竟天净沙确实是个新人。底蕴比姚琼相差太远……

像有人爆出姚琼压制不了天净沙成长的消息,姚琼对此事根本就没有回应,显然他真的一点都不将天净沙放在眼里,若他回应的话,岂不是主动帮天净沙炒作了?

他一个成名作家,对方一个出道不久的新人,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

然而让夏薇薇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帖子一发出来,那些与她一样愤怒的天净沙粉丝们,仿佛利器在手,开始在各大论坛、网站宣扬天净沙实力远超姚琼的本质,对比两人的“语录”来看,显然天净沙更胜一筹!

这样一来,使得天净沙这个新人的受关注程度也陡然上升,只因经过《青春祭》证实,天净沙的新连载将会在原本姚琼的版面上连载!

这个消息一出,整个青春文学的圈子又轰动了,一个刚刚出道的、只是发表过不超过十万字的短篇小说的新人,居然真的被《青春祭》推上位与姚琼死磕?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姚琼圈子里的朋友忍不住用微.博@姚琼,问他对这件事怎么看,而且网络上两人流传的“语录”,显然天净沙的更具古典美。

姚琼是真的一点都不想回应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正在与某影视公司商量《远山》这部小说电影版权的事情呢,在他看来,什么天净沙取代他的版面,就是《青春祭》发了失心疯,拿不出真正有实力的作者,就开始剑走偏锋……

他从来没看过什么天净沙的小说,那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

他直接在微.博上回应道:“别和我提什么天净沙了,我根本就不认识,顺便说一下,我的长篇小说《远山》已经在洽谈电影版权的事情了。”

姚琼这种高姿态的回应,让天净沙的死忠粉们又愤怒了,他们完全失去理智地在姚琼微.博中谩骂,其中自然也混杂了一些水军,然后姚琼的粉丝也控制不住情绪,想要去骂天净沙……

但让他们觉得无奈的是,网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净沙的影子!名字叫做“天净沙”的微.博倒是有几个,但很显然不是本人,怎么说天净沙一个作家,如果有微.博那绝对是要带V的。

在恨屋及乌之下,这几个名字叫做天净沙的微.博被骂成了猪头,然后凶残的姚琼粉们,又开始去度娘天净沙吧大放厥词,信誓旦旦地要进行爆吧活动……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某大型度娘吧帝吧的知名人物“大狸子”是魔理沙的粉,他觉得“天净沙”也带个“沙”字很合他的胃口,而他早就看那些脑残姚琼粉不爽了,于是他在帝吧登高一呼——去爆姚琼吧!

“帝吧出征,寸草不生;脑残不死,圣战不止!”一时间毫无防备的姚琼吧,几乎都被这条帖子给淹没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热卖

在网民们喜闻乐见的爆吧活动中,天净沙这个名字无疑被很多人熟知了,就连不少喜欢姚琼书的读者,也知道了这个新人。

此时,姚琼的长篇小说《远山》再版发布,同一日,天净沙的短篇小说文集口袋书发布。

按理来说,其实两者并没有可比性,首先书的类型就不同,其次作者的名气相差实在太大,《远山》已经再版过几次,潜力也比较有限,当然,不能忽略了脑残粉想要支持作者的决心。

但脑残粉毕竟是少数,有更多的是喜爱阅读言情小说的普通读者。

李香莹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读者,她是外国语高中的新生,一个性格温柔态度平和的女孩,家中有一位当插画师的姐姐。

李香莹很喜欢姚琼的小说,虽然对方的小说时常被那位骄傲的姐姐鄙视得一文不值,认为姚琼的小说太夸张了,爱来爱去得实在让人发腻。

不过李香莹正处于青春萌动的时期,这种爱来爱去的小说正合她的胃口,她平日里也没什么狂热的兴趣爱好,挺淑女的一个孩子,而看言情小说无疑是让她放松的一个好方式。

对网络很熟悉的李香莹,自然也因为天净沙的那群狂粉与姚琼的狂粉大战而对天净沙有所了解,在看到天净沙那些古典优美的句子时,她自然就对天净沙更感兴趣了。

李香莹来到了书店,便看到书店中对姚琼第一部长篇小说《远山》的宣传,足见姚琼小说的受欢迎程度。她并没有看过姚琼的第一部小说,这次来。便是想买一本看看。

然而当她去找姚琼的第一部小说时,却忽然听到有人这样议论道:

“姚琼的小说你买没?”

“买了啊。我超喜欢他的作品的。”

“我也是,不过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的口袋书诶!封面上是一首小词。”

“哦?那我也再买一本好了,口袋书买回去正好课间时消遣,一个课间读一个故事,而且还便宜。”

……

李香莹听到这样的议论,不由心中一动,难不成这口袋书便是天净沙的作品?她忽然发现,姚琼的那些普通读者,有的甚至是不知道天净沙这个人的。都去买了这样一本据说很好看的口袋书。

而那些不喜欢姚琼风格的读者,也顺势买了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他们或许连天净沙这个作者都不知道,还将天净沙当作一个词牌名……

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就不用说了,他们早就已经等着这部短篇小说集了,虽然是口袋书,可它却像手机一样可以随身带着,没事拿出来看看,可方便了。

李香莹这时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口袋书不过就十块钱一本,比普通的小说要便宜,像姚琼的小说就要二十五块钱,在普通读者尤其是学生读者眼里。反正二者都是打发时间用的,后者还更隐蔽更方便,每次下课读一个故事。可比看一部长篇小说要轻松。

李香莹先是从书架上拿了一本《远山》,然后找了半天。发现天净沙的口袋书居然没找到,她忍不住去柜台询问道:“请问天净沙的口袋书在哪里?”

李香莹这话一出。顿时发现周围的顾客脸上神色十分古怪,因为他们也是来问天净沙的口袋书在哪里的!

店员这个时候满头大汗,他一边擦着汗,一边道:“这个啊……已经卖完了,要不你们看看姚琼的其他小说,比如《大齐公主》之类的?”

这个时候,书店的老板匆匆赶到,他其实对网络上的消息也非常灵通,心中认定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绝对不会有姚琼再版的《远山》高,可现在的情况,却让他大吃一惊!

天净沙的口袋书竟然在短短时间内被贩卖一空,倒也不是抢购的,而是均匀的速度渐渐卖光了……

而姚琼的《远山》虽然卖得也很火,一开始比天净沙的口袋书卖得要快,但这个后劲,远不及天净沙!

说到底还是因为口袋书这样的类型占了很大的优势,而天净沙又在网上被炒得火热,有不少人一看到书封面的那首《天净沙》时,这有关天净沙的记忆自然便浮现出来了,然后顺势便买了下来……反正口袋书确实便宜。

而姚琼的《远山》因为再版过几次,除非是真正的死忠粉,要不然就算是那些比较铁杆的读者,却也不可能去买个两三本珍藏一下,有一本就足够了,即使因为最近姚琼的曝光率很高,但《远山》的潜力无疑很不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苏曼文借力打力,使得天净沙屡屡和姚琼被提在一起,自然也赚足了眼球,从现在的情形来看,这位神秘的超强新人天净沙,完全是要逆袭的节奏啊!

李香莹在回家的路上还有一家报亭,她又去了那儿,问道:“还有天净沙的口袋书吗?”

对方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手上的口袋书,而那个口袋书的封面,正是背景是纯白色的有“枯藤老树,小桥流水”很有古典韵味的封面,上面则有一首《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李香莹语气有些不善:“你手上是什么?”

对方的态度也不好了起来,主要是他正看到了《剑仙》的致郁部分,他不爽道:“这是最后一本啦,不卖的,我自己还要看呢,太好看了!”

饶是李香莹脾气温柔,听到这话也不由气闷,她又不擅长与人争辩,只是不爽地跺了跺脚,然后郁闷地回家了,她对这种“监守自盗”的家伙最讨厌了!

回到家中的李香莹,直接打开网店,现在的年轻人谁不会网购,不过她早就习惯了去书店而已。

李香莹很快就网购了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她倒要看看,这么抢手的口袋书,到底有多好看。

在此之前,她先看起了姚琼的《远山》,这部庄重文文学奖的作品,当时姚琼才二十岁。(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同好

李香莹看了个开头,姐姐便叫她帮忙了,最近这位当插画师的姐姐李香茗正在为一份漫画杂志画月刊漫画,不过任务比较轻,一个月只要画八页图,所以也就没必要请什么助手了,有妹妹帮她就足够了。

李香莹就这样一边断断续续地看这部长篇小说,一边帮着姐姐,不过她总觉得这部《远山》写得实在不怎么样。

可能由于当初姚琼的笔法还太过稚嫩,又或者过于“文青”了,导致这部小说写得很飘,很浮,让人有些不明觉厉,稀里糊涂……

看了一半,李香莹将它彻底抛到了一边,她早就习惯了阅读姚琼水准大成时的作品,这个时候的姚琼的作品已经比较接地气,而且也懂得很多商业化的写作技巧了,所以阅读起来真的很舒服。

但现在再看他当初的作品,李香莹却感觉有些读不下去了,她忽然产生一个念头,说不定这次姚琼真的会栽啊……

有许多人去买姚琼的书,都是受网络的影响,而现在各大书店又恰巧在宣传姚琼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远山》,若人们发现天净沙所写的口袋书的质量,都高于姚琼的代表作的话……

李香莹很快就拿到了自己的口袋书,而这个时候,她也要去外国语高中上学了,她初中的成绩就很不错,看她在一班的学号是21号就知道了。

不过,由于高中优秀的学生实在太多了,李香莹在这其中很不起眼。要说她的容貌吧,其实只比她的同桌夏薇薇稍逊。可惜与章冬雪、吴笛这样的校花级美女一比,那就不够看了。

她们两人实在是太出众了。开学以来,有不少班级的男生似乎都染上了一种“爱上洗手间”的病,一个楼层四个班级,明明两边都有洗手间,奈何四班的男生却总喜欢往一班这边的洗手间跑,这是为了什么,只要是男生都会心知肚明……

所以说一班的男生实在是太幸运的,居然可以坐拥两朵金花,最关键的是。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习风气很好的高中,这学习好肯定会为形象加分的,要说整个学校,其实与吴笛、章冬雪差不多等级的校花级美女,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其实有时候美丽到一定程度的女孩,单从容貌而言,就有些难以比较了,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像外国语高中其他班的一些校花级美女,可能她们的风格路线与这二位不同。但让人见了自然也会觉得非常好看漂亮,这外国语高中可是向来美女辈出,才女如云。

许多小说中都喜欢写学校里有什么几大校花,校花榜之类的。其实在现实中这些东西都没有,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风优良的学校更不可能有,除非是隔壁的圣心公学的权贵子弟们。闲着无聊开始给美女排名,然后再打赌几天攻略下哪一位之类的。

在李香莹看来。吴笛要比章冬雪更加出色,她就坐在自己的前方。靠着窗户,她的课桌常年都非常整齐干净,除了书以外没有任何杂物,倒是有一个粉色的可爱杯子,上面有个印记,两个英文单词“I”“me”,而中间则是一个桃心,这意思显然就是“我爱自己”……

吴笛每天的一举一动,都被李香莹看在眼里,她在每日的观察中,为吴笛那种深埋于书本中的认真与专注给震撼到了。

而这个时候,李香莹就会下意识地去把吴笛与章冬雪相比较,章冬雪在干什么呢?往往是和自己的同桌聊天,要不就是在和前面的男生聊天,在李香莹看来,那位男生显然就是各种吹捧章冬雪,而章冬雪表面上谦虚着,可内心却肯定是十分得意的……

当然,课间做什么,本来就应该是学生的自由,认真了一节课后放松调节一下本来就是应该的,吴笛那种沉浸在自己世界之中的专注,才有些不正常。

可有的时候,顶尖高手间的差距,往往就是在细节方面拉开的。

今日外面恰巧正在下雨,空气中都散发着一股泥土的芬芳,李香莹其实挺喜欢早上下雨。

好吧,这并不是因为她很文艺小清新,而是由于如果早上下雨的话,上午两节课后的大课间,就不用去做课间操了,有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放松,而其他的课间,都只有十分钟而已。

李香茗终于拿出早就已经想看的天净沙的口袋书,她可是已经期待了很久了,这刚刚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一边同桌夏薇薇那略带兴奋地声音便传了过来:“你也喜欢天净沙吗?”

李香茗其实与夏薇薇并不熟,她们毕竟不是一个初中的,而这开学也还没满一个月,两人都不是什么外向型的女孩,所以到现在都还比较生疏。

像李香茗前面的吴笛与苏暖,早就已经非常熟了,苏暖对吴笛很亲昵,喜欢没事就抱一抱吴笛,然后像一只可爱的小狗狗一样闻她身上的味道,脸上总是带着迷糊神色的苏暖,让后面的李香茗都觉得挺可爱的,也难怪吴笛不会拒绝对方的亲昵。

不过李香茗可不知道吴笛与苏暖两人从一开学时,就互相认识了,吴笛还帮了苏暖一个忙。

李香茗其实觉得这个名叫夏薇薇的同桌很不错,非常文静,给人的感觉也十分文艺小清新,喜欢看杂书,尤其是青春类的杂志,晚自习写完作业后,便会拿出本子来摘抄那些精美的句子……

李香茗听到夏薇薇的话,只是回应道:“倒也不是,这是我买的第一本天净沙的书。”

她的话刚刚说完,便看到夏薇薇拿出了同样一本天净沙的口袋书,然后便对她笑得很友好,仿佛是在敌人的包围之中找寻到了真正的同志一般……

“那也没什么,我跟你讲,天净沙老师写的文真的好好看的,尤其里面的几篇文,写得很甜很温暖,我来指给你看……”夏薇薇露出了狂热的神色,仿佛是在传教布道。

坐在前面的吴笛,听到“天净沙”这三个字,不由竖起了耳朵。(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死忠粉

夏薇薇讲了许多吹捧天净沙的话,让前面的吴笛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其实原来就知道夏薇薇很喜欢天净沙的文章,但现在的夏薇薇,无疑已经成了天净沙的死忠粉,据说她买了三本天净沙的口袋书,一本用来珍藏,一本用来自己使用,还有一本则是用来传教布道……

李香茗已经开始阅读起来,夏薇薇喜欢盯着对方的神色看,因为她早就将这本口袋书看了几遍,哪里有精彩的地方都知道,所以每当她看到李香茗阅读到精彩的部分时,都想看看对方是什么神色。

若李香茗也露出什么激动的神色的话,那夏薇薇一定会将她引为知己。

可惜李香茗比夏薇薇要淡定得多,她其实就是个普通的读者而已,不像那些死忠粉,会因为偶像的一举一动而失去分寸。

不过李香茗在看完一篇天净沙的短篇小说后,忍不住在心里赞叹道,这个天净沙确实是个有实力的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实在太好了!

有人认为写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难,这其实是挺有道理的,这青春文学类的短篇小说一般就是五六千字,放到网文中就是两三个章节,但在这两三个章节中就要写出吸引人的地方,其要求的文字精简程度可以想象。

而天净沙却能够在这短短的文章篇幅中以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翩翩起舞,刻画出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人物,与一个个治愈人心的故事。

只要是人,都喜欢喜剧。李香茗自然也不例外,而她以前看的姚琼的文章中。大多是一些让人撕心裂肺的悲剧,虽然在男女主相恋过程中写得也非常好。但这个结局,实在是太虐了点。

李香茗兴致勃勃地看了两三个天净沙所写的故事,只觉得自己心头满满的都是温暖,她第一次发现,就算是男女之间的恋情,也没必要像姚琼写得那样轰轰烈烈、震天动地,像天净沙这样简简单单、温情自然看了之后也别有一番享受。

一篇《简单爱》看完,李香茗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夏薇薇这时不由性急地问道:“怎么样。好不好看?”

吴笛的耳朵一直竖在那儿呢,这些短篇小说大部分都是她改编的,有的几乎已经完全就是原创的了,平心而论,有些文章的创意真的不怎么样,却全靠吴笛本人那逆天的文笔而支撑了起来。

李香茗当然点头道:“很好看,这位天净沙的实力真的很强,也许网上的那些传言也不错,天净沙真的有取代姚琼的能力。”

吴笛听到“很好看”三个字。她顿时就觉得舒坦了,不过她嘴中的“姚琼”到底是谁啊?总觉得很熟悉的样子……

其实吴笛自己也看过姚琼的文章,在给她寄来的样刊上,但她却真的不知道姚琼是个什么样的作家。在青春文学圈子中又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个时候,夏薇薇不由眉开眼笑道:“对对对!李香茗我发现能和你做同桌实在是太好了,我终于又找到知音了。等会,我把我的宝贝拿出来给你看看!”

说着。夏薇薇便拿出了自己的摘抄本,然后打开来。指着那些句子,很是自得地说道:“这些全是天净沙老师那最优美的古风名句,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在自己的作文上常常用,能够增加亮点。”

李香茗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眼熟,想了想,她不由恍然道:“这不是网上那个‘天净沙语录’吗?你把它全摘抄下来了?”

夏薇薇愣了愣,然后小声道:“其实是我发上去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火了!”

李香茗瞪大了眼睛,也压低了声音:“原来你就是那个姚琼狂粉与天净沙狂粉的导火索啊?”

夏薇薇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大的自豪感,她点了点头,却又愤愤不平道:“姚琼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原本还挺喜欢看他的书的,可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视我们家天净沙老师,我只能替‘天’行道了!”

李香茗只能不自然地笑了笑,她可真不是什么天净沙的狂粉,对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争论也不感兴趣,但她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的话,这个天净沙写的文,确实很好看,淡淡的却很温暖人心,不比姚琼那轰轰烈烈的爱情给人的感觉差。

而由于之前买的姚琼的那本《远山》并没有给李香茗什么好的阅读体验,导致她现在心里都有些偏向天净沙了。

李香茗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不由对夏薇薇说道:“好像这次姚琼的新连载与天净沙的新连载撞在一起了吧,你觉得谁会写得更好?”

夏薇薇异常坚定道:“当然是天净沙老师,姚琼的小说总是那一套,爱来爱去的完全看腻了,这次天净沙老师的新连载也一定是很甜很温馨的连载,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了……”

李香茗看了几篇天净沙的文,自然也体会到了她的风格,感觉确实不错,文笔比姚琼更加精致华美,人物角色也刻画得非常精彩与深刻,格局很大,细节却又异常打动人心,据说这个天净沙还是个新人?这个实力,未免也太恐怖了……

李香茗开始阅读起《剑仙》来,嗯,这个女主与男主间的感情互动,还是这么甜蜜温馨……咦,没想到还会有些小波折?不过最后结局应该是好的吧……

看完了结局,李香茗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为难看,她忍不住怒道:“怎么可以这样!夏薇薇,你不是说这篇《剑仙》是最好看的几篇文之一吗?”

夏薇薇在一旁无良地笑了,她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看到别人被天净沙老师真正“治愈”的样子,那是一种无上的愉悦感。

李香茗这一整天心情都处于抑郁的状态,心里老是在纠结着,怎么可以这样呢?天净沙实在是太坏了!但她却发现在天净沙的诸篇小说中,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怕就是这《剑仙》了。

而这个时候,姚琼再版的《远山》与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终于统计出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逆袭

《青春祭》杂志社中,气氛一如既往的凝重,自从姚琼离开后,便一直这样,即使有不少编辑信了苏曼文的话,觉得天净沙是个有实力的传统作家。

但要知道的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确确实实是个新人,缺少底蕴,哪怕她实力再强,真的与姚琼相碰撞,那也是凶多吉少!

所以众多编辑虽然信奉苏曼文的“唯实力论”,可内心深处却一点也不觉得天净沙能够胜过姚琼。

胡亦菲怀着忐忑的心情,想要将天净沙的真实身份告诉苏曼文,她现在是《青春祭》杂志社中最没底的一个了,她虽然觉得吴笛这个美少女作家确实潜力无限,即使姚琼十五岁时,也不可能有吴笛这么出色……

可是,姚琼现在是26岁啊,而且已经在青春文学这个圈子中证明了自己,这天净沙与姚琼的对垒,简直就好比网文界的实力新人与大神对垒一般,这再有实力的新人,怕也无法战胜大神吧?

胡亦菲来到苏曼文这一尘不染的办公室,却发现苏曼文如同往日一般正埋首工作,丝毫不像普通编辑那么惊慌失措,仿佛真的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胡亦菲深吸一口气,来到苏曼文身边,对苏曼文说道:“主编,我想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说吧。”苏曼文抬起头,脸上神情一如既往的平静,那副眼镜则反射着寒光。

胡亦菲有些心虚,不过还是咬牙说道:“我觉得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无法与姚琼抗衡,因为……”

便在此时,胡亦菲还未说完,秘书小郑便风风火火地跑进了办公室。她手中拿着一份文件,面带激动之色地说道:“天净沙的口袋书首日销量两万册,姚琼的《远山》只有一万册!”

胡亦菲完全愣住了,她原本以为,即使姚琼的《远山》已经没有什么潜力了,但凭借他最近的各种曝光。在销量上肯定会超过名气依旧不大的天净沙……

胡亦菲甚至觉得,吴笛这个女学霸最近怕是还在高中认真地学习呢,她这么逆天她自己到底知道吗?

苏曼文接过了文件,扶了扶眼镜,她好像微微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沉着镇定地指挥道:“准备加印,首日便有一万册的销量,那意味着总共十万册根本不够,至于姚琼。我们已经没必要理会了。”

交代完后,苏曼文又对胡亦菲说道:“继续说。”

胡亦菲只觉得自己脸上火辣辣的,还说什么?她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想象,天净沙的口袋书的首日销量,居然是姚琼的两倍!

好吧,胡亦菲只能将原因归为姚琼的这部小说潜力已经耗尽……

胡亦菲转而问了一个问题:“为何我们没必要理会姚琼了呢?”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淡淡道:“专注于自身的提高,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强大,就无需害怕别人的宵小手段。我觉得这个天净沙挺好,若是换了一个新人,怕是在她与姚琼扯上关系时,就跳出来炒作自己了吧?但她没有,而是继续安安心心地写文,这样的作者。注定要比姚琼走得更远!”

胡亦菲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不过却在暗中腹诽吴笛这个女学霸怕是正在忙于学业,哪有时间去和什么姚琼扯淡!

苏曼文仿佛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唏嘘道:“其实当年姚琼何尝不是这样一个作者呢?所以我才会选择他做我们的当家作者来培养,而事实上。他没有让我失望,但现在,他让我失望了,不是因为他转投其他杂志,而是因为他写文的目的,已经不纯粹了。”

“他离开也好,《青春祭》也该到了换血的时候了。哎……稍许有些累了。”苏曼文伸了个懒腰,总是沉着冷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疲惫之色。

胡亦菲不知为何有些触动,她忍不住说道:“我觉得天净沙老师和姚琼不一样,她不会辜负主编你的期望的!”

苏曼文嘴角微翘:“但愿吧。”

人总是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变质,有谁能够永远坚持自己的追求不动摇呢?

连苏曼文自己,都曾一度怀疑过自己,还好有天净沙……

这个时候,天净沙口袋书的首日销量是姚琼首日销量两倍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杂志社,这无疑就像是一剂强心针,打入了《青春祭》的内部,使得不少编辑都终于恢复了一些,他们就像是被压抑了许久,而后爆发了:

“天净沙老师太强悍了吧!果然不愧是传统作家,随便玩票性质写的文章,这销量就比姚琼要好!”

“说得对,这天净沙的口袋书这么高的销量,显然我们杂志所获得的分成收入就有很多,真是天佑《青春祭》!”

不过这些显然是年轻编辑的口不择言,抓到一根稻草就当是救命稻草,有经验丰富的老编辑直接教育他们道:“这可不是天净沙比姚琼强,其实这两种书的销量完全没有可比性,人家姚琼的这部《远山》都已经再版过多少次了,基本上已经到了饱和的程度,而那些买姚琼书的学生,也不会介意买一本便宜的口袋书消遣一下。”

“老丁说得对,天净沙老师的首日销量虽然有两万册左右,但所创造的利润,怕还没有姚琼一万册左右来得高,而接下来两人的新连载,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这些经验丰富的编辑虽然可以理智地对待这场“首胜”,可他们心中显然也是非常激动的,他们这个时候也沉心下来,准备将《青春祭》做得更好,以应对更大的挑战!

有些心怀鬼胎的人,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们却故意混淆一些东西,比如那些看不惯姚琼狂妄的家伙,就去@姚琼的微.博,说你被打脸了啊,首日销量还不如一个新人,之前还吹什么吹,吹破天有个屁用!

不用怀疑,网上姚琼的黑子绝对要比天净沙多,怎么说人家姚琼也是个公共知识分子,而天净沙低调得连个微.博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现在认识天净沙了吗

姚琼最近正在和银视传媒旗下的某影视公司洽谈《远山》的电影版权,这显然是在娱乐圈有人脉的钱四梁牵线搭桥的结果。

他很快自然就看到那群喷子们在他微.博下面的各种嘲讽谩骂,而这个时候他也才知道,原来自己《远山》再版的销量没有天净沙高。

这个时候,天净沙这个名字也算是真正的记在他脑中了,他狂妄归狂妄,却也是个讲究事实的人。

他承认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比他高这样的事实,却一点也不承认自己被打脸了,因为他的《远山》早就达到了市场饱和,已经没什么潜力了,而且自己这一万册的销量所赚取金钱也不比天净沙差。

姚琼对待喷子的一贯态度,自然就是反喷回去,要不他在文坛为何会有“大嘴巴”“吹风机”的称号呢,一般作者还真的不敢招惹他这个笔战狂人,顺便说一下,其实姚琼在一些论坛的ID是“战斗猫”。

像之前的“小姚琼”安达溪,对于姚琼的嘲讽,她压根就没做出任何回应,没什么好回应的,估计她心里直接把姚琼骂成了一只疯狗,当然,其实安达溪是一贯“跪舔”姚琼的。

当疯狗遇见喷子,正可谓棋逢对手,互相喷来喷去,不亦乐乎,而姚琼那强大的笔战能力,使得一群喷子被他喷得抬不起头,真不愧是文坛吹风机。

一周后,天净沙的口袋书总销量已破五万册,而姚琼的《远山》还没有超过两万册,事实上,他这本书一共就再版了五万册……

天净沙的口袋书其实销售速度一直非常均匀,有不少人都是买了一堆口袋书后。再突然看到天净沙的这本时,会惊讶万分——这么高质量的文,居然是口袋书?真是淘到宝了啊!

于是天净沙这三个字的口碑,便渐渐形成了,其销售速度也越来越快,数量整体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这可让《青春祭》杂志的编辑们更加淡定了,他们愈发佩服苏曼文的眼光,我们虽然失去了姚琼,却有天净沙这个超强的新人!

而这个时候,姚琼与某影视公司终于谈妥了电影版权问题,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的姚琼显得非常意气风发,觉得自己选择《时光碎片》实在是太正确了。

可惜却有几个记者,让本来心情很不错的红光满面的姚琼。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其中一位是那个安达溪的粉丝,她这时可算是找到了一个恶心姚琼的好办法,只听她这样说道:“姚琼老师,听说你在微.博上说你最近再版的《远山》,也即是即将要改编成电影的长篇小说,在销量上虽然不及天净沙老师的短篇小说集,但价值却能够超过对方,但经过我刚刚拿到调查数据发现。你再版的《远山》,其商业价值。被天净沙老师落下了好多,请问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姚琼黑着脸,这次确实是他一时大意了,没想到在微.博上和那群喷子对喷,嘴快之下说的话却被记者抓住了漏洞,他算是明白为何有些作者毫不理会一些喷子了。可惜他就是喜欢和喷子对喷,谁规定作者不能喷那些畜生了?

姚琼硬着头皮回道:“这是关于《远山》电影改编事情的发布会,请不要问其他无关的问题!”

下面一阵哄笑,对于姚琼这种特别喜欢和记者作对的“狂人”,他抽记者脸的次数可以说不计其数。比如以前他年少轻狂时,总有记者质疑他的才华,然后就被他狠狠地抽脸,而现在可让记者逮到一个打他脸的机会了,这些记者在心中默默感谢那位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的天净沙。

还有记者更加幸灾乐祸,忽然提问道:“请问姚琼老师,现在知道天净沙老师是谁了吗?你还觉得她只是个笑话吗?”

姚琼脸上火辣辣的,他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他心里真是憋屈啊,但他有一点比较好,就是承认事实,他压抑着自己的愤怒,只是淡淡道:“天净沙我现在当然知道了,《青春祭》力捧的新人嘛,不过我不觉得她用口袋书的销量打败我,算什么成就,和我《远山》的总销量一比,连个零头都算不上!”

有些记者就是奸猾似鬼,他的大体意思是这样的:人家还只是个新人,说不定也就十几岁,你这样的文坛前辈,却用总销量这种东西来说事,还要不要脸了?

还有神通广大的记者则翻出了姚琼当初出的第一本口袋书的销量,一共才卖了三万册……

事实上,青春文学圈子里不成文的规定便是,先在杂志写短篇小说,然后在市场反应不错之下,才能够进行连载,所以姚琼也是出过口袋书的,只不过后来当短篇小说的数量足够时,将会出更加规范的《短篇小说文集》,那就是十几二十万字一册的书了。

吴笛现在总共写的短篇小说加起来也才六万多字,当然不可能去出那种规范正式的图书,而她写了这么短时间短篇,就能够被《青春祭》的所有编辑认可足以进行新连载,这无疑证明了她的实力!

在记者这种非常专业的“喷子”的围攻下,姚琼显然有些狼狈,因为记者们干货很多,这个明明是他的小说要改编电影的发布会,却硬生生被一些记者搞成这样……

其实姚琼自己也要负责,他惯于和记者对喷,导致积累下来不少恩怨,如今记者有了天净沙这张牌,算是把姚琼搞得灰头土脸。

姚琼最后只能拍案而起,怒道:“反正我的新连载马上要和天净沙的新连载进行对垒,到时候直接比一场好了,别说什么我打压新人,这全是你们这群狗娘养的婊子逼的!我个人对天净沙这种有才华的新人,还是非常看好的!不过,我这次的新连载,可是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

姚琼拂袖而去,再次展现了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下面的记者则全都面带喜色,自从姚琼增加自己的曝光度后,时有惊人的言论爆出,而这无疑让记者们非常开心,他们才不介意姚琼的谩骂呢,他们只在意新闻!

姚琼的这一番话,顿时上了各大文学类报纸的头条,而天净沙这个名字,也一举为人所熟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苦修外语

《文汇读书周报》如此报导:“着名青春文学作家姚琼在新闻发布会上依然桀骜不驯,口出狂言,声称自己新作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而同一日,《青春祭》旗下实力新人作家天净沙也将发布新连载……”

《青春文学报》:“姚琼,这位极具个性,言语锋锐的人气畅销作家,终于喊出了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话语,而今年,他不过才二十六岁而已,若他真的成功的话,那便意味着他会被传统文坛接纳,不过,他现在要面对的一个对手,则是异常神秘的天净沙……”

《文学周刊》:“姚琼的张扬与叛逆早就为读者所熟知,那么天净沙这样一位低调的作家,为何到现在都没有踪影?经过本报专业人士分析,天净沙在古典文学上的造诣真的非常深刻,可能是传统作家披着马甲在青春文坛上混,姚琼这次野心勃勃,也许终会美梦成空……”

……

各种文学类报纸对姚琼可以说是褒贬不一,有许多报纸并不看好姚琼冲击遁矛文学奖这件事,因为青春文学终究不为传统文学所接纳,但是大多数报纸却认为姚琼赢过天净沙还是没有疑问的,毕竟天净沙的底蕴与姚琼相差太远。

不过,由于姚琼的一番狂言,使得他完全将天净沙的名气给炒起来了,这显然是主编苏曼文意料中的事情……

这个姚琼,实在是太顺风顺水了,也太自信了,好像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用新连载将天净沙碾压成渣!

那么,如何比较这两位作家的新连载?

首先当然是这篇新连载的影响力,然后就是口碑。若是能得到某些具有真正实力的传统作家的欣赏的话,那自然口碑就上去了。

其实影响力与口碑都比较虚,影响力可能会因为某些公司看中了它改编成电影、动漫、游戏的价值,改编后发布,自然就增加了影响力。

而口碑这种东西,姚琼天然处于弱势。因为他是花样作死的典型,年少轻狂时与人各种笔战,现在依旧毫不收敛,硬要与记者作对,可惜却总是得不到传统文坛的认可,他到现在都还不是华夏作家协会的成员……

若非姚琼的实力确实强劲,或许早就在各种诋毁中沉寂下去了。

除去影响力与口碑之外,唯一能够比拼这两位作家的,那只有杂志的销量。与单行本的销量了。

在传统文坛大家、各种媒体的眼中,这青春文学显然也是一种商业文学,商业文学之间的比拼,当然要以销量为准,简单而直接。

就在整个青春文学圈子都在关注这件所谓老牌强者与最强新人之间的比拼时,身为其中一个主角的吴笛,却压根不知道这件事……

或许吴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她觉得这事反正不会影响她的稿费收入就成了,最近口袋书的销量。又让她赚了好多稿费,她都快成了一个小富婆了。

若吴笛知道姚琼的狂言让她的天净沙这个笔名的关注度上升了好多层次,并为她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的话,那她一定会感谢姚琼的,因为这关注度的上升,使得天净沙的口袋书更加火爆了。

而天净沙那精致华美的文笔。又吸引了大批的信众,以高中生居多,因为在高中生看来,天净沙的文笔显然已经华丽到了极致,让他们读起来如痴如醉。奉为圭臬。

在浅薄的他们看来,只要文章华美,那就足够了,管它什么空洞不空洞,苍白不苍白。

可实际上,内容对文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若是能够传达一些更积极的内涵,那自然最好,有时候质朴厚重的文笔,反而更有一种直指本心的力量,因为它洗去了铅华。

最近吴笛比较忙,在别的学生刚刚因为来到高中还没有进入学习的状态时,她早早地进入了学习状态,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从学习状态中脱离过。

如同人每天都要吃饭一样,吴笛每天不学习,不吸收知识,总觉得浑身难受,对她而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养分。

吴笛选择兼修的主要外语是法语,这种被吹成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可实际上在这个二超多强的平行世界,汉语与英语才是最具影响力的,当然,汉语的名字可不叫汉语,因为华夏的历史上没有了汉朝。

吴笛兼修这门外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班级中选择它的人较多,她直接随了大流,但在私下里,她却在自学好几种这个世界颇具影响力的语言,比如俄罗斯语、阿拉伯语、德语、日语之类,它们的名字可能不是这些,比如日语其实叫泥轰语,不过本质是差不多的。

要自学这么多的语言,吴笛的时间当然非常紧迫,若不是她拥有非常bug

的学霸体质,或许一般人早就要疯了……

还好吴笛的这具身体,在语言上的天赋似乎很不错,学习起来自然较为轻松,她本人也极为敢于与那些外教打交道,这开学还没一个月,那些外教就几乎已经认识了这个让人惊叹的女孩。

语言这玩意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活学活用,死记硬背可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个时候,班级里又迎来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便是竞选班长。

经过将近三个星期的相处,同学们基本上已经互相认识了,那么自然就可以选择班干部了,这个班干部的选择完全是同学们民主的选择,不会考虑其他因素,其实在外国语高中,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反而不想当班干部,因为那很浪费时间,而又没什么实权好处。

大家都是高中生了,哪里还会完全服从班干部的管理?而且若你当了班干部还去打小报告什么的话,肯定有人暗中腹诽,这不是小学生的行为吗?

吴笛依然对当什么班干部没有任何兴趣,她甚至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都没有,她到现在大概就认得两个人,一个是苏暖,还有一个是夏薇薇。

这个时候刚开学上课,班上的同学都有一种优等生的自负,怎么可能去问吴笛问题,而这就是吴笛认识同学的途径,她自己从来不会主动与别人交流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美少女的本质

吴笛对班干部不感兴趣,不代表别人不感兴趣,有人甚至还将她视作了最大的对手,此人便是章冬雪。

章冬雪想要当班长,因为她早就习惯了当一个班级的领头羊,她从小就一直当班长、学生会主席,而现在,她自然想继续当下去。

她当班长最大的目的可不是为同学服务,这只是顺带的,作为班长,那显然就相当于这个班级的班级代表了,那可是真正的门面人物,总是很受人瞩目,而她,正是喜欢这种耀眼的感觉。

所以在要竞选班长之前,章冬雪就开始了自己拉拢人心的方法,反正她家挺有钱的,虽然她并不大方豪气,但在这种竞选班长的事情上,可不能小气,她开始先讨好住在女生宿舍楼的女生。

可惜让章冬雪有些无奈的是,不少女生都没有接受她的“笼络”,不过她们口头上也表示了对章冬雪的支持……

然后当然是男生了,章冬雪首先找到了梁凉,这位在男生群体中人缘很好的家伙,据说还是个才子,中考写了一篇犀利的满分作文,这个男生平日里也挺幽默搞笑的。

中午午饭后,梁凉与几个男生打闹着回宿舍,外国语高中中午的休息时间很充裕。

章冬雪面带微笑走过去,说道:“梁凉,你能和我来一下吗,我有事和你说。”

梁凉周围的几个男生一阵调笑,个个脸上带着羡慕的神色,因为梁凉居然能够受到美人的“垂青”,梁凉面色不变,脸上带着洒脱的笑容,他回道:“当然可以。”

两人来到校园中的一座亭间。旁边是校内的喷水池,喷射出的水花在阳光下折射着五彩的光芒,不得不说,外国语高中的环境倒是挺优美的。

“有什么事吗?”梁凉问道。

梁凉长得有点小帅,只是个子并不高,身上倒有些文艺青年的气质。并不会让女孩讨厌。

“是这样的,我想竞选我们班的班长,你能不能帮我?”章冬雪流露出了一种我见犹怜的神情,她这种特别清纯的校花级美女,这种模样对男生的杀伤力可是极强的……

梁凉甚至在这一瞬间想到了若是吴笛露出这种神情的样子,该是多么让人想要抱在怀中好好疼爱一番……可惜这是章冬雪。

话又说回来,其实他从小到大还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这个章冬雪,到底对班长之位有多执着啊?

梁凉的座位在教室中排。一般女孩都是坐在前排的,还有一些尚未发育个子特矮的男生坐在前排。

梁凉作为一个正常的男生,当然也时常在关注着吴笛与章冬雪这两位美少女,他只觉得对比这两个美少女,他多了不少写文的素材。

在梁凉眼中,吴笛每日所做的事情归纳起来只有一样,那便是学习,甚至连倒水这件事。全都是苏暖在为吴笛做的……这两个女孩间的关系好得惊人。

吴笛很少主动和别人讲话,除了苏暖以外。而她前面那个矮个子男生,每次偷偷地转过来看了一眼吴笛之后,便回过头去了,显然对方胆子并不大,想要与吴笛搭讪,都生不起勇气。可能也不忍打扰那个完全专注于书籍中的女孩。

而章冬雪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在梁凉看来,就是聊天,无论男女,她都可以和对方聊得很开心。她特别喜欢和男生聊天,显然在和男生聊天时,她能感受到一种珍重的对待,那是一种被捧着的感觉。

不可否认的是,吴笛与章冬雪两人都在追求完美、追求取悦自己的事物,可二者的本质却截然不同。

“不需要我帮,章冬雪和吴笛,在我们男生中,绝对没有人会不支持的。”梁凉微笑着说道。

章冬雪听到“吴笛”这两个字,心里就觉得发闷,她竞选班长所要面对的最大的对手,就是这个吴笛啊!

“那你能不能让男生不要支持吴笛?”章冬雪凑近了一些,语气中带着一丝委屈,她的声音很甜美,与吴笛的轻灵有些区别。

梁凉似乎都能够感受到少女身上的幽香,可是他心中只是“呵呵”一声,美女果然是充满嫉妒的一种生物啊,也不知道那位专注于学习之中的吴笛,在那完美的表象之下,有什么样的缺陷呢?

这可是最好的素材了。

发掘出她们不为人知的一面,然后写在书中,这是不是也算揭露了一种人性的本质呢?

梁凉这样想着,嘴上却道:“抱歉,我不能,你是不知道啊,我们宿舍晚上可都是在讨论班上的美女呢,而吴笛出现的次数,显然比你要多,可能是因为你没有那个吴笛装得好吧,呵呵。”

梁凉转身离去,不带一丝留恋,留下一脸愕然的章冬雪,她这时才发现,这世上确实有那么一些很特别的男生。

梁凉其实家境并不怎么样,工薪阶层而已,可他的父亲却是个爱书之人,所以他从小也算是泡在书中长大的,爱上了写文这件事。

他现在最佩服的作家其实便是姚琼,倒不是姚琼的文章有多对梁凉的胃口,而是姚琼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让梁凉觉得非常带感。

每次看到姚琼与记者对骂,用自己的实力抽记者的脸时,他都会在幻想,什么时候若是他自己也成了一位有名的作家,那他也要这样做,他觉得男人就是要狂,才显得够劲道。

对于章冬雪求助他这件事,他反正懒得去搀和,他就搞不懂了,这个章冬雪也不想想,那位吴笛真的是个想当班长的人吗?

梁凉甚至觉得,吴笛在班级中的熟人就没几个,她分明就不想有任何人去打扰她,让这样的人当班长,那不就跟没班长一样嘛。

而在梁凉当天晚上晚自习后回到宿舍时,就发现了一件让他玩味的事情,某个名叫徐谨的提前招生进入这个班级的优等生,开始说服男生,如果选班长的话,不要投吴笛的票,他认为吴笛这种冷漠的女孩当不好班长……(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学习委员

梁凉隐约感受到了徐谨对他的敌意,他自己都能猜到原因是什么,自古以来,男人间的争斗,就是围绕着权力与女人,现在或许还可以加上一个资本。

对于章冬雪的选择,梁凉暗中摇了摇头,徐谨虽然看似在男生群体中如鱼得水,家境也颇为不凡,貌似是官宦子弟,可也正因为如此,让不少自觉低一等的学生敬而远之。顺带一提的是,这个徐谨有些娘娘腔……

而且他身上总是充斥着一种让人讨厌的优越感,不能真正融入“群众”之中,这无疑让他拉拢人心的行为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不少男生甚至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妈蛋你让我不投吴笛就不投吴笛?一直很安静的吴笛可是老子心目中的真女神,比八婆长舌妇章冬雪之流要强得多!

而且竞选班长居然都要使用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有不少人上学上了这么年,还是第一次碰到。

这一日班会课上,终于要进行班长选举了,一共要选两轮,第一轮是选出三个候选人,第二轮才对这三个候选人进行举手表决。

苏暖对吴笛说道:“笛喵,你准备选谁啊,我要跟你写一样的。”

吴笛凝重地看着这张纸条,她淡淡道:“软软,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苏暖凑了过去,抱住吴笛的一只手,下巴磕在吴笛的香肩上,闻着对方身上那迷人的味道,脸上迷糊的神色完全消失了,她低声道:“笛喵,是不是那件事?”

苏暖身上总是有一股甜甜的奶糖的味道,让人想把她轻轻地放在口中尝一口。

这时候轮到吴笛迷糊了。她疑惑道:“啊?哪件事?”

苏暖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软软你这个笨蛋!”吴笛捏了捏苏暖的脸,软乎乎的真是超舒服,“我只是忽然发现我在教室中就认识你和夏薇薇而已,可居然要写三个名字!”

好吧,该说不愧是冷漠至极的吴笛吗。她完全将那一日的章冬雪给忘了。

“诶?你居然还认识夏薇薇!”还被吴笛捏着脸的苏暖作死着说道。

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吴笛拉长了脸……

最终吴笛写在纸上的三个名字是——苏暖、夏薇薇、李香莹。

好像徐谨确实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班主任邱老师居然让他来唱票。

第一轮选出来的候选者,是吴笛、章冬雪、赵泽南。

赵泽南本人倒还挺意外,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候选人。

但事实上,他的首要目标,是在接下来的全校第一次月考中,拿下第一,他真的感觉自己的状态很好,而外国语高中又没有了赵晔华这个变态。

赵泽南下意识将目光投向了窗边的女孩的倩影。他托了托自己的蓝框眼镜,眼睛中带着一丝憧憬,他本来还一直以为吴笛能够考取中考状元,运气占了很大的成份,但这些日子来偶尔关注一下女孩的他,却发现他错得很离谱。

女孩很多时候都是伏案专注于书籍之中,她思考问题时有一个小动作,那便是抓一抓自己的马尾。或是将她耳边的发丝捋到耳后,一张精致的侧颜便展露了出来……

赵泽南不知为何。对女孩的这个拨弄秀发的动作很着迷,他觉得这个动作太妩媚了。

只不过他的自控能力真的很强,他是一个非常纯正的学霸,很听家长、老师的话,绝不会早恋的。

至于另外一个与吴笛气质相近的女孩章冬雪,赵泽南表示不放在眼里。因为对方的成绩没有他好。

想要让他看得上眼,首先必须超越他,他会说初中那会他就死死盯着赵晔华吗?他觉得赵晔华的长相比吴笛还漂亮……

所以这再次说明,学霸的哲♂学凡人不懂。

第二轮选举是直接举手表决,第一个举手表决的对方是赵泽南。他自己当然没有举手,他下意识看向吴笛,发现对方居然举手了,即使他无意于班长之位,这也觉得挺开心的。

最终赵泽南获得了三十五票,一个班总共才五十个人而已,怎么说这位第一初中的风云人物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章冬雪微微松了一口气,这选举进行到现在都在她的计划之中,若是到头来被赵泽南摘了桃子的话,那她真要哭了。

第二个便是章冬雪她自己,她的目光也下意识看向了吴笛,发现吴笛居然也举起了手,她心中只是欢呼一声,成了,绝对全票通过!因为她自己也为自己举了手……

在黑板上数着票数的徐谨,脸色却沉了下来,章冬雪拿到了四十二票,有六个男生,两个女生没有投她。

章冬雪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她心里都快气炸了,这两个女生不是她宿舍的,是他妈的走读生!

他妈的走读生!

妈的走读生!

的走读生!

走读生!

读生!

生!

而那六个男生是怎么回事?她看到梁凉没有举手,脸上还带着一种挑衅的笑容,她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里更是对那个徐谨产生了浓浓的失望。

一时大意的章冬雪现在只能期盼吴笛得的票比她还要少了,她感觉吴笛应该不会得太多票的,因为吴笛在班上根本就毫无存在感……

终于轮到对吴笛的举手表决,章冬雪忐忑地环顾四周,然后完全懵了,怎么班上的人都举手了?除了吴笛自己没有举手以外……

章冬雪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自绝于人民,她非常不甘地举起了自己的手……吴笛最终获得了49票!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正要宣布吴笛当选为班长,却发现吴笛站起来,如此说道:“很感谢大家选我为班长,不过我以前从来没有当过班长的经历,所以这个班长,我并不想当,我觉得那位章冬雪同学是个好的班长人选,谢谢大家。”

其实吴笛一点都不了解章冬雪,推举章冬雪只是因为她的票数是第二位而已。

班主任邱老师这个时候倒也觉得吴笛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人选,大概平日里她太孤僻了……而章冬雪这个女孩比较善于交际。

于是邱老师大手一挥,那就这样吧,章冬雪当班长,赵泽南当了副班长,而吴笛则当了学习委员,这是一个超级虚职,根本就是挂名的……

不过这正合吴笛的心意,她哪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为班级服务。(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我一个人足够了

章冬雪如愿以偿地获得了班长这个职务,可她却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这剧本完全就不该这样!

她的这个班长,分明就是吴笛施舍给她的,同学们对她哪里会服气?

不过话又说回来,服不服气也无所谓了,在外国语高中,这班长也没多大实权。

她要获得这个班长,主要目的就是在那种学校活动中作为班级的门面中出风头,比如说这个月考完后的秋季运动会……

章冬雪在成为班长时,恰巧学校又招收广播室的广播员,章冬雪自然选择报名参加,然后如愿成为一名新的广播员,她喜欢一切展现自我的事情,以收获更多的追捧为荣,这是她追求完美的方式。

而吴笛则一如既往地埋首于书本之中,不过她现在还多了一件事,那便是给自己的班级出黑板报,因为她的字写得异常优美。

与吴笛一起出黑板报的,则是才子梁凉,他的字也写得很不错。

午后的时光显得特别的悠长,吃完饭后的梁凉有些没jing打采地回到教室,他其实挺爱睡觉,可惜却要去教室出黑板报,因为月底还有黑板报评比这件关乎班级荣耀的事情。

虽然得知自己要与那位吴笛一起出黑板报,可梁凉却依旧觉得有些意兴阑珊,章冬雪这个美少女带给了他不小的yin影,一想到表面上看起来同样完美的吴笛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他就感觉无趣。

女神这个词,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总是让得不到她的男人觉得失望。

因为书读得很多,又很愤青,对各种事情都抱有一种yin谋论想法的梁凉,甚至在怀疑吴笛在报纸上那些jing妙绝伦的言论,是不是别人代笔,炒作出来的。

毕竟吴笛在开学典礼之类的作为学生代表的讲话上,从来都是中规中矩,没有什么亮点,怎么看吴笛都像是一个只会死读书的女孩啊……

这样的女学霸,实在是无趣呐,当初第一眼看到她时还将她当成了缪斯女神呢……梁凉一边想着,一边走进教室,却发现对方已经在专注地构架黑板报的版面了。

啧,从认真程度上来讲,这个吴笛倒也真是没人比得上了,可这又怎样呢,不过是个努力的平庸之人而已。

梁凉往后门口一靠,只是欣赏着对方专注的动作,他忍不住说道:“有意义吗?这种事,还不如睡觉去。”

吴笛侧过脸,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是和我一起负责黑板报的?”

梁凉嘴角抽搐一下,他才发现,吴笛好像不认识他,这让自负才子的他有些不爽,他觉得自己见到美女向来是不腿软的,除非这美女真的有才。

“对,我叫梁凉,我的字写得还不错,初中时一直负责黑板报,我们用三天搞定它吧。”梁凉自信地说道。

“不用,一天就够了。”吴笛已经开始画艺术字了,“你觉得没意义的话,可以回去睡觉了,我一个人足够了。”

女孩的声音是那样的轻灵动听,但散发出来的霸气,让梁凉无话可说,他还真不信了!

他的脸上带着不屑的神sè,渐渐的,不屑的神sè变成了凝重,凝重的神sè又变成了震惊,震惊的神sè再变成了麻木!

这、这开什么玩笑?

在这短时间内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了少女先是熟练地使用各种颜sè的粉笔将黑板报的架构、图画完成,那jing湛的画工,让梁凉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所以他的神sè变得凝重起来,因为少女的画技,足以让他重视,这就是才华!

而让他震惊的则是少女的书法,若只是使用一种书法也就罢了,少女起码用了四种书法——行书、楷书、隶书、草书,所以梁凉长大了嘴巴,完全震惊了,他其实对自己的书法还是比较自负的,却也不可能像少女这样将四种书法写得出神入化!

让他麻木的,当然是黑板报的内容,那几乎都是本世界一些名人的名言jing句,甚至还有法文名句……

如果少女是拿着书本抄的话,那他自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可关键是,少女完全就是信手拈来!

这个妖孽,到底看了多少书?

还有,这法语外教一共才上了几节课?她都能够熟练地书写句子了!

梁凉这才发现,当自己心中嘲讽这个少女只是死读书时,他已经错了,他自认为自己的书读得要比同龄人多,但此时他才发觉自己的渺小无知……

说什么高中出道当作家,说什么看不起班中的所有学生,说什么要成为下一个姚琼,这全都是自我膨胀的笑话而已!

在少女面前,他什么都不是!

吴笛写到最后时,倒是一时手快,写了一句她原本所在世界的英文诗:if_you_shed_tears_when_you_miss_the_sun,you_also_miss_the_stars.

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将错过星星了。这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句。

写完后,吴笛才发觉这件事,她也懒得改了,将粉笔放下,来到班级的小储物室间,洗了个手,扬长而去。

她根本就懒得记住他的名字,能够让她记住名字的男生,至今只有吴迪一个人。

若梁凉是文学素养不高的学生的话,自然会错把这句话当成这个世界某位名人的名句,可关键是他的文学素养很高,前面吴笛所写的名句,他都知道出处,唯有这一句不知道……

梁凉原本还在自省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太单薄,但他忽然又想到网上出自吴笛的那些“名人名句”……

我擦,最后这话不会是她自己突然想到后写上去的吧,绝对是吧?

给跪了!

梁凉越是品味这句话,便越觉得有味道,这句话其实与本世界外国的一句谚语“不要为打翻的的牛nǎi哭泣”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吴笛的这句话,分明更加唯美内涵!

梁凉不由看着这黑板报上面的画,显然也是那种唯美华丽的风格,让人实在找不出任何瑕疵,最关键的是,她居然用这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个绝对可以得一等奖的黑板报!

梁凉这个时候,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本来对吴笛升起的一丝念想,又隐藏到了内心深处……

更让梁凉无地自容的是,下午班主任当着全班的面表扬吴笛与他两人为班级做出的贡献时,吴笛并没有站出来打个小报告什么的,而是大方地将功劳分了一半给梁凉。

但这对梁凉来说不是功劳,而是耻辱,他决定下次好好帮吴笛打下手,至少不能让她看轻……(未完待续)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温柔

月考很快便来临了,这是新生们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考试,会互相换班级考试,以防止作弊。

吴迪所在的考场正好是在一班,他最近其实挺烦躁,因为他所在的七班离一班实在是太远了,若不是每天晚上都与她有联系的话,那他真的就没地方发泄自己的某种情感了。

吴迪已经进入了青春期,身高窜得很快,而他也真正成了一个篮球高手,这玩起篮球来,简直酷炫,他的弹跳很好,现在他最喜欢玩的动作便是各种拉杆,当然蛮不讲理地干拔也是他的绝技之一……

吴迪走下楼时,吴笛正好上楼,两人对视了一眼,吴笛忽然看着对方的脸,道:“我有话要和你说。”

吴迪心头一惊,压抑着一种莫名的喜意,两人只是来到那一楼到二楼楼梯的下的隐蔽之处,这是许多野鸳鸯喜欢各种拥吻的地方,免不了让吴迪想入非非。

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吴迪几乎可以感受到女孩身上那让他陶醉的幽香,却见女孩指着他脸上的青春痘,说道:“你脸上不能有痘痘,我不喜欢。”

吴笛想起了前世自己高中时,就因为在青春期,没有注意青春痘的问题,喜欢随意乱抓,使得过了青春期后,那张帅气的脸上也变得疙疙瘩瘩的,这是一个瑕疵,她很后悔当年的粗心。

吴笛不希望看到“自己”犯她已经犯过的错误,所以她在与吴迪保持联系的同时,一直掌控着他的成长,而吴迪这个对女神各种跪舔的家伙,执行起对方的嘱咐来,那叫一个痛快。他爹妈都没有吴笛对他的影响大。

吴迪抓着自己的脑袋,道:“可我怎么知道怎么消除痘痘?”

“你真是废物啊,这还要我来教?”吴笛仰着脑袋,看着这个高高帅帅家伙,一脸“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算了。我晚上把方法教给你。”

吴迪感受到了对方话语中的关心,依然疑惑道:“我怎么觉得你更关心我的这具身体……”

这不废话嘛,我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重蹈覆辙啊,你若可以变得更好,那我也便放心了……

“总之你听我的就没错了。”吴笛软下了语气,忽然走上前去,细心地帮他整理了一下白衬衫,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离去了。

吴迪似乎还在回味对方那难得的温柔……他其实愈发好奇了。她为什么总是在面对他时,很自相矛盾,时而恶语相向,时而软语倾诉,让人实在摸不着头脑。

真是谜一般的女孩呀,嗅着她身上让他陶醉而满足的味道,也不知何时才能将她拥进自己的怀抱?

不过这个青春痘的问题一定要解决一下了,她不喜欢。她不准有痘痘,那自己一定要改正。让她喜欢,让她满意!吴迪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走出这儿时,吴迪才发现有个男生正用玩味的笑容看着他,这是他在高中刚刚认识的同桌兼好友——曹无忧。

此人长得其实挺帅,一头乱而有型的头发,眼眸显得十分清澈。只是脸上长年带着黑眼圈,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忧郁、颓废的气质,仿佛已经生无可恋,时刻处于奔赴黄泉的状态。

可惜什么忧郁都是假象,他真实的性格怕是和他的姓名一样“无忧无虑”。他也是个走读生,每天回去玩游戏玩到半夜……

可不得不说的是,曹无忧很天才,他是凭借实力考进外国语高中的,然后这厮问他那位集团老总的父亲,说这外国语高中哪个班级最没人管,他父亲打听了一下,说是七班,曹无忧二话不说选择了七班,整天上课拿着他父亲旗下公司生产的PFP狂玩,就差直接戴上虚拟现实眼镜了。

上课时老师喊他回答问题,他也懒得理会,让教授七班的老师叹息不已,觉得这学生没救了,可在各种小测验上,他全部轻松答完后,继续玩游戏,嘴里嘟哝着这么简单简直浪费他玩游戏的时间。

曹无忧什么游戏都玩,最喜欢玩的是剧情类的RPG游戏,大概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仙剑奇侠传之类的游戏,他喜欢看里面的优美古典的句子,最鄙视的游戏是泥轰特产Galgame,鄙视归鄙视,被他攻略的二次元妹子也已经数不胜数了。

他曾与泥轰一位叫做桂木桂马号称是攻略之王的家伙PK过,发现居然棋逢对手将遇良材,从此深以为耻,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制作出一款超级治愈的Galgame,玩死泥轰的那些死宅男。

曹无忧玩游戏玩到了自己也开始写游戏脚本的地步,简直堪比那些看小说看多了自己提笔就写的网络写手,奈何他自己写的脚本让他看了之后就想扇自己一巴掌,文笔太差了!

本来想依靠父亲集团旗下的游戏公司制作出他心目中游戏的计划,还没实施就流产了。

吴迪看到这厮“邪邪的笑容”,他走上前去,用手臂夹住他的脖颈,淡淡道:“你笑什么?”

曹无忧浑身哆嗦一下,他不由想起了当日吴迪对那个吴迪一号狗腿子陆天装逼踩人打脸的事迹,心道这厮就是个鬼畜腹黑攻……超可怕的。

“擦,吴迪你已经不声不响拿下了一朵金花,死现充就该烧啊!”曹无忧挣脱开他的手,“还问我怎么攻略傲娇无口带点S型的女孩,莫非这女孩就是刚刚那个美少女?”

“再说了,傲娇与S属性相搭配还算正常,怎么可以和无口属性搭配呢?莫非这个美少女对别人从来不假辞色,对你却另眼相看?”曹无忧一言道破了天机。

吴迪想到了女孩的一贯作风,她到现在所记得的同龄男生的名字有几个呢?怕是只有他一个吧……

这是吴迪最满足的地方——追逐女神,却永远不会担心她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

至于女生什么的……吴迪自然看开了,攻略一个百合,还附送一个呢,很划算嘛!

“别卖弄你的二次元攻略知识了,我怎么听说你以前被一个妹子倒追成功,后来她却因为你各种玩游戏不理她,然后又把你给踹了?”吴迪犀利地发动语言攻势。

曹无忧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脸痛苦地控诉道:“所以说现实就是个垃圾游戏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们的世界

吴迪发现自己考试的座位正好在她的位置上,这让他顿时就乐开了花,因为月考换教室的座位基本上都是固定的。

吴迪检查了一下对方的座位,不由啧啧而叹,太整洁干净了吧?还有那个杯子,真是可爱啊……他压抑住了想要咬一口的冲动。

坐在吴笛位置上,吴迪考试起来都觉得有如神助,他最近学习本来就挺认真了,因为她说了,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吴迪,喜欢总是积极向上的吴迪……

有了女神的鞭策,吴迪当然一直很发奋,虽然他更加希望自己能像这个曹无忧一样,整天玩游戏都可以考试考高分,但他也知道,自己除了音乐与阴谋,其他方面好像真的不是很行,所以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对。

由于考试是反向而坐,所以考生面对的是教室后面的黑板,曹无忧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做着题目,一边看着黑板报。

他觉得这黑板报出的非常不错,与他们班的黑板报一比更是天差地别,他好像记得月考前黑板报的评比下来,这一班的黑板报荣获了一等奖,他这时也看到了后面黑板旁的一张奖状,好像便是这个黑板报一等奖的奖状。

这个画、这个字……没想到一班有才的人还挺多嘛。

等等,不太对劲,曹无忧忽然发现,这些字好像都是一个人写的!我靠,太牛叉了吧,这画也是那人画的吧?因为他发现这粉笔的力道控制得极好,所写出来的字深浅都一样!

曹无忧感慨着,这场语文考试他已经写到作文了,作文向来是他的苦手,他只会写那种三段式的议论文。开头论点出现,三段论据,最后一个结尾。

嗯?黑板报上还有名言名句,那正好啊,抄几句下来,他很快便发现了那句英文版的“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你将错过星星了”,这句子挺不错啊,就把它当成结尾用吧……

不过这话到底是谁说的?不管了,就直接来个,著名哲人曾说过……

考完后,曹无忧觉得自己语文超常发挥了,他对吴迪说道:“我在一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情!”

吴迪正在考虑晚上约女孩一起回家呢,他淡淡道:“什么?”

“一班的黑板报是一个人包办的!”

“早知道了。”

“嗯?”

“吴笛一个人出的,很厉害吧?”吴迪的话语中带着一种浓浓的自豪感。虽然那黑板报上的字,让他觉得挺别扭,当然不是因为丑,而是真的很好。

可他越看就越觉得,这个女孩的字与他的字差不多……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像女孩那么妖孽居然会几种字体,中外皆通。

曹无忧愣了一愣,脑中不由出现吴笛这个女孩的样子,在学校中的吴笛。总是穿着那大众的蓝白运动校服,扎着简单的马尾辫。若不仔细注意,还真有可能在校服大军中被忽略,因为只要是长头发的女孩,几乎都是这样的打扮。

外国语高中的校规非常严,他们七班虽然号称是很宽松的班级了,可依然要穿校服。若非曹无忧确实可以在玩游戏的同时保持好成绩,可能那位古板的孔校长就要劝他父亲将他送到隔壁的圣心公学的男公关部去了……

反正曹无忧确实挺帅的,家里也挺有钱的,而所谓的圣心公学那个名叫男公关部的社团,便是既有钱又有闲暇的穷极无聊的美少年为招待同样穷极无聊的千金小姐们而组建的所谓品味华丽而优雅的瞬间逼格特高的社团。

吴笛给曹无忧的第一印象。就是朴素低调,无论是在开学典礼上的发言还是从学校回家时偶遇她的瞬间,他几乎找不到她身上的任何亮点,除了容貌以外。可比吴笛漂亮的女孩又不是没有,外国语高中就起码有那么五六个。其实女人的容貌漂亮到一定层次,单从容貌而言,就很难比较了。

可曹无忧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居然这么有才,书画精通啊。

“难怪你这么迷她,只需想想,所有的男人都无法拥有这样的美少女,可唯独你却拥有,那种爽感……啧啧。”曹无忧的语气似乎充满了汽油味,想要泼到这个现充身上,烧烧烧!

“别胡说,我和她的默契,可不是你们这种外人所理解的,我们的世界,你们不懂!”此时吴迪身上散发出来的优越感,简直爆棚!

曹无忧默默地拿出PFP,用一种苍凉的声音说道:“对,我不懂,三次元这种垃圾游戏我怎么可能懂……”

“对了,我今天看到黑板报上有一句名言不错,你知道那是出自哪里吗?”曹无忧想到了吴笛“原创”的名句,将这话告诉了吴迪。

“不知道啊,她读的书好多的,我说她身上有‘无口’属性可不是胡说,她一天不知道花多少时间在书籍上,哪有时间去说话?”吴迪答道。

“那我直接用PFP上网找一下吧。”曹无忧这个世界的掌机,显然还是比较高级的,果然这不是什么PSP能够相比的,这PFP可是神大人的专用机啊……

然后曹无忧就发现这句话竟然完全出自吴笛……然后他还发现了好多吴笛的“创造”的名人名言。

“卧槽,这个吴笛居然是泥轰死萝莉控们的宅男女神?她就是那个‘最美女学霸’?开什么玩笑,我还以为是个土妹子呢,她在我们学校也太低调了吧!”曹无忧发现了吴笛的红历史。

一心扑在游戏上的他,还真不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整个外国语高中,像曹无忧这种专注于自己事情的学生也有很多,一个网络红人而已,能有多少人注意?

吴笛可不会故意把饭卡丢了,然后再发条状态叫同学们留意,有那么些关注吴笛的男生自然随手转发了,然后第二天出现在报纸上的报道却是:外国语高中全校男生帮吴笛找饭卡……

其实把吴笛换成章冬雪,就毫无违和感了。

月考结束后,新一期的《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同时上市,无数媒体所关注的姚琼VS天净沙的大战,拉开了帷幕。(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胜券在握

钱四梁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中,他挺欣赏的责编黄千易,此时却疑惑地问道:“主编,你明知道那个《青春祭》的主编借姚琼与我们《时光碎片》炒作,为何不阻止呢?”

钱四梁一脸胜券在握的样子,他很是自信地说道:“没必要!那个天净沙是什么人?好像是我们《时光碎片》不要的新人吧,再怎么炒作,她的实力也不会强过姚琼,这一战,胜负已定!”

“况且,她这样炒作,也对我们有利,那会使一些《青春祭》的铁杆读者也来尝试一下我们的《时光碎片》,然后发现实力派的姚琼肯定很合他们的胃口,这样一来,我们的销量当然也会增加,这种双赢的炒作,我作为一个纯粹的商人,才不会去阻止呢。”

黄千易连忙赞赏主编英明,心中对天净沙的这件事的恐惧感稍稍减去。

毕竟怎么说代表《时光碎片》拒绝天净沙的人,是他这个责编,否则天净沙就算不能在《时光碎片》上进行新连载,可短篇也是可以写的,毕竟她的短篇小说的质量确实挺高。

黄千易在听到天净沙口袋书的销量超过姚琼的《远山》时,这脸都吓得白了,还好主编钱四梁并不将天净沙放在眼里,因为钱四梁认为这种只会埋头写文的作家,一点附加价值都没有,他所希望看到的,是那种明星作家。

而后又有其他编辑安慰黄千易说,姚琼《远山》的销量败给天净沙也是正常的事情,毕竟这本书已经没有潜力了嘛,而且对方主编还使用阴谋,结果二B姚琼上套了,主动为天净沙炒作。所以才会发生这种小小的意外。

可这些编辑却不提,新人出口袋书首周销量破五万册,那简直就是逆天的成绩,连苏曼文都没有预料到这件事的发生,天净沙的口袋书总共就印了十万册而已,一般来说都是会有剩余的。但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十万册远远不够!

黄千易自己也索性把自己当成了将头往沙子里埋的鸵鸟,他心中充满了对天净沙的羡慕嫉妒恨,因为他这个混传统文坛的,自费出版了五千册自己的书后,发现购买者寥寥无几,他只得每年将这书都送一些给文坛友人……

在某一瞬间,他的眼前也会闪过那两个字“呵呵”,明明应该是个表达善意的词汇。他却觉得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你们会后悔的……

不,我们绝不会后悔,我们的主编钱四梁商业眼光这么敏锐,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小的作者给打败了?

我们还有“大神”姚琼!黄千易努力为自己打着气,才将莫名的恐惧给驱散了。

“对了,姚琼的书你审核过了吧,感觉怎么样?”钱四梁随意问道,他其实并不懂文学。但他深知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做,他感觉这个黄千易还是比较专业的。怎么说也是混传统文坛的作家,学院派出身的文人。

好吧,其实钱四梁最想与对方合作的编辑是《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只要将他的商业眼光与对方的看文章的眼光结合在一起,他觉得双剑合璧,足以横扫天下!

奈何两人却是对手。若这个世上有《三国演义》的话,他就觉得自己是诸葛亮,而对方是周瑜,要不他就会对对方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黄千易哪里敢说“大神”姚琼的不好。所谓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一般的小作者,黄千易敢于将对方的稿子喷得粪都不如,但姚琼这种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如今新作还要冲击遁矛文学奖,踏入传统文坛后立马就会成为中坚的姚琼,又哪里是他这个小编辑可以惹得起的?

而根据江湖传言,姚琼此人狂妄自大,看他喜欢狠抽记者的脸就知道了,黄千易可不想被姚琼抽脸。

可实际上,姚琼在对待自己文章上的态度,可以说是异常谦虚,他这个人虽然狂,对事实却是承认的,如果有人指出他文章哪里不好,他也会虚心地接受,至于改不改,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姚琼很欢迎对方挑刺,为他好的意见,他当然会感激,故意挑刺的家伙,他也会感激喷子们给了他一个对喷子们发动大毒舌术的机会,因为他这人特别喜欢打笔战!

黄千易也仔细看过姚琼的稿子了,文笔自不用说,成名作家的文风几乎是定型的,若是文风不对的话,不用怀疑,绝对是有人代笔,这种事情在文坛上也屡见不鲜。

比如前些日子炒得很火的天才偶像作家“冷二少”,就被专家指出起码有五个人在为他代笔,抄书还抄出“四两拨干片”这样的笑话来,证据确凿之下,冷二少的天才神话破灭,让吴笛班中的那位才子梁凉很愤怒,因为他同样非常崇拜“冷二少”,希望也能够在自己高一时出版长篇小说……当然,他不会选择在高中退学。

姚琼当年也被质疑过,但是此人确实实力强劲,硬是扛着巨大的压力,把那些记者啊打假专家啊扇得两眼冒金星,在各种访谈节目上,言语更是无比犀利,可不像那位“冷二少”,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先说自己从不看书就能一气呵成写出精彩的小说,后来被质疑时,又说自己每天起码读五万字的书,问他读了哪些书,他还要找个书单才说得出来……

最后崇拜“冷二少”的梁凉才发现,对方的文学素养好像还不如他这个高一的学生。

黄千易觉得姚琼的开头写的确实精彩,按照传统作家的风格来看……

可这是青春文学杂志啊。

黄千易虽然很看不起青春文学,但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编辑,自然明白青春文学吸引人的地方,但心气很高的姚琼,似乎真的直奔遁矛文学奖而去了!

这年头,有几个学生会去看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更别说《时光碎片》面向的群体,是那种比较低龄的初、高中生,大学生几乎已经不看这玩意了,倒是《青春祭》,某些大学的文学社,还会专门订购。(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发布 180月票加更)

黄千易虽然看出了这一点,却又不能直接对姚琼说,大神啊,你写的书还不够白不够爽,啊错了,是不够青春不够纠结不够疼痛,这没有纠结疼痛的青春算什么青春?

姚琼以前的作品,那自然是又青春又纠结,那男女之间纠缠的爱恋,冲破世俗的枷锁结合在一起,让人尤其是叛逆的小女生,看了简直欲罢不能,觉得这辈子除了爱情什么都不需要了……

这篇名为《隔岸》的新连载,题材很有争议也很吸引人,讲述的是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但却写的很深刻很有内涵,里面甚至还探讨了人性,这个立意自然已经超脱了幼稚的青春……

黄千易作为一个传统作家,当然很欣赏这样的作品。事实上,天净沙的作品让他欣赏的地方,除了那华丽到极致的文笔以外,便是那种大格局大气魄,不似一般青春文学作家那样各种明媚的忧伤、逆流成河的悲伤那样小家子气。

不过,姚琼这次的作品真的能够合那些学生的胃口吗?

钱四梁见黄千易面有忧色,不由笑道:“怎么?你连姚琼的作品都看不下去?”

黄千易一咬牙,如实说道:“姚琼老师的这部小说写的很不错,但……”

这个时候,钱四梁的手机响了,他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很轻松地接了这个电话,原来是他娱乐圈的朋友找他一起出去潇洒一下,最近心情很不错的钱四梁自然立马答应了下来。

接完电话后,他站了起来,拍拍黄千易的肩,依然十分自信道:“姚琼可是真正凭自己实力打拼出来的作家,我们要相信他。好了,就这样吧,一周后统计杂志的销量,我估计本来我们六百多万册的销量,起码要提高整整一百万册,至于《青春祭》。不下降就烧高香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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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考过后,许多学生又从紧张的气氛脱离出来,反正马上就是秋季运动会了,之后就是让人期待的月假,外国语高中严格到一个月只放两天假的地步,周六照常上课,周日下午则有三个半小时的放假时期,被学生们戏称为“放风”。

有不少学生憎恨着这座读作学校写作监狱的建筑。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因为天净沙的文章而成了好朋友,两人都比较喜欢青春文学,对于这场作家大战,自然颇感兴趣。

她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校门外对面的书店中,然后才发现这个小书店居然有这么多人!

夏薇薇与李香莹早就商量好了,夏薇薇买《青春祭》,李香莹买《时光碎片》,然后再交换着看。还可以节省一笔钱。

夏薇薇见里面人多,而空间又比较狭窄。她一个漂亮的女生,自然不愿意进去挤,要不然被吃豆腐那可就坏了心情了。

她正想直接问这个已经比较熟的老板娘有没有这一期的《青春祭》与《时光碎片》,哪料老板娘很是开心地说道:“是来买《青春祭》和《时光碎片》的吧?”

夏薇薇愣了一下,然后点头道:“你怎么知道?”

老板娘一边拿出这两本杂志,眉开眼笑道:“都卖疯了。许多人都要看看,那两位作家哪个人的新连载比较好!”

夏薇薇心中愕然,不由感叹姚琼与天净沙的号召力,当真是强大,两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绑在一起了。因为姚琼的粉丝显然也想看看天净沙有什么实力可以与姚琼抗衡,而天净沙的粉丝,当然也想看看姚琼号称要冲击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又会有多么出色。

“那老板娘你觉得哪个人的好?”夏薇薇在拿到杂志后,随口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看呢,我当然是比较喜欢姚琼的,这次他新连载的名字叫做‘隔岸’,刚刚看了个开头,觉得好像写得挺深奥,与他以前的小说有些不同,不过我还是喜欢他以前的那种风格。”老板娘依然笑着回道。

在老板娘看来,姚琼的这篇《隔岸》看到后面应该就会有感觉了吧……

“那天净沙的呢?”夏薇薇有些不甘心地问道,她虽然是天净沙的死忠粉,也觉得天净沙的实力超强,但面对的毕竟是青春文学的扛旗人姚琼。

也不知道天净沙自己是不是正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

“我还没看天净沙的呢,不过她的口袋书我也有看,写得真的很不错,只是,这是她第一次写长篇连载吧?”老板娘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

夏薇薇不自然地笑了笑,没错,这还是天净沙老师第一次写长篇新连载,到底能不能比得上姚琼呢?

“老板娘你还有什么好书推荐吗?”夏薇薇问道。

“如果你是男生的话,那我推荐你看《盘龙》,如今最火的网络小说!这个实体书已经出了。”老板娘拿出了一本包装很不错的《盘龙》,其实她发现她也挺喜欢看这部纯爷们的小说。

夏薇薇自然摇了摇头,她并不喜欢看网络小说,她觉得网络小说的文字实在是太糙了,情节也太yy了,还是杂志、传统小说对她的胃口。

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直接回到了宿舍,在闲暇的时候躺在床上看杂志真的是一种享受,对外国语高中这些一直处于紧张的学习气氛中的学生来说。

李香莹正欲打开《时光碎片》阅读,夏薇薇却面带纠结地说道:“我先看《时光碎片》,你先看《青春祭》吧?”

李香莹笑了笑,她性子比较柔顺,自然不会不答应友人的请求。

夏薇薇拿到这本《时光碎片》,封面竟然是姚琼本人,他在记者招待会上,食指指着下方的记者,一脸嚣张狂妄,但他的长相确实帅气,这种张扬之中,散发出来的霸气,其实很能迷住一些小女生。

若这个世界也有“狂人”穆里尼奥的话,那肯定有人觉得姚琼的气质与他挺像,这个样子的姚琼仿佛在说,上帝第一,我第二!

夏薇薇手有些颤抖地打开《时光碎片》,直接翻到姚琼新连载作品那儿,便看到标题是《隔岸(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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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樱花飘落的速度 为萌主【活在回忆里的人】加更)

夏薇薇专注地读了起来,对一般人而言那种艰深难懂的开头,却让夏薇薇看得莫名地触动,姚琼别出心裁地描写了一条长河,而河边却有一个老人,他的影子拖长了,夕阳在天边,整个画面颇有些“长河落日圆”的感觉。

这个长河,应该是象征“生命长河”吧,夏薇薇福至心灵,面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姚琼的这部新连载,果然是奔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怎么说夏薇薇也是个特别喜好文学的人,父亲也是个教古文的大学教授,这家中藏书颇多,那些获得过遁矛文学奖的作品,她自然有所涉猎……

惨了!这次天净沙可能真的要输给姚琼了……夏薇薇一脸无奈地想着,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天净沙的作品虽然文笔华丽,可读起来却是比较顺畅的,受众比较广,要说内涵吧,还真不好说!

李香莹也翻开了这本《青春祭》,它的封面一如既往地朴素,青色的封面上,环绕着各种非常古典的花纹,给人一种古色古香的感觉,让人会感受到一种厚重感。

李香莹其实看的杂志不多,因为她比较喜欢买单行本,便于保存收藏,而追连载什么的,实在是太累了。

可这个时候,她倒是有些喜欢《青春祭》这种感觉了,因为《青春祭》无论是外观还是纸质,都是值得收藏的。

李香莹也直接翻到了天净沙新连载所在的版面,发现果然她取代了姚琼,享受了《青春祭》最好的版面,她看到了新连载的题目《秒速五厘米(一)》——

“‘看,好像雪一样呢!’苏筱这样说道。

那是我们刚刚成为小学六年级学生时候的事。我们两个人背着双背带书包,走在放学后的林荫小路上。春季。道路两旁开满了数也数不清的樱树,漫天的樱色花瓣无声飘落,地面也全都被樱花覆盖染成一片淡淡的白色。温暖的天气,天空好似被蓝色的水彩浸透过一样显得清澈而空灵……

……

就是在那时,站在漫天飘落的樱花之中,苏筱说樱花好似飞雪一样。

但是我却并不那么想。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樱花就是樱花,雪就是雪。

‘看,好像雪一样呢!’

‘哎,是吗?也许是吧……’

‘嗯……好吧。’苏筱淡淡地说道,然后快步向前跑了两步之后转过身来。苏筱栗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闪出华丽的光芒,接着说出了更加让我迷惑的话语。

‘那,你知道秒速五厘米吗?’

‘哎?什么?’

‘你觉得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

‘至少你自己也要思考一下吧,顾远。’

可是即便她这么说我依然找不到任何答案,于是只好坦白说实在不知道。

‘是樱花飘落的速度哟。秒速五厘米。’

秒速五厘米。

真是不可思议的话语。我真心地感慨道:‘嗯……苏筱知道的还蛮多的嘛。’

呵呵,苏筱似乎很开心地笑了起来。

‘还有好多呢。雨的速度是秒速五米,云是秒速一厘米。’

‘云?是说天上的云吗?’

‘天上的云。’

‘云也会掉落下来吗?云不是在天上浮着的吗?’

……”

李香莹在看了这个开头后,几乎立马被苏筱与顾远的故事所吸引了,她虽然喜欢看青春文学,但本人的文学素养肯定没有夏薇薇高,在听夏薇薇吹嘘天净沙的文笔有多么多么华丽多么多么内涵时,她下意识就有些排斥。

李香莹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故事而已。就像她姐姐是个插画师,也兼职一些漫画工作,她不要求姐姐的画风有多棒,就希望姐姐能够画出一个有趣的故事。

不论是小说还是漫画,只要有趣就足够了。

所以在看完天净沙的口袋书后,李香莹对天净沙的印象立马转变了。她反正并不在意天净沙什么华丽的文笔,她只知道,天净沙的故事很有趣,而她讲故事的手法也挺不错,让人特别有代入感。

李香莹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起来。她其实还挺佩服对方作为一个女作者,敢于用男人的视角来写故事,但想到姚琼这个实力超强的作家,可以随意用女性的视角来写小说,便释然了。

一个优秀的作家,这种随意切换男女视角的能力,是最基本的文学素养。

天净沙给李香莹最大的感觉,便是有一种温馨治愈的氛围,让人读起来非常舒服,仿佛整个人也完全沉浸到了那种被温暖包裹住的感觉中了……

吴笛的这部新连载,是改编自很治愈人心的一部动画《秒速五厘米》,它当然也有小说版本,但小说版与动画版是有所区别的,与《那些年》一样,小说版更加现实,而动画、电影版则更纯。

《秒速五厘米》的小说版根本就没有十五万字,不到六万字,而吴笛显然只是借鉴它大概的情节,然后将其拓展延伸,背景自然也要搬到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以求让读这篇新连载的读者们,感受到一种代入感,否则谁爱去看那个发生在吴笛那个世界日本的故事。

分三个部分的《秒速五厘米》开篇无疑是最让人觉得温馨的,概括起来便是,同为转校生的苏筱与顾远来到同一个城市,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身体不好,所以他们常常窝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即使被同学嘲笑和恶作剧也没有关系,只要两个人并肩站在一起,便仿若有了面对的勇气。

天净沙以她那华丽细腻的文笔,用“顾远”的第一视角,刻画出了苏筱的纯净美好,“我”的字里行间中,都充满了一种对苏筱纯真的感情。

有不少爱看青春文学的小女生,肯定会自然而然代入到“苏筱”这个角色中,享受着与“我”之间的温馨互动,于孤独之中的互相扶持……这真的相当让人触动。

而“秒速五厘米”这个看似是浪漫的噱头,但其实内涵很深的标题与开篇,则是一个埋得很深的伏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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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文字掌控力

总而言之,《秒速五厘米》这部新连载小说的开头,确实是非常吸引人的,吴笛以她那极强的笔力,写出了一种青梅竹马间的纯情,文风依然唯美精致,却又让读者们感到亲切,在写青春校园言情小说时,吴笛刻意微调了自己的文风,以迎合读者。

当然这篇《秒速五厘米》可不是简单的校园言情小说。

吴笛虽然一直将写作当成玩票性质的事情,不过起初时却是为了补贴家用而写作的,所以她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要写读者爱看的书才行,无论是要文以载道还是其他,总归要先有读者,才能载道,否则玩单机的话,就没必要去投稿了。

所以吴笛并不排斥在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一些商业写作手法,增添一些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桥段,在让读者们读得开心的同时,将自己要传达的内涵很自然地穿插在文中,让想要内涵的人可以读到内涵,想要治愈的人读到致郁。

李香莹一口气读完这次的连载后,再往后翻,不由脱口而出道:“怎么没了?”

李香莹正看到兴头上,发现居然已经看完了,她现在急得心头挠痒痒,好想看到有爱的男女主角两人接下来的发展啊!这样有爱的两位主角最后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吧……

李香莹仰躺在上铺,忍不住翻来翻去,总觉得不马上看到下面的情节,那她就憋得慌。

李香莹这时才发现,这天净沙的文章仿佛有一种魔力一般,这必须得看啊,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看了之后才发现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李香莹趁着夏薇薇还没看完姚琼的新连载时,再次开始了第二遍《秒速五厘米》。这次她是一个字一个字精读的。

而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对待自己的文章,跟她绘画一样,都非常喜欢抠细节,却又不会影响整体,所以她的文章是很适合精读的。或者说,不精读就无法领略到天净沙文章的精髓……

这是一位资深天净沙的死忠粉充满优越感的话语,可能有些夸张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话语确实有那么些道理,天净沙的文章中,时常有一些小细节会是很精彩的伏笔!

读者们若是精读后发现这种伏笔时,会油然产生一种成就感,然后自然会有一种迫不及待想与人分享的想法。在发现对方没有注意到这种伏笔时,那种成就感自然就更高了。

当然,纯粹为了消遣而看天净沙文章的人,也不会觉得哪里艰深难懂,一口气看下来也挺顺畅,那种华丽的文笔纯粹给人美的享受,让人不明觉厉的段落亦可以当作烘托气氛迅速地扫过,并不影响阅读。

因此。天净沙的小说的受众,非常广。男女老少皆可品尝。

再细细地读第二遍的李香莹,完全被吸引了,她忽然有一种感觉,纯粹欣赏天净沙的文字,似乎比剧情还要有意思,更不用说那些刻画得栩栩如生的人物了……

好强悍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不由想到了“文字掌控力”这个词。这是才女夏薇薇时常在她耳边念叨的,她原本还真的不理解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猜测这文字掌控力大概应该与文笔差不多。

可她现在却有些明白了,文字掌控力不仅仅是文笔,而是那种随心所欲使用文字勾勒出自己想要的感觉的能力。不论是世界的构造、人物的形象、合适的氛围……都能够用文字准确地描绘出来,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李香莹这个时候完全被天净沙的真正实力所震撼了,她在读姚琼的小说时,再看第二遍时,就算是精读,也不会有这种体悟……

李香莹向对面上铺的夏薇薇说道:“薇薇,你也把姚琼的小说看了两遍?”

夏薇薇脸上带着一种处于思考状态的神情,她摇了摇头,道:“我还在看第一遍。”

“嗯?姚琼的小说连载,好像只有一万字吧?毕竟只是半月刊……”李香莹惊讶道。

夏薇薇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姚琼的实力很强!我本来觉得自己的理解能力已经很好了,可我在读完三分之二时,愣是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果然这篇新连载就像他说的那样,是向着遁矛文学奖而去的!”

李香莹听到夏薇薇的话,顿时就直皱眉头,姚琼这次的文章真的很难懂吗?那有什么意思呢,一味地讲究深度,而不讲究读者体验的话……

总之先拿来看看再说吧,李香莹暗自想到,她以前一直挺喜欢看姚琼小说的,虽然那部获得庄重文文学奖的《远山》看了个开头就放一边了。

李香莹准备先等夏薇薇看完,哪知道夏薇薇直接合起了杂志,对李香莹说道:“算了,我下看我家天净沙老师的吧,姚琼的还是等会再仔细研究吧……”

两人交换了杂志。

李香莹看了一个《隔岸》的开头,不由没了兴趣,心想这写的是什么啊,主要人物呢?写这些景物是在象征什么吗?

如果说连夏薇薇都对《隔岸》不明觉厉的话,那李香莹就不用说了。

所以李香莹很快就将姚琼的文章略过,开始翻《时光碎片》的其他文章,有些虽然是那些“偶像作家”写的,但李香莹却看得津津有味,因为这些“作家”年纪都不大,这写出来的文章“接地气”。

好吧,这“接地气”当然不是说他们写的文章很现实,而是说他们写的文章,正好对李香莹这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的胃口,而购买《时光碎片》的群体,无疑大都就是这样的年龄。

姚琼这部新连载的风格,简直与《时光碎片》上其他文章格格不入。

夏薇薇这时则看《秒速五厘米》看得入了迷,首先这就是她熟悉的天净沙老师的小说,虽然她有些可惜这新连载写的不是古代言情,但校园言情当然也挺合她的胃口,倒不如说,校园言情合一切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因为很有代入感。(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文青是一种病

夏薇薇当然也是一口气将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看了下来,她躺在床上,眯着眼睛,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果然这就是一篇好温馨好温馨的小说啊,男主顾远与女主苏筱简直就是太配了,而且也很有缘,在同一时间转学到同一学校,然后于孤独之中互相温暖……

淡淡的温情充斥在整篇文章之中,让人的心情愈发放松,无需太多的思考,只需要跟随着天净沙那华丽精美的文笔行动就行了,这种为读者服务的小说,读起来实在太舒畅了!

就在夏薇薇陶醉于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中不可自拔之时,她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天净沙的小说写得好是好,但能不能胜过姚琼呢?

夏薇薇很想天净沙能赢,但她却发现这天净沙这次小说的内涵与深度,似乎完全比不上姚琼啊……

因为读天净沙的小说,几乎不需要思考,作者天净沙只是在用她那足以写出深度的文笔来写一个有趣的治愈人心的故事,所以自然很受读者欢迎。

但姚琼的这部小说,却一改之前的风格,开始走传统纯文学的道路,虽说有“师生恋”这样的噱头,但怎么看都像是整个故事在为所谓的内涵与深度服务,这显然非常符合那些文学奖学院派评委的胃口,但这个读者市场……

不论是作家、音乐人、导演等等,其实都想制作出商业与艺术融为一体的作品,但商业与艺术,却往往又是对立的。

因为商业的作品肯定是大众的作品,而艺术却意味着阳春白雪、曲高和寡。

很显然,姚琼这次为了冲击遁矛文学奖。毅然选择了阳春白雪,而天净沙则似乎并没有被姚琼影响到,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风格——她只是想写一个治愈人心的故事而已。

夏薇薇由于是个学生,眼光比较短浅,她可不认为什么青春文学是商业文学,所以她觉得决定二者之间胜负的。是那些比较有分量的传统作家,或者是遁矛文学奖的评委。

姚琼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显然给夏薇薇造成了一种错觉,以为天净沙也要去冲击什么什么文学奖,毕竟这段时间媒体总是炒作这两位作家……

可事实上,真正决定胜负的,只有销量。

至少在《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眼中,他将姚琼挖过来,就是为了给予《青春祭》致命一击。并将作家偶像化这前途光明的道路发扬光大。

而击败《青春祭》的方式,自然是己方销量大幅增加,而让对方的销量大幅下降,造成管理层震动,迫使对方改变策略,按照他所制定的行业规则制作杂志,那他就赢了。

所以姚琼写出来的作品,第一就是要受读者欢迎。得奖固然是好的,但最重要的是拉动《时光碎片》的销量!

可惜钱四梁商业眼光确实敏锐。对文学却并不感兴趣,他一直知道遁矛文学奖的作品销量很好,却不知道那些作品是在之前销量很差,之后获得了遁矛文学奖,才会销量猛增……

所以在姚琼喊出要冲击遁矛文学奖时,他心中对此表示十分赞赏。却不知道这是姚琼的“文青病”犯了。

文青是一种病,得治!

这是商业作家圈子中流传的一句很广的话,姚琼自己当然也知道,可不犯文青病,怎么去讨好那些几乎都是学院派文青的评委?

就像无论是怎样的商业作家。网络写手自然也算商业作家,要赚钱,必须得迎合市场,把自己文青病治好,要不然就是自己和钱过不去,在写一部作品之前,就要对它进行定位。

由于姚琼自己不是学院派出身,因此他的作品天然就被那些评委看不起,但他的实力确实非常出众,所以他这次要卯足了劲文青下去……

很快,关注着两方对垒的各大媒体,便对双方的新连载小说进行了报导,不少文学报刊的评论有许多都是学院派的“文青”。

所以可以想象他们更看重谁的作品,《文汇读书周报》的特邀评论员,周迅人文学院院士郭逢春对姚琼的《隔岸》如此评价道:“其实我本来是不看姚琼的文章的,一是因为对情情爱爱的小说并不感兴趣,二是姚琼的性格,让我这种老一辈的人很难接受,但这次我看了姚琼的《隔岸》后发现,他确实是个很有实力的作家……(一堆对作品的分析),如果姚琼能够保证这样的深度与内涵的话,这部《隔岸》可以成为经典!”

郭逢春对天净沙的作品没有任何评价,因为他并没有看天净沙的作品,事实上他看姚琼的作品,也只是因为有人请动大人物向他说情而已。

《青春文学报》倒是请了那位有着“小姚琼”之称的安达溪来评论一下姚琼的新连载,这位被姚琼讽刺了之后当缩头乌龟的女作家,她甚至都拒绝了《青春祭》的约稿,其实她原本一直都是“跪舔”姚琼的,现在好像依旧不改她的“痴心”:“姚琼老师的作品还是这么棒,我早就已经期待了,天净沙的作品在我看来,是没有什么内涵的……(一大堆黑天净沙的评论),所以我认为在这次的交锋中,姚琼老师会在口碑与销量上完胜天净沙!”

《文学周刊》曾经被姚琼喷了个狗血淋头,自然与姚琼结了仇,可这次他们也学乖了,看到整个文坛似乎都在为姚琼吹捧,他们当然也跟风吹了一吹,不过他们再次提了一下天净沙,说她的文章其实也是不错的……

很显然,这种庞大的宣传之后,若没有《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的影子,那就怪了,出于对姚琼实力的绝对信心,他可是下足了筹码帮姚琼刷声望,这也是他坚持作家偶像化路线的体现,那就是要各种曝光要上头条,就绝对可以保证销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总销量便统计出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哪里出了问题 210月票加更)

当时,钱四梁在看到首日销量时,整个人笑得非常得意,因为这正是他预计之中的情况,《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首日销量都比前面几个月要高,显然是因为双方炒作姚琼与天净沙之战的缘故。

而很显然,姚琼在商业上的号召力要比毫不知名的天净沙强得多,因此《时光碎片》的首日销量显然比《青春祭》增长幅度更大!

但过了一个月后的此时,钱四梁看到这销量统计的数据时,整个人完全愣住了,《时光碎片》的总销量确实在他的预计之中,有七百多万册,但《青春祭》的销量,却有五百五十多万册,双反的差距居然拉近了!

原本《时光碎片》的销量是六百多万册,而《青春祭》则是四百多万册,可现在后者的增长幅度居然比前者要大?

钱四梁一下子站了起来,握着这份报表的他,整个人的身体都微微颤抖着,他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那漂亮精致的脸颊都扭曲了!本来就十分矮小的他,在这一刻愈发显得佝偻了……

钱四梁握着拳头,重重地往他的办公桌上一砸,只听到“砰”的一声,桌上的杯子都摇晃着,仿佛下一刻都会要被震倒滚落到地上去!

开什么玩笑!

这怎么可能?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钱四梁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往高背椅上一躺,眼中充满了痛苦之色,只觉得以前一直自诩的冷静理智,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一空!

他为了将《青春祭》完全打压至死,花费了多少精力策划这件事,期间更是动用了不少人情关系!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有的时候往往金钱办不到的事情,人情可以办到,毫不客气的说,金钱是可以用价值来衡量的,但人情却是无价的!

钱四梁以为自己绝对胜利了,之前也有不少报刊。都非常看好《时光碎片》的一系列大动作,认为它统治青春文学指日可待……

可现在呢?

《时光碎片》虽然在销量上依旧领先《青春祭》,可嗅觉十分敏锐的钱四梁,此时却觉得事情大条了!

钱四梁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发生的真正原因!

毕竟是一代人杰,冷静下来的他,觉得首先要做的,已经不是什么搞垮《青春祭》了,而是防止对方的反扑!

钱四梁刚刚在某一瞬间都快气疯了!差点想把整个桌子都推翻了。后来发现他小胳膊小腿的推不动……

不知为何,“天净沙”这三个字在他的脑中不断回旋,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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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祭》编辑部,杨顺德正在苏曼文的办公室中,一脸忐忑,他心里十分没底,只是向苏曼文询问道:“今天这销售量的统计应该出来了吧?”

苏曼文端着自己的茶杯,一边喝着几乎没有苦味的咖啡。一边在看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的稿子,她那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此时却罕见地带着一丝温暖的笑容,果然纯真时代的男女之情,最温暖人心了。

听到杨顺德的话,苏曼文只是漫不经心道:“嗯,马上小郑就会送来了。”

“那你还这么淡定?我们的首日销量虽然也比往月要多,可谁都知道那是因为炒作的缘故。这总销量绝对要差对方一大截啊!”杨顺德苦着脸说道。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在苏曼文的办公室背负双手,走来走去,显得异常焦躁,因为他想到了这个月以来媒体对姚琼一边倒的吹捧。好似姚琼真的已经对遁矛文学奖势在必得一般……

他越想越觉得《青春祭》的前途渺茫,对方那个名叫钱四梁的主编就是个鬼才,难道《青春祭》也一定要走作家偶像化的道路才会有出路吗?

这一定是体制的问题吧?

杨顺德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苏曼文听到杨顺德的话,只是淡淡道:“我们要管《时光碎片》做什么,做好自己的就行了,无论怎么样,我们的销量总是在增加的,这就足够了。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编辑这一行吗?”

苏曼文的心情似乎确实不错,否则她也不会说这么多话。

杨顺德站在窗边,望着高大的写字楼底下这座繁华的城市,他随口问道:“为什么?不是说想做出你心目中的杂志嘛……”

“最简单的原因便是,我可以比更多的人,先看到这一部如此美妙的小说。”苏曼文拍着手中的稿子,愉悦地说道。

杨顺德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打心眼里觉得,这个苏曼文看文章的眼光虽强,可在某些方面,完全就是个固执的理想主义者,想来这次的事情,也会给她一个教训吧。

就在这时,秘书小郑终于将统计的数据送了过来,苏曼文随意看了看,见到杨顺德搓着双手,呼吸急促的样子,微笑着将文件递了过去……

天净沙,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决定销量最终因素,不是宣传,而是真正的实力,《青春祭》的精品路线没有错,刊登读者喜爱的有价值的有趣小说,才是正道!

杨顺德看到这并没有拉大,反而缩小了的数据,完全惊呆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当初在知道《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姚琼离开之后,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在苏曼文推出天净沙这个新人的时候,他觉得苏曼文简直疯了!

随后的发展,更是让这位心系《青春祭》的男人有些承受不住,怎么看姚琼那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配合气吞万里如虎的《时光碎片》,会一举击垮《青春祭》!首日的销量对比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可现在总销量一出来,他完全傻眼了!没想到差距居然还缩小了五十多万册!

这还是刚刚第一次对决啊,要知道,连载小说那是越到后面后劲越足的,若是每次都能缩小五十多万册……杨顺德忍不住陷入了一种美好的妄想之中。

当然,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青春文学的市场就那么大,能够达到千万册销量的青春文学杂志还没出现呢,单行本倒是还有可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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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服气 240月票加更)

原因当然很简单,杂志这种载体不便于收藏,说不定就会因为一些意外情况而错过某一期的杂志。

而单行本的发售,就是让读者们完整地收藏一本小说。

杨顺德从妄想中回过神来时,不由用敬佩的目光看着苏曼文,他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这个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这也太厉害了吧,姚琼即使在口碑上赢了天净沙,可这销量上,天净沙完胜于他啊!”

苏曼文心道这小说还没有完全连载完呢,谁口碑胜一筹还未可知,在她看来,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可以说质量非常高,无论是从普通读者的角度,还是那些喜欢精读探寻内涵的读者的角度,这篇文都无可挑剔!

而若是结尾能够像天净沙的那篇《剑仙》那样深入人心的话,那可就神作了!

当然,苏曼文从一个读者的角度看,自然是希望很有爱的男女主角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天净沙么,只是一个安静写文章的作家而已。”苏曼文淡淡地说道。

她其实最佩服的,便是天净沙至今都没有出现在媒体上,一副岿然不动的样子,好似一点都不在意与姚琼之间的对决。

天净沙自始至终所做的,都是在安静地写好一个故事而已,这样的纯粹,正是让苏曼文异常欣赏的地方。

曾几何时,姚琼其实也是这样一位作家,尤其是当他尚未真正扬名之时,即使他被一些媒体质疑与围攻,他依然默默地写,然后用实力去抽那些媒体的脸。

但从姚琼真正名扬之后,他反而开始热衷于与人笔战。在微.博上指点江山,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的存在感。

而他的这部《隔岸》,虽然写的非常深刻内涵,但斧凿痕迹太重了,仿佛就是特意写出来去拿奖的,他当然写得很认真。但却没有真正地用心用灵魂去写这部作品,他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纯粹……

有多少作家敢说,自己可以永远用最初的态度去写一部作品呢?

杨顺德听到苏曼文的话,也不多说,他只是笑逐颜开道:“不管了,这天净沙可是我们《青春祭》的大功臣啊,一定好好好捧这样一个新人,说不定她是下一个姚琼!”

“然后再背叛《青春祭》么?”苏曼文冷不丁地说道,她心里怎么可能对姚琼没有怨气?

确实。姚琼并没有在媒体上攻击老东家,但他这种不声不响地跳槽实在是太恶劣了,完全打乱了制作杂志的节奏!要离开的话,当然可以,总得提前说一下吧?

杨顺德讪讪一笑,只是道:“总之,天净沙就是好样的,我马上将这个消息上报给总部。你凭借这次的表现,总部肯定会有嘉奖的。那个天净沙,也绝对会得到高层的关注……苏主编不愧是董事长看重的人,我已经完全服气了!”

“对了,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你知道吗?别用什么传统作家披着马甲来糊弄人了。”杨顺德对这位“力挽狂澜”的超强实力新人天净沙产生了好奇。

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杯子,只是淡淡道:“我不知道。也不用知道,我只知道,她的文章很好,这就足够了。”

杨顺德摇了摇头,也不再多问。只是面带喜色地走了出去,他只需明白的是,《青春祭》发展得越好,他的前途就越远大。

此时,《青春祭》的诸多编辑们已经得到了销量的数据。

这萦绕在整个编辑部的紧张而凝重的气氛简直完全就是一扫而空!

“天净沙老师果然不愧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传统作家,这次全靠了她的一支生花妙笔啊!”

“太厉害了,天净沙老师这是要‘屠神’啊!读者对《秒速五厘米》的反馈评分好高!”

“《秒速五厘米》我也看了,天净沙老师的文字掌控力太恐怖了,简直就是将文字玩弄于股掌之间!”

“对对对,即使天净沙老师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的名气并不如姚琼,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她可以超过姚琼,怎么说她也是实力很强劲的传统作家啊!”

……

不过编辑在热烈地讨论着,他们被最近那凝重的气氛压抑惨了,此时发现《青春祭》的情况居然比姚琼离开之后还要好,他们当然要好好宣泄一下自己的情绪!

而不少编辑这时都对苏曼文当时所说的天净沙是传统作家的说法深信不疑,要不然如何解释她能够力压姚琼?

传统作家这四个字,对某些经验尚浅的编辑来说,那真是金字招牌,社会上广泛对传统作家有一种尊敬感。

副主编孙一东却是非常清醒的人,他当时选择相信了苏曼文,如今他发现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这时,他笑眯眯地来到了责编胡亦菲面前,他恭喜道:“亦菲啊,这次你的功劳可是大了啊,天净沙这位优秀的新人,可是你发掘出来的。”

胡亦菲这个时候还在愣神,其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她旗下的新人作家天净沙居然完成了这样不可思议的逆袭!

尤其是想到当日出现在她的面前,仅仅只是十五岁左右的知性美少女,她在谈到自己的文章时,似乎显得很腼腆不好意思,但对自己的学业倒是异常自负,由此也可以发现在对方心目中,写文的地位,并没有学业来得高……

然而,就算是玩票性质的写作,居然也能达到如此成就,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胡亦菲这时都想对她进行顶礼膜拜了,她听到副主编的话,只是很谦虚地说道:“其实这也是主编们的功劳,我只是觉得这个天净沙的文章不错,所以便提交了她的文章,若没有你们的魄力的话,那她也无法展现她的实力了。”

孙一东哈哈一笑,又赞许了几句,忽然又问道:“天净沙真的是个传统作家吗?”

胡亦菲先是一怔,然后讪笑道:“当然是了,要不然她怎么可能胜过姚琼?”

孙一东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其实他也不是个喜欢追究过程的人。

这个时候,胡亦菲却在看《秒速五厘米》的读者反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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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特别的温馨治愈 270月票加更)

《秒速五厘米》的读者评分是4.9星,可以说是逼近了满分5星,因为几乎没有任何读者给差评,全是一片叫好之声。

“天净沙老师的治愈功力又上了一层楼!作为一名天净沙老师的死忠粉,对于期待已久的新连载,除了赞以外没有任何好说的了!其实我也挺喜欢姚琼的文,只是他这次的《隔岸》让我看得云里雾里的,没有兴趣追,我现在只想看《秒速五厘米》!如果《青春祭》也是半月刊就好了!”

“只能用完美二字来形容这部新连载小说了!我整个人就是面带微笑心情放松地看完了这两万多字,在天净沙老师那华丽而细腻的文笔下,我好像也回到了小时候那个纯真年代一般,可惜我没有一个与我互相扶持取暖的苏筱,但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却完全温暖了我……”

“《秒速五厘米》的画面感实在是太强了,我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就好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美的电影一般,将自己置身于那漫天飘扬的樱花之中,感受它秒速五厘米的浪漫,我觉得这部《秒速五厘米》将会成为校园言情中的经典!ps:结局男女主角一定要在一起哟!”

“天净沙!!!!!本小姐写了这么多封信给你,你居然一封就不回?真是气死本小姐了!!!!不过,看在你这次新连载小说《秒速五厘米》让本小姐开心的份上,本小姐就不追究你的大罪了!!!!最后一定要让顾远与苏筱在一起啊,否则本小姐一定要把你找出来宰了你……哼哼,总之加油吧!!!!”

……

胡亦菲微笑地看着这些读者反馈,大多数读者都表示天净沙的这部新连载的《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惊人,完全就是微笑着把它读完的。整个人读完之后就觉得心情非常愉悦……

而有的读者更是表示,这位天净沙老师的阅历确实很广,不论是通过大场面的描写还是细节描写,完全写出了那校园的韵味,让人不由自主地便陷入到了回忆中去,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当然。那种两个弱小的孩子,在逆境之中互相扶持的画面,让人觉得实在是太温暖了,有不少人都纷纷表示,若是自己当年有这样一个青梅竹马,简直就是最幸福的回忆。

鉴于天净沙写过《剑仙》这种让人读完后想撕书冲动的真“治愈”文,绝对算是黑历史,所以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那就是让有爱的男女主角最后走到一起。

只有极少数喜欢说怎样怎样就神作了的扭曲读者才表示。最好作者硬生生地拆散男女主角,那就绝对神作了!

实则他们也只是嘴上说一说调侃一下而已,若作者真的这样写,那他们事后肯定要怒喷作者。

其实许多天净沙的读者都是对《秒速五厘米》的结局持乐观态度的,因为天净沙除了那一篇《剑仙》以外,就没有任何一篇文是悲剧,尤其是她写的校园言情小说,基本上都是喜剧结尾。让人萦绕在心头的全是满满的温暖与爱意。

这也是天净沙的那本口袋书如此受欢迎的原因,除了第一篇的《剑仙》让人郁闷以外。后面诸如《简单爱》之类的校园喜剧,让人看了就感觉很温馨充实……

因此,所有天净沙的读者,在看完《秒速五厘米》这个超浪漫的开头之后,都已经陷入了一种美妙的状态之中,这才是真正让人开心愉悦的小说嘛。诅咒那些为了创造经典,而写悲剧小说的人木有小jj!

因为《秒速五厘米》而粉上天净沙的读者,也是大有人在,比如一个名字叫做石磊的特种兵,他在闲暇时就特别爱看少女向的言情小说。他其实是姚琼的脑残粉。

可能有人很奇怪,为何石磊这个身高起码一米九的肌肉兄贵型大汉,会喜欢这种言情小说,甚至还是姚琼的脑残粉……

他却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说是为了理解小他十岁左右的妹妹看的,可实际上却是,他本人就是特别爱看言情小说,因为在少女向的言情小说中,那些女主基本上给人的感觉都很美好,至少比现实中的女人要好。

而石磊在看到帅气迷人的姚琼时,觉得自己的某种灵魂觉醒了,于是自然而然便成了姚琼的脑残粉,可在姚琼的粉丝中,那男女比例根本就是不协调的,石磊真是万红丛中一点绿。

石磊是通过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决斗”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的,所以被媒体们挑起好奇心的他,当然也是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各买了一份。

石磊作为姚琼的脑残粉,自然觉得其余作者写的文章都比不上姚琼,事实上,他非常欣赏姚琼那种狂妄的性格,觉得这才是纯爷们,而征服这样的……咳咳,总之在石磊眼中,姚琼的言情小说就是天下第一,不知有多少作者与读者受到了姚琼的影响。

因此,似天净沙之类这种听都没听过的作者,肯定是借着姚琼炒作而已,不过他作为一个脑残粉,在喷天净沙的小说时,当然要先看看她的小说。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石磊看完天净沙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后,只觉得久久沉浸在一种莫名的心境之中,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样的感觉,若非他已经认定自己姚琼的脑残粉了,他可真想改弦更张。

终于找到了!他在心中呐喊着……可是为什么没有接下来的呢,真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石磊之后连《时光碎片》都没看,立马在网上订购了一本天净沙至今唯一发行的单行本口袋书,他现在算是真正地认可了,天净沙确实是可以与姚琼比肩的作家!

虽然之后姚琼的《隔岸》让石磊有些小失望,但作为脑残粉的石磊也坚信,随着连载的展开,这《隔岸》应该会越来越吸引人的。

其实像石磊这样的姚琼脑残粉反被天净沙文章所吸引的人有很多,他们原本都是想去挑刺的,却没想到看着看着反而入了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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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丧心病狂的洗地党 300月票加更)

天净沙新连载《秒速五厘米》所造成的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天净沙之前的口袋书又迎来了新的一轮销售增长高峰,虽然对吴笛来说,卖出去一本口袋书与为政府发一个贴收入一样,但架不住它的销量高啊。

因此,可以想象吴笛的版税收入又增加了不少。

更让不少本来想看姚琼粉丝与天净沙粉丝之间大战的唯恐天下不乱的网民们大跌眼镜的是,号称“咬人的疯狗”的姚琼死忠粉们,在这两篇新连载对垒之际,居然并没有去天净沙吧挑事!

吴茂峰就是这样一个喜欢看热闹的网民,他同样也是个爱好文学与音乐的眼镜男,虽然才刚刚上高一,但心智比较成熟,时常因为在网上当什么“自干五”而被人骂成替政府发帖的“五毛”,这些“五毛”惯于替政府无下限地吹捧,于是被人戏称为五毛美分是一家……

“自干五”号称是自带干粮的五毛,喜欢用所谓的干货去打脸,然后往往被人反抽脸抽肿了,他们还喜欢制作钓鱼贴秀优越感,可惜最终被按上了“造谣罪”……

还有一些华夏帝国主义分子者,那叫一个拥护华夏帝国啊,无论政府做什么,他们都会说,政府这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呢!政府就像一只兔子,腹黑着呢,你们懂个屁!这些人被戏称为“大棋党”……

吴茂峰上次看到帝吧将姚琼吧给直接爆了,他也进去水了一贴——帝吧出征,寸草不生;脑残不死,圣战不止。

当然,实际上帝吧是所谓美分的聚集地,口头禅便是下辈子大美利坚。因为他们坚信,华夏这种官僚资本主义体制限制了他们的发展,而美利坚的权贵资本主义才是真正让他们得以施展抱负的土壤。

吴茂峰是姚琼的小说与天净沙的小说都没看过,他就在网上看过这两位的精彩语录而已,他必须得承认,这两位应该都是那种比较有才的作家。可惜他爱好的文学,是传统文学、纯文学。

而在他看来,什么青春文学只是媚俗的商业文学而已,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坚守传统文学阵地的真正热爱文学的人。

所以他其实很乐意看到姚琼的粉丝与天净沙的粉丝互掐,抱着看好戏的心理,他进入了关注人数远多于天净沙吧的姚琼吧,关注人数有一百多万,而天净沙吧的关注人数现在才达到五万,不过却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

然后吴茂峰彻底茫然了……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姚琼吧已经被天净沙吧的人占领了吗?天净沙的粉丝遍布五湖四海,已经打入了敌人的内部?

怎么没见到几个帖子在讨论姚琼的新作《隔岸》,反而都在讨论天净沙的新作《秒速五厘米》?

吴茂峰看到了好多这样类似的帖子,大概发帖的是姚琼脑残粉,说是要去找《秒速五厘米》的茬,结果却不知不觉地一口气看了下来,然后感觉很棒,于是来姚琼吧强烈推荐这部小说了……

还有姚琼粉说自己一不小心买了天净沙的口袋书后。发现里面的短篇故事都非常精彩,不过天净沙的文风却与姚琼一点都不同。在天净沙的笔下,感情总是恬淡温馨的,较为合理现实,一步步发展都异常符合角色的性格。

所以有优秀作者说自己写到小说后期,控制不住故事的走向,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优秀小说家的笔下,人物都有了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某种环境下,按照他们自己的性格,只会做一种必然的选择……

有许多爱写煽情悲剧的作者。往往喜欢拿这些当借口,让他的粉丝们连喷都找不到好办法去喷。

于是,推销天净沙口袋书的姚琼粉也多了起来,并点名其中有一篇名叫《剑仙》的短篇小说是个雷区,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切勿去阅读,而这样一说,不少好奇心远大于心理承受能力的读者纷纷去拜读大作……结果可想而知。

我靠,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吴茂峰完全傻眼了,因为他居然还看到有不少姚琼粉在为天净沙洗地,说是天净沙与姚琼之间的“决斗”完全就是一场误会。

丧心病狂的洗地党们找了不少证据证明这一点,比如天净沙本人到现在都没有回应过姚琼,而姚琼也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对天净沙这种有实力的新人表示欣赏,只是痛恨一些媒体胡乱炒作而已。

更让吴茂峰觉得啼笑皆非的是,有不明真相的普通姚琼读者,甚至将《秒速五厘米》当成了姚琼的新作,在里面建什么顾远、苏筱的真爱楼……

而姚琼的新作《隔岸》,似乎被他的粉丝们彻底遗忘了,有一个开帖分析《隔岸》的姚琼粉,这个帖子的人气,远远没有那个《秒速五厘米》的讨论帖高。

原因吴茂峰自然是不知道的,因为他就没读过这两篇文,只要是读过的人都知道,姚琼的《隔岸》写得太深了,而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则让人一下子找到了共鸣。

于是,当吴茂峰看到姚琼吧的友情吧中,居然出现了天净沙吧后,自然也就不觉得有什么惊讶了。要知道,当初姚琼粉可是要去爆天净沙吧的……虽然被帝吧给反爆了。

吴茂峰随手点进了天净沙吧,他才微微松了一口气,若这天净沙吧全都在讨论《隔岸》的话,那他就该怀疑是不是自己脑子出了问题。所以待到发现天净沙吧也都是在讨论《秒速五厘米》时,他才释然了。

而天净沙吧的凝聚力一看就比姚琼吧要强,这每个帖子的格式都必须要一样,比如前缀要加个“独爱天净沙”“唯爱沙沙”之类的玩意。

对于这种给不是天净沙的粉一种很不友好的感觉的贴吧,吴茂峰相当痛恨,因为他觉得这就是吧主在装逼而已,用这种“冷艳高贵”的方式逼退像自己的这种围观党。

在诸多讨论天净沙新连载《秒速五厘米》的帖子中,吴茂峰发现了一个让他颇感兴趣的帖子,那就是一个讨论天净沙到底是何方神圣的帖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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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各种猜测

天净沙是何方神圣?

这个问题随着天净沙老师单行本的发布与火爆销售、天净沙老师的古风精美语录在网上疯传时,就已经被许多天净沙的读者所关注。

原本有不少人还以为天净沙会出来签名售书呢,却没想到她到现在都没个踪影,尤其是当媒体开始炒作姚琼代表《时光碎片》与天净沙代表《青春祭》开始一场对决时,天净沙这位神秘的超强新人依旧没有出现……

有人在这个帖子里如此回复说,这也是一种炒作的策略,是《青春祭》让天净沙一直走神秘路线,待到将公众的胃口吊到最大时,才会公布天净沙的信息。这样也会让天净沙的小说大卖,总之不用急,天净沙老师总是会出现的。

不少人都纷纷赞成这个猜想,不过这依旧让一些好奇心特别强的人猜测,这个天净沙在现实中到底是什么人。

不得不说,天净沙吧的大神高人也是挺多的,他弄了一个投票,将天净沙的性别、年龄、身份等各种各样的信息弄出来,给吧友们投票,看看在吧友们心中,这位天净沙老师最接近怎样的形象。

性别毫无疑问,有百分之九十的吧友投了女,理由当然是男人写不出这么华丽细腻的文章来,还有百分之九的人投了男,理由倒也十分充足,有天净沙的男读者表示,天净沙的文章格局很大,对男人心理的把握更是让人称道,让人感觉她是男人的概率也挺大。

当然也有可能像姚琼那样把握女性心理特别准确的天才作家,只是天净沙与姚琼正好相反,是个把握男性心理十分准确的女作家。

还有百分之一的人表示天净沙在他们心中已经超越男女这样的性别划分,区区男女。怎么可以用来形容在他们心中如同神诋般的天净沙老师?

天净沙的年龄,许多吧友认定至少在三十岁左右,从文章中字里行间体现出来的阅历,让人就觉得很广泛,因为有些东西,不到一定的年纪。绝对是无法领悟的。

小孩子或者是初、高中生乃至于大学生,总是嚷嚷着自己成熟了,但在行动上,却依然显得幼稚,所以有那么些自觉阅历丰富的人,是带着俯视的目光看他们的,殊不知这也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

成熟的人善于自我反省,善于在别人身上学习自我欠缺的地方。

至于天净沙的容貌,有不少人更是用“文如其人”来形容。在他们看来,天净沙的文章如此华丽精美,字字珠玑,想来她在现实中也同样美貌……

当然,还有一些喜欢毁灭别人美好幻想的人则表示,“小姚琼”安达溪文笔其实也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说她的文风像姚琼,可在现实生活中。就一中年大妈……所以以貌取人的《时光碎片》至今不接受安达溪的投稿。

这种“诋毁”天净沙的猜测自然引起了许多天净沙粉丝的怒火,在他们心目中。天净沙老师绝对是一位名门贵妇人,长相身材绝对完美,穿起黑丝来简直让人想要跪舔……而安达溪这个大妈,自从在报纸上说天净沙的文章没内涵后,就被天净沙的粉集体抵制。

不看她的文章,不关注她的信息。不评论她的任何事情,这种冷处理,其实比去喷她还要伤害大,因为有时候喷别人就是替别人在宣传而已,就像之前姚琼粉来爆天净沙吧。结果却让许多姚琼粉转而成了洗地党……他们完全被天净沙的文章给征服了。

显然,这些读者与编辑胡亦菲一开始的猜测是相同的,但他们却万万不会想到,天净沙老师其实是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还在学校中当着学霸,完全将学习放在第一位,写作只是她玩票性质的行为。

吴茂峰对天净沙的身份当然也很感兴趣,所以他看完了这个讨论天净沙是何方神圣的帖子,发现多数人都是在猜测,而有无良地骗回复的人,则到某些网站找了一些气质贵妇人的丝袜美腿图贴到了楼中,说是这就是天净沙,这还真的骗到了一些人,他们纷纷回复“求鞭打”“求践踏”“求足交”之类的丧失话语,然后就有打脸党直接给出原图出处……

总之玩这个度娘吧也是一件很欢乐的事情,可却真的非常浪费时间,而且华夏脑残千千万,贴吧空间各一半可不是说笑的。

吴茂峰看到的一个比较有价值的回复,貌似这个回复人自称是《青春祭》的员工,说他所知道的天净沙的消息,便是天净沙老师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高材生,颇具实力的传统作家,然后披了一个马甲来混青春文坛。

因此天净沙的实力才会这么强,并在这次新连载小说的对抗中,为《青春祭》力挽狂澜,而姚琼则因为追求内涵与深度,而牺牲了商业价值……

对于这个爆料,天净沙的不少粉丝还是力挺的,因为这确实可以解释为何天净沙的文字掌控力这么强,写出来的文章既能让普通读者满意,又能让那些喜欢抠字眼的资深读者满意。

吴茂峰看到“传统作家”这四个字,顿时就对天净沙愈发好奇了,因为他本人确实非常崇拜传统作家,怀着这样的敬意,他也去买了一本《青春祭》,然后只看上面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他在一口气读完这个《秒速五厘米》后,只觉得这天净沙的笔力可真是强悍啊,那种读着文字脑中自然而然出现的画面感,让他就像是在欣赏大片一般。

真不愧是传统作家!

吴茂峰在心中暗暗称赞,然后又再次精读了一遍,愈发沉醉在天净沙那仿佛具有魔力的文章之中了……

吴茂峰想到此,立马开始网购天净沙的口袋书了。

从此,这个世上少了一名路人酱油党,多了一名天净沙的忠实读者。

吴茂峰怎么也不会想到,“传统作家”天净沙老师和他在一所学校上学……(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呵呵

就在《青春祭》的编辑们陷入一种欢欣鼓舞的状态时,《时光碎片》的编辑们则恰恰相反。

除了主编钱四梁最近总是阴着一张脸以外,还有两名编辑的日子可以说是过得异常煎熬,整个人就像是被架在火上烤。

一个是从《青春祭》跳槽《时光碎片》的编辑曾少陵,此人当初是姚琼的责编,早就知道姚琼私下里决定离开《青春祭》,他作为《青春祭》的责编,不早些向主编汇报姚琼的动向,反而替姚琼掩饰。

很显然,曾少陵那时就已经不看好《青春祭》的发展了,他错误地判断了形势,以为在没有了姚琼之后的《青春祭》将完全被《时光碎片》击败,甚至连愈发模仿《时光碎片》的《花季》都会将《青春祭》甩在身后。

可他根本没想到的是,《青春祭》中居然推出了一个名叫天净沙的新人,她居然还真的写出了如此精彩的新连载小说,以一人之力,将《青春祭》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

这双方的总销量出来,曾少陵发现《青春祭》与《时光碎片》这一期的销量拉近了,并且甩开《花季》老远时,他完全就傻眼了!

这到底是怎样的展开啊?曾少陵只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导演,剧本完全不对啊!

曾少陵在临走前还对《青春祭》反戈一击,在众目睽睽之下递了辞呈,这个举动在圈子里被传出去之后,他的名声已经臭了,不过他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他想要的……

可现在,他却发现,他心中的悔意渐渐升起。他忍不住在想,若是当初还是忠于《青春祭》的话,现在也不用面对圈内人士各种嘲讽的目光了吧?

曾少陵的耳边,仿佛响起了这样的声音:

“那个是曾少陵吧?《青春祭》出来的叛徒……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会从蒸蒸日上的《青春祭》跳槽。”

“没错,《青春祭》拥有像天净沙这样的超强新人。能够以一己之力逆转乾坤,其潜力显然比姚琼要强啊,那个叛徒曾少陵是什么眼光,居然在《青春祭》要重新取回霸主之位时跳槽?”

……

曾少陵深深地抱住了自己的头,发现自己对编辑这个职业已经累了,觉得不能再爱了,他到现在都无法接受,姚琼居然会败给天净沙这样一个新人的事实。

当然,到现在还没有人敢站出来说什么姚琼已经败了。毕竟新连载才开始而已,这一本书不能只看一个开头就武断地下什么结论。

像那些吹捧姚琼新作的报纸,这下子全部都哑火了,口碑好有内涵又如何?青春文学就是一种商业文学啊,销量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这些报纸由于被姚琼打脸打怕了,现在还不敢跳出来说什么,不过有些报纸显然是抱着一种幸灾乐祸喜闻乐见的态度的,只待这所有的连载出完后。对比口碑、单行本的销量,然后再向姚琼开炮!

而那个时候。显然也是去将天净沙的神秘身份揭露出来的最佳时机,再炒作一下天净沙要取代姚琼的青春文学扛旗人的地位什么的,根本不愁没有新闻报导啊!

所以现在这些报纸的沉默,只是在等待而已,甚至有无良的报纸,还装作不知道姚琼的新作引起的市场反应并不大的消息。一如既往地吹捧姚琼,说什么有内涵有深度之类,这完全就是在捧杀姚琼而已!

因为这些媒体明白,只要他们将姚琼捧得越高,最终他将会摔得越惨!

无独有偶。《时光碎片》除了曾少陵这位“叛徒”编辑失意以外,昔日天净沙的责编黄千易,这个时候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内心的彷徨。

说起来,当初在《时光碎片》中采纳天净沙投稿的,其实也是黄千易,他其实很欣赏天净沙那堪比传统作家的超强文笔,可他在心中始终对青春文学有些偏见,自然也就不会太将天净沙放在眼里。

而黄千易这个人,挺会揣摩人心的,他在知道主编钱四梁对天净沙这种不抛头露面的作家不感兴趣后,自然就愈发不将天净沙放在心上了。

况且,天净沙确确实实只是个刚刚出道没多久的新人,按理来说,新人无论在哪个文坛出头,哪怕再有才华,都肯定要熬一些时间才能上位。

可黄千易万万没想到的是,《青春祭》居然有这么大的魄力,直接推出这个天净沙来,更让黄千易无法接受的是,天净沙看样子还真的是要“屠神”的节奏!

黄千易的手中有一本《青春祭》,如今《时光碎片》居然遭到这样的逆袭,他当然要看一下这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一口气读完之后,整个人就陷入了一种沉默的状态之中。

这个天净沙,还真是让他不得不佩服了,按理来说媒体炒作姚琼与她之间的“决斗”,只要是个青春文学圈子里混的作者,显然都会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当然也有比较奇葩的作者,会觉得非常热血,毕竟能和姚琼相提并论了嘛。

然而,让黄千易觉得可怕的是,这个天净沙就好像是真正的“大神”一样,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至今都没有媒体采访到她的消息……

黄千易忽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错乱感,总觉得姚琼这个喜欢上窜下跳挑衅媒体战天战地战自由的家伙才是新人,而一直岿然不动的天净沙才是大神风范,毫不在意任何人,只是一心写好自己的文章。

黄千易自然不知道,吴笛作为一个热爱学习的高中生、女学霸,哪有时间去和媒体较劲,她甚至对姚琼这个所谓的圈内“大神”,都不太熟悉。

黄千易忍不住翻出自己与天净沙之间的聊天记录,因为他想更加了解一下这个《时光碎片》最大的敌人。

然后黄千易无语地发现,自己与天净沙之间的交流还真是够简洁的,全是些“交稿时间到了,稿子交来”而对方回个“哦”“好的”之类的话,他甚至连天净沙是男是女都记不清了!

而让黄千易觉得最刺眼的一句话则是——呵呵,你们会后悔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根本原因 330月票加更)

黄千易看着这行话,无奈地龇了龇牙,只觉得脸上好像被抽了几巴掌一样,火辣辣的疼。

不过其实要说真后悔吧,那也不至于,黄千易在知道主编钱四梁不会追究他逼走天净沙的问题之后,就已经懒得去纠结天净沙的事情了。

因为他非常明白,天净沙就算实力再强,哪怕是传闻中的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高材生,但她的风格,却与主编钱四梁的风格完全不同,就凭这一点,她永远不会在钱四梁的考虑范围之内。

除非这个天净沙真的长得特别漂亮,是个真正的偶像胚子,才会让钱四梁与黄千易觉得追悔莫及……然而这样的可能性太低,美女作家什么的,全是读者们的yy而已,都当了美女了,谁还会沉下心来写文章?

所以这个天净沙的问题其实就好比一个党内派系不同治政理念不同,或是一个国家两个党派互相争锋相对一样,这个路线问题,可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要想领导去提拔一个不同派系的官员,除非是一些政治妥协,否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现在黄千易所纠结的,便是姚琼的新连载小说的问题。

好吧,其实当初他在看到姚琼的新连载小说的稿子时,就隐隐感觉要遭,因为姚琼这个狂妄没谱的家伙居然真的想要拿这篇《隔岸》去冲击遁矛文学奖,不写他擅长的商业青春文学,反而故意玩高深、内涵……

看看姚琼这篇《隔岸》的读者反馈吧,凭借着姚琼那巨大的号召力,以及之前那非常大的曝光度,这人气调查自然还是他遥遥领先,可读者评分却不是很高。只有7.8分,换做《青春祭》的读者评分,那自然就只有3.9星了,而《秒速五厘米》换做十分制的话,那可是高达9.8分!

而姚琼一些读者的评论,也让黄千易觉得前途一片黑暗——

“姚琼老师。我特别特别喜欢你的小说,我是你的死忠粉,最喜欢的便是那本《大齐公主》,里面贫民少女变成公主,然后在皇宫中与诸多皇子之间的爱情纠缠实在是太好看了,可是……你这本《隔岸》到底在写什么呀,本来听说是师生恋,我还挺激动的。只不过,为何看不到男老师与女学生之间的感情戏。而全是其他莫名其妙的东西?哎,总之希望姚琼老师的这本《隔岸》可以越写越好,最好可以拿下遁矛文学奖!”

“这《隔岸》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啊?姚琼老师,你实在让我这个仰慕你的普通读者太失望了,我本来以为你这本新连载绝对会是一部新的经典,可是,我真的看不明白,你到底想表达什么样的内涵?拜托。我只是想看一个有趣的爱情故事而已。”

“明明每个字我都看得懂,可组合起来我完全就不懂了!姚琼。你很狂,我承认你有狂妄的实力,但这本《隔岸》完全就是垃圾!说起来,我还要感谢你,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而这次人家的《秒速五厘米》写得可真棒,让我这个喜欢挑刺的喷子都无话可说!”

“很失望,完全不是姚琼老师的风格,希望接下来可以回归原来的风格,要不然就不会再买《时光碎片》了。因为我一直是《青春祭》的忠实读者,只是为了姚琼老师才买《时光碎片》的,而现在我发现天净沙老师的文文好像比姚琼老师还适合我……”

……

黄千易看到这些读者评论,这心中别提有多郁闷了,他总算是知道为何《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总销量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了。

不仅是因为人家天净沙的文写得好,让读者满意,符合市场需求,还因为姚琼这厮当了猪队友!

本来人家主编钱四梁请他过来就是为了提高《时光碎片》销量,并多一个偶像与实力并存的大神,然后自然狠狠地打击了《青春祭》的发展……

可是主编钱四梁怕是都没想到,这姚琼居然“文青病”犯了,写出来的文章太高端大气上档次,而姚琼读者的年龄普遍不高,便让好多读者表示,明明每个字都看得懂,这组合起来就完全不懂了。

其实如果姚琼的这篇《隔岸》不是发表在《时光碎片》,而是发表到一些纯文学杂志,比如说《》等上面时,收获的评价也不会这么低!

只能说姚琼选错了这样一个平台,而不是真的因为他的实力很差,若真的实力差的话,那些学院派的传统作家,也不会对他的这部新连载小说《隔岸》大加赞赏了。

若不是黄千易知道姚琼这人其实是直性子、脾气很急、没有太多的心机,否则他都怀疑姚琼是《青春祭》派过来的内奸!其实黄千易真的错了,姚琼怎么可能没心机,他当然有他的考虑……

黄千易马上将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告诉了一脸阴沉的主编钱四梁,并隐隐点出,虽然他已经找到了这个最大的原因,但关键却在于,姚琼愿不愿意改变这篇文章的写法。

钱四梁听了这个结论后,心里别提有多腻歪了,他现在也终于明白了一些文坛的常识,有时候得到文学奖与商业价值是有冲突的!否则每年直接根据销量来发奖好了……

遁矛文学奖的格调很高,那些学院派的评委一般从来不看销量,只看内涵与深度。

作为商人的钱四梁,现在只想说的是,去他妈的内涵与深度!

钱四梁对黄千易说道:“你先去和姚琼谈谈吧,不能让他这么胡搞下去了,他要冲击遁矛文学奖当然可以,但在《时光碎片》上连载绝对不行!我他妈的当初怎么就信了他的邪!”

黄千易面有难色,小心翼翼道:“可姚琼的性格你也知道,我怕他完全将我的话当成耳边风啊……”

“总之你先去试试吧。”钱四梁叹了一口气,他脑子里忽然出现一句话,成也姚琼,败也姚琼!

如果姚琼不听的话,那也只能随他去了,毕竟他给杂志带来的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钱四梁其实也不敢腰斩姚琼的小说!

钱四梁现在已经在考虑b计划了,比起姚琼,果然还是选拔一些更容易控制与包装的高中生天才作家比较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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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帮我去催催稿 36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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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琼所住的地方,是一座古宅,里面有小桥流水、各种假山、怪石嶙峋,黄千易来到姚琼家的时候,发现对方正穿着古风浓郁的长衫,拿着毛笔正在练字,十分悠闲。

姚琼似乎一点都没有被新连载小说上的“挫败”所干扰,或者说,自负狂傲的他,根本就没觉得自己败了。

而这显然是让黄千易觉得很无奈的地方,可他还是硬着头皮向姚琼说明了情况。

姚琼听了黄千易的话后,神情不变,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待我这部《隔岸》获得遁矛文学奖后,一切就尘埃落定了,钱主编不是也常说,我们的眼光不能局限在青春文学这个小圈子里,要让青春文学被主流文坛认可,就必须依靠我这部《隔岸》了。”

所以说你到底是哪来的信心可以获得遁矛文学奖啊!黄千易在内心吐槽着,他怎么说也是学院派出身,深知要获得遁矛文学奖,那是多么艰难!

阅历、深度、内涵、口碑、影响力都必须要具备,可却还有一个潜规则,那便是遁矛文学奖很多都是颁发给学院派出身的传统作家,姚琼在那些学院派眼里就是个野路子而已!

哪怕姚琼的实力,确实已经不比某些传统作家差了。可他的头上始终有一层玻璃天花板,而这一层玻璃天花板,也在青春文学圈子的头上。

姚琼现在要做的。便是打破它!

黄千易又开始劝说,结果人姚琼来了一句:“那你倒是说说,我该要怎么写?我这个人对别人提出的写作上的建议,还是很乐意采纳的。”

黄千易愣了愣,他能指点个屁,姚琼的水准早就远超于他了,黄千易只能这样说:“按照你原本的商业写作方法来写……”

“如果再改风格的话。我这部《隔岸》就完全毁了,身为一个作家,当然要不断地突破自己。我现在钱也赚够了,已经有足够的资本让我自己的文章更好,为什么还要用我以前骗钱的方式写?”姚琼冷笑道。

去他妈的的突破,去他妈的追求!黄千易这个时候发现自己的思想已经不知不觉被钱四梁同化了。

“可你这是拿整个杂志在玩火!”黄千易忍不住说道。

“关杂志什么事?不是当初在合约上说好了。我写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保持出镜率就行了嘛,我可是很配合你们的宣传的,都已经接了几个广告了,单单是广告分成,你们也赚了很多吧?”姚琼淡淡道。

好吧,总体来说,《时光碎片》确实是赚了的,哪怕付出了违约金。算起来也是赚了的,姚琼这尊“大神”可是正如日中天的时候。算是作家圈子中最帅的人,又是娱乐圈中最有实力的作家……

黄千易陷入了抓狂之中,他忽然看到了姚琼用毛笔写下的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咦,好眼熟的样子……我擦,这不是天净沙的古风名句嘛?

黄千易指着姚琼笔下的字,一副发现真相的样子:“你与天净沙勾结?”

姚琼笑了:“勾结?勾结什么?”

“要不然你为何在写她的名句?”

“我只是喜欢古文而已。”

“这、这……那你已经看过天净沙的作品了?”黄千易问道。

姚琼坦然地点了点头,用一种前辈评点后辈的语气说道:“天净沙不错,我挺喜欢她写的文章。”

黄千易听到这话,莫名其妙地对天净沙升起了一股敬意,不得不说,由于姚琼在青春文坛地位崇高,他时常说自己已经不看什么别人的青春文学作品了,因为那毫无必要,几乎大部分的青春文学作家的文风中,都有姚琼的影子……

而现在姚琼却看起了天净沙的文章,这自然让黄千易大为吃惊。

“可她是你的对手!”黄千易提醒道。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说起来,我原本还以为《青春祭》想要剑走偏锋,推出一个阿猫阿狗来和我打擂台,没想到这个天净沙确实厉害,我很看好她。”姚琼淡淡道。

“我管你看不看好她,我只要你打败她!”黄千易急了,开什么玩笑,姚琼这厮怎么和天净沙玩起惺惺相惜来了?

姚琼却摇了摇头,他虽然狂妄,可却早已过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他淡淡道:“我已经看过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了,写得确实不错,非常贴近学生的生活,很能温暖人心,想来在商业价值上肯定是大有可为的。”

“那你的意思就是这次你在商业上输给她了?”黄千易懒得再给姚琼面子了。

姚琼被这话确实刺得脸上不是很好看,但他依然自负道:“我这本《隔岸》,可是要去冲击遁矛文学奖的,论深度,天净沙是及不上我的,你看最近的报导就知道了……”

黄千易顿时就发现从之前到现在,自己的一番话全成了对方的耳边风,无论他说什么,对方都会来句“我有深度我内涵,我有姿势我自豪,我要剑指遁矛文学奖!”

“若你得不到遁矛文学奖怎么办?”黄千易毫不客气地说道。

“怎么可能?我这本《隔岸》在深度与内涵上,绝对不比之前那些得遁矛文学奖的差,再说,就算这一本得不到,我再写一本再冲击不就行了,我要突破我自己!”姚琼用极为自信的语气说道。

姚琼现在真的一点都不缺钱,他现在就算是封笔,靠之前写的几本大卖的作品也足够他坐吃山空了。

天呐,还一本不行再来一本……黄千易恍然间觉得,自家主编招来一个大麻烦,这个姚琼简直就是个逗逼!

黄千易忽然发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讨厌传统文学了,去他妈的深刻和内涵!

黄千易是满心无奈而去的,更让他差点摔一跤的是,只听姚琼用他那懒洋洋声音吩咐道:“下次来我这里要稿子时,给我带一本《青春祭》啊,我挺爱看天净沙的小说的,如果可以的话,你帮我去催催稿怎么样?”

艹!我一个《时光碎片》的编辑怎么帮你催天净沙的稿子?我都被那个家伙给拉黑了!我去你妈逼的!黄千易在心里怒骂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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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月考成绩

在姚琼与天净沙新连载小说刚刚发布的时候,外国语高中高一新生的第一次月考的成绩也出来了,十月初的秋季运动会也即将举行。

赵泽南觉得自己这次月考发挥的还是很不错的,所以他对这次月考抱有很大的期待,在高一的第一次比较正式的考试中领先于所有人,无疑是个很好的开始。

这个省的高考,只考语数外三门,其余的是等级制,若选择理科,那么就是语文160分,数学200分,英语120分,若选择文科,那自然是语文200分,数学160分,英语120分。

外国语高中从第一次月考起,就是直接向高考看齐的,虽然最后有好多外国语高中的学生都是直接保送或者自主招生走了,但还是有一部分会通过高考来考取自己所向往的大学。

若真的有那种特别厉害的学生的话,校方高层便会劝他进行一次高考,去争夺一个状元,为自己的学校争光,外国语高中这些年已经很少出状元了,大多数优秀学生都直接选择了保送大学或者直接出国留学,倒是省师大附中一直垄断着文、理科的状元。

不过由于高一时还没有分文理科,所以三门考试都是分别是160、160、120,总分是440分,其余的考试则是等级制,满分100分,95分以上A+,90分以上A,依此类推。

当然,在真正的高考中,等级是按人数的百分比来划分的。

赵泽南虽然是个学霸,但在每次老师发卷子时,都会觉得莫名地紧张。心跳都微微加速,还好这外国语高中的老师从来不会在课上报成绩,让学生上去领,而是直接发下来,最终将成绩排名打印出来贴在前面课程表下面的位置。

这次算是最后一门语文成绩出来了,前面他数学考了158分。英语考了108分,高中英语可与初中英语不同,能考个105分左右那已经算很高了,而英语并非赵泽南的强项,所以能考108分,他自己已经很满意了。

他这两门的成绩按理来说都不错,放到其他班中,基本上都能位列第一了,可惜他遇到了吴笛……

犹记得当时他这数学试卷一发下来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啊,这高中时的数学可与初中时的不同了,往往最后一大题的最后一小问都是很难解答的,强如赵泽南,也在上面被扣去了两分。

赵泽南觉得自己已经做得非常完美了,他这人有个爱好,那就是喜欢和别人攀比成绩,他找了几个同为优等生的学生比较了一下。这个优越感顿时油然而生,他们最高的才149分。

直到赵泽南找到吴笛。向吴笛问道:“这次你数学考了多少分啊?”

还没等吴笛答话,他又自顾自地说道:“这数学的最后一题的那个问题太变态了,我本来以为我做出来了,没想到居然漏解了……”

吴笛的同桌苏暖却直接说道:“她考了满分啊,全校唯一一个,厉害不?”

“呃……”赵泽南一下子顿住了。感觉实在没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良久他才深吸一口气,“吴笛你把你的卷子给我看一下怎么样?”

吴笛当然不会拒绝同学的正当请求,虽然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学习挺认真的男生是什么名字,反正也只是无关紧要的路人而已。她记得的唯一一个同龄男生的名字,就只有吴迪了,这显然也是废话,因为她自己名字的读音就是“无敌”。

赵泽南把卷子拿到自己的座位上仔细欣赏起来,看到上面那堪比书法家笔下的字体时,忍不住看了看后面得了一等奖的黑板报,他发现这个女孩简直让他生不起对抗之心。

想来那些阅卷老师看到这样工工整整、字迹美妙的卷子时,也不忍心扣分吧?

早就说过,吴笛是个有完美强迫症的人,她在答每一道题之前,都会规划好自己的答案部署,就好比出黑板报一样,她会说她就是将试卷当作黑板报来做的吗,对她而言,不仅要保证做对所有的题目,还要让试卷像艺术品一样美观……这种想法若是让老师与学生们知道,肯定脑中会蹦出四个字——丧心病狂。

再看吴笛的那些比标准答案都要规范的解题步骤时,赵泽南只能表示叹服了,他觉得自己解题已经很讲究规范了,可与吴笛一比,却又差了一些。

赵泽南心中感觉莫名地悲凉,看来在这个高中也没法摆脱“千年老二”的称号了?

在赵泽南知道吴笛的英语成绩时,那是真的彻底死了心,119分,就作文扣了一分,后来原因传出去后,让全校学生都一片哗然,居然是因为阅卷老师不知道吴笛那英语作文中的一个词汇的用法,而扣了分……

那位阅卷老师在前面实在找不到扣分的地方,而英语这种文科总觉得给满分实在是太刺眼了,于是她终于在作文中自以为是地找到了一个错误,最终却证明是她自己孤陋寡闻。

吴笛的英语已经好到了像使用中文那样的程度,对她而言,做英语卷子和做中文卷子没什么区别。

因此,可以想象的是,对别人来说比较困难的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之类,对她来说就好比做中文填词题,而由于她平日里很注重使用英语,非常喜欢和那些外教交流,所以这英语听力对她来说自然毫无压力。

赵泽南这时拿到语文卷子一看,发现是128分,不由心中一定,只觉得自己全校第二应该稳了,他现在的总分是394分,绝对已经算很高了。

就算是吴笛,这次语文也只是131分而已,语文在阅读理解与这作文上,定然是要扣分的,吴笛在写作文时,从来不会去剑走偏锋,那种写吸引人眼球的文章去搏满分作文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吴笛这次的总分是410分,以绝对的优势将全校第一揽入怀中,赵泽南的想要得到全校第二的梦想都没有实现,因为第二名,也是一个发音为“无敌”的男生,他的名字叫做吴迪,总分为396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不畏竞争

吴迪获得外国语高中全校第二的成绩,可以说让一些人大跌眼镜,尤其是教他们班的老师,本来对吴迪基本上是投以鄙视的目光,结果吴迪考出来的成绩,却让他们班的老师无话可说。

吴迪这厮的经历堪比一些某点小说中的主角,屡遭老师、同学鄙视,然后他当然是扮猪吃虎、装逼打脸,如果根据他的经历写一部都市暧昧流小说《校园狂少》、《极品公子》之类的话,那肯定是大火的节奏。

吴迪在得知自己月考全校第二,而第一自然是那个少女后,只是洒然一笑,果然自己依然是最接近她的人。

由于少女的缘故,他在学习上投入的精力变得非常多,也挺愿意认真地去学,渐渐地,他已经放弃了好多娱乐之事,此时在他自己看来,最让他感觉快乐的事情,无疑便是越来越靠近他倾慕的少女。

他现在就已经开始跟着他的父亲到处走动,学习一些政界的事情,也越来越懂得算计人心。

而不知为何,他唯一没有放弃的一项运动,便是篮球,即使那个李浩乾已经完全没有资格再和他争夺那个少女了,可他依然在心里认为,少女肯定喜欢看到他打篮球的样子。

吴迪不曾忘记的是,少女在见到他居然能够将篮球打得那么好后,眼中露出的惊讶,这种让出乎少女意料之外的事情,他总是非常乐意去做。

而少女让他做的,比如说注意保养皮肤,祛除青春痘什么的,他更是将其当作很大的事情来对待,直觉告诉他,少女在将他养成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

吴迪觉得让自己变得完美。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否则如何可以配得上少女?哪怕在很多人面前,他是个高高在上的名门公子,身份显赫,但他在少女面前,就是一条甘愿奉献自己一切的忠犬而已。少女永远值得他去奉献自己。

与秋季运动会一起开始的,是学校班级间的篮球比赛,校篮球队会在高一的班级篮球比赛中选拔一些好苗子,怎么说现在高中篮球联赛也是举办得如火如荼。

吴迪当然成了七班篮球队的一员,他在体育课上,玩起篮球来,简直就是他在哪个队,哪个队就肯定赢,他现在都很少玩初中时喜欢的花式动作与突破上篮了。不是因为生疏,而是因为毫无必要。

他只需接球,轻松拔起,微微带着后仰,以一种优美如画的姿势将球投出去,便听到唰得一声,空心入网,发育很快的他。无论是身高还是力量,都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

他现在很喜欢用远投解决战斗。因为这种“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进球方式真的很潇洒,他很讨厌身体对抗,却一点也不惧怕身体对抗。

其实他的那些街球动作玩得很顺溜,戏耍起人来,绝对可以让人眼花缭乱,即使是当初教过吴迪打篮球的王恒。现在都常常被吴迪戏耍。

七班之中真正会打篮球,并且打得很好的人没几个,让吴迪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七班结交的好友曹无忧,却意外的是个篮球好手……

“你这样的游戏宅难道不应该浑身充满腐烂的气息窝在暗无天日的家中开启四台电脑玩个天昏地暗?为什么打篮球还有那么两把刷子……”吴迪是这样对曹无忧说的。

“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你开挂了吧?嘴还是这么毒!”曹无忧很随意地在三分线外投进一个三分。如此回应道。

“其实打篮球也是个很好的锻炼身体的方式嘛,只有锻炼好身体,才能更加肆无忌惮地玩游戏,有时候和人家对战,比拼的可是一种毅力啊。”曹无忧淡淡道。

“那么你呢,打篮球又是为了什么?像你这样的政阀子弟不该玩点更高雅的游戏,什么马球、壁球、高尔夫啦……”曹无忧问道。

“只是为了让一个人惊讶而已,让她明白,我也是优秀的!”吴迪飞身而起,轻松完成了一个单手扣篮,让一边的曹无忧目瞪口呆,这是何等的弹跳力啊……

“有必要吗?一个女人而已,像你这样的死现充还会缺女人?高二的那个校花级美女好像问别人要了你的手机号,虽然风评不怎么好,确实骚了点,不过随便玩玩还是很够劲的吧?”

“你怎么不玩?虽然你这家伙脸上常年带着黑眼圈,但得承认你确实挺帅,很有点少女漫画中男主角的感觉,平日里吊儿郎当,考试却总能名列前茅,你收到的那些微.信不比我少吧?”

“谈恋爱可是玩游戏的大敌啊!我对三次元的妹子毫无兴趣,除非是那个‘最美女学霸’,毕竟她确实有那么点二次元萌妹子的感觉……”

吴迪笑了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很灿烂的样子,曹无忧见势不妙,正欲逃走,却不想吴迪更快,他冲过去直接用手夹住了曹无忧的脑袋,淡淡道:“你活得不耐烦了?”

“我去,太蛮不讲理了吧,我作为一个游戏宅,喜欢学霸女神怎么啦,我还拿她的照片……唔,没法呼吸了,救命啊!”曹无忧差点被吴迪弄断气了。

吴迪放开他以后,曹无忧脸上带着一种花样作死之后绝处逢生的神色,他其实就是拿吴笛这个美少女来逗吴迪,损友之间的玩笑而已。

“对了,高二的那个叫做沈玉栋的学生会主席,好像已经决定要追你的禁脔啦,这个沈玉栋也是个超级现充哟,混血帅哥一枚,还是我们校篮球队副队长,你注意点吧。”曹无忧提醒道。

“你怎么知道的?”吴迪微微皱起了眉,这个沈玉栋在外国语高中确实挺有名气的,可以说是真正的校草级风云人物……

“我当然有我知道的途径,这个沈玉栋可是个泡妞高手啊,小心你那女神被他给泡去了,虽然是学霸,但终究是女人,很容易被攻略的。”曹无忧打了个呵欠,一副好像看破世间女人本质的模样。

吴迪虽然很有信心少女绝不会被其他男人攻略,但他却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少女清理那些苍蝇。

一个追求女神的男人,总是期盼着女神去拒绝别的男人,而不敢去和人竞争,那活该女神被人抢走!

吴迪表示很愿意战胜一切竞争者,宣示自己的主权!(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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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的吴笛,总是穿着朴素的校服,显得异常低调而不起眼,不少学生似乎都忘记了她曾是个在网上特别红的“最美女学霸”。

这一日是运动会的开幕式,她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副主席,还要上台发言,对于这种事情,她已经驾轻就熟了。

被选为学生会副主席这件事,她自己毫不知情,想来若是保持现在的优秀,待到高二时也会自动被选为学生会主席,反正在外国语高中,这什么学生会完全就是个摆设,里面好像除了主席之外,就只有一个副主席了……一般来说公立学校的学生会的老大都是称作“主席”,私立学校则称作“会长”,后者比前者更有权力。

待到高三时,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会被自动卸下,就算是当吉祥物,也肯定会浪费学习的时间,还不如让高三的学生去安安静静地复习准备考试,当然也有学生会主席在高三上学期就已经确定被保送,或是直接考完类似雅思、托福之类的然后出国留学了。

像开运动会这种事,基本上都是老师组织,根本轮不到残缺不全的学生会来组织。

吴笛拿着自己的发言稿,等待着自己的发言,只是那位沈玉栋的学生会主席,有些让她厌烦了。

沈玉栋的长相没得说,拥有八分之一的外籍血统的他,确实有那么点混血儿帅哥的感觉。他家中有一家中型企业,生活优渥,凭借着出色的外表与能力,他从小一直都是男生和女生的中心,被人仰慕。

沈玉栋的性格比较强势,很自恋。不过他的自恋属于正常人的范畴,而吴笛的自恋,那可是灵魂对身体的爱恋,二者依然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沈玉栋这个男生其实挺花的,毕竟他有花心的资本嘛,他确实想追吴笛,可却没有放出话去,而只是在外国语高中的度娘吧中,对着一个全是吴笛照片的帖子发了条“确实很漂亮。看我三个月搞定她”的回帖而已。

谁都不知道那个ID是沈玉栋,所以许多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纷纷表示了自己的鄙视,唯有曹无忧这个家伙,早就知道了这个ID。

人人都知道曹无忧爱玩游戏,却不知道他的电脑黑客技术,也是一绝,他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朋友看中的女人被沈玉栋这个衣冠禽兽泡走,所以他提醒了吴迪。

沈玉栋看着度娘吧中的那些回帖。只是淡淡一笑,作为一个泡妞经验丰富的男生。他就从来没觉得攻略一个女孩是什么难事,尤其是漂亮的女孩。

总有人觉得漂亮的女孩难追,其实那只是一种错觉而已,只要是漂亮的女孩,她对自己的容貌肯定有一种凌驾于其他女孩之上的优越感,要证明自己拥有美貌的价值。无疑就是看看有多少优秀的男人会费尽心思地追她。

很多漂亮女人认为自己的价值,就在于找到一个值得依靠的优秀男人。

对于男人来说权力与金钱是魅力的来源,而对于女人来说,容貌与身材才是真正的资本。

沈玉栋这个时候就在和吴笛套近乎,他也了解到。这个吴笛是个特别热爱学习的乖乖女,而乖乖女给他的第一印象,无疑就是好骗,以及处女……

只是想到“处女”这两个字,沈玉栋就觉得特别兴奋,若能拿下这样纯洁的女孩的一血,那该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他谈恋爱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获肉体上的享受,他其实一直觉得,对男人来说“恋爱”这个词等同于“做爱”,你说你谈个恋爱没法把女孩搞上床,还谈屁个恋爱,就一备胎!

好吧,其实处女虽然在肉体上给他的享受有限,但精神上的征服感绝对强烈。

“其实说到学习吧,我还是比较有经验的,我高一时一直保持全校前十的成绩,在刚刚的月考中,我又获得了全校第五,要不要我给点你经验?”

沈玉栋脸上带着一种自认为很优雅的笑容,之前他与吴笛聊了好多东西,什么前沿时尚、名牌衣服、包包啦,奈何吴笛却一脸淡然地说自己不懂,校服穿着挺好……

沈玉栋在心中暗骂这个女孩简直就是个死读书的土妹子,他原本想在物质上攻陷对方,这也是对多数漂亮女孩都有效的方式,奈何他在吴笛面前却碰了壁。

沈玉栋想了半天发现只能和对方谈学习的话题了,还好,他的成绩确实不错。

“你考过全校第一吗?”吴笛头也不抬,看着自己的讲话稿,淡淡道。

沈玉栋不由噎住了,他依然维持着勉强优雅的微笑,他左顾言它,只是道:“其实在外国语高中,第一与前十没什么区别的,想上国内的任何名牌大学都可以……”

“哦。”吴笛连搭理他的兴致都没了。

她到现在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而自以为是的沈玉栋则以为他作为整个学校的风云人物,校草级别的帅哥,想来只要是个女生,都该知道的。

沈玉栋看着对方那乌黑柔顺的头发,头一次感觉到了一种短暂的挫败感,因为他以前凭借着他那俊美的容貌,不说瞬间把女生泡上手吧,这先把关系在聊天中聊熟了那是很正常的事情,然后再通过短信、微.信之类通信工具增加熟悉度,熟了以后再约出来一起吃饭,给女孩买些礼物……

在这之间充斥着他的各种甜言蜜语,然后一起约会去电影院,乘机牵手甚至接吻那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温水煮青蛙可比愣头青的那种直接贸然表白成功率要高得多,到时候只需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做我女朋友吧,对方肯定连拒绝都不好意思拒绝。

奈何……这个吴笛让沈玉栋感觉连混熟的机会都不给。

“怎么?难道我的成绩还入不得你的眼?”沈玉栋有些焦躁地说道,他认为自己次次保持全校前十那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

吴笛这时也烦了,她又不是真的只懂学习的乖乖女,她比大多数男人更懂泡妞!这沈玉栋什么心思她会不知道?

“没有一直保持全校第一,真不知道你怎么当上学生会主席的。”吴笛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道。

沈玉栋傻眼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遭受打击

沈玉栋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引以为傲的全校前十的成绩,在吴笛眼里什么都不是……

气氛一下子变得尴尬起来,还好这个时候轮到沈玉栋上去讲话了,不过他在整个讲话过程中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显然被吴笛的冷漠给刺痛了。

倒是轮到吴笛讲话时,她依然当刚刚嘲讽学生会主席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很明显在吴笛心中,什么学生会主席、混血帅哥、风云人物沈玉栋,就是个连路人角色都算不上的可怜虫而已。

他有什么吴笛值得在意的地方呢?不论是长相容貌能力,哪怕是泡妞能力,吴笛她一个女孩都比他强!

这就是男人胆敢泡吴笛的下场,她就像耀眼的太阳,站在远处也可以享受她的温暖与光芒,可一旦妄图将她揽入怀中就绝对会被灼伤。

不过这个沈玉栋显然心理调节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刚刚被吴笛嘲讽了一下,他莫名升起一股动力,只觉得自己下次去考个第一给吴笛看看才行。

可沈玉栋转念一想,不太对劲啊,自己是想泡这个女学霸,又没必要自己去当什么学霸,况且正如他刚刚说的那样,在外国语高中这样的国内名牌高中,第一与前十是没什么区别,话又说回来,什么时候能够保持全校前十都算不上学霸了?

沈玉栋总觉得吴笛这个女学霸的存在,简直打击了无数自诩或被他人认定是学霸的人。

吴笛在这主席台上讲话时,向下望去,这操场上的学生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她又产生了一种俯视众生的感觉,她以前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频繁地在各种学校活动中担当代表发言。

不过这种微微凌驾在他人之上的感觉,还真是不错。

作为过来人的她,甚至可以猜到下面的学生对这样的“学生代表”怀着怎样的情绪,其中肯定有一部分是觉得不屑的,认为这种凭借优秀的成绩所成为的“学生代表”,不过就是应试教育下的可悲产物而已。被扼杀创造力的存在,以后就是社会的螺丝钉。

然而,这样的可悲产物,却总可以在主席台俯视众生,以后说不定也可以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秀,而那些心里极具优越感的人,在以后说不定为了一个职位而苦苦挣扎,最终成了他们嘴中的可悲产物。

章冬雪作为班级代表,站在本班级的最前面。她仰望着主席台上的吴笛,心里复杂难言。

虽然一班的班长之位,是吴笛让给她的,但她在内心深处依然觉得很自豪得意,在班级对外事务中,都是她作为班级代表与门面。

章冬雪认为自己是可以与吴笛相提并论的,在那些与她关系不错的男生中,他们对章冬雪的评价。显然比吴笛要高。

在那些男生眼里,吴笛就是个毫无存在感的女孩。低调得让人轻易就忽视掉了她这个人,而且吴笛让那些男生诟病的是,在学校里除了校服还是校服。

虽然美女穿什么衣服其实都很漂亮,但一直是校服未免太让人腻味了。

像章冬雪在星期六星期天不要求穿校服的日子里,什么好看的衣服都会往自己身上穿,除了她的胸部是硬伤、腿型有那么一些瑕疵以外。其余部分绝对没的说,完全就是个超级清纯的素颜美女。

不少男生可都期待着吴笛可以穿上除了校服以外的其他衣服,尤其是这秋季到了,不穿丝袜好像有些说不过去吧?

在男生心目中,女孩穿丝袜就是给他们饱眼福的。但实际这对女孩来说,只是很普通的服装而已,既舒适又美观……对于拥有美腿的女孩来说。

至于不是美腿的嘛,男生们一般心里都是在想,还真敢穿出来,哪来的这勇气这魄力?

然而就在章冬雪愈发膨胀的时候,月考成绩却给了她当头一棒,她的数学131分,语文129分,英语107分,总分367,班上第十六,全校七八十名左右。

按理来说这个成绩应该算是不错了,是个优等生的成绩,可是,她当初考入这个学校时,起码是全校二十名左右,可现在……

最关键的是,吴笛410分的成绩,简直就是对她的全面碾压,一门数学就拉了她29分,一门英语拉她12分,语文吴笛131分,反倒是与章冬雪算是势均力敌。

这样一对比,高中这个数学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不过真要说起来160分的数学考130多分其实已经算不错了。

月考成绩出来后,章冬雪整个人都感觉不是很好,恰巧女生每个月又都有那么几天,她只觉得自己心里很是烦躁。

章冬雪看着在主席台上依然耀眼的吴笛,她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决定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

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打击而已,章冬雪对自己打气道。

可这个时候,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似乎已经没了再去那个主席台作为学生代表的想法了,反倒觉得这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总是说着空话、套话而已。

她表面上似乎仍然想要在学习成绩上打败那个女孩,可在内心深处,却又升起了另外一种想法——明明在班级里,尤其是男生中,她比吴笛受欢迎多了,而她学习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耀眼,可有时候穿漂亮的衣服似乎比学习成绩效果更好,为什么还要去拼命的学习呢?

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逝,毕竟在初中时她一直处于学霸状态之中,现在尚未从这样的状态走出来,总之,她决定要沉心学习,不能太落后于吴笛!

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外国语高中的秋季运动会终于开始,为期三天的运动会其实最受人关注的,是班级间开始的篮球比赛,至于田径方面的比赛,显然没有篮球那样有趣。

而且这校内班级间的篮球比赛也是校篮球队选择新生加入篮球队的参考标准之一,若是能够在愈发火爆的全省高中篮球联赛中取得前两名的话,那可是有去京城参加全国大赛的资格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奇葩的世界观

这个世界的篮球与足球依然是两大球之一,之后就是网球,不过据华夏史栽,这篮球与足球两项运动在华夏居然有悠久的历史。

吴笛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对这个世界的华夏史显然是比较熟悉了,她觉得可以接受足球这项运动有悠久的历史,毕竟在她那个世界,古时候的蹴鞠其实算是足球的前身,可这篮球为何居然在华夏史上怒刷存在感?

她虽然对篮球不太了解,可这篮球的历史,绝对不可能悠久吧?

吴笛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华夏史上,有不少人都是疑似穿越者,当然,有穿越者也有位面之子,专门抑制穿越者的,比如说她那个世界的王莽与刘秀,前者各种超前的制度就不用说了,而后者的“大陨石术”实在诡异……

其实不仅是华夏,另外一个大国美利坚,也让吴笛觉得有些诡异。

按理来说吧,美利坚应该等同于她那个世界的美国,被殖民后再从殖民地独立出来的,是近代飞速崛起的超级大国,可这个世界呢,好像历史挺悠久,并且在美国政党中,华裔似乎有很大的话语权。

但这些华夏人对华夏本国却并不友好,有野史记载说是这些美利坚的华裔,是古时华夏政治斗争失败后迁徙过去的……

吴笛忍不住脑洞一开,越想越觉得可能是两个华夏穿越者对抗,一个失败之后,跑到美利坚去种田暴兵准备反攻华夏了。

总之吴笛对这个世界的历史表示真心看不懂,它整体来说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和谐,因为核武器很早就被开发出来了,世界大战根本打不起来,若不保持克制的话。显然这个世界早就完蛋了。

吴笛也不纠结这个世界的历史了,存在即合理吧,她那个世界不是也有乌克兰这样的逗逼国家逗逼政党嘛,好像弯弯还有学生要建国了吧?想来这也是小说家都想不到的事吧,普大帝估计都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居然开疆扩土了……

吴笛最近在专注于学业的同时,也终于开始写影评、散文、诗歌这样的体裁了。毕竟现在“天净沙”独家签约了《青春祭》,所以她开始用“浣溪沙”这个笔名,凭借自己的真实实力,写了一些其他体裁的文章投稿,可能还有一些可以当杂文看的讽刺微小说。

这种微小说体裁,基本上都是纪实的、讽刺时事的,而天净沙的小说,基本上都是虚构的故事,属于幻想小说的类型。算是娱乐商业性质比较浓厚的。

其中有些散文的类型,自然类似于语文考试中的那些阅读理解出题的文章,要不就是《时文选粹》《心灵鸡汤》的那种,还有就是公知文——华夏哪里哪里不好,美利坚哪里哪里更好,总结来说,一切都是制度的问题,只有美式民主才能拯救已经持续崩溃了千年的华夏。而此时华夏依然处于崩溃之中。

这样的文章,其实就是所谓传统作家的文章。讲究一个内涵与深度,比较难懂,可能连作家自己,写着写着都觉得自己写得挺深然后有好多层内涵,可他最终也说不出有什么内涵。

但不要紧,那些出阅读理解题目的老师们。绝对可以揣摩出这好多层意思,学生答阅读理解时只能按点给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就算是文科再强,在语文考试的阅读理解中,也肯定会被扣分。毕竟你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思路都和出卷老师一样,哪怕是原作者,看到那些出卷老师给出的答案,都会恍然大悟——没想到自己的文章居然写得这么深刻!

写散文这件事,讲究的是一个有感而发,倒有些类似于古时候的诗人,伤春悲秋、描绘山水、感怀历史、送别友人都可以写一篇散文抒发一下情感。

散文、随笔这样的体裁,注定不会像各类幻想小说那样受欢迎,因为它其实是一个很私人的体裁,一般都是用第一人称“我”来书写,给人的感觉特别真实可信。

当然,也有比较厉害的女作家,明明用“我”来写散文或者诗歌,却能够用男性的口吻来写,比如说冰心。

吴笛当然知道冰心是一位很有名的女作家,原名谢婉莹嘛,可有一次她在看冰心的作品时,却发现其中的“我”是以男性的口吻描述的,这无疑让孤陋寡闻的吴笛大吃一惊,还以为冰心是男的呢,毕竟她写的确实是抒情散文,而非小说。

不过对吴笛来说,无论是她用女性角度来写或是男性角度来写,其实都能从容驾驭,她的男性灵魂虽然已经完全消失了,不过她用男性的角度来写毫无违和感,像她最新的连载《秒速五厘米》就准备用三个角度来写。

当然,她现在是最习惯用女性角度来写文的,因为她确实完全变成了一个女孩,她的这种魂穿变身,算是变得最彻底的吧,就好比那种异兽类小说一样,直接人的灵魂穿入了异兽之中,而她则是穿入了女孩的身体之中,二者并无太多的区别,很幸运她至少还是人类……

吴笛现在在长时期模仿完美女孩的过程中,显然几乎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女孩了,按照那些正统变身文的写法,写到这里,估计可以结尾了,因为他们最喜欢看的,就是这个所谓的过程。

不过吴笛这位女学霸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吴笛投稿了凭借自己文笔写得几篇散文,发现到现在都渺无音讯,自然就感受到了这个传统文学圈子,对于圈外人的不友好。

在这个平行世界,一般来说,能够被文坛认可的散文家,几乎都是学院派,他们要么是大学的教授,要么是某大学教授的弟子,这些学院派在纯文学杂志《散文之遇》、《华夏小说》、《逆流》中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野路子的作家少有可以凭借散文出名的,同样的,华夏三大诗歌杂志《诗刊》、《绿风》、《星星》对于一般的投稿者,想要被采纳实在是太难了,但若你是哪个诗人的弟子,又或是在文坛中有提携你的人的话,这要发表诗歌自然就容易多了。

吴笛这个“浣溪沙”的笔名,开局似乎远没有天净沙那样顺利,而事实上,天净沙的第一篇小说能被采纳,也有很大的偶然性,一般青春文学作者出道,都是依靠新人赏出道,或是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旨在选拔当下最有潜力、最能吸引读者、最能写的文学新人,每年参赛人数高达几十万。

这是由《时光碎片》牵头,与《青春祭》、《花季》以及华夏官方联合举办的一场青春文学的盛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世界级文学奖 为盟主【TimLi】加更)

今天还有一更,还是为他加的,因为萌主【timli】萌力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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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其实应该算是钱四梁手中的一张底牌了,虽说这是三大青春杂志联合官方举办的,但《青春祭》却很少看得上里面的新人,因为他们的实力,并未达到《青春祭》杂志的标准。

但《时光碎片》与《花季》却愈发看重这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它们将这个选拔赛吹成了天才作家的摇篮,甚至有不少文二代都将这个选拔赛当成了自己出道的捷径,它设置的奖项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有什么天价出版合约,长篇小说推广计划,提供在读生完成现阶段学业费用(限国内),全球著名高等学府参观交流学习,金牌出版人的全力打造,《时光碎片》、《花季》量身开设专栏,两杂志的封面人物……第一名的奖金为十万元,并会有高考加分。

总之,这个选拔赛是一个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算是全国作文竞赛、新思维作文、文学之星选秀的合体版,由于其中有官方加入,还有高考加分,使得不少自认为文学素养不错的尖子生都对它趋之若鹜。

即使是那些家长,在看到第一名有高考加分还有奖金时,也会怦然心动,前面的合约都是自愿签的,而这个高考加分与奖金则是必需品。

当然,那些诱人的合约,又有哪些想要成为作家的人不签呢?虽然是青春文学作家,但怎么说也是仅次于传统作家的存在了,一边是枯燥无味的学习、考试。一边则是拥有无数粉丝的追捧,只有傻子才会选择前者吧?

要知道,《时光碎片》中除了姚琼这尊“大神”以外,其中有好几个出色的青春文学作家,可都是在校学生的同龄人,他们有许多粉丝。为《时光碎片》提高了好多销量,每举行一次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时光碎片》的销量都会增长许多,而不愿意“同流合污”的《青春祭》销量又会落后。

不过,《青春祭》的这一举动,也为它赢得一个比较崇高的地位,认为它确实是一个真正唯实力至上的杂志,有不少自负地参加这个选拔赛的学生,都跃跃欲试地想要得到《青春祭》的认可。然而至今却没有人成功。

一般来说,《时光碎片》会将那些既上镜实力又过得去的选手签约过去,而《花季》只能跟在对方后面喝汤,这个《花季》的主编,显然就是各种跟风《时光碎片》,所以它到现在依然比不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这次姚琼与天净沙的大战,《花季》全程处于酱油状态,他们可以拿出来的最有实力的作者。居然是被姚琼彻底鄙视的安达溪,然而“小姚琼”安达溪这厮为了跪舔姚琼。对新人天净沙进行居高临下地批判时,对方新连载所造成的火爆反应,却又像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安达溪脸上。

到现在为止,安达溪至今未回应这种被打脸的事实,大概她也算是悟了,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她就不该搀和这两尊大神之间的“决斗”。

总而言之,这个《花季》杂志若是不换一个像钱四梁或是苏曼文这样有能力有魄力的主编的话,它是没什么前途的,永远无法赶超《时光碎片》与《青春祭》。

由于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丰厚奖励设置。使得它的地位,相当于国内的理科综合竞赛,这一高中学生眼中具有神圣地位的圣杯,不,是“学霸战争”,所以许多高中甚至是大学,都会组织学校的学生集体参加这一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

其中自然是以高中生居多,毕竟在华夏,大学对学生的约束力,远不如高中,高中那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而大学都是比较自由的,也鼓励学生自由地追逐自己的理想,而大学生参赛,自然也就没什么高考加分了。

前面既然提到了“理科综合竞赛”,那就顺带说一下吧,在吴笛那个世界,这个数理化竞赛显然是分开来的,但在这个世界,以数学、物理、化学为主的理科综合竞赛,却是将几乎所有的理科一网打尽。

这一改革,便是为了应对国际理科竞赛,它的出现,让不少理科学霸发现,要想真正制霸天下,这必须要精通所有理科,当然,也有选择专攻数学、物理的,因为这两项在其中占的比重是最大的,若是可以在这两项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话,其实一等奖是跑不了的。

若是获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那保送华夏大学、中都大学是毫无疑问的,而获得全国一等奖的学霸们,将会参加冬令营,以备战国际理科竞赛,与全世界的理科学霸们争锋。

需要指出的是,不是说取得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乃至国际理科竞赛金牌,就能成为真正的科学家,发现一些推动全人类进步的科学定律,然后获得西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路西恩奖,或是华夏东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陈克奖了……

事实上,善于竞赛仅仅意味着善于考试善于做题,而不是善于创新善于创造善于发明。

西方欧美的路西恩奖与东方华夏的陈克奖,其设置倒是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诺贝尔奖,除了其中的理科奖项比较“硬”以外,什么文学奖、和平奖之类的玩意,都有很大的政治因素,比如路西恩和平奖就常常颁发给一些鼓吹分裂华夏的作家,而陈克和平奖,则常常颁发给西方的一些逗逼领导人之类。

总之,其实看这两个奖项颁发,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顺便提一下,路西恩在西方世界是个非常伟大的奥术……不,就是物理学家,微观世界的奠基人,称号“原子掌控”,而陈克则被人称为“生化狂魔”,华夏原子弹、氢弹之父,人民党的缔造者。

当然,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其实都以获得这两项世界性的大奖为荣,若想要成为世界级的文豪,你不获得一次路西恩文学奖、陈克文学奖,那算什么文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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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享受孤独 依然为萌主【TimLi】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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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吴笛为自己的笔名“浣溪沙”无法像其他三个“沙”那样顺风顺水而郁闷时,在学校里总是可以把吴笛逗开心的苏暖便拉着吴笛去观看运动会。

吴笛其实也是个善于自我调节的人,也许是之前的成功让她自我膨胀了不少,她开始收敛了自己那内心盲目的自大,以至于私下里时,她都没有原来那样自我陶醉了,挫折使人清醒,此言不虚。

对这个高中运动会,吴笛是没有什么兴趣的,她没有参加任何项目,班长章冬雪也从来不敢对吴笛指手画脚,倒不如说,章冬雪是笑看吴笛渐渐被全班同学孤立。

高中生已经不似初中生那样单纯了,或许在初中时,课上还有学生抢着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但在高中时,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学生愿意当“出头鸟”了。

若是班上有吴笛、赵泽南这样的学霸还好,他们永远是问题的终结者,所以老师永远不用担心自己的问题最终有人答不出来,若有的时候学霸们也走神了的话,那就可能会悲剧地冷场了。

当然,这种事情几乎不会发生在吴笛身上,她上课从来都是处于认真听讲的状态。所以,吴笛在老师心目中还是非常讨喜的,认为她是一个非常安分的好学生,只是有些孤僻了。

高中时也没有太多的学生愿意放下架子去问问题。大抵是因为这些学生在初中时都是优等生,自负得很,认为自己可以解决一切。

即使在第一次月考中发挥不佳,他们也只是自认为还没适应高中的节奏,等完全适应之后,那自然又是一条好汉……

而这样的心态。却会让他们渐渐沉沦,待到习惯了在班级末流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初中时的冲劲了,这优等生变成学渣,在高中可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

按理来说,进班时强化班的最后一名要比普通班的第一名成绩好,可一个学期过后,就会发现强化班的末流,已经不如普通班崛起的优等生了。

吴笛在班级中也就与自己的同桌苏暖。后座的夏薇薇、李香莹熟悉,与其他的人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而她又不住宿,在班级中也不活跃,这使得她的存在感简直低到了极点。

每当吴笛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发言时,班上的人都会突然醒悟,这学生代表特么的是我们班的啊!

由此可见,吴笛在班中的存在感。低到了怎样的程度,大约那些看考试成绩排名的学生。都自动无视永远第一的吴笛学霸了吧——此等妖孽,我们凡人是比不上的。

吴笛本人当然不会在意这种愈发孤独的情况,陪伴着她的是无穷无尽的书籍,只是心底还是稍稍有些遗憾,若是有吴迪在的话,那她起码能多一个乐趣了。那就是观察不成熟的自己做一些有趣而逗逼的事情……

她想,她很喜欢看到他比原来的自己更优秀,这样,他的人生也不会像前世的她那样后悔。

至少,她希望他可以幸福。

虽然是班级运动会。吴笛既不是运动员也不是啦啦队,显然她被分配工作的班长章冬雪给忽略了。

章冬雪确实颇有心机,她从来不会去刻意针对吴笛,两人在偶尔说话时,那都是笑颜以对的,让班级中不少人都以为这两朵金花的关系很不错。

可事实上,吴笛从来没有将章冬雪这个陌生人放在心上,而章冬雪更是对吴笛实施了各种“封锁”与“制裁”。

吴笛愈发孤立在班级之外,章冬雪的“冷暴力”占了很大的因素。

若是一般的学生,怕是会在班级的孤立中屈服,主动去寻求“破冰之旅”,向暗中操作此事的章冬雪服软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奈何吴笛对这种事却毫不在意,对她而言,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而非社交,她从来不在意小小的孤立,反倒是很享受这样不被打扰的安静,至今没有一个男生敢于向吴笛送情书。

吴笛与苏暖两人手牵手着手,走在略显空阔的走廊上,左边是班级,右边则是各种各样的植物,其中有一些同样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被集体“抛弃”或抛弃集体的学生在班级中自习,运动会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更多的学生,则都集中在操场、篮球场上。

在走廊上,就能听到远处操场上传来的各种加油声、呼喊声、扩音器的声音……

浓浓的运动会的气息,让吴笛都不由回想起了当年的高中,她觉得自己的记忆与学校生活都变得鲜活了起来。

苏暖的小手总是很暖和,抓起来十分舒服,这些天来的相处,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在别人眼里,基本上已经算得上闺蜜了,因为她们总是黏在一起。

整个操场的看台上,都被情绪很高涨的同学们占领了,加油声此起彼伏,不少班级都向拥有扩音器的主席台写各种加油口号,最终还要根据所递的纸条数来计分,这是评选班级获得几等奖的一个依据。

吴笛与苏暖两人找个看台最高处的空阔地方坐下,这儿的人很少,因为在这里无法清晰地看到比赛的情况。

不过早有准备的苏暖带了两个望远镜,还有一大堆零食,她歪着头对吴笛说道:“笛喵,快喂我吃零食,要不然我就要死了……”

说完后,她就像小狗狗一样搂住了吴笛的腰,将脑袋凑到了吴笛的手臂上,一脸呆萌笑容地看着吴笛,露出了很像兔牙的门牙,当然肯定不会像兔牙那么夸张,苏暖的牙齿很是整齐洁白。

吴笛闻到了少女身上那如同奶糖一样的味道,她宠溺地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少女舒服得眯起眼睛,给吴笛的感觉,就像一只温顺可爱的小动物。

“好、好,让我来拯救你这个不吃零食就会死星人吧……”吴笛说着,从苏暖必备的零食塑料袋中拿出一袋似乎是巧克力豆的零食,将它拆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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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悠闲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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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暖顺势把自己的脑袋枕到了吴笛的大腿上,就这样面朝蓝天,她觉得整个人都变得懒洋洋的了……好吧,她就是个很懒的人。

天空碧蓝得透彻,让整个人的心胸都变得开阔了起来。

看着天空的目光,渐渐转移到了吴笛身上,从下方看吴笛,她依然觉得吴笛完美得有些过分了,少女脖颈处的肌肤是显得那样白皙光滑,让人忍不住想要轻轻抚摸。

此时,吴笛已经将马尾松开,如瀑的长发随意披散着,清风拂过,发丝轻扬,散发着让人迷醉的清香。

不过,苏暖还是觉得少女身上的味道让她感觉特别好闻,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已经拿着一颗巧克力豆,往苏暖嘴里放了。

调皮的苏暖直接吮吸住了吴笛的食指,用舌尖在食指上环绕,吴笛看着苏暖那张天真可爱的脸颊,只觉得她在吮吸自己的手指时,让吴笛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邪恶感……

“真是太幸福!笛喵的喂食play……”苏暖脸上露出了傻傻的笑容。

吴笛真想直接拉大她的嘴巴,将整包巧克力豆往她嘴巴里倒,不过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很温柔地喂着苏暖,顺便拿望远镜欣赏一下热火朝天的运动会。

她看到一个挺眼熟的男生,在进行四百米的比赛,好像这个男生是和她一起出黑板报的吧?没想到跑步还跑得挺快……

苏暖这个时候哪里还管什么运动会,她只知道,她现在幸福极了,在她眼里。这个笛喵,就像漫画里“姐姐大人”一样的角色,让她不由自主地便想要被对方宠溺着,而现在,显然她就在享受着姐姐大人的温柔。

苏暖做了一件作死的事情,她忍不住拿自己来和吴笛比较……

先从容貌上比较吧。苏暖一直觉得自己算不上漂亮,但还是挺萌挺可爱的,然后与笛喵一比……就没有然后了。

苏暖觉得吴笛长得很美丽端庄,气质更是非常高雅,不过微笑起来却很有亲切感,很治愈人心。

比一比成绩吧……算了,还是不要比了,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距。

苏暖这次月考其实还进步了,全班二十六名。其中当然有吴笛的因素,她可从来不会要面子,总是可以很自然地向吴笛问问题,而吴笛也很耐心地向她解答。

在这样的过程中,苏暖的成绩当然进步了。

再比什么呢?家世?苏暖对这个倒是一点都没有感觉,不过直觉告诉她,能够培养出吴笛这样如同漫画中“名门大小姐”一样的角色的家庭,绝对是不凡的。

所以家世还是不用比了……

苏暖找来找去。才发现,貌似自己可以赢对方的。只有漫画画技了?

苏暖曾将自己画的Q版笛喵给吴笛本人欣赏,吴笛当时就两眼放光,忍不住说出了“好可爱”这样的话,这可着实让苏暖开心了好久。

虽然苏暖是个比较神经粗壮的很天然的妹子,但是与吴笛待在一起久了,她当然也会感受到一种压力。显然,这是由于吴笛的完美所造成的。

试想,有哪个人完全愿意毫无保留地成为对方的陪衬?与完美的女孩在一起,简直就要做好被大众忽略的觉悟啊,因为每当你与她并肩而行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会在她身上,这感觉……

所以夏薇薇虽然与吴笛关系挺好,却也下意识避免与吴笛出双入对,其实少有同等级别的美女成为闺蜜的,好比纨绔圈子里的王不见王的规则一样,同等身份处于高位的人,若是混在一起,围绕着他们的帮闲们到底以谁为主呢?

章冬雪虽然在男生群体中人气很高,可在女孩之中却就不那么受欢迎了,她所面对的笑颜,也许面具下都有一张嫉妒的面孔。

她的闺蜜周琪,就基本是靠她的财力所笼络的,对方长相普通,正好用来衬托她的美丽,但她至今都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

不过章冬雪亦是个心智坚韧的女孩,她知道自己快乐的源泉,并不在于女人,而在于男人们的追捧,这个世界,终究是男人的世界,她会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苏暖在发现吴笛很喜欢她的漫画后,就时常画漫画给吴笛看,两人之间经常玩的小游戏便是,吴笛写一段文字情节,而苏暖则将这个情节用漫画画出来,渐渐地,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不过苏暖其实还有一个小秘密,她会说她最近在P站上迷上了一个名叫“浪淘沙”的华夏插画师的作品吗?

苏暖的萌系画风虽然确实有爱,可却无法画出那种大气磅礴的漫画来,反倒是画那些博人一笑的四格漫画非常容易,然而苏暖作为一个漫画爱好者,自然是向往那种更高一层境界的漫画的。

在她看来,浪淘沙老师的精致唯美的画风无疑是王道中的王道,格局既大细节又非常精美,这样的画风,其实很适合画那种大格局的星际战争,一想到各种机甲、战舰,苏暖就觉得自己要燃起来了。

没错,苏暖虽然也很宅,却不是爱好BL的腐女,反倒是一个伪军迷,她特别爱好各种各样的战舰、机甲,然后就是机娘,也一直想要尝试着去画一画那些,可这她画出来的机器人,总感觉就是在卖萌一样……果然她其实适合画机娘那样的角色吗?

只不过,浪淘沙老师已经好久没有上传新的画作了,也不知她知不知道有自己这样一个一直关注着她的画作的粉丝呢?

一包巧克力豆很快被苏暖吃完了,苏暖打了个呵欠,又伸了个懒腰,柔柔道:“笛喵,我先睡一会……”

“嗯,睡吧,软软。”吴笛抚摸着她那柔顺的栗色发丝,嘴角带着柔和的笑意,这个软软,简直就是一只好吃懒做的猪猪,不过,她确实一直在温暖着吴笛。

吴笛忍不住捏了捏她的包子脸,而后拿起望远镜,转过头,向看台另一方的篮球场看了看,这才想起来,好像马上班级篮球联赛要开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自闭男

谷扬帆有些百无聊赖地向看台高处走去,他是七班的新生,在班级中至今没有任何朋友,他也觉得自己不需要什么朋友。

“一个人有什么不好呢?真正的孤独是最强的。”谷扬帆开始下意识自言自语起来。

“今天上完学回去把新番补完才行……哎,这次月考的数学只考了五十多分,真是头痛啊,还好语文考了137分,好像是全校第一吧,啧,这应该可以跟老爸交代了。”

谷扬帆又开始一边出脑筋急转弯,一边自己回答,比如“‘Kiss’是动词,形容词还是名词?”答案是“连词”……

谷扬帆就是这样神神叨叨的,他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发达之后也没有再娶,而是依然奉行单身,只因父亲也没有父母,没有任何亲戚,妻子死了之后,当然也不会有人来劝父亲再娶。

谷扬帆觉得孑然一身的父亲似乎也乐在其中,肆意嬉游花丛,他反正时常在家里看到各种各样的女人。

而谷扬帆从小就孤独一人,至今留下无数心灵创伤,其实他也曾想要从孤独中挣脱出来,比如初一时曾稀里糊涂当上了副班长,和那位女生正班长相处得不错,他却误以为对方对自己抱有好感,结果作死去表白,然后被拒,相近事情发生不只一次,这是他最深刻的心灵创伤之一。

从此,他就开始愈发讨厌女孩,时常说“我最讨厌温柔的女生了”这样的话,因为温柔的女孩总是对所有人都温柔,他却会误以为只对他温柔,然后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双方都受到伤害——所以他才讨厌温柔的女孩子。

慢慢的,他甚至发现自己的性癖都有所改变,比如最喜欢玩的游戏居然是《女X山脉》之类,那里面的游戏角色,可都是“可爱的男孩子”。

当然。在三次元,他拒绝接近任何人,他觉得自己思想非常成熟,所以非常了解人际关系的复杂和险恶。

不过,他干脆地把自己孤立起来并非出于什么伤痕,而是其性格本身的抉择。由于总是单独一人,在班上反而有种特殊的存在感,在因完全不跟人说话而非常显眼的同时,又很容易被人忽略。班上的人都对他印象深刻,但很少有人在意他。

谷扬帆几乎不参加任何团体活动,像这次运动会,他参加个开幕式后,就脱离了团体,值得一提的是他至今未能记住班上大部分同学的名字和样貌。

“孤独是真正的自由。”谷扬帆悠悠地说道。

而后他从自己口袋中掏出了一本口袋书,看上面的封面有一首《天净沙》,就知道这口袋书的作者是谁了。

因为总是独自一人。谷扬帆看的各种小说、动漫不要太多,而正因如此他的文科尤其是语文。非常出色,他的作文更是显得有灵气,这次他语文成绩比吴笛都高,全在于作文之上。

如果说才子梁凉的作文优点在于蕴含着一股郁愤之气,文字特别犀利,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话。那谷扬帆的作文优点便在于他的各种让人不明觉厉稀奇古怪的思想,还有信手拈来的典故,他的行文非常华丽,文采飞扬。

所以这两人的作文,都有些看天吃饭的意思。遇到合胃口的阅卷老师,那就是给满分也不为过,只因现在的高中生写作文基本上都僵化了……

吴笛为了求稳,作文都是用最标准的套路格式,而梁凉与谷扬帆,前者写杂文后者写散文,反正就是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他们的文采都很不错。

谷扬帆在外国语高中选择兼修的外语,是泥轰语,实际上他本人早已在孤独的日子中自学了泥轰语,他甚至还是某个字幕组的成员,就是那个有个成员因为推了实妹而被打断了腿送到德国骨科治疗的字幕组。

好吧,其实谷扬帆一直期盼着自己的父亲能够再娶一个单亲女人,最好有个漂亮的女儿什么的……

“啊,果然妹控游戏玩多了吗?”谷扬帆又自言自语道。

谷扬帆其实长相不错,但实在是过于不修边幅了,总是顶着鸡窝头,身上的衣服明明很值钱,却硬是被他穿出一种地摊货的感觉来,那一双死鱼眼也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

由于走路时,经常低头玩手机或是看书,导致他的背微微弓着,整个人的气质显得太过颓废了。

如果说曹无忧的忧郁气质、黑眼圈反倒让曹无忧产生一种异样的魅力的话,那显然有些“自闭症”的谷扬帆,身上几乎没有任何魅力了。

当然谷扬帆觉得自己也不需要什么魅力,有孤独陪伴着他就足够了。

谷扬帆看到口袋书中的一篇治愈人心的小说,忍不住傻笑起来,这部口袋书是他随意买的,之后百看不厌,即使深处黑暗之中,他也渴望着那一丝光明。

可实际上,他心中更偏爱那一篇《剑仙》,有人认为这篇文很虐,但他觉得这完全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他作为一个喜欢思考的人,时常在想,若是小狐狸与剑仙真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去,剑仙还能真正地证得大道吗?

不证大道,不脱轮回,不得永生,身为仙人,自当要有——千般法术,无穷大道,我只问一句,可得长生否?这样的执着求道之心。

为了儿女私情,而放弃求道之心,那才是真正的悲剧!

“所以,我果然还是应该活在修真界,这种凡人的世界,根本不适合我嘛!”谷扬帆自言自语着。

他不经意间抬起头,却看到了凡人世界的美好——

那是两个都穿着校服的女孩,一个女孩体型娇小,她安静地将脑袋枕在另一个女孩的腿上,一动不动,似是已经甜甜地睡去……

而另外一个女孩,则有一头让人目眩心迷的漆黑长发,那纯黑色的头发没有一丝杂色,披散着的长发随风轻扬,她时而用手拨弄着长发,只是宠溺地看着睡在她腿上的娇小女孩。

让谷扬帆更加觉得一下子就治愈了的是,长发如瀑的女孩,忽然俯下身子,轻轻在短发少女脸颊上印了一个吻。

这个吻自然没有任何情欲,只是因为她太宠她了。

当谷扬帆看到长发女孩的容貌时……他愣住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类人 42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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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明明没有任何妆容,素面朝天的脸颊却如此精致,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上,有一双清澈而有神的眼睛,眉眼如画,粉色的唇上似乎涂了润唇膏,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晕,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地品尝。

少女身上的书卷气很浓,还有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雍容,让人不自觉地就会将她认为是某古老家族出身的名门千金。

如此黑长直的美少女,若是换上泥轰式的短裙校服的话,让谷扬帆觉得,她简直就是二次元出来的“名门大小姐”一样的角色。

这不是那个自己这一届高一的学生代表么?叫什么来着?

谷扬帆忍不住回忆起不久前对方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的画面,当时这个女孩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特别端庄威严,气场十足,有些像那种女王、女首相、女主席的感觉。

而他也知道,对方的成绩是多么优秀,即使他这次的语文成绩比对方高,但这数学、英语,与对方一比简直就是不忍直视。

也许自己泥轰语比对方强?谷扬帆忍不住这样想着,他可是会用泥轰语写轻小说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明明应该是威严满满的女皇的学生代表,此刻却是这样的温柔。

不过看到这两个女孩腻在一起的样子,深受泥轰漫画熏陶的谷扬帆,脑中忍不住蹦出两个字——百合。

“我靠!难道三次元也有这样唯美的清水百合吗?”谷扬帆又忍不住开始自言自语着。

作为一个对bl、gl都生冷不忌,甚至差点将灵魂都献给路西法的谷扬帆来说,其实他挺会抓重点,他觉得什么bl、gl、搞基、蕾丝边、百合、同性恋都没有错。错得是他们/她们不美型!

“只要可爱,什么都大丈夫!百合赛高!”谷扬帆忍不住用泥轰语大声说了出来!

然后,苏暖被吵醒了……她发现笛喵的脸紧紧贴着她的脸,一股清香让她感觉特别好闻,感受着笛喵近在咫尺的呼吸,她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加速。

吴笛一下子抬起头来。她捂着自己的脸,她知道现在自己脸上红得发烫,她鬼使神差地吻了苏暖,就是觉得苏暖的睡相实在是太可爱了!

可爱得犯规了啦!

不过她知道自己心里绝对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一个女孩的心理了,在吻苏暖时,就像是在抱着一个可爱的小动物亲亲一样。

这只是女孩闺蜜间自然的亲昵而已。

苏暖果然神经大条,她当什么都没有发生,直接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嘴巴都呈现萌态可掬的样子,她用一种极为满足的语气说道:“喵帕斯~~~得救了……能量补充完毕!太感谢了,笛喵。”

苏暖一把搂住吴笛,将脑袋往吴笛脖颈处塞,鼻子像小狗一样蹭在吴笛的肌肤上,贪婪地闻着吴笛身上她永远也闻不腻的幽香,而她自己身上的一股甜甜的奶糖味道。充斥在吴笛的鼻尖。

吴笛下意识反搂住“软软”的娇小身躯,心道一声这软软的身体抱起来真舒服。不过她那锐利的目光却投到刚刚那个破坏气氛的男生身上。

这个男生最让吴笛印象深刻的,便是有一双让人很讨厌的死鱼眼,然后便是那头乱糟糟的鸡窝头,他微微弓着背,身上散发着一种死宅的气息……

“好锋利的眼光!像刀子一样!惨了惨了,这是要被灭口的节奏吗?”谷扬帆又将自己心里想的话自言自语了出来……

谷扬帆将口袋书挡在自己的眼前。阻隔那个如同二次元的美少女的锐利目光,他嘴里依然念念有词:“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那边的同学,请你过来一下好吗?”吴笛那轻灵柔软的声音传到了谷扬帆的耳畔。

明明这个声音确实非常动听。咬字极为清晰,可谷扬帆只觉得自己好像遇到了天敌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他感觉头皮都有些发麻。

果然还是应该直接跑吧?

不行,这也太窝囊了!那些该死的现充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肯定是迎头而上,怎么说对方也是整个学校屈指可数的大美人呐……

谷扬帆挠着自己的头,很是不情愿地走了过去。

他又听到一个特别酥软可爱的声音:“你要吃零食吗?给你。”

苏暖脸上带着无邪的笑容,拿出一包薯片,递了过去。

被治愈了!简直可爱到犯规嘛,这就是传说中合法萝莉?

谷扬帆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只是吱吱唔唔地接过薯片,然后坐了下来,吃了起来……

不对!怎么可以轻易吃对方的东西,这是断头饭吧?

“同学,请问你刚刚看到了什么?”吴笛嘴角噙着笑,双手环在胸口,注视着这个死鱼眼的男生。

“什么都没看到!百合什么的,才没有看到呢!”谷扬帆一紧张,大声说道。

吴笛忍着想抽这家伙一顿的想法,只是淡淡道:“忘了它吧。”

“怎么可能忘了!百合赛高!”

“哦哦?百合花吗?我也超喜欢百合花!”苏暖拳头一握,双眼似乎闪烁着星星。

吴笛捂住了自己的额头,所以说猪队友最讨厌了!

经过一场“友好愉快”的交流,吴笛算是难得认识了谷扬帆这个“自闭男”,不过对方那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对泥轰语的熟悉,让吴笛不由对这个男生的看法有些改观。

其实谷扬帆才是真正被吴笛震撼到的人,他原本以为这个吴笛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学霸,但对方那渊博的知识,让谷扬帆暗暗吃惊……

当然,还有对方那偶尔散发着抖s气息的毒舌,也让谷扬帆不由自主地觉得头皮发麻,他可不是抖m,会对那些毒液甘之如饴。

可不知为何,他却从这个美少女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同类的气息,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不过很快,他就将这种想法驱散了,这个吴笛女王都已经攻略了一只吃货萝莉,分明就是现充中的现充,怎么可能孤独!

不要侮辱“孤独”这个词啊岂可修!(未完待续。。)

————?

第一百六十六章 轻小说家

谷扬帆吃了一包薯片,并聊完天以后,又打开口袋书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偶尔还傻笑一下地离去了……

他的行为,分明诠释了什么叫做“注定孤独一生”,若有其他的男生受到吴笛的邀请,那肯定会死皮赖脸地能待多久就待多久,可谷扬帆却觉得挺不自在,因为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

对于这个美少女,他没有任何念想,这不是他能驾驭的,这样的大美人,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各种小说都有涉猎的他表示,若他有主角光环的话,说不定会当上这种美少女的“假男友”,其实就是挡箭牌,然后发生各种各样暧昧的事情,最终修成正果。

可惜他没有任何主角光环,这要真被美女拉了当挡箭牌,他觉得自己会死得很有节奏感。

所以,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没有羁绊就不会受伤。

他作为一个孤独至极的人,不会去伤害任何人,他早就习惯了不断地伤害自己,压抑自己。

但谷扬帆必须得承认的是,这个吴笛应该是他在三次元所见过的最接近完美的女孩了,他都没想到对方居然可以跟得上他的节奏,不论是文学方面,还是在聊一些死宅才能懂的话题时,对方总是能够侃侃而谈。他当然不知道,吴笛长时间受她那位小姨的熏陶,已经懂了不少二次元的东西。

这个美少女的知识面,可真是够渊博的……啧,或许自己唯一可以赢对方的便是泥轰语?等等,说不定对方也精通泥轰语呢?

虽然对方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温和,但谷扬帆却觉得,对方的态度中带着疏远。他对这样的疏远倒不排斥,反而觉得挺好,因为他根本不想与任何人做朋友。

而尽管谷扬帆嘴上说着“百合赛高”,但实际上他也只是在开一些宅系的玩笑而已,女孩子之间的亲昵在他看来还是比较正常的,他甚至觉得。“百合”与“同性恋、蕾丝边”有着本质的不同。

百合是一种更加纯粹的精神上的互相依赖,而同性恋却总是会发展到肉体上,这任何事物一旦沾染上了欲望、名利,就会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祝愿你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姬友……他在心中默念道。

事实上另外一个女孩苏暖给他的感觉更好,他甚至希望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妹妹,他在写一些轻小说玩的时候,便时常将男主设定有一个略带兄控倾向的妹妹。

谷扬帆已经决定,高中毕业后就去泥轰留学,反正以他这超级偏科的成绩。除非是特招,否则是不可能进华夏的名牌大学的,他父亲虽然挺有钱的,算是单身贵族,可他家中是没有“生产资料”的,他父亲算是为别人打工的金牌经理人,而不是老板。

没有权力与关系,仅仅有钱。那肯定是没机会特招的,因此他宁愿去泥轰留学。然后再弄个泥轰籍,就定居在泥轰算了,反正华夏是承认双重国籍的,泥轰那里有宅男的圣地,每年两次“圣战”让他心向往之。

在大学时,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去当一个轻小说家。若是可以创造出一个二次元的萌王来,那他便觉得此生无憾了,当然,这还要有一位插画师配合。

他想,他这辈子之所以是天煞孤星。那是他已经将爱完全投入了二次元。

吴笛看着对方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轻轻地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发丝,嘴角带着笑意,她这才发现,这个外国语高中还是有许多有趣的人的嘛。

或许大多数女孩都会讨厌刚刚那个浑身散发着颓废气息的死鱼眼自闭男,可吴笛却觉得此人拥有自己的人生哲学,懂得自我剖析、自我思考,确实算是个有见地的人,但他也有病,或许该将这病称之为“高二病”?

这个男生,并不让吴笛觉得讨厌,其本质的原因,或许便是对方也是个热爱读书的人,这涉猎是相当的广泛,而对方那种“草食男”的属性,更是让吴笛觉得挺好,永远也不用担心这人会作死地生起追求她的心思来。

吴笛最讨厌的,当然是那种道貌岸然、明明最终的目的就是想来泡她,得到她的身体,却又百般掩饰自己目的的家伙,她其实总可以一眼看穿这种男生,比如说那位学生会主席,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小小年纪的高中生就学别人泡妞,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下午的时候,班级间的篮球比赛,终于开始了,高一一共只有八个班,所以直接就按照淘汰赛的机制来,每个班抽签对抗,三局两胜后可进入下一轮。

普通的比赛会在露天的篮球场上举行,而最终的决赛,将会放在体育馆中举行,所有的在校学生都可以去观看。

而最终获得胜利的高一班级,还会与高二最终获得胜利的班级进行一次对抗赛,略带表演性质。

至于高三,那已经没有什么运动会和篮球比赛了,除非是征战高中篮球联赛的高三篮球队成员,毕竟如果在全国高中篮球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话,那对学生个人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怎么说华夏职业篮球联盟,也是仅次于美利坚职业篮球联盟的存在。

美职篮都有直接从高中就去选秀的球员,这华夏职业篮球联盟,当然也会出现这样的天才高中生。

吴笛与苏暖先来到了自己班级,一班面对的是四班,其实高中篮球比赛,基本上都是看个人发挥了,如果班级中有那么一两个好手的话,其实就会赢得很容易。

高中生基本上都更善于打半场,而全场打起来时,给人的感觉就特别乱,比较有趣的是,时常有人一直待在对方篮下,就等着自己队友长传,然后没人防还投不进,更多时候则是,长传直接传飞出了底线。

还有的班,居然还派上了女生,理由是这个女生打篮球比男生还要好……

因此,有的时候这个班级间篮球比赛的分差大得惊人,像现在一班就因为有王恒这个最起码是高中全明星级别的人物,便直接屠杀了四班这种弱鸡班级。

吴笛看到篮球场中线处边沿的记分牌是38:2……(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美女来助战

吴笛与苏暖的到来,甚至都没有引起同班同学的注意,因为章冬雪这个班长实在是太吸引人眼球了,她带领着一群班级的学生在给自己班加油,她那甜美的加油声,让一班的在场上奋战的篮球成员们更加精神抖擞。

而四班的那些篮球成员,有的都在心不在焉地偷瞄章冬雪,因为对方今日的打扮实在是太耀眼了……

这运动会期间自然是不用穿校服的,章冬雪上身穿了纯白的女式衬衫,下身则是漆黑的百褶裙,裙下有两条修长的美腿,但这腿有些过于纤细使得腿型稍许有些瑕疵,不过腿上的连裤.袜无疑拟补了这一点,不得不承认,黑丝美腿那简直就是对男人的大杀器。

可惜章冬雪的胸部真是大硬伤,许是因为她从小就很瘦,也没有什么减肥的经历,导致她胸部也如此“瘦小”的吧。

不得不说,有时候那些本来就纤细清瘦的女孩,这胸部往往很平,但那些“肥妞”,却是到处都肥……

不论是章冬雪是为了出风头,还是真心实意地为班级加油,吴笛都在心中表示了一下对她的钦佩,这种为集体奉献的班长,确实是一个称职的好班长。

所以吴笛觉得自己并不适合当班长这样的领导者,她是一个孤独的行者。她对自己的班级,也从来没有什么归属感,这仅仅是一个学习的地方,如此而已。

她或许能够“写出”《资本论》、《GCD宣言》这种震撼人心的巨著,但让她去领导人类解放自我,压制生物劣根性,消灭阶级,做到真正的人人平等。那肯定就是个笑话,她就是个嘴炮党而已。

所以这个世界的华夏政府,从来就不怕网上的各种嘴炮党,嚷嚷着要改天换地的,连个组织能力都没有,而一旦发现真正有组织能力的。华夏政府就会进行无情镇压……

因此,对嘴炮党,华夏政府一贯的态度是,华夏不需要你的支持,也不在意你的反对,因为你只会嘴炮,在网上喷粪,现实中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负犬。

吴笛觉得自己班级与四班的篮球比赛实在无趣,打得乱糟糟的。索性便又带着苏暖去了七班那儿,她倒是想看看吴迪这小子篮球打得怎么样了。

章冬雪看到了吴笛“黯然离去”的背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她愈发高声加油起来,她愈发觉得,这个吴笛只是成绩好有什么用,应试教育下的可悲产物而已,以后注定是为别人打工的!

而她章冬雪。那才是真正的全面发展的优等生,若非为了和吴笛争一口气。她觉得自己放弃学习都无所谓,因为她发现,今天的自己,比吴笛完美多了!她以后征服那些什么总裁啊CEO啊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这么多的观众,并非为了来看一班与四班的篮球赛,而是为了看她!

她甚至都能想象得到那些男生们在说什么。一定是“有这样美丽清纯的班长实在是太幸运了”,“如果我们班有这样的班长的话,篮球赛绝不会输!”,“那双黑丝美腿真是好看,摸起来一定很爽!”。“不行,我得偷拍一下……”这样的话吧。

章冬雪看着周围愈发热闹的样子,露出了灿烂甜美的笑容。

而吴笛一来到七班这儿,这七班的男生们顿时激动了,七班的对手是三班,这两个班男生较多,不乏一些帅哥,比如吴迪、曹无忧之类,可这两个班级的女生较少,尤其是缺少美女。

高中打过篮球的都知道,这一旦有美女在旁边观看,场上的球员那叫一个激情,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们,表现欲非常强,尤其是在美女面前!

当然,随着真正的爱上篮球,那美女什么的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便是——胜利!

场边的骚动自然引起场上球员的注意,这个七班与三班看起来打得还是比较像样的,比分似乎还咬得很紧。

原因也比较奇葩,曹无忧这个组织后卫,为了显示自己的组织才华,他就专门传球给除了吴迪之外的人……因为他觉得若是传给了吴迪,那就是刷助攻了,没劲!

而明明曹无忧自己得分能力挺强的,尤其是那个定点三分,命中率很高,可他就是不投,顶着七班人的笑骂与嘘声,他一个人玩得挺嗨,花样作死的水准,又有了一个质的提高。

七班人虽然嘘着,却也不急,他们显然知道吴迪与曹无忧两人的厉害,尤其是吴迪,别看他插着口袋在场上打酱油,这要是开启得分模式,分分钟钟把三班灭掉的事情。

三班虽然也有几个会打篮球的人,可一看就是“蓝领”级的人物,每次进球都会让人腹诽,妈的投篮姿势那么丑也好意思打篮球?没有优美如画的姿势,打屁个篮球!

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本质上就是一个耍帅的比赛,所以说若没有美女在旁助战,根本就没有动力嘛!

此时曹无忧脸上依然挂着两个黑眼圈,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颇似“我麦”,不过他打球的风格,倒是挺像纳什的,投篮准,传球非常风骚,挡拆也玩得不错,当然了,这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就别提什么挡拆了……

七班有喜欢起哄的男生,向篮球场里各种打酱油的吴迪喊道:“吴迪,美女来了还不表现一下,在那儿傻愣着耍什么酷!快点解决三班!”

三班也有不乐意了,但他们却发现他们班确实没有可以扛鼎的明星级球员,只能硬着头皮对班级中的篮球队员说美女来了,要好好加油之类的话。

吴迪很快就见到场边的吴笛,对方还笑着向他挥了挥手,又是引起一片狼嚎起哄的声音,全场的男生都用一种看人生赢家的目光看着吴迪,使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被烧死一样……

苏暖这个时候,却又喊道:“吴迪,我们就是来为你加油的哟!”

吴笛不由低声问道:“软软,你怎么愿意为他加油?”

吴笛在这之前对苏暖说过,七班那个叫吴迪的男生,是她初中时的好友。

“他和你名字读音一样呗,挺亲切的!”苏暖无邪地笑着。

“你知道什么叫做‘天然黑’吗?”吴笛也笑了,“还有,我觉得你的头发如果是粉色的更好。”

“不知道啊……”苏暖一脸迷茫,“粉色吗?我确实挺喜欢粉色的诶!”

很显然,苏暖大声加油,让集中在吴迪身上的目光更加不友好了,这个死现充,难道已经不声不响地攻下一对美女了吗?

饶是吴迪已经愈发成熟,有了一颗大心脏,但现在仍然觉得头皮有些发麻,可是,少女们都已经站到场边了,难道他还会退缩不成?

让青春与热血,沸腾起来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出风头 45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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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实是二次元动画的话,那这个时候,肯定超燃的bgm要响起来了,吴迪张手向曹无忧要球,眼神中充满了一种“你不给球,谁也保不了你”的杀气!

不要低估了青春期少年在自己倾慕的女孩面前表现自己的决心!

曹无忧一贯喜欢花样作死,他作为一个游戏宅,就时常做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玩类似dota的游戏时,买好多眼插在地图上摆成爱心形状,又比如网游中武器加13去升加14有很大可能性会爆掉,但他却闭着眼睛就这样去上了,至今爆掉无数极品武器,获得称号“粉碎的心”,实际上,他就觉得作死这件事非常好玩……

但这个时候,曹无忧见到好友总是在嘴里念叨的“学霸女神”来了,他当然不会做什么事情挑战吴迪的底线,因为他深深的明白,这个女孩在好友心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他可以在“学霸女神”不在时,与吴迪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此时,荣耀光辉属于吴迪!

曹无忧随意一个背后传球,篮球便到了吴迪的手上,三班的球员见到吴迪好像很叼的样子,那当然不能让吴迪出风头,美女可在旁边看着呢!

哪怕美女就是来看这个帅哥的,那我们三班人更不可以轻易让他得分了!

吴迪接球之后,就在三分线外的弧顶处站住了,单手持球,不用说,这个动作真的很酷炫。当对方贴上来防吴迪时,他已经拔了起来,将球投了出去,投篮姿势优美如画……

只听到“砰”得一声,球并未打铁,而是撞着篮筐里部入网。

三班的防守人员。表示只能用眼神来防守……目送入框。

吴迪向记分牌那儿的同学,比划了一个三分的动作,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种得分方式太过轻松写意,使得在场的观众反而鸦雀无声。

就连吴笛也不知道现场到底怎么了,实际上她觉得刚刚吴迪的得分方式,超像她那个世界的麦迪,她倒不是麦蜜,如果不是因为麦迪在姚明所在的火箭队的话,她还真不认识麦迪。只是在为姚明这个在nba最出色的中国球员加油时,她也渐渐觉得麦迪打球挺潇洒,什么麦迪时刻,看得简直让人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可惜后来麦迪就越来越不行了,她才知道原来麦迪最巅峰的时候,是在魔术时。

她忽然明白了,三分球这种方式虽然是篮球比赛中一次性得分最多的(不考虑犯规加罚),但它缺乏激情。为什么说麦迪在魔术时最猛呢?那肯定是因为他在魔术时各种冲击内线,又是扣篮又是拉杆上篮什么的。

而就在全场都一片鸦雀无声之时。三班那个运球还不错的控卫,杀进内线上篮,结果打破全场安静的事情出现了!

吴迪飞身将篮球按在了篮板上!这是传说中的“定板”大帽啊!

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紧接着好戏还在后面呢,吴迪拿到球后,一条龙直接杀了过去。在罚球线里一步,跳了起来,完成了一次单手扣篮!

吴笛和她的小伙伴苏暖两人都惊呆了!

篮球场上什么最有激情?

当然是灌篮!

还是一个高一新生的灌篮,这个吴迪的弹跳力,实在是太恐怖了!

吴笛捂住了自己的嘴。只是用惊愕的目光看着对方那高大的身影,她怎么不知道“自己”居然可以扣篮?

这不由让吴笛对他更加感兴趣了,他到底会给她多少惊喜呢?

吴迪又做了一个彻底让现场火爆起来的动作,他直接用手指向了吴笛,微微点着头,神情却十分温柔,他想表达的意思,所有人应该都明白——这个灌篮,是献给你的,我的百分百女孩!

不得不说,运动少年吴迪此刻的样子,那真的是异常帅气,再加上刚刚他那一连串让人疯狂的表演,至少一个高一新生能做到这些,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太骚了,这个家伙还会扣篮啊,以前一直以为他只会跳投来着!”有同班同学如此惊讶道。

“他早就看上一班那个和他名字读音相同的美女学霸了吧?可恶啊……我也想在校花面前出风头!不行,教练,我想打篮球!”

吴迪的一号狗腿子,副班长陆天“跪舔”起来那叫一个热情啊,立马喊道:“还不为我们班大班长加油,声音给我喊高一点!”

又是一片超级热情的加油声……气氛炒得非常热烈。

吴迪当然也听到了同班同学的加油声,可最让他开心的,还是捂着嘴巴,一脸难以置信的吴笛,简直可爱到爆!

每次他打破对方那沉静淡漠的神情,他就觉得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他要变得更加耀眼,只为了博红颜一笑!

这个时候有别的班正好看到吴迪扣篮的学生,那叫一个震惊,立马去呼朋唤友,内容大抵是——

“卧槽不得了了,七班的校草级帅哥吴迪,居然扣篮了,快去看啊,有他在,说不定我们外国语高中还能打入全国大赛呢!”

还有的则更加直接:“这次月考全校第一的美女学霸吴笛,就是总是在各种活动上代表学生发言的那个美女,很萌的说,好像和七班的班长吴迪有暧昧,虽然她还是穿着校服,可真的超级清纯呢,快去看!不比什么章冬雪差啊!”

于是,让章冬雪气闷的事情发生了,本来在一班与四班这块篮球场,看美女多于看比赛的观众们,纷纷离开了,一是因为章冬雪再漂亮,可看久了也就那样,又不能真的去动手动脚,二是因为围观众大抵都有一颗爱篮球的心,这一听到高一居然有人可以扣篮,这当然要去看个热闹,三是因为吴笛。

虽然吴笛在学校中的各种表现,都不如章冬雪那样耀眼,可不得不说,男生们心里也有一杆秤,有时候太喜欢表现自己太喜欢出风头的女孩,让男生们总觉得这美女不安分,要是真追到手,怕是几下子就会被甩了……

吴笛则不同,在男生们看来,吴笛这种女学霸一旦泡上手,那绝对会死心塌地啊!(未完待续。。)

————?

第一百六十九章 抢男人

让章冬雪更无语的是,自己班上的“明星”球员王恒,在觉得一班已经赢定了之后,就自己下场了,他大概觉得这四班这么渣,就算是五打四,都没法赢一班了,怎么说一班除了他这个明星级别的球员以外,还有几个蓝领级别的球员,与蓝领球员都比较少的四班打,根本就没压力。

王恒的位置是大前锋,模版算是诺维斯基吧,投篮很准,不过篮球打得比较朴实,基本功很扎实,他比吴迪要高,可他却没法扣篮,这一听说吴迪居然为了美女出风头耍帅了,他当然要去为吴迪加油。

其实王恒觉得这个好友还真的是一个天才,运动天赋很好,可惜以前却挺讨厌运动,可现在这个好友,却真的迷上了篮球……

吴迪若不是天天碰篮球的话,他也不可能保持那样的命中率,这个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防守很松,吴迪这小子在暑假里,可是跟人家打街球的正儿八经切磋的,他那蛮不讲理的干拔,简直无解!

这只能算吴迪解决战斗的常规手段而已,还有常规手段就是背身单打加转身后仰跳投,不过他要是真突破起来,能够拦住他的人很少,他甚至不用玩那种街球的花式,直接凭借自己的身体素质强吃对方就足够了。

场中唯一的一个看点王恒一走,一班中正在加油的同学,都有些待不住了。

而章冬雪整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了,她之前还在心中嘲讽吴笛“黯然离去”,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短短时间内,居然有这么多观众跟了过去!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难道自己穿着短裙黑丝,都不如人家吴笛穿着校服?

章冬雪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两相对比的落差感,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吴笛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居然能够吸引那样多的男人,明明自己比她耀眼多了!章冬雪很不甘心地想着。

不过很快,她在了解到最新的情况之后,不由松了了一口气。原来这些观众离开,不是因为女学霸吴笛,而是因为另外一个高一的风云人物吴迪!

对于这个七班的班长吴迪,章冬雪其实还是比较了解的,两人甚至在学校召集各班长领一些通知、校报时,有过交集。

吴迪给章冬雪的观感挺不错,首先当然是因为对方长得阳光帅气,笑起来的模样很爽朗干净,而这次月考对方那仅次于吴笛的成绩。也让章冬雪觉得异常佩服,若吴迪是普通的学霸那也就罢了,可对方除了学习之外,其他的能力也很出色,而且,对方的家世更是让她心动。

当然,章冬雪其实并不知道吴迪那真正显赫的家世,她大概只从一些传言中知道。吴迪的父亲是这个市的大市长,其他的却一概不知。

而很显然。在她看来,自己和吴迪完全就是“门当户对”,属于上等人,所以她作为校花级的美女,难得对吴迪笑脸相迎,就是想与对方拉近一下关系。

可章冬雪却不知道。吴迪这小子很记仇,他就记得当初这个女人在军训上针对吴笛,唱着吴笛原创的《隐形的翅膀》,却大言不惭地说吴笛不会唱歌,真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

在吴迪看来。其实吴笛在音乐上的造诣挺高,因为他每晚弹琴给吴笛听时,总可以听到对方的一些真知灼见……

所以吴迪对这个在学校中,因为各种活跃,名气已经超过吴笛的章冬雪,相当冷淡,他觉得章冬雪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吴笛。

他甚至为吴笛居然没有章冬雪名气大,而感到愤愤不平,仿佛他才是吴笛一样。

当然,对于吴笛的低调内敛,沉心于学习,他还是很乐意看到的,因为这才是他心目中憧憬的女孩。吴笛上了高中,整个人更加专注了,她是如此的热爱学习,以至于连以前自恋的心态都渐渐消失,在知识的海洋中,吴笛变得更加理性,她在渐渐改变自己以前的缺陷,这使得她缺少了人情味。

不过,章冬雪却没有察觉出吴迪的冷淡,在她看来,男人对她热情的目的,是为了讨好她,而男人对她冷淡,那只是在装逼,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吸引她而已。

如果这样的话,那她就装作被吸引了又如何?

听说吴笛与对方还有暧昧?

章冬雪不由握了握拳,暧昧又如何,若她捷足先登,这个吴笛会是什么反应呢?

一定会非常失落吧,毕竟这个吴笛就是下贱的贫民而已,肯定是因为太穷了,所以整天穿这种让人呕吐的单调校服,她那么积极地去为吴迪加油,还不是看上了人家的家世。

章冬雪在心里诋毁着对方,不过她从来不会将这种诋毁告诉别人,也不会去传吴笛的谣言,因为她显然也觉得对别人说这种话,会破坏她那热情大方的完美形象,怎么说她也是个形象非常光辉的班长。

况且吴笛在班级、学校里都与世无争,一心向学,就是想诋毁她,都没人会信。

章冬雪自己都没有发觉,因为她的各种活跃,而吸引了很大的火力,导致那些善妒的女孩,全去嫉妒章冬雪了,可又因为章冬雪的人缘与家世,而只敢对她笑脸相向。

至于吴笛,在那些女孩眼里,简直毫无存在感,一个只会死读书的女学霸,自带的学霸气场就让一干男生只敢仰望不敢接近,根本就没必要去嫉妒。

而这个章冬雪,则是在学校、班级中存在感爆表,对男生又挺亲切,成绩优等,收到的其他班男生的情书,都有一箩筐了……

章冬雪的到来,使得这块篮球场彻底成了最受关注的地方,正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篮球队员,激情四射。

章冬雪几乎一眼就定格在了吴迪身上,她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对方在篮球场上确实潇洒,无论是运球还是投篮,都显得很专业的样子。

不过在扣过一次篮之后,吴迪就觉得足够了,毕竟扣篮对他这个身高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快攻时扣一下还不要紧,真要是去骑扣人家的话,被人使个坏那就倒霉了……

所以吴迪现在得分就是投篮,各种各样的投篮,曹无忧也开始开火了,他的投篮也很准。

于是,七班与三班的比赛,又是一场血淋淋的屠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灌篮高手》

在吴迪与曹无忧联手送上一场“篮球盛宴”时,周围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更是有好多来看帅哥的女生。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来围观的高二甚至还有高三的女生已经被压抑太久了,还是她们真的被阳光帅气的吴迪给征服了,以至于她们居然在场边整齐地大喊:“吴迪吴迪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这整齐的女声一喊出来,在场内听到这声音的吴迪,不由头皮发麻,芒刺在背,他显然又感受到了各种男生充满烧意的目光。

但他却下意识望向吴笛的方向,只见吴笛脸上神情淡漠如水,让他也不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其实心里挺矛盾,既想看到对方不满的样子,这证明对方显然也很在意他,又不想见到对方不满,因为她不开心的话,他也会难过的。

可惜,对方在想什么,他总是很难猜到,而他在想什么,对方却总是可以看穿,除了……

吴笛却是在想,这个小子这么能打篮球,又长得这么帅,不会这外国语高中的女生,也会自发成立了一个类似“流川命”的组织吧,每次他上场,就会有一群女生啦啦队什么的。

吴笛觉得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她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写一部有关高中篮球的小说,这个灵感除了来自现实以外,当然也来自那部经典漫画——《灌篮高手》。

不过,这《灌篮高手》经典归经典,可地点却发生在日本这个篮球不怎么样的国家,格局未免太小,在日本取得全国大赛冠军又怎么样,感觉不够劲道。可里面的那些日本高中生又被吹得神乎其神……两相对比,总有一种违和感。

而《灌篮高手》其实真正的精髓并不在于篮球,篮球只是个载体,让人感动的,则是篮球手们为了胜利而团结、拼搏的精神,因为篮球。他们成为好友,因为篮球,有人回头是岸,因为篮球,让人奋进!

这种正能量,可以说非常励志,而这正是《灌篮高手》极为值得推崇的地方。

除此之外,其中的各种搞笑情节也让人难以忘怀,主角樱木花道不仅是个天赋出众的篮球手。搞笑能力也特别强悍,特别是与他的樱木军团在一起的时候。

吴笛生出改编《灌篮高手》的想法时,准备将舞台放到这个世界的华夏,因为在这个世界,华夏的篮球,仅次于美利坚,甚至还在奥运会上还赢过对方,如果说美利坚的篮球是特别讲究身体素质的话。那华夏的篮球就是真正的技术流!

因此,华夏职业篮球联盟的收视率。可以说比美利坚职业篮球联盟的收视率要高,甚至有美利坚的大牌球星在华夏打球,因为他们想磨练更好的技术。

吴笛的心很大,《灌篮高手》仅仅就只有高中篇而已,若她来写《灌篮高手》的话,那肯定是三部曲。分高中篇、大学篇、职业篇。

高中篇玩的是热血,着重刻画人物,大学篇玩的是战术,反正华夏这个大学篮球联赛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ncaa,而职业篇那就更容易了。把她那个世界的nba的某些年的发展写出来不就行了,将《灌篮高手》中的主角塞到nba里,还有那么多篮球竞技小说参考来着……

这如果有现实人物做参照的话,刻画出来的人物必定会非常丰满,说不定吴笛这《灌篮高手》三部曲一出,就会被无数球员、教练奉为经典呢。比如说拥有六十亿科密的科比什么的,其实流川枫和科比性格挺像吧,在偏执与不服输这一点上。

总之,她写这部书,除了有青春与热血以外,更侧重于竞技,她想要做到自己这部书写出来,读者们就没必要看其他篮球类的书了。

吴笛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她脑中的素材有很多,而她对自己的文字掌控力也很有信心,将其用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绝对非常吸引人!

不过,在此之前,她肯定要对这个平行世界的篮球体制有深入的了解,哪怕是规则,或许都有些出入,为了让自己的书更加专业、接地气,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先当上学校的篮球经理。

比赛终于结束了,七班获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吴迪在发现吴笛因为那一群为他加油的女生而“心不在焉”后,他的心里顿时变得十分忐忑,不过却还有一些莫名的得意——莫不是大神吃醋了?

他哪里知道,吴笛只是突然有了新的灵感而已,至于女生为吴迪加油,她表示喜闻乐见,她也很喜欢看到他闪耀着自己的光辉,至少比她当年要强!

她当年在高中就是个混日子的,倒是挺文艺小清新,不过也正因此而锻炼了她的文笔。

就在此时,吴笛便看到自己班的那位班长章冬雪,还有好多女生,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毛巾与矿泉水,向吴迪走去……

啧,这小子还真是艳福不浅嘛。吴笛撇了撇嘴,准备直接带着苏暖离开,她不会干涉吴迪感情上的事情,因为她对感情就看得很淡,她更注重的是自己本身的追求——这其实也正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

吴迪见到了面带微笑的章冬雪,他必须得承认,这个气质清纯的女孩,确实与吴笛有些类似,而她的素颜也非常出色,也就是身材稍稍有些瑕疵而已。

可吴迪却也看到了吴笛离去的背影,他不由心中一凛,对这些女孩微笑着说道:“为什么只围着我,我们班可是还有好多帅哥的,比如这一位。”

吴迪直接将曹无忧这小子推了出来,将一群女孩扔在一边,然后向吴笛的方向追了过去……

章冬雪僵住了,她特意准备好的毛巾与矿泉水,根本就没有送出去的机会,再看到周围一群姿色一般的女生,她只觉得恶心极了。

章冬雪也是个有傲气的女生,这种三番五次被吴迪无视,让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真是的,这个吴笛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另外一个吴迪这么专一,莫非原因就是他们名字读音一样?

但章冬雪却确实有韧性,很乐于竞争,她也瞄准了那个外国语高中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除了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以外,当然还因为这个职位可以展现她自己。(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主动出击 480月票加更)

篮球部经理其实是个比较虚的职位,真正要做的事情并不算多,《灌篮高手》中的那个彩子算是诠释了这个职位到底是做什么的,平时监督球员学习,管理球队的日常事务。

当然,彩子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拿纸扇打人的头了……

其实在外国语高中这两样都有别人管,监督球员是教练的指责,管理球队的日常事务一般是篮球队队长的责任。

所以真要说起来,篮球部经理的最重要的职责,是负责管理学校的啦啦队,由于啦啦队都是女生,所以当然要由女生来管理,但要是啦啦队队长强势的话,那啦啦队自然就轮不到篮球部经理来管了。

这样一来,篮球部经理显然就成了一个超级虚职了,而吴笛其实就喜欢虚职,因为不耽误她的学习,而她作为篮球部经理,还能系统地了解一下高中篮球联赛是怎么运作的,否则如何去改编《灌篮高手》?

照抄的话那简直就是找死了,因为她现在都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泥轰与她那个世界的日本,各种社会形态之类是否会有区别。况且在这个没有盗版的华夏,其市场要比泥轰大得多,改成华夏背景,那肯定可以增加代入感。

而现在篮球部经理也越来越算是一支高中篮球队的门面、领队了,往往在某些抽签仪式上作为代表去抽签,若是外国语高中能够取得省联赛的前两名,继而参加全国大赛的话,那这个篮球部经理的曝光率可想而知。

章冬雪就算不怎么懂篮球,但看到自己班的王恒、七班的吴迪与曹无忧这么猛,加上高二、高三的几个明星级别的球员,也觉得这一届的外国语高中。说不定能打入全国大赛呢?

这高中篮球嘛,最注重的应该就是个人能力了,毕竟是大都是业余球员。

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因为是虚职,所以可以说是非常民主,除了性别限定为女生年级限定为高一、高二以外。哪个女生都可以担任,前提自然是可以拉到选票,而这个选票也比较儿戏,是在校园论坛上投票的……

若你真的有本事能出动网络水军,那也是你的本事,这种虚职随你尽情去刷票好了,反正这个篮球部经理又没有什么工资拿。

由于刷票与收益不成正比,这自然就没有人会去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觉得自己长得不怎么样有自知之明的女孩。也不会去主动参选,这要真选上了,估计也真的没她什么事情了,抽签什么的漂亮的啦啦队队长也可以上啊……

章冬雪在了解到担任篮球部经理居然是这样一件民主的事情之后,整个人顿时就放心了,这民主讲究是宣传、口才、曝光度,她觉得自己在这几方面都很行。

那些其他校花级的美女,她觉得综合实力方面完全比不上她。她作为一班的班长、广播室播音员,这整个人的影响力。可不是那些局限于班级中的美女可以比的。

除了吴笛,不过她可不觉得吴笛会对这什么篮球部经理感兴趣,退一步讲,就算吴笛也想竞争这个篮球部经理,她也有信心击败对方!

吴笛在学校中的曝光度当然也很高,那是因为她是学生会副主席、高一的学生代表。总是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上发表讲话,可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存在感!

而这讲话又不可能每天都讲,只可能在盛大的活动上讲话,比如说接下来运动会结束后的闭幕式。可章冬雪基本上是每星期都会在广播室当播音员的。每次播音结束,她都会将自己的名字报一遍。

现在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一班的班长章冬雪,是个长相漂亮、声音甜美的广播员,每当晚饭之后,在校园中一边散步一边听着对方的声音,那真的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虽然有一些走读生都是直接回家吃晚饭,高一时也不要求上晚自习,所以也就听不到章冬雪的声音了,可外国语高中寄宿生远多于走读生。

章冬雪可不觉得,还会出现选班长时,那种让她丢脸的事情。

她越想就越觉得,在这件事上,若是吴笛能主动出来和她竞争就好了,在学习方面,她总觉得已经力不从心了,如果吴笛一直埋头学习,不干其他事情的话,那章冬雪发现自己想赢她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吴笛女学霸在学习上的成绩,压得章冬雪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自己应该主动去邀请吴笛参加篮球部经理的竞选?章冬雪脑中忽然出现了这样一个念头……

没错,主动出击才符合强者本色!

章冬雪觉得这篮球部经理的竞选是反应校内人气的一种方式,甚至可以等同于校花选举!

若没有吴笛这样真正的对手参与,岂不是太过无趣了?

她竞选篮球部经理的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加耀眼,名气能够随着外国语高中篮球队的胜利而传扬出去,若是可以踩着吴笛上位,那便说明她的含金量非常足!

韧性十足的章冬雪还真的不信了,自己在校内的人气绝对要比吴笛高,这就说明她的综合素质要比吴笛高!

成绩好又怎么样,应试教育下的失败产物而已,只有穷人才适合应试教育,现在是素质教育的时代了!

章冬雪这个时候自信心又无限提升了,刚刚被吴迪拒绝那只是一桩小事,在她看来,自己只要击败女学霸吴笛,证明自己是外国语高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校花,那就是她最荣耀的时刻了……

到时候那个讨厌的吴迪一定会后悔的,谁让他选择了一个除了读书、当吉祥物,其他什么都只是一般的吴笛。

这一次,章冬雪决定先将自己的竞选计划书弄好,不论能不能邀请到吴笛参加这次竞选,她一定要保证万无一失!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她绝不会让超出她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章冬雪在追求完美的执着方面,不比吴笛要差!

她的目的甚至比吴笛更明确,她要出名,她要享受更多人的追捧,她认为这才是完美的意义所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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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民主的选择 510月票加更)

“你说你要竞选高中篮球部的经理?”吴迪那帅气的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他手上拿着的一瓶运动饮料,是从吴笛手上死皮赖脸抢过来的……

不过吴迪却认定了这饮料就是给他准备的是,只是这个傲娇女王不好意思承认而已。

“那当然。”吴笛回道,她的目的很明确,她想写一部经典的包含青春、热血、搞笑、篮球与竞技的小说,她甚至都非常期待《灌篮高手》中的那群经典人物,进入大学篮球、职业篮球圈会是怎样的展开?

这些都是《灌篮高手》漫画不曾画到的,而众所周知,日本高中生其实才是最逆天的物种……

而她改编的《灌篮》三部曲一出,将让一切篮球竞技小说无路可走!

这个时候,夕阳西下,天边的晚霞显得异常火红,校园内还充斥着各种喧闹之声,这就是运动会时的校园。

苏暖依旧和吴笛手牵着手,十指紧扣,在吴迪与吴笛交谈时,她其实都是处于发呆的状态,从来不会打扰这两人。

苏暖确实比较单纯,她甚至都不会像其他闺蜜那样,去八卦自家好友与这个男生之间的关系。

可吴迪却在心里嫌苏暖就是个电灯泡,他当然更喜欢与吴笛独处,这样的话,说不定还能享受女王大人的言语的“爱的鞭挞”……

而有苏暖在的话,吴笛显然是一副淡漠如水的样子,从来不会露出一丝对吴迪的其他态度,她只当吴迪算是自己一个关系不错的男性朋友。

作为改造、调教他的代价,她使唤起他来真的很顺手。

不过吴迪也知道,像自己这种在外人眼中的“搭讪男”其实有很多,往往是在下午最后一节活动课之后。学生们纷纷涌向食堂时,总是会有一个男生与两个女生的组合,其中一个男生在厚着脸皮与自己心仪的女生说话,而另一个女生则是这个女生的闺蜜。

如果是以前的吴迪,脸皮定然不会这么厚,但经过了吴笛调教之后。吴迪的脸皮完全厚起来了,况且,他现在的追求很明确,想做一个掌权的政客,这政客脸皮不厚,谁厚?

可能前一刻这位政客还在许诺你什么,但下一刻,因为有更好的选择,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他就可以踢开你。

在旁人看来,这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可能很酷,但若是被政客玩弄的当局者,那就要哭了。

华夏的政客们,显然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人,其实其他大国尤其是美利坚的政客们也不差。

或许有人觉得那些权贵资本主义国家,或者说是普选式民主国家中的政客,只是财团推出来的傀儡。但事实上,真正有能力的政客。可以将财团玩弄于鼓掌之中。

因为政客是权力的第一支配者,而资本,仅仅只能做到影响权力的地步。

在这个越发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哪里都充斥着权力与资本的斗争。

“为什么?难不成是为了我?其实我并不打算进篮球部的。”吴迪的话语中带着一丝自得。

吴迪当然是有自得的资本的,今日屠杀三班的一战,他可是出尽了风头。引得几乎全场女生的追捧,让曹无忧这个带着黑眼圈的游戏宅在场上喋喋不休地骂着,其实这个曹无忧还真的有些话痨,不仅是在现实中,他在玩网游时。也超喜欢玩长篇大论的文字攻击。

曹无忧这人其实也有些蹭得累,表面上总是喜欢损吴迪,各种诅咒他现充就该烧什么的,可其实他自己根本也就是个很受欢迎的现充、人生赢家啊……

拥有英俊的外表,做电子、游戏产业的大资本家子弟,玩个网游随便砸个十几万都不带眨眼的,每天吃吃睡睡玩玩游戏还能保持全校前五十的成绩,身上还自然而然散发着一种忧郁帅哥才有的气质,曾被校花级的美女倒追过,然后因为依旧沉迷游戏而被甩……这简直就是花样作死的典型人物。

“你进不进篮球部关我什么事?这个篮球部经理,我当定了!”吴笛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

“啧……果然我还是超喜欢篮球的,经理,我想打篮球啊。”吴迪见风使舵的本领,算是愈发精通了。

其实他一开始说不想参加篮球部也是事实吧,毕竟训练什么的,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篮球对吴迪来说,只能算是比较重视的爱好之一而已,平日里随便玩玩,并没有想要去参加校篮球队,为学校争光的想法。

不过既然吴笛要去当这篮球部的经理,那他自然要凑过去了,将胜利献给吴笛,将荣耀献给女王,这才是一个骑士的职责!

这还可以多正面接触接触吴笛,继续提高两人的亲密度,他何乐而不为呢?

“对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吧?篮球部经理可不是校方高层直接任命的,而是校内同学们选举的,你真的有信心可以被选上?”吴迪问道。

吴笛皱了皱眉,她今日才只是有这么个意向,还真没有去具体了解如何得到这个职位,但总之她会尽自己努力去争取的。

如果是竞选的话,那肯定不能像现在这么低调了,而是要去主动展现自己,否则谁会选一个印象中刻板的女学霸去当篮球部经理?

过后还是好好计划一下吧,吴笛在心中想着,若最终没当上篮球部经理,那她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了解这个华夏高中篮球联赛,就是怕自己写出来的文不真实,她觉得写文能够让人有代入感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合理、真实。

“总之我会尽力而为的。”吴笛这样说道,只不过她的底气稍显不足。

“我当然知道你的作风,要不要我帮你?”吴迪提议道。

“没必要了,其实这要是按照民主的选举,我可能真的没有什么优势,不过我只要付出我的努力去做就行了,但有的时候也不是努力就有回报的。”吴笛显得很豁达,她的目的不在于这个职位本身,而在于其他。

吴迪点了点头,他总是非常尊重女孩的选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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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为第一校花正名 为萌主【炼金学徒】加更)

田径运动会差不多举办几天就结束了,而这个高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却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因为它是在每个星期六下午举行的,不可能一口气就比完了。

在比赛结束后,吴笛还作为颁奖人员对获得胜利的运动员们颁发奖牌,毕竟她也是学生会副主席。

这些运动员发现居然是吴笛来给他们颁奖,自然觉得十分荣幸,在近距离观察吴笛的模样时,他们不由在心中暗暗赞叹,这个女孩的肌肤可真的不错,保养得实在太好了。

在田径运动会的闭幕式上,还颁发了班级的奖项,一班在总积分上仅仅只获得了三等奖,不得不承认,大多数成绩好的学生,在体育方面略差。

倒是吴迪的七班,居然在积分上获得了一等奖,该说这群权贵子弟果然精力旺盛吗?

闭幕式上,吴笛依然作为高一的学生代表、学生会副主席发表讲话,表现继续中规中矩。

章冬雪在下面看着在主席台上木偶一般的吴笛,心里觉得这个女孩可真是无趣之人,那些与吴笛一个初中的,比如说她的闺蜜周琪,把吴笛的才华吹上了天,可章冬雪却越来越觉得,这个吴笛除了会读书以外,其他的根本就不行嘛!

章冬雪在一班中既是班长,又是班级里的语文科代表,她听闻吴笛是个大才女,尤其是在古文方面,可章冬雪在看完吴笛的语文作文之后,顿时就觉得,这个所谓的才女,除了写得一手好字,这完全就是标准的议论文格式,立意也太过平庸了。

章冬雪甚至觉得。若非吴笛有那么一手好字,这作文水平怕也就和她差不多,而她的作文水平很一般,否则她绝对会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才女的角色,她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来表现自己,以收获别人尤其男生们的追捧。

倒是班上那位名叫梁凉的才子。作文上确实有两把刷子,她看了梁凉那犀利的文字后,对他的才华也颇为佩服,可她却不知为何,梁凉这次作文分数却不高……这次梁凉月考的总分在班级倒数第一,他在理科上,真的不行。

也不是说梁凉不努力了,只能说他的技能点都点在了文学才华上。

梁凉虽然有才,可因为上次选班长的事情。导致她在心里恨上了这个很傲气的才子。

在渐渐认定吴笛除了学习之外,别无所长之后,她愈发想要邀请吴笛参加那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了,她甚至想将这个篮球部经理的竞选与选校花这件事等同起来。

一般来说,这学校里的校花,往往是众说纷纭的,外国语高中历届美女有很多,可却总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校花。那位古板的孔校长,绝不会搞什么校花竞选。

外国语高中也不能像某些小说里那样。有个校花榜,还有什么四大校花十大美女之类的东西,倒是在大学里,有一个大学校花评选的网站——facejoking,它搞了一个各大学校花的投票。

可惜这个facejoking并不具备权威性,它充分说明了一点。校花可以不漂亮,但不能没名气,其中有大多数“校花”居然是知名演员、歌手……

这显然是因为越是曝光度高的“校花”,知道她的人越多,自然就有更多的人去为她投票。那些异常低调的美女,却被人遗忘在了角落。

甚至还有不少网民将一些明明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生刷上去报复社会,这显然也是一种逆反心理——什么女神,什么高富帅,都是狗屁!

章冬雪作为一名校花级的美女,自然是想要为自己正名的,她觉得,也许自己仅仅将吴笛拉进来格局实在太小了,高一可是还有几个长相并不比她差的女生呢,高二也有,为何不把她们都拉进来呢?

章冬雪越想就越觉得心潮澎湃,对她来说,这什么篮球部经理也不是她的主要目的,她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让自己凌驾于外国语高中的所有女生之上,这才应该是她,永远闪耀的章冬雪!

章冬雪因为考虑这样一件“大事”,使得她在这月考、运动会后的班会上,都有些心不在焉,作为班长,她主持起班会来可以说是游刃有余,可这次却磕磕绊绊的。

这次班会,主要是总结月考的成绩,运动会的班级表现,其中当然要表扬一些人,提醒一些还没有进入高中学习状态的人。

吴笛作为学习委员,全校第一的女学霸,还会在班上讲述一下自己的学习经验,以供全班同学学习。

其实吴笛要说经验吧,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认真学、努力学而已,吴笛的学霸体质,可以保证她完全沉心于学习之中,这个专注力非常惊人,学习效果当然也很不错,对于吴笛这种将学习当作享受的人,哪个同学能赶上呢?

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学习是一件枯燥无味的事情。

班主任邱老师自然也在班会上发言了,这吴笛全校第一的成绩,让他面子上很有光,这心中自然是非常欣赏这个认真学习的学生的,而吴笛在教室里又安分,很遵守纪律,这样的标准好学生,他作为老师,又怎么可能不欣赏?

而对章冬雪这个班长,邱老师也觉得真的很能干,学习成绩嘛,虽然比入学时稍稍有些退步,可在班级里依然名列前茅,年纪一百多名在外国语高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虽然达不到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的高度,但一流的名牌大学,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985”那绝对是可以考进去的。

原本这位邱老师对吴笛、章冬雪这样的校花级美女,其实是心怀芥蒂的,怕影响班级里的男生嘛,这都是一群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正是年少慕艾之时,心思都放到美女身上,那肯定不行。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个漂亮的女学生对整个班级产生的影响都是正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配合得天衣无缝——吴笛在学习上给全班同学做榜样,章冬雪将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而一班因为有章冬雪这么一个能干的班长,在整个学校也已经颇有名气了。

如果这个世界有《三国演义》的话,那邱老师一定会这样感慨,卧龙、凤雏,二者得一,可安天下,今吾二人兼得,大事可成矣……

其实诸葛亮与庞统,哪有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和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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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随你打扮 为萌主【爱在微风细雨中散步】加更)

运动会过后,外国语高中终于放假了,不得不承认,这个城市两所最好的高中,对学生的学习抓得很紧,像外国语高中隔壁的圣心公学,每个星期的双休日是必定放假的。

吴笛是个很善于调节自己生活的人,她虽然特别喜欢学习,可以看书看一整天,可她显然也觉得这样的生活是不正常的,既然是周末,那就应该做些其他事情放松一下。

而她更觉得,王静姝这个小姨,简直已经患了重度的网络依赖症,整天待在家中,除了码字以外,就是沉迷在二次元世界里,要不就是玩网游……

这个世界华夏网游的制作水准,还是非常高的,将其称之为亚洲第一的网游制作国也不为过。

当然,这个世界还没出现那种什么头盔式的网游,而是依然要靠键盘、鼠标玩的网游,不过在自由度与可玩性上,确实很高,让人仿佛真的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还有的网游则是剧情非常动人。

总之,这个世界的网游,绝对值得一玩。

由于正版意识较强,所以自然很少出现那种摆明就是圈钱的坑爹的道具收费的所谓免费网游,而基本上都是点卡收费的网游,因为点卡收费的网游,是比较平衡的,道具收费的网游,可能大部分都是超级人民币玩家的游戏。

当然,对于人民币战士来说,管你什么网游,只要不是特别讲究操作的,那他玩什么网游都会很强,毕竟网游是要赚钱的嘛,当然要照顾人民币战士,像点卡收费类网游。他就可以直接卖点卡换网游中的金币,要不就是直接向工作室收购金币或者订制武器装备什么的。

自从吴笛劝王静姝当人民币战士之后,虽然王静姝当时否决了,可在吴笛的坚持下,她终于开始了自己的人民币战士之旅,可惜她也就是个小r。她给自己定了个上限,那就是对网游的总投入不能超过一万元……

王静姝也理由十足,不是当不了巨r,事实上,她现在写《盘龙》的收入可真的不菲,虽然她坚持要打一半钱给自家小外甥女,可就算是剩下的一半,她花费一小部分投入到网游上,就能轻轻松松搞一身神装。然而她认为这样玩游戏的话,就没意思了。

如果说玩单机游戏,开外挂作弊或是输入指令作弊就会失去乐趣的话,那玩网游花个数十万将一切都弄到顶尖,可以随意虐人,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但她稍微投入一些点卡之外的钱去玩网游后却发现,居然还会有产出,然后就觉得特别有意思。若能达到收支平衡,那她就会特别有成就感。

吴笛反正无法理解王静姝到底是什么心态。因为她确实对网络游戏不感兴趣,大概是觉得那太浪费时间了吧。

她现在特别感兴趣的,无疑就是写作、绘画、唱歌,这些都是能让她感受到愉悦快乐的事情,她想要将它们做得更完美。

运用前世的作品素材,两世的生活阅历。所查的各种资料,通过自己的文笔,改造成适合这个世界的文学作品,在她看来,是一件让自己愉悦的事情。而通过自己的书籍,影响更多的人,治愈更多的人,亦是她的追求之一。

她所改编的华夏版的《秒速五厘米》,其实差不多快要完成了,但按照吴笛的性子,那肯定是要反复修改的。

“小姨,别总是待在电脑前啦,要不我们一起出去看个电影什么的吧。”怀中抱着黑猫琉璃的吴笛,在王静姝电脑旁边说道。

“在电脑上直接付费看电影就不就行了嘛?还比电影票便宜……”王静姝的回答简直就是标准的宅式回答。

“必须出去走走了,不能老待在家里,那会腐朽的!”吴笛劝道。

“离开电脑我就像没法呼吸一样,会死的……”王静姝可怜兮兮地说道。

所以说你的生命别像软软那样廉价啊!

“如果你愿意陪我出去的话,那我随你打扮!”吴笛只能祭出这个大杀器了……

果然,王静姝一听,立马放下了自己耳机,两眼就像放着绿光一样看着吴笛,她惊喜道:“真的?”

“真的啦!不过我必须要说的是,暴露太多的衣服我绝不穿,那太羞耻了,而且现在也是秋天了。”吴笛一边摸着黑猫的小脑袋,有些咬牙切齿地说道。

可不知为何,她心中有种莫名的悸动,因为她在自己打扮自己时,给人的感觉,都会显得特别端庄、素雅、清纯,还会增添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饰物来点缀自己,大概她心目中完美的自己,就该是这样的……

而小姨王静姝浸淫二次元界多年,谁都知道,一入宅门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也不知小姨会怎样打扮自己呢?

吴笛其实骨子里是具备一些猎奇的恶趣味的,只是因为被她刻意压制着而已,有时候太令自己完美了,心理肯定也会有着沉重的负担,适当地利用一些猎奇的方式发泄一下,才能愈发让自己完美!

王静姝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虽然之前也吴笛也同意让她打扮,可却从来没有用她的打扮出门过……

她非常激动地开始翻出她除了电脑以外最受重视的其他物品,那就是各种各样的cosplay服装,她花在这上面的钱,可比什么网游要多多了,这应该算是她最大的开销了,但她这是心甘情愿的。

不得不说,其实越专业的cosplay,所要花费的钱也越多,王静姝还好,只是将钱花在一些二次元的衣服上,不会去弄那些发型、道具什么的,她只是审美比较接近二次元而已。

而很显然,吴笛本身的条件,真的太适合二次元的打扮了,王静姝买的好多哥特萝莉装,几乎都是为吴笛准备的,这些服装其实穿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的哥特萝莉装,看起来就是比较复杂精致一些的连衣裙而已,吴笛完全可以驾驭它们。

王静姝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狂热神情,仿佛真的燃了起来一样,而一边抱着黑猫的少女吴笛,心中都有些后悔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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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白丝美腿

镜子前的吴笛,被王静姝要求穿上各种各样的二次元服装,从一些名门女校的短裙校服,到哥特萝莉装、女仆装等,待到吴笛看到什么裸体围裙、连体泳衣、乳胶衣都拿出来时,她羞红了脸,大声拒绝道:“小姨你这个笨蛋!我绝不会穿这些的,哪怕是在家里!”

王静姝看到吴笛那副鼓着嘴羞红脸的样子,不由开心道:“太可爱了,笛笛,抱抱……”

她将吴笛搂入怀中,抚摸着她那头飘逸柔顺的黑发,感觉实在太妙了,少女就像是一个柔软的抱枕一样,身上还带着那淡雅悠远的体香,实在是一种享受。

安抚下自家小外甥女的情绪后,王静姝显然也觉得不能给自家小外甥女穿太激进的衣服,总是要慢慢来的嘛,这个笛笛,太纯啦,必须要慢慢调教……

最终,在两人的讨价还价之下,吴笛穿上了一身黑色的哥特萝莉装,也就类似于一身黑色的做工却很精致华丽有很多蕾丝的连衣裙,这个裙摆超过了膝盖,吴笛那两条光洁的美腿的小腿部分暴露在了空气中。

这个时候,王静姝终于拿出了最画龙点睛的事物——丝袜,本来春、秋两季就是穿丝袜的最佳季节,此时不穿,更待何时?

不得不承认,王静姝所收集的丝袜种类有很多,什么连裤.袜、过膝袜、吊带袜、短丝袜都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更是数不胜数,毕竟二次元的妹子几乎都有穿丝袜。

现在天气还不算冷,自然不可能给吴笛穿棉袜,那并不舒适,果然还是薄丝袜最合适了。

“白丝还是黑丝?”吴笛问道。她其实也早就想穿丝袜了,因为她觉得穿丝袜的女孩很具有诱惑力也很符合她的审美,“果然还是黑丝吧,很少见到有穿白丝的女孩,除了在一些写真照里。”

“大错特错!”王静姝看着吴笛那完美的腿型,纤细而不失肉感。眼中带着羡慕的神色,她的两条长腿虽然也不错,但在腿型上,却没有自家小外甥女这么出色,她甚至觉得吴笛走路的姿态,都将她的美腿展现得淋漓尽致。

见到吴笛露出疑惑的目光,王静姝用一种严肃的语气解释道:“黑丝,确实很受女孩的欢迎,我也很喜欢黑丝。它的效果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简单粗暴,驾驭它的难度很低,只要不是太丑,腿型不是太差,无论怎样的女人都能驾驭黑丝。黑色的丝袜、吊带袜、内裤……已经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符号。”

“而白丝则正好相反。它对使用者有着极高的要求,腿要长、要细、要白,当然也有特例比如深色系的肌肤穿上白丝和白皮肤穿黑丝一样可以突出反差美……但最重要的是皮肤要好。气质更要清纯动人,只有百中无一的女人才能真正驾驭白丝。将它的魅力发挥到极致!”

“所以笛笛你说的没错,大街上总是看到女孩穿黑丝,少有穿白丝的,而只有在写真照上看到女孩穿白丝,也正是因为如此……但是,笛笛。你就是百中无一的可以驾驭白丝的极品美少女啊!”

吴笛总觉得小姨在说这句话时,有些像是在传教,或是骗子拿出所谓的武林秘籍告诉还流着鼻涕的小屁孩——你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拯救世界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王静姝一边说着,一边将吴笛的美腿抱住。将自己的脸颊贴在吴笛那白皙光滑的大腿上,使劲地蹭着,一副非常满足的样子,像是在使用她的宝贝一样。

吴笛看到除了黑丝、白丝以外,还有更具诱惑力的紫色丝袜,以及黑白条纹、黑白格子之类的样式,这时她也算是被王静姝的丝袜理论吸引了,她忍不住问道:“那除了黑丝、白丝以外的其他的袜子有什么说法吗?”

王静姝依然侃侃而谈:“那当然,除了最经典的黑丝白丝以外,过膝袜、长筒袜、包括最普通的棉质短袜,只要穿的人合适,以及处在特殊的情景语境下,都可以发挥出强大的魅力,比如就日常来说,比较俏皮的棉袜很适合你,当然,黑白条纹、黑白格子,过膝袜在短裙下露出十二厘米的‘绝对领域’其实也非常经典!”

“总之,无论笛笛穿什么,都是最棒的!女孩可不是因为有萌点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有萌点呐!”王静姝说出了真理。

吴笛听着也挺开心,她也许并不在意其他人的评价,可小姨王静姝那可不算其他人,而是她真正的亲人,能够听到她所在意的人的称赞,她就觉得十分满足。

最终吴笛在王静姝的要求下,穿上了白色的连裤.袜,正好与她黑色的连衣裙相配,而吴笛的发型,则被王静姝弄成了双马尾,脖颈处系上了丝带,自然地分叉在吴笛的胸前,有些像文静时的时崎狂三。

不得不说,其实这样的双马尾是比较少见的,一般双马尾给人的感觉是俏皮可爱,但吴笛的这种双马尾,却给人一种端庄大方的感觉。

吴笛在穿白丝袜的时候,王静姝早已开启了手机的摄像功能,拥有完美腿型的女孩,慢慢地穿上丝袜的动作,该是多么诱人!

吴笛好像还真的是第一次穿这种完全包裹住自己两条美腿的丝袜,那种被柔软的丝质物包裹住的感觉,其实让她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有一种异样的快感,她想,她好像真的喜欢上这种穿丝袜的感觉了,既美观又舒适。

“完美!”王静姝打了一个响指,然后将摄像模式切换成拍照模式,开始从各个角度拍这个仿佛就像是从二次元走出来的萌妹子。

吴笛整个人被王静姝要求像一只母狗一样趴在那儿,翘着自己被白色的连裤袜包裹着的圆润臀部,脑袋贴在床上,羞红着脸对王静姝说道:“为什么要把我摆成这样羞耻的姿势啊小姨?”

王静姝两眼放光地看着这个样子的吴笛,透过那一层白丝,她看到了里面的黑色蕾丝内裤,鼓鼓的,似乎还散发着一种魅惑的味道,她立马疯狂拍了起来……

她轻轻拍着吴笛那柔软的屁股,揉捏了一下,一脸得意的微笑:“你可是答应我任我摆布的哟,其实你做出这样的举动,内心一定很兴奋吧?”

看着这种姿态的吴笛,王静姝觉得自己如果是男人的话,绝对无法把持住的,果然自家小外甥女最适合从后面……咳咳,快停止这种想法!

吴笛一下子坐了起来,整个人呈“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床上,脸上气鼓鼓的,白里透红的肌肤是那样娇俏可爱,她微微抬起下颚,用她那纤细的食指指着王静姝,大声反驳道:“怎么可能兴奋啊?小姨你这个笨蛋、变态!我可是最完美的淑女!”

“果然这个时候的笛笛就是最可爱的了!真是不坦率呢……”王静姝一脸满足第说道。

又折腾了一会后,吴笛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颊上戴了一个装饰用的大黑框眼镜,不过却没有镜片,这完全衬托出了她的书卷气,简直就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虽然身上的黑色的华丽精致蕾丝很多的连衣裙,被王静姝称之为哥特萝莉装,但以她这个非二次元迷的角度来看,其实这就是黑色的公主裙,穿出去并不算太出格,看来小姨还是比较靠谱的嘛……靠谱个屁啊!

想到刚刚任王静姝摆布的样子,吴笛就觉得非常丢脸!

她才不承认自己会兴奋呢……哼!

此时,吴笛双手握在一起,自然下垂着,很是淑女地对着镜子微笑了一下,嗯,依然是这样完美,她在心中对自己称赞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跟踪狂

比起吴笛的华丽装束来说,王静姝的打扮就比较成熟典雅了,她现在基本上已经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她自然要把自己打扮得成熟一些,却不知吴笛在心里也是将她当成孩子一样照顾的。

好吧,吴笛与王静姝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特,不过她们之间互相扶持,确实让人觉得十分温馨。

王静姝穿上了黑色的丝袜,她的身材确实不错,那两条紧紧并拢的黑丝美腿,甚至比吴笛给人的感觉还要性感,毕竟吴笛的连衣裙遮住了膝盖,只是露出小腿,而王静姝却是穿着短裙黑丝高跟的经典搭配,极能引起男人生理反应的那种。

比较有趣的是,王静姝身上的衣服,反倒是吴笛给她买的了,虽然吴笛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奢侈品,但她会使用度娘,她其实挺会为女人着想的,怎么说她的泡妞经验还是很丰富的,所以她花了几万元给王静姝买了一身名牌。

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王静姝穿上这一看就很上档次的衣服后,再加上她那出门就从二次元状态转化为三次元状态的特技,她整个人就像成了豪门贵妇人一样,带着自己的沉迷于二次元的小公主出来体验庶民生活……

没错,吴笛穿着黑色公主裙使得她愈发年幼,完全从少女退化成了萝莉,而王静姝的这个打扮,则使得她更加成熟,两人走出去,就像是一对真正的母女。

王静姝自己却还不知道自己穿的是什么品牌,她不懂这些,也对这些奢侈品不感兴趣。

而吴笛这次的衣服搭配,简直就戳中了那些沉迷二次元的宅男们的G点,哥特萝莉装什么的。那些人根本就毫无抵抗力,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静姝的审美和那些宅们应该是大同小异的。

“该买车了啊。”走下楼后的吴笛,对王静姝说道。

“买车?诶……我不会开啊。”王静姝这个死宅哪里会开什么车,而她也是贫苦出身,也就坐过亲戚们的那些二手车。

其实要说汽车的话。在华夏已经非常普及了,怎么说也是堪比美利坚的现代化工业大国,华夏有着自己的汽车工业体系,它造出来的跑车、豪车,不比什么欧美差,但那依然是属于有钱人的玩物,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哪些人该使用怎样物价的产品,那自然分得清清楚楚。

吴笛与王静姝的出身算是最底层的。在没有依靠写文、卖歌赚钱之前,她们两人的存款大概可以买一辆二手车,可谁都知道,除了车以外,其他什么保养、油费等其实才费钱,不是说车买来之后就万事大吉了,越是名贵的车,在各方面就越费钱。

现在有不少负担不起豪车。却又想过把豪车瘾的中产阶级们,基本上都是租豪车开。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吴笛其实想说她会开车,而且开得很豪迈,前世怎么说她也是个二世祖,也曾年少轻狂过,什么香车美女,她也都爱玩。曾看过动画《头文字D》,飚起车来那叫一个激情四射,奈何里面却是各种ntr,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现真正赛车手的爱,是不需要的女人的。只需要车。

她曾结交过的一个京城高官的儿子,他也特别喜欢飚车,曾带着两个美女玩双飞,却在某次飚车中车毁人亡,而他的父亲也受到了牵连……

大概在这之后,吴笛就不敢再玩得太嗨了,虽然她骨子里,依然存在那种寻找刺激的因子,毕竟她是个非常喜欢取悦自己的人,而飞速开着跑车在深夜狂飙,显然特别刺激。

“那就去学呗。”吴笛建议道。

“不要啦,在家里多好,还是网络有意思。”王静姝的死宅式的回答并没有超出吴笛的意料。

吴笛叹了一口气,只能这样说道:“我想买车,但我年龄肯定不够的,小姨你得帮我。”

王静姝自然满口答应,因为吴笛那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使得王静姝不会干涉吴笛的任何做法,而很显然,吴笛从来没有让王静姝失望过。

“你好像年龄还不够考驾照吧?”王静姝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吴笛想说让吴迪帮她打个招呼就行了,可想了想,又放弃了,倒不是因为她不好意思使唤对方,而是买了汽车之后,高中三年估计也没有多少时间开,还是先算了吧……吴笛最终还是放弃了买车这个想法。

吴笛与王静姝两人,按照最初的周末休闲计划,先是去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消费,这肯定是吴笛带着王静姝了,否则王静姝快忘了如何实体购物了,然后下午去电影院看一场特效极为出色的三D电影,一路上她们两位美女,可以说遭受到了许多男人各种各样的视线洗礼。

“我靠,太漂亮了吧,这对母女花,真是可以大饱眼福啦!这美腿,啧啧,真想好好被她们践踏一下。”

“那个少女穿的黑色公主裙好华丽,完全就是二次元的萌妹子嘛……白丝小腿太棒了!好想舔她的脚!”

“这世上居然真的有这样萌的少女?双马尾加眼镜控表示把持不住啊。”

“是时候展现我跟踪的技术了……”

男人们心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绅士的想法,甚至还真有偷偷摸摸跟踪的……

吴笛却不知道,其实一直有一个跟踪狂在跟踪着她们,此人名叫白静紫,是个特别厉害的私生饭,她在度娘吧的ID正是【摄影是一门艺术】。

白静紫其实是因为吴笛才重新燃起了当私生饭的欲望的,因为她也是曾经被吴笛的正能量所触动的人之一。

随着某些喜欢制作音mad恶搞的弹幕网站,把吴笛的那个国旗下讲话弄得更加有声有色,还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最美女学霸”的知名度也是噌噌噌地往上窜,她都成为了这网站的“全明星”了。

什么是全明星呢?就是吴笛那个世界南逸锋北大力中葛炮还有元首这样的人物,哦,还有某段时间很火的克里米亚总检察长……吴笛大概就类似这位美女检察长吧,萌即正义,美丽拯救世界!

他们的原版视频,也就是所谓的“万恶之源”,往往会遭到各路人才的恶搞,吴笛的那个视频还算好了,是正方向的制作,这神大人的收官之作,虽然号称感动了百万网民,可却依然有绅士们觉得神大人实在是太不绅士了!

这么不绅士的作品看了之后,简直就觉得“满喉京叶”“浑森难廋”……所以有人也搞出了一个绅士版的最美女学霸国旗下讲话,可惜功力不及神大人深厚,完全没有那种让人被洗脑的感觉,所以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白静紫看到今日打扮这样华丽的吴笛时,心中尖叫一声,终于看到不是校服装的吴笛了,太棒了!

说出来都是泪啊,等了多久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吹泡泡的公主殿下 540月票加更)

虽说吴笛每天早晨穿着校服,锻炼完之后在公园的长椅上认真练习各国口语的景象也很唯美,但是,每日都是这种打扮也会厌倦的!

白静紫其实对二次元的什么哥特萝莉装并不算太熟,她虽然也有些宅,却是喜欢用那些偶像剧、肥皂剧之类来消磨时间,要不就是欣赏摄影画集,对动漫反倒并不热衷,大概觉得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玩意。

所以她认为吴笛身上穿着的应该是公主裙,因为这个连衣裙非常华丽精美,裙摆处有许多蕾丝,还有银色十字架之类的装饰品,如果整个连衣裙的颜色不是黑色而是白色的话,那就是少女或者说更多是幼女喜欢穿的那种公主裙了。

但必须承认的是,黑色的华美连衣裙穿在吴笛的身上,使得她更加具有魅力了,裙摆遮掩住了膝盖,不过那裙下露出了白丝小腿,透过白丝看到那纤细而又不失肉感的美腿,依旧让人觉得别具诱惑力,这身衣服穿在吴笛身上,让她显得更加童真可爱了。

可吴笛的气质却是安静淑女型的,因此当可爱的少女本身与安静淑女的气质结合起来时,会给人一种特别美好特别治愈的感觉。

而吴笛那双马尾的发型,也让白静紫觉得非常好看,因为吴笛的两只马尾很长,垂在她的胸前,给人的感觉不像一般双马尾那样俏皮可爱,反倒显得十分端庄,总之,这个发型真的很赞!

白静紫开始了街拍,对象就是今日的吴笛,她的眼中就只有吴笛。

待到她将吴笛偷拍下来之后,才看到将吴笛的小手包裹在手中的王静姝。由于这恰好是一张她们俩的背部照片,从后面看,王静姝的短裙黑丝高跟,真的非常具有诱惑力!至少对那些非萝莉控的男人来说,王静姝这样的真女神才是最爱,因为她们在床上一定很能挑起男人的**。

那双笔直修长的黑丝美腿实在吸引男人的目光。至于女人嘛……大约心里就觉得有些羡慕嫉妒恨了,尤其是对白静紫这种长相、身材都比较一般的女人来说。

像吴笛今日的这种打扮,只会激起男人们呵护的想法,让那些死萝莉控宅男们疯狂追捧,可谁若真的想去推倒吴笛这个才十五岁的未成年美少女,甚至还想用后入式的话,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这个人,到底与吴笛是什么关系,是吴笛的母亲吧?白静紫不知为何心中觉得不爽。她当年追偶像时,最讨厌看到偶像与除了粉丝之外的人亲近了。

不过现在,白静紫已经没有那种极端粉丝的心理了,刚刚那个只是当年残留的后遗症而已,她这些日子光顾着跟踪吴笛了,却并没有探查吴笛的家世,她其实一直很好奇,为何没有见过吴笛的家人。看来这一次,算是遇见了啊……

王静姝的确是深居简出。不过最近被吴笛拉出来一起早上去锻炼,一起吃早餐,而以前王静姝那简直就是个标准网络写手的生活作息时间,晚上熬夜,一觉睡到中午起来吃饭,然后就是下午码字。吃完晚饭后觉得略困,再睡一觉,然后就开始疯狂娱乐,继续熬夜……就是这么个无限循环。

吴笛后来实在看不下去了,她根本就无法理解为何王静姝可以这么“枯燥无味”地生活。她也不想干涉王静姝的兴趣爱好,不过对王静姝的不规律作息时间,她绝对要干涉,她可不希望王静姝的身体被这种很伤身体的作息时间给弄垮。

嗯?这个大美女好像很有钱嘛,身上所穿的衣服,好像是去年中都秋季时装秀的华夏某奢侈品牌下著名设计师的作品,穿上去整个人就有一种女神风范,这中都可是走在华夏乃至世界的时尚最前沿的,号称东方的浪漫之都。

这么看来,吴笛的家世或许挺好?白静紫这个想法一出现,却发现各种各样的疑点——既然能够穿这么贵的衣服,为何还住在那种公寓里?

白静紫整个人就疑惑不解了,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是没有什么山寨品的说法的,尤其是那些奢侈品牌,更是对自己的信誉看得非常重,因为它们卖的就是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那些买奢侈品装逼的人,永远不需要担心自己因为什么吊丝气质而被误认为身上的衣服是假冒的。

所以生活窘迫的人,是绝不会去买奢侈品的,也想不到会去买奢侈品,在中都的华夏帝国大厦中的一个奢侈品专层中,服务员永远要比顾客多,在那里,真正的有钱人就是上帝!

就算现在不少奢侈品也开通了网上订购服务,其实也很少有人用网购买奢侈品的,总觉得不去那种大都市的奢侈品专卖区买奢侈品的话,那就亏了……

但对吴笛来说,没什么亏不亏的,她觉得小姨在二次元中挑选服装的眼光虽好,但在三次元中,还是她的眼光更强一些,在她看来,女神就是要穿让一般男人只能仰望的价格的服装,否则还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想吃天鹅肉了。

想不明白的白静紫索性不想了,她只想抓拍到她想要的图片,然后和更多的人分享这样美好的瞬间!

白静紫如愿以偿地拍到了她想要的照片,那是在一个拥有喷水池的广场上,吴笛与王静姝看完电影后,两人一起坐在长椅上,吴笛的手中拿着一个吹泡泡用的器具,然后在椅子上吹起泡泡来,阳光下,无数美丽的泡泡散发着七彩的光晕……

让白静紫无语的是,这个吴笛的“母亲”,好像也是个摄影狂啊,不过却是业余的,在吴笛面带微笑地吹泡泡时,她走到一边,正在拿着手机拍摄着。

但是,此刻坐在长椅上,穿着黑色公主裙的吴笛,确实值得拍摄,系着双马尾,戴着大黑框眼镜的她,浑身充满了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

整个广场似乎都充满了那美丽的泡泡,有许多市民都向这儿走了过来,看到坐在长椅上,就像一个公主殿下的吴笛时,他们先是愣了一愣,然后才纷纷掏出了手机……

这一刻,正在吹泡泡的可爱又完美的公主,必须记录下来!(未完待续。。)

————?

第一百七十八章 各种绅士

某个外国语高中的男生,名叫尹俊,此人在学校里乃是章冬雪的铁杆粉丝,他觉得章冬雪长得漂亮,声音又甜美,完全就是他的女神,至于吴笛,总是穿着校服的她,太低调了,完全就找不到任何亮点!

可这时,恰巧也在城市广场上的他,却看到了他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一幕,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戴着大黑框眼镜的少女,坐在长椅上吹泡泡,她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这不是吴笛吗?我靠她穿连衣裙的样子居然这么漂亮!还有这白丝美腿……

尹俊完全懵了,在这一刻,他脑中什么章冬雪之类的美女完全消失一空,他只知道,此刻的吴笛,实在太让人目眩心迷了,这还是学校里那个一直低调的女学霸吗?

尹俊立马掏出了手机,投入到拍摄大军中去,他觉得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在这一刻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在王静姝与吴笛离去时,不少围观众脸上都带着惋惜的神色,只觉得有些怅然若失,这个时候,他们才注意到,这位公主殿下的“母亲”,也是个大美女啊,尤其是那双黑丝……

于是,不少男人纷纷抓拍下王静姝的黑丝美腿,只觉得这次真是赚大了,能够遇到这样一对迷人的“母女花”。

白静紫这个跟踪狂收获更多,因为她不仅拍到了吴笛吹泡泡这一组超级可爱的照片,一直跟踪吴笛与王静姝的她,还拍到了另外一组更加让人觉得非常温馨的照片——

那是吴笛与王静姝去一家西餐厅就餐时,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正好从那洁净的窗户中照射进来,将她们座位那儿抹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这个背景就让人十分温暖舒服。

而这个时候,王静姝则开始用勺子喂坐在对面的吴笛,而吴笛也拿起勺子来喂小姨,两人的中间的桌上是让人看了就觉得很精致美味的甜点,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给人很治愈感觉的温馨笑容……

白静紫终究没有忍住,她直接将自己新拍的吴笛的靓照。传到了网上……

她在网上各大论坛、度娘吧的ID【摄影是一门艺术】还是颇有名气的,所以,当她最新的照片上传到网上时,顿时引起了注意!

主要还是因为她这次抓拍的照片,实在太让人觉得治愈了,总觉得看着这对有爱的“母女”,整个人都会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不过让白静紫有些无语的是,有许多男人,好像对吴笛的“母亲”更加感兴趣。他们纷纷回应道:

“到底哪个男人有这么大的福气,居然可以拥有这样美丽的妻子?”

“这位妈妈的黑丝美腿简直就是完美,看了完全把持不住啊!”

“对对对,黑丝最棒了,少妇最棒了,黑丝少妇根本就没有抵抗力,求联系方式!”

“得了吧,人家身上一套衣服上万呢。一看就是贵妇人,那是你们这群吊丝可以染指的……”

“我的女神啊……我终于见到我的女神了!”

……

白静紫看到一群男人注意力全到王静姝身上去了。甚至还有比较龌龊的,希望王静姝是个寡妇,然后娶了这个寡妇,自然还可以拥有一个像小公主一样的女儿……

怎么就没人认出吴笛是当初那个美女学霸了?难道是因为吴笛脸上的大黑框眼镜?

白静紫纳闷着,她在为吴笛的风头居然被一个“老女人”所盖过而鸣不平!这些网民未免也太健忘了吧?

让白静紫更加气愤的是,就连吴笛那几张坐在长椅上。吹着泡泡的唯美照片,居然也没有第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什么反应……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美好的夕阳下,一个穿着黑色公主裙的美少女,吹出许多泡泡,有的还在阳光下折射出奇彩的光晕。这样一张图片,居然还没有那个“老女人”的一张侧颜图来得火爆,该说男人果然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吗?

萝莉控呢?幼女控呢?二次元控呢?都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就在白静紫纳闷的时候,几天后,她才发现,哥特萝莉装的吴笛,在隔壁的泥轰火爆了起来!

白静紫在恍然间明白了,原来死萝莉控都在泥轰啊,我大华夏男儿,才不会堕落到控萝莉的地步……

2ch论坛上,终于有大能将搜集的吴笛的照片,集中发在了一个帖子里,这里面的照片,有当初吴笛穿着水手服,但毫无疑问,现在最火爆的,是吴笛穿着黑色连衣裙、白色丝袜的照片!

“哇哦,这不是以前那个穿水手服的少女么,又换了一身哥特萝莉装么?无论如何,我只想说,卡哇伊!”

“萌啊,实在是太萌了,华夏的美少女都这么萌吗?我现在只想喝她的尿wwwwwwwww”

“想喝她的尿+1”

“+2……”

“LS一群绅士啊,我觉得她穿着白色丝袜的美腿才是最棒的,如果喝不到她的尿的话,舔她的脚也就足够了!”

“原来你们早就见过她吗?岂可修,为何我到现在才知道,她多大了,看起来才十三四岁吧,太棒了!”

“错错错!我一直觉得三次元的双马尾都是渣渣,但是,这个美少女完全让我萌上了三次元的双马尾啊……”

……

白静紫看着这些被翻译过来的泥轰宅男们的回帖,她发现,果然泥轰的变态超多啊,居然会说出“想要喝她的尿”这种恶心的话!

不过,貌似吴笛在泥轰的确实非常火爆啊,这个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无数泥轰宅男的关注,吴笛这个“宅男女神”的称号,似乎在泥轰完全确立了!

白静紫经过观察发现,好像有许多泥轰宅男,特别喜欢吴笛的美腿,觉得她的腿是世界上最美的腿,回帖中出现了好多“求践踏”这样的词汇。

然而白静紫不知道的是,因为吴笛的这个双马尾发型,还引发了一场“圣战”,发起这个圣战的人,是泥轰的双马尾协会会长古谷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发型“圣战”

众所周知,在泥轰总是有各种各样奇葩的协会,比如说过膝袜协会、单马尾协会、双马尾协会等等。

这个双马尾协会比较厉害,对于会长古谷完来说,双马尾是一个很萌的发型。妙龄女性绑着辫子时的表情、动作,及松开辫子的那一瞬间是最性感、最具魅力的时候。

但是,古谷完也表示:“除了小孩和学生,很少看到成年女性留双马尾。”孩提时代,每位女性都憧憬过双马尾而绑起了两条辫子,但是成人后,却都不再使用这种发型。工作的时候,向女同事要求:“弄双马尾吧!”结果对方因为害羞而拒绝。

他担心再这样下去,双马尾女性是不是就要消失了呢。于是他开始思考,如何解开女性的“误解”,双马尾并不是仅限于小孩或者学生。为了向全世界宣传双马尾的魅力,让双马尾获得新生,古谷完决定设立协会,将2月2日定为双马尾日,以举行相应的活动。

在这之前,吴笛的单马尾水手服照片漂洋过海,传到泥轰时,立即被泥轰单马尾协会奉为经典,那位会长直接将这位来自华夏的美少女吸收进来当会员了,他们显然认为吴笛的气质,与单马尾是最相配的!

而由于吴笛莫名其妙地在泥轰被封为了“宅男女神”,使得她当初单马尾的发型,让更多的女孩扎起了单马尾,反正这确实是一种简单而美观的发型。

双马尾协会会长古谷完,看到对方单马尾协会因为吴笛而声势大涨,办得如此红红火火,只觉得心中抑郁,虽说单马尾与双马尾都属于马尾,可总感觉是天敌一般的存在。难道系了单马尾后,还能系双马尾?

就在古谷完一筹莫展时,吴笛的双马尾哥特萝莉装的造型又流传到了泥轰,古谷完在看到吴笛最新的靓照时,拍案而起,击节而赞。就是她了!

女性不系双马尾,只是觉得这个发型过于俏皮,只适合小孩或者学生,虽然吴笛还是个学生,但她的这个双马尾发型,给人的感觉却如此端庄大方……

这个吴笛,应该成为我们协会的会员才对,有她的存在,双马尾必将征服世界!

于是古谷完策划了一场“圣战”。誓要将吴笛从单马尾协会的“魔爪”中抢夺过来,明明在这个世界上,双马尾才是真正的正义!

不过单马尾协会又如何能让他们的“圣女”被抢夺过去?双方在网上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辩论,吴笛的单马尾与双马尾的照片,全都被各自用来当作了最有利的武器!

然而让单、双马尾协会的会长们都没想到的是,黑长直协会居然也参与了战团,说吴笛其实最适合的是黑长直这种发型,从照片上来看。她头发的发质实在是太完美了,完全就不该扎马尾!

况且。有了一头完美的黑色的直长发,那自然是什么发型都可以驾驭!

一时间围绕着发型之争,泥轰网上可以说是超级混乱,最终得出的结论却是——吴笛那头黑发是大家共有的,没必要抢了,反正都拿她宣传好了。人家远在华夏,也不会来追究什么肖像权对不?

于是,吴笛在泥轰的名气更大了,没办法,泥轰作为一个小国。自然也会有“外国的月亮更圆”这种心态。

这次吴笛的照片没在本国造成什么影响力,反倒是“墙内开花墙外香”。

由于吴笛的那个【浣溪沙】笔名一直没打开影响力,她只能将自己写的散文,顺势发到校报上了。

为了竞选篮球部经理,吴笛时常以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去篮球部,她原本还以为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没什么太大用处,后来才发现,这个身份虽然毫无实权,就是个吉祥物,可却也意味着,她可以参与校内的各种事情,比如学校的那些名存实亡的社团,她都可以用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介入。

篮球部已经不算是一个松散的社团了,而是为学校争光的部门,毕竟高中篮球联赛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若是能够在全国大赛上有好的表现的话,那也是为学校宣传,而某些优秀的大学,对体育生那自然也是可以特招的。

高一的吴迪、曹无忧、王恒也都被选入了篮球部,毕竟他们在校内班级比赛中的表现有目共睹。

曹无忧这个总是喜欢作死的游戏宅,并不想加入篮球部,他觉得这简直耽误他的游戏时间,然而在吴迪的淫威之下,他被迫加入了篮球部,于是篮球部中便出现了一个时常拿着PFP坐在一边狂玩游戏的人,除非是要训练,否则他绝不会将手中的游戏放下。

还好篮球部的教练目测有那么点“禅师”的意思,对于曹无忧这种天赋出众的球员,他不会去阻挠对方的自由,因为曹无忧在组织后卫这个位置上确实挺有天赋,只要他想,他便总能在恰当的时刻将球传给恰当的人,他比较善于打跑轰,曹无忧的模版其实就是纳什。

其实高中篮球,看得就是个人的表演,有不少高中教练,也非常鼓励个人打法,希望能够让一些好苗子充分锻炼自己的单打技术,毕竟一个超级明星,不会单打,那算什么超级明星?

也只有某些实在找不出明星球员的高中,才会去弄战术,搞什么整体打法,不得不说,篮球确实是团体运动,尤其是大学的篮球,就算是超级明星,也一定要有良好的战术素养,但所谓的战术,对高中生来说,还是太早了,若太依赖战术的话,显然对球员的成长是不利的。

吴笛在这一个月中,几乎与篮球部的所有人都混熟了,那位“禅师”,或者说已经被吴笛按上个“安西教练”外号的教练,告诉了吴笛不少有关高中篮球联赛的信息,让吴笛非常满意。

而有时候,吴笛也会客串一下队内对抗赛的裁判,总之,她在篮球队的人缘还不错,大概是穿着裁判制服的吴笛,实在让人惊艳。

此时,月刊《青春祭》终于又出新一期了,半月刊《时光碎片》同样如此。(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B计划

《时光碎片》早在半个月前已经出了一期,反响依然不怎么样,不过销量倒是依然维持在七百万册左右,姚琼的《隔岸》又遭到读者们的新一轮吐槽,可他依旧我行我素,尽显大神风范。

本来嘛,他这次写的书就不是为读者服务的,虽然他以前就是个商业作家。

业内已经有人在暗中嘲笑钱四梁将姚琼挖到《时光碎片》就是个败笔,但如果从《时光碎片》本身来讲,并没有损失什么,首先它的销量依然很坚挺,其次姚琼给《时光碎片》带来的极大曝光率与广告收入,绝对是赚了的。

其实这些是钱四梁意料之中的事情,好比对吴笛来说考全校第一那样天经地义一般,但他最重要的目的,是击垮他的眼中钉、肉中刺《青春祭》,他想要制定整个行业的规则!

在责编黄千易将姚琼的态度带回来后,钱四梁已经对姚琼不抱什么期待了,他深知姚琼有时候犯二起来是多么二,他以前是看中了姚琼的“二”可以带来眼球效应,事实上现在依旧如此,姚琼如今依然孜孜不倦地在微.博上和人对喷……

不过姚琼作为一个“公知”,支持他的人还是挺多的,因为他不是什么带路党、五毛、美分之类,而是确实有自己见地的公共知识分子,至少他的某些观点都比较中肯,当然正因为如此,他时常被两派人围攻,可脾气特别冲的他却乐此不疲地战斗着。

姚琼他一贯认为,如果是发自肺腑的憎恨体制,其实也没什么,这是立场问题。如果憎恨体制是为了搏出位,那就是为了市场而立场。非常的恶心。他不待见某些文人,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没有立场,所作所为纯粹是为了迎合市场,消费憎恨。任何思想,一旦被利益左右,那就不可能有独立性。无论他们将其粉饰得多漂亮,那都是肮脏不堪的。

战斗归战斗,问题是你能不能好好写书啊,用你平常的商业笔法去写行不行?钱四梁对此很是苦恼……

姚琼的这种行为,简直就好比小白文大神硬要去写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一样,当然了,姚琼的实力确实是足够的,可问题是《时光碎片》的读者和他的新连载不相容啊!

如果姚琼还在《青春祭》的话,或许《隔岸》并不会遭到这么多读者的吐槽。因为《青春祭》有那么一批读者是比较喜欢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姚琼跳槽《时光碎片》,除了可以增加自己曝光度以外,其他的作用很少。

但姚琼也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早就已经赚足了钱,现在自然就想拿奖了,他想要真正进入传统文坛的圈子。并成为文坛大佬,所以他要拿下遁矛文学奖。读者再多也没法给他文学奖,而《隔岸》正是迎合评委们所写的,增加曝光度,自然就是让那些高高在上的评委正视他。

那些评委几乎都是学院派,而姚琼则是野路子,他若不想办法将自己的影响力闹大的话。又怎么能让那些评委看他的文章呢?因此,姚琼的选择,其实就是为了自己的追求,他才不管什么《时光碎片》的销量。

从姚琼的行事作风来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

还好有我的B计划。钱四梁看着手中新一届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策划书,神情冰冷而坚定,作为一个手腕高超的商人,绝不会因为一时的挫折就被击倒。

其实钱四梁这次的大手笔,虽然付出了许多,但他的举动还是得到银视传媒高层的赞赏的,高层认为他确实非常有能力、有魄力,即使并没有击倒《青春祭》,可却也提高了《时光碎片》的销量、口碑、影响力,甚至还吸引了不少非青春文学读者对这个圈子的关注。

然而钱四梁却觉得自己好像间接地为《青春祭》挖掘出了一个超级新人——天净沙,若没有姚琼的离开,又怎么会有天净沙如此之快的上位?

倒要看看这个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钱四梁的心中隐隐还是有些后悔的,怎么说当初天净沙也为《时光碎片》写过文……

不过钱四梁也不喜欢怨天尤人,既然和对方闹翻了那就闹翻了吧,这世上难道谁还不能代替天净沙了?不过就是一个作者而已,棋子罢了!

而他钱四梁,则是棋手!

这次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钱四梁觉得大概可以见到天净沙了,因为他早就决定让姚琼、天净沙这两位青春文学领域最火爆的作家担当这次比赛的评委,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某些金牌出版人、传统作家担当评委,怎么说这个比赛最终的前三名,是有高考加分的,而前十二强,都将得到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签约推广的机会。

即使错失了天净沙这样确实有实力的作者,钱四梁依然可以“废物利用”,让天净沙给他做宣传,不过天净沙那副总是不肯露面的样子,一定是因为长得很丑吧?钱四梁恶意地猜测着。

天净沙的死忠粉夏薇薇已经买了新一期的《青春祭》,而她的好友李香莹则依然买了《时光碎片》,虽然李香莹不喜欢姚琼的新连载,但却发现《时光碎片》有它独特的魅力,比如说看看美少年之类的啦,而《时光碎片》里面各种各样精美的插图,也让李香莹挺喜欢的。

就连夏薇薇在看完《青春祭》后,也会与李香莹交换《时光碎片》来阅读。

自从钱四梁敏锐地感觉到姚琼无法在商业上压制天净沙之后,他果断开始冷处理姚琼与天净沙之间的争端,绝口不提之前两人那火星撞地球的对垒,在发现媒体们似乎也沉寂下来之后,他还有些侥幸的松了一口气。

钱四梁却不知道,媒体们是被姚琼打脸打怕了,当然他们其实也被天净沙的骤然崛起而扇了一巴掌,所以在两人的连载还未结束之前,他们也就先憋着,说不定姚琼之后会越写越商业呢?而谁说天净沙看似写青梅竹马间纯爱的《秒速五厘米》,结局也让人深思,然后内涵一下子就上来了呢?

总之,对于这两位都颇具实力的作家,绝不能小觑,在他们的生花妙笔之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没有媒体们的炒作,这读者群体间的恩怨也就慢慢淡了下来,至少现在夏薇薇由于好久没有看到网上有人攻击天净沙,反而是一片赞誉之后,她就念头通达了。

怀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她打开了新一期的《青春祭》。(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天才插画师浪淘沙

夏薇薇所在的宿舍就在一楼,一般宿舍有两个门,一个是进宿舍的门,还有一个是宿舍到阳台的门,这一楼当然是没有阳台的,所以外面是草坪,还有几棵桂花树,奈何此时桂花的花期却已经过了。

她可没忘记十月份桂花花开时,那飘进宿舍的香味,实在让人沉醉。

又是星期天的下午,宿舍中只有她与李香莹两人了,其他的女同学,有的一起出去购物,有的则陪家长谈心,有非常刻苦认真的,则在教室自习,毕竟马上期中考试就要到来了。

夏薇薇在学习上自然是非常刻苦的,事实上,坐在她前面的就是吴笛,有这么一个榜样在,她能不刻苦嘛?

不过她就只能算是普通意义上的女学霸,不可能像吴笛那么变态妖孽,能够将枯燥无味的学习过程,变成一种享受的过程,至少吴笛学习时那种陶醉的感觉,分明就是表明了这一点。

夏薇薇一直想搞一支自己的乐队,然后请吴笛做主唱,她本来对高中的社团活动还是挺期待的,可惜她却发现这外国语高中根本就没有搞音乐的社团嘛?难道真的要像大多数动漫中的那样,直接拉几个人去创建个社团?

感觉完全没有头绪啊,而且以外国语高中这种学习风气,社团活动根本就搞不起来嘛,我的乐队梦啊……

即使如此,她也要正面硬上!

夏薇薇正要翻到《秒速五厘米(二)》,却听到旁边正在看《时光碎片》的李香莹赞叹道:“这个插画好棒,景色真是漂亮。”

夏薇薇自然也知道《时光碎片》那种比较华丽的风格,相比较而言,这《青春祭》就较为朴实了,虽然也有彩页。但更多的却是文字。

然而当她翻到《秒速五厘米(二)》是,却惊讶地发现了一副特别唯美精致的插画!再看这一期的连载,在标题下记录作者的地方写着——文/天净沙,画/浪淘沙。

这个浪淘沙又是谁?夏薇薇满头雾水,她对ACG的插画领域又不熟,自然不知道这位已经渐渐在P站声名鹊起的插画师浪淘沙,她显得极为神秘。如同她的画风一样,充满了一种让人探究的欲望,因为她的画风实在是独树一帜。

夏薇薇也不管这插画师是谁了,不过当她看到这幅画时,顿时又觉得整个人都被治愈了,在那樱花树下的长椅上,一男一女安静地坐在那儿,女孩似乎睡着了,轻轻地靠在男孩的肩上。而男孩的脸上,却带着一种甜蜜满足的神色,背景自然是那漫天的樱花,秒速五厘米。

有一瓣樱花的花瓣落在女孩的发梢上,更增添了她的可爱纯净,这显然就是男主角顾远与女主角苏筱。

这幅画几乎瞬间就击中了夏薇薇那柔软的心,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感觉好温馨好治愈……

夏薇薇虽然不懂什么画风之类的,但她却真心觉得。这幅插画与文章实在是太配了,这个插画师浪淘沙,分明也是《秒速五厘米》的忠实读者嘛,要不如何可以画出这么契合的插画来?

要知道这一般《青春祭》是不会弄什么彩页插画的,而这一次,估计连编辑都觉得。与这篇文章这样相配的插画,若是不与文章一起发出来的话,简直就是一种损失……

想到之前李香莹在感叹《时光碎片》的插画多么美丽,夏薇薇忍不住对李香莹说道:“李子,快来看这幅画。肯定要比《时光碎片》上面的要好。”

李香莹一脸疑惑之色,她显然也是知道《青春祭》的风格的,忍不住嘟哝道:“《青春祭》上也有好的插画?不会是那些抽象的吧……”

李香莹因为有一个插画师的姐姐,大概是受到姐姐的熏陶,对那些抽象派的画并不感兴趣,总觉得那种画就是给充满电波却自诩很有逼格的人看的,她更喜欢看更加写实的画。

然而待到李香莹看到这幅画时,顿时就愣住了,这幅画画得实在太唯美了,简直就像梦幻一样,却又如此逼真,若说哪一种画让李香莹更加喜欢的话,那自然是建立在现实之上,却又高于现实,给人以美感的画,越是美丽就越好,能够将高于现实的画画得如此逼真,在细节处都无可挑剔……

李香莹只能表示叹服了,她忽然想到她那位插画师的姐姐李香茗,这几日总是在电脑上欣赏别人的插画时大呼小叫,好像是因为在P站上看到了让她那位姐姐膜拜的画作。

而正因为如此,李香莹也去了解了一下,要知道,她的这位姐姐,在眼光上还是很高的,作为一名资深的插画师,兼职漫画家,李香茗的画风十分多变,能够根据对方的要求来更改自己的画风。

这是李香茗的吃饭的技能之一,不过也因为她画风多变,导致她无法在一种画风上达到巅峰,这大概就好比某些小说中,当了魔法师就不能当战士一样,李香茗毕竟不是能够魔武双修的主角。

李香茗最擅长的,其实还是现实系的画风,她本人就是美院毕业的,基础功非常扎实,绘画的速度也很快,但却缺少灵气,她如今在国内插画、漫画界能够打拼出名气,全靠她那坚持不懈的努力。

努力型的漫画家李香茗,对那种非常具有灵气,没有被主流漫画界影响,拥有自己独特画风的绘画者,她是非常崇拜的,有时候凡人努力所创造,或许创造这个词不恰当,只能说模仿跟风的东西,并没有天才的灵光一闪价值来得大。

李香莹这个妹妹,还是挺崇拜作为“艺术家”的姐姐的,当然她的姐姐总是自嘲自己就是个食梦者而已。

李香莹从姐姐那略显夸张的描述中,知道了最近已经在P站掀起了一股风暴的插画师——浪淘沙。

因此,当李香莹看到这给《秒速五厘米》画插画的,居然就是姐姐口中的非常具有灵气的插画师浪淘沙后,她有种“久仰大名”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爱的战士天净沙

今日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订阅!前文有描述不当处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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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画成功勾起了两个女孩马上看这篇文的欲望,于是两人便亲昵地坐在一起,合看这篇连载了……

两人看得都非常仔细,文章中的时间轴也渐渐加速,男主顾远与女主苏筱那四到六年级互相温暖的三年小学生涯,即将结束,这三年中发生的事情,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是那样的让人温馨、沉醉,天净沙老师那最为治愈人心的文字,让两个女孩看得欲罢不能。

实在是太有爱了……这是所有读者对天净沙老师这两期的连载的最简单也是最契合的看法。

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午休的时候,从厕所回到教室的顾远忽然发现苏筱一个人伫立在黑板前面。在黑板上面画着的姻缘伞下写着顾远和苏筱的名字,其他的同学们悄声地议论着什么,远远地望着苏筱。苏筱大概是为了停止他们的恶作剧,而想要走到黑板前面去擦掉那上面的字,但是走到半路却因为感到羞愧而停下了脚步。

看到眼前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顾远无言地走进教室擦掉黑板上的字,然后直接拉着苏筱的手便跑了出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冲动。

虽然背后的教室里面传来同学们起哄的声音,但是顾远与苏筱两个人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向外面跑去……

文中对顾远的心理描写是这样的:“至今为止我依然无法相信自己当初做了那大胆的举动,握在我手中的苏筱的手是那样柔软,令我感觉到一阵眩晕,我第一次感觉到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恐惧的事情。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我都已经决定。转学也好,考试也好,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也好,只要有苏筱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虽然对于那时年幼的我来说,把这种感情称为恋爱也许有些夸张,但是我能够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喜欢苏筱的心情。而且也可以感觉到苏筱也对我怀有同样的感情。从我们拉在一起的手、一起跑向外面的脚步中,我越发强烈地确信这一点。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看到这段心理描写时,夏薇薇与李香莹两人,完全就被男主给感动了,她们甚至忍不住在想,若自己有这么一个如此爱着自己的男生,那该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情。

纯爱言情小说让女孩们喜欢,正是因为其中有好多男主。让她们产生美好的幻想,毕竟现实中的男人……啧,不是说好男人没有,但是,咳咳,只能说现实比较残酷吧。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风气并不怎么样,女人们一定要男人有车有房,而成功的男人好像不包养些美女或搞点明星什么的。就不算成功一样。

那些没车没房的男人们,往往是这样嘲讽那些拜金不自爱的女人的——吊丝终有逆袭日。木耳再无回粉时。实际上在这个平行世界,吊丝不经过刻苦奋斗的话,想要逆袭实在是太难了,因为阶级已经固化。

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能够从小就感情不错,然后一起长大,相知相爱。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永远美满幸福地生活着,有一双可爱的儿女,最终白头偕老……必须再加一点,在这一辈子之中。男方女方没有一个人出轨,因为他们眼中,唯有彼此。

所以说只有天净沙老师的文章,能够让人这么治愈了!这应该是所有天净沙粉丝的心声吧……

奈何这两人刚刚看到兴头上,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却让两人的心微微一揪,只因明明约定好上同一所初中的男女主,却无法上同一所初中了,因为苏筱父亲工作的关系,她又要搬家了,然后苏筱哽咽着对顾远道出了这样一个事实,顾远自然心情异常低落。

在两人一起放学回家时,有一个小小的伏笔,他们隔着铁轨相望时却被突然经过的列车挡住了……

情节到此戛然而止,让已经被天净沙的文笔完全带入这篇文中世界的两个女孩一下子惊醒过来。

两人对视一眼,显然都有些意犹未尽,而李香茗眼中更是有些惊慌,她大概是前些日子被天净沙的《剑仙》治愈得不轻,忍不住问道:“接下来会不会要虐了?感情这么好的两个人,天净沙老师如果敢拆散的话……”

“宰了她!”夏薇薇杀气腾腾地说道。

“呃……”李香茗被吓了一跳。

而后夏薇薇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作为一个内心敏感的女孩,总是会被文章触动,这时她故作轻松地安慰道:“安啦安啦,天净沙老师写的都是甜文,这什么叫做甜文呢,当然有虐才有甜,如天净沙老师某篇文中所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果男主和女主就这样轻轻松松在一起的话,那就没有戏剧性啦,文似看山不喜平嘛。”

李香莹松了一口气,只是不住地说道:“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啊,薇薇你懂得可真多。”

夏薇薇笑道:“那是当然,我可是要参加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

“才女啊……”李香莹感叹道,大概是因为姐姐的缘故,对于文艺女青年,她向来是十分佩服的,“经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了姚琼的小说,有的也是中间过程很虐心,但最终却是喜剧,好像这样历经磨难终成眷属,更加能够让人感动。”

“嘿嘿,天净沙老师的文,你大可放心,她绝对是一名有爱的作家,将其称之为爱的战士也不为过……对了,这次姚琼的连载如何?”夏薇薇问道。

“我现在只看他的写真照了,挺帅的。”李香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哈哈……其实姚琼的新连载《隔岸》还是挺有内涵的,里面用了好多写作手法,好像有三条线路,一条明线,两条暗线。”夏薇薇如此说道。

李香莹只能笑笑,作为普通读者的她,心里只有这样一个想法,讲故事就讲故事,干嘛弄得这么复杂,写作手法再多,读者们不爱看有什么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散文

吴迪正在剪校报,他身边的曹无忧依然在游戏的世界中徜徉,大概如同吴迪离不开吴笛、吴笛离不开书籍、苏暖离不开零食、王静姝离不开二次元那样,不玩游戏,他就浑身难受!

对曹无忧来说,其实篮球也能算一种游戏,所以他当然有兴趣去玩一玩,他打组织后卫这个位置,除了因为他身高不算高以外,自然还因为他在玩篮球系列游戏的生涯模式中,都喜欢选PG这个位置,掌控球权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最近吴笛在校报上刊登了一些她的精美散文,这吴笛的散文一发,里面各种优美华丽的句子,让不少外国语高中自诩才子的男生们膜拜了,果然不愧是传说中的大才女!

吴笛的散文中,当然有一些不自觉就用上的她那个世界的名人名言,结果这些精炼而隽永的句子,又让不少人找了出来,归纳到了网上吴笛吧中的吴笛名句之中,还有像夏薇薇这样不少喜欢摘抄积累的女孩,则把这些名句抄了下来,考试时便可以用到。

看到吴笛的散文造成这样的正面影响,校报的编辑自然对吴笛的文章表示欢迎,怎么说吴笛也是学生会副主席,名字都在孔校长那里挂着号的,其实她这种女学霸在校报刊登作品最容易了。

一时间,原本无人问津的校报,因为吴笛的散文而焕发出了一丝活力,就连那些没有文学细胞的男生,在听说这校报上有那位超级清纯漂亮的美少女的精美文章,他们当然也要拜读一下,这可是美女的特权。

其实已经有不少人早就希望看到一直很低调的吴笛,能够展现出她内敛的才华。如今在校报上刊登那些精美散文,仿佛就给了所有期待她的人一个宣泄口一样。

少年吴迪,其实也是很有艺术细胞的,虽然他的人生轨迹,比起原来的他,已经完全歪掉了。按照原来的发展,那自然是吴迪已经放弃了钢琴,在高中开始混日子,许是因为青春朦胧期的开始,又对某个女孩一见钟情,却因为性格怯弱而不敢追求,于是将一腔感情诉诸笔端……

吴迪在品读少女的散文时,心中十分甜蜜,散文这种抒发自己感情的文体。若不是本人,只要写得深一些,一些浅薄的读者,或许无法理解文章的内涵。

可吴迪却发现,自己完全知道她的文章想抒发怎样的感情,他甚至能够想象在写哪一段时,对方是怎么思考的!

这种阴差阳错之下对少女心理的完全把握,让他产生了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为了让自己时刻回味这种让人心醉的甜蜜,他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文章全部剪裁下来。然后珍重地夹在一本很厚的记事本中。

这记事本的封面,是中间一条铁轨,男女在两侧,牵着手,上面还有一句话——远方的路,我愿与你携手走下去。

许是因为读了吴笛的散文之后。他整个人也变得更加有些青春期少年的感觉了,因为他其实也有一颗文艺的心,所以他现在倒是愈发爱看一些纯爱的言情小说了,把他自己代入男主角,把吴笛代入女主角……想想都觉得超级甜蜜!

因此。吴迪接触到当下青春文学领域最火爆的新人作家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也是很寻常的事情,事实上,因为网上那有关姚琼与天净沙之间大战的炒作,他看到这消息中的“天净沙”三个字时,还微微一愣,因为他知道天净沙这个作者!

他记得以前看了一篇天净沙的《剑仙》,对里面的感情描写并不感冒,但也觉得天净沙写的很好,他喜欢那精彩的打斗情节与宏大的格局,在《剑仙》中他最喜欢的人物,不是男主也不是女主,反而是那个男配魔君。

他觉得魔君这个人才非常合他的胃口,不择手段地得到女主,实在是太酷了,而他拆散男主与女主也干得漂亮!

既然喜欢一个女人,那就要打败一切觊觎他所看中的女人的男人!

在吴迪看来,魔君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太弱了!

强大即是正义,弱小就是邪恶!

因此,自古以来,邪不胜正!

吴迪的耳边恍然间想起了父亲教育他的话,还有一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公理与正义,只在大炮射程之内,以此类推,强权才能维护正义!

要成为掌权者,就收起你内心的软弱与善良,在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了黑暗与鲜血。

不得不说,其实一个人在高中时期的三观,是最容易塑造的,而吴迪这朵温室中的鲜花,却已经是在用充满黑暗的肥料来浇灌了。

或许连同样在培养他的吴笛自己都没有发现,对方在身体上越来越像“自己”,但在灵魂上却已经迥然不同。

周末下午三点半后,学校的“放风”时间结束了,这三点半都五点十分,又是自习时间,这个时候有不少学生都喜欢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文摘》、《青年周刊》、《故事大会》、《看华夏》等等。

有时候一本《看华夏》会传遍全班,吴迪手上的这两本《青春祭》,就是他用自己买的杂志和人家换的,他刚刚看完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感觉挺不错,非常温馨治愈,让人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

但吴迪却发现自己的小时候却没有“苏筱”这样温柔的女孩子,只有聂茜这个与他一起捣蛋的伙伴……

我绝不承认这样的青梅竹马啊!吴迪在心里吼了一句,只有吴笛那样的女孩做青梅竹马才是真正的童年!

总之,他早就已经看穿他的那个表姐了,就像好多动漫中画一个可爱的少女却硬说她是男孩子一样,在吴迪看来,表姐分明就是英气勃勃的能力强大的特别喜欢耍酷的中性帅哥却硬说她是女孩子!你的女人味呢?被狗吃了么?

吴迪开始看《秒速五厘米(二)》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萌芽

其实吴迪还是不太喜欢这种校园类型的文,哪怕天净沙写得再好,可总觉得格局太小,他还是更喜欢看玄幻小说,比如最近很火的《盘龙》,那个名叫“中原五白”的作者,那才是真正的纯爷们!

吴迪因为看得高兴了,直接顺手给这本书刷了一个盟主,也就一千块钱而已,他在暑假中的钢琴演出为自己赚了好多钱,像这样的钱,也许一般的家长都会为其保管,但吴迪的家长却不会,他们认为这是吴迪应得的。

所以,吴迪现在可以支配的钱有很多,他可再也不会出现被混混堵住拿不出钱来的这种丢人的事情了。

况且,吴迪现在哪里怕什么混混,不客气地说,他在道上也是有人的,吴迪的身份放在某点小说中,简直就是妥妥的被吊丝逆袭的反派啊,比如看到某吊丝去追求吴笛,公子哥吴迪怒而找到道上的人,把吊丝狠揍一顿,让他离开吴笛……不料吊丝获得了从天而降的系统,然后你懂的。

当然了,吴迪不可能是这样没品的人,他对吴笛很放心,两人之间的默契,别人是不懂的。

从整个学校的人气来看,章冬雪似乎比吴笛要高得多,有不少幻想吃天鹅肉的吊丝,都是围着章冬雪转的,因为她总是很热情地回应每一个男人,让无论是什么样出身的男人,都感觉很有面子。

吴笛却是深居简出,少有男人可以接触到她。而且在传闻中,吴笛是一个非常冷漠的女孩,若男人敢去追她的话,绝对会碰壁的,事实也是如此,那个富二代学生会主席沈玉栋就遭受到了打击。

吴迪撑着自己的下颚,漫不经心地翻着《青春祭》,待到他看到作者对主角顾远的心理描写时,他不由呆住了……

“……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我都已经决定。转学也好。考试也好,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也好,只要有苏筱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吴迪激动地打开了自己那本记事本。颤抖着抄下这么一句话:“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只要吴笛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忍受任何事情,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将来便不会有任何无法克服的困难!”

当写完这样一句真正发自他内心情感的话时。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终于从他的心中破土而出,他忍不住回想起他与她之间的点点滴滴……即使是她的毒舌,他也甘之如饴,然而他更加明晰的是,她那毒舌之中蕴含的关心。

吴迪在恍然间惊觉,如果没有她的出现,那他的人生,会像现在多姿多彩、充实美满吗?

首先他不会成为钢琴新星,篮球技术也不会有这么好,更别说现在他已经渐渐养成的那极为认真专注的学习态度了。毕竟他不想在学业上落后吴笛太远……

那些本来对吴迪这种走后门的权贵子弟很是厌恶的老师,在看到对方是这样认真专注之后,这心里的芥蒂尽去,更别说吴迪在之前的月考中拿下全校第二,便已经让老师们心服口服了。

在外国语高中这种学风极佳的高中,成绩就是一切!

因为天净沙的这段主角的心理独白写到了吴迪心坎了,他下意识又想打赏了……然后发现这可不是网络小说。

不过当吴迪看到男女主不能上同一所初中之后,他倒没有像夏薇薇、李香莹那样揪心,只是皱了皱眉,心里暗暗鄙视那个名叫“顾远”的男主,他敏锐地察觉到,这篇文的结局可能不怎么样,若最终两人没法走到一起的话,那也全是因为男主的格局太小!性格太弱!

这是言情小说的通病,若按照吴迪的想法,只要自身足够强大,绝对不会放走自己钟爱的女人的,就算是抢,也要把她抢到手,得不到她的心那又如何?她的人在就足够了!

让那种“爱她就放手”的论调去死!这本质上就是因为不够强,怕竞争而已。吴迪不畏惧任何人的竞争!

当《青春祭》的这一期杂志充分发售完毕后,主编苏曼文的手上已经拿到了新一期的销量,饶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销量的数目却依旧让她露出了惊容!

居然增加了整整一百万册,总销量达到了六百五十万册,与《时光碎片》仅仅只相差五十万册左右了!

《青春祭》的编辑们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可谓欢欣鼓舞,而经过调查发现,能够让《青春祭》的销量增加得如此恐怖的,便是因为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

读者反馈可谓一片好评,直言天净沙写的纯爱实在太让人觉得温馨了,而那幅插画,则被不少人保存了下来……

而浪淘沙这个神秘插画师也终于开始展露头角,这个时候,有不少既是网络小说《盘龙》的读者,又是《秒速五厘米》的读者才发现,二者的插画师居然都是同一个人!

可浪淘沙这个插画师也真是超级神秘,据说甚至已经有泥轰三大文库的人,开始想要联系这位神秘的华夏插画师,因为有不少轻小说家,希望这位插画师,能够帮他们的轻小说画插画。

泥轰的轻小说一般都比较漫画式,而不少轻小说家都有些宅,他们当然经常光顾P站,而对于最近在P站非常火的插画师浪淘沙,他们自然是有所了解的。

可惜使用【浪淘沙】这个帐号的人说,她本人不是浪淘沙,只是帮浪淘沙上传插画的人……

这人当然是王静姝,事实上,当她开始用【浪淘沙】这个帐号逛P站时,才恍然间发现,“自己”居然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其实可以把P站看成是人人网那种社交网站,只是更加具有艺术气息一些,里面的画师与欣赏插画的人都有好多。

有不少人在浪淘沙的个人专栏留言,哪个国家的都有,有不少都是诸如“膜拜大神”这样的话。

王静姝只能感慨,这尼玛是用插画征服全世界的节奏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纷纷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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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天净沙的度娘吧中,讨论《秒速五厘米》的帖子渐渐多了出来,这次天净沙的第二期连载发布,算是彻底让不少读者入坑了。

而天净沙的新连载的火爆人气,又带动了她之前口袋书的销量,有不少天净沙粉丝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作品还是太少了,这完全不够看呐!看了之后则根本停不下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天净沙的口袋书销量已经突破了六十万册!

这个销量无疑是非常惊人的,或许口袋书这种书,因为便宜、容易携带,而被许多喜欢买口袋书消遣的学生购买,可在那些年纪较大的读者眼里,口袋书便是幼稚的象征。

然而,天净沙的口袋书,却完全不会给人这种感觉,有许多人甚至都特意买了天净沙的口袋书珍藏起来了!

天净沙这个作者的实力,终于被大多数读者所认可了!

不过其中有许多读者,对天净沙的作品,都没有深入地去理解,因此,当他们因为想要与同样是天净沙的书迷交流,而来到天净沙吧后,简直就是大开眼界!

随着天净沙吧关注人数突破五万之后,其中吧内的电波气息已经越来越少了,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喜欢天净沙小说的普通读者,不是那些狂粉。或是特别喜欢深度解读天净沙作品的人。

那种喜欢深度解读文章的人,或许有当语文老师或专门出语文阅读理解题目的潜力,比如说这样一个例子:

周迅人:“晚安!”语文老师:“晚安”中“晚”字点明了时间,令人联想到天色已暗,象征着当时社会的黑暗。而在这黑色的天空下人们却感到“安”,侧面反映出人民的麻木,而句末的感叹号体现出了周迅人对人民麻木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周迅人:“……”

不过,天净沙吧中确实有好多很才的吧友,他们对天净沙文章中一些伏笔的探究。让人看了都为他们的细心所震撼。这到底是怎样一种精神,他们到底读了几遍天净沙的文章?

然而在感慨这些吧友有才的同时,更多的人却为天净沙文章的耐读而震惊,这显然表明了天净沙的文字有多么精美。若是粗糙的文字。肯定不会有太多的人去精读的。那是给自己找罪受。

但精读过天净沙的读者们,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文章绝对值得细细地品读。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许多读者喜欢的都是天净沙的甜文、校园喜剧,可却时常被一些天净沙读者中的优越党所鄙视,他们将天净沙出道以来唯一的致郁文《剑仙》封为真正的经典。

如果有普通读者反驳的话,那这些优越党一定会反问,哪部作品让你们印象最深刻?这些普通读者就哑口无言了,由于天净沙写了很多甜文,这其中唯一一篇悲剧,自然让人印象最深刻。

不可否认的是,天净沙处女作《剑仙》比起后来的她写的小说,文字稍显稚嫩,与现在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一比,差距很明显。

这个时候,大众读者终于有底气说,令他们印象最深刻的,是天净沙的新连载,校园喜剧《秒速五厘米》!

毕竟在这第二期的新连载中,少年顾远的内心独白,无疑感动了不少读者,顾远与苏筱之间的纯洁爱恋,正是当下浮躁的华夏社会所欠缺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的内心越缺少什么,便越渴望着通过一些娱乐作品来补充,所以网文才会充斥着各种发泄式的“爽”,通过各种血腥、暴力、色情来吸引读者,而纯爱小说,无疑可以唤起人们对纯洁的爱情的向往。

因此天净沙的许多男读者都表示,若自己小学四年级起有这样一个互相温暖的青梅竹马的话,那一定会爱她一辈子……

很自然的,不少女读者也表示,希望有像顾远这样一个纯情的好男人,对她们永不变心。

实际上,有更多的读者都知道,这全是小说中理想化的爱情而已,这世上确实有真情,但这真情能持续多久不变质呢?

谁也不知道。

天净沙的新连载,激发了无数读者内心对纯洁爱情的向往,她用那华丽精美而又内涵深刻的文笔,为广大读者勾勒出了一个让人沉醉的美好幻想。

吴茂峰作为一个刚刚入了天净沙坑中不久的普通读者,逛度娘吧正是他的爱好之一,现在天净沙吧已经是他经常去签到的吧了,没事还喜欢在里面水几贴,努力升级,不过他可不是什么大水比。

这次刚刚进吧,就见到《秒速五厘米(二)》那幅唯美的插画,已经成了这个吧的背景,那漫天的樱花,让人的心情一下子便放松下来,让吴茂峰感慨了一下这个天净沙吧已经渐渐走上正轨了嘛。

如今这些天净沙的读者们,已经不再纠结天净沙到底是什么人了,他们只知道,天净沙给他们带来了高质量的精神食粮,这就足够了。

吧中现在最火的帖子,是讨论《秒速五厘米》后续的,由于这一期的连载断得实在让人揪心,毕竟三年的朋友了,马上看起来都要修成正果了,却发现不能上同一所初中……

其实这个情节也不算突兀,反而早有铺垫,因为两人的家庭,都是时常搬家的那种,而正是因为他们都是转校生,才会在一开始就有一种身份的认同感。

其中回帖的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吧友都表示,我们一定要坚信天净沙老师的节操,她的文章,向来以甜文居多,像这种校园言情小说,绝对会以喜剧结尾的,放心地享受这篇温馨的长篇连载就好了。

还有百分之十的人,则在说“如果男女主角最后不在一起就神作了”这样拉仇恨的玩笑话,实际上正是因为他们也认为《秒速五厘米》的结局是男女主一定会在一起,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说这种玩笑话。

因此,几乎所有的天净沙读者都认定,虽然男女主要在一起会有波折,但结局一定是美满的。

吴茂峰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谁不希望看到美满的结局呢?

天净沙老师可是很有节操的治愈系作者、爱的战士,我们要相信她。(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错题集

吴笛正在温习功课,以准备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

说实在的,上次她数学可以考满分,全是因为数学老师宋老师所教授的内容还不算多,大多数还是比较简单的集合问题,越到后面,随着所学的内容越来越多,考满分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小。

哪怕是再厉害的学霸,在高中越来越难的数学上,也很容易失分,吴笛虽然早就将这个世界高中所学的内容自学了一遍,但她可不会自大地以为,凭借自学,就能永远保证全校第一了。

吴笛的记忆力其实还是不错的,要不然她学起语言来也不会那么轻松,可惜她确实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因此,她必须依靠重复不断地温习,来保证她的记忆。

一班的这位数学老师宋老师,给吴笛的观感很不错,对方是个很有才华的年轻教师,长得挺帅气,讲起课来也很风趣幽默,额前的刘海挺飘逸,喜欢讲着讲着课就拿手抚摸他的刘海。

吴笛挺喜欢听这位宋老师讲课的,而让吴笛觉得更加佩服的是,这位宋老师猜起考试题目来,简直就是犀利,上次月考就是的,让吴笛当时考试时就乐了……

最后一班的数学平均分远远领先其他班,使得这位小宋老师遭到了其他数学老师的排挤……这当然是小道消息。

因此,宋老师在班级中的受欢迎程度很高,甚至有许多女孩都憧憬这位年轻帅气的数学老师,毕竟人家也才二十六七岁而已,可惜人家却早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能够在外国语高中的强化班担任数学老师,宋老师的师德自然是过硬的。吴笛很乐意去问他问题,而他总是能很快解答吴笛的问题。

宋老师对吴笛这样的女学霸,当然是非常欣赏的,可有的时候,他却会对吴笛说,不要被考试给框住了思维。要大胆地发散思维,宋老师很希望吴笛能够真正在数学上有所建树……

对于宋老师的这个期望,吴笛只能表示抱歉了,她对宋老师说了,她想在文科上发展。

在惋惜中,宋老师表示是对吴笛的支持,毕竟这个世界华夏文人的地位非常高。

其实宋老师对吴笛这个女学霸,还是时常赞叹的,在办公室中。常常自豪地对其他数学老师吹嘘吴笛有多么多么优秀,他能够成为吴笛的老师,觉得很自豪。

他想,其实每一个老师,都希望有吴笛这样一个尊师重道、成绩优异的好学生吧,虽然有时候这些学霸的存在,总让老师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对于学校的每一场考试,吴笛都十分重视。更别说这次全市统考的期中考试了。

在这个学生们都喜欢看杂志放松自己的星期天下午,吴笛却在翻看自己在开学时就从作业的错题中归纳的错题集。

吴笛的错题集依然做得非常精美。就像她的座位那样,整齐干净得让人都不忍心去触碰,而她那精美的错题集总给人一种错觉,好像这错题集是女孩都喜欢写的私密日记本一样,众所周知,女孩对这种记录自己心情的日记本。非常看重。

一般来说,高中时只要是有点文艺的才子或才女,他们都会有一本这样的本子,说不定还会有一本写小说娱己娱人的本子,若是那些记录心情的本子。他们会与真正亲密的友人交换,而写小说娱乐的本子,有点自信的才子才女,都会大方地给同班同学看。

比如说班上已经公认的才子梁凉,他就写了挺多讽刺小说,在班上还挺受欢迎,吴笛也看过他写的一些小说,总结起来大概就是两个字——愤青。

梁凉确实很有才,但文章中戾气很重,字里行间里都充斥着对这个国家这个政府的不满,各种充满内涵的讽刺,都让人可以在笑中深思。

坦诚的说,梁凉的思想要比一般高中生成熟,或者说,他至少是个很有想法的学生,不像一般的高中生,思想太过浅薄,却又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知。

而这个才子梁凉,同样也将吴笛在校报上发的文章保存了下来,仿佛如获至宝。

梁凉在当初吴笛自己一个人一口气在一个中午出完黑板报之后,他觉得自己就已经完全被对方那随手之间挥洒出的才气折服了,而吴笛的才气,也让他断了追求对方的想法,他这个人有些大男子主义,绝对无法忍受女孩比他还要优秀,尤其是在他最得意的文学之上。

吴笛那精美的散文,让梁凉读得非常愉悦,他虽然很擅长写杂文,却并不擅长写散文,更不喜欢用那些华而不实的句子,他觉得那些句子非常矫情恶心。

直到他读到吴笛在校报上的散文,他才发现,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字精美华丽而又不失内涵,在她那精美的文字中,所透露出来的远超于高中生的深邃思想,更是让梁凉惊骇万分。

这样的散文只是刊登在校报上,未免太可惜了……梁凉如此想道,他是个非常喜欢阅读各种文学杂志的文艺青年,眼光自然很高,而吴笛的散文,则得到了他的认可。

但梁凉却不知道散文界的潜规则,一般能够出头的散文家,都是学院派。

不过,这样的文学少女,不应该是像他一样,在理科方面就是苦手,专精全点在文科上了吗?文学少女身上还带有学霸属性,实在是让梁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梁凉原本是非常鄙视成绩好的学生的,认为他们学习再好,却不懂思考自我存在的价值,以后到了社会上,也就是一颗可怜的螺丝钉而已……

可吴笛这个学习特别刻苦,成绩特别优秀、思想更是深邃的女孩,却打破了梁凉对学霸的一贯印象,他觉得自己长期以来的优越感,荡然无存。

本来梁凉觉得自己很牛,尤其是在文学上,所以他觉得就算放弃理科也无所谓,但他忍不住拿自己与吴笛一比,他就觉得没什么可牛气的了,他愈发投入到文学中去,瞄准了接下来那个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对答案

梁凉其实一直想找到吴笛的弱点,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没有这个念头了,他大概在发现美女章冬雪的“丑陋之处“后,愤世嫉俗的他,转而觉得同样是美女的吴笛也很装,非常能装,为什么这样说呢?

那当然是因为寻常稍有姿色的女孩,都喜欢下意识地去众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魅力,更别说像吴笛这样的美女了,在梁凉看来,章冬雪那样的表现,才是美女的常态。

吴笛的作态,总让梁凉觉得太虚假太不真实了,大概还是因为他大男子主义心态作祟吧,觉得吴笛这样的美女,完全将自己投入到学习中去,未免太可惜了,一个女孩,在这样的男权社会,何必如此努力认真?

然而高一上学期差不多就要过去一半了,吴笛依然如同开学那样,这已经不是“装”了,而是对方真的特别认真,就喜欢学习,而不是通过学习来装逼。

在弄明白对方学习这件事的真正意义之后,梁凉发自内心地升起一股敬意,因为他自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若他还自以为是地去嘲笑对方的认真学习的话,那他就是真正的幼稚了,他这辈子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产生了尊敬之情。

除了梁凉之外,那位班中的纯学霸赵泽南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原本觉得自己已经很认真了,可与吴笛一比,他总觉得自己哪里差了点,他的学习,只是为了回应父母的期待而已。

学习这件事,永远都是为自己的,不明白这一点的人,永远无法真正发自内心地去热爱学习、专注于学习。

章冬雪也看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散文。她这才发现,吴笛这个考试狂人,在语文考试上为了求稳,才会写那些立意平庸的套路化议论文,似梁凉这样的才子,可能七十分的作文偶尔能拿满分,但很多时候往往是五十五分左右……

而吴笛所写的套路化议论文,却可以稳稳拿到六十分,还会因为她的字迹,与一些精彩的句子。而再加个两三分,这显然就是吴笛针对语文作文的考试策略。

可笑自己居然还认为她文采不行,章冬雪觉得自己又被打击到了,想到最近吴笛因为在校报上发表文章,而一举增加了她在学校中的人气。才女之名不胫而走,这忍不住让章冬雪担心接下来的竞选……

自习课下课了。苏暖翻看着《青春祭》。看到那幅插画时,她用一种特别崇拜的语气说道:“笛喵,你知道最近在P站上很火的浪淘沙老师吗?就是那个给网上那部大热的玄幻小说《盘龙》与《青春祭》中的《秒速五厘米》画插画的。”

吴笛本来听到P站和浪淘沙,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而听到后一句,她才恍然大悟——这浪淘沙不就是她自己么?这个绘画所用的笔名。还是她随意取的。

吴笛有些不自然地回应道:“知道啊,不过……这个浪淘沙的画,应该也就那样吧?”

毕竟吴笛也是将画画当成玩票性质的,虽然投入的时间有很多。几乎与她写作的时间持平,每日都会坚持练习,但她在画画时,完全是放松身心地去以一种玩耍的心态去画的,她其实并不知道主流的画法是如何,然而就在这不经意间,她却创造出了属于她自己的画风。

“什么叫做也就那样啊!”一向很迷糊的苏暖,却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妥协,“浪淘沙老师的画工实在是太好了,分明就已经浸淫多年,而她的画风,更是独辟蹊径,那样超越现实的唯美画风,可不是哪个插画师都能随随便便模仿得来的!”

浸淫多年?吴笛只觉得更加惭愧了,她其实能够将画画好,很大程度只是因为脑内的金手指,不过能够形成自己的画风,算是这些日子笔耕不缀的原因吧……

由于吴笛就是浪淘沙,她也是有些羞耻心的,总不能附和着苏暖使劲夸浪淘沙,不过她更不可能去否定自己,虽说她确实只是以一种玩的心态在画,但那也是认真去玩了,也算是有自己的努力成份的吧。

对于自己的努力结果,她是非常尊重的,因此,她这个女孩,什么都可以谦虚,唯独在自己的学习上,总是显得咄咄逼人,因为她认为这是她应得的!

紧接着,苏暖就用她比较专业的眼光来对浪淘沙的画评价了一番,怎么说苏暖确实是个爱画之人,那一手萌系画风,让吴笛都觉得很赞。

可惜苏暖分析了这么多,却不知道浪淘沙其实就是个野路子,但话又说回来,有时候野路子反而比专业的更加有灵气,或许我们应该将其称之为天才。

吴笛并不认为自己是天才,若她不沉下心来努力的话,她什么都不是。

期中考试如期而至,准备充分的吴笛,考试的感觉依然很不错,对她来说,其实英语是最简单的,听力题,就觉得是在听中文写中文一样,更别说什么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了。

由于吴笛早就确定了自己走文科的路线,所以她对各种各样的外语,花的精力是最多的,她认为自己要将这些外语,提高到自己母语的水平,才算真正精通。

小说中时常出现学霸主角提前交卷的情况,但在外国语高中,是禁止提前交卷的,哪怕你写得再快,也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交卷。

事实上,一般提前交卷的,都是自暴自弃的差生而已,除非是某些爱装逼的半桶水晃荡的人,否则一般学霸在做完后,肯定是检查一遍又一遍。

即使是吴笛这样的超级学霸,她也不能保证自己一次就做全对,像这次期中考试的数学题,最后一大题的最后一小问,就把吴笛给难住了,虽然最终猜了一个她感觉的答案,但解答过程却是不正确的。

因此,吴笛这次数学怕是无法满分了。

这其实才是高中数学考试的常态,总体来说题目可能不难,但倒数两题绝对是尖子生用来拉分的。

每次一考完,吴笛回到教室后,总是被一群班级里不错的优等生围着——

“吴笛吴笛,我们来对一下答案吧!”

“诶,这道题吴笛你选了C啊,惨了惨了,我错了……”

“这次英语听力好难,不过对吴笛你来说,一定感觉很容易吧?”

“你这不是废话嘛,人家吴笛在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发声就特有真正的外国范儿,哪像你……”

……

由于吴笛总是遇到这种状况,而她也没有与别的优等生对答案的兴致,所以总是在考场上将试卷上填好答案,毕竟只要交答题卡和答卷纸,试卷是准许学生带回教室的。

吴笛将自己的试卷给那些优等生后,便会给他们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那些优等生眼中,都带着一种对这位永远第一的女学霸的膜拜。

语文试卷只会对前面几个选择题,包括文言文的,但什么诗歌鉴赏、阅读理解根本没法对,而数学只会对填空题,大题目则对个答案,倒是英语,那对答案叫对得一个痛快,几乎都是选择题。

班级的优等生们都知道,吴笛在英语上的强大,简直就是逆天般的存在,她的英语答案,几乎就是正确答案……

因此,总是见到那些优等生拿着吴笛的英语试卷长吁短叹,捶胸顿足,这些优等生明明知道考试完了已经没法改变分数了,可依旧乐此不疲地对答案。

在不知不觉中,吴笛那超级学霸的名头,已经完全深入人心。(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姚琼也入坑了 660月票加更)

钱四梁已经知道了《青春祭》最新一期的销量,在发现对方的销量居然增加了如此多之后,他感觉糟透了,再怎么看《时光碎片》都会在一期一期的连载中被超越,姚琼这个二货,简直就是猪队友!

《秒速五厘米》引发的热潮、读者们的一片好评,简直让钱四梁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若是当初挽留一下那位天净沙会怎么样呢?

这样的想法一闪而逝,他心中已经对那位用得很顺手的编辑黄千易,产生了一丝芥蒂,尤其是这家伙在劝说姚琼无果之后,更加让钱四梁不喜。.

钱四梁是个以利益为重的商人,哪怕是所谓高雅的文化商人,也改变不了他逐利的本姓,而作为一个上位者,他虽然已经极力克制自己不去迁怒下属,但黄千易这些曰子的表现,也实在让他失望。

还有那个从《青春祭》跳槽过来的,号称拥有丰富经验的编辑曾少陵,这心理素质未免也太差了!

曾少陵由于背叛了《青春祭》,即使在《时光碎片》编辑部,也总是受人冷眼,毕竟他这事确实做得不地道,一般来说,如果“大神”作者有跳槽意向的话,作为责编,若不知道这种事还好,知道这种事却不和主编说一下,反而隐瞒不报,这个做法太……

而随着《青春祭》因为超强新人天净沙的崛起,好吧,现在天净沙已经不能用新人来形容了,她已经是《青春祭》最炙手可热的作家,因为她的一支生花妙笔,力挽狂澜,硬生生地将《青春祭》销量,提高了一个层次!

曾少陵心中的悔意与曰俱增,他是真的真的很后悔啊,原本他以为没了姚琼的《青春祭》,将会沦为二流杂志,可他却根本无法想象,在没有姚琼之后,《青春祭》本身,反而上升了一个台阶!大有反超《时光碎片》的气势,真是搞不懂!

处于这种状态的曾少陵,自然显得精神恍惚,在工作上都显得心不在焉,让钱四梁心中鄙夷,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钱四梁虽然在第一次败北中,狠狠地发了一通脾气,但身为一个优秀的上位者,他绝不会将自己的软弱,暴露给下属,他反而说,姚琼的到来,让《时光碎片》的盈利增长迅速,这绝对是一次成功的策划!

这样一来,整个《时光碎片》自然就稳定下来了。

实际上呢,钱四梁恨不得踹死姚琼这个猪队友!

好吧,钱四梁其实也知道自己的短板,他虽然在商业上手腕高超,在宣传上更是一把好手,可却真的对什么文学并不感冒,姚琼的《隔岸》,他看了个开头就扔了,但那种不明觉厉,却让钱四梁以为现在的读者就喜欢这一套……可惜他现在才发现他错得很离谱!

至于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他倒是还耐着姓子看了一期的连载,看完后他自己都比较惊奇,没想到他居然不知不觉地看完了,他发现自己还很期待这部连载小说接下来的发展。

他这下子算是明白了,这次姚琼的连载,在商业上肯定完了,而天净沙这个作者,也让钱四梁真正明白一点,实力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就算没有外表容貌,也是可以逆天的!

不过宣传肯定非常重要,在这个讲究眼球效应的时代,所以钱四梁对于苏曼文借力打力这一招,相当地欣赏,这个女人果然是劲敌!

钱四梁知道苏曼文没有他那么广的人脉,所以在宣传上绝对无法与他媲美,但不可否认的是,对方在这次对抗中表现出来的魄力,尤其是强行推天净沙上位,也已经成了业内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

这一战,苏曼文的名头,算是响彻业内!

其实钱四梁并不阻止苏曼文利用姚琼炒作天净沙,自然有他的考虑,毕竟有的时候炒作是相互的,将姚琼与天净沙拉出来打擂台,对双方杂志都有好处。

况且,《青春祭》还是月刊,与《时光碎片》这样半月刊,严格来说算不上对手,只是钱四梁野心太大,想要迫使对方按照他的规则来办杂志而已,如今看来他算是失败了,可他至少也明白了,实力对一个作家的重要姓。

而现在《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算是真正青春文学中的“两极”了,而它们各自那鲜明的特色,也渐渐深入人心,一般年轻的作者,都既向往被《时光碎片》包装打造,又向往在《青春祭》上刊登文章,以证明自己的实力……

想到此,钱四梁忽然又有了一个非常不错的点子,也许《时光碎片》可以与《青春祭》合作?

钱四梁是个商人,一切以利益为重,他在看到他的杂志与苏曼文的杂志都拥有自己的鲜明特色之后,就感觉,拥有这样特色的《青春祭》,其实是可以利用起来的。

青春文学的市场正在渐渐扩大,《时光碎片》一份杂志不可能侵吞一切市场,这个时候,就需要与《青春祭》强强联合……不过这事,还要好好谋划一下。

钱四梁那俊美的脸上带着思索的神情,他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可以**作,而契机,便在他的**计划上,以苏曼文此人的远见,他相信对方不会介意强强联合,挤压其他青春杂志市场的,谁不愿意自己杂志的销量更高呢?

钱四梁一边谋算着,一边看一些资讯,他现在对娱乐圈依然非常关注,怎么说他现在也还是娱乐圈中的人,这时,他忽然看到姚琼的一条微.博——

“刚刚看完最新一期的《青春祭》,其中天净沙老师的《秒速五厘米》太棒了,感觉这才是真正完美的青梅竹马之情啊,非常期待接下来的发展,催更啦催更啦!顺便,男女主一定要在一起啊,求不虐……天净沙”

钱四梁看到这条微.博,本来正在喝茶的他,差点一口气将茶水喷出来,如果这个世上有《三国演义》的话,那他脑中一定会蹦出一句“身在曹营心在汉”,如果有《三国杀》的话,他肯定觉得这姚琼就是小内!

哪有帮自己的对手宣传的道理?真他娘地乱弹琴!(未完待续。)

————?

第一百八十九章 推人入坑

若是一般的作者,钱四梁早就要好好地调教一下了,可惜姚琼不是一般的作者,而是青春文学领域的“大神”。

像姚琼这样的作者,在杂志开辟专栏,其实就是这个杂志的荣幸,因为他就算不在杂志连载,而是直接出书,依然可以活得很滋润,更别说他之前创作了那么多大人气畅销作,这辈子其实都能依靠源源不断的版税分成肆意挥霍了。

而由于《时光碎片》的运作,姚琼的不少人气作品,都会进行全方面的开发,这样一来,姚琼又能获得不菲的收入。

钱四梁是个利益为重的商人,只要姚琼可以给他带来利益,比如现在,哪怕他作死写什么《隔岸》冲击遁矛文学奖,但他的名气与广告收入,都给《时光碎片》带来了正面的影响,那钱四梁便能忍受他。

姚琼这条微.博一发,顿时引起了不少书迷的转发,这个姚琼,确实是个喜欢读书的人,他推过不少作者的书,有很大一部分是那些写历史小说的传统作者,可他却很少推青春言情小说,因为心高气傲的他觉得,自己已经将言情小说写到巅峰了,无人可以超越。

而这一次,他却推了天净沙的书,还口称“天净沙老师”,这便意味着,他的确认可了天净沙老师的实力!

这可是太稀奇啦,姚琼这个人,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目中无人,而这个天净沙还是《青春祭》推出来和他打擂台的对手,没想到居然凭借实力,获得了狂妄的姚琼的认可,这个《秒速五厘米》到底有多好看?

不少姚琼的书迷纷纷行动起来。开始去看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这不看不知道,一看便完全入坑了……

怎么说呢,这位天净沙的文风,虽然与姚琼迥然不同,可文笔却相当不错。让人细细品读后感觉回味无穷。

而谁都知道,姚琼的言情小说是有很大硬伤的,那就是太言情了,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放弃,这显然非常假,不过谁让姚琼迷都吃他这一套呢?姚琼显然自己也知道,他这一套就是用来骗钱的……

所以这次他玩了一把有深度有内涵很现实的《隔岸》,然后就扑了……他其实也知道这次在商业上必扑无疑,但他写《隔岸》就是用来骗那些文学奖评委的。还别说,他的这部《隔岸》,到现在依然在评委眼中很吃香,说明他这种针对性写法简直达到了巅峰!

所以有人是这样中肯地评价姚琼以前的那些商业小说的——姚琼小说在颂扬爱情的同时,虽淡化了人物所处的环境。但是,他在写主人公追求爱情过程中遇到阻碍时,也多多少少暴露了社会的某些病症,如金钱至上造成的门第观念等。所以姚琼小说多少也有点认识的价值。

他在描写一个理想的爱情王国时,其本身便是对资本主义肮脏情感世界的抗议。但是他的作品。并不具备对社会进行深刻揭露和批判的力量。他叙述的永远只是一些小情调式的爱情故事,由于这种爱太脱离了真实的人生,必然会导致相应的作品缺乏惊心动魄的批判力量,必然不能更进一步从社会的角度和历史的根源去揭露悲剧的虚与实。

然而,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写的却很“真”。这种“真”倒不是说里面发生的什么情节之类的很现实,毕竟两个主人公都是转学生的设定,在现实中也很少见。

天净沙的真,在于那非常让人有代入感的校园环境的描写,让读者自然而然就沉浸到了文章的氛围中去。

而男主与女主之间的感情发展。也显得淡而温馨,这可与姚琼那种爱得死去活来的感情纠葛,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种仿佛水到渠成式的感情,自然也让读者们感觉特别真实,仿佛自己也亲身经历过一样。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说姚琼的言情小说好比某点的那些特别小白式的无脑爽文的话,那天净沙的言情小说,就是比较讲究合理性的带点智商的爽文了。因此,姚琼的小说,才会特别让小女生们喜欢,好比某点的小白爽文,也是小学生读物一般。

但这一次,姚琼的《隔岸》却连爽文都算不上,而是更有内涵的传统文学,所以,他不扑谁扑?

不少人经过姚琼的推荐,一口气看完了《秒速五厘米》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纷纷在姚琼的微.博下留言:

“姚琼老师,我本来就是你的忠实读者,现在经过你的推荐后,发现天净沙的文确实不错,看了之后简直欲罢不能,希望姚琼老师继续多推一些好书!”

“《秒速五厘米》好赞啊,超温馨超治愈!!!不愧是姚琼老师也在追的好文,不过,姚琼老师你@天净沙真的有用吗,她好像连微.博都没,不过天净沙吧很有爱哟,里面有好多原本是你的粉丝……”

“姚琼你这个NC、SB,一定是看到自己的《隔岸》比不过人家的《秒速五厘米》,然后就去跪舔人家了吧,你就是这种没卵蛋的死变态,只会写那些NC文骗小孩子钱,现在钱骗够了,又想要去骗文学奖了,就一句话送给你,做梦!”

……

不得不说,姚琼除了有一批铁杆粉丝以外,各种黑那是数不胜数,而他这个人,看到喷子就来劲,他发现有时候喷子是那些在青春文学圈混得特别差的,然后他就抓住一点死命喷,那就是老子就是能写畅销书,你呢?

喷子跳脚了,继续喷,然后姚琼继续说,老子就是能写畅销书(把具体稿费单直接贴出来了砸在喷子脸上),你呢?You_can_you_up,no_can_no_bb!然后喷子就抓狂了,因为有时候这些扑街喷子居然也在模仿姚琼的风格……

姚琼有时候也特别喜欢去度娘吧、论坛和人对喷,他的ID“战斗猫”简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时候他一出现,对方就怂了,因为姚琼那疯狗式的回复,别人根本就招架不住,毕竟姚琼怎么说已经算是个真正的成功人士了,而某些喷子,什么都不是!底气没有姚琼这厮足啊……

姚琼发现自己的真身ID杀伤力太大后,果断披马甲上阵,这样一来,他倒是战斗得更有激情了,在某些容易引发战斗的帖子中,每当看到一个战斗力特别彪悍的,人家就会回复,你一定是战斗猫姚琼吧,不好好地去写你的书,却在这里和人对喷,你闲不闲啊你?

我闲着呢!

我乐意!

姚琼被别人揪出来后,从不掩饰,坦然承认,继续喷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粉丝团“沙砾”

在家中的吴笛,难得上网放松自己,她上网主要是看一些美食、综艺节目,都是那种没有连续性的,由于这个世界华夏的娱乐业挺发达,所以不少娱乐节目的质量还是挺高的,让她看得津津有味。

她其实涉猎一直比较广泛,身为一个写作爱好者,她觉得知识面一定要足够广才行,只有真正有阅历以及积累足够的人,才能写出好文章,天才除外,这是她对写文这件事的观点。

她忽然想到她所改编的新连载《秒速五厘米》已经连载了两期了,她心血来潮,想要看一看网民们对它的评价。

虽说她已经从她的责编胡亦菲那儿得到了不少粉丝信,但这些写信给吴笛的,应该算是吴笛的忠实粉丝了,而她一直知道,这个世上除了粉丝以外,不可能没有喷子,她倒是想要看一看对方是怎么挑刺的。

不得不说,其实吴笛很喜欢看到对方对她的作品挑刺,如果真正有道理的,她想她一定会很开心地接受,要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自然要虚心接受各种意见。

吴笛用度娘搜索了秒速五厘米,发现果然已经有了度娘吧,虽然她没有度娘吧的帐号,不过她早就习惯了潜水看帖。

吴笛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争吵,她认为争吵到最后完全就会成为无意义的对喷,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地步,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立场,天生就是不同的。屁股决定脑袋而已。

打开这个度娘吧,吴笛发现关注人数竟然已经超了一万,不过这里面有意思的帖子似乎并不多。然后她又好奇地点了它的友情度娘吧天净沙吧。

这一进天净沙吧,吴笛的感觉就不一样了,首先那度娘吧上房那幅出自她之手的唯美插画,瞬间就提高了整个天净沙吧的格调。

然后她看到这一个个帖子都有统一的格式,让吴笛啧啧而叹,心中有些微妙的爽感,再看到关注人数居然已经突破了五万之后。她自然更加有种成就感了……

没想到她玩票性质的写作,居然已经有了这么多的粉丝,而好像还有了一个粉丝团。叫做“沙砾”,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的粉丝会像沙子那样多呢?

而这个天净沙吧中的人才,好像也特别多,尤其是那些喜欢文学的网游们。

谁都知道。天净沙的文笔或者说是文字掌控力。超级强悍,至少她能够做到在恰当地运用华丽精美文笔的同时,又给人良好的阅读体验,这其实是很不简单的事情。

在这个天净沙吧中,有不少自认为文笔华丽的文艺青年们,都在求问一些吧友,说是为什么天净沙能够用那种华丽的文笔写出特别内涵精彩的故事,而他们使用“华丽”的文笔。给人的感觉却是空洞无物无病呻吟。

这又吸引了更多喜好文学的吧友们的讨论,可惜讨论来讨论去。甚至还有人直接贴自己写的文,然后自然被喷得体无完肤,最终谁也无法给出一个说法,只能表示天净沙的文笔没人可以模仿,文字掌控力太过惊人!

有时候,这种文笔,是一种天赋,而要写出精彩的文,更是要有天分的。

多数吧友们都觉得,看天净沙的文章,就像是在看一部精彩绝伦的大片一样,首先整个人会深深地代入到她所创造的世界中去,然后那种身临其境的画面感,简直就让人无法自拔……

当然,还有一些普通书迷,实在看不惯这些文笔控,在普通书迷看来,天净沙就是认真地写好了一个让人触动的故事而已,那些硬要去一个字一个字分析天净沙的文章,到处找伏笔找内涵来彰显自己优越感的蛋疼星人,他们表示不屑。

就为了这个问题,有一个天净沙的文笔争议帖,被顶得老高,总有一群文艺青年与普通青年在里面战战战,其中不乏有气急败坏之后破口狂骂的。

还好天净沙吧的新任大吧之一的【薇薇一笑很倾城】封杀起那些低素质的吧友来,可谓杀伐果决,而对方也坚决打击一些无意义的水贴和某些大水比……

正是在这位新任大吧严厉地执行吧规,使得天净沙整个吧都显得很内涵高大上,时常有一些让人不明觉厉的电波帖,各种黑话横行,让某些刚刚进入天净沙吧的新人们不明觉厉。

除了对天净沙本人的讨论以外,她如今正在火热连载中的《秒速五厘米》当然也在吧友们讨论之中。

吴笛也在帖子中看到,说是姚琼居然推荐了她的书,这无疑让她觉得很惊讶。

她在与姚琼大战之前,是不清楚她被强行推上位与姚琼对垒的,不过在后来她的《秒速五厘米》逆袭之后,她的责编胡亦菲便将这事告诉了吴笛。

不过吴笛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如今看到“姚琼”这个名字,当然也就想起了这件事,不过听胡亦菲讲,姚琼好像挺看不起她的,怎么又推她的书了?

吴笛忍不住去姚琼微.博上看了下,发现对方的头像很酷,戴个墨镜竖着中指……然后她居然看到姚琼催更,她一下子就笑了。

她写的这个又不是网络小说,肯定是按照每期杂志来发的,况且,姚琼现在作为一个《时光碎片》的作者,却帮她这个对手做宣传,这也太……

总之吴笛觉得这个姚琼还真是个有趣的作家,以前吴笛好像也看过他的作品,不过一直没记住他的名字,这一次她倒是记住了。

可天净沙吧中,显然有些吧友并不领姚琼的情,或许这些吧友居心叵测,他们使劲地在这个帖子中黑姚琼,说姚琼就不配推天净沙的书,还有直接辱骂姚琼就是个脑残、二B,姚琼粉更是脑残中的脑残。

但不要忘了,天净沙吧中可是有不少姚琼粉的,于是这自然又引起了纷争,好不热闹。

可让吴笛比较无语的是,她发现黑天净沙的人倒是很少,更多只是在抱怨为何天净沙要这么神秘,有些一看就是嫉妒天净沙的人,则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说天净沙就是太丑了所以才装神秘而已……(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此贴必神,坐等挖坟 690月票加更)

【】,。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每当出现这样的人,天净沙的死忠粉们肯定一哄而上,对其进行各种嘲讽,让那些人不得不落荒而逃。

这个世上,可没有哪位喷子的战斗力都能达到姚琼战斗猫这样高的,姚琼这厮,那是人来疯,喷他的人越多,他越会兴奋地对喷回去……有喷子就骂姚琼能够赢那么多次笔战,都是因为他将别人的智商拉低到和他同一水平线上,然后再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对方。

在“沙砾”们眼中,天净沙绝对是一位气质高贵的女士,养尊处优,已经洗尽铅华,思想达到了一个很深的境界。

那些黑天净沙的人,全是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而已,有沙砾甚至表示,不管天净沙长得什么样,她能给大家带来这么好看而有内涵的作品,便已经足够了。

吴笛看到里面好像确实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只好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她的新作《秒速五厘米》上,她发现讨论秒速五厘米的帖子,好像大都非常有水准。

但她看了好几个精华帖后,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怎么她的大多数读者都这么乐观这么天真啊,甚至还有读者猜测即使男女主角初中不在一起上学,那高中、大学肯定会在一起的,暂时的分离,只是为了让日后的相见更加甜蜜温馨。

“这种写作手法其实不只是天净沙老师用,其他写甜文的作者也很喜欢用,没有一时的虐,又何来结局的甜蜜?所以大家根本不用担心有爱的男女主不会在一起,天净沙老师写了多少甜蜜温馨的文章,我们一定要相信她的人品!”

这个回帖人的id便是薇薇一笑很倾城,很显然,此人便是吴笛的朋友夏薇薇,她作为天净沙的死忠粉,还当上了天净沙吧的大吧。自然力挺天净沙,而她算是大吧中最活跃的了。

这样的回复当然是吧友们的主流看法,有不少人都在她的楼层回复“支持薇薇”,“说得太对了”,“没错。天净沙老师永远最体谅读者了”。“这样我就放心了”等等这类话。

至于有人提醒“你们难道忘记了《剑仙》?”,却直接被吧友们忽视了,有一些则回复。“二者类型不同,根本没法比,况且天净沙老师写的校园言情小说,从来没有悲剧,所以根本没必要担心什么悲伤的结局。”

吴笛看到这些人的回复,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愉悦的微笑,她会说她在写这部《秒速五厘米》之前,早就铺垫了许久吗?

若总是写悲剧的话,那致郁的效果。就太差啦,在大量的甜文中穿插一篇致郁文,其效果绝对是拔群的,就像现在,那篇《剑仙》至今让某些沙砾念念不忘,咬牙切齿。拍案大骂……

吴笛终于还是忍不住自己的恶趣味,她注册了一个帐号,id为爱的战士,她发了一个帖子,帖子的标题是《此贴必神。坐等挖坟》,内容是:“我预测男主角顾远与女主角苏筱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是擦肩而过,过程很自然合理,可结局依然让人觉得很治愈,更让人感受到一种温暖,给予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看到这个帖子的标题和内容,某些早就将男女主角凑成一对cp的书迷们怒了,纷纷回帖:

“笑看1级新人卖萌,说男女主角不在一起的,这都是日经帖了,有意思吗?这么有爱的一对拆散了你就开心了?你拍着你的良心问问,你对得起你的id爱的战士么?”

“顶楼上的发言,我不知道有些人到底是什么心态,总是自以为是地揣测作者的行文思路,到时候绝对是你这个卖萌的新人被打脸!”

“你嘴再这么欠,谁也保不了你!交了450也不行!”

“骗经验的帖子,鉴定完毕!”

“看了楼主的帖子后,我在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这男主与女主都不在一起了,说明这小说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这样还能让人治愈,让人温暖?别把治愈和致郁搞混了!”

“虽说我也不同意楼主的帖子,但楼上的,我奉劝你不要小看天净沙的实力,说不定人家天净沙就是有本事将悲剧写得温暖人心呢?”

“卧槽,悲剧也能温暖人心,我书读得少,你不要骗我!”

“顶楼主!希望天净沙老师再次写出像《剑仙》那样的神作,只有悲剧才能深入人心,喜剧什么的,全是消遣之后就忘了的……”

“标记一下,连载完后,看看此贴会不会被挖。”

……

吴笛看到这些回复,默默地拿出自己早就完成的结局看了看,叹了一口气,她发了这个帖子后,看回复中某些坚持男女主要在一起的读者是如此之多,她只觉得一种更加无上的愉悦感涌上心头。

等着吧,爱的战士会告诉你们,什么叫作真正的治愈人心。

《秒速五厘米》可不是什么悲剧,而是真正让人微笑着看完,之后却又想哭都不知道该怎么哭的作品啊……或者说,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呢,真的释然了吗?

有时候走在这樱花怒放的校园中,看着那漫天飘落的樱花,莫名地想到了自己的初恋,其轨迹是不是与《秒速五厘米》很像呢?

就在吴笛难得逛一次这度娘吧时,她的聊天软件响了,居然是吴迪这小子,看到这小子弄的一只卡通狗的形象,吴笛就忍不住想笑。

“大神,在不在啊?”

“小狗狗,又犯m病了?”

“总觉得在网上和你聊天的感觉更爽,在现实里,你都不这样喊我啦……”

吴笛看到这话,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她当面基本上已经不那样喊吴迪了,毕竟他的表现,她已经很满意了,对于少年的进步,她感觉很有成就感。

吴笛有时在想,如果她当初还是个少年时,也有一个女孩能够指点她不走弯路的话,那她的人生,可能就没有那么遗憾了吧。

当然,现在她的人生也没有任何遗憾,因为学习、知识总可以让她过得非常充实,而最幸运的是,这个世界的知识是无穷的,她可以一直学下去。

————?

第一百九十二章 克制 再为萌主【吴笛学霸】加更)

【】,。

“你还真是有病,硬要人家将你当狗?我只是觉得你最近有点人样了而已。”吴笛回道。她心里也觉得挺怪的,难道自己其实也是个隐藏的抖m,需要被别人调教才行?

“多谢大神的夸奖!对了,我听了大神的话后,可是很注意保养自己身上的一切部位哟,保证大神你用起来舒服!”吴迪懒懒地躺在沙发上,怀中抱着超薄的笔记本,脸上带着微妙的笑容。

“嗯,你确实挺有用的,不过我挺好奇,我总是对你这么严苛,你就没有一丝不满吗?爸妈都对你没这么严吧?”吴笛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实际上,她确实不明白,为何吴迪会这样听她的话,她在揣摩对方的想法时,总是会这样想,若我还是那个吴迪时,我会怎么思考,怎么行动。

起初,她总能用这样代入思考法,来准确地揣测对方的思考方式与行为动向,但现在,她却越来越不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了。

如果她还是吴迪的话,有一个对她态度并不好,却又总要求她这样要求她那样的女孩出现在她面前的话,她一定对这个女孩毫不理会,心里还会在想,我的人生,需要你来指点?

就算这个女孩长得很漂亮,那又如何?她自问还是个男人的时候,绝不是那种见到女人就腿软的家伙,而是从来只是将女人当作是随意玩弄的对象而已,哪怕女人成了女朋友,若是喜欢指手画脚的话,那她绝对直接踹了对方。

所以她很困惑他的行为,希望他能够解惑。

吴迪看着屏幕上她的问题,脸上的神情却微微苦涩,他真的很想回一句,因为我喜欢你啊,为喜欢的人努力改变自己。不是很正常吗,我希望我能成为你眼中最完美的男人……

他甚至已经打了一半,最终却全部删除了,作为一个在恋爱理论上已经较为精通的男生,网络上进行表白这种事。简直就是自己作死。奈何这世上就有许多男人喜欢玩这一套,可能他们最终的结局是获得对方的一个“呵呵”。

更别说吴笛这个女孩,并非一般的女孩。他怎么说也认为自己是最接近她最了解她的男人了,他当然知道,吴笛这个将学习当成一种信仰的家伙,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恋爱”这个词汇,若自己去贸然表白的话,那结局只会是,他出局!

但是,让吴迪觉得略微暗喜的是,这个萌萌的学霸妹子。其实在感情上略呆,不是说对所有男人都呆,而是唯独对他一人,特别的呆。

比如吴迪也知道那个混血帅哥沈玉栋去向吴笛搭讪时,直接碰了壁,简直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至于吴迪是怎么知道这个信息的,他当然有他的信息渠道。

不得不承认,在发现吴笛对其他男人,尤其是像沈玉栋这样的风云人物都如此冷淡的时候,吴迪就觉得特别开心。他当时恨不得多听几声对方喊他什么“小狗狗”“色犬”之类。

若是一般的女孩,有这样的优秀男生搭讪,哪怕一眼就看出对方要泡自己,那肯定也会和对方闲聊几句的,毕竟是帅哥嘛,就像男人都喜欢美女一样,女人当然也喜欢帅哥。

就连吴迪自己,在被章冬雪这样的校花级美女搭讪时,虽然表面上不假辞色,但心中还是有些暗喜,但他当然不可能去真的与对方搞在一起,情窦初开的他认为,这世上爱情是最神圣的东西,既然有那么一个女孩,为你拒绝一切男人,那你作为一个男人,能够为那个女孩拒绝一切诱惑吗?

若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那吴迪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了,这就是一个少年最纯粹的爱情观。

“我也喜欢挑战我自己!既然你这么问,那我也要反问,你为何唯独对我这么一个非亲非故的男生这么严厉,你就这么喜欢调教我吗?”吴迪脸上带着狡黠的微笑,他其实在调戏对方。

吴笛并没有意识到对方的调戏,她看到这个问题,答案瞬间就有了,看到少年时的自己出现在面前,一想到对方会走错路走歪路,导致以后会后悔,她就忍不住想要纠正,而且,谁不希望看到一个更加优秀完美的自己呢?

她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女孩,有些事情,比如说运动方面,肯定无法达到男人的高度,那么,将自己的一些寄托,放在对方身上,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她就很喜欢看到他在篮球场上拼搏、虐人的样子,仿佛那也是她的荣耀一样。

吴迪见到对方好像沉默了好久,这心中忍不住有些惶恐,他总是非常珍重地对待他与她之间的关系,他一直忍耐着,就算是很想和对方暧昧,他也一直克制着,但让吴迪很失望的是,对方在对待他的感情上,实在是太呆了,他当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吴笛的感情盲点……

“怎么说你这只小狗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不能看着你走入歧途。”吴笛随意找了个理由。

“我从没见过哪个救命恩人有我这么窝囊的,我只听说过有以身……你懂的,不过嘛,我确实该感谢你,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吴迪回道,事实上就是如此,没有吴笛,就没有现在这个优秀得让同龄男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比较的男孩。

至于班级里甚至学校里,暗恋上吴迪的女孩,更加不知道有多少。

“呵呵,你懂的?我才不懂呢!如果你变成女人你会怎么办?”吴笛有些气恼地敲了这行字。

又傲娇了!吴迪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真的是少女在调教他吗?大错热错!他要一点点地蚕食掉她那厚厚的壁垒!

“我如果变成女人,当然是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哈哈!”

“你怎么不去死,自攻自受也太恶心了吧?”

“怎么会恶心?我如果变成女人,那也一定是个超级完美的女人,当然只有我的男性自己配得上我的女性自己!”

“去死吧!真是丧心病狂,我下了!”

————?

第一百九十三章 推波助澜

期中考试的各科成绩全都已经出来了,发挥稳定的吴笛依然制霸了全校第一的位置,这一次她的英语,获得了满分,而数学则被扣了三分,157分,整个学校倒是有158分的,可在总分上,自然没法与吴笛这个依靠一门英语就拉人家20分的文科学霸相比,要知道,这次的英语可是非常难的。

吴迪依然紧随其后,他在学习上的投入的精力可不比吴笛少,而他现在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与吴笛随意聊天,那会让他整个人都很放松愉快,感觉比玩什么网游都要爽快。

而与吴笛聊天,自然不可能总是聊之前那些无聊的事情,事实上,吴迪一直避免和她暧昧,那只会提前引爆炸弹,而是和她多聊一些各种更加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对名著的探讨啦,各种学术问题啦……

让吴迪颇为惊讶的是,在聊到一些政治经济问题时,对方作为一个女孩,却非常感兴趣,甚至对方对华夏官场的运作,还挺有些见地。

这可确实让吴迪忍不住佩服对方了,他由于以后想进入官场,现在自然总是接受其父的熏陶,对官场上的事情当然也耳濡目染,这可是官宦子弟天生所具备的优势。

然而吴笛对官场的见识,简直让吴迪有些难以置信,总觉得这个女孩对政治的敏感性很高,这无疑正合了吴迪的胃口,他如饥似渴地从女孩那儿吸收更多的养分。

不过吴迪其实最感兴趣的,则是对方在美食上的造诣,几乎他所爱的每道菜,对方表示都会做,而且自称做得很好……

少女是用一种很自豪的语气说的,倒是让吴迪有些嘴馋。他很想亲自尝一尝少女所做的饭菜,不过却又害怕少女是信口开河,不过以少女的作风来看,可能她确实有一手好的厨艺。

章冬雪在这次期中考试里,依旧发挥平平,只是数学已经有些跟不上节奏了,依靠着最她最擅长的语文,以及106分的英语,她的总分依然是班级十几名,年级一百名左右。

主要是她已经利用自己短短时间内在学校建立的人际关系。开始炒作篮球部经理竞选这一件事,并在这个学校的度娘吧,以及校园论坛上营造一种态势,说这次竞选篮球部经理,高一、高二的校花级美女们几乎都参与了。若谁能够竞选成功,那便意味着。她就是外国语高中实至名归的第一校花!

这是章冬雪在考试前就一直谋划的事情。因此她在考试成绩上依然不上不下,肯定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是,比起考第一来说,果然她还是更喜欢第一校花这个名头。

总是埋头学习有什么意思呢?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吴笛那样吧,可吴笛在学校里的名声。还确实没她这个广播员、一班班长来得大,所以她很有信心在接下来自己策划的校花竞选中,正面击败对方!

章冬雪觉得这将是自己高中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其实章冬雪已经对外国语高中枯燥的学习生活很不满了,觉得实在太压抑。她在上次回家时,也和自己一些亲戚家的孩子交流,人家上的也是公立学校,怎么就那样轻松呢?每周都必定放两天,校园中还有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

这才是章冬雪真正想要的高中生活啊!

若是青春都“荒废”在学习中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大多数高中生,与章冬雪差不多是同样的想法,毕竟这个年纪,正是少年少女们内心萌动并真正付诸行动的年纪,然而外国语高中却又这样让人压抑。

同样是一班的才子梁凉,期中考试又是班级倒数第一,他最得意的作文,居然只拿了四十分,因为他在作文中,狠狠地抨击了外国语高中简直就是违反了教育法!为什么每月才放一次假?他直接在作文上发出了自己深深的呐喊!

不得不说,梁凉能将那个作文题目引申到抨击学校制度上,也能说明他的才气了,然而有什么用呢,只会让他的语文成绩很难看,只会让他的总分拿倒数第一,只会让他心里更加愤懑,却又无法改变什么……

这些学生,哪个又会像吴笛那样淡然自若地享受着这种充实的学习生涯,其中哪怕有人重生,也绝对只会想着利用重生的机会赚一辈子花不完的钱,然后称早离开这个让人超级厌恶的学校。

因此,当章冬雪搞出这么一个篮球部经理竞选就等同于校花竞选的活动时,不少学生,尤其是男生,都会这个活动兴致勃勃,这可是选校花啊,多么有趣的活动啊,还是光明正大的选,毕竟有名义上一层选篮球部经理的遮羞布……

当然,暗地里搞这个活动的章冬雪可没有亲自打头阵,怎么说她也是参选者,若被人知道这是她暗中推波助澜,总觉得就算她真的当选了第一,也是早就内定好的黑箱操作一样,她这样的美女,自然有人愿意在前台操作。

要知道,以前选什么篮球部经理,去校园论坛投票的人都寥寥无几,你说这个网络愈发发达的时代,谁还会去玩什么校园论坛,那儿有什么好玩的?

正所谓华夏脑残千千万,贴吧空间各一半也不是说笑的……

女生当然也对这个活动感到挺有意思,毕竟只要是高一高二的女生,都有资格参选,有些姿色不怎么样,但很有自信的女孩,当然要去参加一下试试,仿佛与那些真正的校花级美女成为并列候选人,这自己的容貌等级也会上升到她们的层次一样。

当然,她们去参加其实也就是个打打酱油的,已经有好事者开了赌局,最热门的四位候选人章冬雪、吴笛、罗丝绮、刘语冰到底谁最终能够真正将这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的名头揽入怀中?

隔壁圣心公学的贵族学生们也被这事勾起了兴趣,他们就没想到,向来保守的外国语高中居然还开始竞选第一校花了,哪怕以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业当作掩护,那怎么看都是一件特有意思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宣战

期中考试过后,校园班级间的篮球比赛已经结束,高一(7)班获得高一年级的胜利,他们将与高二(1)班在体育馆进行一次友谊赛,带表演性质。

这其实也是吴迪与沈玉栋之间的对抗。

吴迪在知道这位高二的学长、风云人物沈玉栋,居然将主意打到吴笛身上之后,他心里当然感觉很不爽,虽然已经知道吴笛对这位混血帅哥沈玉栋一直冷漠以对,可吴迪作为一个男人,当然明白男人那骨子里喜欢征服女孩的本性。

似吴笛这样性格要强的女孩,成绩如此优异,还写得一手好文章,长得又清丽动人,还会唱歌作曲,怎么看都是才貌双全的女孩,若能够将这样的女孩剥光了扔在床上好好地蹂躏一番,将其摆成最羞耻的姿势侵犯她,哪个男人只要动一动这种念头,都会觉得特别兴奋。

而如果能将这样的女王型女孩,调教成在他面前就是个软妹子,永远臣服于他,但对其他人却依旧很强势的女孩,这简直就是梦幻一般的女王嘛。

但吴迪却很少有这样的想法,大概他还比较单纯,对自己憧憬的女孩,只觉得能够牵住她的手,一起在校园、在街道行走,抑或是在夕阳下将她拥入怀抱,深深闻着她身上的味道,便已经足够。

然而这个沈玉栋是什么人,吴迪自然已经很清楚了,这厮确实是泡妞高手,据说那个高二的校花级美女刘语冰,好像就与这个沈玉栋有一腿……

沈玉栋最得意的泡妞技巧,是能够很短时间内将一个女孩哄上床,因为他总能在和女孩们聊熟了之后,将对方约出来。在约会的过程中,很自然地进行性挑逗,比如摸手、摸头发、摸耳朵等,而这样的挑逗绝对是很委婉温柔的,比如用“啊,不要动,头发上有东西”、“你的手指好长”之类的话来进行接触。

由于他还是混血帅哥一枚,泡起妞来又舍得花钱,还善于营造浪漫的气氛,所以一般女孩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泡妞是泡妞,交女朋友是交女朋友,二者可不能混为一谈,因此,若用直接表白的方式去泡妞的话。绝对会吓着对方的。

其实从女性的角度来看,她们何尝不是在泡帅哥?无论男女。其实都很享受暧昧的感觉的……

不过吴迪可不能容忍沈玉栋这种只以女孩肉体为目标的禽兽。去骚扰他的笛女王。

一次篮球部训练结束后,空阔的体育馆,只有吴迪与沈玉栋两人留了下来。

空气中似乎还留存着这项运动特有的气息,体育馆中倒是显得异常安静。

沈玉栋似乎已经从之前吴笛的影响中走了出来,或者说,他只是由于以前泡妞一直顺风顺水。陡然碰到吴笛这个变数,一时间没有调整过来而已,但现在他当然早就恢复了,他甚至比以往更对吴笛感兴趣了。若能够狩猎成功,这个女孩绝对是他值得珍藏的玩物。

他坐在篮球架下,看着吴迪,微笑道:“找我什么事,说起来,你们高一(7)班好像要和我们高二(1)班来场友谊赛吧,怎么?想让我放个水?”

“没必要,你的身体素质虽然强,可技术太糙了。”吴迪脸上也带着淡笑。

沈玉栋微笑不减,他怎么说也是学生会主席,还曾在国外留学,见多识广,不可能因为毛头小子的一些狂妄的话就动怒。

事实上,在他看来,这个读音同样是“无敌”的男生吴迪,确实是个不错的篮球手,若吴迪可以与他真诚合作的话,或许外国语高中能够在高中篮球联赛中走得更远,就算是闯进全国大赛也未可知。

可惜的是,现在这个小子,倒是有点来者不善的意思,原来那个传闻是真的,这小子在追吴笛?

“我看你也就是急停跳投,转身跳投厉害而已,若我来防你,你连出手的机会都不会有。”沈玉栋那不同于华夏人的瞳孔的颜色,在体育馆的灯光下,有种异样的魅力,而他的身体确实很壮,他在篮球场上的位置,是小前锋。

“呵,到时候场上试试就行了,我可不是来和你聊篮球的。”吴迪两只手插在口袋里,背靠在篮球架上,一股自然而然的傲慢气质便展现了出来。

“不谈篮球就是谈女人?怎么,真像某些八婆传的那样,你打我那位可爱的副主席的主意?”沈玉栋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他同样是个心高气傲的男人,不论是成绩、运动、家世,都是妥妥的人生赢家模版,他是绝不可能将自己的猎物拱手相让的。

“你以为你是谁?”吴迪俯视着他,脸上笑容依旧,“我需要打她的主意吗?她本来就属于我!”

沈玉栋嗤笑一声,懒洋洋道:“我那位可爱的副主席,眼中可只有学习,没有男人,你在我面前再怎么宣布她的归属权,也是你一厢情愿而已,你和她连男女朋友都算不上,你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还你一句,你以为你是谁?”

“孩子,你还是太年轻了,我比你强的地方在于,女人在我眼中,只是猎物而已,你呢,却这样看重一个女人,这种男人一辈子没出息!”沈玉栋毫不留情地说道。

若吴迪还是当年的吴迪的话,在这个特别具有侵略性的男人面前,可能真的要退缩了,因为当年的他,很懦弱。

然而此时的吴迪,却只是一笑置之,他淡淡道:“我当然年轻啦,可我永远也不孤单,你呢,在玩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征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之后,收获了什么?只有空虚罢了,为何这世上总是有无趣的男人喜欢炫耀自己征服了多少美女,而不去寻找一个真正念着你,维护着你,深爱着你的女人?”

吴迪能够说出这段话,因为他底气十足,他是幸福的,因为拥有她的关心。

沈玉栋握紧了自己拳头,然后渐渐松开,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人吗?他反正是不信的。

“球场上决斗吧。”

“如你所愿!”吴迪转身离去,如果这人还不识相的话,彻底摧毁他那些为之骄傲的事物又如何?

这是个权力为王的世界。

而吴迪,便立志做一个掌权者。(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超萌的女裁判 72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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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内,已经渐渐来满了学生,吴笛这个学生会副主席,自然又是有些小特权的,她因为与那位“安西教练”关系好,所以能够坐到教练席上,她甚至都发现自己快成了助理教练了……

原因挺简单,吴笛因为对一些篮球战术有所涉猎,还能侃侃而谈,而这位教练,倒也不似《灌篮高手》中那个“安西教练”那样只会笑就不干事了,好吧,毕竟安西教练的原型是“禅师”菲尔杰克逊嘛,但这个胖子教练,居然还是个痴迷战术的教练。

于是自然而然的,吴笛让这位“安西教练”更加欣赏了,有时候她甚至还会亲自去指挥一下,简直过足了教练瘾,而吴笛其实心中也暗爽,尤其是指挥吴迪这小子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在想,你小子打篮球牛又怎样,我可是教练!

当然,其实吴笛客串的最多的,其实是裁判,其实一般来说,高中校园内的班级篮球比赛,都是没有裁判的,所以连罚球都没。

但比较正规的高中篮球联赛,自然有裁判,篮球部的队内对抗中,当然也要有裁判,可让谁来当这个裁判呢,就算是替补球员,那肯定也不想客串裁判,一来二去,吴笛便成了裁判。

经过这么多天来的适应,吴笛这个裁判,还真的做得挺有风范,那些篮球部的成员们,都觉得吴笛的吹哨还是很准确的,有点名哨风范。

吴笛正坐在教练席上,悠哉悠哉地准备看球,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吴迪身上,对方正在热身,手感好像挺不错的样子,随意射了几个三分都进了。

而让吴笛觉得最搞笑的是,吴迪的那个死党,极品游戏宅曹无忧,正盘腿坐在地上玩pfp,玩着玩着时而将手抬高,好像是信号不行,他在接收信号,他在体育馆中做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不过曹无忧在篮球部的人气非常高,因为这厮太有个姓了,总是带着两个黑眼圈,在场上时,却时常有特别精彩的妙传,他的传球意识,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曾有队员问他怎么培养的,他说因为要一边骑车一边玩游戏还要一边躲车,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有一种直觉,哪里有人哪里没人,他可以感受得很清晰。

他的这个理由,让队友们目瞪口呆,某个替补控卫都在思考要不要这样训练自己的传球意识了,但想了想之后,觉得实在太危险了,他可学不会曹无忧那特别高超的花样作死水准。

“吴笛,你来当一下裁判吧。”一个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对穿着校服的吴笛说道。

“诶?我吗?这个比赛也让我来?”吴笛惊讶道。

工作人员脸上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其实这场友谊赛应该算是比较正规的了,可惜学校里确实没有专业的裁判啊,以前也是随便让一个比较懂篮球规则的人上去当裁判的,而这个吴笛,比起以前的那些裁判来说,那可专业多了,她不上谁上?

吴笛倒是没有拒绝,她怎么说对这项工作也算是驾轻就熟了,只不过却是头一次在这么多学生面前当裁判而已。

吴笛到更衣室里换了一身黑灰相间的裁判装,**是一条西裤,脖子上挂了一个哨子,她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则系成了一个低马尾,她照了照镜子,微笑了一下,她对自己的形象挺满意的,感觉很是英姿勃发。

也不知谁曾说过,真正的美女,是穿上男装依然给人美的感觉,很显然,这裁判制服,就是男装的一种,吴笛穿上之后,她自己都觉得,这魅力比她穿女装时还要强,这是不是也是因为反差萌的缘故呢?

毕竟吴笛的相貌就是特别清丽动人的那种,整个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身上的书卷气很浓,像是个真正的名门闺秀,而陡然穿上男装,那种反差感自然让人觉得特有魅力,更别提她其实就是个特别强势的女孩,自然很适合男装。

当吴笛重新来到灯火通明的球场上时,本来很是喧闹的球场,却不知为何,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就连那些正在热身的球员,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当他们看到穿着篮球教练制服出现在球场上的吴笛时,顿时就明白了。

可吴笛却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还以为这坐在那些看台上的学生们,就像是上自习课时学生们突然谜之安静一般,有人认为这原因是天上有神飞过……

但吴笛这次错了,让全场安静下来的人,就是因为她!

体育馆的工作人员非常配合地将球场上的灯光,都照向了吴笛,使得她在一瞬间,成了整个球场的中心,而她则一脸懵懂的样子,却不知道这个略显迷糊样子的吴笛,超萌的!

吴笛在同学们心中,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形象,那就是校服、刻板、学霸,当然现在还多了一个才女的名头,但其实才女也可以归类到学霸中去,文科学霸嘛……

吴笛在学校里,就没人看见过她穿校服以外的其他衣服,刻板自然是在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时,总是中规中矩,而学霸自不用说,月考、期中考试的蝉联第一,已经完全证明了这一点,而她脸上的神情,一贯都是非常淡漠的,给人一种极为睿智的感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给人非常传统的淑女印象的女学霸,这次居然穿上了裁判制服,而且脸上还露出了她很少露出过的懵懂呆萌的表情,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在场的所有学生,都升起同一种感觉——太萌了,萌爆了!

也不知是谁先开了个头,某些学生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狂拍这位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最美女裁判”的吴笛,这些学生甚至都把在场的一些老师给无视了!

那些场上的球员,则露出了极为优越感的神情,他们可是能够经常看到裁判装的吴笛的,然而让他们觉得丢脸的是,曹无忧这小子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样拿着他的神器pfp开始从各个角度抓拍吴笛……

吴迪见状,一拳头敲在了这厮的脑袋上,将他拖走,他头上出现了一个冒烟的包……不过,笛女王的裁判装cg完美获得!(未完待续。)

————?

第一百九十六章 闪耀全场

“这真的是吴笛吗?太萌了吧,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穿这身裁判制服好有魅力,我就知道该死的校服毁掉了她!没有短裙的女生校服,能算校服吗?”

“制服太好了!必须拍下来珍藏,难得看到有裁判装的制服美女,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我这个制服控有福了……”

“我更喜欢她的发型啊,低马尾超好看的,而且她的发质超好,颜色漆黑,这样的头发简直就是太完美了,我已经彻底沦陷了!”

……

谷扬帆坐在看台上,看到自己身边那些男生的疯狂拍照,有的还喃喃自语的模样,只觉得莫名其妙,不就是穿了个裁判制服嘛,有必要这么激动?

谷扬帆的死鱼眼望向了球场的中心——吴笛,啧,仔细看看,这个家伙呆呆的样子,还是挺可爱的嘛。

可他却忍不住想到了当初在那个操场看台遇到她的一幕,总觉得这个女孩就是超级可怕的生物诶,应该说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女人?

好吧,这只是他敏锐的直觉而已,事实上,他除了喜欢自言自语、自问自答以外,还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观察人类,而这个名为吴笛的女孩,其实是个很好的观察对象。

总之,为笛女王的裁判制服点赞!

谷扬帆顺手拿出手机,加入到拍摄大军中去,然后心里想着,什么时候若是可以看到吴笛的哥特萝莉装,或许他就会觉得,原来三次元还是有爱的!

他其实并没有看过戴着大黑框眼镜穿着黑色的哥特萝莉装与白丝的吴笛的照片,若是他看过那几张照片,就绝对不会对什么裁判装的吴笛感兴趣了。

有学生一边拍着。一边开始上传人人、微.博、空间等各种社交网络,总觉得不将这样的美图与更多的人分享,就是一种罪过……

就连一些女生,都顺手拍了吴笛的照片,由于吴笛一直以来非常低调,只是专注于学习。使得她在女生群体中的印象也不错,谁会去讨厌一个沉心于学习之中的女学霸啊……除非自己男友被抢了。

然而吴笛会看得上男人?总觉得这种事也不可能发生。

况且,还有一个拉仇恨的章冬雪在吴笛前面顶着呢,因为她那同样清纯的容貌,还有当广播员时,很自然而然的卖萌,使得她拥有一批狂热的粉丝,甚至还有人想要策划什么后援团,限于外国语高中校规太严。只能作罢。

不过章冬雪度娘吧已经建立,关注者也有那么两三百,里面总有一些求爱贴,而吴笛吧关注人数却是章冬雪吧的十倍,这其实让章冬雪很不爽。

这个时候的章冬雪,望着这整个场馆的中心人物吴笛,她面沉如水,小女人的阴暗心理爆发——吴笛这是在故意炒作!

为什么炒作?

当然是为已经被炒得很热的篮球部经理选举。更直白一些应该说是第一校花的选举!

没想到啊,这个吴笛实在是太阴险了。居然能够想到这么一招……

章冬雪压抑着自己的嫉妒,望着全场学生目光中心的吴笛,她是那样的耀眼,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自己哪里比吴笛差了!

阴暗心理发作的章冬雪,只期待吴笛接下来当裁判当得漏洞百出,遭人耻笑。

章冬雪一边想着自己该如何应对吴笛的这一招。一边暗中诅咒着这个简直比她还要会装的家伙。

显然,章冬雪已经认定了,吴笛就是要和她抢这第一校花的名头,却不知道吴笛压根就不知道这次竞选的本质……

随着比赛的开始,学生们的目光也终于转移到了比赛上。当然,其实有很多人在注意吴笛的裁判到底当得如何。

许多学生并不知道,吴笛已经在篮球部客串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裁判了,而且她为了完美地写出一部有关篮球的经典小说,可是下足了苦功。

因此,虽然很多学生都给吴笛按上了一个“最美女裁判”的称号,却觉得对方估计在场上就是个吉祥物,而且有传闻说对方与另外一个也叫吴迪的球员关系暧昧,那她会不会偏袒吴迪呢?

很快,学生们就有了答案,吴笛的表现,简直让不少懂篮球,并且很痴迷华夏职业篮球联赛的学生们大吃一惊——好专业啊!

各种判罚的手势非常熟练,而判罚的尺度,也是宽严得当,能够在保证比赛流畅性的同时,进行准确的判罚,至于偏袒哪一方,倒是根本看不出来,这就足够说明很公正了!

吴笛每当做一件事情时,都会全身心的投入,她很快就将之前的学生们的莫名其妙的举动略过了,不就是穿个裁判制服吗,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激动的……

全身心投入到当裁判中去的吴笛,更加具有魅力了,而篮球场上的裁判,自然要在场地两头跑的,让更多学生没想到的是,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吴笛,好像耐力还挺不错。

看着她奔跑、吹哨、比划手势的模样,不知为何,许多同学心中都升起一股敬意,在这样的过程中,认真的最美女裁判的形象,渐渐深入人心。

章冬雪发现自己的诅咒完全没有成功之后,心情简直糟透了,难道这次第一校花的名头,真的要拱手相让?

不,绝对不可以,一定还有办法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她的脑中蹦出两个字——刷票。

而在这个时候,在场的学生们忽然发现,这场友谊赛好像挺激烈啊!

尤其是那个高一的王牌球员吴迪,与那位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两人似乎对上了,火药味很浓!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两人之间难道有什么恩怨吗?

吴迪在三分球外控球,而沈玉栋却在亲自防他,他知道吴迪第一步过人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放了一步,然而吴迪却看都不看眼前的沈玉栋,拔起来就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三分!

“唰”空心入蓝,他一边拨弄着自己的护腕,一边面无表情第回防,整个球场都响起了为这个特别帅气的干拔三分掌声。

而作为裁判的吴笛,也比划了手势,意为三分有效。

沈玉栋嚼着口香糖,眼神变得十分锐利。(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第一校草

在吴笛眼中,少年那优美如画的跳投姿势,简直让人销魂,好吧,谁让她以前是姚明的球迷呢,而和姚明搭档的就是麦迪……难道名字中含“迪”的干拔跳投就特别厉害?

沈玉栋的表现也十分惹眼,他能够凭借出色的身体素质横冲直撞,扛着人上篮,极善于打二加一。

虽说沈玉栋是吴迪的对手,而且还因为当初想泡她让她讨厌,但吴笛作为一个裁判,绝对不可能在场上有所偏颇的,这种友谊赛又不讲究什么主场哨明星哨之类的玩意。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好像是在比拼谁得分能力更强一样,可由于吴迪打的是得分后卫,而沈玉栋则是小前锋,除非错位时两人会碰上,平常情况下,却有各自对位的人,当然,这些人根本就防不住这两个超级得分手。

这种球星飙分的比赛,其实是观众们最喜欢看的了,因为这实在是太刺激了,双方你来我往,龙争虎斗,也不知道这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到底是为了谁而这么拼?

这一次的友谊赛,可比以往的要有趣多了,因为以前高一很少出现吴迪这种特别犀利的王牌球员,他简直就堪比《灌篮高手》中的流川枫!

于是,吴迪的那些类似于“流川命”的女粉丝们,又尖叫起来了,其声势比那些支持沈玉栋的女孩还要大,只因吴迪在学校里的风评很好,虽然比较装逼,身上的气质较为傲慢,但这种气质在帅哥身上,自然有种不同凡俗的魅力。

又一次吴迪的持球进攻,因为错位。防守他的又是沈玉栋,在篮球场上,沈玉栋喜欢说垃圾话:“只会躲着我吗?你这个懦夫,有种就正面和我对抗啊!”

沈玉栋话还没说完,并又看见吴迪无视着他便跳了起来,而他的弹跳并没有吴迪好。即使比吴迪要高,却根本就无法封盖,于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吴迪用这种特别蛮不讲理的方法得分。

而必须承认的是,吴迪的各种姿势,比沈玉栋要好看得多,沈玉栋比起一般的球员来说,技术已经算好的了,可吴迪却绝对有资格说他技术粗糙。

更不用说的是,吴迪的得分方式。要比沈玉栋轻松……所以,在飙分中,沈玉栋已经渐渐落于下风!

发现这一情况的观众们,尤其是那些高年级的学生,无疑都惊讶了,这个沈玉栋能够当上篮球队副队长,那绝对是有真实实力作为保证的,他的得分能力。也是超强的,可现在。他居然被一个高一的毛头小子给压制了!

沈玉栋因为身体素质不错,所以防守其实很厉害的,可吴迪却次次无视他,这简直就是赤裸裸地挑衅!

他开始贴身盯防吴迪,誓要找回颜面……然后,他才发现。原来吴迪的突破更加犀利!他又怎么会知道,吴迪是玩街球出身的啊!

全场的高潮,发生在一次曹无忧与吴迪的快攻之中,前场二打一,沈玉栋正是那个苦逼的回防者。曹无忧一个准确的基地传球,吴迪接球之后,整个人就像弹簧一样飞了起来!

“太天真了!休想!”

沈玉栋也跳了起来……

男人们肉体间的碰撞,总是让女孩们燃起一种莫名的激情,吴迪脸上神情依然冰冷,仿佛化身“石佛”,他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灌篮!我要让她看到!我要击败一切敢于和我争夺她的人!

“砰”得一声,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他们看到了什么?

单手隔人暴扣!

这是人干的事吗?

沈玉栋倒在地上,眼神涣散,吴迪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而是仰天怒吼了一声,非常霸气地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曹无忧嘴里却不爽地喃喃道:“这家伙又在装逼出风头了,现充怎么不去死?”

裁判吴笛也惊呆了,她甚至第一时间都忘了吹哨,因为沈玉栋犯规了,这是二加一的好球!

吴迪在罚球的时候,本来安静的篮球场,一下子完全爆发了!

“牛叉!这个家伙居然隔扣了沈玉栋,这尼玛还是高一的学生吗?”

“吊炸天啊!难道这世上叫‘无敌’的人,就真的这么无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吴迪,我高潮了!好爱你啊,娶了我吧!”

“太漂亮了,第一次在现场看到这么给力的场景,这次比赛还好我来了……”

……

灌篮这种得分方式,虽然只有两分,可却是最涨气势的!

沈玉栋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完全懵了,他被吴迪那惊天一扣击碎了信心!

这次友谊赛,最终居然是高一(7)班赢了,这种高一赢了高二的事情,已经好久没有发生过了。

沈玉栋在比赛结束后,神情显得十分沮丧,这种被人正面击溃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爽了,可他必须承认,这个吴迪,确实很强,是个好对手!

别以为就这样结束了,等着瞧!

看着吴迪与那个女孩有说有笑离去时的场景,他心里别提有多腻歪了,他的猎物,绝不可以让别的男人抢走!

“很厉害啊,那个扣篮。”吴笛低头抿嘴微笑着,她还是一身裁判制服,哨子都还挂在脖子上,乌黑柔顺的头发系着低马尾,特别具有魅力。

吴迪有些飘飘然,只觉得当初被人一刺激去苦练篮球,果然是件正确的事情,毕竟这项运动虽然算不上高贵,却有很强大的群众基础,完全就是男人装逼耍帅的必选运动啊!

看吧,连“最美女裁判”也说他扣篮厉害了……

“不过,以后还是少玩那些危险的动作了,别受伤了。”嘱咐了他一句后,吴笛便去换衣服了,她发现,这个家伙的确越来越优秀了。

“知道了啦,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弱,我只是想替你赶走一些苍蝇而已。”吴迪笑着回道。

这次比赛后,吴迪显然一跃成了比那个沈玉栋还要耀眼的风云人物,这第一校花还在火热选举中时,第一校草是谁,倒是已经确定下来了。

吴笛只是像她之前那样,替篮球队客串裁判而已,却不知道她的裁判制服靓照被传到网上后,居然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疯传了起来!

这次的声势,堪比吴笛初中时那会儿“国旗下讲话”视频所造成的影响!(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吴笛的暗恋者 750月票加更)

今曰三更奉上,求推荐票,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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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吴笛那极为**的粉唇含着哨子,然后比划着“打手犯规”手势的照片,她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肃穆,确实挺有女裁判的气质。.

这位上传者所用的拍摄设备的像素似乎还挺高,从这张图片上,能够清晰地看到,吴笛那张清丽动人的脸颊,皮肤是多么**细腻,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而对比这一张极具女王气势的照片,另外一张则特别呆萌,那是吴笛刚刚换好裁判制服出场时的模样,由于全场都因为她而瞬间安静了下来,但她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于是她微微瞪大了眼睛,一副很茫然样子,给人的感觉就特别可爱。

这两张照片一对比,那种反差萌瞬间就出来了!

也不知是外国语高中的哪个始作俑者,好像他已经关注吴笛很久了,他将自己拍摄的照片,发到了他经常混的海角论坛中的“青春那点事”的版块,这海角论坛,号称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

他的id仿佛就是为了吴笛而注册的,名叫【吴笛的你】,在这个帖子中,他从初三起就开始记录他印象中的吴笛……

这个帖子的名字就是《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

“初见她时,在那美好的初夏时节,她在国旗下讲话脱稿的瞬间,我就发现我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样的情绪,也许,这就是青春吧。”

帖子的开篇就有一股文艺小清新的味道铺面而来,可惜这位发帖人的文笔并不怎么样,由于是图文贴,当把吴笛初中时的水手服照片配上去时,这进来看帖的人全去看笛女王的照片了……

一开始这个帖子就不怎么火,网上美女的照片不要太多,你以为随便贴几张照片再配合自己的文字描述一下,就能够出头了?太天真了。

但随着吴笛的走红网络,海角论坛的这个帖子,也小火了一把,可惜没有水军推动,否则肯定就大火了。

这位【吴笛的你】虽然文笔不行,总有些矫情,大概是某些青春杂志看多了,或许是深中天净沙的佘毒。

怎么说呢,由于天净沙与姚琼巅峰一战,强势“屠神”之后,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简直能算一书封神,毕竟能够踩着姚琼上位,这可不是一般作家能做到的。

当然啦,现在有没有“屠神”成功,尚未有定论,毕竟两人的连载都还在继续之中,可天净沙的实力,却已经有目共睹了,她确实能算是以一支生花妙笔力挽狂澜……

因此,总有好多喜欢青春文学的孩子,开始模仿他们喜欢的作家的文风,天净沙的文风自然颇受欢迎,那种华丽精致的文字,所勾勒出来的意境氛围,简直让这些天真的孩子们沉醉。

可他们只看到了天净沙的华丽文笔,却不知道从本质来说,天净沙的文笔,都是为小说的人物剧情环境服务的,所以她能够让自己的文章华丽的同时,又不空洞。

然而这些模仿天净沙文风的孩子们,却只是一味地模仿她的华丽外壳,却忘记了本质,自然而然的,他的文章就显得很空洞了。

这篇帖子的最大问题就是在这儿,通篇充斥着一种想要华丽精美,却笔力不足的情况,给人的感觉就是不知所云、云里雾里。

而写了这么多,他就是为了表达一个意思——我喜欢吴笛,我关注着她,可她却不知道,也不曾给我一个眼神,我觉得很忧郁,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之后流下了忧伤的泪水,但我依然默默地喜欢着她……

比如其中有这么一段自我梦呓似的话:“曾经的悲怆如同那年梧桐树落下的叶片上的忧伤,我和你便对峙在落满金黄叶片的乡村小径上,远方的夕阳低低地歌唱,一曲凄美的画面在我和你的内心深处流淌,你用那样明媚的微笑散发出甜**的芬芳,却令我由外而内感到彻骨的荒凉,然后你径直走来擦肩而过带走我所拥有的百分百希望,直到我蓦然回首望断你的背影一直从荒草蔓芜的古道穿过远处低矮的挖墙,泪线终于斑驳了我的目光,如同海洋一样无知的幻想,我知道我和你的这场由假而真的游戏终将以月光的速度苍老凋亡。”

毫无疑问,这就是典型的看似华丽,实则空洞的段落,不过还真是难为他硬是将这段话凑得押韵了,可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也大概只有写出这段话的他自己知道了吧?

不过很显然,里面的“我”和“你”,都是他的自我yy而已,但由于有笛女王的照片镇楼,使得这个帖子的人气一直很高,甚至有不少吴笛的粉丝,都进来跟帖,讲述他们如何被吴笛的正能量激励等等。

这位楼主虽然笔力不足,但情感还是比较真的,活脱脱一个暗恋吴笛这位美少女却未果的青春期少年,像这样的少年,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绝对是郭四娘的书迷。

由于吴笛从来不回应网络上的那些网民自发的炒作,所以初中那会儿的热潮便渐渐平息,而随着这位【吴笛的你】将这次吴笛的裁判制服装的照片发上来后,关注着这个帖子的一些吴笛粉丝们,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因为他们终于见到一张不是校服的笛女王了啊有木有!(吴笛的双马尾哥特萝莉装的照片在华夏影响不大,反倒是在泥轰acg论坛上非常流行)

制服**有木有!

虽说是裁判制服,但怎么说也是制服啊,而且她那个低马尾的发型,真的超赞的,更别提她那种专注于比赛中执法,与出场时犯懵的反差萌了……

不少人纷纷跟帖:

“太萌了吧?感觉完全把持不住啊!”

“所以说早就该穿其他衣服了,校服去死,制服最棒了!”

“没必要这么低调吧,我的女王大人,求您多试试一些其他衣服吧,比如说上次的哥特萝莉装?”

“楼上死宅一枚,鉴定完毕,以及,楼主我可以转载照片吗?”

“还有吗还有吗?楼主速度些,我就指着女王大人的照片过生活了……”(未完待续。)

————?

第一百九十九章 散文的评价

其实让这个帖子更加火爆的,是这位ID名为【吴笛的你】将吴笛在校报上刊登的散文发在帖子中后,有不少关注着这个帖子的人纷纷惊呼,笛女王不愧是能够出口成章的大才女!

有资深文字工作者甚至认为,吴笛的散文,绝对已经达到了能够刊登杂志的标准,比如其中有一篇的名字叫做《生命的沉浮》,里面有这样一些发人深省的段落——

“我们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水滴,我们生命的沉浮能反映出所有生命的沉浮。只有当个人的精神同宇宙万物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的力量才会最完美地展示出来。”

“你就是那微小的水滴,你生命的沉浮能反映出所有生命的沉浮。当你平静下来,放慢节奏,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的时候,就会认识到大自然对于生命的看法是相似的。可看作‘我’的小水滴是生命海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深呼吸,平静下来,开始关注并欣赏周围世界的沉浮,你会发现宇宙的力量正是滋养你生命的力量。”

有些跟帖者看了这些散文后,说是让楼主好好学学人家笛女王,别总是写那种无病呻吟的东西,而笛女王的文章,分明就是“心灵鸡汤”性质的,已经可以直接当诸如《读者文摘》、《青年周刊》之类的卷首语了。

甚至还有一些混迹海角论坛的资深语文老师,开玩笑地说如果什么时候轮到他去出高考卷子,他就选一篇吴笛的散文出题……

一群跟帖的人,自然就调侃说是你若拿吴笛的散文出了题,估计连人家吴笛自己都做不出正确的答案了,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而这位楼主【吴笛的你】果然就是跪舔笛女王的家伙。他倒也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确实没人家有才,但他心里自然是觉得灰头土脸的,因为他以前总是以自己那华丽的文笔而沾沾自喜,可与人家吴笛一比,他就觉得自己写得好渣!

从这以后,他就开始写比较让人看得懂的句子了。大都是对吴笛学生生活的记录,虽然每天就只能干巴巴地写这么一句——“今天的吴笛依然认真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学习,真不愧是又考了全校第一的女学霸呢。”

可惜不知为何,不少回帖人都说,看到这句话,就已经足够了,正是这种专注于学习中的姿态,让他们更加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学霸、笛女王,有些人甚至将自己的精神寄托在了她的身上。因此之前有人回帖说“我就指着女王大人的照片过生活了……”

而顺手将吴笛的文章贴在这个海角论坛上也成了他的习惯之一,然后让【吴笛的你】郁闷的是,有些回帖的人将他当成了后面文章的作者,纷纷夸赞他写文长进很快,他自然不可能厚着脸皮承认下来,而是向那些人解释,这是才女吴笛的文章……

然后这么一群人居然开始追更吴笛发在校报上的一些散文了,毕竟确实有不少作者。喜欢在海角论坛写一些小说或者随笔,若是让某些出版人看中的话。说不定还会建议作者出版,近年来可是有不少畅销小说都出自海角论坛。

所以,其实在海角论坛上看文的人有很多,而且混海角论坛的人都是比较成熟的,比度娘吧众智商要高得多,欣赏水准自然也挺高。要不然谁会去追什么散文看。

但话又说回来,一边看这些文章,一边欣赏浑身散发着正能量的漂亮女学霸,怎么看都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有许多人看了吴笛的照片后,自然也会对她的文章感兴趣。这其实暗合了那位希望将作家偶像化的钱四梁的看法,美少女作家嘛。

由于吴笛的裁判制服的照片被这个发帖上发在海角论坛,渐渐流传出去后,不少网民纷纷将“最美女神篮球裁判”、“酷帅美真女神”的头衔按到了她的头上,如果这个世界有那么一部影响力巨大的《灌篮高手》的话,说不定还要再给她按上一个“现实版赤木晴子”的称号。

当然,吴笛永远也不可能去对流川枫犯什么花痴,即使吴迪那小子很像流川枫。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之前吴笛在网上的走红已经让网民们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还是吴笛的一些死忠粉特别多,他们下意识地就在帮吴笛宣传。

曾被吴笛激励的粉丝,并没有什么复杂的想法,只是单纯地想与别人分享一下他们精神上的寄托而已,或是用吴笛来激励某些总是很颓废、不愿意奋发向上的人。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时间某些度娘吧就充斥了这种帖子《最美女学霸化身最美女裁判,依旧是满满的正能量》,有些喜欢发帖水经验的人,自然将这种充满了美图的帖子搬运转载,使得度娘吧开始充斥这样的帖子。

而人人网的热门分享自然是要上的,这可是大学狗们聚集的地方,有的大三大四还在混日子的挂科狗,没事就喜欢上人人分享,所以有句话说得好,一般玩人人分享的大学生,都是特别闲的还没有男女朋友的那种。

《最美女学霸第二弹来袭,化身最美裁判女神!》,这次热门图片分享里,又出现了吴笛的身影,好多喜欢玩人人分享的大学生,其实都对吴笛印象比较深刻,那位【神の沉默】制作的视频确实感染很多人。

这个图片集下方的评论也非常多,诸如一些“等了好久了”“终于又见到我女神的靓照了”的话出现在了下方的评论中。

还有人则略显恶意地问道:“又来炒作啦?你们的女神这是上高一了吧,怎么转职女裁判了,是不是因为成绩不行了?初中时的女学霸,也算学霸?”

立马有吴笛的死忠粉回道:“阴阳怪气个什么东西啊,就是在嫉妒而已,明着告诉你吧,X省外国语高中,全国保送、留学名额最多的几个名牌高中之一,月考、期中考全是第一,你还有什么话说?”

对方还有什么话说?可耻地匿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舌尖上的名着》

与此同时,与度娘吧众平均智商同一水准的某某空间,那种劝人当学霸的文章也多了起来,配图自然是吴笛,现在最火的几张图,无疑便是吴笛穿着裁判制服含着哨子与脸上带着呆萌表情的那几张。

一时间,网络上又掀起了一阵女学霸的狂潮,有不少人自然觉得这又是水军在炒作,有时候粉丝多了,很容易便招黑的,比如有人说了一句大实话——什么学霸女神,不照样还是个人,放出来的屁,拉出来的屎,和一般人有什么两样,值得这样去崇拜人家?

这话其实话糙理不糙,哪怕是再美若天仙的女孩,总归也是人而已,可惜这话却让某些失去理智的粉狂咬对方,某些中立党自然就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公道话后,又被狂咬。

还有一些本来就讨厌吴笛的人,嫉妒吴笛的人,则故意装脑残粉去喷人,因为他们深知一粉胜十黑的道理……

总体来说,吴笛的形象还是正面的,因为那些骂吴笛的人,根本就找不出有水军炒作的证据,发现这全是比较闲而又精神空虚的网民们自发地宣传出来的,那些所谓将精神寄托在女学霸吴笛身上的人,其实便是因为自己早已失去了进取与拼搏的心,当然也不乏像周默那种洗心革面、奋发向上的。

而如果没有权威的纸质媒体,哪怕是娱乐杂志去报导吴笛,即使网上很有名气,那也不过就是无根之萍罢了,总是热一阵的事情。

像有些就是水军推出来的网络红人们,尤其是美女型的,一旦没有钱去维持水军。就会迅速沉寂,她们要保持网上的名气,自然有她们自己的目的,最幸运的当然便是进入娱乐圈,其次则是进入模特圈,最次的话。至少去某奢侈品展览盛宴上卖身时,价格更高一些。

当然,并不排除一些有钱人家的子女,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过一过出名的瘾,然后雇佣水军炒作。

这些网络红人其实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看他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炒作了……

很显然那些以阴暗心理揣测吴笛,甚至费尽心思想要戳破这个什么最美女学霸虚伪面具的网民们。找了半天都发现没有结果。

最关键的原因便是,网上纷纷扰扰的,当事人却几乎不在网上露面,连个微.博都没有,这根本就让人无法摸清楚她的目的是什么嘛,难道这个最美女学霸,真的没有炒作?

实在无法找出证据的“正义”网民们,化身“大棋党”。说是吴笛其实在下很大的一盘棋,她现在越是不在网络上露面。等到以后在网络上登高一呼时,必然会是从者云集,万人膜拜,汇集信仰,点燃神火……

好吧,这话其实是一些看不惯“大棋党”的网民们编出来黑那些大棋党的。因为大棋党们总觉得什么事情都是谁谁谁在下一盘大棋。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国语高中篮球部经理的竞选,在校园论坛上开始了,章冬雪在每次广播中都非常真诚地求票,说她多么多么喜欢篮球。又多想为学校服务……

可惜,不少同学们,却对吴笛穿着裁判制服在球场上跑动的身姿更加深刻,而她吹哨子,比划手势的模样,也同样十分有气质,两相对比,同学们自然发现,章冬雪分明就是个嘴炮党,而吴笛才是最适合篮球部经理的人。

甚至篮球部的某些成员公开表态,希望吴笛担任篮球部经理,因为在这之前,吴笛一直以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在篮球部帮忙,还得到了教练的赏识和赞赏,总之就是一句话除了吴笛,其他女孩根本就不专业!

像曹无忧这种喜欢花样作死的队员,还指名道姓地说章冬雪最好当个啦啦队队长……

章冬雪在发现学校中自己的舆论阵地仿佛一夜之间沦陷之后,心里太憋屈了,她发现自己完全就是作茧自缚,选篮球部经理就选篮球部经理吧,为何自己在这之前要将它运作成等同于校花选举呢?

可她真的没想到,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卑鄙”了,居然利用学生会副主席的身份去篮球部套近乎,还学习如何当裁判,简直就是犯规!

而章冬雪用手机上网,看到穿着裁判制服的吴笛,又红编网络时,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嫉妒恨了,怎么这个女孩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就能火遍网络,而她则是想当网络红人都当不成呢?

但让章冬雪稍稍放心的是,现在校园论坛上吴笛的票数依旧没有她多,显然她在学校里还是有好多粉丝的,而且那些知道这次是校花选举的人,也不会因为吴笛与篮球部关系好,就投吴笛,他们选择了自己心目中的校花章冬雪。

至于其他两位长相也是校花级的女孩罗丝绮与刘玉冰,前者因为除了长相以外,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而被人忽略,后者则因为绯闻略多,风评不佳而没有太高的人气,毕竟只要是男人,都喜欢纯洁如雪的女孩。

然后章冬雪自然利用广播电台,好好地感谢了为她投票的学生,她的某些粉丝在激动之下,立马多注册了几个帐号,为章冬雪投票,所以说这个校园论坛的投票是非常不正规的,版主也不怎么管理这个论坛,使得它完全就成了灌水的地方,现在的学生,谁还会去什么校园论坛?

不过这次吴笛与章冬雪之间的比拼,似乎点燃了不少学生们去校园论坛的热情,他们就像是两位清纯校花的仆从军一样,为她们奋力而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样尽力去争胜的吴笛,终于既散文之后,将自己精心所写的《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在了校报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校报已经完全是她这个学生会副主席的宣传阵地了,可由于吴笛确实不像章冬雪那样善于宣传自己。即使她掌控了校报,在宣传上依然是落于下风的。

或者说,吴笛不太懂得剑走偏锋,她其实应该在校报上发自己的萌图,而非文章……

这篇精心所写的文章的创意,便是来自轻小说《文学少女》。她用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在校报上连载她所读过的这个世界的名著的读后感,而这个虚构的“我”,有一项技能,那就是吃书可以吃出美味来,她甚至都想好了自己这个读后感连载的名字——《舌尖上的名著》。

在轻小说《文学少女》中,文学少女天野远子只是女主角,真正的主角名叫井上心叶,是个写文章很厉害的新锐作家。也是人生赢家,有好多妹子喜欢,可惜青梅竹马却是病娇女,为了他跳楼,那句“心叶,你一定不懂吧”曾风行一时,本来很沉重的一句话,不知为何越传越广之后。看到这句话就想笑……

不过吴笛准备在校报上写的《舌尖上的名著》,与《文学少女》中的其他角色毫无关联就是了。在这个平行世界,《文学少女》是抄不得的,这本轻小说最厉害的地方便在于,作者化用了好多名著,里面更是出现了不少名著,让人忍不住叹服。而里面的名著,这个世界是没有的。

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名著,而吴笛啃了很多,现在正好可以用到了,她要在校报上写让人觉得有趣的读后感。想来将某些名著写成一道道菜肴,并描述出它的味道的话,一定会让学生们觉得有趣的吧?

这样的话,既可以让自己的文章受欢迎,又能让学生对名著产生兴趣,并引导他们去读名著,怎么看都是一件好事。

校报上肯定不能写幻想小说,而吴笛的妙笔,却将名著的读后感写成了有趣的幻想美食小说,而她仅仅只是借鉴了一个《文学少女》的人物创意,不得不说,吴笛确实非常有才,好吧……至少她比搬运工要高那么一个等级。

其实谁不想轻轻松松地当搬运工呢?吴笛费尽心思地进行改编,除了因为她比较自傲以外,当然是因为,如果真的原封不动地照抄的话,与这个世界根本无法相融,简直就是明着告诉别人,她是抄袭的。

这部《舌尖上的名著》,即将她读过的这个世界的名著,用具体食物的味道来描述它,与其说它像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就是一本另类的书评合集。

但主人公“我”,在吴笛那超强的文笔之下,显得特别萌与可爱,就算那些对名著不感兴趣的读者,也会对时不时卖萌的“我”而触动,这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文学少女,她会读书读得开心时,轻轻撕下一片书页,放到嘴中品尝,只要是优秀的书籍,都会给她带来一种无上的享受。

而这个文学少女,去吃其他食物时,却没有一点味道,可以说,书籍就是她的食物。

这个女主角的设定,还是非常新颖有趣的,而用这样一个吃书的文学少女作为主人公,与名著品评挂钩起来,这个创意更是别出心裁。

但是,一般的作者,就算得到了这个创意,他也无法将这个创意写成书,因为这篇文最重要的看点,其实应该就是对名著的品评、欣赏,以及将名著与美食挂钩,而恰好吴笛对名著、美食的了解,是非常深入的。

吴笛本来就喜欢在一边读书时一边做阅读笔记,这些都恰好成为了她写这部很有特色的系列小说《舌尖上的名著》的素材,而她自己学习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并且喜欢看美食节目,这美食方面的素材,自然也很充足。

吴笛很认真地写完了第一篇《舌尖上的名著》,第一篇开篇就将“我”这个特别有趣的文学少女刻画得栩栩如生,她那看着看着就喜欢撕书往嘴巴里塞的举动,一定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

而她所选取的名著是一本这个世界华夏历史上某位道人所著古文典籍《子山语》,这是论述修养、人生、处世、出世的语录世集。对于人的正心修身,养性育德,有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其文字简炼明隽,兼采雅俗。似语录,而有语录所没有的趣味;似随笔,而有随笔所不易及的整饬;似训诫,而有训诫所缺乏的亲切醒豁;且有雨余山色,夜静钟声,点染其间,其所言清霏有味,风月无边。

这本古文典籍在这个世界的华夏中其实传播并不广泛,毕竟这种教人大道理的书,一般除非是特别爱好文学的人,否则是很少有人去看这样的语录世集的,尤其是这玩意还是古文,好比吴笛那个世界,古人所写的文章中较为受欢迎的就是三国、水浒、红楼、西游等通俗小说,很有娱乐性,而不是那种蕴含人生至理的无趣古文,没有多少人愿意去钻研什么《古文观止》。

可在吴笛笔下,这本无趣的古文集,却被她解读得异常生动有趣,她觉得自己这《舌尖上的名著》可以类比《明朝的那些事儿》,二者题材虽不一样,但将那种无趣枯燥的古文,写成有趣生动适合大众的现代文,其核心手法是差不多的。

因此,可以想象接下来吴笛刊登在校报上的《舌尖上的名著》,会造成多么大的影响力。(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一章 文学少女萌力惊人 78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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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的校报发了下来,谷扬帆已经在坐等吴笛的散文了,他其实在第一次看了对方的散文后,就觉得挺有意思,甚至还产生了一些共鸣,只不过某些散文中流露出来的凌驾于所有人类之上的优越感,让他有些纳闷,这个吴笛,难道骨子里就是个中二?

作为一名“高二病”患者,好吧,高二病就是他自嘲用的——高二病就是高二病,是高中生的思想形态,觉得乖僻的性格很酷,极力称赞“工作的话就输了”这种网络上的思想并且经常说出来,经常说出喜欢热卖的作家大卖之前的作品,大家觉得很好的东西自己觉得很愚蠢,喜欢称赞一些小众作品,不仅如此,还觉得和自己是同类的死宅很蠢,仿佛突然参透了什么似的却抛出来个扭曲的理论。总而言之就是惹人厌的家伙。

谷扬帆自然是讨厌中二的,那实在太幼稚了,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完全成熟了,不是一般的学生可以比的,他是个深陷二次元的死宅,并且已经从萝莉控转变为伪娘控了,没错,他最喜欢的,是可爱的男孩子……

“人身上什么东西右手无法触摸到?”谷扬帆又开始问自己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了,“右手肘。”

“让我来看看这次她的文章又是什么了,估计又是讲述生命的真谛是什么的吧?”谷扬帆自言自语道,“心灵鸡汤看多了也没意思啊……”

看到“舌尖上的名著(一)”这几个字时,谷扬帆不由来了兴趣,哟呵,好像还是连载小说啊。这个吴笛还真敢在校报上写这种东西?

谁都知道,一般校报的文章,全是那些学霸们发表学习心得抑或是写一些赞扬学校的软文的地方,吴笛之前的散文,其实与校报的风格还是有所迥异的,不过这种心灵鸡汤似的散文。却可以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以及教人一些大道理的,所以当然也可以刊登。

好吧,说到底还是因为吴笛的成绩非常不错,已经两次全校第一了,再加上她作风低调,可以说深得那位老校长的赏识,本身还是学生会副主席,“后台”如此硬。当然可以将校报当成她的后花园。

“这个世界特权无处不在,人从出生开始,就分等级了,除非科学技术发展到婴儿不需要靠男人与女人结合生产的地步,即人类没有父母!”谷扬帆又在神神叨叨了,“最好男人和男人也能生子……”他补了一句。

不过谷扬帆在看文时,整个人便安静下来了,他突然发现。这篇文,虽然是小说体裁。甚至还是幻想小说,毕竟现实中没有人能够以书为食,还能吃出美好的味道来的,而吃普通的食物,反而味同嚼蜡……

然而,一旦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感觉好带感的样子,这个吴笛,果然可以别出心裁、创意非凡,这个文学少女似的主角,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好萌啊!

看着看着。谷扬帆算是明白了,这表面上是小说体裁,实际上却是书评,只不过用这种别出心裁地方式来写书评,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古文著作《子山语》谷扬帆也算是听说过的,但他却没有怎么读过,可即使这样,看着书中的文学少女“我”,用一种吃书的方式品味了这本不错的古文著作之后,感受到美味,在吴笛那通过现实中某样美食的具体类比之下,让学生们陡然升起一种想要去看这本古文著作的**!

谷扬帆完全看入迷了!在吴笛那强大的笔力之下,那本《子山语》仿佛成了一道鲜美的大餐,让人也想要学着这个可爱无比的文学少女吃书了……

在看完之后,谷扬帆的脑子里全是那个文学少女的形象,虽然文章中没有透露出“我”到底是什么名字,可谷扬帆却自然而然地将她脑补成了吴笛,从这篇《舌尖上的名著》来看,对方那深厚的文学功底,简直让人惊叹!

鬼使神差地,谷扬帆撕下了校报的一角,塞到了自己的嘴巴里,嚼了嚼,似乎也想要品尝一下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到底是个什么味道,然后……他吐了!

谷扬帆的奇怪举动被不少同学看在眼里,有的人都偷笑了起来,因为这个自闭男又在做这种奇怪的事情了。

“果然不能混淆三次元和二次元啊可恶!都怪里面的主角文学少女实在太萌了,如果我也拥有她的特殊能力就好了……”谷扬帆托着自己的下颚幻想着。

而后他自然看到了文章最后吴笛那生涩的拉票的话,干巴巴的,一点也不煽情,与前面的文章相比,简直就像不同的人写出来的,可不知为何,谷扬帆却觉得这个吴笛好可爱啊,好吧,能写出这么萌的主角,想要也因为她自己同样很萌吧,可惜她却不懂卖萌……

“不卖萌打滚还求什么票,学学人家章冬雪啊,这个木头,差评!”谷扬帆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却迅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登录校园论坛,给吴笛投票,在发现吴笛的票数还有些劣势之后,他果断也开始注册多个马甲,给吴笛刷票。

除了谷扬帆以外,有好多其他的同学也看到了吴笛这篇文章,他们几乎都被这位喜欢以书为食的文学少女给萌住了,还有像梁凉、夏薇薇、吴茂峰这样爱好文学的人,则非常佩服吴笛的涉猎面,居然选择解读《子山语》这本古文著作,却还能够以如此别出心裁地方式娓娓道来,这激发了不少学生去看一看这本古文著作的想法。

有的不会仔细看校报,发下来后直接扔掉的学生,则大感后悔,还要借别人的校报来看,一时间吴笛所引发的“文学少女”的风潮似乎又火遍了校园,本来无人问津的校报,现在却成了抢手货!

虽然吴笛这篇文后面的求票方式显得非常生涩,可依旧有不少被文学少女萌住的学生,去论坛帮吴笛投票,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的票数,一举超过了章冬雪!

而这个投票截止日期只剩下三天了……(未完待续。。)

————?

第二百零二章 万万没想到

章冬雪在第一时间就得知自己的票数被超过了,然而她却有种莫名地松了一口气的感觉,难道是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比不上吴笛吗?

恍然间,她发现自己有些后悔算计吴笛,将她拉到这场竞选中来,毕竟还是她帮吴笛报名的……

不,不能这么想,失败什么的,最讨厌了,自己一定是最棒的!

章冬雪的自信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吴笛差,她也是个特别优秀的女孩!

此时她的手上也有一份校报,她也一口气看完了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平心而论,她这个不怎么喜欢文学的女孩,听都没听说过什么古文著作《子山语》,然而在看了吴笛的这篇文章后,却也升起了一种想要好好地去品读一下这本古文著作的欲望。

而且连她都觉得,这篇文章中主角“文学少女”的形象非常迷人,读完之后,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个女孩:乌黑的刘海披垂在雪白额头上,长长的发辫从肩膀垂落到腰间。因为肌肤非常白皙,使头发、睫毛和瞳孔更显黑亮。不说话的时候,感觉非常优雅,美得像洋娃娃。

不过这个主角的性格,似乎与吴笛迥然不同,因为主角虽然有着典雅文学少女般外表,实际上个性相当活泼、天真,时常环绕着故事作白日梦,下决定后会无视他人意见直接实行。另一方面,对奇怪的地方感觉特别敏锐,也相当能够照顾他人。

而吴笛身上的书卷气虽然也很浓,但她的个性显然一点也不活泼,反而特别安静,给人的感觉就像最传统的名门淑女一样,在学校之中。她几乎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低调得毫无存在感,但却又能写出如此别出心裁的文章来……确实有才啊。

章冬雪也是下意识将主角的形象脑补成吴笛的,对某些读者来说,她会误以为主角是作者的分身,但实际上。优秀的作者能够自然而然地创造不同特色的主角,而吴笛这次创造的主角形象,其原型便是“天野远子”。

但整个故事的情节,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直接以“我”这个喜欢读书吃书的文学少女来做主角,然后品读这个平行世界各种各样的名著,或者是有趣的故事,再与美食挂钩,这创意确实非常出众。再加上吴笛已经经过市场考验的华丽文笔,它的成功,也是必然的。

章冬雪这个时候有些黔驴技穷了,她咬着自己的唇,望着论坛上吴笛以微弱优势领先于她的票数,只觉得心里越来越不甘心,难道她费尽心神将这次选举转化为对第一校花的选举,就这样为他人做了嫁衣?

难道自己真的无法与她正面对抗?在长相上。她到底哪里比吴笛差了?

不行,总之我不能输!

章冬雪的脑中出现了一个词“刷票”。其实在这个时代,网络上到处都有刷票的情况,不论是小说榜单、音乐榜单还是游戏榜单,不少人甚至都开始对刷票这种事无所谓起来,因为他们觉得,这其实就是一种打广告的方式而已。砸钱上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但这实际上,这却有害公平竞争,长此以往,榜单就不会具有公正性了。

不过这个选举。好像本来也就没有什么权威性,之前也没有哪个女孩特别想当什么篮球部经理,可谁让这一次选举,被章冬雪搞成了什么第一校花的选举呢?

而有不少被这个校规严谨管理严厉的学校压抑了许久的学生们,自然对这种热闹感兴趣,甚至还有好事者公然开赌。

这次吴笛以一篇《舌尖的名著》逆袭,让某些押吴笛赢的人非常兴奋,而那些押章冬雪的人,眼看着章冬雪一直票数领先,但在这最后时刻却被反超的人,自然很郁闷,然后双方又到论坛上注册马甲去刷票……

由于这个学校的校园论坛比较开放,或者说几乎已经废掉了的论坛,不是那种一定要有学号才能注册的论坛,所以刷起票来真的很容易,谁能赢谁,或许也不是因为人气高,而是谁的刷票能力强。

但粉丝刷票与竞选者自己去刷票,性质自然是不一样的,章冬雪在发现自己的粉丝刷票能力不如对方后,果断去花钱雇水军刷票了,反正她就是一定要赢下来,若有人质疑她刷票的话,她便将这种事直接推到她的粉丝身上。

果然,专业的水军就是不一样,本来吴笛还以微弱优势领先,却在水军的大量刷票下,一下子被拉开了差距。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就算是再迟钝,也觉得不对劲了,她看到自己的票数被超过这么多后,稍稍有些不服气,毕竟她的《舌尖上的名著》能够拉到这么多的票数,让她也挺有成就感,可现在却直接被刷子干掉了……

吴笛倒是并没有直接怀疑是章冬雪本人做的,她觉得章冬雪是个非常努力的好女孩,所以应该不会使用这样的卑鄙手段,她将这事脑补成了某位章冬雪的狂热粉丝,出钱请了专业刷子。

看来这次真的做不成这个篮球部经理了啊……吴笛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次选举关乎校花之争。

赢了!

在最后一天,看到自己的票数领先那么多之后,章冬雪松了一口气,这刷子不愧是专业的,这钱花得值!

章冬雪几乎都可以想象之后自己头上多了一个“外国语高中校花”的头衔是多么耀眼了,而且这还是踩着吴笛上位的,那些本来对吴笛感兴趣的人,在发现外国语高中的校花居然不是吴笛,而是她章冬雪后,肯定也会对她章冬雪更感兴趣的吧。

这就是巨大的名声啊,意味着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而这是最能够让她开心的事情。

然而就在章冬雪得意之时,让她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在即将要关闭投票的一个小时里,吴笛的票数居然以一种比专业刷子刷票还要快的速度上升着!

到底是什么情况,吴笛那家伙也刷了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正义必胜

吴笛会去刷票吗?

答案是否定的,或者说,她的脑中根本就没有想到“刷票”这个词汇,她其实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力了,而且她也是有退路的,如果无法获得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的话,那她就以学生会副主席这个身份去篮球部,反正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感受高中篮球联赛的氛围,以写出符合这个世界的《灌篮高手》而已。

所以,吴笛几乎已经放弃这次竞选了,所以正与苏暖两人坐在校园中的亭子里,享受午后悠闲时光的她,向苏暖道歉道:“软软,这次输了呐,没有能够比过章冬雪,好像有人帮她刷票……”

吴笛的脸上的神色微微有些委屈,她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尤其是当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在校内引起广泛关注,并帮助她超过章冬雪时,她也感觉很有成就感,虽说这事与学习无关,但她毕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文章除了借鉴了一个人设创意以外,其他的都是原创。

可是,她还是输了。

这个亭子靠着喷水池,秋日里飒爽的风吹起吴笛那黑色的长直发,她其实很喜欢这种长发飘飘的感觉,这样的自己,一定很美丽吧,她理所当然地想着。

但这个时候,总是很淡漠的她,如今脸上却带着委屈的神色,让人的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苏暖看着吴笛,忍不住凑过去抱了抱她的笛喵,然后她却自信道:“笛喵。你才不会输呢,有我在,你怎么可能输,你是正义的啊!”

吴笛一脸迷惘,闻着苏暖身上体香,她轻轻抚摸着苏暖那栗色的波波头,却疑惑道:“我怎么是正义的了?”

“萌即正义!”苏暖的眼瞪得圆圆的,深信不疑地说道。

吴笛看着她天真的样子,忍不住微笑了一下,她都不知道苏暖在说什么……

但很快。苏暖就告诉了她。什么叫做“萌即正义”。

苏暖使用吴笛带进来的平板电脑,直接用无线网,找到了吴笛的Q版人物在网络上爆红的现象,而这个穿着裁判制服萌化了的吴笛。正是苏暖的杰作。

苏暖甚至画了吴笛的萌化表情包。现在有不少人聊天。都喜欢加个Q版的吴笛的样子,然后再打自己要说的话。

正好吴笛的三次元照片也在网络上爆红,苏暖便一边画着萌化二次元版的吴笛上传。一边用这些二次元的吴笛给吴笛拉票,有不少网民们听说外国语高中居然在选校花,好家伙,这可是看美女的好机会啊,顺便给“最美女裁判”投票也是必须的!

那个Q版的吴笛都那样卖萌求票了,我们这些网民们还能忍?

这绝对不可以忍,吴笛就该是外国语高中的校花!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数网民,高呼着“萌即正义”,“为了正义,给吴笛投票”的口号,轰轰烈烈地杀入了外国语高中的校园论坛,这是苏暖留的链接……

这一日,校园论坛的流量,居然堪比那个小众论坛蛇的天空了!

不少网民自发地为吴笛刷票,其涨幅之快,完全超过了专业的水军!

在投票关闭得那一刹那,吴笛的票数成功登顶!

吴笛成为了篮球部的经理,还将附带一个称号——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

“软软,你怎么这么厉害,居然可以帮我翻盘!”吴笛一边向苏暖口中喂食,一边用一种惊叹的语气说道。

“是笛喵太笨了啦!明明在网络上有那么高的人气,居然不懂得利用,这次差点被章冬雪这个不要脸的刷子给刷下去了,不过,我苏暖,已经打破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了!”苏暖脸上带着洋洋得意的笑容,依然显得十分可爱。

“我网上的人气很高吗?我怎么不知道……”吴笛确实很疑惑,可因为她上网几乎很少去什么空间、度娘吧、人人、论坛这种网络社交的地方,难得去的一次还是文学气息很浓的天净沙吧,她用她的上网本大都只是找资料、看视频,这几乎就是单机的玩法啊,因此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又一次爆红了……

而吴笛虽然以前与王静姝一起看过那个弹幕网站以她为主角的视频,可过了这么久,她早就将这事忘了,她不知道是,自己其实成了弹幕网站的“全明星”,可惜没有鬼畜绅士版出来,否则吴笛一定会更火的。

其实按照弹幕网站那群喜欢恶搞的绅士们的逻辑,吴笛的视频三次元鬼畜绅士版火不起来,说明吴笛算不得真“全明星”,只有那种一天不听就浑身难受的洗脑神曲才是王道……

然后苏暖将网上有关吴笛的信息个她看,吴笛看了之后,表面上依然显得十分淡然,可心里却在肯定自己,表扬自己,没想到随随便便穿个裁判制服都会这么火,她可绝对没有主动去炒作自己,这种自然而然地红起来,应该说明她确实很有魅力吧?

吴笛的自恋心态已经慢慢改变了,这说明她已经渐渐从模仿完美女孩,真正地习惯了做一个连思维都更加完美的女孩,因此,她那极端自大的想法,更是在不断地充实自己中,渐渐消失。

谁都明白,书读得越多,便越觉得自己渺小……

吴笛变得更加踏实了,也更加真正沉心到学习中去了,她学会了对知识更加谦虚,不过在面对某些浅薄的人方面,她已经不自觉地便带有了一种俯视的心态,她的自大,或许转变成了一种内心深处的傲慢,这其实也很让人讨厌。

不过在自己的行为举止上,吴笛一直是非常注意的,她认为自己应该算是可以接近完美了,当然,面对那些她一眼就看出要泡她的男人,她才不会与对方虚与委蛇,玩什么暧昧,而是直截了当地与对方拉开距离。

她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自然不会是那种喜欢随意与男人玩暧昧的女孩,甚至有的女孩明明有了男朋友却依然喜欢和另外的男人玩暧昧,若她的男友提出这一点的话,她一定会很不爽地说,还要不要给点自由了?有这样女友的男人,确实挺苦逼的……

当然,若是有了女朋友的男人,也喜欢与其他异性朋友玩暧昧的话,自然也很讨厌。

可惜,这其实是人间常态。(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软软很聪明 81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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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说这篮球部经理的竞选等同于校花竞选?”吴笛一脸惊讶地问道,她又后知后觉了。

“笛喵!”苏暖无奈地喊道,“你这个超级呆瓜,学习都学傻了!”

“诶……明明你比我傻!走路有时都会摔跤,所以我才挽着你的手。”吴笛忍不住捏着苏暖那软乎乎的包子脸,用笃定的语气说道。

“怎、怎么可能,那只是因为我在装作四处看风景而已……我这么聪明你居然说我傻,就算是傻,也是被你摸傻的,你老摸我的脑袋!”苏暖虽然这样说着,却在吴笛的抚摸下,露出了安详舒爽的神色,嘴巴都抿了起来,呈w状。

不得不说,其实吴笛与苏暖都有些呆,只不过吴笛是因为确实不太关注学习以外的事情而导致对其他事情比较迟钝,苏暖那是天生的,她的脑洞略大,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明白了!经你这么说,章冬雪最后票数突然涨得那么快,原来就是有人想让她得到第一校花这个称号啊。”吴笛恍然大悟道。

“明明就是她自己刷票而已,谁会去帮她刷?笛喵,你可得离那个阴险小人远点,直觉告诉我,她对你肯定不怀好意!”苏暖郑重其事地说道。

“章冬雪也很努力的吧。你这么黑她……不过我还是听我家软软的,她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吴笛在说出这句话时,连声线似乎都变了。

实则吴笛脑中却瞬间根据章冬雪的一系列表现,察觉到了这个女孩真面目。章冬雪之前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那样热心地替她报名,是不是本来就准备将她当作垫脚石?想来章冬雪自己都没有意料到这样的最后逆转吧……

“笛喵好霸气!就该这样,你现在可是我们外国语高中的第一校花呢,看论坛上都已经讨论疯了,那些押你获胜的人,一定赚了好多……”苏暖用一种真诚地语气赞美道。

吴笛将娇小的苏暖搂在自己的怀里。闻着她身上暖暖的味道,下颚就抵在她的脑袋上,她那栗色的"bobo"头显得十分柔软,两人便一起看了吴笛获胜之后的各方反应。

“我说的吧,果然就是学霸无敌!什么章冬雪,在我学霸女神吴笛面前。都是渣渣!”

“吴笛,你现在就是我们外国语高中的第一校花了——吴笛女学霸,人人都爱她!”

“赢了吗?不枉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大叔粉跑到这里来给笛子投票,我一直很希望有一个像笛子一样的女儿。”

“楼上的大叔是女儿控吧,绝对是吧,推荐一部讲述父女深情、父爱如山的治愈动画《x父》给你看看要不?”

“太好了,终于赢了。我倒是希望有吴笛这样的妹妹呢,傲娇妹妹什么的,想想都觉得有些小激动啊……”

“目测我们校园论坛已被各年龄的死宅占领,章冬雪万人骑输得不冤!大家一起喊,章冬雪,万人骑!(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楼上我艹你麻痹的!你敢侮辱我的女神?吴笛才是校鸡,放在床上狂艹她都不吭声!(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该楼已被管理员屏蔽。”

“……”

吴笛在发现这上面有一群本校学生,与外面来这儿支持她的粉丝使劲帮她吹之后,就知道接下来肯定又要战战战了,因为有人在粉她的同时。顺带着要踩一踩章冬雪,还喊一些很不堪入目的称号,比如说——章冬雪万人骑。

其实章冬雪现在是没有男朋友的,她的眼光高得很,她如果要找男朋友。必定是找那些可以更让她耀眼更让她出名的男朋友,之前她还觉得那个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不错,可惜在经历了那一场篮球赛后,她就彻底对什么沈玉栋没了兴趣,她现在心目中的最佳目标是——吴迪。

至少吴迪那惊天一扣,让章冬雪都觉得心跳加速,那实在是太有震撼力了!

不过章冬雪虽然没有男朋友,可她与很多男生的关系不错,时常可以看到她身边有不同的男性朋友,总是有说有笑的,而这正是她善于交际的表现,于是有那么一些玻璃心的死宅,大概觉得自己的美好幻想破灭了,也不知是谁,先给章冬雪取了个叫做“万人骑”的不雅绰号,然后便渐渐流传出来。

支持吴笛的,大都是这批死宅,因为吴笛满足了他们对女孩的美好幻想,至少在表面上,吴笛对许多男人都不假辞色,只有那个同样也叫吴迪的家伙才与她走得近一些。

虽然校园内一度曾有两人的绯闻,不过后来有人才发现,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像也就和章冬雪她那些男性朋友的关系差不多,也许可以称之为“朋友以上,恋人未满”?但再怎么样只有一个男性朋友,还是那个风评不错的吴迪,总比章冬雪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要好。

后来则有初中时与吴笛、吴迪一个考场的人披露,其实他们俩之间关系不错,是因为曾经吴迪在考场上救了人家的缘故,对待救命恩人,总不能太冷淡吧?

总之,看起来性格冷漠,几乎与男生绝缘的女孩,更加让那些不善于和女孩打交道的男生们有遐想的空间,所以他们粉吴笛而踩章冬雪,而往往这些人在网上很活跃,黑起人来那叫一个疯狂……

但喜欢章冬雪,把章冬雪当作女神的人,也同样不少,他们并不在意章冬雪有许多男性朋友,这在他们看来是章冬雪善于交际的象征,她热情开朗,成绩优异,声音甜美,怎么看都很完美,这样的女孩居然有人敢黑她是“万人骑”?必须战斗!

而且在刚刚的竞选中,章冬雪落败了,这些粉丝都憋屈极了,那种在一个小时内被逆转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而许多章冬雪的粉丝都认为吴笛绝对刷票了,可过后才知道,原来是吴笛在网上的名气,帮助她一举逆转成功!

这其实也确实算刷票,但章冬雪却没有这个名气,可以直接从网上拉来这么多人,总之,这场投票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一场闹剧,可学生们,似乎都将它当了真。

校花,姿色过得去,然后谁名气大谁就可以当,而吴笛显然比章冬雪名气要大……

不管章冬雪的粉丝如何失落,现在最失落的,还是章冬雪自己,真是的,苦心策划了这么一场选举,全给吴笛做了嫁衣!(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

第二百零五章 太失败了

章冬雪在看到自己最后一刻,因为吴笛在网络上的人气与号召力而被逆转之后,正在用手机查看论坛投票的她,差点将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

原本章冬雪在竞选之前自信满满,甚至还主动帮吴笛报名,正是为了踩着吴笛上位,其实这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她在学校的人气,当然要比吴笛高,怎么说她也是一个非常受人欢迎的广播员,而吴笛……

好吧,章冬雪觉得这个吴笛藏得实在太深了!

第一,她没想到的是吴笛居然对篮球那么熟悉,还可以将裁判当得那么好!

第二,她没想到的,自然是吴笛居然懂得利用校报为自己宣传,最关键的是,还能写出那么出色的文章,连她看了都感觉超喜欢的文章!吃书的文学少女什么的,太萌了有木有?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吴笛拉起票来很生涩,却依然让不少被她的才华所征服的学生为她投票,就这两点,使得章冬雪的广播员优势荡然无存,更别提吴笛那学霸属性的加成了。

章冬雪其实也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以前在初中时就时常主持节目,来到这个高中,也当了广播员,她的健美操跳得也很好,有不错的舞蹈功底,可惜她的舞蹈到现在都没有展现的机会……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能雇佣水军刷票了,可惜遇上了在网络上正在爆红的“最美女裁判”吴笛,不少闲的无聊的网民,全都来帮吴笛投票了,本来吴笛在那些校花候选人中气质就最好,不投吴笛投谁?

连刷票都刷不过人家,这未免也太失败了!

“网络红人”这四个字。简直成了章冬雪心中的梦魇,她既讨厌这四个字,又渴望这四个字!

因为在网上的名气输给对方,自然而然让她产生了一种,如果我也是网络红人,就绝不会输了吧……这样的想法。

章冬雪在心情低落了许久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淡化这次竞选等同于校花竞选的性质,理由都找好了,校花的竞选,应该只限于校内学生之中,而这次竞选,却连外面的网民都参加,太不正规了,所以校花竞选无效!

可惜在不少学生心目中。吴笛已经成为了外国语高中当之无愧的校花。

至于章冬雪,谁会记得那个失败者?

而吴笛自己,虽然知道了竞选背后的含义,却没有当回事,不过就是个校花头衔罢了,有什么意思呢?

章冬雪求之不得的事物,在吴笛眼里,却不值一提。

吴笛确实对这种虚名并不感兴趣。就像她现在也知道自己在网上很红之后,也没什么反应。只要不影响她平静的生活就行了,反正她就是慢慢培养最完美的自己,才不会因为名利而遮蔽了双眼。

但章冬雪总是想着要如何如何耀眼,她也很努力、很出色,却总是不明白,只要做好自己。便自然而然地闪耀了,她太在意虚名了。

现在吴笛当然比较开心,因为她获得了篮球部经理这个职位,虽然过程稍显曲折,但也算是对得起她在其中付出的努力了。

而依然很坚韧的章冬雪。则选择当了学校的啦啦队,这倒也正好发挥她的舞蹈实力,若是校篮球队能够打入全国大赛的话,那啦啦队自然也能为更多的人所关注,甚至关注度并不比篮球部经理要低。

这其实是章冬雪早就计划好的退路,如同吴笛那样,她也是个特别有计划特别有心计的女孩,可惜在综合实力上,她比不上吴笛。

若没有吴笛,她应该会是外国语高中最耀眼的女孩了吧。

在外国语高中隔壁的圣心公学,在得知“校花选举”尘埃落定之时,有好事者自然开始根据选举的票数以及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给外国语高中的校花级美女们打分然后排名,并且准备给那些有志于狩猎美女的富家公子们发一份,让他们照着名单去泡。

这也算是圣心公学的“优良传统”了,外国语高中女孩的质量还是挺高的,由于不少都是实打实考进去的,所以肯定作风都比较良好,气质更加清纯。

而圣心公学自己学校内的富家千金,怎么说呢,美女当然也有,但总觉得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什么学生妹了,气质偏向于成熟,非常懂得化妆,也许大家互相玩起来可以很嗨,但却是快餐式的,吃一次可以,吃多了就想吐了。

叶昭尘出身岭南叶家,而叶家在整个华夏可谓大名鼎鼎,虽然其家族在中央的影响力已经渐渐减弱,但永镇岭南,世袭罔替,可不是说笑的。

叶昭尘即使是叶家的庶子,但其地位却依然比普通人不知道要高多少层次,而似叶家这样的大家族,其实到了现代已经渐渐转型为财阀,更看重的是后辈的能力,而非嫡庶血统。

话又说回来,现在小说、电视剧里大家族出身的主角,不弄个“庶子”的身份,还当什么主角?庶子这个身份才有矛盾,才可以逆天!

不过自小便十分优秀的叶昭尘,从来没有受到过什么压迫,他是那位华夏军方大佬最疼爱的孙子,他在叶氏财阀中第三代中,最为杰出的优秀后辈。

此时,他正在圣心公学上高一,几乎在一进学校时,他就被认为是这一届高一中,地位最显赫的人,不少学生见到他,都会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叶公子”或是“叶少”。

叶昭尘其实在学校里十分低调,远不似高二的那位“聂公子”那样张扬,但只要是知道叶昭尘底细的人,都会为他的商业天赋而震惊,简单的来说,叶昭尘另外有个小名叫做叶无道……

不过这世上,确实有一些天才,而叶昭尘最可怕的地方便在于,他并不以自己的天赋而沾沾自喜,反而更加努力地去开发自己的天赋,从小到大,他真正严格地完成了所谓“完美男人”的培养,获得称号“极品公子”。

此时,朋友侯旷逸这位副省长的公子递给了叶昭尘一份新鲜出炉的“美女排行榜”。(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论吴笛

“叶少,你怎么看?”侯旷逸看着这位叶家最出色的后辈,随意问道。

其实侯旷逸的身份也颇为不俗,其父侯东来乃是黄海省的副省长,位高权重,最关键的是政治前途一片光明,说不定还有机会问鼎那张宝座,他是属于人民党内政阀帮这一派的。很显然,侯东来与吴定邦是官场上的竞争对手,两人的年龄与品佚都差不多。

叶氏财阀虽说是财阀,可在军方中的势力不可小觑,要说叶昭尘的身份也不比侯旷逸高多少,但出身政治世家的侯旷逸,却早就懂得了人脉的重要性,他刻意结交了叶昭尘,便看中了叶昭尘日后在叶家的地位。

而叶昭尘在商业上的天赋,更是让有志于官场的侯旷逸十分看重,在华夏,官商官商,缺一不可。

叶昭尘长相非常俊朗、特别出众,他对自己的身体保养得极好,他身上穿着圣心公学那十分好看帅气的校服,连领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整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一种优雅的感觉,不过他一点也不喜欢笑,总是很严肃的样子,对什么东西都很挑剔苛刻。

叶昭尘很随意地用拇指与食指拎着这张所谓的“美女排行榜”,仿佛这张纸会脏了他的手一样,上面有那些女孩的照片与资料,还有对美女们的打分,这种满分为一百分的评分制,据说是老早以前圣心公学的一位花花公子研究出来的,非常具有权威性。

不过叶昭尘对美女并不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去赚钱,当然这不是因为他很缺钱,出身在叶家的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缺钱花,可于他而言,看着那数字的增长,他便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快感。

至于女人?如果能够替他赚更多的钱的话,那这样的女人或许才是他所喜欢的。

粗略地扫了一遍这个榜单,上面排第一位的,名字叫做吴笛,总评分为98分,扣分的理由居然是太完美了,好像对男人不感兴趣……攻略难度:无穷大?

而紧随其后的95分的章冬雪。则扣分理由是胸太平,比较喜欢勾搭男人玩暧昧,却又对男人们若即若离……攻略难度:中等。

这都是些什么狗屁理由,居然也能说这榜单权威?

干货呢,数据呢?

如此粗糙的评价表。也真敢拿出来丢人现眼?

叶昭尘淡淡道:“没什么好看的吧,女人再怎么样。也不过就是点缀男人权势的宝石而已。”

侯旷逸觉得这位叶公子。简直就是苦修士嘛,身为一个财阀公子,居然对女人不感兴趣,实在是无趣,他侯旷逸可是超喜欢玩女人的,高中时把华夏的妹子玩腻了。就出国留学玩大洋马……

“那叶少,你来帮我分析分析,我该去玩哪个?怎么说高中也是要找点乐子的嘛。”侯旷逸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玩女人对他来说确实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章冬雪应该只要给予她想要的就能搞定了吧。从资料上分析,她就只是一个肤浅而虚荣的女孩罢了,这样的女人很好上手。”叶昭尘面无表情地评价道。

“啧,章冬雪可以当成开胃小菜尝一尝,她的样子还是挺纯的,不过,你对这个外国语高中这一届的第一校花吴笛,怎么评价?”侯旷逸提到“吴笛”,整个人都有些激动。

叶昭尘仔细看了看吴笛的资料,然后还顺手用平板电脑在网上查了查吴笛,便看到了吴笛从初中到高中的一些照片。

即使心里得承认,这个吴笛长得确实很清丽,气质更是不错,但叶昭尘的脸上依然没有太多的表情,而旁边的侯旷逸,脸上却带着一种迷恋的神色,很显然,他觉得吴笛就是他苦苦追寻的完美女神了,他其实对吴笛的资料了如指掌……

“这样的女人不是你可以染指的。”叶昭尘淡淡地说道。

“胡说!我如果拿真心去追她呢?”侯旷逸面色有些难看。

你会有真心?叶昭尘在心中冷笑一声。

“若你真的追到她了,那你也就不会迷恋她了,她的魅力,便在于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独自绽放。”

“切,又在说这种装逼的话了,你一个女人都没碰过,真的懂女人吗?再完美的女人,也是需要男人来精心呵护的,而我,自然就会成为那样的男人。”侯旷逸仿佛真的十分痴情。

“信不信随你,如果你要去追她,还有一个大的障碍,那个吴迪的背景可不比你小。”

“吴定邦的儿子?我才不怕他,小时候在京城景山学校时我也和他打过交道,这人胆小得很,好欺负。”

叶昭尘再也不多说什么,只是打开一本有关经济学的著作,埋首于书海之中,他依然在积累着自己,他不觉得这世上有哪个女人配得上他,至于打动他的心?呵呵,除非比他还要能赚钱?

侯旷逸认为自己追女孩的格调还是比较高的,那种利用权势去胁迫人家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公子哥做的事情,而他自小也是接受贵族教育长大的,身上自然很有贵族范,虽然他的长相只算中上之姿,但他的身份地位,足以拟补长相这个问题了。

其实长相对男人来说真是次要的,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哪怕你长得像一头肥猪,只要有钱有权,就能玩那些姿色不错的美女,至于那些真正的极品美女,就确实不是一般有点小钱小权的人可以碰的了,她们的背后,都有更大的人物罩着。

在“美女排行榜”疯传圣心公学,并且有那么一些富家公子准备挑准目标下手时,吴笛浑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美女排行榜”的第一位,这种只会在三流后宫种马型小说里出现的榜单,一般排行榜上的美女,都是被男主照单全收的。

吴笛依然在学校里认真的学习,而这个时候,学校里却要组织所有的学生,都参加这个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海选,毕竟这可是一项有高考加分的作文竞赛,在国内可是与理科综合竞赛齐名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加完美的吴笛 84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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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时节,天气已经渐渐转凉,吴笛在家中洗完澡之后,已经不能穿一件长t恤加一条小内裤的性感打扮了,她现在喜欢穿长筒过膝袜,各种样式的都有,算是王静姝的珍藏,然后再穿件短裙,自然而然地便露出了过膝袜与短裙间的“绝对领域”,那白皙嫩滑的肌肤很是诱人。

在不知不觉中,吴笛在家中的打扮,愈发符合她小姨王静姝的审美了,她的这副打扮,分明就是那些二次元萌妹子的打扮,若真的这样穿出去的话,一定会让人觉得很奇怪的,不过在家中,自然怎样打扮都行了。

发型自然还是黑色的长直发,上面没有任何装饰品,不过有时候吴笛也会夹一只发夹,点缀一下,她其实非常喜欢自己这一头完美的黑发,它没有任何的杂色,纯粹的黑色,抚摸起来就像绫罗绸缎一般,所以她很喜欢做的小动作,便是拨弄自己的头发,让长发在指尖缠绕……

由于吴笛一直以来将学习与锻炼、保养身体的时间分配得很好,还有那个神秘的功法相助,使得她的身体越来越趋向于真正的完美了,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自恋心态已经上升了一个层次,她不会刻意去再强调自己是最完美的,因为,她已经真正习惯了完美!

在不断地自我催眠式的过程中,吴笛显然又不知不觉完成了真正的蜕变,就好比她在模仿一个完美的女孩过程中,她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自然而然的优雅完美。而不是再去刻意模仿。除非在亲密的人面前,否则她绝对不会做出任何失礼的事情。

她应该可以自豪的,因为她的思维也渐渐转变成了完美女孩的思维,但这位女孩,依然不会爱上任何人。她所爱的,是帮助自己转变成完美女孩的男性思维,即使它已经渐渐消失,但在它的影响下,她又如何会爱上其他人?

况且,吴笛心目中的完美女孩。绝非是那种容易陷入情爱状态便扭扭捏捏的小女人,她总觉得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的格局气度未免太小,或许她们在少年时,还有些追求,可等到最后嫁了人。在与其他庸俗的女人在一起时,就是直接攀比自己的男人了……

难道女人就只能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难道女人就只能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难道女人没了爱情就没法活了?

虽然必须要承认,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这个世界有很大的责任,女人在身体上天然就比男人柔弱,而这个世界也是男权社会,社会上的普遍舆论便是将女人的成功定义为嫁给一个优秀的男人……

但是。吴笛绝不是这样的女人,比起儿女私情来说,她有自己更远大的追求。

就算要征服世界,也要依靠自己的手!

“笛笛这身衣服实在是太好看了,果然你就是存在于三次元的二次元美女!”王静姝看到短裙过膝袜露出绝对领域的吴笛,发自内心地赞道。

王静姝觉得这个打扮的小外甥女,最诱人的地方,便是那过膝袜的根部,微微嵌进肌肤的地方,那足以看出吴笛的肌肤是多么柔嫩。

所以。她都有些羡慕那只总是很懒的黑猫琉璃了,它正安详地趴在吴笛的大腿根部,那绝对领域的地方,享受着美少女的抚摸。

我的魅力,远超三次元与二次元!若是当初刚刚成为女孩的吴笛。听到王静姝的话,一定会这样想。

但现在,吴笛却只是微微一笑,很是温柔随和的模样,气质十分高雅。

她的脑中一点也没有出现什么自大、自恋的地方。

因为,她已经无需再强调自己的魅力了,她本就远超三次元与二次元!

既然这就是事实,有什么好去强调的呢?

“反正这也是小姨你买的衣服,既然没法穿出去,在家里穿穿也算是废物利用了。”吴笛一边看着美食类节目,一边抚摸着琉璃那毛茸茸的身体,随口说道。

“诶?什么叫废物利用啊,我买的这些衣服可是很贵的,不比那些什么奢侈品牌差,这些衣服有的都是我让一些很专业的裁缝做的。”王静姝的语气略显心疼,她虽然如今已经是年入百万的大神级网文作家,可依旧不是很会花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静姝已经转变成一个持家有道的人妻型美女了,虽然有时候二次元中毒太深做出一些让吴笛都有些不明觉厉的举动,但总的来说,吴笛还是挺喜欢她这个小姨的,当然在小姨的影响下,她也不知不觉更深入地懂了些二次元的知识。

“这样啊……那我道歉。”吴笛也觉得自己刚刚的话确实有些过分,“不过小姨,你自己为什么不穿呢?”

“我根本就驾驭不住这些衣服!”王静姝的语气显得非常幽怨,“我如果也能像笛笛这样美得超脱了三次元就好了,我啊,是三次元的一堆垃圾烂肉组成的呢……”

所以说你到底有多讨厌三次元啊!

吴笛放下琉璃,走了过去,亲昵地抱了抱王静姝,温柔地说道:“在我心里,小姨是最好的。”

王静姝只觉得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总觉得全身都暖暖的,她想要宣泄自己的某种情感,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只知道,这世上与她最亲近的人,便是自家小外甥女,她已经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女友、夫君……嗯?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对了,笛笛你在网络上那么红,有没有媒体去骚扰你啊?”王静姝关切地问道。

“没有,我们学校那个孔校长很厉害,绝对禁止媒体骚扰我们学校的学生……”

“你们的校长很称职嘛!好像这个孔校长已经当了好多年的校长了吧?”

“嗯,他头发都白了,不过精神很好,就是把学校弄得像监狱一样,让好多学生讨厌,不过我是无所谓的啦。”

“我家的笛笛果然是个好孩子,有没有喜欢的男生啦?”王静姝随口问道,实则心里却总有一种莫名的担心……

吴笛挑了挑眉毛,断然道:“没有!怎么可能有啊!”

王静姝顿时松了一口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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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妄想

谁都知道,其实在高中的时候,是最容易发生恋爱的时候,暗恋占了很大的比例,像这种恋爱就较为纯粹,待到进入了大学,总觉得就是为了去恋爱而恋爱了,甚至只是为了寻找一种生理上的刺激。

初恋,总是让记忆犹新、印象深刻,也许在结婚之后,望着身下的妻子,陡然便会想起当年她;若是女孩,在与丈夫亲热时,或许也会下意识比较丈夫与当年的他……

再美好的初恋,也抵不过时间。

王静姝觉得不该干涉自家小外甥女的感情问题,可她看着渐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

吴笛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给人的感觉都是那样完美,她有一双纯澈的眼眸,给人感觉极为睿智与知性,五官极为精致,那张樱桃小嘴显得极为丰润,让人忍不住想要品尝她的嘴唇,而每当吴笛小口小口吃香蕉时,总觉得她的小嘴很难一口吞下那么大的香蕉,不过,香蕉能被吴笛咬的话,也是它的荣幸吧?

那头如瀑的黑发就不用说了,连王静姝这个女人都觉得,吴笛轻轻拨弄自己长发的动作显得非常妩媚柔美,夏天的时候,吴笛也爱吃冰棍,下意识地跪在沙发上,一边舔舐着冰棍,一边拨弄自己头发的场景,显得那样可爱诱人。

此时,穿着短裙过膝袜的吴笛,难得趴在床上看一些更具趣味的消遣型商业小说,读这样的小说,她当然不会再去认真做什么笔记,揣摩什么内涵,学习什么写作手法了,她只是想要放松一下。劳逸结合。

趴在床上的吴笛,两条穿着黑白条纹过膝袜的美腿就在屁股上一晃一晃的,王静姝对吴笛的这双美腿非常喜欢,有时候她与吴笛嬉闹时,就喜欢将吴笛的美腿抱在怀里细细把玩,而吴笛似乎在腿部的某个部位很敏感。总是被她弄得羞红了脸……

顺带一提,吴笛脸红起来的样子特别妩媚诱人,就像是被“哔”了一样,因为她的肌肤很白皙水嫩,脸红起来自然非常的显眼,而在一般情况下,吴笛都是特别端庄威严的,身上的气质给人淡淡的疏离感,要不她也不会有“冰美人”“高岭之花”的称号。

不过这个时候。王静姝忽然觉得吴笛的臀部也异常入眼,虽然遮掩在那百褶短裙之下,但那翘起的弧度还是清晰可见的,如果她是一个男人的话,一定会喜欢坐在吴笛的大腿上,狠狠地捏着那两瓣具有完美手感的嫩肉,然后将她压在身底慢慢玩弄……

在这种情况下的吴笛,定然一开始倔强地不肯发出一丝声音。甚至还要拼命挣扎,但脸上通红的表情无疑出卖了她的一切……果然她最适合后入式了。那是征服一个极端高傲、尊贵的女孩最有成就感的姿势。

王静姝一下子从自己的胡思乱想中挣脱出来,暗骂自己真是变态,居然对自家小外甥女产生了妄想,自家小外甥女怎么可以被男人玷污?

好吧,王静姝反省了一下自己,她整天宅在家里接触的不良信息当然有很多。她也是个女人,自然也是有欲望的,当然也会欣赏一些少儿不宜的视频,她在自“哔”时,脑中却将自家小外甥女当成了幻想对象。在感到特别有罪恶感的时候,内心深处当然更有一种禁忌的快感。

自家小外甥女吴笛的气质如此纯洁高贵,在家里的举止也保持着她一贯的优雅,她似乎已经真正将完美融入骨子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魅力自然更加强了,男女通杀!

王静姝还是个写H特别厉害的网络写手,她甚至有一种将自己对吴笛的幻想写下来的冲动,她虽然是女人,但在自己的文章里,可以将自己的性别变成男人啊……

若自己是一个男人的话,能够将吴笛这样的女孩压在身下,运用后入式……啊啊啊啊,不能再想了,疯了疯了!

王静姝拍打着自己的脸,总觉得自己快要坏掉了,难道她骨子里就这么H这么坏吗?连自家小外甥女这样超级清纯自律的女孩都想玷污?

王静姝赶紧打开自己的电脑,随便上上网,逛一逛弹幕网站或是度娘吧之类的,要不然在妄想下去的话,她总觉得自己会被另外一个世界的怨念、恶意所吞噬。

在一些度娘吧与社交网站中,王静姝发现,自家小外甥女被诸多网友投票投成外国语高中校花的消息已经完全传开了,一手造成吴笛当选校花的网友们,自然欢欣鼓舞,他们显然将吴笛当选为校花这种事,归功于他们自己了,不过配合吴笛在网上流传的照片,自然非常具有说服力!

吴笛这个校花,当之无愧!

但王静姝看到那些照片时,自然而然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因为她所收集的吴笛的照片,可比网上的要多得多,而且尺度更大,有吴笛裹着浴巾的,有穿着睡衣的,还有穿着长T恤光着两条美腿的,有一次王静姝还恶作剧地掀开了吴笛的长T恤,然后拿手机狂拍……那可是超级纯洁的白色蕾丝小内内哟。

这些照片王静姝自然会好好珍藏,绝不会轻易传出去,虽然没有露点的照片,但有的照片尺度确实太大了,让某些宅男看到,一定会喷鼻血的!

而后王静姝又在网上看到一个炒作得很热烈的消息,那便是新一届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又要开始了,这个由官方与三大青春文学杂志举办的带有选秀性质的作文竞赛,马上就要开始海选,分两个年龄组,一是高中的,二是大学及成人的,前者若能获得胜利的话,将会有高考加分……

这显然又是资本入侵国家权力的又一例,有三大青春文学杂志背后的大后台在,要求官方合作实在是太容易了,而高考二十分的加分,更是会让无数学校选择集体参加海选。

但是,想要获得胜利是非常困难的,它毕竟在华夏国内的地位等同于全国理科综合竞赛。

此时,《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却想要主动邀请《青春祭》主编苏曼文“共商大计”,这次他的B计划,绝对万无一失!(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将敌人变成朋友

钱四梁已经决定与苏曼文这个他一直很讨厌的竞争对手合作,经历了姚琼这件事后,他虽然沮丧了一阵,但却绝对没有动摇自己的根本想法——

在这个愈发讲究眼球效应的时代,作家只依靠自己的实力,而没有曝光率,不懂得炒作的话,那绝对会被时代所淘汰的。

有些出色的作家,生前籍籍无名,死后却名扬天下,这未免太悲哀了。

他那位对手苏曼文,如果没有借力打力,借姚琼炒作推天净沙上位的话,天净沙又怎么可能一战成名?

但是,包装重要的同时,实力同样非常重要,钱四梁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萌生了与《青春祭》合作的想法。

既然无法打败敌人,那就将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吧。

作为一个将利益放在心中首要位置的商人,钱四梁从来不觉得前一刻的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要合作了可以赚更多的钱,这事就要干!

而钱四梁看中了《青春祭》的良好的口碑,什么口碑?当然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能够在《青春祭》上发表文章的作者,是绝对有实力的!

苏曼文这位优秀的主编,在业内最让人称道的地方便是,她只看文章质量,不考虑任何人情关系,也不会去接触各个责编手低下的作者,她说天净沙是传统作家,仅仅就是因为她认可天净沙拥有传统作家的实力而已!

苏曼文的这种偏执,造就了《青春祭》的口碑!

而《时光碎片》在这方面的口碑较差,大抵是因为钱四梁总是先看那些作者的长相,先把长得不错,具有偶像气质的作者挑出来。然后再将这些人的文章给他手底下专业的责编审核,他反正懒得看什么文章。

所以《时光碎片》的责编们还是非常苦逼的,有时候某些作者,啧……真的能算作者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钱四梁也渐渐发现,自己《时光碎片》旗下的偶像作家。能够持久保持人气的,便是真正从“文学之星”中选拔出来的有实力也有长相的作家。

再经历了天净沙凭借实力硬生生地帮《青春祭》扭转乾坤这件事之后,钱四梁觉得,自己应该调整方略了,一味地凭借长相,只能红极一时,若既有长相,也有实力的话,方能持久。

因此。在这个时候,他认为与苏曼文合作是最佳选择,若是自己旗下的偶像作家能去《青春祭》走一遭镀一层金的话,岂不是便能证明自己的实力了?

钱四梁作为一个商人,最懂利益交换了,现在做生意,都要讲究一个双赢,若是苏曼文同意与他合作的话。那他当然也会利用自己更加雄厚的媒体资源,为《青春祭》在口碑上的声势更吹上一层楼。这对他旗下偶像作家的宣传也有好处。

总之,钱四梁的盲目自信被击碎之后,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然后便想出了这个好办法,而且想到《青春祭》还是一份月刊之后,与《青春祭》联手。一起瓜分市场的念头便更加强烈了。

这次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便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将会有如此多的文学爱好者参加选拔,总有那么一两个帅哥、美女作家,到时候如果他们的文章既能登上《青春祭》,又能登上《时光碎片》……这就是强强联合。绝对可以成功的!

钱四梁想到此,不由愈发对与苏曼文的会面期待了起来,他现在可不敢再小看对方了,当然他其实以前也意识到苏曼文确实值得做他的对手,只不过各自理念分歧太大而已。

这个世界需要坚持的人,坚持的人才能成功!

有时候“坚持”与“偏执”意思差不多,后者或许便意味着一生的坚持!

这个时候的钱四梁,又开始随意上网浏览一些娱乐圈的资讯,他对娱乐圈一直很关注,有时候看一些新闻,揣摩对方的炒作手段,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

嗯?X省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吴笛?最美女学霸、气质才女、最美裁判女神?

这又是哪个娱乐公司在炒作吧?要不就是决定去那个奢侈品展览盛宴上卖个好价钱先把名气炒上来?

网络红人嘛,除了某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炒作的以外,大都是有自己的目的,作为以前圈内人士的钱四梁,当然对这种事情很了解,网上的名气正好是他们的跳板。

其实他对某些网民喜欢抨击娱乐圈的肮脏、潜规则、纸醉金迷这种事,是很不屑一顾的,如果娱乐圈真的纯洁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哪个圈子都脏,只是娱乐圈尤其是模特圈更脏而已,这样它才能满足更多人阴暗的心理。

钱四梁倒是希望自己可以一统青春文坛,让它更加纯净一些。

让我看看这位网络红人的目的是什么,她要怎样利用自己在网上的名气呢?钱四梁的脸上浮现出了微笑,这种揣摩娱乐圈的消息、八卦,是他挺喜欢做的事情,他常常用这种事情来消遣,甚至去海角论坛的娱乐八卦版块爆料,他的ID是【我与这事无关】,又或是爆料给什么“关爱八卦成长协会”……若有什么更有意思的炒作手法的话,他也会主动学习一下。

这个照片拍得不是很专业啊!钱四梁在欣赏了一下吴笛的照片后,用他那专业的眼光来看后,一眼就看出了,这照片绝对是带有偷拍性质的……

莫非为了造成一种更加真实的效果?啧,这个炒作手法还是有点意思的嘛,这个吴笛难道真的不知道被偷拍?这好像可以确定,因为如果她知道自己要被拍照的话,绝不可能像照片里那样认真专注。

再怎么真实,也依然就是炒作罢了,只要看你利用你在网上的名气做什么,我就可以一眼看穿你!钱四梁略带优越感地想着。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个吴笛自己怎么连个人影都没?微博呢?要不去人人上找找……好吧,一般高中生很少玩人人,毕竟那是大学生的阵地。

等等,高中生才女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新的人选 87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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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四梁只觉得脑中某个念头突然升起,他开始仔细寻找吴笛的资料,然后才发现,原来吴笛早在初三那会已然成了“网络红人”,还是中考状元,还有那么多名句语录?不知为何,他的脑中闪过“天净沙”三个字,主要在网上,天净沙的名句也流传较广。

钱四梁非常仔细地浏览了网上有关吴笛的一切资料,才惊讶地发现,看来吴笛这个“网络红人”并非水军炒作出来的,而是网友们推出来的,如今在网上的粉丝都有很多,每次要到期末的时候,一群总是在大学的挂科狗都开始拜“吴笛学霸女神”求过……

若是真的用水军炒出来的话,那这个吴笛却不在网上露面,不好好利用这样的名气,显然就太浪费了,而且当钱四梁看到有人将吴笛在外国语高中的几张考试卷子的图片发到网上后,就明白,这确实是个特别认真的好学生呐。

虽然钱四梁早就已经脱离了学生时代,但看到卷子上工工整整的字迹,几乎全部都正确的答案,他都觉得挺佩服的,下面一群回帖的全是“膜拜”等字样。已经没有多少人去质疑吴笛的优秀了。

怎么说现在也是网络时代,如果吴笛真的造假的话,那某些具有正义感的学生一定会揭发的,但很显然,吴笛在外国语高中的表现。让她的同学们都无话可说,当有网友质疑时,总会有更有力的证据爆出来打脸。

当然,即使吴笛在学校表现得那样低调好学,在网络上也从来不出现,可依旧存在黑吴笛的人。理由倒是五花八门,有说是被应试教育洗脑的,有骂故意炒作的(即使许多人已经证明这不是炒作,可这些人就是坚定地认为这是炒作),还有说吴笛装逼的……

所以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时候若真的去计较各种各样的是非的话。那可真是要累死了,吴笛本人很干脆,连赞美她都不需要,因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钱四梁刚刚看完了吴笛在国旗下讲话的视频,只觉得莫名地有些触动,他越想越觉得,这个吴笛。若是能成为他《时光碎片》旗下的偶像作家的话,这销量肯定可以更上一层楼吧?

若是以前的钱四梁,肯定马上就拍板让人去接触吴笛了,毕竟网络上对方还有一个“气质才女”的称号,怎么看文字水准还是可以的吧?

最关键的是,吴笛在网上人气这么高,都没必要他投入包装宣传的费用,可以直接使用这张好牌了。

至于吴笛到底会不会写文,在以前的钱四梁看来,只要会写字。那就没问题了,可以搞个专门润色的工作室嘛,人家搞漫画的,基本上都是有工作室的,助手一个足球队呢。我们写作自然也可以这么搞……

不过自从被天净沙带来了阴影之后,钱四梁就不敢小觑那些实力派作家了,而在《时光碎片》旗下,几个使用工作室生产流水线姚琼流青春文学作品的偶像作家,也不怎么行,反倒是那些确实有点底子的偶像作家,更受欢迎。

其实在任何商业文学领域,跟风现象都是比较严重的,其中网文跟风现象最严重,哪个题材火了几乎都会一拥而上,在轻小说、青春文学领域其实也有这个情况,像某些轻小说的女主人设就严重同质化,而青春文学领域,则有大批跟风姚琼的作家……

如今天净沙的文章火了,当然也有跟风天净沙的,但这些作者悲哀地发现,天净沙的文章,最强悍的地方,不在于剧情、题材,而在于她那独特而又难以模仿的精美文笔!还有那粗读时无法发现,但精读后却能够找到的伏笔!

其实有不少读者都患了“天净沙病”,那就是不去精读找伏笔,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找到之后,那种成就感,简直难以形容!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不少“伏笔党”都走火入魔了,有的明明根本就不是什么伏笔,他们也要去揣摩,说不定就是了呢?

因此,那些集体创作的工作室都纷纷表示,天净沙的文章太叼,根本就没法跟风!

同样的剧情,在不同的作者笔下就完全不一样了,果然还是姚琼那一套好模仿,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赚钱套路。

在这样的情况下,钱四梁只希望对方那“气质才女”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他随意点进了海角论坛那个【吴笛的你】的帖子《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随意翻了翻,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表白贴”?

虽然这个【吴笛的你】帖子中没有任何表白的意思,但只要是看过帖子的人都明白,这位【吴笛的你】对那位学霸女神的憧憬,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敢真的去行动,而不是在这个角落里记载自己对一个女孩的各种思恋。

就在钱四梁思考自己该不该捧起吴笛时,他忽然看到了帖子中吴笛的一些文章,最新的一篇,名字自然是《舌尖上的名著》,好像反响很不错……

钱四梁这才发现,这个帖子奇葩的地方在于,有不少来看帖子的人,不是看楼主的,而是看楼主所贴的吴笛的文章,据说是发表在校报上的。

这篇《舌尖上的名著》自然也引发了钱四梁的兴趣,即使他确实不喜欢文学,但他才不会说,他其实看《盘龙》看入了迷,还顺手打赏了一个盟主……

怎么说呢,钱四梁虽然是做青春文学这一行的,可对讲述什么青春的文章,真不感兴趣,他本来就将自己定义为一个商人,他对感情看得很淡,所以自然就对充满了感情的青春文学不怎么感冒,但纯粹就是爽的网络小说,却能让他在工作之余,好好放松一下。

其实在他看来,那位天净沙的文章他还是能看得下去的,因为文章里的感情很恬淡温馨,也不算纠结,给人很温暖的感觉,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爽文”吧……在没看到结局的情况下。

钱四梁尝试着阅读一下这一篇《舌尖上的名著》,反正它的字数并不算多。(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

第二百一十一章 绝对的好文

钱四梁不是他手下那些专业的编辑,自然读不出文笔的好坏,在他的眼中,或许网络小说那种流畅小白的文笔比较好?因为读起来不费脑子。

不过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他却是一口气看下来的,看完之后,他甚至突然产生了一个冲动,他想要在《时光碎片》上刊登这一看就是一个系列的文!

压抑下冲动之后,却突然发现,若真将这《舌尖上的名著》这个系列发在《时光碎片》上的话,总觉得是辱没了它……好吧,他自己也得承认,《时光碎片》的格调不是很高。

文中所讲述的《子山语》这篇古文著作,他当然没有读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但是看完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后,他却突然想去读这本古文著作了,只因吴笛的这篇文章勾起他的食欲,而文章里说,这本《子山语》很好吃……

吴笛或者说天净沙,那惊人的文字掌控力,完全将文章写活了,给人的感觉,就好像真的去吃那本书,能吃出美味来一般!

钱四梁出现这个想法后,自己都吃了一惊,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因为她描写的这种情况太逼真了吗?竟然让他都不由自主地想去吃书了!

而且,这个主角“文学少女”真是好有创意也好可爱!

虽然钱四梁读的书不算多,但他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读书、吃书能吃出美味来的主角,而这个主角,字里行间里,给人一种很萌的感觉……确实很温暖人心!

一说到温暖人心,钱四梁的脑中又闪过“天净沙”三个字,但想到这位才貌兼备的吴笛。他的脸上浮现出了得意的微笑,天净沙啊天净沙,你真正的对手要来了!

不会这个“文学少女”就是吴笛她自己的形象吧?看着帖子中吴笛那清纯的素颜,钱四梁自然而然地想到,这样“文学少女”不成为一名实力偶像派作家的话,实在是太可惜了……

就是她了!

这个女孩。分明就是天生的偶像作家,拥有如此出色的外表,还有已经拥有的粉丝基础,而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分明就已经可以证明了她更加雄厚的实力!

钱四梁觉得,连自己这种只喜欢看网络小说的读者,都一口气将这篇有趣的文章给读下来了,想来它的受众,一定非常广的吧?

其实吴笛的这篇《舌尖上的名著》,确实与《明朝的那些事儿》的核心手法有相似性。那就是将枯燥无味的古文,解读得特别有趣,而且还是用吃这种方式来品味的,与美食挂钩,更有创意。

总之,它读起来很有趣——有趣这就足够了。

“让黄千易过来。”钱四梁对秘书吩咐道,虽然他挺喜欢这篇文,但是他向来坚持。文章上的事情,还是应该让专业的来品鉴一下。

黄千易立马就滚过来了。最近他察觉到主编钱四梁似乎隐隐对他有所不满,这可让黄千易心中惴惴,他当然知道是什么缘故,因为天净沙啊……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如今可是大势!

而当时《时光碎片》显然也有意让实力出众的天净沙进行新连载的,可惜……

黄千易只能在心里祈祷,这位钱四梁身高矮但器量大。否则他觉得自己造成的失误,早该被严惩了,还好这位主编确实心气很高,而将姚琼挖来怎么说也让总部很满意,《时光碎片》总的来说还是势头良好的。只不过《青春祭》更好而已。

黄千易自然不知道,手腕非常灵活的钱四梁,已经准备想要联合《青春祭》了,这前一刻还挖了《青春祭》的墙角,后一刻却又想与对方合作,真不愧是商人作风。

钱四梁见到唯唯诺诺的黄千易,心里就很不爽,因为看到这厮,他就想到了之前的失算,不过这个黄千易,他用得还是比较顺手的,这厮比较懂得讨他欢心,他喜欢这种有眼色的下属,而且黄千易的审稿能力还算不俗,怎么说也是学院派的传统作家,虽然是个死扑街。

“来,给我看看这篇文章怎么样。”钱四梁淡淡道。

黄千易听到这话,心里自然也是一阵腻歪,只因这位钱四梁主编与《青春祭》那位苏曼文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一般来说,钱四梁让他审的稿子,绝对是不堪入目的,因为钱四梁就是从外表出众的所谓作家中挑选文章的,实在是很不靠谱,不过最近,钱四梁已经很少做这种事情了,显然他也对自己进行了一些反思。

难道这位主编又“旧病复发”了?黄千易不由恶意地揣摩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这些当责编的就又要头疼了。

而黄千易看到这篇文居然是发在海角论坛上的,顿时心里就更瞧不上了,开什么玩笑,居然还是网文?

好吧,虽然一般在海角论坛连载的文章,其文笔剧情比那些商业网络小说的网站要好一些,但它终究只是网文而已。

在高贵的传统作家黄千易看来,网文就是一堆文字垃圾,他曾看到自家主编在闲暇时看网文,心里别提有多鄙视了……

然后黄千易看到这个帖子中的贴图,顿时就明白了,原来这个“颜控”主编,是看上人家的长相与名气了啊,那这文章岂不是更加不堪入目了?一个高中生能写出什么样的好文来?

黄千易开始漫不经心地审阅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他看着看着,神色微微变化,他下意识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收敛起漫不经心的态度——

这绝对是一篇好文!文字质量之高,已经完全有传统作家的风范了,如此好文,必须细细品读……

钱四梁一直在观察着黄千易的表情变化,他不仅擅长揣摩八卦,同样也擅长揣摩人心,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打动这个黄千易啊。

真是天助我也!钱四梁握紧了拳头,本来他还在发愁,到底可以用哪位偶像作家来打动苏曼文的心呢,而这个时候,吴笛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太有缘了……钱四梁乐滋滋地想着。(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天命在我

黄千易读完这篇文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贴图中那超级清纯的美少女,他忍不住说道:“如果这篇文真的是这个女孩写的话,那她绝对是个好苗子,这个女孩的文字功底,实在是太棒了!”

若是已经上了年纪的作家,写出这种高质量的作品,黄千易并不会如此动容,甚至以他的一贯作风,还要去挑挑刺,反正要挑刺的话,总可以找到的,但若这篇文真的是这位才上高一的少女所写,而没有任何人代笔的话,那只能说,这个少女,在文学上,就是个真正的天才!

这样的天才,放到古代,肯定就是那些在少年时就能写出不朽诗篇的文曲星!

而后黄千易因为对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太喜欢,而忍不住惋惜道:“可惜这篇文不适合《时光碎片》,它看似是一个幻想的故事,主角都拥有‘吃书’这种超现实的能力,但它的本质,却是书评,对名著的感悟,这本《子山语》我也是很喜欢的。”

“果然现在的小孩子都不得了啊,我都根本想不出这种有趣的主角,天净沙估计也不行,主编,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来头?”黄千易显然也对吴笛产生了兴趣。

黄千易这厮确实懂得揣摩上意,看到钱四梁明显对这个女孩有兴趣,他在字里行间里,都充斥着对吴笛的褒奖,不过这个少女的实力,也的确让黄千易这位资深编辑很欣赏,对比以前钱四梁找来的那些什么狗屁偶像作家,吴笛与他们,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别!

不过黄千易并不了解吴笛的身份,他可不像钱四梁那样喜欢关注网上的最新资讯,所以他当然不知道什么最美女学霸之类的称号。

钱四梁脸上带着满意的笑容。他很是亲切地将网上吴笛的信息给黄千易看,这种态度,让黄千易受宠若惊,因为前些日子,钱四梁总是阴着脸……

黄千易当然为自己的机灵而洋洋得意,如果这个吴笛真的成为他手下的作家的话。一定要好好供着,什么都满足她!

这个时候,黄千易大概看了一下吴笛的资料,还有网上所贴的一些试卷什么的,他不由发自内心地感叹道:“这个吴笛真是太出色了,也难怪她在网络上这么红,这样的女孩不红就没天理啦。”

钱四梁也点头道:“最关键的是,她不是被别人刻意炒作出来的,而是网民们自发的宣传。在这样的情况下,她都能这么火,如果我再推一把的话,那她的名气,完全可以从网络延伸到现实中来,而若是将这些名气转化为市场,她的价值,不可估量!”

钱四梁说着说着就开始兴奋了。就像他上次在说他的作家偶像化路线一般,此时他坐在自己的高背椅上。矮小的身躯似乎焕发着一种惊人的自信与锐气,手中拿着笔比划着,他掷地有声地说:“这个吴笛,我们《时光碎片》要定了!”

钱四梁觉得,吴笛才应该是他真正心目中完美的实力偶像派,实力当然便是她在文学上的实力。而偶像,则不该仅仅指长相,而应该是她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被那些粉丝所追捧所痴迷,其产生的粉丝经济。利润惊人!

而只要他操作得当,吴笛完全可以真正成为青春文学的代言人,然后拥有着青春文学基本盘的她,将会跻身更多的领域,以一种非常立体的方式发展,她将成为真正的吸金利器!说不定还能当个什么“国民妹妹”“国民初恋”……

钱四梁曾以为,姚琼会成为他心目中的理想人选,可惜姚琼让他失望了,那个逗逼耍起大牌来,连钱四梁都拿他没办法……不过还好,姚琼给《时光碎片》带来的利益也是不可估量的。

可吴笛不同,她只是个高中生而已,肯定很容易控制,只要将她打造成真正的完美偶像,这才是真正的大事可成矣!

“没错,主编你说的对,这个吴笛,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作家,若是我们《时光碎片》得到她,一定可以重新对《青春祭》保持优势!”黄千易依然紧跟钱四梁的脚步。

钱四梁就喜欢黄千易这样的态度,所以他能忍受黄千易的各种缺点,这个黄千易,对人简直就是两个极端,对钱四梁主编,对那些大牌作者,那叫一个优厚,姿态放得很低,但对一些新人作者,他非常冷淡,有时候还要挑挑刺,喷一喷,仿佛不这样做,就无法展现他那高贵冷艳的传统作家身份。

不过对于吴笛这种一看就是要被钱四梁力捧的新人,他当然会好好地对待,他甚至想要去当个吴笛的老师什么的,因为他显然感觉到了吴笛真正的潜力!

“根据网上的资料,这个吴笛的家世好像不怎么样,这一点其实我们可以利用一下。”钱四梁淡淡道。

黄千易正要去让人接触一下吴笛,钱四梁却又道:“等等,这事不会这么简单!”一边说着,他的眉头微微锁起,让人黄千易有些糊涂。

“为什么?一般的女孩应该都知道我们杂志,现在我们主动上门,她应该会很高兴地接受我们杂志的邀请的吧?”黄千易问道。

“如果真是一般的女孩,我哪里还看得上她?”钱四梁淡淡道,“这个吴笛,很特别啊!她好像确实完全不在意网上那么大的名气,还淡定地在学校好好学习呢,成绩还那么好……”

钱四梁越想越觉得,这个吴笛虽然是一座宝库,可他却缺少一把打开宝库的钥匙!

根据网上的资料,吴笛特别爱学习,考试也特别好,好像很在意自己的分数、成绩……

嗯,分数?

钱四梁的眼睛亮了起来,果然,这一届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才是《时光碎片》制霸青春文学领域的契机,当初将华夏官方拉入这个作文竞赛,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再看看吴笛所在的外国语高中,以前都是整个学校组织参赛的,这样一来,吴笛必定也会参赛……

果然,天命在我啊!

钱四梁如此想着,在接下来与苏曼文的交涉过程中,他觉得自己手上有了更好的一张牌,那便是——吴笛。(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三章 棒棒糖 90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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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位《时光碎片》的主编看上了,还准备将她捧成青春文学领域的第一人,然后压制那位《青春祭》的天净沙……

她本人对《时光碎片》的那位什么“千易”的责编印象很不好,实在是太霸道了,不过她写文也不在意在哪个平台,《时光碎片》既然不要她,那又如何?后悔的还是他们!

现在她也知道了自己对《青春祭》是多么重要,因为有她,《青春祭》才能有这样强劲的势头,只要是读青春文学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她天净沙,与她的作品《秒速五厘米》。

吴笛对此还是有那么一些自得的,虽说构思与创意都是来自她那个世界,但整个故事却是她自己写出来的,而她更是丰富了不少细节,让男女主之间的互动更加甜蜜温馨,想来那些读者也很爱看这些细节。

当然,前面越是甜蜜温馨,看到结局的读者,便越是懂得如何去珍惜爱。

吴笛正在上课,那位语文老师邱老师正在讲述着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相关事宜,不过看样子这位邱老师似乎并不看重这个作文竞赛,原因很简单,有那么多学生参加,能够直接海选入36强的概率未免太低了。

“大家其实没必要太看重这个作文竞赛,因为最终高中生能够进入前十二强的很少,所以别看高考加分很诱人,那也只是镜花水月而已,但既然有这个机会,学校自然还是会组织大家参加的,三天后大家可以交一篇文上来……”邱老师用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说道。

他其实都还没说。这个选拔赛中的猫腻有很多,前十二强中,有一些席位都是被内定的,当然,真正有实力的作者。肯定也会脱颖而出,可是,高中生作者又有多少实力呢?

吴笛很有实力,但她却对这种感觉就很有黑幕的作文竞赛不感兴趣,居然还带有什么选秀性质,太儿戏了吧?

从本质上来说。吴笛觉得写文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不是一种“秀”,而这个什么选拔赛,分明就像是一场炒作,只是选手从明星,变成了作者而已。

虽说有所谓的高考加分。但这种加分,也不过就是相当于降低名校的录取分数线而已,那些取得前十二强的学生,怕是直接当作家出道了,还有谁会去在意什么高考?

但是,吴笛班上有不少自认为写文出色的学生,都对这次的作文竞赛抱有极大的期待。比如说梁凉,他就非常想通过这个选拔赛出道当作家,而夏薇薇这位文学爱好者,当然也希望自己的文章被人认可,当然她没有梁凉那么大的自信。

夏薇薇因为很重视这次选拔赛,她还特意来向吴笛请教,对于这位天净沙的死忠粉,吴笛自然不会拒绝指点对方,怎么说现在吴笛的文学素养,还是非常高的。指点一下夏薇薇这种高中生,根本不在话下。

正是午后闲暇的时间,许多学生都已经回到宿舍午睡了,吴笛的同桌苏暖当然也是,这个小懒虫除了吃以外。就最喜欢睡觉。

手中拿着最新一期《青春祭》的夏薇薇与吴笛相约好了在这个中午去教室商讨一下她所写的文章,两人刚刚来到吴笛的座位上,只见夏薇薇指着吴笛的抽屉惊讶道:“那是什么?”

吴笛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却看到自己的桌子里多了一根爱心形状的棒棒糖,上面还贴了一张小纸条“吴笛的你”。

吴笛疑惑地拿出这根棒棒糖,一头雾水,她想了想,猜测道:“这是软软送我的?”

夏薇薇却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小笛,我发现你好像在感情上特别迟钝诶!”

“啊?我在感情上还迟钝?”吴笛笑了,她怎么说也是“身经百战”的人吧,情商不比智商低,怎么可能在感情上迟钝?

“不,不只是感情上,是除了学习之外的一切事情上,你都太迟钝了!”夏薇薇下了这个结论。

“你说我哪里迟钝了?”吴笛在手中将这个棒棒糖当笔一样转着,有些不服气地问道。

“虽然我家小笛,在任何方面,都确实是一个超级完美的女孩,但是,我总觉得你的思维,有些盲区,像这个爱心形状的棒棒糖,如果是一般女孩,怎么看第一反应就是,这是哪个暗恋自己的男孩送的吧?”夏薇薇一言道破了真谛。

吴笛被这样一说,微微一愣,她虽然觉得自己确实已经完全是一个女孩了,但是在某些微小的细节方面,她确实会忽略掉,她还从来没想过男生会送她东西,也从来不期盼这种事发生。

“我这样朋友很少的冰山女,还会有男生暗恋我?”吴笛微笑着说道,有那么点自嘲的意思。

夏薇薇坐到苏暖的位置上,仔细盯着吴笛的脸颊上,越看便越觉得水嫩白皙,连一丝瑕疵都没有,而她自己脸上,却时不时地会长青春痘,所以她用羡慕的语气说道:“小笛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人暗恋你,只是你根本就从来不理会人家嘛。”

“漂亮也不是万能的,我感觉我的性格根本不会有男生喜欢吧,我想,男生应该更喜欢那种更温柔体贴、知书达理的女孩。”吴笛又模拟了一下男性的思维。

“你不就是这样的女孩吗?你对苏暖还有我,都很温柔很温柔的吧?还有,你身上的书卷气才是最浓的吧,你看了那么多的名著。”夏薇薇真心实意地说道。

其实夏薇薇还挺羡慕苏暖这个特别可爱的小女孩的,总是享受着吴笛那“姐姐大人”般的照顾,而她却很难像苏暖那样“大胆”,她对吴笛,一直有一种敬畏的情绪。

“那是因为你们是女生嘛,当然需要好好呵护。”吴笛理所当然地说道。

“说的你好像不是女生一样。”夏薇薇用自己的身躯轻轻碰撞了吴笛一下。

“呃……我当然也是女生,但我是最强大的,自然要保护弱小啦。”吴笛的口气很大。

不过听到吴笛的话,夏薇薇莫名觉得心里很安宁。

若她是个男人的话,自己一定会喜欢上他的吧,夏薇薇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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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小说最甜蜜的部分 93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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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个棒棒糖?”夏薇薇随意问道。

“给软软咯,她反正喜欢甜食。”吴笛态度显得十分随意。

“你就这样对待暗恋你的男生?”夏薇薇抿嘴浅笑,心里为那位男生默哀。

“‘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肯定是这样想的,那我当然依照他的想法做了,反正与我无关嘛。”吴笛笃定道。

“喂,你怎么会知道那个男生会这样想?”夏薇薇有些好奇。

“他连个名字都不敢露,联系方式都没有,甚至配合礼物的情书都没?这种暗恋,未免也太廉价吧?哪怕他确实一片痴心,可在我看来,这人简直就是毫无诚意,所以这样的小男生肯定是在自怨自艾地想,‘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呵呵。”

吴笛似乎更善于剖析男人的心理,解释得让夏薇薇心服口服,让她甚至有些慨叹,那些真正要追吴笛的男生,很不容易啊,这个小笛,虽说有些迟钝,但却非常睿智,一般男人哪里骗得了她?

但夏薇薇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一下,若那个男生真敢有诚意地来追,那结果不是更惨?

夏薇薇随即拿出自己精心所写的文章,由于她也是天净沙的死忠粉,不自觉地就会去模仿天净沙的文风,而高中生的文风,基本上就是作文风格,贸然去模仿天净沙的风格,只会导致空有华丽的辞藻,而显得苍白无力。

吴笛在看了夏薇薇的这篇大概写“青春疼痛”的文章时,就感觉里面有好多梦呓似的自言自语,辞藻极为华丽,看得出来。夏薇薇对那些句子还是非常得意的,毕竟她的偶像天净沙总是能够将一些妙句信手拈来。

吴笛针对夏薇薇的文章,委婉地提出了这一点,果然,夏薇薇皱起了眉头。只是有些不甘道:“可我看了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后,她就是这样写的啊……”

天净沙就在面前指点你啊,你怎么就不信呢?

吴笛在心里小小的吐槽一句,只是耐心地向夏薇薇解释一些写文的方法,这倒是让夏薇薇不明觉厉,忍不住佩服道:“不愧是小笛。能够写出那么好看的《舌尖上的名著》,懂的写作道理就是多!”

“其实写作道理只有一条,多经历多读多写。”吴笛总结道。

在吴笛的帮助下,夏薇薇终于将自己的文章修改到了最好,她看了自己的整篇文章后,只觉得信心大增!

“新一期的《青春祭》。一起看不?《秒速五厘米》超好看的,天净沙老师的长篇校园喜剧,很治愈的。”夏薇薇向吴笛发出了邀请。

吴笛眼光闪烁,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心里有些发虚,现在《秒速五厘米》确实已经在喜欢青春文学的学生之中火了,他们都觉得这是一部非常温馨的小说。网上也是一片好评,认为结局是美满的……

“嗯,那我陪你好了。”吴笛总感觉自己一直不看天净沙的文章的话,会引起夏薇薇的怀疑,毕竟天净沙的文章几乎让所有人都喜欢。

但这次《秒速五厘米》连载完之后,天净沙这个笔名会不会臭大街啊?

两人一起看了最新一期的《秒速五厘米》,这是整部《秒速五厘米》中,最精彩,最打动人心的一部分。

大概讲述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独自一人登上列车。去寻找曾经的温暖——在地图上用红笔作标记,计算好路线和时间,在那下着大雪的冬日,他出发。不停的转车、等待,列车因为大雪常常延误。在接近目的地的某个地方,终于停滞。他开始祈祷,祈祷她不要在约定的地点继续等候,却在走出检票口时看到候车室里的瘦小身影。暖暖的煎茶、雪地里并排的足迹、樱树下伸手触及的雪花以及唇上留有的温存……

看到“吻戏”时,夏薇薇果断激动了,心中的甜蜜简直难以言喻,毕竟男主顾远,经历了好多波折,甚至连自己精心写的信都遗落了,然后才顺利见到女主苏筱,然后出现的“吻戏”显然就是一个"gaochao",一个爽点,瞬间便能够激发读者们心中的甜蜜,太幸福,太浪漫了!

果然这就是欲扬先抑啊,欲甜先虐啊……夏薇薇对美妙的结局,愈发期盼起来。

只不过,男主遗落的信,与女主最终没有寄出的信,却总让人有那么一丝不安,这显然是天净沙的伏笔。

“这棵樱树孤独地伫立在田间小道之上。又粗又高,真是一棵挺拔的树木。我们两人就站在这棵樱树下面,抬头向上面仰望着。天空一片昏暗,雪花穿过樱树交错的树枝无声地飘落下来。

‘看,好像雪一样呢。’苏筱说道。

‘是啊。’我回答。我似乎又再次看到了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微笑着望着我的苏筱的样子。

那一夜,在那棵樱花树下,我与苏筱初次接吻了。似乎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夏薇薇反复看了这照应了开头的一段,而这儿还有浪淘沙的一幅“雪地拥吻”的超级唯美的画面,她忍不住激动地对吴笛说道:“小笛,太好看了对不对?天净沙老师的文,真是太甜蜜太温馨了!顾远经历了那么多波折,去见苏筱,然后他们之间的感情依然那样深厚,终于接吻了,我猜他们一定会在高中走到一起的吧,然后上同一所大学……”

“真是迫不及待想要看下一期了,真是的,天净沙老师的文章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啦!”夏薇薇忍不住捧起自己的双颊,整个人还沉醉在之前那个堪称《秒速五厘米》中最让人感受到爱情甜蜜的情节之中……

吴笛则觉得愈发心虚了,她当然知道接下来的情节走向,看着自己画得那幅特别唯美的雪地接吻图,再想到最后自己所画的擦肩而过图,她忍不住自己都打了个寒颤,只希望《青春祭》别把她的作者信息泄露出去。

看着夏薇薇捧着自己的双颊,一脸甜蜜笑容的样子,不知为何,吴笛的脑中却出现了一个名叫“我妻由乃”的动漫人物……不不不,应该是她多想了吧,夏薇薇怎么看都不是病娇……吧。

“对了,小笛,我们组建乐队吧。”夏薇薇忽然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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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迎来大结局 960月票加更)

【】,。

新一期的《青春祭》因为《秒速五厘米》出现了一个大"gaochao",销量急剧增加,已经超过了七百万册,总销量再一次超越了《时光碎片》,重新回到了青春文学杂志销量第一的宝座!这才仅仅三期连载而已!

天净沙,终于真正的一举成为青春文坛举足轻重的人物,因为谁都知道,若没有她的《秒速五厘米》,便没有《青春祭》的今天!

钱四梁在的得知这个消息时,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其实他早就与苏曼文之前私下里约定好了。

若是他旗下有偶像作家,有苏曼文认可的实力的话,自然可以去《青春祭》“镀金”,若是没有,那一切免谈,这就是苏曼文,两人的谈判非常直截了当,让钱四梁心中对这位苏曼文主编好感大增。

《青春祭》与《时光碎片》在私下里完全达成了战略伙伴关系,到时候在新思维文学之星的决赛上,二者之间的关系将会浮出水面,并有真正的实力派偶像作家(吴笛),能够在这两本业内最大的青春文学杂志上开启专栏,刊登文章!

钱四梁甚至可以想象,当二者强强联合之后,其他青春杂志,尤其是那个《花季》目瞪口呆的表情,而他这次所能收获到的利益,绝对不可估量!

不过,这个海选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大概要到高一下学期开始的时候,才能角逐出三十六强,当然,其中有那么一些,是被内定的。比如说很随意地交了一篇考试用过的垃圾议论文的吴笛……

怎么说吴笛都是青春圈子里一书封神的“天净沙”了,她还在意一个新人选拔赛?她可是有资格去当评委的,只不过考虑到那时候好像是《秒速五厘米》完结以后单行本火热发布的时候,因此,她果断拒绝了当评委。总觉得一露面就要被追杀。

好吧,这确实夸张了一些,她只是觉得若自己的身份真暴露出来,估计以天净沙在青春圈子中的火爆,她的平静生活就一去不复返了……

时间迅速向前,期末考试吴笛自然发挥正常。这便意味着她整个学期完全制霸了全年级第一!

寒假终于来临了,吴笛在写完《秒速五厘米》后,终于开始了改编《灌篮高手》漫画,将它变成一部充满了正能量的励志青春小说,背景自然在这个世界的华夏,而它将包含三部曲。她这次完成第一部后,将会直接出版。

此时,《青春祭》的《秒速五厘米》终于连载到了最后一期,大结局来临了……

无数读者早就翘首以盼,他们其实有大多数还抱着一种虚幻的憧憬。

而已经有少部分读者,早已察觉到了不妙,可即使如此。想到男女主曾经那样相爱,在三年间互相温暖,那一个个甜蜜温馨的画面,在天净沙那超强的文字掌控力下,犹然在脑海中回旋。

那个最甜蜜的部分——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千里迢迢乘着列车去见女孩,那般浪漫地拥吻……不知让多少读者,当时读了之后,浑身充满了一种对爱情的向往,它是那样的温暖人心。它是那样的伟大,居然可以给予一个少年如此大的动力!

这是真爱啊!

纯洁的真爱啊!

多么美好的爱情啊,多么美好的一对青梅竹马啊……

所以,应该会在一起的吧?

天净沙老师,你不会这么残忍吧?

你可是最擅长治愈人心的作家了。爱的战士啊,给您跪了啊,求求您让他们在一起吧……

早就说过,这部《秒速五厘米》分三个部分三个视角来写,第一部分“樱花抄”以男主顾远的角度,第二部分“宇航员”以暗恋男主顾远的女二号田苗的角度,正好这个世界也有这个时代背景,第三部分“秒速五厘米”也即是这次最终连载的末尾,则是以最为客观的第三人称角度来描写。

读者们对前面两部分的评价,当然是第一部分写得最好,完全写出了少年少女之间最为纯真的爱情,这可是艰难的异地恋啊,非常非常的纯净美好,那幅雪地拥吻的唯美插图,至今是不少人的电脑或者手机的桌面,仿佛它代表着真正纯粹的爱情、永恒的爱情。

不过第二部分女二号田苗对顾远的暗恋之情,自然也让不少人津津乐道,这一部分对女孩田苗的心理描写,非常出彩,细腻得让人叹为观止。

不少喜爱传统文学的资深读者都觉得,这第二部分,瞬间就提高了整篇文章的格调!

这简直就是教科书般的心理描写!值得不少作者学习!

那个田苗总是躲在墙后偷偷注意男主、等待男主一起回家的场景,实在让人难忘……

当然,还有一些天净沙式的超级华美的句子,比如“巨大的烟之塔遮住夕阳,将天空分割为光与影两个世界。光辉和塔无尽地延伸,振动着布满遥远上空的大气粒子,轰鸣的声响久久回荡在大气中,如同天空被划破时发出的悲鸣一般”,依旧让不少“沙砾”陶醉不已。

而这一部分,显然让更多的人认可了那个流传出来的小道消息——天净沙,是一位实力出众的传统作家!

由于田苗这个女二号也写得非常出彩,使得她也有很多支持者,毕竟,谁没有过暗恋的经历呢?

可惜,如文中所写的那样:“为什么你总是对我这样温柔。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世界中。为什么我会如此喜欢你。为什么,为什么。夕阳下,闪闪发光的柏油路面在我脚下延伸。拜托了,顾远,拜托你了。我再也无法忍受,泪水从眼眶中滑落。我用双手擦拭泪水,可是、泪珠仍然止不住地向下落……我们仰望着同一片天空,却看着不同的地方。我也意识到顾远并没有看着我。顾远很温柔,总是温柔地走在我身边,却总是看着我的前方,看着更加遥远的方向。现在的我,像超能力者一般清楚地知道,顾远的希望一定还没有实现。也清楚地知道,我们在将来也不可能一直在一起。”

“昨天和明天,我的世界决不是相同的。从明天开始,我将生活在和以前不同的世界里。即使这样—即使这样,我想。在电灯熄灭的房间里,我钻进被窝,看着黑暗中洒落在屋里的如水月光。再次溢出的泪水渗人月光。泪水不断涌出,我开始小声抽泣。随着奔涌而出的泪水,我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

即使这样。

即使这样,明天、后天以及将来,我也依然会喜欢顾远。我果然是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顾远,顾远,我喜欢你。

我想着顾远,含着泪水进入了梦乡。”

顾远与田苗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因为顾远心中,还有那个她。

第二部分的结局,显然赚了不少读者的眼泪,让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疼痛”,这可基本上青春文学小说必备的元素,所以许多读者表示“小菜一碟”,“不过如此”,“我承受能力强着呢”。

毕竟,田苗再怎么样也不过是女二号,在这种“纯爱”小说里,注定只会是炮灰,有铁石心肠的读者甚至觉得,田苗的出现,就是考验男主与女主间忠贞的爱情的。

很显然,顾远承受住了考验,他的心中,唯有苏筱一人,就像十三岁的男主经历那么多波折,终于与女主相见并接吻一般,他们最终会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

这是绝大多数读者的期盼,他们相信天净沙老师一定会满足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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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刺痛人心

在整部小说的第二部分有一个小细节,让不少认真阅读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的读者觉得,结局肯定是美满的,因为通过“我”田苗的角度,看到顾远总是“不停地拿手机发短信”,这显然便意味着,顾远与苏筱之间还有联系,并且联系频繁……

有不少读者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向其他担心结局的读者宣传,那种架势,仿佛在传教一般。

夏薇薇正是“传教”的一员,她作为天净沙吧的“大吧主”,化身权限狗,将最近越来越多的预测结局要悲剧的帖子全删了,而那些分析各种各样的细节,最终得出结论——男女主一定会在一起的帖子,则被夏薇薇加精,有的分析特让人安心的帖子,则被她置顶。

比如说有人分析,这第二部分看似是“虐”,实际上只是在虐女二号罢了,这样的虐,自然是为最终的完美结局而铺垫,所以大家放心地去看结局吧,那会像那场“吻戏”一样,让人甜蜜到爆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读者心中都安定了下来,然后怀着一种更加美好的期待去看结局了。

夏薇薇自然也不例外,这个时候,她便拿到了《青春祭》的中《秒速五厘米》的最后一期,这部书的总字数,将近十五万字,每次连载两万多字,而这次结尾,倒是一次性将三万字放了出来。

整个杂志的封面,都在为《秒速五厘米》的结尾宣传,杂志的封面,便是一棵巨大的樱树下,漫天的樱花飞舞,只是樱树下的长椅上。却已经空无一人。

这个封面,画得比浪淘沙老师差得太远了吧?夏薇薇忍不住想到,而且只有樱花,只有秒速五厘米,却已经没有了男女主人公,真是让人看得好不顺眼!

整部书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六万多字,第二部分五万多字,最后一部分三万多字,前两部分无疑都是在讲述男女主人公之间深厚的感情,哪怕第二部分女主压根没出现,但却无处不在,这并不矛盾,因为她存在于男主心中,使得男主对女二号那样残忍……

“那天晚上。她做了个梦。

她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她和他都还只是孩子。在一个雪花无声飘落的寂静深夜中,宽广的田园白茫茫一片,远远能望见农家零星的灯光,越积越厚的雪地上,只有二人走过留下的脚印。

那里有一颗孤零零的大樱树。它看上去比它身边的黑暗更浓重更深沉,就像一个空间中唐突裂开的深深空穴。两人在树前站定,凝视着它深色的树干和树枝。以及从枝权间轻柔落下的无数雪花,她想象着将来的人生。”

喔?这是在回忆以前的甜蜜记忆吗?夏薇薇微笑着想着。不过这个时间轴好像略长啊……难道已经结婚了?

然后夏薇薇的笑容凝滞了,这一小部分的叙述,无疑揭示了结尾——男女主并没有走到一起。这是一个倒叙的写作手法……

夏薇薇在某一瞬间,有种撕书的冲动,但不知为何,她还是决定看完后再说。她继续看下去了……

这都写的是什么玩意!

夏薇薇很想骂人。非常非常地想骂人!

因为顾远在大一时恋爱了,和一个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女孩恋爱了!

“对他而言,那是他第一个女朋友。事实上,有很多事情都是她教会他的。在与她度过的日子里,他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喜悦和痛苦。那也是第一个与他发生了关系的女孩。人类原来拥有这样多的感情——其中分为自己能够控制和不能控制的。但不能控制的居多,嫉妒和爱情都不能通过他的意志决定——他第一次明白。”

夏薇薇的心脏像是被尖锐的刀割了一块肉那样疼痛!

最关键的是,在这第三部分,天净沙的文风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说前面第一部分是通篇温馨甜蜜,第二部分是忧伤感怀,那这第三部分,就是赤裸裸的冰冷,简直客观得不含一丝感情!

夏薇薇甚至可以想象,对方是以一种怎样的冰冷态度来写这一部分的,那种处于高高在上的姿态、深深的冷漠,让人不寒而栗!

她到底对这个世界怀有多大的恶意啊?

藏剑许久,一朝出鞘,刺痛千万读者的内心,这就是你吗,残忍的天净沙老师?

然后男主与对方又分手,在大三时,又与另外一个同样连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漂亮女孩恋爱,三个月后分手……

“唔……”夏薇薇捂着自己的胸口,又是一刀,她只是在想,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单纯少年,去哪儿了呢?

然后男主毕业了,工作了,当了一个程序员,通篇都在讲男主工作上的琐事,夏薇薇却发现自己居然一字不落地看了下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终于出现了一个有名字的女孩了,她的名字叫做安如水,而男主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她了,大概。

这当然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短信的伏笔终于展现出它的杀伤力了!

“……这么说来,他想起自己曾有一阵子总会用手机编写短信,这些短信从不发送给任何人。一开始,那只是给一个女孩的短信。他不知道那女孩的手机号,不知什么时候彼此断了联系的女孩。当自己无法给她写信,但自己的感情又无法平复下来的时候,他就会写短信,假设是发给她的,但每当写完又总是直接删除。

但接着,短信就不再为任何人而写,它变成了他漠然地自言自语,然后,这种习惯消失了。当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认为,这代表了准备阶段的结束。

已经无法给她写信了。

她的信,自己再也收不到了。

——这样想着,他清晰地回忆起了自己那时心中抱有的一种,麻麻痒痒的焦虑。直到现在自己居然还能体会到这种感情,那岂不是意味着自己根本没有成长吗……”

成长?成长你妹啊!

又是一刀……夏薇薇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心中堵得厉害。(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七章 擦肩而过

因为这个细节造成的强大杀伤力,夏薇薇在看到那位女二号田苗的内心独白“我一直都喜欢你,谢谢你一直陪着我”这样的话时,已经生不起任何触动了,她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女主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对夏薇薇而言,十三岁的顾远,与工作后的顾远,简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天净沙强悍的文字掌控力,使得情节一路行走下来,则让人无奈地发现,转变是如此的自然,天净沙写出了一个少年向成年人的蜕变!

可这种蜕变,虽然非常现实,但这种现实,未免太让读者痛苦了吧?

求看女主啊……夏薇薇看到接下来居然写的还是男主,甚至是男主与那位名叫安如水的女人同居的日常,她出离地愤怒了!

谁特么的想看什么安如水!这女人是谁啊?好像是男主的同事、上司?

夏薇薇心浮气躁,读得自然不像以前那样认真。

但看着看着,她又希望男主与安如水结婚算了,结果三年后,他们分手了……

又是一刀!

夏薇薇有些抓狂地抓着自己的脑袋,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这一刻的不爽,但看到这一句男主的内心独白时——“这也没办法。最后,谁都不可能和谁在一起一辈子。人就是这样,必须去习惯失去。我到现在为止,都是这样一路过来的。”

夏薇薇只觉得心头满是悲凉,难道真的如男主所言。必须习惯失去?

而在看到里面这样一段时,她更加心痛了——

“顾远,你想回到小时候吗?”在听完了他对公司发的一通牢骚之后,安如水这样问他。他思考了片刻。

“我觉得这问题根本没意义。”

“没意义?”

“嗯。每天为了生存就已经费尽心机了。”他边笑边回答,于是安如水也笑着说“我也是”,同时将碟子里的梨片送进嘴里咬了一口,声音清脆令人愉快。

“嗯。学校问我们将来有什么梦想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决定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时候,我才松了口气,这样的话就不用再思考什么将来的梦想了。”

嗯。他一边表示同意。一边向安如水削好的梨伸出手。

明明男主与安如水之间的交谈显得如此平淡寻常,夏薇薇却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悲哀,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回到小时候吗?那里可是有他最爱的她啊……

夏薇薇终于看到了描写女主的部分,她不由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想看看这么多年以来。女主到底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当时是真心喜欢他的呢。她想。我和他,在第一次的约会中交换了初吻。我甚至感觉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接吻后发生了改变。所以,我才没能把信交给他。

这一切简直就像昨天发生的事一样——是的。真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她这样回忆道。左手无名指上戴着镶有小宝石的戒指,代表时间已经过去十五年了。

那天晚上,她梦见了那天。尚且年幼的她和他,在一个雪花纷飞的寂静夜晚,站在樱树下仰望缓缓飘落的雪片。”

看到女主手中的戒指,夏薇薇已经觉得麻木了,这显然意味着,女主也有了其他男人,果然,之后写到了女主即将要结婚了,而结婚对象显然不是男主,是一个连名字都没出现在文章里的男人。

又是一刀……可夏薇薇却已经麻木了,她早该知道的,天净沙老师这次动真格的了,誓要将读者全部致郁到死么?

就在夏薇薇这样想时,天净沙却又给了她希望,因为男主痛哭流涕地对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行为进行了反思,他想要重新开始。

嗯?夏薇薇不由精神一振,难道这个家伙终于开窍了?此时的夏薇薇,希望男主就算无法和女主走到一起,那和女二号走到一起,总行吧?

至少,花费一整个部分来描写那位暗恋男主的女二号,也是非常有爱的,总比安如水这种近似于“炮友”关系的女人要好吧?

因为怀着这样的期待,夏薇薇看到女主那封尚未寄出去的情书的内容时,都感觉没什么了,她现在只期待男主能和女二号在一起。

女主信中所写的“顾远,你一定没问题的。不管发生什么,顾远都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而温柔的男人。不管你将来会走得多远,我一定还会继续喜欢你。无论如何,请你记住我的话。”

就像是笑话一样,夏薇薇在心中嘲讽道,她似乎并不明白,就算是喜欢,最终也不一定会在一起。

反正她现在只想看男主与女二号!

夏薇薇有些赌气地想着,只可惜她没有看到她想要的,她只看到一个让她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结局——

他走过铁道。铁道边有一颗高大的樱树,周围的柏油地面被飘落的花瓣染得一片雪白。

他看着徐徐飞舞下来的花瓣。

秒速五厘米。

忽然他回忆起来。铁道警报开始鸣响,响声带着春天大气中浸透的令人怀念的感觉,回荡在空气中。

眼前有一位女性走了过来。她白色的凉鞋踩踏在混凝土地面发出好听的清脆响声,但这声音立刻淹没在了警报声中。二人就这样在铁道上擦肩而过。

那一瞬间,他的心里忽然亮起了一丝微弱的光。

他向前走着,如果现在回头的话——那人一定也会回头,他强烈地拥有这种想法。没有根据,却充满了自信。

于是,在完全走过铁道的时候,他缓缓转身看向那位女性。她也慢慢转了过来,二人目光交错。

就在心与记忆即将沸腾的瞬间,列车挡住了二人的视野。

列车通过之后,他想,她应该还在那里吧。

在不在都无所谓。如果她就是那个人的话,这已经算是个相当的奇迹了。他想……

等这列车开过之后就向前走,他在心里作出决定。(全书完)

夏薇薇看完之后,不知为何,已经泪流满面,她的心头空落落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天净沙这个大魂淡 990月票加更)

这算什么?

这个结局到底算什么啊!

夏薇薇发现自己明明想要放声大哭,却又实在哭不出来,可她的眼泪,就是不住地向外面流……

让夏薇薇愈发难过的是,浪淘沙最后的那幅配图,简直神了,那是男女主擦肩而过的插图,浪淘沙的画风依然是那样唯美精致,值得玩味的是,男主与女主的长相已经模糊化了,而那漫天的樱花,依然是那样绚丽。

这显然指的是,这个“秒速五厘米”的故事,不仅仅发生在男主与女主身上,想必只要是拥有过初恋的人,或者是有过异地恋经历的人,若最终能够走到一起倒也罢了,可许多因为时间与空间而分开的恋人,是否会更加感慨呢?

青梅竹马的两人,随着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而产生了距离。这个距离是缓慢的,就如同樱花下落的速度,秒速五厘米。时间与空间的变化缓慢的积累起来。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两个人的缘分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两人擦肩而过却无法认出对方。女方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惜新郎不是男主。他们之间最开始的距离只有5厘米,但是自由加速的的“重力”的作用下,渐行渐远。

就如同我们的青春一般,那些年的恋人,那些年的青春,那些年的朋友们。天各一方,在岁月的洗礼下,如果樱花一般凋零飘落,这个过程就如秒速五厘米一般。让人感叹与遗憾。

《秒速五厘米》如果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的话,自然会有更多的感触,若无法引起共鸣的话,只会让读者觉得,这不过就是一个讲述初恋的寻常故事罢了,但结局还是比较美好的,毕竟男主女似乎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好个屁啊!

夏薇薇死死地捏着手中的杂志,她很想把它撕成碎片,但是却又无法真正付诸行动。她因为年龄不大。其实要说感触吧,也深不到哪里去,毕竟她又没有过初恋。

但她却实在无法接受,天净沙老师这个魂淡用前面十一二万字描写男女主之间的深情。让人忍不住幻想他们长大后走到一起的美好画面。然而结局短短三万字。直接用最客观冰冷的文字,击碎了成百上千万读者的幻想!

夏薇薇忍不住作死地将之前的杂志都拿了出来,她作为一个天净沙的死忠粉。自然下意识地想找伏笔,可看到前面顾远小时候那段心理描写,再看他上大学后的表现,那种在时间作用下,男主本身行为的巨大反差感,简直讽刺至极!

而她这个时候也再读了一遍女主没有送出去的信,里面的感情可谓情真意切,再对比女主不声不响嫁人的举动……

都是骗子,你们都是骗子!

夏薇薇年纪还小,自然不是很懂“时间是一把杀猪刀”的道理,再深厚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空间上的距离,也会慢慢变淡,只有留存在记忆中的感情,依然在那儿。

所以男女主都说会一直喜欢着对方,其实是没有错的,只是喜欢的,是当年的对方而已,待到长大以后,自然有追求各自幸福的权利。

结局有什么不好呢?女主找到了她的幸福,而男主也完全释然了,准备重拾生活,说不定他也会与女二号走到一起呢?毕竟那个让人心疼的女孩,也是一直喜欢着男主的。

擦肩而过的结局虽然让人感伤,不过却是开放式的,而且的的确确充满一种正能量,它教会了人们要积极向上的生活,这就是天净沙老师的“爱意”啊……

那一句“在与不在都无所谓”分明就已经表明了男主的想法,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啊。

虽然在一边骂着,可夏薇薇却依然忍不住地想要找伏笔,这已经是她读天净沙的文章后产生的强迫症了,待到看到第一部分就发现,男女主隔着铁道对望却被列车挡住这个一笔带过的画面时,她又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原来这里已经有暗示了么?

天净沙你这个大魂淡,写这么一本书就是为了让人心痛的咯?

想到最后挡住两人之间目光的列车,她忽然萌生了一种冲动——她好想炸了那辆列车啊!

列车象征着时间与空间,原本或许男女主之间可以互相看到,但过了那么多年,却已经被时间与空间硬生生地隔开了,而文中虽然并没有点名列车过后女主到底还在不在,但那个“他想,应该”几个字就表明了,其实女主已经不在了,或者说,在那儿的,只有那个少女时期的女主。

但其实在与不在真的无所谓了,人终究无法回到过去,好好把握现在才是最重要的,这显然也是《秒速五厘米》想要告诉读者们的积极意义。

书中的伏笔有太多太多了,吴笛不仅将原版动画中的一些细节完美地写进了书中,更是在此基础上,加了她自己不少更加让人触动的小细节,伏笔自然就不用说了,那几乎已经成了她写文的一个非常大的特色了。

毕竟吴笛写作的风格,并非那种一气呵成流,而是喜欢精雕细琢地抠字眼,写一篇文可能很快,毕竟脑中有两个世界的素材,但写完之后去修改,去雕琢,去将文章变得更加完美,这已经成了吴笛的写文习惯。

吴笛的手稿中,那些修修改改的痕迹,让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升起一种敬意,这显然是她对待写作一种严肃态度的体现。

而正是由于吴笛的认真专注,她在写作上提升得很快,当然这其实也要得益于她在不断地向两个世界的著名作家学习,以前她读的名著都好好保存在脑子里,现在拿出来细读,认真做阅读笔记,自然也别有另一番感觉。

她的这部《秒速五厘米》,由于她的文笔、伏笔、气氛渲染等等各个方面的加成,使得这本书的治愈能力,一点也不比原版动画电影差,哪怕少了那首经典的片尾曲。

况且,这部书的背景搬到了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恰好这个世界的华夏也是有那种铁道的,樱花本来也是华夏传到泥轰去的,所以对大多数华夏人来说,这本书写的非常具有代入感,其阅读之后,那种被治愈的感觉,自然也更加深刻。

夏薇薇平息下了自己心头的不爽,然后去了天净沙吧,她显然想要去看一看其他读者的反应。(未完待续。。)

————?

第二百一十九章 想要炸火车

夏薇薇一打开天净沙吧,便发现这个度娘吧上方的画面,已经变成了那个男主与女主擦肩而过的插画,依然是漫天的樱花,若说当初那对少男少女一起坐在长椅上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浪漫与甜蜜的话,那这次擦肩而过,就让人忍不住觉得感伤了……

到底是哪个权限狗补刀了!

夏薇薇看到这张图就来火,这浪淘沙画得越好,便越让她来气,总觉得这个浪淘沙,与天净沙,有不得不说的奸情,要不然这个浪淘沙,怎么可以将文章中的画面弄得这样传神,让人看到画面,就忍不住想起文中那个好像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结局。

如果夏薇薇知道天净沙与浪淘沙就是一个人的话,那自然就明白了,其实一般来说,若是一位画家去写文,只要拥有不错的文笔,那写出来的文便更有一种画面感,吴笛的小说,画面感极强,时常让她的粉丝慨叹,就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良的大片一样。

在吴笛那个世界,古代有一位名叫王维的诗人,他同样也是一名画家,擅长山水画,因此他的诗,被人称作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而现在将这个诗换做吴笛的小说,其实也并无违和感,吴笛小说中有画,而看到画面,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小说的内容。

吴笛很庆幸自己写作与画画的技艺,都在不断提高,这样的话,她能够恰当地将两者结合起来,使得她的文章与插画,给人更加立体的感觉,“治愈人心”的功力当然也会更上一层楼。

夏薇薇将网页往下拉。果然,看到下面的帖子一片哀嚎之声,不知为何,她的心头忽然升起一种愉悦感,因为她看到了有这么多读者都在分享着自己被致郁后的痛苦!

这算不算人类本身的劣根性呢?

看到别人比自己还要痛苦,自己的痛苦似乎便减少了一些。当然,某些人更加恶劣,因为她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嗯?这样一想,为何“天净沙”三个字会在她脑海中不断地回旋呢?那个魂淡,是不是也在偷偷看着这个度娘吧中一片哀嚎的景象?

现在度娘吧中有好多这样的帖子,有直接说看了结局想去人肉天净沙把她给杀了的,有想直接给天净沙寄菜刀寄子弹的,有说天净沙的文让人太累了。不能再爱了的,还有说眼睛已哭瞎,求治疗……

这些大都是抒发自己看了结局之后被致郁了后,抒发自己那种郁闷之情所发的水贴,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由于这个男女最终没有走到一起的结局,太让人无法接受,导致往日第一时间就会出来的剧情分析贴,伏笔揭露贴都没有出现。显然有不少读者,都还沉浸在某种情绪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哎,看来还要我这个吧主亲自上阵啊,夏薇薇莫名地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对比这些战五渣的吧友,她忽然觉得自己承受能力好强!

毕竟夏薇薇没有恋爱的经历,所以要说对《秒速五厘米》产生共鸣吧。只能说对前半部有些共鸣,至于那个结局,她觉得虽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总感觉天净沙是为了虐而虐……

天净沙就是在报复社会而已,然后写个悲剧肯定能让人记住。吧中已经有人在发“神作帖”了,什么果然男女主没在一起啊,真是大快人心,神作啊神作,发这样帖子的人,一定也是在电脑面前咬牙切齿,他们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发泄自己的不爽而已。

夏薇薇发了一个每次都会出现的剧情、伏笔讨论帖,将她粗略寻找出来的几个明显的伏笔发了上去,抛砖引玉。

然而回帖的,却是一片骂声:

“【薇薇一笑很倾城】!你这个坑逼,在结尾之前说什么结局一定是圆满的,可现在呢?老子看完后整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现在老子想去炸火车,有没有人同去?”

“炸火车+1!”

“炸火车+2!”

……

“炸火车+10086!”

“别在分析帖里水了,你再水有什么用呢?我只想说的是,有没有人和我同去把天净沙揪出来改结局?”

“必须改结局,支持改结局!改结局改结局改结局……”

“有没有去《青春祭》的编辑部抗议?”

“抗议!绝对要抗议,太坑了!”

……

“伏笔?还找屁个伏笔,越找越觉得男女主分开是必然吗?真佩服薇妹子的坚强啊,我读结尾时,整个人就像是在被刀子在割心!天净沙,一生黑!”

“天净沙,一生黑!这个作者已经被拉到我的黑名单里了!”

夏薇薇看到这副群情激奋的样子,只觉得心中更加愉悦了,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坏掉了,怎么希望看到天净沙老师致郁更多的人呢?

本来也特别恨天净沙的她,忽然更加想传教了,她要将天净沙的光辉,向整个世界散播!

由于看到这些吧友比她还要痛苦,她自然更加兴致勃勃地找文中的伏笔了,她一直催眠自己,就当结尾男女主是在一起的好了,或者,她只认可全书的第一部分,其他的都是多余的。

就在夏薇薇一边看度娘吧,一边找伏笔时,她却看到了迄今为止最让她惊叹的一个伏笔!

ID为【爱的战士】的人这样写道:“每秒5厘米似乎这个速度并不是很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人的步行速度都比它快。可这个速度如果保持了13年呢?通过这个公式可以计算出来。5CM/S

*

13年

*

365天

*

24小时

*

60分钟

*60秒=20498.4公里。20498.4公里。这个距离正好是绕行地球半圈的距离,也就是南极和北极的距离。而顾远与苏筱最后一次见面到岔道口的相遇,正好是13年。两个曾经相溶的心,经过了13年的时间,彼此达到了地球上最远的距离。”

夏薇薇看到这个伏笔时,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忍不住惊叹道:“这也行?这一定是巧合吧?天净沙这魂淡从一开始就这样构思了吗,她的大纲该有多精细啊!”

等等,这个【爱的战士】的ID,她好像见过?(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章 神贴诞生

夏薇薇这个想法刚刚升起,再刷新这个帖子时,发现好多人也惊叹道:

“层主太犀利了吧,原来秒速五厘米的真正含义在这里吗?”

“天净沙这个超级大魂淡!!!从一开始就已经计划好了么?”

“太厉害了,我只能说佩服,每次天净沙吧都会碰到层主这样的牛人……”

“为什么我感觉层主的ID似曾相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吗?”

“天净沙的实力不用说,这部妙五是经典中的经典,神作中的神作,我得再仔细看两遍再分析剧情,那些说被虐到的,只是因为你们阅历不够而已。”

“最讨厌楼上这种拿年龄秀优越感的家伙了!”

……

夏薇薇刚想回复这个帖子,然后便突然想起,这个【爱的战士】曾经发过一个预言帖!

仿佛是验证她的想法一样,当初那个《此贴必神,坐等挖坟》的帖子一下子被人挖了出来……

不少吧友见状,纷纷点开这个帖子,然后他们自然惊住了,这个【爱的战士】到底是什么人啊,居然真的被她预言成功了?

许多吧友纷纷在这个帖子中回复“神贴留名”,这个帖子的楼层,一下子从当初全是冷嘲热讽的几十层,上升到几百层,并且还在以极快的速度增加着!

有不少也发过预言帖的人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他们也将自己以前发的贴挖坟挖了出来,可惜却火不起来,这“爱的战士”四个字仿佛就像是具有魔力一般,吸引着不少吧友回帖。

终于有吧友一语惊醒梦中人:“你这个魂淡,其实就是天净沙吧。一定是吧?”

夏薇薇也不由精神一震,只觉得脑中有道闪电闪过,这家伙会不会真的是天净沙?

刚刚那个秒速五厘米的伏笔,实在是太精髓了,哪有可能这么快就找出来,除非本人就是作者……

就在夏薇薇出现这样的猜测时。她的手机忽然响了,一看才发现居然是自己的闺蜜李香莹的。

夏薇薇心里莫名的发虚,说起来李香莹自从入了天净沙的坑后,在夏薇薇的影响下,自然也有向天净沙的死忠粉靠拢的趋势。

而李香莹在阅读的过程中,每次产生了这个结局可能要悲剧的念头时,夏薇薇就像洗脑似的对李香莹说,放心吧,天净沙老师绝不会写悲剧的。天净沙老师的青春校园小说一定是喜剧!

当然,秒速五厘米写到后期,完全不是什么校园小说了,尤其结尾部分,大多数在写男主工作上的日常琐事,但越写琐事,便越让人深有感触……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香莹自然将那种最坏的打算给驱除。只是毫无保留地信任自己的好友,然后……你懂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夏薇薇成了天净沙“治愈”李香莹最大的帮手。

李香莹以前又不是没看过什么悲剧小说,但那自然是有心理准备的,可她却在夏薇薇的误导之下,她怀揣的一种美好的幻想,被天净沙所写的冰冷现实给彻底粉碎了。

所以她在看完《秒速五厘米》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人不能在一起”。但她就是觉得气闷,然后大哭一场,发泄了一下,马上打电话给夏薇薇,这个好友绝对是和天净沙一伙的吧?绝对是吧?

夏薇薇接了电话。就听到李香莹一边抽泣一边控诉道:“薇薇,你这个大坏蛋,刚刚看完秒五的结局,实在是糟透了!天净沙这个魂淡,差劲!”

夏薇薇听到对方那失态的声音,好像真的已经坏掉的她,只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愉悦感,她刚刚的郁闷完全一扫而空!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夏薇薇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因为她确实是一个内心纤细敏感的女孩,有时候独自一人看到一篇让她触动的文章,都会觉得特别感伤,可这一次,她发现有许多人都被天净沙狠狠地来了这么一下时,她觉得……好棒啊,真是太棒了!

果然,她已经坏掉了,彻彻底底地坏掉了……夏薇薇浑身愉悦地想着。

“安啦安啦,李子你就是太较真,一篇小说而已,又不是什么现实,把心放宽一些,多想一想开心的事情,你会发现,这个世界还是这样美好。”夏薇薇轻柔地安慰道。

李香莹听到夏薇薇的话,不由就纳闷了,她可是很了解这位闺蜜的性格的,按理来说吧,夏薇薇应该同样哭得稀里哗啦,然后两人抱团取暖,可是,为什么觉得现在她这样淡定呢?

李香莹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不会是因为太郁闷,然后被天净沙“治愈”得从一个极端,跑到另外一个极端了吧?

她停止了哭泣,有些担心道:“薇薇,你可别吓我啊,难道你就一点也不伤心?我还记得你当初说,如果天净沙敢写悲剧的话,你就要去宰了她……”

夏薇薇一只手抚着自己的脸颊,神情愈发柔和,她的瞳孔似乎渐渐变得空洞起来,她只是笑道:“怎么可能,我那样喜欢天净沙老师,哦呵呵呵……”

此时,吴笛正捧着自己的小上网本,坐在暖和的被窝里,她的度娘吧ID,自然便是【爱的战士】,她正面带微笑地看着这个天净沙吧中一片哀嚎的景象,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心中的愉悦。

可在某一瞬间,她忽然浑身莫名发冷,她忍不住将自己穿着毛衣的身体往被子缩了缩,她那胸前美好的曲线,在毛衣的包裹下,显得那样诱人,看着都给人一种柔软的感觉,更别说抚摸上去,那种完美的触感了。

暖和的被窝让吴笛觉得冷意渐渐消散,家中还开着空调,她又开始安心地欣赏起读者们的反应来,其实说真的,她写的《秒速五厘米》这部小说,初看结尾,或许会觉得很虐,可实际上,它的的确确是个让人振奋的结尾。

男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又如何呢?

他们都拥有了各自的生活,女主已经找到了让她感觉幸福的伴侣,而男主也终于从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走了出来,迎接自己新的人生。(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一章 乐队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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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由于《秒速五厘米》刚刚发布结局,许多人都只是粗略地看了个大概,发现男女主没有走到一起后,就感觉这部书是悲剧,实际上多看几遍后就会发现,这要真说是悲剧吧,其实也算不上。

毕竟女主找寻到了自己真正的幸福,而男主也终于开始用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人生,难道这也算悲剧?

只能说男女主擦肩而过让人觉得略微感伤而已,毕竟曾有一段相知相许的美好。

吴笛粗略地看了一下这个读者反应之后,就关掉了度娘吧,想来等到那些真正细细品读《秒速五厘米》的读者涌现出来后,他们就会解读出更加积极的意义吧。

其实男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也是一种必然,从一开始两人设定的身份,就可以明白,而男主本身的性格也较为被动,连信都是女主先写给男主的,当他彻底失去女主后,或许才醒悟过来。

想必,马上某些读者就会谴责男主的被动吧?异地恋只要坚持,自然也有修成正果的机会。

吴笛一边想着,一边却听起了自己所唱的歌,魔理沙又在音悦网出了几首顾雅君制作的歌,销量或许不及吴笛自己的那首《隐形的翅膀》,但口碑却都很不错,而吴笛自己听起来,也觉得还行。

由于上了高中后,她在学校的时间占了大部分,所以她也没有去将自己前世的一些歌拿出来,她懂得欣赏音乐,却对原创音乐并不太精通。这种直接的拿来主义,终究让她有些心虚,她潜心跟随顾雅君学习着如何歌唱,慢慢充实自己的实力。

吴笛的学习态度,让顾雅君一如既往地赞赏,魔理沙现在在音悦网也算是打开了名气。个人主页虽然没有吴笛的照片,却已经装扮得有声有色了。

魔理沙的头像是吴笛画出来的,那是一个骑着扫把的魔法师,戴着尖尖的帽子,穿着黑白的类似女仆装的衣服。

在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下,魔理沙的形象自然是非常可爱的,不少听众已经渐渐放弃了寻找这位实力新人真身的想法,只是安静地听她唱出一首首别有韵味的歌,便已经是一种享受了。

在那些听众们眼中。或许这位歌手,确实就像画中可爱魔法师一样,她的歌声中充满了一种魔力。

一般来说,一个歌手唱歌的风格是固定的,但他们却发现,这位魔理沙的风格却不是固定的,她似乎可以根据歌曲本身,来调整自己的风格。

顾雅君这位新锐音乐人。所制作的音乐也是曲风多变,而吴笛就像是万金油一样。完全可以满足顾雅君的要求,这样的歌手,简直就是那些有理想有追求的音乐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歌手!

更别说,吴笛的态度一如既往的谦逊,她从来不骄傲自满,总是希望自己可以做到完美。

吴笛的存在。使得顾雅君可以尝试各种各样风格的歌曲,这使得顾雅君制作音乐的水准也提高得很快,两人都在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着。

安静地听着自己的歌曲,吴笛的脸上带着放松的神情。她想起了夏薇薇之前对她说的事情——组建乐队吧。

吴笛当时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毕竟是高中生,还是在这样一个校规较严的高中,她怕耽误对方的学习。

至于吴笛自己,其实精力是非常充沛的,而且她总是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她的专注力,不是一般学生可以相比的。

所以对吴笛而言,多一个玩票性质的乐队主唱,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她依然只需要歌唱就行了。

吴笛向夏薇薇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她是将夏薇薇当作朋友的,自然会在意她,否则以吴笛的性格,是绝不会在意陌生人如何如何。

夏薇薇却说,没有关系,这就是一个社团活动而已,反正又不是专业的乐队,只是业余闲暇时的娱乐活动,不会像吴笛说的那样严重的。

“反正不是还有你这个学习超好的人在嘛,开展社团活动时,你还可以给我们补补课嘛。”当时夏薇薇有些撒娇地说道。

吴笛最终同意了夏薇薇的请求,可惜过了这么久,乐队连人都没凑全,意外的是,苏暖这个小迷糊居然会弹吉他,于是苏暖自然也被夏薇薇拉进了乐队,可惜李香莹对音乐完全一窍不通,但在夏薇薇的要求下,学习当键盘手……这可真是难为她了。

吴笛觉得自己倒是什么都可以客串一下,她对这些乐器都有所涉猎,即使无法达到专业的水准,业余玩玩当然还行,她只有歌唱,达到了专业的水准,不过夏薇薇还不知道吴笛就是那个在音悦网上很红的“魔理沙”。

夏薇薇说,她要在寒假之中,将自己的这个乐队凑齐,然后参加高一下学期圣心公学的“嘉年华”,类似学园祭之类的玩意。吴笛并不介意满足夏薇薇那一直以来的想法,她心甘情愿地当这个乐队的主唱。

吴笛她自己似乎忘了,她是网上那位很有名的歌手“魔理沙”,因为自始至终,她只是在为自己歌唱而已,这一次,她为朋友歌唱。

可以想象,当夏薇薇的乐队在圣心公学表演,然后人们却发现,乐队主唱居然是那个神秘的“魔理沙”之后,所造成的轰动效应!

此时,吴笛的聊天软件又响了,发现是她的责编“菲菲”,只见菲菲发来信息:“天净沙老师,最近能不能见一面,《秒速五厘米》圆满连载结束,有没有什么新的思路啊?”

“有新思路,不过暂时不准备连载了。”吴笛回道。

胡亦菲见到这个回复,不由心中一突,现在天净沙可是《青春祭》最重要的作者了,尤其是在与姚琼的对垒中,几乎已经算是完成了胜利!

然而现在对方却说不准备连载?胡亦菲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她觉得这事还是要与吴笛好好谈谈,现在吴笛可不是什么新人了,而是堪比姚琼的“大神”级作家,可不能随随便便地怠慢。

让胡亦菲松了一口气的是,对方同意了见面这件事,想要见对方的,可不只是她,还有主编,以及,那一位真正的大人物。(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二章 被致郁的芸芸众生

身为特种兵的石磊,难得拥有闲暇的时光,他的手上正拿着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自从入了《秒速五厘米》这个坑之后,身为言情小说爱好者的他,已经难以自拔了。

石磊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代入到了男主中去,在一期一期的连载中,他很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与各种小说中颇有曲折的故事不同,那只是一个平凡的初恋故事罢了,他与她,甚至没有真正确定关系,只是各自心中,存有一丝暧昧而已。

不过随着石磊入伍之后,当年的她,已经消失在人海,联系也不知何时就已经中断,有时候走在街头,会忽然觉得,某个人的背影与她很像,想要追上去看看,却发现这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

成为一名军人的他,长年在男人堆,他发现自己好像对女人渐渐失去了兴趣,也许这是他喜欢上言情小说的真正原因?

石磊坐在自己的台式电脑面前,它的桌面便是那一张浪淘沙所画的雪地拥吻图,在那漫天的飞雪之中,一棵巨大的樱树之下,正是青春少年的男主与女主,互相交出了自己的初吻。

石磊看到那段男主历经波折终于见到女主的情节时,只觉得整个人都被深深地感动了,那到底是怎样一种感情,能够促使少年做出那样独自一人踏上旅途,与女主会面的事情……

总之,这儿的情节,让石磊非常触动,他只希望最后男主与女主能够真正走到一起,看着电脑桌面上那唯美的画面,石磊满怀期待地阅读起了《秒速五厘米》的结局。

读着读着。他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他只觉得心头发闷,这个结局,似乎让他联想到了自己,他与他的她,是不是也在时间与空间的渐渐变远中。成为陌生人了呢?

看着桌面上那极为浪漫的美好画面,再看到最后一页,男女在盛开的樱花中擦肩而过的插画,那模糊了男主与女主的脸颊……

石磊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他那巨大有力的拳头,一下子砸在了那薄薄的显示屏上,然后穿屏而过!

显示屏变成了一片漆黑,那个浪漫的桌面消失无踪。

石磊就这样低着头,一只手捂着自己的眼睛。他在恍然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记不住她的脸颊……

原来,时间这辆列车,就这样残酷吗?能不能把它给炸了!

天净沙,你真是好狠啊,前面将男女主之间的感情描绘得那样美好,最后却不声不响把女主嫁了,男主想多看女主一些时间。还要来辆列车挡着……

石磊从莫名地情绪中挣脱出来时,看着被自己一拳头击穿的电脑屏幕。他不由露出了苦笑——我特么的怎么这么不淡定了,不过就是一部言情小说而已,至于吗?

石磊摇了摇头,他才发现,在不知不觉间,眼角竟然有泪滑过。好像连带着她的记忆都随之消失了呢,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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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总是这样冰冷残酷,那又如何呢?

孤独的我,永远也不会因为冰冷的现实而动容。因为在现实之中,没有值得我在意的人。

即便如此,谷扬帆在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他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好吧,他其实在痛恨男主这个死现充!

特么的老子到现在连一个妹子都没有,从来没有青梅竹马,从来没有暗恋他的妹子,也从来没有什么炮友,男主在小学就攻略了一个那么好的妹子,高中还有更让人心疼的妹子暗恋他,大学后还有妹子,工作后还有!

谷扬帆虽然怨念着,他却写下了这样的读后感——

不知道如何评文章中那个看上去一向不温不火的男主,他的作为也因为没有按照我设身处地在他那个场景时心中的想法走,所以觉得窝火了点,男主SB了点。

……(洋洋洒洒一千余字)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天悬星河下与她相望她那动情的一笑。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那两个无忧无虑少年男女口中的未来。

多年之后是否会想起……

你我终是以每秒五厘米的距离而分开了呢。

是樱花吧。

谷扬帆的文风挺怪,各种“吧”“呢”的语气助词特别多,不过这次他确实被莫名地触动了,他就是想要通过写文来宣泄他的某种情感,他有些悲哀地发现,被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治愈”,他整个人对爱情完全丧失了信心,好吧虽然他以前对爱情也没什么信心,但这一次,他感觉自己彻底被粉碎了……

试想,以前感情那样深厚的一对青梅竹马,却在时间的侵蚀下,最终擦肩而过……谷扬帆实在无法想象,到底有哪种感情会抵抗得了时间、空间。

果然,还是一个人最棒了……谷扬帆脸上勉强露出了笑容,可心中,却终有一丝落寞。

至少那个男主,还拥有过那样美好的曾经,即使长大后没有与她在一起,可他却能够时时刻刻将自己与她的记忆拿出来品尝一下的吧?

想到这里,谷扬帆又骂了几句现充去死,然后整个人往床上一躺,刚刚一气呵成写完了一大段发泄自己情绪的文章后,他现在整个人依然空落落的,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种好像自“哔”之后浑身空虚的感觉。

总之,即使谷扬帆是个超级孤独的人,将自己隔绝开这个世界,但看了天净沙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后,整个人也感觉不是很好,说什么轻松接受男女主不在一起的事实全是狗屁,难道当初他们的感情被狗吃了?

谷扬帆可忘不了当初看到前面男女主之间甜蜜温馨所给他带来的快乐,谁不爱看真正让人心里暖洋洋的喜剧呢?可惜天净沙太会“治愈人心”了。

可以想象的是,类似石磊、谷扬帆这样的人有很多,哪怕某些人承受能力再强,只要忍不住代入到前面甜蜜温馨的场景中去,最后看完结局后,都会难过许久,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再也不相信爱情的想法。

但事实上,《秒速五厘米》真正内涵却不是如此,不过要让读者们品味出它积极的内涵,还需要一些时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三章 知晓身份

“什么?你说天净沙是个十六岁的美少女,名字叫吴笛?”苏曼文摩挲着自己的茶杯,一向显得非常镇定的她,却被这个消息弄懵了。

在《秒速五厘米》连载完成后,苏曼文终于生起了与天净沙见一见面的念头,许是因为这篇文章的结局,也让她这位主编,感到莫名的触动吧。

苏曼文确实是个很特别的人,她有着严重的洁癖,对白色近乎痴迷,办事特别喜欢干净利落,所以她一般是不会去接触作者的,她从来只会认可作者写出来的文章。

不过现在天净沙在《青春祭》地位特殊,而从天净沙的一贯表现来看,她确实是个值得尊敬的作家,这自然引起了苏曼文浓厚的兴趣。

在去与天净沙见面之前,她当然要向胡亦菲询问一下天净沙的情况,然后她知道了这个让她都差点无法镇定的消息。

胡亦菲见到向来沉着冷静的主编被这个消息震得不轻,她心里稍稍有些恶趣味,只是抿嘴浅笑道:“我可不敢骗主编大人,以前说天净沙是传统作家,不过是形势所迫而已。”

苏曼文的手上拿到了吴笛的具体资料,包括吴笛在学校取得的一些成绩,这是胡亦菲自己收集的,她对吴笛非常重视,她相信主编在知道吴笛的年龄后,也会非常重视!

这是一个十六岁便具有真正传统作家实力的天才高中生作家,而且,她还是个容颜特别出众的美少女!

胡亦菲都可以想象,若吴笛被《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发掘之后,钱四梁该会多么欣喜若狂,因为这符合他的一切战略计划……

等等。胡亦菲忽然想起一件事——好像天净沙曾经被《时光碎片》拒绝了吧?

呵呵,若他们发现天净沙吴笛,会不会特别后悔?胡亦菲莫名地愉悦了起来。

苏曼文看到吴笛的照片时,整个人都愣了一愣,然后,她嘴角的弧度微微翘起,忍不住笑了起来。

“主编你笑什么啊?是不是因为收获了这样的天才美少女作家而开心?”胡亦菲忍不住问道。

“不,我可不是钱四梁。我永远只会看一个作家写出来的文章,不管这个作家到底长得如何。”苏曼文淡淡道,“当然。天净沙写出来的文章,确实让我非常满意。”

她刚刚只是在笑钱四梁这个家伙罢了,那大概是“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刚刚开启海选的时候吧,钱四梁邀请苏曼文会面商议大事。

对于这个钱四梁,苏曼文心中不喜。但她必须承认,此人确实手腕高超。她这次若不是有能够媲美姚琼的超强新人天净沙出现。可能《青春祭》确实会经历一些动荡。

但苏曼文绝不承认,《青春祭》会被这样击垮。

不过钱四梁对于青春文学市场的开拓还是很有贡献的,在挖掘新人方面,他也做得比较好,虽然是偶像作家,但这起码给了不少年轻人机会。

钱四梁的一系列操作。也让青春文学有了更大的曝光度,这对整个青春文学来说都是好事,但他的做法,也让青春文学更加媚俗。这是苏曼文不喜的地方。

苏曼文在听到钱四梁要与她合作时,饶是一贯镇定自若,但她心里也颇为惊讶,这种前一刻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后一刻为了更大的利益,就与敌人媾和的作风……该说钱四梁真不愧是一个优秀的商人吗?

苏曼文最终同意与钱四梁合作,当然是因为这个合作确实对《青春祭》发展有利,还因为那一篇让她读过之后,感觉非常欣喜的文章——《舌尖上的名著》

苏曼文是个偏执的人,造成她这样偏执的原因,或许便是因为她太喜欢文字了吧,所以她这个人只看重一个作家的文字,若是文章打动了她,那她会毫不犹豫地发表它,她从来不会怀疑自己看文章的眼光,就像钱四梁永远坚定自己的方向一样。

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她感觉非常有趣,明明应该是幻想小说的体裁,可实际上却是书评连载,那个主角“文学少女”人设的“吃书”的创意,瞬间就击中了苏曼文的萌点!

因为,她苏曼文也是一个非常爱书的人,若是可以将喜欢的书吃下去,还能吃出美味的话,那该是多么幸福!

从《舌尖上的名著》整篇文章上来看,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阅读非常广泛,对美食更是精通,若有一篇这样的文章呈现到苏曼文面前,她自问绝对无法置之不理。

“写这篇文章的人,名字叫做吴笛,在网络被人称为‘最美女学霸’,如今在全国名牌高中就读,她将会参加这一次的‘文学之星’,我们《时光碎片》已经预定了,只是希望她能够在《青春祭》上发表文章,这才能证明她真正的实力,而她,便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当时,钱四梁脸上带着一种狂热的神色,大概是觉得,有了吴笛这样完美的棋子,《时光碎片》的发展肯定要更上一个层次,他要培养出倾倒整个华夏的天才美少女作家!

苏曼文当然也看到了吴笛的照片,其实她心里还微微有些惋惜,这样好的苗子,居然让钱四梁捷足先登,却不知道钱四梁又犯自大的毛病了,他只知道,吴笛肯定会在学校的要求下参赛,只要他操作得当,吴笛进入前十二强绝对没有问题……有谁会拒绝那样优厚的新人签约条件?前三名还有高考加分的!

然而,如果吴笛是天净沙的话,一切又更加有趣了。

所以,苏曼文笑了,她很期待钱四梁发现吴笛是天净沙后,脸上的表情会是多么精彩。

“帮我联系吴笛,我要见她一面。”苏曼文如此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办公室却又来了一位贵客,这是一位浑身充满了高贵气质的女人,给人的感觉就久居上位,身后还带着保镖与私人助理。

苏曼文看到她时,下意识站了起来,主动走了过去,与她握手,略显惊讶地说道:“聂董,你怎么来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四章 天才美少女作家 105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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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馨予的打扮显得保守却又不流于俗套,到底是华夏三大传媒集团的董事长,对时尚的把握具有一种天然的敏锐。.

尚未到四十的她,保养得极好,不论是长相还是气质,都让人赏心悦目。

胡亦菲在见到这位传闻中很赏识自家主编的大人物时,心脏都不由微微加速,她感觉聂馨予身上有一种让人心折的气质,也许这就是小说中常写的上位者的气势?她忍不住想到了天净沙小说中一些贵妇人的形象,总觉得与这位大人物的形象,重叠了起来……

“叫什么聂董啊,曼文,你与我还这般生分?”聂馨予与其握了握手,很是亲切地说道,让人如沐春风。

苏曼文算是聂馨予一手发掘出来的,可以说聂馨予对她有知遇之恩,没有聂馨予的帮助,她与她的《青春祭》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当然,在这其中,苏曼文本身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听到聂馨予的话,苏曼文自然又谦虚了一下,她始终对聂馨予非常尊敬。

两人寒暄一阵后,苏曼文终于再次问了聂馨予为何来这儿。

聂馨予来此,当然是慰问苏曼文的功劳的,这最后一期的《青春祭》,首曰销量就已经破四百万册,最终销量破一千万册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这可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记录!

马上可是要过年了,如此功臣,还是她的绝对嫡系,她当然要好好地慰问下,她甚至觉得,苏曼文的职位,可以再提一提了。

煌萌传媒这样的大型商业集团,聂馨予作为董事长,虽然权力最大,但其中显然也有各种派系,如果董事长在公司中连自己的亲信都没有的话,岂不是意味着对集团失去了掌控力?

聂馨予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由对苏曼文苦笑道:“那个天净沙写的《秒速五厘米》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让我好友家那位千金非常伤心啊,嘴上还一直念叨着要把刀架在天净沙脖子上让她改结局,还说以前一直写信给杂志社,却从来没有得到天净沙的回信……”

苏曼文微微一怔,想到之前自己看到那个结局时的心情,饶是她已经有了多年的审稿经验,什么样的悲剧都读过,但天净沙用那冰冷至极的文风将结局写出来后,她的心也像是被狠狠地刺了几刀一般。

因为啊,这个天净沙,写得太现实了。

怎么说呢,悲剧虽然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但很少有人能够将悲剧写的圆润自然的,也就是说,有许多作者写悲剧,只是为了悲剧而写悲剧,就好比某些作者以为写ntr可以加深文章内涵一般,可大多数ntr,都是作者文青病一犯,然后就写了,这只是在故意恶心读者罢了。

但是,吴笛的这部《秒速五厘米》,最后的结局,却是一种必然,因为那是**裸的现实,简直就是给予一些对初恋、异地恋产生美好幻想的情侣们,来了一个会心一击!

至于那些沉醉在吴笛之前甜蜜温馨氛围中的读者们,自然也被结局那冰冷无情的现实来了这么一下,可以说,最后的结局,让整部小说完全“神作”了,无数读者,想来都会记得那样一个擦肩而过的结局,最后男主想再看女主一眼,却还被列车挡住了……这实在太坑了!

许多事物,尤其是感情,在空间与时间面前,都显得异常脆弱。

苏曼文对聂馨予粗略地将故事说了一遍,然后感叹道:“这个《秒速五厘米》,实际上确实是一个治愈人心,让人积极向上的故事啊,最后男女主虽然没有在一起,但女主已经收获了自己的幸福,而男主,也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连个人都没死,怎么可以算悲剧呢?”

聂馨予大概听了这个故事,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就是青梅竹马兼初恋最终没有在一起的故事嘛,也不知道那个与自家迪儿差不多大的少女,为何这样触动。

她正想告辞,却又听到苏曼文用感慨地语气说道:“十六岁,不,在写这篇文章时还是十五岁,这个吴笛,还真是个天才呐,这篇《秒速五厘米》可能创意不怎么样,但文笔、内涵兼而有之,让人读来回味无穷。”

聂馨予讶然道:“你说谁?迪儿……不对,我家迪儿十七岁了,是那个吴笛?”

她这样说着,脑中不由回想起了在自家迪儿的谢师宴上,那位举止端庄,落落大方的美丽女孩,她好像还是那一届的中考状元。

这个女孩,是那位婆婆的弟子,因为她,自家迪儿改正了好多坏习惯,整个人倒是愈发出色了,有时候甚至还懂得主动来为父母分忧,这让聂馨予非常欣慰。

苏曼文也不知道聂馨予指的是谁,而是直接将吴笛的资料给了聂馨予。

聂馨予仔细地看了看,脸上自然也忍不住出现了惊讶的神色,没想到那个在青春文学圈子里掀起风浪的人,居然真的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吴笛!

小小年纪,居然有如此才华!

聂馨予终于对吴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到资料上还写着吴笛保持了外国语高中一学期的全校第一之后,她更加惊讶了,这个外国语高中,可不是什么大路货的普通高中啊,而是在全国起码前十的名牌高中!

她不知为何,耳边忽然响起了那位神神秘秘的何秀婆婆的话:“你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吗?我看我的那个弟子很不错啊,她已经没了爸妈,怪可怜的,这个遭人疼的孩子呐……经过我掐指一算,如果我那弟子真成了你的女儿话,对你的事业,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聂馨予当时只是当玩笑话听听而已,以她的身份与家世,怎么可能去要这么大的女孩当自己的女儿,人家也不会轻易认一个妈吧?就算她自己不想再生了,真想要个女儿,那也是去领养一个年纪很小的,从小养大。

对于这个让人看不透的婆婆,连丈夫都说他母亲“不靠谱”“一直很奇怪”“非要住山里”,她其实有些大逆不道地认为,这个婆婆可能精神有问题,然而让她觉得异常震惊的是,自己的父亲,也即是华夏刚刚退下来的总理聂峥嵘,却对这个何秀婆婆,非常尊敬……

看到这个与自家儿子读音相同的女孩,如此耀眼的“履历”,还有她小小年纪便表现出来的才华,她恍然间发现,也许那位神神秘秘的婆婆说的话可以当真?

也不知是不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她觉得这个“吴笛”,确实让她莫名地亲近。

“我倒是也想见一见这位天才作家了。”聂馨予微笑道,望着资料上穿着校服,极为清丽动人的美少女,如此说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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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搭讪的大叔

这一日,中雪。

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空中起舞,大概只要看过《秒速五厘米》的人,都会觉得它像樱花一样,如此美丽纯洁,也如此让人感伤。

吴笛穿上了白色的羽绒服,下身是百褶裙与厚厚的黑色棉裤袜,脚上穿着长筒靴,整个人的打扮依然显得素雅清纯,很符合三次元普通人的审美,她自己的打扮,可不会像王静姝给她打扮得那样古怪。

而由于凭借着两人的稿费,现在家中已经颇为富裕,吴笛的这些衣服即使不是奢侈品牌,但也能算是名牌了,价位在千元左右。

小姨王静姝,像个仆人一样,帮吴笛戴上帽子、手套,围上围巾,生怕自家小外甥女冻着,嘴里还嘟哝着,大概是抱怨《青春祭》的责编在这样的日子,约见吴笛吧。她这一次,倒也不会陪吴笛一起去了,毕竟没有什么要签的合约。

吴笛这次并没有扎马尾,而是直接披散着黑色的直长发,只是被围巾固定住了,不会被风吹乱。

然而,这漆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头发,与纯白的羽绒服两相对比,给人的对比感,非常强烈,而她那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同样也十分吸引人的目光。

向王静姝道别后,踏着长筒靴,拿着雨伞,吴笛走出了家门。

约见的地方并不远,若是以前家中窘迫时,吴笛或许会坐公交车,但此时,她自然选择出租车了。

在撑着伞走到打车的地方时,吴笛看着这被白雪覆盖的纯白世界,雪花依然纷纷扬扬地下落,新年的气氛似乎渐渐形成。这是个家人团聚的日子呢……

这个世界,自然也是有春节的,在除夕,华夏人民的习俗,自然是换上充满古风的长衫,也即是“汉服”。然后去参加祭典,那满世界都是汉服的情形,想想都让人觉得壮观,到时候,吴笛自己也是要穿上汉服的,或许她还可以自己写春联,因为她的书法确实不错。

只是在这时,吴笛身上很暖和,可不知为何。她却感到一阵由衷的寒冷,她忍不住裹紧了自己的围巾,却依然驱散不了那种名为“孤独”的寒冷。

亲人啊……吴笛的脑中闪过她原来那个世界父母的模样,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委屈,或许已经完全成了女孩,即使一直很要强,但在某些时候,却会异常的脆弱。比如想起前世的亲人时,她毕竟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她在原来的世界活得好好的,还是人生赢家呢。

这个世界的“父母”,怕是已经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了吧,明明长相、性格都差不多,可那又如何呢?总不能对他们说,自己是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穿越来的吧?

吴笛忍不住哼起了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虽然这首歌更适合分手的情侣们,但吴笛对父母的感情确实很深,她前世就是个靠父母的二世祖罢了,若没有父母的庇护,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行走在路上的吴笛。那美好的倩影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瞩目,男人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便投到她那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上,然后再偷瞄一眼吴笛裹着围巾的脸颊时,心中定然会得出这个结论——这真是一个极品美少女。

素雅清丽的吴笛,总会让一些男人怦然心动,仿佛一见钟情,抑或是想起自己的初恋。

谷俊辉正开着自己的爱车准备去购置年货,他心里暗骂那个就像是得了自闭症的儿子整天宅在家仿佛出家门就要挂了一样,完全没法给他这个老爸分忧,而这小子最近好像看了一部什么《秒速五厘米》,然后整个人更加蔫了……

他的这辆车是华夏国产名车,但价位却在两百万左右,这已经足以证明他的社会地位了,他可是金牌经理人,如今在煌萌传媒总部负责某个部门,这个职位,可是他费尽心力才得到的,他自己也很珍惜这个职位,而能够在煌萌传媒的总部工作,传出去都让普通人非常羡慕与尊敬。

谷俊辉虽然已经是个中年大叔,但长相还是很有味道的,凭借他的财力与成熟的大叔气质,他总是受到某些少女的青睐,而他当然也不会拒绝这样的交易,他总是能够让少女们非常满意,某些少女缺钱花时,就会来找他。华夏现在的风气,就是这样吧。

但谷俊辉玩女人还是非常讲究的,大概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吧,也从来不会硬来,强迫别人什么的,大家好聚好散,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

而他的心中,还存有那个已经去世的身影,那就是他的初恋,曾经与他相依为命的发妻。

从吴笛身边将车开过时,他的余光瞥到了少女美丽的侧颜,他猛地踩了一下刹车,这不是当年的她么?

谷俊辉只觉得自己尘封多年的心,仿佛又重新苏醒了,他直接将车开到吴笛的身侧,放下车窗,向吴笛善意的询问(其实就是搭讪),问这位少女要不要搭个顺风车。

不得不说,谷俊辉的泡妞手段,可比那种什么沈玉栋之类的毛还没张齐的小青年的手段更加高超,大概吴笛也就这个层次吧,有钱的大叔嘛,自然是真正的身经百战,很能让涉世未深少女感受到一种被呵护在手心的美妙感觉,明明就是在泡你,却能让你甘之如饴。

况且,谷俊辉长相并不让人讨厌,说不上有多帅,但却很有味道很有底蕴,他理着很精神的寸头,身上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气质,他这种善意的询问,一点也没有流露出那种让女孩提起警惕的“狩猎欲”。

事实上,都到了他这个年龄了,下半身差不多也算是收放自如了,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厉害的,那种动不动见了女人就走不动路的男人,还想泡妞?

不少行人尤其是男人,看到开着这样一辆名车的土豪,居然特意停下车来向那个美少女搭讪,心中都异常悲愤,少女啊,千万不能被这种大叔给骗去身心啊,一想到这样素雅清丽的女孩,被大叔……总之不可以!

男人们尤其是小处男们纷纷用怨念的目光看着那个向少女搭讪的成功人士。(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装逼失败

谷俊辉才不管某些男人怨念的目光,看到这样的美少女却不上去搭讪,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看看看,看什么看,你行你上啊!

况且,谷俊辉觉得自己是带着一种纯粹的目的去搭讪的,不是非要去摧残这样的少女,每次与青春少女在一起时,他都感觉自己的心,变得鲜活灵动起来,而这位少女,好像能够和她说说话,便感到非常满足。

此时近距离地看着这个少女,他才发现,少女比当年他的她要漂亮多了,大概只有那种清纯的气质,是差不多的吧。

再瞧了瞧少女身上所穿衣服的品牌,他在心中暗暗下了一个结论,这个少女大概出身中产阶级,这样的少女,可不是用金钱就可以搞定的。

由于谷俊辉此人确实面善,“搭讪”的水准也比较高超,没有流露出某种“狩猎欲”,所以他并没有让吴笛讨厌,不过吴笛现在作为一个女孩,哪会随随便便上陌生人的车,虽然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在身,但谨慎一些还是很有必要的。

吴笛侧过脸,对他微笑了一下,然后微微拉下自己的围巾,露出那粉嫩的樱桃小嘴,淡淡道:“谢谢你,不过还是不用麻烦了。”

谷俊辉看到吴笛的笑颜,呼出的白雾似乎都带着一种幽香,直接作用在男人的神经中枢里的那种,他的心跳又不争气地加速了,这让他暗骂自己真是太丢大叔的脸了,居然看到美少女的微笑就这样不淡定,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了?

让谷俊辉在心中更加赞叹的,便是对方那一头乌黑柔顺的秀发,包括额前的齐刘海。以及披着背上的长直发,它是那样具有魅力,以至于让他忍不住想要将这样的秀发细细抚摸。

对方的拒绝,也算是在谷俊辉的意料之中,不是哪个少女,看到他的这辆名车。就想往里面钻的,而对方这样的表现,无疑让他更加满意了——这是一个保守的好女孩,她的清纯,由内而外。

那些行人,看到吴笛没有坐进这辆名车,心中顿时也好受起来了,看来这世上也不是所有的美女都会拜金嘛,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谷俊辉显然非常懂得分寸。他就以他那高超的技术,一边缓慢地开着车,配合着对方的脚步,一边随意与对方聊天。

吴笛倒也没有拒绝,大概一个人走路确实挺无聊,这个颇为风趣的大叔还是挺有意思的,与他聊聊天也无妨。

在聊天的过程中,谷俊辉如愿得到了吴笛的名字。这个名字其实挺普通,男女通用。这让他稍稍有些失望,大概觉得吴笛应该拥有更加有气质的名字,最好再来个复姓什么的……

不过这女孩的教养可真好啊,任何回答都显得从容得体,整个人的表现也落落大方,让人如沐春风、心生好感。

可惜总觉得好像隔了一层什么。

谷俊辉也知道了对方要去哪里。原来是市中心的一家还算高档的咖啡厅,这让他心里有些疙瘩,莫非是男朋友?寒假里的约会什么的……

虽然心中这样想着,但谷俊辉绝不会将这样的想法说出来,他决定今日便跟踪一下这个美少女。若真遇到什么男朋友,或者是想要追吴笛的男生,他自然想要小小地打击人家一下。

在交谈过程中,谷俊辉的话语中自然也是带着一些优越感的:“我也就是在煌萌集团总部工作吧,总觉得平日里赚的那些钱不知道该怎么花,对了,想到一件事,我们煌萌集团太子爷的名字,好像和你读音差不多诶。”

谷俊辉的潜台词自然是,老子很有钱,而且还认识吴迪这样尊贵的政阀子弟,谁不知道聂馨予这位董事长的背景啊?

在官商结合得愈发紧密的华夏,常有官员退休后便进入财团工作的,不过商人却很少可以进入森严的体制,这就是华夏官本位的现状。

吴笛自动过滤了谷俊辉的这些话,虽然对男人来说,不自觉展露自己的金钱与权力以及人脉,便好像孔雀开屏那样吸引女孩一般,可惜的是,吴笛对这些没有感觉,他嘴巴里说的那个政阀子弟吴迪,好像还对她言听计从吧?

吴笛终于上了一辆出租车,向目的地进发。

谷俊辉早忘了买什么年货,直接尾随着出租车,他就是想要看看,哪个男人居然可以约到这样的美少女,在这种天气将人家约出来,实在是太不懂得呵护这样的美少女了!

大约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装逼的吧,谷俊辉这次便想在吴笛面前好好装一次,震慑一下某些宵小之辈,他觉得以自己这样的身份地位,压一压那些在学校里的小屁孩,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别小看一个大叔想要呵护美少女的决心啊!谷俊辉一踩油门,继续紧追不舍。

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吴笛走进了这个咖啡厅,里面开着空调,播放着舒缓的轻音乐,格调还算高。

谷俊辉这位厚脸皮的大叔也走了进来,吴笛看到他,忍不住蹙眉道:“你跟踪我?”

她对这位大叔的印象直线下降,作为一个女孩,谁会对猥琐跟踪别人的咸湿大叔有好感?

谷俊辉暗道不妙,不过他也豁出去了,一定要将那个约见吴笛的臭小子找出来,哪怕是自毁形象,也要好好地震慑一下对方这种癞蛤蟆想要吃天鹅肉的家伙!

“哟,吴笛大才女,哦不,现在应该是大作家啦,真是好久不见。”聂馨予出现在了吴笛面前,脸上带着雍容的微笑,这样的笑容,吴笛感到非常熟悉与亲切。

谷俊辉惊呆了,我去,这是什么情况,居然是聂董!

约见这个吴笛见面的,居然是聂董!

居然是聂董……谷俊辉觉得脸上有些火辣辣的,他其实想来帮吴笛赶苍蝇来着,好吧,他就是对这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挺有好感,精神上所占的比重远大于肉体。

不过现在,还是先走为妙,尾行美少女什么的,还被集团最大的BOSS发现……完蛋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谷俊辉欲哭无泪!

他正欲离去,便又听聂馨予说道:“这不是小谷嘛,真是巧啊,你也来这里?一起坐一坐吧。”

谷俊辉彻底蔫了,像是刚刚读完了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样。(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非常贴心 108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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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也有些惊讶,她还以为这次来见的,只有她的责编胡亦菲呢,却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自己的“母亲”。

胡亦菲在看到吴笛时,首先向吴笛道了个歉,毕竟她没有说清楚不只是她一个人要见吴笛。

吴笛当然不会将这种小事放在心上,或者说,在这正值新年之际,见到“母亲”,她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哪怕自己已经不是她的儿子了。

然后吴笛还见到了《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让吴笛印象颇为深刻的是,这位主编在咖啡里加满了糖,就像是那个喜欢蹲着的高智商侦探l一样,那副闪烁着寒光的眼镜,给人的感觉挺有威严。

苏曼文的长相只能算平凡,不过她的气质非常高雅,一看就是个浸淫在书海之中的人,对书籍异常喜爱,在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吴笛就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吴笛却不知道,苏曼文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起,第一感觉当然是“好一个清纯动人的美少女”,第二感觉便是,这个女孩,肯定也读了不少书吧,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大概都是爱书之人,而苏曼文也知道了这个美少女是写出《秒速五厘米》的天净沙,自然而然的,她对吴笛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不过,这个年纪的少女,能写出这样具有内涵的作品,苏曼文心中还存有疑惑,准备接下来好好地摸一摸吴笛的底。

但怎么说天净沙也是用一支笔,将《青春祭》拉出深渊的人,而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若是没有意外的话,其销量将会突破千万册,这可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啊。

有不少读者反馈都表示。他们全是为了看《秒速五厘米》而买《青春祭》的,至于其他的文,根本不可能像天净沙写得这样雅俗共赏。

几个女人在一起,随意闲聊了起来,将一旁如坐针毡的谷俊辉彻底晾在了一旁,胡亦菲只是与吴笛寒暄了几句之后,便将吴笛让给了在一边早就想试试吴笛深浅的主编苏曼文了,虽说这部《秒速五厘米》署名确实是吴笛,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真的能写出这样富有内涵的作品?

“虽然我本人只注重作者的文章。而不看重作者的长相。但第一次见到天净沙老师你的样子。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苏曼文扶了扶眼镜,脸上的神情变得柔和起来。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帽子、围巾、手套都脱下来了,美丽的脸颊完全暴露在了所有人面前。那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怎么看怎么可爱,而她那双纯澈的大眼睛,更是闪烁着一种睿智的光芒,她整个人身上充满了一种知性美。

吴笛很平和地谦虚了几句,很有名门淑女的气质,即使是聂馨予,她都找不出一丝瑕疵,看着让人赏心悦目的吴笛。她的兴趣愈发浓厚了,这个女孩,到底如何培养这种不逊于名门千金的气质的呢?不是说吴笛父母双亡,生活较为清贫么?

苏曼文很随意地与吴笛闲聊着,只是话题中却夹杂着不少这个世界的名著。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让她愈发震惊的是,吴笛在聊到这些书籍时,整个人好像更加兴奋了,她将自己对名著的一些阅读心得,都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她那兴致勃勃的态度中,分明包含了一种对书籍炽热的爱。

“所以你就把你对名著的阅读体会,写成了一部《舌尖上的名著》?”苏曼文的语气愈发柔和了,在与吴笛闲聊的过程中,她几乎已经百分之百确定了,对方的阅读面,实在是太广泛了!

这个美少女,没事读这么多书干什么?

吴笛听到这个问题,稍许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这部小说或者说书评集的主角,创意是来自那部轻小说《文学少女》,不过此时她只能点头道:“嗯,就是想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读一些被埋没的名著吧,我本人对美食也非常喜欢。”

“那就是说,大作家你也会做菜咯?”聂馨予同样兴致勃勃地插了一句,刚刚吴笛所展现出来的知识面,让她非常佩服,因为有些书,她都未曾真正读过,更不用说去品味这本名著的什么内涵了。

“不用喊我什么大作家,喊我‘小笛’吧……阿姨。”吴笛说出“阿姨”这俩字,便觉得心里挺憋屈,“做菜的话,我也只是略懂。”

“不可能是略懂的,没必要这样谦虚。”苏曼文一下子便揭穿了吴笛,“我一个字一个字品读过你的那篇《舌尖上的名著》了,能够将名著写得那样‘美味’,我可不信你在美食上只是略懂。”

“小笛儿。”聂馨予笑了,忽然亲昵地喊道,却让措不及防的吴笛微微一震,有些呆滞。

连聂馨予接下来的问题她都没有听清楚,她只觉得自己恍然间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母亲就用这样亲昵的声音叫她。

待到她回过神来,看到聂馨予期待地看着她时,她只能“嗯嗯啊啊”地敷衍过去,却发现聂馨予开心道:“你真的愿意做菜给我吃?”

吴笛又愣了一下,然后微笑道:“当然愿意。”

在身为儿子的时候,吴笛觉得自己是很不孝的,总是让父母操心,现在成为了一个女孩,哪怕已经与对方毫无关联,但吴笛依然愿意为对方做些什么,这也是她自欺欺人的一种方式吧,至少将她对前世父母的歉意,寄托在这个世界的“父母”身上,如果他们愿意接受她的话。

也不知为何,聂馨予越看吴笛越欣喜,她甚至觉得吴笛在一些小细节方面,都让她觉得异常贴心,比如吴笛在为她点咖啡时,都去“恰巧”点了她所喜爱的,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做出自己爱吃的饭菜来?

聂馨予忍不住抚摸了一下吴笛的脑袋,对方那一头如瀑的黑发,触感如此美妙,让她都有些爱不释手了,内心深处的某个念头难以抑制地出现了——或许自己真的可以将她收为干女儿?

聂馨予决定多与这个少女相处相处,再找一找感觉,她其实怕对方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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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居然还是浪淘沙 111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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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吴笛可不是什么小人物,凭借一部《秒速五厘米》,她已经完全奠定了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单说口袋书的收入吧,在《秒速五厘米》的带动下,销量已经超过了两百万册,打破了口袋书这个类型的销量记录!

就凭这本口袋书的版税分成,吴笛都有将近一百万的收入,这次胡亦菲来找吴笛,当然是初步谈一下《秒速五厘米》单行本的事情,不用怀疑,这单行本一出,它的销量绝对惊人!

而这一次的单行本,可不是什么口袋书了,而是正规的图书出版,售价二十元左右,而且肯定还有精装版甚至典藏版,这是为那些死忠粉准备的,里面会有天净沙的赠语与签名,还会有更多精美的插画。

所以,聂馨予不认为吴笛会随随便便因为她的身份而被打动,这种非常具有才华的女孩,大抵是非常高傲的,哪怕吴笛表面上总是很谦虚,但骨子里的骄傲,聂馨予能够察觉得到。

要想打动这个女孩,只有慢慢与她拉近关系,在感情上打动她。

“对了,天净沙老师,那位特别厉害的插画师浪淘沙又是谁啊?国内甚至还有泥轰的不少轻小说杂志,都向我们《青春祭》询问呢,有没有浪淘沙的联系方式,他们希望浪淘沙可以帮忙做一下人设,价格好商量。”胡亦菲问道。

吴笛顿了顿,便道:“其实浪淘沙也是我。”

“诶?”苏曼文瞪大了眼睛。

“真的假的?”胡亦菲下意识道。

“太厉害了吧!”一边的谷俊辉实在没有忍住,脱口而出道。

事实上,在谷俊辉知道吴笛居然是青春文学圈子中一战成名的“大神”之后,整个人就完全震惊了,没想到这个少女,居然有如此才华,还长得这么清纯漂亮,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谷俊辉其实对《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还是颇为熟悉的。由于苏曼文最近的功劳,在年终高层会议上,她的名字被频繁地提起,不少高层都对这位让《青春祭》成为青春文学领头羊的主编十分赞赏,而苏曼文又是聂馨予的嫡系,显然前途非常远大。

而天净沙、浪淘沙这两个“沙”也成了文学圈内人士时常提起的人物,前者的文字功力。已经得到了不少传统作家的认可,而浪淘沙那精湛的画工与独树一帜的画风,也让插画界人士佩服不已,没想到这两个“沙”居然是一个人?

谷俊辉觉得自己的大脑都快当机了,他根本无法想象,这次随便在路上尾行一个美少女。居然是这样的大人物!

没错,这个吴笛,拥有这样的才华,并且得到了聂董的赏识,难道还不算大人物吗?

谷俊辉终于明白,这样的女孩,不是他能染指的。但他觉得自己对吴笛,还是可以照顾一下的,那是咸湿大叔的一颗纯洁的心呐!

他现在只是在期盼,吴笛别把他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告诉在场的女人们……

聂馨予这时也吃了一惊,她让自己的助理拿来纸和笔,对吴笛说道:“随意画些东西如何?”

吴笛也不怯场,直接拿过纸和笔,这就是最普通的a4纸以及水笔。但这对本来就是野路子的吴笛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挑战性,她在自学绘画的初期,家中没钱的时候,就是随便那张纸与笔画着玩,待到稿费充裕了,她才选择那些真正专业的工具。价值不菲。

吴笛看着聂馨予的模样,然后很迅速地就勾勒出了她的样子,但这个时候,吴笛当然没有去精雕细琢。而是很快就完成了它。

当聂馨予看到自己的头像出现在纸面上时,她就知道,即使吴笛不是什么“浪淘沙”,也是绘画功底很强的女孩,这个时候,她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那位婆婆的话,这个孩子如果真成了你的女儿的话,对你的事业,也会很有帮助。

聂馨予一直很纳闷,吴笛这种“女学霸”对她的传媒集团能有什么帮助呢?她虽然很喜欢学习好的女孩,但是实际用处却几乎没有,可此时,吴笛本身所具备的才华,与她的才华可以创造出的文化价值,已经让聂馨予怦然心动了。

她忽然发现,不论是出于感情上的考虑又或是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她都想得到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孩。

从本质上来说,聂馨予也是个唯利益至上的商人,她能坐到她这个位置,踩下去多少人,只有她自己清楚。

此时,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何父亲会尊敬那个神神秘秘的婆婆了,在某几次关键的抉择中,父亲赌对了,然后成了一国之宰(总)相(理)。

“小笛儿,你真是太棒了!”聂馨予又忍不住抚摸吴笛的脑袋,她由衷地称赞道。

吴笛被母亲抚摸着,有些享受地眯起了眼睛,能够在母亲面前展现自己,她感到非常开心。

苏曼文与胡亦菲两人对视一眼,心中已然确定,这个吴笛,也许真的是“浪淘沙”,要不然哪有这样的巧合,两个笔名都是词牌名,还都是沙……

就在这时,聂馨予忽然又问道:“小笛儿,你和这个叔叔是什么关系啊?”她瞥了面如土色的谷俊辉一眼,语气有些玩味。

吴笛心地不坏,主要是这个大叔没做什么太过出格的事情,虽然猥琐了一些,但谁让她的魅力太大了,于是她只是很客观的将这位谷俊辉大叔的行为说了一遍。

一行人离去时,谷俊辉被聂馨予单独留了下来,这个时候,她脸上和蔼的神情已经消失了,而是对这位金牌经理人,用严肃的语气说道:“你的私生活,我也是略有耳闻的,别的女孩我不管,但千万别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谷俊辉额头上布满了冷汗,他这个时候才发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让他根本就难以承受,他一边抹着额头,他根本就不敢有任何辩解,只是毅然道歉道:“聂董我错了。”

聂馨予淡淡道:“知道就好,小谷你这个人,嘴巴比较严,能力也很不错,好好干。”

谷俊辉看着对方离去时的背影,不由松了一口气,这个吴笛,果然是聂董非常重视的人呐……他可不敢随便去将对方的身份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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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艰不拆 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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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与吴笛的初步会面,苏曼文感觉非常满意,她终于又发现了一位天才作家,更难得的是,吴笛拒绝了去当什么评委,甚至是签名售书,她只想安心地写书,这种写作态度,不仅打动了苏曼文,也让聂馨予非常感慨。

吴笛的作风,还真是像她的打扮那样,素雅而低调,若是这个年纪有这样写作、绘画实力的女孩,肯定想要一举成名,然后享受名利带来的光环了吧?

但是,对于《秒速五厘米》的精装版,吴笛决定多为它画几幅更加唯美精致的插画,有些是小时候与长大后的细节对比,在品味插画的变化时,也会体会到什么叫做“你终将以秒速五厘米离我而去”,两张有列车的插画,想来绝对会激起读者们炸火车的**。

精装版以及典藏版,就是要给读者们更好的治愈效果吖……吴笛这样想着,嘴角噙着一丝愉悦的微笑,其中还有吴笛用手写的后记,上面有她的签名,读者们看到她的字,一定会觉得非常赏心悦目。

她的这个后记,当然是想告诉读者们,她这部书主题肯定是积极向上的,绝不是什么悲剧,也不是让人再也不相信爱情,这些都是对《秒速五厘米》肤浅的理解而已。

吴笛想表达的是,曾经纯真的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消逝。即便这种感情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完成,但它必定会是心里美丽的一段回忆。而龟缩于以往的伤痕中,不敢接受新的幸福,只会使心越来越苍老,最后慢慢死去。回忆像酒,少许你便可觉得那其中的甘美,如果滥喝沉迷其中,只是一个神智不清的酒徒。

在每秒5厘米的速度飘落的樱雨中,在幸福的往事中。男主迈开了前进的道路。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包含了有爱无缘的伤感,更多的却是对幸福未来的憧憬。

这个主题难道还不积极?

吴笛认为自己不想暴露天净沙的身份,绝不是因为害怕读者反应过于激烈,而是她讨厌学习被人打扰而已,好吧,这样的理由让她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身份的问题。果然还是先缓一缓再暴露为好。

她感觉自己好像确实不地道,因为她前面写了那样多的甜文,而《秒速五厘米》的前面部分,几乎都是超级甜蜜温馨的互动,可最后的结局,似乎太现实了。

这种反差。会不会太大了一些,让某些读者接受不了?

仿佛是印证了吴笛的担忧,在《秒速五厘米》持续发酵期间,许多读者积蓄的不满,终于从网络上延伸到了现实之中。

《青春祭》编辑部,负责接收快递、信件的员工,面如土色地将一些存放着刀片的快递送到了苏曼文那里。其中还有直接被撕烂的《青春祭》,最夸张的居然还有一份也不知道是用红色的颜料,还是猪血、鸡血写的手绢,上面写着“天净沙,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了你啊!!!”

那几个充满了杀气的血色“杀”字,让《青春祭》的编辑们都吓住了,虽说他们在第一时间看到天净沙最终的结尾三万字时。整个人当然也心情不好,不,也不能说心情不好,只能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郁闷感萦绕在心头吧。

要怪只能怪天净沙将这篇文章前面的部分写得太美好了,而她对一些背景的勾勒,更是让所有读者们都产生了一种代入感,或多或少都想起自己的初恋。然后在读者们处于最甜蜜的状态、最期待结尾圆满的状态时,却来了个那样的大反转……

当然,其实从整篇文章来看,它的一步步发展都是非常合理的。结局的“悲剧”(其实真算不上悲剧),只是这个世界现实的写照而已,谁都有过初恋,但很少有能够真正走到一起的。

不过,男女主没在一起,那也就罢了,女二号这么好的妹子,居然也没把握住……这可真是让人想要骂娘!

有一封对天净沙怨念很深的读者的回信,里面就道尽了对天净沙的不满,首先自然还是谴责了天净沙没有将男女主最终写到一起的行为,然后还有这么一段,算是充分表达了她作为一个读者的无奈:

“女二号好歹你天净沙也是用一整个部分来描写的吧,我必须得承认,你将那种暗恋的心情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部分写得非常棒,因为我也曾暗恋过一个男生,你的文章甚至让我都想起了当初那些暗恋的日子,然后呢?暗恋就这样没有结果了?好吧,现实中的暗恋往往确实没有任何结果……可是,真的有必要写得这么现实吗?

我们的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你天净沙还要来拆穿,你到底对这个世界抱有多大的恶意啊?

好吧,就算你要写现实主义的悲剧,可你能不能早点说啊,干嘛将前面写得那样甜蜜温馨?

你肯定早就已经算计好了吧,先用前面的甜蜜温馨,吸引更多的人入坑,最后再来个狠狠地一击,你这个家伙,这么腹黑绝对是要遭天谴的啊!

不要用什么伏笔来解释了,谁能看出你的伏笔,全是为了写悲剧啊!

我寄这封信只是想告诉你,别让我知道你是谁,否则我一定会报复你的!

刀片为证!”

苏曼文在看到这封信时,只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明白,为何吴笛不希望曝光她的任何信息了,或许不在意名利是真的,但更大的原因,是怕这些被她好好来了这么一下的读者,去找她算账吧?

苏曼文不由想起她当初看到那个结局时瞬间被治愈的不爽,虽然以编辑的角度来看,这个结尾,确实瞬间加深了文章的内涵,使得整篇文章“神作”了,怕是谁也无法忘记这个冰冷现实的结局吧?

她在看到吴笛写的后记时,只是冷笑一声,什么积极意义,全是吴笛在狡辩而已……

又过了几日,《秒速五厘米》因为一件事,终于让更多的人知道它了,有一群读者,拉着横幅,来到《青春祭》杂志社的大楼下静坐抗议,希望天净沙可以改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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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撕心裂肺的哭声

这个平行世界的华夏,由于言论较为自由,这种集结静坐的活动当然很容易便能做到,但是为了一部连载小说,却可以聚集这样多的人,无疑也是很大的一件新闻,有不少媒体已经纷纷出动,想要采访一下这些游行的人,看看他们到底为了什么而这样做。

《青春祭》编辑部的员工们也彻底懵了,他们怎么也无法想象,一部小说居然还真的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还好苏曼文较为淡定,只是让这些员工们不在意这种游行,这游行本来就不是针对他们的,而是针对天净沙这个作者……

这些编辑们忍不住互相感叹道:

“天净沙老师的这部《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也太深厚了吧,居然能够让这么多读者来抗议……”

“我们《青春祭》完全就帮天净沙老师挡了枪啊,我明白了!天净沙老师这么神秘,是不是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

“不可能吧?为了一部小说,居然搞起游行,这些读者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么,太夸张了!”

“怎么不可能,我当时看完了结局,都想直接骂娘!我看过的悲剧不知道有多少,就没见过像天净沙老师这种,明明也不算是悲剧,看完后却郁闷了好多天的……”

“哎,只能说天净沙老师的文字掌控力太强了,对了,小胡你倒是给大家说说,天净沙老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是不是真的如网上传闻那样,是个豪门贵妇人?”有人向胡亦菲问道。

“呃……其实天净沙就是个很有才华却又不喜欢抛头露面的作者而已。”胡亦菲敷衍道。

她从窗户向下望去,外面还下着雪,她看到那几条大大的横幅——坚决要求天净沙老师修改结局。一定要让男女主走到一起,不改结局简直违反了人权之类的玩意,她不由暗暗咋舌,心中不由佩服吴笛一直保持低调神秘,这绝对是有远见的选择!

吴笛能遇到苏曼文这样的主编,也是她的幸运。若是其他的主编,看到吴笛的长相与实力都这样出色,肯定要好好利用一下了,但苏曼文一直希望她旗下的作者可以安静写文,以实力取胜,这显然保护了吴笛。

然而,随着天净沙名气的越来越大,肯定会有不少媒体会去寻根究底……

不少记者已经奔赴现场,这个世界的网络。其实比吴笛原来那个世界还要发达,总能够第一时间进行网络采访与报导,这可完全是真真正正的现场直播啊。

有记者向一位明显是游行带头人的男性青年问道:“这位朋友你好,我是《社会写真》节目的记者,请问你们这次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游行呢?”

这位男性青年,神情肃穆,正色道:“你难道没看到我们的横幅吗?我们来这里,就是抗议作者天净沙写出那样的结局。这个结局,简直就是惨无人道!”

说着说着。这位男性青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他只是悲从中来,本来肃穆的神情完全保持不下去了……

他的经历,要说起来,与《秒速五厘米》男主的经历有些类似。曾有一个非常要好的青梅竹马,但却因为对方的搬家而最终失去了联系,在偶然间,他接触到天净沙的这部连载小说时,整个人像是找寻到了信仰一般。他发现,自己心中的挚爱,与小说中的女主非常像……

他将自己完全代入到了小说中去,当看到男主费尽心思独自去见女主,还互相交换了初吻时,他整个人都觉得醉了,实在是太甜蜜了,仿佛他也获得了那个青梅竹马的初吻一般,他代入的太深了。

当着摄像机的面,青年越想便越觉得悲伤,他忽然蹲了下来,放声大哭起来,这个天净沙,怎么可以这么狠,最终的结局,都已经擦肩而过了,还让一辆列车挡住男女主的视线,难道列车走了之后,女主还会在那儿吗?

会在那儿的,只有那个曾经与男主相处的少女吧,可结局那会,女主已经有了未婚夫了!这种结局,简直就是摧毁了这位男性青年的信仰!

漫天的飞雪之下,这位男性青年的哭声,实在是太富有感染力了,其中有几个女性读者,在对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之下,也擦起了眼泪……

但是,像这位男性青年这样激动夸张的人并不多,《秒速五厘米》终究只是一部小说而已,虽说天净沙的笔力很强,写的文非常具有画面感,但若是再加上音乐的话,其感染力自然更加出众。

所以,吴笛其实还有更治愈的大餐等着这些读者们呢,说到秒五,又怎么能少了那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呢,吴笛的语言与歌唱特长,又能发挥作用了,这首歌她能够用三种语言来唱。

她虽然没法直接制作出秒五的动画,却可以制作最后几分钟的经典结局,她的画技又能用上了,不过还要找一个电脑高手才行,还需要一个懂得润色视频的,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了那个“神の沉默”。

这个大概类似动画mv的视频,将会在她的单行本发售之前发布,当然是为了促进销量,让它去治愈更多的人。

总之,天净沙加浪淘沙加魔理沙,加起来将要杀尽所有读者那些幼稚的幻想!伊哈哈哈哈……

在某人还在策划来一次更加沉重的打击时,这个时候,在场的记者们,全部默然无声,只是用与网络连接的摄像机拍摄着,直播着这让人莫名悲伤的一幕。

有的没有读过《秒速五厘米》的记者,已经开始上网找寻这部小说的信息,他们总要弄明白,为何这部小说的结局,会让这些读者如此大动干戈吧?

而那些同样已经受过一次“治愈”的记者,则在暗中为这些人叫好,天净沙那个魂淡实在是太恶劣了,前面辛辛苦苦构建出一个美好的过往,就是为了在结局将它一举摧毁?

这个时候,不少天净沙吧的吧友,也注意到了这个出乎他们意料的游行举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感慨万千

虽然之前已经有吧友在天净沙吧中放言,说是要去《青春祭》编辑部抗议,以迫使作者天净沙去修改结局。

但很显然,大多数吧友都是一笑置之的,这话总觉得就跟“立帖为证,不怎么怎么就吃键盘或是切JJ一样”,基本上就是在网上放嘴炮而已,可这些吧友万万没想到的是,还真有这么一个读者,被天净沙“治愈”成这个样子,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有人直接将直播的视频发在了吧里,让更多的人看到了,那位青年在漫天飞雪的日子里撕心裂肺地痛哭的情景,这让不少读者也感慨不已,总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也有神通广大的吧友,找到了这位读者在度娘吧的ID,然后通过他的发帖动态可以看到,他一直是坚信着那位大吧【薇薇一笑很倾城】的观点的,认为这部小说的过程可能是曲折的,但结局一定是美满的……

他在吧里的发言,也像是一个布道的信众一般,坚信着天净沙老师绝对不会坑读者的,毕竟以前天净沙老师写青春校园小说时,从来不会写让人忧伤让人忧伤的结局。

这位青年是如此地信任着天净沙老师,导致他在第一时间看到那个冰冷现实的结局后,整个人都坏掉了,就仿佛是信众遭到了神灵的抛弃……

这样的遭遇,当然让吧友们同情不已,要怪只能怪前面陷得太深了,谁让天净沙将前文编织得如同梦幻一般甜美呢?

于是不少吧友纷纷在这个直播帖下方回帖:

“兄弟不哭。站起来撸!”

“一本小说而已,没必要这样纠结啊,多想想开心的事情吧。”

“别总是盯着男女主角没有在一起这个结局。这很没意思,要看到女主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男主也准备重新积极地生活了,这个结局不是很好吗?”

“呵呵,楼上的,祝你喜欢的女孩嫁给别人,然后你再重拾你的人生去吧!”

“某些人的回复不要太拉仇恨啊。其实客观地说,天净沙的这部作品很好,没有任何违和的地方。这个结局其实是早有铺垫,顺其自然的,放宽心去读它,就会发现。它的确是治愈人心的。让人积极向上的。”

“优越党去死,天净沙就是个二B,故意写这种ntr来恶心读者!老子再也不看这娘们的书了!人生有三苦,吃甜豆腐,看娘们书,对丑B撸……”

“楼上的讲点素质好不好,嘴这么脏。动不动就ntr,你是网文看多了吧?看你的《我的老婆是XXXX》、《XX花都XX》、《XXX爱上我》去吧。天净沙老师的实力,哪里是网络写手可以比得上的?”

“别对网文放地图炮好不好。网文不是小H文!推荐你看中原五白的《盘龙》,绝对的正能量!文笔也不差,很流畅的。”

……

大多数吧友都对这位被天净沙“坑”得很惨烈的男性青年表示了自己的同情,然后更多的帖子,终于开始分析《秒速五厘米》的积极意义,用某位吧友的话来说,连个人都没死也算是什么悲剧?那种总是被车祸、被白血病、被轮X的文才是悲剧好不?

可立马有人反驳说,那种被车祸之类的悲剧,才不算什么悲剧,只是为了虐而虐罢了,桥段都老得快吐了,根本就没有代入感。

但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才是真正的悲剧啊,男女主明明都是互相爱着对方的,却因为时间与空间而一点点远离,这种发展得非常自然的剧情,才是最折磨人的!因为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点点地发生,看最后的结局时,就像是被钝刀子割心一般疼痛!

你们都想想,自己与某个女孩分手,是不是也因为时间或空间,心的距离便一点一点的远离,最终分手呢?

说到底还是男主太废了!有吧友怒其不争地说道,觉得如果自己是男主的话,绝不可能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有痛恨这个“废柴”男主的吧友,直接写了一篇抒发自己郁闷之情的随笔《如果顾远》,便用“如果……如果……”式的排比句,将书中顾远的某些懦弱举动毫不犹豫地揭发了出来,并声称如果自己是顾远的话,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便会直接抓住对方的手!

就算是已经有未婚夫,我也要ntr给你看!

哪怕已经嫁为人妇,多了一个“人妻”属性岂不是更妙,有绅士说出了这样的话。

还有什么“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样的言论,已经喧嚣尘上……

当然,还有人则在为男主角鸣不平——“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顾远。但那不是他的懦弱好吗?其实他早就知道了这样的结局了吧。即使最初能在一起,最后的结局谁又能说不是分离?他们最后还是会败给距离吧,这样的结局只会让两个人都痛苦。他在13年以来能放下的只会是筷子,而不是苏筱吧。希望他最后真的能放得下,不要再执着了。

总觉得心情还是无法平静,还是觉得那个戒指如此的讽刺,也许因为我和他一样孤独,恶毒的时间流过,最后,还是什么也无法留下。

每一个人对秒5的理解都不一样吧,但对我而言,只有顾远离开苏筱后的孤独吧。只是很悲伤地望着看不到她的远方,以至于看不到身边的一切,他还是如此担心她,却不知道,她很幸福,只是把他留在了孤独里。”

而更多安静地读完此书的吧友们,大多写下了自己的读后感,有的虽然文笔不行,但却可以看出,他们的的确确是发自真心,因为这部书,确实打动了他们,有人坦言“书中的角色有自己的影子”。

“心酸,泪流。

这就是秒五的成功之处吧,撕裂我们沉睡在内心最深处不愿揭开的伤疤。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第一个喜欢的人,但往往初恋不会走向婚姻殿堂,为什么呢?命运让我们相遇、相知、相爱,却最终将我们撕开。是时间,还是距离,还是另一个TA?

如果还有来生。

我无论如何都要来到你的身边。

我已经没有了其他想要追求的东西。

因为没有比你更重要的了。”

ID为【旧年凉歌】的吧友写下了这样的感慨。(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软硬兼施 1170月票加更)

治愈广大读者的始作俑者吴笛,自然也看到了这个消息,但她却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在度娘吧中,已经有不少人怀疑天净沙的id为【爱的战士】了,可惜【爱的战士】却从来不回应这件事。

而正因为如此,“爱的战士”这个词汇,已经在慢慢变质了……

其实在吴笛看来,这部《秒速五厘米》真不算虐,想不通或者说钻牛角尖的人才会觉得虐,想通之后,就会觉得也不过如此而已,这个世界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遗憾,要用豁达的心境,去面对一切。

吴笛能用那样冰冷客观的文字去描写那个结局,正是因为,在她看来,纠结男女之情是毫无意义的,她以前就对男女之情无感,以前作为男人的她,只是用一种玩弄的态度来对待女人,至于现在,则更加不会对男人有什么感觉,一个人自由自在不是挺好嘛。

因此,当她看到那位男性青年,在那漫天的飞雪之中,撕心裂肺地大哭时,她完全无动于衷,有这个哭的时间,还不如去做一些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人的一生已经如此短暂,可总有许多人将其花费到毫无意义的爱情中去,那大约只是一种廉价的消费品吧,一种短暂而甜蜜的消费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爱情或许就是一种短暂的激情,一开始相恋总是显得那样炽热而美好,恨不得永远黏在一起。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分手,有的则更转化为温馨的亲情。最终走进婚姻的殿堂,本来的恋人最终变成了亲人,这或许是爱情最好的归宿了。

其实有时候爱情早就成了一种放纵的借口,总是有人打着神圣的爱情的口号,去做各种各样让人作呕的事情。

婚姻更可悲,尤其是那种迫于社会压力或是仅仅为了生殖繁衍后代而形成的婚姻。

然而,这或许才是婚姻的常态。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相处总会有感觉来的。

吴笛此时倒是很开心地在厨房忙碌着,她裹着围裙。动作娴熟,客厅中有位客人,自然便是母亲聂馨予。

这几日聂馨予与吴笛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她总是带着吴笛去各种各样有意思的地方玩耍。两人之间的感情。渐渐变得深厚起来。

聂馨予愈发惊奇的是,吴笛总是很贴心,让她恍然间觉得,这完全就是她亲生的女儿嘛,在一些小细节方面,这个女孩总是很符合她的习惯,这可真是一件怪事,对方怎么可以对她如此了解呢?

此时。王静姝与聂馨予两人正在随意闲聊。

王静姝在聂馨予面前显得十分拘谨,事实上。当看到这位总是可以出现在某些重大会议上的大人物时,她都有些发懵,自家小外甥女怎么如此神通广大,居然得到这样大人物的赏识?

王静姝是个宅女,哪怕现在已经算是网文圈子里的“大神”,可她骨子里却还是小市民的习性,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她一直将自己定位于底层阶级,对于那些上层阶级的大人物,她总是觉得抬不起头来,这个世界的华夏底层人民,已经习惯被压迫了。

话又说回来,她或许就是因为对现实太过失望,才完全投身二次元的世界,用动漫、小说来麻痹自己。

其实这个世界的华夏,有不少宅男宅女,都像王静姝这样,总觉得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真正翻身做主人,那努力本身,还有什么意义呢?

然而聂馨予听说王静姝的笔名是“中原五白”时,忍不住欣喜道:“你便是那个写《盘龙》的网络作家?你的小说写得很不错啊,我都在看呢。”

“诶?你也看《盘龙》?”王静姝惊讶道,她根本就无法想象聂馨予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也看专门消遣用的网络小说!

“你写的很好啊,反正我看着挺轻松的。”聂馨予发自真心地说道,只不过心中已经在盘算着从骄御,将这位“中原五白”挖过来了。

在聂馨予看来,网络文学这块蛋糕已经渐渐变大,煌萌传媒也要对这一块重视起来,虽说在pc端,煌萌不如骄御,但在手机无线端,各种渠道方面,煌萌传媒是非常有优势的,而“中原五白”这样具有超强潜力的大神,一定要挖过来!

“其实这部小说的大纲和人设,全是笛笛弄的,我只是将它码出来而已,也没想到它现在这么受欢迎。”王静姝有些感慨地说道。

聂馨予听到这话,眼前又是一亮,她现在愈发明白那位婆婆的话了,这个少女,实在是太有才华了,也难怪没了父母的她,能够完全凭借自己闯出一番天地。

在之前与王静姝的闲聊之中,她也知道了王静姝与吴笛两人生活的境况,听完之后,她心中自然颇为感动,两个女孩这样相依为命,实在是太让人怜惜了。

没错,在聂馨予看来,王静姝也是个孩子罢了,刚刚大学毕业而已,身上的学生气都没有消失,而恰巧王静姝这次的穿着也比较卡通化,给人的感觉就更加年轻了。

“我对吴笛这孩子观感很好,倒是想收她做个干女儿,你觉得怎样?”聂馨予如此说道。

王静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用警惕的语气说道:“你想对笛笛做什么?”

见到王静姝护犊的模样,聂馨予只是微微一笑,用和蔼的语气说道:“我只是觉得和她挺有缘分而已,就是想和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其实她还是我那位婆婆的关门弟子。当然,我不否认,她身上有让我心动的价值,在这样的年龄,有这样的才华,绝对是个天才!”

王静姝沉默了下来,其实她也早就察觉到了吴笛的不凡,可她根本无法想象,连聂馨予这样的大人物,都如此看重自家小外甥女……

这时,又听聂馨予用极为现实的语气说道:“小笛儿长得越来越漂亮了吧,有时候这个世上的险恶,不是你们两个弱女子可以相抗衡的。”

王静姝心中微微一凛,这算不算软硬兼施?

她忽然感觉好无力——吴笛,怎么可能完全属于她一个人呢?(未完待续。。)

————?

第二百三十三章 要妹妹更要女儿

王静姝其实在看到聂馨予第一眼,就感觉特别有压力,尤其是发现对方身边总是有助理与保镖,出入都是那种低调却贵重的名车之后,对方身上也自然而然散发着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但让她暗暗惊奇的是,自家小外甥女似乎一点也不畏惧这种“排场”,也毫不在意聂馨予的身份,其实以聂馨予的身份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排场,在出席某些公众场合时,她的排场要更大。

王静姝觉得自家小外甥女真是个奇人,遇到什么事情都特别淡定,特别有主见。

其实聂馨予何尝不佩服吴笛这一点?在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她显然知道自己的身份,会给吴笛这个出身贫寒的少女带来多大的压力,然而让她暗暗惊奇的是,吴笛好像完全不在意她的身份,总是可以很自然的与她相处,仿佛早就已经将她当成了亲人。

这一点,正是聂馨予非常开心的地方,上位者大抵都是较为孤独的,因为在地位上能够与他们相媲美的人实在太少,但与吴笛相处时,聂馨予却由衷地感到快乐,使得她真正想要一件这样贴心的小棉袄了。

王静姝叹了一口气,只是幽幽道:“笛笛向来是有主见的,我从来不会干涉她的任何选择,希望你也不要逼她。”

聂馨予脸上依然带着柔和的微笑:“我可没有说假话,我只是感觉与小笛儿非常投缘而已,有我在,没有人敢动她。”

看到王静姝一副被“横刀夺爱”的样子,聂馨予走了过去,忽然搂住王静姝的肩膀。对她柔声道:“其实我感觉与你也很投缘,也很喜欢看你写的书,要不我们做个姐妹如何,其实我也希望有个妹妹呐。”

王静姝可是冉冉升起的网络大神“中原五白”,聂馨予又怎么会漏过这条大鱼?

这对有爱的小姨与外甥女,她聂馨予全收了!

“诶?”王静姝顿时懵了。她惊讶道,“我怎么可以当你的妹妹,你可是……电视上的大人物啊。”

聂馨予这时愈发显得平易近人了,在发现王静姝与吴笛之间的羁绊如此深厚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光收吴笛这个女儿算什么,岂不是会让这位很护着吴笛的小姨担忧?那她再收个妹妹不就可以了嘛。

王静姝的长相并不算差,就算是素颜,也起码有个六七分。随便化个裸妆,就是清纯女神了,聂馨予觉得有这样一个妹妹,其实也是很不错的事情。

当然,如果没有吴笛,她是绝不可能与王静姝有什么交集的。

“什么大人物啊,来,直接喊我一声‘姐姐’吧。”聂馨予这时实在是太具有亲和力了。倒不如说,出身政阀的她。从小就非常善于交际。

王静姝被聂馨予这一套组合拳完全弄懵了,在她的心目中,聂馨予可是那种真正的大人物啊,好比在吴笛那个世界,一位超级红二代白富美来跟你一个丧女做姐妹一样,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是。王静姝却不由自主地喊道:“姐姐……”

这声姐姐喊出来,无数回忆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她莫名地想哭。

聂馨予敏锐地察觉出了王静姝的异样,她自然而然想到了王静姝之前所说的经历,这个同样可怜的女孩。便是由她的姐姐一手养大的。

聂馨予的心忽然变得柔软下来,她只是将王静姝搂入怀中,轻柔地说道:“我这个姐姐,当然也会照顾你的,想要哭,就好好地哭一场吧,把那些压抑了很久郁闷,全部释放出来吧。”

王静姝却是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出现了微笑,她坚定道:“不,我不会像以前那么软弱的,我也可以照顾笛笛!”

“那么,我们就是姐妹咯?”聂馨予脸上带着期待。

“这可是我的荣幸啊……但有个前提。”王静姝的这话,让聂馨予有些失算。

“前提是什么?”她问道。

“当然是笛笛愿意做你的女儿啦,反正我会与笛笛共进退。”王静姝这时思路已经清晰起来了,若吴笛真成了聂馨予的干女儿,那她做聂馨予的妹妹也无所谓,还找到了一个超级大靠山!

“真羡慕你和小笛儿之间的感情。”聂馨予发自内心地感慨了一句,她愈发想要吴笛这个女儿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终于将一道道菜端了上来,其中有不少是最符合聂馨予口味的。

聂馨予看到这些美味佳肴时,心道一声果然,这个笛笛就是与她有缘,连她喜欢什么家常菜都明白得一清二楚……

聂馨予吃了一口吴笛做的菜,忍不住对吴笛竖起了大拇指,她赞叹道:“小笛儿,你做的菜可真好吃,这哪里是什么略懂,明明就是大厨水平啊!”

吴笛忍不住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前世的她,几乎不可能为母亲做饭,然而在这个世界,她却终于为母亲尽孝了,这让她的感觉很好。

“笛笛也快一起来吃吧。”王静姝自然充满了一种自豪感,自家小外甥女,就是这样完美优秀!

吴笛将围裙脱下,聂馨予看着吴笛的动作,眼中满是赞赏,她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但对吴笛这种超级贤淑的女孩,显然是非常佩服的,她觉得若是自己有这样一个会做饭学习成绩又好又会写文章又会画画的女儿,一定会为她感到骄傲,那些所谓的豪门千金,有哪一个比得上吴笛?

想到此,她忍不住说道:“如果我有小笛儿这样一个女儿就好了。”

聂馨予说完后,只是注意着吴笛的反应,却见吴笛只是愣了愣,然后便像是没听到一样,她便知道,或许吴笛对这件事并不反感。

在吃饭时,非常孝顺的吴笛,还主动向王静姝与聂馨予夹菜,她很清楚她们两人喜欢吃什么。

聂馨予满足地吃着吴笛所做的菜,感觉今天真是太幸福了,这个小笛儿,分明比自家迪儿还要讨贴心嘛,果然女儿才是小棉袄……

这个女儿,她要定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完美的底牌

钱四梁最近的心情非常不错,哪怕《秒速五厘米》确实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使得《青春祭》的销量持续上涨,他自然也看到了那个为了要求作者改结局而去《青春祭》杂志社静坐的新闻。

但在看到《青春祭》还有一直保持神秘的天净沙对此置之不理时,他就在暗骂苏曼文果然不擅长炒作,不懂得利用这绝佳的宣传的机会,如果他是《青春祭》的主编的话,一定再把这种趋势弄大一些,比如让天净沙出来拉一下仇恨,让这件事的影响变得更广泛一些。

这样一来,肯定又会有更多的人知道天净沙与《青春祭》,奈何在对方的冷处理下,这聚众静坐的事情没有翻起任何波澜,居然就这样渐渐沉寂了下去。

《秒速五厘米》的结局当然也没有任何变化,大多数读者读完这个结局之后,虽然觉得心里堵得厉害,但过个几天自然就缓过来了,然后再骂一骂天净沙就是个大魂淡也就差不多了,只有极少数才会做出某些更加激烈的举动,这些人或许就是所谓的至情至性之人。

钱四梁虽然也看了几期《秒速五厘米》但却没有将它看完,他本来就不是什么爱好文学的人,他更擅长的是如何利用文学来赚钱。

他现在已经不想过于关注《青春祭》的销量了,那只是给他自己添堵而已,反正在寒假过后海选完后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上,《时光碎片》将会与《青春祭》达成战略伙伴关系,而他心仪的某位高中生美少女天才作家,将会史无前例地受到两本杂志的力荐!

他心仪的这位作家,正是X省外国语高中的女学霸吴笛,超级网络红人!

吴笛的照片在网上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流传后。她这个网络红人的地位,算是一举奠定了,不是那种过了一阵就没影的,虽说网络红人多数属于流星,但架不住吴笛三番五次有靓照传到网络上,总有一些网民自发地去帮吴笛宣传。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吴笛本人从来不在网络上回应什么,这种姿态却莫名地让她的人气更高了,因为有不少人都觉得,这是对方一直专注于学业的证明,而不是炒红了自己之后,就各种搏出位、吸引眼球。

总之,这样一位浑身充满了正能量的女学霸,让网民们觉得值得追捧,她是绝对优质的偶像。

钱四梁作为娱乐圈中人脉较广的人物。他其实也暗中调查了一下到底是不是圈内人士在炒作,后来才发现,确实不是如此,还有某些娱乐经纪公司说,想要签下对方,却被拒绝了。

很显然,凭借这么多的调查,钱四梁终于可以确认。这位学霸吴笛,确实不是被人故意炒作出来。这没人炒作都可以这么红,若是有人炒作,岂不是要一跃成为“国民妹妹”“国民偶像”了?

想到此,钱四梁整个人愈发期待了,外国语高中的投稿已经完全到了,他直接将吴笛内定成了36强。连吴笛的文章看都没看,在他看来,吴笛能写出那么出色的《舌尖上的名著》,还需要怀疑对方的实力么?

钱四梁却不知道,吴笛她根本就没在意这次什么选拔赛。所以交了一篇考试所用的议论文上去,她怕是自己都不会想到,这种垃圾议论文会让她进入36强……

或许黄千易这个家伙容易掉链子,但苏曼文看文章的眼光可是公认的,钱四梁想起了当日与苏曼文会见时,将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给对方看的情景,当看到对方的表情,从一开始的轻视,都后来的凝重,再到最后流露出来的笑容。

钱四梁就明白,吴笛的实力,确实得到了苏曼文的认可!

还有什么比这事让钱四梁高兴的?他以前发掘过那么多的偶像作家,大部分都让自己旗下的编辑暗暗鄙视,如今,他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他找到了吴笛这一位具有超强实力的偶像作家,甚至得到了《青春祭》主编苏曼文的认可!

吴笛,将会成为他手中最完美的一张底牌。

钱四梁根本就没考虑吴笛会不会签约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只有傻子不会签约,这可是两大青春杂志联合力捧,她的实力足以在《青春祭》上刊登文章,她的美貌,更是力压以前钱四梁弄出来的那些偶像作家!

吴笛肯定会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才不会像姚琼那个耍大牌的猪队友!钱四梁在心中已然下了结论。

这样的期待感,是钱四梁最近心情不错的最大原因。

还有嘛,当然是姚琼的《隔岸》,也已经渐渐发力,因为对姚琼坚持不懈的宣传,这部《隔岸》终于让更多遁矛文学奖的评委关注到了。

不得不说,姚琼这次写《隔岸》确实是很有针对性的,他的实力也非常出众,竟然获得了学院派评委的一致好评,他如果能够写出一个更具内涵的结尾的话,遁矛文学奖的提名是肯定有的,最终能否获得遁矛文学奖,那自然还有一些运气的成份。

正因为《隔岸》被许多学院派评委看好,使得不少对传统文学十分关注的人,也专门买了《时光碎片》来品读姚琼的大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时光碎片》的销量也持续上涨。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准备对姚琼落井下石的报纸们,又集体失声了,暗自庆幸,还好没有急着跳出来去打姚琼的脸,否则又是被反打脸的节奏啊……

至于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毫不客气地说,它的结尾让无数读者难以忘怀,这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结尾,一下子便拔高了整篇文章的立意,加深了文章的内涵。

而《秒速五厘米》治愈千万读者的影响力,也使得它遭受到了学院派评委们的关注,而由于天净沙是个新人,这便使得,不少新人文学奖的评委们,关注到了这部横空出世的小说,或许它将会在不少新人文学奖上有所斩获。(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领衔网络红人 1200月票加更)

【】,。

由于姚琼的《隔岸》风评很不错,钱四梁自然又觉得,这个姚琼**归**,写文确实是有实力的,看起来自己还是很值得去为他公关一下的嘛。

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无论是评什么奖,实力当然就是基础,但是,在实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到底如何才能一举夺魁,那自然就要靠公关了,话又说回来,美利坚的奥斯卡金像奖公关都是很重要的。

钱四梁思来想去,觉得姚琼这个家伙还是值得他投资的,现在因为姚琼的《隔岸》,连他的《时光碎片》整个杂志的口碑都上升了不少,这无疑让钱四梁很满意。

最近钱四梁又因为可以收获吴笛这张好牌而心情不错,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认为自己确实可以帮姚琼一把,怎么说姚琼如果真的拿到遁矛文学奖的话,那对整本杂志都是非常有利的。

真是形势一片大好啊,钱四梁伸了个懒腰,直接让秘书将黄千易喊来。

黄千易很快就来到了主编的办公室,他的样子依然显得很猥琐,在暗中察言观色,发现钱四梁心情不错之后,他顿时就松了一口气,心中暗暗想道,自家主编在发现吴笛那个好苗子之后,心情就一直不错,若以后吴笛真的签约《时光碎片》,那自己一定要将她当作祖宗一样供着!

“钱总,喊我来有什么事情么?”黄千易在面对钱四梁时,姿态总是放得很低,这就是他的行为准则,用好听的话是识时务者为俊杰,用不好听的话来说就是欺软怕硬。

“嗯,下一期《隔岸》也要大结局了吧,让姚琼把这个结局写写好,我会在这之前动用人情去帮他公关一下,说不定就能帮他得偿夙愿了,这也对我们杂志有好处。《时光碎片》旗下出了一位遁矛文学奖的获得者,啧啧,这传出去多好听!”

钱四梁说着说着就有些眉飞色舞,他这个人,手腕心智都很高超,野心勃勃,不过就是有些太自信了,大概总觉得自己可以掌控一切,他认为自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棋手,天下大势。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如今在看到姚琼的《隔岸》已经有了不错的前景之后。他就愈发觉得。自己之前的策略确实是正确的,只是出现了天净沙这么一个变数罢了。

但是,他认为大势永远是掌握在他的手中的,待到他有了吴笛这颗最完美的棋子之后。毫无疑问,青春文学会凭借吴笛红遍华夏,而真正将影响力扩大,到时候,与传统文学掰掰手腕,也未可知啊……

什么天净沙,在吴笛面前,都是渣渣!钱四梁无比自信地想着。

吴笛现在没经过刻意炒作,都是【学生妹吧】。【美女吧】,【校花吧】,【女神只有一个吧】最具人气的女孩,吴笛度娘吧现在的关注人数已经超过五万,领衔一切网络红人的度娘吧!

甚至连什么高逼格的【古风吧】。都流传着吴笛的传说,当她在网友们的支持下,胜利获得外国语高中“第一校花”的名头之后,她便在网络上有了一批死忠粉,这些就像是狂热的教徒一般,到处宣扬着他们心中的信仰。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钱四梁看到了巨大的商机,若是能够拥有如此优质的实力派偶像作家,又何愁大事不成?

“钱总你放心,姚琼老师的实力绝对是可以保证的,而他也基本上不会拖稿,只要他能够写出一个媲美《秒速五厘米》的结尾,不说直接获得遁矛文学奖,一个提名觉得是没有问题的。”黄千易拍着胸脯保证道。

钱四梁点了点头,便准备去操作这件事了。

就在钱四梁紧锣密鼓地为姚琼公关的时候,《秒速五厘米》终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让更多的人接受了这个现实而又无奈的结局。

但是它的热潮却并没有消退,有无数文艺青年,在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心中都会产生许多情绪,他们有的洋洋洒洒写下千字读后感,有的则又开始到处找天净沙的伏笔,才发现无数伏笔,都指向了那个无奈的结局。

有人找到了这样一个伏笔,女主从小就在读一本书,长大以后,有了未婚夫时,终于将这本书在列车上读到了结尾,这无疑预示着,她与男主的缘分已尽……但不得不说,要说伏笔,还是那个“秒速五厘米”的伏笔最深。

还有人则为整部秒速五厘米写了诗,分三个部分,将整部小说的主要情节都概括了出来,结尾用女主的口吻写了出来:昨天/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久之前的梦/在梦里/我们还只有13岁/在梦里/一片被白雪覆盖的广阔的田园上/仅仅能从远方/些许地看到灯光/刚刚积起的雪地/只有我们走过时留下的足迹/就是这样/什么时候/能再一次一起赏樱花/我和他/毫不犹豫地/这么想着…

虽说这种现代诗总是被有些人嘲讽其实根本算不上诗,就是故意装逼用分隔号而已,但这个时候,也没有谁去嘲讽这位写诗的人了,反倒是看完整首诗后,心中又莫名地疼痛起来。

于是天净沙吧又多了一个“日经帖”,那就是:明明男女主一直是相爱的,但却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呢?

这个“日经帖”的标准回答,自然就是——你还是太年轻了,或者说,正就是这部小说让人悲哀无奈的地方,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啊!

而在著名的小清新文艺聚集的荷叶网,则有更多的文艺青年、文艺女青年们,对这部《秒速五厘米》进行了打分,它仅仅获得8.5分,一共有十几万读者进行了打分,而杂志社的读者反馈,最后一期结尾,则获得了史无前例的低评分3.5星,只因有不少人都打了零颗星,原因是什么,当然是因为结局太让人憋屈了。

有不少真正的合理党都表示,其实天净沙的这个结尾也现实不到哪里去,都是因为男主实在太废柴,才会这样。

他们甚至得出一个结论,男主其实根本就不爱女主!

————?

第二百三十六章 制作歌曲

这些合理党就抓着一个细节不放,男主口口声声说爱着女主,可到头来居然还是女主先向男主写信的,要不然他们从初中开始就失去联系了,而后来大学的时候,男主更是莫名其妙地与其他女孩谈恋爱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指责女主不声不响就结婚的家伙,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明明就是男主不把女主当回事!

所以在荷叶网给《秒速五厘米》打低分的,基本上都是这些合理党,他们觉得天净沙完全就是为了致郁而致郁,一点也不考虑合理性……由此可见,他们实际上就是被天净沙坑得太深,然后就用另外一种方式发泄而已。

与合理党做斗争的,自然是那种自认为有阅历的优越党,他们完全将《秒速五厘米》奉为神作,尤其认为结局是经典之中的经典,包括那一张浪淘沙的插画,也就是男女主擦肩而过那一张,然后容貌模糊化处理这个细节,让不少读者们津津乐道,唏嘘不已,大概是将自己代入到画中了吧。

优越党们最喜欢拿年龄来说事,他们觉得那些说秒五垃圾、不合理的,都是年纪太小,阅历太浅,总以为凭借一腔热血能够逆天。但实际上,在这个世界,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遗憾,就算你努力,也终究无法有收获。

他们拿《秒速五厘米》来联系实际,总结理论,去驳斥那些所谓的合理党,以显示他们多么多么有阅历。其实他们就是在展现自己的优越感而已。

那些嘴上很轻松地说着要放开些,被秒速五厘米中的“正能量”激励的读者,指不定他豁达的背后,心上却千疮百孔……

其实说到底,《秒速五厘米》只不过是一部小说而已,或许它确实写出了一些道理,但捧的人也没必要将它捧得多么高,贬的人也没必要将它贬得多么低,至少它确实是一个耐读的故事,这就足够。

那些总是将“神作”“仙草”挂在嘴边的人。就是在招黑而已。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部作品,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随着时间的推移。《秒速五厘米》中的一些精彩句子。已经被文学爱好者们挖掘了出来。其实按照那群脑残粉的说法,天净沙整部书都是精彩的句子,字字珠玑。完全就是经典之中的经典,神作之中的神作——

樱花下落的速度,依旧是秒速五厘米。而不论我们之间通过千条短信,我们之间的距离也不会拉近一厘米……

如果我有狗尾巴的话,肯定不会隐藏那份喜悦,任尾巴优哉地摆来摆去。

这真是一段孤独到无法想像的旅程,在真正的黑暗中独自前行,就连一个氢原子都很难碰到。

我察觉到曾经如此真切的情感,就这样干干净净地消失殆尽。

我要用什么样的速度,才能与你相遇?什么时候,能再在一起看樱花?我一直在四处寻找你的碎片。

……

除了语录之外,还有读者将小说中男女主之间较为稚嫩的信笺之中的句子摘录了出来,很显然,天净沙老师是故意用稚嫩的语句来写的,毕竟要符合人物本身。

然而就是这样一些稚嫩的句子,却让某些读者看得潸然泪下,简直比天净沙那些唯美的句子,还要让人感伤。

那封女主没有交出去的信,有感性的读者表示“看一次想哭一次”“心里发堵”“为什么最终没有交到男主手中呢”……

荷叶网虽然有一些抨击《秒速五厘米》的读者,骂这部小说无聊、二B、矫情、男主废柴、无病呻吟,但却有更多用心写书评的读者,不论是长评还是短评。

有这样一些高质量的短评:

“这就是天净沙带来的心灵之旅,带来的我们灵魂身处的某种感动。这个故事描述的是这样一种青涩而又真挚的感情,它甚至远远的比缠绵悱恻的爱情珍贵,那是人间最为纯真的爱,不需要任何基础和依靠的爱,不需要停泊和追逐永恒的爱,因为它本身就是永远。”

“又见樱花坠地的一秒,往事再次漫溢——时间的距离、空间的阻隔、年少的记忆,唏嘘了多少那些青郁时光中的无奈与感伤。”

“最感动我的几幕:还记得樱花正开,还未懂跟你示爱;初春来时,彼此约定过,继续期待。可惜……当天园林,今天已换上满地青苔。如有天置地门外,乘列车跨过大海;匆匆跟你相望一眼,没理睬。明日花,昨日已开。”

“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敬畏的、也小心翼翼去守护的、足以让生命变得更丰盛、可以在低落沮丧的时候拿出来给自己安慰和勇气的,正是那些既删不掉、但又与自己人生再无瓜葛的少年片段。足够了啊。”

“小时候有过很纯的爱情是件幸福的事,即便到头来没能在一起也可以对着天空笑着流眼泪。”

“天净沙的文笔依然唯美精致,与这个故事如此相契合,将这个俗套的故事撑起来的,完全是她的强悍文笔,而非故事本身。”

“我一贯认为,天净沙的小说剧情过于薄弱,或者说是太过俗套,除了文笔还是文笔,有人觉得结局很经典内涵,但我认为过于生硬刻意,但她那强悍的文字掌控力,让我当时没有注意到,后来才发现那种不协调。”

……

就在《秒速五厘米》处于这种持续的热潮之中时,吴笛却在与顾雅君一同制作她所“原创”的一些歌曲,其中自然就包括那首与秒五十分契合的片尾曲《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

这首歌的旋律很不错,由于吴笛本身已经熟练了好几国语言,所以她搞出了三个版本的歌词,汉语、英语、日语,其中英语版本的,与那位美日混血儿的beni翻唱的差不多,与原版各有千秋,但都非常感人。

不过,由于吴笛改编的《秒速五厘米》背景早就搬到了这个世界的华夏,而她的作词功力同样很出色,还有顾雅君、周东阳这两位非常有实力的音乐人帮忙,因此,在这个世界,当然是华夏语版本这首歌最具有感染力。(在吴笛原来那个世界,毫无疑问还是沧桑的日语版配合动画最为感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七章 发挥完美的吴笛

周东阳本来就想与吴笛拉近关系,这次看到吴笛又“原创”出了新作,当然也来助战。

在吴笛跟随顾雅君刻苦学习的这段日子里,她在乐曲方面的能力也算是开发出来了,自己凭真本事原创或许还差点火候,但将脑子保存的经典乐曲还原出来,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更何况,还有顾雅君这位老师帮忙,吴笛觉得自己肯定不会将自己那个世界的经典歌曲给埋没掉。

而在学习歌唱的同时,她还向业内资深配音演员也就是声优,学习了配音技巧,她其实已经达到了一些新人声优的高度,并且还在不断地进步之中。

聂馨予这些日子一直陪着吴笛,此时,吴笛正在录音棚中录歌,在外面看到吴笛那副专注的模样,她心中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怎么就忘了,吴笛还是那个创作出《隐形的翅膀》,并在她公司旗下的音悦网上横扫人气榜单的超级新人魔理沙啊!

聂馨予当时还有意将吴笛捧成偶像歌星来着,好好包装一下,唱歌的同时,然后再去拍拍偶像剧,绝对可以红起来!

只可惜当时吴笛好像拒绝进入歌坛,然后这事就不了了之了,直到吴笛成为神秘的魔理沙,在音悦网发售歌曲,她才想起来。

她当时还在暗暗为吴笛这种短视的选择而惋惜,后来才发现,原来吴笛确实不想当什么偶像明星,她宁愿用纯粹的歌声。去打动听众。

如今看到吴笛专注于歌唱之中的模样,她的心中都升起了一种敬意,明明可以很轻松地走偶像歌手的路子,但吴笛却在一直提升自己的唱功与其他歌唱技巧,而她每次歌唱时,都会百分之百地投入进去。

“真羡慕雅君有这样一个优异的弟子呐。”一边的戴着黑框眼镜的周东阳,忍不住感慨着。

“我家小笛儿当然是最棒的。”聂馨予用一种自豪的口吻说道。

周东阳当然知道这位聂董那尊贵的身份,毕竟是顾雅君以前的最大的BOSS,不过现在,顾雅君算是独立音乐制作人了。只是在煌萌传媒旗下挂个名。自由度很大。

周东阳怎么说也算是一位艺术家,对这种权贵人物,从来都不会过于卑躬屈膝,但说到吴笛。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夸赞:“我以前一直以为雅君太过夸张了。但这次与她们师徒一合作。就发现,这个吴笛简直比雅君嘴里说得还要夸张,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专注的歌手。不,或许‘歌手’这个词对她都是侮辱,她只要保持这样的态度,注定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歌唱家。”

只是歌唱家?

聂馨予心中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她觉得自家小笛儿就是真正的天才,或许本身的资质一般,然而却凭借那别人难以企及的认真与专注,学习了各种各样的技能,无论是在写作、绘画还是唱歌上,她都将达到别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她的天才之处,便是那种毅力,有人或许可以专注一段时间,但真的能够像吴笛那样坚持下去吗?

这些日子,她与吴笛相处,当然了解到了对方那严苛的作息时间表,许多人都作息时间表,每段时间也会有小目标,甚至还有总是挂在嘴上的远大的目标,但真正能按照作息时间表严格执行的,到底有几个人呢?

或许一天可以严格执行下去,十天也可以试试,但一个月似乎就感觉有些勉强了,然而,吴笛从立志瘦身以来,便一直在严格执行自己制定的作息时间表,都已经持续了这么久,这还是人干的事情吗?

“对了,既然小笛儿已经涉足歌坛,有没有一些不长眼的人来骚扰她?”聂馨予的语气显得比较严肃。

在已经将吴笛内定为自己的女儿后,她就肯定要保护好吴笛的,而娱乐圈的混乱,她当然有所耳闻,她不想看到任何人打吴笛的主意,这些日子,她与吴笛的关系非常亲密,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本来就有这样一个贴心的女儿一般。

“肯定不会有的,雅君完全将吴笛当成了宝贝,虽然她旗下也有其他歌手,但没有谁有吴笛那样让她看重,更不用说,吴笛其实在雅君的工作室里有股份。”周东阳替顾雅君说着好话,他们的关系,自从出现了吴笛之后,就一直很不错。

“况且,吴笛与其他歌手不一样,要去争抢那些通告,要去各种宣传自己、保持人气,倒是有不少综艺节目想要邀请她,可惜她从来就不理会,她就只是专注于歌唱。当然,比起歌唱来说,她更喜欢学习。就像我虽然不是她的老师,但我教授她一些技巧时,她都会非常认真地倾听,再这样下去,我怕几下子肚子里的存货就被掏空了。”周东阳苦笑着说道。

聂馨予也明白了周东阳的意思,吴笛从来不会去跟其他歌手争抢出境的机会,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什么冲突,也无需去陪什么饭局,所以也就不会有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

对于这一点,聂馨予非常满意。

便在这时,吴笛终于录完了歌曲,走出来时,整个人依旧很精神,见到等待着她的聂馨予时,她的脸上便出现了略显依恋的笑容。

而聂馨予则立马走了上来,亲昵地握住吴笛的手,夸赞她的表现,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为女儿骄傲的母亲一样。

不过周东阳却打断了这温馨的一幕,他向吴笛说道:“吴笛,你上次不是问我有没有什么精通音乐视频制作的人嘛,我倒是想起了我的那个远房侄子,他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跑去泥轰深造了,还取了个泥轰名字,叫做神前晓,在泥轰好像混得挺不错,这次过年,还带了三个泥轰女朋友回来,我让他来和你见见面吧。”

“三个泥轰女朋友?”吴笛有些惊讶地说道,这个什么“神前晓”挺会为国争光的嘛,去泥轰肯定就是泡妞玩乐了,这种人真的擅长制作视频?

周东阳见吴笛好像误会了,忍不住替他那个远房侄子辩解道:“其实应该是女性朋友吧,不过其中两个好像都对他有点意思,这三个女孩都对ACG领域有所涉猎。”(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专业团队

听到这话,吴笛自然来了兴致,这个世界的华夏,在电影方面或许可以与美利坚的好莱坞相媲美,比如说美利坚的科幻电影是它的吸金利器,而华夏的仙侠修真类的特效大片同样在东方世界闻名遐迩。

但说起动漫领域,还是泥轰比较强势,毕竟比起电影来说,动漫还是较为小众,无法作为文化输出的主力军,不过近年来动漫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市场份额渐渐变大,甚至让聂馨予也动了心思,她一直想要插手泥轰市场。

吴笛想要将配合《秒速五厘米》的音乐视频制作出来,有专业人士自然更好,她觉得自己确实可以去与那个什么“神前晓”见见面。这个视频做出来,就是为了到时候宣传她的单行本以及新歌的,总共也就五六分钟,无需花费太多的代价。

吴笛最近虽然与聂馨予的关系非常亲密,却从来没有依靠母亲的想法,只是想着如何去多敬一敬自己的孝心,事实上,她觉得自己可以让母亲开心,自己便觉得很开心。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的聂馨予,只是吴笛的一种精神寄托而已,在以前她若是没有父母的庇护,可以说一事无成,虽然父母从来都没有看轻她,可她心中却十分惭愧,如今她希望自己可以让他们感到骄傲。

周东阳又说道:“我的那位侄子,在泥轰也算闯出了一些名头,尤其是配乐、编曲这一行。好像被称为‘天国的神前晓’吧,因为他大概太努力了,累倒在桌上,然后被人拍了一张黑白照片,流传出来后,让人以为他劳累至死……其实,他原本在国内也是小有名气的技术宅,被人称为‘神大人’。”

听到“神大人”三个字,吴笛不由想起来了,这人不就是那个制作她国旗下讲话视频的人嘛。好像在配乐编曲方面确实挺有一套啊。倒是可以与他合作试试看。

而在知道这位“神大人”的经历之后,她还挺佩服人家,居然主动去泥轰深造学习,她自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因为受到她的激励。才做出这样的举动。而现在。神大人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泥轰闯出了些名头。

就在周东阳与吴笛说话时,顾雅君走了过来。直接赞赏道:“小笛,刚刚发挥得非常好,再经过我的后期制作,这首歌绝对大卖,毕竟这首歌依托于《秒速五厘米》,它具有天然的优势,二者之间可以互相促进。”

吴笛觉得自己所唱的,与她那个世界原本的一比,缺少一种沧桑感,但是她的嗓音较为空灵,而她也是投入感情去唱的,自然也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忧伤,与文章本身淡淡的伤感还是比较匹配的。

相信将这首歌,与她照着原版结尾画得插画结合起来,肯定能够给读者们更大的治愈感。

周东阳的那位远房侄子,自然便是周默了,他这个时候,却夹在两个泥轰美女的修罗场之中……还有一位美少女,则纯粹是跟着周默来华夏放松的。

新海诚子,是周默在泥轰著名的中央大学,这一所私立大学所遇到的女孩,文学部的高材生,家世不凡,绝对是个文艺女青年,妥妥的白富美,早在刚刚上大学时,已经凭借着家中资源,开始独立制作动画短片《星之声》,将自己的文字,转化为唯美的动画,这是她本人最大的爱好。

新海诚子由于从来不缺钱的缘故,她制作的动画,其画面之唯美,简直可以随意剪辑下来当作电脑桌面。

她在发现周默这位华夏的留学生,在配乐上如此给力之后,便想要将周默拉到自己的制作团队中来,这一来二去,便发现自己似乎对这位异国他乡的周默,有了点莫名的情愫。

毕竟神前晓(周默的日文名)确实是个大帅哥,别看他以前是个不修边幅的宅男,这被吴笛的正能量激励了之后,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整个人总是显得精神抖擞,又非常努力,这“天国的神前晓”都成了他的名人轶事了,戴着一幅无框眼镜的他,斯斯文文的,很有男神风范。

这样的周默,自然可以打动新海诚子这位文艺女青年加白富美的心。

新房昭子,泥轰动画界著名的美女监督,绘画功底不错,但绰号却是“原作粉碎机”,她监督的动画,有着自己强烈的风格,比如她特别会省钱,这是她被不少动画制作公司欣赏的优点,而她的角色特别喜欢45度角回头,有人吐槽看多了她的动画,脖子一定会歪掉的……

从底层一步步凭借自己努力才当上监督的她,曾经有监制过里番的经历,那时她化名为南泽十八,这个黑历史时常被她那广大的粉丝团拿出来调侃……

值得说明的是,这位美女监督是个大龄剩女,因为她一心扑在工作上,在认识了周默后,突然产生了“嘛,嫁给这个小哥好像不错”“老牛不吃嫩草那该吃什么草”的念头,于是她也纠缠上了周默。

最后一位跟随周默来华夏的娇弱美少女虚渊子,也是一位挺有才的女孩,将其称之为天才少女也不为过,因为她小小年纪,已经开始为各大游戏公司、动画制作公司写脚本了,是新房昭子的好友,两人曾合作过一部动画。

虚渊子写的故事,其实都是比较温暖人心的,是真正的治愈系脚本家、剧作家,她的那位在泥轰很有名的家族长辈“老虚”,才是让不少读者咬牙切齿的存在。

虚渊子一直是个沉默安静的好孩子,最喜欢捏破塑料气泡,直到她遇到吴笛,两位天才美少女合作了某部作品之后,才会渐渐转变成“吃人肉像吃果冻般舒坦”的存在,同时具有冷静而透彻的客观性和幽雅文字的剑笔之达人。

此时,周默却将他的那两位红颜知己甩在一边,正在网上关注着吴笛的境况,他在泥轰时完全沉心在学业上了,还要应付那两位让他头疼的泥轰美女,现在他终于又有空闲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九章 依然不变

周默其实心底一直期盼,吴笛可以像她之前那样优秀、努力,但是,高中毕竟是与初中不同的,他就是担心这个女孩进入高中之后,没法适应,又或者是谈恋爱什么的。

而且他还担心自己弄的那个视频把对方的名气扩大之后,会影响到对方的心境,毕竟不是哪个人都能凌驾在名利之上,视名利如粪土的,这显然需要可以轻松获得名利的底气。

按照他的想法,吴笛现在在网上可能没有当时那样有名了,毕竟网络红人都是热一阵的事情,除非对方为了某种目的,持续故意炒作,但是他在搜索吴笛之后,就惊讶地发现,吴笛在网络的名气,依然非常大!

吴笛所在的度娘吧这关注人物居然已经超过了五万人,完全就是领衔整个网络红人的度娘吧的节奏啊!

这让周默暗暗惊讶,莫非吴笛已经开始利用之前的名气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了?否则她的名气怎么可能一直保持着?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一定会觉得非常失望的,毕竟在他心目中,激励他的,永远是那个国旗下认真单纯的女孩,她总是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

周默开始下意识寻找吴笛在网络上的痕迹,一般在网络上有点名气之后,当然要顺势开个微博之类的,要不然如何去享受那种被追捧被跪舔的快感?

名声让人沉醉的地方,不就是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么?

但周默却奇怪地发现。吴笛在网上完全就没有踪影,倒是有不少吴笛的粉丝,各种央求她出来与粉丝互动一下,不要寒了粉丝的心。

甚至还有极端的粉丝,发了一个帖子《【吴笛学霸】吴笛你为什么对你的粉丝如此冷漠,不能出来和大家互动一下吗?》,这个【吴笛学霸】自然便是吴笛度娘吧的发帖格式,如果不按照这个格式发帖,会有权限狗把帖子给删掉。

这个极端的粉丝,在帖子里威胁吴笛。说是她如果再不出现的话。那他就不再粉吴笛了,因为她太不近人情了!

结果这个发帖的人,被一众回帖的吧友喷成了渣渣,有不少吧友都回了一句“吴笛不需要你的支持。也不在乎你的反对。她只要做好自己。自然有无数人去粉她”,还有人则回“现在人家正在认真上高中呢,要在那样的名牌高中一直保持全校第一。哪有空来回你这种小瘪三!有点自知之明好不好?”

这种威胁吴笛的行为,就好比不花一分钱看盗版网文,却嚷嚷着要下架的盗版读者们,其实作者哪会去在意他们的唧唧歪歪,有那空闲,不如多写出一些高质量的文章,来回报正版读者们。

周默越看越觉得有趣,原来吴笛根本就没有在意网络上的人气,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看到一个干货十足的精华帖《【吴笛学霸】满满的干货,吴笛这学期每科的试卷照片,附这学期的成绩排名》后,他整个人就更加念头通达了。

这个发帖人,号称是吴笛的同学,每次考试完后,都将吴笛的试卷借过来订正正确答案,然后感觉吴笛的试卷特别美观,于是心中一动,便将她的每科试卷都拍了下来,然后便发到这个度娘吧中。

不少吧友纷纷感叹,她的这个书法实在是太好了,至于那个总是凌驾在所有人之上的成绩,反倒让人觉得理所当然了,什么时候吴笛考试不拿下第一,那才是奇怪的事情。

周默这才发现,似乎在网络上,膜拜吴笛成绩的人更多,她的那些靓照,反而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大概是因为这些热别注重容貌的所谓粉丝,都被吴笛那冷漠的态度给逼走了吧。

可以想象的是,剩下的吴笛的粉丝,是多么死忠,吴笛在他们心中大约已经成了一种真正的信仰,只要有人敢说吴笛的不好,他们肯定就要反驳,而且还是底气十足地反驳,因为到现在为止,吴笛都没有任何负面消息,就算是有,也已经被证明是有人恶意中伤。

然后周默也明白为何吴笛能保证这样的名气了,当然就是这一批死忠粉,到处孜孜不倦地宣扬他们的女神,往往先用吴笛的靓照吸引别人的关注,然后一些被吸引的人,发现吴笛真正的美丽之处后,果断也转化成了吴笛的粉丝,毕竟她身上确实有一种让人想要奋发向上的力量。

周默此时正在啧啧赞叹着吴笛后来流传出来的一些照片,比如让泥轰宅男们想要喝尿的哥特萝莉装吴笛,比如再次红遍华夏网络的裁判装吴笛。

就在此时,周默忽然感觉自己的左右耳朵一痛,只听到某个幽怨的声音传来:“我们明明都陪着你,居然还在网上看其他美女的照片,太没出息了吧?”

周默顿时头大了,挣脱开对方的手,回过头,才发现是他的白富美文艺女青年朋友新海诚子,戴着粉色边框的眼镜,气质十分高雅迷人的都市丽人;至于她的后面,则是眼神略显侵略性的美艳女监督新房昭子,那双穿着黑色棉裤袜的长腿实在让人移不开眼;还有一位,当然是总是处于发呆愣神状态,脸上毫无表情的三无美少女虚渊子,她今年与吴笛同岁,她此时手中依然拿着一种塑料,上面都是泡泡,她在把一个一个的泡泡捏破了。

新房昭子也走了过来,下意识看了看电脑上的图片,不由惊讶道:“这个女孩在我们泥轰很有名啊,我那个弟子大沼心就挺喜欢这个超萌的少女,难道你也喜欢?”

周默这时也愣住了,什么时候吴笛在泥轰也这么有名了,他竟然不知道!听到新房昭子询问他和吴笛之间的关系,他也不隐瞒,反正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于是他直接说了出来,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还找出了他制作的那个视频。

于是,新海诚子与新房昭子像是娥皇女英一样陪伴在周默的身旁,一起欣赏了当年他这位神大人的视频,看完之后,这两位精通动画制作的女人,都心生佩服,果然周默在配音、编曲方面确实厉害,若没有他的后期制作,这个视频根本没有那么燃。(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章 坑儿子的节奏

“什么,你说吴笛还是那个音悦网很火的魔理沙?”周默难以置信地对他这位亲戚说道。

周东阳点了点头,道:“没错啊,她好像要制作一个动画音乐视频吧,请你去帮帮忙,这个视频有些像mv,不过却不是真人mv,你愿不愿意见她一面啊?”

周默心中有些莫名地激动,他其实也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在泥轰时也经常上音悦网,所以他当然也知道魔理沙这位超强的新人,不过他对什么《隐形的翅膀》没什么感觉,反倒是顾雅君制作的一些很燃的中文歌曲,让他很喜欢,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极好的素材!

顾雅君或许创作不出那种符合群众路线的歌曲,但她的曲子,确实口碑不错,有鉴赏的价值!

魔理沙的声音,自然也征服了周默,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将不同风格的歌曲都演绎得那样完美!

而在得知吴笛就是魔理沙后,他忽然产生了“如果吴笛是魔理沙的话,那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啦”,这种想法让他自己都有些吃惊,什么时候吴笛在他心目中如此全能了?

此时他从周东阳那里得知,吴笛想要与他见一面,这让他有些惴惴不安,毕竟他以前没有经过吴笛的同意,就对她的视频进行了剪辑、制作,然后还发到弹幕网站,然后火了起来,想来这一定会给对方造成困扰的吧?

不过,能够真正地与吴笛见一面的话。还管那么多干什么!

“我见!”周默毅然说道。

“我们也想见一见她。”周默的两位都是“新”字开头的红颜知己立马说道,她们其实对吴笛也挺感兴趣,尤其是发现,这个在泥轰很有名的宅男女神,不仅长得漂亮,还如此多才多艺之后,而且制作动画mv这种事情,怎么能少得了她们?

只有虚渊子依然面瘫着,捏着手中的塑料气泡,她几乎不说话。仿佛永远在思考这复杂的人生。

周东阳见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虽然分不清哪个是新海诚子哪个是新房昭子,但这两个泥轰美女,在动画制作上的造诣。却是非常高的。肯定能够让吴笛满意。

很快。吴笛与对方,便敲定了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聂馨予最近一直守着吴笛,她感觉自己基本上已经将吴笛的好感度刷满了。只需要一个契机,便能一举收获一个完美的女儿啦!

她决定在除夕那一夜告白……不,是正式告诉吴笛,她想收她做干女儿,到时候就看吴笛是什么反应了,她感觉成功的概率,起码有八成以上!

等等,总觉得好像忘了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聂馨予丝毫没有正在坑儿子的觉悟,若吴笛真成了她的干女儿的话,那她就是吴迪的义妹了……而这个世界的华夏,非常讲究礼节、伦理,兄妹之间绝对不可以越线!

“妈,你最近在忙什么呢,连饭都不回来吃了。”吴迪的语气略显不满,按理来说,母亲其实最近应该不忙吧?

聂馨予脸上带着愉悦的笑容,她会说她已经被吴笛的手艺给征服了么,她吃了吴笛所做的充满了孝心的饭菜后,对其他人所做的饭菜,已经失去食欲了!

“忙工作上的事情啊。”聂馨予敷衍道。

吴迪疑窦丛生,心头只觉得隐隐有些不妙。

“对了,迪儿我给你介绍一个女孩子认识吧,她很可爱的,只是有些小性子,你一定会喜欢。”聂馨予忽然说道,她想到了董家那位千金,就是读了《秒速五厘米》嚷嚷着要跟天净沙算账的。

吴迪神色有些不快,他最反感大人介绍什么女孩给他了,尤其是出身政阀、财阀的女孩,她们哪有吴笛那样懂得关心人,什么小性子,就是刁蛮性子吧?

“我不要,女孩什么的,很麻烦的。”吴迪不爽道。

“那你是有自己心仪的人了?”聂馨予玩味地说道。

吴迪虽然很喜欢吴笛,但正处于高一,并且还比较单纯的他,下意识便否认道:“怎么可能?我反正是看不上什么女孩的,也不会早恋的,我现在只想好好充实自己。”

聂馨予点了点头,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便放下了,她当初还以为自家儿子喜欢那位女学霸呢,可过了这么久,却依旧没什么动静,看来是她弄错了啊,于是她很是宽慰地说道:“这样我就放心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迪的好友曹无忧又来串门了,他最近和吴迪在一起玩得很开心。

聂馨予见到两人并肩坐在宽大的屏幕面前很默契地玩游戏,她在离开家时,忍不住产生了一种担忧,自家儿子会不会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了?这个曹无忧也挺帅的……嘛,他和儿子在一起很登对呢。

不管了不管了,儿子什么的,就随他去吧!有女儿就足够了……聂馨予在见到依然素雅清丽的吴笛时,脑中出现了这种让吴迪知道后,绝对要崩溃的想法。

吴迪万万不会想到的是,他的母亲,目测要被他的“大神”给抢走了,他却还在悠哉悠哉地和曹无忧打游戏!

其实聂馨予这次来找吴笛,当然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她得知吴笛所要见面的人,居然还有那位在泥轰已经很有名的动画监督新房昭子之后,她顿时又生出招揽的想法,她一直想开拓泥轰的市场,但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道路,也不知这位新房昭子能不能让她产生惊喜呢?

她现在愈发觉得,她的那位婆婆,确实挺神的,在接触吴笛这么久以来,便发现了好多人才!

像网文大神“中原五白”王静姝已经与聂馨予私下达成了协定。

在连载完《盘龙》之后,将会强势入驻煌萌小说网,顺带一提的是,她要以一个新人的身份,拿下月票十连冠的成绩!

其实王静姝选择煌萌小说网,除了因为与聂馨予关系突飞猛进的缘故,当然还出于利益上的考虑,她只要去煌萌小说网,绝对会被力捧,其地位,大约就好比三少在某点的地位一样,各种各样的周边版权将会被完全开发,她与吴笛的收益,当然也会更高。

话又说回来,若她真成了聂馨予的妹妹,其地位在煌萌小说网,绝对是超然的!

网络作家之王,指日可待!(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合作愉快

周默正在去与吴笛见面的路上,今天他穿了正装,显然想要给吴笛留下一个好印象,而且见面的地点还是在一家很高档的私人会所,这自然让出身中产阶级家庭的周默有些不自在。

在来到会所门口时,忽然有一位穿着显贵,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对周默说道:“这不是小黑狗嘛,你也来这里?”他的语气中显露出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优越感。

周默眉头微皱,便发现,原来这位居然是他的熟人,以前的大学同学李汉华,此人家中确实有那么点小钱,算是个富二代,不过素质比较差,在大学的时候,几乎与所有的同学关系都不好,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周默。

这个李汉华,在周默眼中,便是那种典型的明明家世不怎么样,却特别喜欢装逼的那种,他见过比李汉华家世更牛的人,但人家哪会像李汉华这样招摇?

“我怎么不能来这里?”周默淡淡道。

李汉华这个时候,才看到跟在周默后面的三个美女,还是三个年龄层次的,他的嫉妒心顿时出现了,这只黑狗凭什么可以拥有这么多的美女?

“你根本没资格进去吧,像你这样穷……”他的话还没说完,便发现会所中的服务员居然主动出来,对周默说道:“你是周先生吧,请随我来,在XX贵宾间……”

周默看都不看李汉华一眼,直接走了进去,而李汉华的眼神已经变了,这个会所的贵宾间连他都没资格进入,这个周默,到底是什么来头?

此时的周默。心中当然也有别样的爽感,没想到他一小平民也装逼打脸了一回啊……等等,他这才想到一个问题,吴笛怎么会有资格来这里会面呢?

难道说吴笛的家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惊人,是一位真正的千金大小姐?

吴笛正在与聂馨予讨论《秒速五厘米》出画册的问题,它作为一部小说。要使得它的影响力更大,出画册是个必然的选择,还可以改编成漫画,可以将结局改得好一些,比如让男主与女二号在一起,自然就可以让人好受一些了。

“画册的话,我用一个寒假的时间,可以弄好,反正在制作动画mv时。我画的那些,也正好可以用到。”吴笛如此说着,然后用平板电脑展示了自己精心绘制的图片,其唯美程度,已经不亚于她那个世界《秒速五厘米》本来的唯美CG了。

聂馨予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吴笛画出来的精美图片,她还是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吴笛的脑袋,这个女孩,实在是太有才了!

周默在见到吴笛时。还能够保持镇定,但在见到聂馨予后。整个人就懵了,这不是那位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聂董么?现在新的国家领导人上位时,都会在人民大会堂接见聂馨予这样的资本大鳄的……

新房昭子在见到聂馨予时,也愣住了,煌萌传媒虽然一直没有打开泥轰的市场,但它怎么说也是华夏的三大传媒集团之一。而华夏又是东方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位本来就十分美丽的董事长,自然被不少人关注着,甚至她的穿衣打扮。都会成为时尚界的风向标。

这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啊,不过,这个吴笛与聂馨予又是什么关系呢?

虽然没有任何解释,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周默已经发现聂馨予与吴笛的关系绝不简单,她们实在是太有默契了,感觉就像是母女一样……

周默很快就了解到了吴笛要做什么,在他看到吴笛所绘制的CG,并听到那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时,就知道,自己无法拒绝对方的请求,这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是他心目中的偶像,更因为他自己对这件事也产生了兴趣。

更让周默激动的是,那位聂董还承诺,他们可以让煌萌传媒旗下的动画制作部门帮忙,这不就是真正地第一次当了动画监督嘛!

哪怕仅仅是不超过十分钟的动画mv,但怎么说也是亲自制作,而从聂馨予的话中,他也琢磨出了另一层意思,若是他能够将这事做得完美的话,说不定就真的会得到这位聂董的赏识了!

这振兴华夏的动漫产业,好吧其实也算不上振兴,由于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光淀总菊,华夏的动漫产业其实还算发达,可惜电影、电视剧产业更发达,所以它的影响力自然比不上泥轰这个以动漫产业为龙头产业的国家,毕竟整个泥轰对这个产业投入很多,不少从业人员都相当地受尊重。

对周默来说,开拓华夏的动漫产业,用它来征服泥轰,可是他作为一个技术宅的梦想啊!

聂馨予觉得周默可以信任,自然也是因为吴笛的缘故,她为了对吴笛进行深入地了解,当然也喜欢在网络上寻找吴笛的各种信息,然后她就知道了某个视频是周默制作的,可以说周默当年种下的因,收获了这样的果。

在泥轰进行深造,甚至还与两位美女监督勾勾搭搭的周默,其实制作视频的水准比之前提高了不少,这次制作动画mv,新房昭子与新海诚子这两个女孩,肯定也会帮周默的,这就可以想象,它的质量将非常高,更加的治愈人心!

事实上,在新海诚子看到吴笛绘制的CG时,大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欣喜,这里的“知”自然是“知己”的意思,因为她就是喜欢这种唯美精致的风格,哪怕它很烧钱……不过,能制作出完美的动画,烧钱算个什么事儿!

几个人都得到了一部已经印好却尚未发售的《秒速五厘米》,这几位美女虽然都是泥轰人,但华夏语在泥轰的地位,大概就好比前世英语在中国的地位,这可是东方世界最重要的语言,泥轰人当然要学习这门语言,更不用说,华夏的正版消费能力,比泥轰还要强!

虚渊子一边捏着塑料上的气泡,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手中的《秒速五厘米》,总觉得看了这本书之后,新世界的大门将会打开,她忽然觉得自己与这个名为吴笛的少女,产生了一种缘分,或许她们在一同制作这部动画mv的时间里,会缓缓拨动历史的齿轮……(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二章 你们都是我的翅膀

吴笛在确定完全可以制作出让人共鸣的《秒速五厘米》mv后,心中当然放下了一块石头,这件事其实也是她那完美主义的性格发作,总觉得整部秒五缺少了那样一首歌,就失去了精髓一般,配合着那首歌,治愈起读者的效果当然更好,在那单曲循环之中,产生一种“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的感觉。

况且,用自己的歌声、绘画、小说,三位一体地去治愈读者们,那种无上的愉悦感,除了吴笛之外,又有多少人能明白呢?其实天净沙的第一信徒夏薇薇,已经同样明白那种愉悦感了……这都是天净沙的功劳啊。

随着新年的临近,整个华夏乃至东方世界,都有了一种喜庆的气氛,在这个时候,夏薇薇邀请吴笛去某个地方,与吴笛一起的,还有她的好友苏暖,显然这是夏薇薇在组乐队呢,她说她已经找到了一个鼓手。

吴笛的脑中不由蹦出了聂茜那酷酷的样子,不会是自家表姐吧?

待到来到那栋湖边的别墅,果然,吴笛发现了聂茜这位总是很帅气的表姐,她那眼角下方的泪痣与耳朵上的钻石耳钉,依然让她别具一格,十分英气,但其实仔细看她的容貌就会发现,若她留长发的话,一定是个非常精致漂亮的女孩。

几人在这湖边别墅的巨大阳台上,这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乐器,栏杆被涂上了纯白的颜色。在栏杆的间隔处,还有精美的石雕,这个依湖而建的别墅。显然是聂茜家的产业。

吴笛倒是有些疑惑,自家这位表姐,到底怎么和夏薇薇搭上线的。

“笛子,组乐队怎么能少了我啊,真是的,我其实也非常喜欢音乐。”聂茜穿着华贵的衣衫,坐在架子鼓前。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脸上带着帅气迷人的微笑。

夏薇薇与李香莹也都在这儿,显然她们其实已经知道了聂茜的性别。否则以夏薇薇的性子,又怎么会去陌生男生家里,此时她们两人,差不多已经从秒五的伤痛中回复过来了。

吴笛白了她一眼。然后拉着苏暖来到夏薇薇那儿。对她说道:“你怎么和她走到一起了?”

夏薇薇还以为吴笛不知道聂茜的性别,不过想到聂茜之前的嘱托,她自然也面带微笑着说道:“我们是通过音乐结识的,音乐的魅力,就是这样迷人!”

夏薇薇一边喝着红茶,一边如此说道。

吴笛斜眼看着她,总觉得比起音乐来说,还是红茶的魅力更大。

然后吴笛就发现。苏暖已经很自觉地坐了下来,开始吃点心了……

聂茜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忽然说道:“你们都是我的翅膀!这个乐队,由我来守护!”

吴笛终于忍不住戳穿道:“茜茜,你也不过就是一个女孩罢了,别以为说出些后宫漫主角的口号就可以开后宫了!”

聂茜先是愕然,继而有些气急败坏道:“我们中出了一个叛徒,绝对是那个臭小子!”

就在她气急败坏的时候,吴笛忽然来到她的身后,趁她不注意时,抚上了她的胸口,揉捏了两下,很是失望地说道:“好小。”

“你你你,你做什么啊!”聂茜红着脸将吴笛推开,而一旁的几个女孩,都笑了起来。

“别穿男装了,好碍眼呐,我要你穿女装!”吴笛勾起聂茜的下颚,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

聂茜不知为何,有些畏惧吴笛那双纯澈的眼眸,她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对方面前,有种别剥光了的感觉。

被吴笛气势所震慑的她换上了女装,那黑白格子的百褶裙,与她十分相配,虽然是短发,但穿上女装后的聂茜,依然有一种名门千金的气质。

“既然我们要搞乐队,那就一定要把它做得最好,你们怎么看?”吴笛双手抱在胸口,环视这几位女孩,用一种她习惯性的自信语气说道。

夏薇薇早就想搞乐队了,她第一个赞同道:“没错,我们一定要做得最好!”

李香莹有些不自信,因为她这个键盘手很不合格。

倒是苏暖,一边往嘴里塞着点心,一边赞同道:“有笛喵在,我们乐队一定是最好的!”

聂茜这时已经恢复了原样,她淡淡道:“我们的主唱,可是超强新人魔理沙呢!”

“魔理沙?”夏薇薇与李香莹将目光投向了吴笛,难道吴笛真的是在音悦网非常神秘的魔理沙?

吴笛坦然道:“没错,我就是魔理沙。”

看到女孩们将信将疑的眼神,吴笛也不多说,直接来到阳台上的钢琴边,自弹自唱了一首《我的歌声里》——“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伴随钢琴的声音,吴笛那轻灵的歌声终于出现在了在场所有女孩的耳畔,而这首旋律十分动听的歌曲,当然让她们听得十分入迷,当唱到结尾高潮部分“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时,她们觉得自己完全被感染了!

其中李香莹自然是最敬佩的,事实上,她觉得吴笛坐在钢琴前,一边弹奏一边演唱的样子,实在是太优雅迷人了,她简直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音乐精灵一样。

话又说回来,这首《我的歌声里》也应该是她的原创吧,这个吴笛,实在是太有才了!

李香莹以前毕竟不是与吴笛一个学校的,像夏薇薇在发现吴笛是魔理沙后,就自然而然觉得,这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毕竟《隐形的翅膀》当初就是首先出自吴笛,之后夏薇薇就猜测吴笛会不会是魔理沙,现在终于可以确定了。

至于苏暖,这个时候却极为认真地在倾听这首《我的歌声里》,她觉得这首歌就是笛喵专门唱给她听的一样,非常非常的好听!

聂茜轻轻打着节拍,看着吴笛那完美的侧颜,心中暗暗赞叹,这个女孩,不愧是自家那个表弟为之魂牵梦绕的人呐,她其实一直对自己的音乐才华挺自负的,可总觉得与吴笛一比,就没有任何可以自负的地方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三章 乐队的目标(1320月票加更)

吴笛自弹自唱完一曲后,苏暖当先说道:“笛喵,唱得实在太棒了,钢琴也弹得很好,果然笛喵你就是无所不能的存在!”

夏薇薇的脸上也带着敬佩的神色,她有些感叹:“我原本就猜测小笛你是魔理沙,只是一直不敢确认,现在终于可以确认了,对了,这首歌这么好听,怎么没有上传音悦网?”

李香莹并没有说什么,但心中却已经对吴笛佩服得五体投地,她决定好好训练,使自己不会成为这个乐队的短板,其实在这几人之中,她的容貌也是最次的,当然化完妆之后肯定也是女神级别的。

聂茜直接一个滑步过去,执起吴笛的手,轻轻吻在她的手背上,然后抬起头,那双狭长的凤目中闪烁着魅惑的光芒,她柔声道:“笛子,做我的新娘吧。”

吴笛一记手刀轻轻地敲在她的额头上:“你现在是个女孩子啊,别闹了。”

“总之我已经被你的歌声征服啦,我宣布,从此以后我就是魔理沙的脑残粉了!”聂茜一边摸着自己的耳钉,一边抒发着自己对吴笛的敬佩之情。

吴笛懒得理她,只是对夏薇薇说道:“那我们这个乐队,走得是什么路线呢,轻音乐?摇滚?还是什么,我对乐队不是很懂啊……”

夏薇薇很痛快地说道:“有你这样的主唱,我们当然什么都可以!不管是轻音乐还是其他,轻音乐我可以原创。至于摇滚,这位聂大小姐更加精通,她可是非常专业的鼓手!”

吴笛听到夏薇薇的话。觉得有些不靠谱,她其实也不太懂什么乐队,但这世上真的有大杂烩的乐队可以做好的吗?她也不去想了,因为她所要做的依然很简单,只要歌唱就行了。

她在乐器上的水平,很业余,只有歌唱实力是最棒的。

“那我们的乐队名字呢?”吴笛再次问道。

夏薇薇皱了皱眉。又向其余几位乐队成员询问了一下,发现连聂茜都没想出一个好名字来。

她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吴笛:“小笛,要不你来取一个吧?”

吴笛拨弄着自己的发丝。很是苦恼的说道:“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取名苦手吗?”她一边说着,脑中莫名其妙蹦出一个词“放学后下午茶”,然后很快就被她自己否定了,若真改成这个名字。她们搞得就不是什么轻音乐队、摇滚乐队。而是卖萌乐队了……

她的眼睛则四处游移,忽然看到了聂茜所穿的黑白格子的裙子,她又随口说道:“要不就取名为‘黑白格子’吧?”

“笛喵好随意!”苏暖还在吃着点心,仿佛她的肚子永远不会被填饱一样,她显然也看出了吴笛看到聂茜的黑白格子裙,就取了个名字。

“好,就‘黑白格子’了!”夏薇薇却一锤定音,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自豪感。她其实并不在意乐队的名字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她终于组齐了一支乐队!

“那我们今天就开始训练?”吴笛做事向来干脆利落。

“当然可以!”夏薇薇也迫不及待想要开始自己的乐队之旅了……

斗志满满的黑白格子乐队,终于起航了!

然后……一个下午过去了。

此时吴笛正坐在那儿安静地看书,苏暖在画着萌图,明明聂茜都把真枪、RPG火箭筒都拿出来给苏暖当参照物了,她依旧可以把这些枪炮画得很萌……

聂茜正在优雅地品着红茶,欣赏着吴笛阅读时的迷人模样,当然苏暖画出来的萌图,同样让她十分喜欢,她觉得苏暖非常可爱。

李香莹正在写寒假作业,而夏薇薇也把贝司放到了一旁,倚在栏杆上,欣赏着美丽的风景,在湖的对面,有一片美丽的树林,上面覆盖了一层白雪。

这个时候,夏薇薇忽然转过身,一脸无奈,她见到众人都在做与乐队无关的事情,不由吐槽道:“我们这个‘黑白格子’乐队真的是一支乐队么?为什么一个下午过去了,我们一次排练都没成功?”

吴笛合上书,淡淡道:“没有目标就没有动力,薇薇,你是这个乐队的队长,给大家制定一个目标吧。”

夏薇薇早就有了坚定的目标,她用一种饱满的激情说道:“当然是下学期圣心公学的‘嘉年华’,我们外国语高中的社团总是被他们瞧不起,而且也从来没有什么音乐社团,所以我们‘黑白格子’乐队一定要一鸣惊人!”

“这个不错,我赞同!”聂茜立马同意了,她其实心里还有些小激动,毕竟她可是圣心公学大名鼎鼎的“聂公子”,而她却能够和这么多美丽的女孩子组成乐队,一定会让其他人特别羡慕嫉妒吧?这是属于她“聂公子”的后宫!

“我一定会努力的!”李香莹表达了自己的决心,她一定会苦练技术,不给整个乐队拖后腿!

“我们有笛喵,所以绝对是最棒的!”苏暖更加盲目的自信。

“那么,我有一位很不错的老师,大家真心想要排练好的话,我就请她来监督好了,我的这位老师,可是非常严格的哟。”吴笛想到了顾雅君,其实比起顾雅君来说,那位周东阳好像更熟悉乐队,若能够得到周东阳的指点,那就更好了。

于是,黑白格子乐队终于有了她们的第一个目标,那就是高一下学期,圣心公学嘉年华上的音乐比赛,据聂茜所说,这个音乐比赛,全市的高中生都可以来参加,如果最终能够获得第一名的话,将会获得很丰厚的奖励,比如说暑假免费去外国旅行,这显然就是圣心公学财力的象征了。

这个寒假,黑白格子乐队自然要进行严格地训练,否则根本不可能在音乐比赛中脱颖而出,哪怕拥有吴笛这样的主唱。

其实对吴笛来说,这个黑白格子乐队,又给了她不少创作的素材,或许以后乐队出名了,可以写一本有关黑白格子乐队自传性质的小说,若是乐队本身非常受欢迎的话,她的这部小说自然会热卖,再加上她的文笔,这本关于乐队的自传小说一定会更受欢迎。(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四章 投缘的两位作者(1350月票加更)

周默一口气看完了这部《秒速五厘米》,他整个人的心头都是空落落的,前文中青梅竹马两人甜蜜温馨的画面似乎还在脑中,但结尾那冰冷的现实,却让人感觉莫名的悲伤,即使男女两位主角,都已经找到了各自前进的方向。

漫天的樱花,确实就像雪一样呢……何必打扰。

都会有这样的经验吧。走在路上,下意识地会去寻找某个人,或者总是觉得有路人和那人相似,虽然,明知道Ta不会在这里出现,却仍然会望过去,发下呆。然后会笑自己。

周默突然就很想念十年前那些写信的日子和落雪的阴天,突然就很想写信很想在雪地上走。漂上来的场景还有天黑时坐在摇晃的无轨车最后排,是陪他最久的101或者103。茫然看着窗外后退的房和树和人,因为熟悉,所以哪怕只是微弱的轮廓也很安心地知道那是哪里。

后来就不在熟悉的城市了,在这里很少坐公车,有时只是坐一两站都会紧张。不曾搭车去看望遥远的思念,会飞去,再飞来,短得好像从没发生过,没痕迹,然后就被忘掉了。

还是有痕迹的。每每想起来都很绝望,特别是那些美好的部分,说爱情是橙那样的九分酸加一分甜,没有那些酸又怎么能感受到甜。他倒过来了,先尝到那甜,后面都是酸。然而无论再尝多少酸。那甜也不回来了。

周默这个时候,觉得心头有什么想要溢出来一般,他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想要将这部小说制作成完整动画的想法。一个动画mv,远远不够!

此时,他的耳畔还回响着吴笛版的那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她的声音是那样空灵,却又如此深入人心,配合着这首歌。再看这部书,周默的心头,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明明想要哭,因为想到了一些过去悲伤的事情,但却又哭不出来,因为他感觉现在自己过得很充实。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方向!

周默的灵感完全爆发了。那两位协助他的泥轰美女动画监督,其实也被《秒速五厘米》感染了,然后他们此时正在与一大帮动画制作人才,正在紧锣密鼓地制作这部动画mv,力求将它制作得更加完美。

事实上,有了吴笛所画的那些CG,其实在画面上,基本已经没有任何挑剔的地方了。就连新海诚子这位对画面要求非常高的人,都挑不出任何毛病。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这个动画mv感染力,如何组合这些CG,如何将其中感伤的CG与感伤的歌词搭配在一起……

吴笛本来当然也与他们一同制作这个动画mv的,但发现周默能够做得更好之后,她便安心地将这件事交给了他们,对于动画,她就是个外行。

这个时候,她正在和与她同龄的虚渊子,玩文字游戏,你写一段,我写一段,看看最终的结尾会如何。

虚渊子一点都不爱说话,没事就喜欢按着气泡,她出门都要戴着口罩,她的身体确实非常娇弱,仿佛一阵风就会将她刮倒。

她的中文很好,很喜欢华夏的武侠、仙侠小说,她这时与吴笛交流,全部用笔:“很喜欢你的这部《秒速五厘米》,尤其是结局。”

她在纸上这样写道,在说到结局时,她那略显无神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她继续写道:“我原本以为,要写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不能有坏的结局,但现在才发现,那是错误的,结局越坏,或许才能更加衬托前面的温暖人心。尤其是明明为了爱与正义去战斗,但结局却糟透了。”

吴笛看到她居然因为读《秒速五厘米》而产生了这样的理解,不由感觉有些不妥,她忍不住问道:“你以前写过什么书?”

虚渊子拿了一本自己所写的《宛若青空》递给吴笛,上面都是泥轰语,吴笛毫不介意地拿了过来,一口气读完后,不由赞道:“写得很不错啊,非常非常的温馨,你一定在泥轰很有名吧?”

怎么可能没名气呢?虚渊子在写作上的天分,已经被不少人认可了,她甚至都已经与新房昭子合作过一部同样真治愈系的卖萌番了,她是个真真正正的天才!

虚渊子在纸上写道:“感谢你的阅读,其实我以前一直觉得我的文章中缺少了什么,现在终于明白了。”

两人聊着聊着,索性就开始用笔聊天了,虚渊子完全将华夏文用得出神入化,而吴笛用起泥轰文来,同样就像母语一样,她在语言上的天赋,已经不用怀疑了。

“缺少了什么?”

“一种真正的治愈人心的力量,我太肤浅了,对治愈人心的理解太过流于表面,只有真正地揭开人们心底的脆弱,狠狠地挖掘那些脆弱,打击他们,才算是真正的治愈人心。”

“我怎么觉得我把一个写甜文的天才作家,给带坏了?”

“不,我认为你真正地启发了我,以后一定要来泥轰和我交流啊,我与你交流时,感觉与任何人交流都好,因为他们写下的文字,与你相差太远了。”

“当然可以,相互交流才有进步,其实我倒是认为,你的文字掌控力确实还可以再提高一些。”

于是,两人便开始你写一段故事,我写一段故事,最终看到这部两人合作的故事的周默,简直吓得面如土色……

他在看开头时,还觉得这两位天才美少女作家的文字功底不凡,而且写得非常温暖人心,可到了最后,怎么便当就不要钱的乱发了呢,那么多出彩的角色,竟然被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虐杀了?你们这么叼,你们家长知道么?

最后的结局,居然是全灭?

这种结局,简直比什么《秒速五厘米》凶残多了!

他一边擦着汗,才发现吴笛那美丽脸颊上带着愉悦的笑容,而总是病恹恹的虚渊子,却像是被人注入了活力一样,整个人都显得精神抖擞!

喂喂,你们这两个家伙到底是什么心态啊,写出这样的结局,真的能让你们这样开心?

周默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却把这一篇很耐读的短篇小说四处拿给别人看,仿佛在传教布道……他的脸上带着莫名的坏掉了的微笑。(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一棵开花的树(1380月票加更)

由于制作动画mv中有一位鬼才监督新房昭子,这位美女监督不顾新海诚子的反对,强烈要求在这个动画mv中,加入她本人的风格……

新房昭子是什么风格呢?她喜欢使用阴影与静止画,对比奇特且华丽的色彩,她被人称为天才型的动画导演,但因为比较电波,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所以又有“原作粉碎机”的绰号,但经常能将一些被认为不可能动画化的作品,制作成精彩的动画,比如《绝望先生》。

她还喜欢在动画中加入各种一闪而过的字幕,这个字幕的绝妙之处在于,如果你不愿意在电脑上停屏,这些字幕并不影响剧情的发展,但如果选择停屏,你就会对作品产生一种更微妙的理解,因为这些字幕会引领你想到其他方面,起到了弦外之音的作用,而你又为这种感觉吸引,欲罢不能,于是一个24分钟的作品经常需要进近40分钟才能理解透彻,这是不少新房昭子的粉丝最愉悦的地方。

当然,她制作过里番的经历,也让不少粉丝感觉很亲切……

她在读了《秒速五厘米》后,然后便觉得,其实在这个动画mv中加字幕很适合,因为这个动画mv,里面的人物,其实是不动的,有些像是在放幻灯片,那在其中夹杂一些更加切题的字幕,其实更能够表达这部作品的主题。

然而已经完全成了这部《秒速五厘米》忠实拥趸的新海诚子却觉得,新房昭子的那一套。完全就破坏了观众们的代入感,若是停下来看字幕了,这非常具有感染力的《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也停了下来,本来观众酝酿的感情,就会被打断,而唯美的CG中,插入一些字幕,根本就是画蛇添足。

最终两人的争执被提交到了周默面前,这个争执。让周默本人也十分头疼,他知道,这次两位美女的争执。并不是出于私心,而是确确实实都有他们各自的道理。

其实新房昭子与新海诚子确实都是动画界难得的优秀人才,两人各有各的长处,如何将两人的优点结合起来。是周默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不得已之下。他只能去请教最近与虚渊子混得很熟的吴笛,吴笛听到这个问题,只是略一思索,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我对制作动画什么的,当然不是很懂,不过听了你的问题之后,我觉得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的吧。将字幕嵌进唯美的CG中,可行吗?”

周默听到吴笛的话后。豁然开朗,道:“确实可以这样!我觉得还可以在CG中,加入契合这部《秒速五厘米》的诗歌,要不这就交给你和虚渊子怎么样?”

他在知道吴笛是天净沙之后,自然对吴笛的才华没有任何疑问,天净沙本身所展现出来的诗词功底,简直让他无话可说,而虚渊子这个天才美少女,他也十分了解,在文学上,她也有自己突出的才能。

“没问题。”吴笛如此说道,而虚渊子则举起了她用来“说话”的纸,上面同样写着“大丈夫,萌大奶”。

两人几乎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作出了三首现代诗,其中虚渊子写了第一部分,而吴笛则写了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其中第三部分是她的原创,而第二部分,则是那首《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这首《一棵开花的树》的所镶嵌的CG,正是那一张女二号苦苦暗恋男主未果,望着天上远去的飞机,最终泪流满面的CG,配合着这首相当契合的情诗,显然可以给人的内心,带来一种莫名的感伤。

其实《秒速五厘米》的第二部分,虽然没有第一部分受读者欢迎,可不少有过暗恋经历的读者都表示,这一部分的的确确写到了他们的心坎里,那种暗恋着对方,却又知道对方不喜欢自己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无奈了。

那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怕是都要被用烂了,所以有人表示,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我暗恋着你,而你也喜欢我,并且最终走到了一起。

周默在看到这首《一棵开花的树》时,不由赞道:“这首用象征的手法写暗恋的诗很不错啊,若是我们制作的这个动画mv火起来的话,肯定有人会把这首诗抄下来当情诗送给别人的。”

有了更多素材的周默,立马与不少制作人员,开始更加投入地制作起来,力求将这个动画mv制作得精益求精。

这个时候,吴笛还遇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那位非常有钱的白富美新海诚子,想要完整地将这部《秒速五厘米》拍成动画,而且她还想改编成泥轰版的。

吴笛经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倒是发现新海诚子的风格确实挺适合《秒速五厘米》,于是她当然同意了这件事,至于版权费用,吴笛也只会意思一下,这倒是让新海诚子对吴笛的好感更增,这也为两人日后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吴笛与新海诚子这两人,都不是什么缺钱的人,她们更在意的,便是创作出更加出色的作品,然后向世人传达一些她们的思想。

因为不缺钱,所以她们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吴笛现在能够让她感到愉悦的事情,自然就是用自己的作品,去治愈更多的人,她要让这个世界,真正充满爱!

在不少人的努力之下,这部关于《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终于完美地制作出来了,大概在吴笛开学的时候,它被上传到了网上,在短短的时间内,它的人气简直惊人,以一种极快的速度,爬上了各大视频网站的榜首位置!(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上学期的往事(为萌主【电子红包】加更)

吴茂峰这位爱好音乐与文学的眼镜男,当时在读了《秒速五厘米》的结局之后,虽然心情也非常抑郁,但他的反应自然没有那些深深代入文中的读者们大,他对自己的情绪控制,还是非常满意的。

作为一个自干五,要在网上与别人辩论,肯定要保持理智,要拿出真正的干货来说服人家,否则被人认为是抒情党,就没有任何说服力了,一般来说,抒情党都是不讲什么数据,只讲良心的。

《秒速五厘米》的结局也不过就是男主与女主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已,他在后来看到更多的人挖掘出这部书的积极内涵时,即女主获得了真正的幸福,而男主也释然了,重拾生活之后,他这个比较普通的读者,当然也就放下了自己的纠结。

而且,吴茂峰长这么大,也没有什么喜欢过的人,他脑中只是闪过了吴笛的倩影,不由想起了上学期的某次经历。

吴笛有一次与苏暖一起在学校食堂吃晚饭,这可是很难得的事情,引起引起了不少男生的注意,因为男生吃饭时比较喧闹,喜欢聊天、看美女。

很显然,吴笛正是他们欣赏的目标,能够一边吃饭,一边看到美女,实在是太棒了。

吴茂峰在那个时候,就在偷偷观察吴笛,他所在的座位,恰巧可以看到对方的正脸,不过对方撑着自己的下颚,目光一直放在大吃大喝的苏暖身上。对方脸上的神情有些微妙,仿佛是在估计苏暖的食量……

当时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正风靡整个校园,包括她之前的散文。

而早就说过。吴茂峰是个喜好传统文学的人,不过他自己的确不擅长写作。因此,当他偶然间看到校报上吴笛所写的文章后,顿时就觉得,这个吴笛不愧是一位大才女,写出来的散文,在有多年阅读经验的他看来。完全就不比那些名家差,刊登在校报上,未免太可惜了。

就这样。吴茂峰自然记住了吴笛这个名字,他很欣赏这样的才女,然而要说鼓起勇气去追人家,他自己都觉得不现实。总感觉这世上有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出现。都只会是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的玩物。

“在看什么呢?”同班同学范宇杰问道。

他与吴茂峰两人都是高一(5)班的,若说吴茂峰还是个比较有追求喜欢传统文学的眼镜男的话,那这个范宇杰,就是非常普通的一个学生,他们或许容貌身材都不一样,可他们的人生轨迹却很雷同——

出身普通,至少衣食无忧,然后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少年。学生时代过得毫无波澜,中学时有过暗恋经历。也在大学谈过恋爱,最终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找到了一个姿色中上的妻子,生儿育女,就这样平凡地过这一辈子,生活之中倒是有那么些小小的惊喜,可纵观他们的人生轨迹,其实大同小异。

吴茂峰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他低声道:“看吴笛啊,晚饭吃饭的人不多,难得没有人挡着,当然要好好地欣赏一下。”

“哦?”范宇杰一听有美女看,本来与吴茂峰相对而坐的他,赶紧将位置移到他那边,然后自然看到了吴笛的正脸,他不由露出一副色色的样子:“真是漂亮啊,怎么,阿峰你要追啊?”

“追个屁,看看就好,没必要多想了。”吴茂峰的语气有些萧索。

范宇杰也没在意对方语气,事实上,他比较喜欢那位广播员章冬雪,但现在正好有吴笛可以欣赏,他自然也就笑纳了。

“嗯?好像她们起身要走了,我们赶紧也去倒饭,这样正好正大光明地近距离欣赏美女!”范宇杰说着,就端起还没有吃完的饭菜,要去倒掉,说不定还能得到美女正面注视的目光呢。

吴茂峰原本是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的,可不知为何,他的身体好像自己动了起来,不顾没吃饱,也直接起身,向倒饭菜收饭碗的地方走去,他的心跳微微加速。

然而让吴茂峰与范宇杰非常无语的是,好多男生似乎都在等着这一刻呢……

迟钝的吴笛与傻傻的苏暖,根本就没发现这样的异常,大概她们只会纳闷,怎么这个时候倒饭的人就多了起来呢?真奇怪啊……

在吴笛与苏暖走向宿舍的时候,吴茂峰与范宇杰两人,就猥琐地跟在她们身后,只听范宇杰小声道:“阿峰,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吴笛走起路来的姿态,也特别优美啊,总感觉非常淑女!”

吴茂峰的目光从少女的臀部一闪而逝,他终究不像范宇杰那么猥琐,他只是敷衍道:“嗯,确实呢,不过这个吴笛好像走读生吧,怎么去女生宿舍了?”

“她旁边那个闺蜜喊去的呗,女孩子之间,可真是亲密啊,走路都手挽着手,为什么男人间就不可以呢?”范宇杰有些纳闷道。

“我靠,你想和男人挽手?你这个死基佬给我滚远一点。”吴茂峰笑骂道。

“鬼才要和男人挽手呢,我就是在说男女的不平等之处!”范宇杰正色道。

两人正跟踪着,反正他们也要回宿舍,有一段路线是与吴笛和苏暖两人相同的……

范宇杰忽然下意识抬起头,因为他想到了,如果他这个时候在宿舍的话,一定会与几个牲口在阳台上一边聊篮球吃零食一边搜寻那些正好吃完饭回宿舍的女生,如果有美女的话,自然会呼唤正在宿舍的所有牲口出来观看。

这就是青春啊……

于是他发现了壮观的一幕,只见一栋宿舍楼的男生,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出现在了阳台上,他忍不住感叹道:“卧槽!我们学校的牲口们太饥渴了吧,上次是章冬雪,这次是吴笛,你看,这群牲口全都出现在阳台上了!”

当时的吴茂峰也抬起头观看,他只能感叹美女的杀伤力就是巨大,吴笛不愧是和章冬雪一个级别的美女,她们就是回宿舍,都会引起男生的瞩目。

就在这个时候,让不少学生都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也不知是哪个宿舍的闷骚男,忽然大喊了一句:“吴笛女神,我爱你!”

就这样一件事,让吴茂峰彻底记住了吴笛。

他这个时候正在浏览一个经常上的视频网站,忽然看到了人气排行第一的《秒速五厘米》动画mv,他手一贱,忍不住点了开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七章 效果惊人

其实这个时候的吴茂峰早就从看完《秒速五厘米》小说版之后的郁闷中走了出来,可看到与秒五相关的视频时,他却又忍不住点了进去。

他觉得自己内心很强大,根本不会害怕被致郁。

吴茂峰首先便看到一张极为唯美的CG,两个少男少女,一起站在铁道旁,漫天的樱花缓缓飘落,这显然便是男女主那美好的青梅竹马时光,让人看了就觉得非常温暖。

然而他看到这张CG时,顿时便感觉心里微微一疼,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天净沙所写的《秒速五厘米》的第一部分,同样也是这样的温馨美满,让人沉醉。

可结局……

吴茂峰暗暗为自己打气,反正他都知道结局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

然后,那极为悦耳空灵的歌声响了起来,听到这个声音,他不由暗暗惊讶,这不是魔理沙的声音么?

果然,他看到了作曲者与歌唱者为魔理沙,而作词者则是天净沙,有天净沙为这首歌作词,整首歌的层次都上升了一个境界。

伴随着这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吴茂峰整个人慢慢沉浸到了这个视频中去,随着一张张唯美的CG在歌曲最合适的部分出现,他的心底渐渐被一种莫名的情绪所感染。

他只觉得自己又进入了天净沙所构造的那个治愈的世界,他完全被魔理沙那仿佛充满魔力般的声音给控制了!

沉浸在这优美的歌声中,看着同样唯美至极的CG,他都没有发现那一闪而逝的诗歌,他的目光渐渐无神,只是忽然想起了书中的文字。而这些文字,则渐渐与CG重合……

当歌声到达高潮部分时,他只觉得眼前渐渐变得模糊,视频中的CG,便是男女主在那巨大的樱树之下,雪地之中拥吻的画面。那是整部《秒速五厘米》最为甜蜜动人的地方!

不少人在看到这样一个情节时,都以为结局会很完美,可是天净沙却用最无情冰冷的文字,击碎了这一切!

浪淘沙的唯美CG加魔理沙的空灵声音,将天净沙那最为刺痛人心的文字送入了吴茂峰的心中,这个视频,就是在“帮助”所有的读者,回味这本书而已。

大部分CG其实都是男女主极为温馨的画面,第二部分女二号的CG没有几张。那一闪而逝的诗歌,其实完全就能够表现出女二号暗恋无果的心境,而这些CG越甜蜜,当最后那几张“擦肩而过”“男主与女主被列车隔开”“列车离去,已空无一人”“男主嘴角带着释然的微笑离开”时,吴茂峰心中的绞痛,简直无法言喻!

哪怕他的忍耐力再强,但看完整个视频后。眼睛也完全模糊了,视频的最后。还有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发售的日期,很显然,这个视频就是为《秒速五厘米》的小说宣传的。

但是,那唯美的CG已经与这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真正地融合起来了,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而《秒速五厘米》也因为这个视频。其治愈功力,再次上升了一个层次!

吴茂峰一抹脸,嘴里骂道:“别以为我会去买什么单行本啊!”一边说着,却一边熟练地点开预订这本书的网址……

同样正在看视频的夏薇薇、李香莹这样承受能力较差的女孩,在看完这个视频后。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

哪怕夏薇薇已经懂得了治愈人心的愉悦之处,但是,这个动画mv实在是太触动人心了,完全就又一次将读者们刚刚好了的伤疤揭开,然后撒上了盐!

至于那些原本看完结局后,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承受力较强的那种,在看完这个动画mv后,也不争气地落下了眼泪!

这个动画mv很快就发到弹幕网站,它的收藏很快就破了一万,这个速度实在是太惊人了!

本来这个mv一开始,弹幕网站中的绅士们都是抱着一种吐槽的心态来的,开始刷的弹幕都是“看到秒五就滚进来了”“没看过秒五,就喜欢魔理沙的声音”……

当然,还有一些早就被秒五治愈过一遍的读者,看到第一张让人感觉温暖的CG,就发了个“瞬间泪目”“真治愈系”之类的弹幕。

而随着时间的进行,不少人都纷纷表示,这首歌与这些CG实在是太般配了,更不用说整个动画mv,就是对整本书的高度概括,完完全全就是再一次勾起读者们痛苦的回忆!

就连那些并没有读过秒五的观众,在看到这个动画,听到这首旋律优美动人的歌曲,都有一种被治愈的感觉,有不少好奇的观众,都对《秒速五厘米》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由于小说的结尾也留有一个悬念,即那辆列车走后,女主到底还在不在那儿呢?男主可是在那里等了一会,就为了这样一个结果。

这个动画mv,揭示了这个悬念,列车过后,对面已经空无一人,唯有那漫天的樱花,依旧向雪一样落着,这张唯美的CG,让人莫名地忧伤,即使之后男主转身后嘴角勾起一丝释然的笑容,可却依然无法让这些读者们释然。

视频放到这里的时候,一群人直接刷了好多“炸火车”,显然就是在发泄他们的怨念而已。

最后的部分,则又出现了好多那一句话——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

有更多的人表示,这首魔理沙的新歌《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实在是太触动人心了,让人听了之后,整个人就想哭!毫无理由地就是想哭!

不过说实话,虽然吴笛那空灵的歌声,唱出了这首歌的另一种感觉,但她那个世界,原来那个沧桑的男声,更能触动人心,毕竟这部书的主角,也是个男人,若由男人来唱的话,自然也会更加让观众们具有代入感。

无论如何,这个动画mv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各大视频网站那火爆的人气,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有无数观众都喜欢直接将这个视频循环观看,一遍遍听着魔理沙那触动灵魂的声音,然后泪流满面,接着便兴冲冲地去买了整本的《秒速五厘米》,简直就是一边受虐一边掏钱……(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凋零的心

在这个动画mv的下方,各种各样的发自肺腑的评论又出现了,这次因为有了让人更触动的唯美CG与音乐,自然就让当时看书之后没什么感触的人,一下子就被治愈了……就像是吴茂峰这种的。

“这些CG实在是太唯美了,看画风就知道是浪淘沙的杰作,每一张都可以截图当桌面!”这是被唯美的画风给打动的。

“大家快去音悦网下载魔理沙最新的专辑吧,里面除了有《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这首最好听的以外,还有《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歌声里》等同样非常不错的歌曲!魔理沙的唱功真是越来越好了!”这是被魔理沙的声音所触动的。

“胁迫的心情,民宅的灯火,体味无尽的失望。我以为某段时间确实这样际遇过,一个城市又怎样,遇到又如何,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欢喜哀乐。有时我会在心里发一些没写收件人名字的短信,然后又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删掉,何必打扰呢,拥有过就已经很好。”这是真正的文艺小清新被天净沙的文章治愈了一遍之后,又再一次被这个mv治愈了一遍……

而有些认真看这个mv,或者反复看mv的人,终于在那些唯美的CG中,找出了那些与现代诗相结合的唯美图片,第一首《樱花之颂》,作者是虚渊子,第二首《一棵开花的树》,第三首《时空列车》,作者都是天净沙。

虚渊子在泥轰人气颇高,但在华夏却没有什么知名度。毕竟她还从来没有获得过什么文学奖,只是出过几本温暖人心的书而已,这些书温暖归温暖,却是让人看过就忘了的,哪会像这部《秒速五厘米》一样,前期越让人觉得温暖。结局就越让人想要撕书骂娘!

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秒速五厘米》才真正的深入人心,如今有了这样一个动画mv,它起到的作用,简直就是画龙点睛!

因此,虚渊子在看了《秒速五厘米》之后,才会顿悟,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温暖人心”!

而天净沙现在在青春文学圈子的地位,已经逼近了姚琼。而秒五这一部书,更是有望获得许多新人文学奖,所以她的两首现代诗,自然让人直接注意到了。

谁都知道,天净沙的诗词功力不俗,尤其是在古典诗词上,所以她写出来的架空古代的小说,都充满了一种古典的韵味。而由于她的文笔非常精美华丽,所以有人断定。天净沙的现代诗应该也很不错,她曾在一些青春校园小说中,原创过一些歌词,那其实完全可以当作现代诗。

《一棵开花的树》与《时空列车》,许多读者都更喜欢后一首,原因也比较简单。因为《一棵开花的树》是从女二号的角度来写的,而《时空列车》,则相当于文章的另一种高度的概括与浓缩,让人读完之后,想要去炸火车。或者说将时间与空间这两样让人极为无奈的事物抹杀掉!

夏薇薇就将《时空列车》这首现代诗直接摘录了下来,然后一边听着那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一边看着这首文字非常精美的现代诗,只觉得感慨万千,写下了这样一段长评:

青春的惆怅与寂寞,清风里甜暖的依偎,这就是我们的韶华。

高度锐化的画面,绚丽的色彩,明媚的刺伤我的眼睛。就是那样的相知,换不来相守,更加避免不了,如平行线般无法交汇的人生。

现实……有多残酷?就是这样紧紧依偎的心灵,也不能拉近现实中的一厘米的距离。就是这样的远距离相守,终而不能免于相忘于江湖。再多的找寻和等待也不能消弭的,是那一段其实并不远的距离。

漫漫樱花雪,遥遥思君日。

要怎样才能没有遗憾……君不见,多年相知不自知,待到相忘悔亦迟。

要怎样才能……

让我不再犹豫,明明白白地懂得自己,懂得你,懂得我们之间千丝万缕的,是愿意在风雪中漫长等待紧紧依偎,是我们从没想过用的这个字——爱……

莫,莫,莫。

空悲切。

少时的记忆,再刻骨铭心也会日渐淡忘。少时小心翼翼安放在心中的那个人,再多的呵护求全终会渐行渐远。

只是因为,这不是小说。

one

more

chance,

one

more

time……再给我一次机会,再让我经历一次……

可是,再多的祷告也无济于事,豆蔻年华已竟,碌碌人生当前,再也,回不去了。

当写下这样一段发自内心的感慨之后,夏薇薇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之前明明觉得自己已经从《秒速五厘米》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但此时再不断地将这首歌单曲循环,看着这首现代诗时,她发现,自己怕是永远也无法忘记这部小说了。

她一边咬牙切齿地骂着天净沙,一边却买了一本极为贵重的精装珍藏版的《秒速五厘米》,里面包含着这部书的画册,还有天净沙的签名与手写的后记……

虽说《时光列车》在那些真正读过《秒速五厘米》的人眼中,要比《一棵开花的树》更加出彩,但在没读过《秒速五厘米》的人眼里,这首写暗恋的诗,无疑写到了他们心坎里!

有多少暗恋的人,向佛乞求,愿意化作一棵树,长在对方必经之路上,为了对方,让自己满树花开,那每一朵花,都包含着自己最纯粹的爱意,希望对方在经过这样一棵开花的树时,能够感受到这样的热情,能够细细品味我对你的思恋之情……

然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满树的花,自然再也没有必要开放了,它全部凋零,“那不是花瓣,而是我凋零的心”,这样的情况,确实就像是文中那位暗恋无果的女二号一样,只能看着男主坐上飞往异地的飞机,泪流满面。

这首《一棵开花的树》,实在是太符合某些暗恋的人的心境了,有人甚至直接将这首诗摘抄下来,写成情书,然后递给心目中的TA。(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把女儿带回家(1410月票加更)

这便是即将开学时《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所造成的火爆反应,它的出现,显然会极大地拉动天净沙单行本《秒速五厘米》的销量,完全就是让天净沙名利双收!

读者们就算再咬牙切齿地恨天净沙,却不得不承认,这部《秒速五厘米》是一部能够真正打动人心的作品!

不过现在,时间还在华夏新年之前,动画mv也在制作之中。

吴笛与聂馨予的关系越来越好,终于,聂馨予想将她带到了自己家里,希望她能够与自家迪儿以及丈夫吴定邦提前熟悉一下……

聂馨予要收吴笛做干女儿这件事,可不是流于表面的,她希望自己的家庭,可以真正接纳吴笛,甚至希望吴笛能够住到她家中来,当然也不需要每天都住在她家。总之,她希望吴笛这个干女儿,就像是她真正的女儿一样。

她犹记得当年孤独的吴迪,一直想要个兄弟姐妹的愿望,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是鼓励生育的,奈何她却没能实现自家迪儿的愿望,现在,她就要成功了……

对于王静姝,她想收这个干妹妹,就有些形式主义了,因为知道王静姝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很亲密,她非常害怕吴笛因为王静姝的缘故而拒绝这件事,于是她自然便想着与王静姝提前打好了招呼,反正王静姝也让她挺有好感。

聂馨予也不知道为什么,越与吴笛相处,就越觉得投缘,甚至产生了一种“她本来就是我的女儿,却投错胎了”这样诡异的想法。

聂馨予将这样的想法告诉了吴定邦,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其实非常特殊,自从有了吴迪这个唯一的儿子之后,他们就谁也不会去在意谁的私生活了,但在双方的家长面前,却又能装作十分恩爱的样子。

两人坐在窗户前,吴定邦点了一支烟。自己吸一口,然后递给聂馨予,神情和蔼:“集团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聂馨予接过了烟,也吸了一口,即使心中对吴定邦没有任何爱意,但她却不可否认这个男人的魅力,尤其是他在官场之上纵横捭阖的能力,还有他深藏在那无害面孔下的野心。

华夏最尊贵的还是那一张真正的宝座,若他可以登顶的话。自己便是放弃整个集团又如何?

第一夫人这个身份,她也很想享受一下。

“当然不是,集团的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中,我想说的,是一件私事。”聂馨予这样说道。

“我不会在意你的私事,只要它不会对我们的目标产生影响。”吴定邦又吸了一口烟,然后递了过去。

“我想收一个干女儿,她就是妈(何秀)的那个关门弟子。我感觉自己与她非常投缘,而且正如妈说的那样。我如果能够完全得到她的话,对整个集团的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聂馨予如此说道。

吴定邦的记忆力很好,他很快就想起了当日有过一面之缘的“吴笛”,好像她还是这个市的中考状元。

紧接着,聂馨予将吴笛的一系列光辉事迹。包括在写作、绘画、歌唱上的一系列成就告诉了吴定邦。

饶是吴定邦养气功夫很不错,但在听到吴笛的这些成就时,也忍不住暗暗吃惊,他根本就没想到,原本以为不过就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女孩。居然有这样让人难以企及的才华!

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淡淡道:“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吧,我会配合的。”

聂馨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主动环住吴定邦的脖颈,吻了上去……

既然吴定邦都同意了,那聂馨予便觉得,吴笛成为她的女儿,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或者说,只需要吴笛本人同意,她就可以立马去办理手续,让吴笛在法律上,成为她的女儿。

如今王静姝虽然是吴笛名义的监护人,可却没有法律依据。

“去阿姨家吗?”吴笛有些惊讶道,她最近与聂馨予的关系实在是太亲了,虽说嘴上喊着“阿姨”,但心里完全就是在喊对方“妈妈”,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对母亲的亲情上,弥补了当年的遗憾。

因为以前在她上高中时,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嘛,而且还暗恋无果,导致心中时常压抑,与父母的关系一度闹得很僵,总是说一些非常伤害他们感情的话。

可现在,她却很听聂馨予的话,甚至为母亲做饭菜,每当看到母亲吃饭时开怀的样子,吴笛就会觉得非常满足!她很喜欢这种为长辈尽孝的感觉。

吴笛显然将以前对父母的不孝而产生的愧疚,用这样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她也不去多想这个世界的父母与那个世界到底有何不同了,她只知道,自己在孝敬聂馨予时,心中感到异常的幸福,她是个很看重亲情的人。

吴笛这种发自内心的孝顺,正是聂馨予觉得她愈发投缘的原因,若不是缘分,这样的贴心的女孩又去哪里找?

她家的迪儿虽然最近也比较上进了,可惜儿子终究没有女儿来得贴心,他好像也有了自己的追求,自己这个母亲,越来越不被他放在心上了。

既然这样,也就不能怪她挑选一个最符合她心意的女儿了,反正对方还是婆婆的关门弟子,本来就有一层亲近的关系……

“对,我总是在你家白吃白喝,这次你到我家去做客怎么样?”聂馨予紧紧握着吴笛的手,脸上带着十分和蔼的笑容。

“好吧,不过午饭的制作也交给我好了,我希望吧……叔叔也能喜欢我做的饭菜。”吴笛这样说道,至于吴迪,反正他和自己的口味一样,自己做菜时,当然也会做自己爱吃的,就便宜这小子啦。

“一定会的。”聂馨予宠溺地抚摸着吴笛的脑袋,漂亮柔顺的黑发,给她的手掌带来的感觉,就像是绫罗绸缎那样舒适。

待到吴笛被聂馨予带到家里时,吴定邦倒因为工作的缘故不在家,而吴迪见到自己憧憬的女孩被母亲牵在手里,他不由心中像小鹿一样乱窜,这是什么情况?自己的母亲帮自己主动出击了吗?

老妈啊,你实在是太棒了,我爱你!吴迪在心中赞美着自己的母亲。(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 甜蜜的误会(1440月票加更)

虽然吴迪心里很是惊喜,但他却没有将这种惊喜表现出来,只是向聂馨予询问道:“妈,你怎么把她带回来了?”

大概是少许有些害羞,吴迪装作与女孩关系很一般的样子,实际上两人在网络上虽然确实聊得很熟,但在现实世界中,两人的交集并不算多,所以学校里虽然流传着两人的绯闻,但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沉寂下来。

毕竟怎么看吴笛都是一直保持那种专注于学习的优等生,而吴迪也不会像某些男生一样,总是喜欢跑到已经确定了关系的女生班级里去。

聂馨予听到吴迪这冷淡的话,本来和蔼的脸色不由一沉,淡淡道:“怎么说话呢,吴笛怎么说也是你以前的同学吧,你难道不欢迎?”

吴笛也扫了他一眼,心中倒没有什么芥蒂,她向来就没将这小子当回事,原本在她的眼里,吴迪算是一个小屁孩吧,现在么,也就跟弟弟差不多,她不愿意看到他以后会有什么遗憾,自然会在一些事情上,指点他不走弯路。

吴笛始终是以一种长者的姿态,来面对吴迪的,对于他目前的表现,她很满意。今天吴笛上门,还准备了他与父亲的礼物,她认为这是该有的礼貌。

吴笛准备的礼物并不算贵重,但却包含了她的心意——那是她自己织的围巾与手套。

吴迪听到母亲的话,不由纳闷,什么时候自己的母亲与大神的关系这么好了,怎么比起自己这个亲儿子来说,反而更维护对方啊?

“当然不会不欢迎了。非常欢迎你,吴笛同学!”吴迪这样说着,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欢迎“自己”的感觉。一定是名字读音相同的缘故。

今日吴笛的打扮,依然显得素雅清纯,很合吴迪的审美,他觉得对方围着的那条红围巾非常漂亮,当然,穿着黑色棉裤袜的美腿。同样很吸引他的眼球就是了。

不过对方脸上的神情比较严肃,或许应该用“拘谨”来形容?没想到大神也会有这样拘谨的样子……

吴笛毕竟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家,当然会觉得比较拘谨,不过当她来到厨房,认真专注地做起饭菜时,便已经将什么拘束都抛开了。

而在知道吴定邦并不在家后,她整个人当然也更加放得开了,毕竟她总觉得这个世界的父亲,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让她感觉很陌生,倒是母亲给她的感觉,与前世没什么两样。

吴迪被聂馨予赶来给少女打下手,实际上,他自己也很愿意做这件事,否则家中又不是没有佣人。

吴迪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记得母亲之前好像说要给他介绍一个女孩,他当时直接拒绝了……

那时候母亲说她很可爱。但是有些小性子。

这样一想,他便发现。有时候吴笛也会耍一些小性子,比如他哪里做得不好,没有让她满意,她其实也不责骂他,而是不理他,和他怄气。而他立马就改正自己的坏习惯……莫非,这个女孩,就是吴笛?

我真傻真的!明明就是的吧!

吴迪在心中暗骂自己,若早知道母亲有意撮合他与吴笛的话,那他还拒绝个蛋啊。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了!

吴迪对老妈聂馨予的亲和力毫不怀疑,他觉得老妈的交际能力非常强,看她现在与吴笛的亲密关系,简直就跟母女一样!

话又说回来,如果吴笛真的成了他的嗯哼……她不就该喊他母亲“妈”了嘛,自始至终,吴迪都没想过,他母亲会直接想要吴笛真正当她的女儿,然后吴笛就成了他的……干妹妹了。

法律上绝对禁止兄妹在一起的,所以有人诅咒有情人时,都会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陷入某种误会状态的吴迪,脸上出现了一种柔和的笑容,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看着少女忙碌的身影,他的脑中似乎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穿着围裙头发已经盘起来的吴笛,浑身散发着一种贤淑的气质,或许应该说是“人妻”气质?

她接过他脱下来的衣服,为他换好鞋子,正是冬天,她双手捂住他的手,为他呼气,然后很温柔地对他说道:“小狗狗,工作辛苦了,你是要先吃饭,还是先洗澡,或者……先吃我?”

说完这话的吴笛,脸上浮现出一丝极为诱人的红晕,而他则满心幸福地将她拥入怀中,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个他,当然就是吴迪啦……

忽然,他感觉脑袋一痛,才发现自己被平底锅轻轻地砸了一下,吴笛抬头看着这个刚刚在傻笑的人,鼓起嘴,眼神蔑视地看着他,有些不耐烦道:“你不愿意帮忙的话,别站在这里碍眼了,用那种恶心的目光看着我,真是一只无可救药的色犬呢!”

吴迪见到对方柳眉横竖的样子,不知道为何,感觉特别的亲切,他发现自己真的没救了,因为对方用那种理性的温柔对待他时,反而觉得很疏远,但用这种态度对待他时,却觉得异常亲近。

“我当然愿意帮忙,只不过……你真会做菜?不会是黑暗料理吧?”吴迪的目光中带着怀疑。

现在还有女孩愿意去学做饭?不会是为了讨好我家老妈,增加自己的分数,才故意逞强吧?

虽然吴笛在网上与他聊天时,一直说她会做饭做菜,但吴迪感觉挺不可思议的,毕竟她怎么看都像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王,又怎么会做一般女人做的事情,总觉得她要做的,应该都是真正的大事!

而且吴笛确实挺能逞强的,他可忘不了这个女孩为了赢得一场考试,连命都不要的情形……

“你有本事等会别吃我做的饭菜!我才不愿意为你做饭呢,哼!”吴笛冷哼一声,居然被这个臭小子看不起?

她这个长辈的颜面何在,她一定要将饭菜做得更加完美!

吴迪虽然比较怀疑吴笛能不能做出美味的饭菜,但他对吴笛这种想要在自家老妈面前增加印象分的举动感觉非常满意,所以他就像一个忠实的狗腿子,帮吴笛打下手,在这样的过程中,他同样觉得非常满足。(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 像笨蛋一样(1470月票加更)

在这做饭过程中,吴笛展现了她极为娴熟的厨艺,她虽然还没有掌握好大餐的做法,但要说是做家常菜,她的技艺绝对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正在旁边打下手的吴迪,渐渐地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看法,他对厨艺什么的当然一窍不通,但看到吴笛的刀工那样出色,简直就像是广告中某些厨艺学校中的画面一般,他就知道,大神就是大神,没有她不会的!

一想到吴笛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还有一手这么好的厨艺,如果真的可以有她陪伴自己一生的话,那他的人生,便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当然,吴迪想要让她陪自己一辈子,当然是以一个妻子的身份。

而他这个时候,才猛然想起,在校报上发表《舌尖上的名著》的人,不就是大神吴笛嘛,其实从那篇文章中,就已经可以看出吴笛的厨艺了,他怎么差点忘记了这件事,平白惹她不开心嘛……

聂馨予坐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里两个孩子忙碌的身影,只觉得一片温馨,她以前就一直希望看到自己的一对儿女如此和谐的样子,这就是真正的兄妹之情啊,一起做饭给父母吃什么的。

有这样一对孝顺的儿女,应该是所有父母最幸福的期盼吧?

很快,香喷喷的饭菜就被人端了上来,而吴迪与吴笛这对聂馨予眼中的完美兄妹,也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定。

吴迪看着桌子上那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用一种小狗般的眼神看着吴笛,显然是为之前自己的鲁莽言行道歉,他现在超想吃吴笛大神做的菜!

吴笛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她很温柔地帮聂馨予夹了喜欢吃的菜。然后更加温柔地帮吴迪夹了他讨厌吃的菜!

哦,大神亲自为我夹菜,这是何等的荣幸啊……吴迪如此想着,但看到这全是他不喜欢吃的菜时,他顿时无语了。

这个魔鬼!

吴迪刚刚想要拒绝对方的“热情”,却被母亲给瞪了一眼。然后他只能很苦逼地吃下自己讨厌吃的菜……

他在不断地麻醉自己,就算是难吃的菜,经过吴笛的厨艺,也一定是完美的……他发现自己的麻醉毫无作用,有些菜做得再好吃,他也不喜欢!

还好吴笛并没有对他赶尽杀绝,所以当他吃到了自己喜欢吃的菜时,他忍不住赞叹道:“太好吃了!”

这种苦尽甘来的感觉,简直让他感动得无所适从!

而这个时候。他也真正地明白了,吴笛大神,确确实实能够做出他最喜爱吃的菜!

然后吴迪开始更加疯狂地往自己的肚子填喜欢吃的饭菜,却没有发现,一旁吴笛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不善……

原因很简单,吴笛现在作为一个女孩,还头一次在别人家吃饭。哪怕这饭菜是自己做的,她当然也要注意自己吃饭的形象。这样一来,她喜欢吃的菜,都要被这个臭小子抢光了!

聂馨予察觉到了吴笛的郁闷,她直接用筷子挡住吴迪肆虐的举动,沉声道:“吃慢点,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在人家女孩子面前也不注意一点?”

吴迪忍不住大赞特赞:“这个菜太好吃了啊,吃了这个菜以后,感觉根本不想吃其他的了,对了,老妈你能够做出这样的菜来吗?”

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吴笛在心中冷笑一声。她记得以前自己的母亲就不会做菜,母亲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呵呵呵呵……”聂馨予微微笑了起来,让察觉不妙的吴迪打了寒颤,她淡淡道:“等会打扫客厅的工作,就由你来做吧。”

然后她又特意吩咐了那些佣人,不准帮吴迪。

老妈也是魔鬼!

吴迪在心中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有吴迪这小子故意插科打诨,一顿饭吃得极为温馨,至少聂馨予是这样觉得的,她感觉吴迪与吴笛就像真正的双胞胎一样,除了性别不同,居然连喜欢吃的菜,都是一样的……不对,就算是双胞胎也不一定全部雷同吧?

吴迪在被要求打扫客厅时,吴笛实在看不下去他那笨拙的举动了。

虽然在家中,家务都由小姨来完成,但她自然不会冷眼旁观,而是抢着做家务,所以其实她早就习惯了如何去劳动。

吴笛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里面穿着雪白的羊绒衫,勾勒出了她那极为匀称的曲线,她的下身则穿着黑色百褶裙与黑色的棉裤袜,这样简单黑白搭配,却相当的赏心悦目。

她将自己披散着漆黑长发,用随身携带的发带束成马尾,然后对吴迪说道:“给我闪开,让专业的来。”

吴迪莫名地感觉,说出这话的美少女,真是帅呆了!

然而,他在看到少女一丝不苟地做着家务,依旧非常认真的态度时,他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敬意,他觉得这一刻,少女弯腰使用拖把拖地的样子是如此迷人!

吴迪甚至都忘记欣赏少女那外表的美丽,而是真正看到了少女的内在美!

他从小到大,或许在他的朋友圈子里,那些漂亮的女孩有很多,可她们却大部分都是被宠着的小公主,又怎么可能亲自去劳动呢?

他的心中感慨万千,却也没有闲着,而是极为主动地为吴笛榨了一瓶香蕉汁,然后再加入蜂蜜,他记得吴笛喜欢的水果是香蕉……好吧,他这个时候才发现,她喜欢的,大都是他喜欢的。

这就是缘分的象征吧?

吴迪觉得自己心里非常的柔软非常的甜蜜,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在他心中的地位了,他总觉得,这个女孩能出现在世上,便是他最大的幸运了。

吴笛干净利落地将客厅打扫完之后,微微喘着气,胸部缓缓起伏,让一旁的吴迪看了,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他毕竟是个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少年,而眼前的这位美少女,又如此让他心动,他自然而然也会产生某些妄想。

他很快就收敛心神,立马将为吴笛准备好的果汁递了过去。

“谢谢。不过别误会了,我才不是真心想要帮你的呢,只是看你的样子太笨了,你这个……笨蛋。”接过果汁的吴笛鼓着腮帮这样说着,然后缓缓地将它喝下,心中却不由暗暗赞叹,这是她最喜欢喝的饮料,没想到这小子可以调配得这么好。因为,这也是他最喜欢的。

吴迪挠着头傻笑着,就像一个真正的笨蛋。(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二章 有你在,真好(1500月票加更)

正像个淑女一样坐在那儿的吴笛,喝着香蕉汁,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她有些想离开了。

而此时的吴迪,虽说认为自己已经精通各种各样讨好女孩的技巧,可他现在却发现,什么技巧,待到自己喜欢的女孩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完全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他似乎也感觉到对方想要离开,这让他愈发焦急起来,暗骂自己真是没出息!

他只能硬着头皮来到吴笛面前,对女孩说道:“你的厨艺可真好,还会做家务,很厉害啊……”

吴迪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他都感觉自己说起话来干巴巴的,有种没话找话的感觉。

女孩倒是没有察觉出对方的奇怪之处,而是理所当然地说道:“要成为一个完美的女孩,会这些应该是必须的吧,我学习厨艺,就是为了给自己做好吃的饭菜而已,至于家务,我不想让任何人为我劳累、担忧。我什么事情,都能一个人做好!”

吴迪这才想起来,对方还是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想到对方自始至终表现出来的坚强,他的敬意更增,心里也觉得特别怜惜,他大胆地坐到吴笛身边,很温柔地说道:“我也不想让你累着……”

吴笛侧过脑袋,有些不解地看着对方,很是奇怪道:“你小子今天怎么了,在网上和我说话时挺放得开,现在怎么扭扭捏捏像个女孩子?说出来的话都这么肉麻……我要是随随便便就累着了,那就不是我了。我是最强的!”

吴迪心里有些抓狂,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对方在感情上的迟钝,或者说,对方自始至终都没有考虑过他这个男生?

得到这一结论的吴迪,感觉非常沮丧。但又想到吴笛除了与他更加亲近一些以外,对其他的男生,简直就是真正的不假辞色……

而且对方还随着他的母亲来到他家,为他与他母亲做了一顿美味佳肴,怎么看他在对方心目中,都是非常特别的啊。

“要不我们一起玩游戏吧?”吴迪提议道。不过心里倒是有些惴惴,对方一个女学霸,真的会玩游戏吗?

吴笛却兴致勃勃道:“可以啊,我陪你玩。”

今天本就是聂馨予算准了是吴笛作息表上放松的日子,话又说回来,明天就是除夕了,晚上还会有盛大的祭典活动,吴笛再怎么喜欢学习,也不会在新年这时依然沉浸在学习中。

“你一个女孩。大概不会喜欢玩我们男生这种暴力枪战类的游戏吧?”吴迪带着对方来到自己专门的电玩室,用疑惑的语气说道。

“不要随便小瞧人了。”吴笛有些不满道,“我玩游戏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又逞强了吧?吴迪在心中这样想着。

他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有哪个女孩可以将男人的游戏玩得多好,而他自己虽然在游戏上玩不过曹无忧这个游戏达人,但怎么说也是资深游戏玩家了,难道还玩不过这个美少女?

两人所玩的游戏。是那种双人使用枪械通关的游戏,大概有些类似《魂斗罗》《合金弹头》之类。但无论是画面、音效以及可玩性,都比吴笛那个世界要好很多,这个世界的游戏产业,确实更加发达,不论是单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

吴迪盘腿坐在柔软的地毯上,而少女则下意识用“鸭子坐”的方式坐下。这是一种很能够让女孩展现一种特殊魅力的坐法,因为一般的男生是无法完成这样的坐姿的。

他在瞥见少女那双被黑色棉裤袜紧紧包裹着的美腿时,心跳又不争气地加快了一拍,这便使得他死了一条命……

“哈哈,你这么快就死了。还说我不会玩?”吴笛从上手时的陌生,到现在熟练地操作手柄,适应得很快,毕竟她以前也是个资深游戏玩家!

可恶,被小瞧了!不过,还不是因为你……吴迪又下意识望着玩游戏玩得非常投入,脸上带着灿烂笑容的美少女。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的快乐。

吴迪的嘴角勾起一丝柔和的微笑,他也认真投入了进去,然后他惊奇地发现,他与她配合起来,简直比曹无忧还要默契!

因为他好像知道她的想法,而她也能预料到他的想法,这就好像是一个人控制着两个角色一样!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

轻松通了一关后,两人对视一眼,心中的感觉都颇为微妙,然后也不多说,继续兴致勃勃地投入到游戏中去……

吴迪这时早就认可了少女在游戏上的天赋,他这个时候才恍然间发觉,这世上真的有“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玩得了游戏,打得过流氓”的女孩!

有这样一个美少女陪自己玩游戏,实在是太幸福了啊!要不再试试工口游戏?还不是别作死吧……

两人一口气打通了这个游戏,简直配合得天衣无缝!

然后,吴笛与吴迪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他们击掌相庆,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

有你在,我就永远也不会孤单。

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接下来,他们又玩了格斗类的游戏,吴笛一开始因为要熟悉这个世界的格斗游戏,所以稍逊一筹,但一旦她熟悉之后,就完全能够与他打得势均力敌,有时候他们在连招大招的选择上,都有一种惊人的相似性!

吴迪有一次偷偷放了水,让少女赢了之后,对方的脸色却不好看,她对他不满地说道:“别以为你放水看不出来,你身上的每一个部位,我都清清楚楚!”

吴迪愣了愣,想吐槽一句,我那儿有多长,你也知道么?但最终他还是没有作死地说出这句话……他可不是喜欢花样作死的曹无忧。

总之,这一天两人玩得非常尽兴,还相约明天一起去祭典看烟花。

吴迪提出这个建议时,生怕对方拒绝,但对方却想都没想地同意了,这让他胡思乱想起来——他与她这样契合,这样有缘,是不是表白的时机该到了?

想到明日穿上汉服,会更加美丽动人的美少女,他的心头一阵火热,他感觉自己手上还残留着对方手掌的柔软,想到对方仅仅对他一个男生温柔……

时机应该已经成熟了……吧?

他想。(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华服美少女

吴笛穿上了一袭做工极为精致外形极为华美的纯白汉服,在袖口、领口等细节处有构思精巧的金边纹路,不细细观察,倒是极难发现,所谓低调的华丽,或许便是如此吧。

在这个世界,它的名字其实是叫“华服”,其实华服本来就是汉服的别称,所以它的样式与吴笛那个世界一脉相承,它有秦之古朴,汉之肃穆,唐之飘逸,宋之娟丽,明之端庄,它的特征是交领右衽,上衣下裳,长袖宽衣,系带暗扣,飘逸潇洒。

说来也比较惭愧,吴笛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穿汉服,毕竟在她那个世界,这种服装并不流行,其实它确实非常非常的漂亮。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平日里的衣衫当然更加现代化,毕竟飘逸潇洒的华服并不利工作,但在一些盛大的活动上,它是作为一种礼服出现的。

它现在的价格,当然也较为贵重,反正也不是常服,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保存一两套,在特定的日子穿上它,这很能增加一种民族凝聚力。

这个的华夏,自古以来,都没有被入侵过,文化传承极为完整,民族凝聚力更是强大,走到哪儿,都会有一种天朝上国的自豪感。

吴笛现在身上的这一套华服,放到古代,肯定是那种名门贵女才穿得起的。

穿上这套华美汉服的吴笛,整个人那古典婉约的气质就这样被衬托了出来,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脸上露出了微笑,她发现,这种衣袂飘飘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仿佛真的成了那九天下凡的仙子一般。她喜欢这样美丽典雅的自己!

王静姝虽然也穿上了华服,但她整个人显然与这套服装的气质不是很配,她虽然也是个美人,但却只能算是现代的都市丽人,而总是喜欢阅读这个世界各种古典名著的吴笛,身上却充满了一种真正的古典才女。才具有的气质。

吴笛在向顾雅君学习音乐时,不仅仅学习了歌唱,或者说,她是在歌唱上投入的努力最多,而她对其他乐器,也学习了不少,尤其是那些古典乐器,比如说古琴、古筝、琵琶等,甚至还学习了围棋。她当然不可能对这些技艺都精通,算是博而不精,能用这些乐器演奏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曲子。

一个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吴笛在音乐这一方面,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歌唱上,至于乐器方面,纯粹是她在歌唱之余,随便玩一玩。用来放松放松心情,陶冶陶冶情操。

王静姝看到自家小外甥女那衣袂飘飘。仿若谪仙的模样,她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真像是一个下凡的仙女!”

吴笛也不否认这一点,她的头发上依然没有任何装饰,但这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却意外地与她这个古装打扮很配。

她想到了什么。对王静姝说道:“小姨,我和一个朋友约好了一起玩。”

王静姝心中一紧,问道:“哪个朋友,是男是女?”

吴笛坦然道:“男的,也叫做吴迪。是那位聂阿姨的儿子。”她这样说着,心里有有些忿忿,明明自己才是聂馨予的“儿子”。

王静姝见到吴笛这样坦然,便放心了一半,而她自然是知道聂馨予想要在今天告诉吴笛某个消息的,日后吴笛与另外一个吴迪,应该便是法律上兄妹关系了吧?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对了,等会告诉你们的地点,你的那位聂阿姨也有事跟你说。”王静姝嘱托道。

“没问题!”吴笛最近心情确实不错,大概就是因为聂馨予的缘故,至于昨天与吴迪一起玩游戏玩得很嗨,当然也是让她很开心的原因之一。

她觉得自己每次与吴迪相处的时候,都挺轻松挺有意思的,整个人卸下了一切伪装与包袱,大概会下意识还是将他当成自己吧,自己与自己一起玩耍,永远也不会孤单。

天空中下着微微的小雪,吴笛撑起了同样极具古风的油纸伞,再一次见到吴迪的时候,吴笛看到他穿着一袭青衫,头上还戴着古时书生所戴的冠冕,让她觉得有些不伦不类,毕竟现代的男生不可能留长发了,所以他们在穿起古风的衣衫时,给人的感觉很滑稽,倒是像她这样拥有长发的女孩,穿上华服则更加美丽。

吴迪在看到撑着油纸伞、风姿如画的少女时,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艳,这完全就是仙女下凡嘛!

穿上华服的吴笛,实在是太漂亮了!

他有些激动地走了过去,用一种炽热的眼光看着她,此时此刻,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诶,你怎么把我织的围巾和手套都戴上了?明明其中一件是给父亲的礼物。”吴笛这样说道。

“不,我都要了,很暖和啊……话说,你还会织毛衣?”

“切,那是当然,我只是认为完美的女孩应该会这些,所以当然要学会它。”

“你为什么总是执着于完美呢?”

“我喜欢完美的自己。”

我也喜欢完美的你……虽然少年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道:“我带你去玩,然后一起去看烟花如何?”

“好。”

吴迪左顾右盼了一下,心中跳得厉害,他想要做一件小小的突破之事,他心一横,直接牵住了少女的手,用略微颤抖的声音说道:“参加祭典的人很多啊,我怕我们走散了。”

即使隔着自己与对方的手套,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对方那柔若无骨的小手的温暖,这温暖仿佛从他的手掌,直接传递到了他的全身,他感觉自己的内心,就像是有万千鲜花绽放一般……

可是,他却怕对方甩开他的手,他还怕自己的鲁莽举动会让对方生气,他总是非常在意对方的感受,为对方着想。

让吴迪心中暗喜的是,对方似乎并没有太过强烈的反应,反而任他牵着,向目的地走去,难道说少女真的接受他了吗?

他偷瞄了一下少女,却发现对方脸上没有他所期待的害羞、恼怒等等表情,反而在兴致勃勃地观赏这喧闹的商业街上所举行的各种各样庆祝新年的活动,好像是第一次过年一样……

没错,这确实是吴笛在这个世界所过的第一个新年。(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拥你入怀

吴笛并没有将少年牵着她的手这件事看得有多严重,因为街上的人确实有很多,而且都穿着华服,走散后也确实不容易找到对方,所以她相信了对方刚刚说的理由。

而且吴笛可没有对方那种强烈的心理暗示,两人的手套还是比较厚的,她只能感受到对方手套的质地,根本不可能感受到对方的温度,但男生的手还真是要比女生大,她的小手被紧紧地包裹在了他的大手中……

她的这种轻描淡写的反应,让吴迪感觉特别憋屈,就好像一拳头打到棉花上一样,女孩的这种反应,依旧说明了,她根本就没有将他当成可以恋爱的对方,或者说,对方似乎完全不准备谈恋爱。

他这才发现,少女最喜欢做的事情,居然就是让自己更优秀更完美?

这到底是什么心态呢?

培养出一个完美的女孩来自恋?

完全无法理解!

真是个超级木头啊!

吴迪感觉很苦恼,但这个时候,他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已经牵住了她的手,还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明明应该开心的!

现在两人还一起撑着油纸伞呢,胳膊都靠在了一起。

吴迪带着少女玩了很多有趣的游戏,还获得了不少奖品,少女接受了他赢下来的一个小礼物,那是一根银色的发带,她直接用它将那头飘逸的长发绑成了一个马尾,然后给他拍照。

在拍摄这样美丽如画的少女时,他早已放下纠结,心中愈发甜蜜。

难道这样还不满足吗?

已经足够了啊。

在一家古琴店中,少女即兴抚琴,这是一个游戏。若能够弹出某些简单的曲子,便能赢得一些小礼物。

穿着纯白汉服,认真抚琴的吴笛,被路人纷纷围观,少女的琴艺虽然并不精湛,但她这种抚琴的姿态。却是如此优美如画!

“根本不用听她的琴声,只需看她的样子,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女孩非常适合华服啊,太漂亮了!”

“为什么我觉得她有些眼熟?”

“咦?这不是网上那个很红的女学霸吴笛嘛,原来真人也这么漂亮!我要去要个签名!”

……

不知道是谁,一语道破了吴笛的身份,待到吴笛一曲完毕后,甚至有人拿着纸和笔来向吴笛要签名了!

一时间,吴笛好像成了明星一样。让她自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吴笛确实算是网络红人,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在街上认出网络红人后,却去要签名的!

吴笛听到这些极为热情的粉丝,说着什么“我是你的死忠粉”“你身上的正能量激励了我”“没想到你还会弹古琴”“求签名”之类的话时,她愈发不知所措了……

一边的吴迪见状,直接将围巾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然后冲了进去,一把抓住吴笛的手。便将她拉走了,然后不少人开始追逐起吴迪来。嘴上还骂骂咧咧的,他们以为这个男人“绑架”了吴笛!

吴迪对这儿很熟悉,随便拐了几下便甩开了他们,两人来到一块地势较高的空阔处,这是个看烟花的不错的地方。

吴笛微微喘着气,对他说道:“我怎么成了大明星了。还有那么多人问我要签名?”

吴迪将围巾拿下,脸上带着柔和的笑意,他抹了抹头上的汗,刚刚与少女一起飞奔时,他感觉特别快乐特别甜蜜。感觉连自己的心,都飞扬起来了一样,他淡淡道:“你在网络上的名气,起码也算是二流明星的程度了吧,而且你比那些明星更加值得崇拜,因为你永远不会有负面新闻。”

“这样啊……虽然这是理所应当的,不过好不方便。”吴笛有些苦恼。

“你还真是不客气,什么叫做理所应当。”吴迪忍不住吐槽。

就在这时,盛大的烟花绽放在了远方的天空上,它是那样的美丽绚烂,吴笛也懒得再回应他,只是望着那极为绚丽的烟花,心中却莫名地惆怅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一年了啊,她自认为过得非常的充实,没有太多的遗憾,只是她心中仍然挂念着她的父母而已。

不知为何,她忽然想唱歌,想将那种惆怅的心境全部发泄出来。

手机忽然来了短信,她回复了一下自己的地点,然后对着那灿烂的烟花,旁若无人地清唱起了一首《烟花易冷》——繁华声,遁入空门,折煞了世人……

吴迪微微惊讶地看着忽然唱歌的少女,这好像是一首华夏古典风的歌曲啊,歌词非常具有古典韵味,莫非这又是对方早就创作好的歌曲?毕竟吴笛在古文上的造诣,确实非常高。

渐渐的,吴迪终于被这首《烟花易冷》那哀怨的曲风所感染,高潮处“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非常的好听,感染力非凡。

而在听到那句“烟花易冷,人事易分”时,他望着那瞬间灿烂之后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烟花,只觉得心头升起了一种难言的感触……

吴笛那空灵的声音唱这样一首歌,显得恰到好处,而现在她歌唱的实力可是非常出众的,所以这首《烟花易冷》唱得连她自己都更加惆怅了,明明她就是想宣泄出某种压抑的情绪而已。

唱完之后,却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少年吴迪忽然来到她的身边,将她一把搂入怀中,似乎是想安慰她……

两人便在在雪地中相拥,仿佛是现实版的《秒速五厘米》一样,只是背景是那极为绚烂的烟花。

吴迪紧紧地搂着这个女孩,虽说冬天那厚厚的衣服破坏了触感,但少女那清幽的体香却在他的鼻尖久久萦绕,他的心中涌起了一种巨大的勇气,毕竟少女也不知道是不是懵了,还是并不抗拒他的怀抱,反正乘胜追击总是没错的,他在少女耳边轻声说道:“我……”

“迪儿……小笛儿!”聂馨予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吴迪刚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全泄了,他赶紧放开了少女。

聂馨予见到吴笛时,一把将吴笛抢入自己的怀中,对她说道:“小笛儿,你,愿意做我的女儿吗?”

“诶?!”吴笛&吴迪齐声道。

吴笛下意识望向与聂馨予在一起的王静姝,然后她看到了小姨那鼓励的目光,她现在大脑还有些晕乎,想到之前聂馨予对她那么好,模样也完全与她记忆中的母亲相同,她下意识点了点头……

“太好了!”聂馨予往少女额头上亲了一口。

而吴迪则完全傻眼了。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梨花带雨

吴迪的怀中,似乎还残留着少女的体香,明明他刚刚想说“我喜欢你”只是话还没说出口,少女转眼间居然成了自己的妹妹?

这到底是怎样的展开啊?老天你是在玩我吗?

吴迪有种自己帮了母亲然后坑了自己一把的感觉,因为他的一个拥抱,让少女懵了,然后母亲趁虚而入……

“还不叫我一声‘妈妈’?”聂馨予宠溺着望着怀中带着呆萌表情的美少女,只觉得世界是这样的美好!

吴迪很想阻止,可他却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忽然想到,少女确实已经失去了她的父母了,刚刚少女在唱起那首哀怨的《烟花易冷》时,是不是想起了去世的父母呢?

少女一定很希望再一次感受到父母亲情的吧?

“妈妈……”低低地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只觉得心中压抑的名为“软弱”的情绪一下子涌动了出来,事实上,刚刚她被少年拥抱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于永远的孤独中,所感受到的温情。

而现在,母亲的怀抱,让她更加温暖了,她的双眼忽然模糊了,泪水一下子流淌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即使作为一个要强的女孩,也有这样脆弱的时候,女孩本身,终究是更加感性的。

聂馨予帮泪流满面的吴笛擦着眼泪,心里也莫名地发堵,明明知道吴笛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可她却有种“失散在外多年的女儿重新找到”的感觉,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她的母亲!

没错,从现在起。自己就是她真正的母亲了!

“好孩子,不哭啊……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聂馨予依然和蔼地笑着,她心里非常欣慰,自己总算得到一个这样完美优秀的女儿了。

喂喂,导演,剧本不对啊!

吴迪这时也被“母女情深”这一戏码弄得眼睛酸酸的。可是按照他原来的想法,不应该是在这盛大的烟花下,向少女表明自己的心迹,然后少女欣然同意,日后便过上没羞没躁的甜蜜日子了吗?

转眼间,自己喜欢的少女,变成自己义理上的妹妹了,虽然毫无血缘关系,但法律绝对禁止任何兄妹成为情侣的。道德上更不允许,这可是乱伦大罪!若胆敢越线,肯定要被天下人唾弃的……

但不知为何,想到“妹妹”两个字,吴迪感觉自己的某种属性又要觉醒了,可这个时候,他却非常非常的沮丧。

他好像确实失去她,并非本人。而是失去了与她成为情侣的机会。

“对了,既然你是我的女儿了。那你的小姨,也会成为我的妹妹,你大可不必担心她。”考虑周全的聂馨予,早就将吴笛的所有顾虑都打消了。

聂馨予甚至还决定,多与王静姝亲近亲近,在她看来。人际关系特别简单,性格也比较单纯的宅女王静姝,其实很容易与她打好关系。

“至于我家那个臭小子吴迪,就是你的哥哥啦,要不现在喊他一声哥哥如何?”聂馨予提议道。

“绝对不行!”吴迪&吴笛又齐声道。

“诶?”聂馨予微微惊讶。这两人不是相处得挺融洽的嘛,一起打扫卫生,一起玩游戏,一起看烟花,怎么看都是关系很好的两兄妹啊!

吴迪听到少女也反驳,心中不由升起了一种希望,他甚至还在妄想,果然少女也是喜欢他的吧,所以才拒绝做兄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实在是太棒了!

结果却听吴笛用闪烁的目光看着他,如此说道:“明明我比他大,让他叫我姐姐才对!”

会心一击!

吴迪捂着自己的胸口,什么叫做刚刚升起希望,然后又别狠狠粉碎,他现在算是体会到了,这个女孩,是不是特别喜欢粉碎别人美好的幻想啊?

“噗……哈哈。”聂馨予抚摸着女孩的脑袋,却道:“我知道你的生日和他一样,但比他小一岁是事实,乖,不要任性啦,喊一声‘哥哥’让他开心开心啊,他都带你出来玩。”

坑儿子的母亲进行了犀利的补刀!

吴迪感觉自己要跪了……

“唔……”吴笛想到在这之前,与吴迪玩得确实挺开心,而他对自己的包容,倒也算是一个称职的兄长,现在还有母亲的劝说,她有些不情不愿道:“哥……哥。”

但喊出这句话的吴笛,却感到有些羞耻,凭什么啊,明明自己比他大!

吴迪见到女孩微微低着头,脸上依然有些梨花带雨的模样,简直是我见犹怜,他忽然觉得,自己有这样能干的妹妹也是一种幸福啊……

觉醒了某种属性的吴迪,被这一声略带羞意的“哥哥”给治愈了,满血复活!

吴迪觉得自己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若是对方成了自己的妹妹的话,便意味着自己与对方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还能变得更加亲近。

可无论他如何麻痹自己,都不能改变吴笛没法成为他新娘的事实,除非他将整个华夏的法律、道德体系完全摧毁!

为了妹妹,消灭一切胆敢阻止他们的人,然后毁灭世界什么的……

当夜,吴迪独自一人蒙在被子里,很没有男子气概地大哭一场,他原本在看完《秒速五厘米》后,还暗骂男主太过懦弱,如果是他,一定不会放手,横亘在男主与女主之间的,不过是时间与空间而已。

但现在,横亘在他与她之间的,却是华夏那森严的法律与道德,他所要面对的,是最强大的世俗力量!最关键的是,她好像一直对他没有太多超越亲情之外的感情,这其实才是让他最痛苦的……

很快,吴笛便成了聂馨予法理上的女儿,她甚至拥有了吴笛的监护权,也即是说,开家长会什么的,她可以作为母亲出席,以前她倒是从来没有去参加过吴迪的家长会,那都是吴定邦的事情,现在聂馨予却很有兴趣替吴笛参加家长会。

有不少吴迪的同学,都只知道吴迪的父亲是吴定邦,却不知道他的母亲是来头更大的聂馨予。(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 能干

“哥哥,快起床吃我为你做的早饭啦,然后我们一起去上学……”吴迪好像听到了耳边妹妹那空灵悦耳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发现一个长发飘逸柔顺的美少女跨坐在他的身上,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这不是吴笛么?

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温柔了?难道她已经开始学习如何当一个完美而能干的妹妹了?

女孩轻轻将发丝拨到耳后,然后俯下身子……

看到那越来越近的诱人粉唇,

吴迪一下子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房间也就一个人,哪有什么温柔的妹妹来喊他起床,甚至还有早安吻什么的……

可恶啊,为什么要醒过来!

现实已这般残酷,或许梦中才能享受她的温柔。

他的脸上出现了一抹苦色,新年已经过去好久了,马上也要开学了,吴笛也成为他名义上的妹妹好久了,但对方却从来没有住在他家,也从来没有再喊他一声“哥哥”,甚至两人在网络上,都已经很少联系了。

可自己的父母,与女孩的关系却很不错,她也很愿意喊他们“爸爸”“妈妈”,有时女孩也会来他家帮父母做一顿饭,敬一敬孝心,他能感受到,当女孩看到他们开心时,她也会非常开心。

不过女孩好像完全没有在意她新父母那尊贵的身份,甚至刻意淡化这种身份,一般来说,从灰姑娘一下子成为名门贵女的她,不应该好好地做一回豪门公主么?怎么感觉反而像是自己的父母更赚了,有了一个特别孝顺的好女儿……

还有,总觉得女孩对自己的父母如此孝顺,就像是在还债一样,真是让人莫名其妙。

吴迪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女孩了。这本少女之书是这样的晦涩艰深,让他在某一瞬间,似乎有了放弃再去阅读的想法,实在是太累了啊。

吴迪感觉自己与对方产生了隔阂,这是他本人造成的,在眼睁睁地看着吴笛成为了他义理上的妹妹之后。他的心情十分低落,甚至还躲着女孩,久而久之,他们本来在这之前非常亲近的关系,又冷淡了下来。

他打开了桌上的电脑,只是想多听一听她的声音。

那个最近风靡网络的《秒速五厘米》动画mv就这样在他面前播放起来,她那极为空灵悦耳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

不知为何,他更喜欢英文版的《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听着她那极为纯正的发音,看着那一幅幅唯美的CG,他现在也已经知道,天净沙、浪淘沙、魔理沙,都是她。

母亲将她收为自己的女儿,并不仅仅是因为投缘,更因为她身上的价值,拥有如此才华与容貌的女孩。谁不喜欢呢?

听到高潮部分,看到男女主擦肩而过的唯美画面。吴迪一下子没有忍住,低下了头,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脸——

如果能发生奇迹的话,我想马上见到你。

从新一天开始,我会说出我一直没说出口的“喜欢你”。

……

我已经没有了其他想要追求的东西。

因为没有比你更重要的了。

吴迪忍不住嘲笑自己,当初居然还暗暗鄙视那个错过了女主的男主。认为他懦弱无能,可他现在,却深切地体会到了一种无力感。

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想要自暴自弃,他甚至拿出了手机。想要将女孩的照片完全删掉,可是看到女孩穿着汉服,撑着油纸伞,用他送给她的银色发带系成马尾辫,露出明媚笑容的样子时,他又迟疑了……

难道自己就这样放弃了?就因为什么道德、法律、世俗的眼光就放弃一个如此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这世上有多少人能够遇见真正心动的女孩呢?

而且,吴迪又想到女孩虽然对他没有动心,但至少他是最特殊的,是最接近女孩的男人,若是就这样随随便便放弃的话,实在是太丢脸了!

他怎么突然忘记了,在真正的权力面前,什么道德、法律、世俗的眼光全是狗屁,他要成为真正的掌权者,修改法律,杀光那些什么道德帝,至于世俗的眼光,不过就是蝼蚁的眼光罢了,还需要在意?

中二心态一发作,吴迪就发现自己心里好受多了,甚至还充满了动力,他忍不住想起了新年过后,曹无忧来找他玩的情形。

吴迪将吴笛成了自己妹妹的事情告诉了曹无忧……

“卧槽!你居然就这样轻轻松松多了一个能干的妹妹?才貌双全不说,还厨艺、家务专精点满了?还会心甘情愿陪你玩游戏?”曹无忧那带着黑眼圈的眼睛中,充斥着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神色,然后他开始寻找汽油……

一边寻找,他还一边念念有词:“学霸女神多了一个‘妹属性’,更萌了啊,为什么、为什么你能够拥有这样的妹妹,而我只能对着PFP里的妹系游戏意淫……你这个死现充还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天呐,我对这个三次元的垃圾游戏绝望了!”

吴迪抱怨道:“可你想想,明明我都要表白成功了,可转眼间女友变成妹妹,这分明就是坑我嘛,我还以为我妈是帮我找女友的,却没想到她给我找妹妹!在现实世界中,兄妹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好不好!现在因为这件事,我和她的关系,又冷淡了下来。”

“少来!能(ke)干(cao)的妹妹,你不要,我还要呢!”曹无忧这样说着,“看你也对现实如此不满的样子,作为你的朋友,我也不能见死不救,这些都是我的珍藏了,你可以拿去玩玩。”

说着,他从自己的PFP中调出了许多妹系游戏,还全是成人向的,递给了吴迪,其中各种各样的妹妹都有,什么如何将妹妹调教成X奴,如何夜袭妹妹,如何迷X……

吴迪的额上青经暴突,他知道自己这个玩游戏玩得不分现实的好友没救了,不过不知为何,他的脑中却记下了几个看名字就特别邪恶的妹系游戏。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过,就算是妹妹,只要有爱就没有问题了吧?

吴迪对着镜子握了握自己的拳头,心智已经被某人调教得更加坚韧成熟的他,决定先做一个完美的兄长大人,至少让妹妹永远离不开兄长大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能够让她心甘情愿地喊一声“哥哥”。

但是,果然心里还是好痛苦啊,想死的心都有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七章 姚琼失踪?

吴笛发现自己成了聂馨予的女儿后,简直真正成了传说中的豪门小公主,有随身的保镖、经纪人,各种吃穿用度都高端大气上档次了许多……

她对此感觉并不适应,她认聂馨予这个母亲,只是因为想尽孝而已,甚至都有些自欺欺人,因为对方虽然长相与性格与她前世的母亲一模一样,但终究不是她真正的母亲,至于对方的身份所带来的光环,她并不需要,哪怕是金钱,她凭借拥有一个世界的文化的底气,也能轻松获得。

因此她严词拒绝了许多没必要的东西,甚至还对聂馨予说,希望她与她之间的母女关系保密,她只认她这个母亲以及那位父亲,至于母亲与父亲的家族,她可不想参与进去,也不想继承任何东西。

这样的吴笛,不仅让聂馨予心中感慨,甚至连吴定邦,也觉得这个少女品性确实非常不错,要知道,吴笛只要成为他们法理上的女儿,那自然是有资格继承他们两人的财产的,然而她却完全放弃了这一切。

聂馨予忽然发现,自己唯一能做的,好像就是保护吴笛的安全了,但转念一想,若是吴笛直接曝光她的“天净沙”“浪淘沙”“魔理沙”的身份的话,名气一下子扩大,就算有人想动吴笛,那也需要掂量掂量,有时候名气完全可以充当一个人的保护伞。

这个世界的华夏虽然阶级分明,但法律还是非常神圣的。

由于聂馨予对吴笛感觉有些愧疚,所以她唯一给予吴笛的帮助,便是在吴笛各种作品的版权收入上,分成比例非常高,甚至就像是免费帮吴笛运营她作品的版权一样。

吴笛也拥有了她的经纪人与私人律师。他们会帮吴笛处理好各种杂务,为她争取最大的利益,让她能够专心学业与创作。

对于经纪人与私人律师,吴笛并不排斥,她反正最不喜欢抛头露面了,上次在街上被认出来然后围观要签名什么的。让她感觉很不好,像是失去了自由一样。

让吴笛感觉无语的是,王静姝似乎轻易就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给腐蚀了,她最近和自己的母亲互相称姐道妹显得异常亲密,让吴笛都稍稍有些嫉妒……

而王静姝现在好像摇身一变,成了她口中最讨厌的三次元人生赢家了,喜欢与聂馨予一起出去购物消费做美容等等,享受着一种人上人的快感,现在好像圈子都知道。聂馨予有了这样一位容貌气质都不错的干妹妹。

没错,每次出行都有专业人士化淡妆的王静姝,绝对能算是真正的女神,更别说与聂馨予走在一起,更是让她的名气暴涨,在一些敢于作死的八卦小报上,都对这事进行了报导,至于那些权威的大报。自然不可能去胡乱报导聂馨予的私生活,她可是BOSS级人物。

吴笛已经知道。王静姝在连载完《盘龙》后,会跳槽到煌萌小说网,然后她的身份当然也会公布,或许她会获得“最美网络作家”的称号,而在吴笛的帮助下,她当然也会一步步成为“网络作家之王”。

就在吴笛的高一下学期要开学的时候。青春文学界又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情。

在吴笛的《秒速五厘米》治愈千万读者,而随着动画mv影响力的扩大,使得它进入了不少学院派作家的眼里。

天净沙那深厚的文字功力,多角度而又高超的叙事手法,以及最后那“文青式”的内涵结尾。其实很符合学院派作家,尤其是那些年轻作家的胃口,而传闻中说天净沙还是周迅人文学院出身的正统学院派,这自然就更让不少传统作家感到亲切了。

所以天净沙这部《秒速五厘米》的口碑其实很好,甚至还有望斩获一些新人文学奖。

有不少喜欢报导青春文坛的报纸,都已经开始准备为天净沙吹嘘了,因为她已经用这一部《秒速五厘米》证明了自己!

可说到天净沙,却又不得不提姚琼这位“大神”级的人物,他的《隔岸》其实也在后程发力,渐入佳境,然而在最后结尾时,却休刊了!

这就是青春文学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的事情,因为许多媒体,都在关注这本《隔岸》到底能达到怎样的高度,甚至真正地评判《秒速五厘米》与《隔岸》到底谁高谁低,天净沙又有没有真正地“屠神”成功……

钱四梁上次让黄千易去敦促姚琼完成一个漂亮的结尾后,心情一直很不错,毕竟他对吴笛更有信心嘛。

但他对姚琼这位大神自然也是非常看重的,他甚至去为姚琼公关遁矛文学奖,进展也还算不错,主要是姚琼这部作品确实很符合学院派的胃口,而他多年来更是厚积薄发。

这样的结果让钱四梁非常满意,所有的计划,都是这样完美!

在新年过后那几天,吴笛穿着汉服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网上,什么《最美女学霸第三弹》又来袭了,穿着华服的吴笛,比之前的她还要美丽,尤其是那张美人抚琴图,甚至引得不少文艺青年为其作诗……

钱四梁满意地欣赏着吴笛在网上的照片,一想到在网络上的名气基本上已经稳定下来的吴笛,能够成为他手下的作者,直接推动《时光碎片》的发展,他就感觉特别得意。

就在钱四梁正得意时,他最器重的责编黄千易又滚了进来,一脸惶恐地对钱四梁说道:“钱总……姚、姚琼不见了!”

钱四梁顿时就纳闷了,什么叫做姚琼不见了?

“什么意思?”

“就是失踪了,找不到人了,更别说要什么稿子了……”

“啊?”钱四梁懵了,这个姚琼,他妈的到底在搞什么鬼!

“那网上能联系到他吗?他结局到底完成得怎么样了?”钱四梁追问道,然后顺势打开姚琼的微博,这个二货就是个微博控。

“网上也联系不到!结局当然没有要到……”黄千易的额上浮现出了一丝冷汗。(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你又知道什么

钱四梁的眉头紧蹙起来,这关键时候,姚琼在搞什么鬼,要知道,现在他那本《隔岸》,这冲击遁矛文学奖的形势,可是一片大好啊,首先当然是因为他本人底蕴深厚,其次是有钱四梁费力公关,最后是这次遁矛文学奖没有什么过于优秀的作品。

但在这个时候,若是《隔岸》太监或者说烂尾了,那就完蛋了,什么奖也别想拿!

这真是乱弹琴!他到底又出什么状况了?要不要在这个关键时候坑队友啊,钱四梁为了姚琼,费了很多心力去公关的……

钱四梁找到了姚琼的微博,依旧是那张很帅气的戴着墨镜竖着中指的图,不过却好久没有登录了,有不少粉丝都在寻找这位“失踪”的作家。

当然,更多姚琼的粉丝则在骂姚琼这个推人入坑的坑逼:

“呜呜呜呜……姚琼老师,上次看了你推荐的《秒速五厘米》后,前面读得特别温馨动人,哪怕是第二部分有些疼痛青春的意思,但我依然承受下来了,可结尾未免太坑了吧,明明男女主小时候那样要好,可最终怎么就没有在一起呢?@姚琼”

“《秒速五厘米》我已经不敢再看第二遍了,结局实在太坑,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炸火车!这个天净沙实在是太坏了,故意在前面把人们引入一个美好的幻想世界中,最后却完全将它粉碎掉!@姚琼”

“姚琼给我滚出来!你一定是天净沙的同伙吧,一定是吧?故意推我入坑,你到底是什么心态啊!@姚琼”

“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话不多说,感谢姚琼老师让我知道有这本一部神作,非常非常地喜欢它。@姚琼”

……

钱四梁看到大部分都在骂姚琼推书坑人的时候。脸上流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微笑,他本人对什么“天净沙”是极不感冒的,尤其是在认为吴笛能够力压天净沙之后,更是认为,什么天净沙,在我大吴笛面前。都是渣渣!

让你推天净沙的书,让你帮对手宣传,让你当内奸!

现在好了吧,真是大快人心!

但钱四梁只是幸灾乐祸一阵后,忽然又想到,姚琼是最不怕别人骂他的,甚至越骂他,他就越有战斗的热情,不过此刻。他却发现,姚琼依然没有任何回复!

姚琼在《秒速五厘米》结局出来之后,只发了一条微博是:“。。。。。。@天净沙”然后就没影了!

你@天净沙有毛用,人家又没微博!

话说这六个句号或者说是省略号,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钱四梁不知为何,脑中出现了一幅画面,姚琼在夜黑风高之夜,手持柴刀。嘴中念念有词“天净沙……天净沙,我来啦。来啦”。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钱四梁虽然对《秒速五厘米》没有什么感觉,他作为一个商人,一贯认为小清新文艺矫情就是用来骗青春期少男少女的钱的最好的方式,但他却也知道,这部《秒速五厘米》治愈功力惊人。尤其是对那种能在文章中找到自己的影子,然后产生了共鸣的人。

莫不是姚琼这二货真的因为《秒速五厘米》,然后去做什么傻事了吧?

仿佛想到了什么,钱四梁到度娘吧中去寻找了一个叫做【战斗猫】ID,姚琼这家伙就是特别爱较真。不论是在度娘吧还是各大论坛,他都喜欢战斗。

很快,钱四梁就发现了【战斗猫】个人动态中的身影,这厮居然在天净沙吧和别人战起来了!

还讲究不讲究点身份?你好歹也是大神级别的作家啊,居然在自己的对手吧里和别人战斗!

这次战斗的内容,无非就是关于《秒速五厘米》的,原来有人乱喷秒五,然后姚琼就去替天净沙骂街了,不知道他这个ID的人,还以为他是天净沙的脑残粉呢……

有几个深度解读秒五的帖子,也都是姚琼发的,还得到了不少吧友的认可,觉得这位【战斗猫】确实是个精读《秒速五厘米》的好读者。

钱四梁捂着自己的额头,感觉特别头痛,姚琼啊姚琼,我不在意你玩微博,也不介意你那喜欢战斗的作风,可咱能不能先把《隔岸》的结尾交上来啊再去战斗啊,别这么任性好不好?

现在《隔岸》的形势,实在是一片大好啊,姚琼那深厚的底蕴,已经呈现在了传统作家们的面前,但是一本书,如果没有结尾的话,再好也只能让人咬牙切齿而已,这也是太监让人痛恨的原因。

钱四梁先是打姚琼的工作手机,果然发现打不通,不过还好,他是有姚琼的私人手机号的,但此人最讨厌别人打他的私人手机,然后聊公事。

但在这个时候,钱四梁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他就是想搞明白,这姚琼到底在干什么!

还好,私人手机打通了,姚琼那显得比较傲慢的声音传来:“喂,你谁啊?”

钱四梁憋着火,他淡淡道:“我钱四梁,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还想不想要遁矛文学奖了?想要的话,赶紧把结尾的稿子交过来,电子稿也行!”

“哦,是钱主编啊,最近忙,大过年的要稿子实在是寒碜人,明着说吧,没空!还有,我说过我很讨厌在私人手机上谈公事!”

“可你的工作机无法接通!”

“我说过忙着呢,别烦我。”

“我忙你妈个……咳咳,你现在在哪?”

“泥轰。”

“泥轰?你跑那里去干什么,简直是……”

“等到春天看樱花。”

“看你妈个……咳咳,为什么要去那儿看,我们华夏不也有樱花吗?”

“华夏啊,没有和我一起看樱花的人。”

“啧,你写言情小说把自己写得也矫情了,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看樱花?”

“樱花飘落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你又知道什么?”

“我去……你给我等着,我马上就去泥轰,先休刊一期好了,但这个结局你写也得写,不写也得写!”钱四梁怒骂道。

黄千易看着气急败坏的主编,心中满是同情,直接追杀到国外去要稿子,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精神?(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九章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很显然,造成如今姚琼这个状态的,便是吴笛的那部《秒速五厘米》。

姚琼此人,算是个性情中人,总是比较容易冲动,有时候他那张狂自大的行为让不少人讨厌,但有的时候,他的行为,却也让不少人追捧,比如他本人比较热衷慈善事业,因为讨厌某些人从他的捐款中谋利,他就亲自去监督……他就是这样喜欢较真,所以与他对路的朋友不少,仇人也更多。

原本《青春祭》在推出“天净沙”这个新人时,他还真没听说过这么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作家,直到天净沙的口袋书销量呈现在他的面前时,他才正视起这个天净沙来。

虽说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不要脸的作家,怕自己的销量太难看,也会去刷一刷自己的销量,但总体来说,华夏每年的书籍销量排行榜,还是比较可信的。

在去年的销量榜排行中,天净沙的口袋书居然进入了华夏前十!这完全就刷新了口袋书销量的记录!

姚琼本来是抱着一种轻视的心态去阅读天净沙的口袋书的,毕竟他确实有这个资格,但是,在一口气将天净沙的书读下来之后,他感觉非常不错,十分有趣,而天净沙的文风中,一点都没有他的风格,这着实让对言情小说审美疲劳的姚琼,感到了一种难言的惊喜。

作为姚琼流派的创始人,他本人对“姚琼流”的书很不感冒,甚至对自己的一些刻意商业化的作品,都一点也不满意,当然,即使如此,他也不会迂腐到有钱不赚。

他本人就不是一个迂腐的人。而是很有目的性的写作,哪些书是写来赚钱的,哪些书是写来拿奖的,他心里都清清楚楚。

然而他自己又是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拥有丰富的阅读量,他很希望能够看到更加新颖的作品。或者说,是真正用心去写的具有灵魂的作品,而不是像他这样,对写作本身,已经没有什么诚意了。

他虽然是个稳产、高产的作家,但其中有许多都是糊弄人的,再厉害的作家,也不可能部部都是经典。

所以,当他看到天净沙的作品时。才会那样的欣喜,尤其是看到《秒速五厘米》,并深入阅读时,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是属于他的青葱岁月,他也曾有过自己喜欢的人,不过并非主动,他很有才华,性格桀骜不驯。又那样帅气,暗恋他的女孩当然也有很多。

他却唯独喜欢那位总是喜欢对他微笑着说。想要一起去泥轰看樱花的少女,可惜如他的小说那样狗血,少女最终没有能够与他一起去看樱花,而是因病去世了。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对校园各种细致的描写,男女主之间的美好情感,让姚琼一下子便沉浸其中。那时的他,不再是一位作家,而是一个真正的普通读者,他自己的青春岁月已经非常悲剧了,狗血得像他的小说一样。所以他很希望读到一个从头到尾都甜蜜温馨的故事。

为此,他甚至发自内心地去帮天净沙这位对手推书,因为对方的作品,真正写到了他的心坎里。

而鉴于天净沙之前在校园小说上那良好的口碑,他显然也被迷惑了,怀揣着一种美好期待的他,被结尾那阻隔在男女主之间的列车给治愈了,或许对书中的男女主来说,列车象征着时间与空间,但对姚琼来说,列车却象征着生与死。

读完《秒速五厘米》之后的姚琼,觉得整个人心情都很抑郁,显然是因为故事让他有了共鸣,他与自己所爱着的她,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他现在仍然孑然一身。

姚琼过了几天才缓过来,然后被天净沙治愈了一脸的他,在微博上发了“。。。。。。”以表示自己的无语,他甚至都能猜到关注他的那些读者,在被他推入天净沙这个秒五的深坑后,各种表示愤慨的话。

可姚琼自己也感到非常无辜,他在看到结局的那一刻起,甚至想直奔《青春祭》编辑部把天净沙这个魂淡揪出来改结局!

对一个普通读者来说,天净沙这种分明就是故意报复社会的行为,实在让人愤怒!

然而姚琼从作者角度来看后,自然就微微释然了,他为天净沙那精细的大纲而感叹,因为其中前后对照的伏笔实在是太多了,而天净沙那堪比传统作家的文字功底,亦让姚琼佩服不已。

因为这一部《秒速五厘米》勾起了姚琼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绪,什么《隔岸》的结局,早被他扔到了一边,他的脑中一直在回旋着那句话“想和你一起去泥轰看烟花”,然后,他便开始了这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也不知是是谁说的,人的一生有两件事必须要做,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对于我行我素的姚琼来说,什么都无法阻止他突然想要做的这件事。

姚琼其实已经去过泥轰多次了,他的作品也被翻译成泥轰语,不过销量在泥轰这个岛国却不怎么样,许是因为他那种夸张式的言情小说并不合泥轰人的胃口。

钱四梁再找到姚琼的时候,这厮正在悠闲地钓鱼,依旧孑然一身。

“姚琼,给个准信吧,你这《隔岸》到底还写不写?”

“我忽然发现一个本质的问题。”

“什么?”

“明明我每年的版税收入足够我肆意挥霍了,我为什么还要去逼着自己写那些狗屁玩意?什么时候缺钱了,我再出山……顺带一提,我这次来泥轰,和那位富坚老师交流了一下,感觉他的骗,不,是画漫画的方式,值得我取材。”

“你向那个富坚老贼学习,简直是……好吧,你的这部《隔岸》势头很不错,起码有七成的可能性可以达到你的既定目标,你还觉得写得很烂?”

“没错,太烂了!反正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不想写了,无期限休刊!”

“那你喜欢什么书?”

“秒速五厘米!”

“你怎么不去死,你不写完《隔岸》,是违反合约!”

“好,我现在编个结局给你,男女主钓鱼时,被鱼拉下水了,淹死了,完结,撒花!”

……

最终,《隔岸》烂尾了,钱四梁也拿姚琼没办法……

得知这个消息的媒体们,瞬间就像打了鸡血一样!

这一场巅峰对决,胜负已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被骂出来的销量

姚琼的任性行为,让钱四梁焦头烂额,可偏偏他这部烂尾的《隔岸》,在出单行本时,销量却比预计得还要好,甚至有人觉得,姚琼这个故意乱写的结尾,非常有趣,甚至让不少喜欢猎奇的读者们眼前一亮……

这种烂尾反而增加销量的状况,让钱四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精通宣传的钱四梁甚至觉得,这销量是被骂出来的。

当然,销量再好,却也无法改变他这本书无缘遁矛文学奖的事实,而它的销量,自然也不可能比得上天净沙的那本《秒速五厘米》。

关注着青春文学的各大媒体们,都对这场尘埃落定的巅峰对决进行了报导。

相对较为中立的《文汇读书周报》如此报导:“这一场连载小说的比拼,超强新锐作家天净沙以一部不论是开头与结尾都非常完美的《秒速五厘米》获得了完胜,它必将成为青春文学中的经典之作!而姚琼这位同样优秀的作家,却没有能够做好收尾工作,但必须承认的是,他之前所写的同样很深刻很有内涵,希望两位出色的青春文学作家,可以继续给读者们带来更加优秀的作品。”

一直力挺姚琼的《青春文学报》,这次显然觉得有些灰头土脸,它这样报导:“无可否认的是,姚琼是一位天才作家,作为一个天才,肯定有各种各样的怪癖,比如他的性格一直不怎么样,而这次的结尾,据业内人士透露,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无心写作,所以才会写出这样一个很怪诞的结尾。而依旧非常神秘的天净沙。以她那堪比传统作家的实力,写出了一部真正的经典之作《秒速五厘米》,一举奠定了她在青春文学圈的地位,据悉,《秒速五厘米》这部小说得到了煌萌传媒高层的重视,这是一个优质IP。它有望被改编成漫画、动画、电视剧或电影……”

至于因为曾被姚琼打脸,而一直与姚琼不对付的《文学周刊》,这次是跳得最欢的,它如此幸灾乐祸地报导:“毫无疑问,姚琼的失败是必然的,看看姚琼这些年来的作品吧,无一不是媚俗的商业化作品,可悲的是,这样的商业化作品。却一部比一部受欢迎,姚琼的那些读者显然较为盲目。这一次,他却又妄图写一本所谓深刻所谓内涵的作品去迎合文学奖的评委,可惜最终却任性地烂尾,这足见他的品德,一如既往的低劣,似这样一点也不懂得尊重文字的作家,是永远也不可能成功的!反观天净沙。虽然具有堪比传统作家的实力,却一直很低调谦虚。默默写作,因此她才可以写出这部经典之作《秒速五厘米》,由此引发的秒五热,也在情理之中……”

从各种报纸的舆论风向来看,姚琼的《隔岸》销量能够不错,或许还真是被骂出来的。主要还因为姚琼又做了一件引发众怒的事情。

一位在曾经是姚琼的女粉丝,是一位全职网络写手,算是女频大神,年收入也是比较可观的,她大概特别喜欢姚琼的这一部《隔岸》。所以十分期待姚琼能够凭借这部《隔岸》一举获得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奈何姚琼自己却不争气,或者说又犯病了……

其实姚琼以前也不是没做过这种事,当年他在《青春祭》连载的第一部小说,就因为私人的原因被腰斩,之后痛定思痛的他才开始真正用职业的态度写作,好吧,主要是他当时的责编苏曼文算是他的克星,追稿技术可比钱四梁这种弱渣要强得多。

据姚琼回忆说,苏曼文非常很有魄力,不管对方是什么地位的作家,取稿件绝不手软,且不择手段,一旦被她抓到,就会被扯到《青春祭》的一个地下秘密独立房间,然后在那里监禁逼稿,很恐怖……她会一边扶着拿寒光闪烁的眼镜,一边说着:“姚琼老师,逃跑是没用的!”

其实姚琼离开《青春祭》之后第一句话就是:“终于不用被那恐怖的女人逼着要稿子了,啊哈哈哈……四娘这弱渣随意糊弄过去就行了。”

因为《隔岸》的烂尾,这位姚琼的女粉丝对此愤恨不已,她找到姚琼的微博之后,便是一顿猛烈地抨击,她似乎忘了姚琼这位战斗狂人的作风。

最近与泥轰那位著名漫画家富坚老贼交流过的姚琼,正处于休刊外出取材阶段,可以说非常闲,在发现有人向他发起战斗之后,顿时又精神抖擞起来,开始反喷回去……

这位网络写手自然是喷不过姚琼的,最终姚琼又获胜了,然后他发现对方竟然是一名网络作家之后,姚琼直接一个地图炮:“网络小说也配称为文学?省省吧,网络小说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垃圾!”

可让姚琼万万没想到的是,不少网络写手看到这句话后,都出离的愤怒了,你不过就是个青春文学大神而已,凭什么向整个网络小说开炮?

也不知是哪位义愤填膺的网络写手,直接在网上发表了第一篇反姚琼文……

众所周知,姚琼作为开辟言情小说界一个流派的作者,其所创作的小说以爱情至上的价值观,书写了一段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填充了不少人朦胧的青春岁月。但其实不少读者对姚琼小说的批判声音也从未停止,有人认为,在一些姚琼小说里面,支持小三,反对原配,认为爱情最高,什么伦理道德都比不过,几十年的夫妻也比不过一时轰轰烈烈的爱恋,甚至弃家庭而不顾,弃责任于不顾,以一种非常幼稚的理念误导读者而且极其扭曲读者的世界观。并且,在姚琼小说中,爱情至上,所有人都要为之让路,为之服务,波及伤害了周遭无数无辜的人,之后一句“对不起”就将所有轻轻抹平,所有不原谅此种“脑残”者一律被打入反派,不得翻身。

所以,无数义愤填膺的网络写手们,抓住了这一点,通过穿越姚琼小说中配角的方式,去颠覆“姚琼小说”,终于出现打击姚琼“小三”和“脑残”为主的“反姚琼小说”。

在抵制姚琼的同时,天净沙这位新晋的青春文学大神,则受到了不少网络写手的追捧,甚至正好拿她来压制姚琼,他们认为天净沙的文“三观正”“文风唯美”,远超姚琼这个“脑残”。

不过,网络写手们不知道的是,姚琼对“反姚琼小说”却特别感兴趣,甚至还放纵它们流行,要不然姚琼可以直接控告网络写手们侵权的。

姚琼觉得新兴的反姚琼小说很有新意,甚至有些他自己都看得津津有味,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商业化作品的缺陷,他迎合的,就是那部分喜欢脑残爱情的读者啊,以为他脑残的人,真是夏虫不可以语冰啊……

起初,反姚琼小说的质量还是很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还形成了一个反姚琼小说的流派,可是渐渐的,它却变质了,最后甚至比姚琼原著小说还要稀烂……就好比反龙傲天小说中,主角比龙傲天还要龙傲天那样。

钱四梁现在已经对姚琼这个向那位富坚老贼学习的家伙绝望了,不过他能够同意担任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评委,让钱四梁稍稍欣慰了一下。

这个时候,这个文学之星选拔赛的36强,终于新鲜出炉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一章 你有妹妹吗?(1650月票加更)

高一下学期终于来临了,在这一学期,全国理科竞赛也会启动,吴笛对这个理科竞赛十分看重,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挑战,因为她在理科方面确实不怎么样,但是,她一定会努力去征服它!

吴笛报名参加了竞赛培训班,在众多男生之中,她这位女生显得异常惹眼,倒不是没有女生参加这全国理科竞赛,但是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甚至已经是外国语高中公认的“第一校花”,却参加这样的竞赛培训,实在是太罕见了。

一般参加这理科竞赛的女孩,许多都是戴着比较厚的眼镜、短发,给人特别干练的“理科女”,似吴笛这种浑身充满了“文学少女”气质的女孩,却去参加理科竞赛,总感觉十分违和。

刚刚开学这几日,即使是吴笛这个大多数优等生的班级,这寒假作业依然有人没写,在经历了一个学期之后,已经有一些初中时的学霸,渐渐向学渣转变了。

像这样的学生,大抵都很聪明,在初中时随便学学都能考一个很好的高中,但到了高中后,却因为学习态度不端正,以至于渐渐掉队,但他们却还妄想着高三去冲刺一下,等到到了高三,他们便发现,已经不可能像初中时那样游刃有余了。

寒假作业,由于学生们都知道,收上去后老师几乎不看,所以有人完全就在寒假作业上乱写,然后被抽样调查出来后,自然死得很惨。

吴笛自然不会担心寒假作业的问题,她也没有一回家就急急忙忙将它完成,而是每天认真完成必须要完成的,将寒假作业当成正式考试来对待。所以她的寒假作业,字迹工整清晰,几乎没有错误,又可以当作艺术品了。

可以想象,她的寒假作业是多么受欢迎,就连学霸赵泽南。都抄了吴笛的英语阅读理解、完形填空,谁都知道,这绝对就是正确答案了。

章冬雪看着吴笛的数学寒假作业,一脸无奈,她现在是数学苦手,整个寒假看到数学就头疼,没想到进来之后还要拿吴笛的数学寒假作业来抄,她的心里觉得很憋屈。

好吧,自从输了那场近乎于闹剧的篮球部经理竞选后。她就一直处于憋屈的状态,人们只知道外国语高中有位特别优秀的女学霸与校花吴笛,至于章冬雪,那是谁啊?

章冬雪萌生了想要换班级的想法,她再也不想和吴笛一个班了。

开学后将进行一次摸底考试,然后根据这次考试,以及上学期的月考、期中考、期末考,直接重新划分班级。让更加优秀的学生集中在一班,当然。也有学生可以选择不去一班,原本一班的学生,也可以选择去其他班。

摸底考试的成绩出来后,在寒假里没有认真的学生,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唯有吴笛。一直保持着全校第一。

而这一次,吴迪这小子,却仅仅名列全校第五,曹无忧这厮,居然考了全校第二。若非他语文差了吴笛许多分的话,或许还能冲击一下第一,因为他数学满分,而吴笛却扣了两分,他这次的英语也非常出色。

必须承认,这个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曹无忧英语出色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游戏玩多了,他对欧美的游戏还是非常喜欢的,他认为华夏文的渣翻译会破坏它的原汁原味,所以他为了玩游戏,就渐渐对英语特别精通了,没想到这让他的英语成绩特别出色。

虽说吴迪这次“马失前蹄”,考了全校第五,但进入一班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吴迪一想到将会与自己的“干妹妹”吴笛同班,就感觉十分尴尬,他已经很久没有与少女联系了,哪怕他下定决心要先做一个完美的兄长大人,但是这个角色哪里可以这么快转变过来的?

正是因为内心不知道如何与少女相处,他才会在这次摸底考试中出现了意外,想到自己在成绩上居然与她又拉开了,他的心情更加不好了。

在某一瞬间,吴迪的内心都出现了迷茫,他为了少女这样努力,真的值得吗?

这世上除了少女之外,是不是还有更适合他的女孩呢?总是追逐这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少女,真的有结果吗?

他对着因为摸底考试在耽误玩游戏的曹无忧再一次大吐苦水,对方正在疯狂地补游戏,因为他已经接到风声,进入一班后,他再也不可能像在七班那样潇洒了……

“想想原来的你,再想想现在的你,就明白值不值得了。”曹无忧放下PFP,那总是带着黑眼圈的眼睛,却闪烁着一丝睿智的光芒。

吴迪沉默了,却又听到曹无忧咬牙切齿道:“你完全不是一个合格的兄长,明明有这样能干的妹妹,却还在纠结,在我看来,你太过被动了,与其说是兄长,倒不如说是一个无能的小弟,而对方才是姐姐,这是邪道啊邪道!再这样被动下去,你一定会后悔的!”

吴迪被当头棒喝,只觉得隐隐把握住了什么,他下意识反问道;“如何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兄长?”

“当然是主动去关心妹妹,用一种更加强势的态度去对待妹妹,调教……不,是纠正妹妹的陋习,你问什么是妹妹的陋习?当然是作为一个妹妹,眼睛里只能有兄长大人,而不能有其他任何男人,只有兄控的妹妹才是好妹妹,再加上傲娇,反正你是抖M嘛,那就更完美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别以为在游戏里攻略了成千上万的妹妹就可以胡乱指挥,请问你有亲妹妹吗?你有表妹吗?你有干妹妹吗?你有能干的妹妹吗?”

致命一击!

曹无忧捂着胸口趴在了桌子上,眼角仿佛有泪划过,他发誓,他一定要制作出一个游戏,来报复那些拥有妹妹的家伙,把那些有妹妹的死现充,全部都砸扁了!

就这样,一班进行了大换血,章冬雪自己离开了让她压抑的一班,而吴迪却来到了一班,他的座位,恰巧便在吴笛的身后。(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前座的你(1680月票加更)

虽说能够有幸坐在吴笛的身后,时时刻刻都能欣赏她那漆黑柔顺的发丝、美好无比的背影,但他却觉得,自己与她本来拉近的距离,又再一次被拉远了,他甚至有些后悔,在那烟花盛开的夜晚,将她搂入怀中了。

他的耳边似乎还回响着那首《烟花易冷》,她那空灵出尘的声音,将其演绎得淋漓尽致。

吴迪又担当了一班的班长,他对这个职业基本上已经驾轻就熟了,他是个非常善于与人交流沟通的人,此时他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与吴笛沟通,没办法,兄妹这样的身份,实在让他无所适从。

之前他虽然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完美的兄长,但决心归决心,真正做起来,他完全不得要领啊!

曹无忧这小子倒是教过他该如何做兄长,但在吴迪看来,游戏中的兄长,与现实中的兄长,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二次元的妹妹与三次元的妹妹,只要是有妹妹的人,应该知道她们之间的差距吧?说出来都是泪啊……

只有没有妹妹的人才会是妹控,已经差不多算是真理了。

吴笛并不知道吴迪在因为她而烦恼,她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与吴迪有过交流了,她总是将这些无趣的事情忘得很快。

在她看来,吴迪本身,已经算是走上了正轨,无需她来掌舵了,所以她也不会时时刻刻去调整他成长的方向。

养成好习惯的吴迪,已经让吴笛失去了兴趣,突然发现少年时的自己,比当年强得多,虽然心中颇为欣慰,但总觉得很不爽。仿佛哪里输掉一样,没法再像看猴子一样看他了。

即使如此,她最近活得依然十分潇洒自我,除了一直沉心于学习、写作、绘画、歌唱之外,她喜欢上了围棋,还喜欢去为自己新的父母做做饭。以弥补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敬过孝心的遗憾,虽然有自欺欺人的嫌疑,但也让她心里觉得很宽慰。

大概是因为她的眼里已经有了父母这样真正的亲人,导致她忽略了吴迪吧,她才不要去喊对方“哥哥”呢,对方喊她姐姐还差不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吴迪他憧憬的女孩,被他爸妈给“抢”走了……他就是这么悲剧!

当吴迪发现在他父母眼中,吴笛这样一个乖巧细心的女儿。比他这个儿子还要贴心时,他更悲剧了,因为他爸妈也被自己憧憬的女孩给“抢”走了。

吴迪总算找到了一件可以与对方沟通一下的事情,那便是这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的36强名单终于出炉,而外国语高中,居然出现了四位晋级者!

他们分别是吴笛、夏薇薇、谷扬帆、梁凉。

吴笛与夏薇薇都在一班,而谷扬帆与梁凉在这次分班之后,也到了一个班。这两位写文非常出色的男生,都是超级偏科的那种。文科尤其是语文很强,但理科却非常薄弱。

当吴迪在讲台上宣布这件事的时候,一班的同学顿时便议论了起来:

“太厉害了吧,我们班居然有两位进入了36强,以前在关注这个‘文学之星’时,感觉离自己好远。现在才发现,原来它就在自己身边啊!”

“吴笛进入36强是理所应当的吧,她那篇《舌尖上的名著》早就证明了她才女之名,夏薇薇能进入36强,倒是感觉挺意外的。”

“我听人说。夏薇薇能进入36强,也全是因为吴笛,她把自己的文章让吴笛指点过……”

“我靠,吴笛太强吧!随便指点一下人家,就能进36强,早知道当初拉下脸也去请教了!”

……

不少同学都对吴笛心生敬佩,实际上,当章冬雪主动离开一班之后,没有她去刻意孤立吴笛,这让吴笛自然而然便受欢迎了,不论是在男生还是女生群体中。因为当他们偶然去接触吴笛时,便会发现,吴笛比他们想象中的容易相处。

吴笛不会主动与结交别人,去与别人做朋友,但她在回应别人方面,却从来会让别人感觉很舒服,继而对她的印象有所改观,甚至还在心里慨叹——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吴笛同学是那么一个好相处的人呢。

夏薇薇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换了位置恰巧与吴笛隔了一个过道的她,直接来到吴笛身边,亲昵地抱住了对方,让在讲台上的吴迪,颇为眼热,某一瞬间,他都产生了一种想法——如果我是女孩的话,就能够肆无忌惮地与她亲近了吧?

在这个寒假中,夏薇薇、吴笛、苏暖、聂茜、李香莹的关系有了长足的发展,她们所组成的“黑白格子”乐队,在顾雅君、周东阳的监督下,进行了十分专业的训练,除了李香莹这个短板以外,其余的女孩,都表现得十分出色。

她们现在这个乐队最熟练的一首歌曲,便是吴笛“创作”的《小情歌》,一首很好听的主打曲,绝对可以一鸣惊人的那种,很具有中毒性,至于其他的歌曲,则是夏薇薇、聂茜两位的原创,虽然与吴笛的“原创”差距有点远,但却也得到了两位音乐人的认可。

毕竟这世上不可能都是吴笛这样的“天才”,却不知吴笛对此是比较惭愧的,她认为自己在写歌方面的才华,仅限于歌词,至于作曲,也就是可以完美地将经典还原出来吧。

吴笛在听说自己也进入36强后,感觉非常惊讶,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她所交的那篇稿子,可是毫无任何价值的考试所用的议论文啊,就这样也能进36强?

不知为何,她的脑中出现了两个字——黑幕。

不对不对,为什么出现了黑幕,她自己都不知道?毕竟她又没有去找人找关系,甚至她作为一书封神的天净沙,都看不上这什么作文竞赛,若不是学校一定要学生们上交一篇稿子,她或许都不会参加……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到底是谁把她给弄入36强了,总感觉这里面有浓浓的阴谋味道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三章 无敌工作室(1710月票加更)

就在吴笛很疑惑自己为何被弄入36强时,《秒速五厘米》的首周销量终于统计出来了,整整一百万册左右,每日销售的速度依然在增加!

《秒速五厘米》作为一本青春文学作品,能够在首周就出现这样的销量,在网上爆红的那个动画mv功不可没,它不仅引发了《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的下载狂潮,更是拉动了《秒速五厘米》整本书的销量。

随着这个动画mv的流传,不少秒五迷,制作了许多类似的mad,毕竟不仅仅只有一首歌适合这个CG动画,有些比较伤感的歌,与这个动画,也非常的契合、带感,毕竟《秒速五厘米》所描绘的,便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有不少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那位女二号暗恋男主的心境,还有天净沙所写的那一首《一棵开花的树》,也随着动画mv的流传,而一下子爆红起来,在天净沙的度娘百科中,已经有人将“诗人”的称号,给她这位实力雄厚的作家按上了。

天净沙的诗词功力之强,已经经过了某些学院派作家的认可,虽说天净沙并没有单独写一些诗,但在文章中却能够随意使用最应景的原创诗词,单单这一点,就超过了不少自诩为诗人的浪得虚名者。

因为制作出这一部影响广大的动画mv,周默终于让自己的才华得到了认可,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加入煌萌传媒。

不过他最终的决定,居然是加入新海诚子与吴笛一起成立的非常独立的动画工作室。

从本质上来说,周默、新海诚子、吴笛。都能算是理想主义者,他们都喜欢创作自己真正喜爱的作品,不过周默并没有这样的资本,但新海诚子作为一个白富美,泥轰的财阀千金,而吴笛作为一个畅销书作家。当然现在也是背景特别硬的政阀千金,却能真正的不顾商业利益,去创作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吴笛如今成了聂馨予的女儿,虽然她并不想依靠聂馨予的权势谋利,但不可否认的是,聂馨予的身份,自然而然便为吴笛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比如说吴笛原本与《青春祭》所签署的新人合约,已经别完全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份非常宽松,甚至比当初姚琼都还要离谱的超级大神合约!

吴笛的版税分成从原来的8%,达到了现在的25%,也即是说,她的每一本二十元左右普通版本的《秒速五厘米》被卖出去的话,将有五元的收入,而首周销量一百万册,便意味着她已经有五百万进入囊中。这简直就是抢钱啊!

毕竟《秒速五厘米》本身的印刷、宣传、运作费用都是由煌萌传媒承担的,一般来说。资本家对作家的剥削是很残酷的,可吴笛却因为身份,而避免了这一点,话又说回来,有哪个真正爱着女儿的母亲会去剥削自家女儿?聂馨予比较看重的,其实是吴笛本人的作品最终能够造成的影响力。

更不用说。吴笛即将要用魔理沙的身份出第二张专辑了,专辑销量加音悦网的下载量,又是一笔丰厚的收入,再加上网络小说《盘龙》的收入,吴笛可以底气十足地说。她不差钱!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与十分出众的动画制作人才周默、新海诚子一合计,要加入条条框框的大公司作甚?自己创建一个动画工作室挂在皇萌传媒旗下就好了,想怎么制作动画就怎样制作。

新海诚子当时甚至喊出了要五年超越泥轰著名动画工作室吉卜力的口号,最终这个动画工作室的命名工作居然又交给了“取名苦手”吴笛,吴笛实在懒得想了,索性就叫“无敌工作室”吧。

吴笛连自己都没有想到,她的这个工作室,最终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理想主义者,然后创作出包括动画、游戏、小说、音乐、电影各种各样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的经典之作,甚至有时候往往是做好亏本准备的,却莫名其妙地大赚特赚……

其实不仅是在这个“无敌工作室”,吴笛在顾雅君的独立音乐制作工作室中,也有自己的股份,也即是说,顾雅君这个工作室每年的收入,吴笛都是有分红的。

自由,这两个字无疑便是周默选择加入吴笛与新海诚子这两位一起创立的无敌工作室的原因之一,其他的原因,当然便是他与新海诚子那不清不楚的关系了。

虚渊子与新房昭子,她们当然也愿意加入这个工作室,其实只要是真正的创作者,谁不喜欢自由呢?但有时候为了商业利益,必须牺牲自由,甚至必须套路化,必须卖肉卖萌卖腐,不论是漫画、小说还是其他。

不过两人还有合约在身,等到她们合约时间到了,才能加入这个工作室,而到那个时候,“无敌工作室”也会初步打响自己的名气。

不得不说,若是普通人,创立这样的工作室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崛起的机会,但吴笛有聂馨予这一层关系,而新海诚子则出身泥轰某财阀,背景很大,这就使得,无敌工作室的作品,不论是在华夏还是在泥轰,人脉上都天然有优势,永远也不会担心发行渠道问题。

理想主义者要实现自己的理想,身份、地位、金钱、人脉等等缺一不可,所以这世上大多数理想主义者只能做白日梦,但吴笛、新海诚子这样既具有金钱人脉又具有才华的理想主义者,却能够真正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无敌工作室的第一部作品,便是新海诚子版的《秒速五厘米》,这会是一部动画电影,面向的对象,当然是动画消费大国泥轰。

与此同时,《秒速五厘米》的真人电影版的提案,也已经被提交到了煌萌传媒高层,估计将会由煌萌旗下某著名弯弯电影公司来制作,将会由很善于拍摄文艺小清新电影的导演来执导,这自然会是一部精良之作,它的票房也可以期待一下。

若是让其他作家知道,吴笛这个刚刚出道的新人作家,居然第一部作品就会被某董事长直接拍案改编成真人电影,并且还在票房上都有分成的话,不知道该怎么去嫉妒她了……

像姚琼在青春文学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早就希望自己的作品改编成电视剧电影了,奈何到现在也就一部《远山》被改编成文艺片,一部《大齐公主》要被拍电视剧,由此就可以发现在作者本身在大资本家面前是多么弱势。(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四章 收到情书(为萌主【黄氏字族】加更)

不少《秒速五厘米》的忠实读者,其实都希望一书封神的天净沙,能够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签名售书,奈何现实却又让他们失望了,天净沙还是那样神秘,仿佛会见光死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免不了有不少读者猜测,是不是真的因为天净沙长相太对不起读者,然后才装神秘……

直到有读者在看了《秒速五厘米》的动画mv后,又出现了一波声讨天净沙的浪潮,不乏有情绪过于激动者,才让不少人恍然大悟,这天净沙是怕有些情绪易冲动的读者,对她做出一些傻事来啊。

于是不少自诩理智的读者,在网上纷纷呼吁,大家不要那样冲动,把人家天净沙给吓着了,畏惧之下然后直接换马甲怎么办?

实际上,除了上次在《青春祭》编辑部楼下抗议未果的那群人以外,不少读者也就寄点小玩意意思一下而已,不可能真正去对天净沙怎么样的,他们的情绪越激动,便越代表着在他们心中,天净沙的地位很高。

尤其是那些非常激动的读者,都买了价格五十元左右的精装版,还有一百本《秒速五厘米》的限量典藏版,价格更是贵得离谱,要八百八十八元,可却在消息流出来的第一天,就被预售一空,不少没有抢到这限量典藏版的读者又抗议了,要求增加更多的典藏版。

不过限量版就是限量版,不会增加的,当然,这是对普通读者而言。若是那些真正的权贵子弟,要那么一两本限量版还是挺容易的。

只要明白,这限量版的《秒速五厘米》在黑市上被炒到三千元的价格。就知道天净沙的死忠粉是多么狂热,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秒五虐我千百遍,我待秒五如初恋”。

而限量典藏版的《秒速五厘米》,不论是纸质量还是画册集的质量,都是非常高的,里面还有一些惊喜。比如浪淘沙的艺术签名、艺术画等,还有精心制作的蓝光高清动画mv。

所以,即使天净沙并没有签名售书,但她的这本《秒速五厘米》依然大卖,让不少想要增加自己的销量,而各种亲自上阵宣传的作家们自然羡慕嫉妒恨,他们实在不明白,为何天净沙的忠实读者,有这么多。

其实本来有小道消息称。天净沙会作为这一届“文学之星”的评委出现,奈何后来才证实,这个消息只是空穴来风。

这原本是钱四梁计划之中的事情,可惜天净沙依然很不给面子,他当然不知道,现在的天净沙比原来的天净沙,还要受到《青春祭》的看重,原因很简单。人家是聂馨予的女儿啦,豪门千金有木有。谁稀罕当什么评委?

《秒速五厘米》的大热,吴笛在班级里都能感受得到,比如夏薇薇就将自己所买的精装版的《秒速五厘米》带到了学校里来,有同样是秒五迷来到夏薇薇的座位那儿,对精装版中的那些更加精美的插画非常喜欢。

不过,为什么夏薇薇看她的目光。已经渐渐变了呢?吴笛似乎忘了,精装版中,有她本人的笔迹……

还有人也将《秒速五厘米》的画册带了进来,那一幅幅浪淘沙的唯美插画,确实很值得人细细欣赏。

比如吴笛的同桌苏暖就喜欢没事陶醉在浪淘沙那精美的插画之中。至于《秒速五厘米》这个故事,苏暖当然也读过,可惜她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她就是个神经大条的女孩,过于天然而单纯了,一直活得很幸福的她,自然无法理解现实的残酷。

吴迪正想拍一拍少女的肩,借着这个“文学之星”比赛的事情和她说说话,他感觉自己都已经有些憋坏了。

正是课间的时候,对方准备从课桌抽屉里拿出下一节课的课本,不得不承认,吴笛虽然有了这样优异的成绩,但她每节课依然认真听讲,做着笔记,对别人而言痛苦的上课时间,对吴笛来说,却是一种享受。

其实高中老师上课确实非常负责任,有时候还挺有趣味,等到了大学之中,就会发现,有许多所谓的大学教授,在上起课来都是照本宣科,这也由不得让学生觉得无趣,继而选择逃课去自学了。

就在吴笛拿出课本时,连带着又掉出了一个爱心形状的棒棒糖,以及一封天蓝色的信笺。

在吴笛背后的吴迪,看得清清楚楚,他不由心中一紧,这是情书吧,一定是吧?也不知道她会如何处理……

吴笛显然也发现了,这确实是一封情书,现在虽然早就已经是网络时代了,但情书本身,依然是十分浪漫的象征。

一般的女孩收到情书是什么样的反应呢?心中肯定会有些暗喜的吧,那毕竟是自身具有魅力的象征。

只不过现在的吴笛,已经对此没什么感觉了,尤其是当看到写这封的情书的人,又是那位【吴笛的你】之后。这位偷偷暗恋吴笛的男生,是如此的执着,他每个星期都会送吴笛爱心形状的棒棒糖。

吴笛都是私下里将棒棒糖送给苏暖,总觉得在公众场合做这种事,一定会让这位悄悄关注着她的同班男生伤心的吧,只不过,她确实不爱吃甜食。

虽然知道【吴笛的你】与自己同班,可她却没有探寻这是谁的想法,因为她是不可能回应对方的,都是过客而已。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这样那样的过客,某一瞬间在想起时,或许会微微一笑,或许会莫名一痛,然后才会发现,过眼云烟罢了。

吴笛坦然自若地打开了这封信,便看到上面写着《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那不是花瓣/是我凋零的心

吴笛脸上流露出了微妙的笑容,且不说这首《一棵开花的树》更适合女孩对男孩的暗恋,毕竟你一个男生,当什么“开花的树”啊?

以及,你拿天净沙的情诗来送我,到底是闹哪样?

吴迪看到少女脸上的微笑,不由慌了,大危机啊大危机,少女看着情书,居然“甜蜜”地笑了……

这是因为自己刻意对她冷淡,使得其他男人乘虚而入了吗?

不可原谅!

这个世界已经腐朽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五章 放心

吴迪再也不犹豫,他轻轻地拍了拍少女的肩膀。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一般女孩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会受惊之下立马将情书藏起来吧?

然而少女只是大大方方地将信往桌子上一放,然后回过头,脸上神情淡漠:“有什么事?”

她的态度没有多大的变化,似乎依然用最平常的心境来对待他。

她几乎与往日一样的态度,让吴迪微微一愣,他觉得自己之前好像误解一些东西,他立马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先祝贺你进入‘文学之星’的36强,马上可是要去现场比赛的,准备得怎么样了?”

“有什么好准备的?我交了一篇考试所写的议论文都能进36强,这个什么比赛,感觉黑幕重重……”她如此回答道。

不过以吴笛那追求完美的性格,既然莫名其妙地进入了36强,那现场去比赛应该相对来说比较公正吧?毕竟那些评委都是文化界的名人,吴笛还是决定全力以赴,她做一件事,从来都有始有终,希望将它做到最好。

吴迪已然知道对方是多么才华横溢,如今在青春文学圈子中声名鹊起的“天净沙”,便是吴笛!她的写作能力这样强,哪里需要准备……

不过,什么时候考试所用的议论文,也能通过海选了?

他其实在意的不是这件事,而是想看看,少女刚刚收到的那封情书是什么,可他却又怕自己的举动太过冒昧,自己凭什么去干预少女的私事?

就凭兄长的身份!

没错,作为一名称职的兄长,绝不能让某些宵小之辈打自己妹妹的主意!

“你桌上那封信给我看看。”吴迪的语气有些虚。他都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了。

“哦。”少女想都没想,直接将这还带有幽香的天蓝色信笺递给了他。

呃……吴迪微微一怔,他才发现少女对这封情书一点也不看重,否则哪会有女孩随意将情书给别的男生看的,但她刚刚在笑什么呢?

吴迪在看到信的内容时,就明白她在笑什么了。这不就是她本人的作品嘛?拿女孩自己写的诗作为情书送给女孩,只能说这位送情书的人,真会选择诗歌。

找到原因的吴迪,心里顿时便淡定了,他这时很轻松地对她说道:“不愧是我的妹妹,连别人给你的情书,都是用你的诗所写。”

吴笛脸色一沉,她哼了一声,便懒得与他说话。明明自己应该才是姐姐。

“绝对是傲娇型的。”一边正在堆橡皮玩多米诺骨牌游戏的曹无忧,在吴迪耳边低声道。

“啰嗦!什么时候你下课也玩‘上课小动作’了?”吴迪捏住了对方的脖子。

“没办法啊,一班太严啦,连我的神器PFP都被封印了。”曹无忧显得十分无聊,只能玩最原始的游戏了。

……

吴笛、夏薇薇、梁凉、谷扬帆四人,被喊到办公室,一班的班主任邱老师也是语文组的组长,他先是对这几位学生恭喜道:“你们都非常棒。这一届我们学校能够有四个人进入这‘文学之星’的36强,算是历史之最啊。以前最多就有两位。所以,我希望你们去现场比赛时,好好发挥,充分展现你们各自的风格,要大胆创新,毕竟是‘新思维’嘛……”

邱老师说了很多注意事项。他的心情十分愉悦,显然便是因为这一届学生给他争光了,要知道,以前那两位进入36强的,都是高三的文科生啊。可这一次,居然有四位高一的学生,其中三人还是本来他班上的。

他其实对四人中的梁凉有偏见,只因对方有才归有才,但文章太犀利了,他对华夏的教育制度非常痛恨……

不过,既然梁凉能够进入36强,那他自然也希望对方可以更进一步,若是最终进入十二强,能够与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的一家签约的话,对外国语高中也是一件荣耀之事。

外国语高中严厉归严厉,却绝对支持那些在自己的特长上充分发挥的学生,往往能够保送的,便是这样的学生。当然,其实一般通过特长保送名校的,家里的关系都比较硬。

姚琼与天净沙的大战刚刚结束,不少报导青春文学的媒体,又要开始寻找更吸引眼球的新闻,很显然,当今青春文坛最热的盛事,便是这一次的全国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

此次“文学之星”以青春文学杂志《时光碎片》、《青春祭》、《花季》为平台,由煌萌传媒、银视传媒、骄御传媒等联合主办,此次大赛的规则,所有参赛作者将经历全国海选-36强-24强-12强-8强-4强-评委公认奖-冠军赛的逐级淘汰赛制。

最终由评委、读者等共同投票选出下一个“文学之星”。

到现在为止,即使“文学之星”拥有官方背景,却依然被人戏称为一次规模巨大的“文坛选秀”。

文坛选秀能出作家?文学比赛将进入娱乐化时代?……一时间选拔赛规则在网民中引起了热烈讨论,支持者与反对者均大有人在。有网友留言支持说:不是常常有人抱怨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吗?伯乐来了!而网友“一头绵羊的询问”则认为这次选秀是钱四梁导演的一场令人开怀不已的滑稽演出;另一位没留名的网友表示:文坛选秀说不定只会培养出一批只会用华丽的文字而根本没有内涵的人。

“这样的比赛方式不是我个人想出来的,而是许多人开会商讨出来的。”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否认了“选秀”这个词。他表示,“文学之星”的比赛规则在拟定出来之后,得到了众多作家的同意,这些前辈将会负责把握稿件的标题、准则等等。

但由于“文学之星”的选拔年龄限制在25岁及以下,这加深了人们对于“选秀”的质疑,对此钱四梁告诉记者:“其实年轻作家中都有很多有才华的选手,比如说当年的姚琼、秦治思、袁龙川等,最后的一切将凭实力决定。”

这次当选评委的,不仅有青春文坛“大神”姚琼,还有诸如张蒙、王伉伉、周震云、刘国平、曹海鸥、王文轩、南岛、王小妮等一大批当代文坛前辈作家担任评委、顾问,所以钱四梁意气风发地宣布道:“一份总价值10万元的新人打造计划,只需要你用压倒一切的文字力量证明:你是我们寻找的文学之星。ARE_YOU_THE_NEXT?”(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造势

除了钱四梁以外,当然还有其他人为“文学之星”鼓吹。

“这样的比赛规则在几届过程中已经愈发成熟了。”银视文艺出版社图书中心市场部主任赵游表示,它有一定的合理之处:首先,海选之后,比赛是层层选拔的,可以避免一些选手的舞弊现象。

再次,这样的比赛方式对于年轻作者的心智也是一钟锻炼,层层选拔过来的选手有文学功底,能驾驭不同文体,有自己的思考,有临场发挥能力,这些对于一个写手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在谈到比赛的初衷时,赵游表示,以前许多文学大赛的冠亚季军无法被社会认可,这是很遗憾的,其实许多年轻人都写得不错,我们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搭建一个平台,推出新人,成为新一代的名家和为大众所接受的写手。

一番造势下来,钱四梁很满意地看着各大文学报刊对这次“文学之星”的报导,他觉得自己的炒作手段愈发纯熟了,看到连度娘搜索指数都不停地上涨,他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

原本“文学之星”在网络上并不算火,但是在“最美女学霸”吴笛成功晋级“文学之星”36强后,不少吴笛的死忠粉欢欣鼓舞,又到处开始自发地为吴笛宣传、拉票,这就使得,原本那些只知道吴笛,而不太了解“文学之星”的大叔们,都开始关注起这个文坛选秀来。

对不少人来说,他们觉得这个“文学之星”与其他选秀节目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除了评委之外,网民们的投票也是算评分的,所以吴笛的粉丝们都已经早就准备好了,就算吴笛临场发挥没有得到评委们的赏识。他们也一定要让吴笛在人气上,永远第一!

钱四梁看到吴笛的死忠粉们这样狂热,心里非常欣慰,若是这些人气转化为金钱……他觉得自己愈发想要将吴笛这张好牌抓到手中了,有吴笛在的话,整个青春文坛就会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由于吴笛进入了“文学之星”的36强。她的那一篇发表在校报上的《舌尖上的名著》,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那个吴笛的暗恋者所发在海角论坛上的《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这个帖子彻底火爆起来了!

某些觉得吴笛这种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通过这种海选,总感觉有黑幕的人,自然前去阅读了一下这篇《舌尖上的名著》,然后他们彻底服气了,这种别出心裁地对名著的解读方式,实在让人拍案叫绝!

除了《舌尖上的名著》外,吴笛以前投稿被拒的“心灵鸡汤”式的散文。也让不少读者觉得,这水准已经不比那些杂志上的差了。

某些当时拒绝了吴笛的纯文学杂志,看到这些散文这么火,而吴笛名气又这样如日中天,出于利益考虑,他们便私下里联系吴笛,看看对方能不能再写一些散文投稿,不过吴笛却没有回应。

钱四梁看到《舌尖上的名著》在网上遭到了这么大的追捧。总觉得太浪费了,如此高质量的文章就这样浪费在校报、网络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他原本想要请动某传统文学杂志的编辑,将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出来,不过想到之前为姚琼公关遁矛文学奖时,已经费过人情了,现在再去求人,那就是不上路子了……

他只能再次暗骂姚琼就是个坑逼。自己为他费了多少心,可预期的回报,却总是差强人意!

他已经决定,如果可以签下吴笛,一定将更多的资源用在吴笛身上。什么姚琼,哪边凉快就哪边去吧!

想了想,他只能致电苏曼文,先寒暄一阵,然后说道:“吴笛那篇《舌尖上的名著》很不错呀,要不你让她在《青春祭》连载怎么样?”

在钱四梁看来,《青春祭》还是有些格调的,最起码比《时光碎片》要高。

苏曼文听到钱四梁这个要求,顿时就乐了。

吴笛就是天净沙,天净沙要在《青春祭》上连载,都是一句话的事情,现在天净沙在《青春祭》上,早就有了名家专栏,只不过吴笛暂时似乎没有用“天净沙”这个笔名发布新连载的想法。

不过,苏曼文却这样说道:“钱总,你这个要求未免太过了,我承认我挺喜欢她这篇《舌尖上的名著》,但它却并不适合在《青春祭》上连载,因为它根本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而只是另类的书评合集而已。况且,吴笛还是个高中生,就算她实力足够,也要先用短篇连载证明自己的实力才行。”

钱四梁不爽道:“苏主编不是唯实力至上么?什么先要短篇连载,再能长篇,这种漫画界的陋习什么时候在我们青春文学界也根深蒂固了?上次不是早就和你说好了嘛,《时光碎片》与《青春祭》将会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只要你帮我们家吴笛,我自然也会帮《青春祭》扩大影响力!”

“呵呵……你们家吴笛?”苏曼文虽然是非常严肃的女强人,可这时却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

钱四梁一头雾水,但他也察觉出了苏曼文笑声中的某种恶意,这让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妙,不过,他坚信,吴笛可不是姚琼那坑逼二货,绝对是真正能够听他安排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所以他这样说道:“吴笛当然是我们《时光碎片》的,你可别跟我乱伸手了,这次36强里,也有几个真正的好苗子,我谁都可以放弃,就是不能放弃吴笛,她将成为我们《时光碎片》的基石!”

她现在已经是《青春祭》的基石了!

苏曼文在心中默默道,脸上的神情却愈发愉悦,她这样说道:“我与传统文学杂志《收获》的某位编辑还是有些交情的,这篇《舌尖上的名著》,已经有刊登上这本杂志的资格了。”

“竟然是《收获》杂志!”钱四梁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心中更是狂喜,若吴笛能够在《收获》上发表文章,这种实力的体现,比去《青春祭》镀金还要强!(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七章 到达目的地(1740月票加更)

《收获》这部杂志,由两位齐末着名作家联合创办的一份大型文学刊物,双月刊,以刊登中长篇小说为主。发行量在十五万左右。还有每年两期的长篇小说增刊,每期刊登若干部长篇小说,发行量也在七八万份。

别看《收获》杂志的发行量,还抵不上《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一个零头,但它却是华夏最着名的的文学杂志,以坚持纯文学立场,摒弃广告手段而为文人和世人瞩目。风格质朴清雅,以刊载中、长、短篇小说为主,同时选登部分话剧、电影文学剧本、报告文学、笔记、书评合集、特辑采访等。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代表性杂志。

《收获》杂志荣获第二届华夏出版政府奖期刊奖。当代文学史上有影响的作家几乎都跟《收获》有关系,不论是老一辈的作家还是新一辈的作家。

所以有人说,它是华夏当代文学的简写本。

在它的上面发表的各种文学作品,获得华夏三大文学奖的概率是最大的!

钱四梁即使再暗中鄙视纯文学杂志《收获》的销量,却也无法否认它在传统文坛的地位,若是一个作家的文章可以上《收获》杂志,那绝对是实力的象征!

在其他纯文学性的杂志《华夏小说》、《散文之遇》、《逆流》等也寻求商业化的情况下,《收获》这种坚持立场的举动,赢得了无数文人的赞赏。

“如果真的可以让这篇《舌尖上的名着》刊登到《收获》上的话,那就太感谢你了!”钱四梁十分真诚地说道。

“我倒是没想到,钱总你会对吴笛这么执着,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一句,吴笛是不会那样轻易被打动的。”苏曼文提醒道。然后她挂断了电话。

对苏曼文来说,帮助吴笛在文坛扩大影响力,也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只要吴笛保持如今这样专注的写作态度,她认为吴笛在文坛上的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吴笛的这篇《舌尖上的名着》自然不会立马刊登到《收获》上。似《收获》这样的杂志,版面非常紧俏,不是说想刊登就能刊登的。

钱四梁对苏曼文的话一笑置之,他绝对有信心说服吴笛,在足够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会心动的!

他又不会要求吴笛去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而是在认真写出好文的同时,配合他做一些宣传而已,比起姚琼这个过了保质期的大叔来说。果然还是真正的青春美少女来担当青春文学的代言人最适合了。

而一个尚未成年的少女,总归是比较听话的,他喜欢听话的人。

新思维文学之星选拔赛现场36进24强的比赛如期举行,地点是在有着华夏文学之都之称的青竹城,这是一座古风浓郁的小城,却有无数华夏历史上的文人墨客来此集会,最着名的,便是那一片占地广大的竹林。在竹林间有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溪,正是最适合“流觞曲水”之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竹城即使到了现在,其文学、艺术氛围依旧很浓,就连各大文学奖,也会在这青竹城颁发,真是无数文人们的“圣地”。

吴笛、夏薇薇等外国语高中的学生被带到这里时,夏薇薇等人并不算惊讶。青竹城虽然是文学之都,却更是旅游胜地,属于极具华夏特色的地方,显然夏薇薇等人早就来过这里了。

吴笛表面上依然保持着平静,实际上心里却暗暗惊讶。这个世界的华夏,在文化建设上确实有一套,难怪它是东方世界最大的文化输出国,这什么青竹城,要是放在她那个世界,估计早就被革命掉了吧?

一路上,看到有许多附庸风雅的行人直接穿着汉服,吟诗作对,还有许多会作画的人,在城中摆摊,为游客们作画。

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已经确定了不少新人文学奖的提名,可以说是像一阵旋风一样横扫某些新人奖,其中最着名的,无疑就是冯木文学奖与庄重文文学奖的提名,姚琼曾经获得过的,可他没有做到像天净沙这样,以一部作品,获得这么多新人文学奖的提名。

只能说,天净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简直就是她文学生涯的完美开头。当然,有人认定天净沙是披着马甲的传统作家,而且年纪也比较大,厚积而薄发,所以才能这么逆天。

36强的参赛者都已经陆陆续续来到了青竹城,钱四梁虽然嘴上一直否认“选秀”这样的说法,但他搞的形式就是选秀的形式,比如在比赛前,都会搞个专访,而比赛的过程,更是全程直播,以第一视角记录选手们的写作过程,《时光碎片》杂志也会出这个“文学之星”的专刊,其实这也是骗钱的一种方式。

虽说海选之中有各种猫腻,但这个总决赛,的确能够最大程度的凭实力说话,除非某些文二代确实手眼通天,与那些评委关系亲密,在这样的情况下,评委们终究会讲一些人情。

此时选手们都被暂时集中在一个会客室,等待工作人员的安排。

夏薇薇这个时候显得比较紧张,她对吴笛说道:“等等在现场比赛前,好像还有专访吧,这可是我第一次上电视啊,感觉好紧张……”

吴笛轻轻搂住夏薇薇的肩膀,安慰道:“没必要紧张的,这明明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夏薇薇却苦笑道:“我知道我进这36强,实在是侥幸,不过我真的好想再进一步啊,除了乐队以外,文学是我最在意的东西了。”

便在此时,忽然听到一声嗤笑传来,只见就在她们身边的一位年纪不大的矮个子男生,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夏薇薇,显然是在嘲笑夏薇薇的这种紧张状态。

吴笛不悦地瞪了这个男生一眼,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气息,实在让人讨厌,但考虑这个男生年纪也就十四五岁,她也不想与他计较。(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八章 保护同学(1770月票加更)

这个男生名叫朱遐逆,是这一届36强中年纪最轻的,未满十五岁,上初三,但他身上却有着十分耀眼的光环。

朱遐逆号称是一位“天才小诗人”,还是被华夏教育体制“扼杀”的那种,并且出身所谓的“工薪家庭”,实际上却是个文二代,父母都是编辑,其父在文人圈子里人脉颇广,这位“天才小诗人”便是其父一手打造出来的。

可以想象,朱遐逆能进这36强,其中有多少猫腻。

可惜朱遐逆长得实在不行,他皮肤很黑,嘴巴是歪着的,给人的感觉很痞气,若他能有更好的长相的话,或许会被包装成第二个“冷二少”也未可知。

曾有一篇新闻《中学生家庭教育之困:扼杀一个小诗人》这样对他进行报导与吹捧:

中学教育就像一个由分数、小升初、培训班、奥数、竞赛等交织而成的庞大的机器,吞噬着少年诗人朱遐逆一家简单的梦想和平静的生活。

朱遐逆写下诗句

“天上有老师吗/有我就不去了”。一名中学校长翻阅后,感想是:“天上有学生吗/有我就不去了”。

现在,未满15岁的朱遐逆还在读初三,却已经开始写小说。在一部叫《初三七班》的作品里,他以一则虚构的新闻开头:《我市初三男学生杀死其班主任》。

这个暗喻不全是一个叛逆期少年的狂想。在他满是教辅和试卷的房间墙上,恣意的涂鸦取代了励志语录——“去死,都去死。”

虽然还未满15岁,但却已经发表了不少诗歌,入选了《华夏新诗年鉴》、《华夏诗歌年选读本》等。

就连《诗刊》杂志以头题发表了他13首关于学校的诗歌。

诗人王小妮配发了评论,她说:“华夏教育所特有的、早被习以为常的紧张的教学关系。正被这风声鹤唳中的一个孩子敏感地体会着。”

学校在朱遐逆的笔下有冰冷的窒息感。“每个人都在过滤声音/这里的声音沉重/风背不动它/声音不会飞/比气泡更容易消失/围墙足以拦住它的去路”。

教室像是一个装了360度监控摄像头的黑匣子,总有人在告状。“鼻孔发出的警告/制止嘴巴/提高警惕/直至/叹息代替脚步和声音”——这首诗题目叫《班主任》。

作业本上,“我翻开本子/看见两个字从天而降/把我压住/本子上两个‘重做’。

大概是因为被华夏的教育体制“佘毒”已久,朱遐逆小小年纪,在心理上有些扭曲,在看到吴笛瞪了他一眼后。他感觉自己心头顿时涌上了一股戾气,他走到吴笛面前:“你瞪什么瞪,就凭你也有资格瞪我,我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朱遐逆,我还发表过小说《初二七班》,你又是谁?”

朱遐逆的脾气很差,放某些玄幻小说里,绝对是那种“你瞪我一眼,我杀你全家”的人。

“朱遐逆?抱歉。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年纪这么小,脾气就这么大,你爸妈知道么?”吴笛淡淡道。

朱遐逆指着吴笛,十分嚣张道:“你连我的名字都没听说过,你也配参加‘文学之星’?这次文学之星的第一名,我预订了!”

吴笛听到这话,总觉得有些耳熟。她忽然想到,好像自己上初三那会。也说过“全市第一,我预订了”这样的话,感觉好中二啊……所以对于朱遐逆这种嚣张的姿态,吴笛笑了笑,也不欲与他争辩。

“就你写的那种垃圾口水诗,也想拿第一。别搞笑行不行?”梁凉挡在了吴笛面前,脸上神情狂傲,用更加不屑的态度说道。

“你又是哪根葱,发表过什么文章,得过什么奖?没有的话。就少来唧唧歪歪,我最讨厌你们这群野路子了,一点真正的文学素养都没有,这次‘文学之星’就是来给我做陪衬的而已!”朱遐逆当着所有参赛选手的面,大肆开着嘲讽。

梁凉脸色十分难看,他确实没有发表过什么文章,也没得过什么奖,他是真正的工薪阶层出身,不是什么文二代。

谷扬帆悠悠道:“我拍下来了哟,如果曝光出去会怎样?天才诗人就这样的素质?”他晃了晃手机,打开了播放按钮,便听到了朱遐逆那让人厌厌恶的话。

他的举动,让选手们都很解气。

然而让谷扬帆以及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朱遐逆直接冲了过去,一脚蹬在谷扬帆的肚子上,然后抢过他的手机,狠狠地砸在了谷扬帆的脑袋上,他怒骂道:“让你偷拍!让你来阴的,我打死你!”

谷扬帆倒在地上,捂着那被砸出血的额头,显得非常狼狈,他并不期盼有人会帮他,他觉得,大家互相帮助,一起成功,一起幸福什么的,不过是种理想。现实中,有人幸福,就必定有人被抛弃,有人光鲜,就必须有人满身泥泞。这是他的孤独哲学。

即使满身疼痛,他也不会吭声。

“太过分了!”

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在了朱遐逆那长着一张歪嘴的黑脸上!

朱遐逆痛呼一声,脸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鞭痕……

吴笛怎么说也是她学校这四位参赛选手的“组长”,而谷扬帆也算是她的熟人,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被揍?

“你敢打我?”朱遐逆朝着吴笛吼道。

“废话少说,给他道歉!”吴笛脸上神情依然淡漠。

“休想!”

“啪”又是一鞭子,吴笛毫不留情地抽打在他身上,然后冷声道:“给他道歉!这次要跪下!”

“滚!”朱遐逆倒是挺有骨气。

吴笛一鞭子抽打在对方的膝关节处,感到剧痛的朱遐逆一下子便在谷扬帆面前跪了下来,只听到女孩依旧不含任何感情的空灵声音:“给他道歉!”

朱遐逆到底是怕痛的,吴笛的鞭子哪是那么好承受的,他痛得哭了起来,对谷扬帆声泪俱下地说道:“对不起……”

谷扬帆看着拿着鞭子,一脸淡漠的吴笛,心里暖洋洋的,但大脑还有些发懵,这真的吴笛吗?太霸气了吧……不过,这鞭子难道是她随身携带的吗?果然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女人,好恐怖!

在这个时候,参赛选手都懵了,这个“文学之星”到底是文斗还是武斗啊?

第一天就见血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女王之鞭(1800月票加更)

还好谷扬帆只是额头受了些轻伤,没有什么大碍,简单的包扎一下就行了,倒是那个吃了鞭子的朱遐逆,情况有些不妙,整个人瘫在地上,显然吴笛的女王之鞭,威力不俗。

工作人员很快就赶到这里了,那位朱遐逆的父亲朱由可也匆匆感到,他是《东方周末》文化版的资深记者与编辑,在传统文坛上人脉颇为广泛。

他本人专访过许多文化届名人,也发表过《别扭的声音》、《禁绝教辅》等一系列反对华夏当今教育体制的文章,他极力推崇西式民主,鼓吹自由主义,他这样的观点,迎合了不少民众,也使得《东方周末》这报刊在南方系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

此时他看到自己心爱的儿子被打成这样,赶忙来到儿子身边,扶起他,继而大怒,他冷声道:“到底是谁打了我的儿子,还想不想参加‘文学之星’的比赛了,我作为一个记者,绝对会将这事报导出去的!”

梁凉担忧地看了一眼吴笛,他心中很不是滋味,总觉得是因为他与对方矛盾激化,然后也把谷扬帆牵扯了进来,最后害了吴笛……

他其实很想站出去男人一把,可在他心目中,这个“文学之星”的比赛,非常重要,他十分希望自己能够依靠它来出道当作家,因为他那超级偏科的成绩,他自己都没信心考上大学。

所以,梁凉退缩了,哪怕他心中对吴笛有小小的好感,要不然之前也不会站出来,但关乎到自己本身利益时,他不会一冲动热血。就断送自己的前程。

“是我打的。”吴笛坦然承认道。

朱由可看了吴笛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他厉声道:“你凭什么打我儿子?跟我来一趟吧,我要好好地教育教育你这种没礼貌的女孩!”

吴笛指着自己刚刚为谷扬帆包扎的额头,依然十分镇定:“看看你儿子之前做的事情,他先打了我的同学。却又不肯道歉,我当然要替你这种不称职的父亲教训你儿子。”

“一派胡言!我儿子怎么会打人?他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一定是你们先冒犯了他……他肯定不会犯错!”朱由可是个护犊的父亲,当了这么多年记者,早就知道该如何掌控舆论了。总之,他就是一口咬定,是吴笛犯错在先!

“你叫吴笛是吧,我告诉你,如果你还想参加这个‘文学之星’比赛的话。就跟我去公安局自首,别在这里废话了,我都有些怀疑,像你这么素质差的人,是怎么进入这36强的。”

听到这样的话,不少参赛选手脸上都露出了各种各样的神情,他们其中有的当然认识吴笛这位“最美女学霸”,有的看过那篇《舌尖上的名著》的人。都觉得这个吴笛是非常强劲的对手!

但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免不了在心中为吴笛担忧:

“不会真的要被退赛了吧。好可惜啊……”

“还不如先服软呢,这个朱由可,可是《东方周末》这份报刊中很有名的编辑。”

“刚刚吴笛实在是太冲动了,我就知道朱遐逆这个文二代不好惹!”

“朱由可在传统文坛都是颇有人脉的大人物,吴笛惹了他,麻烦了啊……”

……

就在不少人等待吴笛的应对时。却又听到依然没有太多情感波动的空灵声音:“看来教训儿子还不够,喜欢颠倒黑白的老子也欠抽呢。”

吴笛很淡然地说道,然后一鞭子出去,狠狠地甩在了一副大义凛然模样的朱由可的脸上,直接将他鼻梁上的眼镜。抽成了粉碎!

朱由可“啊”地惨叫一声,捂住了自己的脸,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如此霸道,连他都敢抽!

其他的参赛选手也惊呆了,有的甚至惊呼了起来,这个吴笛,真是太霸气了,任对方唧唧歪歪一大堆,直接一鞭上去,让你闭嘴!

朱由可对工作人员喊道:“把这个女孩给我轰出去,报警把她给抓起来,这样的人,根本没资格参加这次的比赛!”

吴笛对夏薇薇、梁凉、谷扬帆说道:“你们好好比赛,不用在意我,这个什么‘文学之星’不参加也罢。”

“这个比赛,我退赛好了!”吴笛毫无留念地说道,她才不会在意这种小儿科的比赛,事实上,在发现选手中居然有朱遐逆这种人,她就感觉这档次未免太低,而看到这朱由可动不动就让人退赛的架势,她有理由相信,这个朱遐逆很有可能已经被内定为12强了。

谷扬帆听到这话,他捂着自己的额头,也声援道:“这个比赛我也觉得没意思,退赛了退赛了。”

就在这个时候,本来还在等待着吴笛发挥的钱四梁,一听说吴笛要退赛了,他当然坐不住了,这吴笛要是退赛了,他到哪里找与吴笛相媲美的人选?

朱遐逆?省省吧……这个“文学之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一场分蛋糕的游戏,朱由可凭借他的身份与人脉,确实能够推朱遐逆一把。

但是,在“外貌协会”的钱四梁看来,朱遐逆那种长相,《时光碎片》绝对不要!让《花季》这个接盘侠去接收吧,反正《花季》的主编,与他关系不错。

钱四梁匆匆赶到,看到现场一片狼藉,又听到吴笛那样说,不由感到非常不妙,他赶忙对吴笛说道:“这位同学,不要随意说出‘退赛’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她说退赛就让她退,钱总,这种没素质的选手参加这个比赛,简直就是给‘文学之星’的抹黑!”

“给我闭嘴!”钱四梁不耐烦地说道,可能在别人眼里,《东方周末》的一个编辑已经很牛叉了,可在钱四梁眼里,《东方周末》的主编来他也不秫!而这种只是负责一个版块的小编辑,根本就无足轻重。

在传统文坛有人脉?妈的你那点小人脉也算是人脉?还敢把我看中的人逼退赛?真是反了天了你!(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章 进入12强(1830月票加更)

朱由可脸上依然火辣辣地疼,此时听到钱四梁的话,完全懵了。

他之前也算是与钱四梁打过交道,觉得此人确实是个很有内涵的文化商人,而且还是畅销杂志《时光碎片》的主编,青春文学的幕后掌门人之一,其身份已经让不少传统作家不能小觑了。

虽说青春文学在档次上要比传统文学低,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绝对是一种畅销的商业文学,只看《收获》杂志的销量还不及《时光碎片》的一个零头就明白了。

更不用说,钱四梁凭借自己的能力,颇受银视高层的重视,这绝对能称得上大人物了。

但这个时候,钱四梁怎么好像对他很不满的样子?难道说这个吴笛,是钱四梁的人?这不可能吧,一点风声都没有啊……若吴笛有什么后台,他绝对不敢这样对待她。

钱四梁确实没有放出任何风声,因为他相信吴笛的实力,他要将吴笛打造成一个绝对完美的偶像,不能有任何污点,若是一开始就放出了这种风声,吴笛哪怕最终夺魁,说不定身上也会有污点……这绝对是钱四梁不能容忍的事情。

钱四梁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位“神交已久”的少女,他和颜悦色地来到女孩面前,继续劝说道:“若是随随便便退赛,那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们‘文学之星’是不会让任何一位真正有实力的选手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

“让他道歉。”吴笛并不认识钱四梁,但感觉此人来头颇大,也挺讲道理,所以观感还不错。

吴笛此言一出,顿时让在场的不少人暗暗为她捏了一把汗,这个钱四梁可是“文学之星”的真正主办者与策划者啊。居然用这么大口气对他说话,这个女孩,实在是吊炸天啊……

就连朱由可也了愣了一愣,心中暗道这个女生果然没素质,居然敢命令钱四梁?

钱四梁微微沉吟片刻,然后十分睿智地向周围的人询问事情的始末。然后才望向朱由可,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朱由可却知道,这是对方要求他道歉呢。

朱由可是个传统文人,绝对是有傲骨的,他握紧了自己的拳头,眼中闪过一丝厉色,然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一点也没有给钱四梁面子。

然而刚刚钱四梁的一番举动,却又赢得了在场选手们的好感,这是个讲道理的人,没有因为朱由可的身份而偏袒他。

钱四梁脸色不是很好看,但在面对吴笛时,却非常和蔼,他这样说道:“我们‘文学之星’的比赛,只会在比赛中淘汰出局的。不会因为什么意外状况而让人退赛,大家可以放心。而且,刚刚有错在先的,是他们,不过你反击的方式,还是有些过了。”

钱四梁的潜台词是,影响你的女神形象啊亲!不能破坏这种完美女神的形象。拿个鞭子抽人成何体统……

吴笛点了点头,对这位个子挺矮容貌挺精致的负责人说:“很感谢你的帮助,你是个讲道理的人。”

钱四梁心说我对一般人不讲道理,我只对能够帮我获得利益的人讲道理,所以我苦逼地被姚琼那个二货坑了多次后。依然和他讲道理,奈何现在姚琼已经被富坚老贼附体……说出来都是泪啊。

这场比赛前的风波,最终还是被压了下来,仿佛就没发生过这件事一样,但吴笛、梁凉、谷扬帆等,与那个朱遐逆的算是结仇了。

在36进24的比赛中,因为紧张而发挥失常的夏薇薇,无缘24强,惨遭淘汰……

那个在网上有点小人气的“天才小诗人”朱遐逆,知道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好,他本身也非常瞧不起夏薇薇这种人,他不敢在当面嘲讽吴笛等人,因为被吴笛抽怕了,所以他就在自己的微博中,使劲嘲讽夏薇薇。

因为他成功进入了24强,“天才小诗人”之名更是通过这次最受关注的“文学之星”传遍了学生群体,他原本还想在微博中嘲讽吴笛,然后他才发现,这个吴笛在网上的粉丝太多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也不敢轻举妄动,想到当日父亲所说的一定要报复吴笛与钱四梁的话,他便暂时按捺住冲动,他相信以父亲的本事,一定会说到做到!

夏薇薇虽然被淘汰,但吴笛、梁凉、谷扬帆却一路闯进了12强,这也意味着,他们已经拥有了被杂志签约的资格。

而12进8的比赛,其形式已经完全不同,在前面的比赛中,基本上都是评委们的一言堂,但现在,却是真正的评委与网络上投票评比。

并且会进行抽签,二者PK,先决出6强,然后再从败者的六人中,进行败者复活赛,选出两人组成8强,然后再8进4,最后4人进行最终决赛。

梁凉的对手已经出来了,正是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的朱遐逆!

现在进入12强的他,已经完成了既定目标,他觉得自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他为自己之前在吴笛、谷扬帆选择退赛,自己却不敢做这种事而感到羞愧。

他无法忘记,夏薇薇在无缘24强后,却还被那个朱遐逆所嘲讽而哭得稀里哗啦的,当时吴笛在安慰着夏薇薇,眼中却闪烁着某种光芒,显然,这个朱遐逆,已经完全激怒了吴笛!

梁凉郑重地对吴笛说道:“我会解决那个朱遐逆的,以及,我为之前的事情道歉,我感觉当时事情闹成那样,我有很大的责任。”

“不,是那个家伙太可恶了,你加油吧。”吴笛这样说着,却感觉梁凉的有些悬。

只因在24进12的过程中,她感觉朱遐逆的文章不怎么样,却进了12强,这分明就是有评委在保驾护航,而12进8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网上的名气,这对吴笛来说,当然是很大的优势,与吴笛PK的那位选手,都想直接投降了……

然而这个朱遐逆在网上的名气也不小,在这样的情况下,梁凉要战胜对方,将面临着两方面的劣势,吴笛只能祝福他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败北

其实梁凉本人的实力,已经被不少读者认可了,他的几篇现场作文《书店》、《求医》、《人造方舟》都引发了不少读者的好评。

不过他的某些观点太过偏激,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一贯认为有争议才有眼球效应,所以他觉得梁凉还是值得他培养的,虽说梁凉本人的长相只能说有些小帅,但经过钱四梁的包装之后,在《时光碎片》的增刊《文学之星》中,经过读者调查发现,他的人气非常高。

梁凉被他包装成了“反当今教育体制的急先锋”“叛逆才子”“敢说真话的高中生”,这其实迎合了不少痛恨学校教育的初、高中生。

钱四梁对此较为自得,他其实对当今的教育问题从来不关心,但他只知道,有不少学生痛恨着教育,所以他希望出现一位“意见领袖”,让他来赚取这些学生们的钱,这就是典型的“消费憎恶”。

钱四梁没觉得这什么不好的,他就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总是能把学生们的钱忽悠到口袋里,可怜某些学生还真把梁凉当成了自己的信仰,甚至希望自己成为下一个梁凉……

于是他们自然便找到了不好好学习的借口,放纵自己的理由,可惜他们并没有梁凉的才气,也无法遇到钱四梁这种慧眼识才的伯乐。

钱四梁已经决定让《时光碎片》与梁凉签约了,这也是一个偶像作家的好苗子,他那诙谐又犀利的文风,或许能够在青春文学中占领一席之地。

他对梁凉采取的是这种包装方式,但对吴笛采取的,却又是一种与梁凉截然相反的方式。不明白他本性的人,甚至会以为他是精神分裂……

钱四梁准备将吴笛打造成真正的完美女神,拿反教育体制当卖点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本事咱既能次次考取名牌高中的第一,甚至拿下高考状元,又能写文出书,唱歌演戏。装萌卖乖,这才是真正让人膜拜的国民偶像!

吴笛的吸金能力将远超梁凉,这是钱四梁经过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因为梁凉本身的叛逆,虽然能够吸引不少年轻人,但显然会引起保守人士的不满,而吴笛的完美,绝对能够通杀!

不管了,总之这一次“文学之星”。吴笛与梁凉就是钱四梁最大的收获,那位同样实力不俗的谷扬帆,钱四梁也颇为心动,可惜却被苏曼文看中了……

现在的高中生,可真是不得了啊。

梁凉本人在接受专访时,更是妙语连珠,让人在会心一笑的同时,有所思考。

有梁凉的狂热粉丝。甚至归纳出了他的语录:

“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

“思想品德不及格。总比没思想好。”

“五门红灯,照亮我的前程。”

“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扞卫的权利。”

“我这辈子说得最让人无从反驳的话就是被子不用叠——本来就是要摊开睡的——然而这也是第一个被人反驳掉的。懂么,这就是规矩。我们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有太多规矩。”

“所谓压力大,学习苦,名额少。全是老百姓的事情,有钱有权的人,从没有说过教育有什么不好,因为这完全是他们所不能体会的东西。”

“先人也很可怜,引用他们的很多话。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尊敬他们,而是凑巧他们和自己想的一样,利用一下这些话,去反驳或者批评一个和自己想的不一样的人罢了。”

“现在教育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洗澡。”

“一个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居然还不知道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自己喜欢的是什么,那真是教育的失败。”

“我们有理由相信,建立在爱情上的爱情是短暂的,因为爱情本身是短暂的;而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是永远的,因为金钱是永远的。”

从梁凉的语录中,可以看出他对华夏教育的憎恶,这次他与朱遐逆之间的对决,被钱四梁炒作成了“两位被现行教育体制毒害的天才作家之间的对决”。

围绕着题目,梁凉写了一篇才气纵横的《谁的青春有我狂》,其中他大肆嘲讽朱遐逆的现代诗:“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能写几十首现代诗。”

朱遐逆看到梁凉这样讽刺现代诗,一直以“天才诗人”自居的他,差点又想要动手。

评委姚琼对梁凉十分欣赏,认为梁凉比自己当初还要叼,他就是喜欢这种战斗的作风,可惜最终梁凉的《谁的青春有我狂》还是输给了朱遐逆的《花田半亩》。

其中一位写现代诗的所谓大师,即“梨花体”口水诗的大师李丽华一开始对梁凉观感就不好,更不用说她与朱遐逆的父亲交好,所以她力挺“天才小诗人”朱遐逆。

比较搞笑的是,明明两人都是“被先行教育体制的迫害者”,可梁凉却被某些保守的评委指责文章太偏激、太狂妄,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姚琼再一人力挺,也改变不了大局。

很明显,这位文二代朱遐逆,后台可比真正工薪阶层出身的梁凉要大,梁凉是真正凭借自己的实力闯到这里的。

在网络上的人气比拼,梁凉倒是凭借他那包装后像男神一样的容貌以及各种犀利的句子,与朱遐逆打了个平手。

梁凉输得很冤枉很憋屈,可他却不能质疑这次的比赛,因为他需要依靠这次比赛来扬名,不过在复活赛中,他依然凭借自己的实力进入了8强。

在8进4的比赛中,因为赢了梁凉之后,愈发不可一世的朱遐逆,终于碰上了吴笛。

然而值得玩味的是,这一次比拼的,居然是诗歌!

很明显,在无法利用评委搞掉吴笛的时候,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给朱遐逆创造优势。(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文风极似天净沙

吴笛在之前的比赛中,所展现出来的,便是她在散文上的实力,她所写的文章,都是那种恬淡隽永的,让人读起来的感觉很温暖,很治愈。

在大多数参赛选手总是写“青春疼痛”时;在梁凉一个劲地展现他的叛逆,他对教育体制的痛恨时;在谷扬帆用他那极为深邃的笔法展现他的孤独哲学时;在朱遐逆用“梨花体”口水诗装逼,并以此沾沾自喜、自吹自擂时;吴笛却在用她那极为华美精致的文笔,写着充满了正能量的亲情与友情。

她写了自己与王静姝之间的亲情,明明是很平凡琐碎的生活,却让无数吴笛的死忠粉,以及通过“文学之星”认识吴笛的读者感动了,他们纷纷表示“很温暖人心”“让人读起来非常舒服”“果然依旧充满了正能量”。

她还写了自己与苏暖、夏薇薇之间的友情,更是让不少读者觉得特别温馨,有些“百合控”,甚至还戏称“不如就永远在一起吧”,萌萌女孩子们就该在一起!性别不同怎么谈恋爱?性别相同才是真爱啊……

总之,吴笛所写的文章,都是让人读来感觉非常舒心温情的,某位网名为【银色告白季】的读者感叹道:“吴笛的文风,还真是与那位天净沙好像,尤其是情感描写,特别温馨细腻,让人莫名的触动,不过她可比天净沙这个魂淡要单纯的多,写的文章让人暖心、舒心而非虐心。”

姚琼之前在担当评委时。读了吴笛的文章后,如此评价道:“文字功力不俗,有那位天净沙老师的八分精髓。只是深度还不够,若有更出彩的结尾,可与天净沙一战!”

姚琼的潜台词显然是,少女啊,光学天净沙的温暖人心是不行的,最后给读者们来一下才是天净沙的风格!一想到天净沙给他都来了那么一下,到现在都没个踪影。他就觉得特别不爽。

这笔帐,他迟早要跟天净沙算!

姚琼的这个评价很快就在网上流传了开来,但不少天净沙的死忠粉听到这个说法后。起初都是嗤之以鼻的。

在天净沙“击败”了姚琼之后,她的名声已经在青春文学圈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虽然姚琼的脑残粉还在极力叫嚣,姚琼只是因为自己犯二然后输了这次对决。但有更多的姚琼粉则已经由粉转黑。本来还称呼姚琼老师的他们,已经开始称呼姚琼为“老贼”了。

只因姚琼在《隔岸》烂尾之后,又随心所欲写了几个长篇小说的开头,这一次,他没有去迎合任何人,不论是读者还是评委。

然而,这几个开头都写得非常出色!

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但在这样商业与口碑都不错的情况下,他又休刊了!

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填坑。他在微博上说,写这几个开头时。感觉都挺不错,但之后却没感觉了,必须再酝酿酝酿……

至于酝酿到什么时候,估计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如果说姚琼的粉丝是一群疯狗,因为喜欢咬人而让人讨厌的话,那天净沙的粉丝,则几乎都是优越感爆棚的冷艳高贵党,这种粉丝其实也挺讨厌的,总觉得太装逼了。

可以想象,当天净沙的粉丝听说天净沙的“手下败将”姚琼,居然说一个高中生得到了天净沙的八分精髓时,他们绝对是持怀疑态度的,甚至认为姚琼在为对方炒作。

在“沙砾”们心中,天净沙老师享有崇高的地位,凭借自己真正的实力立足青春文学圈,而什么“文学之星”就是一场低劣的选秀节目而已,怎么可能出现真正的文学达人?

更不用说,天净沙的文风是很难模仿的,那种独特的味道,让人着迷的华美文笔,看透尘世的睿智,一般人要是真的去不自量力地模仿,只会写出一些贻笑大方的空洞文字出来。

沙砾们抱着怀疑的态度去看了看吴笛所写的文章,然后自然愣住了,这种强烈的即视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非天净沙从来没有写过散文,都是写的虚构的幻想小说,那对天净沙研究颇深的沙砾们,差点都要怀疑这个吴笛就是天净沙的真身了,真正的著名作家,哪个没有自己独特的文风?

吴笛的散文,完全得到了沙砾们的认可!

这便使得她在网上的名气更大了,那些吴笛的死忠粉们,当然也知道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毫不犹豫地给吴笛按上了一个“小天净沙”的称号,总觉得这样,就能抬高吴笛的地位。

可是,吴笛的散文水平虽然非常高,几乎所以的传统作家评委,都对吴笛文字功力与充满正能量的文章表示了自己的欣赏,但是,她的运气好像很不好,下一场与朱遐逆之间的对决,竟然是比较诗歌!

总感觉这是以己之短与对方的长处相抗衡,不少吴笛的粉丝,都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散文写得好,不代表诗歌就写得好,虽然梁凉调侃说“只要不要脸,谁一天都能写几十首现代诗”,但是谁都知道这是戏言。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擅长的文体,有人可能更善于写杂文、散文,而在写小说方面却一般,有人则可能将小说写得非常好,创意一流,天马行空,但要让他们去记录生活,写一些批判性的文字,可能他们就无法写好。

在对决之前,朱遐逆又开始大放厥词,吸引眼球了,他直接在网上用极为优越感的语气说道:“吴笛会写诗?呵呵,不是哪个作家都能随随便便当诗人的,知道吗?诗人自古以来,便是作者中最高贵优雅的群体,而散文、小说这种文体,未免太过臃肿累赘。当然,我本人对所有的文体都很擅长,但诗歌却是我最擅长的!所以我赢定了!”

朱遐逆在放出大话的同时,也聪明地给自己找了退路:“如果我输了,那也肯定不是我的实力不如人,谁让某人只是仗着长得漂亮,在网上的粉丝太多呢,这种喜欢炒作自己的网络红人,我反正是不屑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一代人》(186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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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遐逆因为在与吴笛比赛之前,直接向大众宣布,他绝对能够在诗歌上战胜吴笛,并且还炮轰吴笛“网络红人”的这个身份,这使得他本人的关注度,一下子更高了,这显然也是他搏出位的一种策略。

有点小名气的人,如何让自己的名气更大呢?

当然就是让自己成为一条疯狗,去咬那些名气更大,粉丝更多的人,甚至还可以搞一搞笔战,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朱遐逆如此狂言,自然引发了吴笛众多粉丝的不满,其中吴笛的某些粉丝,显然也担心吴笛在诗歌比拼中落败,毕竟对方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小诗人”,而吴笛好像只擅长散文。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诗歌渐渐没落的时代,别说是那些真正讲究格调韵律的古体诗了,有多少人能写出真正有韵味的现代诗呢?

梁凉嘲讽现代诗说“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其实也挺有道理。

现代诗由于无需讲究什么格调韵律,非常自由,因此它也便显得毫无章法,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句子,但加上分隔号后,就能说是现代诗了。

所以。在评判现代诗的高下时,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标准,话又说回来。文学这东西,弹性确实太大了,除非真的创作出来的作品,确实是经典,能够让绝大多数人都认可。

吴笛想要赢朱遐逆,无疑是一件比较艰难的事情,不过她在看到朱遐逆的狂言时。只是很不屑地笑了笑,她之前能够闯入8强,基本上都是凭借自己的写作能力。

但别以为吴笛在诗歌上的造诣不高。她作为一名优秀的填词人,之前的《时光列车》可就是她本人完成的,而那首《One_more_time,one_more_chance》也是她填的中文歌词!

不仅如此。吴笛引用诗歌的能力非常强。总可以在文章中自然而然地穿插诗歌,在她看来,诗歌这样的文体,其实与其他文体相结合,才是最完美的,单独的诗歌,其表现能力,还是欠缺了一些。

然而。吴笛真要铁了心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个教训,那她绝对可以!用真正的经典。让所有质疑她的人都闭嘴,什么“天才小诗人”,如何与她脑中整个世界的诗歌相比?

如果可以的话,她能随意“写出”经典的中文现代诗、英文十四行、法文诗、德文诗、俄文诗……

朱遐逆,不过就是一个从小炒作出来的无能文二代而已,有一个好爹又如何?

这次由于对决是诗歌体裁,所以三大诗歌杂志《诗刊》、《星星》、《绿风》都有编辑来观摩,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惊喜,现在老一辈的诗人渐渐逝去,新一辈中却没有什么诗歌人才。

最近那位天净沙的《一棵开花的树》、《时光列车》横空出世,不由让不少诗坛前辈眼前一亮,觉得这天净沙在诗歌上的造诣确实不俗。

吴笛与朱遐逆两人之间的比赛,就是现场直播,不少读者都对这次的比试非常感兴趣,一个是红极网络的才女、学霸,还有一个,则是从小展露诗歌天赋的天才诗人。

朱遐逆在见到吴笛时,冷哼一声,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她的厌恶,他感觉自己的脸上、身上,还隐隐作痛,这个女人,简直就是暴力狂!

这次规定他们两人要在三个小时内,写出一首朦胧诗,所作诗歌的内容,倒也符合他们的身份,那就是要写一写齐朝末年开国初年,那些拯救国家的有志青年们的特征、喜好、追求等等,那是一个历史剧变的大时代,这个确实有让人写诗讴歌的价值。

不过,这次的诗歌题目还是很宽松的,能够给人充分的发挥机会,但是朦胧诗这种体裁可不是好写的,它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

也就是说,这个朦胧诗很讲究内涵,要写出一种“不明觉厉”的效果,才是真正的好朦胧诗。

这样一个体裁,也能给评委们发挥的机会,要是一般人,还真看不懂什么朦胧诗。

朱遐逆看到这首诗要写的内容,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比较擅长“梨花体”,朦胧诗什么的,对他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他年纪太小,没什么阅历,能写出什么内涵来?

这次他与吴笛的诗歌比拼,虽然在诗歌这种体裁上有利于朱遐逆,但真正的评比,却是公正的,现在,就看谁能写得更好了。

朱遐逆心说自己都觉得这个题目有些难,想来对吴笛来说,肯定更难吧,他想了想,觉得还不如用自己擅长的“梨花体”开头——

一个青年



一个少年



一群青少年

一整个春天



可能

还有

更多的青春少年

……

朱遐逆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开头,绝对够内涵(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内涵)、够朦胧(估计没人看得懂)!

果然我就是个天才!他沾沾自喜地想着。

而这个时候,吴笛写下一句诗后,便起身,将自己的诗歌交了上去。

朱遐逆见状,不由愣住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么快就交卷?这家伙果然是弃权了!我就这样不战而胜?

就连上面的评委也一阵骚动,莫非这位一路过关斩将,在散文上有很强实力的吴笛,确实在诗歌上没什么造诣,然后主动弃权了?

真是太可惜了……

不少很看好吴笛的评委,都纷纷感叹着,这次吴笛的运气确实差了点,居然正好是碰到要用诗歌这个体裁的环节。

虽说某些评委确实私下里与朱由可有交情,甚至还决定帮他的儿子一把,但更多的评委,还是比较公正的,他们确确实实想选出他们心目中的“文学之星”。

因此,他们对吴笛这位不论是人,还是文章,都充满了正能量的美少女很有好感,希望她能够一举夺魁……可现在,她好像主动弃权了,可惜可惜。

然而,当评委们看到这首非常短的朦胧诗时,不由一下子愣住了,这首诗的名字是《一代人》,内容是——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致好评

姚琼看到这首诗时,整个人不由惊住了!

虽说他本人并不擅长诗歌,所喜欢的诗歌,也偏向古诗,但这并不妨碍他欣赏诗歌的水准,这首《一代人》非常棒!它好像确实写出了在那个王朝末年青年们的特征——在黑夜中寻找光明。

就在姚琼震惊的时候,他的身边的另外一位评委,反应却更大,只见那位笔名为“南岛”的诗人,直接拍案而起,激动道:“好!这首诗太好了!”

不少媒体记者们看到南岛如此激动,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觉告诉他们,吴笛这一次,怕是写出了一首非常经典的诗歌!

南岛是什么人物?原名赵振开,华夏当代诗人,朦胧诗的代表人物之一,两获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青衫诗歌奖”,已经获得过陈克文学奖,曾多次获路西恩文学奖提名。目前任教于中都大学。先后获瑞典笔会文学奖、美利坚西部笔会中心自由写作奖、古根海姆奖学金等,并被选为美利坚艺术文学院终身荣誉院士。

他出版的诗集有:《陌生的海滩》、《南岛诗选》、《在天涯》、《午夜歌手》、《零度以上的风景线》、《开锁》。其他作品有:中篇小说《波动》及英译本、《归来的陌生人》、《蓝房子》,散文集《失败之书》,散文集《青灯》,散文集《城门开》。南岛的作品已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出版。

他是华夏诗坛当今影响最大,也最受国际承认的华夏诗人之一!

而现在,这位名气非常大的华夏诗人,却拍案而起,大声喊好!

这个吴笛,到底写出了怎样一首诗。居然让这位华夏诗坛上的大佬如此触动?

同为评委的诗人王小妮,其实与朱遐逆的父亲交好,这一次朱遐逆与吴笛的对决,她想暗中帮朱遐逆一把,但现在看到吴笛的这首诗,居然让朦胧派诗人南岛如此触动后。她就知道,这一次,朱遐逆输定了!

即使她心里想要偏袒朱遐逆,但在吴笛的这首诗作面前,全是浮云!

那么,这首《一代人》到底好在哪里?

它在审美原则上是全新的。

它避开了情感的直抒,弃置了景象的实叙,它没有着意建构完整的意境,只是用意象、用隐喻。在浓重的黑色背景上凸现了一双不同寻常的“黑色的眼睛”(一代人觉醒的象征),在眼睛的前方,似乎可以看到从乌云的缝隙中射出的一束白光。

整首诗,宛如一幅有立体感的版画。

“黑夜”与“光明”形成暗色与亮色的鲜明反差,“黑色的眼睛”是经过变形的意象,渗透出强烈的感情色彩。

这种艺术表现触发了读者的想象,于是,在想象的屏幕上出现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年代。那在腐朽王朝末期中扭曲着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那埋藏在心底的潜能所爆发出的顽强求索的精神……这是整整“一代人”的雕像。

“黑夜——眼睛——光明”一个简单的意象群构成了一个开放时空——历史转折关头特有的社会景象和人的心理结构。有限中表现出无限。单纯中包孕着深厚,这是诗的特有规律。新诗潮的先行者在追寻人性复归的同时,也在追寻诗向本体的复归。

这首小诗体现了一种现代美的风格。它打破了传统的和谐构图,以不和谐的意象组合造成触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迫使人对历史进行反思。

正因为南岛的诗歌水准较高,所以他可以一眼看出这首诗的内涵。所以他非常激动,他觉得,这个吴笛,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这一首诗,就足够她震动诗坛!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灵光一闪,写出如此完美的朦胧诗,他不由想起了历史上那种由天才诗人所创作出的流传至今的不朽篇章!

诗歌这样的体裁,与文章不同,天才的诗人,往往就是在灵光一闪甚至是酒醉之中,写成了名垂千古的篇章,而大多数好的文章,却需要一次次地修改,才能成为经典……

而其余评委,虽然不似南岛那样能够很快品味出这首诗的内涵,但是多读几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便感觉特别朗朗上口,特别有味道!

似这种读来回味无穷,又觉得懂了点内涵,又觉得云里雾里的诗歌,才是真正的朦胧诗啊!

在这个古体诗渐渐消逝,现代诗也慢慢消亡的时代,能出现这样一首好诗,是整个诗坛的幸运!

为什么在当代,有这么多华夏优秀的诗人都选择自杀?

首先在当今诗坛,有一股不良风气——死,特别是自杀,在一些人眼中已经成为诗人的诗歌活动的颠峰或“极限冲刺”,成为诗歌神化的一种手段。

甚至产生一种“不自杀的诗人不是好诗人”的看法,而诗人自杀后,其作品往往能够真正为世人所知晓……

在前二十年,朦胧诗兴起时,诗歌热遍全国,那时的诗人受人仰望,受人赞美,受人敬慕,受人追捧,诗人都很牛气,也都很神气,不曾有任何一位诗人折损。

可随着诗歌这种体裁的没落,不少诗人的心理落差极大,感到难以自解的苦恼和郁闷,许多优秀的诗人便相继走上了不归路。

如今诗坛上的某些新人,早就已经没了以前诗人的水准,只看朱遐逆这种都被捧为“天才小诗人”,就知道现在诗坛是什么状况……

但在这个时候,吴笛凭借着这一首极短的《一代人》,横空出世了!

当很多人都不看好她,甚至以为她弃权时,她却用这样一首经典朦胧诗,告诉所有人,她在诗歌上的才华,也是毋庸置疑的!

吴笛的对手朱遐逆完全呆住了,他看到“南岛”这样的大诗人都对吴笛的诗如此触动,看到那么多评委都在热烈地讨论这首诗,他实在感觉难以置信,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 毫无悬念

朱遐逆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拳头,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心中的愤懑,这怎么可能?

吴笛绝不可能写出比他还要好的诗歌来!

直到他看到那三大诗刊《星星》、《绿风》、《诗刊》的编辑都直接围了上去,然后在看到这短短一句诗的神情……

那样的激动、震撼、欣喜、狂热!

不用怀疑,在这个诗歌没落的时代,当这些爱诗之人看到一首好诗时,那种难以言喻的触动感!仿佛灵魂都被这样一首好诗吸引住了!

朱遐逆写不下去了,他不能让吴笛一个人享受众人的荣光,这个华丽的舞台,应该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将自己的“梨花体”诗歌也交了上去。

早就看这个朱遐逆不爽的姚琼,在看到他的这首诗歌后,忍不住嗤笑一声:“狗屁不通!”

其余的评委,也没有太多的触动,只因有吴笛那非常具有灵气具有内涵的《一代人》在前,这个朱遐逆的“口水诗”还是算了吧。

时无英雄,令竖子成名,说的就是朱遐逆!当然他有个好爸爸也是原因之一。

如果吴笛也写的是口水诗的话,或许最终获胜的还是朱遐逆,毕竟他是个文二代。

可是,吴笛的诗歌,无论从哪一方面,都远远超过朱遐逆的这首!

“为什么?”朱遐逆不甘心,他怎么可能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输给别人?还是自己特别讨厌的人!

然而,当朱遐逆看到吴笛的诗歌——“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时,他不由愣住了。

朱遐逆虽说写的是口水诗,但本身的诗歌水准。在他这个年龄层次,还是可以的,而他本人也的确对好的诗歌有很深的感触。

所以在他读到这样一首诗时,他感觉自己仿佛也历经了那个战乱纷飞的时代,那是王朝末年,那是变革的开始,那是黑暗之时。那也是黎明到来之时。

黑夜,给了那一群改变这个国家年轻人黑色的眼睛,然后。他们就拿这双眼睛去寻找光明,而最终,他们也寻找到了光明!

华夏是由他们那一代人缔造的,经过几代。终于再次屹立在世界之巅!

朱遐逆又忍不住多读了几遍。它是如此具有内涵,却又如此朗朗上口,这个女孩,到底如何在这短短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首注定载入史册的诗歌?

他服气了,完全服气了,这个女孩的才华,他是比不上的……但是少年人因为爱面子。所以他绝对不会坦诚地承认自己失败了,他就是输不起!

他这个时候。只期待他的父亲,能想出一些更加恶毒的办法,狠狠地报复这个女孩,谁让她用这样强大的实力,直接碾压了他,他不甘心,他一定要报复!

吴笛已经被三大诗刊的编辑围住了,他们脸上都带着崇敬的神色,毫无疑问,吴笛将会凭借这一首诗,跻身诗坛,甚至一举成名!

只听到他们七嘴八舌道:

“吴笛老师,请问您能将这首《一代人》发到我们《绿风》上面吗?你的这首朦胧诗实在是太出色了,它是如此短小精悍,却又如此意蕴非凡……”

“不,这首诗应该刊登在我们《诗刊》上,我们《诗刊》是业内发行量最大的诗歌杂志,而这首《一代人》,如果不发在《诗刊》上的话,绝对没法让更多爱诗之人读到它!若是这样,就实在太可惜了。”

“刘编你就省省吧,现在可是网络时代了……吴笛老师,我们《星星》诚邀您的加盟,以后你有什么好诗,随时都可以发表在《星星》上。我们认为,您才是真正的天才诗人,据我们了解,您还写过一句‘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你便会错过星星了’,看,您与我们《星星》杂志是多么有缘……”

“不不不,还是我们《绿风》好!”

……

吴笛被这些人弄得十分困扰,在这个时候,她母亲给她配备的经纪人团队的作用便凸显出来了,他们总是可以为吴笛争取最大的利益,因为他们的利益,便与吴笛本身挂钩。

有他们为吴笛交涉,就足够了。

钱四梁极为满意地望着在这一刻如此闪耀的吴笛,很显然,吴笛已经直接闯入了四强!

不愧是我看中的女孩,她是最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与她媲美!

在这个时候,在网上关注着这一场比赛的网民们,很快也便知道了吴笛写出来的这一首短小精悍的《一代人》。

而后,这首诗以一种难以置信的速度在网络上疯传起来!

诗歌虽然已经没落,那是因为现在好的诗歌,尤其是现代诗,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的这首《一代人》,显得这样弥足珍贵!

网民们纷纷表示:

“这首诗太帅了,黑夜、眼睛、光明,怎么看都觉得特别帅!”

“我其实一直非常讨厌朦胧诗,认为它是‘文坛毒瘤’,就是在故弄玄虚而已,但看到这首《一代人》后,没什么好说的,只要两个字——很棒!”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拿它来翻白眼……2333333,大家觉得我是不是也淫得一手好湿?”

……

有些第一次看到这首诗的人,会忍不住脱口而出,这应该是周迅人的诗歌吧?怎么看都特别像周迅人那个时代的风格啊……

而当他们发现,写出这样一首诗的,却是一位十六岁的花季美少女时,顿时便震惊了!

但是,纵观吴笛那充满了光辉与荣耀的“履历”,他们便会发现,少女能写出这样的诗来,分明是理所应当的!

原本,有不少人都觉得吴笛的创造出来的那些名句,持有怀疑的态度,但是,当她在现场直播之下,如此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首切合题目的诗歌来,他们才发现,吴笛不愧是真正的才女!

这一次,吴笛赢得毫无悬念,之前在网上大肆贬低、看不起吴笛的所谓“天才诗人”朱遐逆败得非常彻底,他的诗,与吴笛一对比,便彻底成了笑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 震动诗坛(189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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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遐逆被网友们戏称为将“梨花体”发扬光大的“天才小诗人”,有网友甚至还模仿了一首,并且进行了“梨花体”诗必备的点评,这点评才是拔高整首诗立意的精髓所在——

我也



写个

梨花诗

这样



也是

诗人





哈哈

哈哈哈

点评:

诗的开头便用了第一人称,我,表明此诗的内容是以作者的主观感受为主,而且后面加了一个“也”字,说明作者现在要说的,很多人都已经做了,是属于大众化的,简单两个字就道出这么深层的含义,实在是妙哉。

再看第二句,只一个“来”字,说明作者是向这个群体靠拢,融入到群体中。

第三句,“写个”,写个什么呢?紧接其后看到,原来是“梨花诗”!看到这不得不拍手叫绝!诗一般都是按“首”来量,而作者在此却是以“个”,这充分表现出梨花体诗与其它诗的不同之处,种类就不同,量词当然也不一样!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让人很容易理解梨花体是什么样的诗体。比几千几万字的解释都要精僻!

再看后来的,这样/我/也是/诗人/了。写到这里,作者俨然已经得道升仙。不错,能写出这样精妙的诗的人。若还不是诗人,哪天下谁又是诗人呢?这个时候作者就像是突然开了天目,顿悟自己已是诗人了!

诗最后“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整首诗的高潮,整首诗在此得到升华却突然嘎然而止,让人意尤未尽,留下悬念一片。真是太厉害了!!!

不少网友看到这种恶搞的诗歌以及点评,纷纷表示“笑cry”,而朱遐逆本身。也成了最大的笑柄,他的“文学之星”之路戛然而止!

那些吴笛的死忠粉,如今已经化身为咬人的疯狗,与姚琼的那些脑残粉有得一拼。谁让这个朱遐逆。当初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贬低吴笛?这简直就是罪无可恕!

某些使劲黑朱遐逆的,就是起初被朱遐逆身上的光环给吓到的,他们并没有彻底了解到吴笛的“光辉事迹”,还真被诓骗了,以为吴笛只擅长散文,但现在,吴笛却用事实来告诉世人们,她同样擅长诗歌!

吴笛这首《一代人》很快就被登上了三大诗歌杂志!

或许将诗歌这玩意沾上铜臭味是让人十分痛恨的事情。尤其是自诩高贵的诗人们,但是吴笛的经纪人团队可不管。他们在充分评估了这首诗的价值后,给三大诗刊开了一个让他们肉痛的价格。

这就是经纪人的好处了,各种有关“肮脏的金钱”“卑劣的利益”之类的事情,都无需让吴笛这位高雅的诗人出手,她只需创作就行了,总有人会尽心尽力地将她作品的价值开发到最大!

其实这首《一代人》给吴笛真正带来的,是她在诗坛上的名气!

此诗一出,震动了整个诗坛!

就连原本对朦胧诗抱有偏见,觉得现实主义才是正道的诗人,也对这首诗进行了高度的评价!

著名诗人南岛在《星星》上如此点评道:“一代人就被吴笛浓缩成一个,无尽话也被吴笛浓缩成两行,并且最抽象最深刻的意见也被诗人吴笛用天才之指点化成了最直观的意象。”

“黑色的眼睛是黑夜悲剧发展的结果,在黑夜和黎明之间有着联系的是‘我’,我在这里是黑夜的承受者也是眼睛的拥有者,指的便是那个年代为国家的兴衰贡献自己力量的青年们。”

“而利用着黑夜给的黑色眼睛去寻找,结果也许是更大的悲剧,这里吴笛写出了人类精神上的一个永恒的悲剧,一种悲剧性的循环,这黑色的眼睛是黑夜给你的,要找到光明何其艰难?”

“虽然在诗的第二行中的‘我’已经不象第一行中的我一样是一个被动者,‘我’不要黑夜,不要苦难。但是,黑夜给了我黑暗的悲剧。第二行中的‘我’转而为主动者,觉醒者主动的去寻找光明,但是这只是当时的一个理想。在当时,这个寻找的结果是无法预料的。现在才被历史所见证!”

“短短的两句诗,冠以一个博大的题目,揭示一个庞大的主题,《一代人》既是一代人的自我阐释,又是一代人不屈精神的写照。诗歌贵在简约,以短小的篇幅,展开宏大的场景,则要求诗人具有捕捉和经营意象的本领,只有这样,诗歌创作才能收到以少胜多、虚实结合的艺术效果。”

南岛对这首诗的赏析,有整整三千多字,对比吴笛这短短的两行话,一共18个字,自然让人觉得非常震撼!

其余诗坛名宿、诗歌资深爱好者,也对这首诗进行了各自的解读:

“《一代人》干脆的语言,执着的追求意向同样显示了一种性格,可以说,这也是一首‘性格诗’。它汇集了思维与表现、形式和内容、标题与诗体之间在大小、深浅、形象抽象等方面的一系列矛盾,最终熔入18个字中,深沉而潇洒地突出了当代人的精神意象。果然引爆了同代人的情感!《一代人》真是一枚神奇的‘雷管’。”

“《一代人》一诗既是这一代人的自我阐释,又是这一代人不屈精神的写照。黑暗要扼杀一个人明亮的眼睛,但黑暗的扼杀却没有达到它的目的反而创造了它的对立物——黑色的眼睛;是黑暗使一代人觉醒,使一代人产生更强烈的寻找光明的愿望与毅力。正是这坚毅的寻找,才使他们看到掩盖在生活表象之下的、使人难以接受的本质。”

“……从古至今,这一哲理一直存在,从古时的底层人民起义到那个年代人民群众的奋起反抗,创立新华夏,再到当代学习生活中,许多学生从中等生变为尖子生的过程,无不是验证了这一长存却又永不会过时的哲理,也证明了它在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这就是朦胧诗的迷人之处了,它总是可以被人解读出更深的内涵!

这首《一代人》写的是那段历史,却又何尝不是对当今诗坛的描述?

诗歌的发展,已经陷入了黑夜,诗人们一定要主动去寻找光明才行!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永远的黑夜!

诗人们,大概只能用死,去寻找光明了吧?

南岛这充满了溢美之词的点评,让无数有志于诗歌之道的青年们羡慕,毕竟这是南岛的点评啊,当代大诗人、陈克文学奖获得者、多次荣获路西恩文学奖提名的南岛的点评!

为何他们无法用这样简单直白词汇,组成这样一首短短18字却充满了内涵的诗歌?

这些人深刻地体会到了,凡人与天才之间的差距,而不朽的诗篇,大多是出自天才之手!

有时候,天才的灵光一闪,比凡人们努力一辈子,都要有用。

吴笛因为这一首《一代人》真正的名扬诗坛!

而她之前所“原创”的一些名句,也很快就流传了出来,让更多的人惊呼,这是在文学上真正的天才啊!

所有关注着吴笛的人,都将“天才”按在她的头上时,她自己却非常清醒,她只不过是在恰当的时候,引用了一句恰当的诗而已。

她不是天才,也从来没有自大地以为自己是天才,她只是一个喜欢学习的女孩罢了。

比起这样一首诗,她更在意如何更加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吸收两个世界的文化,写出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名利于她而言,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事物,又何必在意?(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拒绝

夏薇薇最近心情很不好,除了因为自己没能从36强进入24强以外,当然还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就被某个名为朱遐逆的家伙嘲讽。

她是真不知道对方为何嘲笑她的不自信,她的性格就是这样,较为纤细敏感,遇到一些大事时,会特别紧张,难道紧张也有错?那个什么“天才小诗人”,就是个脑残吧?

吴笛站出来保护她时,让夏薇薇感受到了一种真正的安全感,但是之后所引发的闹剧,却让她也很自责,她还以为自己会害吴笛失去比赛的机会……

梁凉输给朱遐逆后,夏薇薇就感觉不对,明明梁凉本身的实力很强,却输在了某些评委上,这实在蹊跷。

所以在吴笛要与此人对决时,饶是夏薇薇知道吴笛实力雄厚,却也害怕吴笛会输,而且对决的还是诗歌。

夏薇薇全程关注着吴笛的比赛,看到吴笛那么短时间就上交自己的诗歌时,她差点以为吴笛要弃权,但想到之前吴笛用坚定的口吻对她说:“薇薇,我一定要为你报仇,那个家伙实在太可恶了。”

夏薇薇便莫名地安心下来,然后她自然便看到了吴笛的那首《一代人》。

在看到这首诗时,她知道,吴笛赢定了,因为,这绝对是一首绝对经典的朦胧派诗歌!

果然,用苏暖的话说:“我家的笛喵,永远是最棒的!”

这一次,夏薇薇也认可了这一点。

看到那个不可一世的朱遐逆那样失魂落魄时,夏薇薇感到一阵快意,她虽然是个善良的女孩,但面对这种没事针对她的讨厌的脑残熊孩子,她也不会对他有什么怜悯。

在外国语高中。已经有不少学生得知,吴笛在这一届的“文学之星”上,一路过关斩将,最终冲进了四强,那首《一代人》已经在校园中疯传!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句短小精悍的诗歌。甚至成了某些学生的座右铭。

因为从学生的角度来理解,当今这种僵化了的填鸭式教育,分明就是黑夜,而他们自然是在黑夜中寻找光明!

章冬雪这位视吴笛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女孩,现在与吴笛不在一个班后,整个人感觉都神清气爽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终于逃离了吴笛的阴影……

在新的班级,她很快就通过自己在学校中仅次于吴笛的名气与良好形象,拥有了自己新的朋友。她最近过得特别舒心。

结果在《一代人》出来后,她这位广播员,却要在广播室中朗诵这样一首诗,明明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但章冬雪却感觉异常不爽——吴笛啊吴笛,怎么哪里都有你笼罩的阴影!烦死了!

有吴笛这样一个耀眼的存在,她总是无奈地成为陪衬。

而学校中的那些自诩文艺青年们,则已经完全将吴笛视作了女神!

在这个诗歌没落的年代。已经多久没有出现一首真正的好诗了?可现在,横空出世的吴笛。却像是为整个死气沉沉的诗坛,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样。

这甚至让不少对诗歌已经失去信心的文艺青年们重新捡起了诗歌,他们非常羡慕吴笛能够这样“一诗成名”,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也灵光一闪,写出了同样一首震动诗坛的诗歌呢?

诗歌虽然没落。却何尝不是年轻诗人上位的好机会?

晚上的时候,钱四梁正面带笑容地与某电视台的领导魏波交谈,这次吴笛在万众瞩目之下,写出这样一首震动诗坛的诗歌,让整个电视台的收视率都上升了许多!

魏波这是来和他谈进一步合作的事宜呢。总之,这一届的“文学之星”举办得非常成功!

比钱四梁预料之中的还要成功!

这个“文学之星”的节目,当然不可能只拍选手现场写作,而是会穿插每个选手的小故事,比赛的体会心得之类,颇有些访谈类节目的感觉,其中对现场写作的拍摄,并不算多。

毫无疑问,每当拍到吴笛这位女孩时,收视率都非常高。

比如现在电视上就在采访吴笛创作《一代人》的心路历程,吴笛的打扮一如既往的素雅清纯,给人的感觉挺亲切,仿佛就像一位邻家妹妹。

但是,不论是她的坐姿,还是各种谈吐,显得十分优雅迷人,化着淡妆的她确实非常上镜,看着她的神态,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是一种享受。

太完美了,就是这样,没错,这才是他钱四梁心目中最佳的实力派偶像作家!

她的身上,没有一丝污点!

钱四梁也决不允许任何人在她身上留下任何污点,她的完美,甚至已经超过了钱四梁的预期!

此时,这位电视台的高层魏波看着电视中的吴笛,对钱四梁说道:“钱总,这个选手是个好苗子啊,要不叫她来陪个酒,直接内定第一算了吧?”

钱四梁听到这话,顿时就不爽了,现在的娱乐圈,就是这个鸟样!

“算了吧,人家今年才十六岁,陪什么酒。”钱四梁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婉拒道。

“呵呵,十六岁才嫩嘛……”魏波露出了男人那种心照不宣的笑容。事实上,当他在看到吴笛的第一眼起,就感觉自己完全被吸引了,再想到吴笛如今那才女、诗人的身份,他整个人都兴奋了。

魏波作为一名在电视台颇具实权的高层,当然知道,如今各种选秀节目如火如荼,其中自然免不了一些内幕交易,有时候这种交易,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如果有不愿意的,那只能对不起了……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睡了好多在选秀节目中光鲜亮丽的女选手,现在,他又将主意打到了吴笛身上。

“滚!”钱四梁变色之快,让对方无所适从。

“钱总?你难道不想与我们电视台合作了吗?”魏波也冷下脸,威胁道。

他没想到一向圆滑的钱四梁,居然会有这样一面。

“有了她,我可以和任何电视台合作!还有什么内定第一,简直可笑至极,这个孩子凭借自己的实力,就能拿下第一!”钱四梁往沙发上一靠,抱着自己的胸,矮小的身躯上,散发着惊人的气势。(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 这一次决不妥协!

魏波见到这个姿态的钱四梁,不由愣了一愣,继而心中的怒火则一下子升了起来,他冷笑道:“钱四梁!你确实算是这个‘文学之星’的主办者之一,但影响力也大不到哪里去吧?别忘了,在华夏,真正的掌权者,是官员!而你,不过就是一个商人罢了,区区一个文化商人而已!”

钱四梁紧紧抿着自己的嘴,他或许在青春文学圈子里算是大人物,以他的地位,也确实能和这个魏波掰掰手腕。

但是,魏波的背后,显然有更大的人物!

“我叫你一声钱总,是我给你面子!你别给脸不要脸!你钱四梁以前也是在娱乐圈打拼的吧,也知道这个圈子里的规则。什么狗屁明星,放在古代,就是名妓而已!再风光的明星,在权势面前,都是玩物!那位国际张厉害吧,曾经华夏女影星第一人,却被岭南叶家的一个外室搞得灰头土脸,成了国妓张!”魏波毫不留情地说道。

“话可别说得这么难听,吴笛和那些明星不一样,她现在可是已经在诗坛扬名的诗人,连南岛这样的诗坛大佬都很看好他,你们还是收敛一些吧。”钱四梁眼脸低垂,抱在胸口的手放了下来,紧紧地攥着……

他知道,自己刚刚确实有些过于冲动了,这不是一个优秀的商人该做的,在商人眼中,利益至上,和气为贵。

可是,他依然很痛苦,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能!

明明心中早就将吴笛的当成自己的一张底牌,甚至已经准备放低姿态去招揽她,可是。难道自己连保护她的能力都没有?

若是前脚把人家签来,后脚就叫人家去陪酒,这到底算个什么事儿!

他钱四梁丢不起这个人!

某些圈子,就是被这群有权有势的畜生给搞臭的,或许有的人为了上位而不择手段,但某些真正有实力的人。却因为不懂得委曲求全,而废掉了……

钱四梁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圆滑的人,因为他出身草根,能走到这一步,与他自身的努力、能力不无关系,他没有后台,时常还因为自己那矮小的身高,而被人嘲笑,他从一开始的愤怒。到现在的浑然不在意,早就已经适应了。

可是,他无法忍受,自己策划了这么久,却又发生这样的意外……

魏波看到钱四梁还嘴硬,还拿吴笛本身的名气来说事来,就笑了……名气再大又怎么样,还不是让权贵们玩得更兴奋?

让权贵们更有征服感?

他嗤笑道:“在诗坛扬名的吴笛?呵呵。放在古代也就是所谓的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吧?或许还是才貌双全的艺伎,那又如何?还不是等着权贵给她开苞?我明着告诉你吧。我就是要搞她,就算我搞不到她,我也要把她献给我头上的那位,你他妈的服不服!”

见到钱四梁沉默的样子,魏波更得意了,他电视台高层的身份。在某些人眼里确实不怎么样,但是他也是有靠山的,他总是很善于仗势欺人,他甚至不介意以一只狗的身份去欺负人,因为在这个世界的华夏。有些人的狗,比人要更高贵!

“哈!怎么不说话了?钱总啊钱总,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你别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在我看来,你也就是个拉皮条的家伙而已,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正义的英雄了?真是太搞笑了。对了,上次你还训了那个朱由可?够神气的啊,他怎么说也是我的人,对了,我手上还有一些对你,以及那个什么吴笛很不利的材料,你不会想要看到这次红红火火的‘文学之星’毁于一旦吧?”

魏波这次来,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对他而言,朱由可的诉求可答应可不答应,只要钱四梁表现好,那朱由可这种更小的人物,就没必要在意,可他没有料想到,向来圆滑,懂得妥协的钱四梁,这次不知道发了什么失心疯!

吴笛在他心目中,有那么重要吗?

这个女孩,就是个父母双亡,毫无背景的底层少女罢了,若是一般的选手,肯定要拿这事炒作的,毕竟许多选秀节目都成了《最佳比惨王》。但她却严词拒绝了拿这种事炒作,让节目制作组大为惋惜。

魏波在发现少女这样的背景之后,就知道,机会来了。他早就已经习惯了利用自己的权势,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钱四梁缓缓闭上了眼睛,脑海中回想起自己从一开始所关注的少女,一幅幅有关少女的画面在他脑海中飘过,他忽然有一种想要忏悔的感觉。

若没有他,女孩应该还是在安安静静地学习吧?是他,将女孩拉到这样一个绚丽的舞台上来,然后,却被某些人盯上了……而他,却无法庇佑这个女孩,他虽然很受银视高层看重,但他不认为那些人会出手。

话又说回来,让那些人出手的代价,又是什么呢?他甚至能猜到是什么,还是这个让无数男人想要吃入口中的美食呐,她就像一颗完美贵重的宝石,是用来点缀权力这座王冠的最佳物品。

若是将吴笛顺手卖了,他能得到什么呢?更让人羡慕的人脉,更多的金钱……很多很多,这就是吴笛的价值。

他一直在妥协中前进,他也一直以为自己会妥协下去,隐忍之人才能成功,看他对姚琼的态度,就明白了……

可这一次,他决不妥协!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那么一些事,不能妥协!

所以,他站了起来,对魏波说道:“滚!”

此时此刻,他那矮小的身躯,显得莫名的高大。

“好!你给我等着……”魏波狠狠地砸了一下桌子,然后拂袖而去!

钱四梁在魏波走后,整个人显得十分低沉,怀着一丝希望,向银视高层说明了这件事,却听到对方这样答复:“小四啊,我本人最欣赏的,便是你的圆滑与妥协。可现在,你却想要扔掉它,你这是在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啊。不过是一个小女孩而已,为别人牵个线搭个桥又不算什么,你以前又不是没做过……”(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哭了(1920月票加更)

钱四梁坐在自己的高背椅上,眼神涣散,他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又欠思量了,明明一切正在按着他的计划进行,可他却没有料到,吴笛本身的耀眼,会引来更有权力的大人物的关注。

他现在感到非常的孤独,他心里非常的郁闷,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翻了翻电话簿,里面都是他引以为傲的所谓人脉,他总是可以灵活地运用各种利益,与人交易,换来自己想要的,他是个很出色的商人。

但这个时候,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些人脉,是多么虚伪,全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而已,就连所谓的圈中好友,也不过是酒肉朋友罢了。

他抱着自己的头,忽然感到非常疲惫,不知为何,他想到了姚琼说得那些话,大概意思就是,反正他已经写了那么多畅销书,骗够了钱,还要再拼死拼活去写书干什么?先享受生活不是挺好嘛,对读者自然就用外出取材、寻找灵感、完善作品来糊弄呗,想写就写,不想写就坑,管你去死。

钱四梁当然觉得自己赚的钱已经足够了,虽然他还很年轻,很有雄心,但他却发现,《时光碎片》本身,已经限制了他的发展,而就这个社会的本质而言,身为草根的他,能够晋身到这样的精英阶层,非常不容易。

一向敢打敢拼、锐意进取的他,却感觉有些累了,他的手一不小心按在了电话簿上,然后也不知拨通了谁的电话。

对方的声音很快就传了过来,总是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让人讨厌:“钱主编,又有什么事啊?不会是催稿吧?一句话,要稿子没有。要命一条!”

毫无疑问,这个声音,是姚琼的声音,钱四梁听到姚琼的声音就来火,他现在也想通了,老子他妈的忍了很久了。在忍下去都快成缩头乌龟了,大不了不干了!一拍两散!

“姚琼你这个二逼!你再这么狂,信不信老子拿刀分分钟砍死你!”钱四梁对着手机一通喝骂……

姚琼正在酒吧潇洒,周围是嘈杂的环境,但他却将钱四梁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他先是一怔,不知道这个主编吃了什么火药,但他脾气也很大,在网上和人对骂时。时常有人被他喷得暴跳如雷之下,放言要来砍死他,可他却总是毫不犹豫地报上地址,说你有本事来砍啊,结果对方就缩了,由此可见,其实在网上嘴炮放得越响的,行动能力就越差。还有那些喜欢在网上装政阀子弟指点江山的。大多数也是在装逼寻找优越感而已。

姚琼火气也不小,他回敬道:“好啊。有本事你来啊,太平北路52号BB.King,求你来砍我,我等着呢,你有种就来,没种就别唧唧歪歪。我艹你麻痹的!”

钱四梁二话不说,直接开车来到了目的地,这酒吧他又不是没去过,格调还不错,时常还会见到一些小明星。他很快就找到了坐在吧台那儿喝酒的姚琼。

但兴冲冲来到这里的他,却发现升起的怒火,已经在路上没了。

他坐到姚琼身旁,点了一杯自己还算喜欢喝的酒,然后咕噜咕噜一饮而尽,他酒量其实不大,平时也不喜欢喝酒,他不喜欢那种晕乎乎的感觉,他希望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有自己为之奋斗的目标。

可现在,他却只想一醉方休,他感觉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简直就是他妈的缩头乌龟!什么圆滑、妥协,只是无能的象征罢了,真正的强大,不需要任何妥协!

姚琼看到钱四梁来时,心里还莫名一慌,以为对方真要来砍自己,但看到钱四梁这个姿态,身为男人的他,很快就明白,这位主编,好像遇上什么烦心事了……

看到这个样子的钱四梁,姚琼还感觉挺稀奇的,毕竟对方给他的一贯印象,就是充满了一股锐气与自信,手腕很灵活,而现在的他,却显得很颓唐。

“钱主编,你今天这是怎么了,不像平时的你啊。”姚琼随意问道。

“姚二,你给老子滚远点,老子被你坑死了!见到你就烦!”钱四梁当着面就开骂了。

“呵呵,四娘啊,别以为你一口一个‘老子’,就成真爷们了,你现在的样子,就是个受气的娘们样!”姚琼反唇相讥。

“姚二!你他妈的敢骂我娘们?老子要炒了你!”钱四梁有两个G点,一是别人骂他矮,二就是别人骂他娘,他可认为自己是个纯爷们,在商业上不知道有多少竞争对手被矮小的他踩在脚底。

“炒了好!我反正无所谓,而且,《时光碎片》这种垃圾杂志不配我的文字!矮冬瓜小四身高一米四,口气却不小,啊哈哈哈!”不得不说,姚琼的嘲讽专精绝对点满了,不愧是笔战狂人。

钱四梁差点气歪了鼻子,不过在酒精的麻醉下,他的神经已经有些麻痹了,他低着头,忽然说道:“姚二啊,我呢,这辈子为了利益,做了很多自己不愿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但这一次,我真不想再忍下去了,那个吴笛,就是你很看好的那位选手……哎,我感觉我害了她啊。”

钱四梁一边喝着酒,一边就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今天非常郁闷的事情,他现在都已经有些心灰意冷了,就没有真正能够让他没有掣肘,大展宏图的地方么?

姚琼听到钱四梁的话,却嗤笑道:“小四啊,你还真看得起自己,你以为没有你,对方就不会真正闪耀自己了?这个吴笛,在文学上是个真正的天才,比当年的我还要强!所以,你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人家哪有你想象得那么脆弱。”

钱四梁听到姚琼的话,只觉得更加委屈郁闷了,老子好不容易想当一次正义英雄,却他妈的还要被这姚二逼冷嘲热讽,他喝着喝着,便伏案像一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骂咧咧道:“老子不玩了,什么‘文学之星’、什么《时光碎片》,通通去死吧,还有你,姚二逼,给老子滚,你不是思想深邃嘛,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章 见面

姚琼看到这个样子的钱四梁,暗道不妙,没想到他习惯性地嘲讽对方两句,居然会造成这样的效果。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姚琼叹了一口气,只得放下架子安慰这位主编,他还是第一次看到钱四梁脆弱的一面……

两个男人,就这样开始拼起酒来,本来那非常僵的关系,却也融洽了许多,虽然钱四梁还是一口“姚二”的叫着,而姚琼也毫不留情地喊他“小四”或是“四娘”。

两人喝酒喝到半夜三更,勾肩搭背地走在冷清空阔的街道上,春日的凉风习习,只听钱四梁口齿不清地说道:“老子要重新办一份杂志,干翻操蛋的《时光碎片》,怎么样?我杂志的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最小说》,以后还能出《最漫画》、《最XX》等等。我要打造属于我自己的杂志王国!”

姚琼笑道:“这个杂志的名字好烂啊,要我来办杂志的话,一定要叫《独唱团》,一个字一块钱收稿,不要任何套路化的文章,要真正的好文章,起码我看得下去的,旗下几个作家我都选好了,吴笛、梁凉、谷扬帆,这几个都是好苗子,应该要给他们创造真正的舞台!对了,我在传统文坛也是有好多意气相投的朋友的,他们的水准我都佩服!”

“《独唱团》?要真让你来办,估计第二期就要流产,姚二啊,论办杂志,还是我比你强!”

“嗯,四娘。不过论笔战骂人,当然还是我强。你丫就是个受气包,被人黑死了不懂得反抗,没必要这样束缚自己,做自己爱做的去吧,就像我一样,向人家富坚老师学习之后。我都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好了!”

“呵呵,是更懂得怎么玩弄读者了吧?还有,我向来不跟一般人见识,闷声赚大钱,哪像你,跟个疯狗似的。”

“我乐意!”

……

有时候男人就是这样,一顿酒,一次干架,或许就能改善关系。

吴笛自然不知道。《时光碎片》的主编钱四梁,因为她的缘故,被搞得连自己费尽心血的《时光碎片》都不想要了,因为掣肘太大。

钱四梁希望自己能够打造出一位真正的完美女神,但现实却又给了他当头一棒,在公众面前的完美女神,清纯玉女,背后总是有个能够肆意玩弄她的大人物。

他已经受够了。在发现自己作家偶像化的过程中,居然连偶像作家本身。都被某些畜生给盯上了,他虽然一直想将青春文学圈打造成另类的娱乐圈,可他却不想把娱乐圈的坏风气带到这个圈子来,他相信苏曼文讨厌他的这种做法,也是出于这一点。

写文的人,最忌讳的就是浮躁。

而名利。是最让人浮躁的东西。

钱四梁的手上,出现了一份材料,竟然是当初吴笛参加海选的复印件,就算他不太懂什么文学,也知道吴笛的这篇文章。根本不能通过海选……

他叹了一口气,主动去拜访了吴笛,他知道,自己暗箱操作这种事情,没人捅出来还好,要是被人捅出来,自己还有吴笛,怕是要身败名裂了吧?

等等,这件事对方到底怎么知道的?钱四梁紧蹙眉头,不知为何,脑中闪过黄千易这个狗腿子的面容,自己与魏波的争吵,好像也被他看到了吧?

对黄千易此人非常了解的钱四梁,脑中已经出现了一个词——卖主求荣。

黄千易因为有钱四梁的赏识,本身更是混传统文坛的,虽说是个死扑街,但是在《时光碎片》却有很大的话语权,若是钱四梁从主编的位置上离开的话,就基本上就轮到他上位了。

只要是人,都想要拥有更高的地位,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人们所痛恨的,不是吃人这件事,而是自己吃不到人这件事。

钱四梁现在大有一种“众叛亲离”“英雄末路”的苍凉感,明明就要接近成功了,却发现什么幺蛾子都跑出来了。

反思之后,他感觉这或许是必然的事情,他是个唯利益至上的人,现在别人为了利益而出卖他,好像也很正常。

确实该改一改自己的处世法则了,这个世上,不只是有利益,同样也是有人情味的吧?

切,不干就不干了,以后没钱了,就去姚二那里蹭吃蹭喝好了,他坑了自己多少,也该还债了!

钱四梁自暴自弃地想着,然后却拿着材料,去见了一个人,此人自然就是吴笛,他心里很愧疚,在这无力回天之时,至少希望自己能够道个歉。

见面的地点,便是在这青竹城某片竹林中的茶室之中,环境极为清幽,钱四梁却已经无心在意什么环境了,他只想告诉吴笛,她被某些人给盯上了。

钱四梁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与吴笛正式见面,他见吴笛的第一面,是对方拿着鞭子狠抽某些人,算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女孩,还是文武双全啊……

不过,在现代社会,一个人再厉害,也无法与国家相抗衡。

钱四梁不仅带了别人要阴他的黑材料,还带了自己构思了整整几个月的“完美偶像作家策划书”,这是他的心血,虽然已经没有实现的机会了,但他却希望与对方分享,就当是做一做梦吧……

今日吴笛的打扮,依然十分清纯素雅,她穿着一袭纯白的连衣裙,长发随意披散着,浑身散发着典雅的书卷气,特别迷人。

钱四梁再次感叹,果然天生丽质的女孩,不刻意包装不刻意宣传,都能在网上爆红。

“吴笛同学,不,现在应该是吴笛大诗人了,你好,我们又一次见面了。”钱四梁脸上浮现出职业式的微笑,他确实很善于与人打交道。

“没必要喊我什么诗人,就叫我‘吴笛同学’吧,我只是个学生而已。”吴笛一如既往的谦逊,她从来就没对这件事沾沾自喜。

这次她来见钱四梁,主要就是因为此人上次给她的印象不错,是个讲道理的人,而此人的外表,让她连提防的想法都没有……(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 你居然是天净沙?

钱四梁见到吴笛依然保持着她的谦逊,他不由在心中暗赞一声,果然这个样子的吴笛,才是她的常态,这才符合他心目中对方的完美形象。

他没有急于将黑材料拿出来,反而先将自己对吴笛本人的规划书拿了出来,推到吴笛面前,每当他想到吴笛的未来,都会不可抑止地兴奋起来,他觉得自己可以将她打造成完美的神,让所有人去膜拜她……

他出现这个想法时,自己都愣了愣,他觉得自己明明就是现实主义者,怎么越来越像那个理想主义者苏曼文了?

果然还是因为女孩本身,让他感觉到了,理想被实现的可能吧?

其实每个人在最初时,都是有梦想的,只是被一次次地打击后,便成了所谓的现实主义者。

就看吴笛现在,因为一首诗而震动诗坛,可她却依然可以保持本心,这实在是太难得了,完全就不是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的风格嘛,她到底如何能够这样凌驾于名利之上?

钱四梁弄不明白,因为他还是在红尘中打滚的人,他自己都超脱不了名利的束缚。

他指着自己的策划书,还是忍不住用他那一贯的洋洋自得、充满锐气地说道:“吴笛同学,自从你红遍网络,并且看到你的那篇《舌尖上的名著》时,我作为《时光碎片》的主编,就已经开始关注你了,我认为你非常符合《时光碎片》的风格,而这次在‘文学之星’中。你也完全证明了你自己。”

他在吴笛漫不经心地翻着他的策划书时,就在滔滔不绝地陈述他的战略计划,仿佛他已经成功签下吴笛,然后《时光碎片》开始大杀四方,将那个什么天净沙完全碾压……

说真的,钱四梁对天净沙的怨念,不是一般的深,首先当然是因为他个人的理念,而错过了让天净沙在《时光碎片》上连载这件事;其次他一直自信地认为,若是没有天净沙的话。说不定《青春祭》在他的压力之下完全垮掉了。

吴笛只看到这个计划书中。有大量的抛头露面的日程,甚至还要卖卖萌,迎合粉丝一下时,就已经懒得看了。她这时也知道了对方那个《时光碎片》主编的身份。

过了这么长时间。吴笛也差不多已经将以前的那件事给忘了。现在却又一下子想了起来,她这时忍不住说道:“钱主编,你知道天净沙这位作者吗?”

钱四梁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对天净沙的怨念可深了:“当然知道。她现在已经是《青春祭》乃至整个青春文学圈子炙手可热的作家啦,其实当年她也在《时光碎片》上发表过短篇小说呢。”

他突然想到这个美少女,似乎文风还挺像天净沙,甚至姚琼还说对方已经有天净沙的八分火候了,这是不是说明,对方的偶像是天净沙啊?

这可不行,如此漂亮的少女却不去利用自己的相貌,而是学天净沙玩神秘,那就是邪道!

所以钱四梁开始黑天净沙了:“你是不是很喜欢天净沙的文风啊?好吧,我承认天净沙的实力很强,但是,这个天净沙,可是超级大丑女,要不然她弄得这么神秘干什么,呵呵……”

钱四梁还在滔滔不绝,一个劲地黑天净沙,足见他的怨念是有多么深。

“是啊,我就是天净沙,是个超级大丑女呢。”吴笛面无表情地说道。

“啊哈哈……吴笛同学,没想到你还挺会开玩笑嘛,我知道你是‘小天净沙’,笔力雄健,但要取代天净沙,暂时还是有些困难的。当然,你要是能够执行我对你的规划,那不要说天净沙,就是那些什么影后、歌后,都不在话下!”

钱四梁仿佛忘了这次来其实是道歉的,反而更像是在拉吴笛加入《时光碎片》一样。

“你们《时光碎片》那个‘千易’责编的素质太差了,你这个主编也不管管?还有,我本来就是天净沙,信不信随你。所以,对于《时光碎片》的真诚邀请,我只能说抱歉了。”吴笛这样说着,“其实你的计划挺周详,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是,我本人不是很喜欢,写作对我而言,也只是兴趣爱好的一种。”

钱四梁这下子愣住了,“千易”不就是黄千易嘛,如果吴笛不是天净沙的话,她还真没机会接触到黄千易,那这么说……吴笛真的是天净沙?

让这么多读者充满了怨念,因为写了一部《秒速五厘米》而治愈了众生的神秘作者,“击败”了姚琼的超强实力新人,传说中出身周迅人文学院毕业的传统作家,此时居然坐在他的面前?

而在前一刻,自己居然还在陈述如何推广天净沙本人……她都是天净沙了,还推广个蛋啊,把自己的身份一爆,立马要轰动整个文学圈了!

钱四梁都为媒体们拟好标题了《震惊!神秘实力作家天净沙竟是天才美少女诗人吴笛》……

谁能想到,天净沙居然是一个十六岁的美少女?那些宣称要偷“豪门贵妇人”天净沙丝袜来撸管的绅士们,你们的美梦可以醒一醒了!

不对,像吴笛这样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应该更受绅士们欢迎吧?比如说意淫对方某处不会长毛,嗯,腋下而已,想歪的自己面壁去。

这个时候,钱四梁的大脑完全当机了,自己最近几天是不是一直在做梦啊?

或者说,这也是他自己体质的问题?他不禁陷入深深地思考……

吴笛看到对方一副傻眼的样子,稍许有些纳闷,有必要这么惊讶?

“你既然都是天净沙,为何现在才告诉我,浪费人家感情啊,你这个魂淡啊!”当机过后的钱四梁,看着自己的那堆辛辛苦苦搞出来的策划书,觉得自己真的很傻!

仿佛有一道闪电从他脑海中闪过,他咬牙切齿地喃喃自语道:“苏曼文!这个天杀的腹黑女,你瞒得我好苦啊……”

吴笛见到对方抱着头一副要崩溃的样子,感觉莫名的愧疚,虽然她也不明白对方反应为何要这么大,她小声辩解道:“我们这才见了第二面吧,如果不是婉拒你,我也不会说自己是‘天净沙’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 放下执念(1950月票加更)

钱四梁这时算是明白苏曼文言语中的几次机锋,以及她那诡异的笑容是什么回事了,敢情他看中的吴笛,就是对方的王牌天净沙啊!

也难怪苏曼文会给那么大的面子,许下承诺说要将吴笛的《舌尖上的名著》发表到《收获》上去,这显然就是让天净沙更加归心嘛……

太坏了,苏曼文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坏了!

他感觉自己老傻逼了,他都可以想象早就知道天净沙身份的苏曼文,在听到他各种看重吴笛,并牛逼哄哄地把吴笛(天净沙)当成自己的底牌时,苏曼文这个坏女人那种窃喜的感觉……

绝望了!

他对这个充满了欺骗的世界要绝望了!

他忽然发现,现在最让他感觉这个世上还有真诚的,那就是姚琼这个二货了,虽然这厮嘴上不饶人,但性子确实直,一旦和他交上朋友,根本不用担心被他出卖,钱四梁其实不知道姚琼本身,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他被姚琼那表面上的二给欺骗了……

等等,难道自己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么?居然与坑了自己多次的姚琼为伍,这是不是说明,他本质上也是个二货?

不,只有这一点,他绝不承认!他是一个厉害的商人!明明就是个时常欠思量的人,厉害个屁啊……

钱四梁被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震得从之前那种陈述自己的计划时、那种眉飞色舞的状态中走了出来。他一脸悲愤,有些沉郁地问道:“既然你都是天净沙了,为何还要参加这个‘文学之星’?”

吴笛十分坦诚地说道:“我本来就不想参加,可我们学校的老师一定要每个人都上交一篇文章,然后我随便交了一篇高中生考试作文上去,就是那种,一个总论点,三个分论点的无脑流考场作文,然后我居然莫名其妙地进入了36强。你们‘文学之星’的36强,不会还用抽签的方式选出几个‘幸运参与者’吧?还是说。我进入36强。有个天大的阴谋?”

钱四梁的嘴角微微抽搐,他拿出了那份黑材料,十分坦诚地道歉:“很对不起,将你内定为36强的就是我。现在我也明着说了吧。不只是你。还有几个人,都是内定的,比如说那个什么朱遐逆。要不是被你的《一代人》强势击败,他进四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吴笛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阴谋”是这样的啊,她看着这所谓的“黑材料”,大概就是讲述钱四梁如何内定吴笛为36强的猫腻,如果曝光出来,她的四强名额绝对会别取消的,名声也会受到打击。

吴笛随意看看后,也没太放在心上,她本来就没将这种选秀式的文学竞赛放在眼里。

钱四梁见到吴笛很无所谓的样子,想到对方那天净沙的身份,就明白,在一般参赛者眼中,那些珍贵的签约机会,在她眼里却不值一提,而她在比赛过程中,其实也证明了她自己的实力!

想到此,钱四梁心中的愧疚少了一些,而且吴笛还是苏曼文最看重的作者,谁都知道,苏曼文此人的偏执,她总是能够让她旗下的作者安心写作,而苏曼文本人据说也有真正的大人物罩着……

钱四梁莫名地羡慕起苏曼文来,因为她可以这样顶着一切压力,坚定不移地实行着自己办杂志的理念,她还拥有吴笛这样一个最适合《青春祭》的优秀作家。

虽然感觉吴笛很安全,不过他仍然提醒道:“吴笛同学,我必须提醒你,你也知道你自己长得有多让男人心动吧……你被某些人看上了,你年纪比较小,可能不知道圈子里的一些肮脏事情,虽然我对媒体否认这个‘文学之星’是选秀节目,但事实上它就是选秀节目,所以它也有潜规则,你最近注意点。”

见到钱四梁如此真诚,吴笛心中对此人好感更增,但是她怎么会不知道某些圈子的肮脏,别小看她的阅历啊!

不过她却疑惑道:“你对我说这么多,不怕我把这种事说出去,这个‘文学之星’名声就完全臭掉了……”

钱四梁洒然一笑:“那就是它的本来面目而已,反正我在《时光碎片》的日子也到头了。我在这个圈子混了这么久,已经可以很自豪地说,我离征服青春文学,只有一步之遥!可我没想到,这一步,会这样远。”

吴笛倒是觉得此刻的化身为抒情党的钱四梁颇有一种“此天亡我也,非战之罪”的感觉。

不过,这个男人,能够担当《时光碎片》的主编,还将这份杂志办得这么好,他怎么会说自己在《时光碎片》中的日子到头了呢?吴笛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个人很不喜欢安于现状,以我对《时光碎片》的贡献,高层肯定不会随意动我的,哪怕有人递我的黑材料。但是,已经没意思了。我倒是挺羡慕《青春祭》的苏主编,能够永远坚持自己的理念,可我,却像是在镣铐上起舞一样。”钱四梁这个时候显得愈发坦然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本来对一件事愈发看重时,自然容易患得患失,而想通之后,将它放下,却好像感觉浑身轻松一样。

“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呢?”

“再说吧,反正饿不死我的,去结交一些真正的朋友,去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总之,奋斗了这么久,该享受享受啦。”钱四梁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吴笛心中一动,与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在与他分开的时候,她将这件事告诉了苏曼文。

苏曼文这一听说钱四梁已经知道吴笛是天净沙了,她用一种期待的语气,让吴笛描述了一下钱四梁当时是什么反应。

吴笛腹诽这位苏主编还真是个恶劣的人呢,不过她大概描述了一下钱四梁的反应,并向苏曼文询问了一下此人的能力。

“虽然我个人很讨厌他那一套,但必须得承认,这人是个好对手,很有能力很有锐气的一个人,《时光碎片》没有他的话,会是一个很大损失。”苏曼文很客观地对钱四梁进行了评价。

吴笛点了点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三章 文章在《收获》上发表

苏曼文还告诉吴笛一个好消息,那便是她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已经通过了《收获》杂志编辑的审核,这样有趣而高质量的书评集,通过这种非常具有创意的方式写出来,哪怕是眼光很高的传统杂志的编辑,也非常欣赏。

当然,若没有苏曼文的从中出力,或许这样的文章,还没法出现在这些传统编辑视野里,这就能够看出人脉的重要性了,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在哪个世界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吴笛《舌尖上的名著》刊登在杂志《收获》上的消息,一下子又疯传起来,毕竟此时的她,正因为一首《一代人》而扬名诗坛,此时又听闻她的小说《舌尖上的名著》要登上《收获》,自然让人十分关注,而这无疑可以证实吴笛在文学上的天分!

早就说过,《收获》杂志虽然销量不高,但在传统文坛,却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不少传统作家的文学阵地,但这一次,却被吴笛这位高中生给攻陷了!

也不知是哪位知情人士透露,吴笛曾用“浣溪沙”这个笔名向不少传统文学杂志投过稿,但却总是被拒之门外,甚至有编辑说,这种无名的小人物的投稿,他们往往看都不会看……

而现在,吴笛的散文、小说、诗歌,在网络上引起这么多的好评,连《收获》都刊登了对方的小说,这显然证明了,吴笛本身的实力,已经达到了传统作家的高度!

待到《收获》杂志正式连载的第一期《舌尖上的名著》发售时,原本不过十几万销量的《收获》,其销量一下子突破了五十万册,几乎让所有的纯文学传统杂志眼红了……

纯文学杂志的销量一直不怎么样。全是靠口碑吃饭的,像口碑又好销量又不错的传统文学杂志,就是《华夏小说》、《散文之遇》、《逆流》等,他们那些实力、眼光本身就不错的责编,总是能够发掘出既内涵又有可读性的文章,这样一来。销量就上去了。

可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既有内涵又有可读性的文章?若是商业杂志,肯定会选择迎合读者的那种,而纯文学杂志,显然就选择更有内涵的,哪怕它很艰深难懂。

传统杂志,最在意的,便是口碑。

《收获》果然有了大收获,那就是吴笛。

不少传统杂志已经开始观望。若是吴笛能够在连载《舌尖上的名著》时,一直保持水准的话,它们自然也会放下架子,向吴笛约稿。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传统文学杂志暗暗后悔,当初没有采纳浣溪沙的稿子,否则的话,就不是《收获》能够抢得先机了。

那位在《收获》杂志中。与苏曼文交好的编辑,受到了主编的褒奖。《收获》虽然一直坚持不投放任何广告,但是对销量的提升,当然表示喜闻乐见,尤其是在销量提高的同时,同样收获口碑。

吴笛因为本身的年轻,以及她的作品。而成了真正的焦点人物,所以不少报刊纷纷派出记者,去采访一些已经在传统文坛站稳脚跟的作者,看看他们对这位天才后辈的看法。

青春文学圈子,终究只是个小圈子而已。华夏的顶尖作家,全是传统作家,传统文坛,才是真正的精英文人圈。

传统文学圈有一位资深编辑曾经这样说过,真正优秀的传统作家,要写出供人消遣的商业作品非常简单,只要掌握套路技巧,凭借他们的文字功底,随便写写就能成功,然而那些已经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商业作家,要让他们写出有思想有内涵的文章,却会非常吃力。

这个平行世界华夏的传统文学,社会地位十分高,自然也出了不少经典。

就在吴笛遭受瞩目的同时,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一举获得了两个重量级的新人文学奖,即当年姚琼所获得的庄重文文学奖与冯木文学奖,这个消息,再次震撼了青春文学圈,乃至于传统文学圈。

而据《青春祭》杂志主编苏曼文透露,神秘的天净沙,当天会出现在青竹城,领取这两个非常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也就是说,天净沙的神秘面纱,终于要揭开了!

她到底会是谁呢?无数记者开始到处寻找线索,若能够在颁奖之前,找出这位天净沙的真实身份的话,一定会让自家的报纸销量大增!

某文学报刊的记者张毅晓,上头交给他的任务,是采访传统文坛上的各个名宿,看看他们对吴笛、天净沙这两颗耀眼的文坛新星怎么看。

张毅晓来到了一位名叫秦治思的传统作家家门前,他其实也是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今年二十八岁,出身政阀秦家的他二十岁就一帆风顺地进入了传统文坛,发表过《奈落》、《夜话》等震动文坛的名篇,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会有一个光辉的未来,会成为真正的大文豪时,他选择悍然自杀……未遂。

二十一岁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中都大学文学系就读,泡酒吧结识某酒吧女,相约一起跳海自杀,结果对方死了,他又是自杀未遂。他因为协助自杀遭起诉,然后高中时的红颜知己一位夜总会的妓女来安慰他,两人同居,私定终身,这让秦家成为上流社会的笑柄,尊贵的政阀子弟却要与妓女结婚?他被理所当然地逐出了秦家,原本优渥的生活一去不复返,甚至要靠这位红颜知己资助学费。

整个文坛都在痛惜这位文学天才的堕落,连中都大学都勒令他休学自省,而后他醉心于古代诗歌。后来他终于得以重返中都大学,与文学系的一些友人,制作了一些杂志,为了生计,也被迫写了些商业文章,丢了当初的灵气,遭到了传统文坛的鄙视,他从中都大学肄业,没能拿到大学的毕业证。

二十六岁时穷困潦倒,放下架子去某杂志社应聘,被理所当然地拒绝、嘲讽,承受能力很差的他又企图上吊自杀……未遂。

蹉跎了整整六年,二十七岁时顶着巨大的压力,耗尽心血写出一部《逆行》,再次震动文坛,并且获得了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的提名,可《逆行》却因为公关因素,最终落选,备受打击,不过倒是拉动了他以前所写小说的销量,稍稍改善了他的生活。

张毅晓敲开这个略显破旧的房门,原本以为会是秦治思的那位妓女红颜知己来开门,却才发现,开门的是秦治思本人,他的手中还拿着一盒药……

张毅晓定睛一看,这不是安眠药么,想到这位天才作家是个“自杀控”,他赶紧进去,一把抢过了安眠药,防止对方再自杀,不过一想到对方已经两次自杀未遂,他莫名地产生了一种“让他自杀去吧,反正也不会轻易成功”的诡异想法。(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个性作家

“我想死,我想消失,你不要阻止我……”秦治思喋喋不休道,伸手就要将药抢过来。

还好张毅晓也算是有过采访这位烦恼多多的作家的经验了,立马安抚这位总是自杀未遂的作家。

秦治思的言行举止,都带着一种阴郁之气,他的容貌不算难看,那双幽深的眼眸给人的印象格外深刻,气质是真正的忧郁到了骨子里,却又蕴含着一丝雍容,他出身显赫,年少风流,如今却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张毅晓随意问道:“您爱人呢?”

秦治思惨然一笑,又要抢安眠药,嘴里又喋喋不休道:“我想死,我想消失,你不要阻止我……连她都离我而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张毅晓暗道不妙,立马说的:“秦治思老师,别冲动啊,反正您有那么多崇拜您的女读者,对了,您还欠了别人不少钱吧,欠债不还可不行……”

“欠债?我哪有欠债,你别胡说,我绝对没有欠债!”秦治思一听到“欠债”两个字,反应很大,立马否认道。

张毅晓也不想多废话了,直接向他采访道:“老师,您对最近文坛横空出世的天才吴笛怎么看,她以一首《一代人》震动诗坛,接着她的小说《舌尖上的名著》也刊登上《收获》杂志。她今年,才十六岁!”

秦治思见到张毅晓一脸期待的样子,却反问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张毅晓懵了。难道说天才作家们脑中的回路,都与一般人不一样吗?他再次强调道:“可她才十六岁啊,却好像已经被传统文坛接纳了,您当年二十岁才从传统文坛出道……”

“无论是十五岁,三十岁,四十岁,抑或五十岁,人们都为同样的事惊讶,为同样的事愤怒,为同样的事欢笑振奋;同样狡猾。同样软弱。卑微。”秦治思淡淡道。

张毅晓翻了翻白眼,心说这秦治思不愧是文风特别内涵深刻的作家,这说出来的话,都充斥着一种哲理。

他将这些话都记录了下来。等到发表时。自然要归纳出一些比较惹人眼球的看法。比如:昔日天才作家秦治思认为吴笛之才也不过如此,没必要惊讶……

“对了,吴笛是谁?”秦治思问道。

张毅晓愕然。你连吴笛都不知道是谁,那你装什么逼,说什么大道理啊!

他在心中又想到了一个惹人眼球的内容——秦治思藐视文坛新星吴笛!

“不过,是谁我也不管了,把我的安眠药拿过来,今天我必须得自杀成功!”秦治思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

“秦治思老师,您为何总是执着于自杀?请你多看一看这美好的世界吧!”

“我完全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必须活下去。只有想活下去的人,活下去才对。人有生存的权力,同样也应该拥有死的权力。”秦治思淡淡道,“我这种想法并无什么新意,只是人们不敢直截了当地把如此平常且起码的事情说出来而已。”

张毅晓最终将他的安眠药带走了,并且还报了警。

于是,二十八岁的著名作家秦治思企图服用安眠药自杀又是未遂,这已经是第三次了,自杀的原因,当然是红颜知己的离去,让总是很脆弱很容易受打击的秦治思想要自杀。

一位著名作家自杀未遂这种消息,明明应该是文坛上头条的重磅消息,可发生在秦治思身上,却仿佛是理所当然一样,让人莫名的喜感,大概知道这事的圈内人士,都会嘟哝一句:“那家伙又想自杀了?放心吧,死不了的……”

姚琼在这件事上也怒刷存在感,主要是因为秦治思与他关系还不错,一起喝过酒,一起泡过妞……他在微博上怒骂道:“秦治思!你这个欠债不还的家伙,起码还我钱后再去玩你的自杀游戏啊!@秦治思”

“别以为你粉丝多就可以诽谤,我绝对没有欠债……@姚琼”秦治思弱弱地回应了。

然后却炸出了一大批要让秦治思还债的作家们,连几年前十几元的陈年老债都记得清清楚楚。

而秦治思对吴笛那种略显轻视的评价,被刊登到报纸上后,则又引起了一些很看好吴笛的诗人的不满。

这位诗人名叫楚中,十九岁便初登诗坛,如今虽然二十六岁,也算是新一代诗人中比较出色的了,至少他写的不是那种口水诗,而是一些不错的象征主义诗歌,但这些诗却并不怎么受欢迎,他主要依靠翻译国外的一些优美诗歌而闻名诗坛。

顺带一提,他与姚琼曾是同班同学,喜欢的女孩却喜欢姚琼,女孩因病去世后,他写了许多追思女孩的情诗,这或许是他作为一个诗人的浪漫吧,也因为如此,他与姚琼两人不对路,情敌嘛。

楚中在看到吴笛的《一代人》后,大为震动,作为一名真正地喜欢诗歌,尤其是现代诗的人,他觉得自己才能有限,早就期盼诗坛能够出现一位真正的天才诗人,而这个时候,吴笛出现了,他当然要力挺吴笛,希望她能够继续辉煌下去,甚至振兴诗坛!

秦治思算是楚中的文坛前辈,他本人很看不惯对方的自杀行为,原本他认为秦治思是哗众取宠,后来才发现这人是真的想自杀,但他更看不惯对方那不珍惜生命的行为了,而对方的那些作品,更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负能量,甚至以前有报导说,某读者读了对方的作品后,也去自杀了……

楚中甚至让秦治思去读一读吴笛的这首《一代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他直接讽刺秦治思这种作家,就是文坛的毒瘤,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他却自己把这双眼睛挖瞎……

楚中已经多次批判秦治思这位“堕落”的天才作家了,这次借着捧吴笛的机会,又再一次针对秦治思。

可惜秦治思至今只回过他一句:“能不能借点钱?”

当时楚中还有点懵,稀里糊涂就借出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大概是秦治思因为欠债而心虚的缘故,对于楚中的各种批判、讽刺,他一概听之任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不利消息(1980月票加更)

吴笛与夏薇薇两人正在保龄球馆打保龄球,显得十分悠闲,马上她们以及其他选手,将会参加新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天净沙将会出席。

夏薇薇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心里倒没有太大的波澜,她其实已经隐隐察觉到天净沙是谁了……这个大骗子,大魂淡!

看你真正暴露的时候,我不好好地教训你……她在心里默默地对吴笛说道。

虽然吴笛最近在文坛上名气大涨,但她本人却依然没放在心上,上次钱四梁对她的提醒,也没有让她多在意。

好像某个电视台的高层,以及那个叫做黄千易的编辑想要见她一面,言辞中暗示有对她不利的黑材料,若她不乖乖就范的话,哼哼……但吴笛却直接拒绝了,她不接受任何威胁。

这个时候的魏波,正坐在办公室中,很不满地看着眼前的两人,其中一人,自然是那位很善于见风使舵的黄千易,还有一人,便是《东方周末》的编辑朱由可,文二代朱遐逆之父。

“这么说,对方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声?”魏波蹙起了眉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异常纳闷,似吴笛这种走清纯路线的网络红人,不少最怕名声受损么?还真是奇了怪了!

他都不知道潜规则了多少女星,最清楚这些在名利场中打滚的人的弱点了。可惜他根本没想到,吴笛只在意如何完善自己。

“哼,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把材料都公布出去,先把钱四梁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赶出《时光碎片》吧。”魏波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寒光。

黄千易掩饰不住自己脸上的喜色,他之前当了钱四梁那么长时间的狗,如今终于要翻身做主人了!

朱由可这时心中也颇为激动,钱四梁啊钱四梁,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他这时又说道:“我已经联系了专业打假斗士冯苟,让他揭穿吴笛这个被炒作出来的‘天才’,他说他已经真正找到了给吴笛代笔的人!”

“哦?不知是谁?”黄千易问道。

“《青春祭》的当家作者天净沙!什么吴笛被称作是‘小天净沙’完全就是烟雾弹,文章就是天净沙代笔的!”朱由可回答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青春祭》可是《时光碎片》的劲敌。如果天净沙参与了代笔这件事。那她也将身败名裂!”黄千易似乎已经将自己代入到了《时光碎片》主编的身份中去了,能打击死对头《青春祭》自然让他高兴。

钱四梁的离开,显然也会让《时光碎片》联手《青春祭》统治青春文坛的计划破产。

“黄主编,可别忘了小儿的合约啊。把吴笛搞得退赛后。小儿进入四强毫无疑问。”朱由可提醒道。

“哈哈。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令公子可是真正的天才诗人!”黄千易得意地笑了一声,听到这一声“黄主编”,他的心都酥了。想到《时光碎片》旗下还有几位长相不错的偶像作家,他顿时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哼!”魏波冷哼一声,“别忘了你们两人的身份,黄千易,你能当上主编,可是我与银视高层之间的交易,至于钱四梁这人,也不仅仅是他硬顶我,而是他本身胃口太大了,挡着人财路了。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两人忙不迭地回应着,就像狗一样。

待两人离开之后,魏波的女秘书才从他身下站起来,嘴角有一些白色的液体……

于是,在吴笛俨然在网上、在报纸上、在媒体的报导中,成了华夏未来最耀眼的文坛新星的时候,一份有关吴笛的黑材料,就像是一盆冷水一样,浇凉了不少对吴笛抱有期待的粉丝的心。

这份黑材料实在是太详实了,它首先揭发了钱四梁作为“文学之星”的主办人之一,是如何暗箱操作,将吴笛弄入36强,然后吴笛的参赛文章也被贴了出来,不少网友看到吴笛这篇文章时,纷纷惊讶表示:

“这不可能是吴笛写的吧?”

“只能说是一篇能拿高分的考场作文,但绝无法进入‘文学之星’的36强!”

“这种暗箱操作也太明目张胆了吧,我感觉我写得都比她好!”

“会不会连她在现场的文章,也是提前准备好的?”

与黑材料一起爆出来的,还有钱四梁这位业内名气很大的主编对吴笛未来规划,其中便包括如何利用吴笛的人气为《时光碎片》赚钱,那种将粉丝当成傻子一样的语气,显然会引起吴笛粉丝们的不满!

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就像皇帝的新衣一样,大家心里清楚就行,千万不能说出来……

这一系列的消息,可谓真正的重磅消息!

吴笛的正面消息实在太多了,虽然有很多人都相信吴笛确实是个非常完美的女孩,但却也有少部分人有阴暗心理,他们认为这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完美的女孩,她也一定有缺陷的!

这个重磅消息,无疑便迎合了不少人的阴暗心理,而那些被吴笛的粉丝压制了很久的专业黑子们,纷纷跳了出来,各种冷嘲热讽,哪怕黑材料中没有点名吴笛与钱四梁的关系,但这些黑子们却猜测吴笛是不是被潜了,要不然对方那样看中她干什么?

《东方周末》反应非常快,在别的纸质媒体还在观望,吴笛会如何为自己辟谣,而她的“水军团队”又会如何进行危机公关之时,就已经将这件事登上了报纸!

虽然《东方周末》也挺善于造谣,但喜欢它的读者还是有很多的,当《南方晚报》被彻底封掉之后,更多的读者便流向了与《南方晚报》风格相同的《东方周末》中去了。

《文坛新星神话破灭,最美女学霸疑为炒作》大大的标题刊登在了《东方周末》的头条上,更让人觉得,吴笛的神话好像真的破灭了……因为纸质媒体的分量,绝对要比网络要强得多!

与此同时,《时光碎片》主编钱四梁“引咎辞职”的消息也被媒体挖了出来,这让不少原本不相信这个消息,并力挺吴笛的网民,一下子心都凉了!

难道吴笛在文学上所闯出来的名声,全部都是策划好的炒作吗?

想想也挺正常,谁能够在十六岁拥有这么好的文笔,写出这样好的文章?(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六章 反问

即使在这样的“证据确凿”之下,依然有坚定的吴笛死忠粉站在吴笛这一边,他们认为,吴笛哪怕真的在通过海选这件事上有猫腻,但是她表现出来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她在现场所作的散文、诗歌《一代人》、小说《舌尖上的名著》都展现出了她那超强的文字掌控力!

有着“小天净沙”之称的吴笛,绝对是个文学上的天才!

这样的看法一经出现,就成了不少吴笛粉丝的救命稻草……

然而在这个时候,以打假而闻名的正义斗士冯苟却披露出了一个更让人震动的消息!

吴笛的实力也是假的!为她代笔的,则是最近在青春文坛上以一部《秒速五厘米》而迅速成名的“天净沙”!

这个消息一出,则又更加让吴笛受到关注了,毕竟天净沙的粉丝也是超多的,若天净沙为吴笛代笔的话,那两人的名声,都要臭掉了!

冯苟以擅长“科学”打假而闻名,他用各种先进的让人不明觉厉的科学方法,证明了吴笛是由天净沙代笔,并且还认为,吴笛肯定通过钱四梁的关系提前知道了考题……

由于冯苟的打假,几乎没有失败过,可以说是一咬一个准,当年冷二少的天才神话破灭,就是被他给戳穿的。

因为有先例在前,许多网民都开始渐渐偏向冯苟这一边,而吴笛的沉默,则被人当做了“心虚”“默认”……

而神秘的天净沙,被人咬到身上了,也没个反应,似乎对别人泼脏水都不在意。

就连冯苟本人,对此也非常纳闷。他打假除了为了所谓的正义、为了他背后的主人以外,当然这次只是因为他与朱由可关系不错,他见吴笛好像没什么后台,名声也算挺大,所以就出手了。

他希望被他咬的人,可以奋起反击。互相战斗,这样一来,他的名声也会越来越大,粉丝越来越多,他本人其实也是靠名气吃饭的。

有不少嫉妒吴笛、天净沙的人纷纷支持冯苟的正义!

黑子们当然更加猖狂了,纷纷落井下石!

比如安达溪这位青春文学作家,因为当初被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打脸后,不敢再胡乱评价天净沙了,这一次。她又跳出来抨击了天净沙的职业道德,说天净沙你好歹也算是青春文坛上有点地位的人了吧,还去当枪手?

本来已经无缘四强的朱遐逆,这个时候终于看到了父亲这犀利的反击,看到吴笛的境况如此不利,他直接在自己的微博上冷嘲热讽,说吴笛就是个骗子,他输得太冤了。因为谁都知道,天净沙的诗歌实力。是非常强悍的!

比如《时光列车》、《一棵开花的树》等等都非常出色,而天净沙能写出震动诗坛的《一代人》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虽然冯苟的科学打假,显得无懈可击,但对天净沙十分欣赏的姚琼,却质疑道:“天净沙老师为吴笛代笔的动机是什么呢?《一代人》这首如此震撼人心的诗歌就这样随意送人?”

冯苟自然回答不出这个问题,但他就是坚持科学。甚至还讽刺姚琼多管闲事,让姚琼写自己的文章去,别来搀和。

姚琼顿时怒了,他只是为天净沙说了几句话而已,就被这位冯苟讽刺。作为战斗猫的姚琼,表示绝壁不能忍!

于是姚琼与冯苟又骂成了一团,倒是使得“吴笛代笔门”的影响更大了!

在吴笛代笔门闹得纷纷扬扬的时候,青竹城的冯木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颁奖仪式终于开始了,参加者之中,有不少新人作家,还有“文学之星”的选手们等等,颁奖者则是文坛前辈。

由于这次史无前例地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是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而这样的文学奖,是必须由本人到场领奖的,否则则视为放弃该奖项。

这次的颁奖仪式,关注程度却是空前的,当然是因为吴笛与天净沙,这两位代笔门的主角。

不少人都开始纷纷猜测神秘的天净沙到底是谁,有的传统作家还互相怀疑,觉得是对方的马甲。

比如到场的著名传统作家袁龙川,现年三十二岁的他,已经多次获得陈克文学奖与路西恩文学奖的提名,他在短篇小说上的实力,早就得到了文坛的认可,倒是一直没有写出什么厉害的长篇小说,而长篇小说《秒速五厘米》说不定就是他开马甲写的呢?

虽说不少网民们认为,天净沙是个豪门贵妇人,绝对是女性,但在更加懂行的作家们看来,天净沙虽说文风唯美精致,但那种大格局大气魄,实在不像女性作家所写,倒像是男作家刻意去用女人的思维来写作。

由于天净沙文章中的伏笔众多,大纲精细,写作态度极为认真,所以有同行自然就联系到了袁龙川这位同样行事认真、低调谦虚、实力出众的传统作家袁龙川身上。

袁龙川其实在别人眼里也是位天才作家,但他自己却从来不承认这一点,哪怕他二十一岁进入中都大学,学习外国文学,二十三岁便在影响力巨大的传统杂志《华夏小说》上刊登短篇小说《竹林中》,轰动文坛,如今它已经被改编成各种电影、电视剧,之后他每年都有佳作问世,被人誉为“鬼才作家”……

他本人有个小毛病,就是太认真了,一件小事都会非常深入的思考,然后一个人苦恼。

他现在正处于沉思状态,直到身边的同行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惊醒过来,略显迷茫道:“怎么了?”

同行对他挤眉弄眼道:“天净沙是不是你的新笔名啊?你什么时候跑去混青春文坛了,还和姚琼这疯狗过了过招?那个吴笛,跟你什么关系?很漂亮呐……”

“不,不是的,我不认识天净沙,也不认识吴笛,这次我来,是给她颁奖的。”袁龙川十分坦诚地说道。

“那你觉得天净沙的《秒速五厘米》怎么样?”

“写得很认真,也很有画面感,像是先在脑中构思出电影,然后对其描述,不过行文有些累赘啰嗦,少了让人思考的空间,但对一位年轻作家来说,足可称之为天才。”袁龙川沉思了好一会,才认真评价道。

“年轻?天净沙的年龄怎么也应该超过三十了吧?”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吴笛才十六岁吧。”袁龙川淡淡道。

“吴笛?我说的是天净沙啊……”同行不解道。

“都说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为什么不可以吴笛是天净沙?”

“诶?!”(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坐错位置了?

同行被袁龙川的话弄得一惊,本来想要反驳,但想了想,却又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甚至还产生了一种“没错,吴笛为什么不能是天净沙”这样的想法……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思维,被误导了,先入为主地认为天净沙年龄已经不小了,然后又被最近的“吴笛代笔门”弄得真以为天净沙帮吴笛代笔,现在经过袁龙川这么一说,他才发现,只要吴笛是天净沙,那什么“代笔门”,分明就是个大笑话!

想明白这件事后,他觉得这事太有意思了,那个上蹿下跳的打假斗士,得知真相后会不会傻眼?

而若吴笛真是天净沙的话,那毫无疑问,吴笛就是真正的天才!

不仅能写出优秀的青春文学小说《秒速五厘米》,还能写出刊登上《收获》的《舌尖上的名著》,还写出了震动诗坛的《一代人》,更不用说她那温暖人心充满了正能量的散文了。

吴笛与夏薇薇来到这里的时候,遭到了同为“文学之星”选手们目光的洗礼,他们在望向吴笛的目光中,包含着各种诸如不屑、鄙夷、嫉妒等等情绪。

就连嫉恶如仇的梁凉,哪怕与吴笛是同学,可心中对吴笛却产生了芥蒂,因为他最讨厌弄虚作假的人了,他对冯苟的打假,还是比较相信的,毕竟以前冯苟打假都没有失败过,几乎一打一个准。

倒是谷扬帆,对此没有任何触动。不论如何,他都觉得吴笛是个不错的女孩,有领袖气质,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女孩!

吴笛还没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就有一大群记者围了过来,那位一脸得意笑容的朱由可,在记者中显得十分显眼,他直接向吴笛提问道:“吴笛同学,请问网上有关你的黑材料,还有你‘代笔门’事件。你怎么看?”

还有记者则问道:“吴笛同学。请问天净沙到底是谁,为何她会为你代笔?”

“吴笛同学,你难道不为你故意炒作这件事感到羞耻么?你背后的水军团队又是哪位金主提供的?”

“吴笛同学……”

……

夏薇薇冷眼看着这些记者,她紧紧地握着吴笛的手。想要给予吴笛自己的力量。不过一想到吴笛的另一个身份。她忽然有些幸灾乐祸起来。

那个冯苟,说谁给吴笛代笔不好,非要说是天净沙!

虽说她当初根据天净沙的字迹与吴笛的字迹猜出两人其实是一个人时。有种想要质问吴笛为何把秒五的结局写得那样悲剧的冲动,但她其实也不能证实自己的猜测,说不定这世上真有字迹差不多的人呢?

在参加“文学之星”的比赛过程中,发现吴笛的文风,居然也与天净沙那么相似之后,她就知道吴笛的真正身份了。

不过她依然没有说出去,哪怕吴笛、天净沙在网上被人集火时,她也没有说出去,因为她等待着这一天呢!

吴笛没有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她身边已经多了几个西装革履的保镖,其中最显眼的,无疑便是那位黝黑的彪形大汉,特种兵石磊。

石磊直接命令保镖们将记者与吴笛隔绝开来,有记者已经在微博以及自己报纸的网络版上发文,说吴笛耍大牌,明明人品卑劣,却死不承认。

朱由可就在干这种事,他直接发微博这样说道:“我第一时间见到了处于风口浪尖中的吴笛,但对方那傲慢的态度,让我想起了某些仗着自己找到了大金主,然后便随意耍大牌的明星,而吴笛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女孩,她怎么可以拥有那么多保镖护航?”

他的话语中包含着对吴笛最恶意的猜测。

朱由可的那位“天才诗人”的儿子朱遐逆见到形势怎么喜人,他直接爆出当初吴笛随意抽人的事情,以此来证明吴笛就是个品德低下,善于伪装的烂人!

朱遐逆毕竟还是有些文字功底的,在他的描述下,吴笛那蛮横无理的形象跃然纸上!有不少最近被误导的网民,只觉得吴笛那完美的形象,完全破灭了……

打假斗士冯苟给这件事一锤定音:“我想,我已经知道为什么天净沙要给吴笛代笔了,那是因为,吴笛背后的那位大人物,胁迫了天净沙这么做,至于这位大人物是谁,我想肯定与煌萌传媒高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我也不是个喜欢搞株连的人,我只是想戳穿吴笛这个被炒作出来的事实,至于天净沙本身的实力,我还是非常敬佩的,祝贺她以《秒速五厘米》勇夺两项新人文学奖,她的诗歌实力,也毋庸置疑!《一代人》更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冯苟这个时候似乎已经放弃了他的科学打假法,通篇都是“我想”之类的臆测词,但是,这无疑很能迎合某些人的阴暗心理!

在这些人看来,世界永远是黑暗的,漂亮女孩永远也无法靠自己出头,而是背后有男人捧着……

在场的不少记者,也在心中给不回应任何人的吴笛定了性,然后他们开始寻找天净沙的踪影,毕竟官方已经确认,天净沙会到场!

吴笛不回应的话,只能从天净沙那里找突破口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吴笛径直走向了摆着“天净沙”三个字的座位,有同为“文学之星”的选手,甚至对吴笛喊道:“吴笛同学,你的位置在这里呢,别走错了!”

然而吴笛就像闻所未闻一样,淡然自若地坐在了属于天净沙的位置上。

一时间全场有些嘈杂的环境,瞬间安静了下来!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下,吴笛为何坐在天净沙的座位上?

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没有多少人相信吴笛是天净沙,有人甚至提醒工作人员让吴笛离开天净沙的座位!

吴笛怎么可能是天净沙?

她凭什么可以是天净沙?

全场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直到有人幸灾乐祸道:“吴笛原来就是天净沙吗?那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不就是个笑话嘛!那什么打假斗士打得什么假啊?”

大多数人却还在观望,他们想要亲眼看到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台领奖!否则他们根本就无法接受吴笛是天净沙这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吴笛是天净沙,天净沙是吴笛!(2010月票加更)

最近比较忙啊,三更已经极限了,真不是什么断章狗……求推荐票,月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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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木文学奖与庄重文文学奖作为新人文学奖中比较权威的奖项,绝对可以保证上台领奖的就是本人,若本人不来领奖的话,则会视为放弃该奖项!

不少人的目光都死死地盯着吴笛那个座位,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极为缓慢,他们宁愿在下一刻就进行颁奖仪式……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著名作家袁龙川出现在台上时,所有人都已经屏住了呼吸。

袁龙川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但看起来比较年轻,他的长相十分平凡,属于那种放在人堆里都无法认出来的那种,大概是因为平日里特别喜欢沉思,一个小问题都喜欢思索好久,他头上已经微微秃顶。

但不论如何,他创造出来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短篇小说,极富特色,他的短篇小说篇幅很短,取材新颖,情节新奇甚至诡异。作品关注社会丑恶现象,但很少直接评论,而仅用冷峻的文笔和简洁有力的语言来陈述,便让读者深深感觉到其丑恶性,因此彰显其高度的艺术感染力。

这是他宣布道:“此次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便是笔名为天净沙的吴笛,请上来领奖。”

若天净沙不是吴笛的话,或许掌声就会疯狂地出现,但这个时候。全场依然是一片死寂!

在吴笛起身走上去的时候,袁龙川又淡淡道:“我知道最近有关作家吴笛的各种各样的消息有很多,但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你们知道天才的另一面是什么吗?便是她拥有引起丑闻的才能!天才和我们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为了理解这一步,必须了解‘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个超数学。让我们将掌声献给这位天才作家!”

袁龙川的话,一锤定音!

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

天才的另一面是她拥有引起丑闻的才能……这句话是多么的精辟啊,不愧是一代名家,他的话简直就是对那些质疑吴笛的人。赤裸裸地打脸!

在吴笛站在台上。拿着两项重量级新人文学奖的凭证时,下面终于响起了疯狂的掌声!

掌声直欲冲破屋顶,让人震撼!

那些原本用各种各样目光瞧着吴笛,甚至还鄙视吴笛的参赛选手们。这时候都傻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笛居然就是天净沙!

“太不可不思议了,没想到她就是天净沙……我居然还相信天净沙给她代笔,我自己才是呆逼么?”

“果然。天才距离我们只有一步之遥,但这一步,我们哪怕努力一辈子,都达不到吧?”

“《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一代人》……居然能够在这个年纪就写出水准如此高的作品,只能让人仰望啊!”

“天净沙可是我的偶像,可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天净沙是个高中生美少女!”

……

选手们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几乎同时出现了。

这个时候,他们在看着吴笛时,已经没有太多嫉妒的想法了,吴笛如果是天净沙的话,那她在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地位,已经堪比姚琼,她与他们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仿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又有什么好去嫉妒的呢?

吴笛已经开始淡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了,她依然没有针对任何人,只是谈着自己的创作经历,话语中流露出来的对本世界名著的熟悉,以及远超于同龄人的阅历,无一不证明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天才!

但吴笛却这样说道:“刚刚袁龙川老师说我是天才,这一点很抱歉我不能承认,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讲故事的人而已,我认为我的作品,在深度与内涵上,远远不够。所以,我欢迎任何人向我提意见,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完善自己。”

吴笛她觉得自己的作品,并没有自己的思想,而只是将别人的作品改编出来,一部作品,若没有强烈的个人思想的话,其实算不得真正的具有价值的文学作品。

但她的话,却让在场的不少人脸上都火辣辣的,心说你的作品哪怕没内涵,但在商业上,已经甩开不少传统作家几条街了!

再说了,要说真的没内涵,你能获得这两项非常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你今年才十六岁啊,你不是天才的话,我们都是蠢材了!

梁凉这时就特别惭愧,他之前还真以为天净沙给吴笛代笔了呢,现在才发现,天净沙就是吴笛!

他也一直觉得自己在文学上很有天赋,是个天才,可当他发现吴笛都说自己不是天才了,他感觉自己更没资格沾沾自喜了,哪怕自己从复活赛中重新杀到了八强,这又如何了呢,人家都是可以与姚琼比肩的人物了……

他看着台上依然谦逊有礼的吴笛,今日的她,虽然穿着依旧素雅清纯,但此时此刻,她身上散发的魅力,是如此惊人!

谷扬帆用手遮了遮自己的眼睛,自言自语道:“太耀眼了啊,果然照满聚光灯的舞台并不是我的归处,从灰暗的出口走出去,那里延展开的无人的小道才是我的战场。啧,不过是她的话,倒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神是完美的,因为她从来不会向别人苛求任何东西,别人对她的诋毁、嘲讽、不屑,就像笑话一样。”

谷扬帆看到不远处的朱遐逆,正在强颜欢笑地对身边的人说着什么时,又评价道:“当人们不得不接受不愿接受的东西时,只能采取戏谑的办法将其当做一个笑话来接受。实际上,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个笑话,这一位是这样,还有那位可笑的打假斗士。”

朱由可这位“吴笛代笔门”幕后策划者之一,他在看到吴笛坐到天净沙的座位上时,整个人就已经懵了,他愣了好久,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只知道,如果吴笛真的是天净沙的话,那网上的什么黑材料以及钱四梁对吴笛的打造计划,就算再逼真,也会被认为是假的!

天净沙在《青春祭》混得好好的,凭什么要去《时光碎片》?(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主动道歉

朱由可只期盼吴笛是坐错了位置,可是,连颁奖者着名作家袁龙川都已经肯定了吴笛是天净沙后,他在看着台上说着获奖感言的吴笛,只觉得脑中有些晕眩,他脸上的神色,一片死灰!

这不可能!

吴笛怎么会是天净沙呢?

除了朱由可外,其他在场的记者,却非常非常的兴奋!

这戏剧性的变化,实在是太有报导的价值了!有关吴笛与天净沙的负面新闻,只会因为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一扫而空!

什么天净沙给吴笛代笔,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之前网上对吴笛、天净沙的不利消息,也全部都成了笑话,尤其是那个“小姚琼”安达溪,又不长眼地跳了出来,然后被狠狠地打脸!

而现在,吴笛戏剧性地成了天净沙,则成了一个超级大话题,将这个消息刊登在报纸上的话,一定会让报纸卖得脱销的!

已经没有任何人怀疑吴笛不是天净沙了,若再怀疑下去的话,就是质疑这两项最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

只要是权威的文学奖,在宣布某部作品获奖之前,都会核实作者本人的身份,若吴笛不是天净沙,她就没有资格上台领奖!

吴笛是天净沙,并且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消息,很快就流传到了网上,各大门户网站更是将这事当成了头条发布!

主要是因为最近“吴笛代笔门”事件实在是太火了,而姚琼这位笔战狂人与冯苟这位打假斗士之间的博客战更是炒热了这一事件!

不少沙砾们,对姚琼这位猪队友很看不惯,虽说姚琼是因为天净沙才与冯苟开战的,但他与冯苟这么一闹,使得网络上天净沙为吴笛代笔这件事人尽皆知。反而让不少没有读过天净沙文章的网民,开始怀疑起天净沙的人品来了……

但想到这又是姚琼的一贯作风,连他的主编钱四梁都被他坑得很惨,沙砾们只能表示无奈,然后与姚琼的疯狗粉丝们,一起去喷冯苟。而冯苟多年打假下来,粉丝也不少,吴笛“最美女学霸”的死忠粉们,也参加了战团!

总之,整个网络都因此而热闹了起来,显然肯定可以归纳进年底的十大网络热点事件中去了……

冯苟的打假能力可不是说笑的,他毫不畏惧姚琼粉、沙砾、女学霸粉等无数网民的口水,坚定不移地用科学打假,实现他所坚持的正义!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还有一些与冯苟关系不错的大V,纷纷出言力挺冯苟,号称要弘扬正义!

可随着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去领奖,甚至得到着名作家袁龙川的高度赞扬之后,整个网络再一次沸腾了!

天净沙的真正的身份,竟然就是吴笛!

治愈了千万读者的天净沙。竟然就是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

不少网民在看到整个消息时,起初总是无法相信。可在仔细一想后,忽然发现,如果吴笛就是天净沙的话,那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问题了!

冯苟一直在关注着最新的消息,在看到门户网站的头条新闻时,整个人都傻眼了!

他打假确实是有一套的。正因为他能够确定吴笛现场所作的文章,从风格上说,就是天净沙的风格,而他的打假团队经过科学方法也判定了,吴笛的文章。就是天净沙所写!

可他自己也进入了一个思维盲区,因为吴笛在网络上的黑材料,还有朱由可的误导,他下意识将吴笛当成了一个依靠特殊手段上位的女孩,毕竟是漂亮的女孩嘛……

他根本就没考虑过吴笛就是天净沙!

这也太坑了吧?

冯苟立马打电话给朱由可,待到对方接电话时,他十分急切地问道:“吴笛真的是天净沙吗?”

朱由可长叹一声:“吴笛就是天净沙!我去,她都是天净沙了,还来参加‘文学之星’干什么,简直……哎呀,不说了,这下子全完了!”

冯苟的电话被挂断了,他脑子里也很乱,其实以他一贯的作风,还可以继续污蔑吴笛,说她不是天净沙,而天净沙则另有其人。

反正他就是这样打假的,再有力的证据摆在他的面前,他也能断章取义地找出破绽。

这时,他的电话又响了,刚刚接通,就听到对方也充满了怒火的声音:“谁让你去招惹吴笛的?你这样做,搞得我很被动!”

冯苟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心中一凛,他唯唯诺诺道:“只是受一个朋友的托付,我也没想到吴笛就是天净沙啊,以为她不过就是个靠人上位的……”

“给我住嘴!以后咬人的时候,给我调查好背景再说,别胡乱给我添麻烦,吴笛是不是天净沙根本不是主要问题,她的来头,我都惹不起,你赶紧给我向她道歉,越快越好,越诚恳越好!否则……哼!”

冯苟的电话又被挂断了,这个时候,他的额头上已经浮现出了一丝冷汗,连自己背后的主子都惹不起吗?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的心中充满了一种恐惧,他虽然自诩为正义打假斗士,但打的,大多数是一些徒有虚名之徒,比如说明星、作家、主持人之类,他绝对不可能去打官员、大资本家、政阀子弟,因为他深知后者在华夏的能量,是多么巨大!

这次栽了!吴笛这个名字,冯苟再也不敢去碰了,无论她到底是真是假!

在这个权力至上的国度,是真是假根本没那么重要!

冯苟决定马上用发微博道歉,他甚至还有一种马上去当面道歉的冲动,他心里已经把什么朱由可骂死了,觉得自己完全就是被连累的!

他上自己微博的时候,发现除了有好多闹起来的网民以外,居然还有力挺他的粉丝,希望他能够继续打假!

冯苟觉得自己被粉丝们的真情感动了,然而他终究让他的粉丝失望了,他用极为诚恳的语气道歉:“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老师,这次是我搞错了,我没有想到天净沙是您的笔名,袁龙川老师说得对,您确实是华夏百年一见的天才人物,可我却愚蠢地以为天净沙为你代笔,闹出了大笑话,考虑到微博道歉很没诚意,我想向您当面道歉。”

当夜,冯苟就跑到吴笛面前去道歉了,还发了一张自己道歉的照片,以此来证明他的诚恳……(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我也会保护你!(204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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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可万念俱灰地看着自己的辞退信,只觉得自己的世界仿佛要崩塌了,他早就习惯了他那地位还算高的身份,可现在,他却直接被《东方周末》扫地出门……

他只能去寻找魏波了,然而他来到魏波的办公室时,才发现对方已经被拷上了手铐,神情萎靡。

这不由让朱由可吓破了胆,在他眼里,魏波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因为他背后是有靠山的,可现在,他却被官方的力量解决了?这未免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吧?

朱由可又想到,连一贯咬人咬到底的冯苟,居然在第一时间向吴笛做出了那样诚恳的道歉,这也实在不像冯苟本人的风格,按照他原来对冯苟认识,对方就是一条疯狗,善于抓住别人的每一丝破绽,哪怕别人已经证据确凿,他也能继续咬下去……

他越想越觉得恐惧,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自己眼中那个贫家少女吴笛,有着自己难以想象的背景!

朱由可终于有机会单独与魏波说几句话了,他有些痛苦地说道:“我被《东方周末》辞退了,《东方周末》的道歉信已经刊登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魏波这个时候,早就没有了当初那种什么女人都敢碰的豪气,他的声音有些颓废与低沉:“你这还算好的了,我就要进局子了。”

“凭什么?”

“还凭什么?到了我这个位置。身上总是不干净的,罪名要找还不容易,华夏每次换届都会定向反腐。我这次是动了不该动的心思,哎……”魏波十分无奈地说道。

“你不是有大靠山的么?”

“呵呵……这叫壮士断腕,不把我送出去,倒霉的人就是我背后那一位了。”

“什么!怎么可能,我们到底惹了什么大人物了?”朱由可实在无法淡定了,连魏波背后那一位都……

“在这个世上,有些女人是动不得的。连一点心思都不该动,否则……呵呵,我算是栽了。哎。所以说我最讨厌那些装低调的人了,你说你稍微露一点背景会死吗,我还以为她背后就一个钱四梁这娘炮,没想到……哎。这他妈的是在钓鱼!要是知道她有那么大的背景。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打她主意啊,我艹!”魏波现在真是郁闷得想死!

“那现在该怎么办?”朱由可已经慌了,他忽然发现,自己被辞退好像是最好的结果了啊……

魏波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实际上,他除了好色以外,是一天很出色的狗,主要是上位者。都喜欢像魏波这种,缺点、把柄很多。但用起来异常顺手的狗,只要这上位者够强大,就永远没必要担心他会背叛,因为这样的人,最懂得见风使舵,良禽择木而栖,识时务者为俊杰。

魏波宽慰道:“放心吧,你反正没事的,以你的能力,随便去个小报社当个编辑也是绰绰有余的。”

朱由可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郑重道:“那你保重……”

魏波看着朱由可离去的背影,脸上却浮现出了一丝冷笑。

……

而在这个时候,一家颇为奢华的酒店中,脱掉鞋子走进豪华套房的吴笛见到了一脸怒气的少年,自然就是她名义上的兄长大人吴迪,不知为何,吴笛看到他这个样子时,心里有些虚。

经历了寒假的一系列事情,少年的气质似乎更加成熟内敛了,若是穿衣打扮更成人化一些的话,或许再也不会有人将他当成少年了吧。

吴笛看他时,都需要仰望了,她自顾自地说道:“你喊我来做什么?”

吴迪看着少女,走到她面前,低下头,极为不满地说道:“发生了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和我说?”

男人的嗓音极富磁性,很好听,能够给女孩一种安全感。

“发生什么事情了?”吴笛的目光闪烁着,四处游移装作看风景,不敢正视他那双乌黑明澈的眼眸。

吴迪忽然抓住少女的双肩,极为强势地对少女说道:“看着我说话!”

“你……”吴笛挣扎了一下,发现对方的力气挺大,她没有挣脱开来,只是抬起头,想要训斥他,可看到他那双充满怒火的眼睛,她气势稍稍有些弱,“你发什么疯啊,无论发生了什么,现在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嘛!”

少女的身上的体香在吴迪的鼻尖萦绕,他是唯一一个能够如此近距离触碰少女的男人,他非常非常地珍视她!

“你知道我在网上看到那些抹黑你的消息是有多愤怒吗?明明你什么都没做,可总有人去诋毁你,我绝对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吴迪的语气显得十分严厉,“还有,最让我想要杀人的,是因为有人敢威胁你,甚至还想潜……不可原谅,绝对不可原谅!”

吴笛见到他情绪有些不稳,只能轻声安抚道:“这种怎么可能发生了,我会保护好自己的,我不接受任何威胁……”

“我也会保护你!”吴迪大声说道,而后一把将少女拥入自己的怀中,他是如此的用力,仿佛要将少女揉碎了一样,感受着少女的柔软与气息,他才觉得自己躁动的心平复下来。

当时吴迪在知道居然真有人仗着有权有势打少女的主意后,整个人都快急疯了,他绝对不允许任何男人打女孩的主意!

吴迪的反击与报复,可比女孩要强烈得多,他会让某些人知道,什么叫做龙之逆鳞!

“哼!你凭什么保护我啊?还有,你弄疼我了!”吴笛皱眉道。

“当然是我……我是你的哥哥!哥哥保护妹妹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吴迪将自己力量放轻了一些,陶醉地闻着她发间的清香,却依然贪婪地将女孩的身体紧紧地抱着,反正怎么抱也抱不够的。

不过,作为兄长大人,与妹妹亲昵一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

拥抱着女孩,就感觉是拥抱着世界一样。

“少自大了,我才是姐姐!”吴笛一把推开少年,用穿着黑色丝袜的美腿踢了他一脚,“喊着大话占便宜就是一种名为妹控生物的惯用伎俩,别以为这样就能感动我……你这只色犬!到底跟谁学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兄与妹,姐与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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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被识破了!

当然,在当时发现女孩居然遭到这样的针对时,他是真气坏了,可现在嘛,报复过后的他,自然稍稍平静了一下。不过,按照曹无忧的理论来说,身为哥哥,要让妹妹依赖,一定要在妹妹面前,表现出自己对她的重视,而哥哥这个身份,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肆无忌惮地与妹妹亲昵!

可现在,吴迪仿佛在脑中听到了好感度减五的声音……曹无忧误我,吴笛这个妹妹,太难用常理来揣度啦!

最近,妹妹有点怪?

而猝不及防的他被女孩踢了一下后,自己滑倒了,女孩本身根本就没有用力,她哪里真舍得下手打他啊,她才不承认,在吴迪大喊着“我也会保护你”时,她由衷地升起一种被呵护在手心的感觉……

只不过,后来吴迪抱着她时,破坏了她刚刚升起的那种感觉而已。

趴在地上的吴迪抬起头,便看到一双被丝袜紧紧包裹着的美腿,目光一路向上,他甚至看到了她大腿根部更深色的部分,他悄悄咽了一口口水,忽然抱住了这双美腿,将自己的脸颊贴在上面,用一种忏悔的语气说道:“妹妹大人!我错了,全是曹无忧的错!你问曹无忧是谁?就是那个上课一直做小动作的逗逼!”

“你这家伙,果然仗着兄长的身份占我便宜?太无耻了你,有你这样的哥哥嘛!”有些气恼的吴笛,直接拿她的腿,踩在对方的脸上,以此来教训对方……

好软、好香啊……吴迪一脸陶醉的样子。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啊,梦寐以求的福利呢。

“喂!”吴笛也看到对方那副样子,她柳眉横竖,气呼呼地往床上一坐,不和他说话了。

吴迪爬了起来,恢复了正经的样子。他来到吴笛的身边,忽然执起吴笛那纤细柔软的手,而后单膝跪地,用一种咏叹调的语气说道:“我绝对会保护你一辈子的,我的妹妹啊……”

他吻在了少女的手背上……

吴笛笑了出来,被这个样子的他给逗乐了:“你演舞台剧啊,肉麻死了!”

看着此时少女的笑容,他才发现,今日少女也是系着马尾。那条银色的发带,还是过年时他送给她的,没想到她一直使用着,不知为何,他在异常甜蜜的同时,心中却莫名一疼,再亲近又如何呢?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是整个华夏的道德与法律啊。兄妹,是绝不可以越线的。

他若是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的话。估计会被已经完全接受了吴笛的父母打断三条腿!

已经足够了啊,何必奢求太多?只要把敢于打她主意的男人全都打败就行了,只要她眼中有自己这样一个唯一的男人,就可以了!

“不,我是说真的,以后你有什么事。立刻告诉我,我不希望你受到任何伤害!我,也是你的亲人啊……”吴迪深深地望着她那纯澈的大眼睛,两只大手将吴笛的一只小手覆盖其中,作为一名兄长。怀着一种对妹妹的挚爱,他这样嘱咐道。

吴笛另外一只手轻轻拨弄着发丝,心里暖暖的,她沉默地点了点头,嘴角忽然勾起一丝微笑,低下头,凑到他的耳边,柔声说道:“这次我听你的,哥……哥。”

女孩那轻柔的一声“哥哥”,在他全身激荡,他感觉浑身甜丝丝的同时,更是产生了一种极大的力量,他也不知道这种力量来自何处,但拥有了这种力量,他觉得自己既能拯救世界,又能毁灭世界!太奇怪了……

看到吴迪这副样子,女孩又语重心长地说道:“你可别得意的太早,刚刚只是看你可怜,奖励你一下而已,这次虽然我听你的,但你也要听我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可以浪费青春,让自己变得更强才行,你现在还是太弱了。”

吴笛的角色,似乎又转变成了他的姐姐。可姐姐可妹妹,可强气可温柔,可坦诚可傲娇,可攻可受……各种意义上都能让男人满足呢。

“嗯!我永远也不会让你失望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一定会做到完美!”吴迪保证道。

这一日,吴迪作为兄长,又带着妹妹好好出去玩了一下,还拍了不少两人嬉戏的照片,这些都是属于他最美好的记忆,他会一生珍藏,有她陪伴着,他的脸上总带着最温柔的笑容,任劳任怨。

不过,在魏波眼里,眼前这位穿着简约衬衫的男人,脸上的微笑,却让他感到彻骨的寒冷……

“吴少,我错了!”魏波被手铐拷着,鼻青脸肿地跪在吴迪面前,极为惶恐地说道。

吴迪轻笑一声:“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警察叔叔们,我说的对不?”

“吴公子说得对!”

“这样的人渣就该判刑!”

……

吴迪对自己身边的保镖说道:“警察叔叔们也辛苦了,每人发包烟吧,今晚再去‘盛世’潇洒一下,这是他们坚定不移地打击罪犯而必须获得的奖励。”

魏波这个时候,主动对吴迪坦诚道:“不只是我,还有人针对您的那一位……女友。”

“什么女友,她是我亲妹妹!你他妈的敢打我妹妹的主意,就要有今天的觉悟!”吴迪直接一脚蹬在魏波的脸上,脸上却笑得愈发灿烂了。

魏波懵了,他突然想到,吴笛也姓“吴”啊,难道是传说中的政阀千金么?卧槽我怎么会不长眼到这种地步,居然去惹她!我真傻,真的!

“我真的错了!吴少,给我个机会,我会帮你报复那个朱由可,您不觉得他只是丢掉这个工作的惩罚太轻了吗?还有,他的儿子那样在网上诋毁您的妹妹,却还享有‘天才小诗人’的称号,我都看不下去了!”魏波忍着被打脸的痛苦,却带着讨好的神色,就像狗一样。

“那我就给你一个机会,我不想在网上看到我妹妹的任何负面消息,至于那个什么诗人,毁了他的一切吧。”吴迪轻描淡写地说道。

“太谢谢您了,我以后一定什么都听吴少的!”魏波愈发讨好地说道。

吴迪笑了笑,转身离去时却在想,等你利用价值没了,就可以随意扔掉了。

这就是你们胆敢打我妹妹主意的下场!(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舆论逆转

魏波的动作很快,网上本来就因为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使得原本吴笛的负面消息可信程度变低了,毕竟吴笛都是天净沙了,具有如此强的实力,难道还需要什么暗箱操作?

他就抓住这一点,为吴笛各种洗地、吹嘘,然后打假斗士冯苟也紧随其后,发动技能“断章取义”,开始打吴笛原本那个“黑材料”的假了,说通过科学已经鉴定出了,这材料是有人故意伪造出来陷害吴笛的……

这样戏剧性的发展,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而后,陷害吴笛的人,当然立马被揪了出来,正是朱由可、朱遐逆父子!

于是,一场针对这两位的声势浩大的网上讨伐活动开始了,先是有人翻出了旧账,一步步揭穿“天才小诗人”是怎么炒作出来的,他所获得的什么诗歌奖,主办方居然就是《东方周末》!

而朱由可本人对教育体制的抨击,更是被人抓住了把柄,有一篇横空出世的帖子如此尖锐地评论道———

“朱遐逆,从10岁到13岁,诗歌多次入选各大全国诗选,连续两年拿到你父亲所在单位主办的全国少年诗歌大赛奖,你出诗集,跟你父亲一个圈子的文人都出来褒扬捧场,你是不是也想告诉我,你除了自己能力之外的资本为0?”

“更清晰的,令人可以理解的一个解释是,你父母在实践他们的文人理想和诉求时,发现他们本就是空中楼阁的幻想在现实面前被打击的遍体鳞伤,而你不幸的成为了他们用来抵抗的工具,坦白的说,你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失败的,因为他们给了你高尚的信仰和许诺。却在现实中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不停地抬高你,捧高你,让你得到和你不相匹配的,同龄小诗人无法得到的荣誉和关注。”

“于是他们又一次拿起手中熟练无比的舆论工具,把你推倒前方,让你成为批判这个腐朽教育体制的刀子。让你成为舆论的焦点,因为你父亲应该很清楚,中都某个女中学生自从被塑造成抵抗非本地生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楷模以后享受到的各种好处。他寄希望于你成为抵抗这个教育制度的符号后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当然,同时宣传推广你也是他们的重中之重。”

“可以想象,如果朱由可并不是南方周末的编辑,而是当地教育局长,他会为朱遐逆铺一条如何的路?

如果他是当地工商局长,他会铺一条如何的路。”

“这就是我最看轻某些文人、公知的地方,他们根本反对的不是体制。反对的是为什么我不掌权,他们和他们嘴上反对的,一直都在干同样恶心的事,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权力,所以他们要把自己掌控的话语权放大,兑换成可以行使特权的实权。”

这篇对朱又可父子充满批判性的体帖子,几乎传遍了网络,直接让两人的名声烂大街了。而吴笛受到这种人的陷害,自然让无数网民愤慨不已!

要知道。在神秘的天净沙确认为是吴笛后,整个天净沙吧的沙砾们集体高潮了,乐疯了!

之前那个对天净沙的身份进行投票的帖子,又被顶了上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打脸!

说好的,豪门贵妇人呢?怎么变成最美女学霸了。年纪轻轻就写出《秒速五厘米》这样的佳作,这么牛逼,长大后还得了?

有人还是对这个重磅消息难以适应,甚至喊出了“天净沙就是天净沙,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才不是女学霸吴笛”这种任性的话,此人一直认为御姐女王才是他的真爱,什么萝莉、少女之类的,全是邪道!

还有人则质疑吴笛的阅历,不可能写出《秒速五厘米》这种内涵深刻的小说,但吴笛或者说天净沙在《收获》上发表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便被拿来回应这些质疑吴笛阅历的人了,人家年纪虽小,但读的书实在太多了,读书自然也是可以增加阅历的!

而且,吴笛可是天才,天才哪里是我们普通人可以揣度的?

著名作家袁龙川都说,天才与我们仅有一步之遥,可这一步,相当于“行百里者半九十”那种超数学。

既然获得新人文学奖的是天净沙,上去领奖的是吴笛,颁奖的权威机构就已经完全证明了吴笛就是天净沙!

不能接受天净沙是吴笛的人,也只有少部分而已,实际上大多数吴笛的死忠粉与天净沙的沙砾们,对此都表示喜闻乐见,甚至有马后炮,洋洋得意地说,他对天净沙的文风非常有研究,在看到吴笛的那些散文时,就已经察觉出天净沙的真实身份了,只是懒得说出来而已。

吴笛的死忠粉们,有的原本还不知道天净沙,现在他们当然知道了,于是他们二话不说,直接掏钱去买下天净沙的所有作品,越贵的反而越紧俏,有人还在黑市上求购典藏版的《秒速五厘米》,这就是强大的粉丝经济!

买下天净沙的作品,不是为了作品本身,而是因为吴笛这个人!

这也是钱四梁“作家偶像化”的核心思想,反正对于一些不喜欢文学的人来说,书如何是其次,但只要是吴笛写的,那就要买!

于是,《秒速五厘米》、天净沙的口袋书,又迎来了新一轮的销量暴涨,吴笛的收入又蹭蹭蹭地往上升,其版税收入,让那些同行们眼红得要死,甚至已经有某些在传统文坛混得很差的砖家叫兽,要准备写点文,来抨击这种太过狂热的粉丝经济了……

可是,吴笛本身作品的质量还是很不错的,让那些粉丝们偶然间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一口气读完了,依然意犹未尽,甚至时刻盼望着吴笛能够出新书。

不论如何,吴笛、天净沙二者结合,其效果绝对是超乎所有人想象的!

而这时,吴笛终于开启了她的博客、微博,关注人数一周超越了千万!

不过吴笛的微博,是交给她那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这显然聂馨予的手笔,她会说钱四梁对吴笛的包装计划,让她都大为赞叹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

聂馨予对于吴笛在网络上的负面消息,几乎第一时间就了解到了,她对这事的愤怒,一点不亚于她的那个好儿子。

她对吴笛的了解,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身为一个上位者,她看人的眼光非常准确,她认为吴笛的品性没有任何挑剔之处,否则她也不会这么喜欢她这个女儿。

最让聂馨予感动的,当然是吴笛那种发自内心的孝顺。

其实最近事态的发展,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煌萌传媒可是控股度娘的集团,而度娘吧早就成了华夏最大的社区之一,要想引导一下舆论,其实是非常简单,而吴笛身正不怕影子歪,绝对经得起考验。

在吴笛是天净沙这个消息爆出来后,聂馨予就知道,这就足够了。

聂馨予恰巧看到了那份钱四梁对吴笛完美形象的包装计划,他想将吴笛捧成青春文坛上的神,以此为依托,发展《时光碎片》,最后甚至扩大整个青春文学的影响力。

她在看到这个庞大而精密的计划时,忍不住为钱四梁的想法叫好,可惜……这个计划因为钱四梁离开《时光碎片》而流产,《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强强联合,也成了镜花水月。

但这个计划启发了聂馨予,钱四梁所站的位置终究太低,若让她来实行这个计划,吴笛就绝对不仅仅是什么青春文坛代言人的身份了,她要将吴笛捧成整个华夏乃至整个世界都为之推崇、为之疯狂的女孩!

一想到全世界都崇拜的女孩,却能够尽心尽意地为她做饭为她捶背为她……聂馨予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聂馨予的这个计划,在媒体爆出吴笛是天净沙,最年轻的两项新人文学奖获得者后,便被煌萌传媒高层全体通过了。不论怎么看,吴笛都有这样的潜力!

于是,吴笛身边多了一个形象管理团队,他们会在各种地方维护吴笛的形象,扩大吴笛的影响力。

在网络上吴笛的形象一片大好,好到有人怀疑水军在为吴笛洗地时。在这个恰当的时机,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终于将某些关于吴笛的真正消息披露出来,包括那份黑材料、吴笛打人事件原委等等。

团队评估,一味的隐瞒一些对吴笛不利的消息,反而对维护吴笛的形象没有任何帮助,要使吴笛让更多人喜爱、崇拜,必须要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太过完美。只会加深人们的怀疑,拉远与民众间的距离,这对偶像的形象塑造是不利的。

果然,真正的消息披露后,民众们对吴笛表示了极大的宽容,甚至有死忠粉还宣称,哪怕是吴笛写的考场作文,也比某些人写的口水诗要好!

而那些“大老师”谷扬帆的粉丝。则表示吴笛打得好,那个朱遐逆实在太可恶了。脾气又差得要死,就是欠抽!

某些写作绅士读作变态的死M们,则纷纷表示“求女王大人的鞭挞”“膜拜文武双全的超级学霸”,大概是他们幻想中手持鞭子的吴笛非常萌!可要真被吴笛抽起来,估计没人能够承受得住,她起码可以打十个!

总之。吴笛的这个形象管理团队相当厉害,其中甚至有能够足以进入国家智库的人才,可谁让这位人才是吴笛女学霸的死忠粉呢?能够为吴笛效劳,他表示十分荣幸。

况且,一手缔造出一位真正的偶像。甚至是信仰,那该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这次民众的反应,几乎都在他们的模拟计算之中,吴笛那坦诚的形象,反而更加深入人心了,主动澄清黑材料、抽人事件,倒是让她的名声更好了。

聂馨予吸收了钱四梁计划中的优点,也摒弃了一些缺点,比如,她就不会要求吴笛去配合团队塑造形象,也不要吴笛去配合宣传,刻意卖萌。

萌的最高境界,便是自然而然的萌。

吴笛本身的素质与修养,还有追求完美的性格,已经足以保证她的形象了。

还是一句话,吴笛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在吴笛的形象越来越好的时候,当初那位抹黑吴笛的朱遐逆,显然不可能被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签约了。

黄千易虽然在这次的事件中,也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但是他比较幸运,明明出卖钱四梁,向魏波提供黑材料的就是他,可是他却安然当上了《时光碎片》的主编,银视传媒高层在这件事上是不会再有变故的,它本身与煌萌传媒之间就是竞争对手。

黄千易过河拆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在发现魏波、冯苟、朱由可与吴笛作对的下场竟然如此凄惨之后,嗅觉很是敏锐的他,立马与他们撇清关系,与朱由可的约定自然马上作废,开玩笑,这个时候再签下朱遐逆,不是找死么?况且,对方本身的名声已经臭大街了!

而他其实与吴笛并没有深仇大恨,他才不会将被天净沙打脸的事情放在心上,因为现在,他早就达到了他的既定目标,他已经成了业内顶尖青春文学杂志的主编啦,哪怕你吴笛是天净沙又如何,也不过就是一个作家而已,我们《时光碎片》还有姚琼坐镇呢!

不过黄千易确实很有小聪明,他哪怕以前与天净沙有过节,现在却放出话去说《时光碎片》绝对支持天净沙,还欢迎天净沙能够向《时光碎片》投稿,反正吴笛现在与《青春祭》的合约可宽松了,想在哪里发表文章都可以在哪里发表。

在这样一系列的措施下,黄千易成功避免他朱由可这样被扫地出门的下场,当然,主要还是因为银视的后台确实大,远不是什么《东方周末》可以相比的。

在黄千易意气风发的时候,却不知道“引咎辞职”的钱四梁,对这个白眼狼恨死了,要怪也只能怪钱四梁太没防备……

不过这一次,钱四梁的坚持底线,以及他对吴笛的策划,获得了聂馨予的欣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钱四梁绝对会再一次站起来的,因为,没有钱四梁就没有现在的《时光碎片》,他既然能够缔造它,也能够摧毁它!(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大老师的追求(2100月票加更)

虽说吴笛通过海选这事还是受到了别人的诟病,毕竟是通过特殊手段进入36强的,可民众在知道她的身份是天净沙后,反而就轻易接受了。

毕竟天净沙的实力,有目共睹,让人敬佩,而天净沙也是25岁以下年轻人,还是个高中生,完全符合参赛条件!

梁凉虽然通过复活赛进入了8强,但最终却止步4强,他遭遇一位已经24岁实力写手,而这次他的现场发挥也不怎么样,惨遭淘汰,他大概还在为怀疑吴笛这件事而内疚吧。

倒是谷扬帆,强势挺进四强,最终与吴笛对决,在之后的比赛中,输给了吴笛。

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获得了“文学之星”的冠军,高考加分已经到手!

谷扬帆获得了第二,他的孤独哲学有很大的市场,甚至被人奉为“大老师”,他写出来的一些句子,也非常精辟,甚至有人归纳了《大老师语录》,比如说——

“只有弱者才喜欢扎堆,问题是绝大部分人都是弱者。”

“努力是不会背叛自己的,虽然梦想会背叛。努力不一定能实现梦想,但是曾经努力过的事实却足以安慰自己。”

“如果说真实是残酷的,谎言绝对是温柔的吧。——所以,温柔是谎言。”

“孤零零三原则——不抱有希望、不创造心灵的空隙、不接受甜言蜜语。”

“就算世上有着所谓的‘好女人’,也不会有着‘和我关系好的女人’。”

“无法替代的东西不是很可怕吗?因为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到了。所以,我不需要。”

“有些人整天叫嚷着‘我的妹妹不可爱啊’什么的,那谁,知道么,正因为那是你的妹妹所以才不可爱的。”(简直就是真理!)

……

谷扬帆在与吴笛进行最终对决的时候。写出了一句直刺吴笛内心的话,甚至差点让吴笛都对自己的行为准则产生了怀疑!

他写出的这句话便是——整天想着要改变的人,正说明了对自己的不自信,结果只是在逃避而已。

那么,吴笛同学,你到底在逃避着什么呢?当时谷扬帆用他的死鱼眼看着吴笛。他的眼神十分深邃,仿佛要将吴笛一眼看穿了。

吴笛扪心自问,她真的整天想着要改变吗?或许吧……她总是在考虑如何提高自己,让自己更优秀,这难道是在逃避?

是在逃避以前是个男人的事实吗?

不,我本来就是个完美的女孩!她的心毫无迷茫地告诉了她这一点。

有趣,非常有趣,这个谷扬帆,在文学上的天赋。非常高啊!

吴笛甚至觉得,最终若不是她在网络上的名气更高,还有天净沙这个“名家”的身份,那么这次对决,或许她就要输了。

所以,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天才呐,传统文坛著名作家秦治思,就是那位特别阴郁。总是嚷嚷着要自杀的,对谷扬帆进行了高度评价:“一个高中生。能有如此犀利的眼光,深邃的思想,未来的传统文学,有你的一席之地!”

谷扬帆在网络上是这样回应的:“多谢秦治思老师的褒奖,但是,我倒是更喜欢写轻小说。我甚至都已经构思好一部轻小说了,女主很萌哟~~~”

吴笛只是怀疑了自我行为的片刻,然后便恢复了,她最终还是坚定了自己的做法,因为她根本没有整天都想要改变。或许对别人来说,改变自己,意味着逃避,但是对她来说,不断地提高自我、超越自我、完美自我,已经是她的一种习惯了,若她不这样做,才意味着“改变”。

她早就已经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女孩了,只是对男人没有兴趣罢了,她从来都没有去逃避,而是积极主动地迎接自己的人生!

吴笛依然不变,甚至因为谷扬帆话,而更坚定了完美自己的想法,若她哪天不想追求完美了,这才意味着她改变了,她逃避了。

所以,谷扬帆的话没有错,而她本身的做法,也没有错!二者并不矛盾。

吴笛将自己的想法与对方分享了一下,倒是让谷扬帆更加敬佩了,他想写的那本名为《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的轻小说已经做好女主的人设了,他会用笔名“渡航”来写这本轻小说。只不过他现在比较头痛的是,自己的小说该投到哪份杂志上呢?

别看谷扬帆平时不注意形象,一副死鱼眼的宅男样挺让人讨厌,但是他在参加最终的决赛,以一袭盛装出席的他,甚至比梁凉都要帅,他在网上微博关注的人数,上涨速度极快!现在已超五十万!

更让人惊掉眼珠的是,吴笛作为天净沙,看不上任何一份青春文学杂志倒也罢了,反正《青春祭》是她的后花园,但谷扬帆这个第二名,却拒绝了三大青春文学杂志的橄榄枝,哪怕它们都承诺可以刊登谷扬帆的轻小说!

谷扬帆却依然拒绝了,他更信任邀请他的那个女孩,他喜欢轻小说,而不是青春小说,前者适合改编动画,后者适合改编电视剧电影,少有青春小说能改编成动画的,他要创造出二次元世界的萌王!

话又说回来,他都有浪淘沙亲自出手为他画插画了,他觉得自己构思的这一部轻小说的质量可以投任何杂志,还稀罕三大青春文学杂志做什么?没必要签了合约束缚自己!

谷扬帆的做法,更是让他的粉丝数量增加,他确实非常有个性!

若是钱四梁还在《时光碎片》的话,一定拉下老脸都要将这样具有偶像潜质的实力派作家抢到手,毕竟这才十七岁啊,就已经让传统名家看好了,他的未来,根本就不逊于吴笛嘛!

可惜,钱四梁已经离开了《时光碎片》,受到某人的邀请,加入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工作室,准备策划他的新杂志,牟足了劲要报复《时光碎片》,不要小瞧了钱四梁的锐气!

这个工作室的名字,叫做“无敌”。

顺带一提,谷扬帆也被拉了进来,实际上他在知道工作室已经独立在做面向泥轰岛国的《秒速五厘米》动画电影,吴笛还会当女主的CV时,他就死心塌地了,怎么看他的轻小说都很容易被改编成动画的嘛,他自己掏钱都行!

钱四梁加入这个工作室,可不像谷扬帆,分分钟信了吴笛,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是聂馨予这位大人物。(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真正的归宿

钱四梁在离开《时光碎片》之后,表面上看似一身轻松,实际上心里依然很苦闷,所以他直接当起了背包客,出去旅游放松自己。虽然如此,他依然关注着网上有关吴笛的信息,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次是他害了吴笛。

不过,他对吴笛是天净沙这件事怨念颇深,谁能想到吴笛是天净沙啊?如果早就知道吴笛是天净沙的话,他又怎么会犯这样的大乌龙,把吴笛选入36强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当然,若是早知道吴笛是天净沙的话,那他肯定对苏曼文各种羡慕嫉妒恨,并在心里吐槽对方不懂利用吴笛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了。

其实,在看到吴笛是天净沙这个消息爆出来后,网络上舆论风向的大反转,连打假斗士冯苟都被坑了一把时,钱四梁觉得心情莫名地愉悦起来,果然被坑这件事,如果有人陪着的话,心情就好多了。

之后网络上水军对吴笛的吹嘘,让钱四梁感觉味道不是很对,吹得太过了,有高级黑的嫌疑,在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采取披露事实这件事的做法时,钱四梁心道,这一招太高明了啊!

钱四梁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吴笛背后确实是有大人物的,而且还在用他对吴笛的规划,帮吴笛塑造一个完美坦率的形象!

这让他有种异样的满足感,虽然他无法亲手完成对吴笛的培养,但是他的一番心血,并没有白费!

直到他接到了一个电话,一看居然是吴笛的,他还愣了一愣,然后便接了。电话中吴笛只是跟他寒暄了几句,告诉他自己的妈妈有话和他说。

吴笛有妈妈?钱四梁一头雾水,他隐约记得吴笛好像是孤儿来着,当他知道吴笛的母亲是聂馨予时,整个人惊呆了,这位好像就是那个苏曼文的大靠山吧?在开什么两会三会四会时。都是作为代表出席的,这是真正的华夏顶层的大人物啊……

钱四梁在知道吴笛的身份后,顿时觉得自己当初真是白担心一场了,就吴笛这样的身份,还担心潜规则?只有她潜规则别人,哪有别人敢潜规则她的……

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何吴笛给他的气场那么强了,给人的感觉总是很淡定了,政阀千金啊,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公主……

他也明白了网上的风向为何能转得那么快。这就是权势啊!那个魏波,简直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聂馨予先是表达了对钱四梁的赞赏,尤其是赞赏了钱四梁那种坚持原则的作风,然后自然是对他能力的欣赏。

虽说其中有客套的成分,但钱四梁依然听得极为激动,这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马化腾、李彦宏这样的网络巨头,对一位刚刚失业却胸怀大志的年轻人说。好好干,我看好你哟……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啊!

钱四梁这个时候才终于明白了。有时候坚持原则,比圆滑、妥协更重要,因为这样的品质,能让更多的人欣赏,而一味的因为利益而让步,虽说也能达到目的。可却终究会让人看轻。

古人云:“宁向直中取,不向曲中求。”确实有一定的道理!

一个人,总该是要有底线的。

钱四梁大概也了解到了对方的意思,原来吴笛想要自己玩杂志了,不仅仅是青春文学杂志。而是包含了轻小说、漫画等各种各样的杂志,甚至还有以吴笛本身为专题的时尚杂志!最后的时尚杂志,显然是聂馨予的想法。

这实在是大手笔啊!钱四梁感慨着,他倒是一直想打造自己的杂志王国,可惜有这个想法却没实现这个想法的能力,而现在,他遇到了有实现这个能力的人。

钱四梁随意问了一下聂馨予对吴笛的支持力度如何,结果对方用宠溺的语气说,女儿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且不说这是吴笛自己掏钱,就算是让她掏钱给吴笛挥霍,那也没什么,钱对聂馨予来说,只是个数字而已,她只要女儿开心就好。

吴笛办杂志也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传播她那个世界的文化,她的杂志,原则上不会接受别人的投稿,而是由无敌工作室出品。

要想在她的杂志上刊登,就必须加入无敌工作室。要不就是她看上的作品,她喜欢的作品才能刊登。

总之,这份杂志的内容,完全就由吴笛本人来决定,她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开心怎么来。

钱四梁听完后就无语了,这个女孩,还真是天之娇女啊,本身的才华自不用说,在其他方面,还能得到聂馨予的全力支持,显然这个无敌工作室,前途已经与吴笛本身系在一起了,至于吴笛有没有前途,还有什么疑问吗?

这次旅行,钱四梁并没有尽兴,他终究是不甘寂寞的人,他以前对《时光碎片》不知道倾注了多少心血,在他的领导下,一度曾是青春文学的领头羊,享受了那种风光的他,此时却只能看着黄千易这种他本来呼喝来去的家伙享受他所创造的胜利果实,这是钱四梁绝对不能忍受下去的事情!

钱四梁是个能吃苦能拼搏的人,这一次他跌倒了,自然要重新爬起来!

而且,说不定真的可以与吴笛合作,办一份新的杂志,他对杂志的内容本来就不感兴趣,但对杂志的运作更感兴趣,那就像是在培养一个偶像一样,击败现在差不多已经达到巅峰的《时光碎片》!

这样一来,他才能重新成为一个胜者,要知道,自从他“引咎辞职”之后,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名声已经臭了,毕竟他确实对“文学之星”这个比赛乱插手了,有些吴笛或者说天净沙的粉丝,还在用一种阴暗的心理揣测钱四梁,觉得他是故意陷害吴笛……

旅行回来的钱四梁,立马与聂馨予见了面,并且看到了那份极为优厚的合约,他惊喜地发现,这或许才是他真正的归宿!他虽然不是主编,但他能做的事情,比在《时光碎片》当主编时还要多!(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的女友是天净沙

吴笛拿了“文学之星”的第一,回到外国语高中后,她俨然成了外国语高中最耀眼的明星!

因为同学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吴笛的另一个身份——青春文学圈子中的“大神”天净沙,

不要小看天净沙在高中生群体中的影响力,每次星期日下午的自习课上,总有人拿着天净沙的文章在看得津津有味……

而天净沙,更是史无前例地获得了两项极具分量的新人文学奖,她还受到了文坛名宿袁龙川的褒扬,这便给吴笛打上了一个“天才”的标签。

吴笛的天净沙身份暴露后,当天就被夏薇薇好好地“教训”了一下,她虽然早就猜到了吴笛的身份,但在吴笛作为天净沙上台领奖的时候,依然觉得自己的心灵受到了冲击,而且她更是想起了自己有关天净沙的记忆。

夏薇薇回想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自己明明早就应该察觉到吴笛的异常的,比如吴笛从来不看天净沙的文章,这显然是因为这就是她自己写的,已经非常熟悉了,还有什么可看的?

还有就是,吴笛与天净沙两人,都十分精通古文等等。

总之,只要在意细节的话,就能发现吴笛是天净沙,可惜她一直没有去深想,她怎么能料到,写出如此受学生们欢迎的青春小说“大神”,就是自己的同学呢?

夏薇薇还强烈控诉了吴笛治愈读者的行为,她将吴笛抱在自己怀里。咬牙切齿地说道:“小笛!你知道我看完秒五后有多伤心吗,还有那个动画mv,简直就是神补刀啊。你实在是太坏了!”

在发现吴笛成了天净沙之后,不知为何,夏薇薇反倒觉得自己不怎么敬畏这个女孩了,反倒是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控诉吴笛那“恶劣”的行径,而她现在更是能够很自然地与吴笛亲昵,就像闺蜜一样。

原因也挺简单,夏薇薇其实也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不愿意成为吴笛的陪衬。但是,现在知道吴笛成了天净沙后,她倒觉得什么陪衬不陪衬已经无所谓了。最重要的是,她是天净沙的死忠粉啊,还是沙砾成员之一,作为沙砾。能够时时刻刻与天净沙老师混在一起。那该有多幸运啊!

夏薇薇作为“天净沙吧”的大吧,开了一个记录帖《我的女友是天净沙》,人气极为火爆,回帖人数非常多,镇楼的图片便是,吴笛因为心怀愧疚,而与夏薇薇一起出去玩,然后让别人帮忙拍下的双人照。两人都穿着黑丝,背景是一个挺华丽的商城。极富时尚气息。

不少吧友纷纷回复“百合王道”“黑丝美腿好评”“太有爱了”“好羡慕啊”“好想养一只天净沙”之类的话,他们确实羡慕夏薇薇居然与吴笛的关系这么好。

这个帖子便记录了她与吴笛一起参加“文学之星”的点点滴滴,两人住在同一间房间,有不少猥琐的吧友纷纷要求拍一些尺度更大的照片,可惜夏薇薇是个很有分寸的女孩,她上传的照片,都是很正经的生活照,但即使如此,依然可以看出吴笛的天生丽质。

而实际上,夏薇薇的这些举动,全都在吴笛形象管理团队的监控之中,在判定了她的行为能够增加吴笛的人气后,自然就放任她这样做了,一旦她想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那她就会第一时间被控制住。

听到夏薇薇这样说,吴笛被她的语气弄得汗毛直竖,她总觉得夏薇薇外表虽然看起来是个淑女,但骨子里却有黑化的基因,她只得宽慰道:“小说而已嘛,别太在意,不过就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已。”

“怎么可能不在意啊!你写得太好了,让人不由自主地便沉浸了进去,可最后却来那么一下,让人根本没有心理准备,而且你前面写那么多甜文……总之,小笛你太坏了!”夏薇薇双手捧住了吴笛的脸颊,手感十分不错。

“如果不是过了这么长时间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当初我一定会……呵呵呵。”夏薇薇笑了起来,眼神略显空洞。

“放心吧,我下部小说绝对是写一部欢乐、轻松的小说,绝对能够让人感动!”吴笛立马保证道,她的改编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

“嗯,我很期待,最喜欢天净沙的小说了!那这一次准备发在哪里?《青春祭》吗?”夏薇薇问道。

“这个倒还没有决定,但我更想发到自己的杂志上。”吴笛回到道。

“你还自己办杂志?”夏薇薇很惊讶。

“那当然,这才是我想要的自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没必要迎合任何人!”吴笛相信有钱四梁运营这份杂志,再加上她所提供的内容,这份非常特别的杂志,一定会给所以人一个惊喜。

首先,这份名为《自由》的杂志在开始时会是一份大杂烩杂志,里面会有青春文学小说、轻小说、纯文学、漫画、摄影等,就是吴笛自己喜欢的,带有她强烈的个人风格,之后随着无敌工作室的成员越来越多,杂志当然也会细分出,青春文学、轻小说、漫画等种类,只有其中最优秀的,或是得到了吴笛赏识的作品,才能刊登上创刊最早、地位最高的《自由》。

所以,这份杂志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吴笛本人所规定的自由,它属于吴笛的私人玩物,而它的价格会很高,因为它所用的纸张是最好的,每一期都会请最出色的设计师来设计,吴笛作为浪淘沙,也会按照设计师的要求为它绘画,里面除了漫画以外则都是全彩,给人的阅读体验,绝对超过其他所有的杂志!

吴笛这已经不是在做杂志了,就连精装版的图书都没她的杂志华丽精致,估计也就典藏版的才比得上,这如果让业内人士知道,一定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钱四梁在知道吴笛这样不计成本的将杂志做到如此华丽精致时,整个人都呆住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新的期待(213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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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在做杂志啊,这是在烧钱吧?

钱四梁认为当初自己的《时光碎片》已经够华丽的了,纸张质量算是青春文学中最好的了,但是与吴笛的《自由》一比,总觉得差得太远了!

在震惊之后,钱四梁则升起了一种久违的兴奋,他以前作为主编,《时光碎片》的成本总是遭到总部的诟病,希望能够更加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可现在,他却看到吴笛对那些制作杂志的人吩咐,不要在乎成本,任何东西都给我用上最好的,她甚至还提出了一个概念,那就是要将这本杂志打造成杂志中的奢侈品,买了之后能够珍藏的那种。

而《自由》的第一期创刊号,绝对要精益求精,不能有一丝瑕疵!

钱四梁发现这种办杂志的方针实在是太合他的胃口了,吴笛做了他内心深处一直想做的事情!

既然吴笛已经这么给力了,那他作为运营杂志的主管,在广告、宣传、炒作方面决不能掉链子,事实上,他认为有吴笛这张好牌,搞起宣传来,实在是太容易了!

《自由》杂志中除了文章、漫画以外,还有吴笛本人的写真照呢,那可是超级美图,作为吴笛的粉丝,难道会有不心动的吗?

这部创刊号杂志的价格,达到了188元!卖出去一本抵得上《青春祭》三十本了。而半月刊《自由》以后的价格,将保持在58元,这个价格说出去都要吓坏一般读者。怎么可能有这么贵的杂志?

钱四梁在看到吴笛面不改色地定下这样的价格时,觉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吴笛这个女孩,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

然而吴笛却说了让钱四梁深思的话:“我又不是做畅销杂志赚钱的,我只是想做我心目中的杂志而已,这也是我玩票性质的行为,为什么不做一本最特别的?你很擅长炒作,不觉得这个价格很有炒作的价值吗?”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钱四梁在思考完吴笛的话后。感觉自己加入这个无敌工作室简直就是最佳的选择,而他现在也恰好能够发挥他的长处,避免他的短处。他不插手杂志的内容,只管如何扩大这本杂志的名气,他觉得吴笛制作这部《自由》杂志的每一个步骤与想法,都值得炒作!

事实上。他觉得这个无敌工作室的其他人。也都像吴笛这么疯狂,比如那位痴迷于唯美CG的新海诚子,这位泥轰的财阀千金,烧起钱来,速度不比吴笛差,她只为做出心中最完美的动画!

两位富家千金有钱没处花闲着没事干在瞎搞——这是钱四梁对无敌工作室的评价。但他却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无敌工作室的这种作风了,“无敌出品。必属精品”将会成为它的标志!

吴笛在制作这份玩票性质的杂志时,并没有忽视自己的学习。她一如既往地去学校,认真上课,她总是将学习放在自己心目中的首位。

吴笛获得“文学之星”第一名之后,在国旗下的校长讲话中,她、谷扬帆、梁凉三人,受到了孔校长的表扬,言辞中期待他们能够在自己的特长上走得更远。

或许学生们都觉得这位老校长很死板,但事实上,他只是更加负责任而已,既然有学生可以依靠自己的特长养活自己,那成绩自然也无需太过在意了。

由于《青春祭》看中的谷扬帆拒绝了签约,所以苏曼文选中了潜力很大、文章也极具特色的梁凉,这让梁凉很开心,他欣然与《青春祭》签约,他对自己的实力,还是很自信的,他希望自己可以写出更出色的文章,所以他选择了《青春祭》。

当然,吴笛(天净沙)也在为《青春祭》写文,这也是他与《青春祭》签约的原因之一。不过他本人的合约,自然是比较苛刻的新人合约,但是,这样一份合约,他写文所获得的收入,已经足够让他的工人父母满意了,他们为自己有这样一位出色的儿子而感到骄傲。

如果自己身边有一个文坛新星,那该如何对待她呢?

这是不少吴笛的同学所纠结的一个问题,实际上他们这个时候还觉得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了,转眼间总是制霸全校第一的吴笛,却变成了青春文学圈子里的名家,以前他们还在一直猜测神秘的天净沙到底是谁,现在真相大白后,却又无所适从了……

很多学生只在一些偶像剧中出现过明星同学,里面的学生对这位明星同学自然各种追捧,甚至一下课就来围堵班级,可这事发生在现实中,倒是远没有这样夸张。

吴笛本来在学校里名气就很大,关注她的人自然有很多,比如她走在路上、做课间操、去食堂吃饭等,总会有男生下意识地尾行,望着她的背影,就觉得很满足。

现在她又拿下了“文学之星”的第一,还多了一层天净沙的光环,不少学生惊讶归惊讶,却产生了一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吴笛身上,那也是理所当然吧”的想法,吴笛越出色,他们就觉得自己离她越远,这样的女孩,远远望着,就已经足够了。

更不用说,吴笛在学校里一如既往的低调,穿着朴素的校服,认真上着课、做着作业、参加着全国理科竞赛的培训,在某些竞赛题没有学霸能做出来时,她站出来给出正确答案……

这哪里是什么青春文学名家啊?分明就是个超级刻板的女学霸嘛!不少同学在心中这样吐槽着,他们其实无法理解,吴笛为何对学习这样执着,若他们有吴笛的才华,早就逃离这座堪比监狱的学校了。

学生们一开始关注吴笛的热情,又渐渐消退,倒是有同班同学问吴笛下部小说准备写什么,吴笛准备在自己的杂志上刊登《灌篮高手》第一部,所以她说是一部很轻松欢乐的作品,这个消息也不知怎么传了出去,还登上了报纸。

沙砾们纷纷表示期待已久,《秒速五厘米》将他们伤得太深,需要欢乐的作品来治愈……

可惜,他们高兴得太早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巨着《文明》的冰山一角

吴笛虽然差不多已将将热血欢乐的《灌篮高手》第一部完全改编成符合本世界华夏背景的小说了,但她这部小说将会配合她的漫画,一起发布在她所创办的新杂志上。

无敌工作室已经招募了几位资深漫画家以及大批助手,他们或许本身构思情节的能力不怎么样,但画工精湛、画风也绝对是符合主流的,话又说回来,若他们本身构思就好,画工还精湛,那肯定就已经成名了,也轮不到吴笛用他们无法拒绝的价格招募他们。

现在,他们用了一个共同笔名——沙子大家族,沙子大家族的漫画作品,将由吴笛本人担当原作,负责人设、大纲等,而具体创作,将会由多人来完成,这种创作的方式,只要有一位核心,效率还是很高的,后世网文的创作,已经有了这样的模式。

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就加入了沙子大家族,吴笛所出的价格,让她没法不心动,反正加入沙子大家族,完成自己份内的任务之后,也能继续自己的漫画创作,这种条件对不少胸怀大志的漫画家来说,非常诱人,毕竟没成名的漫画家过得十分苦逼,有的为了自己的梦想,甚至要一边打工一边绘画。

由于杂志本身还没有完工,而吴笛对它的销售数量不抱有太过乐观的想法,因为它太贵了,所以她不准备印太多,以后的单行本反倒要比杂志更便宜。

就在这个时候,《青春祭》的主编苏曼文,这位催稿达人却开始上门催稿了,在她发动技能“监禁逼稿”前,还好吴笛见势不妙,赶紧同意写一部古风言情。这是一部中长篇小说,也算是她构思已久的《文明》系列的一个小引子。

她决定用自己的笔,将她原来那个世界的文明发展,人类变迁,思想哲学史等等,通通写出来。她要构建出一个逻辑严密、设定完美、人物鲜明、无可挑剔的架空世界,让看了之后,产生一种“这个世界好像真的存在”一般的错觉。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存在的!

吴笛从来不怀疑这一点,倒是她现在所在的世界,让她觉得各种自相矛盾、很不合理,像是小说家脑洞乱开后的世界,连世界大战都没有的世界真的可以吗?

吴笛这次为《青春祭》所写的中长篇小说,名字叫做《梁祝》,顾名思义。这就是吴笛版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十分凄美的爱情故事,只要是中国人应该都知道。

当她刚刚提笔手写时,忽然一愣,这是一个大悲剧吧?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啊……

按照发表时间来算,这部《梁祝》肯定是在《灌篮高手》之前发布的,这样一来,会不会又把她的读者坑到死啊?她好像已经承诺说下一部连载小说是轻松欢乐的作品。

管这么多干什么。坑着坑着就习惯了嘛……

梁祝的故事发生在东晋,所以吴笛更在意的。是通过这个故事,勾勒出东晋这个“名士风流”的时代,这个被“五胡乱华”后的朝代,汉族所经历的创伤,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所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当他们看到吴笛用冷冰冰的文字勾勒出汉族成为“两脚羊”的悲惨时代时。绝对会感受道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这是一场野蛮屠戮文明的悲剧,让人看完后,觉得要被郁闷死,毕竟吴笛那个世界的汉族,就是现在这个世界华夏的主体。

因此。再荡气回肠的爱情,在那宏大的历史面前,也只能算是一朵浪花而已,吴笛从这朵浪花入手,慢慢将东晋铺开,最终完整地写出一个不同于这个世界的中华文明。

这部《文明》系列一出,绝对是历史小说中最耀眼的明珠!

当然,要写出这样一部《文明》,吴笛绝对要多充充电才行,严肃向的历史小说最重要的就是厚重,拥有自己对历史独到的见解,所幸她能参照的资料还是有很多的,有现成的《史记》、《资治通鉴》等,她是通读过二十四史的。

现在想这些还是太远了,她决定先侧面写历史,或许别人在读她的这一部《梁祝》时只会注意到里面凄美的爱情,而忽略了她所勾勒的东晋背景,比如她会精细地描写东晋时期人们的穿着、吃喝用度、社会风俗等,尽量给读者一种逼真的感觉,这实际上也是增加代入感的一种方式。

待到她出了多部描写古代的小说后,只要是有心人,都会发现她故事中的一条暗线——中华文明发展史。

到读者们的好奇心纷纷被勾起来时,她便会将那个朝代正面描写出来,事实上,中国的每一个朝代都能算得上一部荡气回肠的悲剧,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多少强大的古代王朝从鼎盛走向衰弱,然后被异族蹂躏,能将这些写出来,已经不是治愈人心了,而是丧心病狂,把读者往死了虐!

由于吴笛要在《梁祝》中增加东晋王朝那些逼真的细节,所以她写的速度不算快,但是她精力是非常充沛的,专注起来的吴笛,写出来的东西更出色!

她花了十五天左右的时间写好并改好了开篇的两万字,然后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谁都知道,祝英台是女扮男装与梁山伯结识的,而女扮男装这个情节,是比较容易制造笑点的,梁山伯这小子不就是个天然呆嘛,愣是三年都没识破祝英台的女儿身。

吴笛又开始她的一贯作风了,她要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兄弟之情”写得让所有读者赞叹不已,心向往之,想要有祝英台这么一个女扮男装的好兄弟,她很擅长描绘女孩的心理,祝英台对梁山伯的深情,一定会让不少读者期待他们接下来的发展。

其实梁祝这个故事感觉还是挺老套狗血的,女扮男装这种桥段都快要用烂了,然而吴笛的笔力却足以将这个故事写得精彩万分,这就是“大神”的功力。(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宏大的伏笔

吴笛的写作,基本上都是晚上放学后在家里进行的,在学校的时候,她总是一如既往地埋首于课本之中,对每次考试都全力以赴。

不少媒体想要来这所学校采访吴笛这位天才人物,可惜全都被孔校长以打扰学生为由而拒绝了,他早就预料到了有这么一天,吴笛在初中时,已经证明了她有多么优秀。

身上多了一层光环的吴笛,自己却不曾察觉,对待朋友、同学,没有任何改变,她好像确实不将她自己的成就当回事。

这种姿态的吴笛,让许多同学都很纳闷,有人也大胆地向吴笛询问,说你在文学上都已经有了这么大的成就了,还是畅销书作家,为什么还要在学校里浪费时间,早点去当职业作家不是挺好吗?

可吴笛却解释说,她不是作家,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她现在作为一个学生,主业就是学习,写作只是她的一个爱好。

这样的说法,让她的同学觉得她在装逼,大概是因为牛逼的人说实话就会让人觉得装逼。

但吴笛本身对学习的虔诚,却也激发了不少同学学习的动力,连吴笛这样的天才都依然沉心于学习之中,我们也不能落后!

这就是吴笛作为正面榜样的作用,她在学校中的表现,也被她的形象管理团队时刻关注着,选择一些有助于塑造她形象的事迹传到网上,以此来证明。吴笛永远是记忆中那位女学霸,并没有迷失在大众的追捧之中。

她所写的短篇小说、《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这些文章的手稿也被晒到了网上,彻底证明了她就是天净沙。众网友纷纷表示“字迹一如既往的漂亮”“态度还是这么认真”“绝对是最努力的天才”……

她本人对写作的认真态度,也被拿来和那位文坛名宿袁龙川做比较。

事实上,这位传统名家袁龙川,在早年的求学生涯中,也是一位学霸,当然他的成绩不可能像吴笛这么夸张,但在中都大学的毕业成绩。是当时班级第二,这已经足够证明他的出色了。

当然,吴笛本人所写的内容。其风格与对方的风格相差太大,如果说吴笛是典型的剧情一般,文笔出色的话,那袁龙川就是文笔、剧情全都很出色。他的作品具有一种真正的批判力。值得深思,这远不是吴笛能够相比的。袁龙川是一位出色的短篇小说巨匠,已经获得过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

当年另一位“堕落”的天才作家,也就是那位总是嚷嚷着想死想自杀的秦治思,唯独对袁龙川的作品非常喜爱,甚至多次表示自己崇拜袁龙川老师,而素来欠债不还的他,每次向袁龙川借钱后都会主动偿还。他自己得意洋洋地说,这样一来。就能与袁龙川老师多见一面,聆听他的教诲了……

所以吴笛的文学之路,看似华丽耀眼,但她真正的水准,别说是东西方两大最有分量的文学奖,她连遁矛文学奖的水准,都还没达到,她的作品,还缺乏了一种真正的深度与内涵。

有人以为吴笛“战胜”了姚琼,她的水准就比姚琼高了,可实际上,姚琼浸淫文学多年,功力真正达到了传统名家的认可,当他放下某种执念,随心去写自己真正的作品之后,他的作品,已然有了名家风范。

然而吴笛却浑然不在意这一点,她的写作态度固然认真,但她从不会去想拿什么奖,她只是一个讲故事人。

吴笛的《梁祝》前篇已经交给了苏曼文,责编胡亦菲正在审核,虽然梁祝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但吴笛为他们勾勒的环境,却极为宏大开阔,有一些伏笔,都可以引出其他的书,比如说祝英台这位女主,美丽聪颖,很有才气,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

班昭、蔡文姬在这个时空都没有出现,吴笛大略地提了一下她们两位才女的背景,前者乃是一位东汉女史学家,著有《女诫》,而后者名气更大,蔡琰蔡文姬,三国时有名的才女,著有《胡笳十八拍》《悲愤诗》,她甚至附上了她们的著作。

日后有学者研究吴笛的《文明》系列时,将《梁祝》称之为《文明》这部伟大的史诗作品的开端,《悲愤诗》中甚至已经有了三国的伏笔,谁都没有想到,吴笛居然真的能够一步步构造出了一个如此宏大的、让人惊叹的架空历史。

至于现在嘛,责编胡亦菲在拿到《梁祝》前篇时,就是将它当做一部古代言情小说来读的,作为一名责编,她其实负责审核、修改一些病句错字。

不过吴笛的文章绝不可能出现这些,她自己在交稿前,都会修改到令她满意为止。

一口气读完《梁祝》前篇之后,胡亦菲蹙了蹙眉,虽然吴笛的文笔一如既往的出色,格局宏大,细节完美,但她却觉得有些地方过于注重细节了,就像是在毫无意义地凑字,这绝对是在水字数吧……

不,不对,吴笛的职业态度是很不错的,她绝不可能像姚琼当初那样为了骗钱而无所不用其极,难道说,是伏笔?

胡亦菲猜到是伏笔,却猜不到,这已经不是这部中长篇小说的伏笔了,而是一个系列小说的伏笔,或者说是构架!

《梁祝》的开篇让胡亦菲稍显失望,她认为吴笛的这个开篇有失水准,而且女扮男装,才子佳人的故事,很老套狗血,她几乎接下来都能猜到吴笛会写什么了,既然吴笛说这时一部轻松欢乐的故事,那肯定是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咯?

胡亦菲想了想,不由微微摇了摇头,自己下意识将吴笛摆在了一个很高的位置,实际上在吴笛这个年纪,水准有波动还是很正常的,好像这篇还是自家主编杀上门去催出来的……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苏曼文主编的催稿能力,绝对是超级恐怖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超级爆料(2160月票加更)

姚琼也是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天净沙是吴笛了,他毕竟也参加了那次新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他看到吴笛接过两项分量极重的文学奖,并作为天净沙发表获奖感言时,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他因为很喜欢《秒速五厘米》,所以感觉对天净沙神交已久,奈何对方完全就没有理会过他,让姚琼觉得挺憋屈,好歹他也是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了,想和别人互动下,却像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一样。

当然,秒五的结局,依然是他心中的痛。在传统名家眼中,秒五作为一个十六岁新人作家的作品,已经算非常出色了,但要是深究它的内涵的话,其实还是比较单薄的,产生共鸣的人会将它奉为神作,没共鸣的人,只会觉得这算是一部不错的言情小说。

姚琼一直觉得秒五是神作,连带着他心目中天净沙的地位也变得特殊起来,但在看到吴笛只是个青涩少女后,他还是比较失望的,他更喜欢成熟而有韵味的女人,果然作家只能看文,而不能看她本身的,姚琼感慨着。

在见到了天净沙的真身后,他倒是后悔了,豪门贵妇人的幻想就这样破灭了……

不过在当时,他想到了与自己打笔战的冯苟,他就笑了,这位打假斗士口口声声说天净沙为吴笛代笔,到头来才发现天净沙就是吴笛,吴笛就是天净沙,也不知当时那位打假斗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滋味。

这一次笔战。当然是姚琼赢了,在吴笛是天净沙这个事实爆出来后,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冯苟。而是痛快地落井下石,将冯苟骂了个狗血淋头,姚琼本来还期待冯苟继续战斗下去呢,没想到对方直接缩了,让姚琼大感无趣。

现在,姚琼除了有灵感时写一些文字,其他时候他闲得很。他看网络小说看上了瘾,然后他还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小众论坛,就是蛇的天空。他果断天天都泡在这个论坛,找一些喜欢装逼的家伙猛喷,战斗猫的威名,顿时又传遍了蛇的天空……

最近蛇的天空闲话江湖版块。就是网文资讯最发达的版块。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爆料、战斗的版块,有一个很帖子被顶得老高——《盘龙》月票十连冠!一书成神的中原五白,转投煌萌小说网!

姚琼最近对网络小说挺熟悉,原本他其实是不屑网络小说的,但后来在反姚琼小说兴起时,他就对网络文学关注了起来,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觉得网络小说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有的文章天马行空,非常有想象力。其中还有一些文青大神,其文字功底,让姚琼都暗暗点头。

而大部分网络小说都是YY小说,甚至还总结出了如何YY才能有所谓的“爽点”,这让姚琼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自己都没想到他还会在网络小说中学到东西。

姚琼甚至升起了自己也去写本网络小说的想法,试一试他所领悟到的网文技巧,不过他当然不可能做到每日连载,周刊月刊还差不多。

就在姚琼准备关掉论坛,拿起鱼竿出去钓鱼时,他又看到了一个比之前那个帖子还要火的帖子——震惊!“纯爷们”中原五白竟是清纯女神,坦言大纲来自当下最火爆的青春文学作家天净沙!

打开这个帖子,那是王静姝的一张穿着黑丝的照片,化着淡妆的她,确实就像一个真正的女神!

连姚琼看到王静姝的样子时都眼前一亮,这张照片上王静姝略显成熟的打扮,很符合姚琼的胃口。

论坛中有不少网络写手,有人看到这张照片时,忍不住怀疑这个消息是否真实,主要是以前有位写暧昧后宫文写得很不错的写手,也不知怎么被人误认为是一位单亲妈妈,还引得某大神在论坛表白,甚至还行动了起来,结果却不了了之……

后来才发现,这位什么单亲妈妈,居然是位汉子,让不少人心碎不已,女神就这样陨落了。

而那位大神,自然彻底悲剧了,只需想想,兴冲冲地去表白,然后发现表白的对象与心目的单亲妈妈反差那么大,甚至连性别都是反的,那该有多郁闷啊!

这次居然有人爆料《盘龙》这本纯爷们小说的作者是个可以打七、八分的美女,简直比以前那位单亲妈妈还要不靠谱啊!

然而罕见的是,这个爆料出来后,却没有人来打脸,倒是有人问“天净沙”是谁,蛇的天空一位ID为【唯爱女学霸】的论坛众,作为吴笛的死忠粉,又借机开始传教了……

事实上,吴笛在蛇的天空这个小众论坛的人气还挺高的,可能有人不知道“天净沙”,但吴笛却是知道的,现在度娘百科中,吴笛与天净沙两个词条,都合并起来了。

这位论坛众在传教时,随意贴了一张王静姝与吴笛两人在餐厅互相喂食的照片,当时吴笛穿着哥特萝莉装。

这张照片一贴出来,再看看标题,不少论坛众惊呼,难道“中原五白”真的是这位清纯女神?而构思出《盘龙》这个故事的,还是吴笛?

姚琼这个时候也重新坐了下来,他觉得有意思了啊,经过度娘百科,发现吴笛有一个小姨,而现在,吴笛的这位小姨,很有可能就是网文界的大神“中原五白”啊!

帖子到现在,都没有人拿出证明来反驳,有资深的论坛水神,开始@白盟中某位读者,这个白盟,当然是因为中原五白一书成神后,她的书迷团体——白盟,白盟是个凝聚力很高的书迷团体,这次《盘龙》十连冠,白盟功不可没!

这位白盟读者也混这个论坛,还时常为中原五百散财,这也算是替她宣传的一种方式吧。

这位读者被@出来后,也看到了这个帖子,然后证实道:“没错,五白大大的名字叫王静姝,她是‘文学之星’第一名、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天净沙)的亲小姨,《盘龙》的大纲,也是出自吴笛之手!”(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一片飘红

这位证实这个消息的白盟读者,名叫闻林之,是一名公司高管,偶然接触到《盘龙》这本书后,便沉迷了进去,每天几乎都在天天等更新,要知道,王静姝的这部《盘龙》,既有烟雨江南的文笔,又有我吃西红柿的节奏感,还有其他网文大神的优点,这可是五白合一,气运非凡!

闻林之成了《盘龙》的铁杆粉丝,还打赏了一个盟主,虽然比不上那位总盟千万盟F盟,但这的确已经算是真正的铁杆了。

对于网络大神来说,拥有这种死忠粉团体是非常重要的,他们是一位作者的坚实的后盾,哪怕作者去其他网站发展,他们也会紧紧跟随……

王静姝已经决定转投煌萌小说网,吴笛也同意了,毕竟煌萌的董事长是她母亲,不论是从本身收益的角度,资源倾斜程度,还是私人角度,选择煌萌小说网都是最佳的选择。

既然已经准备转投煌萌小说网,当然要和自己的书迷提前说一声,她那隐藏了许久的身份,也一下子暴露了,当王静姝的女声出现在书迷团体白盟的耳边时,整个粉丝群都炸开来了!

不少粉丝都以为“中原五百”绝对是纯爷们,因为这部书的主角其实就是个硬汉,各种战战战,男女之情很少,女主到后面可有可无,反正男主就是一心修炼,升级打怪,这样的作品怎么可能是女作者写的?

一般女作者写文,再宏大的设定,到了她们手里,都会变成一个言情故事,愁肠百结的言情故事或许是女读者的最爱,但男读者却很少在意感情戏。感情永远只会是点缀。

由于王静姝是个宅女,对一些多人视频聊天软件、语音聊天软件很熟悉,在某些铁杆书迷的盛情邀请下,她同意了进行一次网上书迷交流活动,当然是视频、语音交流。

闻林之作为一个男人,在知道自己最喜欢的网络小说《盘龙》的作者竟然是女人后。他就小小地激动了一把,这毕竟是意外之喜啊!随后他又了解到这次网上书迷活动,他果断参加了。

这个五白大大的声音挺不错的嘛,就是不知道长得如何,敢于和这么多书迷进行视频,想来长得应该不会太差吧?

闻林之就怕五白大大用了语音合成软件与书迷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然后真正看到她的模样时,却发现是一个硬汉,那就蛋疼了。还会菊花一紧……

王静姝一点都没有让她的白盟书迷团体失望,因为,她还把自家小外甥女拉来助阵了,吴笛穿着一身家居服,下身是短裙与黑色的过膝袜,漆黑的直长发随意披散着,这是一只很萌很有爱的美少女。

吴笛早就听说了王静姝一书封神后,有了“白盟”这个死忠粉团体。在这个团体的帮助下,王静姝才能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在大神颇多的骄御小说网大杀四方,无人能挡,然后携着这一股无可比拟的气势,加盟蒸蒸日上的煌萌小说网!

吴笛好歹也是“中原五白”的半个主人,与王静姝一起在网络上见一见这些可爱的书迷也是理所应当的,就是不知道白盟中。会不会有人把她也认出来。

于是,在不少白盟铁杆书迷们的期待中,视频前出现了一大一小两位美女,吴笛被王静姝抱在怀里,坐在了她的腿上。两人就像是一对亲昵的姐妹,因为今日的王静姝,打扮较为青春活力。

本来有些嘈杂的语音一下子便安静了下来,仿佛是不约而同的,那些因为太过惊讶而吸气的声音,倒是让吴笛与王静姝两人听得清清楚楚。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一起挥着自己的手,对着摄像头打招呼,齐声说道:“你们好,我们是‘中原五白’。”

闻林之看到电脑中这对“姐妹花”,眼睛都瞪大了,他的目光先是投在了吴笛脸上,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很熟悉,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那位获得了“文学之星”冠军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吗?好像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很有名……难道《盘龙》是她写的?

他随后又将目光投在了王静姝脸上,不知为何,也觉得挺熟,好像在网上看过,只是记不得了。

很显然,这是因为有一次王静姝带穿着哥特萝莉装的吴笛出去玩时,被人拍照传到了网上,然后火了一阵,那时候因为两人的衣服打扮,网民们都以为她们是母女,还有一些男人戏称,这样的接盘侠,他们心甘情愿地当!

待到白盟的书迷团体都反应过来时,有比较大胆的,直接在语音中狼嚎起来,更多的,当然是发出这样的信息:

“我没看错吧,写《盘龙》的,居然是两个超漂亮的萌妹子!”

“太、太、太不可思议了!没想到五白大大居然是两个美女,我发现幸福来得好突然啊!”

“吴笛?天净沙?怎么会是你?我、我觉得太幸运了,一直想见一见你啊……”

……

王静姝这时说道:“这部《盘龙》,是由我码出来的,但是人物的设定、插画、情节的走向,都是由我家笛笛负责的,可以说,这部作品真正的作者是我家笛笛,我只是协助她将这本书写出来而已。”

王静姝说了创作过程中的不少秘辛,话语中对吴笛的吹捧,让正在王静姝怀中的吴笛,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吴笛在王静姝停顿时,插了一句:“虽然我构思了大纲,但真正写出来的,还是我的小姨,我认为她为这本书花费的精力要比我多得多,所以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家小姨!”

“支持,必须支持,绝对支持!”

“九百九十九朵鲜花奉上,请签收吧!”

“作为白盟的一员,我表示实在是太幸福啦,百万盟奉上!”

由于《盘龙》的版权还是在王静姝手上,所以她转投煌萌小说网时,这部小说也转到了煌萌小说网,这个时候,《盘龙》的书评区,则是一片飘红!

“击节而赞,拍案而起,非此犒赏不足以表吾之意!支持最美网络女作家,支持最美女学霸!”

“天花乱坠,感动涕零,先生之才当受此赏!五白大大,你是我的女神!永远爱你!”

“心潮澎湃,相见恨晚,百万虽巨,亦难表吾之喜爱!故事太棒了!两个美女也太棒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这时我的百万犒劳,亲要继续努力哟!”(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最美网络女作家

闻林之见到这书评区几乎屠版的飘红,他暗暗感慨美女作家就是不一样,与书迷们见个面,就能让这些瞬间高潮了的书迷们疯狂打赏,他虽然这样感慨着,却也忍不住打赏了五万煌萌币,也就是五百块钱——击节而赞,拍案而起,非此犒赏不足以表吾之意!小小心意奉上,不成敬意……

不过,果然遇到自己喜欢的书的作者,是两位超级美女,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在吴笛与王静姝两人介绍完自己后,她们又让自己的书迷们随意提问,她们会尽量回复书迷们的问题。

一开始书迷们都是问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比如说性格、爱好之类。

渐渐的,感觉王静姝与吴笛两人挺好相处的书迷们,开始忍不住问一些比较隐私的问题了,毫无疑问,白盟中大部分是男书迷,而此时却幸运地发现此书的作者是美女,他们当然想要多了解一下美女的信息。

闻林之就问出了一个白盟书迷颇为关心的问题:“请问两位美女作家,你们有男友了吗?”

王静姝摇了摇头,否认道:“没有,我可是大龄宅女一只,至于我家小外甥女,可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会早恋的。”

“万岁!”

“太棒了!”

“我瞬间发现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美好了!”

“女神!我发现我终于找到了我心目中的女神!”

……

闻林之看着白盟众一副鬼哭狼嚎的样子,不由露出了微笑,书迷们确实会对作者有些幻想,就像有妻子的他现在都有些想入非非,他自嘲一笑,总觉得是都市暧昧后宫文看多了。小姨外甥女一起飞什么的……

这次五白与白盟的书迷见面会可以说非常成功,中原五白的新书《斗破苍穹》也会马上发布。

人设、大纲依然是吴笛提供给王静姝的,这部小说在商业性上,比《盘龙》还要出色,它是土豆大神的封神之作,不仅在PC端订阅逆天。在无线端更是一直保持超高的销售额,这显然是当下最适合煌萌小说网的作品,因为煌萌小说网在手机端更加有优势。

而《斗破苍穹》一出,相信跟风严重的网文圈,到处都会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了,这一经典的废柴退婚流开头,简直能够算是网文的教科书式的开头!

东方玄幻这一类别的小说。相信也会随着《斗破苍穹》的大火而发扬光大。

不少白盟的成员纷纷表示了对这部小说的期待,吴笛甚至将她所画的人设图拿出来给书迷们观看,男主女主的样子还是非常帅气的,吴笛的画风本来就特别唯美精致。

自从吴笛被爆出是天净沙后,她的另外两个“沙”字的笔名显然也藏不住了,一个是浣溪沙,还有一个则是浪淘沙,但是由于天净沙吴笛这个消息太过劲爆。导致现在她是浪淘沙的消息居然暂时没有发酵,ACG领域还在猜测浪淘沙是谁呢……

不少轻小说家可是非常期待和浪淘沙老师合作的。

在这个时候。算是资深蛇的天空论坛众的闻林之,接收到了别人的@信息,他也看到了那个爆料中原五白身份的帖子。

闻林之心说果然蛇的天空大能比较多,他作为白盟的核心还是前些日子才知道中原五白是个女人,没想到这个爆料贴都已经猜出中原五白是谁了……

现在,既然王静姝、吴笛两人都已经与她们白盟见过面了。想来这个视频也肯定会流传出来,他证实这个消息,也没什么问题了。

闻林之发了回复了一条证明这个消息的信息,还贴上了一些照片,比如视频中吴笛与王静姝两人的截图。还有当然就是书评区被屠版的飘红书评。

蛇的天空有大神也有扑街,但总的来说,扑街写手还是比较多的,毕竟网文这一行,就是一个超级金字塔结构,站在顶尖的大神,分分钟都有让人羡慕的收入,可扑街写手每天写一万字才能拿到一千的全勤……

这个时候,不少写手们看到那些书评区的屠版飘红,他们纷纷感慨道:

“为什么我不是美女写手呢,如果我是美女的话……”

“楼上的如果你是美女的话,你就不会入网文这一行了,把双腿一开躺床上,钱就来了,啊哈哈。”

“求吴笛的大纲啊,我要是有这份大纲,我也绝对可以成神!”

“楼上的省省吧,将这本《盘龙》写出来的作者,笔力很强,远不是一些语气酸气冲天的扑街能比的!”

“有些写手,每次都鄙视所谓的小白文,实际上他们写的垃圾连小白文都比不上!”

“同意楼上的,写的书既好看又有内涵的全都去混实体出版了……”

……

很快,中原五白这个笔名在网文中彻底扬名了,首先当然是煌萌小说网对她不遗余力的包装和宣传,现在她即使离网络作家之王还差得远,但最美网络女作家基本上没什么悬念了,毕竟有她这个姿色,哪还来当网络作家,其次当然是因为王静姝所写的小说,创意与大纲都来自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而现在,吴笛或者说天净沙,在文坛的名声,一时无二。

王静姝能与吴笛扯上关系,对她而言,就是一种曝光度,更别说她所写的小说,创意、大纲都是来自吴笛了。

这个时候,又有比较懂行的网络作家们,纷纷称赞吴笛真是个天才,居然连网文的特质都能把握得如此精准!

其实网文的本质就是爽而已,毕竟只是快餐小说,谁要真想读些有内涵的小说,还是得去看那些名家的作品。

吴笛自己的那些作品,放到网络上,在商业价值上肯定也比不上《盘龙》、《斗破苍穹》之类,因为网上的读者就是喜欢看更轻松欢乐的小说,不可能去细细品读她的作品,更不会再去找什么伏笔。

就在此时,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梁祝》终于登上了新一期的《青春祭》。(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难道是耽美(219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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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笛看到自己手上的样刊时,有些无语,由于她现在是《青春祭》当家作者,自然享受最优的版面,还有主编点评这样的特殊待遇。

苏曼文是这样点评她的作品的:“天净沙的中长篇古代言情小说,文笔古色古香,优美异常,设定宏大……”

一大通无论放到吴笛的哪篇古代言情小说中都算万金油的话,如果在后面加个联系方式的话,怎么看都像是某个小网站网编去拉网文作者的广告。

显然,有时候所谓的主编点评,其实也成了形式主义,只不过使作者看起来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而已。

这主编点评自然不是重点,重点是《青春祭》对《梁祝》的宣传,居然是“一篇让人读来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她看到这个宣传语时,有些发愣,如果连《梁祝》都能算喜剧的话,那还有什么能算悲剧?

也许最后化蝶飞的结局能够让人觉得十分开怀?

太坑了啊……吴笛摇了摇头,可心里却很期待读者们看到结局时的反应,毕竟她的一贯作风,就是前面两篇连载是描写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美好感情,最后结局篇则是急转直下,祝英台被强行嫁给马文才,美好婚姻毁于一旦,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现在天净沙这三个字也算是成了金字招牌,有不少青春文学杂志都向天净沙约稿,哪怕是一篇短篇小说也好。

若是吴笛还为钱发愁的话,肯定会接受这些约稿,但现在,她在金钱上。早就无欲无求了,她现在写文,还有一个极为宏大的理想,那就是要用她那个世界的文化,入侵这个世界!

《梁祝》说到底只是一个引子而已,它本身也是一个让人颇为唏嘘的爱情悲剧。

夏薇薇与李香莹这两位天净沙的粉丝。已经拿到了最新一期的《青春祭》,虽说可以通过吴笛直接要稿子,但总觉得还是通过杂志,看起来更有感觉。

看到连官方都说这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小说,她顿时放下心来,也没有去多此一举地问吴笛结局,若是连载的文章知道结局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夏薇薇迫不及待地翻到天净沙的专版,便看到了一副“基情四射”的插图。一边与夏薇薇一同看杂志的李香莹,呼吸一下子变得急促起来,她双颊微红,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扶了扶她的粉红边框的眼镜,低声说道:“这次是不是BL小说啊,如果是的话,那就太……”

李香莹见到夏薇薇用诡异的眼神看着她。她心中微微一慌,好吧。因为她的姐姐是画师,经常接触ACG圈子的她,实际上是一位耽美漫画、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她特别爱看美男之间的暧昧甚至恋情!

李香莹对耽美的喜爱,比想象中的还要疯狂,在看到插画中。两位美男(祝英台女扮男装)其中一位在抚琴,另一位坐在他的对面,撑着腮帮深情地凝望对方,那种眼神流露出来的欣赏、愉悦,都通过细节完美地表现了出来。

李香莹当然早就知道了在ACG圈子中已经很有名气的浪淘沙老师。就是吴笛,实际上,她一直觉得,吴笛那种唯美精致的画风,用来画耽美,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

可惜吴笛对什么耽美、百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

难道,浪淘沙老师终于开窍了么?

李香莹喜欢耽美,也只是喜欢给二次元的那些特别帅气迷人的美男配对而已,至于三次元的同性恋、GAY、搞基可不感兴趣,她认为那是对她心目中神圣的耽美的玷污!

“我是说,这张插画虽然一如既往的唯美,但这其中的两位主角,是不是看起来太暧昧了,女主怎么没有?”李香莹立马改口道,刚刚其实她想说如果吴笛写耽美小说的话,那实在是太棒了!

还好华夏文化风气一向开放,否则耽美小说要是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一定会被禁死,连耽美写手一起抓进局子里……

夏薇薇却一眼就认出了插画中的祝英台,她忍不住对李香莹吐槽道:“李子,我看你是耽美漫画看多了,连男女都分不清了吧,画中的这个容貌阴柔俊美的男人,显然是女扮男装,你怎么会把她认成男人?

李香莹讪讪一笑,她确实耽美看多了,有些非常精美的耽美漫画,其中的人物角色,都是漂亮到了男女通杀的地步的,与其说李香莹喜欢耽美,倒不如说她喜欢那种超脱了性别的美。

在她看来,吴笛的美丽,无疑就超脱了性别,她认为吴笛是最有魅力的女孩,毕竟李香莹她同样作为女孩,却觉得吴笛非常美,还没有一丝嫉妒,怎么想都是因为吴笛太过完美的缘故!

夏薇薇与李香莹又凑在一起看《梁祝》了,她们都怀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来读这篇文章的,上次吴笛可是亲口说了,下一篇小说是轻松欢乐类型的,她们自然没想到,吴笛所说的那部小说,是《灌篮高手》,而不是什么《梁祝》。

《梁祝》这种经典悲剧,虽然老套狗血了一些,但看完后绝对会让人特别郁闷的!

再一次欣赏到吴笛那充满古风的文字,夏薇薇还是忍不住感叹道:“最喜欢小笛的古风言情了,我得把我的摘抄本拿出来。”

然后,她们就看到了旁观有关才女蔡文姬、班昭的人物设定,在看到《悲愤诗》的全文时,李香莹呆呆地说道:“这个蔡文姬果然是才女啊,只不过,这个三国,我们历史上有这个朝代么?”

“不是蔡文姬是才女,而是创造蔡文姬的小笛才是大才女,居然真将蔡文姬的诗作给写出来了!我们历史上肯定没有三国这个时代……所以,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次我们家小笛要玩一次大的了,这分明是一个系列小说的节奏啊!”夏薇薇用一种极为期待的语气说道。

李香莹这时才回过神来,她在看了蔡文姬的人设之后,差点还真以为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才女呢,毕竟对方的诗作在那里摆着,但她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个诗作真正的作者,是吴笛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耀眼的伟人们

不过李香莹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她忍不住拿出手机,直接搜索蔡琰这个人,发现果然没有这个人的信息,而后她又不甘心地搜索了《悲愤诗》、《胡笳十八拍》,发现倒是在《青春祭》的电子版上搜索到了,作者当然是天净沙……

李香莹看着这些古体诗,只能表示叹服了,可实际上,这些作品就是吴笛那个世界历史上才女蔡文姬所作,吴笛甚至还点明了这一点,奈何读者却显然认为这是吴笛的作品,因为在这个世界,就没有蔡文姬这个人!

夏薇薇见到李香莹的举动,不由笑了笑:“李子,没必要这样搜索,我发现小笛除了在《舌尖上的名著》上会引用一些我们历史上本来就有的诗词以外,她在自己的文章里,所写的诗词,全是原创!就是因为这一点,我特别喜欢她写的古代言情!”

“真不知道她的古文功底为什么这么好,总觉得让他用纯文言写一部小说,也是很轻松的事情,实在是太有才了!”李香莹感叹着。

夏薇薇一边点着头,一边已经看起文章来,她对吴笛的古代言情小说是非常喜欢的,还有插画给文章加分,她自然看得十分入迷。

这个前篇,讲的大概就是东晋时期,浙江上虞县祝家庄,玉水河边,有个祝员外之女英台,美丽聪颖,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恨家无良师,一心想往杭州访师求学。祝员外拒绝了女儿的请求,祝英台求学心切,伪装卖卜者,对祝员外说:‘按卦而断。还是让令爱出门的好。‘祝父见女儿乔扮男装,一无破绽,为了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勉强应允。英台女扮男装,远去杭州求学。途中,邂逅了赴杭求学的会稽书生梁山伯。一见如故,相读甚欢,在草桥亭上撮土为香,义结金兰。不一日,二人来到杭州城的尼山书院,拜师入学。

很寻常的剧情,但是却被吴笛写出了亮点,比如两人之间一见如故的剧情,就让夏薇薇看得十分入迷。他们是如何一见如故的呢?

这就要谈到魏晋风流了,当时谈玄的风气比较浓厚,梁山伯被吴笛刻画成了一位专注学业,才华横溢的寒门书生,他不仅谈玄论道很厉害,还弹得一手好琴,正是这样才华,让祝英台一见如故。

两人进行清谈的过程中唇枪舌剑。让夏薇薇看得不明觉厉,这要放在网文里。估计就要被人骂成装逼了,可事实上,能真正写出这样的内容,才显得吴笛的底蕴是多么深厚。

总之在看了前篇后,读者们对两人接下来的发展还是很有期待感的,而其实那些喜欢细细精读天净沙文章的读者。最关注的,却并非男女主角,而是当时的那个背景。

在东晋时期,就是典型的门阀政治,高门大户与寒门子弟泾渭分明。原因便是从三国时期魏国确立的“九品中正制”,虽然这些都是吴笛浮光掠影地一提,但却让人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一种历史感,让不少喜爱历史的人都有种回味无穷的感觉,到底她文中的三国时期是怎样的呢?

这个世界的华夏,除了春秋战国时期以外,自战国七雄之一的魏国统一天下后,是从来没有分裂过的,经历过的一次最剧烈的变革,便是齐朝末年到新华夏的诞生这个时期,以前的王朝,几乎都不算革命,而只能算是权力中心的转移,用政变来形容更为恰当。因此,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经历的战争非常少,活得显然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滋润得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自然是每次华夏发生巨变时,都会有一位英雄人物出现,他们都尽可能地保证国家的稳定,避免人民陷入惨烈的战争之中。

所以吴笛在看这个世界的历史时,总是觉得特别违和,感觉这个世界就像是被圣母光环笼罩的世界,主政者都十分考虑底层人物的生活,总能让大众有一口饭吃,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搞造反还真没个群众基础。

在吴笛那个世界,历史上的中国底层人民,忍耐力是非常强的,都是在实在没法生存下去的时候,才爆发起义,而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又特别大,胜利果实总是被野心家所窃取,自古以来的农民起义,都是起义的开端,能够最终成为天下之主的概率,小之又小。

虽然华夏从来没有分裂过,疆土广阔,地大物博,但在不少历史架空小说中,自然也有优秀的历史作家幻想多国纷争,在这个世界最火的一段历史,无疑就是春秋战国时期,也有历史作家推演,若魏国没有出现魏傲天这位传奇帝王的话,战国七雄最终获胜的会是哪个国家呢?

有网络作家就写穿越到春秋战国时期,先抢先收了魏傲天的猛将,然后抢了他那群历史上留名的绝色佳丽们,最终帮助其他某个国家赢得这场多国纷争,总之,这段历史是这个世界穿越小说中最火的。

然而,这段让无数华夏人们津津乐道的历史,在吴笛看来却是残缺不全的,它连诸子百家、百家争鸣都没有出现,这可是诞生影响中国最大的思想——儒学的时代啊……可惜连孔子都没了!

对这个世界华夏影响最大的,是一个类似道教与佛教结合的宗教,其思想就是修道长生、轮回报应之类,所以华夏的仙侠小说也非常火,因为电影特技的发展,使得仙侠电影大片,成了对抗美利坚科幻大片的主力,只要是东方世界,就有仙侠文化。

这样的历史太单薄了……这是吴笛升起写《文明》系列的想法的主要原因。

她甚至觉得这个世界上那些出彩的历史人物,也非常少,总觉得历史完全不是由人民群众推动的,而是由某位横空出世的英雄推动的,整个世界的人,都成了他的陪衬、他的背景。

没有孔子、老子、墨子、秦皇、汉武、李白、杜甫、唐宗、宋祖、苏轼、毛、邓等等等等伟大人物的世界,是多么苍白无力,就让她,来将这些在她的世界闪耀自己光辉的人物,全部在她的笔下复活吧!

这部《文明》,她无论花费多少时间,哪怕要耗尽一生的心血,都要完美地写出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名士**的时代

夏薇薇一口气读完《梁祝》前篇,只觉得脑中似乎出现了一幅东晋时期的画卷,外族入侵,中原大地被胡人肆虐,东晋龟缩一隅,此时却名士们却在谈玄论道、放纵自我,而不思如何光复中原……

她感到了一种浓浓的违和感,这到底算什么魏晋风流,难道文章中那些被提及的“扪虱而谈”恶心玩意也算风流?

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位名士,便是吴笛用在文中穿插的文言文所写——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禈衣,诸君何为入我禈中!”

这个“裸露癖”刘伶,让夏薇薇小小地汗了一下,她不得不佩服吴笛描写人物的功力愈发深厚了,仅仅一句话,就勾勒出了一位放浪形骸的名士,然后通过这位名士的行为,窥一斑而见全豹——

混乱而痛苦的历史事实,让当时的名士们思治而不得,苟全性命于乱世,对文化、思想和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些循规蹈矩,那些道貌岸然,似乎都成了一个个玩笑,传统的力量在无形里消失,越来越多的名士在无望的明天面前选择了叛逆。有些人,佯狂而避世,在清醒与沉醉里优游,在痛苦和癫狂里迷失。于是就有了所谓的“魏晋风流”。

夏薇薇以及不少读者,都对自己暂时臆想出来的“魏晋风流”很反感,他们甚至觉得吴笛这篇文章中透露出来的“三观”有些问题。

这些名士应该都是比较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吧?他们不好好想想如何去收复被胡人肆虐的失地,却在发疯,这到底算什么名士?

夏薇薇只能将原因归类到吴笛设定的架空世界有漏洞……

然而,东晋时真正的风流人物——王羲之、谢安、陶渊明等等,吴笛还捂在手中呢。尤其那位谢安,确实犀利,逼格非常高,淝水之战中,谢安一边悠闲地下棋,一边指挥了八万兵马,谈笑间打败了号称百万的前秦军队,为东晋赢得几十年的安静和平,这是一场有以弱胜强的经典战役,堪比三国时的赤壁之战。

吴笛的这部《文明》系列小说。并非正史,而是小说,有些剧情为了凸显人物,肯定也不会与她原来的历史一样,她想把历史上不少耳熟能详的故事。融入这部《文明》系列小说之中。

总之,当这部《文明》完成的那一刻。必然是真正的巨著诞生之时!

天净沙吧又开始讨论吴笛的新小说《梁祝》了。现在这个吧已经成了逼格非常高的文学吧,有不少业余的诗人、写手在吧中发文,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种高逼格的度娘吧,才会有真正的慧眼识才之人。

其中有不少写手,是在三大小说网扑街之后。不愿意写套路文,满怀一腔的愤懑来天净沙吧发文的,他们觉得自己是真正的文学青年,写的是有内涵有深度的文章。绝对不是什么小白文。

结果这些写手无奈地发现,他们的文在天净沙吧被喷成了渣渣,当然还是因为逼格太低,

吧中几个有名的文艺青年,是【薇薇一笑很倾城】、【旧年凉歌】、【Garugomon悦薇】、【银色告白季】等,这几位没事就喜欢写一些东西发在吧里,总的来说好评多于差评。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扑街写手是因为写的文不够小白不够文青内涵,所以火不起来,这种不上不下是最没用的,要么你就彻底小白,要么你就彻底文青内涵,前者钱途无量,后者前途无量,最终得个东西方两大文学奖,那就不用愁了……

天净沙成了文学性的度娘吧后,吴笛吧则已经成了萌妹子吧了,因为常年驻守在吧中的牲口挺多,这当然也吸引了不少想要表现自己的女孩,她们往往伪装成吴笛的粉丝,然后在吴笛吧中发一些自己的靓照,以收获一些网上的虚荣感。

她们其实更期待有人说她们比吴笛这位超级网络红人还要漂亮。

可惜吴笛吧中的牲口们,现在眼光高得很,谁让吴笛是天生丽质,大部分照片都是素颜呢?

而这些爆照的萌妹子们,几乎都可以回一句“论化妆/PS的重要性”,少有敢于直接爆素颜照片的,有嘴比较毒的狂热吴笛粉,就喜欢喷这种女孩,大多数吧友则对这种爆照行为表示喜闻乐见,化妆的美女,那也是美女啊。

天净沙吧中,这次关于《梁祝》小说的讨论,重点果然已经不是男女主之间的感情戏了,不少读者都表示,反正结局肯定是美满的,毕竟人家大吧【薇薇一笑很倾城】作为天净沙的同学都说了,天净沙的这部小说是轻松欢乐类型的,那自然就不用担心被放冷箭了……

当然,也有吧友这样问道:“既然设定的东晋朝代,是一个门阀政治的时代,还有九品中正制这种阶级分明的制度,高门与寒门间有着很大的鸿沟,那可不可能梁山伯与祝英台最终因为身份而无法走到一起呢?”

有资深言情小说读者这样回答:“这样的设定,最终圆满的结局就是为了讴歌真爱可以超越门第之见啊……所以我觉得天净沙的这篇《梁祝》,倒是有点姚琼流言情小说的影子,但这个背景的设定,绝对宏大,感觉《梁祝》只是一个系列小说的开始一样。”

这样的回答,又安抚了不少读者,觉得很有道理。

反正这次吴笛的《梁祝》,让更多的人开始讨论设定了,还有细节党则研究才女蔡文姬那首《悲愤诗》,这其中第一句就提到了“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显然这个“汉”就是一个朝代,而“董卓”便是这个朝代的一位历史人物,这其中又有怎样的故事呢?

天净沙的言情小说,男读者也比较多,主要是《秒速五厘米》的缘故。

有男读者已经迫不及待地表示,希望看到天净沙写出那个汉朝末年群雄逐鹿的时代,总觉得天净沙应该能写更加震撼人心的历史,而不该仅仅局限于男女私情。(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展望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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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月假回家,夏薇薇将新一期的《青春祭》摆到了她那位古文教授的父亲夏建业面前,对他的父亲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老爸,我家小笛写的新连载,又有绝佳的古体诗出现了,还是完整的,你要看吗?”

夏建业先是下意识摇了摇头,他其实也算是天净沙的资深读者了,从原本只看天净沙所写的古代言情小说,研究她里面的诗词、文言文,到后来也会翻一翻天净沙的都市校园小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完全沉入了进去。

主要是因为天净沙的文章,他这个男人,看了之后都不别扭,男女主之间淡淡的恋情,确实挺治愈人心的。

按理来说,女儿每次将《青春祭》带回家时,都会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吴笛的文字就像是有魔力一样,吸引着他这位大学教授。

可惜,上一次的《秒速五厘米》让他看完之后再次大骂,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夏建业可不是追连载的,而是一口气将夏薇薇所买的精装版的《秒速五厘米》看完了,这种治愈效果,可比连载还要凶残,因为前后对比实在是太强烈了,最后他还手贱欣赏了一下那张动画mv,听着那首歌,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他发誓,绝对再也不看天净沙那坑死人不赔命的现代小说了,他也不想看任何悲剧!

夏薇薇见状,用一种蛊惑的语气说道:“老爸,这篇《梁祝》历史背景设定可是非常宏大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尽的历史仅仅显露出一角一样,你好像挺喜欢历史的吧。不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见到夏建业一脸纠结的样子,夏薇薇嘴角微翘,翻到杂志中的附录部分,拿起蔡文姬的一首《悲愤诗》就读了起来,她越读越能体会到蔡文姬的那种身处乱世的无奈与凄惨,她不由在心中感慨着,这个小笛,真是太厉害了,她到底怎么构思出蔡文姬这位人物的?

而夏建业听着这首诗,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还没等夏薇薇读完,便一下子抢了过来,便看到上面的诗歌,他不由叹道:“这也是你那个同学写的吗?实在是太棒了,这种古体诗的水准。现代人怎么可以写得出来呢?不可思议,实在是不可思议!”

若吴笛见到夏建业这个样子。肯定会腹诽。我们那个世界真正的天才诗人我还没写出来呢,蔡文姬虽然有才,但终究比不上李白、苏轼这样的人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女的身份,为她增添了不少光环。

就像吴笛现在一样。若她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男人,她也写出了《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一代人》等,那她的影响力也不会这么大,脑残粉的数量也不会这么多。这些吴笛的脑残粉,吴笛的任何作品,不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哎呀,老爸你又大惊小怪,我们家小笛就是天才,连袁龙川这位文坛名家都承认这一点了,你也知道,袁龙川这个人总是很谦虚很认真很慎重,不会轻易下什么评语的,可他却为我们家小笛破例了,这就说明小笛就是天才!”夏薇薇与有荣焉地说道,她现在与吴笛的关系可好了。

夏建业暗叹现在的高中生真是不得了啊,不过他想想觉得也对,以前他就感慨天净沙这个作者古文实力很强,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吴笛,他总觉得二者之间有莫名的联系,没想到还真是一个人!

这样在文学上具有如此天赋的人物,确实是百年一见啊!

夏建业正欲提起兴致品读享受一番,他本人也非常喜欢天净沙的古代言情小说,倒不是因为其中的感情纠葛,而就是天净沙写古文时,那种古色古香的文笔,总能让他感觉自己像是被拉入了天净沙所创造的那个古代世界中去。

不过在看之前,他忽然警惕地说道:“这部小说不是悲剧吧?”

夏薇薇见父亲这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样子,不由抿嘴笑了笑,她忽然觉得自家老爸还是挺萌的。

她拍着胸脯保证道:“老爸,这次你就放心吧,《梁祝》可是轻松欢乐的喜剧,人家杂志在上面对这篇文的宣传就是这样,我也向小笛问过了,她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也看过这部小说的前篇了,目测像是姚琼流‘真爱无敌’类型的小说,男女主突破门第之隔,最终走到一起,可能比不上《秒速五厘米》经典,但不失为好的甜点,总之,看完后一定会感觉很好的。”

夏薇薇又开始了,她总是帮吴笛说好话,上次的秒五也是这样,在吧中各种赌咒发誓,这会是一部喜剧……咦,夏薇薇似乎成了像某战忽局局长一样的因果律武器了呢——话要反过来听。

夏建业还是太单纯了,见到女儿这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他觉得女儿终究是与自己最亲的女儿,肯定不会坑自己的,所以他怀着一种美好的期待,看起了《梁祝》。

作为一名古文教授,他对历史的了解,虽然不如那些历史系的教授,但绝对比一般人要强,他在看这篇《梁祝》时,注意力也自然而然被那吴笛所设定的背景吸引了,这一次她所设定的背景,感觉比任何一次都要宏大。

这种宏大的背景,击中了夏建业的痒处,他在一口气读完之后,已经不去在意什么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无聊的爱情了,他更在意的,便是东晋这个所谓“名士风流”的时代,到底在它之前是怎样的朝代,而在它之后,历史又会怎样发展?

太期待了!

夏建业也感觉到了,吴笛这一次的作品,比以往任何的作品都要大气,仿佛她脑中已经构思好了另外一个世界历史是如何发展的脉络……

“以后一有那个吴笛的作品,马上给我看!这个《梁祝》分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引子!哎呀,我好想看那个波澜壮阔的三国时代啊,我感觉只有她能真正写出那种逼真的古代的感觉!”夏建业一脸激动地对自家女儿说道。

夏薇薇点了点头,她非常乐意与父亲分享吴笛的文章。(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与传统名家交流

因为吴笛为校争光,她整个人在扬名的同时,外国语高中这所名牌高中的名气也更大了,而在这个时候,那位学生会主席沈玉栋主动退位让贤,将学生会主席这个虚名让给了吴笛。

身上多了一个学生会主席头衔的吴笛,并没有太过在意,倒是有不少学生觉得,吴笛当上学生会主席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吴笛作为学生会主席,迎来的第一件要处理的事情,是将学校组织踏青活动的消息告诉各班班长,她本人其实也没什么实权,就相当于一个传声筒。

春游远足野炊活动,也算是学生时期比较频繁的活动之一了,每个班的班长还要带头扛旗。

当然,每次春游完了,都要写什么游记,那是最让人感觉麻烦的,许多人写这种游记都写出心得来了,开头就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小草绿了,桃花开了,柳树抽出了新的枝条,到处一派生机勃勃,当老师告诉我们要去春游这个好消息时,班上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同学们高兴极了。早晨,我早早的就醒了,把背包整理好,高高兴兴地去学校,到了学校,我们排好队,迎着习习春风,伴着和煦的阳光,向XX地出发……”

而每次第二天要进行春游活动,学生们大都会兴奋地睡不着觉,吴笛自然不会有这种情况,她仅仅带了两本袁龙川的短篇小说集。

自从上次获得新人文学奖,与袁龙川这位传统名家进行了短暂地交流之后,吴笛就对这位作家的观感挺好,她自然便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兴趣,然后就去拜读了他的作品,收获颇丰。

怎么说袁龙川也是一位获得了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的作家。在他三十岁那年,能够获得这样具有分量的奖项,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她觉得这位作家是个很善于思考的作家,他所写的小说,篇幅虽然很短,但取材十分新颖。往往是一些读者们听都没听说过的古籍经文,它的情节新奇甚至诡异,文笔简洁冷峻。

吴笛上次与袁龙川交流,他很是直接地对吴笛说,她的小说在某些地方太过繁琐啰嗦了,太具有画面感,使得人们在读她小说的时候,往往已经不需要思考了,只是一味地享受。

他认为这样的小说并不具备让读者深思的特性。有些地方未免刻画得太过精细,没有留一些让读者能够思索的空间。

吴笛虚心地接受了袁龙川的意见,却这样回答道:“这是我个人的风格,我写文章,若是能够让人思考之后有所得,我当然也很开心,但我更希望自己的文章让人读起来更加轻松,这样读的人才更多。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已。”

吴笛坚持个人的文风,那就是将自己的文章当成电影大片来写。给读者一种无上的享受,这也是为什么她的文可以那样受欢迎,哪怕她所写的文结局很郁闷,但在过程中读起来却是非常轻松、非常享受的。

似袁龙川这样的传统名家,他们写出来的文章,较为深邃晦涩。必须认真品读,然后去思索其内涵,有所理解与感悟,才会觉得异常愉悦,他的文章。更适合有深度的读者或是作者去读,这大概也是另外那位名家秦治思特别崇拜袁龙川的原因。

而吴笛本人的风格,则是面向范围很广,你可以轻松地一口气读下来,不用费任何脑子,就能看到一个不错的故事,当然你也可以去仔细品读,找寻伏笔,研究内涵,你或许也能有所感悟。

总结来说,吴笛的作品在商业价值方面天然就很高。

袁龙川不是个死板的人,也没有强制要求吴笛改变她那种追求极端唯美华丽,以及画面感的风格,虽说减少了读者思考的空间,但他也很明白,对方在商业上绝对是极为成功的,他认为吴笛的文章缺少批判力的原因,还有就是剧情比较俗套。

他是个追求新颖剧情的作家,有着“鬼才”之称,所以他当然有资格评价吴笛的剧情问题。

虽然指出了吴笛的缺陷,但他也肯定了吴笛的优秀,他对吴笛的写作态度非常欣赏,认为当今能像吴笛这样仔细修改文章的作家已经很少了,他期待吴笛的未来。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看到你写的短篇小说更有批判性。”袁龙川用极为郑重的语气说道。

由于他本人在长篇小说上水平稍次,也不是很喜欢写长篇小说,所以他从来没有获得过遁矛文学奖。

这次继新人文学奖之后,遁矛文学奖的评选也终于尘埃落定,一位二十八岁的作家花泉镜以一部《圣僧尘世录》获得了遁矛文学奖,也一下子将吴笛的风头抢了过去,不少文学圈人士纷纷感慨,这真是一个天才辈出的时代!

花泉镜二十八岁获得遁矛文学奖,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去台上领奖时,有记者向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花泉镜问道:“本来二十六岁的姚琼的《隔岸》是你这次获奖作品《圣僧尘世录》的最大竞争对手,可他却因为任性而胡乱结尾,你对姚琼这位天才后辈怎么看?”

容貌气质一点不逊色于姚琼的花泉镜,一脸温文尔雅的微笑,一身纯白华服的他,颇具古风,长发飘逸,腰间却别着非常可爱的小兔子挂件,他用温和的语气说道:“我最不喜欢两件事物,一是不干净的东西,二是姚琼。”

这种赤裸裸的矛盾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

以前从没听说过姚琼与花泉镜有什么过节啊,难道是因为两人都是具备偶像气质作家的缘故?

可人家花泉镜早就有了一位贤惠美貌的妻子,生活幸福而美满,看他的作品就知道了,全是浪漫唯美的幻想小说,行文笔致兼备绚烂与苍古,尤善古代历史小说,他在商业上的销量不比姚琼差,而且人家也不混青春文坛……

更让人惊奇的是,姚琼对花泉镜赤裸裸的挑衅,竟然缩了,至今都没有任何回应!(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野炊分组

吴笛对这些文坛上的纷纷扰扰,自然是不清楚的,她还在安分地当她的学生,这次学校组织的春游,当然不要求穿什么校服,有不少爱美的女孩都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丝袜倒算是春季必不可少的穿着,对于拥有美腿的女孩来说,既舒适又美观。

吴笛也不例外,她其实是个很喜欢穿美丽衣服的女孩,若不是学校规定要穿校服的话,她肯定会每天换不同的衣服给自己欣赏,这算是她比较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了。

这次吴笛上身穿上了纯白的雪纺纱,下身则是纯黑的百褶裙与黑色的连裤袜,头发也没有扎成马尾,而是任由它披散着,头上则戴了一顶白色的遮阳帽。

当这样打扮的吴笛出现在教室里时,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男生的主意,还是那种反差感在作祟,自从吴笛那次裁判装过后,对方又开始无限校服模式了。

明明她都已经是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了,还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却一点特权都不用一下,反而更遵守校纪校规了,这实在让不少想要近距离看到她穿着其他漂亮衣服的同学沮丧不已。

而这一次,吴笛显然满足了不少男生的期待,她虽然身上穿着的衣服和其他女孩普通的打扮没什么了两样,但是这样的打扮在吴笛身上,那种卓尔不群的感觉就凸显了出来,他们第一眼就被吴笛那双被丝袜包裹着的美腿给吸引了。这双长腿的腿型同样完美!

有不少男生都是第一次看到吴笛穿丝袜的样子,看了之后,总觉得心里蠢蠢欲动。只能说黑色的丝袜,对小男生们的刺激,不是一般的大,尤其是现在不少高中生在这个网络时代都已经接触到了一些成人片,其中丝袜片绝对能够戳中某些男生的G点。

这双腿,就足够玩一个晚上了……有龌龊的男生,眼神炽热地望着吴笛的那双美腿。如此想着。

可惜吴笛穿着的纯白的雪纺纱,完全是不透明的,否则肯定有男生希望透过雪纺衫看到一些更诱人的东西。

班上的其他女孩。明明刚刚想要去嫉妒一下对方,可一想到自己与对方全方位的差距,这嫉妒心就消失了,她们用这样完美的女孩反而找不到与之相配的男人。来安慰自己。

有些女孩的衣服穿得比吴笛还要华丽贵重。却依旧无法像吴笛那样耀眼,因为以吴笛的身价,什么衣服都买得起,还是用她自己的版税,可普通的高中生,哪来的收入?

吴笛本身的层次,早就与普通学生拉开了,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她为何还在学校学习。总是一个人,仔细而专注、旁若无人地学习。

吴迪却满意地看着女孩头上的遮阳帽。这是上次他作为兄长,带着妹妹一起出去玩时,买给女孩的礼物,却没想到对方如此坦然地戴了起来……这一刻,他的心里十分甜蜜。

吴笛的好友苏暖的打扮,则是一如既往地可爱风,让吴笛无语的是,这个吃货,居然带了一大堆零食,在吴笛的劝说下,苏暖很不甘心地只带了一小部分。

这次春游,其实也是野炊活动,地点是在一处本市小有名气的山川,风景很不错,几乎每一届学生都会被组织去那儿春游过,有时候还会恰巧碰上同一天春游的其他学校,比如说省师大附中。

出发时,男生被要求排成了一列,女生一列,两列并行,吴迪作为班长,明明应该扛旗,奈何这厮不想错过一刻与吴笛聊天的机会,他将一班的旗帜交给了曹无忧。

这个游戏宅曹无忧非常厉害,他能够一边扛旗一边走路一边玩游戏,他已经憋了不知道多少天了,他的课桌都被他打磨成了一块镜子,橡皮不知道被没收了多少块,他会这么多小动作,全都是向泥轰岛国的一位网友关同学所学。

只要有了PFP在手的曹无忧,让他扛旗他也表示无所谓,如果说他的身体是一辆车的话,那游戏就是汽油。

吴迪很是无耻地插到了男生中与吴笛对应的位置,能够走在她的身侧,他都觉得特别满足。

微风吹拂而过,吴笛按着自己的遮阳帽,漆黑的长发轻轻飘动,吴迪用余光看着她的侧面容颜,依然完美,最诱人的,便是她那充满了光泽的粉唇,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

吴迪凑了过去,用亲近的语气说道:“这个遮阳帽很适合你啊……没想到你今天会戴上它。”

班级中的男生见到这位恬不知耻的班长,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嫉妒恨了,但想到自己与对方的差距,他们就无奈了,也不是没有人学吴迪去向女孩搭讪,女孩的态度虽然温柔,可惜却过于礼貌了。

有时候,礼貌就是最好的拒绝。

吴笛瞥了一眼,下颚微微扬起,用仅仅吴迪能听到的声音说:“少得意了,我戴这顶帽子才不是因为你呢,就是随手拿出来的而已。”

“了解了解!”吴迪嘴上说着,心里却暗道,反正把女孩的话反过来听就对了……他作为她的亲人,肯定已经在她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了。

妹妹永远只会属于哥哥一个人的,这就足够了。

路上有不少班级都齐声唱起歌来,伴随着一路欢笑与歌声,学生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而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们忽然发现,省师大附中的学生,居然也来到了这儿。

这倒是让不少初中时的同学很开心,比如说学霸赵泽南,就寻思着等会自由活动时,去找赵晔华叙叙旧,发泄一下自己连千年老二都当不成的郁闷。

野炊最有趣的地方,便在于所有的食物都是自己做出来的,并且还是分小组的,六人一小组。

吴迪作为班长,这个时候又开始公权私用了,他与吴笛肯定会在一组,他觉得只要有自己这个完美的妹妹在,那野炊做出来的绝对会是美味佳肴!

毫无疑问,这一组除了双无敌以外,还有曹无忧、苏暖、夏薇薇、李香莹。(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真学霸(225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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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中的男生看到这样的分组,简直想去抽这位班长几巴掌,自从章冬雪离开了一班之后,除了吴笛之外就属夏薇薇、苏暖两人容貌最好看了,而李香莹怎么也算是六七分的女孩,也挺耐看的……

可这些养眼的妹子,都被吴迪圈去了,这怎么可以忍?

于是……

一干男生谄笑地来到曹无忧面前,对他说道:“老曹啊,要不咱们换下怎么样,你不是有女生恐惧症嘛,好像女生接近你半米以内,你就想跑吧,你看你们组都是美女……”

曹无忧头也不抬地说道:“不换不换,我得和我女神在一起……”

“哦?你女神是谁啊,夏薇薇?”

“夏薇薇?那是谁啊,我不认识。”曹无忧淡淡道。

“呃……难道是苏暖,好啊,你这个萝莉控!”

“别侮辱萝莉控这个词,三次元世界也配有萝莉?”曹无忧不屑道。

“我靠,你连这两位准校花级美女不选,反而选最普通的李香莹?什么审美啊你!”

“你才是什么审美?放着完美的吴笛不提,却在我面前说点名字听都没听说过的三次元垃圾女人,哎,这个世界没救了。”曹无忧的语气怎么听都很欠扁。

“你……你敢和班长抢女人?”

“呵呵,我这是要当他的大舅哥呢……”曹无忧的笑声很猥琐。却不知道吴迪正用要杀人的目光看着他。

千万别在一个妹控面前提“大舅哥”这个词!

“你叼!看来我只能出绝杀了,老曹,我有一部你绝对没玩过的18禁游戏。我保证我说的是真的,你只要和我换组,我回去后直接送你!”

曹无忧一听,顿时抬起头,眼神炽热:“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不过,老曹你难道为了一部18禁的游戏就放弃与你女神同组的机会?”这位同学都在心中吐槽,你到底是对游戏有多执着啊?

“什么女神终究是三次元的渣滓。我当然……”曹无忧话刚说道一半,便看到吴迪对他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那位同学见势不妙已经闪人了……没办法,吴大班长在外国语高中淫威太重。某些校霸都对他服服帖帖的,本人成绩又好,体育万能,出身不错。帅气高大。体魄雄健,这就说明很能打,谁敢在他面前装逼啊,肯定会被打脸!

曹无忧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啧,吾友啊……你看,我还教给你那么多调……唔,是亲近你那位能干的妹妹的方法,我刚刚这不是开玩笑嘛。比起游戏,果然还是女神更好。我要当大舅……不对,错了!”

曹无忧被吴迪夹着脖子勾到了无人的角落,这是总是喜欢花样作死的曹无忧一贯的结局。

另一边,吴笛与几个女孩却已经热火朝天地开始野炊的准备工作了,毫无疑问,吴笛对食材处理的熟练程度,让这些女孩都大吃一惊,那些关注着吴笛的男生,也非常惊讶。

在不少男生印象中,吴笛这种气质非常高雅的女孩,怎么看都应该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然而却没想到她意外地对厨艺十分精通。

吴笛在忙完本组之后,还被人邀请到了其他组去做指导,她倒是欣然答应了,她对厨艺本身还是很喜欢的,而且,她作为一个长辈,当然乐意指导这些晚辈。

她当然不知道,当她在热心地帮助同学的时候。男生心里都在这样想着:

“这也太厉害了吧,连厨艺都这么精通,还有什么她不会的?”

“要死能娶到这样的女孩就幸福死了!不,不是娶啊,是求包养……”

“哎,给人的压力好大啊,这样完美的女孩,还是做做梦就行了,只能妄想一下了。”

……

赵泽南这位学霸,对他的老同学赵晔华感慨道:“你看吧,这个吴笛实在是太完美了,有她在,其他女孩根本就没存在的意义了啊。你知道吧,她有个笔名是天净沙,在青春文学圈子里影响很大。而且,她十六岁,就已经获得了那些三四十岁传统作家都没得过的两项新人文学奖!就这两项文学奖,就让她又有几十万人民币收入进账!”

戴着眼镜的赵晔华容颜非常漂亮精致,他扶了扶眼镜,淡淡道:“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吧……可惜我对文学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对理科更感兴趣,既然她可以获得‘文学之星’第一,那我也自然能够获得全国理科竞赛第一!”

“切!人家吴笛也是要参加这个理科竞赛的,我明显感觉得到,她对这个理科竞赛,比对什么文学之星要重视多了!”赵泽南见赵晔华这个样子,就感觉挺不爽,总觉得自己这种学霸,在赵晔华、吴笛面前,就成了伪学霸一样。

顺带一提,吴笛在外国语高中制霸第一,赵晔华也在省师大附中寂寞如雪,他甚至也是省师大附中的“校花”,曾有位阔少花大手笔向他表白,当时这位阔少还没有认出赵晔华是男的……

结果当然是赵晔华以自己是男人绝不搞基的理由很淡定地拒绝了,他也没有恼羞成怒什么的,仿佛对此已经很习惯了。

想来赵晔华也是那种一夜之间变成女孩后,第二天很淡定地去上学的那种,或许也是不小心出了车祸、感觉身体没什么大伤后、直接利用等待交警的时间背了百来个英语古典文学词汇、同时也很好的保护了车祸现场的真学霸,在学习面前,生命算个屁啊!

这位阔少当然很尴尬,可他仔细盯着面无表情的赵晔华看了一段时间后,他仿佛觉醒了什么新的属性一样,他继续表白了!

赵晔华扔下一句“凡人的智慧就是这么肤浅”之后,无情离去,给阔少留下了一个难以企及的背影。

据说后来那位阔少也成了学霸,并且继赵泽南之后,成了千年老二……

省师大附中的学生们纷纷感慨这才是真爱啊!

可惜没多久阔少就有了一个女友,他真诚地感谢了让他奋起的赵晔华,这倒也算是省师大附中的一段佳话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小笛子妹妹

因为吴笛的名气已经在学生群体中蔓延开来,谁都知道吴笛是一位天才作家,若单单是这样的话,还不会引起这么多同学的瞩目,主要还是因为这位天才作家还是位超级美少女,用赵晔华的话来说“凡人的智慧就是这么肤浅”,人本身就是一种视觉动物。

所以在吴笛很开心地在到处指点学生如何野炊时,有不少其他班甚至省师大附中的男生,都悄悄地过来欣赏这位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超级美少女。

毕竟以吴笛现在的名气,绝对能算是真正的明星了,但是普通人在生活中却基本上是见不到明星的,难得有吴笛这样“平易近人”甚至毫不在意自己名气的明星,学生们当然会觉得很好奇。

在观察的过程中,他们才发现,吴笛虽然长得很漂亮,身上也挺有一种普通学生没有的气质,但是她却一点也没有架子,反而很热心地帮助同学。

要说吴笛是作秀吧,可也没必要做得这么热心,看她脸上带着的真诚笑容,就让人浑身都温暖了起来。

而且,今天吴笛的打扮,虽然是很寻常的少女风,但是下身她那百褶裙下的两条黑色的美腿确实非常吸引人,可怜外国语高中的另外一位校花级人物章冬雪,下身也是这样的打扮,当初觉得章冬雪的腿很美的同学,下意识拿两人一对比,心里果断就偏向了吴笛……

难得接触到吴笛这样的明星人物,不少男生纷纷拍照留念,有大胆一点的男生,甚至还想要主动上去与吴笛合影,谁都知道,吴笛的未来。绝对不可限量,不如趁这个时候留下一些纪念,以后将合照拿出来时,还能和自己的晚辈吹嘘一下。

可惜吴笛班上的学生,直接站出来阻止了这样的行为,原因很简单。你想去与吴笛合影,他也想去与吴笛合影,这个要一下签名,那个还要寄语,这野炊完全进行不下去了!

还是和吴笛一个班的学生是最淡定的,明星为何能够让那么多人膜拜?正因为他们与大众的距离远,就好比古时候的底层人民真的相信皇帝是天子一样,可能够随时接触到皇帝的士大夫,或许表面上相信天子这样的说法。但心底绝对不会以为皇帝真的是天子,只是因为投了一个好胎而已。

所以他们与吴笛相处越久,反而会容易忘记吴笛身上的光环,她那总是埋首于书海的认真态度,让同学们都挺感慨,与其说吴笛是天才,倒不如说她的天赋便是专注与努力,若是有人能够像她这样努力的话。也许无法有她现在的成就,可以后绝对不会后悔。

吴笛这一组野炊完成的食物。遭到了不少同学的围观,有人这样吐槽:“这真的是野炊可以做出来的食物吗?刚刚绝对有星级酒店直接把做好的大餐送过来了吧?”

苏暖已经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手,她吃了一口后,瞪大了她那浑圆的眼睛,露出了那洁白的兔子门牙,两眼放光地看着吴笛。她忽然走到吴笛身旁,蹲下来抱住了吴笛的黑丝美腿,使劲蹭着:“笛喵,以后就嫁给我吧,有你在。我感觉我就能戒掉零食了,因为笛喵你做出来的食物,实在是太棒了!”

“我也想要抱吴笛的美腿!我也想要娶吴笛啊!”无数男生此刻恨不得化身苏暖这只很萌很有爱的美少女。

吴笛温柔地抚摸着苏暖那可爱的波波头,脸上露出了大和抚子般的笑容,她柔声道:“明明应该是软软嫁给我才对,我很喜欢做饭的,为你做一辈子饭,也很好啊。”

闪光弹啊闪光弹,两个女孩子的关系实在是太好了啊!

这个时候,苏暖才发现夏薇薇、李香莹、曹无忧等人已经大快朵颐起来,她不由大惊失色,赶忙加入战团之中,她的食量可是非常惊人的!

吴笛看到这些孩子们如此喜欢她做的饭菜,脸上的笑容愈发浓郁了,真是一群可爱的孩子……

其他同学也纷纷开始吃自己所做的饭菜,虽然比不上吴笛这一组,但在吴笛的指点下,饭菜绝对是可以下口的。

吴笛对自己做的菜肴只是浅尝辄止,然后便带着袁龙川的书,来到了一出长满青草的山头,她站在高处,俯瞰着大地,轻风吹起她那头漆黑柔顺的长发,此刻的她,显得这样美丽绝伦。

而后,她铺下带来的垫子,坐了下来,就这样独自一人地沉浸在书海之中,与远处喧闹的学生群体仿佛形成了一个对比强烈的世界。

在那碧蓝的天空下,空阔的山上,戴着白色遮阳帽的女孩就这样安静地坐在青草上,长发随风飘动,她双手捧着一本书,专注地阅读着,仿佛对她来说,书籍就是最好的食物。

这一幕是如此宁静美好,就算有人看到,也会不忍打扰。

吴迪自然是一个意外,他带着女孩自己做的烧烤串,毫不见外地来到女孩身旁,往她身边一坐,许是因为刚刚女孩非常忙碌,而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所以女孩也不可避免地出了一些汗,可这些汗仿佛激发出了女孩的体香,极为诱人。

吴迪闻着女孩那幽幽的体香,心里非常幸福,他对女孩温柔地说道:“再多吃一点吧,小笛子。”

“嗯?”吴笛抬起头,才发现这个愈发高大健美的男人坐在了她的身边,并将烧烤串递到了她的嘴边。

女孩偏过头去,脸上带着怒气:“我很讨厌你啊,烦死了,老是打扰我!”

“小笛子啊,不管你承不承认,我都是你哥哥啊,哥哥关心妹妹,那是天经地义的!”吴迪又来到妹妹大人的正面,蹲下来,脸上带着哄孩子的微笑,无论如何,哥哥总是要宠着妹妹的,他发现自己似乎很享受作为兄长这个身份了。

“不要喊我‘小笛子’,我才是姐姐!你才是小迪子!”虽然这么说,吴笛却叹了一口气,只能张开嘴,接受兄长大人的喂食,她在面对他时,心肠是硬不起来的,毕竟现在两人确实是法理上的兄妹,她时常在想,如果自己有个妹妹的话,肯定不希望妹妹是个任性的女孩,她必须要体谅兄长大人。

吴迪望着妹妹的粉唇,暗暗咽了一口口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虚幻与现实

在吴迪看来,妹妹吃东西的样子特别优雅,小口小口的,她的香舌倒是十分灵活,让人看了有些想入非非。

为了女孩的身体着想,硬逼着她多吃了一些食物后,吴迪又将纯净水递给了她,倒确实像是个将妹妹伺候得很舒适的兄长大人了。

吴笛选择看书的地点倒是个挺隐秘宁静的好地方,若不是吴迪这位兄长大人一直关注着自己的妹妹话,或许还找不到这个地方。

此时吴迪才惊觉,这绝对是只属于他们两人的二人世界啊!

想到这件事,他绝对有些小激动,可惜女孩在接受完他的喂食后,又沉浸到书籍中去了,她坐在那儿,微微蜷曲的黑丝美腿,格外养眼。

“靠着我的背再看书吧,这样更轻松些。”吴迪这样说着,坐到了女孩的背后,背对着她,回过头,脸上带着阳光帅气的微笑。

“哼。”女孩冷哼一声,算是答应了,然后轻轻往身后一靠,感觉很放松。

吴迪望着天,感受着妹妹背部的柔软,两人就这样背靠着背,仿佛连心跳都渐渐变得一致起来,这种微妙的感觉,让他愈发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妙,闻着女孩发梢的清香与身体的幽香,他有种沉醉的感觉,他都有些困了。

放松下来的他,也下意识依靠起妹妹的背部,可他显然比妹妹重多了,这自然就让女孩感到了不爽,明明说好了是让她依靠的吧?

耍了小性子的女孩,一下子让了开来,吴迪猝不及防之下,倒了下来,可惜女孩自己都没意料到的是。吴迪的脑袋居然压在了她的腿上。

吴迪这才反应过来,他下意识侧过脑袋,脸颊便贴在了女孩的黑丝上,隔着一层黑丝,他都能感受到女孩的腿部是多么光滑柔软,眼尖的他。甚至看到了女孩百褶裙下的一抹纯白,他赶忙移开眼,心跳却微微加速。

他的鼻尖,萦绕着妹妹的腿部的气息,他的呼吸,喷在了妹妹的美腿上……

“别压着我啊,你这只一直发情的色犬,变态妹控!”女孩微微扬着下颚,鼓着嘴。白色的遮阳帽与她那头漆黑飘逸的头发,非常可爱。

“我已经忍很久了,有这样说哥哥的吗?好,既然你说我妹控,那我就控给你看,我要逆天啊!”吴迪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他一把擒住女孩柔软的腰部,便把她压在了身下。

被推倒的女孩。遮阳帽被弄掉了,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像是一朵盛开的鲜花,绽放在青草地上,她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显然被一直很温顺的他这样出格放肆的举动而惊呆了!

吴迪可不管,他居高临下地欣赏着仰躺在地上的妹妹,眼神炽热。这是属于他的珍宝,谁也不能抢走她!

他的一只手,轻柔地抚摸着女孩的脸颊,像是在细细地鉴赏这一张让他百看不厌的脸,另一只手在女孩那柔顺的发丝间徜徉。他喜欢女孩的全部,无论是她的外表,还是内心,若女孩没有这让男人疯狂的容貌的话,或许他要从人群之中寻找到她,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吴迪俯下了自己的身体,完全地将女孩拥在自己的怀中,他的鼻尖,凑到女孩的脖颈处,贪婪地闻着女孩那让人陶醉的气息,他吻了女孩的锁骨……

“啪!”回过神来的女孩,狠狠地甩了得寸进尺的吴迪一个巴掌,趁着男人被打懵的时候,她挣脱出来,反而将吴迪压在了自己的身下,她坐在了吴迪的身上,就像一个女王一样,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只不听话的色犬,她语气冰冷:“你这家伙,越来越得寸进尺了啊!”

吴迪捂着自己的脸颊,嘴角的笑容依然温柔,他觉得这个样子的妹妹,更让他兴奋啊!

“我作为哥哥,只是稍稍教训一下不听话的妹妹而已。”吴迪的手很自然地放在女孩的大腿上,抚摸着。

女孩拍开了他的手,低声道:“你疯了!我可不想看到你这辈子就这样毁了,去找一个真正喜欢你的女孩吧,你这样自私的人,只爱自己……我们,是一样的。”

“我一直想告诉你,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女孩俯下身子,在他耳边柔声道。

“嗯,所以,我这样自私地喜欢自己的人,便喜欢你啊,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吴迪深深地凝望着女孩的眼睛,他永远相信着她,也永远爱着她,因为他永远相信自己,爱着自己。

“可、可我们已经是兄妹了,这个世界不会有我们的容身之处的……而且,我绝对不要你这辈子就这样毁掉,在所有人那鄙视的目光中。”

“这些都阻止不了我对你的爱!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那我就将这个世界毁掉,然后创造我们的新世界!”吴迪捧住女孩的脸,可女孩本身,却一下子消失无踪!

他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却不是他的妹妹,然后他却与妻子一起去了一处豪华的墓地,即使是遗照,女孩依然耀眼如初,他对自己的妻子说:“这是我的妹妹呢……”

“就是那个为你而死的妹妹?很美丽的一位女士。”妻子的嘴角却带着嘲讽的笑容。

他却已经泪流满面……这一刻,他的心中是如此惶恐,他“啊”的一声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居然睡着了,做了一个毫无征兆的梦,然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枕在妹妹的膝上。

吴笛合上书,低下头望着这个孩子,淡淡道:“果然是没有长大的弟弟君呢,睡觉时都在嚷嚷着要毁灭世界、创造世界什么的,还把自己感动得哭了,原来你就是传说中的中二少年啊。”

“唯独不想被你这样说啊!”吴迪坐了起来,发现自己的妹妹拿出纸巾,温柔地替他擦了擦脸颊,就像个照顾弟弟的大姐姐。

吴迪忽然握住女孩的手,见到女孩疑惑地看着他,他才郑重道:“你会永远陪着我的吧?”

吴笛嫣然一笑,摸了摸他的脑袋:“会的,一直。我希望你的人生不会后悔,找一个爱你的妻子,当一个好丈夫吧,别出去乱搞。”

她不是一个好的丈夫呢。

“你快掐掐我的脸,我怀疑我还是在做梦,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老婆……婆!”

“哼哼!”吴笛狠狠地掐了下去。

“啊!痛死了,你是恶魔吗,我的小笛子妹妹?”

“你才是小迪子弟弟,叫姐姐啦!”(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强势的兄长大人(2280月票加更)

吴迪站了起来,才发现女孩还端端正正地跪在那儿,像个超级贤惠的妻子,想到刚刚自己能够睡得那么香,一定是因为膝枕的缘故,他不由蓦然升起一股感动,某种压抑着的感情仿佛要破土而出……

然而,他终究无法像梦中那样肆意妄为,还被女孩扇了一巴掌,再想到两人现在身份之间的鸿沟,他感觉自己心脏都被一只手给握住了,这只手,名为世俗、法律、道德……

再亲近又能如何呢?终究只能是兄妹罢了。

吴笛也站了起来,她才发现自己双腿已经被对方枕得酥麻了,她差点没有站稳,还好吴迪眼疾手快,扶住了女孩,他有些不好意思道:“刚刚真是太对不起了,居然一不小心睡着了……”

女孩揉捏着自己的腿,脸上神情柔和,她淡淡道:“可以理解,小孩子在听到第二天要春游,肯定会失眠的,你还小啊。”

“才不是小孩子!”吴迪大声道,“我比你大一岁呢,小笛子妹妹!”

“小孩子总是嚷嚷着自己不是小孩子,不论你怎么长,我永远比你大。”吴笛用极为优越的语气说道。

吴迪叹了一口气,碰到这么一个像姐姐一样的妹妹,他只能表示无奈了,他忽然发现,若能听到她喊自己一声“哥哥”,是让他非常自豪的事情,可惜现在女孩的口头禅变成了“叫姐姐啦”……

怎么可能叫姐姐啊!

吴迪从来没有喊过对方姐姐,哪怕有时候他确实享受到了姐姐对弟弟亲人般的照顾,比如像刚刚他睡着时,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便跪下来,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对方低头看着他时,那种长辈对晚辈的亲近。

可是,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点啊,他希望对方能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望着他,哪怕是妹妹对兄长大人的崇敬之情也好啊!

明明他想宠着这个妹妹,到头来却发现被照顾的是自己。他的自尊心受不了!

所以,他还要变得更强更完美!吴迪在心中暗暗发誓。

“好像自由活动时间快到了啊,下山吧。”吴迪看了看表,这样说道。

“嗯。”吴笛刚刚想走,才发现腿实在麻得厉害,可她却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愣是硬撑着。

吴迪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发现女孩还真是一如既往地逞强。不想依靠任何人,可她却总是给予别人帮助……

这样的女孩,让他心里特别怜惜!

妹妹啊,为什么就不能依靠一下哥哥呢?

“我背你吧。”吴迪忍不住说道。

“不用,我可以走啊,你看。”吴笛面带微笑,可她刚刚走了两步,却因为腿太过酥麻。一下子扭了脚!

好了,这下子彻底走不了了……

吴迪忍无可忍。人高马大的他,直接以一个公主抱将女孩抄了起来,然后向山下走去!

“你做什么啊!”女孩脸上通红,公主抱实在是太羞耻了,她还只能勾着对方的脖颈……

“妹妹就别在哥哥面前逞强了!能不能给我这个哥哥点面子,有你这样的妹妹。我感觉自己很没用,可是,我说过,我也想保护你啊!”吴迪深深地凝望着妹妹的纯澈的眼眸,一脸坚定地说道。

在刚刚那个梦中。他好像永远失去了她,但在现实世界中,他宁愿自己死,也绝对要保护妹妹啊!

说着这样的话,他才发现妹妹的身体与自己紧贴着,他的手可以感受女孩美腿的柔软,她呼出来的气息,就喷洒在他的脸颊上,看到女孩那通红的腮帮,他才发现,害羞姿态的女孩,是多么可爱,可爱到犯规了啊!

女孩忍着羞耻,只能小声辩驳道:“都是你睡得太香了啊,要不然我绝对可以自己走下去的,现在好了,连学校走没法走回去了……”

“所以说给我一个能够帮你的机会,我可不想嘴上说着要保护你,但实际行动却跟不上,我们是亲人啊!”吴迪忽然紧紧地将轻盈的女孩搂在自己怀里,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她的身体是多么柔软,幽香满怀……

听到“亲人”两个字,女孩就心软了,她是个非常看重亲情和友情的女孩,她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总是十分真诚地付出,这会让她心里很畅快。

“那你背我吧……这只是我作为姐姐命令弟弟干的事,你可别以为我承认你是我的哥哥了,想做我哥哥,你还差得远呢!”女孩一脸不爽地说道。

“你上次还叫过吧?”吴迪笑了。

“绝对没有!”女孩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次春游,最终是吴迪喊了自家的私家车过来,直接将妹妹接到了自己家,然后强行将妹妹放置在了自己的床上,然后……

作为一个哥哥,为妹妹敷药。

女孩各种脸红着挣扎,绝对不让这小子碰她的腿,可惜吴迪还是慢慢地褪下了女孩充满体香的丝袜,一条光洁的玉腿便呈现在了他的面前,另外一条腿上的丝袜却还在,黑白对比是那样强烈……

吴迪本来还想入非非,那种慢慢脱去女孩丝袜的感觉,简直让他永生难忘!

可当他在看到女孩脚腕处的红肿时,心疼坏了,什么绮念全都没了,一边轻轻地吹着,一边为她敷上奶奶何秀的秘药……

“嗯……唔。”女孩将自己脑袋埋在被子里,脸上有种异样的潮红,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如此肆无忌惮地触碰她的美腿,而她的腿,总是很敏感。

吴迪一边为她敷药,一边却发自真心地赞叹妹妹的脚丫,那脚趾就像是一颗颗珍珠一般,让他都想每一颗都放在嘴中细细品尝……

药敷完之后……

“你这个魂淡啊!实在不可原谅!”女孩将自己的丝袜扔在对方脸上,喘着气,红着脸,鼓着嘴,两条美腿微颤着,然后气呼呼地离开了……不得不说,兄妹俩的奶奶的秘药确实厉害,很快便治好了吴笛的脚,当然她走起路来还是比较勉强。

吴迪看着手中的丝袜,一脸懵懂,他只是帮妹妹敷药而已……看着这双丝袜,他忽然大喜——这是妹妹的丝袜啊!

还是刚刚换下的、新鲜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坑人的结局

第二天来到学校的吴迪,脸上多了几颗青春痘,原本总是很阳光的他,却显得挺萎靡。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这样,毕竟春游、野炊都是比较累的。

晨读课时,大部分学生都趴在了桌上,吴笛当然是个例外,她很认真地读着外语,口音标准完美,精神也很不错,她作为学霸,自我调节能力是十分出众的。

所以当吴迪看到自己座位前面的女孩已经在很淡定地晨读时,他就来了精神,旁边的曹无忧伏在桌上,瞪着那双黑眼圈的眼睛,狐疑地看着这位损友,他低声道:“昨晚没有把持住吧?”

吴迪一惊,有些羞恼道:“胡说八道什么!”

“看你精神这么萎靡……”曹无忧那带着黑眼圈的深邃的眼睛仿佛要看透对方的内心。

“唯独你不能这么说,看你每天这副要断气的样子,还说我精神萎靡?”吴迪冷笑道。

“呵呵……”曹无忧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让吴迪莫名火大。

曹无忧偷偷拿出自己的PFP,这个先进的掌机对他来说完全可以代替平板,他直接搜吴笛这两个字,便又看到“最美女学霸与同学春游”的消息又成了网上的热门消息,他将这个消息直接给吴迪看。

不少张吴笛穿着黑色百褶裙连裤袜的照片又在网络上疯传了,毫无疑问,吴笛的那双美腿让许多男人都怦然心动……

吴笛擅长厨艺的消息,当然也传到了网络上,让无数男人纷纷表示想要娶回这个简直就是男人心目中的完美女人……

某些丝袜厂商则表示,已经考虑向吴笛提供天价合约,希望她能当腿模。

以吴笛现在的名气。无数商家都表示希望请吴笛代言他们的商品,其中不乏有一线品牌,可惜吴笛本人又不缺拍广告的钱,所以她根本就没将这些广告合约放在眼里,哪怕它提供的金钱,让普通人根本无法拒绝。

既然吴笛不同意。那她的经纪人团队、形象维护团队自然直接帮吴笛出面拒绝了,而现在,也根本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人敢来逼迫吴笛,有点背景层次的人都知道,别以为吴笛是个家境普通的女孩,那绝对会死得很惨!

魏波,这位某电视台的高层,出了车祸,一命呜呼。

时间渐渐向前。吴笛终于要迎来了她准备已久的全国理科竞赛,她十分看重这个理科竞赛,为此她做了充分的准备,她认为自己参加冬令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到时候,她想要去国际理科竞赛上去试试身手,为国争光!

这个时候,天净沙的《梁祝》中篇也终于出了。上次的《梁祝》前篇因为剧情较为平淡,所以反响并不怎么样。读者的注意力,反倒是被那宏大的历史设定给吸引了,尤其是那些喜爱历史的男性读者,最期待的,却是那位才女蔡文姬的“三国时代”。

《梁祝》的中篇,主要写的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两人同窗三年的感情。因为祝英台是女扮男装,所以两人间的相处,在一开始就非常有意思,即使是老套的情节,但在吴笛的笔下。却又写出了新意,中篇的整体风格,倒确实是轻松欢乐的……

通过这前、中两篇,整个东晋的画卷也被吴笛缓缓展开,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而梁祝之间相处三年以来所形成的深厚感情,也让不少读者感同身受,读者们恨不得自己去取代梁山伯,因为整个男主实在是太天然呆了,居然三年都没认出祝英台的女子身份!

情节发展到这里戛然而止——在十八里相送途中,英台不断借物抚意,暗示爱情。山伯忠厚纯朴,不解其故。英台无奈,谎称家中九妹,品貌与己酷似,愿替山伯作媒……

读者们正看得开心,毕竟是古代言情喜剧嘛,可却在关键时候没了,虽然知道下一期的结局,肯定是祝英台女装变成自己的九妹,成功嫁给梁山伯,突破了门第之间的枷锁,成就了真爱,可不能一口气看完这个喜剧,实在是让人郁闷啊!

责编胡亦菲自然能够提前看到《梁祝》的结局,一般来说,在出新一期的杂志时,作者就该交下一期的稿子了。

她看完《梁祝》的结局后,拍案而起:“这都是什么结局啊!太坑了吧?马文才这个反派怎么凭空就出现了?祝英台被逼嫁人?梁山伯忧郁成疾,然后咳血而死!祝英台也随之而去!这简直比秒五要惨多了!虽然最后两人化蝶而飞……可是,怎么看都是天净沙报复社会的作品啊!”

然后胡亦菲看到《青春祭》对《梁祝》的描述是,这是一部百分之百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小说,让你看完之后久久回味,韵味无穷……

我去!胡亦菲在心中爆了粗口,这次自家杂志居然当了天净沙这厮的帮凶!我们家苏主编估计也被坑惨了吧?

她又仔细看了一下《梁祝》的结尾,才发现这个结尾看似转折过于生硬,仿佛为了悲剧而悲剧,可却是有伏笔的!

伏笔是什么?

当然是吴笛在前、中、后三篇中对东晋环境的大量描写,那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现状,显然是造成梁祝无法在一起的真正原因!

祝英台显然出身士族,而梁山伯则是寒门,马文才当然也是士族,而东晋时对门第的重视,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这九品中正制,使得人一出生,就分成了九品,再有才能,你出身寒门,也没用,再没才能,你出身门阀,那也可以做大官!

而顶尖门阀与普通士族通婚,都会惹人耻笑,更别说士族与寒门通婚了……这简直就是耻辱!

士族与寒门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胡亦菲莫名地感觉心凉,她恍然间发觉,在现代华夏,似乎也渐渐形成了这样的风气……天净沙的这部中长篇小说《梁祝》,非常具有批判性啊!

而且,她作为编辑,也察觉到了,吴笛的这部《梁祝》,只是她胸中那宏大世界观的一个引子而已,她很倒是非常期待吴笛可以将她构思的宏大世界,全部用笔写出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重大挫折

吴笛来到了全国理科竞赛的考场,心里稍稍有些紧张,虽然她在外国语高中毫无疑问是最棒的,但是她深知自己在做题方面很行,因为她做的题非常多,可是在物理、化学的实验方面,却略逊。

吴迪虽然没有参加这理科竞赛,他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可他却随吴笛一起来了,他现在非常担心女孩的安全问题,总觉得自己要每时每刻看好她,自己才放心。

吴笛在拿着透明笔袋进考场时,看到了一位戴着眼镜的漂亮女孩,不……是男生,吴笛看到他的喉结,男生也看到了她,两人对视一眼,吴笛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战意!

此人便是省师大附中总是制霸第一的赵晔华,他以前在初中时,成绩就特别优异。

吴笛握了握拳,她一定不会输的,她会全力以赴!

竞赛题当然非常难,几乎都是大题,这个全国理科竞赛的变态之处在于,有时候一道题可能需要精通数理化甚至是计算机!

能够参加这种竞赛的,当然是各个学校的学霸级人物,然而就算是他们,也有许多在抓耳挠腮,不知如何下笔,可吴笛却在思索片刻后,就开始下笔,然而比吴笛还要厉害的是,赵晔华在看了题目后,就下笔如飞!

赵晔华在理科方面的天赋,绝对要比吴笛强!

上午笔试完后,下午马上开始了实验,这是吴笛的弱项。首先她本人对什么实验不感兴趣,所以在这场实验比拼上,她深刻感觉到了自己在理科方面的才能。是有限的。

在看到赵晔华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动作熟练而精细时,吴笛第一次产生了一种无力感与挫败感。

即使她在理科上已经非常努力了,可有人却是天赋与努力并存的,她只是个凡人,努力的凡人或许可以赶上不努力的天才,那努力的天才。又该如何追赶?

吴笛却不知道,这样的无力感与挫败感,有不少人在面对她时产生过。比如那些热爱着文学,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哪怕是地位最低的网络作家的人,他们有的写了几百万字都依然无人问津。明明去研究各种各样的理论技巧。真正为之付出非人的努力了……可却比不上吴笛的“灵光一闪”。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现实,真正努力过的人,就会明白天赋的重要。

只要是石头,到哪里都不会发光的。你必须承认:我是石头,安详的躺厕所里,我的世界你们不懂,所以我很硬。

有人那么努力,忍受那么多寂寞和纠结。可别人也没觉得他有多优秀。

人生就是这样,有欢笑也有泪水。一部分人主要负责欢笑。另一部分人主要负责泪水。

还有些人则感慨:“自己岁数不小了,还没有成熟起来。”其实他们已经成熟起来了,他们成熟起来就这样。

无能的人总喜欢吹牛,当对于一些话题自己乏善可陈时,就会搬弄外援:我有个朋友,拥有比你们更牛逼的经历。讲完后洋洋得意,潜台词是作为其朋友,自己肯定也不会差到哪去。

成绩很快就出来了,吴笛毫无疑问获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入选了国家冬令营,但是,她的排名却只是第二位,第一位便是赵晔华,不论是笔试成绩还是实验成绩,他碾压了所有的参赛者!

可赵晔华即使获得了第一,所造成的舆论影响,却没有吴笛这个第二要强,因为谁都知道,吴笛在文学上的天赋是多么惊人,可现在,她却还收获了全国理科竞赛的第二名,入选了国家冬令营!这也太厉害了吧?

在大众心目中,这个全国理科竞赛含金量可要比“文学之星”要强多了,如果是以前的全国作文竞赛、新思维作文还颇具权威性,后来改版的“文学之星”,因为加入了选秀这种博眼球的玩意,虽然收入肯定更多,但它的权威性却大大下降……

因为在文学与理科上的出色,还有她那全校第一的成绩,再加上她那愈发美丽的容貌,最美女学霸的风潮,再一次席卷整个华夏!

就在所有人都在赞美她、吹捧她、膜拜她时,初夏时节的午后,她却独自一人站在学校最高楼的天台上,穿着一袭清凉的白裙,赤脚穿着凉鞋,露出了她那精致的小脚丫,她戴着遮阳帽,长发披散着,脸上的神情却极为郁闷。

在很多人看来,吴笛能在全国理科竞赛中拿第二,已经是非常出色了,还是高一时拿的,现在全国的几所名牌大学,都已经开始联系外国语高中,希望能够直接将吴笛召入大学……

他们简直争抢得头破血流,甚至已经在网络上战了起来,那些名牌大学的学生,也加入了战团,谁不希望自己的学校能够有一位这样完美优秀的超级学霸?

吴笛在网上的资料,除了出身让人摸不透以外,有人认为她是孤儿、贫家少女,有人则认为她是政阀千金,背景极深……可不论如何,她通过自身的努力,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让无数人仰望了!

这一次的失败,让女孩打击很大,当她知道成绩的时候,就借着吴迪的肩膀大哭了一场,她对这个理科竞赛准备了这么久,可却因为本身在理科上的天赋限制,而输了……

没拿到第一,当然算输!

吴笛直到现在还很郁闷,虽然她早就明白自己在理科上的天资不怎么样,可还是很讨厌失败啊!

此时,吴迪满头大汗地跑到了天台上,看到一席白裙的少女在栏杆旁,望着楼下的样子,他心中大骇,不就是考了一次第二吗?居然想要跳楼了,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脆弱啊!

吴迪直接冲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女孩,女孩身上的白裙,非常光滑柔顺,摸起来感觉很不错,他很焦急地说道:“小笛子妹妹,别想不开要跳楼啊!”

他紧紧的怀抱着女孩,心中特别恐惧,她若消失了,那他的世界,将不再美丽。(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最亲的人(231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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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要跳楼啊!”女孩转过身,本来很不爽,可看到他这副焦急的样子,不由心里一软,拿出了纸巾,帮他擦了擦汗,一如既往地细心温柔,“好了,小迪子弟弟快放手吧,总是这么粘人,让姐姐我很伤脑筋啊。”

“什么姐姐啊……明明是妹妹!也不知道上次谁哭得跟个泪人似的。”吴迪将手放在女孩的脑袋上,轻轻抚摸着,另一只手却依然霸道地搂着女孩那柔软的腰肢,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女孩那肌肤的光滑,而女孩的体香,则让他怎么闻也闻不够。

今日一袭纯白连衣裙的女孩,就像天使一样,她还戴着那顶他所送的遮阳帽。

女孩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红,上次的全国理科竞赛对她的打击确实很大,那种明明付出了努力,却无法像以往一样获得第一的结果,让她心理很不平衡。作为一个真正的女孩,受到如此重大的打击,毕竟普通人肯定无法理解她对第一的执着,压抑着的情绪爆发出来,自然便导致了她的哭泣。

女孩不会将自己的脆弱让别人看到,但她已经完全将吴迪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一个需要教育、照顾的弟弟,所以她自然能够在他面前展现真正的自我。

虽然这次全国理科竞赛终于让女孩尝到了失败了滋味,但她也终于认清了。自己在理科方面的弱势。

之后吴笛在国际理科竞赛中拿下了金牌,为国争光,虽然比她分数高的人还有好几个。其中就包括赵晔华,但她的心境终于稳定了下来。

这是吴笛在理科方面最后的闪耀,她在完成这个国际性的竞赛后,便将大量花在理科竞赛上的时间,投入到阅读中去了,她的阅读量正在恐怖地增加着,她甚至还细细品读自己脑内的名著。揣摩那些文豪的思想、写作手法等,然后做笔记。

吴笛成了名副其实的“人形图书馆”。

她既然要写出宏大的《文明》系列图书,就要积累得更多!

吴迪看着怀中脸色微红的妹妹。心里十分满足,他知道女孩对他并没有爱情,从当初知道这一点的痛苦,到现在的坦然。他的心智被磨砺得更成熟了……

没有爱情又如何呢?想到女孩对他的关心、照顾、迁就、柔情、以及最浓郁的亲情。他就觉得非常温馨,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妹妹,绝对是所有兄长的期望。

有哪个男人,能像他这样肆无忌惮地搂着女孩的腰肢?他能够细细地品味女孩每一寸肌肤的柔嫩,他能够让女孩主动跪下来,温柔地让他枕在她被黑丝包裹的美腿上,他能让女孩埋在他肩膀上肆无忌惮地大哭,他能……太多太多。

因为。两人是最亲的人,比亲人还要亲。

只是。他只能与她做兄妹。

已经很满足了啊……

吴迪拉着自家妹妹的手,与她十指紧扣,他的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可他的微笑中,却包含着一种谁都无法想象的坚定。

积蓄自己的力量吧,为了妹妹。

这个时候,正是学校中住宿生们在宿舍午睡的时候,校园中有一种难言的静谧,吴迪牵着女孩的手,走在清新的校园中,任谁看了,都像是一对契合的情侣,男生阳光帅气,额前有细碎的刘海,女孩温柔贤淑,身上充满是书卷气。

一班的教室里没有人,吴笛来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很是淡定地拿起了文学类的书籍,经过这一次的“失败”,她更坚定了自己未来的方向。

这是今年遁矛文学奖获得者花泉镜的一部《圣僧尘世录》,这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历史小说,讲述的便是古代的一位圣僧在尘世行走中的见闻,充满了一种禅意,行文笔致兼备绚烂与苍古,那种古意盎然与华丽到极致的文笔,让吴笛都有些自愧不如!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文化传承从来没有断绝过的华夏,传统文坛上真正有水准的名家,

可比她那个世界的现代中国要强多了!她有些悲哀地发现,如果自己要通过抄袭干倒这些名家的话,必须抄那些西方或日本的著名作家……

当然,她从来就没干过一字不落抄袭的事情,背景不改肯定是不行的,她现在在文学上的造诣正飞速进步着,她对自己《文明》系列的宏大古代架空小说,有着充分的自信!

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历史,这样最佳的素材,她一定要将它变成笔下完美的文字!

最近,她作为学生会主席,还要与隔壁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沟通一下,争取更多的外国语高中的社团能够参加整个市高中生最盛大的嘉年华或者说学园祭。

这大概是她作为外国语高中学生会主席最有自主权的事情了,她一定要完美地完成这个任务!

吴迪就坐在女孩的旁边,撑着腮帮,温柔地看着女孩,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这个妹妹非常熟悉了,甚至将她当成了亲妹妹,因为他发现自己与她之间实在太默契了,互相了解得也太深了,就像是真正从小一起长大一样!

他这时也明白为什么母亲收了这个女孩当女儿后,会那样开心,因为女孩本该就是她的孩子啊……

看着女孩看书的样子,他也忍不住想要学习了呢……他却拿出了一本包装精美的本子,打开后,便会发现,里面是女孩那娟秀纤细的文字,当然还有他那与女孩写得很像的字迹,但却更加粗犷飘逸,可谓形似神不似。

这本本子算是一本“任务书”,女孩给他下达一些任务,他要在上面写自己的完成进度,每当任务完成时,他就会获得一些他想要的奖励,总之是妹妹的奖励啦,反正他非常有动力完成这些说简单也不简单,说难也不难的任务!

女孩看了一会书,便伏在桌子上休息了。

吴迪坐到她的对面,一只手托着腮帮,另一只手轻柔地抚摸着妹妹的脑袋,任她的发丝在手间流转,触感完美,阳光洒遍了明晃晃的教室,兄妹俩仿佛定格在了整个瞬间,组成了一幅让人温暖的画面。(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会长大人

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便是岭南叶家最出色的后辈——叶昭尘。

这私立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其权力可比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主席要大得多,像这次圣心公学的嘉年华,便是由圣心公学的学生会全权负责的。

学生会甚至拥有一间自己的办公室,房间面积极为宽广,叶昭尘安然坐在高背椅上,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处理着事务,一边的学生会其他成员,用一种看神一样的目光,看着这位俊朗非凡的男人。

叶昭尘的一举一动都显得特别优雅,在女孩们心中,他是一位完美的绅士,无口属性,从不随波逐流,超然物外,很难有人摸透他的心思。

学生会的书记对叶昭尘恭敬地说道:“叶公子,马上其他高中的学生会主席、会长将会来我校共商社团准入问题,请您准备好吧。”

叶昭尘从文件堆中抬起头来,那极为俊朗的脸颊上神情淡漠,几乎从来不会流露出疲惫之色,他简直就是男人眼中的完美男人。

但是他在女孩群体中,虽然也很有人气,但因为他本身似乎对女孩不感兴趣,也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做浪漫,以至于他空有让女人疯狂追捧的容貌,却到现在连个女友都没,当然他自己也不在意就是了。

他淡淡道:“哪个学校能够赞助更多的钱,就让哪个学校社团的名额多一些,这就可以了吧。”

书记擦了擦汗,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叶公子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拜金了吧?我们学生会在您的领导下,这个资金,都超过百万了……”

“百万而已……我还要让这个数字更大一些!”叶昭尘的双手套着洁白的手套,把玩着一直带在身边的古代刀币。谈到“金钱”这两个字,他好像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书记叹了一口气,为那些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赞助费的学校默哀,比如说省师大附中、外国语高中这样的公立中学……

像这些公立中学,自然也知道这个圣心公学的嘉年华,每年的嘉年华仿佛都成了高中生的狂欢节。可惜公立中学并不重视社团活动,更不可能发经费给什么社团,就连学生会都是个花架子。

叶昭尘这种手握百万现金的学生会,能够左右校方的学生会,那才是奇葩中的奇葩!

这些现金,全是叶昭尘这位对赚钱疯狂痴迷的会长,挪用公款去投资、炒股赚来的,不得不佩服这位会长勇气魄力以及赚钱能力,在不到两个学期里。能够赚到这么多的钱!

本来学生会的成员都对叶昭尘这位赚钱能力逆天的学生会会长非常崇拜,毕竟以他高中生的身份,能用数十万的本金赚到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般学生能做到的事情……

就在学生会的成员们幻想着可以花天酒地的生活时,他们才发现,他们为之崇拜的学生会会长,赚钱能力固然不俗,可这抠门的能力。同样绝了!

因为叶昭尘除非是必须的投资,否则绝对不想看到数字变小。那简直比杀了他都要难受!他只希望数字可以越来越大!

吴笛与其他学校的代表进入这座豪华的贵族私立学校时,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因为这一次,外国语高中除了夏薇薇已经训练完毕的黑白格子乐队以外,还有几个不错的社团,他们希望能够在这嘉年华上展现外国语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

吴笛自然很支持他们。所以她一定要争取到足够的社团准入席位!

走在这所贵族私立学校中,吴笛不得不感叹这座学校设施的豪华,一些来自小地方高中的学生会主席们,都看得呆了。

而这所私立学校中的学生,则肆无忌惮地围观这些土包子们。发出让人生厌的笑声,吴笛也在被嘲笑的行列之中,因为外国语高中的校服很土,而她却坚持穿校服前来,因为她知道,自己代表着它。

圣心公学的校服则非常帅气时髦,男生穿着的制服都必须戴领带,而女生则大都穿着短裙,上衣也十分漂亮。

叶昭尘站在楼层高处,双手插在口袋里,他是能够将学校制服穿出高档礼服感觉的男神,他的外表看起来总是十分光鲜华丽,没有任何瑕疵。

他俯视着这些来自其他高中的优秀学生,看到一些学生脸上流露出愤怒、自卑、无奈的神色时,他摇了摇头,直到他一眼便看到学生之中神情安然的吴笛,他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

他的友人侯旷逸在高一上学期末就去了英国的哈罗公学,攻略吴笛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流产,这位友人还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我先去国外玩大洋马啦,你再不早恋就晚了,那个吴笛我就让给你了,正合适啊,完美男人配完美女人嘛……

叶昭尘本来对吴笛不感兴趣,哪怕她再有才,可在知道,这位少女居然同样出身政阀,还是那位聂馨予的掌上明珠之后,他才升起了一丝兴趣,仅仅一丝而已。

因为一种认同感吧,叶昭尘虽然出身岭南叶家,还备受重视,但他却从来不依靠家世去赚钱,而少女虽然出身高贵,却依然凭借自身能力走到这一步,这得到了他的认同。

叶昭尘非常高傲,几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无论男女,而吴笛能凭借自己的能力让他高看一眼,他认为这已经是少女最大的荣幸了。

很快,代表学校社团来这儿议事的学生会会长、主席们,来到了一个豪华的会议室,各种设施一应俱全,让人大开眼界。

那些已经参加过这种会议的学生会会长倒也罢了,毕竟一回生二回熟,可那些第一次参加的,却有种国家领导人会面的感觉,只差这张豪华的长会议桌上摆上两国的国旗了……

在看到坐在首席上的叶昭尘时,不少女同学都呆了一呆,因为圣心公学的这位学生会会长太耀眼了,他穿着一丝不苟的制服,不论是领带还是其他都穿戴得整整齐齐,戴着纯白手套,手中把玩着古代的刀币,脸上神情淡然,嘴角挂着一丝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弧度。

叶昭尘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君临天下的气息。(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霸气

叶昭尘的背后,还站着一位身材极为壮硕的女孩,可谓眉清目秀、虎背熊腰,她的名字叫做艾丽,是叶家旗下某武道馆的继承人,武力出众,对叶昭尘更是忠心耿耿。

不过当她用甜得发腻的娃娃音宣读会议前的注意事项时,与会者都被雷得不清,只能说她的声音与她的体型反差太大了。

然而叶昭尘却毫不介意,依然很淡定。

会议开始时,叶昭尘首先说道:“这次嘉年华与以往不同的是,其他学校参加的社团,必须要交赞助费。”

叶昭尘此言一出,本来还很安静的会议室一下子炸开了锅:

“这怎么可以?以前完全没有这样的说法!”

“我们学校连组建社团都很困难了,哪来的赞助费啊?”

“这个绝对不可以接受!对了,你们原来的学生会会长呢?让他出来!”

“没错,听说你好像还是高一生,你凭什么是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

……

叶昭尘往高背椅上一靠,那双戴着洁白手套的手,依然在把玩着刀币,他就像是一位大权在握的帝王,戏谑地望着一群小丑在上蹿下跳。

一边艾丽用甜的发腻的娃娃音说道:“就凭他的名字是叶昭尘,他就可以是学生会会长,我们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是完全由学生民主选出来的,叶昭尘的得票率为87%,而他在当了学生会会长之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政策,都得到了学生们的拥护。”

听到“叶昭尘”三个字,有不了解的自然从来没听说过。但真正知道圣心公学背景的,却心中凛然,这位叶公子,可是出身岭南叶家,而叶家,据说还是三大传媒之一的银视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毫无疑问,叶昭尘是一位天之骄子。在上流社会,不知有多少老人,看好这位后辈!

看他现在的姿态吧。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高贵优雅,简直让人自惭形秽!

“至于为什么要赞助费,请看我们会长整理出来的资料。”艾丽将叶昭尘整理出来的圣心公学每次嘉年华的支出都井井有条地罗列了出来,让其他学校的学生觉得。他们不出赞助费。圣心公学就会破产一样!

实际上,这些只不过是叶昭尘死要钱那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他就是喜欢看到数字变大而已。圣心公学永远也不会破产,它的资本不知道有多雄厚呢。

为了一己之私,纵然得罪所有学校也在所不惜,因为,叶昭尘是圣心公学的帝王!

会议室的声音渐渐平息,当然依然有人在暗骂叶昭尘的抠门。明明圣心公学绝不缺钱,但这厮却还要剥削其他学校。果然资本家都是最黑心的!

叶昭尘又向艾丽比划了一个手势,每个学校要出的赞助费,他早就已经计算好了,不多不少,正好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哪怕让学生自己凑钱,也要给他凑出来!

吴笛看到自己手上的材料,皱了皱眉,她倒一点也不在意什么赞助费,毕竟这个嘉年华所使用的土地、设施都是圣心公学提供的,她认为收取一些赞助费当场地费什么的也无可厚非,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社团席位?

就在吴笛疑惑时,有热血少年站了出来,他狠狠地将材料摔在会议桌上,怒骂道:“我们高中决不能接受这个要求!我艹……”

粗俗不堪的咒骂直接脱口而出,叶昭尘摇了摇头,挥手之间,几位西装革履的彪形大汉已经将此人架了出去,他淡淡道:“地北区黄前高中么?以后永久取消参加嘉年华的资格,禁止他们高中的所有学生进入我们圣心公学。”

“靠!这也太霸道了吧?”

“别这样啊!太蛮横了……”

在场的会长有兔死狐悲者这样说着,可惜叶昭尘的神情连变都没变一下,依然轻松地把玩着手中那价值不菲的刀币。

这场会议是“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所有学生都能在学校那超大的广场上的LED屏幕上观看这次“多国外交”活动……

看到叶昭尘那霸气的举动,圣心公学的女生们全都尖叫了起来,口中喊着“吾王”,就连男生看到叶昭尘“为了维护圣心公学利益”的举动,也颇为敬服,觉得此人当学生会会长确实不错!

还有高贵的血统论者,对叶昭尘自然更加服帖了,因为他们觉得平民学生进入圣心公学,就会脏了圣心公学!

“谁赞成,谁反对?你们都可以大声说出来,我毫不介意。”叶昭尘神情冷然,“赞成者留下继续下一步会议的磋商,反对者退出,永远别进圣心公学,有本事你们自己去办嘉年华。”

一片死寂!

没有一位学生会主席敢应声,叶昭尘一个人的气势,压倒全场!

主要是因为圣心公学的免费嘉年华几年来早已深入人心,不少高中生都很享受这一日能够进这所私立贵族高中游玩、吃喝,那位刚刚被架出去的学生会主席,回到学校后,肯定会被人骂死的……

在死寂之中,吴笛此时却站了出来,她淡淡道;“我不反对什么赞助费,但是,我认为我们学校的社团准入席位太少了,只有一个,比去年还少了两个,这让我觉得很疑惑。”

还没等叶昭尘回应,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插嘴道:“上次你们外国语高中三个席位,却只有一个社团出席,还办得非常差劲,像你们这样的重点高中,我看一个席位也没有必要!反正你们学校根本就没社团经费,学生会也只是个摆设而已!”

张若玲是高三生,长得还算不错,脸上的妆很浓,风尘气较重,不过这艺术高中嘛,自然情有可原。

吴笛神情不变,心平气和地说道:“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我认为这次我们学校的社团水准还是可以的,尤其是有一支水准不错的乐队,一定能够在音乐项目的比赛中,获得学生们的喜爱。”

黑白格子乐队的主唱,可是她自己,而她,绝对是最棒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宣战(2340月票加更)

吴笛却没想到,她的这话一说出来,在场的那些私立学校的学生会会长们都哄笑了起来……

外国语高中社团水准还是可以的?

别说大话了行不行,像外国语高中、省师大附中这样更关注学生成绩的重点高中,根本就不重视什么社团活动,在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有什么好的社团?

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脸上更是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毕竟前几届嘉年华外国语高中的表现实在太差了!

说到乐队,她更是充满了一种优越感,只听她充满自豪地说道:“说到乐队,有哪个高中的乐队像我们学校里的‘隐形真理’那样有名?他们已经出了自己的专辑,销量非常不错,音悦网的下载量也有二十万左右,虽然没有达到一星,但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隐形真理’是高中生乐队中最棒的!”

听到张若玲的话,有许多喜好音乐的学生会会长不由窃窃私语:

“‘隐形真理’居然是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靠,看来这一次他们要拿音乐比赛的冠军了吧,他们的歌很好听啊……”

“你喜欢‘重金属’当然觉得好听,可惜我不喜欢,但是‘隐形真理’的名气确实很大,尤其是他们主唱蔡赟斌,也就是阿斌,实力很强,好像接受过专业训练!”

“确实呢,在‘隐形真理’面前,其他高中的什么乐队、个人独唱solo。感觉完全就是业余的啊……”

“我承认外国语高中的学生学习都很好,这位吴笛学生会主席还是文学天才,但他们学校在社团方面的建设实在太差了。根本不可能有什么高水准的乐队!”

……

吴笛感觉很憋屈,可她却发现自己现在还真拿不出什么事实来反击,因为之前几次嘉年华,外国语高中表现实在太差,省师大附中也算是它的难兄难弟,看对方那位一脸书呆子模样的学生会主席,就知道对方早已习惯了在这种会议上被鄙视。

在场的学生会会长、主席。基本上都是高二、高三生,似吴笛、叶昭尘这样在高一就担当学生会会长的学生,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叶昭尘淡漠地看着吴笛略显无助的模样。心中没有一丝怜惜,他虽然对吴笛有一丝认同感,可惜这不足以让他向吴笛伸出援手。

他从来就不会英雄救美,更不懂什么浪漫。这有什么意义呢?获得美女的感激?好感度上升?

切。还没有一元钱来得实在。

这个时候,张若玲又对叶昭尘献媚道:“叶公子,我认为赞助费还是太低了,尤其是某些学校的社团根本吸引不到人气,将他们放进来,完全就是给这样盛大的活动抹黑,比如说这位吴笛同学的外国语高中,我想。他们学校官方绝对拿不出一分钱!”

叶昭尘淡淡道:“拿不出钱,就没资格参加。我对所有学校一视同仁。”

他说的可不是假话,如果外国语高中拿不出赞助费的话,他就敢禁止外国语高中的学生进入圣心公学!

张若玲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看到吴笛那种吃瘪的模样,就觉得特别痛快,她嫉妒吴笛的容貌、名气……

“也就是说,社团的席位用钱也是可以解决的咯?”吴笛看着叶昭尘。

“可以这样理解。”叶昭尘点头道。

“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什么问题,那我代表我们学校出钱,要求削减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社团席位!”吴笛仅仅一个电话,几位黑衣保镖提着箱子来到了会议室,箱子一开,这个世界的华夏那绿灿灿的钞票就这样摆在了叶昭尘面前!

目测超过百万,完全可以包下这个嘉年华了!甚至她一个人出的钱,就抵得上所以学校的赞助费了,叶昭尘毕竟是有分寸的,绝不可能给某个学校无法承受的费用,实际上这些费用平摊到每个学生身上,也不过就是每人二十元的门票费而已。

出了二十元钱,能够进入圣心公学好好玩乐一天,怎么看都是十分划算的事情。

这些钱,完全将在场的所以学生会会长震住了,这种会议室变成了赌王大战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于财大气粗的吴笛来说,这些钱根本就不被她放在眼里,她在唱片专辑、音悦网上的收入,在版税上的收入(包括网络小说),足以保证她随意扔出这么多钱,而不带眨眼的!

张若玲这时愣住了,她难以置信道:“这不可能!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怎么可能有这么资金?”

“为什么没有?只是我作为学生会主席,赚钱能力还算可以罢了。”吴笛双手抱在胸前,俯视着这群刚刚起哄的学生会会长们,她才不要学校的资金,她一个人就可以!

钱对吴笛来说,想怎么赚就怎么赚,赚钱真的很难吗?

叶昭尘觉得自己被打脸了!

他费尽千辛万苦才为自己的学生会赚到近百万的资金,可人家吴笛却毫不犹豫地就扔了出来!

想到吴笛那畅销书作家的身份,叶昭尘诡异地冒出一个念头——我也要去当作家!

“叶会长,怎么说?”吴笛用一种随意吩咐下人的语气说道。

这种语气,让观看“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学生们都很憋屈,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对我们的王说话?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叶昭尘搓着自己的手,显然心情颇为激动,他立马说道:“嗯,若你真的愿意付出这么多的金钱,我觉得你可以进入我们嘉年华的策划组。你有钱,你做主!”

靠啊!叶公子你就这么死要钱么,好歹你也是出身叶氏财阀啊……怎么感觉是跪舔人家吴笛的节奏了!不,这家伙到底拜金到了何等的地步啊!

“那就给我削去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社团席位,留一个给那个什么‘隐形真理’乐队就行了,我们学校的‘黑白格子’乐队,绝对要比它强!我代替‘黑白格子’乐队,向‘隐形真理’宣战!我们外国语高中的乐队,才是最棒的!”吴笛指着张若玲,一脸霸气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叶昭尘的挫败感

观看着“现场直播”的圣心公学的学生们都惊呆了!

这个吴笛,到底哪来的信心?这个“隐形真理”乐队,在高中生之中可是非常有名气的,连音悦网的下载量都达到二十万了,这年头星级歌曲哪有那么容易出现,难道谁都是那位出一首歌曲就红一首的魔理沙吗?

当然,刚刚吴笛一个电话,就让人送来这么一箱现金,也镇住了这些圣心公学所谓的贵族学生们,这些学生确实能够吃穿用度都很奢侈,绝不是普通学生可以相比的,可他们的钱财,全都来自父母,这有什么值得好优越的?

吴笛能拿出这么多钱,全都是她自己的收入!

仅仅凭借这一点,她就有资格与叶昭尘相提并论了。

张若玲这时候差点气坏了,她所在的这个私立玄武艺术高中,起码有二三十个社团希望在这个嘉年华上表现自己,毕竟是艺术高中,时间较多,学生们也比较闲,社团活动自然搞得比较红火。

而这个嘉年华上,也算是一个大型的社团竞技的舞台,来参加的高中生有那么多,能够在这么多同龄人面前表现自己,若表现更佳的话还能获得圣心公学那超级丰厚的奖励,所以这就显得社团准入席位是多么珍贵了……

可在这时,她高中的社团准入席位却被吴笛硬生生的用钱给砸死了!想到自己之前嘲讽吴笛的学校没钱,还真是失策,外国语高中没有社团经费又如何,吴笛本人可是一个超级白富美!

张若玲将求救的目光投向了叶昭尘,可怜兮兮地说道:“叶公子,这个吴笛也太欺负人了吧。她怎么可以用自己赚的钱,为她的学校……”

还没等张若玲说完,叶昭尘直接打断道:“我才不管钱是怎么来的,只要合法,就没有任何问题!不管是你们学校官方的经费,还是学生们凑出来的捐款。或者像这位吴笛同学一样,一个人出资,都可以!”

张若玲听到这话,心里郁闷得要死,她这一刻才发现,这个叶公子,是多么的面目可憎,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真是的!

她当然不知道。叶昭尘只是单纯地喜欢钱而已,他这时和颜悦色地对吴笛说道:“其实你出这么多钱,可以直接把‘私立玄武艺术高中’赶出圣心公学,我乐意为你效劳。”

听到叶昭尘补充的话,张若玲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这个叶公子,也太狠了吧?

还好吴笛只是淡淡道:“没必要了,我对我们学校的乐队‘黑白格子’非常有信心。什么‘隐形真理’我都没听说过,看你们一个个很捧他们的样子。我很看不惯。”

叶昭尘看着会议桌上的钱,忽然提议道:“要不这样吧,吴笛同学你出的这些钱,我们圣心公学除了会收赞助费以外,这些钱全都当成音乐比赛的奖金好了,只要你们学校的乐队拿到第一。这些还是你们的!”

张若玲这时眼前一亮,倒是惊喜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隐形真理’赢了,这钱……”

吴笛自信非凡地说道:“当然就给你们,拿去好好地补偿你们学校那些可怜的社团吧。不过很可惜。连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你们也无法实现。”

张若玲被噎得有些说不出话来,没办法,谁让这个吴笛这样财大气粗!可是,我们“隐形真理”乐队绝对是最强的!

叶昭尘的这个举动,让圣心公学的几个乐队都彻底疯狂了,这样一大笔金钱,在吴笛这位畅销书作家眼中,当然不算什么,可对一般的高中生,哪怕所谓的贵族学生眼中,也是一笔巨大的金钱!

因为金钱的刺激,使得这次嘉年华中的音乐比赛,倒成了最大的看点,没有之一!

一个天气十分不错的周末,圣心公学那豪华盛大的嘉年华如期举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吴笛这位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主席,却坐在了圣心公学的主席台上,甚至还发表了讲话,让其他学校的学生们大跌眼镜……

只有那些知道内幕的学生会会长、主席们才知道,今年圣心公学的这位学生会会长叶昭尘是多么拜金,吴笛出手那么阔绰,一举收买了这位死要钱的会长大人!

在当日的会议结束之后,叶昭尘将吴笛单独留了下来,他在吴笛面前拿出了自己在股市上赚来的金钱的数字,询问吴笛有什么想法……

“很厉害啊……只不过好像很麻烦的样子。”吴笛如实说道。

叶昭尘觉得自己被小看了,他反问道:“那你至今赚了多少钱?”

“谁知道……反正我永远不会考虑金钱问题的,只要随便花钱就行了。”吴笛漫不经心地说道,却把叶昭尘刺激得不轻。

“你这是对金钱的不尊重!赚来的钱怎么能随便花,应该要用它去赚更多的钱才对!”叶昭尘十分心痛地说道,仿佛吴笛花的钱,是他的一样。

“每个人对金钱有不同的看法吧,我反正觉得我不擅长赚钱……”

“那你的收入怎么那么高?”

“大概是我创作的作品让很多人喜欢吧。”吴笛一边说着,随意报了自己的作品所创造出来的商业价值。

“我决定了……我也要写作!”叶昭尘一脸坚定地说道。

“哦,加油。”吴笛不咸不淡地说了句,便离开了。

她还是没记住叶昭尘的名字,不过此人对金钱的执着倒让她感觉有趣,别人追求金钱,应该是追求金钱所带来的地位、购买力,可他追求金钱,倒像是一种纯粹的爱好一样,或者说是怪癖?

叶昭尘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可实际上,他不是吴笛,自然不可能通过写作来创造那么大的商业价值……

不过,吴笛的版税实在太刺激他了,他从小就那样努力,研究什么金融、资本、炒股之类,并且在高中时成功赚了这么多钱,可吴笛年龄比他还小,却……总之,叶昭尘表面上或许不在意,可内心深处,却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他觉得凭借自己的天资,在文学上,绝对不会比吴笛差!

他要当最畅销的作家,作品版权都要卖到手软!(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嘉年华开幕

此时,圣心公学之中,充满了来自各个学校的高中生,甚至还有其他旅客,校内有许多社团组织的活动,比如说鬼屋、烧烤摊、女仆咖啡厅之类,还有学生则直接COS成了自己喜欢的动漫人物,使得这个嘉年华像是漫展一样。所以当然还有人拿着相机在到处拍摄。

某些被平摊了赞助费的学生,都不得不承认,这个嘉年华确实值得一来,各种游戏、食物,让人眼花缭乱,而圣心公学各种奢华的设施,也让不少学生们心中羡慕不已,只是哀叹自己为何没有一个好出身。

张若玲这位私立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正与自己学校中最著名的乐队“隐形真理”的成员在一起,她对乐队主唱阿斌说道:“一定要赢啊,这次比赛的优胜者,不仅会有免费国外旅行的奖励,奖金更是非常丰厚!”

阿斌披着长发,穿着漆黑的T恤,上面有白色的骷髅,对张若玲的话,却爱听不听,他的打扮极具个性,非常前卫,他淡淡道:“我们‘隐形真理’每一次演唱,绝对会全力以赴,不论结果如何,我们乐队只会坚持自己的道路,当今高中生乐队中,我们是最棒的,在重金属这一领域。”

张若玲不是太懂什么乐队的分类,但听到他这样说,她自然就放心了,她只希望自己学校的“隐形真理”能够赢过外国语高中的“黑白格子”!

可实际上,二者从专业的角度,其实很难比较,毕竟风格相差太大,“隐形真理”或许水准确实很高,但它却是小众的。可以说,他们现在能有这样的成就,已经非常出色了!

“隐形真理”的四位成员,对重金属摇滚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可这次音乐比赛的冠军,不看其他,就看哪些乐队能取得更高的人气!

此时,在一处已经搭建得十分华丽的舞台上,许多学生期待已久的乐队比拼终于要开始了!

钱多多作为圣心公学的一位大小姐,她在圣心公学中的人气很高,首先当然是因为她的容貌非常出色。胸器甚大,可谓童颜巨乳,她从小就被人宠成了不懂人情世故的傻蛋,对钱的多少没有概念,什么都用钱来摆平。以为钱能买到一切,但心地不坏。曾经做出在不会的考卷上贴满钞票的白痴壮举。上街碰到摆地摊的以为是乞丐。会给钱。

顺带一提。钱多多是那位叶大公子的青梅竹马,而那位充满了王者气质的叶公子,对这位青梅竹马,可是超级头疼的!

钱多多每天上学,都要叶昭尘开着跑车到她家去喊她起床,就连短裙都要也叶昭尘帮她穿。因为她呆到了连拉链都不会拉!

但就是这位各种废柴只会花钱其他什么都不会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想要亲手做饭给叶昭尘吃,当叶昭尘看着她拿到自己面前散发着死亡气息的饭菜时,他那一向坚韧的神经差点要崩溃!

而最终。叶昭尘居然面不改色地将这些饭菜都吃下去了……理由居然是——这么贵的食材,就这样浪费了,绝对不可以!

然后叶昭尘被送入了急救医院……

钱多多的大名,一下子传遍了整个圣心公学,这是第一位能够将叶昭尘整得这么惨的女孩!

因为叶昭尘与钱多多总是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所以有人问他们:“从小就一直在一起嘛,关系这么好,为什么不试着交往一下呢?”

叶昭尘立马否决:“太熟悉完全没感觉!”实际上却在腹诽,要是真和钱多多这个花钱如流水的家伙交往,他的金钱数字就会急剧变小!

他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

钱多多沉默一会,露出萌萌的笑容:“同意!小尘就像弟弟一样嘛。”

“弟弟?明明你才是妹妹吧,都是我照顾你诶!天天还要我叫你起床!”

“可我的年龄比你大啊,所以我是姐姐,你是弟弟……”

两人又开始争吵起来,在钱多多面前,一向不喜多说话的叶昭尘,倒是变了一个人。

这个时候,叶昭尘刚刚亲自指挥完舞台的搭建,他希望由自己策划的这一次嘉年华,成为所有人心中难以忘怀的经典!

正值初夏时节,叶昭尘感觉有些口干舌燥,也不知从哪里出现的钱多多递给了他一支雪糕,他一看,果然,是那种非常贵的,他顿时一阵心疼,因为他从来不喜欢欠别人什么,既然亲多多请他吃雪糕,他肯定会还钱……

“谢谢啊,多多。”叶昭尘接过雪糕,这样说道。

“小尘辛苦啦。”钱多多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

叶昭尘舔了几下雪糕,却发现雪糕融化了,滴在了他的手臂上,他皱了一下眉,正想问钱多多要一张纸巾……

结果钱多多忽然捧住叶昭尘的手臂,伸出了自己的舌头,将其舔干净了……

叶昭尘脸色一下子变了,他抓狂道:“别舔啊,用纸巾擦干净不就行了吗?你这个笨蛋!”

“不知不觉就舔上去了……还有,小尘不希望看到浪费吧?”钱多多伸出了自己的舌头,脸上笑容依旧。

“你……”叶昭尘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因为勤俭节约确实是他的一贯风格,而钱多多则绝对是铺张浪费,可是她现在做的,也不能说错……他苦恼地捂着自己的额头,这个笨蛋啊!简直是他的克星!

钱多多这时忽然说道:“小尘,外国语高中‘黑白格子’乐队的主唱,好像就是吴笛啊,难怪她有那么大的自信,主唱可是一支乐队的灵魂!”

“是嘛?不过我还是看好‘隐形真理’乐队,人家可是真正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而什么‘黑白格子’乐队,我根本就没听说过,吴笛这个女孩虽然在文学上有超凡的天资,但在音乐上……等等,难道说,是她?”叶昭尘仿佛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是谁啊?我挺喜欢吴笛所写的文章的,好崇拜她的!”钱多多发自内心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猜出了真正身份(2370月票加更)

叶昭尘的脑中出现了一个名字——魔理沙,他是个计算、推理能力很强的男人,几乎在一瞬间,将种种线索便联系在了一起,如果说吴笛是魔理沙的话,那她有那么大的自信,也就可以理解了!

魔理沙的名气,可不仅仅在学生群体中是惊人的,她的歌声,完全就是男女老少通杀!魔理沙自己创作的歌曲,几乎都是那种非常受欢迎的大众歌曲,虽然有眼红嫉妒的人将这些歌曲称之为口水歌,但却改变不了它受欢迎的事实!

最近魔理沙的那几首曲风不同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的歌声里》、《思念是一种病》、《烟花易冷》等可谓红遍大江南北,有人认为魔理沙能够驾驭不同风格的歌曲,就是她本人的风格,她的唱功趋近完美,而她的歌声,确实具有一种魔力,让人百听不厌、特别喜欢单曲循环,中毒性实在是太强了!

叶昭尘见到钱多多对吴笛很崇拜的样子,想到这位大小姐好最喜欢听魔理沙的歌,最喜欢看天净沙的文,他顿时觉得很不爽,因为他才应该是她心目中最崇拜的人!

他本来对吴笛的认同感消失一空,反而升起了一种强烈的挑战欲,他想要超越吴笛!

“切,有什么好崇拜的,多多,我绝对可以写出比她还要好的文章来,我也可以写文给你看!”叶昭尘用自信的语气说道。

钱多多趁机抱着叶昭尘的胳膊,开心道:“好啊好啊,我支持小尘的一切决定!”

叶昭尘赶忙抽出自己的胳膊,一脸不爽道:“别粘我啊,真是麻烦,我才不要你的支持呢!我绝对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她最擅长的领域打败她!”

钱多多却走到叶昭尘的背后,搂住了他的腰,身体便贴了上去,她的胸器,绝对是极品呢……

“啊!你这个笨蛋,给我淑女矜持一些呀,虽然我对那个吴笛很不服气,但是对方的一举一动才是真正的完美淑女,完全就是个特别有教养的千金大小姐,你根本没法与对方比!”叶昭尘赶忙挣脱开来。对她训斥道。

“哎嘿嘿……”钱多多傻笑了起来,“小尘好凶啊。”

叶昭尘再怎么凶,却还是要每日到钱多多家,帮她穿衣服……

音乐比赛现场的气氛已经完全炒热了,在那华丽的舞台周围。已经聚满了学生,其中最惹眼的。无疑就是“隐形真理”的粉丝团。其中大部分是男生,今日的穿着打扮都非常酷炫,他们狂热地爱好着“隐形真理”这个小众的重金属乐队。

而外国语高中“黑白格子”乐队的粉丝,同样数量不少,原因当然是,吴笛本人就是乐队的主唱。虽然乐队的队长是夏薇薇,可毫无疑问,有吴笛的地方,其他的人完全成了陪衬!

吴笛在圣心公学一掷千金的举动。很快就被发到的网上,她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着很多人的关注,这次她的举动,网上褒贬不一,那些吴笛的死忠粉当然力挺吴笛,其中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更是对吴笛十分感激,正是因为吴笛,他们才能免费参加这个嘉年华,连社团准入席位都比任何一次嘉年华要多!

在网上看不惯吴笛的,当然是一些非常仇富的人,明明吴笛的钱是通过她写作赚来的,可有不少人却总觉得作家不该有这么多的钱,而小小年纪就这样用钱砸人,长大后还得了?

这些人当然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那个“多国外交”的视频其实已经被人发到网上了,叶昭尘这位圣心公学的学生会会长,人气一下子暴涨,粉丝当然都是那些憧憬超级贵公子的少女们……

总之,如果现在在外国语高中搞个学生会主席选举的话,那吴笛绝对会以99%的得票率当选主席,她现在,已经完全成了外国语高中的女王陛下!

“黑白格子”乐队有这么多粉丝,当然还有另外一位“聂公子”的缘故,这位聂茜,在圣心公学的女生群体中,比叶昭尘还要受欢迎,因为她实在是太帅了,一举一动都特别拉风!

张若玲看到从来没有出去表演过的“黑白格子”乐队的人气居然这么高,自然异常郁闷,她真想大骂这不公平!她怎么就忘了吴笛这位女学霸,在学生群体中的人气呢?

哼,不过是依靠长相、名气来哗众取宠罢了,我就不信了,你的歌唱,能比得上我们“隐形真理”的阿斌!我们学校的阿斌,可是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若不是因为他坚守着这个“隐形真理”乐队,他早就可以去当职业歌手了!

张若玲这样想着,使劲给自己打气,吴笛依靠自己的名气确实可以吸引人气,但若是黑白格子乐队在现场的感染力上,比不上隐形真理乐队的话,那被音乐所感染的学生,一定会投隐形真理乐队的票的,毕竟既然来这里听音乐了,自然是有点鉴赏水准的。

而吴笛的起点本来就已经很高了,她的不少粉丝都对她抱有极大的期待,这显然也会给她本人造成压力,如果她无法回应众人的期待的话,那么……呵呵。

张若玲越想信心便越足,尤其是在分析了吴笛的优势与劣势之后,但她却根本不知道吴笛的真正身份!

音乐比赛开始前,都有出来暖场的乐队,这是一支圣心公学还算不错的乐队,算是比较大众的流行乐队,他们的水准确实不错,几首歌唱下来,已经让围着华丽舞台的观众们,投入到了这种音乐的氛围中去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观众自然都期待着这次音乐比赛真正的主角——黑白格子与隐形真理,他们是在倒数第一二位出场的,这显然就是所谓的压轴好戏!

不过,圣心公学最出色的一支名为“仙人球”的乐队,却在二者之前喧宾夺主,以一首非常劲爆的《错乱》引爆了全场!

这让圣心公学的贵族学生们欢欣鼓舞,这里本来就是他们的主场,他们当然也希望自己学校的乐队可以一举夺魁!(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闪亮登场

“仙人球”的吉他手与主唱方诚,出身音乐世家,早就已经浸淫音乐许多年,若非他的容貌稍次的话,他绝对也是音乐王子型的人物!

叶昭尘看着引爆全场的“仙人球”乐队,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也为自己学校能出现这样的人物而感到骄傲,不过想到吴笛的真实身份,他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除非黑白格子乐队中其他的成员太差,否则的话,吴笛一个人就能撑起一支乐队!

“隐形真理”的四位成员对视一眼,眼中都出现了凝重的神色,阿斌极为佩服地说道:“这个乐队的主唱很厉害啊,基本功非常扎实,没想到这个‘仙人球’会成为我们最大的对手……”

“那‘黑白格子’乐队呢?”有成员问道。

“这个我当然不能下定论,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过她们的演奏,不论对方水平如何,但那位主唱吴笛的人气很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反正我们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吧,我们要为我们学校争光!”阿斌鼓舞道。

几人被激起了斗志,互相碰了碰拳头,直到终于轮到他们上场时,“隐形真理”乐队的粉丝们纷纷尖叫起来,他们早就已经期待已久!

仿佛是受到了刚刚“仙人球”发挥出色的刺激,“隐形真理”发挥得更加出色,他们特别具有感染力的一首《Your_Betrayal》,比刚刚“仙人球”乐队的《错乱》还要疯狂,这首歌是国外某著名重金属乐队的一首歌,十分激情!

他们唱到高潮部分时,全场所有的观众,都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这样壮观的场景,让来参加这次音乐比赛的其他乐队都目瞪口呆!

气氛已经被“隐形真理”推到了最高潮!

待到“隐形真理”表演完后,在场的所有学生仿佛被丢掉了灵魂一般,只是因为这支乐队发挥得实在太出色了,他们的歌曲非常有激情,也非常的燃!

回过神来的观众们开始激动了交流了起来:

“不愧是隐形真理乐队。这现场简直high到爆,我以为仙人球乐队的歌已经够燃了,没想到隐形真理还要燃!”

“是啊是啊!我原本对什么重金属一点都不感冒,觉得那就是噪音,可是这隐形真理乐队的音乐,确实非常动听,让人听了觉得热血沸腾!”

“下面就是黑白格子乐队了吧?感觉完全没必要再出来演奏了,听了隐形真理这个乐队之后,其他的觉得完全没感觉啊。差距太明显了!”

“这次来这个嘉年华实在是太正确了,能听到高中生乐队中的翘楚隐形真理乐队的演奏,实在是太幸运了!”

……

张若玲看着现场的反应,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知道,这一次,隐形真理乐队赢定了!

这个时候,仙人球乐队的主唱方诚。主动走到了阿斌面前,十分佩服地说道:“你们演奏得实在太好了。这个重金属在我们华夏就是小众音乐,没想到你们可以将它发扬光大!”

阿斌有些腼腆地挠了挠脑袋,他谦虚道:“发扬光大愧不敢当,只是我们都非常喜欢这个类型的音乐,这算是我们的梦想吧,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在黑白格子乐队的准备室中。穿上了一袭纯白色极为华丽的礼服的吴笛,手上还套上了蕾丝手套,她脸上的神情一如既往的镇定,而夏薇薇却忐忑道:“小笛,这个隐形真理乐队现场效果实在太好了。他们的舞台经验非常丰富,我们虽然锻炼了好久,可这还是第一次登台演出,我好紧张啊……”

吴笛走了过去,抱了抱夏薇薇,用她那总是让人很安心的声音说道:“薇薇,不用怕,有我在,一切都没有问题!”

苏暖今日的打扮也特别漂亮,她的神经非常粗壮:“没错,有我家笛喵在,我们绝对能够赢的!”

聂茜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帅气,此时的她,心中同样十分镇定,她也是具有大将之风的女孩,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她这样说道:“现在不论是在华夏还是在国外,都没有什么出色的女子乐队,只有女子团体比较流行……但是,在和你们一起训练的过程中,我感觉到了,我们这支乐队的潜力,我们绝对是最好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就因为是乐队中最大的短板的李香莹,也终于鼓起了勇气,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她也一定会尽力的!

“加油!”五个女孩互相拥抱在了一起,脸上神情坚定。

当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出场时,观众们自然觉得眼前一亮,毕竟前面的仙人球与隐形真理乐队的演奏虽然出色,但在外形上,却自然比不上黑白格子乐队的五位美女,里面最平凡的李香莹,在化妆打扮之后,都是女神级别的!

其中最耀眼的,无疑就是主唱吴笛,她身上纯白礼服极为华丽,那白色的蕾丝手套,是个突出她气质的很好的装饰品,就像女王一样,那一头漆黑飘逸的长发没有任何装饰,与那纯白的礼服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刻!

她是纯粹的主唱,无需演奏任何乐器,这显然可以最充分地发挥出她的歌唱实力!

那些专门来这里欣赏吴笛容貌的粉丝们,当然又饱眼福了,像吴迪这小子,此时就在十分满足地欣赏着自己妹妹的风姿,不论如何,他都觉得她是最棒的!

若不喜欢吴笛这种气场太强的女孩的话,乐队中的其他女孩显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比如可爱风格的苏暖,帅气中性的聂茜,柔弱纤细的夏薇薇,平凡中有自己坚持的邻家少女李香莹。

女子组合为何受欢迎,自然就是组合中有各种属性的女孩,供粉丝们去崇拜去喜欢去消费,而现在,黑白格子乐队无疑也暗合了这一点,比如聂茜绝对是帅气担当,而吴笛当然是门面担当……

当然,就算五位美女的外形再好,能够真正打动听众的,还是她们的演奏!(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竟然是魔理沙!

黑白格子乐队一共准备了三首歌,第一首是由聂茜作曲,夏薇薇填词的燃向歌曲《盛夏之火》,十分激情,但很显然,虽然歌曲的原创是有加分的,但在这种纯粹是在场听众人气投票之中,却是十分不利的,若是那种更流行的歌曲,当然能够让听众们觉得更亲切。

随着乐器声响,吴笛也在恰当的时候开始了自己的演唱,她与几位友人之间早就有了默契,当她的天籁之声响起时,所有人都愣了一愣,只觉得莫名其妙升起一种熟悉感——好像哪里听过啊!

不过由于这首燃向歌曲《盛夏之火》与吴笛平时的风格不符,导致听众们并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出吴笛是魔理沙,吴笛本人,更适合唱那种纯净、空灵、治愈的歌曲。

因此,虽然《盛夏之火》也非常燃,聂茜的作曲能力确实不俗,但是却比不上之前隐形真理的《Your_Betrayal》,毕竟人家唱的歌曲,是国外知名重金属摇滚乐队的名曲……

仙人球乐队的主唱方诚与隐形真理的主唱阿斌正在一起欣赏黑白格子乐队的演奏,他们在乐器响起的刹那,就觉得这个黑白格子乐队确实有两把刷子,可不是那种空有外表,水准却不行的花瓶!

尤其是吴笛,当她的歌声一响起,阿斌就忍不住赞叹道:“唱功非常棒啊,这绝对是专业的吧?”

“嗯,感觉声线很熟悉……就是突然想不起来是谁了。”方诚接口道。

“可惜了。这首歌配不上她,虽然我很佩服原创,但是这个创作水准还有待提高。”阿斌评价道。

“如果接下来还是这种水准的歌曲的话。那我就要提前恭喜你们隐形真理乐队了,虽然这首歌也是燃向的,可不论是从现场发挥,还是歌曲质量,你们隐形真理更胜一筹!”方诚十分真诚地说道,他其实对隐形真理这种追求梦想的坚持非常佩服。

毕竟追求梦想的代价是很大的,比如有这样一个让人悲伤的故事:26岁的他辞掉工作。和朋友建了支乐队,到各民办大学演出,反响平淡。30岁钱花完了。父亲得病要很多钱。“唱完这场就放弃,青春就到这里了。”某次大学演唱会前,他留下眼泪说。一位女学生递上纸条:我喜欢你的歌,要坚持梦想。他把纸条攥紧决定坚持梦想。34岁。他欠了十几万的债。父亲也病逝了……

两位经验丰富的主唱,判断确实非常精准,哪怕吴笛已经尽全力去唱了,但是因为歌曲质量的问题,使得这首《盛夏之火》没有造成太大的反响,场下甚至有听众打起了呵欠,毕竟听了这么长时间,确实有些累了。

若不是因为这支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确实非常养眼。或许早就有学生退场了!

夏薇薇脸上一片煞白,她的心理素质不是很强。非常容易紧张,刚刚她明明觉得不论是自己,还是大家,发挥都已经接近了完美,可反响却如此平淡……这压力简直快把她给压垮了!

而本来觉得自己发挥得很不错的李香莹,也彻底慌了,她一直知道自己在音乐上没什么天赋,可是她在每次训练中都格外努力,她不希望自己成为这支乐队的短板!

第二首便是《小情歌》,这是一首非常纯粹的歌曲,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曲折的曲调,没有复杂的编曲,更没有花哨的噱头,然而就是那样的简简单单,那样的直截了当,不温不火又暗潮汹涌,让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轻而易举地产生共振。

同样这也是一首非常适合学生乐团的歌曲,音乐作品中的每个角落都散发出浓浓的学生气。那是一种雨后青草散发出的清鲜,带着年轻独有的纯粹和不完美,在天空,在大地,在阳光在云朵在水汽,在树木在鲜花在人群,全都抹上深深浅浅的绿。

纯净、自然,正适合吴笛发挥,本来这一首歌曲,是黑白格子乐队用来奠定胜负的一首歌曲。因为最后一首歌曲,难度更高,时间更长,更加考验每一位成员的发挥,她们还没有完全熟练掌握……

可在这关键的时候,贝斯手夏薇薇与键盘手李香莹,却因为出现了情绪波动,导致影响了发挥……

“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我想我很快乐……”吴笛一如既往地发挥得十分稳定,所以她几乎瞬间就察觉到了夏薇薇、李香莹异常,贝斯手对整个乐队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贝斯手发挥不好的话,会觉得这首歌非常松散、空虚,而若是键盘手没发挥好,则会觉得一首歌缺少了圆润的感觉,氛围烘托也不行了。

毫无疑问,这首《小情歌》是一首好歌,毕竟它已经经过吴笛那个世界市场检验的,这是一首很流行的歌曲,十分富有感染力,可却因为乐队成员临场发挥而使得它的感染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吴笛唱得非常努力,但必须得承认,一个歌手的伴奏是非常重要的,清唱得再好,也不可能有拥有伴奏唱得有感染力……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吴笛全力展现着自己的歌喉,哪怕队友出现了问题,她也要发挥得更完美!

这个时候,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我知道了!这是超级神秘的人气歌手魔理沙的声音啊,难道说吴笛就是魔理沙?”

“竟然是魔理沙?魔理沙是我最喜欢的歌手啊!”有魔理沙粉丝惊喜地喊道。

有些既是吴笛的死忠粉,又是魔理沙粉丝的学生,倒是懂一些乐队的常识,他一脸痛恨地说道:“太可惜了,这首《小情歌》非常棒啊,吴笛发挥得也很不错,可是乐队的其他成员,尤其是那个贝斯手还有键盘手,这次发挥实在太差了,伴奏完全配不上魔理沙的歌声!”

夏薇薇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她的脑中一片空白,心中充满了自责……完了,这次输定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 《鸟之诗》(2430月票加更)

“没想到她竟然就是魔理沙!”仙人球的主唱方诚感慨道,“可惜了……”

“这首《小情歌》应该就是她创作的歌曲吧,很流行很大众的风格,若是在音悦网上架销售的话,估计又是一首星级歌曲。”阿斌这样说着,语气带着唏嘘,他对这样的原创型歌手自然很佩服与羡慕,他也听过魔理沙的歌,中毒性确实非常强,百听不厌,只是他个人还是更喜欢重金属,可惜这种类型的音乐在华夏就是小众。

“是啊,想到这个女孩在文学上才华,确实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方诚赞叹着,望着舞台上穿着华丽礼服的美少女,眼中闪过一丝痴迷,这样既有才容貌又出色的女孩,实在是太稀有了,若是能够有这样的女友,一定会特别自豪的。

“毫无疑问,吴笛或者说这位魔理沙的发挥,已经很完美了,在听到高潮部分时,感染力很强,差点都起鸡皮疙瘩了,这确实证明了她的歌唱实力超群,可惜这支乐队的其他成员的发挥出现了问题,完全拖累了她,我觉得她完全可以抛弃这支乐队,直接选择用伴奏……”

一首充满了瑕疵的《小情歌》,虽然让下面的听众发现了吴笛的另外一个神秘的身份,但是更引发了魔理沙的粉丝,对乐队其他成员的排斥!

“吴笛根本没必要与其他人组成乐队,她一个人就是最棒的!”

“这首《小情歌》应该是魔理沙的原创吧?可惜了,毁在了一个垃圾乐队手中……”

……

张若玲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时。完全惊呆了,她其实也超喜欢听魔理沙的歌,而且觉得这种神秘的创作型实力歌手很酷。可她却根本没想到,吴笛竟然就是魔理沙!

也难怪她之前有那么大的信心!

张若玲恍然大悟,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后,大概是出于一种粉丝心态,她反倒不希望吴笛就这样输了,她也在暗暗鄙视吴笛的那些猪队友……

咒骂声传到了夏薇薇耳中,本来性格就比较纤细敏感的她。只觉得有种天都塌了下来,她双眼变得通红,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哭了出来,她对吴笛不断地道歉:“小笛,对不起,我实在没信心再演奏下去了。我真的很对不起你!”

李香莹这是也神色黯然。她灰心丧气道:“我果然没有音乐的才能,都是我的错……非常抱歉!”

哭泣的夏薇薇,并没有引起听众们的同情,在他们看来,确实就是因为她们两人,导致了刚刚的黑白格子的演奏出现了瑕疵,在感染力上,显然无法与隐形真理相比。不过因为吴笛与歌曲的加成,使得整体上不逊于仙人球乐队。

聂茜叹了一口气。坐在架子鼓前的她也有些沮丧,其实在她看来,主要还是因为几人虽然在私下里练得很好,可却没有公开演出的经历,这就导致夏薇薇这样容易紧张的女孩,因为观众太多,压力太大,而受到了影响……

苏暖懵懂地看着朋友们,完全不知所措,她的神经倒是非常粗壮,而她在音乐上的天赋也十分出众,明明看起来最不靠谱,却意外地总是可以超常发挥。

吴笛看着台下冷漠的观众,神情一如既往的淡然,她走到哭泣的夏薇薇身旁,为她温柔的擦干了眼泪,然后执起夏薇薇的手,对台下的观众这样说道:“你们都认为她刚刚发挥不好吗?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我的朋友们发挥得都很棒!这毕竟是我们黑白格子乐队第一次公开演出,有这样的发挥,我个人感觉很满意!”

“薇薇,还有一首歌曲,我们坚持完成它吧,想一想你自己当初对乐队的执着,我知道你每次排练时都是快乐地去演奏的,放轻松,我们没必要在意输赢,只需要在音乐中收获快乐就行了,我们,是为自己演奏的!”

“李子,我知道你一直很自卑,但是,你的努力,我都一直看在眼里,我非常喜欢也非常欣赏你!我认为,永远努力坚持的人,绝对是真正的天才,你也是最棒的!一起加油吧,我们可以做到完美!”

此时,夏薇薇的眼中,只有吴笛那如同女神般的身影,她的心头满是温暖,她感觉吴笛鼓励她的话语中,像是充满了魔力一样!让她整个人,也充满了力量!

李香莹也同样如此!

“薇薇,其实你应该这样想,是我需要你们!请你们,为我演奏吧!”吴笛用期待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朋友,她这样说道。

“大家,请给我们一些鼓励,我们接下来,一定会给大家带来一首最好听的歌,一首很治愈很空灵的歌曲——《鸟之诗》。”吴笛向观众们鞠了一躬。

台下有比较感性的观众,居然被吴笛激励朋友们的话感动得哭了出来,多么让人感动的友谊啊……然后他们自然鼓起掌来,平心而论,刚刚那首《小情歌》其实还是很好听很不错的,只是之前的隐形真理发挥得实在太好了!

掌声同样鼓舞了夏薇薇与李香莹!

为了吴笛,她们也一定要坚持下去!

美妙的伴奏声终于响了起来,奏乐的四位女孩,终于形成了一个整体,发挥得十分出色!

她们每个人的身上,仿佛都散发着一种强烈的斗志,她们的目光都投在了吴笛的身上,这一次,她们全部为了她而发挥到了完美的地步!

而这一首六分多钟的《鸟之诗》其实最符合吴笛那空灵的嗓音!经过吴笛这位才女的填词,它的感染力将更上一层楼!

因此,当吴笛唱出第一句时,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脸上都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神色!

因为,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

那空灵至极的天籁之音,仿佛要浸透所有人的灵魂一样!

听着这首歌,听众们不由自主地看向了那碧蓝的天空,那透彻的蓝天与触碰灵魂的歌声,让人彻底沦陷了!

不论是黑白格子乐队中的女孩,还是在场的听众,抑或是演唱者吴笛,全部都沉浸在这样空灵治愈的歌声中……

整个现场,除了吴笛的歌声以外,居然没有一丝杂音!

这个现场效果,比之前隐形真理引发的全场激情,还要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六章 震动网络

《鸟之诗》这首歌,旋律极为优美,非常适合嗓音空灵治愈的人来演唱,如果歌唱者实力超群的话,完全可以将这首歌唱到所有听众内心深处,让人在灵魂上,都感受到一种被洗礼的纯净……

因为其余四位成员的完美发挥,使得歌唱者吴笛的发挥也更加完美了,现场效果确实非常惊人!

在那蔚蓝的天空之下,整个比赛的现场,竟然只有乐器与吴笛的歌唱声,这种不可思议的现场效果,只能说黑白格子乐队这一次,以一首《鸟之诗》,打动了所有听众的心灵!

由于圣心公学的整个嘉年华是有人将同步视频发到网上的,这次的音乐比赛本来就颇为受到关注,因为吴笛本身要上台演唱,这让不少吴笛的粉丝十分期待,他们觉得吴笛就算无法像专业歌手那样唱得好听,只要能够不跑调就行了,毕竟吴笛的嗓音,本来就十分纯澈空灵,干净得让人沉醉。

可他们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惊喜!

在吴笛演唱《小情歌》时,网上当然也有魔理沙的死忠粉,一下子就辨认出了她的声音!

然后,这些死忠粉激动了——终于找到了魔理沙的真身!

原来竟是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

这个消息,造成了网络上的地震,网民们当然也知道了这个消息,然后人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既然天净沙、浣溪沙、魔理沙都是吴笛,那么那一位在P站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插画师浪淘沙,也是吴笛咯?

显然,这就是事实!

有人翻出了秒五的动画mv,才发现上面的天净沙、浪淘沙、魔理沙竟然都是一个人!

ACG圈子终于震动了。没想到他们非常喜爱的浪淘沙老师,居然不是专业插画师,而是兼职!原来对方还是一位小说作者、诗人、歌手,并且都在这些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这个吴笛,实在是太有才华了吧。简直就是妖孽!怎么可以一个人,在诸多领域都取得这样让人羡慕的成就?

因为吴笛身份的曝光,导致这个网络上同步的现场直播,点击量急剧增加,不论是最美女学霸的粉丝,天净沙的沙砾,魔理沙的忠实听众,还是浪淘沙在ACG圈子中的崇拜者,都汇集到了一起!

当这些吴笛在不同领域的粉丝汇集起来时。这个数量,简直太惊人了!

吴笛的微博,在短短时间内,关注者竟然超过了五千万!

在吴笛所有的各种笔名、马甲爆出来的时候,她的微博介绍也很快就更新了,自然是承认了这件事!

在她微博下方,就看到各种留言:

“天净沙老师,你是怎么做到的?文章写得又好。画画还这么出色,还有唱歌……”

“这才是真正的天才吧?十六岁所做出的成就。已经让人一辈子都追不上了!”

“求收徒啊,浪淘沙老师,我是您的信众!我想要成为一名插画师……”

“每天都喜欢将魔理沙的歌放在耳边单曲循环,一直在幻想魔理沙是什么模样的女孩,现在知道了,感觉非常开心。拥有这样天籁之声的女孩,就该像你这样美丽!在音悦网,千万音悦币打赏奉上,希望你能给我这样的乐迷带来更出色的歌曲!”

毫无疑问,这这一日魔理沙在音悦网的几首歌的收入。又让同行们嫉妒得不行,只能说吴笛的粉丝实在太疯狂了!

……

周默此时也正在上网,他看到吴笛的身份爆出来后,网络上一片震惊的样子,一股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吴笛的所有身份,这样才华横溢的女孩,让他只能仰望。

他打开了黑白格子乐队现场表演的视频,之前那首《小情歌》虽然很好听,却并没有让他动容,作为一名对各种音乐十分熟悉敏锐的动漫音乐人,他总是可以听出哪些音乐更适合动漫配乐。

所以,在《鸟之诗》的伴奏响起时,他就觉得眼前一亮,而当吴笛那空灵治愈的声音响起时,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按在电脑桌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上吴笛那美丽无双的姿容,这首歌的开头,就完全打动了他!

因为这首《鸟之诗》,实在太符合他的审美了!

真是的,有这么好的歌,吴笛也不早点拿出来分享!

周默重新坐了下来,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将身心都沉浸到对方那空灵至极的声音中去……

这一次,黑白格子乐队配合得天衣无缝,使得《鸟之诗》这首歌被演绎得非常出色!

那些浪淘沙老师ACG圈子里的信众们,在听到这首歌时,不由脱口而出道:“感觉这首歌与不少动漫都很配呢,完全可以当做是ACG界的国歌啊!”

魔理沙的忠实听众,对什么ACG圈子一点也感冒的粉丝却不屑道:“什么ACG界的国歌,这首《鸟之诗》如此出色,让人听起来整个人都可以陷入一种空灵的状态,如此美妙的歌曲,分明就应该是魔理沙的代表作,因为不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比以往她的歌曲,有了很大的进步!”

整整六分多钟的歌曲,吴笛演唱完后,她都觉得有些累,之前还唱了两首,她现在才发现,那些开演唱会的歌手,是多么不容易,难怪有的时候喜欢说什么“大家一起来”,然后把话筒对向观众,当然如果是假唱的话,那就很轻松了,只要对口型就可以了……

《鸟之诗》结束之后,全场却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所有人仿佛都还沉浸在女孩那空灵到极致的歌声里!

也不知这样的寂静持续了多久,所有人仿佛才从歌声所创造的世界中醒了过来,他们望着舞台上的黑白格子乐队,脸上都带着一种崇敬的神色,因为这首《鸟之诗》,实在是太棒了!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然后在同一时间鼓起掌来,那震耳欲聋的掌声,响彻整个现场!

夏薇薇看到这一幕,放下自己的贝斯,跑向吴笛,忍不住再次大哭起来,这一次她是因为开心而泪流满面,因为她成功了,没有辜负吴笛的期待!(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七章 心悦诚服

有些比较感性的听众,在看到夏薇薇的举动时,也觉得眼睛酸酸的,他们从刚刚黑白格子乐队的演奏中,感受到了几个女孩之间,那真挚的友情!

叶昭尘的青梅竹马钱多多,这个时候就抱着叶昭尘的胳膊,落下了感动的泪水,把叶昭尘的衣服都弄湿了……

这个时候,叶昭尘自然也顾不得钱多多这种行为了,他在听完这首《鸟之诗》后,只觉得整个人的灵魂都被洗礼了,那样空灵到极致的声音,他唯有感叹,吴笛不愧是魔理沙,也只有她能将这首歌演绎得这般动人吧?

叶昭尘也发自内心地为黑白格子乐队鼓掌,她们不仅歌好听,而她们之间那真挚的友情,同样让人十分触动!

仙人球乐队的主唱方诚与隐形真理乐队的主唱阿斌对视一眼,脸上都带着一种敬佩之色,作为纯粹热爱音乐的高中生,能够在这次嘉年华上听到这样完美的音乐,只能用“不虚此行”这个字来形容这次音乐比赛了!

方诚一边鼓着掌,一边赞叹道:“太棒了,太棒了!没想到黑白格子乐队在最后一首这么长的歌曲中,没有犯任何错误,将这首空灵治愈的歌曲演绎得这样完美,我刚刚听着歌声,感觉像是被带入了另外一个纯净的世界!”

他这样说着,眼神炽热地看着舞台上那一直非常华丽耀眼的吴笛,只觉得自己心头全是女孩的倩影。这样完美的女孩,哪个男人不喜欢呢?说不喜欢的或者说暗示自己这样完美的女孩绝对比较难相处的,全都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

阿斌也在鼓掌,他感叹道:“这次绝对是黑白格子乐队超常发挥了,每个人都发挥得非常棒,围绕着她们的核心吴笛,爆发出了非常高的水准,只能说这个吴笛,实在是太会鼓舞她的朋友们了,我还以为《小情歌》之后。她们要崩盘呢……没想到。她们反而将最后一首《鸟之诗》演奏得这么完美!”

“可惜了,这次明明你们隐形真理也发挥得很棒,可却碰上了黑白格子乐队,不过。她们的主唱是魔理沙。其实你们输得也不冤。”方诚淡淡道。

“没什么可惜的。作为一个非常喜爱音乐的人,能看到这样高水准的演出,我已经很满足了。再说了,第二名也是有不错的奖励的,我们隐形真理乐队的风格,终究是小众,不过,我们绝对会坚持下去的!”阿斌的眼神中带着坚定。

“加油吧,期待你们的成功!”方诚也真诚地祝福道。

这些玩乐队的高中生们,在对待音乐上,确实非常的纯粹,可惜在年龄渐长的过程中,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妥协了,失去了当初的纯粹,可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如果不商业化的话,如何维持乐队呢?

不是哪个人都有像吴笛那样玩票的资本的,比如她玩乐队、做杂志,就从来没想过赚钱,只是在玩而已。

这个时候,叶昭尘作为项目的主办方,已经开始组织学生们投票了,投票结果很快就出现在了大屏幕上……

毫无疑问,黑白格子乐队凭借发挥完美的《鸟之诗》一举夺得了音乐社团比赛的第一名!

她们获得了一大笔来自吴笛本人的奖金,当然还有暑假免费去泥轰旅游的机会,反正泥轰的风景确实不错,还有新海诚子这位财阀千金招待,显然是一次很让人放松的旅行。

黑白格子乐队的完美表现,更是让外国语高中在这个嘉年华中一举证明了自己,虽说有一位是圣心公学的学生,但其中四位都是外国语高中的,尤其是吴笛,那样多才多艺,这就说明,外国语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也是非常高的!

在这个排名出来之后,那些原本看不起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会长们,这个时候自然脸色比较难看,黑白格子乐队的实力,超出了他们的想象,而《鸟之诗》这首歌,也征服了他们的听觉!

至于原本觉得隐形真理乐队必胜的听众们,这个时候似乎早已将隐形真理的那首超燃的英文歌给忘了,反而在兴奋地讨论着《鸟之诗》,如果说前者让听众的情绪完全high起来的话,那后者,就是完全平息了所有听众的情绪,让他们完全处于一个宁静、安详的世界,整个人的心灵都被治愈了……

“完全没想到啊,最后竟然是黑白格子乐队拿下了第一,《鸟之诗》实在是太好听了,隐形真理输得不冤……”

“是啊,我本来还以为隐形真理赢定了,没想到这几位女孩将最后一首歌发挥得那样出色,我在听歌时,整个人感觉特别放松,非常的安宁……”

“作为魔理沙的忠实粉丝,我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那一刻起,就觉得黑白格子赢定了,如果不是乐队的另外几个女孩发挥稍次的话,凭借那首《小情歌》就足够了!”

“后面两首歌绝对是魔理沙原创,这种高质量的歌曲,也只有像吴笛这样在文学、音乐上的天才人物,才能不断地创作出来,拥有吴笛的黑白格子乐队确实是无敌的,单单凭借原创能力,她们乐队就有资格跻身一线乐队,在女子乐队式微的今天,或许她们将会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

吴迪看着自家妹妹在舞台上与她的朋友们一起享受胜利的喜悦的样子,心头满是自豪,他其实对音乐也是十分喜爱的,这首《鸟之诗》,他都想将其改编成钢琴曲了,毕竟它的旋律确实非常动听!

有这样一位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妹妹,吴迪表示压力很大,但这样的压力,也给了他无穷的动力,他一定会努力得到自己妹妹的认可!

玄武艺术高中的学生会会长张若玲,先是来到了自家乐队的面前,安慰了他们,不过她才发现,好像隐形真理的几位成员并没有太失落,他们反而在激动地讨论着吴笛创作的歌曲……(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疯狂的粉丝们(2460月票加更)

张若玲叹了口气,她虽然很佩服隐形真理对音乐的痴迷,可他们对学校的归属感与荣誉感确实不强……

她忍不住问道:“阿斌,你们输给了对方,拿了第二,难道就这样甘心?”

阿斌只是淡淡一笑:“会长你大概不是太懂乐队吧,我们输只是输在人气上而已,在吴笛那魔理沙的身份被人发现的那一刻,其实我们大概就‘输’了,你也知道,魔理沙的音乐在学生群体中是多么受欢迎……”

张若玲不由恍然,连她本人都是魔理沙的歌迷,本来挺讨厌吴笛的她,在知道对方是魔理沙后,她心中的芥蒂就消失了,这就能够证明魔理沙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了,她现在才想起一件事——去问魔理沙要签名!

阿斌见到张若玲这副样子,却又补充道:“在音乐上,我们并没有输,因为我们的风格与她们完全不同,这其实是没法比较的,我们的歌能够引爆听众的激情,她们的歌却可以让人宁静下来……大家各有所长。当然,在主唱这个位置上,我自然是比不上吴笛的,不论是唱功还是原创能力,这个女孩的才华,简直就无法衡量!”

阿斌对吴笛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自认为在音乐上还是非常有天赋的,可惜的是,在吴笛面前,再有天赋的人,也不敢说自己是什么天才。

在这个时候,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已经被狂热的听众们围住了。他们当然是希望要到吴笛的签名!

吴笛这魔理沙的身份暴露出来后,在场的听众,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学生,听过魔理沙的歌,其中的百分之四十,则是魔理沙的忠实听众,也就是会在音悦网付费下载的那种……

因此,可以想象他们对魔理沙是多么憧憬,之前网上已经有不少人在讨论魔理沙是谁了,而现在。争论终于可以结束了。因为魔理沙,就是吴笛!

张若玲本来也想去要签名,顺便再为之前自己对吴笛的冒犯道个歉,可是现场这种狂热的景象。让她都吓了一跳。这个吴笛的人气。实在是太恐怖了!

网络上的同步直播视频也出现了这些粉丝们疯狂的一幕,某些魔理沙的狂粉,纷纷表示。如果自己在场时,也一定去要一张魔理沙的签名,毕竟到现在,没有一个人拥有魔理沙的签名……

还有的狂粉,则非常惋惜自己没有在现场,这电脑面前看视频,终究没有现场那样有气氛,话又说回来,在吴笛歌唱时,全场一片宁静的情况,让这些在电脑上看视频的人非常震撼,她的歌声到底有多好听,才能让全场的听众,都仔细倾听,甚至不忍打扰她的歌唱啊?

“如果早知道魔理沙是吴笛的话,我哪怕还在国外,也一定要飞回来参加这个嘉年华,我非常非常喜欢魔理沙的歌声,我在异地他乡时,听着一首首魔理沙的歌,就会感受到无穷的力量!”ID为【他乡异客】的网友这样回帖道。

“其实哥本来对什么魔理沙的歌声并不感冒,因为哥就喜欢小众的音乐,魔理沙的音乐那么多人听,我觉得我再去听,就太掉价了,不过,现在哥在知道吴笛是魔理沙后,哥果断去听魔理沙的歌了,因为吴笛可是哥的女神,没想到她的歌也唱得这么好!”ID为【寂寞哥】的网友如此评价道。

吴笛的保镖们这个时候当然要出场了,那位特别强壮的特种兵石磊,一个人便挡开了不少听众……

石磊这位特种兵,就是特喜欢言情小说的那位,也是被天净沙治愈的悲剧众,却被大人物安排到了吴笛身边当保镖,在知道吴笛就是天净沙后,他自然觉得很无语,若非身份差距实在太大,他可真想去质问一下吴笛为何要这么折磨人。

因为秒速五厘米,这位悲剧的彪形大汉,硬是击穿了一个电脑屏幕……

在吴笛的新连载《梁祝》出来之后,由于听说这是一部轻松愉快的古代言情小说,他又兴致勃勃地入坑了,读了前两篇后,发现果然非常欢乐,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两位主角,都非常萌的,而祝英台因为女扮男装,也造成了不少笑料。

总之,他很期待《梁祝》有一个让人开心的结局。

虽然知道吴笛就是天净沙,他对吴笛也很有怨念,可他确实尽忠职守,作为一名军人,他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而在知道吴笛那尊贵的身份之后,他更是觉得,将吴笛的安全保护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更不用说,在见识了吴笛是多么有才之后,他觉得这样的女孩,完全就是上天赐给华夏的珍宝!

在保镖们的保护下,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成功摆脱了狂热的粉丝们……

夏薇薇心有余悸地说道:“这些粉丝实在是太疯狂了吧,我们不就是完美地演奏了一首《鸟之诗》吗?有必要这么夸张么……”

聂茜的一席话却让夏薇薇恍然大悟:“你难道忘了,笛子的身份是魔理沙啊!我们因为和笛子很熟,而且经常在一起,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自然而然把她身上的光环给忘了,可魔理沙在那些人眼中,还是超级神秘的歌手,每次她自己创作的歌曲,总是让人百听不厌,有不少人都在猜测魔理沙的身份,而现在,魔理沙的身份终于真相大白,那些粉丝当然疯狂了!”

“是哦,我家的笛喵就是太棒了!”苏暖脸上依然带着让人温暖的微笑。

“虽然你们说的是事实,可说出来实在让人丧气啊!”夏薇薇微笑着,望着吴笛,眼神中带着一种深深的崇敬与迷恋。

因为是吴笛,在她最困难最想要放弃的时刻,激励了她,让她重新燃起了斗志!

吴笛却道:“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何身份暴露后,会让这些人这么疯狂,我当初唱歌,全都是因为自己喜欢听自己的歌而已。”

现在的吴笛,除了为自己歌唱以外,还为她的朋友们歌唱,这让她觉得十分快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女仆装(2490月票加更)

毫无疑问,这一届的嘉年华,因为吴笛的参加而增色了不少,叶昭尘满意地看着这次嘉年华的一些数据统计,觉得完全可以将这个嘉年华的范围扩大,甚至将大学都拉进来,然后再进行商业化……

不得不承认,吴笛在其中的作用实在太大了,想到女孩在舞台上闪耀自己的模样,叶昭尘都觉得太耀眼了,那首歌,让他这位对音乐不是很感兴趣的人,都沉浸其中。

想到吴笛那魔理沙的身份,叶昭尘脸上不由一怔,难怪这个吴笛一掷千金都不带眨眼的!她的那些忠实歌迷,为她贡献了多少金钱?

这让叶昭尘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明明觉得自己赚钱的能力比吴笛强,可到头来他才发现,他与对方在实际赚到的钱方面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啊!

没想到文化、娱乐产业居然这么赚钱!

叶昭尘其实在文学上面的造诣还是非常高的,毕竟他从小就被熏陶出来了,现在,他想要在文学上,向对方发起挑战,他一定要证明,自己在这件事上,也能做到完美!

不过这种事,他自然不会到吴笛面前去说出来,虽然他对自己的信心总是很足,但一想到现在吴笛所取得的成就,他心里还是有些虚的,只能说这个女孩实在是太优秀了,连他这位“圣心公学的帝王”都觉得有些难以招架……

这个时候,难得那位让他头痛的青梅竹马钱多多不在他的身边,一直处于忙碌状态的他,终于暂时闲了下来,毕竟嘉年华的一切都在他计算的轨迹之中,虽然吴笛是超出他计划之外的人。但却给他带来了惊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应该感谢吴笛。

叶昭尘决定在校内找一家女仆咖啡厅,点一杯咖啡,带几本吴笛写的书,然后悠闲地消磨掉一个下午。既然将这个完美的女孩当做了对手,那当然要彻底地了解对方,她到底是如何成功的,为何她写的小说这么受欢迎。

音乐上,叶昭尘虽然同样对各类乐器都有涉猎,但要说精通,那还差得远,他想要追上吴笛,自己都觉得没有可能。对方那原创音乐的能力实在太厉害了,更难得的是,对方原创一首就一首大卖,这到底怎么比啊!

就在他寻找女仆咖啡厅时,在一家由外国语高中社团所准备的女仆咖啡厅内,吴笛指着自己,一脸惊讶道:“要我来当女仆吗?”

已经穿上了女仆装的苏暖,一脸期待地说道:“好想看笛喵穿上女仆装的样子啊。薇薇,李子。你们呢?”

夏薇薇这时也穿上了女仆装,脸上还带着害羞的红晕,但实际上穿上女仆装的她,也相当的漂亮,看到吴笛身上居然还穿着土的掉渣的外国语高中的校服,她也赞同道:“没错。小笛也要穿女仆装,反正我们学校社团组织的这个女仆咖啡厅又没多少客人……”

李香莹扶了扶她那红色边框的眼镜,表示了赞同。

穿着执事服的聂茜,更像一位绅士,她同样用期待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吴笛。

这算什么。会长是女仆大人的cos么?毕竟自己也算是学生会会长呢……吴笛暗暗吐槽自己一句,不过在朋友面前穿一穿黑白相间的女仆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衣服看起来倒也美观大方。

吴笛很淡定地换上了十分漂亮的女仆装,还戴上了女仆装特有的头饰,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充满自信的她,一如既往地让她自己满意。

当吴笛出现在友人们的面前时,四位好友不约而同地拿出了手机……

“笛喵的女仆装照片必须要拿到!好好珍藏!”

“小笛实在太漂亮了!比其他学校的那些穿着女仆装的校花都强!”

“笛子,嫁给我吧……”

李香莹话不多说,只是默默地拍照,她太喜欢这样美丽的吴笛了!

吴笛穿着黑白相间的女仆装,头上戴着发饰,黑色的长直发披在背上,腿上则穿着纯白的丝袜,勾勒出了她那两条美腿的曲线,她的脸上带着温柔的微笑,眼神极为纯澈,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看到这样一位美少女,绝对会感觉到这个世界都鲜活了起来。

比如说正在咖啡厅中写着自己轻小说《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的谷扬帆,在看到穿着女仆装的吴笛时,眼睛都亮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小说中女主的形象更加丰满了。没错,他这部轻小说的第一女主的人设,就是吴笛。

既然在现实生活中没法获得对方的好感,那在小说世界里意淫一下总是可以的吧?

而恰巧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也在咖啡馆中,她在看到吴笛这个打扮时,不知为何灵光一闪,当其他人正在拍摄吴笛时,她却将吴笛当成漫画人物画了下来,一个点子出现在了她的脑中——

作为原本是男校的某高中的学生会长的女主,为了保护女孩子,过着每天和男生作对的日子,这样的她竟秘密在‘女仆咖啡厅‘做兼职。而却被高富帅男主知道了会长与女仆的双重身份这个秘密,于是女主充满乐趣的校园生活开始了。漫画的名字就叫《会长是女仆大人》好了……

这是一部少女漫画,免不了逆后宫,就在她考虑男主人设的时候,阳光帅气的吴迪走进了咖啡厅,往座位上一坐,身上气势很足,他点名要求自己的妹妹给他泡咖啡……

结果自然遭到了一众女孩的鄙夷,说他这个哥哥真是不要脸,居然这么不体谅妹妹。

虽然如此,但吴笛在众人面前,却十分给吴迪面子,她就像漫画中那样完美的妹妹一般,为自己的兄长大人认真地泡上了一杯咖啡,至于私下里……哼哼。

男主人设就是他了……李香茗这样想着,必须还要给男主找个对手,起码得是个贵族学校的学生会会长吧?当然也要超级高富帅。

什么?想在少女漫画中看女主被吊丝泡走?那你还不如期待男性向的网络小说中男主不去将那些白富美收入后宫……

不论在什么年代,灰姑娘与王子,穷小子与世家千金都是永远有市场的创作题材。

就在这时,拿着几本吴笛的小说,气质同样十分高贵雍容的叶昭尘,走进了这个咖啡厅。(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 探讨文学 (2520月票加更)

叶昭尘是个喜欢安静的人,虽然其他学校社团组织的女仆咖啡厅不错,人流量也挺大,

可这却违背了他想要安静看书的初衷,而眼前的这个女仆咖啡厅,倒正好没什么人。

当他走进这个被改造成咖啡厅的教室时,不由一愣,因为他看到了吴笛与黑白格子乐队的几位漂亮的女孩一起向他鞠躬,并说着“欢迎光临”……

哟,这个服务看起来挺周到啊,叶昭尘暗暗评价道,目光自然在吴笛的身上游移,只要吴笛在的地方,其他女孩几乎都会成为她的陪衬。

“嗯,有什么特殊服务吗?”叶昭尘盯着吴笛的脸颊,那很少出现笑容的脸上,却勾起了一丝愉悦的笑容,看到这样的超级美少女,连他都忍不住调戏一下呢。

“没想到岭南叶家的公子,今日也这么有兴致?”还没等女孩回答,吴迪便已经挡在了自己妹妹的面前,阻隔了叶昭尘投在女孩身上的目光,那样的目光,让他很不爽。

叶昭尘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与吴迪对视一眼,眼神交错之间,仿佛有电光闪过,他伸出手,淡淡道:“幸会,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吴迪看到叶昭尘另外一只手夹在身侧有几本书,上面作者名还是“天净沙”的字样,这心里顿时愈发不快了,可他脸上却带着阳光的微笑,伸出手去,与对方握在了一起。

两人的身高差不多,容貌也也算是各有各的特点,在气质方面,叶昭尘显得更加高贵优雅,给人一种距离感,而吴迪平日里给人的感觉则很亲切自然。一点也看不出他的出身,这也可以看出,吴迪这厮惯于扮猪吃老虎,真要装起逼来,估计还真没人比得上他。

正在构思人设的李香茗,看到叶昭尘时。自然眼前一亮,心说这一位完全可以当男主真正的对手嘛,她也准备将叶昭尘画进自己的漫画里。

夏薇薇其实已经察觉出了这两个男生之间的暗流涌动,她自然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她暗中看了吴笛一眼,才发现对方根本就没意识到,引起这种暗流的根源,就是她……

对此,夏薇薇表示很无奈。她总觉得吴笛哪里都好,但对男女之情,仿佛一点也不来电,哎,她用可怜的目光看着那两位极为出众的男生,心底为其默哀。

叶昭尘坐到了座位上,很淡定地将吴笛的小说摆在了桌上,在吴笛为他奉上自己所泡的咖啡时。他放下了自己的高傲,用柔和的语气说道:“吴笛同学。我本人对文学很感兴趣,等等与我一起探讨探讨文学怎么样?”

叶昭尘这样说着,抿一口咖啡,心中暗赞对方的手艺,可惜对方只会在这一日当一次完美的女仆,或许每个男人。都想要这这样一位女仆吧?

“我来和你探讨文学好了。”吴迪端着咖啡坐到了这位叶公子的对面,脸上依然带着微笑,仿佛他与叶昭尘的关系真的很好似的。

可实际上,吴迪与对方的交集并不多。

吴笛这时终于回应道:“抱歉,我只负责为客人泡咖啡、递咖啡。我会将我份内的事做好,若是要探讨文学的话,那一位在文学上的造诣也很高。”

她将手指向了总是毫无存在感的谷扬帆,对方抬起了头,那双死鱼眼,斜了吴笛一眼,似乎是在抱怨,因为他谷扬帆,最讨厌像叶昭尘、吴迪这样的人生赢家了!

吴迪听到妹妹的话,心情顿时就愉悦了,果然这就是妹妹的风格!她根本就没有对叶昭尘有什么特殊对待,她只是在做她份内的事情而已……

“那就一起过来讨论讨论文学嘛。”吴迪很热情地向谷扬帆打招呼。

谷扬帆只得拿着自己正在写的小说过来了,还有吴笛为他画的插画,虽然他将吴笛设定成了自己小说的第一女主,可他却意外地发现,对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一点,反而很认真地提出了自己在情节上的建议,男女主有趣的互动之类。

这让他更完善了自己的小说,他恍然间发觉,女孩似乎非常了解男性的心理,真不愧是天才作家,谷扬帆感叹着。

叶昭尘脸上神情淡然,他对吴迪说道:“我正在看天净沙的小说,难道你对这些小说的创作,还有什么心得吗?我很怀疑你在文学上的水准。”

很显然,叶昭尘对这位一副护花使者模样的吴迪很不爽,他虽然很欣赏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但还真没有太多其他的意思,而被吴迪这么一弄,骨子里的高傲自负,让他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

难道还真以为他叶昭尘不敢追吴笛么?他根本就不怕吴迪的家世!

吴迪脸上总是带着一副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微笑,总之让叶昭尘怎么看都不顺眼!

“我的心得当然有很多,你可以随便问。”吴迪这样说道,他说的是实话,他自己虽然写不出这样的文章,但不知为何,他就像与女孩心有灵犀,女孩在写文章时的所思所想,他在仔细揣摩文章的内涵后,总可以猜到……

只要用“我如果是女孩会怎样写”这样的思维来模拟,他发现理解女孩本身,就变得容易起来了。

叶昭尘不信邪,随意问了几个问题后,才发现这个吴迪确实厉害……

而很快,谷扬帆也被吴迪拉入了讨论中来,在交际方面,吴迪确实很厉害,他要比叶昭尘更加老练成熟。

这样优秀的吴迪,让叶昭尘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这才发现,以前他还真是小瞧这个男人了。

想到自己的那位友人侯旷逸去了英国,他甚至产生了一种为他庆幸的情绪,因为他发现,在吴迪面前,自己的那位友人,还是太嫩了。

话题不知不觉转移到了谷扬帆的轻小说上,因为第一女主的人设,便有吴笛的影子,这导致吴迪对这部小说很感兴趣,他兴致勃勃地为谷扬帆提供一些点子……

谷扬帆才发现,这个吴迪好像挺鬼畜啊,有些杀必死的福利情节,他还真没想到过。(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一章 学习天净沙(2550月票加更)

于是,在这个很安静的教室,几个男生在一起聊天,几个女孩也在一起闲聊,整体气氛倒是很和谐。

吴笛见到已经没有什么客人再来之后,很悠闲地坐在教室的角落,独自看起了书,她认真阅读的模样,总是特别娴静美好。

吴迪看到了这一幕,他对谷扬帆说道:“我觉得你的小说里当然也要多描述描述女主读书的样子,一定要写得非常具有美感。”

谷扬帆瞥了独自看书的女孩一眼,点了点头,他也在心中暗赞少女阅读时,那完美的侧面。女孩在一边阅读时,喜欢做的一个小动作便是拨弄自己的长发,这个动作十分妩媚,他觉得可以加到自己的小说里,为角色设定一个小动作,可以让她的形象更加丰满。

叶昭尘在这样的讨论中,觉得自己收获了许多,对吴迪的看法也稍稍改观,毕竟吴迪确实有一颗文艺的心,他忽然向吴迪问道:“那个女孩,是你的亲妹妹吧?”

吴迪微微一愣,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他确实将她当成了亲妹妹,因为,他们是真正的亲人。

“我怎么觉得,你对你的亲妹妹,抱有一种超越伦理的想法啊?”叶昭尘抚摸着自己的下巴,神情玩味。

“是嘛?那你感觉错了,我对我妹妹的感情,可没有那么肤浅。”吴迪淡淡道。

我啊,是可以为了妹妹,毁灭世界的男人!说不定这就是不可思议的末日。

“你的妹妹,私下里和你相处时,是不是很不可爱?”叶昭尘对吴笛的另一面很感兴趣,尤其是她在面对她的亲兄长时,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的妹妹。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最可爱的!”吴迪斩钉截铁地说道。

“得了吧!我决定了,我觉得你们兄妹俩之间的感情是个很好的写作素材,而我既然决定选择写作这条路,毫无疑问,日后的陈克、路西恩文学奖必然是我的囊中之物。”叶昭尘用一种不容置喙的语气说道。

叶昭尘他对自己的能力毫不怀疑。他要是去钻研写作的话,绝对能够成为一名实力超群的作家!

他要在文艺与商业上,都取得不俗的成就,他要在写作方面打败吴笛,或者说是天净沙!

听到叶昭尘这么说,吴迪不由来了兴趣:“哦?那你准备怎么写?”

“我刚刚看了谷同学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之后,觉得轻小说是个很适合我这种新手来写,比较自由,而且商业价值较高……出道容易。”叶昭尘冷静地分析着。

吴迪与谷扬帆两人都点着头。觉得这个叶昭尘确实挺有想法,虽然口气很大,但是看他的架势,好像确实想写出个名堂。

“我已经想好了题目与开头,题目就叫《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哥哥吴迪与妹妹吴笛兄妹两人的关系近几年处于冷战状态。从某个时间点开始,吴笛看到哥哥时连打招呼都没有,只会用像看到脏东西般的眼神看着瞪他。吴迪认为这种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

还没等叶昭尘说完。吴迪忍不住吐槽道:“你还真敢说啊,我和我妹妹的关系一直很好!”

叶昭尘与谷扬帆都斜着眼睛看着他……

“你们的眼神是怎么回事?我可没说什么瞎话!”吴迪小声辩解着。

“你激动什么啊?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不论是写小说的人,还是看小说的人,都不能代入太深的,我把名字改一改好了,改成‘高坂京介’。‘高坂桐乃’,或者是‘楚南’,‘楚缘’都行……反正轻小说在泥轰市场挺大,可以翻译成泥轰语去反攻岛国市场,谷同学的青春恋爱物语女主的泥轰名字不就是雪之下雪乃嘛。”

“好吧。那你继续,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写这对跟仇人似的兄妹俩的关系。”吴迪摊手道。

“其实,这也是一种先抑后扬的写作手法,我对最商业的网络文学大略地研究了一下,发现写网络小说是最简单的,掌握好节奏,懂得如何压抑如何爆发逆袭如何装逼打脸就行了,这其实也可以引申到感情戏上,若是一开始就把兄妹俩的感情写得很好,都要突破禁忌了,那还有什么写头?”

看来叶昭尘对写作理论还挺有研究,一套一套的……

“作为哥哥的吴迪,发现了妹妹吴笛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吴迪追问道。

“这个展开很有意思啊,我觉得这是兄妹关系改善的一个契机!”谷扬帆终于来了兴趣,他发现这个题材确实有意思。

虽说华夏的法律道德伦理禁止各种近亲相恋,可有关近亲之间的文学题材却总能得到某些文青评委们的垂青,有时候为了表现爱情的神圣,那当然就要用突破法律、道德的枷锁这样的文学手法,来加深感染力了。

而在成人文学中,各种乱伦题材更是屡见不鲜,在文化繁荣发达的华夏,成人文学可不会被禁,因为这是一种真正的艺术!

分级的制度的完美实行,让各种口味的读者,都能找到符合自己胃口的文学作品。

“唔……这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还没想好,大概就是那种不良的癖好咯,比如说喜欢自X、玩H游戏什么的,反正如果被别人发现,肯定会遭受鄙视的那种。但是,作为哥哥的吴迪,绝对会包容妹妹的,他实际上就是个抖M与妹控!但他一开始绝对不承认这一点,最后他会说,‘我就是爱着妹妹的超级变态妹控啊!’这样的话来向妹妹表白。”叶昭尘死死地盯着吴迪,这样说道。

“嗯,这个故事还是值得期待的。”吴迪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不过我现实中的妹妹绝对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她是最完美的!你这本轻小说的女主,与我那位端庄贤淑的妹妹有着天壤之别,还是谷扬帆的雪之下雪乃,跟我妹妹比较像。”

叶昭尘在心里冷笑着,等着吧,我要把这部《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写出来报复某些后宫男、死妹控,比如说结局让哥哥与妹妹象征性地谈个一年恋爱然后再分手什么的……哦呵呵,以后如果被人寄刀片追杀,就说我学习的是天净沙!

圣心公学的这次嘉年华完美地落幕了,谁也没想到,这次嘉年华,倒是让一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踏上了作家的道路。

而这个时候,《梁祝》的结尾篇终于呈现在了读者们的面前。(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结局太坑了

夏建业这位古文教授正在课堂给他的学生们上课,他上起课来可不像平日里某些教授那样敷衍,照本宣科,而是生动风趣,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旁征博引,很显然,他很热爱自己这份工作,也非常热爱华夏的古代文化。

最近他在课上引用的句子,有很多都是天净沙的,这倒是让不少大学生的沙砾们,对这位古文教授很有好感,在发现这位夏建业教授还是天净沙的忠实读者后,自然升起了一种认同感。

这就使得他的课很受欢迎,很少有学生逃课,这让夏建业很有成就感,有时候某些教授明明认真上课,却发现课上的学生依然寥寥无几之后,那种挫败感简直难以形容,之后他们或许就开始对大学教师这份工作失去了激情,开始照本宣科。

所以有时候也不是大学教授很水,而是在教育的过程中,学生让他们一次次失望,那他们自然也就失去了激情……

夏建业正上课上得好好的,忽然听到一位学生大喊“我靠,这他妈写的什么玩意!”,然后他将崭新的《青春祭》往桌上一摔,声音很响。

夏建业不由走了过去,奇怪道:“这位同学,你怎么了?”

在课上,夏建业从来不要求学生们认真听课,你可以做自己的事情,但只要别发出声音影响别人上课就行,都是大学生了,没必要搞得跟高中生那样死板。

这位男生脸上充满了郁结之气,好像跟失恋了一样,他听到老师的问话,先是一愣,然后连忙道歉:“对不起,刚刚看了一篇文章的结尾。觉得有些坑,忍不住骂了出来……”

夏建业不由来了兴趣:“是什么文章啊?居然这么有感染力。”

“就是天净沙的《梁祝》!我怎么就轻信了她!”男生咬牙切齿地说道,语气中的怨念,全班人都感觉到了!

“哦?这个《梁祝》到底是喜剧还是悲剧啊?”夏建业问道。

“当然是悲……啧,不好说,成了神话剧了!”这位同学想了想之后。发现还真不能简单地用喜剧悲剧来形容这篇文。

“啊?”夏建业一头雾水。

就在这个时候,正好下课了,夏建业便向这位同学将新一期的《青春祭》借了过来,他心里痒痒,倒是想看看这结局是怎么个坑法,还神话剧……

他早就已经看过《梁祝》的前篇与中篇了,写得非常好,别人或许都将注意力放在了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那“兄弟”之情上了,但他却对整个历史背景很感兴趣。他觉得东晋这个朝代非常有意思,到底东晋之前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这个朝代这样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呢?

他甚至觉得“九品中正制”这样的选官制度,也有值得挖掘的地方,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上,一开始就是科举制度,从来没有什么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

所以吴笛觉得这个世界的华夏虽然发展一帆风顺,几乎没有任何磨难。相比较而言历史也挺悠久,可它的历史太过单薄。远非中华文明那沉重的历史可以相比的,有时候沉重的历史才能唤醒人们内心的紧迫感。

虽然夏建业对东晋的历史背景很感兴趣,但不代表他不想梁山伯与祝英台走到一起,不得不承认,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作家,在写甜蜜的感情戏方面。有着独特的天赋,能够轻易让人看了文章之后,觉得异常甜蜜温馨,并期待美好的结局……

之前中篇写到英台无奈,谎称家中九妹。品貌与己酷似,愿替山伯作媒,情节到这里戛然而止,天净沙被人骂成“断篇狗”……

而《梁祝》的结局篇,讲述的就是:梁山伯家贫,未能如期而至,待山伯去祝家求婚时,岂知祝父已将祝英台嫁给太守之子马文才。美满姻缘,已成梦幻泡影。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后梁山伯被朝廷沼为鄞县令。然山伯忧郁成疾,咳血不断,不久身亡。遗命葬于忘情破。英台闻山伯噩耗,誓以身殉。英台被迫出嫁时,要求绕道去梁山伯墓前祭奠,在祝英台哀恸感应下,风雨雷电大作,英台悲痛伤心咬破手指在墓碑上写上“祝英台”,最好的遗言;我俩生不同时,但却死而同穴,这里便是我葬身之地。

在英台悲痛叫嚷山伯带她走时,在雷电交加情况下梁山伯的墓离开裂开了,英台看见是山伯的魂魄激动而喜极而泣的心情纵然爬起身向坟中跑去跃跳入坟中,英台一跃墓中瞬间墓合拢,不一会儿墓碑上一道光彩就飞出两只蝴蝶,飞着围着墓一圈便飞上了天空,一道彩虹中梁山伯与祝英台便在上天团聚。梁山伯与祝英台真情撼天动地,玉帝感念两人情义节烈,赐封天官结为永世夫妻,于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缠绵悱恻,动人心弦的情史流传千古。

“我……果然这个结局太坑了!”夏建业作为大学教授,差点也跳起来骂娘,还真成了神话剧了!连玉帝都出来了!话说这玉帝又是哪路神仙啊?

夏建业根本也没想到,这实际上也是吴笛的一个伏笔,依附在《文明》系列巨著之上的《神话》系列也是吴笛准备写的宏大巨著,她要将她那个世界的神话体系也写出来,就用洪荒小说的构架就行了。

“这就是个悲剧啊!”夏建业郁闷地下了个结论,生前都无法在一起,只能死后在当夫妻,这算什么玩意!

说好的,爱情打破一切世俗的枷锁呢?不是网上好多天净沙的读者都说这是天净沙对姚琼流小说的一次致敬吗?

这算毛个致敬啊!如果人家姚琼来写梁祝,绝对会是爱情冲破世俗的枷锁,哪怕祝英台成了马文才的妻子,最终依然会为了真爱去找梁山伯,然后美满的结局!

可这个天净沙这次太狠了,居然直接给天然呆的梁山伯怒发便当!这TM是在报复社会吧,绝对是吧?

以前夏建业一直对姚琼流小说的俗套模式很不感冒,觉得真爱能够打破一切枷锁很假,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如此期待天净沙也能跟风一把,可他万万没想到,结局竟然是这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要坏掉了

夏建业叹了一口气,明明囫囵吞枣地看过了一遍,知道了那让人胸闷气短的结局,可因为想要仔细研究文章中有关历史背景的细节,他又一字一句仔细看了起来,他再一次地看完之后,整个人都要坏掉了!

因为他越看,就觉得梁祝这个故事很悲惨,这样的悲剧,放在东晋那个时代根本就是寻常的事情啊!

横亘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可不仅仅是误会问题,而是整个世俗观念的问题!

实际上,梁祝作为吴笛那个世界历史上在中国流传极为广泛的经典悲剧,肯定不会因为时间而逊色的,它本身虽然乍一看较为狗血,为了悲剧而悲剧,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当祝英台爱上梁山伯的那一刻起,悲剧就已经铸成!

于是,吴笛第一篇在花费很大的精力描写东晋社会现状、细节方面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原本读者觉得啰嗦无聊的地方,现在仔细研究之后,也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导致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悲剧的伏笔!

夏建业这个时候,既觉得吴笛的文章特别耐看,却又害怕看她的文,因为每次看完后,整个人都郁闷得要死!

他这时忽然想到,让他这么郁闷的,还有一个帮凶!

若是他以读悲剧、虐文的方式去读这部《梁祝》的话,自然就不会这么郁闷了,因为有了被致郁的心理准备……可在这之前,他的那位好女儿夏薇薇,却极力地向他推荐这部《梁祝》,还说这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小说!

夏建业看到结尾的那一张插画,画着两只蝴蝶翩翩起舞的唯美图片,背景更加绚烂空阔。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气息,作画者自然是浪淘沙……

他的眼神略显空洞的笑了起来,男主与女主都化身为蝴蝶,所以很欢乐?

欢乐你妹啊!这种依附于时代之上的经典悲剧,你他妈的跟我说是轻松欢乐?我的好女儿啊,你这么坑你家老爸,你老爸已经知道了!

好,很好,非常好!夏建业越想越气人,都想把杂志给撕了。但想到这是他向自己学生借的,所以硬生生地忍了下来……

恰巧这一日又正好是夏薇薇放假在家的日子,因为黑白格子乐队赢下了这次音乐比赛,所以她的心情非常愉快!

黑白格子乐队因为吴笛,同样在网络上爆红。其中几位成员又都是美女,所以黑白格子乐队的人气一下子变得非常高。有不少娱乐公司派出人来试探她们。愿不愿意签约。

然而当发现黑白格子乐队竟然是著名音乐人顾雅君调教出来的后,自然只能不甘心地放弃了,因为这个乐队已经挂在了顾雅君音乐工作室的旗下,而吴笛同样也是这个工作室的主人。

如今顾雅君的工作室,也被贯上了“无敌”之名,算是无敌工作室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顾雅君因为魔理沙屡有佳作问世。使得她终于渐渐摆脱新锐音乐制作人的名头,成了著名音乐人!

这其实让不少音乐人都羡慕嫉妒恨,谁让顾雅君遇到了吴笛这么一个好苗子!

虽然必须得承认顾雅君在音乐制作方面的造诣,可若没有吴笛总是可以创作出大卖的曲子。她在业界的名气,怎么可能有这么大!

更关键的是,吴笛对这位顾雅君,确确实实是以师长礼待的!这显然就让顾雅君沾了吴笛的不少光,只需想想,谁拥有一个魔理沙老师的头衔,那肯定会因此受到特别的尊敬!

现在顾雅君因为成了“著名音乐制作人”,使得有不少歌手都抢着与她合作,说不定自己运气一好,就成为下一个魔理沙呢?

只可惜顾雅君现在已经没有收徒的心思了,因为有吴笛在,一切就足够了!

黑白格子乐队的官网,都以一种很快的速度建立了起来,这显然又是吴笛形象管理团队的手笔,他们总是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事物,为吴笛扩大名气、影响力!

夏薇薇十分满足地望着官网上对她们的介绍,还有一些粉丝的各种留言,虽说其中吴笛的粉丝是最多的,但是能够在里面看到一些崇拜她的粉丝,她就觉得十分开心。

当然,在看到一些诸如“夏薇薇水准不行,凭什么她可以与我心目中的姐姐大人那么亲密,太不公平了,我完全可以取代她!”“吴笛就是我心目中完美的姐姐大人,夏薇薇这种与姐姐大人有暧昧的家伙最讨厌了!”这类的话时,夏薇薇觉得特别郁闷。

她与吴笛是纯洁的友谊关系好不好,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在YY什么东西啊……她却不知道,随着黑白格子的名气越来越大,有不少粉丝开始自发地为五位女孩配对,CP是很有爱的!

让黑白格子这么名气传扬开来的,当然还有那一首《鸟之诗》,这首旋律特别优美的歌曲,它甚至在国家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上,被播放了一次!这一下子让不少人关注到了这首歌,然后听了之后,便陷了进去,吴笛那空灵治愈的歌声,出色的唱功,得到了无数听众的好评!

各种诸如周默这样的技术宅,开始用这首歌当背景音乐制作视频,它能够配合许多比较忧伤催泪的动漫,当一些制作特别精良的视频出来时,发到弹幕网站,总是能得到“开口跪系列”“看到魔理沙我就滚进来了”这样的弹幕……

新海诚子新招入无敌工作室的一位名叫麻枝准的潜力脚本家、音乐制作人,长得挺帅,有点像那位黄教主,在听了《鸟之诗》后,灵感爆发,写下来了一个名为《air》的脚本,得到了新海诚子的欣赏,于是这位财阀千金大手一挥,《air》这个游戏我们无敌工作室做了!

这个面向岛国的Galgame游戏毫无疑问是一颗催泪弹,那完美的音乐配合着曲折动人的剧情,骗了不知道多少游戏玩家的眼泪……

“薇薇,你真是个好女儿啊,你还真敢骗我说《梁祝》是个轻松欢乐的喜剧?”夏建业回到家,直接踹开女儿门,一脸不爽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一片骂声(258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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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薇薇看到自家父亲脸上那恐怖阴沉的神色,不由吓了一跳,她弱弱地问道:“怎么了啊,老爸?”

夏建业见到女儿这副柔弱的样子,不由心中一软,作为一名爱老婆爱女儿的好男人,他从小在夏薇薇的面前,就是慈父形象,而夏薇薇的母亲,才是严母……

不过想到《梁祝》给他造成的创伤,他就感觉特别不爽,他将新一期的《青春祭》递给了夏薇薇,语气沉痛地说道:“梁山伯与祝英台最后化蝶飞了……”

虽然夏建业之前说不在意男主女主之间无聊的感情戏,可是没办法啊,吴笛的文字就像有魔力一样,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梁祝》本就是非常经典的爱情悲剧,这种经典的悲剧虽然感觉很假,但冲击力还是很强的。

不幸的是,夏建业又中招了……咦,为什么要说“又”呢?

听到老爸的话,夏薇薇一头雾水,她疑惑道:“什么叫做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了?”

“你自己看好了。”夏建业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期待,他忽然发现,读天净沙的文章,有一个趣味的地方便在于,自己被虐之后,立马将这篇文章推荐给别人后,看看别人被虐之后的表情是怎么样的……

既然之前这篇文是夏薇薇这个“好女儿”推荐给他的,那他当然也要看看女儿看完这篇文之后的反应。

夏薇薇心里已经隐隐觉得不妙,她拿过《青春祭》,一口气看完《梁祝》的结尾篇后,饶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依然被虐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梁山伯好好的一个才子,居然忧郁成疾,咯血而死,而祝英台这么一个有魅力的女主角,最后居然殉情了……

虽说最后双双化蝶的情景很唯美,神仙出现让两人在天上结为夫妻的结局倒也算美好……可是,这个结局也太坑了吧?

为什么不可以是真爱打破世俗、门第之间的枷锁?

夏薇薇真想让吴笛这个超级大魂淡去和那位姚琼学一学!

不过看到自己老爸被坑得不轻的样子,夏薇薇又莫名地升起一种愉悦感,她发现自己似乎真的学坏了,虽然总是因为看吴笛的文章被虐得很惨。但是一想到有更多的人被坑之后,她的心理顿时就平衡了……

或许自己其实与吴笛是一类人,写文的时候,都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这个时候,她当然不能将这种心理表现出来。而是同仇敌忾道:“老爸,我也很气愤啊。明明之前小笛说好的。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小说,可谁想到结局竟然是这样!”

夏建业见到这个模样的女儿,还能说什么好?他只是悲愤地说道:“薇薇,你到学校里一定要去为我讨回一个公道啊!”

夏薇薇心说得了吧,这又不是第一次了,一把年纪了还玻璃心。坑着坑着就习惯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不过,夏薇薇还是一脸坦然地点了点头,仿佛要为了自己的老爸。好好地去教训一下吴笛……

随着《梁祝》的完结,那极为经典的《梁祝》音乐也发布出来,并没有歌词,而是纯音乐,用小提琴、钢琴、古筝等都可以演奏,十分好听。

因为发布者是魔理沙,导致有不少人关注到了这首曲子,听了之后自然觉得不错,配合这梁祝的音乐看文章的话,催泪倒还不至于,但终究让人感到悲伤。

《梁祝》的音乐跟文章很契合,同样是开始十分甜蜜欢快,最后悲伤压抑……

毫无疑问,在《梁祝》的音乐发布之后,吴笛、天净沙、魔理沙迎来了新一轮的吐槽,在吴笛的微博下方,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控诉吴笛的悲愤话语:

“大骗子啊!不是说《梁祝》是一部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么?怎么成了超级悲剧?”

“吴笛,你的文章味道变了你自己知道么?一点也没有以前的感觉了,你这是逼我放弃读你的文章啊!”

“太坑了!结局一点也不合理,我作为一个合理党,实在看不惯有神仙这种玩意跑到古代小说中去,前面那些严密的设定都被你给吃了么?”

“差评!我作为一个读者,必须得提醒你这位所谓的天才作家,你的剧情太薄弱了,全靠文笔支撑着,这样根本就不可能写出真正的经典!”

“别听喷子瞎说,吴笛我永远支持你!《梁祝》是真正的经典悲剧,足以流传千古!”

……

各种评价层出不穷,总有好多男读者又在叫嚣“女人写的书看不得”这种话,可惜他们却总是放不下天净沙的文章,不论是甜文还是虐文。

还有姚琼的粉丝,则在@姚琼,希望他来教一教这位后辈怎么写好姚琼流小说……

抱着琉璃小猫咪的吴笛,正面带微笑地欣赏着她的读者们的各种反应。

实际上在她个人看来,《梁祝》这种所谓的经典悲剧并不催泪,因为它太过独特了,而且背景还是架空在这个世界所没有发生过的朝代,这让读者的代入感天然就比较薄弱。

这只是一个用来旁观欣赏的悲剧故事而已。

居然被区区《梁祝》就弄得这样反应剧烈,还真是玻璃心呐……

“对不对呀,小琉璃……”吴笛对这只似乎已经长不大的黑猫说道。

“喵……”琉璃轻柔地回应了一声,用它那碧玉的眼眸,充满眷恋地看着这位收养它的女孩。

明明过了这么长时间了,琉璃的体型一直很小,而且它非常懒,总是喜欢睡觉,尤其是在吴笛的怀里。

然后吴笛又去逛了逛天净沙吧,倒是意外地发现,不少吧友都很淡定,给吴笛一种“坑着坑着也就习惯了”的错觉。

这种“麻木不仁”的表现,让吴笛觉得很不爽,感觉好没成就感。

这一次,除了吴笛注定会遭受读者的谴责以外,《青春祭》杂志则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谁让这个坑爹的杂志居然用“一部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来形容《梁祝》这个经典的悲剧故事!(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五章 转学生

此时《梁祝》所造成的影响力不算太大,毕竟只是五六万字的中篇小说,倒是它的音乐《梁祝》渐渐扩大影响力,最终被改编成了交响曲,登上了东方国际音乐厅、维也纳音乐厅等著名音乐圣地。

就连吴迪这位“钢琴王子”也曾弹过《梁祝》,实际上他在弹吴笛所作的这首《梁祝》时,发挥非常出色,大概曲子里蕴含传说中的“妹之力”吧。

吴笛一如既往地像一位大隐隐于市的高人一样,在高一(1)班很淡定低调地学习着。

随着黑白格子乐队在嘉年华的音乐比赛一鸣惊人,而她的魔理沙身份也暴露出来之后,她身上那极为耀眼的光环,已经让无数学生,只能用一种仰望的态度来对待她了,总觉得无论怎么样,都无法在这位真正的天才面前抬起头来。

有些下决心想要追赶吴笛的人,在发现吴笛天资这么高,却还那样埋头努力之后,大都升起了一种无力感,这样的女孩,到底该怎么去追赶?

然而就在《梁祝》结尾之后,吴笛的所在的班级,却罕见地来了一位转学生!

这高一下学期都都快结束了,怎么会有转学生来这里?

不少高一(1)班的学生一头雾水,不少同学都围到了班长吴迪座位旁,七嘴八舌地问道:

“我们班真的来了一位转学生?是男是女啊?”

“帅不帅?”

“漂不漂亮?”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转学生,明明在高二上学期来更加合适。”

……

吴迪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他还记得母亲在他耳边的嘱咐:“琪琪这孩子看来对你很感兴趣呐,她可是董家的小公主,你和她试着处处看怎么样?”

没错,这位转学生都是董琪琪。董家年轻一代中,最受宠爱的小公主,她在世家圈子里更是非常受欢迎,因为她的容貌,极为出色,长大之后。绝对是颠倒众生的尤物!虽然性格似乎很恶劣,但这并不妨碍她在世家圈子中的超高人气,几乎每一位世家公子,都希望能够一亲芳泽!

董氏政阀,在华夏枝繁叶茂、根深蒂固,不论是底蕴还是现在的势力,都比聂家高出一筹!

吴迪没有心情回应这些让他心烦意乱的同学,他只是看着前方妹妹的背影,对方依然扎着简单的马尾。用那银色的发带,每当看到这条发带时,他都会想起新年时,妹妹穿着华服,撑着油纸伞的一幕,不过那个时候,她还不是他的妹妹,他还能用对他抱有其他的心思。可现在……

吴迪在办公室见到了这位董琪琪,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位久仰大名的政阀千金。饶是他早就习惯了妹妹的绝色,但在看到董琪琪时,仍然产生了一种深深的震撼!

她那双极为深邃的眼眸,简直漂亮得像黑宝石一般,仿佛要将吴迪整个人的灵魂吸入她的眼眸之中,在黑暗中永远堕落沉沦!

吴迪强自从对方震撼他心灵的美丽中回过神来。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回想刚刚的感觉,才发现,这个女孩本身,仿佛就对男人有本能的致命吸引力!

她的容貌。就是男人所能够梦想的完美,不,甚至超越了男人的梦想,所以才会给予吴迪那么强烈地冲击!

董琪琪穿着高调华丽的衣衫,这衣服显然是大师级的设计师让最出色的裁缝手工制成的,绝不可能会有第二件,她有着一头与吴笛媲美的黑发,皮肤显得特别白皙,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冰肌玉骨”……

“吴迪,你先带这位董琪琪同学去教室吧,将她向全班同学介绍一下,我相信你的能力。”班主任邱老师对吴迪说道。

吴迪应了一声,此时他已经恢复了冷静,董琪琪再如何完美,也比不上他的妹妹。

“你就是吴笛么?”董琪琪用一种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语气说道。

“嗯?我就是,你好,董琪琪小姐。”吴迪不卑不亢地向董琪琪伸出手。

“你也配叫‘吴笛’?”董琪琪看都不看吴迪一眼,更别说去与他握手了,她的眼睛没有焦距,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看虚空。

吴迪微微皱眉,这就是母亲口中的“有些小性子”?这算什么小性子,这家伙就是蛇精病吧?

“呵……我的名字本来就叫‘吴迪’好不好,‘迪’是走字旁的‘迪’。”吴迪现在养气功夫很好,他城府渐深。

“啧,原来是一个垃圾。”董琪琪直接下了个评语。

吴迪这时就纳闷了,我怎么就垃圾了?

“就算你是董家的千金,可这个涵养,未免也太差了吧?你凭什么说我是‘垃圾’呢?”吴迪耐着性子问道。

“在我眼里,男人都是垃圾,这就是真理。而且你居然也叫‘无敌’,让我很不开心,所以我也没必要保持什么涵养,你这种碍眼的垃圾,早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就好。”董琪琪淡淡道。

吴迪觉得自己真心无法理解这个女孩的思维,明明像自己妹妹一样,拥有让男人们疯狂迷恋的容貌,为何性格就这么恶劣呢,而且看样子很讨厌男人……嗯?好像自己的妹妹也对男人没兴趣?

这让吴迪升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他疑惑道:“你不在京城的名校上学,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第一,我从来没上过学;第二,我来跟天净沙算一笔账;第三,我爱上吴笛了,我要和她结婚、上床、生孩子,随便我生和她生,都可以。”董琪琪用一种平淡的语气,说出了让吴迪听了之后呆若木鸡的话语。

“你……”吴迪有些不知所措,“你一个女孩,要跟另外一个女孩结婚?”

董琪琪认真地点了点头,在她看来,这事就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这个漂亮得超乎男人想象的美少女,绝对是神经病吧?吴迪下了个定义,心中却升起了强烈的危机感,绝对不能让自己的妹妹落入这个女孩的魔爪之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六章 我喜欢吴笛

“我警告你,不要打我妹妹的主意,她可是取向正常的女孩,哪像你……居然若无其事地说要和女孩结婚,太出格了。”吴迪对她冷冷地说道。

董琪琪显然当成了耳边风,当吴迪带着她来到教室时,整个班级的男生都惊呆了!

整个女孩,实在是太漂亮了!简直与吴笛不相上下!

可惜吴笛并不喜欢穿太华丽的衣服,导致吴笛给人的感觉比较素雅清纯,而整个女孩,身上所穿的衣服,一看就特别华贵,她身上更是散发着一种公主般的气质,很明显,这个女孩就是一位名门千金!

而其他的女孩,在看到这位董琪琪时,有的同样露出了迷恋之色,因为容貌到了董琪琪这个层次,显然已经达到了男女通杀的地步!

大概班级里也就几个人没被她的魅力所吸引,其一当然就是吴笛,她现在的自恋早已深入骨髓,无需自我暗示,她本就该是这个世上最完美的女孩,没有其他女孩能够比得上她!

曹无忧这厮则在专注游戏一万年,对他来说,游戏比什么都重要!

“你向同学们自我介绍一下吧。”吴迪对董琪琪说道。

董琪琪来到讲台上,然后拿起粉笔,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这字简直就像狗爬!

吴迪看着这字,然后再看了看她那完美的容貌,说好的“字如其人”呢?

然而他却听到有人这样议论:

“这字歪歪扭扭得好可爱啊!”

“对对对,没想到看起来冷艳高贵的千金大小姐。实际上却是个超天然的妹子呢!”

……

喂喂,这绝对是玛丽苏光环吧,明明字写得这么丑。居然还有人说可爱?吴迪在心中默默地吐槽着,然后向自己的妹妹那儿望了一眼,发现对方还沉浸在书本中,他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董琪琪紧绷着脸,忽然说道:“我不对垃圾们进行自我介绍!”

居然真的骂出来了!吴迪心中冷笑着,你绝对会被同学排挤的!

可结果却是——

“她说话的声音好好听!”

“连骂人都这么有型!”

……

我去,这个董琪琪身上到底有什么魔力。居然这样都行!

而后,董琪琪又说道:“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吴笛。诸君,我喜欢吴笛,我很喜欢吴笛,我最喜欢吴笛了!我喜欢天净沙我喜欢浪淘沙我喜欢浣溪沙我喜欢魔理沙我喜欢任何与吴笛有关的东西!我喜欢穿着水手服的吴笛我喜欢穿着连衣裙的吴笛我喜欢黑长直的吴笛我喜欢马尾辫的吴笛。我想要将吴笛的衣服剥光……”

吴笛在听到‘天净沙’这三个字时。便抬起了头,看到董琪琪用一种超级火热的目光看着她,仿佛要将她吃掉一样!

然后董琪琪那连珠炮似的“诸君,我喜欢吴笛”的排比句就像战争宣言一样,被她充满激情地说了出来!

这个时候,全班同学都被不按常理出牌的董琪琪给惊呆了!

吴迪想阻止董琪琪在这里犯傻,可是听到她的“喜欢吴笛”的宣言时,莫名地感同身受。然而他哪里敢在公众面前说,“诸君。我喜欢妹妹”这样的话……

不知为何,他被董琪琪刺激得升起一个念头,等什么时候他站在了华夏的巅峰,一定对全世界宣告——诸君,我喜欢妹妹,我很喜欢妹妹,我最喜欢妹妹了!

当事者吴笛现在还有些摸不清情况,这个董琪琪,到底是什么来头啊?

董琪琪毫不在意众人的目光,而是来到吴笛的身旁,本来她想直接对一脸迷糊的苏暖说“垃圾,给我让开,我要和吴笛同桌”这样的话,但是在发现苏暖长得十分可爱之后,她便露出了和善的微笑:“小可爱,能不能把你的座位让给我,我想和吴笛坐在一起。”

还没等苏暖回话,与吴笛有一个过道距离的夏薇薇,忍不住说道:“你为什么非要当吴笛的同桌,座位的安排,是由老师决定的。”

董琪琪脸色一冷,正要训斥夏薇薇这种垃圾竟敢对她指手画脚,但看到夏薇薇的容貌也十分不错之后,她顿时便恢复了彬彬有礼的大小姐模样,她竟然道歉了!

“非常对不起,请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么?”董琪琪十分和善地问道。

夏薇薇还愣了一愣,她刚刚还觉得董琪琪挺嚣张呢,竟然要求苏暖离开吴笛,这怎么可能,苏暖与吴笛关系好到经常睡一张床了呢,让夏薇薇都挺羡慕的……

“哦,我叫夏薇薇。”

董琪琪一把抓住夏薇薇的手,极为温柔地说道:“我们很有缘呐,名字都是ABB的,我们可不可以做朋友?”

夏薇薇被董琪琪那炽热的目光弄得有些招架不住,这时吴笛那极为空灵的声音终于传来:“董琪琪,你这个样子的话,是不会有人和你做朋友的,因为你给人的感觉,就像脑子有问题一样。”

吴笛的话,得到了吴迪的认同,这位董琪琪小姐虽然长得确实漂亮,可总觉得心智有些问题……

“我脑子有问题怎么想都是你的错啊!”董琪琪向吴笛控诉道。

“为什么?”吴笛的态度总是显得云淡风轻,仿佛任何事物都无法让她动容。

“你就是天净沙吧?”董琪琪向吴笛确认道。

“是的。”吴笛显得十分坦然,实际上之前若是夏薇薇问她是不是天净沙时,她也会承认,只可惜夏薇薇从来都没有真正问过。

吴笛是个坦诚的女孩,她十分重承诺。

“就是你写的小说,让我失去了做一个正常女孩的机会!你让我知道了,男人都是垃圾,只有漂亮的女孩,才有交往的价值。”董琪琪一脸苦大仇深地说道。

吴笛头一次发现,自己好像无法理解对方的思维,这什么跟什么啊……

“爱情是不可信的!我的存在,就是代替男人这种垃圾,来给予女孩们幸福!”董琪琪握紧了拳头,脸上出现了一种极为神圣的表情。

吴迪忍无可忍,来到自家妹妹的面前,对她说道:“你别和她说话了,这个董琪琪一直就是这样,跟这种女孩接触多了,智商一定会下降的!”

真是个超级奇怪的漂亮女孩,吴笛在心里暗暗地说道,不过董琪琪的出场却给了她深刻的印象。(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天净沙的时代(261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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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祭》的销量已经统计出来了,差点又破了千万册!这让《青春祭》的编辑们欢欣鼓舞,大呼“天净沙的时代来临了!”

吴笛的《梁祝》在此时虽然造成的影响力并没有她之前的长篇处女作大,但毫无疑问,她在商业上的号召力,依然强劲,有吴笛在,《青春祭》已经做稳了青春文学杂志销量第一的宝座。

梁凉这位通过文学之星顺利出道的高中生作家,同样得到了在《青春祭》上连载的机会,他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沉,默》一经发表,并引起了一阵好评,他用他那一贯诙谐锋锐的笔锋写了一部类似自传体的长篇校园小说。

比较难得的是,梁凉的文章很接地气,他的文笔远没有天净沙华丽,十分简洁易懂,却又别有韵味。

在文章中,梁凉那广博的知识面也体现了出来,各种旁征博引,完全当得他那才子的名头。

但毫无疑问,这也是一部悲剧,明明男主与女主是相爱的,甚至女主这位超级女学霸,为了与男主进同一个学校,还主动放弃了十道选择题,可男主却阴差阳错地被特招进了更好的学校……

为了让陷入初恋深渊的男主认真学习,女主谎称有了男友,结果一步步误会、一步步纠结,最后男主被僵化的教育体制给……

总之,这是一部对他所痛恨的教育体制进行犀利地批判的文章。若是放在中国,估计改编成电视剧后都无法通过审核只能在网络上发布,实体书能够出版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但在这个世界的华夏,那自然毫无问题。

华夏从来不在意文人们的各种批判,反正国家与政府,就是用来骂的,仿佛多骂一骂国家骂一骂政府这日子就更加幸福了。这大概也算是华夏那超级大国自信的表现吧,因为有多少文人在骂华夏,就有多少文人在鼓吹华夏。

在人气调查中。吴笛《梁祝》自然稳居第一,其中有不少购买《青春祭》的人,都是从来不看什么青春文学的。他们因为知道天净沙是吴笛,所以毫不犹豫地购买它,以支持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梁凉的《沉,默》人气调查居然也进了前五。这作为一个新人作家来说。确实是个非常不错的成绩,但读者反馈却比较让人玩味:

“我选择支持这篇文,是因为其中的女主和吴笛好像啊,我是代入男主看文的,看到男女主之间那青涩的感情,觉得特别有意思,好像自己也得到了吴笛女神的垂青一样。”

“虽然女主的名字不是吴笛,但毫无疑问。文中这位女学霸,不论是外形的描述。性格的特征,乃至于对学习的执着,不能说女主就是吴笛,但绝对有吴笛的影子!然而文中的‘吴笛’却为了男主放弃获得高分的机会,这个情节让我看得非常爽啊!”

“差评!梁凉你这家伙是不是因为曾经与吴笛一个班过,就YY我的女神啊,这绝对不能原谅,吴笛怎么可能为你这种人放弃考试分数,这简直就扭曲了她的性格,吴笛是真正的女学霸,才不是书中的‘苏珊’可以相比的!”

……

梁凉第一次长篇连载,就取得这样的成绩,让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他对一些读者的回馈十分在意,这显然就是新手作家的特点了,他们总是希望得到更多读者的认同。

在看到某些读者直接道破了他塑造的女主的人设时,他感觉脸上有些发烫,没错,他的女主人设,就是吴笛,只是改了个名字而已,连外形都是吴笛。

梁凉忘不了第一次见到吴笛那完美侧面的模样,现在虽然他已经与吴笛不在一个班了,但是心中却依然存在吴笛的倩影。

出身不怎么样但却很有才气的梁凉,一直既自傲又自卑,他总觉得,喜欢吴笛当然可以,只要是男生,就不会不喜欢吴笛这样才貌双全的美少女,但是要追吴笛,他早已丧失了勇气,他甚至对吴笛心怀愧疚,因为吴笛实在太耀眼太有才了,他甚至希望她能够平凡一些……所以他在“吴笛代笔门”事件传遍网络时,对她产生了怀疑。

这大概会成为梁凉的心结,多年以后,当他拥有自己美满的家庭时,他偶尔也会回想一下,那与她短短一学期的美丽邂逅。

于是,便有了他小说中的女主角“苏珊”,在现实中,他早就已经失去了对吴笛的追求之心,但在小说里,YY一下女孩为了他付出的情节,显然是一件让他极为愉悦的事情,反正吴笛本身,完美得就不像真人。

再说,哪怕到了结尾,男主与女主也是擦肩而过,甚至都没有真正成为男女朋友,互相喜欢的人却因为教育制度的压迫而没有在一起……

梁凉在写结尾时,几乎将自己完全沉浸到了文章里,毕竟这部书,本来就是他的自传体小说。

很明显,这样的女主角非常讨喜,梁凉的长篇连载小说引发了不少读者的共鸣,这些读者,基本上都是梁凉的同龄人,他们同样被压抑着,渴望真正的自由!

《时光碎片》的主编黄千易,正皱着眉头看着手上的一份销量报表,自从他担任《时光碎片》主编以来,一直没敢有什么太大的动作,他显然也知道钱四梁的能力,他觉得按照钱四梁原来的路线走,前途还是比较光明的,他对主编这个位置非常看重,所以《时光碎片》的每一步发展,他都要深思熟虑一下。

在发现这几期《时光碎片》的销量下滑之后,他的心里十分慌张,他完全不知道其中的原因是什么,他希望姚琼出山,奈何这位超级大牌的作家,最近又没了消息……

好像被那位遁矛文学奖获得者花泉镜嘲讽之后,姚琼就一直处于失踪的状态,仿佛就是在躲这位传统实力作家一般。

姚琼连钱四梁这样的主编都不鸟,更别提黄千易这种只会跟在钱四梁屁股后面转的狗腿子了。

就在这个时候,钱四梁终于再一次回到了青春文坛的视线之中,带着《自由》与《最独唱》!(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来,我见,我征服

《自由》这部杂志的第一期已经制作完成,而在此期间,早就有专业的宣传团队对其进行宣传,它最吸引人的地方,便在于《自由》是属于吴笛个人的杂志,这是吴笛个人的自由,它甚至连发售日期都是不定的!

与其说是杂志,倒不如说是一种面向吴笛死忠粉的收藏品,因为占用《自由》版面最多的,便是吴笛本人的绝美写真照、生活照,当然还有她一些更加详细的资料。

在《自由》上面,会有吴笛的一些随笔,心情记录之类,便于粉丝们能够更加了解这位女孩的动向。

吴笛那大杂烩式的想法,最终并没有在《自由》上实现,而是更细化的分类了,因为吴笛忽然发觉,她自己当然可以烧钱玩票,但是如谷扬帆这样的创作者,应该更希望作品能被更多读者看到,而以原来《自由》那大杂烩式的形式,其销量显然会是硬伤。

那些花重金买《自由》的,大多是吴笛的死忠粉,若是在《自由》里看到与吴笛无关的作品,显然会觉得受到欺骗,这是对吴笛的形象很不利的事情。

吴笛从来不在意那些喷她的人,但是对于她的忠实粉丝,当然会善意地对待,她觉得这是一个完美的女孩应该做的事情。

所以,《自由》干脆就成了专门围绕着吴笛本身所制作的杂志,里面或许会有吴笛对一些作品的评价、推荐,也会用来宣传吴笛的新作品,但是作品却不会在《自由》上刊登。

但是,《自由》杂志的制作,依然是用最奢侈的包装、质量最上等的纸张,总之尽可能的精美华丽。就像艺术品一样,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认为这样的《自由》才配得上吴笛,它不仅仅是杂志,而是真正的收藏品!

因为这个缘故,与《自由》同时出现的,当然还有一部新的定位于青春文学杂志的《最独唱》新鲜出炉了。而吴笛的新小说《灌篮高手》将在它上进行连载!

《最独唱》便是由钱四梁这位前《时光碎片》的主编一手策划的,这就是他用来重新征服青春文学的利剑!

而《最独唱》与《时光碎片》将会是直接竞争对手,因为它也是半月刊!

虽说《最独唱》定位于青春文学题材的杂志,实际上它小说的内容相当的广泛,它现在只遵循一点,那就是刊登有趣的小说!

没错,小说只要有趣,就可以刊登!

因为《自由》的运营已经被吴笛那专业而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接手,他们显然想要通过《自由》来让吴笛那完美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所以钱四梁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最独唱》之上,这一次,拥有吴笛这张好牌的他,绝无掣肘!

实际上,在打造偶像方面,虽说钱四梁也是好手,他甚至也能算团队的一员,但是他在与那些更加专业的操控、引导舆论方面的人才交流之后。便彻底放心了,他现在要做的。便是好好地将《最独唱》打造成最畅销的小说杂志!

钱四梁有这个信心!

因为他已经补齐了他在杂志内容方面的短板,因为负责内容的,便是由吴笛领衔的无敌工作室,而现在工作室中,可谓人才济济……

更不用说,钱四梁本来在文坛上也积累了许多人脉。在《最独唱》要创刊时,就已经有不少青春文学的“小神”“中神”联系钱四梁了,其中有些人并非与一家青春文学杂志独家签约,而是喜欢给多家杂志供稿,其中不乏一些高质量的作品。

只要有趣。《最独唱》就会接受,这部杂志就是最商业化的杂志,它拥有吴笛这样的定海神针,有她一人在,就已经不用担心《最独唱》的曝光率了,而同时,它的内容绝对要比走下坡路的《时光碎片》有趣!

而且,钱四梁还拥有另外一张底牌,若是他的身份被挖出来,绝对会惊掉所有人眼珠!

我说过,既然我可以一手缔造《时光碎片》,也便能一手毁了他,在钱四梁再一次华丽光鲜地出现在记者发布会上之前,握着拳头的他在心中默默地想着。

当钱四梁以《最独唱》主编的身份出现在新闻发布会上时,他身边还带着“文学之星”的第二名获得者谷扬帆,这位颇具实力的同样也具有偶像气质的高中生天才作家,他的不少粉丝,早就等待“大老师”的新作了。

毕竟人家文学之星的八强梁凉都已经在《青春祭》以一部《沉,默》开启了自己的作家之路,你谷扬帆说好的轻小说呢?

不少人都在期待着这两位潜力非凡的高中生作家的对垒,有人还插嘴说吴笛也是高中生作家,但是很显然,绝不会有人将吴笛与他们去比较,那实在是太不现实了,虽说都是天才,但是,天才与天才之间的差距,也是非常大的!

穿着正装出席的谷扬帆,显得比较拘束,不过他心里自然还是比较快乐的,在不少人眼里,这个死宅分明就是一只人生负犬,但现在,他却成了成功者!

不过记者们显然更关注钱四梁这位主编,毕竟他当初曾灰溜溜地被人扫地出门,可现在,他却又要回来了!

新闻发布会上的钱四梁侃侃而谈,依然显得锐气逼人,有记者询问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无敌文化公司真的有前途么,钱四梁自然毫无疑问地点头,这个公司的主人可是吴笛啊,怎么可能没前途?

而这个无敌文化公司还有聂馨予这样真正的大人物的支持,难道还没前途?

终于有记者问说是这《最独唱》作为一份定位于青春文学的半月刊杂志,将与《时光碎片》直接竞争,那么你钱四梁有信心击败《时光碎片》吗?

钱四梁笑了,他说了一句从吴笛那儿听来的超霸气的句子——我来,我见,我征服!

黄千易看到了卷土重来、气势汹汹的钱四梁,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但想到《时光碎片》巨大优势,他又暂时放下心来。

不过,已经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了,他的脸色阴沉着。(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九章 《随想录》

吴笛正在吴迪的家中,正好是假期,吴笛来为自己的爸爸妈妈做饭,她几乎已经用自己的厨艺征服了聂馨予与吴定邦。

吴迪这个亲儿子,毫无疑问地被他的妹妹完爆了,无论是哪一点!

就连吴定邦在教育吴迪的时候,有时都会说:“如果这样的事情,让你妹妹来处理的话,她一定会这样做……你要多学学啊。”

吴迪对此总是十分无奈,他有时也会为他的父亲整理文件,并附上一些事务处理的方案,算是一个贴身秘书的职责,而有时候吴笛这个女孩也会为吴定邦做这件事……

毫无疑问,吴定邦总是能够瞬间判断出哪次是谁做的,因为吴笛的出色,他甚至都想要将这个女孩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了!

自己的亲儿子,还是太嫩了……可惜了,这终究是个男人掌权的世界,或许可以让女孩好好地辅佐吴迪。

大概还是因为吴笛那无形的激励,吴迪成长得非常快,他越来越心机深沉处事老辣了。

围着围裙的吴笛,正一边哼着歌,一边炒菜,家中来了个电话,自然是吴迪接的。

接完电话的吴迪,一脸笑意的来到了女孩身旁,用一种愉悦的语气说道:“今天爸妈不回来吃饭……你做的饭菜,全都便宜我了!”

吴迪的手上还拿着一份杂志,看那超级精美的封面上,是女孩穿着华丽的礼服,手握话筒的图片,就知道,这是女孩作为黑白格子的主唱,唱出那首已经被人奉为ACG国歌的《鸟之诗》时被拍下来的高清照片。

女孩唱歌时非常认真投入。而正是这一份专注,特别的迷人漂亮!

吴笛听到这个消息,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便宜他就便宜他吧,反正是自己的弟弟嘛,所以她淡淡道:“我知道了。”

吴迪想到一件事。他有些心里没底的问道:“自从那个董琪琪转到我们班级之后,就一直缠着你啊,你不要紧吧,我觉得这个董家的千金,不仅脑子有问题,取向也有问题!”

吴笛想到董琪琪,嘴角却勾起一丝微笑,这些日子与董琪琪相处以来,她意外地发现这个女孩性格还不错。据她所说,她非常喜欢天净沙的文章,从一开始就开始追天净沙的文了,还给天净沙写了好多信,奈何却没有回音。

董琪琪在说到《秒速五厘米》时,就咬牙切齿起来,说当时真想砍人!

而请注意,这要砍的人。可不是吴笛,而是这世上的男人!

董琪琪觉得这世界上的男人都是垃圾。而她最喜欢的,就是像吴笛这样漂亮的女孩,越漂亮的女孩她就越没脾气,甚至甘愿被吴笛各种呼喝来去,为漂亮的女孩服务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享受!

所以吴笛轻描淡写地说道:“没有啊,董琪琪是个好孩子。虽然有些粘人,但是性格不错……”

我去,见面就骂我是垃圾的人性格还不错?吴迪腹诽着,却忽然想起了之前自己看到的画面,董琪琪仗着自己是个特别漂亮的女孩。时常钻到吴笛怀里蹭吴笛的胸部!脸上露出的那种享受的神色,跟个色狼没什么两样!

而自家妹妹虽然很注意与男人拉开距离,但她自然不会去防备董琪琪这样容貌完美的女孩!

吴迪心中各种不爽,在他看来,这个董琪琪就是典型的花瓶,除了有一副好皮囊与从小培养出来的气质以外,其他的方面根本就是一无是处的废柴!她根本就什么都不会!好像数学连九九乘法表都不会背吧?

比起吴笛身边的那些有才的朋友,这个董琪琪差远了,然而,这个家伙比苏暖还要过分,人家苏暖只是无意识的和自家妹妹亲昵,然而这个董琪琪,怎么看都是会向自己的妹妹下春药电脑配件的超级变态!

吴迪愈发患得患失起来,自从那一次让他快乐到巅峰的经历之后,他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迷恋自己的妹妹了……

比如刚刚在看这本《自由》杂志时,看着上面妹妹的各种绝美的写真照,他就有些躁动,还好《自由》上面还有吴笛的一部名为《随想录》的随笔集,那清新淡雅的文字,抚慰了他的躁动。

《自由》上的文章,基本上都是清新淡雅的散文,文字华丽精美,配合一些吴笛的唯美写真照,比如在那无边无际的青草地上,张开手面带微笑望着碧蓝天空的吴笛,它对粉丝们的杀伤力是巨大的!

读着吴笛的散文,整个人就仿佛成了一位可以伴随在吴笛身边的友人,能够观察着、注视着她的成长。

而在这次发售的《自由》杂志中,除了黑白格子乐队在嘉年华上的演出外,还有拍摄吴笛日常生活的蓝光高清视频,粉丝们完全可以细细地欣赏吴笛在生活中的美丽姿态。

最难得的是,视频中的吴笛绝对是最真实的一面,因为她本人是不知道被拍摄的……

若是一般的美丽女孩,或许会害怕被这样拍摄,谁知道会不会有露丑的一面,但是吴笛绝对不怕,她已经将“做最完美的女孩”这个信念融入到了骨子里!她已经无需再刻意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了。

吴迪看着眼前的女孩,现在天气已经变得炎热了起来,女孩上身穿着T恤裹着围裙,下身则是一条热裤,包裹住了挺翘的臀部,那两条笔直的美腿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暴露在空气中,白皙的长腿肌肤光洁无瑕,柔嫩无比。

吴迪有些口干舌燥,想到自己的爸妈不在家,他走向了正在专注做菜的女孩……

女孩对吴迪总是没有太多的防备,就像对待真正的亲人一样。

吴迪站在女孩背后,欣赏着她忙碌的背影,他的心慢慢柔软下来,一种难言的甜蜜温馨温暖了他的全身,他贴到女孩的后背上,坚定而霸道地从背后将女孩搂入怀中,将下颚抵在女孩的脑袋上,鼻尖满是女孩那迷人的体香。

“喂,你怎么也和琪琪一样粘人了,快放手啊,碍着我做饭了,等会不好吃可别怪我。”吴笛神情淡然,用一种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章 任务奖励(2640月票加更)

吴迪听话地放手了,可他的脸上却依然带着陶醉的神色,他在女孩身后,仔细嗅着女孩身上散发的迷人味道,从妹妹那已经渐渐及腰的漆黑柔顺散发着光泽的长发,到妹妹那肌肤如同羊脂白玉的脖颈……

这就是妹妹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腻的味道,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美好的味道,他将妹妹的一缕发丝捧在自己的手心,然后吻了上去。

吴笛终于做好了饭菜,她便与吴迪两人一起吃饭,现在她已经无需再注意自己吃饭时的姿态了,反而可以一边构思文章或者思考问题,一边吃饭,她吃饭时的动作依然优雅动人,让人赏心悦目。

她最近比较关心的问题,当然是《最独唱》这个新的小说杂志,能不能真正的成为畅销杂志,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它的外形设计比《时光碎片》还要精美,价格却差不多,而它的内容,则比《青春祭》更加欢乐有趣,更符合大众的阅读品味。

吴笛的《灌篮高手》以及谷扬帆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就是在上面连载的,二者其实都算是轻小说,以年轻读者为主要读者群的新兴娱乐性文学作品,具有写作手法灵活多变,阅读起来大多较为轻松的特点。

轻小说可以理解为轻松有趣的小说,其本质与网文一样,就是用来娱乐读者的,许多俗套的轻小说,往往看似背景宏大,实际上就是后宫废柴男主与几个脸谱化萌妹子之间的各种互动,而真正厉害的轻小说,则可以达到传统文学的高度。

吴笛笔下的《灌篮高手》,背景已经全部放到了华夏。毕竟她要写灌篮三部曲,不仅要写高中的,还要写大学的,然后则是职业篮球的,高中的改编自原版的《灌篮高手》,而后面两部。为了让它们更完美,可以参照一些两个世界的篮球与各种篮球竞技小说。

吴笛希望《最独唱》可以拥有出色的销量,收入倒只是小问题,她从来不在意钱的问题,她只希望销量越多,越方便她将自己世界的文化都搬过来,将这个陌生的世界改造成她所熟悉的世界,这是一件让她快乐的事情,这就足够了。

在吴笛觉得自己的任何地方都渐趋完美之后。她显然找到了更让她开心快乐的事情。

就在吴笛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吴迪却在大快朵颐,他觉得妹妹做的家常菜实在是太好吃了,完全就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最关键的是,因为他的口味与妹妹相同,使得他每次总是能够吃到他最爱吃的。

而且,妹妹用餐的姿态。也是“秀色可餐”,在吴迪眼中。妹妹吃饭时坐得端端正正的,特别优雅。

而这个时候,他在一边吃饭时,还暗暗欣赏着妹妹桌下那两条光洁的美腿,简直没有一丝瑕疵!

吃完饭后,吴笛便进入了自己的书房。因为她特别爱书,所以便已经有个想法,那就是用自己赚来的钱,买下了一座风景秀丽的山,并准备在山下建一座巨大的私人图书馆。她要将自己淹没到真正的书海之中!

虽然吴笛会陪着她眼中的弟弟玩一会儿游戏,但是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她还是花在看书、写文方面。

在妹妹的学习时间里,吴迪也没有去打扰她,而是同样拿着任务书去完成任务了,今天完成任务的奖励,好像是陪他打台球啊……不错不错。

时间就这样在兄妹俩的努力中缓缓而过,吴迪努力完成了任务,然后便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坐在沙发上正在看美食节目的妹妹,就连看电视时,她也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显得十分专注而认真。

见到妹妹还沉浸在节目中,吴迪有些不忍打断她的兴致,他就是搞不懂,为何妹妹这么喜欢看美食节目,她明明食量总是很小。

不过果然吴迪还是更希望妹妹陪他打台球,他坐到妹妹的身旁,目光又不由自主地被妹妹那两条白皙的美腿吸引了,在家里穿着热裤的女孩,实在太过诱人了。

吴迪知道妹妹对他根本就没有防备,因为她的确完全将他当成了亲人,还是弟弟……这是让吴迪很无奈的一件事,可他也发现了,自己这个亲人的身份,是多么方便。

他将手自然地放在了妹妹那白皙柔嫩的大腿上,那种触感让他实在难忘!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太过刻意地去占便宜,他只是摇了摇妹妹的大腿,发现对方从电视节目中回过神来,然后一脸呆萌的神色:“有什么事?”

“我任务完成了,你答应陪我打台球的。”吴迪露出了讨好的神色,他顺势将自己的脑袋枕在妹妹的大腿上,有些撒娇。

“好。”妹妹用她纤细柔软的手抚摸了一下吴迪的脑袋,就像姐姐一样。

吴迪觉得既享受又羞耻,他坐了起来,直接霸道地将妹妹完全搂入自己的怀中,仔细地品味她身体每一寸的柔软,他将自己的手放在妹妹的脑袋上,凝视着妹妹的纯澈眼眸,极为强势地说道:“叫哥哥啊。”

他发现妹妹的脸上还有些迷糊,看到妹妹那诱人的粉唇,他的心跳微微加速,他的手指,轻轻抚摸了一下妹妹的唇,那种触感……让他怦然心动。

他心跳极快地俯下了身子,却听到女孩终于柔柔地喊道:“哥……哥。”

仿佛一盆冷水浇下,他的心,瞬间疼得厉害,最终他吻在妹妹的额头上,同样十分温柔地说道:“乖,我的好妹妹。”

“才不是妹妹呢!”吴笛好像刚刚回过神来,她推开了这只色犬,然后那精致的脚丫便轻轻地踩踏在了这只色犬脸上,想把他给踹远点。

然而在被妹妹的脚丫践踏时,吴迪的脸上却带着享受的神色……他甚至在想,干脆把这种福利加入任务书的奖励中去好了。

因为他早就发现,妹妹看似很凶,好像一言不合就会动武,实际上从来不对他下重手,这反而增加了她的魅力,吴迪觉得,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绝对不可能是母老虎,反而是真正的温柔如水的乖女孩。

有这样的妹妹,真好啊……在与妹妹打台球时,欣赏着妹妹潇洒姿态的吴迪面带微笑地想着,他越来越沉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一章 销量出乎意料

在钱四梁与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宣传吴笛的超华丽个人专刊《自由》时,那极贵的价格让不少专业人士对销量并不看好,还有一些对吴笛深恶痛绝的喷子,则开始鼓吹这个人专刊就是用来坑粉丝的,绝对不要去买。

吴茂峰这位算是天净沙普通读者的高中生,就因为看了不少度娘吧或论坛中黑《自由》的言论之后,对此产生了排斥,而因为杂志也太贵了,所以他并没有去买《自由》。

吴茂峰在高一上学期十分努力,下学期得以进入一班,与吴笛成了同学,大概是因为天天都能见到吴笛,反而使得他对吴笛的那种憧憬,渐渐消失了,或者说,他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女孩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当然他十分佩服吴笛那永远认真专注的学习态度,而且他在观察全班同学时,观察力十分出众的他发现,有不少男生似乎都崇拜、迷恋着这位女学霸,比如说自己身旁的这位萧逸仁,他时常发现这个成绩中等容貌中等个子也中等的放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路人甲,居然喜欢用手机偷偷地拍下吴笛的照片。

而且萧逸仁的抽屉里总有好几本吴笛所写的书,甚至还有典藏版的《秒速五厘米》!

看样子这个同桌家境倒是不错,吴茂峰暗暗下了个结论。

所以,当吴茂峰看到萧逸仁在教室里看那超贵的《自由》个人专刊时,自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不过这个萧逸仁真不愧是狂粉啊,只要与吴笛有关的东西,他几乎都会不看价格地买下!

然而吴茂峰在看了两眼《自由》后,就暗暗有些后悔。因为他发现这个《自由》还真是值得去购买!

首先它的封面就非常漂亮,穿着华美的礼服,戴着纯白蕾丝手套的拿着话筒的吴笛就像真正的女神一样,比任何平面模特都要美丽漂亮!

而且看它的全彩纸张的质量,以及那一看就很厚很有料的样子,倒确实让人有些怦然心动。这是值得珍藏的好杂志啊!

在这个学期里,吴茂峰早就与萧逸仁混熟了,他凑了过去,对萧逸仁说道:“笑笑,这本《自由》到底怎么样啊?”

萧逸仁正陶醉在吴笛的唯美写真照之中,听到吴茂峰的话,他回过神来,摩挲着《自由》这本吴笛的个人专刊,他赞不绝口道:“非常棒!我觉得这是让我最入迷的杂志。而且里面还有黑白格子乐队的表演,有关吴笛生活方面的视频记录,很完整啊!”

吴茂峰被这位同桌那充满溢美之词的话语弄得心痒痒,他有些后悔没有买这本《自由》了,看样子这分明就是值得珍藏的物品啊,说不定以后吴笛名气更大了,这第一期的《自由》就要被炒成天价了呢?

“你看完之后借我看看吧,怎么样?”吴茂峰问道。

“没问题。不过你可能要等等,因为我要慢慢享受这本《自由》。若是能将吴笛的各种资料背下来就好了,与网上那些喷子战斗时,能够提高自己的战斗力!而且,你看完后一定要将它还给我,我要好好珍藏的。”萧逸仁这样说道,然后便沉浸到了《自由》之中去了。

吴茂峰知道。这位同桌在网络上加入了一个名叫“无敌卫队”的组织,这个组织中的人,几乎都是吴笛的死忠粉,哪里有黑吴笛的地方,哪里就有他们出没。

这粉与黑的各种战斗之中。吴笛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形象也越来越好!

若说其他明星也会有死忠粉为了自己的偶像战斗,但有的时候却总是被高级喷子用干货打脸的话,那些大抵是偶像们自己犯下的丑闻,实在让粉丝们底气不足,但是吴笛的粉丝团,却是底气最足的!

因为他们的偶像吴笛总是安分守己地在学校读书,以前闹出的所谓丑闻,还是被人栽赃陷害的,至今就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干货可以去黑吴笛,这就使得“无敌卫队”的战斗力非常惊人,他们又有干货又有战斗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孜孜不倦黑吴笛的人,大都已经是无脑黑了,就像网上那种连真正的民主都不懂却将民主当信仰的人,他们总是自豪地表示,黑吴笛,也是一种信仰!

无论你摆出怎样的干货,哪怕把这些无脑黑的人的脸都抽肿了,他们仍然可以沾沾自喜地黑下去……

吴茂峰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诱惑,他已经后悔了,他想要立马看到吴笛的这部个人专刊,说不定他仔细拜读之后,也能学到点什么,然后就成学霸了呢?

他在放假回家的路上,去了就近的一家书店,得到的结果竟然是“因为价格太高只进了五本,然后已经卖完了”这样的回复的话,他又去了报亭,才发现对方就没进这本《自由》,但是这位报亭的主人显然很后悔没进这本超贵的书,因为已经有好多人询问过了!

虽然如今已经是网购时代了,但毫无疑问,有些人还是更喜欢现实中的交易,总觉得那样更有实感。

吴茂峰最终还是通过网购买到了这本《自由》,虽说花了那么多钱确实有些肉疼,但是在看了之后,却发现这很值得,这简直就是完全为吴笛的粉丝们订制的杂志了,而且它的发行时间不是定期的,至少半年才会出另外一期,这样一算的话,实际上对粉丝的负担并不大。

因此,《自由》一经发售,其销量迅速上涨,仅仅用了一周,就突破了万册!这足见吴笛的号召力是多么恐怖!毫无疑问,一开始买这本《自由》的人,都是吴笛的死忠粉,他们愿意买一切与吴笛相关的物品,更不用说这本完全就是吴笛的个人专刊了!

而后销量缓慢增长一段时间后,又在中途出现了一波热潮,这显然吴笛的一般粉丝发现《自由》杂志值得购买,完全可以买来珍藏!

最终一个月的销量达到了惊人的五万册,看似不多,可实际上这个价格能卖出这么多,已经完全逆天了!

这个销量,完全惊呆了媒体圈人士!(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铺天盖地的宣传

有少部分媒体圈人士预估,吴笛的这部个人专刊《自由》月销量达到一万册已经是最好的预期了,因为这个《自由》杂志实在是太贵了,就没听说过有这么贵的杂志,这种杂志除了吴笛的死忠粉去购买,还有谁会去买?

吴笛本人的粉丝可能已经超过了千万,但是真正的死忠粉,也就是那种只要与吴笛相关的周边都去去收集的人,有那么一万人就不得了了,这些人完全就是疯狂的信徒了!而有些粉丝对吴笛喜欢归喜欢,却绝不可能去为了吴笛做不理智的事情。

而某些人,尤其是那个“无敌卫队”组织中的人,估计里面真有人愿意为了吴笛去死!

这可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有时候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一位疯狂的粉丝,就像无神论者无法理解一些人对宗教、神帝的虔诚信仰一样。

吴笛在这些狂粉眼中,显然就是女神,真正的神!

《自由》的销量惊呆了媒体圈人士,也算是对他们小看吴笛的号召力一次猛烈的回击,有媒体圈人士很纳闷,为何吴笛的号召力可以那么强……

有人专门去调查了这件事,然后才恍然间发觉,使得《自由》销量这么高的,不仅仅是吴笛本身号召力强,而是在《自由》发售之前,煌萌传媒旗下的各大杂志,竟然都在力捧吴笛!

比如说青春文学杂志中的《青春祭》,在吴笛《梁祝》完结之后,还特意给了吴笛一个个人采访的专版彩页,其中就提到了吴笛的个人专刊《自由》。

虽说吴笛是天净沙的消息,早就应该被大众知晓了,可总有那么一些比较迟钝不喜欢去网上交流的读者。这些就是买书看书的那种,也从来不填什么读者反馈,但在天净沙两次致郁之中,都对这位作者天净沙有了深刻的印象。

他们对天净沙很好奇,但杂志不公布她的信息的话,他们也不着急。直到《青春祭》公布了天净沙的个人信息,他们才恍然间发觉,原来自己一边听着魔理沙的歌一边看天净沙的小说,这两位沙就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个这么漂亮的美少女!

他们终于对吴笛产生了好奇,然后去网上了解吴笛的信息后,当然会被吴笛耀眼经历所震撼,而《自由》的第一期无疑更加详细地记录了吴笛的耀眼经历,如同自传一样。有土豪读者,大手一挥,便直接买下了十份,也不过一千多块钱而已。

如今《青春祭》乃是青春文学杂志中最畅销的,为吴笛正一下名之后,又让不少纯粹看书的人,成了吴笛的粉丝。

而实际上更让吴笛进入更多人视野中的,则是煌萌传媒旗下的娱乐杂志。比如非常受欢迎的《当代歌坛》,在吴笛的个人专刊《自由》发售之前。她便成了《当代歌坛》的封面人物!

与天净沙的情况相似,吴笛是魔理沙的消息,早就传遍了网络,可不少习惯了神秘的魔理沙的人,也即是总是安静听歌的那种,消息十分迟滞。但最新一期的《当代歌坛》封面那极为吸引人的标题便是揭开魔理沙的神秘面纱……

《当代歌坛》这一次可以说是对吴笛的独家专访,而很显然,他们能够成功的原因,除了因为它是资格最老也最受欢迎的娱乐杂志以外,还因为有聂馨予的授意。否则,吴笛不会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因为是独家专访,这一期的《当代歌坛》因为吴笛,销量有了明显的增长,而吴笛的名气也再一次提高,可谓是双赢。

《当代歌坛》用这样一个评价对这次吴笛的采访进行了结尾:“吴笛,或者说魔理沙,这位真正的原创音乐人,毫无疑问就是一位天才,她不仅在文学上成就非凡,在音乐上更是天赋出众,她的演唱风格多变,唱功极佳,但最让人叹服的,还是她那原创音乐的能力,她总是可以一手包办词曲,而歌曲一经上架,便能引起极高的下载量,若非她从来不去电视台打榜的话,或许已经能够算是歌坛小天后了!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许正是这一份单纯,保持了她在原创音乐上的灵感……”

《当代歌坛》作为娱乐圈中较为专业权威的娱乐杂志,这个报导一出,自然吸引了不少关注,而那些三流娱乐杂志,见到《当代歌坛》因为对吴笛的报导,销量增加这么多,利益驱使之下,纷纷开始报导吴笛,甚至还使用了“看图说话”技能,从网上找一些吴笛的图片往杂志上一贴,然后根据吴笛的表情,来撰写一篇报导……

毫无疑问,原本与娱乐圈并不沾边的吴笛,因为“魔理沙”这个身份与娱乐圈有了交集,这就使得她的名气更加大了,毕竟真正的明星,还是娱乐圈的最响亮。

除了《青春祭》、《当代歌坛》以外,还有煌萌传媒旗下的综合性杂志《青年周刊》也选取了吴笛作为人物版块的内容来报导,这从报导的侧重面则放在了吴笛的学习上,而在这次的《青年周刊》上还刊登了浣溪沙的一篇散文作为卷首语。

《煌萌日报》也再一次对吴笛进行了采访与报导……

可以说,吴笛除了没有上电视宣传以外,煌萌传媒旗下的纸质媒体几乎都参与了对吴笛的宣传与炒作,这样的大手笔,自然便出自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而这个形象管理团队,直属于吴笛的母亲聂馨予。

在这样铺天盖地的宣传下,对吴笛本身描述得更加详尽,上面还有吴笛自己创作的精美散文的《自由》,在一个月内销量能够达到五万册,这显然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那些少部分媒体人士预料错误,关键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吴笛“网络红人”的这个身份,却下意识忽略掉了,她在文学、音乐、绘画方面所取得的人气!

当这些人气聚集起来时,他们才恍然大悟,这个吴笛,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拥有了这样让人惊叹的成就!(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三章 要提高警惕(267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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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某些人看来,吴笛在文学上的成就固然很高,能够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获得那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可更多的人却觉得,她在音乐上才是真正的天才,因为她总是能够创作出让人百听不厌的歌曲。

然而吴笛本人却从来没有被这样的大众观点所迷惑,她有自知之明,她在音乐上有这么高的“天赋”,其本质原因是她抄歌抄得太狠了,大概也就是歌词自己填了,但歌曲基本上都是她那个世界的经典。

她从来没有对抄歌这件事产生什么成就感,她的这些歌,除了是唱给自己听的以外,那就是为她自己的文章增加感染力服务了。

但在文学上,她成长得非常快,因为她的文章是真正由她自己的文笔写成的,那一次次精心修改的手稿无疑证明了这一点,她最大的优势,便是拥有别人无法想到的创意,以及一整个世界的素材。

在《自由》这部能够算是史上最贵的杂志热卖之时,携带着《最独唱》卷土重来的钱四梁,无疑底气更加充足,也显得更加锐意逼人了!

钱四梁对《最独唱》的销量是非常有信心的,因为整个杂志的目标,就是要成为最畅销的小说杂志!

而且,《最独唱》可是有吴笛的最新连载《灌篮高手》高中篇的,吴笛在《青春祭》连载完《梁祝》之后,并没有进行新的连载,而是交了几篇治愈系的短篇小说,结局比较欢乐美满的,也是她的读者最爱看的那种。

然而现在天净沙吧的资深读者们。却仿佛识破了吴笛的坑死人不赔命的做法,有一个帖子出现之后,得到了好多人的赞同,帖子的内容便是——天净沙又来麻痹她的读者了,大家都要提高警惕啊,不要以为天净沙这个魂淡写了些短篇喜剧就放松下来。她绝对潜伏在本吧之中注视着大家呢,等什么时候大家都以为她还会再写喜剧时,她就来那么一下,狠狠地致郁你们!我赌天净沙在《最独唱》上的《灌篮高手》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如果不是的话,我直播切JJ!

“可官方对这部作品的宣传是——以篮球为题材的励志作品,贴近现实,轻松欢乐,让你捂着肚子爆笑……”有吧友弱弱地回应道。

之前那位看穿了天净沙险恶用心的ID为【郑云娘】的吧友。语重心长地回道:“你还是太年轻了,连《梁祝》这种虐死人的悲剧,都被吹成了‘轻松欢乐的古代言情喜剧’,这实在是太没下限了,而且明明看起来设定宏大严谨的古代架空小说,最后连神仙都出来了,你难道还没发现天净沙有多坑?她哪里会让人轻易猜到她小说的情节走向!”

【郑云娘】的回答可谓有理有据,结合之前吴笛一贯坑人的风格。这部《灌篮高手》或许确实也是包藏了天净沙那骨子里的祸心的!必须要小心警惕!

而且,人家【郑云娘】也是吧中的老人了。她的那个签名照“喝了这药的话,伤口就痊愈了,快分给伤兵们吧”让人印象颇为深刻,因为天净沙脑洞一开,杀起她的读者来,绝对是不手软的。几乎所有的天净沙读者都能算“伤兵们”,而这位【郑云娘】吧友则一直担当着“救死扶伤”的角色。

像这次在《灌篮高手》连载之前发出这样的警告,显然也是为天净沙的读者们好。

至于什么直播切JJ之类的问题,她当然也不怕,因为她就是个货真价实的萌妹子……

但即使如此。天净沙的读者,依然十分关注着她的新连载《灌篮高手》,由于吴笛早在外国语高中闯入全国大赛中时,作为篮球部经理出席抽签,她写这样一部作品,显然是有自己本身的经历的,而这样的作品,无疑非常具有真实感。

外国语高中最终获得了全国大赛的第三名,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成绩了,前两名都是本来就在篮球界颇有名气的高中,没有什么短板,战术体系完美,球员实力强劲,其中甚至有直接高中毕业就参加选秀的球员,而外国语高中这种更注重文化课的高中,能获得第三名,吴迪这位超级得分手显然是重要的功臣。

赛后甚至有职业篮球联盟的球探去找吴迪了……然后当然没有结果,他从没想过打什么职业篮球,这就是他的一个个人爱好,顺便陪一陪他心目中最重要的女孩而已。

曹无忧这位意识极好的组织后卫也被看上了,结果他来一句:“拍皮球?绝对不要了,拍皮球这件事浪费我玩游戏的时间,我宁愿在我的PFP上玩打篮球的游戏!三次元的这种垃圾篮球游戏,只能被称为拍皮球而已!”

钱四梁对几个有关吴笛的度娘吧的在网上的宣传力度还是比较满意的,而与此同时,在《最独唱》发售之前,吴笛那拥有五千多万粉丝的微博当然也为自己的新作进行了宣传,实际上她自己都没上过几次微博,全是有人帮她打理的。

而钱四梁这个人,是比较喜欢留底牌的,他现在手上最好的一张牌当然是吴笛,其次自然是谷扬帆,而真正的底牌则是一位谁都没想到的作家,此人在《最独唱》上用了一个马甲——穷摇。

在钱四梁气势汹汹卷土重来之时,《文学周刊》的记者采访了即将面临很大压力的《时光碎片》主编黄千易,怎么看待直接竞争对手《最独唱》。

黄千易只是淡淡一笑,底气十足地说道:“我们《时光碎片》底蕴深厚,还有姚琼这样真正的实力作家坐镇,所以绝对不畏惧任何挑战,而且,我们《时光碎片》迎来了一位非常具有商业号召力的作家——杨晓明,他刚刚完成了电影《幽寂》小说的改编,现在正好有了空闲,在我的邀请下,他决定在我们《时光碎片》这本最畅销的半月刊青春文学杂志上进行新连载。”

竟然是杨晓明!这位记者暗暗震惊。(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四章 文学批评家

杨晓明是何许人物?那可是从青春文学圈成功进入传统文坛并站住脚跟的作家,虽然比不上袁龙川、花泉镜这样的顶尖作家,毕竟他从来没有获得过什么具有分量的奖项,主要便是因为他的小说十分商业化,缺乏深度,不为评委所欣赏。

杨晓明作品在商业价值上很高,尤其是他写的那些传统文学作品,很受一些影视公司的青睐,他的作品非常适合改编成好看的警匪片、谍战片之类。

而他本人的文风也很受电影人欢迎,不少电影人为了扩大自己电影的影响力,都会找他将电影改编成小说,就比如之前他刚刚完成的《幽寂》。

杨晓明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可他当年出道时的污点,依然让不少人提起,就是因为抄袭,若是借鉴了一个创意倒也罢了,这种只要不深究,也没人会来追责,毕竟还是用自己的文笔写的,可他当初却直接盗了友人的稿子,附上了自己的名字……

因为这本书质量不错,很畅销,当年二十岁的杨晓明被各种吹捧,之后他又凭借这本书的名气再次出书,这次倒是用自己文笔写的,但抄了创意,然而他的名气却越抄越大。

而后来事情败露之后,“杨抄抄”却还死不承认出道成名的书是抄袭的,他理所当然地被告上了法庭,然后败诉了,最终赔偿了事。

就是这件事,杨晓明被打上了一个人品低劣的标签,可他的那些脑残粉却依然表示“明哥抄你是给你面子”“明哥这么努力,你们也好意思黑”。

杨晓明凭借抄袭出道,之后在文坛上的发展倒是越来越顺了,他也算是是个有实力肯努力的作家。可努力却不用在正道上,而他当年直接盗用人家的稿子,实在是太伤人品了。

早在杨晓明发现自己的文章实在写不出深度的时候,颇有野心的他为了进一步得到文坛的认同,摇身一变,成了一位文学批评家。他认为通过批评别人的作品,便能踩着别人上位,以提高自己的深度。

杨晓明聪明的地方在于,他从来不选择那些硬茬子,而是喜欢挑软柿子尤其是名气大的新人作家去捏,也难怪他能够与黄千易一拍即合了,因为他们显然是同类人,欺软怕硬。

当年杨晓明与姚琼一次惊天笔战,可谓吸引了整个文坛的注意力。他原以为青涩的姚琼是一个容易捏的软柿子,却没想到姚琼的战斗力那么强,竟然连他都有些招架不住的感觉,之后这场笔战也最终没个结果,姚琼在杨晓明的批评之中反而越来越出色了。

杨晓明在不断地文学批评中,终于通过这种剑走偏锋的方式,使他在文坛上有了特殊的地位,怎么说文学批评家比商业文作家拿出去要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

可严格意义上来说。杨晓明的文学批评是很不合格的,作为一名文学批评家。首先评书的态度就是要客观,但是这位自称文学批评家的杨晓明,几乎能算是文学挑刺家了。

有一些新人作家,对这位专找后辈挑刺的杨晓明,极为痛恨,心理素质不强的他们往往被杨晓明伤得体无完肤。于是杨晓明还获得了一个“新人作家试金石”称号,对此,他欣然接受,毫不介意有人喷他“打压后辈”。

毫无疑问,这位杨晓明。就是黄千易请来对付吴笛的撒手锏,吴笛名气虽大,但也不过就是一个文坛新人,杨晓明作为文坛前辈,完全有资格评价吴笛的作品!

杨晓明来到《时光碎片》既可以用他在商业作品上的实力将销量拉上一层楼,又可以让他对吴笛之前的作品批评、挑刺,打击对方的写作信心,甚至影响对方的写作状态,吴笛作为一个新人,怎么可能不受杨晓明的影响,毕竟杨晓明在文坛还是颇具名气的!

在杨晓明引发第一波对吴笛作品漏洞的批评时,黄千易准备再请动水军,大范围地攻击吴笛的作品,吴笛的背景再大,反正只要不攻击她的个人就行了,只针对她的作品!

再著名的作家,也不可能写出一部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作品,要挑刺的话总能挑到,一般经验丰富的作家,都知道这种事,被吐槽吐得习惯了,那也就淡定了,保持自己的风格总归会有读者喜欢的。

比如说姚琼这位在争议中成名的个性作家,当初不知道有多少人骂他的言情小说,但是最终他却创造了一个流派,至今有无数言情小说模仿他的风格,他在成功之后,反而没多少人敢去惹他了,他本人倒是欢迎别人来惹他……

然而新人作家自然不可能都像姚琼那样心理素质过硬,往往被文坛前辈一批评,被小部分读者一影响,就急急忙忙地修改文章,修改之后反而更加不堪,因为他丢掉了那些沉默的大部分读者。

在黄千易看来,吴笛这种过于一帆风顺的作者,抗打击能力肯定很弱,而杨晓明这样挑刺能力极强的人,就是吴笛最大的克星!

只要吴笛失去了方向,那什么《最独唱》也成了纸老虎,为了不让人看出杨晓明是刻意针对吴笛的,他还花了一大笔钱,让杨晓明再去打击另外一位冉冉升起的新星——《青春祭》的潜力新人作家梁凉。

杨晓明对黄千易付出的价格非常满意,他的商业作品写得好,就是因为他一切以钱看齐,那些希望将《电影》改编成小说的电影人,为何都喜欢与他合作?就是因为杨晓明总是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改,杨晓明本质上就没有任何文人的傲骨,虽然表明上装得很好,客观的文学批评家嘛。

而这也是他写不出内涵作品的原因,他早就在一切以钱看齐的商业化创作中,失去了自己的思想。

这个时候,他将自己的姚琼流言情小说的连载提纲交给了他的御用枪手团体之后,开始翻吴笛的作品,准备他的挑刺,不,是文学批评之旅。(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五章 挑刺

杨晓明作为一名已经批评批出名气的作家,他自然能够在一些文学报纸上发表自己的文学批评,他这次直接拿《秒速五厘米》与《梁祝》开刀。

他在比较喜欢以争议来博取眼球的《文学周刊》上这样写道:“《秒速五厘米》作为两项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的获得者,在我看来却是名不副实的,这篇文的情节,显得十分俗套,分明就是很言情小说的一般套路,只是作者的文笔将它写出了不一般而已,它最大的硬伤便在于男主……”

洋洋洒洒三千余字,挑出了《秒速五厘米》种种不合理之处,然后再结合吴笛本身的年龄,得出结论——这就是二流言情小说作者的无病呻吟,某些描写过于啰嗦,句子看似华美,实际上却可以更加简洁……

总之,杨晓明对《秒速五厘米》的批评,让一般读者看了之后,绝对会觉得秒五这本书写得非常烂,因为他对这部书的优点一带而过,反而着重抓住一些缺点大做文章,不愧是专业的挑刺者。

而《梁祝》更是被杨晓明骂了个狗血淋头,他首先仗着自己是文坛前辈,批判吴笛的自不量力,小小年纪就想写历史小说,绝对不可能写好,而《梁祝》的那个垃圾结尾也证明了,天净沙根本不适合写历史,大概也只能写架空古代的言情小说而已,连神仙都出来了,那还算什么历史?

天净沙绝对写不出真正的严肃向历史小说!杨晓明用一种笃定的语气在《文学周刊》上这样写道。

杨晓明确实挺聪明,在知道吴笛本人不能惹之后,对书不对人,抓住书的一些不合理之处使劲地喷,这还能让别人觉得他很客观。

有不少人都喜欢看杨晓明的文学批评,就是因为他喷得特别有意思。不像一般文学批评那样严肃,可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

在喷完天净沙的两部可以算是代表作的小说中,他理所当然盯上了天净沙的最新小说《灌篮高手》……

在《灌篮高手》尚未出现在读者视野中时,他就很自信地臆测道:“《灌篮高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是披着篮球小说皮的言情小说,这是天净沙的一贯风格,女作者就是这样,什么题材的小说到了她们手上,就会成为言情小说,至于新创刊的《最独唱》。哪怕有天净沙的连载小说作为卖点,我看销量也不会超过花季,估计也就六七十万册吧……”

反正杨晓明就是唱衰《最独唱》的销量,这也是那位新主编黄千易的意思,他要狠狠地打压这本极具潜力的新杂志。这足见黄千易本人心里有多虚。

杨晓明其实更在意的,就是通过贬低吴笛来让自己那文学批评家的名声更响。他倒是很期待和吴笛来一场笔战。一般女作家的笔战实力,都非常差。

而后,杨晓明又顺势把梁凉这位《青春祭》的潜力新人作家批评了一下,这次他就更狠了,因为知道梁凉根本没背景,所以他直接冲着梁凉的品质就去了。本来梁凉就是写各种反体制的愤青文的,这样“不爱国”的行为,被杨晓明揪住了狠狠地批判了。

而梁凉通过“文学之星”出道的事情,也被杨晓明拿来做文章了。

总结起来的观点就是。选秀出身的梁凉这种反体制的叛逆学生,品德这么差,能写出什么好的文?他都没看过梁凉的新连载《沉,默》,就大肆抨击这部讽刺教育体制的小说,很显然,他自己的品行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这一期的《文学周刊》报纸很快就刊登了出来,在发现杨晓明这位文学挑刺家居然盯上了如今风头正劲的天净沙之后,文坛对此颇为关注,毕竟杨晓明被人称为“新人作家试金石”,一般被他盯上的新人作家,都能算是后起之秀,然而当初不知道有多少后起之秀,都被这位杨晓明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已。

所有人的焦点都投向了天净沙的新作《灌篮高手》,看它会不会像杨晓明说得那样,陷入言情小说的泥潭……

郑智丰作为一名天净沙的忠实读者,在知道天净沙的新连载小说会在《最独唱》上连载时,便毫不犹豫地在网上订购了这份杂志,他在偶然间看到杨晓明那样批判天净沙的文章时,心中极为愤怒,言情小说怎么啦,他就是爱看言情小说,不论是喜剧还是悲剧。

当着郑智丰拿到这份《最独唱》时,不由小小地感慨了有一下,这个《最独唱》的第一期,做得非常不错啊,不论是封面、纸张还是排版,都让他这个读者觉得很棒,感觉《最独唱》就是兼具了《时光碎片》与《青春祭》的优点一样!

他突然想到,那个什么讨厌的杨晓明似乎预计《最独唱》的销量不会很高,甚至连《花季》都比不上?

他忍不住上网查了一下总订购数,他看了之后,忍不住惊讶道:“网上的订购数居然已经有八十万册了,这才第一天吧?果然,天净沙的号召力就是这么大!”

然后他又查了一下《花季》的网上订购数,其实对比这些数字后,大概就能估算出这一期的总销量了,然后他发现《花季》的销量七十册而已!

“我就知道,这个杨晓明会被事实打脸!《最独唱》有天净沙在,怎么可能输给《花季》这种毫无任何特色的平庸杂志!”

郑智丰怀着一种仿佛胜利了的心情,打开了这一期的《最独唱》,他直奔天净沙的新连载而去,很快,他就看到了《灌篮高手》的几张精美的插画,里面当然有主角樱木花道!

“挺阳光的嘛,这个主角,不过居然是红头发,很叼的感觉……”郑智丰点了点头,然后迫不及待地沉浸到天净沙那熟悉的文字中去,他其实已经感觉得到,这好像确实是一部纯粹的校园篮球小说,而非杨晓明口中的言情小说!

干得太棒了,用事实狠狠地抽那个讨厌家伙的脸吧!郑智丰这样想着。(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六章 看(灌篮高手)入迷了(2700月票加更)

郑智丰看到开篇主角樱木花道就失恋的情节,然后樱木军团撒花庆祝的情节,就觉得很好笑,毕竟还配合着插画,那夸张搞笑的插画,倒不是出自吴笛之手,而是“沙子大家族”这个漫画创作团队。

之前吴笛的那部《秒速五厘米》的漫画已经上市了,作者便是“沙子大家族”,由于漫画的结尾便是男主与第二女主走到了一起,这个结局还算让人满意,不少受到创伤的读者,纷纷购买了秒五的漫画,又让吴笛增加了不少收入。

这次《灌篮高手》当然也有漫画版,吴笛主要负责严肃认真状态时那些人物的设定,灌篮高手中的帅哥还是非常多的,比如流川枫、仙道、藤真等,这正适合吴笛的发挥,她在画美型人物时,有着极强的绘画功力,而q版人物搞笑时的绘画,则交给了沙子大家族,苏暖也帮上了忙。

当然,华夏版《灌篮高手》中的人物名字也改成了华夏风格的,让读者们读起来更加有代入感。(我写肯定还是用原名,否则就会让我的读者没代入感了,毕竟大家熟悉的还是日文名的灌篮高手。)

郑智丰渐渐地看入迷了,脸上也浮现出了笑容,尤其是发现这个主角樱木花道那种非常二的性格之后,他就觉得特别有意思,还有樱木花道特喜欢拿头去撞别人,这让他觉得很好玩……

文章的整体风格非常轻松,显然也是轻小说风格,偏向漫画风,可能这种风格会让那些喜欢《秒速五厘米》那种特别逼真、富有生活气息的读者难以接受,但是郑智丰却感觉挺好的。不论是小说还是漫画,只要有趣就可以了。

第一个让郑智丰一下子笑起来的情节,就是樱木花道为了在晴子面前表现自己,直接提起球来灌篮,结果额头撞到了篮板上……

“这个弹跳力还真不错。但是他也太二了吧,这样对篮球一窍不通的人当主角真的可以吗?”郑智丰既疑惑又期待,所幸这次的连载字数有很多,可以一次性看够。

流川枫的出场,倒是让郑智丰有些小小的厌恶,虽然很帅。但太拽太装逼了,冷酷得过头了,果然还是主角樱木花道最好玩有意思了。可实际上,女读者在看这一段时,就特别喜欢这位超帅的流川枫!

随着情节的进行,让他笑cry的。当然是樱木花道和赤木刚宪打赌比赛的场景,樱木花道这个外行人连足球里的招式都用出来了,他刚刚在喝水,然后一下子把水都喷了出去。

总之,《灌篮高手》的开篇确实非常搞笑,樱木花道这只红毛猴子简直就是笑料制造机,他的樱木军团也特别有意思。还有具有“反差萌”的赤木姐妹,简直让人怀疑是基因突变……

一个个人物,在天净沙那极强的笔力下显得鲜活无比,再配合一些画龙点睛的插画,便能让《灌篮高手》的有趣程度直线上升,轻小说这种略带漫画风格的文体,在塑造人物上有天然的优势,毕竟那一张张精美的插画,都能直观地表现文章的内容。

《最独唱》这本杂志,本来就定位于刊登有趣的、读者喜欢看的小说。完全偏向商业化,所以它的阅读体验非常不错,整体风格是欢乐风、正能量,让人读了之后觉得非常开心。其实《最独唱》走得风格,有些像吴笛那个世界的《少年jump》。

在这样的内容定位下。它天然比《青春祭》这种比较内涵的青春文学杂志更具有商业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最独唱》已经算不上青春文学杂志了,倒像是轻小说杂志,里面纯粹的纠结的疼痛的言情小说很少,几乎没有,所以它面向的群体大部分是男性读者。

可以预见,《最独唱》绝对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郑智丰在一口气读完这一期连载的《灌篮高手》之后,脸上出现了意犹未尽的神色,他第一次发现,校园篮球小说可以这么好看,他的心中始终有一种期待感,那就是外行人樱木花道,如何一步步提升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出色的篮球手。

他立马从杂志中夹着的读者反馈拿了出来,直接在《灌篮高手》前面的方框中打钩,作为天净沙忠实读者的他,当然投天净沙作品的票,而《灌篮高手》的质量,也值得他给它打10分满分!

在看完了《灌篮高手》之后,他又开始翻了翻杂志上其他的小说,但他心里却是不抱什么期待的,毕竟是新创刊的杂志,即使有了天净沙这样的顶梁柱,其他的作者,可能不太行吧?

然而让郑智丰吃惊的是,他在杂志上看到了几位自己熟悉的作者,他其实并不知道《最独唱》的主编是钱四梁,而钱四梁最善于公关,跟人打交道,因为有了天净沙、谷扬帆这样的实力与偶像兼备的作者后,他也不执着于作家偶像化了,而是通过自己的人脉,邀请了几位实力小说家,并约稿成功。

郑智丰将他熟悉的几位作者的文章看完之后,心里很满足,因为这些文章都是水准之上的好文,这就让他觉得自己花在这份杂志上的钱值了,然后他下一次当然还会再买,待到杂志的口碑越来越好,买的人当然也就越来越多。

他在杂志上偶然看到一个笔名叫穷摇的作者,写的一篇悬疑短篇,看完后特别震惊,他发现这个让笔名让他觉得很陌生的作者,写作实力真心很强,完全就是传统作家啊!他才发现,这个《最独唱》,还是真是藏龙卧虎!

而紧接着又让他看入迷了的,则是新人作家谷扬帆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这部典型的轻小说,在发现插画竟然是浪淘沙后,他立马来了兴致,一口气读下来后,猛然发现,这部小说中的女主“雪乃”分明就带有吴笛的影子啊!

郑智丰觉得自己买的这本《最独唱》实在太值得了,价格也就比《时光碎片》略高,可文章的精彩程度,却甩开了《时光碎片》几条街!

他决定以后的《最独唱》每期必买!

————?

第三百四十七章 准备签名售书(2730月票加更)

如郑智丰这样的读者有很多,他们往往是天净沙的读者,去买了《最独唱》之后,发现这本杂志的质量非常高,不论是美工还是文字,都让读者们的阅读体验非常好,这就让更多的读者,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部新创刊的杂志!

吴笛本人在拿到这本《最独唱》时,在知道了它一炮打响,销量喜人之后,当然也很开心,它的销量越大,就越对她传播她那个世界的文化越有帮助。

因为吴笛是天净沙的事情早就已经暴露,而读者们现在又被《灌篮高手》搞笑得心情畅快,她本人看到了《灌篮高手》那高达9.9分的读者评价,以及一些充满了溢美之词的读者反馈:

“一口气读下来这部《灌篮高手》,整体感觉非常棒,其中整整爆笑了三次,肚子都笑痛了,这个主角实在太能搞笑了,希望可以一直将这样的风格保持下去!”

“虽然我是个男生,可却对篮球无爱,只是因为‘天净沙’三个字才追《灌篮高手》的,本来我也不喜欢这样漫画风的轻小说,更喜欢秒五那样贴近现实的,但是看着看着我却入了迷,我在大笑的时候,同样也被主角那乐观、积极的态度所感染了,希望接下来越来越精彩!”

“在评价《灌篮高手》之前,先容我骂一下那个什么杨晓明,他居然敢说《灌篮高手》是言情小说?这分明就是一部非常励志的校园篮球小说,亮点还有它的搞笑之处,我猜想主角这个外行人,随着他的努力,一定会在篮球场上大放异彩的!最后,吴笛。我喜欢你!”

“我是天净沙的忠实女读者!我要说的是,流川枫实在是太帅了!我特别喜欢他,希望能多加点他的戏份!以及,晴子这种碍眼的花瓶女角色赶紧路人化吧,我只想看樱木花道与流川枫之间的互动啊,虽然看起来是死对头,但是总觉得发展到以后就是真爱啊!哎呀……以上纯属口胡,表示大爱《灌篮高手》,天净沙刻画男角色的功力,非常深厚!”

……

吴笛现在也会选择回一些读者的信。毕竟她天净沙的身份已经暴露,也没必要装什么神秘了,为了表示对读者的尊重,她当然要做这种回馈读者的事情。

因此,吴笛同意在学期结束后的暑假期间。签名售书这件事,这本书就是已经有十万字。大概四五十篇书评合集《舌尖上的名著》。它已经收录了吴笛所有舌尖上的名著系列的书评,正准备集结出版,上架销售。

这部在《收获》上连载的另类书评集,应该算是吴笛的作品中逼格最高的了,毕竟它都是对这个世界的名著的点评,还与美食相结合。而随着吴笛几乎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花在了文学方面,她这部《舌尖上的名著》也越写越出色。

杨晓明这位文学挑刺家,就直接忽略掉了吴笛的这部《舌尖上的名著》,因为聪明的他知道。吴笛的这部书得到了不少文坛大佬的赞赏,有不少文人都在看吴笛写的这本非常有意思的书评合集,甚至还特意找了其中的名著,一边吃着等同于名著的美食,一边阅读名著,然后看看是不是真的如书中说得那样匹配。

杨晓明知道,若自己拿这本书挑刺的话,肯定可以挑出一大堆的刺,但是这就要得罪那些喜欢《舌尖上的名著》的文人们了,他一个人,绝对无法招架一群能将笔当刀剑用的文人。

可以说,《舌尖上的名著》的受众,就是那些文化程度较高的人,他们往往喜欢阅读名著,但在广义上,它的受欢迎程度,显然比不上吴笛的通俗小说,毕竟通俗小说的娱乐价值更高。

甚至有时候越俗套狗血的小说,越受欢迎,比如说之后随着《梁祝》出单行本,不少人包括天净沙的忠实读者,都觉得《梁祝》这种说好听点是经典悲剧说难听是洒狗血的小说,在销量上一定比不上获得两项新人文学奖的《秒速五厘米》。

可最终《梁祝》统计下来的销量却让人大吃一惊,因为它的销量居然超过了秒五,而买《梁祝》的,大都是从来没听说过天净沙这位作者的,还有的则觉得秒五太深奥看不懂,而《梁祝》则看得特别有感觉,哪怕最后是悲剧,甚至还有从来不喜欢看小说的人,买了梁祝去看,最后哭得稀里哗啦的……

这只能说明,《梁祝》这样的经典悲剧,就是因为它故事的简单狗血,反而让它的受众更加广泛,传播起来也特别方便。这或许也是后世小白文反而最赚钱的原因之一?

吴笛在这些日子,当然也看到了那位在《文学周刊》上发文批评她文章的杨晓明的一些言论,按照她本来的风格,当然是懒得理会,如果是有理有据的批评她自然会欣然接受,反思自己,可在发现对方是故意挑刺之后,她就觉得很不爽。

其实她原本还从来没听说这个杨晓明,现在查了一下他的资料后,发现这人是真正的文坛毒瘤啊,凭着原封不动地抄袭出道不说,在文坛上成了气候以后,就开始用文学批评来提高自己的名气,被他打击的新人作家不计其数,而那些摆明了有文坛大佬罩着的新人作家,他就绕路而行……

吴笛虽然背景深厚,但她还真没有什么文坛大佬罩着,能走到这一步,基本上都是她自己的实力,而杨晓明无疑已经探明了这一点,他就使劲地黑吴笛那几部确实有些硬伤的小说。

吴笛若要反击,肯定只能通过文坛上的手段——笔战。

而笔战这种事杨晓明从来不怕,甚至可以说这时他十分期待的,他当年可是与姚琼进行过大战的作者,虽然结果不了了之,但两人的战斗力可真是旁观者都觉得恐惧……

在批评了吴笛、梁凉这两位新生代作家后,杨晓明似乎觉得还不过瘾,直接开了地图炮《XX后作家的现状与未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八章 文坛笔战(2760月票加更)

杨晓明写这样一篇文,当然是因为他在看到《最独唱》的销量竟然这么高,而吴笛的《灌篮高手》则完全没有按照他的预测来写之后,感觉自己被事实打了脸。

网上吴笛的千万粉丝,则一股脑地跑到杨晓明微博那里嘲讽他,而杨晓明那个人气还算不错的度娘吧,则又被直接爆掉了……

吴笛的这些粉丝,当然有充分的底气反驳杨晓明的谬论,尤其是《最独唱》那略次于《青春祭》与《时光碎片》的销量,完全超过了原本稳居第三的《花季》,这让杂志圈人士觉得完全就是个奇迹!

而作为《最独唱》的核心作者吴笛,显然就是这个奇迹的创造者,因为吴笛,那些读者才会去购买《最独唱》,继而发现《最独唱》的其他文章也不错,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自然而然地觉得,这部杂志值得每期购买。

《最独唱》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青春文学杂志,但读过杂志的读者都会发现,它的风格与《时光碎片》、《青春祭》是不同的,它里面的文章更侧重于趣味性、欢乐性、商业性,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小说。

吴笛的粉丝们还揪着杨晓明对《灌篮高手》的预测错误不放,狠狠地鄙视这位仗着自己资格老,就对文坛后辈们指手画脚的前辈的作者。

杨晓明之前斑斑劣迹,自然被神通广大的网友给挖了出来,他自己看到网络上这样的舆论形势时,完全就是恼羞成怒,他这才发现,吴笛这个女孩的粉丝们实在是太疯狂了……

也难怪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赶紧写一篇《XX后的现状与未来》这样对以吴笛、梁凉、谷扬帆等为代笔的XX后新生代作家的分析。文章冗长,可以让外行人看得云里雾里,可却能够一下子转移人们的视线,只能说他的地图炮放得太大了!

这篇《XX后作家的现状与未来》大概讲的就是杨晓明对新生代作家们的各种不满,里面这样写道:“XX后作家这样一种姿态坚持下去,成为主流文学的后备作家是完全不可能的。从文学的角度来看,‘XX后’写作从整体上说还不是文学写作,充其量只能算是文学的‘票友’写作。所谓‘票友’是个借用词,用来说明‘XX后’这批写手实际上不能看作真正的作家,而主要是文学创作的爱好者。

“我以前说过

‘XX后’作者和他们的作品。进入了市场,尚未进入文坛;这是有感于他们中的‘明星作者’很少在文学杂志亮相,文坛对他们只知其名,而不知其人与其文;而他们也似乎满足于已有的成功,并未有走出市场、走向文坛的意向……”

在这篇文章中。吴笛中枪不算太多,她算是既有市场又有真正的名气的新生代作家。似梁凉、谷扬帆这样通过“文学之星”出道的作家。简直就被杨晓明喷得狗血淋头!

梁凉的反应是最快的,他知道,这就是他所渴望的笔战机会啊!他毫不犹豫地写下一篇《文坛是个屁

谁都别装逼》这样看标题就超级具有争议性的笔战文!

他在文中这样写道:“杨先生文章里显露出的险隘的圈子意识。文坛什么,文坛什么,要进入文坛怎么怎么,听着怎么像小孩玩过家家似的。好像杨老人家一点头。你丫才算是进入了文坛。其实,每个写博客的人,都算进入了文坛。别搞的多高深似的,每个作者都是独特的。每部小说都是艺术的,文坛算个屁,遁矛文学奖算个屁,纯文学期刊算个屁,也就是一百人淫手,一百人看。人家这边早干的热火朝天了,姿势都换了不少了,您老还在那说,来,看我怎么淫手的,学着点,要和我的动作频率一样,你丫才算是进入了淫坛。”

“部分前辈们应该认真写点东西,别非黄既暴,其实内心比年轻人还骚动,别凑一起搞些什么东西假装什么坛什么圈的,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我早说过,真正的武林高手都是一个人的,顶多带一武功差点的美女,只有小喽啰才扎堆。”

“至于年轻人,文学就是认真的随意写。人能做的只有这些,其他都看造化了。文学是唯一不能死磕和苦练的东西。更不能如虚伪的大多数前辈们一样。文学的最危险境界就是,着实虚伪,但自己还觉得自己特真诚。”

梁凉这篇《文坛是个屁

谁也别装逼》一出,让第一时间看到的杨晓明,胸口一闷,这小子够犀利啊,颇有当然姚琼的风范,而他对权威的蔑视,更是让杨晓明震惊不已,他这才发现,自己似乎小瞧了这个梁凉!

杨晓明立马回复了一篇《我的声明——回应梁凉》,这算是将这场笔战真正地呈现在了大众面前,他怒斥梁凉道德素质低下,将脏话肆无忌惮地写在文章里的梁凉,简直连写手都不配当!

而因为梁凉之前的那篇《文坛是个屁

谁也别装逼》也是范围广泛的地图炮,使得另外一位文学评论家陆天明也加入了战团,他力挺杨晓明,两位都有“明”的文学评论家,开始围攻梁凉。

在这样的情况下,梁凉依然从容不迫,一篇篇犀利的笔战文发出,让人充分认识到了他的才思敏捷,但他的硬伤便在于——太直白了。

他就像一位真的猛士,左突右冲杀了个沸反盈天的同时,自己也伤痕累累,到头来谁也奈何不了谁,当初姚琼也是这个德性。

既然杨晓明指责新生代的作家写不出真正的好文,全是一堆取悦读者的媚俗商业文学,那有本事就写出一篇真正的具有批判力的文章,证明自己就行了,若这篇文还可以成为用来笔战的话,那才是真正的犀利。

千里之外,取人首级,这就是潇洒者的战斗方式。

在梁凉陷入笔战泥潭的时候,吴笛终于冷静地出手,她根据杨晓明本人的性格经历,用夸张的写作手法写了一篇讽刺短篇小说——《变色龙》。(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九章 《变色龙》(2790月票加更)

很显然,这篇《变色龙》的创意,来自吴笛那个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契诃夫,原文写的是,沙皇专制时代,警官奥楚蔑洛夫接到举报,称被野狗咬伤。一开始奥楚蔑洛夫不知道这是谁家的狗,于是想把狗弄死。可是随后围观的人当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奥楚蔑洛夫的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之后随着围绕着狗是否是将军家里的宠物,奥楚蔑洛夫借着穿上脱下外套的时间不断发生着“变色”。最终确定这是将军哥哥家里的狗,奥楚蔑洛夫不但没有惩罚狗,还把被咬的人威胁了一番。

吴笛所写的《变色龙》的主角,就是杨晓明,当然名字肯定是用化名,她虽然是根据杨晓明当年的劣迹写的这篇用来笔战的讽刺小说,但是一定程度夸张了,要不然无法造成讽刺的效果。

她的这篇小说,大概写的就是一位杨晓明式的文学批评家,就是通过抄袭出道的,接受到一位文坛上同为批评家的友人的诉苦,说是自己被某新人作家骂了……

主角表示直接将这位新人作家的名声搞臭算了,反正没听说这位新锐作家有什么背景,或是有文坛大佬罩着。

谁都知道,一旦新人作家的名气坏了,对他在文坛上的前途极为不利,可以说这个情节瞬间就描绘出了这位文学批评家是多么霸道无礼,而这显然就是在影射杨晓明。

主角正要动手,却听另外一位文坛上知道的小道消息较多的友人说,这位新人作家其实是有靠山的,好像还是某文坛大佬的直系后辈……

于是主角便瞬间改了态度,对他之前被骂的友人说,我们作为文学批评家。其实也要有被骂的心理准备,那种毛头小子冲动之下的话语,别当真就行,作为一名文学批评家,一定要有气量!

而就在这时,主角却又从那位对各种小道消息比较熟悉的友人那里得知,是他弄错了,那位新人作家一点也没背景,能够走到这一步,全是靠自己的实力……

主角冷笑一声。实力?在我的批评之下,再有实力的新人作家,也会被挑得满身是刺,他立马又联系之前那位被骂的友人,说是要彻底拍死那个新人作家的话。一个批评家怎么够,要来就要一次大的。竟敢挑战我们文学批评家的权威?那就准备接受惩罚吧!

就在主角准备大干一场时。他的这位友人却说,刚刚从一个比较有依据的人那里听说,这个新人作家,确实是有大背景的,真是某位文坛大佬的直系后辈,而且他的实力。已经得到了那位文坛大佬的认可,或许他的处女作还会斩获某新人文学奖。因此友人问主角,还搞不搞?

主角在这种情况下,又变色了。他先是义正词严地怒斥现在的文坛风气真是越来越差了,然后却又语重心长地说,虽然他是一位不畏权威、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文学批评家,但是为了一个通过背景关系在文坛上获得成就的新人,没必要真这样搞,什么实力肯定是被吹出来的,这样的新人作家绝对不会有什么成就……

友人也同意了主角的说法,就在他们准备偃旗息鼓时,却从那位文坛大佬的秘书那里听说,某新人作家绝对不是大佬的直系后辈!

主角再次迅速变色,立马对友人表示,自己要真正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新人作家接受最难以忘怀的教训,他让他的友人先进行第一波对这位新人作家的打击,而友人也照做了……

然而就在主角准备紧随友人之后,对这位新人作家进行深入地打击时,却又从那位秘书那里知道了新人作家的真正的身份,他竟然是文坛大佬的旁系后辈,总之是很受文坛大佬看重的那种……

主角并没有将这事告诉友人,而是迅速写了一篇文章,反驳那位友人的观点,并对这位新人作家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各种溢美之词,让那位新人作家自己看了,都会害臊。

主角甚至还称赞新人作家对某些不称职的文学批评家骂得好,文坛上就是要多一些这样有性格有实力不畏权威的新人作家,这文坛才会越来越繁荣!

主角的友人当然要质问主角为何反戈一击,却发现主角直接与他决裂了关系,然后主角凭借着这种“定向批评”,竟然在文坛上混得越来越好,无数有实力没背景的新人作家,都惨遭主角的打击……文坛上还有人称颂主角是真正客观的文学批评家。

吴笛版《变色龙》的结局到此为止,这篇文章不仅刻画出了一位专横跋扈、见风使舵、寡廉鲜耻的主角,还将文坛上某些丑陋现象写得鞭辟入里,引人深思!

最关键的是,吴笛这次所使用的风格,特别简洁利落,整篇文章一气呵成、流畅无比,毫无疑问,她最近读了袁龙川的短篇小说后,本人写这篇小说的风格,都微调了一下,现实主义的讽刺小说,可不能像幻想小说那样写。

吴笛并没有在这篇小说中流露出自己的任何观点,而是仅用冷峻的文笔和简洁有力的语言来陈述,着重描写了主角的五次态度变化,可谓紧扣标题“变色龙”中的一个“变”字……

而别人在阅读这篇讽刺小说时,肯定可以感受到小说中揭露的丑陋现象,然后对这位主角感到异常恶心,这种人渣居然也能在文坛上混得这么好?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一定是体制的问题吧?

然后再根据主角的某些行为,以及抄袭出道这一点就会发觉,这尼玛不就是最近正跟潜力新人作家梁凉在网络上笔战搞得风风火火的杨晓明嘛!

吴笛实在是太狠了!果然有才气的女孩是得罪不得的,她肯定不会像梁凉那种赤膊上阵,却用这样一篇极具讽刺意义的短篇小说,狠狠地打击对方!

杨晓明这次肯定完蛋了!吴笛的这篇文章,正如他之前所说,是一篇真正的具有批判力的文章,而且这篇文还可以成为用来笔战,实在是太犀利了!

当吴笛的《变色龙》直接发在她的博客上时,整个文坛都一片哗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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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月的月票加更终于要补完了,一共是2932张月票,直接就当做2940张加更吧,还剩五章加更,正好这个月可以完成……下次再也不来30月票加更了,你们太凶残了(哭),话说我根本没想到我一个新人能得到这么多的月票,还是这种题材的文,上架将近两个月超五千张了吧,虽然其中有双倍月票的因素,但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说真的,我不是速度型作者,每次一写多了质量就会下降,水分也会变多,而且这个月又比较忙,各种各样的事情较多,有些情节完全是脸滚键盘弄出来的(鞠躬道歉),所以下个月我会放慢速度,仔细斟酌情节,以找到最初的感觉。

《文明》这个大坑请不要着急,这个要慢慢填的,《资本论》也可以包含在《文明》中啊,把马克思等人当小说人物写出来,想来大家也很期待吧?

话说我开书到现在还没断更过诶,节操太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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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章 博客点击量惊人

只能说吴笛的《变色龙》实在是太鞭辟入里了,现在的传统文坛,虽然有袁龙川这样真正出色的短篇小说巨匠、南岛这样大诗人,还有花泉镜、秦治思、姚琼这样惊才绝艳的中坚人物,但是某些仗着资历徒有虚名之徒却依然在文坛上兴风作浪。

姚琼现在当然也算真正的传统文坛的人物了,不是谁都能在二十六岁时获得遁矛文学奖提名的,他在文学上的天才程度,已经能够与“自杀控”秦治思相提并论了,不过比起那位更加逆天的花泉镜,姚琼还差了一些。

花泉镜这位以擅长历史小说而闻名于世的作家,不论是在商业上还是艺术上,几乎已经做到了让人无法挑剔的地步,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位总是永远穿着一丝不苟的华服长衫,留着一头飘逸长发,喜欢佩戴小兔子挂件的俊朗男人,可以不断创作出让人惊艳的作品。

他今年才二十八岁而已,却已然在文坛有着崇高的地位,没有谁敢对这位总是带着温文尔雅笑容的作家指手画脚。

花泉镜当初在获得遁矛文学奖时说自己讨厌姚琼,姚琼至今还未回应,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文坛之谜……毕竟姚琼确实不是怕事的人。

然而,传统文坛上除了这些真正凭借自己的实力让人尊敬的作家以外,还有一些所谓的传统名家,明明这些人的书的销量差得离谱,而口碑则全是几个同一圈子里的文人互相吹捧出来的,可这些人在文坛上却也有一股很大的力量。

黄千易这位在传统文坛上混的三流作家,现在就凭借《时光碎片》主编的身份在这个圈子混得如鱼得水,而杨晓明这位人品卑劣的文学批评家,显然在这个圈子中颇有话语权。

看这次杨晓明与梁凉的笔战。现在却有陆天明等批评家纷纷加入战团,这显然就是这个圈子的“凝聚力”。

梁凉之前的那篇《文坛是个屁

谁也别装逼》中说“别凑一起搞些什么东西假装什么坛什么圈的,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我早说过,真正的武林高手都是一个人的,顶多带一武功差点的美女。只有小喽啰才扎堆。”其实没错,也没看见过如袁龙川、秦治思、花泉镜、姚琼等人凑一起互相吹捧什么的,他们往往都是各玩各的,而每当他们中的某位出席某些文人们的活动时,然后就成了中心。

梁凉最近因为搞笔战,直接向学校请了假,他毕竟不是那位冷二少,有枪手团队,他现在时刻都主意着网上的战况。谁来战他,他就狠狠地战回去!

他其实凭借现在的稿费,完全可以退学了,但是每当他升起这个念头时,他的脑中都会浮现出某个女孩那认真学习的身影,于是他便息了退学的念头,他还要去读大学,写作天赋当然很重要。而阅历其实更重要,他现在发自内心地喜爱文字。敬重文字。

梁凉忽然接收到了一条微博信息,是某位在“文学之星”上看好他的文坛前辈发给他的:“梁小子,这次杨晓明怕是要名声臭大街了,快去看吴笛的博客,现在的年轻作家,可真是不得了啊。软刀子杀人才更让人觉得可怕!”

梁凉看到“吴笛”这两个字,心里自然有些异样,当一个作家将一个女孩写进自己的书中当女主时,或许便意味着他在祭奠自己内心深处无疾而终的感情。

其实梁凉觉得,以吴笛那淡然的性子。应该不会参与笔战这种事情的,他也从来不期待吴笛有什么战斗力,因为吴笛本人的风格,就更适合写一个个治愈人心的故事,而非将文字变成尖刀,狠狠地刺进别人的心房。

此时骤然听闻吴笛也向杨晓明发难,梁凉当然明白这是因为杨晓明之前大肆批判吴笛的小说,还唱衰《灌篮高手》,可他仍然忍不住自作多情地幻想,也许是女孩不忍心看到他这样被围攻。

梁凉虽然已经在文坛上有些小名气,算是公认的天才作家,他的“叛逆”使他拥有大量的“凉粉”,其粉丝团体还在不断扩大,但他终究还是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总是有些美好的幻想。

梁凉打开了吴笛的博客,他忍不住赞美这个博客弄得可真好,没有任何广告,连背景都是非常让人看了感觉很舒服的天蓝色。

而吴笛的煌萌门户网站的博客流量当然很高,因为她总是可以得到门户网站的首页推荐,关注她微博的粉丝,也会有博客更新的提醒。

之前吴笛已经在博客上发了她的《随想录》,就是刊登在《自由》上的那些清新淡雅唯美的散文,当然这博客上的《随想录》不是很全,想要看真正齐全的,《自由》才是首选。

毫无疑问,吴笛的这篇《变色龙》,肯定会刊登在下一期的《自由》上。

梁凉挺羡慕吴笛这超高关注度的博客,他在博客上使劲与杨晓明进行笔战,这人气虽然也升高了不少,但显然还是比不上拥有庞大粉丝基础的吴笛,因为她的影响力,显然不仅仅局限于文坛。

梁凉看到《变色龙》才发布不到一天,点击量竟然已经有七百多万,评论三十多万,转载七万多,他就觉得这人气实在是太恐怖了,因为他的在自己博客上所发的《文坛是个屁

谁也别装逼》过了这么久,点击量也才一百多万,这其实让他有些小小的得意,因为他还是第一次有这么高的点击量。

当然梁凉的这篇笔战文写的也非常出色,让不是文坛的人看了都会觉得好笑,他的文笔本就诙谐犀利。

但这点击量与《变色龙》一比,他就觉得差得太远了,他安慰自己吴笛本来就有庞大的粉丝基础,这篇《变色龙》估计水平也不这么样,他心中总是觉得,吴笛这样柔美的女孩,写不出什么好的讽刺文章。

从古至今,真正可以写出有批判力文章的作者,几乎都是男作家。而女作家,往往格局太小,总是在感情上做文章,这当然不是说写感情不好,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能将感情写得让人触动,同样也是好文。

可惜梁凉他更欣赏能够将文字当做刀锋的作家,比如说周迅人,又比如当代知名作家袁龙川。(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一章 如同尖刀一般的文章

只希望这篇《变色龙》能够真的有那位文坛前辈说得那样犀利,梁凉在阅读《变色龙》之前,这样想着。

梁凉在看到小说的主角出场时,就露出了微笑,这不就是正在和他笔战的杨晓明嘛,啧,吴笛可真是太损了,连杨晓明的抄袭事件都写进这篇短篇小说中了。

他在看了个开头后,就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因为这次吴笛写文的风格与她写幻想小说的风格并不一样,这次她的文字非常简洁明快,倒是有些像袁龙川,却又有不同之处,而她的幻想小说,往往充满了画面感,文笔极为华丽精致,总喜欢对某些无用的细节进行孜孜不倦地描写,像是在勾勒世界。

梁凉是面带微笑地将这篇短篇小说看完的,看完之后,他简直想要拍案叫绝,这么多天以来被杨晓明恶心了的他,在看完吴笛的这篇《变色龙》后,整个人都觉得神清气爽!

这篇《变色龙》绝对是一篇构思极为精巧、寓意十分深刻、极具批判力的小说!

虽说这是在讽刺文坛,反击卑劣的杨晓明,可实际上不仅仅是文坛,在华夏的整个社会,都充斥着这样一种很不好的风气,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就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少在夹缝中生存的人,都已经习惯了见风使舵、欺上瞒下,有了些小权小钱就开始专横跋扈……

以权力、金钱为崇拜为信仰的资本主义社会,使得更多的人民屈从于生物本性,为了利益,即使寡廉鲜耻又如何?

梁凉顺手看了看这篇文章下方的评论,除了前十评论中的“沙发”“前排”以外,后面的一些短评、长评等。倒确实有点意思。

比如一名ID为【卡尔曼纳海姆】的读者这样评价道:“原本还以为是笛子养了一条变色龙做宠物,然后描写这只宠物,是这样清新淡雅的散文随笔,反正我很喜欢她的《随想录》,《自由》这本个人专刊也毫不犹豫地买了收藏。不过没想到《变色龙》竟然是这样一篇出色的讽刺小说!文坛上出现了像杨晓明这样的败类,好像他还是某地区作协的副主席吧。这样的人也配入作协?”

ID为【霜梓殇】的读者这样评论道:“我对女作者一直是有偏见的,但是吴笛的出现,让我打破了这个印象,当然我现在已经不看她的那些让人纠结蛋疼的言情小说了,看看她的随笔就足够了,至少她不会虐她自己,不过从来没想到能看到《变色龙》这样非常精彩的讽刺小说,现在我只想知道杨晓明看到这篇文章后的表情……”

ID为【黑神灬黑岚】的读者写下了这样的评论:“作为‘无敌卫队’的一员,我敢毫不客气地说。《变色龙》这样一篇短篇小说,它所具备的批判力,不比什么当代名家袁龙川差,现在若谁说天净沙只会写一些没有内涵的言情小说,那这篇《变色龙》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应,期待我们家笛子能够在文学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梁凉看到评论中除了大部分叫好之声后,其中当然还有歇斯底里地骂吴笛的,仿佛吴笛是他们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实际上在吴笛那关注人数颇高的微博中,每当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替吴笛发布一些微博时。评论中骂的人非常多,这充分说明了什么叫做人红是非多……

其实这些人也和那位杨晓明一样,都是那种从打压、谩骂别人之中收获优越感的人,一天不喷人,他们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梁凉其实自己也有这样的苦恼,他虽然也颇为傲气。但却做不到像姚琼那样反喷回去,喷到连喷子都已经懒得和姚琼喷了,这厮有时间有精力还特别享受战斗的乐趣,而某些喷子,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网上喷粪……

梁凉又要上学又要写文。现在为了笔战捍卫自己作为作家的尊严,都请假了,他不会像姚琼一样跟每一个喷子较劲,但似杨晓明这样的文坛败类,身具正义感的梁凉,当然不会忍气吞声!

梁凉第一时间就转发了吴笛的《变色龙》,然后迅速写了一篇《变色龙》的书评,显然是将吴笛的《变色龙》当做利剑,直刺杨晓明的心房!

他直接点明了《变色龙》的主角就是杨晓明,虽然适当地运用了夸张的手法,但却增加了整篇小说的讽刺性与幽默性,整篇文章更是浅显易懂,读完后在让人会心一笑的同时,同样发人深省。

他调侃说,若自己是书中那个有大背景的新人作家的话,也许就不用像现在这样跟杨晓明玩什么笔战了,因为他会站在自己这一边……

主角“杨晓明”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而对新人作家的态度就变了整整六次。善变显然是杨晓明的性格特征,而现实中的杨晓明确实是个善于投机的人,他虽然人品卑劣,但在文坛上却有许多朋友,比如说华夏作协中的某些官员。

梁凉点评说,吴笛的这部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新人作家没有背景,那么他就帮助“朋友”,打压新人作家;如果新人作家有大背景,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朋友”,反戈一击。

杨晓明的谄媚文坛大佬、欺压新人作家的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

“或许在《变色龙》传播越来越广泛时,影响力越来越大时,它将会成为一个代名词,人们绝对会经常使用‘变色龙’这个代名词来讽刺那些常常在相互对立的观点间变来变去的鲜廉寡耻之人。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他们这一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杨晓明吗?”

梁凉在书评中这样快意恩仇地写道,有了吴笛递给他的尖刀,他这位猛士,杀起恶人来,更加顺手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二章 遗臭万年(282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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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凉现在已经差不多对吴笛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吴笛也能写出这么犀利的文章来,这种一篇文章出世,弄臭一个文坛前辈的功力,才是真正的让人恐惧!

这个世界的华夏自古以来,舆论权就把持在文人们手上,所以文人的地位很高,尤其是名气很大的那种,有些官员本身就是文人士大夫,华夏作协基本上就是给文人们准备的,加入了作协,自然就意味着有了官身,有了真正的社会地位。

不论是网络作家、轻小说家、青春文学作家、传统文学作家还是其他,都渴望加入作家协会这样的组织,仿佛这样,他们的身份地位也真正得到了认可,不然的话,就只能被称作“写手”。

而华夏作协也向来喜欢拉入某些名气大的作家撑门面,似袁龙川、花泉镜这样的作家,他们就没有主动去申请加入作协,反而作协主动邀请他们加入,除了一些特别有性格的作家,这些传统名家,自然不会拒绝作协的邀请,反正加入作协,并在里面获得高位之后,各种福利都很丰厚。

姚琼这位作家也被作协邀请过,结果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据说就是因为看作协中某个大佬不爽,他就是这样特立独行。

梁凉对《变色龙》的书评发在博客上后,时刻关注了梁凉大战众文学批评家的围观众们,顿时就激动了,他们这才发现,天净沙或者说吴笛,才是真正的犀利啊。这篇《变色龙》一出,杨晓明的名声要臭大街了!

此时的杨晓明,终于得知,吴笛也加入了战团,并且还写了一篇颇具批判力的短篇小说《变色龙》,他在得知吴笛加入笔战时。自然非常欣喜,他还以为吴笛能一直沉住气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跳出来了,这样正好,他早就想打压一下吴笛了。

不论吴笛官方的背景如何,她在文坛上终究是个新人,要是她真有某些真正具有话语权的文坛大佬保驾护航的话,杨晓明自然不会太过为难她,但是很明显。吴笛本身就是靠自己实力混出头的,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使劲黑她的作品就行了!反正话语权掌握在他杨晓明的手上!

这当然是杨晓明还没看《变色龙》之前的想法,他从来不觉得,吴笛这种写言情小说的作家,能写出什么犀利的文章来,估计吴笛的战斗力还不如那个让他觉得颇为棘手的梁凉,毕竟梁凉的作风。让他想起了以前的姚琼。

他是抱着一种极具心理优势的感觉来俯视这篇《变色龙》的,一个不过十六岁的言情小说作家。还是个女孩,能写出什么具有批判力的短篇小说?现在还真是什么作家都敢这样吹了!如此文坛风气,真是太差了!杨晓明痛心疾首地想着……

可当他阅读《变色龙》的开篇时,就感觉头皮一麻,心说这个吴笛还真够狠的,最毒妇人心啊!居然直接拿他当年的抄袭事件来影射他!

杨晓明心中的怒火腾得一下升起。他绝对要让吴笛见识一下他的笔战功夫!

然而在看《变色龙》的过程中,杨晓明额上的冷汗却不停地冒出,直到读完了整篇文章,他整个人完全呆愣在了那儿,他的脸色一片惨白。背上已经完全湿透了!

该怎样形容这种被讽刺到骨子里的感觉呢?心中的惶恐、畏惧席卷了本来充满了心理优势的杨晓明,因为他发现,自己在读这篇《变色龙》时,若他是主角,那他会怎么做时,他发现自己选择的做法,竟然会与小说中的主角相同!

这样一篇讽刺小说,读者几乎不会代入这个就像丑角似的主角,可杨晓明却很自然地代入了,然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品性,竟然被完全看透了!

在看了《变色龙》之后,他发现自己竟然被这一篇非常犀利的文章弄得心神大乱,这简直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当年在与姚琼战斗时,都没有这样手足失措过!

而之前在看到梁凉的那篇《文坛是个屁

谁也别装逼》时,他也只是觉得胸口发闷,但很快就组织语言反击了,反正在他看来,梁凉的笔战能力看似犀利,可实际上却是撒泼扯淡,最后谁也奈何不了谁,笔战反而演变成了一场炒作,这对两位当事人其实都是一个很好的炒作事件。

然而吴笛的这篇《变色龙》,却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吴笛高明的地方在于,谁都知道她在影射讽刺杨晓明的卑劣人品,可谁也不能说小说的主角就是杨晓明,毕竟这篇小说实在是太夸张太戏剧化了,就算杨晓明是“变色龙”,也不可能恰巧遇上一件可以连续多次变化态度的事情。

就连杨晓明自己,也不能急吼吼地去反驳这篇《变色龙》,事实上以他那专业挑刺人的身份来看,这篇以夸张为主要写作手法的讽刺小说,确实写得太鞭辟入里了,小说刻画出来的人物活灵活现,又借此讽刺了当今文坛的不良风气……

作为一个以反对文坛不良风气为旗帜的文学批评家,他怎么可以去自己打脸,说这篇《变色龙》差呢?

没想到吴笛这个女孩,竟然这样棘手!这种骂人不带脏话、杀人不见血的笔战文,简直就成了一件真正的艺术品!这才是文人骂人的最高境界啊……

杨晓明这个时候才升起一股深深的悔意,他这才发现,吴笛也是能够拿笔战斗的作家,没想到这个世上真的出了一位这样有才的女作家!

而让杨晓明差点吐血的,当然是梁凉的书评补刀,若说吴笛是运筹帷幄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顶级军师的话,那梁凉就是一员猛将,他将《变色龙》的内涵完全展示出来,给那些读者们看,可以说进一步打击了杨晓明的名声!

杨晓明无力地往靠椅上一躺,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双眼,他的脑中一片混乱,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名声十分在意,否则也不会去当文学批评家的他发现,也许他的名字,将会与《变色龙》这篇足以流传千古的讽刺小说绑在一起!

他死后或许都要一直遭受无数读者的嘲讽与厌恶!(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三章 名家赞赏

杨晓明此刻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了吴笛的厉害之处,一篇文章就让他进退不得,他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运用他那某地方作协副主席,以及他在文坛上的人脉,让一些听他话的作家站出来,指责吴笛的小说《变色龙》有污蔑文坛的嫌疑。

而杨晓明自己,现在当然不会对《变色龙》做出任何评价,虽然所有人都已经知道,吴笛所写的主角,就是他,但是若他自己不对这篇文章发表任何看法的话,或许可以将这篇文章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之后再看看风向……

同为文学评论家,杨晓明的朋友陆天明就直接在微博上抨击《变色龙》:“夸张这样的艺术手法完全成了捏造,我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位新人作家对文坛抱有这么大的恶意,明明刚刚就获得了两项具有分量的新人文学奖,这分明就是文坛对她的善意,她怎么可以这样诋毁文坛?”

音乐人、前辈作家高松也声援道:“现在某些新人作家实在是太狂妄了,有直接喊出‘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逼’的无礼之徒,还有含沙射影指桑骂槐诋毁文坛狂妄之辈、损害别人名誉的阴险小人,有这样的新人作家,我为我们文坛的未来感到悲哀!”

不得不承认,杨晓明确实在文坛上人脉深厚,掌握的话语权很大,明明《变色龙》将他一下子钉在了耻辱柱上,可他却还能拉到这么一批文人跳出来为他说话,足见他在文坛上混得有多好。

这个时候的吴笛,却正与传统名家袁龙川在一起,只见这位脑袋微微秃顶,平凡的脸上总是带着认真思索的神色的著名作家,拿着一份《煌萌日报》。指着上面小说版块的《变色龙》,十分赞赏地说道:“吴笛,这篇短篇小说写得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可以写出这样出色的短篇小说!”

吴笛端端正正地坐在这位作家的对面,脸上略带腼腆的神色。与其说她文章写得好,倒不如说她背后的世界那位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契诃夫实力出众,哪怕这篇《变色龙》已经完全是另一部作品了,她依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她对真正的名家心怀敬意。

“袁龙川老师不觉得我对文坛讽刺得太过了吗?”吴笛歪了歪脑袋,反问道。

袁龙川摇了摇头,思索了良久,才淡淡道:“不要将文坛看得太神圣,其实我一直觉得。关于作家,不论他是什么城市的人,他必须在灵魂深处坚持他是一个野蛮人。作家需要纯粹,以最理性的态度对待一切,你所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就很好,不论是文坛还是其他圈子,总有各种各样的陋习,各种可悲可怜可恨的人。也没必要去刻意批判,只需将他们的行为准确地写到小说中。呈现给大众看,便已经是一种强烈的批判了。”

吴笛若有所悟,她其实非常喜欢与这位前辈作家交流,虽然对方每一次说话都很慢,因为他喜欢思考很久,斟酌很久才说话。但是每次聆听对方的教导,吴笛都有所收获。

为了让自己更加出色,吴笛显得十分谦虚,尤其是在面对真正让她佩服的人时。

在这个时候,袁龙川与吴笛两人恰巧看到了网上杨晓明的友人们为他洗地。并攻击《变色龙》的言论。

吴笛对此显得极为淡然,在她看来,这只是杨晓明无力地反抗而已,他难道以为他真可以在文坛上一手遮天了?

袁龙川皱了皱眉,思索良久,很少上网的他,这一次却为了吴笛,或者说为了这篇让他非常欣赏的《变色龙》,这样声援道:“《变色龙》是一篇非常出色的短篇小说,吴笛在这篇小说中,展现了她不同与往日的笔锋,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她在描述一个卑劣的文学评论家打压文坛新人的事件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这样灵魂丑恶的人,不仅仅在文坛,在任何地方都有。这样的经典短篇,如果仅仅只看到它对文坛的讽刺,那也太肤浅了。”

袁龙川的声援,让原本就十分轰动的《变色龙》一下子更加为人熟知了,更引发了文坛的震动!

实际上袁龙川并不知道,吴笛这篇文是打击杨晓明的,他只是就文章论文章而已,他并没有关注这篇文章的“背景”。

袁龙川在文坛上名气很大,虽然他也只能算杨晓明的后辈,可他在文坛上的分量,却超出杨晓明太多了,有不少作家都非常尊敬这位写作态度极为认真,特别喜欢思索的作家,他的写作才能很强,强得不可思议!明明就是位天才,可他却从来不承认这一点。

所以当袁龙川罕见地声援吴笛时,不少关注着这场笔战的作家,不由大惊失色,以为袁龙川也加入了笔战!

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啊,因为袁龙川自出道以来,就很少与人争执,他总是专注于自己的文章之中,并不理会他人的诋毁与质疑,他十几年如一日的认真态度,为他积累了极为良好的口碑,没想到他竟然为吴笛撑腰!

此时,不少文人忽然发现,这事有意思了啊,这不就是《变色龙》中所写的情况嘛,一位前辈打压新人作家,而此时却发现新人作家是有大背景的的!袁龙川作为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的获得者,怎么看都是文坛上的大佬!说不定死后华夏还会设立一个“龙川奖”……

秦治思这位“自杀控”,袁龙川的铁杆粉丝,见到袁龙川发声支持吴笛,他细细品读了一下最近非常火爆的《变色龙》,发现这篇文确实不错之后,他也声援道:“作家本身或许并不知道自己作品的价值。但是毫无疑问,这一次,吴笛创造出了一篇真正的经典短篇小说,在我看来,这一篇小说,比她之前写的都要好。讽刺文坛?很抱歉,明明讽刺的是这个让人痛苦无奈的世界。哎,我好想死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四章 果然卖队友

继袁龙川、秦治思之后,文坛上不少喜欢跟风的人,纷纷通过解读《变色龙》来表明自己是不肤浅,是深邃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陆天明、高松这些站在杨晓明这一边的文人们,彻底傻眼了,更让他们傻眼的是,杨晓明见到这么多人称赞《变色龙》,他直接当之前对梁凉、吴笛的打压没有发生过一样,提笔写下一篇《变色龙之中经典人物分析》。

杨晓明完全就当《变色龙》的主角写得不是他一样,通篇用一种赞扬的口吻,从好几个方面剖析了这篇文章……

而通过这篇文章,他直接抨击陆天明、高松,说这些人才是典型的“变色龙”形象……

这样的展开,让不少围观众们集体失声,就连与杨晓明笔战的梁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个杨晓明,也太无耻了吧?

杨晓明为了表明自己的“正直”品格,他这样说道:“吴笛的这篇短篇小说《变色龙》写得非常好,有内涵有深度,讽刺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我个人对此十分欣赏,但我依旧认为,吴笛之前的作品是有缺陷的,尤其是在历史小说这一块,明明本质上就是言情小说而已,却硬要去搞那些根本无用的设定……我建议她不要去碰这样的题材,那只会徒增笑料。”

就在杨晓明这样说的时候,完成了《灌篮高手》高中篇的吴笛,已经在做宏大巨著《文明》中三国篇的完整设定了。其实这些设定,对别人而言肯定非常困难,毕竟是要凭空去架空一个文明的发展史,但对吴笛来说,却并不算难,因为她的脑中有详细的史书。

《文明》的设定,显然将会完全依据史实,什么朝代是什么样的民俗风情、社会现状,每一年发生了什么大事等等,这个设定将会用文言文写出一份。白话文也会写出一份。而她所写的小说,则会依附在这样的设定上,或许吴笛的这部《文明》会出现设定集比小说要厚重的情况……

三国篇的设定,将会根据正史《三国志》。而吴笛要写的小说。自然会取材更加精彩曲折的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她肯定不会用那种白话章回体的文字来写《三国演义》,而是用更加适合现代人阅读的文字。

《三国演义》最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于文中的武将谋士。虽说战前斗将这种事情比较扯淡,历史上当然有这种情况,但是肯定不像演义中那样频繁,可《三国演义》中若无斗将,那显然失色不少。

实际上更让吴笛喜爱的,则是谋士间互相算计,不论是曹操手下的郭嘉、贾诩、荀彧、司马懿等,还是刘备手下的诸葛亮、庞统、法正等,又或是孙权手下的周瑜、鲁肃、陆逊等,个个都是智计超绝的谋士。

《三国演义》到了后期为了凸显诸葛亮的智谋,“黑”了不少原本在历史上评价不低的谋士,就比如说周瑜吧,读了《三国演义》之后,谁都知道他气量狭小,被诸葛亮算计死,最后还被气死,说是“既生瑜何生亮”,可实际上周瑜并没有《三国演义》中那样不堪。

吴笛以前小时候在读《三国演义》时,受到整本书尊刘贬曹的影响,一直代入的是蜀国一方,后来越大便越觉得,曹操这个人物更加有魅力,不仅文采风流,而且雄才大略,手下的名将、谋士的质量也不比刘备差……

所以若吴笛自己来写《三国演义》的话,一定不会尊刘贬曹,而是将二者的优点与缺点都写出来,曹操固然非常优秀,但刘备这个卖草鞋的平民,能成为蜀国之主也不能否认他身上的闪光点,有人认为刘备的“仁义”是虚伪,可在那个战乱纷飞的年代,即使假仁假义,也是值得称道的。

既然有正史当做设定,小说自然怎么精彩怎么来,吴笛不会狂妄地认为自己比写《三国演义》的罗贯中要强,但是吴笛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她不仅能够参照《三国演义》还能参照后世不少基于三国上的故事,比如说漫画《火凤燎原》,虽说情节与《三国志》、《三国演义》有所迥异,还有一些原创人物,但里面对谋士的刻画,却非常精彩,“水镜八奇”这样的噱头,其实很唬人的,好比五虎上将、五子良将、八健将之类,这对吴笛很有借鉴意义。

吴笛为了增加小说的精彩性,还会加入一些“神兵利器”“宝马良驹”“特殊兵种”,它们有些与史实不符,但是小说中有了它们,会增色不少,一般读者,都喜欢这样的噱头,至于那些喜欢挑刺的合理党,就去看吴笛的正史设定吧,绝对合理得让人觉得——历史本就该这样发展。

这个正史设定虽然很枯燥无味,然而真正喜欢历史的小众读者,或许会如获至宝,而大众的读者,显然更喜欢基于历史上的小说演义,好看的情节比合理性更加重要。

吴笛用这种态度去写架空历史,一定会吓倒别人的,有哪个写架空历史的,去将完整的历史设定出来,甚至还去搞出《三国志》《后汉书》《晋书》之类的文言史书?可吴笛确实会这样做……

也不知那位叫嚣让吴笛别碰历史小说的杨晓明,在看到吴笛的设定集后,会是什么表情。

吴笛的高一下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而高二这一学年,其实有一个交换生的活动,这就是为极为优秀的学生们准备的,吴笛当然选择参加了这个活动,以她的成绩,想要当交换生,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吴笛选择的国家,就是同为超级大国的美利坚,她倒是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崛起得莫名其妙并且历史悠久的超级大国,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为了增加自己的阅历,写出更加出色的作品,吴笛决定周游列国,领略各国不同的风光,这时她精通那样多语言的实际意义。

用每一门语言“原创”出每一个国家的名著,亦是她要做的事情。

《文明》也包含世界文明!(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五章 决裂(285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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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千易面色铁青,他没想到自己花重金请来的杨晓明竟然完全不是吴笛的对手!

他也已经看过吴笛的那篇《变色龙》了,在看完这篇文时,他整个人脸上都觉得火辣辣的,虽然知道吴笛的这篇文,就是用来讽刺杨晓明的,但是他总觉得,这个《变色龙》的主角,与他自己的性格也挺像……

他摇了摇头,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了,反正现在身败名裂的是杨晓明这个家伙,他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应对《最独唱》的销量越来越高,而他接手的《时光碎片》销量却节节下降的问题。

就在这时,他的前上司钱四梁居然又乘势落井下石!

只见钱四梁在微博上爆料道:“‘变色龙’杨晓明不愧是文坛败类,他这次为《时光碎片》所提供的稿子,都是找枪的,这是那几位枪手的资料,大家随意看看吧,也不知道《时光碎片》的主编要怎么应对这事呢?呵呵……@黄千易”

黄千易狠狠地用拳头往桌子上一砸,他这时这想骂钱四梁这个卑鄙小人,杨晓明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还没摆脱《变色龙》给他名声造成的致命打击,如今却又卷入了“枪手门”事件之中!

黄千易发现钱四梁确实准备充分,他披露出来的那些证据,完全可以证明杨晓明就是用枪的!

虽然在文坛上。不少没有操守的名家使用枪手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杨晓明甚至还有个御用枪手团队,可这种事情不暴露还好,这暴露出来后肯定会影响名声,使用枪手与工作室共同创作可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顶着名家的名头欺骗读者,而后者则是共同笔名共同创作,后者的创作性质完全是公开的。

杨晓明之前一直以独立创作而标榜自己,还撰文批评过某些暗中使用枪手的作家,而现在他自己却卷入了“枪手门”。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黄千易一咬牙。马上致电杨晓明:“杨晓明老师,请问你这次在我们杂志上刊登的《白桦》真的使用了枪手么?”

杨晓明这个时候已经被钱四梁的落井下石弄得焦头烂额了,他发现自己非常后悔,为什么要为了钱。脑袋一热。就加入了《时光碎片》然后与新兴杂志《最独唱》作对。现在好了,自己不仅笔战输了个彻底,连老底都被揭发出来了!

“别听那个家伙胡说八道。我是会用枪手的人么?”杨晓明依然死撑着。

你就是会用枪手的人!黄千易暗暗骂道,他嘴上却委婉地说道:“杨晓明老师,我当然知道你的人品过硬,但是对方实在太能污蔑,以你现在的名声,我们《时光碎片》实在是没办法在采纳你的稿子了……”

杨晓明愣了好一会,才用疲惫的语气说道:“黄千易主编,难道连你都不相信我么?”

黄千易呵呵一笑:“哪能呢,杨晓明老师可是最正直的文学批评家,我一直是非常信任你的,但是信任归信任,我可不能拿《时光碎片》去赌……”

“那好吧,你把完整小说买断的钱打到我卡上。”杨晓明的语气骤然变冷。

“你……你这是在敲诈!你这部小说还没完本吧?”黄千易咬牙切齿道。

两个卑鄙小人在这一刻直接闹翻了……黄千易想要使用杨晓明去打压吴笛、《最独唱》的计划,就这样彻底失败了!

倒不如说,杨晓明这位传统作家,成了吴笛的垫脚石,因为她的一篇《变色龙》让她在文坛上的名气瞬间变得更大了,甚至有人还认为这篇文能够获得周迅人文学奖的提名。

但毫无疑问,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虽说周迅人文学奖就是针对短篇小说的奖项,但还从来没有谁凭借一篇短篇小说就获奖的,往往是以一部短篇小说集来获取这个文学奖,所以它的含金量不比遁矛文学奖要低,只有在短篇小说上有真正建树的作家,才能获得这个奖项。

华夏的三大文学奖,都是非常讲究资历的,能够获得三大文学奖的,无一不是时常有佳作问世的资深作家,那种一书成名的作家,很难一步登天获得华夏国内最具分量的三大文学奖,更别提陈克文学奖与路西恩文学奖了。

黄千易这时非常无奈,他又忍不住在想,如果还是钱四梁当主编,那他会怎么做,思来想去,他只能想到一招,那就是继续坚持作家偶像化,甚至去请那些明星来《时光碎片》上发文,然后就是一定要请去姚琼出山……虽然他现在依然没个踪影。

吴笛自然不知道钱四梁居然这么狠,能够在这样短短的时间内,将《时光碎片》报复得这样狼狈。

她这个时候,已经与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们,准备去岛国旅行了,反正这是比赛胜利后免费的奖励。

这个世界的岛国泥轰,虽然和吴笛那个世界的日本所在的地理位置差不多,可是它的历史明显不一样了,而因为华夏的持续强大,便导致岛国对华夏还带着崇拜的心态,华夏人去岛国,就像是去后花园一样,它就是一个旅游胜地。

它的民俗风情,地名等,也有所迥异,这次吴笛等人去岛国,将会住在新海诚子家的私人别墅中,还会在私人海滩玩耍,然后就是去欣赏山水美景,并泡温泉……

既然要去海边,当然要提前准备好泳衣,吴笛已经与她的几位友人约好了,一起去购买泳衣。

本来只有五个美少女,即吴笛、苏暖、聂茜、夏薇薇、李香莹,可让吴笛没想到的是,董琪琪这位千金大小姐居然也要参加这个活动,然后还有一位财阀千金钱多多也来了,这两位都是吴笛的书迷与乐迷!

这几位美少女走在一起,可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吴笛与董琪琪,两人的姿容实在完美,不过吴笛的气质更胜一筹,但要比起胸部大小,则是那位钱多多一骑绝尘……

几位美少女踏入了一座这一天仅仅为她们开放的商场,她们可以肆意挑选自己喜爱的各种衣服。(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六章 浅色的泳衣

最近黑白格子乐队不仅准备去岛国游玩,还排练了一首《直到世界的尽头》,吴笛的《灌篮高手》已经连载到了极为精彩的情节,便是湘北在高中联赛中将面对劲敌翔阳,而正是这一场非常精彩的大战中,三井寿这个角色所闪耀出来的光辉,感动了无数灌篮迷!

无敌工作室已经将这一段剧情制作成了动画mv,而《直到世界的尽头》这首歌便是它的主题曲,它完全将三井寿那永不放弃的精神体现了出来!

黑白格子演奏这首《直到世界的尽头》,本来在主唱上是绝对有瑕疵的,毕竟这是一首非常男人的歌,但是吴笛却能够唱出它的激情,它的气质!因为她本身,就对这首歌印象非常深刻,作为非常了解《灌篮高手》的改编者,她对三井寿这个人物也理解得很深!

可以说,三井寿这位“炎之男”将他的光辉、挫折、复活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了读者,他是最具人情味的角色,整个人被塑造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仿佛会从作品中走出来一般。

吴笛一边思考着自己的作品,一边随意挑选着泳衣,她本人自然还是倾向于更加保守的泳衣,所以她并没有选择三点式的比基尼,而是连体泳衣,大概与传说中的“死库水”比较相似,它是紧身的泳衣,吴笛穿上了它后,那柔美的身材完全被勾勒了出来。

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全身都被浅色的连体泳衣包裹着,没有任何深色,裸露的四肢显得极为白皙柔嫩,因为是紧身的泳衣,这种束缚反而能够激发男人更大的欲望。她对这样的自己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她对着镜子微微弯了弯腰,拉扯了一下自己大腿根部的泳衣,弹在她的翘臀上发出了声响,她这种翘起臀部的姿态,简直让人想要擒住她的纤腰。从后面撕开她的泳衣,进入那光洁无瑕粉嫩无比的世界……

当然让吴笛大饱眼福的,当然便是几位同行的美少女,她们在吴笛面前换着各种各样的泳衣,并让吴笛指出哪种适合她们。

吴笛对此经验丰富,总可以为她们指出合适的泳衣,在这个过程中,几个女孩免不了一些身体的触碰,尤其是董琪琪这个少女。穿着比基尼就跑到吴笛怀里撒娇,还用脸贴着吴笛的脸,然后露出满是陶醉满足的模样……

吴笛对此倒没有任何感觉,她其实也很享受和美少女的亲昵,这个在容貌上能够与她相媲美的女孩,得到了吴笛的认可。

董琪琪在和几位美少女相处时,总是显得特别殷勤,明明是位政阀千金。却像仆人一样为美少女们服务,她的这种态度。同样赢得了其他女孩的好感。

就在吴笛与女孩们在逛这座为她们而开的豪华商场时,吴迪却像一位骑士一样,镇守在商场门口,他可不愿意让自己泳装状态的妹妹被其他男人看到。

曹无忧则在吴迪身边玩着PFP,这次岛国之行,他与吴迪也会参加。他对暑假里岛国的某个galgame游戏展比较感兴趣(虽然他一直在嘴上鄙视这类游戏),那一日他会见到他在岛国的友人桂木桂马与关俊成。

谷扬帆手拿一本岛国语的轻小说,正无比投入地看着,很显然,他这次也会去岛国。参加夏季comic_market,顺便再找一找灵感,作为一个死宅,岛国是他心目中的圣地,他一直想创造出二次元的萌王!

叶昭尘正在寻找“失踪”了的青梅竹马钱多多,急得满头大汗,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启用装在钱多多身上的追踪器了,这个不省心的家伙,万一被坏人绑架了怎么办!

我才不是担心她呢,而是害怕她被绑架了然后向我勒索一大笔钱而已,这样的损失,太让人心疼了!

但若是叶昭尘真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二话不说交赎金……钱多多在他心中是特殊的财产,他怎么可能放弃啊!

因为钱多多与董琪琪关系不错,而听说还能够接近她心目中的偶像吴笛,所以她果断“抛弃”了叶昭尘,投入了吴笛的“怀抱”,连个招呼都没向家里人说,这个钱多多,非常不靠谱!

叶昭尘跟着追踪器,来到了商场门口,他正想进去,却发现自己被拦住了,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是吴迪!

“怎么是你?”叶昭尘显然看吴迪不顺眼,哪怕他们之前曾坐在一起闲聊过。

“今天这里禁止所有人进入,已经被包下来了。”吴迪淡淡道。

“我在找我的青梅竹马,她又丢了!她在这个商场里。”叶昭尘失去了往日的镇静。

“你青梅竹马?那是谁啊?不会是趁机想进去偷窥我妹妹吧?”吴迪一脸提防的样子。

“你省省吧,在我眼里,我青梅竹马比你妹妹要好一百倍,除了在花钱方面有些大手大脚,她几乎没有缺点!”叶昭尘很不屑地说道。

吴迪听到叶昭尘的话,顿时怒了,他走到叶昭尘面前,用手指点了点叶昭尘的胸口,脸上的微笑消失了,用更加不屑的语气说道:“虽然不知道你青梅竹马到底是谁,但我的妹妹是这世上最完美的女孩这件事,是毋庸置疑的,你竟敢说我妹妹不如你青梅竹马,你……”

“请不要这样,哥哥。”选好衣服的吴笛已经走了出来,她双手握住吴迪的手,将他从叶昭尘身旁拉开,在旁人面前,她总是非常乖巧地称呼吴迪为“哥哥”,她在扮演一个完美妹妹的角色。

而这个时候,钱多多也走到叶昭尘的身旁,将叶昭尘的手臂一抱,那只手便夹在了她那丰满的胸部之中,她用幸福的声音说道:“没想到我在小尘面前竟然这么优秀……哎嘿嘿。”

叶昭尘赶忙抽出自己的手,脸上有些发烫,他撇过头去,对钱多多很不爽地说道:“没有这回事!我才不要你这样让人麻烦的青梅竹马,你出来玩,也不和我说一声,要是被人骗了怎么办!”

“我要和吴笛一起去岛国玩啊,我买了超级性感的泳衣哟,小尘要不要看?”钱多多甩了甩手中的包装袋,胸部一阵摇晃……

吴迪这个时候终于知道叶昭尘的青梅竹马是谁,原来竟然是这个一看就特别温柔贤淑的女孩,啧,这个叶昭尘看来也挺幸运的,竟然有这样依赖他的女孩,什么时候我的妹妹能更加依赖我呢。

“哎呀,又是一个垃圾呢。”董琪琪走到叶昭尘旁边,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

“噗……”吴迪有些快意地笑了起来,没想到叶昭尘也有这一天,董琪琪你真是好样的!

“笑什么笑,你也是个垃圾,你们几个男人就在一起凑成垃圾堆就行了。”董琪琪对吴迪同样一脸厌恶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七章 三分雨

正在玩游戏与看书的曹无忧、谷扬帆,听到这样的话,只能无奈地对视一眼,还真是躺着也中枪呢,不过这个董琪琪就是这样的女孩,随她去吧……

叶昭尘淡淡地瞥了一眼董琪琪,显然也认识这位大小姐,他理智地保持了沉默,因为他找到了钱多多。

一行人就这样去岛国旅游了,吴笛的小姨王静姝也加入了这次旅游,她去岛国的理由与谷扬帆差不多,那就是参加夏季comic_market,她要去选购让她满意的同人志。

在新海诚子家的私人海滩上,吴迪看着远方嬉戏的女孩们,吹着海风的他,一脸抑郁地说道:“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和你这个讨厌的家伙玩沙子!”

曹无忧与谷扬帆两人压根不喜欢玩水,自然没有出现在海边。

叶昭尘赤裸着上身,身上腹肌明显,他带着一副墨镜,愈发显得俊朗无比,他抿着嘴,也望着远方,他把玩着手上的刀币,冷冷道:“我现在想宰了你啊,你知道现在我的青梅竹马用怎样的目光看我么?”

吴迪抓着一把沙子,感受着流沙从指尖漏下的感觉,他抬起他那不逊于叶昭尘的帅气脸颊,问道:“怎么看你的?”

“我们已经被人配成一对了!这完全没有任何理由啊,凭什么我会和你这种变态妹控配成CP,你的基友不是那个熊猫男嘛……”叶昭尘脱下自己的墨镜,蹲了下来。在沙滩上画圈圈。

“我也不要和你这种死傲娇搞在一起,你再这么傲娇下去,小心钱多多被ntr!配对这种事情绝对是那个带粉红眼镜的女孩干的,就是那个李香莹,是个爱好耽美的腐女!”吴迪沉重地说道。

就在两位帅气逼人的男神凑在一起玩沙子时,吴笛却已经与她的朋友们玩起了沙滩排球,她当然玩得非常开心放松了,哪里会在意她的兄长大人是多么苦逼,实际上她也觉得吴迪和叶昭尘挺般配,毕竟两人都十分出色。

吴迪若知道妹妹的想法的话。一定会崩溃的……

而在这个时候。新一期《最独唱》中的《灌篮高手》已经连载到了高潮部分,与此同时,那首黑白格子乐队所演奏的单曲《直到世界的尽头》的mv,也出现在了网络上。

郑智丰这位《最独唱》每期必买的忠实读者。现在已经完全成了灌篮迷!他直接订了全年的《最独唱》!

他现在对《灌篮高手》中的各个人物都非常熟悉。其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无疑便是三井寿,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当初一出场让他觉得特别厌恶的不良少年。会一步步发展为这样有血有肉的角色!

事实上,当三井寿跪在安西教练面前,说了那句“教练,我想打篮球”时,郑智丰就觉得莫名地触动,天净沙那极具感染力的文字,再配合那精美的插画,他感觉自己好像也走入了这位三井寿的内心之中,体会到了他的痛苦,他的坚持!

当然,在前文的连载中,樱木花道与流川枫这对冤家,也制造了不少笑料,他其实不知道的是,正在追天净沙这部青春热血篮球小说的腐女们,已经在疯狂地YY流川枫与樱木花道才是真爱了……

最搞笑的自然还是樱木花道,比如说他对那位田岗教练来了一次“千年杀”,这让郑智丰再次笑cry,还有则是湘北对抗三浦台时,樱木花道直接把球扣到了对方的脑袋上!以及樱木花道问赤木刚宪如何防守才能不犯规,人家回了一个“用眼神防守”,樱木花道居然还真信了!然后还对野猫使用,结果被抓,最后真用到了赛场上……郑智丰直接笑痛了肚子,这个天净沙实在太搞了,怎么能想出这么让人爆笑的剧情!

郑智丰觉得这部《灌篮高手》,应该会是天净沙所有作品中最搞笑最励志的青春小说了,这绝对会成为一部经典。

而且,湘北已经遇上了真正的强敌翔阳队,剧情已经开始变得紧张刺激,扣人心弦……哪怕知道湘北应该会赢。

他在拿到最新一期的《最独唱》时,便迫不及待地翻到了《灌篮高手》所在的版面,虽然《最独唱》上有不少让他非常喜欢的作品,但其中最让他欲罢不能的,还是天净沙的《灌篮高手》!

前文正连载到:赌上高中联赛决赛参赛资格的这场比赛中,湘北篮球队竟然跟强敌翔阳队打得不分胜负,面对这个局面,选手兼教练一职的藤真决定亲自上场比赛,中场休息的时候,球员们听了安西教练的一番鼓励之后,重新燃起斗志,决心要在剩余的十分钟里反败为胜,另外,在翔阳的休息区里面,国中时代曾经跟三井碰面,留下惨败回忆的长谷川向藤真提出了建议,让自己来负责盯死三井……

藤真这个人物,郑智丰也看过他的人设,此人简直就像少女漫画中的男主角一样,长得实在太美型了,然后还又当球员又当教练,给人的感觉就非常强悍,再加上吴笛的文字烘托,在看到藤真出场时,郑智丰就心痒痒,他期待湘北如何去打败藤真上场后的翔阳!

然而郑智丰在读新一期的连载时却发现,藤真上场后的翔阳果然完全被激活了,王牌后卫就是王牌后卫!

虽然知道主角所在的球队肯定会赢,可他此时依然揪紧了心,他发现湘北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翔阳完全处于优势,翔阳的长谷川扬言三井只能拿到五分,下半场果然真的彻底封死了三井拿手的三分球,而樱木花道也犯规四次,再犯规一次,就会被请出场,比赛的时间只剩下四分钟,三井已经上气不接下气,露出疲态,而樱木花道也有所顾忌不敢再大胆地抢球……

难道真的要输了吗?郑智丰觉得自己仿佛走入了天净沙所构造的这个篮球世界,他作为湘北的支持者坐在观众台上,祈祷着奇迹的发生……

然后,他终于看到了让他极为震撼的一幕!在湘北快要崩溃的边缘,明明体力已经快要用尽的三井寿,却重新拾起自信,点燃绝不输人的毅力之火,充分发挥了爆发力,投进了所有都为之震惊,起死回生的三分球!

三分雨就这样疯狂地降临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八章 《直到世界的尽头》(288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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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寿凭借着连续投出三分球的疯狂得分下,湘北终于在最后二分半的时候与翔阳追成了平手!

好样的!郑智丰一下子站了起来,只觉得那压抑着的胸口,都完全放松了,之后湘北自然赢下了比赛,樱木花道最后的扣篮,虽然被判犯规最后离场,但却依然非常热血!那张精美的插画,让郑智丰爱不释手!

此时,郑智丰才忽然想到,这次文中好像提起,网上有一个三井寿的mv,好像还有一首黑白格子乐队的最新单曲。

他立马打开电脑,直接来到他经常去的一个视频网站,才发现《直到世界的尽头》已经登上了人气榜单的首位!

这怎么可能?发布还不到一天吧?

郑智丰打开了这个视频,让他眼前一亮的,当然是五位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都穿上了湘北的队服,随着节奏感强烈的奏乐声响起,郑智丰不由精神一震,这绝对是一首燃曲啊!

在制作mv时,几位乐队成员的发挥都非常完美,毕竟她们都可以将状态调整到最佳,实际上在经历过那次现场的历练之后,夏薇薇与李香莹的心理素质有了质的提升,在后来黑白格子乐队不断地现场表演中,显得愈发熟练了。

随着吴笛那不同于以往空灵风格,反而显得非常男人气概的声音响起。视频中也出现了无敌工作室制作的动画短片,三井寿在面对翔阳时体力已经要耗尽了,但他却想起了以前在初中时的一场决赛,他快要放弃的时候,安西教练对他说:“你现在放弃就等于比赛提前结束。”

他重新燃起了斗志,并投入了绝杀三分!

也是此刻,他重新燃起了斗志!他看着身边的队友,回忆起就在不久前,沉沦的他带着不良伙伴闯入球馆对他们所做的一幕幕,后悔不已——“我是一无是处的笨蛋”。

他跪在了安西教练面前:“教练。我想打篮球!”

郑智丰在看到这里时。内心顿时猛地一抽,然后他便听到这首歌曲让人起鸡皮疙瘩的高潮部分——

“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曾在千万个夜晚许下心愿

一去不回的时光,为何却如此耀眼

对憔悴不堪的心落井下石

渺茫的思念。在这个悲剧的夜”

而在这个时候。三井寿开始了他表演!

一个三分!

两个三分!

三个三分!

……

太疯狂了。太热血了!

郑智丰看着动画短篇中三井的爆发,听着《直到世界的尽头》,不知为何。他已经泪流满面……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流泪,他只知道,在这一刻,他被这个三井寿角色征服了!他也被这首《直到世界的尽头》所征服了!

“直到世界的尽头,也不愿与你分离

曾在千万个夜晚许下心愿

一去不回的时光,为何却如此耀眼

对憔悴不堪的心落井下石

渺茫的思念,在这悲剧的夜晚

这悲剧的夜晚”

不得不说,黑白格子乐队主唱魔理沙的音域实在宽广,明明是女孩,却完全唱出了这首更加适合男人演唱的歌曲的味道!

毫无疑问,这首《直到世界的尽头》一出,肯定会引发一股翻唱风潮!

要知道,在吴笛那个世界,这首《直到世界的尽头》是众多《灌篮高手》粉丝们非常熟悉的旋律,继《只凝视着你》之后,在《灌篮高手》中最能出挑的曲目就是《直到世界的尽头》,放眼整个背景音乐界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开始的低音贝司和鼓点的节奏打击,给了听众宽广的空间感,歌词优美动情,极具渲染性。同时这首歌以回忆式的方式着重出现于湘北高中面临翔阳高中时的落魄境遇,三井的无奈和痛楚也被无节制地放大,心酸的回忆令三井不羁的灵魂得以真正意义上的苏醒,从而开启了暴风雨似的三分球攻击模式,因而此歌有力的塑造了三井永不言弃的性格特点。

郑智丰忍不住将这首歌开启了单曲循环模式,然后将视频往下拉,想看看网友们对它的评价:

“这是写给三井寿的歌!我完全听哭了——年少无知的岁月,彷徨无助的时光,因为年轻而犯下的错误,是难以弥补,难以面对,难以释怀的。满脸是血,眼中却噙着泪水的三井跪倒在地。这个篮球馆是他曾经无限珍爱又为之骄傲却又黯然离开的世界,现在他却要来破坏甚至毁灭它。然而,那里承载了他的青春,他的骄傲,他的志向还有他的堕落……表面的恨意阻挡不了内心强烈的渴望。在看见崇拜又尊敬的恩师的瞬间,建筑在情绪上的抵抗和拒绝土崩瓦解。他终于说出了心底的声音:‘我想——打篮球!’一句让人动容的话,它告诉了所有的人,没有篮球的日子,是那样的苍白而不堪回首。”

“似乎他与世隔绝了,纵然是汗如雨下,纵然是疲惫不堪,却依然是全神贯注的注视着篮匡,然后举臂射球。从这里你看见的不是一个叫做三井寿的人,那是一种精神,一种诠释了《灌篮高手》精华的东西,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焰

。”

“三井是我的最爱!~~~~~~从我开始看《灌篮高手》那天起。看到三井的第一眼,就喜欢他。说不出为什么来。喜欢就是喜欢。曾有同学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樱木或流川枫呢?我告诉他:我没有办法回答你,在我眼里三井跟他们不是一类人。他具有的那种吸引力远远超出樱木和流川!喜欢他到每天做梦都能梦到他~~~~~~太幸福了。”

“看这次的情节,听着这首歌曲,不知已哭了多少次了,可是真的,他好让人感动,让人好感动好感动,想想真的很生气,三井寿为什么不是真人??!!!!”

……

郑智丰一边听这歌,一边看着这些评论,眼睛又模糊了,若不是他不善写评论,这时肯定也忍不住发表自己积蓄在胸口的一腔热血!

等等,怎么这次看《灌篮高手》也看哭了?这算不算也是一种治愈?

吴笛实在是太能骗读者的眼泪了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九章 点燃**

与郑智丰有同样感受的读者当然有很多,他们在看了配合这个情节的视频与音乐后,整个人被三井寿这个人物角色的魅力所征服了!

在天净沙这个已经成了文艺青年聚集地的度娘吧中,各种各样的帖子又蜂拥而出,而在那些弹幕网站上,有不少人都在刷那一句经典的“教练,我想打篮球”这句话……

可以说天净沙的这部《灌篮高手》虽然尚未连载完,但是毫无疑问,它终将成为所有读者心目中的经典之作!

其中那些让人爆笑、让人热血、让人励志、让人感动、让人落泪的情节,让无数读者都已经深深迷上了这一部《灌篮高手》!

而这次的《直到世界的尽头》无疑就像一个导火索,点燃了所有书迷们的激情!

这一次,所有的读者都已经相信,这部《灌篮高手》确实是一部让人能笑能哭的励志青春篮球小说,里面吸引人的并非爱情,而是那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以及那些篮球手们之间的友情!

因此,在度娘吧中,那位【郑云娘】的“直播切jj”的帖子又被人挖了出来,不少吧友都在起哄,希望这位之前要吧友们警惕天净沙坑人的“预言帝”能够实现诺言,毕竟这次天净沙确实写了一部非常纯粹的经典小说!

哪怕这部《灌篮高手》在某些高贵冷艳的传统作家眼里,只是一部没有深刻内涵的商业小说,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给无数读者带来了一种感动,有许多男孩,都因为一部《灌篮高手》而爱上了篮球!

《灌篮高手》留给了太多人数不尽的美好回忆。而《直到世界的尽头》也注定会成为《灌篮高手》迷们作为一个集体所拥有的独特的追梦旋律。

有一位《灌篮高手》迷这样说道:“或许在没有时光机的今天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但在未知的旅途上,在看不到希望的明天,那依旧熟悉的旋律,仍会带我们回到过去,同时令我们想起昔日追逐青春梦想的岁月。而那时,或许迷茫的我们会无力而幸福的说道‘未知的旅途上,幸好还有你,也许会失败,但我的梦想,仍会,直至世界的尽头。’”

在度娘吧中,被吧友们挤兑得没有办法的【郑云娘】,只能咬牙切齿地回复道:“姐本来就没有jj。根本没法直播!好吧,我承认这次天净沙确实说到做到,但是我在读这一段情节时,又哭了啊!这怎么想都是天净沙的错!不过我想,这次天净沙一定不会再坑我们了。”

看到郑云娘回复了这样一段话,这倒是引起了不少吧友的共鸣,若是只看文字还好,在看到三井寿飙三分时。只会觉得非常热血、激动!

但是在听着《直到世界的尽头》看着动画mv,跟随三井寿回忆时。想到他一路走来的经历,只要是感性一些的人,几乎都会留下感动的泪水!

天净沙吧中的文艺青年有很多,这次三井寿感动了这样多的人,自然有文艺青年开始将自己的感动诉诸笔端:

整个《灌篮高手》中,似乎每个戏份较重。又长得帅的男生都有花边消息。例如:翔阳的藤真在观看其他队比赛时,就有女生拥上来,要和他握手;陵南的仙道有相田弥生衬托;流川枫的流川亲卫队。但是三井……一直连载到现在,似乎除了开始登场时的那句说彩子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和入院期间护士姐姐对他的喜爱以外也没有什么“花边消息”了。

三井就算在不良时也有对他忠心耿耿的朋友,堀田和铁男都是。铁男在三井加入球队后就有向三井道别:“再见了。运动男孩。”他归队后,在走廊里碰到堀田德男一伙人,他最后说“傻瓜,我们现在也是朋友。”堀田最后还成了他的啦啦队长,来加油时,三井红着脸大呼:“别叫啦!丢脸不丢脸啊!”。

其实《灌篮高手》中的任何一个人,就算是令你很厌烦的人,他都有他可爱的一面,天净沙的文章中没有绝对的反派。

三井寿是让我感慨最多的人。这次看这个mv,当他哭着跪在安西教练面前,出现了字幕“教练,我想打篮球”时,我又一次被其深深感动。我认为这个情节将会是《灌篮高手》中最经典的情节之一。当看到他满脸贴着创可贴,剃了短发站在篮球馆门口时,那种溢于言表的喜悦,那种昔日最佳球员的自信,那种迷人的眼神,真让人不禁为他呐喊,加油。

这次在对翔阳的比赛中,三井在摆脱长谷川时体力近乎崩溃。但他想起国中的那场决赛,想到安西教练的那番话:“你现在放弃就等于比赛提前结束。”想到他也是坚持到最后才取得了胜利。此时,他又重燃斗志。在很多场比赛,三井都有过暴风般连投三分球成功的光辉历史。安西教练曾对他说过“有你在真好”……

三井是很骄傲的人,因为他有值得骄傲的本钱,他是耀眼的明星。在与翔阳等队的比赛中,常有三井投三分球时的姿势特写。在比赛中,他甚至刚投出球,就把右手举得高高的,等待它进去。安西教练也多次不禁发出赞叹:“好漂亮的姿势啊!”

他喜欢挑战,两年的误入歧途,使得他的体力大大不如以前。也因此,三井常向自己挑战,向自己的体能颠峰挑战。

没有任何疑问,三井的执著是整部作品中的亮点。

因为安西教练的一句话,他对教练产生了如此深厚的敬重之情。三井也是以那句话为精神支柱的。

三井寿,永不言弃的男人。

而因为湘北VS翔阳之中三井寿以三分拯救湘北于危难之中的这个经典情节,《灌篮高手》这次的人气调查,非常惊人!它遥遥领先《最独唱》上所有的作品,位居人气调查第一!

而这一期《最独唱》的销量,也最终达到了六百多万册,已经稳稳地成为了青春文学杂志中销量排在第三的杂志,而它马上将要超越《时光碎片》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章 意想不到的结局

主编钱四梁满意地看着销量上暴涨的数字,只能说吴笛这次所写的《灌篮高手》,几乎征服了所有年龄段读者的心!

那些初、高中甚至大学生自不用说,毕竟华夏的篮球是一项受众很广的运动,男生们谁都希望自己在学生时代,可以当一回篮球明星,但有时候事实比较残酷。

不过《灌篮高手》给了这些男读者YY的代入对象,不论主角樱木花道,还是流川枫、三井寿,哪怕是宫城良田与赤木刚宪,身上都充满了各自的魅力,湘北能够从一个篮球弱校,打入全国大赛,无疑是团队的功劳!

而《灌篮高手》同样有大批的女粉丝,除去那些总是喜欢将樱木花道、流川枫、仙道等凑成对的腐女,那些普通的女读者,显然也被这部小说中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所吸引了,不论是其中的各种帅哥,还是其中的爆笑情节,都让人欲罢不能!

除去学生群体以外,那些已经上了年纪的读者,当然也会被这样一个充满了青春与热血的正能量故事所触动,谁不希望自己有一个难忘的青春?

可以说《灌篮高手》激起了不少已经青春不在的人的回忆。

而因为《灌篮高手》,连华夏职业篮球联盟的收视率都提高了,那位联盟主席甚至还投桃报李,让某些篮球明星向那些球迷们推荐了一下这部作品,这自然让《灌篮高手》的名气更加巨大了!

就连钱四梁这位一项不管杂志的内容,只是负责运营、宣传方面的主编,这次都看《灌篮高手》看得津津有味,他其实最喜欢的人物是宫城良田,原因自然就是身高……

作为主编。他当然也有权提前看到吴笛的稿件,实际上他对吴笛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现在他觉得吴笛在青春文学上的号召力,完全就超过了姚琼,但是人家却从来不会拖稿、休刊,这才是真正的职业作家的风范啊!

但钱四梁也知道。姚琼的实力确实强劲,这次他在《最独唱》上用了“穷摇”这个马甲,随意写出来的一些悬疑短篇小说,人气调查也非常高!

甚至有不少读者都纷纷写信给编辑部,问这位笔名为“穷摇”的作者到底是什么人……没有人联想到穷摇就是姚琼,因为风格相差太大,一个是带有恐怖氛围的悬疑小说,还有一个则是各种夸张式的恋爱小说,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读者们自然不知道。姚琼给《最独唱》提供的稿子,都是随心而写,有灵感才写的真正高质量的文章!他在一边学习一边取材的过程中,写作功力不断提升!他心中还憋着一口气,让他产生执念的人,便是那位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得主——花泉镜!

钱四梁这时恰巧有空闲的时间,当然忍不住将《灌篮高手》接下来的部分一口气看完了……

按照钱四梁的推测,像这种校园篮球小说。肯定是主角所在的球队,一路杀进全国大赛之后。然后拿下冠军,虽然中间有一些波折,但结局肯定会是美满的……

其实他还是觉得,吴笛的这部《灌篮高手》还是写得太短了,既然现在这部连载小说的人气这么高,那就应该多注一注水。将篇幅能拉长就拉长,这其实也是小说、漫画界的常态了,像吴笛那个世界,网络小说的篇幅越来越长,而日本人气高的民工漫。也不知什么时候才有结尾,就是这种状况。

实际上当初《灌篮高手》的作者井上雄彦就为了《灌篮》的结局和《少年Jump》的出版社集英社闹翻了。井上坚持《灌篮》应该在全国大赛篇之后结束,而集英社则是威逼利诱的要求井上雄彦继续画下去,这就是为了商业利益。

而这也是当年动画《灌篮高手》全国大赛篇没有制作出来的原因,当时的情况看井上是铁了心要结束这部作品了,集英社看到在井上软硬都不吃的情况下痛下杀手,全面封杀井上雄彦。在《灌篮》漫画结束之后,不给井上任何得连载机会。而在当时中国的动漫咨询业还不如现在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一部知名作品在高潮处突然结束而作者也突然间人间蒸发了难免会引起人们的猜测,比如说“《灌篮》作者井上雄彦遭车祸身亡”“流川枫和樱木都因为飞机失事死了”之类的传闻。

不过钱四梁可不敢要求吴笛做这种事,他知道像吴笛这样完全不缺钱的作家,会为了钱而去注水,他只能用吴笛还会不断有佳作问世来安慰自己……

在这个世界,《灌篮高手》绝对会有完整版的动画制作出来,想来也绝对会被拍成电视剧,事实上在《灌篮高手》这么火爆时,已经有影视公司上门来谈版权的问题了,这同样让钱四梁十分欣慰,不愧是吴笛的作品,还没连载完,就已经这么吃香了!

钱四梁也知道,这是因为吴笛之前的那部《秒速五厘米》,被改编成文艺小清新的电影后,口碑与票房双丰收,而改编成岛国动画版的《秒速五厘米》同样也是如此,而这一次《灌篮高手》所引发的热潮比《秒五》还要大,它的这个版权当然非常抢手!

不过这个版权问题本来就无需他来操心,吴笛那庞大的经纪人团队,总是会为她争取最大的利益,以吴笛现在的名气,版权绝对可以卖出天价,因为它本身就是有吴笛这位作者的人气所加成的!

钱四梁悠闲地看起吴笛的稿件来,这稿件自然也包含着一些插画,这些插画对文章的作用很大,有些搞笑的场景若是通过三头身的Q版人物来展现的话,简直让人爆笑!

他一边看一边笑,然后喝着茶,不知不觉,他已经看到了结尾,那是湘北对战山王的比赛,小说中最经典的部分之一,同样也是最高潮的部分……他看到了那张胜利之后樱木花道与流川枫击掌的插画。

他心情激动而热血地看完之后,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心底却出现了三个字——太坑了!

湘北虽然打败了山王,可却因为消耗太大而没有拿到全国大赛的冠军!樱木花道还伤得那么严重,不知以后怎么办?

他妈的小说到这里就没了?

这完全是烂尾吧?

说好的全国大赛冠军呢?

钱四梁死死地握着手中的稿件,这一刻,他很想骂人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一章 海边嬉戏(2910月票加更)

而钱四梁在看到网上一片对天净沙的《灌篮高手》的赞誉之声,并说这次天净沙绝不坑读者时,他只能苦笑了一下,等你们看到结局时肯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话说《灌篮高手》还真是一部催人泪下的作品呢……他在看到最后流川枫选择传球,樱木花道带伤绝杀后,两人那击掌的画面,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毕竟樱木花道与流川枫从一开篇就不对路,流川枫对樱木花道动辄“大白痴”“大笨蛋”的喊着,可最后,他却选择了传球给樱木花道绝杀!

这足见在流川枫的心目中,樱木花道已经成了值得信任的队友!

这种兄弟情,让钱四梁这样的男读者自然非常触动,当然,若是从腐女的角度来解读,她们一定会觉得流川枫与樱木花道之间才是“真爱”!而流川枫每次和樱木花道在一起时,那种冷不丁冒出来的特幽默的吐槽,也会让人一愣之后爆笑!

就在钱四梁被天净沙的《灌篮高手》高中篇高潮时戛然而止而坑得没脾气时,此时的吴笛,却在海滩上与她的朋友们玩耍。

吴笛穿着淡色的连体泳衣,因为她的皮肤非常白皙,又因为一直保持修炼的原因,这便使得她的身体任何地方都渐趋完美,穿着淡色泳衣的她,除了那漆黑的头发,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一丝深色,让人实在陶醉。

吴笛本来就会游泳,实际上游泳是保持体型的一个很好的运动,在与友人们玩了沙滩排球之后,她就很惬意地在海水中游了一会儿,此时粘人的董琪琪来到吴笛这儿,想要吴笛帮她涂滋润肌肤的乳液。

吴笛当然不会拒绝。今日董琪琪穿着较为性感的泳衣,她胸前的高耸虽然不似钱多多那样夸张,可却是颇为有料的……

董琪琪的容貌绝美,在美丽的女孩面前,表现总是无可挑剔,完全就是一个教养非常好的千金大小姐。至于在男人面前,只能说她天生排斥男人。

董琪琪趴在了那儿,上身完全赤裸了,反正这儿都是女孩,无需防备什么,也只有吴笛显得非常保守拘谨,即使在女孩面前,也不愿穿太过大胆的泳衣。

吴笛轻轻地为董琪琪涂抹着,虽然触感十分完美。但她的心中却没有太大的波动,明明是这样一位美少女……

大家都是女孩,难道还要抱有其他心思?这不成了变态了么?

董琪琪此时却双腮变得通红,她觉得吴笛那略显冰凉的手就像有魔力一样,被吴笛抚摸着,她感觉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双眼微微眯着,只觉得此刻实在太幸福了!

好吧。她就是变态,喜欢美丽的女孩。讨厌所有的男人,从一出生,她就这样了。

紧接着,几位美少女都看到了这一幕,苏暖跑了过来,对董琪琪说道:“好狡猾啊。琪琪居然可以享受笛喵的服务,我也要我也要啊!”

吴笛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好啊,我没有任何意见。”

除了董琪琪以外,其他的女孩表现都很正常,毕竟这世上总是正常人多。

傍晚的时候。有吴笛在的自助烧烤,当然十分美味,若是没有吴笛的话,只要试过自助烧烤的都知道,各种调料之类的很难弄,虽然自己动手觉得比较有意思,但是烤出来的食物,却不算好吃。

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还为大家表演了最近红遍网络的《直到世界的尽头》,算是让所有人兴致都变得很高。

这首《直到世界的尽头》在音悦网的下载量非常惊人,在短短一周内,下载量便突破了八十万次,想来随着《灌篮高手》的越来越火爆,它的下载量也会越来越高!

晚上的时候,吴笛穿上了一袭清凉的纯白连衣裙,漆黑的长发随意披散着,她独自一人行走在海滩上,吹着海风,她的心头一片宁静。

一边行走着,一边思考着,她现在将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到了《文明》的创作之中,当然现在还处于最前期的准备阶段,为了让自己的架空世界逼真到像真实的历史,她在收集资料上所花的功夫很长。

吴迪就在不远处注视着自己的妹妹,不知为何,他觉得此时的妹妹显得特别清冷孤高,在那月光的照耀下,就像是一位月之女神。

他这些日子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进行了反思,他感觉自己再与她待在一起的话,绝对会做出让他自己都后悔的事情来。

因此,在知道妹妹已经决定去美利坚当交换生后,吴迪在某一瞬间当然想要跟她一起去美利坚,反正凭借他的成绩,想要做交换生也绰绰有余,然而最后他却决定去欧洲。

他想静一静,也想测试一下自己对她,到底是否真的那样爱之入骨,也许如妹妹的小说《秒速五厘米》中所写的那样,随着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自己变心了呢?也许自己只是对妹妹那完美的身体充满了让自己都作呕的欲望?

若好好地改正自己的变态行为,自己或许就能成为一位真正的合格的兄长了吧,否则作为一个哥哥,总是对妹妹抱有其他想法,那到底算什么啊?

吴迪决定将自己的这个决定告诉自己的妹妹,实际上他在心中,还存有一些小小的期待。

他来到了妹妹的面前,对她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女孩听了之后,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眉头,神情一如既往的淡漠,她抿着嘴,盯着吴迪,让吴迪莫名地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他看着纤细完美的女孩,又有些蠢蠢欲动,可他已经被培养出来的坚定意志,却让他后退了一步,与女孩原本非常近的距离,终于变远了,或许还会越来越远。

女孩也不知是叹了一口气,还是松了一口气,只是撇过脸去,望着那漫天星空下的大海,远方似乎有灯塔的光晕,她的侧面显得愈发完美精致,她用清冷的声音说道:“这不是很好吗?”

她转过身,轻咬了一下嘴唇,神情淡漠地离去了。

吴迪感觉女孩的态度还是如往常一样,依然没有将他放在心上,这让他心中十分失望沮丧,他想喊住女孩,却又发现,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的耳边,只有海浪的声音……(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二章 报复社会(2940月票加更)

明明是出来旅游放松心情的,可吴笛最近的心情却并不好,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

吴笛心情一不好,就想弄出些作品来报复社会,她在旅游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文笔改编了两部作品,一部是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大概是因为在海边,所以突然想到了这部作品,而又因为在这个岛国,再根据这部作品,她又想到了另外一部《萤火之森》,其实这两部作品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海的女儿》或者又叫《人鱼公主》只要是读过安徒生童话的人应该都听过,简单的来说,写的就是海王国有一个美丽而善良的小人鱼。小人鱼爱上了陆地上英俊的王子,为了追求爱情幸福,不惜忍受巨大痛苦,脱去鱼尾,换来人腿。但王子最后却和人间的女子结了婚。巫婆告诉小人鱼,只要杀死王子,并使王子的血流到自己腿上,小人鱼就可回到海里,重新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她却为了王子的幸福,自己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小时候吴笛在看这个童话故事时,可是被致郁了好久,她甚至觉得这个悲剧比《罗密欧与朱丽叶》都要惨,小人鱼实在太可怜了,明明是她救的王子,可王子却误认为是另外一个公主所救,最终还娶了这位公主,导致小人鱼变成了泡沫。

哪怕过了很久,吴笛都还记得其中的一个情节,那就是小人鱼用双腿走路时会很疼痛,但她为了王子,却还去跳舞,其中的描写就是“当她的脚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她就像是在锋利的刀上行走一样。”

可王子却不知道这件事,他与小人鱼之间的关系虽然越来越亲密,可却从来没有想过娶她,因为他心中还有更爱的人,就是那位救了他的女孩,可他不知道的是。救了他的,本来就是小人鱼。

吴笛小时候看到这里,那叫一个纠结啊,可惜小人鱼的声音已经换了腿,她又没法对她深爱的王子去说明这件事,于是这就导致了小人鱼的悲剧。

看完这部童话的吴笛,恨不得自己跑到童话中去,当那位王子,娶小人鱼为妻。等到长大之后受到网络小说影响的吴笛,若她成为王子的话,那肯定开后宫啊,不仅小人鱼要娶来,公主也要娶,这才是网文主角的作风呢……

可现在她再读这篇《海的女儿》,却不由自主代入到小人鱼身上去了,她的心情更加低落了。她在想,若她爱上一位王子。会不会也像小人鱼那样奋不顾身呢?

应该会的吧,为了此生的挚爱,哪怕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又如何?

只要他能够幸福地活下去就行了,所以小人鱼哪怕可以杀了王子,以求生存,可她依然放弃了。成了泡沫……

不过还好,吴笛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喜欢任何人的,除了自己。

为自己而奉献,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么?

若说《人鱼公主》算是个比较经典的悲剧的话,那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萤火之森》。应该就是一个治愈人心的故事了,当然,它也是一个爱情悲剧——

某年夏天,6岁小女孩竹川萤来到爷爷家度假,她闯进了传说住满妖怪的山神森林。正当她因为迷路而焦急万分的时候,一个戴着狐狸面具的大男孩出现在她面前,并引领着萤找到回家的路。虽然萤分外感激,可是男孩却禁止她碰触自己的身体,原来这名叫银的男孩并非人类,他一旦被人类碰触就会烟消云散。在此后的日子里,萤和银成为好朋友,他们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玩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到夏天的时候萤就会如约来到森林和好朋友见面。她遵守着和银的约定,无论如何也不碰触银的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萤和银对彼此的情感都悄悄发生了变化,他们共同期待相聚的日子,共同期待拥抱对方……

结局自然便是银因碰到人类而即将消失,但是他却笑着对萤说:“来吧!萤!我终于可以碰你了!”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对他们来说是永恒的。银最终化为点点荧光,消失在夜空中。

小人鱼是变成泡沫,而银则是化为荧光,但是后者无疑更加幸福,因为他其实得到了真爱,而小人鱼付出了那样多,最终王子却因为误会而娶了别人,王子根本不知道小人鱼为他受了多少罪。

吴笛此时再读《海的女儿》,自然对此愤愤不平,她甚至发现自己对小人鱼的故事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她其实非常期待安徒生能写出王子在知道真相后的反应……

怀着非常郁闷的心境,吴笛在写这两部短篇小说时,自然完全将自己的郁闷注入文章之中,她现在写起治愈人心的故事来,可谓得心应手,更别提现在她还想借助写作这件事发泄她那没有来由的郁闷。

在岛国,吴笛与朋友们当然还去其他风景名胜之地游玩了,有新海诚子这位当地人,去哪里都很方便。

吴笛在知道,无敌工作室在岛国的分部,还会去参加夏季comic_market时,不由有些好奇,自己工作室中会销售哪些同人作品。这个也被称之为“圣战”的活动,对王静姝、谷扬帆、曹无忧这样的宅来说,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

无敌工作室所贩卖的同人作品,当然都是原创同人,就类似起初的型月社,而不是去制作那些大火作品的同人,这毕竟有侵权的嫌疑。

无敌工作室的岛国分部,也算是人才济济,实际上这应该算是无敌文化公司的分部了。

曹无忧这位狂热游戏爱好者,就自告奋勇地担当了一位游戏测试员,他正在玩着一个校园galgame,不得不说,这个galgame的原画师,功力还是非常深厚的,画出来的女主角都非常的萌。

只可惜,曹无忧却觉得,这个名叫《School_Days》的作品,太过俗套了,分明就是一般向的后宫作品嘛。

而这个时候,吴笛等人也来到了这儿。(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三章 化腐朽为神奇

“没意思没意思,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人设了,这个剧情太俗套了啊!都是什么学园祭啊去海边去祭典神社什么的……”曹无忧拿下耳机,很无情地吐槽道。

而一旁的制作人员,尤其是负责脚本的那位,则很无奈地回应道:“没办法啊,我也只是迎合市场而已,现在的美少女游戏不都是这样么?男主周旋在几位女主之间,最后要么开后宫,要么就选择一位……”

“所以说太俗了,我断言这样的游戏能在C92上卖出千份已经极限了,你们无敌工作室不是号称理想主义者的家园么,做出点创新会死么,就像之前那两部精品作《Kanon》、《AIR》一样,现在这种跟风完全没有任何意义!”黑眼圈的曹无忧很不屑地说道。

作为一个将游戏视为神圣之物的人,他最讨厌无聊的游戏了!

“那你说该怎样才不俗套呢?”脚本师这样问道,实则他在腹诽,要他有这样的实力,早加入公司中的Key团队了,这个《School_Days》的游戏也就是在C92上充充数而已。

“呃……”曹无忧回答不出来了,他虽然擅长玩游戏,也想制作心目中完美的游戏,可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排情节。

曹无忧看到这位脚本师露出戏谑的笑容,心里自然十分不爽,居然被小瞧了啊,他左右看了看,发现了吴笛的身影,不由大喜,他对吴笛说道:“吴笛同学,快来帮一下忙!你快来看看怎么终结这种俗套的后宫校园galgame!”

脚本师心中暗道:“也不过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孩罢了。能想出什么有创意的情节,难不成人人都是总公司的那位麻枝准大魔王啊……”

吴笛对制作游戏什么的当然不是很懂,对什么galgame更是一点都不了解,毕竟在她那个世界这种类型的游戏也就在日本有市场,在中国当然也有一部分宅男去玩,实际上他们所玩的应该都是经典了。因为早期只有经典作品才会汉化。

但是吴笛作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脑中更是拥有一个世界的创意,她对怎么安排情节显然很有心得。

她在看了一下这个游戏会,不由灵光一闪,怎么觉得这游戏有种即视感呢?然后她终于想到了,这不就应该是那部以柴刀黑化而闻名的《日在校园》么?

想到此,她这样说道:“既然现在校园后宫游戏这么流行的话,那就使用逆向思维好了,如果男主想开后宫的话。这个叫做桂言叶的女主,直接黑化使用柴刀砍死男主伊藤诚……情节,就该这样发展……”

吴笛大概地根据她脑中的记忆,讲了一下《日在校园》的情节,这个柴刀好船结尾,实在是神结尾呢……

在吴笛讲述的过程中,曹无忧额上一滴冷汗落下,看这位他心目中的女神。就像在看恶魔一样,不知为何。他对那位好友产生了一丝怜悯,以后吴迪不会被这女孩用柴刀砍死吧?

从古至今,出身世家的公子哥,怎么可能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不说是公子哥了,在这个充满了拜金风气的华夏,只要是有点小钱的男人。都会去偷一偷腥,似乎不多玩一些女人,就不能彰显他们人生的成功一样。

“唔,这个叫做泽永泰介的黄毛,完全可以让他强推桂言叶……谁让男主伊藤诚这么人渣。”吴笛用平淡的语气说道。

“唯独这一点绝对不行啊!”曹无忧双手抱着自己的头。眼神中充满了恐惧,虽说这个游戏,只要玩家不想着开后宫,就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可是,有多少玩家会这样做?

大部分玩家都会根据以往玩后宫类galgame的游戏的经验,周旋于女孩之间,努力刷每个女孩的好感度,然后成功地开后宫……这也是不少废柴后宫漫的路数。

“太棒了,这个结尾的改动实在太棒了,请问小姐是哪位,加入我们无敌文化公司吧!”脚本师非常激动地说道,他觉得这个柴刀结尾完全就是神来之笔啊,而黄毛把主角给ntr掉,也非常的虐心!

但是,这一切都是主角伊藤诚的咎由自取,如果他坚定地选择桂言叶或是西园寺世界,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当一旁有人将吴笛的真实身份告诉这位岛国脚本师时,他流露了恭敬之色,心中却非常激动,他这样说道:“没想到你就是《秒速五厘米》的原作者,我也非常喜欢这部作品!于无声处虐人心,才是真正的大师!”

岛国版的动画电影《秒速五厘米》在岛国口碑与票房双丰收,也一举为无敌文化公司打开了名气,而后之前出的两部作品《Kanon》《AIR》更是再一次加深了公司在岛国宅民群体中的知名度,无敌文化公司中专注galgame的Key团队更是为人所熟知。

所以之前曹无忧说这部《School_Days》销量卖不到一千份其实是错误的,毕竟有了些口碑,吃吃老本卖出个几千上万份都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只不过会影响口碑而已。

但毫无疑问,吴笛的这个黑化柴刀结局的神来之笔,绝对会让这部作品的销量与口碑飙升!

毕竟现在的校园类galgame,基本上都是形成了套路的无脑后宫流,已经渐渐让玩家感觉俗套无趣了,而现在,这部反后宫的作品一出,完全就是踏着这些后宫流作品的尸体走上神坛!

想来那位“黄毛”泽永泰介,也一定会让某些玩家恨得牙痒痒,这可是一位非常完美的千金大小姐啊,绝对是处女,可却被“黄毛”给ntr了……

曹无忧还在做最后的挣扎:“吴笛同学,请务必不要这样心狠啊,你难道不觉得,这个黑长直的超级美少女桂言叶,与你的外型……唔,就这样吧。”

曹无忧看到吴笛眼中一闪而逝的杀意!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果断缩了,这个吴笛好像具有强大的武力吧?哪个黄毛敢去惹她?

在已经确定下这部新作的部分情节修改与加入了柴刀结局之后,曹无忧忽然又升起了一个念头,不如将这个游戏拿给自己在岛国的那位朋友兼对手——桂木桂马去玩,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被这个结局坑到?

曹无忧莫名地升起了一种愉悦感,他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很期待岛国那些天真的宅男中招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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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偶遇书迷

吴笛在参观无敌文化公司岛国分部时才发现,她的这个文化公司的各种构架,在聂馨予的帮助下,似乎完成得非常快,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而她完全就是这个公司的皇帝,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只不过现在吴笛的权力欲金钱欲本来就不大,虽说这个公司每年都会给她带来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收入,可她却并不放在心上,她建立这个文化公司,其根本目的是让她的作品可以传播更广,她要用文化征服世界!

所以她并不轻易插手公司的事务,这些交给专业人士就行了,她反而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作品,很显然,新海诚子与吴笛是同类人,她喜欢制作那些画面华丽到极致的动画。

在《School_Days》的原画师伊东杂音与众多助手的赶工之下,各种鲜血の结末新鲜出炉了,伊藤诚的死法更是多种多样,等待着玩家们去发掘……

很快,无数宅民期待的C92终于来临了,当然,实际上这个C92也能当作是一次盛大的漫展,毕竟里面是有cosplay区的,吴笛也与王静姝等人去参观了一下这个宅民们眼中的“圣战”。

吴笛发现,来这个C92中的华夏人似乎还挺多的,有些人不是宅,却也将这个comic_market当作了一个旅游散心的地方,就好比有些人去chinajoy也不是为了游戏,而是为了看美女妹子,而且在“圣战”上还能买到一些著名插画师的本子,这本来就是一件好事。

由于这个世界岛国一直附属于华夏,而华夏本国重视版权也是东亚第一大的市场,这就使得不少岛国的插画师所画的本子也比较适合华夏人的胃口。毕竟这两个国家的文化都是一脉相承的。

然而吴笛在与王静姝一起逛cosplay区时,却产生了一种深深的遗憾,因为这个世界的某些萌角色,她都是不知道的,而她所熟悉的动漫萌妹子,都是她那个世界日本的……比如saber、炮姐之类。这都成了同人小说中的公车了,足见她们在动漫中的人气,还有东方系列,以及后来火起来的舰娘,那基本上是每次“圣战”的主力军。

将这些都通过无敌文化公司制作出来吧……吴笛这样想着,反正她只要给出创意构思就行了,以她自己现在的身份,倒不太适合去亲自做这些了,她现在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文明》上。想必痴迷轻小说的谷扬帆很愿意做这种事。她准备用《凉宫春日系列》《灼眼的夏娜》《魔法禁书目录》等与他合作,就像她与王静姝那样。

王静姝继《盘龙》之后,一本商业价值更胜《盘龙》一筹的《斗破苍穹》,主站与无线通杀,实体书销量更是惊人,改编漫画同样十分受欢迎,这完全奠定了中原五白那网络小说至高神的地位,她的粉丝团白盟也成了网络小说界首屈一指的粉丝团。各种土豪读者充斥其中。

这其中当然也有吴笛的因素,毕竟现在网文界都已经知道。王静姝所写的网络小说,大纲人设全都来自于吴笛,吴笛实际上也是中原五白这个笔名的半个主人,那些吴笛的死忠粉,自然也会支持中原五白的作品。

而且,王静姝本身还有一个“最美网络女作家”的称号。这自然也是有加分的,有些读者或许对非常快餐式的网络小说不感兴趣,但对她这位作者却感兴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为了能够与王静姝拉近关系。自然也就愿意订阅、打赏作品了,这实际上也暗合作家偶像化的路线。

吴笛也加了王静姝的读者群,有时候兴致来了,还会在群体发一些语音,这看《盘龙》、《斗破苍穹》的人,自然以较为年轻的读者为主,每当吴笛出现在群里时,这些牲口们都会非常兴奋,他们都觉得吴笛的声音特好听,甚至还有人希望吴笛唱首歌什么的,吴笛心情好的时候,不会拒绝这些可爱粉丝们的要求。

实际上吴笛自己也有几个超大的官方群,有读者群,有音乐群,还有学霸群,吴笛时常会在里面出现,与粉丝零距离沟通,她的亲切的态度,让不少人愈发沉迷在她的魅力之中,这些人渐渐都快要转变成狂信徒了。

盛夏八月的天果然十分炎热,吴笛与王静姝两人都穿着短裙,裸露着光洁的美腿,吸引了不少游客的目光,不得不说,女孩穿裙子十分清凉,她们在cosplay区参观时,甚至将那些原本投在coser身上目光的游客,都吸引到她们身上来了。

因为吴笛本身在岛国名气其实不算小,还是岛国的“宅男女神”,而在知道她是《秒速五厘米》女主的cv后,她的人气也有所增加,毕竟声优偶像化是岛国的常态。

秒五上映时,还用吴笛的照片做宣传过,在吴笛那岛国语版的《鸟之诗》与《AIR》风靡ACG圈时,吴笛彻底稳住了她在宅男心目中的女神地位,她是那样的完美,以至于就像真正的二次元萌妹子一样让宅男们迷恋。

宅男们为何沉迷于二次元?这自然是因为三次元的世界让他们失望,尤其是现实中的女孩,现在华夏本身的风气就不怎么样,更别提岛国了,基本上女孩在十七八岁时都会失去第一次……而有些宅男,到了三十岁还是魔法师。

吴笛的出现,无疑给了他们一种精神寄托,她自从出名以来,就从来没有改变她的个人作风,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所以吴笛带上了遮住了半张脸的墨镜,以防止被人认出后的麻烦,倒是王静姝在岛国没什么名气,自然可以随意一些。

然而让两人没有料到的是,一位华夏的游客,看到王静姝时,立马从包中拿出一本实体书,来找王静姝要签名,看样子好像是她的书迷……

但吴笛与王静姝在看到这本书时,却有些哭笑不得,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魔动天下》,上面的作者却写了中原五白,封面上还有王静姝的靓照,上面所写的出版社是印第安文艺出版社。

好吧,华夏的邻国印第安,是一个山寨盗版大国,因为华夏自古以来文化昌盛,使得华夏语成为印第安国内必须掌握的语言,所以他们国内也有很多读者,而这位书迷,便是在印第安工作的,痴迷于《盘龙》……(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五章 去死吧

不过这位在印第安工作的读者却并不知道《盘龙》是在华夏网上连载的,他都是直接买《盘龙》的实体书来读,在读完《盘龙》之后,他为中原五白所构造的世界而深深着迷,所以他再去找中原五白的书,于是便找到了中原五白新著《魔动天下》……

作为一名小白读者,他根本不知道中原五白的新作是《斗破苍穹》,而这本《魔动天下》是“中原五白新”所著的作品。

小白读者来到王静姝这儿,很激动地与王静姝握手,并拿出《魔动天下》希望王静姝给他签名,王静姝正想提醒这是印第安的盗版书商所弄的山寨书时,却听这位小白读者开口说道:“中原五白老师,这部《魔动天下》比《盘龙》写得还要棒呢,我是通宵读《盘龙》的,但这部书,我整整看了两个通宵,连来岛国旅游,都无法将它放下,我希望它能写一千万字!我要买十份珍藏!”

吴笛与王静姝都愣住了,吴笛忍不住捂嘴偷笑了起来,而王静姝直接拿起笔,在书上写下了“中原五百”四个字……

在王静姝离开后,小白读者才反应过来,怎么“五白”变“五百”了,待到后来他知道中原五白在煌萌小说网写书,并且从没写过这部《魔动天下》时,他才恍然大悟,这原来是山寨书啊!

他后来看《斗破苍穹》时,看了四个通宵!然后给中原五白刷了个百万盟!

虽说吴笛与王静姝碰上了这一件比较好笑的事情,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心情,说起来,有盗版书山寨书,就说明中原五白的人气非常高,这种纯粹消遣所用的网络小说。在娱乐大众方面,确实非常强。

随后吴笛与王静姝便开始逛卖同人志的摊位了,王静姝淘到了好多有趣的本子,她们还发现无敌工作室展台前所排的队伍很长,好像有不少宅民都已经认准了这个品牌。

比如说这位叫做田中治也的宅男,在玩了无敌工作室旗下Key团队出品的《Kanon》与《AIR》之后。虽然被治愈了一脸,与其他玩家一起骂那位麻枝准大魔王,但是心底却对能玩到这样精品的游戏感到非常满足。

在一边排队时,他一边看着手机,在某个讨论galgame的论坛上看帖子,他很快便看到了无敌工作室新作《School_Days》的讨论帖:

“这部作品不是Key团队出品啊,好像全是新手团队弄出来骗钱的烂作……”

“诶?你是怎么知道的,好像今天才发售啊?”

“我有个游戏测试员在无敌工作室,他老早以前就试玩过这部作品了。说是原画非常不错,但是剧情什么的,就跟一般校园类galgame没什么两样,非常的俗套,根本没必要去买!”

“靠,无敌工作室不会这么坑吧?不是说这个工作室的出品都是精品么?”

“人家也要赚钱生活的,怎么可能都像《秒速五厘米》的CG电影那样烧钱……对了,现在人家已经叫做无敌文化公司了。”

……

田中看到这样的讨论。买《School_Days》的想法产生了迟疑,不过想到之前无敌工作室出品的作品给他带来的感动。而排队都排了这么久了,他一咬牙,买就买吧,就当是对这个公司的支持了,不是说原画也很不错嘛,剧情俗套就俗套吧!

田中如愿地买到了《School_Days》。虽然包装什么的,都十分精美,但是他的心情却已经没有起初那样期待了,所幸他买到了《秒速五厘米》岛国语版的漫画,这让他稍稍有了慰藉。

他回到家中时。天色已晚,慢悠悠地安装好游戏,他这时才微微有些期待,他点开了游戏,无论如何,作为一名将galgame当作精神食粮的人,他有一种一定要通关游戏的强迫症。

在看到伊东杂音这位新人画师的原画果然精美之后,他不由心中暗赞,这个无敌工作室确实人才济济,让他都有些忍不住去投奔人家了……至少他能当个游戏试玩员。

“果然剧情就像想象中的那样平淡无趣,这种靠纯粹的画面取胜的galgame,根本比不上Key团队出品的那两部作品,哎,玩完后不去论坛上吐槽一下那实在是太不爽了。”田中的心里颇为失望,毕竟只要是人,都期待有意料之外的惊喜。

田中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控制的主角伊藤诚,可以同时攻略桂言叶与西园寺世界时,不由提起了兴致。毕竟只要是男人,都会有开后宫的想法。

同时攻略多个女角色,这是后宫向galgame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有的游戏最后必须做出选择,而有的游戏则能够若无其事地脚踏N只船。

“看起来这是后一种情况呢,果然很俗套。但是,回收的H的CG还是好评……”田中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先后触发了西园寺世界与桂言叶的H剧情,然后看到某些少儿不宜的CG,自然产生了一种视觉刺激。

田中比较幸运的是,他没有触发桂言叶被黄毛强推的剧情……

他同时走几条线,希望快些达成全CG的回收,就像是机械地做任务一样,所以主角对着多个女孩同时说着“只爱你一个”这样的话,对所有女角色都刷好感度,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直到西园寺世界对主角说:“我好像怀孕了。”

田中精神微微一震,很熟练地存了一次档,心说这是要选择一条线路了,然后他当然选择了“怀孕”的西园寺世界。

“对不起……可是我果然喜欢的人是世界,所以没有办法和你交往。”主角伊藤诚在桂言叶告白时,这样对她拒绝道,然而之前,他却刷了桂言叶很多好感度,甚至还与她做过了……

或许桂言叶这个温柔贤淑的千金大小姐会说“没关系,我只要你心中有我就好了”这样的话,然后达成后宫结局?

田中乐滋滋地想着,只要后宫的话,这个游戏还是具有可玩性的,至少让不少玩家感觉自己非常人生赢家……

结局的画面,是伊藤诚与西园寺世界幸福地走在一起,他们走上了一座人来人往的步行天桥,而桂言叶则低着头站在天桥中央。

“桂同学,好……好久不见。”西园寺世界有些慌张地与桂言叶打招呼。

“的确好久不见呢……”桂言叶从包里拿出什么东西,只见银光一闪,“所以,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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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今天你是怎么死的?

尖利的柴刀划过世界的颈动脉,鲜血喷洒在了伊藤诚的脸上,而黑化的桂言叶直接剖开了世界肚子,双眼空洞地对伊藤诚说:“看吧,她才没有怀孕,她是骗你的,诚,你应该永远属于我!”

屏幕变得一片血红,说完这句话后的桂言叶,又是刀光闪过,游戏的视角变得很是奇怪,好像是被桂言叶捧着头部,将整个人举到空中……桂言叶有那么大的力气么?能够举起一个男生?

“呐,诚。这样,我们就能够永远在一起了吧?”

屏幕渐渐黑了下去,反射出显示器前,田中那完全傻眼了的表情。

说好的,后宫呢?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田中发现自己完全懵了,他失魂落魄地打开了2ch论坛,作为不少岛国人甚至东亚人气最高各国人数最多的论坛,在某个无敌工作室出品的游戏的讨论专版,已经出现了许多关于游戏内容的讨论帖,这个《School_Days》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

几乎所有的玩家,都出现了鲜血の结末这样的死亡结局!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帖子显然会越来越多!

“这是什么情况,我明明是按照以前的校园后宫类galgame的经验来玩的,怎么最后被桂言叶给砍了?”

“这、这、这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我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个《School_Days》的坑爹,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结尾实在太有创意了!”

“wwwwwwww,我已经死了八次了,你们是怎么死的?除了柴刀还是柴刀么?”

“哪有什么血腥结尾?这明明就是一个超级普通的galgame吧?顺便说一下。我纯粹是专注地走桂言叶线的,最后就这样在一起了啊?我们到底玩得是不是一个游戏啊?”

“草草草草草草草草!!!桂言叶在学园祭上被黄毛给强上了这是闹哪样啊,我真想把这个游戏掰成两半寄回公司抗议,这实在是太虐心了!”

……

田中看着这些火爆的评论,忽然觉得这个《School_Days》好强大!因为就算当做伴随着《鸟之诗》出现的《AIR》都没有这样让玩家们爆炸了的反应!

无论这个鲜血の结末有多坑,必须承认的是。这个结尾完全是神来之笔!在一片后宫galgame中,出现这样非常有创意的结尾,他感觉十分新奇,而在桂言叶用刀砍死伊藤诚与西园寺世界后,他忽然发现,这样的病娇美少女,真的是好萌啊!

因为这个缘故,他开始更加仔细地玩这个游戏,他发现。似乎只要保持专一,就不会出现所谓的鲜血の结末,也就是某个玩家发帖吐槽这个游戏普通的原因。

而很自然的,田中也碰到了桂言叶被黄毛强推的剧情,他虽然并不代入伊藤诚,可遭遇这样的剧情,依然胸口一闷,只要不是ntr爱好者。遇到这种女主被别人强推的情况,自然会特别郁闷。

《School_Days》因为那神来之笔的黑化柴刀结尾。完全火爆了起来!

“今天你是怎么死的?”——这是《School_Days》火爆之后,岛国网络上出现的流行语。

当然也有玩家表示诚哥那种人渣,跟自己绝对没有任何关联。

而挖掘伊藤诚各种不同的死法,已经成了玩家们的业余爱好。

因为同时攻略多个女生是可能的,因此有狂热玩家研究出了全推路线的流程攻略。

必须说明的是,能够达成全推目标的流程绝对不止一种。而且。根据流程的不同,每次黑化的女生也不同。随着研究的深入,大家还发现,连黑化的人数也会发生改变。

一直以来,网上流传着只有一个人看过全推全黑化的结局的传闻……

实际上。这并非传闻,而是事实。

曹无忧在《School_Days》一制作完成,就带着这部游戏去找他的朋友兼对手桂木桂马了。

桂木桂马就是个游戏狂,跟曹无忧一个德性,只不过他非常擅长玩galgame,并且以拯救游戏中的萌妹子为自己的理想,号称攻略之王,他也是属于那种一天到晚玩游戏,考试都能考满分的人,因为只有这样,老师才不会阻止他玩游戏。

桂木桂马一拿到这个《School_Days》,就迫不及待地玩了起来,他首先走得便是专一路线,这足以看出他其实是个非常单纯的人,他真正将游戏中的女角色,当成了有血有肉的女孩……

专一路线的《School_Days》自然不会有那样惊艳,不过他并没有放弃,因为只要galgame到他手上,他就一定能够完全将这个游戏攻陷,任何隐藏结局,都逃不出他的手心!

在他终于玩出鲜血の结末时,他鼻梁上的眼镜寒光一闪,他淡淡道:“我已经看到结局了!”

“装逼!”曹无忧在一旁冷笑着,心中却道,你丫就死撑着吧,明明这厮就是个二次元萌妹子被砍就会心痛得不得了的家伙……

可最终让曹无忧目瞪口呆的是,桂木桂马真的将所有的结局都弄出来了……他扶了扶眼镜,这样说道:“是个非常有创意的游戏,不过,我也好想砍了想出这个结尾的人呐!这完全是丧心病狂啊!里面这么好的妹子也舍得下杀手!”

“只有这一点我绝对赞同!”曹无忧也颇为悲愤,可惜他却不敢在吴笛面前这样说。

《School_Days》仅仅发售两天,不说在C92上准备的份数全部销售一空,后来初期一共制作的十万套全部被抢购一空,这个销量的势头,竟然比Key团队所制作的galgame还要惊人!

无敌文化公司不得不连夜组织生产,而随着震撼人心的好船柴刀结局四处疯传,原本已经下降的销售曲线,则又有回升的迹象。

最终,它的销量完全超过了Key团队的催泪弹《AIR》,这个成绩,不仅让分公司的员工们对吴笛这位神秘的公司拥有者充满了膜拜,更是震惊了Key团队的核心麻枝准这位长相有些像黄教主的潜力脚本师,本来还在华夏的他,闻言立马赶来岛国,想要见一见吴笛这位闻名已久的公司首领……毕竟他非常喜爱那首《鸟之诗》。(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七章 充满怨念

实际上,这个世界的华夏作为天朝上国,自然吸引了无数外国的人才在华夏定居工作,毕竟在华夏只要有钱有权,就可以过得很好,麻枝准虽然进入无敌文化公司的时间并不长,可他所表现出来的才华,已经让不少人十分佩服了。

在麻枝准见到吴笛,并知道吴笛是如何化腐朽为神奇时,自然对这个才貌双全的女孩心悦诚服,他还就Key团队再次精心企划的新作《CLANNAD》向吴笛这位有才的女孩进行了征询。

Key团队的这几部作品,算是“季节组曲”,《AIR》是“夏”,《Kanon》是“冬”,《CLANNAD》便是“春”,这些作品几乎都是催泪弹,实际上全年龄向的纯爱galgame才是王道,比之吴笛化腐朽为神奇的《School_Days》,Key团队旗下的作品,显然受众应该会更广,因为前者胜在猎奇上。

随着之后游戏中的病娇妹子越来越多,黑化剧情也不断出现,《School_Days》除了开创式的好船柴刀结局,让人印象深刻以外,这不能改变它猎奇之下的平庸。

当然,在现在,它在galgame界中的风头可谓一时无二。

在麻枝准征询吴笛的意见时,正好吴笛的岛国朋友虚渊子也加入了吴笛旅游的团队,她还在向吴笛讨教如何才能更加让文章“治愈人心”。

于是,吴笛与虚渊子都被卷入到了这个《CLANNAD》的企划中来,据说麻枝准大魔王在收获了两位天才美少女作家的意见之后,是一边抹着汗一边愉悦着离去的,想来这部《CLANNAD》一定也会成为经典之中的经典。

因为《School_Days》的游戏如此火爆,将其动画化的提案自然也有人提出来并且顺利通过了。采取的结尾,当然是鲜血の结末,这肯定会又有大批不玩galgame的动漫爱好者中招……

在华夏,这部名为《日在校园》的动漫,在深夜档播出时,过程中的女主角被黄毛强推而结尾又那样丧心病狂后。同样引发了轰动,控诉天净沙的言论更是在网上疯传,实在是太虐心了,有人看完动画后表示整个人都抑郁了许久……

这个《日在校园》在华夏造成的影响就是,后宫向都市类的小说,一下子变得萎靡不振,好像读者在看男主脚踏N只船时,都担心男主会被砍,还有文青作者。找到了烂尾的方式,直接让男主想开后宫失败,被女主砍死,结尾撒花……

那些控诉天净沙的人,自然是从岛国得知了,天净沙是策划这个黑化结尾的罪魁祸首。

事实上,在《School_Days》如此火爆之时,吴笛或者说天净沙这位在华夏已经十分有名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已经被嗅觉灵敏的岛国媒体挖掘了出来,消息十分可靠。来源于无敌文化公司内部某位新人脚本师……

岛国媒体在发现吴笛还是之前在岛国网络上爆红的“宅男女神”,以及为《秒速五厘米》动画电影女主筱原明里配音的声优时,自然更加震惊了,而且吴笛本身,还是一位真正的天才作家,小小年纪。已经斩获了两项颇有分量的华夏新人文学奖!

这可是华夏的新人文学奖呐,其实有不少岛国作家,都是非常憧憬这个世界的华夏文坛的,有不少华夏作家的作品,在岛国销量都很好。而读那些华夏传统名家的作品,无疑就能体现自己的逼格很高……

比如说袁龙川这位短篇小说巨匠的作品,那部《竹林中》的改编权,就被岛国某影视公司天价拍下,然后拍成了一部文艺向的电影,一举斩获了华夏在世界上都极具影响力的华夏金龙奖,最佳外国语片!

据悉,花泉镜这位文笔绚烂与苍古并存的天才作家的《圣僧尘世录》,在大卖的同时一举获得遁矛文学奖后,也已经被岛国的影视公司看上,并准备用天价买下改编权。作为时常被华夏剪羊毛的岛国,不论在哪个方面都跪舔华夏爸爸,文学上当然也是如此。

华夏在东方世界第一文化大国的地位,便造成了四方皆慕华夏文化的效果。

其实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在古代时显然也是这样的四方蛮夷极为向往的天朝上国,在文学方面更是碾压一切,但是现代的中国,却失去了这样的地位,当然,一切应该会好起来的。

所以,吴笛的事迹在被报导出来后,她在岛国的影响力一下子变得很大,在这种时候,吴笛那庞大的形象管理团队自然开始发力了,趁热打铁地开始宣传吴笛的其他已经被她自己翻译的作品。

完全投入到文科之中的吴笛,在运用其他国家的语言上,愈发熟练精通了,那种真正的地道,让人根本分别不出她到底是哪国人。

《最独唱》的岛国版已然上线,并且取得了一个开门红,那部《灌篮高手》的魅力,显然是没有国界的,而笔名为渡航的谷扬帆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也十分受欢迎,因为这也是他自己用岛国语翻译的。

因为吴笛在岛国网络上的持续走红,2ch上各种有关吴笛的帖子很多,所以便增设了一个专门的吴笛与吴笛作品的讨论版块,话说煌萌传媒本来就已经掌控了2ch,利用它扩大吴笛的影响力,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吴笛被虚渊子拉过来看2ch上无数充满了怨念的岛国网民们对她这次策划这个结尾的评论:

“天净沙在华夏就已经有这种前科了吧!没想到她祸害到我们岛国来了……”

“在华夏,‘沙’的音等同于‘杀’,她每个笔名都有‘沙’,这样一想,大家都懂了吧?”

“听说天净沙在华夏有个名为‘沙砾’的粉丝团,我也加入了……但是,我想,这一次,每一颗沙砾,都挣扎在血和内脏的包裹中,一定很温暖吧……”

“是不是越漂亮的女孩,心也就越狠毒呢?”

……

看到这些评论,吴笛只是一笑而过,并没有放在心上,她自己也没想到,她随意点拨了一下,竟然就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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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拜访姚琼(为萌主【这不是小智】加更)

在这件事之后,吴笛的心情又好了起来,她忽然发现,原来看到别人因为她而各种跳脚、抓狂甚至破口大骂时,竟然会让她产生一种由衷的愉悦。

吴笛的岛国旅行即将结束,她感觉自己好像又忘掉了一些东西,大概是一些无用的闲愁别绪吧,她整个人倒是愈发专注了,这或许是因为心灵上的孤高所造成的。

让她少许有些意外的是,她在离开岛国之前,居然还有幸见到了两位著名的华夏作家,一位是销声匿迹已久的姚琼,还有一位,则是在华夏文坛风光无限的花泉镜。

那是一间极具华夏古风的庭院,实际上可以说有岛国古风,毕竟岛国的文化本就是华夏的分支。

庭院内有一棵巨大的樱树,只是花季已过,已然没有了那绚丽的樱花,在樱树旁还有一个清澈的池塘。

姚琼穿着宽大的华服,衣衫不整,头发也十分凌乱,他脸上的胡须都懒得清理,明明不过二十六岁,却像个大叔,他的嘴上叼着一支烟,他就懒懒地坐在门口的木制地板上,望着那碧蓝的天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花泉镜同样穿着华服长衫,却一丝不苟,那披散着的长发非常飘逸,明明他的年龄比姚琼要大,但因为他总是将自己打理得清清爽爽的,很注意形象的他,看起来却比姚琼还要年轻,就像是二十三四岁朝气蓬勃的青年。

花泉镜戴着一副眼镜,脸上总是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他整个人完全就是一位古典美男,然而他却在毫不留情地嘲讽姚琼:“姚大作家,因为陷入了创作低潮期,就开始自暴自弃了?居然躲到这个地方偷偷摸摸地舔舐伤口?”

姚琼抽了一口烟。斜眼看着依然面带微笑的花泉镜,实际上他与花泉镜的关系相当好,说是至交好友也不为过,他非常喜欢花泉镜的历史小说,如同他喜欢《秒速五厘米》就各种帮天净沙推荐一样,他非常推崇花泉镜的小说。

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太多的人知道,两人都是特立独行之人,相聚的次数都不多。

姚琼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特别爱读书,遇到好书时往往开心得像个孩子一样,他会去与无关轻重的无脑喷子较劲,然而在花泉镜说讨厌的人是他时,却也能淡然地接受。

因为姚琼知道,花泉镜所讨厌的。只是他在生活作风上的慵懒与放纵而已,他是个在生活上豪迈不拘小节的人,居无定所,四海为家,在对待女色方面,姚琼同样风流,他喜欢高贵成熟女性,最好带有侵略性。若是人妻那当然更好。

而花泉镜在生活上却是位无可挑剔的好丈夫,他所结婚的对象便是自己的初恋。两人之间感情十分深厚,他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看不上任何女人。

花泉镜觉得,姚琼在某种意义而言,有破坏别人家庭的倾向,这让坚定的一夫一妻支持者的他。十分讨厌,而看看姚琼现在这副邋遢的样子,作为一个有洁癖的男人,他自然更加讨厌了。

“创作低潮期算不上,我只是想写一部发自真心的长篇小说而已。只是暂时找不到好的题材。”姚琼回应道。

“最近你那几篇发在《最独唱》上的悬疑短篇很不错啊,不过就这样背叛《时光碎片》,你也太任性了吧,你违约了。”

“是嘛?违约就违约吧。我只是给那位钱主编一点面子而已,这人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况且,这本新的杂志很有潜力。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出色了。”姚琼感慨着。

“吴笛吧?这个后辈很厉害啊……”花泉镜赞了一声。

“也不止是吴笛,我也很欣赏梁凉的性格与文风。不过你说吴笛厉害,是因为她最新的博文《变色龙》?想来也是,连袁龙川老师都为她的这篇文章而赞叹不已。”姚琼吸了一口烟。

“错了。”花泉镜的眼镜上反射过一丝光芒,“我又不是袁龙川前辈那样的批判小说家,我是一名幻想小说家。那个什么杨晓明完全是有眼无珠,说什么吴笛写不出历史小说,简直就是大错特错!仅仅从《梁祝》中,我就看到了她在历史小说上的潜力,真期待她能给我带来更大的惊喜。”

姚琼闻言,不由微微惊讶,他知道花泉镜在历史小说上的造诣,这位古典美男,就像是历史上那些惊才绝艳的才子,在华夏古典文学上有很深的造诣,这正是喜爱古典文化的姚琼,所敬佩的地方,可他却没有想到,花泉镜对吴笛竟然有这么大的期待!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见到一个大概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从姚琼庭院的另一侧走出来,对姚琼柔柔地说道:“姚叔叔,我回家了,小樱(猫)就寄放在你这儿了。”

姚琼随意应了一声。

“啧,你居然有这种嗜好。已经开始将邪恶的手伸向萝莉了么?”花泉镜嘴角带着神秘的微笑。

“胡说八道什么,我只是把闲置的庭院借给她养猫而已。”姚琼将烟按灭了。

“呵呵……话虽如此,但这与你的风格不符啊,你在陷入创作低潮期时,不都喜欢极度安静的地方么?讨厌任何人的打扰。”

“你再胡说,我可是要赶人了。”姚琼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实际上,当他第一眼见到那个小女孩,捧着一只猫弱弱地询问他时,看着她那清澈的眼眸,他感觉有些异样。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来到了这个庭院,她同样换上了极具古风的华服,身上的古典韵味一下子便展现了出来,获得了姚琼那欣赏的目光,倒是花泉镜,对吴笛的来访颇为惊讶,他倒是没想到吴笛竟然会来拜访姚琼。

吴笛或者说天净沙在古典文学上的造诣,在文坛上有目共睹,她在文章中信手拈来的古典诗词,往往非常应景,若是放在古代,定不负才女之名,大概也只有像吴笛这样的才女,才能创造出那位在《梁祝》中一闪而逝却让人印象深刻的才女蔡琰。(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九章 坐而论道

吴笛在看到花泉镜时,也微微一愣,主要是她之前在旅途的过程中,正好在拿对方的小说看,她十分佩服花泉镜的古文功底与想象力,而在书中的一些彩页上,则有花泉镜的照片,这是吴笛认出花泉镜的原因。

她这次来,实际上就是拜访恰巧在岛国隐居的姚琼,向他学习更多写作方面的经验,她觉得自己在真实的写作功力方面,还不如人家,所以她虚心求教。

不过她倒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到花泉镜。

吴笛落落大方地向这两位著名作家问候了一下,充分展现了她的完美礼节。

姚琼对这些并不在意,他是不拘小节的人,倒是花泉镜觉得这个后辈确实很不错,单论外表,似乎已经达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

而在吴笛用姚琼屋内的古琴抚了一曲之后,她更是得到了花泉镜的赞赏,这完全契合花泉镜心目中,天净沙那充满古典韵味的形象,而结合吴笛的年龄,他终于认可了吴笛那天才的身份。

这个世界华夏的文人,虽然也已经与时俱进,尤其是现代主义作家,他们已然抛弃了以往古代文人那种为了提高自身素养、陶冶情操的琴棋书画,但是某些似花泉镜、姚琼这样爱好古典文学的作家,其本身在这些方面的造诣就很高。

花泉镜甚至无论走到哪,都穿着华服,而姚琼私下里,也很喜欢穿华服,倒不是他特别爱国,而是觉得宽松透气很舒适,他所穿的当然不是礼服,而是经过现代演变的华服。很简约。

因此,吴笛的表现让他们很欣赏,觉得她属于同类人。

通过这样的方式,吴笛与姚琼的关系自然也更近一层了,要不然人家凭什么要指点你?

难不成就因为你长得美丽就倾囊相授?可惜姚琼与花泉镜都不是见到美女就腿软的男人,前者曾经沧海难为水。后者则只倾心于自己的爱妻。

只能说吴笛的魅力确实很大,能瞬间征服一些男人,可却不能瞬间征服所有的男人。

“这么说来,姚琼老师确实陷入了创作低潮期?”吴笛一边为两位前辈倒着自己所泡的茶,一边随意问道。

“他只是犯病了而已。”花泉镜满足地喝了一口茶,脸上依然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

“啧,要真说起来,之前我自己烂尾的那本《隔岸》也是在创作低潮期写的,那帮评委还当宝。还有。别叫我老师、老师的,我可是你的手下败将呐。”胡子拉碴的姚琼很随性地说道,他本来又想抽烟,想到吴笛还在这儿,所以最终还是喝茶了……嗯?这茶艺确实不错。

“是啊,小吴,在这里,大概还是你的粉丝最多吧。这可是很了不起的!顺便再赞一下你泡茶的手艺,这要是在古代。想必你就是那些书生才子们红袖添香的不二人选。”花泉镜温和地说道。

“好吧……姚大叔,花大叔。”吴笛可爱地眨了眨眼睛,这样喊道。

听吴笛这样喊了,姚琼却又觉得不爽,不过想到吴笛的年龄,他也释然了。

花泉镜倒是无所谓。依然笑眯眯的,毕竟是结婚几年的人了,各方面都比有些任性孩子气的姚琼要成熟,虽然现在从长相来看,他要比姚琼年轻。

“其实我倒是感觉到了。这位姚大作家马上要走出低潮期了。”花泉镜淡淡道。

“这是为什么?”吴笛问道。

“因为爱情。”

姚琼一口茶喷了出来,他皱眉道:“哪来的爱情?”

“你不是看上刚刚那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了嘛……”

“切,我喜欢的是熟女,熟女啊!”姚琼大声说着。

吴笛就在一边微笑地看着两位一看关系就很好的作家,仿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那位挚友一起聊女人的记忆,那位挚友与她一样,是个花花公子。

姚琼想到吴笛还在旁边,自然稍稍有些不自在,他再不拘小节,在吴笛这样的完美女孩面前,也总会下意识收敛一些,保持一下风度,这是作为男人的本能。

“男人总会改变口味的,你差不多也快是大叔的年纪了。”花泉镜的潜台词就是姚琼会从熟女控转变为萝莉控,而一个天才的作家,往往会在这样的心理转变中,写出一部传世之作。

话题又转变到了文学上,姚琼大概说了说他的写作技巧,可以说他的商业文写作技巧、套路都达到了巅峰,尤其是他在吸收了网络文学快节奏装逼打脸、升级练功的精髓之后。

某些实体作家总是嘲讽网络文学无内涵,但却又眼红它们的商业价值,这样的人就是典型的失败者,似姚琼这样成功的作家,从来不会小看任何文字,网络文学再烂,也有它的闪光之处,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要有包容的心态,取其精华,去其糟泊。

这样的道理其实谁都懂,可真正能够这样做的却很少,许多扑街作者,不论是混实体的与混网文的,都只看到那些“大神”们的缺点,然后觉得自己的文笔、思想之类完爆他们,可事实总是很残酷。

就连花泉镜,也听得十分认真,然后他也说了说自己的写作经验,他可是既能畅销又能写出艺术的作者,别看这种事说起来简单,可有多少作家能够掌握商业与艺术的平衡?姚琼都差了些火候……

假以时日,已经获得遁矛文学奖的花泉镜,若一直保持这样的态度前行的话,肯定能够在文学道路上走得更远!

而吴笛凭借她脑中的记忆,当然也能做到商业与艺术的平衡,毕竟她的背后,站着无数文豪,可要真让她自己来写,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因此,在与两位出色的前辈作家的“坐而论道”之中,吴笛收获了许多,她有些感叹,这个世界的华夏现代作家,真心厉害,大概在中国,也只有鲁迅、巴金、老舍那个时期的作家比得上,而在这之后……

“对了,小吴你也上高中了吧,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啊?”花泉镜扶了扶眼镜,笑得很温柔,也很八卦。(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章 弈棋作诗

吴笛愣了愣,沉吟了一会,某人的身影一闪而逝,才说道:“没有啊,感觉同龄的男生太幼稚啦,比起男生来说,还是更喜欢读书写文画画唱歌……”

“这倒也是,能够写出《秒速五厘米》这样的作品,完全可以感受到你对爱情散发的恶意,我和我太太是高中时的初恋,倒是经受住了时间与空间的考验,其实在学生时代谈一场恋爱是一件很幸福甜蜜的事情。”花泉镜想起自己的妻子,神情愈发温柔了。

“花泉镜你这个死人生赢家别在我面前说你的幸福啊!”姚琼有些悲愤地说着,他的心中,也依然存有那个女孩的身影,那同样是他学生时代的初恋。

其实无论男人经历过多少女人,都会对他真正的初恋念念不忘,有时候在多年后发现自己的初恋嫁给其他男人之后,都还会觉得有些心痛,可能也并非感叹初恋本身,而是转眼间,竟然就这么多年过去了。

有人在高中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或是深深地暗恋了一个女孩后,便会发现,在上了大学以后,便很难喜欢上一个人了,就是觉得不管怎样的人自己都喜欢不起来,觉得特别没意思,可有可无不痛不痒。

这便是因为太多的人全部的感情,都在初中高中那最青春的六年,透支完了。

恋爱吗?吴笛感觉自己的手心,似乎还有残余的温度,可是她却微微摇了摇头。

夏日午后的时光显得愈发闲暇悠然,虽是古宅,可室内却有空调,这空调配合着那雕花窗、散发着烟气的宝鼎,以及在对弈的两位文人雅士。便有种时光错乱的感觉。

吴笛正在与花泉镜对弈,其实她的围棋的水准还可以,但是花泉镜明显是位围棋高手,算是业余棋手中的顶尖人物了,所以吴笛在中盘时,就感觉无法与之匹敌了。

其实从花泉镜以前所写的历史小说中。便已经可以看出他在围棋上的造诣了,他的一部比较商业化的作品,主人公就是一位善弈的智者,帮助九位皇子中的一位夺嫡,然后通过围棋来装逼,说是以天地为棋盘,万物为棋子,效果很好,逼格很高。这部小说已经被拍成了古装大片,电影票房大丰收……

吴笛认输时,花泉镜却道:“我知道小吴你精通古文,不如以这围棋为题,随意吟些诗句如何?”

姚琼刚刚抽烟回来,听到花泉镜的话,忍不住说道:“你这不是为难人家么?还真以为现在是古代啊,话说古代也没听说有哪几个才女可以在短短时间内……”

还未等姚琼说完。只听吴笛轻灵的声音传来:“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

“这……”姚琼愕然了。然后环顾了一下四周,佩服地看了吴笛一眼,也不多说什么了。

“很不错啊!不愧是天净沙,在古典诗词上的造诣,我不如你!”花泉镜显得十分愉悦,吴笛的这一句。便已经非常应景了。

却又听吴笛说道:“还有一句,算是对围棋本身的描述吧——心似蛛丝游碧落,身如蜩甲化枯枝。”

一般游戏都是为了热闹,而围棋则是“取其寂静”,这是对心智的考验与磨练。黄庭坚的诗“心似蛛丝游碧落,身如蜩甲化枯枝”,将这一过程描写殆尽,蜕茧成蚕、苦其心智之后,是悦其灵魂。

花泉镜收敛笑容,沉吟了好一会,才慨叹道:“此句更妙,可谓一言道尽了棋手磨练棋技的本质。”

虽然都是残诗,但这种信手拈来的句子,已经让花泉镜非常佩服,他终于明白,为何吴笛可以在她的以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中,将诗句无缝融入文章之中了,这种灵气,让人叹服!这个女孩,确实是前途无量!

姚琼在一旁完全傻眼了,他还能说什么呢,无话可说!

如果说写文章还是可以通过不断地磨练文笔来提高的话,这诗歌,尤其是古体诗,普通的还好,他姚琼凑也能凑出一些对仗工整的诗句,可在意境或者应景上,就完全不能与吴笛相比了,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明明现在已经没有古诗氛围的熏陶,可她如何能写出这么多妙诗来?

这让姚琼非常纳闷不解,可心高气傲的他却不得不承认,在诗歌尤其是古体诗的领域,他甚至花泉镜,都不如吴笛!

之后,几位作家又就围棋这个话题聊了聊,在聊到有关围棋的小说时,吴笛忍不住说道:“有一个创意,一位古代棋圣,附身到一个并不懂围棋的孩子身上……”

没错,吴笛说的这个故事,自然就是那部很经典的漫画——《棋魂》。

最近对网络文学很有研究的姚琼,忍不住吐槽道:“这不就是网络小说中的‘随身携带老爷爷’的流派嘛,话说你给你那个网络作家的小姨所写的《盘龙》、《斗破苍穹》做的设定,好像都随身携带着老爷爷吧?”

吴笛愕然,经姚琼这么一说,她发现《棋魂》中主角与佐为的关系,好像确实就是随身携带老爷爷诶!而主角可以利用佐为来赢棋,当然也在佐为的指点下迅速提高水平,甚至最终战胜佐为,而她印象最为深刻的情节,无疑便是佐为在网络上大杀四方……这就是爽点啊!

“这些都是很不错的商业作品啊,其实也可以在传统文学中尝试运用这样的手法。”花泉镜摸着下巴说道,他本身对商业作品并没有偏见,有时候曲高和寡反而无法通过作品去传递自己的思想。

姚琼当然也是如此,他可是很会骗读者钱的作家,因为他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甚至还向传统作家所鄙视的网络小说学习。

“而且,也可以发散思维,不仅是围棋,在古琴、书画上也能用这样的手法,一旦这样的作品火了,说不定还能让人们更加钻研这些传统文化。”花泉镜温和地说道。

“我怎么觉得,吴笛你的身上也随身携带着老爷爷啊?”姚琼调侃道。

吴笛心中微微一惊,说起来,她已经消失了的男性灵魂,应该就是她的“老爷爷”吧,她能有今天,完全是因为他。(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 震动华夏的绯闻

吴笛与花泉镜一同离开了姚琼的住处,她马上还要回华夏进行签名售书。

花泉镜作为吴笛的长辈,还是个特别温文尔雅讲究礼节的古典君子,他很体贴地将吴笛送了回去。

然而让两人都没想到的是,两人走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画面,竟然让岛国的狗仔队给偷拍到了!

这当然是因为吴笛这段时期在岛国非常的红,甚至已经从ACG的宅民圈子扩散到了更广的层面上。

虽然吴笛戴着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但是从她露出来的下半张脸,那完美的瓜子脸脸型,美丽的琼鼻,粉嫩的樱唇,都能分辨出她的真实身份!

而她还穿着古代的襦裙服,身上散发出来的古典气质,可不是一般女孩可以具备的……

可以说,即使吴笛被偷拍了,在图片中的她依然十分养眼,让人怦然心动,可是,她的身旁却有一位很碍眼的男人,那便是花泉镜。

花泉镜可没有遮遮掩掩的,他是一位实力作家,要是他要靠长相卖书的话,就不可能这么早与自己的初恋结婚了,当初他甚至还大大方方地公开他已经有爱人的消息。

当然,花泉镜的容貌也让人十分深刻,毕竟是非常俊朗的男人,还留着一头长发,这个逼格就很高……

图片中的花泉镜,依然带着他那永恒不变的温文尔雅的笑容,任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

要说这些被偷拍下来的照片,只能说两人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但是其中却有一张被拿出来当作新闻照,一下子便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张照片其实是一个意外,在从人行道走过一条马路时。吴笛正在对姚琼与花泉镜的一些写作技巧进行回味思考,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车辆,花泉镜见状,便拉了吴笛一把,要不然就要出车祸了……

狗仔队厉害的地方便在于,他将花泉镜拉吴笛一把的动作。说成了牵手照,而这张照片,就能“证明”花泉镜与吴笛的关系暧昧!

这个岛国的三流八卦小报,将这个消息捏造了报导出来后,借着吴笛在岛国的人气,一下子销量激增,而这张照片流传到网络上,并出现在了华夏的一个娱乐八卦网站上时,则引发了地震!

然后除了煌萌传媒旗下的媒体以及那些比较权威的媒体以外。那些希望销量增长、获取眼球效应的网站或纸质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转载,各种引人眼球的标题诞生了——

《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恋情曝光?》

《超强新人作家与超强实力作家跨越十二年的爱恋?》

《二十八岁大叔与十六岁美少女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华夏好丈夫、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花泉镜出轨了!》

《最美女学霸竟成破坏婚姻的小三!》

……

华夏的八卦小报,为了销量,为了吸引眼球,捏造起新闻的水准,下限不比岛国的高,毕竟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一切为了利益,一切为了金钱!

吴笛在华夏的人气本来就因为《灌篮高手》的高潮部分。以及《直到世界的尽头》的动画mv而非常高,所以那些媒体当然早就盯上了吴笛!

《国民问询报》就是华夏比较著名的八卦小报,曾经连华夏主席与妻子不和的消息都报导过,更不用说各种官员、富商的丑闻了,因为它的内容够劲爆,编造得够逼真。所以它的销量很大。

这一次,这份报纸自然不可能放过吴笛,它编造了这样一个故事:

吴笛与花泉镜在上次青竹城中的文学奖颁发过程中偶遇,俊朗不凡才华横溢的花泉镜让这位天才美少女作家一见倾心,但吴笛知道花泉镜是个只爱妻子的好男人。只能将这份爱恋之心放在心底,谁想到之后在岛国重新相遇,花泉镜虽是好男人,却也抵挡不住吴笛的刻意诱惑……

这个故事写得有些挑逗,甚至还将花泉镜与吴笛之间的“幽会”写得非常暧昧,配合着吴笛与花泉镜之间的一张“牵手照”,就像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

而报纸上还说,像吴笛这样这么小就拥有如此才华的女孩,肯定不会看上同龄人,唯有花泉镜这样的“大叔”才能让吴笛倾心!

报纸还惟恐天下不乱地推测,花泉镜为了吴笛,或许将会与发妻离婚,毕竟他二十一岁就结婚了,现在正是七年之痒的时期,而吴笛的魅力,肯定要比他那位发妻强,只要是个男人,一定会喜欢吴笛这样的完美女孩的吧?

哎,且行且珍惜吧……

吴笛此时正好在回华夏的飞机上,她自然不知道,此时机场已经被各种媒体的记者占领了,他们的脸上几乎都带着兴奋、期待的神色,现在吴笛在华夏就是话题人物,若能够第一时间采访到有价值的新闻的话,那就意味着销量!

萧逸仁这位“无敌卫队”的成员,在看到网络上流传的那张吴笛与花泉镜的“牵手照”时,他第一反应便是,这不可能!

我们家的吴笛怎么可能会不声不响地恋爱?

他觉得这照片绝对是PS的,他立马去询问“无敌卫队”中比较精通PS的人,网上抹黑吴笛的人有很多,其中不乏将吴笛的头像P到那些不堪入目的图片上的人,而“无敌卫队”的人就会出现去清理这样的图片。

让萧逸仁如遭雷击的是,这张照片竟然是真的!

虽然听到卫队中有人安慰说,现在网上流传的肯定假消息,只有通过吴笛本人说出的真相才可信,但萧逸仁依然觉得非常揪心!

实际上,萧逸仁其实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ID为【吴笛的你】,在海角论坛上发帖的人,并且曾向吴笛写过情书,每周都会送爱心形状的棒棒糖,而后来,因为发现自己与对方的差距越来越大,他的暗恋情绪完全转变成了一种崇拜,一种寄托……

我爱你,与你无关。

这便是萧逸仁安慰自己的想法,但这个时候,他却觉得非常压抑愤懑!你都被别人牵手了,这能忍啊?(未完待续。。)

求推荐票求月票!!!以及向《团长养成计划》作者团子老师道歉

之前有两章的确是看着《团长养成计划》所写,导致各种雷同,对此我感到十分羞愧。

其实我本人非常喜欢《团长养成计划》这本书,反复看了好多遍,本书中“治愈人心”的创意也是来自这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对ACG圈子各种八卦都非常了解的书。

还有一本让我感觉非常遗憾的,则是《混在东瀛成大亨》,也是写日娱的,很带感。

作为读者,我想说,求更新啊!!!

作为作者,我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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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细思恐极

萧逸仁死死地盯着这张图片,他觉得穿着襦裙服的少女就像古典仕女一般动人,脸上戴着的墨镜,则为她增添了一丝现代的气息,二者结合在一起,虽然乍看起来很怪异,可却因为吴笛的天生丽质而产生一种另类的魅力。

总之,吴笛是那种穿任何衣服都非常漂亮的女孩,让他为之心动为之沉迷为之崇拜的人,然后,图片中那位带着温柔笑容的花泉镜,却“牵住”了女孩的手……

花泉镜脸上那一贯的微笑,让萧逸仁误以为是那种征服了女孩后得意的笑容,他越看越觉得刺眼,真想将拳头砸在这个二十八岁的已婚男人脸上!

萧逸仁用度娘搜索了一下“花泉镜”三个字,发现花泉镜因为吴笛的缘故,度娘指数都极速上升,在有关花泉镜的新闻中,除了他获得了第XX届遁矛文学奖、某部小说又改编成了电影、去年华夏作家富豪榜第五之外,其他的新闻,全是他与吴笛的绯闻!

萧逸仁打开花泉镜的度娘百科,照片便是长发飘逸、戴着眼镜、俊朗不凡的花泉镜,拿着遁矛文学奖的奖项,露出微笑的样子。

花泉镜的微笑,似乎永远不变,他给人的感觉很温和、很幸福、很满足。

而度娘百科中,则罗列着他那顺利而非凡耀眼的文学之路,他本身就是在传统而古典的文化中熏陶长大的,他的父亲是一位雕金与象牙工艺师,他从小爱好文学,拜在了如今华夏真正的文坛大佬云牧山门下,如今已是六十三岁的高龄了,陈克文学家获得者。古典文学造诣非常高,还是位历史学家,华夏文学院院长,中都大学名誉校长……

云牧山是一位极其坚定的华夏民族主义者,仇视欧美,所写的文章大都是在弘扬华夏文化。而一般能够获得西方路西恩文学奖的华夏作家,一定要写揭露华夏黑暗、反人性的文章才行,否则得到个提名就不错了。因此,云牧山哪怕在国际上都享有盛名,可却永远不可能获得路西恩文学奖。

这种耀眼的文学之路,刺激得同样喜爱文学的萧逸仁一片自卑,他的出身的家庭压根与文学搭不上任何关系,虽然还算富裕之家,但他要踏上文学之路的话。估计也只能从网络小说开始……

这样长相俊朗才华横溢知识渊博的作家,也难怪可以让吴笛倾心……萧逸仁痛苦地想着。他知道,其实喜欢花泉镜的女孩相当多,若非早就结婚了,估计数量还要庞大!

切,喜欢谁不好,为什么要喜欢已婚男人呢,是因为大叔才能给少女安全感么?

萧逸仁紧紧地攥着拳头。在看到度娘百科上说花泉镜是个顾家的好男人时,他嗤笑一声。这就是所谓的好男人?

他忽然想到,吴笛才不过十六岁,连成年都还没有,难道花泉镜还要对她下手?这简直就是禽兽啊!

吴笛一定是被这个笑得很阴险的家伙给骗了,一定是这样的!

吴笛再天才,但在感情上肯定是个单纯得不得了的小女孩。被花泉镜这种老奸巨猾的男人一骗,完全就找不到北了!

与萧逸仁拥有同样想法的吴笛死忠粉有很多,像这样的粉丝,无论他们的偶像犯了怎样的错误,他们都会为自己的偶像找到借口。并将过错推在别人身上。

由于吴笛已经被黑过不知道多少次了,留下来的粉丝,大都非常死忠,他们坚信自己的偶像不会让他们失望的,这次的照片绝对是意外!

而吴笛的死忠粉们却万万没想到,花泉镜那庞大的粉丝团,竟然首先按捺不住,直接在网上开始黑起吴笛来,这其中,自然也有某些看吴笛非常不爽,或者非常嫉妒吴笛的人,在双方粉丝之间挑拨。

吴笛吧与天净沙吧被直接爆吧了,首页被《小三吴笛不要脸,破坏婚姻全家死光光》这样的帖子占领了……

而在吴笛的微博上,也被那蜂拥而出的“花粉”狂骂,说吴笛是狐狸精,装纯的婊子!

由此可见,花泉镜的粉丝是多么恐怖!

这些粉丝其实应该算是“相信爱情”的忠实支持者,因为花泉镜与他的妻子,便是初恋,一路走来,互相扶持,可谓伉俪情深,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会白头偕老,幸福生活一辈子,却没想到吴笛横插一脚!

花泉镜的粉丝们对此自然不能容忍,这简直让他们再也不相信爱情了……那些明星中有好多是“模范夫妻”“恩爱夫妻”,可总会有XX门爆出,还有直接离婚的,让不少粉丝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花泉镜夫妇可谓真正地成了那些相信爱情之人的信仰……

不过,这倒确实能够证明吴笛的魅力,花泉镜虽然人气很高,绯闻却很少,但也曾有女星借他炒作,可是在那个时候,花泉镜的粉丝们却很淡定,心说就你这种庸脂俗粉也能打动我们家花殿的心?别开玩笑了!

而现在以吴笛的人气,自然无需炒作,反倒是花泉镜与吴笛搭上关系后,搜索指数迅速上升……

吴笛本身的魅力,让“花粉”们慌了!

他们害怕花泉镜一不小心真的犯错误了,那些男人将心比心的话便会发现,若真能让这位才貌双全的美少女倾心甚至倒贴,他们根本把持不住!

因此,不能淡定的“花粉”们开始下意识地抹黑吴笛,打击吴笛的名声,而吴笛的那些死忠粉,包括沙砾们,自然不能忍,实际上吴笛的粉丝疯狂起来,也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

他们还觉得,这个已婚男人花泉镜,用花言巧语欺骗了纯洁的吴笛!

实际上,花泉镜本身的魅力,也让吴笛的死忠粉们惊慌失措,而且这还是吴笛第一次爆出绯闻,还有铁证如山的“牵手照”,在照片中,吴笛的脸虽然被很大的墨镜遮着,但花泉镜“牵”吴笛手时,少女本身似乎并没有露出拒绝的意思!

这简直让人细思恐极!(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 澄清事实

吴笛的粉丝们也不愿太过深入地去思考,这东西越想越让人心里不舒服,尤其还有那些八卦小报在煽风点火,有些黑吴笛的网民,则写一些不堪入目的小H文,说吴笛已经被破身开苞之类的话,再也不是处女什么的……

这样的帖子总是很火,删也删不干净,那些比较淡定的粉丝,自然不会在意这种故意抹黑吴笛的帖子,但某些实在经不起撩拨,或是觉得太过分的粉丝,则愤怒得想砸电脑!

吴笛纯洁如女神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怎么可以被玷污?

吴笛的死忠粉们反爆了花泉镜的度娘吧,说花泉镜是个衣冠禽兽,竟然对未成年少女出手,简直丧心病狂,甚至还有更加激烈的粉丝,说是要告花泉镜诱骗未成年少女……

在双方粉丝很不理智的情况下,搞得吴笛好像真的勾引了花泉镜坐实了小三的身份,又或者是花泉镜欺骗纯洁少女感情,成了猥亵少女的变态大叔一样。

而有既是吴笛的粉丝,又是花泉镜粉丝的,则说反正两人的文章都写得那么好,都那么有才,这都已经不能用郎才女貌来形容了,而是天生的一对,年龄阻止不了两人之间真正的爱情!

这种奇葩的论调支持的人当然很少……

吴笛下了飞机时,便发现自己已经被众多记者围住了,戴着墨镜的她神情冷淡,心中还以为是《灌篮高手》与《直到世界的尽头》的影响,然而记者一开口,就让她有些发懵:

“请问吴笛你真的与花泉镜一见钟情了吗?”

“吴笛,请问你怎么解释你与花泉镜之间的‘牵手照’事件?”

“吴笛你与著名作家花泉镜进展到哪一步了,是不是对方利用前辈作家的身份对你……”

“吴笛你真的要当第三者插足对方美满的婚姻吗?”

……

这什么跟什么啊?吴笛满头雾水。她和花泉镜?这怎么可能?牵手照?那是什么?

她根本没将花泉镜拉了她一把的事情与牵手照结合起来,实际上姚琼与花泉镜对她来说,仅仅只意味着写作技巧而已。

吴笛确实很尊敬花泉镜这样有才华的实力作家,可她却压根不会往男女感情上去想,而她在人家花泉镜眼里,估计也就是个小姑娘而已。他是那样深爱着他的妻子,又怎么可能移情别恋?

吴笛的“自恋”是自己爱自己,可不是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男人都会爱上她!

若她真的有这种体质的话,那也不会有那么多人黑她了。

吴笛并没有回答任何问题,直接在众多保镖的掩护下离开,她现在只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吴笛与吴迪相对坐在这辆加长版豪车的后座上,其实这几天兄妹俩的关系简直降至了冰点,谁都没有和谁多说一句话。

当然,吴笛本身还真没太注意这一点。她从来就没将这当成什么大事,或者说,她又忘了。

哪怕吴迪又如何?只是个小孩子而已,她现在没空理他。

而吴迪在听到那些记者的问题后,自然非常的心焦,但他看到吴笛那一副淡然的样子,就有些泄气,他这几天就是在生闷气。

即使吴迪很喜欢吴笛。但终究年少,正处于青春期的他。即使已经老练了很多,但是自然也会有心理波动,他远没有吴笛那样坚韧,甚至无情。

吴迪下意识地拿出手机,搜了“吴笛”这两个字,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握着手机的手背更是青经暴突!

怎么会?她怎么会任由其他男人牵她的手?

吴迪的心,彻底慌了!他非常恐惧,甚至觉得自己的世界要崩溃一样!他忽然觉得胸口很疼……

他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吴笛,刚刚记者为什么要那样问你?”

吴笛随意说道:“我怎么知道?我还纳闷呢……”

吴迪看着女孩那淡然的神情,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他低下了头,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嘴唇,竟然咬破了!

吴迪其实很想笑,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傻,他甚至发现,原来自己坚持的一些东西,完全就是毫无意义的事情。

他打开车窗,此时车子正在一座跨江大桥上,他将手机扔了出去,沉入了江中!

那个手机里,有许多吴笛美丽的瞬间。

“你干嘛把手机扔出去?你嘴唇怎么了?”吴笛愕然道,她才发现这小子的异样。

吴迪只是轻笑一声,舔了舔自己咬破的嘴唇,却再也懒得理会女孩,仿佛觉得只有这样,他那被狠狠践踏的自尊(自我意识过剩而产生的幻觉),才能重新拾起!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有某些莫名的坚持,觉得这种坚持很有骨气,却时常会在不经意间让真正重要的东西从指间流走。

他想,或许自己再也不会去相信任何一个女孩了。

吴笛见他不答,也没太在意,她还感觉挺纳闷呢。

直到吴笛回到家后,才知道这回事,她看到网上传得有模有样的绯闻时,感觉有些无语,这些人也太会瞎编了吧?

不过,让吴笛有些疑惑的是,为何她的形象管理团队没有第一时间出来辟谣呢?真是奇怪啊……

吴笛上了自己的微博,直接发了一条微博,澄清了事实,并且说自己是将花泉镜当作真正的前辈作家来看待的,还从他那里学了更多的写作技巧,所以她还希望她的粉丝不要做过激的事情。

这可不是假话,她觉得仔细揣摩花泉镜在历史小说上的造诣的话,对她写《文明》有很大的帮助。

比起吴笛来说,花泉镜无疑更加“高冷”,他根本就不屑回应这种事,他与他妻子之间的默契,若是被这种小小的风波所影响,那才是怪事。

他的妻子,对她的丈夫很信任,吴笛的魅力再大,也无法破坏这对互相深爱到骨子里的夫妻。

吴笛的澄清,终于让她的不少粉丝平静了下来,因为吴笛一直是个非常坦诚的人,从来不会伪装什么,因此她的话有很大的信服力。

其实按照吴笛的风格,她也是不屑回应的,只不过她忽然想到了吴迪的异样,这个回应,算是对他一个人的澄清。(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 累觉不爱

如萧逸仁这样的粉丝,在看到吴笛的辟谣后,本来感觉天都塌下来的他们,阴郁的心情可谓一扫而空。

吴笛很平淡地解释了“牵手照”的前因后果,实际上她自己看到这张照片时,才想到这回事,那个狗仔队太能捕捉时机了,两人“牵手”的时间怕是连一秒都不到。

由于照片中确实是马路人行道的背景,所以吴笛的回答显然很具有说服力。

这场轰轰烈烈的绯闻,终于要走向尾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或许会成为一件名人轶事,毕竟两位当事人,都铁定会成为文学史上不可磨灭的人物。

……

“这样做真的好吗?”坐在窗口前的聂馨予吸了一口烟,再递给吴定邦。

“男人必须通过受伤才能成长,要想走得更高,就不能在感情上优柔。”吴定邦接过烟,面无表情地说道。

……

吴迪正在怄气,他下定决心不再关注女孩的任何信息,因为自己感觉被欺骗得很深的他,已经累了,不能再爱了。

这其实也能看出吴迪在这个年纪是多么不成熟,不说这个世界的吴迪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吴迪,也是在这个时期暗恋未果,然后便自暴自弃,最终成为了一个庸人。

所幸吴迪虽然在怄气,可他骨子却已经习惯了优秀,反倒是之前因为对变成妹妹的女孩各种意淫,导致他忘了将自己变得更优秀这件事,而这一次,他又重新找回了自己。

爱情往往让人变得失去自我,这话并不错,有许多人在疯狂地投入到爱情中去时。觉得为对方改变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可是当他发现自己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时,便会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改变有多么巨大。

这种改变有好有坏。

就在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吴迪独自一个人的怄气时候,吴笛则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舌尖上的名著》的签名售书活动。

主办方给吴笛准备的场所极为广阔。原本以为这已经足够了,毕竟《舌尖上的名著》这本书面向的对象,是那种文化层次更高的人,但是就连主办方都没想到的是,吴笛签名售书的这一天,场面会这样壮观!

吴笛来到会场的时候,都被那黑压压的一片给镇住了,来这儿支持吴笛的人简直是五花八门,从小到老。哪个年龄段都有!

而最引人注目的,无疑便是穿着统一的服装,头上绑着一条缎带,上面写着“无敌卫队”这四个字的粉丝团,他们完全不觉得这种雷人的打扮很羞耻,反而觉得非常光荣!

因为吴笛近期在岛国声名大噪,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岛国的吴笛死忠粉知道吴笛这一日将会举行签名售书活动时。他们哪怕并没有看过吴笛的这部《舌尖上的名著》,可这并不妨碍他们漂洋过海。来到这向往的天朝上国,追随心目中的“女神”。

原本其实关注这场签名售书的媒体并不算太多,因为之前那些胡乱报导吴笛的媒体,直接被吴笛的律师团队以“诽谤罪”告上了法庭。

而在吴笛澄清完之后,后知后觉的花泉镜才知道这件渐渐平息下去的事情,他直接晒了他的一张与爱妻甜蜜的合照。这是他最喜欢在微博上做的事情。

除此之外,他则喜欢上传各种有关兔子的图片,因为他非常喜欢兔子这种动物,就连身上,都一直挂着兔子挂件。

很显然。他就算不说什么,他的粉丝也知道了他们的偶像,与他的妻子关系依然非常好,这不由让某些看不惯晒幸福的人,诅咒花泉镜这个死现充人生赢家。

更让网民们无语的是,花泉镜那位体贴柔美的妻子,还说自己非常喜欢看吴笛的小说,若是自己的完美丈夫能够征服这位天才美少女的话,她不介意与吴笛一起分享花泉镜……

这种话说出来简直又引起了一片哗然——这个花泉镜,绝对是主角吧,因为只有主角的妻子才会说,“不论你有多少个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行了,我愿意与别的女人分享你的爱”,可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女人!也难怪花泉镜这样深爱着妻子……

当然,也有女权主义者,直接抨击花泉镜的妻子,认为就是这样的女人,才让女人这个群体这样弱势……可实际上,或许她们内心深处都期盼有花泉镜这个一心一意的好男人做丈夫。

总之,吴笛与花泉镜的绯闻,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不少人想象的那样,完全就是一场误会,同样是某些无良媒体炒作出来的。

这次绯闻会闹这么大,主要还是因为吴笛实在太无懈可击,而花泉镜也从来没有露出过破绽,这就使得有很多比较阴暗的人,去脑补他们的另一面……

吴笛今日的打扮完全就是cos文学少女,她的发型是长及腰间的三股辫,身上穿着的衣服尽显青春活力,因为正值盛夏,所以她穿着的裙子裙摆较短,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白皙大腿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暴露在了空气中,让人完全移不开眼。

明明是签名售书的活动,可吴笛出现在现场时,简直就像是演唱会一样,话又说回来,这次来捧场的可不仅仅是书迷,她的乐迷同样有很多。

没有办法来到现场的粉丝们,也早就打开了网络直播。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现场的气氛,吴笛的粉丝们觉得,女孩似乎越来越具有魅力了,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人感觉非常美丽,而今日这极符合她气质的文学少女的吴笛,一改之前的“女神风”,反而让人更觉亲切。

最关键的是,《舌尖上的名著》这本书书中的插画文学少女便是她这样的打扮,她就像自己书中的主角一样。

“大爱这种可爱文静风的笛子啊,感觉离我好近,可惜没办法去现场支持!”ID为【SeraphimLight】的网友在直播的视频下方评论道。

“我怎么觉得签名售书完全变成了演唱会,我赌五毛吴笛会现场献歌,不过如果真会这样的话,那我一定会后悔没去现场!”ID为【剑胆琴心琴箫】的网友这样评价现场的气氛。

“我只是觉得好白好白,哪里都白,像白馒头一样白!”ID为【fannfann】

的网友说着谁也听不懂的丧尸话。(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 签名售书

这次与吴笛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苏暖这位吴笛的闺蜜,她与吴笛的关系非常好,好到可以互相拥抱着睡一张床的程度。

“诶?让我们两个现场给这些书迷们唱几首歌?”吴笛疑惑道。

主办方的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道:“这当然还是取决于您。”

“那就唱好了,笛喵的现场发挥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我也是!”苏暖脸上带着略显迷糊的笑容,说出来的话语倒是意外的自信。

吴笛想了想,也觉得这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内容,毕竟今日来这里的,可不仅仅是书迷,还有其他方面的粉丝。

在现场的粉丝们得知吴笛在签名售书之前,会给带来两首正在音悦网上的人气歌曲《甜甜的》与《简单爱》时,其中的乐迷们自然非常的开心:

“太好了,没想到这次能听到笛子的现场演唱,上次的错过了,没想到这次居然有这样的惊喜!”

“真是幸运!我正好最喜欢这两首超级可爱俏皮的歌曲,非常好听呢!”

“为什么我觉得《甜甜的》与《简单爱》由笛子来唱会很违和……总觉得这应该是男人唱的歌。”

“切,这样的歌由笛子来唱才是最棒的,若是笛子有喜欢的女孩的话,那我也就放心了,百合什么的最有爱了,笛子绝不能被男人玷污!”

……

吴笛与苏暖携手出现时,又引发了粉丝们的一阵骚动,实际上苏暖这位娇小可爱的女孩,拥有的粉丝也很多,因为她笑起来很甜,简直就像是《甜甜的》与《简单爱》中的女主角一样。

苏暖的声音。也比较适合这两首歌。

在万众瞩目之下,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效果倒还不错——

说不上为什么

我变得很主动

若爱上一个人

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想大声宣布

对你依依不舍

连隔壁邻居都猜到

我现在的感受

河边的风

在吹着头发飘动

……

我想就这样牵着

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

没有伤害

你靠着我的肩膀

你在我胸口睡着

像这样的生活

我爱你你爱我

……

两个女孩唱的这首《简单爱》虽然非常好听,不比周婕纶差,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怪怪的,在场的听众们都不由自主想到了两个女孩。如歌词中的那样“你靠着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着”的画面。

若吴笛与苏暖是两只恐龙的话,那这样的画面一定非常重口,然而吴笛却是一位超级美少女,《自由》之上的唯美写真照,简直让人美哭了,而苏暖也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孩,由于她体型娇小,正适合当作抱枕……

因此。当幻想这两位女孩抱在一起的时候,一幅极为唯美的画面便在不少人脑海中生成,那样的美感,自然让这些人感觉挺好。

那些来到现场的比较萌百合的死宅们,已经嗷嗷叫了起来,实际上黑白格子乐队中的几位女孩,都已经被这些人配对好了,自古腐女爱耽美宅男萌百合确实有那么些道理。

就连不属于宅男的一些知识文化水平较高的《舌尖上的名著》的书迷。比如这位名叫栗庆阳的大叔级人物,看其穿着打扮。就属于那种职场精英,他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本人比较喜欢阅读名著,而恰巧他看到了吴笛的这本书,阅读之后,当然欲罢不能,他觉得这个作者的岁数怎么着也至少三十以上吧。并且非常精通美食。

可在知道作者吴笛竟然是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后,他差点就喊出了“这不可能”这样的反派专用语,因为这本书中作者流露出来的哲思与阅历,实在无法想象对方是个高中生!

在好奇之下,去深入地了解吴笛的资料之后。他也渐渐释然了,没想到华夏竟然又出现了一位真正的天才,凡人没法做到的事情,天才能做到也是理所当然。

栗庆阳在追完了《舌尖上的名著》之后,也去将吴笛的其他著作看了,自然被坑得够呛,但是不得不承认,吴笛所写的小说非常的吸引人,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而这个时候,现场听了吴笛与苏暖所唱的歌曲之后,他觉得自己整个人也年轻了十岁一样,他之前其实并没有太过关注吴笛在音乐上面的发展。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错过了许多好听的歌!

《简单爱》唱完之后,吴笛很落落大方地与书迷们互动了一下,微微喘着气的吴笛,姿态非常的美丽诱人,紧接着比《简单爱》更加可爱的《甜甜的》也出现在所有人的耳边——

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还在回味你给过的温柔

我轻轻的尝一口这香浓的诱惑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

……

在吴笛与苏暖唱出这首可爱俏皮的《甜甜的》时,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非常热闹,而正在观看直播的网民们,同样觉得这两个女孩十分可爱,当然也有网上吴笛的粉丝在后悔没有去这次的签名售书活动。

之后吴笛开始签名售书时,几乎所有的书迷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神色,而吴笛则面带微笑地在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是对方要求的寄语。

不得不说,吴笛本人的字当然是十分出色的,她在写文的同时,基本上就相当于在练字了,而她现在,也早就习惯了“吴笛”这两个字,而非“吴迪”。

想到吴迪,她不由蹙了蹙眉,因为她这时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联系了……这不由让她感到有些不适应,因为她似乎已经习惯了有个对她百依百顺的人。

就在吴笛给她的书迷们认真签名时,有一辆满载着玫瑰花的敞篷跑车来到了吴笛签名售书的现场。

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从跑车上走了下来,穿着笔挺华丽的衣衫,从车上捧下一大堆的玫瑰,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知是他如何从众多的书迷中杀出一条血路的,他来到吴笛的面前,就大声表白道:“吴笛,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六章 远赴美利坚

栗庆阳刚刚从吴笛那儿接过签名的书,还在感慨吴笛不愧是才女,这个硬笔书法起码已经顶级了吧?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年轻人捧着一大束的玫瑰,高调地向吴笛表白了!

本来井井有条的秩序,因为这个意外状况而变得骚动起来,吴笛的这些粉丝们都觉得这个表白的年轻人疯了,就这样也想表白成功,人家完全不认识你吧?

吴笛的心中当然也很疑惑,哪怕有粉丝再迷恋她,也不会做这种注定失败的事情吧,除非……炒作!

吴笛看到了这个年轻人眼中一闪而逝的得意,仿佛是计谋得逞一样,没错,他就是想出名!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李汉华,便是周默的那个大学同学,算是个富二代,却是不入流的那种,他连吴笛的真正身份都不知道,若知道的话,他绝对不敢做这种事。

李汉华最近进入了娱乐圈,可一直不温不火,在知道人气几乎已经堪比一流明星的吴笛,今日会在这里签名售书之后,便想到了通过高调表白这个方式进行炒作……他才不在意吴笛是同意还是拒绝呢。

拒绝自然是他意料中的事情,若是同意了,那自然也是超大的惊喜,他自认为还是有点奶油小生的意思,说不定让对方一见钟情了呢?

吴笛连回答都没回答,直接让身后的保镖将这种苍蝇赶走,结果李汉华也够无耻,他直接单膝跪地,说什么“不答应就不起来”这种无赖的话。

吴笛也懒得理会,直接继续低头签名售书,完全无视了这只苍蝇。

书迷们一开始还挺愤怒。可见到吴笛那样淡定之后,他们也淡定了下来,有条不紊地排队等待着吴笛的签名,然后又用戏谑的眼神看着这个跪在地上的家伙。

有人还将这场景拍了下来,吴笛认真签名的姿态与男子表白的姿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后充分表现出了吴笛是如何无视这种苍蝇。淡定地签名的。

当这张图片被传到网络上时,有人觉得吴笛干得漂亮,不愧是最美女学霸,还有人则觉得吴笛太过冷漠无情……

李汉华这个借吴笛的炒作的人,还小火了一把,还一直在网络上进行各种炒作,不仅仅是吴笛,他还自称是好多女明星的男友。

可惜他再怎么炒作,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黯然退出娱乐圈。因为就没有哪个一线女星理会他。

而他在做了向吴笛表白这件事后,更是遭受到了警告,从此自然再也不敢在人前提“吴笛”这两个字。

吴笛的这次签名售书活动,除了这个意外因素以外,倒是非常成功,因为来的书迷太多,有书迷并没有拿到吴笛的签名书,但是他们却表示。能够听到吴笛现场的歌声,便已经非常满足了。

吴笛持续签售了一天。精力十分充沛的她倒也不觉得多累,一直修炼着神秘功法的她,几乎都不知道疲劳是何物,所以她能够在保持学习的同时,又在其他领域取得这么辉煌的成就。

之后她还收到了那些死忠粉的礼物,有首饰、衣服、食物。甚至还有一些成人用品,真不知道是哪位无节操的人士送的。

不过由此可见,确实有不少人真心喜欢着她,崇拜着她。

吴笛这次签名售书活动,因为场面特别宏大。来者众多,自然遭到了许多媒体的报导,现在她在华夏的名头简直无人可比!

吴笛本身却没有迷失在这样的追捧之中,高二这一学年,她已经决定远赴美利坚,那是一所叫做方舟中学的学校,位于美利坚最著名的“学园都市”的第七学区。

这个学园都市拥有世界上最尖端的科技,一般认为领先外界约30年,统括理事长为美利坚的传奇人物,方舟财团的创始人——凯瑟琳.埃德森,她是一位伟大而传奇的女性,极为精通计算机,在商业领域更是天才中的天才……

有阴谋论者甚至认为,整个美利坚已然落入凯瑟琳的手中,这个既是女神又是大魔王的人物,在网上仅仅流传着她十七岁时的照片,她拥有一张更符合东方人审美观的漂亮脸颊,那美丽的金色长发与蔚蓝的眼睛实在让人印象深刻,而她那胸前的“欧派”更是让人移不开眼。

事实上,凯瑟琳本身也是一位作家、舞蹈家、影星,她的第一桶金便是通过写书赚来的,那是在她还是少女的时候,她写了一个剑与魔法的故事,瞬间就成了美利坚的畅销书,之后更是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票房大卖。

这个“学园都市”完全就是凯瑟琳一手建立的,要说科技领先外界30年,显然比较夸张,但毫无疑问,现为美利坚十大财团之首的方舟财团,肯定是有“黑科技”的。

学园都市只接收全世界最优秀的学生,这也没有任何疑问。

可以说,它集中了来自全世界的“学霸”“学神”们,有人在高中当了交换生之后,对这个学园都市产生了深深的向往,高中毕业后二话不说选择了在学园都市中最好的大学——方舟大学,它同样也是美利坚最好的大学。

吴笛仔细了解了这个学园都市之后,觉得它应该确实是个学习氛围非常良好的地方,而世界性奖项路西恩奖已经有几次都出自学园都市中的某些教授,因为他们确实研究出了对整个人类发展都有益的科学成果。

除了和平奖、文学奖之外,路西恩奖的其他奖项,基本上都是十分权威的,理科这种更加严谨的科目,可比文科要客观得多,由此也可以发现学院都市的师资力量是多么雄厚。

而在欧洲,其实也有学园都市的分部,在通过研究发现这种由学生组成的城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并利于人才的培养之后,欧洲主动邀请方舟财团,建立了学园都市,同样也向全世界的优秀学生开放。

吴迪所要去的交换学校,便在欧洲的学园都市之中,这两个学园都市随时都可以进行远程交流,学生所配备的设施也几乎一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 天使安吉拉

相比较而言,华夏更注重军事领域的发展,虽然顶尖的几所大学学术氛围也不错,但自然是比不上国外由学校组成的学园都市的。

吴笛在去美利坚之前,想向她法理上的兄长大人道个别,只可惜对方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将自己锁在了房门之中。

带着小小的一丝遗憾,吴笛登上了飞机,心中原本的一丝情愫,已经被对知识的渴望而取代了。

吴笛的无敌之处在于,她几乎不会被感情所羁绊。

因为无情,所以强大。

吴迪望着天上那飞往异国他乡的飞机,脸上神情漠然,他其实与女孩的性格最为接近,只是被那镜花水月的爱情给扭曲了而已。

谢谢你最后的温柔,他在心中这样说道。

吴迪转身登上了前往欧洲的飞机,怀着一种莫名悲壮的心情,他觉得自己好像还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他终于挣脱出来了。

我不要女人了,一个都不要!

他冷着脸,双手抱在胸口,可妹妹的一颦一笑似乎不断地在他脑中回旋,他甚至还隐隐有些后悔,怎么当时一冲动,直接把手机给扔了?

吴笛在到达美利坚时,就有专人来接她了,这让她感觉就像是哈利波特去上霍格沃兹一样,总觉得这个学园都市很了不起,即使不可能像《魔法禁书目录》中那样有什么能力者,但也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

若这个学园都市真的那么有趣的话,那她一定要将自己在美利坚这一学年的交换生经历给写出来。

当吴笛真正进入这座号称领先外界30年科技的学园都市时,她反而感觉挺失望的,因为她觉得这个学园都市从建筑上来说,也没有任何科幻的感觉。反而更像是普通的都市。

只不过这座完全以学生为主体,各种科学家、专家、教育学家等为副体的巨大城市,却非常的安静,没有任何噪音,因为这座城市完全使用了新能源,没有一辆使用石油的汽车。

进入这座城市。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巨大的校园,因为它充斥着一种校园的氛围。

吴笛不得不感慨,那位白手起家短短时间内建立方舟财团的凯瑟琳,真是太厉害了,这种大格局大气魄,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简直让人仰望。

吴笛认为自己绝对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她的注意力,总是放在自身上。她现在以追求纯粹的知识为第一目标。

吴笛来到了自己的住宿楼,这是一个十分豪华的双人间,在外面的建筑看不出科技领先多少多少年的感觉,但一进入室内,她就感觉很不同了,因为任何电器之类都是智能控制的。

她拿到了一个所谓的“个人终端”,也可以称之为“光脑”,让她感觉功能超级强大。简直让她眼花缭乱,那厚厚的说明书也让她小小地震撼了一下。

她忽然对这个学园都市产生了真正的期待。因为她真正感受到了(黑)科技的魅力。

就在此时,吴笛的室友到了,她当先看到两个黑衣保镖打开了门,这让她不由暗暗惊讶,因为按照学园都市的规矩,除了科研人员、教师、警备员与学生以外。什么保镖都是不准进来的,除非他们有特别许可证,而这只有真正的大人物才能搞到。

看来自己这位异国他乡的室友,身份还真是不同凡响呢……希望不要太难相处,吴笛微微有些担忧。

然而在看到女孩的模样时。吴笛不由愣住了,这无疑是一位超级美少女!

这位美少女有着一头美丽的金棕色长发,看外表她似乎是个混血儿,肌肤像牛奶一样白皙,而她的瞳孔则闪烁着魅惑流光的翡翠色。

女孩身上充满了淑女的气质,她的脸上带着亲和的微笑,几乎无法让人升起任何反感。

吴笛直接用十分地道的英语向对方进行自我介绍,她心里还有点小紧张,因为这个女孩身上的气质就和真正的皇室公主一样,高贵、优雅、淑女,她甚至还觉得自己某些地方与这个女孩很像,出于一种直觉。

结果女孩来了一句:“你是华夏人吗?这英语说得可真好。”

这是同样地道的中文。

吴笛有些发愣,结果对方调皮地眨了眨眼,显得非常可爱,只听她用娴熟的中文自我介绍道:“我叫安吉拉.克里斯蒂娜.艾伯特.梅森,吴笛同学,你可以直接喊我‘安吉拉’,我猜你一定在疑惑为什么我可以将中文说得这么好,第一便是因为中文是美利坚人从小到大的必修课,第二便是我本人有八分之一的华夏血统,我的奶奶就是华夏人,我个人很喜欢华夏。”

吴笛有些不好意思,她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的美利坚,中文的地位居然这么高。

“很高兴见到你,安吉拉同学。”吴笛微笑着说道,尽显淑女风范。

安吉拉实际上一个性格相当不错的女孩,说她是完美的天使也不为过,她有着六国血统,家世显赫,其母便是英吉利的贵族,外公属于英吉利皇室,她的青梅竹马是英吉利的威廉王子,而她的爷爷,则是美利坚十大财团之一的掌舵者。

因此,也就可以知道安吉拉为何能够带保镖进来了。

可吴笛万万没想到的是,安吉拉在美利坚的名气,竟然那么大!

第二日,她与安吉拉一起乘坐电动的公交车去方舟中学时,在车上,就有许多学生来问安吉拉要签名!

什么“好莱坞的天才小姐”“AM小姐”之类的称呼层出不穷,而在华夏被称之为“天才美少女作家”的吴笛,则第一次在异国他乡遭受了冷遇。

不过吴笛也没放在心上,她本来就在美利坚没有任何名气,她现在所好奇的是,安吉拉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她直接用个人终端上网搜索了一下安吉拉的资料,然后才感慨这个安吉拉确实是个天才!

安吉拉在小学五年级时就出演了自己所写的剧本,之后又匿名出了几张EP,包括一张用乐器演奏的纯音乐,大受欢迎,获得格莱美最佳新人和最佳器乐表演奖,终于暴露了身份。

之后安吉拉的第一张专辑《光芒》,成了全美的年度销量冠军……(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惺惺相惜

世界之大,天才之多,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吴笛感慨着,甚至还兴致勃勃地听起了安吉拉的音乐,她感觉安吉拉再这样发展下去,简直又是一个凯瑟琳嘛,不过看她的样子,似乎对商业也不是太感兴趣,果然还是凯瑟琳这个女人更加强悍,颇有魔王气质,而安吉拉则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位人间天使。

就在吴笛感慨的时候,却忽然听到一个极为惊喜的声音:“你是华夏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没想到你也来到了学园都市,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这个名叫钱晋的华裔脸上神情十分激动,他虽然现在国籍是美利坚,但是他那都是华夏人的父母,却一直关注着华夏,连带着他,也对历史更加悠久的华夏充满了好感,而华夏现在在国际上的地位,同样也让他感到自豪。

而吴笛之前在华夏名气那样大,几乎都达到了国民偶像的程度,钱晋当然有所耳闻,在深入地了解了吴笛的经历,并且读过她所写的书之后,他自然也粉上了吴笛,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居然会在美利坚遇到吴笛,而且还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

钱晋的声音,还传到了其他人耳中,当其他的正好在学园都市上学的华夏人、华裔看到吴笛时,自然也眼前一亮,心说这可真是个非常漂亮纯正的华夏女孩。当然有认出吴笛身份的,则如钱晋这般上来要签名了,不知道吴笛的,在几个同学兴奋地说明下,自然也知道了。

吴笛微笑着给他们签名,也表明了自己这一学年交换生的身份。她那落落大方的举止,让人充满了好感。

“吴笛同学,我想你肯定会喜欢上学园都市的,我跟你讲,学园都市真正好玩的地方,便是网游。简直可以让你体会到异世界的各种风情,如果你学习好的话,在游戏中则更加厉害!这里,是学霸的乐园!”钱晋拿着吴笛的签名,乐滋滋地对吴笛说道。

吴笛心中不以为意,她一直对什么网游不感冒,她是来学习的,可不是来玩的,网游分明就是和学习对立的存在。

在吴笛给这些华夏学生签名时。安吉拉托着自己的下颚,看着吴笛那美丽的脸颊,心里颇为好奇。

事实上,当安吉拉第一次看到这位室友时,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孩真漂亮,气质也很好,简直就是可以代表整个华夏的美少女……

在别的美利坚人眼中。或许东方人都长得差不多,但在“华夏通”安吉拉眼中。她却可以轻易分辨出东方人的美丑,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审美观,同样也是东方式的。因此,她感觉吴笛非常漂亮,这还是素颜,若是化妆之后。估计更加会让男人迷恋。

原本安吉拉还以为吴笛只是一般的学习很好的女孩,但是现在看到吴笛被华夏学生围着要签名的架势,她就知道,这个室友看来也是一位名人啊!

安吉拉顺势用光脑搜索了吴笛的资料,她的举动与吴笛之前的举动不约而同。不过她在美利坚这边的网络上,自然找不到吴笛太多的信息,只有一些一带而过的新闻。

而她直接去一些中文网站甚至是岛国文网站搜索吴笛的信息之后,她简直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个室友在东方世界的名气竟然那么大!

安吉拉的脸上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她甚至还升起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她是欧美西方世界娱乐圈公认的天才,而对方则是东方世界被很多人崇拜的偶像,同样也有天才之名……

将她们两人分在一个房间,也不知是谁的恶趣味。

因为安吉拉非常喜欢音乐,所以她也直接用这个“光脑”听起了吴笛的歌曲,她忽然发现,吴笛简直也是个音乐全才诶!各种曲风都可以驾驭,而且歌曲都这么好听!

至于为什么说“也”,当然是因为安吉拉同样是个音乐全才,她在乐器上的造诣,比吴笛要高得多,她是真正的精通各种乐器,而吴笛只是略懂皮毛,但在歌唱上,安吉拉觉得吴笛不比她差,原创实力,更是不相上下!

在一边听音乐一边看着吴笛的详细资料时,她又发现了,自己与对方的共同爱好——绘画,这不由让安吉拉觉得与对方更加有缘了。

不过,安吉拉在写作上没有吴笛厉害,但在编剧上却很强,她对电影更加熟悉精通,她的演技更是远超一般同龄女孩。而吴笛在电影上则没有什么建树,只能说她的作品被改编成了电影,然后大卖。

这样一看,安吉拉与吴笛倒可以成为一对很好的搭档,吴笛写出作品,安吉拉将其改编成剧本,然后再拍成的电影,若是集合两人的才华,那一定可以拍出更加出色的电影。

当然啦,实际上以安吉拉本身的才华,就算一个人构思剧本然后再去拍电影,也一定可以大卖的,因为她是真正的天才,而吴笛,则是因为她脑中有一个世界的文化财产。

而在努力程度上,安吉拉同样让人敬佩,她小时候因为热爱各种乐器,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后,她的父母还被投诉过,被人认为他们逼迫安吉拉这样刻苦,有虐待儿童的嫌疑,可实际上,安吉拉完全是自愿的。

没有当初刻苦的安吉拉,就没有现在的“好莱坞天才小姐”。

在吴笛这异国他乡的粉丝们要了签名之后离去时,安吉拉忍不住凑到吴笛身旁,仔细打量着这位室友,然后十分真诚地说道:“吴笛同学,真没想到你在华夏那么有名!”

“我也不知道安吉拉同学你在欧美这么有名,你那张专辑《光芒》中的所有歌曲,几乎每首都是经典,而且曲风也不同,这种原创能力,我是比不上的。”吴笛依然十分谦虚。

“太谦虚了,说得好像你那些大卖的中文歌曲不是你原创的一样。对了,你知道现在学园都市最流行的网游——《学霸乐园》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九章 《学霸乐园》

那些本来就不是我原创的……吴笛在心中默默地说了一句,至于什么《学霸乐园》,她当然没有听说过,《惊悚乐园》还差不多。

“难道学园都市的学生就这么喜欢网游,若是沉迷于网游影响学习怎么办?我记得学园都市有个规定,每学期的期末考核如果不通过的话,那就会被劝退吧?”吴笛疑惑地说道。

她都觉得在这个学园都市学习的学生,学习压力应该非常大,若是一般的学校,考试考差了也无所谓,而学园都市的学生,若是无法通过既定的考核的话,那就是被劝退,除非这学生有像安吉拉这样的家世。

安吉拉听了吴笛的话后,只是微微一笑:“我从小就是在学园都市中学习的,你口中所说的网游,是那种普通的网游。而我们学园都市的最新科技制作的网游《学霸乐园》,却与你所知道的一切网游都不一样!它完全将娱乐与学习结合了起来,它的一个最重要的设定便是,你在现实中的学力越高,掌握的知识越多,在网游中的资质就越好,而网游中所发布的任务,高手都是直接用知识来解决的,而收获的任务奖励点数,则可以兑换你想兑换的任何物品!”

“也就是说,你要想在游戏中称王称霸,那就必须学习!所有学园都市的学生都必须玩这个《学霸乐园》!”安吉拉又说了一个让吴笛感觉莫名其妙的消息。

“虽然你将这个网游说得这么好,可我还是没有玩的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所有学生都必须玩这个?”吴笛对此十分不解。

“等会你就知道了。”安吉拉脸上带着神秘的笑容,愈发让她看起来就像天使一样。

吴笛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因为这位名叫林静的华人女教师来教授历史这门课时。她首先说的就是:“请大家打开游戏《学霸乐园》。”

吴笛这才发现,为何在教室的每个人都不带书,而只带着这个所谓的“光脑”了,课程竟然是在完全虚拟的游戏中进行的。

“林老师还是这么漂亮,最喜欢上她的历史课了!”

“毕竟是不到二十岁就写出《大国崛起》的超级天才呐,这本书可是获得了路西恩文学奖、陈克文学奖双料得主——美籍华人蒋行健‘此书。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评价,若非林老师年纪太轻,也许也能获得这两项世界性的文学奖。”

“这《大国崛起》可是讲述我们这个世界强国的崛起之路,对每一个国家都有借鉴意义,而从这本书中,也可以看出林老师在历史上的造诣。”

“林老师才华自不用说,家世也好得可怕!她可是香江娱乐大亨林宥伦的女儿,她旗下的时空电影公司在华夏也是鼎鼎有名的。据说香江另外一位娱乐大亨康剑飞曾说‘生女当如林静’这样的话。”

……

吴笛听着旁边同学的议论,只能再次感慨这个学园都市还真是人才济济!

这个林静明明是香江娱乐大亨林宥伦疼爱的女儿,还写出了那样的巨著,可却来到学园都市当老师了……

学园都市,难道就这样有趣?

林静一眼就看到学生之中的吴笛,她来到吴笛面前,很关心地问道:“你是来自华夏的交换生吧?”

又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人!

吴笛见到林静那美丽的脸颊、文静优雅的姿态,感觉压力颇大。虽然她时常告诫自己,一定要保持谦虚。但是至今为止她所取得的一些成就,仍然让她有些小得意,哪怕是作弊得到的。这只是人之常情。

可连续遇到安吉拉、林静这样既美丽又有才的女中豪杰,还有建立这个学园都市的凯瑟琳.埃德森,她的那一丝得意荡然无存,她一定要更加努力!

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永无止境!

“我确实是,不过我不明白为何上课要打开游戏。”吴笛直截了当地问道。

“外面的交换生永远都是这么落伍,肯定没法跟上我们的学习节奏的,林老师,这样的学生何必在意?”一个黄头发的男生。双手交叉在自己的后脑勺上,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语气不屑地说道。

“杰森,你给我闭嘴!”林静严厉地训斥道。

听到这话的吴笛心中感觉十分不爽,唯独在学习上,她不想遭受到任何轻视!

她一定要在这学园都市证明自己,在这一年里!

随即,林静给吴笛详细地讲述了一下用《学霸乐园》来教课的原因竟然是,进入这个游戏之后,可以身临其境地体会这个世界的历史!

吴笛终于戴上与光脑配套的虚拟现实眼镜,打开了绑定在光脑中的游戏《学霸乐园》,然后就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让她惊叹的世界,不过这个世界并非全息模拟,而是用CG合成的,她看了看自己的手,便发现她的手与现实世界的不太一样,看来她自身的人物也是用CG合成的,但是这个CG的制作,实在是太精美了!

她自己所在的地方,中间有个光球……这种即视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吴笛默默地吐槽了一句。

随即她便接受安吉拉与林静的好友申请,还没有等她研究一下这个游戏的设定,她就被提示“您的好友【宁与静】邀请您进入【历史.英吉利资产阶级革命】副本,Yes/No。”

吴笛当然点了个Yes,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本来身上的方舟中学的校服——非常漂亮的制服、短裙、过膝袜,竟然已经变成了这个世界英吉利当时的服装。

吴笛看到林静、安吉拉等也变成这种3D的CG人物时,感觉挺微妙,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制作非常精良的3D动画电影中一样。

接下来的上课过程,她更是震惊不已,配合着林静的讲解,学生们的面前则出现了当时历史的原貌,这种身临其境的历史,自然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吴笛感觉,这种学习历史的效果,简直碉堡了!

这个《学霸乐园》到底是怎么用(黑)科技制作出来的?太厉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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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历史课后作业

这堂历史课,与其说是学习历史,倒不如说是去亲身经历历史,而这堂课结束后,系统居然自动留下了历史作业题,竟然是——利用你的一切知识与智慧,参与英吉利的资产阶级革命这段时期的历史,两百年后,看你对这段历史所造成的影响,限制任何超能力,可以组队进行。

而根据作业的完成度,将会有S、A、B、C、D、E、F的评分,其中D是合格的成绩,D以上将会有林老师所给予的奖励点,而E、F则会扣除奖励点。

“如果奖励点变成零的话,可就没有在学园都市里待下去的资格了。”安吉拉对吴笛小声解释道。

“诶?那我的奖励点是多少?”吴笛问道。

“应该是50点吧,十天将会自动减少1点奖励点,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个游戏是可以充钱买奖励点的啊,不过对一般人来说很贵的,一点要一万美元,还要交易手续费,《学霸乐园》是方舟财团一个很大的盈利来源。当然要是你厉害的话,将这次作业完成到C级就有2点的奖励了,B级是5点奖励,A是10点,至于S,虽然有20点的奖励,但几乎不可能达到,E是扣5点,F是扣10点。”安吉拉解释道。

“果然是网游,完全就是骗钱嘛……”

“但是赚奖励点的方法有很多啊,像这次作业,你要是可以在英吉利资产阶级革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话,自然就赚到奖励点了。而且有的副本中,完成系统发布的随机任务的话,会有特殊奖励的,同样也可以换奖励点。”

“那奖励点有什么用呢?”

“最直接的当然是卖掉换现金,而在游戏里。你可以兑换各种道具,你的房间里有那个光球吧,把手放上去就行了。”

“……有没有什么支线剧情那种玩意?”吴笛翻了翻白眼,其实她已经大概明白了,别以为她没看过无限流小说啊!

“啊?那是什么?”安吉拉反问道。

“没什么。”吴笛淡淡道,她决定今天回去后好好将这个与学习息息相关的游戏深入了解一下。

就在这个时候。那位一开始就看不起交换生吴笛的杰森,颇为热情地对安吉拉说道:“安吉拉同学,要不你也加入我们如何?这次的作业,怎么看都只能通过团队的努力才能完成,谁都知道,一个普通人在历史洪流面前,怕是连一朵浪花都翻不起来。”

这个黄头发的杰森,似乎在班级里很有威望,他的一个白人小弟保罗附和道:“没错。以前系统也布置过这样的作业,好像我们学校的最高评分就是B,那还是一位超级学霸,他和他的团队成员一进入历史就开始攀科技树,可惜他们在历史上的评价也就是个‘著名发明家团队’。”

“林老师说过,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其实若不是这次系统限定我们用奖励点兑换的超能力的话,什么历史,还不是由我们来创造?”杰森拍着胸脯说道。

“很抱歉。我想和吴笛同学一组,她是新来的同学。我要帮助她迅速了解游戏。”安吉拉婉拒道。

“喂?你不是开玩笑吧,这种中途进学园都市的半吊子,还是从华夏来的,肯定是靠关系进来的吧,估计连这学期的期末考核都通不过,就要被灰溜溜地赶出去……”

“其实我们可以直接比一比这次作业的成绩。”吴笛直接打断了对方的话。冷冷地说道。

“哈?你不过是《学霸乐园》的一个新手,跟我们老大比,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保罗非常不屑地说道。

杰森嗤笑一声,却道:“那我们不如赌一把如何,你应该有50奖励点吧。敢全部拿出来么?”

“别答应!”另一组的钱晋,也即是那个华裔,面色焦急地向吴笛劝道,在他看来,吴笛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毕竟杰森从初中开始就在学园都市之中学习了,他本人虽然算不上学霸,但是却很有交际能力与领导能力,这其实也是一种本领,他的团队,达到了C级的层次,起码可以保证每次作业与期末考核合格。

而吴笛则根本就是个新人,这次作业能合格就不错了,除了善良的安吉拉以外,不会有任何人愿意和她一组,除非是那些居心叵测的,毕竟吴笛是一位美少女。

“切,50点我出了,反正我会和吴笛一组,赌就赌呗!”安吉拉毫不犹豫地替吴笛出头了。

认为自己已经赢定了的杰森,当然直接立下了赌约,双方50奖励点将交由系统管辖,等到这次作业评分出来后,谁获胜谁就将得到对方的50点。

吴笛还没来得及阻止安吉拉,就发现这个赌约已成,她并不习惯欠别人的,对于已经赚了很多钱的吴笛来说,五十万美元也不过如此。

杰森得意洋洋地看了吴笛一眼,便与团队的几位成员回到自己的空间,开始讨论去这个副本要带的道具,虽说限制超能力,但是普通的物体当然可以带,这大概就类似知道要一起穿越历史,然后提前准备些有用的现代物品。

班级中的其余人倒是羡慕地看着吴笛,没想到在短短时间内,她居然就与超级白富美安吉拉的关系这么好……

而安吉拉也将吴笛拉到了自己的空间,她将自己的空间装饰得非常漂亮,简直就像天堂一样,纯净而光芒,还伴随着空灵至极的背景音乐,而她则像是生活在天堂的天使。

“安吉拉同学,我要将50奖励点还给你,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吴笛郑重地说道。

“不愧是华夏的‘最美女学霸’,就冲你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学霸性格,我就觉得你赢定了,难道不许我抱一抱你的大腿?”安吉拉蹲下来,抱住了吴笛穿着过膝袜的大腿,抬起头,眨着她那漂亮的翡翠色眼睛,可爱地望着吴笛……

“我可是个新人呐……”吴笛虽然这样说着,语气却显得极为轻松,实际上她在看到林静布置的题目时,便已经有了思路。

“其实我每次历史作业都在及格边缘徘徊。”安吉拉沉重地说道。

“那你还赌得那么痛快?”

“我这是在刷你的好感度呢……大神求带有木有?”(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学科衍生的超能力

在去完成这次历史作业之前,吴笛也充分了解到了50奖励点的价值,除了可以兑换那些让人精神享受的东西以及各种有用的道具以外,她在兑换列表中,并没有发现什么吸血鬼啊狼人啦神仙啦之类的血统,反而是强化学科——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

而只要强化了这些学科,若是对这一门学科非常擅长的话,那肯定是有惊喜的,一般来说,物理与化学这两门学科强化的学生是最多的,因为这简直就是真正的魔法!

比如说强化物理之后,若是最擅长物理学中的电磁学,在游戏里就会成为像炮姐那样的【电击使】,估计放个大招【超电磁炮】都不在话下,至于什么念动力使、空气使显然也可以,只要你钻研物理钻研得越深,能力就越强!这就促使学生为了提高自己在游戏中的超能力,而更加刻苦地去钻研,于是科研成果就这样出来了……

而化学,则最像魔法师了,掌控各种元素,还有瞬间制作炸弹之类的,徒手进行一些化学物品的合成也不在话下,只要你彻底钻研透了那些化学元素、化学方程式,说不定你就掌握了等价交换的炼金术。

《学霸乐园》最妙的地方,无疑便提供了一个各科学霸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转化成的超能力互相比拼一个高下的地方,而文科学霸与理科学霸也能真正战个痛快了!

吴笛对战斗并不感兴趣,让她惊喜的,反而是奖励点可以兑换市面上没有出现过的书籍,这些书籍仿佛并不是这个世界的著作,而像是另外一个文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名著……

但是。这些书籍却贵得离谱,不过书籍的简介,却让吴笛有些心痒痒,恨不得立马兑换这些书籍,因为她有强烈的预感,在看完了这些书后。她的文学水平,将更上一层楼。

现实中学习优秀的学生可以在游戏中起点更高,而在游戏去用奖励点去换取那些宝贵的知识的话,也可以促进自己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这便是《学霸乐园》的首要目的。

吴笛直接用10点奖励点激活了文学,这个被认为是《学霸乐园》中最废的超能力,它衍生出来的初始超能力,便是召唤自己创作出来的人物为自己而战。要召唤成功,前提便是你能将这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那么,有人说,我直接写一个万能的神诋,岂不是就可以横扫游戏了?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首先你根本无法将神描绘得栩栩如生,其次这个人物的战斗力无法超过创作者本身的学力评价,这个学力评价是分星级的。如果你具有一星的学力,那你召唤出来的人物也只会有一星。

除非。你创作出来的作品,拥有数以万计的读者,当他们都对你这个人物印象深刻时,那么你召唤出来的人物,便可以超过你自身的学力!

这个要求实在是苛刻,但是对吴笛来说。却是没有难度的事情,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位超人气的作家!

可能有人觉得这样的设定会影响平衡性,但只需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个游戏的本质。就是促使你在现实世界中的各学科领域取得更高的成就,这是属于学霸们的乐园。

如同那些在现实世界中发现独一无二的科学定理,就会在游戏中拥有自己的专属技能一样,若是你在现实中创作出了一本影响千万人的小说,某个角色深入人心,那你当然可以召唤这个角色。

需要指出的是,那些移山填海的玄幻人物其实很难写得深入人心,反倒是贴近人们生活的人物一个小小的细节,便会让人深刻,这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限制了文学家在游戏中的地位,要知道某些特别擅长物理的学生,可是会放大招【永恒炽阳】的,也就是核弹……

综上所述,在整体偏向理科的学园都市中的学生眼中,选文学的就是渣,就连选音乐也比文学好呐,音乐可以辅助团队,用音乐提高团队buff,或是削弱敌人,音乐要是钻研到深处,那还可以直接控制人心。

而音乐本身,也有那种听得人越多,就越有增幅的效果。

安吉拉,选择的主学科,便是音乐,副学科尚未开启,因为她的等级才六级,而第一个副学科需要十级才能开启。

“你在学园都市这么久,应该玩这个游戏很长一段时间了吧,怎么等级才这么低?这个等级好像只要多接受老师发布的任务,或是去主动刷副本(相当于做课外题)就可以升级了吧?反倒是学力测试比较难……”吴笛在详细地了解了一下这个游戏的等级设定后,疑惑地问道。

“啊哈哈……我这不是没有时间嘛,毕竟还要唱歌拍电影。”安吉拉讪讪地说道。

实际上却是因为,她并不热衷于去做除了她的音乐主线之外的任务,她并不是那些喜爱疯狂刷副本冲级的学霸,而她在理科方面的成绩,简直惨不忍睹……

还好学园都市是鼓励这样在专一领域天资非凡的人的,安吉拉在音乐上的天赋,使得她在游戏中非常受欢迎,有了她,在开荒时可以轻松很多。

等级高人物的属性当然也越高,但等级却不能完全代表实力,反而代表着努力程度,真正的实力便是学力,有许多从学园都市毕业的学生,学力甚至都达不到一星级,因为学力测试只测你最擅长的学科,达到一星级便意味着你已经完全掌握了老师上课教授的内容,之后要提高星级,便要看你自己的创造力甚至是运气了。

安吉拉的学力是三星级,在高中生中已经属于逆天的存在,不过只要参考她在现实世界中音乐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就可以发现这个学力评价很客观。

吴笛现在等级为零,学力评价也为零,确实是纯新手,但她却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在这个比拼学习的游戏中闯出一番天地!

“吴笛同学,我觉得你还是先把你这个数字号的游戏名字改一下吧。”安吉拉建议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创造莎士比亚

吴笛看到安吉拉的游戏名字是【音乐天使】,这已经加在她的好友列表中了,不过这个等级六还真是相当低,她看到自己班同学的等级,几乎都要比安吉拉高。

取名苦手吴笛下意识就想取名为【天净沙】,但现在她的天净沙身份已经暴露了,在学园都市中,似乎也有她的读者,她便另取一个名字——【指尖流沙】。

这个名字挺文艺,倒是很符合她选择文学作为自己主学科的气质,她忽然又问道:“那我的人物形象、性别可以改变吗?”

“当然可以!只要使用奖励点就可以了,学园都市中有不少男生都用女号在玩,也有不少女生玩男号,他们都将自己的形象弄得很漂亮……实际上这些人都把游戏角色当自己的另一半来培养了。”安吉拉解释道。

“哦?还能让自己更漂亮?”吴笛双眼放光,她同样是将自己当成另一半来培养的。

“吴笛同学,你已经够漂亮了啊,其实一般游戏中漂亮得不像真人的角色,现实中大都惨不忍睹,有不少玩家都被坑怕了,其实你进入游戏就这么漂亮,让其他班级或学校的学生看到,肯定以为你已经用奖励点强化自己的美貌了。”安吉拉盯着吴笛的脸颊,这样评价道。

“你不也是么?安吉拉同学。”吴笛这样说着,却毫不犹豫将自己的美貌加到了满,发现也才消耗10点,然后她满意地欣赏自己超级完美的CG人物图,果然虚拟世界能让她看到更完美的自己。

“这个模样也太完美了!”安吉拉呆呆地看着吴笛的脸颊,再次美化的吴笛,其容貌几乎达到了语言难以描述的程度。这让安吉拉都有些自惭形秽,她一咬牙,也用自己为数不多的奖励点强化美貌,她花了12点,便加到了满。

这样一来,安吉拉也成了游戏中容貌最完美的样子。

然后吴笛却又用奖励点买了一件能够遮掩外貌、声音的黑袍。将自己的美貌遮掩了起来,因为这样美丽的自己,让她自己陶醉就行了。

安吉拉听到吴笛的解释后有些哭笑不得,哪有强化美貌就给自己欣赏的道理,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不过安吉拉也学着吴笛买了件隐藏身份的袍子,却是白袍,她觉得这样装神秘的样子很酷。

“那我们还要不要准备些其他的东西?这个林老师布置的作业可没那么简单,如何才能在两百年后留下自己的影响力,我们就两个人。而对方有那么多人。”安吉拉很好奇吴笛该如何完成这次任务。

“人多有人多的好处,也有人多的坏处。”吴笛淡淡道,“刚刚我已经在这个游戏论坛上找过了,其实当初那位带着自己的团队在历史副本中种田攀科技树的理科学霸,这种行为确实是王道做法,若他孤身一人完成这样的伟业的话,那评价绝对是S,可是他的团队却有十几个人。各学科的人才都有,这样一来。便拉低了评分。”

安吉拉感觉穿着黑袍进行解说的吴笛挺有智者风范,她却问道:“可是正因为人多,他们才能将科技树攀得那么快,我们两个人,还不是精通理科的,肯定不能选择这条道路了。”

“没错。其实我猜测刚刚与我赌斗的那个杰森,走的应该是顺应历史潮流的道路,那就是取代原本进行英吉利资产阶级革命的领袖,由自己来领导,这个是比较容易做的事情。因为有本来的历史可以参照。”

“那我们也这样做?”

“当然不是,其实我们根本就无需参加革命,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影响力,不一定要成为掌权者,我们可以在历史上传播文化!”

安吉拉听到吴笛的回答,不由眼前一亮,这个思路倒是另辟蹊径,完全跳出了这个作业的框架,不过她却皱眉道:“难道我们是抄本来历史上英吉利那些著名的作品?”

“这个方法是不可行的,有人曾经这样做过,可最后的评价却是F,而有人通过借鉴创意用自己的文笔写的话,获得的评价则是C。”

“诶?那我们该如何传播文化?现代文化在那里行不通吧?”

“创造一位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那是谁啊?”

“走,先进属于我们两人的作业副本吧。”

……

两人刚刚进入的时候,杰森等人已经完成作业出来了,他们的评分是“C+”,杰森满意地看着自己团队的评价,露出了微笑:“赢定了!”

保罗附和道:“没错,安吉拉仅仅只擅长音乐,历史作业基本上就在合格与不合格间徘徊,基本就是靠别人带,而那个交换生完全就是个新手,我看这两人凑一块,合格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众人都已经期待从安吉拉那儿迎来的50奖励点了,每人分到个5点,那可就是五万美元呐,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钱晋所在的团队出来后,他们所获得的评价是“C-”,同学们对视一眼,便露出了幸运的神色,至少每人都还能收获1点珍贵的奖励点。

而钱晋在看到杰森团队“C+”的评价时,不由脸色微微一变,这个“C+”的评价已经非常出色了,毕竟钱晋所在的班级,是方舟中学比较一般的班级,并没有那种极善理科的学生,他们所能解决这道作业题的最佳方式,便是取代那些领袖人物,去进行革命,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也会对历史有更加深刻的了解,这就是林静老师布置这道作业题的目的。

哎,看来这次安吉拉与吴笛这两位美少女输定了啊……被杰森这家伙白白赢去50奖励点,实在是太过分了。钱晋这样想着,不过却不敢去和杰森理论,他虽然比较具有正义感,但是胆子却不大。

同学们都陆陆续续第从作业副本中走了出来,在这座名为“历史之城”的大地图中,等待着吴笛与安吉拉的作业评分结果,也就不到三十分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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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生或死,这是个问题

这座历史之城,便是游戏中一切历史副本的入口,而同样也是选择历史作为主科的学生们的主城。

历史之城非常具有历史的气息,在这座巨大的古城池之中,拥有每个国家从古至今的建筑,而其中的一些虚拟商店,则会贩卖一些古人们曾经使用过的工具、物品,让学生们可以近距离地研究各国的历史。

在众多的历史副本中,若是你有幸接到一些随机任务,并完成它,便能获得一些随机奖励,比如获得将副本中的物品带出来的机会,然后在这座历史之城中出售,也能获得奖励点。

若是选择主科为历史的学生,也许可以直接使用这件物品,然后他将提高自己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幸运的时候,还会领域这门学科所衍生出来的进阶技能。

吴笛与安吉拉在进入这个作业副本之后,吴笛就对安吉拉完整地讲述如何完成这个历史作业——伪造莎士比亚这个名人。

吴笛在安吉拉的面前,直接用自己所精通的英文先将莎士比亚的剧本改编成了符合这个时代历史背景的小说,然后在安吉拉目瞪口呆的情况下,对她说道:“你对剧本很精通吧,将这些改编成剧本吧,尤其是这部《哈姆雷特》,希望可以让我们所创造的‘莎士比亚’一鸣惊人。”

安吉拉根本没想到,吴笛竟然直接自己替这个虚构的“莎士比亚”代笔……

可实际上,吴笛所做的,只是将莎士比亚的剧本改编成小说,然后再由安吉拉将它们变成剧本。

吴笛在进入这个副本前,就详细地在心中制定了这个计划,并且通过大量的例子发现。要想让自己在副本中的评分越高,就越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比如之前有人也选择通过文化来使得自己在历史上留下巨大的影响力,就通过抄袭那些历史上本来的文豪,若是原封不动地抄袭的话,往往是不合格的评分,但若是用自己的文笔去借鉴创意。却也能获得“C”的评分。

吴笛开挂的地方在于,她借鉴的是以前自己那个世界的创意,别人却都以为她是原创!

安吉拉起初还觉得吴笛是在借鉴英吉利历史上的文豪呢,却没想到她竟然要创造出“莎士比亚”这个虚拟的文豪,她对此将信将疑,因为她不觉得吴笛真的能够写出媲美历史上那些文豪的作品来。

可当她在看完了《罗密欧与茱丽叶》、《哈姆雷特》等改编好的小说作品后,完全惊呆了,尤其是《哈姆雷特》中那经典的一段“To_be,

or_not_to_be-

that_is_the_question”

安吉拉总算是明白吴笛为何敢于那样坚定地选择别的学生眼中的“渣学科”文学了,因为她在文学上的造诣。简直深不可测!

果然某位导师说得没错,《学霸乐园》中没有垃圾的职业(学科),只有垃圾的玩家(学生)。

通过这些作品,毫无疑问的是,莎士比亚这个人物,在这段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文坛上就像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吉拉将小说改编成的剧本。也得以在英吉利的各大剧院中上演,莎士比亚的大名。简直响彻了英吉利!

吴笛与安吉拉都精通绘画,在当时那个没有网络、电视的时代,她们所绘画出来的莎士比亚的形象,则被登上了各大报纸,各种赞誉纷至沓来,让安吉拉看着报纸直乐——谁能想到莎士比亚是她们两个女孩虚构出来的?

而吴笛对此却极为淡定。她觉得这位自己那个世界的超级文豪,本来也就该有这样的成就,要知道,莎士比亚可是杰出的戏剧家和诗人,他在欧洲文学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被喻为“人类文学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他亦跟古希腊三大悲剧家埃斯库勒斯(Aeschylus)、索福克里斯(Sophocles)及欧里庇得斯(Euripides)合称戏剧史上四大悲剧家。

吴笛为了让莎士比亚这个人物更加逼真,她甚至连他的生平资料都虚构出来了——威廉.莎士比亚于xxxx年x月xx日生于英吉利中部瓦维克郡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一位富裕的市民家庭。其父约翰.莎士比亚是经营羊毛、皮革制造及谷物生意的杂货商,xxxx年任镇民政官,3年后被选为镇长。莎士比亚七岁时被送到当地的一个文法学校念书,在那里读了六年的书,掌握了写作的基本技巧与较丰富的知识……

安吉拉在看到吴笛居然做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地步时,她忍不住抱着吴笛的胳膊,问道:“笛姐姐,这个莎士比亚是不是真的存在啊?”

“当然啦,他可是真正的大文豪。”吴笛望向虚空,仿佛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你是不是为了创造这个人物,把自己都欺骗了?要真有莎士比亚这样的大文豪,为什么我都没听说过。”

即使吴笛一直说莎士比亚是存在的,这些作品也本就属于莎士比亚,但安吉拉却依然无法相信,她宁可相信这是吴笛作为一个创作者的怪癖,真正属于天才的风格!

对于安吉拉的这个问题,她自然无法回答。

就在莎士比亚要成为英吉利最富盛名的人物时,安吉拉与吴笛竟然发现了一个C级随机任务——著名宫廷戏剧家约翰.高尔斯想要考核后辈威廉.莎士比亚,请问是否接受,若通过考核,将会有特殊奖励。

吴笛与安吉拉当然接受,而在莎士比亚大神的护体下,通过这位高尔斯的考验可以说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而她们所获得的奖励便是这个世界英吉利历史上著名戏剧家高尔斯的手稿——《赛尔德世家残卷之三》,它的评分是“C”,作用:该物体与残卷之一与之二可合成B级历史.文学物品《塞尔德世家》。

安吉拉看到这个奖励时,忍不住惊喜地对吴笛说道:“竟然是C级物品啊,虽然是残卷但这件物品的价值至少就是50奖励点了,好像林静老师正缺这个……“(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文豪缔造者

吴笛与安吉拉在提交作业后,最终获得评价“文豪缔造者”,还出现了这样一个结尾的3D视频:

200年后,莎士比亚已经确立了英吉利历史上排名前三的文豪的地位,他所创作的剧本《哈姆雷特》、《罗密欧与茱丽叶》等成了英吉利的文学史上的瑰宝,他的许多名言——

“多听,少说,接受每一个人的责难,但是保留你的最后裁决。

不良的习惯会随时阻碍你走向成名、获利和享乐的路上去。

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无踪。

……”

遭受到了无数人的传播,而他的小说、剧本与十四行诗则成了他最享受盛名的事物,那些脍炙人口的剧本几乎每年都要上映,还有无数电影则向莎士比亚的作品取材……

莎士比亚,已经成了英吉利历史、文学史上一位绕不过去的人物!

而创造了莎士比亚的吴笛与安吉拉,当然对这段历史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莎士比亚的作品,还影响了无数后来名人的人生经历!有不少英吉利的名人,宣称莎士比亚这位大文豪是对他们一生都有影响的人。

莎士比亚这个人物已经不是“煽动翅膀的小蝴蝶”了,而是真正对历史有影响的飓风!

最后吴笛与安吉拉获得了史无前例的“A+”评分,获得了15点的奖励,而吴笛的等级也一下子升到了3级,安吉拉则升到了7级。

安吉拉在看到这个评分时,完全惊呆了,因为她和吴笛创造了历史!不仅是游戏副本中的历史。同样也是这个中学的历史!

之前从没有谁在类似的副本任务中拿过这么高的评分!

她开心地拥抱着吴笛,在这个副本之中,她与吴笛的合作,使得两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因为她的年龄比吴笛稍小,所以她直接便喊吴笛“笛姐姐”了,而吴笛则多了一位可爱的混血儿妹妹。

安吉拉十分开心满足,可吴笛却稍稍有些不满:“为什么不是S呢?我感觉我们已经做得很完美了……”

吴笛的话音刚落,便看到系统给出的不足之处——两百年后,一位研究莎士比亚学者在某著名学术会议上发表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那便是,他认为莎士比亚这个人物是虚构的!

这个观点自然遭受到了无数人的嘲讽,难道当莎士比亚的那些作品是天上飞下来的?

可这位学者却通过详实的论据,表明了莎士比亚这个人物,也许是两位作者的共同笔名!因为他小说、诗歌与剧本的风格。都不一样!

而莎士比亚在一生中几乎没有出席任何文学奖的颁奖仪式,原因不明……

同样的疑点还有。莎士比亚的生平资料虽然非常详实。可却无法证实这些生平资料的真伪,当时正值战乱,根本没人去考证莎士比亚到底有哪些亲人,住在哪里。

最关键便是,没有谁亲眼见过莎士比亚,哪怕是高尔斯的考验。莎士比亚也是通过书信完成的!

于是,莎士比亚到底存不存在,便成了一个不解之谜。

这个瑕疵,便是吴笛与安吉拉无法拿S评分的原因。

“感觉就像是故意挑刺找茬似的。就算莎士比亚是虚构的,可我们对历史造成的影响,也应该是空前的吧?”吴笛忍不住吐槽道。

“好啦好啦,总之我们赢了!”安吉拉可没有吴笛那追求完美的偏执。

这个时候,在副本外面,有同学忍不住说道:“时间应该快到了吧,也不知道她们两人能拿到多少评分。”

“能拿到D这样的及格分就不错了,安吉拉对历史一点也不擅长,虽然她在音乐上强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可这一次是限制超能力的,而吴笛更是纯新人,我估计她连游戏都无法适应。”某位同学客观地分析道。

“D也不会拿到的,这次得好好给那个外来的一个教训!”保罗很不屑地说道。

杰森的脸上则带着胜券在握的微笑,因为就在他与自己的团队获得“C+”的评分时,就有不少同学在恭维他了,这个“C+”的评分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当吴笛与安吉拉两人的评分“A+”出现在几乎全班同学面前时,所有的同学都愣住了!

当吴笛与安吉拉离开副本出现在这历史之城时,便发现班级的学生全都在呆呆地看着那个闪瞎人眼的评分——A+。

因为没有任何人想到,纯新人吴笛,与历史苦手安吉拉,居然能获得这么高的评分!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杰森面色铁青,因为就在吴笛与安吉拉获得“A+”的刹那,他的50奖励点已经不翼而飞,他现在全身就只有二十多点了……这让他自己都感到肉疼!

50奖励点哪怕换成现实中的金钱,那可是五十万美元啊,他不过是中产阶级家庭出身,哪像安吉拉、吴笛这样完全可以当“美元战士”的学生!

保罗这个时候也完全傻眼了,他还以为自己的老大赢定了,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吴笛与安吉拉的组合居然能拿到这么高的评分!

他忍不住喃喃自语道:“这不可能吧?绝对是外挂!”

他这个话一出,却引起了一片哄笑,有同学奚落道:“在别的游戏里可能有外挂,可在《学霸乐园》中怎么可能有?这可是那位超级计算机专家、学园都市的统括理事长凯瑟琳阁下主持开发的游戏,不,这已经不仅仅是游戏了,而是真正的‘第二世界’!”

“连数学之城的城主凯文.米特尼克都说这个游戏无懈可击,根本不可能有外挂,人家可是有世界第一骇客的美誉的,虽然现在他是凯瑟琳阁下的忠犬就是了……但就凭你也敢质疑他?”另外一位同学嘲讽道。

“够了!保罗你闭嘴吧,这次确实是我们输了。”杰森有些不甘心地说道,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吴笛,眼中闪过一丝忌惮之色,他知道,这次能拿这么高评分的关键人物,便是吴笛!

不只是杰森,班级中的其他同学,望向吴笛的目光,已经改变了,能拿到“A+”的评分,可不会有任何水分……

这个吴笛,绝对有她的非凡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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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PK=学术交流

乔治的到来引起了不少同学的侧目,因为从他的装扮来看,显然就是比较高等级的玩家,因为【灵装】的效果,需要20级才能开启,那对自身的各种属性是有加持的,而吴笛所在的班级中,还没有超过20级的学生。

很显然,这个乔治已经不是高中生了,而是在学园都市中某大学学习的大学生,连这位大学生都没听过一星级的学力测试,可见这个学力测试是多么困难,在四百万学生中,只有六百多人能够达成一星级的学力测试。

乔治已经知道了谁手上有《塞尔徳世家残卷之三》,他来到吴笛与安吉拉的面前,用十分和蔼的语气说道:“听说你们完成任务获得了《塞尔徳世家残卷之三》,我出80奖励点,想要买下这份残卷,你们觉得如何?”

吴笛回答道:“很抱歉,这份残卷我们林老师需要。”

乔治脸上出现了失望的神色,他的心里十分不甘,一想到这次与残卷之三擦肩而过,不知何年马月才能合成完整的B级书籍《塞尔徳世家》,他就感觉非常郁闷。

他最近为了想要通过一星级的学力测试都想疯了,见到周围都是低等级的小号,他不由恶向胆边生——

《学霸乐园》从来不禁止PK,也没有什么小号保护措施,因为PK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意味着一场学术交流!

“杀人夺宝”这样的事情本来就是家常便饭,这里是学习的乐园。同样也是强大霸者的乐园!

杰森的嘴角勾起一丝阴险的笑容,然后偷偷发信息给自己团队的成员,让他们离这个乔治远一些。

“既然如此,就不能怪我了,这样贵重的残卷对你们也毫无用处!”乔治这样说着,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杆长枪,向吴笛刺去!

如果他是华夏人的话,一定会说“天材地宝,有德者居之!”

乔治的举动让不少同学惊呆了,当然还有的同学显得比较淡定。因为他们在游戏中已经见惯了这种事情。他们望向吴笛的目光,已经变得幸灾乐祸起来——谁让吴笛在等级这么低的时候就获得了这么贵重的残卷?

尤其是将乔治引到这里来的杰森,他心里可是憋了一肚子的火,不过因为吴笛与安吉拉刚刚获得的“A+”评分。让他颇为心虚。而都是同班同学。完全撕破脸可不好。于是,他选择了祸水东引……

这次你绝对完蛋了,乔治可是个在大学里都刻苦学习的文科学霸。若非他选择了垃圾的文学的话,他比现在还要强!杰森在心中狠狠地出了一口气,就等待着吴笛失败后被扒光的场景,想到吴笛的美貌,他咽了一口口水。

而比较友善的钱晋在听说吴笛所选择的主科,竟然也是文学之后,只觉得完了,因为这个乔治似乎也是主选文学,对方可是浸淫了文学多年的大学生,吴笛不过是个高中生……

安吉拉二话不说,直接唱起了歌,为吴笛增加属性,可惜因为她自己等级不高,使得她无法持续为吴笛增加属性……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恨自己的等级为什么这么低!她现在担忧极了!

吴笛身形敏捷,躲过了这位升起了“杀人夺宝”心思的乔治的第一次攻击,然后她便发现,系统已经提示她被卷入一场PK之中,是采取本身实力应对法,还是学术交流法。

实力应对法当然就是真刀实枪地干一场,与普通网游PK没什么区别,但学术交流法却又有不同。

吴笛自忖等级远逊于对方,当然就选择了学术交流法,然后她便发现,对方的攻击就成了诸如“《哥顿长诗》第三卷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请在两分钟内思考并回答问题。”“长篇小说《国与家》中主人公费尔南德斯的人物形象是如何刻画的?运用了怎样的写作手法,请在五分钟内思考并回答问题。”“用自己的文笔描述这样一幅画面……”这样的问题。

吴笛已经没心思吐槽这种PK的设定,因为,这种设定正合她的胃口!

毕竟她对这个世界的名著颇为了解,这些问题她答得还算游刃有余,而每回答一道问题,她就有机会向对方提问,当然不是随意提问,而是系统给出三个选项,让吴笛选择。

吴笛明明在淡定地回答着学术问题,但在众人眼中,却是穿着黑袍的吴笛灵活地闪躲乔治的攻击,然后还进行了有力地反击!

“我靠,吴笛才多少级,竟然与这个高等级的家伙战得不相上下?”一同学处于目瞪口呆之中。

“强悍啊!肯定选择的是学术交流PK,这个吴笛果然在文学上有两把刷子!”另外一个同学则看出了问题的本质。

这时钱晋一拍脑袋,心说他怎么忘了,吴笛可是华夏的天才美少女作家,选择主科文学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安吉拉那漂亮的祖母绿色眼眸惊喜地盯着帅气的吴笛,她就知道,学霸就是学霸,大神就是大神,若是可以透过黑袍看到吴笛的表情的话,那肯定也是超级平静淡然的,仿佛在说——吾辈学霸,何惧一战!

这个时候,久攻不下的乔治心里非常羞恼,这个学术交流的问题会随着世间的推移而越来越难!

在吴笛还游刃有余的时候,他已经感觉比较吃力了,几次问题没回答出来后,他的生命值掉了不少……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乔治终于使用了文学的特技——召唤自己所写的书中的人物,为自己而战!

他选择了自己出版的书中最畅销的一本中世纪的战争小说,大概在美利坚的销量为几十万册,他召唤了其中的一位将军,再激发了他的【灵装】效果“千军万马”,正可以配合他的特技,这个特技的威力,有销量加持,起码达到了一星级!

同样是骑士打扮的将军召唤出来时,他的身后则出现了一个全部都由骑士组成的方阵,那壮观的场面,一下子就将所有的学生震住了!

吴笛也微微有些吃惊,若非这座历史之城大得离谱,恐怕这里就容纳不下这一支军队!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王之军势么?

在系统提醒吴笛也可以使用特技时,她看到了自己所写的短篇小说与几部长篇小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七章 吴笛的《剑仙》

“我靠,这个家伙的特技也太强悍了吧,这是中世纪的远征骑士么?”一位同学震惊道。

“我知道了!这家伙是乔治.科尔,写了那本《帝国骑士团》,这是一本很好看的战争小说啊,销量似乎也不错!那个召唤的将军是巴顿将军,有着‘军神’之称!”有乔治.科尔的读者恍然大悟。

“这家伙也算是学园都市中小有名气的作家了吧,居然一言不合就打劫小号,真是太下作了!”

“游戏中这样的人不要太多……他们完全分不清现实与游戏了!为了升级,为了提高学力,为了获取奖励点,根本就不择手段!”

……

许多同学一边骂着,一边暗暗为吴笛担忧,在文学的比拼上,可是很依赖原创作品中的角色的,不知道吴笛能够召唤什么人物?

吴笛在这一瞬间很痛恨自己所写的小说大部分是青春、言情类的小说,因为里面的角色召唤出来也没什么作用,难不成还将《灌篮高手》的角色召唤出来打篮球?还是《梁祝》、《秒速五厘米》的男女主出来再续前缘?

这个时候,吴笛终于想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处女作《剑仙》,她不知道剑仙能不能抵挡这气势磅礴的千军万马……不过现在,唯有一试!

吴笛的手上出现了一本《天净沙短篇小说集》,她双手摊开这本小说,默念召唤剑仙。只见这本书闪动起了光芒。

此刻,她的内心颇为激动,作为一名作家,居然能够与自己作品中的角色见面,并命令他,这样的感觉还真是微妙。

很快,一位青衣剑仙出现在了吴笛面前,他的气质显得极为飘渺,披散着长发,负手而立。不过他的模样显得十分僵硬刻板……

吴笛知道。这是因为她对剑仙的刻画还不到位,无法让他显得真正的栩栩如生,但现在已经没时间管这些了。

因为对方的将军与骑士团已经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冲杀过来,那位召唤他们的主人乔治。则微微得意地看着自己所创造的人物。

乔治选择文学为主科。就是因为他喜欢自己笔下的人物。他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将作品中的角色召唤出来闲聊一番,在发现角色的不足之处时,则对其进行润色。通过反复地修改,他的写作功力便有了极大的提升!

这位“巴顿军神”便是他笔下最强也最让他满意的人物!

“石剑仙,就看你的了。”吴笛的声音显得十分平淡,即使面对千军万马,她同样面不改色!

名为石轩的剑仙微微点头,忽然腾空而起,神情淡然,望着这万马奔腾的景象,挥手之间,一道银色的剑气从指尖飞出!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广寒十九州!

吴笛觉得,身为作者的自己,能看到自己所创造的角色,使出这样绚丽的攻击,已然无憾!

在剑仙用出这一招后,吴笛便发现自己某个蓄满的能量条已经没了,而这位剑仙也消散在了天空之中。

可他那强悍的剑气,却硬生生地将大地一寸寸地斩开,那千军万马包括巴顿军神居然在这一击之下全部丧生!这一剑仿佛直接斩灭了他们自身的“存在”!因为天净沙的短篇小说集销量加成的缘故,这一击的威力非常强悍!

乔治难以置信地望着这一幕,他的脑中只有那位剑仙的风姿,当剑气余波划过他的喉咙时,他只听到系统判定的失败声,而恶意PK情况下的失败者,将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

成王败寇,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乔治被捆绑着跪在吴笛的面前时,吴笛班上的同学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难道说果然文学就是个渣学科?

要知道乔治刚刚的帝国骑士团,可让不少同学都被震住了,就算是那些选择物理、化学作为主科的人,也起码学力要达到一星级的层次,才能对抗,否则一个人在一支军队面前绝对是无力的!

造成乔治失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吴笛太强了,她所召唤出来的那位剑仙,若不是吴笛本身等级低,学力也没有星级评价,或许一击之下,抹去整个历史之城都有可能!

吴笛毫不犹豫地将乔治身上有价值的东西抢夺了过来,在她发现可以任意处置这个家伙之后。

让吴笛感到最有价值的,可不是他的那些装备,而是他本人的写作心得!尤其是对大场面战争的描写!

最近她在提笔写《三国》的时候,总觉得哪里有所欠缺,后来才发现,她实在写不出那种成千上万人战争的宏大感,而在吸收了此人的写作心得之后,她发现自己脑中似乎产生了一种明悟!

为此,吴笛甚至有一种杀遍整个游戏,只为获取更多写作心得的想法……嗯,不应该用“杀”这个字眼,而该用“学术交流”。

在将乔治身上所有有价值的物品夺来之后,吴笛拿出他的指挥刀,毫不留情地一刀解决了这位作家,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当乔治化为一道白光消失的时候,吴笛的同学们心中都有些发凉——好一个杀伐果决的女孩。

杰森这时连看都不敢看吴笛一眼,赶紧离开了。

吴笛发现,这时自己的等级竟然直接升到了7级,原来杀人,不,是学术交流也是可以涨经验升级的么?

而后,吴笛则看到自己手上已经有了《塞尔徳世家》的三部分残卷,好奇之下,她点了合成,便看到了完整版的B级书籍《塞尔徳世家》。

这其实是作者的一部自传体的作品,里面拥有作者大量创作剧本的心得,以及一些珍贵的历史资料,非常适合钻研历史的人。

吴笛直接将这本书寄给了林静,完成她之前的承诺,而抢夺来的战利品,则大方地分了安吉拉一半,因为刚刚只有她在用歌声给她加状态。

安吉拉自然拒绝,可惜在吴笛一声“妹妹”的称呼下,她便欣然收下了,其实这总共价值200左右奖励点的战利品,根本就不被吴笛与安吉拉两人放在眼里。

让她感到最满足的,是在这个“学术交流”之中,所获得的对方那完整的写作心得。

获胜者可以支配失败者的一切。

胜利,是这个游戏的唯一规则。

经此一战,班级中的同学已无一人敢小瞧吴笛。(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八章 震惊

林静在收到完整版的《塞尔徳世家》时,脑袋还有些发懵,她本来只要残卷之三而已,怎么吴笛将整本书都弄来了,这也太超水准发挥了吧?

这样一本B级书籍,起码价值200奖励点,但她却直接打了300奖励点给吴笛,因此吴笛现在已经有了大约500奖励点,这可是一笔巨款了!

最关键的是,这还是吴笛第一次玩《学霸乐园》这个游戏所赚到的,估计说出去都会将别人吓死!

林静这时并没有迫不及待地翻看这本书,而是首先查看了吴笛与安吉拉两人是如何取得“A+”这样惊人的高评分的。

她起初在看到两人决定用文化影响历史时,还有些疑惑,这种文化影响历史的方式早就有人试过了,但最多也就达到“C+”的程度……

她耐心看了起来,她其实一直是个比较淡然的女孩,如她的名字一样,非常文静,但其实她的副科中选择了一门“体育”。

这体育衍生出来的超能力,当然就是是“力大无穷”,而本来林静在现实世界中,运动能力就特别强,她可以灌篮的哟。

然而,在林静观看两人刷副本的过程中,她的神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精彩!

在看到《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时候,她还不觉得有什么,感觉这是个比较狗血的悲剧故事,当然里面的台词非常精彩——

“罗密欧

:她(朱丽叶)说话了。啊!再说下去吧,光明的天使!因为我在这夜色之中仰视着你。就像一个尘世的凡人,张大了出神的眼睛,瞻望着一个生着翅膀的天使,驾着白云缓缓地驰过了天空一样。

罗密欧

:我借着爱的轻翼飞过园墙,因为砖石的墙垣是不能把爱情阻隔的;爱情的力量所能够做到的事,它都会冒险尝试,所以我不怕你家里人的干涉。

朱丽叶

:要是他们瞧见了你,一定会把你杀死的。

罗密欧

:唉!你的眼睛比他们二十柄刀剑还厉害;只要你用温柔的眼光看着我,他们就不能伤害我的身体。……”

这部《罗密欧与茱丽叶》达到C级书籍的层次还是可以的……在看完吴笛为莎士比亚代笔而“原创”出来的这部悲剧小说,后来又被安吉拉改编成剧本后。林静在心中这样评价道。

这应该就是吴笛与安吉拉本身的文学水准了吧?林静猜测着。看了几部与这部悲剧水准差不多的剧本后,她其实已经感到十分佩服了,居然能够根据当时英吉利的背景,创作出这样多高质量的小说、剧本。很厉害!

最关键的是。吴笛明明是个华夏人。却如此精通英文,这让林静非常满意。

不论是吴笛与安吉拉,两人的才华都已经得到了林静的认可。若没有安吉拉改编的剧本,吴笛的小说也不可能流传得那样广,而莎士比亚的名气也不可能这样大!

直到林静在看到《哈姆雷特》这部属于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甚至可以说是最经典的一部时,她长大了嘴巴,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要知道,《哈姆雷特》在吴笛那个世界,本来就是是前身为莎士比亚纪念剧院的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频度最高的剧目。世界著名悲剧之一,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这绝对是一部真正的世界名著,起码可以打S级的评分,如果真的有莎士比亚这位作者,并已经流传上百年的话。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林静虽然震惊,却并不影响她的判断力,一部作品要想成为真正的经典,必须要经受时间的考验,所谓的世界名著,往往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哈姆雷特》这部作品不仅情节曲折得让她动容,其中有一些台词,同样极具魅力——

生存或毁灭,

这是个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

究竟是哪个较崇高?死即睡眠,

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

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去,

睡去……

大概就连对英文不怎么了解的人,都知道那一句——To_be,

or_not_to_be-

that_is_the_question。

当林静看完最后吴笛与安吉拉所创造的莎士比亚,成为公认的英吉利最伟大的文豪之一时,她都想要鼓掌,然后给予两人S的评分!系统给A+的评分,完全就是在挑刺而已,是吴笛的作品成就了莎士比亚,那他存在不存在又有何意义?

林静这样为吴笛鸣不平,因为她不知道,这些世界名著,本来就是属于莎士比亚的作品,吴笛只是将其改编成适合这个世界的。或许正是系统隐约判断出了这一点?

此时此刻,林静作为一名爱书之人,在看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后,刚刚收到的那本《塞尔徳世家》,她都觉得已经毫无兴趣,区区B级书籍而已,她现在最想做的,便是与吴笛好好地交流一下写作心得!

而在这个时候,吴笛作为一个新人,与那位乔治在历史之城的某个角落进行“学术交流”的视频,已经被有心人发到了论坛之上,标题便是《谁说文学学科是个渣?看3级神秘新人召唤特技人物逆天斩杀新锐作家乔治.科尔》

“乔治.科尔?我靠,那可是学园都市内哈佛大学的名人啊,他的《帝国骑士团》我很喜欢,这是怎么回事?”

“乔治可是游戏里比较有名的文科学霸了,那个‘巴顿军神’配合他的灵装,简直跟开挂一样,这帝国骑士团一出,完全让人闻风丧胆啊,这次居然栽了?”

“卧槽,这真的假的?那个黑衣人召唤了一个什么人物呐,东方的剑仙?那道剑气太犯规了,这根本没法打吧,为乔治点蜡……”

“求提醒下黑衣人到底是谁,我这人比较喜欢没事就欺负小号啊,这种夺宝不成反被艹的情况可别发生在我身上!”

……(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九章 互相欣赏

在上完了一节非常科幻的历史课之后,吴笛终于上了一些正常科目,美利坚这儿的课堂显得十分自由,教师的作用在于激发学生们学习的兴趣,很多学生在上课时都比较活跃。

与一般的华夏学生不同,吴笛很快就融入到了这种美利坚风格的课堂中去了,而她在《学霸乐园》中的实力,无疑也成了别人敬佩她的原因。

吴笛发现,那些比较年轻的老师,都喜欢活用《学霸乐园》给大家上课,往往老师自己,也是《学霸乐园》的忠实玩家,而那些年纪比较大的老师,教学方式则较为传统。

《学霸乐园》虽然很方便,逼真得像黑客帝国中的矩阵世界,甚至可以在里面运用超能力做一些现实中没有条件做的实验,但却是极为耗费精神的,一天花在《学霸乐园》中三小时,就已经很累了,当然学习效果非常好。

尤其是那些热衷于“学习交流”的人,不论是“杀”了别人,还是被别人反“杀”,都会有所收获,奖励点终究只是外物,最重要的还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让自己学习更好,实力更强!

乔治这位被吴笛反杀的家伙,当日在看到那位“石剑仙”的风姿时,整个人都被迷住了,虽然他也很心痛奖励点被夺,但是他也认栽了,这种打劫小号不成反被杀是最丢人的,他可没脸去再喊更厉害的人来报复吴笛,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个游戏而已。

他现在反而对华夏的仙侠文化充满了神往。他萌生了去华夏的想法。

这一日的课程上完之后,班级里便有同学提议开Party,算是欢迎吴笛这位交换生。

这个提议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赞同,有些男同学更是喜形于色,因为无论是吴笛还是安吉拉,都是超级美少女,而且两人都擅长唱歌。

安吉拉却对全班同学说道:“既然是为吴笛同学举办的欢迎晚会,那便由我来准备好了。”

这当然也不会有人反对,安吉拉说这话的意思,便是她会负责晚会的支出问题。

以安吉拉的手笔。这肯定是一次盛大的欢迎晚会。她肯定会请最专业的party_planner,然后还会有东西方的美食。

吴笛自然不会扫了大家的兴,她向安吉拉表示了自己真诚的感谢。

安吉拉却望着吴笛的脸颊,目光闪烁道:“笛姐姐。你今天给了我那么多奖励点。价值就百万美元了。为你举办个晚会简直就是小意思。”

“奖励点什么的,真有那么贵重吗?感觉很好刷的样子,只要去‘杀’。不,我是说‘学术交流’就行了啊……”吴笛一脸单纯地说道。

安吉拉翻了翻白眼,实际上她玩《学霸乐园》已经花了几百万美元了——为了布置她那堪比天堂的个人空间。晚上睡觉时,她都会睡在其中,那种沐浴在圣光中的感觉很舒心。

以她的能力,每年所获得的奖励点大概不会超过一百点,哪像吴笛,能够一次性获得那么多……跟抢劫似的。

安吉拉不仅邀请了班级中的同学,甚至还邀请了整个方舟中学的学生,她硬生生地将这个Party变成了真正的酒会,不过当然不会有真正的酒,而大都是饮料,她举办这个宴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吴笛能够认识更多的朋友。

在参加酒会之前,吴笛与安吉拉两人,先去了一家学园都市中颇为高档的餐厅,毕竟酒会可不是用来吃喝的,而是交际所用。

“笛姐姐来这儿学习,有什么长远的打算么?比如靠不考虑大学来这儿上?”坐在吴笛对面的安吉拉问道。

吴笛感觉小手撑着脑袋的安吉拉,那祖母绿色的眼眸非常漂亮,她简直就是兼具东西方美人所有的优点,真是个超级美丽的混血儿。

“虽然这个学园都市很有趣,各种先进的科技让我移不开眼,但是我还是决定在华夏上大学,我感觉华夏其实也可以建立学园都市,这种由学生组成的城市确实不错,当然还有这个《学霸乐园》。我其实很喜欢‘学术交流’的。”吴笛淡笑着说道。

“哎,我感觉我和笛姐姐一见如故呐,我得好好珍惜这一年与姐姐的相处。”安吉拉这样感慨着。

“有你这样一个妹妹,也是我的梦想呢。”吴笛忍不住用手轻轻抚摸安吉拉的脑袋,她那亮金色的发丝是那样柔顺美丽,吴笛感觉自己似乎觉醒了了不得的属性,为什么提到“妹妹”这两个字,她就有种莫名的兴奋?

两人饱食之后,先是回到了属于她们的宿舍,这个卧室简直堪比酒店的豪华双人间,但这个公寓的地点,与方舟中学的其他学生不在一起,反而是在一所名为蒙特霍里约克名门女校之中,这是学园都市内最著名的七所女子大学之一。

两人是回来换衣服的,这种不算太正式的酒会倒也无需换上华贵的礼服,只需端庄大方干净整洁就行了,毕竟大家都是学生,也不是什么社会名流。

坐在床上的吴笛,眼睁睁地看着安吉拉大大咧咧地将自己的制服脱下,不得不承认,这个方舟中学的制服相当漂亮,吴笛自己也很喜欢,而安吉拉脱衣的举动,也让吴笛下意识瞪大了眼睛……

吴笛恍然间惊觉,这好像是她第一次与安吉拉这样的超级美少女同居呐,毕竟她是第一次住这种宿舍。

安吉拉脱得只剩下内衣时,她那极为白皙细腻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那美丽的金发披散着,吴笛这才发现,安吉拉身上似乎有种让身为女孩的她不可抗拒的魅力,令她想将这个混血儿妹妹抱在怀中好好地疼爱一番……

安吉拉的身材并不火爆,反而显得极为完美匀称,吴笛下意识用自己的身材与对方比较了一下,发现自己除了身高略高于她以外,其余部分都比较相似,她们两人的身躯,就仿佛是上帝打造出来的完美事物。

“笛姐姐,看了这么久,你的身体也得给我欣赏欣赏呀。”安吉拉将自己的胸罩脱了下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章 一起沐浴

吴笛看着青涩少女那胸前并不算巨大的两只小白兔,它已经初具规模,一看就会发展成极为美丽的胸型……

听到安吉拉的话后,吴笛少许有些羞涩,她并不习惯在任何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但她感觉自己好像被安吉拉身上那莫名的魅力所吸引了,安吉拉那祖母绿的眼眸是那样的纯澈动人,不含一丝杂质。

就在吴笛犹豫的时候,安吉拉已经将自己的小内内脱去了,她就这样面带着天使般的微笑,柔柔地望着吴笛。

吴笛暗道一声外国女孩就是这么开放……不过,吾辈学霸,何惧一战!

她一咬牙,便开始脱自己的制服,即使是她衣服,却也显得极为优雅,她已经习惯了做一个行为举止近乎完美的女孩。

安吉拉赤裸地趴在自己那洁白柔软的床上,撑着自己的脑袋,她暗暗咽了一口口水,在她眼里,吴笛简直就是她所见过的华夏少女中最漂亮的,气质也是最好的,没有之一!

在对吴笛的身份产生兴趣之后,她就完整地弄到了吴笛的身世,在发现吴笛果然是华夏政阀子弟之后,她觉得这倒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安吉拉一出生就不喜欢男人,她其实已经有七、八位超级美女作为她的红颜知己了,而她一眼就看上了这位比她大一些的笛姐姐,一想到吴笛只会在学园都市待一年,她就感觉莫名的惆怅。也不知能不能推倒她呢?

吴笛终于脱光了全身的衣服,与安吉拉赤裸以对,但她却还是用手遮着自己的关键部位,这是她作为东方女孩特有的矜持。

吴笛却不知道,她这样半遮半掩的样子,反而更加诱人。

“我、我去洗澡了。”被安吉拉的目光看得有些发虚的吴笛,微微慌乱地说道。

她这个时候其实才发现实在是太奇怪了,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女孩毫无抵抗力?安吉拉那天使一样的微笑,总是可以让吴笛失去思考能力。

“笛姐姐,你应该不会拒绝让我和你一起洗吧?”安吉拉下意识摸着自己的耳垂。用一种撒娇的语气说道。

“这……”吴笛还从来没有和其他女孩一起洗过澡呢。

“反正都是女孩子。为什么不可以呢?”安吉拉走到吴笛身后,忽然环住她的腰,赤裸的身躯便贴了上去。

安吉拉的身上有一股特有的幽香,是她自带的体香。让女孩闻了之后会脸红心跳。丧失思考能力。

吴笛觉得对方的身体是这样柔软迷人。她还是第一次与女孩肌肤相亲,之前就算是苏暖,也只是穿着睡衣抱在一起睡觉过而已……

当两人坐在挺宽敞的浴池之中时。吴笛才恢复思考能力,便看到安吉拉舒舒服服地泡在已经调好温度的池水中,愉悦地看着一脸呆萌的吴笛。

我刚刚这是怎么了?吴笛迷糊地想着,然后她忽然感觉胸前被什么东西按上了,她才听到安吉拉赞叹地说道:“笛姐姐的这儿手感可真不错,比我自己的摸起来要舒服!”

吴笛便看到安吉拉一只手放在她自己的胸口上,一只手则放在吴笛的胸口上,轻轻搓揉着,正在比较手感。

吴笛脸上布满了红晕,她害羞地低下了头,脑袋更加迷糊了,因为安吉拉已经开始为她全身涂沐浴露了,然后安吉拉自己也涂满了沐浴露,她正面环绕住了吴笛的腰,两人的胸部挤压在了一起,漆黑的发丝与金发缠绕在了一起……

若是有男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流鼻血的!

沐浴过后,吴笛脸上的红晕久久没有褪去,她感觉自己满脑子都是安吉拉那完美的身躯,天使般的微笑,以及柔软甜美的天籁之音。

“真没想到,笛姐姐的那里也是光光的,粉粉的,嫩嫩的,香香的,很好吃呢。”安吉拉紧贴着吴笛那通红的脸颊,亲昵地说道。

一起洗过澡的两人,关系自然更加亲近了,安吉拉对此十分自信,因为只要是超级美少女,她就不会放过的,她更知道自己对女孩子的杀伤力是多么巨大,她也非常善于使用自身的这么魅力。

吴笛披散着漆黑的长发,换了一身碎花长裙,很有古典韵味,她的典雅气质也被衬托了出来,而安吉拉则穿了短裙与纯白的丝袜,同样非常漂亮。

两人是手挽手走出去的,就像一对真正的姐妹。

明明安吉拉对吴笛做了很过分的事情,但吴笛却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更加喜欢这位混血儿妹妹了,她就像天使一样迷人。

走在学园都市的两位超级美少女,则引起了无数学生的围观,不论男女,因为这两位女孩身上,似乎都带着男女通杀的魅力。

两人来到安吉拉所订的酒店,这其实是安吉拉家族的财产,她可是货真价实的财阀千金,超级白富美。

这次酒会应邀而来的学生有很多,因为不是正式的酒会,所以并不一定要准时到场。

不过因为有专业人士策划,酒会的布置无疑可以让更多的人满意。

在酒会上,吴笛无疑就是今日的主角,精通各门语言的她,能够跟到场的所有学生进行交流,但实际上有许多学生也都对中文比较了解。

这个很随意自由的酒会的高潮部分,无疑便在于安吉拉与吴笛两人的即兴演唱,安吉拉唱了吴笛的中文歌曲,而吴笛则唱了安吉拉的英文歌曲。

两人令人惊叹的地方在于,她们都能将对方的歌曲唱得很好听,但是却又风格不同。

这个视频被人拍下来放到网上时,火遍了各大视频网站,安吉拉因为吴笛的缘故而在华夏名气陡然上升,而吴笛在美利坚,也因为安吉拉而名气激增。

谁都知道安吉拉在电影、音乐上天赋惊人,有人甚至猜测她会为吴笛制作一张英文专辑,但也有反驳说吴笛可以为安吉拉制作一张中文专辑。

当然,吴笛的华夏读者们,正在吐槽她到国外当交换生还不忘留个两颗催泪弹,那自然是《海的女儿》与《萤火之森》。(未完待续。。)

封推感言

感言之前先求个票,刚刚六更爆发了一下~~~~

感谢点娘这个平台,感谢冬瓜主编,感谢不断给本书推荐的蓝光编辑,感谢一路陪伴本书的读者们。

当然,其实我最要感谢的,还是不断对我提出更高要求的读者,因为他们的存在,我感觉我的心理素质与写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每当出现各种各样的批评声时,我反而更加有动力了,这样的批评包含着爱意,因为当读者对书真正失望时,便会悄悄离开。至于那些故意挑刺的,自然不算是真正的读者,无需放在心上,他们可悲之处在于,只能通过这样来寻找存在感与优越感。

所以,本书一定会在猛烈的批评中越走越远,本书早就已经创造了历史,从现在起每一步,都是新的历史,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我是很喜欢写作的,我从高中时就喜欢写作,高二时便开始写各种散文与短篇小说,不过我没有吴笛那样的才能,整整写了五、六年,才有现在这一点成绩,不过我会一直写下去的,越写越好。

我终究是一个喜欢将小说写得有趣的作者,接下来会越来越有趣的。

我现在已经弄清楚了我现在写作的首要目的是什么,那就是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准,尝试一些新的思路,而非拘泥于本来的套路,我想要以后能够写出更好的作品。

这还是我第一部超级长篇小说,我们来日方长。(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酒会

《萤火之森》还好,虽说男女主没有在一起,不可否认的是过程较为恬淡温馨,让人读来感受一种淡淡的温暖。

有读者甚至表示,在一开始读这篇《萤火之森》时,其实已经可以猜到结局了,但他承认自己对天净沙的文章没有抵抗力,再坑人的文章,他也愿意去读。

可是,《海的女儿》比起前者来说实在是太虐了,这么好的小美人鱼,为了王子付出那么多,最后却成了泡沫,这绝对是报复社会啊!

这篇童话《海的女儿》无疑是全年龄通杀的作品,小孩子也容易看懂,所以可以预想有多少孩子被天净沙治愈了一脸。

甚至已经有读者迫不及待地将“虐妹达人”的名头按在了天净沙的头上,有许多人一再表示再也不会去看天净沙的文了,可到头来吴笛每次发表文章,他们依然会兴致勃勃地去看。

吴笛虽然在学园都市,但是却笔耕不缀,勤于创作,毕竟她还要为两家杂志供稿,而每一次写作,她都将其当作是提高自己的过程。

这个时候,吴笛与安吉拉两人坐在沙发上,面前摆放着果汁与一些点心,吴笛正在和安吉拉讲述一些自己在华夏的趣事,而安吉拉则向吴笛更加详细地介绍这个学园都市。

“吴笛同学你好,我是方舟中学B班的蕾切尔,刚刚你唱得歌很好听。”名为蕾切尔的少女,端着果汁来到了吴笛这儿。

“你好,蕾切尔的同学。”吴笛礼节完美地回应道,然后也举起了自己的果汁,与她碰杯。

蕾切尔是B班的班长,典型的白人。长相只能说中上,不过倒是挺善于交际,但她来这儿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与安吉拉更拉近一些关系。

蕾切尔主动提到了《学霸乐园》这个游戏,现在它几乎代表着一个学生的门面,她听到吴笛选择的主科居然是“文学”时。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轻视,然后她淡淡道:“‘文学’其实还是很强的,我在做课外作业(刷副本)时,认识了一位真正的文科学霸,他是哈佛大学的,似乎还是一名新锐作家,他用文学学科使用出来的‘特技’,实在是强悍,他召唤出了一个骑士团!”

见到吴笛与安吉拉两人神色古怪。她又略带得意地说道:“游戏中我还是他的好友呢,那可是真正的高等级玩家。”

“呃……你说的那人,不会是写了那本《帝国骑士团》的新锐作家乔治.科尔吧?”坐在一旁的华裔男生钱晋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就是他!他可是一位很有才华很厉害的作家呢!”蕾切尔露出了微笑,其实一般比较喜欢说“我有什么什么朋友”的人,就是为了表明,她也像她的朋友那样厉害。

其实蕾切尔到现在都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她如果去一下游戏论坛,甚至上一下游戏的话。收到《每日新闻快递》这份电子报纸后,就发现乔治“杀人夺宝”不成却被反杀的消息已经登上了报纸。血淋淋的事实对那些喜欢欺负新人的玩家极具震慑力,因为有时候等级高不代表实力强。

这时钱晋暗暗瞥了吴笛一眼,心说那个乔治厉害个屁啊,那么高等级的玩家,居然被吴笛这个第一次玩游戏的新手分分钟灭了……

这也说明,现实中吴笛作为一名作家。其名气、销量都要比乔治强,从书中召唤的人物当然也更强,这个游戏是基于现实的游戏。

“你们也在聊今天乔治.科尔被一个新人反杀的事情?”蕾切尔班上一个名为吴嘉豪的华人男生兴致勃勃地问道。

他的好友李圣豪补充道:“其实乔治.科尔的实力很强的,学力几乎已经达到一星级了,谁想到他竟然遇到了那样逆天的新人。可惜那人一直裹着黑袍,也不知道到底是何方神圣。”

安吉拉看着蕾切尔,脸上带着微妙的笑容,而此时蕾切尔脸上也有些发烫,她怎么也没想到正好今天这位乔治会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她讪讪地说道:“乔治被新人反杀?哎呀我还真不知道这件事,但我想这个新人一定了选择物理为主科的超级天才吧,就像以前也有一进游戏的物理天才,直接搞出了核弹……”

“若是这样倒也不奇怪了,那些在科学领域的天才,在游戏中就跟开挂了一样。但这次反杀乔治的,同样也是一名选择‘文学’为主科的学生,她所召唤的人物太强大了,一道剑气斩杀了整整一个骑士团!”李圣豪用一种向往的语气说道。

他仔细看过了在历史之城的这个视频,那位青衣剑仙,简直帅到爆!

因为李圣豪是华人,虽然定居在美利坚,但他的国籍确实是华夏,他从小也对华夏文化十分了解,更不用说现在作为华夏“科幻”的仙侠文化了,就是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哪位华夏作家。

学园都市的学生一定会玩《学霸乐园》,而某些与凯瑟琳阁下关系好的作家,同样也有机会获得珍贵的光脑,说不定那就是一位突发奇想玩了玩这个虚拟游戏的作家。

蕾切尔彻底无语了,她感觉自己脸上已经火辣辣的了,然后找了一个借口便离开了这儿,她心里在暗骂乔治这个所谓的新锐作家太不争气。

吴嘉豪与李圣豪诧异地望着自家班长离去,有些不明所以,但是有安吉拉、吴笛这样的美人在面前,他们自然再次高谈阔论起来,还厚着脸皮问她们要了联系方式,当然是游戏中的。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新换的手机忽然响了,她看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号码,她来到阳台上,接了个电话。

“喂?请问你是……”吴笛很有礼貌地问道。

她听到对方的呼吸都微微加速,她不由蹙了蹙眉,然后就听到对方那十分激动却极力克制的声音:“你还好吗?在那儿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想……我,不,爸妈?”

原来是与她处于冷战关系的兄长大人——吴迪。(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缓和关系

吴笛的嘴角翘了翘,原本稍稍有些落寞的心境,似乎变得雀跃起来,她的语气却依然平淡:“我很好啊,一来这儿就认识了不错的朋友,我现在还在参加我的欢迎酒会呢。”

“酒会?”吴迪的声音陡然提高,语气中带着不满,妹妹还没成年,怎么可以喝酒?

似乎是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吴笛不急不缓地解释道:“大家都是同一个高中的学生,没有真正的酒,只有饮料和果汁。”

“原来是这样啊……果然我的妹妹很受欢迎。”吴迪撑在自己宿舍的阳台上,他半夜三更实在睡不着觉,便跑到阳台上来打电话了,他这儿与吴笛那里的时差大概是五个小时。

“对了,为你举办酒会的不会是男生吧?可别轻易上了人家的当,身为女孩,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吴迪极力用一种可靠兄长的语气嘱咐着,可却实在掩饰不了他包含的超越兄长以外的感情。

“不是男生,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安吉拉,在欧美都很有名气的,她是我的室友。”吴笛解释得很详尽。

吴迪听到女孩话,心中却越来越愧疚了,想到自己之前像个不成熟的孩子在与对方怄气,他就觉得愚蠢,而他将自己的手机扔掉了,更是让现在的他悔恨交加,他现在都已经沦落到去网上寻找各种吴笛的图片了,还好吴笛的那本《自由》他一直带在身边。

“我很抱歉之前那样对你。”吴迪用一种沉痛的语气说道。

吴笛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像一个真正为兄长考虑的完美妹妹那样,对吴迪柔声道:“加油吧,哥哥。”

“嗯,你也是。”吴迪心里暖乎乎的,距离越远。他发现自己竟然越想她……他对女孩的感情永远不会改变的,他发誓。

吴笛等待对方先挂断了电话,自己再挂断了,她想,自己应该对他更宽容些更温柔些才对,既然自己的身份是“妹妹”。那就应该做好一个完美的妹妹。

挂断电话的吴迪,走进自己的宿舍,发现随他一起来欧洲的学园都市当交换生的曹无忧,正在精神抖擞地玩着《学霸乐园》。

曹无忧在游戏中的ID是【无忧公子】,他在第一次玩了这个游戏后,大叹真是太遗憾了,居然少玩了三年这个游戏,因为这游戏是三年前开发完毕的,一直只在学园都市内部提供教学与娱乐使用。没有光脑的人,肯定无法玩到这超越了外面科技几十年的游戏。

吴迪露出了苦笑,他其实也无法想象当网游与学习结合起来会成什么样子,而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曹无忧这位游戏狂人在这里算是找到了真正的归宿,他在一天时间内不停地玩这个游戏,已经升到了八级!

真是太变态了!

吴迪他也在努力玩这个游戏,当然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可他却只升到了五级……

吴迪万万不会想到的是。他的那位妹妹,已经升到了七级。

曹无忧选择的主科是数学。他本人当然对数学没什么兴趣,但是为了让自己在游戏中更加厉害,他一头栽到了各种有关数学的书籍中去了,据他所说,他已经决定要拿下路西恩数学奖!

数学衍生出来的主要超能力,就是计算能力增加。逻辑思维增强,一般数学、物理、化学就是配套的,几个学科可以互相促进互相提升,十级的时候可以花费100奖励点再开启一个副科,二十级时则要花费500点才能再开启一个副科。满级是30级,这个时候1000点开启一门副科,没有上限。

一般来说,一个学生能够有一门主科一门副科便足够他们花费一生去钻研了,那些仗着自己有钱去开了许多副科的人,学力反而比不上那种只选择一门主科的人,这就是典型的贪多嚼不烂。

至今就没有哪个人完成过“全科制霸”,就算是那位号称世界第一的学霸殿下的龙神诚,玩了三年的《学霸乐园》,也就真正精通了数学(包含了计算机)、物理、化学、生物学四门学科而已,他的学力测试是三星级,生物之城的城主,据说他独自一个人,创造了一个名为“虫族”的种族!以及,他其实与凯瑟琳阁下的关系比较密切。

这个学力等级,其实也可以不恰当地类比一下学历,比如一星级就相当于硕士研究生的程度,二星级则是博士研究生的程度,三星级那自然是真正的大牛人物了。

实际上这个类比并不恰当,因为能够达到一星级学力的学生,在学园都市那大约四百万学生中,仅有六百多人,而三星级的学生,总数不超过十人!至于那些老师,当然另算了。

曹无忧这位游戏达人,就准备走数学、物理、化学的这条大众路线。

吴迪在游戏中的ID是【夜曲】,而吴迪选择的主科,则是政治,这门学科衍生出来的超能力,便是“嘴炮术”“欺诈术”,他在打副本时,往往无需使用武力,只需用他的一张嘴,若能说服副本中的大人物为他服务,那他也能轻松完成副本。

他在调自己的外表时,故意将自己的容貌调丑了,因为他记得一般网游小说的主角,都会将自己的外貌下调个百分之二三十,说是低调才能扮猪吃虎……然后吴迪发现游戏中全是俊男美女,自己这“平凡”的外表反而更引人注目了,他大呼网游小说就是坑啊!

吴迪准备走的路线,便是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这其实也是一条很受欢迎的路线,它本身就适合立志做政治家、领导的人去学习,在学园都市中努力学习的权贵子弟,往往会选择这条路线。

其实这个游戏对学生本身的促进是很明显的,比如曹无忧选择数学作为主科强化,在一系列副本中大都用数学解决问题时,他在生活中,也会下意识养成这种习惯,他现在的投篮更准了,因为他能在投篮的那一瞬间,计算发力,角度甚至将风向都考虑进去……更不用说,他本身的黑客能力,急速上升!(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 布置

酒会结束后,吴笛与安吉拉回到了自己的宿舍,两个女孩对自己生活的环境要求挺高,所以两人一起打扮了一下这间豪华双人间,将其改造了成了一个更加温馨的小窝。

忙完之后,两人又一起洗了个澡,吴笛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与安吉拉肌肤相亲的感觉了,软软的,暖暖的,可真是舒服呢,有这样一个天使般的妹妹,实在太棒了!

“对了,笛姐姐,《学霸乐园》作为我们学生的‘第二世界’,个人空间就是第二家,我觉得你可以好好地装扮一下。若是对自己的个人空间装扮极有信心的话,还可以投稿参加评比,若是获得更高的评分,当然也会有奖励点。”钻到吴笛床上来的安吉拉,抱着吴笛的胳膊说道。

吴笛心说这玩意倒是挺新鲜,有些像XX空间的3D版,也不知道这游戏能不能开通什么红黄蓝绿钻之类的。

吴笛可是真正的“美元战士”,她前世又不是没玩过网游,只要她玩网游,绝对会使劲充钱,将一切装备啦宠物啦搞到顶级,不过在那个时候,反而也觉得没意思了。

但是她现在经过仔细了解这个游戏后才发现,那个光球除了用来开启强化学科以外,还可以将学科衍生出来的超能力改造成你自己喜欢的电影、动漫、小说中的能力,可就是样子变了,杀伤力不变,至于那些兑换的消耗性道具,其实都是些鸡肋,可能对副本中的土著很有用,不过对真正的学霸来说,根本就毫无作用。

吴笛总结出来的一个观点就是,这个游戏果然是完全与学习挂钩的。想要开挂?可以啊,只要你努力学习就行了。

安吉拉也来到了吴笛的个人空间,她还穿着一身非常绚丽的天使羽衣,背后竟然还有光翼,吴笛吃惊地说道:“这莫非是【灵装】?我记得二十级才开启吧?”

“当然不是啊,这就是骗钱的时装啊。没有任何能力加成的。”安吉拉解释道。

吴笛不由想到了她前世所玩过的《剑灵》,好像里面的时装就是用来打扮的,没有任何属性加成。

“既然都知道是骗钱的,那你还买?”吴笛吐槽了一句。

“也就十几二十点啦,没奖励点再充钱好了。”安吉拉的语气中尽显“美元战士”的风范,她这话若被那些节省一点是一点的同学听到的话,一定会哭的……

吴笛不再废话,而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改造这个空间,她先是将空间的天空变成了那美丽的星空。因为她很喜欢康德的那句话——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他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的道德法则。

当那灿烂的星空出现在两人眼前时,吴笛不由有些感慨,这个游戏CG做得实在太棒了,那一颗颗闪烁的星星。以及时而飞过的流星,都让人移不开眼。

与安吉拉一样。吴笛根本不在意布置空间要花多少奖励点,她只想将这儿装扮成她心目中理想的住所。

一般的学生,大概都会选择系统中自带的装扮方式,因为那不要花费奖励点。

然后吴笛要了那一望无际的海洋,因为海子的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一首非常积极向上的诗歌。当然,那句“我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同样是吴笛选择这两样宏大开阔事物的原因。

当天上的星空,与一望无际的大海出现在吴笛面前时,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她发现还可以调节海浪声的大小。

安吉拉还在感慨不愧是笛姐姐。选择的装饰品实在大气,结果吴笛又做了一件让安吉拉目瞪口呆的事情,她花了起码200奖励点,购买了书籍,这些书籍自然是没有特殊效果的,纯粹的书籍而已,它们的价格,相当于网络上电子书的价格,因此,这200万美元所购买的书籍量,是非常惊人的!

然后吴笛将这些书全部布置到了大海之中,使得大海成了“书海”,因为它的上面漂浮着无数的书籍,但书籍却不会被大海弄湿。

吴笛让系统给这些书籍分类,整个大海便被清晰地分割成了几块,吴笛需要看书时,就会直接躺在大海上看书,这个时候大海给她的感觉,就像柔软的床。

她又在海中搞出了许多鱼儿,充当她在海里的交通工具,也同样让大海充满了生机。

吴笛还在沙滩上搞出了一座“法师塔”,并将它的顶端改造成了天文台,在上面摆放了超级望远镜,以便于她观察星空。

法师塔中间有无穷多层,每一层都拥有一种装扮的卧室,她可以每天住不同的房间,就这座法师塔,便几乎花光了她的奖励点,居然还不够用……

“诶?500多奖励点就这样没了,我十级时还要花100点开启副学科呢,真是的,原来500万美元这么不经花……”吴笛略显不爽地说道。

“我帮你充钱好了!”安吉拉本来就想包养吴笛。

“算了算了,对这个空间的布置我还有许多想法,若是通过我自己的努力,然后赚来奖励点投在装扮空间上的话,那肯定很有成就感,玩游戏总是砸钱也没意思。”吴笛这样说道,心里已经在构思着去和别人多来几次“学术交流”了。

吴笛看着安吉拉身上的时装,少许有些懊恼,她怎么就忘了打扮自己!现实中一些超炫的衣服肯定是制作不出来的,但游戏中却可以……

奖励点,我需要奖励点!吴笛愈发想要去杀……不,是“学术交流”了。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忽然收到了一封系统邮件,她打开后便看到:恭喜【指尖流沙】,您用“莎士比亚”这个笔名创作的多部作品(列举了S级的《哈姆雷特》等),已经有资格被收录到《文学》期刊之中……

《文学》期刊?听起来好高大上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结束交换生生涯

吴笛从来只听过说理科的论文期刊什么的,就没听说过文学上还会有什么期刊,因为文学这种事物主观性实在太强,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到底该如何判断一篇文章,可不是一个人说得算的!

她暂时没有去太过在意这件事,只知道因为收录到《文学》中,她又收获了100奖励点,还有一封名叫“文豪之塔的邀请函”,却要20级才能使用。

邮件上还说,因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太过出色,游戏制作方希望能获得原作者的授权,将这些作品加入游戏之中,制作成文学类副本,让每个喜好文学的人,亲身去体会莎翁的世界。

吴笛当然不会拒绝授权,她会有一笔丰厚的收入,而她也希望莎士比亚的名气越大越好。

安吉拉已经利用家中的关系,帮吴笛出版莎士比亚的小说与剧本了,她曾问吴笛要不要署吴笛本来的名字,吴笛自然拒绝了……安吉拉干脆将莎士比亚当作是吴笛的笔名了,反正里面也有个“莎”。

不过,莎士比亚的作品因为是“新人”的作品,所以并不畅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那些伟大的作品一定会散发出它真正的魅力。

吴笛在选择文学作为自己的主科之后,便发现了自己的“属性”——

构造大纲

A+

、文字掌控力B+、人物刻画

B+、写作技巧B、环境描写B+、情节发展C+,综合评价B+。

也就是说,吴笛现在完全凭自己的实力,最好也就只能写出B+级的作品来,属于佳作的层次,而只有A级作品。才能算是名作,至于S级作品,则显然是一个文豪级作家最巅峰的作品,比如曹雪芹的《红楼梦》、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理论上来说,一般当代作家是写不出S级作品的。因为世界名著需要时间的沉淀,也可以说是一种检验,因为真正的名著是可以永远流传的,是人类文学史上的瑰宝。

或许有些名著,连作家本人都不会预料到它在后世的影响力。

比较典型的应该就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了,谁都知道那个时候小说的地位并不高,完全比不上经典诗词,可它们到了现代,却成了真正的经典。因为他们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吴笛处理完个人空间的事情后,与安吉拉两人一起去了她期盼已久的文学之城,当她看到这座文学之城时,简直惊呆了!

因为吴笛是第一次来,所以安吉拉请吴笛坐上了一只纸鹤,这就是从系统那里兑换来的飞行坐骑,从高处俯瞰这座文学之城时,当先便看到了那座屹立入云的文豪之塔。它的形状语气说是“塔”,倒不如说是“笔”。据说只要有机会进入文豪之塔的作者,将会有很大的收获。

而这座文学之城的外观,则是一本摊开来的厚厚的书籍,它会每天自动翻页,以世界文豪们的书中背景作为城市的背景,每天都可以亲身领略属于名著的世界。

毫无疑问。莎士比亚的作品,马上也会成为文学之城——那本厚厚的书籍中的一部分。

远观是这种模样,但进入这座城市后,就会发现它的艺术气息同样非常浓厚,时常能够看到

今日恰巧便是华夏楚朝著名文学家李天阳的作品日。他的那一篇《逍遥亭记》可以说是名垂千古,已经被选入了华夏的教学课本之中,而学园都市里的学生同样是要学习的。

只要是在学园都市学习过的学生,往往心中国籍的概念会淡化,比起自己的国家来说,那位学园都市的建立者——凯瑟琳阁下,无疑更加让他们崇拜。

如同知识是没有国界的那样,学园都市也是没有国界的。

因此,今日的文学之城可谓古风浓郁,吴笛与安吉拉两人走入这座城市时,便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楚朝风格的女装,只不过头上戴着帷帽,完全遮掩住了他们的容貌。

行走在这样一个完美而瑰丽的文学世界之中,热爱文学热爱知识的吴笛,感受到了一种由衷的满足感。

而当吴笛看到那课本中的“逍遥亭”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并有许多学生在逍遥亭上齐声朗诵这篇古文时,她的感觉十分微妙,因为在这些学生中,有好多是外国人,可他们的中文发音却异常标准!

“为什么他们要在上面读华夏的古文?”吴笛向安吉拉询问道。

“可以涨经验值升级呐,当然有人纯粹是特别沉醉于华夏文化之中。”安吉拉回答道。

“还可以这样?那我们也加入进去如何?”

“当然可以!”

吴笛早就会背这篇文章了,而安吉拉同样如此,在吴笛朗诵这篇古文时,她仿佛看到此文的作者,正微笑地看着这些虔诚的学子。

这篇《逍遥亭记》本来就表达了作者那被贬谪之后依然旷达逍遥的心境,此时一字一句地读起来,吴笛感觉自己的心胸同样变得开阔起来,她感觉苏轼的那首《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与这位李天阳的心境比较相似——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吴笛的经验值虽然涨了,却不是很多,但是这种学习的气氛,却让她非常喜欢,有多少人在学习古文的时候,可以在当初作者写文章的地方学习呢?

虽然有许多人在读古文涨经验,当然还有人在进行“学术交流”,那是两位装扮成古代侠客的学生,正在忘我地打斗着,根本分不出高下,他们身上的功夫,显然是读那些经典武侠小说后所学……

就这样,在学园都市一年的交换生生涯中,吴笛在文学上的综合实力被她努力提升到了“S”,也就是说,她自己所写的任何作品,都能轻松达到“B”的评分,状态好的时候,自然能达到“A”,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作品注定能够成为真正的名著!

吴笛在美利坚能够将自己文学上的综合实力提升这么多,给予她最大帮助的,便是两个时世界的文豪们向她面对面传授各种写作经验。

也就是说,吴笛在《学霸乐园》中,成了所有文豪的弟子。

吴笛结束了交换生生涯,回到了华夏,她已经是个高三学生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 已经高三了

与编辑商量后决定了,学园都市的情节以后再写番外,会很有趣的。现在,我换一个角度来写吴笛的高三生涯,看看大家的感觉如何,以一个平凡男生的视角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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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高三了,教室黑板上惯例出现了距离高考还有XX天,每日的讲义像雪片一样发下,而我的课桌上也已经堆起了高高的书本,像是阵地、碉堡一样。

我感觉我自己就像是埋首于碉堡之中的战士,奋战在日趋激烈的火线上。

如果有人看到我现在的成绩单,肯定很难想象我初中时代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甚至能够算得上学霸,否则我也不会凭自己的实力考入这座外国语高中。

没错,就是那位曾经在网络上火遍全华夏的“最美女学霸”吴笛所在的外国语高中,一所以保送生、留学生数量为最的名牌高中,当然现在以我的成绩,自然与这种好事无缘,我所要面对的,是大部分考生都要面对的高考。

我在高一时其实成绩不算差,甚至第一次月考中还破天荒地考了全校第十,但是与那位吴笛一比……不,我怎么妄想去和那样的天才去比?

吴笛在高一时为学校取得的荣耀,至今让不少同学津津乐道,她获得了“文学之星”的第一名,这个比赛的前身,便是全国作文竞赛以及新思维作文。

虽说这个作文竞赛在改制之后被人诟病为哗众取宠的选秀节目,可吴笛在现场所写的散文,早就已经被刊登在诸如《青年周刊》、《读者文摘》上了,而她在博客上发表的《变色龙》据小道消息说,还会被选入教科书。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当然不是因为我时刻关注着她。我其实高三之前从来就没和她在一个班级过,但是架不住我周围好多喜欢议论她的同学。

有关她的事迹,我的耳朵都快要听出老茧了。

如果仅仅是在文学上,那也就罢了,毕竟古时候也有那种不到二十岁就能写出名篇的超级神童,可吴笛在理科上。同样强得离谱!

她高一时就夺得了全国理科竞赛一等奖,参加冬令营,然后又拿了国际理科竞赛金牌,这实在让人生不起任何追赶之心。

不过我也不知道从哪里的小道消息,好吧,实际上吴笛越来越出名之后,她本身被挖出了不少隐私,这个小道消息上说,吴笛因为名次不如省师大附中的那位赵晔华。在知道成绩后差点哭出来……

真是无法理解这种超级学霸的思维。

高二的时候,吴笛理所当然地出国当了交换生,周围对她的讨论终于少了许多,我感觉我的耳根也清静了许多。

自吴笛走后,已经没有哪位学霸可以制霸全校第一了,能够保持全校前十,已经足以让人敬佩。

可实际上这一年成了我本人的转折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沉迷到了小说之中。各种小说都看,包括吴笛写的那一系列青春小说。

对了。她虽然本身在国外当交换生,但是她的小说就没有停止过,只是在《灌篮高手》之后,已经好久没有新的长篇连载了,而她的短篇小说,也渐渐颇具名家风范。时常会得到华夏文坛上著名作家的高度评价。

说起《灌篮高手》,那个结局简直让我郁闷得要死,那种在高潮处戛然而止的感觉,就好比我偷偷看成人电影撸管时被家长发现一样,若不是听说还会有《灌篮高手》的续集。我想我也会像那些激动的灌篮迷那样去《最独唱》编辑部门前抗议去。

因为《灌篮高手》,我爱上了打篮球,虽然连校队也进不了,但是没关系,我就是喜欢打篮球。学校内也有更多的男生爱上了篮球,甚至还有一些灌篮迷会来我们学校考察,因为它就是小说中主角球队所在学校的原型。

除了吴笛的小说以外,我最爱看的便是网络小说,也可以说是手机小说,那一部火遍整个华夏的《斗破苍穹》就不用说了,只要爱看手机小说的人都看过,甚至下课时都会在讨论什么异火的排名之类,而中原五白,也真正成为了网络小说界的至高神。

就是因为沉迷于小说,我的成绩渐渐落下,在恍然间,竟然已经是高三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竟然会与从美利坚回来的吴笛在同一个班级,因为吴笛的学前测验成绩很差,她似乎已经忘了该如何做题。

然后我在学校中就时常看到某些人尤其是那些尖子生幸灾乐祸的模样,就好像《斗破苍穹》中的天才主角变成废柴一样。

网络上也掀起了对吴笛质疑风浪,说吴笛已经堕落了,再也不会去认真学习了。

这些人完全忽略了吴笛在文学上越来越大的进步,而仅仅抓着吴笛的考试成绩不放。

我记得当时吴笛的座位在第二组第三行的右侧,正好与我的座位隔着过道,我只要向左边看,便能看到她那美丽的侧影。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吴笛的桌上从来不会像我以及其他学生那样,堆满高高的书本,仿佛埋首在其中,会有一种由衷的安全感。

她的课桌上,永远是整洁干净的,只会在特定的课上拿出特定的书,她总是显得有条不紊的样子。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淡定还是假的淡定。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也曾体会过这种巨大的落差感,我反正很彻底地认命了。

我想我本来就是个平凡而普通的高三学生,每天中午下课在去食堂时那汹涌的学生队伍中,绝不会有人留意我,而在平常考试过后,也不会有人来和我对答案,更不会与我比较什么名次,因为一个班五十个人中,我大概在四十五名左右徘徊。

我也在学习上吃了不少苦,总是默默无闻地坐在教室里学着自己越来越讨厌的课程,这是我在高二时突然顿悟的事情。

每天我不但要在教室里憋上一整天去听那些丝毫不感兴趣的课,晚自习上无法按时完成越来越多的作业,为此我有段时间时常在宿舍的被窝里打电筒写作业还要去思考那些杂乱的公式和符号。有时一道不是很难的物理题,我都要花费半个多小时去解决。

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再追赶上去了。

说了这么多,我想我需要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邱洋,已经高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六章 泯然众人?

我如果是吴笛的话,绝对不会再来这个学校了,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知道她现在会不会像我一样,在看到讲义上的这些题目时,脑子里却不能反应出任何信息,我把题目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念出来,结果却发现念完之后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般。

我明明想要认真去学习认真去做题,可却总是没有任何的头绪,那种思路被阻塞的感觉大概就好比我有时候明明想撒尿却盯着小便池发了好一会的呆,区别就是我最终尿可以撒出来,但题目就是不会做。

这就是我高二时从小说的泥潭中挣脱出来后幡然悔悟的状态——自己可以学不好,却不能不去好好学。

吴笛一篇言情武侠小说中所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我发现我宁愿用金钱来换我这毫无意义的回头,完全没意思了啊,根本就赶不上别人了,我才知道原来有时候就是想回头也已经没法回头了。

我在学习上肯定没有天分的,尤其是对那些理科题目,我觉得我根本就是力不从心,却还要不停地去强求。

无论什么事,强求总是痛苦的。

比如吴笛收到的那些越来越多的情书,有什么意义呢,绝对不可能有回应的。

难道吴笛现在成绩不好,就会去谈恋爱吗?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样,永远也不会动凡心的。

所以,我觉得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上吴笛,那一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还好我对吴笛没有那种强烈的爱慕之心,当然是因为我心中有另外一个唯一,她的名字叫做汪丽佳,一直是班级里的优等生。她不但英语很棒。数理化也能跻身班级前十。她那头黑黑的长发总让我不知不觉心猿意马,那就像古代画中隽永女子所留的一般,漆黑地延绵着充满了诗情画意。我坐在后排,往往盯着她的头发就会走神,感觉像是在欣赏一段历史。

在我心中,她是最漂亮的女孩。至少在吴笛来这个班之前是这样的。吴笛来了之后,就算我心里再去给汪丽佳加分,但事实却无法改变——在颜上,她们的差距实在明显。

我还记得我对汪丽佳心动的原因,便是她曾端着茶杯去前面黑板旁的饮水机盛水,她俯下身体专注盯着茶杯的模样击中的我的内心柔软之处,这就是我对她一见钟情的原因。

可能有人纳闷为什么她一个小小的举动就会让我心动,其实我自己心里也不清楚为什么,世界上本没有那么多完美的因果关系。所以才有了这么真实的生活。

可惜同班一年,我们只是最普通的同学关系,可能在一起总共说过的话都不超过几十句,然而她却是我在这个学校唯一在意的女孩。

但每次考试后下意识比较一下自己和她的成绩,我只能苦笑一下,什么都不再去想,我这样默默无闻的人,即使想了。也绝不会有什么行动,我知道我和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不过我没想到的是。我心目中的这位女神,竟然也会在人家背后说别人坏话,这说坏话的对象,当然就是刚刚来到我们班的吴笛。

吴笛在之后的月考中,并没有再次让人刮目相看,她每一门的分数都是班级的平均分。理科成绩以及英语居然与上次的班级平均分一模一样,只有语文比平均分高了一点。

这种“泯然众人”的吴笛,让许多人失望,也让更多的人窃喜,似乎只要总分比吴笛高的人。都可以自豪地说——我战胜了最美女学霸!

不,现在“女学霸”这个头衔已经可以摘去了,毫无疑问,吴笛在美利坚留学一年,还要写书,在学习上显然已经跟不上大家的进度了.

失去了学霸光环的吴笛,似乎与凡人更加接近了,所以她每天收到的情书数量简直惊人,我曾有一次看到她打开教室里个人邮箱的时候,情书都满满地溢了出来,一下子全部掉落在地上。

而这样的吴笛,当然也遭到了班上女生的排斥,若她是寄宿生的话,那在宿舍里肯定都没人愿意和她说话。

不过说实话,在知道汪丽佳居然也在背后说吴笛的坏话,我当然觉得比较失望,大概每个人暗恋的对象在自己的心目中,都应该是完美的吧。

我想,那些现在比吴笛成绩好的学生沾沾自喜也无可厚非,可像我这样的,肯定是没资格去说三道四的。

老师说过,高三会让一个学生产生质的飞跃。可我却没有发现自己产生任何改变,我的学业就像是忘了放催化剂的化学反应,缓慢地进行着却没有什么明显的现象。有时候我独自思考,发现那些知识纵使复习了一遍又一遍,该不会的依然不会,原来会的现在反复唠叨着有些倒是忘了不少,这很不符合逻辑,却是属于我自己的事实。

这样的事实,大概会让任何人气急败坏的……除了吴笛,因为我发现无论她现在的成绩怎样,她在教室里几乎保持同样的姿态,我根本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她为何可以如此淡定。

真是个无趣的女孩,简直就像一个完美精致的人偶,我在心中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她也会调皮。

我很后悔那样晚才发现她真正的魅力。

现在每天晚上都会有三节晚自习,已经开始自暴自弃的我,不由自主地想要去逃离——我逃课了。

如果我问我们班中的一个人,谁对我们班主任每天最后一节晚自习的行踪了如指掌,他肯定很难想象,其实那个人就是我。

我不是班长,也不是我们班主任的任何亲戚。我只是班级里一名非常普通的学生。

但我却可以清晰地告诉任何人,我们班主任在这一周里每到最后一节晚自习时的任何活动。比如,在周一的晚上他会在家里给其他学校的学生补课来赚外快,周三他会去接他家学琴到很晚的小孩子,周四的晚上他会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看一个他非常喜欢的节目。

这是他的生活规律,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然而对我却非常重要。(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七章 心态的转变

------第三人称视角---------

吴笛在美利坚一年的交换生生涯中学到了更多有用的东西,她自己很清楚自己在文学上有了多么巨大的提高,她的《文明》之中的《三国》篇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设定,这便意味着三国的历史已经被她真实地还原了出来,配合她那已经近乎完美的文字与插画,没有任何人会抗拒它的魅力。

然而吴笛学到更多的,则是一种真正自由的心态,她之前过于拘泥于“完美”本身,使得它反而成了一种缺陷。

因此,现在的吴笛更加随心所欲,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吴笛认为这种轻松愉悦的心态,有助于她做任何事情。

人活着,本就该追求一种潇洒。

没错,现在吴笛身上多了一分潇洒,少了一分迂固。

之前吴笛的学前测验,其实以她的实力,完全可以拿第一,但她想到她的那位兄长大人吴迪却说想要再次和她在一个班,不能让她离开自己一分一毫的距离时,于是吴笛果断做了一件她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情——她故意考砸了。

当看到吴迪那目瞪口呆的神情时,她感觉十分痛快,因为这个家伙在《学霸乐园》做得一些事情,实在太让吴笛生气了。

她没想到这个男性的自己居然这么卑鄙龌龊。

总之,吴笛现在也懒得再去管吴迪这厮,她感觉自己被对方这个阴险的政客欺骗的很惨。这绝对是不可原谅的事情。

吴笛高三回到学校,纯粹也是来游戏人间的,比如在之后的月考中,她故意找到了这个班级上次的平均分,然后将自己的分数考成平均分。

在看到这么多人因为她的考试成绩而或窃喜或担忧时,她心里感觉很好玩,她知道自己现在又多了一个恶习——喜欢捉弄人。

不,也许她以前一直就有这样一个恶习,看她选择写的一些坑读者的文章就知道了。

但以前的吴笛绝对不会大方地承认这一点,大概她认为这不符合完美女孩的心态。

可吴笛在有幸与那位几乎已经算美利坚女皇的凯瑟琳阁下交流之后。她才发现自己之前实在是太迂腐了。

不要成为一个无趣的女孩呐……吴笛每日去学校时。对着镜子笑得很轻松潇洒。

吴笛现在来学校依然还是在穿校服,但她所穿的校服,已经和外国语高中没有丝毫关系了,她所穿的校服。是学园都市的校服。是圣心公学的校服。是其他国家各种各样漂亮的校服——制服、短裙、过膝袜,这几乎已经成了吴笛的标准配置,就像谷扬帆小说中的“雪之下雪乃”一样。

说起来。由吴笛为原作,谷扬帆执笔的《凉宫春日系列》,在岛国的销量简直逆了天,凉宫春日、长门有希、阿虚这些人物几乎被所有人熟知,各种同人志也层出不穷,其中阿虚性转为虚子之后人气更是爆棚。

长门有希这个三无角色已经成了公认的萌角色,人称“大萌神”,谷扬帆觉得自己能够创造这样的人物,已经值了。

吴笛的这种打扮,让她的魅力非常惊人,她自己在看到那几乎被情书塞满的邮箱后,一笑置之,总算了有点真正完美女孩的魅力了。

甚至还有男生壮起胆子来向她告白,她总是微笑地表示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对方。

吴笛现在终于明白,有时候与凡人更接近一些,竟然会使自己的魅力更强。

虽然在一些小节方面,吴笛有了明显的转变,整个人的心态也变得潇洒自如、自由自在,但是在学习上,她一如既往的认真。

当然,因为她在考试成绩上的“平庸”,她的这种认真,已经被人认为是装逼了。

在新来的班级,她没有任何一个朋友,似是而非的熟人倒是挺多,但她的改变之处在于,她已经开始记得班上同学们的名字。

她记得那些文豪们教授她的一种刻画人物的写作态度,那就是要仔细观察,每个凡人都有他们的闪光之处,只要抓住这种闪光点,便能真正地丰满人物,特点才可以使得一个人物出彩。

比如说距离她一个过道处,上课开小差后被老师回答问题的男生邱洋,怎么看这个男生都是非常平凡而普通的高三生,长相普通,家境普通,身高中等,他总是埋首于那堆满书本如同碉堡一样的课桌上,但估计谁也不会想到,此人是个逃课高手。

邱洋毫无疑问没有回答出这道平面解析几何问题,但是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却非常虔诚,仿佛他对自己没有回答出问题表示非常遗憾、悔恨。

精彩啊精彩……吴笛觉得自己要为他的演技鼓掌,然而老师却喊道:“吴笛,你来回答一下看看。”

吴笛自信地站了起来,她发现几乎班上所有的学生都望向了她,包括刚刚那个邱洋,所有人似乎都在期待吴笛的回答。

结果吴笛做了一件让全班同学都目瞪口呆的事情,她抛掷了一枚硬币,然后看到是反面时,她开心地说道:“很抱歉,这道题我不会。”

吴笛分明看到老师额上青经跳了跳,实际上老师们是最清楚吴笛实力的人,因为吴笛在做试卷时,为了凑平均分,时常把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写到下一题上,而将下一题的正确答案写到上一题上。

她就是在快乐地玩耍,不顾任何人的目光。

可她的任性,却让老师时常想说——我们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了?

“那就算了,你坐下吧,上课不要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数学老师无奈地说道。

装逼!

许多同学心中都出现了这样一个词汇,他们觉得吴笛就是在哗众取宠,难道硬币投掷到正面她就会回答问题了?

他们刚刚这样想,在下节物理课上,硬币投掷到正面的吴笛就很轻松地解决了一道超难的电磁学问题,用的还是竞赛方法……

等到后来,许多后知后觉的同学才发现,吴笛不是不完美,而是在控制自己的完美!

一次换座位,有一组正好是三列,吴笛在中间一列,于是邱洋这个非常普通的男生,居然有幸成为了吴笛的同桌,他首先发现了吴笛在学习上的恐怖之处!(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八章 居然和吴笛成了同桌

--------一个普通男生的视角----------

我早就已经说过,我的名字叫做邱洋,是个很普通平凡的高三学生,大概我最擅长的,便是摸清楚班主任的动向了。

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斜对面的行政楼中的一间便是班主任的办公室。

如果某一天晚上我想要逃走,就必须要先去踩点,这个时候我就要看看老师的办公室的灯有没有亮。

如果他的办公室的灯没亮,那就说明他不在。但这只是说明他现在不在,不一定说明他一会就不来。当然,如果灯亮了也不一定他就在里面,可能他正在家喝着茶水看电视。所以我还要摸清班主任的作息时间,知道他哪天晚上会去给学生补课来不了,弄清楚哪天晚上他要去接他的孩子不能过来。

我通过许多途径得到了我想要的信息。于是,他的生活规律就决定了我的作息时间。

但是还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逃课是一种放纵,而且容易上瘾,那种想要自由的感觉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控制。

说到自由,我不由想起了我现在这位同桌吴笛的个人专刊《自由》,我当然并没有买过她的这本写真集与散文集,但是当时比较喜欢看小说的我,也曾将室友珍藏的《自由》借来看过。

我承认在某一瞬间看到吴笛的那些绝美的写真照片时,便被深深的吸引了。但我更加知道,这种吸引跟爱情没有什么关系,我想只要是男人,应该都会被这样美丽的女孩所吸引。

但我知道,吴笛离我实在太远了,远到连真实感都没有。

《自由》上的那部《随想录》其实我也很喜欢,那样清新淡雅的散文,让人读来感觉很放松,就好像真的在与作者本身交流一样,也难怪那么多喜欢吴笛的男生会购买一本珍藏起来。

我当然没有去买。因为我就没有买杂志的习惯。我时常等到同学们第一时间看完那些杂志后,才问他们借过来慢慢看,最后再还回去,或者干脆那些同学不要了。那我当然就保留了下来。至今就凭这样的“蹭杂志”。我收集了很多杂志。

话又说回来,以我的家境,也不可能负担得起那一笔杂志费用的支出。我看网文就已经费了很多钱了,还好网文的价格非常便宜。

不过因为我非常喜欢《灌篮高手》,所以买了一部精装版,我每次都觉得我会被里面的正能量弄得热血沸腾,然后投入到学习中去……结果却总还是那样让我失望。

我这才明白,原来热血这东西能够激发力量,是主角才具备的。

我不是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我啊,是这个冰冷世界的龙套呢。

我知道,在吴笛回到了华夏之后,《自由》的第二期也终于上市了,这显然是记录了她在美利坚的交换生生涯。

我看到班级里的男生在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本非常昂贵的杂志后,往往喜欢跑到吴笛的视线范围内去阅读,我知道他们想表达些什么意思,无非是——吴笛同学,我是你的忠实支持者,请多看我一眼吧,多关注我一下吧。

就像一只只卑微的犬类……我记得以前有小道消息说,吴笛是不会记得任何一个男生的姓名的,真是无情啊。

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什么,因为我在我喜欢的女孩面前,何尝不是这样?像一只摇尾乞怜的负犬,或许我使劲摇尾,对方也不会关注一下。

我曾一度沉迷于网络都市校园小说,主角就和我一个鸟样,然后因为他无视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结果这女孩就恨上他了,最后自然由恨转爱……我真想说,不愧是主角,我到现在就没被漂亮的女孩正视过,更别说去无视别人了。

我后来再借到这样一本包装、纸质近乎完美的杂志《自由》时,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关于吴笛在美利坚学校的生活记录,反倒是她在美利坚游览的各种风景名胜处的记录,理所当然的,她的个人写真美丽得毫无真实感。

她一个人,比所有的风景都美丽。

当然,我觉得如果她拍内衣写真的话,一定会很有真实感……甚至我还会对着她的照片做一些无下限的事情。可惜到现在为止,她走得都是超级清纯的路线。

不要觉得我龌龊,这其实是每个男生的本质想法而已,但我必须要说的是,我可能会做春梦梦到吴笛或类似吴笛这样的超级美少女、明星、美女老师、空姐,然后一下没忍住,遵从原始的欲望……但我梦到我暗恋的汪丽佳时,我绝不会有这样的欲望。

我记得我曾做梦在每周日下午放风的三个半小时内,与她牵手行走在马路上,没有目的地,但我却感受到了由衷的幸福,当梦醒来时,我还会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吴笛的成绩下滑这么多,或许就是因为被这种商业活动给连累了吧,我这样想着……

直到我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对方的同桌之后,我错得是多么离谱。

之前我刚刚还说吴笛绝对不会记得任何一个男生的名字,这是我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

“那个……邱洋,透明胶可不可以借我一下?”黑色的直长发随意披在肩头的吴笛,侧过身子,双手合十,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对我说道。

我发现我在这一瞬间几乎成了全班男生的靶子,我快要被男生们那各种各样的目光杀死了,樱木花道你快来学一学这种目光杀人法啊!

为什么问我借,你的那个胖妞同桌呢……好吧,那家伙在背后也是诋毁你诋毁得最凶的。

我低下头,很容易便闻到了对方身上散发着如同空谷幽兰般的淡香,我默默地将透明胶递了过去,不敢多看一眼,我怕我会被对方那礼貌矜持的微笑给征服……不要小看我对汪丽佳的专情啊!

不过,谁说吴笛不会记得男生的名字来着?连我这样学生的名字都能记住,果然有时候谣言实在太离谱了。

在吴笛拿过透明胶的时候,我碰到了她的指尖,轻柔,微暖。

我觉得如果我是她的那些忠犬脑残粉的话,在回去的时候绝对会又舔又咬,仿佛这成了她的那双纤纤素手一般。

可惜我不是。

真是煎熬啊,这高三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又想逃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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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利用

十月的天,校园里落英缤纷,花香绵长。一整个长假的浮躁还没有褪尽,像尘埃一样悬浮在教室的每个角落,无处不在,甚至在某些区域密集地堆积起来,风一吹,团成暗淡的绒球在原地笨拙地滚一滚。就像这样,聚成了围绕着某本时尚杂志或某个心理测试而聒噪的女生堆。

“章冬雪你是什么星座的啊?”有女生向章冬雪问道。

此时正是晚饭过后的自由时间,非常有人缘的章冬雪,在哪里都是所有人的焦点。

尤其在高二那一年吴笛出国当了交换生以后,章冬雪无疑就成了外国语高中最具人气的女孩,她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活动,在各方面都展现出了她的过人才华。

而就在这之前,章冬雪一张手捧着奶茶穿着白衬衫的照片被人“一不小心”传到了狗朴论坛上,随后渐渐传播开来,某大型足球俱乐部的度娘吧公布了她的真实姓名与所在学校,随后大量的球迷涌入了“章冬雪吧”。

狗朴论坛一位自称“笔袋男”的网友发帖“哥散尽全部家当求此女”,帖子里贴出了章冬雪的照片,并贴出一封求爱信,然后不少网友纷纷围观,不知有哪个人说章冬雪曾与吴笛是同班同学,还是吴笛那外国语高中校花的强有力竞争者,这便一下子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了她。

奶茶妹妹一瞬间便成了网络红人,而值此之际,正是吴笛被许多网友口诛笔伐的时候,不少人在痛惜吴笛去了国外一年,染上了不少不良风气。

且不提吴笛在美利坚频频与安吉拉出席各种各样的电影首映式,以及在安吉拉的个人演唱会上担当嘉宾。这种频繁上欧美娱乐头条的新闻,让不少人感觉她改变太多了。

而吴笛与安吉拉在某高档夜店喝酒的照片也被曝光,虽然这夜店是那种“轻Bar”,但别忘了吴笛尚未成年,今年也才不过十七岁而已……未成年喝酒这是违法的啊,虽然之后她与安吉拉有向公众道歉。但却依然让不少人非常失望。

吴笛的学习成绩下降得如此快,更是成了她“堕落”的有力证据,不少外国语高中的同学还纷纷爆料,吴笛在学校里各种不遵守校纪校规,乐于打扮自己,简直就成了那种典型的肤浅女孩。

奶茶妹妹的出现,无疑就像一缕清风,几乎已经取代了各种负面消息缠身的吴笛,现在也已经没有人用什么“最美女学霸”去称呼吴笛了。

许多人选择性地遗忘了。吴笛的文章越写越有深度、阅历的事实,他们只将吴笛定义在狭隘的“女学霸”上,却下意识忽略了吴笛在其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这个时候,极其善于“见风使舵”的网民们,已经开始追捧外国语高中现在当之无愧的第一校花——章冬雪,网络上各个地方都有她手捧奶茶的清纯靓照,号称是“第一素颜美女”。

“11月18号,我是天蝎座啊。”章冬雪淡淡地回应道。她最近在学校里极为低调讲究,仿佛对网络上的一切一点也不关注。一心专注学习。

实际上只有她自己知道,京城大学,她去定了。明年一、二月份的自主招生,对她来说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到时候注定还会有一波热捧她的潮流。

“哦,天蝎座啊,我来帮你看看‘近日财运’……”

“呵呵。”章冬雪笑了笑。她其实不太信这些。

天蝎座的人性感,神秘,善妒,顽固,猜疑。占有欲强。

最近章冬雪的心情相当不错,她自己知道这是为什么——赢了,是她赢了!

晚自习前会先进行听力训练,然后再看晚间新闻,为了让学生了解更多国事。

然后章冬雪便看到了“XX市大市长吴定邦会见……”,她忍不住向自己左边的男生望去,这个男生的名字叫做吴迪,是她高三的同桌。

话又说回来,吴定邦在这座城市已经留下了他的烙印,各方面的评价都很不错,也许不久就会升官了,达到“正部级”的品佚。

而吴迪,则是这位前途无量的官员的独生子。

“吴迪,你爸爸可真是厉害啊。”章冬雪凑了过去,呵气如兰。

“是嘛……我会比他更厉害的。”吴迪的语气中没有流露出对章冬雪的任何反感,反倒是显得兴趣盎然。

这让章冬雪有些窃喜:“我相信你哟!你准备上哪所大学?”

“京城大学啊,我本人比较喜欢政治。”

“可你钢琴更不错呢!”章冬雪听到‘京城大学’这四个字,顿时就念头通达了。

“已经不知道该为谁弹奏了啊。”吴迪凝视着章冬雪的眼睛,嘴角带着微微的弧度。

章冬雪觉得吴迪的目光太过具有挑逗性,她忍不住躲了开来,装出一副十分羞涩的样子,因为吴迪不仅长相阳光帅气,体育万分出色,最近两次考试都是全校第一。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狠!

不要说其他班的女生了,就是自己班的女生,几乎没有哪个会不喜欢他……除了她自己。

章冬雪不喜欢吴迪这个人,却喜欢他给自己带来的光环,试想,只要征服这样一个男人,那自己该享受到多少女孩那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她超喜欢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

而且,她总觉得吴迪与那个吴笛的关系不一般,虽然从来没听说过他们谈过恋爱。

这就足够了啊……章冬雪对吴笛,其实相当的执着。

章冬雪想要好好享受一下作为胜利者的滋味。

吴迪早就不是原本那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了,他成长了太多,以前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章冬雪的厌恶,因为他察觉出了她对吴笛的敌意。

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这个章冬雪颇有可以利用的地方,比如说,可以拿她来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位总是让他感到很不省心的妹妹,真是的,到底要傲娇到什么时候啊!

女人,在政客们的眼中本就是一件可以利用的事物,更何况,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这可是网络红人奶茶妹妹。

吴迪现在很想对妹妹吴笛说的一句话便是:“妹妹啊,你再不坦诚一些的话,那你的哥哥我可是要找女朋友了哟,她的名字叫做章冬雪。”

真期待妹妹的表情呢……吴迪愉悦地想着。

他现在面对吴笛的心态,非常淡然。

就在奶茶妹妹各种爆红之时,吴笛有关三国的设定集,或者说是真实还原三国的史书终于出世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章 《三国正史》问世

吴笛为了将东汉末年这个极具魅力的时代呈现在所有读者面前,她采取两种写史书的方法——编年体与纪传体。

编年体是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因为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

而纪传体自然就和《史记》那样,通过记叙人物活动,反映历史事件。后者比前者更容易刻画人物。

只需知道,吴笛将写《资治通鉴》与《史记》的手法,用在了她有关《文明》的设定集上!而且将会白话文与文言文对照!

这对作家的能力要求相当的高,若非吴笛现在已经自己的写作能力提升到了S,绝对不可能将《文明》的三国篇弄出来!

整整一年,吴笛几乎每日都要花许多时间在这部三国的设定集上,因为它其实就是真正的史书。

小说可以胡编乱造、天马行空,但史书不可以,任何史书如果失去了严谨性与真实性,那就失去了价值,或许也就成了野史,而吴笛无疑是抱着写正史的态度来写三国的。

吴笛根据三国的正史写出来的小说,最大目的是在于引导,让那些原本听到史书就头疼的读者,去仔细阅读三国这段真实的历史,这就是她写小说的目的。

吴笛并没有大肆炒作这部《文明》正史系列中的《三国正史》,因为她觉得喜欢看这种严谨史书的人不会太多。可她却没有意料到,三曹的诗歌文章、建安七子的作品、诸葛亮的《出师表》,被人放到网上时。所造成的轰动!

做这件事的人,便是在海角论坛ID为【吴笛的你】的萧逸仁。

在吴笛“堕落”之后,原本“无敌卫队”之中,有少数之前宣称是吴笛死忠粉的粉丝,已经失望地退出了“无敌卫队”,他们觉得自己的幻想破灭了。

然而萧逸仁却没有,他还在坚守着。甚至已经成了“无敌卫队”的副队长,队长则是那位董琪琪。

在每一次吴笛处于被黑的状态时,都会淘汰掉不少不坚定的粉丝。这就使得留下来的粉丝更加死忠。

萧逸仁认定了吴笛并没有改变,他有时还会在学校里看到我行我素的吴笛,他感觉对方身上似乎多了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给人一种潇洒不羁的感觉。

但是……果然穿各种漂亮衣服的吴笛女神最棒了!

他又干起了偷拍的勾当。并持续更新他在海角论坛的帖子《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虽然比起以往,看帖的人少了很多,或者说是看热闹的人已经几乎没有了,毕竟现在是奶茶妹妹章冬雪大出风头的时候。

虽然章冬雪也和他在一个学校,可是萧逸仁却总觉得章冬雪在各方面还是比不上吴笛,尤其是文学上。

萧逸仁感觉自己是个文艺青年,他甚至胸怀大志,以后想要写出传世巨著。以获得世界性的文学奖,或许可以写个《最美女学霸——吴笛传》什么的?要不然还是写《变身女学霸》?呵呵……

因为对吴笛的各方面消息尤其是文学上的消息比较关注。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刚刚上市的《三国正史》,托《梁祝》的福,知道三国的人其实有很多,萧逸仁也不例外。

但他看到“正史”这两个字就有些虚,毕竟对不爱历史的人来说,正史几乎等同于无聊,而且官方上也说这是以后吴笛以三国为背景创作小说的设定集,看不看也无关大碍。

而且,《三国正史》这部设定集的厚度实在有些惊人,堪比他的那三部《华夏大字典》堆起来的厚度,估计以后吴笛的小说都不会有这部设定集厚!

萧逸仁猜对了,小说中不可能有正史中那么多的人物,不可能像正史那样面面俱到,除非是根据正史的情节发散出去,另辟蹊径,否则字数也不可能有正史这么多,毕竟吴笛的这部正史是“双语”对照的,若仅仅用文言文的话,自然不会有这么多字。

《三国正史》的价格也不便宜,甚至可以说非常昂贵,超过了百元,这就更让人望而却步了。可它本身的价值,远超百元。

萧逸仁一咬牙,最终还是购买了一套,他只希望这部书不要像他想象中的那么无聊……

《三国正史》的外观也像是古书一样,打开包装盒,他在里面看到了五本厚薄不一的书,心说这样一算,这昂贵的价格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他粗略地翻了一下文言文版本的,心中佩服归佩服,却将其放到了一旁。

然后他又翻了翻编年体版本的三国,倒是并没有细看,只能赞叹吴笛的设定缜密,这种XXX年,谁干了什么事都不带重样的,看起来好像历史上真有这么一回事。

而他在看纪传体时,终于来了兴趣,因为纪传体就是刻画人物的,也能算是设定集中的人物设定,他首先便看到了曹操,开篇让他印象深刻的,便是那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

不过在吴笛这部严肃的史书中,她并没有加入插画,她会在小说的二次设定中,再加插画,也许《三国》在这个世界,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同人,然后造成更大的影响力,因为《三国》本身,其实挺适合腐女们发挥……

在二次设定中,吴笛还会加入有关三国的音乐、游戏等,其实三国这个题材,本身就很具有拓展性,甚至可以算是在吴笛那个世界最让人熟悉的一段历史。

萧逸仁兴致勃勃地看完了曹操本纪,这是吴笛综合了许多史书所写的,可以说内容非常详实,文字质朴无暇、精准干练,虽然缺少了趣味性,但却很符合现代史书的风格。

这曹操本纪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让人读完它以后,会产生一种“好像历史上真有曹操这个人物”这样的感觉。

让这种感觉更加逼真的,便是五本书之中一本专门记录诗歌文章的《建安风骨》,而正是这一本书,让萧逸仁震惊得完全说不出话来了,他首先在上面看到了曹操的《短歌行》、《观沧海》、《龟虽寿》(《观沧海》与《龟虽寿》属于《步出夏门行》组诗)、《让县自明本志令》……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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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曹操与曹植

除了武将谋士,若要说谁在众多君主之中的人格魅力最大、最有才华,显然是曹操无疑,从现代来看,没有人可以否认曹操的雄才大略,便是在不少三国类的游戏中,曹操的综合数值也非常高。

萧逸仁仅仅看了一个曹操的本纪,虽然里面将曹操的一项项事迹说得很详细,但让他真正有所动容的,还是曹操本人在文学上的建树。

曹操的诗文,其实也是“建安风骨”的代表作品,东汉末年建安时期的作品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的动乱和人民的苦难,抒发建功立业的理想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同时也流露出人生短暂、壮志难酬的悲凉幽怨,意境宏大,笔调朗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个性特征,其雄健深沉、慷慨悲凉的艺术风格,文学史上称之为“建安风骨”或“汉魏风骨”。

而吴笛这第五本诗文附录,它的名字就是《建安风骨》。

萧逸仁看了两首短歌行之后,便迷上了第一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而实际上,这首短歌行的创作背景,正是曹操南下赤壁时的“横槊赋诗”,吴笛记得以前看过的电视剧《三国演义》上,鲍国安主演的曹操穿着华贵的红袍在船上赋诗的场景,非常的经典。有时候要深刻理解一首诗歌,必须代入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去。

萧逸仁再也无法忍住,怀着一种莫名的激动,在自己的那个帖子中。将自己所喜爱的几首曹操的名篇贴了上去……

他本来想直接将作者的名字署名为曹操,但是转念一想,这《短歌行》写得再好,也是创造了“曹操”这个人物的吴笛的作品啊!

他不由呆住了,再死死地盯着这本《建安风骨》,只觉得那种震撼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天呐!吴笛在国外这一年到底干了什么。这部作品在当代诗歌没落的时代,绝对是可以获得华夏三大文学家之一的青衫诗歌奖的啊!

十七岁的青衫诗歌奖获得者?萧逸仁捏着这部《建安风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很快就将这些作品发在了自己帖子里……

大概是因为曹操的作品太过让他震撼,在看了曹操的儿子曹丕的名篇《燕歌行》时,他已经不那么触动了,可他一想到这些都是吴笛创作出来的,他就忍不住觉得可怕,这样的诗歌才华,怕是连大诗人南岛都比不上吧?

毕竟。这是古诗啊!

若不是吴笛作为天净沙,早就在她的各种古代架空小说中展现出了她的古诗词功力,萧逸仁绝对无法相信吴笛能写出这么让人震撼的古体诗出来!

然而,在萧逸仁看到曹操的另外一个儿子曹植的作品时,又耸然动容!

首先自然是曹植那首展现他才思敏捷的《七步诗》——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不过因为萧逸仁还不是很了解当时曹丕与曹植兄弟阋墙的状况。代入感不强,而这首诗在文学价值上相对来说不是很高。毕竟是仓促之间写出来的。

可是让萧逸仁一下子站了起来,差点弄倒自己椅子的,便是曹植的千古名篇——《洛神赋》!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只要玩过《三国杀》的人,应该都知道甄姬的那句“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这便是出自《洛神赋》之中,而写出这首名篇的,便是曹植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

而曹植《白马篇》中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同样也是千古名句。

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诗品》的作者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可以说,曹植同样属于“建安风骨”的代表人物,甚至他作品的文学价值,比曹操的还要高,毕竟曹操的作品,更胜在那种“气魄雄伟”“慷慨悲凉”,而曹操在政治军事上的建树才是最主要的。

古往今来,能和曹操这样的人杰在诗才与功绩上双双相媲美的,或许就只有毛主席了,毕竟大多数诗人都是“文章憎命达”,政治、官场上的失意者,甚至正因为各种贬谪而写出了流传千古的名篇;而某些很有才华的君主,比如李煜之流,虽然极善诗词,可往往在治国上一事无成,成了亡国之君。

萧逸仁的这个帖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一下子火爆了起来,许多喜爱古典诗赋的人纷纷闻名而来,有人还将曹操、曹丕、曹植的作品转到了天净沙吧这个文艺青年聚集的地方,然后所引发的轰动,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不少人都因为三曹的诗歌,而对曹氏父子产生兴趣,更对那位《洛神赋》的主角甄姬产生了兴趣,什么奶茶妹妹,难道还比得上真正的洛水女神甄姬?

原本没有多少人买的设定集《三国正史》,现在却吸引了众多的目光,尤其是文坛上作家们,有许多作家都知道吴笛决定要写真正的巨著,可他们却根本没有意料到巨著来得这么突然!(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二章 《建安风骨》

虽然已经高三了,但章冬雪的心态比较轻松,她正在偷偷地用手机上网关注自己作为网络红人的人气,看看度娘搜索指数是不是又涨了,度娘吧的人数是不是又多了。

她其实知道自己最近在网络上很火,颇有之前吴笛“最美女学霸”的气势,她表面上自然很淡定,有女生表示对她的羡慕时,她还故作谦虚地说她毫不在意这种虚名。

可当她在吴笛的度娘吧看到有人发帖说章冬雪这样的“第一素颜美女”比现在愈发“堕落”的吴笛更完美清纯时,这整个人浑身都特别的舒畅!虽然下方的回帖中有吴笛的死忠粉在冷嘲热讽,但同样也有章冬雪的坚定支持者……这就足够了啊。

章冬雪感觉自己真正的扬眉吐气了,高一时因为忍受不了被吴笛的压制而主动离开一班的她,现在终于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报了仇!

因为章冬雪自身也确实有足够的底气来驾驭这样的人气,她甚至还因此与她在拍摄某个短片期间比较暧昧的男演员断了联系,总之她现在将自己形象保持得非常完美,在网上一些揭露她黑历史的消息,也直接通过她父亲的关系抹掉了。

现在据说还有华夏著名的导演会去请她演文艺小清新的爱情片,这样的传言又为她的人气添砖加瓦……

可是,她今天却突然发现,网络上的风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变了!

“建安风骨”这四个字成了度娘搜索指数的头条,而曹操、曹丕、曹植这三曹更是成了网络上的风云人物!

而创造出了“三曹”的人,写出了这么多让人赞叹不已的诗赋的吴笛,再次震惊了所有的人!

“最有才华的女诗人”“建安风骨的缔造者”“堪比历史上著名诗人的少女”等等让人瞠目结舌的头衔被按在了吴笛的头上,只因她写出了《短歌行》、《燕歌行》、《洛神赋》……

主要是现在仔细阅读过《三国正史》的人还很少,因为网络上疯狂转载的缘故。三曹的诗赋影响力才扩散开来,其余的建安七子、诸葛亮尚未发力。

而终于有人将三国时才女蔡琰的作品全部都贴了出来,她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必须承认的是,蔡琰的才华,是比不上曹植的。

现在在网络上最红的,便是曹操与曹植,曹操那些气魄雄伟,慷慨悲凉的诗歌,有相当多的男人喜欢。事实证明,一般开国君主的诗作都非常大气,而曹植的一篇《洛神赋》又再次成了不少文艺青年情书的首选,那最精彩的一段,几乎完全写出甄姬的超强魅力!

由于吴笛的古文实力从初三时就已经展露了出来。因此她借曹植之手写出这篇惊世之作《洛神赋》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这是不少读者的想法。

不会有人去质疑吴笛抄袭。她去哪里抄?谁被抄了这样的传世名作不会跳出来?

章冬雪对诗赋什么不感兴趣。她只知道,她这网络红人的风头还没出过多少时间,居然就被瞬间灭了!

吴笛……我XXXX,她在心里诅咒着,就不能让我多出会风头么?

而因为吴笛创造出三曹的这些名作诗赋,有关她“堕落”的风向又一下子逆转了。这哪里是什么堕落,分明是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钻研古文与诗歌上去了,而学习成绩受了影响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人可以考第一考状元,但他们能够写出名传千古的作品么?

他们不能!

但吴笛做到了!

毫无疑问。凭借着这部震古烁今的《建安风骨》,在当今诗坛一片死水的情况下,吴笛以十七岁的年龄问鼎青衫诗歌奖毫无悬念!

这个华夏的历史上与中国的汉朝比较相似的是“新朝”,可它的王朝末年并没有三国战乱时代,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建安风骨,因此吴笛的这部诗作,可以说是真正地开辟了一个诗歌的流派!

而这个流派,怕是没有一个现代诗人可以模仿得出来,因为他们不可能回到三国去感受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自然也就写不出建安时期诗歌、文章的味道,也许只能模仿出那样的感觉。

“读了《短歌行》,对曹公心生向往,正在仔细研读《三国正史》,已然入迷……”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妙妙妙!”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曹植的《洛神赋》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女神,求吴笛赶紧写有关甄姬的小说,等着看呢!”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句诗看了之后热血沸腾啊!”

“既然能创造出甄姬这样的女神,那说明吴笛本身更加女神,我曾听说有个‘主角本身的智商不可能超过作者’这样的说法,那是不是也意味着‘作者本身是女神才能塑造出真正的女神’?”

“太有才了,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的才华,这曹操与曹植分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诗风,她到底是怎么凭空写出来的?青衫诗歌奖绝对是吴笛的囊中之物了!”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我家的笛子才没有堕落,原来是憋着一口气放大招呢,那些喷子们,傻眼了吧!”

……

看到网上对吴笛的各种评论各种关注,章冬雪已经失去了玩手机的兴致,吴笛在文学上有如此逆天的才华,她感觉实在毫无抗衡之力,她只期盼别每次她正红的时候,吴笛突然出一部传世之作,那她的水军岂不是白请了,真是晦气!

更加晦气的是,她今天走在校园里还和吴笛遇上了,对方正在和那个在外国语高中也小有名气的夏薇薇走在一起,似乎就在讨论近期的她自己写的《三国正史》。

章冬雪鼓足了气势想要和吴笛来个眼神交流,怎么说她现在也是真正的网络红人了,还终于有了个耳熟能详的称号“奶茶妹妹”,也不比什么“最美女学霸”差吧?

结果当吴笛终于无视地走过……章冬雪感觉自己心碎了一地,跟凋零的花瓣没什么区别。

吴笛,我们还能不能快乐地玩耍了?好吧,确实从来没有快乐地玩耍过……

章冬雪望着吴笛的背影,一脸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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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秉忠贞之志,守谦退之节

吴笛与夏薇薇两人正悠闲地坐在林荫小道边的长椅上,夏薇薇的手上还拿着一本纪传体的《三国正史》,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这本书,忍不住说道:“小笛,你怎么可以做出这样宏大缜密的设定,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啊!”

吴笛用很随意的语气说道:“我说我脑中天生就有另外一个世界文明的发展史,你信不信?”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相信啊!我宁愿相信你是个超级天才,不,你本来就是天才!”夏薇薇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道。

“天才什么的,我绝对不是,我只是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吴笛很坦诚地说道。

“可你那本《建安风骨》实在太厉害了啊,这部古代诗文集一出,绝对可以秒杀当今全华夏的诗人!”夏薇薇感叹着,语气中带着崇拜。

“那是三曹、建安七子等三国时的文学家厉害,我只是系统地归纳整理一下而已。”吴笛淡淡道。

“诶……别说胡话了行不行,我知道了!你为了写出这些诗赋,肯定深深地代入到他们各自的角色中去了,甚至还幻想自己处于你创造出来的三国时代,小笛,赶紧醒醒啊,你这样创作肯定会得精神分裂症的!”夏薇薇双手按在吴笛的肩膀上,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吴笛听了夏薇薇的话,有些哭笑不得,不过这种解释显然也比她脑中天生就有这些名作名篇要强。

“对了,小笛你现在成绩下滑,是不是如网上说得那样,完全专注于写书之中,然后忽略了学习?不过就算这样的话,小笛你也不会在普通班的中游上下徘徊啊。”夏薇薇对此很疑惑。

吴笛听了之后。微微一笑,她很随意地用手拨弄了一下耳边的发丝,将其捋到耳后,动作妩媚动人,她有些俏皮地说道:“我在这次月考前特意找到了上次这个班的各科平均分,然后我就故意考到这个分数。误差能够控制在零最好,不过语文还是太难控制了,作文阅卷老师的主观性太强。”

夏薇薇听到这个解释,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然后指着吴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过了良久,才有些不爽地说道:“小笛,你学坏了啊!害我还在担心你。毕竟美利坚那边的学习环境与我们不一样,对了,你和那个安吉拉到底是什么关系?”

说到“安吉拉”这三个字时,夏薇薇的态度就有了明显的改变,好像她本来就不喜欢安吉拉,她觉得安吉拉把吴笛给带坏了……

吴笛俏脸微红,她干咳几声,转移话题道:“对了。这三国之中你喜欢哪些人物?现在人气最高的曹操,或者是曹植?”

夏薇薇摇了摇头。将纪传体的《三国正史》翻到了写荀彧那一页:“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曹操手下的文臣——荀彧荀文若,简直是男神啊!”

“诶?怎么会选择荀彧,他有些过于恪守规则了,若是能够灵活一些,也许下场不会那样。”吴笛在内心深处,在魏国那些谋士之中。还是最喜欢那位英年早逝、放荡不羁的郭嘉郭奉孝。

“秉忠贞之志,守谦退之节。我觉得荀彧王佐之才不说,还非常有气节有坚持,在那样的情况下一心忠于汉室,甚至不惜与曹操关系破裂。难道这样的人不值得尊敬?最关键的是,荀彧还是超级帅哥,‘伟美,有仪容’这可是你写的,以后插画一定要画帅一些啊,我知道你的风格就非常适合画超级美男子!”夏薇薇似乎完全迷上了荀彧,这大概是因为她还没有看到蜀国篇与吴国篇。

诸葛亮、周瑜当然也是美男子,男神级的人物。

《三国正史》最主要的还是完美地构建了一个历史的框架,创造出了诸多富有真实感的人物。

但必须承认的是,在吴笛那个世界《三国演义》无疑比《三国志》更加深入人心,那自然是因为《三国演义》更加戏剧化、具备更强的可读性,以至于被《三国演义》“黑”的不少名人,都差点翻不过身来,比如曹操、周瑜等。

吴笛基于《三国正史》上的二次设定,目的就在于让主要人物们的性格更加鲜明,其中当然会借鉴一下《三国演义》中的经典人物塑造,比如说忠肝义胆的枣红脸关二爷,还有粗中有细的猛张飞等等。

不仅仅是《三国演义》,因为她前世看过不少有关三国的书籍,自然可以博采其中的优点,摒弃其中的糟粕,她希望尽量将三国之中的角色塑造得更具魅力,没有什么正派与反派,没有真正的对与错,只有国与家,士族与寒门之间的理念冲突,这样无疑才能让小说的立意得到质的提升!

在《三国正史》完成之后,吴笛已经开始构思第一部小说了,她选择用“貂蝉”这个人物来切入情节,而又因为“闭月”之貂蝉属于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其余三位正好用来引出其他朝代的设定,比如“落雁”之王昭君就可以引出西汉,“沉鱼”之西施引出中国历史上真正的春秋战国时代,毕竟这个世界的华夏只有多国混战的“战国时代”。

而“羞花”之杨贵妃自然就可以引出那真正的盛唐时期,李白、杜甫、王维等等都是极佳的创作素材,再往上那个隋唐交替的战争时期,各种诸如秦琼、尉迟恭、李靖之类的名将,写得好的话,其魅力也不比三国差。

况且,本身王允利用貂蝉来布置美人计、连环计也是一个极为精彩的情节,但吴笛为了更加深化貂蝉的形象,自然要淡化王允这个人,让貂蝉自身成为一个智计出众、内心坚韧、为了国家大义而自愿献身的奇女子。

要不然以貂蝉在三国中的昙花一现的戏份,是绝对不可能撑起主角的,为了刻画貂蝉,吴笛还会将吕布、董卓等角色刻画得更突出,然后再写他们被貂蝉玩弄于股掌之间,这无疑瞬间就拔高了貂蝉的地位……再用一些谋士侧面对貂蝉的赞叹来写貂蝉是多么伟大,这就能使她的角色更加丰满。(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我眼中的吴笛(一)

以后凡是出现这个标题,就意味着第一人称视角,对此无爱者可以跳过,因为我觉得用这样的小人物才能更“接地气”地描绘出高三校园生活,同样也可以更好地刻画改变心态后吴笛的人物形象。

-----------一个普通男生的视角------------

我叫邱洋,一个普通的高三学生,从来龟缩在自我的世界之中,没有任何的关注度,也不想有任何的关注度,但是最近却变得有些受关注了,其本质的原因,当然是我成了吴笛的同桌。

可我必须要说的是,在其他男生眼中,或许与吴笛成为同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因为那便可以近距离欣赏对方那优雅美丽的姿态了,没有哪个男生会拒绝这样的眼福。

然而我是真不想成为这位超级美少女的同桌,那简直让我逃晚自习最后一节课的难度激增,吴笛就像磁石一样每时每刻都吸引着别人的关注,连我这样本来放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凡人,现在都有了一个“吴笛的同桌”这样的称号,因为带有“吴笛”二字,而受到的关注度上升。

以前我每次回到宿舍,都会自顾自地躺在床上边吃零食边用手机看小说,沉浸在小说的世界是那样美好,以至于我从来不喜欢和别人交流。

不过现在我却突然发现,宿舍里有不少同学喜欢和我说话了,虽然大多是旁敲侧引有关吴笛的信息,仿佛我成了吴笛的同桌,也就对她所有的事情都了如指掌了。

但事实却是,我和吴笛说话的总数就没超过十句……

即使我这样说了,但我的那些室友也不放过我。还挤眉弄眼地对我说要好好地把握机会,对此,我只能尴尬地笑笑,我又不喜欢吴笛,我已经有喜欢的对象了,还暗恋了她整整一年。

因为吴笛。我恍然间发现以前一直比较孤独的我,居然终于有了一些朋友,时常一起去食堂一起回宿舍。

对此,我嘴上不说,心里当然也比较感谢她,虽然这是她无意识的帮助。

我所在的男生宿舍并不算干净,时常弥漫着一股脚臭味,但是生活久了,反而觉得这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晚上熄灯后睡觉前。几位室友往往喜欢聊天,我以前一直是不参与的,因为我要看小说,但现在,我却自然而然地加入了。

吴笛这样的美少女当然时常成为我们聊天的话题,而作为吴笛同桌的我也会成为他们羡慕的对象。

要说我没一点虚荣心的话,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我的确是一个非常有自知之明的人。如果说我对我暗恋的班花级美女汪丽佳还有点念想的话,那我对几乎算是“国民偶像”的吴笛。绝对不敢有任何妄想。

在私下里,吴笛再怎么女神,也注定会成为男生中调侃的对象,比如总是有室友问我,吴笛的身上有没有好闻的味道。

我仔细想了想,便告诉他们吴笛身上是有一种很淡雅的清香。并不是香水的味道,我觉得这大概就是属于她特有的体香。

结果我们宿舍一群牲口都非常激动,有人还信誓旦旦地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处女的芬芳……然后他们又会用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我,仿佛我占了吴笛好大的便宜。

每次谈到处女这个问题。又会有明明就不懂如何分别女孩到底是不是处女的室友跳出来信誓旦旦地说,吴笛就是货真价实的处女,说是只需看她的走路姿态就知道了,而吴笛最近都是穿的短裙与黑色的过膝袜,露出了绝对领域的那种,这就很容易观察了。

总之,这位理论帝给我们普及了好多不明觉厉的理论,也不知是他自己胡诌,还是从其他地方看来的。

因为他的话,我都下意识地开始关注吴笛的腿部了,我一开始当然是在上课或自习时偷瞄一眼她的腿部,然后迅速移开眼神,只怕自己的举动被其他人看到……

至于吴笛本人,她在投入学习的时候,那种专注度使得她根本就当她周围的所有人全都不存在一样,这也让我几乎不必担心会被她发现。

而直觉告诉我,就算我的偷窥行为被吴笛发现,对方也不会放在心上。

从侧面观察这位美少女的话,就会发现她的坐姿极为标准,那种完美的礼仪似乎融入到了她的骨子里,我记得有的女孩坐在椅子上时,喜欢用内八字,那种虽然很具有少女可爱风情,却算不上美观的坐姿。

但吴笛坐在那儿时,却是双腿自然而然并拢在那儿,像是军人的坐姿,既美观又大方,那短裙与过膝袜之间的一抹光洁无瑕的肌肤,总让我看得有些蠢蠢欲动。

而因为她的坐姿很标准,连看书写作业都是昂首挺胸的姿态,因此她胸部那曼妙的曲线也被我尽收眼底,透过那美丽的制服,我都能感受它的触感是多么美妙柔软。

很惭愧,我明明认为我只深爱着我自己的女神,可在私下里却总是意淫吴笛这位超级美少女的曼妙的躯体,甚至还做了好几个有关吴笛的春梦,我自己也知道这样的行为很龌龊很恶心,但却真心把持不住,而明明吴笛的体香很淡雅,可我闻着却觉得是诱人犯罪的媚肉之香一般……

吴笛最美丽优雅的一个动作,无疑是她在专注于学习时、或大部分是发生在翻书的时候,她会下意识会拨弄她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将那几缕发丝拨弄到耳朵后面,那精致粉嫩的耳朵便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不敢多看一眼,只觉得越看就会陷得越深。

我对此思考了很久,大概终于找到自己不淡定的原因了,我认为我正处于躁动的青春期,这个时候的男生大概就好比那些发情的野兽,还好我的自制力一向很强。

而因为我成了吴笛的同桌,原本两三个星期才洗一次澡的我,现在两三天就洗一次澡,我发现我竟然也变得注意起自己的形象来,我肯定不会奢求吴笛会看上我,却也不希望她讨厌我。

我与她只有一个手臂的距离,若我身上有异味的话,一定也会被女孩闻到,女孩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一定会讨厌的,只需看到女孩那永远整洁无瑕的课桌,抽屉里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本,我就知道吴笛是有多爱干净。

而我的勤洗澡被室友们看在眼里,总成为他们打趣的对象,让我在懊恼尴尬的同时,却也产生了一丝莫名的温暖与喜悦。(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五章 我眼中的吴笛(二)

自从吴笛从美利坚回来,不论是纸质媒体还是网络上,各方面对她的舆论都颇为不利,我也时常看到网络上有关她的负面消息。

对此,我其实感觉很违和,因为我作为吴笛的同桌,自然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吴笛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若是单从那些舆论来看的话,或许不了解吴笛的人都会觉得,这个女孩已经完全毁了,再也不会是当年那位浑身散发着正能量的“最美女学霸”了。

可在我眼里,她在对待学习时依旧是那样的认真虔诚,或许她最大的改变,是已经毫不在意那种对她来说已经无意义的考核方式,比如说上课回答问题,

比如说……考试。

你永远也无法想象,我在看到吴笛月考试卷后的震撼,大家都以为吴笛已经不会考试了,但我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她竟然能够精准地控制自己的考试分数!她竟然能够将每门的分数都控制得与上次考试的平均分相同!

你知道她是怎样订正自己“错误”的卷子的吗?只需用几个箭头来交换一下上面的答案就行了——她的答案完全是正确的,却故意填错了题目。

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忍不住向她问道:“明明你都可以考满分的,为何要这样做?”

吴笛只是抿嘴微笑,歪了歪脑袋,那一头漂亮的黑发随之流动,她可爱地眨了眨眼睛:“这不是很有趣嘛,我只是在肆意玩弄考试而已,一想到大部分学生所重视甚至所畏惧的考试,却只能成为我的忠犬、玩物,我就感觉很开心啊。”

她一边非常随性地转着手中的笔,一边说着这种让我这样很淡然的人都听了感到很郁闷很憋屈的话……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我都已经被我的考试成绩打击得染上了逃课的不良习惯,可考试在对方眼里,却是一只随意玩弄的忠犬!

好吧,我必须承认的是,我这才发现吴笛其实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她的性格在平时很温柔随和。比如我尝试着问她借月考试卷订正错误时,她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要不然我也无法发现她“堕落”之下的真相,而我有时候上课开小差忘记记笔记了,向她借笔记她也绝不会拒绝。

可现在我才发现她骨子里的恶趣味!

我想,那些原本因为她的“堕落”而感到非常开心非常有优越感的学生,若是知道她是这样对待考试的话,一定会郁闷得吐血吧?

不知为何,我很期待这种事情发生。尤其是那些“抛弃”吴笛,转而去粉章冬雪的人。

章冬雪在我们学校的名气也很大,她身上的光环也非常多,如今还正走红网络,仿佛就像要真正取代吴笛一样。

对于这位校花级的美女,我了解并不多,虽然同样很完美,但我总觉得她与吴笛相比有些差距。

在我这个想法刚刚升起的时候。果然网络上又出现了新的热点,瞬间便盖过了章冬雪的风采……

造成这个热点的人物。当然就是我的同桌吴笛。

因为现在和吴笛已经有些熟络,而她怎么看就像是一位表面上很温柔骨子里却很恶趣味的女孩,我差点都忘了,她还是华夏真正的天才美少女作家!

而我最喜欢的青春励志小说《灌篮高手》也是出自她之手,若她是个男生的话,我一定要好好地质问她为何故意在小说高潮时戛然而止。简直就是折磨人啊!

况且,到现在《灌篮高手2》也没有一个准信,我觉得我就像掉进了一个深坑。

我克制住了询问吴笛有关她作品的冲动,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我一旦问了这样的问题。就自然而然会提醒自己她是一位真正的天才作家,而若在她身上加上“天才作家”这个光环的话,我连和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了,我宁愿她是一个温柔却略带一丝调皮的美少女。

我也就大概关注了一下网络上的这件事,原来是吴笛的新作出了一个设定集,里面有几个人物所写的诗文作品引发了震动……

可惜我对什么古诗古文毫无兴趣,自然也就不太清楚它们真正的价值。

直到我宿舍里的一位文艺青年,整天嚷嚷着“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时,我才恍然间发觉,似乎即将会席卷起一股真正的三国热潮!

不得不说,大多数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我的这位文艺青年室友,已经买了一整套的《三国正史》,而在睡觉之前,他也经常和我的其他室友开始讨论三国中的人物。

在这样的情况下,弄得我这种对什么文学、历史都不感兴趣的人,也不由自主地向他借来这设定集观看。

可惜我果然还是看不进去,但却必须承认,吴笛凭空设定出来的这段历史,当真宏大得可怕,要知道,我的那位文艺青年室友,是个典型的设定控,也是个酷爱挑bug的超级合理党,然而他在一遍又一遍地看完《三国正史》后,脸上带着狂热的神色,这样说道:“太真实了,完全找不出任何一丝纰漏矛盾的地方!”

“除去那些文言文与诗歌,在大框架以及小细节方面,根本找不出任何的错误,这难道是真正发生过的历史吗?我敢肯定,这足以以假乱真的《三国正史》,一定会让那些史学家疯狂的!”

我看到他这样激动,心中对吴笛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过现在的我,确实还没有意识到她这部格局超级宏大的架空历史的伟大之处。

我知道吴笛还会基于这个设定写出好看的小说来,我很期待更加符合我胃口的小说,如果小说让我感兴趣的话,那我也绝对会去仔细地了解一下《三国正史》。

无论如何,我现在比较开心的是,因为这一部《三国正史》,舆论明显开始了转变,我一直觉得之前在各个方面抨击吴笛实在是太过苛责了。

吴笛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并不应该被定死在“完美”两个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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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俺妹

今天又是妹妹来家里为爸妈做饭的日子啊……吴迪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满足的微笑,每当他能够近距离看到妹妹在厨房忙碌的样子时,他都会产生一种由衷的幸福。

吴迪现在可不是没事就对自己的妹妹发情的变态兄长了,他已经学会了控制两人间的距离,他变得更加成熟理智了。

若是以前的他,看到网络上有关妹妹的各种负面消息时,一定会暴跳如雷,异常愤怒,但现在,他却可以淡然以对,因为他知道,在妹妹的才华面前,这些舆论永远只会是过眼云烟。

事情的发展也正如他想的那样,当吴笛那震古烁今的《三国正史》问世之时,所有的舆论都开始反转,现在似乎都已经在讨论吴笛的这部《三国正史》能否问鼎陈克文学奖了,至于《建安风骨》这部诗文集,在几乎任何人看来,获得青衫诗歌奖绝对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吴迪看到那一整套《三国正史》时,心中的震撼自然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想来如果没有学园都市对吴笛写作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她肯定无法在这么短时间内写出这样一部壮阔宏大的巨著来。

当然,比起妹妹的这部作品,他果然还是更喜欢自己手中的这本《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它的作者便是叶昭尘,笔名为【一叶知秋】。

不得不说,叶昭尘的行动力完完全全就是MAX,在嘉年华过后,准备开启自己作家之旅的他,毫不犹豫就以吴迪与吴笛兄妹俩为题材,写了一部被简称为《俺妹》的轻小说。并在《时光碎片》上成功连载。

那个时候,《时光碎片》已经被无敌文化公司旗下钱四梁主编的《最独唱》超过了销量,而在发现姚琼居然开马甲帮《最独唱》写文之后,早已慌了阵脚的黄千易昏招迭出,导致《时光碎片》差点转型为明星发表文章的杂志了,读者群严重流失。

银视高层忍无可忍。终于撤换了这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主编,而叶昭尘所在的叶氏财阀可是银视传媒的第二大股东,它以此为理由,终于将即将要变成“瘦死的骆驼”的《时光碎片》揽了过来。

实际上这是叶昭尘本人的提议,别看他年纪小,但他可是叶家真正前途无量的后辈,他完全有这样的权限。

在叶昭尘的幕后策划之下,《时光碎片》终于再一次走上了正轨,怕是谁都无法想象。它的主编竟然会是遁矛文学奖得主,超强实力作家花泉镜!

而与此同时,姚琼竟然在《时光碎片》上重开新连载,写的是居然是一个大叔与萝莉的爱情故事!这部连载的题目也非常简单,名字就叫做《一个爱情故事》。

《一个爱情故事》自连载以来,可谓一片好评,无数姚琼的粉丝大呼姚琼老师已经捡回节操,而正因如此。《时光碎片》销量终于再次回升。

与此同时,《时光碎片》的神秘新人作家一叶知秋的《我的妹妹不可能那么可爱》也让不少《时光碎片》的老读者眼前一亮。有人甚至觉得这部轻小说不比谷扬帆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差,简直就是妹控后宫党的福音!

再加上花泉镜偶尔也会在《时光碎片》上刊登一些自己的随笔散文,粉丝号召力极强的他,同样也为《时光碎片》带来了巨大的人气与销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青春祭》、《最独唱》、《时光碎片》渐渐成了稳定的三足鼎立的情况,而它们节节攀升的销量。也使得它们几乎成了华夏最具影响力的商业小说杂志。

钱四梁在知道黄千易已经被扫地出门之后,大仇得报的他,已经不再执着于与《时光碎片》进行恶性竞争,而是专注于将《最独唱》做成一个最好的作者平台,最好可以成为作者们向往的圣地。无论是传统作家、轻小说作家甚至是网络作家只要写出有趣的作品,《最独唱》都不会拒绝。

而同时再以小说为载体,进行全版权泛娱乐式的开发,比如吴笛的《灌篮高手》的漫画版已经在《最漫画》上进行连载,并且宣布动画化,真人电视剧也已经在筹备之中,拍摄场地也比较好处理,因为吴笛在写这个故事时,完全是取材于现实环境。

谷扬帆的轻小说也已经改编了漫画,并且宣布动画化,包括《青春恋爱物语》以及《凉宫春日系列》,其中《青春恋爱物语》还会改编成galgame。

正因为这样的全版权开发,自然导致许多作者愿意向《最独唱》投稿,包括不少在岛国混的极具实力的华夏轻小说作家,他们发现《最独唱》完全有成为亚洲乃至世界上最畅销的小说杂志的潜力!

《时光碎片》在版权开发方面,显然已经落后于《最独唱》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要它不由黄千易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来掌舵,它就是《最独唱》最好的竞争对手!

不过,竞争也意味着进步,有《时光碎片》这样的强大对手在背后追赶,《最独唱》的品质肯定也会越来越高!

在《俺妹》刚刚连载时,吴迪就知道这是叶昭尘干的好事,于是他也算是为《时光碎片》贡献了一份销量。

而看到第一篇连载上面就出现“吴迪”与“吴笛”两个名字时,他差点吐血,不过内心深处自然还是隐隐有些兴奋的,这个叶昭尘胆子够肥!

也不知道妹妹看到这部小说后会是什么反应?

这部《俺妹》可是比较典型的后宫向轻小说——一个普通平凡的高中生周旋于妹妹、妹妹的闺蜜、青梅竹马、千金大小姐等等美少女之间的故事。

名为吴迪的高中生,给人最大的印象就是平凡,最大的特点就是温柔,起初时根本看不出他是个妹控,不过随着情节的展开,他的骨子里的傲娇与鬼畜性格终于暴露了出来,而他的本质,就是一个超级妹控!(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七章 玩闹

叶昭尘所写的这部轻小说,虽然在名字上和伏见司的《俺妹》一样,但它的内容却迥然不同,伏见司的《俺妹》非常的宅,甚至没了宅文化连主线都没法展开,而叶昭尘的《俺妹》则没有任何宅系内容,但不得不说,两人对妹子的刻画,都非常的精彩,各有千秋。

叶昭尘这部《俺妹》刚刚开启连载后,因为是个新人,关注度当然不是很高,哪怕他大大咧咧地就将“吴笛”这个名字用在自己的小说里。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叶昭尘精心构思的这部出道之作完全火了起来,而因为“吴笛”这个名字,有许多吴笛的粉丝被吸引入坑,而还有一些吴笛的粉丝则抗议作者“一叶知秋”这种哗众取宠的行为,认为他所刻画的吴笛,根本就不是现实中的吴笛。

一叶知秋很快就发表声明,表示他的小说女主与现实中的吴笛没有任何关系,以此撇清一切,但善于算计的他,却的的确确运用“吴笛”这个名字让他的小说人气更高了。

他所刻画的这个妹妹“吴笛”,可比那位前期“只傲不娇”的高坂桐乃要可爱得多,至少她绝对不会对动辄殴打男主,虽然时常冷嘲热讽,却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隐性的兄控。

叶昭尘的这部小说的主线,实际上是一个拯救的故事,妹妹吴笛将哥哥吴迪最终转变成了一个真正优秀的男人。

因此,可以想象吴迪本人在看到这部小说时,那种难以言喻的愉悦感,因为这部小说,他甚至与叶昭尘尽释前嫌,成了好友。并时常向叶昭尘提供建议,并希望叶昭尘结局一定要让哥哥和妹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叶昭尘表面上自然答应得痛快,实则他却早就想好了该如何报复吴迪、报复社会。

当然,不少读者其实觉得,这部轻小说的亮点,其实在于那位千金大小姐。因为少见有作者可以真正写出那种富贵人家的感觉来,而叶昭尘却写得很棒,这当然是废话,也不想想他本人的身份。

此时,吴笛已经来到了吴迪的家中,便看到吴迪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书,她走了过去……

吴迪正手捧着有插画的单行本《俺妹》,看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在看到这样一个福利情节——吴迪与自己的妹妹撞到了一起。摔倒在地后,穿着短裙连裤袜的妹妹坐在了吴迪的脑袋上,近距离便闻到了妹妹最纯粹的味道……这里自然免不了一张插画。

“啧,叶面瘫描写福利的文笔越来越好了呐……果然小说的世界太棒了,里面的妹妹也比现实中的可爱一百倍!就是插画的水准太差,该让我妹妹担当插画师才是最完美的!”吴迪赞叹着。

吴迪刚刚说完就感觉有些不对,他一下子抬起头来,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妹妹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不善的目光在他手中的书籍上徘徊。

吴迪讪讪地将书放下,看到今天妹妹的打扮时。不由眼前一亮,只见她穿着纯白的羊羔绒包臀连衣裙,将她那曼妙的身材完全勾勒了出来,上面还有一些漂亮的饰物作为点缀,那两条美腿则被黑色的连裤袜紧紧包裹着,这样黑白分明的打扮相当和谐。让人百看不厌。

“你在看什么书?”吴笛语气淡然地问道。

“其实也就是一本普通的男性向轻小说而已,你肯定不会感兴趣的。”吴迪避重就轻地说道。

“听说里面的妹妹比现实中的可爱一百倍?”吴笛露出了微笑,一笑百媚生。

吴迪被妹妹那完美的微笑弄得一愣,眼神中的痴迷一闪而过,很快就恢复了清明:“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毕竟是男性向的小说,里面的妹子当然是符合男性审美观的理想化角色。当然,像妹妹你这种几乎已经接近我心中完美女孩的存在,肯定是最可爱的!”

“现在倒是挺会哄女孩子。”吴笛一边这样说着,然后趁着对方不注意,一下子就将《俺妹》抢到了手中,然后露出了更加得意的笑容。

“喂,这种书不适合女生看啊!”吴迪急忙冲了过去,想要阻止妹妹,这种堂而皇之以她为第一女主角YY的小说,怎么可以被她看到!

可以说,这部《俺妹》在吴迪的帮助之下,可以说为吴笛加上了一个很重要的兄控属性,但在现实中,吴迪知道妹妹向来对男女之情看得很淡,他已经发现,她不会爱上任何人,无论男女。

急忙之下的吴迪脚上一滑,居然直接扑倒了穿着包臀连衣裙的妹妹,脑袋便埋在了妹妹那充满馨香的胸间,双手自然而然地按在了妹妹的黑丝上,那种美妙的触感让他的心脏狂跳……

“谁说的,不就是男性向的后宫轻小说嘛,如果你想开后宫的话,我也可以帮你开啊,但你要保证对每个女孩一样好才行。”吴笛浑然不在意还扑在她身上的哥哥,反而很淡定地翻看起《俺妹》来……

听到这话的吴迪,立马翻身而起,一脸恐怖地说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我觉得你从美利坚回来后,节操值直线下降啊!哪有帮哥哥开后宫的妹妹,你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完全崩坏啦!”

吴迪之前还想用章冬雪来刺激一下妹妹,他幻想中的画面是,当他说要有个像章冬雪那样的女友时,妹妹各种赌气吃醋,并且仇视章冬雪……可现在他怎么觉得,妹妹完全不会在意这种事情啊!

听了吴迪的话,吴笛却淡淡道:“男人心目中能干的妹妹,不就是这种么?我觉得我除了不会兄控,其他的都可以办到!”

“天真!不兄控的妹妹永远是一堆没有价值的垃圾而已……”吴迪大声教育道。

“这一点我也同意,可惜不是亲妹妹的话那就更没意思了。”吴笛摩挲着下巴,补充道。

“知己啊知己!”

“知己你个头!你居然希望我来为这小说画插画?这小说是哪个家伙写的?居然说‘吴笛’是最喜欢写兄妹H文的作家?这样才能体现她对兄长大人真正的爱意?什么乱七八糟的!大概我就是因为这样而输给了书中的‘吴笛’?气死我了!快说,这小说的作者是谁,如果不告诉我……”

“我说!就是叶昭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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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人间喜剧》之《欧也妮葛朗台》

吴笛听到“叶昭尘”三个字,顿时就浮现出了那位明明出身很高贵,却抠门死要钱的形象,没想到这家伙现在真出道当轻小说作家了,还写了一部大人气轻小说作品《俺妹》。

她用电脑随意搜了一下这部作品后,发现有许多妹控绅士纷纷将此书奉为经典,并且还说“偷偷摸摸写兄妹H文的‘吴笛’妹妹最萌了”……

然后吴笛还发现这个书中的“吴笛”,除了这一点外,其余地方都和她挺像,而叶昭尘也的确刻画出了一位真正的女神妹妹,她盯着吴迪:“你这小子一定和他狼狈为奸的吧?”

吴迪沉默了一会,忽然自豪道:“那有什么错,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现实中永远无法发生的事情,当然可以在小说中实现,我还时常幻想着有一个女性自己的妻子呢!”

“切……低估了你的变态程度,不过你也就是个小小的从犯而已,反正我现在也懒得理你。不过既然他敢在小说里这样写,也不要怪我以牙还牙了。”吴笛想到叶昭尘那对金钱的执着,嘴角扬起一丝弧度。

吴迪心中为叶昭尘点蜡默哀,他不由想起了吴笛之前让人一辈子都翻不了身的《变色龙》。

说起来,吴迪发现自己妹妹这一年来确实变化很大,她仿佛挣脱了自身的束缚,对待一切都开始变得任性随意起来,她的心态似乎更加逍遥自由了,这使得原本像人偶一般的妹妹,变得更加鲜活可爱。

这样的吴笛,虽然再次让他感觉高深莫测,但却非常有趣。

而以前总是喜欢对妹妹发情的吴迪,现在则更加成熟淡然了。他可以完美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像一个真正爱护着妹妹的哥哥。

正因为这样,他又可以与女孩肆意玩闹,互相吐槽,这种轻松有趣的相处模式,让他乐在其中。他不愿意破坏这一切。

其实在欧洲的一年,吴迪的成长同样非常大,他现在显得十分内敛成熟,再也不会没事就为了女人而紧张动容,他回想起自己以前做的傻事,就觉得太过幼稚了。

之后一家人吃饭也相当有一家人的感觉,十分温馨自然。

晚上的时候,吴笛回到了自己和小姨王静姝的家,她们两人早已搬到了新家之中。那是一处风景秀丽之地的别墅。

吴笛直接在网上付费观看了迄今为止连载的《俺妹》,发现这个叶昭尘的处女作质量还是很不错的,文章总体来说非常轻松欢乐,而福利也有很多,难怪人气那么高,在《时光碎片》的人气调查中,就没有掉出过前五。

不过让吴笛比较讨厌的地方,当然是因为没和她商量就直接把她的名字写进了小说里。还为里面的“吴笛”套上了一个“兄控”的属性,具体表现在她最喜欢写兄妹H文。

而《时光碎片》的人气调查第一位。一直被姚琼的新连载《一个爱情故事》把持着,好奇之下的吴笛也直接在网上付费观看了,结果竟然一口气看完了,还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然后吴笛才发现,姚琼在连载期间竟然还全盘推倒重写过!她找出之前姚琼所写的,读了一下后便惊讶地发现。重写之后的小说,与之前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要说区别是什么……

吴笛的脑中出现了两个字——灵气,没错,就是灵气!

一般来说,真正出色的作品。是绝对含有灵气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作家的灵气会越来越少,而匠气则越来越多,姚琼就属于那种匠气到极致的作家,因为他总能计算好读者爱看什么,评委爱看什么,然后怀着早就定好的目标去写作。

可这一次,姚琼早已定型了的言情小说中,终于出现了真正的灵气,而他这次小说的风格,也与以前的完全不同!没有任何爱得死去活来、海枯石烂的剧情,全文中只是充斥着一种淡淡的温情,无声无息地感染所有读者。

这篇小说很棒、非常棒!

吴笛感觉到了这篇文中所蕴含的真诚,她不由想到了那次与花泉镜、姚琼之间探讨写作技巧、经验的经历,她不由心中一动——莫不是姚琼真的恋爱了?他不会真的把魔爪伸向十岁的少女了吧……要不然怎么可以将文中那位主角大叔的心理写得那样逼真动人,而对那位女主角的刻画,简直让人印象无比深刻!

因为阅读姚琼的文章,吴笛差点耽误了自己的写作,她收到了《青春祭》主编苏曼文的约稿,本来还在考虑要写一篇什么文章,但现在她早就已经找到了素材,那自然是叶昭尘这个金钱至上的人。

她这篇中篇小说的创意来自于《欧也妮.葛朗台》,小说叙述了一个金钱毁灭人性和造成家庭悲剧的故事,围绕欧也妮的爱情悲剧这一中心事件,以葛朗台家庭内专制所掀起的阵阵波澜、家庭外银行家和公证人两户之间的明争暗斗和欧也妮对夏尔.葛朗台倾心相爱而查理背信弃义的痛苦的人世遭遇三条相互交织的情节线索连串小说。

这部巴尔扎克代表作之中,葛朗台那个吝啬鬼的形象刻画得可谓入木三分,吴笛感觉这叶昭尘颇有葛朗台的风范,明明都是有钱人,但对金钱的执着都超乎想象,不过叶昭尘当然不会像葛朗台那样夸张。

但是吴笛铁了心就要用叶昭尘这个名字,而若是他看到这篇文后,能改一改那种金钱至上的本性的话,那也是好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幅法国19世纪前半期外省的色彩缤纷的社会风俗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金钱对人的思想灵魂腐蚀和摧残。小说形象地告诉我们:资产阶级的每一个金钱都充塞着“污秽和鲜血”,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冷酷的“现金交易”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

恰巧,这个世界的华夏也几乎是拜金主义盛行,人与人之间充满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资本主义社会,吴笛借鉴一下这篇小说的创意,然后用自己那S级的写作能力来写一部批判社会的短、中篇小说集《人间喜剧》也不在话下。(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九章 出师一表真名世,千古谁堪伯仲间

就在吴笛准备借鉴《欧也妮.葛朗台》写一篇批判现实的中篇小说,顺便报复一下叶昭尘的行为时,她的《三国正史》的影响力持续发酵,那些真正的文坛大佬们,也终于发现吴笛写出了一部多么让人惊叹的作品来。

比如说花泉镜的那位师父——云牧山,他可是华夏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坚定的爱国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大国沙文主义者。

云牧山已经六十三岁了,他如今是华夏文学院的院长,华夏以学术而闻名的中都大学的名誉校长,并且他曾多次获得陈克文学奖提名,并以一部《不朽华夏》斩获了陈克文学奖。

《不朽华夏》就是一部非常有深度的历史小说,它从一个小人物入手,用以小见大的手法展现了泱泱华夏之伟大,整本书史料详实、考据严谨,还处处洋溢着云牧山那一腔爱国热血,并且还鲜明地表现出了他对欧美国家的鄙夷与不屑。

当然,实际上这本书主观性较强,能获得陈克文学奖也遭受到了另一部分作家的质疑,如果说以云牧山为首的作家群体是典型的左派爱国主义作家的话,那另外一部分作家就是右派作家,他们主张吸纳欧美文化精华,融合成新的华夏文化。

这右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便是名为任宫泽的华夏著名作家,同样是华夏文坛大佬,弟子遍布华夏,路西恩文学奖得主,多次获得陈克文学奖提名。他的年龄与云牧山相近,昔日还是至交好友,可因为对待文化的理念不同,最终分道扬镳。

除了左右派以外,当然还有中立骑墙派,不过中立派大多是不入流的作家,以商业作家居多,他们一切向钱看齐,没有太多“文以载道”的追求、

这个时候,拿着一套《三国正史》。神情激动的花泉镜。已经失去了往日总是保持温文尔雅微笑的从容。

事实上,当他看到《三国正史》五本书之中的《建安风骨》时,已经震撼得无话可说!

那一首首文采飞扬的诗歌,一篇篇值得咀嚼的文赋。简直让人难以想象吴笛是多么有才!

而他后来在仔细看了文言文版本的编年体与纪传体的《三国正史》时。便立马想要去找他的师父云牧山汇报。大善,华夏古典文学后继有人!

在这部恢宏浩大的《三国正史》面前,花泉镜觉得自己之前的《圣僧尘世录》根本就太渺小了!他在看了这部《三国正史》。只觉得灵感在脑中激荡——他很想依托这样的设定,写一部有关三国的历史小说!

花泉镜觉得,吴笛的设定能力简直逆天了,这种虚构出来的架空古代史竟然如此逼真!比这个时代真实的历史还要真实!

通过这部《三国正史》里面当然还有不少让人值得揣摩的伏笔,最简单直接的,当然就是,三国之前的东汉、西汉到底是怎样的?三国之后的西晋、东晋,又是如何?

总之,花泉镜实在是期待这部作品,单单是想象,就可以感觉吴笛所构思的历史是多么宏大!

花泉镜刚刚来到这古风浓郁的宅院,便听到自己的师父云牧山,正捧着一卷书朗诵道:“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这不是诸葛亮的《出师表》么?果然师父已经知道了这部《三国正史》!花泉镜有些恍然地想道,没错,以自己师父对古典文化的喜爱,怎么会错过这样一部真正算得上巨著的作品?

云牧山同样也留着长发,但却是用古代的冠冕将头发束了起来,就像个老夫子,他摇头晃脑读着《出师表》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十分有趣。

然而他本人的神情却极为投入,仿佛他将自己都代入到了“诸葛亮”这个人物中去了。

花泉镜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这篇《出师表》或许比三曹的那些诗赋,更加合自己师父的胃口。

云牧山一生忠于华夏,致力于推广华夏古典文化,不惜与昔日好友闹翻,而这篇情真意切《出师表》在字里行间中都体现出了诸葛亮对蜀汉的忠贞不二。

正所谓读诸葛亮《出师表》而不动情者,是为不忠;读李密《陈情表》而不动情者,是为不孝;读颜真卿《祭侄文稿》而不动情者,是为不慈。

因此,这篇《出师表》显然已经引起了云牧山的共鸣,再结合诸葛亮的生平经历,怕是只要是个文人,都会向往他的经历,哪怕最终诸葛亮无力回天,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他在历史上的美名,没有多少人能够比得上。

“出师一表真名世,千古谁堪伯仲间。”陆游的这句诗也算是对《出师表》对诸葛亮本人高度的赞扬了。

云牧山终于朗诵完了《出师表》,他闭上了眼睛,似乎在细细回味。

良久,他才感叹道:“写得真好啊……”

“师父,没想到你也已经知道这部《三国正史》了啊!”花泉镜忍着激动说道。

“这样的作品晚知道一天,那就是巨大的损失!”云牧山毫不吝啬自己对《三国正史》的称赞。

“吴笛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我反正是自愧不如,只可惜这样一部媲美史书的设定集,可能受众不是很广,普通人怕是很难想象它的价值。”花泉镜十分坦诚地说道。

云牧山对手上的这套《三国正史》可谓爱不释手,自从它问世以来,他就完全沉迷了进去,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当然对这种可以以假乱真的历史非常痴迷!

“确实如此啊,因为太过‘正史’,而现在爱读爱钻研历史的人肯定不多,但这却是一部可以问鼎陈克文学奖的作品!可惜吴笛的资历太浅……恐怕连青衫诗歌奖,也不会那样轻易颁给她。”云牧山脸上带着惋惜之色。

“啧,听师父这样一说,我才想到,青衫诗歌奖的那群评委,受外国诗歌的影响很大……”花泉镜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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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诸葛亮与周瑜的粉丝

花泉镜说出这话时,心道不妙,自己的师父其实在某方面特别容易发怒,那就是对那些崇洋媚外的作家非常看不惯。

果然,云牧山忍不住怒骂道:“现在华夏的文坛已经变质了,连自己的文化都在潜移默化地被入侵,亏任宫泽那老东西还说要包融西方文化,然后形成新的文化……包融个屁!有些作家,完全就是西方的喉舌、走狗!”

云牧山喋喋不休骂了很久,现在文坛上能够坚守传统古典文化的人确实渐渐稀少,而吴笛的出现,则让他非常欣慰……

“对了,泉镜你和那个吴笛关系怎样?”云牧山问道。

“还算不错,这个女孩确实天资不凡,假以时日,必成一代大家。”花泉镜想了想,对吴笛的评价非常高。

“她现在上高三了吧?真是无法想像,年纪这么小,却有如此才华,不行,我得让中都大学提前录取这个女孩,这简直就是一块真正的瑰宝!”云牧山斩钉截铁地说道。

花泉镜脸上浮现出了他那一贯的温文尔雅的笑容,心说你要提前录取人家,人家估计还不愿意呢……

两人在感叹了一会吴笛毫无疑问是百年难遇的天才之后,当然开始讨论《三国正史》中的人物了,花泉镜坐到一张古琴前,轻轻拂动琴弦,他用一种向往的语气说道:“曲有误,周郎顾。我在通读了《三国正史》后发现,果然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那位一手策划了‘赤壁之战’的周瑜。不仅精通音律,统兵能力之强,更是世所罕有!可惜英年早逝……”

花泉镜对此有些郁闷,明明是这样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吴笛发起便当来还真是毫不手软!

“周瑜?不过是一颗流星罢了,我承认他的‘赤壁之战’是《三国正史》中重大的转折点之一,但他根本比不上诸葛亮的。诸葛亮才是真正完美的化身,他对蜀汉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云牧山显然已经被诸葛亮的一篇《出师表》征服时,粉起诸葛亮来有些丧心病狂。

“师父……恕我直言,诸葛亮其实就是一权臣吧。总觉得他和魏国的荀彧角色有些重合。比较擅长内政,但军事上略逊,什么六出祁山却寸功未建,反而消耗了蜀汉的大量元气。”花泉镜显然对诸葛亮并不感冒。

云牧山顿时就不爽了。他与花泉镜两人的状态。就好像小孩子在争论三国中谁的武力最高谁的智力最高一样。

“诸葛亮在草庐中的《隆中对》就已经清晰地规划出了天下大势。可以说如果刘备没诸葛亮的话,根本不可能成为西蜀之主,只可惜最终输在了综合国力之上。哎。我觉得《三国正史》好就好在它的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事实……诸葛亮,可惜可叹。”云牧山似乎已经完全成为了诸葛亮的脑残粉。

“周瑜中箭后病死才真的可惜,这样有魅力的人物用这种方式发便当,对他简直就是一种侮辱!”花泉镜看样子也有成为江东美周郎粉丝的趋势。

无论如何,诸葛亮与周瑜确实是三国之中非常有魅力的人物。

《三国正史》虽然引起了各方赞美,可是在销量上,却显然无法与吴笛的那些娱乐价值更高的小说相比,像花泉镜、云牧山这样精通历史的文坛作家,才能真正明白《三国正史》的价值,而更多的普通读者,却对此懵懵懂懂,除了去赞叹一下《建安风骨》中的古诗文实在让人惊叹以外,他们根本就不会去仔细研究这一整套书籍。

在三曹的那些诗歌、文章流传网络之后,建安七子,即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的作品也在网络上流行一时。这七人大体上代表了建安时期除曹氏父子外的优秀作者,所以“七子”之说,他们对于诗、赋、散文的发展,都曾作出过贡献。

“七子”的创作大体上也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作品多反映社会动乱的现实,抒发忧国忧民的情怀。主要作品有王粲《七哀诗》、《登楼赋》,陈琳《饮马长城窟行》、阮瑀《驾出北郭门行》、刘桢《赠从弟》等,都具有现实意义和一定的思想深度;但有些作品情调过于低沉感伤,如王粲《七哀诗》、刘桢《失题》“天地无期竟”等。后期作品则大多反映他们对曹氏政权的拥护和自己建立功业的抱负,内容多为游宴、赠答等;但有些对曹氏父子的颂扬,带有清客陪臣口吻,显露出庸俗的态度。然而,无论前、后期,“七子”的创作都是积极、健康的内容占着主导地位。

人们在为建安七子的文采慨叹时,自然会对吴笛的才华更加赞叹,因为真正创造这些人物与作品的人,便是吴笛!

除了“建安七子”以外,让云牧山赞叹不已的《出师表》,也终于被人挖掘了出来,诸葛亮这个人物,也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

不过总的来说,真正去仔细研读《三国正史》的人并不多,因此,吴笛依据《三国正史》所写的三国系列小说,这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只要小说越好看,肯定就会有更多的人去研究《三国正史》!

吴笛写这部三国小说,大概会用伪POV写法来写这部小说,时间上可能会有所交错,它将会由一个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合而成,每个故事都有它的主角,而可能一篇小说的主角,到了另外一篇中,或许就会成为配角。

《三国演义》那种上帝视角的写法虽然也好,但终究缺少代入感,严格意义上来说,它确实没有一个特定的主角,也许主角就是蜀国那一方?

因此,不论是增加三国系列小说的代入感还是趣味性,吴笛都希望尝试新的写法,而在文风方面,吴笛当然会用更加有利于读者阅读的文风,已经有《三国正史》这样高大上的设定集在,她已经没必要再使用文言文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一章 《钱与情》

在学校中的吴笛,因为《三国正史》,而再次让人刮目相看,她那本来饱受诟病的特立独行的风范,竟然又被人认为是“个性作家”的典范,仿佛有才华的人没点个性的话,就算不得真正的才华一般。

这个时候,吴笛还遇上了一个熟人,这个女孩曾经是吴笛的初中校友,现在倒是成了外国语高中的学生会主席,她的名字叫做谢芳芳。

听着眼前的女孩对她各种感激之情,吴笛心里倒也颇为欣慰,因为据谢芳芳所说,若没有当初吴笛的激励,她是不可能考入外国语高中的,更不会像现在这样依然保持着优异的成绩。

也不知大概类似“学生会主席谢芳芳向前主席吴笛拜码头”这个消息怎么传了出去,导致不少学生都觉得,果然吴笛在外国语高中的地位就好比太上皇,这再一次让吴笛的形象变得高深莫测起来。

吴笛发现自己每日惯例收到的情书少了好多,对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再次一笑置之。

她的心态愈发逍遥自在了,现在几乎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将她束缚,在写借鉴了《欧也妮.葛朗台》这篇小说创意的《钱与情》时,她挥洒自如,一气呵成。

在她的笔下,叶昭尘的身份成了某市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他非常善于勾结官员,在许多权钱交易之下,使得他自己的财产神话般地增长了起来。

叶昭尘十分吝啬,有一套理财的本领。为了描写叶昭尘的吝啬。吴笛进行了一些逼真的细节描写,活灵活现地将一个“吝啬鬼”的形象刻画了出来,而在此过程中,当今华夏社会上的一些残酷现实,则被她赤裸裸地揭露了出来。

叶小碗是叶昭尘的独生女,同样也是这篇小说的主角,在一次生日酒会上,本市的官二代、富二代都来参加酒会,同样也是来向叶小碗这位美丽善良的白富美献殷勤的。

当他们在欢庆生日时,突然。叶小碗的堂弟叶无道来到了这里。可叶昭尘却看不起叶无道。很怠慢这位亲戚。原来叶无道的父亲因破产自杀,让叶昭尘照顾儿子的前程。叶昭尘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不动声色,并且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这几位手眼通天的官二代帮忙。某官二代为了讨好叶昭尘而毛遂自荐。去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叶昭尘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他的人脉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可以说,叶昭尘对金钱的极端追求,在这个“发死人财”的情节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他为了金钱,根本就不在意亲情,他永远将金钱放在第一位。

而这样一个情节,更是深入地写出了在当今华夏,官商是如何紧密勾结在一起的……

叶无道可怜的处境得到了叶小碗的同情,而他更是用他那花花公子的手段骗取了叶小碗的芳心。在叶无道临走之前,叶小碗将自己积蓄的十多万人民币送给了他,而叶无道也把母亲给他的玉佩留给叶小碗,两人海誓山盟定下终身。

叶无道走后没多久,叶昭尘发现女儿送给了叶无道十多万人民币,就大发雷霆,把女儿监禁起来。这事惊扰了他的妻子,使她一病不起。私人律师警告叶昭尘,他的妻子一死,那他的财产必须重新登记,叶小碗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叶昭尘这个吝啬鬼便害怕起来,就和女儿暂时讲和,可妻子一死,叶昭尘就通过律师骗善良的女儿签署了一份放弃母亲遗产继承权的证件,把全部家产总揽在自己手里。

叶昭尘临死前,他要女儿把自己的钱兑换成的黄金都摆在房间里,他一直用眼睛盯着,好像一个才知道观看的孩子一般。他说:“这样我才幸福呐。”

最后他唤叶小碗前来,对她说:“你死的时候,一定要把现在家中的钱带给我,绝不能少!”

法师来给他做临终法事,手中拿着一件镀金的法器,叶昭尘见到金子,便作出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它抓到手。这一下努力,便送了他的命,他死了。

吝啬鬼叶昭尘死去后,留下了一大笔财产,叶小碗继承父业,成了当地首富,人人都向她求婚,她却痴心等待叶无道。但是叶无道在海外经商,逐渐发扬了叶家的血统,变得小气,贪婪,精于算计,自私自利,并且明白只有利益是最重要的。

他把叶小碗撇在脑后,写信与其撇清关系。他要与华夏某政阀千金结婚,但因不肯偿还父亲的债务而受到阻碍。最后,叶小碗答应嫁给当地某个官二代(就是当初讨好叶昭尘的那位),但只做形式上的夫妻,并要求他帮她用四百万人民币偿清了叔父的债务,让堂弟叶无道过着幸福、名誉的生活。她自己则幽居独处,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并“在着数不尽的善行义举的伴随下走向天国”。

叶昭尘的“人生就是一场交易”这句话,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吴笛在写完这篇《钱与情》之后,自己也觉得颇为满意,以她现在这个身份,因为曾帮助吴定邦处理过一些事务,自然接触到了大量真实而残酷的社会现实,官商勾结的各种手段,她将这些全都当成了自己小说的素材,在写进这篇小说中后,可以说使得它真正成了描绘当今华夏现状的一幅出色的画卷。

其中不仅有官商勾结,当然还有官商之间的互相算计,比如其中那追求叶小碗的官二代与富二代之间的争斗,可以说写得非常真实逼真,不是处于这个层次的人,还真写不出这样真实的感觉。

而叶昭尘这个“吝啬鬼”的形象,吴笛自我感觉也刻画得很不错,尤其是他那为了追求金钱,完全置亲情与不顾的态度,他的女儿叶小碗,对待亲情与金钱的态度则与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一部《钱与情》将会成为吴笛所要写的《人间喜剧》中最为出色的一篇批判、讽刺现实主义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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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转投《华夏小说》

可让吴笛没有想到的是,她明明自己对这篇《钱与情》非常满意,可却遭到了《青春祭》的拒绝。

原因当然是这篇对现实辛辣讽刺的小说,并不适合《青春祭》,它根本就与青春小说搭不上任何关系。

事实上,当苏曼文读完这篇《钱与情》之后,内心自然十分震撼,只因这篇小说对现今华夏社会弊端讽刺得实在太深了,她真没想到吴笛在短、中篇小说上已经有了这样的造诣!

其中让苏曼文最为深刻的,无疑便是那位“吝啬鬼”叶昭尘,这个明明很富有的家伙,却对金钱是那样的执着,为了金钱,连亲情都抛弃掉了。

那个叶无道当然也不是好东西,为了名利,直接将昔日山盟海誓的叶小碗抛弃,在小说结尾时,叶无道简直就是叶昭尘的翻版,总觉得这两个男人才是父子关系,而善良慈悲的叶小碗才是另类。

如果说在这篇《钱与情》中,许多人物都选择了“钱”的话,那叶小碗就选择“情”,那种强烈的对比,一下子就让各自的人物形象丰满了起来,同样也通过叶小碗这位主角,表现了对真情的赞美,与对金钱至上观念的抨击。

苏曼文苦笑着对吴笛说道:“小笛,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若不是这篇小说的背景完全是我们这个时代,我还以为是历史上那些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写出来的大作呢。我只想说,你的这篇文章实在太棒了,刊登在《青春祭》上完全就是辱没了它。小笛,你在这一年中,写作上的进步实在太大了,前面刚刚写出《三国正史》。现在又有一篇经典中篇小说……太厉害了!”

苏曼文在征得吴笛同意后,决定将吴笛的这篇文章,转投《华夏小说》这一份最适合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杂志,能够在上面刊登作品的作者,绝对能够算是传统文坛的实力作家了。

与《收获》不同,《华夏小说》这份杂志是带有商业化性质的传统小说杂志,因此它对文章的要求很高,上面的短、中篇小说必须要达到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的并存,而毫无疑问,吴笛的这篇《钱与情》。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苏曼文为吴笛将这篇文章转投《华夏小说》后,自然又向吴笛约稿了,这次她也算是明确提出要求了,让吴笛写纯粹的青春校园小说,别动辄写出那样如同尖刀一般的文章来……

吴笛也不推辞。对她来说,写一篇原创的青春校园小说。可比之前那篇改编自《欧也妮.葛朗台》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要容易得多。她现在的写作能力非常强!

此时,在《华夏小说》的编辑部,徐佩作为一名资深的责任编辑,正在审阅文稿。

以《华夏小说》在纯文学杂志中的地位,其实也有些陋习,那就是一般业余写作爱好者向其投稿。往往石沉大海,编辑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华夏小说》最大的竞争对手,便是《收获》,徐佩这个时候就听到一位同事抱怨说道:“《收获》最近的销量增长速度实在太快了。纯文学杂志的市场就这么大,以它那增长的速度,我们《华夏小说》这最畅销的纯文学杂志的地位,看来岌岌可危啊……”

“没办法,谁让人家《收获》杂志之前收获了一张王牌——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这个吴笛的才华,我看在当今华夏,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花泉镜也不行!”有编辑这样断言道。

“你这也太夸张了吧?花泉镜那可是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而吴笛到现在,除了新人文学奖,其他更有分量的文学奖还从来没有获得过。”

“那是迟早的事情!她在《收获》上发表的那些批判现实主义小说你看了没?就连袁龙川老师都说吴笛的现实主义小说,他每篇必看!更不用说最近她搞出来的《三国正史》,其中她写的那些古诗赋,怕是连古典文学的代表人物云牧山都写不出来!”

“这个吴笛,确实厉害啊,简直就是文曲星下凡……可惜她太年轻了,华夏的传统文坛向来讲究资历,她如今这样锋芒毕露,肯定会遭到打压的。以前那个秦治思,明明那部小说完全有资格问鼎遁矛文学奖,最终却只获得一个提名,就是因为这样。”

……

徐佩听着同事对吴笛的议论,心中当然也十分佩服吴笛在文学上的才华,若不是她的性格比较内向,肯定也会去参与讨论。

就在此时,负责收稿件的工作人员兴冲冲地来到办公室,对众位编辑说道:“吴笛的稿件,《青春祭》主编苏曼文推荐的……”

众责编纷纷起身,有人立马说道:“苏曼文推荐的?那肯定是好文啊,《青春祭》本来就有些像纯文学杂志……快给我看看!”

“我来审,我来审,刚刚还在讨论吴笛呢,没想到就有她的稿子了!”

“我敢打赌,只要吴笛这两个字出现在杂志中,我们杂志的销量绝对会有所提高!”

众编辑争执不下,竟然采取了猜拳的方式来决定让谁先审核吴笛的稿子,徐佩自然也参加了……她没想到最后赢的人居然是她。

怀着一种莫名激动的心情,徐佩暂时将其他的作品放到一边,开始仔细阅读吴笛的这篇《钱与情》,她其实也算是吴笛言情小说的爱好者,这次能够看到吴笛的纯文学作品,她内心自然非常期待。

徐佩读得非常仔细,主要是整篇文章中的干货比较多,尤其是涉及到官商勾结的内容,某些操作手法,简直让徐佩大开眼界,而作为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首先给读者的感觉,必须要真实,而毫无疑问,吴笛凭借她那远超同龄人的阅历,真正地做到了这一点。

而吴笛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所立足的高度,也保证了她的素材非常多,不像某些作家幻想“皇帝用金扁担”。

阅读完这篇文章后的徐佩,陷入了深思,久久不能自拔……(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 两所顶尖大学的邀请

“怎么样?”

“看完了吗?到底如何?”

“吴笛这篇文章到底写的什么,好不好看,文学性高不高?”

“反正没必要担心商业性,因为吴笛这个名字,就拥有足够的号召力了……”

不少编辑都围绕着徐佩,七嘴八舌地问着,显然吴笛的文章确实有这样的价值使他们这样关注。

徐佩回味了许久,才抬起头,一脸郑重地说道:“这篇中篇小说写得非常棒,质量很高,绝对已经达到了周迅人文学奖的层次!”

徐佩的话让周围的编辑面面相觑,然后开始直接抢夺吴笛的稿子……

当《华夏小说》的所有编辑都阅读完了吴笛的《钱与情》时,几乎脸上都带着敬佩的神色!

“绝了!完全写出我们这个社会上的各种弊端,里面官商勾结的手段写得太精细了吧,她的阅历实在太广了!”

“我去跟主编说,将这篇文章直接刊登在下一期的《华夏小说》上,这样的好文,能让越多的人看到就越好!”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棒!尤其是叶家的那三位,可惜叶小碗这样善良的女孩,却有一个那样为了金钱置亲情于不顾的父亲,还有一个忘恩负义的堂弟。”

“人生就是一场交易……我们这个社会不就是这样吗?”

……

几乎所有的编辑都认可了吴笛的这篇《钱与情》,因为它确实算是对现今华夏某些社会笔端描绘得最出色的画稿。

在这篇小说中,吴笛并没有使用她那华丽到极致的文笔,但却写得非常细致、详实,其中人物的台词设计得也非常棒,完全体现了每个人物角色的性格特点。

“这篇小说也极为成功地塑造了叶昭尘这样一个凶狠残忍、贪财好利而又悭吝成癖的资本家形象。展现出了资本家的无穷贪欲和冷酷无情;揭示了在人的家庭幸福和道德品质上金钱的巨大破坏力量;提示了资产阶级的血腥发迹史和由金钱崇拜带来的社会丑恶和人性沦丧。”

“小说把心理分析、风俗描绘、细节刻画、人物塑造、哲学议论融为一体,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在思想和艺术方面标志着吴笛小说创作的一次飞跃。”

“吴笛的小说一向没有多少新意,故事情节既不复杂也不曲折,但她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她把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常见的悲剧置放在一个当今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从而对发生这种悲剧的背景,即如今的华夏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精确而又细致的描绘,为我们勾勒出了这样一幅广阔而又生动的社会风俗画。如此一来,这种本来可以说是极平常的生活悲剧便不仅包含了深刻而又丰富的时代内容和社会意义,而且凭借着吴笛那支生花的妙笔。其故事也具有了独到的艺术风采和震撼人心的艺术魅力……”

在《华夏小说》刊登了这篇《钱与情》之后,许多权威文学期刊对吴笛的这篇文章进行了高度的评价!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华夏虽然在社会风气上很差,但在舆论自由上,做得却非常不错。但这一次,很显然吴笛的这篇文章。将整个华夏的上层阶级都讽刺得不轻!

里面官商勾结的手段。写得实在太真实了,这篇文章一出,势必会让某些官员与商人有所收敛,但吴笛本人,却被这些邪恶势力给恨惨了!

她的这篇文章,就像是真正的利刃。斩向了华夏的黑暗面,迫使多数民众,开始重视这样一个黑暗面极大的社会。

正因为她的这篇文章杀伤力太大,文坛上某些属于官员权力、商人金钱走狗的文人。开始旗帜鲜明地表示了对吴笛的反对,他们认为吴笛写这样的文章,就是不爱国!为什么一定要写国家与社会的黑暗面,安安心心地弘扬正能量不是很好么?

这些分明就是极右派“五毛”的文人,却摇身一变,代表左派文人对吴笛的行为进行声讨,甚至还要求政府封杀吴笛这种不安分的作家……

“五毛”已经出手,与“五毛”其实就是一家人的“美分”,当然也出手了,他们表面上看似是坚定不移地支持吴笛,可实际上却是利用吴笛,借着这篇《钱与情》的东风,他们疯狂地抨击华夏各种社会弊端,若说吴笛的文章中干货是毋庸置疑的话,那这些“美分”就是各种造谣,把华夏有些好的地方,都说成坏的,在他们口中,仿佛华夏即将要崩溃似的。

总而言之,吴笛的这篇《钱与情》一出,几乎奠定了她在短、中篇小说上的地位,甚至还可以在她头上按上一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名头,再加上之前的《三国正史》,她已经能够真正算得上华夏顶尖的作家了!

吴笛现在所差的,就是各种有分量的文学奖,若不是她的年纪太轻,资历太浅,在文坛上又没有什么真正的后台,或许她可以凭借之前的《三国正史》与《钱与情》封神……

在许多文人作家都因为吴笛的这篇质量极高的中篇小说争论不休时,华夏著名右派作家代表人物,主张包融西方文化,喜欢针砭时弊的任宫泽,终于站了出来,他高度赞扬了吴笛这篇《钱与情》的艺术价值,并作为华夏大学的名誉校长,向吴笛发出邀请,希望她能来华夏大学就读。

而与此同时,左派作家代表人物,历史学家、学者、著名古典文学作家云牧山同样向吴笛发出邀请,他主要认为《三国正史》这部旷世之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对吴笛的《文明》系列巨著抱有很高的期待,他认为吴笛应该专注于古典文学……

两位真正的文坛大佬都如此看好吴笛,让文坛集体失声!而那些同样的高三学生,则非常羡慕吴笛,居然不要高考,就可以任意选择华夏这两所在世界都排名前五的大学!

也不知吴笛会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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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中枪的叶昭尘

在吴笛的一篇文章引发文坛甚至整个社会的轰动以后,《华夏小说》这份杂志这一次自然销量暴涨,算是稳稳地站住了纯文学杂志销量第一的宝座,据说在此之后,《华夏小说》的主编曾在私下里说,以后只要是吴笛的稿件,她有多少就收多少!

只因吴笛的文章不仅有很强的商业号召力,在艺术性上更是有口皆碑!

此时,《俺妹》的作者叶昭尘,也就是那位对金钱非常执着的家伙,他原本还在为自己处女作《俺妹》的销量而暗喜,因为他发现,就凭借这部作品的销量,他所获得的收入可比什么金融炒股要高,关键是这玩意还没有什么风险!

叶昭尘依托着本来销量就不错的《时光碎片》,成功出道,成为了一名真正轻小说作家,而由于他现在是《时光碎片》的幕后老大,在出《俺妹》的单行本时,他的版税分成非常高!

他其实与吴笛本身是一个性质的,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个作家,可实际上,他们所拥有的能量,可不是一般作家能够拥有的。

叶昭尘为何能请到花泉镜来当《时光碎片》的主编?当然是凭借他的家族力量,若他不是叶家人,又如何能够请动花泉镜的大驾?

叶昭尘看到自己的作品销量的不断增加,心满意足地计算着自己能收获的金钱,他其实并不热衷于金钱带来的享受,而是享受金钱本身的增加……

而他当然也知道,小说的销售数量固然是一种赚钱的方式,但真正赚钱的,其实还是它各种版权的开发。

吴笛的作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像《秒速五厘米》无论是漫画版的火爆还是真人电影、动画电影的票房丰收。其实都能给吴笛带来巨大的收入,因为吴笛的背景,可以保证她能够获得票房分成的收入,而一般的作家,基本上都是被买断版权的。

其实吴笛最赚钱的还是《灌篮高手》的周边,里面的球衣球鞋都受到了读者们的欢迎,而在一些漫展上,《灌篮高手》的COS非常多,在某弹幕网站上,粉丝们制作的视频时常被顶到首页。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得腐女者得天下”的时代,《灌篮高手》这样的热血作品其实是最受腐女欢迎的,它其中的每一个人物都非常鲜明,里面即使没有任何腐向,但在腐女们强大的脑补能力之下。一切都变得皆有可能……

叶昭尘对吴笛的吸金能力自然相当眼红,他可是暗暗将吴笛当作自己的对手的。现在他既然出道当了作家。那他一定会真正认真地做好它,不是因为他热爱写作,而是他希望看到自己金钱的数字不断增加。

获得华夏的文学奖,在叶昭尘看来便是一种最好的宣传方式了,所以他其实也在研究纯文学。

在吴笛的《钱与情》引起这么强烈的社会反响时,他当然也知道了这件事。然后当他兴冲冲地阅读这篇号称是当代华夏社会画卷的作品时,他本来面瘫的脸,在看到小说中居然出现了“叶昭尘”三个字时,他囧了……

叶昭尘这个时候这才想到。自己之前对吴笛做的非常无节操的事情,那便是他在直接将吴笛写进了《俺妹》,还是第一女主,并为小说中的“吴笛”,增添了某些奇奇怪怪的属性。

当然,他其实也可以为自己找到借口,反正吴笛的那位哥哥吴迪是自己的共犯,还为他提供了不少素材,而且增添的那些属性,其实说到底也是“萌点”啊,看过的男读者都说好。

没想到吴笛竟然也将自己写进了小说?叶昭尘倒也没什么抵触,甚至还觉得挺有意思,他其实心胸还是比较开阔的,只要无关金钱。

吴笛将他写进小说,他不会有任何损失,他现在还是“神秘新人作家”的身份,只有一个“一叶知秋”让读者知晓。

很显然,叶昭尘这是在模仿当年的吴笛,保持这样的神秘感,待到读者们最感兴趣时再公开……

既然是纯文学小说,叶昭尘自然是抱着一种严肃的态度来品读的,他读得非常认真,实际上吴笛的小说也很吸引人,某些细节实在逼真,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在阅读这篇小说时,叶昭尘几乎都忘了“自己”正作为一个面目可憎的资本家,为了金钱,在小说中做了很多不顾亲情的事情,比如他是那样无情地对待他唯一的女儿。

一口气阅读完这篇小说后,叶昭尘的心头只有一个评价——好厉害!

这篇文章写得实在太好了!

他以一个新人作家的角度来看,在这篇文章的艺术上,它在塑造人物、描写环境、叙述故事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精细入微的环境描写,反映了时代风貌,生动再现了社会各个层面的生活,可以说是当今华夏的一个真实断面。

另外,吴笛的这篇小说结构紧凑、步步深入,一气呵成,各线索之间相互联系,显得跌宕有致。行文如滚滚洪流,直泻而下,笔试酣畅,具有浓烈的抒情意味。这部小说以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它所具有独特魅力,使得它注定成为一篇不朽之作!

叶昭尘感觉自己现在的写作能力,与吴笛的差距真是越来越大了,自己的作品,在内涵与立意上,简直与对方是天壤之别,亏他之前还在为他自己《俺妹》的销量而沾沾自喜呢!

话又说回来,

如果他这部作品的女主名字不叫“吴笛”的话,也许也不会有这么高的人气,也大概只有他才敢这样大大咧咧地将“吴笛”的名字用在自己的小说里,毕竟他与吴迪现在关系还算融洽……

叶昭尘正在感慨,小说中那位吝啬鬼人物塑造得很棒,结果他又愣住了,刚刚因为吴笛的小说太过吸引人,他差点都忘了,这个吝啬鬼的名字,叫做叶昭尘!

卧槽!叶昭尘不由想起了当初被吴笛一篇《变色龙》弄得灰头土脸的杨晓明……(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五章 no zuo no die,why you try……

上次杨晓明因为惹了吴笛,被一篇文章弄得名声臭了大街,这《变色龙》若是流传到以后,说不定被选入教材,然后在讲述这篇文的时代背景时,这个杨晓明少不得作为丑角登场,毕竟这个经典的变色龙人物即使名字用了化名,但人物的生平背景,与杨晓明别无二致。

只能说吴笛实在是太有才了,一篇文章,抵得上千军万马!

吴笛在那次笔战中所展现出来的实力,至今让不少作家都忌惮不已,她就没有正面去和那个杨晓明争斗,那种赤膊上阵的风格,是属于梁凉的,可最终让杨晓明缴械投降的,还是吴笛的一篇文章……

这一次,他叶昭尘中枪了,即使叶昭尘只能算是个文坛新人,但他的文学素养却是从小就培养出来的,他其实也能算是“文理双修”。

他知道,以这篇文章的经典程度,“叶昭尘”怕是要作为一个“吝啬鬼”的经典形象而流传下去了,或许以后语文出名著题目时会这样出题——世界文学中四大吝啬鬼是谁,其中之一显然就是“叶昭尘”!

吴笛这篇改编自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的作品,这位老葛朗台可是与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喜剧《吝啬鬼》中的阿巴贡,果戈里小说《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并称为欧洲文学中的四大吝啬鬼的,大概只要是略微了解欧洲文学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吝啬鬼们。

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饶是叶昭尘一向淡定,却也感觉头大,他感觉自己唯一比杨晓明幸运的地方。便在于吴笛所塑造的这个“叶昭尘”的形象,也就只有名字是“叶昭尘”而已,小说中的那位“叶昭尘”,其年龄、性格、出身与现实中叶昭尘本人,没有任何联系,谁都不会联想到叶昭尘身上。

在许多读者看来,吴笛给小说人物取这样一个名字,也不过是随意为之,现实中叶昭尘所在的叶氏财阀,可要比小说中那位要强得多。小说的叶昭尘还是底层出身呢。

可叶昭尘本人却知道,这是吴笛对他的反击,谁让他没经过吴笛同意就将她的名字写到小说中的?而且在小说中还为吴笛这个人物增添了一些奇怪的属性……这分明就有侵犯吴笛名誉权的嫌疑。

叶昭尘叹了一口气,即使没人会根据小说中的名字联想到他,但“叶昭尘”这个名字绝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定型的。他都有改名字的想法了,吴笛的文章。确实太犀利了!

其实厉害的文人确实还是少惹为妙。在吴笛那个世界,那位惹了宋玉的登徒子,被宋玉一篇《登徒子好色赋》弄得千百年翻不了身,登徒子也成了好色的代表人物。

这个时候,叶昭尘忽然想起了一句话网络上的流行语——no_zuo_no_die,why_you_try……

若非他为了给自己《俺妹》的轻小说博眼球而这样做。想来也不会发生今天这种让他头痛的情况吧?

不过,叶昭尘本人在读了这篇文章后,也对自己一直以来对金钱的执着进行了反思。

这篇文章,实际上也让叶昭尘本人开窍了。他其实并不热衷于物质上的享受,对他而言,能看到自己所赚金钱数字的增长,则是他最大的爱好……

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花钱,现在他感觉自己找到了一种花钱的方式,那就是做慈善,若是他在慈善上投入的金钱越多,说明他赚的钱也越多,这就会让他很有成就感。

很多年以后,叶昭尘成了一位全世界都受尊敬的慈善家,并且重视感情,不在意金钱,于是所有人都觉得,他的原型其实是《钱与情》中的“叶小碗”。

或许连吴笛都没有想到,叶昭尘会因为这样一篇文章,稍稍改变了一下自己对金钱的执着方式之后,会让他的人生发生那样大的转变。

这时,阅读完文章的叶昭尘,又找了一些名家对这篇文章的评价,当他发现连文坛大佬任宫泽、短篇小说巨匠袁龙川、实力作家秦治思等都对这篇文章进行了高度评价时,他只能表示叹服。

他看到了袁龙川对“叶昭尘”这个人物刻画的点评,这让叶昭尘感觉颇为微妙:

“《钱与情》是一场爱情悲剧,然而,这场悲剧的两位青年主人公却不是故事中的第一主角。换句话说,吴笛竭尽全力浓墨重彩加以描绘的,既不是悲剧中的负心汉,甚至也不是痴情女,而是这场悲剧的主要制造者叶昭尘。”

“叶昭尘这个人物,是个精明、凶狠,可怕的优秀商人,他一方面‘守财’,另一方面更看重‘发财’。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同时又不放过任何时机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而且至死都乐此不疲。他既有过人的精力,又有罕见的理财本领,更重要的是,除了金钱之外他没有任何别的信仰,他惟一的爱好、惟一的激情就是聚敛金钱,这也是他的全部才干和创造力的集中体现!”

“他出身底层,却幸运地结交了某位前途远大的官员,通过官商勾结,仅能够使用各种手段大大方方地吞并他人的财产,而且有本事抓紧各种机会,冠冕堂皇地化公为私,从而使自己的家产急剧膨胀,没几年间便一跃成为当地的首富,黑社会老大。”

“……更可怕、更耐人寻味的是,像这样一个阴险毒辣而又毫无廉耻之心的人,当地的老百姓却没有人怨恨他,尽管几乎人人都受到过他那钢牙利爪的伤害,然而受害者却无一例外地对他表示敬服,异口同声地称赞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能干的人,甚至把他看成是当地的荣耀。这是因为在大家的心目中,叶昭尘是一个成功者,而成功的标志就是他比别人更有钱,比别人更有办法弄到更多的钱。”

“人人都对金钱顶礼膜拜,奉若神明……这就是我们当今社会的写照,叶昭尘只是一个极端了的符号,现实中几乎不会有像他这样极端的人物,但……”

“可以说,吴笛的这篇文章,本身所包容的深刻含义和认识价值就在这里,这无疑是一篇真正揭开了现今社会疮疤的文章!”

袁龙川对“叶昭尘”这个人物的解读,无疑使得这篇文章的内涵更加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了所有读者面前。

这其实不仅仅是这个世界的华夏的现状,还记得中国的那些与高官勾结,并拥有高官做保护伞,在某个时期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的资本家们吗?

他们有的因为后台落马而被清算,有的却依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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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选择高考

在两位文坛大佬都向吴笛发出邀请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会以为吴笛会顺势选择一所自己心仪的大学,毕竟这两所大学代表了华夏的最高学府,而吴笛现在的学习成绩又不好……

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吴笛竟然谁都没有选择,反而表示自己会参加高考。

这样的选择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难道吴笛真的要去高考上丢人现眼?她现在的成绩也就是差不多普通班的平均分而已。

因为吴笛最近在文坛上出尽风头,她本身的关注度再一次回升,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报纸都对吴笛的这个惊人的选择进行了报导。

这年头居然有拒绝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提前录取的学生,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难道是担心舆论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以吴笛现在的名声,以及她刚刚写出来的文章,她在文学上所展现出来的天资,使得她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认可,这样的学生被提前录取,根本没有任何好质疑的!

现在早就没有任何人去在意吴笛的学习成绩了,说到底真正在意学习成绩的人,终究只是凡人而已,真正的大牛,不管学习成绩如何,他在某个领域取得的成就才是最关键的。

就像现在吴笛在文学上所取得的成就,便已经是有人一辈子都无法超越的存在了。

各种媒体对吴笛的报导,使得吴笛又多了不少喷子:

“又在炒作!这个吴笛,为了吸引眼球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是因为看到自己人气下降,所以这样特立独行?这样的行为实在恶心!”

“我是华夏大学的学生,我想说的是,这一次你吴笛拒绝了我们大学。那以后就永远别想进来了!”

“吴笛也敢去高考?就凭她现在的学习成绩?呵呵……”

……

华夏大学那位名誉校长任宫泽的弟子,文学系的一位教授,在文坛上也小有名气的诗人奥卓就直接代替自己的老师对吴笛的选择表示了不满。

这可是华夏大学的邀请,对每个高中生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结果你吴笛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真是给脸不要脸!

“以吴笛目前的学习成绩,肯定是达不到我们华夏大学的标准的。”面对记者的采访。奥卓毫不客气地下了定论。

奥卓还是青衫诗歌奖评选委员会的委员,其实青衫诗歌奖已经空了好几年了,华夏诗坛人才凋敝,青黄不接,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诗出现。

这次吴笛的《建安风骨》一出,引起了如此巨大的震动,几乎被所有人都认为是下一届青衫诗歌奖的得主,她甚至连个像模像样的竞争对手都没有!

但是正如花泉镜所说,现今青衫诗歌奖这个奖项。是属于右派作家们的地盘,其中如奥卓这样的诗人,其实对古诗并不感冒。

任宫泽对吴笛的邀请,可以看作是右派作家群体对吴笛的善意,她的一篇《钱与情》可以说狠狠地将当今华夏社会的弊端批判得体无完肤,而造成这样弊端的原因是什么?一切都是政府的失责,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

然而吴笛的那部已经可以称作传世之作的《三国正史》,却同样获得了像云牧山这种左派作家的青睐。其中《建安风骨》中可是有好多爱国诗的,比如那句非常著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说起来,魏蜀吴这三个国家,在面对异族时可以说非常强势,比如蜀国征服了南蛮,匈奴在魏国的兵锋下瑟瑟发抖,山越也被吴国压制得够呛。

这倒是很符合这个世界华夏的现状。从古至今,华夏一直对周边的小国呈压制状态,属于真正的天朝上国。

但即使如此,却依然有崇洋媚外的人,他们能这样心安理得地崇拜美利坚。自然是因为,美利坚表面上也是由华人掌控的,而且同样历史悠久……

“我认为,吴笛的《建安风骨》虽然才气逼人,但终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诗歌,它脱离了时代,便没有太大的价值。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时代,这样的古诗,没资格获得青衫诗歌奖。”奥卓在会议上这样说道。

除了因为吴笛没有选择华夏大学,让他感到不满以外,他还有这样一种想法——我都没有获得过青衫诗歌奖,你吴笛年纪轻轻,也想获得这个奖项?

说到底华夏不论是文坛还是其他地方,论资排辈的现象非常严重,年轻人想要出头,除非你有背景,要不然只能熬。

若是这次吴笛选择华夏大学的话,那说不定就会被任宫泽收为弟子,这样一来,你要几个青衫诗歌奖,都可以,至少凭借《建安风骨》,里面的三曹、建安七子每人都能拿个青衫诗歌奖,因为当今没有一个诗人能比得上他们。

奥卓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行为,让会议上的其他委员面面相觑,一位名为于海峰的作协官员这样说道:“吴笛现在都没有进入华夏作协,让这样的外人获得华夏最有分量的诗歌奖项,我也觉得很不妥,更别说吴笛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既然有官员发话定调子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反正吴笛能不能获得青衫诗歌奖,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处,她自己连公关都不做好,也还想拿奖?

当然,吴笛的才华也确实征服了一些真正热爱诗歌的诗人,比如说一脸愤怒地站起来的楚中,曾经因为吴笛的《一代人》而对她非常敬佩的年轻诗人。

楚中的外表看起来比较稚嫩,拥有一张娃娃脸的他,根本看不出他已经二十七岁了,与他那稚嫩的外表不同,他本人的性格实际上相当直率,对于在场的所有诗人几乎都默认地打压吴笛的行为,他拍着桌子怒骂道:“这一次又是用她吴笛年纪轻、资历浅这种狗屁理由?上次的《一代人》也就罢了,毕竟只有这一首。可这一次,是整整一部《建安风骨》啊?你们能写出这样的巨著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震惊华夏的高考成绩

楚中的质问让在场不少所谓的委员脸上无光,不过其中很多委员也不在乎,他们根本就不是文人,而是属于官员,吴笛最近的那一篇《钱与情》,可以说得罪了许多官员。

奥卓作为一名诗人,被楚中的话刺得脸上无光,他怎么有吴笛那样的实力?若他真有吴笛的实力,或许就不会这样做了。

有时候无能者最喜欢嫉贤妒能。

“楚中,你在诗坛上不过就是个小辈,能入选委员会,还是看在我老师的面子上,可吴笛连我老师的面子都不给,实在是不识好歹,古诗早就已经落后时代了,什么时候她能写出媲美《建安风骨》的现代诗诗集的话再说吧。”奥卓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样的委员不当也罢!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吴笛能再次写出真正的好诗来。她这样一个天才诗人,却不能青衫诗歌奖,这不是她的损失,而是青衫诗歌奖的损失!”楚中拂袖而去,他根本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

在离开会场时,他又说道:“现在整个舆论都站在吴笛那一边,若她这样都无法获得青衫诗歌奖的话,那这个奖项也没有什么权威性了!”

会场议论纷纷,奥卓见到有些委员露出了迟疑的神色,他稳定军心道:“青衫诗歌奖作为一个独立的奖项,若是被舆论所操控的话,那才是真正失去权威性!”

在这个时候,吴笛自然不知道自己被阴了。就算知道,她或许也不放在心上,她将这些作品写出来,可不是为了去拿奖,而是真正地传播自己那个世界的文化!再说了,不是她吴笛错失青衫诗歌奖,而是曹操、曹植等错失……

至于她为什么不直接接受华夏两所顶尖大学的提前录取,那当然是她完全有信心在高考中取得完美的成绩,她要在高考中,给这时所有以为她只有平均分成绩的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因为《钱与情》被苏曼文推荐到了《华夏小说》上。吴笛自然又再写了一篇青春校园小说,这是一篇名叫《我的逃课生涯》的小说,吴笛用第一人称“我”的男性口吻写了出来。

其实这篇文章,与其说是小说。还不如说是散文的笔法。她的这个故事。取材于她的那位同桌邱洋。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不论男主还是女主的小说,都应该要轻松驾驭。若是男作者能够将女主小说写得很棒,而女作者可以将男主小说写好,那才是真的厉害。

毫无疑问,吴笛的这篇《我的逃课生涯》,引起了不少高三学生的共鸣,当然还有一些不懂写作的喷子,却借此来喷吴笛,说是吴笛简直不学好,竟然开始逃课了,果然她的成绩现在这么一般……

很显然,这些喷子将小说的主角与作者等同了起来,哪怕这篇文章中“我”的性别都和吴笛本人不一样。况且,这篇《我的逃课生涯》别看名字是这样,可却是满满的正能量,内容是一位女学霸拯救男学渣的故事。

所以有时候遇上无知的喷子是很无奈的事情,因为他们连喷都喷不对地方,其实喷人喷得水平高的话倒也罢了,可惜有时候喷子的智商完全就是硬伤。

有作者写小说喜欢代入主角,这样的作者其实是有局限性的,真正厉害的作者应该是一位创造世界的神,主角也就是他手中的一枚棋子而已。

吴笛拒绝提前录取这件事,在外国语高中也引起了各种议论,学生们普遍觉得在这件事情上,吴笛绝对是犯傻了,若是以前那个轻易取得高分的吴笛,自然可以随意蹂躏高考,可现在……

与吴笛这种“犯傻”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章冬雪在学校推荐之下被华夏大学录取,她已经无需高考了。

而这个时候,章冬雪再一次在网上红了起来,许多人都觉得奶茶妹妹也是真正的清纯女神,长得这么漂亮,还能提前被华夏大学录取,实在是太厉害了。

没有人去提章冬雪的成绩,反而只拿她的其他成就说事,可在提到吴笛时,却总有人觉得她因为拿不到好的成绩而堕落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万众瞩目的高考终于来临,在心中早已预订高考状元的吴笛,展现出了自己真正的实力……

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待到发现这个省的高考状元是吴笛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因为她只有语文阅读理解与作文扣分,其余科目全是满分!

这怎么可能?不是说吴笛的水准只是普通班级的平均分吗?

本来每年每个省的高考状元都会受到关注,而这一次吴笛在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勇夺状元,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

不少记者开始纷纷挖掘这个内幕消息,甚至还有一些对吴笛怀有恶意的家伙,认为吴笛使用了恶劣的作弊手段……

直到记者采访到邱洋这位吴笛高三时的同桌,然后他还保存着吴笛的那些月考、期中考、期末考、模拟考试的试卷时,终于真相大白了!

所有人都被耍了!

吴笛的平庸成绩,全是上一次考试的平均分,这种控制分数的能力,真的是凡人能干的事情吗?

而在许多媒体看来,这无疑是个很大的卖点,有什么比这个还要有趣的新闻?

于是许多媒体都对此事大肆报导,这简直就是进一步神化吴笛!

她已经不能用“女学霸”来形容了,完全就是学神!

而吴笛之前的那些试卷,也全部都被贴到了网上,将那些孜孜不倦地用成绩来黑吴笛的人脸都打肿了!

在这个时候,有记者去询问之前那位说吴笛的成绩达不到华夏大学标准的教授奥卓,问他对吴笛勇夺X省高考状元的事情有什么看法。

结果面色铁青的奥卓自然答不出来,如果吴笛的成绩还达不到华夏大学的标准的话,那在这个省就没有人可以达到了!

当然,也有人借此抨击吴笛,说她之前的行为简直就是对考试的不尊重……当记者们终于采访到吴笛,并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吴笛很随意地回答说——这很好玩。

这样的回答让无数被吴笛耍了的人愤怒无比,尤其是那些以为自己已经踩在吴笛头上的学霸们。

他们这才发现,他们苦苦追求的东西,在吴笛眼里,却是唾手可得的玩物。

吴笛的高中生涯,完美地画上了句号。(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八章 女学霸与男学渣的故事(上)

我的名字叫做邱洋,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高三学生,大概唯一的爱好,便是逃课。

虽然我因为成为吴笛的同桌,而使得自己的人际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和吴笛之间的关系,却依然平淡。

实际上我与吴笛同桌的时间也比较有限,因为每两周就会再一次调换位置,在那个时候,我与吴笛就不再是同桌了。

我知道最近吴笛又有佳作出现,并发表在了《华夏小说》上,这份公认的只有实力强劲的传统作家才能发表文章的地方……

我并没有去阅读这篇文章,因为我实在不喜欢纯文学,阅读理解题我已经做够了。

不过在这之后吴笛发表在《青春祭》上的一篇文章,却对我的影响很大。

我说过我已经染上了逃课的瘾,不过可以约束我逃课的理由却有四条。

我自己的责任心和负罪感。

班主任会不定时地来查晚自习,如果被抓结果会很惨。

汪丽佳。

吴笛的小说——《我的逃课生涯》。

对于第一条,我很会给自己开脱。就像原来,在学习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我天天都还能过得穷开心并且觉得自己还有很大的希望,因为我自认为确实是个尽到自己努力的学生。由此可见,我是个善于自我欺骗的人,所以现在这点事情在自我安慰一下之后就根本不算什么。

也就是说,这一条约束我的理由已经毫无意义。

对于第二条,我认为依靠自己的智慧可以将风险规避得最小,那是在我和吴笛成为同桌之后想出来的办法。

我在最后一节晚自习时,会拿着一本练习册,从上面挑几个比较扯淡的题。佯装着求贤若渴的样子敲开办公室的门,这时如果看到班主任不在,我就会非常礼貌地说声不好意思,然后微笑着轻轻地关上门,再之后我果断安心地逃课。

当然也有老师在的时候,于是我就要非常头疼地忍受老师再给我讲一遍那些非常扯淡而且我一点都不感兴趣的题目。并且这个时候我也一定要保持双眉紧锁、状如思考者的模样。让老师觉得我确实非常想要弄懂这些题目。

其实我哪有什么问题要问,就算要问的话,其实完全可以去向吴笛的询问,因为只有我知道她对学习已经精通到了怎样的程度,那种能够精确控制分数的能力,我期待所有人发现后那种惊愕的表情。

顺带一提,我在逃课后去打篮球时,或许别人怎么也不会猜到,我竟然遇上了吴迪。

吴迪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曾一度还与我的那位同桌吴笛传过绯闻,这其实就能看出他的非凡之处了。

我甚至觉得,这个完美得让人都无法嫉妒的男生,其实是最接近吴笛的人,不论是在各方面的发展,还是他们的名字。

可我却没想到,这样一个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被我们学校大部分女孩暗恋的、就像少女漫画男主角的学生。居然也会逃课。

其实也是偶遇,因为我大部分的时候都会选择独自抱着篮球。跑到我们空无一人的篮球场。先默不作声地坐一会儿,等到只要上两节晚自习的高二生走尽,然后深深地吸完了手中的烟,接着把烟头摔在地上,突然拿起地上的球,看都不看篮筐就投出去。

毫无疑问。虽然求在天空的弧线非常完美,但以我那很一般的投篮水准,基本上都是打铁。

在打球的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情,疯狂地在场地上奔跑流汗,累了就坐在场边抽根烟。任由晚风吹拂过我的躁动。渴了就大口大口地喝可乐,冰凉的液体可以刺穿我所有的不安。

我想,这大概就是自由的味道。

因此,我猜测吴迪来这儿,或许也是为了发泄……

只是,我不知道像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有什么可以烦恼的?

必须要说明的是,吴迪的篮球打得比我不知道要好多少,我几乎就没有见过他投篮失手,他在高一时就曾带领我们这个不以篮球见长的学校打入全国大赛,并获得了创校史记录的第三名。可惜的是,他只在高一时是我们学校校队球员。

我其实还知道一个小道消息,那就是《灌篮高手》中的“流川枫”就是以吴迪为原型的,这大概也能看出,这个吴迪在我同桌吴笛心目中的地位。

这样般配的两人,为什么就没有真正走到一起呢?我都忍不住有些八卦,可我当然不会贸然去问对方这样的问题,我和他又不熟。

我的打铁声与他那“唰唰唰”进球的声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没有聊太多,只是寒暄了几句,后来偶然遇到,也是各玩各的,我感觉我和这个吴迪的关系,似乎与我的同桌吴笛也差不多,都很平淡,算是点头之交。

不过吴迪给我的观感其实不错,他大概也就外型和流川枫那样帅气,至于性格,其实一点也不同,我觉得这个吴迪和我说话时,简直让我如沐春风,他的那种个人魅力,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我想,对于每个逃课出来的学生,各自都有各自的缘由。每个人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探索摸清别人逃课的初衷。大家只是无缘无故,刚好巧合聚到了一起,玩完了再散开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不论是吴迪,还是吴笛,他们对我来说,只是我生命中毫不起眼的过客而已。

可因为吴迪与吴笛,我感觉自己的眼界都高了很多,虽然那本质上是一种弱者的无奈,比如期末考试前的月考成绩下来时,我心目中的女神汪丽佳,又拿到了这个班的第一,听到有人羡慕地对她说:“汪丽佳,你又是第一名啊!真是太厉害了!”

若是以前的我,定然也会这样觉得,并且心中还感觉更加自卑。

可当我知道和我一起逃课的吴迪,又是全校第一,而我的那位同桌吴笛,再一次精准地操控了自己的分数时,我就会忍不住有种莫名的优越感,也不过是普通班的第一而已,有什么厉害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九章 女学霸与男学渣的故事(中)

当然,这样的优越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已,其实这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吴迪与吴笛是很厉害,比这个学校的其他学生都厉害,可那又不是我。

就因为这样,我心里还感觉挺对不起我那位暗恋的对象,我觉得爱情是神圣的,不容一丝亵渎,没错,我就认定了她,哪怕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至于汪丽佳为何可以阻止我逃课,如同她不知道我暗恋她一样,她也不知道,有一次,当我第二节晚自习下课拿着装着篮球的书包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我碰到了她。

她看到我背着书包,随即明白了我的意图,实际上这一点还是拜吴笛所赐,因为吴笛,我的关注度上升了很多,而我时常第三节课晚自习不在,那些喜欢关注吴笛的人,自然而然就发现了这件事情,然后我逃课这件事当然也就瞒不住了。

不过大家都是高中生了,没有人闲着蛋疼去告发我,况且我在班级里总是毫无存在感,这一点就能说明我没有主角命,因为那些校园小说中的主角,有一张嘲讽脸,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要去针对他。

事实上,我连被针对的资格都没有。

发现我意图的汪丽佳,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说:“都快高考了,就别总出去乱跑了,好好学习吧。”

这是她和我说的不超过几十句话中的其中一句,却让我养成了一种习惯。

就是如果我逃课离开的时候碰到了汪丽佳,我会再走几步,等她从我身旁擦肩而过,再转身,放下肩膀上的书包默默地回到教室。再承受一节课的煎熬。

而且前提是,不管我有任何想法,不管我有任何欲望,不管我有多么厌烦。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道理的习惯,却是属于我的生活准则。我总是生活在一些准则之中,被束缚着也没有觉得什么不快。

也许、大概、可能……这就是我对爱情的忠贞。每当我因为汪丽佳而不逃课,我都会有种莫名的慰藉,就像是对神诋进行了虔诚地祷告,然后得到了回应一样。

直到某天下午放学,我去食堂吃完饭。回来的路上迎面就看到了我们班那位理科成绩很好的班长和一个女孩一起有说有笑地漫步在挨着我们教学楼的小路。班长看到我时非常不好意思,明显地拉开了他和女孩的距离,然后很尴尬地向我笑笑。

我也面带微笑地点点头示意一下。

可是当我们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的笑容才渐渐僵硬住,觉得心拧在一起像是马上就要抽搐。

因为那个女孩就是我朝思暮想。连她每个微笑我都十分眷恋,每句话我都十分在意,甚至铭记于心的汪丽佳。

而吴笛在我心中,都没有她这样的待遇。

更让我无比刺痛的是,那条小路正好也是个拐角处,因为我有些精神恍惚,所以停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这样的对话:

“那家伙是吴笛的同桌吧……啧。”班长这样说道。

“怎么。你很羡慕?”汪丽佳的语气略显不满。

“哪里啊……其实那家伙喜欢你哟,他自以为很隐蔽。但其实有不少男生知道。”

“哈?被这样的人喜欢,太恶心了……还是让他去恶心吴笛最好了!”

“别这样诅咒人家吴笛啦,这不是便宜了他嘛?”

“哼,你干嘛这样维护吴笛?”

……

显然,他们以为我已经走远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对话。除非撕破脸,谁也不会当面说这种伤人的话。

我果然是个恶心的人吗?

寒风中,我失魂落魄地往前走,直到我耳边传来极为空灵的声音:“就这样像懦夫一样逃离?”

听到这个声音,我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果然是我的同桌吴笛。

已是腊月冬季,天气颇为寒冷,吴笛穿着纯白的羽绒服,下身是紧身的牛仔裤,完全勾勒出了她那紧紧并拢的美腿曲线,她的脖颈间围着红色的围巾,那漆黑如墨的长发,用银色的发带束成了单马尾,她的手上也戴着手套,还真是装备齐全。

她的神情淡漠,与往日她对我温和的样子不同,可我却觉得这个模样的吴笛才是真正的她,她的内心就像冰山一样。

不过即使如此,她却一如既往的美丽如画……我心中不得不承认,她作为女孩的魅力,简直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挡。

对于吴笛的话,我自然没有任何回应,我脑子里乱得一塌糊涂,我不明白这一刻的情感到底是什么,嫉妒?难过?是自卑吧……我啊,确实是个懦夫呢,一个可笑的懦夫,原来我在暗恋的她眼中,竟然就是个恶心的人。

我低下了头,总觉得这样恶心的自己,根本不配和吴笛说话,就这样吧,反正我就是这样的人了。

反正我也已经习惯了,这个世界总是一次又一次浇灭了我对生活的希望,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验证了——努力是没有回报的。

我知道可以用来约束我逃课的理由,又少了一条。我不知道这是值得庆幸还是值得悲哀。

吴笛从低着头的我身边快速走过,我心中释然了,可实际上,我真的很想对她说,我不是懦夫,我只是、只是……没办法啊,无论怎样,我都比不上班长李云聪的,而且看他们两人的样子,感情很好,我怎么可以破坏他们的幸福?

“你们给我站住!”我正欲离开,就像以前遭受挫折那样,去逃课,去看小说,去做一切发泄自己的事情,可我却听到了吴笛那不带情绪的空灵声音,几乎瞬间,我就猜到了她在对谁说话……

我感觉自己脑中仿佛要爆炸了,她到底想干什么啊,这个时候偷偷离去不就行了么?被侮辱的是我,又不是她……

我很想就这样走掉,可我的耳边却不断地回响起吴笛的那一句“就这样像懦夫一样逃离?”

确实,我在汪丽佳面前就是个懦夫,因为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地喜欢,哪怕她刚刚说了那样的话,可我依然放不下她!

但是,我希望证明,在你吴笛面前,我,不是懦夫!(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章 女学霸与男学渣的故事(下)

我再一次从拐角折返回去,便看到吴笛正与他们两人对峙着,我觉得有些头皮发麻……

不知是不是错觉,在我回来时,我好像看到了吴笛的嘴角翘了翘。

“他来了,道歉吧。”吴笛双手抱在胸口,极为威严地说道。

“居然真的回来了。”李云聪有些诧异地嘀咕了一句,然后仔细地看着吴笛,“好吧,我……”

“哈?道歉,我绝对不会道歉的!我说的只是事实而已,而且,就算是你吴笛,凭什么让我道歉?”汪丽佳很不爽地打断了李云聪的话,并狠狠地捏了一下对方的腰。

“你干什么?”李云聪一时没有防备,惊叫了一声。

“哼!”汪丽佳也不多说,只是用一种非常鄙夷的目光看着我,就像是看渣滓一样……我低下了头,心里既难受却又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原来,我深深暗恋的女孩,也有这样的一面。

我感觉到了她对吴笛深深的敌视,这就是嫉妒吧?

“你说的不是事实!”吴笛淡淡地说道。

“怎么不是?他成绩这么差,长相又普通,还喜欢逃课,这种恶心的家伙也配让我道歉?他喜欢我,已经让我够恶心了,是他向我道歉才对!”汪丽佳的话中充满了不屑。

“既然你这样说了,那我也决定了,我要让这个人,至少在成绩上,能达到一本的程度。”吴笛的语气显得非常自信。

可是……这怎么可能啊!我都觉得不可能,我现在的成绩二本都悬!

“搞笑!你自己成绩都这么差,还去教别人?你现在早就不是高一时的你了吧,我承认你在文学上达到了同龄人永远达不到的层次,但在学习成绩上。你不如我!”汪丽佳就像是找到吴笛的致命弱点,然后显得很得意。

哎……这真是,自取其辱啊,深知吴笛成绩的我,还是下意识在为汪丽佳着想。

“吴笛,你还是离这种人远点吧。也不过就是你的同桌而已,你太善良了。”李云聪用极为温柔的语气对吴笛说道。

听到这话,我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是嘛?我记得我以前说过一句‘中考状元,我预订了’。那现在我也想说,高考状元,本是我囊中之物。”吴笛露出了自信的笑容,恍若冰雪消融,美丽得让人移不开眼。

果然,我看到那两人都愣住了。我想汪丽佳愣住是因为她对吴笛的自信很不解,而李云聪,则纯粹是色心犯了而已。

不知为何,想到他对吴笛犯色心,我感觉很不舒服。

“我们拭目以待吧,他不是一个恶心的人。平凡不是罪过。”

吴笛那空灵的声音在我耳畔萦绕,我看着她的脸,心中却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回荡着。

直到我发现我冰冷的手被牵住。而后被拉到学校里的就近的一个亭子里时,我脑袋一懵。我居然和吴笛牵手了?!虽然隔着一层厚厚的手套……

“从现在起,接受我的特训!”吴笛放开我的手,脸上依然淡漠的神情,然后对我说道。

“为什么?”我问道。

“邱洋!你还是个男人么?你的尊严呢?你的热血呢?你的斗志呢?你是懦夫吗?”

“我……我当然不是!”我大声回复道,刚刚受到的屈辱,化作了我的动力!

“很好。就这么说定了!”吴笛拍着我的肩膀,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这一刻,我感觉我变成了希望为女王陛下忠心效劳的士兵。

然后我看到了吴笛的文章《我的逃课生涯》,它成了最后约束我逃课的理由。

但这一天,我却直接提前两节晚自习就来到了篮球场。接着我就拼命地上篮。从场地的这端跑到场地的那端,上篮之后毫不停歇,接着再这样跑回去。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仅仅想去这么做。于是,就做了。

等到我累得实在走不动瘫软在场地上的时候,才发现吴迪已经站在我身旁。

他默不作声地走了过来,递给了我一整包烟,极为名贵的“软华夏”,几乎没有高中学生抽得起。果然,这家伙的家世就像传闻中的那样不凡。

我也不客气,默默地抽了起来,才发现他在仔细打量着我,眼神幽深,我有些心虚,勉强露出一个微笑:“你不抽吗?”

今日的吴迪,显得比较严肃,他摇了摇头:“我妹妹不喜欢,所以我不会抽的。”

“你还有妹妹吗?”我随意地问道。

吴迪点了点头。

“那你的妹妹一定压力很大吧,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兄长。”我随意猜测着。

吴迪却露出了苦涩的笑容,不知为何,在这夜里,我感受到了他心中深深的痛苦。

寒风拂过,我喜欢夜晚的风,有种让人铅华洗尽的感觉。

“我是个妹控。所以,请不要逃课了。”吴迪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离去。

我恍然间觉得这个动作很熟悉,但却因为在思考“妹控”与“逃课”间的关系,而将这个细节忽略了。

靠,二者之间根本毫无关系!

这个吴迪,可真是个怪人……

结果这一天我逃课被抓,事情闹得很大,在吴笛的帮助下,我并没有被处分,心怀感激的我之后再也没有逃过一次课。

后来的高考,我发挥出色,最终取得的成绩,竟然比李云聪还高,我不仅达到了一本的分数线,还考上了名牌大学。

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不是懦夫了!

顺带一提,吴笛轻取高考状元。

一日细雨蒙蒙,我看到在雨中,吴迪蹲下自己的身子,为女孩系好了鞋带,站起来,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然后轻柔地搂着她的腰,两人撑着一把伞进入了一辆豪车,看起来感情很好,就像一对默契的夫妻。

可我后来才知道——

原来,一切都是剧本。

原来,女孩是吴迪的妹妹。

原来,我那日被抓是吴迪的“出卖”。

原来,我不知何时已经忘了当初的她,我有了真正喜欢的女孩。

原来,我自始至终,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离去,悄然离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这就是《我的逃课生涯》,当合上它之后,我向我的高中生涯、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我真正喜欢的女孩,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一章 我就是最棒的!

吴笛成为高考状元的事情,已经被各大媒体进行了疯狂的报导与炒作——

《XXX年各省高考状元出炉,盘点历年高考状元》

《X省高考状元吴笛:三年前曾是中考状元》

《最美女学霸再次君临天下!我来,我见,我征服》

《最具人气的高考状元——吴笛》

《吴笛:轻松玩弄考试的超级学霸》

……

可以说,吴笛轻松考取高考状元这件事,对之前所有认为她已经“堕落”的人,简直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个时候,在吴笛的度娘吧中,充斥着各种火气很大的帖子,起因自是一个嘲讽度极高的帖子。

ID为【吴笛的你】的吧友发了一个这样的帖子《无敌的吴笛,永远的无敌!》)——

“高考成绩出来了,那些想看吴笛笑话的垃圾们,傻眼了吧?当初说我们家吴笛选择高考就是炒作?炒作你妹啊,明明是我们家吴笛早就已经将高考视作囊中之物了,以吴笛的名气,还需要炒作?”

“我就是和吴笛一个学校的,你们这群垃圾喷子,根本就不知道人家吴笛有多努力!她之前努力地在考平均分,就是想给垃圾们一些自信,懂不懂?”

“垃圾就是垃圾,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情,却希望别人也变成垃圾。”

“那个什么华夏大学的垃圾教授之前居然敢说那样的话,一看就是个SB,华夏(京城)大学态度太差了,我们家吴笛是不会去上的,中都大学更适合。”

……

很明显,这位【吴笛的你】就是无敌卫队的萧逸仁。作为一名脑残粉,他干的就是一粉顶十黑的勾当。

自从吴笛轻取高考状元之后,他将之前吧里面黑吴笛的帖子全部挖坟出来狠狠地鞭尸,而那些只要敢说一句坏话的,他就像只精神抖擞的疯狗一样上去攀咬。

萧逸仁现在那是趾高气昂、底气十足,然后他为吴笛不知道拉了多少仇恨。可他这样做。自然有他这样做的道理。

因为他的各种嘲讽,那些自认为是华夏大学的高材生,自然异常愤怒,他们纷纷来到吴笛的度娘吧,各种战战战,却不知道这样做,又让吴笛的名气更加大了……

有萧逸仁这样的脑残粉,当然还有一些无脑黑,无脑黑就和脑残粉一样。满嘴喷粪,一口一个SB、脑残,总是喜欢展现自己的优越感,殊不知这在别人眼里,其实他自己口中的那些脏话就是他们的写照。

所以有时候看脑残粉大战无脑黑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他们这样做其实都对吴笛的名气增长有帮助。

至于高级黑,那当然就是先将自己的位置摆在中立之上,一副我为了你好的大义凛然的口吻。说很多看似很客观实际上却包藏祸心的话……

吴笛自然从不会理会网络上的纷纷扰扰,她现在的心态显得非常悠闲写意。颇有种“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的心境。

吴笛之前所写的《三国正史》与《钱与情》在引起了文坛震动的同时,当然也遭受到了极大的质疑。

这些质疑,大都来自于那些在文坛混了很久,却郁郁不得志的作者们。就好比连扑街都没资格的网文爱好者,不敢去对大神指手画脚,却总是去疯狂地嫉妒那些“一书封神”的新人作者一样。

吴笛之前还算不上传统作家,只能算是青春文学作家,而现在。她凭借一部《三国正史》以及以《钱与情》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强势进入传统文坛,而且看起来还要与袁龙川比肩的样子……这怎么可以?

这些郁郁不得志的作者们认为,吴笛年纪轻轻,绝对不可能写出《三国正史》与《钱与情》这样需要丰富人生阅历的文章来,至于那个什么《建安风骨》,更是太不可思议了,绝对是多人写成!

可是,这些作者却又找不出任何证明这不是吴笛所写的证据,他们就只能这样干瞪着眼,然后疯狂地诅咒吴笛在写完《建安风骨》后,已经将才气用尽,再也无法写出媲美《建安风骨》的诗作了……

却不知道,吴笛的《文明》系列之《唐朝正史》中,还有一卷《唐诗》,而《宋朝正史》中还有《宋词》。

负犬的哀嚎总是无力的,在一片盛赞吴笛是绝世天才的赞歌中,无人去理会他们。

而他们也永远不知道,吴笛在《学霸乐园》中所收获的,那个游戏的本质,其实是真正的位面之旅!

吴笛只需按部就班地前进,没有人可以抵挡住她的脚步,她所写的,可是历史的洪流,大势在她!

这个时候,她正在作为最优秀的毕业生代表,在外国语高中的毕业典礼上发表讲话。

因为拥有吴笛,所以外国语高中的声势非常浩大,就像是大人物在开新闻发布会一样。

吴笛坐在大礼堂的主席台上的时候,不少高三毕业生尤其是某些优等生,看向吴笛的目光,都显得非常复杂。

那些心胸开阔的,自然愿意恭喜吴笛取得这样的好成绩,而那些心胸狭隘,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这心里当然非常不爽。

他们感觉自己被吴笛戏耍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吴笛竟然能够精确控制自己的分数!

他们觉得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怎么可以这样不尊重考试?

考试是神圣的,作为学霸,应该要重视每一次考试!可是,这个吴笛,竟然将考试当成玩物一样,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在吴笛讲话的时候,他们发现各种闪光灯纷纷亮起时,才发现,原来他们永远只能仰望这个女孩。

“我为什么参加高考?这或许是很多人的疑惑,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很好玩。”吴笛轻松地笑着,愈发显得挥洒自如,无拘无束。

“有很多人都敬畏高考,敬畏权威,敬畏一切需要敬畏的东西。我当初也这样,然后我发现,这其实很愚蠢。为什么需要敬畏?我就是最棒的!”吴笛用平淡却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场下一片寂静。(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明确的目标

吴笛的这次讲话,并没有任何演讲稿,只是她的即兴发挥而已。

若其他人敢像她那样说“我是最棒的”这种话,下面的同学表面上不说什么,心中肯定也会认为这样的人实在太狂妄了。

可由吴笛来说这种话时,一切仿佛理所当然,不仅吴笛自己觉得这样,下面的同学也没有什么觉得不对的。吴笛已经用她的实际表现,证明了她是最棒的,在刚刚结束的高考中,没有人比她所取得的分数高。

学生们敬畏高考,只是因为对它有需要,还有则是觉得自己无法去征服高考,可对吴笛来说,高考只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而已。

而吴笛的这番话,到了某些喜欢“发散思维”的报纸上,就成了——《吴笛蔑视高考,称它不过是一场游戏》这种标题,更多的媒体,则说吴笛能够有这么好的学习成绩,完全是通过“快乐学习法”。

至于吴笛在毕业典礼上的讲话视频,在被人发到网上后,称赞者与贬低者兼而有之,称赞者认为吴笛那种由内而外的自信非常迷人,贬低者则觉得,这哪是什么自信,分明就是自大而已。

现在讨厌吴笛的人非常多,首先当然是因为脑残粉的功劳,到处去吹捧吴笛宣传吴笛,甚至还在某些论坛屠版,在这样的情况下,出于人自身的逆反心理,自然就会讨厌吴笛,他们自动无视吴笛的优点,专挑缺点。

其次还因为吴笛在国外的“不务正业”,比如与安吉拉参加电影首映式啦,去某些颁奖仪式上走红地毯啦,去酒吧夜店放松玩耍啦等等,在传统的华夏人看来。这就是堕落的表现……

而吴笛回到华夏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更是让这些人找到了突破口,以此来抨击吴笛,可他们根本就没想到,吴笛就是在将他们当猴耍!

吴笛轻松取得了高考状元后,反而让这些耳光被扇得啪啪响的人更加讨厌她了。

罗桓作为一名《当代青年》报纸的记者。同样也是一名在传统文坛混的作者,就是一名专业的“吴笛黑”,在现场听了吴笛毕业典礼上讲话之后,他听到那句“我是最棒的”就感觉很刺耳。

华夏人向来讲究一个中庸,所谓“枪打出头鸟”,自从吴笛当完交换生归来之后,她愈发给人一种“目中无人”的感觉,实际上她以前也就是这样,但却一直束缚着自己。现在的吴笛,早已挣脱了这种束缚。

我本来就是最棒的,又何必低调?

虽然很讨厌吴笛,可罗桓却还要捏着鼻子去采访吴笛,谁让吴笛现在是真正的大势!

高考状元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高考状元本身,还是一位超人气天才美少女作家。才华横溢的原创歌手!

“请问吴笛同学,你既然已经成为了高考状元。那你准备去哪所高校就读?”罗桓问道。

“中都大学。”吴笛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为什么不选择华夏大学?难道是因为教授奥卓的缘故?”另外一名记者迅速问道。

“奥卓是谁?”吴笛一脸疑惑。

“……”

吴笛选择中都大学的原因很简单,比起华夏大学来说,它的学术氛围更加浓厚,更何况,还有那位花泉镜超级帅大叔亲自上门拜访,足见中都大学的诚意。更别说袁龙川这位一直很照顾她的文坛前辈,也是中都大学的教授。

在中都大学任教的著名学者、作家,都是比较有实力的,而华夏大学,或者说京城大学。其实更讲究的是出身、关系,这不是说华夏大学的教授不行,只是相对于纯学术的中都大学来说,华夏大学更加像真正的社会,其实单论对就业的帮助来说,华夏大学其实更好。

除非是有志于学术的政阀子弟,一般政阀子弟都会选择华夏大学,那可是政治家的摇篮。因此,可以想象平民子弟进入华夏大学之后,对自己今后的发展是多么有利。

或许你在华夏大学专业成绩不行,但只要你善于经营人际关系,就会发现以后的发展未必比那些学霸们差,华夏大学,可是一个很高的平台,亦是平民有机会触碰上流社会的终南捷径。

吴笛坚定地选择了中都大学,而吴迪,同样坚定地选择了华夏大学。

罗桓很快将采访到的吴笛的新闻在《当代青年》上发表了——

“吴笛会选择中都大学,其实是可以猜测到的事情,毕竟华夏大学的那位教授奥卓,曾在高考之前认为吴笛的成绩达不到华夏大学的标准,可吴笛却用事实证明了自己,她那一句‘奥卓是谁’无疑是对整个华夏大学的蔑视……”

作为“吴笛黑”的罗桓,表面上似乎是在夸吴笛,可实际上,却是在挑拨吴笛与奥卓甚至是华夏大学的关系,要知道,这华夏大学可是人才辈出的地方,绝对不能容许吴笛的“蔑视”。

如同《当代青年》这样唯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其实有很多,而吴笛那句“奥卓是谁”确实是比较拉仇恨的话,虽然她的确不知道对方是谁。

但是,现在的吴笛,是真正的赢家,她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她没有选择华夏大学,对华夏大学可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这个时候,教授奥卓看到了吴笛“嘲讽”他的各种报导,心中充满了怒火,不过他也感觉非常憋屈,他哪里知道之前吴笛居然在玩控制分数的把戏,现在好了,因为吴笛是高考状元,所以他之前所断言的,完全就成了笑话。

有很多人认为,吴笛不选择华夏大学,就是对这事的回应,反正在不少人看来,吴笛上不上大学也无所谓。

不过奥卓想到吴笛的《建安风骨》已经得不到青衫诗歌奖了,顿时心里就比较平衡了,让你这么狂,那又怎样?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可奥卓却没想到的是,当吴笛的《建安风骨》居然没获得青衫诗歌奖这个消息流传出来之后,整个华夏舆论的反应,是那样激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三章 姚琼的声音

在这个消息流传出来的时候,吴笛本来还在为毕业晚会做准备,这次她除了与黑白格子乐队的其他成员表演以外,还有自己的陶埙演奏,那首名叫《故乡的原风景》的优美曲子。

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其中聂茜与夏薇薇都上了中都大学,而苏暖与李香莹两人,虽然高三冲刺时也非常努力了,却还是与中都大学无缘,不过她们两人倒是选择了一所与中都大学很近的一流名牌大学。

吴笛现在已经精通各种乐器了,因为她在《学霸乐园》中选择的一门副科,就是音乐,还向安吉拉虚心学习,因此,在这一年中,她在各种乐器上的造诣,有了质的飞跃。

吴笛确实没有关注这个什么青衫诗歌奖,可不代表其他人不关注。

网络上的各种论坛、人人网、天净沙度娘吧,对吴笛的《建安风骨》落选青衫诗歌奖的反应非常激烈!

如今正是吴笛作为“高考状元”“再次君临天下的最美女学霸”而风头正劲的时候,有关她的任何消息,都会被人第一时间关注到。

比如吴笛的那句“奥卓是谁”已经传遍大江南北,谁都知道,这位华夏大学的教授被奚落得不轻,而吴笛毫不犹豫地选择中都大学,也被媒体认为是吴笛对华夏大学的回应。

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一直是竞争关系,自从吴笛宣布自己选择中都大学之后,在华夏大学中。除了吴笛的死忠粉以外,其他的学生对吴笛的观感瞬间变差,自视甚高的他们认为,吴笛算什么,不选择我们华夏大学,就是她的损失!

而与此同时,中都大学的学生们,则欢欣鼓舞,因为吴笛那超高的人气,若她选择中都大学的话。肯定也会有更多的优秀学生选择中都大学。吴笛作为一名无人可比的天才,她注定会成为中都大学的骄傲!

《建安风骨》落选青衫诗歌奖的内幕,直接被诗人楚中在微博上爆了出来:“……没错,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届青衫诗歌奖都无人获得吗?那当然是因为某些人利用自己在评委中的影响力。肆意打压新人。还挪用每年的奖金。可惜啊,人家吴笛估计压根就看不上这个破奖,也不在意这点小钱。在我心目中,《建安风骨》与吴笛一样,都是最棒的!”

这个微博可以说真正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人纷纷转载、评论:

“没想到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青衫诗歌奖,居然堕落到这种程度了,以后我再也不关注这个奖项了。”

“《建安风骨》可是能够与古人所作的诗歌相媲美的存在,按理来说应该横扫一切诗歌奖项,事实也是如此,除了青衫诗歌奖以外,其他的诗歌奖几乎都已经确定即将授予给它……可这青衫诗歌奖,真是太让人失望了!”

“某些人就是那个华夏大学的教授奥卓吧?这人也是个诗人,可惜写得诗实在不怎么样,之前又被吴笛的高考成绩狠狠打脸,他肯定是在报复吴笛,这实在是太卑鄙了!”

“表示再也不关注什么青衫诗歌奖了,太黑了,连《建安风骨》这样的巨著都没法得到它,那它还有设立的必要么?”

……

除了坚定不移的吴笛黑以外,网络上的舆论几乎都向着吴笛,或者说是《建安风骨》,只因它毫无疑问是当代最伟大的诗文集,没有之一!

那些梗着脖子说吴笛不可能写出这样超级巨著的作家们,吼了半天也拿不出任何证据……

姚琼此时还在岛国,正坐在电脑面前浏览新闻,他对华夏文坛上的一些新闻,还是非常关注的,几乎在吴笛的《三国正史》成书之日,他就将这一套书买到了手中。

作为一名爱好古典文学的作家,《三国正史》可以说让姚琼看得如痴如醉,因为看得太入迷,死性不改的他又休刊了一期自己的小说。

《三国正史》中的《建安风骨》,可以说是他的最爱,现在他练字时,都会挑曹植的诗文,在这么多的诗人中,他最喜欢的就是曹植。

他甚至有以曹植为主角,写一篇基于《三国正史》上小说的想法,只是他一直还没有去征得吴笛的同意,毕竟写“同人小说”,是要得到吴笛授权的。

当然,还因为《三国正史》中的人物,因为是基于史实的,所以非常真实、有血有肉,这就导致人物的特点没有凸显出来,便需要二次设定去弥补。

有了更突出特点的二次设定,别说是著名作家来写三国的同人,就算是业余的文学爱好者,也能写这样的同人。

“姚琼,饭已经做好了。”已经十一岁的名为森本遥的美丽的岛国少女,淡淡地对姚琼说道,现在姚琼是她的监护人,可却是她在生活上很照顾放荡不羁的姚琼……

“哦……不对,下次要叫叔叔!”姚琼随意应了一声,双手却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着,因为他也看到了他为之痴迷为之赞叹的《建安风骨》居然无缘青衫诗歌奖的消息!

“姚琼,我就要叫你姚琼。”森本遥的态度很坚定。

最近姚琼已经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正在专心写他的《一个爱情故事》,可现在,他实在忍不住了,虽然楚中这个诗人是他当年的同学,可与他的关系却很一般,但他此时却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青衫诗歌奖的评委都是一群猪!只要是读过《建安风骨》的人,都知道它根本就是超脱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品!这样的作品无法获得青衫诗歌奖,就说明这个奖项就是垃圾!《建安风骨》无需任何奖项来证明,可能青衫诗歌奖会在以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这部《建安风骨》却是真正的不朽!那个什么华夏大学的教授奥卓,你这种人还是少去对人家吴笛指手画脚,你不配,就你写的那玩意,也能叫做诗,也能叫做文章?”

沉寂已久的姚琼突然对此时纷纷扰扰的文坛发表自己一向犀利,甚至是粗野的看法,可以说将更多的人吸引到了《建安风骨》无缘青衫诗歌奖这样的事情上来,让青衫诗歌奖的所有评委们,都感觉压力骤然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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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挫败感

姚琼虽然已经沉寂许久,但他现在的粉丝号召力,依旧非常强劲,毕竟他的新连载《一个爱情故事》取得了非常棒的成绩,哪怕说它是《时光碎片》的招牌作品也不为过。

花泉镜作为《时光碎片》的主编,对这本畅销杂志的促进是毋庸置疑的,实际上他自己只关注姚琼,以及后辈叶昭尘的作品,其余的部分,则交给那些资深编辑负责,现在《时光碎片》其实走得也是《最独唱》的风格,专注于有趣的作品,而不是去打造什么偶像作家。

因此,当姚琼出现了他那久违的声音时,他的粉丝也纷纷声援,哪怕其中有人根本就不关注这个什么青衫诗歌奖——

“姚琼老师说得好!”

“说得太对了,建安什么骨绝对是佳作!”

“既然是姚琼老师说的,那就肯定是对的!”

……

因为姚琼,不少自诩文坛正义斗士的作者也站了出来,表示绝对支持《建安风骨》,不能让这样的佳作蒙尘,这些人实际上也就是借这样一件事刷刷自己的名气而已,反正现在吴笛是真正的大势所趋,拥有真正的佳作,这就是底气,反观青衫诗歌奖,在被楚中暴露了内幕之后,却没有人出来澄清一下,反而让这件事愈演愈烈……

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奥卓为代表的青衫诗歌奖的委员们都懵了,他们根本就没想到形势居然会变成这样。他们低估了吴笛的影响力,也低估了《建安风骨》这部作品!

倒是负责青衫诗歌奖的作协官员反应很快,他们并不在意别人攻击青衫诗歌奖,让他们恼火的,其实是诗人楚中说有人挪用青衫诗歌奖的奖金。

涉及到这样的事情,作协官员们自然不能忍受,他们直接将楚中逐出了作协,这件事却因为愈演愈烈的《建安风骨》落选青衫诗歌奖的事情掩盖住了。

不过楚中自己也不在意就是了,他向来对官僚习气很重的作协一点也不感冒,加入作协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到处吃喝采风。为当地政府吹捧,这有什么意思呢?

像姚琼这样的作家,他的版税收入比作协中那批作家不知道要高多少……

此时的奥卓很狼狈,因为他发现。他那位一向宽和大度。有长者风范的老师任宫泽竟然也因为吴笛。而生气了。

除了任宫泽这位华夏大学的名誉校长以外,华夏大学真正的校长,一位副部级的高官。脸色也十分难看。

“小奥啊,你这次的事情,做得实在太莽撞了。吴笛这样的天才,怎么可以用常理来揣测?”任宫泽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位满头银发,戴着眼镜的著名作家,显然同样对吴笛非常欣赏,他淡淡道:“《建安风骨》这样的诗文集,当世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写出来的,获得青衫诗歌奖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却逆势而为,造成今日的窘境也是可以预料的了。智者应该要明白什么是大势。”

华夏大学真正的校长名叫董瀚洋,出身政阀董家,他这时叹息道:“吴笛不是你可以惹得起的,她不来我们学校,的确是我们学校巨大的损失,真是便宜了中都大学了。”

“对不起,我错了!”奥卓深深地低下头,向两位大人物道歉,他同样感觉非常的憋屈,明明自己是华夏大学的教授,可在面对吴笛时,竟然会落到这般田地……

“那么,青衫诗歌奖这件事,还是顺从大势吧,像吴笛这样的天才,本该获得这样的奖项,可能你不知道吧,周迅人中篇小说文学奖,已经决定授予吴笛的《钱与情》了。”任宫泽淡淡地说道。

“什么?”奥卓讶然失声,他很快就明白了,同为三大文学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可不想像现在青衫诗歌奖这样狼狈不堪!

吴笛之前所写的《钱与情》实在是这一年最好的批判现实小说作品,获得了当代各类著名作家的高度评价,甚至还超过了其他名家的作品,若是这样的作品,因为吴笛的资历浅而落选的话,那说不定又要引发新一轮的口水仗了!

“如果《三国正史》是小说的话,或许遁矛文学奖也不在话下。”任宫泽依然很淡定。

奥卓内心已经被疯狂的嫉妒所填满了,他自小就喜爱文学,接受着名师的教导,可写了这么多年,他在文坛上的名气还没有他这华夏大学教授的身份有用……

袁龙川说,天才与凡人只有一步之遥,可这一步,凡人却永远也无法赶得上,而写出如此宏大作品的吴笛,不仅仅是领先凡人一步,更领先于所有的天才,与她同时代的作家,注定只会被她那无限耀眼的光芒所掩盖!

“我明白了,还好现在青衫诗歌奖还没有颁发,现在应该还来得及……”奥卓用一种挫败的语气说道。

而在这个时候,吴笛也终于知道了《建安风骨》居然无缘青衫诗歌奖的消息,她本人没有任何想法,因为她已经决定自己办一个吴笛诗歌奖,并将奖项颁发给写出这部作品的三曹、建安七子等文学奖,以后的李白、杜甫、苏轼……

现在的吴笛,不需要任何人来承认她,反而别人需要她的承认,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凭借自己的才华,在文坛上有了一定的地位,只看这次《建安风骨》被黑时,有许多作家自发地站出来声援她时,就已经明白了。

华夏作协一直没有邀请吴笛,那吴笛就决定自己建立一个华夏作家联盟,由真正的精英实力作家组成,无论是在人气、实力、号召力方面,都要完爆华夏作协。

庸人只能顺应体制,在腐朽的体制中永远也无出头之日,人才活用体制,最终可以在体制内获得成功,而天才则超脱体制,甚至可以建立新的体制。

那些说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的人,终究只是因为他们太平庸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五章 《外国语高中的日子》

“没想到这次毕业晚会是由我们两个来主持,还记得三年前你的那首《隐形的翅膀》呢……时间过得可真快。”吴迪望着眼前的女孩,有些感叹地说道。

在吴迪眼里,妹妹吴笛的模样几乎没有改变,仿佛是永远的十七岁少女,不过她的气质却愈发娴静优雅了,一举一动都带着难以言喻的魅力。

今日的吴笛,头上戴着遮阳帽,身上穿着一袭纯白的夏日长裙,赤脚穿着凉鞋,那裸足依然是那样美丽,让人忍不住放在手心细细把玩。

两人就这样悠闲地坐在即将离开的校园的操场上,气氛显得十分和谐默契,听到吴迪的感慨,女孩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你都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你了,不过有这样的哥哥,确实是我的幸福。”

吴迪轻轻地执起妹妹一只白皙的手,她的手指优美而纤长,将自己的大手与妹妹的小手十指相扣,他的脸上同样带着幸福的笑容:“总算得到你的认可了啊……真好。”

他其实在心中要感谢那个名叫《学霸乐园》的游戏,在里面,他不仅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在与妹妹并肩作战的过程中,也终于让妹妹认可了他。虽然在游戏里与妹妹相认之前,他做了一些十分恶劣的事情。

“一起在学校走走吧,马上这里又要成为过去了。”

“嗯。”

吴迪牵着女孩的手,带着她走遍了整个校园。不在意任何同学那羡慕的目光。

不过确实谁都没想到,这样优秀的一对男女,竟然是兄妹,明明看起来就像情侣一样。

当然,若吴迪与吴笛的关系不是兄妹的话,那吴笛的那些粉丝们肯定都要炸开锅了。

网络上有关吴笛的身世猜测可谓层出不穷,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不过因为顾及到吴笛的那位母亲,因此媒体不会刻意去炒作,比起吴笛的家世来说。她的作品无疑更加吸引眼球。

其实吴迪本人在华夏还是小有名气的。虽然与吴笛相差很大,但他那阳光帅气的外表与这几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使得他也拥有了一批粉丝,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迪也能算得上学霸了。毕竟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考上华夏大学。而且可以任意挑选专业。

三年的成长,现在的吴迪,可是一位超级优秀的男神。表面上几乎已经找不到任何缺点了。

否则,吴迪也不会得到妹妹的认可。

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就是他的心机更加深沉了,他现在绝不会对吴笛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来。

无人的林间,吴迪忽然问道:“妹妹,你上大学后会不会恋爱啊?”

“不会。”吴笛没有任何犹豫地说道。

“可是……我不放心,现在的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他们一定会打你的主意的。”吴迪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确实很像一个关心妹妹的兄长。

“谁让你选择华夏大学的,和我选择一所大学紧紧盯着我不就行了?”女孩抬起头,望着吴迪,巧笑倩兮。

“我要去帮你征服世界啊,反正你已经征服了我。”吴迪自然地将手贴在女孩的脸颊上,似乎是在说着玩笑话,可这确实是他想做的。

“啵”女孩主动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挣脱开他的手,双手放在背后,很放松地笑着:“这样,你放心了吧,兄长大人?”

吴迪先是愣了一会,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感觉妹妹的吻是这样香甜,可他却不明白,为何妹妹能够做出这样大胆的事情来,他愈发觉得妹妹骨子里是很古灵精怪的。

可恶……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可爱!

吴迪的嘴角勾起一丝弧度,他很淡定地说道:“这样也不放心!妹妹亲哥哥一下实在是太正常了啊……”

“哼!”吴笛望着想要得寸进尺的哥哥,“那你就一直这样担心下去吧,我才懒得管你。”

见女孩就要离去,吴迪冲上去果断地将女孩从背后搂入自己的怀抱,下颚便抵在了女孩的脑袋上,他在女孩耳畔轻轻说道:“这个时候,你只要说,‘男人要让我喜欢,必须要比我的哥哥优秀才行’……”

一边说着,吴迪将女孩那柔顺的黑发肆意掠过指尖,细细把玩,显得十分惬意。

“切,好像天底下的男人中你最优秀似的。”

“那当然啦,我可是唯一能让你认可的男人啊!”

……

毕业晚会如期开始,主持人便是吴迪与吴笛,穿着高档礼服的两人就像一对金童玉女,他们同为这一届外国语高中最出色的毕业生。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

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去

……”

黑白格子乐队的一首《外国语高中的日子》可以说感动了在场的所有毕业生,那优美的旋律与极为贴近高中生活的歌词,让人感触非常深。

后来这首歌被制作成了mv传到网上之后,迅速走红,翻唱版本层出不穷……

大多数人挥别高中时,除了不舍的眼泪、日记本里的感慨再无其它,看到一群“当年的自己”能用一首歌当做青春的记忆与回响,这本身已让过来人们足感唏嘘。词曲作者的细腻柔情跃然眼前,那早已淡然却无比熟悉的感觉,在不少早已毕业的听者的心底,油然而生。

所以并不奇怪,这首歌的mv会有成千上万的网友为之叫好、流泪、转载并在过往的记忆被唤起后,留下这样或那样的心声与文字。

“今年是我高中毕业整10年的日子。10年是那么的长,可是记忆犹新,好难忘那些曾经美好单纯的岁月,那些真挚的友谊和同学情怀。”有网友看完mv后留言时这样说道。

而吴笛的个人陶埙演奏《故乡的原风景》其实更加让人期待,当然也有人觉得,吴笛之前并没有在乐器上展现过她的天赋,她的特长一直是她的歌声,如今有《外国语高中的日子》珠玉在前,也不知道她用陶埙演奏的这首《故乡的原风景》能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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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故乡的原风景》

因为吴笛,来这儿采访的记者当然也有很多……

《当代青年》的记者罗桓,这个在心里十分讨厌吴笛的记者,刚刚在听了《外国语高中的日子》后,却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旋律简单而优美的歌曲,确实很容易勾起人们美好的回忆。

不过赞叹归赞叹,却依然改变不了他讨厌吴笛的想法,倒不如说,吴笛表现得越天才,他就越讨厌这样的人。

接下来还是吴笛的陶埙演奏《故乡的原风景》?肯定不可能比得上她之前的歌唱……罗桓在心中下了一个结论。

事实上,不只是他,在场的学生们,早就被之前吴笛的歌声所感染,而以前也没听说过吴笛陶埙吹得很好啊?

“哎,刚刚的《外国语高中的日子》这首歌实在是唱到我心里去了,差点哭出来啊……”

“是啊,这完全就是一首非常好的毕业歌曲,绝对就是这次晚会上最好的节目了,接下来吴笛的陶埙演奏,肯定比不上她刚刚的天籁之音!”

“就没听说过吴笛精通陶埙,也不知道她能吹出什么曲子来,但肯定比不上刚刚把我感动哭了的《外国语高中的日子》。”

“怎么大家都不看好接下来吴笛的表演呢,吴笛可是真正的天才啊,肯定能够给大家带来惊喜的!”萧逸仁这位脑残粉在哪里都不忘为吴笛拉仇恨。

当吴笛穿着一袭华服古装打扮,拿着陶埙出场时,再一次惊艳了在场的所有人!

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华服,腰上系着一个蝴蝶结。简单的发髻上插着一支梅花小簪,长长的头发犹如黑色的瀑布一直垂到腰间,朴素而不失优雅。

当《故乡的原风景》的埙声响起时。罗桓这位一直觉得吴笛的演奏绝对不会让他动容的记者,却一下子怔住了!

他在恍然间觉得,他似乎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想起了儿时的故乡,春日里故乡的小溪边,成群结队的羊群。踏着溪边的青草,咩咩细语的低吟……一阵清风吹过,牧羊人的羊鞭一甩,咩咩细语的低吟伴随着东去的溪水,渐渐的不见了踪影。

怎么可能?

这首曲子……实在是太好听了!

罗桓的脸上渐渐露出了沉醉的神色,思绪飞到那遥远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冬天的末尾,原野上到处还是皑皑白雪,故乡山中的树梢上还满是冰棱花;小河虽然还被冰冻着,但已经能够听到冰下传来的“哗哗”流水声了。尽管这还是冬天的景象。但春天毕竟是不可抗拒地来临了。

太阳出来了,那万丈光芒照耀着大地上的一切。小河开始解冻,河面上开始出现一个个圆圆的洞,冰儿不再团结成一块,水面上不时有浮冰在飘流;树梢上的冰棱花开始消失,树儿露出它本来的面目,冷藏一冬的大山终于透露出些许的生气。

主旋律响起来了,万物在复苏。大地上的一切开始复活,小鸟在歌唱。花儿在春风中摇摆着美妙的身姿跳舞,小鱼在水中快乐地吐着泡泡……好一派北国之春的景象,故乡,沉浸在春天的歌声里,万事万物共同在谱写一曲春之歌,春天的恋歌。

不仅仅是罗桓这位记者。在场的所有师生,都仿佛被吴笛的这一曲《故乡的原风景》带到了一个世外桃源的故乡之中,这音乐仿佛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实际上,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在吴笛那个世界是非常有名的陶笛曲,该曲作为神雕侠侣配曲时。当小龙女跳崖的那一刻,这首音乐的悲凉气息被发挥到了极致,可以说和剧情配合的天衣无缝,幽怨的旋律刻画出了杨过的悲伤和无奈的心情。

高耸的山峰,瑟瑟的寒风,无一不衬托出剧情中场面的悲凉,加上陶笛深邃的旋律,那种生离死别的感觉仿佛感染这每一个观众。往事在眼前浮现,脑中徘徊,但已是物是人非,此时,只有这首音乐能够表达一切,无需赘言……

待到这首曲子到了悲凉寂寥的部分时,罗桓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瑟瑟寒风,孤仞万重山,天高地阔,纵马驰奔。一声塞外铃鼓,摇坠长河落日圆;夕照残阳似血,乡关日暮是何处?仗剑独行天涯客,临风勒马凭高处,不识旧时飞雁,任高天流云飞渡。这时的一声长笛音韵,刺穿故乡云边的天际破空传来,仿佛是响起来的儿时顽伴们的呼唤……

立马黄沙高岗处,南望中原。任男儿铁石,不敢回看来时程,临风无言。解征辔,御雕鞍,放马山野,燃一堆篝火,伴泉涧松风,惆怅婆娑,烧一壶烈酒,藏一片冰心于玉壶,醉倒万里乡愁。铁甲寒衣扶相拥,望孤月,醉依松下山泉石,梦伴山涧流水声。魂迟奔,故园近……

故土仍在云天处。从此胡笳柳笛声,不带箫音过玉门。长亭尽头更短亭,塞外远山残雪里,夜寒清风笛箫音,竟成风中凝咽声,远山,孤峰,塞外碧寒天影中,一弯落沉下弦孤月,竟自重复昨日梦,且待白发征夫还,埋骨故园慰梦魂。挥泪处,影缈时,一骑风沙绝尘去……

当美妙的埙声终于停止时,整个会场都一片寂静,仿佛所有的人都还陶醉在吴笛之前演奏出来的仙乐之中!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家能得几回闻?

直到吴笛鞠躬退场时,也不知谁第一个响起了掌声,然后这掌声就像是导火索一般,直接引爆了全场!

震耳欲聋的掌声仿佛要掀开屋顶,只能说吴笛演奏的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实在是太好听了!

罗桓这时完全愣住了,现场那热烈的气氛,也没有将他从音乐的意境中拉出来,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会让他有如此深的感触!

有时候讨厌一个人是没有缘由的,而爱上一首乐曲也同样没有缘由,这首清新悠扬的曲子,实在让他喜欢!

这次吴笛的陶埙演奏,才是毕业晚会中最好的节目!(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七章 酒醉的吴笛

外国语高中的毕业晚会圆满地结束了,如同人们预料的那样,与吴笛有关系的两个节目——《外国语高中的日子》与《故乡的原风景》,其影响力都不仅仅局限于校园之中。

《外国语高中的日子》引起了不少高中毕业生的共鸣,还有一些其他学校毕业的高中生,都纷纷重新填词,然后便成了《XX高中的日子》,因为这样的改编,而使得它更加广为人知。

而《故乡的原风景》这首陶埙纯音乐的单曲,在音悦网的下载量首日就突破了十万次,并且迅速而平稳地增加……

在这首曲子下方,有许多魔理沙的忠实听众纷纷留言:

“本来以为吴笛仅仅只擅长歌唱,却没想到她还能把陶埙吹得这么好,在心情烦躁时只要不断地循环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便感觉内心都安宁了下来……太好听了!”

“其实我一直不是很喜欢纯音乐的单曲,但是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却让我一下子听入迷了,感觉这首曲子非常纯粹,充满了诗情画意,不愧是才女吴笛!”

“是一首值得安静倾听的曲子,沉浸在其中时,便发现自己似乎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中……”

……

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可以说是口碑与销量双丰收,许多人都在感慨吴笛在音乐上的造诣,其实已经达到了一个无人能及的高度。

而有人就认为,吴笛的写作、绘画、音乐。其实是三位一体,互相促进的,文坛公认吴笛的文字华丽精致,非常具有画面感,这显然是因为她精通绘画的缘故,而这次她的《故乡的原风景》充满了这样的诗情画意,或许也与她的写作与绘画分不开关系。

在这三个领域都取得了这样的成就,凡人除了仰望还是仰望,不过吴笛每次都给所有人带来这样的精神享受,这个世界出现了吴笛这样的天才。实在是太幸运了。

因为这首陶埙曲的火爆。而吴笛自己也并未给它填词,有不少填词人纷纷凭借着兴趣给这首曲子填词,比如有人填了秋暮版的《故乡的原风景》——

“万里秋情,绘一笔沉吟

点灯独行。愁一腔离别音

雪染双鬓。蹉跎岁如云

青衫泥泞。照影伶仃

故乡青山之外,前程(暗暗)无处寻

谁伴我知心,共此行

与子同衣。生死不吝

素衣簪荆,她笑语如铃

……”

这确实是一首好词,与之相媲美的还有很多,但是其实有不少人期盼,创作这首曲子的吴笛本人,能够亲自填词,谁都知道她在作词上的能力。

当然,还有更多的人,则坚持认为,吴笛不填词也是有她的缘由的,因为乐曲的意境已经远远超过了乐曲本身,任何填词,都会局限对其意境的延伸。

事实上,好的音乐总是这样的,它总能承载不同年代,不同环境下,不同人的情感和生活。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独一无二的故乡,和从故乡一路走来的独特人生,所以才会对此曲有着不同意义的解读和感悟。

总之,这样一首触动人心的曲子,让吴笛奠定了她在音乐界的地位,虽然她其实一点也不像正统音乐人,总是创作了曲子就在网络上发布,也不怎么宣传,给不少人一种你们爱听不听的感觉。

但不可否认的是,吴笛的音乐总是非常受欢迎的音乐,她的音乐曲风多变,受众极广,老少咸宜。

在收入方面,音乐简直算是吴笛的聚宝盆,若非她的小说进行全版权泛娱乐化开发的话,其吸金能力可比不上她的音乐。

在惯例的毕业聚餐上,不少已经成年了的同学喝了很多,还有较为感性的同学,则流下了伤感的泪水,一晃三年,终于又要各奔东西了。

其实有时候除了真正学生时期的好友以外,一般的同学也就只是过客而已,互相交换手机号、网上的联系方式,但日后真正联系得却很少,说到底,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所处的层次与圈子都不同了。

吴笛在晚上聚餐中喝了不少酒,虽说是女孩,但却有其他女同学拿酒敬她,她自然也不能用饮料敷衍,不过身为一个女孩,在酒桌上确实是有优势的,比如男生在向她敬酒时,往往会说“你随意,我干了”这样的话,这算是对女孩的照顾了。

但即使如此,吴笛的这个身体其实是不胜酒量的,喝了大约一瓶啤酒,她的脸颊就泛红了,那白里透红的肌肤,让在场的不少男生都心醉不已……

在高考结束后,又出现了不少向吴笛告白的男生,不求结果,只求让吴笛知道,高中三年,也曾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男生喜欢着她。

不得不说,在毕业季,这个告白人数还真是挺多的,有一些娱乐八卦小报就直接用《外国语高中三分之二的男生高考后向吴笛告白》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来报导这件事,但是必须要明白的是,其中有多数男生,也不过就是凑个热闹而已,至今没有一个男生认真地追过吴笛。

说到底还是因为高中时代的男生还是比较纯洁的,脸皮也比较薄,一般来说,要让一个男生去追女生,那个女生肯定会放出一些暧昧的信号,然而吴笛却从来不会给出暧昧的信号,拒绝起男生来,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等到到了大学里,吴笛可能就要面临一些真正的疯狂追求了,毕竟她的守护骑士吴迪也不在她的身旁。

见到吴笛已经隐隐有些醉意,比较善于体贴人的同学,自然不会再去向吴笛敬酒,但在酒桌上,总有一些男人喜欢把别人灌醉,尤其是像吴笛这样的美女。

吴笛见势不妙,立马发了条信息给吴迪,他倒是来得挺快,直接帮吴笛挡了酒,然后毫不客气地以兄长的身份将吴笛带走了,让不少本来期待带着酒醉的吴笛去ktv的男生们颇为可惜。

酒醉的感觉其实并不好,有些晕晕乎乎的,吴笛下意识抱着吴迪的胳膊,闻着“自己”身上熟悉的味道,这才觉得安心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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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赛车小说的构想

吴迪将女孩轻轻地放入自己跑车的副驾驶位置上,这辆华夏国产的超级跑车是他在取得优异的高考成绩后,聂茜的父亲送给他的,他顺手就开了,这辆车的价值不菲,以他现在自己赚的钱,肯定是买不起的,他可没有妹妹吴笛那样的吸金能力。

其实在华夏,昂贵的跑车并不能彰显一个人真正的身份,跑车后面的牌照才能看出什么叫做真正的特权阶级。

吴迪开这辆车的时候,可没多少交警敢拦,这个华夏的官僚阶级,肯定要比红色中国的官僚更加肆无忌惮,毕竟后者还要讲究一个作风问题,但这个世界的华夏,官员在享受方面,可不比商人们差,这就好比古时候的士大夫。

华夏表面上禁止嫖妓,可私下里在中央还有专门的官妓,这大概就相当于古代的教坊,能进这个教坊卖的,无一不是真正的绝色美人。

因此,吴迪这样的官二代开开跑车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在美利坚富二代开车撞死了人还能用“富贵病”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华夏撞死了人,只要有大人物打个招呼,控制一下舆论,那就什么事情都没了,除非有政治人物想要借此打击政敌。

吴迪关上车门,然后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看着闭着眼睛双颊通红的妹妹,他的心中微微带着怒意,没想到吴笛的那些同学那么不上路子,居然敢这样对待他的妹妹。

而对于妹妹能够第一时间向他求助,吴迪表示很欣慰,他现在确实能够算得上让妹妹放心依赖的可靠兄长。

稍稍平息下怒意,吴迪想到之前妹妹抱着他胳膊时,被她的胸部紧贴时无意间享受到美妙触感,他不由心中微微一荡。若是以前的他,看到妹妹对他这样不设防的姿态,他定然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

但现在的吴迪,却完全控制住了自身的欲望,他只是宠溺地摸了摸妹妹的脑袋,为她系好安全带后。便启动了汽车。

他的这辆跑车,其实是敞篷型的,不过现在吴笛在车上,他当然收起了车顶,若是被一些狗仔队拍到吴笛脸颊通红地坐在副驾驶上,还不知道会被歪曲成什么样呢,说不定就会出现个“车震门”之类的事件……

“车震”这两个字,再次让吴迪有些蠢蠢欲动,但一想到妹妹是对他如此信任。他却总是升起龌龊心思,他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吴迪收敛心神,准备直接将吴笛送到她的新家,那其实是吴笛自己买下的一块地皮,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将其建成了一个类似“法师塔”一样的建筑,里面放满了书籍,简直就跟《学霸乐园》中她的个人空间差不多!大概也只有自己这位挥金如土的妹妹能够进行这样的大手笔了……

吴笛其实已经拥有了她的私人直升机。还准备去买豪华游艇,其财力让吴迪这位政阀子弟都只能叹服。

当然。吴笛能够拥有这么多钱,与聂馨予不无关系,一般来说,再有才华的作者,也是被资本家剥削的,但是吴笛却能够尽享自己的作品给她带来的收益。所以她绝对是不缺金钱的。

“不要急着回家,带我去丘明山道上去兜风吧。”吴笛睁开她那水灵灵的眼睛,对吴迪说道。

“你不会是想飚车吧?”吴迪略显迟疑,因为在假期里,吴笛就干过这事。他万万没想到,妹妹的飚车技术竟然那么好,不过在山道上飚车,却也将他吓得够呛,生怕一不小心车毁人亡……

“笨蛋,我肯定不会酒后驾车的,只是吹吹风醒醒酒而已,快把车顶放下来,这里已经是郊区了吧?”吴笛吩咐道。

吴迪也不忤逆妹妹的要求,直接照做了,敞篷车兜风才爽,不过他开车一向小心谨慎,因为这是妹妹每次都叮嘱他的话。

随着跑车开上了山道,清风吹拂着,让吴迪感觉颇为享受,而另一边有长发飘飘的妹妹陪伴在身旁,他就觉得特别温馨安宁。

“对了,你那个把我都要吓死的飚车技术到底是什么时候学的,在山道上玩那么厉害的漂移……”吴迪的语气显得挺好奇,其实男人的骨子里,都有追求速度的因子,而吴笛那碉堡了的飚车技术,实在让他向往。

吴笛的酒也差不多醒了,她的这个身体的体质是醉得快也醒得快,听到吴迪的问题,她自然不能说当年的她也是飚车一族,这技术都已经深深地刻入她的脑海里了,她想了想,便说道:“我有一部赛车小说的构思,为了让小说写得更加真实,我就偷偷地练出了这样的技术。”

“为什么我觉得你就是在胡说八道?你那么好的技术,根本不是短时间可以练出来的啊……”

“哼……夏虫不可语冰,那我说我天生就会飚车,你信么?”

“这个理由确实更靠谱!那你可以教我怎么玩漂移吗?”

“绝对不行,那太危险了!”

“为什么你可以?”

“因为我是吴笛!而你不过是吴迪而已!”

“还是在胡说八道吧!真是个让人伤脑筋的妹妹……一点也不可爱。”

“切。”戴着墨镜的吴笛理了理自己飘扬的发丝,嘴角勾起一丝弧度。

“那你和我讲讲你的赛车小说的构思呗,至少在写作上,我的妹妹还是比较靠谱的。”吴迪随意说道。

听吴迪这么问,吴笛想了想,便说道:“主人公王海(藤原拓海)是个普通的高中男生,拥有无与伦比的飞车天赋。从初中开始,每天早上驾驶那辆AE86(换成了本位面华夏某款车)在秋名山上飞驰,练成华丽的驾驶技术……”

“又是普通高中生主角么?总感觉普通高中生这种生物,都是了不得的存在啊……”吴迪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一句,可听着妹妹那娓娓道来的叙述,他却渐渐入了迷——他很期待这个赛车的故事啊!

吴笛这个赛车小说的创意,来自于《头文字D》,不过她却要对这个故事进行极大的修改。(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九章 帅爆了的漂移

只要是看过《头文字D》的动画或电影的人应该都知道,主人公藤原拓海虽然在与别人的赛车比赛中几乎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在感情上,他却比较悲惨,他喜欢的女孩是被干爹包养的援交女……虽然后来女孩改邪归正了,但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到一起。

除了拓海以外,他身边的几个朋友,也在感情上颇为不顺,最终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赛车手不需要女人。

只能说《头文字D》不愧是青年漫,牛头人横行,仿佛男主在感情上的失意,才能增加漫画的深度,才能促进他变得更强大。

可实际上,那些无关紧要的虐主感情戏,阻止了吸引更多的读者,明明《头文字D》可以是更加热血更加大众的作品。

这就好比一部出色的网络小说中,却出现男主被ntr的情节,哪怕它再好看,却也会将不少读者拒之门外,如果没有这种情节的话,它一定可以更受欢迎,有一些网络写手,就因为被打上爱写ntr的标签,而使得不少读者看到他的笔名,就不敢看他的书了。

因此,吴笛准备将《头文字D》改编成类似《灌篮高手》那样的更加热血,更加大众化的作品,而感情戏将会比较暧昧朦胧,到小说结束,也不会点破这一点,为了吸引腐女这个群体,她当然更加会写更加热血的兄弟之情……

吴笛将这部作品定位于商业作品,如何盈利早在她的计算之中,这部小说,其实在写之前,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目标当然就是华夏的各大汽车商。若他们的商品出现在吴笛的小说中,对他们而言可是一个巨大的广告效应。

这就好比电影中的植入广告一样,吴笛写这部有关赛车的商业小说,植入再多的汽车品牌都可以,毕竟要将这样的赛车小说写得真实,对车子的品牌、性能都要有深刻的研究才行,越是写得详实,就越能够给读者一种不明觉厉的专业感。

“继续啊?下面怎么样了?”吴迪兴致勃勃地问道,对方正说到,秋名山的86无意间战胜了Red_Suns车队的一位天才车手。那是车队队长的弟弟,但这位车手表示不服,想要报仇,认为自己绝不可能输给开着AE86的主角……结果显然就是他被再次打脸。

不得不说,这种经典的“扮猪吃虎”桥段。不论是在小说中,还是在漫画中。都是大大的爽点。而吴迪这厮又特别喜欢扮猪吃虎,所以这代入感就来了。

吴笛横了他一眼,喝了一口水,才不爽道:“不说了,说得我口干舌燥,你听得倒是悠闲。等我回去写出来,你再看吧。”

“喂!可也不用停在这个关键的地方吧,你的那些读者说你就是个坑,果然没错!”吴迪现在颇为抓狂。就好比网络小说看到精彩部分,发现章节断在了一个关键的地方……

吴笛正想反驳,只见旁边有一辆跑车飞驰而过,那发动机的声音十分响亮,车身上也喷着花里胡哨的图案,让她很不爽的是,这个大约二十岁左右板寸头青年,向正在开车的吴迪竖了个中指,显然是在挑衅吴迪。

“啧,这一带的飞车党可真是多。”吴迪淡淡地说道,一点也不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别看他才十九岁,可却已经非常老成了。

“换我来开,太嚣张了,我要给他一个教训!”吴笛对吴迪说道。

“能不能行啊?你刚刚还喝了酒。”吴迪怀疑道。

“早就醒了,我其实没喝多少酒,但是却沾酒就倒……”这就是吴笛的特殊体质。

其实她还想说,酒后飚车其实状态更佳!

既然妹妹这样说了,吴迪也不磨蹭,将车停下后就和妹妹换了座位,然后系好安全带,脸上的神色倒是挺兴奋的,他同样喜欢那种极速的感觉!

吴笛很快就熟悉了这辆跑车的操作,然后直接提起了速度!

这终究没有她自己改装的车称手……吴笛淡淡地想着,然后车内劲爆的音乐响了起来,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一边的吴迪,看着妹妹那行云流水的动作,眼神闪闪发亮,今天的妹妹,穿着简单的T恤和热裤,那双白皙的美腿与手配合着她的动作,显得更加迷人。

世上有多少美少女可以像吴笛这样飚车?那种强烈的反差萌,让吴迪心中十分自豪——他的妹妹,是最完美的妹妹!

此时夜已经渐渐深了,天气微凉,清风沉醉,在丘明山那曲折多弯的山道上,一阵发动机因为强烈运转而产生的如同撕心裂肺的一般声音打破了寂静的山道,刺眼的车灯照亮了那堪堪能容两辆跑车齐头并进的山道,这是最后一个弯道,呈之字型,出了弯道,就是另一片坦途。

一辆全身花里胡哨的改装跑车首先出现在了入弯口,原本极度飞快的速度骤然一降,速度降得恰好,时机把握真是精准至极,足见控制这辆跑车的人驾驶水平之高,再加上这辆已经改装过的性能极好的超级跑车,似乎已经宣告了他的胜利。

因为这是约定俗成的丘明山山道的终点最后一个弯道。他的嘴角微微勾出一个弧度,极淡极淡,然而在下一刻,他的嘴唇微微分开,脸上出现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就在此时,准确的说,应该在那一瞬间之前,他的跑车的后方响起了轮胎与地面强烈摩擦的声音,是一辆华夏龙尊16.4,银灰色的车身,如同尘土一般的颜色,完美的车型,全球仅仅只发售400辆的号称公路上最快最昂贵的超级跑车华夏龙尊16.4在这一刻诠释了什么叫做低调的华丽。

而驾驶着车的女孩竟然在这个弯道没有减速,反而紧紧踩住油门,随即刹车,方向盘瞬间打到最死,纤长完美的手指如同幻影,在极短的时间内,两次变转方向,飞车在速度极具飙升的情况下抓地力消失的瞬间,产生了令刚刚那位挑衅吴迪的青年吃惊至极的连续漂移!

这是一次完美的漂移!

之字型的弯道上忽然闪过一道银灰色的闪电,伴随着极其刺耳的擦地声,华夏16.4从他的身旁擦过,他与吴笛相隔仅仅两层车门加一个空空的车位,他的余光瞥见了让他深深震撼的身影,长发飘飞的女孩转过头,嘴角微翘,给了他一个不屑的眼神,然后扬长而去!

帅爆了啊!

等等……为什么觉得这个女孩好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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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原来是她

这个女孩的漂移技术实在是太厉害了!

开着改装跑车的青年名为胡志清,是中都大学的学生,马上大三了,他的来头也不小,虽然不是政阀子弟,但他的父亲却是高官,他本人还在上大学,便已经加入了华夏著名超跑俱乐部之一的中都跑车俱乐部,凭借着他的身份与他的改车技术,他在整个跑车俱乐部都赫赫有名。

胡志清平时在大学里比较低调,和一般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他穿着一般价格的衣服,理着板寸头,容貌也只是中上之姿,他的同学甚至都不知道他有这么大的来头,不过酷爱跑车的他,一坐到车上,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追求速度,便是他最大的爱好。在山道上看到一辆华夏龙尊16.4,他完全就是见猎心喜,一般来这丘明山的,其实很多都是竞速爱好者,于是他直接挑衅了对方一下,便希望对方能和他比一场。

在他以为对方不会与他竞速之后,他还有些觉得空虚,不能和那样的限量版超级豪车竞速,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然而就在他这个念头产生时,便发现对方已经追上来了,他顿时便觉得热血上涌,然后猛踩油门,两辆车便在这丘明山山道上开始了一场赛车。

最终,他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

难得他在输掉之后,都感觉酣畅淋漓……

那种非人的技术,到底怎么练出来的?还有,那样的豪车居然也能玩出那么漂亮的漂移,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最关键的是,开车的居然还是个漂亮如精灵一般的女孩!

……

桃花源会所,在中都跑车俱乐部的一次主题派对上。胡志清就对不少车友讲述了他在丘明山的这次经历,对方最后超车那一刹那,黑发随风飘舞、眼神那样高傲不屑的女孩,可谓让他记忆深刻。

“胡少,我怎么觉得你在吹牛皮啊,且不说华夏龙尊16.4这样的豪车很难见到。单说一个美女玩车玩得那么好,就实在让人无法相信,你莫不是晚上做梦在跟别人赛车吧?”车友江锦首先表示不信。

这位江锦也是高官之子,他家与胡志清家算是世交,他是京城跑车俱乐部的成员,本人也在华夏大学就读,不过在中都跑车俱乐部举办一下活动时,他也会来凑一凑热闹。

其实跑车俱乐部像胡志清这样真正喜欢玩城市、山道赛车的人并不多,有很多人加入跑车俱乐部就是为了拓展自己的人脉。虽然有时候各个跑车俱乐部也会切磋车技、举行比赛,但少有亲自上阵的,毕竟都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不,肯定不是在做梦,我总觉得那个开车的美女很眼熟……”胡志清用坚定地口吻说道。

“哈?你不会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吧,难得有一个女孩在车技上战胜了你。”江锦调侃道。

“一见钟情倒不至于,虽然对方确实很漂亮。”胡志清笑着说道。比起美女来说,他对车子更感兴趣。

江锦正要说些什么。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来电铃音便是那优美的《故乡的原风景》,他看到电话,顿时态度就端正了起来:“喂,是叶公子啊,有什么事吗?”

胡志清听到这首《故乡的原风景》。顿时像是抓住了什么一样,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用度娘搜索了一下,果然便发现了在度娘图片之中,有一张吴笛穿着华服吹埙的唯美照片。

这不就是那个车技惊人的女孩吗?

没想到居然就是吴笛!

要说他对吴笛。其实也并不太了解,主要是因为他对文学、音乐都不感兴趣,甚至有时候车里面播放着魔理沙的歌曲,他都没去弄清楚魔理沙真正的身份,他可不是那种追星族。

但是最近因为吴笛选择了中都大学,这就使得他的不少同学在讨论这件事,吴笛这个名字出现在中都大学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甚至还有人已经把吴笛的海报往自己宿舍里贴了,因此他才会觉得吴笛很眼熟……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却没想到这次跑车俱乐部的主题派对,连叶昭尘这位叶氏财阀的公子也会来参加。

这叶昭尘虽然是叶家的旁系,但谁都知道他其实深得叶家高层的赏识,而本来这准备从商的叶昭尘,似乎又改变主意了,只看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华夏大学,就知道他估计以后会从政。

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华夏,政阀的力量可比财阀要强,因为前者有钱更有权,后者在官场上则略显弱势,别看最近叶家的那位嫡女叶明在京城的太庙高调举办盛典什么的,可实际上叶家却已经隐隐在走下坡路了。

第三代中,嫡女叶明、叶静都没有从政,看来这担子还是得落在叶昭尘头上。

当然,即使如此,普通人奋斗一辈子,怕是也无法达到叶家这样的高度。

叶昭尘的到来,让整个派对的气氛更加热烈了,江锦便将之前胡志清说的“美女飚车”这样的轶事说给了叶昭尘听。

“如果这事是真的的话,那开车的人就是吴笛没跑了,这辆车是她哥哥的新座驾啊,聂家人送的,这小子高考够猛,全省前十,消息传到了京城,让那位聂老爷子很欣慰呢。”叶昭尘淡淡道。

江锦本来还以为叶昭尘会不信,却没想到稀里糊涂地就揭露出了真相。而一边的胡志清则在心中暗道,果然是那个吴笛!

“吴笛么?我刚刚听你们在谈吴笛,我是她粉丝啊……”有人凑了过来。

“听说吴笛来头不小,你们知道她真实身份吗?”有富二代凑过来八卦。

“嘿,那可是聂家那一位的亲外孙女啊,在京城那那些大家族祭祖的时候,我可是远远地看到那位老爷子很和颜悦色地对她说话呢……”有略知高层八卦的人这样说道,仿佛说出这样的话,自己的身份也就高了一层。

“可为什么我一直听说那个吴迪是独子,什么时候多出一个妹妹来啦?”

“怎么可能,我小时候在京城上幼儿园时,都见过吴笛呢,她小时候就特漂亮特淑女!”

“原来你竟然是吴笛的幼儿园同学?失敬失敬……”(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 下面给你吃

时间回到那一天。

“呼……好爽!”吴迪要倚在跑车上,明明在高速漂移时很害怕摔下山去,可这时过后的他心里却非常激动。

吴笛站在山巅,吹着夜晚的风,俯瞰着万家灯火,同样觉得非常痛快。

追求刺激,本来就是人之常情。

“回去吧。”吴笛对他说道。

“我还没吃晚饭……”吴迪说道。

“诶?那你不早点说,我以为你吃过了才来接我的……算了,等会回去我下面给你吃。”吴笛柔声道。

“下面?”

“不喜欢么?那做个蛋炒饭好了……”

“下面就下面吧,反正你的厨艺,我放心。”

……

吴迪带着妹妹到了某高档公寓之中,反正高考结束了,这个暑假可以随便玩,哪怕同时夜不归宿。

“这套房子倒还不错。”吴笛进入之后,环视里面的布置,随意地点评了一句。

客厅中吊灯下的空间很宽敞,靠着厨房的地方还有一个吧台,灯光下的玻璃桌散发着迷人的光晕,酒柜中摆放着各种价值不菲的名酒。

“有时候我就一个人住在这里,没人管的感觉挺好。”吴迪为妹妹准备了一双拖鞋,然后随手打开了空调。

吴笛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吴迪便已经将各种水果洗好了递到了她的面前,然后打开了墙上的电视,很熟练地便调到了美食节目。他对妹妹的爱好了如指掌。

休息了片刻,吴笛吃了几个圣女果后,便对他说道:“我去帮你下面,你等着。”

吴笛走进了厨房,吴迪也没闲着,他总要为她准备好食材,然后告诉他一些器具在哪里,说来也惭愧,他这厨房的一些器具几乎都是崭新的,因为他偶尔住在这里的时候早就习惯了叫外卖。虽然这里总是会有下人准备好的各种食材。

见到吴迪帮忙。吴笛也不以为意,系上围裙后,她很娴熟地使唤这位兄长大人,吴笛先为他煎了两个鸡蛋。然后才开始做面条……

吴迪在一边看着妹妹那熟练的样子。心中愈发觉得自豪了。在这个会做饭的女孩越来越少的时代,像妹妹这样精通厨艺的女孩实在是太少了,更别说妹妹还这么漂亮。现在的漂亮女孩还要学厨艺么?

吴迪甚至觉得,妹妹做菜的动作也是一种优雅的艺术,有条不紊,还富有节奏感。

在看到妹妹的额上出现汗水时,吴迪暗骂自己一声,虽然开着空调,但是厨房的温度却还是很高,他索性拿了一把折扇过来,先用面纸给妹妹擦了擦汗,然后便在一旁为妹妹扇扇子。

“谢谢。”专注于下面的吴笛下意识说了一句。

吴迪露出了笑容,刚刚在为妹妹擦汗时,他可是闻到了一阵浓郁的幽香,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香汗淋漓”?

他感觉这种香味简直就让男人毫无抵抗力,若非现在的他已经练就了十分坚定的意志,他肯定又想要像以前那样抱上去,将妹妹紧紧搂在怀中了。

一大碗阳春面终于完成,当吴笛将煎蛋放到这色香味俱全的面中时,一旁的吴迪在直吞口水。

“实在是太好吃了!”吴迪吃了一口后,忍不住大赞道。

吴笛就坐在他的对面,撑着脑袋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脸上带着柔和的笑容,她此时身上还裹着围裙,就像是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

不过看到吴迪吃得这么津津有味,她自己都有些胃口大开了,她其实晚上并没有吃多少,毕竟是酒宴。

“你也要吃吗?”吴迪询问道。

“不用了,我肚子又不饿。”吴笛刚刚说完,她的肚子便“咕咕咕”叫了起来,她微微低下头,耳朵一下子变红了,非常可爱!

“噗……”吴迪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不过旋即他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恶劣,刚刚妹妹可是饿着肚子给他下面吃。

“一起吃吧,反正这么多我也吃不完。”吴迪又拿了一双筷子过来。

“你笨蛋啊!我才不要吃你吃过的东西……”吴笛抬起头,鼓着腮帮说道,她脸上的红晕似乎还未褪去,刚刚真是糗大了。

“来嘛来嘛,反正都是你自己做的,再说了,都是自己人,你难道还嫌弃我啊?”吴迪淡笑着。

听到“自己人”三个字,吴笛倒是产生了很大的认同感,确实啊,她和他要分什么彼此呢?

难道自己还嫌弃自己不成?

更别说这个“自己”已经变得非常出色了……

于是,吴迪与吴笛两人开始合吃一碗面,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吴迪看着妹妹那优雅的样子,总觉得这就是真正的幸福。

这一碗面,永远是他人生中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

两人消灭掉了一碗面,吴笛忽然捂着自己的脸,羞恼道:“为什么会这样啊,明明我可以再拿一个碗!”

看到妹妹捂着眼睛没脸见人的呆萌样子,吴迪实在憋不住大笑起来,他发现其实妹妹的也有“天然呆”这个隐藏属性啊!

确实是这样呢,之前他对妹妹动手动脚,似乎对方从来没注意到这一点,总觉得妹妹对他是完全不设防的,那是真正地毫无保留地信任,让他既感动又羞愧。

这个世上有吴笛这样的女孩,可真好呢。

“笑什么笑!你去洗碗啦!”吴笛气呼呼地瞪着吴迪,将围裙一脱,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澡。

“遵命,妹妹大人!”吴迪一边笑着,一边将碗筷拿进厨房,恍然间他感觉自己与吴笛就像真正的夫妻,他的心头萦绕着淡淡的温馨与幸福。

吴笛刚刚脱光衣服进入浴池时,她在洗头时,本来享受着沐浴的她,脸上忽然出现了慌张的神色……

因为她刚刚满心思都是想要洗澡,完全忘了这不是她的家!

因此,这里可没有供她换洗的衣服……

这怎么想都是吴迪的错!

现在该怎么办呢?

她花了好长时间洗完澡后,纠结了半天,终于强自镇定地向外面的吴迪喊道:“吴迪大笨蛋,你过来一下!”

将碗筷洗掉的吴迪,正坐在沙发上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美滋滋地看着体育频道,最近世界杯正在火热进行之中,煌萌电视台的“豪门盛宴”节目正在跟踪报导,这届世界杯据说华夏要卷土重来,与美利坚争夺冠军,毕竟华夏与美利坚都是最早出现足球的国家,底蕴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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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最适合吴笛的服装

听到妹妹从浴室中传来的声音,吴迪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他可不觉得妹妹会喊他一起洗澡……啧,与妹妹一起洗澡什么的,不不,我现在可不是动不动就对妹妹发情的低等神生物了,吴迪在心中坚定地对自己说道。

看世界杯吧,世界杯绝对比妹妹好看!

吴迪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耳朵却竖了起来。

“没听到吗,你这家伙,我叫你过来!”空灵的声音中分明带着一丝窘迫,让人甚至可以猜想到女孩是处于多么尴尬的状况之中,因为这浴室里连浴巾都没有,只有毛巾……

吴迪深吸一口气,身体却有些颤抖地站了起来,他来到了浴室门口,强自镇定地说道:“怎么啦?是浴室里有什么问题么,我记得里面有新的毛巾什么的……”

他这样说着,脑中却闪过一道闪电,难道说……

“我知道……可是我没换洗的衣服啊!”吴笛愈发窘迫了,脸上还有些发烧,她怎么就忘了这回事!

果然……吴迪已经可以确定了,自己的妹妹就是时不时犯呆的萌物!其实他觉得以吴笛那种爱干净的程度,就算是穿之前的衣服,也没什么,反正都是香香的。

“我马上去帮你买……我先拿两件我的衣服给你吧。”吴迪一边说着,一边拿了自己的衬衫和T恤递了进去,以他的身高,吴笛光是穿着上衣,就能遮住臀部了。

然后吴迪便开门出去了,顺势淡笑地发了一条短信:“总要告诉我内衣的尺寸吧?”

为了妹妹的面子着想,他可不会当面问那种尴尬的问题,但是通过手机的话。一切就没问题了,没想到居然通过这样的方式彻底了解到了妹妹的身材……

浴室中的吴笛看着自己手中两件吴迪的衣服,虽然觉得吴迪的表现没有任何瑕疵,但为什么总有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这是错觉吧。

偶尔穿一次男生的衣服也没什么,倒不如说还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其实她对“自己”衣服的尺寸非常熟悉。

她光着身子穿上吴迪的白衬衫。衬衫的下摆直接遮住了她的臀部,她迫不及待地走出闷热的浴室,省得洗完澡又要出一身汗。

外面有空调果然好多了……吴笛惬意地想着。

她走了两步,下身凉飕飕的感觉,才让她忽然察觉到,自己这样的打扮是不是有些太大胆了?内衣内裤都没穿,单单穿了一件刚刚遮住臀部的白衬衫。

而且,没穿内衣直接穿衬衫,她的胸前的敏感处摩擦着衬衫的感觉。让她特别异样,她索性便不扣纽扣了,衬衫就这样松松垮垮地披在她的身上,虽然是纯白的衬衫,但却并不露点。

吴笛很快就看到手机上的短信,她的神色变幻了一阵,只能很无奈地将自己衣服的尺寸告诉了对方,其实她的身材非常匀称。可以说将东方美女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吴迪没回来之前,吹完头后的吴笛便很悠闲地横躺在沙发上。仅仅披着一身白衬衫的她,将那种半遮半掩的诱惑感发挥到了极致,那一双美腿那样笔直修长,衣摆仅仅遮住臀部,谁都知道她的白衬衣下没有任何着装,她的肌肤比衬衫还要白皙。在吊灯的光线下,散发着一种迷人的光晕。

吴笛拨开了香蕉,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电视中的体育节目,发现居然是世界杯的节目后。倒也兴致勃勃的看了起来,不过华夏居然已经拿了N次世界杯了?这还真是个玄幻的世界啊……

华夏足球超级联赛,好像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足球联赛之一,不少足球运动员向往的圣地,而华夏与美利坚联合举办的世界俱乐部冠军联赛,则是俱乐部所能获得最高荣誉。

居然由华夏与美利坚领衔足球……吴笛感觉挺违和,因为在她那个世界,中国与美国都不擅长足球,强队都在欧洲与南美。

不过想到两个国家悠久的历史,吴笛便释然了。

吴迪终于回来了,在替妹妹买内衣内裤的时候,他其实也是比较尴尬的,毕竟一大男人却独自一人去买女人的内衣,总感觉有些变态,不过,为了妹妹,就算是被当成变态也无所谓了。

他比较开心的是,那位嘴很甜也颇有几分姿色的售货员在一个劲地夸他是个好男人,他稀里糊涂之下便买了各种样式的十套内衣,关键这还是奢侈品牌店,于是他离开之后,还被塞了一张小纸条。

他连看都没看,直接扔了,在他心里,任何女孩都比不上吴笛的。

除了内衣之外,他还买了一些他一直想看吴笛穿在身上的女装,大多是比较大胆的那种,一些连衣裙,那裙摆非常短,仅仅可以包住臀部,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齐X小短裙?即使如此,普通的女装他也没落下,他可是要做一个真正对妹妹无微不至关怀的兄长大人。

然而当他走进自己的公寓时,才发现,他买的任何衣服,都比不上此刻妹妹的打扮——全身仅仅披着一件白衬衫,两条美腿俏生生地暴露在了空气中,衬衫的扣子没有扣,她用手捂着胸口,倒是很好地遮掩住了关键部位。

吴迪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他将一大堆女装往沙发一放,扔下一句“你慢慢穿吧,我去洗澡了”便落荒而逃,他害怕再多看几眼后,忍不住像饿狼一般扑向妹妹……

“谢啦,哥哥。”吴笛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然后便将衣服拿到了卧室中,便看到了那张很大的双人床,被子上的手工刺绣非常漂亮,床头上还有一幅油画,出自名家之手,若是真货的话,也许价值百万,整个房间的布置就挺有格调。

不得不说,女孩似乎天生就对衣服没有什么抵抗力,那是一种追求美的天性,反倒是男人,对穿着打扮就看得比较淡了,因为男人真正的魅力不在于外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三章 以吕布为视角的开篇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全部的心神投入到了三国系列小说的创作中去了,她开篇便引用了杨慎的一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词也是原版《三国演义》的开卷词,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

吴笛每次在品读这首好词时,一边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那汹涌东逝的滚滚长江,这就相当于一条历史的长河,浪花飞溅,不知有多少英雄在其中湮没不闻。对也罢,错也罢;成也好,败也好,功名,事业,一转眼的工夫就随着江水流逝,烟消云灭,不见踪影。只有青山仍旧矗立眼前,太阳每日东升西下。

“长江”、“逝水”、“浪花”、“英雄”、“青山”、“夕阳”、“渔樵”、“江渚”、“秋月”、“春风”、“浊酒”,意境高远而淡泊。衬托这些意象的还有“滚滚”、“淘尽”、“转头空”、“依旧在”、“几度”、“惯看”、“喜相逢”、“笑谈”这些生动的字眼,给这首词宁静的气氛中增加了几份动感。

其实读了这首词后,总觉得会有种人生悲凉的感觉,也觉得有些荡气回肠,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

而现在,吴笛就要将她那个世界的历史,用小说的笔法展现在所有读者面前,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的五千年文明,是永垂不朽的!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小说。让更多的人知晓那些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让他们的作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也是她想要设立一些文学奖的意义所在,她要尽可能地宣传她笔下的那些人物。

吴笛的开篇,首先便交代了小说的背景。这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看过《三国正史》的人,毕竟她写这部小说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小说写得越有趣越好,哪怕牺牲一些合理性也在所不惜。

如同《三国演义》那样,她并没有重点写“黄巾之乱”,虽说大贤良师张角所谓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口号很响,还号称是南华老仙的弟子,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其实就是个邪教教主,装神弄鬼的本事倒是挺厉害,但遇上正规军,一般的黄巾众其实就是乌合之众。

当然。在《三国演义》中,这张角、张宝确实会妖法。还是从《太平要术》中领悟的,结果居然被猪羊狗血给破了,记得括号是这样点(吐)评(槽)的——《太平要术》甚是不济,关公当日可与翼德并称伏魔大帝……

虽说吴笛写的是三国系列的小说,但里面也不想出现这种扯淡的东西,以后或许可以出个黄巾起义的外篇。弄出个“南华八怪”什么的。

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末年,如同黄巾起义这样的农民起义有很多,比如秦末时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末时瓦岗寨等,但真正农民能够当上皇帝的都比较少。好像也只有朱元璋这位明朝开国皇帝,其余的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属于“革命先行者”的角色。

黄巾之乱基本上也就是这样,算是一个三国的开端,三国真正的主角,还是那些诸侯、军阀们。

但必须承认的是,它的意义还是比较重大的,就因为有黄巾之乱,每个州的刺史之类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招兵买马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

而后来的那些黄巾众,也基本上都被诸侯收编了,比如比较有名的青州兵,就被曹操收编,大大地增加了曹操的实力。

有时候就算玩三国游戏的时候,往往都不会从“黄巾之乱”开始玩,因为那个时候势力太少了,玩起来也没意思,后面的“讨伐董卓”“群雄割据”才是重头戏。

虽说农民起义大都以失败而告终,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以说将这样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所缺少的精神,然而纵观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却又会发现,它的人民,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幸福得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也很有道理。

“革命”这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可它却不是请客吃饭,而是血淋淋的。

革命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暴乱,它可以粉碎固化的阶级,让一大批底层人民翻身骑在那些权贵阶级的头上,然后再渐渐形成新的权贵阶级。

纵观历史,便发现它以这样一种姿态螺旋上升。

吴笛使用的第一个视角,便是号称“战神”、“飞将”、“虓虎”的吕布,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位公认的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虽然人品不佳,但却也有他的个人魅力,况且,他的人品放在三国时期确实算很差,毕竟那是一个很讲究忠义的时代,可若是超脱历史来看待吕布的话,便会发现吕布其实只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只可惜较为短视,喜欢唯利是图,时常刚愎自用,野心挺大,却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器量。他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在现实位面,一个人再骁勇,在千军万马面前也终究是无力的。

那些号称“万人敌”的武将,真让他一个人去和一万士兵战斗,除非他有《三国群英传》里的武将技、必杀技,否则怎么可能打得过。

其实要说三国时代,最像吕布这个投靠过许多诸侯,却又叛出自立的人,便是刘备,然而刘备在历史上的评价可不知要比吕布高了多少。

除了因为刘备的人品确实要比吕布好以外,究其本质,还是那四个字——成王败寇。

试想,如果吕布最终成就了大业,历史又会如何评价他呢?那肯定是英才无双、志存高远,即使屡次背叛主人,也会被人认为是忍辱负重,所图甚大,逆袭董卓这个残暴的权臣也会被人认为是天大的功绩。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刘备能成功有其性格的必然,而吕布失败,同样也源于他那唯利是图、刚愎自用的性格,只可惜了他的那些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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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塑吕布

其实吕布手下有很多能人,比如说以张辽为首的“八健将”,以及统领“陷阵营”的高顺,尤其是高顺,只要对三国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此人“清白有威严”而且非常忠义,在吕布完全战败后,张辽投降了曹操,而他却拒绝投降,与吕布共同赴死,他的治军之才也十分出众,毕竟“陷阵营”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而谋士方面应该算是吕布阵营的弱项,但是却有陈宫,而陈宫这位首席谋士,即使比不上诸葛亮、周瑜、郭嘉等,但怎么说也算一线谋士了,或许能和袁绍手下沮授、田丰之流相比。

这样一看,吕布前期应该算是很有本钱的军阀了,至少比刘备强,毕竟刘备虽然有关羽、张飞这样的猛将,但是他手下的谋士都太水了,什么孙乾、糜竺、简雍,估计加起来都比不上陈宫……

可惜吕布空有这些人才,却不会使用,或者说关键时候总是任性一番,最终还被八健将中的几位背叛,殒命白门楼。

吴笛开篇写的便是吕布在并州与胡人作战的战争描写,这全是她的原创,她用那画面感极强的笔力,一下子便将那种残酷战争场景勾勒了出来,突出描绘了汉人与胡人之间的仇恨,这就为后面的“异族入侵”(蔡琰就是在这次入侵中被掳走的)以及西晋后的“五胡乱华”埋下了伏笔。

吴笛塑造的吕布形象,是希望他自身能够有更大的人格魅力,让读者更加认同这位“三国第一猛将”。

于是她的第一个情节便是,汉人百姓正在遭受胡人的抢掠,而这个时候,吕布带着自己的并州狼骑。从天而降,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其中便包括一个小女孩。

这自然又是一个伏笔,小女孩便是以后的貂蝉,吕布带着狼骑在百姓们山呼“飞将”中的情况下洒然离去时,貂蝉望着吕布那高大的背影。仿佛想要将此人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吕布以一个杀胡英雄出现,拯救汉人百姓于危难之中,显然能够一下子让读者产生认同感,并自然而然代入到吕布这个角色中去,这前期的吕布,绝对是爽文主角,不仅长相英武,杀伐果决。武力值max,而且还拥有一位真正的生死相随的兄弟——高顺。

吴笛着重刻画了两人之间深深的友情,比如说两人被胡人围住,却互相托付后背,最终吕布还因为高顺而受了重伤,吕布让高顺独自逃跑,但高顺却坚决不从……

明明是非常狗血的段子,但在吴笛笔下。却又显得异常热血,那种深深的兄弟情义。完全让人看了之后热泪盈眶!(这显然又是卖给腐女的福利,因为腐女最擅长将热血的兄弟情YY成基情,吕布X高顺的CP没跑了)

这些自然都是吴笛的原创,她的《三国正史》上可不会记载这种具体的情节,而且有关貂蝉的设定,其实也是情节需要。历史上有关貂蝉的说法有很多,她当然不可能小时候就遇上吕布,还被吕布所救,她压根就不是并州人。

为了让吕布的形象更加正面,吕布的第一任主公丁原。自然就被吴笛黑了,比如他对吕布表面很亲近,实际上却很疏远,因为丁原觉得吕布过于勇猛,他手下的狼骑又非常厉害,他因此而忌惮吕布,所以便时常打压吕布,让吕布这些能够生死依托的兄弟在战场上损失严重,他连给吕布的官职,都是主簿这样的文官。

当吕布发现这件事时,便升起了反叛之心,同样也让他有了自立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兄弟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

吕布时常挂着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活着,才是最好的。

在吴笛的设定中,吕布自幼是孤儿,与其他孤儿互相扶持着长大,因此感情非常深厚,他也非常注重亲情、友情(就是因为这样,吕布注定不能成为枭雄),同样在从小长大的过程中,他尝尽了人世间的艰辛,求生的本能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

《三国演义》中,吕布是“三姓家奴”,先后认丁原、董卓为义父,在吴笛的小说里,自然就将什么认义父的桥段砍掉了,算是美化吕布,毕竟读者都爱代入一个重情重义的真汉子。

吴笛写这部小说的根本目的,便是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她尽可能地将这部三国系列的小说写得大众化一些。

吕布在丁原帐下,算是“抑”的部分,而随着丁原接到何进的徵召,率领军队到洛阳,密谋诛杀宦官,被任命为执金吾。适逢何进为宦官所杀,董卓入京,“扬”的部分便要到来了。

在这其中,吴笛穿插了背景描述,自然是让那些没看过《三国正史》的人大概了解一些当时的背景,彼时灵帝驾崩,幼主继位,外戚与宦官专权,互相也是死对头,谁都想弄死谁,最终何进犯二棋差一招,被宦官杀死,此过程中,曹操、袁绍这两位日后的雄主出来露了个脸。

“扬”的部分,便在于一开始吕布与董卓之间的对抗,以及他的反叛。

为了再次烘托吕布的勇猛,在这之前自然也要铺垫董卓有多厉害,否则吕布就算赢了董卓,也不会让读者感到爽感。

董卓其人,可谓西凉一霸,手下的西凉铁骑很猛,他本人也在羌人中有很高的威望,他一出场便要行废立之事,可谓霸气侧漏。

在这段铺垫过程中,董卓的首席谋士李儒被吴笛刻画得非常出彩,便是他劝动董卓抓紧时机进京勤王,而后又以废立之事立威,挟天子以令天下,那种谋士们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样子,让读者们读起来有种莫名的爽感,虽然他其实算是个反面配角。

以吕布为视角的小说开篇的高潮部分终于来临,当然是牛逼哄哄的董卓,因为想要行废立之事,与丁原发生了矛盾,其实这一切也在李儒的意料之中,要让董卓更有威望,丁原便是一个很好的立威对象。

然后两军交战,丁原派吕布与并州狼骑出战,董卓则派华雄与西凉铁骑出战。(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五章 即将上市

毫无疑问,华雄是董卓帐下的一员猛将,但他现在的作用,就是为了衬托吕布,在开战之前,所有人都十分看好华雄,轻视吕布,毕竟吕布在丁原帐下就是个“主簿”,一个文职官……

两军并没有进行斗将,而是直接交锋,若是斗将的话,华雄要是死在吕布的方天画戟之下,之后那经典的“温酒斩华雄”岂不是完不成了?华雄此人的作用,就是用来当垫脚石的,放在网络小说里,他就是一个小boss……

吴笛当然知道“温酒斩华雄”是戏说,正史上华雄是被孙坚所斩,但是这样就没有戏剧性了,为何关羽战华雄那样经典?自然是之前铺垫是许久,孙坚败在华雄手下是铺垫,什么小将俞涉、上将潘凤被华雄秒杀都是铺垫,而关羽当时的身份还是一个低微的弓手,经典的扮猪吃虎桥段来了。

曹操为关羽热上一杯酒,更是将气氛烘托到了极致,关羽逼格大涨,然后关羽出马,秒杀了华雄,酒还是温的,这简直装逼装到了极致!瞬间就让那些代入关羽的读者觉得暴爽!

这样一分析,就能看出罗贯中的写作技巧还是非常高明的,层层铺垫营造期待感,然后一瞬间爆发,经典的扮猪吃虎、装逼打脸(秒杀)的桥段,于是关羽的形象立马丰满起来……

吴笛这里写吕布对战华雄,先写所有人都瞧不起吕布,再写两军交战时,华雄是多么多么勇猛,他甚至一个人杀了三四名骁勇的并州狼骑!

然后再写董卓是多么多么自信、嚣张,以为自己的西凉铁骑必胜了……

就在此时,期待感已经营造到了极点。吕布终于手持方天画戟,杀入西凉铁骑之中,然后玩了一把“人肉烧烤串”,什么叫做“人肉烧烤串”?那便是他在方天画戟上戳了四五个人!

在吴笛那超强的文笔之下,吕布那种扑面而来的霸气,简直让读者high到爆!

华雄见到天神下凡的吕布。都吓傻了,西凉铁骑更是士气大降,随着吕布玩了一次又一次的“人肉烧烤串”,西凉铁骑终于崩溃了,吓傻了的华雄狼狈而逃!

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读者看了简直就是心潮澎湃,吕布那战神的形象完全深入人心,而这一战,华雄打心眼里敬畏吕布……

董卓自然也落荒而逃。再也不复嚣张的姿态,还动了收服吕布的念头。于是,与吕布同乡的李肃自告奋勇地出现了,他带着赤兔马去了吕布帐中……

开篇第二个大高潮,自然就是吕布背叛丁原,投奔董卓,在《三国演义》中,吕布为了宝马金珠直接斩杀丁原的举动很惹人厌。毕竟吕布与丁原是义父义子,而且关系确实亲密。但是在吴笛的小说中,却是丁原极力打压吕布,害死吕布不少兄弟。

在这样的情况下,吕布反杀丁原,然后还获得赤兔马,这简直就是妥妥的爽点。这就好比仙侠小说中,主角被自己师门打压,结果敌对师门又送灵石又送法器让他当个内应什么的,除非是那种超级迂腐的主角,否则肯定会叛变……

吴笛通过吕布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吕布也不真心忠于董卓,而是永远忠于自己,这也为后来吕布再次背主而埋下伏笔。

其实在资本主义的华夏,这种自私自利、利益至上,其实也很符合华夏人的价值观,让读者们很有代入感,现在可没有多少读者喜欢那种NC圣母的主角,不过在三国时期,吕布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要被唾弃的。

吕布的每次背叛,都实在是太彻底了,他就不该亲自杀丁原的,这就好比现代社会,职业经理人为了更好的待遇跳槽,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若是为了讨好新公司而大肆泄露原公司的商业机密,这固然会得到新公司的赏识,可显然也会让新公司的老板产生一种“你既然那样对待老公司,那当你再次跳槽时,会不会这样对待我们”这样的不信任感。

事实也是如此,董卓一开始对吕布的投靠很高兴,但内心深处,总是有一丝芥蒂的,随着的时间的推移,那种不信任感肯定会渐渐增加,或许还会因为小事而爆发出来,而吕布同样野心勃勃,自然不可能一直被董卓支配。

有关吕布的故事,便写到“三英战吕布”这个经典情节为止,不过这个经典情节,也被吴笛改了……

在董卓专权期间,李儒这个配角谋士被刻画得很好,但他却是吴笛用来烘托贾诩的伏笔,毕竟贾诩当时是在董卓帐下效力的,以两人的谋士身份,肯定有所交集,但贾诩却在藏拙,因为他早就看出,董卓不是明主。

董卓在当了权臣之后,就开始完全随心所欲了,有关董卓的残忍嗜杀也被吴笛刻画得淋漓尽致,让读者巴不得这个残暴不仁的董卓早点去死。

其中两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情节便是:一次,朝中许多官员被董卓邀请去赴宴。官员们都莫名其妙,不知董卓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宴会上,董卓兴致高昂,招呼大家不要顾忌,畅怀痛饮。

酒过三巡,董卓突然起身,神秘地对在场的人说:“为了给大家助酒兴,我将为各位献上一个精彩的节目,请欣赏!”说完,击掌示意,狂笑不已。

顿时,整个宴席变成了肃杀的刑场。董卓把诱降俘虏的几百名北方反叛者押到会场正中央,先命令士兵剪掉他们的舌头,然后有的人被斩断手脚,有的人被挖掉眼睛。其手段之残忍,令所有在场官员和士兵惨不忍睹,许多宾客手中的筷子都被吓得抖落在地。董卓却若无其事,仍然狂饮自如,脸上还流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

另有一次,董卓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义士兵先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将他们烧死,可谓残忍至极。

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在暑假中上市了,与《三国正史》的低调不同,这次吴笛原创的三国系列小说,宣传阵势非常强大!(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六章 各种报导

宣传从好几个方面展开,有传统的纸质媒体,有电视媒体,还有网络媒体、网上的各大社区等。

比如《煌萌日报》就对吴笛的新书这样报导:“三年磨一剑!青年作家、高考状元吴笛新小说《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即将上市……”

《煌萌日报》毕竟是主流媒体,能够报导吴笛的新闻,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它的报导并不算长,但是由于它已经有百年的历史,也比较权威,读者众多,所以这对吴笛小说的宣传非常有帮助,而它的读者群都是比较成熟社会人士,吴笛之前的影响力是在广大的青少年之中,很显然,这一次她想要用《三国》系列小说一举拓展自己的读者群体。

吴笛能够上《煌萌日报》,除了因为她母亲聂馨予的原因以外,当然还有她本身对煌萌传媒的宣传非常有帮助。

煌萌传媒在吴笛身上倾注了不少资源,然后同样收获了不少,比如说依靠吴笛在岛国的影响力,煌萌传媒成功入侵岛国,与吴笛息息相关的基本杂志《最独唱》、《最漫画》等都在岛国卖出了不错的销量,而无敌文化公司制作的动画同样收视率拥有不俗的表现……

煌萌传媒的高层都知道,吴笛身上最宝贵的财富,除了她那得天独厚的才华以外,便是她的名气,她那强大的号召力、影响力,而像煌萌传媒这样的庞大的传媒帝国,缺的可不是金钱,而是真正的影响力!尤其是国外的。所以,他们才这样看重吴笛!

除了《煌萌日报》以外,文坛对此当然也非常关注,毕竟已经确定。吴笛的《钱与情》获得了周迅人文学奖的提名。

明明这个消息应该是轰动性的,毕竟以吴笛这个年龄,以及她还不算学院派的作家,可却硬是获得是华夏三大文学奖之一的周迅人文学奖的提名,这实在是让文坛上的作家们大跌眼镜,有人甚至觉得。学院派的内部进行了一场变革……

当然,更多的作家,则认为,吴笛的这一篇《钱与情》写得确实不错,文字不似她写幻想小说那样华丽精致、充满画面感,但是却简洁有力,锋利如刀,完全就是一篇真正经典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这样的小说。若是连个提名也得不到的话,那对周迅人文学奖本身的权威就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但之所以它的轰动性不强,却是在当时,另外一件事牵动了所有人的新,那便是吴笛《三国正史》中的一部《建安风骨》居然被楚中爆出无法获得青衫诗歌奖,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因为《建安风骨》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在古诗方面。都完爆当代的一切诗人!

而正因为吴笛在文坛上的影响力,她真正意义上的一部长篇巨著即将发表。还是基于《三国正史》这宏大设定上的小说,有关文学的各类报纸当然要跟踪报导。

《文汇读书周报》就这样报导:“当代最具才华的青年女作家吴笛,终于运用她花了三年时间设定的《三国正史》进行架空历史小说的创作,看过《三国正史》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她对历史的设定是多么严谨……吴笛出道这么久,佳作频出……”

这个《文汇读书周告》不仅大力宣传了吴笛即将上市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还花很大的篇幅叙述了吴笛那耀眼的文坛经历,而吴笛在国外当交换生一年在文学上的进步简直无人能比……

《文学周刊》、《青春文学报》等也都进行了类似的报导,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些报纸的主编都发现了,每次有关吴笛的报导越多。这销量就越好,想到日后吴笛在文坛上的地位,现在为她大力宣传,怎么看都是一比非常不错的交易。

吴笛可不像姚琼那个刺头,特别喜欢与媒体作对,不少媒体圈人士都发现,吴笛这个女孩似乎完全不在意外界的评价,她对待媒体过于冷淡了……

这样一比较,媒体圈人士反而更喜欢姚琼了,个性、有争议的作家才能吸引眼球嘛,当然,吴笛的才华,确实保证了她并不需要那样玩个性。

现在文坛已经公认了,吴笛确实是一个喜欢安安静静写作的人,写作态度极为认真,只要不像杨晓明那厮惹到吴笛头上,就不用担心她主动抨击别人,她的这种写作态度,与华夏短篇小说巨匠袁龙川很像。

如此一想,吴笛能设定出那样宏大缜密的《三国正史》倒也正常了,不是哪个作家都有像吴笛、袁龙川这样的写作态度的,其中写作态度不端正的代表人物,那自然就是姚琼了,不过最近他的《一个爱情故事》有重新捡起节操的趋势。

在诸多纸质媒体的报导上,都提到了一件事,那便是吴笛将在八月中旬举办她的新书发布会,算是她亲自上阵为她的三国系列小说的开篇做宣传,这可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足见她非常看重自己的三国系列小说!

当然,这也有紧张的高中生涯终于结束,与高中相比,相对轻松的大学生涯即将开启有关。

吴笛的号召力果然惊人,自从一年前她在签名售书活动上献唱,让不少没有去现场的粉丝大呼可惜以后,不少粉丝都十分期待再次与吴笛的真人相见。因此,这一次的新书发布会,让许多粉丝都想要来参加。

但是得到参加机会的,只有那些真正的死忠粉,几乎都是有关吴笛的一切周边上品都购买的那种,有不法商家见状有利可图,居然制作吴笛的充气娃娃销售,一时间销量简直火爆得惊人,不过下场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当然啦,买这种充气娃娃的人,其实很多是非常讨厌吴笛的人,真正的粉丝,对自己的偶像,即使有一些幻想,也不可能做那样低俗的事情。

时间很快便来到了八月中旬,吴笛盛装出席三国系列小说的新书发布会上,其声势,堪比某些电影大片的首映式!(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章 新书发布会

吴笛虽然是个态度极为认真作家,喜欢安安静静地写文章,可这却不代表她在文坛上没有人脉,只看这次新书发布会来这里捧场的作家们就知道了。

当代著名作家就有华夏短篇小说巨匠的袁龙川,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他的《袁龙川短篇小说集》在华夏文学图书榜上排行第七,世界文学图书榜上排三十二,还有著名历史小说作家花泉镜,遁矛文学奖呼获得者,公认的实力与偶像兼备的作家,还有诗人南岛、楚中等出席……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新人作家也到场,比如说吴笛的同学梁凉,他的处女作《沉,默》已经完本,大概写了三十万字,最终单行本销量接近百万册,据说已经有娱乐公司愿意买下这部青春小说的改编权,准备拍摄电视剧。

还有《最独唱》力捧的新人作家谷扬帆,他的《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以及与吴笛合作的《凉宫春日系列》都是在岛国人气逆天的存在,在“这本轻小说真厉害”中调查排名分列二、三位……

《俺妹》作者叶昭尘也来了,不过他还在装神秘,是以吴迪友人的身份到场的,实际上他心里可对吴笛这新书发布的大排场羡慕极了,但他知道,以他现在的名气,若是学吴笛的话,那是自取其辱,他在文坛上的影响力与吴笛比较起来,实在相差太大了。

吴笛的小姨,最美网络女作家王静姝作为网络作家的代表出席,煌萌小说网旗下的诸多大神作家也到场了,这些大神作家也许在文坛上没有话语权,但是他们所赚的钱,绝对不比传统作家少。

由于这个新书发布会是网络直播的。有不少无缘来到现场的粉丝们,已经直接在网上在线观看了,当他们看到这个阵势时,各种各样的评论都刷了出来:

“不愧是吴笛啊,这新书发布会弄得跟电影的首映式差不多了,到场的都是著名作家呢!”

“花泉镜果然去了,穿着华服留着长发的他实在太帅啦,完全就是真正的古典美男!”

“中原五白,是中原五白诶!简直比照片上的还要漂亮嘛!”

“看着阵势,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看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了。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什么《三国正史》……”

……

王静姝的《斗破苍穹》也即将完本,她的这部书,简直是一部商业价值达到巅峰的网络小说,不论是PC端,还是无线端。完全就是真正的通杀,凭借着她的这部书。煌萌小说网成了真正的最大的网络小说平台。

可能有人没看过吴笛的那些小说。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斗破苍穹》确实是毫无疑问的,在吴笛的大纲下,王静姝所写的《斗破苍穹》力量体系基本上没有崩溃,逻辑基本自洽,其中也没有什么“恐怖如斯”“放眼XX大陆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这种写多了让读者无力吐槽的句子。

因此,它的口碑要比吴笛那个世界的《斗破苍穹》好一些。但是骂声同样不少,尤其是那些已经进化成老白的读者,对这个《斗破苍穹》简直恨到了极点,因为一部《豆粕》。使得现在的玄幻小说不退婚不废柴开头就不是玄幻小说似的……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斗破苍穹》这种脑残小说的错!

在《斗破苍穹》即将完本时,吴笛给了王静姝两个大纲,一个是《斗罗大陆》的,还有一个是《凡人修仙传》,王静姝果断选择了后者。吴笛心中默默为仙侠小说默哀,估计那些老白又要大骂日后的“烦人流”全是《凡人修仙传》的错!

不过确实如此,凡人一出,修仙基本上就变成黑社会火拼了,仙人已经失去了仙气。

王静姝除了写《凡人修仙传》以外,突发奇想地想要用她以前的那个笔名“淑女也绅士”写女频小说,她随意问吴笛有什么好的构思,这次她不要吴笛的什么大纲细纲了,只要有个构思,她自己下笔就是了。

吴笛没看过多少女频小说,便将什么《甄嬛传》之流的拍成电视剧的宫斗小说的构思随便说了点,可惜王静姝没有采纳,大概是太俗套了,吴笛只能表示,女频小说她帮不上忙……

今日的吴笛,同样是以古典的华服盛装出现,华服本来就是华夏人重大活动的礼服,只要是女孩,几乎都会穿,而男人的话,除了穿华服以外,也可以穿类似西装的礼服,毕竟现代男人都是短发,穿那种古装的华服,在气质上肯定会减分。

其实来这儿的,也不仅仅是作家们,还有一些娱乐圈的明星,其中有些是吴笛改编成电影《秒速五厘米》中的一些演员,还有的则是顾雅君工作室中的歌手。以及著名歌唱家何欢老师,他是这次吴笛所作词曲的《临江仙》演唱者。

在新书发布会开始之前,吴笛首先与这些人友好地打了招呼,她对这种应酬的还是非常熟悉的,一举一动都显得落落大方,礼节完美。

而在发很多人都已经开始发自内心地尊敬她之后,她的虚荣心也小小地满足了一下,她现在所取得的成就,确实在她这个年纪,完全就是惊世骇俗。

然而吴笛却凭借着她的一贯表现,便让人觉得,这女孩年纪轻轻,有这样的成就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对方是真正的天才,而天才再配上那些凡人都难以企及的努力的话,那将达到怎样的高度呢?

新书发布会的开幕式别开生面,属于无敌文化公司旗下的专业cosplay团队直接对吴笛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的人物进行了cos演出,可以说赚足了眼球,毕竟他们身上的那些装备,非常的炫目。

紧接着,则是一段根据吴笛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制作的三维CG动画,这是由吴笛亲自监督制作而成的,制作人员是华夏与岛国最出色的动画制作人员,还有凯瑟琳的技术支持。

来到现场的记者以及粉丝,还有这些作家们,都被这一套组合拳打懵了,这真的只是新书发布会吗?

花样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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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惊人的销量

萧逸仁作为吴笛的死忠粉,无敌卫队的副队长,当然也有幸来到了吴笛新书发布会的现场。想到此,他都感觉十分庆幸,在吴笛的名声最差的时候,依然坚守在吴笛的身边,这就使得他在吴笛死忠粉中很有威望。况且,他还是吴笛的高中同学。

萧逸仁高考发挥一般,上了个二本的大学,他果断选择了在直辖市中都市的二本,至少这样,可以离吴笛更近一些。

他已经决定,在大学的空闲时间,就去写网络小说,他即使没法成为一名传统作家,也要当一名网络作家。

在新书发布会的现场,萧逸仁看到了许多文坛著名作家,让他不胜向往。当然,花泉镜这种人生赢家,他是最讨厌了,虽说花泉镜与吴笛之间的绯闻就是无稽之谈,可萧逸仁依旧对这个花泉镜十分不爽。

不过,在萧逸仁作为粉丝代表,与吴笛近距离接触时,他的心中全是喜悦与自豪,他似乎想起了当初默默地给吴笛送情书、送爱心形状的棒棒糖的青葱岁月,看着这个穿着华服的绝美少女,他不由思绪万千……

能够与吴笛握一次手,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很快,萧逸仁的注意力便被那极为炫目的cosplay表演吸引了,他对《三国正史》还是有些了解的,那些朗朗上口的诗歌,他都有背诵,甚至背得比课本上那些诗人们的大作还要熟悉,因为他觉得吴笛写的诗歌,不比那些古代诗人们差。

而让萧逸仁更加激动的,则是表演之后的CG动画,开场便是歌唱家何欢老师那雄浑壮美的歌声!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与到场的所有人都一样,萧逸仁也戴上了虚拟现实眼镜,然后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近距离地触摸了历史!

伴随着这样的歌声,在这凝固的历史画面上。滚滚东逝的长江、高远的青山、似血的残阳、白发的渔夫、悠然的樵汉,意趣盎然于秋月春风。

动画与歌声,已经完全融为了一体,完全震撼了萧逸仁的心神!

而后随着一阵短兵相接,金戈铁马的声音传出,吕布带着他的并州狼骑与胡人交战的的场面,鲜血横飞,让萧逸仁忍不住长大了嘴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完全就是真实的历史!

这就是吴笛第一部书的主角吕布吗?

简直帅呆了啊!

萧逸仁感慨着。他虽说对《三国正史》也比较了解,可是其中的人物实在太多了,他只注意了魏蜀吴三国中分量重的人物,而吕布前期就领便当后期根本就没戏份了……

CG动画并不长,只是做了几个精彩的片段,可却已经将萧逸仁的兴致完全勾起来了,他现在只想立马看到这本小说!

CG动画中,萧逸仁最难以忘怀的。除了吕布百发百中的箭术以外,莫过于吕布用方天画戟玩“人肉烧烤串”的画面。那种一人一骑,在万军丛中如入无人之境的勇猛与霸气,让他瞬间就被吕布这位“战神”给征服了。

不过,三英战吕布后,最后那位击退了吕布的,骑着白马。拿着银枪的小将,又是谁呢?

在CG动画结束后,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还沉浸在那种仿佛进入历史,近距离触摸历史的震撼之中。还有一些吴笛的女粉丝,则捧着脸颊叽叽喳喳地讨论“吕布”这个人物……

吴笛面带微笑地拿着一本典藏版的三国系列小说,上面的封面,便是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手持方天画戟,座下嘶风赤兔马的吕布,这是吴笛自己绘画而成的,她的画风,其实最适合画帅哥了,那种注重细节的华丽精美,是一般画师及不上的。

她落落大方地开始介绍自己的这部小说,闪光灯不断地闪起……

毫无疑问,这次新书发布会绝对是非常成功的!

至少萧逸仁他在记住小说的预售日后,就决定瞬间预订一本豪华典藏版的,身为死忠粉,难道还买普通版的?

而随着那段CG动画的视频出现在电视、网络上,看到这个画面的人都非常惊叹,吸引了原本对什么吴笛、《三国正史》都不了解的人。

至于那些原本就是吴笛的粉丝,在看到这个视频之后,纷纷感慨:

“这是真正的大手笔啊……我估计以后没有哪本历史小说能比得上《三国》系列了。”

“CG动画中的吕布帅爆了啊!我没看过《三国正史》,有知道吕布的结局是什么吗?”

“我估计是原创角色吧,以吕布这样的第一猛将作为主将,这次吴笛的小说绝对是爽文,我敢肯定!”

“难说啊,以吴笛的一贯风格,前期爽、温馨、治愈,后期虐、致郁,她的小说就是用来坑人的!”

“有吕布的手办吗?赶紧出周边啊,就冲这个华丽帅气,本小姐肯定要收集!”

……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一部,小说刚刚开启网上预定,第一日的预定数额就达到了将近一百万册!

这个数量无疑是非常惊人的,有些传统作家,一本书的总销量达到一百万册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要知道,吴笛虽然商业价值很高,但她其实并不算商业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喜欢的人非常喜欢,讨厌的人非常讨厌,有读者在深刻了解到了吴笛那种风格之后,看到“天净沙”这三个字,都是绕行的,说起来她现在作品的总销量加起来,估计还没有《盘龙》、《斗破苍穹》的总销量多……

不过她的《秒速五厘米》、《舌尖上的名著》、《梁祝》、《吴笛短篇小说集》、散文集《随想录》其影响力自然不是商业作品能比的,这一次的《三国》系列小说能够有这么高的预定数量,显然是因为宣传非常成功!(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章 欲罢不能

正因为如此,也有一些眼红嫉妒的言论出现,说是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虽然在销量上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的销量肯定不容乐观!

总有那么一些批评家,看不惯吴笛拥有那样庞大的宣传资源,他们觉得这完全就是作弊,新书发布会都和那些电影大片的首映式差不多的,这简直让某些作家嫉妒疯了!

所以,这些人以《三国正史》的销量不佳作为依据,来证明《三国》系列小说绝对也像《三国正史》那样,一开始销量高是因为支持的人都是吴笛的粉丝,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本身书的质量不行,所以销量肯定是后继无力的。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可管不了那么多,他在知道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上市后,立马就让她的女儿给他弄一本,作为一名古文教授,他对历史小说非常感兴趣。

而吴笛的《三国正史》其实非常符合他的胃口,他闲暇时,便会细细品读文言文版本的《三国正史》。

每次读完一篇人物传记,他都感觉回味无穷,他觉得古文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此,真正爱好古文的人,在品读古文时,就像是在吃大餐一样。

当然,让他汗颜的是,吴笛年纪这么小,在古文上的造诣,显然已经超过作为古文教授的他了,真不知道她是如何锻炼出这样高深的古文功力的。

夏建业也知道,有不少人都质疑这部《三国正史》不是吴笛自己一个人写出来的,但是在他看来,这都是没有依据的胡乱揣测,就算是古文,也是有文风的。纵观整部《三国正史》,古文全是统一的风格,这肯定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真的请枪手,枪手哪有这么高的写作水准!难不成还去请国学大师云牧山给吴笛代笔?

吴笛的文章,是永远也无法模仿的,这几乎成了文坛的共识,她的行文有非常独特的文风,随着她的写作水准越来越高,她的风格也越来越鲜明。就连普通的读者,也会轻而易举辨认出吴笛的文章来。

这样鲜明的风格,让吴笛根本无法找枪手,也同样强有力地证明了,她的文章全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这也是为何总是有无数人这样那样质疑她,可她却在质疑中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强大。

《三国正史》让他回味无穷。但夏建业也知道。不是所有读者都像他这样喜爱古文、喜爱历史,有人看到“正史”这两个字,就觉得头大……

他对此感到十分可惜,明明是一本真正的巨著,却太曲高和寡了,只希望《三国》系列小说能够吸引更多的读者。去关注这部《三国正史》。

夏建业在拿到这本典藏版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时,摩挲着这本书这精美的封面,心里颇为忐忑,他每看完吴笛的一部小说。都会大声疾呼——女人写的书看不得,太坑了有木有?

然而他每次嘴上都这样说,可吴笛的新作出来时,他又会忍不住屁颠屁颠地去阅读,这样的行为,让他自己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

吴笛的书,总是可以把握住商业与艺术的平衡,仿佛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魔力,去吸引别人去阅读,看她的幻想小说,便像是在看一部制作精良的电影大片,那种画面感,那种气质,实在让人欲罢不能!

哪怕吴笛写的文结局都让人叹息,可读者们就是买账,因为她的文章,不具备可跟风可模仿的能力!

因此,喜欢的人越读越喜欢,因为吴笛写文水准是在不断提升的,她可不是那种喜欢吃老本而被人诟病的作家,话又说回来,她脑中可以借鉴的创意有无数,根本就没必要吃老本。

而讨厌吴笛文章的人当然也越来越讨厌,他们就是不明白,吴笛的文章到底有什么好看,那么虐心的结局,哪里能忍受得了?

还有,这些人也无法理解,吴笛的读者,那种去疯狂挖掘伏笔的狂热到疯魔的劲头……看小说本来就是消遣的,搞得这么夸张干什么?

说到底还是因为,吴笛的文章不够白,他们更喜欢浅显易懂的文章。

夏建业一咬牙,忍不住了,虐就虐吧,反正虐着虐着也就习惯了……希望没有什么蛋疼的感情戏。

很快,他就入迷了,开篇写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胡人间的战斗,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看制作精良的电影,脑中自然而然便出现了画面。

吕布的勇猛,渐渐深入人心,而他与高顺之间的生死之交的兄弟情谊,也让夏建业极为感动,这就说明吴笛笔力很强,能将洒狗血的情节写得非常热血,无比动人……

在吴笛的小说中,吕布的性格是那种热血冲动型的,而高顺则是理智内敛型的,两人正好互补,也给了腐女们YY的空间。

“嘶……这也行?!果然是战神啊!”夏建业看到精彩处,忍不住拍案而起,这个情节,自然便是吕布的并州狼骑与董卓的西凉铁骑战斗的情节,还配有一张吴笛自己画的插画——马背上吕布的方天画戟上串了五六个人……而华雄则被吕布的勇猛给吓傻了!

夏建业几乎一口气读到这里,让他非常满意的是,里面一点蛋疼的男女感情戏都没有,甚至连女人都没怎么出现,有的只是让人热泪盈眶的兄弟情谊,至于开篇那个被吕布所救的小女孩,直觉告诉他,这估计是个伏笔,但是随着情节的深入发展,那精彩的战争、打斗情节,让他早就将这个小女孩忘了!

除了战争情节以外,还有那扣人心弦的宫廷政变,即外戚与宦官之间的斗争,吴笛的环境描写,几乎还原出了汉朝的一切建筑风格、宫殿的格局布置等等,就像是真正在看一部历史电影。

夏建业终于明白为何吴笛的文章能够让他欲罢不能了,就是这种逼真的细节!

读着吴笛的小说,他恍然间觉得自己也成了这段历史的参与者一般,他是吕布手下的并州狼骑,他是东汉宫中的大臣,他是那位无助被废而后又被毒杀的汉少帝,他是……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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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果然又坑了

夏建业合上书,心满意足地松了一口气,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一个下午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晚,他还是头一次看书看得这么入迷过!

闭上眼睛,他的脑海中似乎还回荡着书中一个个让人记忆深刻的画面……

“实在是太好看了,真想一口气看完所有的《三国》系列小说!”夏建业在心中感慨着。

整部书以吕布的视角来写,几乎就没有任何虐点,只要吕布出场,读者们就期待他大杀四方的场面,然而最后在三英战吕布时,吕布却终于败了……

而在吴笛的小说中,击败吕布的,不是刘关张,而是在刘关张后面出场的一位白袍小将——赵云。

她当然知道,历史上赵云从未曾与吕布交手过,但是这一次,吴笛却安排赵云在吕布力压刘关张精疲力尽时出场,然后与吕布单挑,将吕布击退的情节,但是她却没有写出赵云的名字,算是留下了一个很大的伏笔。

只要是读完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人,都会对最后这位高喊着“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出场的白袍小将印象十分深刻,因为只有他,真正击退了吕布,哪怕这是精疲力尽的吕布,但是,这已经足够让人遐想万千了……

毕竟那个时候的赵云,还是个少年英雄,吕布却是处于武将的巅峰期。

通过赵云,也引出了公孙瓒手下的一支“白马义从”精锐骑兵,他们是让胡人们闻风丧胆的骑兵:“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

这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已经有不少精锐兵种出现了,吕布的并州狼骑、高顺的陷阵营、董卓的西凉铁骑、飞熊军、鞠义的先登营等等,都让读者们忍不住去比较,这些精兵交战时,又会是何等的盛况。毕竟吴笛的战争场面描写,就是一绝!

许多读者读完这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都有些微妙地发现,前面所描绘的战神吕布,仿佛都在为最后这三英战吕布,白袍小将击退吕布而做铺垫似的,难道吕布也只是一块垫脚石吗?

不要这么坑吧……

夏建业这个时候也有些醒悟过来,他发现吕布这个人物形象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了,虽然勇猛无双。时常热血冲头,但是必须得承认,他身上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头脑比较简单,而且贪生怕死,唯利是图,然而他在对待亲情、友情方面,却又异常真诚。有时候为了亲人而不顾大局。

即使吴笛美化过吕布了,却也没有改动他性格中的致命缺陷。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可不是说笑的,在一部好的小说中,人物写到最后,作者也无法控制他的发展,因为小说最重要的便是人物,若是为了情节而扭曲人物的性格。那小说本身,便已经落了下乘。

吕布的性格,注定了他在那个关键时刻,为了妇人家眷,而不听陈宫的计策。最终兵败被俘。

不过,在读者眼中,这些都不重要,他们只知道,他们非常喜欢这位霸气无双的战神,看着他那样威风,每战必胜,便感觉十分痛快。因此,已经代入吕布的读者,当然希望吴笛给吕布一个好的结局……

然而,说到底吴笛美化吕布,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喜欢他,让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一炮而响,读者纷纷为了这个有魅力的主角而掏钱,等到越来越多的人看三国系列小说时,她再无情地将吕布虐杀。

因为,这就是真正的历史。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评价的好,吕布这种人“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吕布终究不是一位合格的上位者。

而反正在写到那个时候,她又已经换视角了,她可是用伪POV写法来写三国系列小说的,没有谁,是永恒的主角,所以也没有任何主角不死定律,因为前一部的主角,在下一部中,就成了配角,甚至是路人。

深知吴笛写作风格的夏建业,已经觉得有些不妙,他迅速开始翻《三国正史》中的吕布的传记,发现居然没找到?

他不由有些庆幸,难不成这吕布真是吴笛的原创角色吗?

等等……总觉得在谁的传记中,看过吕布出场?然后夏建业凭借着自己的记忆,恰巧翻到了曹操的便看到这样一段记录:

“曹操堑围之三月,上下离心,其将侯成、宋宪、魏续缚陈宫,将其众降。布与其麾下登白门楼。兵围急,乃下降。遂生缚布,布曰:‘缚太急,小缓之。’操曰:‘缚虎不得不急也。’布请曰:‘明公所患不过于布,今已服矣,天下不足忧。明公将步,令布将骑,则天下不足定也。’曹操有疑色。刘备进曰:‘明公不见布之事丁建阳及董太师乎!’曹操颔之。布因指备曰:‘是儿最叵信者。’于是缢杀布。布与宫、顺等皆枭首送许,然后葬之。”

果然是这样……这就是吕布的结局!

夏建业将两部书一合,往椅子上一靠……

真是的,我怎么就忘了吴笛这家伙的风格,我早就该醒悟的,别看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吕布到处大杀四方,一副气吞万里如虎的样子,可是,他最终的结果,注定是悲剧!

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夏建业这个时候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要手贱去翻《三国正史》呢?让他多期待一下吕布的未来该有多好……

夏建业虽然再次暗骂吴笛写的书不能看,但他毫不怀疑,待到三国系列小说出第二部的时候,他又会迫不及待地去看,因为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真正写出了那种波澜壮阔的历史感,它的可读性与趣味性,比《三国正史》要高得多,哪怕有不少情节的合理性让人过后想想,简直无力吐槽……合理党就该去看《三国正史》!

在这个时候,网络上有关三国系列小说的讨论,声势已经十分浩大,那种看完一本好书,迫切想要与别人分享的感觉,是吴笛的书迷们所共有的,因为吴笛的书,有这样的巨大魔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 讨论与吐槽

现在吴笛书迷在网上聚集的地方有很多,其中最鱼龙混杂的,当属天净沙的度娘吧,但毕竟玩度娘吧的年纪都比较小,虽说天净沙吧大多自诩为文艺青年,但是有时候吵起来也就跟泼妇骂街似的,成了二B青年,反正在网上,谁都不知道电脑面前是人还是狗。

还有特意为了讨论吴笛的小说而成立的一个天净沙小说论坛,原本只有很少一部分在那儿混,气氛一直比较融洽,其中大多数都是已经工作了几年,甚至是有家室的读者,都已经比较成熟了,因此即使有争论,也会以理服人,而不是那种“总之我就是对的,反对我的都是错的”的中二少年。

有时候即使互相都无法说服对方,却也会理解对方的理念,毕竟有时候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只是各自的立场不同而已,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少有人会背叛自己的阶级利益。

随着吴笛的小说越来越受欢迎,这个天净沙小说论坛也渐渐热闹起来,甚至还增设了其他版块,除了小说讨论区以外,还有推书区,以推荐当代传统小说为主。

而因为吴笛的一篇《钱与情》,天净沙小说论坛出现了时政帖,随着因为《钱与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讨论时政的人也越来越多,索性便又开了一个时政区。

在这样的情况下,天净沙小说论坛的建立者,索性就将天净沙小说论坛搞成了一个综合性的论坛,虽然无法与海角论坛这种超大型论坛相媲美,但怎么说也比小众论坛蛇的天空强了,毕竟蛇的天空主要讨论网络小说。而天净沙小说论坛则是传统小说论坛,在当今华夏,传统小说可是主流。

传统商业作家,写爽文的功力,可不比网络作家们差,如今的网络作家,除了中原五白王静姝,能够创下那样强大的销量记录以外,其余网络作家,在实体出版方面。还真的没法与传统作家相比。

此时,天净沙小说论坛的小说讨论区,也是流量最大的一个版块,就在讨论吴笛的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

“花了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小说,感觉天净沙的写作功力越来越深厚了。这部小说更加偏向商业化,但是那种无与伦比的画面感。实在是太痛快了。读天净沙的小说,感觉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

“吴笛的插画也越来越棒了,作为她的铁杆乐迷,很期待她能为《三国》写出更多的好歌来,仅仅一首《临江仙》根本不够!顺带一提,何欢老师完全唱出了《临江仙》的神韵。点赞!”

“非常流畅的一部作品,历史小说中难得的佳作,娱乐价值非常高,人物刻画十分鲜明。在这一部小说中,我记住了吕布、董卓、曹操、袁绍、刘备、关羽、张飞……当然,还有那个唯一击败吕布的白袍小将,表示非常期待这个伏笔!”

“我没看过《三国正史》,在这个论坛会不会有人笑我?总觉得听到‘正史’这两个字就头大,但是这部《三国》系列小说,我在看了那个超炫的CG动画后,忍不住买了一本,试着去读了一下,发现就算没看过《三国正史》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现在为了找伏笔,我去翻《三国正史》了!”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喜欢那个‘白马义从’的?感觉清一色的白马什么的,实在是太帅了啊,那个战胜吕布的小将,就是白马义从中的一员吧……”

“我发现很多人喜欢断章取义诶?那个小将能击退吕布,只是因为前面刘关张已经把吕布的体力耗尽了,这关羽可是秒杀华雄的人诶,还有张飞,文中说他是和关羽一样的‘万人敌’,刘备这个大耳朵双股剑也用得挺犀利,更别说之前断手的武安国、公孙瓒也和吕布战了十几个回合,这种车轮战简直就是作弊!在我心目中,吕布是无敌的!”

“吕布是无敌的+1,你们这么吹那个连名字都没的小将,作者知道吗?我不由想到个笑话,一个包子没饱,两个包子还没饱,到第五个包子饱了,就使劲夸第五个包子是最好的,而那个白袍小将,和第五个包子没什么区别吧?”

……

单从讨论区一片赞誉之声,就可以看出,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的开篇非常出色,让不少从来都没看过《三国正史》的人,对这段历史产生了兴趣,而小说中所刻画的一个个人物,都非常鲜明。

其实在刻画人物方面,吴笛是有天然的优势的,因为她自己是个插画师,她总是能够将自己笔下小说场景,绘画出来,这就使得某些人物的形象,一下子就深入人心了。

当然,除了赞誉之声以外,总有人跳出来质疑一些东西的,没有哪本小说可以获得所有人的认可,总有人挑刺的。

比如有科学物理帝吐槽吕布玩“人肉烧烤串”的问题,觉得这TM的就是吴笛一拍脑袋胡乱瞎写的玩意,还有人则吐槽关羽那什么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这真的用得顺手吗?还有就是“斗将”这个环节,感觉特别违和……有精研《三国正史》的人,便说这《三国》系列小说完全就跟《三国正史》自相矛盾,到底写得什么玩意啊!

还有吴笛的忠实女读者表示,她原本很期待吕布与被吕布所救的那个小女孩会有后续发展,结果第一部小说结束了,里面压根就没什么男女感情戏,除了战争、政斗、屠杀等以外,一点男女感情戏都没有,这让原本很期待吴笛能够写过与《梁祝》媲美的古代言情小说的女读者,十分失望。

她这个帖子一发出来,则遭到了不少男读者的吐槽,说是只求吴笛不写感情戏,那简直让人蛋疼,现在的节奏正好,还有极端点的,说是从来不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这已经不是虐主了,是虐心啊!

“《三国》本来就是一部写给我们男读者的小说,那些求感情戏的还是绕道吧!”有男读者得意洋洋地回复道。

“呵呵,《三国》分明就是写给我们腐女的小说,你们实在是太肤浅了,难道你们没看到吕布与高顺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刘关张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袁绍与曹操之间的真爱,你们没看到曹操与关羽之间的真爱?最关键的是,吴笛的画风天生就属于耽美!这些美男们不凑成一对又一对,能看?”某腐女语出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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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得主

在腐女们那强大的战斗力之下,不少男读者纷纷退避三舍,最关键的是,经这些腐女读者一说,为什么再回过头来看那些特别热血的兄弟情谊时,就想歪了呢?

腐女,果然是毁三观的生物啊!

但是不得不说,腐女们花起钱来确实大方,这《三国》系列小说的周边还没推出,就已经有不少人在问了……

除了有女读者表示不喜欢没有言情的历史小说以外,还有一些人,则又开始从立意上来批评吴笛的小说没内涵了,他们认为这部《三国》是一本媚俗的商业作品,一点都没有阅读的价值。

有读者直接将《三国正史》甩到了他们脸上,然而这些追求内涵的人,却又不去看真正高大上的《三国正史》。

要知道,《三国正史》可是真正的有“以史为鉴”的作用的,里面的不少政治权谋手段,值得学习,而其中对三国的形成等,还有最本质的分析,只要去认真读《三国正史》的人,一定能够收获他想要的。

可惜,真正去认真读《三国正史》的人实在太少了,哪怕吴笛已经尽可能地降低它的阅读难度了,不过它的严谨性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说这些读者也不过就是叶公好龙而已,内涵的作品在这个世上有很多,但销量却并不高,可见其实大多数人看小说,并不是为了追求大道理,而是将其当成一种精神食粮,首先要好吃才行,怎样的小说才好吃?当然是有趣的小说。

若是有趣的小说也很有内涵的话,那就最好了。

还有比较犀利的读者表示,什么内涵不内涵。都是人分析出来的,最懂得找内涵的人,其实是语文出卷老师……

这么一说,还真有一位出卷老师,直接拿着这首《临江仙》出了道诗歌鉴赏题,先是问这首词是什么类型的词。用了什么样的写作手法,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

结果一群论坛众还真开始赏析这首词了——

“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意味无穷,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作者试图在历史长河的奔腾与沉淀中探索永恒的价值,在成败得失之间寻找深刻的人生哲理,有历史兴衰之感,更有人生沉浮之慨,体现出一种高洁的情操、旷达的胸怀。读者在品味这首词的同时,仿佛感到那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仿佛倾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于是,在叹息中寻找生命永恒的价值。”

“楼上的。你当年高考诗歌鉴赏一定是满分吧?这简直就是标准答案嘛!”

“给高考达人跪了,说起来,本来我就觉得这首《临江仙》很好,读起来感觉胸中有一股气,就是不知道好在哪里,原来只有会做诗歌鉴赏题的高人才能说出它好在哪里么?”

……

在一群人的调侃中。那位说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没内涵的论坛众无奈退去,他这才发现,其实内涵不内涵,全看有没有语文出卷老师拿它出题!

而随着《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的大受好评,它的销量持续增加。在一个星期内,销量突破了五百万册!并且每日的销售量还在平稳增加之中!

这个销量,完全将之前那些说《三国》系列小说全靠宣传才有销量的人脸都抽肿了!

只有真正的好(白)书,才能让读者买账,而随着《三国》系列小说的大卖,它也带动了《三国正史》的销量,虽然效果并不明显,有许多人即使看了小说,也不会有兴致去研究正史。

经过读者调查发现,《三国》系列小说的新增读者,大都是那些对历史小说很感兴趣,已经上了年纪的男人,这可是让吴笛的名气,再一次得到了拓展!

那些因为《三国》系列小说而知道吴笛的读者,则又去买了之前吴笛所写的小说看,喜欢的自然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种风格,那些对言情不感冒的,则去看看吴笛的哪些小说不是言情小说,然后再买来阅读。

吴笛的写作能力,已经完全得到了读者们的认可。

当初那位说吴笛写不出构架严谨的历史小说的杨晓明,此时已经销声匿迹,再也不敢发表对吴笛的任何评论,因为怎么看吴笛的这部《三国》系列小说,都是要直接封神的节奏,遁矛文学奖,近在咫尺!

而与此同时,吴笛出席周迅人文学奖的颁奖仪式,并成功以一篇《钱与情》将周迅人文学奖揽入怀中的消息再次登上了各大报纸,她是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

文坛上的不少作家,都对此羡慕嫉妒恨,吴笛在文学上的天赋,实在是无人能及!

不过,在之后的青衫诗歌奖颁奖仪式上,吴笛却并没有出席,这说明她自愿放弃了这个历史最悠久的诗歌奖项,虽然她发微博解释说自己没资格获得青衫诗歌奖,但是这分明就是对青衫诗歌奖赤裸裸的报复!

有人猜测吴笛是为那位被作协驱逐的诗人楚中鸣不平,而吴笛拒绝加入华夏作协,更是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以吴笛现在在文坛上的地位,拒绝加入作协,简直就是对作协本身最大的讽刺……

而因为吴笛拒领青衫诗歌奖,导致这项诗歌奖的权威性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它其实已经是个名存实亡的奖项了,因为谁都知道,吴笛所写的古体诗,是当代最出色的古体诗。

吴笛拒领青衫诗歌奖,与拒绝加入华夏作协的举动,又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甚至又有人拿体制问题说事——吴笛为什么不加入作协?一定是体制的问题!这不禁让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可是,吴笛为什么要加入作协呢?这对吴笛来说本来就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她懒得做而已。(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三章 吴笛的对手?

吴笛这种越来越任性的行为,使得她在舆论上有些不利,她虽然有煌萌传媒这样的庞然大物罩着,但是别忘了,华夏还有另外两大传媒的存在,银视传媒与骄御传媒。

煌萌传媒因为拥有吴笛这样的超人气偶像,而愈发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甚至隐隐要打破三大传媒三足鼎立的平衡地位,这就引起另外两个传媒集团的不满。

吴笛作为煌萌传媒力捧的偶像,也就遭到了另外两个传媒集团的打压,其中骄御传媒旗下的《新周刊》,向来喜欢报导吴笛的负面消息,因为它持续不断地黑吴笛,导致它被那些讨厌吴笛的人捧得很高,他们觉得《新周刊》中报导的吴笛,才是真实的吴笛。

不仅如此,其余两大传媒见到煌萌传媒力捧出来的吴笛,给集团带来那么大的回报,他们也开始模仿煌萌传媒的举动,也想要推出一些有实力的美少女作家出来。

比如说骄御传媒旗下的一名叫做万芳媛的少女作家,便得到了骄御传媒高层的垂青,他们认为这位少女作家或许可以推出去与吴笛打打擂台。

原因当然是,这万芳媛在过去文坛上的经历极为耀眼,别看她此时也才高三毕业,但是她七岁就开始写作,九岁就写成散文集《打开天窗》,此书被某省教委定为素质教育推荐读本并改编为漫画书,十三岁那年便成为多家报刊的专栏作者。

当初的万芳媛,毫无疑问是一位天才少女作家。而吴笛那时候则根本没有任何名气。

若非吴笛的横空出世,这位万芳媛,绝对是同龄人中最耀眼的天才作家。虽然她的天才,与她有一个传统作家的母亲不无关系。

万芳媛十六岁时,还是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她与华夏作协的关系也非常密切……

这一次,吴笛在拒绝加入华夏作协之后,显然也让华夏作协的某些官员比较恼火,而让人玩味的是。万芳媛这位与吴笛同龄的少女作家,卸任华夏少年作家学会的主席之后,则高调加入华夏作家协会。

这个消息。便被骄御传媒旗下的媒体大肆报导,它们开始故意拿万芳媛与吴笛做对比,并认为在个人品德方面,万芳媛这位少女作家。远远超过吴笛。甚至还批判吴笛现在的所作所为根本就算不上一名作家,只是一个肤浅的偶像而已。

无论怎么看,万芳媛这位根正苗红的少女作家,才算是真正完美的传统天才作家,这一年高三的毕业的她,已经被中都大学破格录取,而且的她的作品还获得了这一届人民文学奖,一个分量还算重的文学奖。当然远远不能与周迅人文学奖相比……

万芳媛在这个暑假已经确认,在进入中都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的同时。还成为了《新周刊》的一名特约记者,足见她已经越来越受骄御传媒的重视了。

在骄御传媒高层看来,万芳媛最让人无奈的地方便是,若没有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作家在前,还能厚着脸皮吹嘘万芳媛是美女作家,但是有了吴笛做比较,万芳媛那六、七分的容貌,就实在不值一提了。

若是万芳媛能够再漂亮一些的话,脑残粉更多一些的话,其影响力,说不定还真可以与吴笛竞争一番。

有时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吴笛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固然是因为她的作品确实不错,但她的容貌也起了更大的作用,天才作家并不稀奇,美少女也有很多,可当这二者结合起来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化学反应,更不用说,吴笛还多才多艺,不仅仅是作家,她还兼具插画师、原创音乐人、歌手这样的职业。

这样的吴笛,绝对不是万芳媛可以相比的。

在骄御传媒的媒体们别有用心地炒作吴笛与万芳媛这两位即将成为校友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希望自己旗下的万芳媛也能拥有吴笛那样的影响力时,吴笛却一点也没有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她压根就没关注过什么《新周刊》。

吴笛向来知道人红是非多的道理,她聪明的地方在于,在看对她个人的报导时,她让她的私人助理只筛选出赞美的报导,然后她看了就心情舒畅了,至于那些批评的,她直接命令助理别让这些影响心情的评论出现在她的眼前。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快快乐乐的,不要为自己加上一道又一道的枷锁。

当然,对于自己文章的批评,吴笛却总是看得很仔细,她对待写文的态度,一直非常严谨认真。

吴笛不关注这种消息,不代表吴笛的那些粉丝们不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骄御传媒故意将万芳媛与吴笛放在一起比较,也有借用吴笛的名气,让万芳媛的名气更上一层楼的想法。

与吴笛的安静写作不同,万芳媛在网上、传统媒体上都比较活跃,而且她喜欢写时事评论,算是比较著名的“女公知”,在当今华夏,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汇还是比较中性的,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公知这两字和砖家、叫兽一样,都已经臭大街了……

万芳媛曾公开表示,在当今文坛,她最欣赏的作家,便是姚琼,并非姚琼的文章,而是姚琼那独特的个性,实际上万芳媛的所写的文章也非常具有个性,她作品的内容看上去特别大胆、另类、坦率直白。

在她十一二岁时,她就能够成熟地、平静地谈论着恋爱、月经、性,甚至伟哥,丝毫没有大惊小怪。她也坦白地写出了孩子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对出名,对升官(当班干部)发财的看法。

翻翻书的内容:你发育了吗、比胸脯、鱼水缠绵……真是让人头晕目眩。人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万芳媛怎么敢这样写?她甚至自己在书中公然写到早熟的苹果好卖,我找男朋友,是大大地有标准。要富贵,要潇洒,要浪漫,要健壮……

因为万芳媛时有一些妙论出现,便使得她的关注度确实挺高,微博粉丝有将近八百万,虽然比不上吴笛那让人恐怖的八千多万粉丝关注,稳居粉丝榜第一位。(未完待续。。)

明天的更新不知道能不能准时……以及大学学霸何在?

这个时候,我在去桂林的飞机上,参加一个起点作家培训活动,七月四号到七月七号,也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时间更新……

最近的更新确实不给力,主要便是因为卡文卡得比较厉害,而且创作激情期已经过去,写出来的文章质量自己也觉得不是很高,感觉就像是为了写而写一样。

马上就要进入大学情节了,作为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当然对大学生活有很多回忆与感慨,不过我上的大学也就是最水的一本,不是什么名校,而且我感觉我这样混了四年的学渣,肯定写不出大学学霸的感觉,有没有真正的大学学霸提供些好的思路,写在书评区的【征集帖】中吧,感觉合适的我会采纳的。

上大学吴笛肯定是住女生宿舍的,我又没住过女生宿舍,也不知道女生们作为室友相处起来到底怎样,本书有女读者没?提供点比较贴近生活的女生宿舍趣事可以吗?

以及,吴笛是中文系的,还会辅修历史系,弄个高逼格的双学位,不过我这个学渣作者是数学系的,完全不搭界啊……中文系与历史系的大能多提点意见呗。

最后,厚颜求月票……(嗯,这句话其实是最重要的,毕竟数据越好,越能让作者有激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现在吴笛的粉丝可以说成份十分复杂,因为吴笛在文学、绘画、音乐三个领域都有让人瞩目的成就,有人因为文学而成为吴笛的粉丝,有人特爱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有人则喜欢她那曲风多变、悦耳动听的音乐……

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人,则伪装成吴笛的脑残粉,以维护吴笛的名义,去到处给吴笛拉仇恨,这实际上也是吴笛有那么多人讨厌她的原因之一。

这一次,被骄御传媒拉来与吴笛作比较的万芳媛,就被某些混入吴笛粉丝群中的阴险小人盯上了,他们煽动了部分不理智的粉丝,直接去万芳媛的微博下大放厥词,至于度娘吧,因为关注人数才两千多,所以倒也没有爆吧的必要了,人气实在太低……

“万芳媛你这婊子还想和我们的小笛子相比,别逗了行不行,你看看你最近上市的《不曾沧桑》,写的都是什么JB玩意,总销量能超过百万吗?连《三国》系列小说的预定销量都比不上,就这样也好意思叫天才女作家?”

“SB万芳媛,SB《新周刊》,长这么丑也好意思叫‘美女作家’?我们家小笛比你不知道漂亮多少倍!”

“垃圾作协的走狗,我们家笛笛不加入作协就因为作协太黑暗太垃圾了,你万芳媛加入华夏作协,一定给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艹不少次吧?话说你这么丑,也有人要艹你?都是什么奇葩审美观?”

……

万芳媛这一次当真是莫名躺枪,事实上,她刚刚从国外拉丁洲某国举办的世界杯看球回来,还准备给《新周刊》写一些有关足球的采访稿,她挺喜欢足球的。她选择中都大学,除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还因为中都大学,是华夏豪门俱乐部“皇家中都”的青训营所在地。

而华夏最著名的几个球员、教练都与这个俱乐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著名教练唐恩、常胜,以及著名球星楚中天、陈英雄、荣光等。都出自这个优秀的青训营。

万芳媛与吴笛没有太多的交集,虽然她其实也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那确实是一种享受,作者比起读者来说,承受能力强得多,不会因为虐心的剧情而动容,反而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如何做……

当然。万芳媛与吴笛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作家,她更擅长杂文、散文,而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上,并没有太高的造诣,真正厉害的长篇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写的。

可以说,之前的万芳媛与吴笛完全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后,看到自己微博上一群喷子。还一副以吴笛脑残粉自居的样子,她本人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万芳媛怎么说也是一位要强的天才作家,作为一名才女,为人也比较犀利,莫名遭受到这样的对待,她当然要反击。她先是直接发了一个微博:“能不能管一管你的那群疯狗,太恶心了!@吴笛”

吴笛平日里不怎么玩微博,都是交给她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反应,发现这确实是吴笛粉丝的错误之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道歉,并约束粉丝的行为,但是看她的微博发言,比较官方化,显得没什么诚意。

因为这件事,万芳媛对吴笛的印象也直线下降,其中当然也有一些嫉妒与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她现在的名气,与吴笛相差实在太大。

她决定写一篇杂文,抨击越来越脑残的粉丝文化,而且她还想要当着吴笛的面,将这篇文章读给吴笛听,反正她和吴笛即将成为校友,总有机会见面的。

而吴笛其实也被阴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她这个时候,还在网球场和吴迪打网球,这是她两世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今日的吴笛,系着马尾辫,戴着网球帽,穿着粉红性感的网球套裙,这是很漂亮的网球服装。

吴迪忍不住瞥了对方那白皙如雪的美腿两眼,然后淡定地拿着网球拍到了另外一块场地,在知道妹妹最喜欢的运动是网球之后,他就基本上不打什么篮球了,而是陪妹妹打网球。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的网球技术还比较一般,算是入门了吧,而吴笛可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并没有来很正式的比赛,而是随便打着玩,就像是乒乓球那样。

“我要发球了哟。”女孩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很开心地说道。

吴迪被这样的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微笑,他回应道:“我准备好了。”

他的话音刚落,便见到对面的吴笛将网球抛起,一个极为标准的发球动作做了出来,只听到“砰”得一声,球速极快!

吴迪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甚至还在看女孩那微微飘起的粉色裙摆,而后网球便从他的身侧飞过,这是一个非常棒的ACE球!

吴迪忍不住苦笑道:“太厉害了吧,让让啊……”

“是你太不专心了!”

“好吧,抱歉抱歉,我会认真陪你的。”吴迪翻了翻白眼,心说打网球哪有看妹妹打网球的姿态来得享受?更不用说,今日穿着网球套裙的妹妹,相当美丽性感,那完全勾勒出了她匀称曼妙的身材。

在妹妹刚刚大力发球时,她胸前那晃动的玉兔,则让吴迪分了神。

不过在这之后,吴迪的状态也渐入佳境,他的运动天赋本就非常出众,凭借着他不惜体力的奔跑与作为男人的力量,倒是还能挣扎一番,有时候一些高质量的回球,也让吴笛十分棘手。

就在两人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之中时,却有不速之客到来,在另外一个场地上,一个男人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吴笛那美丽的身影,他终究没有忍住,带着自己的两个跟班,来到吴笛所在场地。

名为高腾的男人,一看身份就颇为不凡,他在手上转着自己的网球拍,懒洋洋地对吴笛吩咐道:“美女,来陪我玩玩怎么样?一小时给你五千。”(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五章 我要打十个!

高腾并不认识的吴笛,而本人的身份,其实是个暴发户家庭出身的富家少爷,因此他当然不知道吴笛真正的身份。

他只知道,他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穿着粉色网球套裙的马尾辫女孩时,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而他看了吴笛那打网球时的美丽姿态后,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颇为英姿飒爽的女孩迷住了……

吴笛看到高腾那炽热的目光,眉头微皱,心说这人不是在说胡话吧,她是什么人,难道还会看上对方那点小钱?

吴迪走了过来,挡在妹妹的身前,淡淡道:“你是什么人?”

高腾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眼,嗤笑一声:“我看上你马子了,给你十万,赶紧滚!”

吴迪笑了,没想到他居然还会被人砸钱,而且刚刚他也听到了,说是给吴笛一小时五千元钱陪人家,这简直就是笑话……

“笑什么笑!你也不打听打听,在这一带我高腾是谁,赶紧滚吧!”高腾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吴迪挡着他的视线,实在让他非常不爽!

吴迪也懒得废话,一个巴掌就抽了上去,然后往高腾下半身就是一脚,他抓起高腾的头发:“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谁。”

高腾痛哼一声,有些畏惧地看着说动手就动手的吴迪,他大声道:“给我喊保安,打人啦!”

高腾的两个跟班赶忙上来帮忙,然而他们哪里是练过格斗术的吴迪的对手,被他三两下就放倒在地,他依然拎着高腾的头发,一只脚还踩在一个跟班的脑袋上,脸上的神情倒是显得挺痛快。似乎很开心有人上门来给他打脸。

吴笛则在一边悠闲地用网球拍玩着球,她刚刚还抽时间报了个警,在谨慎的她看来,这次他与吴笛来的这个网球场是随便找的,没有主场优势,被人家玩人海战术就不好了。

当然。她可不怕什么人海战术,不过吴迪这小子就是个拖累,有鞭子在手,她连枪都不怕。

吴笛的谨慎还是有道理的,过来的保安,分明就与高腾等人是一伙的,他们见到高腾被如此对待,连问话都不问,直接就冲上来想要将吴迪打一顿。

吴迪见到来了十余人。心中微微一凛,头皮也隐隐有些发麻,他这才发现,自己刚刚似乎太冲动了,这地方终究不是他的主场……

吴迪在走神的一瞬间,忽然听到一声“小心!”,他赶忙将高腾一推,然而他身上却被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棍子。让他感觉火辣辣的疼,这些保安下手真他妈的狠!

“小子。敢这样对待高公子,我看你是不想活了!”为首的保安恶狠狠地说道。

“飞哥说得对,在这里,没人敢惹我们高公子!”有手下立马接着说道。

缓过来的高腾,一脸狰狞,他恶狠狠地说道:“妈的!给我往死了打。把你打残,然后搞死你马子!”

“我艹!”吴迪咬牙站起,一股热血涌上心头,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给我退后!”吴笛果断将吴迪往身后一拉,挡在吴迪面前。淡淡道:“我已经报警了,你们还要动手?”

“报警?哈哈……天真,警察来了,也要给我高腾的面子!这样吧,你当我马子,我放了这男的!”高腾一边这样说,心里却非常窝火,这么好的妞居然被人喝了头汤,他就觉得自己被带了绿帽一样!

高腾在这一带横行惯了,不知祸害了多少女人,他最喜欢的就是个雏儿开苞!

“哼!”吴笛也懒得废话,一鞭子抽了上去,那速度,简直肉眼难辨,她的鞭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高腾只觉得脑袋上一股剧痛传来,而一只眼睛更是痛得要人命,他惨叫一声,捂着自己的眼睛跌倒在地,他的右眼上下方,都有一道鲜明的鞭痕!

“大家一起上,我们人多,完全不用怕!”飞哥吼了一声,便带头向吴笛冲了过去。

“怎么办?”吴迪感觉非常不妙,他现在极为后悔,若不是他一时冲动,也不会闹到这般境地,他虽然知道吴笛精通鞭法,但是对方人多势众,他觉得吴笛会吃亏。

“全部打倒就行了。”吴笛冷冷地扔下一句话,然后只见她的挥鞭的手仿佛出现了幻影,明明是一条鞭子,却像是万千触手一般,每一只都准确地抽准了保安们的头部,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然后他们全都摔倒在地!

一边的吴迪瞪大了眼睛,在他的眼前,这个穿着粉色网球套裙,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美少女,那种强烈的反差感、彪悍的气场,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家妹妹的武力竟然这样恐怖如斯!

捂着右眼的高腾,尚且完好的左眼,也看到了这一幕,他的神情就像见了鬼一样,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惹上了多么可怕的女人,她看起来是如此的娇俏美丽,可是那看似柔弱的身躯中,却隐藏了这样可怕的力量……

在这个时候,警察终于来了,为首的那位,一见到吴迪,立马谄笑地走了上来,然后他看到十几个倒在地上呻吟的保镖时,脑袋有些发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吴少,这是怎么了?”

“全部抓走!”吴迪吩咐道,这次如果没有妹妹的话,那就要命了,他现在的心情很差……他忽然间发觉,在武力方面,他与吴笛的巨大差距。

“敢抓我,你们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高腾叫嚣道,可他在知道吴迪兄妹俩真正的身份后,完全呆了!

在这个时候,吴迪则感觉自家妹妹的武力,甚至比他那位外公的“大内侍卫”都要强悍,完全就达到了世俗中的巅峰,作为政阀子弟,他其实也隐隐知道,华夏表面上看起来掌握在政阀手中,但是……

他按捺下自己心头的不安,刚刚走了几步,就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差点摔倒,还好有吴笛扶着,不过那些保安确实下手太狠,他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受了伤。

吴笛见状,微微皱眉,然后毫不犹豫地以一个“公主抱”抱起吴迪,将他迅速带往医院。

“喂,不能用背的吗,这样的姿势太羞耻了吧!”吴迪红着脸大声吐槽道。

“好轻。”吴笛面无表情地评价着对方的体重。

“是你力气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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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又要追赶吴笛了

医院的VIP病房内,吴迪的父母刚刚离去,还好这次他受伤不算太过严重,不过医生却说,若非吴笛即时将吴迪送到医院,那情况还真不好说。

很显然,这一次,是吴笛救了吴迪。

吴迪内心深处当然也感激吴笛,不过一想到自己一个大男生,居然被吴笛“公主抱”,他就觉特别羞耻,而吴笛来了句“好轻”更是神补刀,他的身体怎么说也算高大健美好不好?

不过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的妹妹绝不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确实这样,但一想到那漫天的鞭影,他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样的武力,让他不由想起了在华夏已经没落的武侠小说中那些超级武者们。

华夏自古以来都有习武的风俗,即使现在已经是热兵器的时代,但华夏的习武风气依然很浓厚,比如大学中最受欢迎的社团,与武术有关的社团就有很多,比如剑道社、弓道社、格斗社等等,当然这些社团受欢迎的原因还有一个最特别的因素。

甚至还有不少武者相信,武功练到高深处,便能破碎虚空,进入仙界。

这种说法乍一听还会以为是小说家的戏言,但是华夏科学院,却有个部门在一本正经的研究武学,当然,它现在有个高大上的名字,叫做“人体力学”。

华夏有一支名为“雪豹”的特种部队,个个都是能以一敌十的高手,不过他们也不可能拥有像吴笛这样变态的武力。

吴笛有这样的武力原因很简单,自从获得何秀奶奶的那个无名功法之后,她就一直在修炼,一开始她并不相信这个功法会有什么效果。只是一句“永葆青春”让她心动而已,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自己的肌肤与体型都越来越趋向完美,而身体中更是感觉到一股气在丹田时,她就知道,这功法确实神奇!

在明显感受到效果后。她每日必定会抽时间来修炼,她能使用出那样恐怖的鞭法,最关键原因的,还是身体中那一股气,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内力,而当她用内力催动鞭法时,那出现的效果,自然是无比惊人的。

吴笛平日里当然不会将内力展现出来,那实在太惊世骇俗了。不过在那一日,她也不得不动用自己这强大的武力了,她可不是那种随意受人欺负的女孩。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安安静静地坐在吴迪的病床旁边,十分娴静地为他削苹果,她的技术很好,削下来的苹果皮能够保持不断。

削完之后,吴笛将苹果递了过去。而吴迪也不客气,直接将苹果拿过来吃了。脸上带着满足的神色,不过他也颇为关心地问道:“你不累吗,好像晚上都一直在这里,根本就没睡觉……”

“我很好,一点都不累。”吴笛在哪里都可以修炼,每次修炼完后精神都会非常饱满。就是凭借这样几乎无限的精力,她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写成《三国正史》。

“我也想学武。”吴迪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在见识了妹妹那强大的个人武力之后,他才发现,什么叫做真正的强大。他毫不怀疑,如果吴笛想要去暗杀一个人的话,那没有人能挡得住自己的妹妹。

“想学就学呗。”吴笛漫不经心地说道。

……

吴迪说到做到,他一出院后,就通过自己家的关系,找了一个所谓的真正高手,向其学习华夏最传统的武术。

这个时候大学已经要开学了,他也暂时与吴笛分开,他来到了京城,毕竟他所上的大学,是华夏大学,而吴笛上的,则是中都大学,中都大学的地点大概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上海,两所大学的距离很远。

吴迪所找到的这位高手,名字叫做袁光强,一直服务于聂氏,他在京城开了一个武馆,弟子众多,名气也极为响亮,在奥运会的武术比赛项目上,他的弟子就曾拿过冠军。

这个世界奥运会的武术,可不像吴笛那个世界,是花架子,而是真正的打斗,时有受伤的情况发生。

“吴少,你是要学哪种武术呢?强身健体,还是真正的杀人之术?”穿着一身劲装的中年壮汉,随意问道。

“当然是真正的杀人之术!”

“那还不如去当官。”袁光强淡淡道。

吴迪皱了皱眉,他又问道:“以袁大师你的功夫,能当得天下第一吗?毕竟你在京城名气这么响亮……”

袁光强听到吴迪的话,却自嘲一笑:“武者分外家与内家,真正的高手,都是内家高手,我这可不是在胡说八道,我曾亲眼看过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男生,轻轻松松举起一块千斤之石,我练武练了这么久,都做不到那种事……按照武者的实力划分,我估计我就是二流的外家武者而已。”

“那一定是武学世家的人吧!他们在华夏非常神秘,地位超然,不过却似乎并不在意名利,而是一心追求武道。”吴迪忍不住猜测道。

“确实如此,他们在军方很有势力,就算你们政阀,也不敢轻易得罪军方吧?”袁光强淡淡道。

吴迪微微沉默,他在国外见识到了《学霸乐园》这样的黑科技后,就忍不住猜测与美利坚分庭抗礼的华夏也肯定有隐秘的力量,而他现在又发现自家妹妹那超越凡人的武力,他就不由猜测,说不定华夏隐秘的力量,就是那些真正的超级武者……

“我曾见识过,一个女孩在瞬间用鞭子挥出十几道残影,这算什么层次呢?”吴迪忍不住问道。

“什么?”袁光强不由讶然道,“你不是在做梦吧……”

见到吴迪那认真的样子,袁光强只能苦笑道:“那就是真正的武学高手了,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传说中比内家高手还要厉害的先天武者,毕竟小说里都那样写的,但就算她不是的话,那也一定是最顶尖的内家高手,这样的武者,或许才能算得上天下第一!”

妹妹竟然是天下第一的武者么?

吴迪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而袁光强则详细地讲了一下外家武者的等级划分,那些不入流的外家武者,只能称为武学爱好者,分为一到十级,十级之后可以考取黑带,一旦能够凭借自己真实实力获得了黑带,那基本上能算是三流外家武者了,大概奥运会冠军就是黑带一到三段的层次,袁光强就是黑带六段,那些一流的外家武者,就是七到九段。不过一流的外家武者,基本上都是官员、富豪们争抢的人物,考不考段位也无所谓。

至于内家武者的等级,袁光强自然就不清楚了,若非他曾偶然见过一次那种很不科学的景象,他根本就不信会有什么内家武者……(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 在去大学的路上

马上要开学了,吴笛即将要去中都大学,没有任何疑问,她选择的是中都大学的中文系,不过她还决定辅修历史系,她反正精力充沛。

虽然她现在的写作水准几乎已经达到了巅峰,但是她仍旧享受学习的快感,只有在修炼与学习中,她才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如此充实。

在这一年,吴定邦的官职也动了,从副部级升到了正部级,居然当了华夏的外交部长,这种官场升迁,放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显然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在华夏,倒是没有多少人觉得不对,华夏有不少主席都曾当过外交部长。

不过,这对吴笛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她这一辈子,一直都没在那个圈子混,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倒是吴迪,已经在政阀子弟们的圈子中颇有声望了。

吴迪有吴笛这样一个妹妹,使得他在一些聚会上,时常遭到其他贵族子弟的围剿,显然有不少人都觊觎吴笛的美色,而既然吴迪是对方的兄长,当然就要吴迪打好关系,说不定就近水楼台先得月……

殊不知吴迪对那些打他妹妹注意的男人没有一丝好感。

对于吴笛来说,这次来中都上大学,除了学习之外,最重要的便是体验美好的大学生活,感受真正属于名校的气氛。

因此,她选择与夏薇薇一起乘坐高铁来到中都。

夏薇薇与吴笛一样,选择的都是中文系,她极为爱好写作,在吴笛的帮助之下,她已经在《最独唱》上发表了她自己的短篇小说,人气调查与读者回馈都不算差。

单单以一个新人作者的角度来评价夏薇薇的话。其实她已经十分合格了。

吴笛与夏薇薇正亲昵地坐在一起,因为写作与音乐方面的交流,两人之间的关系愈发亲近,而又由于两人都考上了中都大学,再次成为同学,所以她们便约好了一同去中都大学。

“小笛。《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什么时候出啊,我现在最想看到你怎么玩死吕布……”夏薇薇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

吴笛“呃”了一声,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给吕布一个悲惨的结局?”

夏薇薇看着吴笛的脸颊,那白皙的肌肤是如此的光滑细腻,她忍不住捏了一把,然后一副理所当然地说道:“这不就是你的风格嘛,越是出彩的角色,越没有什么好的下场,越是甜蜜的感情。到了最后……你懂的。”

吴笛笑着躲开夏薇薇的手,却忍不住为自己辩解道:“我只是根据我原来的设定这样写而已,在那个三国乱世,以吕布这种性格,注定是成不了大事的。”

“我就知道……不过一想到那些期待吕布有个好结局的读者,看到他最终的结局,我就特别兴奋呢。”夏薇薇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坏掉了。

如今的夏薇薇,倒是越长越漂亮了。她弄了个大波浪的发型,柔软又不失淑女。既有轻盈飘逸的轮廓,又有妩媚迷人的视觉冲击。

她与依然是黑色直长发的吴笛走在一起,就像是一对姐妹花,因为一直熏陶在文学与音乐之中,她身上的气质也特别文静高雅。

“《三国》中我反正最喜欢荀彧荀文若荀令君,可惜他的结局也不好。真是的,我觉得《三国》中有那么多出彩的人物,可你下起手来就不带手软的,简直无情!当然,周瑜还要惨。中了流矢之后病死,这是在体现人生偶然、世事无常么?”夏薇薇还是忍不住吐槽道。

吴笛与夏薇薇两人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却隐约能听到“三国”二字,这便让吴笛身边的男生顿时升起了通过《三国》来向身边这位带着墨镜的美女搭讪。

吴笛与夏薇薇所做的高铁是二等座,一排中由三个连着的座位与两个连着的座位组成,她们两人正好是在三个连着的座位上,夏薇薇靠着窗户,吴笛坐在中间,吴笛旁边还有一位同样疑似大学新生的男生。

男生确实是大学新生,名叫苏舜卿,来自一个江南小城,考上了中都大学,成了那个小城的骄傲,他平日里也比较喜欢看书,对《三国正史》与《三国》系列的第一部小说都颇为熟悉,如今听到身边这两位美女在谈论《三国》,他就忍不住想要表现一下自己。

苏舜卿在坐到吴笛身边时,就闻到了女孩身上淡雅的清香,他忍不住瞥了戴着墨镜的女孩一眼,单单从侧面那完美的轮廓来看,他就知道,这绝对是一位超级美女,而对方一身素雅连衣裙的打扮又特别有气质,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苏舜卿长相还算俊秀,斯斯文文的,不过脸上的痘痘有些多,破坏了他给人的整体感觉,他在高中时学习很刻苦,要不然也不会考上中都大学,他从来就没有恋爱的经历,但是现在都上大学了,他觉得自己应该要主动把握机会才行。

“你们是在谈论《三国》吗?我也很喜欢这部小说,不过,我更喜欢《三国正史》,它给我的感觉,就像一本真正的史书,那个作者实在是太厉害了……”苏舜卿用一种赞叹的语气说道。

“那个作者……你不会不知道《三国》的作者是谁吧?”还没等吴笛回话,夏薇薇忍不住反问道。

又是个美女啊……虽然还是带着墨镜,是不是因为带墨镜给人的感觉更酷更时尚?苏舜卿在心中暗道。

“我平时只看书,基本上不会去看作者的,我猜能写出这样超级巨著的作者,一定是堪比国学大师云牧山的著名学者,年龄嘛,起码能当我的爷爷了。”苏舜卿笃定地说道。

苏舜卿放在古代,便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他确实不知道吴笛此人,他喜欢书,却对写书的作者不感兴趣……

夏薇薇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让苏舜卿感觉有些莫名其妙,而一旁的吴笛则用她十分空灵地声音说道:“你也是去中都上大学的新生吗?”

诶……为什么总觉得我刚刚做了什么错事?苏舜卿觉得这女孩给人的感觉真是好冷,不过也因此显得她特别出尘,像是仙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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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耀眼

“是啊,我是中都大学的新生,历史系。”饶是苏舜卿极力想让自己显得淡然一些,但语气中依然蕴含着一丝得意。

怎么说在这个世界的华夏,中都大学与华夏大学便相当于吴笛那个世界的清华北大,能够通过高考凭借真实实力考上它们,那就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尤其是外地的学生。

而在苏舜卿想来,这两位美女虽然也是大学新生,但估计是中都其他大学的学生,说不定是什么影视、音乐艺术学院的,那他当然会产生一种优越感。

至于他为什么这样想,当然是他的定势思维作怪,总觉得美女很难考上中都大学这样的顶尖名牌大学……

“哦,那我们还是校友了,我叫吴笛,是中文系的。”吴笛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

苏舜卿微微一愣,脸上的尴尬之色一闪而过,没想到这样的美女竟然也是中都大学的学生?

夏薇薇也主动自我介绍道:“我叫夏薇薇,也是中文系的,我和我们家小笛是初中兼高中同学,马上还是大学同学!”

居然两个都是!

苏舜卿立马回应道:“苏舜卿,来自江南的一个小城,不过我住在乡下的一个山庄里,那里风景很好。”

一边说着,他一边总觉得“吴笛”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然而他终究没有想起吴笛是谁,他所住的小镇风景虽好,但信息确实不算畅通,他平日里也不喜欢泡在网上,反而喜欢拿一本书,到自家后面的小山坡上躺下来安安静静地阅读。

吴笛见苏舜卿似乎确实不认识她,她也没太过在意。她的知名度,确实比不上那种时常在广告、电视剧、电影中露脸的明星,她也不是纯粹偶像作家,没那么多的通告,一般不怎么上网、不关注文坛动态的人,还真不会对她有所了解。

而且吴笛也不像梁凉、万芳媛那样喜欢议论时政。针砭时弊,本身不具备什么争议性,因此总是火一段时间就会沉寂下去,只有她的作品,让人时常挂在嘴边议论。

吴笛觉得这样挺不错的,名声当然会给人带来虚荣,但是走到哪被人认出来围着要签名什么的,那也很麻烦。

而因为苏舜卿不知道吴笛是怎样的“大人物”,他一个来自江南小城的好学生。在美女的刺激下,倒也侃侃而谈,先是说他对历史、书籍有多么多么喜爱,然后话题又转到他所在的美丽小镇,他夏日时常会去钓龙虾,抓螃蟹,话语中洋溢着他对自己故乡的喜爱。

就这样,他居然叽叽喳喳说了整个旅途。大多是吴笛在听,他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第一次发现,他自己还颇有话痨的潜质,实际上他就是一话痨……

不过苏舜卿倒是觉得,吴笛的性子虽然冷清了一些,但给人的感觉倒是特别优雅淑女,就像古时候的大家闺秀那样……他当然不知道。吴笛那看似柔弱的身躯下隐藏着怎样恐怖的武力。

到了中都火车站下车时,苏舜卿的父母也出现了,他们倒也挺自然地和吴笛夏薇薇两人打了招呼,在知道两人都是中都大学的学生后,对待她们显得更加亲切了。

苏舜卿的父母都是小镇中学的教师。也难怪他们可以培养出苏舜卿这样的好学生。

在火车站,便有中都大学的学长学姐接应新生了,比如说大三的胡志清,就在其中。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平常,理着很精神的板寸头,和一般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不过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他是酷爱飚车的高干子弟。

这个时候,他正在用手机玩着“狂野飙车”的游戏,若他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个游戏的话,当然觉得里面的漂移就是扯淡,但是他每每想到那日在丘明山的经历,他就觉得,也许这个游戏还是有那点真实性的,只不过不是谁都有吴笛那样的车技……

对了,今天吴笛应该来学校报导了吧,也不知她会怎么过来?想当年胡志清就是自己从京城一路开车开到中都的,他在学校外一直停着一辆很低调的车,但是这车的改装费用,怕是就要比某些名车要贵了。

“吴笛,是吴笛来了,没想到她居然坐高铁!”另外一个大三的男生很兴奋地说道。

然后他发现,他话音刚落,已经有机灵的男生,直接走了上去,很殷切地当吴笛与夏薇薇的向导。

而还有一些崇拜吴笛的女生,则拿着纸笔,围住吴笛要签名。

吴笛微笑着,很耐心地为她们一一签名。

一边的苏舜卿完全就看呆了,这个吴笛到底是什么人物啊,居然让中都大学的学长学姐们这样兴奋激动?

胡志清看着被围着的吴笛,心道一声果然是她,那日夜晚,她那在风中飘逸的漆黑长发,与她那精灵般的美丽容颜,以及一个不屑的眼神,给胡志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来没有发现,一个女孩也可以那样帅气。

不过他倒是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围上去,而是走到了苏舜卿身旁,履行一个作为接待学长的职责。

苏舜卿一边感谢学长,一边却好奇道:“那个吴笛很有名吗?学长学姐们居然还问她要签名?”

胡志清看着苏舜卿青涩稚嫩的脸颊,不由笑道:“你既然都知道她叫‘吴笛’了,居然还不知道她是谁?有手机吗,你自己用手机上网搜一下她的名字就行了。”

苏舜卿一边拿出手机,喃喃自语道:“难道真是一个大明星吗?为人倒是挺随和的,我跟她说了那么多的话,她都没有不耐烦……”

很快,搜索结果便出来了,他点开了度娘百科,便看到上面写着:“吴笛,笔名天净沙、浣溪沙等,当代华夏著名女作家、插画师、原创音乐人,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著有……中考状元,第X届X省高考状元,毕业于外国语高中,即将于中都大学中文系就读……”

看到吴笛那一连串光辉耀眼的人生经历,苏舜卿当场呆立在那儿,长大了自己的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九章 女生宿舍

苏舜卿根本就没想到,一路上听自己胡吹乱侃的安静女孩,居然就是他所喜欢的《三国正史》与三国系列小说的作者,亏他一开始还在卖弄他对《三国正史》是多么了解,这再怎么了解,有吴笛这个作者了解么?

以及,在看到吴笛那变态的高考成绩之后,他算是彻底被对方所折服了,作为一个同样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他当然知道,在那优异的成绩背后,蕴含着多么难以想象的努力……

不,就算是再努力,也不可能考出这样的高分,应该是本身就天资不凡,然后再加上后天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取得这样成绩。

望着人群中微笑着给众人签名的吴笛,苏舜卿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还好他的天性一向乐观,很快就从那种莫名的失落中恢复过来。

胡志清见到苏舜卿这副样子,倒也觉得颇为有趣,他对这个带着憨气的学弟挺有好感,然后他主动询问了苏舜卿的名字,两人算是互相认识了。

作为一个很善于交际的高干子弟,聊了几句之后,他已经可以较为亲近地喊他一声“小苏”了,胡志清这样问道:“小苏,你说你在高铁上和吴笛说了很多话,你觉得她人怎样?”

苏舜卿想了想,很真诚地说道:“我一开始看到她挺漂亮,然后还在和旁边的女孩聊《三国》,正好我对三国比较了解,就拿这个话题去和她们聊,不过我真不知道三国的作者是谁,我以为能写出这样有底蕴的历史小说的人,一定是像云校长那样的国学大师。没想到……”

胡志清忍不住苦笑着打断道;“小苏啊,你的话果然很多,说了半天也不说重点。”

苏舜卿憨厚一笑,露出了米黄色的牙齿:“抱歉抱歉,其实我在高中时经常一个人玩,没事喜欢对着那些小鸟小花大树啊什么的说话。没想到说着说着就成话痨了。我一兴奋也非常喜欢说话。我说重点啊,就是可能因为我说错了三国的作者,让她有些不爽,所以一开始她的态度显得很冷淡,不过后来听我说我家乡的故事,她的眉头就舒展开来了,确实是很喜欢听我说。然后我就一直不停地说着,就像现在这样,她就安静地听着。也没有一点不耐烦的样子,我说到关键处,她还很配合地说‘接下来呢’,然后我就又有动力……”

胡志清有些汗颜地看着滔滔不绝的苏舜卿,他说了半天,意思不就是,吴笛这样的名人,很优雅娴静、随和、平易近人嘛。他居然能扯这么多,在发现苏舜卿有越扯越远的趋势后。他只能在一旁心不在焉“嗯嗯啊啊”的附和着,心说吴笛这女孩定力还真强,居然能听这傻小子扯淡扯那么久。

他一点也不觉得苏舜卿那长篇大论中有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信息,简直就是一堆废话,他倒也不讨厌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这个小学弟还是很可爱的。

不过苏舜卿眼中的吴笛。倒是与胡志清印象中的吴笛有些不一样,在胡志清看来,吴笛应该是那种特别骄傲的女孩,那种骄傲是刻在她的骨子里的,她那头飘逸的长发。与精灵般的美貌,以及一个不屑的眼神,让胡志清觉得特别有韵味。

胡志清觉得自己这种爱车胜过于爱女人的奇葩,在面对吴笛时,都有些小心动。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与夏薇薇已经来到了中都大学的校门口,这中都大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华夏古代四大学院之一的水镜山学院,因此它的外观也颇具古风,至少校门就是这样的。

当然,在走进校门之后,就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中都大学不愧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之一,首先在占地面积上,它就非常广阔,学生从宿舍去教学楼上课时,都需要骑个自行车、电动车什么的。

中都大学中的教学区,就有保留完好的古建筑,这完全可以让学生们体验古人是如何学习的。

从师资力量上来说,中都大学当然十分雄厚,几乎没有任何一门学科是短板,只要学生们肯学,当然就能从中都大学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

吴笛与夏薇薇首先便去指定的地点拿自己的校园一卡通,然后便会有专门的学长学姐带领她们去宿舍安置行李。

吴笛又经历了一次围观加签名,她虽然脸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但心里却依然生出一丝厌烦,问吴笛要签名的,其实大都是吴笛的乐迷,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笛确实算个歌星,只不过却与娱乐圈没什么交集,

她的歌基本上都没有什么mv,就算是有,也是配合小说发布的。

而她也从来不接广告不跑通告不开演唱会,甚至连电视剧电影都懒得去演,要知道,她的演技可是很棒的,因为从一开始,她就在扮演一个完美女孩。

让吴笛与夏薇薇两人都比较残念的是,两人并不在一间宿舍,还好是在隔壁,可以互相串门。

这确确实实是吴笛第一次住超过两人的女生宿舍,她听说一般女生宿舍勾心斗角比较严重,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让某些女孩记恨好久,这让她心里有些莫名的恐惧,她虽然武力超群,但还真没有点什么宅斗的技能,而且她对女孩也比较尊重,肯定不会一言不合就开打……

不过想想大家都是考上名校的学生,素质应该都比较高吧。

当然,在中都大学、华夏大学这样的超级名校中,不乏有走特殊关系进来的学生,比如什么章冬雪、万芳媛,她们都还算好的了,有自主招生这样光明正大的借口,本身的名气也可以支撑她们进入超级名校,但是还有一些完全就是混进来的。

吴笛只希望自己宿舍不要出现某些奇葩的女孩,那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相处,不过在另一方面,这倒也可以增加她的阅历,给她的写作带来素材,像她的散文集《随想录》便大都是取材于她自己生活的文章,很写实,也很受人欢迎。

有读者表示,《自由》最大的亮点,便是吴笛的《随想录》。(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 水伊人

吴笛打量了一下这间四人间的宿舍,从整体上来看,设施还是不错的,虽然远远比不上她在学园都市与安吉拉所住的宿舍,但是后者那其实已经不算宿舍了,而是豪华双人间的公寓。

在她的男性记忆中,她以前上的那个二流大学的宿舍,连个空调都没有,夏天都是小电风扇吹一整夜,而且一到晚上,各种蟑螂就出来活动了,甚至还有可能爬到蚊帐里。

以前作为男生时她肯定大大咧咧的不在乎,男生嘛,邋遢一些也无所谓,不过现在她以一个纯粹女孩的角度来看,她表示绝对不能忍受那样的环境……

至于床铺,倒是很富有大学的特色,都是上铺睡人,而下面则是一张课桌,给学生在宿舍中学习。

吴笛第一个来到宿舍,在将自己的行李安置好,床铺铺好之后,便很自觉地打扫起整个宿舍来,她的家务专精,自然完全点满了。

很快,吴笛的第一个室友终于进来了。

这个女孩身材娇小,系着简单的马尾,面容清秀,五六分的姿色,只能说让人看了比较顺眼,很善良的样子,她给人的感觉比较拘谨,就像一株含羞草。

她好像也不认识吴笛,看到坐在床铺下面的课桌前安静看书的吴笛时,显然被她那清丽如仙的容貌震撼了一下,却不好意思上前和吴笛打招呼。

陪同女孩一起来妈妈倒是非常健谈,她主动和吴笛打招呼,直夸吴笛真漂亮,然后又说道:“这个宿舍好干净,是你打扫的吗?”

这位妈妈的普通话虽然不怎么标准,但吴笛却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和热情。吴笛坦然点了点头,承认了这件事,又引起她的一阵称赞,一边说着,还一边让自己的女儿多学一学吴笛……

吴笛见状,心说不好。她对已经被妖魔化了的女生宿舍比较恐惧,这下成了对方妈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会不会让这个女孩怀恨在心,继而各种暗中使坏下绊子?

结果发现这女孩很听话地点头,脸上神情也没太多的改变之后,吴笛才微微放下心来,觉得自己太疑神疑鬼了。

吴笛主动和对方打了招呼,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叫做水伊人,倒是挺好听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嘛,不过“水”姓倒是挺少见的,但确实有姓水的,比如吴笛那个世界央视的主持人水均益。

吴笛感觉这位“水伊人”同学实在是太害羞了,她在和对方相处时,总觉得自己成了那位话痨苏舜卿,总是她在不断地找话题。而对方则依然很拘谨地回答着,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回答错了。

吴笛忍不住调侃了她一下。说“伊人同学你可真像一株含羞草,大胆一些嘛”。

结果水伊人的脸颊瞬间浮起两团红晕,显得非常紧张的样子,然后就一个劲地道歉:“对、对、对不起,吴、吴、吴笛同学,我、我天生、这、这样……”

水伊人一紧张就会双腮通红。说话口吃,这个样子的她,倒是显得特别可爱了,她也是第一次住女生宿舍,而且她还说自己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她能考上中都大学,最本质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埋头苦学,她害怕和别人相处。

水伊人的爸爸妈妈离开的时候,她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吴笛莫名地怜惜,然后她那位健谈的妈妈,拜托吴笛照顾一下不是很自立的水伊人,吴笛当然不会拒绝。

结果当吴笛想要和伊人同学说些什么的时候,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自己的手提电脑,轻车熟路地连接了wifi,这个世界基本已经都用无线网络了,因为它的速度与稳定性都非常棒,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在宿舍用wifi玩一些游戏卡得跟狗似的,还是有线网比较给力,以及通过无线路由器分享的有线网。

然后水伊人戴上了虚拟现实眼镜,吴笛便看到她已经打开了华夏最红的网络游戏《荣耀》,没有之一,一款由2D发展到3D,再发展到现在的虚拟现实程度的网游。

2D的《荣耀》类似DNF“毒奶粉”,是横版格斗游戏,曾经火爆一时,甚至因为玩的人太多,而经常掉线……待到3D时,《荣耀》更加火爆了,甚至还有了《荣耀》电子竞技的比赛,其中一位“叶神”曾以战斗法师横扫天下,而后又以“散人”配合自制武器千机伞逆天,再次横扫天下,无人能敌,他是当之无愧的全职高手。

现在《荣耀》已经进入了第三个时代,占据了华夏网游第一大市场,不过它的运营商非常神秘,不属于明面上的任何政阀、财阀,仿佛凭空蹦出来似的。

《荣耀》中有传统网游的模式,但最受欢迎的玩法,自然就是某个推塔游戏模式,类似《英雄联盟》、《dota》那种,它同样是最富有影响力的电子竞技比赛的项目,中都大学都有专门的《荣耀》电子竞技社团,高校之间甚至还有《荣耀》电子竞技的对抗赛。

某些《荣耀》的玩家,就喜欢互相比较自己排位赛的段位,什么你是青铜小学生啦,我是白金、钻石级的高手啦之类……

吴笛看到水伊人戴上眼镜后,便像是找到家园的小猫咪一样露出了安详的神情后……得了,这又是个重度游戏宅。

《荣耀》虽然好玩,却比不上更加开放的《学霸乐园》,前者里面终究是有职业划分的,而且每个职业打的位置也都比较明确。

不过二者有些相似的地方在于,学霸在玩《学霸乐园》时天生领先于别人,而越会武术的人玩《荣耀》,就越厉害,它的出现,仿佛是鼓励人去练武一样……

玩《荣耀》玩的好的人,不一定是武者,但武者却一定能够玩好《荣耀》,这几乎已经成了这个游戏的共识,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剑道社、弓道社、格斗社这么受欢迎。

有好多玩《荣耀》上瘾的玩家,他们醉心于排位赛段位的提升,结果打着打着便发现——诶?自己什么时候成了黑带武者啦,什么,国家体育总局还邀请我去参加奥运会?还轻松拿了金牌?这不是在做梦吧?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的另外两位室友倒是很巧地一起到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 室友们

“太幸运了,没想到居然和我偶像住在一个宿舍!”名为曾巍然的胖女孩一脸开心地对吴笛说道。

曾巍然的体型比较庞大,不过长得却白白胖胖的,挺可爱的一个胖妞,她的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仔细看看,吴笛觉得这女孩有些像她那个世界的明星“肥姐”沈殿霞。

曾巍然进来的时候,就带着行李,背着吉他,一看就特别喜欢音乐,而她本身就是吴笛的乐迷,她一个劲地夸吴笛的创作实力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个女孩倒是特别开朗大方,与那位水伊人同学正好相反。

还有一个女孩,名字叫做俞筱,小麦色的肌肤,中等身高,面容姣好,一双桃花眼媚意流转,身上带着野性,一看就是很受男人欢迎的女孩。

她在见到吴笛时,也微微一愣,然后很自然地向吴笛打招呼,给吴笛的感觉也不错,是个豪爽痛快的女孩。

俞筱当然听说过吴笛的大名,也看吴笛所写的小说,听她演唱的歌曲,但是她在见到吴笛本人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激动的,她所喜欢的偶像,是华夏某个知名的男子偶像组合。

曾巍然、俞筱与吴笛认识过以后,目光自然而然放在了水伊人身上,在看到她居然在玩《荣耀》之后,立马走了过去,进行围观。

这个游戏,自己玩的时候能够身临其境,而别人想要观看的话,也能通过手提电脑上显示的画面来观看,这就完全与《英雄联盟》相似了。

“你们也玩《荣耀》吗?”吴笛向她们问道。

“当然,我玩了很久了,这游戏特别好玩。”曾巍然真诚地说道。

“我也玩。主要是因为里面的角色非常美型。”俞筱一边说着,目光却盯着水伊人的屏幕,因为这是一次很关键很精彩的团战。

水伊人玩得是ap中单位置,她的角色是元素法师,随着一个陨星幻灭大招出手,准确地进行火力覆盖。并灭杀了对方三名英雄之后,她的这一方一举赢下了这次团战,然后携着这股气势,直接推上高地,一波带走的节奏。对方见到无力回天,便直接投了,水晶一下子便粉碎了,然后水伊人的电脑屏幕上出现了“荣耀”两个酷炫的大字……

水伊人拿下自己脸上的虚拟现实眼镜,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才发现自己的三个室友都在看着她,她缩了缩自己的脑袋,双手抱着自己的脑袋,仰着头望着三个女孩,弱弱地问道:“怎、怎、怎么了?”

“认识一下吧,我叫曾巍然……你的《荣耀》技术很不错嘛,以后双排啊。”曾巍然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她的排位赛段位是白金I。勉强可以冲击钻石段位,这其实已经能算大神了。而水伊人的实力,则是白金VI,对女孩来说,能达到这个水准已经很不错了。

俞筱也向水伊人打了个招呼,这个娇小害羞的女孩,总是可以引起别人的保护欲。她看起来就像个瓷娃娃一样。

四个女孩很快就熟悉了,稍稍让吴笛有些郁闷的是,对方三人聊起《荣耀》来显得非常投机,连不怎么喜欢说话的水伊人,聊起《荣耀》来都变得十分兴奋。口吃属性都没了……那种拥有共同兴趣并互相分享的快乐,吴笛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她却从来没玩过这个网游。

以后为了让自己与室友间的关系更亲近,看来要主动去玩一玩这个游戏了……吴笛淡淡地想着。

“一起出去吃个饭怎样,我请客。”吴笛提议道,记得以前她作为男生时就这样做过,效果还不错。

“一起吃饭当然可以,不过还是各付各的吧。”俞筱这样说道。

结果曾巍然与水伊人都赞同俞筱的意见,女孩间总是把金钱问题分得很清楚,亲姐妹也要明算帐……

吴笛算是又感受到了男女之间的差异,男生在对待金钱问题上向来比较大方粗犷,看似很容易因为互相请客而拉近关系,但是隐患也比较大,最后常常因为金钱问题而分道扬镳。

而女孩中当然也有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不过吴笛的这几位室友明显不是,她们的家境看起来都还不错,根本就不会缺这点钱。

夏薇薇也加入到了这第一次的聚餐之中,曾巍然知道夏薇薇是“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当然也挺兴奋地与对方交流乐队的经验,因为她想要在有较多自由时间的大学中,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

一顿饭吃得宾客尽欢,几人之间甚至已经开始用外号互相称呼了,俞筱的外号是“小鱼”,水伊人的外号是“小水”,吴笛则被称呼为“笛子”,而曾巍然则很不介意地让大家喊她“肥姐”,她说她都被这样喊惯了……

几人还喝了一些酒,倒是让吴笛有些意外,她以为女孩间聚餐基本不会喝酒的。

俞筱与曾巍然的酒量都不错,而其余三人就比较差了,尤其是吴笛,喝了一点之后她的脸颊就泛红了,面若桃花,倒是让几个女孩直夸可爱极了。

与男生之间吃饭时会聊聊美女相同,女孩间当然也会讨论男人,俞筱似乎就对男女之事特别感兴趣,她直接向女孩们问道:“你们都有对象了吗?”

水伊人与夏薇薇立马摇了摇头。

曾巍然一脸无奈道:“就我这体型,哪会有什么对象啊,不过我也要感谢它,正好有助于我专心学习。”

“肥姐如果减肥成功的话一定也会是个超级美女!”俞筱赶忙说道。

曾巍然很随和地笑了笑,不是哪个人都有毅力去减肥的。

“笛子你呢?”俞筱其实最好奇的是吴笛这位天才美少女作家有没有男友。

吴笛喝得有些迷糊,反应也慢了一拍,直到俞筱追问时,她才淡淡道:“当然没有啦,这世上哪有能够配得上我的男人?”

此言一出,其他几个女孩神色都有些微妙,不过想一想吴笛这几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超越了别人太多,她们倒也稍稍有些理解……

俞筱有些怜悯地看了吴笛一眼,她原本还羡慕吴笛那无人能及的才华。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不找到一个好的归宿的话,未免太可怜了。

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楚门的世界》

第二天便有副班带领整个系的学生参观这个巨大的中都大学,这位来自大三的副班是位笑容甜美的细节。

穿着一身纯白连衣裙,裸露着白皙美腿的吴笛,披着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在女生群体中是如此鹤立鸡群,以至于吸引了系里所有男生的关注,虽然中文系男生与女生的比例很不协调。

这选择中文系的男生,大抵都是自恃有才的,或许在高中时代还会有个“才子”的称号,平日里喜欢在什么空间、人人上发表一些较为文艺的文章,只觉得以此便能吸引文学女青年……

当然,这文学女青年如果长得太那啥的话,那就算了吧,在这些才子们的幻想中,真正的文学女青年不但要有文艺的气质,这容貌起码也得中上吧。

不过现在嘛,吴笛这个女孩的出现,完全满足了他们对文学女青年向往,首先当然是吴笛那文学少女的气质,她只要安静地站在那儿,就像幽兰在空谷开放一般,那种被书本熏陶出来的书卷气,那种良好的教养,那种千金小姐般的淑女姿态,便已经让人赞叹了。

所以,这些才子们敢于拍着胸脯说,他们喜欢的就是吴笛的内在美,至于她长得漂不漂亮,那是无所谓的……

可实际上,必须承认的是,人都是视觉动物,美丽的外表永远可以给别人美好的第一印象,至于平凡的外表,那只能在长久的相处时间中发掘所谓的内在美了。

在参观学校的各处建筑、设施时,有一些才子当场吟出一些诗作,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后再偷瞄吴笛的反应。这种如同开屏孔雀般的行为,让不少中文系的女孩捂嘴浅笑。

不过这些才子确实都比较矜持,并没有直接到吴笛身旁和她搭讪。

即使如此,吴笛也对这种每时每刻都受关注的感觉很难受、很厌烦,有些东西,还真是过犹不及。

今日参观学校的。当然也不只是中文系,还有其他的大一新生,在遇到吴笛所在的中文系学生时,都纷纷驻足片刻,显然希望看到真实生活中的吴笛。

只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学生的好奇心都降低了最好,减少对她的关注……吴笛淡淡地想着,她感觉自己在平时生活中就是个普通人,有什么好关注的?

在中都大学的一座先进实验楼中。吴笛却意外地碰到了一个人。

吴笛不认识对方,而对方却认识她,不过对方明显对她带有敌意。

“没想到你真人比你的那些写真照还要清纯几分,也难怪有那么多的脑残粉呐。”万芳媛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吴笛面前,淡淡地说道。

名为万芳媛的才女,容貌上自然无法与吴笛相比,但她身上的气质却极为独特。有另类的魅力,她的头发并不长。眼睛炯炯有神,嘴唇很薄,双手抱在胸口,下颚微微扬着。

吴笛微微皱眉,对待女孩,她向来是十分温和的。她心平气和地说道:“请问你是?”

“呵……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呐,果然网上的道歉全无诚意。”万芳媛自顾自地说着,“吴笛,你听好了,我讨厌你。一点都懂得尊重人的女孩,到底算什么女神?”

吴笛一头雾水,然而在场的不少对网上的八卦很了解的学生,却知道万芳媛与吴笛之间的“恩怨”,再加上万芳媛的文坛经历也非常耀眼,如今还是华夏作协的成员,不少学生都看起了好戏,这可是才女间的对决呐!

“那就请你告诉我,我到底哪里不尊重你了,我真的不认识你。”吴笛依然云淡风轻。

万芳媛脸色很难看,她怎么说也是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了,因为喜欢在网上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常会有她的文章在什么空间、人人上疯传,几乎只要对这些社区稍稍有些关注的学生,都应该知道她这位女公知……

装,你就继续装吧!你不认识我,那你还用微博对我道歉?果然就是随意敷衍的吧!仗着脑残粉多,就这样有恃无恐么?

“好吧,接下来我会让你认识我的,就让我来揭下你的那张面具吧。”万芳媛气冲冲地走了,她愈发厌恶吴笛了,简直与她想象中的一样,高傲自大、目中无人。

有不少作家作品写得很好,但是人品堪忧,万芳媛已经将吴笛归类到了这种类型的作家中去了。

吴笛莫名其妙地望着对方的背影,她认真地回想一下,发现这确实是她第一次和对方见面,真不知道对方哪来那么大的敌意。

等等,刚刚听到对方提到了“脑残粉”这三个字,莫非是自己的粉丝惹了对方么?看来对方也应该是个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了……

吴笛愈发感觉到了名声的烦恼,有时候铁杆死忠粉的维护偶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很容易给她招黑,更不用说那种别有用心装脑残粉去恶心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讨厌吴笛的那种人了。

有时候人们对吴笛的评价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粉吴笛的人就死命地粉,容不得对方说一点不好,黑吴笛的人当然就死命地黑,认为吴笛完全就是一无是处,他们不承认吴笛的任何成就,说吴笛背后有个超级团队,吴笛的名气全是这个超级团队打造出来的。

整整一天,都在参观这个庞大的中都大学,晚上回来的时候,被自己的名声弄得很烦躁的吴笛,通过写文来发泄一下。

她提笔写下了——《楚门的世界》。

在吴笛以前那个世界,《楚门的世界》是一部黑色喜剧电影,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是怎样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造成闻名的电视明星,却完全被剥夺了自由、隐私乃至尊严,成为大众娱乐工业的牺牲品。影片反映了人类的希望和焦虑,同时也因触及到当今最敏感的社会问题而备受瞩目。

吴笛想要借楚门这个平凡的小人物,来表达她对真正自由的向往。(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一篇 博文

《楚门的世界》大概的故事内容便是,30年前奥姆尼康电视制作公司收养了一名婴儿,他们刻意培养他使其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纪实性肥皂剧《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公司为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这一切却只有一人全然不知,他就是该剧的唯一主角——楚门。

楚门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一座叫桃源岛的小城(实际上是一座巨大的摄影棚),他是这座小城里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纪人,楚门看上去似乎过着与常人完全相同的生活,但他却不知道生活中的每一秒钟都有上千部摄像机在对着他,每时每刻全世界都在注视着他,更不知道身边包括妻子和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是《楚门的世界》的演员……

这部电影的结局自然便是,楚门从细节处发现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决定逃离这里,在离开这座小城后,却绝望地发现他面前的大海和天空竟然也是这个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这时策划这个节目的导演在天上巨大的控制室里向楚门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告诉楚门他如今已经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明星,他今天所取得的一切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果他愿留在海景就可继续明星生活,楚门不为所动,毅然走向远方的自由之路。

吴笛越思考这部电影,就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共鸣,她自己也觉得,她生活在一个“楚门的世界”之中,什么穿越啦、变身啦、另一个自己啦。都是别人给她编造好的故事,她所生活的这个“平行世界”也是完全虚构出来的。

冥冥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在操控着她的一切。

不过,这样想的话,那她的一生,也太悲哀了。而且一旦这样思考,便会永无止境——若这样的思考,也是那位创造这个世界赋予她的,那她到底又算什么呢?

真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哲学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门的世界》与《黑客帝国》以及“缸中之脑”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主人公的一生,都是被别人设定好的,都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之中,需要人们去寻找真正的现实。

人生如戏。

吴笛决定将这样的思考写成一部哲学书籍。《楚门的世界》不过是开胃小菜。

她将这部经典电影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还配上了自己的插画。加入了自己的哲思,不得不说,在楚门走出小城那一刹那。明明充满希望,却又发现天空与大海都是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时,那种让读者震撼人心的感觉,是可以想象的。

这将会是一篇蕴含着许多哲理的中篇小说,值得读者们去细细品读,而在吴笛的笔下,主人公的形象是那样鲜活有趣……

其实这也是一篇“治愈系”文章,毕竟一开始楚门的生活虽然平凡,但是却很温馨甜蜜,吴笛将这段生活写得很富有生活气息,娓娓道来,可是,谁又能想到这只是被安排好的一个节目呢?

吴笛准备直接将这部中篇小说发在博客之中,而很显然,这样一篇小说肯定会收录她的个人杂志《自由》之中。

实际上她有段时间的经历与楚门也很像,那便是《自由》第一部发布时,附带的她的学习生活的场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摄像师拍了下来……

而就在吴笛写《楚门的世界》时,她与万芳媛在参观实验楼时发生的冲突,却已经流传了出去,毕竟两人都是中都大学的“名人学生”。

有好事者当场抓拍了两人对峙的图片,发了人人网的状态,还有的则发了微博,度娘吧也出现了这样的帖子。

若此事仅仅与万芳媛有关的话,当然不可能流传得这么快,但是与吴笛一扯上关系,还是比较罕见的负面消息,那传播速度实在惊人!

吴笛在进入中都大学后,在facejoking校花排行上一下子就被捧到了第一位,人气之高实在让人咋舌。

而已经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华夏大学,被人称呼为奶茶妹妹的章冬雪,在人气上根本无法与吴笛抗衡,虽然她现在也是华夏大学公认的校花了。

有嗅觉敏锐的娱乐新闻网站,已经开始拿这事做文章了,反正只要报导吴笛的消息,流量总会上升的。

“难道吴笛与万芳媛之间真的有很深的矛盾么?她们两人的文章我都很喜欢啊……”网名为【最爱才女】的用户评论道。

“看照片我感觉是万芳媛主动挑衅啊,吴笛的态度倒是很从容,到底发生了什么?”

“求真相啊,莫非是两女争风吃醋?到底是哪个幸福的男人?2333……”

……

大多数网民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的,反正从照片上来看,两人又没动手什么的,如果真动手的话,才是超级大新闻。

而吴笛的粉丝见状,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当初万芳媛指名道姓地骂吴笛与吴笛脑残粉的事迹,又经过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煽动,这些狂热的粉丝,自然坐不住了。

有自称分析帝的直接根据照片脑补出了真相,当然是万芳媛主动上门找茬,而吴笛则克制了自己……

当事人之一的万芳媛,在看到自己与吴笛的照片这么快就疯传网络时,这心里还觉得挺惊讶。当然,还有一种莫名的虚荣萦绕在心头,她还是第一次这么红……她现在总算有些明白,那些人气低的歌手演员之类喜欢与超级明星发生绯闻、丑闻了,这简直是搏出位的最快方式。

明白归明白,心高气傲的万芳媛却很不舒服,她一点也不想靠着吴笛出名,上次《新周刊》将两人故意放在一起比较,就是让万芳媛借吴笛的名气炒作,也让她非常不爽,哪怕她现在还是《新周刊》的特约记者。

万芳媛直接在自己那人气越来越高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我讨厌吴笛》,她的文章本来就是直来直去的风格,直指本质,不饶弯子,就因为这样,被人认为是当代文坛最说真话的女作家,她以前就曾在记者采访中表示华夏的男人越来越女性化,越来越软弱。

她不少地图炮的行为,有人褒赞也有人批评,不过她依然我行我素,要知道,她可是公开表明最当代文坛她最喜欢的男作家便是姚琼,她甚至还被人称作“女姚琼”。(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如何回应?

“我讨厌吴笛。就是吴笛这个人,而不是她所写的文章,我这人也很有自知之明,虽然从小就开始写文,也曾被媒体称为‘天才少女’,一度处于飘飘然之中。

但是,在文章尤其是小说创作这一方面,我确实比不上吴笛,综合写作能力远逊于对方,《新周刊》将我和吴笛放在一起比较,让我自己看了都浑身不自在。

所以,吴笛的出现,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天才。我每次读吴笛的文章时,都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怎样处理这个情节,怎样刻画这个人物……但是,我遗憾地发现,再怎么思考,我都无法超越她。

必须承认,吴笛的写作能力没有任何可以黑的地方,她已经与我这个年龄的作者,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了。

不过,她的个人品德,让我很讨厌,我先客观地叙述下今天与吴笛偶然在陈克实验楼相遇的经过。

……

你们看吧,上次吴笛在她微博上道歉的消息应该还在,可转眼间,她却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对我的侮辱,她的潜台词应该就是——你这种小人物,也配让我知道?

最让我气愤的,就是她装出来的那副样子,简直就是恶心,做作到了骨子里……

……

最后,我还要大声说一句,吴笛的那些脑残粉,都睁大眼睛看看,这就是真实的吴笛,少些意淫吧!才华不能代表品德!”

《我讨厌吴笛》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直抒胸臆,将万芳媛对吴笛的讨厌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顺带还痛骂吴笛脑残粉。直刺某些因为崇拜偶像而失去理智的现象,并且她还很大气地表示,她不需要任何脑残粉。

万芳媛这篇文章一经上传,便遭到了许多网民的围观,甚至有不少文坛中人,也关注到了她这次与吴笛间的矛盾冲突。这难道又是一次笔战?

中都大学才女与才女之间的直接对话?

这万芳媛已经出招,也不知道吴笛该如何应对?

对网络上的动向一直比较了解的梁凉,自然也关注到了这件事,他现在也算是比较知名的青年作家了,《青春祭》对他十分看重,因为他已经渐渐成长为极具号召力的作家了,他的第二部连载小说《流浪的心》再次巩固了他在青春小说中的地位。

梁凉的小说,其实故事性并不强,但是却特别诙谐幽默。能够让人会心一笑,但是笑过之后,却也会陷入思索,因为这幽默中,隐藏着他对社会很无情地嘲讽。

梁凉对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说法嗤之以鼻,为什么艺术不能就是生活?他坚持写最质朴直白的故事,他是用写杂文的方式来写小说的。

梁凉的高考只是走了个过场。他有幸被京城的某所名牌大学破格录取,虽然比不上华夏大学与中都大学。但以他的成绩,能上这个大学简直就是奇迹,他很感谢写作,能让他有了这样深造的机会。

万芳媛这么有个性的才女作家,梁凉知道她比吴笛还要早,毕竟他从小就有个作家梦。不过,不过在知道万芳媛文二代的背景后,完全出身草根的梁凉就对其没那么有感觉了,哪怕对方的直性子,也挺让他欣赏。

看完这篇直抒胸臆的《我讨厌吴笛》。梁凉不得不感慨,这篇文章可谓字字诛心呐,不得不承认,万芳媛小说写得不怎样,可这笔战能力非常强大,不愧是喜欢评点时政的女公知。梁凉觉得自己与万芳媛在战斗方面,还真是一个路数,横冲直撞,气势非常足!

万芳媛写了这么多文章,已经营造出了一种她就是个说真话的人的感觉,再加上她那非常直截了当的文风,一般人看了这篇《我讨厌吴笛》还真会觉得吴笛就是个目中无人,特别能装的做作女孩。

可是梁凉不会,他怎么说也是吴笛的高中同学,私下里也保持着朋友般的联系,上次吴笛的新书发布会,他也有幸受到邀请,他对吴笛的性格可以说非常了解。

而因为他与吴笛交好,他在文坛上也混得如鱼得水,完全就不像一个出身草根的作家,一般来说,草根要想当作家,除非确实实力强劲、才华横溢,否则也只能走网络写手的路子,等什么时候成了真正的大神,那自然而然半只脚踏进文坛了,这个世界的华夏网络写手,还是比较幸运的,毕竟没有盗版,他们的平均收入要比苦逼的中国网络写手高二十倍。

正因为他对吴笛的性格非常了解,他就知道吴笛与其说是高贵冷艳得目中无人,倒不如说在某些事情上太过迟钝,有些呆,也许是因为她过于专注其他事情,而忽略了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

很显然,如果万芳媛这篇文章没有任何虚假之处的话,那吴笛问万芳媛是谁,也确实是因为她不认识万芳媛,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之前她与万芳媛之间的“恩怨”。当然,也很有可能吴笛压根没将万芳媛放在心上,转眼就忘了……

吴笛不怎么玩微博,梁凉很清楚这事,她那个已经快接近一亿粉丝的最高关注的微博,其实一直是别人在帮她打理……

当然,这一切都是梁凉根据吴笛的性格猜测的而已,他其实也想看看,吴笛到底怎么回应这件颇为棘手的事情,他会说他很期待吴笛也用文章来回应对方吗?

不过以吴笛的性格,肯定不会反骂回去,他就没有看过吴笛失态的样子,在他的心目中,吴笛永远是最淡定的,仿佛没有任何事物能让这个女孩动容,他永远记得这个女孩那个中午,在黑板上挥洒自如的画面。

只不过,美好的高中生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在万芳媛《我讨厌吴笛》这篇博文风靡网络,所有人都在等待回应的时候,吴笛的博客上则出现了一篇小说《楚门的世界》,还有她自己绘制的插画……

这让不少人精神一震,难道这又是一篇媲美《变色龙》的讽刺小说么?不愧是吴笛啊,这笔战居然能够完全通过小说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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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章在下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 真实与虚假

其实吴笛的《楚门的世界》紧随《我讨厌吴笛》这篇博文之后出现,完全就是个巧合,她在上传这篇文章时,才偶然发现万芳媛的这篇博文居然已经风靡网络了。

一般来说,对这种明显说她不好的文章,吴笛是懒得看的,不过这一次,她却鬼使神差地点开看了一下。

一口气读完之后,她倒也没觉得任何不适,这万芳媛的文章大开大合,极为直接率真,并不让吴笛讨厌。

吴笛终于去了解了一下这个直率的女孩,发现自己居然真的与对方有一段因为脑残粉而引发的恩怨之后,不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误会确实弄得越来越大了。

她想了想,还是直接给万芳媛发了封私信,将这事的前因后果解释了一下,信不信由她。

不过吴笛也终究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对方还是个女孩,她不喜欢对这种事斤斤计较,在写完《楚门的世界》之后,她已经在写《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了。

不少读者误以为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是对万芳媛的回应,便导致这篇文章刚刚出现在网络上,就让不少想要看好戏的读者第一时间去阅读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万芳媛的《我讨厌吴笛》反而为吴笛的作品打了广告。

万芳媛在看到自己的一篇直接宣称讨厌吴笛的博文,居然越传越广之后,心中未免有些洋洋自得,她这才有些明白,为何记者们都喜欢写报导吴笛的文章了,无论是粉吴笛还是黑吴笛,都总会有人买账。

而万芳媛在发现自己竟然多了好多支持者之后。也不由窃喜,没想到她居然有这么多隐藏的粉丝么?在这样的时刻,他们纷纷跳了出来,为自己摇旗呐喊……

但是,在吴笛的《楚门的世界》出现之后,饶是万芳媛做好了吴笛反击的准备。她却没想到吴笛的反击竟然来得这么快,有被《变色龙》钉死在耻辱柱上的杨晓明在前,她当然心中惴惴,谁都知道,吴笛写起讽刺小说来,实在厉害,之前她可是还以一部《钱与情》勇夺周迅人文学奖。

不,我和杨晓明完全不一样,我讨厌吴笛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李菊福啊……万芳媛不断地安慰自己。

万芳媛在第一时间就阅读了这篇小说,她希望找到小说的漏洞,以此来还击。

因此,她在阅读这篇文章时,显得十分认真投入。

《楚门的世界》是非常适合吴笛发挥她写文特色的小说,她那华丽精致的文风让人在读这篇略显荒诞的幻想小说时,就像是真正在看电影一样。而小说前一部分的各种伏笔,到结尾部分完全爆发。真相大白时,绝对是震撼人心的!

万芳媛正在看小说的开篇部分。直接记叙了主人公楚门那平淡温馨的生活,而楚门那种身上天生的幽默感,让人们在看小说时,时常可以会心一笑……

“噗……太搞笑了!”本来正襟危坐如临大敌的万芳媛,正拿着平板电脑严肃地看着,但是现在。她却自然而然地躺在了床上,然后看着看着,就开心地笑了起来,在床上左滚来右滚去。

万芳媛忽然觉得不对,自己怎么可以这样掉以轻心?

她立马又恢复了严肃的表情。然后忍不住猜测,难道这幽默后面隐藏着无情的讽刺?

她揣摩了几遍,发现有屁个讽刺,她觉得这篇小说中搞笑手法和《灌篮高手》中一样,带着恶搞的兴致,但的的确确非常搞笑,让人可以捧腹大笑……

吴笛的这篇小说,不仅背景搬到了华夏,情节已经完安全跟电影不一样了,只有一个创意核心、哲学思维是一样的——人生如戏。

万芳媛这才隐隐发现,可能吴笛的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针对她的。

这个时候,她已经纯粹被小说本身吸引了,她很喜欢楚门这个小说的主人公,虽然平凡,却淳朴、幽默,有着小人物的闪光点。

“这种人物刻画的水准,实在是太厉害了。”万芳媛对吴笛这个人讨厌归讨厌,但每一次看吴笛所写的文章,都忍不住感慨。

在看到小说中期的时候,身为一个读者,她已经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小说中除了楚门这个角色之外,其行为举止,都让她感觉非常别扭……

为什么会这样呢?万芳媛思考了片刻,就觉得原因应该是,吴笛对小说人物的刻画都有一种有血有肉的真实感,而这篇小说中,除了楚门之外的角色,时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行为,那实在太破坏那种真实感了,就像是在表演一样。

这绝对是这篇小说最大的瑕疵!万芳媛忍不住下了个结论,她已经将这篇小说,当成了一篇类似心灵鸡汤式的治愈小说,很符合吴笛的一贯风格,算是一种另类的甜文。

然而当她看到揭开真相的一张插画时,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本来躺着的她,则猛然坐了起来,捧着平板电脑的双手微微颤抖……

这张插画,所画的便是一个配角演员,走出那个巨大的摄影棚的画面,带着这一日表演后的疲惫,这就已经能够完全解释一切了。

“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万芳媛像是一个傻子一样,在喃喃自语着。

然后,她立马往前翻看这篇小说,便发现之前她觉得是不合理之处、最大的瑕疵之类的地方,全是伏笔而已。

楚门的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虚假的世界,亲情、爱情、友情等等,都是表演出来的……除了那个年轻的姑娘施维亚,多年前一位既是《楚门的世界》的忠实观众又是该节目群众演员的年轻姑娘,她十分同情楚门,楚门对她一见钟情。她给了楚门一些善意的暗示,自己却被强行带离片场。

本来万芳媛还觉得吴笛写这个情节时非常突兀,哪有描写了一个初恋情人,就立马消失的?都以为是文学少女滚开么……滚开是一名网络作家,以杀妹证道、神展开、时间杀与女主路人化而闻名于世。

此时,发现了小说真相后的万芳媛,却升起了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所生活的世界,是真实的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 报复社会的又一力作

看完结尾后,万芳媛放下手中的平板电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一直是个非常高傲自负的才女,从小就生活在鲜花与掌声之中,可这时她却不得不承认,这部中篇小说实在是太精彩了!

尤其是结尾的高潮部分!

她原本以为,小说的开篇部分是最好看的,吴笛的文笔总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将一些明明很平常的情节写得趣味横生,或许这就是一名才华横溢作家的灵气。

这样的灵气,对有志于达到更高境界的作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作家的灵气会越来越少,匠气会越来越多,这也是某些“一书封神”的作家,之后渐渐流于凡俗的原因,或许他的作品依然很受欢迎,可却已经没有当初的味道了。

而这篇小说的中间部分,因为一些非常别扭突兀的细节,万芳媛还以为是瑕疵,可她却没想到这是整篇小说最重要的伏笔,看到最后结尾部分揭露真相,再回过头去阅读中间部分时,才会发现吴笛的构思是多么巧妙,多么缜密!

结尾的部分也是一波三折,主人公楚门先是通过回忆施维亚的事情,然后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生活。渐渐地楚门发现他工作的公司每一个人都在他出现后才开始真正的工作,他家附近的路上每天都有相同的人和车在反复来往,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自称是医生并每天都去医院工作的妻子竟不是医生。楚门开始怀疑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包括他妻子、朋友、父亲等所有的人都在骗他,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油然而生。

看到这里的时候,万芳媛作为欣赏主人公的读者,事实上,楚门的个性也确实能够让读者们欣赏。他淳朴而善良,还很具有幽默感,这种平凡中带着闪光点的小人物,挺让读者有代入感。

因此,万芳媛当然希望楚门可以逃离这个虚假的世界,痛定思痛的楚门也确实决定不惜一切代价逃出海景这个令他噤若寒蝉的小城。去寻找属于自己真正的生活和真正爱他的人。然而,楚门却低估了集这个肥皂剧的制作人、导演和监制大权于一身的人的力量。他几乎将一切都设计得近乎完美,近30年里牢牢地把楚门控制在海景的超现实世界之中。

若是较真的读者,肯定要大骂这个情节太不符合常理了,但实际上《楚门的世界》就是个充满了隐喻与哲思的超现实主义小说,只需要逻辑上的说得过去就行了,在现实中,哪有人真的可以构造出这样巨大的摄影棚?

看到几次都没逃脱成功的主人公,万芳媛就觉得这文实在太“治愈”了。不过一想到这就是吴笛的风格,她也释然了。

好不容易主人公逃出了小城,让万芳媛忍不住要为楚门欢呼时,之后的一张插画瞬间再将她打入谷底——楚门绝望地发现他面前的大海和天空竟然也是这个巨大摄影棚的一部分……

她在看到这个情节时,差点气得将平板电脑摔掉!

不过结局自然是开放式的,却也让人看了莫名的热血沸腾——楚门知道了一切真相,也知道了他已经凭借这个节目成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明星,他所取得的一切几乎都超越了凡人。但前提是他必须一直待在这个虚假的世界中,楚门理所当然地拒绝了。然后毅然走向远方的自由之路,无论外面的世界有多残酷。

万芳媛看完这篇充满了哲思的小说之后,就陷入了思考,很显然,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是非常值得深思的小说。

它看起来非常荒诞,世界观的设定也充满了硬伤。但是它却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

“不对……我明明是想挑这部小说的漏洞来反击她,怎么完全看入迷了啊!”万芳媛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的举动真是莫名其妙,不过她已经可以确定了,这根本就不是针对她的小说。大概是吴笛脑洞大开后的产物。

不过这种别人难以企及的想象力与哲学思维,再通过她那超强的文字掌控力表达出来,对读者来说可真是一种享受。

当然,吴笛那种“致郁”的风格实在太强烈了——看个开头还以为是普普通通的一篇生活流小说,结果之后竟然神展开到那种程度,楚门的遭遇简直虐心到了极致……难道不是么?明明活得好好的,结果突然发现一切都是假的!

就在万芳媛忍不住还想再仔细阅读一遍,找一找有没有更深的伏笔时,她看到了吴笛的私信。

看完之后,她本来严肃的神情柔和了下来,她算是接受了吴笛的解释,虽然她心中依然很讨厌吴笛这个人。

所以,万芳媛也懒得去澄清什么了,让那些人随意误会去吧,她这个时候,也发现了,自己多了那么多“支持者”,其本质都是专门和吴笛作对的喷子而已,一想到“吴笛黑”的数量居然比她自己的粉丝都要多,她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搞了半天她其实也就是“吴笛黑”们所利用的工具么?

其实这些孜孜不倦去黑吴笛的人,也是真爱吧?

万芳媛默默在心里吐槽一句,爱与恨不是对立的,冷漠才是,真正讨厌一个偶像,应该就是不关注、不讨论、不粉不黑,直接将其当作路人。

在万芳媛阅读完这部中篇小说时,其他读者也看完了这篇小说,原本他们还以为这部《楚门》的世界是吴笛用来回应万芳媛的一篇讽刺小说,但是看完之后整个人都被致郁得提不起劲的读者们才发现,这尼玛又是吴笛报复社会报复读者的一篇小说啊!

虽然它的结局散发着浓浓的正能量——抛弃虚假的世界,抛弃明星的光环,勇往直前地去寻找外面的自由……多么激励人心、热血沸腾!

好吧,这样算起来,其实《秒速五厘米》也是正能量呢……

可是再仔细一想,读者们还是觉得楚门实在太悲哀了,而整篇小说也太虐了,吴笛你干嘛将之前楚门没发现异常的生活,写得那样甜蜜温馨幽默搞笑?(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七章 坑死人不赔命

这绝对是故意的!

不少读者都感受到了吴笛对整个世界深深的恶意,这个天才美少女作家前科实在太多了,她那篇稚嫩的处女作短篇小说《剑仙》几乎奠定了她写出的一些经典小说的基调,比如她收获两项新人文学奖的作品《秒速五厘米》,而之后大卖的经典悲剧《梁祝》,几乎都是一个路数。

那些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也不用说了,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你为何还要来揭穿?给个麻醉读者的机会行么?

博客下方的评论栏,已经被看完这篇小说,感觉被坑之后的读者们,那汹涌的怨念所覆盖……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作为一名吴笛的忠实读者,我早该觉悟的!小说很好看,不过看完后脑子很乱,累了,不能再爱了……提醒所有读者,以后吴笛写的越温馨甜蜜的开头,就越要警惕反差太大的结尾!”

“好吧,我来看这篇博文的最大原因,就是想看看吴笛怎么回应万芳媛的博文,我以为这篇文章是和《变色龙》类似的讽刺小说,应该非常欢乐,结果……只能说吴笛大作家你干得漂亮,报复社会也不带这样的吧?”

“我看开头还以为是心灵鸡汤类型的生活流小说呢,毕竟里面好多激励人心的句子,蕴含不少哲理,平凡的生活在吴笛的笔下也显得生动有趣,结果万万没想到,后面竟然神展开到那种程度,楚门的世界竟然是一个摄影棚,太坑了吧?楚门这么好一主人公,差点被你活活地玩崩溃了啊!”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周遭的监视下,只是缺少一个摄影棚和一大堆摄像机罢了!!”

“看完的时候甚至有种绝望的情绪。这个世界有时就是这么的令人无助。”

“一口气读了下来,超级赞呐!作为一名研读过吴笛所有文章,热衷寻找各种伏笔的读读者,我从几个方面来发表一下我对这篇文章的喜爱。首先是文笔方面,当然不用多说,这一直是吴笛的最强之处。她总能够化腐朽为神奇,都说吴笛的某些经典之作治愈功力惊人,其实这不是因为一些看似悲惨的结尾,而是因为有些地方她凭借文笔写得太有代入感,太让人沉醉在她所创造的小说世界中了,这最后来那么一下,当然让所有读者都感到揪心。

其次是伏笔,或者或是对整篇文章的规划、设定能力,这同样也是吴笛的强项。我曾看过她在《自由》杂志中公开的一些手稿,上面有她详细的创作过程与思路,感觉她非常善于写大纲,而她也能够保证自己的文章不偏离大纲。著名网络作家中原五白的《盘龙》、《斗破苍穹》似乎就是采用了她的大纲,然后成为了超级畅销的作品。如今的《凡人修仙传》显然也是一个设定宏大、新奇的仙侠世界,值得一看的商业作品。

但是,吴笛在小说上的创意一直为人所诟病,虽然她总能够凭借自己的文笔化腐朽为神奇。然而。这一次,她在博客上发表的这篇《楚门的世界》却展现出了惊人的创意。或许有人要诟病它的合理性,但我还是想说,这绝对是一篇充满了创意充满了寓言哲思的经典小说。我期待看到它被拍成电影,一定能够斩获许多大奖!”

“很有哲理的感觉,到底是在虚假的世界中装聋作哑地享受虚假的幸福,还是在走出虚假的世界。找寻真正的自由?这是个问题。然而,何为虚假,何为真实?如果我是楚门的话,我宁愿选择光鲜体面的明星生活,而不是没有任何希望的自由远方。”

……

吴笛的这篇《楚门的世界》名气渐渐传开。阅读的人越来越多,讨论的人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的时候,倒是没有人再去关注万芳媛的那篇《我讨厌吴笛》了,前者注定会成为又一篇经典不朽的小说,后者却没有任何意义与价值。

而万芳媛也没有再与吴笛纠缠下去,她虽然讨厌吴笛,但却承认自己的写作水准根本无法与对方相提并论,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这让她根本就不愿意去借吴笛的名声炒作,在看了吴笛所发的比较真实可信的私信之后,她就觉得有了交代,而且她也不想成为那些“吴笛黑”们利用的道具。

梁凉这个时候看到吴笛这篇博文短短时间内超过百万的点击,十万的转载之后,只能在心底表示膜拜,他发表的博文,一般点击量只能和对方的转载数相比……

而其实自从微博出来之后,博客就渐渐没落了,但是吴笛所写的文章竟然能够达到这样的点击量,简直就是奇迹!

梁凉在读完《楚门的世界》后,也忍不住啧啧而叹,他在看之前还以为这又是一篇类似《变色龙》那样的讽刺小说,却没想到它竟然是一片创意非凡、构思精巧、充满哲思的超现实主义小说。

这一次,吴笛的创意让他都震撼不已,他其实也察觉出了吴笛写这篇文章最本质的目的——她讨厌媒体暴力,向往真正的自由,若她没有这么大的名气,万芳媛发一篇《我讨厌吴笛》哪里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完全是媒体与粉丝们炒作出来的。

不过吴笛的一篇文章就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这还真是让梁凉佩服不已,本来他还想看才女之间的对决,不过看样子吴笛与万芳媛两人压根就不在一个层次上……这场戏,落幕得太早了。

而吴笛在写完《楚门的世界》后,又抛出了一个“缸中之脑”的哲学理论,再次让不少读者陷入了迷惘之中,虽然她一再表示,这只是她脑洞大开后的产物,并决定根据这个理论来创造几部长篇科幻小说,当然是软科幻,而非硬科幻。

她准备写的,自然就是《黑客帝国》与《盗梦空间》,尤其是《黑客帝国》,在这个什么《荣耀》啊《学霸乐园》啊之类黑科技网游横行的世界,一定会震撼所有的读者!(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八章 拜访

袁龙川正在家中的书房里伏案认真写着东西,他倒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准备马上中都大学开学后所教授的内容。

作为中都大学的中文系系主任,他所教授的是华夏现当代文学,它有四个方向,即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现代文化和民间文学。

其实一般来说,作为一名大学教授,还是中文系的系主任的,他根本无需这样认真做准备工作,随便上课时吹嘘一下就行了,反正以他在中都大学以及文坛上的地位,也不会有人敢说什么闲话。

华夏的高校教师也是有职称的,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而袁龙川便是最高的教授级职称,只要他想,就没必要给学生上课了,可以担任中都大学中更高的行政职务。他这个年纪便有了教授的职称,可以说前途非常远大。这中都大学的校长,可就相当于副部级的高官了。

其实一般来说,给学生上课的,基本上都是讲师的职称。

然而,袁龙川却很乐于给学生们上课,并且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对待课程的认真程度,简直就堪比高中教师。

这其实就是袁龙川为人处事的风格,他做任何事情都非常投入认真,绝对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学者。

而有不少二、三流高校的教师,平时教起课来,基本上就是照本宣科,枯燥无味,这也就导致某些大学的逃课率居高不下。

中都大学中文系最受欢迎的两个老师,就是袁龙川与花泉镜,花泉镜的教课风格与认真的袁龙川迥然不同,他所教授的是华夏古代文学与古典文献学,他几乎不用做任何课前准备,便能够直接张口就详细地讲解华夏的一些古典文献……

袁龙川听到了敲门声。他微微皱了皱眉,他不喜欢自己在工作时有别人打扰,不过他还是淡淡道:“进来。”

敲门的是袁龙川的妻子,长得并不漂亮,身材也有些臃肿,但却有股温柔如水的气质。她对自己的丈夫轻声说道:“是陈思飞导演来访,好像有什么事要拜托你。”

一听是陈思飞,袁龙川点了点头,准备先将自己的工作放下。

这位陈导来头可不小,算是华夏非常著名的文艺片导演,他与文坛上许多著名作家的关系都很不错,袁龙川最为著名的短篇小说《竹林中》便是由他搬上了大荧幕,然后斩获了不少电影奖项,还获得了华夏电影界最高荣誉金龙奖的提名。不过最终却与金龙奖失之交臂。

不过陈思飞的名头也已经打了出去,跻身一线导演的行列。

“袁龙川老师,非常抱歉,在这个时候来打扰你。”陈思飞见到袁龙川来到客厅,立马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浮现出尊敬的笑容,赶忙上前与其握手。

袁龙川的品德其实比他的作品还要受人尊敬,这要是放到古代。就是真正的君子。

“没事没事,什么风把陈导吹来了?”袁龙川温和地说道。

陈思飞又与袁龙川寒暄一阵。还拿出了颇为珍贵的茶叶作为礼物,他这次来,确实是有求于人。

“我听说袁龙川老师与那位天才作家吴笛的关系不错?”陈思飞终于要说出自己的真实来意了。

“我只是很欣赏那个小丫头而已,而且她确实挺尊师重道的。”袁龙川想起吴笛过年都会来他家拜访,并且还总是在写作上对他虚心请教时,他不由就感觉很欣慰。对方那种对写作的虔诚与热爱,让他非常欣赏。

听到袁龙川这样说,陈思飞顿时心里就有底了,竟然能算是亲密的师徒关系么?难怪当初袁龙川会帮吴笛……

陈思飞拿出一份文稿,很郑重地说道:“我看了她写的《楚门的世界》后。感觉非常震撼,脑中更是充满了灵感,我想要将这部小说,搬上大荧幕!”

“嗯?《楚门的世界》?那是什么?”袁龙川一边接过文稿,一边问道。

“忘了袁龙川老师难得上网……这《楚门的世界》是吴笛发在博客上最新的博文,是一部很好看的中篇小说,我也觉得非常适合改编成电影,太具有创意与深度了!”陈思飞压抑着兴奋说道。

袁龙川手上的文稿,便是打印下来的《楚门的世界》,这打印机的质量挺高,连吴笛的插画都完全复制了下来。

听到陈思飞对《楚门的世界》评价这么高,袁龙川的好奇心也被完全吊起来,他当然知道,陈思飞作为一名文艺片导演,其实非常善于鉴赏小说,能够入得他法眼的小说,质量绝对是过关的。

袁龙川很快便阅读起吴笛的这篇新小说来,而陈思飞也在一旁安静地等待,他其实也希望看看袁龙川对这篇小说的评价。

袁龙川看了开头,便感觉到了吴笛那强烈的个人风格,说明这确实是吴笛本人的作品,袁龙川当然也知道网上总有人认为吴笛的所有作品都是代笔,但他对这样的观点完全是嗤之以鼻的。

吴笛在向袁龙川请教时,就在他面前写过一些段落、句子,那就是她的个人风格,而他在看到吴笛那漂亮的书法时,心中在赞叹的同时,也会有些惭愧,因为他自己的书法并不怎么样。

小说的开头让袁龙川看了嘴角微翘,神情也放松下来,这分明就是一部温情脉脉的小说嘛……

中间部分则让他的眉头再次皱起,显然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看似温情的小说,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在不知不觉看完结尾后,他看着那幅插画,还有些愣神,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他深吸一口气,忍不住赞叹道:“非常有创意的一部小说!读完后值得细细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丫头在小说的创意方面有所欠缺,却没想到这部《楚门的世界》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这样的创意配合她本来就很棒的文笔,其感染力无疑是惊人的!”

陈思飞看到袁龙川对这部小说如此高的评价,这便愈发坚定了他要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决心,他感觉自己脑中已经构想好了许多镜头,拍出来一定可以成为一部经典之作!(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九章 抢手的版权

“既然如此,那袁龙川老师能不能替我引见一番呢?”陈思飞忍不住说道。

袁龙川却疑惑道:“陈导,你可是我们华夏的一线导演,你直接去找她不就行了?我想只要是作家,就都会希望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只要不乱改原著的话。”

听到袁龙川的话,陈思飞不由微微苦笑,他其实是一位独立导演,而陈思飞工作室确实在影视圈颇有名气,尤其那些特别想要获奖的演员,基本上都愿意与陈思飞合作。

而且,陈思飞也算是圈内少有的作风正派的导演,他追求纯粹的电影艺术,这其实也是他独立出来的原因,若是在某些大公司的话,那掣肘实在太大,公司总是会动不动塞点演技实在惨不忍睹的演员进剧组,至于这些演员的身份是什么,那当然算是公开的秘密。

总而言之,他很讨厌这些破事,实际上他这样的人,在娱乐圈简直快绝种了,这看一看每年娱乐圈爆出来的丑闻,什么吸毒啦、性交易啦、艳照门啦,就知道它到底有多脏。而导演这样的身份,要玩潜规则实在太容易了。

其中与娱乐圈比较接近的文坛,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候作家聚会,就是吃喝嫖赌。

陈思飞苦笑的原因很简单,若吴笛只是身份一般的作家的话,他肯定立马登门造访了,如袁龙川说的那样,没有哪个作家会拒绝自己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的诱惑。

然而以吴笛的身份。她就从来不会有作品版权卖不出去的烦恼,只要是出自她之手的小说,一经问世,必定会遭到许多影视公司的哄抢,条件也非常优厚,因为他们知道,吴笛的作品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

之前的《灌篮高手》的真人电视剧已经在网络、电视台上以每周两集的速度开始同步连载,无论是点击量还是收视率,都极为惊人!

当然,原作党总会吐槽这真人电视剧完全毁了小说、漫画。因为演员基本上都是偶像派。演技不算好,原作党吐槽说“樱木的乐观向上演成了二B犯傻”“流川的冷酷帅气成了装X犯”等等,不过即使如此,他们却依然乐此不疲地追看。然后再吐槽……

而那些拥护真人电视剧的观众。则说演员演得都挺不错的。总之电视剧非常好看!

就在这样的争论中,《灌篮高手》的真人电视剧倒是越来越受欢迎了,吴笛这部偏向商业性的篮球竞技小说。其销量也不断增加,有关灌篮的周边同样卖得极好,华夏某个超大品牌的体育服装公司,好比吴笛那个世界的阿迪、耐克之流,费了很大的代价获得了吴笛的授权之后,立马紧锣密鼓地开始制作那些球衣、球鞋,销量同样不俗。

至于拍摄这部电视剧的电视台,在知道吴笛的《灌篮高手》还有两部时,抢着要预定它的电视剧版权,这小说都还没开始写呢,版权就有人抢着要了,足见吴笛的小说多么抢手。

因此,可以想象,吴笛的这部极为适合改编电影的中篇小说《楚门的世界》,在问世之后,已经有不少公司像闻到腥味的猫一样,纷纷联系吴笛的经纪人团队,其中不乏有一些娱乐圈中的巨头公司。

而这些公司与吴笛打交道多了,知道直接找吴笛是没用的,这女孩根本就不会被任何利益打动,而她本身的背景也让一些宵小之辈不敢造次。

现在圈内人都已经知道,吴笛只将作品版权交给那些真正愿意将小说拍成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得精良的公司,那些想要通过改编吴笛的小说捞钱的公司,是永远无法得到吴笛的青睐的。

吴笛在电影、电视剧的演员选择方面,权力也很大,她甚至能够直接指定一些重要的角色,只不过她从来就没有这样做过而已,她个人对影视圈不是太熟。

“袁龙川老师,你难道不知道吴笛的作品改编权是多么抢手么?我一个小小的独立公司,怕是竞争不过那些巨头啊,有的影视公司甚至就是煌萌传媒旗下的,你知道吴笛的身份吧?”陈思飞脸上微苦,若不是他太喜欢这部小说,太想要自己来拍这部电影,他哪里会来走袁龙川的门路……

他知道直接和吴笛经纪人团队打交道的话,是肯定没用的。

“原来如此,我倒是忘了这丫头在商业上的超强号召力……对了,你说她的身份?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啊?”袁龙川一脸懵懂。

你与吴笛关系这么近一口一个“丫头”叫着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陈思飞忍不住在心中默默吐槽,可他也知道,袁龙川说得是真话,这也的确能够看出,袁龙川实际上一点也不懂钻营……

“她的来头太大了,用度娘搜一下都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百科上也只有她的一些个人成就,家世都没有提及,讳莫如深,实际圈内只要消息有点灵通的人物,就知道她是政阀子弟,煌萌传媒的小公主,父亲是刚刚上任的华夏外交部长,爷爷是前总理。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也打过她的主意,毕竟长相在那里呢,结果下场很惨……”陈思飞大概解释了一下。

袁龙川愣了愣,他还真没想到那个在他面前虚心求教的女孩来头这么大。

“那好吧,反正她也是我中文系的学生,我抽时间帮你引见一下好了,但是你要说服她的话,还是要靠你自己的诚意,既然你这么喜欢这部小说,将其拍成电影,肯定有你自己独特的想法,希望你可以打动她。”袁龙川淡淡道,他觉得陈思飞拍文艺片确实有一套,给吴笛推荐下也未尝不可。

“实在是太感谢了!”陈思飞显然颇为激动,他其实就差一个契机,没有人比他更想要拍好这部电影了!他要用自己的真诚打动对方!

这可不是说笑,吴笛现在既不缺名也不差钱,能打动她的,只有真诚!(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章 小清新宿舍

大学开学自然也是要军训的,不过这对吴笛来说是非常轻松的事情。

随着她个人的修为越来越高,她其实已经摆脱了作为一个女人的限制,她已经斩赤龙成功,再也不会为月经这件事而困扰。

这让她最近的心情非常不错,虽然早就习惯了作为女人每月都有那么几天,但只要是女人,估计都不喜欢这玩意,有时候在考试、工作的关键时候,却痛经了,那个滋味绝对让人非常难受。

不过,修炼到现在,吴笛也终于感受到了真正的瓶颈,每次都无法进入那种玄妙的状态中去,她体内的能量似乎也达到了极限……

下一步,应该便是沟通天地,使得自己的身体与整个天地之间产生联系,然后灵气源源不断地进入自己的身躯,形成人体与天地间的循环,体内灵气也几乎无穷无尽,永葆青春,这便是真正的先天高手,真正的质的变化。

瓶颈就瓶颈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自然而然地顿悟了,吴笛淡淡地想着。

她在修炼上从来不强求,以前强迫自己做一个完美女人时,当然一切都要做得最好,所以修炼进展一直很慢,而她在真正随心所欲,保持逍遥、乐观的生活态度之后,这进展倒是一日千里,连斩赤龙都成功了。

在她达到这个内家高手巅峰的境界之后,曾尝试去练一练以前所看的武侠小说的招式,毕竟只要是痴迷武侠小说的人,都会幻想自己会什么降龙十八掌、六脉神剑、一阳指、弹指神通之类的武功。

然后她开心地发现,自己还真能用出这些武功,不过却是有其形无其神,实际上就是将外放的真气模拟成那些样子而已。但这已经让她玩得十分过瘾了。

这让她突发奇想想要写一部原创的都市修真小说,纯粹自娱自乐的作品,因为自己是个修炼者,因此她觉得自己一定能写出那种修炼者的感觉来,如果修真小说能写出逼真的感觉的话,一定会很受欢迎的。

《凡人修仙传》总是被人诟病没有仙气。仙侠世界完全就成了黑社会横行的世界,纯粹的资源流小说,但是却能有如此多的读者喜欢,正是因为那种争夺灵石宝物、弱肉强食就是现实社会的写照,每个人都在其中挣扎着。

虽然达到了瓶颈,但是习惯了修炼的吴笛,每日晚上也睡不着觉了,她看了一通宵的电子书,依然精神抖擞。

说起来。她能有这么大的成就,或许也与她将别人睡觉的时间用来学习有关,一个人一辈子起码有二三十年都在睡觉中渡过吧?

天亮了,吴笛准时从床上爬了起来,脸上没有任何疲惫的神色,不过看到因为军训而非常劳累的三位室友都在熟睡,她倒是不忍心叫她们起床,然而这次的教官却异常严格。尤其是对待女生,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对女生有偏见。

如果军训迟到的话。不是在烈日之下站军姿,就是罚跑几圈,系里的女孩每次回到宿舍,都会疯狂吐槽这个名叫刘莽的教官。

吴笛下床之后,一个个将她们叫了起来,她已经很习惯做这样的事情了。在华夏,这大学生可比高中生懒多了。

水伊人还好,几乎一叫就起来了,而曾巍然和俞筱,每次都要到火烧眉毛的时候才起床。然后急匆匆地刷牙洗脸抹BB霜。

吴笛觉得,若她们真正学会化妆的话,一定就会早起,不过还是大一女生,太纯了,到了大三,只要是爱美的女孩,没有不化妆打扮的。这前后对比,简直就是两个物种。

其实修炼到吴笛这个层次,已经可以保证自己全身不染尘埃,每天甚至都不用洗漱不用保养,因为有灵气无时不刻地滋养全身,但是她可不想被自己的室友认为是不讲卫生的女孩,所以她尽力模仿凡人,不被当成异类。

吴笛的寝室非常干净,几人都已经分配好了打扫卫生的工作,还有吴笛用自己超凡的力量清理一些寝室内的死角,这就使得几人生活的环境遭到了系里所有女生的围观,甚至还有学姐来这里膜拜。这寝室已经成了公认的“小清新寝室”。

这增加了寝室的凝聚力,非常会打扮屋子的俞筱,还买了一些饰品回来,最美观动人的无疑是阳台上的风铃,风儿一吹,便发出空灵美妙的音乐,不得不说,在这样的寝室睡觉,真是一种享受。

洗漱完毕后,几人都穿上军装军帽,准备马上奔赴操场,水伊人主动给几个女孩带回了早饭,她们便在路上吃着。

现在食物对吴笛来说,纯粹已经是尝鲜的东西了,她完全可以直接吸收灵气补充自己身体的能量,还不含任何杂质、毒素。

吴笛觉得室友间的关系确实不错,尤其曾巍然和俞筱,两人意气相投,基本上已经成了闺蜜,经常一起行动,而水伊人则习惯了一个人,她的性格过于内向害羞了,在寝室外面时,仿佛认定了吴笛,经常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吴笛,总觉得这样才有安全感。

四人间的宿舍也算分成了两个小团体,不过基本上没有任何摩擦,主要是性格都不错,没有什么奇葩。

吴笛总算是放下了对女生宿舍的偏见,她还觉得自己所生活的这个寝室非常温馨,有大家庭的感觉。

几人来到了操场,穿着军装梳着马尾的吴笛一下子便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还好这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吴笛了,一开始见到吴笛时或许会激动一下,但过后想想,其实也不过如此,没必要太过大惊小怪。

“各位美女早啊。”名为孔浮生的阳光青年,主动来到吴笛四人面前,向她们打招呼,实际上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吴笛而已。

孔浮生在班级里十分活跃,显然非常想要这个班长的位置,与一般大学没人愿意当什么班长、团支书不同,进入中都大学的学生,早就明白当上干部的好处,因此有不少人都自告奋勇地想要当上干部。(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章 大学军训

在孔浮生看来,吴笛自然是很大的竞争对手,不过他觉得就算将班长给吴笛也无所谓,有个团支书的头衔其实也不错,最重要的是,班长与团支书是要经常合作的……这不是攻略吴笛的最佳路线么?

华夏人民党一党专制,青年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织。

孔浮生算是个才子,长相也挺不错的,就是出身并不怎么样,但他却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中都大学的中文系,他以后的理想也非常明确,就是当官。

他小小年纪,其实就已经是个官迷了,无论在哪里上学,他几乎都是班上的班长,他享受那种支配他人、领导他人的快感。

然而他当然也清楚,在华夏要爬到高层,要么是政阀子弟,要么就是“女婿党”,他无疑只能做后者。

其实他现在就有个异地恋女友,便是个副县长的女儿,在高考后的暑假里,他拿下了对方的一血,并迷得对方找不着北。

他甚至已经见过了女方的家长,虽然他的家世不好,但凭借着他的个人魅力,以及刻苦程度,很容易就能发现这绝对是极品凤凰男,给他一个契机,便能闯出一番天地的那种。因此,他还得到了那位副县长的赏识,并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瞧不起他。

在看到吴笛的第一眼时,他就知道,自己真的心动了,然后他果断地行动了起来。

当然,其实吴笛最让他心动的,便是那扑朔迷离的家世。

孔浮生肯定不是那种单纯的高中生,会被吴笛的光环所吓得不敢追吴笛,他向来对自己的魅力非常有自信,不是他吹牛。和他接触过的女孩,几乎都对他很有好感,然后他选择了其中家世最棒的。

吴笛的才女光环,反而让他更加心动,他知道自己是个虚荣的人,若是成为吴笛的男友。甚至把对方哄上床后,还录下视频,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还没有开始军训前,同学们都喜欢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随意聊天,吴笛也不例外,孔浮生厚着脸皮坐到了吴笛身旁,近距离观察对方那曼妙的身材、白皙细腻的肌肤,就像完美的玉石一般,让人忍不住轻轻抚摸。

孔浮生很随意地与吴笛搭讪。将他追对方的目的掩饰得很好,他非常懂得循序渐进的道理。

可他却不知道,吴笛泡妞的经验比他还要丰富,她真不知道这个孔浮生哪来的自信。

她总是很有礼貌地回应对方,一点也不给任何暧昧的机会。

这样的苍蝇实在太烦了呐……吴笛淡淡地想着,大学男生可不像高中男生那样纯,有些男生追起女孩来,那就像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有时候还真被他们厚着脸皮死缠烂打成功了。

不如找个假冒女友吧?吴笛升起了这样的心思。然后对那些追她的人宣称她对男人没兴趣就行了。以她现在的力量,难道还害怕什么舆论?

这时,吴笛看到夏薇薇来了,脸上的神情还不怎么好看,她直接甩开了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孔浮生,来到夏薇薇面前:“薇薇。你怎么了?”

夏薇薇恨恨地望向正在与教官刘莽相谈甚欢的室友沈洁,她郁闷道:“今天沈洁早上起来洗头,我在旁边刷牙,她动作很大,把那些恶心的泡沫溅在了我衣服上。我忍不住提醒了她一句,让她动作小一些,结果她直接骂我……刘玲娜、卢长娇也说我小气,你说我真的这么讨厌吗?”

吴笛听到夏薇薇的诉苦,不由心中一凛,莫非……这才是女生宿舍的常态?

夏薇薇的那个宿舍,就在吴笛的隔壁,其中夏薇薇当然是最漂亮的,而且她经常跑到吴笛宿舍来玩,她喜欢吴笛所在的“小清新寝室”,曾巍然和俞筱当然不介意,她们两人个性都比较豪爽大方,算是女汉子型的,但做事却很勤快细致,而水伊人在宿舍基本就是和电脑拼命,萌萌哒的游戏宅一只,所以肯定也不会介意。

然而,夏薇薇的美貌与名气可能就让其他室友看不惯了,毕竟她还是吴笛的好友,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在一些歌曲收入上,她也是有分成的,她的零花钱很多……这或许也会遭到其他女孩的嫉妒。夏薇薇家世也算不错,父亲是大学教授,虽然并不在中都大学任教。

“薇薇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嘛,挺文艺小清新的好孩子,一点也不小气啊。”吴笛连忙安慰道,她觉得自己肯定想多了,不能对女生宿舍抱有太大的偏见啊。

夏薇薇依然觉得很委屈,她忍不住抱着吴笛的胳膊,很依赖地说道:“小笛,还是你好……要是和你住一起就好了。”

吴笛又安慰她一句,也忍不住看了那个正在和教官聊得很开心的沈洁一眼,这女孩看起来倒是挺清纯的,一头长发,眼睛很大,水灵灵的样子应该比较受男生欢迎,不过吴笛总感觉她不像外表上看起来那么纯。

“刘大哥……人家感觉今天身体不是太好,批准人家休息行不行呀。”沈洁用一种撒娇的语气说道。

刘莽猥琐的目光在这个清纯女孩身上乱瞟,他其实能当上兵,全是因为塞了钱,华夏的军队系统基本上烂透了,连军委高层都在卖官。

“啧,这个比较难办啊,我对你们绝对是要严格要求的。”刘莽故作义正词严地说道。

沈洁心中暗骂一声,这教官压根不是什么好东西,跟高中时的一比完全就是个渣滓。

她忽然心动一动,环顾四周,然后看到正在和吴笛亲昵的夏薇薇,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浓烈的嫉妒神色,然后指着夏薇薇对刘莽说道:“那是我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人家觉得她和刘大哥很般配呢……”

刘莽看着夏薇薇,然后又看了看她身旁的吴笛,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他其实早就盯上这两个女孩了。不过吴笛名气太大,他也不敢乱动,但夏薇薇就无所谓了,还有她的室友牵线搭桥。

沈洁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休息的批准,至于出卖夏薇薇,她表示毫无压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二章 颠倒黑白

吴笛在军训时,动作一直非常标准,让人根本就找不出任何纰漏之处,而其他的女孩,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这实际上便是教官刘莽的险恶用心,他故意让学生们站军姿站很久,在这烈日炎炎之下,怕是男生都会支撑不住,更别提女生了。当然,这阳光对吴笛来说,都是可以吸收的日精月华,能够保养她的身体,根本不用担心被晒黑。

刘莽看到一个姿色还算不错的女孩已经隐隐有些站不稳了,他立马走上去,劈头盖脸地一顿训斥:“堂堂大学生,连个军姿都站不好么?给我姿势标准点!”

一边说着,他一边肆意将手放在了女孩的腰间,表面上是在为女孩调整姿势,可那种深陷女孩腰间嫩肉的柔软感觉,却让他爽到爆,他会说他来当这教官,还是中文系的,就是为了这一刻么?

女孩完全被吓住了,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个色狼教官的行径,刘莽双手离开女孩时,还狠狠地捏了女孩的臀部两下……

女孩这才反应过来,刚刚想叫出来,但看到刘莽那威胁的眼神,她顿时就退缩了,她用“这也许是教官无意的”来欺骗自己,实际上她想到前几天军训有人违抗这个教官的命令,然后被狠狠惩罚的场景,她根本不敢反抗这个教官。

刘莽在前几天完全就已经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了威信,这实际上也是他在伪装自己,到现在他才慢慢暴露自己的目的。

由于站军姿必须要保持正视前方,所处除了这个女孩身边的人能够与余光看到教官的动作以外,其他人还真不知道这刘莽用“调整姿势”的借口来占女孩便宜。

刘莽又故技重施,连摸了三个紫色不错的女孩,他决定再摸一个就罢手。他可不想因为太过出格而让别人察觉到他的猥琐之处。

他将目标直接锁定在了夏薇薇的身上,却不知对方早就已经注意到了他的恶劣行径,但她也不敢出声,她本来就比较胆小,只期盼刘莽别把主意打到她的身上,所以她尽力保持最正确的军姿……

然而。夏薇薇看到一脸肃然的刘莽走向她时,顿时就觉得不妙,然后因为害怕而颤抖了一下。

刘莽见状,心中大喜,快步向夏薇薇走了过来,伸出了他罪恶的手,夏薇薇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拍开对方的手,直接拒绝道:“别碰我!”

夏薇薇说完后。勇气用尽,怯生生的望着对方,而刘莽在微微一愣之后,看到女孩这副柔弱的样子,只觉得内心深处涌起一股巨大的戾气,他就是要蹂躏这个女孩!

刘莽一把掐住夏薇薇的喉咙,暴怒道:“你敢违抗我的命令,我刚刚这是好心要为你纠正姿势!”

夏薇薇说话时。别的同学甚至不敢往她那里看,但吴笛作为夏薇薇的朋友。绝对不能放着她不管,她看过去时,便看到女孩像小鸡一样被那个教官刘莽掐着……

吴笛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愠怒道:“你给我放手,你这算什么教官?”

刘莽没想到居然有人真敢站出来打抱不平,他放开夏薇薇。然后目露凶光地看着吴笛:“谁让你擅自出列的?你违反了我的命令!”

刘莽的声音非常大,他这种奸猾似鬼、色胆包天之徒,向来善于先强占道义的制高点,在华夏,军训时的教官权力非常大。这是为了让学生明白,在军队中,最重要的就是两个字——服从!

“那你凭什么掐这个同学的脖子,你这是人身侵犯!”吴笛顾及对方是个军人,并没有怒而出手,而是先据理力争。

在吴笛心目中,军人的形象无疑是崇高的,他们应该是人民的保护神。

刘莽冷笑一声:“我好心帮她调整姿势,但她却不信任教官,我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而已,难道我还有错?”

“不是!小笛,我看到和家伙对着几个女生都动手动脚,分明就是个色狼,这样的人不配当我们的教官!”夏薇薇躲到吴笛身后,顿时来了勇气,立马揭穿这个教官的真面目。

双方吵起来的时候,终于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总教官也闻讯而来,要来调解纠纷。

总教官的名字叫做马一鸣,实际上与刘莽沆瀣一气,他看到这教官是刘莽,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他对刘莽的德性一清二楚,不过,谁让这小子在军中会做人呢。

不得不说,军中的抱团现象一向很严重,战友情那可是真的铁。

刘莽见到马一鸣来了,心中顿时便有底了,他直接颠倒黑白:“这两个女生素质太差了,明明就是不想军训,却还要这样唱双簧来污蔑我,这是对军人的侮辱!”

“你怎么可以这样颠倒……”还没等夏薇薇说完,马一鸣便板着脸,十分严肃地打断道:“难怪现在的女大学生风评都不好,一个小小的军训,都没法坚持下来吗?还顶撞教官,不知道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吗,在军训时,你们都要用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一边的刘莽已经露出了一丝得色,心说自己平日里的孝敬花得不冤,关键时候有领导罩着呢。

而其他的学生,除了几个女生知道真相,却又不敢站出来声援以外,大都被这两个教官精湛的演技给骗过去了。

孔浮生忍不住走了过来,他觉得这时候是刷吴笛好感度的时候,他对吴笛说道:“给教官道个歉就算了吧,以教官的大度,一定不会太过追究的……”

孔浮生认为这样做,是帮助吴笛免除惩罚,他压根就没弄清楚事情的始末。却不知他这话说出来,让吴笛眉头大皱。

“你们怎么都这样!”一向敏感纤细的夏薇薇,觉得自己实在太委屈了,哇得一声哭了起来,正在一旁树荫下休息的沈洁,看到这个模样的夏薇薇,心中满是快意,是吴笛的朋友又怎样,还不是被教官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三章 强势碾压

吴笛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她冷哼一声:“服从?就凭你们这样的垃圾?我今天就要好好地教训一下你们这种垃圾军人!”

话音刚落,她一脚踹了出去,使用了传说中的“风神腿”,那速度自然是肉眼难辨!

刘莽根本就没料到吴笛会悍然出手,现在哪有学生敢打教官的,这还是个女生!

他下意识用手一挡,只听到自己骨裂的声音,然后手上传来一股剧痛,而他眼前的黑影也越来越大!

“砰”得一声,刘莽第一次体会到了被一脚蹬飞的感觉,他的鼻梁骨都断了!鲜血瞬间流遍了满脸!

“啊!”刘莽痛呼一声,他的一只手以及整个脸颊,都痛得要命,他觉得这女孩再用些力的话,他的脑袋都要被踢爆了!

刘莽当然不知道,吴笛其实已经手下留情了,否则刘莽这种劣等的凡人,会直接被吴笛像踩蚂蚁一样踩死!

孔浮生咽了一口口水,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完全跟不上事情发展的节奏啊!不应该是吴笛道歉,然后教官也大度的原谅吴笛、夏薇薇么?

而在场的所有同学,包括其他班向这里看的,完全就惊呆了,他们一是没想到吴笛敢向教官动手,二是没想到教官这样不堪一击!

吴笛走到刘莽面前,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就像是踩着足球一样,她指着马一鸣,下颚微微扬起:“我就轻轻踢了他一脚,他就倒了,就这种货色,也凭当我的教官,你们军人。都是一群垃圾!”

马一鸣双目赤红,他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

看到自己的下属像弱鸡一样被一个女孩踩在脚底,他甚至都已经失去了冷静的头脑,他下意识还将吴笛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孩……

“你找死!”马一鸣作为总教官,在格斗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是其实也是外家武者。不过还没有达到黑带的实力。

他双目赤红地冲了上去……

“完了,吴笛肯定打不过总教官的,她刚刚只是偷袭成功而已。”一个学生忍不住判断道,明显是外行人。

“没错,吴笛再能打也不是有准备的军人的对手,她明明看起来就是一个柔弱纤细的美少女……”有同学附和道。

可他们话音刚落,便看到了再次让他们震惊的一幕——

马一鸣想用军中擒拿术一举擒住吴笛,他自认为这一次在暴怒下的出手,发挥出了自己的最佳水准……近了。更近了,赢定了!

什么?

人呢?

马一鸣发现眼前的人影竟然没了,他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如何消失的!

吴笛使用了“凌波微步”,轻灵而飘逸地瞬移到了他的背后,一记重重地手刀,果断地劈在了总教官马一鸣的背上!

“啊!”马一鸣摔倒在地,就像狗吃屎一样,然后他觉得自己脑袋上传来一股橡胶气味。这是统一分发的军鞋的味道……

总教官马一鸣同样被吴笛踩在了脚底!

“还以为有多厉害呢,果然也是个垃圾啊。”吴笛再重重地往下一踩。所有人都在担心她会不会将总教官的脑袋踩爆了!

显然没有……因为接下来整个操场都传遍了这位总教官的痛呼声!这声音是如此惨烈,简直是撕心裂肺,然而吴笛的脸上却一片淡漠之色!

所有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实际上他们看得太清楚了,吴笛飘逸地躲过对方的军中擒拿手,并反击的姿态。简直优美如画。而怒踩总教官的脑袋,更是让学生们震撼不已,她怎么敢这样做?

“太彪悍了,这吴笛到底是学霸还是武林高手啊,连教官都不是她的对手!刚刚我算是看走眼了!”

“给跪了啊……她怎么这么强悍。我也是练过的,我觉得那个总教官起码已经达到了武术十级的程度,马上可以成为黑带高手了,可他竟然被吴笛秒杀了!”

“什么?竟然都要达到黑带高手的层次了么,这个总教官还是很厉害的嘛,不过却遇上了吴笛……话说吴笛是什么层次的高手?”

“起码黑带七段,真正的一流武者啊,估计整个华夏都不超过十个,她凭这个武力,以后前途就不愁了……”

比较痴迷华夏武学的学生,忍不住议论起吴笛的武学层次来,他们根本就不会想到,吴笛早就不能用什么黑带几段来形容了,她是内家巅峰高手,除非真有传说中的先天武者出现,否则根本没人打得过她!

就在这个时候,其他的教官来都赶到了这里,看到自己的上司像是一个废物一样被一个英姿飒爽的军装少女踩在脚底,他们一时间还有些发懵,这怎么可能,总教官的格斗术还是非常强悍的啊!

这个时候,刚刚才缓过来的刘莽,咬着牙对自己的这群战友吼道:“还愣着干什么,

赶快救老马啊,一起上啊!”

众教官也不迟疑,其实刘莽在军中的人缘确实不错,因为懂得钻营,会做人,这军队中有正直的军人,当然也就有败类,毕竟连军委高层都卖官鬻爵,只要付足了钱,他们会帮着改简历,改年龄,提升军衔……

看到一群穿着教官服的教官们向吴笛冲了过去,有学生都不忍心看了,直接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可是三十多位的教官啊,对军中格斗术肯定非常熟练,还有教官扯下自己的皮带当武器,想要狠狠地抽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吴笛!

“小笛快跑,你打不过的!”夏薇薇在一旁焦急地喊道。

然而吴笛的脸上却露出一丝不屑,她抿着自己的嘴,全身就像野豹一般凶悍地向一群教官冲了过去!

吴笛进入这群教官之中,如同虎入羊群,不少教官都只看到自己眼前一花,接着小腹、双膝传来一股剧痛,然后便捂着肚子跪了下来,他们连吴笛攻击的动作都没有看清!

吴笛的动作很简单,一拳两腿,但是她的身法太鬼魅飘逸,速度也太快了,根本就无法让普通人反应过来!这还是她手下留情的结果。

瞬息之间,所有的教官全部跪倒在地,仿佛是在跪拜吴笛……

“真是一群垃圾,我还没用力,你们全倒了。”吴笛的声音不大,却诡异地传到了在场所有军人的耳中。

一股凉气由头到脚袭遍了所有人的全身。(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四章 平息事态

操场一篇寂静……这是幻觉吧,一定是幻觉吧?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这是一个单挑一群啊,还是一群能打的教官!

刘莽闭上了眼睛,他怀疑自己正在做噩梦,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做了那么多猥琐恶心的事情,然后才导致这个噩梦的发生……

而总教官马一鸣呆呆地望着全部都不是吴笛一合之敌的手下,他根本无法想象,有一天竟然会发生这种事,除非……

马一鸣望向吴笛的目光,已经变了。

其实吴笛哪怕是政阀子弟的身份,也无法镇住属于军人的他,毕竟在华夏军政是两个不同的系统,甚至与吴笛那个世界党指挥枪的方式都完全不一样,军队中是有一股特殊势力的,这股势力根本就不理会政府,完全超然物外。

马一鸣在军方,也是有人罩着的,要不然怎么可能来这中都大学当总教官?

吴笛这超越了凡人的力量,让他想起了那群曾经同样完虐他所在部队的高手。

他强忍着剧痛,拿出自己的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而在这个时候,已经回过神来,没了教官管束的同学,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将这惊人的一幕拍了下来,然后第一时间上传网络。

各种耸人听闻的标题也出现了,什么女学霸竟是女武神,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生把一群教官打趴下了……

可这个消息传到网上,却被不少人认为是胡言乱语,而又没有人记录下吴笛将教官们全部打倒的视频,只有教官们四仰八叉地倒在那里的图片,这又能证明什么?

甚至还有吴笛黑又在骂,吴笛又来炒作了。还越来越离谱了,什么女武神都出来了,太逗了!

没有亲眼看过吴笛身手的人,绝对是不信这种一看就是胡说八道的事情的,更多中立的网民也认为,可能又有媒体来炒作吴笛了。

马一鸣的电话通了。一个年轻人懒洋洋的声音在他耳边传来:“有事?”

“有高端武者挑衅军队的权威……”

“这么说你们真被一个人打趴下了?”神秘的年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什么军队的权威,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

“我又不是那些老家伙,我可是会上网的啊,许多人都不信这种事。但是我也知道你们有多废,被一个人打趴下是很正常的事情嘛。”年轻人笑呵呵地说着。

“你!难道你不管这事么?”

“啧,看来我也要去当‘校花的贴身高手’了呐。有些人,你们是惹不起的,不想死的话,就离那位校花远点。因为。你们这种废物死了也白死。”年轻人挂上了电话。

马一鸣神情灰败,他就知道,在那些真正超越凡人的内家武者眼中,他们天生就比普通人高一个阶级,内家武者杀些普通人,又算什么事?

只听到年轻人那懒洋洋的语气,就知道他一点都不在意什么军人被高手吊打,弱者被强者吊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弱肉强食的规则,早就已经融入了那个年轻人的骨子里。

然而。马一鸣对这个年轻人却无可奈何,对方的地位,完全是超然的。拥有这样武力的女孩,同样也拥有相对应的特权。

中都大学发生这事,校长也亲自到场,他在知道是吴笛动手之后。便直接将这事压了下去,然后果断撤销了军训。

校长原本还以为军方会有什么反应,结果连个屁都没放,他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这件事就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闹大,甚至在场的学生,有的过后都在怀疑是不是自己做了一个夸张的梦。

吴笛倒也没有将这件事的后续反应放在心上,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本来就有人在暗中处理一些高端武者所造成的惊世骇俗的场面,让普通民众认为自己活在一个平和安宁的世界之中,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和谐社会”。

总而言之,吴笛美好的大学生活终于开始了,她在军训上展露武力的好处便是,没有一个大一的男生敢追她了,包括那个孔浮生,这让吴笛十分满意,在修为越来越高之后,本就清心寡欲的她,愈发看淡了肤浅的男女之爱。

在文学院的迎新晚会上,吴笛还上台献唱,使得迎新晚会大为成功,这个模样的吴笛,似乎才让众人缓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安静静在大学中学习、写作的吴笛,终于让人渐渐遗忘了那个霸气无敌的形象。

此时,刚刚结束演唱的吴笛,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身上穿着一身黑色典雅的礼服,勾勒出了她匀称完美的曲线,头上戴着漂亮的流苏饰物,手上穿着黑色的丝质手套,给人的感觉神秘而优雅。

因此,当她这样打扮的美图,流传到网络上时,果然又引起了一阵关注,众网友纷纷表示对参加中都大学文学院迎新晚会学生们的羡慕嫉妒恨,居然能近距离欣赏这样美丽的吴笛。

很明显,网民们觉得有关吴笛的消息,就应该是这样的,怎么看对方都是一个高贵典雅的气质美女,柔柔弱弱的,怎么可能一个人将一群教官打趴下?伪造消息也该有个限度啊……

确实如此,因为吴笛的人气,有些无良媒体什么事情都喜欢往吴笛身上扯一扯,一开始吸引眼球的效果还挺好,后来不少人也醒悟过来了,再也不吃这一套,所以对什么女学霸竟是女武神的消息完全嗤之以鼻。

第二天,在接到袁龙川老师的电话后,吴笛来到了对方的办公室,然后见到了名为陈思飞的导演。

吴笛一向敬重才德并重的袁龙川,看在袁龙川的面子上,细细地听取了这位导演对《楚门的世界》的理解,发现对方确实非常喜欢这部《楚门的世界》。

吴笛回去后,拿对方的电影看了看,这都是陈思飞所导演的电影,发现此人在拍文艺片上确实有一套,想到对方那双眼睛中展现出来的诚意,吴笛最终同意将《楚门的世界》授权给对方。

而陈思飞认为自己所出的金钱也是展现诚意的一部分,他出了一千万的天价买下授权,当这个消息传出去的时候,整个舆论都一篇哗然!(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五章 重新塑造的貂蝉

其实一千万对吴笛来说并不算一比巨款,她的收入来源太多了,但要明白的是,《楚门的世界》也不过是一篇五万多字的小说,还是直接发在博客上的那种,这样一算的话,吴笛一个字竟然价值两百元钱,一千字就是二十万……

在天净沙小说论坛,就有某专写小白文的网络作家的粉丝,跑到论坛上来嘲讽,说是别看吴笛名气这么大,但要论文章的收入,肯定比不上写网络小说的XXX,XXX可是达到了千字好几千的收入,一个字就价值7、8快钱。

这当然不是指这位网络作家的网上订阅收入,而是所有的版权综合起来的收入。

必须承认,千字七、八千的价格确实非常高,一般不是写商业文的传统作家,在收入上,还真比不上网络大神们。

可是这位粉丝找哪个文艺向的传统作家不好,偏偏到天净沙小说论坛来用网文寻找优越感,恰巧吴笛《楚门的世界》被千万买下电影授权的消息已经传得纷纷扬扬……

网络作家动辄百万字的超级长篇小说能拿到千万的收入已经是真正的大神了,现在吴笛五万多字就能有这么高的收入,简直就将那个粉丝的脸给抽肿了。

这个粉丝显然比较固执,一口咬定这个消息完全就是捕风捉影,《楚门的世界》这种文艺向的小说哪有可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可现实仿佛就是在和他作对一样,吴笛高调出席了《楚门的世界》电影项目启动的新闻发布会,承认了《楚门的世界》确实卖出了这么高的价格。

而她出席新闻发布会也算是投桃报李,为《楚门的世界》做宣传,要知道,这部斥资超过一亿。号称“史上最昂贵的文艺片”的电影,无敌文化公司也投资了近半,无论如何,票房当然越高越好。而一部电影的宣传部分自然是非常重要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著名导演陈思飞讲述了自己能获得授权的幕后故事,倒是让不少记者都听得津津有味。他们也在暗暗感慨,吴笛不愧是真正的大牌作家,连陈思飞这样的导演都害怕被吴笛拒绝,还要拜托袁龙川这位合作过的短篇小说巨匠牵线搭桥。

吴笛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了自己的感动,她坦然表示,陈导对《楚门的世界》电影那极为看重的态度,以及他所表现出来的真诚,是打动她的最主要原因。

在发布会上。还有著名影星出席,基本上都是演技精湛就差一部电影获取华夏金龙奖然后冲击“影帝”“影后”的实力派的演员,这样的演员阵容,完全值得观众们期待。

吴笛的个人专刊,新一期的《自由》杂志,除了依然有吴笛最受欢迎的人气散文集《随想录》作为基石,各种穿衣打扮风格的吴笛写真照作为福利以外,《楚门的世界》的小说正文。以及它即将被拍成电影的消息,也在《自由》上占了很大的版面。

《自由》这部吴笛的个人专刊。原本不少人都不看好它的销量,毕竟它的价格确实过于昂贵了,哪怕它各方面都能称为最华丽的杂志,然而它的销量却一直在稳步上升。这其实也有《自由》的发售期数一共只有三期的原因,简直能算是年刊,这样一算。也就不那么贵了。

而在《自由》的读者调查中发现,这读者中非铁杆粉丝的比例正在增加,有不是吴笛死忠粉的读者甚至表示,读其中他最爱的《随想录》时,会有一种澄净心灵的感觉。吴笛的散文写得太棒了,最关键的是,永远不用担心她在散文中“犯病”。

没错,阻止这些读者成为吴笛死忠粉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某些小说太过坑人,有人痛骂吴笛其实也是超级文青病患者,尤其是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上市之后。

如果说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的吕布篇通篇都是痛快淋漓的爽文的话,那这第二部后半部分从蔡琰的视角来写时,就是纯虐心文了……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是从两个女子的视角来写的,第一个便是貂蝉的。

历史上、《三国演义》中的貂蝉,纯粹是棋子甚至可以说是“货物”“财产”,有首名为《莫问奴归处》的词曲是对她很好的形容——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她其实就是司徒王允美人计中的一件道具而已,她或许唯一的长处,便是把握男人的心理,将吕布与董卓间的裂痕一步步扩大,最终成为两人决裂的导火索。

可实际上,只要是一个心思细腻的美女,巧妙利用自己的美色,都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说到底真正厉害的,还是貂蝉背后的王允。

除去美貌以外,貂蝉就是个让人值得唏嘘的普通女孩罢了,何必摇曳钗头凤?颜色不因荆钗减。

何必身上着丝帛?布裙尚能蔽躯体。何必青史留艳名?她自己也不过想要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能够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好。

但是,这样的形象实在单薄,根本无法成为一个主视角的地位,而且她作为一个歌女,视野也非常狭隘,难不成以貂蝉的视角写她怎么取悦干爹王允,然后再被干爹有目的性的送出去给人当小三?(以貂蝉的身份不可能做正妻。)

格局太小!

而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吴笛现在是女孩,在写貂蝉这个中国历史上四大美女之一的人物时,不由自主地便想让她更出彩一些,在强化貂蝉这个人物时,她多多少少将自己那种强气、坚韧的性格代入了进去。

吴笛《三国》系列小说中的貂蝉出生在边境,饱受胡人翻边的困扰,这便自小让貂蝉养成了坚韧的性格,然后被吕布所救,记忆深处便刻下了吕布的身影,这是一个伏笔。

不过导致貂蝉改变的契机,是她在偶然间救了一个名叫“贾诩”的人之后。

当时贾诩尚未出名,因病辞官,上遇见胡人,和同行的数十人一起被抓获。机智的贾诩这样说道:“我是段公的外孙,你们别伤害我,我家一定用重金来赎。”当时太尉段颎,因为久为边将,威震西土,所以贾诩便假称是段颎的外孙来唬人,胡人果然不敢害他,还与他盟誓后送他回去,而其余的人却都遇害了。

后来胡人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自然怒而搜捕贾诩,因为貂蝉,贾诩躲过一劫。(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六章 第一次众多读者的差评

在三国这段天才谋士辈出的时代中,总有人喜欢争论哪位谋士是天下第一谋士,其中贾诩的支持率肯定很高,因为这是一个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仅获得了善终,最终还位列三公。

当然,他的“毒士”之名,同样响彻天下,甚至可以说,他的一计,直接导致了乱世的开端,那也是整个长安的噩梦。

在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中,贾诩已经出场过了,第一部中刻画比较出彩的谋士便是李儒,而他却非常推崇贾诩此人,与贾诩关系极好,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印象——贾诩这个人,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若是纯正的pov写法,用完吕布的视角再用另一个视角的话,一定要保持时间轴的推进,但是伪pov写法就比较宽松了,吴笛将貂蝉的成长环境大概写了写,这在时间轴上当然便有重叠的部分了。

为了给貂蝉开金手指,吴笛自然又牺牲了文章的合理性,历史上貂蝉与贾诩根本就没有交集,而以贾诩那绝对满值的保命手段,哪里轮得到貂蝉来救命?但是吴笛却写了貂蝉女扮男装,然后接受了贾诩这只老狐狸的教导,然后发现这“少年”竟然天赋异禀。

之后甚至在贾诩的推荐下,进入了水镜山庄,再接受了司马徽的教导,甚至还在山庄中与诸多名人有了交集,比如周瑜、庞统、诸葛亮……

这就是“水镜八奇”的噱头,就跟《三国演义》小说中的五虎上将差不多,这八人便是——荀彧、贾诩、郭嘉、周瑜、庞统、诸葛亮、司马懿、貂蝉。

当然,如同《火凤燎原》的作者喜欢卖关子那样,吴笛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揭露所有八奇的人选。而是一步步揭露。

由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没有《三国演义》的熏陶,就是想猜也很难猜。

吴笛笔下的貂蝉,显然已经算是真正的原创了,甚至可以说她自己代入进去也不为过。

在貂蝉的主视角下,又写了她的老师贾诩是多么算无遗策、智计过人,那种用智商装X的感觉。其实读者是非常爱看的,像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中,明明主视角是吕布,但有不少读者却最喜欢那个谋士李儒。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毫无疑问贾诩便是第一男配角,有很多地方都着重描绘了他的智慧。

貂蝉篇的高潮部分,自然便是已经智力与魅力值点满的貂蝉,将那位天下第一权臣董卓与天下第一武将吕布,玩弄于鼓掌之间……当然。为了描绘貂蝉是多么深明大义,她甚至毅然决然地斩断了她心中对吕布的真爱。

然而,这个吴笛自己写得十分酣畅淋漓的部分(实际上就是她在自high),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上市时,却遭到了几乎所有男性读者以及大部分女性读者的恶评,脑残粉除外(在脑残粉看来,吴笛放个屁都是香的)。

这甚至让吴笛自己都有些措手不及、沮丧不已,《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的销量遭遇了一个巨大的挫折!一周的销量甚至连第一部的预订数量都没有达到!

不得不说。《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确实让这部商业性的作品销量惊人,甚至还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看这部小说。使得一些对小说的架构与世界观感兴趣的人,去真正阅读了《三国正史》。

这也正是吴笛写《三国》系列小说的目的,她要让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在这个世界绽放光芒!

严谨的《三国正史》告诉了读者,三国时代的女性地位是多么低下,就算貂蝉再聪明,也不可能得到水镜先生司马徽的教导。还尼玛女扮男装都不会被发现,真是有多狗血要多狗血!

不少读者直斥貂蝉这个几乎样样完美的女性(吴笛甚至还给她设定了一个武学高手的身份),直接破坏了整个三国的合理性,读者们可以不介意吕布拿方天画戟玩人肉烧烤串,这是为了体现他武力牛叉的一种手段。最关键的是,代入吕布的男读者也觉得很爽……

可是第二部三国小说的其中一个主视角是貂蝉,这瞬间就让男读者的代入感大降,而很显然,喜欢《三国》的大都是男读者。

有男读者表示,若非有贾诩这个算无遗策的谋士在,这第二部三国小说根本没有阅读的必要性,看全身玛丽苏光环的貂蝉与各种男神间的互动?还是董卓和吕布都莫名其妙地被貂蝉吸引之后,互相仇视然后对砍?

没错,貂蝉这个在吴笛自己看来,写得很完美很有魅力的女角色,被男性读者们痛斥为超级玛丽苏,表示看到她的那副碧莲就厌烦!

吴笛自己觉得她将美人计这个高潮部分写得非常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而男读者们却觉得这完全就是儿戏,貂蝉除了会装X卖骚还会干嘛?

一绿茶婊而已!

真正让男读者们觉得最high的地方,却是吕布将董卓击杀后,王允清算董卓余党。当时李傕、郭汜等人心怀不安,都打算各自逃亡,贾诩出面阻止了他们,又开始骗人了:“听闻长安城中正在商议着打算把凉州人斩尽杀绝,而诸位阁下抛弃属众独行,一个亭长就能把你们抓住。不如带领部队向西,沿途收敛士兵,再进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如果能够幸运地成功,自然独享大权,如果不能成功,再逃走也不迟。”此计为众人采纳。

这一计,可谓真正的佘毒天下,在这之后,贾诩也有了一个“毒士”的外号,而文章中为了体现贾诩的智计超绝,重点描绘了他如何以策略大败长安城中的吕布的,他使用了自己最擅长的黑暗兵法,然后还用了绝技“公子献头”,即说服牛辅牺牲以引吕布全军尽出,用一成兵力,在五天内败吕布于长安;后来又让西凉太守董越坦然受吕布刺客(即张辽)的刺杀,令吕布在长安中被围剿。贾诩两次大败吕布亦令其甘拜下风,贾诩因此闻名天下。

表面上贾诩只是惜命自保,但他内心深处却是这样想的——天下越乱,我这样的人,才越有施展抱负的空间。(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七章 吴笛一生黑

可以说,贾诩这人简直厚黑到了极点,为了一己之私,一计祸害整个苍生,怎么看都应该是反派人物,还是boss级的。

然而读者们毕竟不是生活在三国乱世时的苦难百姓,他们反而觉得“毒士”贾诩实在是太帅了,不是哪个人,一个计策便能祸害苍生的!

而贾诩堂堂正正用兵法谋略击败吕布,更是让不少男读者直接认定他就是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中的主角了,至于那个玛丽苏光环笼罩全身的貂蝉,有多远滚多远……

有读者甚至直接脑补,其实貂蝉也是贾诩的一颗棋子,他为了让天下更乱一些,便暗中布局让貂蝉使用了美人计,没有别人的运作,貂蝉能混进司徒王允家中当歌女?文中就是貂蝉自己理所当然地进了王允府中,吴笛自己都没解释她怎么混进去的……这被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败笔。

男读者不喜欢貂蝉也是情有可原,表面上自然是合理性的缘故,觉得三国这个时代不可能有这么牛叉的女性,本质上则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貂蝉将第一部的重要的主角、配角玩弄于鼓掌之中,实在让男读者们不爽。

权臣董卓虽然残暴,但还是有人喜欢他,觉得董卓非常霸气,甚至敢于直面自己的欲望,发泄自己的欲望,有读者甚至还表示如果自己有董卓那样的地位的话,或许同样也会随心所欲,想杀人放火就杀人放火,想强奸谁就强奸谁,皇后、公主、民女多多益善……

当然这样“三观不正”的读者还是很少的,不过喜欢吕布的读者确实很多,简单的来说。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的中吕布,有些像热血漫画的主角,一是能打,二是特别重情,三是很帅,总之很有魅力。

而且吕布当初还是貂蝉的救命恩人。但你貂蝉却为了什么国家大义而欺骗对方?这是恩将仇报啊……实在没有任何萌点,黑化也不带这样的!

大部分女读者讨厌貂蝉的地方,正是因为她在吕布与国家大义之间选择了后者,女读者都是比较感性的,一般女性向小说中,都是爱情至上,可你貂蝉却背叛了爱情,这怎么让人喜欢得起来?

因此,这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采取貂蝉作为主要视角可以说是重大的失败。而吴笛也犯了作家的致命错误,那就是将自己代入到了文章中的角色中去,成了典型的自high文,或者说是玛丽苏文。

总而言之,若非有贾诩这个人气智者存在的话,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的销量还要更差!

当然,一小部分自恋型的女读者表示《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写得非常棒,尤其是美人计的那部分……这充分体现了。玛丽苏文也是有人喜欢的。

貂蝉这个完美女性刻画的失败是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遭到冷遇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则是超有魅力的才女蔡琰前期经历非常幸福,后期完全被虐得……可以当里番女主角了!这绝对不能忍啊!

与貂蝉的刻画失败不同(因为吴笛太想刻画一个完美女性了,导致人物失真,又破坏了整个三国时代的大背景,甚至说貂蝉部分的小说完全崩了都行,太过YY了)。而蔡琰这个才女的刻画,那是相当的成功。

其实蔡琰这个才女,在《三国》系列小说开始写之前,已经积累了很多人气,毕竟在《梁祝》中。蔡琰曾经出现过,还有她的那些诗歌,有人甚至将蔡琰当作古代版的吴笛,都是才女嘛。

话又说回来,在读者们看来,蔡琰这个人物本就是吴笛原创的……

吴笛在写蔡琰视角时,主要是通过蔡琰的生活环境来勾勒东汉末年的民俗风情,让这个小说世界更加逼真,与之前的各种阴谋诡计、战场对抗不同,这是比较舒缓的生活流内容。

这其实也是一个节奏的调整,能够让文章更富有变化,让读者觉得不那么单调。

吴笛那典型的温馨甜蜜的文风又出现了,这正适合前期蔡琰的幸福生活。

没错,蔡琰可是大儒蔡邕的掌上明珠,从小锦衣玉食,而且自幼博学能文,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品行温良,又美貌过人。

吴笛写文戏还是很出彩的,因为她的积累足够,她还为蔡琰原创了一些自己的诗词,毕竟要称为才女,除了那些成名作以外,在一些聚会上,肯定也要有所表现。

前期无疑是才女在某些聚会上作出一些质量上乘的诗歌,然后众文人钦佩不已,这样带有商业性质的爽文戏路,不论是男读者还是女读者,都看得比较痛快。

蔡琰虽然有才,却只是单纯的有才而已,她没有任何心机,她的个性是阳光明媚的,这样的女孩其实很讨喜,她的才华与她的懵懂所形成的反差萌,是读者们最喜欢的地方,而蔡琰因为颇有才华,自然有些傲气,因此她身上也有傲娇的萌点,算是非典型傲娇大小姐的角色。

而且,吴笛言情小说的写法,又用到了蔡琰与卫仲道身上,她将两人之间的结识、相爱、成亲写得十分甜蜜。

毕竟卫仲道可是出身河东卫氏的名门公子,与蔡琰门当户对,他本身也是很有才华的年轻人,假以时日,必然又是一方大儒,足以庇护蔡琰。

很多三国穿越小说中喜欢黑卫仲道,然后再收蔡琰,其实卫仲道本身没有什么好被黑的,除了他的身体,在与蔡琰成亲一年后,他便因为咯血而死,而蔡琰的悲惨命运终于开启。

只要卫仲道不死,蔡琰安心在河东卫氏,哪里会有后来悲惨的遭遇?

而蔡琰因为卫仲道的死,卫家认为她‘克死丈夫‘,当时正年少气盛、心高气傲的蔡琰,哪里能受得了这种白眼,她不顾父亲的反对,愤而回家。

有女读者看到这个情节,二话不说直接弃书,从此吴笛一生黑!

虽然前面有铺垫说卫仲道身体不好,但是瞬间来了个一年后,卫仲道咯血而死,蔡琰被各种白眼,愤而回家,这他妈的玩我们啊?

不仅是女读者,有男读者可是代入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的卫仲道的,毕竟他确实得到了蔡琰的芳心,能够享受与才女之间的温存,结果还没享受够呢,瞬间就被写死了!

这显然也是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遭受各种恶评的原因之一,吴笛自己是根据史实来写,历史上蔡琰就是这么惨,但是在读者们看来,这个情节未免太过突兀,为了虐而虐,简直就是在玩读者,没有《秒速五厘米》那种一步步发展下来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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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醉卧X伊人太想刻画一个完美女性了,导致人物失真,又破坏了整个女学霸的大背景,甚至说XX部分的小说完全崩了都行,太过YY了~~~我这是在吐槽自己么?

向被坑的读者道个歉,再次保证,不会写什么修真的……之前纯粹是脑子一热。

好久不求票了,求推荐票、月票~~~!!!(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八章 没有想象中的坚强

然而,虐心的还不只是如此,吴笛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中已经埋下了伏笔,蔡邕是被董卓强召的大儒,却在过程中,因为学识广博、道德高尚,而让董卓所敬重,这其实也能证明他的人格魅力。

实际上在读者反馈中,蔡琰的父亲蔡邕确实比较受人欢迎,毕竟他是真正的君子,德行操守皆是当世楷模。

因此,在董卓死后,他在王允的面前,不知不觉说起董卓来,并为之叹息,他能有如今这么高的地位,与董卓的提拔不无关系,这其实也是知遇之恩。

然而这当然让王允勃然大怒,直接喝斥蔡邕:“董卓就是国家的大贼,差点倾覆了汉室。你作为臣子,应该一同愤恨,但你却想着自己受到的礼遇,忘记了操守!现在上天诛杀了有罪的人,你却反而为他感到伤痛,这难道不是和他一同作为逆贼吗?”

在诛杀董卓后,大权在握的王允直接将蔡邕收押交给廷尉治罪。

蔡邕递上辞表道歉,请求受到刻额染墨、截断双脚的刑罚,以求继续完成汉史。士大夫大多同情并想要救他,没有成功。

实际上蔡邕就是因为要写《汉史》而被王允所忌惮,王允怕自己的名声被抹黑,毕竟他铲除董卓,其实广义上来说也是政变,还是靠美人计,这事传出去也不光彩。

最终蔡邕死在了监狱之中,他的女儿蔡琰彻底失去了依靠。

当然,王允的结局也很悲剧,他其实也可以说是丧命在贾诩的计策下,不是贾诩劝李傕、郭汜聚拢兵马反攻长安为董卓报仇的话,也许他作为一个贤臣。能够重整汉室,当然这种概率太小了。

长安爆发内乱,使得羌胡番兵乘机掠掳中原一带。曾经的大汉有无数精兵能够抵抗这些异族。可“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威势早已消失殆尽……

能坚持看到这里的读者,承受能力已经算非常强悍了,他们自然也感受了吴笛那深深的恶意。前一部吕布还在边境虐胡人,第二部他却完全陷入到了争权夺利的漩涡中去,再也没有“龙城飞将”了。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干戈日寻兮道路危,民卒流亡兮共哀悲。烟尘蔽野兮胡虏盛,志意乖兮节义亏。对殊俗兮非我宜,遭忍辱兮当告谁?笳一会兮琴一拍,心愤怨兮无人知……”

蔡琰的《胡笳十八拍》便是第二部结尾最虐心的内容。吴笛用冷酷的笔锋将蔡琰的遭遇写了出来,这就是让读者们知道三国时期的残酷——她也不过是无数人的缩影,在这豪杰辈出的时代中,更多的人是苦痛的,有客死异乡者,有失却亲友者,有国破家亡者。

这种已经上升到国家层次的“致郁”,读者们哪里肯买账?

有激愤的读者直接向无敌文化公司寄了刀片。以及那撕烂的《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表示再也不想看吴笛所写的小说了。

天净沙的度娘吧中更是一片谩骂之声。认为吴笛的文青病越来越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吴笛的粉丝为她洗地,说是第二部小说也是有亮点的,不仅仅是智者贾诩的人物塑造,还有整体上的结构。非常的完整,基本上将前作的埋下的坑填上了,整个第二部小说,通过蔡琰的视角,真正写出了历史的真实与残酷……

大部分读者才不管什么伏笔、内涵。他们就知道,看这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非常郁闷,时常看得无比憋屈,一点也没有第一部那样酣畅淋漓,反正就是不好看!虐心又虐身!

蔡琰这么好的一个萌妹子,居然真的这样往死了虐,不,根本就是让蔡琰生不如死,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而这三国系列的第二部小说,也像是一个导火索一样,将之前忍吴笛忍了很久的普通读者激怒了,谁希望花钱买不自在,这样不断地虐我们,你就开心了?

那好,我们不买账了!你就继续犯病犯下去吧!

因此,这三国系列小说的第二部的销量,出现一个极大的滑坡,本来媒体还在观望,可能之后会出现反弹,毕竟吴笛的小说口碑还是可以的……

然而这一次,销量却持续低迷,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媒体纷纷跳了出来,对此大肆报导,语气中包含一种莫名的兴奋,因为这是吴笛在文学领域遭受到的最大挫折,在读者中的口碑与销量都非常差!

看来,吴笛天才美少女作家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也会写出读者不买账的作品。

不过,文坛上学院派的人士,却对这第二部三国系列赞不绝口,尤其是以蔡琰为主视角的部分,他们认为,这才是有文章有深度的体现!

甚至又有著名文艺片导演看上了小说中蔡琰为主视角的部分,决定将其改编成剧本,然后拍成电影,这绝对是一个很有深度的悲剧故事……

这个时候,已经是深秋季节,吴笛已经在中都大学学习了接近两个月了,她在大学中没有担任任何职务,甚至连一个社团都没参加,毕竟她要辅修历史系,双学位可不是那么轻松就能拿到的,她专注于学术之中,经常泡在图书馆。

吴笛曾经有段时间很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希望自己也能多些朋友,但是后来才发现,一个人能有那么几个挚友便已经足够了,没必要违心让自己去迎合别人,而她现在的名气,也使得她无法让别人对待普通人一样对待她。

最近,吴笛的心情十分抑郁,这一次在文学领域遭受到这么大的挫折,确实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不由想起了当初在全国理科竞赛上的那次重大挫折。

吴笛第一次发现,自己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坚强,她已经习惯了成功,尤其是文学领域中的,只要她写得东西,一定口碑与销量双丰收,她甚至自己都是这样认为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九章 和吴迪谈恋爱怎么样?

可是这一次,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就像是被读者宠坏的孩子一样,已经有些飘然得找不着北了,她自己在反思时,都承认在写貂蝉部分时,非常随意,之后都没有认真修改。

而在写蔡琰部分时,则满心思都是如何达到最致郁的效果,而为了致郁去致郁的话,完全就是落了下乘,真正的治愈,应该是主人公明明想拯救世界,却毁灭了世界那样……

吴笛反思之后,决定在完成整部三国系列小说后,再进行全部的修订,这才是她应该的写作态度。

清晨,吴笛独自一人坐在校内树林间的长椅上,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树梢上有鸟儿欢快的叫声,她拿着平板电脑,正在温习她所学的各种外语,她现在在各种外语上的造诣,可不比某些外语系的学生差,她准备考取翻译证书,笔译与口译都会去考。

吴笛的打扮一如既往的清纯可人,她穿着百褶裙与连裤袜,勾勒出了她那两条美腿的优美曲线,一头漆黑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然而她脸上的神情却显得有些忧郁……以及,她那纯澈的眼眸中,有一丝化解不开的孤独。

实际上,这次吴笛受到的打击相当大,毕竟是在她最擅长的领域,一个习惯了成功的完美主义者,在遭受到重大的失败时,那种挫败感是难以形容的。她远没有表面上那样的坚韧与豁达。

夏薇薇也有早起晨读的习惯,最关键的是。她现在一刻都不想待在她那个几乎都是奇葩组成的女生宿舍,那个叫沈洁的,各种装纯勾搭男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上中都大学的;还有那个皮肤很黑的卢长娇,总是喜欢占小便宜,随意使用别人的化妆品,本身不漂亮却自恋得要死,老是幻想自己被某某某喜欢上了;刘玲娜这个走后门进来的富二代,公主病严重,还喜欢在宿舍抽烟……最关键的是。三个人全都懒得要死。根本没人打扫卫生!

她的“重口味”宿舍与吴笛的“小清新”宿舍一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夏薇薇觉得自己完全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她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因为这三个奇葩也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动不动就吵架。长年处于冷战之中。但即使如此,她时常也被波及,她发现自己心目中的美好大学生活完全破灭了。

夏薇薇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吴笛晨读的地方。看到充满了典雅气质的吴笛时,心中的向往难以形容,能够和吴笛成为挚友,实在是太棒了。

但在看到吴笛那完美侧脸上的忧郁神色,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孤独,她心中有些不忍,作为“沙砾”的一员,她当然知道吴笛最近是多么郁闷,她现在怎么说也是《最独唱》的专栏作家了,她很喜欢看读者们的评价,在看到一小部分恶评时,实在是太难受了!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东西,却被读者随意否定……

而吴笛现在可是遭受大范围的恶评,甚至连沙砾中的成员,也对吴笛的“文青病”颇有微辞。

因此,夏薇薇当然能够理解吴笛的难受,只是她已经安慰了对方多次,却依然没有效果。

有人抓拍了最近吴笛的一张照片上传网络,那种遗世独立的孤寂,让人看了之后都十分怜惜,不过即使如此,黑吴笛的人照样黑得飞起,甚至更有动力了。

夏薇薇悄悄走了过去,想要和吴笛开个玩笑,她希望看到一个快快乐乐的吴笛。

就在这时,吴笛的手机忽然响了,在看到来电显示的号码时,吴笛本来皱着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就像是找到了让她依靠的港湾一样。

夏薇薇的脚步停顿了下来,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惊疑不定,

吴笛接通了电话,明明神情温柔,但语气却异常冷淡:“每天都打电话,你烦不烦呐。”

“我想一个合格的兄长,当然要关心妹妹的啊。”电话那边传来了吴迪磁性醇厚的嗓音,能够很自然地给予女孩安全感。

“没必要,你管好自己就行了,我很好。”吴笛这样说着,语气一如既往的冷淡,声音也空灵得没有一丝感情,却微微咬着自己的唇,她很难过,一点也不好。

夏薇薇悄无声息地来到了吴笛的长椅后,看着这个模样的吴笛,神情复杂,她没想到,竟然是一个男生的电话。

“又在逞强了啊……你瞒不了我的,对了,我刚刚下飞机哟,在中都。”吴迪淡笑着,语气却十分笃定。

“我才不会逞强,因为我是最强的!还有,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大一居然就逃课!”吴笛的神情莫名的紧张。

“我请假了啊,再说啦,我作为华夏大学的学生,来中都大学旁听旁听也无所谓吧……总之你接待下我呗,能住在你的宿舍最好。”

“去死吧!变态!”吴笛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迟疑了一会,却发短信问他要不要去接他。

“小笛。”夏薇薇忽然出声,让吴笛吓了一跳,她心虚地将手机往包包中一塞,回过头,忍不住抱怨道:“薇薇你太吓人啦……”

“你紧张什么啊,没想到小笛也有地下男友么?”夏薇薇故作轻松地说着,可心底却不断地出现,小笛绝对不能被男人这种肮脏的生物玷污,一定要宰了他……这种念头。

“男男男男……友什么的绝对不可能啊,只是哥哥而已。”吴笛不断地拨弄自己柔顺的长发,瞪大了那水灵灵的大眼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有些局促不安。

这一点也不像兄妹关系……夏薇薇的心沉了下来,但她也知道吴笛与吴迪即使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却是法理上的兄妹。

绝对不可以再这样继续下去了,这会毁了小笛的,那个家伙。

“原来是那个吴迪啊,这样吧,我帮你去接他怎么样。”夏薇薇忽然露出了灿烂的微笑,晨曦下的她是如此耀眼迷人,“说起来,我对他印象还很深刻呢,以前在初中时总喜欢来和我说话,倒是高中时,他的变化太大了,很让女孩心动啊。”

吴笛觉得夏薇薇的话有些刺耳,她也想起来了,当初她在观察吴迪时,他在夏薇薇面前表现自己的样子。

这就像一根刺一样。

“那好吧,我本来就懒得去接他,我告诉你地址。”吴笛违心地说道。

“小笛,都上大学了,我还没有恋爱过呢,你觉得那个吴迪适不适合我?”夏薇薇来到吴笛身边,握住吴笛的一只完美纤细的柔荑,亲昵地说道。

“诶?”(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章 一直很安静

吴笛微微一愣,也不知从何时起,她似乎从来就没考虑吴迪会找一个女友,但是以吴迪现在的年龄,完全就已经到了可以找女人的时候了。

她记得自己从前便是从大学开始“堕落”得非常彻底,尤其是在女色方面,多年后,她一直对此比较悔恨,她对自己那位贤淑的妻子也十分内疚,因此她在培养吴迪时,总是让他要专一一些,找一个他真正喜欢的女孩,最好女孩也只喜欢他一个。

总而言之,她希望他得到真正的幸福,不要时常悔恨过去。

吴笛仔细打量夏薇薇,恍然间觉得她还真有以前她初恋的味道,身上带着迷人的文艺气质,温柔而敏感,需要别人的保护……

吴笛觉得,如果自己还是个男人的话,一定会很喜欢夏薇薇这样充满了女人味的文艺小清新美女的。

因为她总能满足男人的保护欲,而夏薇薇撒娇起来也十分讨人喜欢,而吴笛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向男人撒娇,也绝对不要向任何男人撒娇,最讨厌软弱的自己了。

夏薇薇见吴笛愣了许久,心中愈发苦涩,小笛,不可以这样啊,难道你真的已经被那种家伙……

这个可能性确实太大了,毕竟小笛除了吴迪之外,与其他男人几乎没有任何交集,在这样的过程中,身为女孩的天性,也一定会被唯一的男人吸引的吧?

太狡猾了,仗着是“兄长”的身份,便肆无忌惮地攻略么?那可是你法理上的妹妹啊……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夏薇薇的胸中充满了一种怒火,在她心目中,她的挚友吴笛是真正的高岭之花,纯净得让人心醉。她不会喜欢任何男人,就凭这一点,让夏薇薇找到了共鸣。

以前的夏薇薇有着轻微的男性恐惧症,有男生和她搭讪时,她都感觉非常紧张,还好随着年龄的增长。有吴笛这位样样接近完美(包括社交)的挚友做榜样,她的性格也有了些许转变,虽然心中依然排斥男性,但表面上已经可以应付自如了。

在夏薇薇看来,吴笛不喜欢男人的原因,是她压根就将男人当成了完全低了她一个层次的生物,人与野兽会谈恋爱么?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夏薇薇确实觉得吴笛太高傲了,高傲到了她从来不表现出自己的高傲。却在心底俯视众生的程度。

而真正的亲人、友人,却能够得到吴笛最真诚的对待,就像她,便时常享受着吴笛的关心与照顾,虽然她嘴上喊对方“小笛”,可在心目中,吴笛却像“姐姐大人”一样。

这样的吴笛,让她十分着迷。对众生冷漠,却对自己热忱什么的。想想都觉得幸福呢。

但是,有一个男人,却是最特殊的,她对他表面上也很冷漠,但却总是流露出一种真正的包融,仿佛他犯了任何错误。她都会替他弥补……他的名字与她的名字读音完全相同,他叫做吴迪。

别看夏薇薇刚刚嘴上那么说,但实际上,她对吴迪的印象很淡,她只是想确认一些东西而已。

“很适合哦。如果薇薇真的喜欢他的话,我会帮你。我的哥哥啊,现在已经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了,我向你保证。”吴笛露出了温柔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夏薇薇的脑袋,这一头大波浪的发型很适合夏薇薇,很有女人味。

吴笛说出这句话后,感觉自己心头空落落的,非常奇怪而难受的感觉,但她却仍然微笑着,她对自己的亲人、友人绝对是最温柔的。

“诶?”这次换夏薇薇惊讶了,她哪里想真的去谈恋爱啊,男人什么的,果然还是全部都阉了最好!

不过听到吴笛这样说,她却挺开心的,这证明了,情况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坏,小笛果然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攻略。

见到夏薇薇那种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消失,还如此雀跃,没想到她真的这么喜欢那家伙啊……吴笛淡淡地想着,有些失落,也有些欣慰。

吴笛的初恋是失败的,她从来都没有得到那个女孩的喜欢,哪怕她在那个女孩面前各种表现自己。

但现在,吴笛却发现,吴迪的初恋无限接近成功,薇薇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都喜欢他呢,比她当年的初恋要好一百倍……这真是太好了。

没错,这可是我调教出来的男人啊,迷倒天下女子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夏薇薇拿着吴笛给的地点,欢天喜地地离开了,虽然小笛并没有陷得那么深,但是能多破坏一些就破坏一些,男人什么的,绝对不容许他玷污小笛!

吴笛的周围再次安静了下来,风在树梢鸟儿在叫,她却无力地放下自己的平板电脑,笑容消失的一干二净,她靠在长椅上,仰着自己的头,美丽的黑发像绫罗绸缎,晨曦从树林的罅隙间照射下来,洒在她那张愈发显得孤独而忧郁的脸颊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折射出来的光晶莹美丽……

一个人,这样安静就好。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她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紧闭的双眼上,她觉得这只是在遮挡阳光而已,她觉得。

……

“怎么是你?”吴迪那阳光帅气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满,不得不说,他的这张脸卖相挺好,没有一丝瑕疵,怎么看都是可以不用化妆就能够去拍偶像剧的超级美男子,在结合他的家世来看的话,少女漫画的第一男主角跑不了了。

不过吴迪的穿着打扮十分低调,虽然这都是手工定制的衣服,但不知道的吴迪身份的人或许会以为是几百块一件的杂牌。

夏薇薇见到吴迪时还吓了一跳,她与吴迪并没有太多的交集,这次近距离一看,发现这厮确实有让小笛喜欢的资本,不论是身材还是长相,他都十分出众。

“小笛让我来接你,不行吗,吴迪同学。”夏薇薇语气冷淡,似乎一点都没将他当作是以前的初、高中同学,实际吴迪在她眼中,就是一个特轻浮的男人。

这样的政阀子弟,绝对是从小就不缺女人的吧,现在还想打自己干妹妹的主意,实在是太差劲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趁热来一发怎样?

也不知是不是某些肥皂剧看多了,夏薇薇自动将吴迪的角色代入到了肥皂剧中那种随便玩弄女人的花花公子的形象中去了,总而言之,他打吴笛的主意就是最恶心的,不过嘛,纨绔子弟都这个德性!

吴迪抓了抓自己的额前柔软的刘海,有些疑惑,不过他也懒得深究,点了点头,就让夏薇薇带路。

“你那吩咐佣人的语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夏薇薇发现吴迪的形象变化太大了,他以前好歹也向她献过殷勤的好吧,虽然是在初中的时候。

吴迪并没有理会对方,他现在只想快点见到自己的妹妹,他知道她需要他的。

妹妹啊,就是一种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老实的可爱生物呢。

这种高傲淡漠……恍然间,夏薇薇觉得吴迪与吴笛的身影重合了,太奇怪了!

夏薇薇摇了摇头,心里终究不爽,拽什么拽。

“其实是我向小笛提出主动来接你的,明着说吧,我希望你离小笛远点。”夏薇薇也懒得多废话,吴迪这种高冷的态度让她很不爽。

吴迪放慢了脚步,他脸上似笑非笑:“你一个女孩说这种话也太奇怪了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她的男友呢。不过,就算是男友的话,也不能要求我这个做哥哥的,来照顾妹妹吧?”

“对妹妹抱有非分之想的哥哥么?别怪我用阴谋论来揣测你这样的家庭,收养小笛。怎么看都是在利用小笛而已,小笛在你们家一定过得很不好,毕竟不是亲生的。”夏薇薇一副为吴笛鸣不平的样子。

明明在家里的时候,我才不像是亲生的……吴迪在心里吐槽一句,但他可没有义务给夏薇薇解释什么。

这个时候,吴迪也感受到了夏薇薇的偏见,好像她很讨厌政阀,嘛,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大部分民众一定都讨厌统治阶级。

“随你怎么说吧。我和她的世界。你反正是不懂的。快点带路,少废话了。”吴迪淡淡道。

他若是知道不是吴笛来接他的话,他宁愿直接打车到中都大学,然后再在中都大学旁找一家最高档的酒店入住。说什么住吴笛的女生宿舍。就是开玩笑而已。一般宿舍管理员绝对不可能让男生进女生宿舍的,除非趁着别人不注意混进去。

夏薇薇却停下了脚步,紧紧握着自己拳头。显得十分愤怒,她从来没有发现,这个吴迪竟然这样让她讨厌。她很想说些什么,但是转念一想,说再多其实也无济于事,等着瞧吧!她大步向前走去,为了小笛的未来,她豁出去了!

当中都大学那标志性的建筑物终于出现在眼帘时,吴迪对夏薇薇淡淡道:“要多少小费?”

“你!”夏薇薇很想发飙,但还是忍了下来。

“唔?难不成是你暗恋我很久了,要不我们上去趁热来一发,五千一次怎么样,价格很厚道了吧。”吴迪脸上出现了轻浮的笑容。

“啪!”夏薇薇狠狠地甩了一个巴掌过去,“绝对不要让你这种男人碰小笛,你这个自恋狂人渣!”

果然是超级花花公子!

吴迪捂着自己的脸,看着夏薇薇被自己气走了,无所谓地笑了笑,轻浮的神色已经消失不见。

没关系,所有女人都讨厌他也没关系。

只要有妹妹在他身后就行了。

最关键的是,吴迪也察觉到了夏薇薇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的女孩还是离远一些比较好。

不过,一晃这么多年,夏薇薇的变化还真是大呢,比以前更加妩媚性感了,打扮很有味道,身上的气质也愈发典雅,或许这是近朱者赤的缘故?

吴迪作为一个男人,确实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但是夏薇薇对他的敌意太重,那他就敬谢不敏了。况且,在他心目中,吴笛永远是第一位的。

吴迪在酒店轻车熟路地开房,然后安放行李的时候,吴笛还在上课,是花泉镜这位年轻教授的课,明明是选修课,但是教室里却坐满了人,其中女孩更是数不胜数……

要知道,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也是有“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的风气的,但毫无疑问,选花泉镜选修课的人,不是对古典文学很感兴趣,就是对他这位古典美男感兴趣。

哪怕他已经结婚了,也挡不住大学女生们的热情,只可惜人家对妻子的忠诚不是说笑的,在大学中,若是像花泉镜这样的年轻教授和哪个女学生搞上的话,用不了多久,绝对传遍校园,可至今,他身上发生过的绯闻,都已经被证明了某些女大学生的一厢情愿。

花泉镜依然穿着古典的华服,长发飘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他上课从来不带任何资料,但是对一些古籍、残本却极为了解,能够信手拈来,不愧是最擅长古典文学的作家。

吴笛每节课都听得很认真,自从在文学领域遭受到重大挫折之后,她认为自己身上还有许多不足,一定要更加谦虚更加好学才行,总而言之,女学霸?我才刚上路呢……

说起来,吴笛选择花泉镜的选修课,这消息传出去后,还挺让人遐想的,毕竟两人曾经发生过一次震动华夏的绯闻,不过两人都没放在心上就是了。

不过这个时候,夏薇薇却在吴笛身旁使劲吐槽吴迪是多么恶劣,她原封不动地将吴迪的话说给了吴笛听。

“小笛,这就是你口中那个出色的男人,我不放心你和他独自相处……”夏薇薇用凝重的语气说道。

听到夏薇薇对吴迪的厌恶,吴笛不知为何却松了一口气,心情莫名地雀跃起来,她知道吴迪绝对不是那种人,单纯的夏薇薇完全被他调戏了而已。

就在吴笛想要说些什么时,却突然感觉全班人不少目光都投向了她,许多目光中都带着钦佩,还有少许的羡慕与嫉妒。

诶?到底发生了什么?

吴笛一头雾水,却看到花泉镜扶了扶眼镜:“不错,我今天就要讲一讲《建安风骨》,大家也没必要过于迷信我们的古典文学,事实上,也是有现代人能够写出媲美、甚至超越我们古代一些名人作品的天才的!”

居然讲解《建安风骨》……吴笛脸上有些燥热,这部诗集完全是她抄袭的呢,而很显然,它也是《三国正史》中文学价值最高的部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二章 少女的觉悟

不过转念一想,在大学课堂上居然出现了她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这也是值得欣慰与自豪的事情,这证明了中华文化的价值。

花泉镜正在解读曹操的那首《蒿里行》——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此诗是借乐府旧题写时事,内容记述了汉末军阀混战的现实,真实、深刻地揭示了人民的苦难,堪称“汉末实录”的“诗史”。

正因为此诗实录当时事实并由诗人直抒胸臆,故全诗用了简洁明了的白描手法,无意于词句的雕凿粉饰,而以明快有力的语言出之。

花泉镜对这首诗的评价很高,尤其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句极其具有冲击力的话,它深刻地描绘出了当时人民是多么悲惨。

花泉镜似乎一点也没有将这首诗的作者当成吴笛,他甚至对曹操这个人物进行了剖析与赞赏。

这也让吴笛渐渐听入迷了,这种听另外一个世界的老师讲解她那个世界文化精粹的感觉,挺让她享受的。

一整节课她都过得十分充实,心说中都大学的教师水准确实不错,虽然也有那种照本宣科让人昏昏欲睡的,但大部分都是讲课能讲得引人入胜,让学生们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的。

上午就只有两节课,九点三十五之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吴笛一般都是直接选择去图书馆,不过既然吴迪来了。那她自然要接待一下,带他参观参观中都大学,然后一起吃午饭什么的。

“小笛,我也要一起。”夏薇薇发誓绝对不能让那个变态与吴笛独处。

“好啊。”吴笛很自然地同意了,她倒是希望解除夏薇薇与吴迪之间的误会。

结果她却发现这似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人之间似乎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样……

这也太奇怪了。毕竟吴迪与夏薇薇也是初中三年的同学吧,也没见到当初他们势同水火啊?

在吴笛去洗手间的间隙,吴迪很不爽地看着夏薇薇,只觉得这个女孩比当初那个苏暖还要讨厌,苏暖可从来不会妨碍他与吴笛,但是这个夏薇薇,却处处与他作对。

“看什么看?我家小笛只是被你这外表欺骗了而已,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对她做什么的。”夏薇薇冷声道。

吴迪很想反驳。他现在作为一个兄长,如今对吴笛根本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动不动就发情的青春期少年了,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知道该如何把握时机。

但看到夏薇薇这副以吴笛保护神自居的样子,他就莫名的反感,他的嘴角忽然勾出一丝笑意:“是啊,我就是欺骗她了怎么样。但她更信任我,虽然是妹妹。但却有姐姐的包容,我就算对她做什么,你也管不了呢,真是可惜。”

吴迪这个样子相当的欠扁,他简直就是在刻意刺激夏薇薇一样,这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吴笛之外,其他女孩在他眼中,就是可以随意玩弄的对象而已,若非夏薇薇是吴笛的挚友,他要么是直接无视对方。要么就更加恶劣地对待对方。

吴迪可不是那种对只要是美女就很温柔的后宫男呢,而且他表面上看起来阳光帅气,但性格早就黑得彻底,不要指望一个政客会有什么节操。

当然,在表面上,他是无懈可击的,哪怕刚刚才在华夏大学上了几个月的学,便已经在某个著名政阀子弟组成的圈子中站稳了脚跟,以善于社交和极具领导力与亲和力著称,他的学习态度都被不少学生奉为楷模。

因此,他就算请假,也很轻松地被批准了。

“你这家伙,到底想怎样才能放过小笛,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在面对你时就会放松对男人的警惕,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什么好人!算我求求你,不要伤害她好不好?”夏薇薇的左手横在自己的身前,托着右手,言辞恳切。

我怎么可能伤害她呢……没有人比我更懂她、更爱她、更珍惜她,没有她的话,就没有现在的我。但是,我还不能确定一些事情。

吴迪淡淡地想着,余光瞥见吴笛回来,他却走到夏薇薇的面前,忽然执起对方的一缕发丝,凑到鼻尖,上面有一股不同于吴笛的清香,同样的好闻,确实有一股初恋的味道。

他凑到夏薇薇的耳畔,低声道:“你倒是很有觉悟嘛,要不你来代替她如何?其实初中那会儿,我确实喜欢过你呢。”

如果那样都算喜欢的话,那喜欢也太廉价了。

夏薇薇羞愤地看着脸上带着雍容微笑的男人,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简直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反派boss,她其实心中非常的害怕,她刚刚想说什么,才发现吴笛惊讶地看着他们,毕竟吴迪与夏薇薇凑在一起的样子太过暧昧了。

吴迪却不解释什么,反倒是夏薇薇,急急忙忙摆脱吴迪,然后说道:“刚刚他只是感谢我给他带路。”

吴笛只是看向吴迪,却发现对方已经在装作四处看风景了,恍然间,吴笛发现,她似乎再也弄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了。

一种淡淡的失落再次萦绕在吴笛的心头。

她甚至出现了一个莫名的想法,似乎最初的那个自己,更有趣可爱一些,她能就这样看他,看一整天。

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明明正好下午没课,但吴笛却借口有了一个新的构思要马上写成小说,便离去了。

她想写一些温馨的东西,最近她与三个室友开黑玩《荣耀》,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素材,不如就以它为背景,倒不是写那种打怪升级的网游或是电竞文,而是一个温馨美满的言情故事,就叫《微微一笑很倾城》好了。

吴笛在心情愉悦时,往往喜欢写虐文,反之则反。

这时,只剩下吴迪与夏薇薇,吴迪看着妹妹离去的背影,神色有些阴晴不定,他看着夏薇薇:“你是不是对我妹妹说了什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三章 三行情书

夏薇薇见吴笛主动疏远了吴迪,自然很开心,而见到吴迪这种略显气急败坏的样子,她生起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她十分冷淡地说道:“我和小笛说什么,也不关你的事,少乱打听女孩间的私事。”

夏薇薇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了吴迪压抑的可怕怒气,她的心中有些恐惧,但是很快,却发现吴迪淡然一笑:“那么,下午就拜托你了。我之前说的话,可是真的哟。”

先暂时和你虚与委蛇好了……夏薇薇冷静地想着。

“我当然也有这样的觉悟,别小看人!”在这一刻,夏薇薇的身上似乎爆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吴迪都被这个样子的夏薇薇弄得一愣,他在感慨妹妹真是有魅力,完全就是男女通杀的同时,也感到十分头痛。

他之前做这么多让夏薇薇讨厌的事情,只想让这个女孩离他远点而已,最好在他与吴笛相处时,也留给他与吴笛一些空间,反正他又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

可现在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吴笛反倒给他和夏薇薇留出了空间,这其实让吴迪一瞬间感到非常恼火也非常沮丧,妹妹这样的行为,让他觉得她还是那样淡漠,他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对她重要。

他现在也弄不清楚,妹妹到底在想什么了,似乎那个最初的吴笛,更有趣可爱一些。

吴迪看着夏薇薇,一把执起她的手,对方的手并没有妹妹的手那种光滑柔软的感觉,还因为勤于弹奏乐器,而有一些茧子,不过既然手的主人是位美少女的话。那就无所谓了。

然后他饶有兴致地观察夏薇薇的反应,对方脸上的厌恶神色一闪而过,却并没有挣脱开来,这让吴迪觉得非常有趣。

若夏薇薇真喜欢上他,那他或许会落荒而逃,但是夏薇薇这么讨厌他。那他就自然毫无心理压力地逗弄对方了。

无论是哪个男人,都不会不喜欢这样在相貌上仅次于吴笛的超级美少女,说起来夏薇薇的身材似乎要被吴笛更加饱满一些,尤其是那个脖子以下腰部以上不能描写的部位。

吴迪觉得夏薇薇这个人,其实挺像叶昭尘那部小说《俺妹》中那个妹妹闺蜜的角色,岛国名叫做新垣绫濑,同样对妹妹抱有浓厚的感情,为了妹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突然黑化拿刀砍死他什么的……

“作为一个女孩。就这样随随便便给男人牵手么,真是太不矜持了。”吴迪故作厌恶地甩开夏薇薇的手,这样说道。然后他心里期盼对方赶紧甩他一个巴掌就滚蛋,省得妨碍他去找吴笛。

夏薇薇这还是第一次被男生牵手,却被这样说,她真想直接砍了这个家伙,可她硬生生地忍了下来,也不知是不是直觉。总感觉这个吴迪太夸张了一些,他好像没有表面上那么变态。

由于中都大学确实很大。上午吴迪还没参观完校园,下午夏薇薇便继续带着他参观,在走过某个很大的学生广场时,看到一个宣传的海报,原来是近期学校内正在网络上举办“三行情书”的创作比赛,夏薇薇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自然有兴趣参加。

爱你,只用三行字来表达。用三行字来表达你的爱,这便是“三行情书”。年轻人用简练精致的三行语言表达对情侣的告白,祝福、牵挂以及对往事的追忆。

“三行情书”创作比赛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已经有一些不错的作品涌现了出来。比如——

此生我等你/没有因为/没有所以。

如果某天你能看透我的内心/你会哭泣/因为那里面装满了你。

总而言之,这是很适合文艺青年展现自己逼格的比赛。

“怎么?你也要参加这种无聊的比赛?”吴迪很没脾气地问道,他在持续对夏薇薇开嘲讽,却发现对方竟然越来越淡定之后,心中很是烦躁,他真的小看了这个女孩的觉悟。

“无聊,为什么无聊?像这种三行情书,你肯定是写不出来的。如果是小笛的话,一定能写出最完美的三行情书。”夏薇薇淡淡道。

结果吴迪一把抱住了女孩,在她耳边即兴写了一首:“你有没有那么一刻,抱着某人,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一股不一样的少女体香在吴迪鼻尖萦绕,同样的纯净,让男人沉醉不已。

夏薇薇的心跳陡然加速,然后吴迪放开了她,食指与中指缓缓从夏薇薇的唇间划下,像是在品赏这样一位美少女,而后他又托起少女的下颚,直视她的眼眸,却发现她的眼神愈发坚定了。

某一瞬间,在吴迪眼中,夏薇薇的美丽脸颊,似乎变成了吴笛的,她们有些地方确实很像。如果可以的话,姐妹双收那是最棒了……

吴迪叹了一口气,放开了对方,心说连这种快要过线的暧昧行为都不在意么,真是超级麻烦啊,烦死人了!最关键的是,他忽然觉得,能够得到夏薇薇这个萌妹子的话,好像也是一件很诱人的事情呐!吴笛的魅力再大,也比不上吴笛加夏薇薇的啊,最好再加上苏暖、聂茜、李香莹甚至吴笛的小姨……

卧槽!这绝壁是最近都市后宫小说看多了的后遗症,吴迪在心中疯狂地吐槽自己。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向夏薇薇打招呼,竟然是吴笛的室友曾巍然和俞筱,两人都用暧昧的目光看着夏薇薇和吴迪。

这反而让夏薇薇无法忍受了,一直很八卦的俞筱凑到夏薇薇面前:“薇薇,这就是你的男友么,上次聚餐时居然还说没有,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妥妥的高富帅啊,与你很配!”

夏薇薇神情尴尬,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方,却让俞筱误以为是在害羞。

曾巍然赶忙拉住俞筱:“别打扰人家啦,我们赶紧回去吧……”

夏薇薇知道,俞筱对这种事非常八卦,一回去肯定弄得全宿舍乃至全系的人都知道了,这让她觉得有些不妥,她倒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反正大学了谈恋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只是有些担心,吴笛在知道她与吴迪成了“男女朋友”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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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车祸,擦破了手肘和膝盖,涂药时好痛,不开心。。。。。。(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四章 图书馆是个好地方

吴笛正在图书馆中,一般来说,她喜欢坐在二楼靠窗的座位那儿,透过窗户,便能看到远处的操场,总有一些不知疲倦的足球爱好者在其中挥洒汗水。有时候开着窗户,一边吹着凉风,一边阅读自己喜爱的书,那真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大学图书馆,在这个时候其实总是显得十分空阔,即使是在中都大学,也很少有像吴笛这种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中的学生,毕竟大学的课程还是非常宽松的,像今天明明不是什么周末,却只有早上两节课。

然而每当到了期末,这偌大的图书馆就会迅速被占领,甚至还有早起抢座这种事情发生,还有比较凶残的“本子占座流”,就是拿一本写着名字的练习本放在座位上,表示这个座位已经名花有主,这种期末的“盛况”足见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其实也不少。

说到底即使中都大学是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但它终究也是大学,大学与高中的区别便在于自觉性,有人要考研究生,若是拿出高考时的劲头去考的话,绝对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什么名校都能轻取,只可惜有许多大学生都在大学荒废了。

对吴笛来说,自然没有什么荒废不荒废的说法,她的学习态度与高中相比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为了拉近与室友的关系,会陪她们开黑玩《荣耀》以外,她几乎一直沉浸在学习中,毕竟这已经成了她的一种心灵寄托。

当然,总有吴笛的同学,觉得吴笛是在作秀,但是从开学持续到现在。她几乎一直没有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如果有其他同学也能天天跑图书馆作秀的话,那他们也认了……

孔浮生这位班长,一开始就勤快地往图书馆跑。他知道吴笛习惯坐的位置。他的目的其实也十分明确,只可惜,他最终并没有坚持下来,他也不可能保持天天去图书馆,他还有一些班级事务,还加入了学生会,不可能像吴笛这么“悠闲”。

说到底孔浮生确实是个人杰,哪怕出身不好,但是能力确实出众。极其善于经营人脉,班上的同学都对这位班长很服气,然后他理智地发现攻略吴笛对他来说希望渺茫,就果断放弃了,不如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一旦放弃了对吴笛有目的性地追求之后,他用平常的态度与吴笛相处时,便发现他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好了,他这才恍然大悟。还不如就这样与吴笛成为不错的异性朋友,以后或许厚着脸皮也能请求对方的帮助。

大学图书馆。可不仅仅是一个学习地方,它也是一个搭讪的好地方,不知有多少情侣都是从图书馆里发展起来的,甚至有男生专门喜欢跑到图书馆去“狩猎”,相应的,也有女生每次去图书馆都像是去宴会一样。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这并不是为了找男友,而只是享受被男人瞩目、搭讪的感觉。

女孩的魅力,有时候是和追求者的数量相关的,有些善于在男人之间周旋的女孩。能够与两位数以上的男人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其中有那么两三个备胎总是会被骗得团团转。

所以为什么某些“女神”很让人讨厌?其实不是她早就勾搭上了什么高富帅,而是她在勾搭高富帅的同时,还与其他男生玩暧昧,还给吊丝希望,这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行为,其实是最让某些付出了很多,但最后却被一脚踹开的吊丝男最痛恨的,哪怕当接盘侠也行啊……

因此,像吴笛这种总是拒绝得很直接明确的女生,反倒让人没什么好恨的。

吴笛在当代文学的书架边,沿着书架再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她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任田的作家,不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这个人,吴笛都相当的感兴趣。

这个任田其实是那位华夏著名作家任宫泽的私生子,任宫泽早年花心风流,一边写作一边旅游,在一个寒冷贫困的县游玩时搞了一个小商人的女儿,潇洒离去后,便有了任田。

任田虽然出身不算贫困,却自幼目睹农民的悲惨生活,对劳动人民寄予无限同情,他从小体弱多病,却心怀悲天悯人之情。

任田的父亲任宫泽在文坛成名后,一直混迹于上流社会,即使知道了任田这个儿子,也从来没有打算认他,其实任宫泽有好多私生子女,直到任田七岁时,才认他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将任田的母亲当成妻子。

吴笛觉得任宫泽与任田父子的经历,有些像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和小仲马,其中大仲马可是名副其实的“大种马”。

当然任田的作品风格与小仲马一点也不同,他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几乎为零,他的父亲从来就没有真正照顾过他,只是保证他的生活开支,他写了很多诗歌和童话,却全都是自费出版的,销量惨淡,都没办法回本。

他毕业于某个农业大学之后,亲赴农村任教,并以普通农民的身份开办农业技术讲习所,创办农民协会,亲自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任教四年即辞去公职,离家独居于某个小乡村,过着普通农民生活,虽然和他那著名作家之子身份不符,却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乐在其中。

他运用科学知识扶贫救灾,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同甘苦、共命运。他不依靠任何组织,未加入任何政党派别,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以慈悲为怀,以苦行为人生使命,以知识为武器,在为民造福的过程中探索人生,实现自身的存在价值。

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却至今未婚,似乎也不准备结婚的样子。

吴笛是偶然间看到任田的作品的,但是读着读着却入了迷,她觉得对方的作品非常的“进步”,充满了“共产主义”的感觉,甚至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打上引号,便是因为他并没有将他的这些想法归纳成一个体系,给人很抒情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五章 吴笛崇拜的对象

不过,他在书中的一句话让吴笛感觉印象非常深刻——没有全人类的幸福,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

吴笛因此而对这位郁郁不得志的作家十分敬佩,虽然他其实也算不上作家,因为他在文坛混得太惨了,他没有得过任何文学奖,也没有写过任何畅销书。

总而言之,吴笛感觉像是碰到了一个圣人,如果他真的如他书中写得那样,自愿放弃轻松悠闲的生活,却主动下基层帮助农民,勤于劳动的话。

而看了任田的书之后,吴笛愈发想要将马列毛邓三的理论搞出来了,她感觉任田能够帮助她完成《华夏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吴笛拿着任田的一部童话集,那是他对自己心目中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吴笛看来,这完全是共产主义真正实现后所有人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幻想。

在从当代文学的书架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还在书架上看到了自己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这倒是让吴笛有些小小的自豪,因为这部书完全就是她的原创。

吴笛蹙了蹙眉,因为她发现自己一直习惯的位置,居然已经被人坐了,不会又是那种故意抢这个位置,然后希望引起她注意的无聊男生吧?

以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种事情了,吴笛在中都大学怎么说也算是个名人,她甚至知道有人总结她每日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发到大学生聚集的人人网什么的,甚至还上了热门分享,有些比较喜欢动脑子的男生,就喜欢对着时间安排表来制造所谓的“偶遇”,想要攻略女神。总得先混个脸熟吧?

所以她在图书馆经常坐的座位,只要稍稍关注她的人,应该都知道,总有人觉得,吴笛挑选一个特定的位置,就是为了方便男生去搭讪。这让吴笛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她纯粹是喜欢那个座位而已。

如果有人恰巧占了的话,那随便换一个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图书馆最不缺的就是座位了,可别奢望她主动上去说,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什么的,吴笛知道一旦说了这话,面临的就是对方打蛇上杆的搭讪。

不过吴笛在看到她座位上坐着的人时。顿时就愣住了,竟然是他……

吴笛总是不擅长记住别人,尤其是在去美利坚之前,后来在美利坚,她才渐渐地改变这个不是很尊重人的习惯,现在的吴笛,虽然再次懒于交际,但是班级里的同学的名字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然而在那段时期。却有一个人让她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她在理科败给了对方。而且对方还拥有那非常漂亮的容貌。

坐在吴笛位置上的正是赵晔华,他戴着一副眼镜,容颜绝美,神情淡漠,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位吴笛的熟人,正是当年与吴笛一个班的学霸。赵泽南。对方正撑着脑袋,一边在看书的同时,一边瞧一瞧赵晔华,神情莫名的愉悦。

当初“二赵”之名可是传遍一中,虽然赵泽南一直是千年老二。

赵晔华手中正在看一本逼格极高的技术类的书籍。纯英文的,若是不知道赵晔华底细的人,一定以为他在装逼。

比如有人看到他正坐在吴笛的座位上,就忍不住对自己的同伴说:“呵呵,又一个想和吴笛搭讪的,还装模作样拿那种书,理科学霸也想泡文科学霸么?”

结果让这人瞪大眼珠子的是,吴笛居然走上前去,坐到赵晔华身旁,主动与赵晔华说话了,还一副很崇拜的样子!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果然吴笛其实喜欢理科生?这个情报一定要记下来……

“赵晔华、赵泽南,没想到你们也在这个学校!”吴笛见到老同学,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虽然赵晔华也就在冬令营中与吴笛有过一段时期的交集。

但不得不说,赵晔华给吴笛的印象确实非常深刻,理科大牛身上总是有种莫名的气质,你懂的。

对于能打败自己的强者,更是让自己深深感到在理科上毫无才能的强者,吴笛是真心佩服。

赵晔华似乎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手中的稿纸上已经写下了许多让吴笛不明觉厉的公式,一旁的手指在计算器上像是开了挂一样狂按,再配合他那漂亮的容貌,以及一双反射着寒光的眼镜……简直,帅呆了!

赵泽南看到这个状态的赵晔华,在自己的嘴边竖起了食指,然后轻声对吴笛抱歉道:“阿华每次在沉浸到自己世界中去时,都几乎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他正在研究……”

一连串不明觉厉的名词报出来,让吴笛顿时露出了更加崇拜的神色,说实在的,她对真正的科学狂人极为佩服,不论是眼前的赵晔华,还是幕后掌控美利坚的那位凯瑟琳女王。

吴笛虽然自己是文科生,但总觉得文科生就是嘴炮党,而理科生中的佼佼者才是推动世界发展的最大贡献者。

而赵晔华这种状态,吴笛也非常了解,那是真正的百分之百的专注,她有时候找到最好的状态写文时,就会这样。

赵晔华回过神来时,才感受到两道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一道自然是他的好基友赵泽南那种关切的目光,还有一道则是吴笛那崇敬的目光。

看到吴笛时,赵晔华微微一怔:“你……你是。”他似乎还沉浸在思考问题后的余韵之中,“你是”了半天都没喊出吴笛的名字,他反正觉得吴笛非常熟悉,绝对是他认识的人,都就是喊不出名字……

这其实和当初的吴笛一样,要说班上的人她都感觉比较熟悉,但就是叫不出名字。

这样的事情,其实让人挺受伤的,若吴笛是那种很在意自己名气的人的话,一定会对赵晔华居然认不出自己而感到不满,不过吴笛可不在意这样的小节,她微笑道:“我是吴笛啊,和你一起参加过冬令营,你的理科太厉害了。”

“不过你才是高考状元。”赵晔华扶了扶眼镜,淡淡地说道。

高考状元在理科大牛面前算屁啊……吴笛的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六章 理科生的浪漫

吴笛还是第一次与赵晔华闲聊,她充分感受到了对方的智慧,当然,还有对方那直刺人本心的话语。

话题不知怎么就偏到了最近中都大学举办得如火如荼的三行情书比赛上,赵泽南忍不住对吴笛说道:“你那么有文采,现在写一首出来看看呗。”

吴笛也没多想,直接提笔写下:“思念一点点透进窗,被时间无情地埋葬。/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留恋过往换来泪两行。/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回眸一笑尽撕裂我胸膛。”

赵泽南表示这很好,很押韵很华丽,不愧是吴笛。

“果然是随便写的,这首三行情书根本就不蕴含一丝真情,太矫情了,匠气十足,一点也没有灵气。”赵晔华很不给面子地吐槽道。

吴笛坦然点头,她刚刚只是在玩弄一下文字而已。至今为止,没有哪个人,值得她写一首真正蕴含感情的三行情诗。

“那么,赵晔华同学你能写出更厉害的三行诗来吗?”吴笛反问道。

赵晔华只是思考片刻,便写下了——

[

陌生,爱



吴笛看着这“三行情书”,居然有两行是数学符号,然后她完全懵了,一头雾水。

还是赵泽南厉害,短短时间内便解读出了这首三行情书的意思:从陌生的闭区间到爱的开区间,流淌的是岁月,不变的是时间,只是有段情,会永远被铭记。

吴笛觉得这样别开生面的三行情书与解读让她十分佩服,于是她眼睁睁地看着赵泽南帮赵晔华将这首三行情书上传之后。以一种极快的速度风靡开来的盛况,许多中都大学的学生纷纷高呼,这是理科生的浪漫!

赵泽南受到赵晔华启发,也玩了一次理科生的浪漫,他写得三行情书,第一行为“我

0

生”。第二行为“0



0”,第三行为“你

0

幸”。得出的结果是”我有幸一生有你“。

吴笛又没看懂对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果的,赵晔华在嘀咕了一句“凡人的智慧”后,便用线性代数的三阶行列式解释了这首三行情书的内涵:运算:|

a

0

b

|

|

0

c

0

||

d

0

e|=ace-bcd。该情书套用这个公式,a是我,b是生,c是有,d是你,e是幸。结果为:(我有幸)-(生有你),如果将减号“-”看作汉字“一”,就是“我有幸一生有你”。

吴笛听完这个解释后,觉得理科生这种生物果然是要逆天的节奏,然后……请给不懂线性代数的人道歉啊喂!

赵泽南的这首三行情诗也从这次三行情书的比赛中脱颖而出,然后有许多理科生,包括一些学编程的,都开始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写三行情书。往往让不是本专业的人看得一头雾水,不明觉厉。

许多文科生一开始还好。后来则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偏偏这次文科生们并没有写出更浪漫精髓的三行情书,原本这种三行情书比赛应该是文科生出尽风头的比赛,却让“二赵”引领的高大上的理科写法压制得非常凄惨。

一位网名为【lqngjg】的理科生,就大肆嘲弄中都大学的文科生,认为他们都是一帮庸才。写出来的三行情书,全都矫情不已,让人看了想吐。

这种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行为,得到了部分一直被文科生嘲讽没有浪漫细胞的理科生的支持,越来越多的理科生。借着此次三行情书的比赛,扬眉吐气,现在在总评分上,赵晔华的那首三行情书是最高的,很有可能最后获得三行情书比赛的第一名。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文科生都将期望投在了文科生的代表吴笛身上,希望她能够写出一首“镇压气运”的三行情诗,为文科生逆转形势。

奈何吴笛本人似乎并没有力挽狂澜的想法,她甚至都没太过在意这次比赛,于是自然就有其他文科生猜测,吴笛是爱惜自己的羽毛,怕自己写出的三行情书,最终比不过赵晔华的,那就太丢脸了。

当然也有人觉得,最重要的是吴笛要先写一首三行情书上传,反正总评分有很大一部分是参考人气的,这样一来,吴笛的粉丝,是绝对不会让吴笛输掉比赛的,这样的话,就能保证文科生的尊严了。不过这种想法让人听了总觉得太泄气了。

吴笛从图书馆回到自己宿舍的时候,俞筱便神秘兮兮地对她说道:“笛子,你知道薇薇有男友了吗?”

“怎么可能?薇薇……”她的话说到一半怔住了,没有沉浸在书籍中的她,自然想到了吴迪和夏薇薇,她忽然感觉非常茫然。

“怎么不可能啊,薇薇真是深藏不露呐。我跟你讲诶,她的男友超帅的,气质也很不错,我看到他们差点在学生广场那里接吻……”俞筱叽叽喳喳地像倒豆子一样将自己看到的情形说了出来。

根据俞筱的描述,吴笛完全可以确定,那个男生,就是吴迪。

“喂,笛子,你有没在听啊?”俞筱拍了拍有些愣神的吴笛。

吴笛回过神来,沉默一会,然后很轻松地笑着:“我听到了啊,看来要祝福薇薇呢。”

“就是,有这样的优质男友也不早点告诉我们……话说那个男生真的超有魅力诶,如果不是我有男友的话,真想……”

“小鱼,你太骚了吧?”一边的曾巍然拿下耳机,忍不住吐槽道。

“嘿,肥姐别这么说撒,你也看到了吧,那个男生。”

“单论外表的话,他和薇薇确实很配哟。”

……

吴笛听不下去了,她感觉室友的一句句对话,是那样的刺耳。她回到自己床铺下的座位上,戴上耳机,听着魔理沙的音乐,却越听越不是滋味。

而今天夏薇薇回来的时候,则果断遭到了八卦党的围观,然后被各种羡慕嫉妒恨,夏薇薇还是第一次发现,有个优质的男友,哪怕是假的,却也能给女生带来光环,这其实也是正常的事情,好比男人有个漂亮的女友,然后遭到室友的各种羡慕。

当然,夏薇薇在意的是吴笛的反应,却发现对方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依然像平常一样之后,她便放下了心。

此后数日,好多班上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因为吴迪公然搂着夏薇薇的腰,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 文科生的浪漫

“小笛,不可以让理科生们那样嚣张下去了,你快点出手啊!”秋日的黄昏,刚刚与吴迪约会完的夏薇薇,对吴笛这样说道。

火红的枫叶随风飘舞,纷纷而落,烘托出一种莫名的氛围。

吴笛神情愈发淡然,她总能够将一切情绪藏得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来。

“既然是薇薇这样说的话,那我当然会做的。”吴笛露出了柔和的微笑,而夏薇薇则亲昵地坐到吴笛的身旁,等待她的作品。

这个时候,心中的情绪积累到巅峰的吴笛,写出了这样一首三行情书——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而你在想我。

当写出这首作品时,吴笛双眼没有焦距地望着漫天的枫叶,她感觉自己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阻隔了一边夏薇薇那兴奋的声音。

吴笛的这首充满了灵气与情感的三行情诗,出现在了三行情书的比赛上时,在短短时间内就获得了无数的好评,在最后时刻一举逆转,击败了赵晔华,挽救了文科生的尊严。

甚至连不少理科生都承认,这首三行情书读起来确实妙不可言,有一股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韵味。

情书中也蕴含着深沉的情感。

中都大学的牛人很多,某些文科生自己写不出佳作,但评点起作品来,却是头头是道。

很多人都觉得这首三行情书很好。但却不知道好在哪,这个时候,就是他们分析帝出场的时候了。

一位网名为【胖子飞啊飞】的文科生,就用饱含一种极为自豪的语气评论道:“不愧是天才吴笛,能写出这样充满灵气的作品。且让我来细细分析,这首三行情书好在什么地方。”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第一眼看到忍不住笑了,开头给人的感觉很无厘头,对于我这种笑点奇怪的人来说有那么点刺激作用,有点孩子气的感觉,爱情是降低智商的利器。能够让成熟的成年人瞬间成为被情绪和情感左右的孩童。有点幻想的味道,有点奇怪的小浪漫,因为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被执念的人坚信存在。一个赌气的孩子。倔强。嘟着嘴;又像是一个大人,在叹息,在遗憾。还存着一丝希望。”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浪漫的氛围从这里开始就氤氲出来了,诗句中的色彩在这块也开始体现了,温暖的红色和冰冷的白色,就好像热情的爱恋遇上了无情的冷漠,那个‘漫天’所营造出来的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就像是一个渴望,希望播撒在那个人身边,无时无刻地围绕在她(他)的身边,又像是在杂乱无序的画面里透露出的一丝丝苦恼。”

“‘而你在想我’——你在想我吗?其实是我在想你。因为剥螃蟹壳的人是我,在笔记本上书写的人是我,见到漫天雪花落在枫叶上也是我,而在想你的人最后也只是我。而你在想我吗?其实我希望你在想我。因为我幻想螃蟹在剥我的壳,让你看到软弱的里面;我在幻想笔记本在写我,能让你看到那些我说不出口的话语打从你见我的第一面就写在我的神情上;我在幻想自己落在枫叶上雪花上,用漫天的气势拥抱他们,就像是我想拥抱你一样抱着强烈的热情和渴望;其实我在幻想你在想我,但这只是一个无厘头的想法,从诗的开头到诗的结尾。”

“所以你在想我吗?好像仅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螃蟹不会剥我的壳;因为笔记本不会写我;因为我没有如幻想般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

【胖子飞啊飞】作为一个文科生,写出来的诗歌分析,都充满了文艺气息,这十分符合文科生的胃口,他们同样觉得这位【胖子飞啊飞】分析出了这首诗的内涵。

而有些理科生,却纷纷表示这种分析“太长不看”,之前那位向文科生开地图炮的理科生【lqngjg】,在吴笛的这首三行诗超越赵晔华登顶之后,一群文科生扬眉吐气之时,依然忍不住嘲讽道:“说到底除了吴笛之外,你们就是一群废物而已,连诗歌分析都弄得这样云里雾里,其实这诗歌就两层意思而已。”

“我承认,我第一遍感觉读不懂,再读一遍,才恍然大悟,觉得妙不可言。这个三行诗两层意思便是:第一层,全部反过来读,我剥螃蟹壳,我写笔记本,漫天的雪花和枫叶落在我身上。我在想你。第二层,这些都是不可能的,螃蟹不可能剥我的壳,笔记本不可能写我,我不可能落在枫叶和雪花上,你不可能想我。正过来是常理,反过来是猎奇。我想你是天经地义,你想我是不可思议。总结:痛苦的单相思。”

“你看,诗歌分析就该这么简洁,那个什么【胖子飞啊飞】写了那么多文艺抒情的分析,有什么意义呢。文科生就是这样,永远抓不住重点!”

“当然,我要向写出这样一首妙诗的吴笛道歉,她是当今文学界中最璀璨的宝石。”

……

吴笛的这首三行情诗,再次证明了她在诗歌上无人能及的天赋。

而这首诗,在被吴笛的形象管理团队发到微博上后,出现了疯狂的转载,现在不少人都已经知道,表面上吴笛这首诗表达的意思是“我在想你”,但实际上,吴笛的意思是“你不可能想我”。

那么,这世上有没有这样一个男人,是吴笛写这首诗赠予的对象呢?

当这个问题被人提出来的时候,竟然遭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原因很简单,吴笛已经到了恋爱的年纪了,喜欢上别人也很正常。但是,如果真有这样一个男人的话,那他也太幸福了,也太愚蠢了,居然不知道吴笛的女孩心思。

有哪一个男人,会拒绝吴笛的暗恋?

在吴迪看到这首诗与诗歌的分析时,他已经回到了京城,他立马想要和吴笛联系,却发现无论如何,对方都已经不理他了。

吴迪觉得自己太过作死了……但是,他也发现,他竟然很享受侵犯夏薇薇的感觉。

如果两人都嫁给他就好了,他忽然出现了这样一个胆大包天的念头。

你们都是我的翅膀!(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吴笛写网文?

萧逸仁作为吴笛真正不离不弃的死忠粉,在吴笛上了大学之后,依然对吴笛保持着关注。

吴笛的《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在遭致一片骂声之时,他仍然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典藏版的书,仔细阅读之后,自然也被坑得够呛,倒不是因为前面写貂蝉的部分,这部分总体来说看起来还是很爽的,但是之后以蔡琰为主视角来写时,实在是太过虐心。

不过萧逸仁早就习惯了吴笛的风格,反正虐着虐着就习惯了,因为他最喜欢的就是吴笛本人,所以有关吴笛的一切,他都喜欢。

最近中都大学举办的网络三行情诗大赛,他当然也关注了,最后吴笛那首让人回味无穷的暗恋诗,让萧逸仁读完之后莫名惆怅,大概是诗中确实蕴含吴笛本人的愁思吧。

这种意境非凡的诗歌获得第一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至于那些理科生写的让人不明觉厉的三行情诗,萧逸仁一点也没放在眼里,虽然他是一名数学系的学生。

萧逸仁进入大学,纯粹就是来吃喝玩乐的,不过因为喜欢吴笛而喜欢上写作,他也在煌萌小说网写了一部网络小说,他写的是《灌篮高手》的同人,上传之后反响还不错,毕竟同人本来就有原著的人气支撑。

顺带一提,因为吴笛是属于煌萌传媒的王牌,因此她的所有小说,包括无敌文化公司的出品,都可以在煌萌小说网写同人,若是在其他小说网写,那就是侵权了。

正因如此,煌萌小说网旗下同人区有关吴笛小说的同人有很多,毕竟吴笛的一些小说。也确实有让读者写同人发泄的欲望。

就比如说《秒速五厘米》吧,某个读者看完之后,一气之下,便写了一本《秒五之我是顾远》,然后结局便是大团圆,这部同人小说人气很高。下面书评区一片叫好,甚至还有人进行了大额打赏。

在煌萌小说网,同人小说也可以签约上架,吴笛甚至可以获得同人小说的分成,这原本就是她将同人版权授权给煌萌小说网的益处。

萧逸仁一想到自己写灌篮同人,也可以为吴笛赚钱,作为一个死忠粉,他就感到十分满足,虽然这每月赚的钱。估计也就两三百快……

萧逸仁习惯性地上煌萌小说网,在看完即将要完本的《斗破苍穹》的最新章节后,正感慨中原五白真是速度与质量兼备的超级大神,不过能想出这种大纲与构思的吴笛更加出色时,他居然看到了中原五白的一个章推。

中原五白的章推其实也不稀奇,她和煌萌小说网的其他大神关系都不错,也很喜欢扶持新人,或是推荐一些自己喜欢的书。

当然。因为《斗破苍穹》的读者基本上都是男性,但作者王静姝是女性。所以她在推荐自己喜欢的书时,经常被白盟的一些粉丝吐槽这是在投毒,毕竟男读者与女读者口味差异较大。

可萧逸仁现在看到了什么?只见中原五白的章推是这样写的:“我家可爱的小外甥女在女生网开了一个坑,叫做《微微一笑很倾城》,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我已经看了开头几章时。很有趣的网游文,以下是链接……”

可爱的小外甥女?萧逸仁瞬间就反应过来了,这不就是吴笛嘛,吴笛居然也来写网文了么?这也太乱来了吧?

其实传统作家的作品,被某些网站买断电子版权后。也会在小说网站上上架销售,比如吴笛那个世界黄易的《日月当空》,毕竟现在看电子书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些传统的商业小说作家,网站上的订阅其实是不俗的,他们的作品是不少老白的最爱,因为文笔出众,又爽合理性又强。而某些文艺向的传统作家,在网站上的订阅往往扑成狗……

在许多人看来,吴笛显然就是文艺向的传统作家,她写的东西,能够让细细品读的读者有思考的空间,读完之后回味无穷。但是,她的作品,并不适合网文。

萧逸仁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现在也算是一个网络写手,大概也知道网文该怎么写才受欢迎。

男性向网文中最受欢迎的,自然就是如《盘龙》、《斗破苍穹》这种打怪升级流的玄幻小说,至于女性向嘛,他看得不是太多,但排名高的,一般就是古代的宅斗宫斗、种田文,手机无线端的则是那种无肉不欢的总裁文,至于更加重口味的耽美文,那其实是小众。

女主网游文?这绝对是找扑的节奏啊……

萧逸仁打开了《微微一笑很倾城》的界面,女生网的粉色让他一阵不习惯,在看到作者名是天净沙时,他不由叹了一口气,吴笛居然真来写网文了!

中原五白现在是lv.8的作家,还有一个皇冠的标志,吴笛这个天净沙则没有任何等级,显然的确是新注册的帐号。

然而看到书评区的屠版飘红时,他不由咽了咽口水,为什么觉得吴笛一点都不像什么网文界的新人,反而是至高神呢?

有一个百万飘红的帖子是这样写的:“

心潮滂湃,相见恨晚,百万虽巨,亦难表吾之喜爱!【白盟.夕阳】打赏【天净沙】1000000煌萌币,文还没看,不过既然是笛子写的,绝对值得一看!”

除此之外,其中飘红的有好多煌萌小说网的大神作者,作为出席过《三国》系列小说发布会的大神,自然对吴笛的背景有所耳闻,稍微懂些人情世故的大神,显然都会向吴笛示好,反正一个盟主也就一千块钱而已,煌萌小说这个平台,不知给了多少草根逆袭的机会。

毕竟,网文是最自由的,没有任何门槛。

因此,吴笛的这部网游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便是追求轻松有趣的作品,它的简介是这样的:最近在和室友玩《荣耀》,感觉这个网游挺有意思,忽然突发奇想地觉得,网游小说就应该直接发在网上,然后就这样做了。这是一个基于《荣耀》的网游故事,顺便自吹自擂一下,我可是《荣耀》中的高手呢,上单无敌就是我~~~2333

很随性的一个简介,显然,吴笛写网文,纯粹是玩票性质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九章 码字超人

《荣耀》这个游戏,是当之无愧的华夏第一网游,它的历史也很悠久,从2D横版格斗游戏发展到3D的传统网游与电竞结合的游戏,到现在的虚拟现实游戏,一步一个脚印,聚集了大量的游戏迷。

《荣耀》有两种玩法,一种自然就是传统网游类型的那种,参见各种网游小说,比如说《刀剑神域》什么的,当然,它不可能有把人关在里面,要打通一百层才能醒过来这种设定。

还有一种,就是类似《英雄联盟》的五对五电竞玩法,这是现今最受欢迎的玩法,尤其排位赛,许多游戏玩家都想要获得更高的段位。

萧逸仁自己也是个《荣耀》玩家,不过他就是个坑B,打排位赛时,总被人骂成是小学生……

在这本书的书评区,除了有飘红以外,还有不少酸溜溜的评论,因为吴笛这本玩票性质的网游小说,还上了煌萌小说网首页的“大神推”。

还有一些吴笛黑在孜孜不倦地进行人身攻击,他们直接骂吴笛就是来圈钱的,然后诅咒这本书扑街扑到死。

不过,吴笛进军网络小说界的消息,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便传扬了出去,毕竟直接上了煌萌小说网的“大神推”,这可是主站的“大神推”,含金量非常高,只有白金作家才有资格上的,再加上有中原五白的章推,以及诸多大神的友情章推,自然让这部还没超过万字的网游小说,顿时名扬网络小说界。

在有关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蛇的天空论坛闲话江湖版块,便有人第一时间发帖《惊呆了!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进军网文界!》,帖子中便有链接,以及图片截图。

闲话江湖版块大都是男频的写手。当即就有人跟帖“是发在女生网的啊,那就没什么了,女生网与主站完全就是两个位面。”

“我靠太牛叉了,第一天就有几十个盟主了,还有百万盟,让我这种混了三年都是扑街的写手情何以堪……泪奔了。”

“以后有粉红票就投给这本书吧。其实我是吴笛的乐迷啦~~~”

“看了一下这本书的简介,看来就是吴笛自娱自乐的作品,因为我很喜欢《荣耀》,所以会去看看,如果没有蛋疼的感情戏的话,就追下去。”

“诶嘿嘿,我会说我是有资格参加煌萌小说网年会的作者么,要是吴笛也去的话就赚到了啊,我要向她要签名!”

大概因为吴笛是个漂亮的女生。蛇的天空是出了名的护花使者多,因此有不少跟帖都是很善意的,当然也有充满酸气的——

“吴笛也来写网络小说?我敢断定,均订估计不超过一千。上次她的那个《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看完后,我就呵呵了,除了文笔以外,其他的全是渣!”

“LS的,就算她《三国》第二部的销量不如第一部。但是与其他文艺向作者相比,也完全是畅销书哟。不过。我也觉得她的风格一点也不适合网文,她总是坑读者,感情戏是最蛋疼的。”

“吴笛是实体出版的超级大神,不可能每天大量更新的,但网络小说更新不给力的话,绝对没办法争月票……唔。好吧,女生网是粉红票,可这粉红票榜根本没人关注啊,选择女生网就说明吴笛对自己没自信!”

“看了上面的言论,我笑了。吴笛是女作者,主角也是个女孩,这作品不发女生网难道还发主站?就这也能扯到吴笛没自信,简直就是为了黑而黑,蛇的天空的风气就是被你们这群无脑黑败坏的!”

……

许多围观众发现,蛇的天空中的吴笛粉丝还挺多的,甚至有人主动替吴笛的作品散财,希望论坛众就算不看这部作品,也投票支持一下,反正男频与女频的推荐票是分开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的这部不到万字的作品,竟然就上了女生网的总推荐榜,若是不知道这个作者是吴笛的话,一定以为这个新人作者是个超级刷子……

萧逸仁原本以为,以吴笛那种龟速写作,还是先用手写,再上传这种写法,一定没法保持网络小说的更新量,但是事实却让他大吃一惊。

整整一个月,吴笛都保持着日更六千的速度,甚至还时有爆发!

日更六千,这个速度在主站不算快,男频真正厉害的都是日更万字的,然而在女生网,日更六千就已经相当于主站那种日更万字的码字超人了!

吴笛能够写得这么快,原因很简单,首先她本来就将这部作品定位于用来给读者消遣,给自己“发泄”。

没错,她在疯狂的码字中,便将一切奇怪的情绪摒弃,她永远就是爱着自己,蔑视一切的吴笛,而不是那种喜欢作小女儿姿态纠结的吴笛。

而在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中,主角的性格却是参照了夏薇薇,游戏中的名字是芦苇微微,总而言之,女主是个很萌的萌妹子,校花级人物。容貌俏丽,身材火辣,计算机系大二学生、购物的砍价高手,最喜欢玩的游戏是《荣耀》,职业为女大枪,ADC位置,喜穿白衣,乃是排位赛最强高手五十人之一,大神中的大神,其实力已经足以参加职业电子竞技比赛。

男主是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主要性格是参考了吴笛自己,她把自己爷化了=

=、)、他是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琴、围棋,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很自恋,但从来都不表现出来。说话点到为止。别人说他很清傲,室友了解他其实是超级阴险的腹黑男。

男主的职业是剑圣,上单位置,神当杀神,佛挡杀佛,至今未尝一败……

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以男女主之间的甜蜜感情戏为主线,夹杂着各种以实力虐人的情节,各种扮猪吃虎,装逼踩人,可以说是绝对爽文,没有任何郁闷情节。

因此,可以想象,吴笛在快速更新的情况下,这部网游小说的成绩是多么火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章 至高神气象

网络小说的创作与传统文学并不同,像吴笛在写这部网游小说时,基本上不会去埋非常高深的伏笔,也不会去写让人不明觉厉的华丽句子,因为她知道网络小说就是消遣用的,只要爽快就行,逻辑上有合理性就足够了。

因此,她在写这种并不需要费脑子的网络小说时,时速即使没法达到王静姝这种快枪手的五、六千字,但三千字左右还是能达到的,她要完成每天六千字的更新,也只要花两个小时,她甚至连小说的大纲都没有。

这就是网络小说,真正自由的小说,创作起来不需要有任何束缚,唯一需要在意的就是读者体验。

至于她这部小说的素材,自然也有很多,她既然每天都会玩一会儿《荣耀》,一些情节完全可以直接将她在游戏中发生的事情描绘出来,反倒更加给人真实感。

女频小说一般在十几万字就上架了,比主站三十万字左右上架要幸福得多,不过女频小说的字数少有三、四百万字那种大部头小说。

吴笛的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反正也没大纲,自然想到哪写到哪,可能在百万字以内完结,也可能写得很长像《从零开始》那样将读者太监……

因为能够保持更新,以及文章的爽感,再加上煌萌小说网站的大力推荐,要知道女频小说上主站首页推荐是很困难的事情,但吴笛的这本网游小说,却能够时常出现在主站的优质推荐上。

这可不仅仅是因为吴笛与煌萌传媒的关系,而是她的这部小说,确实非常符合网上看小说的人的胃口——轻松、有趣、直白、温馨、爽快。

所以她这部小说的收藏,在上架前竟然达到了五万以上。这几乎已经是大神的数据了!更别说这个数据还是在女频!

不得不说,女生网的收藏是绝对无法与主站相比的,更别说这网游题材的小说,不论是男频还是女频,都是小众——都已经有网游玩了,还看小说干嘛?

当这个数据被人爆料到蛇的天空小说论坛时。之前说吴笛的小说必扑的人已经少了好多,虽然依旧有一些酸气冲天的扑街写手大骂这收藏绝对是刷出来的!到时候还是要看订阅!

那盟主呢?刷的!

每天的打赏人数超过百人?也是刷的!

每天几百张的更新票?全是刷的!

网文界确实有不怎么良好的风气,那就是刷子横行,而更不良的风气,则是一名新人横空出世时,对其进行各种诋毁攻击……

这种现象在蛇的天空尤其严重,总是有人喜欢发帖——《XXX》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根本看不进去啊,这种剧毒作品到底怎么火起来的?

其实呢。一本网络小说,总会有它的毒点和卖点,若是一名想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写手,在看别人小说时,总是抓着毒点不放,认为这部小说垃圾,反而看不到卖点的话,那这样的写手想要提高自己。很难。更别说有时候一本小说的毒点就是它的卖点了。

《微微一笑很倾城》大概十八万字上架,这个免费字数放在女生网。已经非常厚道了,它的二十四小时首订直接破了两万五千,收订比达到了恐怖的2:1,即使在没有盗版的华夏,这样的收订比也已经非常让人惊叹了,一般正常的收订比都是6:1……

而在上架当天。又有几十位盟主横空出世,只因吴笛直接爆发了二十章,营造了一个超级大高潮,让读者们爽翻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部小说的粉红票直接屠杀各路女频大神。并登上女生网首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中可是有好多从来不投粉红票的男粉丝的!如果说某位笔名为“虫爹”的主站大神是女粉丝最多号称“腐女之友”的作者的话,那毫无疑问天净沙就是女生网男粉丝最多的作者!

而这部女生网的作品,在一日也史无前例地登上了煌萌小说网总销售榜的首位!之后也一直保持着全网站前十的成绩,也因此吸引了更多的男读者来阅读。

作为一部女频小说来看,这种至高神气象,震掉了所有人的眼珠,谁都没想到吴笛写纯粹的商业网文,竟然这么厉害!

实际上对于女频大神写手来说,网站的订阅并不是大头,线下的实体出版,以及改编电视剧才是收入大头,而像网游类的小说,在实体出版与改编电视剧方面,其实都非常困难,没有谁会贸然去写这样题材的作品,主站男频大神也是如此,写网游小说还不如去写玄幻……

然而,网游小说的受众还是有很多的,尤其是写《荣耀》的,再加上吴笛本身,就有很大的粉丝号召力,所以她的网游小说才会这么火爆!

刘芊含作为一个女白领,就是从来没有看过网游小说的读者,她甚至连网游本身都不怎么玩,她每天的工作量较大,平日里就喜欢上女生网看小说放松自己。

没有任何不好意思的,她最喜欢看的便是总裁类的小说,作为一个朝九晚五的女白领,她还真的幻想自己有一天能被某总裁看上,这样的话,她就没必要这么辛苦地工作了。

因为只看网络上的YY小说放松自己,所以她连“天净沙”是吴笛的消息都不知道,也从来没有看过吴笛的任何小说。她听同事说,吴笛的小说都很有内涵,值得品读……然后她就不关注这个作者了,她哪有那个闲心来品读什么高大上的传统文学作品?

网络小说,对她来说就是消遣用的廉价娱乐产品,难道还看网络小说来学习真理么?

刘芊含看到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纯粹就是发现它居然是粉红票榜的第一名,还遥遥领先第二名,她顿时就来了兴趣,作为一名小白读者,她就是根据粉红票榜来找书看的,排名越高的小说,肯定就越好看。

哇!这部小说的盟主数量竟然这么多,书评区还全是飘红?

刘芊含小小地震惊了一下,因为女生网的读者,这土豪数量绝对是没有主站多的,大多妹子读者一般都是订阅多过打赏……

再看了看作者的七天内每日更新量,她又惊讶了,这女频写手,每天写三千到四千字已经很有节操了,而吴笛因为上架爆更二十章,每章三千字的话,那就是六万字,平均到每天,这更新量显然破万了……

这种速度流写手,可是刘芊含的最爱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一章 一辈子的好姬友

对于小白读者来说,判断一部网络小说好不好的标准,质量倒是其次,能过得去就行,水一点也无所谓,但最重要的就是速度,因为更新得越快,看得才越爽!量大管饱嘛!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尤其如此,那些想要写高质量好文的作者,基本上都去混实体出版了,在网文界,一年写个一百万字,那就是典型的龟速流写手,而在传统文坛,一年出一本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那已经很快了。

刘芊含大喜之下,也不管这是她从来没看过的网游小说的类型,直接点开书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

虽然并没有玩过网游,但是她对虚拟现实网游的概念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在世界观上,她很容易接受这样的设定。

这部小说的开篇就是,女主被网游中的“老公”抛弃,因为听信了谣言,说是女主在现实中很丑,甚至可能是人妖玩家,《荣耀》中本来就是有固定角色模版给玩家选的,而且是自己捏脸,男玩家自然也可以选择女角色,甚至声音都能调成悦耳的女声,这就导致《荣耀》中人妖横行,当然还有一些本来就是男身女心的玩家,他们选择玩《荣耀》,就是为了体验一把做女生的感觉。

至于为什么女主会有这样的传闻,当然是因为她PK起来实在太暴力了,而女大枪这个角色,本来也就是暴力输出流角色,她甚至在排位赛中,有狙杀对面五人的表现……

但是谣言再广,也改变不了女主就是校花级美女这样的现实,于是读者的期待感就来了,这注定被打脸的男配角。在发现女主是这样的超级美女后,会不会后悔得想自杀?

不得不说,吴笛写起这种简单直白粗暴的商业流网络小说来,简直就是炉火纯青,她为了让自己的文艺向小说有更多的人看,早就将商业流小说的套路研究透了!

总是有扑街写手大骂现在的网络小说都是套路化的作品。再过几年,一定会衰败,但是套路并不是死用的,而是活用,桥段也是如此,真正的大神作家,总是可以用自己的笔力化腐朽为神奇。

而吴笛正是这样的作家。

刘芊含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章节,这样轻松、爽快的女频小说,她还是第一次读到。她在读完后甚至还破天荒地打赏了588的煌萌币,这足见她是多么喜爱这部小说。

她发现吴笛的女主简直是又会卖萌又会踩人,温柔与霸气兼备,实在是痛快,而且男主的设定也超合她的胃口,比总裁流小说中的邪魅狂狷的男主有魅力多了,真期待他们之间的甜蜜爱情故事!

像刘芊含这样的小白读者有很多,他们纯粹只看网络小说。而现在,吴笛的这部作品。完全吸引了他们,对这些人来说,这绝对是一部非常具有娱乐性的作品。

不过,赞誉的人虽然多,批判的人也有很多,甚至还有纸质媒体来批判吴笛的“不务正业”。没错,在纸质媒体看来,写网络小说就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这种商业化到极致的体裁,完全没有让读者思考的价值。这种作品写出来简直就是浪费作者、读者双方的时间!

那位《当代青年》的记者,专业的“吴笛黑”罗桓,已经从《当代青年》跳槽到了《新周刊》,这份同样以黑吴笛而出名的报纸。

罗桓觉得果然自己与《新周刊》更加契合,因为他总是能够黑吴笛黑得有理有据,使得他的文章在《新周刊》上很受欢迎。

之前虽然吴笛的《故乡的原风景》使他颇为触动,但这并没有改变他不断去黑吴笛的想法,只因现在黑吴笛,对他来说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他也依靠黑吴笛,而受到比较广泛的关注。

“吴笛竟然写起了网络小说,还是网游类的小说,我看了几章之后,发现吴笛的这部小说失去了她往日精雕细琢的风格,语言也显得非常直白,那种让人读起来华丽而回味无穷的句子少了很多……这部作品毫无疑问在质量上实在是太差了,我觉得这是她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遭受销量挫折之后,为了追求商业性而极端的表现,但是,这样的作品有什么价值呢?吴笛应该扪心自问,她这样做对得起她的读者么?”

罗桓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表达了读吴笛新作的失望,而吴笛日更六千字,也成了他所黑的地方,这样大的更新量,便证明了吴笛在小说的质量上很不上心。

为了表现自己的有理有据,他甚至还特意去逛了已经有“度娘第一文艺贴吧”的天净沙吧,断章取义地选择了一些读者表示失望的帖子作为依据,认为吴笛在小说网站的订阅再高,线下实体书的销量肯定会很差。

可实际上,天净沙吧中不喜欢看《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人很少,只有一部分为了体现自己追求内涵的文青读者,才觉得看这部网络小说很掉价……

有很多读者,完全是抱着一种很轻松的态度来看这部小说的,甚至还觉得吴笛终于“改邪归正”了——他们太期待这种纯粹的甜文、爽文了,而之前的《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太让人伤心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看这部小说的题目就知道了,这个女主角,分明就是天净沙吧的大吧【薇薇一笑很倾城】嘛,谁都知道这位大吧与吴笛的关系很好,已经差不多六、七年的老同学了,她与吴笛两人的亲密合影,还作为加精的帖子,在天净沙吧中留存着呢!

而比较喜欢寻根究底的读者,已经发现这部小说中的男主,分明就是吴笛自己!只是改了个性别而已!

有许多百合控纷纷表示,干嘛要改性别呀,写成百合文不是正好?百合赛高,百合天道,百合万岁啊啊啊啊!

话说这部小说就是吴笛写出来向夏薇薇表白的吧?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许多吧友在看了这部有爱的网游小说后,喊出了这样的口号。

而夏薇薇也出现在了度娘吧之中,很开心地接受了吧友们的祝福,高兴之下,她又发了一些自己与吴笛在吴笛寝室滚床单的照片,一时间小清新文艺宿舍也在网上爆红,许多大学生纷纷感慨,要是自己也住在这种纯净的宿舍,那大学生活的幸福指数一定很高!

当然,要是这样的宿舍有一对吴笛、夏薇薇这样的好姬友,那就更棒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二章 两极分化的口碑

吴笛最近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学习与写作之中,她正处于一个高产时期,这使得她的读者都感到非常幸福。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笛的读者们应该要好好感谢那位让吴笛心情郁闷的男人,因为作家在遭受到情感上的挫折时,往往就能够写出很好的作品,君不见古时候有好多名篇都是诗人被贬谪时,一时愤懑而写下的。

当作家本身强烈的感情投入到文章中去时,就会使得文章本身充满了感情,小说这种体裁,若是能够传递情感给读者,充分调动读者们的情绪,那就已经能算是一篇不错的小说了。

大多数网络小说都是商业爽文,给予读者的情绪,就是一种发泄的痛快,读者看得越爽,自然就会越为这部小说花钱。

因此,当《微微一笑很倾城》即将出第一卷二十万字的实体书后,不少看爽了的读者反应强烈,都决定要买全套小说,哪怕这部小说会写几百万字!作为读者来说,他们希望这样的文章写得越长越好!

明明这就是一本近乎无脑爽文的网游小说,里面充斥着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爽文桥段,通篇也没有用什么倒叙、插叙以及更加高深的写作手法,可谓平铺直叙的流水账,可它的口碑却出乎意料的好,甚至有些吴笛的老读者,只看实体书不看网文的那些,特意来煌萌小说网支持这部作品,要不然那么多盟主是哪里来的?

吴笛的这些老读者,其中的神豪实在是太多了……

对别的作者,哪怕是大神作者来说,网游小说很难出版,但对吴笛来说。出版实体根本就没有任何困难,出版社看到吴笛的作品,就会抢着出版,因为这都是钱啊。

哪怕是遭遇销量挫折的《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说它失败,主要是和第一部相比。但它的销量与其他传统文学作品相比,其实是非常不错的,吴笛现在几乎已经成了公认的销量最有保证的文艺向作者了。

大概这部网游小说用传统文学的方式评价来看,最优秀的地方,就是人物塑造了,吴笛将网游中的不少人物都刻画得很萌.,尤其男性人物,往往寥寥数笔,就能刻画出一个有趣的人物。让人会心一笑,而这正是吴笛那传统作家笔力的体现。

有不少读者都纷纷表示,从来就没有见过刻画得这么有趣的男角色们。

而更多吴笛的老读者,则感慨吴笛终于治好了她的文青病,这部网游小说虽然没了找高深伏笔的乐趣,但本来就是欢乐向的作品,看得痛快就行了……

当然,还有一些已经被吴笛弄怕了的读者。依旧多疑,觉得吴笛又在使坏。用前面的甜文、爽文吸引人入坑,最后再来一个坑人的结尾,毕竟吴笛这厮的前科非常严重,这些读者表示一定要等到完本,看一看风向再开宰这部小说。

可当周围的读者都可以不由自主地讨论小说的情节与人物时,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诱惑。掉入了坑中,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这种轻松欢乐向的作品读起来实在是太痛快了,这才是真正的享受啊,只恨没有早点入坑!

就连毒蛇遍地的蛇的天空。都少有向这部小说喷洒毒液的读者,甚至还感叹吴笛不愧是传统作家,这笔力远不是一般网络作家能够比拟的,若是多一些这种另类的爽文就好了。

在这种大部分读者全都叫好的时候,它的第一卷实体书出版时,网上的预订数量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要知道,在读者们叫好时,那些一直关注着吴笛作品的学院派评委,首先在知道这部作品的体裁是网络小说时,印象就下了一个层次,若不是这部作品是吴笛所写,高贵冷艳的他们,是绝对不会屈尊阅读这部作品的。

然后他们大概读了一下,下意识地就想要找这部小说的中心思想,发现连屁个思想都没,想要找一找这部小说的高深立意,结果发现毫无高深的立意,再评价一下这部小说的写作手法,通篇平铺直叙,白得令人发指!

最后,他们再找华丽的文笔,令人不明觉厉的句子,这可是吴笛作品的一大特色,很值得品味的……结果还是没有!

弄来弄去,他们才发现,这部作品也就在人物塑造上很有意思,但综合评价这部书,毫无疑问就是一部没有任何思想价值的商业作品,与文学二字毫无瓜葛!

《新周刊》的专业“吴笛黑”罗桓,在看到学院派的评价之后,自然像是再一次找到了更加有理有据的东西,来证明吴笛的这部书估计实体书的销量又会再次下跌……不少传统作家也纷纷站出来,要求吴笛不要在执迷不悟下去了,这是在毁了自己啊!

结果网上的预售数额出来时,整个传统文坛都集体失声!

因为这个销量,居然都超过了《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的销量!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销量太不科学了啊!

要知道,《三国》系列第一部小说,可是有吴笛亲自出席的新书发布会,堪比某些大制作电影的首映式,还有酷炫的CG动画,以及各大电视台的广告……

这投入的宣传费用就非常惊人,所以在《三国》系列小说第二部销量骤降时,就有专门黑吴笛的分析人士认为,其实《三国》系列小说第一部也好不到哪去,全是因为宣传做得不错而已。

可是这部被传统文坛鄙视得找不着北的网游小说,在并没有投入什么宣传费用的情况下,居然取得了这么高的销量,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有阴谋论者都怀疑是吴笛为了打专家的脸,而自己出钱去刷销量了……

罗桓这位“吴笛黑”对这个销量就百思不得其解,他总觉得网上的预订数额肯定有猫腻,但他也不敢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乱写,要知道他这个“吴笛黑”受人瞩目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总是能够有理有据地去黑吴笛。不像某些低端黑,嘴上骂得很凶,可却连自己都找不到依据,全是拿些捕风捉影的东西去黑别人。

所以,这一次罗桓决定主动去一些报亭、书店调查,这肯定是没法作假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三章 群众的口味实在搞不懂

在知道吴笛的第一卷实体书已经完成铺货之后,罗桓便装作一个普通的购书者,去了当地一家规模还算大的书店,但是位置较为偏僻,他觉得这样才能保证销量的真实性……

实际上,在越来越多的读者进行网上订购书籍时,依然有一部分读者,已经习惯了去书店淘书,那种亲自从书店的角落挑选到一本好书的感觉,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

罗桓其实也是个爱书之人,他最喜欢的作者便是著名历史小说作家花泉镜,这位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

不过有吴笛这样的妖孽在,估计花泉镜那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保持不了多久了。《三国》系列小说完成之时,便是花泉镜让位的时候了。

别看罗桓黑吴笛黑得起劲,但他本身对《三国》尤其是设定集《三国正史》震撼不已,那种历史的宏大与缜密、环环相扣,完全在这部设定集上得到了真正的体现,更丧心病狂的,则是吴笛在塑造那些文化名人时,竟然真的将他们的作品写出来了!

现在蔡琰、曹操、曹植,哪怕没有《三国》这部小说,却也已经为人所熟知了,因为他们的作品实在太棒了,当然在读者的眼中,这一切都是吴笛创造出来的,此等才华,实在无人能及!

花泉镜保不住那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头衔,但吴笛那个最年轻的周迅人文学奖获得者这个头衔,已经前无古人,估计也会后无来者。

在众人看来,世上自古就有这样一种特殊的天才,他们的功业,即使不是高入云霄,改天换地,却至少是不可理喻的,他们以自己拗转正常生命成长链的成就,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常识猛不丁受到沉重打击。而吴笛就是这样的天才!

吴笛那部获得周迅人文学奖的短篇小说《钱与情》,那直刺社会阴暗面的惊世笔墨,就让无数读者、作者目瞪口呆。凭区区不到二十岁的经历,她哪来如此深刻练达的人世见解呢?她对官商勾结的一些最隐秘的手段。都了解得那样深刻,写出来时,让无数官员、商人背上都会浮现出一丝冷汗……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资历早就已经成了笑话,像“青衫诗歌奖”就因为没有授予《建安风骨》其权威性一落千丈,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某奖项不授予哪部作品。就沦落到这种地步的。

这只能说,吴笛的作品,确实太厉害了!

但是,罗桓绝对不承认这部网游小说有哪里好的,他连开头都看不下去!

罗桓来到书店面前,看到书店门前的大幅海报,上面就是对吴笛新作的宣传,他已经习惯了,书店知道哪些作者的书好卖。当然就会自发地为那些作者宣传。

有不少读者也不会过于关注某个作者的信息,往往在回家的时候,看到书店前的海报,发现“吴笛”“天净沙”这几个字时,就会停下来,进去买书。吴笛的号召力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这个世界的华夏人,很少会逗留在书店免费看书的,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要免费看书的话,可以去每个市的图书馆。

所以。一般来说,书店的人不会逗留得太多,往往是在大体浏览一下全书之后,觉得很喜欢,就买下来回去细细阅读,这基本上就是华夏人对书籍的消费习惯。

然而。这一天罗桓来到这个稍稍偏僻的书店时,却发现里面的人竟然是往常的三倍!

很显然,这一天也是吴笛的实体书发售的日子!

罗桓不由露出了苦笑,刚刚进入书店,便听到:

“老板。来一本《微微一笑很倾城》,我已经等不及要看了!”

“老板老板,吴笛的新书在哪个位置啊,我自己去拿!”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买吴笛新书的,听说是现代言情,还不虐,这个我最爱看,还好这次不是什么《三国》……”

“虽然已经在网上付费看过了,但是这种好书果然还是要买实体书收藏了,话说这书有典藏版的吗?”

……

明明已经是冬季,寒风凛冽的世界,可老板却忙得满头大汗,不过脸上却带着满足的笑容,他大声说道:“我这书店吴笛的书绝对是足量的,大家不要急,每个人都会有的!”

罗桓将这个景象看在眼里,不由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的审美已经完全和群众脱节了啊,这种网络小说,居然有这么多读者叫好,还说要买典藏版的?

别这么搞笑行不行!

就罗桓所知,原本吴笛写小说时,总会给自己的小说画精美的插画,但是这次她写的网络小说,却只是画了个人设图,这比起以往来说,态度简直随意到了极致,所以也没有什么典藏版发布,然而这次网络上的读者与现实中的读者加起来,居然比之前她的不少名作都要多,这实在是太讽刺了!

罗桓看到一个貌似是女白领的读者开心地拿到一本《微微一笑很倾城》,终于忍不住上前问道:“这本书有这么好看吗?你一定是吴笛的忠实读者,才来买这本书的吧。毕竟网上的连载都已经写到四十多万字了……”

女白领的名字叫做刘芊含,她心满意足地抱着这本书,然后摇了摇头:“不,我这是第一次看吴笛的书,也只对这本书感兴趣,因为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决定要买全套的收藏。虽然已经在网络上看了一遍,但是听说实体书一般都会有些修正,说不定还有福利,所以再看一遍也不亏啊,反正我非常喜欢这部书,太好看了!”

罗桓的嘴角微微抽搐,居然还真有只喜欢这部网络小说的读者么?还是第一次看吴笛的书……他总觉得这个世界哪里出了问题!

罗桓摇了摇头,走出书店,他还不甘心地去报亭问了问,发现情况和书店一样,这部书卖得很火,有一些没有进货进太多的报亭主人都后悔不迭,还有一些报亭主则喜笑颜开地表示,吴笛的这部新书比之前所有的书都要好卖!

罗桓回到家的时候,总算是明白了一个真理,一本书的销量,绝对不能按照那些学院派的评价来预测!这次他算是被狠狠地打脸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四章 怀旧

吴笛自己在看到这部网游小说的实体书销量时,也微微吃了一惊,要知道这本书纯粹就是她的游戏之作,各种人物角色也都是原创,只有书的题目与她前世的一部女频小说一样,那本小说的作者是顾漫,一个非常有才的作者,但是她写的《微微一笑很倾城》的总字数也不超过二十万,而吴笛的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却已经写了四十多万……而且看起来还有好多内容可以写,因为《荣耀》这个游戏实在太大了。

只能说顾漫的那部《微微一笑很倾城》更侧重情感部分,网游部分只是点缀,吴笛本来也想这么写,可是由于没有大纲,这写着写着就成了网游是主线,而感情戏只是点缀了。

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男读者喜欢看这部网游小说,有的男人玩网游就喜欢用女号,也不是为了当人妖骗钱骗装备,而是女号看起来更加赏心悦目,看吴笛的小说,就好比玩女号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一般网游中女生玩男号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反而在发现玩男号的是女孩时有种莫名的惊喜感,而男生玩女号,被人知道的话就有些尴尬了,尤其是在《荣耀》这种潜入式的虚拟网游中。

吴笛这次在玩《荣耀》时,干脆就玩了一个男号。那些看吴笛这部小说的《荣耀》玩家,怕是谁也不会预料到,吴笛会选择一个男号来玩。

但是吴笛自己却觉得,玩男号那是相当的爽快,一点也没必要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反正就是战战战,杀出个黎明!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是十二月末,大概还有一两个月。大学的第一学期就要过去了。

吴笛在这一学期中,除了开学时那让所有人都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的单挑所有教官的事迹,让人难以置信以外,她在学校中显得相当低调,大概在图书馆待得时间最长,然后就是宿舍。

这个时候。吴笛的不少同学才发现,原来学霸就是这样炼成的,学霸的生活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丰富多彩,真不知道吴笛干嘛到了大学还这样一如既往地沉浸在学习之中。

不得不说,虽然大学学霸或许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学霸,因为他们已经可以帮助导师做研究,真正进入一个高深的领域,比如那位理科学霸赵晔华,就被某位国家科学院著名院士收为了关门弟子。但是。在没有分数来衡量的情况下,其关注度,反而不如那些高中学霸了。

吴笛头上那个“最美女学霸”“学霸女神”的称号,在网上已经渐渐没人称呼,甚至对她的容貌还出现了一定意义上的审美疲劳,反而不会再像当年吴笛横空出世一般引人注目。

当吴笛穿着冬日的纯白羽绒服与黑色棉裤袜,围着围巾,戴着手套在稀疏的林间认真晨读的照片被人抓拍下来传到网上时。许多人只是当一般的美图关注了一下,而再也不会像以往那样到处推荐给别人。指着吴笛的照片说,这就是我的女神,这种狂热的现象了。

某位自称是吴笛三年死忠粉的网友,就唏嘘道:“今天又将当年神大人制作的吴笛国旗下讲话的视频看了一遍,再对比一下现在吴笛的照片,她倒是没有像一些女生在时光这把杀猪刀下越长越残。反而更加像完美女神了。那双纯澈的大眼睛、漆黑的长发、以及被黑色裤袜包裹住的纤细不失肉感的美腿,都是这样诱人。但是,总觉得越来越完美的吴笛,没有了当初那个萝莉的味道。好吧,我知道肯定有人要骂我是萝莉控……我就是萝莉控怎么了?萝莉就是正义为什么你们就是不明白呢?”

这位网友的感叹。得到了一大批丧失萝莉控的支持,还纷纷表示,哥才不是什么萝莉控,只不过正好喜欢的对象就是萝莉而已。

其实要说吴笛的容貌身材,确实比起初三时的她要更加成熟,但是改变不怎么大,这当然是因为那神秘功法的缘故,可是她的气质却已经完全不同了,吴笛已经完全褪去了当年的那种青涩,而这些网友,其实最喜欢的,便是那个曾经青涩的小吴笛。

总觉得当年的吴笛,更加让人感动,因为她曾是凡人。

而现在的吴笛,身上的光环越来越多,反而失去了真实感,想要在吴笛身上获得正能量,却又转念一想,这样的天才,我真的有必要去学她吗?反正肯定赶不上她的脚步的。

这也许正是吴笛越来越让人无感的原因,现在大多数人,反而更喜欢吴笛创作出来的作品,无论是小说、绘画还是音乐。

当然,除了萝莉控以外,还有御姐女王控,说是现在还处于少女时期的吴笛一点也没味道,哪怕她的气场很强大,但是总觉得若是吴笛能够被人开发得更加丰满,甚至再加上人妻属性的话,那就最棒了!

这御姐女王控乃至于人妻控,终究只是小众,比萝莉控还要邪道,哪怕有些粉丝对吴笛审美疲劳,但也不希望吴笛投入另外一个男生的怀抱,有极端粉丝还表示,若是哪一天吴笛真的恋爱的话,那他就会割腕自杀!

当然,这种极端粉丝就是让明星们非常头疼的粉丝,他们的脑残行为也总是会给偶像本身带来更多的黑子,比如吴笛那个世界的棒子组合exo,让人那么讨厌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极端脑残粉太多!

而吴笛的极端粉丝其实也有很多,之前她与花泉镜闹绯闻时,花泉镜还收到了刀片、子弹,只不过他没有声张出去而已,他知道若是将这事公布的话,讨厌吴笛的人肯定会更多,偶像有时候很无奈,必须要为这些极端脑残粉买单。

可是换个角度想,若不是偶像本身人气很高的话,也不会滋生这样的极端粉丝,那些没人气的偶像,连喷都没人喷!所以也就有些歌手、演员为了扩大自己的名气而炒作自己的丑闻,毕竟丑闻确实容易引发关注。(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五章 没达到心理预期的成绩

十二月对大一学生来说还有一次比较重要的考试,那便是外语四级考试,总有人要质疑,明明华夏都已经是与美利坚争锋的超级大国了,为什么还要对这门外语这样重视?

这样的人,其实在美利坚也有很多,为什么要在大学中进行中文四级考试?

总有一种华夏与美利坚其实是穿一条裤子的感觉呢——

表面上装作互相对抗,甚至鼓动自己的小弟们进行局部摩擦,实际上却早已达成了联手掌控整个星球的共识,或许还联手把持着一些黑科技。

总而言之,这就是两大流氓帝国主义国家,对外剥削,对内压迫。

随着收卷的铃声响起,吴笛在座位上安静地等待监考老师收卷,这外语四级考试对她来说未免太过轻松了,感觉就是高考的难度,而吴笛高考的外语成绩,可是满分,想来这次也绝对不会有任何意外,除非阅卷老师硬要在作文上扣分。

虽然外语四级考试对吴笛来说很简单,可她却进行了充分的准备,而其他的学生,基本上都是“裸考”,也就是不复习就进行考试。

反正710分的总分,只要考到425分就通过了,就能得到外语四级证书,考得高不如考得巧,有不少大学生都是“六十分主义”,以正好考及格而沾沾自喜,反正考试的话能过不挂科就行了。

不过,恰恰是这些人,最容易挂科,不客气地说,前世吴笛就是这种在大学混了四年的人,最后居然还能获得学士学位……

而说起来。四级考试上午九点钟开考,却总有学生缺席,这种现象在普通的大学尤其严重,中都大学这样的名校倒是缺席人数很少,那些缺席的,其中大多是大二、大三那种已经渐渐“堕落”了的学生。

这些大学生基本上每天凌晨两、三点才睡觉。然后第二天睡到中午再吃饭,一般都是点外卖或让室友带饭,然后打开电脑一边看视频一边吃饭,下午和晚上依然是娱乐时间,就这样一天天循环。

实际上,下午三点钟的外语六级考试,缺席的人更多,因为想了想反正又没复习,平时也没在外语上有什么积累。肯定过不了了,还不如不去,就待在宿舍玩《荣耀》吧……而值得讽刺的是,当初这些人报六级却报得特别勤快。

在监考老师说可以离去之后,吴笛将文具收拾好,便拎着自己的包包走出了教室,室友水伊人立马跟在了吴笛的身后,也不说话。就像鬼魅一样。

吴笛早就习惯了水伊人这个安静的小跟屁虫,她主动打招呼道:“小水。四级考得怎么样啊?”

水伊人还在发呆,听到吴笛的声音,便吓了一跳,她像鹌鹑一样缩着脑袋,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道:“还、还、还行吧,应该可以过……”

水伊人在发现周围的人有很多之后。更加靠向了吴笛,吴笛洒然一笑,直接抓住这个娇小女孩的手,然后就发现紧张的小水终于安定了下来。

“能过就好了,四级反正还是很简单的。而且我知道的,小水你虽然喜欢玩游戏,但学习还是挺认真的。”吴笛温柔地说道。

“嗯。”水伊人低下头,她一点也不善言辞。

在吴笛那个世界,一般四、六级成绩查询时间是在两个月后,但是在华夏,因为有黑科技,所以成绩十天就能够出来的,批卷速度非常快。

虽然是十二月份,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什么圣诞节,所以也不存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是圣诞节的说法,话又说回来,无论是圣诞节还是什么节,让中国人来过的话,都会变成情人节。这其实是人生赢家们相当喜欢的节日,可以尽情地去开房做些过瘾的事情。

元旦会有七天的假期,吴笛当然准备回去,和自己的小姨一起过新年。

放假前一天,也正好是外语四级成绩出来的日子,吴笛还在自己的书桌前伏案写作,最近吴笛就在同时写两部小说,一部便是在网上连载的《微微一笑很倾城》,这部小说虽然每天字数码得多,但却花不了她多少时间,还有一部就是《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以曹操手下谋士郭嘉为视角的小说,倒是花了她很多时间。

吴笛在总结了《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的成功与失败之处后,在写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时,心中就已经有谱了。

从前两部小说来看,读者们明显偏爱谋士,之前李儒与贾诩明明是配角,但人气却相当高,这一次,她便干脆以郭嘉的视角来写,而这位“鬼才”,也确实是吴笛非常喜欢的谋士。而以郭嘉为视角写的话,绝对让会让读者非常high,因为郭嘉本身,就是个传奇。

这第三部小说她决定写完官渡之战,而且她已经准备给吕布发便当了,总之无论读者怎么吐槽,她是绝对不会改变既定的历史发展的。

就在吴笛用笔在写作专用的本子上进行缜密的大纲构架,细纲情节走向时,却听到室友俞筱喊道:“可以查四级成绩了,笛子保佑我,求过啊……”

顿了顿,只听俞筱“耶”了一声,她考了五百多分,稳稳地过了,而曾巍然却露出了苦色,她在上了中都大学后,完全就投入到自己的爱好中去了,那就是参加了学校的乐队,并且疯狂地投入到了练习中去,在学习上,自然就落下了。

不过她在看到自己的分数时,却松了一口气,竟然是427分,她大喊一声:“果然拜吴笛过四级是真理啊!”

水伊人当然也过了,六百多分,一个非常不错的成绩,基本上算是外语达人了,这个分数意味着六级也不会有什么大碍。

吴笛听到“拜吴笛过四级”时,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这似乎是每次等级考试前网络上流传的“秘籍”。

“笛子笛子,快查查,你多少分啊。”俞筱一脸期待地凑了过来,曾巍然也是,而水伊人也探头探脑的。

吴笛查了查,便看到听力:249,阅读:249,写作与翻译:210,总分708,其实听力与阅读(包括完形填空)分别是占总分的35%,所以满分是248.5,显然吴笛是考了满分,四舍五入后就是249分,但是在写作与翻译上,饶是吴笛自信满满,却还是扣了分。

吴笛看到这个分数,顿时就不开心了,因为没达到她的心理预期。

不过一旁的室友们,在看到这个成绩时,都吓傻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六章进一步

俞筱已经尽可能地去高估吴笛的外语四级成绩了,但是此刻在看到吴笛那夸张成绩的那一刹那,她仍然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当然,与吴笛差不多已经当了一学期的室友,她对吴笛的学习态度一直看在眼里。(网)

说起来,俞筱作为一个中都本地人,在考中都大学时,显然是有地方保护政策的加持,她算不上学霸,而这一学期的大学生涯,她保持了班级平均水准,该谈恋爱还是谈恋爱,该玩游戏就玩游戏,期末就准备考前突击以及拜吴笛,她绝不可能像吴笛这样早起晨读,认真上课,课后图书馆,最后宿舍……这样的生活未免太无趣了。

只不过在这个时候,她只能发自内心地赞叹:“笛子,你这个外语四级成绩也太逆天了!”一边说着,她一边拿手机准备将这个查询的分数单拍下来,虽然这不是她自己的成绩,但吴笛考得这么好,她也与有荣焉,不过在按拍照键时,却没发现是摄像模式。

一旁的曾巍然观察仔细,她之前看到了吴笛脸上一闪而逝的不满,便忍不住说道:“笛子,你对这个分数不会还觉得不满意吧?”

实际上当她问出这句话时,就觉得自己问的问题是不是太多余了,总分710,吴笛她仅仅只扣2分,这样的成绩怎么可能不满意?

结果吴笛却下意识回答道:“我觉得应该都答对了,就算是比较主观的作文与翻译题,我也有自信拿满分,可是却扣分了……”

吴笛的语气中带着一种怀疑,而她这种“本该满分”的语气,展现出了一个真正学霸的霸气与自信。而俞筱的手机阴差阳错地将说这话的吴笛拍摄了下来,她觉得这样的吴笛实在是碉堡了。

曾巍然吸了一口冷气,然后尴尬地笑了笑,她其实对自己的427分比分数线高2分涉险过关觉得挺得意的,反正四级过了就行,但是吴笛总共只扣2分却依然不满足。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两人对待学习的巨大差异。

只不过曾巍然也没有太将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她在考上中都大学之后,整个人的一根弦都放松了下来,她的家境其实不错,衣食无忧,而且高中都苦了三年,那大学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吴笛小小地抱怨了一下之后觉得有些不妥,虽然她是发自内心地想要满分。这种下意识追求完美的行为,其实早已刻在了她的骨子里,但在别人看来,未免有装逼的嫌疑。

但她再反过来玩什么谦虚的话,那也没必要了,这件事就这样吧。

话又说回来,在吴笛看来,外语四级其实非常容易。她敢肯定也有人能保证听力与阅读满分,所以她很快就将这件事丢到了一边。

吴笛放假回家后。则与自己最亲的小姨王静姝好好地聚了一聚,每次与王静姝相处时,她都会觉得自己可以忘记一切烦恼。

王静姝虽然在成了聂馨予的妹妹之后,有过一段现充的日子,但后来随着《荣耀》网游的红火,她又“堕落”到了宅界之中。每天不是码字就是玩游戏、看动漫,这样的日子让她过得不亦乐乎。

“小姨,再这样下去的话,你会成为剩女的吧?你多少岁啦?”在乡间的一个山清水秀的别墅中,吴笛穿着居家服。有些忧愁地说道。

吴笛觉得自己当然是不可能嫁人的,她现在已经差不多对男人失望了,但是小姨这样的美女,她还是希望王静姝能够正常一些,虽然在心底深处,她并不愿意让王静姝嫁人。

“笛笛,难道你就这么希望小姨嫁人么?”王静姝嘟这嘴说道,她一把年纪,卖萌装嫩却依然熟练,她现在依然非常喜欢cosplay,吴笛穿着的这身居家服,就是某个动漫中一个人气女角色的常服。

王静姝一边说着,一边宠溺地从后面将自家小外甥女抱在怀里,让吴笛坐在她的腿上,闻着吴笛漆黑柔顺发丝的清香,她的脸上显得非常满足。

其实王静姝的容颜与几年前相比也没有什么变化,吴笛用自己的功法,将她的身体一直保持得很完美,有灵气滋养,她同样可以永葆青春。

吴笛静静地靠在王静姝的怀中,享受着只属于她的温暖,虽然是小姨,但也是她的姐姐、母亲,有时候又因为经常受到吴笛的照顾,所以她也算吴笛的妹妹……两人之间早就已经结下了深厚的羁绊。

最终吴笛再也没在王静姝面前提什么嫁人的事情,对于她们这种拥有超越凡人的寿命与财富的女孩来说,嫁不嫁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难道嫁给一个男人之后,看着他渐渐衰老么?

这样一想,某个叫做“吴迪”的男人,在吴笛心目中也越来越淡,她感觉自己好像终于挣脱了一个执念——

无论怎样,他已经不是自己了,不是男性的自己,更不是女性的自己,那也没什么好特别在意的了,用平常心对待就好了。

吴笛感觉自己蒙尘的心一下子被洗尽了铅华,修炼上的瓶颈也一下子消失无踪,她已经真正踏入了先天境界,然后她终于明白了之前自己为何会那样忧郁,原来这个过程叫做“炼心”。

这个时候,王静姝忽然觉得吴笛身上的气息更加迷人了,而那只名叫“琉璃”的黑猫,本来还在恹恹欲睡,它就是一只超级懒猫,但是体型却依然娇小,十分可爱,而它这时却一下子瞪大了眼睛,然后迫不及待地跳到了吴笛的怀中,一脸陶醉地蹭着吴笛的胸部,觉得好舒服啊……

“笛笛,晚上《荣耀》双排啊,我要抱大腿!”王静姝很享受和吴笛一起玩耍的感觉,无论是网游还是其他。

“好吧。”吴笛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她的一切负面情绪都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像是浑身泡在温泉中的温暖感觉。

吴笛与王静姝在元旦这七天,一起出去好好地旅游放松了一下。

就在吴笛回学校时,网络上却又热炒出了另一位名叫林美羽的“女神学霸”,原因是一张被放在网上的702分的四级考试成绩单。(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七章 讨厌的家伙

早就已经说过,吴笛的什么“最美女学霸”之类的头衔,随着她在写作上展现出来的才华而被渐渐淡忘,而且大学之中由于分数基本上不会太被看重,而使得她也渐渐缺少关注。

学霸这个词从狭义上来说,就是分数的代名词,能够永远保持高分的人,那自然可以被人尊称为学霸,然而只有分数的学霸,其实一点也比不上那些真正推动世界发展的科学家。

不过,学霸情节总有人会有,因此当吴笛这位女学霸被喜新厌旧的网民们渐渐淡忘时,另外一位女学霸又被挖掘了出来。

这位名叫林美羽的学霸是华夏某重点理工大学的大二生,他们是大二才进行外语四级考试的,然后这位女学霸外语四级考了702分,与吴笛之前预测的那样,林美羽的阅读和听力也是满分,只是翻译与作文扣了8分。

这张成绩单被人发到网上后,从上午9点多到下午6时,已收获了近1.5万个点赞,林美羽不仅成了网络红人,而且网民们都将林美羽称为“女神学霸”、“大神”。

林美羽确实是个优等生,她自幼学习兴趣浓厚,尤其在语言方面。平时,她爱看美剧,爱交外国留学生朋友,并经常跟他们交流,参加他们的活动。有时,她还会帮助朋友做一些翻译的工作。上大学后,几乎每天晚上,她都会到操场慢跑40分钟,边跑边听“美利坚之音”。

林美羽各科的平均成绩均在94分左右。是全班第一。另外,她还是班级团支书,组织各项活动都非常积极,大一评奖学金时,林美羽的活动加分也是全班最多的。班级男生很多都称她为“女神”,“人也长得漂亮嘛”。

而这个时候,其实正是奶茶妹妹章冬雪在网络上红的时候,她在华夏大学可谓如鱼得水,总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但这时却又被另外一名横空出世的学霸弄得失去了风头。以至于她觉得自己天生和学霸级的人物犯冲。好不容易吴笛已经渐渐被网民厌倦了,却又出现另外一名女学霸。

不过,林美羽这样的女学霸终究只会凭借着这次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红一段时间,她没有吴笛那样的底蕴。也没有章冬雪的炒作团队。

这本身只是一个小插曲。可惜总有一些吴笛黑。觉得又找到了一个攻击吴笛的理由。

他们也没有去调查吴笛的四级成绩,就死命地开始吹林美羽,说什么吴笛在大学已经堕落。平日里的认真学习态度就是装出来的,而林美羽在各方面都完爆吴笛之类……

这跟当初他们去吹捧万芳媛的方式如出一辙,似乎每出现一个优秀的女孩,都希望她能马上取代吴笛一样,可惜万芳媛确实是个聪明的女孩,很快就从与吴笛的漩涡中抽身而退,她才不想去和吴笛比较,她与吴笛可不是一个路数的文人。

其实这样的吴笛黑,就是传说中的无脑低级黑,他们总是不承认吴笛至今为止所取得的成就,认为这人完全就是被炒作出来的,而吴笛背后有一个专门为她代笔、宣传的专业团队,至于学霸什么,肯定也是提前知道考试卷子,然后弄虚作假。

对于这样的无脑低级黑,与那些极端脑残粉一样,也恶心了大批的中立人士,让不少人更加客观地去评价吴笛,然后觉得这女孩也许没有表面上那么完美,但也不至于像无脑黑口中说得那样不堪入目吧?吴笛到底怎么着你们了,这么恨她?

吴笛自然不会理会这些总是很容易高潮、喜欢上窜下跳的无脑黑,这种人你越是理他,他就跳得越欢,所以有无脑黑最痛恨吴笛的原因,就是吴笛从来不理他们,这让他们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所以说有些人自我感觉实在太好了,他们总觉得这样黑吴笛,就能达到抹黑吴笛的地步,却不知道他们给吴笛带来的负面效果,还比不上那些极端脑残粉,所谓一粉胜十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吴笛不理会这些人,但吴笛的室友俞筱在网上看到这些黑子在拿吴笛的外语四级成绩说事,甚至还有谣言说吴笛只考了六百分多时,她就感觉特别不爽,当然了,其实六百多分已经是一个很高的分数了,不得不说,这些黑子还挺能造谣的,讲究合理性呢,有不少人都信了这个成绩。

俞筱虽然和吴笛不是闺蜜,在这个四人宿舍中,她与曾巍然才是一个小团体,但是四个女孩之间的关系确实不错,与隔壁除了夏薇薇以外就是三个奇葩各种勾心斗角的宿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俞筱也不知什么时候,喜欢在网上浏览关于吴笛的各种信息,她总觉得越看就越有一种越接近名人的爽快感,好歹自己也是吴笛的室友嘛,这个身份其实还挺光荣的,尤其是她们的小清新宿舍在网上正红的时候。

她这次在看到这群黑子这样肆无忌惮地抹黑吴笛时,自然心中愤怒,忽然想到自己手机中阴差阳错拍下来的视频,她脑子一热,便直接将这个视频截图中的成绩单传到网络上去了,吴笛那比林美羽还要逆天的成绩单,绝对能够将这些无脑黑扇得找不着北!

吴笛懒得和这些人计较,不代表她俞筱不计较,作为一个略显野性的女汉子,她在与吴笛一起开黑玩网游的过程中,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吴笛虽然特别热爱学习,但是却“很上路子”。

这是曾巍然说的,吴笛从来不会拒绝室友邀请她一起玩游戏、购物、聚餐的活动,甚至有时候还主动请客,一来二去,几个女孩的关系就非常铁。所以俞筱实在看不惯某些人这样“欺负”吴笛。

可结果却让俞筱更加愤怒了,因为这些黑子居然说视频截图中的成绩单是经过PS的!

PS你一脸啊!

俞筱也不管了,直接将整个视频都发了上去,里面可是有吴笛那对自己成绩不满的学霸风采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八章 小电影?

不得不说,视频的分量确实要比截图重得多,那些吴笛黑们在看到这个视频时,也不敢厚着脸皮说这视频是伪造的,因为这视频一看就知道是用手机无意间拍下来的,与某些H论坛上自拍偷拍的渣画质小电影一样,非常具有真实性。

在视频中,吴笛坐在自己的桌前,正用手提电脑查询着四级成绩,她在宿舍里并没有穿羽绒服,而是让人看了觉得很性感的长身毛衣,质地看起来十分柔软,紧紧贴着她的身躯,完全勾勒出了她那曼妙的身材,长发披肩,而下身自然是黑色的棉裤袜,由于正好是从侧上方俯视着拍摄的,因此正好将她那美丽的侧面与背面拍摄了下来。

有许多人在看这个视频时,第一时间就没有看电脑上吴笛查询出来的成绩,而是直接被这个样子的吴笛吸引了,然后目光也会不由自主地投在了吴笛那张课桌上,因为那实在是太干净整齐了,书架上的书籍也摆放得整整齐齐,看名字都是些让人不明觉厉的书籍,一股高大上的氛围就被烘托了出来。

而最让人觉得莫名震撼的,自然就是视频中的那段对话了,一个比较粗犷的女声问道:“笛子,你对这个分数不会还觉得不满意吧?”

“我觉得应该都答对了,就算是比较主观的作文与翻译题,我也有自信拿满分,可是却扣分了……”

通过视频就会发现,这就是吴笛下意识说出来的真心话,不过那种语气,还真是让人觉得……欠扁。

没错,实在是太嚣张了啊!

不过无论如何,吴笛确实考出了这样恐怖的成绩。比那位考了702分的林美羽还要恐怖!

这个视频,一下子就网上疯传起来,那些之前吹嘘林美羽的网民,在看到吴笛那还要逆天的成绩时,都觉得有些麻木了,不少网民以后都表示。在大家吹某某某学霸时,最好把吴笛拿出来比一比,不要老是大惊小怪。

而因为这个视频,还发生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某网民每天惯例去逛一逛某H论坛,忽然看到一个热门的帖子《【不信你不射】吴笛“学霸门”事件,黑丝美腿,你值得拥有》。

这个网民叫袁子光,他其实并不是吴笛的粉丝。所以对近期发生在吴笛身上的事情也不了解,但是他当然听说过吴笛的大名,甚至还在在这个H论坛中清纯唯美版块里下过吴笛的写真图,主要就是欣赏用的,吴笛的写真图中就少有卖肉的,大概露得比较多的一张图片,就是在夏季吴笛穿着超短裙躺在床上俯拍的写真图,那两条笔直修长的白皙美腿非常诱人。

这时他看到这个帖子的标题。再想到吴笛那清丽如仙的容貌,还没打开这个帖子。他的小伙伴就有些蠢蠢欲动了……

袁子光作为一个死宅,也不知从何时起,某个观念就渐渐转变了,比如最早的时候看某些成人片时,会痛惜,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就去拍这样的片子呢?有那么多好好的工作不做……到后来。在看到一个不知名的清纯美女,就会叹息,这么漂亮的女孩不去拍片真是可惜了啊。

袁子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越来越猥琐,可能是因为宅多了的缘故?

因为他并不是吴笛的粉丝,所以当然也臆想过。如果吴笛去拍某些片子就好了……说不定这样的话,他就会成为对方的忠实粉丝!

但在这个时候,他发现吴笛居然也爆出了“XX门”,想到居然有男人能够这么幸运,他只觉得一阵羡慕嫉妒恨,心头莫名地很不爽,他都已经二十九岁了,却还是个处男,马上都快成大魔法师了!

一边在心里骂着“现充去死”,一边打开帖子,看到帖子中的视频截图,里面的吴笛穿着贴身的毛绒绒的衣服以及黑色的棉裤袜,看到对方那清纯的脸颊与曼妙的身材,他不由咽了一口口水,连评分评论也不看,二话不说就点了“下载该种子”,然后再打开雷迅,他有个最高等级的VIP帐号,开个高速通道下载,那个速度简直飞起啊,而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可不会出现“该资源已被举报……”这种坑爹的事情。

视频很小,还没超过一百兆,一两分钟就搞定了,他迅速准备好纸巾等一切工具,表现得极为娴熟,而这个时候他的小伙伴已经硬得很厉害了。

打开视频后,他发现居然还是在女生宿舍,心中再次痛骂这个男生也太爽了吧!

按照他达到的“眼中有码,心中无码”的境界,当然一般这种渣画质的自拍偷拍视频肯定没什么马赛克的,不过情节应该就是,吴笛坐在那儿玩电脑,一个赤裸的男人,一边拿着手机拍摄,一边将下体凑过去,然后吴笛用那纯澈的眼睛横了镜头一眼,显得异常妩媚,之后就略显羞涩地用她那白皙的双手与丰润的嘴唇,最好手上还套着纯白的蕾丝手套,就跟吴笛某次演唱时的打扮一样……

这一切都是袁子光期待的情节,他越这样想就越兴奋,因为视频非常短,所以他争取每一秒都不放过。

视频结束了……

“艹!这是什么JB‘学霸门’啊,标题党怎么不去死啊!”

袁子光将视频完整地看完了,根本就没发现有什么让人血脉喷张的情节,里面就没一个男人!而吴笛从头到尾就一直坐在那里而已!好像还说了一句话?那声音确实挺好听……但是完全没有撸点啊!

虽然以前也有下种子发现居然是某幼稚动画片还打码的,但是没有哪次让袁子光这么愤怒,只能说期待越大,失望越大!

然后他再次来到那个帖子中,看到下面的评分,才发现不止他一个人被坑,有好多狼友都在破口大骂!主要是这些人也不太了解最近发生在吴笛身上的新闻。

袁子光后来总算弄清楚“学霸门”是怎么回事了,在慨叹吴笛这分数确实逆天的同时,他整个人都无语了,他算是明白了,这个发帖的人纯粹就是利用狼友们思维定势的心理……

不过,哪怕是这样的话,他也能继续!

袁子光目露坚定的神色,再次打开视频,眼睛死死地盯着视频中的吴笛,渐渐呼吸变得粗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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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还有一章,最近实在忙,可能都会在晚上更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九章 天生郭奉孝

也不知是谁,将发生在袁子光身上的这个段子传了出去,引来不少网友的调侃——

“还真别说,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这个视频的内容的话,光看个开头,还真有点渣画质偷拍视频的味道。”某网友这样调侃道。

“好吧首先我承认我就是大丧失,在看到这个段子时,居然真的很期盼吴笛流出一些私密视频,也许是觉得玷污纯洁会感觉特别愉悦吧……顺带一提,每当被吴笛的某些小说治愈了时,这种念头就越强烈,吴笛那么虐蔡琰,真希望这种惨事也发生她身上233333~~~”显然这位网友心中对吴笛怨念颇深。

“作为吴笛的死忠粉,我绝对不希望吴笛身上发生这种丑闻。我以前非常喜欢那个童星XXX,可之后你看看她被娱乐圈弄成了什么样子,吸毒、滥交、酒驾……我家的笛子绝对不会做这种事的!”有吴笛的死忠粉很严肃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将视频发到H论坛上的人实在是太坏了,像袁子光这种一切准备就绪,最后却发现这视频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时,那种郁闷的心情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而因为这事,吴笛这个逆天的外语四级成绩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了,网友们纷纷赞叹吴笛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学霸风范,原本那位刚刚在网络上走红的林美羽,就这样消失在了公众的视野中,这就是第二名的悲哀。

中都大学的学生们自然觉得十分荣幸,毕竟吴笛又为母校争光了,吴笛这一学期的奖学金基本上也跑不了了,在之前中都大学特有的期中测验中。吴笛已经展现出了她那每门课都十分优异的成绩。

随着大学第一学期期末的到来,整个校园中渐渐弥漫出一股紧张的氛围,图书馆中的座位也变得紧俏起来。

当然对3-401整个宿舍的女生来说,她们并不用担心图书馆的座位问题,因为如果需要的话,吴笛会帮她们占座的。

吴笛倒是一如既往地淡定。因为与袁龙川、花泉镜这些教授关系不错,她自然知道中都大学的期末考试到底是什么难度。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想要六十分的话,那在考之前突击一下基本上没问题,但若是想要考高分,并拿到更多的学分绩点的话,就必须要在平时下功夫了。

而吴笛平时在学习上花的功夫很多,别人在期末时总是吐槽这老师在划重点时几乎整本书都是重点,那还划毛线的重点。可对已经完全掌握整本书的吴笛来说,不论考什么都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吴笛在这个时期,还有闲心写她的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以郭嘉的视角来写。

上次因为那部网游小说的销量让不少文坛人士脸上无光,他们就转而抓着《三国》系列第二部小说的失败之处不放,并且认为吴笛会越写越差。

由于吴笛自己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所以她当然知道该怎样写才能平衡这部小说艺术系与商业性,而且郭嘉这个人物。天生就具备让读者迷恋的魅力。

所以,吴笛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出任何差错的。

在吴笛的笔下。郭嘉是个清俊的男人,有一股不羁浪子的风范,体弱多病,不拘小节,最令人深刻的,则是郭嘉那一双能够看透人心的深邃眼睛。当然。郭嘉能这么让人追捧,他的早死也是很大的原因之一,连《三国杀》中他都有“天妒”这个技能。

至于为什么郭嘉有个外号是“鬼才”,那当然是他有不少策略是非常出人意料的,别人根本想不到这种计策。而且他的计策赌博性非常高,可又不得不承认那是他对人心的把握。

郭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其实算是个心理大师,他所贡献的计策,每一条都出人意外,每一条都有可能带来巨大的危险,每一条都取决于敌手的心理状态是否严格遵循他的调度——

且不提郭嘉那最著名的“遗计定辽东”了,其实在三国中著名战役官渡之战这段时期,郭嘉的“鬼才”便体现得淋漓尽致。

当时曹操大军正与袁绍在官渡相持不下,敌强我弱,形势堪虞。与此同时,曹操又颇为担心身后那个不安分的枭雄刘备,怕他突然发难,在背后捅上一刀。

但正面的强敌已不克应付,曹军又怎能分出兵马,实施两面作战呢?

郭嘉说‘可以‘,而且事不宜迟,必须趁刘备目前根基未稳,民心未附之机,急出重拳,把刘备一举打败。

至于袁绍,郭嘉料定他不会有何动作。‘绍性迟而多疑,来必不速,‘这段时间差,正可用来消灭刘备。

这难道不是一个规模更大的‘空城计‘吗?使这项大胆计划得以成立的唯一条件,就是袁绍在该出手时不出手,不然,曹操将遭灭顶之灾。

然而一切都按照郭嘉预料的那样发生了,还有也是在曹操与袁绍相持于官渡时期,说是孙策要来偷袭许都,这让曹操一方非常担忧,毕竟孙策可是江东小霸王,所以当时曹操手下有不少都已经暗中向强大的袁绍献媚了,要不然曹操赢了以后,为何要将手下的什么书信全部烧掉,就是为了安抚人心。

结果郭嘉却非常淡定地表示:主公根本没必要抽出兵力去保卫许都,因为孙策来不了。

根据他对孙策的透彻了解,郭嘉断言孙策必定会在半路上死于刺客之手——与其说这条计谋大胆,不如说它荒诞,难道能将曹操大军的命运,能将曹操‘天下归心‘的雄心寄托在那几个天知道会是谁的刺客身上吗?难道能保证这些刺客不仅能够得手,而且一定会在孙策赶到许都前得手吗?

当年为陈寿《三国志》添注的裴松之先生,读到上述记载显然也被弄傻了,他的大脑想必只能理解所谓‘上智‘,对于郭嘉在这里体现出的‘神智‘,则无能为力,因此,他断言孙策后来死于许贡家族的刺客之手,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然而这看似巧合,实际上却是因为郭嘉有着惊人的胆略,他的作战计划总是最大程度地追求效率,为此不惜将风险系数每次都置于高危点上,他对对手心理的揣摩已经到了神而化之的程度。

历史上本就有这样精彩的桥段,吴笛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全部写到书中,以她的文字掌控力,能将这样的情节写得更加精彩,让郭嘉这个人物散发出更耀眼的光芒!(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章 后悔

没有任何意外,吴笛在大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无可争议地拿到了奖学金。

而在寒假期间,《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终于上市,这一次依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宣传,仿佛表明了吴笛那强大的信心。

只不过却有很多文坛人士依然不看好她的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事实上,吴笛认真写的这部历史小说,在网络上的预售额并不怎么样。

《新周刊》的罗桓上次被吴笛的那本网游小说销量弄得灰头土脸,转而就那拿《三国》做文章,这次发现一切似乎都和他预计的一样,网上的预售额甚至比第二部还要差,他顿时就一扫阴霾,大肆报导,语气倒是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客观公正:

“毫无疑问,吴笛太心急了,她急于证明自己能够驾驭住《三国》这个题材,能够‘一雪前耻’,但要知道,她现在还要写那部网游小说,那部小说她一天更新那么多字,哪里有更多的时间来构思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虽然我们不能拿销量来衡量一部作品的价值,但不可否认的是,销量有时候就是一部书有多少人喜欢的直观体现,而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比前作还要少的预定数量,显然说明这一次她又失败了!我建议她还是不要再写《三国》了……”

罗桓那种居高临下指点江山的语气,看起来很客观,但却充斥着一种得意,这一次他终于找到了吴笛真正的软肋!

而在天净沙的度娘吧与天净沙小说论坛中,不少读者也普遍觉得,吴笛这么急着将第三部写出来证明自己。实在是太过急躁了,如罗桓所说,吴笛现在可是还在网上连载网络小说的!

但是,写历史小说是最不能急躁的,因为真正爱看历史小说的人,都是有一定阅历的。合理性太差的话会让人毫无代入感……

一位ID为【宇宙战神】的网友这样担忧道:“作为一名《三国》的铁杆粉丝,我其实一点也不觉得第二部让我失望,因为它的确写出了那个王朝末期的残酷,但是我却怕吴笛受到大部分读者的影响,改变原本的风格,这反而会得不偿失。我听说第三部是以‘鬼才’郭嘉的视角来写的,其实我就是一名嘉蜜,我可不希望吴笛的二次塑造毁了他……”

吴笛这一次胸中确实憋了一口气,她可以不在意别人对其他小说指指点点。但是《文明》系列可是她最在意的东西,她一点也不想让她那个世界的历史被看轻,因为她觉得那样的历史才是真正的历史……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在辅修了历史系后,她就愈发觉得坑爹。

历史分明就应该是人民群众造就的,但是横空出世那么多可疑的英雄到底是闹哪样啊?

所以在书籍上市后,她就很关注这部小说的动态,在看到许多读者都持怀疑态度时。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的的确确是花费了她大量的精力。但却这样被人质疑……

至于在网上的预定数量,吴笛却一点也不担心,历史小说向来讲究厚积薄发,一开始销量低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增长,一旦它的口碑非常不错的话,买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上次的第二部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销量还有一个小幅上升点,因为虐归虐,但的的确确写出了那种厚重,要不然也不会被学院派的文人这么看好。

吴笛叹了一口气,抚摸着怀中的小黑猫琉璃。她知道自己因为太过在意而失去了分寸,现在大部分读者也只不过是怀疑,还没有真正阅读过,只有当他们真正阅读了,就一定会转变口风的。

将小黑报放进摇篮里,吴笛走到了阳台上,望着外面缓缓飘落的白雪,轻轻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发丝,然后伸出一只白皙的手,看着雪花落在手上,眼神渐渐变得迷离起来。

一只温暖的手抚摸在了吴笛的脑袋上,另外一只手则很自然地搭在吴笛的纤腰上,她的耳边传来了男人那磁性好听的声音:“还在为小说的事情烦恼吗?完全没必要啊,我已经看完了,感觉非常棒!”

吴笛就像受惊的兔子,急忙跳开,离这个男人远一些,虽然她决定用平常心对待吴迪,但是当吴迪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总是下意识地想与对方拉开距离。

吴迪见到妹妹这个样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一只手就这样在半空中,也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保持着,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个道理他现在已经懂了……

吴迪已经知道妹妹在面对他时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因为她误会了他和夏薇薇,事实上,在他离开中都大学之后,就基本上和夏薇薇没什么联系了,开后宫什么的想法,也就是作为一个男人的YY罢了,现在都是一夫一妻的现代社会了,怎么可能开后宫?

但是,谁让他在校园里调戏了夏薇薇,还让吴笛的室友看到了呢?吴笛显然误以为他和夏薇薇真的有什么亲密的关系了,所以她才会像现在这样……

吴迪对自己的心意十分明晰,妹妹就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也是最吸引他的女孩,但是因为总是无法与她更近一些,所以他时而脑子一热就干了那样愚蠢的事情,这瞬间导致他现在与吴笛的关系,将至了冰点。

吴迪叹了一口气,看着衣服单薄的妹妹,她刚刚一副炸毛的样子,而现在瞪着双眼的模样也是那样可爱,他只能温柔地说道:“外面太冷了,别待太久了,今天的午饭我做给你吃吧?”

吴笛听到这话,不由赶忙向厨房走去,扔下一句:“绝对不要,你安分地吃我做的饭菜就行了!”

看着妹妹的背影,吴迪嘴角翘了翘,即使这样,妹妹也愿意为他做饭……

吴迪忍不住有些得意,但是这样的心理刚刚升起,他的心中就升起了一种强烈的悔恨,他有什么好得意的?太傻逼了,这是他对自己的看法!

他一直觉得自己情商很高,能够轻易把握女孩的心理,但毫无疑问,之前他却误以为妹妹对他一点感觉都没,现在想想,他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呢!(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一章 奉孝杀戮

只不过,就算现在知道了,那又能如何呢?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东西太多了,他的实力也太弱了,还有夏薇薇那个搅屎棍……没错,在他的心里,夏薇薇就是这个形象。

但是,谁让她是自家妹妹的挚友呢,一旦扯上吴笛的话,那他就没辙了。

而且,就算夏薇薇是搅屎棍,也不能否认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身上的气质也和妹妹差不多,想当初他也曾对她动心过,所以他大脑一热之下干出点作死的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有时候男人的本性就是这样,所谓用下半身思考的,就是男人。

总而言之,看看这次能不能利用春节时的祭典再次拉近与妹妹之间的关系吧……

想到祭典,吴迪的脸上又出现了无奈的神色,他犹记得当初他都要表白了,奈何天意弄人啊!

……

虽然大多数读者对吴笛新上市的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持怀疑的态度,不过作为死忠粉的萧逸仁,却毫不犹豫地订购了这本书的典藏版,这个时候,他的手边已经拿到这本书了。

萧逸仁现在和吴笛的关系其实不错,偶尔还可以与吴笛聊**,这已经让他非常满足了,而因为他还在煌萌小说网写灌篮的同人,所以凭借与吴笛的关系,他还得到了吴笛的友情章推,那个章推的效果,简直惊人!

萧逸仁还知道吴笛的《灌篮高手》第二部已经有了思路了,因为在她在大一的上学期,便去仔细了解了一下大学篮球联赛的具体赛制,还时常在中都大学的体育馆中观看比赛。

这个消息其实已经有报纸报导过了,当时那个报纸还做了一个统计,说吴笛其实还是中都大学队的最强编外拉拉队员。每当她去观看比赛的时候,本来就算是强队的中都大学队总是能够爆发十二分的动力,为她献上一场胜利……

这个新闻被报导出来后,读者反应很是强烈,甚至还有其他与中都大学队比赛过的篮球队员表示,其实真相不仅仅是这样。应该是在场比赛的所有球员都爆发了十二分的动力,因为大家都非常喜欢吴笛的《灌篮高手》,说不定吴笛对某个球员的印象较深,然后写到文章里去呢?

哪怕是龙套,但能够与灌篮的那些魅力人物互动,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啊!

总而言之,比起《三国》来说,萧逸仁其实更期待《灌篮高手》这样的青春励志小说。

虽然已经入手了所有典藏版的《三国》,但他本人并不是太迷恋它。其中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已经让萧逸仁分分钟知道什么叫做残酷了。

不过这时,他闲着也正闲着,索性就试着去阅读一下第三部吧,这典藏版的包装,总是让人特有阅读的欲望。

既然是以郭嘉为视角,那这个封面自然就是吴笛亲手绘制的郭嘉,这个形象有些类似吴笛那个世界三国杀卡牌中的郭嘉,一身长衫。手持折扇,披肩散发。显得极为清俊潇洒,身上那股气质,就特别像智者。

与大多数读者一样,萧逸仁对《三国》系列小说中的谋士角色十分喜爱,甚至他就爱看其中的谋士装逼。

啧,看来这次是以谋士为主要视角了啊……萧逸仁这样想着。阅读的兴致顿时就提了起来。

这一看,他便没有放下手,因为吴笛所刻画的这个郭嘉,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而随着郭嘉那一条条“鬼谋”的出现,萧逸仁越看越激动。直到看到这样一个情节时,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郭嘉实在是太牛叉了啊!他怎么可以这么厉害?

曹操在进攻徐州时,郭嘉在徐州实行兵法“奉孝杀戮”,即“屠一城,降十城”,于泗水屠戮军民一万人,尔后故意夸大为三十万,杀戮过后,每每高筑京观(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以对其他城池造成心理上的威慑,使军队在士气上占有绝对优势。

接着取“天时地利人和”,趁徐州近半月天气干旱,派人堵塞河道,断绝水源,夺敌“天时”;在徐州军民收割之前,火烧农田,断其补给,尽灭“地利”;而所谓“人和”,就是利用陶谦的爱民之心,使数百万计的民众涌入徐州首府彭城,迅速耗尽其粮草。此计使得曹军连下十城后,驻兵三月,不费一兵一卒取下彭城。

萧逸仁站了起来,死死地捏着这本书,反复观看这个让他震撼无比的情节,出于对吴笛风格的了解,他一下子便想到之前的伏笔,说是郭嘉与贾诩都奉行“黑暗兵法”,而且两人作为师兄弟关系不错,且都属于“水镜八奇”……

“这个郭奉孝,看起来弱不经风,没想到也这么狠!”萧逸仁感叹着,然而这种狠辣,却一点都不让他反感,反而觉得好帅!

说到底萧逸仁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对屠杀没有什么直观的印象,但历史上曹操对徐州的屠杀,影响非常恶劣,曹操的名声也因此更差了,除此之外,当然还有曹操喜欢玩人妻的恶劣习惯,可不得不说,玩人妻确实有种征服欲。

“我靠!第一部书的主视角吕布就这样挂了啊……不过他确实败得不冤,败在有郭嘉这种超一流智者的曹操手中,显然是很正常的事情。看起来在这乱世之中,还是谋略最重要啊。”

大概是因为郭嘉之前的鬼谋太让人惊艳了,导致代入到郭嘉一方的萧逸仁,对吕布的死并没有太多的感觉,他又不是吕布的粉丝,但他也能猜到,吕布就这样被发便当后,那些喜欢吕布的读者,会多么惋惜。这个大耳贼刘备可能要被黑,因为他的话太诛心了……

更惋惜的还有吕布手下那位忠心耿耿的高顺,吴笛在此前画了一张插画,高顺吼出“陷阵之志,永不言退,有死无生”并向前冲锋的场景,让萧逸仁也莫名的震撼,而最感慨的,自然还有在吕布兵败、不少手下包括张辽都投降之后,唯独高顺毅然随吕布赴死的场景。

这么好的一员大将就这样死了……萧逸仁即使心向着郭嘉这一方,却也为高顺感到可惜。(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二章 一片赞誉

然而萧逸仁万万没想到的是,一直在大杀特杀各种算计的郭嘉,最终的结局竟然英年早逝……

这正是《三国》系列第三部的结局,在吴笛的笔下,郭嘉那种壮志未酬的悲情非常的动人。

所以萧逸仁几乎都没感到有任何不爽的地方,毕竟郭嘉死了,居然还能留下遗计平定辽东,此等智谋,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总而言之,这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他一口气读下来之后,没有像第二部那样感觉不爽,哪怕郭嘉最后英年早逝,但是整本书都讲述了他如何把握所有诸侯的心理,并将一切对手玩弄于鼓掌之中,完全就是真正的爽文。

“这部书买得值了,实在是太好看了!”萧逸仁合上书,发现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看了一下午。

萧逸仁看到网络上大多数读者对这部书的质疑,他并没有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跑到天净沙小说论坛发帖,抒发自己的读后感:

“一口气读完了第三部《三国》,以郭嘉这样的智者作为主视角来写实在是太棒了,之前大家都在怀疑这本书到底好不好看,我觉得现在已经没有必要怀疑了,真的是值得一读的好书,弄得我都想写《三国》的同人了!”

在萧逸仁发帖的时候,自然也有一些第一时间读完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的读者,开始表达自己阅读完后的感受,大部分都是赞誉之声。

那位之前作为“嘉蜜”的ID为【宇宙战神】的网友怀疑归怀疑,但却也第一时间读完了《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毕竟吴笛虽然时不时的犯文青病,但是不可否认她的写作水准非常高,尤其是在小说的创作上。人物丰满,画面感超强,阅读这样的文字就是真正的享受。

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有那么多人黑,就是因为她写得太残酷了,也太具有感染力了!

【宇宙战神】读完之后,也立马发帖:“我觉得我首先要做的。应该向吴笛道歉,居然怀疑她到底能不能刻画好郭嘉这个人物,但现在读完全书之后,我已经无话可说。我希望喜欢郭嘉的人都去看看,吴笛笔下的郭嘉甚至超过了我的预期,我会告诉你们,我在看到郭嘉英年早逝时,哭得稀里哗啦吗?但是,正是这一份壮志未酬的悲情。才让我更加喜欢这个有一双看穿秋水的眼神的郭嘉啊……”

【宇宙战神】洋洋洒洒写了好多,对郭嘉各种吹嘘,甚至在吴笛写完了整部三国,后面出现了不少堪比郭嘉的智者谋士后,他还在吹嘘郭嘉永远是最牛逼的,有道是一粉顶十黑,其他谋士的粉丝,看这位几乎成了郭嘉教信众的【宇宙战神】非常不爽。每每戏称“吾有宇宙战神郭嘉,可斩诸葛村夫”。这显然是高级黑。

而当时吴笛已经在写神话系列的小说了,所以有人赠诗【宇宙战神】:先有鸿钧后有天,郭神讳嘉还在前。十胜十败定乾坤,辽东遗计除曹贼。试问宇宙谁牛逼,鬼才奉孝数第一。

有人还直接去《三国正史》中寻找历史上的郭嘉到底怎样,然后归纳出了干货。顺带着继续调侃宇宙战神:

据《三国正史》记载,郭嘉第一次出现在,196年天子逃难到洛阳,郭嘉在杨彪(三公,杨修他爹)那里混饭。后来曹操迎天子到许昌,郭嘉就去找袁绍了。

因为是田丰推荐的郭嘉,大将军袁绍接见了他,但是没有任用他,郭嘉于是无奈离开了袁绍。

当然傲娇的郭嘉肯定不承认这个说法的。他反咬一口袁绍,说谋臣如云,兵将如雨,雄踞河北,天下第一诸侯,官拜大将军,可任赏百官,统领天下兵马的袁绍不能成大事,那郭嘉的大事得多大?按我说这必须是一统宇宙的节奏啊。于是郭嘉添了个外号——宇宙战神郭奉孝。

这个时候曹操抱怨基友戏志才死的早,于是荀彧就推荐了郭嘉。

郭嘉很能说,曹操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很有个性的郭嘉,就把他留在了司空府上,然后自己跑去跟张绣卿卿我我去了。

曹操这一去就三年,所以郭嘉被搁置三年,可见郭嘉一开始根本就得不到曹操的看重,我觉得戏志才其实更厉害。

攻吕布时候,《三国正史》中记载的水淹下邳是荀攸所为,郭嘉为附议,且郭嘉计谋多附议,人称郭附议。什么“奉孝杀戮”“屠一城,降十城”这种中二的说法就是吴笛自己增加小说渲染力而虚构的情节,所以请那位【宇宙战神】醒醒吧。官渡之战,郭嘉只是出去打了瓶酱油,荀攸和许攸就把仗打完了,郭嘉那个恨啊,靠你们打这么快,摆明不想让我附议啊!官渡之后,郭嘉提议曹操分化二袁,这个确实要给点赞。二袁败亡后,郭嘉提出兵贵神速,千里送人头,遗计除曹贼。可惜蹋顿不给力,张辽又太猛,田畴还横插一杠。导致计策破产,郭嘉枉死柳城。(没错,我就是高级黑,但兵贵神速什么的就是送人头无误~~~)

“遗计定辽东”也是吴笛虚构的情节,所以那些吹郭嘉的人还是醒醒吧,其实在《三国正史》中,我并没有看到那些文人谋士有多么牛叉,再牛叉没有那些小兵能成事吗?我觉得吴笛原创正史,就是为了告诉我们,推动历史的,永远是广大人民!

在这样的情况下,“宇宙战神郭奉孝”就成了调侃的话,而除了郭嘉以外,网民们还挖掘出其他有意思的人物,并进行恶搞,比如说“无双上将潘凤”,就是那位说是可斩华雄的潘凤,结果却被华雄几下弄死了,让人莫名喜感。

还有就是那位射瞎夏侯惇的曹性,被恶搞成了“银河射手曹性”,总而言之,在吴笛完成了所有《三国》系列小说,塑造了一个个让人难忘的角色之后,在《三国》迷的推波助澜之下,无数同人纷纷产生,三国时代的历史俨然成了比这个世界的原历史还要受欢迎的存在!

当然,现在《三国》系列第三部小说的销量已经统计出来了,结果又出乎了所有文坛人士的预料!(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三章 漂亮的翻身仗

即使好评如潮,却依旧有喜欢挑刺,或是心怀恶意的人抨击这《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又是“治愈系”的风格,原因自然是吕布、高顺、陈宫等这些在第一部小说中大放异彩的人物被发便当,还有自然是惊才绝艳的郭嘉壮志未酬,英年早逝……

其中有很多都是吕布迷,他们对吕布殒命白门楼感到非常不满。

“作为战神吕布的粉丝,我实在无法接受吕布就这样败亡的结局,我宁可希望看到吕布死在与胡人交战的战场上,也不希望他就这样憋屈地败在曹操的手中,当然还有那个所谓仁德的刘备,分明就是个大耳贼罢了,我非常讨厌刘备这个虚伪恶心的家伙!”

“一部比一部烂!我反正也不会去读什么《三国正史》的,我想说的是,凭什么让吕布就这样挂掉?而且我感觉吴笛这家伙分明给吕布开了弱智光环,关键时候相信妇人的话,却不听陈宫的。最后我也实在无法接受当年面对胡人都悍不畏死的吕布,居然那样怕死!”

“恭喜吴笛,你又毁了我心目中的一位偶像,当年的‘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多么让我激赏,那个极重兄弟袍泽之情的吕布,就这样消失了……我只能忍住我骂娘的冲动。”

……

不得不说,吴笛的《三国》系列第一部小说,将吕布这个人物美化得让不少读者都喜欢上了这位三国第一武将,可以说第二部有那么多人吐槽,除了整体基调非常虐心外,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写了貂蝉将吕布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情节。吕布这样的战神,怎么可以被妇人操纵?显然这让那些代入吕布的读者非常不爽。

现在好了。第三部干脆直接给吕布发便当了,若非有第二部小说做铺垫,怕是又有不少读者要强烈抗议了。

而郭嘉的英年早逝,有人赞叹,觉得这个悲剧写得非常动人,自然也就有人大骂吴笛骨子里的文青病依然没改。不,已经不是什么文青病了,而是“便当笛”,杀起有魅力的角色来不带眨眼的!

凭什么郭嘉就这样死了?我们还想看到这位天才策士,一边咳嗽一边指点江山,并轻描淡写地想出各种鬼谋算计人心的情节啊!

吴笛确实将郭嘉这个形象刻画得十分丰满,几乎不少读者一想到郭嘉这个人物,就会出现一位为人放荡不羁,面带从容微笑。有一双看穿一切的眼睛,却体弱多病的超级智者……

当然,郭嘉的死其实并不算突兀,毕竟他天生体弱,然后又随军出征到了那辽东苦寒之地,染上病逝世也是很合理的事情,更不用说郭嘉死归死,却死了都能算计别人。这其实算是一个非常爽的情节,像《三国演义》中的那个“死诸葛吓退活仲达”的情节显然也很爽。然后吴笛还写了郭嘉死后,曹操是多么伤心,这同样也是个爽点。

而曹操与郭嘉之间的君臣相知,也让不少读者唏嘘不已。

最关键的是,整个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确实写得非常痛快。这也是曹操阵营最辉煌的时期,毕竟曹操在郭嘉的帮助下已经一统北方。而且,在这一部中,已经没有了让男性读者诟病不已的感情戏。

所以它的销量在网上大片大片的赞誉之中,低开高走。之后的增长数量非常惊人!

而因为不少读者对前两部中的谋士们非常喜欢,比如李儒、贾诩,这次重点写一位谋士,还是郭嘉这种非常具有人格魅力的谋士,体弱多病与杀伐果决形成的强烈反差,那是非常带感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嘉本身也似乎成了谋士的一个固定的经典形象,之后有不少作家,在写斗智类的历史小说时,都喜欢描绘一个体弱多病,但却智慧过人的谋士,比如说某作者写的《一代军师》,其主角就是个病秧子,但是却仿佛和郭嘉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在上市一个月之后,销量略高于第一部《三国》系列小说,这是谁都没有预料到事情,毕竟这一部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然而却有这样让人惊人的销量,说明它确实深得读者们的喜爱!

《文学周刊》对这个销量进行了大肆的报导,并用“天才美少女作家强势回归”这种十分拉仇恨的话语作为标题,至于为什么拉仇恨,当然是在这之前,有好多媒体与文坛人士并不看好吴笛这次的作品,在他们看来,这第三部《三国》完全就是仓促之间赶出来的……

“……一个月的销量已经超过了第一部《三国》,预计之后的销量还会越长越快。很明显,吴笛的写作手法越来越成熟了,这次她写得非常高明,哪怕依然算是悲剧,如果拿郭嘉作为主角的话,但是这样的悲剧却一点都没有让读者觉得讨厌,反而非常的感动,更加喜欢这位英年早逝的天才谋士……有这样的销量本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有时候媒体就是一群狗,随便抛块骨头给他们,他们就特别开心,而媒体们显然也是无节操的,不少之前对吴笛一点也不看好的媒体,仿佛当之前的报导并没有发生过一般,反而像《文学周刊》这样,对吴笛进行大肆吹捧,他们知道,只有这样,他们的销量才会更高!

反倒是那位《新周刊》的专业“吴笛黑”罗桓,在得知第三部《三国》系列的小说的销量后,并没有再次蹦跶出来强辩,而是默默承受了这一记响亮的耳光,看看罗桓之前是怎么说的——“而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比前作还要少的预定数量,显然说明这一次她又失败了!我建议她还是不要再写《三国》了……”

然而吴笛这一次却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网上的预定数量根本就不算什么,历史小说的底蕴向来就十分深厚!

《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热销的时候,也带动了前面两部的销量,而三部小说,也让大批的读者,兴致勃勃地去研究《三国正史》了,这其实才是吴笛最重要的目的,甚至有文学爱好者已经在煌萌小说网的同人区开始写《三国》的同人……

这个系列的小说,影响力正在一步步的扩大!(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章 社会实践

当吴笛自己知道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取得极大的成功,并终于引发了无数读者去钻研《三国正史》的热潮之后,她只觉得心情是如此愉快,她总算没有让《文明》蒙羞。

其实她心目中的《文明》应该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其一自然便是如同《三国正史》这样的严肃历史,主要从大方面来写朝代更替、世俗演变等,最讲究严谨性,从一个宏观的高度来将她那个世界的文明描绘出来。

其二便是如同《三国》系列小说这种商业与艺术系并存的小说,从细节方面来描绘整个文明史,塑造一些让人难忘的人物,从他们的角度来细细展开历史,其中会为了商业性而妥协一些东西,穿插一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桥段。吴笛将会有选择性地来塑造一些让人们更加喜欢的人物。

别看总是有人诟病这第二个部分缺乏合理性,但是吴笛却深知,若是太讲究合理性,那看的人反而就不多了。

第二个部分对整部《文明》来说十分重要,它们的存在,才能让更多的读者,去领略真正的文明发展史。

至于第三个部分,那自然就是基于《文明》之上的《神话》系列,这算是《文明》的外篇,其中《文明》中提到的一些宗教起源,吴笛肯定会通过神话来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神话也能体现时代变迁所产生的一些哲学思想。

而最终吴笛所要表达的思想,当然就是愿人人如龙!

何谓人人如龙?自然就是在那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所有人类无需为生存担忧,脱离低级趣味,追求更加高尚的事物,最终实现个人的价值。

这其实也能算是孔子的“天下大同”与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后的场景。有人对共产主义社会总有误解,认为那是平均主义,可实际上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提,首先就应该是物质极大丰富,所以才能按需分配。

不过,共产主义社会离我们还是太过遥远了。就好比古人无法想象我们的现代生活一般,我们也无法想象共产主义社会到底是什么景象……或许是所有人都超脱了自身的生物性,转而向更高的追求迈进。

星辰与大海,也阻挡不了人类的脚步!

总而言之,若吴笛真的能够完成《文明》的话,那它绝对会成为震古烁今的超级巨著!

大概是因为心情不错的缘故,吴笛在对待那位兄长大人时,已经不像之前那样疏远。

况且吴迪的嘴巴确实很会哄人,他见到自家妹妹的心情不错。便一脸真诚地向吴笛表明自己其实和夏薇薇没有什么太多的关系。

吴笛本就对这个家伙十分包容,而且作为一个纯粹的女孩,免不了会享受男人的甜言蜜语,各种献殷勤,当然这个男人仅限于吴迪,所以她表面上依旧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甚至嘴上还说“你与薇薇的事情与我无关”,但却莫名地安心了。

当然了。她自己是绝对不会承认她对吴迪有什么特殊的想法,只不过因为吴迪与她的关系实在特殊罢了。

正是寒假时期。大学在假期期间都会发一张社会实践表,让学生在假期中进行社会实践,以提高自己的实际能力。

不过实际上,很少有学生去真的做实践活动的,基本上都是开学来到学校后,在班长的催促之下。凭借自己的胡扯能力,填满这张社会实践表格。因为学生们都知道,反正这就是形式主义罢了,交上去也不会有人检查……

但是中都大学对这个实践活动却看得很重,还有专门的导师负责这一项。所以中都大学的学生,也必须要真正去进行社会实践。

大学生的假期一般都很长,而实践活动也不过只要七天而已,抽出七天来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也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吴笛自然也准备认真地完成这个社会实践活动,但是她又不太希望去做服务生什么的,毕竟她的名气在那儿呢,做服务生被人认出来的话会非常不方便。

而在这个时候,吴笛忽然又从母亲那儿收到了一个消息,她居然要上春晚表演节目,初步确定是自弹自唱的表演,乐器是钢琴……

若是以前的吴笛,对钢琴这件乐器,只能算是娴熟而已,但是在美利坚的求学生涯中,达到了钢琴大师水准的安吉拉,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对钢琴的理解教给了吴笛,使得吴笛的钢琴水准突飞猛进,已经能够登堂入室。

对于安吉拉的才华,吴笛是自愧不如,她记得自己前世似乎看过一部小说,里面的主角就叫安吉拉,但是很显然,这两个安吉拉只有名字一样而已,吴笛这个世界的安吉拉,完全是凭借自己的天赋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而吴笛能有今日的名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背后有整个世界作为依靠。

当然,在此过程中,吴笛自身的努力也不容抹杀。

吴笛原本还以为是整个黑白格子乐队要上春晚,但是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黑白格子乐队作为女子乐队,在华夏已经渐渐有了名气,只因几位乐队成员一有机会就会参加一些表演,甚至在大一时还在中都大学举办过,获得了不少好评。

但是黑白格子乐队终究只是业余的乐队,其中吴笛更是掩盖了不少成员的光芒,可以说黑白乐队缺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缺少吴笛。

说到底吴笛能参加春晚,还因为她的个人背景,她终究不能算是纯粹的歌手,哪怕她有无数的歌迷。

春晚问题先放一边,现在吴笛首先要解决的是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任务。

“如果是社会实践的话,我觉得我可以提供一个场所。”叶昭尘看着眼前一如既往清纯动人的吴笛,主动开口道。

因为叶昭尘与吴迪都上了京城的华夏大学,两人作为同学,家世相仿,关系自然也就渐渐变得密切起来,虽然吴迪对叶昭尘做的某件事依然耿耿于怀。(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五章 被坑惨了的吴迪

叶昭尘做了哪件事让吴迪不爽了呢?这自然与他所写的作品《俺妹》有关。

吴迪是《俺妹》的忠实读者,作为一个不能在现实中对妹妹做任何出格举动的哥哥,他只能通过书籍来YY一下了。

除了叶昭尘的《俺妹》以外,他也看过什么《妹妹恋人》、《妹妹公主》、《哥哥什么的只要有爱就没有问题了吧》、《三人行必有我妹》、《腹黑妹妹控兄记》之类的妹系小说、漫画,但是这些终究没有叶昭尘的《俺妹》让他有感觉。

可以说,吴迪算是将《俺妹》当作了每天必定阅读的精神食粮。

因为这本书,他也与叶昭尘成了狐朋狗友,时常怂恿叶昭尘在书中多加一点福利情节,最好结局是后宫,反正除了妹妹以外,其他的妹子也都非常不错,特别那位容易黑化的妹妹的闺蜜,还有中二电波宅女什么的,既然她们都喜欢男主的话,那就全收呗……

当然啦,轻小说与网络小说还是有点区别的,网络小说讲究一个全初全收,而轻小说一般不会那会露骨,男主角基本都是超级迟钝男,最后就保持个后宫状态,已经算是比较圆满的结局了,很少真的玩全收的。

由此可见,轻小说比网络小说多了那么点节操,所以看惯了网络小说的男主各种杀伐果断收妹子的读者,再看轻小说中的迟钝男主各种玩暧昧的情节时,就会觉得特别扭——实在是太墨迹了啊,再看下去都怀疑男主是阳痿男了。

至于看惯了轻小说的读者,再去看网络小说,就会觉得,这男主实在是太没下限了。就算是当婊子,也要立个牌坊嘛——正大光明地在都市背景的小说中开后宫,实在无法接受。

平心而论,吴迪其实更喜欢网络小说中杀伐果决的男主,觉得这才是纯爷们,但是到现实生活中。他哪里敢对自己的妹妹玩什么杀伐果决?露出一点点想要花心的念头,他就发现这事情大条了……不作死就不会死。

原来都市后宫向的网络小说都是骗人的……这世上真的有动不动就说“我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就满足了”的女人吗?最关键的是还同意与其他女人玩双飞、群P什么的。

确实有,不在乎你有多少女人是真的,而在乎你有多少钱有多少权也是真的,没钱没权?那你还想包二奶养小三?

至于将小三与原配一起弄上床……这一定是在做梦吧,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原配抓住小三时,直接吊着打!这种新闻其实挺多的。

一晃这么多时间过去,叶昭尘的《俺妹》终于迎来了大结局。之前叶昭尘信誓旦旦地向吴迪保证,一定会写一个让他惊喜的结局。

吴迪听了之后自然大喜,只当是叶昭尘决定在《俺妹》中让男主开后宫,事实上,叶昭尘书中所写的这个男主,让不少读者都觉得很喜欢,因为他比较正气,而且很有担当。最关键的是不像一般轻小说中那种废柴男,反而是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那种。这样的男主让不少妹子喜欢,也让读者们觉得比较合理。

而且男主与每一位妹子之间的情感,一步步发展地也非常让人莫名的温馨感动。因为叶昭尘刻画的妹子都十分可爱,所以几乎每个妹子,都有大批的粉丝。

比如那位小说中妹妹的闺蜜,岛国版的名字是新垣绫濑。一个很不错的黑长直萌妹子,本身就十分喜欢妹妹,喜欢到了甚至动不动就黑化的程度,因此她对男主角十分敌视,但之后却喜欢上了男主角。

叶昭尘在刻画这个人物时。也借鉴了时下轻小说中比较流行的元素,赋予了这个角色“病娇”的属性,在他那不错的笔力之下,众读者都表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萌了,希望能够给她一个好的结局。

就在吴迪与诸多《俺妹》读者翘首以盼结局之际,最终的结局却让许多读者大跌眼镜,大骂坑爹!子弹、刀片纷纷向这位神秘的作者“一叶知秋”寄去,有读者苦中作乐地调侃,说一叶知秋分明是在向治愈系大师吴笛致敬,连一开始玩神秘都在学吴笛……

坑爹的原因自然是这位妹控主角杀伐果决地连续拒绝数位对他有好感的妹子,拒绝过程让不少读者非常揪心,恨不得自己去当男主,然后接纳所有喜欢男主的妹子。

男主最终选择了自己的亲妹妹,就算是这样也就罢了,反正在众多女角色中,妹妹的人气是最高的,因为她的名字叫“吴笛”嘛,而且还有傲娇属性,很萌的说。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妹党们的胜利,但最坑爹的是,男主与妹妹约定好了只交往一年,然后分手!而且这个交往也是最纯洁的交往,连接吻这种事都不会发生!

整部《俺妹》,男主保持处男之身,与妹子间的身体接触,几乎都是通过巧合这种事情发生的……

所以说搞了半天这么有魅力的男主就这样孤苦一身,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妹妹嫁给其他人?

小说中自然不会写这个结局,这都是读者们的脑补,但是不得不说这脑补看起来挺合理的,毕竟男主确实只喜欢自己的妹妹,可惜他们却是亲兄妹——他们注定不会走到一起。

吴迪当时在看到这个结局时,立马提着菜刀杀向叶昭尘的家,然后发现这厮已经跑到国外度假去了……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吴迪才从这个“重大打击”中恢复过来,只觉得自己实在太苦逼了,不仅现实中这么凄惨,小说里还要被叶昭尘玩弄。

还好吴迪不算入戏太深,他当然分得清小说与现实,他安慰自己,至少小说里男主还能让妹妹当自己一年的女朋友,但现实中,估计连让吴笛当自己一天的女友都不可能。

这个时候,吴笛听到叶昭尘的话,下意识问道:“什么场所?我希望可以轻松一些的,否则我自己都能有好多地方可以选择。”吴笛至少可以直接在自己的无敌文化公司做社会实践,但是那个纯粹就是打酱油敷衍了事了,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京城的秋叶之乡酒店,是我家的产业,五星级的哟,其中有一个自带的高档自助餐厅,里面有一架钢琴,你可以在里面随意弹奏,只需要早餐与晚餐时间。”叶昭尘回答道。

吴笛想了想,觉得这个确实不错,正好可以练一练琴,能够充分将时间利用起来。

所以她点头答应了这件事。(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六章 周到

由于吴迪的父亲已经从地方调到中央,而恰巧吴迪也在京城的华夏大学上学,所以现在吴迪都是居住在京城,偶尔还会去看看他的外公。

这座京城,所在的地理位置与吴笛那个世界的北京并不完全重合,它有比北京保存得更加完整的古建筑,毕竟没有被什么英法联军、八国联军烧杀抢掠过,但是名字与形状却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什么故宫、天安门、颐和园都没有这样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其他名字其他形状。

必须说明的是,这座京城是古往今来华夏所有朝代的都城,吴笛在学历史时知道这个情况时,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哪有一直延续的都城呢?

但是转念一想,既然这个世界的华夏每次改朝换代都没有发生剧烈的革命,人民也很少遭到战火的摧残,总有一口饭吃,这都城没有被破坏倒也十分正常,既然这样的话,沿用上个朝代的都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到了现代,这座京城几乎已经成了最具古典韵味的城市,有着很高的旅游价值。

吴笛也曾在假期中到这座华夏的政治中心游玩过,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即使它是不知道多少朝代的古都,但是总觉得它的厚重程度比不上中国,也许正是因为它没有经历过战火的洗礼?

吴笛所要进行社会实践的秋叶之乡大酒店,便是坐落在京城最繁华之处的五星级大酒店,时常接待外宾,长年有豪车停驻在那儿。

而它能够这么受欢迎,最关键的还是距离它的不远处,便有古称为“教坊司”“青楼”,现代称之为娱乐会所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地方。当然啦,它比古时候的那些地方要含蓄得多。

因为华夏明面上绝对是禁止卖淫的,而这些娱乐会所也绝对不会提供什么住宿服务,这只是一个娱乐场所,供所有人玩乐的地方,至于在其中陪玩的却有许多美人儿。只要你魅力大,自然可以将她们带到酒店去开房,这显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至于怎样才算魅力大,不仅仅是你长得帅,也不仅仅是你活儿好,而最关键的是你有钱有权。

据某些喜好玩乐的公子哥统计,你要在这里勾搭上真正上档次的女孩,不开辆价值两百万以上的国产豪车来,那还是省省吧。

华夏可是有完整的汽车工业体系的。所谓的两百万国产豪车,基本上已经等同于吴笛那个世界什么兰博基尼、法拉利之类的顶级跑车了。

在叶昭尘的带领下,吴笛来到了自己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的地点,酒店里的中央空调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温度十分适宜,这样的环境让吴笛觉得不错。

整个酒店中给人的感觉就是金碧辉煌、富贵逼人,有一股暴发户的气息,但不得不承认。这种土豪金的颜色,确实能够让客人感受到一种高大上的氛围。毕竟金黄色自古以来便是最为尊贵的颜色,而黄金也是真正的硬通货。

至于这个自助餐厅则在酒店的二楼,楼顶有一座华丽的水晶吊灯,总是散发着迷人的光晕。

它可以直接通过回旋式的阶梯走上去,也可以直接乘坐电梯,整个餐厅属于开放式的。当吴笛弹奏钢琴时,整个酒店的大堂都能听到悦耳的钢琴声。

吴笛与叶昭尘来到了钢琴旁,她见到这架钢琴时,不由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显然这架钢琴的档次低了些。

叶昭尘一直在观察吴笛的表情。见到这个状况,他二话不说,让人将这座钢琴换成最好的,其干脆利落的程度让吴笛微微有些惊讶。

“你有什么企图?”吴笛略显警惕地说道,这个总是神情淡然的叶家公子,让吴笛感觉压力很大,她还记得当初叶昭尘那副圣心公学帝王的称号,当时霸气的叶昭尘可是压制全场,他几乎已经能算是最完美的男人了,可惜是个对金钱特别迷恋的家伙。

“我能有什么企图?”叶昭尘露出一丝柔和的笑容,他的容貌极为英俊,如果说吴迪是阳光帅气的型男的话,那这位叶家公子则有些奶油小生的味道,但吴笛却不敢小看此人。

“好吧,我知道我之前写了《钱与情》用了‘叶昭尘’这个名字,但是你别忘了,你在写那本轻小说时,也用了我的名字……我只不过是小小地报复一下而已。”吴笛坦然地说道。

“确实只是‘小小地报复’呢。”叶昭尘语气玩味,“一篇文章让“叶昭尘”三个字成了吝啬鬼的代名词,该说不愧是我们的天才美少女作家么?对了,它还拿下了周迅人文学奖……啧啧。”

吴笛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她心说那是巴尔扎克牛逼,我只是借鉴了他的创意而已。

叶昭尘见状,却大度地摆了摆手,淡淡道:“算了,这种小事我也懒得放在心上,其实那篇文章让我收获很多。我只知道,你来这里弹琴的话,很快这家我旗下的酒店,销售额将会暴涨,这种能够使我的金钱增加的事情,我当然会全心全意地去做。顺便,我也想和你探讨探讨文学,毕竟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一位轻小说家。”

吴笛点了点头,她感觉叶昭尘对她并没有什么恶意,她也不吝啬在文学上指点一下这位颇有潜力的新人作家。

看到已经有人换好了钢琴,吴笛又补充道:“这些餐桌离钢琴太近了。”

叶昭尘立马让人将餐桌的位置重新布置好,给吴笛空出一个很大的空间,这才让有些完美强迫症的吴笛完全满意。

吴笛当即坐在钢琴前,试着地弹奏了一曲,找一找手感,一旁地叶昭尘看着吴笛弹琴时的优雅姿态,眼中闪过一丝欣赏的神色,不得不说,这个样子的吴笛,可真是美丽动人,他都有追求吴笛的冲动了。

至于吴迪?叶昭尘表示才不怕那个死妹控,他觉得自己无论从哪方面,都不比吴迪差,而且能看到吴迪吃瘪,他就觉得特酸爽。(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七章 赌注:一天的宠物时间

“哟,笛子,来京城了啊!”一身中性打扮的聂茜,十二分的帅气,酷酷的气质堪称少女杀手,她来到吴迪家中时,看打了正在安静读书的吴笛,那场景实在美丽绝伦,然后她很亲昵地向吴笛打招呼,还给了吴笛一个热情的拥抱,非常豪爽的举动,就像男人一样。

好吧,吴笛总觉得聂茜的体内有一个男性的灵魂,聂茜在这个状态时的女子力几乎为零……

聂茜毫不在意这一点,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嗯,这次准备在京城过年。”吴笛合上书,轻轻将发丝拨弄到精致的耳朵后面,微笑着对聂茜说道。

“哦?那实在太棒了,我们一起去放烟花呗,笛子你穿华服的样子一定超漂亮的!”聂茜两眼放光,眼神极具侵略性。

吴笛觉得如果聂茜是个男人,露出这样的眼神的话,一定会让她有些不适,她并不喜欢这种色色的目光,但大家都是女孩子,就没什么需要防备的了。

“表姐,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吴迪端着一杯果汁,放在了妹妹面前,看到这位青梅竹马的表姐,忍不住说道。

“怎么?她不和我一起出去玩,难道还和你一起吗?”聂茜摸着自己的耳钉,略显不满地说道。

吴迪很想说“当然”,但是他却用期待的眼神看向了吴笛……他哪敢擅自做主,妹妹大人才能主宰他的一切,他是最完美的忠犬!

吴笛双手捧着果汁,看了看吴迪和聂茜,歪了歪脑袋:“那就三人一起好了,人越多越热闹啊。”

吴迪的神情顿时萎靡下来。而聂茜则哈哈一笑:“笛子说得对,人越多才越好玩嘛!”

然后聂茜重重地一拍吴迪的肩膀,让吴迪痛得差点叫出来,所以说他最讨厌这个青梅竹马的男人婆表姐了啊!

求您像我家妹妹那样淑女一些行吗?

“不行喔,那样的话就不是我了啊。”聂茜巧笑倩兮,一瞬间齐耳短发刘海遮住额头的她。散发出了惊人的妩媚,女子力满满呢。不得不说,如果聂茜留长发穿长裙的话,绝对是一位大美人,不过胸部什么的……那种东西怎么样都无所谓嘛。

喂喂,你有读心术么?吴迪依然在用眼神说话。

“当然不是读心术,小时候我们还一起洗过澡嘛,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聂茜依然准确地回答了吴迪用眼神提出来的问题。

吴笛则微笑地看着吴迪与聂茜,她恍然间想起了当年的自己。也与表姐聂茜的关系很好,即使表面上总是玩闹一下。

聂茜忽然拿起吴迪的手,让吴迪的手握住了吴笛的手,然后自己在握住吴迪的另一只手,然后她在吴迪耳旁吹了一口气:“你既有妹妹陪,还有我这个姐姐陪,难道你还不乐意了?”

表姐现在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吴笛显然被聂茜的动作弄得有些错愕,而握住自己妹妹那纤细柔嫩的手的吴迪。则感觉非常棒,当然。表姐的手虽然稍稍粗糙了一些,但触感同样很棒!

姐姐和妹妹都有了啊,这就是翅膀啊……听聂茜这么一说,吴迪瞬间觉得幸福感爆棚!

然后让吴迪觉得更开心的是,妹妹吴笛似乎对自己与聂茜的亲密接触没有任何反感,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果然其实自己的妹妹也是真正大气的女孩子!

有妹如此,夫复何求?

而之后,乐滋滋的吴迪就被聂茜哄到一边去了,过了好久,他才抱住头:“我特么就是个傻逼啊。又被表姐耍了,本来好好的二人空间……”

吴迪用怨念的眼神看着正相谈甚欢的姐妹二人,就像一只被抛弃了的小狗狗。

“这么说,你准备去叶昭尘那只小狐狸那里去实践?”聂茜摩挲着下颚,她与叶昭尘同样很熟,同样能够把对方欺负得毫无还手之力,叶昭尘也不过就是她在圣心公学的后辈而已,而她当年,才是圣心公学最牛叉的人物!

“嗯,仔细想想,他是个不错的男人,挺有绅士风度的。”吴笛对叶昭尘的观感已经有所改观,顺带一提,其实那部《俺妹》的结局,很合吴笛的胃口。

不过,也亏吴笛能够兴致勃勃地将《俺妹》看完呢……吴笛觉得要指点叶昭尘的话,自然首先就要了解对方的作品。

“他就是在利用你而已,你去那儿弹钢琴的话,只需要一天,他的那个酒店必定来者如云,高朋满座!”聂茜断定道。

“诶?不可能有这么夸张吧?我又不算真正的明星,因为很少抛头露面,所以认识我的人没有想象中的多。”吴笛倒不是妄自菲薄,她又不是那种出镜率很高的明星,甚至连偶像作家都算不上,因为她很少利用自己的容貌来宣传。

“但认识你的人中大部分肯定是你的粉丝,而你粉丝的狂热度,实在是可怕啊……要不我们打赌吧,我赌之前我说的事情一定会发生!”聂茜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赌就赌呗,赌注是什么?”吴笛可不觉得会有聂茜说得那么夸张。

“一天的宠物时间!如果我输了,我就当你的一天宠物,随你吩咐,反之,你就当我一天的宠物。”聂茜顿时来劲了。

吴笛觉得自己在气势上绝不能弱了下风:“好,左右也不过就一天而已,输了也没什么!”

“笛子,够爽快,不愧是我的妹妹!”聂茜一把将吴笛搂在怀中,闻着少女身上淡雅的幽香,然后不屑地看了一眼在一旁释放着怨念的吴迪,心说还是吴笛更让她满意。

聂茜越和吴笛相处,反而越觉得吴笛才是她真正的青梅竹马!

至于吴迪这个弟弟,那绝对是抱来的没错了!

而吴笛与聂茜越相处,自然也可以感受到作为弟弟与作为妹妹时的不同,做弟弟时,她似乎经常被聂茜坑,而做妹妹时,反而获得了很多照顾,而她也很享受这个特立独行的姐姐的照顾。(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八章 号召力

这个赌约,别看吴笛答应得痛快,但其实她也是在一瞬间经过仔细思考的。

在吴笛想来,能够住这个秋叶之乡大酒店的人,基本上非富即贵,而她的大多数粉丝应该大部分属于学生党,学生党显然不会经常光顾这样的酒店,她可不信这种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会发生。

所以吴笛抱着一种平和的心态,开始了自己在寒假中的社会实践活动。

如同吴笛想象的那样,在这儿用餐的人,听到她的琴声时,只是用好奇地目光看了吴笛几眼,然后便微笑地倾听起来,连一个上来要签名的都没有。

还有一些自我感觉不错的男人,在发现吴笛一看就是个清纯的学生妹之后,便让侍者给吴笛送上了鲜花,在鲜花中还有一些写着自己信息的卡片,显然期待吴笛能够主动联系他们。

在这些男人看来,吴笛显然就是寒假期间进行打工的学生妹,说不定很缺钱,既然这样的话,那付出更多的东西,获得更多的金钱,无疑是一种你情我愿的选择。

现今华夏社会拜金主义盛行,女孩早已不似以前纯洁,女大学生什么的,在网上基本上被黑出翔了,记得一大学曾进行校内模特大赛,其中就有内衣秀,这件事被好事者发到网上之后,不少网民纷纷吐槽这是“鸡王比赛”“黑木耳之巅峰对决”……

吴笛自然没有将送花这种事情放在心上,只要没有人到她的身边来打扰她,那她就可以安心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之中,她在放松之下,甚至弹了不少前世的那些有名的钢琴曲,都是这个世界没有出现过的。

然而这些在这儿用餐的人。别看非富即贵,但音乐素养显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或者说,钢琴这件乐器,在华夏国内的受众并不算多。

而且马上要过年了,不少人都在家中团圆。谁会闲着没事蛋疼地跑到这个酒店来住,实际上这一天的餐厅根本就没多少客人。

所以这一切都在吴笛的意料之中,她感觉自己赢定了。

“小尘啊,这就是你所谓的杀手锏,这次你赢不了我了啊。”名为叶静的女子,注视着正在独自弹琴的吴笛,然后用一种淡淡的语气对叶昭尘说道,语气中微微带着一丝不屑。

叶昭尘神情不变,他的这位堂姐应该算是叶家比较出名的嫡女了。乃是某大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已经嫁给某将军的长孙,算是典型的政治婚姻。

叶静对叶昭尘这位几乎已经被钦定的接班人一直很不服气,她那个不成器的亲姐姐也就罢了,确实比较贪玩,当然小时候叶静也曾叛逆过,但是现在她感觉自己已经走回了正道,事业上的发展也越来越顺利。

在之前的家族年终会议上。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向叶昭尘发出了挑战,说是就比一比这春节前后酒店的销售额呗。她也不是想要抢班夺权什么的,就是对一直被这个优秀的堂弟压制有些怨气罢了。

叶昭尘从小就十分乖巧,学什么都很快,乃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许多叶家的小辈都对这个心智坚韧手腕高超并且颇受家主看重的叶昭尘心怀不满。

见到叶昭尘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叶静有些不爽:“怎么?难道不是这样么。这个什么吴笛,在我看来名气也不过如此罢了,根本就比不上我酒店中请的那些更加著名的明星。”

“原来静姐之前不是开玩笑的么,真的要比试啊……”叶昭尘一边说着,一边却开始用手机拍下了吴笛那优雅美丽的姿态。

所以说叶静最讨厌叶昭尘这副淡定的样子。仿佛任何事情都无法让这位几近完美的男人动容。

“哟,难不成小尘是喜欢上这个小妮子了?眼光倒是不错,可惜她根本配不上你啊。”叶静的语气依然带着优越感。

“静姐不知道她的身份么?”叶昭尘淡淡道。

“哈?她能有什么身份?”叶静只知道吴笛是个在文坛上很有名的作家,但对吴笛的身份确实一无所知。

叶昭尘却懒得再解释了,他向来不喜欢和家族的其他成员发生太大的争执,这也是爷爷最喜欢他的原因,他总能够团结更多的人,别看叶静看似在挤兑叶昭尘,实际上两人的关系并不差。

出乎叶静,以及吴笛自己预料的事情发生了,吴笛在这个自助餐厅做社会实践刚刚做了一天,她在这儿弹钢琴的消息就被人发到了网上,然后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传播了起来,显然有幕后推手。

做这事的人自然就是叶昭尘,他早就有了这个计划,他就是在肆无忌惮地利用吴笛。

照片中的吴笛穿着她比较喜欢穿的学生制服,那股清纯的气质显得十分出众,而她坐在钢琴前优雅弹奏的样子,也被不少人称道。

“居然是在秋叶之乡弹奏么?那是个好地方啊……可惜太贵了,要不然我绝对会去看一看!”有网友惋惜地说道。

“笨啊,虽然我也消费不起,但是在酒店大堂坐一坐又不要收费,免费听吴笛的钢琴演奏,怎么想都是赚的,正好我家离秋叶之乡不远,哈哈!”脸皮比较厚的网友自然无所畏惧。

“正好最近放假了比较闲,待在家里好无聊的说。有没有人组团一起去听吴笛的钢琴演奏的,顺便近距离欣赏美少女,我已经查过了,其实那个餐厅的价格不是很贵,晚饭在那里一边听着吴笛的钢琴一边解决,越想越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啊……”有人这样提议道,结果从者如云。

很显然,这就是叶昭尘的用意了,他知道吴笛身上的号召力是有多强,可以说只要稍稍对文学、音乐领域有所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吴笛。至于那些不知道的,大都是对艺术并不感兴趣的人。

而这个时候,许多人也知道了吴笛将会上这一年的春晚,这更让不少吴笛的歌迷们欢欣鼓舞,纷纷猜测吴笛将会唱哪首歌,有不少歌迷预测,超有才华的原创音乐人吴笛一定会创作出一首让人听了十分难忘的歌曲。

这个消息,也更让不少人觉得,也许吴笛会在酒店演奏时即兴创作出一些悦耳的曲子,于是来酒店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从一开始,吴笛就低估了自己的号召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九章 不会耍赖的

吴笛这次赌输了!

在发现第二天的餐厅已经变得无比热闹,而酒店大堂供人消息的沙发上已经坐满了人的时候,她的感觉十分矛盾。

首先她当然为自己的号召力而感到自豪,只要是人,就会有虚荣心,就会享受那种被众星捧月的感觉。

但是吴笛又和聂茜打了赌,她觉得不可能一天就出现这样的状况,现在可是酒店的淡季……结果她输得很彻底!

但不得不说,吴笛能将这儿变成音乐厅一般的场景,也真不愧是吴笛了!

当然,在这其中,叶昭尘的背后推动也有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将吴笛会参加春晚的消息放出去后,更是让许多吴笛的粉丝产生了极大的期待。

虽然现在看春晚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每当春晚过后,网上也必定会出现各种让人会心一笑的吐槽,春晚渐渐沦为被吐槽的搞笑节目,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收视率依然非常惊人,它本身也是明星们争相希望登上的舞台。所以吴笛与春晚挂上钩,同样便让这个消息传播迅速。

在另一方面,叶静也输了,不过输着输着也就习惯了,反正她已经习惯被叶昭尘压制了,但她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己小看了吴笛,不论是吴笛粉丝的忠诚度,还是吴笛本身的家世……

前者倒也罢了,现在是脑残粉辈出的时代,谁都有狂热追星的时候。但后者却让叶静大吃一惊,没想到吴笛竟然是那一位的外孙女?

叶静觉得这也太奇怪了,她只知道吴迪,却不知道还有一个吴笛。

不过,如果吴笛的身份真的是那样的话,那自家小尘与对方倒也不是不可能了。尤其是吴笛的那位父亲,可谓前途无量,有朝一日,或许还能荣登大宝……

而发生的另外一件事,也让叶静终于确定了吴笛的身份,便是她看到来接吴笛离开的。便是聂茜这个女孩,而且看起来聂茜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

叶静对聂茜也算久仰大名了,主要是她当年也像聂茜这样叛逆过,虽然形式不太一样,没错,在叶静看来,聂茜的特立独行,无疑就是一种叛逆,既然是名门千金。就应该要像一个真正的淑女才行。

叶静是个极为信奉血统论的人,在知道吴笛的身份后,她在听吴笛的琴声时,都感觉顺耳了许多,可惜她却不知道吴笛根本就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她只是机缘巧合地被认了干女儿而已。

而在这个时候,吴笛也终于知道了网上传得纷纷扬扬的消息,在回去的时候。她心有不甘地对聂茜说道:“茜茜,你为了赢我。居然使用额外的手段,网上的消息炒得这么热,是你干的吧?”

聂茜得意地笑了笑:“就算是我干的,你在答应赌约前,也没说不准替你宣传啊?”

“你……简直就是耍赖!”吴笛轻哼一声,这个样子在聂茜看来。简直就是标准的傲娇姿态,极为可爱。

“好啦,如果我预测得不错的话,这事是叶昭尘干的,你正好到了他的手上。他当然不会浪费这个利用你的机会……不得不承认,这厮是那种金钱与美女摆在他的面前,他绝对会选择金钱的人。不少喜欢金钱的人,是喜欢金钱给他们带来的享受、权力、美色等,而这个叶昭尘,则奇怪地喜欢着金钱本身,可他最近又非常热衷于慈善活动,也是个妙人。”聂茜淡淡地解释道。

好吧,造成叶昭尘热衷于慈善的人,就是吴笛,以前叶昭尘一直痴迷于如何赚钱,对花钱则毫不热衷,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花钱,因为他对享受没有任何兴趣,现在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花钱方式,那就是做慈善……

“原来是他啊……这次算你赢了,反正也不过就是当一天的宠物嘛,真是的。”吴笛略显郁闷地说道。

“所以说笛子你就这点非常好,像男人一样遵守诺言!”聂茜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吴笛这只宠物了,哪怕这样一天的时间。

男人的承诺?某大神的口头禅么,那可是最不靠谱的东西……吴笛在心中吐槽一句,不过她当然不会违背任何承诺,言必信,行必果是她的人生准则。

当然,吴笛对叶昭尘的擅自行动依旧十分不满,她直接在酒店中找到了正在构思新书的叶昭尘,指着网上的图片:“这是你干的好事么?”

“当然,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叶昭尘大大方方地承认道。

“你这么一副光荣的样子让我很不爽,至少得和我说一声吧?”吴笛淡淡道。

“对不起。”叶昭尘礼节完美地鞠躬道歉,反倒让吴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觉得这个男人可真难对付。

“那你能保证这么多人保持安静的环境么,我在之前可是说好了,一定要安静。”吴笛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我当然能够保证,我只要告诉他们,这是你说的,他们绝对不会违背的,因为能在这个时候来这里的,可都是你真正的死忠粉。”叶昭尘依然展现出了他那强大的自信。

“我不管他们是谁,只要别打扰我就行了。”吴笛反正有一专注就忘我的技能。

然后叶昭尘就像一个没事人一样开始向吴笛咨询一些写作上的问题,那副不把吴笛当外人看的样子,让吴笛也渐渐放下了芥蒂,她感觉和叶昭尘这种对女人似乎毫无兴趣的男人相处,倒也不算差,至少不用担心他会没事乱发情。

之后的几天,让吴笛惊奇的是,明明用餐都讲究一个热闹的华夏人,在她弹琴时,却连一丝声响都没有,整个酒店唯有她那天籁般的琴声。

当然了,每日吴笛收到的礼物、信件则有很多,这让吴笛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她的这些粉丝实在是太可爱了,她最后一封封地回信,想必对方接到回信后,一定会非常满足。

如她所想的那样,有人直接将吴笛的回信拍了照片上传,一副优越感满满的样子……这造成了更多的粉丝,向秋叶之乡赶来。(未完待续。。)

第五百章 盛况

吴笛万万没想到,她只是想要回馈一下安静倾听她弹奏钢琴的粉丝而已,可最终却将这个社会实践活动弄成了一个大型粉丝见面会……

当然啦,这其实也确实能算是社会实践了,毕竟在这个过程中,吴笛接触了大量的社会人士,了解了更多的社会状况,可为什么她总是觉得别扭呢?

她原本只是想安静地社会实践七天而已。

待到最后一天时,整个酒店算是迎来的最大的盛况,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儿是哪个金主在举办大型宴会呢。

因为那些与吴迪交好的权贵子弟,全都跑到秋叶之乡来了,一时间豪车遍地,而这些人来的话,这些人所带动的消费则让叶昭尘窃喜不已,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啊!

而许多媒体更是闻风而动,有《新周刊》这样的专门黑吴笛的媒体,自然也便有许多捧吴笛的媒体,《娱乐周刊》就是典型的力捧吴笛的媒体,而最关键的是,它并不属于煌萌传媒,在捧吴笛的时候,也不是无脑吹,而是有理有据地赞扬吴笛。

就连上次吴笛在《三国》系列的第二部小说遭受一些挫折时,这《娱乐周刊》依然力挺吴笛,首先自然大肆引用那些学院派作家对这第二部《三国》系列小说的推崇,认为它写出了真正的内涵,然后再拿销量和某些传统作品相比,发现完爆之,由此可见,这肯定是一部非常不错的作品。

这种“有理有据”还真让人无法反驳,就好比某些喜欢断章取义地黑吴笛的媒体一样,手段极为高明,而读者也非常喜欢看这种“干货十足”的报导,那些无脑吹与无脑黑的。都已经看腻了。

负责报导吴笛新闻的人,正是那位名叫林子菁的记者,她可是娱乐圈中人脉颇广的狗仔,爆出过许多XX门事件,当然其中有不少是某些想要搏出位的人通过林子菁主动爆料丑闻的。

如今林子菁因为持续力捧吴笛,而吴笛本身又素质过硬。是个极为优质的偶像,这便使得林子菁更加具有权威性了,许多明星都想要交好这位能量颇大的记者。

罗桓能够以黑吴笛而出名,林子菁当然也可以因为捧吴笛而出名,更不用说,她与顾雅君还是相交莫逆的好友。

林子菁在这个自助餐厅吃了晚餐,说是说高档自助餐厅,但是要说这些自助餐的质量,林子菁觉得一般。大概也就现做的牛排味道还算不错,那个小番茄的口感则超烂……

不过,她也不是来这里吃饭的。

这个时候,明明餐厅之中,以及酒店的大堂,甚至还有一楼里边的酒吧中,都已经坐满了人,可明明有这么多人。却没有任何喧闹的声音!哪怕有人说话,也是轻声交谈。用餐时更是个个变成了斯文人士,细嚼慢咽的样子让人颇为喜感……

吴笛已经沉浸到钢琴的演奏中去了,与在场不少穿着华贵礼服的人不同,吴笛依然穿着让人感觉很亲切的服装,因为一直开着空调,所以她脱去了外面的貂皮大衣。将大衣放在了一边。

里面她的上身是雪白的贴身包臀毛衣,勾勒出了她胸部的高耸以及那纤细的腰肢,不得不说,她的腰肢配合她的臀部,二者相互衬托。显得非常诱人,让人有种想要从后面握住她的纤腰,然后奋力进攻的冲动,这种画面,想想都超有征服感!

这次她的下身倒没有穿棉裤袜,而是紧身的牛仔裤,但是依然将她那双美丽修长的腿修饰得十分出众,这样的美腿分明就是腿控的最爱,能被这样一双腿紧紧夹住的话,那这辈子绝对值了!

总而言之,吴笛的打扮依然像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妹,但不得不说,美女穿任何衣服都是美女,这样的打扮,反而比那些在场的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女人要有吸引力的多。

来到这里的女人,可能其中有一些吴笛的书迷、乐迷,但更多的,则是来钓凯子的,这些女人眼光毒得很,总是能够找出其中真正的权贵人物,而这些权贵,随便拉出一个,都比那些被推出来当靶子的什么“京城四少”要强,真正的大人物,要么倒台了,否则哪有国内的媒体敢报导。

林子菁撑着脑袋,看着正在专注演奏钢琴的吴笛,即使她是个眼光很高的女人,却也不得不承认,吴笛弹钢琴的样子,实在太有女神风范了,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简直能够永远让她成为焦点人物。

有许多记者已经开始拍照,不过碍于规定他们可不敢使用什么闪光灯,在拍照时也不能弄出太大的声响,否则一定会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愤怒。

总而言之,此时此刻,吴笛就是在场的中心,许多人要么是沉浸她那悦耳的琴声中,要么就是沉浸在这样一幅美好的画卷之中。

林子菁自然也拍下了让自己满意的照片,并且已经在打腹稿该什么“有理有据”地吹捧吴笛了,她吹捧吴笛最本质的原因,就是她喜欢这样一个纯洁如雪的好孩子。

吴笛怎么说也算是半只脚踏入娱乐圈的人了,但是她却没有任何圈内女孩身上的劣迹,很显然,她对个人的名利看得并不重,更没有利用自己的名声嫁入豪门的想法,因为她本身已经有那样让人仰望的地位了。

这样的女孩注定是娱乐圈中的异类,所以她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红遍大江南北,红到每个人都认识她,倒是她的歌曲与她的文章,已经大范围的传播,但这世上有好多人听歌看书是懒得去关注作者的。

林子菁看多所谓“玉女”实则欲女的明星,所以在吴笛横空出世时,她才会这样喜欢吴笛,吴笛是她心目中最理想的偶像。

吴笛每次弹完一曲后,都会休息一下,喝口水吃些东西,而这个时候,全场就会响起热烈的掌声,好像真成了音乐厅的现场……然后就会有无数鲜花送上去,全部都堆在钢琴旁边,这样的阵势,让人慨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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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一章 国民岳父

在吴笛结束了这次表面上是社会实践活动,实际上却成了大型的粉丝见面会,甚至是京城的青年贵族的聚会之后,她理所当然再一次成了不少媒体的头条人物。

比如《娱乐周刊》的林子菁便写下了这样的报导:“吴笛显然已经能够算是华夏当之无愧的国民偶像,她有着出众的容貌,过人的才华,以及最纯净的味道。没错,在吴笛身上,我看到了‘纯净’二字,这无疑是某些偶像所无法具备的优秀特质……”

配合着林子菁拍摄下来的吴笛弹奏钢琴的美好画面,她的报导无疑具有很大的说服力,有不少吴笛的粉丝,都爱看这份名为《娱乐周刊》的杂志,原因很简单,有对比才有优越感。

《娱乐周刊》作为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娱乐性杂志,其中有很多报导都是有关明星的绯闻乃至丑闻,然而在这份杂志上面,对吴笛的报导却全是正面性的报导,两相对比,便愈发衬托出了吴笛的形象是多么高大,不得不承认,林子菁作为吴笛的高级粉,其水准无疑十分出众。

也已经有好事者将自己拍下来的吴笛弹琴的视频上传到了网上,使得吴笛再次被炒热了,而其中更是有不少颇懂钢琴的人大惊,说是吴笛弹奏的不少美妙的曲子,完全是吴笛原创的,然后他们就在感叹吴笛不愧是天才,在音乐上的才华,更甚于文学!

“看了视频后反而有些后悔去现场了,可惜我家实在离京城太远!”有一些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去现场的吴笛粉丝,显得极为后悔。

“吴笛弹琴的样子可真有女神风范,而她穿着那些普通衣服,也非常清纯漂亮,真不愧是是中大的第一校花。”有人毫不吝啬地称赞道。

“也不过如此。钢琴什么的,一点也不好听!”有人酸溜溜地表示。

……

而随着吴笛的名气越来越大,终于有许多网民开始挖掘吴笛的隐私,首先自然就是吴笛的家世问题,在这之前,其实已经有小部分人在讨论吴笛的家世了。由于大部分媒体都对此讳莫如深,很少提及,这反而让不少人越来越感兴趣……

媒体不报导,但是小道消息总是传得很广,吴笛是政阀子弟的消息已经渐渐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至于她是哪家子弟,却又很少有人说得清,毕竟吴家其实算不上政阀,吴定邦是女婿党。比较隐蔽,以至于不少喜欢政治的人在议论时,说若是吴定邦成了华夏主席的话,那就是布衣天子了……实际上这就是扯淡,吴定邦若没有聂家的扶持,绝对不可能升官升得这么快,要知道华夏的女婿党与秘书党是最能升官的。

不过,网民们搜索信息的本事挺大的。更何况华夏的网络可不是什么“大中华局域网”,上国外的网站还要翻什么墙。所以有神通广大的网民从一些外媒那里找到了吴笛真正的身份。

原因还是当初吴笛去美利坚当交换生,与安吉拉成了姐妹之后,某些媒体便挖掘了一下这位来自东方的美少女。

“没想到吴笛竟然是吴定邦的女儿么,外交部长之女,难怪精通那么多外语,这是家学渊源啊!”有网民这样感慨道。他显然没搞清楚吴笛在学外语时,吴定邦还是某副省级城市的大市长。

“我以前是吴笛的同学,还真没想到她的来头这么大,她在学校里也太低调了……”

“总算明白她为何和那个吴迪那样亲近了,搞了半天原来是兄妹。真是的,害我当初那么恨吴迪来着。”

……

吴笛的家世似乎也只追溯到吴定邦这一层,众网民不由纳闷,不是说是政阀子弟么,看起来也不过就是官宦子弟嘛。

而因为吴定邦是吴笛父亲的消息曝光了出来,以至于他也一下子成了焦点人物,若是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在网上出名的官员怕是没什么好下场,但是在官僚资本主义的华夏,政客多些曝光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华夏的官员就好比古代的士大夫,士大夫的生活放纵一些也很正常嘛。

更别提吴定邦也算是个好官,因为胸怀大志,所以一直在私德上保持得不错,以至于吴定邦在成了焦点人物之后,反而更增加了民望,当初不少他治下的网民也站出来为他摇旗呐喊,说吴定邦在X省某市当大市长时是多么出众……

不少网民纷纷赞同,觉得能够教出吴笛这样的好女儿,吴定邦绝对功不可没,也不知道谁,直接在网上开玩笑说希望能有吴定邦这样的岳父,潜台词那自然就是娶吴笛当妻子咯,而吴笛现在几乎成了国民偶像,所以一时间吴定邦被冠以“国民岳父”之名。

由此可见,在华夏,大多属于中产阶级的网民们,对官僚阶层这样的统治阶级似乎没有那么大的仇恨,若是在中国,吴笛这样的“官二代”成了明星的话,一定会被各种口诛笔伐,冷嘲热讽,至于那些在网上出名的官员,也一定会将他的隐私全部挖出来,最好有什么大丑闻,然后就能让他身败名裂。

因为吴笛,反而让吴定邦的民望更大了,这连吴定邦自己都始料未及,他是个比较善于作秀的政客,还在网上开了微博,正好借着自家女儿的东风,在网上当了一回“国民岳父”的他,还很亲民地与一些网民进行了互动,倒是让更多的人产生了好感。

这年头华夏的官员虽然有许多表现得十分高调,甚至还频频在网上指点江山,比公知还公知,士大夫嘛,就这德性,但自视甚高的他们,与群众还是有些距离的,吴定邦这种亲民的态度,让人颇为称道,虽然这也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某些官员的不满。

不过这些吴笛都已经懒得关注了,她现在郁闷的是,要当聂茜一天的宠物……也不知道这位大小姐会怎么处置她。(未完待续。。)

第五白零二章 吴笛这只宠物

“诶?要我扮作猫耳娘么……”吴笛有些为难地说道,实则她的心底却在暗喜,猫耳娘什么的,她早就已经扮过了,所以现在聂茜让她做这种事情,她也感觉毫无压力。

这是吴笛在京城的闺房,房间很大,并没有太多少女的气息,最吸引人眼球的,反而是放满了书籍的书架,而由于这是一座古建筑,所以里面还有珊瑚屏风、古董花瓶等,这些组合在一起倒是让整个房间充满了文艺气息。

聂茜自然不知道吴笛已经久经“调教”,所以她十分期待地说道:“没错,我已经把所有的都准备好了。”

而吴笛在看到聂茜准备的东西时,顿时神情就变了,因为她发现聂茜与王静姝的风格相差实在太大了,如果说王静姝给吴笛的猫耳娘打扮是走萌系路线的话,那聂茜走的就是性感路线……羞耻度后者远大于前者啊!

吴笛觉得自己实在低估了这位色狼表姐,想当初她可是以善于攻略女孩而著称……

不过吴笛确实是遵守承诺的人,她最终还是穿上了那一套羞耻度很高的打扮,她的脑袋上戴上了猫耳发箍,手上也套上了可爱的肉球般的兽爪,至于身上,则穿上了如同黑猫琉璃那样的黑色兽皮衣,上面毛茸茸的,只是遮掩住了她胸前的高耸以及整个臀部,于是她那平坦光滑的小腹以及那双修长纤细的美腿就这样暴露在了空气中。

而最让吴笛觉得无地自容的,则是她的脖子上套上了一个项圈,而聂茜则能够牵住这个项圈,像遛猫狗一样遛吴笛……

聂茜抓着手中的锁链,双眼放光地看着低着头觉得没脸见人的吴笛,她的一只手轻轻抚摸吴笛那一双如玉的美腿。柔嫩而又充满弹性,手感实在太棒了,而且她还发现,吴笛似乎很不习惯被人这样抚摸,聂茜的动作明明很轻柔,但吴笛却感觉很痒痒。碍于承诺,却只能任其施为。

“笛子,有没有人说过,你简直就是天生尤物,若是放在古代,一定会成为红颜祸水的。”聂茜凑了过去,轻佻地勾起吴笛的下颚,望着双腮通红,纯澈的大眼睛中闪现着羞意的美少女。只恨自己不是男儿,否则定然早就像饿狼一般扑上去了。

聂茜从吴笛的下颚一直抚摸到了吴笛那粉嫩的嘴唇,这甚至让她有种吻上去的冲动,不过她还是稍稍克制了一下自己。

实际上,聂茜与吴笛作为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早就已经形成了极为亲密的关系,互相搂搂抱抱亲亲嘴什么的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更别提她们现在也是亲戚关系。

而吴笛则一直将聂茜当成了上辈子那个与她关系十分不错的表姐,事实上聂茜的性格也一点没变。吴笛能够在聂茜身上,找到一种怀念的味道。

正因为两人关系这么亲,才会有之前那个荒唐的赌约。

聂茜也只是玩笑似地调戏了吴笛几下,便与吴笛一起在这个房间中看室内电影,但是这个设备,几乎堪比影院了。在看电影的过程中,聂茜则很快乐地向吴笛喂食,看来她真的将吴笛当作宠物养了……

聂茜想要去一下卫生间,刚刚走了几步,然后便面带邪恶笑容地走了回来:“既然是我的宠物。那在我离开时,一定要将你锁好了,省得乱跑,是不是呀,小笛子?”

“一切都听主人的吩咐。”吴笛翻了翻白眼,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谁让她输了呢。

结果聂茜将吴笛那双裸足上拷上了镣铐,那黑色的镣铐与吴笛白皙的裸足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而她的双手也被弄到背后,拷上了镣铐……吴笛完全成了待宰的羔羊。

聂茜一边转着手中的钥匙一边去上卫生间了,她其实觉得被禁锢的吴笛非常的美丽。

吴笛是自由的精灵,她总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但此时她却被她聂茜监禁了,不得不说,这种玩弄吴笛的感觉实在太棒了。

而这个时候,吴迪却恰巧推开了妹妹的房间,他感觉自家妹妹与表姐这几日有些怪怪的,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好奇心十分强烈的他,自然要一探究竟。

吴迪绕过屏风,轻声轻脚地走了进去,然后便看打了让他瞪大了眼珠的一幕!

他只看到自己的妹妹侧躺在床上,背对着他,如同美玉一般的背上,几乎全裸,双手双腿都被镣铐捆着,黑色的镣铐与白皙的肌肤混合在一起,却让她的身体散发出了妖冶的魅力,而在妹妹的脖颈上,还套着宠物用的项圈,还有那双可爱的猫耳……

吴迪长大了自己的嘴巴,这对姐妹到底在玩什么羞耻play啊!最关键的是,自家的妹妹,到底怎么会同意这种事情?

吴迪想到聂茜的作风,本来被妹妹那完美的身躯所引发的绮念消失一空,取而代之的则是满腔的怒气!

一定是聂茜这个魂淡胁迫了妹妹!吴迪一向知道自家表姐喜好美色,但她似乎并非身体上的同性恋,反而像是心理上的,她从来不会和女孩上床,却喜欢和女孩谈情说爱……

原本吴迪还以为聂茜对自家妹妹同样是准备来一次精神上的恋爱,却万万没想到聂茜会对吴笛做这种事情!

吴迪决定私下里用最强硬的态度对待这个表姐,他绝不能容忍自己的妹妹就这样被欺负!

不过这时,吴迪当然觉得不能待在这里了,他知道自家妹妹脸皮薄,而且非常骄傲,尤其是在面对他时,总是想要保持一种强势的态度,所以吴迪为了不让妹妹尴尬,决定先离开这里,然后从长计议。

可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他刚刚想要离开时,本来打开的门忽然被风吹得关上了,发出的声音,自然引起了吴笛的注意。

吴笛虽然双手双脚被铐住了,但是翻身还是可以的,然后她翻过了身,便看到了蹑手蹑脚的吴迪。

四目相对……(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三章 意想不到的展开

吴迪看到了什么?他看到了让他差点就要流鼻血的一幕!妹妹身上的暴露度实在太高了,她身上穿的绝对是挑逗男人欲望的情趣内衣吧?

虽然之前吴迪也曾看过妹妹仅仅披着他的白衬衫,没有戴胸罩,而下身也完全真空的一幕,但是此时的妹妹无疑正在上演情趣内衣秀,更别提她身上的镣铐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监禁play吧,这个聂茜表姐也太……

吴迪看到妹妹那惊愕的眼神时,他暗道不好,若是妹妹喊出来的话,引起家里下人的注意,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所以吴迪飞速冲了过去,然后捂住了妹妹的嘴巴:“别喊啊,你不想让别人看到你这个样子吧?”

吴迪便感觉自己手上传来一阵剧痛,他赶忙放手,原来被妹妹咬了一口……

吴笛忍着羞耻,深吸一口气,紧绷着脸,依然保持淡定地说道:“我才不会喊,你这家伙,跑到我房里来做什么?”

吴迪正视着妹妹的双眼,以显示自己是多么正气凛然,他反问道:“我就是不放心我那表姐,话说你和我表姐在玩什么游戏?表姐这样做,实在是太过分了!”

“才不要你管,你给我滚出去就行了!”吴笛立马翻身过去,就像一只主动埋在沙地中的鸵鸟,仿佛她看不到吴迪,吴迪也就不会看到她一样。

吴迪对妹妹的举动感到好笑,但又感觉非常不爽,用自家妹妹的诗来说,就是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在这个时候,不应该是妹妹主动向哥哥陈诉某变态表姐的兽行。然后在哥哥怀里撒娇,让哥哥拯救妹妹于水火之中么,然后他当然就会听到“叮”一声,妹妹好感度上升100!

可惜,妹妹在她的这位兄长面前,依然各种逞强。态度也一如既往的冷淡,总是让吴迪误以为对方一点也不在意他。

说实在的,这样只傲不娇的妹妹太不可爱了,欠调教嘛!

“你等着,我一定会救你的!”吴迪不容置疑地说道。

吴迪知道聂茜就在吴笛的房间里,这时估计在卫生间,他果断冲进了卫生间,便看到聂茜正在提裤子……

今天是福利日么……这个想法从吴迪的脑中一闪而逝,然后他依然正气凛然地对聂茜说道:“你把我妹妹当成什么啦。快给我放了她!”

聂茜也是神经极为粗壮,她淡定地拉好裤子,然后嗤之以鼻:“今天吴笛是我的宠物,支配权完全属于我,你给我滚一边去!”

就在吴迪愕然的时候,聂茜又似笑非笑,摸着自己的耳钉,道:“刚刚你肯定大饱眼福吧。难道还不满足?啧,要求还是挺高的吧。要不让你溜一溜笛子怎么样?宠物是需要调教的哟……”

“遛、遛、遛一遛?”吴迪的脑海中似乎浮现出了一幅不好的画面,“绝对不要,我的妹妹才不是宠物,总之你给我放了她!”

“切,如果我说不呢,越长大越不听话了呢。”聂茜的语气显得十分不耐。

结果让聂茜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吴迪竟然走到她的面前,一把提起了她的领口,居高临下地看着聂茜,眼神吓人,那种强大的压迫感。让聂茜感觉像是被狮子盯上一样。

“我告诉你!少利用我妹妹的善良单纯欺负她,哪怕你是我青梅竹马的表姐也不行!”吴迪几乎将这话吼了出来!

聂茜显然被吓住了,然后双眼中涌起了一股雾气:“你凶什么凶!我只不过是和笛子玩玩游戏而已,我才不会欺负她呢,她反正有你这家伙护着嘛,你就知道欺负我!”

聂茜将吴笛镣铐的钥匙往吴迪手上一塞,然后就哭着跑了出去,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堵得非常厉害,而且她还发现,自己竟然对笛子产生了一丝嫉妒。

这么多年来的青梅竹马,也比不上才相处不过几年的妹妹么?

在吴迪给吴笛解开镣铐时,吴笛脸上的神情十分复杂,她对吴迪说道:“哥哥,你错怪表姐了,今天的事情,是我咎由自取……”

吴笛将赌约的事情告诉了吴迪,她的语气显得比较忐忑,刚刚吴迪在吼聂茜时,吴笛还觉得挺可怕的,她发现吴迪竟然也有威严满满的时候,所以吴笛忽然挺害怕,要是被吴迪训的话,那也太……好吧,其实吴笛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样的感受。

结果吴迪却温柔地摸了摸妹妹的脑袋,理所当然地说道:“我才不管那家伙是对还是错,反正我就是不要看到你受委屈,无论是谁,都不能强迫你做任何事情!”

吴笛被摸着头,抿着嘴,紧绷着脸,心里告诉自己这家伙又在说大话刷自己的好感度,可是为什么听了他的话,这心中却充斥着难言的甜蜜感呢?

吴笛对此感到十分惶恐,她又不想欠他什么,于是她做了一件过后让自己都觉得无地自容的事情……她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啊,丢人死了!

吴迪当然也被妹妹的举动弄得惊呆了,只见妹妹将她脖颈上还未摘去的项圈的锁链交到了自己的手中,她正以鸭子坐的方式坐在床上,身上的打扮那样性感,她仰着头微笑地看着自己,白皙的脖颈就像天鹅般美丽,纯澈而漂亮的眼眸让人沉醉,然后用最温柔最真诚的语气说道:“哥哥,请调教我吧。”

声音是如此的空灵动听,妹妹的气质依然是这样的高贵优雅,可高贵优雅的妹妹,永远骄傲的妹妹,身为最天才的美少女作家的妹妹,总是对他十分冷淡的妹妹,此时却像是对他好感度百分之百的软妹子一样,对他说:“哥哥,请调教我吧。”

不,就算是好感度已经百分之百了,也不可能说出这种话吧?这个时不时犯傻的天然呆笨蛋,到底是怎么想的啊!你不是最有才华的美少女作家么?

完全慌乱的吴迪,直接甩开了手上的锁链,然后落荒而逃,他的脸上火辣辣的,脑中一片混乱。

而吴笛也愣在那里,过了好久,一把将自己蒙在了被子里,她现在真想拿块豆腐撞死算了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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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自己才是唯一的

吴笛还好,因为能够通过专注于其他事情,而将某些尴尬丢脸的事情忘掉,所以她很快就调整了过来,反正她能够转移自己注意力的事情有很多,比如两首春晚上要唱的歌,一首是顾雅君原创的《曙光》,还有一首则是十分感人的《时间去哪儿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吴笛已经很习惯做这种事情了,比如她的名气虽然越大,但黑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她就让自己不去理会那些黑她的人,眼不见心不烦。

而吴笛这次在秋叶之乡酒店所做的事情,也终于有消息灵通的人将这件事的原因揭发了出来,搞了半天竟然是大学中的社会实践活动……

有人因此而赞叹吴笛的影响力真是大,一个小小的社会实践活动竟然可以引起这么大的关注,而有人则认为吴笛又在炒作自己,当然他们现在也比较清楚,知道可能吴笛自己不会做这件事,但肯定有别人借着吴笛来炒作,最大的嫌疑者自然就是秋叶之乡的主人。

要知道吴笛在这里弹钢琴,可是给酒店带来了大比的收入,尤其是到后面演变成的青年权贵子弟的聚会,那是收入的大头。只是这些人虽然清楚其中的猫腻,但依然将炒作的帽子扣在吴笛头上。

还有人则阴谋论说是春晚幕后策划者的推动,因为本届春晚有吴笛参加的缘故,而又有这吴笛秋叶之乡钢琴独奏在网上热炒,便使得它的热度再次提升,不少已经不看春晚的学生党,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期待——

“有幸在秋叶之乡听了几天吴笛的钢琴曲,虽然对钢琴不太了解,但是这音乐确实非常好听啊!希望吴笛在春晚上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惊喜……”

“音乐好听。人更养眼,我就明着说吧,我去那儿就是为了多看几眼吴笛!所以嘛,春晚上吴笛的演奏,我一定会看的!”

“可惜我家离京城实在太远了,不过依然很期待吴笛在春晚上的表演!”

当然。在吴笛结束钢琴弹奏之后,免不了有一些京城的权贵子弟来向吴笛搭讪,他们的姿态都放得很低,显然他们知道吴笛真正的家世能量。

可惜吴笛只是用最寻常的态度对待他们,十足的高岭之花状态,这不仅没有让这些权贵子弟退却,反而更加殷勤了。

不过必须得承认,这些吴迪结交的权贵子弟,都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个个都能保持着表面上的涵养,倒也不算让人太过讨厌,只可惜吴笛本人对男人毫无兴趣。

至于吴迪这个哥哥,现在在吴笛的心目中,当然是最特殊的男人,不,应该说他一直是最特殊的。

不过在被最近有点怪的妹妹弄得心神失守的吴迪,可一点也没法像吴笛那样淡定。他可做不到通过专注于其他事,来转移思绪。

这一夜。他在柔软的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因为他的脑中还回荡着脖子上套着项圈、穿着几乎等同于情趣内衣的妹妹,几乎以跪坐的方式,将项圈的锁链交到他手里,并用最空灵好听的声音说——请调教我吧,哥哥。

那一刻。仰着脑袋的妹妹,容貌依然是那样完美,气质也十分高贵冷傲,事实也是如此,那日的宴会上有那样多出色的青年才俊。其中不乏实力超过聂家的政阀子弟,可惜自家妹妹却一点也没放在眼里……

对其他男人永远保持冷傲的态度,可对自己却娇柔婉约,这样的女孩,简直让吴迪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大概每个男人都会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孩吧,那实在太能满足男人的征服欲、虚荣心了。

当然,更让吴迪心里被挠得痒痒的,自然是一直很傲气的妹妹,某一瞬间露出的娇态,那种强烈的反差萌,无论怎么想,都是那样美妙。

睡不着觉的吴迪,干脆拿出手机,开始翻看手机中自己妹妹的照片,其中大多是她冷着一张脸,其实也不能算冷,而是一直很平静淡然的样子,似乎一切都不会让她放在心上,这便使得她身上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味道。

其中也有妹妹微笑的照片,不过这笑容也大多是礼节性的,吴迪此时才发现,自家妹妹整个人似乎都包裹在一层厚厚的伪装下,他一定要击溃她的伪装!

当然,吴迪也不由想到了之前自己做得好几件愚蠢至极的事情,最关键的原因,便是他对自己的内心产生了动摇,他竟然还怀疑自己妹妹对他的感情,他到底有多傻啊——自始至终,妹妹始终只对他一个男人欢喜、愤怒、忧伤、娇羞……

可以说,在吴笛没有吴迪时,她就像真正情感淡漠的神诋,但是有吴迪在时,她便有了更多的感情,无论如何,她都是在向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靠拢。

总而言之,一直疼着自己的妹妹就对了,直接当作女朋友来疼,保持与其他女孩之间的距离!吴迪暗暗做出了决定,他认为这才是最正确的,他不能再让妹妹伤心了。

许是因为妹妹的照片缓解他心中难言的悸动,渐渐平复下来的吴迪,终于困意袭来。

“哥哥,我会好好服侍你的。”吴迪的耳畔听到了让他非常熟悉的声音,他不由微微惊讶,环顾四周,却发现周围朦朦胧胧的,但好像是实验初中的音乐室,记得这便是他与自己的妹妹合作那首《隐形的翅膀》的地方。

当他的这个念头升起时,便发现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似乎消失了,然后周围的环境也变得愈发清晰起来……这确实是当初的音乐室呐,不过,他怎么会在这里呢?

他坐在钢琴前,低头一看,不由大为惊讶,竟然是身上一丝不挂脖子上却套着项圈的妹妹,她就这样跪在自己的面前,用温柔如水的目光看着自己,目光中饱含期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妹妹会出现在这里,如果被人发现的话,那就完蛋了,即使他们互相有好感,却也因为兄妹关系,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五章 一个梦而已

结果真是担心什么来什么,原本空无一人的音乐室,竟然坐满了学生,其中有一些分明是吴迪的初中同学,还有一些人的脸则是模糊不清的,显得十分诡异。

等等,为什么叶昭尘这家伙也一本正经地坐在教室中啊?而且一向面瘫的叶昭尘,却带着诡秘的笑容,让吴迪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吴迪觉得这里真是太诡异了,他望向外面,景色依然是朦朦胧胧的,一片模糊,而外面的天空,竟然是粉红色的,哪有这种颜色的天空?

“下面吴迪你给大家弹奏一下今天我们音乐课要教的内容吧。”一个面容模糊不清,却留着一头长发的女老师,对吴迪说道。

吴迪下意识地便要弹奏,却发现按下琴键,却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来,这种情况让他颇为紧张,这些年他早就养成了什么都要做到最好的习惯,这种在全班学生出糗的状况,显然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他感到很焦急。

就在他焦急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下体传来一阵异样,才发现自己这位一丝不挂的妹妹,不知何时已经拉开了他裤裆的拉链,然后将手伸了进去……

卧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妹妹就算偶尔天然呆一下,也不应该在全班学生面前这样吧,若不是有钢琴挡着,那岂不是要上演一场活春宫?话说这种状况只可能是里番或者A片中的情节吧,怎么会发生在现实中?

可是某种禁忌的快感,却让他的身体一下子有了反应,并且他的小伙伴还直接雄纠纠气昂昂地冲出了裤裆,要知道,他的身体一直很健美。本钱当然也十分雄厚。

“哥哥的……最喜欢了。”妹妹一边这样说,一边轻柔地套弄起来,而吴迪都快舒服得呻吟出来了!

在这个时候,他再次弹动钢琴时,却发现钢琴已经能发出声音了,然后跪在他身下的妹妹。满怀爱意地看了他一眼,轻轻拨弄了一下耳边的发丝,动作十分妩媚,她张开了那张粉润的嘴唇,随着琴声的节奏周到地为吴迪的小伙伴服务……

待到音乐达到高潮时,吴迪双手从琴键上抽出,可是钢琴却依然在诡异地响着,他双手按住身下妹妹的脑袋,粗暴地冲击起来。便看到妹妹的脸上,带着微微痛苦的神色,真是我见犹怜……可他却没有停下自己的动作。

当他的快感终于达到巅峰后,并弄了妹妹一脸特仑苏之时,耳边却忽然传来叶昭尘幽幽的声音:“这个福利情节倒是不错,就听你的,写进小说里吧?”

不行,不可以让别人发现的。如果暴露的话,妹妹的名声就完蛋了!我绝不能做危害妹妹的事情啊!但是。刚刚我又做了什么破事?

整个世界仿佛都崩塌幻灭成了碎片,而吴迪也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才发现竟然是一场梦。

没错,梦中的各种情景实在太荒诞了,而且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梦中有时候你越是不想让什么出现。它就越会出现,比如一开始音乐室中明明一个人都没有,到后来却出现了一群学生。

此时,外面的天已经微微亮了,想到刚刚梦中发生的事情。他有些无奈地拂额,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下面竟然湿漉漉的……

吴迪露出了苦笑,怕是任谁也想不到他都这么大了,都还没沾过女色吧,倒是也自己用手解决过几回,电脑里也存了一些小电影,纯洁的小处男一个,跟一般吊丝没什么两样,说出去还真是丢人呐,要知道他在华夏大学的不少同学,都以为他是那种风流倜傥,夜夜笙歌的超级贵公子呢,毕竟以吴迪的身份来说,他只要勾勾手指头,就一定会有女人愿意上他的床。

吴迪换掉了内裤,顺便洗了个冷水澡降一降火,脑中却不由自主地回味梦中的那一幕,他觉得自己还真是差劲透了,梦一般代表潜意识,难道他真是那种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已经想妹妹想疯了的超级变态么?

吴迪想到了以前正处于青春期的日子,才发现那个时候的他好像真心杀伐果决呐,各种吃妹妹的豆腐,连妹妹在做饭做菜时,他都死皮赖脸地从后面抱着自己的妹妹……

吴迪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是兄妹呢?

又是一年的祭典,吴迪看着穿着华服的妹妹与表姐,忽然发现自己的表姐聂茜似乎今天也颇有淑女的味道,可惜依旧比不上自己最爱的妹妹。

聂茜上次虽然和吴迪闹别扭,但是青梅竹马的感情终究深厚,每几日两人又成了打打闹闹的欢喜冤家,之前说好的三人一起参加祭典、放烟花这种活动,当然也没有错过。

三人也玩得很开心,只是在吴迪意料之中的是,自家的妹妹又成了受惊的小兔子,各种逃避他。

终究还是要用强呐……

在无数美丽的烟花绽放在夜空时,吴迪一把搂住了自己的妹妹,聂茜在又如何?什么电灯泡他都不怕!

吴迪并没有说任何话,可是闻着妹妹身上熟悉的馨香的他却知道,感受着她身体每一寸的柔软,没什么好说的,他和她的世界,别人不懂!

那些妄图阻止他们兄妹在一起的人,无论是谁,他都要全部消灭!就算是父母,那又怎样?

别小看了妹控的力量!我要逆天啊啊啊啊!

吴迪表示,之前自家妹妹的无敌文化公司制作的大人气原创动画《叛逆的鲁鲁修》,就很符合他的胃口!

好吧,中二状态全开的吴迪,让他发泄一会儿吧,他太可怜了。

聂茜神色黯然,终究没有多说什么,今年的祭典,依然热闹有趣呢……

春晚来临了,吴笛已经随顾雅君等人已经来到了国家电视台,她的排练非常成功,可见她确实已经将自己的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春晚当然是直播举行的,但是在这之前还会进行一次正式的录像,以防止直播时出状况,然后就能用录像代替。

在这里,吴笛也结识了不少这个世界的明星,有流行歌手、通俗歌手、著名小品、相声演员、魔术师之类,春晚嘛,总归是由这些人的节目组成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六章 《时间都去哪了》

作为吴笛的死忠粉萧逸仁,之前一向不看什么春晚,要看也只会看第二天人人网上精彩的热门分享以及疯狂的吐槽,那些军人歌唱家唱得什么歌颂祖国的歌曲,他反正是一点也不感兴趣。

春晚之中,他最感兴趣的,一就是某大魔术师的魔术,几乎每届都会有他,可惜这魔术水平似乎越来越差,每次春晚一结束这魔术的老底就被网民揭露得彻底,彻底沦为被吐槽的对象。

二就是小品相声,可惜他最喜欢的某小品名家,却已经不参加国家电视台的春晚了,所以这小品的水准也越来越差,每次还加入了不少已经老土的网络段子,可能对那些不经常上网的人比较新鲜,但他看了却像是吃了苍蝇一样。

三是歌星影星,可惜现在似乎朝鲜族艺人比较吃香,而他对这些小国明星又不感兴趣。

不过嘛,这次有吴笛出席的话,他是一定会看的。

与家人吃过其乐融融的团圆饭后,在乡下老家过年的萧逸仁,当然有不少儿时的玩伴,然后他们便结伴出去玩闹一阵,感觉无聊之后,便回来开黑玩了一会儿《荣耀》的排位赛,发现果然是假期,小学生忒多……虽然他萧逸仁也是个坑B,但他自己肯定是不承认的。

被坑了多次的发小们自然怒而不玩电脑了,却是拿出了一副麻将,小赌怡情一番。

“对了,江哥看好时间啊,我可不想错过吴笛的节目。”萧逸仁嘱咐道。

“你这不是废话么,我可是吴迪的歌迷来着,她的每首歌我可是都付费下载的,这次她能上春晚。我反正很高兴,我觉得她如果多开几次现场演唱会的话,影响力才会更大。不然总有一些糊涂鬼,听着吴笛的歌,却还不知道这歌到底是谁唱的。”被萧逸仁称作是“江哥”的玩伴,一副以吴笛忠实歌迷自居的样子。

江哥是农村人。但他所在的农村已经很富裕了,信息也十分发达。

“我虽然既不是吴笛的书迷也不是她的歌迷,但我就喜欢看美女,吴笛可是超漂亮的,所以她的节目我必看。”另外一个昵称为小虎的青年这样说道。

“真服了你们了,不过是一漂亮妞儿,虽然确实有才,但现在漂亮妞儿太多了,有必要坏了哥几个搓麻的兴致?”一个又矮又瘦叫做苟涛的小青年这样说道。

“涛子。反正我们也就只看吴笛的节目而已,又花不了多少时间。”萧逸仁随口说道。

“其实我也听过她的一些歌,看过她的一些书,真心没觉得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我觉得她的作品,缺少了一种真正的感动。”苟涛大言不惭地评点吴笛的作品。

“苟涛我看你就是在放狗屁!”江哥怒骂一声,然后便开始举一些让他听了特动容的歌曲作为例子来反击。

“都是些情情爱爱,一点也没意思。我看啊,这次吴笛在春晚上要唱的。估计也就这样。”苟涛一副不屑的样子。

“好了好了,都少说两句吧,涛子,其实我知道你是个很重情的人……”萧逸仁赶忙打圆场,他可不想好好的发小聚会成了闹剧。

这个苟涛也比较可怜,高中那年父母离了婚。他的性格就变得乖戾起来了,不过还好,他的父母都算负责,隔一段时间也会来看看他,不过这大过年的。他那都已经有了新家庭的父母,自然就不太可能顾到他了,所以他心里对父母有怨气也是真的。

在搓麻过程中,时间渐渐流逝,在大概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终于轮到了吴笛的节目,她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出现在了电视中,这是西式长裙礼服,与这大型三角钢琴十分匹配,那股高雅的气质便完全展现了出来。

饶是苟涛很不爽这妞“破坏”了他与哥几个搓麻的时间,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妞儿确实美如天仙,一边的小虎都已经看直了眼。

吴笛是一边弹奏,一边演唱的,第一首歌曲是顾雅君原创的《曙光》,一首极为适合吴笛的空灵歌曲,风格有些像《鸟之诗》,旋律很动听,毫无疑问是一首高质量的曲子,估计最符合那些乐坛音乐人的口味。

至于《曙光》的歌词,则让人有些不明觉厉,是某金牌词作人捉刀而成,江哥这种吴笛的歌迷,听着这略显酷炫的歌曲,自然就觉得特有味道,可惜它注定不是什么触动人民群众、接地气的大众歌曲。

苟涛就撇了撇嘴,心说这妞儿弹琴的样子确实优雅,可惜这首《曙光》好听归好听,但也不过如此罢了,一点也没有唱到他的心里……

随着《曙光》的结束,电视中传来一阵还算热烈的掌声,但是这春晚的观众,基本上都是有些年纪的,顾雅君这种小众风格的歌曲,还真不合他们的胃口。

而这个时候,《时间都去哪了》那依然优美却更加亲切的旋律终于响起,吴笛也完全酝酿好了感情,这首写亲情的歌曲,她唱得十分投入!

“门前老树长新芽,

院里枯木又开花,

半生存了好多话,

藏进了满头白发,

记忆中的小脚丫,

肉嘟嘟的小嘴巴,

一生把爱交给他,

只为那一声爸妈……”

吴笛那极具感染力的声音,伴随着钢琴伴奏,通过电视,传递到了正在所有观看春晚的观众耳中……许多观众听着这首朴素的歌曲,眼前似乎都出现了自己父母的模样。

苟涛这个时候也完全呆住了,因为这首歌完全唱到了他的心里!如同萧逸仁说的那样,他其实是个非常重情的人,尤其是爱着自己的父母,只可惜……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吴笛这高潮部分的歌声充满了真挚的情感!

许多在场的上了年纪的观众们,听到这首充满了亲情味道的感人歌曲时,甚至有人落下了泪水!

苟涛这个时候也低下了头,咬着自己的唇,强忍着要哭的冲动……从来没有哪首歌,像这样让他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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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章 红极一时

吴笛最终在一篇震耳欲聋的掌声中退场,在场的不少上了年纪的观众,都在一边鼓掌一边抹着泪水,这首歌其实最能够感动的群体,便是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观众,因为一般真正有了孩子,并将自己的孩子拉扯大,才会知道做父母的辛苦……

至于苟涛会这样感动,当然是因为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这个时候忍不住向江哥道歉:“这首《时间都去哪了》实在唱到了我的心坎了,我收回之前我对她的评价。”

江哥展颜一笑,摆了摆手:“我就知道吴笛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了,这首歌是这次春晚了最好的节目!”

“她也是春晚里最漂亮的女人啊!”小虎忍不住补充道。

萧逸仁看着退场的吴笛,想到当年自己与吴笛同班同学的日子,不由叹了一口气,要知道吴笛还是当年他的初恋来着,每周都会给吴笛送情书送爱心形状的棒棒糖,他到现在还在用【学霸的你】在海角论坛更新那个叫做《我不能安静地坐在你的身旁》这个帖子。

不过他也知道,随着吴笛的名气越来越大,他与吴笛的距离自然就越来越远了,但是,这又如何呢?反正他一定不会背叛这个女孩的,也许等到他的年纪更大之后,就会放下这一丝执念了吧。

在听完这首《时间都去哪了》之后,几人也散了,马上十二点了,大年初一就要来了,萧逸仁还要帮自己的爷爷放炮仗,而这个时候外面也响起了层出不穷的炮仗声。

当然啦,随着现代技术越来越发达,年味自然也已经没有以前浓厚了。想当年萧逸仁在大年初一时最喜欢出去拜年,然后就能得到不少好吃的,不过现在嘛,他去几个村上关系好一些的人家拜一下就已经失去了兴致,还不如在家玩电脑。

像现在,他就在电脑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人人网上各种对春晚的吐槽。用吐槽吐槽的话说“一定要看春晚,不然明天看不懂人人”……

还有一些网民对春晚增加搞笑度的建议——以后给春晚发短信直接在电视上变成弹幕这个计划可行么?

这次的春晚有一个很大的亮点,便是一个十分漂亮可爱的小女孩愣是转圈圈转了四个多小时,这位小女孩可是小有名气的舞蹈家。于是就有人调侃说——转圈都是绝活,因为不转不是华夏人。

这显然是在吐槽某些XX空间,人人网弄出来恶心人的文章,往往这些文章就是用来钓鱼、洗脑用的,意图煽动国内外矛盾,最后总要加上一句——不转不是华夏人。

而这些文章的作者嘛。都成了国家电视台的一些著名主持人白XX,水XX,甚至还有姚琼这样的公共知识分子,还别说,加上一个“作者姚琼”这样的前置之后,看得人就更多了。

实际上吴笛哪怕是一个很纯粹的作家,很少去针砭时弊,却也出现一些这样的文章《吴笛:华夏国内一百条你不能反驳的黑暗现实》——“……最后。不转不是华夏人!”

想当年萧逸仁也曾被这种脑残文骗过,他还满怀激动地转发过。仿佛转了之后就成了真正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华夏人一样,后来一想,尼玛老子是不是华夏人,还用你来废话?

然后他还发现这些文章有些实在是漏洞百出,看似数据详实,实际上全是胡编乱造。你要是用真实数据去打脸嘛,对方抒情党又会满怀深情地说,你有数据,但你有良心么?

不得不说,现在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发明家实在太多了。

除了疯狂的吐槽以外。让萧逸仁比较开心的是,唯独吴笛的节目遭受的吐槽较少,尤其是她所唱的第二首歌,若说第一首《曙光》还有一些网友在吐槽说这歌词太文艺电波,让人稀里糊涂以外,但这第二首《时间都去哪了》却因为歌颂亲情,充满了正能量,而吴笛唱得又十分感人,所以得到了许多人的推崇。

萧逸仁看到这个已经成了热门分享的视频下方,有许多评论都说这首歌很有味道,“非常感人”“都听哭了”“听一次哭一次”这样的评论屡见不鲜。

萧逸仁觉得这些动不动就听哭了的人,感情未免太充沛了,他听了几遍虽然也挺感动,却还达不到落泪的地步,也许是因为他还没有当过父母吧。

所以,可以想象,伴随着吴笛在春晚中的表演,这首《时间都去哪了》也红极一时,许多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评论与报导。

《X省日报》这样评论道:“今年国家电视台“春晚”上,有一首歌叫做《时间都去哪儿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歌中所饱含的亲情,以及对亲情无法弥补的愧歉,引起了人们的共鸣;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也以最真切、最温情的方式,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文化华夏》:“今年春晚中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戳中无数人的泪点,甚至还有消息称,这首歌在彩排时便唱哭了春晚的总导演……放眼当今乐坛或娱乐圈,各种各样的演唱会,或是五花八门的晚会、综艺节目,最经常被演绎传唱的,都是描写爱情,歌颂青春的歌曲,歌颂亲情的歌曲少之又少。而《时间都去哪儿了》却独辟蹊径,凭借对亲情的演绎与歌颂,瞬间就击中了亿万电视观众最柔软的内心,让无数人在春节这个万家团圆的时刻,收获了久违的温暖和感动……是春晚的舞台成就了《时间都去哪儿了》,同时也是《时间都去哪儿了》为遭遇网友激烈吐槽的央视春晚增添了一抹亲情的暖色调。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观众来说,认真品味这首歌背后所反映出来的人文内涵,所体现出来的亲情之暖,无疑更有意义。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时间都去哪儿了?”

某网友评论:“时间去哪了?吴笛演唱的这首歌颂父爱、母爱的歌曲,第一次聆听就被它深深地打动,吴笛的嗓音深深地吸引我,没有过多的修饰就能听出生活的沧桑、经历的丰富……犹如歌词中那样,我们如一颗幼小树苗,慢慢的长大,开花,结果,然后再哺育下一代的幼苗,犹如这是一个轮回,谁都跑不掉。这也是歌词中见慨叹‘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的原因吧。‘记忆中的小脚丫,肉嘟嘟的小嘴巴,一生把爱交给他,只为那一声爸妈。’歌词很直白,但是最容易戳进人心中的那个结……自己的父母却总是依然的平静,只关乎你的需求,把自己深深的埋进了他日渐发白的头发中,岁月刻画的脸上的皱纹中。总是对自己说珍惜身边的人,可是对自己的父母总是忘了说一句谢谢。时间都去哪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八章 史诗大作

新的一年就这样过去了,吴笛凭借着春晚中的表演,终于为广大人民所熟知,这种巨大的广告效应,甚至带动了她名下作品的销量,而她的歌曲下载量自不用说,再次达到了新的高度,吴笛在乐坛可谓出尽风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有不少广告合同,电视剧甚至电影片约,向吴笛袭来,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她根本就不是什么专业的演员,很显然,这些人看中的就是她的人气。

煌萌传媒也有高层人士提出可以让吴笛乘胜追击,举行全国演唱会,乃至于全世界的巡回演唱会,这样可以使吴笛携着这样一股气势,一飞冲天!

可惜吴笛自己却没有答应这些事,她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

吴笛在寒假剩余的时间中,写了一些有关《三国》的短篇小说,大多是官渡之战前一些诸侯和武将的事迹,再次丰满了整个系列的小说。

比如说刘焉这位汉室宗亲颇有远见,看到以后乱象的萌芽,建议灵帝改州牧,以宗室守边,保全汉室力量,还有则是少年时袁绍与曹操一起胡闹的场景,这样的场景去对比第三部《三国》系列小说中袁绍与曹操之间的大战,还是非常让人唏嘘的。

有时候哪怕是最要好的朋友,却不得不因为各自的地位,而为之一战,两人已经不仅仅是自己了,而是代表着各自的利益集团。

吴笛还写了那位少有大志的陶谦以及杀得胡人丧胆的白马将军公孙瓒,还有“曲有误,周郎顾”、“荀令留香”这样的名人轶事。

这周瑜在音乐上的才华自不用说,“曲有误,周郎顾”的故事应该基本上都知道,而“荀令留香”讲得便是尚书令荀彧。他同样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美男子,好熏香,《襄阳记》中记载:“荀令君至人家,坐处三日香。”

这些番外小故事,很大程度上丰满了整个《三国》系列小说,也让许多读者纷纷感叹,他们愈发觉得吴笛所架空出来的历史。实在太具有真实感了!

除了这些小故事以外,许多有关《三国》的插画以及音乐,都陆陆续续地公布了出来,其中吴笛那极为精美的画风,让读者们感到了一种真正视觉上的享受!

ACG界人士忽然觉得这《三国》是个极好的题材,尤其是某些专攻BL的腐女们,在吴笛那个世界有东方幻想乡这种几乎都是由萌妹子,好吧虽然是妖怪但也是萌妹子,组成的世界。让不少宅男沉迷其中。

而这个世界的《三国》系列的同人发展形势,渐渐有些类似幻想乡,因为其中大多是超唯美的男性角色,以至于吸引了大量的腐女,所谓腐女能顶半边天可不是说笑的,在微博上,甚至时常有《三国》系列的腐女粉丝在刷屏,因为看到了某些让她们激动的同人本子……

至于在一些弹幕网站上。则早有一些技术宅制作了一系列有关三国的视频,甚至还将吴笛发布的一些音乐无缝穿插了进去。吴笛自己看了之后都感叹——高手在民间呐。

在吴笛开学之后,春暖花开的时节,吴笛的《三国》系列第四部小说终于上市,这次她运用的并非pov写法,而是原版《三国演义》的多视角写法,主要是因为这官渡之战到赤壁之战这段时期。各种闪光的人物实在太多了。

首先是徐庶这个在诸葛亮之前辅佐刘备的人物,他甚至还破了曹仁的八门金锁阵,而这曹仁也是曹操手下极为有名的大将,或许武力值并不怎么样,但却是像周瑜那种善于排兵布阵的帅才。

只可惜徐庶因为母亲问题。最终只能“身在曹营心在汉”。

接着便是刘备的“三顾茅庐”还有隆中对,若是这个情节没有的话,那又怎能凸显出诸葛亮与刘备的君臣相知?“三顾茅庐”在吴笛那个世界都成了经典成语了……

之后就是在长坂坡杀得七进七出,单骑救主的常山赵子龙,这位当年击败吕布的白袍小将再次出现,却已经不是什么小将了,而是达到了巅峰期的超一流武将。

最后就是围绕着“赤壁之战”所展开的最精彩情节,有诸葛亮为了联吴的舌战群儒,有周瑜与诸葛亮之间的琴音交流,有周瑜利用蒋干使用的反间计,黄盖的苦肉计,还有庞统的连环计,以及曹操在发动总攻前的横槊赋诗——《短歌行》……

吴笛知道在这其中有许多与史实不符的情节,但是却依然这样写了,因为她知道这样写才最精彩,三方之间的尔虞我诈让人看了简直拍案叫绝!

可以说,参与这场赤壁之战的曹、刘、孙不愧是最终三足鼎立的国家,它们都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案!

哪怕是曹操,在败退华容之后,面对追兵所表现出来的豁达,也让人觉得,不愧是曹操!

虽说这第四部《三国》系列小说是真正典型的史诗大作,将战争写成了真正的艺术,但由于没有一个主视角,使得它的销量并不如第三部写郭嘉的《三国》,然而它的口碑却是四部《三国》中最好的!

喜欢看战争的大部分男性读者,都觉得吴笛通过这一部小说,将古代的战争艺术完美地展现出来,而那些学院派的作家们,则认为吴笛给写古代战争的作家们,立了一个真正的标杆!

还有一些特别喜欢《建安风骨》中曹操那首“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短歌行》的读者,在看到曹操的那首《短歌行》便是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出场的时候,都感觉非常契合应景,只可惜最终曹操兵败赤壁,否则便能真正一统天下了。

事实上,后来发生那样悲惨的“五胡乱华”,除了晋朝奇葩以外,与之前连年的三国混战也不无关系,那耗费了太多的民生。

吴笛最后还准备再写两部《三国》就彻底完结,完结后的番外短篇小说她也会写,毕竟这可以让整部《三国》更加饱满,它是真正的史诗大作!(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九章 极致的文艺

在吴笛个人的文坛之路越来越顺利时,它的的无敌文化公司,这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有大批的人才加入,并独立制作出了许多受欢迎的作品。

杂志这一块,因为有钱四梁这样极具才能的运营主管在,不论是小说杂志还是漫画杂志,都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也进行了细分,漫画杂志分成了少年向、青年向的。

还有小说杂志,除了《最独唱》由于一直坚持刊登有趣好看的小说,而越来越受欢迎以外,钱四梁后来又提出了一个专门刊登文艺向作品杂志的企划,然后获得了批准,显然这说明钱四梁的野心十分巨大,在《最独唱》已经力压《时光碎片》与《青春祭》之后,他还想要办传统文艺向的杂志,然后二者互补,碾压一切!

这份文艺向杂志的名字叫做《解语》,虽说它是刊登传统作品的杂志,但它的内容与一般作品却有所不同,因为钱四梁在娱乐圈的人脉颇为广泛,所以他邀请一些有争议的名人进行跨界写作,一时间获得了很大的关注。

钱四梁在无敌文化公司可谓如鱼得水,整个公司极端自由的风气,让他的好点子总能够变为现实。

《解语》了经过14个月的准备和约稿,明面上的主编是吴笛,但这次负责内容的却是钱四梁。《解语》的第一部叫做《第一次与你相遇》,收入28篇文学作品,形式包含小说、诗歌、杂文、散文等。其中除了钱四梁所邀请的有争议跨界名人作品以外,还有著名作家吴笛、袁龙川、花泉镜、秦治思、姚琼等人的文艺向传统作品。

《解语》系列春夏秋冬每季出版一部,每期只会严选30篇以内文学作品。对于选择的标准,吸取了昔日教训的钱四梁。认为这部文艺向的杂志最重要的是还是内容——在文艺的同时,也一定要具备两个字“好看”或者说“有看点”。

“如果是评论性的文章,我们希望文章是深入浅出的。如果是虚构类的作品,我们希望是‘通俗’的。”钱四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文艺与通俗并不冲突,像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就是典型的文艺与通俗兼而有之,所以这部名叫《解语》的杂志在本质上也是商业向的作品,但是却用文艺包装了起来,它的卖点其实也在于“文艺”。

不得不说,钱四梁对商业元素总是把握得非常敏锐,他还充分地扯了吴笛作为大旗,反正表面上吴笛就是《解语》的主编,他在接受采访时,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吴笛会给我们一些指导性的意见。也会执行她的一票否决权。她有时候挺苛刻,挑剔,有时候也比较率性。她平时并不会过多地要求我们……她是真正自由的精灵,对我们的管理也相对‘自由放纵’。”

而《解语》还紧跟时代的潮流,以电子杂志的形式,制作成了手机客户端,一经上线,平台上客户端的下载量便超过了百万。其中大部分是吴笛的读者,可见像吴笛这样的作者。无论在哪里,都能撑起一片天空。

吴笛在接到钱四梁的约稿后,心说既然是文艺向的杂志的话,那她就玩一玩纯粹到极致的文艺好了,不需要考虑一丝商业性。

她在《解语》第一部中发表的文艺向作品名叫《双生花》,身为文艺女青年的吴笛。在写这部作品时,完全摒弃了“商业性”的束缚,或者说她早就想要玩文艺了,于是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有韵味有深度,充分展现了她那华丽到极致的文笔。

在天净沙的小说论坛中。这部小说不像小说,散文不像散文的作品,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不知道吴笛的作品到底在表达什么。但是,越品味这部作品,却越觉得有味道……

这部小说的大概内容便是:一个女孩,是名高音歌手,她会在雨里唱歌,唱到泪流满面。有一天,她唱歌,为了发一个高音,死在了舞台上。她是那么地美,那场唱歌的情节,看着就有种死亡感。而她死去的瞬间,在很远的地方,有另外一个与她名字一模一样的女孩,正在和男友做爱,她顿时心痛如割。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她感觉到孤独了。从此,她无论走到哪里,那场音乐都会响起,她思念着那死去的女孩,爱情也抚慰不了这种思念。就象是一个苹果的两半,一半属于梦境中因为歌唱而死的女孩,而另一半则属于现实中还活着的她,所以一个死了,另一个活着。她们只相遇过一次,在车站,死去的女孩无意中看见了还活着的女孩在公共汽车上,车子正在开走,她有些没看清楚;而活着的女孩则无意中将她拍入了照片。可惜这一次之后,她们再没能相遇……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文艺的故事,优美而神秘,分处两地的少女,一般的年纪,一样的名字,都有着天籁般的嗓音与音乐天赋……整篇文章的文风绚丽而优雅,尤其是那个死去的少女,在舞台上以天鹅垂死般的哀鸣歌声演唱时,在用客户端阅读的读者,都能听到吴笛为自己这篇文艺向作品而创作的音乐,文字配合着音乐,让人在灵魂上感受到了一种震颤感!

只不过,震颤归震颤,这篇文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那两个女孩,又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读者们都搞不明白,所以诸如这样的评论层出不穷——“文青光环全开的吴笛真可怕,文艺向的小说真可怕,我完全没看懂”“着实没看明白”“

我没有看懂!!我要气死了!!!吴笛我恨你啦!!!!”“看时很混乱,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画面色调如此暧昧,让我昏昏欲睡。总之,太文艺了吧~~”

“差评!多愁善感的女主+美丽诡异的场景+华丽到极致的文笔+双生的外壳+情情爱爱哭哭+冗长沉闷的气氛=好文章?用不着说‘看不懂’,因为这部小说根本没有主题,只有纯粹的情感发泄!!这就好比进入别人的XX空间,见到一堆心情日志,什么笑笑哭哭爱爱恨恨我们当然是不懂的啊!!!这纯粹是吴笛的自我发泄而已!”

这些吐槽的人之中大部分都曾自诩为文艺青年,可他们现在才发现,文艺起来的吴笛实在是太可怕了,明明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文章,每个字都读得懂,但组合起来怎么就看不懂了呢?

可惜虽然有很多人都看不懂,但大家都觉得这篇文章很棒,在读者反馈中,它的评价甚至达到了9.9星,真是太诡异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章 互相理解

当然,普通的读者也许读不懂吴笛这部纯文艺向的小说,但对那些学院派的文人来说,解读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文章,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事实上,无敌文化公司企划的文艺向杂志《解语》,获得了许多赞誉,不少学院派人士认为,这才应该是真正的好杂志,因为它其中的文章,总能够引起读者们的思考,而且都是耐读的文章。

学院派青年作家阿诚就在文艺青年们聚集的荷叶网写下了自己对吴笛这篇《双生花》文艺向文章的思考,然后被转载到了天净沙小说论坛,让不少人更深入地理解这样一篇充满韵味的文章。

阿诚认为,这是一篇很耐看的文章,他反复阅读了不下五遍。他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这不是一篇故事性很强的小说。姑且就将它称之为小说吧,虽然它的结构一点也不像小说,它太过任性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篇不太‘好看’但却非常耐看的小说(故事性强的小说往往让我不会再有看第二遍的欲望)。而《双生花》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五遍。她有的是对细节的精致雕琢,有的是对情绪含蓄地铺陈。

的确,看完整篇小说并没被故事抓住的感觉,但却为一种情绪所笼罩,让人整晚难以入睡,

夜里,路灯昏黄的光线从窗台漫进,小说中那似乎能够通灵的歌声久久地无法散去。(感谢吴笛还是个原创音乐人,她将自己的文字与音乐完美地结合了起来,我感觉她若是去拍电影的话,一定会成为电影大师)

不是占据、不是震撼,是弥漫。这正是文艺向小说的气质。

一种情绪在弥漫,没有太强的叙事性。但对光影、色调、水气、甚至尘埃,对这些细节的捕捉,和背景音乐引领,构成了她暗淡、柔软、忧郁、又略带暖意的调子和质感。

……”

洋洋洒洒一篇不下于三千字的读后感,被阿诚命名为《孤独迷失是生命的本质》的文章,受到了许多文艺青年的追捧。

阿诚并没有仅仅着眼于小说本身。而是结合了吴笛本人的成长经历,他认为,在所有人都追捧着吴笛的时候,这位才华横溢的青年女作家,却一直处于孤独与迷失之中,或许她在写这篇文章时,很任性地将自己那四溢的情绪都融入到了文章中去。

阿诚并没有在评论中吝啬自己对吴笛的赞美之词,作为一名比吴笛出道还要晚的青年作家,他心中对吴笛的倾慕。圈子里不少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阿诚一直觉得,吴笛骨子里就是一位极为浪漫的诗人,她那种无时不刻散发的文艺气质,让人着迷。

虽然是学院派的青年作家,但阿诚也知道,文章的商业性也十分重要,若吴笛没有之前的积累,她写得这样一篇文艺向的文章。可能只会在小圈子里流传,而不可能引起这么多人的讨论与揣摩。

阿诚写得这篇《孤独迷失是生命的本质》就像是引燃了一个导火索。不少学院派的文人开始纷纷表达自己对吴笛这篇文章的解读。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曾获得过周迅人文学奖的吴笛,在文坛中的地位已经渐渐巩固,加上《三国》系列小说越来越有成为巨著,并一举获得遁矛文学奖的趋势,不少文人自然就开始研究吴笛的文章了。

一个笔名叫“书鱼”的作者就写了一篇《女性的纯粹情感——关于《双生花》》。里面有一段便是“女性总是更为敏感,更相信直觉,更注重内心的感知,这些在某些时候比生活本身更重要,更值得珍视。更多时候。女性宁愿跟随自己内心的感受而行事也不愿意做长篇累牍的分析。请相信,这不是弱点,这是天性。是天性中仅仅属于自己的、私密的、纯粹的情感。



这样的观点让不少人都接受了,现在大部分读者已经明白了,这《双生花》纯粹是吴笛个人的情感发泄,只是小说中的那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是不是都是吴笛自己呢?

吴笛最好的朋友之一的夏薇薇,似乎更懂这样一篇文章,尤其是她在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吴笛与吴迪的关系之后。

“两个女孩在千里之外,同样的的发色,同样的面孔,都从事与音乐有关的职业,都失去了母亲,同父亲感情深厚,心脏都不好,有同样的唇膏,和一只用来颠倒看世界的玻璃球。甚至可以彼此感知对方的存在,她们曾会逢在同一个广场,只有几分钟,其中一个还尚不知晓。这也许就是命运。

在我的少年时期,我第一次听闻世上的另一个我这样的故事,觉得浪漫无比,在世界上的一个角落,有个人同你一模一样,对细小事物的感知相通,你还未及开口她已经明了,你伤心之前她已抱着你痛哭。自我听闻这个童话我就立定心思寻找世界上另一个我,在孤独的时候常会幻想另一个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当那个还活着的女孩突然流泪,我相信她能够感知同样的灵魂已经离开人间。

……

在长大以后,我听过很多关于双生的故事。有的是同胞姐妹,一早离散,相逢后爱上同一个男人。有的是一男一女,心灵相通,因缘际会,立刻天雷勾动地火,最后又怅然分手。有的是同名同姓,住在一个屋檐下渐渐磨合,慢慢变作一个人。这些故事磨灭了双生这件事情的美好度,让我不那么期待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而这篇文章让我重新期待世界上有这样一个相同的灵魂,也许我们不必相见,在漂泊的时候知道彼此安好,知道自己不是孤单一人,已经足够。

……”

夏薇薇写下了这样一篇自己的体会,然后打通了吴迪的电话。

“喂?”

“看过小笛的那篇《双生花》了么?”

“嗯,她的每一篇文章我都会仔细看的,因为我总是知道她在写这样一篇文章时,她在想什么。”

“就像是你自己写出来的一样?”

“是啊……那种感觉,很愉悦呢。”

“我觉得,你和她其实是一个人吧,只不过一个是男性,一个是女性。”

“哈哈……谁知道。不过,我爱她胜过爱自己。”

“好好对待小笛,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吴迪挂了电话,嘴角微翘,没想到让他比较头疼的夏薇薇,竟然因为吴笛的这一篇文章而想通了,该说不愧是他的妹妹么?(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一章 烦恼

大一下学期已经来临了,而吴笛在中都大学的人气则越来越高,原因嘛,自然就是她在春晚中的精彩节目。

同样,吴笛因为担任《解语》杂志的主编,也让不少文艺青年趋之若鹜,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够在上面发表,但他们却不知道吴笛只是挂个名而已,这份杂志真正的负责人是钱四梁团队。

总而言之,这些文艺青年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偶像,因为实在没人能够像吴笛那样写出那么有韵味的文章来。

不过中都大学的学生毕竟都是有些傲气的,没有像小说中那样搞出个什么后援会。

最近让吴笛烦恼的一件事是,她终于遇上了传说中追起女孩来死缠烂打的男生,他每天都会在吴笛寝室门口等待吴笛,并且还会给吴笛送各种各样价值不菲的礼物,哪怕吴笛一件也不接受。

这是一位大三的学长,名叫廖耀卿,最关键的是这位学长来头还不小,是中都当地的豪富子弟,虽然长相一般,身高也比较矮小,可却品学兼优,在追吴笛的过程中,虽然死缠烂打,可却没有过分的地方。

有许多女孩都对吴笛非常羡慕,居然能够让这样一位富有魅力的学长如此真心实意的追求,至于这魅力嘛,当然来自于廖耀卿的出身与他自己展现出来的能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对方都是非常有前途的男生。

至于中都大学的大部分男生,都对此冷眼旁观,还有人在背地里嘲讽廖耀卿这矮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吴笛的眼光那是何等的高,会看上你?不过这些男生绝不承认他们没有廖耀卿那样有勇气也没有他的恒心。

吴笛已经不知道拒绝了他多少次,奈何此人却说他认定了吴笛。哪怕吴笛有男友,他也要追,哪怕吴笛结婚了,他还是要追!这个宣言倒是霸气,但他显然知道,吴笛既没男友也没丈夫。

这种死缠烂打的作风。让吴笛实在头痛,而廖耀卿这个真心实意的追求者,也因此被不少关注着吴笛的媒体发现了,不少媒体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般,纷纷对此进行了报导。

如媒体们预料的那样,由于吴笛这位国民偶像在感情上似乎一直是空白,虽然拒绝了许多优秀男生的追求,但是却很少有像廖耀卿这种死缠烂打风格的,这无疑是值得炒作的地方。而且这种新闻出现后,使得这些媒体的关注度都有所提高,就连现在在用度娘搜索吴笛时,打“吴笛”两个字,都会出现“吴笛

廖耀卿”。

这时,在吴笛的寝室中,外面又传来了廖耀卿弹唱的声音,竟然还是吴笛的那首《简单爱》。唱得倒还有模有样,吉他弹得也还不错。顿时又引起了不少人的围观,其他寝室中的女生也纷纷探头出来。

室友俞筱便对吴笛调笑道:“笛子,那痴情种子又来求爱啦,从下学期开学一直到现在,看在人家这么有恒心的份上,你就给他一个机会呗。试着处一处呗,反正你还是单身来着,大学里不谈恋爱的话,那这大学也就白过了……”

吴笛正在噼里啪啦地码字,完全无视了外面的弹唱声。以及俞筱那开玩笑的提议。

这个廖耀卿,吴笛宁愿他品行不端,甚至采用一些极端手法,毕竟是豪富子弟嘛,肯定对某些手法耳濡目染,这样一来,吴笛动用武力,甚至势力碾压之即可。

但让吴笛感到无奈的是,廖耀卿这位学长是个老实人,品行很端正,而且以前一直很内向,从来就没有追过女孩,甚至之前都没关注过吴笛。

但在春晚上看过吴笛的表演,以及知道吴笛与他在同一个学校之后,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疯狂地追求起吴笛来,他追求女孩的手法也极为粗糙,感觉就像是从度娘上搜索“大学中应该怎么追女生”之后,立马便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然后便按照上面的思路来追了……

然而他似乎又嫌这种追女孩的方式太慢,都说要先从朋友做起什么的,他感觉太麻烦,于是他直接拿着鲜花在吴笛寝室门口向吴笛表白了,当时就把吴笛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她就没见过这种愣头青。

结果自然是表白失败,吴笛甚至都不认识他,又怎么可能接受呢?

吴笛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却没想到这是廖耀卿疯狂表白的开始,他像是准备用最炽热的爱意去融化吴笛,也可能他认为死缠烂打就能够降服女孩完全是真理中的真理。

不得不说,这内向的老实人一旦疯狂起来,就像是火山爆发一样,让人扛不住。而吴笛碍于自己的道德准则,又不能采取武力,她总不能因为对方这样追她,就打对方一顿吧,所以她宁可对方是个无下限的坏人,这样自己就能采取极端手段了,可惜廖耀卿是品性纯良的老实人……若是有些泼辣的女生,直接下楼去拿起吉他就砸了。

万般无奈之下,吴笛忍不住向远在京城的兄长大人打了个电话。

“真是难得啊……居然主动向我打电话。”吴迪的声音依然充满了磁性,十分好听。

“有人追我,怎么办?”吴笛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在学校也有女生倒追我呢。”吴迪轻笑道。

“可对方死缠烂打,非常认真,我都拒绝了很多次,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吴笛蹙眉道。

其实吴迪一直关注着自己的妹妹,自然知道追吴笛的男生是谁,也当然知道对方的一切情报,不过就是一个小角色而已,妹妹因为对方是个好人而不忍下狠手,他却不会在意对方是什么人,他只知道,对方让自己的妹妹很困扰,甚至打扰了妹妹的学习环境,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事情。

吴迪的眼眸变得幽深起来,他淡淡道:“我会来帮你的,这一次,可别让其他人来打扰我们啊。”

电话那种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才有些慌乱地回应:“嗯,我等着你。”

吴迪觉得自己要感谢那位名叫廖耀卿的家伙,因为他的脑中已经有了一系列的计划。(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二章 盛大的表白

天空碧蓝如洗,中都大学校园中的空气是这样清新。

廖耀卿还在弹唱,他坐在女生寝室外的花坛上,满是深情地唱着一首首情歌,却不知道他这种求爱方式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了,那时候还是诗歌鼎盛之时,文艺青年如果不会写诗,不会弹唱的话,那根本就算不得文艺青年。

当然,即使到现在,用吉他弹唱来表白,亦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

廖耀卿最近一直处于亢奋的状态,他以前也听说过吴笛,可在春晚上那个一边弹钢琴一边歌唱的音乐精灵,仿佛一瞬间击中了他的心房,他无比确信,这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

原来他以前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一直专注于学习之中,便是因为自己没有找到真正的女神么?现在,他终于找到了!

然后,他便果断地发动了自己笨拙而热情的追求,一次次的表白失败并没有让他退缩,反而激起了他更大的决心!

廖耀卿可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追求吴笛的,在充分了解了吴笛的经历之后,他便发现,对方是如此的纯洁,与现在愈发开放的女大学生不同,吴笛甚至到现在都没有恋爱过……

这其实是廖耀卿最喜欢吴笛的地方,她是如此的纯净,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他啊!

没错,这就是廖耀卿真实的想法,他骨子里是个极为自负的男人,哪怕他看起来非常老实内向。

随着他追求的时间越来越持久,中都大学中的舆论也在渐渐变化,女生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这位痴情的男生,在她们看来,优秀的廖耀卿与吴笛是非常相配。最关键的是,如果吴笛恋爱了的话,那其他优秀的男生就能死心了……

对于吴笛这种几乎盖过了整个中都大学女生们风头的第一校花,除了其中的一些吴笛的女粉丝,其他女生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吴笛,当然各种羡慕嫉妒恨。

不仅仅是吴笛。就连万芳媛这样的才女,在私下里,都因为是通过特殊门路进来的,而被受到了一些歧视,有人甚至认为她不配成为中都大学的学生,而且她的个人专业成绩并不算太好。

可惜这种学业歧视不适用于吴笛,吴笛上学期的学分绩点几乎是满值,当之无愧获得了奖学金,外语四级更是考出了逆天的成绩。再挑剔的教授也找不出吴笛在学业上的缺点。

如果吴笛恋爱的话,那一定就没法在学业上这么逆天了吧……不少被吴笛压得够呛的学生都出现了这样的期待。

至于男生嘛,当然不希望吴笛就这样被廖耀卿追到手,可不得不承认,廖耀卿追求了这么久,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这个精神实在可嘉。以至于廖耀卿他们系的男生,都转而开始支持廖耀卿了。甚至还帮廖耀卿出谋划策。

吴笛再才华横溢,也一定要被男生征服!这是不少支持廖耀卿的男生的看法。

因此,中都大学的舆论渐渐偏向廖耀卿,但是网络上的舆论,却一致偏向吴笛。

“笛子可别被这种男生骗去啊,别看他追得那么凶。可以我过来人的经验来看,追到手之后,肯定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热情了!”

“我心目中的吴笛是永远的女神,永远单身就好了,任何想要泡吴笛的男生。都绝对无法原谅!”

“姓廖的恶心死了,这种死缠烂打不要脸的男生最讨厌了,人家吴笛都明确拒绝了,可他却还是不死心,要不要这么无赖?”

“支持吴笛!我希望笛子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而不是这样被人强行追求!”

……

还有一些极端的粉丝,号称如果廖耀卿再这样执迷不悟下去,小心自己的身家性命,当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在网上放嘴炮。

就在吴迪从京城来中都拯救妹妹于危难之中的时候,廖耀卿又来了一次极为引人注目的盛大表白。

这一天晚上,大约八九点钟的时候,吴笛还在寝室内看书,拜廖耀卿所赐,她最近几乎成了和水伊人差不多的宅女,她实在不想出去就被这个学长纠缠,哪怕他一直很彬彬有礼地对待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可是吴笛现在看到这个人的脸,就觉得烦。

还好夏薇薇够仗义,一直陪伴在吴笛身边,她现在在吴笛寝室待得时间比自己寝室都要多,有时她甚至直接和吴笛睡在一起,因为她的那个寝室,实在让她难以忍受。

夏薇薇大二时决定出去租房住,顺便拉上了吴笛,她询问了吴笛的意见,发现吴笛同意之后,就愈发期待和吴笛同居的日子了。

夏薇薇知道,其实自己已经爱上了吴笛,不过她隐藏得很好,反正女孩间亲密一些也没有人觉得不妥。

夏薇薇这时还在与吴笛讨论文艺向小说的写法,她太喜欢吴笛之前写的《双生花》了,这种故弄玄虚晦涩意识流的调调,简直迷得她难以自拔。

“小笛,到底怎么能写出好的文艺向作品?”夏薇薇一边把玩着吴笛的长发,然后放到鼻间,一边对吴笛说道。

吴笛正欲回答,却听到寝室外一阵喧闹的声音,她不由皱起眉头,

正好在阳台上晾衣服的曾巍然,对吴笛说道:“笛子笛子,粗大事了,那个死缠烂打的家伙,这次要玩把大的,下面开始摆心形蜡烛了!而且还有好多男生啊!”

“我去,真的假的?”正在网上和自己男朋友聊天的俞筱,立马跑到了阳台上,她反正是寝室里最八卦的。

只有水伊人依然奋战在《荣耀》之中,这个死宅连有人追吴笛都不知道……

夏薇薇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恨意,她知道吴笛绝对不可能喜欢上廖耀卿的,她很讨厌这个男生这样打扰吴笛,吴笛有她就够了,至于吴迪嘛,一变态妹控毫无竞争力!

“文艺向的作品,最重要的是表达自我,能够将自己的情绪融入作品中,就是一部很好的文艺向作品,它不是写给别人看的,是写给自己玩的。”吴笛毫不在意外面的喧闹,反而对夏薇薇解释道。

夏薇薇听了吴笛的话,心一狠:“小笛,等会儿我来给你出出气,他不是要摆蜡烛嘛,我去打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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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三章 正牌女友是薇薇

吴笛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夏薇薇说这话什么意思,直到夏薇薇真的打了好几盆水,在阳台上备用时,她才恍然大悟,夏薇薇这是要直接泼水的节奏么?

吴笛并没有阻止夏薇薇的行动,反而觉得夏薇薇没有打滚烫的热水以及使用洗脚水,就已经够意思了……可见吴笛在心底对那个让她困扰的男生是多么不爽。

这个时候,女生寝室楼下则聚集了起码二、三十位男生,这些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兴奋的神情,其实在他们看来,表白成功与失败都无所谓,关键是玩得开心!

没错,早就看到网上其他学校有男生搞这种表白活动,可谓充满是“大学气质”,因为这种在寝室楼下摆心形蜡烛,以及让众人也围城一个心形样子,并一起为廖耀卿壮声势的行为,只可能发生在大学之中。

只有廖耀卿心中忐忑不已,他是个死心眼的人,虽然已经被吴笛拒绝过多次,但是每当策划下一次表白,他都会再一次充满期待,他甚至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追求吴笛的行为,只要追吴笛,他就会感觉非常开心!

他之前就已经策划过开着放满了玫瑰花的敞篷跑车来表白过,这个建议其实是他寝室中一从来没有女朋友的吊丝提议的,显然充满了言情小说或是偶像剧的味道,而现实中也没有多少男人真这样做,但是廖耀卿就这样做了,这种行为让其他看在眼里的女生都羡慕不已……

这就是真正的恋爱!廖耀卿在心中对自己确认道。

虽然是晚上,但从女生寝室散发出来的灯光,却使得这样的夜晚并不黑暗,而且因为灯光也不强烈,所以正适合摆蜡烛。

随着时间的推移。围观众也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人带着专业设备进行拍摄,在吴笛那个世界,一般都是拍好了视频,才能上传网络,但在这个世界。却有一种设备,可以直接进行网络直播。

如果是廖耀卿第一次表白的话,也许大家都不知道他向谁表白,但现在,谁都知道他表白的对象是谁。

有了“吴笛”这两个字,这个网络直播视频当然很快就获得了网民们的观众,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吴笛的粉丝。

“靠,这个廖耀卿还不死心啊,竟然玩这一套!绝对不能成功的!”有粉丝咬牙切齿地发表评论。

“好热闹啊。真想去现场玩玩,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吴笛十动然拒对方的场面了,23333~~~”有人坚信吴笛绝对不可能答应。

“卑鄙无耻啊,这小子竟然懂得发动群众,还统一服装!这么多人,声势浩大,简直就有逼迫吴笛的嫌疑!”

“为什么你们不觉得这样热烈的追求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如果我是吴笛的话。一定会答应的!一个女孩一生中有这样一次被追的经历,那已经此生无憾了!”有并非吴笛粉丝的女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现场十分喧闹。尤其是整个表白团队,他们正在热烈地讨论蜡烛摆好之后的行动。

廖耀卿为了表示自己的诚心,当然自己亲自摆蜡烛,当他摆好最后一支蜡烛,并露出欣慰的笑容时……

“哗啦”一声,一盆冷水浇下。虽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但是天气依然寒冷,而廖耀卿则被浇了一身,连同他那里刚刚摆好的蜡烛,也全部被浇灭了。

整个喧闹的楼下一下子安静下来。让表白团队更无语的是,还不止一盆水!大概四五盆水,瞬间将摆好的蜡烛都灭了!

而为了避免被殃及池鱼,聚集在楼下的男生们,不得不暂避锋芒,心说用不着这样吧,太不给面子了啊,就算你是吴笛,也不能这样不近人情吧!

在这个时候,网民当然也看到了整个场景,他们似乎也愣了一阵,直到那个拍摄者将镜头对准那位泼水的女孩时,各种评论瞬间就刷了出来。

“竟然是夏薇薇,干得漂亮啊!”

“作为天净沙吧的一员,我发自内心地为我们大吧叫好!”

“哈哈哈哈哈哈!!笑死了我了,让你这个恶心的家伙摆蜡烛,我们笛子的正牌女友一出,谁与争锋?”

“看来《我的女友是天净沙》又有东西可写了~~~”

“为什么不说《微微一笑很倾城》又有新素材了呢?”

……

夏薇薇回到了寝室,向吴笛比划一个胜利的手势:“全部搞定,小笛有什么奖励吗?”

吴笛微笑着,吻了夏薇薇的脸颊,让夏薇薇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小笛……你居然偷袭!”

一边说着,夏薇薇一边使劲搂住好友,与吴笛的身体接触时,她能感受到自己发自内心的喜悦。

而寝室中的其他女孩,一边震惊于夏薇薇那大煞风景的举动,一边则羡慕她与吴笛那极为亲密的闺蜜关系。

廖耀卿的这场表白,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被夏薇薇终结了……

他其实还想让他的表白团队继续下去,即排成爱心的队形,一起向那个寝室比划爱心,然后他再拿着扩音器,大声喊“吴笛,我爱你”,然后让这些人也跟着喊。

不得不说,廖耀卿的想法确实很美好,最关键的是,他哪怕浇了个透心凉,却依然有一颗炽热的心!

所以说这样的男人,实在太让人头痛了,用痴情种子来形容算是褒义了,但更恰当的形容,应该是贱吧?明明对方都明确拒绝了,还这样一意孤行,真的可以吗?简直就像只癞皮狗。

吴笛算是体会到《天龙八部》中,那位王语嫣起初被段誉追时,所遭受的烦恼了,当年她是代入段誉这个主角的,反而对王语嫣总是拒绝段誉而感到不满,可如今作为一个女孩,要她去接受一个自己一点都没感觉的男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廖耀卿想继续,但其他男生已经没了兴致,若是等会在喊的时候,又是一盆水倒下,被弄了一身水的话,那也太狼狈了,况且现在廖耀卿全身都湿了,可别感冒发烧了,那也一点也不值得!

所以他们一边劝着廖耀卿,一边赶忙催他去把湿衣服换掉,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四章 初吻

这一次廖耀卿的表白在夏薇薇的强势泼水镇压之下,自然没有成功,但吴笛知道这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而夏薇薇这样的举动其实也给她自己带来了麻烦,虽说网络上因为吴笛粉丝较多,而对夏薇薇的举动十分支持,但是中都大学的舆论却对夏薇薇十分不利,他们认为夏薇薇的举动实在太野蛮粗鲁了,就算是泼水,也应该是吴笛来做。

与此同时,与夏薇薇关系不怎么好的室友,也开始落井下石,在中都大学那还算活跃的校园论坛上,以匿名的方式发了一些揭露扒皮帖,一副要将夏薇薇搞臭的样子。

事实上,廖耀卿与当初的吴迪一样,也对夏薇薇非常不满,他觉得这个多管闲事的女孩就是吃饱了撑着,看到网上那么多力挺夏薇薇,并嘲讽他的舆论,他感觉很不爽,便雇了一批网络推手,利用中都大学内披露的“黑材料”,希望在整个网络中也搞臭夏薇薇,纯粹发泄一下追了这么久依然毫无进展的郁闷。

夏薇薇毕竟也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因为她是吴笛的至交好友,而且也是一名有潜力的作家,还是黑白格子乐队的队长,她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显然也天然容易被抹黑。

这个时候,夏薇薇依然和吴笛黏在一起,她们正在一家市中心内格调不俗的网咖之中,这种店其实在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并不叫网咖,而叫做网吧。

而这个华夏的网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一种特殊的高档网吧,比如吴笛与夏薇薇开的这个包厢,里面的设施就很不错,还有供人休息的床铺。这就导致网咖成了不少情侣喜爱来的地方。

夏薇薇这时有些强颜欢笑,她作为一个承受能力并不强的女孩,最近各方面的攻击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举动竟然已经上升到了“国民素质”的高度。

“就算这样被抹黑,我也一点都不后悔!”夏薇薇这样坚定地说道。

吴笛对此自然十分感动,她感觉夏薇薇真是够哥们。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帮一帮她。

于是,在夏薇薇的注视下,吴笛通过自己的微博、人人甚至度娘吧帐号,这样维护夏薇薇道:“薇薇一点错都没有,因为这一切都是我让她做的,我现在要告诉所有人,我非常讨厌这个追我的男生,他已经严重打扰了我的生活,如果他再这样做的话。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刚刚打好这些字,夏薇薇却按住了吴笛那握着鼠标的手,她这时想通了:“小笛,你不能这么做,你应该知道有很多专门黑你的人,若是你为了保护我而这样做的话,对你的名声不利。”

吴笛朝夏薇薇嫣然一笑,同样坚定地将这份声明发了出去。她很轻松地对夏薇薇说道:“我宁愿要一个真心的朋友,而不要那种没用的虚名。反正我觉得你之前做的很解气,我想如果那个家伙再不识趣的话,我就不会因为他是个好人,而克制我自己了。”

结果夏薇薇就一下子抱住了吴笛,她感觉自己完全动情了,她只是凝视着挚友的眼眸。然后缓缓地凑近了自己的脸颊,她将自己的唇印在了吴笛的唇上,这是两人的初吻。

吴笛脸上惊讶的神情一闪而过,但是夏薇薇的吻是那样的炽热,使得吴笛恍然间似乎觉醒了消失已久的男性感觉。她跟随着这种感觉,娴熟地反客为主,用自己的舌头撬开了夏薇薇那丰润的嘴唇,然后慢慢品尝对方的香舌……这让吴笛由衷地升起了一种幸福感。

夏薇薇更是如此,实际上她在吻吴笛的时候,心里充满了一种期待与害怕,她期待吴笛能够接受这样的她,更害怕吴笛觉得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女孩之间亲一亲脸颊已经是极限了,然而现在她们却在动情地接吻……

只是现在,夏薇薇却真正感到了吴笛的心意,她一点也没有排斥自己!

这就足够了啊……只不过,这个小笛,怎么连接吻都这么熟练?不,是从生涩到熟练的转变速度实在太快了,就像是好久没做这种事,一做之后就找回感觉了一样!

夏薇薇将这个疑惑放在了心里,实际上她已经陷入那种奇妙的快感中去了……

与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不同,女人是一种更加注重心理感受的生物,在发自内心地喜爱对方时,便会愈发喜欢与对方间的亲密接触,这样的亲密接触也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快感。

两人唇分之时,夏薇薇就软倒在了吴笛怀里,双腮通红地喘着气,而吴笛则脸不红心不跳,只是眼神中带着一丝迷茫,仿佛是对刚刚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然而当她低头看着怀中的夏薇薇时,才发现此刻的少女是多么可爱诱人,一头棕色的大波浪发型与夏薇薇十分相配,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文艺典雅的气质,在吴笛的熏陶下,夏薇薇越来越女神了。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对视了好久,气氛极为和谐,那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让人这样享受。

夏薇薇感觉之前的吻,给她心理上的快感比身体上的快感要强烈得多,那是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非常的舒服。

而这个时候,吴笛发表的声明,一下子就将所有的炮火全都吸到了自己的身上,那些吴笛黑们像是集体高潮一样,纷纷炮轰吴笛实在太没素质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追求者,简直不可理喻!

不得不说,吴笛的名气,注定使她要比夏薇薇拉仇恨,只有吴笛,才是真正值得大写特写的新闻人物,每当报导有关吴笛的新闻时,总能够吸引更多的关注。

在吴笛黑们集体高潮时,吴笛那些忠诚的粉丝们,当然也站了出来,他们一点都不觉得吴笛有什么错的地方,死缠烂打还有理了?人家吴笛都已经这样明确的拒绝了,你还要强行去追,这简直就是在故意恶心人!

若不是廖耀卿此人在品行上确实找不出漏洞的话,那现在他估计都要被吴笛的粉丝们黑出翔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五章 最精彩的赤壁之战

还好这个时候也正是吴笛的《三国》系列第四部小说热卖的时候,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被这第四部《三国》系列小说吸引了,所以也有不少阴谋论的人以为,近期发生在吴笛身上的表白闹剧,可能也是一种炒作手段。

夏薇薇的父亲夏建业,这时并不知道他的女儿已经渐渐走上了一条名叫“百合”的康庄大道,其对象还是他最近爱不释手的《三国》系列小说的作者吴笛。

夏建业已经是《三国》系列的铁杆书迷了,他甚至在上课的时候都喜欢引用《三国》的典故。

如今《三国》系列一共四部小说,其实他每一本都很喜欢,哪怕是遭受不少读者诟病的第二部,却也有他喜欢的地方,自然是那位大放异彩的谋士贾诩。至于那些虐心的地方,饱受吴笛坑害以及夏薇薇坑爹的夏建业,已经可以用一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来接受了。

夏建业绝对不承认他在看到蔡琰被胡人掳走这个情节时,狠狠将书摔在地上,并又一次大骂——女人写的书看不得!

还好,《三国》系列的第三部小说并没有让他失望,鬼才郭嘉的各种算计,让他看得十分痛快过瘾,当然他最喜欢《三国》的地方,并非每一个鲜明的角色,无论是诸侯、武将还是谋士,也不是那种宏大的战争场面,而是一种对历史大势推演的合理性与缜密性。

吴笛的《三国》充分体现这一点,而正因为如此,它在历史小说中的地位也在迅速提高,它甚至都快要成了教科书式的历史小说了!

可以说,《三国》的每一步发展都与人物的性格非常匹配,给人一种完全真实的感觉。就好像真有这么一段历史,以及这么多让人津津乐道的人物……

夏建业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自己刚刚买到的第四部《三国》系列小说,这是典藏版的,纸张的质量非常棒,不过这次的封面已经不像前三部那样,由人物构成。反而是这一部小说的最重要情节——赤壁之战构成,那江上被铁锁连在一起的战船,正在被那熊熊的大火燃烧着……

这是一幅出自吴笛之手的油画,画风依然唯美精致,开阔宏大,战争的感觉扑面而来。

在阅读之前,他已经知道,第四部与前面的写作手法又发生了变化,这次是多视角写作。与一些古人所写的演义小说相同,这无疑让夏建业很感兴趣,因为在用多视角写作时,更能写出那种大场面。

当然,多视角写作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写得不精彩的话,会让人看了毫无感觉,像是在开了上帝视角看一群蚂蚁搬家一样。所以多视角写作最考验吴笛对人物的塑造能力,而实际上这也正是吴笛的强项。

虽然《三国》系列小说还没有完本。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将“最成功的群像小说”这样的评价按在《三国》头上了,因为到现在吴笛塑造出来的每一个主要角色,都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夏建业很快就将自己的思绪沉浸到了书中,在发现书的开篇是以刘备这个人物展开时,不由眼前一亮,毕竟看多了武将、谋士。这次换了一个诸侯人物,显然有效地避免了让读者产生阅读疲劳。

吴笛将刘备这个人物刻画得很不错,因为一些心理独白,便让读者们知道了,这个刘备是多么坚韧与厚黑。刘备为什么那样注重名声,要一再讲究仁德?原因自然是,他除了名声以外,一无所有,连“皇叔”这种称号,都并不让人认可。

“这个单福挺厉害的嘛,居然能够帮刘备这种弱小的诸侯,胜了曹仁这样的大将……”夏建业看到徐庶这个情节时,忍不住想到,可他还没高兴多久,徐庶便没了,却又引出了一个更让人遐想不已的超级智者——诸葛亮。

之后司马徽再一次推荐“卧龙”诸葛亮,又再一次吊起了夏建业的胃口,而“三顾茅庐”更是一个极具期待感的铺垫。

“亮答曰:‘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隆中对》让夏建业看了眼前一亮,心说这诸葛亮确实有战略性眼光,原来三国就是这样形成的……

之后赵云的出场,也让夏建业看得太爽了,心说不愧是曾经击败过吕布的人物,竟然在曹营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斩杀曹操手下名将五十余名,那个夏侯恩也太水了吧,给赵云送青釭剑的么?之前网上有无双上将潘凤、银河射手曹性,现在看来又要多一个“第一剑圣”夏侯恩了……

刘备这个大耳贼果然厚黑,竟然扔自己的儿子来收买人心!不过之前他还拿百姓来挡追兵,虽然美其名曰不忍抛弃百姓……

不过这样的厚黑,也正是刘备能够成功的地方,表面仁德,实则比谁都心黑!刘备显然有刘邦的风范,实际上刘备的用人眼光也不错,后来那个马谡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夏建业一直看到这里,都觉得情节非常紧凑,也非常具有吸引力,吴笛写得实在太棒了!

他当然不知道,这第四部《三国》系列小说,吴笛很多都是参考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来写的,而这赤壁之战前后也是三国中最精彩的情节,甚至可以说,没有赤壁之战,也就没有三国!

而当夏建业一口读完这第四部《三国》系列小说后,还依然沉浸在这样宏大的战争描写之中,无论是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形象都如此鲜明,让他久久难以忘怀。

这一部《三国》,将古代战争的描写,上升到了艺术的层次!(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六章 刷声望

虽然吴笛与夏薇薇两人发生了一次超越友谊范畴的亲密接触,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却依然如同往常那样融洽。

夏薇薇觉得自己和吴笛绝对不是所谓的同性恋,她也从来没有将吴笛拴在自己的身旁一起过一辈子的想法。

大概是因为她觉得吴笛实在太够朋友了,然后便情不自禁地想要和吴笛更亲近一些。

而在这个时候,吴笛之前的声明,似乎越闹越大了,话题渐渐发展到了,男人该不该死皮赖脸地去追逐女人……

中都大学之中,吴笛同样深陷漩涡,她在大学里的学生群体中名气虽然很大,甚至还上过校刊《浪潮》的人物版块的访谈,但是人际关系却不怎么样,因为她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学习与写作中去了。

但是,吴笛与教授们的关系却又非常好,她甚至成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国学大师云牧山默认的弟子,以至于现在吴笛在学院派文人心目中的地位水涨船高,甚至已经有人提议吴笛已经有资格成为周迅人文学奖的评委了。

吴笛与袁龙川、花泉镜的关系自不用说,前者一直对吴笛十分欣赏,私下里认为吴笛绝对能够成为真正的大文豪,后者则是吴笛《三国》系列史诗大作的忠实读者,并且决定在吴笛完成整部《三国》之后,运用构架好的三国背景,写花泉镜式的历史小说。

而吴笛与花泉镜那位美丽贤淑的妻子,也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花泉镜的这位妻子实在太有趣可爱了,让吴笛都有些羡慕花泉镜这位人生赢家……

至于其他教授嘛,当然也喜欢这个从来不逃课而又极为尊师重道的学生,更何况大学教授作为社会上颇为体面的人士。隐约知道吴笛的背景不凡,这样前途远大的学生,自然要好好地对待。

在这件事发生之后,廖耀卿所在的系里的主任,已经找廖耀卿谈过话了,让他不要太过高调。并且还暗示吴笛来头不小,早点停止不该想的念头吧……

廖耀卿回了一句“我是真的爱她,才不会在乎她是什么身份”这种爱情至上的宣言,这是廖耀卿的真心话,但这位主任却一下子讨厌上了这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他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冥顽不灵,而且这话现在谁信啊?

当然有好多追求浪漫的大学生信,有人就将这个段子发到了校园论坛上,便让不少学生纷纷感叹。这绝壁是真爱啊,为什么吴笛要这么自私,试着与对方谈一下恋爱又不会死?

一位被中都大学的学生捧为“维权斗士”“校园公共知识分子”的大二男生,名叫刘腾飞,一向喜欢利用中都大学中发生的事情来刷自己的名声,其实在这个时候,他还在与中都大学的其他学生笔战互喷。

原因自然是这个刘腾飞刷名声刷得太狠了,不论是校长、教授。他都用自己的一支笔批判过,其他维护中大名誉的学生。认为这人简直是害群之马。

当然,刘腾飞一开始也确实也用笔为中都大学的学生们做了一些事,但是到现在,他似乎已经深深陷入了一种疯魔的状态,都没心思学习了。

这一次“表白泼水门”事件,刘腾飞一看民心可用。大势在我,正好之前和他在网上对喷的学生,还是吴笛的粉丝,为了给予此人沉重的打击,他决定拿吴笛开刀。

而且刘腾飞算盘打得也挺好。毕竟吴笛的名气,可不是他这种“校园公知”可比的,刘腾飞出没的地方也就一个人人网,微博也有,但关注只有几百……他的巅峰一战,是骂学校的筷子质量不过关,发了一个《友情恳请中大食堂换筷子》,一天点击量上万,让他得意了好一阵子。

从此之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他总算是明白姚琼、万芳媛这些作者为什么喜欢针砭时弊了,那实在太让人有优越感了,不仅可以嬉笑怒骂发泄不爽证明自己的存在感,而且还能满足一种对正义的追求,往大了说还可以称作用笔来唤醒麻木的民众,这尼玛不就是当年周迅人先生做的事情嘛……

这次他盯上了吴笛,已经在幻想一战之后扬名立万的场景了,有了名声之后应该就可以直接出书了吧?不过刘腾飞似乎忘了吴笛的笔战能力……

刘腾飞顺手打开了人人网,他对自己的个人主页经营得很费心,主要是因为他已经将“校园公知”这个头衔凌驾在“大学生”之上了,这甚至都成了他的精神寄托。

他又看了看自己之前文章的评论,什么“我很看好你”“不愧是中大的学生”“好厉害”“

哇,中大居然容得下你这样的人”,顿时让他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至于那些“哗众取宠”“有必要装逼装得这么恶心?”“你有什么资格批评中大?”“不学无术的垃圾”,他眉毛一挑,顺势直接删除,遇到实在让他难以忍受的,则回复个“呵呵”“滚蛋”,然后又觉得这破坏自己的形象,在确定对方看到之后,就全部删除……

这一来二去,就会发现他人人网上的日志,基本上都是一片“刘腾飞,你好厉害,那些骂你的人都是傻逼”这样的评论。

刘腾飞决定从吴笛的个人素质角度来批判吴笛,并且准备给吴笛扣上一个“百无一用书呆子”的个人形象,他反正是最讨厌学霸了,哪怕他曾经也是学霸,高考是省前一百名,只是大一时宣称“这不是我心目中的中大,它已经堕落了”,然后就挂了好几门课,从此愈发热心当“校园公知”了。

刘腾飞在写文之前,先去了一下吴笛的人人网主页,这是一个公共主页,十分华丽漂亮,据说连背景都是吴笛自己设计的,悦耳空灵的音乐响了起来,原来是吴笛的新歌《曙光》,这首顾雅君原创的歌,在大学生群体中非常受欢迎,就是因为它的逼格很高。

听到吴笛那空灵的嗓音,刘腾飞不由享受地眯起了眼睛,无论如何,他都必须承认,这确实是一位才华出众的女孩。

吴笛最近的一条状态,自然就是力挺夏薇薇的,实际上她的形象管理团队建议吴笛没必要这样直接莽撞,可以更委婉一些,可惜吴笛执意如此,而她的形象管理团队本来就是吴笛的应声虫,自然只能让吴笛这样任性。(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七章 无人问津

还有一些其他的状态,则大多是有关吴笛作品的一些消息,比如《楚门的世界》已经在著名导演陈思飞的改编下开机,演员都是某些大牌明星,又如《三国》的电影版权正在被几方影视公司角力,谁都想要拿下这种注定赚钱的优质文化产品,还有则是吴笛自己放出来的一些彩蛋、手稿、写作的心路历程等等。

若非吴笛很少参加一些综艺节目,甚至连访谈节目都懒得参加的话,说不定还会直接发布一些录下来的访谈视频。

说到访谈节目,在吴笛于春晚之中展露头角后,国家电视台的《艺术人生》栏目组似乎有意邀请吴笛,吴笛本来想要下意识地拒绝,奈何在母亲大人的要求下,终于还是同意了,吴笛上访谈的日期,将会定在她整部《三国》全部完结之后。

除了有关作品的状态之外,当然还有关于吴笛的生活动态,其中就有许多吴笛在寒假中的一些休闲活动,比如这个寒假去旅游时滑雪的照片,还有以前与安吉拉一起在游轮上吹海风的照片,最让人觉得英气十足的,自然是吴笛拿着一杆猎枪在非洲打猎的照片……

而这张照片上却偶然间拍下了正在保护吴笛的人民军武装部队与武装直升机,正是因此,让不少网民纷纷猜疑吴笛的来头是多么巨大……不过现在已经真相大白了,人家是外交部长的女儿,去非洲那种很乱的地方旅游,让人贴身保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让不少吴笛粉丝比较不爽的,自然是吴笛的那位兄长吴迪,与自己妹妹的关系似乎非常不错。有一张两人一起去爬山的照片,吴笛很惬意地让自己的哥哥背着,似乎一点都没在意仅仅穿着一层T恤的她,正毫无间隙地贴在自家兄长那宽阔的背上。

这种较为亲密的照片还是有很多的,似乎除了吴迪之外,就没有任何其他男人能近距离接触到这个女孩了。

刘腾飞自然也发现了这一点。饶是他不像廖耀卿那样深深地爱上吴笛,但看到这样容貌绝美而又冰雪聪明的女孩,和那个男人关系这么好,他也觉得有些羡慕嫉妒恨,心说还好这两人是兄妹,即使关系好一点,也绝对无法走到一起。

当然啦,那些有关吴笛作品信息的状态,也让刘腾飞各种羡慕嫉妒恨。他一直觉得自己非常有才,尤其是在写文章上,可惜没有给他施展的平台。你说网络小说?抱歉,我这么有才的人怎么可以去写网络小说?这是刘腾飞内心深处的想法。

不过,刘腾飞不知为何越看吴笛的这个公共主页,就越不忍心下手了,大概是吴笛让人讨厌不起来吧,他觉得在这“表白泼水门”之中。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廖耀卿才是真正的讨厌。

听说那个廖耀卿还是个学霸?切,那就更讨厌了。一个被洗脑的社会螺丝钉罢了……刘腾飞优越感满满地想着,他似乎并不知道对方家世不凡。

刘腾飞最终还是杀伐果决了,他可是要扬名立万,不说成就周迅人之用文章唤醒世人的公知伟业,起码混到姚琼那种大作家的程度吧?所以值此之际,怎能因为美色而腿软?他可不是小说中那种怜香惜玉见女腿软的男主角!

当然。最关键的原因还有一点,吴笛主编的《解语》竟然拒绝他刘腾飞那生花妙笔下的文章,简直就是有眼无珠,他之前怎么说也是给校杂志《浪潮》提意见然后对方则虚心接受的人啊!

这却是他错怪吴笛了,虽然吴笛名义上是《解语》、《最独唱》的主编。但现在负责内容的都不是她,而《解语》这部杂志,几乎不接受新人的投稿,因为版面太紧俏了,钱四梁弄了好多名人来进行跨界写作……

于是此时的刘腾飞噼里啪啦码字起来,标题是《吴笛的十大罪状》,作为一名校园公知,他可是深谙获取关注度的方法,没个劲爆的标题怎么可以?

刘腾飞首先自然是根据民意,控诉吴笛素质太低,你拒绝男生追求可以,但有必要用这么激烈的手段吗?而且还撺掇自己的挚友做这种事,分明就是想让她背黑锅,简直就是太无情自私了!至于后来那个声明,只是在假惺惺的作秀而已!

而刘腾飞虽然也不喜欢那个廖耀卿,但这个时候为了批判吴笛,那自然要好好地捧一捧这个男人,反正廖耀卿身上本来优点就很多……而你吴笛竟然拒绝这样的好男人,简直就是不可饶恕!

两相对比,刘腾飞得出结论,吴笛是徒有虚名的垃圾,不配享有这么大的名气,大家没必要去粉吴笛啦,这是一个典型的有才无德的女人!

洋洋洒洒写好一篇战斗文,刘腾飞升了个懒腰,准备直接上传,他可是一直自诩才华横溢,写文一气呵成、文不加点,根本没必要修改!

刘腾飞满心以为自己一上传之后,便能享受英雄般的待遇,因为中都大学中的舆论虽然都偏向于廖耀卿,但是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将吴笛的一切“罪行”用笔写下来,还归纳出了十条不容辩驳的罪状,这个笔战可比嘴炮要更高一级啊!

可是让刘腾飞无比失落的是,似乎他的号召力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强,这文章的点击量一个小时下来竟然还没破千,连评论都是非常敷衍的诸如“又有新文啦”“看起来很有意思嘛”之类的废话……

刘腾飞不由想到了吴笛的博文每次一写出来,点击量一天超百万,转载破十万,在人人网的公共主页上,各种点击量同样惊人,要知道吴笛的大学生粉丝可是有很多的,说是中坚力量都不为过!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原来自己忙活了半天就这收获?到底是谁说只要扯上“吴笛”两个字就有很高的关注度的?

看来必须想一想赚取眼球的办法了……刘腾飞一脸不爽地想着。

而这个时候,吴迪已经来到了中都。(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八章 别样的温柔

这一次去接吴迪的,当然就是吴笛自己,她并没有将吴迪来的消息告诉夏薇薇,因为之前吴迪坦言不想与夏薇薇有太多的交集,况且他们也在私下里约定了,谁也不打扰谁,吴笛是大家的!

当然啦,吴迪也为夏薇薇之前那泼水的举动在心中叫好,至于夏薇薇对自己的妹妹有非分之想什么的,那就无所谓了,虚龙假凤什么的,吴迪表示完全可以接受,如果她们俩都无法满足各自的话,那他当个人形充气娃娃也是可以的嘛。

两人正坐在吴笛专车的后座上,开车的司机是那位退役特种兵石磊,很可靠的保镖,他用自己最忠诚的表现得到了吴笛的信任。

这是一辆很低调的防弹车,说起来在这个并不算太安定的华夏,吴笛也遭受过匪徒的绑架,几乎都不用吴笛亲自出手,石磊便能够为她解决好一切。

当然,让吴笛哭笑不得的是,石磊作为一个言情小说爱好者,时常在吴笛耳边念叨,希望吴笛多写一些温馨快乐的喜剧,而不要写“治愈人心”的东西……

“不过你发那样的状态还是太莽撞了,简直就是找骂,明明这是那家伙自己想泼水吧。”吴迪毫不客气地揭穿夏薇薇的行为,他可不信自家妹妹会主动做这种事,如果吴笛真狠下心来,那自己就没必要来这中都了。

“没关系,我觉得薇薇的做法很解气,我就是想要大声支持她。而且,说到底这事的本质原因还是在我身上。”吴笛任由对方牵着自己的手,十指相扣,感受那双大手传来的温度,便由衷地产生一种温暖的感觉。有吴迪在的话,她就不那么寂寞孤独了。

无论吴笛取得怎样的成就,让多少人对她产生敬畏,疏远她,但吴迪一定会用她最喜欢的态度对待她。

“是啊,我家的妹妹太受欢迎也没办法嘛。”吴迪另一只手忍不住抚摸自己妹妹的脑袋。今天的妹妹穿着长筒靴与裙装,打扮依然显得很素雅,格调不俗。

妹妹长发那柔顺的触感让吴迪百摸不厌,当然,其实更让他想摸的,是妹妹穿着裤袜的美腿,可能有人觉得他猥琐龌龊,但是他现在一点也不想辩驳了,他就是个无可救药的妹控怎么啦。不服气啊?

吴笛翻了翻白眼,显得有些俏皮可爱:“那你准备怎么解决那个烦人的家伙?其实这个人品行并不坏,你可别用太极端的方式对待人家。”

吴迪听了心里感觉有些不爽,在他看来,这样对妹妹死缠烂打的男人简直就该直接弄死,不过他却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当然不会,反正一切都交给我吧。”

“嗯。”吴笛应了一声。

一时间车内似乎安静了下来,只有音乐声。放得还是吴笛本人唱的歌,说起来。不少人都认为吴笛能够“原创”那么多歌曲,是出于对音乐的热爱,实际上最本质的原因,却是她喜欢唱歌给自己听,她最喜欢自己的歌声。

这也是吴迪最喜欢的。

现在吴迪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尤其是发生了之前的“宠物”事件之后。就连两人之间的称呼,也成了干巴巴的“你”和“我”,不过这似乎是在刻意淡化兄妹的关系。

然而,两人之间心意想通,有时候只需一个眼神。也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我有些累了。”说着吴迪便侧躺下来,大大咧咧地将脑袋枕在了自己妹妹的大腿上,紧贴着那丝质的裤袜,触感十分完美,淡淡的体香在他鼻尖萦绕,这样的幸福感,让人沉醉,反正无论如何,只要和妹妹在一起,就是最快乐的!

吴笛叹了一口气,少许有些慌乱地拨弄了一下耳边的发丝,她知道这个无赖在占她便宜,不过她却一点也不排斥他了,反正无论如何,男性的自己就是自己,她一定要一直宠着他,她就是割舍不下他!

吴笛低头,看着闭上眼睛作养神状态的吴迪,感觉他的脸颊,比前世的她要帅气,因为在她的要求下,很注重保养,皮肤白嫩白嫩的,摸起来已经很舒服,真想摸一摸呐……

吴笛忽然摇了摇头,摸他的脸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很害羞的事情,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啊!真是越来越奇怪了,还有之前寒假里自己脱口而出的诡异的话,她都不相信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吴迪忽然睁开眼,女孩立马停止摇头的状态,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正襟危坐,抿着嘴,神情严肃,女孩低下头看了吴迪一样,目光仅仅对视了一刹那,女孩便将脑袋瞥了过去,装作在看风景。

吴迪感觉有些好笑,心说对付自己妹妹这样的女孩,难道真的要学习一直女频小说中一直很火的“霸道总裁”的作风?

就是充满了“你这磨人的小妖精”“很好,你已经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了”“

你挑起火你自己来灭”“求我,我就给你”之类“总裁语录”的总裁小说中的男主角,开篇几乎都是先强上了女主,然后在奸淫女主的过程中,对女主情根深种的总裁,当然啦,女主也会最终也会在被强奸的过程中爱上男主。

吴迪觉得这样的女主简直是奇葩嘛……当然,所谓的“霸道总裁”男主也好不到哪里去,男人若是一开始就将一个女人当作玩物的话,就绝对不可能真心爱上对方的,一个发泄的玩具而已。但是换过来倒是很有可能,这是他在京城圈子里不少狐朋狗友的亲身经历。

吴迪抓住了女孩的手,像是在玩赏羊脂美玉一般,细细把玩了一阵,这只手掌是这样巧夺天工、美丽漂亮,他将这只手贴在了自己的脸上,仔细感受这一种别样的温柔,不知为何,他就是想这样做。想做就做了,总要有一个人主动的。

然后他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女孩那淡雅悠远的体香像是宁神安眠的极品事物,让他真的有了一丝困意。

一直这样,该多好啊,他想。

吴笛也觉得很奇妙,她刚刚就想摸一摸他的脸,却又约束了自己,可没想到最终还是达成了目的。

这一个我的皮肤真不错!吴笛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如此甜美。(未完待续。。)

第五百一十九章 宿命对决

吴笛不知道吴迪做了什么,她很快就发现廖耀卿似乎消失在了视野之中,这让她的心情十分愉悦,自然也就答应了给吴迪亲自做饭吃的要求,她除了学习、写作之外,对厨艺也是非常热爱的。

吴笛并没有去寻根究底,她只要这样更加安静悠闲的生活就足够了。

之前在别人的骚扰下,当了宅女的吴笛,倒是以一种难以置信地速度完成了第五部《三国》,以两个人的视角来写,一个便是诸葛亮,还有一个则是司马懿,这两位毫无疑问是蜀国与魏国的灵魂人物。

而现在吴笛所写的第六部《三国》,也即是结束这部史诗巨著的作品,则自然采取多视角来写,主要描绘姜维、邓艾这两位蜀国与魏国的杰出将领。而最终被司马氏所篡的魏国,能够一统三国的本质原因,其实还是生产力的强大。

在综合国力这样的大势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是浮云,只要会经营,平A过去就行了……

其实在吴笛看来,赤壁之战后的三国故事,已经没有昔日群雄割据时的精彩了,随着综合国力的差距越来越大,武将、谋士的作用,终究没有庞大的兵源来得大,就算是耗也能把你耗死!

诸葛亮为什么总是急于北伐?便是因为他也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占据着中原的魏国,这个在三国时生产力最发达的地方,实力差距将会越来越大,到时候也别提什么兴复汉室,统一中国了。

而诸葛亮此人在用兵上又是讲究一个稳扎稳打的人,不能说这样的用兵方法不好,实际上这是真正的光明兵法。不像郭嘉这种鬼才,赌性太大,一个不甚,满盘皆输,在吴笛那个世界有那么多人喜欢郭嘉,正是因为他都赌赢了。而且英年早逝,这样的悲情让人叹惋。

可惜这样的用兵方式并不适合国力不强的蜀国,而且诸葛亮还碰上了他一生的对手——司马懿,这位老谋深算的对手,其实也和诸葛亮一样稳健,这样一来就是纯粹的国力比较了,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国越来越强,蜀国越来越弱。诸葛亮的北伐也越来越无力。

所以当初魏延提出的奇袭之计,很有他的道理,在国力不对称的情况下,就只能去用险去赌,若是魏延成功的话,未必不能实现以前官渡之战、赤壁之战这种以弱胜强的战役。可惜诸葛亮的性格使得他注定不会这样做,这也成了许多人黑诸葛亮的地方。

当然,诸葛亮被黑的最大原因。当然有是因为他被《三国演义》吹成了多智近妖的神,一粉顶十黑的道理谁都懂。什么军事上无能,政治上当权臣,当然这也是事实,不过却不能否认诸葛亮对蜀国的贡献,他的确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同样还有刘备。就因为被罗贯中捧得很高,又特别爱讲仁德,喜欢哭,以至于被各种嘲讽,后来几乎都是贬刘捧曹的思潮了。

不过在吴笛看来。罗贯中其实是刘备的高级黑,不少人看了《三国演义》的印象后,都觉得刘备实在无能,可是历史上的刘备乃是三国君主中,唯一一个出身草根的啊,一卖编草鞋的,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无比坚韧,最终能够建立蜀国,足见他的能力非常强。

吴笛的第五部《三国》最大的卖点,自然就是诸葛亮与司马懿两位杰出人物的宿命对决,而最终诸葛亮陨落在五丈原显然要写得更加煽情,实际上诸葛亮也是一个悲情人物。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的这首《蜀相》或许极好地描绘出了诸葛亮的悲情。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司马懿自然是和诸葛亮惺惺相惜的,因为吴笛弄出了一个“水镜八奇”,与原版的有所差别,司马懿也成了水镜八奇之一,身为“冢虎”,与“卧龙”诸葛亮可是师兄弟,在水镜山庄时,曾一起快乐地玩耍过,两人年纪相近,司马懿就比诸葛亮大了两岁,又同样才华横溢,自然有共同话题。

吴笛在描绘两人宿命对决时,还插叙了一段昔日作为朋友相处时的美好回忆,可惜现在各为其主,要刀兵相见,这种强烈的矛盾,其实相当吸引读者。

而《三国演义》中假诸葛吓退活司马,显然有贬低司马懿智商的嫌疑,所以在吴笛的笔下,这个情节便是司马懿为了成就诸葛亮之名而故意这样做的。

况且,司马懿野心颇大,要抓住兵权的话,自然不可能一下子把没了诸葛亮的蜀汉搞死,反正就慢慢磨呗,顺便能扩大自己在魏国的威名,并使更多的士卒归心。

总而言之,这一部小说在精彩程度上可能比不上前面的,因为后期基本上就不玩什么奇计了,连阵前斗将都已经没意思了,原因当然是,名将们都老了,后期大概也就姜维、邓艾,算是真正的名将,而且这两位还是难得的帅才,可谓智勇双全。

吴笛决定将这两部写完一起上市,让读者们看个痛快,然后她终于能开启其他《文明》系列的征途了,不过她除了正史以外,肯定不会再像《三国》写得这么详细,那实在太耗费经历了,完成《三国》后,她的下一部大作,将会是《神话》系列的开始。

就在吴笛沉心写作之时,总是有人铁了心打扰她,此人自然就是中都大学中,那个名叫刘腾飞的校园公知,他通过频繁使用@用户名的大召唤术,然后各种双簧,终于将自己所写的《吴笛的十大罪状》成功炒热了起来。

当然,在这其中吴笛黑们的功不可没,他们总是不放弃每一个抹黑吴笛的机会,可是挑动吴笛黑的,却又另有其人。(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章 利用无脑黑

吴笛一直装作对某些就是讨厌她的人视而不见,不代表吴迪就能够这样做。

吴迪有事没事就喜欢在网上看一看网民们对自家妹妹的评价,不论是她的作品,还是其他。

在看到大部分都在赞叹自家妹妹是百年难遇的超级才女时,他自然也与有荣焉,不知为何,吴笛所取得的成就越大,他也就越开心,就像是两人真的是一体的一样。

而吴笛平时的行为经得起考验,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说得就是吴笛。

哪怕是这次所谓的“表白泼水门”事件,网络上很多明辨是非的人都觉得吴笛没什么太大的错误,现在可是恋爱自由的时代了,难道你男的追得很真诚很热烈,就一定要女方接受,这简直是强盗理论!

然而吴迪知道,总有那么一小撮人,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心理,就是要反对主流,标榜自己才是正确的,一切以阴谋论来思考,比如有很多吴笛黑就坚信,吴笛从出道至今,完全就是被包装出来的……

你跟这些人说证据吧,他们又说这些都是假的,反正吴笛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

于是,有吹捧吴笛的地方,自然也就有这些坚定的吴笛黑出现,拜他们所赐,这让不少中立人士成了吴笛的粉。

吴迪一开始对这些人是深切痛恨,心说这世上怎么有这么不讲道理的人?

当然,更让吴迪痛恨的,就是那群说“这个男人是吴笛的哥哥吧?好像和吴笛关系很好?那也没什么了不起,反正不可能在一起的。”这种人,一副“祝天下有情人皆成兄妹”的FFF团语气,让人非常欠扁。

这个FFF团。随着无敌文化公司出品的《笨蛋测试召唤兽》而渐渐为网民熟知,在有情人秀恩爱的地方,总会有FFF团人士出现,开着玩笑说要烧死异性恋。

而到了现在,吴迪总算了明悟了,他找到了利用吴笛黑们的最佳方式。他甚至已经让人混进了吴笛黑的群体之中,引导吴笛黑向越来越无脑的方向发展,最好还要保持疯狗精神,见人就咬。

吴迪很快就看到了刘腾飞的那个《吴笛的十大罪状》,他看了之后,瞬间就将对方定性了——一个低端黑,非常无脑,可以利用。

怎么无脑了呢?比如刘腾飞在文章说,吴笛为什么不用委婉地方式拒绝别人?实际上吴笛已经委婉地拒绝了多次。有不少人都可以作证,因为这廖耀卿还跑到吴笛班级去表白过,而吴笛则表示了自己的感动,然后拒绝了对方。可这位校园公知却是仅仅根据这次的夏薇薇的泼水行为来黑吴笛……

很显然,刘腾飞这是轻信了某些中大学生的言论,而这些人也以为廖耀卿是第一次表白然后被这种侮辱的方式拒绝。

当然,这并不是吴迪利用那群吴笛黑炒作这篇文章的缘故,最大的原因其实是。这篇文章在贬低吴笛的同时,还使劲地吹那个廖耀卿是个好男人。

吴迪露出了嘲讽的笑容。真的是好男人的话,就不可能这么快就沦陷在他的糖衣炮弹之中了。

吴迪可没有用极端的方式对待人家,只是提供给人家一个风流的机会而已。

好戏马上开场了……他要为自己的妹妹将这两人一锅端!

“饭菜都做好了,快来帮忙端。”正在厨房中围着围裙的吴笛,对客厅中的吴迪吩咐道。

“来了来了。”吴迪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了厨房。面带柔和的笑意。

这是吴笛在中都大学名为臣汤一品的高档公寓,现在成了吴迪暂时居住的地方,他感觉十分不错,当然原因是又尝到了妹妹的手艺。

顺带一提,若是让吴迪来评价哪种姿态的妹妹最为迷人。那她穿着围裙做饭的姿态一定就属于其中之一,这种由内而外散发的贤淑气质,太让人心动了。

就在吴迪与妹妹一起享用美味佳肴时,校园公知刘腾飞正端着一碗泡面坐在电脑面前,浑不在意男生宿舍中那股难闻的味道,反正已经习惯了……

正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双眼深邃望神州。众人皆醉我独醒,一碗泡面解千愁。”大概说得就是刘腾飞,因为他在《吴笛的十大罪状》中,言辞极为犀利,看了这篇文章的人,不知道吴笛的还以为吴笛真的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犯,可事实上,她只是用粗暴的态度拒绝了一个男人的追求而已,而直接展示这种粗暴态度的人,还不是她自己。

刘腾飞看着自己个人主页中日志的点击量,已经远远超过他的巅峰时期,各种评论汹涌而至,大大地满足了他身为校园公知的存在感。

对于公知来说,抒情是第一位的,管你真相是什么,反正表面上只要越引人关注就好了。

虽然刘腾飞一开始有些奇怪,自己这“@加用户名”大召唤术作用力有这么大么,竟然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炒热这篇文章?甚至有些无良的网上媒体都直接转载引用了……

后来刘腾飞知道了真相,原来竟然是传说中的“吴笛黑”团体在暗中相助,让他不由大喜,果然民心可用,大势在我!

通过抹黑吴笛,刘腾飞终于将自己的名气打了出来,虽然在整个网络上都不起眼——因为通过黑吴笛来出名的人实在太多了,刘腾飞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他对这样的状况颇为无语,原来他竟然是传说中的跟风黑?

但是刘腾飞的大名却传遍了中都大学,因为他是在中都大学唯一一个使用真名来黑吴笛的,而之前他也因为几次笔战有些小名气,现在好了,他刘腾飞“校园公知”之名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英雄!刘腾飞在心中对自己说道,看着不少自己同学那些充满了恭维口吻的评论,只觉得那种追求正义的快感油然而生,别人不敢公开黑你吴笛,不代表我不敢!你既然错了,就得虚心接受我的批判!(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一章 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

“没想到吴笛竟然是这样的人,刚刚拜读了你的《吴笛的十大罪状》,感觉写得非常犀利!”

“吴笛就是看不起一切男人!连廖耀卿这样的好男人,都被她如此折辱,实在可恨,亏我当初还很欣赏她!”

“刘腾飞你做的实在太棒了,我们中大学生早就忍受够了那种对吴笛无下限的追捧,什么第一校花,都是哪个家伙封的,这一点都不民主!”

“吴笛有句诗写得好‘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现在看来用在刘大公知身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只有刘腾飞敢于向被脑残粉包围的吴笛开炮!”

……

看看,都看看,这就是我中大学子呐,这就是校长所说的“自由而无用的灵魂”,面对吴笛这样的名人,也依然显得如此客观!

至于什么“又见无脑低端黑,连战都懒得战”“这黑得也太低端了吧?”“呵呵,哗众取宠”“真不知道廖耀卿这种死缠烂打追别人、一点都不要脸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好”“傻逼的傻话,这种人吴笛压根不会理,太丢份了。”之类的回复,刘腾飞选择性地无视了,一群傻逼脑残粉的叫嚣而已,可真理却在我这一边!

刘腾飞将泡面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一不小心将汁水溅到了他那全是灰的键盘上,他浑不在意,只是觉得在这一刻,他的人生价值得到了最大的体现!

因为他的这篇文章,谁都知道廖耀卿是个好男人,而吴笛,则是一个有才无德的女人,素质极差,至于他刘腾飞嘛。就是一个敢于说真话,不畏强权的斗士!(真不知道黑吴笛到底怎么和怎么和不畏强权挂钩……)

“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吴迪欣赏着自己电脑上的图片与视频,这个“好男人”廖耀卿可真是艳福不浅呐,和两个女人玩双飞……

所以说有时候所谓老实内向的男人,一下子疯狂起来,真是可怕呢。这就是传说中的“我不是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

吴迪可没有采取什么极端手段逼迫对方,一切全是此人自愿的。

点击上传,一切搞定。

仅仅一天,形势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也不知道是中大的哪位幕后黑手,在校园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好男人?》,帖子的内容,赫然是有关廖耀卿那些不堪入目照片,看样子是其中一个女孩的自拍。廖耀卿搂着她与另外一个女孩,一脸惬意的样子,极具富二代的风范,事实上他也确实是豪富子弟。

这个帖子的浏览量在短短时间内极具上升,比什么《吴笛的十大罪状》关注度要高得多,因为这是不容辩驳的大丑闻,还涉及到桃色信息,至于前者。不过是无脑低级黑炮制的垃圾文章。

中大之前那些力挺廖耀卿的学生们全都傻眼了,尤其是刘腾飞。这还没得意多少时候,他就因为这一篇《吴笛的十大罪状》而臭了名声!

“刘腾飞你这什么校园公知,是收了廖耀卿的钱了吧,说什么廖耀卿是好男人,这家伙TM的玩双飞,还有脸装痴情种子去追吴笛?”

“傻逼刘腾飞!我在这里向吴笛道个歉。居然信了这个傻逼的话,现在看来,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我就知道,廖耀卿这种垃圾富二代搞起女人来最恶心了。就他这样还有脸去追吴笛,最关键的是,还有人吹他是什么好男人……”

“刘腾飞你到底和廖耀卿是什么关系,这么大张旗鼓地出来恶心人,一定是收钱了!”

……

刘腾飞死死地握着自己的鼠标,虽然这世上大多数公知确实是收钱说话,但他刘腾飞绝对不是这种人,他是正义的使者,他是真正的英雄,可现在……

“艹,这个垃圾廖耀卿,老子的名声就这样完了!”刘腾飞恨透了那个人,说起来他本来就对廖耀卿没什么好感,只是为了贬低吴笛,而特意拔高对方而已。

但现在,这个廖耀卿居然如此不堪,那有关吴笛的什么罪状,就是超级笑话,这种人渣怎么往他身上泼水也不为过!

刘腾飞已经第一时间将自己的这篇日志删了,可惜这篇日志除了他的个人主页以外,传播得到处都是,现在中大的学生,都已经在谴责刘腾飞收了廖耀卿的钱而给他写文抹黑吴笛了……

若刘腾飞真收钱的话,还能咽下这口气,可关键是他到现在当公知当斗士,从来没有收一分钱!当然,他这点小名气,也没人会发钱给他……

“必须想个办法,我不能就这样认输!”刘腾飞抓了抓自己的脑袋,头皮屑在空中飞舞。

作为一个战斗力不错的喷子,毕竟是以“战斗猫”姚琼为偶像的家伙,刘腾飞很快就找到了对策,立马在人人上发状态——这是一个天大的阴谋!廖耀卿一定是被人害了,我有理由怀疑,幕后黑手就是吴笛,她绝对有这样的能量!

得了,刘腾飞显然已经沦为标准的“吴笛黑”,事实在面前,他却硬要去用“阴谋论”思考问题……毫无疑问,他的这条状态再次证明了,他收廖耀卿的钱了,要不然人家廖耀卿都没反驳,他急着跳出来干什么?

让刘腾飞吐血的是,他力挺的“好男人”廖耀卿竟然坦诚地承认了这件事!

“我要真诚地向大家道歉,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错了就是错了,与任何人无关。我的这种行为不配得到原谅,我造成负面影响也难以清除。但我想改正,必须去改正,这是我今日之后的生活。至于我自己,已咎由自取,再也不会去打扰我心目中唯一的女神。”廖耀卿很老实地道歉了……

廖耀卿确实是个实诚的人,所以他还澄清道:“我不认识什么刘腾飞,刚刚看了一下《吴笛的十大罪状》,感觉写得太无理取闹了,我不喜欢他这样乱黑吴笛,这样的人网上实在太多了。”

廖耀卿的神补刀,让刘腾飞简直想去死!(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二章 我要和你一起睡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位廖耀卿虽然因为被揭露了“真面目”,而遭到了无数人的吐槽,其中有大多数是之前非常看好他的都是由粉转黑,但是要说实质性的伤害,其实也没多少。

他这种认错的态度,甚至让那位暗中策划此事的吴迪,都愣了一下,这才深刻地明白,妹妹不忍心对此人下手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他确实是个好人……

好人又如何呢?吴迪摇了摇头,该做的他总会去做的。

廖耀卿经历了此事之后,反而在感情上更加成熟了,他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给艹十分,不给艹零分的精髓,你吴笛再女神又怎么样,在床上怕是还不如他之前搞的两个妹子。

爱情什么的就滚一边去吧,对他这样的豪富子弟来说,什么样的漂亮女人玩不到?反正女人漂亮到一定层次,基本上就很难分出高下了,毕竟类型不同,不好比较。

只是,很多年以后,当他功成名就,有几位红颜知己相伴,却依然忍不住回忆起那个曾经让他豁出去追求的女孩,他只是释然一笑,毕竟谁都年轻过。

比起廖耀卿来说,那位校园公知刘腾飞就极为讨人嫌了,只因明明他就是错了,却依然不承认,他直接开始抨击整个中都大学,说有的老师就是上课念PPT,照本宣科,整个中大学风沦丧……

他这种不断上跳下窜的作死行为,随着一篇他愤慨之下写的《失去希望的中大》新鲜出炉,他在文章抨击“中大学风沦丧”,讽刺“有的老师读的书还没有写的书多”,而惹怒了整个中都大学的学生与教授。

有一位名叫袁川的学生,直接在微博上讽刺道:“好多同学没有见过我们那边农村的狗。只要有人接近它就叫唤,人越多越靠近它就越叫唤,人不爽冲它喊它叫得更欢脱,所以到最后没有人搭理它,径直走过去,就当没听见。反正它都是拴在链子上的,跳不脱,久而久之,狗也就只能自己叫唤了。”

很显然,这位名叫袁川的学生,讽刺这个刘腾飞,就是类似的狗……

其他学校的大学生,不知道刘腾飞在恶心了多少中大学子,他忍不住有些可怜刘腾飞。他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评论道:“@刘腾飞是一面镜子,虽然这面镜子可能不好看,讨人嫌。但透过他,我能够知道,人能有多刻薄。

刘腾飞原先看到这条讽刺他的微博时,心里极为不爽,却又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挺对,而看到有人同情他时。他立马回道:“我之前就说过,只有我可以让这帮伪君子露出本色,当这个目的达到之后(现在看来,确实达到了),我就没必要再继续装得‘讨人嫌’了(其实也就是讨你们中大人嫌,我耻于承认我是中大的人!)。你都不敢想象本公知有多温柔多理性。”

然后刘腾飞因为逃课次数太多而被退学,他却粉饰成了自己忍受不了这种学风沦丧的中大,主动退学,号称要成为华夏那位同样退学之后去创下偌大家业的人,倒是还引发了社会上的一阵关注。

但在一阵热之后。他就像流星一般,消失在了大多数人的视野之中。

吴笛自始至终都没有关注这位校园公知,至于什么《吴笛的十大罪状》,还比不上《吴笛的十点可疑之处》有名,后者直接猜测吴笛其实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她能这么有才,全是依靠平行世界中的那些名人的作品……

可惜,这样的说法也就让人一笑而过罢了,别看不少人嘴上都说着“穿越”“重生”之类,但在心底却显然不信会有穿越者或重生者。

“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吧,我明天就要回京城了呐。”吴迪忽然抓住正走出去的女孩,刚刚他才享用了吴笛做的晚餐。

吴迪说出这话时,内心都在微微颤抖,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

“好吧,我打个电话给我的室友,告诉她们一声。”吴笛迟疑片刻,便答应了下来。

吴笛刚刚掏出手机,便被猛地一拉,柔软的身躯已经进入了一个宽阔的怀抱,让她猝不及防。

吴迪闻着女孩身上的幽幽体香,用一种极为不舍的语气说道:“这几天我过得很开心,真不想和你分开呐。”

“那就多待几天吧,我带你去中都的一些地方去玩一玩。”吴笛这样说道。

“这就说明,你也不想和我分开咯?”吴迪稍稍松开自己的力量,低头看着怀中的少女,她眼睑低垂,脸颊微红,让人心醉。

听吴迪这么说,她使劲摇头:“你、你可别误会了,我只是感谢你帮我的忙而已,而且,作为妹妹,和哥哥一起出去玩是很正常的事情。”

吴迪轻笑一声,心头暖乎乎的,忍不住用手轻捏妹妹的脸颊,触感完美,他温柔地说道:“任何哥哥,有你这样的妹妹,都是一种幸福。”

晚上,沐浴完后的吴笛,穿着睡衣,正在伏案写作,在写《三国》这种实体小说时,她都是手写,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更好的感觉。

外面忽然下起了春雨,正是乍暖还寒的季节,只不过室内有空调保持着温暖,台灯的灯光有种暖色调的氛围。

吴迪刚刚洗完澡,还穿着浴袍,屋外忽然雷声大震,噼啪一声,忽然停电了,屋内一片漆黑……

这种时候竟然停电?吴迪下意识以为是天气的原因,可脑中忽然闪过一道信息,某大型电力公司正在和中都本地政府角力……私人控股的电力公司太不靠谱了,吴迪得出了一个结论。

一片漆黑,吴迪找不到方向了,却听到妹妹大声说道:“不要乱动,我有手电。”

过了一会,吴迪面前出现了光芒,他知道该怎么走了,因为妹妹向他伸出了手。

屋内渐渐冰冷下来,两人正在一个房间,点着一支蜡烛,昏黄的烛光有种浪漫的味道。

“喂,你怎么钻到我的床里了!”吴笛指着一脸惬意的吴迪说道。

“我要和你一起睡。”吴迪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三章 我会娶你当我的妻子

清晨,当明媚的阳光从窗户间走进来时,它似乎宣告了今日注定是值得外出游玩的一天。

吴迪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鼻尖还萦绕着妹妹的体香,他记得昨晚他强行抱着自家妹妹安详地进入了梦乡,那种温馨的感觉,让他永生难忘。

穿着睡饱走出卧室来到客厅,却发现玻璃桌上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丰盛早餐,还有一份《煌萌日报》,而自己的妹妹瞪了他一眼后,气鼓鼓地吃着早餐。

吴迪已经深切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妹妹有多么宠他。

洗漱过后,在走向自己的座位时,他忍不住抚摸了一下妹妹的脑袋,却还在回味昨晚从后面抱着妹妹,身体毫无间隙地贴在一起时的美妙感觉……

“别摸我的头啊,感觉就和宠物一样了!”妹妹这样说道,然后躲着吴迪作恶的大手。

“不是宠物,是抱枕,昨晚睡得好香,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吴迪摸着下巴,一脸回味无穷的样子。

“唔……”吴笛红着低下头,努力消灭食物,显得有些笨拙,优雅的样子全没了。

说来也奇怪,吴迪明明春梦的对象就是吴笛,但是现在和她相处时,却没有过剩的欲望,即使昨天在烛光下抱着自己的妹妹入眠,那种温馨的感觉也让他不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反正,只要和吴笛在一起相处,那种心心相印,互相理解的感觉,就让他感觉很舒服。

吴迪准备再在中都待两天,这第一天是吴笛带他游览中都的名胜古迹,第二天两人则决定一起去看电影。逛游乐场……

吴笛现在出门都要乔装打扮一番,毕竟春晚让她一下子被不少人记住了,想到这,她就很庆幸,她不接拍广告,不去综艺节目。也不拍电视剧电影,是正确的选择。

“你对中都的地跌、公交感觉好熟悉。”吴迪凑到妹妹的耳边,这样说道。他的妹妹正坐在她的腿上,他们上公交车时正好只有一个位置了,吴迪想让吴笛坐,可惜吴笛却不肯,反而要让吴迪坐。

结果吴迪就做坐了下来,然后顺势将自己的妹妹抱着坐在了自己的腿上,周围传来一阵善意的笑声。还有人说“这对小情侣的感情真好”,然后吴迪就得意地笑了,至于吴笛,则因为戴着超大墨镜,这遮挡了她的表情。

“我和室友一起出来玩时,已经习惯了啊。”吴笛没好气地回着,这副别扭的样子,让吴迪觉得非常可爱。他觉得自己应该要感谢这辆公交车。

这个世界的华夏,各种古迹保存得相当好。所以华夏的古装片也拍得非常有韵味。

两人去游览了旧时的皇陵,欣赏了中都大博物馆中保存的历史文物,然后一起找了一家客栈吃零食,恰巧发现里面正有人在拍古装戏中的一个经典情节,那就是在客栈发生斗殴事件……

其实对吴迪来说,这种名胜古迹不知道游览了多少。他觉得旅游很没意思,但如果有吴笛陪着的话,再没意思的旅游,也变得很有意思了。

“来,张嘴啊。”在客栈中。吴迪却点了圣代冰淇淋,话说在这种古色古香的地方,而且又是这乍暖还寒的春天,吃这种东西,真是有创意……

“先说好了,就只会被你喂一口啊,我绝对不是宠物,以后禁止摸头、喂食!”吴笛很严肃地说完后,便张开了嘴。

对吴笛这种怎么玩都不会坏的体质来说,春天吃冰淇淋一点问题都没有,反正她现在也不会再出现痛经这种事了。

看到妹妹将冰淇淋吃到嘴中后,双眼眯了起来,一脸享受状的样子,吴迪就觉得非常开心,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其实非常喜爱美食,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便能够毫无顾忌地大吃大喝,同时也可以保持完美的身材了。

吴迪趁机又喂了一口,让他差点笑出来的是,刚刚还说只要被喂一次的吴笛,又眯着眼睛张开了嘴,他感觉这个时候的妹妹,很像她养的那只小黑猫琉璃。

这就是“哥哥,请调教我吧”的具体内容吧,吴迪愈发温柔地想着。

当吴笛突然回过神来时,便发现冰淇淋已经被解决掉一大半了,全是吴迪喂的……

“你这个大笨蛋,说了只准喂一口,我不理你了!”妹妹抬起她那光滑白皙的下巴,双颊通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害羞的。

反正用“傲娇的样子可爱极了”来形容就对了,吴迪惬意地想着,很自然地将自己的手放在那一头柔顺的黑发上,轻轻抚摸……

这样甜蜜的时间,能够持续得更长一些就好了。

两人又去体验了古人的射箭,这是一座古代的文人士大夫练习箭术的地方,现在被改造成了让游客射箭的场所,若是射术精湛的话,还会有奖励。

“又是十环,太牛叉了啊!”

“这绝对是专业的射箭运动员吧?”

“这女孩射箭的样子真是帅呆了!”

周围传来一阵惊叹的声音,吴迪看着自己身边的妹妹,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从一开始,吴笛那精准的箭术,就吸引了好多人的围观,他们都被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孩折服了,要知道,这可是最远的距离,一般人选择这种远距离射箭的话,几乎都是脱靶……

傍晚的时候,两人十指相扣,手牵手行走在古城墙上,夕阳西下,远方那金色的晚霞,美丽得让人眼花缭乱,从古城墙向下望去,能看到一个碧波荡漾的湖,湖中波光粼粼。

城市的喧嚣,似乎在此刻被历史的厚重所掩盖,两人被静谧与安宁的气氛所笼罩,不过吴笛另一只手上的白色棉花糖,却又为这样的画面增添了一丝俏皮。

因为这里没有太多的人烟,所以吴笛早就将墨镜摘下,她那完美如画的脸颊上,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带着甜蜜的笑容,可见她这一天玩得很开心。

吴迪忽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看着开心的妹妹,深深吸了一口气,用一种不容辩驳的口吻说道:“呐,吴笛,我会娶你当我的妻子。”

吴笛手中吃了一半的棉花糖掉在了地上。(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四章 《三国》完结

吴迪走了,说是要将第二天的游玩时间先存着,下次再好好地玩,不过走得时候却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吴笛则被对方那霸气的宣言镇住了,她的思绪有些混乱,然后她便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没什么好害羞的,喜欢就喜欢了,那又如何,我喜欢的男人,在我眼里也是最完美的!

但是,她却不希望吴迪做什么傻事,所以她主动劝解吴迪,她其实对什么名分之类的东西一点都不放在心上,那种东西怎么样都好,反正只要两人在一起玩得开心就行了。

吴迪看到对方回复的信息时,使劲地挥了挥拳头,他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妹妹,以后的妻子,受任何委屈!

在五月份的时候,吴笛的最后两部《三国》终于在万众期待中上市,还包括一些短篇的番外。

诸葛亮与司马懿的宿命对决,姜维与邓艾之间的龙争虎斗,都让不少读者看得非常痛快。

最终蜀国的败亡也让人叹息不已,毕竟蜀国一方,刘备、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庞统等等,一个个让人喜爱的人物,都跃然纸上,让人不忍心就这样与他们告别。

最后两部《三国》的销量,比起之前的也有所降低,毕竟三国后期确实没有前期精彩,而诸葛亮这种人气极高的人物,却依然回天乏力,这又让读者觉得不爽了。

倒是番外篇的合集,销量意外的高,有几部短篇都非常棒,尤其是以曹植的视角来写的短篇小说。

英雄豪杰,天纵之才,贫民子弟。寒门苦士,谁都逃不过一个死字。而越是英豪,越是舍不下打造出来的基业,定要为的基业留下一个最好的继承者。

当曹魏大势已成,曹操年龄日高,关于曹魏方面谁为继承者这一点。就成为了无数人都在关心的问题核心。

最冒尖的人物是两人。曹植和曹丕。

这篇小说便重点写了曹植的“七步诗”是如何写成的。

当然,小说中也提了曹植为何在继承人之争中败给了曹丕,实际上曹植此人,因为文才,颇得曹操赞赏,而曹丕虽然也有才,但终究比不上曹植,天下才华共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可不是开玩笑的。才高八斗这个词一开始说得就是曹植。

曹植对曹丕是最有威胁的,可惜曹植在政治上、心机上,比起曹丕来说有些距离,而且曹植身边一群幕僚,全是些只会舞文弄墨的废物,曹丕身边,却有很多能人。

因此,在曹操生病时。曹植写了很有文采的文章祝愿曹操早日康复,而曹丕却在幕僚的建议下。亲自侍奉在曹操身边,这两相对比,便一下子显出曹丕的高明了。

而曹丕能够最终确立继承人地位的关键因素,贾诩功不可没,因为曹操曾问计贾诩,到底是谁适合。贾诩却说,我在想刘表和袁绍,曹操顿时就笑了。刘表与袁绍,都是想要立幼子,结果闹得内部分崩离析的人。

所以说贾诩非常高明。劝谏都这样委婉,可效果却好得惊人。

曹丕在曹操死后,顺利掌握魏国大权,他本来就天性薄凉,所以他对曹植很有意见,更不用说,曹植在他的妻子甄姬死后,写了一篇《洛神赋》,更是让曹丕感觉很不爽,每个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清不楚,更别说这个男人还是他弟弟……

所以曹丕想要报复,他召曹植入宫,参加一次宴饮,这本来并不是一件多值得拿出来说的事情,不过就是在园中池边,摆好案几,珍馐琼浆,诸人入座,作和乐状。

酒过三巡,舞姬们在场中旋转,欢歌慢舞,一片和乐之景。就在丝竹声中,曹丕举杯,忽而对曹植说了一句话:

“孤听闻,子建有反叛之意?”

曹植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他怎么可能反叛?曹丕在一继承大位之后,将一切都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就算他曹植想要反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瞬间就明白了,对方只是找一个想要解决他的借口而已。

曹植立马否认,结果他的这位兄长轻笑一声,继续说道:“子建之才,向来远胜于我,之前一篇《洛神赋》更是足以名垂千古。今日宴会,何不赋诗一首以助兴?”

曹植一颗心刚刚放下,才发现自己背上已经全是冷汗,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又听曹丕很冷漠地说,七步之内,赋诗一首,如诗不成,就以性命来抵吧。

后世的人来看,曹植作七步诗似乎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是设身处地地为曹植想一想,那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作不出来那就要死啊,而且他一向对曹丕十分恐惧……

最后,曹植硬着头皮上了,才华毕竟摆在那里呢,他最终作出一首:“煮豆燃豆萁,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这首诗之后,最终还是放过了曹植,因为他也听出这首诗的弦外之音,当然,他不杀曹植的最关键原因,便是此人已经没有多大的威胁了,而那位在边境掌握着兵权的曹彰,回来之后,就暴毙而亡,这是谁动的手,答案很明显。

这首《七步诗》,以比兴的手法出之,语言浅显,是寓意明畅,无庸多加阐释,只须于个别词句略加疏通,其意自明。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二语,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劝诫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人民中流传极广。

它巧妙地运用了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了诗人曹植对手足相残的悲愤,同时也发出了理直气壮的斥责。诗的前四句描述了燃萁煮豆这一日常生活现象。曹植以“豆”自喻,一个“泣”字充分表达了受害者的悲伤与痛苦。后两句笔锋一转,抒发了曹植内心的悲愤这明显是在质问曹丕:我与你本是同胞兄弟,为什么要如此苦苦相逼?

当《七步诗》入选了这个世界华夏的初中教材之后,其中有道关于《七步诗》的赏析题,以上就是最准确的答案。(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五章 预定遁矛文学奖

《三国》系列小说完本之时,也即将是各路文学评论家开始刷自己存在感的时候了,如果说之前吴笛的那篇《钱与情》拿下周迅人文学奖还让人有所疑虑的话,那这一部恢弘浩大的史诗巨著拿下长篇小说专属的遁矛文学奖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事实上,有不少人猜测,吴笛这样加快速度将这一部巨著完成,就是为了赶上这一年遁矛文学奖的评选。

原本想觊觎这一届遁矛文学奖的其他作家,纷纷哀叹,看来这一次这个极具分量的奖项又要与他们无缘了。

按理来说,想要获得华夏三大文学奖,都是需要资历的,但是吴笛的才华,却打破了这样的传统,看看那个青衫诗歌奖吧,就是因为阻碍了大势,导致其权威性一落千丈,这一次若是遁矛文学奖再逆势而为,那么可以想象它的下场。

“文无第一”的原因是每个作者的文章都有其亮点,有其可取之处,相对来说水平也差不多,这样一来自然就“文无第一”了。商业性完全可以根据赚钱的多少来比较,但是艺术性却何难分出高低,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然而这样一部恢弘浩大的《三国》巨著,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它都将吴笛那惊人的才华体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三国》,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了《三国》的“大纲+设定”《三国正史》,他们再次为吴笛的才华所惊叹。

因为,吴笛确确实实创造了一个极具真实感的历史!

没有哪一部历史小说作者能达到这样的层次,即使是花泉镜也不行。事实上,花泉镜的架空历史小说,基本上都是有原型依据的。他无法凭空设定出一个朝代来。

更不用说,吴笛架空得还是乱世,这个世界的华夏,除了上古时期的多国纷争的时代,后面就很少有乱世出现,但吴笛笔下的三国。却是这样的逼真动人,只要看过三国的人,脑中都会冒出一个个经典的人物,一场场经典的战役!

所以这一届的遁矛文学奖,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当之无愧,而且现在吴笛在获取文学奖方面,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便是她现在算是“根正苗红”学院派作家,堂堂中都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师从国学大师云牧山,而那些遁矛文学奖的学院派评委,有好多都是吴笛的校友,他们显然不会为难这一位注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超级才女。

五月之初,岛国一处风景极佳的古宅,宅内樱花怒放,清风吹拂而过,樱花在空中飞舞。暖暖的阳光与花儿的幽香混杂在一起,让欣赏着这种美景的姚琼眯起了眼睛。

姚琼穿着宽大的华服。就坐在门口木制的地板上,地板有些陈旧的气息,但却异常干净,显然,这一座古宅,已经有了照顾它的女主人。

姚琼那俊朗的脸颊上依然胡子拉碴。极具大叔的颓废气质,他的嘴上叼着一支烟,那洁净的手掌却在慢慢翻看手中的一部书,书的名字,自然便是《三国》。

早就说过。姚琼极爱历史小说,别看他以写现代言情小说见长,不少人都将他归类到“现代派”的作家之中,与“现代派”作家相对的,自然还有“古典派”作家,花泉镜就是古典派作家的代表人物。

可实际上,姚琼却一直认为自己是古典派的作者,他在小说中对诗词的引用,总是恰到好处,虽然比不得吴笛那种逆天的高质量原创诗词,但不能否认,他的国学功底,非常深厚。

只可惜,姚琼是野路子出身,一直遭受学院派作家的偏见,直到他继花泉镜之后,拿到上一届遁矛文学奖。

姚琼之前完本的《一个爱情故事》,让铁杆的姚琼粉再一次增加,这是一个很美满的大叔与萝莉的爱情故事,非常有爱,充满了灵气,商业性与艺术系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平衡,再挑剔的学院派评委,也对这部书爱不释手。

因此,姚琼终于收获了他之前梦寐以求的遁矛文学奖,虽然依然有些争议,但有更多的人则在惊呼,现在的年轻作者真是越来越了不起了!姚琼年纪还不到三十,自然也能算年轻作者。可实际上,姚琼在写这部作品时,根本就无意拿奖,有时候果然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而姚琼也以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身份,奠定了他言情小说领域王者之位,哪怕是吴笛,也难以掩盖他的锋芒,因为吴笛自《秒五》之后,还没有写过纯粹的长篇言情小说,这也使得她的女性读者有所流失,女孩喜欢《三国》的数量比较少,除非某些脑洞突破天际的腐女。

吴笛现在的男粉丝多得惊人,每当她出席一些签售活动,以及参与黑白格子乐队的义演的时候,到场的热情男粉丝,简直人山人海,其中有好多是那种足不出户的御宅族,他们认为吴笛是最接近二次元完美女孩的人选,结果他们都穿着统一的服装,还自豪地宣称自己是“无敌卫队”的一员。

而姚琼的获奖,也振奋了不少野路子出身的作家,他证明了,将一种类别的小说写到巅峰,也能获得所有人的认可!

一般来说,大多数作家同样兼着文学评论家的身份,姚琼同样也是如此,尤其是他在获得了遁矛文学奖之后,便也意味着他真正在文坛立足了,所以他对一些作品的评论,也让人颇为重视。

现在《三国》已经完结,而被这部作品深深吸引了的姚琼,自然也会写一些自己对这部作品的评论,他现在是第二遍通读《三国》了。

就在姚琼再一次被诸葛亮与司马懿的宿命对决所吸引时,一双白皙如玉的皓腕,却环住了他的脖颈,一阵少女的幽香将他包裹住了,背后也传来少女身体那柔软的触感。

姚琼在岛国待了这么久,自然是陷入了背后这位少女的温柔乡之中,实际上她也是《一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姚琼将自己对她的爱写进了书中,这正是他的作品能引起那么多读者追捧的原因。

“叔叔,少抽些烟。”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女,调皮地将姚琼嘴上叼着的烟取下,可明明他就没有点燃这颗烟。

“小遥你……”姚琼露出了苦笑,他用手轻柔地抚摸了一下少女那柔嫩的脸颊,似乎是在抗议她对自己生活的干涉,实则却是在宠溺这个既是他女儿又是他爱人的少女。(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六章 《英雄的黎明》

虽然已经接受了这个少女的表白,但是姚琼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推倒未成年少女的地步,不过他的“萝莉控”的头衔算是跑不了了,每次都要面对挚友花泉镜那种玩味的眼神,他表示压力很大。

萝莉控就萝莉控吧,其实萝莉最有爱的地方不是推倒,而是在于养成,将少女一步步亲手培养成自己的心目中完美的女孩,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叔叔,其实我也喜欢看《三国》呀。”森本遥那略显冰冷的脸颊上,却带着温柔的笑容,只有她在面对姚琼时,才会流露出的笑容。

“你也看《三国》?”姚琼指着手中厚厚的这本书,疑惑道。

森本遥俏脸一红,却道:“是最近很热门的动画片,因为是无敌文化公司出品的,所以在没有播出之前,就有好多同学说要看了,现在已经开播了3集,非常精彩,只是一周一集实在有些慢呢。”

姚琼不由恍然,原来是动漫啊……

随着他待在岛国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能清晰地感受到,以吴笛为核心的无敌文化公司,在岛国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这个公司似乎总能把握住流行的萌元素,然后笼络住了大批的御宅族以及其他动漫爱好者,各种周边卖得手软。

都说他姚琼把握商业性的能力很强,但与吴笛一比,他就有些自叹弗如了。

如果说当年输给吴笛,他还有些心有不甘的话,那现在,随着吴笛的实力越来越强悍,不论是纯商业性的作品,如网络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还是纯艺术性的作品,如著名意识流而又晦涩难解的短篇小说《双生花》,以及商业性与艺术性达到完美平衡的《三国》,都无一不展现了她制霸文坛的实力。

越看吴笛的作品,姚琼就越有这样的感受,尤其是《三国》整体的构建。那种推演天下大势的合理性,情节一步步推动的缜密性,都让姚琼感觉差距实在太大了!为什么她能够写出这样出色的作品?心高气傲的姚琼算是服了。

在吃饭的时候,姚琼忽然想要看一看有关《三国》的动画,他便向自己怀中的少女提出了这个请求。

森本遥轻车熟路地打开网络电视,直接点播了这部动画,因为之前已经付费过了,所以自然就可以免费观看。

姚琼就这样一边喂着怀中娇小的少女,一边观看《三国》。

当听到那名为《英雄的黎明》的背景音乐响起时。姚琼不由微微一怔,作为一名出色的作家,当然也算是一名艺术家,而且他出身书香世家,自然对音乐的鉴赏力很强,因此这首与《三国》极为契合的音乐,让他很有感觉。

这音乐肯定是那位大才女自己谱写的吧……姚琼淡淡地想着,他可从来忽略掉吴笛另外两个身份——原创音乐人与著名插画家。

实际上正是因为吴笛这两个额外的身份。便使得她的文章充满了一种立体的质感,就像是看制作精美的大片一样。让她的文章给予读者一种无上的阅读体验。

这首音乐中运用了好多华夏传统乐器,有二胡、古筝、琵琶等等,充满了一种华夏风,而在吴笛创作的那些音乐中,姚琼最喜欢的就是华夏风的音乐,比如《东风破》、《烟花易冷》等等。

而《英雄的黎明》这首曲子开章就以气吞山河的气势。点出音乐的背景,圆号的开场,把人带到了吴笛所构造出来的充满历史感的三国时期,那种厚重久远的声音挥之不去,随后的男生吟唱。更是对恢弘历史的再现,不仅有气壮山河的气势,也有不能言喻的英雄男儿的柔情,或许还有一种悲壮的感情参乎其中,配之大提琴的低吟,更是加重了对历史文化沉淀的理解,让人无限的回味。

曲中电子和声的点缀,则加强了声乐的效果,把历史英雄的内心描画的仿佛就在眼前,不仅仅是渲染了战争的残酷,更有无尽细腻感情的抒发,而其中小提琴的声调,忽而严肃,转而柔情,更是加重了这种紧张而矛盾的气氛。最后长号的倾情加入,把历史的景象推向高潮,清晰壮观的收尾尽展英雄豪气,尽展音乐带给人们的无限遐想的魅力。

《三国》的动画风格,其实有些类似于吴笛那个世界的《秦时明月》,是3D动画,但是画面却更加精美,之前在首部《三国》的新书发布会上,已经展现过这种风格的CG动画了。

无敌文化公司的理想主义者们,完全就是以制作动画电影的预算,来制作这部史诗大作的动画的,实际上吴笛的《三国》小说,已经给每个人物的性格都进行了二次设定,便使得它很容易改编成动漫。

单单是这个酷炫的画面,就值得一切动画爱好者去追看,更不用说里面更加紧凑精彩的情节了。

配合着《英雄的黎明》,一个个精致唯美的角色也纷纷出现,与音乐十分契合,一下子就吸引了姚琼的注意力,以至于他都忘了给自己的小情人喂食了。

直到森本遥以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表示抗议时,他才回过神来,可是他很快就又被《三国》的情节吸引了,虽说早就已经看过《三国》系列小说,而这部动画也是完全按照小说来改编的,但是再美妙的文字,比起立体的画面,精湛的配音来说,感染力也有所不及。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阅读也有阅读的乐趣。

“这个打斗,实在是精彩啊!”姚琼看到吕布大显神威的场景,不由感叹道,他几乎可以想象,以后动画中出现其他名将后的场景了,而那些特殊兵种,也肯定会在动画中大放异彩。

“叔叔!我后悔吃饭时开电视了!”森本遥有些调皮地抬起自己的双手,抓住了姚琼的两只耳朵,就在那里揉啊揉啊,脸上则一副苦恼的神色。

“抱歉抱歉,来,张嘴,啊……”姚琼立马化身超级奶爸。(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七章 姚琼的人物点评

看完了一共3集的《三国》,姚琼还有一种意犹未尽感觉,也难怪自家的小可爱说一周一集实在是太慢了呢。

姚琼将吴笛的最后两部《三国》系列小说看完后,终于开始写下了自己对吴笛这部《三国》的评论。

姚琼并不喜欢说什么大道理,事实上,他一直觉得,文章的所谓艺术性,就是拿来糊弄学院派评委了,艺术性其实与商业性的本质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说商业性是满足大部分读者品味的话,艺术性就是满足小部分读者的优越感。

而说实话,他的那部《一个爱情故事》居然能获得遁矛文学奖,也让他自己很惊讶,因为他的这部作品,纯粹就是随心而写,他将自己对那位少女的爱,不论是父爱,还是作为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情爱,都一起倾注到了作品之中,结果却让评委们觉得非常棒,大叔的心理描写堪称完美,充满了艺术性……

可读者们却只是觉得,大叔与萝莉的故事好有爱,最关键的是,结局十分圆满,让人看了之后心里都暖洋洋的。

有人就戏称,如果这个题材让吴笛来写,那绝对够读者们喝一壶的。

结果这个残酷的预言成真了,吴笛后来写了一部名叫《洛丽塔》的作品,也是大叔与萝莉的故事,结局却是男主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而死,最关键的是洛丽塔怀着的还不是男主的孩子……

因而这部《洛丽塔》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可却得到了大部分学院派评委们的好评,他们认为“男主塑造得极为经典——他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

当然还有一些评委持谨慎的态度,却也觉得《洛丽塔》有其积极意义所在——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

而读者们则疯狂地吐槽文青光环全开的吴笛,“我就知道。她(吴笛)写起纯文艺的作品,简直无情残忍到了极致,她似乎最喜欢看到读者们在纠结、痛苦的深渊中哀嚎,我似乎看到了站在那山巅上狞笑的少女……黑化的少女,其实也是很带感的,可痛苦的,是我们读者啊!”

不过在这部《洛丽塔》中,也有一些经典的名句让人津津乐道——“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苍白,臃肿,混俗,腹中是别人的骨肉。但我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怎样都可以。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同为大叔与萝莉的故事,读者们自然抬出了之前姚琼经典代表作《一个爱情故事》。认为姚琼的才是真治愈系作品,至于吴笛的,不想郁闷死的,就不要去看了。

此时,姚琼写得有关《三国》的评论,是对一个人物的评论,不过他并没有评价主流人物,而是选择了一些人们忽略的,却又很值得挖掘的人物,比如说汉献帝刘协。

“已经通读了两遍《三国》,也仔细研究过了《三国正史》,事实上,作为一个历史小说爱好者,天净沙,好吧,天净沙是谁大家都知道,我比较喜欢用‘天净沙’称呼吴笛,是因为最初这三个字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大家请务必忘了那场对决╮(╯◇╰)╭),当然还有那篇小令。”

“纵观《三国》,这是个属于力敌千钧的武将、智计超绝的谋士、手腕高超的诸侯们的故事。他们因为胜利而豪迈饮酒吃肉,因为失败而骄傲到宁愿赴死,一个个魅力四射的角色,让人实在难以忘怀,我想在《三国》完结之后,肯定有许多人想要表达自己对其中某个人物的情感,然后写一些精彩的评论,我认为这种有感而发,人人都能写得很棒!”

“所以这一次,我想要挖掘一下某些‘打酱油’的角色。其实,书中的主要角色,永远都是少数,他们堂而皇之地享受着作者的青睐与偏袒,他们或许有着耀眼的光芒让所有人不得不看见他们,却无法彻底掩盖住那些更加平凡的存在。就好像夜空,倘使完全都是星光灿烂,谁还看得出星星浓淡深浅?只有在深蓝的夜色映衬下,星光才会显得越发耀眼。”

“但,被忽视的夜空是悲哀的。汉献帝刘协,他或许应该也算作是一颗星星,只不过远比不上其他星辰辉煌,色彩太淡,几乎融入了夜色中,于是干脆变成了夜色的一部分,变成了那宏大隽永的平凡。”

“……以上便是我有关这位末代帝王的见解,好吧,其实我评点这个人物,只是想要敦促天净沙,赶快将脑中有关这个‘汉朝’的写出来吧,直觉告诉我,这应该是一个非常辉煌的朝代。记得《三国》开篇吕布杀胡时,曾高呼‘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这种碉堡了的热血口号,只是书中也点出这并非吕布原创,而且这时的汉朝已经摇摇欲坠,我希望看到真正的‘强汉’!”

姚琼这篇评论发布到他那人气极高的博客之后,可谓打响了“三国热潮”的第一枪!(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八章 吴笛的瓦尔登湖

正好是假期,吴笛回到了她与小姨王静姝所住的乡间别墅,她穿着一袭薄如蝉翼的纱裙,裙子紧贴在她的身上,勾勒出了她那曼妙的躯体,她惬意地躺在阳台中的躺椅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在离阳台不远的地方,有茂密的森林环绕。

正值午后,和煦的春风吹拂在她的脸上,让她平添了几分睡意。她怀中有只名叫“琉璃”的小黑猫,它的整个身体团成一团,懒懒地伏在那儿酣睡。

吴笛用一只手轻轻抚摸着琉璃那柔顺的黑毛,手感相当不错,那是柔若无骨的感觉。

若是小琉璃再活泼一些就好了,她的嘴角噙着一丝笑意,这样想着。微笑的脸颊上却有一丝母性的光辉。

风儿吹拂过树林,飒飒作响,随意任这种大自然的声音在耳畔徘徊,此时此刻,正沉醉于最原始的风景中的吴笛不由想到了那位美国作家梭罗的作品《瓦尔登湖》。

这部作品是梭罗独居瓦尔登湖畔的记录,描绘了他两年多时间里的所见、所闻和所思。大至四季交替造成的景色变化,小到两只蚂蚁的争斗,无不栩栩如生地再现于梭罗的生花妙笔之下,而且描写也不流于表浅,而是有着博物学家的精确。该书崇尚简朴生活,热爱大自然的风光,内容丰厚,意义深远,语言生动,意境深邃。

梭罗远离尘嚣,他想在自然的安谧中寻找一种本真的生存状态,寻求一种更诗意的生活。

吴笛不由想到了,离这个别墅的不远处,就有一个同样远离尘世的湖泊,她忽然有种强烈地想要体验当初梭罗生活的冲动,也许她无法像梭罗那般在远离尘世的湖畔居住两年。但至少一天就好。

华丽的别墅哪有简陋的小木屋更有隐士的感觉,好吧,她只是东施效颦罢了。人家梭罗估计连自己居住的小木屋都是自己造的,而且他在小木屋旁开荒种地,春种秋收,自给自足。整个一美国陶渊明。

吴笛还是打了个电话,让施工队在湖畔建造一个别致精巧的木屋,闲暇时在木屋中垂钓,也是一番悠闲的享受,然后她也要将这湖畔的生活用散文的笔法记录下来。

吴笛拿起陶埙,吹了一些曲子给自己听之后,便盖上薄毯,在躺椅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大概在日暮西山之时,吴笛悠悠而醒。发现小琉璃正睁着那双绿油油的眼睛看着她,然后亲昵地叫了一声“喵”,竟然想像小狗狗一般舔了舔吴笛的手,这让吴笛暗暗称奇,毕竟琉璃这么多年来体型还是这么小,而且它其实相当聪明。

吴笛拿出平板电脑,上了一会儿网,她现在基本上不会再手贱了。明明是某些黑她的评论,她能够控制自己完全不去点开它们。

吴笛在门户网站首页。看到了姚琼对《三国》的博文评论,她倒是很自然地点了进去,大概是有恃无恐吧,姚琼这人看起来蛮横无理,出口成脏,但对她这位“天净沙老师”还是比较客气的。他向来尊敬强者。

“嗯?还是对汉献帝的评价啊,确实有点意思呢。”吴笛浏览了一下这篇博文,感觉姚琼的切入点还是比较新颖的。

待到吴笛看完了整篇文章,她不由露出了恍然的笑容,原来这个姚琼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她赶紧写“汉朝”这个文明史。

吴笛自然会写有关汉朝的长篇小说,重点就是写汉武帝,但却不准备马上写,不过她会先将《汉朝正史》放出来,由于脑中有足够的史书储备如《史记》、《汉书》等,她将其系统地整理归纳出来,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她毕竟是站在伟人们的肩膀上的。

吴笛又翻了翻博客下的评论,发现姚琼不愧是超人气作家,有女粉丝直接在评论中说要给姚琼生孩子,还有女粉丝说今年十二岁,应该最符合姚琼的胃口……

吴笛看到这个评论,顿时就笑了,姚琼那部获得遁矛文学奖的《一个爱情故事》影响力还真够大的,然而不得不承认,对男人来说,若是能够亲手培养一个心目中完美的女孩嫁给自己的话,那是一件非常美好诱人的事情。

因为时常和姚琼有联系,吴笛知道这个怪大叔已经捕获了一只超可爱的萝莉了,要不然他也写不出这么有爱的文章来,他的那些女粉丝怕是要失望了。

比较正经的评论,则是有关《三国》这部作品的。

“没想到姚琼老师都读了两遍《三国》了啊,我就读了一遍,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郭嘉,虽然最近网上他已经被黑成了‘宇宙战神’,但是在我心目中,郭嘉永远是三国中最天才的谋士。”

“姚琼老师对汉献帝的解读很有道理呢,我们读者只会为谋士们提出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策略叫好,却一点也不会在意那位汉帝的死活,实际上他的整个人生,都是一场悲剧。他不适合也不属于这个波澜壮阔的三国乱世……”

“没人喜欢诸葛亮吗?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是多么感人啊,当然,我也一直觉得尚书令荀彧与诸葛亮是一类人,不管他们能力如何,仅仅是他们表现出来的品德与操守,就值得所有人学习。”

……

吴笛看到自己那个世界的三国历史,让这么读者表示好评,她由衷地感到喜悦,她要让这个世界,都被她那个世界的文化所征服!

只不过,若她没看到某些如同疯狗乱叫的评论之后,心情或许就能一直保持快乐了。

那些疯狂黑姚琼的倒也罢了,就等着姚琼去和他们战战战吧,反正姚琼这家伙在完成了《一个爱情故事》后,表示暂时没有写作的感觉,处于休刊状态,据说最近正和岛国那位著名漫画家富坚义博打得火热,嗯,打麻将打得火热,他一边打麻将时,就一边用手机上网骂黑他的喷子,他认为这样能够提高他的手气……(未完待续。。)

第五百二十九章 无敌的喷子

吴笛很敬佩姚琼这种坚决与喷子作斗争的顽强精神,她知道,姚琼将那些喷子当成了取悦自己的玩具,可是她做不到这一点,只能无视,而且现在的风潮就是,读者可以骂作者(有些底线的读者优越感满满地表示只针对作品不会针对作者),不过呢,无论怎么样,作者却不能回骂。

尤其是在网络小说界,作者一旦反击,哪怕是说句“爱看看不看滚”,就会被人认为人品极差,竟然敢骂读者?还要不要脸了?还想不想各种票票了?还有读者直接表示,看到说“爱看看不看滚”的作者立马就滚,这么吊的作者伺候不起!

这时破坏了吴笛心情的,自然就是某些伪装成姚琼脑残粉,然后发表的一些贬低乃至于恶意中伤吴笛的评论。

因为姚琼在博文中提到了他当年和吴笛之间的一场对决,当初吴笛还是一个刚刚出道的新人,结果姚琼却因为自己作死,而输掉了这场对决。

有人就拿这事来做文章了:“姚琼老师写的言情小说绝对是最好的,那个什么天净沙言情小说,都是垃圾,我说得可是大实话,那女人写得言情小说虐心得要死,哪里能和姚琼老师相比?当初那家伙能赢要姚琼老师,纯粹就是姚琼老师放水而已。

“没错!我承认吴笛这部《三国》的历史小说写得非常棒,但你看看其中的感情戏,简直惨不忍睹,明明是写言情小说出身的,还是个女作者,感情戏写得这么烂简直丢人,我知道有人肯定要吹《秒五》。拜托还是省省吧,《秒五》这种完全就是烂大街的套路言情小说,全靠文笔支撑起来的。吴笛的言情作品我一部都不看下去,太垃圾了!”

“吴笛就是个婊子吧,上了大学之后很骚的,这种人根本不配和姚琼老师相提并论。我们团体其实已经找到了吴笛的文章全部都是代笔的证据,想看证据的请加群XXXXXX……”

“鉴于【讨厌吴笛】度娘吧被万恶的度娘封了,现在想要喷吴笛的都去【吴笛万人骑】度娘吧,那里有一切有关吴笛的黑历史,全都是有理有据的分析,别看吴笛表面上很纯,可实际上她和她哥哥是近亲相奸,而且豪门圈子很乱的,吴笛绝对参加过某些乱交的Party!至少和两位数以上的男人搞过!”

……

吴笛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手看了看姚琼博文的评论,竟然也能遇到已经“臭名昭著”的“吴笛黑”群体,他们现在还有了一个响亮的称号“无敌喷子”,显然是和吴笛的脑残粉团体“无敌卫队”扛上了。

吴笛咬着自己的唇,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到底哪里做错了,居然让这些人恨得像是她杀了他们爹娘一样……还有她的感情问题,难道她就不许拥有自己的感情么。这也许就是所谓“女神”“偶像”“idol”必须要负起的责任?

所以说吴笛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还有待加强,现在她是公众人物。马上还会上国家电视台的《艺术人生》节目,这可是华夏最有分量的访谈节目,一般能上这个节目的,都是演艺圈、音乐圈的大腕,吴笛其实本身的名气尚未达到这种层次,但谁让她春晚上的歌。打动了某些大人物呢?

而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面对注定会存在的各种非议时,必须要淡定以对,无论对方怎么骂,她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必要的时候,也要进行一些反击,比如说她既然知道了什么【吴笛万人骑】这种度娘吧,一定要让老妈直接封掉它!不过她可不会手贱去里面看一看,她几乎可以想象那些丧心病狂的黑子会怎么黑她,说不定她在网络上流传的写真照会被P成各种不堪入目的照片。

吴笛也知道,这些黑子在黑她的同时,还会主动“扶持”一些网络上的名人来和她对抗,以期待削弱她的影响力,比如说年少成名的女作家万芳媛,还有上次外语四级考得很逆天的林美羽,现在似乎又轮到了曾经与吴笛同一个学校的章冬雪,人称“奶茶妹妹”。

吴笛本身对这些女孩都没有任何恶意,想必她们也不会特意来针对吴笛,可是在那些居心叵测的“无敌喷子”的挑拨之下,双方之间肯定会有一些隔阂。

可能吴笛原本可以与万芳媛这样的才女成为朋友,却又因为之前的过节,而成了路人……

吴笛平复下自己内心的不爽之后,又随意找了一些《三国》的评论来看,才发现,华夏大学那位在文坛地位极高的大佬任宫泽,竟然也写了有关《三国》的评论,他的评论,看起来就比姚琼得要“高大上”了。说起来,因为她很喜欢任宫泽的那个儿子任田的作品,导致她对任宫泽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毕竟这父子俩的经历其实和她那个世界的大仲马小仲马很像……

“人类的历史,离不开‘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一句话。道是什么?便是我们所说的‘秩序’,外文叫做order。一旦disorder,那就混乱、离谱、乱了套,被成为失道或叛道道有阴、阳两面。阴面无形无迹,很难掌握,也不容易说得清楚,称为‘隐秩序’,外文叫做latent

order;阳面有形有迹,比较容易掌握,也比较容易说清楚、讲明白,称为‘显秩序’,外文即为illustrated

order。”

“……

一般人看三国、说三国,都离不开魏、蜀、吴这三个国家。由于它们有形有迹,属于显秩序的表现,大家都看得见,因而津津乐道。实际上检视三国来看,其中有一个‘水镜王国’,还有八位举足轻重的谋士。这一只看不见的手,显然属隐形,但却能够布局天下,操控当时的变幻。在水镜先生的巧心安排下,刘备三顾茅庐,给孔明提供了改变世界的平台;孔明鞠躬尽瘁之后,又把焦点转移到了司马懿身上。这种变动,证明人定胜天必须受到天定胜人的限制。看得见的所有作为,毕竟难逃看不见的‘那一只手’的掌握。不以成败论英雄,却实在难免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结局。人世间的观点,不能不以人为本。‘看不见的手’,也要和人心的变化合理地配合。”(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章 学术泰斗的大力推崇

“……吴国的鲁肃,似乎也是水镜集团的成员之一,他千方百计、费尽苦心要促成吴、蜀联盟。周瑜亡故,鲁肃接掌都督,似乎和孔明更有默契。曹操的谋士徐元直,更不用说,他原先就是水镜先生安排给刘备的,后来才被曹操使计骗过去。庞统和诸葛瑾,表面上一在蜀、一在吴,实际上都是水镜集团的重要人士。最难以让人相信的是司马懿,他忽起忽落,成为孔明的主要对手,却在适当的时期,一肩担起水镜集团的重责大任。他百般忍耐、自我丑化、受尽讥笑和咒骂,都是为了一统天下,完成水镜集团的任务……”

不得不说,这位华夏大学的任宫泽围绕着“水镜集团”,解析起《三国》来同样有自己非常独到的见解,不愧是路西恩文学奖的获得者。

当然了,任宫泽虽然解析《三国》,隐晦地透露出了他对这部旷世奇作的喜爱,以及对吴笛本人的欣赏,但是他并没有太过露骨地夸赞这部书,毕竟他是十分推崇国外文化的作家,一直觉得华夏文化就该融合外国文化,二者最紧密地结合,方能达到最高的境界。

而任宫泽昔日的挚友云牧山,则一直坚持华夏文化就是要纯粹,两人因理念分歧而分道扬镳,但是两人在文坛的地位,却是真正的学术泰斗。

与任宫泽的隐晦不同,云牧山对《三国》的评价非常高,他也毫不吝啬对吴笛的夸赞,显然这也有为吴笛造势的意思,他这是在告诫那些学院派评委呢,不要耍什么小心思,我弟子吴笛的这部《三国》凭借实力是绝对能够一举拿下遁矛文学奖的。如果出什么幺蛾子,哼哼……

他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评价《三国》的,显得很开阔大气:“我将从四个大方面来评价这部史诗级的作品,一、文学成就;二、艺术特色;三、美学批判;四、社会影响。”

“《三国》这部作品,概括来说,便是它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100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其实要说《三国》的文学成就,显然比不上那部《三国正史》,里面许多文赋、诗歌都值得细细揣摩。我建议,大学中可以开一门研究《三国正史》的选修课,仔细剖析那些诗文,让更多的大学生知道它的文学价值。当然,要说可读性。肯定是《三国》系列小说强,它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它的艺术成就更重要的是在军事政治描写和人物塑造上。小说最擅长描写战争,并能写出每次战争的特点。注意描写在具体条件下不同战略战术的运用,指导作战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而不把主要笔墨花在单纯的实力和武艺较量上……”

“艺术特色……吴笛将来自雅、俗两个不同层面的文化融为一体,并按自己的主体认识、价值观念和艺术好恶加以扭合。从而使作品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蕴涵。在《三国》系列小说中,既有上层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折光,又沉淀着广大、深沉的民间思想。它是一部形象化的三国兴亡史,同时也是一部民众眼中的政治、军事史……”

“……遗憾的是,《三国》系列小说也没有让我们阅读到这种哲学意义的历史与文学的同一性可能。于是。呈现出令阅读者沮丧的思想场景:本应该区分的历史和文学的差异性被混淆了,而相应的是,本应该被同一性关联的历史理性却被割裂了或缺席了。所以,《三国》宿命性地选择这样一种草率和粗俗的历史观:所有历史形式都不过隐藏着国家政治的机械运动和权力的逻辑循环。换言之,历史只不过是暴力和权力的竞技场,是阴谋和权术的帷幕下的各种社会力量的转换与平衡。在所有的叙事场景中,历史的公正性或历史理性被消解和侵蚀掉,只有杂乱的历史故事的剩余物出场和偶然性的碎片主体成为历史的主角。这就是《三国》系列小说与《三国正史》之间本质上的差距。一个有志于研究三国的学者,希望他可以抛弃小说,以《三国正史》为主要依据……”

“……至于社会影响,我想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巨大,因为《三国》本身,不仅仅具备研究的价值,还具备延伸出去的娱乐价值,这是一部商业性与艺术性都兼顾得异常完美的小说,甚至可以说是当代最出色的架空历史作品!”

云牧山的评论,几乎就是写给那些文坛上的作者以及中文系的大学生看的,他写得很具有学术性,而这样的评论,也将《三国》系列抬得非常高,有些原本因为作者是吴笛这样青年作家而不屑一顾的文人,也终于放下了自己的骄傲,开始去仔细阅读这部作品。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本这些文人还以为,吴笛的这部写架空乱世的作品,是依据上古时期的多国纷争来写的,可看了之后才发现,这三国竟然是真正的架空历史,她甚至连当时的民俗风情、社会结构都完美地设定出来了!

而且,每一年发生什么事情,《三国正史》上都写得清清楚楚,竟然没有一丝逻辑上的错误,正是这样的缜密性,使得这段架空的历史,逼真到了极致!

有些杞人忧天的文人甚至担心,随着这部历史作品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后人会不会将这段历史当成真的,而忘记了本来的历史……(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一章 教训

如云牧山所说的那样,《三国》的魅力其实不仅仅在于它的学术价值,更在于它所包含的娱乐价值。

在吴笛那个世界,有关三国的电影、电视剧、游戏不知道有多少,其中不乏经典之作。

很显然,在这个世界,也早就有人看到了它的娱乐价值。

叶昭尘来到这个恍如仙境的世外桃源时,不由暗赞,这个吴笛还真是懂得享受生活。

他在湖边的木屋旁找到了正在垂钓的吴笛,她那漆黑的长发随意披散着,穿着一袭洁白的纱裙,仿佛像是生活在森林中的精灵。

“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她。”语气中带着一丝玩味,叶昭尘身边的这个男人,似乎对吴笛很感兴趣。

男人名叫林风,长相平凡,衣着邋遢,与一旁总是将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很完美的叶昭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男人看起来很年轻,跟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什么两样,但是给人的感觉又很沉稳干练。

“你也听说过她么?”叶昭尘在面对这个男人时,似乎颇为忌惮。

“嘿,别以为我们都是住在山里的野人呐,好歹我也是最新一代《荣耀》的总设计师。再说了,我注意到她,是因为一个在你们看来很无稽之谈的新闻。”男人淡淡道。

“哦?什么新闻?”叶昭尘问道。

“女武神啊,一个人把一群教官干趴下了,是不是很有意思?”男人这样说着,当初他还接到那些废物的求救来着。

只是对这个恪守丛林法则的男人来说,他如何会在意弱者的哀嚎?

“那个不是脑残粉吹出来的么?这你也信?”叶昭尘显然不信,吴笛又不是林风那个圈子里的人,个个是人形兵器。

“等着看好了。如果这是假的,那我就不客气了。”林风似乎想到了什么让他兴奋的事情。

“你想干嘛?”叶昭尘有些后悔将他带到这里来了。

“弱者被强者支配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林风抚摸着自己的下巴,眼神中闪烁着凶光。

“我警告你,她可不是一般的女孩,你不能动她。”叶昭尘一脸警惕,“而且。你来这里,不是要和她谈有关《三国》的网游事情么?”

“弱者的警告没有任何意义。”林风忽然狞笑地掐住了叶昭尘的脖颈,就像是抓小鸡一样将他提了起来。

“你、你这个疯子!”叶昭尘感觉快要窒息了,这家伙真想杀了他啊!“救、救命!”

叶昭尘快绝望了,在他想来,自己喊破喉咙怕是也没人能救得了他,难不成真的寄希望吴笛是传说中的女武神?就算吴笛是的话,估计也打不过这个疯子啊!

吴笛早就发现了叶昭尘与林风两人,甚至连两人的对话都听得一清二楚。叶昭尘的呼喊声,让她皱了皱眉,她将鱼竿放下,向这两人走去,明明看起来是很慢的脚步,可几步就来到了两人的面前,缩地成尺。

看到林风的时候,她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她并没有答话,一条如同毒蛇一般的鞭子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抽了出去!

“来得好!今天又是开心的一天呢!”林风大笑一声。将叶昭尘像垃圾一样丢到一边,就凭借自己的一双肉掌,想要硬接吴笛的一鞭。

结果他在接触到鞭子时,神色忽然大变,他原本以为吴笛最多也就和他是一个层次的武者而已,应该是内家武者的巅峰。差一步便能踏入先天境界,可事实却让他大吃一惊,这女人其实是某个老怪物夺舍的么?怎么可能是先天武者,整个华夏的先天武者的数量,都不超过五个。大多数还是那种隐世门派的幕后掌控者,个个都是人老成精的家伙!

仅仅一鞭,就抽得林风内息紊乱,这先天武者与后天武者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就好比洪荒小说中“不成圣终为蝼蚁”一般……

“停停停,不打了不打了!”林风赶忙说道。

吴笛神情冷漠,她的鞭子像是具有生命力的活物,一下子缠上了林风的手,在林风在畏惧的目光中,他的手在鞭子的控制下狠狠地扇了自己十几个耳光,腮帮已经红肿起来。

“按照你的想法,强者给予弱者一些教训也是天经地义的吧?”吴笛淡淡地说道。

林风痛得龇牙咧嘴,他哪能想到吴笛竟然这么强大?他向来崇尚弱肉强食的原因,自然是在世俗世界,他这样的实力,几乎已经到顶了,哪怕在武者们的世界,他也是金字塔最上层的人物,奈何今天碰到吴笛这种变态,他只能感慨自己运气太差。

“感谢您给予的教训,弱者被强者支配,本就是我遵守的原则,从现在起,我就是您的仆人了。”林风大声说道。

反正在林风看来,给一个先天武者当下人没什么好惭愧的,就感觉有了大靠山一样。

吴笛冷哼一声,懒得在意这种以欺压别人为乐却一副理所当然的人,如果说华夏的武者都是这种货色的话,她不介意将这些人通通扫到垃圾堆里去。

三人来到吴笛这座别致的木屋中时,叶昭尘使劲捏了捏自己的脸,确定他刚刚不是在做梦,他觉得是自己武侠仙侠小说看多了,然后就做了这种诡异的梦,连吴笛这种文学少女,都成了最强武者了呢……

结果却发现他不是在做梦,刚刚那种窒息的恐惧感都还没有散去,如果没有吴笛的话,他估计就要死了!

这个叫林风家伙就是一个疯子!

叶昭尘感觉自己真是为了钱不要命了,他之前听这个林风说,有意将《三国》世界打造成《荣耀》中的一个最新资料片,就是以《荣耀》模版但背景却是三国的网游,可以让无数玩家近距离感受三国世界,但是首先他要找打吴笛谈一谈版权问题,事成之后,一切好商量……

叶昭尘听了之后就心动了,这简直是三国迷的福音啊!而他自认为和吴笛还是有那么几分交情的,也知道吴笛具体的住处,就答应了下来,却没想到发生这么一桩事。

不过,刚刚吴笛面无表情地挥动鞭子的英姿,真是惊艳到他了,他一时间感觉自己脑中灵感涌动,也许自己下一部小说可以写《最强女武神》……(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二章 三国杀

“刚刚真是多谢了啊。”叶昭尘真诚地道谢,怎么说自己这条命确实是吴笛救的。

刚刚有关《三国》网游版权的事情已经谈妥了,林风出让的利益让叶昭尘心惊,这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人嘛,结果人来一句,他根本就不在意这种蝇头小利,能够与吴笛大人“不打不相识”已经是今日最大的收获……

然后林风这位自称仆人的家伙,就忙不迭跑路了,叶昭尘这种普通人自然没法体会吴笛身上的威势,但他却时刻觉得不安全,因为吴笛一只手都可以捏死他。

“那人只是想逼我出手罢了,而且,我就是想教训一下这种人。”吴笛显然不在意叶昭尘的道谢。

叶昭尘反而觉得吴笛这是习惯性的傲娇,他只是淡淡一笑:“反正我会好好督促他,一定将这个有关《三国》的网游做得最好,一想到可以与你书中创造的那些人物煮酒论英雄,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叶昭尘现在也算强者了,有吴笛罩着嘛!

实际上不仅仅是《三国》,对方将吴笛的其他作品的网游版权也全部签下来了,反正又不是独家的,吴笛自然没有任何顾虑,不过吴笛不清楚《秒速五厘米》这种言情作品,有什么改编成网游的价值,莫非让玩家扮演男主,以挽回书中的遗憾?

想想倒确实有些意思,网游的虚拟现实技术,可以让无数人幻想成真,哪怕被吴笛的作品致郁得想杀了作者,却也能亲手改变它,这可比写同人小说要有趣得多。

“其实我旗下的公司马上会发行一个有关三国的桌面卡牌游戏,名字叫做《三国杀》。现在我手中正好有一套,有兴趣玩一玩吗?”刚刚说到《三国》改编网游,吴笛便想到了早就吩咐手下根据她的记忆制作的《三国杀》。

这个《三国杀》的游戏,在她那个世界,尤其是改编成《三国杀online》后,可谓风靡一时。征服了不少玩家的心,她记得她的一个大学室友,就超级痴迷三国杀,倒不是玩那种有主公忠臣内奸反贼的标准局,而是一对一的PK,此人用吕蒙的克己憋了密密麻麻的手牌,然后用连弩一穿三,最后还要用桃把人家救活鞭尸,结果人家破口大骂后强退了……

“桌面卡牌游戏?”叶昭尘疑惑地说了一句。说实在的,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桌游无疑有些“远古”,哪怕是无敌文化公司在西方大卖的DND系列桌游,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不过想到这是关于三国的桌游,还是救命恩人相邀,那他就算不喜欢。也要满足对方。

叶昭尘除去热爱金钱以外,其行为举止确实算是一个绅士。尤其在面对吴笛这种才貌双全的女孩时,作为一个男生,他也会下意识更在意自己的形象。

叶昭尘很快就见到了这套卡牌,他看到这精美的卡牌时,不由愣了一愣,说道:“这上面的人物形象是你设计的吧?”

其实这整套游戏都是吴笛根据记忆弄出来的。至于人物形象嘛,她倒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改了一些,反正她能够画出更漂亮的人物形象。

吴笛还没回话,叶昭尘又自顾自地说道:“看这画风就是了,非常唯美的画风。身为一个作者。还真是羡慕你呢,在音乐与绘画上都有那么出色的才华,可以随心所欲地创作与自己文章契合的音乐与图画。”

叶昭尘说得没错,写作其实是最没有门槛的,只要读书多,写得多,自然“下笔如有神”,但是音乐与绘画,就需要相当的天赋了,吴笛的作品是公认的灵气十足。

叶昭尘看着上面武将谋士们的技能,终于有了些兴趣,这个设计卡牌的人绝对就是吴笛本人吧?因为这些人物的技能,都是有根据的,不用提郭嘉这种人物是“天妒”“遗计”什么的,这种超人气的角色读者应该都知道。

但其他冷门角色的技能却也设计得合情合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只有最了解这些人物的人,才可以这样信手拈来,而吴笛身为三国的作者,正是这种人。

然后吴笛向叶昭尘介绍了一下常规局的玩法,叶昭尘似懂非懂,其实三国杀是个很简单的游戏,但是仅凭介绍的话确实有些难懂,不过试着玩上一局就理解了。

单挑的规则更加简单,一句话,就是干。

不得不说,三国杀确实很有魅力,本来只是不想对吴笛失礼的叶昭尘,很快就入迷了,哪怕是被吴笛杀得丢盔弃甲,他也感觉非常有意思,而且他的水准正在飞速提升之中,他已经渐渐摸到了一些门道,对人物技能的使用,也理解得更深了。

吴笛也觉得有意思,她更有一种怀念感,毕竟这个世界连三国都没有,更别说三国杀了,但现在,可以预料的是,三国杀这个游戏将在这里大放异彩,这又可以为吴笛的《三国》吸引更多的读者。

而叶昭尘越玩,这心中对吴笛的佩服就越深,他已经认定三国杀这个游戏完全是吴笛设计出来的,于是他再一次体会到了吴笛那超强的设定能力,有《三国正史》珠玉在前,设计出《三国杀》这样人物众多技能众多还较为平衡的桌面卡牌游戏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叶昭尘也断定这个游戏绝对很有市场,毕竟他这种平时几乎不玩桌游的人,都觉得三国杀有意思,更不用提那些喜欢桌游的人了,而且这个游戏也能出一个《三国杀online》,以吸引更多的网民,这种简单益智的游戏应该可以很受欢迎。

结果两人玩着玩着,竟然忘了吃饭的时间……

“你居然一直是自己做饭给自己吃?”叶昭尘见吴笛麻利地围上围裙,开始娴熟地烧饭做菜时,他对此十分惊讶。

叶昭尘对吃饭不怎么讲究,家里的佣人烧什么他就吃什么,偶尔也会直接点一些菜让酒店送到家里,可他就是没有想过自己做饭,在他想来,以吴笛这样的身份,肯定也不会自己做饭的,可事实却出乎他的意料。(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三章 《三国》粉丝的福音

见叶昭尘惊讶的样子,吴笛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他写的那本《俺妹》,里面那位女主,可对做饭一窍不通,她随口解释道:“我和吴迪不是亲兄妹,我出身的家庭比较贫困,大人又很忙,我自然就学会了做饭。”

“诶?”叶昭尘觉得今天让他惊讶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他记得吴迪信誓旦旦地说吴笛是她的亲妹妹,这算什么?对干妹妹的一种保护?其实亲妹妹不如干妹妹啊……

叶昭尘觉得有些不爽,吴迪那厮竟然敢骗他,话说他又不是他姐姐叶静那样的高贵血统论者,反而更看重一个人的能力,毕竟他可是庶子,而吴笛的才华早就让他心服口服了。

而吴笛出身贫寒,竟然能够有今天这样的成就,叶昭尘现在看吴笛,就像是在看传奇人物一样……

等等,既然不是亲兄妹的话,也就意味着那个死妹控有一亲芳泽的机会咯?叶昭尘忽然更加不爽了,尤其是当他刚刚吃下一口吴笛做的饭菜后。

太好吃了,以前真是白活了啊,这世上竟然有这样的美食!

叶昭尘一直觉得,那种以厨师、美食为主线的小说或动漫有个很不合理的情节就是,每当试吃主角做的饭菜时,都会一副沉醉的样子,然后像是高潮了一样赞不绝口,非常夸张,但现在,他觉得自己快要成为那些试吃主角做的饭菜后高潮了的路人甲了,因为吴笛做得饭菜太好吃了!

“你的‘义兄’吴迪是不是能够经常吃你做的饭菜?”叶昭尘一边极力保持着自己吃饭时优雅的姿态,一边有些怨念地问道。

“嗯,上次他还从京城跑到中都来,就是为了吃我做的饭菜。”吴笛温柔地说道。

人生赢家特么的都该烧死啊!

为什么我没有这样完美的妹妹,只有钱多多那个花钱如流水的迷糊大小姐!每天我还要跑到钱多多家帮她穿衣服。哎呀,真是越想越不平衡呐!

叶昭尘此刻又化身某些不知足的穿越党,他们一穿越,在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被退婚,然后就会喊为什么其他人穿越都退婚了,我就没有。这说明我绝壁不是主角啊!

不过此刻叶昭尘依然面瘫着,可他的内心,却是双手抱头一脸羡慕嫉妒恨。

当叶昭尘离开这里的时候,还在感慨着今天收获的信息量实在惊人,还好一顿美味佳肴让他压了压惊,只是吃过吴笛做的饭菜后,吃其他的饭菜就有些食之无味了啊……看来以后要想一个蹭饭的理由了呢。

而《三国》要改编成网游的消息,也第一时间就被神秘公司散布了出去,若是改编成普通的网游。肯定不会引起太大的关注,毕竟这年头华夏的网游多得像过江之鲫。

况且,别看《三国》因为要获取遁矛文学奖而备受关注,实际上它的读者并没有想象中的多,毕竟是历史小说,非常小众,哪怕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写得很有趣味性和娱乐性,却依旧不能吸引那些对历史根本不感兴趣的读者。

但是。当《三国》与《荣耀》这个超人气的虚拟现实网游挂钩,甚至还是《荣耀》那个神秘的开发商发布的权威消息时。无数《荣耀》玩家都翘首以盼,甚至有人为了在《三国》中攫取第一桶金,而主动去阅读了三国!

这个《三国》可是《荣耀》的一个新的资料片,说不定在里面可以获得极品武器、坐骑、智能npc追随等等。

要知道,有人喜欢玩《荣耀》的5V5排位赛,而有人则更喜欢《荣耀》中的团队PK。帮战、国战什么的,况且排位赛是平衡装备的,是另一套玩法,需要技术,而普通网游。那是可以通过装备碾压的!

因此《荣耀》的传统网游玩家们欢迎新的资料片,热情很高,但热情更高的,则是那些《三国》的粉丝!

不得不说,这个制作《荣耀》的神秘公司,效率相当高,几乎刚刚宣布将会以三国为背景制作新的资料片,这宣传片就已经制作出来的。

已经有不少人怀疑,《荣耀》其实就是天顶星人的黑科技,有超先进的人工智能代替了一切制作人员,只要跟这个人工智能说要制作怎样怎样的游戏,它便能迅速制作出来,而人类只要负责微调就行了。

《三国》的粉丝们发现,宣传片中的人物形象,竟然和最近热播的《三国》动漫很像,简直帅呆了啊!

神秘公司对这依托《荣耀》发布的新作的宣传语便是:“著名女作家吴笛的史诗巨著《三国》震撼来袭!在这里,你可以近距离感受书中那个多姿多在的乱世!你可以与书中那些惊才绝艳的谋士、武将互动,获取他们的好感,甚至当你成为一方诸侯时,可以将他们收入麾下……以及……”

这显然太符合《三国》粉丝们的胃口了!各种赞美声在官方论坛就这样出现!

“首先感谢天才作家吴笛创作出来这部设定严谨、人物鲜明(省略N字,因为优点太多了说不过来)的史诗巨著,我看完《三国》之后,久久不能平复那种激荡的心情,都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但是,我却期待着成为乱世之中一统天下的英雄!这种愿望不能在现实中实现,能在《荣耀》的网游中实现,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一想到能够和雄才大略的曹操、厚黑坚韧的刘备争夺天下(什么?你说孙权,那家伙是用来当儿子的,生子当如孙仲谋么( ̄

c ̄)y▂ξ),收了那些智谋逆天的水镜八奇,有万夫不当之勇的五虎上将,然后再创建自己的特殊兵种什么的和陷阵营、白马义从等对抗,想想都很激动啊!”

“全都想要争霸天下?我宁愿当一个游侠,在三国这个乱世行侠仗义,最关键的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是蔡琰,有我在,绝对不会让那些胡人掳走的,我要弥补小说中的遗憾!”

“已经上了年纪了,从来没玩过《荣耀》,但是为了三国,我就是豁出去也要玩啊,我读了不少兵书,到时候一定要和三国中的那些超级谋士过一过招!”(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四章 《世纪周刊》封面人物

吴笛《三国》系列小说的销量在这个改编网游的消息散播出去后,再一次迎来了一个飞速的增长,其中大部分是那些痴迷《荣耀》网游的人,他们甚至已经将这个游戏当成了自己的精神支柱,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在游戏中的实力。

如今听说《荣耀》要出有关三国的资料片,他们当然要提前准备一番,虽说游戏中的剧情不会按照小说中的来发展,更可能是由玩家按自己的想法推动剧情,但是因为游戏中的npc都是有真正智慧的,提前阅读小说,以熟悉npc的性格,无疑有备无患,或许还能搞到隐藏任务什么的……

在玩家们欢欣鼓舞的时候,某些人其实对这个消息更加吃惊,他们不明白吴笛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竟然让发行《荣耀》的神秘公司改编她的作品?

吴笛的形象,愈发高深莫测起来,她远不似表面上那么简单。

在三国引发如此热潮的情况下,《三国正史》与《三国》系列小说毫无悬念地获得遁矛文学奖的消息反而让人没什么好惊讶的了,实际上这样的史诗巨著出现在这个世界,就是一种奇迹!

吴笛也成了历史上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她现在已经是整个文坛不可忽视的人物之一了!

这个消息其实让华夏作协相当尴尬,因为吴笛到现在都不属于作协,也似乎没有加入作协的打算,反而自己搞了一个精英作家团体,这是一个相当松散的团体,极为自由,可里面的人却不容小觑。花泉镜、姚琼、袁龙川、楚中……个个都是文坛上的中坚人物,实力与声望都不缺。

现在文坛上的不少作家,也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若是能加入到那个团体中去,就说明是真正的实力派作家啊,不像华夏作协。虽然作家众多,可不少人的水平怎样,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而吴笛现在的声望可谓如日中天,其实不少人都觉得,她的这一部《三国》就足够拿下华夏最有分量的三大文学奖了,因为《三国》中不仅包含着长篇小说,还有诗歌、文赋、短篇小说等,其水准也相当之高。

许多主流媒体纷纷开始报导吴笛这个天才美少女作家,因为她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取得了别人一辈子都无法完成的成就。她是整个华夏最耀眼的明珠!

此时,吴笛刚刚接受完华夏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之一的《世纪周刊》的采访,并且她即将成为《世纪周刊》的封面人物。

这个《世纪周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与美利坚的《时代周刊》相当,吴笛能够成为它的封面人物,就说明她现在是多么风光!

《世纪周刊》是这样介绍吴笛的:“一个十八岁的美少女,一部恢宏浩大的史诗巨著便出自她手。看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少女本身的能力可不仅仅局限于写作。事实上,她还是华夏中考、高考双料状元,在大学中的成绩更是一直保持全A+,她还是流行音乐之王,她创作的歌曲引发了疯狂的下载量……真正的天才……”

在《世纪周刊》的封面上,吴笛穿着一袭华丽繁复的华服。长发也弄成了复古的发型,照片的背景是华夏京城中保存最完好的宫殿,她的面前正摊开着长长的画纸,她的右手中正拿着毛笔,左手提着自己的袖子。正在写着书法,内容便是她原创的诗歌。

这张极具古典韵味的封面,受到了许多读者的好评,他们认为这张照片完全烘托出了吴笛那才女的气质,而以宫殿为背景,则又让吴笛给人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事实上,也没有人怀疑吴笛是否能够在文学上君临天下。

而很多年以后,这一期的《世纪周刊》也成了真正的经典,因为封面中的人物,已经是这个世界上公认的最有才华的人物。

最近吴笛相当忙碌,在接受完《世纪周刊》的采访后,她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了国家电视台,进行《艺术人生》这个访谈类节目的拍摄。

在她记忆中,她那个世界的央视似乎也有这么一个综艺节目,只是在形式上有些不同,央视的《艺术人生》显得十分严肃,就像正片,一期人物会拍好几集,而这个世界的《艺术人生》则很轻松搞笑,主持人非常跳脱,她在拍摄时都被逗笑了多次,吴笛并不经常笑,即使是笑也是矜持的微笑,因而她这种快乐的笑容其实很罕见,也很灵动,就像小鹿一样。

而且在国家电视台的《艺术人生》中,嘉宾都不只是一位,这一次《艺术人生》人生的主要人物虽然是吴笛,但嘉宾却还有花泉镜,原本据说还要请姚琼过来,因为这三人恰好都是这几届遁矛文学奖的获得者,又都十分年轻。

好吧,其实姚琼与花泉镜毕竟马上就要达到三十岁了,在这个年纪获得遁矛文学奖也可以想象,只能说他们确实天资纵横,但是吴笛却二十岁没到,却已经横扫华夏三大文学奖,简直就是妖孽中的妖孽,完全就已经不是凡人了,估计是千年都难出的奇才!

况且都是帅哥美女什么的,化了妆之后肯定非常上镜,对提高收视率有很大的好处。

可惜姚琼最终还是没有过来,他在岛国过得很舒坦,天天搓麻将逗小萝莉什么的,这样的神仙日子多过一天是一天,谁高兴参加什么《艺术人生》,他现在基本上对名利已经完全看开了,他也发现,似乎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写文章都更有感觉了,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艺术人生。

最终《艺术人生》节目组就请了那位只距遁矛文学奖一步之遥的秦治思,他其实和花泉镜年龄相同,而且是袁龙川这位前辈作家的忠实粉丝,年轻时的文坛经历虽然比不上现在妖孽一般的吴笛,却要比花泉镜更耀眼,只是耀眼之后的他,如同流星一般陨落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五章 录制节目前的闲聊

秦治思要论起出身的话,是比花泉镜要高的,花泉镜可不是出身政阀世家,可惜现在出身对秦治思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甚至成了他的心病,毕竟早年他因为硬要与一个酒吧女结婚而被逐出了秦家。

二十岁的秦治思曾被认为是注定引领文坛的天才人物,虽然他比不上现在完成了一部史诗巨著而更加耀眼的吴笛,但是当时他发表的几篇文章都震动了文坛,而且他也曾经是中都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哪怕他是通过家里关系才进入那所名校的……

这就可以看出《艺术人生》栏目组为什么邀请这位曾经耀眼的作家了,他的人生经历与吴笛大有相似之处,就连出身也差不多!

可以说,秦治思之后的文坛之路,毁在了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上,一直从二十一岁到二十六岁,他仿佛丧失了当年的灵气,甚至为了生计去写商业文,都无法让读者买账(他的个人风格就不适合写商业文)……生活上还要靠那位酒吧女资助,脆弱的他曾多次自杀未遂,这还成了文坛笑柄。

直到二十七岁时发表的一部呕心沥血的《逆行》才重新证明了自己,就是这一部书,只差遁矛文学奖一步之遥,若是他能够获得遁矛文学奖的话,就没有花泉镜那保持了仅仅一年的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称号了,毕竟后来比花泉镜小两岁的姚琼也保持了一年,姚琼就是二十七岁时荣获遁矛文学奖的。

当然了,这些“大叔”们在吴笛这个十八岁记录的面前没有任何要比较的,他们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估计也就一个野路子的姚琼才刚刚出道,而学院派的花泉镜与秦治思则还没开启自己的文坛之路。

秦治思确实也算半个学院派作家。当然后来就不算了,毕竟他没有拿到毕业证书,而且还被逐出了秦家,像一条丧家之犬,他最终败在那最后一步上,原因就在于此。

他自己也很清楚。所以非常脆弱的他,又想要自杀,当然没有成功……

最近两年,秦治思依然活在忧郁之中,原因自然是他的那位红颜知己已经离他而去,虽说他很有女人缘,毕竟是贵族子弟,他那种忧郁的气质中夹杂着雍容,以及那一双深邃的眼眸。简直就是少女、少妇通杀的存在,只可惜这都不能抚慰他在感情上的创伤,他依然有着自我毁灭的倾向。

吴笛第一次在袁龙川老师家里见到这位个性作家时,就觉得他的长相有些神似梁朝伟,那双眼眸会自然而然地放电,而且对方的身体不怎么好,那副体弱的样子加上他本身的才华,倒又有些像郭嘉了。毕竟他也被认为是“鬼才作家”,文字具有他强烈的个人风格。

吴笛自然拜读过秦治思的作品。确实是相当有深度的文艺作品,大都是以第一人称写作,文字中充满了一种幻灭与灰暗,可那种绝望的感觉,却有一股奇异的魅力,吸引着她的阅读。这位秦治思的文章,是那种读进去就特别有感觉,而读不进去则觉得狗屁不通的那种……

所以说秦治思强迫自己去写商业文就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他是写不好大众的商业文的,他的文章个人风格太强烈。最适合秦治思的题材,无疑就是散文,读起来那是非常有味道的。

在去录节目前,吴笛见到了正在随意闲聊的花泉镜与秦治思,明明是同龄的两位著名作家,但是精气神却完全不同!

花泉镜依然长发披肩,容貌极为俊朗,他穿着华服,鼻梁上有一架无边框眼镜,举手投足间都有一股优雅的感觉,气质也非常阳光,而且非常自信,总而言之,这是一位很有魅力的成功男士,也难怪中都大学那么多女孩知道对方已经结婚,却依然飞蛾扑火了。

而这一日的秦治思,因为要上节目,自然也打理了一番,穿着打扮自然无可挑剔,毕竟他从小就是世家子弟,长相也不错,可是他身上那阴郁的气质却挥之不去,他看起来要比花泉镜沧桑太多了,然而他这种阴郁、雍容、沧桑的气质混合在一起时,却又有一股奇异的魅力了。

吴笛走了上去,很有礼貌地向两位前辈作家问好,她今天又是邻家少女的打扮,穿衣打扮十分素雅,给人的感觉亲切,很容易拉近她与对方的距离,怕是任谁也想不到这样一个美少女,竟然是写出《三国》的作者。

“所以说我最佩服小吴你的地方,就是这种一如既往的谦逊啊,现在只要被称为天才的家伙,哪个不是傲气十足?”花泉镜笑呵呵地说道。

“我不是天才,只是站在伟人们的肩膀上。”吴笛坦言道。

“你再这样说的话,我现在就想死,就想消失,不要阻止我……”秦治思一本正经地说道。

“反正秦治思老师想死也死不成的。”吴笛调侃了一句。

“决定了,等会就在访谈的时候自杀吧……”秦治思眼神飘忽。

“我要提醒的是,如果你这样的做的话,你的镜头就会直接在后期制作中被剪掉哟。”吴笛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那还是算了。”秦治思立马说道。

“秦治思你别见到个美女就调戏,我说的那些傲气的天才中就包括你啊!还有,你还欠我钱吧,什么时候还啊?”花泉镜忽然说道。

“欠钱?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你一定记错了!”秦治思赶忙否认,他绝对不会承认欠钱不还已经成了他除了“自杀”以外的标签之一了。

其实秦治思最近在生活一点也不拮据了,也陆陆续续地主动将自己以前欠的钱还清了,不少他在文坛上的友人惊呼这简直就是奇迹,怎么看这家伙都是赖账赖到天荒地老的人啊,当然啦,因为他以前借的钱数目都不大,有不少人都不会太放在心上,所以赖账就赖了呗……

这秦治思最近手头宽裕的原因,还和吴笛有关系。(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六章 脱口而出的名言警句

秦治思因为个人风格太强烈,比较尴尬的是,他所写的文章,往往口碑极好,很合学院派文人以及文艺青年们的胃口,但是在销量上,就比较坑爹了,所谓的“叫好不叫座”,在秦治思身上便得到了印证。

若非秦治思有那么一批极为死忠的狂粉,那他估计连生活都成问题,这些粉丝疯狂到什么程度呢?当然是有一些美女读者愿意主动献身,甚至喊出包养秦治思的口号,因为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实在太让人心疼了……

可以说,一个作家能有这样的粉丝,基本上就知足了,文艺向的作家的粉丝向来很铁杆,远不是商业作家可以相比的。

当然,其实本质的原因是,作家本身的容貌气质都很不错,这个世界华夏的女人,那是有才子情节的啊,当才子还拥有英俊的容貌时,吸引力自然就直线上升了。

“吴笛,总而言之,非常感谢你能够欣赏我的文章,并让我成为了《解语》的专栏作者。我也不怕丢人,这份杂志给我提供的稿费,让我终于能够更轻松体面地生活了。”秦治思向吴笛真诚地道谢。

吴笛倒也坦然接受了,因为秦治思确实是她推荐给钱四梁的,出于对吴笛的信任,钱四梁自然毫不犹豫地向秦治思约稿了,而《解语》杂志,应该是业内文艺向杂志中稿费最高的了,反正只要有吴笛在,就能保证它的销量,而它的app下载量更是让钱四梁感到惊喜。

在这个文章越来越商业化的时代,陡然出现的这份文艺向杂志,就像是一股清泉,吸引了不少文艺青年或者自诩文艺青年的装逼犯们的青睐。

“当然。物质上的回馈倒是其次,最让我开心的,是看我文章的新读者越来越多了,还有人向我写信,甚至在微博上和我互动,不断劝我面对生活更加积极一点。这都快让我都渐渐放弃了自杀的念头了呢,这些读者实在太可爱了。”秦治思的眼神温柔,只要是作者,都希望自己的读者越来越多,在稿费能够保证体面地生活后,能和众多的读者分享自己的文章,便是每个作者的梦想。

实际上,秦治思的文章在《解语》上似乎一下子火了起来一样,众读者纷纷惊呼这位作者的文章功力实在深厚啊。主要是《解语》的读者大多是年轻的群体,对秦治思根本就不了解,而秦治思的文章属于那种一看对眼就非常入迷的,因而《解语》杂志很快就帮秦治思培养出了一批年轻的粉丝。

最近秦治思在《解语》上连载的个人自传体小说《失格》大受欢迎,好评如潮,更是为他吸引了更多的粉丝,不少学院派作者拜读之后,更是认为。《失格》是继《逆行》之后的又一力作,秦治思或许能够凭借此作得偿夙愿斩获遁矛文学奖。

这时。《艺术人生》节目的录制终于开始了,演播现场已经坐满了观众,在吴笛等人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都献上了热烈的掌声,大部分观众完全就是冲着吴笛来的,毕竟这是以吴笛为主的访谈节目。

实际上整个节目也制作得相当流畅。毕竟都是才华横溢的人物,包括这位资深主持人在内,个个都是妙语连珠,而这三个男人也特别给吴笛面子,几乎都甘愿成为吴笛的绿叶。尤其是秦治思,他嘴快之下,直接披露了吴笛主编的《解语》杂志对他的生活帮助是多么巨大,更高度评价了吴笛的作品。

而且,秦治思还高调表示,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而且会活得越来越好,并且绝对不为自己蹉跎的六年后悔,他认为那是他一生中最宝贵的经历……

这是在向谁示威,了解秦治思生平的人应该都清楚。

对秦治思的经历,吴笛还说了一句极为激励人心的古文,让在场的观众愣了一愣,然后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一期的节目后期制作完成后,很快就出现在了国家电视台的综艺频道上。

作为脑残粉的萧逸仁上次没有机会去现场,但是却一定不会错过这个访谈节目的,这可是吴笛第一次出现在这种大型访谈节目上。

随着“艺术人生”这四个大字以及一个话筒的形象出现在电视上之后,吴笛在春晚中弹琴的画面紧接着出现,包括截取的一些歌声,然后便出现了画外音:“艺术人生倾力打造天才作家吴笛,今年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看她面对自己的作品、面对创作的心路历程、面对金钱、面对生命,献给所有观众的人生感悟……”

这些画面过后,镜头便来到了演播室,这里摆放着几张柔软的沙发,舞台前还有一架特意为吴笛准备的钢琴,随着观众的掌声响起,著名主持人杨松面带微笑地说道:“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艺术人生》的演播现场,耳畔响着《时间都去哪了》的音乐,这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了,它代表着一种情怀。那今天来到我们《艺术人生》演播现场的这三位嘉宾,个个都是文坛有名的人物。首先要介绍的当然是我们的吴笛老师,她……粗略估计,有铁杆书迷三千万人,要我说的话,还可能不够……”

萧逸仁听着著名主持人杨松对吴笛的介绍,一股自豪的情感油然而生,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啊!

吴笛在观众们的掌声中面带微笑地出场,化着淡妆穿着素雅衣衫的她,极为上镜的同时,给人的感觉也很亲切,她礼貌地与主持人握了握手,然后又向观众们鞠躬问好,一举一动都现实了她极好的教养。

后来出场的花泉镜、秦治思都陆续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访谈也很轻松地开始了,不仅仅是主持人向吴笛提问,实际上花泉镜也对吴笛的创作过程很感兴趣,尤其是历史设定那一块。

见吴笛条理清晰地侃侃而谈,看得入迷的萧逸仁连连点头,心说那群“无敌喷子”硬要阴谋论说吴笛的作品全是代笔,要真不是她自己写的,怎么可能讲得这么清楚?也许那群喷子又要说,这全是提前背好的?真服了他们了……

当然,让萧逸仁最为震撼的一句话,则是吴笛评价秦治思的那句古文:“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此言一出,整个现场都安静了一会儿,似乎都在咀嚼回味这句话,当今华夏人的古文素养很高这是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因此当他们短时间内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之后,热烈的掌声就响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七章 好评如潮

这句古文出自《孟子》,算是孟子的名篇,标题便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句古文的意思是,上天将要下达重大使命给这样的人,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之苦),使他资财缺乏,使他做事不顺,(通过这些)来使他的内心惊动,使他的性格坚强起来,增加他所不具有的能力。

短短两百余字,却有不容置喙的说服力,苦难确实可以磨砺人的心志。

萧逸仁便看到,在演播现场回过神来的秦治思,感慨地说:“不愧是写出《三国正史》的人啊,古文造诣确实不俗,不过我却不敢当那‘大任者’,早年也许我还时常为自己的所谓的才华而得意骄傲,也因此而迷失了自己。但现在,我想说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作者而已。不过,我依然要感谢那些艰难的岁月,它确实‘增益其所不能’了,但是却没有让我‘动心忍性’,因为我到现在都是个弱者,时常还存有自杀的念头。”

这一期的《艺术人生》节目,除了吴笛以外,最大的亮点,或许就是秦治思了,因为他的人生经历实在过于曲折了,当然也非常精彩,比起吴笛、花泉镜这种一帆风顺的作家来说,秦治思是这样的另类,却也有一种特别的魅力。

节目中时常出现的画外音,就这样评价秦治思道:“我们愿意欣赏并接受那些吃过苦、受过挫、甚至完败过的人。如果你没尝过心碎的痛,何以懂我黯然的伤?少了黑暗的囚禁,谁又能强烈地祈求光明?跌倒了,你才会深切体味到站着的幸福;爬起来,你才知道如何坚强地走下去。不要奢望开端的美好,别等到误入迷途再想回头时。一切已是沧海桑田……”

就连将这一期节目完全看下来的萧逸仁都觉得,秦治思这种作家的经历,给人的感觉很励志,吴笛反而因为太过出色,一帆风顺,而让人觉得根本没法去追赶。毕竟她太天才了。

吴笛在整个节目中都显得很淡然,说起来话也十分温和,却又给人一种柔韧感,画外音曾这样形容吴笛:“不卑,不亢,心从容;不争,不喧,心平静;不攀,不比。心淡然;不怒,不嗔,心随和;不艾,不怨,心坦然。生命,有长短;生活,有苦乐;人生,有起落。学会挥袖从容。暖笑无殇。快乐,不是拥有的多。而是计较的少;乐观,不是没烦恼,而是懂得知足;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看开,想通。就是完美。”

当然了,让萧逸仁比较难忘的画面,则是吴笛被主持人和花泉镜两人的幽默对话弄笑了的样子,与平日里吴笛那淑女般的微笑不同,她是开怀大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这样的笑靥依然十分美丽,但她却又下意识捂着自己的嘴,可能觉得这种大笑有些不雅,她真的非常在意自己的仪态。

但这样的在意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已经形成了习惯,这就可以使得吴笛每时每刻都保持端庄优雅的样子,这也成了她最好的伪装。

节目结束之后,萧逸仁第一次觉得这个综艺节目实在太短了,他还没看够呢……

他随意上了上网,逛了一下度娘吧,发现吴笛度娘吧中果然已经出现了有关这个综艺节目的讨论帖。

说起来,吴笛这个度娘吧要比天净沙度娘吧更加火爆,关注人数都已经破了两百万,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它已经从单纯的有关吴笛个人的吧变成了综合性的度娘吧,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以中国某足球运动员的为名字的“帝吧”一样。

当然,吴笛这个度娘吧更偏向于交友性质的综合性度娘吧,它的发展轨迹也清晰可寻,主要是当初吴笛在网络上爆红之后,有不少自认为容貌不比吴笛差的女孩,在吴笛吧中各种爆照展现自己,这便又吸引了更多的狼友,他们根本就不是吴笛的粉丝,只是单纯地喜欢在度娘吧中调戏妹子而已。

这一来二去,吴笛的这个度娘吧便鱼龙混杂起来,而又由于吴笛时常会神隐一段时间,因为她根本就不去炒作,所以这段时间往往就会成为喜欢炫耀自己美貌的女孩们活跃的时间,然后又吸引了大批网民。

到了现在,那个什么统一的发帖格式,前缀“学霸无敌”已经没了,好比帝吧几乎不讨论那位足球运动员,专讨论吊丝、木耳、习习蛤蛤之类一般,现在的吴笛度娘吧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水贴、爆照贴、交友贴、打分贴、中二时政帖、阴谋论贴、地摊文学揭露真相贴等等,甚至还有大量的吴笛黑潜伏其中,伺机出动,逮住机会就咬两口。

比如说在这个有关吴笛新上的综艺节目《艺术人生》的讨论帖中,除了有赞誉之声,如“平日里几乎不看国家电视台的综艺节目,虽然它也越来越开放搞笑了,但室内综艺实在没意思,访谈节目就更没意思了,但是为了我心目中的女神,当然还是捏着鼻子去看了,发现意外地很好看啊,吴笛依然那样有女神范儿,其他两个嘉宾也不错……”

“感觉吴笛不愧是女学霸,凭自己实力考上中大的高材生,她在历史、文学方面的知识储备太深厚了,随意说出来的古文都能那样发人深省,也难怪她可以获得全场的掌声了╮( ̄▽ ̄)╭。”

“就只有我觉得吴笛开怀大笑时的样子也很漂亮吗?我感觉她过于拘束自己了,我希望看到一个更加活泼灵动的女孩子!”

“其实吴笛的艺能感很不错啊,要是去参加诸如《青春之行》、《跑跑更快乐》这样更具人气的户外综艺节目就好了,想看到她和那些偶像明星互动、竞争,就是不知道吴笛身上的有没有搞笑天赋。倒是那个花泉镜,非常幽默搞笑呢……”

萧逸仁看到这些评论自然非常开心,因为他也感同身受,那个建议吴笛去参加户外综艺节目的回复也让他很心动,这个世界华夏的户外综艺节目,与吴笛那个世界的韩国比较相似,玩起来很high,很有看点,也十分搞笑,因此收视率很高,不少大牌歌星、影星都乐于参加这样的节目以提高自己的人气。(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八章 收视率惊人

可是让萧逸仁一下子像吃了苍蝇一样的,则显然是在帖子中捣乱的“无敌喷子”们,他们的言论像是从来不会经过大脑,想到什么就黑什么。

“吴笛凭什么上这个《艺术人生》节目?我不相信她这么年轻就能够上这样有分量的节目,其中肯定有猫腻,我看呐,幕后交易是少不了的!╮(╯3╰)╭”

“特意去看了这一期的节目,发现无聊透顶,吴笛太装逼了,端着个架子给谁看呢,我就看不惯她这副逼样,恶心得让人想吐,有点古文功底就喜欢炫,真TMD的让人难受。(︶^︶)=凸”

“吴笛纯粹是炒作出来的,倒是那个秦治思,感觉才是真正有实力的作家,我最近在追他的《失格》,感觉特别棒!所以说吴笛能获得这一届的遁矛文学奖,就是因为她后台大而已。”

“嘿嘿嘿,吴笛的那群脑残粉呢,你们难道忘了当年吴笛与花泉镜的绯闻,我看他们在节目上这么配合,甚至吴笛还被花泉镜和主持人的对话逗笑了,说明人家吴笛确实对花泉镜有意思,据说作家圈子里一夜情很普遍的,我看他们两人早就在私底下搞上了,从那次岛国曝光出来的牵手照就已经开始了……”

……

萧逸仁气得直接关了帖子,他不得不承认,这群“无敌喷子”真是太能胡搅蛮缠了,尤其是那个脑补花泉镜与吴笛之间关系的,让萧逸仁看了十分不爽,因为你还真没法去指责他的脑补,虽然对方的猜测根本就是毫不讲证据的捕风捉影。

但是,无敌喷子们早就已经习惯这么做了,这些人就是纯粹的中二。错得永远不是他们,而是吴笛。

而在这个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将吴笛参加的这一期的《艺术人生》的收视率传了出去,因为它竟然比往期提高了两个百分点!

这个数字无疑是惊人了,华夏作为泱泱大国。人数众多,全国百分之五的收视率就已经算高了,而百分之十则是毫无疑问的极受欢迎的节目,这次有吴笛在的《艺术人生》收视率达到了百分之六!而它本身的平均收视率只有百分之三而已,上一期因为是某个大牌影星所以已经超常发挥了。

从这个收视率来看,就能看出吴笛的号召力是多么强大!

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越来越懒得看电视了,因为有了网络,但是吴笛却将他们拉到了电视机前。《艺术人生》当然也会在网络上播出,却不是第一时间播出……

不少地方台得知这个消息后,各种节目组纷纷向吴笛发出了邀请,就连号称娱乐综艺节目办得最成功的“番茄台”都向吴笛发出了邀请,其中包括《青春之行》这个乡村实境综艺节目以及《跑跑更快乐》这个老牌人气户外综艺节目。

可惜这些邀请无一例外都石沉大海,只收到吴笛的婉拒信息,这个消息传到娱乐圈之后,让不少有头有脸的明星们都感慨不已。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放在哪里都是常有的事情,一个高收视率的综艺节目。都是明星们求着去上的,然而现在这些节目组去主动邀请人家,人家都没答应……

事实上,他们如果知道,就连《艺术人生》这样国家电视台中极有分量的节目,吴笛都是在聂馨予的要求下参加的话。一定会更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吴笛到底在想什么啊,有这么多扩大自己名气的机会,却一点都不珍惜。

然而,吴笛从来就没有想过当明星。她在录完《艺术人生》这个节目后,就觉得最近实在太忙了,还她学习、写作、画画的时间都极具减少,让她很不爽。必须要沉下心来好好地梳理一下了。

《三国》系列小说终于尘埃落定,但她却还要仔细修订一番,使其更加完美。而《文明》系列作品只不过开了个头,她还要更加努力才行。

中都大学附近的一个中档公寓,现在已经成了吴笛与夏薇薇两人的校外合租的住所,夏薇薇终于从奇葩遍地的宿舍之中逃离出来。

事实上,哪怕是大一下学期,也是不准学生在外面租房住的,不过,以吴笛的身份,自然拥有小小的特权。

其实吴笛曾邀请夏薇薇和她一起住那个比较高档的公寓,只是距离学校有些远而已,不过反正吴笛有专车接送,也很方便,但夏薇薇还是拒绝了,反而与吴笛一起租了这个离学校很近的中档公寓中的一个套房,租金各种费用都是AA制。

套房面积不大,倒是增添了一种温馨的感觉,夏薇薇反正是很享受与吴笛同居的日子。

就像这个时候,即使她坐在吴笛的床上,闻着女孩的体香,看着女孩伏案写作的样子,心中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与吴笛的二人世界,实在是太棒了啊。

话又说回来,其实还是吴笛帮她下定决心出来租房子住的,大概是因为她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在吴笛面前诉苦了……

“小笛,那个黑皮肤的卢长娇真心是个奇葩,晚上又和她那个奇葩男友聊到很晚,在宿舍里打电话声音还那么大,吵死了啊!而且她总喜欢用我的化妆品,占小便宜……”

“小笛,今天沈洁又在针对我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她还老是炫耀自己有多少多少追求者,这到底有什么意思啊?她追求者再多,有小笛你受欢迎么?话说来到中大不好好学习,却到处勾搭男人,真是……”

“小笛,我受不了了,刘玲娜又不停地使唤我了,她的公主病到底有多严重啊!小笛你现在也是妥妥的白富美,却这么温柔贤淑、平易近人,她不过是家里有点小权,就这么得瑟,哎……”

其实要说夏薇薇自己吧,也有点责任,她因为和吴笛是闺蜜,而且喜欢吴笛宿舍的环境与氛围,所以经常待在吴笛的宿舍,久而久之便与自己的室友产生了隔阂,正好这几位室友身上又有夏薇薇看不惯的缺点,夏薇薇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却或许不自觉地将这种厌恶感表现了出来,于是隔阂自然越来越深。(未完待续。。)

第五百三十九章 和吴笛一起租房子

吴笛不是万能的,她还真没有办法调节夏薇薇与其他三个室友之间的矛盾,其实她也曾参观过夏薇薇的寝室,说实在的,这个卫生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因为没有一个人有服务精神,包括后期的夏薇薇。

如果说一开始的夏薇薇,还对自己的几个室友抱有期望的话,那越与她们相处,她就越不自在,她第一次发现女孩子身上也会有这么多让她无法忍受的缺点。

她在郁闷的同时,时常在想,为什么自己的室友,不能像黑白格子乐队中的成员呢?她在与自己乐队成员相处起来的时候,就特别舒服,而且心甘情愿地为女孩们服务。

而夏薇薇同样觉得,吴笛的室友们也很不错,俞筱虽然八卦了一些,也有了男友,但性格却很好相处;曾巍然更是心宽体胖还乐于助人,虽然因为痴迷乐队而忽视了学习;水伊人有严重的网络依赖症,却从来不会去麻烦别人,而且还能兼顾学习……

反正夏薇薇是很羡慕吴笛的好室友就对了,就连她厚着脸皮与吴笛睡同一张床,她们都不会介意。

最后,吴笛索性便动用了自己的特权,直接请出了云牧山这位国学大师、名誉校长,反正吴笛拿下了遁矛文学奖之后,云牧山就时常觉得脸上有光,他的弟子花泉镜、吴笛可都是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啊!

有云牧山出面,什么事情都好办了,不过是出去租房子住而已,普通学生要担心安全吴笛,但吴笛却没必要,现在学校里都知道。吴笛有个块头很大的专业保镖,还是优秀的特种兵,虽然这也常常被“无敌喷子”们黑。

这世上最了解吴笛的,除了“无敌卫队”以外,怕也就是“无敌喷子”了,有中立人士就时常调侃“无敌喷子”们。说他们其实也是真爱,这样孜孜不倦地黑吴笛,这得有多在乎吴笛啊,就好比某些明明弃书了,却还要到处黑作者黑书的那种读者……

夏薇薇脱离苦海之后,觉得校园里的空气更加清新了,学习兴致更高了,食堂里的饭菜也更加美味了,虽然比不上吴笛亲手做的。摆脱了奇葩们,生活就是这样美好!

而夏薇薇积蓄在自己心中的郁闷,也通过一个发在海角论坛上的匿名帖,完全发泄了出来,在帖子中,她将自己室友的奇葩程度完全呈现到了网民们面前,居然还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因为有女生表示。自己的室友同样很奇葩。

倒是一些男生,对此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这让他们心目中美好的女生宿舍形象完全崩塌了……

“小笛,在《艺术人生》上,你的表现很棒啊,每一句话都很有深度,尤其是那句古文!”夏薇薇对吴笛称赞道。

“那可不是我说的,而是一个名叫孟子的大思想家说的。全文论述的中心,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吴笛头也不抬,淡淡地解释道。

“孟子?这难道是小笛你设定的新人物吗?大思想家什么的听起来好帅气!”夏薇薇一脸佩服地说道。

吴笛却叹了一口气,与其说这是平行世界。倒不如说这是异界,按理来说吧,就算历史发展不同,出现岔道什么的,但一些名人也总应该会冒出头的,不可能消失得一干二净,但事实却是如此,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批生平、名字都不同的名人,他们有他们创造出来的辉煌文化。

“就当是吧,那可是儒家的亚圣,名言很多的,到时候反正我会把他写出来的。”吴笛的语气中带着骄傲,孟子在她那个世界中国的思想史上,可是不可忽视的人物。

“哦,那我很期待啊,儒家什么的,也是一个设定吧,总觉得小笛你在设定上,简直就已经无敌了呢!话说现在的三国同人可是越来越多了。”夏薇薇想到了最近在煌萌小说网同人区流行的《三国》同人。

这可不是设定,而是史实,诸子百家的思想可是春秋战国最重要的意义所在,它也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吴笛淡淡地想着。

“三国同人吗?他们都怎么写的?”吴笛有些好奇地问道。

煌萌小说网的同人区,现在应该是网络上最大的同人小说发布的地方了,这其实与吴笛有很大的关系,她很大方地授权了煌萌小说网,其中也包括无敌文化公司的其他作品,这样就导致了同人区的繁荣。

这其实是双赢的,而且煌萌小说网,已经有意举办类似岛国comic

market“圣战”这样的同人展,包括小说、漫画、游戏,地点就在中都,此举可谓一下子击中了无数宅男宅女的心,以至于他们在同人区写作的热情都激发了起来,说不定自己因为成绩好,也能获得一个个人摊位什么的……

而华夏的原创同人社团也纷纷聚集到了煌萌小说网这个平台,使得同人区更加繁荣了。

华夏因为分级制度十分完善,H同人什么的,非常繁荣,大人气的作品往往本子很快就出来了,就比如说《三国》吧,吕布X高顺,刘备X关羽X张飞,刘备X诸葛亮,曹操X郭嘉,曹操X荀彧等等的BL本子在网络上疯传,让无数腐女兴奋得嗷嗷直叫。

当然,其中宅男的福利也不少,因为《三国》中也有不少美女,蔡琰、貂蝉、甄姬、大小乔、孙尚香等,有关她们的本子也很受欢迎。

“同人还能怎么写?一般同人有两种,一种充满了对原作的爱,主要就是挖掘原作本身的设定,替原作打补丁,原作角色不出现ooc(指脱离人物原来性格),能做到这些,几乎都能算是经典同人;另一种嘛,则是对原作充满了欲,作者本身代入到自己创作的主角中去,抢原来主角的机遇,泡原来主角的妹子,怎么痛快怎么来,这其实就是发泄的产物。”夏薇薇这样解释道。

而很显然的是,同人区基本上充斥着第二种同人,因为读者们就喜欢更加喜闻乐见的情节,比如说有关《三国》的同人,就有什么《特种兵纵横三国》,讲的就是主角穿越到三国后,用现代练兵方式练兵,并且利用熟知剧情的优势,在一些名将、谋士面前装逼,结果就使他们纳头便拜口称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至于解救悲惨的蔡琰更是必须的情节……若是你放着蔡琰被胡人掳走,呵呵,这同人能看?

扑不死你!(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章 新颖的切入点

若要说《三国》同人的话,自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完本之后,最让人觉得有原汁原味的,自然是著名作家花泉镜所写的《名士风流》,与其说它是《三国》小说的同人,倒不如说是基于《三国正史》上的二次创作,从水准与质量上讲,甩开某些作品几条街。

而煌萌小说网大部分同人作者,写得都是吴笛《三国》系列小说的同人,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的作者,说是写穿越了《三国志》的位面历史小说,一切按史实来写,实际上却是穿越了《三国演义》的位面,依然按照演义风格来写一样,关羽依然是用八十二斤青龙偃月刀什么的。

花泉镜作为仔细研究过《三国正史》的人,写出来的作品自然非常出彩,简直就是鹤立鸡群,他的粉丝甚至认为,花泉镜所写的《名士风流》从艺术价值上来说,已经超越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

花泉镜这部小说的切入点就非常新颖,他写得根本就不是乱世的争霸,乱世只是一个大背景,研讨当时的文化才是这本书想要呈现给读者看的,他的主角是荀彧的幼子荀粲,开篇已经是赤壁之战后。

小说的主要内容,便是荀粲一步步成为魏晋名士的道路,最精彩的,是荀粲与三国时众多名士谈玄论道的场面,当然还有荀粲那如同烟花般灿烂的爱情。

荀粲是个情种,《三国正史》中记载:“(荀粲)独好道。三国曹魏时期,曹洪女有美色,粲聘之,专房欢宴历年。后妇得热病,荀粲取冷熨其身。不愈而亡。荀粲痛悼不能已,岁余亦卒,终年二十九岁。”

花泉镜在《三国正史》中看到这个人物设定之后,觉得非常带感,于是就以他为主角,创作了这么一部《名士风流》。

他在自己这部书的序中说道:“……许多人看《三国》都被这乱世纷争、尔虞我诈的世界所吸引。却没有看到,在这个世界,它所存在的两大文化流派,其实非常有意思,一个名叫‘道教’,形成了道家文化,与我们古时的宗教相似。还有一个则是‘儒家’,这是吴笛所创造的一个全新的文化体系,我隐隐觉得它可能是贯穿整个架空世界非常重要的一个设定……最后。我期待吴笛能够将这一切都呈现出来,只希望我这部小说对其中文化的揣测与推断……”

花泉镜对“儒家”很感兴趣,其实他说得也没错,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乃至整个东亚文化圈,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而到了现代,孔子更是站在了文化输出的第一战线。怕是西方人都知道孔夫子。

而当《三国正史》的作者本人吴笛通读完花泉镜的《名士风流》之后,心中自然异常震惊。她其实在所有三国系列作品之中,并没有涉及太多的文化、思想,或者说,就算涉及了,那也只是没头没尾的,一般读者只会随意略过。她是决定在弄出“诸子百家”之后,再慢慢梳理整个文明发展的文化体系。

可吴笛没有想到的是,花泉镜竟然根据她这些没头没尾的“设定”,推断出了道家、儒家文化的发展!虽然也有所偏差,但吴笛却觉得非常了不起!毕竟人家脑袋里。可没有完整的中华文明发展史……

别看现在有许多人都在吹嘘,吴笛是华夏文坛最有才华的人,但是吴笛自己却清楚,摒弃她脑中那么多的“素材”,以她的个人写作能力,也不过只能算是一线作家,她还要更加努力才行。

就像此时,吴笛依然独自一人坐在图书馆中熟悉的位置,手边放着的,则是这个世界对华夏古文化的研究,她觉得这些书能够帮助她更好地完善她心目中的《文明》。

已经是六月初夏,天气也渐渐炎热起来,然而中都大学这设施完备的图书馆中,温度却十分宜人,它总是为这些渴求知识的人创造最好的阅读条件,然而现在还未到期末时期,自然无法吸引更多的学生。

吴笛的打扮一如既往的素雅清纯,自从她上了《艺术人生》之后,她在学校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了,甚至还有狂热的粉丝慕名而来,这让吴笛感觉十分困扰,她甚至因此而申请了一段假期,待到这阵热潮过去,她才重新回到学校。

由于她现在在文坛上的地位,她想要申请假期是没有任何困难的,没有人会怀疑吴笛在考试中会出什么问题,实际上,当吴笛自己的作品都成了大学课堂上研究的课题时,已经没有人再将吴笛当作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了。

只需想想,教授们再讲解吴笛本人的作品时,吴笛却还在课堂上认真听课,做着笔记,这该是有多微妙的事情,要知道,有时候研究作品的人,与作者本身的思路,那是天差地别,因为研究作品的人,常常解读出的“深意”,连作者本身都大为惊叹——没想到自己的作品竟然可以这样理解。

吴笛反正不介意教授们怎么解读她的作品,但是教授们却觉得这也太尴尬了,除了像花泉镜、袁龙川这种心胸开阔,学识渊博的教授,一点也不会产生芥蒂以外,其他教授就有些别扭了。

吴笛最近因为她的网游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已经完本,因而在时间上也充裕了很多,这部网游小说因为订阅十分不错,实体书同样卖得手软,所以引发了大批跟风小说,清一色基于《荣耀》的网游小说。

网络小说向来以跟风快而著称,往往一部大热作品出现之后,跟风作就涌现出来,吴笛的这部小说能够引发这样的热潮,就说明它的人气。

吴笛在结束这部小说之后,本来已经决定不再写网络小说了,奈何她网上的那群读者实在太热情了,有人甚至还表示吴笛最好的作品就是这一部《微微一笑很倾城》,至于获得遁矛文学奖的《三国》什么的,都要靠边站!(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一章 《无限恐怖》

这样的读者简直让吴笛哭笑不得,要知道,她的这部《微微一笑很倾城》被学院派文人们批得狗血淋头,这些文人认为这部超过两百万字的超长篇小说纯粹就是垃圾流水账,因为它文字浅白、情节幼稚,就连吴笛那个人最著名的华丽文风都毫无踪影,通篇文章平铺直叙,一点深刻的思想内涵都没有……

吴笛的这些读者当然也知道了学院派文人们的评价,他们的反应那真叫激烈啊,有一些土豪,甚至在网上雇水军大骂某些文人公知,因为在这位土豪看来,《微微一笑很倾城》就是一部文笔流畅、情节引人入胜、对话轻松温暖、感情温馨自然、正能量满满的小说,它简直就是真正的精神食粮!

因而当吴笛表示暂时不会写网络小说,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那些“有价值”的文学作品创作中去时,吴笛在网络上的铁杆读者,尤其是只喜欢网络小说的读者们,可谓群情激愤,其中有好多土豪读者表示,只要吴笛开新书,一个千万盟绝对跑不了的!

其实这些土豪读者也比较纠结,因为谁都知道,吴笛绝对不差钱主儿,她的这部网络小说,虽然读者基数最大,但衍生价值肯定比不上《三国》这种史诗大作。

要知道《三国》完结之后,它的官方漫画版也第一时间上市了,作者自然是“沙子大家族”,以吴笛为核心的漫画创作团队,其中有许多画风各异的优秀漫画创作者,现在“沙子大家族”在漫画界已经打出了名气,有不少新人漫画家都很憧憬加入它。

原因当然是加入“沙子大家族”并不意味着失去了自由,事实上。从“沙子大家族”锻炼出来的几个漫画家都在漫画界站稳了脚跟,比如说黑白格子乐队李香莹的姐姐李香茗,她就已经从“沙子大家族”半独立了出来(有时候还会在里面帮忙),继《会长是女仆大人》后的最新作品《樱兰高校男公关部》正在火热连载之中,人气惊人。

当然,这些都属于无敌文化公司旗下的作品。作者与公司签了合约之后,版权与公司共享,而公司自然也会帮助作者拓展版权。事实上,无敌文化公司是业内公认的“大善人”,因为它对创作者的待遇实在是太好了,这在遭受到了业内其他公司排挤的同时,也吸引了更多优秀的创作者。

实际上,文化领域尤其是漫画领域好多优秀的创作者都比较“宅”,让他们自己去开发拓展版权什么的。实在太为难他们了,反而将这一切交给公司,利润共享,才是共赢的选择。

而无敌文化公司只要有核心吴笛在,它就永远不会倒下去。

无敌文化公司旗下的动漫作品,已经在ACG领域有了很大的影响力,在不少漫展上,更是出现了作品中的角色cos。比如说谷扬帆《凉宫春日系列》中的三无少女长门有希,就勇夺萌王之位。使得她的人气更胜以往,她还多一个外号——大萌神。而谷扬帆也因此实现了昔日的目标,创造出萌王角色来,虽说这其中有一半吴笛的功劳,但真正的作者本来就是他。

谷扬帆因此在轻小说界也打出了名气,不论是在华夏还是在岛国。他现在都算是轻小说界的大神人物,之前他的《青恋》已经完本,现在除了在写《凉宫春日系列》以外,还在写自己原创的轻小说,是有关机甲的小说。设定挺像吴笛那个世界的《IS》,这可完全是他自己的设定,上市之后同样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而最近热播的《三国》动画当然也引发了热潮,这一切的一切都为吴笛带来了滚滚的财源。

如果说大多数网络作者,都是比较苦逼的创作者,遇到一个土豪的包养就各种兴奋的话看,那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吴笛身上,吴笛的资产,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要远超她的那些土豪读者……

因此吴笛的这些土豪读者非常郁闷,因为在面对其他网络写手时,他们的金钱攻势绝对无往不利,毕竟他们是作者的衣食父母,可惜这对吴笛没有任何作用。

他们能够表达的,只有自己的真诚。

吴笛最终还是答应了他们,反正对吴笛来说,网络小说的创作也耗费不了太多的精力,实在不行的话,她脑中的存活还有很多……

结果吴笛的同意,让这些可爱的读者们喜大普奔,吴笛还将作品类型的选择权交给了他们,纯粹娱乐商业化的小说,她写起来太轻松了。

大部分读者还是选择了网游,实际上他们都觉得,《微微一笑很倾城》不该这么快就结束,原本这些读者都很讨厌网络写手们“注水”的行为,结果吴笛这种干脆利落的完结,反倒让他们希望吴笛多注一注水了……

另外一部分读者则表示,只要吴笛不虐不纠结,写什么都好,反正就按照网络小说的风格来写就行了。

吴笛本人倒是已经觉得网游没什么好写的了,但是她想到了网游的一个变种类型——无限流小说。

实际上吴笛写无限流小说还有一个天然的优势,煌萌传媒旗下的各大影视、动画公司,拥有各种各样的版权,因此吴笛写无限流小说可不会遭遇版权问题,退一步讲,无敌文化公司已经出版了那么多文化作品,她将自己旗下文化公司的作品加入到小说中也没有任何问题。

要说诸多她在脑中诸多无限流小说中最经典,当然就是无限流小说的开创者Z大的《无限恐怖》,这部小说不仅创意惊人,人物刻画更是让人难忘,许多读者过了很多年,应该都记得圣母主角郑吒是多么热血,第一智者三无男楚轩口头禅“凡人的智慧”,童颜巨乳的刺客赵樱空基本上成了三流无限同人中必收的角色了……

还有比较经典的“你想知道生命的意义吗?”,那位半引导者张杰的“很好,看来这次你是新人中素质最好的一个”,这些话经常在无限恐怖的同人中出现。(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二章 《神话》系列的引子

虽然有好多读者诟病Z大的人品,尤其是“男人的承诺”什么的,已经被黑了无数次了,这甚至都成了调侃Z大的专用话语了,但不可否认的是,Z大是一名很出色的作者,在套路文横行的网络小说界,他以创意独树一帜。

当然,肯定有人要黑《无限恐怖》的创意抄袭《杀戮都市》,尤其是无限中的主神光球和杀戮中的黑球,可实际上《无限恐怖》这部作品的延伸背景实在太大了,甚至还融合了部分洪荒流的设定,后来Z大的几部作品《无限未来》、《死亡开端》、《无限曙光》其实都是无限恐怖的背景拓展延伸,二者的发展根本不同,没什么好黑的。

其实比起创意来,吴笛倒是觉得Z大的笔锋有种特别的吸引力,能真正写出那种在主神世界挣扎的感觉,还有比如说楚轩这个人物吧,有人总是黑他开了上帝视角,根本算不得智者,只能算挂B,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个塑造得很成功的人物,这年头去故意挑刺的读者毕竟很少,能糊弄住大部分读者,就说明了这个作者的能力。

至于无限小说中的智者布局什么的,是不能仔细去琢磨的,反正只要下意识认为这个布局很厉害就行了……

吴笛最终还是决定借鉴Z大的《无限恐怖》,尤其是人物设定,这是个很大的亮点,这种鲜明的人物其实非常适合改编漫画,但是背景与副本的设定,她就会自己选择更合适的,而且她不会加入洪荒流什么的,她要写一本纯粹的无限流小说。

为什么Z大太监烂尾那么多?就是因为他后面背景铺得太大了,一味地去追求所谓的超大布局。自己都有些掌控不了,而且实际上读者们最爱看的,还是有关主神空间的故事,尤其是每个副本中如何改变剧情的构思。

所以披着无限流外皮的同人才那么受欢迎,想必吴笛这部开创性的无限流小说一写出来,同人区又会多一种无限流类型的同人……

吴笛决定将这部网络小说的名字取为《无限世界》。一部纯粹的无限流小说,除了人设中有《无限恐怖》中的原角色以外,背景设定将会融合一些其他无限流小说的设定,会有个人的主神空间,还会有公共空间,有组成队伍的轮回者,有独行者,在公共空间中,可以进行交易。

虽说已经有了现成的人设。但是由于背景已经面目全非,所以大纲要自己写,而且副本的选择也要去和某些电影、动画的谈好版权问题,这个世界的华夏非常重视版权,吴笛可不想陷入版权纠纷。

事实上,吴笛觉得以她现在的名气,若是透露出要用到某部电影或某部动画的情节、设定的话,那些掌握着版权的人一定不会为难吴笛。反而觉得这是一个打广告的好机会,毕竟吴笛的读者数量是非常惊人的。

此时。《无限世界》还在准备阶段,上一本她的《微微一笑很倾城》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纲,这次既然是无限流小说,其中还有楚轩这种逆天的智者,各种布局什么的,这就必须要写大纲了。

说起来。描绘智者型人物的话,吴笛已经驾轻就熟了,毕竟《三国》中有那么多谋士,吴笛在描写他们的过程中,已经把握出了如何写智者的精髓。

那就是能够让读者“不明觉厉”。或者是,当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读者们面前,而读者们却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时,面瘫的智者扶了扶眼镜,先来一句“凡人的智慧”,然后轻描淡写地说出解决方案,这解决方案是读者们想不到的,而看了之后会产生一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样的想法,造成的效果,就会让读者打心眼里觉得,哇塞,这家伙好牛逼啊,果然是智者啊,帅呆了!

鬼才郭嘉为什么在吴笛笔下的人气那么高?原因就是这厮经常一边喝酒一边咳嗽,然后说出一个天马行空的计策,最后这种难以置信的计策还成功了,这就让读者们觉得异常带感……

而智者还必须要装神弄鬼,还是说楚轩吧,中洲队流行一句话,说是“珍惜生命,远离楚轩”,除了因为这厮是科学狂人(虽然是民科,龙隐基地大校什么的~(≧▽≦)/~)喜欢做各种危险的实验以外,还因为他总能在不知不觉中布局算计别人,郑吒第一次从主神空间回家时,就被楚轩算计了,这也成了两人决裂的原因之一。

再举个例子,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中多智近妖的诸葛亮,他的“锦囊”应该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这其实就是装逼而已,所以有时候智者不是真的智者,也没必要是真的智者(可以糊弄住大部分读者就行了,小部分合理党活该没书看),只要装逼装得好,谁都可以成为智者。

吴笛除了在准备这部开创性的无限流小说外,还在构思《神话》系列小说,如同《梁祝》成为了《文明》系列的引子一样,吴笛先准备写部短篇小说试试水,勾引一下读者们对洪荒世界的遐想。

而因为最近有脑残粉给吴笛拉仇恨,这些粉丝也可能是反装忠,毕竟吴笛是新一届的遁矛文学奖得主,这些人就吹嘘吴笛远胜于之前的姚琼、花泉镜,花泉镜的粉丝倒还算理智,毕竟是历史小说的读者,成熟人士较多(除了某些大叔控的小女生),所以没有造成太大的冲突。

然而姚琼的粉丝一向被称之为“疯狗”,以前也与“沙砾”有过冲突,现在被人一挑拨,网上又战了起来。

一位网名为“言情小说姚琼最棒”的姚琼粉丝,就毫不客气地指出:“吴笛根本就不是写言情小说的料子,她已经写不出真正感人的言情小说了,怎么配和姚琼相比?”

巧合的是,吴笛这次所写的《神话》系列的引子,就是一部短篇言情小说……(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三章 融入神话体系的《白蛇传》

吴笛的这部短篇小说依然是取自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的《白蛇传》,《白蛇传》本身就包含了正邪之争,爱恨情仇,仙魔妖人,诸多元素,它堪称是最经典的凄美浪漫的神话爱情故事。

在中国本身的历史上,基于《白蛇传》的作品类型有很多,戏剧、话剧、电影、电视剧、音乐剧等。

要说最让大家熟悉的,自然是赵雅芝版的《新白娘子传奇》,许多人看了她扮演的白素贞,都将其当作了自己心目中的女神,那些写香港娱乐的小说,主角不收赵雅芝简直天理难容……

更不用说《新白娘子传奇》中主题曲《千年等一回》非常脍炙人口,只要是看过这部音乐电视剧的人,都能唱上几句——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啊啊~~

基本上一到暑假期间,必定会出现《西游记》、《白蛇传》、《宝莲灯》这样的作品,当然还有《还珠格格》什么的。

不过吴笛对这部经典的《新白娘子传奇》不是很感兴趣,大概是因为她对传统戏剧毫无感觉,而这部作品中有好多情节都是演着演着就唱起来了,而许仙更是一个女人演的,这也太破坏感觉了……

至于赵雅芝的打扮,可能吴笛年纪较小,所以她看到这部作品时,只觉得打扮太老土了。

倒是央视拍的刘涛主演的《白蛇传》,吴笛也看了几集,觉得这才是正常的电视剧吧,《新白娘子传奇》的传统戏剧味道太浓厚了。

但是说真的,这个故事虽然经典,但吴笛却不喜欢其中的男主角许仙,他太废了。

最让吴笛觉得喜欢的有关《白蛇传》的作品。反而是李碧华的小说《青蛇》,徐克导演的电影就是改编自《青蛇》,这部作品比起《白蛇传》本身来说,时髦值简直酷炫,法海与青蛇之间的感情线更是神来之笔。

《青蛇》中白蛇与青蛇因误吃了七情六欲丸,开始懂得了人类的感情。相继爱上了美少年许仙。其实这本书是写了两种人在路口的徘徊与抉择,许仙是平凡男人群体的缩影。小青被成功地塑造为觉醒的女子典范。

书中描写白蛇的语气是冷的,象她又凉又滑的蛇皮,恰似金庸笔下的小龙女。当她遇到了爱情,义无返顾地舍弃了千年道行时,她如一只自焚的凤凰。在仙人分界的路口,她被迷离的春雨蒙昏了头。为一个平凡的男人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她以为平凡的爱和关心,嘘寒问暖,眉目传情。会使这个男人永远的感动,结果多情反被无情误,她成了雷峰塔底的囚徒,千年与孤独为伴。她永远迷失在感情的十字路口,不知哪儿是正确的方向。

在白蛇与许仙结为夫妻后,青蛇对姐姐又妒又恨。一度充当第三者的角色。她面对许仙眼中永远流泻不出的迷茫和永远不知投放在哪儿的眷顾,意乱情迷了。但还好,她比白蛇多了层冷静。也许是心头的愧疚吧!

在最后。她终于迷途知返,走出了死巷。也彻底认清了许仙的面目。然而许仙,这个忧郁,儒弱的美男子,他对自己人生的分岔路口几度退缩,并且负情负义。他既贪恋白蛇的美貌,同时又希望拥有小青。在人类自以为是的聪明下。他不断起誓,又不断地违背自己的誓言。最后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卑鄙小人。生死攸关的时候,他选择了保全自己,遗弃了对他情深一片的素贞。

法海带着一种几近变态的刚毅和执着,去追寻自己的信仰和理想。他的人生路途上没有所谓的路口。所以他永远不会迷失。他能让人产生与爱等量的憎恨,又让人一筹莫展,但他的内心也有柔软不可触摸的一部分,所以最后无法面对小青落荒而逃。

也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赵文卓所演的法海实在让吴笛难以忘怀,一般有关《白蛇传》的作品,法海都显得脸谱化,给人一种没事找茬的感觉,人妖恋关你这和尚屁事?

但是《青蛇》中的法海,却让吴笛觉得,就是这个味道啊,那是一种对信仰和理想的执着,不知为何,她甚至想到了《地狱之歌》中的那位神父,虽然二者其实一点都不像。

大概是因为对《青蛇》的偏爱,吴笛的这部短篇小说,实际上应该算中篇小说了,字数和《梁祝》差不多,它在人设上偏向于《青蛇》,但是毕竟要引入洪荒体系,所以背景又被吴笛改变了。

在背景设定上,白素贞已经和什么观音大士一点关系都没了,她是截教黎山老母的弟子,有通天教主罩着,因而法海第一次与白素贞相遇的时候,并没有太为难对方,《西游记》早就告诉大家,有后台的妖怪那是有编制的可不能随便弄死,好比官员犯罪之后首先要开除党籍,才能进入法律程序。

至于小青,纯粹就是野路子,这种没后台的妖怪怎么杀都可以,打着降妖除魔的名头,还能弄到妖怪内丹什么的,这个世界华夏的修真仙侠小说非常发达,它已经告诉大家,妖怪的内丹对修真者来说是个好东西……

不过小青有白素贞罩着,法海还是没有下狠手,而真正引发法海与白素贞强烈冲突的,正是许仙此人。

法海的背景设定,可不仅仅是高僧了,而是西方教准提门下某佛主弟子,同样根正苗红,但是准提此人,在洪荒系列小说中的性格,就是无耻下流、脸皮厚(实际上是为了光大西方教无所不用其极,精神可敬,他的脸皮厚可能就是为了攫取最大利益而伪装出来的,毕竟是圣人哪有那么肤浅),准提最喜欢的说的话便是——此物(子)与我西方有缘。这话都和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的经典程度有得一拼了。

因而法海本人的理想与信仰,便是一心为了光大佛门,也就是西方教,然后他就发现了许仙那很不错的修行天赋,本着准提教主“此子与我有缘”的信念,他要渡化许仙,为佛门壮大力量,这样一来,他便要和白素贞发生剧烈的冲突了,剧情自然也就很恰当地展开。

当然,这些大背景在小说中若隐若现,就是用来勾引读者用的,它的本质,还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言情故事。(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四章 人气声优吴笛

这部作品最终发表在了《青春祭》之上,实际上它产生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主编苏曼文的约稿,如今可是吴笛刚刚拿下遁矛文学奖的时候,风头一时无二,借着这样的大势,在《青春祭》上发表小说,无疑对杂志本身有很大的益处。

而杂志对它的宣传语,遁矛文学奖获得者吴笛最新言情力作是跑不了的,而且还和吴笛的处女作《剑仙》扯上了关系,说是又一部神怪类的经典言情小说,绝对值得一读。要知道,许多《剑仙》迷可是早就期待吴笛能写更加充满幻想风格的小说了。

《青春祭》虽然现在销量已经被《最独唱》反超,但是它仍旧是青春言情类小说中最受欢迎的杂志。

原因当然是《最独唱》这份杂志已经不属于青春文学了,而是大杂烩式的幻想文学,只要有趣的小说它都会刊登,因而它是一份非常具有娱乐性的小说杂志,上面几乎都是商业作品,但写这些商业文的传统作家,水准要比网络写手们高,所以它读起来非常带感,算是文笔出色的小白文。

《最独唱》现在已经成了华夏最畅销的杂志,甚至渐渐成了不少商业文作家的圣地,只有能够在这份杂志上刊登文章的商业文作家,才能算是真正的商业文作家,他们现在对各种商业文的经典桥段、爽点的研究,十分深入,力求写出读者们最喜爱看的有趣文章来。

越是娱乐通俗的作品,其市场肯定也是越大的,因为它的读者群不限男女,而《青春祭》因为偏向言情,格调还有些高,有一些文艺气息。所以读者群没有《最独唱》大。

但毫无疑问,它现在就是言情小说的主要阵地,它昔日的对手《时光碎片》现在已经全面改版,风格偏向轻小说,整体发展也非常不错,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便是《最独唱》、《青春祭》以及《时光碎片》,而又因为各自的内容都已经不太重合,所以硝烟味也平淡下来了,各自都全力将本类型的小说做到最好。

幕后掌控着《时光碎片》的叶昭尘,甚至还邀请吴笛在《时光碎片》上开一个轻小说类型的坑,反正《时光碎片》的主编已经成了花泉镜,吴笛与它当年的恩怨,早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因此,连吴笛手下大将。轻小说界的大神级人物谷扬帆,都在《时光碎片》堂而皇之地开了新连载,显然在私下里,二者已经达成了所谓的战略伙伴关系。

钱四梁也已经没有恨《时光碎片》的理由了,当初逼迫他离开的高层人物早就已经被叶家清洗了,如同《最独唱》是吴笛的私人玩物一样,《时光碎片》也是叶昭尘手上的玩物。

由于吴笛与叶昭尘之间关系缓和,两份杂志当然也不会死磕。

吴笛并没有坚定地拒绝叶昭尘的邀请。什么时候有空写点轻小说改编成动画后,再自己当自己作品的声优玩一玩。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说起来,吴笛现在也算是声优界的偶像人物了,虽然都是玩票性质的配音,可却意外地受欢迎,当年《青恋》中的雪之下雪乃就不用说了,那种冷傲、自负简直与角色完全契合。而让吴笛在声优界一下子爆红的,则是《凉宫春日系列》系列中对朝比奈实玖瑠这只萌物的配音……

众所周知,1096虽然号称未来人,但在动画中基本上就是用来卖萌的,是SOS团的吉祥物。总是被团长强迫做各种各样的cosplay,其中女仆装最适合她。

可以说,许多习惯了吴笛那种空灵、冷冽声线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吴笛会去配这样一个人物,结果却是吴笛利用她高超的配音技术将这个可爱、脱线、天然呆的角色演绎得活灵活现,这让不少宅男纷纷感叹:

“原本还以为吴笛只会配那种比较强气、凛娇、严肃的角色,没想到她也能客串天然呆,这绝壁是反差萌啊,1096大爱,吴笛最高!”

“这只萌物完全被吴笛演绎得活灵活现,这样一想,说明向来端庄严肃的吴笛,私下了也特别会卖萌呢,还会穿女仆装被调教,想想都有些小激动啊……”

“作为一名绅士,其实我的愿望就是能够娶一名声优,然后让她在床上cosplay她的配音角色,再然后,你懂的。_(:3」∠)_”

“先鄙视LS的绅士,顺便让大家清醒一下,不要混淆二次元和三次元,吴笛能够配好这个角色,才不会是因为她本身是这种性格,她可是学过专业配音的,以她的学习能力,能做好配音工作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

到底还是有清醒的人,吴笛虽然是以玩票性质去配音,但是绝对全力以赴,力求完美,要知道,这些动画她的那位小姨都是必看的,她怎么可以让小姨失望呢?虽然她确实在私下里cos过1096,还穿女仆装来着。

之后无敌文化公司出品的《叛逆的鲁鲁修》吴笛也参与了配音,角色是C.C.,再一次遭受宅男们的追捧,这使得吴笛以业余配音演员的身份,成了声优界的人气偶像,让不少立志成为人气偶像声优的女孩们,都有些羡慕嫉妒恨。

而最近热播的《三国》动画,吴笛自然也参与了配音,角色就是貂蝉,结果却造成了,在小说中被讨厌的貂蝉,在动画中的人气爆棚,许多动画党纷纷表示,这个女角色实在太完美太有爱了,希望她的戏份能够更重一些——动画党可不在意角色苏不苏,反正美型就是正义!

而且有些动画党可不会去看什么小说,这种人其实很多,在他们看来,已经有精彩的动画视觉享受了,再去看漫画、小说的原作,根本就没有必要——小说、漫画再精彩,那也没有声音,看起来根本没意思,如果要支持作者的话,去买周边就足够了。

而根据调查统计,《三国》动画党的数量远远超过小说党与漫画党……而《三国》收入的大头,也渐渐会成为周边产品的开发,比如说三国时的兵器、服装还有人物的手办等等。

当然,还有最近渐渐风靡起来的《三国杀》桌游。

在《青春祭》对吴笛最新的言情小说宣传完毕之后,新一期的《青春祭》一次性地将《白蛇传》这部作品刊登了出来,显然《青春祭》的编辑们对这篇小说十分看好,他们甚至觉得,这真是满满的吴笛流言情小说……(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五章 立场坚定斗志强

什么是吴笛流言情小说?

“所谓吴笛流言情小说,自然就是在阅读前要做好心理准备,这《白蛇传》的结局绝对没什么好期待的……但是,就因为区区结局,就错过一篇无论从构思、文笔、精彩程度都在水准以上的小说,那实在是太可惜了。反正吴笛的作品,我全部都不会错过,这是我作为‘无敌卫队’一员的骄傲!”一个名叫高天的高中男生正拿着最新一期的《青春祭》,对自己的同桌侃侃而谈。

他同桌的名字叫做黄明山,听到“吴笛”这两个字,眉头下意识一皱,似乎对吴笛此人很不感冒,但是他伪装得很好,只是敷衍地点了点头。

两人所在的高中,是重点高中,学校抓学习抓得比较紧,明明是星期天,却只放到下午三点半,三点半进来后就要上自习课。

不过这个自习课老师不会经常来,于是就基本上成了看闲书、玩手机、聊天打屁的时间。

当然啦,如果说《最独唱》已经被这所学校列为禁书的话,《青春祭》却不是,因为现在前者已经纯粹是娱乐性质的小说杂志了,就好比吴笛那个世界的《今古传奇》什么的,但是《青春祭》就好比《读者》、《青年文摘》之类,语文老师并不反对大家阅读,但要做好摘抄,毕竟里面有好多精彩的词句,这样对语文成绩的提高也是有所帮助的。

而如今随着吴笛的名气越来越大,还拿下了极具分量的遁矛文学奖,成了文学界最耀眼的人物之一,学生们阅读她的文章,自然不会遭到家长与老师的反对。

更何况,吴笛还是品学兼优的学霸人物。因而家长们会经常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别光顾着看人家写的作品,多学习学习人家刻苦钻研的精神,把考试考考好才是正道!”

吴笛就此成为“别人家的孩子”这种极端拉仇恨的生物,那个名为“无敌喷子”的群体之中,有很多中二少年,都是被自己的家长恶心成了吴笛黑的。他们心中都有些愤愤不平,吴笛就是吴笛,我就是我,凭什么我要去向她学习,她这种天才为什么不早点去死,还我被爸妈骂!

“老黄,来不来玩三国杀啊,好像你很喜欢《三国》的样子,加你一个好了。”后桌的同学向黄明山发出了邀请。

黄明山回过头。便看到几个男生已经围在了一起,胆子也真够肥的,毕竟这个自习课上,老师还是有很大几率过来的。

黄明山已经对《三国杀》很熟悉了,也挺喜欢玩,不过一想到这玩意也是吴笛的作品衍生出来的,他就感觉心里堵得慌,我才不喜欢那个破三国呢!

原因很简单。他在网上就是一名吴笛黑,心里不爽时。就会去骂一骂吴笛,这样发泄一阵后,就觉得十分痛快。

他已经不知道为什么当初恨上吴笛了,也许是因为时常被吴笛的作品坑,也许是爸妈总在耳边唠叨要以吴笛的学习成绩为榜样,也许……也是因为爱得太深。就因为有爱,才会被深深地伤害。

黄明山在网上马甲众多,他的手段也比较阴险,这一次他就化身为“言情小说姚琼最棒”挑起了两个粉丝团体的摩擦,看到更多的人喷吴笛时。他就觉得由衷地开心。

而实际上,他对姚琼的小说一点也不感冒,他取这种网名,其实同样也在给姚琼拉仇恨,可以说是一黑黑两,一箭双雕,他对此十分自得。

不过在学校中,他伪装得太好了,别人根本不知道他是传说中的“无敌喷子”,反而觉得他是吴笛的忠实读者,因为他的手边,经常会有吴笛的作品,而且还看得津津有味……

黄明山对于其他同学的看法,表示嗤之以鼻,别看他看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是因为他在找哪里可以黑吴笛的地方,哪里可以进行脑补,总而言之,才不是喜欢看吴笛的作品呢!

“算了,你们玩吧,现在毕竟自习课,小心点。”黄明山这样回复道。

然后他的耳边就传来了“杀啊”“闪”“桃一口”“无懈”的声音……

黄明山却拿出了手机,打开《解语》的客户端,开始看秦治思的《失格》,他才不会承认,这位让他着迷的作者,是他看了吴笛那一期的《艺术人生》才知道的,他总是表示,秦治思这种实力派作家,他已经关注很久了!

“不管是谁,如果遭到别人的谴责或是怒斥,都是不会感到愉快的。但我却从人们动怒的面孔中发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常他们总是隐藏起这种动物本性,可一旦遇到某个时机,他们就会像那些温文尔雅地躺在草地上歇息的牛,蓦然甩动尾巴抽死肚皮上的牛虻一般,暴露出人的这种本性。见此情景,我总是不由得毛骨悚然。可一旦想到,这种本性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格之一,便只能对自身感到由衷的绝望了。

”——摘自《失格》

写得这是太棒了,就是这种深刻,这股让人绝望的深刻以及他那深刻的绝望……不愧是秦治思老师!

黄明山一边做着摘抄,只觉得浑身充满了优越感,这才是真正的文学啊!吴笛写得那是什么玩意?也就古文上的造诣深一些,在思想上根本没法和秦治思老师相比!

黄明山用充满了优越感的眼神,瞥了正在看吴笛最新小说《白蛇传》的同桌,也就这出息,天天粉吴笛,特么的再粉人家也是要嫁人的,嫁谁也不会嫁你,所以说“无敌卫队”这种脑残粉太讨厌了!

最关键的是,无敌卫队可以很自豪地宣称自己是无敌卫队,而无敌喷子在现实中都没人敢承认……

“卧槽,法海这和尚简直酷炫!”高天一脸陶醉的样子,显然已经全身心地沉浸到《白蛇传》中去了。

听到同桌的自言自语,黄明山不知为何,心里就有些蠢蠢欲动,算了,等会还是捏着鼻子看一下《白蛇传》吧,这种垃圾言情小说,正好可以用来黑吴笛。

反正我绝对不是因为喜欢看吴笛的小说才去看的!我可是立场坚定斗志强的吴笛黑!(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六章 不仅仅是言情

“哎,这个结局……”高天放下手中的杂志,叹了一口气,虽然已经料到吴笛的言情小说总是让人看了窝心,越经典的越是如此,比如说之前的《梁祝》、《秒五》。

但是他其实仍然对《白蛇传》抱有期待,然而结局却他产生一种“不愧是吴笛风格的言情小说”的想法。

“虽然是这种结局,但是故事的情节却异常精彩,可谓三线交织,背景还极为宏大,隐隐形成一个体系,这只是冰山一角,真期待能够看到她所有的设定。”高天感慨着,作为一个通读了吴笛所有作品的粉丝,他根据这部作品,下意识便联想到了当初的那一部《梁祝》。

要知道,从《梁祝》的背景来看,它无疑是那个《三国》世界的延伸,它是发生在东晋的故事,而三国最后是被西晋统一的,这其中虽然还有一段空白的历史等待吴笛去填补,但不能否认的是,二者在设定上是一脉相承的!

而《梁祝》中细节描写透露出来的社会风俗、建筑风格等,是那样的逼真动人,跃然纸上,它也明显继承了三国时的某些风俗,这种传承让许多设定党非常感兴趣,他们在仔细推衍一番后,都感叹这种风俗民情的发展简直也找不出任何不合理的地方……这、这实在是太让人惊叹了,难不成吴笛的脑中原本就有另外一个世界的发展史么?

正因为这样,以至于有不少学者剥离《梁祝》的言情部分,去研究历史部分的话,便能大略地了解这个东晋到底是怎样一个朝代,然后还肯定了它确实是三国这个时代的传承……

在这个时候,高天也下意识剥离掉《白蛇传》的言情部分。只是去研究设定的话,就认定了,这《白蛇传》绝对不仅仅是单纯的言情小说,就比如文中提到的西方教准提、截教通天教主,这种“圣人”到底又是怎样的存在呢?

完全不知道……但是他却非常感兴趣,毕竟他是个男生。他虽然通读了吴笛所有的小说,但最喜欢的,其实就是类似《三国》这种宏大而缜密的设定。至于言情,他本来就不是很感兴趣,现在网上有吴笛黑说吴笛的言情小说一无是处,他对此嗤之以鼻,吴笛写得言情小说再一无是处,也比只会放嘴炮的无敌喷子强。

而且,吴笛的言情小说可不是纯粹的言情小说。她心中的格局大着呢,若是只将她的小说当言情来看的话,那实在是太肤浅了。

当然,无敌喷子们总能够在读完吴笛的一部作品后,挑出上百处不合理的地方来,甚至还有人大言不惭地喷吴笛那公认的华丽文笔,要知道,吴笛的文笔。可是已经得到不少大人物的赞赏的,甚至时常有人说。吴笛的小说作品,剧情其实一般,全靠文笔撑起来的。

而无敌喷子们则是用“这处描写简直累赘,毫无必要”来喷这个华丽文笔的,要不就是“这里的描写纯粹就是在装逼而已,知道我为什么捏着鼻子都读不进吴笛的文章吗?就是因为太装逼了”。“华丽的描写?呵呵,完全是水字数,骗钱的”……

甚至还有的喷子专门开了一个“吴笛小说中值得吐槽的语句”这种帖子来大肆批判吴笛,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帖子中铺面而出的优越感。让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就是看那些粉丝归纳出《吴笛作品中的经典句子》这种玩意不爽,什么经典句子,不就是有点古文造诣么?拽什么拽,就是在装逼而已!

无敌喷子其实秀得就是这种优越感,因为吴笛的名气实在太大了,但他们却能够在网上肆无忌惮地站在制高点批判吴笛,仿佛这样就可以将吴笛踩在脚底,那种感觉无疑是非常痛快的,让他们最不痛快的,大概就是吴笛本人总是不理睬这群寻找存在感的人。

而每当有一些看不惯这群总是上窜下跳的喷子们的中立人士,便质问他们,既然你们这么牛,连吴笛的文章都看不下去,为什么不自己写呢?你们又不是文学评论家,有什么资格评价吴笛的文章?

“客人到饭店吃饭难道还要会做饭?呵呵。”无敌喷子们早就成了老油条,回应起来那叫一个轻车熟路。

“爱看看,不看滚。”有战斗力比较差的吴笛粉丝,气急之下只能说六字真言。

“我们的吐槽,你也爱看看,不看滚,捣什么乱,呵呵。顺便说一下,大家都看到了吧?吴笛的粉丝就这德性,素质太差,太脑残了,真是有什么样的偶像就有什么样的粉丝。呵呵。”无敌喷子娴熟地倒打一耙,虽然在围观人士看来,他们才是最脑残的。

“呵呵你妹啊!”

“→_→”

无敌喷子们一向对自己的战斗力沾沾自喜,他们孜孜不倦地先去阅读吴笛的作品,再去痛骂,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其实都为吴笛贡献出了自己的金钱……即使没有贡献金钱——因为可以去公共图书馆阅读吴笛的作品,但依然耗费了自己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这无疑是让人很感动的事情,他们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喷子生涯中去了,或许他们也只能进行这种廉价的娱乐活动吧。

“看完了吗?给我看看吧。”黄明山语气平淡,似乎一点都没有阅读吴笛新小说的欲望,实际上心里却十分想看,虽然他是用“我才不是喜欢看她的小说,只是为了找茬挑刺”这种理由来不断地说服自己。

“好说,老黄我知道,你其实也是吴笛的忠实读者对不对?放心吧,你这么喜欢看吴笛的作品,我怎么会不借给你?”高天一副兄弟情深的口吻,作为“无敌卫队”的一员,他总是很乐于和别人分享吴笛的作品,他认为这是在传教布道,是一件非常光荣而高尚的事情!

高天觉得与这个同桌确实有共同语言,他总是喜欢和同桌讨论吴笛小说的剧情,那种契合的感觉,让他非常享受……(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七章 三线交织

但高天怕是没想到,在现实中总是比较沉默寡言,身上还给人一种睿智感觉的黄明山,在网上的真实身份,就是传说中的无敌喷子,还是马甲众多的那种。

黄明山强悍的地方还在于,他给自己的几个马甲,都设定好了身份,有纯粹的无脑黑,这就是他不爽的时候来骂街用的,什么恶毒的语言都能骂得出来,也从来不讲究什么逻辑,怎么痛快怎么骂,反正别人又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那个的ID在网络上已经臭得人尽皆知。

有高级黑,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装出一副中立的样子,只是摆事实,不发表极端的评论,言论的语气显得很淡然,这就很容易给人一种理智的感觉,而这也最容易让人信服。

高级黑其实在网络上并不讨厌,他们就算黑别人,也是很有技术性的讽刺,也可以说是调侃,能够让人一笑而过,一个优秀的高级黑,必定是个有脑子的人,懂得真正的自我思考。

而黄明山的脑子就很不错,他在这个重点高中的学习成绩,都能排进全校前五十,若是能保持这样的成绩,一个名牌大学是跑不了的。

还有吴笛脑残粉的身份,黄明山深知“一粉顶十黑”的道理,反装忠什么的,他已经驾轻就熟了,脑残粉恶心起来是真的恶习,吴笛那个世界某韩国男子偶像组合的脑残粉无疑证明了这一点,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脑残粉恶心成了黑的。

最后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别的明星、作家的粉丝,比如说姚琼脑残粉的身份,正好可以用来制造粉丝团体间的冲突。

综合来看,黄明山这位吴笛黑。无疑手段非常高明,他的战斗力绝对抵得上一千个无脑黑!

但这个时候,他却在津津有味地看着吴笛新出的小说——白蛇传。

这部小说是三线交织,白素贞与许仙的妖精与人类的经典爱情故事,是明线;法海与小青之间的感情纠葛,是隐线;西方教与截教之间的摩擦。是暗线。

暗线是需要读者去仔细咀嚼的,主要就是为了勾引读者的兴趣,这《白蛇传》充其量就是《神话》系列的外篇,不是正戏,它的本质上还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吴笛不会让这种在她那个世界影响力巨大的民间故事埋没掉的。

所以如果只爱看言情故事的读者,直接忽略掉暗线的话,那也无所谓,反正明线已经足够精彩了。

故事的开篇。就是白素贞要去了却一段因果,在洪荒体系下,这因果对修士来说非常重要,因果越深,劫难越多,这是修真界公认的道理。而且只要是修真者,达到一定的修为,必定要遭受天劫。若是你身上的因果太多,这天劫的威力自然就越强。

只有圣人才永恒不灭。不沾因果。

白素贞要了却因果的人,自然就是许仙,不过她还要寻找许仙,毕竟当初她还是小白蛇的时候,救她的人是一个牧童,她修炼了一千多年。牧童都不知道已经转了多少世。

吴笛用插叙的手法,重点描绘了当初白蛇是如何被牧童所救的。

在白素贞寻找许仙的过程上,遇上了正在降妖除魔的法海,这降妖除魔的对象,自然就是小青。

白素贞救下了小青。法海与白素贞做过了一场,发现对方也是硬茬子,而且还是截教中人,后台颇大,他虽然心中对降妖除魔的执着不减,但却不是无脑之人,因此暂时放弃了这个目标。

这个打斗场面,确实越来越精彩了啊……黄明山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心里却暗暗佩服,他阅读的兴致完全被提了起来。

不行,我怎么可以轻易认同这部作品?它一定有不合理的地方,我必须找出来!黄明山不停地暗示自己,然后他就立马找到了不合理的地方。

嘿,这个白素贞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就碰到男主许仙,还断桥定情,纸伞为媒,竟然这么快就结婚了?

哈哈哈!吴笛这是自己在作死,这可是一部言情小说,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言情小说,看点都是男女之间没有成为恋人前,互相暧昧、吸引的过程……

黄明山觉得这小说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这么快就了却因果了,他原本还期待白素贞与许仙如何经历磨难后,走到一起呢,结果“稀里糊涂”就结婚了!

出于一种惯性阅读,他又看了下去,结果却发现,这许仙与白素贞婚后的生活,竟然也是这样温馨有趣……

在吴笛的笔下,许仙要比民间故事中的更加讨人喜爱,毕竟故事中的许仙,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一吃软饭的,在法海的撺掇下还喂白素贞雄黄酒,发现对方是妖怪后,竟然因为害怕对方的身份而抛弃了对方,全然不顾对方一片深情,这种人品,简直没什么好说的。

吴笛不想让白素贞这么好的女人与民间故事中的那种许仙结合,因此她将许仙刻画成了一位更有魅力的男主,至少让读者对两人的妖人之恋,喜闻乐见。

黄明山就完全接受了许仙这个男主,他看着看着,忽然停了下来,有些懊恼,因为他发现,吴笛竟然将许仙与白素贞的婚后生活写得这样温馨有趣,让他又看得入迷了!

言情小说也可以这么写?黄明山叹了一口气,他其实真心佩服吴笛的笔力,可是,作为一个吴笛黑,他怎么可以甘心承认这一点?

当然,更吸引黄明山的,其实是法海与小青这条隐线——

那也是一个男人。

法海盘膝横亘在小青跟前,她一见这好管闲事的秃贼,恨意冒涌如头发一般密丛丛。她骂他:“好狗不拦路!”

“阿弥陀佛!”法海以红漆禅杖,雄伟做岸地拦住小青的去路。

这样的一个男人,磐石一般坐定,浑身有慑人力量,小青知道他法力高深,完全不敢造次。

“——你,什么意思?”

“雨点落在香头上,真巧呀!”

“呸!什么地方都遇上你这秃贼,好不气人!”气不过,小青连珠发炮,“你再多管闲事,看我不把你那小木棒砸断!”(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八章 法海与杀妹证道

法海似笑非笑,他早知这小妖精的性子,却是古灵精怪,他端视了小青一刻,道:“小娃娃,你才多大?五百年?一千年?小小蛇妖,胡子上的饭,牙缝里的肉——没多大一点。来呀,来砸呀?”

小青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细思片刻,计上心头,便装扮作楚楚可怜状。

“——我,说说罢了,你那根禅杖,那么重,我怎有气力砸?扛也扛不起。”

“阿弥陀佛!你回去吧。”

“什么?”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世上所有,物归其类,人是人,妖是妖,不可高攀,快快摒除痴念,我放你一条生路。回去再修一千数百年,炼成正果才是。”法海的语气显得极为庄重严肃,他给自己的行为找理由——若非那白蛇是截教门下,他今日定然灭了这青蛇。

“不回去怎么着?”

小青正暗思一种比较奏效的方法来应付他。“师傅,我姊姊爱许仙,泥足深陷。世人生命奇短,才数十寒暑,你不若由得他俩——”

见他不做任何反应,她便把声音放软,放至最软:“这是‘爱情’。你一定不明白。师傅,你要明白吗?”

法海先是抬一下眉,继而看着小青,像听见天下间最滑稽的笑话一般,终发出曲折离奇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青不知所措,只得也定定地看着他,那伪装的媚笑,僵在脸上,难以一手抹去,到底说错什么了?

他继续闭目合什,硬是不让路。

小青心想:我若闪身绕路。或往回走,那是怕了他。岂非让他笑死?嘴巴既硬,不如试他一试。

他盘坐如石雕,似乎一心要和小青过不去。

好!小青缓缓脱去上衣,慢慢走近,靠在法海怀中。把他的手握住。环向自己的身体。

他没有看小青。

头顶上现出一道彩虹,无限澄明。

“哎,你‘不敢’看我。”小青忽然笑靥如花。

法海陡地睁开眼睛,刻意看着小青,而她则马上趋近,鼻子贴鼻子的,良久,他的目光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凶悍,只是愈发坚定了。

“佛之修法。无魔不成。你尽管来试我,我不怕!”

小青用嘴唇揩擦他的嘴唇,用手抚摸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颈项,他的胸前……

“人的好处,我懂了。你呢?让我教你吧,何以不解风情?”小青幽幽地说道。

他急念经咒。两人却飘荡至林间溪畔。人世仙境,恍如一对璧人。

他思绪一定晃悠木定。体内兴起挣扎。盘坐的身躯微微晃动,开始流汗。

头顶上的一道彩虹依然无缺,但抵不过纠缠,他的汗滴下来。

小青目露痴迷之色。这不是一个男人吗?他不是在焚烧吗?

他表情痛苦。

“师傅,你的心跳得很厉害呢!”

啊,彩虹变色了。光彩黯退,渐黑……

小青正欲施展浑身解数——

法海拼尽全身力气,于此关头,把小青推开。他大怒:“妖孽!来坏我修行!”

他的神杖已迎头击下,小青疼不可抑。已经负伤。她忙变身,遁地一逃,盘卷上树,伺机还击。即使身手多灵巧,但小青不是法海对手,禅枝反映烈日金光,数度将小青打倒。

小青奋力招架,长发也被他扯断。法海看她伤成这样,却无半点怜俗!

是企图抹煞刚才的失态吧?——我不相信他铁石心肠!小青这样想着。

……

在吴笛的笔下,小青是极为单纯可爱的性子,完全是一只天真又魅惑的蛇妖,让读者们不由自主地便想起了她当年《剑仙》中的女主——也是一只单纯至极的小狐狸。

黄明山自然便觉得,小青这个人物,在性格与那个小狐狸重合了,不过《剑仙》的男主,虽然同样也是严肃性子,可他却敢于承认自己的感情,法海却不敢,也不能,他可是佛门弟子,他深知因果的厉害,有关感情的因果,更是剪不断理还乱……情劫这玩意,可是很恐怖的!

黄明山现在已经不管白素贞和许仙了,他只想知道,这法海和小青到底是个什么结局,这条隐线,实在是太有意思了啊!他根本就没想到,一个清心寡欲性格偏执的和尚,竟然也会与一个自己降妖除魔的对象扯上关系……

一直看到这里,他已经跟不上挑刺什么的了,而是完全被小说那环环相扣的情节吸引了,他看得太痛快了!

然而结局却让他差点骂娘!

法海不愧是法海,真心是得道高僧,杀伐果断的性子,他一心要将许仙这位“与我西方有缘”的人拉入佛门之中,所以他斩断情丝,悍然向白素贞与小青出手,他还要借此来斩断那一丝感情上的因果!

不得不承认,这种“杀妹证道”的果决,非常酷炫,时髦值极高,给读者的感觉也极为震撼,而法海的形象一下子更加丰满了,简直跃然纸上,可是让读者震撼过后,就会觉得非常坑爹,敢情前面白素贞与许仙这么恩爱,还是要被法海拆散?

在吴笛的笔下,许仙哪怕是知道了白素贞是蛇妖,也对她不离不弃的,这样童话式的爱情,虽然黄明山嘴上说“俗套”,但心里却认可了他们……

法海将白素贞镇压在了雷峰塔下,这位毕竟有后台,不能直接灭掉,至于小青,他毫无一丝怜悯,直接下了杀手,为了他心中的佛,他又怎会因为区区妖精的诱惑而动摇?

什么“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哪像一个真正的高僧,仓央嘉措干脆叫情僧好了,法海为了心中的佛,再倾城的女色,也只是他证道的工具!

“啪!”黄明山重重地合上了这份杂志,脸上阴晴不定,这算什么垃圾结局,特么的吴笛你就是在玩你的读者是吧,竟然写出这种极端的结局,你怎么不去死?!我这吴笛黑看来必须当一辈子了!吴笛一生黑!

“老黄,淡定点啊,我早说过,看吴笛的言情小说,要提前做好准备的。虽然小青死了,但白素贞不是还活着嘛,许仙也被另外一个仙人弄去了,反正不是西方教的,说不定他以后学成了会报复回来的……”高天的语气似乎有些幸灾乐祸。(未完待续。。)

第五百四十九章 欣赏美景

《白蛇传》发表之后,可谓再一次治愈了众多期待吴笛言情小说的读者,但必须承认的是,有时候越虐的言情小说,反而越有吃这一套的人,而诸如高天这种通读吴笛所有作品的粉丝,则早就已经能够淡然接受这种比较坑爹的结局。

当然,更多吴笛的读者,则早就已经剥离了这个言情故事本身,只是想要探究它的整个背景设定,比起宏大的设定来说,儿女私情无非只是点缀而已。

作品中最引人争议的地方,自然就是法海这个人物的塑造,不少读者都坦言根本没有意料到法海竟然这样杀伐果决,他们甚至无法理解这人对道的执着,但是这个处理也确实很不落窠臼,若是让一般的作家来处理,法海说不定最终会心软的,甚至还甘愿为了区区“爱情”而沾染因果,可吴笛却塑造了一位真正无情的高僧……

不论如何,《白蛇传》的人气也颇为不俗,因为白素贞与许仙的爱情故事这条明线十分饱满感人,堪比《梁祝》,口碑当然也不错,吴笛并没有让她那个最年轻的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名头蒙羞。

一晃已经是七月了,暑假来临,天气渐渐变得炎热起来。

吴迪却早就期盼这样一个暑假了,他想要和自己的妹妹一起出去旅游,不要任何人打扰。

结果他的这种想法刚刚升起时,他的母亲聂馨予,却让吴迪与那位董琪琪多亲近亲近。

这种性格恶劣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女孩有什么好亲近的啊?

“你以为我看得上你?你这种垃圾男人,只配当我和吴笛的奴隶!”董琪琪一脸傲气,下颚微微抬着,在得知吴迪有可能成为她的未婚夫后,她对吴迪的态度。可谓恶劣到了极致。

当我家妹妹的奴隶倒无所谓,因为她肯定会温柔地对待我,至于你这种只有容貌其他一无是处的花瓶刁蛮女,有多远给我滚多远吧!

吴迪与董琪琪正走在这空气清新的林间,而吴笛就住在这个天然的避暑胜地,这里其实地势颇高。吴笛可是买下了一座山呢……

“你既然这么讨厌我,干嘛要跟着我,我真心希望你可以离我家妹妹远一点。”吴迪神色淡然,他早就习惯了这个家伙,与这个家伙也比较熟了,因为经常在饭局上一起吃饭。

“哈?我最喜欢吴笛了,怎么可能离开她?不过这一次我来,还是找她算账的,竟然将《白蛇传》的结局写得那么虐心!”

“肤浅!《白蛇传》所要表达的。其实是一种对道的执着,白素贞对爱情之道的坚定,法海对佛道的执着,无一不证明了这一点!”

“那小青呢?凭什么她就要被那个臭和尚弄死,她那么天真可爱……”董琪琪表示不服。

“就是因为她太天真,连自己的道都不清晰,合该化为灰灰,这个洪荒体系下的世界。就是这么残酷,你什么都不懂。”吴迪抓住机会。肆意嘲讽。

他其实是对吴笛的作品最了解的人,不论是作品的立意还是设定,他在读吴笛的作品时,时常会出现一种“这些其实是我写的吧”这种荒谬感。

但是,他又完全没有吴笛那种文学素养,他对这种现象感觉十分困惑。

不过。总有一天,他会知道这一切背后的谜团。

董琪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使劲踢了吴迪一脚,哪只吴迪早有防备,迅速跳开。结果女孩一时没有防备,踢了个空之后,便失去了平衡,这足见她毫不留情地使出了全力……

眼前董琪琪就要摔个狗吃屎,吴迪却拉了她一把,使得她保持住了平衡,并没有摔倒。

结果让吴迪差点想要打人的是,董琪琪一点也不感激,反而怒骂道:“渣滓,谁让你碰我的,你乖乖地给我踢一下要死啊?”

吴迪拿出了面纸,很嫌弃地擦了擦自己的手,也不顾这个动作瞬间气坏了董琪琪。他只是大步离去,他实在不想和这种女孩有任何交集,一想到他母亲还有意撮合,他就觉得头大,这种女孩别说是当真正的妻子了,哪怕当名义上的妻子,各玩各的,他都无法忍受。

这种想法在看到自己的妹妹时,达到了巅峰。

此时正是清晨,在吴迪的眼中,却出现一幅美好的画面,晨曦的照耀下,气质高雅的少女,正在湖边写生,她整体打扮十分清凉,一袭简单的连衣短裙,露出了那双洁白如玉的腿,她正在专注地画画,安静而迷人。

吴迪很清楚,自己的妹妹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安静优雅的,她总是保持着从容淡定的心态,她总是将自己放逐在书籍的海洋之中,她全心全意地投身到了学习中去,她是这样的惹人怜爱,所以他也喜欢逗弄她,希望她能在他面前出现其他的样子,也只有他能做得到这种事,他对此很自信,也很得意。

吴迪走了上去,也不说话,只是在一旁安静地欣赏女孩的姿态,他觉得,对比起女孩画出来的美丽风景,还是女孩本身更加美丽。

他喜欢就这样安静和她相处的感觉,不,不只是安静相处,而是无论怎样,只要和她在一起,都是快乐的,这种快乐并非一时的激情,而是持续而长久的愉悦,很温馨,能够填满他的内心。

他不觉得自己对吴笛是一见钟情,他还记得当初那个“土圆肥”胖妞呢,人都是视觉动物,你就算心灵再美,没有让人能够相处得下去的长相的话,又怎能让人发现你的心灵美呢?

所以吴迪承认,他在吴笛还是个胖妞的时候,也仅仅只对她有种感激的心理罢了,毕竟当初吴笛帮了他,更让他懂得了如何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

然而看着她一点点地改变,一点点地接近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而回想起这种过程来,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女孩进行了这样的转变?

明明是这个女孩自我救赎,可为什么他觉得,其实他也是造成对方的转变的原因之一?

他不知道什么改变了她,但却知道,没有她的话,就没有现在的他,他甘愿在这个女孩手中,被她塑造成她想看到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一章 永远的骑士

“我真的是无辜的!”吴迪很没自尊地跪在了沙发上,而他的妹妹,则横躺在那儿,双腿蜷曲,一脸淡然地在看电视中的美食节目,对他的行为举止非常冷淡。

吴迪现在发现了一个“不好”的现象,如果说当初妹妹完全是对他不设防的状态,简直不把他当男人来看的话,那现在妹妹对他的防备在很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只要他在的她的身旁,她就绝对不会穿那种很性感暴露的服装,反而总是穿着比较正式的服装,给他的感觉比较端庄,让他生不起任何禽兽的想法。

就比如说现在,妹妹在家里都穿上了长裙!

虽然长裙很典雅,也与她的气质相配,可却完全遮住了她的那双美腿,横躺在那里的她,仅仅只是露出那双赤裸的小脚而已,而当初妹妹在家里,还是这炎炎夏日,几乎都会穿超短裙和热裤!那个时候,她的那双美腿,时刻刺激着他的感官,也让当初处于青春期的他,做出了各种由下半身思考的行为。

曾经有那样真诚的福利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了……切,才不后悔莫及呢!

至少比不把我当一个男人看比较好,反正迟早有一天……

“不,你一定有问题。”一直沉默的妹妹大人忽然发话了,她有些烦躁地关掉了电视,真的很不开心!

吴迪对此十分焦急,他又听到妹妹这样说道:“夏薇薇、董琪琪,都在我面前说,你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如果是一个人说也就罢了。但她们两个,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原来你竟然真的是只要是母的,就可以吗?真是的,原来我也无法改变你的本性……”

说到后面,妹妹的语气变得低落起来。她似乎对之前对吴迪正面的培养是否产生了作用而有了怀疑,大概是她确实想到了当初的自己,也是固执得要命,恶习难改。

吴迪感觉太郁闷了!

他真是低估了百合女的威力了,吾妹啊,你当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她们对你,夏薇薇还好,只是有一些这样的倾向。但董琪琪纯粹就是一个变态百合女,她对男人的仇恨简直深入骨髓!

现在董琪琪在自家妹妹耳边煽风点火,让妹妹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当初的夏薇薇……

哎,这样一想,我好像真的有问题啊!

吴迪换位思考了一下,若是他的两个至交好友,对他说,吴笛有问题……不对。他只可能相信妹妹!

我可是她最亲的人,她只是一时之间脑袋没转过弯来而已。我要唤醒她!吴迪冷静地想道。

如果这种小隔阂都无法排除,那我这个哥哥兼男友也没必要当了!

“男友”什么的,纯粹是吴迪往自己脸上贴金……

吴迪来到自己妹妹的面前,坚定而自然地将她搂到了自己的怀中,熟悉的淡雅体香又萦绕在了他的鼻尖,他在女孩耳边极为温柔地说道:“你要对我有信心。”

他能够感受到女孩的心跳。因为他的胸部紧紧地贴在那里,似乎透过心跳,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心情,这种心连心感觉,其实很玄奥。也很充实。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非常非常的后悔,还记得你的那一次绯闻吗?我太傻了,我竟然当初信了那些胡扯的八卦新闻,都没有信你,还将那么多保存着你的照片的手机给扔了,里面那么多我珍藏的……”

“当然,我不是说夏薇薇和董琪琪的话和八卦新闻没什么两样(吴迪心中真实想法:根本就是比八卦小道消息还扯淡!百合女简直不可理喻!),我只想说,你要冷静下来,仔细地判断一下,她们当时的语气什么的,或许夸张了一些,而这样的夸张,也其实带着玩笑的意思……”

吴迪用真诚的眼神看着对方那纯澈的眼眸,他甚至可以近距离闻到女孩呼出的香气,,他的手环着女孩的纤腰,胸膛更是紧紧地贴着女孩的躯体,但他的心中却没有一丝旖旎,他只想要化解两人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产生的隔阂,这种小隔阂,却可能造成最差的结果,必须重视!

而这种事情,只有他来做才行,因为他知道,妹妹的骨子里,有多么骄傲!

不是他自恋,他一定是妹妹心中最好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却又被她最好的朋友说坏话,以妹妹的性子,那也太伤自尊了!

没错,吴笛可是一直觉得,在她的影响下,这个世界的“吴迪”,可比当初那个世界的“吴迪”要靠谱多了,但是却经常遭到好友的吐槽,这简直让吴笛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烂了,烂泥扶不上墙啊,难道她之前做的,全是无用功?这种事情,怎么可以接受?!

现在吴迪还有自身作为反例,他可不能再一次让两人之间产生隔阂,虽然这一次是妹妹出了问题,不过,这不就是意味着,妹妹也非常在意他吗?他应该开心才对。

然后吴迪觉得有趣的是,他发现自家妹妹已经撇过脸去,抿着嘴巴,装出一副很淡定睿智的样子,然后还极力用冷淡的语气说道:“唔,这、这,你说的有点道理,也就一点点而已!这次姑且就原谅你了,我可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女孩!不过嘛,你说你当初手机里还敢偷偷藏我的照片?”

糟糕了!竟然说漏嘴了,当初妹妹还不知道我对她抱有其他心思,要不然我哪能拍下那么多的福利照,现在她肯定想到了这一点!

吴迪立马放开这个让他爱不释手的柔软躯体,再一次跪在了沙发上,伏下了身子:“没办法啊,谁让我的妹妹这么美丽这么可爱这么诱人,能成为这种妹妹的兄长,不变成妹控才有问题吧!”

“你这种我是妹控我自豪的样子果然很恶心啊!”妹妹这样说着,就用脚去踢吴迪。

但在吴迪看来,妹妹可不像董琪琪那种没轻没重,与其说是踢,不如说是蹭,就像小鹿一样可爱!

吴迪下意识抓住了这只脚掌,感受到它上面柔嫩至极的肌肤,他的眼神已经移不开了……

然后,他目光坚定地吻了下去——妹妹大人,我是你永远的骑士。(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二章 动笔

如同吴迪意料的那样,他做了这个举动之后,自家妹妹像受惊的小鹿一般,慌慌张张地想要缩回自己的腿,嘴上还激动道:“你、你、你刚刚在干什么啊,竟、竟然亲那里!真是低估了你的变态程度了呢!”

吴迪并没有让自家妹妹得逞,他的手掌依然把玩着少女的玉足,那种触感实在让他怦然心动,他忽然说道:“还记得那次你的腿受伤的时候么?现在想来,能背着你,帮你敷药,实在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他这样说着,看着妹妹的脸颊,不由愣了一愣,因为他发现自己妹妹的脸颊,竟然是通红通红的,就像是要冒出蒸气来了,那纯澈的眼眸也染上了一层雾气,而且那连衣长裙下那圆润高耸的胸部也在急剧起伏……总而言之,实在是太可爱了!

他看着手中光洁无瑕的小脚丫,若有所思,他忽然用手轻挠脚丫的底部,嘴角含着恶趣味的笑容。

“唔,哈……痒死我了,你这个魂淡、变态,快停下来啊!”妹妹这样说着,空灵至极的声音却染上了一丝人气,让吴迪觉得异常有趣与满足,他会说他就是喜欢看到妹妹不同于她那端庄优雅的一面吗?而且,就只有他一个人可以看到!

结果他依然得寸进尺……然后,不作死就不会死,他被自己的妹妹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让她挣脱了。

他揉着自己的肚子,看着妹妹逃离的背影,在怅然若失的同时,却也感受到了一种由衷的满足——妹妹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

他又看着自己的手,不由回味起那样触摸妹妹腿部的感觉来,那样的光滑细腻。似乎还散发着妹妹那独有的味道……当然,如果妹妹腿上还有一双丝袜就好了,纯黑的丝袜与她那白皙的肌肤,形成的强烈反差感,实在太美丽了。

而这个时候,在自己房间中的吴笛。却已经恢复了原本那种端庄优雅的姿态,并且还专注地投入到了写作中去,这种专注总可以让她忘了无关紧要的事情。

她正在写她新构思的网络小说《无限世界》第二十章,虽然创意脱胎于Z大的《无限恐怖》,但本质上已经成了另外一本书,毕竟所选择的副本,大背景的设定,连主角都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是一部很纯粹的无限流小说。不会参杂洪荒中的东西。

而且,因为是网络小说,所以它也是极为流畅的爽文,而《无限恐怖》虽然经典,但是却不算纯粹的爽文,可以说吴笛的这部无限流小说,在立意上,是比不得《无限恐怖》的。在背景上,更无法和《无限恐怖》那种延伸出去的广阔背景相比。

从本质上来说。吴笛的《无限世界》,其实就是一部同人小说,有关华夏这个位面不少经典电影、动漫、游戏的同人,而这些电影、动漫、游戏的粉丝也非常多,他们肯定愿意来阅读这部《无限世界》。

之前吴笛的那一本网游小说能够这么火,原因除了它本身很爽很过瘾以外。还有便是它基于了《荣耀》的设定,而《荣耀》的玩家数量,那可是非常惊人的。

吴笛一直很清楚她对网络小说的定位,那就是用来娱乐大众的,怎么爽怎么来。如果说在她那个世界的中国,不少人看网络小说,还能看到一些比较具有干货,比较经典,甚至水准远超于实体小说的作品的话,那这个世界华夏的网络小说,那就是纯粹“小白”们的天下了。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毕竟中国的出版管制非常厉害,审查力度十分严格,都市文、民国文几乎不可能有出版的机会,因为它实在太容易涉及政治了,都市文禁止写高层,但是不写个主角泡上大佬的女儿什么的,不写吊丝通过金手指踩官二代红三代什么的,装逼装得能爽吗?难不成都写主角泡乡村美女,踩村霸?(反正黑道是早就不准写了)更别说都市文中比较有干货的官场文,连网络上都已经禁止了……虽说现实中的官场比小说中的还要离奇。

当然啦,都市文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当学霸,写拍电影唱歌当明星还是可以的,但是这些终究是小众,也根本无法实体出版,大众还是喜欢看吊丝废柴依靠金手指逆袭高富帅,这可是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情节。

民国文就不用说了,连回去开挂帮某党,都是要被禁的,原因嘛,当然是前三十年的某党与后三十年的某党早就已经是两个样子了,一步步通过艰苦奋斗,建立新中国的某党,其中大多数绝对是圣徒般的存在,非常值得敬佩!

而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出版非常宽松,文人的地位也比较高,政府如果敢限制自由言论的话,那绝对要被骂死……反正政府也就是站在前台当靶子用的。

因此,文化出版业非常繁荣,只要是写书有点追求的,都更加在意庞大的实体书市场,至于网络小说,反倒是小众了。

所以吴笛对待网络小说,十分随性,基本上都是用电脑现码,而非手写,大纲人设都很粗糙,因为脑子里前世各种各样爽文段子看多了,俗套却又喜闻乐见的情节张手就来,让忠实的小白读者们看得高潮迭起,大呼经典!

要知道,吴笛在写非网络小说时,都是用手写,人设、大纲、细纲都自我要求精益求精,力求完美。

网络文学是草根文学,无需任何艺术化,玩文艺可以在《解语》上玩,要写书引导、教育人民群众,可以出实体书,卖给那些有精神追求的小资们,而网络小说,只要爽就可以了。

现在华夏网络小说的阅读人数也在迅速增加,因为有不少人忽然发现,看某些传统作家在无病呻吟、大声疾呼、体制问题等等时,还不如看网络小说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放,小弟纳头便拜,至少没必要费脑子,看得身心舒畅就足够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三章 主角的设定

吴笛已经将《无限世界》的所有版权都谈好了,实际上如她所想的那样,不少版权的拥有公司,得知吴笛要写一部会出现他们作品的小说时,都觉得十分荣幸,甚至还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广告,因此他们只是象征性地要了点版权费,还表示希望能和吴笛多合作合作——你看,这最新的短篇小说《白蛇传》电影版权还没着落吧?

在著名文艺片导演陈思飞打造的史上投资最大,演员阵容最华丽的《楚门的世界》上映后,如同之前不少专业人士预料的那样,票房成绩已经远远超过了预期,而获奖情况更是让人惊叹,它拿下了华夏电影界中最具分量的金龙奖中的多个奖项,陈思飞终于凭借此片,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最佳导演奖,它还获得了美利坚奥斯卡最佳外国语片的殊荣。

事实上,它的创意确实震撼了不少美利坚人,在北美市场收获不俗,还引得不少外国名家这样评价——

《楚门的世界》是一部与众不同、创意十足的电影,内容发人省思、感人肺腑,同时也有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总的来看,这绝对是部有笑有泪的好影片。——《时代》周刊影评人:理查?薛克尔

从表象上看来,影片讲述的似乎是一个荒诞无稽的人生寓言,然而深入其内部,你会发现,其中所蕴涵的意义是深刻的,它会让你觉得不寒而栗,因为也许有一天,你会开始担心是否在自己的周围也会发生同样的事。——纽约著名影评人:雷吉?史密斯

吴笛还拿到了金龙奖中的一个最佳编剧奖,但实际上,她只是一个挂名的,将小说改编成的剧本的。是陈思飞工作室,然而陈思飞却将吴笛的名字也弄了进去。

电影本身其实与原作小说有些差距,加入了不少商业性的桥段,别看陈思飞号称是文艺片导演,有理想有追求,实际上他深深知道。赔本赚吆喝这种事情毫无意义,有资本才能追求高大上的“文艺”。

因为《楚门的世界》这部电影的大丰收,再一次证明,吴笛的作品在改编影视方面的强势,而《灌篮高手》的高中篇电视剧的大结局,更是打破了这种类型电视剧的最高记录!

如今《梁祝》的古装片也在火热上映之中,收视率也超过了预期,可谓皆大欢喜。

在这样的情况下,《白蛇传》刚刚问世不久。就已经被各大影视公司盯上了,这可都是金灿灿的宝库啊,谁能拿到它的版权,完全就意味着一笔很稳定且丰厚的收入,怎么可以放过?

要知道,电视剧还好,如果收视率不佳的话,可以腰斩。这个世界的华夏电视剧模式,可不是那种拍好了通过审查才能播放的。而是像韩剧、美剧一样,边拍边播,第一时间获得用户的反应,然后再修改剧本,以拍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所以电视剧的风险比较小。

但电影那可是一锤子买卖。说它是赌博也不为过,有人能够以小博大,用小成本电影博取逆天票房,有大公司玩大制作,结果赔了个血本无归……

现在吴笛的作品已经证明了它在电影票房上的优势。她拥有非常铁杆的粉丝,即使有时候看完电影后大骂电影不如原著,甚至乱改原著,但每当吴笛的作品改编成电影之后,他们又会纷纷贡献出自己的票房,这群粉丝在那些制作电影的公司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

因此,吴笛的作品,也完全是会下金蛋的母鸡,所以一定要和吴笛本人打好关系!

吴笛这部《无限世界》的主角,也已经不是郑吒这位圣母了,他与他的中洲队,将会以重要配角的身份出现,事实上不只是郑吒与他的中洲队,出于吴笛的恶趣味,她将她那个世界不少无限流的主角,都拉到这个《无限世界》来当配角了,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无限流世界”了。

之前已经说过,网络小说就是娱乐大众的,如今华夏小白们喜欢的主角,绝对不是郑吒这种热血圣母流,而是那种“伪君子”,怎么说呢,就是既要表现得十分正义,又要获得各种各样的好处,本质上,就是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那种人,连开个后宫,都要推三阻四之后,才能达成……

吴笛自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主角,所以她这本书的主角,是那种中庸式的,有底线,但也杀伐果决,对待亲人、自家小队成员如春风般温暖,对待敌人,绝对不会留情,一切以自己人的利益为先,绝对不圣母不脑残。

其实在吴笛看来,圣母主角产生的本质原因,是因为作者文青而已。

圣母主角也可以当爽文主角,只要被他所救的人,死心塌地的报答圣母主角,绝对不会背叛,这就是爽点。还有圣母主角其实很容易刷声望当领导,这也是大爽点,毕竟有一天如果真进入无限世界,那有个圣母队长简直就是八辈子的福气,遇上养殖队什么的,那就惨了。

而有的作者,就喜欢让圣母主角去救那种无关紧要的人甚至是恶人,结果关键时候这些人不帮主角也就罢了,还拖主角的后腿,然后主角拼了老命才活下来居然还不对这些人杀伐果决一下,反而要放了这些人,似乎他们认为这样的情节才能体现主角是多么伟大,对生命是多么怜惜,这就是爱啊!他们以为读者喜欢看这种情节……简直可笑至极,愚蠢至极!

《无限恐怖》中的主角郑吒其实还好,在咒怨世界中因为圣母行为而遭受反噬之后(那个克制咒怨的佛经被毁了嘛),及时醒悟了过来,作者写出了他的成长,这就很不错了。

但是有的作者,却是主角圣母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被坑了一次又一次,却还孜孜不倦,美其名曰,有理想有追求,实际上主角就是个NC罢了。

吴笛并不是不会写主角的成长性,而是没有必要在网络小说中写,因为这个世界的小白读者喜欢一开始就强大的主角,别弄得那么歪歪绕绕,简单点就好了,反正就是用来消遣的小说。

因此,吴笛的主角设定成了一个心理素质很好的军医,现在网络小说中最流行“兵王”“医生”做主角了,现在二者结合,这绝对是要大火的节奏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四章 《无限世界》发布

吴笛第一卷整整二十章已经写好了,一共六万字,虽然是写网络小说,但是为了方便实体出版,她早就规划好了整体,既然是纯商业小说,那自然就要将它的商业价值开发到最大,因此每一卷六万字,出单行本是最合适的,六万字中要有一个大高潮,以及一个充满悬念的结尾。

这是最符合商业小说实体出版风格的,吴笛这样的作家,就算是网络小说,收入的大头也是实体出版,她甚至可以直接在网上给读者免费写小说,但当她的书出实体时,购买者必定极为惊人。

《三国》无疑是现在吴笛最具商业价值的书,这可不是因为它的销量,而是它的附加价值。

那吴笛销量最高的书是哪一部?没错,就是前一部有关《荣耀》的网游小说,可它的销量还比不上王静姝的《盘龙》、《斗破苍穹》!

王静姝正是凭借这两本商业价值极为惊人的网络小说,而在华夏这个“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网络小说界,成了当之无愧的网络作家之王,她甚至击败了实体出版界的不少商业作家!

当然,这些商业作家为了自己的颜面,宣称其实王静姝写得根本不算是真正的网络小说,他们觉得真正的网络小说应该是那种更加无脑小白的,而王静姝写的是非常不错的商业娱乐作品,明明可以直接投实体出版,却发在了网络上,然后就成了“网络小说”。

为了证明这一点,不少传统商业作家竟然也进军网络小说界,在初期因为风格问题而折戟沉沙后,他们也很快就摸到了门路……

为什么这些传统商业作家一开始会折戟沉沙?那是因为他们毕竟是传统商业作家。还放不下架子,写的书爽归爽,都就是差那么一点,有商业作家甚至还作死写绿帽,这简直就是自绝于网络小说的读者群。

后来他们仔细研究讨论之后,就明白了。网络小说能火的本质,那就是一切好处都要归主角,给小弟们喝点汤就已经算不错的了,千万不能和敌人玩妥协,就算是妥协,那最后也要主角获得最大的利益,至于主角的女人嘛,你要是敢让她们被反派碰,哼哼。你完了,你死定了,你必须跪下,否则天上地下也没人救得了你!

而且网络小说中的绿帽定义可是很广的,你的女主被反派绑架一次,哪怕第一时间救回来了,那也完了,玻璃心的读者会直接脑补反派已经一发入魂。这绝对是绿帽,下架。不看!什么,出场的美女配角竟然没有被主角收入后宫?描写了这么多的女配角明明都对主角有意思竟然还不收?还被主角配给了小弟……呵呵,送女也太毒了,不是绿帽胜似绿帽,下架,点X。不看!

于是……

这些商业作家适应小白们之后,就尝到了甜头,他们甚至发现,自己的书在实体出版中都更加好卖了,看来也不仅仅是网络上的读者是小白嘛!

由此可见。其实商业作品都是殊途同归的,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商业作品显得很俗套,因为它已经出现了成熟的套路,这是好事,也是坏事,不要鄙视套路,美国的商业电影还不是那一套?

而且,每当出现热门作品之后,跟风作就会出现很多。

前世吴笛那个世界,就有号称三大最牛叉最不能惹的人物,那就是中国的吊丝,日本的高中生,以及美国的退伍军人,这些人关键时候可都是救世主!

大概总是有文艺么文艺写不好,商业么商业更是玩不溜的作家,自以为是地嘲讽小白文,他们什么时候能明白,小白文那可是反应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需求啊!小白文是最赚钱的商业文,这是毋庸置疑的!

吴笛的《无限世界》的第一卷,被她一口气上传了上去,审核通过之后,整整六万字就出现在了网站之中。

现在吴笛这个天净沙的作家等级是lv.6,凭借一本书达到lv.6,那显然就是一书封神了,整个煌萌小说网,lv.7的作者已经能算是至高神,年收入百万甚至更多,其人数不超过两位数,lv.8只有王静姝一人,显然煌萌小说网已经将其视作了自己网站的顶梁柱。

也不知道是谁,在网络小说资讯最丰富的论坛蛇的天空,爆料了当初“中原五白”在骄御小说网写《盘龙》前,曾写过女频总裁文,这个八卦让不少论坛众觉得惊讶和好笑,原来中原五白也写总裁文啊!

当然,更多的人,则在鄙视骄御小说网没有魄力,在中原五白出了《盘龙》这部商业神作之后,竟然没有留住她……要知道,之后那部《斗破苍穹》,可是以一己之力,推动了煌萌小说网的迅速发展!以至于现在煌萌小说网已经凭借无线手机端的优势,超过了当初的一哥骄御小说网,然后又凭借对同人文版权的开放,吸引了更多优秀的同人作者,一时之间声势极为浩大。

这甚至导致蛇的天空许多扑街作者死命吹嘘煌萌小说网,实际上扑街到哪里都是扑街,有实力的在哪里都吃得开,而网络小说界百花齐放才是对作者最有利的,一家独大的垄断反而会使作者的利益得不到最大化,毕竟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吴笛的新作一出之后,蛇的天空闲话江湖版块已经有忠实读者发了个散财宣传贴——《天净沙的第二部网络小说——无限世界已经发布,大家去支持一下吧》

天净沙的作品在蛇的天空口碑是很不错的,虽然前面那部是女主作品,但因为感情戏只是点缀,反而是女主杀伐果决,吊打一切玩家,文笔又极为过硬,自然让老白们看得很带感,最关键的是,它的确写出了《荣耀》的风格,这就让许多泡论坛的《荣耀》玩家天然就对它很有好感。

所以这次听说天净沙的新作已经出了,他们纷纷进来顶帖,还跑到网站去投推荐票,顺便试读一下,看看到底这作品如何。(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五章 精彩的开篇

不仅仅是蛇的天空论坛,还有吴笛忠实读者的大本营——天净沙小说论坛,也出现了类似“吴笛新小说发布,速去围观”这样的帖子,许多读者都会自发地为吴笛宣传。

吴笛的网络小说,对那些习惯了吴笛实体书风格的人来说,还稍稍有些不适应,因为不论是文章中的伏笔、文笔,都达不到她实体小说的高度,然而许多人看小说就是为了消遣,这种纯粹的爽文,一旦放弃智商、合理性而看进去的话,那就是真的根本停不下来!

爽文都讲究一个流畅性,很容易不用思考,可以一口气阅读下来,这种消磨时间的廉价娱乐方式,越来越受欢迎了。

作为一名《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忠实读者,白领刘芊含已经得知了吴笛新的网络小说发布的消息。

这个时候她还坐在办公室中上班,因为惦记着吴笛的新小说,她以超高的效率完成了今天份内的工作,然后就偷偷地打开了煌萌小说网。

她感觉煌萌小说网有一个设计非常人性化,那就是小说的阅读界面,可以设定成和办公软件差不多的界面,这样上班看起小说来,就非常安全……

怀着一种激动的心情,她点开了《无限世界》的界面,发现封面似乎也是吴笛自己包办的,这个封面显得很科幻很抽象的样子,倒确实有种无限世界的感觉。

当她看到简介时,不由微微一怔,心说还真是吴笛的风格,简介好短——“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在这无限的世界去找寻吧。”

她记得吴笛的上一本小说的简介,也很随便,大概的意思就是。因为和室友开黑玩《荣耀》,萌生了写这部作品的想法。

不过既然作者是吴笛,简介就算是一坨屎,那也值得去阅读一下,这就是大神的权利!

要知道,一个新人作家。如果不好好写简介,前几章不吸引人的话,而犯了“慢热”的毛病的话,那可是致命的,但对于大神来说,简介什么的,一句话就可以了,前几章哪怕很慢热,也会被粉丝们认为是铺垫饱满。这样爆发起高潮来就更爽……

虽然只有六万字,但刘芊含依然沉入心神,仔细阅读起来,当她看到主角第一个进入的世界,是多年前一部经典的科幻片时,不由就来了兴趣!

这是……同人小说吗?

刘芊含作为一名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其实读得最多的就是同人类型的小说了!

原因很简单,同人小说一直存在着版权上的问题。它几乎无法实体出版,而有的公司不在意这个同人版权的问题。因为它的出现也能很好地扩大原作知名度,但有些斤斤计较的公司,就认为同人侵犯了版权,希望严肃处理。

这一来二去,大量的同人小说就只能在网络上发表了,而且大多数好似免费小说。因此刘芊含读了很多同人小说。

不过,这部经典科幻片的同人,倒是几乎没人写过,电影同人实在是太少了……

这是一部描绘了智能机器人造反的同人,主角挫败了阴谋。成了救世主,总而言之,非常老套,但是却又极为深入人心,不是说有大量的忠实影迷,但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这部影片,所以这群众基础还是很广泛的,读者们对那个背景都有所了解。

“居然是在机器人马上造反之前的剧情中,而且还不和主角在一起,这只是借用了这样一个大背景吧?”

刘芊含这样想着,觉得吴笛所写的同人与一般同人还是有所区别的,如果说大多数同人都是原创了一个主角去和作品中的人物去互动的话,那吴笛的同人,基本上就完全抛开了剧情人物,只是借用一个读者们熟悉的世界观,这就很容易让读者入戏。

起初在阅读时,刘芊含因为主角是男性而稍稍失望了一下,毕竟她是女孩,当然对女主更有代入感,不过看着看着,她反而情绪已经被调动起来了,因为这个男主角好强!

喜欢看虐文的人终究是少数,而爽文则是大多数人的选择,那些因为吴笛的“治愈文”而被恶心成吴笛黑的读者,其实都是吴笛所写的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他们已经不止一次呼吁,吴笛你为什么不能就写网络小说风格的小说,为什么就是要犯文青病?

原因其实很简单,爽文虽然爽,商业价值也高,但终究无法成为经典,反而是那种拥有宏大的背景设定,沉重的人性思考,以及宿命般的经典悲剧等等,才能成为不朽的名篇!

刘芊含她很喜欢这个干脆利落的男主角,他作为一名军医,不仅仅拥有一身好的格斗技巧,而且还有一手急救的医术。

在吴笛随意化身主神,肆意抹杀淘汰掉了一些根本不相信主神空间的人后,她那极强的笔力也营造出了一种危机感,让刘芊含仿佛身临其境,她很紧张主角这几人到底该怎么存活下去。

“竟然选择了改变剧情,之前不是说最大依靠就是熟知剧情么?”

刘芊含见到主角救下了原版电影中必死的一个npc后,忍不住想到,不是她冷血,她反正是代入主角的,自然希望主角更加安全一些,她最讨厌的其实就是圣母主角了……

要知道,这个男主角救下这个npc,可是经历了九死一生,吴笛小说的画面感又无与伦比,再加上原版电影的印象,她几乎可以完全在脑中勾勒出那样的场景!

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

刘芊含发现自己的呼吸都急促了起来,她最喜欢吴笛小说的一点,就是非常具有代入感,整个人就像是完全进入到了小说世界之中!

“原来是这样!改变剧情竟然可以获得这么大的奖励,而有了这样的起步,想必主角进入主神空间之后,也能够迅速成长起来,真是爽快!”

而当男主角安全回归之后,主神空间的设定完全呈现在她的面前时,刘芊含只觉得这样的创意实在是太棒了,竟然可以兑换那么多有意思的东西!(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六章 入迷

当然,刘芊含认为有创意,只是限于她的阅读量,实际上当某些《学霸乐园》的玩家,阅读了吴笛的这个《无限世界》后,都下意识认为——这完全借鉴了这个游戏的设定嘛,但这种设定确实是第一次用在小说里,感觉很棒!

六万字刘芊含一口气看完了,主角选择了脱离原团队,但是凭借一次利用医术的英雄救美,让一个美女神偷产生了好感,她自然愿意加入主角自己成立的团队。

吴笛的人物刻画与她的文笔一样,都是公认的非常不错,这有很大的原因,便是她脑中储备的知识太多了,要将一个人物刻画好,无疑要将细节描写写好,比如刻画主角这个军医时,就要写出他格斗与医术的专业性,至少能让读者们产生一种“不明白是什么但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而这位美女神偷,主角的第一个小弟兼女主候选,则被吴笛刻画成了一个不错的智者,魅力很强,让许多男读者都生出了绮念,心想一定要让男主角收了这个女角色……

刘芊含这样的女读者当然不会这么没品,她只是觉得男主有这样一个比较可靠的手下,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二十章实在是太少了啊!完全不够看呢,下一个世界是什么呢,好期待啊!”刘芊含这会儿却有些后悔这么迫不及待地看了吴笛的新小说,导致她看了之后完全放不下来,她非常期待这个有趣而新颖的故事。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有人在背后敲了敲她的桌子,她不由浑身一震,有些心虚地回过头,看到果然是公司的领导时。顿时脸上一苦,她有些不知所措道:“闻主管,你这是……”

闻林之板着脸,淡淡道:“上班不好好上,居然在看网络小说?”

刘芊含弱弱地将网页关掉,低着头。最终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我今天的工作其实已经做完了……”

“哦?”

闻林之的脸色缓和了下来,他其实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公司高管,反而更在意职员完成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听到刘芊含的解释,然后他仔细地检查了一下她的成果后,发现刘芊含确实没有说谎。

他点了点头,正想离去,却又不由自主地对刘芊含看的小说产生了好奇心,主要有两个原因。这一当然是他自己也是个网络小说迷,还是那个中原五白的粉丝团“白盟”中的一位,最近看《凡人修仙传》更是看得如痴如醉。

闻林之甚至觉得,这部《凡人修仙传》比中原五白之前的两部作品都要好!因为这个“韩老魔”的人物性格非常符合他的胃口,简直就是老谋深算,还有团灭光环,一个修仙资质那样平凡的人,却一步步地踏上仙路。期间运用各种手段,让他不由就想起了自己。

因为闻林之出身平凡。如今能当到这个中等规模公司的高管,全靠自己的努力,只可惜他没有“韩老魔”那个小绿瓶……

其二便是,这个名叫刘芊含的女职员,平时工作非常认真踏实,态度极为端正。基本上不会在上班期间偷懒,可这一次竟然为了一部小说而这样做了,这不由让闻林之很好奇。(实际上刘芊含经常在上班时看小说,只是之前没被当场抓住而已,这一次她看得太入迷了。完全丧失了警惕性……_(:3」∠)_)

“你刚刚看的是什么小说啊?”闻林之随口问了一句。

“《无限世界》,天净沙新小说的《无限世界》!”刘芊含压抑着自己的激动,这样回答道,实际上作为一个读者,总是很乐意将好看的小说分享给他人,如果能让对方和自己产生共鸣的话,那种感觉非常棒!

闻林之点了点头,也再没多说什么,就来到了自己的单人办公室,他对“天净沙”这位作者当然印象深刻,想当初还是他爆料了天净沙与中原五白之间的关系。

天净沙不就是吴笛嘛……但是,他对吴笛的印象,总是会忽略掉她这个作家的身份,反而觉得她就是一个偶像明星,因为她长得很漂亮。

而且闻林之最喜欢的作品,还是王静姝所写的网络小说,哪怕这个大纲是吴笛构思的,但他认为这几部小说的作者,就是王静姝。

之前听说天净沙亲自写网络小说了,许多白盟成员看在王静姝的面子上纷纷去捧场了,他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对网游这个类别、以及主角是女性的小说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追看下去。

如果这次的主角还是女性的话,那还是算了吧……闻林之这样想着,他实在不喜欢看女主的小说,一想到女主还会嫁人,他就觉得可怕,这不是搞基么?

大概总有人无法理解他这样的读者吧,主要是他找到一个主角后,就会深深地代入,这样自然就能享受到最大的爽感,而女主小说,难道还代入一个女人吗?

他打开了《无限世界》的界面,看到天净沙竟然已经是lv.6的作者时,顿时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她之前那一本女主小说,在男频主站竟然这么受欢迎?真不愧是天净沙啊,连网络小说这种与传统文学有很大区别的文体,都能玩得这么溜!

而当他看到旁边已经有五千多张的评价票时,更加惊讶了,这才六万字吧,竟然有这么多人投评价票!

总评分是9.8分,其中依然有一些人投了0星的评价票,这些人到底是谁,其实已经很清楚了。

然后他又看了看他的书评区,不出所料被飘红屠版,其中还有三个千万盟!说明打赏了十万人民币啊!其中有一个还是白盟之中极有名气的土豪……

“千万打赏奉上!既然笛子要写第二部网络小说,那我也决不食言!”

“一口气读完了,这次换了男主更加好看了,我超喜欢这个强大的男主,看起来实在太痛快了!”

“创意太好了,尤其是这个主神空间,虽然任务非常残酷、惊心动魄,但是却能够通过这个主神空间来强化,很有趣啊!”

“主角下一个将会进入什么世界,大家一起来讨论讨论吧,我反正最喜欢看同人小说了……”

……(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七章 人气爆棚

看到大量的飘红,以及书友们踊跃的讨论与发言,闻林之不由暗暗咋舌,没想到吴笛的粉丝凝聚力竟然这么大,他曾一直觉得白盟是网络小说书迷中最强大的,但现在才发现,和吴笛的“沙砾”一比,那就差远了!

因为,吴笛的“沙砾”,简直无处不在!

事实也是如此,白盟再强大,也仅仅只是局限在网络小说界,而“沙砾”可不仅仅是天净沙的粉丝,而是吴笛的粉丝。吴笛可不是只有网络小说作者这一个身份!

话又说回来,对吴笛来说,网络小说纯粹就是玩票兴致的,算是自我娱乐吧,好比别人玩电脑游戏来娱乐,她写网络小说来娱乐一样,而她真正花费了精力的,则是《文明》、《神话》这样的鸿篇巨著。

然后闻林之还看了看这本书的荣誉,便发现已经有三万收藏,五万推荐!

这种人气,实在是太惊人了!

这个时候,闻林之从书评中知道这部《无限世界》的主角是男性后,阅读欲望顿时就上升了,抱着一种“不过六万字人气就这么高,哪怕吴笛的粉丝很多,但书本身一定很不错”的想法,他决定试读一下。

实际上他今天的工作还有些多,但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已经练就一种,一边工作一边看小说的技能,唯有《凡人修仙传》,他在公司白忙之中看了更新之后,回去还会再仔细看一遍,生怕漏了一些细节。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部《无限世界》,却让他一下子就沉迷进去了!

他在看书期间,被人打扰之后。感觉非常不爽,主要这情节环环相扣,精彩纷呈,主角处于生死一线,他到底该如何解决一个又一个的危机……小说写得太扣人心弦了,看了之后根本停不下来啊!

也难怪刚刚那个刘芊含自己走到她身后。注意了她好久,她都还沉浸在小说中!闻林之出现了这样的想法,竟然对这个刘芊含产生了认同感——小说太好看了,工作必须先放一放!

只不过,闻林之可不是没有责任心的人,他忍着诱惑,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有一点空隙就看一下小说的情节发展……

就这样,他终于断断续续地将六万字看完后。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入迷了,这《无限世界》与《凡人修仙传》的风格完全不同,但同样都让他觉得非常好看!现在他终于认可了天净沙……

中午在员工食堂吃饭的时候,他看到刘芊含时,不由心中一动,端着快餐盘坐到了刘芊含的对面,他面带微笑地说道:“上午刚刚看完了《无限世界》,非常好看。值得追看啊,多谢推荐啦!”

刘芊含刚刚咽下一口饭。似乎很吃惊闻林之竟然坐到了她的对面,毕竟两人之间的地位悬殊很大,不过听到闻林之这么说,她很开心地回应道:“我最喜欢天净沙写的网络小说了,其实之前的一本也很不错,但是这一部《无限世界》。却更加热血,创意也更加新颖!”

闻林之点了点头,然后竟然和刘芊含讨论起《无限世界》的情节走向了,两人的兴致都很高,还猜测主角将会走什么强化路线。下一个世界又会是哪一部电影或者动画……

这一顿饭,两人都吃得非常开心,主要是那种一起讨论好书的感觉,很让人着迷!

公司的其他员工,在看到公司高管闻林之与一个小职员有说有笑时,不由暗暗记在了心中,之前几个喜欢给刘芊含穿小鞋的职员,脸色都不是太好,心里更是嫉妒——刘芊含这种容貌身材都很一般的女孩,到底哪里让闻主管看中了?

不过嫉妒归嫉妒,以后她们再也不敢给刘芊含穿小鞋了,改变了之前较为恶劣的态度。

刘芊含自然没有意料到,这部《无限世界》竟然还能给她带来这样的益处……她只是期盼,吴笛的更新能够更快一些!甚至作为只订阅不打赏不投催更票的她,都破天荒地投了催更票!当然是12000字的!

《无限世界》在上传了大概一周之后,彻底引发了一个无限热潮!这样的声势让不少老牌大神都暗暗吃惊,只能慨叹吴笛天生就有大量的粉丝基础!

可实际上,这个《无限世界》引来的新读者更多!

要知道,像闻林之这种只看男性主角的小说,对主角代入非常深的小白读者们,是绝对不爱看女频小说的,他们总是觉得,如果看了女频小说的话,那自己下意识代入女主角,然后和其他男人谈恋爱,那根本无法接受!

况且这《微微一笑很倾城》看名字就很“女频”的样子,所以即使这本书以女性为主角的书在主站再火爆,也有男人“坚守本心”,不去看这部小说,他们觉得自己若看了“嫁人类”的小说,自己肯定就会被掰弯了,然后嫁人了……身为作者,一定要体谅这样的玻璃心读者,才能达到更高的境界!

但是这《无限世界》就不一样了,首先它本来就是王道的热血小白向小说,主角狂拽炫酷屌炸天的那种,这样的主角可是小白们的最爱,而且它的设定还那么新颖,也使用了那些拥有庞大粉丝基础的电影,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小白读者们大呼过瘾!

事实上,别看吴笛以前那个世界的网文界中,一片讨伐“龙傲天”的声音,可只要是爽文主角,他们几乎都是龙傲天,绝对不会吃亏,只是包装得更加光鲜而已,现在吴笛的这位男性主角,又是医生又是兵王什么的,就是包装得很好的龙傲天,非常符合男性读者对爽文的要求!

再加上这“史无前例”的创意,它能够引起这样的热潮,也是可以想象的事情了,即使看起来是同人小说,但是谁规定同人小说中不能增加“打怪升级”“装逼打脸”这样的爽文必备情节?

就算是《无限恐怖》,其中也是有很清晰的等级设定的,那就是基因锁,一到五阶,有人总是很讨厌的等级设定,原因不在于等级设定本身,而在于作者的水准,高明的作者,能够让等级设定显得非常自然,读者也能够清晰地察觉主角到底处在一个怎样的层次。

一切都是看包装,当小白的情节用最好的文笔包装起来时,那它就脱离了小白的层次!

《无限世界》一出来,许多老白们就高呼,这才是老白们希望看到网络小说,这才是真正经典的网络小说!(未完待续。。)

第五百五十八章 大炮巨舰

就在吴笛最新的网络小说在网上掀起一股热潮的时候,这一年暑假中的八月十九日,整个华夏则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那就是——华夏持续多年的政治改革,终于在高层所有利益团体的推动下,成了一个民主而自由的国家!

原本一党**的人民党,也终于分裂成了两个实际上穿一条裤子的党派——民主党与自由党!这实质上意味着高层已经瓜分好了各自的利益。[www。]

当然,现在华夏已经是真正的多党制,如果你有钱的话,自己也可以组建党派,不过这选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由于这是已经精心策划了许久的政体改革,决定华夏命运的也非底层屁民,所以纵使有人在网络上大声疾呼,也基本上无人理会,更不用说,许多人也渴望拥有自己的选票,哪怕知道自己没有参选的资格,但至少可以选一些自己心仪的人去当官,退一步讲,选票还是可以卖钱的……

民主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吃相可要比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好看多了!

实际上这个世界华夏的基层也一直是士绅,当然现在他们叫做资本家所掌控的,他们早就知道了华夏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已经开始经营自己的选区了,这样一来,不少平民反而切身地体会到了民主带来的好处。

华夏的平民生活本来就还算不错,毕竟作为一个超级大国,幕后掌控着无数小国的命运。没事收割一下羊毛自然非常简单,像隔壁的岛国基本上就是华夏圈养的羔羊。每次华夏要教训哪个小国,就会让岛国出军费……

因而,改变政体这件事,竟然成了一件轻描淡写的事情,军队现在已经完全属于国家,而不是党指挥枪,这就是所谓的军队国家化。

吴笛骤然听说这件事时,心说这难道就是颜色革命?还真是巧了。竟然也是八月十九号——她记得她那个世界的苏联就经历了一次八一九事变。

但这个世界的华夏与苏联,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她算是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的华夏本来就是一个纯粹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多少国有资产被瓜分,因为它们本来就掌控在那些大资本家、政阀财阀手里。

这样的改革,只是政阀对那些实力日益强大的资本家们的妥协而已。也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就摇身一变,也成了财团,隐身到了两党背后。

吴笛已经发现,这煌萌传媒似乎在这一次改革之中收获颇大,将之前某个高新技术的军工企业吞并。还有一些其他的收获,煌萌传媒现在成了煌萌财团,它本来就拥有自己的银行,它现在的实体在华夏名列前茅。

吴定邦这位原外交部长已经暂时退下来了,但是却已经成了刚刚组建的自由党中的重要成员。所谓的“党鞭”,若是自由党在大选中获胜的话。那他将会出任国务卿,这个职位可要比原来的外长更加风光。

总而言之,现在的华夏终于转变成了自由民主的灯塔国,想必**也就不会存在了,只会有正大光明的政治献金而已,官员也将会分为事务官与政务官,前者就是苦逼的公务员,被民众们死死盯着,后者则是通过选举选出来的议员,生活那当然就滋润多了。

在台面上的议员其实也没必要**,他们在大财团的支持下选举成功的话,自然会用政策来报答财团,比如说你是军工企业的话,那国家就大力发展军备,采购你的武器。而当他们下台后,就会成为某大公司的顾问,轻轻松松拿工资,这工资可比**弄来的钱要多得多,也“干净”得多,它属于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

这样一看,其实就会发现,华夏的政体改革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因为它符合最上层的利益,能让政阀、财阀、大资本家隐身到幕后,如果哪个台上的总统不识相的话,那有你好看的……

华夏,可没有那个**的幽灵在束缚。

吴笛这个时候就在一座马上建成的航空母舰之上,实际上这个建造航空母舰的军工企业,已经成了聂馨予的私人财产了,这简直让吴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话说她依靠自己的创作所收获的金钱,能建造这么雄伟的航母吗?

由于这个世界的华夏资本主义起步很早,工业体系当然非常完整,高新技术产业也很发达,要不然也不可能成为压迫东亚的超级大国,所以这航母完全就是华夏独立建造的。

更让吴笛赞叹的,则是带领吴笛参观的,竟然是传说中的舰娘!

这位名叫“露薇号”的她通过全息技术投影在了吴笛面前,向吴笛介绍她自己的资料……

这种技术,可真是让吴笛亚历山大。

而更让吴笛吃惊的,则是她又看到了另一件国之重器,竟然是体型不下于航母的核动力巨型战列舰!

吴笛她不是军迷,却不知道有不少人都迷恋所谓的“大炮巨舰”,坚信“多就是美,大就是好”,他们是神圣的多炮塔神教,如果他们来到这儿,一定会为这种黑科技着迷的吧?

不过,吴笛也曾玩过红警三,她忽然发觉,这艘巨型战列舰,似乎与旭日帝国中的将军级战列舰很像啊,莫非自己所在的平行世界,是红警三的位面?

她觉得自己想多了,红警三的位面,只有苏联、盟军、旭日帝国三个超级强国,而这个世界的华夏,一个就顶得上苏联加旭日帝国了。

到时候,或许她在写现代战争题材时,将红警写出来,里面的娜塔莎、谭雅什么的,她还是很喜欢的……

“这种战列舰威力再大,遇上航母也不行吧?”她忽然向身边陪着自己的吴迪问道。

吴笛不懂军事,却也知道,在她那个世界,战列舰到后期根本就已经完全淘汰了,因为它基本上就是被航母完虐的,它的射程打不到航母,而航母的飞机则可以轻易虐杀战列舰。

第五百五十九章 买军舰

吴迪听到吴笛这么说,顿时就笑了,作为一个男人,又是经常可以玩真正的枪炮的政阀子弟,他虽然算不上真正的军迷,但是对军事上的了解显然要比吴笛强。[www。]

所以他用一听就很“高大上”的理论解释了原因,大概意思是,这个战列舰上的电磁轨道炮,对航母是个极大的威胁,因为它装备极为先进的探测系统,在航母还没投放飞机前,就能直接开炮,命中航母!

吴笛一副“不明觉厉”的样子,心中对那什么先进的探测系统表示怀疑,莫非这就是“舰娘”存在的作用?

不过她始终觉得,“大炮巨舰”之类的多炮塔神教什么的,完全就是邪道,现代战争远程打击应该没有火炮什么事了吧?明明导弹才是真正的王道啊!

吴笛显然是所谓“rpg神教”的成员,不过鉴于这个平行世界的大量黑科技,她甚至觉得,可能真正逆天的,是动画中常常出现的人形机甲……虽然这玩意其实就是用来耍帅装逼用的。

参观完这些“国之重器”后,吴笛心满意足地回到了游艇上,望着这蓝色的海洋,吹着海风,一时之间显得十分惬意。

她正拿着鱼竿,开始钓鱼,这是她最近喜欢上的运动,她经常在她所住的木屋边的湖中垂钓。

吴笛今日的打扮似乎与她今日所参观的事物相配,她又穿上了非常清纯的水手服——蓝色的衣领,纯白的上衣。蓝色的短裙。

蓝色衣领之间的白皙脖颈显得异常漂亮,如果这个世界存在血族什么的话。一定想要在这脖颈上咬一口,短裙的长度并没有遮住她的膝盖,那匀称的腿型实在让人称道。

总而言之,吴笛是非常适合穿水手服的女孩,她能够将这种清纯释放得淋漓尽致。

“我想买一艘超大型军舰,那艘战列舰要多少钱?”吴笛对躺在那儿休息的吴迪说道,语不惊人死不休。

吴迪本来还躺在躺椅上小憩,戴着一副墨镜。穿着沙滩裤和花格子的衬衣,衬衣敞开着,露出了那健壮的腹肌,他听到自家妹妹的话,惊得墨镜差点掉下来。

“我说,你不是开玩笑吧,这军舰的价格。可不是这种只要千万的豪华游艇可以比的。”吴迪指了指游艇,摆正自己的墨镜,酷酷的样子倒是很装逼。

“我还要配置了舰娘的……”吴笛自顾自地说道,语气中似乎带着一丝狂热。

“还要配置了舰娘的……我晕,你不会是那个什么舰队collection的网页游戏玩多了吧,拥有那种超级电脑系统配置的。只可能是超大型军舰,据说制作这个‘舰娘’更加复杂,要所谓的‘信仰值’……舰娘,才能够完全发挥一艘军舰的实力!”

“没错,我刚刚可是听‘露薇号’说了。有她在的话,那艘航母完全可以进行无人驾驶。全自动操作,从海中吸收各种元素,自我修复,这样的军舰,实在是太棒了啊,比这艘破游艇要帅气多了!”吴笛又想到了那艘巨型战列舰,顿时像燃了起来,哪怕她不是军迷。

“你还真是……也这样你会有这种想法了吧,普通人什么的,哪想到要买军舰玩。”吴迪忍不住吐槽道,他知道自己的妹妹身价无数,却似乎对什么豪车、游艇失去了兴趣,反而对各种武器来了兴致。

这一次两人出来旅游,吴笛提出要去航母上玩,倒是让吴迪有些吃惊,不过他还是答应了自己妹妹的请求。

结果现在妹妹居然又提出要买军舰了,他可是知道,妹妹对那种小型军舰没兴趣,要买就买大的,可这大型军舰,是绝对不可能向私人出售的,哪怕这个军工企业已经属于聂馨予了。

这就好比那些钢铁、电力企业,是绝对不敢胡乱涨价什么的,这可是国之根本,现代的大资本家可不像古时候的士绅那么短视,因为他们很清楚,拥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对自己的事业才是最好的帮助。

大资本家虽然也逐利,但却早就学会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了,他们必须吃肉,但是本国民众也一定要有汤喝,那么,哪些人最凄惨呢?当然是那些成为了华夏的原料地与倾销地的国家,它们使用的货币甚至是人民币。

现在华夏的人民币也要改制了,由于它是当之无愧了的东方霸主,因此人民币将改制成“华元”,在华夏控制的国家,必须使用华元这种货币……

这样的经济殖民,表面上温情脉脉,实际上却让某些国家永远无法成为工业国,而只能成为被剪羊毛的对象。

更别说,拥有舰娘的超级军舰,那都是华夏的国宝,国家为了给这些舰娘提供“信仰值”,都会为她们拍大型纪录片,使得民众对她们产生崇拜之心,这样一来,她们就是保卫祖国最好的利器。

价格?没有价格,这些可都是非卖品!

吴笛听了吴迪的解释,心里还是有些不甘,她其实对那些所谓的“舰娘”非常感兴趣,她并觉得那些“舰娘”根本不是什么人工智能,而是一种“魂体”,她怎么说也是一个修炼者,对这种事物很敏感,也很好奇,她希望弄清楚这种奥秘。

“大的没法买,小的总可以吧?不要那种最先进的,反正我们华夏可是很大的军火出售国,在一些小国的战场上,全是我们的武器,既然私人不能购买,那也可以变通一下嘛,我让人冒充一个小国来订购……”吴笛这样说道。

吴迪苦恼地拂额,这个妹妹还真是不省心啊,竟然铁了心的要买军舰!

“对了,还有潜艇,我要买潜艇!核潜艇!”吴笛似乎又大开脑洞,潜艇也属于军舰,一定也可以产生舰娘的!

“有完没完了啊,还核潜艇……为什么你一个女孩子,会有这样的想法,莫非你还要组建一支海军不成?”吴迪快要被自己的妹妹玩坏了,她的脑洞实在太大了!

第五百六十章 差得远

“鱼上钩了,还挺大!”吴笛似乎又被垂钓这件事吸引了注意力,她知道这钓大型海鱼可不能硬来,要慢慢耗尽鱼的体力才行……

见到妹妹的注意力被钓鱼这种事吸引过去,吴迪才松了一口气。

他不知道的是,吴笛想要做的事情,那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既然不能买的话,那就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得好了,别以为她不知道能够创造出“舰娘”的势力是谁。

悠闲的假期就这样慢慢渡过,网络上有关华夏政体变革的事情,似乎在媒体的刻意压制下,转变成了两党竞选的角力,一切都这样顺其自然,让之前认为“民主之后杀全家”的人松了一口气。

说到底这些人还是担心社会因此而不稳定,影响自己那还算不错的生活,结果却发现似乎生活也没改变多少。

华夏毕竟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民众的素质也完全能够玩转民主体制了,并没有出现街头斗殴什么的……

值得玩味的是,那些之前鼓吹民主自由的公知,又在大骂两党是“伪民主真独裁”“虚假的民主”“权贵的游戏”,似乎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再一次博取人们的眼球。实际上这些公知只是被利用完了然后一脚踢开而已……

那些真正得到赏识的公知,早就摇身一变,成了两党党员,能力强的负责宣传事宜,若是大选成功,然后总统组建内阁的话,或许还能弄个官当一当,多美好的事情呐。

暑假期间,总是有不少人爱炫自己的旅游经历,表面上说是分享。实际上却是为了展现一下自己的优越感。

有一位网名叫做【高贵姐】的疑似白富美大学生,就跑到了鱼龙混杂流量颇大的吴笛度娘吧,发了一个帖子,叫做《暑假玩得好开心,法兰西的薰衣草真漂亮》

帖子中有大量她旅游时拍下的照片,其实这年头出国旅游早就不稀奇了。因此她所发的大部分照片,有很多都是在炫她开的一辆华夏产的超跑,然后“不经意”间展现出了自己所用的包包品牌什么的。

总而言之,她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姐是白富美,吊丝们快来跪舔吧!

吴笛这个度娘吧喜欢跪舔的男性有很多,实际上他们不是真的跪舔,就是在网上调侃这种女人罢了,大家互相给面子乐一乐而已。毕竟这个女人的妆什么化得很浓,但的确很骚很漂亮,能够激发男人的荷尔蒙,既然你发了福利,我们也不介意吹捧一下。

于是帖子中一片“膜拜白富美”“太有钱了吧”“求联系方式求交往”这样的回复……

正是这种“良好”的氛围,便导致许多对自己的容貌有信心的女孩,喜欢到这里来发自拍照,以收获一种被大众崇拜的虚荣心。若是在评论中,还能收获一句“不错。比吴笛漂亮十倍”“吴笛和你一比就是个渣”这样的评价的话,那就太棒了!

但是随着潜伏的无敌喷子越来越多,收获的这种评价也越来越多,反而让那些有些虚荣的女孩觉得没意思了,因为太没诚意了,只是为了黑吴笛才抬高我的而已……

这时。高贵姐果然高贵冷艳,虽然看到这些整齐的回复时,一时间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说来这个吧真是来对了!但是她的回复很少,惜字如金。一副“你们的态度很不错,我很满意”的装逼样。

有喜欢“跪舔”的,自然也就有很不爽这种女人的,更不用说这位高贵姐似乎太装逼了,要知道不少女孩在这儿受到称赞时,大都表示很谦虚,和许多狼友聊起来也非常融洽,但是,这个高贵姐似乎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于是,各种各样恶毒的回复就出现了,什么“这么骚一定是小三”“多少钱一晚”“炫富的垃圾脑残女”“女大学生,呵呵,我懂的”之类的回复就出现了。

高贵姐以前一直在其他度娘吧很受追捧,几乎没人喷她,这次来到鱼龙混杂的吴笛吧,潜伏的喷子不要太多啊,其中有看她不爽的,自然就娴熟地开喷了——这些无敌喷子可是已经锻炼出了一身喷人的好本事。

高贵姐一开始自然显得很淡定,但是很快,她就被这群强悍的无敌喷子激怒了,她似乎像是被戳中了屁股似的,开始喷回去,还拿出一张她躺在钱堆里的照片,直接骂这群喷子就是穷逼,只能在网上当喷子,仇富仇到NC的那种。

高贵姐还表示,现在的华夏可是真正资本为王的时代了,她有钱就意味着有地位,就是真正的上等人。

不得不说,这位高贵姐拉起仇恨的能力,实在不俗,和无敌喷子战了个痛快,结果就导致因为开地图炮而犯了众怒,有比她还要有钱的,直接甩出了自己的照片,比如说一个全是名车的车库,一座超大的园子什么的,各种高大上,一时间让众吧友纷纷感慨,这儿真是藏龙卧虎,土豪我们交个朋友呗……

但高贵姐也很厉害,直接冷嘲热讽,说这些全是假的。

直到有一张照片,一下子镇住了所有人,那自然是吴笛在航母上面的照片,她还在和一个虚影说话,这张照片是远拍的,拍了一个侧面,但却能够清晰地辨认出那个穿水手服的女孩到底是谁。

这种航母可真不是一般人可以上去的,人们能够参观的,也只有那些已经退役了的航母而已,而那些航母,其实都是旧式的……

仅仅一张照片,就可以看出其中蕴含的权势。

“白富美,呵呵,你还差得远呢。”那个发照片的之前一直潜水的吧友扔下了这样一句话,深藏功与名。

有眼尖的还辨别出了那个虚影的本体,正是“露薇”,那么这艘航母就是马上就要建造完成的露薇号咯,最近军事频道的纪录片一直都在大肆吹嘘这艘航母,网络上的军迷也在推波助澜,因为大家都知道了,越是更多的人去崇拜她,她就越犀利,这就是大家所爱的舰娘啊。

整个帖子完全歪楼了,大家的兴致转移到了这艘航母上面去了……

炫富的高贵姐则彻底被人遗忘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一章 游泳课

已经大二了,时值九月,中都大学的游泳馆,吴笛正在上她所选修的游泳课。

大学的体育课,一般都是自己在教务网上选择的,一些不错的科目,往往手快有,手慢无。吴笛在第一学年选择了她最喜欢的网球课,这第二学年便决定选她同样十分擅长的游泳课。

吴笛正在女子更衣室中,准备换上自己的泳衣,这泳衣的样式同样是学校统一的,比较保守的连体泳衣,总是遭受到一些爱美女孩的吐槽,大学女生可是有好多喜欢展现自己的身材,以收获更多欣赏的目光,连体泳衣怎么有比基尼吸引视线?

不过吴笛倒没有太将这种事放在心上,她反正早就习惯穿连体泳衣了。

夏薇薇并没有选择游泳这门课,而是选择了羽毛球,因此吴笛只能独自一人上这门课了,班级中选择这门课的女孩也不多,只有三、四个吧,吴笛与她们并不熟悉。

而因为吴笛本人的身份,能够和她自然相处的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太少了……

女子更衣室自然一片春光,却没有让吴笛有任何异样,因为她早就习惯这种场景了。

男人、女人的躯体还不就是那样么?她对这二者都非常熟悉。

而这个时候,在游泳馆中,来上课的部分男生们早已换好泳裤,历史系的苏舜卿正在玩着手机,这年头没了手机、电脑,那简直是世界末日!

他本来就是喜欢看书的人,大概是因为大学确实要比高中稍稍清闲一些,他自然而然便爱上了看电子小说,其中有一些名著的电子版,还有就是纯粹的网络小说。

最近最火的网络小说。那自然是天净沙的《无限世界》了,这部小说同样让他看得如痴如醉,只觉得这么有创意的幻想小说,实在是太棒了!

说起天净沙,苏舜卿当然知道她是谁,他还时常怀念那一次乘坐高铁的经历。那大概是离吴笛最近的一次吧……

除了这部网络小说比较火以外,那张吴笛在航母上的照片,同样传遍了网络,让不少人感叹,这个女孩的背景,实在太惊人了!

“小苏,最新消息!吴笛也选择了游泳课诶,等会就能看到吴笛穿泳衣的样子了,实在是太棒了啊!”一个名叫白日贤男生。颇为激动地对苏舜卿说道。

白日贤是苏舜卿的室友,自然而然也成了死党,两人经常一起上课一起吃饭,这大学已经没有什么“同桌的你”了,反倒是舍友更容易成为很铁的朋友。

听到这话,苏舜卿心中一动,放下了手机,他虽然对吴笛没有其他的念头。但是吴笛在这中都大学,不。在整个华夏都是偶像级的美少女啊,她在网上有那么多写真照流传,就是没有正儿八经的泳衣照,如今竟然可以一饱眼福,这还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这是真的吗?你到底哪儿听到的消息?”苏舜卿保持着淡定,随意问道。

“当然是内部消息。据说吴笛选课是在截止日前一天选的,这一招真是高啊,如果她老早就选择游泳课的话,那不知道有多少男生都要选这门课了!”白日贤一副幸运至极的样子。

苏舜卿点了点头,刚刚想说什么。却愣住了,因为他的视线已经被穿着校园泳衣出场的吴笛吸引了……

白日贤立马循着苏舜卿的目光望去,顿时深深吸了一口气,而原本有些也在聊天的男生们,仿佛像是时间静止了一般,全部愣住了,那颇为炽热的目光,都投在了吴笛身上。

只见扎着单马尾的女孩,正低着头,那双白皙的手,正垂在下面,只是下意识地调整泳衣,似乎希望它能够更舒适一些。

不得不说,女孩的肌肤实在太白嫩了,像是牛奶一般,与这深蓝色的连体泳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泳衣本身是紧贴着女孩的身体的,因此她那匀称的身材完美地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这种紧身的泳衣,让某些男生根本吃不消,只觉得小腹升腾起了一股热流……

在许多男生都发呆的时候,苏舜卿却鬼使神差拍下了一张吴笛的泳衣照,他看着手机上的照片,顿时就后悔了,自己怎么能做这么猥琐的事情呢,他咽了一口口水,却终究没舍得将其删除,还是自个儿收藏吧……

美丽的事物永远是值得收藏的,他在心中这样说道。

吴笛抬起了头,比较搞笑的一幕发生了,原本安静下来的男生们,忽然又自顾自地聊起天来,原本那齐刷刷的视线,则完全消失了,他们只会在聊天时偷偷瞄一眼。很显然,这样比那种肆无忌惮地观看,要含蓄得多,他们可不想被吴笛认为是色狼。

吴笛倒是显得很淡定,实际上她在面对男生时,一直比较落落大方,因为能让她心中产生波动的,也只有吴迪而已,也就是说,她只对自己动心。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个人的出场,让全场都安静了下来,而这次男生们的目光,就不是炽热了,而是一种复杂难言。

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无疑是一个男生,毕竟他只穿着泳裤,上身赤裸着,但他同样也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此人正是中都大学的风云人物,理科大牛——赵晔华!

吴笛的目光也有些异样,她先是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上的皮肤,然后又看了看赵晔华的皮肤,便忽然发现,对方的皮肤也是那么白皙,那么光滑!这股莫名的挫败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晔华似乎不经常锻炼,他的腹部很平坦,不像吴迪那样肌肉分明,但不得不说,这才真正地与他相配啊,漂亮的脸颊再配八块腹肌的话,都以为是三爷么?

不知为何,这位赵晔华小天使,让吴笛想到了谷扬帆那部《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中的某个角色——画一个女孩子硬说她是男的……没想到现实中也有这样超稀有的可爱男孩子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二章 小天使

严格意义上来说,赵晔华其实在中都大学的口碑,要比吴笛更好,主要是之前吴笛身上发生了廖耀卿的那件事,哪怕最终证明了廖耀卿确实人品不行,但是这事依然为吴笛增添了不少负面形象。

当然,吴笛自己反而觉得很好,因为在这件事后,打扰她的男生越来越少了。

不过,女生们终究是嫉妒心比较强的,吴笛的人气实在太高了,哪怕不敢再主动追求吴笛,但心中爱慕她的男生也有很多,这就已经是非常拉仇恨的一件事了,而且吴笛竟然还两系兼修,都能保持优异的成绩,这哪怕是在优秀学生遍布的中都大学,也是一件非常稀有的事情。

在某些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之下,一个明明带着恶搞意味的帖子在校园论坛上发布之后,竟然再一次风靡了起来,那个帖子的名字是《第一校花是吴笛?我看未必,有图有真相!》,里面的图片,自然就是赵晔华小天使。

结果赵晔华这个极为漂亮精致的男人,顿时就在中都大学火起来了,然后他作为物理系的超级学霸,华夏某著名物理学家、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学术带头人的关门弟子,一系列发表在各种学术期刊上牛逼哄哄的论文,更是让不少了解到这个男人的学生,大为佩服!

别看华夏文人的地位很高,但与科学家一比,那就不行了,真正推动世界发展的,还是科学!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笛在中都大学这什么“第一校花”的名头竟然岌岌可危起来,许多人都没想到和吴笛争夺这个头衔的,竟然是一个男生!

吴笛又不是那个章冬雪,一点也不在意什么头衔。她对赵晔华这个真学霸可是非常钦佩的,所谓的国学大师什么的,哪里比得上真正的科学家。

赵晔华也有一颗大心脏,他见到众人目光诡异,有些男生似乎比较厌恶,好像怕被掰弯似的。还有些男生则流露出了“只要可爱,男的也可以”这种丧失的眼神……

但赵晔华都没有放在心上,劣等生物的本性而已……他只是一脸淡定地扶了扶眼镜,安静地等待老师的到来,他的那位挚友赵泽南似乎并没有选择游泳课,也不知道为什么。

众男生顿时又聊起天来,有人压低声音说道:“卧槽,没想到真人比那个帖子中的照片上还要漂亮,明明是男的。但这么可爱真的可以吗?”

“皮肤又白又光滑,完全可以与吴笛媲美了啊,不愧是能够和吴笛争夺第一校花的男人啊!”某男生似乎犯花痴了。

“喂喂,总觉得他如果穿连体泳衣的话……”

“艹!别说了,越想怎么就越把持不住了啊?”

……

女生们的神情大多比较复杂,倒是没有议论什么,但是,在容貌上被一个男生比下去。还真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呢。

吴笛的听力很好,当然。与其说是听力,不如说是一种感知力,因此她将男生们对赵晔华的评论都收入了耳中,她就感觉有些好笑,某些男生越来越丧失的话语,大概是因为伪娘文化大行其道吧。

但话又说回来。无论怎么看,赵晔华可真是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因为比较钦佩这位超级学霸,所以吴笛直接向同样独自一人的赵晔华走了过去,她的举动倒是又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他们的目光都带着一丝惊讶。还从来没有见过吴笛这么主动呢!难不成是因为不忿赵晔华的美貌?

众人的八卦之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

“赵晔华同学,没想到你也选择了游泳课!”吴笛背负双手,身体微微前倾,面带微笑地说道,她的样子倒是显得俏皮可爱,让很多男生都大跌眼镜!因为吴笛给人的感觉,似乎一直比较端庄优雅……

“小苏,吴笛和那个赵晔华到底什么关系啊,简直让人火大啊,这个娘炮居然能让吴笛对他露出笑容!”白日贤咬着手指,有些愤愤不平。

“‘娘炮’什么的太难听了,别这么喊,这个赵晔华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行为举止可一点都不娘,给人的感觉也很严肃,不愧是传说中的理科大牛。这样的人物,能让吴笛刮目相看也是很正常的吧,学霸之间的惺惺相惜呗。”苏舜卿洞若观火。

赵晔华本来坐在泳池旁的休息椅上,低着头,似乎正在思考人生,然后他就看到了吴笛那赤裸的美腿,听到了吴笛向他打招呼的声音,他面无表情地抬起头,看到了吴笛那美丽的笑容。

只是他的心中没有太多的感觉,人类肉体本身,不过就是一堆分子组成的物质罢了,所以他只是随意地应了一声,有些爱理不理,连眼睛都没有看吴笛那挺翘的胸部。

这种举动让不少男生怒骂此人注定孤独一生,人家吴笛都主动搭讪了,你就这种态度?

可人家赵晔华又那里在意别人怎么想?

吴笛索性坐到他的身旁,随意和他聊着天,她发现赵晔华的话语确实很少,但却不说任何废话,仿佛说一句话,就多耗费他的能量一样……

“赵晔华,你就不能有点礼貌?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我早看你不爽了,给我们班丢人!”一个男生忽然走了过来,一脸倨傲地对赵晔华说道,眼神中似乎还有一丝深深的嫉妒。

吴笛不由皱了皱眉,她还真不觉得赵晔华有什么不礼貌的地方,只是人家的话本来就很少而已,她看向了这个男生,此人倒是人高马大,不过平时似乎也不怎么锻炼,小肚腩很明显。

似乎感受到吴笛注意到了他,他的自我感觉顿时更加良好了,他继续咄咄逼人,却又像是在拍吴笛的马屁:“人家吴笛可是一位真正的淑女,你作为一个男人,难道就不能绅士一些么?要知道,你可是我们班的代表人物,我承认,你在专业上确实很牛,但是待人接物也太差劲了,赶快给我向她道歉!”

结果赵晔华冷声道:“吵死了,一边去!”(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三章 毫无悬念

吴笛见到这个疑似赵晔华班上班长的男生,一下子被赵晔华噎得涨红了脸,他似乎被油盐不进的赵晔华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但是他的怒气却正在聚集着……

这个男生的名字叫做张翔,他确实是班长,也算是物理系的风云人物,学习成绩很棒,但是仅限于学习,算是考试达人,与赵晔华这种真正的大牛人物一比,自然就不行了,人家赵晔华可是真正已经脱离下大学生这个低级的层次。

就好比吴笛班上,同样也有考试成绩很好的人,但是像吴笛这种已经成为著名作家的学生,却几乎没有,吴笛也已经不算是纯粹的学生了。

张翔在班上的人缘很好,他是个很善于交际的人,还是学生会的成员,但是他人缘再怎么好,却也感觉到,班上同学真正尊敬的人,还是那位有着硬实力的赵晔华。

张翔心胸可没有他表面上那样宽阔,明里暗里的,他都会针对赵晔华一下,发现对方似乎一点都不把他放在眼里之后,心中更是不爽。

这一次,他看到竟然连吴笛都主动去和赵晔华搭讪,他的嫉妒心不可抑止地爆发出来了,于是便有了刚刚发生的事情。

对于吴笛这样的“女神”,张翔自然有些幻想,吴笛算是引发了他嫉妒心的导火索……

吴笛正想要说些什么,调解一下纷争时,游泳老师终于来了,让男生们开心的是,这是一位女教师!虽说长相只能说还行,但身材却不错,穿着的还是比基尼。这样的福利实在是太棒了!

游泳课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只不过在下课前,总有一段时间给大家进行自由活动。

这自由活动也正是体育课最吸引人的地方,好比篮球体育课,如果全部时间都花在教篮球技巧、练投篮上,而不给时间分组对抗的话。那也太没意思了。

就在这个时候,张翔又去找赵晔华的茬了,他刚刚算是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赵晔华在运动上的天赋实在惨不忍睹,他走到赵晔华面前,嘲讽道:“赵晔华,你还是不是一个男人,运动能力也太差了吧?”

赵晔华懒得理他,就这样泡在水中。很悠闲自在的样子。

张翔又道:“你敢和我比游泳吗,两百米?”

赵晔华依然将对方当空气。

吴笛感觉这个张翔实在是咄咄逼人,话说这男人怎么这样,赵晔华这么可爱的男孩子也舍得欺负?她很看不惯这一点!

于是她游了过去,代替赵晔华回答道:“我倒是可以和你比。”

就算是自由活动的时间,许多人也都在关注着吴笛,她的回应也让不少学生听到了,这顿时就让很多人来了兴趣。

“我靠。吴笛好像挺维护赵晔华的样子,他们俩到底什么关系啊?”白日贤忍不住对苏舜卿说道。

“难道你不觉得这个赵晔华很能够激发别人的保护欲么?”苏舜卿反问道。

“诶?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赵晔华刚刚学游泳时笨拙的样子太可爱了啊!≧▽≦~~”苏舜卿忽然有些激动。

白日贤微微和死党拉开一些距离。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冷汗,总感觉自己这位好友要走向一条不归路了呢……

这时,张翔眼神复杂地看了吴笛一眼,心里莫名有些泛酸,怎么女神竟然主动维护赵晔华?

“如果你赢了的话,我们可以约会一次哟。”吴笛脸上带着顽皮的笑容。

张翔只觉得脑门一热。他虽然有些小肚腩,但是对游泳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这是他经常锻炼身体的方式,而且他还是男生,身体素质天生就比女生强……

他这时已经顾不得赵晔华。而是压抑着激动说道:“此话当真?”

吴笛点头道:“当然是真的啊,我向来是遵守诺言的。”

没等张翔回话,一边的男生们已经开始起哄了:

“吴笛,我能不能和你比一比,我也要和你约会啊!”

“老张,你也太磨蹭吧,快答应快答应!”

“吴笛,不要,不要比,绝对不要比,输了的话,输了的话……就完了啊!”

……

“那好,就、就这定了!”张翔激动得话都说不利索了,他的脑中似乎都快出现胜利之后的场景了,他就不想想,如果吴笛没有必胜的把握,又怎么会许下这样的诺言?

“如果你输了的话,就不要再去针对他了。“吴笛指着神游天外的赵晔华说道。

“我本来就没有针对他,只是、只是……”张翔辩解一下,似乎是想改变自己不好的形象,但他默认了吴笛的条件。

这时,整个游泳馆的气氛似乎都已经被炒热了,这男生们起哄归起哄,实际上心中却对什么约会一次很不以为意,不过就是约会而已,又不是真成了男女朋友,不过这热闹倒是可以看一看,很有噱头的比试啊……

“刚刚我注意了一下,那个男生似乎在游泳上有点门道,你说吴笛要是真输了怎么办?”白日贤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反正一点都不希望看到那个男生赢。

“这种事情不可能的,吴笛永远也不会输!”苏舜卿倒是对吴笛有信心。

“为什么?”

“因为她的名字叫‘无敌’嘛。”

“少卖萌啊你这个魂淡!”

万众期待的游泳比试,在同样来凑热闹的游泳老师的一声哨响下,就已经开始了,却见吴笛以一个极为标准而优雅的姿势跃入了泳池的赛道之中,她的动作是那样飘逸,在水中的她,就像一条美人鱼!

反观张翔,虽然动作也有模有样,但是与吴笛一比,很显然他就是一个业余选手啊!

不少人期待张翔能够凭借男生身体素质的优势赢下吴笛,但这样的期待很快就落空了……

吴笛压根就没有给对方任何机会,一百米完的时候,张翔才游了大概六七十米,这个差距实在太大了!

神游天外的赵晔华,这个时候却也在暗中注视着比赛,他甚至还心算了一下吴笛的游泳速度……

在一片加油声中,吴笛毫无悬念地赢了!

“卧槽,吴笛果然是无敌的啊!”白日贤忍不住说道。

“切,刚刚还说我卖萌……”苏舜卿也很高兴,也不知道是因为吴笛赢了,还是赵晔华小天使不会被人针对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四章 名人效应

体育课下课了,吴笛在这一节课上玩得很开心,虐菜什么的,最有意思了……

她走出游泳馆时,却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声音,音量不是很大,却比较冷傲,很富有特色的音色,原来是赵晔华。

赵晔华显然是高傲的,他也有这个资本高傲,因为高傲,所以对那个张翔幼稚的挑衅行为懒得理会,但泥人也有三分火,赵晔华早就对那家伙感到不爽了,这一次,吴笛算是帮他解决了一个小麻烦。

“谢谢。”他依然话很少,但是却也可以听出其中的真诚。

吴笛笑了笑:“不用。”

她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停了下来,对赵晔华说道:“我如果想写科幻类的小说,你能不能帮我做设定?”

赵晔华很干脆地点了点头,他其实是一个科幻小说迷,脑中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是他可不会写小说,但如果可以和吴笛合作的话,那一切就水到渠成了。他没必要设计什么情节,但是他那扎实的科学基础知识,却极能让文章高端大气上档次,能够让读者不明觉厉的专业性,是好文章的一种特色。

吴笛离去的时候,倒是觉得这个赵晔华确实不错,虽然看起来非常漂亮,但性格却十分干脆利落,以后有这位理科大牛在,她挑战一下硬科幻小说那是没有任何悬念了。

身为一名作者,多体验各种各样的生活,多尝试各种各样的题材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不过,让吴笛没有想到的是,体育课上的这场小风波。竟然被当作绯闻传了出去,说是吴笛与赵晔华其实是秘密情侣,一时让不少喜欢关注八卦的学生非常激动,更让某些偏听偏信的吴笛粉各种抓狂。

“什么?原来吴笛在高中那会参加国家冬令营期间就已经和赵晔华有一腿了?”

“为什么感觉赵晔华和吴笛走到一起的话,会觉得非常可惜啊?第一校花和第一校花之间的美妙故事么……”

“乱传什么八卦?明明只是吴笛正义感爆发,挺身而出救了赵晔华小天使而已!张翔那种人怎么混进学生会的。赶紧踢掉吧,竟然敢一直针对赵晔华小天使!太让人不爽了!”

“不可能!我绝对不能接受吴笛居然和赵晔华恋爱,虽说大二确实是一个恋爱的高发季,但赵晔华这种毫无男子气概的家伙怎么配得上吴笛?”

……

各种各样的八卦、小道消息在中都大学流传,这就可以看出吴笛与赵晔华两人在学校的名气是多么大了,只有名人的八卦才会让人各种猜测各种讨论各种兴奋,如果两人都是普通人的话,这事哪有人会在意?

“笛子,难道你真的喜欢赵晔华?虽然我知道你非常佩服学霸。尤其是理科学霸,当然你自己也是学霸,可、可赵晔华长得也太……”俞筱这个宿舍里的八卦女哪里能够忍住自己的好奇心,这小道消息在校园飞速传播后,她憋不住就来问当事人了。

实际上,按照俞筱的想法,寻常女孩碰到这种事,肯定会辟谣的。更别说吴笛这种走清纯路线的女孩,怎么可以被这种八卦玷污?

吴笛虽然已经和夏薇薇在校外**。但是宿舍依然是她经常待的地方,她这时正开着台灯,在伏案构思《灌篮高手》的第二部,她基本上已经完全收集好了有关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各种资料,这为她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实际上她现在和校篮球队的关系相当好。

“赵晔华?我为什么会喜欢赵晔华?”听到俞筱的问题。吴笛一头雾水,她哪有时间去理会这种无聊的八卦,所以她压根不知道这件事。

俞筱见到吴笛这种“信息滞后”的样子,就知道她和什么赵晔华根本不像八卦中传的那样是什么秘密情侣,否则以吴笛那外冷内热的性子。一定会有其他有趣的反应,她倒是很期待能够看到吴笛娇羞的样子。

话又说回来,要真是秘密情侣的话,吴笛怎么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为人家出头,不应该避嫌么?

不过俞筱依然很详尽地为吴笛解释了校内正在流传的八卦,顺便还想要求证这八卦中的事迹到底是不是真的。

“只是小小地帮了人家一下而已,我对赵晔华,可是非常敬佩的。当初在高中理科竞赛时,我败给了他,也第一次明晰了自己要走的道路。总而言之,这种真正的天才,我和他是没法比的,而我与他交好,对我自己也很有帮助。”吴笛这样坦然地说道。

“笛子你还真是……人家赵晔华是天才我也承认,但是你难道就不是天才了?我们中文系的学生,不说都有一个作家梦吧,大部分人肯定都有,毕竟当文人多悠闲自在,而你现在在文坛的地位,对比赵晔华在科学家圈子中的地位,肯定要高!他才比不上你!”俞筱忍不住为吴笛打抱不平。

“这怎么可以相提并论?你太抬举我了。”吴笛摇了摇头,她可不觉得文坛能够和科学家圈子相比,说实在的,世界缺少了文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若是世界缺少了科学家,那文明还要不要进步了?

俞筱也叹了口气,脸上的神情半是敬佩半是无奈,在她看来,吴笛真是谦虚到骨子里了,而那个赵晔华,根据各方面的消息来看,是个非常高傲的人,单单是品德方面,吴笛就比赵晔华要好!

更别说两人的出身了!俞筱这妮子拜金主义思想还是比较严重的,她的男友就是个富二代,反正她一点都看不上那什么赵晔华,也不希望吴笛“明珠暗投”。

现在看到吴笛对赵晔华没有意思,她顿时就放心了。

就在这时,夏薇薇也来到了吴笛的宿舍,对吴笛说道:“小笛,马上这华夏大学生电影节还有几个月要开始了啊,我们一起拍一部微电影怎么样,现在微电影可是非常流行的!”(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五章 微电影节

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一般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传统电影节,还有一个便是新兴的微电影节。

网络时代的迅速发展,使得学生们自导自演的微电影成了风靡一时的现象,就好比每年的毕业季,网上都会出现各种各样有关毕业季的微电影,显然就是学生们纪念自己学生生涯的微电影。

微电影与那种传统电影相比,成本可以说大大地降低,有一些纯粹就是DV拍了自娱自乐的,连后期制作都没有,不过这也勉强意义上能算是微电影。

但是随着微电影的流行,现在也有这样一种潮流了,那就是先拍一部微电影试试水,在网络上看看人气如何,如果人气极高,口碑也很好的话,那第二部就拍传统的电影,这样一来也能减小风险。

这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中的传统电影节,那可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它甚至被誉为华夏电影界最具国际水准的电影节。因为在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上获奖的影片,往往在国外某些电影节上也能斩获颇丰。

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以“青春激情、学术品位、文化意识”为宗旨。以“大学生办、大学生看、大学生评”为特色,在教育、文化和影视三界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华夏金龙奖是综合性的大奖的话,即不论是商业电影还是文艺电影都能够被金龙奖垂青,那么这华夏大学生电影奖,就是极为偏袒文艺性电影的奖项,评委大多数是学院派的。

与这传统的大学生电影节相比,微电影节的影响力自然很小,但这也正好给了不少新导演机会,毕竟前者因为是很有分量的传统电影节。重视的公司、大导演当然有很多,参加的高质量电影自然就有很多。

夏薇薇对吴笛说要参加的电影节,肯定不是那种几乎被大公司、著名导演们垄断的传统电影节,而是微电影节,拍了之后在华夏大学生微电影节中的官方网站就可以直接上传,非常方便。奖金也算诱人,能够激发大学生们的热情。

吴笛放下自己手中的笔,不由有些奇怪,夏薇薇怎么会突然有这种想法呢?

不过她嘴上却道:“拍微电影?好像是很有意思,我没意见,不过,剧本、导演、演员怎么说?”

夏薇薇一时语塞,她脑子里完全就没有什么好的想法,她想要拍微电影。只是因为某个让她很不爽的人而已。

晚上,两人回到了合租的公寓,夏薇薇就指着网页上一条沸沸扬扬的新闻,竟然是有关章冬雪的……

原来华夏电影学院毕业的某新生代导演将拍一部有关青春的微电影,女主角将会是网络红人章冬雪,著名的华夏大学最出名的女孩,被多数学生奉为校花。

章冬雪自从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华夏大学之后,在网络人气高得惊人。经常性地成为话题人物,比如在学校主持晚会。进行舞蹈表演,还有参加话剧社,各种有关她的照片,都会在网上传播,甚至因为丢了一张饭卡,都能引起整个华夏大学男生为其寻找。这样持续性的高人气,使得她的外号与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许多网民甚至感到了一种错觉,就连吴笛的名气,好像也没有章冬雪大!

如果说章冬雪一直保持着高人气,似乎有人一直在持续关注的话。那吴笛就是火一阵神隐一阵,某段时期更是她的作品比她的人还要有存在感。

于是自然有人质疑章冬雪这是在炒作,尤其是那什么丢饭卡引起整个华夏大学男生为其寻找这种新闻,引起了不少躺枪的华夏大学男生的反感。

“章冬雪是谁我还真不清楚,我哪会帮她找什么饭卡,吴笛还差不多。”某自称华夏大学工科生的人在网上这样澄清道。

但是无敌喷子们却对此嗤之以鼻,认为此人是毫无下限的吴笛粉丝,所以才这么说的。

而他们却认为章冬雪在网络上的人气已经远超于吴笛了,至于她为什么在网络上人气这么高,当然是有我们这群真正的铁杆粉丝在力挺,像吴笛的无敌卫队什么的,都是渣渣!

实际上无敌卫队却是在吴笛自己的约束下,变得稍稍理智了一些,对某些心怀叵测混进来的反装忠,极为警惕,因而他们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给吴笛拉仇恨了,理智粉还是可以给不少人好感的,满嘴喷粪的脑残粉是最让人不待见的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昔日与吴笛是同学的章冬雪,俨然又成了无敌喷子们手中的王牌,他们以章冬雪为中心,高举大旗,坚定不移地表示,这才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女神!

于是当章冬雪要作为某新生代导演微电影的女主,并参加华夏大学生微电影节时,她的铁杆粉丝(包括无敌喷子们),都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期待,并认为,只要有章冬雪的参加,那这部微电影拿下网络人气奖毫无悬念,最佳女演员奖也没太多意外,这两个奖项就意味着四千加两千一共六千华元的收入,更别说视频网站的分成了……

集体高潮的无敌喷子们,又拿这事来挤兑吴笛了,说现在真正牛叉的作家,都是自己当导演,拿下千万票房,而吴笛连个编剧都是混来的(这些人挖出了《楚门的世界》吴笛作为挂名编剧的内幕),可见吴笛在电影上一窍不通!

但他们似乎忽略了,吴笛是个很优秀的配音演员,动画电影《秒速五厘米》还是她配音的,这怎么说也能和电影挂钩吧?无敌喷子们对此视若无睹,他们只找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作为攻击吴笛的依据……

作为一直很维护吴笛,甚至将吴笛当作偶像的夏薇薇,自然就对章冬雪以及那些拿章冬雪来踩吴笛的人很不爽了,她觉得要狠狠地回击才行!

至于如何回击,那还用问吗?在微电影节上一决雌雄好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六章 小打小闹没意思

“薇薇,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在网上有那么一小撮黑我黑得丧心病狂的人,章冬雪不过就是他们又一次推出来针对我的人而已。其实我和她基本上没什么过节,我对她印象还不错,是个优等生。”吴笛这样宽慰道。

“小笛,你不会真以为章冬雪对你很友好吧?虽然你们是同学,但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硬生生地把她算计了好久的第一校花头衔抢去,那次逆转的投票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而且,这家伙在网上人气那么高显然就是一直在炒作。”夏薇薇似乎正在忍住吐槽的欲望,要不然她的话还要多。

吴笛洒然一笑,夏薇薇这种维护她的样子,让她心里暖暖的,她有些亲昵地捏了捏夏薇薇那愈发光滑的肌肤,手感很不错。

一般和吴笛相处久了的人,他们都能够自然而然地接受灵气的滋润,这便能够使得他们的身体状态变得非常好,寿命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变长,夏薇薇甚至都惊奇地发现她好像都不用再用化妆品了!

夏薇薇自然将这种对女孩子来说梦寐以求的事情发生的原因归结在吴笛身上,心中自然愈发维护这个如同亲人般的挚友了。

“我当然不觉得她对我有多友好,但是我觉得一个女孩有点嫉妒心、虚荣心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她在网络上那么高的人气,我也知道一直有幕后推手在炒作,但我一点都不觉得炒作有什么不好的,要怪也只能怪那些喜欢在网上盲目跟风的人,网络推手永远只是推一把而已,真正的主力,还是起哄的网民们。”吴笛对章冬雪的态度一直很客观。她认为章冬雪是个好胜心很强的人,有强烈的展现欲,这就是她能够成为优秀女孩的根本原因啊。

当然,章冬雪也很清纯漂亮,这才是她受欢迎的本质原因,如果说一丑女有强烈的展现欲……凤姐的下场大家都知道。

夏薇薇听了吴笛的话。沉默了一会儿,心中折服了:“小笛,你还真是……什么都看得这么透彻呢,而且你还能轻松驾驭自己的名气,我觉得如果我有你这样大的名声,遭遇到章冬雪这种‘挑衅’的话,一定会很不服气,然后证明自己,也让那些喷子好看!”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厉害。对于那些喷子,我只是眼不见为净而已,什么时候看到了,我也不和他们争,他们早就习惯将争论的人拉低到他们那样的智商,并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别人了,大概也只有姚琼这种同样战斗力惊人的家伙才斗得过他们。所以对付他们,我只用一招——当权限狗。因为度娘是我妈的产业……诶嘿嘿。”

“额……现在可是民主社会了,小笛你刚刚的行为可是独裁哟。要知道度娘现在都已经没有什么根据法律法规不予显示之类的东西了,这种感觉真不错!”

吴笛对此不置可否,其实在她看来,华夏左右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现在应该达到了更高级的阶段,对中、上层阶级都很有利。她好像也已经属于这一阶级了,那也就没什么不好的吧,也许她来了兴致可以去当一当华夏首位女总统?

在以前的体制中吴笛基本上没这可能,但现在不一样了啊……

夏薇薇心满意足地吃着吴笛做的饭,两人正在看电视。现在新闻也已经全面改版,原本七点钟统一的某新闻节目已经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各个电视台自行其是的新闻节目,清一色地在炒热华夏大选的气氛,总统之争竟然是之前的主席和总理,他们分别属于自由党和民主党。

吴笛不得不承认,他们在进行一场电视辩论,看到华夏的领导人,像她那个世界的美国总统候选人进行激烈地辩论,陈述自己上台后的执政方针时,她有种微妙的违和感,但是夏薇薇却看得津津有味,大赞这才是真正的民主风范,之前拿稿子捧读什么的,完全就是敷衍了事!

吴笛只能感叹这俩人画风改变真快……

吃完饭后,夏薇薇主动去洗碗了,两人的家务分工很明确,吴笛做饭,夏薇薇洗碗擦桌子,不过有时候吴笛还是会帮忙,她早就已经习惯做各种各样的家务了。

夏薇薇每次见到吴笛这种样子,就会调侃吴笛太有人妻风范了,谁娶到吴笛的话,那一定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我决定了,要拍一部小清新文艺的片子参加华夏大学生电影节。”吴笛这样说道。

之前都快要打消这种决定的夏薇薇,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她感觉自己好像被耍了,但是又有一种难言的惊喜!

“有什么好的想法赶紧说说呗,话说难道小笛你准备自导自演?其实我一直觉得微电影什么的还是很好拍的嘛……”夏薇薇唧唧呱呱说了好多,她似乎对这部微电影非常期待。

“微电影?小打小闹的玩意没意思,我们完全可以拍一部正规的电影,然后参加真正的华夏大学生电影节,并且让电影在华夏各个影院上映!”坐在沙发上的吴笛微微扬起了下颚,双手抱胸。

夏薇薇下意识疑惑道:“我们拍正规的电影?这个太难了吧,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难道小笛你还会当导演不成?”

“我当然不会当导演,也不会逞强做这件事,但是,我可认知一位真正的天才导演呢!至于其他的专业人士,只要有钱,总会请到的,不要小看我的人脉啊。”吴笛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却让夏薇薇恍然大悟。

小笛根本就不仅仅是普通的大学生,她是一个著名作家,还是煌萌财团的小公主,想拍部电影还不是跟玩似的?

“如果亏了怎么办啊,拍电影风险很大的……”夏薇薇忽然又想到了这件事,她果然非常敏感,也时常纠结矛盾。

“反正也是拍着玩的,亏了就亏了吧,话又说回来,薇薇你这是小看我啊,我们可是会一起演这部电影的,这也会亏?”吴笛显得极为自信。(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七章 一起来玩吧

吴笛所说的专业人士,自然是那一位已经在欧美叱咤风云的安吉拉,她是美利坚历史上最年轻的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得主。

她一直和吴笛保持着联系,这一次听说吴笛想要拍电影玩,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担当这部电影的导演,并以怀着一种极大的热情来到了新生的华夏。

“竟、竟然是梅森小姐,您和小笛原来关系这么好啊!”夏薇薇见到安吉拉时,露出了一脸崇拜的样子,这可是真正的“好莱坞天才小姐”!

安吉拉那绝美的容貌也让夏薇薇赞叹不已,金色的长发与翡翠绿的眼眸,那一张略带婴儿肥的瓜子脸几乎符合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的审美,她的气质更是高贵雍容,总而言之,这是一位极具魅力的天才美少女。

正因为如此,她在华夏也有好多的歌迷与影迷。

“那当然,比你想象得还要好。”安吉拉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却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说道。这非常地道的中文,亦是她在华夏十分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夏薇薇对此没有任何惊讶,这样的大导演、大歌星,她的各种资料在网上都很详细。

相比起来,吴笛在网上的个人资料,反倒比较模糊,倒是她作品的资料非常齐全,各种评论也很多。

这里是吴笛为安吉拉准备好的一座豪华别墅,在安吉拉吩咐自己的贴身女仆整理各种行李时,夏薇薇又忍不住对吴笛说道:“小笛,这位梅森小姐的女仆个个都是超漂亮的女孩呢,类型还挺齐全……”

吴笛的神情稍稍有些不自然,她随意敷衍道:“我的这位朋友,她的家族在美利坚的能量很大。可以说是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有这样的排场并不奇怪。”

“你呢,那你呢?”夏薇薇反问道。

我又不会开什么百合后宫……吴笛在心中吐槽一句,不过她对安吉拉没有任何偏见,反正任何人到了安吉拉或者吴笛这个层次,都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

“说些别的吧。既然一开始是你提议要拍电影的,有什么好的想法吗?”吴笛很自然地转变话题。

“我一开始这样提议只是想要将章冬雪比下去而已,所以我也想选择有关青春、恋爱这种文艺小清新类型的电影,但是现在我们都拍正规的电影了,还能在影院上映,而章冬雪的微电影估计也就只能在网上火一把,那选择什么类型的电影已经没什么意义了,我们已经赢了。”夏薇薇这样说道。

夏薇薇想了想,又说道:“小笛。明明应该是你想拍什么电影才对,干嘛问我,连梅森小姐你都能一个电话从美利坚请来,难道你还想不到要拍什么?”

吴笛对什么编剧、导演一点都不熟悉,写小说与写剧本差异还是挺大的,不过有了安吉拉就没问题了,她不仅仅是导演,也是一名非常出色的编剧。她总是能够将吴笛的小说改编成令人满意的剧本。

“那么,薇薇你想不想演这一次的电影?”吴笛问道。

“说实话……我当然很想。但是我却怕演不好,毕竟我又不是专业的演员。”夏薇薇很有自知之明。

演员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要注意的东西有很多,别看吴笛自认为演技不错,实际上要是她真去拍电影的,第一次肯定要出问题。不过有安吉拉这样的导演调教,一切就没问题了。

“那题材就很好确定了,只能是校园恋爱故事了,学生这个角色总是可以演好的,本色出演嘛。”吴笛的脑中瞬间闪过各种有关校园的电影。什么《那些年》、《致青春》等等。

但是,她却觉得,这种校园恋爱故事,说到底除了细节外还是大同小异——主题就是男女校园恋爱,各种暗恋、表白、分手、复合……

所以并没有必要借鉴脑中的记忆,只要将黑白格子乐队以及3-401宿舍的姐妹们喊到一起,再加上经验丰富的安吉拉,大家集思广益一番,一个校园恋爱故事的剧本就能够凑出来了,而且这样的剧本还最符合这个世界华夏的校园本色,很接地气,这才是更容易让人有代入感,产生共鸣。

而实际上这种电影的成本也是最低的,找一个学校,估计连群众演员都可以免费,毕竟还可以帮那学校打广告……

就好比《灌篮高手》的拍摄场景就是在外国语高中,结果外国语高中大力支持的同时,居然还赞助这部电视剧,并希望植入一些宣传这所学校的广告。

吴笛向夏薇薇提出了这个想法,结果夏薇薇一脸兴奋道:“好啊好啊,这样才有趣呢,大家都可以进去跑个龙套什么的。”

这个时候,吴笛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看到这个号码时,她的神情稍稍有些变化。

她来到了这座别墅的阳台上,下方还有一座游泳池,她接通了电话,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有什么事啊?”

“听说你准备拍电影,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不喊上我,妹妹啊,你也太无情了吧?”吴迪的语气中带着笑意。

“时刻监视着妹妹的兄长大人还真是变态哥哥呢,不过加个你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剧本还没决定,我准备让大家都集思广益一下,你有什么好点子也可以提出来。”吴笛淡淡道。

吴迪暗暗松了一口气,当他知道吴笛居然产生拍电影的想法时,他其实比较害怕吴笛来真的,要是真成了演员的话,那么为了“艺术”,和其他男演员接吻啦床戏啦什么的,这样一想,让他觉得世界末日都要到了!

如今看样子自家妹妹确实是玩玩的,这样他就放心了,他也一起去参加这个游戏好了。

“什么,你说她居然要拍电影?”叶昭尘见吴迪又要往中都跑,随口问了一下原因,倒是让他始料未及。

“估计就是那种校园微电影吧,这玩意我们学校也有很多人搞。”吴迪臆测道。

“这么有意思的事情加个我啊,加个我啊!对了,我有钱,我可以赞助!”叶昭尘一脸暴发户土豪的嘴脸。(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八章 组建剧组前的酒会

在吴迪印象中,这位喜怒不形于色的叶家千里驹(叶家家主大言不惭),身上一直充满了淡淡的装逼味,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和对方成为好友,事实上,现在两家也都在一个党派,说不定以后还能同朝为官,你当总统我当议长把持天下什么的。

“有钱了不起啊,我妹妹比你还有钱,她还想要订制航母呢,人家是玩游戏里的舰娘,她是要搞真舰娘……”吴迪不咸不淡地刺了叶昭尘一句。

叶昭尘忽然想到了吴笛那鬼魅般的身手,他倒是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对吴笛这个“奇女子”,他算是服气了,对方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来着。

虽然吴迪这么说,但他还是将叶昭尘捎上了,大家一起娱乐娱乐联络联络感情,也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

更何况,叶昭尘已经证明了他在写作上的才华,那部《俺妹》虽然结局把吴迪坑到死了,但是不能否认它过程给吴迪带来的精神上的享受,现在多个叶昭尘,或许能多一些好点子。

说起朋友,吴迪不由想到了还在学园都市之中的曹无忧,这厮用《三国》流行之后产生的一个成语来说,就是乐不思蜀,他现在大概正欢天喜地地沉浸在那个充满了谜的游戏中吧。

当吴迪和叶昭尘来到这座崭新的豪华别墅举办的私人酒会时,便意味着他们已经加入了以吴笛为中心的剧组,当然现在剧组什么还没个影,大家先通过酒会熟悉一下才是该做的事情。

结果吴迪发现,除了他和叶昭尘以外,还有两位同龄男生,现在他们的身份。早已今非昔比。

其中一位是《青春祭》当红新锐作家梁凉,还有一位,则是在《最独唱》、《时光碎片》上都有连载的人气轻小说家谷扬帆。

吴迪几乎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妹妹为什么会邀请他们,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都是以擅长写校园小说而闻名的新锐作家,其次当然还因为他们俩都是妹妹的同学,本来就有一层比较亲近的关系。

很擅长交际的吴迪。端着酒杯主动上前与他们打招呼,毕竟都是高中校友,随便以高中时的老师们为话题,这共同语言就来了,三两杯酒下肚,吴迪就和他们变得熟络起来了。

梁凉与谷扬帆现在眼界也比较开阔了,知道吴迪作为吴笛的兄长,身份那是有多尊贵,结交一下自然是好事。更不用说他们确实是高中校友。

能参加吴笛这个私人酒会的昔日男校友,数了数也就他们三个而已!这显然是莫大的荣幸……

而叶昭尘与谷扬帆已经有过交集了,他微笑着对这位死鱼眼的轻小说家说道:“最近谷先生在《时光碎片》上连载的机甲小说很有趣啊……”说到点子上的一通吹捧,已经让谷扬帆觉得叶昭尘在轻小说方面的造诣确实不俗。

谷扬帆谦虚几句后,也说叶昭尘的《俺妹》中妹妹这个角色很萌,兄妹之间感情发展很细腻自然,当然结局是绝对好评……谷扬帆此人一向喜欢治愈人心的结局。

一时间两人之间频频碰杯,气氛融洽。叶昭尘的交际手腕可不比吴迪差。

然而,当吴迪见到自家妹妹身边那位金发碧眼的美少女时。顿时就不淡定了,妹妹这根本不是拍什么微电影小打小闹的节奏啊……

吴迪主动走了上去,和安吉拉聊了几句,心中暗赞不愧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财阀千金,这礼节简直让人无可挑剔,比起她那导演、歌星的身份来说。他更在意的是对方的家族。

人是有国界的,但资本没有,有利益就可以合作,哪怕隶属两个不同的国家。

除此之外,吴迪还看到了吴笛旗下公司中几位重要的员工。他们几乎都是业界有名的人物,比如著名动画导演新海诚子,还有那位配乐大师周默,以及鬼才脚本师麻枝准、虚渊子等。

动画电影与真人电影,当然有区别,却也不能否认它们之间的联系,所以吴笛将这些人一起请来并无坏处,这些人可都是吴笛真正的嫡系人马。

而且,说到底也就是校园恋爱电影罢了,对这些人来说没有任何挑战性。

而在这个宽敞客厅的某个角落,俞筱有些拘束地对曾巍然说道:“虽然早就知道笛子身份不凡,但是亲自感受这种‘不凡’,落差感还挺大的,她竟然和安吉拉,没错就是那个红遍欧美的安吉拉.梅森,关系这么好!”

曾巍然点了点头:“不怕你笑话,这种酒会我还是第一次参加,感觉好不自在,早知道就和小伊人那样,死宅在宿舍玩游戏了……”

俞筱心说我其实也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高大上的玩意,但是我却觉得这是一个开阔眼界的好机会,当然水伊人这种有社交恐惧症的家伙还是算了吧。

于是俞筱决定主动出去敬敬酒,结果曾巍然却还是不肯,明明她在宿舍里很豪爽来着。

其实俞筱看到了一位让她心跳加速的男生,正是那位风度翩翩的叶昭尘,他总是将自己的外表打理得一丝不苟,一举一动都给人优雅的感觉,对少女的杀伤力可想而知。

结果让俞筱比较郁闷的是,对方虽然和她聊了几句,态度很温和,举止也很温文尔雅,但是她却感受到了一种真正的鸿沟,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俞筱她知道自己其实很势利,只是隐藏得很好而已,她时常因为有一个富二代男友而沾沾自喜,当然这是在私下里,在公开场合,她才不会这样。但是此时此刻,她在感受到叶昭尘的那种男神风范时,她才觉得自己那位曾让她沾沾自喜的男友,与叶昭尘的差距是多么巨大。

俞筱又想到了吴笛,她的心中微微苦涩,说起来,她以前对待吴笛还真是随意,甚至有些冒犯,毕竟她总是喜欢探究吴笛的八卦,可今天过后,她知道,自己怕是没法再用平常心对待这位室友了。

这难道就是骨子里的奴性?俞筱有些自嘲,她现在其实很佩服吴笛,因为如果她是吴笛的话,估计鼻子都要翘到天上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六十九章 众作家讨论剧本

“那么,大家一起来讨论讨论我们要拍的这部校园恋爱故事的剧本吧。”吴笛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穿着家居服,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已经是第二天了,昨天的酒会让不少人都熟悉了起来,经过充分的休息之后,今天大家看起来精神都很不错。

主要负责剧本大概框架的是吴笛、夏薇薇、梁凉、谷扬帆、叶昭尘这几位作家,当然其余人都可以说一说自己的点子,最后将会由安吉拉将剧本写出来,然后就可以甄选演员,进行拍摄了。

以吴笛的身份,其实她想要什么演员,就可以要什么演员,毕竟煌萌财团的前身煌萌传媒,可是娱乐业的巨头,不过现在还不用急着挑选演员。

吴笛见到众人似乎有些拘束,就再一次引导:“反正是校园恋爱故事,这恋爱嘛,总是有悲有喜,所以,我们应该先确定,是拍悲剧还是喜剧。”

“当然是喜剧,悲剧什么的,肯定会影响票房的,我们的第一部电影,应该要成为高票房的电影!”夏薇薇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一点都不喜欢悲剧!

“嗯!我赞同,电影既然可以赚钱就一定要选择拍赚钱的电影!”叶昭尘赞同道。

你就是个财迷而已!吴迪在心里吐槽。

“悲剧,一定要选悲剧!因为悲剧更加深入人心,我们这是要参加华夏大学生电影节的作品,这可是传统电影节,不是那种儿戏一般的微电影节,学院派评委喜欢有深度的作品,而校园恋爱电影,其实也可以拍得很有深度。”梁凉斟酌了一会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校园恋爱还能拍出深度,别开玩笑了!吴迪默默吐槽。

梁凉看着吴笛,今日的她穿着米黄色的毛衣,给人很温暖的感觉,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迷恋,他犹记得当初第一眼见到吴笛走入教室时。那让他惊艳的侧面脸颊,而后他又为她的才情所折服,只不过因为心中的骄傲,而不肯低头。

但是现在,情况又不一样了,自从吴笛完本了历史巨著《三国》之后,强势拿下遁矛文学奖,这已经让梁凉不再傲气了,他承认。他比不上吴笛。但是,他也想要让吴笛刮目相看!

这一次接到吴笛的邀请,他感觉心花怒放,只是此时此刻……看到吴迪那搂着他妹妹纤腰的咸猪手,梁凉觉得很想杀人。

就算是兄妹……就算是兄妹也不能这么亲密吧?不过还好是兄妹,梁凉腹诽着。

“一定要治愈人心才行!爱与希望,理想与勇气所交织的故事,最后男主女主路人全灭吧!”谷扬帆斜着死鱼眼。神情肃杀,杀意逼人。

喂喂。已经成了灾难片的剧本了啊,这群人不都是写校园故事的高手么?怎么感觉完全不靠谱?吴迪觉得不知何时他竟然成了吐槽役……

当然,现在吴迪反正是很快乐的,因为他正很自然地搂着自家妹妹的腰,鼻尖萦绕着妹妹那让他熟悉又迷恋的淡雅体香,他会告诉所有人。妹妹纤腰的手感,真的是一级棒么?

至于某男那不善的目光,他已经见得多了,根本不放在他的心上。

吴笛见到众人意见有分歧,她思考片刻。直接综合了一下:“那么就以喜剧结尾好了,但是,过程却很让人揪心,也很治愈人心,甚至让观众们落泪,认为这肯定是悲剧了……最后却给所有观众一个惊喜。”

果然还是自己的妹妹最靠谱!吴迪一边点头一边想着。

夏薇薇忽然笑了:“这个想法很棒啊,因为小笛你现在的名声……肯定很容易骗到观众们的,最后给个喜剧的结尾,一定会让观众们非常惊喜,嗯嗯,就这样吧,过程看起来很悲剧,但结尾却是喜剧,这是经典的欲扬先抑手法嘛!”

众人也都点头同意,梁凉也感觉不错,虽然不是悲剧,却胜似悲剧,其中依然可以用最文艺的手法来包装。

“第二个议题,确立人物,这个就比较明确了,既然是校园恋爱故事,那肯定是一男一女,但是这里又有分歧,以谁为主?”

吴笛的意思大家都很明白,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就好比后宫漫与少女漫一样,一个男性视角一个女性视角,这种恋爱电影,如果是男追女的话,那必定是男主视角,当然这不意味着女主戏份会少,简单来说,就是男女谁主动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弄明白,其实剧本主线就很清楚了,要么是男追女经过一系列波折最后在一起,要么是女喜欢男经过一系列波折最后在一起。

“肯定是男生主动啦,我觉得剧本大致可以这样,将女主设定成校花,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各方面都很优秀,反正就直接让小笛本色出演好了。然后男主么,当然不能是痴心的高富帅,那是男二号的必备人选,所以男主是一个总是在学校惹是生非的家伙,但是却暗恋女主,而老师见男主调皮,就让严格自律的女主去调教男主,然后各种纠结误会,却在打打闹闹中羁绊越来越深……最终是男女主走到一起的大团圆结局!”

吴笛听了夏薇薇叙述的大致剧本,忍不住吐槽这分明是除了结局不同之外都是《那些年》的翻版嘛,不过这种差生与学霸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灰姑娘的故事一样经典,各种矛盾冲突根据两人的性格、身份,很容易展开。

“就两个字,俗套!为什么不可以是女追男呢?剧本应该是这样,女主设定成一个女汉子,明明容貌很好,却因为不善于打扮而很不起眼,正所谓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女主原本就是个懒女人。而男主吧,肯定不可能设定成那种普通人了,只要不是现实主义的电影故事,这种恋爱电影,就一定是穷吊丝逆袭白富美或者是女吊丝逆袭高富帅的经典套路,所以男主设定成完美贵公子高富帅,就让在场的吴迪、叶昭尘本色出演好了。整个剧本的主线,就是女汉子为了高富帅而奋发成了女神,正能量满满,最终和高富帅走到了一起。”这是谷扬帆的看法。(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章 最好的素材

一时间,众人也七嘴八舌,踊跃讨论起来,支持夏薇薇与支持谷扬帆想法的人,几乎是持平的,直到那位配乐大师周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周默对众人说道:“我想先确认一下,这部影片我们吴总会不会参演?”

夏薇薇直接代替吴笛回答道:“那当然啦,这可是小笛的处女作,无论如何,她都会担任本片的第一女主角!”

周默闻言,不由眼前一亮,他才不管吴笛的演技合不合格,他这一次又直接向吴笛询问道:“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完全以吴总你个人的奋斗经历,作为影片的素材呢?当然,因为题材是校园恋爱故事,所以不管你当初是如何奋起的,现在都直接将原因归结到‘暗恋’上好了,因为暗恋,所以为了自己暗恋的人,而做完美的自己!”

周默的意见无疑非常有建设性,甚至这也可以降低对吴笛的演技要求,因为吴笛完全可以真正的本色出演。

这个意见让在场的不少人沉默然后思考了一会儿后,便一致同意了,女主的设定初步是本来很平凡无奇,但因为暗恋男主,想要更加接近男主,所以时刻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一个最有魅力的女孩。

所以男主的设定,基本上也可以确定了,是那种符合所有女孩憧憬与幻想的白马王子,虽然依然有人吐槽这实在是俗套,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众们还就是吃这一套。

从本质上来讲,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灰姑娘”模版式的故事,但是影片中的“灰姑娘”却凭借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了“耀眼的公主”。这无疑是非常打动人心的。

而就在大家都接受了这个看起来不错的剧情主线时,梁凉又补充道:“其实我们还可以这样设定,男主其实在一开始也暗恋‘灰姑娘’女主,具体原因可以有很多选择,比如说早就发现了女主的善良,因此被感动。或者干脆是小时候的青梅竹马,之后却搬家了……总而言之,男主与女主两人其实互相暗恋而却又各自都不知道,但观众是知道的,然后观众们自然而然就很期待两人能够互相坦诚,而这个过程,我们就可以好好地让观众们纠结了。”

“这个设定虽然也很俗套,但却很有意思。如果结局美满的话,是个很经典的爱情童话故事——我暗恋你。最终却发现你也暗恋我,这是多么让人向往的事情。我认为,不论是小说、动漫还是电影,能够满足人们对幸福的向往,就是一部好的作品,所以我认为可以采纳梁凉的这个设定。”谷扬帆表示了自己的赞同。

“那么,这个男主角的人选呢?难道请某位当红小生?”夏薇薇忽然插了一句。

吴迪这时忽然开口道:“没必要了,我觉得我可以演这个角色。而且一定可以演好。”

开玩笑,他难道会眼睁睁地看着吴笛去表演如何暗恋别人?这个男主角。他当仁不让!他会说当初就一直暗恋着吴笛么?那样的心境,他最明白了啊!

“妹妹啊,你觉得怎么样?”吴迪对吴笛说道。

吴笛横了他一眼,不过心中却也觉得,要她去表演如何暗恋别人,那还真感觉压力颇大。但是如果是男性的自己的话,那自然毫无压力了。

“我觉得反正舞台是在学校中,其中的主角配角大概都是学生,所以学生角色我们可以内部消化,至于老师、校长什么的。可以请一些大牌明星客串,他们会给这个面子的。”吴笛这样说道。

众人都明白了,吴笛这大概是同意了吴迪当男主角的请求,不过想想也是,怎么看吴迪都是她最亲近的男人,让他作为影片中自己暗恋的对象,似乎正好。至于兄妹?反正是电影,大家都知道这是假的。

确立了剧本的主线,以及大概人设之后,就可以设定配角,丰富细节了,效率也一下子变得高起来了。

因为每个人都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特长,就比如说台词吧,梁凉在这方面非常出色,预计影片播出之后,会出现很多经典台词。

而在人设方面,叶昭尘、谷扬帆都是此中好手,他们一致希望将男、女主角以及其他配角都设计得很“萌”,这里的萌并非动漫中的萌,而是一种让观众们的喜爱程度,越萌的角色,肯定越让观众喜欢,而观众们也肯定更希望他们能走到一起,能够有这样的效果,就非常不错了。

众人整整搞了三天,终于完成了它制成剧本的前期准备,它的大概故事情节便是:陆小雅(吴笛饰)是某高中一年级一个最最平凡的女孩,她完全不会打扮自己,总是戴着老土的黑框眼镜,但这位平凡的女孩偏偏爱上了学校中最优秀、最帅气、打篮球也最厉害的高二男生——黄迪(吴迪饰)。于是她做了很多傻傻的小事,只为能引起黄迪的注意。比如申请参加校篮球队的啦啦队员却在筛选时被喜欢黄迪的女同学(俞筱饰)羞辱;她不惜参演根本没有人在意的乐队(黑白格子乐队全部友情出演),还不断地锻炼自己的文笔,积极投稿,与此同时,她还努力奋发向上的学习,这些只为能靠黄迪再近一点,毕竟黄迪除了又帅打篮球又厉害以外,学习也非常棒,总而言之,他是真正的校草。

虽说周默提出可以根据吴笛的个人经历来提取素材,但很显然大家不可能将女主设定成一个胖妞,要不然这简直就是为难现在拥有完美匀称身材的吴笛,如果是有职业素养的专业演员的话,那说不定人家为了表演会主动增肥。

所以还不如直接设定成一个平凡的女孩,现在化妆技术太发达了,能将丑女变美,当然也可以将美女变丑,只要将穿着打扮、发型等等改一下,美少女吴笛就变成了平凡少女陆小雅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一章 《暗恋时光》

剧情还在进行之中,不过陆小雅这个人物形象显然已经渐渐丰满起来了,她的那种坚韧、善良、纯洁的品质,肯定会让观众们非常触动,说起来,别看吴笛戴着一双老土的眼镜,仔细看看的话,依然可以看出她的绝色,而且演员本身,粉丝也多得惊人。

这个人物会让某些女性观众,产生一种共鸣,也会让不少有过暗恋经历的人,产生共鸣——

暗恋上一个人,满心思的被吸引,制造所有跟他不经意的偶遇,绕大圈就为经过他教室,在他面前紧张的无所适从,搜集关于他的一切,偷偷看他的每一个小细节和动作,在旁人谈论他的时候表面显得一潭死水,可是内心早已是翻山倒海兴奋不已。睡觉时紧抱的枕头幻想成是他温暖的手臂。为他改变自己,变美丽,变优秀,只为能和他站在一条线上而已。多年心如刀割的暗恋,一半痛苦一半快乐。

这些就是陆小雅的暗恋,也是所有暗恋过的人产生共鸣的地方。顺带一提,陆小雅在影片中的闺蜜是由“肥姐”曾巍然饰演的,谷扬帆觉得这两位片中互相温暖的平凡女孩之间的关系,可以好好地展开一下,温暖观众们的人心。

铺垫了这么久的高潮终于来了,仅仅一年,陆小雅的努力让她在高二之时成为学校名副其实的风云人物。她变成了男生们眼中最可爱,最温柔和最值得追的校花级女孩,但陆小雅心中依然收藏着她那小小的愿望。黑白格子乐队已经成了整个学校的知名乐队,殊不知在乐队表演的时候她的表现被黄迪的铁哥们叶畅(叶昭尘饰)注意,她那灵魂般的空灵歌声太吸引人了!一首《最初的梦想》征服了所有人!

最后,在黄迪即将高中毕业之时。她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黄迪表白,却发现黄迪已经在一个星期前接受了夏雪(夏薇薇饰)学姐,这夏雪还是黑白格子乐队的成员,与她关系还不错,这让陆小雅心如刀绞,于是两人又一次错过。

其实按照大部分治愈人心爱好者的想法。直接在这里结局就足够了,一定能让观众们虐得死去活来,以此来告诫观众们,别傻了,暗恋是没前途的,赶紧表白吧!

某些以谷扬帆为代表的这种典型的报复社会心理、丧心病狂的剧组成员,还补了一刀,其实,黄迪没有和夏雪在一起。是出于当初对叶畅的承诺,他不想失去他的兄弟,只有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看着她,也是种幸福。

“你们难道不觉得这个‘黄迪’欠抽,要是在现实中,我绝对不会这么窝囊的!”吴迪看到大致的剧情走向后,十分激动地表示了对男主角这种“送女”行为的不满,这男主绝对是绿帽控吧?还好陆小雅最终以学业为由。拒绝了叶畅。

“只是男主角的设定罢了,一开始就已经将他设定成了一个非常讲义气的男人。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那种……至于你嘛,为了你妹妹,插兄弟两刀是不带眨眼的。”叶昭尘倒是一脸笑意,他反正觉得这剧情很有意思,虽然感觉非常俗。

“你们只是为了纠结而纠结罢了,玩弄观众很开心是吗?”

“少来。结局明明是,八年后,男女主角都有了各自的成就,陆小雅成为一名知名作家,获得多项文学奖。而黄迪则成了一位在国际上都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在一次陆小雅的访谈节目上,主持人请来了黄迪。时隔八年,两人再一次相见,陆小雅问黄迪有没有结婚,而黄迪回答,我一直在等着那个人。陆小雅笑着哭了……看看吧,多美满的结局,多感人的结局,八年的感情,依然没变,说明这就是真爱,我们拍摄的,就是一部关于真爱的故事!”

叶昭尘觉得这故事拍出来一定棒极了!

“太假了,爱情童话而已,不过在这样一个感情变得廉价的时代,这部作品也许真的可以取得骄人的成绩。”吴迪这样说道。

其实这部影片的吸引人之处,肯定不在于那虚幻的感情,而是一种暗恋的情怀,所以这部影片的名字被众人命名为《暗恋时光》。

要说校园文艺小清新的恋爱故事,其实本质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如何能够做到让观众感动,让观众产生共鸣,细节上的刻画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这部《暗恋时光》,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细节、气氛的烘托方面是非常完善的。

最终,这个剧本将由安吉拉以及安吉拉的编剧团队制作完成,选角方面也已经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在这样的过程中,主要角色虽然大都是本色出演,但进行专业培训还是很有必要的,最起码该懂怎样面对镜头等基本常识。

而在选角的过程中,王静姝这位当初电影学院毕业的“专业人士”,将会出任吴笛试验的陆小雅的班主任,不过她的戏份不多,只能算是个打酱油跑龙套的。

不过即使如此,她也已经感觉非常满足了!

“笛笛,小姨爱死你了!我当初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演员,可惜现实太残酷,而现在,我居然第一次表演就可以登上大荧幕,想想都觉得好激动!”王静姝对吴笛这样说道。

“小姨,以你的资产,完全可以自己拍电影来玩了,可是你总是宅在家……”吴笛回复道。

“有钱也要有组织力才行呀,这一点我反正是比不上你的,以后有什么新想法,一定要喊上我啊!”王静姝嘱咐道。

确实如此,电影可不是写小说,一部好的电影,是很多人齐心协力之下完成的,尤其是在拍摄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保证没有缺漏,后期的剪辑和制作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微电影比起电影来说,工作量小得太多了,所以普通大学生也能玩,但真正的大制作电影,却需要专业人士,尤其是电影技术越来越发达后。(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二章 时也命也

华夏京城,清晨,在一家还算不错的宾馆内,章冬雪已经整理好了衣服,她对还在床上的男人说道:“我感觉和你不是很合适,我们还是分手吧。”

男人那帅气的脸上微微苦涩,他可是华夏大学有名的才子,在大学中的很多活动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与章冬雪在某个大型晚会的主持活动上结识的,然后他主动追求了对方,结果让他很意外,原本以为很难上手的章冬雪,却真的成为了他的女友。

男人很想要认真经营这份感情,哪怕它有实无名,他也并不介意章冬雪之前曾交过两任男友。

只可惜,他发现所谓的男女之情,只有一方努力是完全没用的。

男人平静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哪怕他们昨夜还耳鬓厮磨……算了,能免费玩这样的美女我也赚了,分了就分了吧,这是男人的想法,以他的容貌和才华,想要女友没有任何困难。

可怜网上那群盲目崇拜这位华夏大学女神的粉丝们,他们也许不清楚,这位清纯女神长得漂亮归漂亮,将她压在身底,或许心理上会有一种异样的征服感,不过她那平坦的身材,还真是让人感觉不太舒服,被骨头咯得疼,没有肉感呐……

章冬雪很快就有了第四任男友,正是以她为女主,将要拍摄的微电影《叛逆青春》的导演朱南天,他算是华夏新生代的导演,今年二十六岁,已经用几部广告片证明了自己的才华,他在京城影视学院所取得的成绩,也让人刮目相看。不过他的长相身材么,可以说是肥头大耳……

限于成本问题。朱南天只能拍摄微电影,而剧本也不是什么金牌编剧弄的,而是他自己原创。

既然是微电影,基本上不可能在影院上映,而只可能在网络上发布,他深深知道。在网络上,怎样的微电影是最吸引人的。

那就是要有擦边裸露的镜头,要有争议性的话题,要有粉也要有黑,总而言之,想要一炮走红,就只能剑走偏锋!

“所以你看,小雪啊,无论是你。还是我,都希望这部微电影成功,能拿下华夏大学生微电影节的金奖,好吧,最起码也要拿下网络人气奖,就必须要奉献一些东西了,这是为了艺术!”

在极为豪华的宾馆,朱南天搂着自己的女友章冬雪。他其实更在意的是如何在电影上取得成功,到时候。以华夏娱乐圈的尿性,他的性福生活还远吗?

这年头可不是所有的导演都像那位陈思飞那样另类,导演和女演员,发生些这样那样的关系,是很正常的事情嘛,而明星们之间。聚在一起溜溜冰什么的,更是娱乐圈的常态,不过要小心的是可别被记者抓个正着,那可就要坐牢了。

章冬雪的家庭,在这一次华夏政体的变革中。成了牺牲品,否则她也不会走到这么一步。

她其实在华夏大学的学业,完全是一塌糊涂,她已经感觉自己毕业都有危险,这个时候,她的救命稻草,仅仅剩下她在网络上那虚高的名气。

她要借着这样的名气踏入娱乐圈,而她这“华夏大学高材生”的名头也可以多吸引吸引眼球。

“南天,我都听你的。”章冬雪乖巧地俯下了身子,熟练地取悦自己的男友。

朱南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想到章冬雪那清纯女神网络红人的身份,感觉真是棒极了!

“其实我这《叛逆青春》中程婷这个角色,如果你能表演好了,很能磨练你的演技的,她毕竟是个极为叛逆的角色,很富有争议性,而你却走的是清纯女神的路线,这样一来,那种反差感,肯定可以让人印象非常深刻,这样一来,我们这部微电影没有理由不成功!”

“而且,你这清纯女神的路线,其实也需要开始转变转变了,娱乐圈的玉女是最不可能有的,全是包装出来的,而且作为一个演员,要脱才会得奖,这不是没道理的事情,当然,就算要脱那也要脱得文艺!在这里我感觉我要道歉一下,因为我要拍的这部《叛逆青春》其实比较低俗,但这只是暂时的,为了人气,一切都是值得的!”

“再有一点,清纯女神,有一个吴笛不就够了么?你还是别凑热闹了。”朱南天提到吴笛时,眼中闪过一丝向往,想想人家的出身,再想想人家的才华,还有对方那完美的容貌,啧啧,这才是真正的女神啊!

至于眼前这位在他面前俯首帖耳的,呵呵,这样的凡俗女子也太多了,朱南天有理由相信,什么时候这位“清纯女神”翅膀硬了,或者又找到更大的金主了,那她一定会毅然离去。

娱乐圈是最功利的地方,大家心知肚明就好,要玩什么感情的话,那还是算了吧。所谓的明星模范夫妻,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让那些相信爱情的人失望。

娱乐圈也是充斥着丑闻的地方,其实某些圈子比娱乐圈还要肮脏,比如说官场,但是谁让大家都用放大镜在看娱乐圈?一有什么艳照、毒品相关的消息,立马传得纷纷扬扬。

这个时候,章冬雪听到“吴笛”这两个字,她的动作微微一顿,然后又继续下去了,她恍然间似乎想起了和她同班的日子。

已经没有什么竞争的必要了……不知为何,她有些想哭。

章冬雪确认将主演新生代导演朱南天首部微电影《叛逆青春》的消息已经确认,在网上进行了持续炒作,不少粉丝都表示了期待。

由于资金、人脉限制,除了在网上,其他纸质媒体、电视媒体对此报导力度都不大,别看章冬雪的人气在网络上很高,但那是虚高,看有没有影响力,还是要看传统媒体。

所以,当吴笛的电影处女作《暗恋时光》即将开机,并且导演还是全世界都享有盛名的安吉拉.梅森时,不论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般,纷纷想要探究更多的内幕消息!

什么微电影,比起安吉拉与吴笛联手的电影,差得太远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三章 各种宣传报导

别看《暗恋时光》是一部几乎不需要任何特效的小成本文艺片,但它的制作成本却要三百万华元,现在华元是整个东方世界通用的货币,它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对于一部小清新文艺片来说,它其实已经算很高了,这还没有加入宣传费用。

主要原因便是,安吉拉这位大导演,向来精益求精,她拍电影的风格与吴笛那个世界的“世界之王”卡梅隆很像,对待电影,完全就是一丝不苟,哪怕是这样一部有关校园故事的电影。

事实上,安吉拉作为一名女性导演,对如何拍摄以感情戏为主的电影,自然有着极强的天分。

当然,要宣传这部电影也很简单,直接用吴笛在大荧幕上的处女作来宣传就行了,那些盲目相信吴笛的公司,一定会争相希望在电影中植入广告,这样一来的话,成本也会降低。

在发行方面,这部《暗恋时光》也没有任何问题,煌萌财团当然是有自己的院线的,在国外也有很广的发行渠道,而吴笛可是聂馨予的女儿,在确认《暗恋时光》拥有不错的票房潜力之后,院线一定会安排这部电影在黄金档期,比如说明年的情人节,这个世界的情人节是在一月份,来历如同七夕那样,是根据某个神话传说约定俗成的……

在各种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暗恋时光》已经开机了,而吴笛进军电影界的消息也终于让不少媒体得知。

“天才美少女作家吴笛与好莱坞的天才小姐安吉拉.梅森联手打造《暗恋时光》!这是一部文艺小清新的恋爱电影,预计将会在来年的情人节上映,非常值得……”——《娱乐星》最新消息

“这将会是一部真正触动人心的电影,它实际上可以算是一部个人传记电影,而影片内女主角的个人经历,有强烈的吴笛的影子。所以它肯定能获得不少吴笛粉丝们的青睐……预期能够取得不俗的票房成绩。”——《娱乐周刊》电影版块

“我们刚刚采访了整个《暗恋时光》剧组,发现这一部校园电影的主要角色,竟然都是新人演员!不,连演员都算不上,他们大都是吴笛的朋友……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可以确认。这只是吴笛玩票性质的电影,哪怕有大导演安吉拉坐镇,这电影的专业性……确认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新周刊》罗桓记者评论

……

各种媒体的报导自然各种各样的态度都有,有盲目跪舔的,他们早就将自己媒体销量寄托在那些吴笛的铁杆粉丝身上了,他们知道,只要他们各种吹嘘吴笛,就一定有吴笛的粉丝乐意看,反正越肉麻越好。这些装作脑残粉的媒体可以将吴笛的一切举动都从正面来解释。

还有像《娱乐周刊》的这种高级粉,他们通过干货颇多的详细报导,以一种看似中立的方式出现,实际上却是暗中力挺吴笛,这种方式的报导,往往也可以搔到那些吴笛粉丝的痒处,使得他们很乐意购买《娱乐周刊》。

至于像高级黑《新周刊》中罗桓记者的报导,还有一些无脑黑的媒体。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

其实不论媒体是怎样的态度,他们都只是为了利益而已。他们明白,只要报导与吴笛相关的内容,就可以吸引眼球,有那些实力雄厚的媒体进行详实地报导,一些八卦小报当然只能剑走偏锋,玩一些“看图说话”的技巧。各种虚假报导,但内容却极为惹人眼球。

而这些报导,可都是自发地报导,仅仅凭借这样自发地宣传阵势,就可以看出吴笛在整个华夏的影响力了!要知道。一般一部电影前期的宣传,那都是要给媒体出钱的,想要票房高,宣传一定要跟上才行,毕竟现在可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了,而是眼球效应的时代!

所以有时候,某些大制作的烂片,却能够通过宣传将人忽悠进影院,看完之后破口大骂,口碑极差,可越骂它的票房反而越高,这就可以看出宣传的作用了,有时候全民痛骂,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这会勾起其余人的好奇心——到底是怎样的烂片,才能让这么多人骂?一定要去看一看。

而在网络上,却传着各种各样的八卦,这部影片的女主扮演者吴笛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了,而男主扮演者,吴笛的亲哥哥吴迪,则因为一则绯闻,而遭受到了意外的关注。

要说吴迪的名气,其实也不算小了,早年还因为是“钢琴新星”而饱受关注,只不过后来却逐渐沉寂,再然后又因为被曝光出他和自己的妹妹吴笛旅游时的各种亲密照,而备受关注。

虽然有人一直在以阴暗的心理认为,他与他妹妹绝对就是近亲相奸,但是更多的人则觉得,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如果他们俩之间真有鬼的话,肯定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地亲昵,所以他们只是关系比较亲密的兄妹而已。

这样的看法,在众人已经知道吴迪与吴笛真正的身份后,得到了近一步的证实,人家的母亲可是互联网的掌控者之一,能够轻易封杀一些消息,若是真有两人之间真有什么丑闻,估计早就在网上封杀这些照片了。

而且,这个世界的华夏可没有什么计划生育政策,而是鼓励生育,独生子女很少,一般都会生两个,据某些权威人士统计,如果正好是生了两个儿女的话,那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的关系将会变得非常亲密,这种例子有很多……

吴迪的绯闻对象,正是吴笛的闺蜜夏薇薇,据某些小道消息传闻,吴迪与夏薇薇是真正的男女朋友关系,而且吴迪非常喜欢这个夏薇薇,而为了这个夏薇薇,他还经常从京城往中都跑。

某些中都大学的学生还证实,在校园内曾看到过两人在校内某著名广场上拥吻。

至于吴迪与夏薇薇是如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的,当然是吴迪的妹妹牵线搭桥。(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四章 异类

这个绯闻可谓有鼻子有眼,各种逻辑也很自洽,所以有不少人对此都深信不疑。

当然,也有一些对电影、电视剧行业比较了解的人,都清楚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间,各种各样的绯闻是最多的,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宣传方式,所以这种绯闻没有任何可信之处。

不过也有一些坚信吴迪与夏薇薇是男女朋友关系的人(其中大多是吴笛的粉丝,他们一点都不希望看到吴迪和吴笛的关系太过亲昵,哪怕是兄妹),这些人认为,吴迪与夏薇薇都算不上什么明星,如果要炒作绯闻的话,根本轮不到他们,所以这个消息肯定是真的。

某些手眼通天的人,还得到内幕消息,说在影片中,吴迪这个男主角还接受了夏薇薇这个配角的表白,这难道还不明显么?

就在这样各种报导各种绯闻的宣传之中,《暗恋时光》这部电影已经有条不紊地拍摄起来了,由于安吉拉在影片上的精益求精,她在拍摄时简直变成了一位“暴君”,就连一直表现得很好的吴笛,都被安吉拉毫不留情地训斥过。

在这样的过程中,吴笛自然觉得这业余演员与专业演员之间的差距真是够大的,不过还好,大部分人都是本色出演,都是学生,这身上的学生气也很浓,这反倒是一个卖点了。

大概两个多月的拍摄,这部影片已经杀青了,它的后期制作也无需太长的时间,毕竟只是校园恋爱电影,不是什么真正的大制作电影。

“这演员真不是人当的啊!”吴迪对自己的妹妹感慨道。

此时,兄妹俩正在自家的马场,一人骑着一匹纯血马。悠闲地放松着,现在正好是元旦的假期。天边的夕阳与晚霞,火红火红的,十分美丽。

“你都占了薇薇的便宜,还不满意啊?”妹妹的语气忽然有些不满。

吴迪感觉自己很无辜,他哪有占夏薇薇什么便宜。也就因为剧情需要,搂了她一下而已,整部片子可以说已经纯到极致了,连一个接吻的镜头都没有!不过这倒是挺契合主题的,这是一部讲述“暗恋”的电影,需要的就是这种单纯,如果出现什么接吻甚至激情镜头的话,反倒是破坏这种感觉了。

没错,要说这部片子的剧情。其实非常俗套,就是一个关于“暗恋”的爱情童话而已——我暗恋你,你也正好暗恋我。但是在安吉拉那高超的导演技术下,那种纯纯的感觉,会让人觉得非常触动!

“你就算吃醋也别的吃得这么明显嘛,这会让我更加自恋的!”吴迪直接从自己的马上下来,然后骑到了妹妹的马上,从后面将自己的妹妹紧紧搂入了怀中。他用自己的胸膛,享受着妹妹后背那每一寸柔软的肌肤。他有些贪婪地呼吸着自己妹妹的味道,感觉幸福极了。

“我哪有吃醋了,你给我下去,别老是这样!”妹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肘向后轻轻地捅了一下。

耍小性子的妹妹可真是可爱呢……吴迪这样想着,然后又翻身下马。他反正很听自家妹妹的话。

“我忽然想知道,你从以前那个样子,变成现在这样,真正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吴迪仰着头,望着骑在马上的吴笛。一脸好奇。

吴迪其实也很自恋,他也有自恋的资本,他在演戏时的表现,仅次于吴笛,可以说是天生的演员,真不愧是当政客的料,但是他时常在想,吴笛能变得越来越完美,是不是就是因为他呢?

“如果你变成一个女孩,你会怎么做?”吴笛反问道。

“那当然是要做一个完美的女孩,就像我家妹妹一样。”吴迪笑呵呵地回答道,如果他真成了女孩的话,绝对会这样做的。

“那不就行了,其实呢,我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灵魂和你一样,不过我那个世界的历史和你这个世界的一点都不同,我最近要写的《文明》系列,就是我那个世界的历史,这个解释如何?”吴笛极为坦然地说道。

“哦?那还真是有趣呢,不过这样倒确实很符合逻辑!真不愧是我呢,能够为我培养出这么一个完美的女孩子,还具有妹属性,实在是太棒了啊!”吴迪也非常开心地说道,他已经完全信了。

“变态果然没救了,一般人得知这样的真相,一定会觉得太恶心了,这么漂亮的女孩身体中,却有一个男性灵魂!”吴笛微笑着,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

“灵魂也分男女么?反正啊,我最喜欢我自己了,不论是男性的我,还是女性的我。”吴迪握住了自己妹妹的手,感觉很奇妙,像是心跳的频率都变成一样的了。

“你这种表白被人听到的话一定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自恋的巅峰,大概就是你这样了。”

“没错,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能配得上我,除非是女性的我,而如果我变成女孩,也一定要嫁给男性的我!”吴迪大声说道。

吴笛翻了翻白眼,觉得像她自己这种人应该很少,很多人估计都很讨厌自己,不可能喜欢上自己,果然,她就是一个另类呢,吴迪也是。

就在这元旦的假期之中,由章冬雪主演的《叛逆青春》已经在网络上发布了,这部微电影以男主角撸管的镜头为开篇,这样的极具话题性的噱头一下子就吸引了众多关注着这部微电影的网民,而它的人气,也以极快的速度攀升!

这部微电影讲述的是一位正值青春期的问题少女程婷,由于父母离异造成的价值观错误,而生性胆怯的武秋寒被程婷深深吸引,从而追求程婷,在过程中为了保护程婷同时让程婷找回自我,改变错误的价值观做出了大胆勇敢的行为,直至用鲜血和意志唤醒了程婷,用身残的代价验证了这青春的价值。

作为问题少女程婷,在这一部影片中,有大量擦边镜头,这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要知道,饰演程婷的章冬雪,之前可是清纯女神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五章 文艺青年们的愤怒

从这部《叛逆青春》的电影情节来看,无疑是很积极的,主线便是怯弱的男主角拯救叛逆女主的故事,在这样的过程中,男主角因为要保护女主,原本怯弱的他,却变得真正勇敢起来,而最终叛逆的女主也终于走上了正道……

但是它其中大量少儿不宜的镜头,实在太让人闹心了,最关键的是,女主的扮演者还是章冬雪,怎么可以这样?

而随着这部微电影发布在网上,朱南天暗中布置的幕后推手,已经开始吹嘘他的这部微电影了,什么“反应当代青春期少男少女最真实最前卫的微电影”“这是一部伟大的微电影,它展现的是一种情怀……”“实在是太让人感动了,看哭了”等等之类的评价已经出炉。

“作为校园类电影,《叛逆青春》让人惊喜。虽然故事老套:木瓜呆男喜欢上泼辣美女,而且所有的段落都似曾相识。但它算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它包括了一切校园青春类电影应有要素:漂亮的女主角,呆呆的男主角幼稚的追求,英雄救美……而能让看电影的人一下被抓住,无疑归功于女主角章冬雪:作为天蝎女,她展现出蝎女的神秘与美艳,再加上清纯美女饰演叛逆美女的反差感,即使没有演技也能让人眼前一亮。而其他配角个性鲜明,包袱抖的也恰到好处,整体略带夸但张效果不俗。50分钟的片长,节奏得当。不会觉得无聊,也没有草草了事。总结来说,《叛逆青春》——很不错”——荷叶网某网友的五星十分评价。

在文艺青年聚集的荷叶网,这部刚刚发布的微电影似乎一下子成了这个网站的宠儿,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评价人数。而且这些人都一致认为,这是一部足以在华夏大学生微电影节上拿下金奖的好电影!

不少无敌喷子也闻风而动,他们当然也被章冬雪饰演的这个角色雷得不轻,但是无论如何,章冬雪作为他们捧出来与吴笛作对的网络红人,肯定是要帮一把的。

要知道。之前《暗恋时光》这部吴笛的电影处女作正在拍摄的时候,所有的风头再一次被吴笛抢去了,这让无敌喷子们恨得咬牙切齿,他们都感觉自己被狠狠地打脸了,因为在这之前,他们根本没预料到,吴笛竟然也要拍一部电影,而且还不是小打小闹的微电影!

“这部《叛逆青春》虽然是微电影,但肯定要比即将上映的《暗恋时光》强。哪怕后者的导演是安吉拉,但主演是吴笛就是硬伤,因为吴笛根本就不是什么专业演员!章冬雪在这部微电影中表现出来的演技,一定完爆吴笛!”某个名为【黑人无罪】的无敌喷子在荷叶网一边吹《叛逆青春》,一边贬低还没上映的《暗恋时光》。

这样一边倒的叫好,让真正在荷叶网聚集的文艺青年们也来了兴趣,以为这《叛逆青春》继之前著名的微电影《追梦无悔》后又一经典之作,于是他们纷纷决定去拜读一番。并准备给它写自己的影评。

景富亦就是这样一名文艺青年,不过他对于荷叶网中的一些评论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有好多评论都是夸张地抬高章冬雪,然后贬低吴笛呢?

景富亦既不崇拜章冬雪,也不迷恋吴笛,但他心底却认为,这两个女孩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这章冬雪充其量是个网络红人而已。但吴笛,则是一名真正的作家,才华有目共睹,这哪里是章冬雪可以比的?

吴笛在荷叶网的诸多文学作品,其评分可以说非常高。平均在九分以上,她的那一篇发表在《解语》上文章《双生花》更是让许多文艺青年读得如痴如醉,认为这篇文章的质感,太让人着迷了,即便它很难懂,但是却无需去懂,就能体会到那样一种感觉。

景富亦也喜欢吴笛的《双生花》,他从那字里行间都能体会到这位著名女作家所散发出来的才情,他所阅读的,就是那一种feel……

这样的富有才情的文艺女青年,又岂是章冬雪可以相比的?

或许这部微电影真的很经典吧……景富亦这样想着,然后打开了这部电影,正好是在限时免费的时候,要不然它播放十分钟后,就要付费观看了。

看到这开头,景富亦就忍不住皱了皱眉,这男主角也太……忍忍吧,说不定后面就好了。

然后就看到女主程婷常常出入游戏场所、酒店、迪厅,和一群非主流姐妹、富二代鬼混。穿名牌、抽烟、酗酒、拜金、逃课、打架、泡夜店、耍男人……最后还做无痛人流。

其中的卖肉场景有很多,说实在的,看到章冬雪这样一位清纯美女,在电影中卖肉,那种反差感确实让人很刺激,但是,景富亦可是抱着看《追梦无悔》这种真正的经典微电影来的,不是来看近乎情色的微电影的!

看完之后,再看看荷叶网上那高达9.9分评价,以及评论区一片叫好之声,他冷笑一声,写下了一篇名为《这烂片的价值就是证明荷叶网被水军占领了!》——

“……片子本身无论在艺术或者技术上,毫无可取之处,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烂片很多,大多关上不看而后删除便是,我为什么如此和这个片子较真不能关上之后无视,是你们这种突破道德底线的宣传口径,实在是让我愤怒。……如果你们只是为了发泄兽欲,请直接拍A片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所谓的点击率和炒作噱头加给人生世界观尚不成熟的孩子们么?每个人都会手淫,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叛逆的经历,但是片子中所呈现的又是多少人的曾经?……SB。”

如同景富亦这般被恶心的文艺青年们开始了自己的反击,他们几乎都投了一星的评价——

“靠妞和床戏吸引大家的傻逼片子……”

“女主角除了哭就是哭,也没有像《追梦无悔》一样让人眼前一亮的点,无法勾起我们的回忆,我不明白你们盲目的用网络词汇是能代表着什么?听起来只能让人更恶心,能再假点么?”

“尼玛给五星的都是托吧!!!章冬雪这根本不适合演这角色,清纯女神完全毁了,做作也就算了,还找一这么2b的男猪脚!!!还让不让人活了!!!烂透了的剧情,烂透了的演技,好不容易有一反派角色黑社会老大,活生生演得像刚出道的!!!”

……

而这个时候,《暗恋时光》已经举办完了首映式,媒体们的评价非常不错,然后它正式在影院上映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六章 看电影

自从被《叛逆青春》坑了之后,文艺青年景富亦便一直对什么具有“校园”“青春”“恋爱”之类元素的电影产生了小小的偏见,他甚至都有了一种明悟——校园电影千篇一律,狗血俗套,没有任何品味的价值。

可是,校园电影却常常又喜欢玩文艺,不过是局限在校园中的男女恋爱故事罢了,再挖掘也挖掘不出什么内涵的,那还玩屁个文艺。

所以他认为,看那些无病呻吟的校园电影,还不如看那种大制作的商业特效电影,无论它的情节如何,至少可以让人在视觉上充满了享受。

因此,即使号称两位天才美少女联合打造的校园小清新电影《暗恋时光》已经上映,他也生不起去电影院观看的念头。

而当荷叶网又掀起了一股《暗恋时光》的风潮时,他顿时产生了一种反感,因为他想起了之前让他看了之后觉得恶心的《叛逆青春》。

即使他已经在荷叶网狂喷《叛逆青春》是由水军炒出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部微电影《叛逆青春》在网络上的人气非常高,而主演章冬雪也因为这部电影,被更多的人所熟知,名利双收,看样子似乎可以一举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对此,他感觉十分恶心,华夏自从政体改变之后,风气愈发堕落,各种牛鬼蛇神全部都跳出来了,一切以资本看齐的时代,已经到来,媒体完全就沦为了资本的工具,有奶便是娘。

而参加过首映式的媒体们,对《暗恋时光》贴的标签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暗恋情节,错过就太可惜了”“95%的人都有同样的经历。不可不看”“

这种情感的微妙,在影院封闭而黑暗的角落里,全情投入到银幕营造的暗恋时光中,才会得到更深切的感受”……

如此一片好评之下,让景富亦愈发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他还看到荷叶网那高达8.5分的评价。竟然与他欣赏的最近上映的一部好莱坞文艺片相持平,而46.1%的五星推荐,远高于他喜欢的那部文艺片的39.5%。

“切,荷叶网又被水军占领了嘛,好吧,可能是吴笛的那群脑残粉太疯狂……真是乌烟瘴气!不过这个8.5分,至少比《叛逆青春》那9.9分要靠谱,好像那SB电影现在只有5.5分了吧?一粉顶十黑,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景富亦一脸厌恶的合上电脑。然后往电影院走去,他作为一名能够独立思考的文艺青年,决定要戳破这同样一部被炒作出来的校园片的完美幻象。

“什么?2.40的《暗恋时光》的电影票已经没了?”景富亦一脸惊讶,在他想来,这种校园片在票房上是没有任何竞争力的,所以他也懒得网上订票了,直接来现买现看吧,结果才发现这《暗恋时光》好像非常火爆啊!

“嗯。非常抱歉,你也知道今天是情人节。而来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情侣们非常多,所以……”

景富亦只能无奈地说买下一场的,结果下一场的票也卖完了,这简直坑爹!小清新校园恋爱片搞得跟商业大片似的闹哪样啊?

结果景富亦只能买了晚上的票,他灵机一动,买了两张。又拨了个电话:“陈丹啊,晚上一起看电影怎么样?”

“诶、诶?唔……不会是《暗恋时光》吧?”

“怎么,你看过了?”

“没有,不过好像听说非常好看!好了,我当然同意。有免费电影干嘛不看!不过,真没想到学长你居然会邀请我……”陈丹最后一句话声音顿时小了下来。

约定好了时间地点后,景富亦挂了电话,然后笑了笑,这个陈丹是他公司的后辈,好像还是他高中时的学妹,没想到如今居然进了一家公司,这倒也算是缘分。

说起来,景富亦当年高中时也算是风云人物了,作为一个文艺青年,他弹得一手好吉他,经常在什么晚会上露一手,再加上他的样子也有些小帅,所以他在学校里的人气还挺高,曾经被女孩主动表白过。

晚上的时候,景富亦与陈丹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影院,期间陈丹总是有一些试探性的话语,毕竟今天可是情人节,看得还是据说很好看的恋爱电影《暗恋时光》,这当然让人有些遐想……

陈丹在高中时,也曾暗恋过这位学长啊,如今嘛,心中自然还是有些情愫的,毕竟大家都是单身。

结果陈丹忍不住直接问了,说是学长你为什么邀请我看这部电影。

“现在的水军太猖狂了,媒体也全都看钱办事,它们都说这部《暗恋时光》好,我觉得完全是炒作,所以一定要来亲自验证一下!”一边说着,景富亦还掏出了自己大屏幕手机,打开了记事本,准备记录自己要疯狂吐槽的地方。

“呵呵呵呵呵……”陈丹翻了翻白眼,她感觉自己真是个大笨蛋,而且,学长难怪你现在还是单身,真是注定孤独一生!

电影很快就在众人的期待中开始了,坐在电影院的,几乎都是一对又一对的情侣,谁都知道,在黑暗中,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做,接吻什么的,已经是寻常的事情了。

随着无敌文化公司的logo在荧屏上出现,那是非常有艺术系的两个字“无敌”,只要是对看过动画电影的人,都应该熟悉这个logo,它在缓缓形成……logo的下方则出现了——无敌文化公司出品。

开篇是一段对校园的特写,毫无疑问,这是吴笛的母校,外国语高中,它现在其实已经让不少人有种亲切感了,毕竟那部人气爆棚的《灌篮高手》,主角所在的学校就是这座高中,主场则是这部高中的体育馆。

景富亦暗暗点头,他觉得这部影片的导演安吉拉,水准还真是不错,一个对学校的特写,似乎就营造了一种非常清新的校园氛围,让许多经历过高中校园生活的观众,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认同感,然后就会慢慢入戏。(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七章 神转折

能让观众们入戏的电影,是一部好电影的前提,因为一旦让观众们入戏了,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忽略某些合理性,甚至还会因为某些俗套的狗血情节而落泪,过后想想,才会觉得,我还真是傻啊!

当吴笛这位女主与她那位曾巍然扮演的死党出现在大荧屏上时,景富亦差点喷了,这居然是吴笛?

老土的黑框眼镜,穿得松松垮垮的校服,皮肤也根本没有她那些写真照上那么白!好吧,一般写真照都是美化的,但这样的打扮与她某些在网上流传的生活素颜照也相差太远了!只能说现在的化妆技术也太神奇了!

这甚至让景富亦都不敢相信她是吴笛了,她现在完全就是一位容貌中下的平凡学生妹。

而她与她的死党正在做的事情,却让景富亦会心一笑,她们俩正在偷窥篮球场上的帅哥……

“这男主角真帅啊,听说他好像是吴笛的哥哥扮演的?”陈丹忍不住说了一句。

“我倒不是很清楚。”景富亦回道。

大荧幕上的吴迪确实在耍帅,他本来篮球技术就好,说到底他当年打篮球就是为了耍帅给吴笛看,现在是耍帅给所有观众看,还不要用替身。

只见吴迪轻松戏耍几位防守球员,然后杀进去以一个拉杆上篮而引起了不少围观学生的惊呼……

景富亦微微点头,这种清新的校园气息,让他觉得很舒服,心说这才是真正的高中校园嘛,之前那个《叛逆青春》中的高中,那是什么玩意!

随着剧情的进行。观众们都已经渐渐入戏了,景富亦准备好记录槽点的手机也自然而然地收了起来。

不少细节都让人颇为触动,比如吴笛饰演的女主因为暗恋男主,上厕所都会绕一大圈,只为用余光瞥男主一眼,故意待在楼梯口。与死党聊天,因为她知道男主会从这里路过,然后她就能多看男主几眼了……她那种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样子,似乎一下子就击中了许多观众的内心。

吴笛的演技,让所有的观众,在这一刻,忘记了她原本的身份。现在,她只是影片中那位平凡少女陆小雅,一个偷偷暗恋着帅气学长的少女。

暗恋其实是一件半是甜蜜半是忧伤的事情。尤其是当吴笛看到吴迪因为在篮球场上的帅气表现,而吸引了许多少女,并且似乎还与那位俞筱扮演的少女关系不错之后,她是显得那样失落……

这到底是演技,还是她真正的内心想法?或许她自己都分不出来了,观众们更加分不出来了,他们只会觉得,吴笛演得太棒了。她将一位暗恋少女演得活灵活现!

暗恋其实并非单方面的,作为校草的吴迪。与吴笛也有互动,甚至还为吴笛出头打架,结果被教导主任训,这一段让许多观众看得非常爽,尤其是某些女观众们,作为一个女孩。谁不希望有一位白马王子护着自己?

总而言之,吴迪帮了她好多次,吴笛很笨拙地回应,却都不敢表白,吴笛在私下里还因为吴迪记住了她的名字。而非常开心,反正男主与女主似乎显得很契合,这种渐进式的情感,让人的期待越来越强——如果他们走到一起就好了。

不对……以吴笛那坑人的风格,这绝对会是悲剧吧?景富亦有些郁闷地想着,他在看这部《暗恋时光》前,一点都没有看剧透。

一个又一个让人会心一笑,温暖人心的细节,将所有的观众都拖入了这清新的校园恋爱故事之中。不仅仅是男主和女主的,还有女主与她那位胖闺蜜的,曾巍然本色出演,她那豪爽大方的性格,使得她总是撺掇吴笛去追吴迪,却又经常搞砸了,引起观众们的阵阵笑声。

这样甜蜜温馨的情节,却让景富亦愈发认为,吴笛这是要坑掉所有观众……

接着就是女主为了男主而努力奋发向上的情节了,这种正能量满满的情节,实际上是非常让人有感觉的,尤其是当加入了一些群众们喜闻乐见的打脸情节,比如说那位俞筱扮演的女配角嘲讽吴笛努力一点都没用,永远也没法成功,结果转眼间吴笛凭借不懈的努力而成了女学霸……

随着时间的推移,吴笛终于凭借优异的成绩,能够在国旗下进行讲话,而且她还是黑白格子乐队的灵魂人物,让整个乐队都成了学校的骄傲!要知道,之前黑白格子乐队可是让许多人都看不起的,这又是让人感觉酣畅淋漓的情节。

“如果骄傲没被现实大海冷冷拍下

又怎会懂得要多努力

才走得到远方

……

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

实现了真的渴望

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

实现了真的渴望”

一首《最初的梦想》不仅仅让影片中观众,为舞台上的光芒耀眼的女主而沉醉,也让影院中的观众们大呼过瘾,因为此刻的吴笛,再也不是之前的丑小鸭了,而真正成了让人无可挑剔的白天鹅!

没有人会承认,她还是当初那个平凡少女,此时的吴笛,是真正的女神!

一直非常入戏的陈丹,只觉得眼睛热热的,在女主结束演唱后,影片中观众们那热烈的掌声与欢呼声中,她一下子因为感动而哭了,她被影片中女主那种坚韧、奋发,最终有了这么大的收获而触动,然后落泪了……

同样完全入戏的景富亦,也觉得这个情节非常让人痛快,前面的“抑”与现在的“扬”所形成的反差感,让不少观众都表示喜闻乐见,最关键的是,吴笛与吴迪两人的感情,似乎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这么美好的暗恋,这么感人的暗恋,终于要成真了!

景富亦只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他当然也很期盼男主与女主走到一起,怎么看两人都是那样般配……

“卧槽!这男主特么的犯病了吧,居然……”景富亦感觉非常不爽,关键时候这个男配角叶畅捣什么乱啊!

“虽然这个男配角也很帅,但是他太让人不爽了!”陈丹也忍不住想骂人。

整个电影院一片哗然,关键时候来这种神转折,让人的小心肝受不了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八章 哭了一片

众所周知,一般恋爱电影都会有纠结的地方,简直就是有感情戏就必定纠结,如果说之前的情节是热血欢乐向的话,那后面的情节完全就是文青纠结向,明明互相倾慕的两个人,却一直没法成为真正的恋人……

影片也似乎文艺起来了,各种各样的美景出现在了荧屏上,拍摄手法很有味道,似乎是在烘托一种气氛,而这样的气氛则让人非常揪心,与之相配的,则是渲染力极强的配乐。

“得了吧,作为一个吴笛的忠实粉丝,我就知道,前面的温馨治愈,都是为现在的致郁做准备的,结局肯定是男主与女主错过,不是这样的话我裸奔出影院!”

“哎……看来这次确实该信你了,想当年老子的暗恋,也是这样无疾而终呐,现在看得太让人揪心了!”

坐在景富亦前面的一对好基友,正在唉声叹气地讨论着,让景富亦觉得心烦意乱,不过理智地来看,现在这种文艺纠结,其实很有水准,不论是镜头,还是演员的演技,简直就是浑然天成!

而在吴迪为了兄弟,而接受了那位黑白格子乐队中夏薇薇扮演的女配角夏雪时,景富亦一下子抓紧了拳头,这个男主真是……太让人窝心了!

但是景富亦却又不得不承认,通过整部影片来看男主的性格的话,他似乎就是那种非常仗义的老好人,非常乐于助人,还品学兼优,他这种性格,还真能做出这种事!

陈丹这个时候正捂着自己的心口,显然也在纠结……

紧接着,让整个影院的观众们都默然无语的是。吴笛所扮演的女主,终于表白了,她表白的方式也极为文艺,她当面递给了吴笛一张彩笺,上面写着——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字迹一如既往地唯美。与之前一个很经典的女主记日记的镜头呼应了,女主日记上的字,非常漂亮。

结果吴笛却得知了吴迪已经接受了夏薇薇……

整个影院的气氛,一下子就压抑了下来,随着吴笛那一边落泪一边又要强颜欢笑地说“很好,学长和学姐很般配,一定要幸福”之类的话时,景富亦身边的陈丹,“哇”得一声就哭了出来!

不仅仅是陈丹。影院中不少感性的人,都忍不住抹眼泪了,想想吧,吴笛为吴迪努力了这么多,从一个非常平凡的少女,变成这样清纯美丽的女神,还用这么富有文艺气息的句子来表白,收获的却是吴迪已经有了夏薇薇(虽然是假的)这个女友的消息。这特么的也太让人郁闷了!

大家现在可以说都已经被这位坚韧、努力、有才华的女主吸引了,再加上吴笛本身的魅力。他们显然都是站在吴笛这一边的……而现在,这样的努力,却换来了这种坑爹的回报,还有什么好说的?

“嘶……看吧看吧,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吴笛的作品就是专门骗人眼泪的。呜呜呜……”

“喂喂,你一个男生,哭什么哭啊,话说你既然知道了你为什么还来看,而且还拉上我。一般看这种电影的,都是情侣吧?”

“难道你能觉得这部电影不好看?”

“呃……倒也不是,前面看得很过瘾也很轻松,不过后面也太纠结了。当然,女主是超萌的妹子可以秒杀一切。‘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啧啧,这种表白,如果是我的话,我绝对接受了!”

“少来!我们家的吴笛女神绝对不会喜欢你这种人!”

“切,我就是意淫一下罢了,你激动个屁啊!”

……

景富亦听着前面一对好基友的各种抬杠,原本心中的纠结化作了嘴边的一笑,只能说这部《暗恋时光》确实功力深厚,让他这种久经致郁的文艺青年,都能这么纠结。

紧接着,经典的狗血场景来了,倾盆大雨下了起来,忧伤的音乐也响了起来,而失恋的吴笛明明想要笑,却又压抑着哭,走到了雨中,那种又哭又笑,又不甘却又嘴硬着祝福吴迪,此等演技,让人拍案叫绝!

甚至还让人产生一个念头——吴笛是真的太爱吴迪了,要不然她为什么要这么伤心?

若是观众们没有入戏的话,一定会觉得这种失恋跑雨中的镜头很狗血,但已经入戏的观众们,配合那忧伤的音乐,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却觉得这样的镜头非常有感染力!影院中抹泪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女生甚至还肆无忌惮地大哭起来!

“吴笛,我恨你!这么折腾女主!”忽然有人大骂。

“别恨她了,她失恋得这么痛苦,你还恨?话说女主就是她自己吧?”有人回了一句。

“额……我是说女主陆小雅!吴笛就是在折腾陆小雅!”

景富亦深深吸了一口气,简直是既狗血又带感的镜头!

再然后,就是男主翻相册的情节,他除了篮球打得好以外,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甚至以后的梦想也是当一名摄影师,然后观众都发现了,相册中从一开始,就表明吴迪早就注意到了暗恋他的吴笛了,并且也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位纯洁无瑕的少女,每一张照片都有一句他写给吴笛的话。

最让人觉得唯美的一张照片,无疑是吴笛坐在校园内林间的长椅上,拿着一本书,安静地阅读,她那种文艺与知性,似乎要从照片中挣脱出来……

相册的末尾,也写了一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吴迪看着看着就开始抹泪,并且还悔恨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呢?另一边,吴笛也在痛苦,只是抱着自己的双腿缩在床上,配乐则是这部影片的主题曲《暗恋时光》,由吴笛作曲作词并亲自演唱的歌曲,曲调十分煽情,极富感染力。

但要是理性地来看的话,这无疑也是一个让人揪心的狗血镜头,反正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入戏的观众,却各种抹眼泪擤鼻涕。

然而,当大家还沉浸在忧伤中时,真正的结局却又让所有观众惊喜不已!

没想到八年后吴笛与吴迪再次重逢,然后我未嫁你未娶……

搞了半天居然是这种结尾,这竟然是一部爱情喜剧!(未完待续。。)

第五百七十九章 太值得了

整个影院的观众们,尤其是刚刚抹眼泪的,最后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那一对好基友干脆互相挤兑起来了:

“你不是说以吴笛的风格,绝对是悲剧么?现在看样子最终男女主还是走到一起了,这妥妥的是喜剧啊,刚刚你说什么来着,说是如果结局是喜剧,你就裸奔出影院?”

“少来这一套!我刚刚哪有说这样的话……再说了,虽然结局确实让人惊喜,但过程难道还不纠结么,总而言之,这种‘致郁人心’就是吴笛的风格没错了!”

“切,说话不算数的家伙,不过看在这部电影质量还不错的份上,我也就懒得跟你计较了。”

“哼,我们家吴笛女神主演的电影,当然是最好看的,她的演技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不像一个新人演员!”

……

景富亦作为一名文艺青年,这时却觉得心中空落落的,他原本想要记录的电影槽点,一口气看到最后却几乎一个都没记录下来,只因刚刚他在看电影时,太入迷了。

虽然现在在回想一下,整个电影的情节似乎完全就是没有太多新意的校园恋爱电影,主线情节非常俗套,某些地方还很煽情狗血,但是在一个个让人触动的细节,契合电影气氛的配乐,以及导演那高超的拍摄手法之下,这样一部电影却化腐朽为神奇,让人一口气看下来,自然而然地就入迷了。

说起来,景富亦其实早就已经做好了接受悲剧结局的准备了,实际上对文艺青年来说,悲剧结局才是最让他们有各种各样写影评的欲望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暗恋一般来说总是无疾而终,甚至连最终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

可景富亦没想到的是,这部电影最后却来了一个超大的转折,男女主错过之后又重新走到了一起,这种事情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太小了,说到底这只是一个爱情童话而已。但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爱情童话,让人心里暖暖的,好像又相信爱情了。

与景富亦一起来看电影的学妹陈丹,原本就因为男主与女主的错过而哭得稀里哗啦的,而最后看到结局时,微微一怔之后,却哭得更加惨烈了,还抱着学长景富亦的胳膊哭……

陈丹当然是想起了自己!

不过她当年比影片中的女主还要悲剧。她连告白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她却也在多年以后遇到了自己暗恋的学长,结果她还是没有勇气告白!

陈丹感觉自己实在是太窝囊了,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又不是女主那样的学霸女神,而且学长当年就没有在意过她,现在似乎也对她没有任何超越同事之外的感情,两人只能说是比较熟悉的朋友而已。

景富亦看到陈丹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只以为对方先是被影片的窝心的地方弄哭了,最后峰回路转的喜剧结尾。又让对方一下子非常感动,然后就哭得更加严重了。

事实上,影院中像陈丹这样的女孩有不少,还有一位最惹人眼球的,则是坐在第一排的一个体型肥硕的胖子,他似乎是独自来这里看这部电影的。其他的人都已经离场了,他还呆坐在那儿,双手捂着自己的脸,无声地哭泣着……

谁没有一场半是甜蜜半是忧伤的暗恋?可惜,谁又能够幸运地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唯一?

有多少两情相悦,是真正的两情相悦?

有人总觉得这世界这么大,找到一个爱人总是容易的。可是,最终与你走进婚姻殿堂的人,真的是当年你一眼喜欢上的他/她吗?

或许多年以后,在得知对方有了另一半时,只会产生一种淡淡的失落吧,可是内心深处,却又不停地抽痛。

还是回不去了啊……

景富亦不知道这部电影触动这位学妹的心事,他只是无奈地拉着对方离场,耳边却听到观众们感慨的议论声:

“这场电影看得太值了,简直让我想起了当年学生生涯中的种种往事。”

“是呐,非常好看的电影,回去要好好地推荐一下,这才是真正的小清新校园片嘛,里面好像连吻戏都没,最多就是搂搂抱抱,这电影也太纯了,不过我就喜欢这种纯!”

“为了吴笛来看这部电影果然棒极了!里面还听到了吴笛为这部电影所创作的新歌……就是看到吴笛表白失败后痛哭的场景,太虐心了,当时就想砍了那个男主!虽然那家伙确实很帅。”

“吴笛的演技真心没的说,感觉完全神了,话说吴笛会不会真的表白失败过啊,要不然那段又哭又笑的镜头怎么可以那么传神?”

……

这样的议论声传到景富亦耳中,也让景富亦感慨不已,说起来他原本还是来找茬的,却没想到这部《暗恋时光》这么有吸引力,让他都忘了自己来的初衷了。

不过有一点让他非常欣赏,那就是这部校园片确实非常纯,没有通过任何卖肉、激情镜头来吸引人,而影片中也极力淡化了各种社会因素,没有什么借电影来讽刺什么,可以说小清新到了极致。

景富亦几乎可以想象,那些对电影比较挑剔的人,一定会批判这部电影没有什么深刻的内涵,也不具备任何批判力,纯粹就是一部爱情童话罢了,尤其是那个超大转折的结尾,反而会让某些喜欢悲剧的人,觉得这是个败笔。

但对景富亦来说,好就是好,他不是那种固执的文艺青年,一味的清高,事实上,他也很喜欢看商业电影,他觉得商业电影与艺术电影都有各自的长处。

从本质上来讲,这一部《暗恋时光》其实是一部商业电影,别以为小清新电影就不商业了,只是它的卖点与一般商业片不同而已,如果说某些商业片卖得是特效的话,那小清新电影卖得就是一种情怀,一种让观众们产生的共鸣,要不然为什么在吴笛那个世界,《那些年》的票房会那么高?(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章 口碑极佳

所以既然这部电影让景富亦喜欢了,那他就一定会为它说好话的,他怎么说在荷叶网也是比较有名的文艺青年了,主要是他几乎不媚俗,也没什么特别崇拜的人,他能够尽可能地保持独立思考。

而不得不说,当他忽然想起了之前让他恶心的《叛逆青春》时,他才感受到,这一部《暗恋时光》是多么难能可贵,在前者各种卖肉卖不正确的价值观,通篇似乎都充满了拜金主义时,后者却能够以纯粹的暗恋而取胜。

他原本准备赶紧回去,写一下自己的影评,与圈子里的好友分享一下,并且再狠狠地用《暗恋时光》来踩一下《叛逆青春》,然而他的这位小学妹陈丹却硬拉着他去了酒吧……

景富亦与陈丹坐在吧台时,才觉得这位学妹情绪有些不对,这喝起来也太生猛了吧?

当景富亦拉着摇摇晃晃的学妹出来时,陈丹却接借着酒意向他大声表白了!用的居然还是电影中女主向男主表白时的那句话——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不得不说,这种唯美文艺的文言,写在彩笺上表白非常有意境,能够触动人心,但要是在嘴上表白的话,那还真是别扭,实际上它也不是正确的表白的方式,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山上有各种树木,树木上有各种树枝,这是一目了然的,而我喜欢你你却不知道。

用这话表白,还不如干脆利落的来句“我喜欢你”……

这只能说明,陈丹实在是入戏太深了。

景富亦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愣了一愣,不过他很快就回想起了自己与学妹相处的日子,忽然有种恍然的感觉,他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最终他接受了陈丹的表白。之后两人还结婚了,他们时常在心底感谢那一部叫做《暗恋时光》的电影,因为正是它,真正撮合了这一对情侣。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暗恋时光》的影响力似乎越来越大了,因为它那非常不错的口碑。使得越来越多的观众进入影院去看这一部电影,甚至还有看了多次的。

在荷叶网上,它那火爆的势头也没有减弱,虽然因为某些黑子,它的评分从8.5分降到了8.2分,但却不能否认它的一片好评:

“观影的两小时我宛如走入时光隧道,我仿佛看到当年那个冲动的愣头小子,只为心爱的人能看自己一眼而做出的种种傻事。对我来说,《暗恋时光》不只是一部电影。还是一段值得永远珍藏的回忆。”

“我靠!!!能不能别这么狗血啊!!!但是这么狗血,却从头好看到结尾,根本停不下来!!!”

“是前面会让你沉浸在熟悉感里会心微笑,最后又能让你潸然泪下的片子……一定一定一定要看……”

“本来一直挺淡定的,无非是一个长相普通内心自卑的小姑娘为了心爱的人改变自己的故事(我可对主演吴笛一点都不感冒,她的书倒确实不错),这些事不曾发生在我身上过,所以没什么共鸣。但在男主拒绝女主后,翻着贴满照片的相册回忆这些年自己同样单纯幼稚到有些傻的反暗恋过程时。我瞬间就被秒了,我竟然没有暗恋过谁,这算什么青春,我的人生简直不完整……”

当然,除了好评之外,这样一部纯纯的小清新校园片。却有它的致命伤,那就是主线情节太狗血,还有结尾不符合文艺青年的口味,对于某些挑剔的观众来说,或者说那些没有产生共鸣的观众。他们就抓着这一点不放,不过评价倒也算中肯——

“结尾太多余,这世上有多少暗恋能修成正果?女主暗恋男主,以及男主反暗恋女主,已经很假了,最后再来个这种结尾,就感觉像是为了安抚观众一样,完全没有必要。”

“刨除这个回忆的主题,通篇的烂桥段还真是让人头疼,以后要慎看这些了。果然校园片基本上都是垃圾。”

“是挺清新的,可是也不至于担得起这么高的评分。可能是吴笛确实很讨文艺青年们的欢心吧。”

“看了让人昏昏欲睡,因为桥段太烂俗,不过还是有些亮点的,比起号称打动所有观众的暗恋来说,让我感动的其实是女主与她那位闺蜜之间不离不弃的深情。总而言之,至少比卖肉的《叛逆青春》好多了,《暗恋时光》起码是个正常的高中校园恋爱片,至于那什么《叛逆青春》,呵呵。”

……

景富亦也写了有关这部电影的影评,其中包括他看这部电影的前因后果——他原本是想去找茬的,却没想到一下子被吸引了,然后他又借着这部《暗恋时光》,狠狠地批判了一下之前那部让他恶心了的《叛逆青春》。

不过这一篇影评中,却也有不同于流俗的地方,在诸多文艺青年表示一致厌恶那个画蛇添足的结尾时,他却这样写道:

“那么,再这样下去,就是影片给出的童话一样的荡气回肠的美好的结局了。这是我们许多人都不可能有的经历——许多年后,大家已经在社会上兜兜转转,经历了许许多多。如今,我们能光鲜亮丽的坐在电视机前,笑谈自己的过去,将自己曾经暗恋过的经历,没事儿般的放在众人面前。不过当曾经执迷的他真的在你面前,你才会发现,原来那些刻骨铭心,依然刻骨铭心。我未嫁,你未娶,我们虽然表面上故作淡定,在内心却都无比执着的等待着对方。这是《暗恋时光》给出的一个美丽的结局,也是许多人不曾拥有的、只能在银幕上圆掉了的梦。

这也是电影最美丽的地方。它能帮助我们造梦,去实现那些现实里也许会充满遗憾的事情。陆小雅和黄迪的故事,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也足够动人,这就像我们曾经的回忆那样,在那个炎热的夏天里,座位前座位后……**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的让我们心动。”(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一章 才不是兄控呢

在这样一片叫好声的情况下,《暗恋时光》的票房急剧上升,它似乎非常符合学生党的胃口,尤其是初、高中的小女生们,以至于她们反而是为《暗恋时光》摇旗呐喊摇得最凶的人。

原因很简单,这部影片本来就给了这些小女生一个YY的机会,哪怕自己确实是“丑小鸭”,说不定通过努力也能变成“白天鹅”呢?虽然这种可能性其实很小……

而许多观众以及影评人,都认为这部影片的最大的亮点是女主角的扮演者吴笛,某位著名影评人更是这样评价道:“作为一个新人演员,不,其实吴笛根本算不上专业演员,谁都知道她其实是一名作家,从来没有表演的经验。但是她却将一位平凡少女到美少女的转变演绎得让人拍案叫绝,这种演技的拿捏度实在是太惊人了!”

唯一能够解释吴笛可以拥有这样的演技,是因为她的本色出演,因为曾经平凡过,所以能将过去的自己演绎出来,却不知道,对吴笛来说,表演的本能已经融入了她的骨子里。

大多数吴笛粉丝对于影评人们这样的吹捧,自然欢欣鼓舞,觉得吴笛是无所不能的。

然而让小女生们更加喜欢的,却是吴迪扮演的这个男主,实际上这个校草人物并无需要太多的演技,可谁让吴迪的外表非常帅气呢?对于小女生来说,这位又帅又专情的男主角,哪怕他并没有演绎出灵魂,也一点都不要紧,反正帅就是正义!

正因为如此,其中大多数人都很讨厌的男配角(就是因为他而导致了男女主之间的错过),也就是叶昭尘所饰演的那一位。却因为长相英俊,而反常地得到了某些小女生的喜欢,甚至还觉得,这位在影片中追求起女主来热情大胆的帅哥,其实也挺适合的女主的,为什么不选择他呢?

这三位俊男靓女。大概是这部电影中人气最高的角色了,实际上曾巍然饰演的那个闺蜜角色也让人挺感动的,可是因为容貌与身材,人气不算太高,而夏薇薇的那个角色,因为出场率还比不上俞筱这个反派女,以至于她的人气也不高。

然而,夏薇薇因为和吴迪之间的绯闻简直是躺着也中枪,她在网上遭到了不少人的诋毁……

“夏薇薇怎么配得上我家的吴殿。她肯定不是吴殿的女友!我绝对不会承认的!”

“我才不要这个女人成为吴殿的女友,她完全没这个资格!唯一能够和我家吴殿亲密的女孩,如今除了他的亲妹妹吴笛以外,其他人都不用想了!”

……

正兴致勃勃地看着网上对《暗恋时光》评价的夏薇薇,却在这个已经建立起来的度娘吧中,看到了不少一看就是初、高中的小女生对自己的吐槽,她自然觉得不爽,心说我才跟吴迪没有任何关系呢!谁知道这种绯闻是怎么传出来的!

吴笛正好在夏薇薇的身边。夏薇薇就向自己的好友倾诉道:“小笛,为什么我会和那家伙传出什么绯闻啊。真是不爽呢!”

“网上无聊的人太多啦,根本没必要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这次《暗恋时光》能够成功,可是大家的功劳,我要给大家办一个庆功宴,然后每人包个大红包!”吴笛心情愉悦地说道。

“红包?哇都是小钱钱啊……没错,我们的这部电影票房赚翻了。简直就是抢钱啊,小笛,你有没有兴趣再拍电影?”夏薇薇似乎有种趁胜追击的欲望,这次电影的成功,让她觉得。拍电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回报率也超高。

然而吴笛却摇了摇头,她极为清醒,只是淡淡地说道:“别看现在有很多人在吹捧我的演技,但是我自己却知道,我的演技比那些专业演员差得远,这次要不是完全是本色出演,根本就不可能演得这么好。”

“小笛你是完全入戏了吧?”夏薇薇问道。

“嗯,在表演的时候似乎完全变成了片子中的女主角,那种感觉……还真是难以形容,很奇妙。”吴笛感觉自己能入戏,也是因为她曾与片子中的女主角有过相同的经历,但是要说她恋爱的对象,却是那个已经消失了的男性自己,她就是为了取悦自己而生的。

不,现在还有那一个他,也是她自己,比原来的他还要好。

夏薇薇听了这个回答,心里却有些发堵,她一针见血道:“也就是说,你对那位男主,是真的暗恋咯?话说我在看这部电影时,那个你表白失败后那种流露出的那种痛苦,真是精彩到了让我揪心……你啊,是不是真的爱上他了?”

“诶、诶?电影是电影,现实是现实,我、我怎么会喜欢他,再、再说,他是我的哥哥,嗯,只是哥哥而已。”吴笛急急忙忙地否认,脸上却有些发烫。

实际上在拍电影的时候,有一个情节让吴笛到现在都有些心跳加速。那便是暗恋吴迪的少女,在晚上睡觉时,幻想着抱着吴迪的胳膊睡觉,实际上却是抱着一个抱枕。但是因为要拍这个幻想情节,所以她还是抱住了吴迪的胳膊,那时候闻着他身上的阳光温暖的味道,还是那样让自己熟悉的味道,让吴笛感觉很安心,再也不会孤独的感觉。

没有谁比自己更让自己放心了啊。

夏薇薇看到吴笛这个样子,心里却有些酸酸的,不过,她发现如果自己抛弃对吴迪的成见的话,那确实是个无可挑剔的男人,单论外表与气质的话。要不然她也不会因为和吴迪闹绯闻,而让某些心智不健全的小女生嘲讽了。

只不过,吴笛与吴迪的关系却让她感觉很头痛,这完全就是一个定时炸弹,要是他们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那可是会身败名裂的……哎,这样一想,也许我和那家伙传绯闻的话,倒是可以保护小笛,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绯闻就让它随便传吧。

“小笛你干嘛脸这么红,明明我指得是片中的男主角,难不成你是直接将他当成你哥哥的?兄控也要有个限度吧?”

“才没有脸红呢!兄控什么的,绝对没有这种事!”

“噗……哈哈。”(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二章 收获颇丰

夏薇薇现在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了,她可还是黑白格子乐队的队长,虽然这个乐队的灵魂人物其实是吴笛。

在女子乐队普遍毫无建树的情况下,黑白格子乐队可能算不上最专业最有技术水准的乐队,但它因为有吴笛在,乐队成员的颜都还不错,所以它的名气怕是女子乐队中最大的了,这一次又有《暗恋时光》为它做了宣传,自然也就更增加了它的名气。

所以夏薇薇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面对非议的时候已经很从容了,毕竟她有好朋友吴笛做自己的榜样,说起来,她还因为和吴笛关系不错,而被某些人恨屋及乌呢。

当然,夏薇薇这时在看到网络上对《叛逆青春》的一片声讨,甚至还拿《暗恋时光》来踩《叛逆青春》时,她就觉得十分痛快,想当初某些人可是一个劲地黑吴笛,说她在电影上一定不会取得什么成就的,然后还死命地吹嘘章冬雪……

现在的形势,无疑在那些人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小笛,你看,我们的电影在口碑上,比那个什么章冬雪的《叛逆青春》,要好得太多了!”夏薇薇想和吴笛分享胜利的喜悦。

结果吴笛对此却没什么感觉,可能夏薇薇潜意识中受到舆论的影响,将章冬雪当成吴笛的对手,可对吴笛自己来说,她从来没有在意过这样一个陌生人。

而让夏薇薇有些不爽的是,这《叛逆青春》口碑差归差,人气却水涨船高,据小道消息传,有大金主看上了这样一部微电影,准备投资打造《叛逆青春2》。导演依然是朱南天,女主也依然是凭借这一部微电影跻身娱乐圈的章冬雪,她现在因为陷入了争议,而人气愈发高涨!

虽然网上也有很多人在骂章冬雪演技不行,但是更伤心的,其实是某些章冬雪的铁杆粉丝。在他们心目中,章冬雪无疑是真正的清纯女孩,而且品学兼优,毕竟是华夏大学的学生,可是,她为什么要演这样一部电影呢?不过后来当粉丝们发现章冬雪最终有了好的归宿并修成正果后,他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女神注定只会属于成功人士。

而在这之后,《暗恋时光》在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中收获还算不错。那些有分量的“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基本上轮不到《暗恋时光》了,别看这个电影节叫做大学生电影节,但前面这些奖项可是真正把持在学院派手中的。

《暗恋时光》这样一部电影,虽然获得了许多观众的好评,但是在这些喜欢文艺片的学院派评委看来,它本质上是一部商业片,主线剧情过于俗套,哪怕有安吉拉作为它的导演。吴笛的演技爆发,却也依旧改变不了它格调不高的本质。在这些有分量的奖项中,学院派评委更青睐一些充满内涵、意蕴以及厚重的文艺片。

因此,《暗恋时光》只是获得了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的提名,却没有真正获得它们。不过吴笛却获得了一个最佳新人奖,这说明学院派评委们肯定了她在这部电影中的演技。

但是,安吉拉与吴笛。却分别获得了最受大学生欢迎导演、最受大学生欢迎女演员这两个奖项,原因当然是这两个奖项是真正通过大学生投票来选择的,而这两位,一个是国际大导演、大歌星,一个是著名天才作家、国民偶像。本来就拥有庞大的粉丝基础,能获得这“最受欢迎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样一看的话,《暗恋时光》的收获已经完全超过预期了,能够在大牌云集的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上有这么多的收获,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至于华夏大学生微电影节,实际上它不是太受人重视,毕竟它连个现场的颁奖仪式都没有,而吴笛、安吉拉什么的,可都是上台领证书与奖杯的。

所以它根本没法和传统电影节相比,它完全就是后娘养的,《叛逆青春》在这个微电影节上,仅仅获得了网络人气奖……

有一些对此喜闻乐见的吴笛粉丝,顿时就得瑟起来了,他们直接用这个结果去嘲讽那些无敌喷子们,把这些喷子们弄得灰头土脸,可谓大大地扬眉吐气了一番,某些嘴硬的喷子,只能再次大骂吴笛粉丝毫无素质,没有绅士风度。

“小雪,把心放宽一些,在拍这部《叛逆青春》之前,我就知道要被骂。但是,被骂总比没有人气好,其实我们这一部《叛逆青春》已经非常成功了,获得了微电影节的网络人气奖,这第二部还获得了刘董的投资,那可是正常的两小时的电影,而不是小打小闹的微电影。”朱南天颇为得意地对章冬雪说道。

章冬雪只是笑了笑,显得很淑女,现在的她,哪怕表面上从来没有流露出一丝与吴笛攀比的念头,但内心深处,却终究有些不甘。

不过她也知道,她和吴笛根本没有任何比较的意义了。

“对了,我们剧组也有个庆功宴,刘董也会来,他好像是你们华夏大学的校友吧,要抓住机会哟。”朱南天拍了拍章冬雪的肩膀,向她眨了眨眼睛。

“我可是你的女友啊。”章冬雪小声说了一句。

“呵呵,人总是要往高处走的。”朱南天笑得很坦然,他可是相当实际的导演,“我从来不会做那种束缚人的事情。”

朱南天现在只想扩大自己的名气,最好获得一个新生代导演领军人物的名头,他才不会为了章冬雪而放弃一大片的森林,这年头相进娱乐圈的,可都是姿色不俗的美女。

章冬雪眼神深邃,确实啊,人往高处走。

而与此同时,吴笛的整个《暗恋时光》剧组,也在进行非常热闹的庆功宴。

由于华夏大学生电影节举办的地点是在京城,而吴笛等人也是在京城领奖的,所以这庆功宴的地点,当然也是在那里。(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三章 庆功宴

作为京城的地头蛇,吴迪当仁不让地将这个庆功宴的总策划揽到了自己的头上,说起来,这次拍电影,他的收获也很多,其中自然包括金钱上的。

吴迪首先带着众人去京城最有名的饭店之一用了餐,这家饭店他家在里面也有股份,然后又轻车熟路地带着大家去了最顶级的娱乐会所,并且还请了一些娱乐圈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来暖场。

不少人都被吴迪这样的大手笔所折服了,实际上在知道吴迪的身份后,剧组中一些在娱乐圈中打拼多年的演员,都一个劲的与他套近乎,虽说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政阀”了,如今可是真正民主自由的华夏,但是财阀却依然是存在的,而吴迪这样的财阀公子,简直就是娱乐圈内人士最好的保护伞,不结交他结交谁呢?

在会所的某个气派的大包厢内,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屏幕,无论是用它来做什么都可以,不管是玩游戏、看电影还是唱歌。

众人则坐在环形的沙发上,有玩着比较经典的ktv游戏的,有正在和陪玩的公主调情的,有吃着果盘的,而中央则是某位圈内著名的歌星在唱歌,一时间气氛显得非常热闹。

而随着劲爆的音乐响起,许多人都进入舞池,开始了放松的热舞,一时间灯光都显得**起来。

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可能是对这场庆功宴最好地形容。

吴笛也就一开始作为代表发表了一下讲话,重点就是感谢大家的努力,然后她就从这个豪华的包厢离开了。

实际上这种比较疯狂,玩得很high的聚会,她上辈子都不知道玩了多少了,甚至因为喝高了。玩得开心后直接搞上的都有,第二天醒来都不知道自己玩了几个。

在那样的时候,人与野兽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区别。

现在的她,更喜欢静谧的环境。

她独自一人来到了自己在京城所买下的一整栋公寓上的顶层花园之中,它是一个巨大的温室,花园的顶部与四周全都是用玻璃制成的。花园中还有一架性能非常出色的天文望远镜。

此时,满天繁星,她就坐在花园中的秋千上,悠闲地荡秋千,任自己的思绪在这静谧的世界中徜徉,她望着天空中美丽的星星,忽然有一种乘风归去的想法。

虽然是冬季,但在这样特别订制的温室花园中,气温却显得很适宜。而吴笛的周围,也被各种美丽的花草树木所包围着。

吴笛百无聊赖之下,便用天文望远镜观星,她忽然很想知道,这个黑科技横行的世界,在宇宙探索方面,到底达到怎样的层次了。

“就知道你在这个地方,为什么你就一点都不喜欢热闹呢?”吴迪似乎对这里也很熟悉。他很惬意地往秋千上一趟,然后就欣赏着妹妹的侧面。

吴迪刚刚倒是玩得很开心。之前跳舞还跳了一身汗,回来后先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将自己的浑身都清理得干干净净,然后就来到了这儿。

让吴迪稍稍郁闷的是,自己的妹妹似乎已经沉浸在观测星空这件事中,显然不会回答他。

吴迪素来明白。一旦妹妹专注于一件事时,她就会完全投入进去。

就像这次拍电影,他就觉得,当自己的妹妹专注于扮演的那个角色中去时,似乎就完全成了那个角色。

这样的专注力。一直是吴迪非常敬佩的地方。

吴迪仰躺在这座很大的秋千上,事实上它就是一个长椅,被悬挂在那儿,可以容纳起码三个人,他看着天上的星星,忽然间有些明白自己的妹妹为什么这么喜欢安静了。

完全没人打扰的感觉,其实很棒,就像是脱离了世界的牢笼一般。

有时候,孤独也是一种自由啊。

吴迪躺着躺着就有些昏昏欲睡,大概是因为今天已经玩累了吧。

结果就在他差点快睡着时,他忽然觉得自己身上被盖上了一条毯子,他猛地惊醒过来,才发现自己的妹妹好像刚刚为他做了这件事,他忽然觉得心里暖暖的。

“虽然这里温度正好,但是还是很容易着凉,想要睡觉的话,还是到下面的房间里去睡吧。”妹妹用平淡的语气对吴迪说着,但吴迪却可以感受到妹妹内心深处的柔软。

吴迪一直知道,妹妹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宠他,对他也是最好的女孩子了,不过表面上她却总是装出一副很冷淡的样子,因为她的脸皮很薄,而且,喜欢自己这种事,想想也真是够变态的。

这是自恋的巅峰吧?太羞耻了,怎么可以这么喜欢自己?明明无论自己再怎么完美,也总有缺陷,可是自己就是让自己着迷,这世上没有任何人比自己好了,自己永远是最棒的!

吴迪也喜欢自己,他在知道妹妹的体内也是自己的灵魂后,似乎对妹妹更加喜欢了,还总是会产生一种自豪——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完全是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呢!

他的心中连一丝芥蒂都没有,他总算明白,为何自己可以和妹妹心心相印,为何自己和妹妹在一起就会一点都不觉得孤单,为何自己会对妹妹这么迷恋……

吴迪从秋千上翻身而起,忽然拉住自己妹妹的手,让她也坐在秋千上,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用脚蹬着地,使秋千晃动起来。

在这静谧的夜空下,空中是漫天的繁星,男孩和女孩却手牵着手,十指相扣,荡着秋千,气氛显得如此浪漫。

“吴笛,我忽然想到,原来你的名字读音和我相同,会有这样深刻的含义。”吴迪有些感慨地说道。

“深刻的含义?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吴笛眨着她那纯澈的大眼睛,望着熟悉的自己。

“因为我现在已经真正感觉到,你果然就是我,并且是属于我心灵中的女性部分,不是有这样一个理论么,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她’,

‘她’身上有男性认为女性所有的好的特点。每个男人的‘她’都不尽相同。男人会对心中“她”的特点感到喜爱,在遇到像自己的“她”的女性时,他会体验到极强烈的吸引力。你就是属于我的‘她’。”(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四章 哥哥,做姐妹吧

吴迪正在侃侃而谈,其实他觉得,就算是自己,也有男性自己与女性自己的区别,男性的自己当然就是他吴迪,而女性的自己则是他的妹妹吴笛,如果现在两人都是女孩的话,那说不定性格就会一模一样了。男女的肉体差异影响了各自的性格。

吴迪曾设想过,如果自己变成女孩子会怎么样呢?

如果他身边没有吴笛的话,那他一定就会成为吴笛,一个不断追求完美的女孩,争取时刻都能够让自己赏心悦目。

然而,现在他身边已经有了吴笛,并且做到了让他无可挑剔的程度,他就算再自信,也觉得自己没法像吴笛做得这么出色了。

所以他现在如果变成女孩子……好吧,这种假设还是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怎么可能成为女孩子呢?

此时,吴笛听了吴迪的话,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和他还是有所区别的,现在的吴迪还是太嫩了,哪里比得上几乎算是阅尽天下美色的她?

吴笛的完美,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踩在无数美人儿身上堆积起来的,她们对吴笛来说,就像是一个个宝库,能让她选出她们身上的各种优点,添加到她自己身上。

“对了,我记得上次我买了好多烟花,我们在这里放烟花吧!”吴迪说完后,就下去将种类繁多的烟花拿了上来。

然后两人就放起了烟花,吴笛望着手中燃烧着的美丽烟花,再看到吴迪那副忙活的样子,脸上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吴迪买来的烟花中,似乎还有一种类似孔明灯的,将全自动的玻璃屋顶打开后。将它放飞,在空中时,它会再一次爆裂开来,形成美丽的烟火。

天空中忽然闪过一道流星,吴笛见状,便说道:“流星诶。你有什么愿望么,快在心里默默许一个,一定会成真的!”

吴迪觉得如果吴笛还没接受他,或者说他还不知道吴笛心意的话,那一定会许一个,让吴笛永远爱着吴迪,宠着吴迪。

现在嘛,这分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忽然在心中默默地许了一个,如今的我。变成女孩子后,会不会再一次喜欢上我自己?所以,请再出现一个女性的我吧,嗯,最好是青涩可口的萝莉,以妹妹的身体为模版的。

许愿完后,他又觉得好笑,忍不住摸了摸自家妹妹的脑袋。那柔顺的发丝依然让他爱不释手,他这样说道:“也不知道对着流星许愿会实现。这种说法是什么时候流传出来的,完全是无稽之谈。”

“谁说的,我感觉这其实也是心诚则灵。”吴笛反驳了一句。

“走吧,回去睡觉,为了让我家妹妹成为我的妻子,还要更加努力!”吴迪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吴笛原本想说些什么。不过却什么都没说。

“妹妹啊,你可别觉得这事很困难,等到以后我们华夏凭借如今的政体,真正成了法制社会后,我一定要修改掉那些阻碍我们的法律!”吴迪现在是信心十足。

洗漱完毕后。回到了自己房间的吴笛,又习惯性地拿出一本书读了一会儿,然后就躺在了床上。

以吴笛对吴迪的了解,这家伙逮住机会一定会想要和她睡一张床的,还会将她当成柔软香香的抱枕,不过今天吴迪似乎确实累了,所以夜袭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

等等……我什么时候竟然已经习惯了被兄长大人夜袭了?吴笛有些无奈地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好像确实太放纵吴迪了。

不过吴迪有一点让她比较满意,那就是这家伙似乎有点“发乎情,止乎礼”的意思,甚至可以说是“柳下惠”,他除了拥抱吴笛以外,没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满意的同时,却为什么莫名其妙有种失落感……吴笛甚至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些许怀疑。

吴笛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吴迪却知道,因为当他抱着吴笛时,他只会全身心地充满了一种温馨感,反倒是将那种男性的欲望压倒了,大概只有他在做春梦的时候,才会对吴笛充满欲望吧?

吴笛索性不想了,说起来,她虽然在心里已经接受了吴迪,但还确实没有做好进一步的准备,她感觉这样享受着男性自己的宠爱,就已经足够了。

说来也奇怪,今天吴笛似乎难得特别困,然后就美美地进入梦乡了。

她还做了一个很宏大的梦,那就是她带领了所有人类征服了星辰大海,最终还依靠自己的力量创造了一方宇宙,结果吴迪向无所不能的吴笛许愿,说是要一个青涩的萝莉吴笛,里面的灵魂是他自己……

这种愿望也太奇怪了吧?

不过,一向宠着吴迪的吴笛,依然满足了他,这只萝莉的外表,实际上是缩小版的吴笛,像是一个真正瓷娃娃,她大概是十二岁吧,六年级的小学生。

说起来,那个时候的吴笛,还没有暴饮暴食,无论是容貌身材,简直可以算是完美萝莉,才刚刚发育,胸口微微凸起,那种青涩苹果的诱惑,让吴笛自己都难以把持。

我可不是像兄长大人那样的变态萝莉控、妹控……吴笛迷迷糊糊地想着。

待到吴笛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她忽然觉得自己胸前那弹性十足的玉兔,似乎被什么抓住了,她不由浑身一震,只当是吴迪这家伙终于憋不住向自己的妹妹伸出了邪恶的手掌,她终于怒了,一把掀开自己的被子。

然后,吴笛整个人呆住了,没想到伸进她睡衣之中的,竟然是一个女孩子,然后她的容貌……还是十二岁的萝莉吴笛!

萝莉吴笛浑身赤裸着,她的双腿蜷曲在那儿,却勾勒出了完美的曲线,她的一只手的拇指塞在自己的嘴巴里,似乎在吮吸着,另一只手则紧紧地抓住了吴笛的胸部,她的神情是那样的天真可爱,简直让人醉了……

萝莉吴笛醒来过来,睡眼惺忪,吴笛只能对她柔声道:“你可不可以把手放开?”

萝莉吴笛看到吴笛时,似乎一下子惊醒了,她赶忙将手拿开,急急忙忙地解释道:“妹妹,我真不是故意的……诶、诶,明明我昨天睡在自己床上的啊,等等,这声音?”

嗯,十分纯正酥软的萝莉音呢,还兼有吴笛那特有的空灵之声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五章 两个吴迪?

吴笛对自己的容貌已经非常熟悉了,毕竟她会经常照镜子,然后为自己的模样所陶醉……

不过吴笛发现,自己的容貌已经永远定格在了十七岁,而身材趋向于完美之后,也已经永远保持着那样了,无论她如何大吃大喝、暴饮暴食,总而言之,她就是永远的美少女——吴笛。

吴笛那完美的身材并不是那种夸张的丰满,而是一种典型东方美女式的匀称,有种和谐之美,就连胸部也是最符合男人把玩的那种,大小适中,弹性与酥软兼备,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因此吴笛在看到刚刚抓着她胸部的萝莉时,几乎一眼就认出了她——这具身体,是大概十二岁的吴笛。

萝莉吴笛的身材显得十分娇小可人,白皙的肌肤如同婴儿般滑嫩,无论是手还是腿,都显得十分纤细,胸前倒是已经有了微微的凸起,摸起来似乎也非常有感觉,她整个人实在是太可爱了,就像一个瓷娃娃,让人忍不住玩一次“怀中抱妹杀”……

如果说哪里和吴笛有所不同的话,那便是她那漆黑的长发上,有一挫呆毛,让人看到完全觉得她就像是真正从二次元走出来的萝莉一般。

就算是缩小版的自己,但也可爱得犯规了吧!不,应该说,果然不愧是自己呢,在这么小就有这样的魅力!

吴笛一把将少女抱在了自己怀中,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那种柔软弹性的感觉实在是太舒服了,她嘴上还说道:“你这么小?居然还叫我妹妹,明明你应该是我的妹妹才对。”

吴笛似乎还没有睡醒,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么困。像是消耗了太多的精力一般。

萝莉吴笛似乎还处于震惊之中,然后看到吴笛这种迷糊的样子,感受着吴笛胸前的饱满,她忽然感觉很幸福……

不对!这算什么幸福啊,我明明是哥哥——那位阳光帅气、身材健美的吴迪,现在怎么变成小学生了?

萝莉吴笛一把撑了起来。就这样横跨着坐在了吴笛的身上,她的全身还全裸着,她一脸严肃地对吴笛说道:“妹妹,你别再天然呆了,我其实是你的哥哥啊!”

“唔……真是H,竟然又抓我的胸,罚你叫我姐姐哟,快点。”吴笛一只手握住了缩小版自己的纤腰,然后向下滑动……这触感实在是太棒了!

别做这种奇怪的事情啊!还有这种“女上女下”的姿势到底是怎么回事?

萝莉吴笛一脸无语。她俯瞰着自家妹妹,她的一只手还在妹妹的胸部上,本来听到妹妹的话想赶紧收回,因为她要保持作为哥哥的礼节,她不愿意侵犯自家妹妹,但是捏了捏之后,发现触感是这样诱人之后,她竟然舍不得缩手了!

我以前怎么就没有下手……现在成了小学生。再下手感觉都这么好,那还是男人的时候呢?

等一下。现在根本不是想这种事情的时候啊,我明明是吴迪啊,怎么可以成为一只缩小版的吴笛?

这时,吴笛又抚摸着萝莉吴笛的脑袋,尤其是那根呆毛,似乎让吴笛爱不释手。她一边摸着一边开心道:“你居然说我是天然呆,明明你才是吧?天上掉下个笛妹妹,说得就是你!”

“不、不是,我是吴迪啊,你的哥哥吴迪!”萝莉吴笛一脸衰样。轻轻拍打着自己妹妹的脸颊,然后用娇柔的萝莉音说着让吴笛惊悚的话语。

本来脸上还有些迷糊的吴笛,似乎一下子惊醒了,她难以置信地瞪着这个缩小版的自己……

“咦?你说你是我的哥哥吴迪,那你怎么钻到我床上来了?还变成了这个样子?”吴笛惊讶地问道。

“我怎么会知道啊!我记得我昨晚帮你策划了庆功会后,因为太累了,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就睡着了,醒来后就发现我在你的床上了。总之,妹妹你快想想办法,如果爸妈知道我变成小学生了,那该怎么办啊?”萝莉吴笛一副明明想要振作,却又显得娇弱可爱的样子。

“等等,你说你直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你有去房顶的花园么?”吴笛冷静地问道。

“当然没有!我昨天不知道为什么非常累,一回来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什么梦都没做。”萝莉吴笛似乎很奇怪,为什么自家妹妹会问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

此时,在吴笛的房间外,空间很宽阔的盥洗室中,吴迪正在洗漱,他望着镜子中阳光帅气的脸颊,自恋地笑了笑,最近他因为那一部《暗恋时光》,人气大爆发,迷倒小女生无数,甚至还有狂热粉丝为他建立粉丝团的,各种经纪人公司都找上门了,希望和他签约……

这正可以证明他的魅力!果然能够配得上自家妹妹的,只有他了!

吴迪昨天晚上睡得很香,因为和自家妹妹在顶层花园中放烟花,还一起荡秋千,玩得可真是够开心的……但吴迪似乎忘了,他曾对着流星许了个愿望——他想要一个吴迪版的萝莉吴笛。

谁会记得这种没有任何实现可能的愿望啊。

吴迪洗漱玩完后,走到客厅时,不由微微一怔——怎么客厅上没有准备好的丰盛早餐了呢?他已经习惯了吴笛像柔顺的妻子一样给他准备好早餐、报纸……

吴迪忽然又想到,今天妹妹都没有叫自己起床!

不会是生病了吧?吴迪忽然有些自责,因为只要妹妹和他在一起的话,总是他的妹妹将他照顾得非常周到,而他却心安理得地享受起这种照顾了。

我作为哥哥怎么可以这么不称职?不行,今天必须由我来照顾我家妹妹!吴迪坚定地想道。

然后吴迪走向了妹妹的闺房,很熟悉打开了一点都没有任何防备的门。

对此,他微微有些得意,因为这正可以证明,妹妹对他是非常信任的,他作为哥哥,也一定可以对得起这样一份信任,所以他绝对不会不经过妹妹的同意,就对自家妹妹动手动脚。(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六章 真假吴迪

吴迪呆住了,因为他忽然看到一位浑身赤裸的小女孩,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披着漆黑的长发,就这样坐在自家妹妹的身上,她的手,似乎还按在了妹妹的胸口……

妹妹脸上的神情,倒是一如既往的淡然,还有一丝掩盖不住的疲倦,不会是真的生病了吧?在吴迪印象中,自家妹妹这些年来,似乎一直精神很好,所以妹妹在写作上才会那么高产——她拿别人睡觉的时间来写作了。

不对……这已经不是什么生病不生病的问题了,问题的关键是,那个正宗的小萝莉,到底是什么人啊?

不管是什么人,现在还是先关上门吧,打扰了自家妹妹的兴致可不好……没想到自家妹妹竟然是个无可救药的变态萝莉控呢,果然和我这种变态妹控是最相配的了。

话说她又是怎么找到这只萝莉的?不,应该说,以妹妹的神通广大,找一只萝莉根本没有任何困难。

不过单单看这个小女孩的背影,竟然就让吴迪感觉有一股莫大的吸引力,她的正面又是怎样的倾国倾城?不对,他绝对不是萝莉控,他只是妹控而已!

吴迪开门的动作,打断了吴笛与萝莉吴笛之间的交流,萝莉吴笛回过头,在看到吴迪时,完全愣住了!

“抱歉,打扰了,你们继续。”吴迪眼睑低垂,赶紧关上了门,他并没有看到萝莉吴笛的容貌……

在关上门的时候,吴迪忽然又觉得有些微妙的不爽,这种被ntr之后,还忍气吞声的即视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后吴迪又有些好笑,他到底有多宝贵自家妹妹啊,不就是和一个小女孩亲热亲热嘛。居然扯到了ntr上,实在是太玻璃心了,这可不行呐,男人要有一颗博爱的心才行!

吴迪对吴笛永远是最信任的,也是最放任她自由的,他想要做妹妹的守护骑士。让她可以自由自在地做任何事情,至于那些见不得光的黑暗之事,他愿意全部承担下来。

这个时候,还坐在吴笛身上的萝莉吴笛,却一下子从床上跳了下来,脸色阴沉得要滴出水来,她赤裸着那双精致的玉足,风一般地冲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就这样怒气冲冲地站在吴迪面前,昂着自己的下颚,一只小手气势汹汹地指着吴迪:“你这个冒牌货,到底是谁?”

明明质问的话,通过萝莉音发出来之后,却反而让人觉得非常萌,顺带一提,这萝莉吴笛的声音。非常像吴笛那个世界的初音未来,也有点钉宫理惠所配的傲娇角色的特色……

萝莉吴笛这个时候心中真的是又惊又怒。只有她知道,她才是货真价实的吴迪,她有着吴迪从出生到现在的一切记忆,现在她一心认为,眼前的这个自己,可能身体是自己的没错。但身体里的灵魂,已经被其他人给替代了!

萝莉吴笛可是知道,自家妹妹就是这样一种情况,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魂穿!

现在萝莉吴笛身体里的灵魂是吴迪。那么,这个吴迪身体的灵魂,一定是其他人!

萝莉吴笛一想到这个陌生人会利用她原本自己的身体,去亲近妹妹,她就感觉浑身不舒服,作为一个妹控,她怎能容忍妹妹被这样一个冒牌货所侵占?

吴迪这个时候也完全惊呆了!

首先,这明明就是自家妹妹的缩小版吧,十二岁的吴笛吧,一定是吧?

其次,十二岁的妹妹浑身赤裸地站在他的面前诶!身上所有的地方都是光溜溜的,白嫩嫩的……这太考验他的毅力了!

啊不对不对不对不对……我虽然是个妹控,但还没有变态到萝莉控的地步,可这萝莉,又是缩小版的妹妹……

诶诶诶?那我到底是控还是不控?

吴迪感觉有些头晕,立马就不考虑这个问题了,他只能再次坚定了自己的道心——他对小学生绝对没有任何兴趣,他只对妹妹感兴趣,嗯,身体里是自己灵魂的妹妹。

最后,这只缩小版的妹妹,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说他是冒牌货,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不过,十二岁的青涩妹妹,头上还带着呆毛的妹妹,果然太可爱了啊!

“你是我家妹妹的妹妹么?”吴迪弄不明白萝莉吴笛刚刚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只是弯下腰,露出温和的笑容,然后想要轻轻抚摸萝莉吴笛的脑袋。

结果萝莉吴笛毫不留情地一把抓住吴迪的手,啊呜一口……重重地咬了上去!

“啊!”吴迪哪里意料到他眼中的十二岁妹妹天使竟然这样凶悍,这才不是他那温顺可人的妹妹啊!所以说熊孩子果然就是熊孩子!

“你别装蒜了!我才不是我妹妹的妹妹,我是吴笛的哥哥——吴迪!”萝莉吴笛大声说道,她一定要揭穿这个冒牌货,要不然她的吴笛妹妹被骗了就完了!

吴迪看着自己手上的牙印,都已经出血了!这只萝莉也太凶残了吧?以及,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居然一个劲地说她自己是吴迪!

这个时候,吴笛终于走了出来,她已经换好了衣服,然后她将自己的睡衣披在了浑身赤裸的萝莉吴笛身上。

萝莉吴笛闻着包裹着妹妹体香的睡衣,一副晕乎乎的样子——好幸福,竟然穿了原汁原味的妹妹睡衣,身为妹控,我的人生,已经一片无悔!

不对不对不对,现在可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最要紧的,还是揭穿“吴迪”这个冒牌货!她才是真正的吴迪!

“妹妹啊,这熊孩子到底是谁,刚刚居然咬了我一口,属狗的么?”吴迪将手伸到自家妹妹面前,一脸不爽地说道。

吴迪不爽的真正原因,其实是萝莉吴笛披上吴笛睡衣后,那副陶醉的猪哥样,为什么会有一种强烈的即视感呢?

“我才不是熊孩子,你这个冒牌货,少演戏了!”萝莉吴笛张牙舞爪,除了呆毛以外,她的小虎牙也很可爱……

“我问你,你昨天晚上去顶层花园了么?”吴笛冷不丁地问道。

“这不废话么?我们昨晚还一起放烟花了!”吴迪下意识回答道。

然后吴迪看到自家妹妹似乎松了一口气。(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七章 又多了一个妹妹

吴笛这个时候已经大概可以确认,这个吴迪确实是吴迪了,那么,这个萝莉吴笛到底又是谁呢?

难道她真的是因为脑子有问题而胡言乱语?吴笛下意识否决了这个想法,若非吴迪就站在她面前的话,她说不定还真的会将这个自称是“吴迪”的萝莉吴笛当成吴迪。

原因倒也很简单——女人的直觉。

吴笛对吴迪太熟悉了,甚至可以说吴迪是她一手培养出来的,名义上她是吴迪的妹妹,实际上她却能够算是吴迪的姐姐,她一开始也确实是将吴迪当成孩子来培养的。

“胡说八道,我昨天晚上明明一回来就睡觉的!”萝莉吴笛感觉情况有些不妙,她大声嚷嚷起来。

“给我安静一点,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到底是谁,和我妹妹又到底是什么关系?等搞清楚关系之后,你再玩熊孩子恶作剧的把戏也不迟。”吴迪有些严厉地说道。

“冒牌货你这是倒打一耙,妹妹啊,我真的是吴迪,你的哥哥吴迪!”萝莉吴笛有些急了,口齿都有些不清,赶紧向吴笛求助,这个冒牌货的演技实在太精湛了,她觉得形势非常不妙!

这个样子急乎乎样子的萝莉吴笛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犯规了啊!

吴笛很温柔地摸了摸萝莉吴笛的脑袋,然后淡淡道:“就算你以前真的是吴迪,那现在换了身体之后,也不是了啊……”

“不!哪怕换了身体,我也是吴迪!我还记得当初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之前我们还一起演了一部《暗恋时光》,而且我还记得那次聂茜把你捆绑……后来,我还做了个春梦。在梦中,我最喜欢后入……”

“停停停停停停!”吴迪激动地打断萝莉吴笛的话,然后惊疑不定地看着这熊孩子,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甚至连春梦这种私密的事情……

吴笛玩味地瞪了有些狼狈的吴迪一眼,然后又看着萝莉吴笛。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变得有趣起来了!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吴迪忽然发现,自己在萝莉吴迪面前,有一种真真正正赤裸裸的感觉。

“装吧,你就继续装吧!我本来就是吴迪,我当然知道我的一切,也不知道是不是变成这样的原因,我对过去我的记忆。全部记得清清楚楚,任何记忆!和妹妹的记忆则是永远也忘不了的!”萝莉吴笛似乎很自豪,她高高地昂着自己的脑袋。

在吴迪已经完全懵了的时候,吴笛却对萝莉吴笛淡淡道:“好吧,我承认你也是吴迪。”

“太好了,只要妹妹你相信就行了,现在快帮我想想办法,如何夺回我的身体!”萝莉吴笛似乎松了一口气。在她心目中,自家妹妹是无所不能的。她并没有注意到吴笛口中的那个“也”字。

“不过现在你不能叫‘吴迪’了,你就叫‘吴莉莉’吧,身份么,自然就是我的亲妹妹,来,先叫声‘姐姐’。乖嘛……”吴笛弯腰,摸着吴莉莉的脑袋,一脸温柔的微笑。

妹妹啊,虽然我知道你本质上可能也是妹控,但现在可不是燃起妹控之魂的时候啊!萝莉吴笛。不,现在应该叫吴莉莉了,她在心中吐槽了一句。不对!我是吴迪,才不是吴莉莉这种小妹妹的角色呢!

“不行,我才不要叫‘吴莉莉’,我明明就是‘吴迪’!还有,要叫你‘姐姐’也可以,我必须要夺回我的身体,以及,妹妹你还是离这个冒牌货远点,我怀疑他已经被魂穿了。”吴莉莉一脸警惕地看着吴迪。

“明明被莉莉叫‘姐姐’才是最棒了,有了莉莉,吴迪还是滚一边去吧。”吴笛又亲昵地将这个缩小版的自己搂入了怀中,并且使劲蹭她那可爱的脸颊。

吴迪这个时候脑中忽然闪过一道闪电,因为,他想起了昨天许的愿望!

哈哈,这个萝莉吴笛,体内也是我的灵魂,而且还是本世界的我的灵魂!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原来你是叫‘吴莉莉’啊,嗯嗯,这个名字还不错,既然是我家妹妹的亲妹妹的话,那么,你也就是我的妹妹了,来,叫声‘哥哥’,有糖吃呦。”吴迪一脸笑意地向吴莉莉伸出了自己的手……

啊呜!

“嗷!”吴迪再次痛呼一声,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训斥这个熊孩子,因为他舍不得啊。

吴迪忽然间觉得,这个身体是十二岁的吴笛,灵魂是却是吴迪的吴莉莉,就像他和自家妹妹的爱情结晶一样……

“才不要的,我可不是小孩子!你这个冒牌货给我滚远点啊,我不是‘吴莉莉’,我是‘吴迪’!”吴莉莉再一次宣布自己的身份。

而在此时,吴迪又思考明白了,刚刚自家妹妹那冷不丁的询问到底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这个吴莉莉身体内的灵魂,虽然是“吴迪”,但这个“吴迪”却少了昨天那一夜的记忆,而在那个夜晚,吴迪则对着流星许了个很无节操的愿望,结果这愿望居然真的实现了!

吴迪这时和吴笛对视了一眼,非常默契的两人似乎都明白了,这个吴莉莉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好啦好啦,就算你是‘吴迪’,我也没办法帮你啊,你又怎么确定,他其实是个冒牌货呢?吴迪,现在你说一个你自己的秘密。”吴笛这样说道。

吴迪面有难色……结果吴莉莉顿时得意了,她顿时激动了:“看吧看吧,这家伙根本就是冒牌货!”

“妹妹,你能不能离开下?”吴迪脸上有些发烫。

“不行!妹妹你必须在这里作证,我不信他能爆出什么猛料!”还没等吴笛回复,吴莉莉抢着说道。

灵魂都是“自己”,肉体都是吴笛,这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吴迪对这位妹妹的妹妹,以及“小姨子”,恨得牙痒痒。

而吴笛则好整以暇地抱着吴莉莉坐在了沙发上,她现在只想看好戏。

“好吧,我说!不过妹妹你务必不要认为我是变态……”吴迪目光深邃起来,“还记得那次春游后吧,我用你的丝袜……”

“变态!”x2

吴笛与吴莉莉同时说道,两人脸上都泛着红晕,就像一朵娇羞的并蒂莲。(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八章 处理问题

很显然,吴笛与吴莉莉脸红的原因,自然是有所不同的,吴笛脸红是因为她作为一个纯粹的女孩,吴迪性格中的女性成分,对这种丧失的事情天生就比较害羞;而吴莉莉脸红,则是因为在她的记忆中,她确实做了这件事,并且印象非常深刻……这种事情在妹妹面前暴露出来,她当然觉得非常丢脸!

“所以说那只是青春期时的躁动而已,我绝对不是什么变态!”吴迪大声辩驳道。

“你是不是变态,我最清楚了!”吴莉莉毫不客气地说道。

“好啦好啦,别吵了,那么,现在莉莉你能够承认他了么?”吴笛赶紧打圆场。

吴迪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吴莉莉,这个缩小版的妹妹,虽说他已经感觉到自己与对方简直就是“同性相斥”,但是仅仅只看外表的话,吴迪还是相当喜欢这个吴莉莉的。

结果吴莉莉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心情有些低沉,作为一名立志成为政客的腹黑男,当然啦,现在她已经成了娇小可人的吴莉莉,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她的灵魂,她的男性记忆是那样深刻,而且她发现自己无论是记忆力还是智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因此,吴莉莉很快就推断出了,眼前的这个吴迪,确实也是吴迪,那么,她到底又是谁呢?她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这完全就是一个谜。

吴莉莉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闪电,真相只有一个!

“哼,我明白了,这个吴迪,应该是某个阴谋组织弄出来的复制品!他身上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妹妹,我是不会轻易相信他的!”吴莉莉握紧自己的小拳头,然后挥舞着表达自己的不满,她嘟着嘴的样子倒是挺可爱的……

但很显然,吴莉莉是不会恶意卖萌的,她这副萌态可掬的样子。与其说是故意的,倒不如说是她这具身体的天赋——这可是萝莉版的吴笛,比原版的少了一分女神气质,却多了一分天真可爱,至少外表看起来是这样的。

吴迪只能露出苦笑,不过设身处地为“自己”想一想的话,其实也能理解,如果他真的变成了一只萝莉,然后却又出现了一个原来男人的他。那他真的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么?显然不行,必须要找一切借口推翻这个男人是吴迪的事实。

吴笛也觉得有些难办,实际上她也不知道这个吴莉莉又是如何凭空出现的,这种事情放在某些轻小说中倒是屡见不鲜,所谓的天降系萝莉嘛,男主一觉醒来后,发现床上多了个全裸的美少女,撒娇地喊他哥哥/主人什么的……

可是。现在吴莉莉却不是什么普通的美少女,而是拥有吴迪灵魂的美少女。也可以说是变身女,这就感觉非常麻烦了啊。

吴笛作为一个过来人,深知作为变身女,在初期是多么无奈,简直就是被现实各种羞耻play,还好她一开始目标就很明确——做一个完美的女孩。否则一定会在纠结中沉沦。

你说纠结什么?那当然是纠结我到底是嫁人呢还是百合呢?如果是嫁人的话,我原本可是男人那不是心灵上的搞基么?可如果是百合的话,那又成了身体上的同性恋了,还会受到强大的社会压力……到底该怎么办?

继续纠结吧……这就是变身女的宿命啊!

不过吴笛那是从来没纠结过,她本质上是无节操无下限党。怎么有趣怎么来。

“好啦好啦,莉莉,你现在的身份就只能是吴莉莉了,否则就算你到处嚷嚷,甚至去求助爸爸妈妈,他们只会将你当成脑子有问题的女孩。所以,我们要讨论的是,下一步该怎么办。”吴笛只能柔声安慰她,然后不停地轻轻抚摸她的脑袋。

吴莉莉又沉默了,她下意识地咬着自己的手指,似乎在进行迅速的思考……没错,即使我的意识或者说灵魂还是吴迪,但我的身体却是我妹妹十二岁的样子,现在还有疑似复制体的我存在,那么,无论我如何证明自己,也比不上那个复制体,如果他忽然想要除掉正版的我的话,那可就麻烦了,我死不足惜,但妹妹,绝对不能落到冒牌货的手中!

吴莉莉一心认为现在的吴迪是复制体的冒牌货,却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被制造的出来的。这种想法很好理解,打个比方,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一模一样的你出现在你面前,那么,你当然会认为这个你就是复制体冒牌高仿货,而对方也会认为,你才是复制的……

“下一步,当然是给莉莉买衣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我的妹妹!我们应该要好好打扮她!”吴迪双眼放光地看着仅仅披着吴笛睡袍的吴莉莉,这样说道。

吴莉莉一脸嫌恶地看着这个自己,不过转念一想,如果她还是原来的他,看到一个缩小版的吴笛的话,那也一定会发自内心的喜悦,谁让自己就是个超级变态妹控呢?

“我才不是你妹妹,冒牌货给我滚远点!”吴莉莉大声训斥着吴迪。

“不是妹妹啊……女儿也可以,要不你叫我爸爸怎样,妈妈嘛,就是我妹妹吴笛啦。”吴迪摸着自己的下巴,一脸温和的笑意,他就是忍不住逗弄这个小家伙呢……尤其是想到她的体内有一个纯正的自己。

吴莉莉愣了一愣,她的胸口急剧起伏,显然被气得不轻,试想,如果有一天,某一个一模一样的你出现在你的面前,让你喊他爸爸,还要抢占你的内定的妹子,那你说气不气人?

“好了,你别再刺激莉莉了,买衣服当然是必须的,但也要征求莉莉的意见,看看她喜欢什么衣服,然后最重要的,是搞定莉莉的身份。”吴笛的口吻变得严肃起来了。

吴迪也收起玩笑的样子,他淡淡道:“身份问题就交给我吧……那么,我们到底要不要带她见爸爸妈妈呢?”

“还是算了,我暂时没法用平和的心态见爸爸妈妈,你们也没法解释我的由来,所以我认为我的存在还是要暂时保密。”冷静下来的吴莉莉,一副睿智的样子,倒确实很像吴迪。(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九章 我是男子汉

吴莉莉显然还没有接受身份的转变,她可不像当初的吴笛,会直接以“完美女性”为自身的目标,事实上,吴笛的灵魂,从本质上来说,在穿越的过程中发生了改变,然后又在成长的过程中,完全剔除了男性部分,可以说,吴笛现在已经是彻头彻尾的女孩了。

吴莉莉则是“身残志坚”的吴迪,她这时心中的唯一目标,就是变回男人,然后找到这一切的幕后真凶,她觉得自己变成这样,简直就是黑幕重重!

因而,当吴笛看到吴莉莉死活不肯穿女装,却依然保持着她男性时的审美时,她表示有些不能理解,想当初她吴笛,穿起裙子、丝袜什么的,简直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吴笛似乎非常喜欢女性之美,向往女性之美,她从来不吝啬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莉莉,为什么不肯穿这件公主裙呢,以我的眼光来看,它真的很适合你呢!”吴笛虽然知道吴莉莉身体内是吴迪的灵魂,但是她的外貌却总是会让吴笛忽略这一点,然后完全将吴莉莉当成自己的亲妹妹来看待。

吴莉莉的身体分明就是缩小版的吴笛,自然让吴笛觉得非常亲切!

“不要,绝对不要穿裙子!我可是你哥哥啊,在你的教育下,已经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啦,才不要穿任何女装!”吴莉莉气势很足,可她的萝莉音却又是这样萌。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十二岁的吴笛,对着原版的吴笛说“我可是你哥哥”这种话,还真是让人觉得异常有趣!

吴迪就在一边偷笑,这些衣服都是他买的,虽然在吴莉莉的要求下。他买的童装大部分都是中性偏男性的,但是他也买了一些非常女性化的公主裙、哥特萝莉装等,他心底很期盼这位十二岁的吴笛能够穿上这些超萌的女装。

不过现在看来,这还是一件比较艰辛的事情……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会有所改变的。

吴迪现在也深切地体会到了,吴迪与吴笛。其实是不同的,一个是男性化的,还有一个则是纯粹女性化的。

吴莉莉最终的打扮,自然是偏男性的童装,看起来倒也英姿飒爽,然后她在照镜子时,吴笛在帮她梳理那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她的呆毛一翘一翘的,极为可爱。

“妹妹。我不要留这样的长发,我要剪掉它。”吴莉莉面无表情地说道。

“诶?明明长发最适合你啊……”吴笛摸着吴莉莉的长发,面露惋惜之色。想当初吴笛为了让自己更加美丽,还特意留了一头长发,到现在,她都很喜欢长发飘飘的自己。

结果吴莉莉却似乎很讨厌这一头长发,大概她认为男子汉就应该留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

不过,即使吴莉莉留短发。却也没法玩变身女喜欢的女扮男装还永远不被发现的把戏,因为她的容颜精致得像个瓷娃娃。一看就是超可爱的女孩子。

“我也更加喜欢长发飘飘的妹妹,如果你剪短发的话,我可就不喜欢你了哟。”吴迪也在一边“劝说”道。

结果吴莉莉像炸毛的小猫咪一样:“谁要你这个冒牌货喜欢啊?我有妹妹喜欢就足够了!总之,妹妹啊,帮我剪短发嘛……”

吴莉莉抱住了吴笛的腰,使劲蹭着吴笛。脸上露出了恳求的样子,还是这么可爱!

这样可爱的妹妹,怎么可能让我拒绝啊!吴笛摸了摸吴莉莉的脑袋,柔声道:“好,依你依你。不过可别叫我妹妹了,在外人面前一定要叫我姐姐,要不然会很奇怪的。”

吴莉莉最终剪短了头发,她的发型简直和《魔法禁书目录》中的“最后之作”如出一辙,但不得不说,剪短了头发的吴莉莉,一如既往的可爱,她那根总是竖在那儿呆毛,更是为她的可爱加分不少。

此时,吴莉莉已经变成了一个男孩子十足的可爱萝莉了,当然,仅仅是外表而已。

“既然身份什么的已经没问题了,那么,莉莉到底该去哪里上学呢?”吴笛这样说道。

“当然是去上小学啦,她这个年纪正好上小学六年级。”吴迪的口吻,就像他真的是吴莉莉的爸爸一样。

“你这冒牌货居然让我去上小学?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华夏大学的高材生呐,而现在我脑中的知识,更是牢记在那儿,就像是储存在电脑里一样,可比你要强!”吴莉莉毫不留情地拒绝道。

“可是你这么小,又能干什么呢?”吴迪的语气似乎带着幸灾乐祸,反正又不是他变成萝莉了。

“我、我……”吴莉莉一时语塞,但她想了想后,又这样说道:“我要和我妹妹在一起,对了,我要加入无敌文化公司!”

以吴迪的能力,加入无敌文化公司还真没什么困难的。

“好吧,那莉莉先和我生活在一起吧。”吴笛拍案决定道,“不过,虽然我的无敌文化公司虽然不讲究任何资历,但是你的样子还真的难以服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建议你可以先弄出一个‘天才’的光环。”

“我知道了,我可以先去读个高三,然后考入中都大学……这一次,我要学习‘生物’!”吴莉莉一脸坚毅地说道。

她想要学习生物这门学科的原因,当然就是为了探寻,她到底为何变成这个样子。

“嗯……让莉莉在中都最好的中学读高三,应该可以吧?”吴笛向吴迪询问道。

“问题不是很大,否则这小妮子也不会这么提了,进高中反正很容易的,只要她确实表现出她的能力。”吴迪点了点头。

就这样,吴莉莉这件事算是暂时解决了,不过现在还是寒假期间,到时候开学了,若是中都的那所中学,学生们看到这位缩小版的吴笛出现在校园中,一定会觉得非常惊奇——这个吴莉莉到底和吴笛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们会长得这样像?十二岁就上高三什么,也太惊悚了吧?(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章 《灌篮高手》第二部

就在吴笛的处女作电影《暗恋时光》感动了无数观众,赚到了无数眼泪与票房的同时,吴笛的《灌篮高手》第二部也在这个时候上市了。

在吴笛名声大振的情况下,这《灌篮高手》第二部上市之后,销量势头非常迅猛,让不少媒体、专家咋舌,但究其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它的第一部。

《灌篮高手》的第一部是公认的经典,它完全将青春与篮球毫无缝隙地结合了起来,幽默搞笑与热血感人而并存,人物刻画让人拍案叫绝,至今让人难忘,在它的影响之下,原本就在华夏很受欢迎的篮球运动,更加受欢迎了。

而《灌篮高手》在版权拓展、周边开发方面,同样也火热无比,它改编的漫画版销量极佳,它所拍摄成的电视剧,收视率喜人,不仅仅是在华夏,在东方的其他国家,也同样非常受欢迎,它几乎创造了一次篮球风暴!在各种漫展之上,有关灌篮的cosplay层出不穷。

当然,让灌篮迷心中唯一的痛,自然便是最终主角所在的球队并没有拿下全国大赛的冠军,虽然他们打败了昔日最强的那支篮球队。

有人喜欢这样一个“不胜而胜”的结局,认为残缺是一种美;有人则觉得导致这种结局发生的原因,是吴笛的文青病犯了,谁都知道,吴笛是公认的喜欢玩弄读者,在某些时候,玩起一些神转折来,常常让人大骂坑爹,但她似乎乐此不疲。

不喜欢这个结局的读者,索性便怒而写了灌篮高手的同人,以煌萌小说网那诸多数量的灌篮高手的同人来看。足见它的人气是多么高,某些读者的怨念是多么强。

吴笛在写《灌篮高手》第一部的时候,就表示会有灌篮高手三部曲,不过很多读者似乎误会了,以为三部曲是连续不断的,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因此那些期待吴笛第二部《灌篮高手》让主角球队拿下全国大赛冠军的读者们,注定要失望了。

这第二部《灌篮高手》,完全讲述的是大学篮球,并且更侧重于篮球战术,它的主角甚至已经不是第一部的主角了,而是一位年轻的大学篮球教练。

当然,第一部那些出彩的人物也会出场,比如说人气极高的流川枫,就会成为这位大学篮球教练的手下大将。他们一开始自然有所摩擦,因为这位大学篮球教练总是坚持篮球是一个整体,而谁都知道,流川枫虽然在第一部的后期懂得了关键时候传球,但是他的“独”已经刻在了骨子里了,能自己得分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传球的。

这就导致两人一开始的矛盾几乎不可调和……

而因为上了大学,原本湘北队的成员自然各奔东西了。他们在大学的时候,有的已经不再打篮球了。比如说眼镜男木暮,而有的则互相成了对手,毕竟他们不可能都去上同一所大学。

总而言之,这《灌篮高手》的第二部,完全就是吴笛的原创,可能会因为拆散了昔日的那些队友。而让某些灌篮迷不满,但它的质量也是可以保证的。

还有逊于第一部的地方,便在于失去了它的搞笑性,毕竟樱木花道这位极其善于搞笑的角色并不是主角,他甚至因为受了重伤。而失去了当年那变态的身体素质。

可以想象,那些喜欢樱木花道的主角,看到吴笛这么对待樱木花道,会是怎样的反应。

比较挑剔的《灌篮高手》迷,网名为【唯爱小三】的网友,就在天净沙小说论坛对第二部《灌篮高手》吐槽道:“我一听说《灌篮高手》的第二部上市了,就立马在网上订购一套典藏版的,原本以为第二部是完全接着第一部写的,依然是以樱木花道为主角,然后是养好伤的樱木花道与流川枫联手拿下全国大赛冠军。结果却没想到竟然是以一个痴迷篮球战术的大学教练为主角,这让我非常失望……”

“感觉《灌篮高手》的第二部失去了第一部那种搞笑幽默的感觉,也没有那样一种铺面而来的青春感了。虽然篮球部分依然写得很棒,甚至可以说十分专业,让我这个伪球迷都感觉不明觉厉,但在人物刻画上,一点都没有第一部出彩……”

“最后,我家的小三为何成了路人了啊?这绝壁不能忍啊!我还希望看到火焰男在大学大杀四方呢!结果冷面装逼男的戏份还是那么足,小三的戏份却那么少!”

这位“唯爱小三”无疑是三井寿的粉丝,而三井寿在大学中的表现并不出彩,因为体力限制了他,在高手如云的大学篮球中,他的三分球也在激烈的对抗中失去了准心,这样的展开无疑让这位三井寿的粉丝无法接受,虽然它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

“同意楼主的吐槽!我已经后悔买了这第二部了,我最爱的樱木花道居然失去了那变态的身体素质,虽然他的技术已经练出来了,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篮板、盖帽的弹跳男,变成超级中投手,这尼玛就是在坑爹吧?”有人这样回复道。

“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发展很合理,作为一名专业球迷,我非常书中对篮球战术的详细描写,感觉吴笛是下了真功夫的,这对一个女孩来说非常不容易。而且我也很喜欢第二部的这位主角,他在布置战术的时候,让我觉得他就像《三国》中那些谋士智者一般,酷极了!”

这位回复的网友看样子倒是确实喜欢这第二部侧重于篮球战术的《灌篮高手》,像他这样的读者也不少。

一时间,有关《灌篮高手》第二部的争论很激烈,有人就总结道:“我总算是看明白了,那些《灌篮高手》第一部的死忠粉,是最没法接受这样的第二部的,因为它毁了第一部中某些经典的角色。而那些一般意义上的篮球迷,则会觉得这第二部干货十足,看起来很有嚼劲,它也仔细科普了大学篮球的赛制。据说,这第二部《灌篮高手》获得了不少教练的青睐,不论是大学篮球教练,还是职业篮球联盟中的教练……”(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一章 文坛影响力的来源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自然会有无敌喷子跳出来说吴笛这《灌篮高手》第二部就是在吃老本圈钱而已,然后他们还号召读者们不要上当受骗。

然而这些喷子之前却被吴笛的那部名利双收的《暗恋时光》打脸打得不轻,某些要点脸的,倒是安分了许多,总而言之,上窜下跳的吴笛黑,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成了一种另类的宣传方式。

他们的存在,让不少人产生了一种“这些人喷什么,那肯定就要去看什么”的错觉。

又一年的寒假到来了,这也意味着春节的到来,一年一度的春节吐槽晚会的大戏帷幕渐渐拉开,可惜今年的晚会上没有吴笛这位国民偶像,让不少吴笛的粉丝大叹,没有吴笛的晚会那简直就是纯粹让人吐槽的晚会……

这样的言论遭到了其他明星粉丝的不满,无论怎么说,这个春节联欢晚会都是华夏曝光率极高的节目,能上春晚的明星那都是颇有来头的,没了吴笛,这晚会就没法看了?这口气未免也太大了!

吴笛虽然现在在文坛之上已经扎扎实实地站稳了脚跟,这可不仅仅因为她拿下了华夏国内最具分量的三大文学奖,本质原因则是她把持着《最独唱》、《解语》等著名畅销杂志的大权,这些杂志在国内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许多作家以能够将自己的文章刊登上这些杂志为荣。

就以在传统文学圈内影响力越来越大的《解语》为例,它的风头甚至都要压过了《收获》、《逆流》等传统纯文学杂志,它的销量,远超这些固步自封的传统文学杂志。

原因非常简单,喜欢阅读《解语》的人非常多,其中包括大部分的青少年。而《收获》、《逆流》这种杂志,哪有什么青少年会去拜读,除非是那种确实热爱纯文学的。

某些传统文学作家,一直有一块心病,那就是他们的作品总是叫好不叫座,在小圈子里好像很受人追捧。但是与商业文学一比,读者基数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于是他们只能用艺术总是清高的,群众不懂艺术来安慰自己,可在内心深处,却希望自己的读者越多越好。

传统文学作家大抵都认为自己所写的文章字字珠玑,用来“文以载道”没有任何怀疑,奈何读者就那么点,又如何载道?

《解语》的出现就像是给予了传统文学作家们一道曙光。连秦治思这种小众的“绝望文学”都在《解语》上受到了那么多读者的追捧,粉丝数量日益增加,那我们的前途也还是很光明的嘛……

而实际上,《解语》的成功之处,便在于它的“个性”,它在钱四梁那高超的运营手段之下,从一本貌似纯文学杂志(实际上它并非纯粹的纯文学杂志)变成了一本紧跟时尚潮流的杂志,有多少纯文学杂志像解语这样开辟了手机客户端的?没有一份。那些纯文学杂志已经完全跟不上潮流了。

秦治思又为何这样受文艺青年追捧?这可不仅仅因为他的文章确实有内涵,而是在于《解语》将秦治思精心打造成了一位超有个性的作家!

秦治思那跌宕起伏的文学生涯。几乎是最好的广告,再加上他那忧郁与雍容并存的气质,那迷人的容貌,这样的偶像兼实力派,又如何会不受欢迎?

看看另外几名同样在《解语》上拥有超人气的作家吧,吴笛这位《解语》名义上的主编。公认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就不用说了,她几乎是《解语》的定海神针,有她在上面发文,吴笛的粉丝们当然会买账。

花泉镜,商业与艺术之间的平衡。把握得最合适的历史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大学教授,遁矛文学奖获得者,他的文风是公认的“绚烂与苍古并存”,再加上他那同样潇洒不凡的外貌,以及原本就存在的庞大粉丝基础,不管是在《解语》,还是在其他杂志,有花泉镜的文章,就永远不用担心销量。

姚琼,在很多人印象中,姚琼似乎是纯粹的商业作家,哪怕他之前也拿下了遁矛文学奖,还史无前例地用言情小说这种题材来逆天,可大多数人依旧觉得他是商业作家。然而他们却不知道,姚琼一直是这样想的,开始的时候,先多写商业作品,将钱赚(骗)得够一辈子花了,然后再写艺术作品,现在他无疑已经完成了转型,奈何这文章的产量大为下降,让读者们痛恨不已。

好吧,你姚琼偷懒归偷懒,但是没必要玩微博、论坛、度娘吧玩得这么丧心病狂吧?到处都有姚琼与自己的黑子对喷的身影,但他就是不写文,姚琼一个字七、八华元还是有的,你把你那喷人的时间放在写作上,那得能多赚多少钱啊?

如此看来,这几位显然都是偶像兼实力派,而且极具个性,他们写出来的艺术价值更高的文章,当然会被庞大粉丝群体所接纳,这就是《解语》能这么受欢迎最关键原因!

再加上还有真正实力派的袁龙川,这位短篇小说巨匠时而在《解语》上发表一些自己的随笔、新小说,更是吸引了众多年纪比较大的真读者。

说到底这些优秀的作家,几乎都已经被吴笛拉入了她的精英作家圈子,这分量已经比什么华夏作协要重了,现在不少作家挤破脑袋都想要进入这样的圈子,一旦进入之后,便意味着名声、金钱都有了!

吴笛旗下的那些杂志,所给予的稿费可是业内最高的,因为它的盈利性,使得它有这样的资本给予作家们这么高的稿费,那些固步自封,甚至还叫嚣绝不盈利的纯文学杂志,当然给不出那么高的稿费,久而久之,去那里投稿的作者将会越来越少。

在华夏这个越来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作家们当然也会向钱看齐,这其实对读者们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只有让读者买账才会有更高的收入。(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二章 为女王而战

吴笛在文坛有这么高的地位,然而在娱乐圈,她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新人,甚至某些娱乐圈人士根本就没将吴笛当作娱乐圈的人,哪怕她现在还凭借一部电影,获得了最受欢迎女演员的奖项。

她在娱乐圈中也确实没有多少朋友,更多的歌手、演员其实都是将吴笛当成了巴结的对象,因为吴笛的作品在改编电视剧电影时,都有权力指定演员。得罪谁都行,就是不能得罪吴笛这种权贵人士,否则那可就完蛋了。

娱乐圈自然有娱乐圈那一套规则,为什么娱乐圈中总是有人被爆出吸毒、艳照等丑闻?可能有粉丝为自己喜欢的偶像洗地时,会说娱乐圈的压力实在太大,做这些事情有益放松身心……这洗地的理由未免太离谱了。

实际上根本的原因就是,在娱乐圈的某些圈子,你如果不吸毒、不滥交,那你就是异类,你别想积累人脉,总而言之,娱乐圈就是这样一个大染缸,或许有极少数的异类能够保持洁身自好,但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

洁身自好,这根本是与娱乐圈绝缘的词汇,若你洁身自好,还没有什么背景的话,那你永远也红不了,连被人骂脏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有大背景的,像吴笛这种还兼有无与伦比的才华,雄厚的资本,独立制作电影、音乐,没有任何掣肘的人,当然能够轻松横扫娱乐圈,吴笛注定是那种掌控娱乐圈的大佬,如果她是男人的话,估计各种女星都要送上门被她潜了。其余空有大背景的,反而在娱乐圈寸步难行,因为同样是异类。

说到底在真正的权贵人士眼里。娱乐圈的什么歌星、影星,就是高级戏子、妓女罢了。

这一次,某个脾气一直很暴躁,经常大嘴巴的某影星,难得有机会上春晚,对此自然很得意。

然而看到网友们在网上这样吐槽。还拿吴笛来踩各种娱乐圈的影星、歌星时,这位大嘴巴的影星感觉颇为不忿,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条微博,似乎是憋足了火气破口大骂,先是骂吴笛那些喜欢煽风点火的脑残粉。

这些脑残粉典型的特征就是无下限地吹捧吴笛,然后拿吴笛来讽刺某些公众人物,他们最喜欢语言格式便是——我们家吴笛怎样怎样,那个谁怎样怎样……

总而言之,这些脑残粉的战斗力其实很强。就跟某些狂信徒一样,容不得任何异见,其战斗力与无敌喷子有得一拼,甚至可以说,在与无敌喷子的战斗中,他们完全锻炼出来了,既然你无敌喷子可以胡搅蛮缠,我们脑残粉当然也可以!

虽然吴笛的粉丝团领袖们。已经极力在将脑残粉转变成理智粉,却也力有未逮。随着吴笛的名气越来越大,各个方面越来越出色,她的脑残粉也越来越多,他们容不得任何人诋毁吴笛!

在无敌卫队渐渐都转变成理智粉的时候,新一茬的无敌卫队似乎再一次接过了大旗,然后继续当年无敌卫队让某些人闻风丧胆的作风。

总之。为了吴笛而战斗、战斗、战斗!这才是吾辈铁杆粉丝之荣耀,吴笛万岁,女王不朽!

而这位大嘴巴的影星不仅仅骂了吴笛的脑残粉,甚至还公开质疑吴笛获得那几个电影奖项的真实性,他张口就说。谁都知道吴笛的背景很大,那有没有可能她利用自己的背景,为自己谋取这些奖项呢?

结果这位影星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就像戳了马蜂窝一般!

他不仅惹怒了吴笛的脑残粉,还惹怒了吴笛的其他粉丝,可以说这些粉丝才是吴笛的基本盘,他们能够为了吴笛的名声而约束自己,不去做那一粉顶十黑的事情,但是他们在购买起吴笛的作品来,却毫不吝啬。

这些粉丝其实已经将吴笛当成了自己的心灵寄托,他们打心眼里的认为,吴笛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高贵的女孩,她的才华在当世无人能及,她能有今日的成就,理智些的粉丝,都必须承认她的家世给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没有聂馨予的帮助,无敌文化公司又如何能有今天的荣光?

然而难道就因为家世背景,她个人的努力就这样被抹杀掉?我们粉丝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吴笛在自己的处女作电影中的表现有目共睹,又岂是你这样的家伙能嚼舌根的?

于是这些粉丝大肆围攻这位影星的微博,强烈要求他向吴笛道歉,而这位影星原本人气还算挺高的度娘吧,更是遭到了爆吧的报复。

做这件事的,便是吴笛吧那些吧友,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吴笛的粉丝,但更多的,则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平日里很闲的家伙们,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吧里勾搭某些喜欢炫耀自己美貌的女孩,而现在有热闹可以凑,他们当然也会玩一把。

要知道,那种千军万马冲击掉一个明星度娘吧的感觉,还是非常棒的。

这位一向大嘴巴的影星,显然也很硬气,大概是觉得自己在娱乐圈的人脉非常广泛,而且更是算准了吴笛这样爱惜羽毛的人不会和他计较,所以他直接赤膊与吴笛的粉丝在网上战了起来,颇有姚琼的风范。

然而姚琼与人论战,只要对方讲道理,那他也是会讲道理的,而对方撒泼的话,那他也就真正开骂了,可以说姚琼是典型的“话糙理不糙”,可这位影星,这翻来覆去,没有什么证据却只是凭借自己的猜测去与满是干货的吴笛粉丝争斗,很显然是自找苦头。

他在发现在讲道理方面好像实在无法说得过这些人后,就破口大骂起来,反正他在娱乐圈内也以“豪爽”“不拘小节”而著称,现在痛骂吴笛的粉丝,还站在维护娱乐圈众明星的制高点上,他感觉理直气壮。

他得意洋洋地宣称,无论你们这些家伙如何喷我,也不能改变进我可以上春晚,而你们的那个吴笛却没法上春晚的事实……(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三章 《灌篮》之后,再无篮球

可惜,这位上窜下跳各种作死的影星,还没有得意多久,他参加春晚的资格就被直接除掉了,而他原本接的那些片约,更是纷纷出了问题……

许多有关这位影星的丑闻似乎也集中爆发出来一般,而且证据确凿,各路媒体纷纷报导,一时之间可谓墙倒众人推,让原本还沉浸一种维护娱乐圈明星名声的优越感中的他,完全傻眼了!

他这个时候似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在微博上和吴笛的粉丝们进行大战的时候,一向和他关系不错的明星们,都没有跳出来凑热闹,而是冷眼旁观……

他知道,这一次他好像完蛋了,他那冲动的性格把他自己给害惨了,郁闷之下的他,自然下意识地吸毒了,然后被警察抓了个正着,瞬间锒铛入狱!

这位影星在监狱的时候,才幡然悔悟——他怎么就不长眼地去招惹吴笛了呢?

他给自己总结原因,其中当然有那难以抑制的嫉妒心,他在娱乐圈打拼了这么久,才有如今的地位,可人家吴笛,似乎是玩票性质地拍了部电影,却瞬间红遍大江南北……

这样影视圈新人,他这样前辈又如何看得惯?正巧借着骂那些不长眼的吴笛脑残粉,顺便打压一下吴笛,反正他是前辈,而吴笛则是新人,这娱乐圈的论资排辈现象就是这么严重。

可他似乎忽略了,吴笛根本就不是什么娱乐圈新人!而是掌握着无敌文化公司的女王,这无敌文化公司在业内不知道有多少影视公司想要与他们合作,因为无敌文化公司所掌握的版权,那可都是圈钱利器啊!

更别说吴笛那身后还站着那个庞然大物——煌萌财团!

我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呢?他对此后悔莫及,他知道。即使他姿态放得如何低,他在娱乐圈也完了,这是竞争太激烈的圈子了,每时每刻都有新人冒出,有太多的红极一时明星只是流星……

吴笛本人对此只是略微关注了一下,她其实对那些总是给她招惹是非的脑残粉印象不是很好。她不是那种喜欢争斗惹事的人,奈何她的脑残粉却总是给她拉仇恨。

这次出手教训这位影星的,也不是吴笛自己,而是那些影视公司们的默契。

原因嘛,当然是最近她的《灌篮高手》第二部正在火热销售之中,一开始的销量势头比第一部还要强悍。

这第二部比第一部初始销量更高,可不是因为第二部比第一部经典,而是因为《灌篮高手》的名气已经完全打出来了,再加上吴笛的名气也比原来更高。所以它在初期才会呈井喷状态,它甚至还带动了第一部的销量。

但实事求是地说,第二部《灌篮高手》是比不上第一部的,哪怕它在篮球这项运动的专业程度上,超过了第一部。

不过无论如何,这第二部《灌篮高手》都让各大影视公司都非常眼红,恨不得立马得到吴笛的授权!

为什么某些电影都会拍第二部、第三部?就是因为观众买账啊,哪怕总是被人诟病成吃老本。那又如何,反正能赚钱就可以了!

有《灌篮高手》第一部在改编的电视剧收视率上大杀四方。这第二部哪怕比不上第一部,那也绝对是热剧,自然要拍,要好好地吃老本!

结果在这个时候,那个不长眼的影星竟然跳出来挑衅吴笛?某些影视公司发现自己旗下的电影与对方还有片约后,立马将其当成了弃子。只为讨好吴笛,能让吴笛有个好印象……不论如何,这态度、诚意总是要表现出来的。

这一件事,也让娱乐圈的其他明星震动不已,他们这才发现。人家吴笛不做什么,都有大公司替吴笛下杀手,那谁敢再去找吴笛的麻烦?

这些明星纷纷约束自己的粉丝,使他们尽可能的不要与吴笛的粉丝起冲突,对方的能量实在太大,根本招惹不起!

而吴笛的粉丝们,经历了这件事后,不知道内幕的他们,只以为吴笛暗中为他们出头了,对此,他们当然非常开心。因为,这正能够说明吴笛对自己的粉丝,是极为维护的!

在完成了《灌篮高手》的第二部后,吴笛对第三部,也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部,已经有了整体的规划,为此,她甚至动了买下一个华夏职业篮球联盟中俱乐部的心思。

因为她最后一部要写的就是职业篮球,她在原创作品时,一定要做到经历这件事才行,阅历越广,写出来的文章越有深度,她一直坚持这样的看法。

对于吴笛来说,买下一支篮球俱乐部并没有任何困难,但她考虑到自己不可能去亲自打理这样一个俱乐部,所以她觉得入股一个俱乐部才是最好的选择。

吴笛盯上的球队便是华夏职业篮球联盟中的豪门球队——中都飞轮队,它在华夏篮球联盟的地位,大概就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洛杉矶湖人队,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及众多的总冠军获得数,无论它如何上下起伏,它都保持着豪门的底蕴。

而因为中都也是华夏的娱乐之城,便使得每次中都飞轮队在进行比赛时,会有各路明星前去观战,为飞轮队加油。这就极大地增加了飞轮队的曝光率,所以有不少大老板也乐意投资这样一支球队,然后为自己的产品打广告。

毫无疑问,吴笛第三部的构思,便是以一个俱乐部的老板为主角,总是能够策划一些经典的转会,并将一个濒临破产的俱乐部,经营成了一个王朝,它将拥有最好的教练,以及最棒的球员。

三部《灌篮高手》,可谓一部比一部格局要大,并且前两部出场的人物也会出现在第三部中,然后她还会以她那个世界的某些球星为模版,加入到她所创造的篮球世界之中!

因此,一旦《灌篮高手》三部曲完成,那么其他的有关篮球的小说定然会黯然失色……(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四章 最爱楚轩

吴笛的类网游小说《无限世界》同样也在火热连载之中,这是一部纯粹的无限流小说,在背景的格局上显然无法与《无限恐怖》相提并论,但是它这个构思的出现依然是创造性的,再加上情节紧凑流畅,这使得它在网络小说中有了极大的名气。

然而《无限世界》虽然人气非常高,跟风的职业写手却寥寥无几,与吴笛之前的那部网游小说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原因自然是它致命的版权问题,吴笛能够凭借自己的无敌文化公司去与那些大公司打交道,得到他们的授权,却不代表其他网络写手有这个资本这样做。

毫不客气地说,在这个世界,怕是也只有吴笛才能写这样一部披着无限皮的同人小说,并以此正大光明地获得报酬,而其余人,除非是对无限流是真爱,否则就不会不为盈利地去写无限流的同人小说。

但是随着《无限世界》中的群像描绘越来越出彩,此时横空出世的一位主要配角获得了众多读者的赞誉与膜拜,他便是楚轩。

在《无限恐怖中》,有一个男人,他没有味觉与痛觉,他冷漠而镇定。有一个男人,他智谋无人可及,他被称为多智近妖。

这个男人,他擅长复杂的布局,他擅长诡秘的阴谋,他擅长深刻的分析。

这个男人,他失去过唯一的亲人,他失去过一切的感情,他……失去过生命。所有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对他有着误解。

然而随着相处和并肩,他们发现他值得信任。他拥有渊博的知识,却仍然不断的追寻着新的知识,不知疲倦。

他没有任何的情感。却仍然执着的追求着他所梦想着的感情,无论付出什么代价。这个既复杂又简单的男人,这个牵动着无数人的心的男人,叫做楚轩。

智者之王,名为楚轩。

如果要说《无限恐怖》中吴笛最喜欢哪个人物的话,那便是这位第一智者楚轩。她甚至觉得一开始郑吒与楚轩闹分裂闹矛盾,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大概是她阴谋论的想法,他感觉郑吒无非是觉得楚轩此人太强悍了,能够轻易抢夺掉他的领导权,这让挣扎感受到了威胁……

在《无限恐怖》第二卷的异形篇之中,吴笛当时就感觉郑吒因为李帅西而和楚轩决裂很没道理,她实际上非常欣赏楚轩那种将人当作棋子的谋算,而且楚轩又不是没给对方留下必死的局。结果还没有成长的郑吒,就为了李帅西这种作用绝对没有楚轩大的人而痛斥楚轩毫无人性。

好吧,说到底这只是吴笛的个人喜好问题而已,可能有人喜欢郑吒的这种热血善良(没有阴谋论的话他确实算是善良的领导,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人家郑吒前世也算是成功人士,精通办公室政治),但吴笛还是喜欢楚轩的杀伐果决。将所有人都当成棋子来用。

当然,有关李帅西这个人物。一直有人将他调侃成了“无双上将潘凤”“银河射手曹性”这种人物,甚至还将他头上按了个“陆压”的身份,毕竟楚轩是鸿钧而郑吒是盘古……有诗赞曰:仰天大笑轮回去,我辈岂是蓬蒿神。冲冠一怒炸中洲,笑破楚轩计几重。古今圣人皆蝼蚁,举头三尺有帅西。

这确实能让许多人会心一笑。在吴笛那个世界,《无限恐怖》的同人也非常多,而且质量高的也很好看,这就可以看出它是多么成功的一部作品。

让吴笛认为郑吒玩阴谋的原因还有,那就是在后面的《咒怨》篇之中。楚轩可以说是间接死在了郑吒手里,如果他没有和众人分开的话,那又怎么会死呢?这可是九死一生的恐怖片,为了生存,怎么看郑吒都应该明白,运用楚轩的“智”才是最能增加生存率的,事实上郑吒团队能够活下来,也全靠楚轩的以自己的死搞到了如何伽椰子袭击的情报。

当然,当时的楚轩也已经心存死志了,否则以他的智谋,绝对不会就这样为他人作嫁衣而死。

因为喜欢楚轩,而楚轩则因为郑吒的团队而死,所以吴笛自然就对这位圣母主角心存不满,哪怕他后面确实成长为了一个合格的领袖。

可是吴笛对楚轩喜欢归喜欢,但也必须承认,这个“第一智者”“顶尖研究者、科学家”,在某些方面不能匹配得上他这样的设定,某些黑楚轩的人,直接将楚轩黑成了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民间科学家,还送了楚轩四个字——大愚若智。

有人曾经发帖这样调侃楚轩——“看了无限恐怖,感觉楚大校的作用就是只萌物。楚大校行事,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就是‘不解释’,你们自个猜去。傲娇味十足。楚大校还成天一副三无面目,埋头捣鼓各类科技发明,当小叮当的感觉也比军师强。由于作者的照顾,反正楚大校的方案肯定是行得通的,瞒得住敌人的,起得了效果的。综合来看,楚大校就是一只外表三无骨子里傲娇的天才科技发明家,只要稍稍娘化一下,卖萌的感觉无敌了。当然不用娘化也已经很萌了。”

当然啦,“楚萱”确实很萌的说……然后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不解释”,其实只有这样的“不明觉厉”才是刻画智者的极佳方式。

无论怎么黑楚轩,都不能否认,Z大创造的这个人物,已经和“智者”划上等号了,可以说只要是无限流小说中出现的智者,他们都会拉出来和楚轩比较一番,他几乎也是《无限恐怖》中人气最高的角色之一,这便是无可置疑的人物刻画成功之处!

而当吴笛要将这个人物写进自己的《无限世界》中去时,她肯定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这个楚轩,因为作者的知识储备量匹配不上他的设定,而遭到一些挑剔读者的吐槽,可她哪里又能真正写出楚轩的精髓?她勉强能够在布局上出彩一些,但科学方面,她无能为力。

她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一个和她约定好的人。(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五章 被鄙视了

此人当然就是让她一直十分佩服的理科学霸赵晔华,说起来,这也是她现实中所遇到的最像楚轩的人,尤其是在理科的造诣方面,而且赵晔华给吴笛的感觉,那是真正有“干货”的学者,投身于科学事业的人,已经在正统科学界初露头角,而楚轩嘛……确实太民科了一点。(楚轩:怪我咯?真不怪你,也不怪作者,作者能把你描绘得这么有智者风范,已经完全尽力啦!)

这个时候,吴笛正在和赵晔华进行视频聊天,对方的神情依然显得十分淡漠,对于吴笛主动和他联系,他也似乎没有太放在心上,如果这种事被吴笛的那些狂粉知道的话,那他一定会被嫉妒死的。

“《无限世界》的人物设定问题么?好的,不过在这之前,我会先通读一下你的这部作品……据说,这部作品分类是在科幻之中?”赵晔华淡淡地问道。

“嗯,确实是科幻作品,我对主神的这个科幻设定,还是认为非常有意思的,说不定会让你觉得惊喜。”吴笛微笑着,她向来对Z大的这个创意非常欣赏,没有Z大,可就没有那么多好看的无限流小说了,也不会给她的这部《无限世界》带来这么多的素材。

吴笛的这一部《无限世界》,她希望将前世那些有名的无限流作品全部融入到一起,设定当然会有冲突,但人物不会,她自然就借鉴人物了,否则她的群像描绘怎么可以这么成功?

过了几天,赵晔华主动联系了吴笛,当吴笛看到赵晔华一向面无表情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其他神色时,吴笛不由在心中揣测:一定是这个主神游戏的创意。让赵晔华这位喜好科幻小说的理科学霸见猎心喜……

“我们还是别谈设定问题了,而且,也别用‘科幻’两个字来形容它。”赵晔华面无表情地说道。

吴笛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她总觉得这个设定好像被赵晔华强烈地鄙视了,这让吴笛很不甘心。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对楚轩这个人物的设定。吴笛觉得《无限恐怖》中,楚轩的出场就挺出彩的,所以她就想直接使用这一段描写:

“……楚轩扶了扶眼镜继续冷静的说道:‘这段文字并非是由电脑的o与1所构成,它的源码并非是电子程序,而是由一种奇特的文字符号所构成,这种文字符号如果我记忆没错的话,它分别是由三种文字所构成,甲骨文字,纸草文字。楔形文字这三种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所构成,其中还有大规模无法解释的奇异符号,但这就不能在没有对比物的情况下翻译了。’

‘我好奇极了,你们要知道,当电脑突破0与1的极限时,其实就是人工智能出现的时候,更别说这段文字的构成居然同时使用了这许多文字了,所以我选择了字符数多得多的‘yes’选项。而抛弃了字符数只有几个的‘no’选项,结果很让人惊奇啊。我居然出现在了这里,虽然并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这里应该离开北京市很远很远才对吧?’”

这样一段出场的描写,几乎瞬间就写出了楚轩十分精通计算机,而且还以此推测出了他的地点已经离开北京市很远很远了……一股浓浓的“智者气息”扑面而来!

吴笛将这一段的一些不符合这个世界的地点说法等改掉了,然后发给了赵晔华。想看看他到底怎么看。

吴笛内心颇为期待,结果她分明看到了赵晔华眼神中一闪而逝的笑意,喂喂,这到底哪里好笑了,楚轩可是我心目中的第一智者啊!

“你真的懂计算机么?”赵晔华轻飘飘地扔下这么一句话。

吴笛看到视频中对方那面无表情的样子。她不甘心地咬了咬唇,回应道:“这里对‘楚轩’的描写没有任何问题吧?”

“气氛烘托得确实不错,估计可以糊弄住大部分读者。但是你也太没常识了吧?你的科学素养……哎。”赵晔华叹了一口气。

吴笛突然感觉好憋屈啊!到底哪里没常识了?

“你说啊,哪里有问题?”吴笛忍着心里的不爽,她可是很崇拜Z大来着,并且一直觉得楚轩的出场非常酷炫。

“首先,你知不知道我们华夏早期研制的三进制计算机?那可是真正的,‘突破0与1的极限’,用0、-1、1编程的计算机。但这种计算能力有没有突破一亿次我都已经忘记了的家伙,绝对,没有发展出人工智能……事实上,人工智能哪有这么简单,你别什么都不懂就乱定义。”赵晔华面无表情地说道。

吴笛的脸瞬间变成了红苹果!因为她也记起来了,在她那个世界,好像苏联就曾研制过三进制计算机!

又被赤裸裸地打脸了!吴笛忍不住想起了她当初败给赵晔华的经历……

“然后,你真的明白什么是编程?要知道,在计算机术语中,用0与1编程叫做机器语言,是最早的,纸带时代的编程方式;之后,人们发展出汇编语言,这种编程方式其实和机器语言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符号事实上就是机器助记符;在之后就是高级语言了,这个就不讲了,反正它们还是基于0与1编程的……”

“最后,你明白计算机显示的文字,特别是非拉丁字母的文字是怎样被计算机识别的?理论上,一台计算机想要显示一种文字,就必须安装一种文字的识别方式,也就是‘字库’,一台没有安装华语字库的计算机是无法显示华语的,同样的道理,一台没有安装你文中所说的那三种文字字库的计算机是无法显示这三种文字的……当然,我就假定你文中的那位‘智者’楚轩的电脑上,安装了这三种文字的字库好了,但是这位‘智者’自己都说了,除了这三种文字外,‘……其中还有大规模无法解释的奇异符号号,但这就不能在没有对比物的情况下翻译了’,请问,在‘没有对比物’也就是没有字库的情况下,楚轩的那台计算机是怎么识别出这种奇异符号的?!”

赵晔华一条一条的理由说得十分清晰,他依然面无表情,不过却完美地解释了吴笛的科学素养至少是在计算机方面的常识,是多么……可笑。(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六章 我可以玩坏主神

吴笛深深吸了一口气,说起来,她之前还一直觉得她在理科方面虽然比不上赵晔华,但是还有点底子的,毕竟她还拿过金牌来着……可是这做题目与活学活用,真是差远了!

吴笛此时灵机一动,强行狡辩道:“有主神在的!没错,就是主神让楚轩的电脑上多了你说的那种‘字库’!”

赵晔华嘴角翘了翘,似乎对“机智的吴笛”感觉很有趣,他悠悠道:“如果是你文中设定的那个‘主神’的话,确实能解决这个问题,只要那个选项程序是一个二进制下的自译解系统,就确实能在被破解时在任何一台没有安装相关字库的电脑中显示出你说的那些东西。但即使这样,那也只能说明,你确实不懂计算机的常识!然后让你笔下的这个‘智者’楚轩成了一位计算机常识都不懂的小丑!因为他只是尝试了用天知道哪里来的黑客工具来破解它,然后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还不懂装懂得意洋洋地宣称……真是,凡人的智慧……都不配的人物!”

吴笛快要被打击得十体投地了!

对不起,楚大校我让你遭到鄙视了……吴笛心中隐隐有些愧疚,但转念一想——这其实就是抄袭的下场啊!让你抄Z大的人设,让你还得意洋洋地以为楚大校是多么逆天!

赵晔华看着视频中一副遭受打击模样的吴笛,不知为何,他的嘴角翘得更弯了……他好像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不行!为了捍卫我心目中的第一智者楚轩,吴笛再一次展现出了她机智的一面,她很快调整好自己,又淡淡道:“其实,我这个人物的出场还没写全呢。我是故意这么写‘楚轩’的。他其实是在试探其他的人的背景、智力、实力、知识储备……各个方面都试探一下,就能大致摸清楚众人的底细能耐。嗯,没错,就是这样!楚轩就是第一智者,没错的!”

赵晔华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嘴角的弧度收敛了。继续面无表情地说道:“看来你很偏袒这个楚轩嘛,这个补丁打得确实还行。”

吴笛微妙地感觉到了赵晔华似乎有一些不爽,她只能又维持自己那美丽的笑容:“这还是多亏了你啊,赵同学,非常感谢。总之,我能不能请你帮我设定一下这个人物,至少让他确实具备一位科学家的素质。”

赵晔华点了点头,又道:“我只能帮你设定他在理科方面的才能,至于什么阳谋、阴谋、布局之类的。我就帮不上忙了,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

吴笛心说这其实就足够了,排除科学方面的内容,她感觉自己的布局还是挺强的,大不了给楚轩开“大预言术”这种挂嘛,反正第一智者楚轩是绝对不会失算的!

而且,有赵晔华这种科班出身并且显然有大科学家潜力的学者为楚轩背书,那么楚轩在科学方面的表现。绝对能让那些挑剔的读者找不出茬来!

吴笛这个时候突然又想到,赵晔华这个家伙对她所认为的有趣的设定——主神。一点都不感冒,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赵同学,这个主神的设定,难道真的一点都不科学?”吴笛现在只能弱弱地问道,姿态放得很低。

“别侮辱‘科学’这个词。”赵晔华淡淡道。

“我觉得还好吧,如果不科学的话。那我设定楚轩是大科学家还有什么意义?主神,肯定也是可以用科学来解释的!”吴笛真不觉得有什么太不科学的地方,你看楚轩还凭借科学的力量,在主神中大杀四方来着。

“如果我进入主神的话,说不定会把主神给玩坏了。如果它真的遵循真正的科学。”

“那你倒是说一说,怎么把主神给玩坏了?难道我这部《无限世界》的中的主神有什么没法自圆其说的地方么?”

吴笛这时倒是非常好奇,因为在她心目中,这个赵晔华理性到了极致,几乎不会说任何大话,他总是能够给出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吴笛,你真的能算学霸么?无知者无畏!”赵晔华淡淡道。

吴笛沉默了一会儿:“说实话,大众眼里的学霸估计就是考试分数高……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学霸,那估计应该像你这样的。我那个什么‘女学霸’的名头,还是算了吧。”

“看来你还可以抢救一下的。”

“你……哼,快说,我的主神哪里有bug,我估计你要玩坏主神,一定是利用它的bug。”

“我随便一找,就找出一个根本没法自圆其说的bug,那就是你一开始设定的自动翻译系统,在你的设定下,它似乎可以第一时间准确无误地翻译这一切?”赵晔华问道。

吴笛心说这都是无限流小说约定俗成的玩意了,主神牌实时语言翻译系统,谁用谁说好——它保证了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人可以轻松交流,保证轮回队员与副本中的剧情角色轻松交流,没有任何障碍。

“当然,主神出品,必属精品,我可不认为这个有什么没法自圆其说的地方。”

“我觉得你还不如设定所有人被拉入主神空间后都瞬间学会了华语,然后副本中的那些剧情角色也全部都说华语,要不然主神的那个翻译系统漏洞实在太大了,如果主神仅仅是个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系统的话。”

“为什么?还有你的提议太扯淡了,如果某些外国大片中的剧情人物说华语的话,那根本就丧失了原汁原味!”

“事实上,我们华夏的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语言之一,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学华语的,这样,你让主神翻译一下以下我举的例子吧,就把它们翻译成美利坚的语言好了。”赵晔华敲击着键盘,然后吴笛慢慢傻眼了——

我懂几句外语,至于怎么懂得嘛……你懂得……

我用华语这样说:什么布剪不断?标准答案:瀑布。

剩女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谁都看不上,二是谁都看不上。

太清无形剑气、分光化影之术、血魔化心大法、青烟竹影剑诀、它化自在天魔、玄阴血光神镜、皇极归元大道、勾魂蚀元神术、究极风雷头锤、抽髓化元大法、七星斗罡玄剑、乾天元阳神雷、诸天挪移大法、水月无上神通、绝地飞鱼神通、两界分割之术、九九上玄剑气、天河九箓剑诀、天蛇吞月大阵、五雷天心正法……

“够了够了!请务必放过主神吧!”吴笛抚着额头大声说道。

赵晔华看到吴笛这个样子,心情顿时又舒畅起来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七章 只是崇拜而已

“妹妹,在和你闺蜜视频聊天啊?”吴莉莉忽然出现在了吴笛背后,看着视频中的“美少女”赵晔华,很是亲昵地说道。

吴莉莉在平复下变成女孩子之后的慌乱之后,自然而然地发现,她和吴笛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了,天天睡一起不说,以前她还是“哥哥”的时候,哪里可以这样随时找自家妹妹玩耍?

现在吴莉莉又不要帮家里做事,而且也完全没必要担心学业问题,所以她几乎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况且,吴笛似乎对“姐姐”这个角色特别喜欢,她快要将自己的妹妹吴莉莉宠上天了!

“闺蜜?”吴笛愣了一下,对面的赵晔华则嘴角抽搐了一下。

反应过来的吴笛,不由捂嘴浅笑,动作有一种女孩特有的妩媚气息,然后她顺手将娇小的吴莉莉抱在自己怀里,并对她说道:“莉莉,这位赵晔华同学,可是一位男生,还是我们中都大学的超级学霸,科学界的新星,可不要搞错他的性别了,还有,你难道忘了在别人面前该如何称呼我了么?”

吴莉莉先是撇了撇嘴,很是无奈地喊了一声“姐姐”,然后又用惊奇的目光看着赵晔华,心说这家伙还真是一位可爱的男孩子呢。

“那么,没事就这样吧,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再和我联系。”赵晔华只是淡淡地瞥了吴莉莉一眼,根本没将这位疑似吴笛亲妹妹的女孩放在心上,毕竟两人长得实在太像了,这个吴莉莉完全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吴笛,至于被这小孩子认成女人,他也觉得在情理之中,因为他长得确实很漂亮。而且心中对此也很得意,他认为这是他基因优秀的体现。

吴笛也点了点头,便断了与对方的联系,然后摸了摸自己怀中的吴莉莉,用温柔的语气说道:“你还真是个黏人的小家伙呢。”

“妹妹,你和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吴莉莉那分明就是缩小版吴笛的脸上。出现一种如临大敌的神色,现在她变成女孩子了,还丧失了哥哥的身份,而妹妹却和刚刚那个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聊天聊得那么投入,这个可不妙啊,她可不想妹妹被陌生的男人乘虚而入!

吴笛似乎一点都没将吴莉莉小脸上的紧张神色放在心上,她很坦诚地说道:“他是真正的学霸人物啊,我很崇拜他,这一次我请他帮忙做一个人物的设定。刚刚的收获让我很满意。”

吴莉莉的脑中似乎划过一道闪电!记起来了,那个家伙,不就是当年在理科竞赛上打败妹妹的人吗?

不过也要感谢他,若不是他打击了吴笛,使得吴笛处于一个心情低落期,她作为吴笛的哥哥,却抓住了这个机会,温暖了自己的妹妹。使得吴迪与吴笛的关系拉近了一大步,更让吴笛知道。她有一个哥哥可以依靠。

但是现在很不妙啊……不妙啊!吴莉莉心中十分担忧,她知道自家妹妹是个非常要强的女孩子,谁能打败她,往往可以让她的印象极为深刻,而她作为哥哥,却一直在追赶着妹妹。从来没有打败过妹妹,也难怪妹妹一直将她当成弟弟来宠……

最最关键的是,现在她吴莉莉已经没有男性的身体了,这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

“妹妹,你、你不会喜欢那个男人吧?感觉你和他的关系太好了一些。”吴莉莉噘着嘴。还是忍不住将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

结果吴笛听到她的话,顿时就笑了:“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啊,只是崇拜偶像而已,自己做不到的事情,那个人却能做到,而且还做得那么出色,我当然非常佩服他。”

看到吴莉莉这副模样,吴笛对她眨了眨眼睛,显得十分顽皮:“莉莉你最担心的,不应该是你口中的‘冒牌货’么?你应该也发现了吧,他其实就是货真价实的兄长大人。”

“不可能!他就是个骗子、冒牌货!我才是你的哥哥——吴迪!”吴莉莉大声说道,只是声音中带着一丝迷茫与慌张——如果那家伙是真的,那我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吴笛忽然将这个娇小的自己搂入自己的怀中,声音愈发温柔:“无论你身体里是谁,你都是我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的,作为一个自认为合格的姐姐。想当初,吴迪也是我一手调教出来的。”

吴莉莉发现自己的脑袋已经被那弹性与柔软兼备的高耸胸部包裹住了,这是她以前作为吴迪,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现在,却三番五次会被来一下怀中抱妹杀……

虽然很享受这种极致的触感,再加上紧贴吴笛时,那淡雅悠远的体香直往她的鼻子里钻,然而吴莉莉却又像炸毛的小猫咪一样,轻轻敲打着抱住她的吴笛,挣扎着……很不满地说道:“闷死了,快要闷死了,不要把我当妹妹啊!我是你哥哥!”

吴笛笑意盎然地放开这个让她迷恋的缩小版自己,然后双手托住自己的胸部,随意地捏了捏,一脸懵懂地说道:“感觉乳量大小正好呢,怎么会闷到你呢?”

不、不行了!妹妹现在的样子太不雅了!怎么可以在哥哥面前捏自己的……但是,这让她根本把持不住啊!

吴莉莉捂住了自己的鼻子,她觉得自己对妹妹的抵抗力简直为零,竟然会担心自己会流鼻血?要知道她当年痴迷网络小说时,对于那种见到美女流鼻血的腿软主角,可是相当痛恨的,因为她觉得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她这样做,只是一种心理作用而已……

“哈哈……莉莉你可真可爱,你怎么可以这样可爱?不愧是小时候的我!”吴笛捏了捏吴莉莉的脸,她发现自己的内心,对这个吴莉莉,有一种别样的感情,她现在每时每刻都不想和吴莉莉分开,见到她时就会开心。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么?吴笛的脑中忽然蹦出这样一个念头。(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八章 爱恋小莉莉

是呐……莉莉其实和我是一模一样的,原本没有莉莉的时候,我便是想要喜欢我自己,也没法将镜子里的自己拉出来,但现在,莉莉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样可爱的精灵,便是我的妹妹啊!

吴笛感觉心中是如此充实,她抚摸着吴莉莉的脑袋,稍稍可惜的是,果然她还是喜欢长发版的吴笛,虽然妹妹这个和那位“御坂美琴”差不多的发型,也很可爱,还多了一根呆毛来着。

“反正,我就是你的哥哥啊,别揉我的脑袋,只能我揉你的!”吴莉莉的小脸上满是悲愤的神情,她记得当初她最喜欢的,就是抚摸自家妹妹的脑袋了,可现在,她就是跳起来,也没法摸到自己妹妹的脑袋!

十二岁的萝莉吴笛,也才刚刚发育而已,身高还没有长起来……

“莉莉的口僻是‘我是你哥哥’,这也是一个萌点哟,以后我写自传体小说时,一定要把这么可爱的莉莉写进去。”吴笛的越看吴莉莉,越觉得喜欢,她甚至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

“一点也不萌啦,别喊我莉莉,我是你哥哥!”吴莉莉又大声辩解道,脸上急得通红,这才没多久,她的灵魂仿佛就被她这十二岁的身体所影响了,现在喜欢像小孩子一样大吵大闹。

吴笛就这样逗弄着这个心目中完美的妹妹,两人不知不觉已经在吴笛的床上玩枕头大战了,房间内欢声笑语一片。

最后,气恼的吴莉莉一下子又跨坐在了吴笛的身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吴笛,然后又喘着气说道:“我赢了,果然还是哥哥我厉害吧!”

“莉莉。我只是让着你而已。”吴笛忽然揽住了吴莉莉的脖颈,将她的脸一下子拉近了,双方都能闻到对方的呼吸。

吴笛看着这样一样可爱的脸颊,眼神渐渐迷离起来,她还是第一次对女孩这么有感觉,还是这么小的女孩……

吴莉莉的心也砰砰地跳。她看着妹妹渐渐贴近的红唇,哪里还不明白妹妹要干什么?

这是吴莉莉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妹妹也会主动给哥哥送上香吻么?这显然不可能,但现在,她成了吴莉莉之后,一切都变得自然而然起来了。

吴莉莉也闭上了眼睛,然后便发现自己的唇被妹妹的唇贴住了。吴笛先是细细地吮吸了一番,然后她的舌头很娴熟地撬开了吴莉莉的贝齿,伸了进来。两个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女,香舌互相交缠着,脸颊都已经变得通红……

妹妹的舌头,湿湿的、好香、好软……两人几乎都在这样想着,因为对吴笛来说,吴莉莉就是她的妹妹,上天赐给她的完美妹妹,而对吴莉莉来说。吴笛本来就应该是她的妹妹!

这一下,两个妹控(同样更是自己控)似乎都得到了难以言喻的满足。那种心心相印的触电感,又是如此美妙!

而吴莉莉吻到快要窒息了,才第一次发现,自家妹妹的吻技似乎非常高明、熟练,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赋?

纯洁的吴莉莉,自然无法想象。别看吴笛是个货真价实的纯洁处女,但是她脑中关于H的经验,太丰富了,不论是她取悦别人,还是别人取悦她。她都能让和她上床的人,产生无上的享受,这才是真正的内媚之体啊……

就在这个时候,吴笛闺房的门又被打开了,刚刚作为自己父亲的实习秘书,帮自家的父亲处理了一些政务的吴迪,终于到了吴笛家里,想到明天好像比较闲,便决定要带妹妹去逛游乐场,这可是他早就与自家妹妹约好的。

即使是寒假期间,吴迪也比较忙,他一直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着。

然后吴迪就看到了纠缠在床上的吴笛和吴莉莉——一大一小两个妹妹。

吴迪瞪大了眼睛,他甚至还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看到了什么?一个女神版的吴笛与一个萝莉版的吴笛竟然、竟然玩得这么high!

而在这一瞬间,吴迪觉得这样百合花开的场景又是如此美丽,他的脑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再加一个我呗,反正我和你们,在本质上也没有任何区别,我这健美的男性躯体,正好成为大家的玩具,这样玩得不就更high了……

吴迪赶紧将这种丧失的想法忘掉,不过在内心深处,他对这个想法,还是非常渴望的。

“唔……快断气了。”吴莉莉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脸颊通红,而吴笛则依然游刃有余。

“还没看够啊,变态妹控哥哥。”吴笛对门口的吴迪淡淡道,声音一如既往的空灵动听,也没有一丝被“恋人捉奸在床”的慌张。

结果却是两个人应答了,当然是吴迪与吴莉莉,他们似乎心有灵犀,异口同声地说道:“唯独不想被你这么说!”

吴莉莉这才发现门口的吴迪,她瞪大了那本来就很大的纯澈眼眸,愣了一下后,勃然大怒道:“冒牌货,谁让你闯我家妹妹的闺房的!”

只许你这家伙百合我家妹妹,就不许我亲近一下我妹妹啊?我要控告你们男性歧视!两个这么漂亮的“吴笛”都去百合了,我这个“吴迪”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吴莉莉若是知道他这样想,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吴迪必须死!

吴迪无视这个处处和他作对的萝莉吴笛版的吴迪,可能这样说比较拗口,但用这来形容吴莉莉是最恰当的。

“妹妹,我明天比较闲,和我约会怎么样?”吴迪对着吴笛,露出了优雅迷人的笑容。

“约、约、约会什么的,绝对不可以,妹妹只能和我约会啊!”吴莉莉一把抱住吴笛,用护犊的目光看着吴迪。

“切,莉莉你刚刚都和我妹妹吻得昏天黑地了,我都不介意,你就不能把妹妹让我享受一下啊?”吴迪语气有些不善,他发现这“自己”和“自己”,那差别也太大了,吴笛这个完美妹妹总是很宠他,而吴莉莉这家伙,却老是针对他,甚至还成了自己和妹妹之间电灯泡!

真是失策啊!(未完待续。。)

第五百九十九章 一家三口

“你、你这个冒牌货竟然也想要亲我家妹妹么?”吴莉莉一脸警惕,她绝对不要这件事发生,妹妹永远是她的!

吴迪听到吴莉莉这话,下意识望向了吴笛的粉唇,脸上微微一热,他挠着脑袋,反驳道:“怎么可能?我绝对不会对我妹妹动手动脚的,我只会成为一个最宠妹妹的兄长!”

“好啦好啦,别吵了,三人一起约会好了!”吴笛这样说道。

吴迪眉头微微一皱,有些委屈,不过他还是答应了。

吴莉莉也妥协了,她可不想因为和吴迪吵闹,而被吴笛讨厌。

在吴莉莉去卫生间的时候,吴笛来到了吴迪身边,在吴迪猝不及防之下,亲了吴迪的脸颊一口,然后温柔地说道:“这样,心里就不委屈了吧?我去做饭啦……亲~爱~的。”

吴迪只觉得一阵香风袭来,他愣愣地抚摸着刚刚被自家妹妹亲的地方,心里又惊又喜,他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妹妹那轻灵的“亲爱的”这三个字,就像妻子对丈夫的称呼一般……

醉了……要醉了!妹妹实在太会勾人了,对他的了解更是没有任何人比得上,刚刚他一个皱眉的动作,估计就暴露了他在想什么了!

吴迪内心的委屈瞬间不翼而飞,一天的辛劳更是化作了满满的精神,然后他已经在期待明天的约会了。

被亲了一口,精神亢奋的吴迪,向卫生间走去,他下意识又将吴笛这里的家,当成了只有他和吴笛两个人的二人世界,现在吴笛在做饭。那卫生间里自然是没人的。

而在这个时候,在卫生间里,吴莉莉对着座便器,下意识想要掏自己的小伙伴,结果摸了半天,她才面露恍然之色——我现在是女孩子了啊。

吴莉莉对着身边的镜子照了照。平心而论,这张脸是她魂牵梦绕的妹妹的脸颊,甚至比女神版的吴笛更加可爱,呆毛什么的一抖一抖的……可是,她之前明明是个男人啊!

吴莉莉有些羞耻地脱下自己的裤子,像女孩子一样坐在座便器上撒尿,她似乎还在逃避自己的身份,所以她不敢向下看——小伙伴已经变成小妹妹了,粉嫩的一条缝隙……

但听着自己撒尿时的声音。吴莉莉脑中男性的猥琐思想作祟——妹妹就是这样撒尿的吧?

吴莉莉不知为何,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想到刚刚和妹妹深吻时,身体上产生的那种奇怪的感觉,简直美妙得让人沉沦……

当吴莉莉撒完尿后,又下意识想要抖一抖自己的小伙伴,结果发现已经没必要做这种事了,取而代之的。是拿旁边柔软的面纸把下面擦干净。

吴莉莉顿时兴奋尽去,只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她每做这样一件事,就发现她就越向女孩子的方向偏离了一些,她只能每天都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我是吴迪,最爱吴笛的哥哥吴迪,我是纯爷们!

吴迪打开门走了进来,还吹着口哨。手则已经开始解自己的皮带了,他现在还处于一种晕晕乎乎的状态了——被妹妹主动亲了嘛。

吴莉莉则在低着头,正在擦某个不能描写的地方,脑中还在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

两人几乎同时回过神来,吴迪的手还放在自己解到一半的皮带上。便看到手中拿着已经湿漉漉的面纸,下身完全赤裸的吴莉莉。

她的两条美腿虽然不似吴笛那样修长而兼具肉感,但却更加纤细,充满了一种洛丽塔式的诱惑,最关键的是,吴莉莉的下面与吴笛一样,都是一片白皙粉嫩……

吴迪咽了一口口水,他的脑中一片空白,为什么这家伙会在卫生间啊!不,应该是为什么我会忘了这家伙也住在妹妹家!

之前自认为很纯爷们的吴莉莉,却极为女性化地尖叫了一声,捂着那儿然后又一次坐了下来,无比羞恼地说道:“给我滚出去啊,你这个变态!我会杀了你哦!”

可爱萝莉音微微颤抖着,她的脸上一片通红,脑中更是十分混乱。

“对不起,我马上出去!”吴迪赶紧出了卫生间,然后关上了门,然而脑中吴莉莉那赤裸的下半身,却让他难以忘怀。

不对!我到底在想什么啊,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已,当初她还全裸着出现在我面前呢!我那时候都那么淡定,现在我干嘛这么激动?

吴迪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下那种具有犯罪感的洛丽塔式的诱惑——在华夏,要是敢对十二岁的女孩出手的话,绝对是无可争议的强奸罪!权贵除外!

而这个时候在卫生间里的吴莉莉,则终于穿好了裤子,她这时非常痛苦,倒不是因为被那个冒牌货看光了,而是因为她对刚刚自己下意识的反应非常痛恨,那简直就是一个纯粹女孩的反应,她怎么可以这样呢?明明她坚持自己是个纯爷们,给那冒牌货看了也无所谓,反正大家都是男人……

但是,她却下意识做出了女孩的反应,还是那种羞涩女孩的反应!

这对吴莉莉的冲击力相当大,甚至还让吴莉莉对自己坚定的内心产生了一丝动摇——我果然已经变成完完全全的女孩子啦。

不、不对,我是男人,我才不是吴莉莉,我的名字是吴迪,最爱吴笛的哥哥吴迪,我是纯爷们!

吴莉莉瞬间气势满满,昂首走出卫生间,在看到尴尬的吴迪时,她心平气和地说道:“我好了,轮到你了。这次是我的错,忘了锁门了。嗯,就是这样,我作为一个男人,当然会主动承担错误的。”

“不,对不起,我应该敲门的。”吴迪向吴莉莉点了点头,走进了卫生间,他先是对吴莉莉的反应有些疑惑,一般女孩子估计出来后要扇他一个巴掌了……但想到吴莉莉体内的灵魂,他懂了。

还好他没变成女孩子了……吴迪莫名地有些庆幸。

三人一起吃了一顿吴笛亲手做的丰盛晚餐,由于大家的口味完全是一样的,所以吴笛做的饭菜总是很明确。

让吴笛稍稍有些奇怪的是,在饭桌上也喜欢用筷子争锋相对的吴迪与吴莉莉,今天好像言归于好了,都规规矩矩的。

一男一女再加一只萝莉……为什么有种一家三口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六百章 这个小女孩到底是谁?

由于吴笛和吴迪现在都算是名人,尤其是吴笛,她作为一个本职是作家的女孩,其人气居然比娱乐圈的某些明星还要高。

所以两人现在要出去玩的话,还是要乔装打扮一番,否则被某些狗仔队认出来的话,那还真是有些麻烦。

吴莉莉倒是没有这个烦恼,虽然她确实是一个缩小版的吴笛,但是因为她的穿衣打扮、发型等与吴笛迥然相异,人们也没听说过吴笛有个小妹妹,所以她根本不用担心会被人认出来,人们看到吴莉莉时,只会产生这样一个念头——这小女孩的样子好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然而,就算吴笛与吴迪两人将自己乔装打扮得很好,却依然有人将他们认出来了,此人便是吴笛的铁杆粉丝萧逸仁。

萧逸仁这一天正巧出来见女网友,最近他正在玩基于《荣耀》的《三国》网游,他对此十分痴迷。

萧逸仁在网游中选择的角色便是他最喜欢的智者型军师,这种人物的特性,便是可以随着等级的提高,而随心所欲地控制士兵,就跟玩战略类游戏一般。

而武将类型的角色,则是强化自身,随着等级的提升,他们能够真正成为有万夫莫当之勇的武将,然后上演一出“割草无双”。

当然,其中还有一些隐藏职业,比如说吴笛在《三国》外篇中所写的张角,他会使用妖术,游戏中便有妖术师这样的隐藏职业。他们在关键时候往往可以左右战局。

总而言之,这个《三国》网游一经推出,可以说是红遍的大江南北。甚至有不少原本只玩5V5排位赛的玩家,都纷纷进入《三国》之中,以成就自己的王霸之业。

而因为《三国》网游的热潮,这同样带动了《三国》这部小说的销量,以及《三国》的动漫收视率也在稳步上升之中。

萧逸仁在游戏之中便结识了一位非常犀利的女玩家,这位女玩家也不知道完成了一个怎样的任务,然后转职成了一种御兽的隐藏职业。非常厉害。萧逸仁猜测这个隐藏职业,估计和南蛮孟获那里有关。

然后两人经常并肩作战,关系也越来越好。萧逸仁多次提出想要在现实中见一见这位女网友,结果对方似乎非常害羞,总是拒绝,这让萧逸仁不由怀疑。这个玩家是不是人妖玩家……

在萧逸仁的旁敲侧引之下。这位女玩家似乎为萧逸仁怀疑她的性别而十分气愤,于是终于同意见面了。

当萧逸仁在这家咖啡店见到这位在《三国》中非常生猛的御兽女时,他感觉有些难以置信——没想到这位猛女在现实中居然这样娇小,性格似乎确实十分内向。

平心而论,对方的长相虽然达不到让萧逸仁惊艳的程度,但也算中上之姿,清秀可人。

“你、你好,我叫水伊人。你是【笑伊人】么?”水伊人看了他一眼,迅速低下头。然后用萧逸仁堪堪能听到的声音问道。

这女孩未免太过于害羞了……萧逸仁这样想着,然后面露微笑,温和地说道:“我确实是【笑伊人】,真名叫萧逸仁,你是【伊人在水边】?”

水伊人像小鸡啄米一般点头,然后她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萧逸仁虽然算不上那种死宅,但是也确实不擅长交流,而实际上,两人在游戏里却非常容易交流。

于是萧逸仁想到个好办法,他对水伊人说道:“我们用聊天软件交流吧。”

水伊人迅速掏出了手机,这手机在手,本来看起来病怏怏的水伊人,仿佛瞬间充能完毕。

萧逸仁看到这个样子的水伊人,莫名觉得好笑,他在手机上给对方发信息:“说起来,其实我们很有缘呐,名字的读音都有些相近。”

嘀嘀嘀……水伊人接收到了信息,然后手指迅速按着手机:“就是因为你那个【笑伊人】的昵称让我注意到了你,我觉得我没什么好笑的。”

“噗……”萧逸仁想到了对方的名字,然后忍不住笑了,然后他继续用手机回复,动作也很娴熟。

于是在这咖啡厅里出现了十分奇特的一幕,明明两个人已经面对面了,却还在用聊天软件交流,而这种交流方式竟然比用嘴还要更适合他们。

说不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脑可以直接上网时,人类就无需用声音交流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萧逸仁偶然抬起头,便看到了一个让他非常熟悉的背影,对方穿着纯白的羽绒服,下身是棉裤袜与长筒靴,完全勾勒出了对方的美腿,一头秀丽的黑发披在背上,她戴着帽子与围巾,似乎还有一副墨镜。

仿佛是一道闪电在萧逸仁脑海中闪过,这背影好像吴笛啊!

水伊人这时问萧逸仁怎么了,萧逸仁便告诉了她原因,结果水伊人也看到了这个背影,然后无比确认地回复道:“她就是吴笛!我是吴笛的室友,对吴笛很熟悉的!”

萧逸仁不由露出讶然之色,他没想到这个水伊人竟然还是吴笛的大学室友……

然后两人一拍即合,准备跟踪吴笛,看看吴笛今天出来是干什么的。

而萧逸仁这时也注意到了和吴笛在一起的另外两个人,一个小女孩在吴笛与那个男人的之间,她正牵着吴笛的手……

小女孩时而侧过脸来与吴笛说话,一脸雀跃的样子。

萧逸仁自然便看到了小女孩的侧脸,然后对吴笛的模样非常熟悉的萧逸仁不由愣住了,他脑中产生的第一个反应便是——长得几乎和吴笛一模一样,这是吴笛的女儿么?那么,小女孩右边的那个男人,是她的父亲?

萧逸仁很快就推翻了这个结论,因为如果这个大概十一二岁的女孩是吴笛的女儿的话,那岂不是吴笛在不到十岁的时候就生了她?

难道是吴笛的亲生妹妹?

萧逸仁认为这个猜想还是比较靠谱的,但是对于吴笛的资料非常了解的他,却又非常疑惑,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吴笛有妹妹。

最关键的是,就算是亲妹妹,也不能长得这么像吧?这完全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吴笛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一章 客串私生饭

萧逸仁的临时同伴水伊人显然也对这位与吴笛长得很像,不,倒不如说就是小时候吴笛模样的小女孩非常好奇,她作为吴笛的室友,还真不知道吴笛有这样一个亲人。

然后,萧逸仁才发现,这个小女孩虽然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吴笛,但是她的穿着打扮,明显和吴笛不一样,如果说吴笛是非常有女人味的打扮的话,显得很有女神气质的话,那这个小女孩的打扮就非常中性,她的发型也和吴笛的直长发有所区别。

总结来说,这是个非常有男孩子气的小女孩。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萧逸仁发现,吴笛三人似乎并没有特别的目的,他们就是在逛商业街玩,而吴笛显然非常疼爱那个小女孩,给小女孩买了好多吃的,甚至还亲自给小女孩喂棒棒糖……

不过小女孩显然比较“傲娇”,很不情愿地想要拒绝吴笛的喂食,但最终却依然接受了,当她吃到棒棒糖时,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看样子明明很享受。

这张有爱的照片被萧逸仁抓拍了下来。

萧逸仁一路上已经偷拍下了不少照片,作为一个吴笛的铁杆粉丝,他偶尔客串一下所谓的“私生饭”也毫无压力。

而在这个过程中,萧逸仁与水伊人两人为了伪装好自己,便装成了一对情侣……

水伊人因此脸上总是红彤彤的,她总觉得两人虽然在跟踪吴笛,但却更像是在约会。而约会什么的……果然还是太让人害羞了!

“我知道了。那个男人,是吴笛的哥哥——吴迪!”萧逸仁用拳敲在自己的掌心上,得出了一个让他松了一口气的结论。他就是担心这个男人如果是吴笛的男友的话,他一定会非常痛苦的。

虽然对于一个粉丝来说,憧憬偶像不代表着就要追求偶像,但这本质的原因,是他根本就没那个资格去追求吴笛,因此,他只能寄希望吴笛不找男友。

反正吴笛单身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永远单身。

让萧逸仁更加松了一口气的是,虽然吴笛与吴迪之间的关系看起来确实很亲密,但他们都没牵手。这说明他们确实是非常纯洁的兄妹关系……

倒是吴笛与那个小女孩,似乎关系好的过分,两人总是黏在一起。

萧逸仁不知道的是,实际上却正是因为那个小女孩的存在。吴迪没法对自家妹妹下手。

那么。这三个人的关系,就是哥哥、姐姐、妹妹咯?萧逸仁这样猜测着。

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萧逸仁便看到那三人进了一家名贵的餐馆,而萧逸仁与水伊人则选择了对面的一家,就这样盯着门口,反正这一天他们决定跟着这三个人了。

萧逸仁现在对那个小女孩的身份非常好奇,他索性在中午吃饭时,打开了手机聊天软件中的某个群。这个群是由吴笛的铁杆粉丝组成的,而且资格都非常老。最关键的是,这群里并没有吴笛本人。

正因为如此,群里在讨论吴笛的时候,就比较放得开了,有时候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是可以的。

不像吴笛的一些官方群,吴笛本人对所有粉丝都很大度,甚至也不介意一些粉丝的稍稍过分的玩笑,但是官方群的群主却非常维护吴笛,禁止群里任何人说过分的话,尤其是某些关于吴笛的荤段子……

所以,这官方群总是存在着一种“白色恐怖”,久而久之,气氛就不那么活跃了,除非吴笛兴致来的时候在群里发自己的语音。

这个名叫【我眼中的你】的粉丝群,十分神秘低调,连吴笛自己,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粉丝群,至于那些资历不老的粉丝,也不知道这个群。

群中的人数也不多,大概二百多人吧,然而萧逸仁却知道,这个群中可谓藏龙卧虎,而且基本上都是资历非常老的粉丝。

现在大概只要是对吴笛稍稍了解的人,就知道吴笛那显赫的身份了,然而在以前,吴笛的身份却异常神秘,网上众说纷纭,各种猜测层出不穷。

然而在这个群中,却早有大牛人物爆出了吴笛的身份,那时群里相信的人并不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才发现,那个家伙说得有多准。

群里有关吴笛的私人照片,更是比网上要多得多,就比如说每年的祭典活动,那可是禁止拍照的,可依然有牛人拍到了吴笛。

这足以证明,这群里的某些人,与吴笛是一个圈子里的,自然能够接触到大众所接触不到的信息……

萧逸仁怀揣着一种“也许群里有人知道那个小女孩身份”的期待,想要在群里发照片询问某些消息精通的牛人。

这个时候,群里似乎在讨论最近精彩纷呈的《无限世界》——

“卧槽!楚轩这个人物太牛了啊,别人到主神空间都是很轻易地被主神摆布了,然后挣扎着生存下去,但这个楚轩,却想要将这个主神的机制研究透了,看样子还要算计主神,这也太强悍了!”

“没错,我最喜欢吴笛笔下的智者型人物了,《三国》中的那些谋士,我都很喜欢,但总觉得缺少了一些什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们缺少了现代的科学知识!”

“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科学理论,确实让我读了很痛快,话说吴笛一个文科生,怎么能写出这么多科学理论,有没有大牛找一找bug啊?这些科学理论是不是胡诌的?”

“如果是胡诌的,那吴笛编故事的能力也太强悍了,都能自己创造科学理论了……”

“嘿,你还真别小看吴笛的创造力,人家写小说,等于创世神创造世界!”

“经过我仔细研读楚轩的那些科学理论,我发现这一切都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尖端的理论,其中虽然有假说的,但是不能说他错了,所以吴笛描绘的这个‘楚轩’,确实是个非常牛的科学家,作为理科生,我觉得吴笛实在太厉害了!”

当萧逸仁将吴笛与吴莉莉的合影的照片发在群里的时候,本来吵吵闹闹的群一瞬间完全静止了下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二章 流传网络

萧逸仁又紧接着打了一行字:“今天偶然遇到了吴笛,然后发现她身边有一个几乎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有人知道这小女孩与吴笛的关系么?”

这照片自然是吴笛在喂吴莉莉棒棒糖的照片,照片中的吴笛虽然戴着墨镜、围巾、帽子,但看侧面却完全可以认出她,而吴莉莉的侧脸,更是几乎与吴笛一模一样。

一位网名为【紫炎】群成员,愣了一会儿,立马回复道:“笑伊人啊,你什么时候学了这么一手牛叉的技术,居然能够合成这么一张以假乱真的照片,这是你在意淫美少女吴笛与萝莉吴笛之间的故事么?”

另外一位【落叶飘飘】看到【紫炎】的回复,产生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是合成的啊,这个技术确实牛叉!”

萧逸仁看到这两人好像不信,又贴了好几张照片,照片中的小女孩,一颦一动,没有一丝僵硬的感觉,萧逸仁回复道:“我可不是在骗你们,如果有谁离我这里近的,可以来近距离看一看……我再问一下,有人知道这小女孩是谁么?”

“卧槽!真的是萝莉版的吴笛么,为什么忽然有种这辈子值了的感觉,笑笑,你给我等着,我马上就到!”【宅男萝莉控】发了这么一行信息。

“实在是太棒了啊,一大一小两个吴笛都非常可爱,互动的感觉也好温馨,感觉自己已经被完全治愈了!”

众人的热情似乎一下子被这几张照片激发了。尤其是有技术帝证明了这些照片的真实性后。

“这个小女孩好可爱啊!真想抱回家养着……”

“如果春天把一个萝莉吴笛种到地里,秋天会不会收获十个萝莉吴笛?”

“然后再把十个萝莉吴笛种到地里……就这样周而复始,最后人手一个么?”

“为什么我忽然觉得这个群没救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群里全是一群变态!”

“啊,原来你居然这么后知后觉,我老早就知道这是一个绅士群了~~”

“大家,别跑题啊,有谁知道这小女孩的身份吗?”萧逸仁苦笑着,再次问道。

“谁知道啊。我猜应该吴笛的亲戚吧,毕竟长得这么像……”

“估计是吴笛的亲妹妹,这就是对极品姐妹花么?要给无数个赞!如果娶了吴笛当妻子。然后再附送一个小姨子,啧啧……”

“就算是亲妹妹,也不能长得这么像吧?让我来大胆预测一下吧,这其实是吴笛的克隆体。所以才会和吴笛这么像!”

“我闻到了浓浓的阴谋气息。吴笛手中该不会掌握着某些黑科技吧?”

众人畅所欲言,一边说着各种自己都不相信的推测,一边已经熟练地将这些稀罕的照片右键保存……

萧逸仁知道,这个群中基本上没有什么潜水的,或者说潜水众几乎都被踢出群了,所以他发的这些照片,某些大牛人物应该看到了,然而他们却都没有回应。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些人也不知道这个小女孩的身份?

萧逸仁愈发对这个神秘的小女孩感兴趣起来。然后他终于发现有一位名叫【绝对技术宅】的家伙回复了:“待我去考证一番。”

萧逸仁知道,这家伙其实是个牛叉的黑客,这会儿估计去黑民政局了……

也没过多久,小女孩的神秘身份终于揭晓了,她竟然真的是吴笛的亲妹妹!

“嘿,网络发达之后,要查一个人的信息太容易了!”【绝对技术宅】略微得意地说道。

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吴莉莉的过往经历,不过似乎因为她生了一场大病,一直在隔离治疗,到现在才治好,这才可以出来走动。

众人不由心生怜悯,说这个吴莉莉实在太可怜了,难怪吴笛这么宠她……

而萧逸仁却觉得这种说法虽然合理性很强,但是总觉得这真相完全不该是这样。

不会真的是克隆体吧?萧逸仁忽然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

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在某些方面,显然是点歪了的,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存在。

在下午时,萧逸仁发现吴笛三人去游乐园玩了,于是他也和水伊人去玩了,在搞清楚那个小女孩是谁之后,他也失去了跟踪的兴致,人家玩得好好的,他可不想去打扰人家。

吴笛、吴莉莉以及吴迪三人,这个时候正坐在摩天轮之中,气氛倒是无比和谐。

今日一整天,三人玩得都比较开心,吴迪与吴莉莉之间的针锋相对,似乎也在这样的过程中减缓了,倒是让一直担当调解者的吴笛十分欣慰。

可是三人却都不知道,随着第一张吴莉莉的照片流传到网络上后,在短短时间内,竟然迅速传播开来,主要的原因,当然是,这个吴莉莉与吴笛实在太像了!而且,她也实在是太可爱了!

而有一些嗅觉敏锐的媒体,更是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报导,然后还打出一个大大的标题——这个小女孩到底是谁?

还有某些喜欢用耸人听闻的标题吸引眼球的——吴笛神秘“私生女”出现!

这些媒体当然明白以吴笛的年龄,就算生了孩子,那最多最多也只可能是几岁,而图片中那个小女孩,怎么看都已经十一二岁了,难不成吴笛在几岁时就生孩子啦?

但这些媒体狡猾地在私生女上加了个引号,就算吴笛要告它们诽谤,它们也可以用加了引号来解释这不是真的,只是为了进一步体现,这个小女孩与吴笛长得非常像而已。

然而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对读者却有致命的吸引力,而且当他们看到正文的内容,也不会失望的,因为这个小女孩,确实就像小时候的吴笛!

总而言之,在短短的时间内,这个萝莉版的吴笛,凭借着吴笛本来的人气,在网络上彻底火了起来,大家都想知道,这个萝莉版的吴笛,到底是谁!

吴莉莉比吴笛还要喜欢上网,尤其是她闲下来之后,在吴笛伏案专心写作时,她就喜欢在网络上看看各种新闻、视频,听听音乐什么的。

当她发现自己出现在某门户网站的头条时,她完全傻眼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三章 存在之力

而在吴莉莉发现自己的名气变大之后,她感觉脑中的某处似乎起了奇特的变化,难道那就是神秘的信仰值?

她对这样的变化非常好奇,她不由想到了当初与吴笛一起去参观的那些军舰……

她心中一动,打开自己电脑中的一个音乐软件,然后她便将这股信仰值输入了进去,她感觉做这种事情仿佛与生俱来的一般,结果让吴莉莉觉得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她觉得自己似乎与这个音乐软件进行了无缝连接,只是心念一动,这个音乐软件从电脑中一下子挣脱了出来,出现在了她的手上——它竟然变成了一个精致的小人儿,她只有手掌大小,而小人儿的模样,则正是吴笛!

她呆呆地看着掌中的小人儿,而掌中的小人儿同样呆呆地看着她,她感受到了,她与这个小人儿完全不分彼此,可以说,这个小人儿就像她的分身一般!

她想到这个小人儿似乎是音乐软件幻化而成的,那么,她会不会唱歌呢?

吴莉莉在脑中想着要唱哪首歌,结果这个小人儿便主动唱了起来,与吴莉莉一模一样的萝莉音,这歌声是如此动听!

这难道是虚拟歌姬么?不,不对,虚拟歌姬最多只有3D投影,哪里会有什么实体出现?

吴莉莉忽然觉得,这个小人儿有些像故事中的“妖精”,如果多一对翅膀就更像了……

结果她的这个想法刚刚产生,这个小人儿背后就多了一对翅膀,然后她发现脑中贮存的信仰值似乎又少了一点。

吴莉莉颇为兴奋地控制着小人儿在空中飞行,然后让她飞到了吴笛的房间。

这个时候,吴笛已经开始写她的《神话》系列小说了,她正在写《神话》系列的开篇。即盘古开天,众神诞生,统御天地,养牧苍生。诸神黄昏,百族争鸣,三族争霸。杀伐四野。

完全参照《洪荒》体系的发展,倒是让吴笛写起来比较轻松,就在她专注于写作之时,她忽然听到耳边传来吴莉莉的声音:“妹妹。”

吴笛不由转过头,然后发现了让她惊讶的一幕——她竟然看到一个大约手掌高度的“自己”,正在空中飞翔着,然后向她说话……

这不是幻想小说中的妖精吗?居然又出现了妖精版本的吴笛?

吴笛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她使劲扭了扭自己的眼睛,却发现这似乎是真实的!

她向妖精版本的“自己”伸出了手。然后对方便惬意地停到了吴笛的手上,吴笛不由问道:“你是谁?”

“我是吴迪,你的哥哥吴迪!”小人儿微笑着说道。

吴笛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小人儿,对方的说话声似乎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韵律,就像美妙的音乐一般,结果对方又补充道:“可不是那个冒牌货哟,这是通过‘吴莉莉’的身体变出来的……”

结果话音刚落,小人儿忽然脸色微变:“糟糕……”然后她的身体渐渐化成虚影。消失在了空气之中,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吴笛一脸困惑。然后她立马向吴莉莉的房间走去,便看到她正捂着自己的额头,一脸痛苦难忍的样子。

“莉莉,刚刚真的是你吗?”吴笛的话中带着迟疑,然而心中却已经信了八分,主要是因为吴莉莉本来就是凭空出现的。那么,她身上发生什么事都有可能。

“哎呀,头好痛啊……妹妹,有没有办法帮帮我,感觉头都快要裂开来了。”吴莉莉捂着自己的额头。她现在已经后悔做刚刚那种事了,她没想到那个小人儿只是飞了那么一会儿,然后和吴笛说了一两句话,信仰值就瞬间见底了,然后她又强撑了一会儿,结果发现头痛得厉害。

吴笛见状,第一个反应自然是送医院,但是直觉告诉她,这估计没有任何作用,然后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只是将自己的手掌按在吴莉莉的脑袋上,输送灵气……

吴莉莉感觉自己的脑袋一阵清凉,疼痛终于消失了,她惊奇地看着吴笛,其实她早就知道吴笛特殊的力量,却没想到这种力量这么神奇!

吴笛松了一口气,然后又问道:“莉莉,刚刚你到底做什么了?”

吴莉莉也不隐瞒,便将她可以收集信仰值的事情告诉了吴笛,然后还说了信仰值用完之后的后遗症。

“信仰值?”吴笛对此有些犹疑,她之前已经听说过这个词了,但是却不认为这能解释这一切。

就凭莉莉在网络上火了一下,就会产生信仰值?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奇怪了!为什么刚刚关于我的报导全都没了?”吴莉莉难以置信地看着网络上刚刚还在的信息完全消失,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吴莉莉赶忙用度娘搜索有关她自己的信息,发现除了一些同名同姓的以外,真正关于她的信息,仿佛完全没有存在过。

然后吴莉莉还打开了吴笛的官方粉丝群,之前他们还在讨论吴莉莉呢,结果这事似乎就没存在过。

“你们知道吴莉莉么?听说是吴笛的亲妹妹。”吴莉莉在粉丝群中用马甲发了一条信息。

“开什么玩笑,吴笛哪有亲妹妹?”

“吴莉莉是谁?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

吴笛也发现了这种异常状况,她对此也十分疑惑,她淡淡道:“我觉得你消耗的不是什么信仰值,而是存在之力。”

“存在之力又是什么?”吴莉莉有些恐惧地问道。

“应该是有关人的信息吧,就比如说,一个人明明还活着,但所有人都对他熟视无睹,无法接收到他存在的任何信息……那就意味着他已经失去了存在之力。”吴笛想了想,这样说道。吴笛觉得这存在之力跟因果律有关。存在之力或许也可以和存在感类比一下,如果一个人存在感极低的话,那总会让人下意识地忽略掉。

吴莉莉打了一个寒颤:“这样活着的话,岂不是比死还要痛苦么?”

吴笛这时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有的人明明活着,他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明明死了,他却依然活着……

就在这时,吴迪也来到了这个房间,环顾四周,却对吴笛有些奇怪地说道:“妹妹,你一个人在自言自语什么?”(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四章 虚拟歌姬

吴笛与吴莉莉都听到了这句话,然后对视一眼,一时间都沉默下来。

吴莉莉忽然对吴迪大声说道:“冒牌货,你又在搞什么鬼?”

结果吴迪却无动于衷。

吴莉莉只觉得浑身冒着寒气,她用求助的目光望向吴笛。她忽然产生了一丝明悟,也许在这个世上,只剩下吴笛知道她的存在了……

至于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刚刚吴笛向她输入了那一股庞大的能量,要不然,她估计再也没法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

吴莉莉现在十分后悔,她刚刚做了那样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造成如今这样的后果显然是一种必然,她用存在之力维持那个小人儿的存在,结果却变成了这样。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她会有那样诡异的能力呢?

这个时候,吴笛依然显得十分镇定,她对吴迪郑重地说道:“还记得之前我们一起出去玩吗?”

“当然记得啦,这可是我和妹妹你的二人世界啊,玩得实在太开心了,就是妹妹你的名气太大,又被人跟踪偷拍发到了网上……”吴迪一脸微笑地说道,他实际上在疑惑妹妹为什么这么问。

“是三个人吧,我和你,还有莉莉。”吴笛平静地说道。

吴迪揉了揉自家妹妹的脑袋,温柔地说道:“哪有什么莉莉啊,明明只有我和你好吧。”

吴笛坐到了电脑前,然后上网,果然找到了她和吴迪一起去游乐场被偷拍下来的照片,而有关吴莉莉的照片,则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这种诡异的事情,让吴笛都难以接受。而一边的吴莉莉,则极为沮丧地往床上一躺……

“妹妹,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说出来吧,我可以给你分忧的。”吴迪颇为关切地说道。

“没什么,你先出去吧。”吴笛淡淡道。

吴迪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却也不忤逆吴笛的话。

吴笛来到床边。握住了吴莉莉的手,明明感觉是如此真实,但是吴迪的记忆中,却失去了有关吴莉莉的一切记忆,他甚至已经看不见吴莉莉、听不见吴莉莉、也摸不着吴莉莉了。

可能在吴迪的心中,吴莉莉就从来没有存在过,也许吴迪也绝对不会相信,吴莉莉这种蕴含吴迪灵魂的萝莉版吴笛存在过。

“妹妹,是不是如果你现在忘了我的话。我就在这个世上永远消失了?”吴莉莉显得有些悲伤。

“莉莉,我是绝对不会忘记你的!”吴笛坚定地说道。

吴莉莉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忽然说道:“妹妹啊,也许我确实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我嘴上喊着那家伙是冒牌货,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知道他确实是真的吴迪。而我的出现,也许就与你刚刚所说的‘存在之力’有关,就像我莫名其妙地创造了刚刚那个可爱的小人儿一样。”

“我不管你身体里是谁。我只知道,我已经将你当成最亲的人了。我不会让你消失的!”吴笛的语气虽然平静,但却蕴含着不容反驳的力量。

“对了,我要将刚刚我创造那个小人儿的方法教给你。”吴莉莉忽然握住吴笛的手,然后额头轻轻碰在了吴笛的额头上……

吴笛的脑中忽然接收到了无数的记忆,其中一大部分是吴迪的,然后则是那个运用存在之力的方法。

当吴笛下意识地查询自己的存在之力时。不由吓了一跳,她的存在感到底是有多强啊!那儿似乎有几个固定的光点,每个光点都在源源不断地给吴笛提供存在之力,吴笛隐约猜测动了,这光点似乎都是她的那些畅销书。

也就是说。吴笛的书越畅销,她的名气越大,存在之力就越强……这其实也非常好理解,就比如说一个普通人如果死了,只有他的亲人会关注一下的话,那如果吴笛死了,只要喜欢看吴笛书的人,一定会十分不舍,全华夏的人都知道吴笛的存在。

吴笛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之中,她的哥哥吴迪似乎一夜没睡,坐在她的病床旁边,伏在她的床上,脸上带着疲倦之色。

她的脑中空落落的,心里也莫名的有些痛,她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但这不是失忆的感觉,她现在可以轻松搜索自己的记忆,无论是上辈子的,这辈子的,还是吴迪的,一切都如此清晰。

可是,为什么心会在隐隐作痛呢?

吴迪这时也醒了过来,看到自家妹妹终于醒过来后,他显得十分开心,他正在对吴笛说着什么,但吴笛却没有心思听。

有许多人来探望吴笛,包括吴笛的爸爸妈妈,吴笛的那些同学,还有一些吴笛的粉丝们……

原来我的存在之力这么强,吴笛忽然产生了这个念头。她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存在之力,更是可以将某些死物赋予存在之力,然后创造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物体。

但是,创造出的这些奇怪的东西,不能给任何人发现它的不合理性,一定不可以,否则后果会非常严重,她的脑中存在着这样的忠告。

等等,我到底是如何学会这种诡异的能力的,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忠告?

吴笛越是思考,越觉得心中隐隐作痛,可是她又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种难以言喻的憋屈感,让她非常痛苦。

吴笛出院了,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发现这里只有她一个人住时,又觉得压抑。但是,明明本来就是她一个人住在这儿的,除了吴迪偶尔会过来以外,那她为什么又会觉得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吴笛打开了自己的电脑,当她看到桌面上的音乐软件时,愣了一会儿,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要制作一个虚拟歌姬……

这样的想法让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为什么会将这种寻常的听音乐的软件与虚拟歌姬联系到一起呢?

如今市面上的虚拟歌姬也有许多,人气良莠不齐,并没有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人物。

而现在,吴笛想要创造一个虚拟歌姬,她连名字都想好了——吴莉莉。(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五章 制作《甩葱歌》

当这个名字出现在吴笛心里的时候,她不由微微一愣,她总觉得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仔细思考之后,她却摇了摇头——分明就是个普通的名字嘛。

想做就做,吴笛向来雷厉风行,她直接吩咐自己的无敌文化公司,要求他们制作出一个虚拟歌姬,她连这位虚拟歌姬的形象、音源全部都设定好了,形象自然是萝莉版的吴笛,音源当然也是吴笛的萝莉音。

对于吴笛这样一位专业配音演员来说,要采集她的萝莉音作为音源,是件非常容易做的事情。

事实上,虚拟歌姬的技术,在这个世界已经非常成熟了,在《荣耀》这样的大型网游之中,便时常会有一些虚拟歌姬在里面献唱,其中有一些还是个人制作出来的。

所以,完全运作起来的无敌文化公司,很快就已经制作好了这位名叫“吴莉莉”的虚拟歌姬,并将这份包含了吴笛音源库的软件发给了吴笛。

然后吴笛便对着这个软件施展了自己的存在之力,她望着手中的萝莉版吴笛,也即是吴莉莉,她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让吴莉莉成为人气最高最有存在感的虚拟歌姬!

这个时候,吴莉莉并没有自我意识,她只是吴笛的分身而已,吴笛可以肆意使用存在之力对吴莉莉进行改造。

吴笛并没有将吴莉莉长时间的放在物质世界中,她发现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存在之力消耗得会很快,但是若是放在电脑,甚至让她在网络中徜徉的话,却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对吴笛来说。只要不过分地消耗存在之力,那她的存在之力几乎是无限的,毕竟她可是真正的名人,注定会成为这个世界的文豪人物,哪会有人忽略她的存在?

话说吴笛有了吴莉莉这样一个分身,原本根本不懂什么黑客技术的她。现在却已经成了一个超强的黑客了,她发现当软件赋予人类才具有的存在之力之后,这种奇妙的存在,似乎在网络之中如鱼得水!

吴笛此时正在为吴莉莉制作一个MTV,大概是以前她那个世界的初音《甩葱歌》洗脑能力太强,她毫不犹豫让吴莉莉来唱这样一首能够无限循环的歌。

此时吴笛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让吴莉莉的名气变得越大越好,似乎只有这样做,她才能缓解自己心中莫名的焦虑。

说起来。别人制作MTV,都要用电脑,然后使用各种软件什么的,但对吴笛,或者说这个奇妙生物吴莉莉来说,吴笛只要控制她本人,她自己就能在网络中“玩自导自演”,而且效率非常高!

吴笛用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个MTV。她欣赏了好几遍,先不论《甩葱歌》本身的中毒性。这视频中的背景,让吴笛自己看了都有些傻眼——这真的是她一个人制作完成的么?明明是某个极高水准的动画制作团队完成的吧……

然而事实上这就是她一个人完成的,她只需通过吴莉莉,来想象自己唱《甩葱歌》的地点,那么这个地点变成自动变成想象中的模样,还会对此进行优化。使得它的效果达到最佳!

短短时间内,吴笛将这个自己一口气制作好的MTV发给了周默,如果他觉得不错的话,可以直接通过那个有名的【神の沉默】的ID发到弹幕网站,她相信这首歌的杀伤力有多强。

周默自然知道。最近吴笛要求公司做了一个虚拟歌姬,其实对周默这样的配音大师,用各种音乐软件跟玩儿似的家伙来说,他一个人就能制作一个虚拟歌姬,除去歌姬的形象问题。

说到底这虚拟歌姬的本质,就是一种语音合成程序为基础开发的音源库而已,有不少喜欢制作恶搞视频的人,都已经可以用混音软件将某些男歌星娘化成女孩了,就比如说吴笛那个世界,周婕纶曾经可以说是名噪一时,让不少网友赞为“嗲嗲的甜美系女歌手”。

所以周默不觉得这种所谓的“虚拟歌姬”有什么开发价值,说到底本质原因还是,虽然“虚拟歌姬”听起来很高大上,但是大家都知道它其实就是个软件。

然而,当吴笛提出以萝莉版本的自己为人物形象,以及她的萝莉音为音源而制作这个“虚拟歌姬”时,周默隐隐觉得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软件被赋予灵魂之后,或许它就会变成她,然后将会成为真正的偶像人物。然而这位偶像却是最特殊最亲近你的,因为你可以为她谱曲

、可以写词、可以为她画像、为她写故事、可以COS她、可以为她应援

、为她写同人文、为她出一出舞台剧、每个人都有资格……

而如果说吴笛那个世界的初音未来,需要用Vocaloid系列软件来让初音唱歌,用MikuMikuDance来让她按照自己的喜好跳舞,那么,被吴笛赋予了存在之力的吴莉莉,将会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人工智能”,你可以直接与她交流!人手一个吴笛,将不再是梦想!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莉莉的存在,一定会让无数与她交流、成为朋友的人知道。

此时,周默打开了吴笛给她发来的视频,让周默惊愕的是,视频的开始,这位系着双马尾发型,穿着短裙与过膝袜的萝莉吴笛,像是活过来一般,眨了眨那双纯澈的大眼睛,盯着周默看了一会儿,然后用那软软的萝莉音说道:“请多多指教。”

已经有多年死宅经验的周默,依然被萌了一脸血,心说吴笛找的动画制作团队挺牛叉啊,居然能将这个吴莉莉画得这么萌,开头还制作的这么有特色,居然可以主动向他打招呼……

而当周默看到吴莉莉所在的3D背景时,更是赞叹不已,他觉得吴笛为了做这个MTV真是下血本了,这种超级精美的3D动画,真不是一般的动画制作团队能够制作的。

不过想到吴笛与他那位红颜知己新海诚子都是极端追求华丽唯美画面的个性,他也便释然了。

随着《甩葱歌》的前奏响起,吴莉莉的身体也开始随音乐摆动起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六章 智慧生命

“阿拉嚓嚓拉力拉力令/拉巴力刚丁刚丁刚多/巴巴力巴巴巴力巴力/巴力力力力力力力力斯挺丁刚多/呀巴令刚丁刚丁阿罗/哇巴巴噜噜噜噜噜/噜噜跌呀噜/哇令刚令刚丁刚多/哒哒哒哒哒哒嘟嘟跌呀嘟……”

周默盯着这视频,听了这种欢快活泼的曲调,他感觉是一种舞曲,只不过,这个吴莉莉,唱得又是哪国语言啊?难道是纯粹卖萌用的?

但周默必须承认,这视频做得确实非常精致,尤其是MTV中的女主角吴莉莉,明明是3D动画人物的造型,可是却让周默觉得她就像有了灵魂一般,实在是太可爱了,无论是她的容貌、声音还是舞姿!

而周默很快就明白为何这样一首舞曲的名字叫做《甩葱歌》了,因为他发现里面的女主角吴莉莉在某一段时一边甩葱一边跳舞,各种意义来说,都非常萌……

不过,就这样轻率地将这首歌命名为《甩葱歌》,真的可以吗?

周默听完一遍《甩葱歌》,倒是并没有觉得这样一首欢快的舞曲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然而在又下意识循环一遍时,他感觉这样一首曲子仿佛出现了一种魔力,促使他一直让它循环下去。

大概听了五遍《甩葱歌》,出于一位音乐人的嗅觉,周默知道,这绝对是一首能给人洗脑的神曲,哪怕他根本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

等等,周默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他思考片刻,然后喃喃道:“这怎么可能?一开始和我打招呼的到底是什么?难道不是视频自带的内容么?”

周默清晰地记得,一开始虚拟歌姬吴莉莉在视频中和他打招呼了,但是后面几次循环。却没有出现这样打招呼的内容……

“就是我啊……我是吴莉莉,是吴笛的亲妹妹,你首先要提高我的好感度,然后就可以让我唱歌、跳舞。”吴莉莉坐在了那个视频窗口之上,摇晃着那一双穿着过膝袜的美腿,对周默微笑着说道。

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人工智能?周默难以置信地望着吴莉莉。他知道现在不少人都接受了所谓的人工智能,因为《荣耀》这个网游据说就是运用人工智能的成果。

但是,周默总觉得人工智能也无法制作出《荣耀》这种超越了这个时代不知道多少年的黑科技……

这个吴莉莉,会不会就是与制作出《荣耀》的那种“人工智能”差不多的存在呢?

周默忽然想起来了,他之前确实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了无敌文化公司刚刚做好的虚拟歌姬软件,只不过,为什么它会自动开启呢?而且,她竟然还能这样拟人化地坐在视频窗口上面。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那么,要如何提高好感度?”周默这样问道,他忽然有种在玩人物养成的游戏,但是这个“吴莉莉”,显然要比那些游戏的女主角要智能得多。

“让我被更多的人认同,让更多的人崇拜我。”吴莉莉这样说道,“当然,现在你和我之间的好感度。足够让我为你唱歌了,说吧。你要让我为你唱什么歌?”

周默愈发觉得新奇了,他询问道:“难道我让你唱什么就唱什么?不要我通过电脑来操作一下吗?”

“当然不用,我可是最先进的软件,你说什么我全部都听得懂。”吴莉莉挺着自己平坦的胸脯,一副非常自豪的样子。

听到吴莉莉自称为软件,周默暗暗松了一口气。只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竟然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无敌文化公司,拥有这样的黑科技,他丝毫没有怀疑吴莉莉存在的合理性。但实际上,吴莉莉本身。已经不是什么软件了,而是被赋予了人类存在之力的幻想生物。

而当周默反复播放了那个视频,使得他产生一种“吴莉莉好萌好可爱”的想法时,吴莉莉很自然地收集了更多的存在之力,然后使得她愈发人性化,她会慢慢地让周默越来越喜欢她。

“好吧,那你就唱一首《威风堂堂》吧……”周默脸上出现了一丝猥琐的笑容,这是他在岛国留学时,结识的一位同人音乐制作人制作的歌曲,上传到弹幕网站后,受到了诸多绅士的好评,翻唱跟风者不计其数,它以娇喘而闻名。

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如果在听《威风堂堂》时被别人发现的话,也许会收获一种奇怪的目光,总而言之,这是一首羞耻度很高的歌曲。

结果让周默再次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原本以为,吴莉莉作为软件,应该对他的命令完美执行,毕竟她刚刚都说了,已经达到好感度了,这就好比某个游戏,达到了解锁某个任务的条件。

“才不要唱这首歌呢,你这个大变态!”吴莉莉红着脸说完之后,她的身体又化为虚影,消失在了电脑屏幕之中。

这哪里是什么软件?分明就是一个智慧生命!生活在电脑与网络之中的生命!

为什么她在喊我“变态”的时候,我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快感?

周默赶忙摇了摇头,将这个想法甩掉,然后他又不甘心地点开了那个“虚拟歌姬”的软件,可吴莉莉却并没有出现,这只是一个使用吴笛萝莉音作为音源的合成软件而已!

真是太奇怪了!

周默忽然有种感觉,这个吴莉莉的产生,应该是他点开那个视频的一刹那,而和那个合成软件没有任何关系!

他又再次循环听了几遍《甩葱歌》,只希望她可以再次出现,可是对方却没有出现,他不由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便按照吴笛的要求,将这个视频上传,他觉得这个MTV已经做得非常完美了,无需任何改动,他只是在后面给无敌文化公司的最新产品——虚拟歌姬吴莉莉打了个广告。

当他看到自己的帐号【神の沉默】时,微微有些怀念的感觉,自从在无敌文化公司工作之后,他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制作那些恶搞视频了,但是,正所谓“哥虽然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依然有哥的传说”,【神の沉默】这位up主在网站依然拥有很高的关注度。(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七章 我可以帮你

周默现在在网络上,已经被人捧为“励志哥”,而且作为人生赢家,还被各种宅们羡慕嫉妒恨,毕竟当年他还是一个宅在家各种颓废的人,结果受了刺激远赴岛国留学之后,最终获得了事业与爱情上的双丰收,如今周默作为无敌文化公司的著名配乐大师,走到哪都是受人尊敬的。

所以当周默上传了这个《虚拟歌姬吴莉莉甩葱歌》的视频后,没过多长时间,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然后这个视频被迅速顶上了首页……

“卧槽……神大人,你不会假公济私了吧,这个画质,简直比某些动画电影的档次都要高!”

“神大人,我是你的粉丝啊!这次你是重出江湖了么,真是好激动……”

“听说神大人泡了两个岛国的美女?真是可恶啊,人生赢家都该烧死!”

“看了这么多评论,为什么我有一种,神大人比视频中的‘吴莉莉’还要受关注的感觉?话说大家不觉得这个以萝莉吴笛为模版,声音也是吴笛萝莉音的虚拟歌姬,萌力惊人么?”

“有谁知道这虚拟歌姬用哪种语言来唱这首歌的么?”

“回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北欧某小国的语言。”

“回复:我靠大神请收下我的膝盖,我还以为是纯粹卖萌发出来的声音……”

“回复:以为是卖萌音+1”

……

一时之间,各种评论层出不穷,视频的点击量也在不断地上升,这首《甩葱歌》,其实听一遍还真不觉得会有中毒的感觉,只会觉得它是一首比较欢快的乐曲罢了。

然而在多听几遍之后。那种洗脑的魔力就体现出来了!

看视频中越来越多的弹幕就知道了,什么“已经第五遍了”“我是不是得病了,循环了八遍……”“为什么怎么听都听不腻,十遍了!”“我正在学莉莉的甩葱舞……”“感觉已经停不下来了”之类的弹幕都快刷屏了!

虽然这个视频并不是周默制作的,他只是负责上传而已,但是看到它的人气每天都呈几何阶数增长。许多人大赞吴莉莉好萌时,他由衷地感受到了一种快乐。

《甩葱歌》这首歌曲也在短短时间内成了一首火遍网络的神曲!

有不少技术宅更是纷纷付费下载了无敌文化公司在网上贩卖的语音合成软件与吴莉莉跳舞的软件,对于技术宅来说,玩转这两个稍稍有点复杂的软件没有任何困难!

而普通宅们则在催促无敌文化公司赶紧将更加傻瓜化的虚拟歌姬软件制作出来,最好制作一个人物养成的游戏,可以直接运用这个游戏,来让虚拟歌姬吴莉莉唱歌、跳舞……

这样火爆的人气,让无敌文化公司的技术人员中完全估计不足,在他们想来。这个虚拟歌姬吴莉莉本来就是制作给吴笛玩的,只是按照市面上那种虚拟歌姬的做法迅速做了一套给吴笛而已,结果却因为周默上传的视频,而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

穆子伟作为无敌文化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他便是制作这个虚拟歌姬吴莉莉的一名成员。

穆子伟对各种虚拟歌姬都非常熟悉,他一直觉得这个虚拟歌姬并没有什么发展前景,吴笛让他们制作的时候。他还暗中抱怨了一下这位公司的女王没事找事。

结果还没有过几天,穆子伟的想法就转变得非常彻底!

作为一个宅。穆子伟也挺喜欢上弹幕网站的,他很快就看到了被顶到首页的那个虚拟歌姬吴莉莉的视频。

在看到这个视频还是【神の沉默】上传的时候,他心中就比较惊奇了,因为制作虚拟歌姬这件事,周默应该是不知道的。

然后穆子伟当然点开了这个视频,结果却一发不可收拾……

作为虚拟歌姬吴莉莉合成音乐软件的制作者。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虚拟歌姬竟然能够这么快就戳中他的萌点!

而火爆的人气,也让穆子伟明白了这个虚拟歌姬的商业价值,这个时候,他不得不佩服吴笛的眼光。还有在音乐上的天赋,他比较疑惑的是,这么精美的动画,到底又是哪个团队制作出来的……

他很快就将这个疑惑放在了一边,因为他又接到了另一个任务,那就是这个新年要加班加点将这个虚拟歌姬软件制作成游戏。

对此,他的心中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很有干劲,因为他非常喜欢这个吴莉莉,希望她早点出现在这个世上!

穆子伟这个时候就在敲着代码,心中怀着一种对吴莉莉的执念,他希望让吴莉莉得到更多人的喜爱!

就在这个时候,穆子伟的耳边传来了声音:“我可以帮你哟。”

穆子伟浑身一震,他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电脑屏幕,他第一个想法是,难道这是一种病毒?

不、不对……病毒怎么会说话呢?什么时候计算机病毒都这么高级了?

等等,这个声音好熟悉!

而这个时候,吴莉莉的样子忽然出现在了屏幕上,她的穿着打扮与视频中的一模一样,她正微笑地看着穆子伟。

穆子伟觉得自己长时间写代码,写着写着出现了幻觉,这种极其不科学的事情如何能出现在世上,他赶紧拍了拍自己脸颊,揉了揉眼睛。

结果却听到吴莉莉用略显不满地声音说道:“你难道不希望我存在这个世界上吗?”

穆子伟看到屏幕中的吴莉莉身体在虚与实之间闪烁着,似乎并不稳定,他赶忙说道:“我当然希望你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吴莉莉的身体顿时稳定了下来,她的脸上浮现出了满意的神色。

“你真的是吴莉莉吗?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在确认不是幻觉之后,穆子伟对此非常好奇。

“我当然是来帮你的。”吴莉莉说了这句话之后,便再一次消失了。

就在穆子伟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的时候,他难以置信地发现,自己正在写的代码竟然已经完成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八章 幻想杀手吴笛

吴笛本人在看打虚拟歌姬吴莉莉的人气极速上升时,她那一直有些发堵的心,才渐渐平复下来,她能够感受到,吴莉莉的存在之力正在迅速增加,虽然从本质上来说,吴莉莉就是她创造出来的。

有关存在之力,吴笛已经对它有了一些深入地探索,她发现,每个人、每件物都有它的存在之力,但是人身上所具备的存在之力非常多,难怪是所谓的“万物之灵”,而当物品具备像人类一样的存在之力时,它将会发生奇特的变化。

懂得使用存在之力的人,只有吴笛一个。

吴笛觉得,自己的存在是非常特殊的,或许原因是她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来的人。

因为能够感知与使用存在之力,吴笛又发现了她一个非常强大的地方——她可以吸收某些具备大量存在之力的物品,使得这样的物品恢复本来的样子,哪怕这些物品,并不是她赋予的存在之力。

比如说,华夏神秘武者们所修炼的宝贵功法。

一日清晨,林风这位武者,正在进行惯例的修炼,他正在运行自己体内的内功,刚刚完成了一个大周天时,他并不知道,在某个武林世家珍藏的一部古籍周围,有密密麻麻的“吴笛”正盯着它。

这些“吴笛”,都是被吴笛赋予了存在之力的“空气分子”,于是,这些空气分子都变成了分子大小的“吴笛”,她们能够在世间任意飘荡,没有人会发现这么小的“吴笛”。

然后,在吴笛的自如掌控之下,这些“吴笛”都附着到了这部珍贵的内功心法之上,原本在吴笛的感知下。散发着浓厚的存在之力的内功心法,它上面明显超标的存在之力却被小“吴笛”们慢慢抽走……

渐渐的,它成了一部普通的古书。

正在修炼的林风,忽然微微一愣,他发现自己正在打坐,他纳闷地站了起来。看着自己的手,疑惑道:“我干嘛要修炼那一部根本不起作用的破书,真是奇怪了,我明明一点都不会内功。”

所有修炼这部古书的人,都已经失去了内功。

而吴笛则在感受那样澎湃的存在之力,吸收了那一部古书,意味着抹去了那些武者的超凡力量!

至于那些原本修炼这部古书的人,都会觉得自己不会内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那部古书早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被证明是一本毫无作用的内功心法了。

这就是吴笛所掌握的力量!

吴笛将这些收获的存在之力,赋予了更多的空气分子,然后让它们去吸收那些存在之力明显超标的物品,也可以说是,不符合现实世界设定的物品,比如修炼之后可以产生内功的内功心法,还有一些隐世门派很珍贵的法宝,这些法宝只要输入内功。就能催发。

“我为什么会相信这么愚蠢的功法?这是度娘上都烂大街的什么内功心法了吧……”

“内功心法什么的根本就是幻想出来的,我居然还真的去练了。难怪练了这么久都没有效果。”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内家武者,那些内功心法全是杜撰出来的。”

“奇怪,这个普通的铃铛,为什么我要这样重视它,这破玩意还是扔了吧。”

……

神秘的内家武者们,从此全都成了凡人。

吴笛则在开开心心地数着自己的存在之力。她觉得自己或许应该要再增添一个外号——幻想杀手。

吴笛也曾试验过,若是将一个物品的存在之力吸收光了,那它会不会完全消失?

结果吴笛发现她不能做这件事,因为她如果做了这事,消耗的巨量存在之力。可能会让吴笛消失!

吴笛觉得这应该是一种平衡,如果她能直接吸收掉一个物品的存在之力,那是不是意味着她能把整个星球都吸收了转化成她的存在之力呢?

随着吴笛将自己的耳目——无数个分子大小的吴笛,遍布整个华夏,她终于发现了《荣耀》,以及那些舰娘产生的秘密。

这当然也与存在之力有关,《荣耀》产生的原因,是一台超级计算机“银河”,它身上的存在之力明显超标……

而随着武者的消失,它的存在之力,竟在缓慢地减少!

果然武者们的超凡力量,是维持这台超级计算机成为“黑科技”的原因么?

《荣耀》游戏的目的,吴笛也已经弄清楚了,是那些武者们用来筛选好苗子的,只要有天赋出众的人被选中,他们将会成为武者的一员,以维持武者们对华夏的掌控力。

至于舰娘产生的原因,显然也不是所谓的人工智能,它与军舰中镶嵌的晶石有关,这似乎也不是这个世界的物品,反倒是像是来自传说中的魔法世界,它是一种魔晶,能够维持舰娘存在的原因,则源于人民对它的认同、喜爱、崇拜甚至讨厌,总之人民要发自内心的相信它,它才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存在之力,以维持舰娘们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消耗……

这些晶石都掌控在政阀世家手中,也难怪海军之中,武者的数量极少,原来这些正是政阀世家对抗武者的底牌么?

对待这些舰娘,她并没有像对待武者那样直接吸收掉它们的存在之力,否则华夏的军备就危险了……

吴笛忽然有种这个黑科技横行的世界,一下子豁然开朗的感觉。

而就在这个时候,正在《荣耀》这个虚拟网游之中快乐地玩耍的玩家们,忽然集体停滞了一会儿,身体都在虚实之间,显得有些不稳定。

吴笛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这种情况,她决定接收《荣耀》这个网游,于是她吸取了这个超级计算机超标的存在之力……

这导致所有的玩家瞬间掉线了,就在他们刚刚产生一种“我怎么会相信以现在的技术会有虚拟现实网游存在”这个念头的时候,吴笛向超级计算机银河输入了存在之力,并维持它的运转。

《荣耀》终于又恢复了原样,而银河计算机,也被吴笛完全掌控住了,在一瞬间,她感受到了自己那巨大的计算力!(未完待续。。)

第六百零九章 《神话》系列发布

当吴笛拥有这样大的计算力,会有什么效果呢?

若仅仅将这么大的计算力用在写作上的话,那她便能够一瞬间将她想写的东西完成,而且她还能制作一种非常特殊的书籍。

《神话》系列的第一部小说,将会史无前例地在“第二世界”之中发布!

第二世界,自然是吴笛运用存在之力鼓捣出来的东西。

原本《荣耀》这个网游,已经在吴笛的控制下,进行了全面改版,它在吴笛的改造之下,彻底成了一个虚拟的第二世界,其真实程度,让之前的无数玩家,都为此而感到震惊!

而原来的《荣耀》官方网站的论坛,已经改版成了第二世界的论坛,《荣耀》成了论坛中的一个子版块,此时有不少《荣耀》的忠实粉丝,正在对改版的第二世界进行激烈地讨论!

“看来那个开发《荣耀》的黑科技公司的技术又上升了一个层次啊,这个第二世界,那种真实性简直远超《荣耀》!可惜它看起来似乎只是一个登陆界面……”

“现在好了,《荣耀》本身成了第二世界中的一个娱乐项目,我们这是在一个虚拟世界中玩虚拟游戏么,感觉好酷炫!”

“第二世界当真是名副其实!在听说《荣耀》改版后,我立马登录了第二世界,结果我感觉我真的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真实的世界一般,虽然这个世界十分狭小,但我觉得以后绝对会越来越广阔的。还有,若不是可以随时唤出系统,我真的会分不清虚拟与现实的区别……”

“到底是哪个神秘公司对《荣耀》进行了这么大刀阔斧的改版,话说《三国》从《荣耀》中剥离出来。独自成为一个大型虚拟网络游戏,还真是一时间让人不习惯。”

……

这一切当然都是吴笛改造的,原因当然是,银河超级计算机在吴笛的帮助之下,性能再次上升一个层次,它甚至可以直接模拟原子大小的环境。这自然可以让无数玩家在进入之后,感觉到了这个第二世界的真实性,而原本《荣耀》那种环境,与第二世界一比,只能说差得太远了!

如今这个第二世界可以看作是一个大型平台,吴笛希望它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它对吴笛来说,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旦吴笛觉得时机已到的话。她将会真正改变人类这个群体!

吴笛觉得现在这个第二世界,有些类似于《刀剑神域》中的网游世界,在《刀剑神域》中,有SAO、ALO、GGO等各种类型的游戏,那么吴笛觉得自己也可以将第二世界发展成包含各种类型游戏的平台,帐号之间可以通用。

而现在她的新书《神话》,无疑就是一个很好的游戏开发项目,她选择将《神话》在第二世界之中发布。自然有她的道理。

当这个消息被媒体们报导出来的时候,不少人对此都非常纳闷。尤其是那些对虚拟网游一点都不感冒的人,这些人大多年纪比较大,心中还一直对这个网络游戏有些偏见,在年轻人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时,他们往往认为这是不务正业,哪怕有人凭借自己的能力。利用网游来赚钱。

夏建业也算是吴笛的忠实读者了,之前吴笛的《三国》让他看得十分过瘾,这次听说吴笛又要写一部架空神话小说,他当然不想就这样错过。

但是让夏建业十分不爽的是,吴笛到底在想什么。居然将小说发布在什么“第二世界””之中?

夏建业当然也听说过《荣耀》这个游戏,所以他用惯性思维思考,认为这个第二世界,同样也是个网络游戏,而这种网游,根本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简直就是让人醉生梦死的玩意。

可是,夏建业抵挡不了吴笛小说的诱惑,终于向自家女儿询问,到底怎么才能进入第二世界。

“爸爸,你居然也想玩虚拟网游了?”夏薇薇极为惊讶地问道。

“我只是想看吴笛的《神话》系列小说而已,你看过了么?”夏建业回答道。

“当然看过啦,那感觉实在是……”夏薇薇话说了一半,忽然停住了。

结果这却勾起了夏建业的瘾头,他立马追问道:“哦?到底是什么感觉,反正吴笛的文笔肯定一如既往的出色……”

夏薇薇却笑而不语,只是指点自家老爸,买了一副神秘公司发售的新一代虚拟现实眼镜。

夏建业对卖关子的女儿恨得牙痒痒,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戴上了眼镜,然后按动开关,他只觉得在半睡半醒之间,然后便到达了“第二世界”,这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在广场中有许多人,显然他们都是玩家。

然后夏建业的耳边便传来了系统那悦耳的声音,这种空灵动听的声音,让夏建业觉得有些耳熟……

原来系统询问夏建业是要玩《荣耀》还是《三国》,若是他要玩的话,可以进入广场中央那个光柱之中,然后选择进入某个游戏,作为新玩家,他便要在游戏中创建人物了,这个人物可以在两个游戏中共用……

夏建业对这个“第二世界”中的真实场景有些傻眼,他甚至还蹲下来摸了摸地面,那种极度真实的感觉,让他真心怀疑自己是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不过这个世界暂时还比较狭隘,除了广场之外,似乎并没有其他的建筑,显然现在“第二世界”仅仅只能算一个游戏平台。

“我不需要玩游戏,我只想知道,哪里可以购买吴笛的新书。”夏建业也不知道这个系统能不能完成他的要求。

结果系统便直接将他引向了另一道光柱,那一道光柱同样有不少人正在往里面走。

夏建业对光柱中世界也比较好奇,结果进入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就像是进入了他最喜欢的书店一般!

“这、这……真是难以置信,现在的技术已经这样发达了么?”夏建业喃喃自语道。(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章 超时代的阅读体验

不过,虽然这个书店的场景是他最喜欢的书店,但是书店中的书,却仅仅只有吴笛的作品……

这种垄断,还真是够彻底的啊……夏建业忍不住想道,他原本还以为能在这个书店中淘到其他书呢,没想到只有吴笛的所有作品。

让夏建业满意的,自然是在这个属于他个人的书店中时,他能够十分安静地进行阅读,无论是坐着、躺着、要什么饮料、吃的,都会有系统为他服务,只不过作为新玩家,他只有系统送的,500世界币,也就等同于500华元,而若是需要饮料什么的话,那显然是要花世界币的。

夏建业直接选择了吴笛的新书《神话》系列的第一部,然后却又发现这部书竟然有两个选项,一个是传统模式的阅读,还有一个,则是身临其境式的阅读。

夏建业顿时来了兴致,什么叫做身临其境式的阅读?莫非还进入书中么?

他果断选择了这个身临其境式的阅读,然后他发现文字似乎自动出现在了他的脑中,而他则看到了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

他觉得自己似乎是在一个混沌之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地不稳,他便头顶蓝天,脚踏大地,每日长高一丈,使天每日也增高一丈,地每日也增厚一丈,经过一万八千年,天地定型。后来他有感于天地间万物皆无,便身化洪荒: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头发成繁星点点;鲜血变成江河湖海,肌肉变成千里沃野;骨骼变成草木,筋脉变成道路;牙齿变成金石,精髓变成珍珠;气为风云。声为雷霆,汗成雨露;盘古大神倒下时,头与四肢化成了五岳,而脊梁却成了天地间的支点不周山脉……

夏建业觉得自己似乎像是在阅读文字,却又像是在看电影,他知道自己化身成了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盘古。并且还创造了洪荒世界!

他此时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果然就是所谓的“身临其境式”的阅读!这样的阅读效果体验,让他忽然觉得,以前的书还真是白读了!

然而正当他看到兴头上时,他忽然从这种阅读中退了出来,原来系统提醒他,看接下来的部分的话,那就要付费将整本书买下来了,但是两种阅读方式所要付出的费用。后者明显要更高,因为它给予人的阅读体验,比电影还过瘾!

夏建业对此倒没有任何不满,付费看书本来就是天经地义,不过他此时又尝试了一下所谓的传统阅读。

然后夏建业发现,这传统阅读竟然还分两种,一种是模拟实体书的阅读,还有一种则是模拟电子阅读。前者就是将书拿在手上慢慢地翻看,完全给予你纸质书的阅读感觉。就连纸张都能挑选你喜欢的;而后者则可以模拟各种电子阅读设备,还可以直接让屏幕出现在你面前,你用眼睛就可以进行翻页……

夏建业当然选择了实体书阅读,他悠闲地躺在了一张躺椅上,旁边还有一杯散发着袅袅烟气的清茶,当他翻看这部《神话》系列小说时。他便发现,自己竟然已经阅读过这些文字了!

夏建业原本认为,所谓的“身临其境式”的阅读,就是一种另类的电影而已,当他阅读文字时。一定还会有另外一种体验,但是,现在他却发现,他完全想错了!他不知道后一种阅读的原理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这部《神话》系列小说,他的的确确已经阅读过了,再用传统阅读方式读一遍,并不会有另外一种体验。

直到后来,夏建业去主动上网搜索这到底是什么原理时,才有人给出这样的解释:“……实际上这种技术超出这个时代太多了,如果说传统阅读方式,是你通过眼睛去看,并将书籍的信息再反应到脑中,然后大脑再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并最终形成一种阅读体验的话,那所谓的‘身临其境式’阅读,其实便是‘脑波阅读’,即书籍直接出现在大脑之中。这样一来,便会真正产生一种‘身临其境式’的感觉,还有超级计算机对此进行辅助,使得阅读体验达到最佳……当然,这一切都是猜测而已,谁知道真相是什么?就好比古人永远也无法想象现代人的生活一样。”

夏建业倒是觉得这个解释有些靠谱,不过现在他已经直接买下了这本书的“身临其境”版本,大概是三、四张电影票的价格,对于一本书来说已经颇为昂贵了,但夏建业却丝毫不在意这点小钱,只是再一次沉浸到书籍中去——

在他倒下的瞬间,又从身上逸出三道清气和十二道浊气。三道清气上升化为太清太上老君、玉清原始天尊、上清灵宝道君(通天道人)。十二道浊气下降化为了十二祖巫,分别为:蓐收:金之祖巫。句芒:木之祖巫。共工:水之祖巫。祝融:火之祖巫。天昊:风之祖巫。玄冥:雨之祖巫。强良:雷之祖巫。翕兹:电之祖巫。帝江:空间速度之祖巫。烛九阴:时间之祖巫。奢比尸:天气之祖巫。后土:土之祖巫。

开天斧因承受不住开天的阻力,斧身化成了太极图、盘古幡,斧刃化成了诛仙古剑(后一分为四并阵图),斧柄化成了混沌钟,合称四大先天至宝!而混沌青莲亦因天地开裂而毁损,二十四瓣莲花化成二十四片造化玉牒,上面记载着大道三千,后大部为鸿钧所得,并籍此悟道。混沌青莲的五片叶子化成了先天灵宝为天地五行旗(中央戊己杏黄旗、东方青莲宝色旗、南方离地焰光旗、西方素色云界旗、北方玄元控水旗);其根化为三大先天灵根(分别为菩提木,人参果,葫芦根),四颗莲子化成四个十二品莲台,分为十二品功德金莲、十二品业火红莲、十二品灭世黑莲、十二品造化青莲;只有那莲茎不知所终。

……

第一部《神话》系列小说的最引人入胜之处,无疑便是龙、凤、麒麟三族的惊天大战,在阅读这个情节时,简直就像是在看特效完美逼真的灾难片!(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一章 吴笛成最大赢家

当夏建业从“第二世界”中出来时,他的脸上还带着意犹未尽的神色,他从来没有想过,一本书给他的阅读体验会这样强烈!

夏建业知道,这并不是《神话》这部小说有多么出色,而是当它与“第二世界”结合起来时,它所展现出来的吸引力,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这是一部设定极为宏大的小说!他已经运用“身临其境”的方式体验过了,洪荒的广阔,简直堪比宇宙!

“老爸,感觉怎么样?”夏薇薇面带微笑地问道。

“太过瘾了!我从来没有读过这么过瘾的书,不,这应该不能算是‘读’了,就像是进入书中的世界,去近距离体验那种感觉一样!”夏建业颇为激动地说道。

“那老爸你体验的是哪个角色?”夏薇薇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体验的是盘古……难不成还能体验别的角色么?”夏建业问道。

“一开始当然体验都是盘古,因为只有盘古这一个角色,但是后面那么多角色,比如三清、十二祖巫等,还有无数魔神,龙、凤、麒麟三族,这些都可以选择啊,我猜老爸你肯定用盘古从头体验到尾了,那么后面,就大概是在看灾难片一样,站在最客观的角度观察这洪荒中的生灵们。”夏薇薇回答道。

“竟然还可以这样么?这也太有意思了!”夏建业不由惊叹道。

“整部《神话》其实没有一个主视角,它就是用多视角来写的,用身临其境模式来阅读的话,自然可以选择你想要的视角,但如果这样的话,往往没法全面地来感受洪荒的广阔与浩大了。”夏薇薇显然已经对这第一部《神话》系列小说深入探索过了。

“这部小说绝对是我看过的设定最为宏大的小说。动辄成千上万年的时间流逝,让人完全感受到了那种沧海桑田的感觉,我非常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走向。”夏建业一直在感慨,主要是这种崭新的阅读方式,配合《神话》那宏大的背景,让人产生了从未体验过的阅读效果!

对于读者来说。他们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诋,俯瞰着洪荒众生,那些可以毁天灭地的魔神、能力各异的百族固然强大,但是在读者眼中,他们只是取悦读者们的事物而已,阅读《神话》系列小说,正是这种俯瞰众生的感觉,让人着迷!

况且,哪怕小说中打斗描写再精彩。能有身临其境看那些打斗精彩么?最关键的是,读者的想象力越好,那么他所体验的画面,则越精彩!

因此,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新型阅读方式,将会吸引多少想象力丰富的年轻人,哪怕他们原本并不喜欢看小说。却也会喜欢上吴笛的这部小说,然后为吴笛提供海量的存在之力!

“老爸。你有没有看吴笛的其他小说呢?”夏薇薇忽然问道。

“嗯?为什么这么问?我倒确实没有看其他小说,主要是因为在现实中已经看过了嘛。”夏建业回答道。

“那你就错过更有趣的东西了,吴笛那些完本的小说,除了也可以用‘身临其境’这种方式来体验以外,还有一种‘改变剧情’的方式,你可以自己穿越到小说中去。改变剧情,也可以附身到小说的人物中,然后改变剧情!”夏薇薇显得十分激动,虽然她还没有玩过这个模式,但她知道。这一定非常有趣!

“这、这实在是……”夏建业长大了嘴巴,惊讶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缓了好久,“这已经不能算小说了吧,感觉就跟游戏似的。”

“没错!属于你个人的单机游戏,你想怎么玩都可以……不过,这个“改变剧情”模式首先你要获得权限去开启它,而且它的收费非常高,它是按照你进入小说位面中的时间来收费的,当然,在《荣耀》、《三国》中,你也可以打到一些稀有的时间道具,让你进入到小说位面中去。”夏薇薇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惋惜,如果收费更低一些就好了。

不过夏薇薇也知道,这种“改变剧情”模式门槛确实要划高一些,要不然玩家们纷纷进入小说世界中去乱搞一通的话,对游戏运营的负担,应该会非常大。

话又说回来,若是全民都“穿越”到小说世界中去,这岂不成了大穿越时代?虽然这是发生在虚拟网游中的……

而且,当这个“改变剧情”模式普及起来的话,一些吴笛小说的同人小说,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毕竟大家都可以直接进入小说中修改剧情了,谁会去看那些同人小说呢?倒是很有可能那些改变了剧情的玩家们回来之后,将自己的经历写成小说,然后就成了一种“游戏攻略”。

《神话》系列小说虽然史无前例地在“第二世界”中首先发布,还有虚拟歌姬吴莉莉在广场中凭空出现的舞台上为它做宣传,但是这并不代表吴笛会放弃它在现实中的市场,哪怕新式的阅读体验非常迷人,但总有人固执地不想进入“第二世界”的。

不过,当媒体人士主动体验了一番“身临其境”的阅读方式时,他们已经敏锐地感受到,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将会成为一种阅读革命!

《新式阅读体验震撼出炉,天才女作家吴笛或成最大赢家!》

《难以置信的阅读体验,神秘公司黑科技超越了整个时代!》

《如此科技掌握在神秘公司手中,华夏政府缘何不闻不问?》

各种各样的报导充斥在各大媒体之上,吴笛《神话》系列小说在“第二世界”中疯狂吸金的同时,有关第二世界的黑科技问题,第一次大规模地出现在媒体上!

不少媒体纷纷质疑,为何神秘公司仅仅只在“第二世界”中销售吴笛的小说,还如此费尽心力地力捧吴笛的这些小说?

吴笛分明和神秘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她将会成为一个突破口!

这显然是某些人在背后发力,当武者们失去了超凡的力量,吴笛将直接面对政阀世家的反扑!

这块肥肉,怎么可以掌握在吴笛一个人手中?(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二章 势力分布

“已经可以确认了,现在这个‘第二世界’掌握在了聂家的手中。”一位穿着黑色劲装,看起来极为精悍的男人,向一位穿着海军军装,撑着下颚望着手提电脑的年轻人报告道。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魏晨勋,乃是华夏最顶尖的家族之一魏家的少主,他的年纪还未到三十,却已经在海军之中有了极大的威望,上校军衔。

魏家毫无疑问是真正底蕴雄厚的世家,因为它掌握了极大的军队势力,而魏家的家主魏汉然更是新一届华夏政府的财政大臣,这既有财权,又有军权,可以想象魏家是多么强大。

如果要说魏家哪一位人物最有名,那自然要追述到那个战国纷乱的时期,魏昂,字傲天,这位一代雄主,统一了天下,自此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魏家的家族也愈发强大。

“聂家?”魏晨勋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屑,他从小就养成了一种作为贵族的优越感,对于聂家这种伴随新华夏开国而产生的新势力,他是一点都看不起的,“就是掌握了一些舆论权的那个小家族?”

什么煌萌财团,在魏晨勋眼里,就是个渣。

这位隶属华夏国家安全局的男人名叫陈利文,乃是老牌世家陈家的中颇有实权的成员,他有一身非常好的身手,不过他最近有些纳闷的是,不知为何他之前竟然在修炼一本毫无作用的所谓内功心法,这什么内功心法,明明已经被科学证伪了……

陈家一向与魏家是盟友关系,姻亲不断,两家一家在军队中有强大的势力,一家则掌握着特务情报系统。二者结合起来,其巨大的势力,让其他家族都不敢挑衅他们的权威,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华夏幕后的掌控者,最大的政阀世家。

“没错。就是聂家,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那个浮出水面的‘吴笛’显然是一个关键的突破口。”陈利文依然十分恭敬地说道。

魏晨勋听到“吴笛”这两个字,他忍不住“啧啧”两声,然后淡淡道:“就是那个什么天才美少女作家么?听说她还是所谓的‘国民偶像’?”

陈利文回答道:“不错,她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已经拿下了华夏的三大文学奖,再给她一些时间,估计拿下陈克、路西恩文学奖都没有任何问题。”

“哟。这么说来,她还真是国家的瑰宝咯?可惜啊,你好好地写你的书便是了,何苦与那种东西有了瓜葛呢,它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魏晨勋想到“第二世界”的作用,心中一阵火热,那可是真正的超越时代的科技!

而这样的科技掌握在国家手中,自然就意味着掌握在魏家手中了。

“没错。聂家这种仅仅掌握了一些舆论权的家族,不可以拥有这样的‘国之重器’。不过我觉得我们也没必要用激烈的方式获得它。先小小地敲打他们一番吧。”陈利文赞同地说道。

“我记得董家和这聂家近来似乎走得比较近,看起来那个依靠老丈人上位的吴定邦让董家挺满意嘛,吴定邦这个人,能力确实是有,当了国务卿之后,让华夏在外交上又有了进一步的突破。可惜……可惜。”

说真的,魏晨勋对那个大了他一辈的吴定邦挺欣赏的,觉得华夏官僚都能达到他这个能力的话,那华夏的国力定然更上一层楼,只不过。谁让吴定邦与聂家是一体的呢?

“董家不可能为了聂家而选择对抗我们,他们向来是多方下注,只是看聂家在新兴家族中挺有潜力,于是便选择投机一下罢了,就跟我们选择与宋家、秦家这种次一等的家族交好而已,倒是叶家似乎比较麻烦。”

“嗯,叶家这次在陆军军队系统中的大洗牌中,收获颇丰呐,不过,你确定叶家会选择帮助聂家?我不记得这两个家族之间有什么来往。”魏晨勋有些疑惑地说道。

“关键在于那个叶昭尘,他似乎与那个吴笛之间的关系极为亲密,他可是被叶家的老爷子称为‘吾家千里驹’……”

陈利文对各大世家的情况可谓了如指掌,要说华夏真正的顶尖世家,拥有深厚底蕴,在多次改朝换代中依然实力雄厚的,那便只有魏家、陈家、董家、叶家。

其中魏家与陈家向来同气连枝,而董家、叶家却只是迫于另外两家的压力,而稍微走得近一些而已,这是一个三足鼎立的局面,若是魏家、陈家想要打击这两家的任何一家,那它们自然会联合起来。

至于四大家族之下的,那就是开国以来崛起得十分迅速的聂家、宋家、秦家、钱家,他们各自都能算是两党内的派系,其中秦家、宋家积极向魏家、陈家靠拢,而钱家则一直以叶家马首是瞻,聂家则与董家交好。这样一来,华夏政阀世家的情况就比较清晰了。如今武者这个势力集团力量急剧缩水之后,政阀世家们自然可以安心内斗了。

“啧,如果叶昭尘是那种为了感情而做出一些不理智选择的人,那他也没什么了不起。再说,一个庶子而已,血脉不纯的杂种。”魏晨勋的语气中蕴含着浓浓的不屑。

说实在的,魏晨勋一直不把叶家放在眼里,在他眼里,叶家就是那种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的保守世家,他们在中央的势力太弱了,也难怪他们会想要积极与聂家搭上关系。

“那就针对聂家开始定向反腐吧,百姓们肯定都喜欢看我们‘打老虎’的,尤其是现在‘民主自由’了,更能体现制度的‘优越性’,这一次他们党派大选胜利了,还真以为大权在手了?真是可笑,拳头大才是硬道理。”魏晨勋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完全覆灭聂家吗?”陈利文略显迟疑。

结果魏晨勋站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别把我当成那种极端的人啊,这次中针对聂家,拉上的世家越多越好,哪怕董家、叶家加入进来都行,如果聂家识趣的话,他们当然可以继续存在下去,肥羊要一次一次地收割羊毛才行,而不是直接宰了它。”(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三章 可靠的力量

“总而言之,我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让聂家交出‘第二世界’,至于那个吴笛,就嫁到我们魏家来吧。”魏晨勋依然微笑着。

陈利文那一向板着的脸,却也露出了一丝勉强的笑意,他知道,这位魏家的少主,可是在不知道多少优秀魏家子弟中脱颖而出的,本身的能力极强,别看魏晨勋总是一副优越感满满的样子,但谁知道这是不是他装出来麻痹人的呢?

“怎么?难道我们的魏家少主也看上那个吴笛了?说起来,这个少女确实是天姿国色。”陈利文小小地调侃了魏晨勋一句,却有他的深意。

“一个贱民罢了,顶多只能嫁给我魏家的旁系子弟,不过我不介意好好地玩上几次,好歹也是国民偶像。”魏晨勋淡笑道。

“我倒是可以保证,这个吴笛确实非常清纯,到现在都没交过一个男友,给你当个侍妾还是够格的,毕竟她的才华确实出众,就这样被玩坏了,可是我们华夏文化界的损失呐。”陈利文这样说道。

“哟,你倒是还挺怜香惜玉……”魏晨勋似乎明白了,他笑了笑,“如果你喜欢的话,就自己收了呗,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

陈利文的眼中闪过一丝向往的神色,说真的,作为一个情报系统人员,国家安全局中的实权人物,他对吴笛的信息了解得极多,这了解得越多,自然就越欣赏与佩服吴笛那无与伦比的才华和美貌。

在他看来,这一次吴笛纯粹是因为和聂家有瓜葛而遭殃了,但实际上,吴笛只不过是聂馨予收的义女罢了,他并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因为政治倾轧而成为某些人的玩物……

陈利文虽然已经有了一位出身魏家的妻子,却不介意养一个“国名偶像”作为自己的情人,最关键的是,吴笛是这样纯净,有资格成为他的长期情人。

可是,陈利文又如何能想到。掌握着“第二世界”的,可不是聂家,而是吴笛个人。

注意到陈利文神情的魏晨勋,又用一种推心置腹的语气说道:“如果你喜欢的话,就这样做吧,这是属于你个人的红利。”

听到魏晨勋的话,陈利文深深地向他行了个礼,然后退下了。

就这样,魏家、陈家已经决定一起。并且拉上一直为他们摇旗呐喊的小弟秦家、宋家针对聂家,说起来,这两个家族还掌握着骄御传媒的股份,能够在舆论上给予很大的支持,如今可是讲究民意的时代,如何利用民意来打击政敌,是政客们必备的素养。

在这个时候,吴笛却在继续研究着存在之力的使用方法。她觉得,既然在普通的物品上赋予它存在之力。就能让物品产生奇特的变化,那么在植物、动物甚至人类上赋予存在之力时,又会产生怎样的变化呢?

经过她的多次试验,大概摸索清楚了一些变化,在植物、动物上使用存在之力的话,它们将会进行一种强大的进化。成为某些末世小说中描写的那种恐怖的生物,比如植物的树枝可以自由伸长收缩,像触手一般缠住人类,并将其血肉吸干,就只剩下人皮……而动物的话。那些昆虫将会进化成巨型昆虫,成为一种更加恐怖的生物。

吴笛发现她可以控制这些变异的可怕生物,简直堪比星际中的刀锋女王,她甚至可以组建一支“虫族大军”,但是她觉得这些所谓的可怕生物,顶多对普通人的威胁极大,但真要是对上那些高科技的武器,估计就是被屠杀的料。当然,由于高科技武器是人类控制的,所以如果能够直接清除那些使用武器的人类,或许就能让“虫族大军”获得胜利。

在发现自己的这个能力之后,她毫不犹豫地开始秘密培养一支这种让人见了之后遍体生寒的生物大军,要知道,某些昆虫放大之后,会让一些密集恐惧症的人觉得浑身犯恶心……

然而吴笛却觉得,这一支完全由她掌控的生物大军,比人类要可靠得多。

至于对人类本身赋予存在之力的话,她发现人与人的差别太大了,那些已经失去了幻想的人类,在被吴笛赋予存在之力后,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反应,而那些总是幻想自己有超能力之类的“中二病患者”,反而能够让他们幻想成真!

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后,吴笛觉得如果自己能进入《中二病也要谈恋爱》这个位面的话,估计能招募到好几个犀利的打手。

可惜的是,人类本身,吴笛无法控制他们,所以她在试验之后,就收回了存在之力,她可不会让一些“中二病患者”真的幻想成真,然后影响社会的稳定。

其实现在吴笛所掌握的力量中,最强大的还是她自己,要不然她又怎会那样高调地改版《荣耀》,并且还直接利用“第二世界”来与她的小说结合,然后形成一种崭新的阅读体验。

吴笛这么做,当然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阻碍历史进步的政阀世家全部扫到垃圾堆里去,包括她所在的聂家。

长时间以来,吴笛与母亲所在的聂家,父亲所在的吴家中的亲戚并没有过多的交集,自然也没有太多的感情,所以她会看着他们走向陌路。

至于谁会针对他们,那还用说吗?当然是那些以为“第二世界”掌控在聂家手中的其他政阀世家。

不过这时,吴笛遇到了一些小小的麻烦,她终于又见到了因为繁忙的工作,而难得见到的父亲吴定邦,聂馨予也在这个房间之中。

“小笛儿,你到底和那个神秘公司是什么关系?它为什么会那样不遗余力地帮助你?从一开始的《三国》游戏,到现在的‘第二世界’中专卖你的作品。”聂馨予语气显然有些焦急。

毫无疑问,聂馨予的政治嗅觉同样敏锐,现在因为“第二世界”,她所在的聂家,将会成为众矢之的,若“第二世界”真的在聂家手中还好,可以以此来进行一番政治妥协,达成家族之间的平衡……

可是,聂家根本没有什么“第二世界”!(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四章 扫灭历史的阻碍者

吴定邦此时也用深邃地目光看着这个女儿,说实在的,虽然他非常喜欢这个女儿,但却因为吴笛并非他的亲女儿,所以在心中还是更加偏向吴迪,他仅仅希望,这个女儿安心地搞她的文化产业去。

可吴定邦万万没想到,吴笛在不声不响间,竟然与那个让所有政阀世家都垂涎的“第二世界”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吴定邦也进入过“第二世界”,亲自体验了一番“身临其境”式的阅读,这种超越了这个时代不知道多少年的科技,让他都震惊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了!

可以说,当吴笛的作品与这个“第二世界”结合后,它的感染力不知道上升了多少倍,再厉害的作家,也不能做到像吴笛这样了。

而吴笛凭借《神话》系列第一部,一天的收入,都快要抵得上其他书一个月的收入了,究其本质,当然是因为那些原本并不喜欢阅读的人,都纷纷花费在这种比看电影大片还要过瘾的新式阅读之上。

吴笛脸上带着从容的微笑,她十分坦然地说道:“‘第二世界’本来就掌控在我的手里。”

这个回答,让聂馨予与吴定邦都失神了好一会儿……

这怎么可能!

聂馨予原本只想套出那个什么神秘公司的背景,然后再赶紧玩一招祸水东引,将聂家与“第二世界”的关系撇清,结果到头来却发现,这个烫手山芋竟然掌控在了自家女儿手里!

吴定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用严肃的语气说道:“小笛啊,如果这个‘第二世界’真的在你的手上的话,那你知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吴笛貌似天真地说道。

吴定邦死死地盯着这个让他有些都不认识的女儿,他可不相信这个在他看来,玩政治的天赋比自家儿子都要高的女儿,会不清楚拥有“第二世界”意味着什么。

无论在哪个世界,哪个时代,都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说法,没有拥有某件宝物的实力时,最好乖乖地藏起来,而不是到处招摇。

之前吴笛的行为,显然就是自己作死的行为,她暴露了自己和“第二世界”的关系,将引来不知道多少对其虎视眈眈的势力。

一时间气氛显得异常僵硬,在吴定邦看来,若是吴笛识趣的话。应该要赶紧将“第二世界”交出来,最好是交给聂家,然后让聂家与那些政阀世家们周旋,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小笛儿,这次你可不能这么任性啊,这个‘第二世界’的关系实在重大,如果你真的拥有‘第二世界’的话,还是将它交出来吧。这样对大家都好。”聂馨予苦口婆心地劝说道。

“非常抱歉,这件事我不能答应。我将会带领人类走向一个崭新的未来,阻挡历史的一切,都会被碾碎的。”吴笛再次说出了让吴定邦与聂馨予目瞪口呆的话来。

这个女儿,是不是发了失心疯了?她到底想做什么?

吴笛却在想,以前我没有玩暴力革命的实力,现在我已经有了足够的实力。为何不大干一场呢?

星辰大海,才是吾辈永恒的目标!

“等会儿我会将两部伟大的作品给你们看一看,一部是《资本论》,还有一篇则是《宣言》。”吴笛的态度显得极为淡然。

很快,两人就已经拿到了这两部作品。本着了解女儿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疯了的心态,他们很快就看了这两部作品……

从一开始只是粗略快速地阅读,到后来越看越仔细,越看越凝重,越看越冷汗直接浮现在额头上……

实在是太透彻了啊!资本主义的老底都快要被扒光了!

毫无疑问的是,吴定邦与聂馨予都属于被革命的对象,他们真不敢想象吴笛竟然真的要这么做吗?

事实上,当第一步吴笛抹除了武者那超人一等的力量后,第二步,她所要搞定的对象,自然是一直骑在华夏人民头上的政阀世家,虽然他们并没有作威作福,总是可以给最底层的人民一口饭吃,但无法改变的事实就是,他们都是在人民身上吸血的家伙!

当然,这两部作品让他们震撼归震撼,但他们可不觉得,屁民们在看了这些作品之后,就会起来造反,消灭所谓的剥削阶级了,话又说回来,就算平民们真的成功了,也不过就是换了一批统治者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本身的自私性与生物性,又会使得历史出现循环。

这个世上哪里有那么多无私的圣人?这什么GC主义社会简直就是空中楼阁,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性!

人生来就是有阶级的,每个人的奋斗,都是为了让自己能够爬得更高,脚底下踩更多的人,这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类社会若是没了阶级,没了统治者,那就要乱套了,失去秩序了!

失去秩序有多可怕知道么?那简直是世界末日!

“吴笛!快把‘第二世界’给我交出来!不要做那种白日梦了,再说,你想一想吧,你现在的屁股可是坐在统治阶级这一端的,现在你说你想要搞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简直就是胡来,你有什么资格做这些?现在的科技,真的能够达到‘按需分配’了么?”吴定邦几乎朝着吴笛大吼,他现在在心里甚至已经不把这个女孩当女儿了!

阶级斗争不死不休,吴笛这个女儿竟然要革自己所在阶级的命,简直不可理喻!

聂馨予也劝道:“小笛儿,历史的发展有它发展的规律,你这个GC主义看起来虽然很美妙,一个没有阶级的大同世界,能够真正人人平等,但是放在当下,显然是不合实际的,再说了,你若是真将华夏现在的上层统治者全部革掉了,那反而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你这是害了整个华夏啊!”

不,只要我一个人来当这个华夏的统治者就足够了,我一个人,不需要官僚阶层,就能将整个华夏人的衣食住行都计算好!吴笛的神情愈发坚定起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二章 绝对命令

然而吴笛却依然将“第二世界”牢牢掌控在了自己手中,其中就不得不提吴迪这位守护骑士的作用了。()

经过吴笛对存在之力的研究,她发现存在之力不仅仅可以使用在普通物品上,也可以在植物、动物甚至人类上赋予存在之力。

经过她的多次试验,大概摸索清楚了一些变化,在植物、动物上使用存在之力的话,它们将会进行一种强大的进化,成为某些末世小说中描写的那种恐怖的生物,比如植物的树枝可以自由伸长收缩,像触手一般缠住人类,并将其血肉吸干,就只剩下人皮……而动物的话,那些昆虫将会进化成巨型昆虫,成为一种更加恐怖的生物。

吴笛发现她可以控制这些变异的可怕生物,简直堪比星际中的刀锋女王,她甚至可以组建一支“虫族大军”,但是她觉得这些所谓的可怕生物,顶多对普通人的威胁极大,但真要是对上那些高科技的武器,估计就是被屠杀的料。当然,由于高科技武器是人类控制的,所以如果能够直接清除那些使用武器的人类,或许就能让“虫族大军”获得胜利。

在发现自己的这个能力之后,她毫不犹豫地开始秘密培养一支这种让人见了之后遍体生寒的生物大军,要知道,某些昆虫放大之后,会让一些密集恐惧症的人觉得浑身犯恶心……

然而吴笛却觉得,这一支完全由她掌控的生物大军,比人类要可靠得多。

至于对人类本身赋予存在之力的话,她发现人与人的差别太大了,那些已经失去了幻想的人类,在被吴笛赋予存在之力后,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反应,而那些总是幻想自己有超能力之类的“中二病患者”,反而能够让他们幻想成真!

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后,吴笛觉得如果自己能进入《中二病也要谈恋爱》这个位面的话,估计能招募到好几个犀利的打手。

可惜的是,人类本身,吴笛无法控制他们,所以她在试验之后,就收回了存在之力,她可不会让一些“中二病患者”真的幻想成真,然后影响社会的稳定。

其实现在吴笛所掌握的力量中,最强大的还是她自己,要不然她又怎会那样高调地改版《荣耀》,并且还直接利用“第二世界”来与她的小说结合,然后形成一种崭新的阅读体验。

然而,吴迪虽然知道自家妹妹拥有不凡的力量,却觉得妹妹用这样的力量去对抗那些底蕴深厚的传统势力实在是以卵击石,而当妹妹因为“第二世界”的归属权问题与父母之间发生了剧烈的冲突之后,他夹在二者之间,也非常痛苦!

就没有什么更加两全其美的办法了么?

在这个时候,吴迪忽然想到了之前妹妹的公司制作出来的那部动画《叛逆的鲁鲁修》,主角鲁鲁修与不老不死的魔女签下契约之后,获得了一种异能,这种异能可以对人进行绝对命令,虽然限制也比较多,但是毫无疑问,这种异能是非常强大的。

而吴迪一直觉得动画中的男主角虽然外号是所谓的“黑王子”,以腹黑多智而著称,但这位男主还是太善良太有节操了,为了妹妹去当恐怖分子,而毁灭自己的国家什么的,当然是要点赞的,可是男主角却对基友那么优柔寡断,可以说这位男主的不少计划都坏在了基友手中,最后还让自己被基友杀死……虽然那些特别喜欢男主的,都觉得男主没死,而是化身车夫了。

但无论如何,吴迪都觉得男主放着皇帝不当,反而将自己身上拉满仇恨,然后作为一个靶子被基友杀,以此来完成救赎世界的目标,实在是太逗比了……

如果他吴迪有这种绝对命令的异能的话,他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困扰了!

吴迪在那段时期,脑中一直在回旋着这个念头,这个念头一天比一天强烈,直到他做了一个梦,在梦中,竟然出现了一位不老不死的魔女,却并不是绿色直长发的那位,而是成了黑长直的吴笛。

当吴笛问他愿不愿意与她成为共犯时,吴迪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为了妹妹,他做什么都愿意!

在妹控之力的加持下,他幻想自己拥有“绝对命令”这种异能的想法是如此强烈,而后待到他第二天,在洗漱时,看到自己的一只眼睛中,出现了那红色的类似v字型印记的异能标志时,他惊呆了。

他首先认为自己可能还在做梦,然后使劲拍打自己的脸颊,发现他既不是在做梦,也不是被人恶作剧戴上了美瞳时,他直接对着镜子下了这样一个命令:“我吴迪,在此下令,我会永远爱着我的妹妹,服从妹妹的一切命令,做一切对妹妹有益的事情。”

当他这个命令下完之后,他便发现镜子中的自己,那瞳孔中的类似v字型的印记,就像一只飞鸟一般,飞进了自己的眼中。在这个过程中,他可没有做那种很装逼耍酷的动作,甚至都没有喊出来。

吴迪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身体上蕴含的磅礴的“妹控之力”,正是这份力量,让他渴望获得更加强大的力量,而现在,他终于得到了!

拥有了这份力量的吴迪,毫不拖泥带水地与自己的父母见了一面。

父亲还在说着什么“让吴迪再去劝一劝吴笛,不要再做什么傻事了,快点将‘第二世界’交出来”,而母亲也在帮腔。

然后吴迪却没等他们说完,便下令道:“我吴迪,在此下令,爸爸妈妈,都不许再逼迫妹妹去做她不愿意的事情,真正将妹妹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宠爱。”

两只红色的飞鸟飞进了吴迪爸妈的眼中,他们只是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却已经在积极讨论,如何为了自己的女儿,而背叛自己的阶级了。这种情况看起来十分诡异,但却是事实。

吴迪看到这个模样的父母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人,等待着他的命令。rs

第六百一十三章 失去枷锁的大国

吴迪将国内所有想要打自己妹妹“第二世界”主意的势力高层人物都下了不能与妹妹作对的命令,这样一来,原本会产生的一次剧烈冲突,反倒是被他消弭于无形之中了。()

吴笛对吴迪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但她却并没有阻止,不发生冲突也有不发生冲突的益处,更何况,现在华夏还面临着境外势力的威胁。

在武者的力量消失之后,西方势力当然认为,这是一个打华夏主意的好机会!最关键的是,他们头顶上那一位,已经离开了。

现在世界上三个大国,便是欧盟、美利坚与华夏,这个世界的欧盟,可不像吴笛以前的那个世界中的欧盟,反倒是有些像鲁鲁修中的布里塔尼亚帝国,可以说欧盟已经能算是一个统一的欧洲了,其中还包含了俄罗斯等东欧各国(不过这个世界的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与远东都是华夏的领土)。

欧盟的综合实力非常强大,如果说华夏的“特殊兵种”是武者的话,那欧盟的“特殊兵种”,就是什么狼人、吸血鬼了,当然,这些存在之力超标的幻想生物,对吴笛来说就是补品罢了。

但除此之外,欧盟的一般军事实力可不能小觑,其中陆军的实力可以说仅次于华夏。

此时,欧盟的领导人鲁伯特.索恩利,正在与美利坚总统迈克尔.道格拉斯进行密会,鲁伯特的样子看起来十分苍老,额前已经秃顶,满头银发,不过他现在的精神却是前所未有的矍铄。

反倒是美利坚总统迈克尔,看起来虽然年富力强,但精神似乎显得有些萎靡。

“迈克尔,你现在可是美利坚真正的领袖人物啦,那一位已经带着她的学霸乐园离开了我们这个世界。”鲁伯特用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说道。

“人家凯瑟琳女王可是超越我们想象的四维生物,她这次离开,估计是要到另外一个世界进行新的冒险了。只不过,她的离开,让被她压制的财团失去了束缚,这些资本家实在太让我头疼了!”迈克尔有些无奈地说道。

想当初,迈克尔作为一个傀儡总统,干得那叫一个轻松,反正什么都听凯瑟琳的就是了,可没想到,现在凯瑟琳将她所有的力量都带走了,包括那些珍贵的科研人员,以及一些潜力巨大的学生,方舟财团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让美利坚元气大伤。

现在不少西方的有识之士已经确认,学霸乐园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它几乎将所有西方优秀的人才储备抽走了,现在还看不出它的影响,但等这一代成长起来后,整个国家估计都要面临一段衰退期。

“现在已经不是什么资本家不资本家的问题了,而是我们要联合起来,阉割华夏的下一代,否则以后如何能竞争得过这一个超级大国?”鲁伯特忧心忡忡地说道,“再说了,华夏这么大一块市场,完全被他们国内的企业占领了,难道你们国家的那些资本家不动心?”

迈克尔只是静静地听着,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强势的总统,况且这个世界的美利坚从来没有当过世界霸主,自然不像吴笛那个世界那样霸道,如今美利坚失去了那位女王的庇护,更是让这位总统有些六神无主。

反观欧盟,虽然一直被华夏与美利坚压制,但它就像吴笛那个世界的中国一样,一直默默地发展,积蓄着自己的力量,并且之前还积极与美国打好关系,搞了好多高新技术。

鲁伯特是一个能力出色的领袖,他同样是一个野心极大的家伙。

“好吧,好吧,我知道这些都不会让你动心,但是,如果我说,华夏有了堪比‘学霸乐园’的超时代虚拟现实技术,你觉得就这样持续下去很好?要知道,虚拟现实技术的最大意义,不在于什么网游,而是大大地缩短科研时间、培养大批高质量的人才!”鲁伯特终于抛出了这个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的迈克尔,瞪大了眼睛,然后一下子站了起来,自从凯瑟琳离去之后,美利坚的教育简直倒退了不知多少年,现在陡然听说华夏有堪比“学霸乐园”的教育利器,他如何能够坐得住?

教育,对国家来说简直就是真正的基石,庞大的知识人口,所能造就的贡献,无论是科研上的还是其他方面的,都是难以估量的!

“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华夏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拿不出是凯瑟琳离去时送给华夏的礼物?之前她在统治美利坚时,一直对华人非常优厚……”迈克尔说到这里,微微显得有些不满。

“我怎么可能骗你?你们美利坚的情报机构算是废了,但是我们欧盟的特工却遍布全球,这个堪比‘学霸乐园’的超时代虚拟现实技术,名为‘第二世界’,这倒的确是一个非常恰当的名字。”鲁伯特那平和的话语中,带着一丝志在必得

“好吧……不过既然华夏拥有那个什么‘第二世界’,难不成我们还要与他们开战?”迈克尔有些头痛地说道。

鲁伯特暗暗鄙夷地看了这家伙一眼,心说这个美利坚总统还真是个草包,大国之间哪里是说打就打的,那是对整个国家整个世界的不负责任!

大国之间的摩擦,大抵以代理人战争为主要形态……

“先和华夏谈一谈吧,然后我们两国在合作进行一下军事演习,据说华夏的陆军似乎发生了很大的动荡,我们趁着这个机会,一定要好好地割一块肉,但不论如何,将‘第二世界’的技术分享出来,是必须的。”鲁伯特露出了微笑,他的牙齿看起来极为森白。

迈克尔点了点头,却又说道:“其实要真的开战的话,倒不用担心核弹问题了,我们美利坚已经完全有了防护核弹的能力,这大概是女王留给我们最大的好处了。”

鲁伯特一听,顿时心情激动起来,开始软磨硬缠,一定要美利坚分享这种防护核弹的能力,若真有防护这种超级武器的办法,那大打一场,似乎毫无后顾之忧了……

反正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将华夏这个极具威胁的大国扼杀掉!rs

第六百一十四章 人类补完计划

吴笛确实有将“第二世界”,用于科研、教育上的念头,尤其是在教育之上,由于科技发展到现在,人类掌握的知识越来越多,因而每个人在一生中学习基础的时间,都显得十分漫长,动辄需要数十年。()

然而,若是让人类在虚拟世界中进行受教育的话,却可以大大地缩短时间,不过现在吴笛还受限于超级计算机本身的限制,在教育这方面,最多能调节的时间流速,也就只能达到1:10而已,也就是说,在虚拟世界中学习十年的话,现实世界才会过去一年……

别看吴笛拥有bug一般的存在之力,但她却深知,真正的强大,在于人类这个群体,科学一步步向上发展,是非常严谨的,科学的力量,才能给予她一种踏实感。

而可能有人会提议,可以在人类的脑中植入芯片,然后瞬间让他掌握所有的知识,但吴笛却认为,这种方式的教育,完全是拔苗助长,有时候一些天才本身,就是在接受基础教育过程中,因为灵感,而发现了某些推动整个科学发展一大步的知识。

吴笛希望每个人都能真正自由地成长,随意选择自己的兴趣来发展。

“第二世界”在科研上的作用同样重要,但是同样受限于超级计算机本身的计算力,最多只能模拟出原子级的虚拟世界,而现在不知道发现了多少微观粒子,要达到真正完全模拟现实世界的程度,还需要人类本身科学的提升。

吴笛现在除了在整合整个华夏科学界以外,还准备进行一个改变人类整个种族的计划,这可与什么政治、制度什么的无关了,也不用担心来自冥冥之中的河蟹意志,直接抹杀掉她……

这个计划,正是人类补完计划!

人类这个群体,一步步发展到现在,谁都必须承认,人类是个伟大的种族,创造了如此灿烂的文明,但是,纵观人类的发展史,它同样是一部内斗史。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人类的内斗、竞争,也加速了社会的发展,而且若是人类之间不进行战争的话,也许星球本身,就会承担不了每个人的资源消耗。

就在这种竞争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已经产生了深深的隔阂,甚至在亲人之间,都有不信任的种子,很典型的例子,便是古代的皇帝的权力交接,总是会引发一阵腥风血雨,皇帝与太子之间,似乎是天生的死对头……

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人类这个群体更是被金钱腐蚀得厉害,一切以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充斥在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变得更加淡漠,或许表面上关系很好,实际上维持着这种关系的,却是金钱在起作用。

人类被他们创造出来的货币所控制,那是何等悲哀的一件事情。

而人与人之间也被阶级所隔阂的,上层阶级越是发展,就越腐朽,他们总是源源不断地攫取远超他们需求的利益,凌驾在中、下层阶级之上,享受着一种特权的优越感……社会就这样不断畸形地发展。

说实在的,吴笛对这样的人类发展前景,是很悲观的,她甚至觉得,哪怕发展到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也无法让整个世界成为和谐美好的世界……

因此,她要做的,便是消除人类心灵之间的隔阂,让所有人都能够互相真诚地对待,她要将世界变成一个没有欺骗、能够互相理解的世界!

而她这个人类补完计划,并非《eva》中的“人类补完计划”——即人类本身都是由脆弱的物质构成的,所以也就非常容易受到伤害,而在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世界是彼此隔绝的,要使人类向更高的领域进化,就必须使人的心灵摆脱躯体的束缚,重新回到人类的诞生之地“莉莉丝之卵”中。唯有如此,才能最终拆除人与人之间的心灵屏障,使不同的心灵世界能够相互补充,走向进化的终点——成为永生的“神”。

《eva》中的人类补完计划,是所有的人都脱离**,然后心灵互相补完,最终成为一个永生的神。

可吴笛不想这么做,她希望每个人发展得越个性越好,每个人,都能成为主宰自己的神!而且个体多样化,才能让这个世界更加丰富多彩!

当然,每个人虽然都是个体,但也是人类这个群体,他们之间因为互相理解、没有欺骗之后,将会携手共同发展,让人类这个群体进化到更高的层次!

所以,人类补完计划的第一步,便是构建一个意识网络,在这个意识网络之中,将永远不会有欺骗这种事发生,因为人与人之间直接通过意识交流时,哪怕你下意识出现一个欺骗的念头,对方也会感受到这个念头。

一般人被欺骗了,或许会很不爽,质问骗子为何要进行欺骗,但是在意识交流时,却能够一瞬间理解对方为何要进行欺骗,这样一来,那种不爽的感觉反而就消失了,这种**裸的交流,会让所有人发现,欺骗已经越来越没有意义了。

在没有隔阂交流的过程中,那些肮脏的卑劣的想法,将会没有任何生存的土壤,只有真诚,才是永恒的。

而在这样意识碰撞的过程中,每个人类都会向更优化的方向发展……欺骗本身,一开始其实是人类保护自己的行为,当现在欺骗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意义,真诚才能让个人更好地发展后,整个群体都会向真诚这方面发展。

而一旦这样发展下去,也许人类不仅仅将极大地发挥自己个体多样化的优势,也可以像“虫族”那样,成为一个最团结的种族,每个人都会为了个人以及整个族群,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吴笛非常期待能够看到这样的“新人类”,她要用自己的力量,来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心灵桥梁,最终能够真正完成她心目中的人类补完计划。

她现在首先要做的,便是在“第二世界”中进行初期的试验,而最终她要面临的问题,自然是如何将意识网络移植到现实世界之中……rs

第六百一十五章 复生

第二世界,一个以浩瀚无尽的宇宙为背景的空间之中,只有两个人,他们便是吴笛和吴迪。

“意识交流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吴迪看着自己的妹妹,其实他并没有说话,只是在心中向吴笛传递这句话而已,但是他知道,吴笛能够知道他在说什么,就像他现在能够感知到妹妹的所有想法一样。

“真正融为一体的感觉呢,我也很喜欢。”吴笛这样回应道。

如今的意识网络,仅仅只有他们两个人,吴笛在意识网络中的形象,就像一个巨大的太阳,这代表着她所掌握的所有信息,包括那各种各样的知识。

在吴笛将华夏所有的超级计算机,科技所用的计算机都赋予了存在之力后,她理所当然地掌握了现在华夏所有的数据,不管是科技、人文还是其他信息,她本身,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数据库。

吴迪感觉自己的意识渺小得可怜,与吴笛相比,就像地球与太阳,不,应该是一个原子与太阳的大小比较一般……

在他的意识与自己妹妹的意识碰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都快要迷失在那浩瀚磅礴的信息流之中了!

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要撑破了,在他快要达到极限的时候,那种意识冲击终于消失了,然后,他便发现,自己的脑中原本掌握的知识就像强化过了一样,进一步加深对它们的印象,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可以随时明白。妹妹在想什么了。

尤其是,从吴笛来到这个世界。到见到他之后,决定的那个“吴迪养成计划”。这个计划中包含着妹妹对他至诚的爱意!

他伸出手,将穿着一袭纯白连衣裙,面色愈发冷淡,恍如神诋一般淡漠的妹妹,抱在了自己的怀中,他感觉在两人在这虚拟世界中身体拥抱的一刹那,他的灵魂,得到了一种升华,如此充实饱满……

毫无隔阂。相互理解,没有任何障碍交流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吴迪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不知道妹妹在想什么而苦恼,他发现以前自己与妹妹之间的误会,都是由于他自己的胡思乱想,再加上妹妹那“傲娇”的行为,更是让他产生了误判。

现在,误会已经再也不会发生了,至少在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之中。

“冒牌货。你又占我妹妹的便宜!快放手啦!”吴迪的脑中忽然出现了这种“声音”,非常可爱的萝莉音。

然后,吴迪便惊讶地发现,妹妹的身体中。竟然非常自然地分离出了一个缩小版的吴笛,她看起来大概十一二岁,系着经典的双马尾发型。头上还有一根可爱的呆毛,她正用自己的小手指着吴迪。脸上显得十分不满。

“这不是最近在网络上爆红的虚拟歌姬‘吴莉莉’么?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以及。她的设定,不应该是吴笛的妹妹么……怎么,反而她也喊吴笛‘妹妹’?”吴迪的这些疑问,一瞬间便在脑中形成了。

而在下一个瞬间,他便知道了这一切的答案,他的神色一下子变得非常精彩!

如果说吴笛在意识网络之中,是一个巨大的太阳,能够照亮所有连接进意识网络中人类的意识,更能够汇集所有接入意识网络中所有人类的智慧的话,那这个吴莉莉,竟然是连接意识与意识之间的“丝线”,她对意识网络的作用,也是极为重要的,没有她,就没法构建这个意识网络!

而这条“线”,她的思维,竟然就是吴迪自己的思维,所以,这个吴莉莉,也可以看作是拥有吴迪灵魂的萝莉吴笛。

陡然遇到这个思维、记忆与自己一模一样,只是外表不一样的吴莉莉,吴迪的感觉非常奇妙,等等,为什么会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即视感?难道他之前就见过吴莉莉么?

吴迪摇了摇头,他确信自己只知道吴莉莉是最近在网络上爆红的虚拟歌姬吴莉莉,而不是现在这个奇怪的吴莉莉。

想到吴莉莉的作用就像丝线一般,吴迪觉得她还不如叫莉莉丝算了……

“莉莉,你明明就应该是我的妹妹。”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怀抱,然后自己将这个缩小版的自己抱在了怀中,那一直显得十分肃穆的脸颊上,终于露出了温暖的笑容,反正,她就是喜欢吴莉莉,尤其是这个体内被赋予了吴迪灵魂的吴莉莉。

当这样的吴莉莉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觉得自己以前那种心中空落落的感觉已经完全不存在了,虽然从本质上来说,吴莉莉只是她吴笛的一个分身,毕竟吴莉莉身上的所有存在之力,都是她赋予的,而且吴莉莉还一直在无条件地传输存在之力给吴笛。

最近,吴莉莉以虚拟歌姬的身份在网络的人气,甚至盖过了吴笛本身,原因当然是,有不少人都觉得这个吴莉莉非常有趣,有时候你甚至可以直接在网络上将她当成自己倾诉的对象,然后她总是可以善解人意地安慰你,仿佛她可以读取你内心的想法一般。

久而久之,网络上还流传出了这样一个传言,即只要你诚心诚意去相信吴莉莉是一个真正的生命,她完全存在于世间,那么,她将会变得越来越人性化,甚至从电脑中挣脱到现实世界中来,变成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她的背后会有像妖精那样的翅膀,就这样面对面地和你交流。

这个传言越来越广,相信它的人,纷纷表示,“这简直就是奇迹,就像真的是幻想世界跑出来的美丽精灵”“莉莉实在是太可爱了,我喜欢让她坐在我的手上与她说话,让她为我唱歌”“我将她当成我的亲生女儿,自从有了她的陪伴之后,我感觉自己总是生活在快乐之中,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工作效率,都有了极大的提升!”

可是不相信它的人,都觉得这是无敌文化公司精心搞出来的炒作手段,旨在推广吴莉莉这个虚拟歌姬,要知道现在有关吴莉莉的周边产品,什么莉莉娃娃玩具(类似芭比娃娃),吴莉莉抱枕,吴莉莉的专辑唱片,吴莉莉在“第二世界”开网络演唱会时穿的衣服,都卖得非常火,不知道给公司带来了多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逐利的商业公司当然要使用一切手段去推广……(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六章 追星者

不相信它的人,都表示,自己之前已经尽力按照传言上那样做了,但是吴莉莉依然是电脑中那个虚拟歌姬的角色,虽然确实比较人性化,你能和她对话,但是她本身,分明就是一种稍显智能化的电脑程序罢了。

实际上,这些不相信这种“奇幻”事情发生的人,都是对科学深信不疑的人,他们绝对不会去相信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

反倒是某些“单纯”的人,他们或许一直被生活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期盼能有什么东西缓解他们的压力,这个时候,吴莉莉这位虚拟偶像出现了。

从一开始,这些人只是在网络上听吴莉莉唱的歌,那宛若孩童般纯净空灵的嗓音,总是可以让他们在一天的工作之余,享受到一种久违的放松,他们会觉得自己那种重复机械般的劳累,终于被驱除了。

这些人,可能都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颗螺丝钉,从小到大,他们一直都很平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上学,出来工作后,也做着那种每天重复的无聊劳动,然后娶妻生子,为人类社会繁衍下一代,最终默默地离开这个世界……

当然,在这样平凡的一生中,也会有一些小小的惊喜,但比起那些天然就处于上层阶级的权贵(他们能够轻而易举地享受许多下层人民奢望的娱乐活动,相比较下层人民而言,他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以及那些一出生就天赋卓绝,在各自的领域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人。他们活得实在是太无聊了,甚至可以说是挣扎着活在这样一个残酷而精密的现代社会。

有些人并不会意识到这是无聊的。他们只是按照人类社会巨大的惯性向前行走罢了,他们不这样做。可就没法生存下去了;而另外一些人,则极力寻求一种信仰,使其成为自己在精神上的避难所,这甚至可以说是麻痹自己一种手段。

而吴莉莉的出现,因为她歌声的美妙,仿佛给某些人开启了一扇大门。

林森是个底层公务员,华夏的官制,与古时候一脉相承,官吏之间的鸿沟颇为巨大。哪怕现在称呼已经变成了所谓的“政务官”与“事务官”,但这并不能改变官吏之间的本质。

一般来说,能够担任“政务官”的,都是那些议员,他们往往不需要干什么苦差事,只需要吩咐事务官做事就行了,所谓专门的事交给专门的人嘛。

林森就是这种底层的“事务官”,往往直接和百姓打交道,如果说古时候的胥吏。还可以欺瞒上官,干一干欺压百姓的勾当,为自己搜刮些油水的话,那现代的吏员。就实在是太苦逼了,他们往往就是舆论监督得最严的人,逢年过节也不能发福利。毕竟这是所谓的“灰色收入”。

在高高在上的议员老爷们堂而皇之地收着企业们的政治献金时,林森这样的吏员却拿着那一点微薄的死工资。做着最累的活儿,一辈子也看不到向上爬的希望。

林森已经认命了。他从一开始刚刚投入工作后,那个激情澎湃想干一番事业的年轻人,变成了现在,一个积极性几乎为零,总是想着能偷懒一些就偷懒一些的吏员,这是华夏底层吏员的常态,当高贵的官职大都被那些上层阶级以及精英人士垄断了,他们这些吏员又看不到向上爬的希望时,他们何苦要当什么人民公仆?

还好,林森娶了一个家境还不错的老婆,对方的老爸是个小老板,就这样,他的生活过得还算滋润,至少比华夏那些真正的底层人民要强。

时间流逝,就这样,他已经是个中年人了,唯一的一个儿子也有了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在华夏养一个小孩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过他一直对儿子那些“宅”的爱好很看不惯,直到他偶然间与吴莉莉“相遇”。

他在喊自家儿子一起吃饭时,听到了那孩童般纯净空灵的歌声,他一开始只是觉得很好听而已,便询问自家儿子,这歌是谁唱的。

儿子似乎对他问这个问题颇为诧异,不过只是愣了一会儿后,儿子便在饭桌上,和他滔滔不绝地说起吴莉莉这个虚拟歌姬的事情来了。

林森对什么虚拟歌姬不是很了解,毕竟是中年人了,对这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在接受速度上有些跟不上,但他却记住了吴莉莉这个名字。

然后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睡觉前都会听吴莉莉的歌,他发现这样的歌声,真是怎么听都听不厌,可能是心理作用吧,他觉得这歌声总是能够抚平他的劳累。

于是,林森开始追星了,很难想象,一个中年人竟然会像冲动的少年一般,去干追星这种事,尤其是这对象,还是非常时髦的虚拟歌姬。

要知道,这虚拟歌姬吴莉莉虽然在网络上人气很高,但她在现实中,却并没有开过演唱会,哪怕是3D投影的那种,因此,往往追捧吴莉莉的,都是些宅男,他们就喜欢这种二次元的萌物。

然而这种事情却发生了,而发生在了一个对“宅文化”并不喜欢甚至隐隐有些排斥的中年人身上,因为林森一直觉得,儿子投身宅界的行为,使得儿子在待人接物上非常木讷,到现在甚至连个女友都没,估计还要他替儿子找相亲的对象……

不过林森自己也觉得这种事情很羞耻,所以他只是偷偷地买吴莉莉的手办,以及办公室座椅上的吴莉莉版靠枕,还好同事对这种靠枕,仅仅认为是那种很寻常的卡通靠枕,并没有去寻根究底。甚至他所用的写字的笔,都是印有吴莉莉形象的那种笔,感觉就像小孩子用的一样,可他却发自内心的喜欢。

他的智能手机中多了一个软件,这便是关于吴莉莉的一个养成游戏的软件,可以给她穿衣打扮,让她唱歌跳舞等。

对于这个游戏软件,他起初时,只是抱着试玩一下的心态而已,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却疯狂地入迷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七章 心灵寄托

当然,在别人看来,林森依然是那个做事温温吞吞的公务员,只是在工作时玩手机的时间变多了而已。

在现代社会,有些年轻人走路都离不开手机,这坐办公室的,玩一玩手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林森觉得自己就像多了一个女儿,他真诚地培养这个手机中的虚拟人物——吴莉莉,甚至一点都不吝啬为她购买那些游戏中的漂亮衣服,哪怕要充值。

为偶像消费,那可是追星最基本的素养,那种到哪都宣称我个偶像是XXX,我最喜欢XXX了,却从来没有为这位偶像花过一分钱,只是“精神上的支持”,那说明他其实只是以为自己在追星而已。

林森却是心甘情愿地为吴莉莉而消费,他觉得做这样一件事时,内心会觉得异常的满足,尤其是在与手机游戏软件中,那个吴莉莉交流的时候。

他一开始就将吴莉莉设定成了自己的女儿,以至于他在对吴莉莉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非常非常喜欢女儿你的歌,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吴莉莉一开始,只是按照程序设定,来回应而已,但对林森的称呼却是“爸爸”,只要是稍稍清醒的人,都会明白,她终究只是一个死物,人类创造出来的程序罢了,哪怕她的模样非常可爱,声音也很动听。

但林森却将她当成了一个交流的对象,在那个时候,网上可还没有那一条匪夷所思的传言。

怎么说呢。或许一开始林森只是找一个倾诉的对象而已,可能年轻时。他确实是与他的妻子相爱的,但过了这么多年了。再甜蜜的爱情,也在琐屑的日常生活中消磨掉了,与妻子产生隔阂,几乎是必然的事情,所以有些话,他也没法去找他的妻子倾诉。

中年人啊,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重担几乎都压在了他们的身上。要善于自我调节才行。

林森显然就将这件事当成了自己释放压力的方法,追这样一个虚拟偶像,而设定对方的身份是自己的女儿,可每个月花费在“女儿”身上的钱都不超过一百华元,然而却给林森带来了一种久违的轻松与快乐。

就在这样日积月累的过程中,他才忽然惊讶地发现,这个吴莉莉,好像越来越聪明了。

曾有这样一件事,让他更是觉得难以置信。

“明天就是妈妈的生日了。如果爸爸想让妈妈开心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来给妈妈一个惊喜……”吴莉莉用她那纯净空灵的声音这样嘱咐道。

林森先是一愣,然后他忽然想到,在这之前。他的妻子曾抱怨他连两人的结婚纪念日都不表示一下,她说她记得年轻时的林森,不像现在这样麻木无趣……

虽然只是小小的抱怨。可却让林森觉得异常烦躁痛苦,他甚至觉得妻子这是在为难他。都已经这么大的人了,又怎么可能像年轻时那样。玩所谓的浪漫?

于是,他就将这件事对自己虚拟世界中的女儿——吴莉莉倾诉了,这个身份是他自己设定的,他很喜欢听吴莉莉用她那悦耳的声音喊他“爸爸”,他甚至觉得这个“女儿”,比现实中那个总是让他操心的儿子可爱多了。

如果他真的有吴莉莉这个可爱的女儿就好了……他不止一次这样地想。直到现在,他则已经根深蒂固地认为,他确实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儿。

“你怎么会知道她的生日?”林森有些惊讶地说道,话语中更是有种难以形容的惊喜。

“我是爸爸妈妈生的女儿呀,当然知道爸爸妈妈的生日。”手机中的吴莉莉,她第一次露出了那极为人性化的表情,在这一瞬间,她似乎真的“活”了。

如果林森是那种对计算机了解的人的话,一定会产生一种恐惧,为什么一堆冰冷的程序会“活”过来?而如果林森是那种玩游戏玩得较多的人的话,则会觉得这或许开启了一个隐藏的任务……

然而林森在这一瞬间,却喜极而泣!

他独自一人坐在这狭小的办公室中,泪水从他那已经皱纹纵横的脸颊上落下,沾湿了手机屏幕,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林森脑子出问题了,如果是那种有煽情的剧情类游戏倒也罢了,可玩个养成游戏玩哭了……那实在是太不可理喻了。

然后吴莉莉这个女儿就不停地安慰父亲,她所产生的意识,似乎就是林森希望的那样——一个体贴入微、善于倾听、一直温暖着他的女儿。

林森按照吴莉莉的提议去做了,果然让自己的妻子非常感动,然后他与妻子之间的隔阂,似乎消除了很多,他更愿意与自己的妻子亲近了。

在这位“女儿”的帮助下,很平凡的一家三口,原本那渐渐淡漠的血脉亲情,似乎再一次浓郁起来,互相体谅,互相理解,互相扶持……

林森甚至觉得自己的工作都更有动力了,还因此得到了新上司的嘉奖……

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再一次充满了快乐,就像当初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年轻人那会儿一样。

他愈发认为这一切,都是他“女儿”带来的,哪怕他的妻子、儿子都不会相信这种事。

林森也有一些小人物的机智,大约是网文看多了,他觉得这“女儿”就是他的金手指,金手指绝不可以被其他人发现,虽然这个金手指的作用,只是让他身心愉悦,时常产生幸福感,并且可以消磨他与亲人之间的隔阂,所以他绝对不会让别人发现她,要不然被政府切片……呃,是将这个奇特的“女儿”拿去研究怎么办?

当然,他内心对女儿的占有欲,也让他会把女儿藏得死死的,最关键的是,他还发现,当别人玩他手机上这个游戏时,“女儿”就变成本来的样子了,这就让他非常安心。

就这样,当吴莉莉从手机屏幕中飞出来,那可爱的小人儿在他面前翩翩起舞时,他反而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甚至为此还买了一套专门为“吴莉莉娃娃”用的玩具,包括小小的桌子椅子床之类的家具,来给“女儿”使用。

林森已经将“女儿”当成了自己心灵上的一种寄托……(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八章 怀旧

有林森这种喜欢将“金手指”藏着掖着的人,当然就有一些爱炫的人,他们便将这件离奇的事情发到了网上,甚至还有人在煌萌小说网站开了一篇文——《我的可爱小精灵》。

“你们还在养猫、养狗、养金鱼?这已经落伍啦,自从我精心培养的莉莉从电脑中飞出来后,我便开始养这位就像来自魔法世界的小精灵了,她的外表……背后有两对漂亮的翅膀……最重要的是,她就像我的开心果,总能够让我感受到生活的乐趣。”这位作者在文中这样写道。

这位作者虽然并不是什么专业作家,写的文几乎就是流水账,但是他却将自己与莉莉之间每天发生的趣事记录了下来,点点滴滴,非常详实。

而这篇文章,也从一开始的无人问津,到现在的颇具人气,尤其是其中有那么一部分读者,似乎真正产生了一种共鸣,然后纷纷对这篇文进行打赏,还在书评区交流一些心得体会……

一般慕名而来的普通读者,看到这本书有鼻子有眼地将幻想文当成真实文来写,而书评区还真的出现了讨论如何更好地照顾“莉莉”时,都觉得这群家伙已经走火入魔了,搞得跟那位虚拟歌姬真像是有生命的物体一般。

然而这些绝对不相信这种离奇事情的读者,却也不得不承认,这篇名为《我的可爱小精灵》的文章,可能文笔啦、写作手法啦、爽点把握啦,都不怎么样。但是却有一种娓娓道来的真实感,仿佛作者真是在养一只魔幻生物一样。

其中有一些稍稍有科学素养的读者就指出。这个“莉莉”可能就是所谓的射线体生命,也可以说是能量体生命。非常稀有……而我们人类,则是平凡无奇的碳基生命。

至于有人可以看到“莉莉”,那是因为那种强烈的情感,导致脑波突破了人体,然后感知到了这种能量体生命的存在。

毫无疑问,这就是“民科”般的解释,但不知为何,却忽悠到了不少人。

而这种小清新文章也吸引了不少想要换换口味的读者,而那些原本就喜欢虚拟歌姬的宅男们就不用说了。他们都觉得这篇文写得非常赞!

但不得不说,宅男这个群体中,能够将吴莉莉养“活”的比例很低,原因自然是,他们嘴上说着向往二次元,希望有个二次元的萌妹子陪着自己,但在他们内心深处,却觉得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

吴莉莉再萌,也终究只是虚拟歌姬。她永远也不会变成真人的。

所以宅男们对吴莉莉的姐姐——吴笛的向往反而是非常狂热的,毕竟她才是真正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因此,所谓的“无敌卫队”,其实大都是由宅男们组成的。他们也有的是时间在网络上跟“无敌喷子”做斗争。

总而言之,那些已经养“活”了吴莉莉的人,愈发相信这是真的。而其余人则觉得这群家伙在恶作剧,要不就都是无敌文化公司的网络推手。制造这种离奇的话题来哗众取宠。

这就好比,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绝不会相信有什么鬼魂存在,但是网络上却出现那么一小撮人,在热烈地讨论自己已经和鬼交上了朋友,还伪造出一些所谓真实的细节……

然而,当后来人们回首这个时代时,却不得不承认,吴莉莉这位“虚拟歌姬”,简直是引导人类本身产生变革的根源。

春日里的中都大学,樱花怒放,吴笛悠闲地行走在校园之中,作为一个凡人。

当吴笛不将那些超级计算机的计算力加持到自己身上时,她便觉得自己从那种似乎可以掌控一切的“神”,变回了一个凡人,只因为当她拥有那样的计算力时,她望着此时在空中飞舞的樱花时,只需心念一动,便能计算出它舞动的轨迹,它会在多少时间内,完全飘落在地上。

所以说,当计算力达到一个层次时,就可以“预知”短时间内的未来了……

然而,当再次变回凡人,吴笛却能够悠闲地欣赏这樱花飞舞的美景,甚至还想要写一篇关于樱花的散文,完全用手写。

吴笛恍然间发觉,原来体验了“神”的感受之后,再做人的话,也别有一番趣味。

但是,这就像富人也喜欢偶尔体验一番穷人的生活一样,真叫他天天过穷人的生活,那可就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了。

第二世界之中,除了本来的《荣耀》、《三国》游戏以外,又增添了不少新的游戏,这些游戏有好多都是吴笛根据她那个世界的游戏改造的,不少经典的游戏,诸如《帝国时代》、《红警》、《星际争霸》、《CS》等都被她移植到了这个里面。

不过这些游戏,比起《荣耀》、《三国》这种颇为宏大的游戏来说,它们只是像餐后甜点一般的小游戏。吴笛只是弄进来怀一怀旧而已。

在整个华夏科学界参与进第二世界之中时,它已经不仅仅是网游这么简单了,而是真正可以用来加速科研的超级利器,当今华夏科学界聚焦的主要问题,除了对微观世界的进一步探索以外,便是新一代计算机的研究与应用,二是人体冷冻技术的成熟运用。

这个冷冻技术的意义很大,毕竟有第二世界在,可以加速各种科技的发展,而那些快要濒临死亡的老一辈科学家们,作为瑰宝人物,便可以先冷冻起来,待到日后生物科技越来越发达后,再解冻并对其进行延寿。

不用担心老一辈的科学家跟不上时代,实际上科学家最宝贵的地方,在于他们每个人独特的思维,有时候往往一个脑洞大开,就造就了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就比如说爱因斯坦与他的广义相对论。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越来越发达,各种分支越来越多,一个天才科学家的作用显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大,反而要依靠更大量的天才科学家。(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九章 神的杰作

“吴笛,你什么时候出第二部《神话》系列小说啊,之前我在第二世界中用‘身临其境’这种方式来阅读这部小说,那种感觉真是……真是,好吧,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它。”苏舜卿对坐在他身边的吴笛说道。

吴笛这个时候在教室之中,由于她还辅修了历史,所以她会来上历史系的课程。

当然,现在上课对吴笛来说,反而是一种娱乐放松的活动了,因为她所掌握的知识,乃是整个华夏的知识!她现在甚至可以算各方面都精通的超级全才,所有华夏学霸们的集合体……

听到苏舜卿的话,吴笛只是矜持地笑了笑,她其实已经不觉得《神话》是她自己的作品了,而是“神”的杰作,当那庞大的计算力运用在写作上时,那种效率,高得让人无话可说。

吴笛还是觉得,之前自己用笔一个字一个字地写,或者用键盘一个字一个字地敲打出来的作品,才是属于她这个凡人的作品。

如果让“神”来创作的话,《神话》第二部显然也能够在瞬间写成,不过吴笛还不想这么惊世骇俗。

然而,对于《神话》、《文明》这种史诗般宏大的作品,其实让吴笛+超级计算机的组合来写是非常合适的,因为在那庞大计算力的帮助之下,吴笛完全可以完美地还原她那个世界的历史、神话,让它具有极高的合理性,若是缺少了这种辅助。吴笛有时候在脑洞大开之下,合理性简直惨不忍睹。

“第二部的话。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弄出来。”吴笛有些敷衍地说道,她总不能说。其实我只要一个瞬间,就可以将它“写”出来了吧……

苏舜卿听了之后,反而理解地点了点头:“这样设定宏大的小说,各方面肯定要考虑周全的,写慢一点不要紧,只要保持第一部那种高超的水准,它一定会成为真正的经典之作!说起来,我也买了《神话》的实体书,总觉得你的文字水准又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啊。那种精准度,让我非常佩服!”

《神话》的实体书已经在现实世界中上市了,当然也包括典藏版的,那些只喜欢用“身临其境”这种阅读方式的人,自然不会再去买这种“落伍”的书籍。

然而也有像苏舜卿这种拥有一些“纸质书”情节的,哪怕他在第二世界之中,也已经用纸质书阅读过了,但总觉得还是现实中的纸质书,让他更有踏实的感觉。

他在现实世界中再细细品读一番《神话》的文字内容后。便发现,在某些细节描绘方面,吴笛一如既往地展现出了她那华丽唯美的文笔,甚至用词更加繁复。让他这个“文采控”非常惊喜。

而在一些宏大场景的描绘方面,吴笛同样显得非常游刃有余,往往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了那种洪荒大陆的庞大与浩瀚,可以充分调动读者的想象力……

许多读者都认为。洪荒大陆其实是另外一种形态的三维宇宙,是真正的“天圆地方”。总之是一个很玄奥的世界,很适合以此为背景来制作游戏,体验这种另类的仙侠世界。

吴笛的文字水准,能够有这么大的提高,自然与她那庞大计算力有关,要知道,这其实意味着,她完全与超级计算机结合,成了一种更加高级的生命体,在进行文学创作时,自然也能够使得文章更加优化。

而且,吴笛+超级计算机现在也可以进行“多线程”地写作,别的作家,最多一次性在同一时间写一部作品,好吧,假如这人学会了传说中的左右互搏术,能娴熟地使用左右手来写作,那就能两线操作同时写两部不同的作品了,再变态一点,双手写作时,还能用嘴咬支笔来写……最多也就一次性写三部不同的作品而已,然而对可以多线程操作的吴笛来说,她完全可以几十上百部作品一起开工!

但不得不说,最近文学界发生的一件所谓的“名人轶事”,却让许多作家咋舌不已,这事是发生在姚琼身上的。

话说姚琼今年过年之后,终于有了灵感,文思如泉涌,灵感如尿崩,于是他一口气在《最独唱》、《时光碎片》、《青春祭》、《解语》、《华夏小说》、《收获》上连载了六部小说!而且6部小说的人物、情节、进程各不相同,如此超群出众的写作才能,确非常人所能想象。

尤其是在同时写六部小说时,他还能兼顾与喷子之间对喷,与此同时,他还愈发沉迷于打麻将这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之中,牌友自然是岛国漫画界的富坚老贼,姚琼曾得意洋洋地发微博说,要让那些老贼的漫迷感谢他,正是因为他赢得老贼内裤都要当掉了,于是老贼便去更新猎人了……

而这次的“名人轶事”,也是发生在牌桌上,由于姚琼打麻将打上了瘾,六部小说在情节都进入最精彩的时候时,却因为姚琼沉迷于打麻将,而都产生了断更烂尾的趋势,而读者们却狂骂杂志编辑们不称职,于是六家杂志一拍即合,派出了庞大的“联合催稿团队”,齐齐上门催稿,因为在网络上催,一点都没用,姚琼这老油条在网络上胡扯的能力已经在喷子们的培养下,达到了更高的境界。

联合催稿团队上门之后,发现姚琼这厮竟然还在打麻将,姚琼一看这些人气势汹汹,但又实在舍不得放下麻将,今天手气正旺呢……

于是他左手打麻将,右手写,最终完成了六部小说的稿件,不仅仅是联合催稿团队,就连和他打麻将的文化界牌友,都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姚琼的这种做法,虽然不是“多线程操作”,而是一部一部地写,但能够一边打麻将一边写,还是六部小说,最关键的是,读者们还觉得这一期的小说质量并不比平常的差……这也太犀利了!

所以这事传出去之后,不少作家都表示不信,但在那么多人证的情况下,却也由不得他们不信,只能说这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章 建造城市

其实在吴笛的作品,通过“第二世界”,给予了读者超乎想象力的阅读体验之后,许多文坛的作者都对此忧心忡忡,有些与官方的联系比较深的,还隐晦地提醒一些官员,不能让吴笛进行这种“文化垄断”,否则不堪设想。

有文坛人士还悲观地认为,在“第二世界”的冲击下,文字将失去它应有的魅力。

可事实证明,这些人只是眼红吴笛通过“第二世界”,将那些原本不喜欢阅读的人,成为了一种另类的读者而已。

那些优秀的作家,其作品并没有受到任何冲击,只是那些作家的粉丝们,呼吁神秘公司,能够多采纳一些优秀作家的作品,使得他们的作品,也能够拥有“身临其境”式的阅读。

某些已经被“身临其境”式阅读深深吸引的读者,也觉得第二世界中的这类文学作品太少了,如果作品更加丰富就好了。

而现在,已经有不少敏感的人,尤其是某些媒体,都觉得这个神秘公司来头大得惊人,上次的舆论,明明是国家要对这个神秘公司采取行动了,然而一段时间过后,却依然风平浪静。

媒体们的注意力,似乎已经转移到了越来越紧张的双边关系上,欧盟与美利坚在华夏的海上领土的边境堂而皇之地进行军事演习,这显然是个很不友好的信号。

而欧盟与美利坚的国内,正在进行的舆论宣传,各种煽动民族情绪。显然是仇视华夏这个大国的,也许随着宣传的越来越深入。战争或许将会爆发……

现在中东的两个小国已经打得热火朝天了,其中一个分明是亲华夏的国家。还有一个则是亲欧美的,两国运用的武器都那样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这毫无疑问是一场代理人战争。

欧美要求华夏共享“第二世界”,但这次华夏的高层却坚决否认他们拥有什么第二世界,谈判就这样僵住了,边境的局势当然也越来越紧张。

吴笛对这个消息也稍稍关注了一下,她却一点都没有在意,现在的欧美,显然是被阉割了的欧美。它们知道自己再迟钝下去的话,一切就要完了,现在它们只能赌一把……吴笛觉得自己的生物大军一定会有它的用武之地。

现在吴笛正在抓紧建设第二世界,为了让第二世界更加与所有华夏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吴笛特意放了不少商家进入了第二世界之中,于是,原本那个仅仅只有一个广场,几道光柱的登录界面,已经渐渐繁华起来。各种虚拟概念的商品应运而生,极大地丰富了第二世界。

它甚至取代了原本的电子商务平台,毕竟以前网购只能上网,而现在网店直接开在了第二世界中。你可以像现实中逛商场一样逛这种虚拟现实的网店!在这样的冲击下,传统电子商务自然被渐渐取代。

这显然是在割那些传统势力的肉,但是没有人能够反抗吴笛。

而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世界也建立起了各种商务会所,原来最多只能进行远程视频商务会谈的商人老板们。现在都喜欢进入第二世界中来进行“面对面”的会谈,而且还能享受到一些现实中享受不到的好东西。

在此过程中。吴笛自然又赚了大比的金钱,然后她则将这样一笔金钱,投入到建造一座“天空之城”中去。

这座城市将会成为华夏最高科技集合的城市,它将汇集华夏最出色的科研人员,而它的居民,将会是以后所有接入意识网络的人类……

很显然,建造这一座城市,花费是极为巨大的,还好吴笛有第二世界这样的吸金利器,还可以抽那些政阀世家的血,所以这座城市在吴笛+超级计算机的规划下,正按照计划缓缓建成。

而就在这个时候,正在校园中享受难得的放松活动的吴笛,则又发现了一件让她觉得有趣的事情。

中都大学的各种社团非常丰富,学生们建立自己社团的条件也比较宽松,所以也就会有那种人数不超过两位数的社团。

她正看到一个社团正在招人,这个社团的名字,便叫做“虚拟歌姬同好会”,很显然,这个社团中,一共五个人,都是吴莉莉的狂热粉丝,说不定其中还有人已经养“活”了莉莉。

吴笛便走了过去,却敏锐地发觉,这些人似乎对她并不欢迎……

她只是扫了他们一眼,便发现这五个人竟然都是已经拥有了精灵莉莉的人,也难怪他们会聚在一起,吴笛直接通过莉莉,读取了他们脑中的想法,结果却让吴笛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这些人认为吴笛不配做吴莉莉的姐姐,也不配拥有吴莉莉的外表……

可从本质上来说,吴莉莉仅仅是吴笛的分身而已,只不过这个分身很特殊,她可以拥有各种各样的性格,能够“对症下药”,让迷恋她的人,更加迷恋她(成了男人们心目中的‘阿尼玛’),这样一来,这些人自然就会为吴笛提供源源不断的存在之力。

这个社长的名字叫做苏青,因为现实中没有妹妹,所以是个妹控,于是他将莉莉设定成了他的妹妹,然后在日复一日的妹控生涯中,莉莉终于被他养“活”了,当莉莉用纯净空灵的萝莉音喊他“哥哥”时,他觉得这画面实在太美,都快要醉了,他的美梦终于成真了——他多了一个大概身高是十厘米的妹妹,背后还有精灵的翅膀。

不过,在吴莉莉的官方设定中,莉莉是吴笛的妹妹……

对于一个妹控来说,不管是谁来和他抢妹妹,那都是不可饶恕的事情,所以他对吴笛天生就有一种敌意。

吴笛只是神秘地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去,等到他们今天进入第二世界的时候,会有奇妙的事情发生。

第二世界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覆盖率是惊人的,这可是华夏现今最时髦的事情了,而且它本来也就为人的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一章 同类

吴笛回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宿舍里只有水伊人一个人,今天中文系课很少,想必俞筱又与找他的男友了,而曾巍然应该是去搞她的乐队排练了。

话说上次由于两人都参演了《暗恋时光》,便使得这两人在学校中也小小地火了一把,尤其是曾巍然这个饰演了女主闺蜜的,她的那种豪爽大方以及对女主的诚挚,得到了许多观众的喜爱,有一些观众甚至认为,男主与女主之间的狗血感情戏,比不上女主与闺蜜之间那种纯粹的友谊。

曾巍然因此在学校中也大受欢迎,而她搞的乐队也像是校园内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在一些晚会上,她的乐队经常会被请去暖场,费用倒也挺可观的。

吴笛走到水伊人的身后,正想和这位室友打招呼,却发现她竟然在玩吴笛“制作”出来的星际争霸,好像还在和别人在网上玩1v1的对战……

这些游戏可以在第二世界中玩,但也可以用自己将它从第二世界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上,然后在现实中玩。

这不由让吴笛觉得有些意思,在吴笛看来,她因为怀旧而“制作”出来的这些在她那个世界颇为经典的游戏,可能在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有魅力了,原因嘛,当然是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这种全息游戏,在《三国》之中,更是可以玩那种真实指挥的“即时战略”游戏,所以像星际争霸、红警这种还是用鼠标键盘的,肯定竞争不过那种虚拟现实游戏。

但吴笛的主观判断。显然出现了小小的偏差,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便是因为它在哪里都吃得开,在她推出那些游戏后。有不少并不喜欢《荣耀》这种游戏的,因为它坑爹的地方,在于人在现实中身体素质越好,游戏中“天赋”就越高,这简直就是逼迫玩家去锻炼身体嘛,然而喜欢玩游戏的,大多数宅男宅女,让他们去锻炼,真是要命啊……

所以当这种“原始”的鼠标键盘类的小游戏推出之后。迅速俘获了一些人的心,其中就包括水伊人这位宅女。

见水伊人玩得这么起劲,吴笛便不打扰她了,她躺到了自己的床上,感受着小清新宿舍中那股温馨的味道,便由衷地感受到了一种幸福感。

她闭上了眼睛,便连接上了第二世界,然后她便会产生一种“我,即是世界”的感觉。她能够感受到第二世界之中所有的变化,大到整个世界,小到每一个角落。

可能在这些进入第二世界的人眼中,这个第二世界。是个完全由数据组成的网络世界,但实际上,只有诸如《荣耀》、《三国》这样的游戏。才是由数据组成的世界,而这个第二世界。则是加持着存在之力的奇妙世界,介乎数据世界与幻想世界之间。

总而言之。这个世界就像那些华夏科学家们感叹地那样——是个奇迹般的世界。

吴笛并没有将自己投影到第二世界中去,但她却在第二世界中无处不在,她看到了不少有趣的事情。

她看到第二世界正在不断地扩张,一家家网店在办完手续后被建立了起来,不仅仅是网店,还有一些在现实世界中的天才设计师们,他们正在设计属于他们自己的城市……

而吴笛在现实世界中建造“天空之城”,正可以吸收这些设计师们的精华设计,她感叹人类的创造力真是无与伦比,尤其是当第二世界可以放飞这些创造者们的创造思维时,他们展现出来创新精神,实在让人感叹。

单单就说一些网店的造型吧,有人自然是按照现实中的店铺那样,构造自己的网店,但是更多的人,则构造了各种各样建筑风格的店铺,有悬空型的浮岛,有用一棵精灵古树作为店铺的,还有使用内脏这种猎奇外型的……

千奇百怪的幻想,组成了这样一个奇妙的世界,而人类本身,在这个世界中也可以改造自己的形体,于是那种幻想小说中的种族纷纷出现了。

几乎只要吴笛每开放第二世界的一个新功能,就有一些人可以玩出新花样,只是因为当人类处在这个世界时,往往不会被那现实世界冰冷精密的世界所束缚,极大地发散自己的思维,然后发现“美梦成真”。

此时,吴笛的注意力忽然往某个方向集中,刚刚进入这第二世界的,正是那个以苏青为首的“虚拟歌姬同好会”这个社团,其余两男两女的名字,分别叫王志成、宋早、程子怡、梅燕。

吴笛在瞬间读取他们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记忆后,便发现,这些人的共同点便是——孤独。

人为什么会产生孤独?各种各样的原因有很多,什么缺少关爱、缺少朋友、不善交流等等,然而它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人与人之间那深深的隔阂,现代社会更是一个信任缺失的时代,这导致许多人的防备心理越来越高了,毕竟骗术什么的,也越来越高明了。

所以诸如苏青这些人,因为害怕与人交流,所以便开始找一些永远也不会欺骗、伤害他们的人交流,这个人,便是虚拟歌姬——吴莉莉,当然在吴莉莉“复活”之前,它只是没有生命的虚拟歌姬而已。

而在此之后,他们因为对莉莉的共同爱好而走到了一起,然后便由衷地感受到了一种互相取暖的感觉。

他们觉得,他们五个人才是真正的同类……

“这个世界,已经越来越奇妙了。”苏青望着天空中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飞行器,还有一些悬空的浮岛,有些感叹地说道。

“是啊,难怪它要被命名为‘第二世界’,感觉它就像特意出现,来完成人类幻想的世界。”宋早回应道。

“现在超大型游戏,也只有《荣耀》、《三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洪荒》这个游戏,我很想和你们一起去洪荒闯荡啊……”王志成这位游戏迷,已经不知道念叨了多少次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二章 不再孤独

苏青几人正在逛一家“虚拟歌姬专卖店”,这家网店专门卖一些吴莉莉的周边产品,倒是在第二世界颇具名气。

吴莉莉虽然并没有在现实世界中开过演唱会,却已经在第二世界中开过了,在之前第二世界中的一座歌剧院建成之时,她也在那极为抽象的剧院中献唱。

这座歌剧院是由进入第二世界中的一些画家们的“杰作”,这些画家都是抽象派画家,所以这座歌剧院的外形非常奇葩,它看起来有些像是一团触手杂乱无章的结合,但颜色却是那种酷炫的银色,上面的图案也显得非常艺术化,这种建筑设计大概就好比那些画家笔下的抽象画——怎么解读都可以。

而在有的时候,吴莉莉还会偶然出现在《荣耀》、《三国》这样的游戏中,会发布一些任务,往往会让玩家有很大的收获,因为有时候任务的奖励,是吴笛某小说世界的一日游……

在这种情况下,吴莉莉在玩家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显得愈发可爱了。

这家“虚拟歌姬专卖店”的造型,便是精灵古树的造型,但进入这家店铺后,里面的摆设什么的,就很符合顾客们在现实中的体验了。

苏青正在听一张莉莉的专辑,每当他耳边响起她的歌声时,他便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苏青在听歌时,不由想到了吴莉莉的原型——吴笛,说起来,今天在校园中时。他还遇到了吴笛。

苏青并没有掩饰他对吴笛的不喜,其实倒也不是吴笛是吴莉莉的姐姐这种无厘头的原因。而是他认为,吴笛这种名气很大。走到哪都很受欢迎的人,朋友也有好多,这种现充他有什么理由去喜欢,他是如此孤独渺小,而对方却又是那样的耀眼伟大,注定会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反正,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交集的,苏青淡淡地想着。

几人买了不少东西,这些东西会在现实世界中邮寄给他们。所以。抢劫在第二世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那又不代表你真的可以抢到实物。

然后五人又一起去《荣耀》中组团刷副本,他们早就习惯了成为战友的感觉了。

让苏青五人惊喜的是,他们竟然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运气太好了,居然真的碰上了吴莉莉,对方还给他们发布了任务!

这个任务倒也并不算困难,几人齐心协力之下,便成功地完成了。然后他们每个人都获得了一枚神秘的戒指……

“这个戒指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没有任何属性显示,老王啊,你有什么看法?”程子怡向资深游戏迷王志成问道。

“按照游戏中付出多少便收获多少的原则。刚刚我们完成的任务并没有什么含金量,所以我觉得这个戒指可能就是一个装饰用的戒指。”王志成很理智地说道,不过语气中却带着一丝小小的遗憾。

毕竟在传闻中。如果游戏里遇到吴莉莉发布的任务的话,那应该能有很不错的收获的……

“就算是装饰用的戒指。那它的样子未免也太普通了,感觉就像是一个简陋的环。”比较喜欢各种华丽装扮的梅燕。望着手中仿佛是用丝线编织成戒指,皱着眉头说道。

“我还以为是传说中的神器呢,要不就是开启隐藏职业的钥匙。”宋早显然是某种YY网游小说看多了。

“好啦好啦,我们能遇到莉莉已经很幸运了,一起戴上它好了,也算是增强我们大家的凝聚力嘛。”社长苏青这样说道。

然后五个人都戴上了它,当戒指套在他们的手指上时,让五人都觉得离奇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戒指缓缓地嵌进了他们的手指之中,然后便消失了。

他们只觉得这戒指好像顺着自己的血管进入了自己的大脑,然后他们的灵魂,似乎被一把钥匙开启了,他们似乎都看到了吴莉莉的形象,听到了吴莉莉那空灵纯净的声音,这一切的一切就像一条无形的丝线,将众人都连接在了一起……

“我竟然‘看’到了我家的莉莉,她对我微笑着,然后渐渐化作了一条丝线,总觉得这线条是真正的线条,一维的线……”苏青望着手指上消失的戒指,对众人这样说道。

而他话音刚落,众人互相对视了一眼,脸上的神情,都变得非常精彩!

因为感受到了,没错,感受到了大家,在意识之中!

“这、这实在是太奇妙了!”王志成喃喃自语道,因为只要他仔细去感知,便能够发现,在意识网络之中,他与四个社员,已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虽然他无法用意识去直接“说话”,传递自己的信息,但却能感受到四个陌生新颖的念头在他脑中来回涌动……

而他在瞬间便明白了,苏青为什么现实中没有妹妹却是个妹控,宋早为什么特别沉迷网络小说,程子怡为什么会自闭,以及梅燕为什么会那样爱美……四位同伴,也一定知道了,他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玩游戏。

都是因为那在现实之中,永远也无法缓解的孤独啊……所以,我们才是真正的同类。

当五人互相深深地理解之后,那人与人之间天然就存在的隔阂,似乎已经完全消失了,那种冰冷的孤独感觉也变成了五人心连心的温暖感觉。

“我们……就像真正的亲人一样呢。”程子怡感慨地说道,她也不能直接用意识去传递自己的想法,只是可以感知对方的想法而已。

“不,比真正的亲人还要亲。至少我不知道我爸妈在想什么,就算是父母,也会欺骗自己的孩子吧?但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会互相欺骗了。嘴上说的,如果和脑中想的不一样的话,会被立刻发现。”苏青这样说道。

几人的默契也产生了极大地提高,最直观的体现便是,之前五人总会因为配合问题而无法拿下某个副本,但现在,他们却轻松地拿下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三章 零距离接触

“果然这些戒指就是传说中的神器!我觉得戴上它之后,大家都学会了网络小说《无限世界》中那个‘心灵锁链’的技能,你们觉得呢?”宋早十分兴奋地说道。

“那我们之中谁是‘精神能力者’?”梅燕调侃了一句,她其实也看吴笛正在网络上连载的《无限世界》。

宋早一时语塞,反倒是苏青接口道:“当然是莉莉啦,就是她,才让我们有了这样美妙地体验!”

这话倒是让几人都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在现实中,正是因为吴莉莉,大家才走到了一起,而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同样也是如此。

“莉莉实在是太神奇了,我都想将她当作神来膜拜了。”程子怡这样说道。

五人在意识网络的帮助之下,配合默契迅速提高,于是他们决定去玩5V5的战队排位赛。

他们的战队只是青铜级别的,毕竟他们并不常玩PVP,可这一次,他们却信心满满,哪怕对面是白银级别的战队。

“啧,看来这次又可以虐菜了。”对面战队的成员,这样说道,不过他的频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竟然弄成了公共频道,苏青五人也都听到了这不屑的话。

“嗯,二十分钟解决问题吧。”另外一名成员也在公共频道回应道,看来这群白银战队的人果然是在开嘲讽。

苏青几人都憋着一股气,他们能够感受到各自的情绪,他们并没有多说什么。但在比赛之中,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做真正的“配合意识”。

可能苏青几人的技术水准并不算高,但那种极其默契的配合。让对面的战队打得气闷……

“怎么可能?这支援来得也太快了吧!”

“卧槽,这到底是什么意识啊,为什么会突然跑出三个人来抓我?”

“不打了不打了,遇到那种喜欢扮猪吃虎的高手了!”

“不对啊,感觉他们个人的技术并不怎么样嘛……”

“放屁,这种默契的配合,怎么可能是新手,新手全是自己一个人单干的!”

……

不到二十分钟,白银战队灰溜溜地投降了。水晶直接爆掉了,而苏青五人的面前,则出现了“荣耀”两个极其拉风的艺术字。

“太痛快了,总觉得我们五个人合体了一样!”

“是啊,那种挥洒自如的感觉真棒……”

“果然完成莉莉的任务,会得到好东西呢!”

五个人兴奋地聊着,也玩得累了,准备退出《荣耀》。

当苏青几人回到第二世界之中时,再一次震惊了。

“为什么在第二世界里。我们的意识还都连接在一起?”苏青有些惊讶地说道。

“确实好奇怪,我还以为那戒指只是《荣耀》游戏中的道具呢。”宋早回复道。

“想这么多干什么,其实这种意识连接的感觉也不错啊,总觉得这样一来。整个人一点都不孤单了。”程子怡说道。

“等等,好像不止我们五个人,还有好多好多人!”王志成说完后。便闭上了眼睛,使劲感知。便觉得自己似乎化作了一个光点,出现在了那虚空之中。而在这虚空之中,也有其它光点存在。

当他主动去感知那些光点时,便发现,这一次,他感受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意识,这种感觉依然非常奇妙,就像海边的一个小孩,海浪冲刷而过,他兴奋地捡起海滩上留下的新贝壳,比较它们的条纹,心里充满了新奇和快乐。

其他几人也纷纷投入到这种奇妙的感觉中去,怎么说呢,在意识网络中的所有人,都是不设防的,想要设防也没法设防,除非有人会传说中的“大脑封闭术”,但这是不可能的。

因此,所有人都在毫无保留地分享自己的人生,然后彻底地互相了解。不过,他们暂时还没有通过意识来传递信息的权限,要交流的话,还是要通过其他方式。

苏青也在感知其他人,说实在的,去感知别人的意识,就像是去读一本极其富有吸引力的新书一般,简直会让人商上瘾!

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幸福、快乐、痛苦、悲伤……但现在,你却可以零距离地感受别人的喜怒哀乐。

这简直就是第二次的生命!

“那是什么?”苏青忽然注意到了一个宛若太阳般耀眼的光球,其实那光球一直就在那儿,只是因为它过于巨大,而让苏青忽视了,他忽然产生了一种感觉,点亮这些光点的,正是这个巨大的光球,它或许便是这个意识网络的构建者。

好奇心驱使着苏青,去感知这个光球,然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如此渺小!他的光点也仅仅只能容纳光点大小的信息而已,而这个光球似乎完全是由无穷无尽的知识组成的,如果他是一个学者的话,一定会对这个光球欣喜若狂,因为它能够给予你想要的任何知识。

但苏青不是,他发现自己强行感知下去的话,脑袋会被撑爆了的!

所以他放弃了这个目标,他隐隐觉得,这个光球其实也是个人,只是这个人脑中容纳的知识,已经将她的人生都包裹住了,除非她愿意主动分享她的人生。

而这个时候的吴笛,则在感知着所有加入意识网络中的人,她忽然感慨了一句:“原来人脑才是最强大的计算机啊。”

吴笛能够调用所有加入意识网络中人类的大脑,将它们组成一个超级大脑,这个超级大脑本身纯粹的计算力或许比不上超级计算机,但是处理某些复杂程序的能力,却是空前的强悍!

吴笛在调用这些人大脑的时候,他们是察觉不到的,毕竟一个人一生大脑的开发,也只占用很少一部分,吴笛调用的,正是这些人尚未开发的大脑。

果然,将意识网络扩展下去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除了可以让人们消除隔阂以外,还能够将人类未开发出来的潜能集中起来,使其造福整个人类群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四章 战争的游戏

当苏青等人从第二世界退出来的时候,他们原本那种心连心的感觉已经消失了,这不由让他们一时间觉得莫名的失落。

怎么说呢,那种接入整个意识网络后,互相温暖的感觉实在是太迷人了,甚至在思考的时候,都觉得能够借助其他人的大脑一般……

“如果在现实世界中,大家也可以那样连接在一起就好了。”苏青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这个时候,宿舍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又用电脑看了看新闻,发现华夏现在与欧美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了。

也许真的会发生战争……苏青这样想道。

一晃又是两个月过去了,时值盛夏,吴迪坐在华夏战略局的首座之上,其余全是华夏军方的高层,他的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鼻梁上则多了一架眼镜,遮掩住了他眼眸的异样,他扶了扶眼镜:“战争已经不可避免,是时候该清理掉那些总是觊觎我们华夏的家伙们了。”

吴迪现在是这个成立没多久的华夏战略局的最高负责人,而这个华夏战略局,则已经完全控制住了华夏所有的军队。

“首长,我认为大国之间的战争不可如此草率,要知道,战争打得就是后勤,这一场毫无理由的战争,真的有必要进行下去吗?我觉得问题能在谈判桌上解决的话,就在谈判桌上解决吧。”一位白发苍苍的将军,用老成持重的语气说道。

“首长,我认为我们必须要打一仗了。要不然欧美那群贪婪的家伙,总是会不停地得寸进尺!一定要教训他们。我们华夏可不是这么好欺负的!”一位少壮派的将军,求战心态极强。

虽然这些将军都被吴迪掌控住了。但却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独立思维,他们只是觉得服从吴迪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各位,我觉得你们首先要明白的是,这不是战争,只是一个游戏而已,就像《红警》、《星际争霸》这样的即时战略游戏,你们等着瞧好了,华夏一个人都不会在这场战争中死去,也无需耗费任何金钱。”吴迪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

战略局中的其他将军都默然无语。如果战争真的可以做到己方毫发无伤的话,那可真的是一场游戏了,可他们却无法想象,战败之后的那两个国家,会多么悲惨。

他们的大脑,将会被吞噬,然后重组为一个用来掌控生物大军的大脑,以后如果再有什么战争,只要交给它就行了。也算是废物利用了吧。

吴迪这样说了以后,没有任何人反驳他的话,他们会如同往常一样。

这个时候,吴迪来到了华夏的一片深山古林之中。这片森林显然与一般的森林并不一样,因为它的占地面积实在太广阔了,而它的高度。也极为惊人,简直就像一片远古森林一般。但事实上,这一片原本只是普通的森林而已。

一条巨龙在空中盘旋。谁又能想到,这条巨龙的原型,其实是一只蜥蜴呢?

这条翡翠色的巨龙在吴迪的控制下,飞到了他的面前,然后就像忠犬一般趴下来了,吴迪轻轻抚摸这个脑袋比几个他都要大的龙,他能够感受到这条巨龙的力量,一般子弹、炸弹,肯定没法对这条仿佛出自幻想世界中的巨龙造成什么杀伤力。稍稍可惜的是,这条巨龙喷洒的“龙息”只是高强度的酸液,它也不会所谓的“龙语魔法”。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就是一个史诗级的生物。

但就算是这样的话,这种巨龙也是战争利器,它在空中飞行的速度,最多能够达到三倍音速,因为它的各种生物组织,都已经经过全面的强化了。

“这样的战争,当然是游戏了,而且还是一个开了作弊器的游戏。”吴迪很平静地想着,其实这条巨龙并非战争的主力,他只会用这条巨龙来观察一番末日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景象而已。

战争真正的主力,是那密密麻麻让人看了头皮都发麻的虫子,还有人体内的细菌、病毒,它们将会吸取人的养分,慢慢发育,最终把人的脑袋完好无损地一口吞掉……

“太奇怪了,为什么华夏对我们的战争部署毫无反应,他们难道就这样认命了?”一位名叫雷蒙德的美利坚海军将领,对两国联合舰队的另外一名欧盟将领威廉姆斯说道。

“确实如此,感觉他们整个国家都显得非常放松的样子,而我们可都已经快要进入战时状态了,毕竟要啃下华夏这样的大国,肯定是一场消耗战。”威廉姆斯这样说道。

“喂,野心也太大了吧?我们战争的首要目的,也只是威胁华夏那群又臭又硬的外交官,在谈判桌上让步而已。”雷蒙德皱着眉头说道,说真的,他一点都不觉得有打仗的必要,人家华夏在东方世界过得好好的,我们为何要去侵犯它呢?

“反正现在我们两国都已经不怕华夏的核弹了,而我们的核弹,却可以往华夏扔,这分明就是一场必胜的战争,为何不能野心更大一些?”威廉姆斯微笑着,眼神中闪过着兴奋,他知道,自己骨子里是渴望战争的。

“这一仗必须要将华夏打疼了才行!东方世界的支柱便是华夏,只要将华夏打烂,我们将会掌控整个世界的主导权!”另外一名叫做尼米兹的将领大声说道,他出身大资本家,华夏掌控的东方世界的市场,一直让欧美资本家们垂涎三尺。

因此,这一场战争也可以说是撬开整个东方世界之门的战争!欧美的高层人士,更是对华夏已经大规模进行开发的“第二世界”,觊觎了深切的期望……

已经有间谍回报说,在“第二世界”的帮助下,华夏的各方面科技都以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据说现在华夏整合起来的“科学边界”组织,已经准备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太空天梯”了,原因是华夏的材料科技,已经取得了划时代的突破!(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五章 宣战

“没什么可犹豫的了,现在再不动手的话,我们不仅仅将会失去世界,还会失去外太空!反正我们现在已经不惧怕核大战了,怎么都立于不败之地!”欧盟领导人鲁伯特.索恩利再一次对美利坚总统迈克尔催促道。

在鲁伯特看来,这位迈克尔.道格拉斯总统实在是太瞻前顾后了,既然华夏铁了心不愿意分享“第二世界”,那他们自然就要采取更加强硬的手段了,现在不进行这样一次赌博的话,以后连上台桌的机会都没有了!

“好吧好吧,这次只能这样了,不过,我听军方说,华夏到现在在军事上似乎没有任何反应,这是不是不太正常?”迈克尔谨慎地说道。

“没什么不正常的,现在华夏军方正乱着呢,好像是因为武者出了点问题……反正无论如何,现在是出兵的最佳时机!我们的联合舰队已经组建完成,必将战无不胜!”鲁伯特的语气显得非常激昂,一想到他即将让欧盟这个国家成为世界的掌控者,他就觉得非常兴奋,因为他将会以极大的威望成为世界的领袖!然后在通过运用“第二世界”这项划时代的科技,开启宇宙大航海时代!

迈克尔最终还是被说动了,他也知道,欧盟在这位鲁伯特的带领下,之前一直在韬光养晦,现在显然已经“种田”完成,只待直接平推华夏了……

于是,在七月七日这一天,美利坚总统迈克尔.道格拉斯与欧盟最高领导人鲁伯特.索恩利发表《联合战争宣言》。两国最高领导人都认为,华夏这个邪恶的国家。奴役着东方世界所有小国的人民,而他们两国将携手一起。解放整个东方!

所有舆论宣传攻势也已经配合得发动起来了,两个大国的人民都觉得,正如鲁伯特在发表热血演讲时所说的那样:“民众们!这是一场神圣而正义的战争!看看华夏在这几百年来干下的涛涛罪行吧,它抢占了我们欧盟中俄罗斯的远东与西伯利亚,它还在澳洲大陆进行了一场‘白人大屠杀’,它还阉割了岛国,用金融手段掠夺岛国人民的血汗钱……就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欧盟与美利坚选择站出来,解放那些被压迫的人民。维护世界的公理!”

这个演讲同样也在华夏进行了直播,华夏的评论员则这样对所有收看华夏新闻的民众这样说道:“这就是欧盟与美利坚的嘴脸,明明就是一场邪恶的侵略战争,但却硬要粉饰为正义的战争,我们华夏绝对不会就这样屈服!”

不过,华夏的民众们显然一点都没有做好战争的准备,除了某些对国际关系非常有研究的,所以某些较为懦弱的民众,便非常畏惧这一场大国之间的直接战争。

赵晔华的父亲赵刚。目不转睛地看着这挂式液晶电视上的新闻,对自家儿子忧心忡忡地说道:“小华啊,你说我们华夏打不打得过这两个豺狼国家?”

赵刚对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儿子进入了现在全华夏最好的科学研究组织——科学边界。其中成员在物质上的福利非常丰厚,辛苦了大半辈子的他,现在已经可以安心享儿子的福了。

原本赵刚是非常仇视华夏这个国家的。甚至一直盼望着“王师”来解放华夏,但是随着赵晔华越来越受“国家”器重。他的生活越来越好,他已经一点都不仇视华夏了。在华夏正要面对两个强国的入侵时,非常担心华夏的处境,他害怕自己的家园被战火摧毁。

赵晔华正在安静地看书,听到老爸那担忧的话,只是很平淡地回应道:“一点都没必要担心,华夏的科技,已经完全不和那两个国家在一个层次上了……其实,他们主动发动战争,倒也是一件好事。”

“嘿,小华啊,你老爸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但我最起码知道,古往今来,战争无论是对战胜国还是战败国的人民,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从来就没听说过战争有好事的。”赵刚一副明白人的样子。

“难道你没听说过有‘战争红利’这样的说法,一般如果大国可以碾压小国,并扶持代理人的话,那便意味着它就能完全掌握这个小国的命运了。”赵晔华淡淡地说道。

赵刚闻言一怔,想想也是,一般来说,现代大国发动战争,显然都是经过权衡利弊、深思熟虑之后的,一定会确保战争的收获大于付出……

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反驳的理由:“那是大国碾压小国,但是华夏与其他两个国家,都是大国,在不使用核武器的情况下,肯定会是一场消耗战……等等,为什么那两个国家敢就这样打过来,他们不害怕核武器么?”

“我们现在也不害怕。”赵晔华补充了一句,“而且,现在美利坚与欧盟,对华夏来说,也不过就是两个小国而已。把他们的人全杀光了,正好给华夏人殖民全球的机会。”

听到赵晔华这轻描淡写的话,赵刚不由打了个寒颤,他忍不住说道:“再怎么样,对方的人民都不该随便屠杀吧?这有违人道主义精神。”

“你也不看看,对方两个国家内的人民,都非常期待这一场战争,再说了,如果没有人民提供后勤,这战争又如何打得起来?”赵晔华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民是无辜的”这种谬论。

实际上以赵晔华的见识,他已经猜到为什么欧美会这么丧心病狂地主动出击了,还不是因为眼红这个“第二世界”?

不过,华夏会如何应对这一场世界大战?赵晔华有些期待地想着,他觉得自己应该会看到让他惊喜的东西。

这个时候,电视新闻中,华夏总统也发表了将会强硬抵抗西方侵略者的重要讲话,倒是让他的民众支持率再一次得到了提升,然而现在这位总统,也不过就是台面上的傀儡罢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六章 碾压

吴迪看着电视中各种各样有关战争的新闻,华夏某些新闻的媒体的嗅觉倒也非常灵敏,它们指出,别看华夏总统嘴上说得漂亮,但军方却迟迟没有行动,让人十分担忧华夏到底能否以一己之力,对抗西方那两个大国的联合入侵。

“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我们军方的行动吧。”吴迪喃喃地说了一句,战略局的其他将领则依然在忐忑不安之中,因为这位吴迪首长,竟然让他们命令海军,等会去接收联合舰队的所有船只……

虽然他们已经完全听命于吴迪了,但依然觉得,这种命令简直是天方夜谭,难不成对方舰队上的军人都会无声无息地死去?

吴迪在刚刚说完的一瞬间,所有电视的画面,都已经被调转到了美利坚与欧盟联合舰队第三舰队的旗舰之上。

许多媒体在这一瞬间都有些不知所措,为什么电视信号都会变成这样了,现在黑客已经犀利到这种程度了吗?

这艘旗舰的舰长是欧盟高级海军将领威廉姆斯,副舰长是美利坚的雷蒙德,威廉姆斯正在淡定地指挥着舰队向华夏的海域侵入。

“这是在直播我大美利坚舰队碾压华夏海军么?”一个普通的美利坚人约翰,正一脸喜色地看着这清晰如电影般的画面。

约翰是个极端仇华分子,他也个狂热的教徒,他对于华夏土地上那么多人民都是无神论者而感到愤怒,这一次的战争,在他看来。就是一场真正的圣战!他为了支持这场战争,还特意去购买了国债。他可能没有分清国债与战争国债的区别,反正他觉得。只要买国债,就是支持这场战争。

就在约翰岳愈发期待联合舰队能够拿下首胜的时候,正在指挥的威廉姆斯将军,神情一下子变得狰狞起来,就像是恶鬼上身一样!他转过头,就像是电影中的丧尸,直接咬住了毫无防备的雷蒙德!

正在观看电视的约翰,吓得跌倒在了地上,他喃喃自语道:“这不是真的吧。这一定是电影!”

更加惊悚的一幕发生了,被咬之后的雷蒙德,也变成了丧尸!

镜头很快就对准了整个旗舰,然后便发现,这艘旗舰上已经一片混乱!

全世界的观众都目睹了这诡异到极致的一幕,有不少人都怀疑这是华夏黑客们精心制作出来的恶作剧,意在扰乱联合舰队的军心!

其中当然也包括欧盟的最高领导人、执委会主席鲁伯特,他正在总部对一帮将领咆哮:“为什么我们的电视全部被对方控制了,我们在网络上的防御如此不堪么?”

“报告主席。第三舰队已经失联!”一个声音忽然在指挥部响了起来。

“那也也不可能像电视中的那样,舰长无缘无故变成了电影中的丧尸?这根本就是一个阴谋,障眼法!”鲁伯特拍着桌子怒吼道。

而此时的电视中,一只疑似巨大的海怪的触手从水中冲了出来。冲到船体上肆虐,这触手的长度,让人看了都觉得难以置信。最关键的是,触手的尖端。都是像怪物的嘴巴一样的东西,它能够一口将人吞进去!

华夏正在看电视的人。一位忠实的《红警》玩家,忍不住吐槽道:“这是什么,巨型乌贼么,华夏难道现在在生物上的黑科技,已经达到这种程度了么?”

“不,不是乌贼,我认为是海底的一种蠕虫,非常恐怖的东西!”旁边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然后回答道。

而让华夏人都看得不寒而栗的是,那些疑似变成丧尸的美利坚与欧盟的军人们,竟然排队自动地走向了那个触手尖端的嘴巴,然后主动给触手吞噬掉!

“这、这到底是什么生化武器啊,太恐怖了吧!”

“还好这样的武器掌握在我们华夏手中,要不然就完蛋了……”

“难怪我们的军方这么淡定,原来已经有这么厉害的撒手锏了啊!”

“太刺激了,就像是免费看灾难片一样,触手们,干得漂亮!把这些白皮猪通通吞光了,谁让他们竟敢侵略我们华夏!”

……

华夏民众们对此议论纷纷,其中大部分虽然都害怕这种可怕的生物武器,但是他们都觉得非常痛快,毕竟对华夏人民来说,欧盟与美利坚就是两个无耻的侵略国,而且更恶心的是,他们还要将自己的侵略粉饰成一场正义的战争!

当然,还有一些精神上的外国人,则认为华夏实在是太残忍了,竟然使用这样可怕的生物武器与军队,还给外国人造成了这么大的伤亡!

而在解决了舰队上的船员后,华夏的海军终于不急不缓地出动,他们非常淡定地登上了对方的舰队,然后就这样将两国的联合舰队开回来了!

其中一位船员忍不住说道:“你说我们会不会感染上那些变‘丧尸’的病毒啊?”

“绝对不会,我听说这生化武器,其实对我们黄种人是免疫的……”

“哦?这种武器实在是太……太棒了!世界是属于我们华夏的!”

此时,整个美利坚与欧盟正在观看电视直播的民众们在心理上都感到了极大的冲击!

因为,整个联合舰队,在没开一枪一炮的情况下,先是所有船上的人员疯了,然后又有海怪在将这些疯了的人吞掉,紧接着则是华夏的海军来接收这些航母、巡洋舰等等。

华夏海军,不费一枪一炮,就费了些油钱,就拍拍屁股把联合舰队开回华夏了,这仗到底还怎么打?

此时,美利坚与欧盟的联合指挥部,已经一片寂静,气氛压抑得可怕,鲁伯特那一直显得非常坚毅的脸颊,此时却出现了一丝颓败之色……

那可是所有的联合舰队啊,原本预定这海军是侵略华夏的主力,可现在,在这么短一段时间内,却全军覆没!

其实对这些军人们来说,什么海怪倒并不可怕,用重武器肯定可以解决掉它们,但可怕就可怕在那突然爆发的病毒,正是由于这种病毒,才使得舰队上的所有军人都疯掉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七章 世界属于华夏!

当然,是不是病毒根本不能确认,毕竟谁都知道,什么细菌、病毒武器,是不可能算好爆发的时间的,但华夏可怕就可怕在,它竟然可以能够精确控制这种无形的武器!

“简直比魔法还要魔法……”指挥部中的一位美利坚军人面带恐惧之色地说道。

这话一说出来,它也打破了屋内那压抑沉闷的气氛,另外一位欧盟的军人抱住自己的脑袋,似乎无法承受这种让人难以想象的战争,他只是在喃喃自语:“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这场战争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华夏的科技已经和我们不在一个层面上了,还有什么好打的?我们赶紧投降吧,否则要是变成联合舰队那样的下场,就完蛋了!”这位原本就不主张去侵略华夏的军人,现在已经是坚定的投降派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美利坚总统迈克尔面色苍白地来到了指挥部,他用悲切的目光扫视了在场的所有人,然后目光投在了欧盟的最高领导人鲁伯特身上。

其实按理来说,鲁伯特不应该在这个最高指挥部的,毕竟他一个政客也不懂什么军事,但是,鲁伯特就是很享受这种征服他国的感觉,他原本以为,自己应该可以看到,两国的联合舰队能够将华夏海军虐成渣的……

可事实,却是如此的残酷!

“我们的联合舰队全军覆没,甚至连战略核潜艇,都已经失去联系。可能那些军人们也像军舰上的那样,全部都‘疯’了。这一场战争,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胜算。现在到底该怎么办。”迈克尔十分沉重地说道。

华夏那让人恐怖的无形打击,显然是全方位的。

他刚刚说完,他的电话便响了起来,原来现在美利坚国内发生了骚乱,原本那些支持战争的民众们,要求马上停止战争,显然他们不希望看到发生在军人身上的那可怕的一幕,发生到自己身上……

民众可能是世界上最善变的生物了,前一刻他们还在高呼支持这一场神圣而正义的战争。而此时发现面对华夏那超出常人理解的武器后,他们又畏惧了,退缩了,甚至要求政府赶快停止这场战争。

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则趁着社会动乱的时候,出来浑水摸鱼,让整个美利坚社会都处于一个极为慌乱的状态,而这种无序的状态,自然需要政府站出来改变。

“不。不可以就这么算了!我不相信华夏能有那么多可怕的超时代的武器,即使没有了海军,我们还有陆军、空军,我们可以从俄罗斯向华夏发动一场闪电战!”鲁伯特这个时候像输红了眼的赌徒。一定要赌上自己的所有身家才肯罢休!

而将军们听到鲁伯特的言论,心中都颇为鄙夷,这家伙到底懂不懂军事啊?谁都知道。华夏的陆军乃是世界第一陆军……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是。华夏的陆军刚刚经历了一场混乱,这依然是我们的最佳时机!我们必须将这场战争进行下去。否则就算现在侥幸活了下来,以后当我们的差距与华夏越来越大时,那就更没有胜算了。而且,我们手上还有洲际导弹……”鲁伯特的语速越说越快,语气也越来越激动,就像是在自我催眠一般,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战胜华夏。

“你这是在拿我们两个大国的命运在赌啊,如果输掉的话,那就全完了。”迈克尔极为担忧地说道,他在内心深处,已经对战胜华夏不抱任何希望了,这哪里是战争啊,简直就像当初热兵器军队与冷兵器军队之间的交锋一样,完全是在碾压!

“必须要赌,我认为华夏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多超时代的武器,否则我们现在全部都便‘疯’了,总之,这场战争我们必须进行下去!”鲁伯特大声说道,似乎在鼓舞所有人的士气。

“好吧,再听你一次,现在我要做的,是赶紧去平息民众的恐慌,希望陆军能够我们带来好消息。”迈克尔叹了一口气,虽然他在极力配合鲁伯特,但显然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味道。

其他的将军,脸上神情都不好看,他们觉得这个鲁伯特真成了输红了眼的赌徒。

而这个时候,华夏国内却是一片欢腾的海洋,有不少华夏人民已经放起了鞭炮,还有人居然在给大海怪唱赞歌,以庆祝这一场空前的胜利。这可是一场零伤亡的战争,华夏人民就像看灾难片一样看赢了一场战争,这难道不值得庆祝么?

许多热血小青年,更是大赞华夏政府终于硬起来了,而在各种社区论坛,不少网民们都都在对华夏的神秘武器进行热烈地讨论。

“这场大胜的关键,还是在于那让人突然发疯的无形武器,虽说现在的电脑越来越智能化了,但却还是无法代替人的作用,一旦控制那些舰船的人类全都死了的话,那对方那庞大的联合舰队也只能任我们宰割了……”

“没错,那的确是关键。不过,作为一个军迷,我很想在我们华夏碾压敌国之后,说一声‘这不科学’,有那种无形的超级武器的话,任何战略、战术、后勤、军事动员等等,都失去了意义。”

“怎么没人讨论那个海怪的作用?总觉得那些军人的尸体,都被废物利用了呢。”

“海怪的作用不就是用来免费地给大家看一场现实中的灾难片么?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位我这一辈子看得最过瘾的一场灾难片,因为海怪是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你们这群家伙,实在是太没有同情心了,那么多条生命,就这样无情地被屠戮了,怎么可以这样呢?”

“圣母滚粗!”

“圣母滚粗+1!”

“黄皮白心的香蕉人也该被海怪吃了!”

“如果我能掌控华夏军方的话,那我一定会把所有除了华夏国以外的人全部灭绝掉,然后我们华夏人就能真正掌控世界了!”

“灭绝其他种族,世界属于华夏!”(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八章 海边

这一场碾压联合舰队的战争,最大的收获者,自然便是吴迪这位已然掌控华夏所有军事势力的人。

说真的,他以这个年龄,能走到这一步,让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然而,这种大权在手的感觉实在太棒了,而且在自家妹妹的帮助下,还可以“言出法随”,他说要在全世界人民面前碾压强大的联合舰队,然后下一刻,有网络的地方,便能看到联合舰队是如何被碾压的。

这个时候的战略局之中,华夏的将军们,望向吴迪的眼神,已经变得狂热起来了,这样的战争打得也太爽了!

自己这一方不需要死一个人,只需要悠哉悠哉地过去接收那些已经死光了军人的舰船就行了……这哪里是在打仗啊?明明是对方在送死!

“首长,最新消息,欧盟的陆军还在蠢蠢欲动。”有将军将最新情报告诉吴迪。

实际上吴迪却早就知道了,他在现实之中,意识也和自己的妹妹连接在一起,通过诸多空气分子大小的吴笛,他其实完全将鲁伯特那想要孤注一掷的景象收入了眼中,对此,他只是觉得对方在困兽犹斗。

“没关系,他们来多少死多少。”吴迪很平淡地说着让将军们觉得无比霸气的话语,“不过陆军还是交给你们吧,我所动用的武器,确实是有限制的。”

“非常感谢首长的信任,我们陆军一定不会让首长失望,毕竟我们还有海军配合。”某位陆军的将军拍着胸脯保证道。

吴迪微微点了点头。他其实只是想为妹妹节省出更多的存在之力而已,毕竟之前一下子消耗得确实有些多。

所以吴迪在思考。如何为自己的妹妹获取更多的存在之力。他之前决定直接把所有的欧美人屠杀一空,但转念一想。就算将这些人的脑子组成一个超级大脑,终究意义不是太大,还是想想该怎么在他们身上赚取存在之力比较好。

仅仅思考片刻,他便已经想到好办法了——宗教。

欧美人可不像华夏人,什么都信,有寺庙之类的都会去拜一拜,教堂什么的也会去拜一拜,这其实便意味着华夏人什么都不信,对待宗教信仰非常随意。

因此。哪怕是在科学之光已经撒遍全球的时代,欧美人中依然有好多都是信教的,不过这个世界他们信的也是上帝,但是它各种各样的风俗却与吴笛那个世界的并不一样。

“信仰上帝还不如信仰我妹妹。”吴迪嘟哝了一句,他已经在计划怎么去装神棍骗取存在之力了。

吴迪坐着一辆非常低调的防弹车离开了这儿,地点是妹妹的海滨别墅。对于战争,他觉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在车上,他又随意用手机上网浏览了一番信息,发现网上的大部分信息。有很多都在讨论这一场辉煌的胜利。

由于这场战争对一点都没有影响到华夏人民的生活,所以大部分华夏人民都没有任何厌战情绪,反正死的都是欧美鬼畜,至于死得有多惨。那关我屁事,这就是大部分华夏人民的心理状态。

当然,总有那么一小撮圣母。或者是某种拥有道德优越感的人,他们指责华夏军方动用的武器实在是太残忍了。甚至还还这样煽动说:“现在华夏军方能用这样的武器对付敌人,那下一次就会用这样的武器镇压国人!”

可惜这些认为外国人的生命比本国人要高贵的圣母。只要出现,必定遭到大部分民众的唾弃,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痛恨生他们养他们的华夏,反而一个劲地去跪舔欧美鬼畜。

吴迪很快便来到了这个包含了私人沙滩的海滨别墅,暑假能和妹妹一起过,实在是太棒了。

吴迪对待自己妹妹的态度没有太多的改变,反而更加喜欢和自己的妹妹腻在一起了,能够随时随刻都知道妹妹在想什么,他也觉得很开心。

就比如说现在吧,妹妹见到他来这儿时,表面上的神情自然显得很冷淡,但是与自己的妹妹心连心的吴迪,却能够感受到,妹妹的心中是有些小小的却雀跃的,这就让吴迪觉得很欣慰,说明自己对自己也很喜欢呢。

最近吴笛又多了一个爱好,那就是探索海洋,她可以通过自己的生物大军,去畅游世界,那种“变身”动物的感觉,其实也非常奇妙,毕竟人类本身无法在深海中游荡,但是某些鱼类却可以。

下午的时候,穿着一条泳裤的吴迪,此时躺在沙滩的躺椅上,心情颇为激动,因为今天妹妹终于答应穿比基尼泳衣了……

今天的天气十分不错,阳光并不是很强烈,海边的风吹得人十分舒服。

吴迪感知了一番妹妹的意识,果然发现妹妹有些羞涩,想必妹妹也感受到了他那种激动的心境,不得不说,这种心连心的感觉,还真是奇妙。

当吴迪看到妹妹出现在自己的眼帘时,对方虽然确实穿上了比基尼,但却披着毛毯,那绝美的脸颊上泛着微微红晕,让男人看了便心动不已。

妹妹那两条笔直修长的美腿,俏生生地行走在沙滩上,让吴迪都有些目不转睛。

最关键的是,现在是他吴迪和自己妹妹的二人世界,没有任何人会来打扰。

吴笛走到了吴迪的面前,她俯视着这个正躺在躺椅上,用一种侵略性的目光看着她的男人,然后男人的目光在她那两条腿上徘徊,吴笛知道他在想什么,轻嗔道:“原来你是无可救药的足控吗?”

“可你心里却在为我喜欢你的腿而微微得意。”吴迪坐了起来,一脸笑意地说道。

吴笛咬了咬唇,轻轻踹了他一脚,然后便将自己身上的毯子放下来了,她那匀称的身材便毫无保留地展现在自己的兄长面前,她穿着纯黑色的比基尼,上身自不用说,而下身是类似百褶裙一般的泳裤,这样的纯黑色与她肌肤的纯白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极具诱惑力。(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九章 推油

吴迪一点都不会吝啬他那带着侵略性的欣赏目光,他知道,只要是个女孩,就定然会希望自己的样子,让自己心仪的男人满意。

从那绝美的脸颊,到脖颈处那精致的锁骨,再往下,则是那大小适中的挺翘胸脯,然后便是纤细的腰部以及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腹,那裸露的肚脐眼显得有些调皮可爱,下身有些像短裙一般的泳裤,让吴迪有些可惜为何不能是更加性感的三角泳裤……

不过无论如何,那两条没有任何瑕疵的美腿,总是可以让吴迪为之深深迷恋。

“真是美神的杰作。”吴迪在心中赞叹道,他知道妹妹一定会感应到他发自内心的赞叹。

“我没穿更加性感的……还真的对不起了呢。”吴笛撇过头去,海风一吹,觉得身上凉飕飕的,她下意识便又护住自己的胸口,她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又充分展现了一种羞涩美少女的风情。

吴迪站了起来,却拿毛毯再次披在妹妹的身上,然后搂住她的纤腰,在妹妹耳边柔声道:“已经足够了,我知道你有多么宠我,所以我会百倍的爱你。”

“唔……”吴笛的脸上有些发烫,她又踢了吴迪一脚,只是很不满地说道:“这种肉麻的话你还是在心里说吧,你的脸皮实在是太厚了!”

吴迪却能够敏锐地感受到妹妹内心的受用,他憋着笑:“就算是心连心,语言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充分展现一个名为‘傲娇’的萌点。”

吴笛刚刚想说“才不是傲娇呢”。可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这简直是经典傲娇风格的反应。所以她干脆不说了。

吴迪觉得这个样子的妹妹可爱极了,他拉起妹妹的手。便往大海走去,当脚踩在那湿润的沙子上时,那种凉凉的感觉其实很舒爽。

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牵着女孩的手,吴迪便由衷地感受到了一种幸福,而通过内心,他显然也可以感受到,此刻妹妹的心,是十分安宁的,就像找到了一个可以停泊的港湾。

“吴笛。我爱你!”吴迪忽然对着大海喊道。

吴笛愣了愣,她能够感受到吴迪那颗炽热的心,她微笑着,只是安静地与他十指相扣。

然后吴迪又转过来,面带笑意地望着自己的妹妹:“其实刚刚我口中的‘吴笛’,是我自己的名字。”

“你骗人。”吴笛毫不客气地揭穿道。

吴迪像个孩子一般笑了,他拉住妹妹的手,便在沙滩上跑了起来,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海风。他感觉非常痛快。

之后两人又在海中互相泼水,确实感觉就像两个没长大的孩子。

大概玩得有些累了,两人便回到了躺椅那儿,吃起了早就准备好的水果。吴迪看到妹妹那白皙的背部,忽然提议道:“妹妹,我来帮你抹橄榄油怎么样?”

“真是拿你没办法啊。”吴笛瞪了他一眼。却依然温顺地点了点头。

吴迪知道,以妹妹的天生丽质。根本就不需要涂抹任何防晒物品,但是。沙滩上给美少女抹油,不是什么防晒不防晒的问题,而是一种情趣、一种无上的享受,尤其抹油的对方还是吴笛,他最爱的妹妹,全华夏的国民偶像。

吴迪便眼睁睁地看着妹妹趴在了那儿,等待着他的动作,而吴迪也敏锐地感受到,妹妹的心中似乎压抑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显然,对于被抹油的对象来说,这也是一种情趣。

不得不说,其实就这样俯视趴在那儿的妹妹的话,他觉得那明显挺翘的臀部有一种魅惑力,以及妹妹被挤压得变形的胸部,他咽了咽口水,拿着橄榄油来到了妹妹的身边。

吴迪双手有些颤抖地解开了妹妹背后的绳线,从侧面他更能清晰地看到妹妹那被挤压得变形的白皙胸部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己都佩服他自己的定力!

吴迪自然可以就在妹妹的身旁给她涂抹橄榄油,但是他觉得这样实在是太对不起他自己了,所以他直接坐在了妹妹的大腿根部处,然后对着自家妹妹那赤裸白皙的背部推油……

当他的手完整地接触那白皙柔嫩的肌肤时,他真想说,这触感实在是太棒了啊!

而在这之前,他将妹妹那头飘逸柔顺的长发,系成了两个辫子,分叉在了脖颈的两边。

吴迪觉得现在,与其说他是在帮妹妹推油,倒不如说是在细细地把玩妹妹背部的肌肤。

当看到那白皙的肌肤,已经闪烁着油光时,更是让吴迪觉得视觉效果达到了巅峰,那种强烈的诱惑力,让他的下身硬得厉害,并且由于他是坐在妹妹的大腿根部上的,所以他的小伙伴自然而然抵在了妹妹那挺翘的臀部上。

吴迪忽然俯下自己赤裸的上身,然后紧紧地贴在了妹妹那赤裸的背上,他的鼻尖顶在了妹妹那白皙的脖颈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熟悉的体香混着着秀发的清香,让他的欲望更加旺盛。

而吴笛这个时候,感觉自己的背部,被吴迪胸部与腹部的肌肉紧贴着后,她觉得脑袋微微发懵,然后她又发觉自己的臀部被一根热得发烫的玩意抵住之后,她更是有些不知所措,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弱小的羔羊,然后被一只狮子盯上了……

吴笛只是一动不动,但心里却极为忐忑不安。

因为与吴笛心连心,所以吴迪自然也感受到了这种不安,他赶忙从吴笛身上站了起来,然后便发现自己的泳裤已经被撑起了一个帐篷,他微微露出了苦笑,之前他还在佩服他自己的定力来着……

一股难言的愧疚萦绕在他的心头,然后他默默地替自己的妹妹,将两条腿上也涂上油,不过这个时候他却没心思在细细品赏把玩了,他在想自己到底怎么把这股邪火压下去,看来又要回去自己解决了啊。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却听到了妹妹那纯净而空灵的声音:“对、对不起,这都是我的错,我、我会帮你解决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章 纯情

吴迪听到自家妹妹的话后,顿时目瞪口呆,他这时正俯下身子将妹妹背后的绳线刚刚系好……

“你说什么?”吴迪忍不住反问道。

然后,吴迪便看到自家妹妹站了起来,微微低着头,似乎不敢看他的脸,她只是迅速地瞥了吴迪那撑起的帐篷一眼,低声道:“我说,这都是我的错,我、我会帮你解决的……”

吴迪望着难得系了双马尾发型的妹妹,然后摇了摇头:“只是男性的本能而已,不是你的错,我去游一会儿泳就没事了。”

说着吴迪便冲向了大海,他可是知道,就连推油这种事情,也是他提出来的,妹妹根本就没有任何责任,只是他失控了而已。

不过,当他想到刚刚自己在妹妹的裸背上肆意涂抹,那硬起来的小伙伴还顶着妹妹的臀沟时,他的心中依然微微一荡……

糟糕,怎么可以在心里想这种事情,要知道,现在他和他的妹妹可是心连着心的,自己心中出现这种龌龊的念头时,妹妹肯定也瞬间就知晓了!

果然,吴迪很快就感受到妹妹心中的羞恼,他几乎可以想象这个时候妹妹的神情。

吴笛正呆呆地坐在那儿,两根长长的马尾左右叉开,这种发型使得她的年龄似乎都变小了两岁。

她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好害羞的,要说她对吴迪的身体,早就已经非常熟悉了,毕竟她的脑内,不仅有上辈子吴迪的记忆。也有这辈子吴迪的记忆,吴迪对她来说。没有任何隐私。

然而,她的羞涩。仿佛是这具女性身体的本能一般,她似乎都无法控制。

这让吴笛感觉很难堪,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容易羞怯的女孩,倒是这具身体的前身,骨子里便是内向羞涩的,这也导致原来的吴笛总是受人欺负。

吴笛认为自己找到了她羞涩、犯天然呆的原因了,反正全是这具身体的错误。

人类的生物性就是这样难以根除,吴笛对此下了一个结论。

可转念一想,吴笛又觉得不对。因为她只有在面对吴迪时,才会自然而然地做出各种少女化的表现来……她直接忽略掉这个想法。

其实,无论如何,对她来说,吴迪总是最特殊的。

渐渐的,天色已晚,夕阳西下,海边的落日显得更加壮观,尤其是在游艇上观看时。

吴迪与自家妹妹并肩站在甲板上。望着天边的夕阳,此时此景,或许可用“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来形容。那夕阳的余晖洒在整个甲板上,偶尔传来几声海鸥的叫声,海风飒爽。

“这样的景色。真是美丽啊。”吴迪感叹了一句,旋即便望向了身边的妹妹。

这个时候的吴笛。那绝美的脸颊完全映照在了夕阳的余晖之中,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她就像真正的女神一样。

吴迪只是轻轻一拉,便将少女搂入了自己的怀中,她的身体依然是这样柔软迷人、香气袭人,他近距离地凝视着少女,仿佛要将少女的样子完全刻在自己的脑中。

在这一刻,所有的美景,都比不上眼前的少女,他心目中最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的女孩,他甚至时常在想,这可能只是一场美梦,醒来的时候,这个少女就完全消失了。

在这样浪漫的气氛之下,吴迪托起了女孩的下颚,他看到女孩脸上又浮现出了红晕,而那夕阳的余晖,则让她的脸变得更加红扑扑的。

女孩不敢看吴迪的眼神,她认命似地闭上了眼睛,她想,这一切都是不可抗拒之力的作用,不关她的事。

吴迪低头,缓缓地靠近,终于吻在了女孩那在夕阳余晖之下愈发娇艳欲滴的红唇上,他的鼻子轻轻蹭了女孩的脸颊,能够近距离嗅到那让他欲罢不能的香气,他看到女孩那紧闭的眼睛上的睫毛正在缓缓颤抖,简直是我见犹怜。

吴迪是第一次吻到女孩的唇,他之前吻过女孩的额头,但这二者对比,吻唇无疑给他的心理冲击更大,当收获了女孩的初吻时,他觉得肉体上的感觉倒是其次,最关键的,其实是那种心理上的征服感!

吴迪其实对接吻还是一窍不通,他甚至都没有尝试着去撬开女孩的贝齿,然后将舌头伸进去狠狠地吮吸女孩的香津……

吴迪认为这是吻,可事实上,倒不如说是触碰了一下,大概五秒钟的时间,他便分开了,不过他在离开女孩的唇时,终于大起胆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女孩抿住的嘴唇,这就让吴迪心中非常兴奋了。

而这个时候,女孩也睁开了眼睛,她眼神复杂地瞥了吴迪一眼,看到吴迪那副傻乐的样子时,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原来“自己”竟然是这么纯的毛头小子。

不过,她还是喜欢这样纯粹的自己,作为一个女孩子,当然更喜欢对自己一心一意的男人。

吴迪就这样心满意足地怀抱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心想若是时间在此定格就好了。

晚上的时候,吴迪则从后面搂着沐浴过后的女孩,下颚磕在女孩的肩头,这使得他可以肆无忌惮地闻女孩身上那迷人的味道,他和她一起看那满天繁星,却在她耳边对她说:“你要哪一颗星星,我都会帮你摘下来!”

“那你就去占领全宇宙的恒星系吧。”女孩很随意地说了一句,她懒懒地躺在男人的怀里,打着瞌睡。

“女王,在此遵循你的意志。”吴迪一副严肃的样子,一只眼睛中的“V”字型印记闪过。

吴笛笑了笑,却安心地入睡了,就像正常人那样。

吴迪将女孩抱到了床上,看着她睡觉的样子,忍不住用手靠在她的脸颊上,他觉得女孩给予他的温暖,似乎从他的手心蔓延至他的全身,让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力量。

他一定会守护好这一份真正的幸福,哪怕为之付出自己的生命。

吴迪时常内心充满了感激,不论是谁将吴笛送达这个世界的,他都觉得对他来说,这实在是太幸运了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一章 第二部《神话》系列小说

随着在“第二世界”中接入意识网络的玩家越来越多,他们给吴笛提供的脑力也越来越多,这意味着吴笛可以对第二世界进一步的开发,更多类型的网游也随之诞生,就比如说《刀剑神域》中的所有类型的网游。

若是再有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的话,一定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这就是《刀剑神域》的世界。

而在阅读方面,除了吴笛的书籍以外,更多其他作家优秀的作品都已经可以在第二世界之中阅读,可惜的是,他们的书籍并不具备“身临其境”式阅读的功能。

所以在竞争力上,根本没法与吴笛的作品相比。

吴笛的《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已经上市了,主要内容便是:三族退隐,武法相争,紫霄传道,天道始初。圣人出世,代天行道,巫妖俱伤,人族大兴。

其中包含的经典神话,无疑便有后羿射日、夸父逐日、女娲造人等,这些神话显然都是吴笛那个世界耳熟能详的故事,而现在,它却完全用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方式,呈现在了所有华夏读者们的面前。

第二部《神话》系列小说,已经出现了多个性格鲜明的有趣人物,比如说那几位作为鸿钧弟子的圣人,还有十二祖巫等,除了人物以外,那些让人目眩心迷的法宝,显然也让不少读者看得大呼过瘾。

毕竟现在已经有“身临其境”这种阅读方式了,有时候文字无法体现的东西,脑海中的画面。却可以让你真正体会到那种仙家气息。尤其是只要你越会脑补,那效果就越棒!因此。可以想象《神话》系列小说在那些喜爱幻想的年轻人眼中,是多么有吸引力!

萧逸仁这位吴笛的铁杆粉丝。在第二部《神话》系列小说上市的时候,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了第二世界之中,在第一部《神话》系列小说,那震撼的视觉效果,让他实在难忘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第二部《神话》系列小说了。

再次进入这第二世界之中,他再一次赞叹这个世界简直就是神迹。

原本第二世界模拟到原子级别已经能够以假乱真了,现在却已经更进一步,追上了微观物理的进度。这便意味着,科学家们,已经完全可以在第二世界中搞科研了,因为它给人在物质上的感觉,已经与现实世界没有太多的区别了。

有些在现实中已经灭绝了的生物,甚至在第二世界中被还原出来了!因此,现在已经有一些生物老师,上课带着学生进入第二世界中,来进行实物教学了……

不过。最近第二世界发生了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在第二世界初始广场上,总是有人安静地坐在那儿,时而微笑。时而悲伤,时而愤怒,时而快乐……

现在人数还在增加之中。萧逸仁不明白这些人到底在做什么,他的室友猜测说这可能是一种新兴的宗教。

“那他们膜拜的人是谁呢?”萧逸仁问道。

“当然是莉莉啦。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学校也兴起了这样一个社团么?他们对虚拟歌姬吴莉莉的喜爱程度。已经突破天际了,感觉就像狂信徒似的!”室友这样回答他。

吴莉莉这三个字,一直让萧逸仁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他总觉得自己以前好像认识吴莉莉,而且是在吴莉莉作为虚拟歌姬之前……但后来他仔细想了想之后,便摇了摇头,感觉是他多想了。

而当这些广场上的人从静坐中醒来后,萧逸仁便敏锐地发现,这些静坐的人相处起来显得非常和谐,那是一种真正亲人的感觉,似乎经历这一场静坐,大家就变得毫无保留地互相信任了。

这种诡异的状况,让萧逸仁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洗脑”这两个字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实际上他一直对宗教这种玩意是敬而远之的,总觉得人类去信仰那些自己创造出来的神,是一件很蛋疼的事情,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神?就说这个吴莉莉吧,她不也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虚拟歌姬么?

萧逸仁一边暗暗鄙夷那些愚昧的信徒,一边走进了自己的个人书屋,他觉得这个书屋简直就像《无限世界》中的个人房间一样,你想将它幻想成什么样子,就可以幻想成什么样子,他甚至这儿幻想成了一个宇宙,然后他便在失重的环境中看书……不过,失重的感觉真的一点都不舒服。

萧逸仁很快便听到了系统的声音,他知道,这系统的声音便是那个虚拟歌姬吴莉莉的声音,要说在第二世界谁最有名的话,显然便是那位吴莉莉,有不少玩家都已经完全将她当作了真正的人类,更别说还有一群名为“莉莉女神教”的狂信徒了。

萧逸仁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有些离不开第二世界了,尤其是看书,随着个人书屋中的书越来越丰富,他便非常喜欢进入第二世界中去阅读,能够随时淘到他喜欢的作品不说,最关键的是,他在第二世界中看十个小时的小说,现实中才过去一个小时,这意味着他每天可以比原来多看十倍的书!

这对一个书虫来说,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他直接购买了《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的“身临其境”版本,然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到了这个让他如痴如醉的洪荒世界中去了。

这次首先吸引他目光的,自然便是龙、凤、麒麟三族退去之后,新崛起的巫、妖二族,其中巫族为盘古一脉,天生能掌控各洪荒元素,巫族之人期盼能如盘古大神一般以力成圣,故只炼肉身,不修元神。巫族以十二祖巫为首,十二祖巫,乃盘古精血惹天地戾气而化,为肉身最强存在,每人皆有准圣境界,合炼一阵名为十二天都煞神大阵,乃是洪荒第一凶阵,无人敢挡其锋!

十二天都煞神大阵!

萧逸仁看到这里就激动了,因为是“身临其境”式的阅读,所以他自然可以近距离地去感受这个凶阵是多么恐怖!

好吧,对于读者来说,没有什么恐怖不恐怖的说法,越“恐怖”,说明“视觉效果”(实际上是自己脑补的具现化)越好,给人的阅读体验自然就更好,就像是在“看”超级特效大片!(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二章 人族崛起

没错,现在这部《神话》系列小说,无疑就是讲述宏大无比的洪荒世界的各种引人入胜的故事,而在某些原本并不喜欢阅读却喜欢幻想的年轻人看来,这部《神话》系列小说,分明就是一部超级特效大片,唯一的缺点,是只能一个人看而已。

萧逸仁刚刚看完巫族的介绍,马上又看到了妖族的发展过程——盘古左目所化太阳星中,帝俊裹先天灵宝河图洛书出世,东皇太一执先天至宝混沌钟而生,帝俊与太一曾于紫宵宫中听鸿钧讲道,修炼得一身超凡入圣的本领。帝俊与太一于三十三天外建立妖皇宫,帝俊自号妖皇、太一自号东皇,拜同在紫宵宫中听道的妖族大神鲲鹏为妖师,统领天下妖族,一时风头无两,妖族有着和巫族十二天都煞神大阵相媲美的周天星斗大阵。

“这个妖皇帝俊与东皇太一都是狠角色啊,尤其是那个‘混沌钟’,攻防兼备,实在是好法宝!而且这个妖族的‘周天星斗大阵’看起来也非常犀利!”

萧逸仁这样想着,在他的脑海中,周天星斗大阵的“视觉效果”,无疑要比十二天都煞神大阵要更宏大,毕竟听这“周天星斗”,就能联想到宇宙中那漫天的繁星。

其实萧逸仁现在还不太明白,在鸿钧面前,什么十二天都煞神大阵、周天星斗大阵,都没有任何作用,巫、妖二族的命运,是注定要给人族让路的。

巫妖两族是天生冤家,互斗几百万年。死伤无数,后由三清与众人一起调停。形成妖管天,巫管地局面。两者才稍稍平和。

萧逸仁此时已经看到第三次鸿钧紫霄宫讲道了,然后又看到了分宝岩分宝,在看到那些各种各样的法宝时,他恨不得自己成为其中的一员,去抢夺那些法宝。

“原来,在这个洪荒世界,人类是由女娲用泥土造出来的啊……”萧逸仁看到“女娲造人”这一段时,不由觉得微妙,毕竟在他这个世界的神话中。人类是由东方大地之母孕育而成的,并不是什么女娲。

然而,刚刚诞生的人族,无疑是非常渺小的,他们不像巫妖二族,天生就具备强大的力量,所以他们注定只能成为二族的食物,而残忍的巫妖二族,更是杀害人类来使用他们的灵魂加强阵法的力量!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本来萧逸仁对巫、妖二族还观感还行,毕竟都是强大的生灵嘛,他们之间的争斗,还为他献上了一场“视觉盛宴”。但是在看到人类被无情地残杀,艰难地存活在这洪荒大陆时,他就对巫、妖二族很不爽了。只希望他们最后能打得两败俱伤。

实际上萧逸仁若是站在巫、妖二族这一边考虑的话,就能够发现。他们对待人类本来就是对待蝼蚁一般,洪荒大陆如此庞大。诸如人类这样渺小的种族实在太多了,而统治洪荒的则是两族,他们要怎么对待人族,还不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当然,吴笛越是将巫、妖二族写得这么遭人恨,其实就已经在为巫、妖二族的衰落做铺垫了,读者们越是痛恨巫、妖二族对人族犯下的罪孽,在他们衰弱的时候,自然就越觉得痛快。

女娲以造人功德成圣,三清立教成圣、接引准提(准提以梦入道成圣)大宏愿立教成圣,其中成圣的景象,又让萧逸仁看得眉飞色舞,对圣人心驰神往。

剧情渐渐向后发展,后土化为轮回,十日金乌临洪荒、夸父追日、后羿射九日……这后羿射日无疑是巫妖进行最后大战的导火索。

看到巫、妖二族在大战之中死伤无数,萧逸仁便愈发觉得痛快,谁让你们之前那样对待人族的?

妖族和巫族为了争夺天地的霸主的统治权,展开生死决战,战争持续一元会之久。双方都用上了威力最强大的招式,把整个洪荒大陆打破成四大大陆碎片,称之为四大部洲,分别为东胜神洲,南赡部洲,西牛贺洲,北俱芦洲。

其它大陆碎片分散,被之称为海外,其中有十三岛最为出名。

大战过后,先天种族乃是由天地孕育的种族,由于经历龙汉初劫与巫妖大战,各族损失惨重,彻底失去了争霸洪荒的实力,巫族只剩下大巫蚩尤,后土化身六道轮回。妖族则只剩下三足金乌陆压(第十个太阳)。最终,巫族退隐幽冥地府,妖族退守北俱芦洲,退出历史的舞台。

第二部《神话》系列在人族崛起之前戛然而止,让正看在兴头上的萧逸仁抓耳挠腮,恨不得立马看到第三部《神话》系列小说……

他觉得《神话》系列小说,除了那无与伦比的宏大世界观以外,还有那环环相扣的情节发展,一切似乎都与“气运”“因果”有关,龙族、凤凰族、麒麟族、巫妖二族,分明都是盛极而衰,而且他们的大战更是对洪荒大陆的生灵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使得他们身上沾染了太多的因果,有什么因,自然就有什么样的果。

萧逸仁从书中醒过来时,再翻看其他作者的书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意兴阑珊的感觉,总觉得就好像是刚刚上了一个姿色身材都完美的女孩,然后见到其他姿色普通的女孩时,便完全提不起劲来似的。

这怎么想都是吴笛的小说太好看的错,最关键的是,只有吴笛的小说有这种“身临其境”的方式!

每当萧逸仁看完一部书后,都喜欢去度娘吧或者论坛,看一看大家对这部书的评价,若是大多数评价与他自己对这部书的评价相同的话,那他在心里就颇为愉悦,或许那就是一种拥有共同语言的感觉吧。

萧逸仁并没有退出第二世界,只因在第二世界中,是可以直接联网的,话又说回来,在萧逸仁看来,这第二世界无疑就是一个可以以假乱真的网络世界。

萧逸仁来到了天净沙小说论坛,发现有关《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的帖子果然已经在刷屏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三章 热潮

每当吴笛新一部小说出炉的时候,沙砾们的大本营——天净沙小说论坛,就会迎来一阵讨论小说剧情的热潮,尤其是那种经得起推敲的实体小说,它的每一个人物角色的设定,都有其鲜明的特点,它的世界观设定,更是十分严谨。

而吴笛的《神话》系列,无疑便是设定体系极为严谨宏大的小说,其中的人物性格也极为鲜明,就比如说小说中准提在抢法宝时,就喜欢说“XX与我有缘”,那种无赖的形象瞬间跃然纸上,而它的每一步情节发展,也都像是小说中所设定的“天道大势”一般,几乎都是注定的。

寻找这些导致必然发生的情节的伏笔,无疑是沙砾们最喜欢做的事情,有一些读者就是喜欢死抠细节,当他们寻找到别人没有注意到的小伏笔时,就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成就感。

萧逸仁这个时候就看到一个找到了小伏笔的帖子,这帖子说是其实谁能成圣谁不能成圣已经在紫霄宫排座位时注定了,那些有座位的显然都能够成圣了,而红云这个老好人被鲲鹏、冥河联手干掉,其实也是紫霄宫争位所结下的因果。

要知道,原本鲲鹏是有蒲团坐的,却因为红云让了座位,而被准提、接引挤了出去,这一次的因,便导致了后来的果。

这个帖子娓娓道来的分析,让许多读者都在下面大赞楼主真是“细节帝”,原本大家都没怎么注意紫霄宫争位的一段纠纷,后来却发现。这竟然牵扯到了成圣的问题,当真让人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萧逸仁自然也对这位看书极为仔细的读者颇为佩服。若是用“身临其境”式的阅读体验的话,要找伏笔肯定就没这么容易了。那就像走马观花一般,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被那宏大的场景所吸引,大家都爱看第一部中龙、凤、麒麟三族之间的超级大战,第二部中巫、妖二族之间的大战这种大场面,反而不会去在意那些小细节了。

当然,在佩服完这位“细节帝”后,萧逸仁更加佩服的,还是吴笛这位作者,一般来说。这越宏大的小说,在细节上往往无法到位,然而吴笛却将二者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使得那些不论是喜欢精读的读者还是喜欢粗读的读者都得到了一种无上的享受。

如果说,原来总是有人诟病吴笛的作品没有多少创新,全是用文笔支撑起来的话,那现在,随着《神话》系列小说的声名远扬,那瑰丽宏大的洪荒世界。已经完全证明了吴笛那无与伦比的架空设定能力,最关键的是,她还有将这种瑰丽的想象,完全勾勒出来的本事。再辅之以第二世界的技术,造成的效果实在让人欲罢不能。

其实洪荒大陆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生物,已经让不少读者都为之深深迷醉了。毕竟吴笛可是将《山海经》完全融入到了《神话》系列小说之中,可以说。《神话》系列小说虽然以洪荒小说的情节为主,但是它还融入了更多吴笛那个世界的各种神怪传说。这便使得洪荒世界显得更加生动饱满。

天净沙小说论坛现在出现了一个“视觉党”,他们几乎只采用“身临其境”的方式来阅读小说,而懒得去读那些文字,他们总是在论坛中询问,什么时候能将这样宏大世界观的小说制作成游戏?

毕竟洪荒世界如此迷人,仅仅当一个旁观者,虽然同样是一场视觉盛宴,但是如果自己能够加入进去,成为某些神奇种族的一员,然后活在洪荒大陆上,再传教布道什么的,想想都觉得有趣!

萧逸仁其实也很期盼能够有这样一个游戏,最近他正和水伊人在网游中打得火热,《三国》这个游戏的情节在讨伐董卓之后,便已经进入到群雄割据的阶段了,玩家们的阵营各不相同,互相战斗起来极为痛快,然而《三国》毕竟不是仙侠神怪的世界,无法做到“移山填海”“捉星拿月”这种想想都让人血脉喷张的事情。

但《神话》之中,不说那些圣人了,他们能够瞬间湮灭无数小千世界,就是底层的一些不算主要人物的龙套,都能够施展法力弄出一些凡人难以企及的东西,一想到自己进入洪荒世界能够修炼那无上法术,就感觉非常过瘾!

萧逸仁又在天净沙小说论坛逛了逛,各种各样的言论让他都颇有同感:

“虽然从时间上来算,《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出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一口气看完后,正看到我们人族要崛起时,下面却没了,当时那种感觉就像前戏刚刚完成,要插入时,却发现插入的对象不翼而飞了一样!”

“楼上的家伙话糙理不糙,我觉得《神话》系列小说是吴笛所有作品中的巅峰之作,我整天都在幻想要是自己能够进入那个世界就好了,当然,一定要是最早一批出现在洪荒的生灵才行,到时候我要和女娲一起创造人类,弄个‘圣父’当当。”

“确实,感觉吴笛写实体小说的速度,似乎因为写网络小说而锻炼出来了,这种速度与质量,大概已经可以与姚琼相媲美了。”

“笑了,什么《神话》系列小说是巅峰,你们把《三国》放在哪儿呢,谁都知道,《三国》仅仅是《文明》系列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我觉得比起《神话》这种完全虚构的东西,还是《文明》更有内涵,更有意义。”

“我也笑了,《文明》难道就不是凭空虚构出来的吗?有什么好优越的?”

……

萧逸仁看到帖子后面,许多沙砾因为《神话》与《文明》哪一部巨著更加伟大而战斗起来时,他倒是产生了一个奇特的念头,说不定这个《神话》,就是吴笛创造出来的《文明》中的神话……

萧逸仁对这个想法深信不疑,他觉得,吴笛若是作为一个作家,能够完成《文明》与《神话》的话,那她简直能和创世神相媲美了,因为她完全构造出了一个让人分不清是真还是假的世界。(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四章 集 体的力量

《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获得了许多读者的好评,这一次,就连无敌喷子,似乎都被《神话》的魅力征服了,他们为那样宏大的洪荒世界而沉醉,以至于他们都没时间去发表什么无脑黑的言论了。

当然,这其中还有第二世界的缘故,自从第二世界在华夏人中使用得范围越来越广泛,许多人都沉浸在这个如同幻想一般的世界之中,经历现实世界中永远也无法经历的事情。

这个时候,吴迪正在“科学边界”这个由华夏科学家组成的组织之中,听取他们对当今华夏科学发展的进程与成果。

事实上,这些华夏科学家,是第一批在现实中加入了意识网络的人,他们通过意识网络,很快便了解到了造就了第二世界的人——吴笛,也知道了现在的华夏落入了这吴笛和吴迪手中,更知道了他们为何要这么做。

在意识网络之中,所有的欺骗都是不存在的。

所有的科学家都知道了那奇妙的存在之力,有科学家将其称之为“因果力”,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哲学率武器”,就好比“神说,要有光,于是世界便有了光”这样的效果,或许待到人类科学达到更高的时候,才能将它研究透彻。

而因为有意识网络的存在,使得科学家们的交流更加方便了,几乎是一个念头,对方就知道了自己在想什么,这样一来,双方配合起来。就显得非常默契。

就连原本的争执,都渐渐消失了。本来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的分歧,因为有意识网络可以使得双方进行最坦诚地交流。这自然就让双方明白了分歧在什么地方,最终会让双方都恍然大悟——原来对方竟然是从这个角度来思考的,难怪他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使得科学家们在进行研讨问题时,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加入不加入意识网络完全是自愿的,在要不要加入意识网络之前,科学家们都已经明白了那是一个怎样奇妙的交流方式。

沈丽英是华夏一位较为著名的女性科学家。她是计算机领域的权威人物,她之前早就知道了意识网络这种东西,不过却对此保持警惕心理,尤其是在知道,这玩意是“第二世界”的构建者搞出来的东西后。

要知道,“第二世界”毫无疑问是有了人类意识的超级计算机搞出来的东西,作为计算机领域的权威,这种远超当今时代科学的玩意,让她觉得十分恐惧。她是下意识地觉得,这种产生了自我意识的超级计算机,会对人类不利。

可当她发现其他同事已经抱着浓厚的好奇心,在现实中戴上了那一枚“意识网络戒指”之后。似乎并没有什么副作用,反而在工作配合上,有了极大的默契!

她也知道了“意识网络戒指”竟然可以随时开启随时关闭……这便使她大大地降低了那种抵触心理。也渐渐改变了她原本认为这是在给科学家们洗脑的想法。

沈丽英也选择戴上了戒指,便按动了开关。在这一瞬间,她便感觉到了。原本的世界是多么狭隘,在感受其他科学家的思维与知识时,她不由为之赞叹,集体的力量是如此伟大!

她在思考的时候,能够发现她似乎能够轻而易举地借用大家的力量一起来思考,原本一些难题,自己没法解决时,却能够运用其他科学家的思维来解决,在这样的过程中,她深切地觉得,自己的后盾是多么强大……

当沈丽英关闭戒指上的开关时,那种“神之思维”瞬间消失了,她这时不由苦笑,这个意识网络,难怪是自愿加入的,她体会到了那种可以运用集体智慧的美妙感觉时,又如何舍得放弃呢?

最关键的是,她能够清晰的知道,自己是有独立意识的,没有任何什么被洗脑的感觉。

她最终成为了意识网络中的一员,并知道了构建了意识网络的一切,也知道了那让人惊叹的存在之力。

她这个时候,便正在研究一些被赋予存在之力后,产生了智能的电脑,希望通过研究这些,来制造出真正的人工智能,她现在对人工智能已经失去了任何警惕性了,因为在拥有能够使用存在之力的那一位面前,任何人工智能都无法对人类构成威胁。

在集体的智慧下,沈丽英的进展很快,而且还有第二世界与外界十倍时间流速的差异,使得进展更是快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仿生机器人与超高智能的机器人,现在已经进入了测试阶段,预计不要多少时间,就可以大规模地进行生产,到了那个时候,人类整体便能够完全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了。

在这样不知不觉的过程中,沈丽英已经习惯了意识网络的存在,她一点都不想关闭意识网络,那简直是神与凡人的差距。

“我们国家现在的科技,大概来说,已经快要进入了一型早期文明了,毕竟我们马上就要完全掌握可控核聚变技术了,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一位科学家对吴迪这样说道。

“一型早期文明?嗯……你们怎么给文明分等级的?”吴迪虚心地问道,至于可控核聚变,他当然明白,毕竟太阳的能源其实就来自于核聚变,所以可控核聚变又叫做“人造太阳”,它比起核裂变老说,几乎不存在任何污染,而且它的原料也极为丰富,一旦可控核聚变技术完全掌握,便意味着人类在能源上将会没有限制,太空时代的大门便能够完全展开。

吴迪现在对“星辰大海”非常执着,因为那正是妹妹的期许,而且作为最了解存在之力的人之一,他知道,人类所提供的存在之力终究是有限的,若是一个不小心,妹妹的存在之力都用光的话,那可就完了。

而现在,妹妹在科研上毫无保留地使用存在之力,让科学家们获得更多的启发,消耗的存在之力让吴迪都对此担心不已。(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五章 我,即是人类

所以,吴迪将主意打到了其他外星文明甚至是另一个平行世界中的人类文明中去,希望能够为妹妹汲取更多的存在之力,反正越多越好。

而且,吴迪作为一个男人,骨子里的征服欲自然很强,当整个地球都属于华夏时,那展望整个太空又有何不可?

这个时候,这位科学家大概说了一下他们对文明等级的分类,他们将文明分成零型文明、一型文明、二型文明、三型文明,按照能量使用级数来划分的话,一型文明是能够完全利用地球上的所有能量,二型文明是能够利用单一恒星的所有能量,而三型文明,那就是理论上的造物主了,可以纵横宇宙所有星系河系。

具体来说,零型早期文明便是了解与开发农业,懂得取火,开始使用工具(从石材至金属)。他们生活在小部落社会上,有了语言和宗教。零型中期学习生理学,自然科学,艺术与哲学,火药,指南针的发明,使用帆船航行,他们其他的文明交流与贸易。0型晚期工业革命,出现政治和社会权利的思想,许多现代国家的成形,包括电子时代、原子时代、信息革命。

现在这个世界的华夏,若是除去吴笛这个因素,整体上便已经达到了0.9型文明的层次,正在大步向一型文明迈进。一型早期文明的标志便是:太空电梯,海上城市,行星社会,行星际旅行,控制自然灾害。疾病与天气。月球基地,空天飞机。轨道旅游业,太空军事。工业和空间太阳能。实现可控核聚变,利用核能等离子体推进系统的宇宙飞船……

当然,有的时候因为科技树会点歪了的缘故,尤其是有吴笛这个因素,便使得华夏的超级计算机,已经完全超越了一型早期文明的层次,而像代替人类劳动的高智能仿生机器人,也应该是一型中期文明才能够拥有的技术,可现在却马上要开始实用化了。

吴迪仔细地听了这位科学家对文明等级的划分后。自然产生了一种心驰神往的感觉,事实上,他觉得科技发展到一型晚期的话,那已经很了不起了,虽说那仅仅意味着人类能够完全开发太阳系,这就是所谓行星际的殖民。

而要达到二型文明,那又是一个极大的门槛,起码得要能够开发出更高的能量使用方式,比如说使用反物质。而反重力技术等也得完全开发出来,能够运用超光速的曲率航行、空间折跃、建立星门、虫洞什么的。

吴迪毫不怀疑,人类能够在未来达到这样的高度。

就在吴迪对这位科学家的解惑而表示自己的感谢时,却听到不远处一阵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不要蛊惑我了。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加入什么意识网络的,那就是在洗脑!我认为人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这也是作为人类最大的自由。而我,绝不要失去自由!”这位名叫周文凡的科学家。对另外一名叫做黄日方的科学家没好气地说道。

原来周文凡在研究时遇到了瓶颈,非常苦恼。而黄日方便建议他接入意识网络,借用一下不少加入意识网络中其他优秀科学家的思维与知识,来解决瓶颈。

然而这却让周文凡十分愤怒,他当然知道那些加入意识网络后的科学家们,在科研方面的成果是多么丰硕,毕竟每个人在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的同时,还能运用其他科学家的思维与知识,这样一番整合,自然能够迅速解决问题。

但周文凡却固执地认为,这就是一种洗脑的方式,毕竟在他看来,那些接入了意识网络中的科学家,已经不愿意再从意识网络中退出来了,还异口同声地夸赞意识网络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甚至有比较极端的科学家还建议,强制性地推广意识网络。

毕竟只要接入意识网络中的人越多,思维的多样性就越丰富,科学家们便能利用这样的思维,也即是说,意识网络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集体的力量”。

吴迪走了过去,说实在的,他非常讨厌别人诋毁意识网络,毕竟这是妹妹的心血,而意识网络对人类发展的帮助,显然是无可辩驳的,至于洗脑不洗脑的问题,那简直可笑,如果说他的“鸡鸭死”绝对命令的异能是可以给人洗脑的话,那还确实是事实,毕竟他已经控制了所有华夏领导阶层的人,但意识网络绝对没有任何洗脑的作用。

吴迪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家妹妹是多么希望人类能够个性发展,越是有创造性越好,而接下来当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解放出来,并且每个人都能保证生存必需品之后,人类本身的选择权将会得到最大的尊重,也即是说,你喜欢做什么,就可以去做什么,哪怕你玩一辈子的游戏都行。

但是,娱乐之所以是娱乐,那是相对于劳动而言的,不排除有人可以醉生梦死地享受一辈子(第二世界完全可以满足一切享受),但更多的人,在娱乐、享受、物质已经能够随时满足的时候,它们自然就变得廉价起来了,到了那个时候,有追求有抱负的人,反而会自动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人类这个群体,也将脱离低级的生物性,变成真正的高级物种。

“你真的知道什么叫洗脑吗?”吴迪对周文凡说道。

周文凡看到吴迪时,顿时低下头,神情较为恭敬,他知道对方那让人仰望的身份,事实上,他比较纳闷的是,为什么那些加入了意识网络的科学家,对吴迪反而不卑不亢。

原因很简单,当个人加入意识网络后,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我,即是人类”的感觉,既然大家都是人类,那又有何高低贵贱之分?作为人类,理所应当互相理解、互相关爱,一起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既然你不说,那我就告诉你吧。洗脑的本质含义就是用一切手段反复地将符合自己利益的错误虚假的认识与思想去灌输给他人,使其信以为真,同时又极力阻止其接受各种其它不同的信息。而区分是否洗脑的关键不是灌输这个过程,而是看灌输的这种认识与思想是否符合事实真相和科学,灌输的认识与思想不符合事实真相和科学则为洗脑。”这是吴迪临时从意识网络中一位社会科学家那儿“借”来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六章 人造末日

“你可以问问其他科学家,他们是不是在意识网络中被灌输不符合事实真相和科学的东西了,事实上,意识网络只是一个整合人类智慧的工具,它能够让个人运用集体的力量。”吴迪用十分平和的语气说道。

黄日方也帮腔道:“首长说得很有道理,其实我一开始也觉得意识网络是一个同化人的工具,但后来才发现,我把它想得太坏了,它对人类的帮助,实在太大了。”

两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可惜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固执,周文凡虽然表面上表示了认同,可在心底,依旧对这个意识网络非常排斥。

这让吴迪十分不解,但他却绝不会强迫周文凡加入这个意识网络。

吴迪回到妹妹的家中时,便将今天在“科学边界”的所见所闻告诉了妹妹,包括华夏最新科技的进展,以及诸如周文凡对意识网络这种有偏见的科学家的存在等等。

“妹妹啊,我实在搞不清楚,为什么有人会拒绝意识网络这么美好的东西呢?它存在的意义,实在太大了啊。”吴迪向自家妹妹询问道。

这个时候,吴迪正惬意地枕在自家妹妹的大腿上,脑袋贴在妹妹的腹部,他感觉自己的鼻尖完全被妹妹那美好的气息包裹着,这让他由衷地感觉幸福。

“这个世上有这么多的人,自然有那些比较特殊的,有人天生对集体有排斥感,对自己的隐私看得极重,当然便不愿意加入意识网络。”吴笛低头瞥了他一眼,然后依然兴致勃勃地在看美食节目。

“那我们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呢?反正只要我们解决了欧美,所获得的存在之力,就足够制作足量的‘意识网络戒指’来给分发给所有的华夏人了。”吴迪的语气中带着一种威严与霸气。他确实越来越有首长风范了。

毕竟吴笛作为一个女孩,对发号施令什么的一点都不感兴趣,她现在正专注于建设第二世界之中,而她也相信,吴迪能够很好地完成她的意志。

“没有必要,我希望给予所有华夏人更大的选择权。人人都可以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反正接下来的科技突破,已经能够保证所有华夏人生存权了。在这之后,华夏唯一的目标,就是发展科学,以后的华夏社会,应该是一个科学至上的社会。”吴笛诉说着自己对未来社会的期望,而吴迪则会无条件地去完成这一期望。

“其实,如果要推广意识网络的话。强制推广是最愚蠢的,反倒是可以将加入意识网络当成一种奖励,到时候反而所有人都会趋之若鹜了。”吴笛淡笑地说道。

“妹妹对人性的研究,已经达到很高深的地步了嘛。”吴迪称赞了一句,至于如何才能获得奖励,那当然是对人类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人。

吴迪在这一瞬间,已经想好了,其实不加入意识网络的人类。也有他们的作用,就好比在妹妹开发的那个《星际争霸》的游戏中。星灵种族之中,也有黑暗圣堂武士这种拒绝接入星灵链结的存在,他们强调独立意识的发展,但他们也属于星灵。

实际上,意识网络与星灵链结又有所区别,后者完全就抹杀了独立意识。而意识网络则保留了个人独立意识的同时,又可以借用集体的力量。

那些不加入意识网络中的人类,完全可以充当人类群体的扩张者,毕竟原始的生物性,使得他们充满了侵略性。而欺诈也应当是人类的一个重要技能,在面对其他敌人时。

总而言之,正如妹妹所希望的那样,未来的社会应该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但更加鼓励更多的人去发展科学,那才是一切生产力的根源。

在国际形势方面,华夏强大的陆军已经完全击溃了失去联合舰队的欧盟与美利坚,此时整个欧盟与美利坚,都笼罩在一片失败的阴云之中,而鲁伯特与迈克尔这两位最高领导人,更是黯然下台。

不过欧美人民似乎还抱着一丝天真的幻想,认为华夏不会对他们怎么样,毕竟现在可是现代社会了,人权高于一切……

可惜,他们不知道,华夏的幕后掌控者吴迪,是个大华夏主义者,大东方世界主义者,他从来不将东方黄种人以外的人当人看。

所以,一场末日般的景象,在除了东方世界以外的所有地方发生了。

原欧盟执委会主席鲁伯特,发动侵华战争的主要推动者,他正在一家酒吧中喝着闷酒,虽然他已经下台,但却依然关注着国际形势的发展。

酒吧中的电视中也在放在一个国际形势评论的节目,这是现场直播,受邀嘉宾们正在侃侃而谈:“事实上,我们无需担心华夏对欧盟进行激烈地报复,这么多年以来,华夏一直仅仅满足于在东方世界称王称霸,可见他们对……”

酒吧中的人也在议论纷纷——

“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看来华夏人确实不是什么报复心强的种族。”

“我们只是暂时失败了而已,今日华夏给予我们的耻辱,他日定当百倍奉还!”

“没错,华夏竟然卑鄙地使用了生化武器,这简直……简直是……那是什么?!”

这位还在谴责华夏使用生化武器的人,却看到电视中正在侃侃而谈的嘉宾,忽然脸上的神情变得诡异起来,然后他一下子咬在了主持人的脖子!

鲁伯特本来也在暗中嗤笑华夏的上层的优柔,他一直打心底认为,只有死了的华夏人才是好华夏人,他希望白人能够真正掌控全世界,因为他认为白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种族,而华夏人,都是黄皮猴子而已。

可在看到电视中的嘉宾,发生了像上次联合舰队的军人身上发生的事情时,他正握着的杯子,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而就在他发愣的时候,旁边三、四个已经变成了丧尸的人,扑了上来……一时间血肉横飞,一个优秀的领导人,竟然瞬间被撕成了碎片,成了丧尸的腹中之食。(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七章 救世主?

这样的景象,发生在了许多地方,而且这种病毒爆发,可与《生化危机》这种仅仅发生在一个城市的不同,它是瞬间爆发,尤其是那些掌握着核弹的领导人,几乎个个都没有逃过这么一劫。

“天呐,这是世界末日么?”那个叫做约翰的白人,侥幸没有在第一次病毒爆发中变成丧尸,他躲在了家中,透过窗户看外面大街上的景象,简直是触目惊心!

约翰其实也看过各种各样的丧尸类电影,在他的印象中,丧尸应该是那种行走缓慢的东西,可大街上的那些丧尸,就像疯狗一样!

约翰看到一辆白人开着的汽车正在疯狂地逃离,可那些丧尸的速度竟然不比汽车要慢,他眼睁睁地看着那辆汽车,被丧尸海给淹没掉……

而就在这个时候,约翰家的大门被“砰”得一下打开了,他惊恐地发现,为首的丧尸,手中竟然拿着枪械!

卧槽,还有会用枪的丧尸么,这真的是丧尸么……他在被撕成血肉碎片时,这样想道。在死之前,他还听到,这群疑似丧尸们正在高喊:“莉莉女神万岁,世界属于莉莉女神!”

与其说这些人是丧尸,还不如说他们已经成了莉莉女神教的狂信徒,他们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莉莉女神,所以,他们获得了超凡的力量,杀的幸存者越多,他们的力量会越强。

吴迪面带微笑地看着这世界末日般的景象,他随着华夏的科研团队与军队,来到了这样一个末日般的世界,科研团队将会捕获一些丧尸来研究一番它的病变原理,这应该可以增加华夏人的寿命。

要知道,丧尸可是一种身体素质极强的生物。若人类有丧尸的身体素质。并且保持理智的话,那显然人类就不仅仅是“有思想的芦苇”了。

除了科研团队以外,军队来这儿则是为了接收西方世界的所有财富与科技,包括大量的武器装备与核弹等,它们将会成为华夏人,不。是地球人共有的财富。

在彻底灭绝欧美两国之后,华夏政府显然也将不复存在,世界政府、地球政府才是未来政府的名称。

吴迪行走在丧尸遍布的大街上,那些丧尸连看都不看吴迪一眼,显然吴迪不在它们的狩猎范围之内。这种定向的丧尸病毒,实在是种族灭绝的利器。

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谁能想象,这才仅仅过了几天而已,欧美两国起码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变成了丧尸。

吴迪觉得这个时候。应该请那些华夏的导演过来,将这种场景拍成真正残酷的丧尸片,毕竟所有的镜头都显得非常血腥刺激。

在一个地区完全丧尸化时,天空中将会飞来一只“利维坦”,没错,这正是《星际争霸2》中的“虫族母舰”,只不过现在它还无法进行空间折跃,而随着整个世界科技的发展。当生物科技与机械科技齐头并进之时,利维坦将会成为真正的利维坦。

现在的利维坦。就是用来处理掉那些游荡的丧尸的,他们都将成为供给利维坦的养分。

吴迪能够感觉到,存在之力正在飞速地增长,除了莉莉女神教的因素以外,他还明白了,原来消灭智慧生命。便能获得他们的存在之力……

“果然,毁灭这才是获得存在之力最快的方法啊,不过这却是一次性地掠夺。而运用宗教、书籍等来获得存在之力,则是可持续性的。”吴迪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不过在知道毁灭智慧生命也能获得大量的存在之力后。他忽然觉得“为了妹妹,毁灭世界”什么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吴迪想了想,又觉得,以后可以这样,先培育智慧生命,然后再去收割——他显然已经在心底将某些智慧生命当作羔羊来对待了。

晚上的时候,吴迪正在“科学边界”的基地之中,现在华夏已经能够开发出红警中的那些基地车了,只不过这些基地车仅仅只可以展开成基地,还没法进行自动建造建筑物,当然,它现在作为一个移动实验室还是非常合格的。

吴迪正在告诉自家妹妹,通过消灭智慧生物来获得存在之力的办法,他觉得这个办法相当可行,毕竟宇宙这么大,肯定是有外星智慧生命的,到时候它们都会成为人类奴役的对象,还有,除了本方宇宙以外,还有其他的三维宇宙,比如说吴笛穿越之前所在的那个世界……

“首长,在这个地区发现了可疑人物。”一位工作人员来向吴迪汇报。

吴迪暂时停止了心灵对话,来到了那个极大的监视屏幕之前,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共二十个人,全是黄种人,其中有些人的打扮倒还正常,但另外一些人,就像是在cosplay一样,有穿着盔甲的,有拿着弓箭的,还有道士打扮的……

为什么有一股莫名的即视感?吴迪摩挲着下颚,然后在心底却响起了妹妹的声音:“错不了,那里发生了空间波动,你应该知道那些人是什么。”

“难道是你那部《无限世界》中所写的轮回小队成员?原来真的有主神啊!?”吴迪的语气又惊又喜,最近他很多时候都与那些“科学边界”的成员混在一起,对主神这玩意也有了一些猜测,不同的主神有不同的用处,像某些喜欢搜集科技、剧情物品的主神,估计就是某种高等文明制造出来,开阔自己的视野用的,毕竟科技发展到高处,分支实在太多了,说不定从其他世界获得的科技什么的,对自己的发展有用呢?

吴迪一点都不担心轮回成员的超凡能力,因为那些超凡能力在自家妹妹面前,简直就是大补品,在这个世界,反而是那种走科技路线的轮回小队成员更有威胁。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突然出现这些人?”吴迪有些不解道。

“也许是因为你做得太过分了,‘主神’派人家来当救世主。”吴笛调侃了一句。

“是嘛……我觉得这倒是一个好机会。”吴迪的眼中,“V”字型的印记闪烁着红光。(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八章 安静的世界

黑夜,在空阔的大街上,周围是各种各样的欧式建筑,而大街上竟然只有这二十个人,有几个资深者已经醒了过来,而其他十几个新人则横七竖八地趴着。

耿春秋在朦朦胧胧之间便听到:“《血族之皇》是我所在的那个世界拍的一部有关血族的电影,主人公艾伦.道奇是一位半人半血族的存在……最终的反派是华夏的一个武者林风……一部经典的西方血族对战东方武者的电影……”

这段莫名其妙的讲解,让耿春秋心中有了一种不妙的感觉,他可以保证,他没有在自己的电脑上接到什么“你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这个经典的讯息,他睁开了眼睛,然后坐了起来。

然后,耿春秋就看到自己坐在一个外国城市的大街上,旁边或站着或坐着一大圈不认识的男男女女,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从年龄与服装中判断,有学生,有军人,有建筑工,有职业女性……但他们此时都围在一个俊美的男人身边,听着他讲解一部血族电影的具体详情。

耿春秋现在几乎已经可以确认,他莫名其妙地被拉到了这个疑似无限流小说的世界中来了,他看到正在讲解的那个男人,耳朵是尖尖的,看样子分明兑换了传说中的精灵血统。

而更加诡异的是,这个明明是外国某大城市市中心的地方,街上却一个人都没有,安静得可怕,周遭的一些店铺,显得有些杂乱,这一切似乎都昭示着这里曾发生过什么。毕竟哪怕是晚上,也不可能如此静谧吧?

“……现在才醒?看上去你是这次来的人中素质最差的一个。”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

耿春秋很少锻炼身体。是个全职网络写手,日更万字,自然身体素质最差。

然后他便看到一个叼着烟的脸上有几道伤疤的年轻人,正向他伸出手,淡淡道:“……总之,欢迎来到这个充满了危险与死亡的无限空间。新来的菜鸟,祝愿你能够获得久一些。”

“张杰?”耿春秋也伸出手,与对方握在一起,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

“噗……哈哈,看来你也看过Z大的《无限恐怖》?我的名字其实叫王自强。”刚刚在装酷的年轻人,顿时得意地笑了起来,“你看我这个cos怎么样?”

耿春秋翻了翻白眼,忍不住说道:“这年头还有没看过《无限恐怖》的么?”

“当然有,毕竟这个无限空间中的人。来自多个平行世界,像有的世界就没有什么《无限恐怖》。”王自强回答道。

耿春秋点了点头,又道:“看来这个什么《血族之皇》就不是我们那个世界拍出来的电影咯?总觉得我这样连剧情什么的都完全不清楚的新人死定了呢。”

“别这么说,要乐观一点嘛,其实就算是死了,好歹也是真正来过一次无限空间的,那也死而无憾了啊。”王自强一副非常淡然的样子,他其实对生死什么的。是无所谓的。

耿春秋很快便接到了任务,原来主线任务是在这个世界存活三十天。电影的剧情正进行到了东方武者大肆进攻西方的时段,而他们被主神设定的身份,则是投靠了西方势力的东方人,武者们会见一个杀一个……而轮回小队成员们,杀死一个后天武者将获得五百点奖励点,杀死一个先天武者。将获得五千点奖励点。

“先天武者基本上不用考虑了,可能我们资深者要一起上,才能干掉。”那位精灵血统的资深者审时度势地说道。

“有些不对……感觉这部电影,无论怎么算,也没法达到二十人的难度。难道主神又改变了难度?”一位穿着圣斗士盔甲,疑似小队队长的人说道。

“走一步算一步吧,我们首先可以去找艾伦.道奇这位主角,有主角光环罩着,活下来问题应该不大,然后我们就可以去探索一下支线剧情了,要知道,这个电影世界华夏的那些武学,肯定可以在无限空间卖个好价钱。”精灵血统的资深者说道。

就在这两位资深者交谈的时候,耿春秋却在骂骂咧咧的,他不爽道:“我可是个民族主义者,最讨厌黄皮白心的香蕉人了,这狗日的无限空间竟然把我设定成‘汉奸’,真是……”

“闭嘴!为了活下去,就算是当汉奸又怎样?而且,什么汉不汉的,在我那个世界,压根就没什么汉人,而是秦人。”那个一身道士打扮的资深者,很不屑地说道。他那个世界秦朝出了十几个皇帝,统治了中国几百年,却连汉朝都没有。

“反正是电影世界,你当这里面的人都是npc就行了,有什么好纠结的?”王自强大概觉得耿春秋和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对这位老乡也颇多照顾。

耿春秋还是闭嘴了,他觉得自己确实应该乐观一些,至少这个队伍,不是什么养肉猪的队伍。

当结界消失之后,依然有一些不信什么无限空间的新人,直接拿着资深者留下的黄金与枪械离开了,而耿春秋则识趣地跟着这些资深者,毕竟他连剧情都一点也不清楚,独自离开估计是死路一条,他也大概清楚了这个电影世界中的武学水准,显然不是拿枪就能搞死武者的,最关键的是,武者也会用现代武器!

一行几人小心翼翼地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耿春秋愈发觉得不对,他作为一个写手,其实还是有点推理能力的,他忍不住说道:“你们不觉得奇怪么,按理来说,我们来到这个电影世界,总应该有一些剧情人物来引导我们进入剧情吧,而且这显然是一座外国大城市的市中心,就算是晚上,也不该这么安静。”

几位资深者与跟着资深者的新人们也已经感觉不对了,当他们来到一家豪华的宾馆时,发现这宾馆中的灯虽然亮着,却连一个服务员都没有,而空气中,则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九章 谜团重重

“莫非是电影中的那些血族作的孽,好像一般血族都是将人类当成食物的吧?”耿春秋忍不住推测道。

结果那个精灵美男,却淡淡道:“在一般的设定中,血族自然是吸血鬼这种邪恶的生物,但是在这一部电影中,血族却是外国民众的守护神,类似你们那个世界超级英雄这样的设定,而华夏的武者则是邪恶的存在,所以造成现在这个状况的,肯定不可能是什么血族。”

“我就是因为喜欢这《血族之皇》中的血族,所以才兑换了血族的血统。华夏武者,一群好斗嗜杀之徒,现在这种诡异的情况,肯定是华夏武者造成的。”一个一直沉默寡言的资深者,也忍不住说了一句,他的名字叫做刘天山,虽然也是华人,可却从小在国外长大,乃是典型的黄皮白心的香蕉人。

而耿春秋听到这部电影,竟然这么黑华夏,心头又是一阵不爽,虽然这是一个电影世界,但他依然下意识将自己当成了华夏人。至于那个兑换了血族血统的资深者,也让耿春秋十分鄙夷,真是数典忘祖。

就在这几位资深者与新人都摸不着头脑时,毕竟从进入世界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遇到,更别说危险了,这种状况实在是太诡异了……

而其他的几个新人,却已经被华夏的特种部队直接绑架了。

吴迪正在饶有兴致地看着审讯高手们套取这些人的信息,而请来的催眠大师,更是将他们的老底都掏空了。

与此同时,吴迪也没有放松对其他资深者与新人们的监视,他与华夏整个科学边界的成员,都对那个“无限空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诸多科研人员都表示,希望能够俘获那个无限空间,然后对它进行深入研究。

吴迪将这些信息全都告诉了妹妹吴笛,却有些感叹地说道:“没想到我们这个世界,竟然是一个名叫《血族之皇》的电影世界,难不成我们都是电影中的角色么?”

吴笛对此也颇为惊讶。最关键的是,这部电影,还不是她原来那个世界的电影,而是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电影。

“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呢?对那些人来说,这只是个电影世界,但对我们来说,这却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世界干涉理论,也许一个作家写出来的小说。一个导演拍出来的电影,都会自动演化成一个完善的世界。等到我们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到足以跨越位面的程度,也许我们便可以征服那个拍摄了《血族之皇》的世界了。”吴笛这样回答道。

吴迪听到妹妹的话后,心中那种莫名的郁闷感自然消退了,毕竟任谁听说自己是电影中的人物,都会觉得自己的命运似乎被另外一个拍摄这部电影的导演掌控着。但是妹妹的这一席话却解开了吴迪的心结,对他来说,这就是一个真正的世界。只要有妹妹在。哪里都是真实的世界。

而他通过这些无限空间的新人套出来的情报中,也有这部电影的具体情节。但他却发现,这实际上就是一部外国电影,华夏仅仅出场了诸多武者,其中包括了自己的奶奶何秀,而其余有关华夏的历史、政治体制什么的,都没有提及。果然如妹妹所说的那样,电影以外的世界,完全是自动演化出来的……

不过,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这部《血族之皇》电影的剧情。已经完全被兄妹俩玩坏了,华夏的武者全都没了内功,而外国的那些血族、狼人什么的,更是变成了力气大点的普通人……

现在的西方世界,已经完全支离破碎,大批地方都已经荒无人烟,等待着华夏人去将这些无主之地据为己有。

“嗯?这个原电影的主角艾伦.道奇还是挺有气运的嘛,居然在丧尸潮中活下来了?”吴迪正端着一杯咖啡,目不转睛地盯着纳米机器人传回来的影像,也不知是不是无限空间在作怪,他发现这群轮回小队的成员,竟然与这位主角相遇了。

这个时候,艾伦.道奇正在所有轮回小队成员面前哭诉着,他似乎完全被末日景象弄得崩溃了:“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所有在一瞬间都变成了丧尸,那些没有变成丧尸的,则被丧尸们撕成了碎片……”

艾伦.道奇在电影中的身份设定,是一个不怎么关心国家大事的普通人,待到华夏武者杀得西方血族闻风丧胆的时候,这位主角才开始发威,这种欲扬先抑的商业手法,显然是导演取悦观众的利器。

可这就造成了,艾伦并不太清楚,弄出丧尸的是华夏这个国家。而吴迪纯粹是将西方世界当成了他玩现实中《瘟疫公司》这个游戏的场所,看到成千上万的人变成丧尸,然后丧尸再被利维坦吞噬,感受着存在之力的急剧增长,他感觉很过瘾,反正死的都不是华夏人。

耿春秋与几个资深者面面相觑,他忍不住吐槽道:“你们确定这是《血族之皇》的电影世界?而不是类似《生化危机》、《僵尸崛起》之类的丧尸电影,话说血族之皇被丧尸潮弄得这么狼狈,到底是闹哪样啊?”

刘天山这位拥有血族血统的资深者,则皱着眉头,虽然这个艾伦.道奇,长得几乎与电影中的那位扮演者一模一样,已经可以确认他的确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但是他身上却没有一丝血族的血统,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刘天山将这个信息告诉了所有资深者,这些资深者眉头都皱了起来,那位穿着圣斗士盔甲的队长,这时有些郁闷道:“都说轮回小队一定需要智者,可我们团队却没有什么智者,完全搞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血族大战武者的电影,会变成丧尸片……”

这个时候,众人又接到了一个支线任务——保护主角艾伦.道奇,帮助主角杀死反派boss林风。(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章 各种猜测

“按照电影的剧情,华夏的反派boss林风,现在应该跑到这欧洲的土地上来肆虐了,可现在这里却人烟稀少,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找到林风,然后完成这个支线任务?”这个名叫沈皓然的精灵美男,有些无奈地说道。

耿春秋忍不住问道:“请问这个林风,到底在电影中是什么人啊?”

沈皓然倒也一点都不藏私,他知道轮回小队的成员都来自各个平行世界,这次他们来到了这个自己那个世界拍摄的电影的世界,说不定下次就会去其他平行世界电影位面,到时候就要看其他成员了。

“这部电影并没有涉及华夏那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剧情全都发生在欧洲,而林风根据电影中的设定,是武者侵略欧洲名义上的头领,此人的性格便是极度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认为弱者没有资格生存,强者能够天经地义地支配弱者。”沈皓然回答道。

然后沈皓然又仔细说了林风出场的剧情,死在此人手下的血族以及无辜的人民不计其数,林风还想要坑杀四十万白人,结果被主角艾伦.道奇阻止……

耿春秋听了之后,不知为何,觉得这个林风与《斩.赤红之瞳》中的艾斯德斯性格上有些类似。

这种性格的人让耿春秋觉得很麻烦,要说艾斯德斯还好,对待敌人极为残忍,但对待自己的部下和百姓却很宽厚,可这个林风,似乎对自己人态度也好不到哪去,没事喜欢杀弱者当杀鸡玩。

耿春秋认为林风这个角色,就是那个写《血族之皇》的编剧故意黑华夏武者的,怎么邪恶就怎么刻画这个人物。

他大概也弄清楚了这个外国导演为何要拍这部电影。原来在沈皓然那个世界,“中国威胁论”“黄祸论”同样在欧美大行其道,而中国功夫在电影中又很受西方人的欢迎,于是这位导演一眼相中了这部“中西结合”的《血族之皇》的剧本,而血族之皇吊打华夏武者显然也戳中了这位导演的G点。

当然,由于在沈皓然那个世界。中国也是崛起中的大国,就算是黑中国,那也不能明目张胆地黑,于是电影全然不提华夏本国的状况,而华夏武者侵略西方,全都是因为华夏武者本来就是邪恶的家伙,来自独裁国家的邪恶武者——这是影片中对华夏武者的定义,而我们自由民主世界的善良血族,会将这些侵略者赶出欧洲。

“我很疑惑。既然刚刚这位艾伦.道奇说这是丧尸横行的世界,那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连个丧尸的影子都没看到?”耿春秋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他总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变故,导致电影剧情完全崩坏得不成样子了。

都说主神会更改难度,可也不能将一部“血族对抗武者”的电影变成丧尸片吧?最关键的是,丧尸都去哪儿了?

由于轮回小队说话都是窃窃私语的,所以艾伦.道奇对此一点都不清楚,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是这个电影世界中的主角。毕竟他身上的血族力量,早就被某个造成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吸收掉了。他只是一个运气不错的普通人,侥幸躲过了丧尸潮。

但话又说回来,能躲过这种几乎身边都有人突变成丧尸的末日性灾难,足见这个艾伦.道奇身上气运值很高,否则他早就成了丧尸们的嘴下亡魂。

“也许现在因为是晚上,所以丧尸都没有出来?”那位cos“张杰”的刀疤脸王自强猜测道。反正轮回小队里没有一个智者,那大家不如聚起来头脑风暴一下,说不定有人脑洞大开能够找到这个电影世界中的真相。

“噗……莫非血族变成丧尸血族后,连夜出昼伏的习惯都改变了?”耿春秋笑着吐槽了一句。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他觉得这个什么“无限空间”的主神似乎比《无限恐怖》小说中的主神要仁慈得多。这么长时间了大家一点危险都没有遇到,仅仅让众人对这个电影世界疑惑不解,简直成了一个推理小说的世界。

而耿春秋也发现了,他所在的这个轮回小队,其实是那种比较平庸的,没有什么科学家、杀手、神经病、疯子、学霸、病娇、中二病之类的队员,包括他在内,反而都是普通人,包括职员、保安、宅男等,团队成员之间虽说没有什么团队友情,但至少不会背后互相捅刀子。

耿春秋虽然是写YY小说出身的,但也不至于认为自己真成了什么主角人物,他曾一度悲哀地认为他是那种小说中那些炮灰型龙套人物,可没想到现在活得好好的。

“你这个猜测太离谱了,且不说血族被丧尸咬了之后会不会变成丧尸血族,但关键是,除了血族之外,还有其他普通人的,可到现在,我们也就遇到一个电影中的主角,连一些主要配角、女主角都完全不见踪影了……”沈皓然愈发觉得这个电影世界到处都是谜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那位穿着圣斗士盔甲的队长,原本的职业是个退伍军人,名字叫做江防,与耿春秋等人并不来自同一个平行世界,但他那个平行世界也有《圣斗士星矢》这部漫画,可创作这部漫画的人,却是一个中国人,此人不仅仅弄出了《圣斗士星矢》,还把什么《海贼王》、《死神》、《灌篮高手》、《名侦探柯南》等等全都搞出来了,他一个人拯救了中国的漫画产业,被人尊称为“漫画之神”。

江防进入“无限空间”中,见识大增,私下里猜测这位“漫画之神”怕是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人,然后将其他世界这些经典的漫画全都弄出来了。

此时江防见到时间已经是半夜了,觉得大家能够找到原电影的主角已经很幸运了,他其实对完成什么支线任务并不热衷,反正惩罚并不是直接抹杀,所以他干脆提议道:“时间不早了,难得我们遇到这么一个看起来并不怎么危险的世界,不如先休息一下,明天再说吧。”(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一章 人道天堂

江防的提议得到了跟着资深者们的新人们的赞同,他们还没有经过身体上的强化,骤然遇到这种来到电影世界的事情,早已心力憔悴,如今看起来似乎确实没有什么危险,不如先睡觉再说,反正主线任务只是在这个世界存活三十天而已。

而其他几个资深者毕竟没有那种一心想要刷分的人,也觉得现在这个世界太过诡异,必须要步步为营才行。

耿春秋睡在这个自己以前从来没有睡过的总统套房之中,虽然宾馆中已经没有电和水,但是这张床依然让耿春秋觉得颇为舒适,他现在依然还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自己虽然经常写穿越YY小说,可从来没想过自己真的穿越了啊……而且还来到无限流世界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无限流世界应该是对穿越者最不友好的世界了,毕竟大家都是穿越者,谁知道自己是主角还是龙套,像那种整个世界只有一个穿越者的世界,那主角是谁还用问吗?

耿春秋一直是有自知之明的,别看他能够将自己小说中的主角写得各种牛叉犀利,可真让他到自己小说中变成那位主角,那他如果没有作者赐予的主角光环的话,肯定完蛋了。

在迷迷糊糊之中,他进入了梦乡。

吴迪这个时候望着这一群毫无危机感的轮回小队成员们,不由有些无语,这些人还真是敢睡啊,连一个守夜的人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们以前怎么活下来的。不如明天代替主神好好地戏弄他们一番吧……

而这个时候,原电影中的“反派大BOSS”的林风已经被喊到了吴迪面前。

吴迪上下打量着这位昔日的武者,他穿着一身极为先进的纳米单兵作战服,腰间有两把高斯手枪。而现在他是陆军部中“雪豹”特种部队的队长,已经中了吴迪的“鸡鸭死”,直接听命于吴迪,他见到吴迪时,向吴迪恭敬地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说道:“首长。请问有何指示?”

吴迪因为完全拥有自家妹妹的记忆,当然知道,这个林风还是武者的时候,曾经挑衅过自家妹妹,结果被妹妹几鞭子虐了个体无完肤,之前林风还是运营《荣耀》的神秘公司的负责人,可以说他在武者之中,确实有着重要的地位。

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是这个电影世界中重要的反派boss,而他吴迪。居然连电影中的龙套都没混上,可现在,这位反派boss却成了他的鹰犬爪牙。

他现在终于更加透彻地明白了之前妹妹说的话的含义,虽然这确实好像是电影衍生出来的世界,但显然这个世界早就已经在外力的作用下脱离了原本剧情的发展,现在真正掌控着世界的,是他和妹妹!

“确实有些事情要找你。”吴迪脸上浮现出了微笑。

就在吴迪在欧美玩现实版的《瘟疫公司》时,华夏所掌控的东方世界。则在吴笛的意志下,进行着又一场将人类从繁重重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变革。

原本华夏底层的农民与工人。现在已经全部被高智能机器人代替了,人类开始从剥削人类本身,变成了剥削智能机器人。

这些本来生活十分贫困的农民与工人,现在在生存问题上,已经得到了解决。

在这样的情况下,底层人民现在正处于一个迷茫期。毕竟现在就算不劳动,似乎也完全有国家在保证你的生存权,有一些之前因为生存问题被迫去劳动的人,现在则选择去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了,比如说绘画、写作、音乐、科研等等。

而在第二世界之中。则开启了各种各样的教育场所,比如说,原本那些喜欢绘画,却并没有机会去学习绘画的底层人民,现在却可以免费去学习这些基础,而又因为这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在学习上,就会显得非常自觉,效果也极为不错。

还有一些底层人民,本来凭借他们的资质,是可以投身到科学中去的,可之前却因为要赚钱养家糊口而无法走上科学的道路,但现在,已经没有后顾之忧的他们,却能够真正投身于科学中去,为整个人类的发展做贡献。

总而言之,之前因为生存问题,而无法完全发挥自己潜能的人类,都纷纷从原本繁重重复无聊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去了可以真正释放自己潜能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华夏的科学、文化、艺术,注定会变得难以想象的繁荣,因为这些具有创造力的事物,将会全民进行。那些无聊的体力、脑力劳动,将会完全交给智能机器人。

当然,有那些从繁重重复无聊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后,积极投身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之中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人类,自然也有失去了方向,过得浑浑噩噩的人类。

这个时候,莉莉女神教已经在华夏国内扎根,有一些失去方向的人类,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投身于这个能够给予他们信仰的宗教之中,他们在膜拜“莉莉女神”的同时,终于感觉自己的人生还是很有意义的。

莉莉女神其实就是吴笛,信徒的增加,意味着可持续性的存在之力也在增加,然后这些存在之力将会反哺人类社会的发展,毫无疑问,这个莉莉女神教反而是非常有意义的宗教,它也能够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

还有一些浑浑噩噩的人,则选择在第二世界的各种游戏中消磨自己的人生,他们觉得反正自己可以没有生存压力地活一辈子了,那不如打一辈子的游戏。

他们一开始对自己的这种行为很有负罪感,毕竟现在不要工作就能从国家那儿拿到必需的生活品,甚至还住进了国家免费提供的房子,身边那些觉悟高的人,都纷纷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然后用更加高级的智力劳动为社会发展做贡献,可他们,却“堕落”在虚拟游戏之中。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却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国家尊重他们选择玩虚拟游戏的权利,其实他们玩游戏也是在为国家做贡献,因为吴笛可以通过第二世界来利用这些游戏迷们空闲的大脑来帮助科学家们进行计算。

所以说,玩游戏也能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国家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

这个世界的华夏,将会成为——人道天堂。(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二章 《汉朝正史》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华夏整个国家的文化发展,也已经开始空前繁荣起来,毕竟大家都已经没有了生存之忧,许多原本喜欢看小说、动漫、电影的人,则愈发喜欢享受这样的文化产品。

原本那些就对文化领域有兴趣的底层人民,从体力劳动解放出来并在经历第二世界中的系统教育后,也投身到这个自己喜欢的领域中去,为大家创造出更丰富的文化产品。

吴笛自己的作品当然也获得了更多的读者,毕竟在过去,网络小说倒也罢了,底层人民可没有那个闲心去阅读她的作品,尤其是她写的那些巨著。

但现在,许多底层人民在提升了自己的综合素质之后,自然也提高了自己的审美水准,吴笛的《文明》、《神话》系列自然让他们为这样宏大严谨的设定叹为观止。

当然,这些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身临其境”式的阅读,这种阅读方式,是将《文明》、《神话》这种巨著的魅力展现得最淋漓尽致的方式。

在《神话》系列第二部小说发布之后没多久,吴笛的《汉朝正史》这样一部西汉、东汉的设定集也完全抛了出来,在文坛自然再一次掀起了极大的波澜,许多对历史感兴趣的作家们,纷纷赞叹,这个《汉朝正史》比《三国正史》还要宏大,其中所包含的《汉赋》,在文学价值上,更是难以估量的!

汉王朝是个强盛的大一统王朝,与这个世界华夏历史上的各种大一统王朝有相似之处,不少喜欢考据历史的人,都认为吴笛这个汉朝应该介于这个世界华夏历史上的“魏朝”与“新朝”之间,而“汉赋”这种文体,等同于“新赋”。

最关键的是。某些“细节帝”找到了让所有读者都不能辩驳的证据!

这位“细节帝”正是著名历史小说家花泉镜,他一直十分期盼早点看到吴笛笔下的汉朝是什么样子的,因此在《汉朝正史》发布之后,他几乎第一时间便购买了这一整套图书。

花泉镜自然知道在第二世界会有“身临其境”这种阅读方式,他其实也通过这种方式阅读过,其中他尤其为《神话》这个多姿多彩的瑰丽幻想世界而着迷。

不过花泉镜却觉得。这种所谓的“身临其境”式的阅读,实际上是一种纯娱乐的阅读,就像是在看绚丽的特效大片一样,而花泉镜作为一名传统作家,哪怕他很懂得各种商业化的写作技巧,却一直坚持认为,一个作家的作品,要让读者更能够去为之思考,获得一些意义才行。而不是过一过眼瘾就算了。

况且,这种“身临其境”式的阅读,显然更适合吴笛这种丧心病狂的设定党,像一些格局不大的小说,去用这种方式阅读,那就是多此一举。

《汉朝正史》如果用“身临其境”的方式阅读,那自然可以近距离领略大汉的风光,可却剥夺了他思考的时间。

而花泉镜在看到这样厚厚的一套《汉朝正史》时。自然认为这部设定集与《三国正史》一样,需要好好品味咀嚼才行。

金秋时节。花泉镜的宅院中飘散着桂花香,他悠闲地躺在院落中的躺椅上,手中拿着一部文言文版的《汉朝正史》,他正聚精会神地沉浸在这样一部极为严谨宏大的设定集之中,而在一些普通读者看来,文言文版本的正史。纯粹就是吴笛装逼炫耀自己的古文水准,要不然哪里会有人去看文言文版本的……

而花泉镜却独爱这种文言文,他认为这种古文读起来才有味道,才能更深刻地去感受古代的风韵。

从汉高祖看起,他不断地深入。整个人忘我地投入到了西汉这个朝代中去,从吕后专政,到后来的文景之治,一步步发展显然为汉武帝征讨匈奴奠定了基础,卫青、霍去病等等一个个耀眼的将星,让大汉的荣光洒遍了异族之地……

当然,汉武帝刘彻即位的过程中,那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宫廷争斗,亦让花泉镜在心中赞叹,不愧是女作者,宫斗夺嫡的情节,实在是引人入胜,那种逼真的细节,更是让人觉得,这个汉朝似乎本来就存在于历史之中。

汉武帝或许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但作为一个丈夫、父亲,却显得有些不合格,比如说“金屋藏娇”中的那位第一任陈阿娇皇后,却被他废了,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倒因此闻名天下,而他的第二任皇后卫子夫,也在莫须有的巫蛊之祸中自杀,他的太子刘据,同样在这过程中自尽。晚年的汉武帝,显然有些昏聩。

其实汉武帝这个皇帝,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上也有原型,因而让花泉镜并不觉得有多惊艳,他倒是认为,那位在汉高祖驾崩之后掌权的吕后,是个很大的亮点,她几乎只离帝位一步之遥。

在本世界华夏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任何女性达到吕后这样的高度,因而花泉镜认为,正因为作者是吴笛是个女孩,所以才会写出吕后这样的人物,也不知道日后他看到武则天这位真正的女帝,会有多惊讶。

在汉武帝之后,汉朝还有几任较为出色的皇帝,比如说汉宣帝,这位曾遭受过人间疾苦的皇帝,后来中兴了汉朝。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比不上西汉末年“王莽”这个人物的出现,让花泉镜来得惊讶,因为在本世界的华夏历史上,王莽正是创立了“新朝”的人,而本世界华夏历史上的新朝,则延续了几百年的国祚……

然而,这《汉朝正史》与本世界华夏历史上的王莽,在人生轨迹方面,除了“王莽谦恭未篡时”是相似的经历以外,后来王莽篡位后的表现,却迥然不同!

《汉朝正史》上的那位王莽,他的“社会主义”改革几乎弄得地主豪强全部反叛,比如说他要将土地全部收为国有,然后以此来抑制土地兼并……他的诸多改革措施几乎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以至于新朝持续了16年就覆灭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三章 不一样的王莽

而华夏本位面的王莽,在篡位之后,却笼络那些大地主豪强,并以此为自己的基本盘,将新朝稳定了下来,最终成为了又一个强盛的大一统王朝。当然,这个新朝与之前的魏朝,除了皇帝换了以外,其他的几乎换汤不换药。

这两个王莽的对比,让花泉镜觉得非常有趣,尤其是那位《汉朝正史》上的王莽,要说他的改革,从现代来看,还是很先进的,可他却没有弄清楚自己的基本盘,导致国家在激进的改革中毁于一旦。

“夜有流星坠营中,昼有云如坏山,当营而陨,不及地尺而散,吏士皆厌伏。”当花泉镜看到东汉开国皇帝刘秀那奇迹般的发家史中,有这么一段话时,差点惊得把书扔掉!

这、这算什么?大陨石术么?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便是:夜里有流星落到了营中。在白天有像崩塌的山一样的云,朝着营地落下,离地面不到一尺的地方却散了,官员和士兵都吓得趴伏到了地上。

紧接着,花泉镜又看到了昆阳之战那难以置信的以少胜多的比例——1:40!

刘秀与王莽军队的比例竟然是1:40!结果他还打赢了这一仗!

而在这昆阳之战的过程中,则又发生了有利于刘秀一方的情况,刘秀于六月一日率领步骑万余人驰援昆阳。刘秀亲率千余精锐为前锋,反复猛冲,斩杀王莽军千余人,汉军士气大振。随后又以勇士三千人,迂回到敌军的侧后,偷渡昆水,向王邑大本营发起猛烈的攻击。王邑依旧轻敌。下令各营勒卒自持,不得擅自出兵,自行和王寻率及万人迎战,王邑兵马陷入困境,王寻战死,诸将未敢出援。昆阳守军见城外汉军取胜。乘势出击。王莽军大乱,纷纷夺路逃命,互相践踏,积尸遍野。此时突然大风飞瓦,暴雨如注,滍水暴涨,王莽军万余人涉水被淹死,滍水为之不流。

这又是“大陨石术”又是“召唤水元素”的,也难怪吴笛那个世界有人戏称刘秀是传说中的“大魔导师”了。

花泉镜在为这里的合理性纠结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这个刘秀简直是吴笛的亲儿子,不仅仅以极短的时间内统一了中国,还拥有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妻子——阴丽华,所谓“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在古代能有刘秀这样的人生,那也没有任何遗憾了。”花泉镜感叹了一句,虽然觉得什么“大陨石术”扯淡了一点,但是以少胜多还是比较有可能的。毕竟一方面刘秀军队士气极高,而王莽则已经完全失去了人心。只能说,连老天都在帮着刘秀。

花泉镜一连好几天都在研读这一部《汉朝正史》,他认为吴笛能够写出这部作品,足见她对大一统王朝的认识已经非常深刻了,如果说三国这段历史是吴笛完全架空出来的话,那在这汉朝上。却很有许多华夏本位面历史的影子。

而在这《汉朝正史》中,已经提到了,在汉朝之前,第一个大一统王朝,是秦朝。与本位面的魏朝不同,这又勾起了花泉镜的兴趣,他就是想看看,到底秦朝是如何统一的。

花泉镜觉得,吴笛的这部巨著《文明》,好就好在她对历史的推演,显得非常具有合理性,一步一步的发展,似乎都有它本身的规律。

而吴笛《文明》中的历史,对于底层人民来说,显得极为残酷,因为那些上层权贵,总是竭泽而渔,将底层人民逼得实在没有活路,然后只能造反……

但是本世界位面的华夏,上层权贵却总能够在关键时候悬崖勒马,使得底层人民总有一口饭吃。

就拿新建立的这个华夏来说吧,其实花泉镜已经感觉到社会矛盾尖锐到了一个层次,而这个时候政阀世家们就开始用“民主”来忽悠老百姓,这民主还没过多久,大批量的智能机器人竟然制造了出来,将底层百姓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国家则开始保障百姓们的生存权……

一时之间,社会矛盾似乎完全瓦解,百姓们则愈发拥护这个“民主自由”的新华夏了。

花泉镜一直觉得政阀世家们很愚蠢,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这群家伙竟然每每都能在关键时候刹车,真是让人觉得诡异,他自然不知道,现在真正掌握着华夏的,便是写了这部《汉朝正史》的作者。

花泉镜将自己读《汉朝正史》的心得体会发在了自己的博客上,倒是因此吸引了一大批同样精读《汉朝正史》的读者们,众人的槽点,几乎都在“刘秀”与“王莽”这两个人身上。

在花泉镜的博文下方,有这样的评论:

“读了花泉镜老师的心得,感觉很有共鸣。不过,我觉得吴笛将我们历史上那位雄才大略的新朝开国君主王莽,刻画成这种样子,实在是太违和了,而她为了让刘秀建立东汉,先给王莽上‘弱智光环’,让出身豪强的王莽那么激进地与大地主豪强作对,奇葩的是改革居然还依靠这些豪强地主,哪有既得利益阶层去削弱自己阶层利益的?然后她还给刘秀的军队开挂,那一万杀得四十万大军丢盔弃甲的状况,总让我想到某些小白历史文……”

“我觉得王莽可能被穿越了,大家难道不觉得王莽实行的改革有一种即视感么?”

“刘秀不是位面之子就是魔法师,精通水系、火系魔法,打仗时就吟唱魔法放地图炮……”

“除了东汉的建立感觉明显不合理以外,其他部分依然就像真的历史,而且《汉朝正史》与《三国正史》的无缝衔接,让我愈发觉得《文明》系列一定会成为真正的巨著!”

“设定党们的福音!我想根据这个《汉朝正史》来写同人小说,也不知道能不能得到吴笛的授权……”

……

吴笛并不准备再根据《汉朝正史》来写长篇小说了,因为读者们能够运用“身临其境”的方式,近距离感受大汉王朝的缘起、辉煌、衰弱、覆灭,这一定能让他们印象非常深刻!

但她却鼓励读者们去写基于《汉朝正史》的同人小说,这能够有效地扩大它的影响力。(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四章 综艺节目

欧洲某国的城市,轮回小队的成员们,在经过充分的休整之后,第二天便决定好好地探索一下这个过于安静的世界。

那些资深者,倒还保持着一种警惕,毕竟无限空间的恐怖,他们已经领略过了。

而除了耿春秋这种通过原来世界中小说了解到无限空间恐怖的新人外,其他新人在渐渐适应了这种环境之后,有些神经大条的新人,已经开始将这次任务当成了一次轻松的旅游,毕竟其中有人确实还没有领略过国外的风光,虽然这里除了艾伦.道奇以外,一个外国人都没有。

耿春秋这个时候也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进了所谓的“无限空间”,从一开始,倒是一切都和小说中描述的很像,可后来的发展,却一点都不像什么《血族之皇》,还不如叫《无人城市》呢。

轮回小队成员们逛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结果各种设施都保存得十分完好,却唯独缺少了人。

如果说之前轮回小队成员们降临的那一天,还能在空气中闻到淡淡的血腥味的话,那现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几乎已经完全消散了,地面上只有一些斑驳可疑的血迹……

一切的一切,都显得如此诡异,这种诡异的安静,反而能让轮回小队的成员们感到极大的不安,还好大家都是聚在一起的,否则如何能够忍受那世界仅存一人的感觉?

“已经可以确认了,之前选择拿着黄金与枪械离开的新人,不是被抓了就是已经死了。”精灵美男沈皓然用一种沉重的语气说道。

沈皓然虽然算不上智者,但思维也算缜密,在新人们的枪械上放置了探测器,他刚刚想要通过探测器来看一看那些选择离开的新人们。遇到什么状况时,却发现探测器已经完全失去了效果……

这个消息,也让其他资深者与新人们都觉得自己被一种巨大的压力笼罩住了,这些跟着资深者的新人们都暗暗庆幸,没有选择独自离开,否则现在估计生死未知。

实际上这些新人们都没有死。吴迪将他们脑子里的信息完全榨干之后,就将他们随意扔在了营养液之中,估计一个月后他们就能安全回到主神空间了。

然而,这些新人体内,都已经注入了他能够控制的原子级探测器,就是不知道这种探测器能否躲过那个无限空间的主神,然后偷取主神拥有的科技。

在这个时候,众人又决定看看能不能通过网络来查询一下这个世界的信息,结果却发现。这个连电都没有的城市,自然不可能有网络的,虽然那些电脑都还在。

“艾伦,你不是说这个城市被丧尸潮入侵了吗?请问丧尸都在哪里?”队长江防有些烦躁地对这位“主角”说道,他宁愿直接去打丧尸,也不愿意就这样在这个诡异的城市中不明不白地消失掉!

在知道了那些新人们似乎已经遭遇了不测之后,江防原本那得过且过的心态微微改变了,这个安静得没有一丝人烟的城市。显然包含着极大的危险,而且还是这种折磨人的未知危险!

江防的语气显然有些不善。他现在已经开始疑神疑鬼了,既然这座城市的其他人都已经失去了踪迹,为何这个艾伦.道奇却还在这里?

况且,所谓的“丧尸潮”也是艾伦.道奇的一面之词,轮回小队成员们,却根本就没有看到一具丧尸!

艾伦.道奇被这位穿着盔甲。略显凶悍的队长问得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事实上,在经历了一次那末日般的场景之后,没过几天,丧尸、人类、巨大的怪物都统统消失一空。同样让他疑惑不解……

沈皓然这个时候也觉得,这个艾伦.道奇说的话很不可信,毕竟就算是丧尸潮,但总应该有幸存的人类吧?

就在众轮回小队成员丈二的和尚上摸不着头脑时,吴迪又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用自己的权势,让煌萌电视台的综艺频道,临时直播这个“轮回小队成员降临世界”的这个“综艺节目”,而且这个节目也在网上直播,并征求众网友,要给这些小队成员,增加什么“冒险经历”呢?

这个节目刚刚开播没多久,立马就火了起来!

除了因为吴笛的网络小说《无限世界》正在煌萌小说网火热连载以外,还因为这些“演员”们的演技,非常逼真!好像他们真的来自无限空间,并且正在执行主神的任务一样!

刘芊含这位吴笛的铁杆网络小说读者,正追看《无限世界》追看得起劲,随着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情节愈发精彩纷呈之后,各种《无限世界》的同人小说也随之兴起,现在大家都知道,吴笛这位作者,对待自己作品的同人作品,非常宽容,甚至还鼓励大家去创作她的作品的同人。

这就使得许多优秀的同人作者,都纷纷去创作吴笛作品的同人,尤其以《三国》、《灌篮》为最,现在看来又要多一部《无限世界》了。

刘芊含除了追看《无限世界》以外,同样也在追看几篇《无限世界》的高质量同人,其中作者的一些奇思妙想,让她拍案叫绝。

而这个时候,她在网络上看到“轮回小队成员降临世界”的这个“综艺节目”时,自然兴趣十分浓厚。

在一开始看到这二十人降临到无人的大街时,她还小小地赞叹了一句,心说这个节目组的特效倒是挺逼真的吗,一切都很符合《无限世界》的那些设定。

然后她在看到二十人中的那些资深者的打扮时,更是觉得,这个“综艺节目”似乎真的是大投资的“良心作”啊,看看那个精灵美男的化妆与道具,还有那位队长身上逼真的“圣衣”盔甲,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这位《无限世界》的书迷,觉得新奇有趣!

不过刘芊含觉得稍稍可惜的是,除了那个cos“张杰”的王自强,比较有趣以外,其他资深者在性格上,似乎都显得比较平常。(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五章 戏耍

刘芊含一直觉得,吴笛小说中的“群像描写”是最为出众的,她总是可以将一些极端的人物描写得极具魅力。

而这个“综艺节目”逼真归逼真,但显然缺少了对人物的刻画,刘芊含希望看到这个“轮回小队”中,能出现像楚轩那样的智者,结果看了半天,才发现这些轮回小队的成员,除了打扮得有模有样以外,其他的地方,实在是乏善可陈。

但不得不说,这个节目,那逼真的特效,无疑是一种视觉享受,比如说那些之前拿着黄金与枪械离开的新人,那各种各样的“死法”,让刘芊含这种天生喜欢看恐怖片的人,觉得十分刺激过瘾!

在刘芊含看到这些“演员”们,有模有样地在讨论这个“电影世界”的情节时,她顿时觉得,这个节目组还是挺有创意的嘛——我们这个世界,居然是华夏武者大战西方血族的《血族之皇》的电影世界!

刘芊含在网络上看这个视频时,也看到了其他网友的评论:

“这个综艺节目的创意真心厉害啊,居然想到这么一出,不会这个节目的总策划,就是《无限世界》的作者吴笛吧?”

“除了人设以外,演员、特效与道具都要点赞!不论是演资深者还是演新人的演员们,都是颇具演技的啊!不过,这些演员好面生啊。”

“哈哈,我们这个世界居然是《血族之皇》的电影世界?节目组真会恶搞啊,还华夏武者、西方血族,一股浓浓的三流网络小说的即视感……”

“有谁知道精灵美男沈皓然的演员资料么,我觉得资深者中,就属他魅力最大了,虽然性格也不鲜明。至少长得非常帅,演技也很不错!”

……

就在众多网民对这些轮回小队成员们评头论足之时,轮回小队成员们,则在对艾伦.道奇展开进一步地询问,他们似乎觉得,这个艾伦.道奇。是打破目前僵局的关键人物。

在对待原住民方面,轮回小队成员自然是高高在上的,哪怕艾伦.道奇是这部电影的主角,那也终究只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剧情人物罢了。

尤其是对那些完全看过这部电影的轮回小队成员来说,他们对这个世界的心态,无疑是最具备优越感的。

然而这些自视甚高的轮回小队成员们,却不知道,他们完全暴露在了整个华夏人民面前,对方还在网络上对他们的行为指指点点。而网民们更是提出了好多折腾轮回小队成员们的方式。

“笑死了,血族大战武者的片子神展开成了到现在还没有一只丧尸出没的丧尸片,节目组可真是有创意,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我期待的打戏,但是看轮回小队成员们在那里瞎猜,就觉得特好玩!”一位网名叫做【我叫张恒】的网友忍不住评论道。

“越看越觉得这些扮演轮回小队成员们的演员,这演技实在没得黑啊,话说他们是不是被催眠了。真把自己当成轮回小队成员了?”大多数网友对轮回小队成员们的演技,表示了一致地称赞。

在网络上人气爆棚的同时。煌萌电视台的综艺频道,收视率也大增,让原本颇有怨言的电视台工作人员,闭上了嘴巴。

此时,轮回小队成员无论如何逼问艾伦.道奇,哪怕用生命来威胁。这位原世界的主角却一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让大家都有些泄气。

耿春秋这位新人,干脆成了专门负责吐槽的角色了:“得了吧,看来丧尸片也不是本体,估计是那种不科学的灵异片吧。现在我们看起来挺安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在梦里了……”

“猛鬼街么?别吓我啊。”王自强打了个冷战,要知道,在《无限恐怖》这部小说中,张杰原本所在的中洲队,就是在猛鬼街被团灭的,而他也成了半人类半引导者的存在。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终于有东西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安宁!

“兄弟们,抄家伙了,果然这是一个丧尸的世界!不过大家不用怕,丧尸世界应该是难度最简单的了,反正只要打它们的头部就行了,看我的……”江防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把“主神牌”无限子弹的沙漠之鹰。

“卧槽,这丧尸怎么跑得比狗还要快!”王自强怒骂一句,还好他动态视力出色,命中奔跑中的丧尸也不在话下。

而江防这位走“圣斗士”路线的队长,就比较悲催了,他原本还以为丧尸是那种慢慢踱步走动的那种呢。

江防近战能力不错,但枪法却不行,打静态的事物还好,打行动这么迅捷的丧尸,还要命中头部,却是极为困难的事情,还好有沈皓然这个神箭手与王自强这个枪手……

但是接下来当轮回小队的成员们看清丧尸的全部面容时,全都傻眼了!

与此同时,正在看直播看得津津有味的网民们,精神上也微微一振,看来终于有打戏了啊,话说这个丧尸的特效,做得依然很逼真嘛……等等,没头的丧尸?

“噗……节目组又恶搞了,刚刚那个轮回小队的队长还放言丧尸是最好打的,只要打头就行了,结果这些丧尸却没有头,这还怎么打?”有网民惊愕道。

“啊哈哈,同志们,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这个节目组了,因为无头丧尸这个建议是我提的,他们的反应倒是挺迅速的嘛,我倒是要看看,这些轮回小队成员们怎么打无头丧尸!”这位“幕后黑手”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承认了这是自己出的鬼点子。

“有趣啊有趣,实在是太有趣了,这个综艺节目我注定了!”

“看到轮回小队成员们全部都傻眼的样子,简直笑尿,节目组实在是太坏了……”

这个时候,队长江防则依然在鼓舞士气:“大家不用慌,无头丧尸那也只是丧尸而已,只要把它们打烂了,还不是一堆死肉,反正一共也就十来只而已,一看就是给我们刷分的。”

王自强这个时候已经打出了极有把握的一枪,结果无头丧尸们玩起了凌波微步……

江防手上的沙漠之鹰都惊掉在了地上,丧尸会武功……主神我艹你娘!(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六章 丧家之犬

众轮回小队成员们全都惊呆了,不过他们只当是主神改变了剧情,又哪里想到,造成现在这个状况的,完全就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

许多轮回小队成员,基本上都是将原住民当成npc的,就连剧情人物,也只能算是重要的npc而已,反正这个世界一切都会按照剧本来发展,可谁又能预料到,吴笛这只扇动翅膀的小蝴蝶已经将这个世界搞成了这样……

耿春秋此时正目瞪口呆地望着这群“功夫无头丧尸”,脑中回荡着一句话——丧尸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他此时也以为这一切都是主神在作祟,他原本还一直在心目中向往“华夏武者”的风姿,毕竟听那位精灵美男沈皓然说,在电影中那位男主角没有爆发之前,华夏武者们完全吊打西方血族,这其实让这位民族主义者觉得很痛快,他很希望亲眼看到这一幕……

可耿春秋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所向往的,一身白衣,手持长剑,气度不凡的华夏武者们,已经变成了没有脑袋,全身狰狞可怖,但却会武功的丧尸,反正只要会武功,那这些丧尸也能算武者嘛。

在轮回小队成员们发愣的时候,正在网络上看直播的观众们,也在纷纷吐槽:

“原本以为无头丧尸已经很有创意了,没想到节目组还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地给丧尸学会了武功,真是时刻都有让人惊喜而又搞笑的神展开呢……”

“这绝对是节目组为了圆《血族之皇》的世界观吧,毕竟对轮回小队成员来说,杀武者是有奖励点拿的,现在这丧尸武者,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武者嘛。我才发现他们手上都拿着刀、剑之类的兵器呢。”

“一旦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感觉好带感的样子。我得再次称赞下这群演轮回小队成员的演员们,他们这演技太逆天了,尤其是那位队长,竟然直接对主神开骂,我觉得他应该在心里骂节目组坑爹才对。为了给我们带来笑料,节目组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果然是搞笑类的综艺节目!亏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看轮回小队成员的一百种死法的恐怖节目呢……无头功夫丧尸这个创意绝对要点赞!”

……

镜头回到轮回小队成员们这一边,江防这位队长,毕竟是一位经历了好几场恐怖片的资深者,很快就从惊讶中回复了过来,他捡起掉在地上的主神牌沙漠之鹰,然后又镇定道:“大家不要慌,可以肯定了,这些应该就是主神一开始发布的任务中的‘武者’了。就是长得奇怪了一点而已,不过,要杀他们应该不难。”

精灵美男沈皓然也附和道:“杀一个能拿五百奖励点,这些怪物就是给我们刷分的!”

“我想问一下,这些丧尸的弱点在哪里呢,它们可都没有头……”耿春秋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枪,仿佛这件武器才能给予他安全感。

“反正就将它们当成怪物就行了,没有弱点意味着全身都是弱点。每个地方都可以打!”那位兑换了血族血统的香蕉人刘天山插嘴道。

随着无头丧尸武者们施展轻功,越来越近之后。众人终于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他们的装扮,除了没有头,手上拿着刀、剑之类的冷兵器以外,其他的部位都很像丧尸,身上都是恶心的腐肉。

耿春秋作为写过末日小说的网络写手,在自己的小说中。不知道让主角屠杀了多少丧尸,结果他自己亲眼看到这些狰狞的怪物时,却觉得自己的腿都有些软!毕竟这些丧尸的卖相确实很有视觉冲击力,他看到有个丧尸的一条肠子从露在外面,环绕了肚子一圈……这造型也太猎奇了。

王自强这个时候又开枪了。由于丧尸们更近了,所以他觉得哪怕丧尸会轻功,也无法躲开他的子弹!

王自强的子弹射向了一位拿着剑的丧尸,结果在他的注视下,这位拿剑的丧尸确实没有躲开,而是挥动自己手中的古剑,劈开了子弹!

“卧槽,这怎么可能?是我眼花了吧!”

“这丧尸死前难道是一位超级剑客?”

“连子弹都能劈开,主神我艹……”

几位资深者一边骂着,一边准备与对方开始近身格斗,他们已经顾不得保护新人们了。

而这个丧尸用剑劈子弹的画面,在网络上则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评论,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个拿剑的无头丧尸实在是帅呆了,然后还有人大赞这特效简直酷炫!

精灵美男沈皓然,在王自强开枪的时候,自己也用弓箭射了几箭,动作十分帅气优雅,让许多观众们再一次打听这位“演员”的底细,然而他看到自己的普通箭矢对丧尸毫无作用之后,不由露出了苦色。

新人们已经四散而逃,他们发现自己留下来也只能成为资深者们的累赘,因为他们手中的枪械根本没法对丧尸造成任何伤害……

他们比较庆幸的是,这些丧尸似乎对他们不感兴趣。

资深者们在与无头功夫丧尸近身交战后,近战能力最强的队长江防,发现自己就算爆发小宇宙,都打不过这些精通武技的丧尸!

吴迪看着这一幕,心说打得过就有鬼了,这些丧尸可都是人形兵器,又悍不畏死,哪是这些三流轮回小队成员能够应付的?

此时,这群资深轮回小队成员也纷纷四散逃离,心中都在狂骂:

“这些丧尸武者都是那种价值五千奖励点的先天武者吧,若是来一个大家一起上或许能搞死它,可却来了十几个!主神你这是要玩死我们啊!”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怕了!”

“之前还以为这些丧尸是给我们来刷分的,可现在却没想到……”

资深者们也完全分散开了,他们比较疑惑的是,这些超级丧尸追到一半就没有追。

而这个时候,电影中的反派boss林风,则来到了被丧尸们抓住了的主角艾伦.道奇面前,好奇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像杀鸡一样把这个本来就该死的家伙弄死了。

这个场景,自然没有呈现在观众们面前。(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七章 入侵的钥匙

吴迪满意地点了点头,当他吩咐林风将这个“主角”杀掉后,心中莫名松了一口气,他还是很在意电影中的说法的。

吴迪再三确认了,除了华夏掌控的东方世界以外,其他的人都被清理一空后,便决定开始给华夏所有人民提高生活质量,毕竟现在的地球,完全就是人多地少的节奏,每个华夏人的人均资源,都将会有质的飞跃。

而吴迪还开始鼓励生育,随着时间的推移,华夏人将会占据整个地球。

就在轮回小队成员们惶惶不可终日时,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吴迪,由于干掉了这个电影世界中的原主角,心情很不错的他,正和自家妹妹一起出去秋游。

两人游玩的地点,是天空之城中一座将要完工的花园,两人正行走在落叶铺满的公园中的路上。

秋高气爽,吴迪满足地握着自家妹妹的手,有些得意地说道:“我原本还以为那个名叫艾伦.道奇的主角,应该是这个位面的位面之子,有大气运傍身,比如一开始他就逃过了丧尸潮,可惜他最终还是死在了林风手上。”

“他只是那部电影中的主角罢了,这个世界的主角,应该是人类本身,当我们为人类的发展做贡献的时候,自然就会所向披靡。”吴笛淡淡地说道。

“原来屠杀也算为人类的发展做贡献?”吴迪面带笑意地说道。

“民族融合怎么能叫屠杀呢?”吴笛也笑了。

“哈哈,我也喜欢‘民族融合’这个词,华夏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人,合该融合掉其他所有的民族。”吴迪有些眉飞色舞。

“你这是典型的‘纳粹’思想,与我那个世界上的二战的某位头号战犯没什么区别。”吴笛的语气依然显得十分平淡。

“别把我和那种失败者相提并论,我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手上鲜血最多的刽子手。可同样也会是华夏人最应该感谢的人,因为清理掉了那些人,我们华夏的生存空间将会是整个地球。有些地方,还可以将其重新培养为最美丽的原生态地球花园。”吴迪已经在规划统一地球后的整个世界的发展了。

“那我就是最大的帮凶了。”吴笛虽然这样说,但显然一点都没有将那些无辜惨死的人放在心上。

“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问题罢了。反正那些人的意识不依然活在你为他们开辟的一个虚拟世界之中么,在那个虚拟世界里,他们还会为人类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吴迪依然微笑着。

没错,在那个虚拟世界之中,那些人依然认为自己活得好好的,甚至某些野心家还能达成他们的夙愿——奴役华夏人。

吴迪拉着自家妹妹的手,坐在了花园中的长椅上,又道:“不提这种已经成了既定事实的事情了。我现在很想知道,你对那个神秘的‘无限空间’怎么看?”

吴笛这些人也在关注着这些轮回小队成员,她并没有将这些人放在眼里,毕竟这里是她的主场,若是在其他世界,吴笛不可能如此强大,但在这里,她显然是最强的。

但是。吴笛却对那个无限空间很感兴趣,因为无限空间已经几次想要更改“剧情”了。然而这却被吴笛阻挡了,否则吴迪也不可能这样随意戏耍这些轮回小队成员们。

“应该是更高等的科技,不过这次那些轮回小队回归后,我便可以侵蚀它了,它终究只是个程序罢了。”吴笛对此跃跃欲试,她很想控制一个主神空间玩玩。

“你就不怕那些制造它的人。侵略我们这个位面?”吴迪对此有些忧虑,现在人类还处于一型早期文明,因为可控核聚变的突破,马上将开启太空大发展的阶段,而要进行位面入侵。起码要掌握维度科技才行,先从三维世界突破到四维世界,然后经过四维运动,然后才能入侵其他三维世界。

这就好比某个二维平面上的生物,要进入其他二维平面时,比如从原二维平面跳出来,进入三维世界,然后才能再进入其他二维平面。

吴笛摇了摇头,却道:“如果他们可以随意进行位面入侵的话,就不会玩‘无限空间’这种把戏了,其实我倒是猜测,‘无限空间’应该是进行位面入侵的钥匙。”

“哦?为什么这么说?”吴迪表示洗耳恭听。

“首先,无限空间中的主神,鼓励轮回小队成员们带回一些原世界的科技、法宝等,这说明它的主人希望好好地研究一下这个将要入侵的位面;其次,主神希望轮回小队成员能够更改‘剧情’,甚至是制造各种破坏,这就能够为它攫取更多的因果之力,当然也可以说是存在之力,而运用这些存在之力,它便可以打开一条位面入侵的通道……”吴笛将自己的猜测一一道来。

吴迪频频点头,他认可了妹妹的这个猜测,心中不由大定,只因本世界因为有妹妹这个能够掌控存在之力的人在,便意味着那些想要进行位面入侵的二型甚至是三型文明,没法攫取这个世界的存在之力,打开位面入侵通道。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具体情况是怎样,我也不清楚。”吴笛补充了一句。

吴迪却宠溺地摸了摸自家妹妹的脑袋,用一种渴望的语气说道:“如果真是一把钥匙的话,那我很希望能够得到这把钥匙,然后入侵其他位面。”

似乎是感受到了兄长大人的野心,吴笛依然用平淡的语气说道:“我会帮你的。”

“你,难道不想回你原来的世界看看吗?那个‘吴迪’现在是什么样子,你不好奇吗?”吴迪悠悠地说道。

然而吴笛却不为所动,她只是望着蓝天,却道:“那又能如何呢?我觉得你可以回去亲自感受一下。”

吴迪却一把将自己的妹妹搂入怀中,深深地呼吸她身上的味道,他知道,没有她的话,也许他便会成为那个一事无成的“吴迪”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八章 暴露

就在兄妹俩悠闲地进行秋游的时候,华夏的对外移民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而在那些无主之地,所有的管理者都变成了掌控在吴笛手中的智能机器人,当人类无法克制私心成为圣人时,那这些智能机器人却可以,它们能在高效处理各种事务的同时,又保证它们的大公无私。

吴笛心目中的大同世界正在一步步地建设之中,她心目中的“人人平等”,可不是扼杀人类的个性,而是提供给每个人类完善的受教育权与基本的生存权,以后的发展,全靠个人的努力与天赋。

这个时候,原本安静无比的西方世界,渐渐变得人声鼎沸起来,许多原本在华夏只能住在平民窟的底层人民,智脑按照他们对人类发展的贡献指数,分配了他们的居住地。

在这过程中,自然有一些人大喊不公,可谓真正体现了什么叫做“不患寡而患不均”,但这些得寸进尺的人,在强大的武力威胁之下,却终究掀不起任何风浪来。

至于那些沉迷于虚拟世界中的人,却一点都不在意自己住在哪儿,只要有营养仓与接入第二世界的端口就行了。

轮回小队成员们中的资深者们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冒险”后(实际上是取悦华夏喜欢无限流小说的人民),已经全部被抓到了“科学边界”这个最顶尖的科研组织之中,科学家们将会仔细剖析他们身上能够拥有各种“血统”“技能”的原因。

在发现原因依旧是存在之力超越普通人类之后,科学家们不由感到头痛,他们现在对存在之力,或者说是因果之力,还是两眼一抹黑,这毫无疑问是三型文明才能剖析的东西。若是能将它弄明白了,那制造出一种强大的因果律武器,都已经不在话下了。

倒是轮回小队中的新人们,因为已经有了一批实验体,所以其他新人逃过了被抓到实验室中的命运。

话又说回来,这群轮回小队成员怕是混得最惨的人了。许多轮回者来到剧情世界,那是何等的具有优越感,随手碾压国家、政府更是不在话下,到处种大蘑菇都跟玩儿似的,可这群轮回小队却比动物园中的动物还要凄惨……

耿春秋这位新人,侥幸没有被抓到实验室中当小白鼠,在求生本能之下,他从超市弄了好多食物与水,然后躲到了一座富人区的别墅之中。只希望能够混过这三十天。

当然,他并不知道,他其实已经与无限空间中的主神失去连续了。

耿春秋在躲了大概半个月之后,在别墅的阳台上,看到了让他震撼的一幕,那似乎是华夏的军人们,与他们在一起的,是大量的机器人。那数量简直就是真正的机械军团。

要说机械军团,其实还不会让他太过惊讶。毕竟他那个世界的人类,也是走机械科技路线的,机器已经成了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了,没有机器,就没有那么高的生产力。

最让耿春秋惊讶的,其实是与机械军团编在一起的生物大军!他甚至看到了《星际争霸》中的虫族生物!比如说。一只巨大的“雷兽”,正在那儿遭受某些移民的围观,看到移民脸上那显得极为自豪的神情,耿春秋似乎明白了什么。

可在他的印象中,虫族生物那是不可能与人族共存的。它们就像蝗虫一样,所过之处一片废墟,但现在,它们却像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就跟家养的忠犬一般……

在看到那体型大到足以遮天蔽日的“利维坦”在充当运输机,运送一些设备、物资时,耿春秋只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遭到了颠覆,到底这是怎样一个疯狂的世界啊!

耿春秋反正受不了这些人类,一副习惯了生物大军的样子,看看利维坦那副邪恶的虫样,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心这些虫族?

耿春秋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麻烦来了,他所在的这个别墅,已经被一群鼻子十分灵敏的变异猎犬围住了,看到这些猎犬那巨大的体型,尖锐的牙齿,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看来主神又改变剧情了,他这次肯定完蛋了!

从开始到现在,他愈发觉得,这个无限空间中的主神,实在太不靠谱了,改剧情当然可以改,但你把华夏武者,改成无头丧尸武者,把《星际争霸》中的虫族都拉到这个世界来,哪有这样瞎来的啊?

“死就死吧,死之前看看能不能和那些军人交流一下。”耿春秋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耿春秋看到了一位穿着外骨骼单兵装甲的军人,看到那略显科幻的单兵装甲,他已经可以确认,这个世界的科技,显然比他那个世界高了不少,说不定已经开启了星际殖民的时代了。

结果还没等耿春秋说话,这位军人就跑了过来,死死地盯着他,然后试探道:“你是……耿春秋?”

耿春秋心中咯噔一声,他记得很清楚,说是主神对他们的身份设定,是叛变华夏的汉奸,莫非这位军人认出了他的身份?

完蛋了,这次绝对完蛋了,不仅要被杀死,还要作为“汉奸”被杀死,这简直是天意弄人,他在原世界,可是真正的民族主义者,当然,作为一个汉人民族主义者,在中国却活得很辛苦。

就在耿春秋等待审判之时——

“给我签个字吧,我觉得你的演技很棒。”军人微笑着拿出了纸和笔,递了过去。

耿春秋这个时候一头雾水,只是有些恍惚地接过纸笔,然后却下意识写了四个字——春秋散人。

耿春秋在原来的世界还算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网络写手,偶尔也给自己并不多的粉丝签个名,所以他在恍惚之下,又这样做了。

“春秋散人?这是什么,你作为演员的艺名么?”军人和善地笑道。

演员?我怎么成了演员了,主神到底在搞什么,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为什么要把这个世界搞得这么诡异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九章 真相大白

耿春秋发现自己已经成了这个世界的名人!

在给那位军人签了名之后,他晕晕乎乎地走到了大街上,然后发现这些来到这里的华夏人,有好多似乎也认识他,纷纷大赞他的演技不错……

我到底哪里演技不错了啊?耿春秋却又不敢多问,只怕自己的问题,让那些找他要签名的人产生疑心。

他觉得自己现在首先要解决的,应该是一个身份问题,他已经可以确认,这是一个高度发达的世界,智能机器人都已经代替了基层官员,而网络更是已经成了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一部分,而他现在,可是一个外来的“黑户”。

就在他思考到底该怎么办时,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青春少女,来到他的面前,向他问道:“耿春秋,你是哪个电影学院毕业的啊,为什么演技可以这么好?”

耿春秋脸上有些僵硬,他才不是什么演员呢,而是一个网络写手!

“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是演员呢?”耿春秋终于忍不住反问道。

结果少女笑了笑,也反问道:“你不是演员的话,难不成还真的是从无限空间降临的轮回小队成员?”

耿春秋在这一瞬间完全愣住了,他很想大声说,为什么你会知道无限空间!

但是他很快就克制住了,他记得自己是绝对不可以泄露无限空间的存在的,要不然可是要扣奖励点的,甚至还会被抹杀……

“哈。为什么你不回答我的问题?难不成你说‘主神’、‘无限空间’、‘奖励点’就会扣分吗?”少女胡乱猜测道。

耿春秋浑身巨震,顿时福至心灵,低声道:“难道你也是幸存下来的伙伴?”

他认为这个少女。应该是一开始拿着黄金与枪械离开的新人,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而已,要不然如何解释少女竟然知道这么多?

而且,少女也应该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所以才敢在他面前,说这些有关主神、无限空间的话题,要不然如果这些话题暴露在普通人面前的话。那可是要扣分的。

结果少女却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了他一眼,试探地说道:“你是不是入戏太深了?”

耿春秋一时间不明白这个少女到底什么意思,只当少女是自己的伙伴。一时间觉得心中那种发虚的感觉没了,毕竟有一个同类在嘛,他询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解决自己的身份问题了么?”

少女被这跳跃性的话题弄了愣了一愣,却回答道:“我叫箫雅……身份问题是什么意思?”

“箫雅是吗?我就是想问下。身份证在哪里办?”

“哦。你身份证丢了?那我带你去办一下吧,很方便的。”

耿春秋来到了完全由智能机器人组成的派出所,用了不超过五分钟,便办好了身份证,实际上这是吴笛网开一面,放任他这个毫无威胁的人在这个世界生活而已,要不然他在办身份证的时候,就会被揪出来。

耿春秋显然也知道办身份证的危险性。所以他忐忑不安、战战兢兢的,那位他心中认定了同为轮回小队成员的箫雅。将他带到这儿,就因为有事离开了,这更让他感到不安。

而当他分配到属于他的房屋时,他整个人还下意识询问要不要付钱,结果被告知,这是必需品无须付贡献点,只有超出必需品以外的物质、精神享受,才必须付贡献点。

所谓的贡献点,便是你对人类发展做出的贡献,因此而收货的酬劳,这便是新时代的类似货币的东西了。

耿春秋恍然间发现,自己原来那个世界,口号喊得很响亮,却已经变质的某党无法做到的事情,却已经在这个世界做到了。

这个时候,耿春秋所在的地方,也已经通电、通水、通网,他去了一家网吧,刚刚进门,就听到有人抱怨:

“这里的电脑好原始啊,只能玩一些小游戏了,有联机打《星际争霸》的吗?”

“《星际争霸》不好玩,玩《魔兽争霸》吧。”

“都没意思,我现在只想快点进入第二世界,我要玩《刀剑神域》!”

……

耿春秋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游戏名时,又是一阵无语,妈蛋这些应该都是他那个世界的“特产”吧?怎么一股脑跑到这个世界来了?

“算了,我还不如看《轮回小队降临世界》这个综艺节目呢……第二期的演员虽然演技没有第一期好,但是却更有个性,也更有那种《无限世界》的气氛。”有人这样说道。

轮回小队降临世界?

耿春秋现在听到“轮回小队”这个词就觉得敏感,他立马开了一台机,然后熟练地上网,发现各种各样的软件确实与他那个世界不同了,但是功能却也差不多。

而当他看了这个《轮回小队降临世界》的节目,并且自己也有出场时,整个人都抓狂了!

他现在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都说他演技好了,他也知道了那位好心的姑娘箫雅,为什么会知道无限空间、主神什么的。

原来,他们这群轮回小队成员,竟然都成了所有网民茶余饭后娱乐的玩意!

不会连“无限空间”本身,都是这个世界的人类制造的吧?耿春秋一时间有种身陷囹圄的感觉。

紧接着,他又看到了天净沙的作品《无限世界》,才发现正是因为这一部作品,导致无限空间这种设定深入人心,而那个综艺节目也才会那样火爆。

他试着读了读这部网络小说,他虽然是个网络写手,但同样也是一个网络小说迷,也挺喜欢看无限流小说的。

结果他一看就看入了迷,虽然《无限世界》中的电影、动漫他都没有听说过,但是这位作者的笔力很强悍,硬是通过文笔,使得他很好地脑补了那些电影、动漫,然后自然就会觉得小说非常精彩!

不过,让他瞬间吓尿的是,诸如《无限恐怖》、《王牌进化》、《无尽武装》之类的经典无限流小说中的各种人物,都出现在这部《无限世界》中了!

这难道是巧合吗?(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章 收获

当耿春秋进一步了解了这位笔名为“天净沙”,真名为吴笛的华夏著名天才作家时,他忽然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这家伙绝对是和他来自同一个世界的穿越者吧,绝对是吧?

毕竟这个吴笛的作品,虽然完全都是由她自己的文笔写成的,但是诸多创意都明显借鉴了他那个世界的许多作品。

耿春秋作为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觉得哪怕是“借鉴”“山寨”,也属于抄袭的范畴,所以他在内心深处是对这种“文抄公”的行为十分不齿。

记得他那个世界曾流行过一阵“文豪流”的小说,但本质上就是文抄公流,他对这种类型的小说反正是最看不惯了,尤其是那种明明抄了,却还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抄的。

大概也只有他那个世界版权意识超级薄弱的中国,才会催生出这种奇葩类型的作品。

不过,在看到网络上吴笛的诸多写真美图,他倒是不得不承认,这个女孩不愧是华夏的国民偶像,其容貌的确让人心驰神往。

既然是美少女的话,那抄一点就抄一点吧……至少这个女孩子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而且设身处地为对方想一下,如果脑子里正好有那么多创意,却不用的话,那也是浪费。

而耿春秋这个时候也终于明白,为何这个《血族之皇》的电影世界,会崩坏成这个样子了,既然有吴笛这种文抄公穿越者,那说不定也有其他喜欢搞争霸的龙傲天型穿越者。

这个吴笛还好,老老实实地写文章过小日子,符合一个女性穿越者的作风,而隐藏在幕后的其他穿越者,也许正是推动华夏“灭欧屠美”的幕后黑手。那些“无头丧尸武者”“虫族大军”,估计也是华夏的秘密武器。

当然,作为一个比较狂热的民族主义者,隐性纳粹分子,他对灭欧屠美再加上个小日本,表示十二分的支持。总之,他很希望华夏成为真正的超级霸权主义国家。

更不用说,在这里生活了几天,他终于进入“第二世界”,玩了几次虚拟现实网游之后,他已经有些想要一直住在这里的想法了……

毕竟在这个世界,国家已经可以完全保障人民的生存权,物质上也逐渐向极大丰富的程度发展,耿春秋就算每天死宅在家。一个字都不写,也能安逸地活一辈子,相比较而言,他那个世界的中国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各种限制非常多,尤其是在舆论控制方面,实在是让他这位大汉民族主义者苦不堪言。

只可惜……他毕竟是被那个什么无限空间弄到这里来的,没几天他估计就要回归那个九死一生的地方了。

而等到下一次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谁知道能不能像这次这么幸运?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最后好好地在这“第二世界”玩几天吧!

放开心中束缚的耿春秋,索性就投入到了《刀剑神域》这个网游中去了,他在原来那个世界,就算是一个刀剑迷,一直幻想若是自己进入这个网游之中,会怎么玩。现在,这个愿望终于成真了。

时间终于到了轮回小队回归的日子,吴迪与一帮研究这个无限空间的顶尖科学家们,正在一堆颇为科幻的仪器面前,他们即将要揭开这个“无限空间”的奥秘了。

“之前有几个漏网之鱼。他们看起来已经差不多融入我们这个世界了,既然已经取得了他们身上的位面坐标,那就依然屏蔽主神对他们的控制,就让他们生活在这里吧,毕竟他们都是华人。”吴迪这样淡淡地说道。

别看吴迪玩起“灭欧屠美”来玩得痛快,但他对待“同胞”,那自然是没得说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所有的平行世界,都由华夏人来统治。

正是因为吴迪的这个决定,耿春秋几人又成了幸运儿,得以活在了这个让他十分满意的世界。

而其他轮回小队成员在一回归之后,吴迪与诸多科学家们,便看到了这个无限空间的景象,果然与小说中所说的大同小异,中间有个鸡蛋似的光球,然后智脑吴笛则开始侵蚀这个无限空间……

结果让吴迪与众科学家们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在吴笛这个无数人类的意识与超级计算机的结合体,对这个无限空间进行迅速地侵蚀时,明明就快要完全掌控这个无限空间的权限了,结果这个无限空间,却选择了自我毁灭!

吴迪与诸多科学家们,见到屏幕上爆炸后的一片黑暗,陷入了一阵沉默之中。

没想到原本进行地无限空间夺取计划,却在最后一步功败垂成……

智脑吴笛那空灵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响起:“已经可以确认了,这个无限空间的确是高等文明的造物,在我刚刚进行侵入的时候,对方的抵抗很激烈,不过对方在发现无法抵抗后,果断选择了执行自毁程序……”

“哎,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可以控制这个无限空间的话……”

“我就知道,这种无限空间不是那么好夺取的。”

“这可是天赐良机,但我们却没有把握住。”

众科学家纷纷叹息。

……

吴迪见到不少科学家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正想劝慰他们一下,然而他却又听到智脑吴笛的声音:“虽然我并没有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无限空间,但却找到了它将轮回小队成员进行位面投放的原理,当然这原理并不完整。”

这个消息又让许多科学家振奋起来了,在看到原理的时候,他们发现,这位面投放的原理,果然与多维空间有关,这个“主神”先将轮回小队成员拉到高维空间中,然后再将其投放到其他三维世界之中。

可惜的是,这个原理残缺的部分,正是如何投放实体生命的部分,也即是说,华夏根据原理制作出来的“无限空间”,没法进行“肉穿”,但却可以进行“魂穿”。

而无限空间的目的也终于明白了,就和吴笛猜测的一样,是进行位面入侵的钥匙——先用一些轮回小队成员去打前站,搞乱那个世界原本的发展,获得大量的因果之力,然后再拉近两个三维世界间的距离,打通一条稳定的位面通道。(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一章 重生者位面

“能够魂穿已经不错了啊,而且魂穿要比肉穿要隐蔽得多,更加方便去更改‘剧情’。”吴迪很客观地评价道。

“不错,能够获得如何意识投放到另一个位面,然后再进行‘夺舍’,已经很不错了,这几乎是天生的间谍人选,等到什么时候我们的发展遇到瓶颈,而又无法在这个三维宇宙找到其他外星文明进行交流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位面交流’了。”某位科学家也赞同道。

最后,所有人都一致赞同,可以先在一些位面布置好一枚枚的棋子,待到有需要的时候,再进行动用。

当然,制造这个“无限空间”,则还需要花费一段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意识网络的存在,已经为不少人所得知,在刻意引导之下,它成了许多人向往的事物。

地球政府大大方方地公开了意识网络的作用,许多人听说既能够保持独立的思想,又可以运用集体的力量后,自然对加入意识网络十分向往。

现在,要想加入意识网络,首先需要进行一种考验,那便是模拟人生。

什么是模拟人生?

这是第二世界最新推出的一个虚拟游戏,这个游戏与一般虚拟游戏不同的是,玩家们进入这个游戏时,是完全被屏蔽记忆的,而当玩家退出游戏时,则会恢复一切记忆,包括现实中的,与游戏中的。

也就是说,玩家们可以真正体会一次生命的轮回,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心智不成熟的玩家,都会磨砺得成熟睿智起来。

而成熟睿智的人,加入意识网络后。自然会对意识网络起到促进的作用。

毕竟意识网络可以称得上一种群体意识,当某种邪恶的意识较多时,自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整个意识网络中的人,而这自然是意识网络的创立者吴笛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

在模拟人生中,吴笛可以看清楚一个人真正的智慧与本性。

模拟人生游戏的背景,自然有很多。有以战争为背景的,有以仙侠为背景的,有以奇幻为背景的,这就使得玩家们可以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生。

于是,贡献点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在模拟人生的世界之中,要想有个好的出身,并且还希望自己身上有更多的气运的话,那就缴纳贡献点吧。只有在现实中对人类社会贡献越大的人,才能在这个模拟人生中,获得气运傍身……

吴迪本人也在这个模拟人生中历练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他当过奴隶、乞丐、平民、官员、皇帝、武者、仙人、神明等等,这使得他的阅历增长了太多。

吴迪做这件事的意义很大,因为,他培养出来的这个意识,经过自己的妹妹复制后。将会用来进行位面投放,也即是“魂穿”。

既然已经在模拟人生中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人生。而且表现都还不俗,这便说明他无论魂穿到哪个世界,获得哪种身份,都能游刃有余地驾驭,不露出任何破绽。

转眼三年已过,意识穿越机器。简称魂穿机器,终于制造完成。

“经过研究发现,位面本身,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唯有松动的位面。才能有更大的成功率,来进行位面投放。”一位科学家对吴迪解释道。

“那什么算是松动的位面呢?”

“有所谓的‘穿越者’‘重生者’‘系统拥有者’之类的位面,或者如我们这个位面三年之前一样,发生了仿佛末日般的景象,因果已经完全呈现混沌的状态,也就是说‘剧情’全乱套了……其实,若是我们这个位面,没有首长的妹妹在的话,会非常危险,它会被各种各样的‘主神’‘穿越者’盯上。当然,现在我们这个位面已经渐渐稳定下来了。”

“那现在我们有哪些位面可以投放呢?”

“我们现在有三个位面坐标,其中有两个是从轮回小队成员身上获取的,还有一个则是从首长你妹妹身上,但是,最后一个位面却仅有一丝松动,极难成功进行位面投放。而以我们现在收集的存在之力,只够进行两次位面投放。”

虽然吴迪很想去自己妹妹所在的世界当卧底,然后再看看那个世界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如今已经非常成熟理智的他,却毅然选择了前两个位面。

结果这两个位面进行意识投放时,却也只有一个获得了成功。

这是一个拥有重生者的位面。而世界的格局,也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也难怪可以进行一次成功地位面投放。

陆毓姗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四周黑漆漆的,不知道在哪里。

我不是已经被那些贱人害死了么……陆毓姗疑惑地思考着。

空气中有一股芳香精油的香味,那是她最喜欢的薰衣草,有安眠的功效,自十二岁母亲死后,她晚上一直有用这种精油。

她爬起来,双眼慢慢适应黑暗,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挂着轻纱帐的红木床上,她心中愈发疑惑了,伸出手摸了摸床柱,床柱上有明显的刻印痕迹,仔细辨认,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个字——陆毓姗。

耳边似乎响起母亲那温柔的声音:“姗姗,你也太顽皮了,居然在这么珍贵的红木床上刻字……”

陆毓姗想到自己的母亲,鼻子一酸,流下泪来,不过她很快便擦干了眼泪,想要先弄清楚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她看到床前绣着仕女图的苏绣屏风,屏风前的圆木桌,右边靠墙的木架上摆放着各种古董珍玩……

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她的呼吸忽然有些急促,迅速从床上下来,走到墙边,打开了灯,那是一盏垂下长长穗子的八角宫灯,同样价值不菲,一切如同记忆中的那样,只不过这陆家古宅早就应该被烧毁了啊……

当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她更加震惊了,小小的瓜子脸,皮肤水嫩白皙,没有那些不管是用多昂贵的化妆品也无法消除的雀斑,双眼清澈明亮,有着之前所没有的神采,披肩的垂直长发,发质如同丝绸一般,没有那种因为不停地染烫而形成的枯燥。

“小姐,你醒了吗?”这是一个略微沙哑,但却显得十分慈祥的声音。

陆毓姗怔怔地看着门口处,心中急跳两下,这是……最疼爱她的吴妈的声音!可是吴妈不是在她十五岁时发心脏病死了么?

她看了看自己的床头的日历,忽然神情微变,只因这天好像是吴妈的那个顽劣养子,因为在河边嬉戏,结果淹死了的日子!

陆毓姗对那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少年吴子安没有任何好感,可却因为他的死,而导致她最亲的吴妈伤心过度,这或许是导致吴妈病情加重的根本原因……

这个时候,吴迪发现自己魂穿到了一个快要被淹死的少年身上……(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二章 人工呼吸

这样的状况,让一直关注着此事的吴迪与科学家们,都十分焦急,这个复制的吴迪意识,自然是会游泳这项技能的,可问题的关键,是那具少年的身体,已经快要沉入湖底了……

“为什么我们的意识会投放到这个濒死的少年身上,难道就没有其他选择了么?”吴迪拍着桌子,面色铁青,要知道,进行一场“魂穿”,耗费的可是最珍贵的存在之力,那代表着他妹妹的生命!

赵晔华已经成了科学边界组织中的最重要的成员之一,他很淡定地回答道:“一般‘魂穿’的对象,都是那种处于死亡边缘的。当然,在那个纷乱的位面,每时每刻都会有人濒临死亡,意识能降临在那个少年身上,正说明他的身边,同样有所谓的‘重生者’、‘穿越者’之类的导致位面松动的人存在。”

吴迪微微点了点头,却依然颇为焦急:“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掉?”

赵晔华的语气依然显得很淡然:“没办法,虽然我们的能够通过意识网络帮助这枚棋子,给他提供知识、技能、帮他分析国际形势等,但物质方面的帮助,却依然无法实现。”

就在吴迪以为这次明明已经成功的意识投放,即将因为这个少年被淹死而再次失败时,峰回路转的一幕终于出现了,有人将这个即将淹死的少年从水中救了出来!

重生到十年之前的少女陆毓姗望着这位浑身湿透了的少年,她不得不承认,即使这个少年穿着很普通,但是卖相的确不错。吴妈领养这个孩子,就是因为他小时候粉雕玉琢的,而现在。再看他的容貌,天庭饱满,一双剑眉显得很锋锐,面如冠玉,很俊朗的一个少年郎君。

虽然这个吴子安的长相让陆毓姗很欣赏,但是这小子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大王。他确实挺机灵的,以至于陆毓姗这位千金大小姐在小时候,都被这小子耍了好多次,这让陆毓姗对这位“青梅竹马”一直很讨厌。

可是,当这小子仅仅十三岁时,就因为玩水淹死后,她才发现,那个虽然喜欢捉弄她,却总是带着她一起玩耍的少年。却已经永远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待到她被那些贱人害死之前,发现她前世完全就是活在欺骗之中时,她才真正明白,谁才是对她真诚的。

重来一次的她,已经在心中默默发誓,要守护所有关心她与她关心的人,让他们在这个纷乱的世道中,快快乐乐地活下去。

这么多的思绪。在她脑中一闪而过,看到一旁吴妈焦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陆毓姗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现在送医院可能也晚了,若还是十四岁的她,自然不会进行人工呼吸,但毕竟是重生者,她赶忙按照最标准的方式。进行人工呼吸。

望着少年那俊秀的脸颊,陆毓姗觉得确实很耐看。

当陆毓姗的嘴贴上去时,她的心跳微微加速,说真的,这如果能算是吻的话。那就是她重生后的初吻了……

重活一世的她,觉得已经完全看透了男人,她此时心中只考虑如何进行复仇。

吴子安终于侥幸被救活了,当然,这个吴子安的意识,已经被复制的吴迪意识所取代了。

吴迪来到这里的根本目的,就是攫取存在之力,打开位面通道,要获取存在之力的方法有不少,其一自然是改变“剧情”,但问题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剧情”是什么,二是屠杀智慧生命,三是建立宗教、扩大自己的名声。

当然,吴迪的时间有很多,他首先要做的,是摸清楚这个位面的力量,搞到这个位面的科技,寻找这个位面一切对他原来世界有帮助的东西。

吴迪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陆毓姗,此时正值盛夏时节,少女穿着纯白的连衣裙,双颊因为努力吹气,而有着微微的红晕。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非常秀丽的美少女,黑发柔顺,她有一双好看的凤眼,眼神充满了神采,她的肌肤白皙细腻,气质高雅而雍容,能够让人自惭形秽。

由于吴迪并没有这个吴子安的记忆,所以他一点都不认识这个少女,但刚刚差点死掉的他,却有充足的理由装失忆。

而一边的吴妈,则一把抱住了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训斥道:“你这个臭小子,今天如果没有小姐,你就死定了啊!”

吴迪却一脸迷茫,他赶紧通过意识网络联系在原世界的自己:“能够查到这些人是谁么,我的身份是什么?”

很快就有了回复:“你先自由行动吧,我们相信你的能力。”

吴迪在心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陆毓姗望着吴妈喜极而泣的样子,心里暖暖的,作为一个重生者,她当然知道,吴妈因为这位养子被溺死后,整个人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几岁,原本稳定下来的病情也完全恶化,以至于在明年的时候,就撒手而去了。

她身边最贴心的,莫过于这位既照顾了她母亲,然后又开始照顾她的仆人了。

吴迪还是被送到了医院之中,然后被诊断出“失忆”了……

陆毓姗撑着脑袋,看着这个略显迷茫之色的俊秀少年,有些头痛,吴妈因此而又陷入了伤心之中,但无论如何,失忆总比死了好。

“谢谢你,救了我。”吴迪轻轻握住少女的手,用极为真诚的语气说道,实际上心中却在冷静地计算,这个少女看起来身份不低,与之结交,对他的任务有很大的帮助。

陆毓姗不动神色的抽出自己的手,见到少年脸上那认真的神情时,不由微微一愣,毕竟在她的记忆中,这个少年嬉皮笑脸的,总是很顽劣讨厌。

不过显然陡然见到这种姿态的少年,她倒是觉得挺新鲜,在心中也升起一个念头——或许自己可以将这个少年培养成自己的心腹,有时候在做一些事情时,男性无疑更方便。(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三章 愤怒

虽然早就已经从那个轮回小队成员身上,得到了这个位面的大概信息,但吴迪在亲自体会到这个位面中国,或者说华人的处境时,他恨不得立马打开位面通道,把机械大军与生物大军开过来!

这个世界中国的历史发展,其实与妹妹所写的《文明》系列小说差不多,最后中国也被满清腐朽的统治,弄得成了列强瓜分的对象,按理来说,中国应该是在某党的领导下,再一次走向富强的。

可是,爱因斯坦发明的神秘的时间机器却毁了这一切!当然,与其说是时间机器,倒不如说是平行宇宙穿越机器。

这个位面已经被两个穿越者使用“时间机器”而搞得面目全非,一个是爱因斯坦还有一个是查丹科,这两人都穿梭到了这个位面来改变历史,前者是要杀掉希特勒阻止二战,结果二战依然爆发,苏联差点将全世界赤化成功,但最终败于盟军之手,然后苏联的查丹科总理孤注一掷也使用时间机器,回来改变历史,拯救苏联,却意外发现,旭日帝国悄悄地发展势力……

所以现在最强的三个势力,便是盟军、苏联、旭日帝国。

原本拯救了中国的某党领袖与希特勒一样,全部被暗杀了,这使得某党某军某战略转移失败,然后被反动派剿灭。

现在的世界版图上,已经没有了中国这个国家,旭日帝国占领了东(和谐)北、山(和谐)东、华(和谐)北,并进行了极为成功的奴化教育,现在那里已经完全在说日语了,而且旭日帝国还在中国进行推行用心险恶的“计划生育”,这个“计划生育”只针对汉族这个主体民族。却鼓励其他少数民族进行多生多养,久而久之,便能让汉族消失在“民族融合”之中。

青藏高原已经加入了印度联邦,新(和谐)疆、蒙(和谐)古在苏联的力量下纷纷成立了突厥共和国、蒙(和谐)古共和国,这些都属于苏联的傀儡国家。

而旭日帝国也扶持了两个傀儡政府,一个是在广(和谐)东。还有一个是在湖(和谐)北。

中国的其他地区,则依然处于军阀混战的阶段,这些军阀,则显然是国外势力的代理人,其中大部分是盟军的。

总而言之,这个中国已经被三个势力瓜分完毕了……

而这个位面的科技,无疑与自家妹妹制作的那个游戏《红色警戒》比较类似,也即是说,这实际上便是由这个游戏引申出来的世界。

红警中的一些科技。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吴迪最想要的,便是那个所谓的“时间机器”,有了这玩意,或许就能真正进行物质上的位面穿梭了。

但现在吴迪作为一个最低等的华人,想要接触时间机器,是几乎不可能的。

说真的,吴迪从来没有想过。在他那个世界,一直给华夏当小弟的岛国。在这个世界竟然会发展成旭日帝国,其科技更是隐隐超过苏联与盟军……

救了吴迪的这个陆毓姗所出身的陆家,就是效忠旭日帝国的买办,这就让吴迪这位华夏帝国主义分子,在心里很不爽。

其实吴迪现在的住处,还是比较不错的。他的母亲虽然是陆家的佣人,但显然深得那位陆家小姐的信任,毕竟她已经为陆家服务了多年,所以她的收入,要比一般老百姓好太多了。

吴迪随这位母亲回家的过程中。一路上看到许多衣衫简陋、面带饥色的华人,居然还有一些系着丑陋的辫子的,这让他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当看到这些华人的眼神中都透露着麻木与迷茫时,他心里很愤怒!

旭日帝国、苏联、盟军……你们等着瞧吧!吴迪的背后,可是站着一个正在迅猛发展的世界的!

虽然现在中国,不,已经没有中国了,只能说这片大陆的底层华人真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但如今的科技却是十分发达的,同样也已经处于了信息时代,综合文明等级应该是0.8型,有一些诸如“时间机器”的黑科技,则超出了平均水准。

这个世界的用电也不用电线,而是依靠特斯拉无线传输电的技术,倒是也挺有黑科技的感觉。但就是这种黑科技,完全控制了中国的能源供给,极大地限制了中国的工业发展。

吴迪家中并没有电脑,那是最上层的华人才能使用的,所谓的最上层的华人,自然就是像陆家这种买办资产阶级,他们甘当旭日帝国的爪牙,活得当然很滋润。

没有电脑,但却是有电视的,这说明他这个家中的生活条件确实还不错,但电视中却全是日文节目……吴迪只想把遥控器砸烂了!

他依然耐着性子在关注着国际新闻,并将这些信息传到原位面之中,毕竟这是他的任务。

而吴迪这个少年,在上完六年级后,就辍学了,他这几日一直在暗中搜集这个世界的情报,让他觉得更愤怒的是,华人学校是不教授那些高深的数学的,这简直就是阉割华人的理科学习,语言学习更是以日文为主,中文都快要成方言了……

他感受到了旭日帝国那高深的奴化教育,毕竟这他们对待中国,是号称要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提倡各民族平等,这一切的一切,都糊弄住了大批华人们,而一些有识之士,则被秘密处决掉了。

吴迪此时正在陆家的豪宅中当仆人,谁能想到,他这种仆人的工作,已经是那些底层华人极为向往的工作了呢?

说到底他能在这里当仆人,还是因为有个好母亲,这位母亲是陆家的老仆,一生未婚。

吴迪正在擦拭着桌子,心中却愈发沉郁,若非他在模拟人生中曾做过各种各样的底层小民,否则高傲如他,怎么能忍受下去!

而这个时候,那位陆家小姐,则在一脸苦恼地做着初中数学作业。作为高等华人,她当然是有资格接受更高等的教育的。

要改变命运,看来还是要从这位陆家小姐身上想办法,经过这些天的观察,他察觉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三章 信任

“子安,大小姐要你当她的书童,这可是我们吴家天大的福分,以后你可要好好听大小姐的话。”吴妈在家中对自己的养子嘱咐道。

吴迪点了点头,虽说比较讨厌对方那陆家大小姐的身份,但救了这具身体生命的人,终究还是那位陆家小姐,而他要展开自己的计划,也需要取得对方的信任。

吴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觉得自家儿子从那次差点淹死之后,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整个人的性子也稳重乖巧多了,连家务都开始帮着她做了。

“这才是我的好孩子,如果没有陆夫人、陆小姐的话,我们怎么可能有资格居住在这里?早就在那贫民窟中挣扎着,一点也看不到未来了。”吴妈一脸感激地说着,“你当了小姐的书童以后,还能去这儿最好的贵族私立学校上学,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说不定你还可以成为陆家的管家……”

吴迪沉默着,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现实啊,在这些买办家族手底下当奴仆,都是顶好的职业了,而底层的华人,生活得实在太苦了。

吴迪吃完晚饭后,看着电视中全是日文、英文以及俄文的节目,他只将恨意深深地藏在心底。

而这个时候,陆毓姗这位大小姐,心底同样充满了恨意,她正跪在自己母亲的遗像之前,那黑白照片上,母亲的笑容,依然是那样的温柔……

她的母亲,是被那个名叫沈梦雪的贱人与父亲梁秋合谋害死的!

母亲给她留了百分之二十的陆氏股份,可因为她还未成年,所以这些股份还在父亲梁秋手中,并且就在母亲去世后不久,父亲便哄骗她签下了一份授权书。只有她年纪到了二十五岁时,才能拿回属于她的一切。

可是,前世的她,却恰巧在二十四岁时,被这些贱人害死了!单纯的她还以为一切都是意外……

但她的灵魂曾在世界上滞留了一会儿,在看到梁秋与沈梦雪那两人奸计得逞的样子时。她一切都明白了!

梁秋只是父亲的中文名字而已,他是旭日帝国的大和民族出身,不过却是个一贫如洗的大学生,与母亲邂逅相恋于大学之中,然后,这就是陆家被他掌控的开始。

陆毓姗的外公叫做陆议,只有一个女儿,正是陆毓姗的母亲,这可不是因为他与妻子不能生。而是两人都作为华人,是只能生一个孩子的,哪怕他属于上层华人,但旭日帝国的法律就是如此,华人的数量太多了,超过了大和民族,这是不安定的源泉,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来将他们“优化”掉,其他民族则可以随便生。多生多补贴,华人超生的话,直接强制堕胎。

一日后的清晨,陆毓姗起床的时候,便发现侍奉在她身边的,却是那个名叫吴子安的少年。在看到少年穿着整洁的黑色执事服,精神饱满的样子时,她再次在心中暗赞,没想到这个童年的玩伴,收拾一番后。还真是个美少年,只是以前一直没个正形,喜欢捉弄人,实在让人讨厌。

当然,这些日子吴子安的变化,她也看在眼里,自从这个少年被她救了之后,失去记忆的他,连性子都变得沉稳起来了,就是不知道他能保持多久……

“你为什么在这里?”陆毓姗随意问道,她的声音软软的,给人一种很柔和的感觉。

“我妈让我随时听候您的吩咐,大小姐。”吴迪向陆毓姗行了个礼,他此时在扮演一个完美的执事,这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挑战性。

“哟……子安你倒是还学管家学得有模有样的嘛,你的身份只是书童而已,难不成以后还想当管家啊?”陆毓姗从床上撑了起来,裸露的香肩极为白皙诱人,她上身只是穿了青涩少女穿得的那种小背心。

陆毓姗心理年龄可是二十四岁了,怎么着也能算个御姐了,而她又知道,这个少年确实是她值得信任的,所以她这个时候并没有刻意伪装,反而饶有兴致地想逗弄这个小正太一番。

吴迪并不知道这个少女身体内的灵魂,是重生来的,他只是认为少女和他很熟,所以她的语气才显得亲近。

“拿破仑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吴迪应答了一句,他说这话,其实是想进一步展现他的能力。

果然,陆毓姗先是笑道:“你还知道拿破仑……”

话说到一半,她脸色微变:“你不说你失去所有记忆了吗?”

“确实,我本来的记忆都没了,但脑子里却多了很多知识……我发现我变身成了学霸!小姐以后在学习上,可以随时请教我。”吴迪一副坦诚的样子,他知道如何让人信任。

陆毓姗只是觉得,眼前的少年就像是那种获得了奇遇,然后喜欢炫耀的小孩子,没有一点城府,而少年对她的坦诚,则让她在心底愈发看重这个少年了。

“吹牛吧你,反正今天你和我一起去上学,你初一都没上过,看你能不能学会初二的内容。”陆毓姗撇了撇嘴。

就在陆毓姗准备起床时,她忽然发现她的穿着似乎比较暴露,她其实更喜欢裸睡,但是这几日却一直心事重重,每天倒头就睡,老忘记脱光衣服。

不过,现在这个暴露的样子,可真是便宜了这小子了……她暗中瞄了对方一眼,却发现这个吴子安目不直视,一副木头样子,真是个呆子。

“子安,让晓月、晓芳来服侍我穿衣。”陆毓姗很自然地吩咐道,她前世就算在死之前,也是个被服侍惯了的大小姐。

“大小姐,她们都被辞退了。”吴迪语气沉郁地说道。

陆毓姗一下子坐了起来,一副惊讶的样子,然后神色又阴晴不定起来,这一番脸色变化,倒让吴迪暗暗惊奇,他这时才觉得,这个十四岁的少女,倒是挺早熟的,她应该发现了……虽然他也早就发现了。

这个少女的父亲,如今陆氏的实际掌控者,希望在各方面都掌控陆氏,不仅仅是公司,还有这个家。(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四章 上学

将家中那些老仆慢慢换成完全忠于某人的新仆,这些都会成为某人的眼线,监视着陆毓姗这个不安定因素。

“大小姐,要我帮你穿衣么?”吴迪淡淡地问道。

陆毓姗瞪了他一眼,下意识以为这小子要占她便宜,但看到吴迪那温润平和的目光,她又在心里骂了句呆子,嘴上却道:“不用了,你只是个书童而已,帮我背书包就行了,你先出去吧。”

吴迪其实心里对陆毓姗这种颐指气使的语气不舒服,在他那个世界,只有他对别人这样,哪怕是妹妹,都对他百依百顺的,可在这个世界,他又没法使用“绝对命令”的异能,他只能忍耐。

吴迪走出大小姐的卧室,便径直去大厅,不得不说,这个陆家确实财力雄厚,这家里的家具全是贵重的红木制品,不过却按照了现代的格局摆设。

在这大厅中,南面的一整面墙,是一副描绘江水的水墨画,颇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感觉,极为大气磅礴,气势逼人。而在大厅的一脚,则放着一只半人高的五彩印花的花瓶,也不知道是哪朝的古董,但显然都是真的。屋顶挂着一盏流金玻璃宫灯,看起来应该是现代的仿制品,不过只从上面的翡翠明珠来看,就价值不菲。而它一旦通电,这宫灯就会发出绮丽耀眼的光芒,整个大厅都被映得璀璨异常。

陆氏集团现在的掌控者梁秋,此时正手拿一张报纸,坐在镶有白玉石的圆木桌旁,桌上摆放着各式精美的早点,冒着腾腾的热气,香气便让人食指大动。

再美味的食物。也比不上我妹妹亲自做的……吴迪在心里想着,他只是安静地候在一边,等待着那位大小姐。

吴迪暗中观察着这个梁秋,发现对方倒确实是成熟英俊的男人,那些大叔控的女生,估计最喜欢这种男人。

梁秋也注意到了吴迪。他微微皱眉,放下报纸,下意识便用日语说道:“你是?”

吴迪当然精通日语,可他却装出一副懵懂的样子。

梁秋见吴迪连日语都听不懂,心里顿时就对这个长得不错的少年厌恶了三分,只因现在只要是正规点的小学,都是教授日语的……

一个卑微的文盲华人贱种。他在心里下了个定义,然后语气有些严厉地问道:“你是谁?”

“我是大小姐的书童。”吴迪回答道。

“书童?我怎么不知道姗姗有什么书童?”梁秋语气已经开始不善了,他不希望陆毓姗身边有任何他无法掌控的人。哪怕是个孩子。

还没等吴迪说话,一个少女的声音便出现了:“我嫌每天从车里往教室走时,书包背得累,所以就找了个书童。再说了,你可以辞退晓月、晓芳,就不许我招个书童?”

陆毓姗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来到了桌边。

梁秋看到少女时,露出了慈父般的笑容。眼角显出淡淡的纹路,却更添他的魅力。他用宠溺的语气说道:“原来是姗姗你选的人啊,不错,这孩子看着就老实……”

陆毓姗盯着他,压抑着那满腔的恨意,可怜她前世那么天真,以为父亲真的很宠她。奈何,这些都是假的!现在父亲不能动她,是因为外公和母亲的影响力还在,他不能让那些陆氏的老臣们寒心……

“放心吧,子安是吴妈家的孩子。来路很清白。”陆毓姗到现在连一声爸都不喊了,但梁秋显然没察觉到这个细微的变化。

“不错,吴妈也是我们家的老仆了,让她家的小孩继续当我们家的仆人,倒也合适。”梁秋依然微笑着,却暗中瞥了吴迪一眼,他转瞬之间就想到,既然这小子是吴妈家的孩子,那最基本的六年义务教育应该是接受过的,而且义务教育中肯定有日语……刚刚这小子居然故意装作听不懂日语!

果然是个华人贱种!

吴迪早就看出来了,这梁秋就是个鬼子,因为有了自家妹妹的记忆,再加上这个世界大好河山被旭日帝国占领了那么多,有些地方更是处于战乱的状态,所以他对这梁秋有着天生的仇恨!

让他颇为玩味的是,在这一点上,这位陆家大小姐,似乎与他是天然的盟友。

他听到两人正在交谈,这梁秋说今晚有客人来家里吃晚饭,然后这位大小姐虽然掩饰得极好,但她的眼神却锐利了起来,显然她知道这来的客人是谁,但她却依然反问了,结果原本满脸笑容的梁秋,却收敛笑容,淡淡地回了一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梁秋随即走了出去,而陆毓姗则冷笑地瞥了对方一眼,这一切都被吴迪收入眼底。

吴迪几乎瞬间就猜出来了,估计晚上来的人是梁秋的新欢,这男人嘛,还是这么有权有势的男人,旭日帝国更是男权至上的国家,他怎么会缺女人?

然而身为重生者的陆毓姗却知道,那不是新欢,而是老相好,梁秋与沈梦雪生的女儿梁芙蓉,当然,现在她还叫沈芙蓉,年纪比她陆毓姗还要大几个月!

陆毓姗为此都暗中为自家母亲的迟钝而感到悲哀,满心思以为梁秋只爱她一人,却不知道他更爱她所代表的荣华富贵。

吴迪替陆毓姗拿着书包,然后一起坐进了一辆名车,他一直在关注着这位大小姐,发现对方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但目光却闪烁不定的样子,就知道这少女在一个劲地进行思考如何“宅斗”。

可若是让吴迪来想怎么搞定那个梁秋的话,那自然是干脆利落的肉体毁灭了,而且这人死得越早越好。

陆毓姗却在考虑要不要将梁秋有老相好的事情捅出去,在权衡利弊之后,发现这显然无法对其伤筋动骨之后,便放弃了。

就在这思考间,汽车已经到达了目的地,这座容纳了千万人的大城市中最好的贵族私立学校——帝国学院。

这一块完全就是由学院组成的学院城,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学习氛围极为浓厚,帝国大学毕业的人才,都是旭日帝国最宝贵的人才。

帝国学院便包含了小学、初中、高中,一般是需要学生住校,但陆毓姗这种在华人中属于最上层的权贵子弟,自然是可以搞特殊化的。

就连吴迪的学籍,她都可以轻松搞定,可见旭日帝国的高层,对那些属于大资本家的上层华人,也是用笼络的态度来对待的,这就说明,资本确实是没有国界的,当奴才也可以当得很过瘾。(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五章 冲突

吴迪发现自己对这位陆大小姐愈发好奇了,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便驻足停留在那儿,流露出追忆的神情,她眼神复杂地望着这座帝国学院的大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陆毓姗今日穿着学校的制服,上身是那种华丽的小西装,下身则是百褶裙,一双黑色的过膝袜勾勒出了她那极为纤细美丽的小腿,在百褶裙与过膝袜之间的绝对领域,则是一抹极为吸引人的雪白。

吴迪只是安静地站在对方身后,为对方拿着书包,他同样也穿上了这个帝国学院的校服,这种颇为华丽的西装校服,倒是愈发衬托出他那俊朗的容貌与修长的身材了,这甚至引起了许多其他女学生好奇的目光。

这些少女对这位陆大小姐自然很熟悉,但对这位陆小姐身后的少年,却一点都不熟悉。

这样的状况,倒是让一位叫做环雪辉的十五岁初三男生感到不满了,这个环雪辉,家中财产虽然比不上陆氏,但他的父亲乃是一家大型株式会社的社长,他本人长得也清秀俊美,只是身高矮了些而已。

环雪辉在学院中自然是极受欢迎的,校草级的人物,这一点陆毓姗都很清楚,因为她前世对这个美少年心中也颇有好感,只不过,如今见到对方这青涩的模样,却已经无法再引起她心中的任何波澜了。而想到对方日后的发展,她只是摇了摇头。

“陆同学,早上好啊。”环雪辉主动用日语向这位比自己低了一个年级的少女打招呼,他父亲的公司与陆氏集团是很亲密的合作伙伴,在一些酒会上,两人早就已经认识了。

在环雪辉看来,这位陆家小姐。似乎对他有隐隐的好感,这让他心中十分得意,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早上好,环同学。”陆毓姗微笑着回了一句。

这淡淡的笑容却有一种疏离感,但环雪辉却没有察觉出来,他有些挑衅地看了陆毓姗背后的吴迪一眼。仿佛他像是赢得了一场战争似的。

吴迪对此视若无睹,他可没工夫和小屁孩争风吃醋。

却不知道陆毓姗也在心中想,她对环雪辉这种小屁孩一点都没兴趣。

“毓姗,毓姗,你后面的小帅哥是谁啊,难道是男、朋、友?”一个姬发式的少女,凑到了陆毓姗面前,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吴迪。

少女的名字叫做橘美咲,乃是旭日帝国的真正贵族。是深得天皇芳朗喜爱的后辈,她的容貌给人一种美艳的感觉,一颦一笑,都有种特殊的魅力,这甚至让吴迪都多看了几眼。

橘美咲的发型很有特色,这似乎是最标准的“黑长直”——

后方留着长发,前方额上的刘海则在眼眉的高度水平剪齐,垂在两侧耳前的“发脚”仍剪齐至下巴位置。

吴迪从来不否认。他其实就是个“黑长直”控,所以今日这位陆大小姐系了个单马尾。顿时就让他觉得魅力大减。

陆毓姗此时已经发现,自己随意招的书童,魅力倒还出乎意料的大,不仅盖过了校草级的环雪辉的风头,还引起自己这个“好友”的兴趣。

至于好友二字为何要打上引号,那自然是。现在确实是好友,以后就不是了。

此时听到橘美咲略带调侃的话语,陆毓姗却一点也不似当年那样羞怯,她用平淡的语气说道:“他的名字叫做吴子安,是我忠实的仆人。”

这话说出来后。让许多少女都流露了羡慕的目光,大概也只有陆家小姐才能有这么帅气的仆人。

其余的男生,包括那个环雪辉,则流露出了鄙夷的目光,原来只是个仆人而已。

橘美咲此时倒觉得有些奇怪,这个陆家小姐,似乎有什么地方改变了。

陆毓姗正欲离去,环雪辉却挡在了她的面前,十分真诚地邀请道:“陆同学,放学后来我家玩怎么样?”

环雪辉对此自信满满,他觉得陆毓姗一定不会拒绝他的邀请。

“很抱歉,我不想去。”陆毓姗淡淡地说了一句。

“为什么?”环雪辉感觉自己没了面子,说到底这个陆家小姐也只是个华人而已,哪怕帝国法律规定不准有民族歧视,但和族对汉族的鄙视,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陆毓姗皱起了眉头,这哪有什么为什么,不想就是不想啊,可她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什么理由。

吴迪见状,便走了上去,用硬梆梆的语气说道:“请让开吧,小姐既然说了‘不想去’,那就不要再多问了。”

吴迪的出头,让陆毓姗心中暗赞一声,她现在才发现,这个吴子安,还是挺有眼力劲的嘛,不错不错。

然而环雪辉却因此而一下子怒气涌上了胸头,他本来就是个心胸狭隘之辈,刚刚又因为自己的风头被吴迪盖过而不爽,此时这个低贱的下仆,竟然敢对他如此无礼?

“一个小小的仆人,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说话?”环雪辉的语气显得十分尖锐,他似乎正处于变声期。

吴迪依然一副高冷的态度,他可不会被这种幼稚小屁孩的挑衅举动而被轻易激怒。

陆毓姗愈发不耐,她也懒得理会这个少年,只是径直往学院中走去。

环雪辉被吴迪那完全无视的态度弄得愈发愤怒,他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幼兽,毫无理智地冲了上去,对准吴迪的腰部踢出了一脚!

“小心!”橘美咲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完了,小帅哥要被打了……”

“环雪辉竟然偷袭,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他还拿着书包,肯定躲不开了!”

陆毓姗转过头来,看到环雪辉将要踢向吴迪那并不算强壮的身体时,脸上的神情变得极为难看,她的仆人,只有她才可以动!

吴迪见状,只是不屑地冷哼一声,这小子真是找死,他可是拥有自家妹妹所有的练武经验的!

仅仅挪动了一步,吴迪便轻松躲过了在所有学生看来都无法躲过的一脚,让所有人一时间都目瞪口呆,然后他又悍然回了一脚,正中对方面门,动作迅猛无比!

环雪辉只觉得自己面门一阵剧痛,嘴中的一颗牙齿都被踢断了,他痛呼一声,捂着脸摔倒在地,其状之凄惨,让许多学生直吸冷气,这真是个狠人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六章 上课

陆毓姗早就知道吴子安是个打架高手,可她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可以在被偷袭的情况下,将那个幼稚的家伙打成这样……她愈发觉得,将这位青梅竹马好好培养是个极佳的选择。

虽然此时她在心里为吴子安的举动叫好,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她故作生气地训斥了吴子安几句,然后又落落大方地向环雪辉道了个歉,让围观的许多同学都心生敬意,认为陆家小姐果然是个知书达理的名门千金。

而吴子安则成了不少人暗中腹诽的目标,毕竟这个少年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动起手来却一点都不含糊,他看起来还是陆家小姐很看重的心腹,后台颇大,以后还是少惹为妙。

陆毓姗道歉后,便施施然地想向学院内走去,心情很是舒畅,感受到子安淡定地跟在她的身后,她便由衷地产生了一种安全感。

而最关键的是,有吴子安这个人在,正可以让她深切地感受到,作为一个重生者,她正在一步步地改变自己原本那悲剧的一生。

吴迪倒也在心里对这个陆大小姐高看了一眼,只觉得这个陆毓姗,还是有点手腕的,她本身的成熟,超过了她的年龄。

每个教室仅有三十多个学生,座位与座位之间相隔一段距离,所以也就没什么同桌不同桌的说法了,只有邻桌的说法。

吴迪下意识就想到了日漫中的那些学校,若说以前他是怀着一种悠闲的心态来看那些日漫,毕竟这确实算是一种供人娱乐消遣的文化作品,但现在,在泱泱中华的土地上,亲身经历日式教育方式时。包括那些全日文的教材,他觉得就像吃了苍蝇一般恶心……

这导致吴迪在作为转学生,被老师介绍给班中的所有学生时,他脸上依然显得冷冷的,倒是让不少喜欢对冷酷型帅哥犯花痴的女生都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不过,在这个时候。怕是所有的学生都没有想到,这位属于陆毓姗仆人的少年,心中却满怀着要吊打苏联、盟军、旭日帝国三大势力的热血。

教室中三十多人中,有二十多人是旭日帝国的和族人,其余则是华人,但实际上,这些华人已经与和族人没有太多的区别了,他们大概都以帝国公民的身份而感到骄傲。

无论如何,旭日帝国都已经是领导黄种人的超级强国了。大东亚共荣圈更是将许多华人都忽悠瘸了了,而帝国统治者先狠狠地打断华人们的脊梁,再丢根骨头笼络华人们的策略也相当高明……

总而言之,最倒霉的是底层华人百姓,而那些华人上层,以及某些亲日的知识分子,则遭到了最大程度的优待,于是他们便成了最大的汉奸。

毕竟。连满清这种几近于奴隶制的国家都能武力统治中国,旭日帝国自然也可以。事实上,它能成长起来,也全靠大肆从中国土地上吸收养分。

所以吴迪才感到异常的悲哀与孤独,其实按理来说,作为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应该对这个世界的历史采取豁达的态度。对什么都泰然处之,但是,他还有着妹妹所有的记忆啊,这个世界的中国,明明应该成为富强的国家的……

吴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他的邻桌便是那位陆大小姐。这是一节数学课,他随意翻了翻教材,然后便扔到了一边,这么简单的玩意,他根本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暴兵征服世界。

与之相反的,则是陆毓姗,讲台上,老师在讲着课,但这对她来说,却像是催眠曲一样。

陆毓姗前世就不是什么学习良好的学生,尤其是在这数学方面,哪怕她都上过所谓的大学了,但对这初中时的数学,那也是两眼一抹黑。

作为一名千金大小姐,出身买办资产阶级,她就算什么都不学,也能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可惜的是,她的那位父亲野心太大,容不得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被这个女儿掌控。

她从小到大,活得就像不谙世事的公主,太容易被人糊弄了。

重活一世,再这样稀里糊涂下去的话,那可不行……陆毓姗咬了咬牙,开始强迫自己去努力学习。

而这个时候,苦恼地撑着脑袋的陆毓姗,则不小心看到了邻桌的吴子安,见到对方连书都懒得翻开来,却在肆无忌惮地发呆时,她心道一声“果然”,这个只会调皮捣蛋,打架挺厉害的小子,肯定也听不懂老师教授的内容!之前那小子说自己是什么学霸,就是在吹牛而已!

陆毓姗觉得她应该要将小子当成反例,她要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可不能再得过且过了。

上课的老师,也注意到了正在发呆的吴迪,他知道吴迪的身份,并不是那种真正的贵族,所以他出了一道在他看来有点难度的题目,然后便直接点名让吴迪上来做,想要以此来敲打一番这个上课不认真听讲的学生。

陆毓姗见状,却不由为吴迪感到担心了,她站了起来:“老师,吴子安同学没有上过初一,请不要太为难他了。”

这位老师只是对陆毓姗露出和善的微笑……开玩笑,陆氏株式会社每年给帝国学院的赞助费,就已经足以让学校跪舔了,如今可是资本主义社会了,有钱那就是大爷,不管你是什么民族。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更要好好学习了,可别再……”

老师的话才刚刚说到一半,吴迪就面无表情地说出这道大概是小学六年级水准的数学题的答案,这种题目通过心算就能算出来了。

“你……”老师惊讶地望着这位面无表情的学生,“不错,确实是正确答案。”

许多学生都用有些疑惑地看了看陆毓姗与吴迪,毕竟前者刚刚还说这个少年没上过初一,结果下一刻,对方就把初二的题目解答出来了。

吴迪的这种干净利落的回答,又让不少女生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

陆毓姗咬了咬唇,撇过头去,感觉有些没面子,没想到这小子真的这么厉害!

就算再厉害,那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我可是救过他的命……陆毓姗下一刻又有些得意地想着。(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七章 大姐头

下课的时候,吴迪的身边被一群同学围住了,他们显得十分热情,许多大胆的女生们,更是直接询问吴迪有没有女友。

不得不说,旭日帝国的社会风气,几乎与妹妹那个世界的日本一脉相承,许多女孩若是在高中都还没有破处的话,那会遭人耻笑的,因为那是没有魅力的象征。

吴迪耐着性子应付这些在他眼里幼稚无比的初中生,依然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打定主意走冷酷帅哥的道路了。

结果一群小女生在犯花痴,各种诸如“最喜欢冷酷面瘫的美少年了”“就像少女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人公”“好有型啊”之类的议论声已经响了起来。

“既然吴同学没有女友,那你对女友的要求是什么呢?”橘美咲这位梳着姬发式的美少女,笑容嫣然地问道。

吴迪面瘫着脸,只是淡淡道:“我喜欢认真的女孩子,她有着让人敬佩的追求。”

一边这样说,他的脑中却浮现出自己妹妹那清丽的脸颊,他那冷着的脸,露出一丝柔和之色。

橘美咲觉得自己就挺认真的,但要说有什么追求的话,那她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对于旭日帝国的女人来说,她们只要做一个优秀的家庭主妇,就已经足够了。

陆毓姗下意识咬着自己的笔,看着似乎很受欢迎的吴子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尤其是发现橘美咲好像对吴子安很感兴趣的时候。

陆毓姗知道,她前世就是个凡人,资质普通,要不然也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这辈子能够得以重生。她必须要好好充实自己,并在一些“历史结点”上,进行改变。

但是,这个橘美咲却不一样,初中时还不觉得她有什么了不起的,但上了高中以后。她却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入了第一帝国大学,前途极为远大,原本两人在初中时的好友关系,也随着两人的人生经历相差越来越大而完全淡了。

也许可以让子安与这个财阀千金保持亲密的关系……陆毓姗的脑中出现这样一个念头,但是心里却又感觉很不甘心。

算了,她橘美咲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入第一帝国大学,难道我就不可以吗?陆毓姗咬了咬牙,还不如她自己和橘美咲一直保持联系呢,吴子安就好好地当她的仆人就行啦!

她这样想着。便主动凑到橘美咲面前……

吴迪则觉得陆大小姐真是够义气,终于帮他挡住了那个好奇心极强的女孩。

在觉得上学没有任何意义之后,吴迪果断决定逃课,反正他有陆毓姗罩着,学校方面也不会随意开除他,况且不上课不代表着不考试,他会用分数堵住所有人的嘴巴。

现在可不是上学的时候了,而是为发动圣战准备的时候!

吴迪现在急需存在之力。并且是那种拥有持续收入的存在之力,所以他决定向妹妹那个世界一个名叫本拉登的恐怖分子学习……从妹妹的记忆来看。或许有人会不知道某些明星,但策划911事件的本拉登却是“享誉世界”的存在!

最关键的是,当本拉登,既能刷名声获得存在之力,又能杀智慧生命获得存在之力,说不定还可以搞乱本世界的“剧情”。完全就是一举三得!

不过,在这样的大城市,显然没法搞起恐怖组织,毕竟活得好好的,谁去干这种作死的勾当?

所以。吴迪将目的地放在了还处于军阀混战状态的蜀州,现在这个蜀州,简直好比妹妹那个世界的中东地区,各种军事摩擦不断,新闻中则时常有一些人在谴责某些势力对平民建筑区使用覆盖火箭炮……

而要建立恐怖组织,首先必须要有钱才行,有钱才能招募到那些实在活不下去的亡命之徒,然后再掌握枪杆子,在乱世之中,有钱有军队,才能算一个合格的军阀,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得到外国势力的扶持。旭日帝国与苏联完全就是死敌,这一点完全可以利用起来。

所以,第一步就是应该怎么赚钱。

吴迪此时正坐在这座城市中的公交车上,他看到外面一些可以变形飞上天空的民用机甲,不得不承认,旭日帝国的科技,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这个机甲变形的技术,显然来自于天狗机器人与打击者VX,这两样武器都可以进行地空切换。

这不由也让吴迪想到了《星际争霸》中的维京战机,它也可以进行地空切换,但是二者的外形却迥然不同,旭日帝国的武器,给人一种更加华美科幻的感觉。

吴迪来到了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区,这里的学校,都是档次比较差的公立学校,就连街道都显得十分肮脏破旧,他都有些感叹,就像是从一个世界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街道旁边有一些稀稀落落的店铺,在吴迪从这里下车的时候,便有一些人在店铺中探头探脑,似乎在窥视着什么。

并没有过多久,吴迪便发现,自己竟然被一群学生们组成的混混团体围住了,为首的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男生,额头上有明显的伤疤,他手中拿着一根棒球棍,一边轻轻地敲着自己的手,一边用不怀好意地声音说道:“你是市中心那些私立贵族学校的学生吧?胆子挺大的嘛,居然敢一个人来这里?”

吴迪这时还穿着帝国学院的华丽校服,整个人十分光鲜,与这群衣衫破旧的混混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此时的心思却不在这里,而是在感叹,连混混说得都是日语!话又说回来,日本这有活力的社会团体,不要太猖狂啊,最关键的是,这些组织都是合法化的!有时候政令下达到基层的时候,政府需要与这些社会团体进行合作,才能将政令推行下去……

“哈,果然是从贵族学院出来的孬种么,吓得连话都不敢讲了?”为首的男生大肆嘲讽道,他非常看不惯吴迪这种娇生惯养的家伙。

“你们在干什么?又在欺凌弱小?”忽然有人挡在了吴迪的面前,对着那个拿棒球棒的男生训斥道。

“大、大姐头?”(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八章 星野幽月

吴迪望着这个女孩的背影,他的目光停留在了女孩的脚上,只因对方光脚穿着木屐,赤裸的脚丫,肌肤却如同白雪一般,脚趾就像一颗颗珍珠。

对方的打扮也有些不伦不类,她的上身穿着火红的皮夹外套,里面却是蓝色的古装,有些像自己改造后的汉服,再里面的裤腿则是纯白色的。在她的腰间,则悬挂着一把短刀,刀鞘上有古朴的纹路,一看就不是什么凡品。

这样奇特的打扮,在习惯了之后,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和谐美感。

初秋时节的风已经有了一丝凉意,吹动着她那火红的皮夹,她那头漆黑的半长发也微微拂动,露出了她那精致的耳朵。这头发的长度正好把达到她耳朵遮住的长度,却意外地合适她的气质。

当然,最让吴迪好奇的是,那个为首的混混,为何在见到这个少女时,脸上的神情有恐惧,有难堪,还有一丝向往……

这样多变的神情,足见这个男生对这位口中的“大姐头”情绪是多么复杂。

“可、可是……他。”

“没什么可是的。”

男生嗫嚅着想要在多说些什么,少女却用异常冷漠的态度打断了他。

最终男生还是没敢再动吴迪,只是恨恨地看了吴迪一眼,然后很不甘心地带着一群小弟离去了,这些小弟似乎也没有任何不满,他们望向少女的眼神,反而也都是一副崇拜的样子。

少女在替吴迪解决了这样一次危机之后,当然,这其实对吴迪来说也算不上危机,他的身手好着呢。她并没有回头多说一句话,便要离去。简直就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侠客典范。

吴迪下意识向对方伸出自己的手,嘴上却用中文脱口而出道:“等等,我还没有谢谢你呢。”

在吴迪的手快要接触她的一刹那,少女就像是条件反射一般,极为快速地转身、抽刀!

吴迪根本没有想到少女会动手,以至于他哪怕用极短的时间内回过神来。却发现,他的脖颈处已经被那锋锐的刀锋抵住了,那似乎散发着寒气的刀锋,让吴迪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他咽了一口口水,却一动都不敢动。

他暗恨自己的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锻炼好,否则他一定不会陷入这么被动的状态,他有些骇然地发现,若他有什么异动的话。也许少女真的敢将他一刀宰掉!

吴迪此时看到了少女的正面,这无疑是个极具英气的美少女,长相略显中性,眼神却极为可怕,就连瞳孔中,也可以透出她对生命的漠然。

只是,既然对生命如此淡漠,那她刚刚又为何要帮他呢?

“不想死的话。就赶紧离开这里,这不是你该待的地方。”少女的语气总是显得十分强势。

是中文啊……吴迪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他越看少女,便越觉得顺眼,他惊喜道:“你是华人吗?”

“我不是。”依然是字正腔圆的中文,但少女的神情却又说明她并不是在撒谎。

“那你还穿汉服?”吴迪盯着她那火红皮夹中的蓝色汉服。

“这是和服。”少女淡淡道。

吴迪愕然,然后赶忙搜索记忆,他才恍然大悟。主要是他所在的那个以华夏为主导的世界,和服汉服并没有太多的区别,毕竟华夏与岛国从古至今就没分家过,但在妹妹那个世界的中国与日本,和服与汉服虽然乍一看有些类似。但仔细比较的话,区别还是挺大的。而少女的上身又披了一件皮夹,便掩盖了一些和服的特征。

虽然知道少女并非华人,但不知为何,一直是大华夏狭隘民族主义者的吴迪,却无法对少女生出反感,也许是因为刚刚她挺身而出,也许是因为少女能说流利动听的中文,也许是因为少女非常美丽……

“好吧,能不能先把刀放下,我对你没有任何威胁的。”吴迪举着双手,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结果少女依然目光冷然地望着他,让吴迪的笑容都渐渐变得僵硬。

过了好一会儿,少女才将刀重新插回刀鞘,那原本锐利的眼神,也变得幽深起来,她正欲离去时,吴迪立马说道:“我叫吴……子安,这次真的很高兴认识你,要不我请你吃顿饭吧。”

少女踏出的脚步缩了回来,然后干净利落地点了点头。

吴迪愣了愣,他还以为自己的邀请不会让少女有任何意动呢。

一家拉面馆,吴迪眼睁睁地看着少女一口气吃了五大碗拉面,这样的表现,让一点都不饿的吴迪,都忍不住点了一碗面,他以为这面有什么秘制配方。

结果吃了一小半,他便扔在了一边,这手艺,比他妹妹也差得太多了!

“给我。”少女将这碗吃了一小半的面揽了过来,然后一脸平淡地将它干干净净地吃完。

“你……我觉得如果不够的话,还可以再加的。”吴迪说道,还好他身上带着的钱足够多。

“呼……已经够了。”少女这样说着,语气已经柔和下来了。

吴迪打量着她那很单薄的身材,真不知道这个同龄人为何能吃下这么多的东西。

少女一脸放松,仿佛从原本杀气腾腾的母豹变成了一只慵懒的猫咪。

“好吧,你的名字呢?”吴迪随意问道。

“星野幽月。”心情不错的少女,回答得也很痛快。

“刚刚为什么要帮我呢?”

“帮助弱者,是吾辈男子汉分内之事。”

“男子汉?”

“有什么问题么?”

“不……对了,你为什么可以吃这么多?”

“吾辈身为男子汉,就该拥有一个巨大的胃。”

吴迪冒着被杀死的风险,将目光投在了星野幽月的胸口,虽然并不大,但却有明显的曲线。

一时间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主要是星野幽月并不多话,大概是认为,男子汉,就该少说多做吧。

“你的身手看起来很棒啊……”吴迪对这个少女的武力颇感兴趣。

“这样……杀起人来,才会更方便!”星野幽月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陶醉之色,帮助弱者,不是侠义,是可以用正义的名义去杀人!

星野幽月,自称是男子汉的女孩,不仅是吃货,更是个危险的杀人鬼。(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九章 循循善诱

“杀人?”吴迪见到了对方眼神中一闪而逝的陶醉,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女孩似乎确实不把人命当回事……这倒是让吴迪对这个少女的兴趣更大了,因为,他其实也喜欢杀戮,无论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有意义的。

“嗯,杀人或者说是狩猎的快感,你明白么?”星野幽月脸上带着一种歇斯底里的狂气,那狰狞的表情,将她原本那种冷如幽月的美感破坏得一干二净。

星野幽月自己也知道她这个样子是多么吓人,但是,既然吃饱了饭,不杀人的话,那实在是太难受了。

普通人是饱暖思淫欲,而这个女杀人鬼,则是饱暖想杀人!

可让星野幽月微微诧异的是,面前这位长相俊朗斯文,穿着也十分光鲜的美少年,却挑了挑眉,然后点了点头:“我明白啊,杀人确实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不得不说,对方这个挑眉的动作显得很潇洒,但星野幽月此时却疑惑道:“你也杀人吗?你杀了多少?”

“你呢?”吴迪反问道。

星野幽月拿出自己的双手,竟然开始掰起了手指头,她的这双手是如此洁净、纤细,却不知道已经取过多少人的性命了。

才计算了没多久,星野幽月已经双眼转圈圈了,她有些泄气地说道:“反正很多,数不清啦!身为男子汉,家计这种事情没必要给吾辈负责。”

吴迪轻笑一声,忽然觉得少女是如此可爱,他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脑袋,这个动作又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

无论星野幽月杀了多少人,却也赶不上吴迪这个屠夫,他可以面不改色地用病毒灭绝几十亿人类。以此攫取了巨大的存在之力,而这些存在之力正是支持他进行“魂穿”的前提。

少女并没有拍开吴迪的手,她忽然觉得,当这只手抚摸在她的脑袋上时,她心中洋溢着的杀意,似乎都被抚平了……

这很奇怪!少女知道自己的体质。她吃饱了之后,一定要杀人发泄发泄才行,否则她会觉得浑身难受!

“你既然杀了这么多人,难道就没警察抓你?”吴迪笑着问道。

“吾辈的义父能够帮吾辈摆平,反正吾辈杀的人,都是他指定的,到时候社里会有人去顶罪的。”星野幽月一本正经地说着让人毛骨悚然的话。

吴迪却已经凭借这句话,隐隐推测出这个少女的身份了,搞了半天原来是黑道千金?难怪刚刚那群混混喊她“大姐头”。

“义父以前很好。让吾辈可以吃饱饭,尽情地杀人,可现在,他却总是约束吾辈,还逼着吾辈去上学……哎,上学哪有杀人有趣?”星野幽月一边像只猫咪一般眯着眼享受吴迪的抚摸,一边碎碎念地抱怨着,在她嘴里。似乎“杀人”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估计是现在地盘已经稳定下来了,要开始洗白了。这个时候当然不能再瞎搞了,哪怕在旭日帝国,黑社会是合法的组织,但也终究没法与政府相抗衡……吴迪随意推测着。

他嘴角微翘,然后用柔和的语气说道:“你杀人会不会有负罪感呢?”

“负罪感?那是什么,能吃吗?”星野幽月一脸懵懂。

“哈哈……说得好。其实杀人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

“身为男子汉,吾辈不能同意更多了,死掉的人也一定很幸福。”

“那么,为什么要被你的义父约束呢?把他杀了,然后天天吃饱饭。杀更多的人,赐予更多的人死亡,还有比这更快乐的事情吗?”吴迪循循善诱,他抚摸在少女脑袋上的手,已经滑到了少女那极具英气的脸颊上,雪白的肌肤给他的触感,光滑而冰凉。

吴迪温柔地为少女整理她那略显凌乱的半长发,嘴角的笑意愈发浓厚了。

“是呢,吾辈为何要被义父束缚,他连饭都不给吾辈吃饱,也不让吾辈去杀人,说什么作为男子汉只能杀该杀的人,说什么要帮助弱小,这有什么意义呢?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只要是人的话,那就可以杀。这才是真正男子汉该做的事情啊……”星野幽月望着吴迪的眼神,愈发柔和了,她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真正的知音。

吴迪咧开了嘴,露出了有些森然的洁白牙齿,他的笑容如此灿烂,但这牙齿与那弯卷着的红色舌头组合起来,却有种超级大魔头的感觉……其实也没错,他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

而现在,他想要做的,只是引导一个有趣至极的少女,走向正确的道路而已,既然是天生的杀人鬼,为何要压抑自己呢,遵从心中的想法吧!某个中二说得好,屠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还王中王呢……

吴迪觉得自己也该当一回文抄公,把那首《男儿行》送给星野幽月。

“你对我妹妹做了什么?”一个略显慌张的声音传来,那是一个同样穿着帝国学院校服的高中男生。

他在看到桌上好几个连汤水都舔得干干净净的空碗时,望着吴迪的他,脸色一下子变得极为难看:“你、你怎么敢……”

而当他看到吴迪抚在星野幽月脸上那轻佻的手时,整个人像是炸毛了一样,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他冲了上去,拍开了吴迪的手,并将星野幽月挡在自己的身后。

吴迪无所谓地笑了笑,往靠椅上一座,双手抱胸,只是淡淡道:“我对你妹妹做了什么?只是请她好好地吃一顿而已,有必要这么紧张么?”

听到“吃”这个字,这位名叫星野飒太的男生,眼中露出了难言的恐惧之色,他缓缓转过身,顿时头皮发麻!

只见他的妹妹,已经将那把短刀拔了出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嘴边,她的舌头正在轻轻地舔舐着刀锋,她的眼神被汹涌的杀意充斥着!

真是……太美丽啦!

吴迪见到少女这副狂气四溢的样子,他发现自己都快要被这样美丽的少女迷住了!

“都怪你,这全是你的错,谁让你让我妹妹这么乱吃,这是要出人命的!”星野飒太对吴迪大吼道。

吴迪在这个时候却觉得很好笑,他还第一次听说,给吃货吃饱肚子,会出人命……虽然,这可能确实是真的。

就好比人吃饱了,会去睡觉去娱乐去做爱等等,星野幽月吃饱了,就想痛痛快快地杀人!

“你根本不配做哥哥,身为哥哥,明明就应该让妹妹更加幸福,你这种让妹妹饿着肚子,还不让她进行娱乐活动的哥哥,怎么好意思活在世上啊!”吴迪反唇相讥。

我不让妹妹发飙杀人还真是对不起了啊?!听到吴迪的话,星野飒太一瞬间有种抓狂的感觉。(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章 特殊单位

星野飒太其实并不知道这个义妹的过去,他只知道,在两年前父亲将这个女孩带回来时,她便成了父亲星野宏扩张地盘的工具,只要给她吃饱饭,她总能杀掉那些碍事的人,而且还是神出鬼没地杀掉,死的人往往是被一刀割喉。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亲却愈发恐惧这个少女,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教育她,她是大和民族最优秀的儿女,比男子汉还要男子汉,让她一直穿和服,而在杀人这个问题上,则更是教导少女,杀人其实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有邪恶的人才能被杀,所以不可以胡乱杀人……

星野飒太知道,父亲是怕了,害怕这把尖锐的刀,最终会反噬自己。

父亲对待这个女儿,仅仅只是工具而已。

而现在既然星野社团已经成了这座城市地下世界的掌控者,基本上已经快要洗白上岸了,已经不再需要这个总是会暴走的杀人鬼了,尤其是,这个杀人鬼,其实是个华人,她的短刀刀鞘上有两个字——幽月。

但是,星野飒太觉得,他对待自己的义妹,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他虽然在打心底恐惧义妹那杀人不眨眼的性格,但他却觉得,只要好好和义妹讲道理的话,那就一定能够让义妹放下屠刀。

而对待华人,已经完全被国内所有民族要平等团结洗脑的他,则没有什么敌视,他甚至觉得华人与和族人没有太多的区别,反正大家都是说日语,过旭日帝国传统的节日……

在他的努力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义妹也去上学了。就算饿着肚子,也不主动去杀人,而且三观还很正,懂得帮助弱小,匡扶正义,为此还成了“大姐头”……

只不过。让他稍稍有些失落的是,他如此悉心教导这个义妹,却对待任何人都很冷淡。

而他现在更是万万没有想到,明明义妹都快走向正轨了,不会渐渐变成人类的公敌,却因为这个可恶的家伙,他的努力全都付之东流!

现在,他的心中只有恐惧,因为他知道。吃饱了的妹妹,一定会顺手杀些人来过过瘾的!

“这下子全完了!”星野飒太抱着头,一脸恐惧,他在等死……

“真是的,这么可爱乖巧的妹妹,你居然害怕她,这个哥哥,还不如给我当呢。”吴迪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毫不犹豫地揽过拿着短刀、一脸狂气的星野幽月。

“你疯了。你难道不怕死吗?”星野飒太这时候已经懒得计较对方对自家的妹妹动手动脚了,他只知道,在刚刚妹妹那个状态下碰她的话,一定会被一刀解决掉的!

“所以说你不配做哥哥啊……为了妹妹,死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何况,小幽月这么可爱乖巧。”吴迪又揉了揉星野幽月的脑袋。

让星野飒太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刚刚一副杀人狂模样的妹妹,却从像是一只听话的猫咪,正享受着主人的抚摸,她甚至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确定自家妹妹已经暂时失去杀意的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看着一脸微笑的吴迪,心头却又升起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嫉妒心,他的妹妹,为什么会听这个人的话,这到底是为什么?

“跟我走吧,我可以让你永远吃得饱,杀鬼子更是管够。”吴迪对星野幽月说道,他可是要当恐怖分子的人啊。

“不行!她是我的妹妹,你不能带走他,你知道我和她的身份么?”星野飒太这时又硬气起来了,毕竟他有一个黑道头子的老爸,当然,他老爸现在明面上的身份,是某个公司的大社长。

“嗯,现在就先去把你家老头子杀了吧,一个黑社会老大,还真当自己是侠客啦?”吴迪冷笑道。

“你……好吧,就算我父亲确实是混黑道出身的,但是,现在正因为有他,社会才变得稳定下来,人民才能安定的生活!”星野飒太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吴迪还第一次听说黑社会老大可以稳定社会,就算这是真的,这又关他什么事呢?对他来说,社会越乱越好,死的人越多越好!

“先带我去见见你父亲吧,让他找几个该死的人来,然后给小幽月杀怎么样,要不然她离开我的抚摸,可又要大开杀戒了啊。”吴迪点了点头,一副为国为民的样子。

星野飒太只当吴迪会为大局考虑,便同意了,在知道对方能安抚自家妹妹的杀人躁动之后,他倒是觉得,可以好好笼络这个少年。

在路上时,吴迪一边询问有关星野幽月更多的信息,一边却通过意识网络,向原世界自己的智囊团汇报信息,直觉告诉他,这个星野幽月应该不是一般人。

“如果这个星野幽月在杀人上真的有与生俱来的天赋的话,那便可以确认,她其实是个‘特殊单位’?”

“特殊单位?”吴迪有些难以理解。

“就像苏联的‘娜塔莎’,盟军的‘谭雅’,旭日帝国的‘欧米茄百合子’,对这些特殊单位来说,再厉害的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是出动大量载具。”

吴迪听到智囊团这么一说,顿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没错,在红警游戏中,英雄单位根本不怕士兵的围攻,基本上都是一枪一个……而星野幽月杀人,也是一刀一个,她拥有鬼魅般的速度与无声杀人术,她还可以隐身一段时间,这显然就是她的“技能”。

那么,这个星野幽月,又是哪个国家的特殊单位呢?

“原来你也是华人啊,其实我的妹妹也是啊,只不过父亲却一直告诉她,她是属于的大和民族的。当然啦,现在华人与我们大和民族完全亲如一家嘛。”星野飒太这样说道。

吴迪在心中冷笑,表面上却很随和地问道:“那为什么一对华人夫妇结婚,就只能生一个孩子呢?”

“计划生育啊,这是旭日帝国的基本国策嘛,人太多了资源会枯竭的。”星野飒太直接按照课本上的解释来回答了。

“那为什么你们大和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却可以随便生呢?多生还有补贴。”吴迪淡淡地问道。

“大和民族少子化现象比较严重啊,当然要鼓励生育,而且大和民族都是真正的精英,生育的后代更加聪明。至于其他少数民族,反正人少,随便生也无所谓。”星野飒太的语气挺自豪的,没错,旭日帝国可以从一个狭小的岛国,变成如今的世界三大势力之一,当然值得自豪。

吴迪却觉得这种双重对待,就是想要在潜移默化中彻底灭绝华人,他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的。原中国特殊单位——幽月,将会成为他手中的利剑。(未完待续。。)

第六百一十一章 帝国武士

吴迪觉得这个星野飒太是个非常天真的家伙,他在与吴迪聊天的过程中,起初的敌意好像都渐渐消失了。

原因居然是,他在发现吴迪有办法安抚他妹妹那与生俱来的杀意之后,便希望吴迪可以接受他的雇佣,专门照顾他妹妹,让他妹妹逐渐转变成一个正常人。

当然,星野飒太在发现吴迪是他在帝国学院初中部的学弟之后,便认为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缘分。

“小学弟啊,我要为我之前的鲁莽举动而道歉。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发现你确实对我的妹妹很好,如果你知道我妹妹的特殊之处的话,肯定就不会这样乱来了。不过最幸运的是,你能安抚我妹妹的杀意,这样她就可以既吃饱肚子,又不去杀人了。”星野飒太露出了庆幸的神色。

“没想到你一个黑社会大佬的儿子,还挺讲道理的啊,你真是正义善良的好人呐。”吴迪淡笑着。

“都说不要对我父亲有偏见了,要知道每当社会上发生什么灾难,在父亲的领导下,我们社团救灾是最积极的了,正因为有民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在这里站稳脚跟。”星野飒太显然认为自己确实是非常正义善良的。

平心而论,在旭日帝国,某些地方,这黑社会确实几乎取代了基层政府的作用,有时候平民之间闹纠纷什么的,找黑社会比找政府还管用。

旭日帝国可是世界上唯一承认黑帮合法的国家,它们的黑帮组织在“可持续发展”上很有一套自己的理论,甚至连人民都早就习惯它的存在了,交保护费都交得很自觉,就当是交税了……

“那你觉得我是怎样的人?”吴迪反问道。

“一开始觉得你是个打我妹妹主意的色狼,后来在发现你只是在安抚我妹妹之后。还有你说的那番话,都可以证明你对我妹妹很好,你如果有妹妹的话,一定很爱你的妹妹。所以,你其实是个好人。”星野飒太想了想,这样说道。

“是啊。我就是个妹控,甘愿为我妹妹做一切。事实上,我也已经拥有了我妹妹的一切,妹妹已经永远属于我了。至于好人嘛……呵呵。”每当说到妹妹,吴迪就会从心底泛出甜丝丝的感觉。

“吴子安,你可以变成弟控吗?吾辈作为男子汉,想成为你的弟弟。”星野幽月的一只手被吴迪牵着,她举起了另一只手,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

星野飒太忍不住拂额。他觉得这个妹妹有性别认知障碍,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一直教导有误的原因。父亲对妹妹的教育,完全就是死板的军事化教育,似乎想要以此来完全掌控妹妹,但事实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妹妹诠释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有奶便是娘,当她杀人杀起了兴致时,是不分敌我的,她的出现。似乎就是为了狩猎人类。

“为什么?”吴迪反问道。

“你可是说好了的,只要跟着你。就可以吃饱饭,杀更多的人……不过你还得多抚摸抚摸吾辈才行,这是吾辈要的额外福利。”星野幽月眯着眼睛,就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猫咪。

星野幽月已经感觉到了,这样的同类人,才能给予她想要的生活。才能让她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不要杀人啊,每个的生命都值得尊重,怎么可以因为爱好或者本能,而无缘无故地夺取他人的生命?必须要克制这种反人类的本能!”星野飒太顿时又忍不住教育自己的妹妹。

星野幽月眼神中闪过一丝不耐烦的神色,她早就已经听腻了。她觉得,除了吴子安以外的所有人,都该杀。

吴迪对此看在眼里,他心中十分满意,既然智囊团猜测这位幽月小姐是原中国的“英雄单位”,可惜这个位面的中国已经灭亡了,那么对幽月来说,所有人都是中国的敌人,而她会自动攻击敌人。

在游戏中,若是有敌人接近谭雅、娜塔莎这样的英雄单位,显然也会被一枪解决,难道她们会仁慈地放过敌人?

只是,当这种事情发生在现实中时,就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了,毕竟太冷酷残忍了,无论是幽月、谭雅、娜塔莎、百合子,她们都是恐怖的杀人机器,可幽月最让人唏嘘的地方,便在于她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祖国,所有人都是她的敌人。

那位星野宏似乎还想控制幽月,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发生呢?谁都知道,英雄单位在红警里,连尤里都没法控制她们,更别说一个黑帮老大凭借一点小恩小惠就想控制一个英雄单位了。

说到尤里,吴迪倒是很想与这位背叛苏联并与全世界作对的人合作,他倒是想试试,如果他恢复了“鸡鸭死”异能后,能不能与对方的心灵控制能力对抗。

吴迪等人来到了星野宏所在的别墅,在他见到这个黑帮老大时,对方正穿着一身和服,与某个本市的商人谈生意,这年头做生意如果想要绕过本市最大的黑帮,那简直就是不识好歹。

“我们先等等吧,我爸在谈生意。”星野飒太建议道。

“生意?是保护费怎么收的问题吧,黑帮就是黑帮,只能说帝国政府的基层组织毫无作用,最终地方只能交给黑帮来管理了。”吴迪很随意地说出了旭日帝国黑帮横行的重要原因。

其实旭日帝国因为扩张太快,一口吃成了一个大胖子,导致内部势力并非铁板一块,就吴迪这些日子在网上搜索的信息,便了解到,在旭日帝国中起码有四个派系,名义上的元首虽是天皇芳朗,但却有四个掌握军队的实力派,其一是皇太子达郎,其二是陆军部的长间晋三,其三是海军部的白田直美,其四是大财阀的代言人,其家族掌控帝国机械社的天西贤治。

吴迪讽刺了一句后,便大大咧咧地带着星野幽月闯进了房间之中,使得几个帝国武士的高级保镖一下子举起了MX二式人体动能卡宾枪,这是一款发射过热弹头而非传统子弹的尖端卡宾枪,可以对无装甲目标造成痛苦的撕裂和灼伤。由于既没有弹壳抛出也没有物理弹头残留,使得这种武器杀人不留痕迹。他们的腰间还都有并非装饰品的武士光刀,它们直接和武士步枪的供能系统相连,可以被加到极热并比一切钢铁都锋利的地步。有些人相信热光刀系统同时还会向携带者注入高剂量的肾上腺素(相当于直接提升到白热化战斗时的水平)。所以举刀的帝国武士才会比平常跑得快,直到热光刀能量耗尽他们才放慢下来。

能请到精锐的帝国武士作为自己的保镖,这位黑帮大佬看起来确实混得不错。(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二章 瞬杀

“你是什么人?谁让你进来的?!”星野宏脸色一沉,浑身散发出一种上位者的气势,直接喝问道。

在他眼里,吴迪只是一个毛还没长全的小鬼,自然可以肆无忌惮地用长辈的方式来教训晚辈。

星野宏穿着一身做工精良的和服,他看起来确实是个极为传统的和族人,在治家的时候,更是奉行那种典型的大家长作风,无论是在帮派还是家中,他都是当之无愧的独裁者。而且此人极端仇视华人,是典型的和族至上的种族主义者。

就在星野宏以为自己可以凭借气势镇住这个少年时,吴迪却显得异常从容,他才不是什么小人物,他将牵住的幽月的小手举了起来,有恃无恐地说道:“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我来这里,只是想告诉你,她归我了。”

刚刚正在与星野宏“谈生意”的商人郭强不由暗中摇了摇头,这个小家伙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只要稍稍了解本城市黑道的上的人都知道,这个星野宏是个非常残忍的家伙,他如今能有这样的地位,手中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

当然,如今星野宏大势已成,原本那种不给人活路的作风自然也收敛了不少,他的帮派也开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今日郭强来这里,就是因为他的娱乐产业马上也要登录这座城市,是刚刚兴起的量贩式ktv产业,这样的产业必须要与黑帮合作的。

而且,现在星野宏的身边可是有两个帝国武士作为自己的保镖的,这实在是太了不起了,谁不知道,旭日帝国的帝国武士,战斗力非常强悍。他们都是旭日帝国军队中真正的精锐!

像郭强这样的大商人,都无法雇佣帝国武士作为自己的保镖,当然,这也可能与他华人的身份有关,虽说旭日帝国一个劲地宣扬民族平等,但很显然有时候看问题必须要“不看广告看疗效”。

郭强几乎是在用看死人的目光看着这个长得十分俊秀的少年。当然,他并不知道,少年身边的那个少女,到底是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强悍。

对于英雄单位来说,什么动员兵、征召兵、美国大兵、维和部队、帝国武士等等,来多少死多少。

星野宏刚刚想下令将这个陌生的少年做掉,可当他看到少年身边的少女时,他的瞳孔微微收缩。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少女有多么强悍,他如今有这样的地位,起码一大半的功劳,要归功于这个被他收为义女的星野幽月。

这个女孩的来历相当神秘,他能将对方收为义女,完全就是一个意外,他可无法忘记,在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时。女孩的身边全是流淌的鲜血、令人作呕的内脏碎片、残肢断臂……

看到吴迪牵着女孩的手,星野宏一时间有些投鼠忌器。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发现女孩似乎对这个少年并不排斥,仅仅凭借这一点,他心里就觉得有些不平衡,因为之前他无论怎么笼络女孩,对方似乎仅仅将他当成一个提供食物与辅助杀人的存在。

这使得星野宏只能将女孩完全当成一个工具来使用。当然,必要的洗脑是跑不了的,由于女孩杀起人来实在太随意了,所以他不断地教导对方,要成为一个正义善良的和族人……说真的。他一个黑帮大佬居然这样教育自己的第一打手,传出去估计都要被笑掉大牙。

这样的效果倒还不错,至少现在这个时候,女孩已经不会再随随便便杀人了。

并没有摸清楚少年底细的星野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强自镇定道:“你这个年纪谈恋爱也太早了些吧,就算喜欢我家幽月,也没必要这么心急。”

这样的态度让一边的郭强暗暗惊奇,这个少年难道是哪家大财阀子弟么?竟然可以让星野宏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要知道,刚刚他的姿态放得很低,都没有让这个星野宏露出一丝笑容,对方那极端看不起华人的传闻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这个时候,星野飒太也硬着头皮冲了进来,他忍不住有些恼怒地对吴迪说道:“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实在是太冲动了!”

“飒太,这位到底是什么人,你不介绍一下么?”星野宏冷哼一声,他对自己的儿子,向来非常严厉,实际上他现在只想摸清楚这少年到底什么来路。

“呃……他是我在帝国学院的小学弟,名字叫做吴子安,是个很不错的人。”星野飒太有些噤若寒蝉。

星野宏此时也看到了吴迪身上穿的校服,在发现吴子安是个华人之后,他的态度顿时又是一变:“就凭你一个下等的华人,也想要我的女儿,真是痴心妄想,给我滚,要不然今天你把命留下!”

星野宏觉得之前自己还真是太窝囊了,居然被这小子的气势唬住了,现在发现这小子只不过自家儿子的学弟后辈,顿时就觉得刚刚他不过是在虚张声势而已,难不成这小子以为自己的女儿会站在他那一边?

星野宏虽然自认为没法掌控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女,但他可不认为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鬼,就能命令他的女儿!

他这狠话一出,身边的两个帝国武士,顿时便拔出了武士光刀,那橘黄色的刀芒显得十分骇人。

郭强甚至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眼睛,他觉得在战争纪录片上,这些拿着光刀冲锋的帝国武士,勇猛得简直不似人类!

吴迪放开了幽月的手,并在她的耳边说道:“先把那两个垃圾解决掉吧。”

仅仅一道残影在两个帝国武士面前闪过,然后她又回到了吴迪的身边。

星野宏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抑止的恐惧之色,只因那两个帝国武士刚刚走出一步,脖颈处便出现了一道血痕,然后血痕越来越深,头颅在血压的冲击下飞上了天空!

鲜血洒了星野宏一脸!以至于刚刚趾高气昂的他,现在是如此狼狈!

郭强也完全愣住了,这可是两个英勇善战的帝国武士啊,居然就这样被切菜砍瓜一样搞定了?他甚至都没有看到女孩是如何出手的,她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三章 掌控

现场血腥的场景镇住了所有人,而幽月的脸上则露出一副极度兴奋满足的样子,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吴迪,吴迪顺势便又抚了抚她的脑袋,她则舒服得微微眯起了眼睛……她发现这才是与自己真正同阵营的人。

郭强这个时候吓得缩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事实上,他现在脑子里非常乱,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他有种想呕吐的感觉,而强悍的帝国武士,却被一个看起来娇小的少女秒杀,也让他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那可是两个真正的帝国武士啊!

再看看这个少女,她的五官十分精致,神情却永远带着一种淡漠疏离,唯有当她取人性命之时,她就像一朵绽放的死亡之花,能够产生一种极致的美……

星野宏这个时候也没有刚刚那居高临下狂妄嚣张的样子了,他根本没有想到,他所收的这个义女,竟然真的听这个少年的话!

深知星野幽月身手是多么强悍的他,脑子里一片混乱,他只是惊恐地望着神色从容的吴迪,一时间也有些不知所措。

说真的,前两年这位赫赫有名的黑道大佬,在这座城市也只不过是个小人物,现在虽然崛起到这样的程度,但身上的威势,显然还没有完全养成,一旦抓住他的死穴,他就会被打回原型,而他的死穴,无疑就是他的这位头号打手。

而如今这位打手却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又轻松虐杀了两位身手极强的帝国武士,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这个时候,还是星野飒太先反应过来,他指着那两具无头尸体,却对自己的妹妹怒吼道:“看看你干了什么。你居然把帝国武士干掉了,你怎么敢……”

“给我闭嘴!”吴迪直接打断道,“也不过就是两个不长眼的保镖而已,干掉就干掉吧。”

说真的,在看到那两位帝国武士的装扮时,他一下子便想起了《红警》游戏中的普通单位。这种廉价的普通单位,杀了就杀了吧,估计连经验值都提供不了多少。

“吴子安,你到底想做什么,之前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同意你可以随时接近我的妹妹,可你为什么要如此激进呢?”星野飒太皱着眉头,对吴迪的冲动非常不满。

星野宏这个时候终于回过神来了,他现在也不敢轻视这个名叫吴子安的华人少年了,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之后。他沉声道:“不知道你到底要什么?”

吴迪露出了微笑,牵住幽月的手,往靠椅上一坐,架子非常足,这份自始至终的从容不迫,配合刚刚他见到血腥场面连眼都不眨的样子,使得星野宏愈发觉得这个少年深不可测。

吴迪用十分真诚的语气说道:“我原本其实只要她的,可惜有人总是不长眼睛。”

星野宏脸上的愠色一闪而过。但他却忍了下来,因为此时真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毫不怀疑,这个“女儿”对他下手,也绝不会留情。

倒是星野飒太似乎依然看不清形势,他又嚷嚷道:“吴子安,我发现你实在是太霸道了,再怎么说。她也是我的妹妹,父亲的女儿,你一个外人,凭什么这样说,你和她才认识多久啊?”

“得了吧。幽月是血统纯正的华人,而中国早就被你们这群日狗、汉奸给侵占了,她杀这里的任何人,我都会完全支持。如果不想死的话,就给我安静点!”吴迪语气冷了下来。

星野飒太又张了张嘴,在看到妹妹那看死人一样的目光时,终于不敢多说什么。

而郭强在听到“汉奸”二字时,脸上有些不自然,他虽然也是个华人,但平时的作派,已经完全被同化了。

“我就直说吧,你们这个黑帮势力,我要了!星野宏,你识相的话,就成为我的傀儡,不识相的话……哼哼。”吴迪这样说着,心中却暗道若他还有异能在身的话,哪用得着这么麻烦,一个“绝对命令”过去,所有人就都听他的了。

星野宏自然对此显然一点也不甘心,这黑帮势力可是他苦心经营了多年的势力,就算手上有星野幽月这样的杀人利器,但一味的杀人也根本达不到他这个层次,就像他与本市的许多议员关系都不错,否则他也不可能弄到帝国武士作为自己的保镖。

吴迪原本想直接解决掉这个家伙的,但是他很快想到,他现在十分缺钱,而这个黑帮,无疑是一个极佳的敛财工具。若是直接解决掉这个黑道大佬,自然会导致这个帮派分崩离析,反而便宜了其他人,所以还不如控制这个本市最大的黑帮。

星野宏考虑片刻,便觉得自己可以先假装同意下来,保住自己的性命再说。

吴迪自然知道这种人的打算,但他手中既然掌握了幽月这张王牌,再凭借他早就锻炼出来的御下手段,他绝对可以将这人完全掌控在自己的手心之中。

为了展现他的确对幽月有掌控力,他又在这一日,让幽月杀掉了几个星野宏真正的心腹,这狠狠地震慑星野宏这位黑道大佬!

星野宏对幽月的强悍深有体会,可他现在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成也幽月,败也幽月!

在吴迪与幽月两人杀人之后拍拍屁股暂时离去时,星野宏将怒气发在了自己儿子身上:“那个低贱的华人到底是谁?我女……那贱人为什么会那样听他的话?”

星野飒太说原因是这个吴子安保证可以让幽月吃饱肚子以及痛快杀人……

星野宏听到这个理由,差点气得昏过去,居然这样就把自己的“女儿”骗走了?

当然,这对父子俩不知道的是,那只是表面原因而已,真正的原因,便是——吴迪有一颗中国心!而幽月作为原中国的英雄单位,当然更亲近有一颗中国心的人,在旭日帝国的统治下,现在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就算有,也不可能活在安定的大城市之中。(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四章 找茬

子安这个魂淡,果然死性不改,上学第一天就逃课!

还害我替他在老师面前找借口,到底谁是主人谁是仆人啊……陆毓姗烦躁地转着自己的笔,旁边几乎空了一整天的座位,让她感觉非常不爽!

作为一名重生者的她,已经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以后进入更高的平台,所以一天集中精神学习下来,让她脑子都有些昏昏沉沉,还好她确实觉得自己学到了更多的知识,从现在起,她不会浪费自己的每一天。

不知不觉便已经到了晚上放学的时候,她又下意识往自己身旁的座位上瞥了一眼,不由叹了一口气,心说子安这个书童可真是不靠谱,到头来居然还要让她这个大小姐给他收拾书本?

陆毓姗一边想着,一边却很自然地为吴子安收拾书本,在她眼里,吴子安也不过就是个小弟弟而已,作为姐姐,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早上的时候,他也帮过自己。

所谓仆人的身份,其实也只是表面上的身份而已,她在心底将吴子安当成了可培养的心腹。

教室中的人渐渐变少,在陆毓姗收拾好一切,准备走人时,才发现环雪辉带着几个人高马大的高年级学生,走到了她面前,他有些咬牙切齿地说道:“那个家伙到底在哪里?”

陆毓姗见状,哪里还不知道。这个早上被子安一脚踢得满地找牙的家伙,现在要找回场子了。环雪辉此时的样子也挺狼狈的,脸上还有淤青,张嘴说话时,他的牙齿也少了几颗……

帝国学院的校风并不怎么样,校园霸凌现象层出不穷,陆毓姗就记得,在帝国学院中,某个和族女生报复另外一个华人女生的方式,就是找一群男生轮奸了对方。最终所谓的惩罚结果也不了了之。谁让华人在旭日帝国一直遭受隐形歧视呢。更不用说那两个女生的家世差距也非常大。

帝国学院虽然号称是权贵子弟们的后花园,但是学院中中产阶级子弟还是有很多的,一些优秀的平民子弟也会被特招,这样便让帝国学院的口碑变得极佳。但实际上。若是一个贵族学校只有贵族。却没有平民,那权贵子弟们的优越感又到哪里去寻找呢?

陆毓姗早就看透这个帝国学院的本质,但她作为大家族的小姐。却深知要拓展人脉的道理,比如说她要与那位橘美咲一直保持友谊才行,这也是她认真学习的原因之一,她也一定要考入第一帝国大学。

“他早就走了,你们还是算了吧。”陆毓姗很镇定地说道。

“算了?怎么可能算了!我说陆同学,你也是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却袒护一个卑贱的下人,对此,我实在无法认同!”环雪辉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他忘不了今天早上的奇耻大辱!

他捂着嘴巴摔倒在地上时,围观同学那种看负犬一般的眼神,让他越想越气愤,他绝对要报复回来!他要打残那个家伙!

陆毓姗微微摇头,她自顾自地拿起两人的书包,准备离开,心中倒是暗自庆幸,还好子安已经逃课逃掉了,否则可能会吃亏。

环雪辉背后的三四个高年级的男生,看起来十分威猛,陆毓姗可不认为吴子安能够将这些人全部打趴下。

“陆同学,你果然是喜欢上了那个下贱的家伙了吧?难怪你这么偏袒他!”环雪辉挡在了陆毓姗的面前,他那英俊的脸颊因为极度的愤怒与妒忌而扭曲了,以至于显得如此狰狞可怖!

陆毓姗虽然心理年龄十分成熟,但此时也被这个样子的环雪辉吓了一跳,她这个时候也不由紧张了起来,毕竟她身边没有保镖。

而环雪辉的话,也让她感觉很无语,她怎么可能喜欢上吴子安呢,不过是一个小屁孩而已……

况且,她已经完全对男人不感兴趣了,连她曾经心目中最敬爱的父亲,都可以为了利益而算计她,那还有什么男人可以信任呢?

连亲情都无法给予她安全感,更别说更加虚无缥缈的爱情了,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你让开吧,我要回家了,他今天确实逃了一整天的课,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随便问一下我们班的同学。”陆毓姗用淡漠的语气说道。

环雪辉看了看周围,不由冷笑道:“现在班里只有你一个人了,你当然可以这样说,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护着他了,好,很好!”

他看着陆毓姗那神情冷淡的美丽脸颊,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个美人儿,他在酒会上就对这位陆家小姐念念不忘,他觉得这位陆家小姐之前明明对他是有好感的,现在导致两人之间关系这么僵,全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

他越看陆毓姗,便越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冲动,她的脖颈是那样白皙光滑,如同天鹅一般美丽,她的神态举止又是这样的优雅,她的气质是如此雍容高贵……他忍不住凑近了一些,然后便闻到了让他魂牵梦绕的幽幽体香。

他咽了一口口水,目光投在了女孩百褶裙下的两条美腿上,她的腿上穿着黑色的过膝袜,袜子与肌肤接触的地方,勾勒出的一丝痕迹,完美地反映出了她的白皙肌肤是多么具有弹性……

其中一个高年级的男生,也被陆毓姗这样的美少女迷住了,色心大动的他,忍不住说道:“雪辉老弟,还跟这小妞废什么话,今天就在这里把她干了呗,反正华人女生嘛,就是用来干的!”

陆毓姗听到这话,脸色微微发白,她下意识地往后退,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靠在了墙上……她已经被这些人围住了!

她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陷入了重生以来的大危机!她正想大声呼救,却发现赤红着双眼的环雪辉已经将手捂在了她的嘴巴上!

陆毓姗一口咬下,在环雪辉下意识收手时,大喊救命,可才喊出一个字,环雪辉一个巴掌便重重地扇了上去,再次捂住她的嘴巴,然后他用一种夹杂着兴奋与激动的语气说道:“反正你和那家伙是穿一条裤子的是吧,那老子今天就把你这个大小姐干了!”

而这个时候,吴迪已经带着幽月,来到了教室门口。(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五章 激斗

陆毓姗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脸颊上火辣辣地疼,她根本没有想到,今天居然会遭到这样的待遇,她有些绝望地看着那个面容扭曲的男生,他的手正捂在她的嘴巴上,另一只手则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她身上的制服……

另外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显然也色心大动,好几只作恶的手都在她的身上游移,让陆毓姗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一想到自己接下来会遭受到的状况,她便觉得浑身发冷!

谁来救救她呢?

到底谁可以来救救她?

没有人。

就连她的亲生父亲,为了利益都可以害死母亲和她,还有谁可以相信呢?

原本还在使劲挣扎的她,只觉得万念俱灰,她此刻才发现,说什么要依靠自己,可自己却是如此渺小,说什么要复仇,但即使知道了未来,那又如何呢?就算是重生者,也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弱女子的事实!

她的眼睛渐渐被泪水所模糊,那种无助的感觉,实在太痛苦了。

“撕拉”一声,在觉得解衣服的速度实在太慢之后,几个猴急的男生果断撕开了她的制服,在看到那平坦腹部的雪白柔嫩的肌肤时,男生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这真是个极品妞!

环雪辉更是眼睛都红了起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用嘴去吮吸这样诱人的肌肤,心想真不愧是高贵的陆家大小姐,这皮肤保养得实在太完美了!

而被这黑色小背心遮掩着的胸部美妙曲线,也让几个男生眼热不已,他们毫不犹豫地想要将这小背心撕扯掉!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黑色小背心与雪白肌肤形成的强烈反差,让几个男生都忍不住咽口水。各自的下身全都都硬了起来。

吴迪见状,不慌不忙地将手机上的摄像机打开,让幽月拿着,进行拍摄,然后他抄起一张椅子,便直接往环雪辉的头上砸。这色狼刚刚俯下身子,想要去品尝那柔嫩雪白肌肤的滋味,陆大小姐的体香刺激得他完全化作了欲望的野兽。

结果还没尝到,“砰”得一声,环雪辉的后脑遭到了重大的创伤,他只是闷哼一声,便失去了意识。

其余几个高大的男生如梦初醒,纷纷散开,然后同样抄起家伙。开始与吴迪搏斗,一时间教室里已经乱作了一团。

原本万念俱灰的陆毓姗,慢慢回过神来,在看到吴迪的时候,原本内心的绝望与恐惧,却被一种难以形容的安全感包裹住了……

在她最绝望的时候,有本来就与她关系亲近的男生从天而降,将她从地狱中解救出来。该如何形容这样绝处逢生的感觉呢?

这一次,是他救了她呢。

陆毓姗自始至终没有将刚刚发生的事情怪罪到吴迪身上。早上的时候,其实是她因为懒得理睬那个该死的环雪辉,才导致后来的一系列事情发生,若是她试着给对方一次机会的话,也许就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了。

当然,最本质的原因。还是这个环雪辉,性格实在太偏激了,果然是典型的和族人,在性格中充满了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都说和族人中变态多。陆毓姗现在已经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不过就是被女孩拒绝一次而已,用得着这样疯狂么?

而经历过此事后,她也体会到了华人在旭日帝国是多么没保障,她堂堂陆氏的大小姐,竟然有人敢在学校里对她做这种事情!

这个时候,她在看到关键时候拯救了她的吴子安,要独自面对四个人高马大的高年级男生时,她又不由自主地为子安感到担忧,首先在体型上,她的吴子安就差这些男生太多了!

她已经完全将吴子安当成自己的心腹了,今日如果没有吴子安的话,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与心上都会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所以,她不希望吴子安受到任何伤害!

“小子,我看你还是投降吧,学人家英雄救美,也不看看你那小身板能不能行!”这个名叫上杉和也的男生,是帝国学院棒球队的队员,样子看起来十分彪悍。

“就是,乖乖地跪下磕头道歉,这次我们还可以放过你!”另外一个男生嚣张地附和道。

“妈的,老子刚刚还在兴头上,结果被你小子打断了,今天一定要好好地教训你!”

陆毓姗愈发担忧了,结果她发现子安似乎知道她在看着他,回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让她心中一暖,她吸了吸鼻子,止住了又要往下流的泪水。在这一刻,她的眼中,除了子安以外,别无他物。

吴迪懒得废话,于他而言,这位陆家大小姐毕竟救过他的命,无论如何,他都会保护对方不受任何伤害。

只不过,吴迪在面对四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时,才忽然发现,即使他的打斗技巧极佳,但是身体素质却限制了他的发挥,在面对一个人时,他还能用技巧来从容应付,但面对四个人时,他便发现应付起来也颇为吃力。

在放倒了两个男生时,他的背后被那个狡猾的上杉和也用棒球棍重重地打了一下,让他感受到了一阵剧痛!而后他的眼角又被一棒打破了,导致血流了满脸!

陆毓姗见状,更是觉得心中一疼,她很想上去帮忙,却发现她依然腿软得站不起来!她在这一刻是如此痛恨自己的弱小!

吴迪咬着牙,忍痛与对方进行搏斗,最终凭借一股豁出去搏命的气势,又放倒了一个,然后还将上杉和也击退了,对方在看到吴迪满脸鲜血,却依然凶悍无比的时候,自然发现对方真是个不要命的家伙,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他也不顾自己的几个同伴都被打趴在地了,只是自顾自地跑了。

吴迪有些无奈地往幽月那边瞥了一眼,发现这个战斗力强悍的少女,依然在兴致勃勃地拍摄,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这让他体会到了那位黑道大佬星野宏的无奈之处——这个少女不是那么好命令的。

吴迪走向了陆毓姗,在看到对方胸前被撕得破烂的制服时,他脱下了自己的制服,盖在了对方的身上。

陆毓姗看着满脸是血的吴迪,心中的感动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六章 刷好感度

陆毓姗感受到了制服上的残留的体温,这温度仿佛透过她的肌肤,一点一点渗透到了她的内心深处,让她感到如此温暖,而制服上血腥味,则刺激着她的嗅觉,她深深地凝望着吴迪的脸颊,明明半张脸都是鲜血,却让她觉得在此刻没有任何人比她的子安帅气。

陆毓姗这时想赶紧为吴子安止血,她站了起来,刚刚踏出一步,却发现双腿依然发软,差点摔倒……

吴迪眼疾手快,扶住了对方,然后皱了皱眉,索性以公主抱的方式将陆毓姗抱了起来,大步向外走去。大小姐的身躯,倒是意外的柔软轻盈。

拿着手机的幽月,则依然对吴迪进行抓拍,她对吴迪身上的伤视若无睹,她似乎喜欢上了拍摄这种很有艺术感的事情,她在心中决定了,以后她每杀一个人,都要将杀人的过程完全拍摄下来……

既然这一次她帮吴迪拍摄了,那以后吴迪也要帮她拍摄才行。

在这个时候,吴迪觉得自己脸上的伤还好,主要是背上被狠狠来了那么一下,让他觉得非常疼痛,但他的意志力实在强悍,硬是咬牙忍着这样的剧痛。

陆毓姗在被吴迪公主抱时,整个人愣了一下,双颊上染上了淡淡的红晕,而当吴迪脸上的血流在她的脸上时,她才惊醒过来,压抑着难以抑制的感动,只是担忧地说道:“子安,你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点皮外伤而已。说实在的,今天的事情,是我连累了大小姐,害得大小姐差点被那群畜生侮辱。我很惭愧……”吴迪一副愧疚的态度,实际上内心深处却没有一丝波动,他打定主意使劲刷好感度。

果然,即使陆毓姗是个重生者,但十四岁的身体里终究只是装了一个二十四岁的灵魂而已,更别说她还其实还是个很单纯的人。否则又怎会被父亲与后妈骗了一辈子?

而现在这个时候,吴迪那是真真正正地为了陆毓姗而拼了命,他这满脸鲜血的样子,怕是要永远刻在这位大小姐的脑海之中了。

在陆毓姗最无助的时候,他及时出现,将她从地狱中拯救了出来,这让她觉得,总算有一个真心爱护她的人了,她感受到了难以言喻的幸福与满足。

陆毓姗将自己的脑袋紧紧地靠在了吴迪的肩膀上。闻着吴迪身上那令她熟悉而安心的味道,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是用柔柔的声音说道:“这不怪你……子安,有你在,我很安心。”

吴迪的嘴角微微翘了翘,继续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道:“没有大小姐的话,我早就死了,我这条命。是大小姐的。”

陆毓姗自然很满意,她觉得自己重生一回。先将这个青梅竹马从原本被淹死的命运中救回来,确实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她却不知,她的吴子安体内,有一个想要颠覆世界的灵魂。

而这个时候,陆毓姗终于注意到了拿着吴子安手机的幽月。毕竟吴子安的这个手机还是她送给对方的,所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她对幽月的第一印象便是——这真是个漂亮的男生。直到她看到幽月胸部的曲线,才惊觉,这应该是一个英气的女生……也不知道这个女生和子安到底是什么关系,她这样想着。

说真的。在发现幽月是个美少女,还拿着吴子安的手机后,陆毓姗的心里就有些不舒服了。

出于大小姐的矜持,她没有多问,结果便发现这女生似乎已经成了子安的跟屁虫……

在陆毓姗的强烈要求下,吴子安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在看到吴子安背上那触目心惊的淤青伤痕时,她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压抑着想哭的冲动,却愈发痛恨自己的弱小。

重活一世,她誓要保护她爱的与爱她的人,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却被别人保护了。她觉得自己真是重生者之耻!

这个时候,她终于向幽月询问道:“请问你是?”

幽月眨了眨眼睛,将手机递给了陆毓姗,她并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因为她觉得和吴迪之外的人说话会很浪费能量,她总觉得这世上只有吴迪敢喂饱她。

陆毓姗觉得幽月眨眼睛的样子十分可爱,普通状态下的幽月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小猫咪,有些惹人怜爱,却不知道这只小猫咪在吃饱后会变成杀人鬼。

当然,幽月越可爱,陆毓姗心里就越不舒服,子安身边有她一个女孩子就足够了。

而很快,陆毓姗就在手机上看到了拍下来的视频,她在看到自己被那几个畜生逼在墙角上下其手时,脸色自然不是很好看,但她瞬间就明白,这个视频完全可以作为罪证,几个畜生的侧脸都被拍得清清楚楚。

在然后,看到吴子安一脸愤怒地抄起板凳就往那个环雪辉头上砸时,她只觉得心里微微酥麻,视频中的子安实在太帅了!

再看到吴子安为了她拼命,背上被重重地一击,眼角也被打破鲜血直流时,她又觉得很不好受,她不希望吴子安受到任何伤害,因为她现在已经将这个为了她而搏命的男生,当成了真正可以依靠的人。

在恍然间,陆毓姗又想起了小时候两人一起玩耍的场景,以前觉得小时候被子安捉弄,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才没人喜欢,可现在在回忆这样的场景时,她又由衷地感受到一种温馨,那是她俩羁绊的证明。

陆毓姗将这个视频发送到了自己的手机上,在回到家的时候,让她心中怒不可遏的是,环雪辉的父母竟然有脸找上门来,还要求她交出吴子安这个伤人的凶手。

吴迪并没有下死手,光明正大的杀人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更不用说这个环雪辉的家庭还是有点小能量的,但这可不代表吴迪会放过这群人,他觉得这些小鬼子们正好成为幽月的刀下亡魂。

陆毓姗果断将视频拿了出来,环雪辉的父母在看到这个视频时,自然脸色显得十分难看。(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七章 准备开杀

“居然让我就这么算了,那家伙到底还是不是我的父亲?!”陆毓姗在自己的房间中,对着吴迪一脸愤慨地说道。

说真的,她现在是对父亲梁秋,不,应该是山本耀司,彻底死心了,对方的理由也让她恶心,说是这视频传出去对她自己的名声也很不利,所以不如私下里解决,反正环雪辉并没有对她造成实质的伤害,所以不如让对方好好道个歉就算了。

这样“大度”的父亲,显然让环雪辉的父母折服了,所以在商业方面,他们又能给山本耀司带来更大的利益。

表面上陆毓姗自然“乖巧”地接受了,这让山本耀司非常满意,但在内心深处,她却觉得非常憋屈!

所以在这个时候,她对自己唯一能够相信的人——吴子安,宣泄着自己的愤怒。

“所有的和族人都是敌人,我觉得你首先应该要明白这一点。”狭隘民族主义分子吴迪趁机开始兜售他的大华夏主义,他直接开了一个大大的地图炮。

陆毓姗被吴迪的话弄得一愣,然后有些哭笑不得:“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啊,那我也算半个和族人,日文名是山本美月,我是不是也是你的敌人?”

吴迪心说这是当然了,他可是要颠覆这个位面的人,未来会因为他而死的人将不计其数……如果你不识趣的话,把你杀了也无所谓啊。

心中虽然这么想,但表面上,他却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山本美月?这倒是和你的中文名一样好听,我很喜欢。”

陆毓姗在看到吴迪的笑容时,脸上微微发烫,不得不说。她的吴子安就是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哪怕现在他的眼角处还包扎着纱布。

“我才发现你小子嘴巴甜了很多嘛,对了,既然你也在帝国学院上学,也取个日文名呗,华人这个身份到哪里都会有隐性歧视的。”陆毓姗这样建议道。

吴迪断然否决:“我不用。吴子安这个名字很好。再说了,你在学校不也是用中文名么?”

陆毓姗心说那是她只有母亲,没有父亲,没错,她现在已经完全不将山本耀司当成她的父亲了,而是她最大的仇人!

见到陆毓姗沉默,吴迪刚刚泛起的恶心感慢慢消散,他有些欣慰地说道:“看来大小姐确实将自己当成华人,这就不是我的敌人了。”

陆毓姗忍不住用双手揪住吴子安的耳朵。她现在已经完全将对方当成了自己最亲的人,她有些好笑地说道:“子安,你什么时候变成这种狭隘民族主义分子了,旭日帝国高层一直宣扬要警惕狭隘民族主义分子、大华夏主义分子,看来你会是旭日帝国的头号敌人啊。”

吴迪直视陆毓姗那双漂亮的凤眼,他将一只手搭在陆毓姗抓住他耳朵的一只手上,肌肤的触感异常完美,他似真似假地说道:“如果我成了旭日帝国的头号敌人。你会不会站在我这一边呢?”

“当然会!”陆毓姗回复得极为迅速,让吴迪都露出了惊奇的表情。他还以为这个大小姐早就成了精神上的和族人了。却不知道有些女人向来将家放在国之前。

见到吴迪惊奇的样子,她很自然地说道:“反正无论如何,你都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是的,大小姐。我可是你最忠诚的仆人。”吴迪凝视着对方的俏脸,用郑重的语气说道。

然后吴迪很自然地将陆毓姗搂到了自己怀中,也不顾对方脸上略显羞涩的神情。

“哪有你这样轻薄主人的仆人。”陆毓姗靠在吴迪的肩膀上。忍不住嘟哝了一句,只是心里满是温暖充实的感觉。

两世为人,她还是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如此信任。

吴迪闻着对方身上幽幽的体香,感受着对方柔软的躯体,他不得不承认。这位千金大小姐确实非常有魅力,听到对方嘟哝的一句话,他不由莞尔,心说富家千金与穷小子才是王道,如同灰姑娘与王子一样的标配。

既然这个陆大小姐这么识趣,那他自然不介意帮她一下,只希望她别被吓着了。

当夜,吴迪伙同幽月,一个狭隘民族主义分子、大华夏主义分子、极端分子、恐怖分子,一个吃货杀人鬼、道德虚无主义者、以狩猎人类为乐者,在吃完夜宵之后,来到了一座别墅的门口。

这座别墅的主人,自然是环雪辉的父母。

吴迪牵着幽月的手,望着她那漆黑幽深的眸子,她那眼眸深处,带着难以抑制的狂热,他这样说道:“别墅中一共有一百多号人,留一个环雪辉,其他人全部都是你的猎物,明白了吗,幽月?”

幽月歪了歪脑袋,问道:“哥哥,吾辈有些不解,为什么不全部杀掉呢?”

吴迪脸上带着邪恶的笑容:“妹妹啊……你喜欢杀人,我更喜欢玩弄人心,折磨人。我一直觉得,死亡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活着,反而很痛苦。”

“吾辈收到……不过吾辈要提醒一下,吾辈是你的弟弟君,可别搞错了。那么,准许吾辈实施虐杀吗?在那个环雪辉面前。”

“随你怎么玩,我知道你那便宜父亲总是对你各种约束,我可不会。还有,你是个女孩子,别搞错自己的性别。”

“嘿嘿……总有一天,吾辈会亲手杀了父亲,给予他幸福的,这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情啊。”

“嗯,小鬼子都该死。”

“赞同,他们都是猎物。”

吴迪放开了幽月的手,他觉得这就像游戏中,让英雄单位原本的“原地待命”变成“主动出击”一样,现在幽月的周围,除了吴迪以外,全是敌人!

此时的幽月,已经换成了一身黑色哥特式连衣裙的打扮,就像一只美丽到极致的精灵。

这样的打扮一点都没有影响她的身手,或者说,她的身手原本就是不科学的。毕竟,在红警位面,旭日帝国有欧米茄百合子这样的超能力者,盟军的谭雅,更有“时间腰带”这样的装备,苏联还有可以控制心灵的尤里,那么,为何华夏就不能有幽月这样拥有类似“疾风步”这种技能的英雄单位呢?

而且,幽月还有一双特殊的眼睛,能看到“死点”“死线”,沿着它们砍下去的话,连神都可以杀给你看!(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八章 艺术节风范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屠杀,悄无声息。

吴迪仅仅等了不到二十分钟,脸上带着醉人的红晕,眼神中依然充满了兴奋,仿佛刚刚达到生理高潮的幽月,再一次出现在了吴迪的面前。

“如何?”吴迪随意问道,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刚刚有多少人被幽月虐杀。

“很痛快,那个少年明天醒过来的话,一定会觉得特别惊喜,然后会觉得吾辈是个高雅的艺术家。”幽月咧嘴微笑,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她那黑色的哥特式连衣裙,依旧纤尘不染,她的身上甚至不带任何血腥味,反而有种罂粟一般让人迷醉的味道。

艺术家?真是有够变态的,不过我喜欢……吴迪淡漠地想着。

他摸了摸幽月的脑袋,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笑容,两人的身影渐渐在黑夜中消失。

清晨,环雪辉从自己的大床上醒了过来,他的脑袋上还包裹着纱布,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脸上闪过一丝怨恨到极致的神色。

经过他家的私人医生诊断,那个吴子安下手似乎很有分寸,抄起椅子砸他的力量,恰巧能够使他昏迷。

这便让环雪辉觉得,那个下贱的仆人果然不敢怎么动他。

想到陆毓姗这个婊子,他的脸色则愈发扭曲狰狞,他万万没想到,对方手上竟然有那个证据确凿的视频,在第一时间看到这个视频时,他的内心自然十分恐惧,害怕因为强奸未遂而坐牢……

不过之后的发展,则让环雪辉心中暗暗得意,没想到对方的父亲居然这么配合,居然在私下里达成了和解。

这样的结果。让环雪辉觉得,他确实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那个婊子,他决定以后先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再好好教训那个婊子一顿,能上了她最好,反正只要不留下任何证据。他做什么都可以,反正有老爸老妈为他擦屁股。

如此一想,他就觉得非常痛快,想打能把陆大小姐像母狗一样压在自己的身下,他的内心就一阵火热……

他看了看床头的闹钟,竟然已经上午十点了?为什么妈妈没有叫他起床呢?

一定是妈妈看到我睡得很香,所以不忍心叫我,再说了,我现在也算是伤员了。请几天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环雪辉自顾自地想着,不过他自己也知道,他的伤一点都不重。

他决定再睡一会儿,然后直接起来吃自家厨师准备好的美味午餐。

他是饿醒的……再看看闹钟,竟然已经中午十二点半了。

为什么没人喊我起床吃饭?就算妈妈不喊,家里的下人也该来喊的……环雪辉在心中暗骂自家仆人实在不称职。

而这个时候,他不由又想到他看到的那个视频,视频中的吴子安。为了自家大小姐,那真是把命都豁出去了。他不得不承认,他要是有吴子安这样忠心的仆人就好了。

环雪辉决定在自己的床上吃饭,让下人喂他,于是他大声喊自己的妈妈,发现没人回应之后,他又喊自己的仆人。结果依然没人回应……

偌大的别墅之中,似乎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寂静,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环雪辉这时又大声道:“为什么没人答应我?你们这群下等人居然敢联合起来耍我?我要告诉爸爸,让他开除你们这群下等人,如果还想在我家工作的话。那就赶紧给我回话!”

依然没有任何人回应。

环雪辉狠狠地将床头的闹钟往地上一砸,“砰”得一声,响声十分巨大。

他是个脾气非常差的大少爷,已经被宠上天了,任何事情稍稍违反他的心意,他就会暴怒,然后做出一些发泄愤怒的举动。

他的饿得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自己穿衣服,他第一次发现,穿衣服对他来说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连纽扣都总是会扣错,不过这也十分正常,毕竟他一直在下人们的伺候中长大的。

不得不说,旭日帝国的有钱人活得十分潇洒,如果硬要拿哪个国家做比较的话,那就是吴笛那个世界的印度了,那是一个有十多亿牲口的国家。

胡乱穿好了衣服,当他刚刚走出自己的房间外时,就感觉有些不对,一般来说,在他的房间外,是有仆人二十四小时候着的,这样才能随时供他吩咐,可现在,房间外却空无一人……

让他吓了一跳的,走廊中虽然没有一个人,却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就感觉像是尸体被拖着走然后产生的一样。

刚刚还暴怒的环雪辉,在看到这样的血痕时,怒气自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慌张与恐惧,他从来就是一个色厉内荏的家伙。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他下意识跟随着血痕走去,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来到了自家那个美丽的客厅,他觉得最漂亮的,便是客厅中那奢华的水晶蜡烛吊灯。

可当他踏进自家的客厅时,他看到了让他永生难忘的一幕!

整整一百多具尸体仿佛在开尸体派对!

而且他们首先都已经没有了脑袋,其中环雪辉父母的脑袋,被安插在了蜡烛吊灯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依然还活着,非常惊悚,真不知道他们的脑袋为什么会被插在原本插蜡烛的地方……

其中有一些没有脑袋的尸体,身体也被肢解成了非常奇怪的猎奇形状,该说那位下杀手的少女想象力确实丰富么?显然是变态吧。

而这些尸体似乎被摆成了一幅抽象画,而且还有点中国泼墨画的感觉,只不过这墨水嘛,则全部是用血水来代替的……

如果吴迪欣赏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觉得,幽月果然是个真正的艺术家,她会用死人来作画。

当然,这自然还无法与吴迪玩现实版的《瘟疫公司》相媲美,那才是真正的惨绝人寰、末日景象,多少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死在了他的手中。

“啊!!!”环雪辉抱住了自己那还包扎着的脑袋,然后用一种极为尖锐的声音大叫起来,这样的地狱景象,不要说是环雪辉了,就算是一个成年人看到,都会产生极大的心理阴影,因为这实在是太血腥太反人类了!

鲜血、人头、断肢、碎肉、内脏、眼珠等等,组成了一幅三维的抽象画,将幽月“艺术家”的风范诠释得淋漓尽致……

可对环雪辉来说,这却是让他一辈子都活在痛苦中的噩梦。(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九章 就是个疯子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那家伙就是个无法无天的疯子!他怎么敢,怎么敢……”星野宏在吃早餐时,看到《朝闻日报》的头条的消息——《震惊:X市XX富商遭变态杀人鬼血洗!》,他现在整个人的食欲都没了!

这才过了几天啊,没有约束的怪物,就干出了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

报纸上的配图显然已经经过模糊处理了,但依稀可以感受到杀人现场的景象是多么血腥恐怖!

星野宏以前吩咐自家女儿杀人,那也只是进行暗杀,将一些实在是点子扎手的家伙进行清理,然后震慑某些势力,而不是一味地进行蛮干。

正是因为他拥有悄无声息的杀人手段,才让许多势力与他达成了妥协,否则他迟早会被群起而攻之。

实际上,他发自内心地恐惧那个少女,毕竟他见到她的第一面,便是在那数十具尸体之中……

而现在,报纸上报导,这次被虐杀的,是一百多个人,他们的头颅都被砍了下来,身体更是被肆虐成了各种各样猎奇的样子,这对人的视觉冲击力实在太大了!

星野宏死死地捏着报纸,看到警方说要严肃处理这个性质恶劣的屠杀事件之后,脸上闪过一丝轻蔑之色……警方?警方顶个屁用!

连帝国武士都不是那个变态杀人鬼的对手!估计也只有黑潮学院培养出来的那些精锐忍者、刺客、特工才能搞定那个少女!

星野宏终究只是个社团老大,在他的眼里,大概那些精锐忍者就是旭日帝国中最强悍的武力了,却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英雄单位”的存在,忍者固然很厉害,在面对普通单位时。也是一击必杀,可他们相对于英雄单位来说,依然不够看。

在红警世界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英雄单位,可以抵得上一支军队!

“难道说。这是在向我示威么?”星野宏喃喃自语,却愈发觉得这个想法很现实,事实已经证明,那个叫做吴子安的少年,同样也是个疯子,作为一个正常人,自然害怕疯子一发疯,顺手把他也给灭了……

星野宏决定还是暂时先服从那个少年,至少别让这疯子在他身上发疯。他可不认为那个吴子安可以真正指挥他的下属,他完全可以架空这个疯子。

在帝国学院之中,有关环雪辉全家被虐杀的消息也已经喧嚣尘上,这个大新闻甚至上了电视,在新闻节目中,环雪辉这个幸存者自然也接受了采访,但在采访过程中,只要细心的人都会发现。他的精神处于一种异常状态。

整个人显得恍恍惚惚的,神智都有些不清楚了。

“太可怕了。环雪辉家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居然落得了这样的下场!”

“真是活该,让他在学校里得瑟,仗着家里有点小钱而已……”

“哎,只希望他能从这样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至少他活了下来。这已经很幸运啦。”

“我倒是觉得,对他来说,活着,就是一种煎熬和痛苦。”

学生们对此议论纷纷,并没有看到现场景象的他们。根本无法领略到什么叫做人间地狱。

……

陆毓姗在得知这个消息时,自然感到十分惊讶,她原本心中的怨气,也随之消散,事实上,她在看到山本耀司得知这个新闻并勃然色变的表情时,她反而觉得异常痛快。

与环雪辉同伙的几个高年级学生,也整日惶恐不已,再也不敢来找陆毓姗的麻烦。

“子安,看来我也是个冷血的人呢。”陆毓姗拿着自己的便当,坐在校园的天台上,对吴迪说道。

她依然穿着一身得体大方的制服,下身依然是百褶裙与过膝袜,整个人显得异常淑女。

吴迪俯瞰着这座风景优美的校园,说真的,若不是他要巩固一下与这位大小姐的好感度,他早就懒得待在这里了。

“因为环雪辉的事情?”吴迪有些漫不经心地回应道。

陆毓姗点了点头,望向吴迪的目光有些复杂,她坦诚道:“我本来对他恨得要死,但现在发现他的下场竟然这样凄惨……感觉,唔,太残忍了。”

吴迪神情冷漠,果然这个女孩比自家妹妹差远了,有些东西,放在心里就好,根本没必要说出来,他知道她在怀疑他。

“那又不是你做的。”吴迪淡淡道。

陆毓姗见到少年冷漠的样子,心中微微一慌,她勉强地笑了笑,然后有些生硬地转移话题道:“子安,你做的便当可真是美味,但你自己为什么不吃呢?”

“为了保护大小姐,我得吃更加科学的营养餐,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强壮。”吴迪露出了柔和的笑容,实际上他让自己身体变得更强壮的目的,依然是为了搞更大的破坏。

至于他的便当为什么能做得那样美味,那当然是妹妹的功劳啦。

见到吴迪笑了,她顿时提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她不断地告诉自己,屠杀这种事情,子安一定不会去做的。

环雪辉会有这样的下场,只是恰巧遭遇了仇家而已。

在不断地用这样一个事实催眠自己后,陆毓姗觉得自己差不多已经调整了过来,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好好学习,积累自己的人脉和力量,为以后向山本耀司复仇做准备。

当然,陆毓姗似乎从来没想过,要采取那种屠杀这种极端的方式,她的脑子里还是那一套宅斗的思想。对她这位女性重生者来说,她显然没有争霸天下的想法,满脑子都是如何报她那小家子气的“家仇”。

比如说,山本耀司已经准备娶沈梦雪这个女人了,他们的女儿梁芙蓉,日文名为山本美羽的女孩,也会成为一个豪门千金……

前世,她实在是太天真单纯了,虽然刚开始很不喜欢山本耀司续弦,但在那位后妈沈梦雪的刻意讨好之下,竟然以为这是一个真心对待她的好后妈。

她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轻易接受对方,直到在前几天再次在家中见到这个沈梦雪之后,便发现了真正的原因,那就是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竟然仔细去模仿她已故的母亲!

她不得不承认,这个沈梦雪确实有一套,也难怪她以一个华人女子的身份,却可以套牢那个薄情的山本耀司。(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章 主位面与次世界

吴迪自然也知道这位陆大小姐的后妈,不过他当然不会将这种事情放在心上,他所在意的,是可以影响世界格局的大事,而不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在原世界传来了一个让他忧虑的现状之后。

不过,哪怕他拥有了像幽月这样的高端战力,却也要一步一步来,毕竟在国家机器面前,英雄单位再厉害,也无法与之抗衡。

收服本地的黑道势力,也是他走的一步棋,他主要是利用这个势力,先聚敛一大笔钱财,然后再建立一个组织。

要如何赚钱,他思来想去,在这个重要资源、军工、高科技等被财阀控制的旭日帝国,他自然不会去搞那种高科技公司,没有武力保障的他,搞出来的高科技,几乎肯定会成为一块肥肉,只有他真正从这个旭日帝国独立出来,有自己的地盘时,他才能安心将他原来世界的某些技术运用起来。

此时,在原世界之中,各种各样的科技都在迅猛发展,但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却一下子颠覆或者是验证了许多科学家的认知。

经过太空探索发现,整个宇宙远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大,而可以确认的是,在这个位面,只有他们一个文明。

“果然,那些所谓的轮回小队成员说得不错,我们这个世界,就是电影演化出来的世界,所以必然有它的局限性。”一位科学家稍稍有些不甘心地说道。

原本在得知这样的事实后,大家还都觉得,哪怕是电影衍生出来的世界,那也是正常的世界,但现在最前沿的科研发现,却给了所有人当头一棒。

“也就是说。那个拍摄了这部电影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主位面’咯?”另外一位科学家反问道。

“没错,我想正是因为‘主位面’的各种小说、电影等作品,然后衍生出了我们这样的‘小宇宙’或者说是‘次世界’。”有科学家用笃定的语气回答道。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我们的平行宇宙理论又进了一步,世界是由无数‘主位面’形成的。然后再由‘主位面’衍生出各种各样的小宇宙。这就好比佛家的‘大千世界’‘小千世界’之说,也难怪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佛家……这也是局限性的体现。”

“嗯,所以这一点上,我们要感谢首长的妹妹,正是她,给我们带来了超越局限性的希望。否则我们只会永远限于轮回之中。”

“那个红警位面显然也是个‘小宇宙’,至于产生了那个‘小宇宙’的位面,则是由另外一个‘主位面’衍生出来的,首长的妹妹。便来自这个‘主位面’。”

现在这个“小宇宙”的掌控者吴迪,在得知了这样的信息之后,自然也明白,在这种小宇宙之中,科技再如何发展,也绝对会遇到瓶颈的,只有反攻那个“主位面”世界,才能更进一步的发展。

比较幸运的是。他手中最好的牌,自然是妹妹的存在之力。正因为有这种力量,他所掌控的这个小宇宙,才有反攻主位面的可能性。

但最关键的是,要想反攻主位面,打开通向主位面的通道,所需要的存在之力是海量的。所以征服红警位面是势在必得的。

他现在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复制体意识的境况,在发现对方有了幽月这个英雄单位的收获后,自然暗暗点头,在短短时间内有这样的进展,显然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意识网络现在几乎已经完全覆盖到了每一个人身上。因为那显然是对群体、个人是最有利的,在物质极大丰富的情况下,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了,所有的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世界的局限之处。因此,从这个小宇宙“超脱”,便成了所有人的向往。

毕竟经过研究发现,小宇宙的寿命,比起主宇宙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了,如果不从这个小宇宙超脱的话,那等待所有人的,则是又一个轮回,整个世界的发展又会重来一次,就好比电影结束了,然后再重播。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为了生存,几乎都发自内心地为群体做贡献,因为现在个体与群体已经不分彼此了。

红警位面的吴迪,通过意识网络,自然也得知了这样一个比较残酷的事实,他感觉自己的责任很重,如果说他之前还在为这个位面的华人遭到如此对待而感到愤怒的话,那现在,他已经觉得这种事情无所谓了。

现在他所在的那个世界,人类已经真正进化成了另外一个高等物种,那是个人创造力与群体凝聚力的完美结合,内耗这种人类世界必然发生的事情,已经再也不存在了,所有人都齐心协力地为生存而奋斗着,毕竟不从小宇宙超脱的话,一切都是浮云。

“子安君,你又在想什么呀,最近老看你发呆。”前座的橘美咲回过头来,一脸微笑地望着吴迪。

吴迪回过神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女微笑起来,确实有种大和抚子的味道,尤其是她的姬发式,让他颇为欣赏。

“没什么,只是觉得无聊而已。”吴迪托着腮帮,望着窗外的蓝天,给人一种慵懒的感觉,配合他那阳光帅气的容貌,自然能让小女生们产生好感。

距离那个环雪辉一家被灭门,已经过去了好一段时间,吴迪在班级中的“天才”“学神”形象已经完全建立起来了,他在学校中待的时间极少,可是无论是测验还是上课回答问题什么的,全都难不住他。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现在吴迪可以随时调用他那个世界整个人类的智慧,而他那个世界的科技,显然已经全面超越了红警位面,每个人都是智者,这便是他那个世界的现状。

而只要他能够打开位面通道,那就是真正的碾压。

这科技发展都后期,哪怕是0.1型的差距,那也是巨大的差距,在红警位面还局限于地球表面战争的时候,吴迪所在的世界,早就已经可以从太空进行覆盖式的空间打击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一章 敛财利器

“有什么事么,橘同学?”吴迪用一种淡淡的语气问道。

橘美咲始终觉得,她与这个少年之间似乎隔了一层什么,这让她心里有些小小的惆怅。

“没什么,只是有些好奇而已。”橘美咲露出完美的微笑,展现出了她作为名门大小姐的风范。

可惜吴迪依然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让橘美咲只能有些郁闷地回过头去。

一边的陆毓姗看在眼里,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幸灾乐祸,根据她未来的记忆,这位名门大小姐完全就是一位真正的人生赢家,无论是感情还是事业,都非常美满。

不过现在看样子,这位大小姐似乎对我家子安有好感啊?是了,子安本来就是个美少年,平日里又沉默寡言,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气质,而且因为逃课而显得十分神秘,最关键的是,他逃课归逃课,这功课却从不落下。

这样有个性的帅哥,对这个年纪的少女自然有着很大的杀伤力……

陆毓姗对吴子安的表现很满意,她觉得不对其他女孩假以辞色的子安才是好子安。

吴迪又准备逃课了,事实上他在这一段时间内,用自己的手腕,完全掌控了这个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在发现这个世界旭日帝国的黑道势力呈一盘散沙状,并没有主心骨之后,他将组织的名字确立为“雅库扎”,目标是成为整个旭日帝国最强大的黑道联盟。

“我们这个组织,最终要做到这样:平时为民,有事出力,组织严密,结构完整,执行力强。四通八达,耳目灵通,分工明确,上通首相议员于帝都,下设分舵在中外乡村,明白了么?”吴迪对“雅库扎”旗下星野组初代目星野宏这样说道。

当时星野宏脸上的神情自然很精彩。说真的,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确实和他的那个养女一样,是个妖孽,他没想到对方的心中的格局居然这么大,还想着要让“雅库扎”成为旭日帝国内最强大最赚钱的合法黑道联盟。

但是,在这之后,少年那一系列让他眼花缭乱的改制之下,他觉得也许这并不是痴人说梦。

现在星野组的构架。就让星野宏觉得非常有活力,那层层的阶级,明确的分工,以及奖惩制度的完善,让组员们都产生了极大的向心力与动力。

这自然也让吴迪在新成立的雅库扎内部产生了极大的威望,在雅库扎收服了另外一个媲美星野组势力的“福田会”之后,其手段心智更让星野组、福田会的成员们都赞叹不已。

和族人崇拜强者的特性是刻在骨子里的,在发现跟着“雅库扎教父”吴子安混之后。确实很有前途的情况下,星野宏自然变得殷勤起来。更别说吴子安身边还有幽月这个武力保证。

而接下来,星野宏又发现,这个少年似乎又要化身为财神了。

既然是黑社会,总归离不开“黄赌毒”,在“赌”与“毒”,尤其是毒品来源。都还掌控在如今旭日帝国最大的黑帮——石井会手中的情况下,雅库扎想要在上面攫取财富,势必要与对方有冲突。

虽说如今整个雅库扎在吴迪的掌控下,都呈蒸蒸日上的态势,但要与石井会较劲。还略显不足,对方的头目石井匡隆与财阀的代言人天西贤治交情不浅,而天西贤治可是旭日帝国真正的实力派,因此吴迪不认为雅库扎能与对方抗衡。

而与雅库扎勾结的官方势力,只是本土的议员之类,等什么时候雅库扎能与天西贤治这种层次的人物搭上线时,才能真正去动一动石井会。

所以,吴迪虽然眼馋毒品带来的巨大的收益,但却只能暂时按捺下来。

吴迪将雅库扎的利润增长点放在了“黄”之上,旭日帝国虽然在法律上禁止妓女,但是风俗业之发达,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在星野组的控制范围内,就有许多风俗店,它们所交的保护费,那可是星野组的支柱收入之一,而在这种风俗店,总是会有一些喜欢不遵守店内规定的嫖客,这个时候,自然就会由黑帮出面,维护秩序,所以风俗店的老板,其实交起保护费来,还是很真诚的。

尤其是在星野组被吴迪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后,它已经完全有一种严格规章制度的大社团气象了,甚至获得了当地警方的赞许,他们认为正是因为有这种“急公好义”的黑帮在,使得他们的差事轻松了很多。

因此,每当上头交代要进行“打黑”时,其实都是走个形势,警方与黑帮已经完全勾结在了一起。

吴迪认为,风俗业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因为大多数风俗店的档次都比较低,放在古代,属于那种小妓院层次的,并没有高大上的“青楼”,小姐们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服务内容更是太单一了。

所以,高档风俗业的建立显然可以为社团带来更大的利益,在吴迪的推动之下,星野组买下了一座经营不善的夜总会,并改名为天上人间夜总会,它走得就类似于古代的青楼路线,讲究一个逼格。

而天上人间的小姐,素质自然要高,能够享受到这些小姐的,也一定要是真正的权贵,在这个过程中,要让“天上人间”这个品牌,深入人心。

然后吴迪又发现,在这个时代,旭日帝国的成人影视产业,似乎还处于非常粗糙单调的地步,星野组旗下就有一个成人影视公司,它出品的爱情动作片,几乎就是“动作片”。

不光是星野组,其他的成人影视公司,业内数一数二的那种,拍出来的片子都很粗糙,没有任何剧情,演员的素质更是要比妹妹那个世界的日本差得多。

吴迪顿时觉得,他有必要推动成人影视公司的发展,捧出像苍老师那般德艺双馨的偶像级爱情动作片演员……这个娱乐产业显然可以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

而且他也发现,旭日帝国的娱乐产业似乎都是把持在黑帮手中的,而他脑中可以握有两个世界的作品,这些完全可以成为他的敛财利器。(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二章 要有创意

吴迪一直觉得,自家妹妹吴笛的下限还是太高了点,明明她的脑中已经有好多现成的作品了,却还要用自己的文笔去写出来,这分明就是多此一举浪费时间嘛。

不过大概妹妹是个女孩子,格局还是稍稍小了点,原本就只想要当个学霸、作家、文豪,还比较天真单纯。这做文抄公嘛,就大大方方地做,有什么好珍惜羽毛的。他觉得如果换做男人的话,那种进取心与侵略欲肯定要更强一些,下限节操什么的也掉得快一些。

所以,吴迪现在要做的,就是赤裸裸地抄袭,并为他以后的恐怖活动敛财,这才是他根本的目的。

由于旭日帝国依然是个极为注重军事的军国主义国家,这娱乐方面居然还赶不上妹妹那个世界的日本,连成人影片都没有任何创新的剧情,足见许多帝国公民都把心思用在当帝国武士、忍者,或是研发高科技上了。

吴迪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旭日帝国是非常可怕的国家,也难怪它在军事领域的科技,要比盟军都略胜一筹,那种纳米核心的建造技术,就算是放在他的“永恒帝国”,都是让人惊叹的技术——由一个可移动的纳米核心,慢慢展开成发电机、矿石精炼厂、机甲工厂等等。

刚刚提到的永恒帝国,是吴迪给原世界地球政府起的名字,帝国唯一的女王是他的妹妹吴笛,其他的人包括吴迪自己,都属于帝国公民,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然,有一些帝国公民。尤其是知道吴迪对帝国作用的人,都喜欢称呼吴迪为“首长”。

通过意识网络,帝国公民们一致认为,吴迪这位首长,确实有能力更有魄力率领帝国向更高的地方发展,比如说反攻主位面什么的。这个家伙的侵略性是最强的,在手段运用方面,更是不择手段。

因此,吴笛这个永恒帝国的女王,昔日的国民偶像,只是象征意义的存在。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依然是许多男性公民的至爱,以至于男性公民们在设定自己高仿生机器人的形象时,都会选择这位帝国女王……这是每个公民的自由。更别说这种行为毫无疑问能够为吴笛带来存在之力。

当然,永恒帝国的民众,在意识网络与高科技的辅助下,在个人素质方面,早就高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民众彻底摆脱了低级生物性,反而具备了真正的“神性”,如同帝国名字是“永恒”这两个字那样。现在每个人追求的,就是永恒的生命!

而在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仅仅是个缺陷性很大的电影衍生出来的次世界,并且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之后,所有人都齐心协力地为人类这个群体发展而做贡献,只希望可以超脱这个次世界。

诚然,人都是有私心的,但是当每个人都发现。个人完全就是群体,群体发展而产生的利益完全落到每个人身上时,所谓的私心已经完全成了没有意义的事物。

我,即是人类;我,即是帝国。这样的观念已经刻在了每个人心中。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成了每个人没有任何疑问的人生准则。

只有帝国越强大,人类才能获得永生,才能去探索更多的奥秘。

“帝国永恒,女王不朽!”——也不知何时,它成了民众们的口头禅。

吴迪对此自然是乐见其成的,他将自己的妹妹推上女王之位,还不就是为了获取存在之力?民众们通过没有欺骗的意识网络,当然也知道永恒帝国最大的依凭,便是吴笛女王的存在之力,所以为了帝国的发展,他们毫不犹豫地为女王提供存在之力。

在这样的情况下,莉莉女神教都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毕竟民众们都知道了,吴笛女王就是莉莉女神,不管是去崇拜信仰谁,都没什么区别。

当然,莉莉女神教的狂信徒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对此分得很清楚,帝国元首自然是吴笛女王,而帝国唯一的国教,那应该是莉莉女神教,民众们应该既拥护女王,又信仰女神。

至于帝国发展的目标,那自然就是追求永生,穷尽所有世界的奥秘,非常明确,也非常远大,几乎让原本那些因为满足了所有低级的生物欲望而空虚得要自杀的人民,找到了真正奋斗的方向。

而有一些莉莉女神教的狂信徒,抑或是吴笛女王的疯狂崇拜者,则总是叫嚣着要将莉莉女神教传遍无尽的位面,吴笛女王也应该成为无尽宇宙的女王!不管是主位面,还是次世界,笛女王的荣光都要播撒进去!

吴迪,这位女王的兄长大人,自然就是那些女王崇拜者们最认可的代言人,侵略性极端强烈的家伙,认为永恒帝国应该要成为无尽宇宙之主的人。

这个时候,逃课的吴迪,正在星野宏这个黑帮老大的带领下,参观星野组旗下的成人影片公司

“名字居然叫东京热?”吴迪嘟哝了一句。

“怎么了?”有些大腹便便的星野宏反问道。

“不,没什么。不过我觉得这个成人影片公司的名字不好,一听就觉得很老土,没有创意,演员的素质也肯定不行。”吴迪面无表情地说道。

星野宏有些无语,他倒是觉得“东京热”这个名字挺可以深入人心的,虽然他这个成人影片公司完全就是半死不活的状况。

“好吧,那么你觉得应该起什么名字好?既然你有办法让我们的成人影片公司成为业界销量最好名气最大的公司,那一切就都听你的好了。”星野宏有些没好气地说道。

实际上别看他这么说,但心中却依然觉得,这个少年就是在说大话,现在整个旭日帝国的娱乐业都处于低迷的状态,国民大都沉醉于军事与科技之中,别说是成人影片这种最不入流的娱乐业了,就连正规的电影公司那也没有太大的赚头。

这就是一个娱乐业一片荒漠的世界,可能是因为红警游戏衍生出来的次世界的局限性。

“改成SOD,起码有创意。”吴迪毫不犹豫地行使改名权。

“SOD?完全不明白这有什么创意……”星野宏一脸茫然。

吴迪懒得废话,马上创意就要来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三章 开创性

“就算是成人电影公司,那也应该要追求一种高逼格,一种艺术性。”吴迪在一群SOD成人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面前这样说道。

在场的包括星野宏这位黑老大以及穿着西装的马仔在内的所有人,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目光看着吴迪,他们显然心里都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这个少年在瞎搞,成人片还讲究艺术性?

除了一个猥琐的中年大叔,他在听到吴迪之前说的话后,双眼发光,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

这个猥琐大叔的名字叫做甲斐正明,是这个SOD公司的一个新人摄影师,他在进入这家成人影片公司之前,做过送报员,演员,舞台剧的见习导演,甚至做过马戏团团员,也开过酒馆,人生阅历可谓异常丰富。

甲斐正明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渴望,他想要在电影上证明自己,不过由于不是科班出身,他自然没资格去拍什么正规的电影,就算是去,那也只是当个无足轻重的群众演员。

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入成人影片公司当个摄像师,已经是一个小小的突破了,虽说每次他都在监督要求下拍千篇一律的东西,除了男优女优不一样以外。

不过在旭日帝国这个异常讲究资历、辈分、等级尊卑的国度,他一个新人摄影师,又不是监督,哪怕脑海中有许多新奇的想法,却也没有付诸实行的途径。

吴迪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猥琐大叔那似乎是在看知己的目光,而是继续解释道:“我所说的‘艺术性’,可不是一般电影中那些让人不明觉厉的玩意,而指的是成人影片的灵魂,你们知道成人影片的灵魂是什么吗?”

他见到众人似乎都没有回答的想法,有的人还一脸尴尬的样子。显然这样的人本来心里就排斥成人影片,只不过为了生计,而加入这个公司而已。

吴迪不由在心里摇了摇头,他却对一位姿色略逊的成人片女优问道:“你知道成人影片的灵魂是什么吗?”

这位女优一脸茫然,她原本不想回答,结果星野宏这个黑老大用凶恶的目光瞪了她一眼。她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干!就、就是干!”

“嗯,这个回答确实有点意思,但依然流于表面,大家都来说一说!”吴迪鼓动道。

“是画质,高清的画质是成人片的灵魂,尤其是在对生殖器的拍摄上。”某个监督这样回答道。

“不,应该是声音,女优叫床的声音才是成人片的灵魂!”某灯光师这样回答道。

“我觉得应该是各种各样的辅助工具,看女优在各种工具下呈现出各种姿态。才应该是成人片的灵魂之处!”某道具师一脸自信地说道。

甲斐正明这个时候不由心中一动,他鼓起勇气说道:“是欲望,成人片的灵魂之处,应该是激起观众的性欲,让人在看影片的过程中,完全把持不住!”

吴迪听到这个回答,不由欣赏的看了甲斐正明一眼,然后鼓掌道:“这位大叔说得太棒了!成人片的灵魂本质。就是激发观众的性欲,无论是高清的画质、女优的呻吟还是什么辅助工具之类的。都是为这个目的而服务的!因此,现在我们SOD公司的宗旨,就是观众至上,满足观众们想看到的一切!”

“现在,市面上的成人影片,已经失去了灵魂!因为片子的内容。非常单调,全是粗制滥造的作品。毫不客气地说,这些所谓的影片,还不如一些风俗店偷拍流出的片子!因此,现在已经到了成人影片变革时候了!”

不得不说。吴迪的口才确实不错,一番话已经让原本不以为然的工作人员,都纷纷点头,就连星野宏这个黑老大,都在心里暗暗佩服。

不过星野宏在想到少年的年龄时,不由面露古怪之色,小小年纪,居然就对成人影片有这么深刻的认识,果然是可以和那个变态杀人鬼搅合在一起的奇葩少年……他在心中默默吐槽。

而甲斐正明则一脸狂热地看着吴迪,他此时只觉得,这个少年就像迷雾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成人影片的方向,同样也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某些想法。

“我相信,只要在这样正确的道路上走下去,以后成人片风靡的偶像时代必将到来,所以我们现在的第一步,是建立我们公司的成人影片网站,以直接提供网购服务……第二步……第三步……”吴迪娓娓道来,一旁的助理,则兢兢业业地将他说的话全部记下来。

毫无疑问,这日后将会成为业界的金科玉律。

而吴迪还提出,将会扩大SOD公司的规模,让公司更加正规化、制度化,并希望公司成为业界最让成人女优最向往的公司,而且他希望员工们摒弃对成人影片的成见,将其当作真正的事业去做,心中要充满一种热爱。

当然,这些大方向的策划,还不足以让某些见识较为短浅的工作人员动容,但之后吴迪提出的一个“制服诱惑”的构思,就像是给所有人都打开了一扇大门!

吴迪见状,只能慨叹这个世界成人影片之单调,简直令人发指,单单所谓的“制服诱惑”,只是影片中的一个小细节而已,因此,可以想象他拍脑袋想出的一些剧情,都让众人十分叹服。

在众人那佩服的目光下,吴迪也不藏私,毕竟这个影片公司收入的大头,会落在他的手上,他很乐意看到SOD公司出品的成人DVD热销。

吴迪并没有搞太复杂的剧情,剧情概括起来很简单,就是一个女教师与男学生们之间的故事,这种所谓的剧情片放在他那个世界,那也已经是拍烂了的那种,但放在这个世界,这种制服诱惑与角色扮演,却像是一道惊雷,让所有的工作人员们,都觉得太有创意了!

就连拍摄这个剧情片的男优,都表示,看到穿着一身OL制服扮演教师的女优时,都产生了一种久违的激情,哪怕这个女优的姿色,真的不怎么样。(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四章 大小姐与仆人

不得不说,吴迪在这个新生的SOD公司发现了一个颇具创新思维的人才,这人自然就是甲斐正明。

这个甲斐正明的思路非常广,在吴迪提出一个“女教师与男学生们”的大概剧情之后,他就能够举一反三,又搞出禽兽男教师与女学生,空姐与好色乘客,护士与病人,秘书与社长之类的创意。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甲斐正明必将成为成人影片界的创意大师。

既然有这样的人才,吴迪自然会好好利用,直接将其提拔成了监督,倒是让这位大叔感激不已,一副誓要报答知遇之恩的样子。

实际上吴迪对SOD公司的捞金能力并不怀疑,毕竟在这个世界,它是真正走在了时代的前列。

吴迪着重指出,若是日后有真正的美女加入公司的话,那就可以用培养偶像的方式来培养成人片女优,最好能成立个偶像组合,名字就叫XX少女、XXX48什么的,只要这个偶像组合能拥有大批的粉丝,那就不愁捞金问题了。

在新类型的成人影片进行紧锣密鼓地拍摄时,吴迪则已经在坐等收获第一桶金了。

所以最近吴迪的心情还算不错,这甚至让他几天都没逃课,让本班的老师和同学都挺惊讶的。

又到了放学的时间,在回家的途中,坐在车上的陆毓姗很好奇地问道:“子安,怎么这几天你都没逃课?”

吴迪自然不能说他忙完了成人影片公司的事情。所以给自己放松放松,没错,对他来说。在教室里一动不动的发呆,就是很好的放松方式。

“我就是想多陪一陪你啊……我可是你的贴身仆从。”吴迪很自然地回复道。

陆毓姗忍不住用脚踹了吴迪一下,眼神中却有一丝满意,嘴上却批判吴迪:“子安,亏你还知道你是本小姐的仆人!你可真是越来越会哄女孩子了啊,你前面的那个橘美咲,都快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了!”

虽然陆毓姗对橘美咲会对吴子安暗生情愫表示喜闻乐见。但她自然不希望吴子安真的喜欢上橘美咲,那会让她心里很不舒服,子安明明就是她一个人的!

“橘美咲?那是谁啊。我不认识。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认识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做陆毓姗,是位高贵的千金小姐。我的主人。”吴迪面带宠溺的笑容。然后用一本正经的语气说道。

都说了吴迪现在心情很好,所以他自然就愿意耐着性子哄一哄这个美少女,虽然他和橘美咲的关系确实也不错,毕竟人家可是用“子安君”称呼他的。

陆毓姗听到吴子安这么说,凤眼微微眯了一下,显然很享受这个少年的甜言蜜语,但她却依然一针见血道:“少来了,别把我当成那种好哄的女孩子。我和她们可不一样!”

没错,她陆毓姗可是一位重生者。能够看透未来的人,怎么会被吴子安这种小屁孩灌迷魂汤!这是陆毓姗最大的优越感来源。

“哦?那你是怎样的女孩子啊,我倒是很想多了解了解我家大小姐。”吴迪一边说着,一边往陆毓姗身边挪了一点,两人之间几乎都没有缝隙了,陆毓姗几乎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暖暖的,很舒服。而吴子安也有种好闻的阳光味道,让她很有安全感。

她记得之前对方豁出去救了她后,将身上的制服披在她身上时,就已经将这种味道刻在了她的脑海之中。

陆毓姗恍惚了片刻,然后忍不住轻轻掐了这小子一下,结果对方却夸张地喊疼,让她有些好笑,她没好气地说道:“子安!你就装吧,我刚刚根本就没用力!我只是教训你,让你这个仆人不要老占你家大小姐的便宜!”

别看陆毓姗一口一个“仆人”喊着,实际上她根本就没有把吴子安当成仆人,只不过这样喊却让她有种难以言喻的刺激感,低贱的仆人和高贵的大小姐什么的……

果然,陆毓姗刚刚说完,吴迪便很得寸进尺地搂住了少女那纤细的腰部,他必须承认,大小姐的纤腰,搂起来的触感很完美。

“没想到高贵的大小姐,终究逃不了我这个卑微的仆人的魔爪……”吴迪这样说着,然后霸道地将少女往自己怀里搂。

陆毓姗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不过却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然后索性认命地往少年的肩膀上一靠,说真的,男人那环住她腰部的充满是热量的手臂,让她有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让她反感,却让她有种有了依靠的安全感。

“子安,我回去一定要惩罚你!你这个以下犯上的魂淡!”

吴迪享受着温香软玉在怀,哪里在意这位大小姐说什么,根据他心中计算的好感度,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搂着女孩了,当然啦,对方嘴上总是要矜持一下的,千金大小姐嘛,总归有点小傲娇的。

“好,到你的房间里,我任你处置。”吴迪凑到少女的耳边,用有些**的声音说道。说完后,他还深深地嗅了一下,少女身上有种好闻的幽香,让人心旷神怡。

陆毓姗的那玉瓷一般的脖颈,几乎以肉眼可辨的速度变得绯红,她一下子挣脱开了少年的怀抱,咬着自己那粉润的嘴唇,想要说点什么训斥一下少年,可发现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臭子安,你实在太坏了,以前你调皮归调皮,但也是个老实孩子,现在你居然敢这么调戏我!”陆毓姗狠狠地瞪着这个依然一脸微笑的美少年,双颊却红得可爱。

实际上她在心中暗道这个少年就是妖孽,她觉得自己这样的重生者,一定可以掌控一切,结果却发现,她好像总是被这家伙牵着鼻子走,这打击了她作为重生者的优越感。

但这种感觉却又让她很放松,很享受,与子安这个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斗斗嘴,打闹一番,整个人心中积郁的那些灰暗,都被驱逐了一般,甚至还让她有种难以言说的幸福感。

这是她唯一能够完全信任的男人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五章 大小姐的心机

吴迪并没有再得寸进尺下去,来到这个世界,与这位陆大小姐相处这么长时间,他也已经发现了,这位大小姐年纪虽然小,但是心智却十分成熟,可不能真的将她当无知少女来对待。

陆毓姗见对方老实下来了,心中自然而然收获了一种被尊重的感觉,就这样安静地靠在少年那愈发宽阔的肩膀上,闻着少年身上的阳光味道,只觉得如此甜蜜温馨,心中对少年的依恋,自然又加重了一分。

不得不说,吴迪在把握分寸的方面,做得极为出色,几乎从来不会让女孩升起任何反感。

只不过,原本心情不错的陆毓姗,回到家时,看到客厅里有不速之客造访时,这脸色顿时一沉,但是一瞬间,却又恢复寻常,也只有吴迪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

这造访的不速之客,自然便是沈梦雪与她的女儿山本美羽——即将登堂入室,要成为陆毓姗后妈、姐姐的女人们。一家之主山本耀司也在客厅之中,正满脸笑容地与她们说着话。

吴迪在一旁冷眼旁观,之后一场女人间的交锋,让他有种大开眼界的感觉,对陆大小姐的演技与心机,也有了比较客观的认识。

沈梦雪在见到陆毓姗时,满脸的温柔与怜惜,简直就是慈母的标准模样,吴迪一点都没有感觉出这个韵致的熟女有任何让人生厌的地方。

这确实是个极品美妇人,她的身上带着一种温婉可人的气质,身材丰腴动人,也难怪那位陆大小姐的父亲会如此宠爱这个美妇。

“姗姗,又见面啦,这是我的女儿沈芙蓉。你也可以叫她美羽,希望你们可以成为好朋友。”沈梦雪很自然地向陆毓姗介绍自己的女儿,不过她可不会说这个女儿的父亲,就是山本耀司。

吴迪在看到这个少女时,不由眼前一亮,要说少女的气质。自然比不上陆毓姗的那种从小培养出来的雍容高贵,但是长相却相当娇媚,她完全继承了其母的艳美,十五岁的少女,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仿若一朵即将盛开的鲜花。

山本美羽在看到一身帅气的帝国学院制服的吴迪时,也不由多看了几眼,毕竟只要是少女,就会欣赏帅哥。

陆毓姗的神情显得很淡然。她一直在压抑着自己心中的仇恨,装吧,你们这对贱人就好好地装吧,我迟早会和你们算账!还有山本耀祠,我迟早要让你身败名裂,扫地出门!

“你好,我叫榊美羽,很高兴认识你。”山本美羽用熟练的日语向陆毓姗打招呼。然后伸出自己的手,不过心中却在暗叹果然不愧是陆家的小公主。这容貌气质全是一等一的……不过嘛,现在她马上也会成为豪门千金了,她的心里自然满是得意。

陆毓姗也伸出手,只不过刚接触对方的手,就马上缩了回来,好像对方的手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冷眼旁观的吴迪顿时觉得颇有意思。他可不觉得陆毓姗是什么刻薄无情的大小姐,但现在却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沈梦雪与山本美羽都愣了愣,城府较浅的山本美羽,原本故作优雅的神情。更是变得难看起来,终究是私生女,哪怕即将要成为豪门千金了,也没有与之匹配的器量。

沈梦雪倒是依然保持着那种温婉的样子,实际上心里却有些诧异,没想到这个单纯如白纸的陆家小公主,也会给自己的女儿来一个下马威,倒是有点意思……

山本耀司顿时不悦道:“美月,不能这么没礼貌!”

美月你大爷!本小姐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陆毓姗!

陆毓姗在心里发泄似地骂了一句,但是脸上却表现出了真诚的歉意,当着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仆人们的面,然后大声说道:“非常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她手上有很多汗,我不习惯……哎呀,你身上也有很多汗,你们是一起坐电车回来的吗?”

吴迪见陆毓姗一脸单纯的样子,他憋住自己的笑容,若说别人会被这位大小姐的精湛演技骗过的话,那他绝对不会,这位大小姐虽然除了容貌以外,似乎没有其他出众的地方,但是那不符合其年龄的成熟与心机,却可以让吴迪高看她一眼。

果然,他很快就发现,周围侍奉的仆人们,在听到陆大小姐的话时,望向这对母女的目光都带着些许鄙夷,毕竟其中有些人依然是原本陆夫人的仆人,眼光较高,早听说这位新夫人身份不高,却要取代原本的陆夫人,心存不屑的他们在听到陆毓姗的话后便不由自主地表露了出来。

山本美羽慌张地缩回手,脸色微微发白,有些自卑地低下头。这下子连一脸温婉慈祥的美妇沈梦雪脸上也僵硬了起来。

只有吴迪注意到,陆毓姗眼中的痛快之色一闪而过,这让他愈发好奇,为何陆大小姐要这么对待这对母女呢?

如果吴迪能有读心术的话,就会知道,此时陆大小姐正在心中冷笑,她只知道,前世里这两个贱人,一个装好姐姐,一个装好妈妈,获得了她陆毓姗的信任,所以又得到了那些原陆夫人的仆人们的尊重,因此便渐渐在陆家站稳了脚跟。

这一世,我看你们怎么装!

山本耀司心中也有些不舒服,可不是因为那个无足轻重的私生女,而是因为他也是出身平民,通过欺骗感情获得了如今的地位,因此他总觉得这些仆人的目光仿佛也在笑话他一样。

“美月,你的小性子也该耍够了!美羽以后会成为你的姐姐,你干嘛这么针对她?”山本耀司拿出了父亲的架子。

结果陆毓姗却一脸无辜道:“我哪里针对她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山本耀司顿时语塞,对啊,她说错了什么?坐电车又怎么了?整个旭日帝国不知道有多少人坐电车,要不哪来那么多电车之狼……好吧,似乎是他太敏感了点。

但山本耀司心里依然很不爽,一脸无辜的陆毓姗,让他想抽对方几个巴掌!

看到陆毓姗身后的吴迪时,他顿时心中一动,然后直接对吴迪吩咐道:“你带美羽去洗手间,好好服侍她,明白么?”

原本通过“宅斗”胜了一筹的陆毓姗,心里的快意却顿时消失了——她绝不要子安去服侍她以外的任何人,更别说还是这个贱人!她可是知道,这小贱人勾引男人的技能,那是点满了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六章 嫉妒心

吴迪从来就没有将这个什么陆氏集团放在眼里,哪怕它确实能算一流的企业了,他甘愿亲近陆毓姗,那是因为对方救了他这具身体的生命,而最关键的是,陆毓姗是个气质容貌都属于顶尖的美少女。

可山本耀司算个屁啊,骨子里依然对这个世界的和族充满了敌意的吴迪,直接无视了山本耀司的话,只是淡淡道:“如果这是小姐的意思的话,我会去做的。”

说完后,他就用询问的目光看着陆毓姗,他早就已经发现,陆毓姗对自己的父亲,成见非常深。

陆毓姗看到自家子安那目光中的坚定与忠诚,自然十分满意,是了,子安可是她能够毫无保留信任的心腹,关键时候是永远靠得住的!

不过在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太忤逆自己的父亲,刚刚她已经让对方与这对贱人非常难堪了,现在自然不能再耍脾气。

当然,陆毓姗在看打山本耀司望向吴子安那喷火的目光,恨不得将这个桀骜的少年弄死时,她还是有些担心吴子安,可这样一来,却又让她觉得,子安是她最能够信任的人,永远不用担心他被父亲拉拢过去。

“子安,那你带美羽姐去卫生间吧,至于服侍嘛,你作为男生是不太合适的。我觉得美羽姐还要洗个澡,让女仆阿秋服侍吧。”陆毓姗微笑地说道,一口一个“美羽姐”叫得倒也顺溜。

再一次确认子安对她那毫无保留的忠诚,让陆毓姗心里甜丝丝的,再次觉得心中的积郁化解了一些。

山本耀司只是冷哼一声。也不想和自己的女儿闹得太僵,这很难看的。

吴迪点了点头。走到山本美羽身边,礼貌而又冷漠地说道:“榊小姐。请跟我来。”

山本美羽这时倒有些摸不准吴迪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了,毕竟这家伙刚刚竟然敢公然无视她父亲这个一家之主的命令,可是他却又完全听从这个可恶的美月妹妹的话……

如果说一开始山本美羽还想好好与这个美月妹妹好好相处的话,那现在,她在心里已经把这个美月妹妹放在了头号敌人的位置上,这个妹妹既漂亮气质又好,还能堂而皇之地享受无比奢侈的生活,都是父亲的女儿,到底凭什么啊!

山本美羽的嫉妒心非常强。十多年见不得光的私生女经历,显然扭曲了她的一些想法,她甚至觉得,陆毓姗的存在,抢了她那本该光鲜亮丽的生活。

而现在,她要重新抢回来!

山本美羽也有点小心机,之前听到陆毓姗的话时,就发现这个便宜妹妹对这个少年似乎非常宝贝的样子,而且她也发现。少年对待便宜妹妹,也忠诚到了骨子里,否则怎么敢当面无视自己的父亲。

山本美羽此时也近距离观察了少年,发现对方长得确实阳光帅气。很符合少女对初恋情人的幻想。

想到少年是那么忠心自己的便宜妹妹,她的嫉妒心愈发强烈了,她又忍不住觉得。这本来是她应得的!

她顿时在心中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将这个少年抢过来!

山本美羽自然没有对吴迪一见钟情。只不过因为对陆毓姗非常嫉妒,而一想到能将对方宝贝的东西抢到自己手中。她就会觉得很痛快!

而且这个少年的容貌气质都不差,虽然她心中一点也看不起少年的身份地位,她觉得能够与她这位豪门千金相配的,那也应该是名门公子,最好是如父亲那样纯正的和族人。

吴迪自然不知道在这么短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娇媚可人的少女,居然打定主意要和陆毓姗作对,并且还将他当作了一件道具。

“你叫什么名字啊?”山本美羽露出了娇柔的笑容,纯洁得像朵小白花。

美丽的女孩总是会让男人多点耐心,吴迪可不是什么重生者,自然不知道这个少女面具下的真面目,他保持着自己的礼貌,很自然地回答道:“吴子安。”

“这是中文名?那你的日文名呢?”山本美羽都快把自己的中文名忘了,她完全将自己当成了纯正的和族人,并认为那才是高贵的象征,至于原本的华夏文化,那意味着是落后、愚昧。

旭日帝国一直发动强大的舆论攻势,极力抹黑原本的中国,反正中国的清朝确实腐朽不堪,中国人头上的辫子更像猪尾巴一样丑陋,而清朝那不堪入目的历史,正好提供了抹黑的好材料。

在某些国际势力谴责旭日帝国在中华大地上进行屠杀时,旭日帝国的高层则声称,他们的屠杀还比不上原本的清朝,比如说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什么的。而且他们屠杀的都是原清朝的垃圾统治者,乃是为了拯救汉人……

总而言之,清朝完全成了一个很好的靶子,原本统治中国的满族人,更是被和族人屠杀得一干二净,只是为了证明,他们一定会成为更优秀的统治者,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汉族中的硬骨头,也被当作满人全部被灭绝了,日本鬼子就是这么阴狠。

现在蒸蒸日上的旭日帝国,似乎完全证明了“大东亚共荣圈”的可实现性,在华人的脊梁完全被敲碎的情况下,几乎完全跪舔,反正他们早就习惯了被异族人统治。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比较体面的华人,往往会给自己起一个日文名,并认为这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只有中文名没有日文名的华人,自然会遭到严重的隐性歧视,这其实是旭日帝国暗中推动的。

文化的吞并,其实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吴迪这个来自异世界“天朝上国”的纯正华夏人,顿时被这少女的话恶心得不轻,虽然他一直用异世界的华人他根本不必在意来安慰自己,可是骨子里作为大华夏主义者的吴迪,真的没法忍受这种现状,他觉得很孤独,明明有些人是纯正的华人,可内在却已经完全变了。

陆毓姗坚持用中文名,自然获得了吴迪很大的好感。

“我没日文名。”吴迪很冷漠地对山本美羽说道。(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七章 同仇敌忾

山本美羽听到吴迪这干脆利落的回答,不由怔了一怔,她倒是并没有察觉出吴迪的冷漠,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竟然没有日文名?明明这日语说得这么好来着……他不会是在耍我吧?

“已经到了,就这样吧。”在她发愣的时候,吴迪淡淡地扔下一句话,便离开了。

这让山本美羽气得跺了跺脚,她向来对自己的魅力是极具自信的,她在学校之中,更是校花级的风云人物,所有人都围绕着她转,尤其是那些男生们,她只要随便耍些小手段,就能让那些家伙鞍前马后伺候着。

可她现在却在这个帅气少年面前碰壁了,甚至连原因都不知道,最关键的是,这少年还是那个便宜妹妹最宝贵的仆人,不爽,非常不爽!

坐在那宽敞的浴缸中的山本美羽,酥胸微微露出水面,发育得十分不错,若是让男人看了,一定有化身为狼的冲动,只不过她此时却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拳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陆毓姗的错误,在察觉到陆毓姗的容貌不逊于她,而气质却更加高雅不俗之后,她的嫉妒之心就像野草一般疯长。

而这个时候,在陆毓姗的闺房,少女见到她的子安这么快就回来了,一点都没留恋那个贱人姐姐的美貌,这自然让陆毓姗暗中点头,对吴子安又信任了一分。

“我讨厌那两个女人。”陆毓姗直截了当对吴迪说道,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之情。

吴迪微微有些好奇,为什么陆毓姗会这么讨厌那两个女人,他讨厌山本美羽,那是屁股问题,他讨厌的是如山本美羽这类数典忘祖、甘当奴才的人。

而这位陆大小姐。显然并非如他这样的大华夏主义者,毕竟这个位面的中国已经亡国许久,那些仁人志士也被阴狠的鬼子屠杀一空,在汉奸带路党的殷勤宣传之下,华人几乎都以自己的身份、种族为耻,只恨自己不是纯正的和族人。

当然。陆毓姗自上次在校园内差点被施暴之后,就在心底恨上了那些歧视她华人身份的家伙,其中也有吴迪潜移默化的影响,毕竟他是自己最亲近的男人。

要说吴迪在这个世界最欣赏的,其实便是那位吃货杀人鬼幽月,而在他的观察之下,便发现,少女杀人的对象,其实也是分先后的。她最渴望杀的,正是那些旭日帝国的军人,比如说帝国武士、坦克杀手、忍者之类的人,这些人手上沾满了华人的鲜血,其次便是那些完全背叛了国家的汉奸带路党,她杀起来非常干脆痛快以及愉悦享受。

吴迪这个饲主一直很好地掌握着幽月杀人的节奏,使得政府一直在捂盖子,不过想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盖子绝对会捂不住的,不过到时候嘛。吴迪相信他就会有自己的恐怖势力了。

“我也很讨厌,尤其是你那个姐姐。”吴迪顺口说道,他好奇归好奇,却又觉得陆毓姗讨厌对方是很寻常的事情,鸠占鹊巢的后妈、姐姐什么的,最讨厌了。

陆毓姗听到他的话。果然露出了甜美的微笑,她可不觉得对方在迎合她,这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

“你为什么会讨厌她?她那么漂亮,柔柔弱弱得像朵小白花,最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了。”陆毓姗通过未来的记忆。早就领教到这个贱人姐姐是多么会装纯,而在她成了豪门千金之后,更是在圈子里长袖善舞,迷倒了一群男人。

若非她是个重生者,陆毓姗觉得自己不会是那个贱人的对手。

在发现自己的吴子安对这贱人并不感冒之后,陆毓姗产生了一种自豪感,子安果然永远也不会让她失望。

“一个垃圾日杂,我当然讨厌了。如果你不坚持自己的中文名的话,我也会讨厌你。”吴迪理所当然地说道。

陆毓姗张了张嘴,一脸惊讶,显然觉得吴子安这个理由很奇葩,她坚持中文名可不是因为她爱国,事实上现在也没有国让她爱了,而是因为她将自己的父亲当成最大的仇人,她又怎么会跟仇人去姓?

“子安你真是……好吧,那你估计应该讨厌几乎所有旭日帝国的人了。”陆毓姗苦笑着说了一句,实际上她觉得哪里都让她满意的子安,得了中二病。

“不错,总有一天,我会将这个世界净化的。”吴迪用坚定的语气说道,毁灭这个世界,可是反攻主位面世界的前提。

果然已经是中二病晚期了!陆毓姗在心里确认道。

不过她作为一个重生者,自然不以为意,反而觉得这是少年子安的“萌点”,等到他真的成熟了,再回想起今天说的话时,一定会觉得很丢脸吧?

“好,如果你要净化世界,我会帮你的。”陆毓姗笑着说道。

吴迪也满意地点了点头,心情顿时变得不错起来了,至少在这个世界,还有陆大小姐这种出身买办汉奸家庭,却还拥有一颗中国心的女孩。

“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选择是多么明智,我亲爱的大小姐。”吴迪单膝跪地,执起陆毓姗那如玉般的柔荑,吻了上去。

陆毓姗被搞怪的青梅竹马逗得眉开眼笑,刚刚面对仇人积蓄的郁闷也一扫而空,她用另一只手宠溺地摸了摸吴子安的脑袋,觉得甜蜜极了。

只不过她的好心情可没持续多久,就在吃晚饭的时候,山本耀司思前想后,认为他有必要改善这两个同父异母女儿的关系,于是他乾坤独断道:“美月,今年你也初二了,只不过这功课一直不怎么样,但是美羽在学校里一直是功课非常出色的优等生,还比你高一级,正好可以让她给你补习功课。”

陆毓姗听到这个提议,只觉得胸口一闷,她可是有超级天才学神吴子安悉心指导的,功课成绩上升得非常迅速,而且她更享受与吴子安独处的时间,那种甜蜜温馨再加上安全的感觉,十分美妙,现在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要把那贱人插进来当电灯泡?

“我拒绝!”陆毓姗大声反驳道。(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八章 悦耳的琴声

陆毓姗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平庸的女孩,若是没有重生的话,那她几乎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花瓶,能够碰到好男人的话,或许可以被捧在手心呵护一辈子,但现实却给了她当头一棒。

连拥有血缘关系的父亲都对她如此无情,更何况其他男人呢?

她已经完全对男人失去了期待,只觉得这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这种偏激的思想,导致她想极力改变自己,她要做主宰自己命运的女王,而非温室中的花瓶公主。

正所谓知识改变命运,她是坚信这一点的,前世的她实在太单纯无脑了,所以到死才知道她的一生都被父亲和那两个贱人算计了。

她认为自己至少应该要掌握一技之长,若是最终无法斗倒父亲和后妈的话,起码可以独立出来,凭借自己的知识养活自己。

而现在她身边有了吴子安这个天天逃课都能够轻松高分通过考试的学神,自然便虚心向对方请教了。

吴迪当然不会拒绝对方的请求,实际上他非常欣赏懂得上进的人,知性美少女什么的,最可爱了。

陆毓姗非常享受与自己的青梅竹马一起学习的时间,如果说因为前世的悲惨经历,使得她对男人完全失去信心的话,那她救下来的青梅竹马吴子安,又给了她对男人的期待。

不,应该是对男孩,她觉得这世上既然没有男人可以相信,那自己从小培养一个,总可以信任了吧,更何况自己还救过对方。

当时做的人工呼吸……她回过头来想想,还真是有点小羞涩,毕竟这也算是她的初吻了。

事情的发展。也给予了她很大的信心,虽然她觉得这个青梅竹马是个中二病,但无论如何,对方表现出来的忠诚,都让她心里暖暖的,她永远也忘不了子安为了救她。连命都豁出去的举动,当时子安可是满脸鲜血,让她非常震撼。

相比她拯救对方的举手之劳,对方在她最危急的时刻拯救她,那是真的难能可贵。

当然,陆毓姗即使很平庸,也已经感受到了吴子安身上的不凡,她觉得对方是个真正的天才,而根本没有想到她这个重生者的青梅竹马身体里的灵魂。是异世界的人。

陆毓姗的大声反驳,并没有改变山本耀司的决定,他无论如何也是一家之主,在确定要将沈梦雪娶进门后,他觉得有必要改善两个女儿之间的关系。

这一天是土耀日,也即是星期六,学校休息的日子,陆毓姗正在书房中学习。她坐在一张写字台上,正在努力钻研着一道数学题。

数学这门学科一直是陆毓姗的苦手。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门学科,但现在她却逼着自己去钻研它。

吴迪正坐在对方的身边,两人几乎肩并着肩,他只是瞥了一眼,发现这道大概小学六年级的题目就难住了对方之后,不由也为陆毓姗的智商感到苦恼。但他对陆毓姗这努力要求上进的认真态度,还是十分欣赏的。

他正在玩着手机,这旭日帝国自产的手机,还真是不错,他必须承认。旭日帝国的科技实力非常强悍。

“要我帮帮你吗?”吴迪还是有些忍不住问道,他凑到了陆大小姐的耳边,这样的举动显然有些亲昵**,他的鼻子几乎要贴在了少女的脸颊上,少女身上那幽幽的体香更是萦绕在他的鼻尖。

陆毓姗早就已经习惯了少年这样的举动,她皱着眉头,吸了吸自己的琼鼻,撇过头看了一眼子安那懒洋洋的笑容,便忍不住用手捏了捏对方的俊脸,却十分坚定地说道:“我要自己做出来!”

吴迪也懒得在意对方捏脸的亲昵举动,只是淡淡道:“那我给你弹琴吧,美妙的音乐可以让你放松思维。”

陆毓姗早就领教过少年那高超的琴技,她满怀期待地点了点头,她觉得子安弹琴时的样子非常优雅,让人赏心悦目,所以说她的子安就是个完美天才,简直满足了她对男人一切美好的幻想。

偌大的书房中本来就有一架立式钢琴,吴迪坐在钢琴前,娴熟地弹奏,悠扬的音乐响起时,他不由又想起了当年还是“土圆肥”的妹妹,他嘴角勾起了一丝回忆的微笑。

陆毓姗撑着自己的下颚,望着演奏时的青梅竹马,眼神微微有些迷离,她觉得少年的侧面优美如画,配合那让人沉醉的琴声,这让她十分享受。

不过她只是出神了一会儿,便又投入到学习中去,在空灵的音乐之中,她发现自己的学习效率确实提高了。

就在这个时候,山本耀司带着山本美羽回到了这个家中,一名仆人接过山本耀司手中的公文包,另外一个则帮他脱下外套。

山本耀司对吴妈说道:“叫美月下来,就说美羽过来了。”

吴妈看都不看山本美羽一眼,只是回答道:“小姐说了,如果她的姐姐过来的话,就让她上去。”

山本耀司有些不满:“美羽是来帮她补习功课的,怎能如此怠慢?你去叫她下来!”

吴妈心说有我家的天才儿子给姗姗辅导功课就足够了,还要其他人干什么,她对吴子安与陆毓姗的亲密关系是乐见其成的。

她撇了撇嘴,依然理由十足:“小姐正在用功,这么一上一下的,岂不是让小姐分心?”

山本耀司为之气结,他其实最想让吴妈与她儿子吴子安这两个家伙滚蛋,可惜这两人其实已经算不得仆人了,反而应该算是陆毓姗的客人,何况吴妈在陆家服侍时间很长,资格很老,是陆毓姗最亲近的人,他不想和自己的女儿闹得太僵。

山本耀司是非常爱惜羽毛的人,有完美主义倾向。

这时,山本美羽倒也识趣,乖巧道:“叔叔,没关系,我上去好了。”

山本耀司的脸色缓和了下来,只觉得美羽这个姐姐要比美月懂事多了。

山本美羽来到了书房门前,却听到房内传来了十分悦耳的钢琴声,她微微一怔,听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有些入迷,待到她回过神来时,不由在心中感慨,这音乐可真是好听!

她也是练过钢琴的,不过并没有坚持下去,但在某些场合,弹些简单的曲子,自然可以为她的“女神”形象加分,但她觉得自己的水平与这弹奏者一比,那相差实在太远了!

难道弹琴的人是那个便宜妹妹?(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九章 傻眼

这样的可能性让山本美羽十分不爽,毕竟在她眼里,除了容貌气质以外,她在其他方面,比如说学习、特长等,都应该比那个便宜妹妹要强。

在进入这个家之前,她已经对陆毓姗彻底了解了一番,她原本很想伪装成一个好姐姐,可惜她的这个便宜妹妹实在太让她难堪了,她一定要报复回来的。

山本美羽推开了门,却发现竟然是一个穿着执事服的少年,背对着她坐在那架钢琴前,他那完美而修长的手指正在琴键上跳动,动作娴熟而优雅。

少年那熟悉的背影不由让她微微惊讶,这不就是那个连日文名都没有的吴子安嘛,没想到他的钢琴居然弹得这么棒!

山本美羽在心底一直是很瞧不起这个吴子安的,毕竟她可是马上就要成为豪门千金了,而这个连日文名都没的下等人,就是个地位卑微的仆人罢了,当然,最让她不爽的,自然是这个少年对那便宜妹妹非常忠心……

可现在,她却不得不佩服,这个少年在钢琴上的技艺,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凡的水准,可以说,仅仅凭借这一手钢琴水平,他到哪里都能吃得开。

这佩服的想法还没出现多久,她再一次想到这个出色美少年对便宜妹妹的忠心,一股更加浓郁的嫉妒心顿时又升了起来,凭什么妹妹可以拥有这样优秀的仆人?

几乎是在山本美羽推开门的一刹那,正埋首于书本之中的陆毓姗,便抬起了头,在看到山本美羽时,眼中闪过一丝深深的厌恶。

吴迪也停止了弹奏,然后站起来走到陆毓姗身后。背负双手,一副完美执事的做派。

山本美羽愈发觉得,若是自己也有这样一个,既帅气养眼,又多才多艺的执事就好了,当吴子安恭敬地站在这个便宜妹妹的身后时。她觉得这便宜妹妹的气场都强大了好几分。

山本美羽今日穿着一袭得体大方的纯白连衣裙,披着一头微微卷着的栗色长发,她的容貌给人的感觉十分娇媚,那双眼睛显得非常灵动,媚意流转,让人印象十分深刻。

而十五岁的少女,她发育得也十分不错,那高耸的胸脯,十分引人注目。她的身材也十分高挑,难怪在学校中是“女神”级的校花人物,无数男生都甘愿拜倒在她的裙下。

就连陆毓姗本人,也必须得承认,单论容貌身材,这个贱人确实资本雄厚,也难怪前世她能够让那么多名门公子疯狂迷恋她。

她忍不住用余光瞥了身后的吴子安一眼,看到自己的青梅竹马依然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后。这心里顿时就升起了一股优越感,毕竟在没人的时候。吴子安在她面前,那是有多温柔就有多温柔。

这样对待其他女孩冷漠,对待自己却温柔的双重态度,让陆毓姗心里非常得意。

“不敲门就随意进来,真是一点礼数都不懂。”陆毓姗睥睨地瞥了山本美羽一眼,用淡然的声音说道。

不得不说。陆毓姗用她的凤眼瞥人的时候,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其实是非常欠揍的。

吴迪就憋着笑,看这位陆大小姐如何整治这个外来者。

山本美羽就被便宜妹妹这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弄得心里非常郁闷,她原本就不想来这里给这便宜妹妹补习。可谁让母亲对她说,“只有和你那美月妹妹搞好关系,你才能进入那个真正的上层圈子,将来才会有更多的人认同你,否则,你这名不正言不顺的身份,迟早遭人耻笑!”

这一番话,便让山本美羽提起了积极性,她可是相当向往所谓豪门子弟的圈子的。

而且,在进入这座偌大的书房,看到那堪比图书馆的藏书,以及各种贵重的古董、名画这样的饰品后,她的眼中带着渴望与艳羡。

山本美羽硬生生地将怒气忍了下来,只不过依然有些不清不愿地说道:“对不起,我下次一定注意。”

这种隐忍的姿态,让吴迪都觉得,这个少女确实有点意思。

而深知少女日后发展轨迹的陆毓姗,则在心里愈发忌惮了,她也不由感叹,难怪自己前世完全被对方耍得团团转。

“这次就算了吧,你可以走了。”陆毓姗挥了挥手,就像在赶苍蝇。

“我可是父亲大人喊来给你补习功课的!”山本美羽底气十足地说道,然后便自顾自地走到了书桌旁。

陆毓姗冷哼一声:“就凭你么?你有什么资格给我补习?”

山本美羽顿时优越感来了,她可是知道,自己的功课要比对方强得多,所以她略显骄傲地说道:“我在我们学校成绩保持着第一。”

她所在的学校,虽非帝国学院这样的顶尖学校,但同样也是一所非常不错的中学,能在这样的学校保持第一,确实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等到她进入这个家,肯定就会转到帝国学院去,她很有信心继续保持第一!

陆毓姗当然心里很不爽,哪怕她是个重生者,但她的资质也就那样,而这个山本美羽即使算不上吴子安这样的超级天才,那也是天资聪颖的女孩。

陆毓姗不爽的时候,就喜欢将自己的长发在指尖缠绕着,吴迪很容易就发现了这个小细节。

吴迪见状,嘴角翘了翘,依然用礼貌而冷漠的声音说道:“这也没什么了不起。这样吧,我随便出道计算题吧,你能做出来,就代表你有资格给大小姐补习了。”

陆毓姗听到自家青梅竹马出声了,她便停止了自己的小动作,非常默契地说道:“没错,我同意这个测试方法。”

数学?数学可是我的强项!而且还是计算题,这更加容易啊!

山本美羽自信满满地想着,她可不认为吴子安能出什么难题,而且,这理科一向是这些低等华人最不擅长的,他们最注重那些一无是处的国学了。

“好吧,你随便出题,我保证五分钟解决!”山本美羽大声回应道。

于是吴迪随意出了一道大学中最简单的求微积分的高数计算题……

当山本美羽看到这个式子,却连符号都不懂时,顿时就傻眼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章 建立组织

在山本美羽傻眼的同时,陆毓姗则憋着笑,有些妩媚地看了吴迪一眼,目光中带着赞许。

任何能够打击这个贱人的方式,都可以让陆毓姗觉得很痛快。

“你在耍我么?你出这样的题目,难道你自己就会做?”山本美羽瞪着吴迪,咬牙切齿地说道。

她觉得出这道题的吴子安,也没法将这题做出来……

结果吴迪却不废话,只是很轻松地将这道高数题解答出来,其实这题目本来就不难,奈何刚刚上初三的山本美羽,连微积分的概念都没有。

山本美羽深吸一口气,其实她不管是答案还是题目本身,都看不懂,但是见到对方那种轻描淡写、举重若轻的样子,她还是服气了。

“我早就说过,我的子安是真正的天才,他所掌握的知识,可不是你能想象的!”陆毓姗扬着自己的下颚,心里十分得意,因为吴子安再天才,那也很听她的话。

“好吧,我承认没资格给你补习。”山本美羽平静地说道。

“你能认识这一点就很好,你快点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陆毓姗也懒得在私下里也与对方虚与委蛇,她绝对不会认这个姐姐,哪怕对方也是父亲的女儿。

“可是叔叔交代下来的任务,我还是要装作完成的……这样吧,我可以也向他请教么?”山本美羽目光灼灼地看着吴迪。

陆毓姗的脸色又沉了下来,但她却知道,自己今天若是把对方赶走,山本耀司那里她就没法交代了。

“你要装作完成任务,就给我到一边去自己看书,我才不要子安教你!”陆毓姗断然拒绝。

山本美羽心里气得要死。这个便宜妹妹实在是太讨厌了,又小气脾气又坏,为什么这个吴子安就听她的话?

不过山本美羽也很识时务,反正书房大得很,也不止一张写字桌,她索性找了一本书籍。在旁边阅读起来。当然,她的注意力依然放在陆毓姗和吴子安身上。

陆毓姗让吴子安坐在她的身边,紧紧靠着她,就像是在炫耀主权一样,让山本美羽又是一阵嫉妒。

而陆毓姗在问吴子安题目时,对方一脸微笑地替她讲解,这种温柔的态度,与对待山本美羽时的冷漠态度,也被山本美羽发现了。她自然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子安,我要吃甜点。”陆毓姗用很是撒娇的声音对吴迪说道,她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还真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女。

“好的,我去拿。”吴迪温和地说道。

就在吴迪准备去拿时,陆毓姗又瞥了山本美羽一眼,见其乖乖地坐在那儿,又说道:“给她也拿一份吧。”

这顿时让山本美羽有些受宠若惊,心里对陆毓姗的印象。竟然稍稍有些改观……

吴迪点了点头,随即便娶来了两份甜点。一份递给了山本美羽,还有一份自然放在了陆毓姗面前。

“子安,我要你喂我。”陆毓姗继续撒娇。

吴迪微笑着,拿起刀子,将甜点切成小块,然后再用岔子喂这个美少女。他觉得陆毓姗撒娇起来的样子非常可爱。

一边的山本美羽觉得这样的场景很刺眼,她真想弄个火把将这两个家伙烧死!她恨恨地自己动手吃起甜点来,味道确实不错。

渐渐的,通过“补习”,山本美羽也与陆毓姗、吴子安混熟了。她也发现了,这个吴子安确实是个天才,她有些不会做的题目,去试着请教对方时,对方都能给出正确答案。而山本美羽也非常享受在吴子安的钢琴声中学习的氛围。

时间就这样过去,星野组这个黑帮组织旗下的SOD成人影片公司的大作《女教师的哀羞》终于上市,可谓一炮打响,其中的制服诱惑、伦理诱惑让就像是给所有观众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而SOD公司建立的官网,其访问量更是大增,在官方论坛上,许多用户都踊跃发言,纷纷表示“非常有创意”“很有感觉”“穿着教师制服与黑丝袜的女优太诱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一部作品DVD的销量自然上升极为迅速,让整个公司上下都欢欣鼓舞,公司的规模也进行了扩大,更多高质量有创意的成人片,在甲斐正明这位优秀监督的执导下,纷纷出现,这也使得这个公司愈发深入人心。

吴迪自然也收获了一笔极大的财富,当然,由于这个SOD公司是他一手策划,因为它的名气增长,吴迪也获得了足以使用一次“绝对命令”的异能的存在之力,他以此控制了一个代理人,去了军阀混战的蜀州。

这个代理人的名字叫做黄汉,是个十分魁梧的汉子,最关键的是,此人精通多门外语,在外交上很有一套,他拿着吴迪赚来的钱,建立了一个名叫“中华之国”的恐怖组织,积极吸纳一些依然潜在的想要复国的原中国子民们。

当然,这样的人已经太少太少了,多数人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于是便加入了这个名为“中华之国”的恐怖组织。

中华之国首先决定对旭日帝国中部地区某城市实行恐怖袭击,并准备在袭击的同时,抢夺银行。

不过在这之前,传销式的洗脑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强迫组织中的所有人信仰莉莉女神教,也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总而言之,中华之国这个恐怖组织,要成为一个由宗教狂热分子以及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分子组成的组织,进行恐怖活动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为中华之国献身的觉悟。

而在打出名气之后,想必这个新兴的恐怖组织,一定可以获得境外势力诸如苏联、盟军的青睐,在一定程度上的军火援助,是毫无疑问的。

三大势力苏联、盟军、旭日帝国原本就是呈互相对抗的态势,扶植一些恐怖分子在对方境内搞恐怖活动,也是这些大国非常喜欢干的事情。

吴迪因为拥有幽月这样的英雄单位,所以他策划起恐怖活动来,能够达到最佳的效果,他要将中华之国这个恐怖组织,粉饰成一个“正义”的组织。(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一章 首要问题

其实有时候善良与正义并不是自己决定的,而在于大众的看法,因此,所谓的正义,还不如说是粉饰出来的正义。

一个恐怖组织,却要让大众认为是正义的,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吴迪却认为,这才是“中华之国”该走的正确道路,只有这样做,它在以后从恐怖组织变成真正的政权时,才能吸引更多的民众。

那这么一个组织,该怎样才能让民众认为是正义的呢?首先宣传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吴迪这位幕后黑手必须要在宣传上下功夫,要不然组织做了一些伟光正的事情,却没人炒作、宣传,这简直就像是锦衣夜行。

像一些恐怖组织,在进行了人肉炸弹攻击之后,为什么要主动站出来承认组织对此事负责?自然就是为了打出自己的名气,只有名气越大,才越可以受到境外实力的青睐,各种暗中援助就来了。

除了宣传以外,最重要的,还是中华之国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得到大部分民众的认同感,那种搞人肉炸弹无差别杀伤,或是在火车站进行枪击砍人什么的,都太低级了,几乎很容易就会被贴上“邪恶的恐怖组织”这样的标签,在政府进行一些引导之后,反而可以混淆旭日帝国尖锐的阶级矛盾。

所以中华之国这个组织的明确主旨,就是拿旭日帝国那表面平等实则对华人各种隐性歧视的民族政策做文章,并且要指出,旭日帝国最险恶的地方,就是通过所谓的计划生育政策,将华人这个群体,慢慢“优化”掉。

而中华之国一定可以做到。站在最广大的被欺压的华人民众这一方,通过顽强的各种斗争,来唤醒依然还在沉睡或装睡的华人群体,让他们从虚幻的大东亚共荣圈这样的愚民洗脑宣传中醒悟过来。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中华之国的敌人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旭日帝国的高层、各种吸食底层人民鲜血的大财阀、肆无忌惮贩卖毒品的黑帮、完全背叛自己华人身份的汉奸……

实际上旭日帝国的腐败程度,也是让人触目心惊的,而如今已经是网络时代了,上流社会的各种纸醉金迷,也被披露了冰山一角,这显然让一些仇富的民众非常愤恨,而当中华之国对所谓的上流人士实施恐怖袭击时,这些民众自然会自发地叫好,认为这是“正义”的。

总而言之。中华之国这个恐怖组织,不能像某些恐怖组织那样小打小闹,而要将自己包装成正义善良保护弱小反抗暴政的组织,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它的未来注定是值得期待的。

现在中华之国还处于“种田”阶段,吴迪的代理人黄汉,正通过金钱在军阀横行的蜀州开道,已经找到了一块地盘。第一阶段的比较远大的目标,就是弄来一台属于组织的MCV基地车。

可惜这基地车不像在游戏里。花钱就可以随便制造,必须承认的是,这基地车是三大势力科技集大成的体现,可以想象他们对基地车的保护是多么严密。

三大势力的某些代理人,所获得的基地车,都是阉割版的。只能建造电厂、矿场以及一些低科技武器工厂。

不过,阉割版归阉割版,总比连阉割版都没有好,更不用说,吴迪自己脑子还有一大堆他那个世界的黑科技。在中华之国在蜀州站稳脚跟,并建立自己的研发部门之后,他就会将脑子里的一些黑科技搞出来。

吴迪在明面上不会与中华之国这个组织扯上什么关系,他觉得自己可以好好利用陆家这个豪门的势力,并通过展露自己的“天赋”,打入旭日帝国的内部,这样在与中华之国暗中勾结时,反而可以给组织带来更大的帮助。

倒是幽月这个“特殊英雄单位”,已经痛快地加入了组织,并且在蜀州这个还处于“乱世”的地方如鱼得水,她可以随便进行大杀特杀。

这个时候,时间已经到了寒假,这旭日帝国的寒假,大概只有十五天左右,从圣诞前夕放到元旦之后,不过旭日帝国还有从二月中旬到三月下旬的春假,它总共有三个比较长的假期,寒假、春假、暑假。

书房之中,依然是吴迪与陆毓姗紧紧挨在一起,在认真地讨论题目之时,陆大小姐自然也免不了向自己的青梅竹马撒撒娇,秀秀恩爱什么的,而不远处孤零零的山本美羽,则只能默默看书。

其实山本美羽的收获还是很大的,至少她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这个便宜妹妹的认可,只可惜吴子安这个才华横溢的男生就是个烂木头,对待她的态度一直都没有改变。

依然是无可挑剔的礼貌……但礼貌显然就是意味着疏远。

这一点让山本美羽非常泄气,总觉得在他面前就完全失去了“女神”的魅力一样。

这一点同样让陆大小姐非常满意,通过未来的记忆,将子安与那些所谓的名门俊彦做对比,简直高下立判。

书桌上放着练毛笔字所用的宣纸,陆毓姗靠坐在自家青梅竹马的怀里,而她握着毛笔的小手,也被吴迪握住了,原来吴迪正在“教”大小姐练毛笔字。

这种手把手的教毛笔字,与其说是陆大小姐在学练字,还不如说她享受与吴迪亲昵的感觉,她的背后是吴迪宽阔的胸膛,她感觉自己浑身都被少年那阳光温暖的气息包裹着,感觉很充实、很甜蜜。

而少年大手包裹住她的小手的感觉,同样让她有种被呵护在掌心的幸福感,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却响了,吴迪很自然地拿过手机,发现是橘美咲这位与旭日帝国皇室有着密切关系的贵族小姐打来的电话,他按了接通键,然后贴心地递到了陆毓姗的耳边。

陆毓姗早已习惯了吴迪的各种贴身服务,她的耳边很快便传来了橘美咲那柔美的声音:“毓姗吗?是我,美咲。”

两人在学校里已经完全成了好闺蜜,互相以名字相称呼。(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二章 好闺蜜

吴迪虽然是橘美咲的后座,但是对这个女孩,却一点都算不上熟悉,因为他逃课当雅库扎教父并布局娱乐业的时间,可比在学校里的时间要多得多。

上学对吴迪来说,只能算是放松自己的选择,他满脑子都是怎么吊打旭日帝国、苏联、盟军。现在成人影片公司既然已经走上了正道,那么回笼的资金就可以开始搞正规的娱乐产业了。

而正规的娱乐产业最好不要和黑帮扯上关系,至少明面上要做到这样,否则又怎么吸引一些优质的苗子呢?

除了赚钱以外,吴迪有了代理人黄汉之后,更是每天都会与对方联系,遥控指挥对方一步步将中华之国这个“正义”的KB组织建立起来,并准备对高官、巨富们的恐怖袭击,既能赚声望又能“劫富济贫”。

所以吴迪有些无奈地发现,他对橘美咲唯一的印象,竟然是对方那很合他胃口的“姬发式”,记得她的刘海非常齐整,垂在两侧耳前“发脚”长度正好到下巴位置,背影也非常美丽,那一头漆黑的直长发就这样披在学生制服上,柔顺靓丽,并且总是有一股洗发露的清香。

以此吴迪就可以判定,对方显然每天都会洗头……等等,她正面到底是什么样子,身材又是如何呢?

吴迪居然完全记不清楚了,他只知道对方在下课时喜欢回过头来和他说说话,结果他却总是很敷衍……

这也不能怪吴迪了,面对一个不过是初二的女生,他能放在心上就怪了,除非这个橘美咲有幽月那样的超强能力,不管是杀人还是什么的。

否则的话。这样的女孩有什么作用呢?当花瓶肉便器?

他又不是没有见过美女,实际上以现在永恒帝国的科技,每个公民都能订制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神、男神,数量不限,而后代的繁衍,则已经完全交给政府来解决了。这也已经实现了工业化。

这其实也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因为生物科技的日新月异,每个公民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已经没必要再去考虑后代的问题了,实现个人的追求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了血缘亲情,却有意识网络,亲人之间也会有隔阂,但加入意识网络的人们,却没有任何隔阂。这完全就是一个理想神国。

吴迪发自内心地爱着人人如龙、近乎完美的永恒帝国,更深爱作为帝国女王的妹妹吴笛,他愿意为这一切,付出任何努力。

此时,陆毓姗的耳边听到橘美咲的声音,稍稍有些诧异,回道:“哦,是美咲啊。你有什么事情吗?”

“今晚可是平安夜啊,你有什么安排么?”橘美咲问道。

“没有。我反正很悠闲。”

“那我们一起去唱K吧,还有一些其他的朋友。”

陆毓姗自然听明白了,这就是豪门圈子里的少爷、小姐之类的聚会了,长辈们对此是乐见其成的。

根据未来的记忆,橘美咲日后能够那样成功,在圈子里是公认的人缘好、善于交际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她几乎每次都可以轻松组织这样的聚会。

而橘美咲喜欢所谓“庶民的娱乐”,也是她的标签之一,前世眼高于顶的陆毓姗对此自然是不屑的,现在仔细想想,其实“庶民的娱乐”是很不错的选择。因为在那种场合,大家都可以更放得开,还能体会一种作为人上人的优越感。

这并不是橘美咲有多深的心机,只是因为她确实喜欢这样做,这种平易近人的大小姐,也难怪人缘能那么好。

至于前世的自己,那就是典型的反面例子,其中当然也有那两个贱人的“功劳”。

因为自幼丧母,所以自己在性格上十分扭曲、乖戾,“毒舌”这项技能算是点满了,各种嘲讽、拉仇恨,傲慢无礼,眼高于顶,几乎就是三流女频小说中的脑残女配角,不,应该是连配角都算不上的龙套,被主角踩一次就消失的那种。

这样的陆毓姗,在无意间不知得罪了多少人,而哪怕拥有不错的容貌气质,在圈子里却被那些优秀的男人避而远之,当那些优秀的男人都围绕到山本美羽身边时,她自然更加愤怒、嫉妒,脾气就更差,这几乎就是一个死循环。

而她明明就没人垂青过,想要恋爱,也找不到心仪的男人,可在圈子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传出了“放荡”“喜欢滥交”的谣言,更遭人鄙夷、唾弃,还有一些滥情的花花公子,则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样,围了上来,这只能让她觉得恶心。

她原本都已经要自暴自弃了,却没想到直接被害死了,死前灵魂离体,了解到前因后果的她,那股冲天的愤恨,让她只想要报复,之后便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年前……

于是她将怨恨埋在心底,并反思自己的人生,现在便达到了她想要的效果,她已经和橘美咲成了关系亲近的闺蜜,自己的形象也经营得很好,至少在班级里,已经有不少朋友了,某些小男生更是主动来和她搭讪了,可骨子里高傲的她,又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些庸人。

重生者的优越感,又岂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当然,最让陆毓姗得意的一件事情,自然便是救了吴子安这个青梅竹马,以她二十多年的阅历,还没见过有像子安这么天才的人,最关键的是,这样才华与容貌并存的男人,是完全属于她的。

与子安相处的时候,甚至让她品尝到了前世没有品尝过的恋爱的甜蜜味道,她很珍惜这样的幸福,因为她曾那样的绝望、痛苦。

“好,你告诉我时间、地点就行了,直接发邮件到我手机上就好了。”陆毓姗答应得很痛快,她不想让闺蜜失望。

“嗯……好的。不过……”橘美咲似乎有些扭捏、迟疑。

“不过什么?”陆毓姗皱了皱眉。

“呃……我就是想问一下,你能不能把吴同学也叫上。”橘美咲用强自镇定的语气说道。

陆毓姗此时还安心躺在吴迪怀中,她回过头,瞪了吴迪一眼,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快,但嘴上却同样镇定地说道:“当然可以,我说什么他都会听的。”

两人又腻了几句,一副姐妹淘的亲密样,挂了电话后,拿着手机的橘美咲,露出了一脸期待的样子,不是因为陆毓姗,而是因为吴子安。(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三章 初恋

橘美咲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上那个名叫吴子安的少年了,至于原因,其中之一自然是对方的长相很帅气,似橘美咲这种情窦初开的少女,对帅哥显然是更加青睐的,而等到女孩变得更加成熟了,其实就会发现,要找到一个好男人,关键还是要看品性,而非容貌。

当然,除了长相以外,这个少年所展现出来的神秘以及天才之处,也是吸引橘美咲的原因,他总是逃课,到底去干什么了?

为什么他逃这么多课,却依然能够轻松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任何测试都能拿满分?

橘美咲其实算是个学霸类型的女孩,她在学习上是无比认真的,不,倒不如说,她对任何事情都很努力认真,希望能将它们都做好。

别看她平时的表现十分平易近人,但是骨子里却是争强好胜的,在吴子安没有转学到这里之前,她一直保持着全校第一的好成绩,当她第一次失去这个第一的成绩时,自然而然便对吴子安产生了别样的看法。

只是,越关注这个吴子安,她就越觉得对方身上充满了神秘感,忍不住让她想要探究对方的秘密。当一个少女对一个男人产生好奇的时候,往往便是陷落的开端。

橘美咲也因此向自己的好友陆毓姗旁敲侧引过,可惜这位好友似乎也不知道吴子安的秘密,甚至还故意忽视了吴子安的奇怪之处。

明明这个吴子安的身份,是这个好友的仆人,为何连她这个主人都不知道仆人的秘密呢?

其实陆毓姗是故意忽略了这一点,她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人,在通过新闻知道环雪辉一家惨死,本人也被送到精神病院后。她在面对这个青梅竹马时,内心深处就有一丝恐惧。

只不过,当对方说永远不会伤害她之后,她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鸵鸟,她只关注自己的复仇大业,其余的她都直接忽视了。她相信。不管她的吴子安做什么,一定会站在她这一边的。

橘美咲并不在意吴子安那什么仆人的身份,只要是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单纯少女,就总认为爱可以超越一切,更何况,她对自己的眼光十分自信,她认为这个吴子安绝非池中之物。

此时,她正在女仆的侍奉下,精心打扮自己。依然是梳着一头姬发式,因为她记得对方在和她闲聊时,总是有意无意地看着她的头发,直觉告诉她,这应该是对方喜欢的地方,所以她就一直梳着这样的发型,这就是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吧。

在试了许多订制的名贵衣衫之后,她最终选择了一套粉红色的小洋装。绝佳的质地,一流的剪裁。将她的美丽完全释放了出来。

橘美咲是典型的和族美女,身材娇小,清纯无比,那双明亮的眼睛,就像是会说话一样,就连和族女孩常见的腿部缺陷。也没有出现在她的身上,不过她的腿确实并不修长,却有一种圆润的美。

望着镜子中光鲜亮丽的形象,她满意地转了一圈,心中有些小小的期待。不知道他看到了,会不会满意呢?

她看着自己平坦的胸部,一缕忧愁在心间萦绕,自己的胸部好像太平了,完全比不上好友陆毓姗……

这个吴子安,神秘归神秘,但性格实在冷淡,在教室里干得最多的事情,大概就是托着腮帮望着外面的天空发呆,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每次橘美咲尝试着和对方说说话时,对方也回得很没有诚意,这让她心中都有些挫败感。

不过让橘美咲比较安心的是,他对待所有人都显得很随意,似乎没有将任何人都放在心上。

总觉得这个少年超然得不似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当然,这样的超然随性,也非常吸引她。总而言之,她觉得吴子安的一举一动,都很有魅力。

在这个时候,陆毓姗也在换衣服,而山本美羽也在一旁看着,她已经知道了这个便宜妹妹要去和好友聚会,她就盘算着能不能跟去,然后与那些千金大小姐、名门公子结识。

而在吴迪帮陆毓姗打开她的衣柜的时候,山本美羽看到里面各种各样漂亮的名牌衣服时,她有些大惊小怪道:“这些都是你的么?”

陆毓姗心说不是我的还是你的啊?

她就见不惯这贱人的土包样……她忍着没将这种刻薄的话说出来,若是前世的她,估计就会肆无忌惮地展现她这让人厌恶的一面了。

她懒得回应山本美羽,只当这人不存在,然后她就在不断地尝试各种衣服,并询问吴迪哪件最适合她。

吴迪恍惚间还将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因为妹妹也喜欢穿各种各样的衣服,总是保持完美靓丽的形象,所以他轻车熟路地按照自己的审美来指点一番了。

“没看出来啊,子安你的眼光还挺不错的……不过,你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穿着黑色棉裤袜的腿看?”陆毓姗最后的语气有些玩味。

“很漂亮啊,我喜欢欣赏美丽的事物。”吴迪微笑着说道。这位陆大小姐的修长美腿,确实很诱人。

“好吧,你说怎样就怎样。”陆毓姗嘴角翘了翘,“你要不要换身衣服?”

“没有必要了,仆人要有仆人的自觉,我穿着执事服站在你的背后,会让你变得更加耀眼。”吴迪一边为其整理着衣服,一边淡定地说道。嘴上说着“仆人仆人”的,该吃大小姐豆腐时,他又那里犹豫过。

陆毓姗对他的话却深以为然,她骨子里其实很虚荣,作为重生者的她,更是会自然而然流露出一种凌驾一切的优越感。

吴子安的存在,正可以无时不刻展现她的优越感。

当然,两人旁若无人的交流,让一边的山本美羽心中充满了妒意,也让她愈发充满了对上流社会的向往,一想到自己成了豪门千金之后,也可以有这么多名牌衣服,她的心中就十分火热。

不过她最羡慕的,还是这个便宜妹妹有吴子安这样贴身执事,经过这么多日子相处,她发现只要有吴子安在,他几乎可以将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简直就像是万能机器人……

她咬了咬牙,最终还是忍不住说道:“我可不可以一起去呢?”(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四章 聚会

最终山本美羽还是跟着陆毓姗一起去了,她当然也好好打扮了一番,给人一种纯纯的邻家少女的感觉,容貌也显得愈发娇媚动人……

都市的夜晚,灯红酒绿,当陆毓姗一行人来到目的地时,吴迪看到这档次一般的KTV,不由皱了皱眉,他自然不是嫌档次差,而是这种KTV中鱼龙混杂,很容易遇上一些不长眼的暴走族。

虽说星野组已经是这座城市最大的黑道组织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除了星野组以外就没其他的社团,这些小社团的数量还是相当多的,而且它们并不像星野组这样已经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反而社团中无法无天的暴走族比较多。

而如今雅库扎这个黑道联盟刚刚建立,影响力还没有辐射到最底层,不过在将来,它也许会成为黑道人士的代名词。

这个KTV显然就不是向星野组交保护费的店,话又说回来,现在星野组比较高大上,也不是什么小店就有资格交保护费的……

“大小姐,我觉得最好要注意安全问题。橘美咲同学有没有带保镖?”吴迪忍不住说道。

陆毓姗显然也没有这种安全意识,她回答道:“她怎么会带保镖啊,我们今天就是要好好体验‘庶民的娱乐’,要不然为什么要来这种小地方?”

吴迪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不过自从上次在学校大打出手之后,他每日都不忘锻炼自己的身手,以他现在的实力,面对十多个成年人也可以做到游刃有余。

吴迪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身为雅库扎黑道联盟的幕后头目,他能够搞到手枪也不是什么难事。有真家伙在,他的心中也更加安定了一些,就算他现在的身手还比不上谭雅、娜塔莎、幽月这样的英雄单位,但面对普通士兵,也绝对不落下风。

山本美羽对“庶民的娱乐”一点兴趣都没有,她还以为这群少爷小姐会去最近名气最大的“天上人间”的夜总会呢。据说那才是真正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各种奢华、极致的享受,获得了无数上流人士的好评。

有许多议员、富商都将它当作了寻欢作乐与彰显身份的好去处,毕竟其中各种各样新鲜的、猎奇的隐秘服务,确实非常过瘾。

山本美羽显然不知道,搞出“天上人间”这种较为超前理念的人,就是她身边的吴迪。

这旭日帝国的军工、科技产业虽然发达,但服务业、娱乐业却依然比较荒芜,所以他才可以轻松利用这一点。来为自己的大业谋取暴利。

而吴迪能够让星野组,福田会这样势力庞大的黑帮臣服,除了他的制度改革确实能激发黑道组织的活力以外,最关键的,还是他能够给大家带来巨大的利益,之前随意点拨了一番成人影片公司的发展,然后DVD销量的暴增,无疑就证明了这一点。

三人就这样走了进去。经过一番说明之后,服务员便将他们带到了橘美咲预定的最大的包房。

此时包房中的人还不算多。发起这次聚会的主人橘美咲已经到了,她看到陆毓姗三人到来时,立马从长长的沙发上起身,然后非常亲昵地向陆毓姗打招呼,并挽住了她的手,看起来两人的关系确实不错。

穿着粉色小洋装的橘美咲。清纯不可方物,让吴迪也不禁多看了几眼,他在心里赞叹一声,确实是纯正的和族美女……

橘美咲在与陆毓姗打招呼时,也偷偷地瞟了一身执事服。打扮得跟保镖没什么两样的吴迪几眼,在发现对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惊艳之后,她的心里就有些小小的雀跃。

至于山本美羽,则彻底被橘美咲忽略了,而山本美羽在发现橘美咲竟然如此清纯美丽之后,她稍稍有些挫败感,不过在发现对方的胸部是硬伤时,她顿时底气又足了……

“哟,这不是陆大小姐嘛,今天你的打扮可真漂亮。”一个高大俊朗的男生凑了过来,言行举止都有一种所谓的贵族风范,显然教养确实不错。

陆毓姗矜持地笑了笑,然后谦虚了几句。

若她还是前世那样肤浅的女孩的话,估计会轻易被这样的男生迷住。

这个高大俊朗的男生名叫九条拓海,是高二生,家世不俗,不过根据未来的记忆,这个九条拓海以后会成为圈子里有名的花花公子,但是格调比较高,重质不重量,而且追求起女孩来,他喜欢讲究你情我愿,认为这才是真正名门公子范儿。

前世里九条拓海应该算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了,圈子里一些爱玩的千金们,都以能和对方上床为荣,认为这才是有魅力的体现。

不过却有不少女孩在义无反顾地投入这个花花公子的怀抱后,被伤得遍体鳞伤,因为对方在爱你的时候,确实投入了百分之百的感情,让人觉得如此幸福甜蜜,但是过了一段时期后,他又觉得已经玩腻了,便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你……

陆毓姗对这样的花花公子,一向敬而远之,不过她也无意去指责对方的生活方式,怎么说这九条拓海的吃相,应该算不错的了。

九条拓海见陆毓姗对他的态度不咸不淡,他也并不放在心上,只是洒然一笑,转而又去和山本美羽套近乎了,毕竟这也是一位姿色不俗的美少女呢。

山本美羽倒是有些小激动,她这些日子总是被吴子安冷淡以对,乃至于都开始怀疑自己作为女孩的魅力了,如今终于有不逊于吴子安这样的帅哥向她搭讪,她顿时又找回了作为“女神”的自信。

陆毓姗见状,也在心里暗笑,她反正很希望看到这贱人被花花公子玩弄后抛弃,她今日带这贱人来,就已经预见到了现在这种情况。

但这个时候,陆毓姗看到自己的好闺蜜正在开心地和吴子安说话时,她咬了咬自己的唇,眼神有些深邃。

随着时间的推移,包房中的少男少女也多了起来,包房中的光线终于暗下,唯有中间的大屏幕上亮着,只要去点你想要唱的歌,上面就会出现MTV,可以选择开原声,也可以选择只有伴奏。(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五章 通感

吴迪正在听橘美咲介绍这陆续出现的少男少女们的身份,他表面上依然很礼貌地倾听着,但心里却觉得无趣。

在人类发展的初级阶段,所谓的人脉积累,在社会上是必不可少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公认的成功者,几乎都有很广的人脉,有时候人脉资源甚至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来得珍贵。比如说在商场上经历一些失败后,只要有人脉,那依旧可以东山再起。

不过吴迪所在的永恒帝国,人脉这个词却会渐渐消失,只因每个人都能轻松借用他人的力量,每个人的人脉都是全人类……

吴迪在橘美咲的介绍下,看到了一对让他稍稍有点兴趣的兄妹,主要是这对兄妹是双生子,两人的容貌几乎一模一样,但是性别却不同,看样子性格差别也很大。

哥哥的名字叫做顾清影,妹妹的名字叫做顾蝶舞,出身顾氏豪门,都是十五岁,但妹妹顾蝶舞的身材更加高大,而哥哥顾清影与之一比较却显得颇为单薄娇小,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顾蝶舞是姐姐,而顾清影是妹妹一样。

因为顾清影看起来一点都没有男子气概,他的长相非常阴柔精致,就像一个瓷娃娃,甚至比妹妹顾蝶舞还要美丽,让人不禁有些感叹,为何生得这么漂亮,却是一个男孩子呢?

顾清影独自一人坐在角落之中,颇有些顾影自怜的感觉,他似乎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而他的妹妹顾蝶舞却与之相反,正在叽叽喳喳地和两个女孩聊天,兴致很高的样子。

这个时候的陆毓姗,望着在场的少男少女们。却微微有些出神,只因她都知道有些人以后的发展轨迹,更别说那电脑屏幕上的所谓流行歌曲,对她来说都是十年前的老歌了……

随着一些少男少女开始展露自己的歌喉,其余不唱歌的,有些在起哄。有些在倾听,还有一些则在玩经典的KTV游戏,在旭日帝国最流行的KTV游戏,无疑便是国王游戏了。

就连果盘啤酒也送到了这里,到底是不正规的KTV,明明都是未成年人,居然可以点啤酒。

吴迪此时就在陆大小姐的命令之下,参与了所谓的“国王游戏”,让他比较庆幸的是。还好都是些未成年的少男少女,个人素质都还算不错,国王的命令都是些小恶作剧,最多也就喝点啤酒,要真让成年人玩起来,那真会high得没边。

在玩国王游戏的过程中,吴迪也和这些豪门子弟熟悉了,那位名叫九条拓海的高二少年。未来的花花公子,就勾着吴迪肩膀。很是感慨地说道:“吴桑,你真的是那位陆大小姐的仆人?为什么我觉得你和我一样都是真正的名门公子啊?”

一股子优越感自然而然地流露了出来,九条拓海应该算是这些豪门子弟中的核心成员了,他的眼光也挺高的,不轻易放下矜持和人交朋友,但是他在和吴迪接触之后。就觉得这个少年值得他结交,一开始他就认定这个少年出身非常高贵……

结果少年的身份却让他大吃一惊,居然是陆毓姗的仆人……

而正因为九条拓海的示好,使得其他的小男生,也纷纷想要和吴迪结交一番。哪怕依然有人看不起吴迪的身份,但表面上却绝对不会流露出来。

听到九条拓海的话,吴迪微微一笑,十分坦然道:“是啊,我只是一个执事而已。”

“啧啧,感觉把‘执事’换成‘皇帝’也一点都不违和。”九条拓海吐槽了一句。

陆毓姗自然听到了两人的对话,毕竟她就在吴迪旁边,她发现自己居然很认同九条拓海的看法,这个吴子安,表面上完全以仆人自居,可他骨子里的骄傲,陆毓姗却可以感受得到。

当然,陆毓姗可不希望吴子安与这个九条拓海走得很近,就怕被带坏了嘛。

之后比较精彩的,大概就是橘美咲与陆毓姗这对好姬友之间的合唱了,两人的歌唱水准,让众多少男少女纷纷叫好,这又让山本美羽嫉妒不已,她之前为了展现自己,一连唱了几首,却依旧没有橘美咲与陆毓姗受欢迎。

山本美羽一点也不觉得是自己唱得比她们差,她认为本质的原因就是自己的身份问题。

在橘美咲与陆毓姗合唱玩之后,也不知道是谁提议让吴迪与橘美咲对唱情歌,而吴迪拒绝得很痛快,表示自己五音不全,他无视了橘美咲眼眸中的期待。

陆毓姗大有深意地看了橘美咲一眼,她早就发现,那个提出建议的人,就是和橘美咲很要好的族妹……

为什么她会喜欢上子安呢……明明她以后都有自己的良配,正因为知晓橘美咲在未来无论在事业上还是在家庭上都很美满,陆毓姗心里也很羡慕,然而她却没有想到,因为自己造成的蝴蝶效应,橘美咲居然喜欢上了她的青梅竹马。

虽然子安的表现一如既往地让她满意,毕竟子安怎么可能五音不全呢?这家伙在音乐上的造诣不知有多深呢……

山本美羽也在腹诽,不过她却敏锐地发现了自家便宜妹妹与她好友之间的问题,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防火防盗防闺蜜,她的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容,她觉得自己有了一个勾搭上这位橘美咲贵族小姐的好主意。

陆毓姗的心底升起了一股危机感,她总觉得这个橘美咲是有大气运的人,做什么都一帆风顺的,她可不想自己唯一信任的青梅竹马被对方给抢走了!

聚会到了尾声时,一直都很顺利,这让吴迪暗暗庆幸,心说这KTV虽然不正规,但是倒也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人来打扰。

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那个名叫顾蝶舞的少女,却痛呼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倒了下来。

这当然吓坏了在场的不少人,他们都以为少女某个亲戚来了,然而少女却说道:“我哥哥遇到了麻烦,他刚刚去了洗手间。”

原来顾蝶舞与顾清影两人的身体上有着所谓的“通感”,这可不是某种修辞手法,而是共通的感觉,比如一方身体上遭受痛苦时,另一方也会感同身受……(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六章 背后的秘密

顾清影很讨厌这个世界。

人活在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又有什么意义呢?

完全想不明白。

就像之前那么多人在房间中玩得那么开心,他冷眼旁观,却一点也不能融入进去。

看到妹妹那欢笑着快乐的样子,他觉得如此刺眼。

这是他最讨厌的人,一个极端的自恋狂,总是想让自己变得完美无缺。

在除了他之外的人眼中,妹妹就是个开朗大方、性格极好的女孩,她富有同情心,她对朋友无微不至,她总是愿意做那些让自己的形象更加完美的事情。

她看不上任何一个男人,并且从来不认为有男人能配得上她,当然,她绝对不会在别人面前表现出这一点,反而在学校中对所有的男生都很亲切,让人如沐春风。

平心而论,她也是个完美的妹妹,她非常尊敬兄长,哪怕这位兄长与她一比较,就显得如此平庸。

在他因为长得精致漂亮,身材娇小而被班级中的某些人嘲笑时,妹妹会站出来,为他遮风挡雨,就像一个完美的姐姐……

这样的妹妹,或许应该是所有兄长梦寐以求的完美妹妹吧,毕竟她唯一对待特殊的男生,就只有她的哥哥了。

顾清影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尤其是他与妹妹之间有着共通的感觉,在受伤时,另外一个人也会在感官上有同样的感觉,这使得他们就像心连心一般。

可是,妹妹从十三岁开始,一直持续做的事情,让他忍无可忍,原本的喜欢也转变成了厌恶!

妹妹是如此的自恋。她爱的仅仅是自己的灵魂,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每一寸肌肤,自己那极具东方神韵的骨感身段……她不知何时起就学会了如何抚慰自己,借此来抵御辗转难眠的时候对自己的崇拜和孤独!

可是,她在抚慰自己的时候。又何曾考虑过他的感受!

对她来说,那是肉体上难以言喻的快感,所以她总是不断地做这件事,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可对他来说,却是羞耻与痛苦!

她不仅自恋,在身体的欲望上,也如此强烈,有时候甚至在上课的时候也会偷偷做这种事情。完全不考虑他的感受!后来发展到上学都要带上某些成人用具时,他终于和妹妹大吵了一架!

他起初时一直是忍耐着的,毕竟他很喜欢这个妹妹,聪明的妹妹从小就像姐姐一样照顾笨拙的他,他也应该要包容妹妹的任性,直到他发现自己完全丧失男人的功能之后……

他长得越来越精致,越来越漂亮,男性的特征却越来越不明显。这让他如此痛苦,他从小就立志要做一个男子汉。保护妹妹,保护家人,甚至他心中还有一个远大的梦想——为中华之复兴而奋斗!

可现在,他到底算什么啊,尤其是发现自己的下体越来越奇怪之后,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成了不男不女怪物。也许用旭日帝国的语言说,这就是所谓的扶她?

这玩意放在二次元或许是所谓的萌点,可是他只觉得恶心、丢脸,他不敢将这种事情告诉任何人,哪怕他的妹妹。

妹妹虽然在与他吵架之后。稍稍收敛了一些,可她的欲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某些事情做的时候,根本停不下来,而他就选择用小刀、圆规等来自残,以此来警告自己的妹妹,因为他们是共享疼痛的。

不知从何时起,他发现自己竟然迷恋上了痛苦的感觉,他的肩膀侧面上都是淡淡的划痕,似乎只有这样的痛苦,才能让他忘记心灵上的迷茫,让他反抗那个毁了他的妹妹,让他找到存活在这个世上的秘密。

他刚刚从洗手间出来后,碰到了两个喝高的男人,痞气十足,结果因为美貌,而遭到了调戏,这是他最最痛恨的事情,无论如何,他认为自己绝对是个纯爷们!绝对不要被男人当成女孩子!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骂了回去,用他那轻灵动听的声音,这种声音亦是他十分痛恨的,他甚至因此而寡言少语。

他的作死行为,自然激怒了这两个匪气十足的黑道人士,对方想要直接将他拖到包房中去,他当然极力挣扎……

然后他的腹部被其中一个大汉狠狠地揍了一拳!

如同女孩般纤细柔弱的他,失去了抵抗力,他不会觉得痛苦,只是对自己的弱小而感到愤怒!

如果、如果自己是真正强壮的男人的话,又怎会如此无力!

大江健人是本地区一个名叫秋田组社团中的一个小头目,这个KTV就是他看的场子,今天他和十几个哥们就地免费享受一番,这也算是不错的福利了,此时他正在和新来的KTV小妹调情,准备今天就把这略有姿色的小妹搞上手。

“老大,我们弄来一个极品小妞!”一个刚刚从洗手间回来的手下,对大江健人邀功道。

大江健人心说就这种档次的KTV,还会有极品妞来这里玩,都以为是那个风光无限的“天上人间”啊?

结果当他看到顾清影的容貌时,不由微微失神,这个少女的身材十分娇小纤细,然而她的容貌却是如此精致美丽,她的肌肤同样雪白娇嫩,此时她的眉头微蹙,这样的神情,却可以让男人的心都酥了三分!

只要是正常的男人,看到这样的娇小美少女时,都会油然升起一种保护欲!

然而大江健人有的更多的,却是一种想要摧残的变态欲望,他望向顾清影的眼神,如此炽热!

顾清影在看到大江健人的眼神时,整个人浑身打了个寒颤,而大江健人那粗壮的右手臂上的纹身,赤裸裸展现出来的痞气,让顾清影觉得非常后悔,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是个男人,应该不会被怎么样吧?

“我是个男人!你们快放了我!”顾清影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大声说道。

结果他的话让在场的社团人士都笑了,大江健人笑得很放肆:“这小妞傻了吧,明明声音都是萝莉音,结果却说自己是男人,哈哈哈!”(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七章 遭遇

这样的话自然让坚定认为自己是个纯爷们的顾清影愈发痛恨自己的外貌,而他此时心中更是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只因他又听到大江健人的一个小弟淫笑着说道:“长得这么可爱,哪怕是男人也可以!”

只要可爱,男人也可以?怎么可以有这样可怕龌龊的想法?!

顾清影对这样的想法觉得实在难以置信,只因他从来就没有什么搞基、BL的概念,纯洁得如一张白纸,而正是因为这种纯洁,他也忍受不了妹妹每天都喜欢做的“肮脏”举动,比如说在上课时自我抚慰什么的……

这个时候,就在吴迪所在的包房之中,顾蝶舞忍着腹部的疼痛,赶忙跟随着自己与哥哥之间的“通感”,向顾清影的方向跑去,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容忍自己的哥哥被任何人欺负!因为那也意味着她要承受同样的痛苦……

九条拓海见状,大声说道:“顾同学,我去帮你,你一个人去实在太危险了,我作为一个男人,是不会随便让一个美少女陷入危险之中的!”实际他却估计没什么危险,但他这么一说,就能刷好感度了。

果然,这一番话,让顾蝶舞感激地看了对方一眼,只觉得这个男人确实颇有担当,可惜是个和族人……

“不愧是九条桑,够爷们,够哥们!”一个男生赞叹道。

“拓海君实在太帅气了,总能给女孩子安全的感觉!”某女孩一脸崇拜状。

“没错,如果有这样的男人当男友的话,一定会很幸福。”另外一个女孩赞同道。

在大家都觉得九条拓海是个真正的好男人时,唯有陆毓姗冷眼旁观,通过未来的记忆。她早就知道这九条拓海就是个“嘴炮党”,真要遇上什么大事,肯定会认怂。

所以陆毓姗低声对吴迪说道:“子安,我们也跟着去看看。”

吴迪眉头微皱,于他而言,只要陆毓姗不出现什么危险。他就觉得可以了,其他的人都是路人。

陆毓姗见到自家青梅竹马的样子,自然就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她又附耳说道:“你不是最坚定的大华夏主义者么,而那个顾家,其实也是坚定的华夏复国党……”

按理来说,陆毓姗不可能知道这顾家的本质,可谁让她是重生者呢?她犹记得,在几年之后。顾家资助的某个恐怖组织被连根拔起后,有一些蛛丝马迹被帝国高层找到了,然后顾家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从此一蹶不振……

侵吞顾家财产的,其中就包括山本耀司这个该死的家伙,当时陆毓姗还为自己的父亲感到高兴,毕竟家里的资产又增加了嘛,可现在。她却觉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现在与顾家交好,必要的时候也能获得对方的帮助。

毕竟现在她与山本耀司的实力差距实在太大了,她需要更多的朋友,更多的帮手。

吴迪听到陆毓姗的话,自然也是心中一动,如今他的中华之国组织才刚刚建立。只有他通过黑道上弄来的资金支撑着,而黑道上的搞来的黑钱,洗钱还要吐出不少,否则根本没法做一些明面上的买卖,所以为中华之国寻找更大的金主。也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如果顾家真如陆毓姗所说的那种“忍辱负重”性质的华人家族的话,那吴迪觉得与对方搞好关系确实是一件好事。

于是吴迪与陆毓姗也跟在了顾蝶舞后面,包房中还有一些喜欢凑热闹的,自然也跟了上去,其中就包括山本美羽,她觉得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那自然就是九条拓海。

刚刚九条拓海把她哄得十分开心,然后之前对方又展现出了自己具有担当的一面,再加上他还是一个真正的名门公子、家财万贯,长相也如同偶像明星一般,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山本美羽怦然心动……

对比在这里沉寂的吴子安,山本美羽不由心中微微得意,也就那个便宜妹妹那么宝贝那个冷冰冰的家伙,她才看不上呢!

顾蝶舞一脚踢开了门,只听到有人说“长得这么可爱,哪怕是男人也可以!”,她不由勃然大怒,其一是她确实对自己的兄长感情很深,并且心中也有些愧疚,当然实际上,她很乐意看到兄长越来越漂亮,长得也和她越相似越好,因为她非常喜欢自己的模样。

其二自然就是因为通感的缘故了,她可是“博览群书”——男人搞男人,那是要爆菊的,这岂不是说,她也会感受到爆菊的滋味?这绝壁不能忍!

“给我把他放下!”顾蝶舞怒气冲冲地说道。

她的气势很足,让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的社团人士们,都微微一愣。

回过神来的大江健人的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猛地站了起来,那两条粗壮的胳膊上的纹身是如此狰狞可怖,他昂着自己的脑袋,用鼻孔看着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们,不屑道:“你们算什么东西,也敢命令我?”

顾蝶舞毕竟只是个初三生,大江健人这副凶悍的样子,把她吓得够呛,而她也想起来,这次出来为了享受所谓“庶民的娱乐”,连保镖都没带,她的底气顿时就没了,她只能用求助的目光,看向了之前豪气冲天的九条拓海。

九条拓海看到大江健人的样子,心里咯噔一声,只觉得双腿都有些打颤,毕竟现在九条拓海还不是以后那种到哪里都能混得如鱼得水的家伙,社会经验还略显不足,他面色微微发白,只是强自镇定道:“我可是九条家的人,你们如果识相的话,就把他放了!”

所谓的名门公子也就这样,关键时候还是要喊“我爹是XX”,然而大江健人却更加不屑了,他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外强中干,只是上前一步,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凶悍道:“九条家的人还到这里来,真是找靠山都找不到靠谱的!再说了,哪怕是九条家,到我的地盘上,那也得按照我们社团的规则来办,否则它就是与所有社团作对!”(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八章 万能的黑执事

九条拓海这时已经吓得面如土色,终究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哪怕身份地位很高,遇上大江健人这种社团人士,显然被“一力降十会”了,关键时候,还是要能打才行!

而这个时候,大江健人又看到九条拓海身后的山本美羽、陆毓姗、橘美咲等人,再加上顾蝶舞,这些都是一等一的美人坯子,他不由大喜,只觉得今天真是他的幸运日,这么多极品妞送上门了!

大江健人的酒劲也上来了,他直接扇了九条拓海一巴掌,然后大声说道:“你是你们这群人的头儿吗?识相的话,就让她们好好陪我和我的小弟!”

九条拓海被扇得有些发懵,同样也被扇出了源自心底的恐惧感,他忽然心中一动,其实可以先战略性地答应对方,然后逃出去后,再赶紧打电话叫警察叫保镖……

“那就这样吧……”九条拓海吱吱唔唔地答应道。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女孩全都懵了,刚刚那个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样子的九条拓海怎么消失了?

“九条学长,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怎么可以这样?”橘美咲忍不住质问道。

结果灰头土脸的九条拓海,也毫不客气道:“还不都是你,如果不是你要来这种小地方,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在面对大江健人这种狠角色时,他凶不起来,但面对橘美咲这样的弱女子时,他却振振有词了。

橘美咲这时自然也十分自责,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些喝得醉醺醺的社团人士,一看就不好打交道。

女孩们这时都露出了鄙夷之色,就连山本美羽。也觉得这九条拓海的形象完全破灭了。

只有陆毓姗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但她身边有吴子安在,那就什么都不怕。

可九条拓海却觉得,自己只是在虚与委蛇,等找到空隙,他就可以报警以及叫保镖。到那个时候,大家自然就都会感谢他了。之前让大家委屈一下也无所谓……

顾清影在顾蝶舞带着一帮子人进来时,心中当然升起了希望,可此时看打其中年纪最大的九条拓海这副软蛋样,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下子全完了!

这次不仅仅是他,看来连他的妹妹也要遭到毒手了!

“哈哈,我要这个小妞来陪我,年纪不大,倒是长了一对好奶子!”大江健人一下子都盯住了人群中的山本美羽。便要把她拉过去。

山本美羽完全吓得不知所措,只觉得原本今天的美梦成了噩梦!

而就在这个时候,吴迪在脑中计算好了这群人所有的破绽,并确定自己可以抓住破绽,一举制胜之后,他出手了!

吴迪对陆毓姗等人喊了一声:“你们都退后!”

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大江健人面前,一个极具暴力美感的上踢腿,便踢在了对方的下颚之上。然后毫无准备的大江健人,被踢得下巴都脱臼了。倒在了地上……

吴迪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在大江健人的那些小弟么还没反应过来时,便已经冲到了顾清影身边,一拳击打在控制着他的社团人士的面门上,连牙齿也被打断了!

而这时,在场的社团人士们终于都反应了过来。纷纷围了上去,然而吴迪却依然从容不惧,出手一击便能让人倒下。

稍稍有一些小意外的是,一个身体素质极强的社团人士,并没有被一击击倒。他还进行了反击,因为有顾清影的拖累,吴迪也被狠狠地中了一拳,但他只是闷哼一声。

顾清影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那纯澈的眼眸中,只有吴迪那高大的身影,在看到对方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了一拳之后,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也想要像这个男人一样强!

“小心!”陆毓姗忽然喊道,原来第一个被击倒的大江健人,竟然从腰间拔出了一支手枪,想要直接射击吴迪,而吴迪的拔枪射击的速度更快,他从腰间拔出手枪的同时,也打开保险,双手持枪,并且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砰得一声,子弹准确地击打在大江健人拿着手枪的手上……

接下来是大江健人的惨叫声与众女的尖叫声夹杂在一起,毕竟后者还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到枪击事件。

就连陆毓姗也被吓了一跳,这个子安,到底什么时候搞到手枪的!

看到一群凶悍的社团人士被吴迪一个人放倒,连大江健人的手都被废了,橘美咲这一群女孩都用无限崇敬的目光看着一袭执事服的吴迪,不知为何脑中出现一个词汇——万能的黑执事。

“太厉害了,子安,真感谢你救了我!”山本美羽一下子冲到吴迪面前,只是抱住了他的胳膊,那对比同龄女孩发育得更成熟的玉兔,已经将吴迪的手夹住了,让他感受到了少女那极致的柔软。

山本美羽这时脑中哪还有什么九条拓海,她只知道,刚刚两人的表现高下立判,吴迪用行动证明了,行动党永远比嘴炮党让人放心。

陆毓姗见状,脸色顿时一沉,她略微幽怨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部,虽然同样达到了平均水准以上,但和山本美羽一比,就有点差距了,这使得她在心里愈发讨厌山本美羽,胸部星人都去死啦!

橘美咲也下意识看了一眼自己的胸部,清纯无比的脸上闪过一丝不甘,可她却又马上露出柔美的笑容,对吴迪深深地鞠躬,然后道谢:“子安君,这次真是多亏了你,要不然我们就麻烦了。”

顾蝶舞忍不住先鄙夷地看了一眼正目瞪口呆的九条拓海,然后来到吴迪面前,直接搂住他的脖颈,然后亲了他一口,直截了当地说道:“你是哥哥和我的救命恩人,亲你一下好了!这可是我第一次主动亲男人!”

顾清影用憧憬的目光看着吴迪那高大的背影,他这一瞬间,在充满了感激的同时,只觉得这个男人成了他心中的榜样,能够在这么小的年纪,都打倒一群凶悍的社团人士,实在是太强悍了!

而这个时候,某个社团人士趁着众人围绕着吴迪称赞时,打通了秋天组老大的电话……(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九章 高下立判

秋田组老大的名字叫做秋田太郎,在他接到的电话的时候,他还在风俗店与两个小妞鏖战正酣,正玩到兴头上,却听说自家小弟看的场子被砸了,而且砸场子的,据说还是连毛都没长齐小屁孩。

这自然让他感到十分愤怒,作为社团老大,这小弟被欺负,看的场子被砸,那可是真正的奇耻大辱,不狠狠地报复回去的话,那这秋田组的人心都会散了!

更别说这砸场子的,居然还是学生,这就是耻辱中的耻辱,若是这样的消息传扬出去的话,那他秋田太郎也没有脸面在道上混了!

秋田太郎觉得自己的秋田组虽然是那种最底层的小社团,吃点星野组看不上的残羹冷炙,但怎么说也算是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啦……

当然,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社团能够加入雅库扎这个极具潜力的黑道联盟,能够在其中混个小头目当当,都比他这秋田组老大来得有地位。

雅库扎的那位神秘的教父,也是他十分崇敬的人,毕竟能够整合星野组、福田会这样的顶尖社团,让星野宏、福田康夫这样大佬都甘心听他使唤,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可惜他的秋田组真的没有那种门路,这是让他非常沮丧的事情。

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第一时间喊齐一百多个小弟,以雷霆之势找回场子,给秋田组正名!

而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还在享受这些豪门子弟的崇拜,他将大家,尤其是其中的美少女们。从魔爪之中解救出来,这样的举动,自然让那些美少女生出一丝异样的情愫。

所谓有对比才有差距,原先不少女孩,都觉得这个吴子安长得帅归帅,但是为人太木讷了。连歌也不喜欢唱,与光芒万丈的九条拓海一比,简直就没有任何亮点,可之前九条拓海的窝囊与“就是干”的吴子安一比,高下立判!

更不用说,九条拓海因为害怕,而完全出卖了自己这一方的女孩们,这实在太让人失望了!

所以九条拓海这个时候在急忙为自己辩解着,他信誓旦旦地说道:“我之前那么做。只是在和他们虚与委蛇,等到麻痹了他们,我就会出去立刻喊人,我认为这样做,才是最理智安全的。”

若是现实的情况完全按照他的想法来的话,那他的解释也许会有点说服力,可惜现在嘛,女孩们几乎都随意听听。一笑置之,其中某个女孩更是直接用鄙夷的目光扫了他一眼。却再也懒得理会。

这样直接表现出来的鄙夷,显然就是山本美羽做的,受限于自身的见识背景,她暂时还无法做到如橘美咲这样沉住气,一举一动都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山本美羽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心有余悸。那个被吴子安用枪击中手的纹身大汉,胳膊肘那么粗壮,要是真被他弄到床上,一定会被摧残得留下心理阴影!

还好在那个绝望的时刻,有吴子安这个外冷内热的家伙主动出手。将她从那样的境况中解救出来,可笑她之前还被九条拓海这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窝囊废的花言巧语迷住了,甚至还以为他比吴子安更能给予人安全感……

这样一件事,给了山本美羽一个重要的教训,那就是看男人不能只看表面。

山本美羽这样毫不掩饰的鄙夷眼神以及其他女孩的态度,让九条拓海心里非常郁闷,在看到女孩们对待吴迪截然不同的态度,他看吴迪的目光,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友善了。

之前九条拓海可以与吴迪勾肩搭背,还非常“平易近人”地说吴迪身上有所谓的名门公子的韵味,一副优越感满满的样子,这其实就是建立在他对吴迪身份的不屑之上的,而现在,在吴迪的光辉形象下,他就像一个可笑的小丑。

不过他虽然心里不爽吴迪,却也没有太明显地表示出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他就会被那些女孩彻底厌恶。

“子安子安,你的身手怎么这么好啊,刚刚实在太厉害了!”顾蝶舞这位自恋狂似乎对吴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非常乐意去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有着神秘气质的男生。

而她的哥哥顾清影这时还捂着自己的肚子,他的身体比一般的女孩还纤细娇小,可能之后还要去医院再治疗一下,这可真是倒霉,他已经好久没去过医院了。

他看着自己这位开朗的妹妹在短短时间内,就与这个叫做吴子安的少年混熟,并且还直接喊对方“子安”,他微微有些嫉妒,当然不是因为妹妹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欣赏,而是他也想与这个吴子安多交流交流,若是能让对方教他如何打架,那就更好了,可惜他实在不像妹妹那样开朗大方,反而不善言辞。

总而言之,在顾清影眼中,吴迪就是个非常完美的纯爷们真汉子的形象,勇猛得让他发自心底的渴望自己也变成这样的大丈夫,所以他希望“近朱者赤”。

“这本来就是我份内的事情,我要每时每刻都保护好我的大小姐。”吴迪十分自然地说道,实际上他早就已经注意到,一旁的陆大小姐,对他陡然变得这么受欢迎,而感到吃味。

当然,由于顾蝶舞和他说话时,自始至终都是使用中文,这让吴子安觉得非常亲切,这就像一股清泉,流过他的心间。

顾蝶舞听到这个回答,微微瞥了吴迪身边的陆毓姗一眼,见到对方听到回答后,嘴角一翘,脸上的得意之色一闪而逝之后,饶是以顾蝶舞骨子里的骄傲,都有些羡慕陆毓姗,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位完美的忠仆。

陆毓姗心中小小的吃味,在自家青梅竹马一如既往的完美表现之下,已经消失一空,其实她倒是对顾蝶舞没有太多的偏见,就是对刚刚山本美羽这贱人,居然紧紧抱住她的子安,还用那对让人羡慕的玉兔夹住他的胳膊,而感到不满。

她还有一丝底气不足,只因作为一名重生者,她深知山本美羽这贱人勾男人的本事很厉害,现在看样子山本美羽已经完全看不上九条拓海了,那估计又要抢她的子安,这让她都有些后悔让子安出手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章 底气十足

当然,这种后悔的想法只是在她的脑中一闪而过,陆毓姗虽然觉得自己不是圣母,但也绝对不是那种完全没有下限的女孩,她现在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尤其是吴子安面前,她想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

陆毓姗觉得自己也要想开一些,更加自信一些,无论怎么说,子安都是和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两人还互相拯救过,这样的羁绊,可不是其他女孩可以随便破坏的。

而且自始至终,吴子安的表现,都让她觉得非常满意,就是对方的抱负追求,太吓人了一点,现在她已经隐隐觉得,子安说要推翻旭日帝国,吊打苏联、盟军,并不是单纯的中二宣言。

当所谓的中二病患者能有能力实现他的理想的话,那可就不是什么中二病患者了,而是真正的……伟人!

并没有过多少时间,众人在赞叹完吴迪,并充分了解完这位超级能打的男生之后,便决定离开,这里终究不是什么久留之地。

可当他们刚刚踏出这家KTV时,却发现秋田太郎这位秋田组的老大,带着上百名社团人士,将这里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旭日帝国的基层控制能力极差,要不然也不会滋生这么多社团,甚至有时候哪里出现自然灾害,首先进行救灾的,都是一些当地的大社团。

所以除非遇上所谓的“严打”,否则警方对社团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秋田太郎看到这些少男少女,顿时就发现他们的样子与小弟描述中的非常吻合,他冷笑一声,便踏出一步,对他们嘲讽道:“你们有胆子打伤我家小弟,在场子了乱搞。现在怎么想跑啦?我告诉你们,这没门!”

原本橘美咲一行人,在吴迪击溃了十几个社团人士,已经觉得非常安全之后,自然就完全放松了下来,因为对吴迪的好奇。而逗留了一会儿,却没想到对方老大的报复动作这么快!

这密密麻麻一百多个手臂上都有纹身的社团人士,在这KTV门口一堵,让少男少女们都吓得面如土色,就连橘美咲都觉得,自己以后要体验“庶民的娱乐”时,一定要带保镖,哪怕这很破坏氛围、感觉。

一百多个人可不是十几个,单单是那种数量营造出来的气势。就已经可以镇住不少人了,而就算一些少男少女再崇拜吴迪,也不会认为他可以在短短时间内将一百多个人都放倒。

顾清影这个时候,依然深深地凝望吴迪,他感到非常自责,如果不是因为他,就不会让事态严重到这种程度,因为总是很孤僻。这同样养成了他不希望依赖任何人,不希望给任何人添麻烦的逞强性格。

这个吴子安已经救过他一次了。怎么可以再连累人家呢?可是,现在的他,又能帮人家做什么?

顾清影的嘴角露出苦涩的弧度,他现在最想做的,竟然是拿小刀自残……

在大家都忧心忡忡的时候,唯有九条拓海心中有些幸灾乐祸。这个吴子安身手确实不错,居然可以凭借自己的身手,将之前十几个社团人士打趴下,可现在却有一百多个社团人士,看起来都很凶悍。这吴子安再如何厉害,也不可能是这么多人的对手!

在关键时候,九条拓海的小聪明又出现了,在已经确定了自己这一方没有任何胜算之后,他站了出来,对秋田太郎说道:“打伤你们的人的,只是他一个,你们要找麻烦就向他找,这和我们无关。”

“你真是无耻!”橘美咲瞪圆了美目,她根本没想到这个原本让人印象非常不错的学长,竟然是这种没脸没皮的小人!

作为在心中对吴子安很有好感的女孩,她此时忍不住为他感到担忧,现在的情况,实在太危急了。

“丢人!”

“简直就是跳梁小丑!”

……

九条拓海一时间引发了许多少男少女的唾弃,然而他却觉得,他这样做依然是为了他们好,只要牺牲吴子安一个人,就能拯救大家。

秋田太郎看到这一幕,心中自然对这个贪生怕死的九条拓海微微不屑,他作为社团头目,那是最讲义气的,像他这样的小社团,所有的凝聚力几乎都在“义气”二字之上,这也是他这么快就喊上小弟来这里找回场子的原因。

“干嘛,难道我说的不对么,明明打伤人这件事,就是吴子安一个人做的,和我们没关系,谁也不能否认这一点。”九条拓海悠悠地说道,他觉得自己的选择非常明智。

陆毓姗依然冷眼旁观,看到九条拓海这种表现,她只是心道一声果然,这家伙本质上就是这种人。

她有些担忧地看了吴子安一眼,子安依然面无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她却可以察觉得到,子安并没有将这种场面放在眼里。他好像具有大家都不知道的底气,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吴迪只是淡淡地瞥了九条拓海一眼,后者有些心虚地撇过头去,不敢与其对视。然后吴迪径直走到秋田太郎面前,依然用一副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确实是我一个人动的手,那又如何?”

这种云淡风轻的样子,不仅仅让那些少男少女都觉得很酷,连秋田太郎一时间都被镇住,他吃不准这个少年到底有什么底气。

就在秋田太郎迟疑的时候,吴迪又道:“认识星野宏么,如果你不想死得不明不白的话,就给我滚吧。”

“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唬人?”秋田太郎忍不住反驳道,只是脸色微微发白,因为不是哪个人都能随随便便说出“星野宏”这个名字的。

吴迪肆无忌惮地掏出对方身上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整个电话都是用上位者吩咐的语气。

随意挂上电话,吴迪又面无表情地说道:“你就等着吧。”

这种一举一动都显得大气从容的高逼格姿态,让秋田太郎完全被吴迪牵着鼻子走……

并没有过去多长时间,庞大数量的车队开了过来,车门打开之后,密密麻麻的黑色西装男都从车中鱼贯而出,看形象更像公司职员,而非社团人士。(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一章 纯正的女孩子

这样惊人的一幕,无疑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毕竟这浩浩荡荡几百号穿黑西服的人同时出现,简直就像是电影中的场景一般,现实中这样的场景太罕见了。

星野宏这位大佬亲自到场,可谓给足了吴迪面子,实际上他心里在面对这个少年时,是非常恐惧的,不仅仅因为少年手上有那么一张王牌,还因为少年平日里展现出来的御下手腕,每次都让他细思恐极。

作为一个善于权衡利弊的人,他当然知道怎么做才对自己有利。此时他看到少年身后的那些少男少女,自然也认出了其中一些人的身份,这些都是豪门子弟!

再看了看包围这里的那些纹身男,星野宏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他轻易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组织纪律极为散漫的小社团,没有任何威胁。

在两个帝国武士保镖的尾随下,星野宏来到了秋田太郎面前,神情冷肃。

这个时候,秋田太郎整个人都被吓傻了,他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认,自己这次完蛋了,真的惹了惹不起的大人物!

对于星野宏这位社团界的传奇人物,他当然是认得的,一度还以对方为自己的偶像,如今这位偶像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并用看死人的目光看着他,他完全不知所措!

“这里就交给你了,随你怎么处置,我得走了。”吴迪依然用平淡的语气吩咐了一句,然后便向陆毓姗所在的地方走去。

星野宏微微颔首,展露出了自己的尊敬,而这一幕,更让秋田太郎有种要崩溃的感觉!

秋田太郎忽然向吴迪行了一个和族人的“最敬礼”,整个人深深地跪在地上。就像全身趴在地上一般,然后重重地磕头,大声说道:“非常抱歉!”

那些秋田太郎的小弟们见到这一幕,其中有的完全懵了,还有的则可以表示理解,毕竟那大批的西装男给人的压力实在太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有活力的社团组织啊,他们怎么可能比得上……

吴迪并没有理会这样隆重的道歉礼节,他只是来到陆毓姗面前,用依然温和的语气说道:“我们现在可以走了。”

陆毓姗见自家青梅竹马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她咽了咽口水,然后下意识点了点头,她到现在依然有种难以置信的感觉。

为什么子安打个电话就能叫来这么多人?

为什么那个貌似社团老大的家伙会对子安这么恭敬?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感觉很茫然……

然而在自己的青梅竹马带着大家安全离开,而所有的西装男都鞠躬送行时。她只觉得这样的大场面让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毕竟几百号人齐齐向吴子安鞠躬……

其他的女孩也用各种各样的目光看着吴迪,她们原本都以为这下子惨了,完蛋了,可转眼间,形势又变化成这种样子,这实在让人应接不暇!

吴迪身上的神秘感更加浓厚了,现在如果谁还真的将他当成一个普通人的话。那就太没脑子了。

九条拓海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自己一个人溜了。他知道自己在这个圈子没脸混下去了,谁能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展开?

要怪只能怪那个吴子安实在太神秘了,居然可以让某个极具实力的社团大佬听他吩咐……

众人心头都带着疑惑,却没有人向吴迪询问什么,只因之前震撼的场景,还让他们有些失神。

顾清影回到家的时候。脑中不由回想起那个吴子安带着大家从容离去时,几百号黑西装的社团人员一齐鞠躬的场景,他忍不住想到一句话——大丈夫当如是!

而顾蝶舞这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也忍不住对这个名为吴子安的男人产生了兴趣,她不得不承认,她原本小看了这个男人。可现在,她却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她想要主动去挖掘这个男人的底细。

当然在这个时候,顾蝶舞首先要做的,是陪自己的兄长去医院,毕竟顾清影的身体非常娇弱,今日他又被对方重重地揍了小腹一拳,到现在依然隐隐作痛。

可让兄妹俩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去自家的私人医院,他们做不成兄妹了……

原本仅仅是一次普通的全身检查,医生却惊讶地发现,顾清影竟然是“女性假两性畸形”,他本来应该是一个女孩子!

“经过全面的诊断,我们已经完全确认了这一点。事实上,她的男性器官本就是多余的,早就已经失去了能力,与其这样,还不如完全去除,让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孩,她体内有着女孩的一切构造,以后成为女孩,并不影响生育。但是再这样放任下去话,情况就会很不妙。”医生在顾蝶舞以及其父母面前侃侃而谈。

兄妹俩的父母在得知顾清影的身体竟然被检测出这样的问题后,自然立马赶到了私人医院,此时听到医生的话,他们忽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也难怪顾清影越长越像女孩子,原来她本来就应该是女孩子!

顾蝶舞在知道“哥哥”居然应该是姐姐之后,这心里的滋味真是五味杂陈,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即将成为姐姐的“哥哥”。

而顾清影在得知自己居然原本是女孩子后,整个人的脸色变得煞白,事实上,今天她刚刚要立志去向那位吴子安同学学习,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可到头来却告诉她本身居然是个女孩!

最关键的是,她如果不尽早接受手术的话,以后怕是连女孩也做不成了,而真会成那种不男不女的变态,在纯正的女孩和不男不女的变态之间做选择,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顾清影最终还是选择了做手术,实际上她也没得选择,只不过她在心理上完全没有准备,毕竟她已经做了十五年的男生了,可以后却要用女孩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

在做手术的时候,顾蝶舞原本还以为自己会因为“通感”而同样经历一次疼痛,可这一次却什么都没发生,这不由让她确信了,哥哥果然应该是女孩子,男人的那玩意完全是多余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二章 神秘莫测

“子安,你到底是什么人?”陆毓姗终究忍不住问道。

这时两人都在陆毓姗的闺房之中,在这样独处的情况下,陆毓姗才问得出口。

少女的闺房充斥着一种淡淡的幽香,十分好闻。

吴迪很随意地笑了笑,显然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他只是淡淡道:“你以为我逃课出去干什么了?当然是混社团啊,一不小心混出名堂了而已。”

陆毓姗听到他的回答,只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人家小年轻出去混社团,一辈子都是底层的小混混,炮灰一般的存在,可这个吴子安,怎么就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混到这么高的地位了呢?

见到陆毓姗疑惑的样子,吴迪避重就轻地说道:“当我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同样他们的命也尽操我手时,他们当然会臣服得很彻底,枪杆子与钱袋子都在我的手中啊……”

陆毓姗似懂非懂,她的思维总是局限在“宅斗”上,利用未来的记忆布置阴谋诡计那一套,而吴迪则完全是搞ge命的建立组织的路子,慢慢种田,平推全世界,而这些社团组织,只是他用来敛财的工具而已。

“总而言之,如果大小姐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随意向我提,我会尽力为你完成的。”吴迪淡笑道。

陆毓姗深深地看了吴子安一眼,她现在也越来越看不透这个青梅竹马了,不过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她可以完全信任。

“什么事都可以吗?”陆毓姗下意识反问了一句。

“当然,比如说把山本耀司、沈梦雪、山本美羽全部杀了……”吴迪的语气依然很平淡。

陆毓姗神情微微一僵,她还以为自己的敌意隐藏得很好,却没想到早就已经被子安看穿了。不过还好是子安,不是其他人。

“这样的手段太激烈了,我想要的,是一个完好无损的陆氏集团,现在不管怎么说,山本耀司都是它的掌控者。一旦它死于非命,整个集团肯定会陷入混乱,我不认为以现在我的威望和能力,可以令其走回正轨。”陆毓姗也不隐瞒,只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此刻陆毓姗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隐藏在黑暗中的一条毒蛇,时刻都在寻找致命的一刻。

蛇蝎美人……吴迪的脑中忽然出现了这样一个词汇,但他转念一想,以现在陆毓姗表现出来的小腹黑。还真达不到蛇蝎美人的层次。

“好吧,你自己把握就行。”吴迪淡淡道。

陆毓姗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将自己那漆黑柔顺的长发在指尖缠绕,幽幽道:“子安,你今天的风头出得可不小,让我算一算,橘美咲、顾蝶舞、山本美羽,这么多的美少女都对你产生了好感。你一定很得意吧?”

“尤其是山本美羽那个贱……家伙,居然直接抱住了你的胳膊。还用那里夹住……太无耻了!”陆毓姗鼓起了腮帮,凤眼不停地闪烁着,脸上全是不爽。

“噗……没想到我最心目中最美丽的大小姐还有这样一面,真可爱。”吴迪忍不住用手抚在她的腮帮,他的甜言蜜语总能很自然地说出来。

手上传来的触感十分完美,陆大小姐的肌肤雪白光滑。吹弹可破,让吴迪有些爱不释手。

若是其他人对陆毓姗说甜言蜜语,那对男人充满了偏见的陆大小姐,一定会不屑一顾,但吴子安却不一样。他说什么,都能让人觉得非常真诚,让人安心。

无论如何,他都是她唯一信任的青梅竹马。

“少来这一套,你这个危险的家伙!”陆毓姗嘴上虽然这么说,却任由吴迪的手抚在她的脸颊上,感受着少年手掌的温热,她觉得这暖意似乎从她的脸颊一直渗透到她的内心深处。

吴迪只是淡笑不语,作为一个要毁灭世界的人,当然是最危险的了。

“对了,你身上的伤不要紧吧,我记得你去救那个顾氏公子的时候,被人暗算了一下。”陆毓姗有些担忧地问道。

吴迪眼中闪过一丝暖意,却依然微笑道:“有没有问题,大小姐你亲自检查一下,不就知道了么?”

陆毓姗挑了挑眉,毫无怯意地与吴迪那温润的眼眸对视:“又不是没检查过。”

当初吴子安为了救她,可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所幸他所遭受的都是皮外伤,敷药这件事都是陆毓姗亲自为他做的,看到他身上的累累伤痕,她就会觉得异常感动,这才是真正的生死之交啊,她救过他,他也救过她。

“一起去泡温泉,如何?”陆毓姗微微有些挑衅,她觉得自己一个比自己身体年龄大十岁的女孩,干嘛要像小女孩那样扭扭捏捏,这个子安妖孽归妖孽,终归只是个小屁孩而已,她一定可以掌握主动权的!

这是作为重生者的骄傲!

吴迪其实也感觉到陆毓姗那不符合本身年龄的成熟,但他却没有往重生者这个方向想,只当对方是因为早年丧母,而造成现在这种性格,话又说回来,如果陆毓姗真是重生者的话,那她一定是那种格局极小的重生者,眼光就在她那一亩三分地上。

这样的重生者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威胁,要是碰上那种想要掌控世界,抵抗异位面入侵的,那就是他最大的敌人了。

“当然可以,我尊敬的大小姐。”吴迪收回自己的手,然后麻利地为陆毓姗准备衣物,充分展现了一位仆人的高超素养。

陆毓姗觉得自己也被身上充满了谜团的吴子安迷住了,她觉得这个少年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一种超脱于世的写意,明明是在做仆人的事情,可给她的感觉,却像是在玩一种所有人都不明白的艺术一样。

能够将仆人做出艺术的感觉,那也只有这个神秘莫测的吴子安了。

实际上吴迪却只是将与陆毓姗相处的时间当成一种放松而已,他也有将陆毓姗当成自己妹妹替代品的意思,毕竟他本身也只是个复制的意识,制造出来的工具,真正的本体吴迪,还在原本的位面,当他的首长呢。(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三章 情话

吴迪知道,哪怕他完美地完成了任务,重新回到永恒帝国,他也只能以“吴子安”的身份生活下去。

当然,其实以何种身份活下去,在意识网络的链接下,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哪怕他只是复制体意识,却也能体验本体的感觉,所有人都不分彼此,可以分享彼此的生活,这是永恒帝国公民们的基本权利。

我,即是人类,个人即群体,已经成为了永恒帝国的生活常态。

吴笛是永恒帝国的女王,也是意识网络的创建者,但每个公民却都能通过意识网络,共享成为吴笛女王的感觉,所以在永恒帝国,身份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假设阶层依然存在的话,那在意识网络的帮助下,最底层的乞丐也能体验最上层阶级的奢华享受,不过现在的永恒帝国,阶层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哪怕是“吴子安”这具身体,因为也是连入意识网络的,所以许多永恒帝国的公民,都可以通过这具身体,来体验一番这个位面的风土人情,有时候还会直接向吴迪提供自己的建议。

总而言之,来到这个世界的吴迪,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背后,站着一个庞大的帝国!

冬天泡温泉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方式,若是有美人相伴,自然就更别有一番情趣了。

吴迪下身裹着一条浴巾,整个人已经舒舒服服地泡在了温暖的池水之中,此时天色已晚,夜空中繁星点点,当仰望这样的星空时,总会产生一种渺小的感觉。

或许还会思考,天上有那么多星星。会不会有其他的生命呢?

若是在一个主位面,那肯定有其他的生命,但在这个衍生出来的次世界,毫无疑问这里只有人类,毕竟这样的次世界,完全就是由人类创作的小说、游戏、电影衍生出来的。除非这些作品涉及到了外星生命,否则就绝对不会衍生出来。

等了好一会儿,陆毓姗才出现在吴迪的面前,别看她之前表现得很豪放,但事到临头,她又有些迟疑,毕竟两世都没有怎么接触过男人,可今日却已经发展到一起混浴泡温泉……

陆毓姗的浴巾完全裹住了自己的身躯,唯有双肩与两只手臂暴露在了空气中。如此白皙诱人,她的长发如瀑布般披在自己的背后,两条笔直纤细的美腿亦是极大的亮点,那赤裸的小脚丫,让人有种放在手上细细把玩的冲动。

她的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胸口,然后迅速泡到了温泉中,不给吴迪任何欣赏的时间。

吴迪的目光有些肆无忌惮,他必须承认。这位陆大小姐的身材非常匀称,是典型的东方美女的身材。不过她现在还仅仅是个少女,看起来十分青涩,只能说美则美矣,却无法勾起他的欲念。

陆毓姗被吴迪那赤裸裸的目光弄得很不爽,她总觉得自己作为一个重生者,不说将天下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中。起码得完全将这个青梅竹马吃得死死的吧?但现在看来,貌似是她完全被子安吃得死死的。

陆毓姗鼓起了勇气,来到了吴迪的身边,用十分镇定的语气问道:“你的伤怎么样?”

这种故作镇定,板着俏脸。凤眼微微眯起来的大小姐,其实是非常可爱的。

结果吴迪一下子站了起来,指着自己的胸口的淤青,说道:“没什么,小伤而已,过两天就没事了,你知道我这些日子一直持续锻炼,身体壮得很。”

吴迪的举动,让陆毓姗先是下意识撇过脸去,脸上有些发热,她还是很不习惯和男人这么接近,不过想到她早就已经看过对方赤裸的上半身,所以她很快就把自己的目光投在了对方的胸膛上。

她努力表现出仅仅是担心吴子安伤势的样子,而不是在意男人赤裸的上半身什么的。

在吴迪来到这个世界后,持续不断地训练之下,他的身材确实非常健美,胸肌的轮廓十分完美,展现出了一种男性雄风,让陆毓姗看得有些脸红心跳。

当然,陆毓姗其实更想抚摸一下,但是出于女孩的矜持,她却不敢主动这么做,显然在这一刻,她早就忘了,她作为主人,对自己的仆人做任何事情,仆人没有拒绝的余地。

“唔……这样就好,不过下一次,你可不能再乱来,你是我的仆人,只能因为保护我而受伤。其余时候,应该以自身的安全为第一,不要仗着自己身手好,就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陆毓姗只是不断地偷瞄吴迪的胸膛,嘴上却苦口婆心地“教育”吴迪。

一番话语中发自内心的体贴,展现得淋漓尽致,可她自己,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吴迪早就发现陆毓姗脸红得像只红苹果,肯定不是因为池水太热的缘故,他暗赞一声这样青涩的苹果可真是诱人。

他可不是陆毓姗这种脸皮很薄,与男人相处经验极少的雏儿,他的脸皮很厚,只是凑到陆毓姗身边,捉住她的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了自己的胸口,语气愈发温柔:“就算我受伤了,大小姐的抚慰也能让我满血原地复活……”

陆毓姗只觉得自己的手像是触碰到了一块具有弹性的钢铁,硬梆梆的,但却充满了一种爆炸性的力量感,这样的感觉抚摸起来确实很舒服,但听到吴子安那不知羞的话时,她轻轻锤了他的胸口一下,啐道:“子安!你太肉麻了,脸皮怎么这么厚,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那是因为大小姐确实是我的力量源泉,再肉麻的话,我也只会对你说呀。”吴迪很自然地搂住了陆毓姗那赤裸的香肩,凑到她的耳边,极为真诚地说道。

没有哪个女孩讨厌听情话,尤其是心仪的男人的情话,但往往有的时候,男人却会因为情话的肉麻,而觉得说这样的话太丢脸。

吴迪作为一个花丛老手,脸皮厚得惊人,自然什么话都敢说,尤其是在发现,大小姐对他也有好感之后。(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四章 探病

陆毓姗刚刚想说点什么,阻止这个家伙继续说些让她都会起鸡皮疙瘩的肉麻情话,如果她是个小女生的话,也许会听这种出现在言情小说中的句子……可惜她不是,对她来说,只要子安能够在行动上永远像现在这么让她满意,那就足够了。

然而夜空中忽然下起了白雪,热气腾腾的温泉与缓缓坠落的白雪,二者组成了一副让人沉醉的梦幻画面,这使得陆毓姗只是仰望着这夜空中的雪,不再言语,她的思绪陷入了回忆里。

吴迪微微皱着眉,他记得之前天空还满是繁星,怎么没过多久就下起雪了呢?这样的气候还真是够奇怪的,让他甚至想起了盟军所拥有的超级武器——天气控制器,那玩意可是能够制造闪电风暴的……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放在了身边的美少女身上,此时他的手正搭在少女那裸露的肩膀上,零距离接触少女那光滑的肌肤,那种完美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他缓缓抚摸着少女的肩膀,仔细感受那极致的娇嫩,然后自然而然地将她搂到了自己的怀中。

拥着这样一位美少女,享受着那别样的温软躯体,吴迪一直空灵的心中,被一股温暖所填满,他想他确实喜欢上这位陆大小姐了,虽然她其实很平凡,除了有些不符合年龄的老成以外,没有任何突出的地方。

陆毓姗也安宁地靠在少年的肩膀上,她愈发庆幸,自己重生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个青梅竹马从溺水而死的命运中拯救出来,然后对方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心灵上给她带来的温暖、慰藉。都让她时常感到幸福。

她觉得此时此刻,整个人被他搂着,完全包裹在他那令她安心的气息之中,就是这种极度安全的感觉,让她非常享受,她只是觉得。只要有子安在,她便永远不会孤单了。

这个寒假,陆毓姗过得非常快乐,在子安的陪伴下,她觉得自己都能够完全忘记身上背负的深仇大恨,然而她却知道,她不会放慢自己复仇的步伐,重生一回,她要夺回自己应得的东西。

陆毓姗此时正在蛰伏之中。比如说她现在明明功课都已经完全拾起,但为了麻痹山本耀司,她总是故意压制自己的分数,并且平日里的表现,就像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刁蛮千金。这确实成功麻痹了山本耀司与她刚进门的后妈沈梦雪。

吴迪并没有妨碍陆大小姐的“宅斗”大计,而是同样忙于他所建立的组织“中华之国”,虽说他也确实喜欢上了陆大小姐,但在他的心目中。征服这个世界才是第一位的。

在即将要开学的时候,吴迪此时却正在顾家的私人医院。他可没有忘记,这个顾家据说是“忍辱负重”的家族,坚定的华夏复国党,他听说那个他救了的顾清影住院了,正好趁着探望对方的名义,来仔细观察一番这个顾家到底是什么状况。

“不知你的那位哥哥到底得了什么病。听说上次从KTV回去后就进行手术了?”吴迪随意向顾蝶舞问道。

清晨,顾蝶舞正坐在青草地上的秋千上,系着三股辫,手中还拿着一本小说,倒像是一个文学少女。不过当她听到吴迪的问题时,神情却颇为尴尬。

如今知道顾清影已经完成手术,成功变身成女孩的人,也就只有她和她的父母,说真的,在顾蝶舞看到手术后的哥哥,不,应该是姐姐后,她只觉得自己似乎连自恋的资格都没了,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哥哥成为女孩后,竟然那样美得让人惊心动魄……

当时顾清影正穿着一袭病人服,躺在病床上,眉头紧蹙,然而身上的气质,却楚楚可怜,如同梦幻一般,那种忧郁美人的形象,让顾蝶舞的印象极为深刻!她觉得只要是男人,都会被这种娇弱忧郁的美人所吸引……

“我哥哥的身体一直很弱,不过这次手术大获成功之后,她就会慢慢好起来的。说真的,上次还真是要多感谢你了,要不然就完蛋了。”顾蝶舞避重就轻地说道,她觉得哥哥变身成女孩的事情,还是让哥哥自己来告诉别人比较好。

吴迪点了点头,实际上他心里并不在意什么顾清影,他只是先找个话题和顾蝶舞闲聊而已,在闲聊的过程中,冷不丁地提出自己真正想要知道的问题,并获得答案,才是他的目的。

吴迪与顾蝶舞聊得挺投机,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微笑,显得很契合的样子。

这个时候,顾清影坐在轮椅上,她原本半长的头发,现在长度已经可以披在肩头,她的身体看起来依然非常娇小,就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无论从什么角度看,她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女,更不用说医生都已经确认了,她的女性功能十分健全,生育都没有任何问题。

父母已经尝试将她当成女孩来看待了,然而她自己的心里,却依然觉得非常别扭,她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成为真正的纯爷们,就像那个当日拯救她的少年一样……

正是因为心理问题较为严重,所谓她依然在医院中接受心理治疗,医生们正努力矫正她的性别观念。

顾清影拨动自己的轮椅,出了病房,然后她就看到了让她永远也无法忘怀的男人——吴子安。

她只觉得心里一阵激动,原本淡漠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颜,若是有其他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因为顾清影在变身成女孩后,就从来没有笑过,总是冷着一张脸,像一块冰。

可顾清影的笑容很快就僵住了,因为她看到了正和吴子安聊得很开心的顾蝶舞,即使已经变身成女孩,她心中对妹妹的恨依旧没有减少一分,她甚至固执的认为,全都是因为妹妹那没有节制的自慰,才导致她本来的男性功能越来越弱,最终男不男,女不女……

当然,实际上她本身就应该是个女孩,顾蝶舞的行为,只是让顾清影加速恢复原样而已。(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五章 惊艳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在这个旭日帝国的文化已经全面侵蚀了前中国的时代,你为什么愿意一直保持着中文名字,以及用中文交谈。”吴迪在与顾蝶舞渐渐聊熟了之后,装作十分随意地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然而顾蝶舞却愣了一愣,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之色,然后也很随意道:“我个人非常喜欢前中国的文化而已,再说了,旭日帝国的文化,追溯历史源头,不也是来自于中国?”

吴迪就爱听这样的话!

作为一名大华夏主义者,他始终认为中华文化才是世界上最灿烂的文化,可惜来到这样一个中国被亡国的世界,各种崇尚旭日帝国文化、盟军、苏联文化的思潮,在庞大的华人群体中弥漫,让他觉得非常郁闷。

最关键的是,这个世界由于只是次世界,着重于军事层面,文化层面的发展又不怎么样,简陋得让人发指,可就是这样,华人群体依旧仰慕世界三大最强势力。

此时吴迪听到顾蝶舞一副很维护中华文化的样子,他总算感到有那么一丝欣慰。

要知道,即使那位与他关系非常亲密的陆毓姗大小姐,在国家大义这个层面上,也显得比较随波逐流,只是在他的不断影响下,才开始变得“深明大义”。

关于陆毓姗总是将心思放在斗后妈斗老爹这样的宅斗上,吴迪对此感觉有些微妙,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穿越的这个位面不仅仅是红警位面,更是一个女频小说的位面,主人公就是这位陆大小姐,剧情就是她如何“精心算计”。最终获得全胜,并收获一份完美的爱情……

总而言之,陆大小姐做的那些事情,在他眼中显得很小儿科,以他现在的能力,分分钟可以将山本耀司、沈梦雪等人道毁灭。哪要玩那么多心计?可惜陆大小姐显然乐在其中……

“其实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理想,那就是将中华文化的荣光,播撒在这个世界。”吴迪用很严肃的语气说道。

顾蝶舞却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你这不是理想,只是在做梦吧。”

“如果有一天我展现出了这样的能力与势力,你会不会帮我呢?”吴迪也笑了。

顾蝶舞却收起了笑容,又仔细打量了他几眼,她必须得承认,这个少年不是什么凡俗人物,毕竟有多少人在他这个年纪。拥有这么好的身手,而且背后还疑似有庞大的社团势力……

“我只会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她依然谨慎地说道。

“已经足够了,其实和你聊天,我觉得很开心。”吴迪真诚地说道。

顾蝶舞心说那是自然,之前她与吴迪聊了好多话题,可谓天南地北,无所不包,在暗暗为对方的博学而赞叹时。她对自己的表现也挺满意,认为大概也只有自己。才能跟得上对方的节奏了。

可顾蝶舞终究还是太年轻了,其实是吴迪故意在配合她而已,以营造出一种两人非常投机的氛围,给她留下更好的印象。

这是精密计算下的产物。

这个时候,顾清影终于还是忍不住,出现在这两人面前。刚刚她看到两人谈笑风生,气氛融洽的样子,心里却愈发嫉恨自己的妹妹了。

妹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美丽、大方、开朗、活泼、健谈,总是可以轻易获得所有人的瞩目。而她的乐于助人,也早就在校园里有口皆碑,再加上那总是保持全校前十的成绩,有人甚至认为她是完美女性的化身……

而她这个“哥哥”呢,阴郁,乖戾,冷漠,孤僻,最受人诟病的,显然就是长相太娘了,在这个伪娘文化尚未大行其道的旭日帝国,所有人还是以阳刚、俊朗来对男人进行审美的,长得娘在男生群体中,自然会受到歧视。

就连她的父母也更加喜欢妹妹,这本来就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原本她这个做兄长的,其实也为有这样的妹妹而骄傲自豪,毕竟妹妹在面对她这个兄长时,也努力扮演好一个完美妹妹的角色,总而言之,妹妹会努力让所有人都赞美她,追捧她,不让自己露出一丝缺陷。

可是,谁能够想象,这样一个完美的女孩,其实是个极度热衷于自慰的痴女!最关键的是,正是因为这个痴女的缘故,才造就了现在她顾清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在看到妹妹在吴子安面前装模作样,一副完美女神的样子时,顾清影心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她要将妹妹真正的形象告诉这个男生,让他明白,妹妹私底下是多么不洁!

不过顾清影还是暂时压抑住了这个念头,她只是拨弄着自己的轮椅,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面色一如既往的清冷。

吴迪在看到坐在轮椅上的顾清影时,他微微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惊艳,此时晨曦正好洒在顾清影那绝美的脸颊上,为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可她的脸色依然有种病态的苍白。可这一抹苍白配合着她那精致的容貌,却美得让人窒息!

她的模样精致到了怎样的程度?无论是眼睛、鼻子、嘴巴,就像是上帝用最精密的仪器度量出来的,完全恰到好处,身材娇小的她,安静地坐在那儿,神情冷淡至极,整个人就像一个是一具精美的瓷娃娃,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被碰碎一般。

明明顾蝶舞的模样与顾清影相比,除了成熟一些以外,没有任何区别,可吴迪就是觉得,顾清影更加漂亮一些!

只要是男人,看到这样漂亮的娇小女孩,都会忍不住心生怜惜,然后将她拥入怀中,肆意怜爱一番……可惜,顾清影是男孩子!

一个男人长成这样,还真是够妖孽的……还不知道顾清影已经变身成女孩的吴迪,在心底感叹道。

顾清影是个很敏感的人,她捕捉到了吴迪的异样,在发现自己似乎在那一刻,完全吸引住这个男人的心神时,她只觉得自己内心深处似乎产生了一种名为“窃喜”的感觉……

真是的,自己到底在窃喜什么啊?(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六章 交朋友

这种奇怪的情绪很快就被顾清影驱除了,她觉得自己一个“男孩子”,居然因为其他男人对她的美貌关注而感到窃喜,这显然很不正常。

好吧,虽然顾清影这么多天以来一直在接受心理治疗,可她十五年来的“男性”生涯的记忆又哪那么容易磨灭?更别说她本人一直执着于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纯爷们……

她对吴迪刮目相看,正是因为之前吴迪那以一人之力打倒十多个社团人士展现出来的男性雄风,而且她也很羡慕吴迪那阳刚、俊朗的男性外表。

总而言之,在她眼中,吴迪无疑就是她的榜样,哪怕她现在已经变成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了,但她依旧想向吴迪学习,从原来的弱者,变成一个强者!

顾清影就这样愣愣地看着吴迪,眼神中充满了一种憧憬,但她却一句话都不说……

吴迪在这样的目光下,也稍稍觉得压力有点大,他只好主动伸出手,打招呼:“你好,你是顾氏的公子吧,身体还好么?”

顾蝶舞听到“顾氏的公子”这个词,神情变得有些微妙,她的嘴角微微勾起,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戏谑,她很期待自己的哥哥,哦不,是姐姐的反应。

顾清影显然没有认为吴迪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反而像是一种粉丝见到明星后居然被明星主动打招呼时的样子,有些手足无措,她连伸出自己手时,都微微有些颤抖,她握住了吴迪的手,对方手心传来的温热让她再次愣了好一会儿……

直到吴迪疑惑的声音传来:“顾公子,你?”

顾清影这才回过神来。她很慌张地放开吴迪的手,然后有些挫败地低下头,她用细若蚊音的声音说道:“非常抱歉……”

吴迪不由一头雾水,为什么要道歉啊?不就是握手时间长了一些么?话说这个顾清影的手还真是小,而且凉凉的,摸起来很舒服……不对。他可是男孩子啊,我到底在想什么?

他这才觉得,这个顾公子好像和她的妹妹在性格上迥然相异,让他这位喜欢通过计算恰当的说话方式,来增加别人好感度的人,一时间有些不适应。

顾清影在道歉完后,又沉默了一会儿,她似乎在使劲给自己打气,费了好大的劲。才用比刚刚高出那么一丝分贝的声音说道:“上次的事,太感谢你了!”

吴迪看到顾清影这么费劲的样子,他算是看出来了,原来这位顾公子似乎非常不善于和人打交道,对于这种孤僻木讷的人,他自然也有应对的办法,他露出了和善的笑容,回应道:“没什么。小事一桩。”

顾清影依然记得吴迪为了保护她,身体上被人重击了一下这件事。她忍不住问道:“你上次也受伤了,没事吧?”

她的目光望向了吴迪的胸口,她清晰地记得他哪里受到了伤害……还从来没有是因为保护她而受过伤。

吴迪顿时对这位顾公子的印象好了起来,他倒是没想到这个顾清影,居然还记得他哪里遭受了打击,看来这位顾家公子虽然不善言辞。但这心地还是非常善良的。

“没事,我怎么说也算是练家子,那种小伤毫无大碍。”吴迪摆了摆手,一副很豪气的样子。

顾清影的眼中闪过一丝异彩,她就是憧憬吴子安这种豪迈大气的样子!

顾蝶舞原本是抱着看好戏的想法看待吴子安和她那位出了名的难以打交道的“哥哥”交流的。她认为吴迪这种性格的人肯定很难与自家“哥哥”交流……

吴迪其实已经被顾蝶舞划为一类人了,那就是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内心极为高傲,这样的人在学校里肯定也是那种风云人物,可顾清影呢?各种孤僻,完全将自己封闭起来,这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可很快,发生的事情却让她目瞪口呆,因为她发现这个吴子安居然同样也可以与自己的“哥哥”聊得很投机!

吴迪其实已经可以确认了,顾清影虽然不善于和人交流,但不代表他不喜欢和别人交流,这个顾公子,是那种在陌生人面前显得很木讷,而一旦熟悉之后,就放得开的那种人。

由于顾清影比较宅,最大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吴迪就特意在这个方面与对方闲聊,很快就让对方顿生知己之感,聊到兴奋的时候,顾清影还想要拉着吴迪“杀几局”,那是一个她非常喜欢的即时战略类游戏。

不过有一点让吴迪压力比较大,那就是这个顾清影,作为一个男孩子,声音也太女性化了一些,他的声音十分空灵,让吴迪甚至想起了他的妹妹,而一直给人很清冷感觉的顾清影,笑起来也非常美丽,让人窒息。

不得不说,与这样的妖孽相处,那对自己的性取向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还好吴迪早已不会被那种低级的生物性所控制,他与顾氏的这两位后辈交好,纯粹就是为了他以后的布局,在这样恶劣的形势之下,能找到对故国有归属感的人实在太少了,也许等到他的“中华之国”组织真正干出点大事来时,情况会更好一些。

顾清影却觉得非常快乐,她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这个世上居然能有这样与她契合的人,她最后忍不住睁大了那双与她妹妹同样美丽的桃花眼,目光极为纯澈地问道:“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顾清影在问这个问题时,心中十分忐忑,从小就没有男生愿意和她做朋友,因为她实在太像女孩子了,男生们觉得和她玩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当然没问题,我这人向来喜欢交朋友。”吴迪说着连他自己都不信的鬼话,他从来只结交有用的朋友,在他看看来,这顾清影无疑就是有用的。

结果当吴迪说出这话之后,顾清影又做了一件让他无法理解的事情,对方深深地低下头,捂着自己的脸颊,浑身颤抖着,竟然喜极而泣!

吴迪觉得自己完全无法理解对方到底是怎么想的,不就是做个朋友么?

显然他没有体验过真正的孤独。(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七章 时光匆匆

顾蝶舞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如此投机的两个人,在为自己的“哥哥”感到高兴的同时,心里也微微有些不是滋味,毕竟现在哥哥变成姐姐了,是个女孩子,在魅力上不逊于她,而顾蝶舞心里自然对吴迪这样出色的男生有那么点好感的。

作为一个自恋狂,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够吸引住这样的男生,那会让她产生一种巨大的成就感,以此也可以证明她是多么出色。

此时,如果吴迪知道顾清影是个女孩的话,看到她这我见犹怜的样子,定然就会下意识地去抚摸对方的脑袋了,现在他只能在语言上安慰人家,并且也答应顾清影,说是会为他培养所谓的男性雄风……

不过吴迪觉得这位顾氏公子已经完全是极品伪娘了,根本就没法培养出一丝男性气质。

吴迪觉得今日此来的目的基本达成,所以便告辞了。

在他告辞之后,顾蝶舞对自己的姐姐很真诚地祝福道:“哥……呃,姐姐,很高兴你能交到好朋友。”

然而顾清影听到自己妹妹的话,原本望着吴迪的背影,那露出的温暖神色,却瞬间冷了下来,她有些阴阳怪气道:“是啊,我到现在才交到一个朋友,哪像你,到处都是都是朋友,哼!还是,别叫我‘姐’,我是你哥!”

顾蝶舞不由微微愕然,怎么这家伙跟个刺猬似的……不过她依然温和地说道:“姐姐,我只是……”

还没等顾蝶舞说完,顾清影直接粗暴地打断了她:“都说了叫我哥哥,我是作为男人和吴子安交朋友的,他完全将我当作男人看待,这是我最感动的地方。所以我警告你,别在他面前说我是女生,哪怕为了他一个人,我要做一个男生!”

顾蝶舞瞪大了眼睛,然后她叹了一口气,一脸无奈道:“可你现在就是一个纯粹的女生啊。马上你的胸部就会长到像我这样大,你还会来大姨妈,以后还要嫁人的……”

顾清影越听越不是滋味,她指着自己的身体,大声反驳道:“你让我一个男人嫁人?那我还不如去死呢,恶心死了!”

不过顾清影在听到自己的身体会越来越向自己妹妹那样拥有柔美曲线的女性身体变化时,还是觉得一阵恶寒,她其实更害怕的是,变成妹妹私下里的“痴女”模样。那实在太肮脏了,像吴子安这么优秀的男生,一定会讨厌这种人!

顾蝶舞见其一副歇斯底里的样子,不由抚了抚额头,她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人了,到底是哥哥,还是姐姐?真是麻烦,为什么吴子安就可以那么轻松地与她相处呢?

“好吧好吧。随你怎么样了!”顾蝶舞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动力将“完美妹妹”的形象表演下去了。

“哼!”顾清影冷哼一声,然后就要离去。

不过她又想到了一件事。继续用冰冷的语气说道:“能够和吴子安这样优秀的男生成为朋友,这是我的荣幸,我希望在他面前保持最好的形象,所以你别在我和他相处的时候,做那种恶心肮脏的事情!”

顾蝶舞被自己的姐姐说得一愣,不过旋即她就反应过来。饶是她觉得自己脸皮一向很厚,但却依旧满脸通红,她恼羞成怒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还有,那个吴子安才和你成为朋友多久啊,你就要为他做到这样。他算什么啊?我可是和你相处了十五年的妹妹!”

“啪!”顾清影直接给了自己妹妹一个巴掌,然后也懒得多说什么,反正在她心目中,吴子安这种爽朗大方、作风硬朗的男生,比妹妹这样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痴女好多了!她内心深处一直觉得,是妹妹将她害成这个样子的……

“你打我?”顾蝶舞捂着自己的脸颊,心里的委屈几乎完全涌了上来,她对此实在难以置信,为什么原本从小到大都和自己很要好的哥哥,会变成这样!

顾蝶舞也不是什么软弱的女孩,她的内心是极其高傲的,但她现在只是默默离去,心中却升起了要报复顾清影的念头。

说来也奇怪,当顾清影还是哥哥时,她总可以容忍哥哥的任何缺陷,可当这位哥哥变成了与她的魅力可以相媲美的姐姐时,她发现自己再也没法像之前那么大度了,她永远要做最有魅力最完美的女孩,不希望有其他女孩可以威胁到她。

吴迪自然不知道他离开之后,这对“兄妹”竟然发生了那么大的争吵,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太在意,这顾氏也不过就是他的随手布下的闲棋罢了。

时间就这样匆匆而过,转眼三年过去了,吴迪凭借他故意展现出来的“天才”,尤其是在科学方面的才华,以及在政治审查方面表现出来的可靠态度,使得他在高一那一年,就被特招进了旭日帝国科技大学。

如今,他在帝国科技大学已经学习了一年,他同样毫不掩饰自己的才华,他这么做,全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那就是完全接触到旭日帝国的核心科技。

此时,在帝国科技大学一节有关“将军行战列舰轨道炮”理论知识的课堂上,给学生们上课的,是同样刚刚在旭日帝国科学界展露头角的岛田真司博士。

吴迪在知道岛田真司这个人之后,自然就上心了,在红警3的剧情中,这位岛田真司博日后可是神罗心灵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欧米茄百合子这个旭日帝国的英雄单位,就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

现在既然发现岛田真司才刚刚展露头角,吴迪没理由不先提前布局,他现在基本上已经能够算是岛田真司最看重的学生了。

岛田真司看起来十分年轻有为,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神情和蔼,他这时出了一道有关电磁学的物理题,很困难,很复杂,一时间课堂上鸦雀无声。

然后岛田真司就用期待的目光看向了吴迪,其他的学生也纷纷这样做。

吴迪微微一笑,先是装作演算一番,实际上答案却早就在他的脑中得出来了,他站了起来,很自信地给出了答案。(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 富士衫

“非常不错,不愧是我们帝国科技大学的骄傲!”岛田真司欣慰地赞了一句,毫不掩饰自己对吴迪的欣赏。

课堂上的同学也都用敬仰的目光看着这个不过十六岁的少年,他们必须承认,这个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

可实际上呢,吴迪刚刚却在意识网络之中联系了永恒帝国的专业人士,在他们看来,这种“古老”的题目,实在太简单了。

永恒帝国在“第二世界”这个外挂的帮助下,时间流速已经可以达到1:100,再加上红警位面与永恒帝国位面的时间流速是1:2,也就是说,红警位面过去三年,永恒帝国位面已经过去六年,而第二世界中则过去了六百年……

永恒帝国的科技经过了六百年的发展,已经全面进入了一型中期文明,初步估计等级为1.7级,完全可以复制出某些游戏中的武器了,包括这个红警位面的基地车之类的科技,也只有一些特殊的科技无法复制出来,因为不知道其中究竟是什么原理。

红警位面的文明等级依旧是零型晚期,初步估计0.8级的样子,而文明之间哪怕相差0.1级,那也是巨大的差距,永恒帝国都可以造歼星舰了,那三大势力苏联、盟军、旭日帝国的地面武器还有什么意义?

只要能够打开一条位面通道,那就是完全碾压的结局。

由于这个次世界是偏重科技的世界,所以吴迪在科学上表现出来的天赋,让他在旭日帝国内部也名声大震,获得了许多帝国公民的崇拜,甚至比娱乐明星都要有名,这其实非常不合理。可这就是这种次世界的局限之处,或者说是特性。

吴迪觉得这也挺好,对他而言,名气就意味着存在之力,这可是永恒帝国最宝贵的资源,几乎可以扭转因果的大杀器。自然是越多越好。

这个时候,终于下课了,吴迪背上自己的挎包,走出教室,便看到这帝国科技大学颇为科幻的各式教学楼,据说这些教学楼都是由纳米核心直接构建而成的。

“哟,子安君今天也是精神满满呢。”一个颇为性感的女声,在吴迪的耳畔响起。

这让吴迪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可转瞬之间。他就浮现出温和真诚的微笑:“富士长官,您难道就这么闲吗?”

富士衫,在旭日帝国地位极高的情报官,算是特务头子,她的性格开朗爱开玩笑,与帝国的其他死板着脸的将军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红警3的战役中,每次开打前。她都会进行任务介绍……

游戏中的富士衫是由胡凯莉这个华裔演员扮演的,不过在这个次世界之中。她的相貌却比胡凯莉更加出色,是纯正的和族美女,但身材却更加火辣,简单地来说,就是一个极品御姐。

此时富士衫的打扮就很诱人,正值晚春初夏时节。天气已经渐渐变热,但也还没有热到穿热裤的地步吧?

可富士衫却这样穿了,超短的热裤仅仅包裹住了她那挺翘的臀部,绷得很紧,而她那两条修长圆润的大腿则肆无忌惮地暴露在了空气中。小麦色的肌肤被阳光一照,金灿灿的,让男人看了绝对会荷尔蒙激增。

而她上身的打扮也很出格,火红的情报官服装就这样敞开着,里面是雪白的胸衣,深不见底的乳沟让人移不开眼,平坦小腹上的肚脐眼也暴露在了空气中。

听到吴迪的话,富士衫大大咧咧一笑,然后很自然地勾住吴迪的脖颈,“一不小心”就把吴迪的脑袋闷在了她那对豪乳之中,她这样说道:“所有帝国科技大学的教授们,都说子安君你会成为帝国的首席科学家,你可是帝国的未来呐,我当然要时刻关注着……”

吴迪只是闻到这位御姐身上那有些类似桂花一般幽香,然后他就觉得自己快要被闷杀了,好吧,这已经不是这个富士衫第一次做这种事了,准确的说,在一年前他进入帝国科技大学之后,这个旭日帝国的总特务头子就盯上了他。

别看现在这个富士衫对他很热情,但吴迪却知道,一旦自己被她查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的话,那他的下场绝对很悲惨。

什么开朗大方、爱开玩笑,只是这个冷血御姐表面上的伪装而已!

“快闷死了!”吴迪忍不住说道。

“啊啦啊啦,这可是姐姐大人给你福利呐。”富士衫抿嘴轻笑,就像一只狐狸。

“什么姐姐,明明就已经是阿姨(欧巴桑)啦!”吴迪在发现每次自己客客气气对待这家伙时根本没用之后,就会毫不客气地进行语言打击。

果然,富士衫一副很受打击的样子,如果用漫画的表达方式来形容的话,那她就是呈ORZ状,然后在喃喃自语:“我竟然在子安君面前已经这么老了么,我的青春啊……”

吴迪心道你这母狐狸就继续装下去吧,反正你再怎么盯梢我,也抓不到任何证据!

在积累了一些存在之力后,吴迪又用它来使用了几次“绝对命令”,选择了好几个代理人,并将他们包括黄汉这个中华之国的领袖在内,都加入了意识网络,完全通过意识网络来联系,又怎么可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而吴迪也早就和社团组织撇清了关系,现在他就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学生,而且是前途无量的那种。

这个富士衫在怎么心思缜密,也架不住吴迪可以动用永恒帝国远超于红警位面的黑科技啊!

吴迪与富士衫两人之间的“亲昵”模样被许多学生看在眼里,男生们几乎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没办法,这个富士衫确实是超级尤物啊……

两人来到了帝国科技大学的食堂,现在正好是午饭时间,刚刚打好饭坐定,吴迪便看到食堂中的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而这新闻,却正是与“中华之国”相关的消息。

“……中华之国这个邪恶KB组织已经给帝国公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从之前警察厅爆炸袭击,金融大厦暴力枪击案,到县议员全家被残忍屠戮案件,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KB活动,可谓人神共愤……”(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 组织的良性发展

富士衫在看到这有关“中华之国”的报导时,神情微微有些难看,她作为旭日帝国的情报官,反恐这一方面的事宜,与她关系匪浅,然而中华之国这个KB组织,却与以往的KB组织截然不同!

比如在播放这个中华之国的新闻时,不远处的两个帝国科技大学的学生,一个就忍不住嘲讽道:“帝国政府还是这么没有下限,粗暴地将正义的‘中华之国’组织定义成KB组织,袭击警察厅是因为那个警察厅与当时最大的社团组织石井会狼狈为奸,就是那个控制了全国百分之八十毒品来源的恶势力,而金融大厦暴力枪击案的死者,则是一个重量级强奸犯,至于那个县议员,手上更是有几十条人命,可以说,中华之国选择袭击的目标,都是罪该万死的家伙!”

另外一个学生则有些较真:“你把帝国法律当什么了,谁犯了罪,应该由法律来制裁,中华之国没有资格这样做,无论它再怎么粉饰,也就是一个极端的KB组织!”

“呵呵,真是幼稚天真!法律就是约束底层平民的工具,像那些权贵,则完全可以无视法律,比如说那个某金融机构的强奸犯高管,还有那个县议员,他们明明犯了重罪,却依然逍遥法外!”第一个学生再次鄙夷地说道。

“这、这……”另外一个学生有些哑口无言,气势便弱了下来,“那些只是特例而已,不能以偏概全。”

第一个学生直接乘胜追击:“哪里是什么以偏概全,你难道没看每次中华之国袭击的名单?每个贪官、奸商、社团大佬等权贵的犯下的罪行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足以判死刑,可他们却运用自己的权势。逃过了法律的制裁,这实在太恶心了!无论如何,到现在为止,中华之国所杀的都是该死之人!”

另外一个学生沉默片刻,不由又道:“可是‘中华之国’本质上还是个想要复兴前中国的组织,这一点我绝不认同!”

这个学生显然是个纯正的和族人。并且民族意识很强,而第一个支持中华之国的学生则是和族与华夏族的混血,民族意识并不强,但是阶级意识很强,非常痛恨某些既得利益者。

“如果新中国可以比旭日帝国更加公平、更加完善的话,那由对方来统治有何不可?谁都不能否认,现在华人在旭日帝国中就是最下等的人,连生育都被限制,中华之国只是希望建立一个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国家而已。”第一个学生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不过声音却小了下来。

如同这两个大学生的争论一样,许多地方,许多人之间对中华之国这个组织的做法产生了争论。

因为必须承认的是,中华之国自成立以来,虽然策划了许多KB暴力袭击事件,但是却做到了完全不伤害一个无辜的民众,所袭击的对象,都是旭日帝国中一些逍遥法外的罪犯。简直可以说是“手术刀式”的精确打击,而在每次袭击之后。都将这些罪犯的罪行完全公之于众,显得极为坦荡、正义。

而死去的这些人,也不能真正算旭日帝国的高层,只能算是上层阶级中的末流,导致一开始中华之国进行袭击时,都没怎么引起政府的重视。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待到中华之国组织已经得到了许多下层人民的支持时,它已经尾大不掉了。

能做到这样的精确打击,正是因为有英雄单位幽月存在,她完全就是一个恐怖的杀手。而旭日帝国的英雄单位欧米茄百合子,却还没有被岛田真司培养出来,百合子复制体计划也尚未启动,这怎么防范幽月这个顶尖的杀手?

在吴迪的指示下,中华之国建立了一个全是由杀手、死士组成的“夜袭”组织,他们就是进行KB袭击的执行者,能够活着回来最好,如果不能的话,那就将生命奉献给正义吧。

比较有趣的是,这个“夜袭”组织之中,居然有许多和族人,他们非常仇恨如今的帝国政府,希望建立一个真正没有压迫、没有阶级的“正义”国度。

中华之国已经在军阀混战的蜀州建立了自己的根据地,收拢了大批对旭日帝国政府不满的人,这些人为中华之国的壮大,奉献了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中华之国的KB袭击由于完全没有影响到大部分民众,所以许多民众对这个组织的感观很好,加上这旭日帝国政府的公信力、风评确实不怎么样,导致每一次中华之国进行暴力袭击时,不少民众都在心中暗暗叫好,有一些中二少年,甚至远赴蜀州去加入这个“正义”的组织。

甚至还有更大胆的民众,则主动掩护他们眼中“夜袭”组织的英雄们,这使得帝国政府的反恐难度大大增加!

所以富士衫对这个中华之国组织非常头疼,她觉得中华之国组织的首领黄汉实在太厉害了,居然能够将这种KB组织弄成这种“正义”组织……

她已经多次提议帝国高层直接扫荡掉蜀州的根据地,可惜帝国三大指挥官长间晋三、天西贤治、白田直美都觉得这是在小题大做,一个不入流的KB组织罢了,有什么好在意的?

他们显然不明白,以后什么叫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子安君,你对这‘中华之国’组织怎么看?”富士衫随口向吴迪问道。

“很喜欢啊,我觉得生活在那样的国度,没有犯罪,没有阶级,一定很幸福。”吴迪表现出一副向往的样子。

富士衫却觉得这很正常,在十五六岁这个年纪,正是充满了正义感、不切实际幻想的时候,不过她却苦口婆心地教育道:“你还是太年轻了,一点也不明白,绝对的正义那就是绝对的邪恶,这个世界上犯罪是绝不可能杜绝的,阶级也是必然存在的,这个中华之国本质上就是一个KB组织,它的‘正义’完全是粉饰出来,蛊惑人心的。”

吴迪心说没错,我当初就是这么想的,如今看来,效果非常不错,不过还需要再接再厉,让它的“正义”深入人心。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永恒帝国就没有犯罪、没有压迫、没有阶级。

富士衫根本没有想到,中华之国的建立者就在她的面前……(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 勾结尤里

由于中华之国展现出来的实力,使得它也获得了境外势力的援助,在苏联、盟军方面看来,只要中华之国越强,就越能给旭日帝国添乱。

值得说明的是,中华之国还与现在还是苏联科学家、心理学家及军事顾问的尤里勾搭上了,要说谁最不怕尤里的心灵控制,那显然就是已经加入了意识网络的人了,尤里的心灵控制能力是有限制的,他可以控制一个人,但却无法控制一个庞大的群体。

这事实上也是尤里对那位中华之国表面上的首领黄汉感兴趣的原因,他知道某些精神能力特别强大的人类是无法控制的,比如说那些可以以一敌百的英雄单位,在游戏中尤里X可以控制建筑物却不可以控制谭雅……可是黄汉所展现出来的精神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让他不由自主想探寻本质。

而在这个时候,尤里也日渐对苏联政府产生了不满,作为一个想将世界改造成心目最理想状态的大光头,他觉得苏联已经偏离了当初的路线,反而中华之国展现出来的“绝对正义”“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让他眼前一亮。

要知道,尤里以后想用心灵控制能力统治全世界,成为世界的主宰,这只是他实现自己理想的过程之一,而不是最终的目的,他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某某主义(大雾)。

其实这种极端中二的理想,某些大boss是非常热衷的,比如说火影中策划月之眼计划的宇智波斑之类的boss,他们想要用绝对的控制,来创造一个没有伤害没有纷争的理想世界……

虽然尤里觉得中华之国的理念很棒,但他依然更相信自己的心灵控制能力。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和首领黄汉结交一番,他认为自己以后要建立的“尤里国”,在宣传方面,可以和这个中华之国学习一下,毕竟谁都不想被大众认为是邪恶的国家。

因为有尤里这个黑科技大牛的帮助(这厮可是发明了巨型乌贼、拥有独特的磁能技术、心灵控制科技(尚未完全成熟)、复制技术(克隆)和基因突变技术),中华之国的根据地也建立得有模有样。在许多人还以为蜀州完全处于混战状态的时候,中华之国却连自己的科研机构都组建出来,这其中当然也有吴迪的秘密帮助。

佐藤阳菜是某大型报社的一名战地记者,她正在前往蜀州的路上,随着中华之国名气的越来越大,旭日帝国中的各路媒体,都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新闻热点,派遣记者去近距离接触这样一个名声很大,风头正劲的组织。无疑可以弄到第一手的资料。

由于中华之国表现出来的“绝对正义”,使得许多战地记者都一点也不担心安全问题,有不少记者甚至是这个组织的崇拜者……

比如说这位名叫佐藤阳菜的女记者,她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自从选择了从事记者这个职业后,她就觉得,自己应该要用自己的笔,去揭露罪恶。宣扬正义。

如同大多数刚刚入行后充满热血却被现实当头一棒的记者一样,她很快就发现。原来记者不是想报导什么就报导什么的,在高官、权贵、资本家等等的干预之下,一些不利于统治阶级的消息,会被完全封锁,如果有愣头青不识好歹的话,那就对不起了……

佐藤阳菜选择当战地记者。就是因为旭日帝国内部的某些龌龊肮脏的地方无法揭露,但是境外势力怎么样那就可以更加客观真实的报导了,顺便还可以塞点私货。

在中华之国横空出世之后,佐藤阳菜发现自己以前想要揭露的某些逍遥法外的权贵人物被直接处以极刑之后,她的内心顿时升起了一种强烈的认同感。虽然理智告诉她,这种直接采取极端方式的手段,是非常不正确的。

可是,不采取极端的方式,难道还真的可以从法律上将这些人治罪吗?在感性上,她对这个组织充满了好感。

“这次去蜀州那个战乱之地,可真是有罪受了,谁不知道那里全是暴民,犯罪的天堂,就害怕一不小心被绑架啊……”摄像师高桥雄一郎忍不住抱怨道。

“蜀州乱归乱,但我听说中华之国所控制的区域却是人间天堂,我们这次去,就是要将这个国度真实的情况展现在民众们面前。”佐藤阳菜一脸向往地说道。

“喂喂,不是吧,你还真当这个KB组织是没有私心的圣人组织啊?我看啊,这个组织确实所图不小,在宣传上很有一套,相比较而言,我们帝国的宣传部,那真是战五渣,越是抹黑这个组织,反而让民众越关注这个组织。而到现在,这个组织表现出来的‘正义’,则显得无懈可击。”高桥雄一郎不愧是男人,见识还是更广一些。

他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不过我可不认为这中华之国所控制的地方,会是什么人间天堂,我估计就是平均主义那一套,每个人过得一定很清贫,反正我不想生活在这种地方,毕竟有比较才有优越感,才有幸福感,这大家的生活条件、社会地位都一模一样,那还有什么动力呢?”

佐藤阳菜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毕竟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不是什么中二少年,现实是什么样子,她非常清楚,从本质上来说,这个中华之国就是一个特殊一点的KB组织罢了,这样的组织干杀人放火的事情还可以,要说治理国家,那估计很成问题……

况且,人性的劣根性,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去除的,哪怕中华之国以后真的成功复国,谁能保证新中国以后不会变质?

当人处于统治阶级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为自己的后代着想,那是源于骨子里的生物本能,而这样一来,世袭的利益集团就必然会形成。

“话也不能这么说,现实是什么样,我们大家都清楚,但我们不能因为现实的残酷,就去否认那些一心一意追求远大理想的人,在这样一个比烂的世界中,我们需要支持理想主义者,以及为了理想而真正践行的人,而不是简单地在他们头上贴上‘中二’‘天真’的标签。”(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 难以置信

然而,让两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亲自来到这个所谓的军阀混战之地时,所见到的景象,让他们都大吃一惊!

这哪里是什么战乱之地,分明就是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的地方!

这怎么可能?

短短三年时间,这个中华之国居然可以将自己的地盘治理得这样完善,实在是不可思议!

佐藤阳菜可以确认,这里三年之前的确应该是最混乱的地方,而且在一路上,也能看到其他军阀治下,饿殍遍地,民不聊生的状况,并且还时常看到有大批的难民向中华之地所掌控的地盘上移动,看来难民们也知道谁才是他们的救世主。

可与其他军阀的地盘不同,这里的一切混乱都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非常祥和的景象,就连走在路上的人们的精气神,都完全不一样,如果说原本在这里生存的人,都是活死人的话,那现在,中华之国治下的人民,都真正活过来了!

摄像师高桥雄一郎也无法掩饰自己的惊讶,在他想来,似中华之国这样的极端组织,估计生活在他们地盘上的人民,都是被当作奴隶的,可眼前的事实,却让他无言以对。

他只能拍下那颇具科幻感的高楼大厦、面带微笑神情满足的人民,不知为何,他心中竟然觉得,这果然是天堂,而且还是从地狱中硬生生建立起来的天堂!

这个建立中华组织的人实在太厉害了!他的脑中只有这样一个念头,可在下一刻,他又被这个被采访者的透露出来的信息,弄得再次震惊。

佐藤阳菜在大街上随意找了一个年轻人,并对他进行了采访。

年轻人的名字叫做曹帆,是中华之国治下的一个普通公民。他对有记者采访他微微感到惊讶,然后听到对方的问题时,他却极为自豪地说道:“我很荣幸可以成为中华之国中的公民,因为它让我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追求和梦想,生活在这样的国度,我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活着。感谢女神。”

非常标准的中文,让佐藤阳菜与高桥雄一郎一时间都有些不习惯,他们早就已经听惯了日文了,在旭日帝国,中文已经越来越式微了,却没想到,在这中华之国,却是人人讲中文!

不过,她刚刚提问题可是用日文提的。这个年轻人难道还精通日文?

似乎是看到了佐藤阳菜眼中的疑惑,曹帆微笑道:“我其实原本是个纯正的和族人,后来我来到了这里,是想要揭露这个组织邪恶的阴谋,最后却发现,没有任何阴谋,这就是我向往的国度,感谢女神。”

佐藤阳菜顿时愣了一愣。仔细打量对方,才发现这人确实是和族人。可是如今这人抛弃了原来的日文名,说着标准的中文,这完全就是一个华人了啊!

“等等,女神是什么?”佐藤阳菜觉得自己似乎把握到了关键,不会是这个家伙被洗脑了吧?

“莉莉女神啊?这是我的信仰,正是因为有她。我才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曹帆的语气显得十分虔诚。

“这是什么女神,不会是蛊惑人心的吧?”佐藤阳菜嘟哝了一句。

结果曹帆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却道:“如果你觉得,女神指引每个人找到自己毕生的追求,找到让自己充实的目标。是蛊惑人心的话,那就随你吧。”

好家伙,这分明是个虔诚的信徒!

佐藤阳菜显然知道,在信徒面前还是不要质疑人家的信仰为好,所以她又赶忙问了其他的问题,主要是有关衣食住行。

在知道政府居然可以通过个人终端,完全掌控每个人的言行举止,以此来杜绝犯罪,并引导所有人向好的方面发展时,她惊得话筒都差点掉下去,这实在太独裁了吧,而且是最邪恶的那种,居然独裁到了每个人身上!

可佐藤阳菜显然不知道,这管理着个人终端的,并非人类,而是源自另一个位面永恒帝国的超级智脑,绝不会有任何私心,也不会犯任何错误……

事实上,现在每个中华之国的公民,早就离不开这个万能的个人终端了,它的存在,几乎让所有公民都享受到了便利。

最关键的便是教育,比如说原来有人喜欢绘画,却苦于没钱学习,也找不到老师学习,但现在,无论你想要学什么,都可以通过个人终端学到。

佐藤阳菜觉得这中华之国的公民在万恶的独裁下一定非常不自由,可是连续采访了好几个公民之后,却发现,这些人民觉得自己比原来自由了无数倍。

据采访所知,这些人原本都要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而且还是日复一日的做,可来到这里之后,他们想做什么工作都可以,哪怕一直玩虚拟现实游戏都无所谓!

居然已经开发出了虚拟现实的游戏?佐藤阳菜与高桥雄一郎在发现这中华之国的科技竟然旭日帝国差之后,只觉得一阵凌乱……

这哪里还是什么极端KB组织,分明就是一个蒸蒸日上的新生国家!

一连好几天,佐藤阳菜采访了中华之国各种各样的人,终于明白了,为何这个组织一点都不限制记者,原来他们真金不怕火炼!

哪怕是那个所谓的“莉莉女神教”,从教义上来看,也是非常正规的宗教,各种教义也不严苛,本质上是引导每个人拥有自己的梦想、追求,点亮自己的人性之光!

这哪里是那种愚人的宗教?简直可以称为真正的人教啊!而且这其中居然有条教义是穷尽万物之理,最好可以把莉莉女神本身也研究透了!

佐藤阳菜对此感到很不可思议,神诋不应该都是高高在上的么?居然还欢迎教徒来研究、来剖析神诋……

但实际上呢,这其实是永恒帝国科学家们一直在做的事情,莉莉女神就是吴笛女王,而吴笛女王却具备掌控因果、存在的力量,乃是永恒帝国最大的底牌,若是能将这份力量完全研究透了的话,那才能让帝国更加强大!

帝国强大便意味着个人的强大,毕竟在永恒帝国,个人与群体是密不可分的。

佐藤阳菜在得知中华之国的首领黄汉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己也有幸采访对方之后,心情顿时变得激动起来,不管怎么说,这个黄汉,已经是她心目中的传奇人物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 热恋

“这种极端组织的首领竟然敢这么嚣张地开新闻发布会,我大旭日帝国果然药丸(要完)啊!”

“才不是极端组织呢!分明就是正义组织,黄汉大人可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决定去参加中华之国!”

“说起来,这个叫做黄汉的华人确实能力很强啊,能够建立这么一个组织……”

“感觉他好有领导人的气质,在气场上与我们旭日帝国的领导人相比,也不遑多让!”

……

各种各样有关中华之国组织的议论,随着这场新闻发布会的进行,而发生在许多地方,这使得中华之国组织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组织的首领黄汉进一步展现了组织的正义性以及那远大的追求,而且也展示了在中华之国地区生活的民众是多么幸福,他发表了一场煽动力极强的演讲,号召全世界的人都为“正义”“自由”“民主”“人人平等”而奋斗!

据统计,这次新闻发布会过后,支持中华之国的民众越来越多,甚至有不少叛逆的中二少年,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而投奔中华之国,这可不仅仅局限于旭日帝国,就连盟军、苏联的人都千里迢迢来加入中华之国,为了心中的正义

吴迪对此当然是乐见其成的,因为中华之国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通过这个组织所获得的存在之力也越来越多,这使得他做任何事情都容易了许多。

不过经常与吴迪在一起吃饭的富士衫情报官就十分忧虑,她在那个收视率极高新闻发布会播出后,就气得大骂某些只为了吸引眼球却不顾大局的传媒集团简直是“一群混蛋”,然后又骂帝国高层掉以轻心,尸位素餐。

吴迪心说那些个传媒集团的高层已经被他下了要大力宣传中华之国组织的命令。不管是从正面报导还是反面报导,效果确实很不错。

中华之国的首领黄汉已经拥有了一批盲目的崇拜者,这些人其实一点也不了解黄汉,可是他们却能够根据自己心中的脑补,来崇拜对方。

而这个时候,被无数民众崇拜的英雄黄汉。却在意识网络中,向吴迪做着报告。

“组织现在发展的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这是下一次要进行手术刀式打击地名单。”黄汉这样说道。

“其实动作可以适当地大一些了,最多不超过五年,一艘远超这个位面科技水准的母舰‘光辉’就可以跨位面而来,然后碾压一切。”吴迪用平淡的口吻说道。

“帝国永恒,女王不朽。”黄汉脸上的狂热之色一闪而过,怕是任谁也想不到,这个让红警世界民众们崇拜的正义组织的首领。已经成了另外一个帝国女王的狂热信徒。

在通过意识网络处理完了组织的事宜后,吴迪所居住的这座屋子,便听到有人敲门,他打开了门,便感觉到一阵香风袭来,一个温软的躯体已经投入了他的怀中,然后勾起他的脖子,便吻住了他的嘴唇。不是陆大小姐又是谁呢?

一个非常亲密的热吻,唇分之后。陆毓姗那双漂亮的凤眼中,满是眷恋与爱意,两人目光交融,此时无声胜有声。

“子安,我想你了。”陆毓姗有些撒娇,她使劲将自己的娇躯往男人怀里送。完全就是一副热恋中小女人的样子。

“姗姗,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吴迪宠溺地摸了摸少女的脑袋,一脸真诚。

三年以来,这对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地成了男女朋友,并且在不久之前已经有过了最亲密的接触。结果这位陆大小姐食髓知味,每次都主动上门求欢……

就像此时,吴迪话音刚落,她就又吻了上来,然后有些迫不及待地脱吴迪的衣服。

两人完全赤裸以对,吴迪望着坐在自己身上的美少女,那对大小适中的玉兔已经完全兴奋地挺立了起来,陆毓姗看到男人的目光,她却一点也不羞涩,主动拿起吴迪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脯上,脸上有着惊人的媚意。

吴迪的手上感受着少女那极致的柔软,一脸享受,他的分身早就已经深深地进入了那个紧致的温热之处,那种紧紧包裹的感觉,确实非常爽快。

陆毓姗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如果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肉体上的刺激大于一切的话,那女人就是爱意主导一切,在和深爱的男人做时,感觉会非常棒,她们甚至觉得那是一种神圣的事情。

至少陆毓姗是这样认为的,这可是她两辈子以来的第一个男人,更别说她的第一次还是在吴迪这个花丛老手的引导下进行的,那种欲仙欲死飞上天的感觉,完全让她喜欢上了这种事。

被开发出来的陆毓姗,在床上表现得非常大胆,什么姿势都敢尝试,怕是任谁也想不到,还在上高二的陆大小姐,已经在向床上荡妇,床下贵妇的情形发展了……

陆毓姗依然还在帝国学院上学,可是三年以来通过“宅斗”,其中自然还有吴迪的暗中帮助,使得她已经通过陆氏集团的几个支持她的高层(实际上这些人已经被吴迪控制了),完全架空了她的父亲山本耀司,并且还掌握了对山本耀司极为不利的证据,使得对方不敢有任何异动……

再过一段时间,陆毓姗怕就要成为所谓的“女总裁”了,而且,她在学校中也彻底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又具备了女学霸的属性,又是校花级别的美少女,因此崇拜者不计其数。

可是,这位美少女,此时却双手撑在男人的胸膛上,脸颊通红,嘴上轻轻哼着诱人的呻吟,然后飞快地上下耸动着,她觉得实在太爽了,子安真的是让她觉得重生后最幸福的人!

“太厉害了,子安,你实在是太厉害了……嗯?终于要射了么?全部射进来吧,我要给你上生孩子!不过今天是安全期……”

吴迪双手捏着少女的臀部,看着少女那毫无瑕疵的背部,然后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精华注入其中,然后他满足了呼出一口气。

必须得承认,做爱真是一件很过瘾的事情,尤其是和这样的美少女。(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 身为女主角就该有的觉悟

吴迪已经知道了这位陆大小姐最大的秘密——她是个重生者。

原本吴迪在得知这个消息时,自然非常热切地套出对方拥有的十年“未来记忆”,结果让他非常无奈的是,陆大小姐似乎没有逃过大多数重生者都是loser这一条铁律,她那所谓的未来记忆,几乎都是关于她自身的,关于国家大势、科技发展状况,她都一无所知……

各种豪门恩怨、八卦倒是知道得不少,也知道身边的一些人的发展轨迹,可这些对吴迪来说,真心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陆氏集团虽然很大,能算是一流的豪门,可是这样的商业集团,在吴迪看来,脆弱得他随意一个命令,就能将其覆灭……

吴迪在无奈之后,也有些恍然,难怪这位陆大小姐醉心于“宅斗”,原来她除了能用未来的记忆来宅斗以外,就没有任何用处了。当然,她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就是把他这具身体给救了,否则又会是一次失败的穿越。

“子安,听说在学校里有超性感的大姐姐围着你转?”已经沐浴过后的陆毓姗,仅仅裹着一条浴巾,而吴迪正在她的身后了,拿着吹风机,为她吹着那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这种黑色的直长发,是吴迪最喜欢的。

洗发水的清香与女孩的体香在他鼻尖萦绕,他听到陆毓姗那稍稍有些不满的话,依旧很淡定地说道:“明明已经是阿姨级别的老女人了,我可一点兴趣都没有。话又说回来,我还很奇怪呢,为什么她总是盯着我。”

吴迪把玩着陆毓姗的一缕发丝,显得十分享受。这样的头发,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妹妹了呢……

陆毓姗不知为何,就是对吴迪感到非常安心,她与吴迪相处这么久,当然也知道了许多有关吴迪的秘密,比如说。对方是那个如今风头正劲的组织的幕后策划者。

“子安你在对待其他女孩方面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满意,不过你难道不知道自己的魅力?”陆毓姗回过头,又笑嘻嘻地亲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一口。

“我有你就足够了啊……”吴迪总是可以一脸真诚地说着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假话,对于骨子里就是个花花公子的男人来说,其实只要是美女就都可以玩,不过不能妨碍到他的首要目标。

吴迪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收敛了许多,至少他从没有想要主动去追求哪个女孩,那样会浪费他的宝贵时间。

果然。陆毓姗听到吴迪的话后,顿时就完全满意了,她觉得如果自己是活在一部女主重生的女频小说中的话,那马上就可以完美地结尾了,毕竟现在她已经掌握了陆氏集团的大势,她的父亲已经完全失势,后妈一家更是被她扫地出门。

不过她觉得自己已经够仁慈的了,至少没有完全将那两个贱人置于死地。

至于子安的魅力嘛。她当然是知道的,到现在她的那个好闺蜜橘美咲都对她家的子安念念不忘。让她觉得很有优越感,毕竟这么优秀的男人,完全就是她一个人的。

“对了,最近我也有一个小小的麻烦,西园寺家的那个叫做西园寺直树的男人,刚刚当了自家集团旗下一个公司的总裁。一次在学校门口见到我,就冷冷地对我说‘很好,我已经注意到你了’这样的话,让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然后接下来,他就非常霸道地在学校里宣称我一定会成为他的人。一副邪魅狂狷的样子,让我非常讨厌!”陆毓姗皱着眉头,这样说道。

吴迪心说陆大小姐不愧是重生的女主角,连霸道总裁都注意到她了,接下来的发展,是不是应该在夜店偶遇,喝醉酒之后,被霸道总裁强上,结果被强上多次之后,就不可自拔地沦陷了?

“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老实”“你这磨人的小妖精”……各种“经典名句”在吴迪脑中一闪而过。

等等,这个西园寺直树好像在哪听过这名字?哈,好像是在黄汉给的要清除的名单里,罪行就是多次强暴民女,然后用权势摆平,啧啧,倒是要看看这家伙有没有男主光环……

“这事就交给我处理吧,我忽然想起了还在精神病院的环雪辉,哎……”吴迪随口说道。

结果陆毓姗身体僵硬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要为那个脑子似乎有点问题的霸道总裁默哀一下,遇上子安这种不跟你玩豪门圈子规则的狠人,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

在休息日这几天,两人在一起好好地缠绵了一番,然后吴迪将陆毓姗送到了校门口,两人刚刚下车,居然就遇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你是她的什么人?!”一个惊怒交加的声音传来,吴迪循声望去,便看到一个穿着纤尘不染的纯白西装,身形高大,容貌极为俊美,想必笑起来一定十分邪魅的霸道总裁……

这位自然就是西园寺直树了,陆毓姗看到对方后,只是觉得穿白西装真是有够白痴的,想来这位霸道总裁也一定拥有病态的洁癖,要不然就不符合角色设定了……

吴迪在心中叹息一声,这就是次世界的弊端了,总会出现完全脱离了现实的人物,感觉发生在陆毓姗这个女主角身边的事情,就是生搬硬套一样,这重生宅斗的剧情快要完了,又来总裁文的剧情了,居然还让强奸犯做男主角,构思这种剧情的作者到底怎么想的?

还没等吴迪回应,陆毓姗便主动抱住吴迪的胳膊,然后淡淡道:“我早说过我已经有男友了,你别再纠缠我了,为你自己的下场考虑考虑吧。”其实他的下场已经注定了……

西园寺直树面色铁青,他展现出了作为总裁的霸气:“我可是出身西园寺家族的直系后辈,不会怕任何人,哪怕是你家的陆氏集团,在我看来,也不过是想收拾就能收拾的存在!我劝你赶紧和他分手,我说过,我看上你了,你就是我的了!”

真是霸气侧漏!是谁给你这样的勇气,这样的魄力?毫无疑问是某个主物质位面三流作者的意志……

这时校门口又已经围了一圈看好戏的学生,不过他们似乎都不觉得这位西园寺直树的表现很脑残很雷人,其中一些小女生似乎还被这样邪魅狂狷的超级帅哥迷住了,发出了尖叫……真是扭曲雷人的世界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 吊打全世界

吴迪强迫自己无视耳边传来的“好帅啊”“这样霸气实在太迷人了”之类的议论声,他在望向西园寺的目光,都变得怜悯起来……

他确实有资格怜悯对方,因为没过多久,西园寺直树就被杀掉了,给吴迪带来的因果之力,倒是让他惊喜了一番,果然这位“霸道总裁”也是个重要的剧情角色么?

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吴迪成功进入了神罗心灵研究中心,并在开发欧米茄百合子心灵异能的过程中,让缺爱的百合子迷上了自己,成功将其策反,使得中华之国又增添了一个英雄单位,而另外一个超能力者野泉则被幽月击杀……吴迪完全掌握了帝国所有科技的核心。

又三年,旭日帝国政府终于忍无可忍,开始派大军剿灭中华之国,扬言要三个月灭亡中华之国,结果却陷入了僵局……

两年后,永恒帝国的母舰“光辉”如期降临红警位面,完全领先于这个位面的科技,让三大势力盟军、苏联、旭日帝国都震惊不已。

都说盟军的空军、苏联的陆军、旭日帝国的海军是无敌的,可在拥有负物质炮、多维护罩等等不可思议的科技面前,这三大势力最强大的军种,都完全折戟沉沙!

比如说苏联的天启坦克群,明明看起来气势超级雄壮,完全就是钢铁洪流……可仅仅被母舰一次超视距的炮击,就被完全湮灭!

旭日帝国的将军级战列舰、浮岛要塞这样的海军利器,也同样无法逃过远超当前科技的武器打击,在三大指挥官天西贤治、白田直美、长间晋三完全傻眼的目光中,被瞬间摧毁。

盟军动用的超级武器“天气控制器”“质子撞击炮”,苏联使用“真空内爆弹”。明明击中了那艘浮在空中的母舰,却连一丝创伤都没有,而苏联的“铁幕”更是完全失去了作用。

至于旭日帝国的超级武器“超能波毁灭装置”,却由于欧米茄百合子的叛变,而最终没有研发出来,只有“纳米虫群”这一种超级武器。这种防御性的超级武器,自然无法抵挡母舰的攻击。

“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外交谈判的想法,这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外星人,根本就认为我们毫无价值!”情报官富士衫满头大汗地对天皇方朗、皇太子达郎等旭日帝国高层这样说道。

确实如此呢,因为吴迪早就把旭日帝国的核心科技掏空了。

而到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这座横亘在蜀州上方的母舰是来自另外一个位面,却以为是外星人入侵……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苏联、盟军的所有战力已经被覆灭。两大势力已经灰飞烟灭……我们帝国政府也快了……”

恶劣的战况呈现在了天皇方朗与皇太子达郎面前,不过他们却连愤怒都愤怒不起来,心底只有被吊打的无奈。

皇太子达郎是个十分铁血的人物,心中一直有征服世界的目标,他只能勉强道:“父亲大人,我们还有终极武器‘将军刽子手’,也许它就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

这个“将军刽子手”,是以皇太子达郎为代表的势力,提出了“在鬼王机甲秘密试验的基础上。建造反苏联巨型机械人”的构想。但大部分帝国军官并不同意这个计划,因为他们认为这个试验耗费时间和资金。并且其结果很有可能制造出一个“华而不实”的机器,况且当时鬼王技术还不成熟,不应批准。然而达郎争取到了他的父亲——天皇芳郎的支持,试验工作才得以进行。

将军刽子手有三个身体,不要说它那强大的破坏力,就是它那高大的躯体和可怕的面容。那冒着电流的眼睛,就足以让敌人毛骨悚然。它的估计高度有18-20层楼高,手中挥舞着巨大的波能刃。这把巨刃不仅可以切割开坚固的装甲,还可以通过它释放出将军刽子手体内的能量冲击波。产生超越超级武器的震荡波,瞬间毁灭周围一切物体。将军刽子手的巨型身体使它可以通过“踩”的方式攻击敌人。甚至能踩断桥梁。它有能力以一挡百,独自消灭一支甚至几支陆军军队。

在游戏中,将军刽子手简直就是bug,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个将军刽子手就能灭掉一国。

所以当将军刽子手这样的超级武器出现在帝国民众的视野中时,帝国民众们可以说是欢欣鼓舞——

“这样的超级武器一定可以打倒入侵的外星人!”

“真是伟大的将军刽子手,帝国万岁!”

“有救了,我们有救了!”

……

“我总觉得这种所谓的‘超级机甲’,完全没有任何实用性,虽然在游戏中很强,不过在现实世界里,不就是一个靶子么?你说呢,哥哥?”吴笛坐在母舰的控制室中,穿着永恒帝国的女兵制服,这样说道。

吴迪觉得妹妹穿着军装的样子非常有诱惑力,不过想到自己的复制体意识这几年来做的事情,他总觉得有些心虚……

降临红警位面的复制体意识,虽然成功地完成了帝国的首要目标,但是他更成功的地方在于,他居然开了后宫!

这正宫自然是重生者陆毓姗,而其他的女人则无一不是极品,比如说大和抚子类型的橘美咲,顾清影顾蝶舞这对通感双胞胎姐妹花,最凶残的是,他连英雄单位欧米茄百合子、幽月、谭雅、娜塔莎都没有放过!

整个永恒帝国的男性公民,都对吴迪心悦诚服,不愧是帝国执政官的复制体意识,开后宫却不被柴刀,还让每个极品女人都死心塌地……

许多公民都觉得,让吴迪执行穿越计划是最棒的,所有人都觉得很痛快。

“妹妹说得话自然是永远正确的!”正版的吴迪总是一副妹奴的样子,唯吴笛女王马首是瞻。

“好了,那些人也高兴够了,毁掉这个什么将军刽子手吧,以后再入侵其他位面时,或许可以拿出来吓吓人。”吴笛淡淡地下了个指令。

终于可以挣脱有着缺陷的次世界,去真正的主物质位面了……

将军刽子手,在一瞬间竟然变成了一个二维平面,让所有旭日帝国的高层与人民,骤然失神。(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五章 来到女尊世界

永恒帝国的第一次位面入侵以碾压式的胜利而告终,并且通过完全毁灭这个位面获得的海量存在之力,打开了去主物质位面的通道。

但这个主物质位面的构造让帝国科学家们大为惊讶,因为这竟然不是那种星球式的宇宙,反而有些像某些奇幻故事中的那种无尽位面式的层形构造,每一层都是天圆地方的新世界,地域广阔得像是洪荒神话中的世界一样。

与星球式的宇宙相同,在无尽的层形宇宙中,智慧生命的数量极为稀少,所以永恒帝国并没有寻找到那个拍摄了《血族之皇》的人类世界,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不过主物质位面的规则显然要比残缺的次世界更加完善,科学家们必须要再仔细解析这个无尽位面式的宇宙,才能让永恒帝国的科技进一步发展。

经过初步确认,这个主世界的智慧生物,似乎非常适合进行次世界的穿越,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名为“主神计划”的行动已经开始实行,那就是如果遇到智慧生物土著,就通过“主神”来让这些智慧生物为永恒帝国打工……

无论是这群智慧生物被永恒帝国造出来的主神玩死,还是成功地在某些次世界中成为主角,都能够给永恒帝国带来巨大的利益,加速文明的发展。

与此同时,吴迪复制体意识的投放计划也在持续进行之中,非常幸运的是,三百多年之后,其中一个竟然穿越到了主物质位面一个拥有智慧生命的天圆地方世界之中。

这是永恒帝国所遇到的第一个主物质位面的土著,首先摸清楚这个位面土著的各种情报无疑是吴迪的重要任务。

实际上,经过多次意识投放。帝国科学家们已经总结出来了一些规律,能够成功进行意识投放的身躯,往往身体主人的身边,都会有些扭曲点存在,就比如说那次的红警位面,陆毓姗这位重生者显然就是一个扭曲点。

这种“主角”式的人物。因为会造成原本位面的异常,而形成某些裂缝,于是便给了永恒帝国可乘之机,想来这样的规律在主物质位面也是可以适用的。

“小寒……你终于醒了,真是可恶,这个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好色下流的女流氓!”吴迪的身边传来了一个略显沙哑的女声。

吴迪睁开了眼睛,一个女孩坐在他的床边,用极为关切的眼神望着他,出于身体的本能。他感到了一种血脉亲情感,与以前在和吴妈相处的感觉类似。

看来这个女孩应该是他这具身体的亲姐姐……吴迪不动声色地推测着,他每次穿越都没有原身体的记忆,但因为拥有永恒帝国的意识网络,所以土著的语言,总可以在第一时间被破译。

女孩长得颇为高挑,但是身材却像瘦竹竿,长相也只能算是清秀。脸上还有点雀斑,只有一头火红的直长发。像燃烧的火焰一般,她的手腕处有一串古朴的手链,这是她身上唯一的饰品。

比起上次穿越醒来就有陆毓姗这种美少女的青梅竹马,这次穿越显然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吴迪也不是姐控。

他此时思考的是,刚刚这个姐姐,嘴上说的的“好色女流氓”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总觉得女性是很难耍流氓的,因为无论怎么耍,都是男性占便宜。

“你是姐姐?”吴迪故意用不确定的语气说道,实际上在发现他似乎是头部受伤之后,就觉得可以用“装失忆”这一招也骗取情报了。

果然。高挑的竹竿女顿时就急了,她赶忙把这个小诊所的女医生喊了过来,然后测试一番,发现自己的弟弟果然失忆之后,她就像是失去了魂一样,然而她却死死地咬着牙,让自己显得愈发坚强,一点都没有哭泣的想法。

这倒是让吴迪有点刮目相看了,不过让他觉得更加诡异的,是刚刚那个女医生,在看他的时候,眼神流露出了一种占有欲,有些猥琐……让吴迪感觉有些似曾相识,但他一时没想起来是什么。

但很快,他就恍然大悟,这尼玛不是某些男人看美女的目光么?

他似乎有点明白“好色下流的女流氓”的含义了。

在与这位姐姐回家的途中,对方透露出来的背景信息,让吴迪确认了一些猜测。

这竟然是个所谓的“女尊世界”,从这世上诞生智慧生命的那一刻起,造物主似乎更加青睐女性,赋予了她们比男性更加强大的能力,再加上一直有妖魔入侵这个位面,抵挡妖魔的几乎都是拥有强大咒力的女性,这便使得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而男性则变得可有可无……

拥有强大咒力的女性,甚至可以进行自我繁殖,男性这种生物,完全就是花瓶、货物乃至于奴隶,供强大的女性玩赏,他们虽然自己不能生孩子,却负责做养育后代这种“小事”,总之是那种不需要咒力的活儿,因为绝大多数男性一出生就没有修炼咒力的天赋。

这具身体的名字叫做“叶寒”,似乎长相很符合这个世界女性的审美观,以至于在学校中遭到了许多追求,但叶寒显然是个矜持的好男孩,实际上在这个世界之中,处男的地位等同于处女,大多数男性非常重视自己的“贞洁”,往往只会从一而终……

在社会舆论风气上,许多女性们都要求自己的男人一定要洁身自好,处男情节极为严重,尤其是某些咒力不强的“吊丝女”“死宅女”,更是叫嚷着非处男不娶,实际上她们总是当接盘侠。

而虽说法律上依旧是规定一妻一夫制,但是强大的女性,却可以开后宫,养“情妇”。顺带一提,咒力越强大的女孩,长相也会越漂亮,修炼咒力似乎还自带美容效果的。

总之这种几乎反转的背景,让吴迪有种在风中凌乱的感觉,他的这具身体受伤,正是由于独自放学回家时,遭到了女流氓的骚扰,结果“贞烈”的叶寒,被女流氓的咒力伤到了头部……

这不由让吴迪想起了美女被流氓小混混调戏的场景,可这男女性别一换,咋就那么违和呢?

当然,吴迪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个“咒力”。(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 多好的弟弟啊

毫无疑问,导致这个位面男女地位产生如此差距的根本原因,应该就在这“咒力”之上。

吴迪与这个名叫叶蓉的姐姐回到了家中,在看到这逼仄狭小的出租屋,便知道两人的生活十分清贫,社会地位很低……

这让吴迪暗自皱眉,要知道,之前在红警位面,他可以进展得那么顺利,其中陆家、顾家等豪门势力对他帮助不小,不过这一次,显然没法直接接触到此方位面的上层阶级。

然后吴迪又发现了,这叶寒与姐姐叶蓉似乎已经没了父母,两人相依为命,因此感情十分深厚。

吴迪正在评估这个位面的科技,然后让他更加无语的是,这个位面的科技似乎也是基于“咒力”之上发展出来的,有类似电视机、电脑、手机之类功能的电器,也有了网络,但如果要使用它们的话,就必须念咒,注入咒力……当然,吴迪还不知道有“咒力电池”这种玩意。

这样的情形,让吴迪颇为无奈,不过还好他这个“失忆”装得很精髓,姐姐叶蓉这几日一直在帮助自己的弟弟,可谓无微不至。

首先是这个位面的世界观问题,那就是在这广阔得几乎没有边界的位面之中,诸国林立,几乎都实行皇帝分封制,而皇帝则都是咒力强大的女子,高层也都是女子,男人要想成为高官,往往会遇到“透明天花板”,整个社会对男人的能力都普遍持怀疑状态,某些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的男人,背后总有人说被潜规则这种话,要不然就是“不是生他的人牛逼就是操他的人牛逼”……

叶寒与叶蓉所在的国家,就是一个名为大齐帝国分封的一个小公国。最高首领是个女公爵,实际上,无论是“叶寒”“叶蓉”“大齐帝国”这些名字,都是吴迪自己随手取的,毕竟语言已经完全不同,若是用这个位面的土著语言来表达的话。那就没人看得懂了。

再说一说教育问题吧,对男人的教育来说,并没有什么小学、中学、大学之分,而是在一家综合学院中,规定只有十年的时间学习,规定从十岁入学,一直学到二十岁,能学多少是多少,最后会给出毕业评分。以此作为找工作的依据。

这种综合学院对拥有咒力的女生来说,就是鸡肋,因为它所教授的只有文化课,资质好的女生在咒力的帮助下可以一年内就能学完所有的内容,资质差的也最多只要三年……

女生要去另外一个叫做“咒力学院”的地方,吴迪觉得这大概类似奇幻小说中常常写到的“魔法学院”“斗气学院”之类的地方,只有拥有咒力的女生才能进入,里面应该是教授各种咒力的修炼、使用方法等。

因此。综合学院对于女生来说,倒不如说是一种“猎艳”“泡妞”的地方。其中的男学生大约就相当于“学生妹”了,能泡到“男校花”(总觉得在这个世界只有男校花与女校草)那也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

吴迪的这具的身体,显然就是“男校花”级别的“学生妹”,所以才会被女流氓盯上。

然后吴迪又发现了人种上的一点小区别,那就是女生的耳朵都是尖尖的,让他的脑中忍不住出现了“精灵族”这个词汇。但是男人好像没有太多不同的地方,只是走在大街上时,会发现女人的体型普遍高大一些,男人则显得很瘦弱……

“姐姐,欢迎回来。辛苦了。”吴迪一边说着,一边低头为叶蓉脱鞋,他觉得这个叶蓉虽然很消瘦,但是这一双穿着黑丝的修长大腿,还是很赞的。

他现在正在扮演完美弟弟的角色,无论如何,这个叶蓉都是他获取情报的重要人物,尤其是他敏锐地察觉到了叶蓉以后的前途。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在三年前,这个叶蓉是一个耀眼的天才,据说二十岁的她差一步就能成为一名真正高贵的咒术师,可惜却不知为何,她的咒力却从九级施咒者的程度,慢慢衰退到了现在的三级施咒者,容貌身材也变得平凡下来,天才变成了废柴……

而到现在,咒力衰退的状况虽然已经停止了,但她无论怎么修炼却都无法再进一步,但她依然努力修炼着,并承受着咒力学院中各种各样的嘲讽,家中的状况也愈发清贫。

吴迪在心里觉得,如果有大家族的女孩,哦不,应该是男孩子退婚的话,那叶蓉应该就是妥妥的废柴流主角无疑了,她绝对会有逆袭的一天!

不管怎样,叶蓉都是这具身体的亲姐姐,在这具身体的脑部受伤时,她一直在身边照料着,对于这种付出真心的人,吴迪自然会替原身体偿还因果,就像“吴子安”一样。

叶蓉看到“贤惠”“温柔”“美貌”的弟弟,坚韧的心柔软了下来,在她天才变成废柴的过程中,只有弟弟一直默默支持着她……

哎,真是的,她都快要成为某些弟控漫画、小说中的变态弟控了,那些傲娇弟弟、三无弟弟,哪有自己这个贤惠弟弟有魅力?

而这狭小的出租屋里永远是这么干净,弟弟总可以把家务做得很完美,在现在这个男人越来越娇气、男权主义越来越嚣张的社会,弟弟这样的传统好男人,真的越来越少了……也不知道他以后会便宜哪个女人,不,谁要是想追求她弟弟的话,一定要过她这一关!

然后叶蓉又吃到了自家弟弟做的饭菜,虽然食材依然很简单,但她却忍不住赞道:“弟弟,你的手艺似乎又进步了!”

吴迪心说他的厨艺可是来自于妹妹吴笛,而妹妹的厨艺技能那是点满了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个位面的一些植物、动物还真是有特色,让他领略到了异位面的风光。

“姐姐觉得好那就多吃点吧。”吴迪温和地说道,实际上他每次看到叶蓉吃着远超于他分量的饭菜,这嘴角就隐隐抽搐,这可不是什么吃货属性,他有理由相信,在这个世界,女人的饭量大都比男人大。

叶蓉只觉得心头满是温馨与感动,多好的弟弟啊,一想到这样的弟弟最终会嫁给其他女人,甚至那些咒力强大、有权有势的女人,在见到弟弟的美貌时,还会生出变态的占有欲,她的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

她认为自己绝不是变态弟控,但是她连保护自己弟弟不被其他女人染指的能力都没有,那也太废物了!

可不是么?

这次弟弟遭到女流氓的调戏,脑部受伤,还不是因为她已经变成了废柴,没法震慑那些女人了?如果她能够成为一名高贵的咒术师,不,哪怕还有九级施咒者的能力的话,弟弟又怎么会遭受那样的伤害?而自己这废柴的名声,又让弟弟承受了多少的白眼?

“啧啧,果然就是个弟控嘛。”叶蓉的脑中忽然传来了一个柔媚入骨的声音。(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 别碰我

吴迪自然不知道,叶蓉的手链之中,有一个传说中的“老奶奶”,并且正是因为这个老奶奶的缘故,叶蓉才会天才变废柴……

就算他知道了,也只会在心里默默吐槽一句,这真不愧是“标准剧情”,当然,没有退婚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对叶蓉来说,自己的弟弟就是她奋斗的最大动力,她希望能够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弟弟,并让自己的弟弟过上优渥的生活,现在十六岁的弟弟还要上学,还要做家务,实在太辛苦了。

吴迪去上学了,穿上了综合学院的学生装,倒是很美观得体的制服,在穿上它出现在叶蓉面前时,吴迪分明感到,这个姐姐的心跳有些加速,望向自己的目光,也闪过了一丝惊艳……

这种标准的“男人看美女”的眼神,让吴迪无力吐槽,在姐姐的眼中,现在的自己应该是所谓的“清纯学生妹”形象吧?

而在姐姐的叮嘱下,他也带上了一件“防狼武器”,该怎么形容这件武器呢?从外观上来看,它就是一个棍状物体,不过上面却有一个按钮,而只要按动这个按钮,从棍状物体的顶端,就会射出闪电。

吴迪将它取名为“咒力手枪”,只因它就是通过咒力激发的,他将这件物品的全部资料通过意识网络发回永恒帝国后,一帮子帝国科学家们,已经对这个世界的科技体系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吴迪所在的这座城市,便是这个公国的都城,十分繁华,交通工具嘛,也是以“咒力”为能源的,有公交车。也有出租车,司机多为女性施咒者,她们可以运用咒力,来发动这些载具。

所谓的施咒者,应该算是最低等级的咒力使用者了,类似“魔法学徒”。一般来说,女生从咒术学院毕业后的平均等级,差不多就是三级施咒者,不过这个等级的施咒者,只能干最底层的活儿了,可以说什么样的等级直接决定了施咒者的地位。

施咒者分为一到九级,评级系统略微复杂,综合了本身蕴含的咒力强度、咒力的使用技巧,还有咒力的侧重方向。比如说有人擅长用咒力强化自己的身体,大概类似一般网游中的“战士”。

以此类推,当然还有“法师”、“牧师”、“召唤师”等,还可以将咒力施展到物品上,使得枪械、刀剑等具有更加强大的杀伤力,这应该能称之为“附咒师”。也有着眼于开发让没有咒力的男性也体验到咒力方便之处的商人,像吴迪带在身上的“咒力手枪”,显然就是发明出来的。

突破了九级之后。就能成为一名高贵的咒术师,这能够成为咒术师的女性。以后生活就不用愁了,起码能算是社会的中层了,而且咒术师可以去当“猎魔师”,拥有护盾的她们,在斩杀妖魔上有天然的安全优势,然后用妖魔的尸体换取巨大的财富。然后获得更好的功法、药物、符咒等,这些都掌控在社会顶层阶级的手中……

实际上,对平民女性来说,接受最大众的咒力学院的教育,能够成为一名咒术师。哪怕仅仅是一级咒术师,那就能算一名真正的天才了,九级施咒者与一级咒术师之间,几乎是天堑一般的鸿沟,当然,一些大家族的子弟,却能够通过堆资源,突破这个鸿沟。

吴迪走上了一辆公交车,然后刷了自己的身份卡,这个位面已经不存在实体货币了,他认为这个世界的科技其实非常发达,有那么点“修真文明”的味道。

上车之后,原本喧闹的公交车中,却为之一静,各种各样的目光投在他的脸上。

吴迪这才发现,他似乎有些低估了这具身体的“美貌”了,他在家里也照过镜子,这具身体的容貌,以永恒帝国人类的审美观来说,能算是阳光俊朗型的帅哥,但也达不到帅得惊天动地的地步……

说到底还是因为,在传统的人类社会中,男人的容貌是次要的东西,女人倒是越漂亮越有资本,至于永恒帝国的人类,现在虽然已经无所谓男女了,因为大家随时可以更换自己的性别,体验不同的感觉,但是终究还残留着一些传统人类社会的看法。

而在这个世界,“女才郎貌”才是主流,反正女人的咒力等级越高,也会越漂亮,容貌成了次要的东西,而男人没能力不要紧,倒不如说这是常态,“男强人”这种玩意反倒让女人排斥。

一句话,只要长得帅气,就能嫁给一个强大漂亮的女人,不过你得看看对方的品性,否则养小三那就有你受的了。

公交车上有男有女,不过双方的眼光,却表露出了不同的意思,女性们的眼光,蕴含着“这‘小妞儿’长得挺靓嘛,好想干他一炮”“绝对是校花级的男生啊,气质也很纯的样子,绝对是个处男,真想喝他的头汤”……

而男性们的目光,则是各种羡慕嫉妒恨,甚至有人还在心底骂吴迪肯定是表面上很纯实际上私生活很烂的骚货。

总而言之,这两种不同的目光,再次让吴迪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还好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不错,依然保持着镇静。

公交车上的座位差不多都满了,吴迪只能站在那里,随着车上的人越来越多,他发现自己的周围似乎被一群女性包围住了,还借着汽车的惯性,乘机蹭他的身体揩油!

然后,更加过分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自己的屁股上,出现了一只咸猪手!

艹,老子作为男人,还第一次遇到女的公车之狼,不过我可不是那种怕女流氓的男人!

吴迪一把抓住这只咸猪手,回过头去,怒目而视,便见到一个蓝头发的女性,长得还不错,看起来是个小职员,带着一副眼镜的她,气质却很猥琐,她似乎很惊讶这个小男生居然敢反抗女人……

“别碰我。”吴迪说了一句,甩开她的手,然后他发现周围的一些男性,都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这个女人,当然也有一些幸灾乐祸的。(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八章 入乡随俗

这个女流氓在众目睽睽之下,终究还是理亏。当然,最关键的是,这个女人的咒力等级不高,底气不足,否则如果有强大的力量支持的话,那她什么也不用怕。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她真的拥有强大的力量了,那也不会沦落到在公车上耍流氓,一般强大的女人,那是很好面子的,对自己的形象也比较在意。

吴迪的举动,也震慑了其他蠢蠢欲动的色女,心说这“小妞儿”还真敢反抗,看样子也不是那种可以随意揉捏的软弱男人,可惜了……要不然在得寸进尺之下,说不定真的可以让某种片子中发生的场景出现在现实之中。

话又说回来,片子里的那些男主角,不是很渴望被痴女侵犯么?

“同学,你来坐我的这个位子吧。”忽然有一个清冷的女声响起。

吴迪循声望去,便看到一个明显在姿色上鹤立鸡群的女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有着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脸上还戴着一副墨镜,与她那雪白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耳朵同样像精灵一样,尖尖的,她的身材十分高挑,起码比吴迪的这具身体高出半个头,因此穿着紧身牛仔裤的她,完美地勾勒出了她修长的腿部。

最关键的是,有着这样高挑的身材,却还有着一对傲人的双峰,实在引人注目,完全就是女神级别的存在啊……可这样的女神却主动为一个男人让座,展现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

考虑到这个世界的风气,吴迪深吸一口气,他向金发美女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礼貌地说了声“谢谢”,便坐了下来。说真的,他还是头一次被女人让座,这样的经历让他觉得既新奇又有一种微妙的爽感。

而金发美女,在看到吴迪的微笑时,整个人微微一呆,但很快又恢复过来。然后就站在这个座位旁边,直接护住了吴迪。

女人之间似乎能互相知道咒力等级(一切玄幻修真类世界的通用设定,最关键的是可以给主角用来‘扮猪吃虎’),毫无疑问金发美女在这小小的公交车上,咒力等级最高,因此大多数女人只能在心里愤愤不平,却不敢多说什么。

金发美女的名字叫做凌傲雪,实际上她在看到吴迪的时候,就已经认出吴迪了。这不是综合学院中公认的校花级男生嘛,名字好像叫做叶寒?

啧啧,没想到姐们一个不良少女,今天还有护花的机会,真是走了桃花运了啊!

话说刚刚这叶校花对我笑了诶……笑起来可真是迷人,难怪传说在学校里总有女生要为这个校花决斗。

决定了,我也要尝试着追一下这个男生,毕竟今天老天爷都在帮我。

凌傲雪表面上维持着冷酷的样子。她认为这样才算是不良少女的风范,才能震慑住她的一帮小妹。不过她此时脑中却在胡思乱想,嘿嘿嘿傻笑……

结果,当她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座位上的人已经没了踪迹,更悲催的是,居然坐过站了!

郁闷!实在是太郁闷啦!

明明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头。却因为陷入妄想而错失良机!

不过还好我还没有从综合学院毕业,必须得抓住机会!已经可以确认了,这个校花果然和传说中的那样,是那种非常传统贤良的好男生,对各种女人的追求不假辞色。一心学术,所以自己不用着急……

吴迪下车的时候,还在心里感慨,真是个好女人啊,却不知道这年头女人们最忌讳男人发“好女人卡”。

进了学院之后,吴迪发现自己的这具身体,又遭到了新一轮的瞩目,偷瞄他的还都是女生,其中不乏一些姿色上乘的美女,他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在这个世界,美女似乎确实烂大街了啊……

而男生们看他的目光,则就不那么友好了,各种羡慕嫉妒恨,让吴迪有些恶寒的是,有些关系亲密的男生们,还会手挽着手或手牵着手,一起去卫生间,要不要这么基情啊?

反倒是女生们,关系好的最多勾肩搭背,就没见过互相牵手的。

吴迪一直在不断地告诉自己,要镇定,要有一颗大心脏,要适应这个世界的风俗……

他比较庆幸的是,通过自己的姐姐,他知道自己没有关系亲密的“男闺蜜”,大概是因为和他做男闺蜜,会完全成为绿叶,而这个叶寒,在学校中是那种沉默寡言,一心埋头学习的“男学霸”,人际关系比较简单……

学霸好啊,最喜欢学霸了,我果然和学霸有缘呐,吴迪感叹了一句。

不过即使是位男学霸,在综合学院六年的时间里,也才成为八年级的学生,换做女生的话,在咒力的帮助下,六年的时间早就可以把综合学院的知识完全掌握了。

吴迪一进自己的班级,他怀疑自己进了女儿国,因为几乎都是女生,而且女生的年龄跨度很大,从十岁到二十岁都有……但有一点让吴迪暗暗点头,这个班的女生,容貌起码都是八十分以上的!

这难道是我的后宫?

实际上,女生们虽然最多花三年时间就能掌握综合学院的文化课,但没人规定不可以在学院中待个十年,反正考试对她们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有擅长使用咒力的,能用咒力作弊不被老师发现,那也是一种能耐,学校才不会管。

本来这个世界公认的观点就是,咒力至上。

他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班级里大多是女生,原来在大部分男生都在低年级,只有她这样的男学霸,才有能耐通过八年级的入学考核。

一般来说,男生的平均水准,就是花十年的时间,学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拿到毕业评分,出学校以后,该工作工作,该嫁人嫁人,有资本当强大女人的小三也行,混娱乐圈认干娘上位也是种选择。

吴迪此时又发现一个问题,他毕竟“失忆”了嘛,虽然通过自己的姐姐,了解到了综合学院的地点,自己所在的班级,但是却没有精确到哪个座位,毕竟姐姐作为一个女人,也是粗枝大叶的(咦,这词在这个世界用在女性身上,为什么毫无违和感?)。

吴迪决定随便找一个女生问一问,向来她们一定很乐意为他这个“校花”服务。(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 绿茶男

作为一个可以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的人,吴迪从来不排斥利用自己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既然对这个世界的男人来说,容貌是一种资本,那他不妨好好利用一番。

看来自己在这个世界,要成为男人中的“绿茶男”“心机男”了啊……

必须得承认,在人类地球世界,这种喜欢装文艺小清新、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的“女神”,对大部分男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只要她不被识破本性。

吴迪随意走向了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名叫夏涵,今年十五岁,面容姣好,若是放在原来的地球,那绝对能算是美女了,不过放在这个世界,那就显得很一般了。

夏涵在吴迪走进班级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周围的女生开始骚动了,要知道,整个班级就叶寒一个男生啊,而且还是那么有魅力的男学霸,真是狼多肉少……

不过夏涵是那种内心高傲的女生,向来对弱小的男生十分不屑,这次与叶寒这样的校花级男生分在一个班,那只是巧合而已,才不像某些色狼,一门心思想要攻略这位男校花。

以后就算没有男人,那我一心专注于修炼咒力,修炼到高深处,自己一个人生个孩子那就足够了,才不要那些爱慕虚荣、唯实力至上、拜金主义的垃圾男人呢!

夏涵绝对不会承认,她由于性格木讷,与男生说两句话就紧张得不行,根本没法追到男人,久而久之,便讨厌起男人来了……

在这个世界,有句俗语说得好。那就是——女追男,隔层山;男追女,隔层纱。

造成这样的现状的原因,除了女性占主导地位以外,还由于男人的数量与女人数量的比例是1:3,寿命更是只有最差咒力资质的女性的一半。而整个社会也弥漫着一股重女轻男的思想,认为女人才是更强大更优质的物种,男人却只是劣等物种、花瓶。

父母们从小就这样教导自家的女孩,说是一定要好好修炼咒力,否则以后竞争不过其他女生,一辈子打光棍!

当然,也正因为男性数量一直呈下滑状态,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劣等物种”就要被自然淘汰了。女生全都要“自撸”了,使得几大帝国终于在百年前出台政策,提倡整个社会做到男女平等,女生们要多多尊重男生,多讲究“绅士”风度,还说发展生产力就要解放男生巴拉巴拉的……这也导致了男权主义的抬头。

实际上,只有一些出身高的女性才知道,男性的真正作用是什么。那可是对修炼咒力非常有帮助的。

“请问一下,我的座位是在哪里呢?”吴迪来到夏涵面前。非常礼貌地问道,语气温柔。

夏涵还是第一次被“男校花”搭话,近距离看到对方那充满魅力的脸颊,刚刚下定决心要“自撸”一辈子的她,这种想法顿时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

今天真幸运啊。居然被“女神”问话了,是不是他被本姑娘的气质迷住了?这是不是暗示本姑娘可以追求他?不得不说,这个男生的声音可真是好听啊……

吴迪见到这个女生的神情变幻莫测,却始终不回答他的话,让他有些莫名其妙。他自然不知道,他作为“男校花”,主动向一个平凡的女生搭话,让对方很兴奋,然后开始胡思乱想。

“咳咳。”吴迪只能咳嗽两声,夏涵终于回过神来,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立马回答道:“你的座位就在我的前面。”

她一时间都没有思考,为什么这个叶寒连自己座位都不记得了。

“谢啦。”吴迪回了一句,说真的,他觉得这个女生才像真正的女生,有些内向害羞,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

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样性格的女生,在这个世界,会被称作“男炮”,让人瞧不起,真正的女生,应该更加霸气,而不是像男生那样文静、怯弱。

吴迪刚刚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他前座的女孩便回过头来,双手往吴迪的桌子上一伏,便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和他打招呼:“哟,小寒你的病好了?”

女孩的笑容差点晃花吴迪的眼,这个元气满满的少女,容貌堪称完美!她有着一头披肩的墨绿色长发,遮住了那尖尖的耳朵,肌肤白皙,五官极为精致,简直巧夺天工,大大的眼睛,樱桃般的小嘴,丰润的嘴唇,这个女孩似乎诠释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美的精灵。

不过吴迪的定力十分不错,他只是深吸一口气,便平复了那种被这个女生的美貌而震动的内心,他现在可不能轻易被哪个女生上手,而是要周旋于美女之间,待价而沽。

“其实,我失忆了……你叫什么名字?”吴迪眼睑低垂,淡淡地说道,他的鼻尖萦绕着女孩那诱人的体香——对方凑得太近了。

女孩那灿烂的笑容僵在了脸颊上,她费了好大的劲才让这个校花级的男生成为她的“干弟弟”,这种先认个“干弟弟”,然后再循序渐进的追男人的方式,可是非常经典实用的,结果现在却告诉她,失忆了?

吴迪见到女孩的样子,又详细地将自己的遭遇解释了一番,并装出一副很不好受的样子。

果然,女孩一下子动了恻隐之心,她在心里咬牙切齿,现在的女混混真是反了天了,连她盯上的男生都敢碰,哼!

女孩顺势捉住吴迪的手,不动声色的细细抚摸男生的这双手,表面上却认真凝视他的眼眸,愈发真诚地说道:“小寒,我的名字叫做唐妃雅,是你在学校里关系最好的干姐姐,我决定了,以后放学由我送你回家。小寒,由我来保护!”

吴迪其实也很享受这种极品美女揩他油的感觉,这唐妃雅的手摸起来挺舒服的,但他听到这位“干姐姐”的话,哪里还不知道对方的根本目的,其实就是想泡他?

他可不能随随便便被女生泡了,要不然就不能维持“女神”的超然了,他可是要做“绿茶男”“心机男”的男人啊!

就在他想要委婉地拒绝时,一只完美纤细的玉手抓住了唐妃雅的手,然后狠狠地将其甩开,然后便传来了冷冽如寒霜的女声:“唐妃雅,我劝你少打叶寒的主意!”(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 女人间的对决

吴迪很快就看到了这个与唐妃雅针锋相对的女人,他的呼吸再次微微一窒,只因女孩美得仿佛从画中走出来的一般。

女孩有着一头耀眼的银色长发,她瞳孔的颜色同样也是如此,她的五官极为精致,然而似乎却欠缺表情,导致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活着的人偶,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冷到极致的冰山!

刚刚女孩对唐妃雅说的话,语调就显得一点起伏都没有,但是蕴含的那种不容辩驳的强势,极具震慑力。

“哼!林清水,别人怕你家的权势和你那所谓天才的名头,我可不怕!再说了,你这样的修炼狂,干嘛要妨碍我和我干弟弟小寒的正常交往,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唐妃雅的眼中闪烁着怒火。

“叶寒只有一个姐姐,你没资格当他的姐姐。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林清水依然面无表情地说道。

唐妃雅原本很想大笑一声,就叶蓉那废柴?不就是在三年前打败了你林清水一次么,弄得这么执着干什么?而且那时你林清水不过八级施咒者而已,输给九级施咒者也很正常啊,她现在早就不是三年前的她了,以后注定只会是社会最底层的垃圾罢了!

然而唐妃雅却不能真的这么做,她在叶寒面前一向很在意自己的形象,而且叶寒和他那废柴姐姐感情很深,据说是相依为命,她要想将叶寒追到手,无法绕过那个女人。

唐妃雅作为一名九级施咒者,距离突破咒术师的境界只有临门一脚,她想现在就在叶寒面前展现她的实力,更想给林清水一个措手不及的教训。

说真的。唐妃雅觉得自己在天赋上一点也不比三年前的叶蓉差,她今年也才十九岁而已,就已经是九级施咒者了,说不定在二十岁那年,就能突破到咒术师的境界……

不过她显然也知道,这样的可能性比较小。别看只是这临门一脚,但是这一脚却讲究一个“机缘”“顿悟”,如果悟性差了那么一点的话,天赋好的,也要花五年的时间积累咒力,厚积薄发,才能冲破这个瓶颈,无数事例证明了这一点,有许多女人。甚至一辈子卡在这个关口上。

吴迪终于有幸近距离观赏到了一次女人之间的咒力对决,这可比单纯撕X大战有趣多了,这个世界的女人,动起手来非常干脆利落。

他看到唐妃雅以极快的速度念动他完全听不懂的咒语,然后面前漂浮出一张符咒,符咒则是施咒者的施放咒力的媒介,有些类似《哈利波特》中的魔棒,不过它却有品级之分。白绿蓝紫橙,还有一个“禁咒榜”。能得到禁咒榜上的一张符咒,那就牛逼大发了,越级挑战妥妥的……

“又来了又来了,九级施咒者之间的对决,好激动啊,这次谁会赢?”一个女生忍不住说道。

“唐妃雅这次有点卑鄙啊。和她表现出来的性格有点反差呢。因为是她偷袭的缘故,而且念咒速度太快了,真厉害啊,我更看好她。”另外一个女生回道。

“切,唐妃雅很能装的好不好。尤其是在那个叶寒面前,装得跟真的似的,斯文禽兽有木有,目的还不是把叶寒骗到床上?”

“唐妃雅再怎么装,也比林清水这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面瘫女好,她防着一切打叶寒主意的女人,她自己又不喜欢男人,我看她迟早走上搞姬的道路,搞姬什么的想想就恶寒呢……”

在女生的议论之间,粗壮的藤蔓从林清水的脚下突然激射而出,就像蟒蛇一般要捆住这个面无表情的人偶……

唐妃雅露出了得意的微笑,她可以确认,先发制人的她,赢定了!因为林清水根本就没有时间念咒防护。

然而在下一刻,她的微笑就消失了,因为藤蔓还没有接触到林清水的身体,就已经被厚厚的冰层包裹住了,然后又被冰碾成了碎末,紧接着,陡然出现在空中的冰锥,已然抵住了唐妃雅的脖颈。

这一次,唐妃雅输得非常彻底,只是因为,她的对手,不再仅仅是一名九级施咒者了。

“这是……咒力护盾么?你竟然已经是一名真正的咒术师了,十九岁的咒术师,超过了三年前的叶蓉,呵呵,我输得不冤。”唐妃雅眼神复杂地看着依然面无表情的林清水,语气颓然。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已经炸开了锅,女生们望向林清水的目光,有羡慕,有嫉妒,有震惊,有渴望,有灰心丧气……

“果然,施咒者在面对真正的咒术师时,毫无抵抗之力,因为拥有咒力护盾的咒术师,几乎完全可以无视施咒者的攻击。”一个女生总结道。

“十九岁的咒术师啊,真正的天才呢,放眼整个世界,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恐怖如斯,恐怖如斯啊!”有女生惊叹道。

“少见多怪!在我们这个小公国算天才了而已,你看历史那些十二三岁就突破到咒术师境界的,也有不少。”有女生酸溜溜地说着。但她显然忽视了,在上古时代,妖魔的重大威胁之下,天才辈出,而在现在这个较为和平的时代,还有多少女人敢去生死之间磨砺自己?

“我怎么听说,历史上那些十二三岁的天才,其实都是男人修炼出来的,不过修炼到深处,变成女人了而已。”

“这种野史你也信,估计是弱小的男人YY出来的。”

……

林清水散去冰锥,连看都懒得再看唐妃雅一眼,她淡定地坐在了吴迪的旁边,她本来就是吴迪的同桌,然后便对吴迪说道:“以后回家,我保护你。还有,因为我的疏忽,让你受到这么大的伤害,我得向叶姐道歉。”

依然是没有起伏的语调,但是林清水那漂亮的银色眼眸中,却带着真诚的歉意,还有一丝怜惜。

叶蓉并没有在吴迪面前提起过这位林清水,不过看样子,两人的关系似乎是“铁姐们”?

吴迪微微点了点头,却有些担忧地问道:“这会不会耽误你修炼?”

“不,和你待在一起,也是一种修行。”林清水依然深深地看着吴迪,似乎对他的模样百看不厌。

吴迪不懂她到底什么意思,不过他现在,对这个咒力的兴趣,越来越大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 暖男路线

当然,吴迪现在要做的事情,应该是先好好地安慰现在失魂落魄的唐妃雅,作为一个要成为“黑心白莲花”“狠辣圣母”“纯洁绿茶婊”的男人,怎么可以让一个潜在想追求自己的大美女失望呢?完全可以将她当作备胎吊着嘛,这可是“女神”的专利……

况且,他刚刚可是听到了,唐妃雅说别人怕林清水家中的权势与她的天才名头,而她却不怕,这说明唐妃雅也是有点来头的,有利用的价值。

而林清水这个女孩,身上带着一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她好像更加在意她与叶蓉之间的“姐妹情谊”,对他本身并没有太多的渴求。

因此,林清水的修为固然比唐妃雅高,但对吴迪来说,唐妃雅更加容易利用。

吴迪冷漠地在脑中计算着这一切,随即便拍了拍唐妃雅的肩膀,对方有些疑惑地回过头,见到对方那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尊严与骄傲的样子,不由了然。在这个世界,女人与女人之间争夺男人,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宅斗宫斗,往往就是力量的比拼,既然刚刚她输了,那自然便意味着她没有追求吴迪的资格了。

吴迪露出暖人心田的微笑,根据这具身体的极佳卖相,这可是“女神的微笑”呢,往往可以让追求者心花怒放的那种。他用极为真诚的语气说道:“唐妃雅,别那么难过了,我虽然失忆了,但是很希望找回过去的记忆,你随时可以和我多说一说。还有,在修炼上多加一加油,争取下次赢过来嘛。”

唐妃雅这时的心情正处于非常低落的状态。主要是因为在此方世界,唯实力论的看法根深蒂固,男人这种不具备咒力天赋的存在也就罢了,女人之间的竞争,全看谁更强大!

唐妃雅一直觉得自己是唯一能够与林清水相媲美的天才人物,之前还放出了大话。甚至为了在吴迪面前赢过林清水,还卑鄙地使用了偷袭手段,可惜因为境界的差距,而输得十分彻底,这狠狠地打击了她内心的骄傲,甚至让她连追求叶寒的勇气都没了……

唐妃雅又不是真的死心塌地爱上了叶寒,叶寒对她来说,只能算是猎物,所以这次因为面对林清水的失败。她决定放弃狩猎,而且,叶寒看到林清水比她强,一定就不会在正眼看她了吧?

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出乎了唐妃雅的意料,她看到叶寒笑得这么温暖人心,安慰她的话语又如此真挚热忱,甚至还表现出毫不在意她修为低于林清水的事实,还鼓励她继续加油……

唐妃雅只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被温暖了被治愈了。在这个男人越来越看重女人的实力,越来越拜金的时代。这样善良的好男人实在太稀有了!

原本只是抱着玩一玩心态的唐妃雅,现在被这么一感动,都有真正将这个性格温柔善良容貌完美的男人娶回家当正夫的冲动了,可惜,这个男人的出身……

不,只要自己更加强大。那男人的出身算什么,自己以后成为大咒术师乃至于灵级咒术师的境界,家族难道还能约束自己吗?

这样一想,唐妃雅只觉得自己修炼的动力更足了,她也向吴迪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轻轻拂动自己那墨绿的发丝,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嗯,我会好好修炼的!小寒,有你在,真好。”

吴迪自然不知道,他又成为了一个女孩修炼的动力。他只是在计算着,什么时候可以从唐妃雅身上多套出些有关“咒力”的情报,不过之前让她在感情上沦陷,那自然是最好的。

唐妃雅一边说着,一边向林清水瞥了一眼,见到林清水微微蹙着的眉头,还有那银眸中的一丝疑虑,她顿时浑身爽透了,你林清水比我强那又如何?小寒可不是那种只看重女人实力的肤浅男人,而是真正不会被外物打动的稀有好男人!

想到此,唐妃雅原本一心只想把叶寒搞上床的想法淡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真正让叶寒对自己倾心,她显然觉得,叶寒是那种一旦动心,就死心塌地的那种传统好男人。

林清水心里有些小小的疙瘩,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叶寒在失忆之后,似乎连性格都有所改变,最关键的是,她看到唐妃雅那得意的样子,就觉得很不爽!

直觉告诉她,唐妃雅是个轻浮的女人,对叶寒不怀好意,她可不能让叶寒这种单纯的男人被骗了,她一定会遵守对叶蓉的承诺,好好保护叶寒。

稍稍有些失落的是,林清水发现叶寒对待自己,没有往常的热情了……那些女混混真该死!

很快,班级里的所有女生,几乎都知道了叶寒的遭遇,这让不少女生都很愤怒,尤其是那些因为叶寒,而故意留级的女生们,若是叶寒被唐妃雅、林清水这样的强者弄上手,那也就罢了,这是强者的特权,可那些社会上的女混混,撑死了六级施咒者的层次,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一直以叶寒守护者自居的林清水,遭受到了一些嘲讽,哪怕她已经是咒术师的境界了,可实际上,她自己也觉得很冤,叶寒被女混混袭击的那天,她正在突破的关键时期……

不过,班上的女生又颇为惊喜地发现,失忆后的叶寒,似乎没有原先那样冷淡了。

这自然是吴迪故意做出的改变,他用“寻找过去记忆”的借口,在教室里主动和女孩们聊天,都是八十分以上的美女啊,他完全乐在其中……女孩们也同样如此。

如果说原本的叶寒,是人如其名的“冰山男”,走的是“高冷男神”的路线的话,那现在使用叶寒身体的吴迪,就是可以治愈人心的暖男,走的是善解人意的男神路线,这后者无疑更加受欢迎,也更容易搜集情报。

就在吴迪和整个班级约莫三十多位美女其乐融融时,一个拥有灿烂金发的高挑美女,带着自己的一群小妹,来到了吴迪教室的门口。(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 叶蓉的变化

金发高挑美女自然是凌傲雪,在公交车上展现自己“绅士”风度的女孩,结果却因为陷入妄想状态,而错过了站。

不过一来到综合学院,她就打听清楚了吴迪所在的教室,便带着一群小妹前来,展现自己的势力,她觉得对叶寒这样的小男生来说,肯定很崇拜像她这样比一般女孩更成熟的不良少女。

正所谓“女人不坏,男人不爱”嘛……

“我找叶寒。”凌傲雪来到班级门口,敲了敲门,现在正是下课时间。

不得不说,凌傲雪的打扮虽然简单,却很有味道,上身是干净清爽的白衬衫,下身是紧身牛仔与长筒靴,身材高挑丰满,大腿笔直修长,而她的神情显得有些傲慢,微微扬着下颚,更让人觉得一股浓浓的装逼气息扑面而来的是,她的鼻梁上还戴着一副墨镜,遮掩住了她那锐利的眼神。

总而言之,凌傲雪很酷,如果她是男生的话,就是那种很有魅力的不良少年,可以当少女漫画中的男二号。

她在说完那句话后,就用中指扶了扶自己的墨镜,双手抱胸,她觉得如果这个班男生多一些的话,那一定会引发一阵尖叫,她对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自信的,然而这个班居然只有叶寒一个男生,真是“狼多肉少”啊……

吴迪班级里的女生们在看到凌傲雪时,却并不那么友好,她们可是刚刚听说,叶寒是被不良少女纠缠,而受到伤害,而这个凌傲雪,分明就是综合学院里最有名的不良少女。看她身后一群叼着烟、纹着纹身的小妹就知道了。

还没等吴迪反应过来,以叶寒保护者自居的林清水,便站了出来,她总是穿着一袭纯白的连衣长裙,银色的发丝垂至腰间,没有任何饰品。明明是简单到极致的打扮,可却因为身上那股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而更加具有魅力。

吴迪又发现林清水一个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她竟然没有穿鞋!那双精致的玉足,就像白雪一样……

然后他就发现林清水不穿鞋的原因了,她完全就是飘着走路的!啧啧,咒力可真是万能的好东西呢。

“你找叶寒做什么?”林清水依然是没有感情波动的语气。

凌傲雪看到身材并不算高大,却因为飘在空中。而比她高了半个头的林清水,墨镜后的瞳孔微微收缩——这个女孩,很强!

还好吴迪已经走了过来,帮凌傲雪解了围,他对林清水说明了凌傲雪的来历,然后又再次彬彬有礼地感谢了凌傲雪,充分展现了他的真诚热情。

班级里的女生在知道凌傲雪今天运气居然这么好,竟然在公交车上获得了一个刷校花好感度的机会之后。都在暗暗嫉妒……

凌傲雪这次来就是为了再加深一下自己的印象,起码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不过她没有得寸进尺,毕竟强大的林清水,让她有些忌惮,在真正的强者面前,人海战术没有太大的作用,而这林清水分明就是那种擅长大范围杀伤性咒术的人。

凌傲雪在听说了吴迪的遭遇之后。便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叶同学,我会给你报仇的,那几个女混混,下次我让她们跪在面前给你道歉!”

吴迪见凌傲雪这副豪气冲天的样子,心中暗暗感叹。不愧是学院里有名的不良少女,这痞子气也挺足的。

但是,必须得承认,凌傲雪这样的大美女,再怎么痞气,那也是非常有魅力的,这不良少女的身份,还让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凌傲雪心情不错地带着一帮小妹离去了,她对这个叶寒的印象非常好,怎么说呢?这个叶寒,不像一般男生那么作,在面对女生的时候,态度也挺自然平和,她甚至觉得,这个叶寒在对待女生的时候,仿佛是在对待弱势群体一样……

这样的想法让凌傲雪自己都觉得惊讶,明明是弱小的男生,为什么在面对女生时,却自然地流露出照顾女生的想法呢?在这个世界,男生不应该天然受到女生的保护,依靠女生吗?

吴迪虽然已经极力入乡随俗,但是在细节处,他还是不能做到完美,也许他在别的女生眼中,就是充满魅力的校花,是用来公攻略的,可是,这个世界的美女们,在他眼中,不也是猎物么?

这一天的课程,让吴迪感觉有些吃力,主要还是因为科技体系完全不同,而且这个世界的教育也是和“咒力”息息相关的,而他则对咒力一窍不通。

他总算也明白,为什么女生在学习上有巨大的优势,那便是因为,她们可以随时使用咒力,来进行理论验证。

当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时,学习效果就可以非常棒,这就好比人类世界中的物理化学课,学生们在实验室做一下实验,往往便可以对某些理论记忆很深刻。

不过还好,吴迪背后拥有一个帝国的力量,而帝国之中,人才辈出,他们一定可以解析出咒力的秘密。

放学回家时,吴迪倒是不用坐公车了,而是坐上了林清水的私人悬浮车,他从班级中其他同学的口中,已经差不多打听出了林清水的身份,原来是这个公国林氏家族的千金,而这个林氏家族很强大,本家在大齐帝国的帝都,这个公国的林氏家族,仅仅是一个旁族而已。

一路无话,回到家中,他便发现,这个林清水与自家姐姐叶蓉之间的关系,果然非常铁!

“叶姐,你现在是四级施咒者了?太好了!”一向面瘫的林清水,竟然在叶蓉面前露出了微笑,连一贯没有感情波动的语气,也有了起伏。

吴迪也发现了自家姐姐的不同,最明显的,是在姐姐的外貌上,之前他记得姐姐脸上还是有点雀斑的,但现在,他发现姐姐的皮肤似乎变得更好了,毫无瑕疵,白皙诱人,本来瘦竹竿的身材好像也丰满了一些。

这修炼咒力的美容作用也太好了吧?这就是这个世界美女多如狗,女神遍地走的原因么?

而叶蓉的精神状态,也没有了往日的沉郁,反而有些神采飞扬,那么,问题就来了——姐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嗯,我已经可以重新修炼了。对了,这次多谢你把小寒送回来。”叶蓉的气度愈发沉稳,姐力十足。(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 境界的划分

吴迪总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叶蓉姐姐身上,果然是有主角光环的,林清水这样的天才人物,似乎就是叶蓉最忠诚的小弟,哪怕叶蓉天才变废材,所有人都看不起叶蓉时,林清水依然很认同叶蓉这个大姐……

林清水留在了这里用餐,在吃到吴迪亲手做的饭菜时,她那漂亮的银眸中闪过一丝惊异,一边的叶蓉看在眼里,不由自豪道:“这就是我家小寒的手艺呢,对男人来说,要抓住女人的心就应该抓住女人的胃,怎么样,小寒有没有抓住你的胃?”

林清水确实很惊讶,明明是那种最简单的饭菜,可被叶寒烹饪之后,却变得如此美味,实在是太厉害了!

不过听到叶蓉的话,她却微微低下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在心底,她其实也对叶姐的这个“温柔贤淑”的弟弟有好感,可一直比较内敛的她,却不善于向男人发起主动进攻,她觉得能够守护在叶寒身边,也是一种幸福。

叶蓉看到林清水的样子,嘴角翘了翘,果然这个好姐妹,对自己的完美弟弟也有好感,不过如果弟弟嫁给她,倒也是良配呢,她很明白,林清水是非常可靠的好女人,并不擅长用花言巧语哄骗男人。

“嘻嘻……你真的愿意让你这个好弟弟嫁人么?”叶蓉的脑中又出现了那柔媚入骨的声音。

叶蓉神情不变,甚至还不动声色地给自己的弟弟夹菜,她在心里对这个让她变成废柴的罪魁祸首冷淡地回应道:“前辈,虽然我得感激你给了我最新的修炼方法,能够让我的实力迅速提升,但请别拿我的弟弟开玩笑了,我可不是那种对弟弟有变态想法的姐姐。”

“切。嘴巴倒是很硬,等到以后你弟弟真嫁人了,就后悔吧!反正我劝你最好推倒你家弟弟,那对你的咒力修炼有很大的好处哟……”女声循循善诱道。

“弟弟是我最重要的亲人,他一直默默支持着我,最近还因为我而遭受到那么大的伤害。我是绝对不会伤害他的,我会让他幸福一辈子!”叶蓉一想到自家弟弟,就干劲十足。

林清水吃完饭后,又向叶蓉询问了一些修炼上的问题,而叶蓉却对答如流……

吴迪看在眼里,不由暗暗称奇,好像自家的姐姐连正规咒术师的境界还没达到吧,居然可以指点林清水?果然是主角光环吧?

待到林清水离去后,叶蓉又给了吴迪一个惊喜。只见她掏出一张外形像信用卡的东西,递给吴迪,说道:“这是我买的一张男用符咒,我已经注入过咒力了,你可以用它来上网娱乐,查找资料等等。”

吴迪不由眼前一亮,惊喜道:“真的吗?”

见到自家弟弟惊喜的样子,叶蓉有些心酸。自从一个名为“琉璃仙境”的顶级咒术师势力运用咒力开发出网络之后,网络在这几十年来迅猛发展。已经成了世界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网络时代已经完全到来,可自家弟弟,却才第一次接触到网络。

这虽然也与他是男人有关,但是刚刚送给弟弟的这种符咒(功能类似于手机),也已经开发出很久了。价格虽然贵了一些,但自己作为姐姐,却无力为弟弟购买,实在是太丢人了。

其实,这种情形放到地球上。便是贫穷家庭的哥哥给妹妹买了个iPhone……

“当然是真的,如果咒力用完了,你就跟姐姐说,我帮你充咒力就行了。”叶蓉忍不住抚摸了自家弟弟的脑袋,语气愈发温柔。

吴迪看着手中的这张符咒,说真的,他印象中的符咒,总觉得是那种道士用来骗人的鬼画符,但是现在拿到手的,却应该是这个世界科技的结晶,他这时才记起来,今天看到林清水与唐妃雅战斗时所用的符咒,好像也是这种类似信用卡一样的玩意。

“姐姐,这个一定很贵吧?”吴迪忍不住问道,表面上他是担心家里的经济状况,实际上却是试探,姐姐是不是有了更稳定的收入来源。

“放心吧,这种品级评价只是白色的符咒,是那种最便宜的……以后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不用担心价格,姐姐既然已经可以重新提升咒力等级了,那一定能成为咒术师的!”叶蓉展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手链,展现出了强大的自信。

吴迪看到叶蓉底气十足的样子,心里就明白了,看来这个废柴姐姐有了奇遇。

晚上的时候,吴迪先耐着性子在姐姐的指导下熟悉这男用符咒的各种功能,然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研究到手的这张符咒了,他念动了咒语,便激活了这张符咒,上面类似“电路图”的纹路闪烁出了光芒,然后这张符咒上就投影出了一个屏幕,他看到屏幕中的各种图标,心说这不就是平板电脑么?

他及时将有关符咒的资料传了回去,帝国科学家们对符咒的制作还有符咒的原理等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种不同的科技体系,对本国的科技发展,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吴迪打开了浏览器,上了一个大齐帝国最大的门户网站,看到上面的“新闻”“体育”“娱乐”“悬浮车”等等分类,不由勾起了久远的记忆。

他点开了新闻,便看到其中的一些标题:《苏轻烟(大齐帝国女王):帝国对击杀人类的天敌妖魔决不姑息》、《陈玉(大齐帝国宰相)主持政事堂常务会议,大力支持新型符咒开发》、《媒体:大齐帝国‘巅峰王级咒术师’数量仍是个迷》、《美空制造千万聘用天才符咒开发师林嫣然》……

吴迪只觉得大开眼界,他也大体明白了这咒术师的等级划分——施咒者、咒术师、大咒术师、灵级咒术师、王级咒术师,从咒术师起,又分巅峰、上位、中位、下位四个层次,至于巅峰王级咒术师之上是什么境界,在网络上却只有捕风捉影的消息了,反正根据网上的新闻,巅峰王级咒术师已经是一个国家最顶尖的战力,属于镇压国运的核武器。(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 世界的恶意

吴迪在大概看完了一些新闻之后,又在体育分类中,看到了这个世界独特的运动,发现最受欢迎的一项运动,就是使用咒力战斗,不过并非生死之战,而是在咒力所创造的模拟空间中进行战斗……

除了体育以外,这个世界的娱乐业似乎也十分发达,各种各样的电视剧、电影都有,有关人类与妖魔之间的战争剧更是人气极高,当然,这些战争剧的主角全是女性,男人在里面就是充当被英雄救“美”的花瓶。

吴迪因此也算是了解了一些有关妖魔的常识,他们是人类的天敌,他们以狩猎人类为生,人肉对他们来说是最美味的,人血则是他们最喜欢的饮料,而最让他们欲罢不能的,还是人类的“灵”,低级的妖魔是没有智慧的,但他们却可以在不断吞噬人类的过程中,觉醒自己的智慧。

高级的妖魔十分狡猾,他们可以隐藏在人群之中,唯有强大的咒术师才能将他们揪出来消灭,因此,咒术师是人类的守护者,妖魔的天敌。

吴迪在看了这些网上公开的资料时,顿时就觉得这个世界确实一点也不安全。

他又好奇地查找了一下人类的“灵”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这个问题,网上众说纷纭,比较统一的说法是,女孩子的“灵”天生强大,所以可以修炼咒力,将“灵”转化为力量……

当然也有“灵”天生强大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往往是“红颜祸水”,他们空有强大的“灵”,却无法将其转化为力量,所以他们时常成为妖魔的最佳猎物,他们对咒术师们(当然全是女性)也有极致的吸引力。据说可以通过“补灵”来突破资质的瓶颈,处男补灵的效果最棒。

这“补灵”的意思嘛,其实就是性/交了,这或许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人最大的作用了——给女人补灵。

吴迪看到网上这些半真半假的资料,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对男性的恶意,也难怪这个世界男性的数量已经越来越少了。他们不仅遭到妖魔的觊觎,还要伺候好女人们,有时候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往往要被好多强大的女人侵犯,这样的男人,寿命自然十分短暂。

当然,不是没有男人对这样的残酷现实反抗过。

吴迪现在正在上一个类似于“天涯”的综合论坛,其中有个类似“煮酒论史”的版块,某位自称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就写了一个帖子,标题便是《揭秘史上十大最强咒术师不为人知的秘密》。

她帖子中有这么一段被认为是极度扯淡,但拥趸却也非常多的话:“都说咒力是女性才具备的力量,女性是有神诋庇佑的,但我在考证历史的过程中,却发现并非如此,大家应该都知道传奇咒术强者白心远,她原本其实是个男人。却非常痛恨自己的弱小,然后自己修改功法。逆天修炼咒力,传闻甚至突破了王级咒术师的境界,不过本人的性别却也转变成了女性……我为什么说原本她是男人呢,因为在史书上曾经特意记载了,她的耳朵并不是像女孩子是那样是尖尖的,反而和男人一样。虽然我也知道我的这个理由很扯淡,可作为一名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敏锐的直觉告诉我,事实就是如此……”

下面的评论自然各种嘲讽,什么“楼主扯淡的功力让我也是醉了”“楼主作为一个良青历。也是蛮拼的”“简直是神脑洞,我一个弱小的男人,也想修炼咒力变成强大的女人呢,求白心远的功法”……

不过也有人觉得,这位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得出的结论还是挺有趣的,可惜没有确切的证据。

自此之后,男人也能修炼咒力的说法就流传了出来,并且有人还信誓旦旦地说,男人修炼成功后变成的女人更加强大。

吴迪只是觉得,若是男人修炼咒力后便能变成强大的女人,这是一个事实的话,那不也充满了恶意么?因为终究还是变成女人了啊。

吴迪一直在网上搜寻着有关咒力的资料,但是收获却不大,只因女人修炼咒力,仿佛是吃饭喝水一样的本能,功法、符咒的作用,就是让这样的本能更完美地释放出来,如何修炼咒力那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而男人却并不具备这样的本能。

这无疑让吴迪觉得有些沮丧,但他却也有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寻找机会,再让一个吴迪的复制体意识,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女人身上,然后通过意识网络,将这如何修炼咒力的本能传递给他。

他决定先将精力放在这个符咒的制作上,在这个世界,符咒开发师是一种新兴的职业,如同在地球上曾经非常热门的软件开发师一样,十分吃香。

符咒开发师的主流当然也是女人,往往犀利的符咒开发师,都是强大的咒术师,但这并不意味着男人不可以成为符咒开发师,尤其是对吴迪来说,他背后的科研能力可不是盖的,只要他可以吃透全部的理论基础,就能进行开发。

可是,要想成为符咒开发师,投入的财力却是必不可少的,制作高品质符咒的材料,都非常昂贵……

问题又集中在了“钱”这一字上,而在这个世界,弱小的男人想赚钱,还真的比较困难。

吴迪抱着随意的心态,在论坛发了一个帖子,说对一个十六岁的男学生来说,什么职业赚钱比较轻松、快捷呢?

结果下面有人回帖说,先让他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吴迪还纳闷,干嘛要贴照片啊?

然后他还没反应过来,只发现自己的符咒一烫,然后竟然重新启动了!

他再次来到那个论坛时,便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一个匿名的ID贴了上去,他不由大惊,这尼玛就是这个世界的黑客吧?

结果这个帖子就火了!

其中有好多女人回了吴迪什么职业赚钱比较快捷,两个字——援/交!

还有一些非常猥琐的回复,例如“小弟弟,你长得可真可爱,留给联系方式呗,姐姐可是大咒术师哟”……

吴迪再一次深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 宅女黑客

帝都林家,一间较为凌乱的女性闺房之中,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宅女气息,被称作“天才符咒开发师”的林嫣然,论起血缘关系来,她应该算是林清水的远房表姐,已经二十五岁了,她同样拥有一头漂亮的银发与银眸,可是气质却远远比不上林清水。

林嫣然的长相当然也很不错,毕竟已经是一位下位大咒术师了,可她似乎一点也不像其他女孩那样,对自己的容貌很在意,因此她整个人显得非常不修边幅,明明随意打扮一下就能变成极品美女,但她却觉得这很麻烦。

可能有人认为,她最感兴趣的,无疑就是符咒的开发,毕竟她被大齐帝国最大的符咒开发商美空制造高薪聘用了,这美空制造来头可不小,皇室与帝都四大家族,都拥有股份,可以说它是一个最受扶持的“国有企业”,处于大齐帝国的垄断地位。

实际上,林嫣然对符咒的开发,并不上心,她更喜欢当一名在网络上自由横行的“黑客”,她觉得自己或许在现实之中咒力等级并不高,但在网络上,她却可以肆意侵入他人的符咒,窃取某些重要的信息,甚至秘法。

这一日,她依然泡在网络上,在大齐帝国最大的综合性论坛之中,她看到了一个帖子,说是对一个十六岁的男学生来说,什么职业赚钱比较轻松、快捷?

作为一个思想极不纯洁的宅女,她可谓阅片无数,这些片子都来自大齐帝国的一个临近的岛屿公国,这个名为“蓬国”的小公国,色情产业十分发达,伴随着网络的发展。某些H论坛中,便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色情作品。

顺带一提,这些色情作品中,女优的质量往往很差,男优的质量则比较高,它面向的市场。显然就是广大的色女们。

因此,林嫣然在看到这个帖子时,随手便回复了一句,让这个十六岁的小男生贴照片,如果长得不错的话,那就去蓬国下海拍片呗……要不然就援交,或者是求女人包养,这个来钱一定很快的。

说真的,在现实生活中。林嫣然是那种跟男生说话都说不利索的女人,她实在不擅长交际,至今还是个处女,在帝都咒力学院中学习时,她就时常窝在自己的宿舍,沉迷于符咒网络。

其实以她的身份,想玩什么男人都可以,但她个人在性观念上。又比较追求理想化,她想找一个二次元中的完美男人。作为自己第一次的对象,这显然很不现实。

在网络上,她却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尤其是在论坛中碰到一些逛论坛的男人,她调戏起来可谓如鱼得水,至于如何确定上网的是不是男人。她作为一个技术高超的黑客,有太多的方法。

那些喜欢在网络上装成男孩子的女人们,都会被她小小地教训一番,揭穿她们人妖的真面目。

等了一会儿,发现这个帖子都快要沉了。这个家伙也没有贴图片,林嫣然迅速使用自己的咒力,感知对方在咒力网络中的地址,然后再使用她自己开发的一些工具,便轻而易举地突破了防线。

让林嫣然稍稍有些失望的是,对方用来上网的符咒,显然是新买的,连“保护墙”符咒都没有刻上,也难怪这么容易入侵,理所当然的是,里面什么资料都没保存,她还想翻翻有没有照片什么的呢……

林嫣然随意使用咒力,在对方的符咒上,刻下“木马”的咒术纹路,便将这张符咒变成了自己的“肉鸡”。

然后又出于好奇,她又用对方的符咒,激活“感知”功能,这是一种三维立体的拍摄技术,可以身临其境地感知到对方的立体形象,然后再决定从哪个角度抓拍。林嫣然现在就好比整个人通过符咒网络,来到了对方的面前。

在看到穿着一生学生制服,文静地坐在那儿,一脸好奇地摆弄着符咒的男生时,林嫣然那双总是带着黑眼圈的眼睛,本来睡眼惺忪的样子,却一下子精神了起来,她张着嘴巴,直到发现自己的口水快要掉下来时,她才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口桀口桀,真是个极品学生弟啊,看样子就是个纯洁的小处男,真想干他一炮!”明明林嫣然是个姿色不俗的美女,嘴上却说着非常粗俗下流的话,然而这话的实现可能性也不高,林嫣然作为一个宅女,向来是网上嘴炮打得冲天响,现实中的行动力却为零。

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想法,她很快就把这个她眼中的超级美少年的照片,贴在了帖子之中。

果然,超级美少年就是超级美少年,一张穿着学生制服的清纯照片,便将论坛中的诸多色女们引诱了出来,这个帖子也彻底火了!

林嫣然看到少年那惊愕的样子时,顿时便猥琐地偷笑起来,看到了没,这就是我的黑客技术!

然而,看到回帖中,各种调戏小弟弟、求小弟弟的联系方式,某个类似“QQ”这样的聊天符咒的号码时,林嫣然又觉得不爽了,不知为什么,她很想完全占有这个美少年,那是源自身体中的本能,总觉得将这个美少年弄到自己的手中,对咒力的修炼也有很大的好处……

可惜的是,只能搞到对方的照片,却不知道对方更多的信息,不过林嫣然也不着急,反正这张符咒已经成了她的肉鸡,她随时可以查阅其中的资料,总可以弄到这个极品美少年的信息。

可是,弄到信息后又怎么办呢?她对自己追男生的能力非常怀疑,哎,为什么这个世界都是女人追男人呢?真是麻烦呐……

而就在此时,吴迪看到一条信息时,顿时心中一动,原来这个世界也有网络小说,而有一个笔名为“唐家三千金”的网络小说大神,凭借写网络小说,年入千万。

吴迪直接通过意识网络,连接永恒帝国中的作家们,其中也包括吴笛女王,让他们赶紧写一部能火的小说出来,他要通过小说来圈钱。(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 咒术王座

吴迪产生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想起了当年妹妹的经历,毕竟处于社会底层,只能通过这种成本需求、人情关系需求较低的方式来赚钱。

然而吴迪的想法虽然不错,但是永恒帝国的作家们,却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民俗风情相差太大,起码需要等到永恒帝国完全将这个世界研究得彻底了,才能写出完全符合这个世界受欢迎的作品出来。

就连她的妹妹也用很无奈的语气说“我可没法写出让外星人也喜欢的小说”,吴迪这才发现,貌似通过写小说赚钱,也不是在什么世界都行得通的事情。

但是吴迪不尝试一下,那是不会甘心的,他虽然不是作家,但是抄袭的本事很强,当年在红警世界,他也通过抄袭了不少经典作品,圈了很多钱用来种田发展平推世界。

实际上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反正就是男女的地位完全相反呗,这样的话,把原本地球上那些经典的网络小说,男主娘化成女人,女主变成男人,不就可以了吗?我特么真是太机智了!

吴迪微微得意地想着,只觉得在这一刻,他碾压了永恒帝国的所有作家!

这可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在永恒帝国进入了物质极大繁荣的状态后,许多人醉心于艺术,作家的数量与质量都高出了不少……

吴迪并没有贸然开始写书,而是准备先看看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首先便看了网络小说大神“唐家三千金”的作品,作品的主角当然是女性,毕竟在这个世界,女性的数量远超男性的数量。市场与消费能力自然不用说了,所谓的“男频小说”那是小众中的小众,没多少女人会去看男频小说。

某位资深女书虫就表示,看男人写的小说,就觉得恶心,首先格局太小。全是家长里短、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简直是剧毒中的剧毒,有这时间,还不如去修炼咒力呢!相反,看女人的小说,还能获得一些别人的修炼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如果说在地球,女频小说在纸质出版、改编电视剧、电影方面非常具有竞争力,可以凭借这种版权运营获得巨大的收益的话。那在这个世界,男频小说却备受冷遇,主流社会根本就不喜欢这种小格局的作品。

“哪怕是言情小说,我们女作家写的,都要比男作家好一百倍!”某位知名女作者肆无忌惮地嘲讽所有的男作者,她甚至认为,男人这种生物,根本不适合写作。要格局没格局,要构思没构思。要浪漫没浪漫。

吴迪在了解到这种状况后,果断就不去写什么“男频小说”了,就算要写,那也是等到他成名之后,他到时候写一个以男人为主角,然后大开后宫的小说。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女读者们看到这样的作品,会是什么反应……

吴迪此时正在看唐家三千金的作品《咒术王座》,这部作品正在连载之中,也是她唯一一部作品,然而她却凭借这部作品。成为了这个世界网络小说界收入最高的作者!

其本质的原因是什么呢?只看书籍下方的评论就知道了——

“每看一遍,在修炼上都有更深的体会,在突破瓶颈时感觉有更大的把握了!”

“主角杀妖魔的内容写得好真实好残酷,传闻唐家三千金是猎魔师实力榜上排名第十三的超级高手,这是真的吗?”

“这就是作者的自传吧?修炼方面写得可真棒,能给读者很大的启发……”

……

毫无疑问,《咒术王座》能够这么火,就是因为它能给所有修炼咒力的女人带来好处,而那些资质不足的女人,也能通过这本书,来YY自己成为强大的咒术师后,名利双收的场景。

总而言之,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一部网络小说了,而是一部分享自己修炼心得,并将自己猎杀妖魔的经历真实地还原出来的写实小说。

而唐家三千金聪明的地方在于,她总是将主角受挫的经历用春秋笔法带过,重点写主角是如何牛叉,升级是多么迅速,男人又是如何像飞蛾扑火一般投入女主的怀抱。

“难怪这书这么火,这尼玛是抓住了所有女人的爽点啊!这个世界女人,哪个不想轻松修炼咒力,等级飞速上升,痛快猎杀妖魔,肆意玩弄男人,最终登上那咒术的巅峰王座?”吴迪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等等,也不光是女读者,那些男读者,也肯定喜欢看这部小说,毕竟男人都很弱小,而代入到这部小说的女主中去,就会觉得自己也成了强大的咒术师,唯一让男读者觉得不爽的地方,估计就是女主大开后宫了……不过文章中的男角色终究只是点缀,花瓶一样的存在,主要情节还是升级打怪,所以无关大碍。

吴迪又大概看了看其他在排行榜前列的作品,发现果然有好多网络写手都向唐家三千金跟风了,清一色的如何从一个小小的施咒者,一步步成为强大的咒术师,但是她们在修炼上,明显扯淡的较多,有女读者直接讽刺道:“作者估计连咒术师的境界都没达到吧,就敢YY吊打王级咒术师、S级妖魔?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扯淡归扯淡,反正大部分女读者估计都也就是个施咒者,只要写得爽,看的人还是挺多的,有些境界高的咒术师,也爱看这种明显YY出来的作品,说不定对方天马行空脑洞大开的修炼思路,能让她们找到突破瓶颈的方向……

至于那些底层的扑街写手,有人想学唐家三千金的“真实感”“画面感”,结果因为本身是个咒力很低的女吊丝,写出来的作品虐得要死,甚至还会出现男主角出轨这样的超级剧毒,自然无人问津。

吴迪在了解了这个世界网络小说的行情之后,脑中已经有了思路,为什么小说中的女主全都执着于咒力呢?明明可以选择其他金手指的啊……比如说,国术。(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七章 亲弟弟?

“少女王超原本是一个修炼咒术的天才,然而却因为急于突破瓶颈,导致修炼出了差错,从此在咒术这条道路上失去了前途,不过她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获得一卷名为《武经总要》的奇书,且看她如何凭借**的力量,一步步走上巅峰!”

吴迪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构思,浑然不顾永恒帝国的一帮作家,对他这个简介的吐槽,他的妹妹吴笛这样吐槽道:“果然你的思路还停留在几百年前么?话说直接把《龙蛇演义》的男主王超娘化了,连名字都不改,真的可以么?”

吴迪却恬不知耻地回应道:“我只是在致敬,致敬懂么?《龙蛇演义》的世界里,可没有什么咒术,我只是让王超来吊打这个世界的咒术师而已!再说了,你难道不觉得,杀伐果决的王超,变成一个女孩子,更加带感么?”

吴笛:“……那唐紫尘(王超的妻子)呢?”

“当然也是女孩,百合什么的,最有爱了!”吴迪答得很痛快。

“我得提醒你,现在你那个世界的‘百合’,就等于‘搞基’,可能会把女读者恶心跑的,想想在地球时,男读者看到‘搞基’时是什么心态吧。”吴笛好心提醒道。

“别烦了,我一定会在这个世界,成为一名大文豪的,就像当年的你一样!”吴迪自信满满地说道。

他的这种态度,也惹恼了永恒帝国的作家们,这个复制体意识也太自大了,真以为大文豪是那么好当的?他们纷纷表示,绝对不会帮吴迪代笔。

吴迪对此不以为意,心说这帮子作家已经完全脱离了群众脱离了时代,写出来的东西全都是鬼都看不懂的玩意,纯文艺到了极致,而这个女尊世界。网络还处于小白文横行的阶段,他只需要有智脑来辅助就行了。

而吴迪经过这一件事,忽然又脑洞大开,既然这个世界的女人能够修炼咒力。说明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是一个适合修炼的世界,那么,他可不可以修炼某些修真功法呢?

这个想法一经出现,他就忍不住怦然心动,赶忙联系永恒帝国的科学家们,将一些功法传过来……

结果却让吴迪很失望,看来这个世界唯一神秘的力量就只能是咒力了,修真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但吴迪也不是没有收获,虽然不能修仙。但是习武还是可以的,或者说,在这种高魔位面,习武对加强身体素质,效果非常明显。当然,与那些通过修炼咒力强化自己身体的女人一比,总归是不如的。

估计吴迪就算将武术修炼到高深处,最多也只可以与一些施咒者抗衡一番,与拥有咒术护盾的咒术师动武的话,那几乎没有胜算。

既然如此,吴迪为了洞察咒术的奥秘。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先赚钱,再学习如何成为一名符咒开发师,到时候估摸着存在之力也积累够了,再联系帝国本部,降临一个复制体意识到女人身上。

已经是深夜了。月光如水,吴迪渐渐沉入梦乡……

叶蓉却依然端坐在阳台上,对着那三轮明月,修炼着一套名叫《镜幽之月》的咒术功法,她感受着自己全身咒力迅速的增加。脸上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丝满足的微笑。

“哎,小叶子比我当年可努力多了啊,真是不可思议呢,修炼咒力有什么意思,能让你这么沉迷?”柔媚入骨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这位“老奶奶”的名字,就叫做花媚奴。

“我有要守护的人,而且,我还要去寻找我的母亲,问她当年为什么抛弃我和弟弟。”叶蓉用坚毅的口吻说道。

“你有父亲么?”花媚奴随意问道。

“自我出生起,就没有见过。”

“你应该是你母亲自己一个人生出来的,所以天赋才这么优秀,很纯粹的味道呢。至于你的那个弟弟,不是捡来的就是抱来的,他身上的味道虽然也很不错,但完全和你不一样。”

“嗯?”

“嗯什么嗯,你难道怀疑我的判断么,十几年前可正是‘重女轻男’风气非常严重的时期,有些实力低微的女人,生活压力很大,她们认为生的男人就是赔钱货,会直接抛弃的,而生了女人,以后说不定还能培养出强者,让全家过上好日子。”

“哎……男人可真是太可怜了,反正无论如何,我已经完全将小寒当作我的亲弟弟了。”

“那我就来帮帮你吧!”花媚奴忽然玩味地说了一句。

叶蓉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了,她惊疑不定道:“前辈,你做了什么?”

她的心中对花媚奴生起了一丝警惕之心,说起来,为什么花媚奴会对“味道”那么执着呢,难道说……

“帮你去亲弟弟!”花媚奴的声音愈发柔媚。

叶蓉这时便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缓缓向已经入睡的弟弟那里走去,本来这个家就很小,没有花多少时间,她就来到了弟弟的身边。

黑夜对修炼了咒力的叶蓉来说,根本不会妨碍视线,她能够清晰地见到弟弟那俊美的模样,即使她总是在心中对自己说,她不是变态弟控,但她却必须承认,弟弟是个能让女孩升起强烈占有欲的男人。

连她那个性子一向寡淡的挚友林清水,都对自己的弟弟有意思,只不过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最关键的是,比起弟弟的相貌来说,他那温柔善良的性格,更让叶蓉喜爱,当初在她从高高在上的天才,跌落凡尘,成为一个受人嘲讽遭人白眼的废柴后,只有弟弟,依然用最善良真挚的态度对待她、安慰她……

可以说,如果没有弟弟的话,叶蓉觉得自己都无法渡过那段最失落的时期,弟弟成了她的精神支柱,每当她感到沮丧时,想到弟弟的柔情,她便会生出无穷的动力。

叶蓉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轻轻抚摸在了弟弟那光滑的脸颊上,触感很完美,她虽然身体不受自己控制,但是不代表她身体上的感觉被屏蔽了……

“前辈,请不要再捉弄我了!”叶蓉在发现自己已经俯下身子,鼻子在狠狠地嗅弟弟身上的味道时,她觉得这样的自己实在太变态了,她平日里可是一个非常严肃正经坚毅内敛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情?虽然弟弟的气味确实很好闻就是了。

“这个味道……好棒啊。”花媚奴却一副完全兴奋起来的样子。

第七百一十八章 夜袭

叶蓉这才发现,这个寄存在她手链之中的花媚奴,显然是个非常好色的家伙,她已经控制着自己的身躯,身上脱得只剩下那黑色镂空的蕾丝内衣内裤,钻到了弟弟的床上,然后将自己的身体,仅仅贴在弟弟的身旁,手则环在弟弟的腰上,紧紧地搂着自己的弟弟……

弟弟身上只穿着一层衣衫,她的手甚至伸到了弟弟的衣服之中,贪婪地抚摸弟弟的平坦腹部,简直爽得飞起!

叶蓉不知道到底是自己在占弟弟的便宜,还是花媚奴在占弟弟的便宜,只因她虽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但是搂着弟弟、抚摸弟弟**身躯的感觉、闻着弟弟身上让她眷恋的味道,她都享受到了,不管怎么说,花媚奴都只是一个精神体罢了。

不过,叶蓉依然有种最喜欢的男人被别人ntr的感觉,可现在侵犯自家弟弟,却又是她自己的身体——花媚奴控制着她的身体,做了她内心深处想做的事情……

“前辈,你的动作也太大了吧?把我弟弟弄醒了怎么办,他一定会认为自己的姐姐是个变态弟控的!”叶蓉此时的心理非常矛盾,既享受**亲近弟弟的感觉,又害怕自己这么做被弟弟发现。

这种矛盾的心理,却也让她觉得异常刺激、愉悦。

“小叶子,你难道没察觉到你家弟弟对你的感情,就算他发现了,也绝对不会反抗的,这样的传统好男人,就应该快点生米煮成熟饭!要不然被哪个花花千金骗去了处男之身,你哭都来不及了!”花媚奴大大咧咧地说道。

叶蓉其实心里觉得花媚奴这话说得并不错,她当然知道自家弟弟对她的感情是多么深厚。可正因为如此,她可不希望自己和弟弟的亲情变质……可她又担心单纯的弟弟被某些坏女人骗了身心。

就在叶蓉纠结时,花媚奴已经控制着叶蓉的身体,含住了吴迪的耳垂,她伸出了那诱人的舌头,细细地舔舐少年的肌肤。味道实在太棒了!

叶蓉则发现,她身体中压抑的**,已经渐渐爆发,双腿之间都有了湿意,绝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吴迪睡得并不深,在叶蓉含住他的耳垂时,他就醒了过来,他睁开了眼睛,并震惊地发现。自己的身侧,居然一个只穿着内衣内裤的女人,这个女人的肌肤极好,柔软滑腻,充满了弹性,她那大约c罩杯的胸脯,紧紧地贴在他的手臂上,触感极佳。而她那柔嫩的手则在他的腹部,并有向下移动的趋势……

他的鼻尖萦绕着女孩的幽幽体香。这是一种有些类似栀子花香的味道,十分好闻,也非常容易激起男人的**,他已然发现自己的小伙伴蠢蠢欲动了。

等等,这熟悉的体香……不是叶蓉的么?

这怎么可能?这个叶蓉姐姐,怎么会做夜袭这种事。难道说她平日里那副严肃正经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说真的,虽然吴迪穿越到这具身体之中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但他对这个叶蓉,却是十分欣赏的。可能叶蓉的容貌,并不是绝色,不过这也无所谓,在这个女人的咒力等级越高,就越漂亮的世界,女人的长相绝对是次要的。

然而叶蓉的人格魅力,却十分吸引吴迪,他甚至觉得叶蓉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完美姐姐,姐力十足,平日里非常沉稳,性格十分坚毅,虽说这天才变废柴的即视感很强,但她却并不像一般废柴流主角那么戾气十足,仿佛所有人都欠了她似的。

叶蓉对自己弟弟的关心,也是完完全全发自内心,甚至都感化了吴迪那冰冷如机器的心灵,使得他都不会时刻计算着好感度,而是在叶蓉面前,放松自己时刻绷紧着的弦。

然而叶蓉的形象,却在这一刻,崩塌得十分彻底,原来这个完美的姐姐,其实就是个变态弟控?这真是太……爽了啊!

叶蓉自然发现自己的弟弟醒了过来,更要命的是,始作俑者花媚奴,则在这个时候,放弃了对叶蓉身体的控制,轻笑一声,就在一旁看好戏,让叶蓉恨得牙痒痒,这个前辈也太会捉弄人了!

“姐姐?”吴迪试探地喊了一句,让他感觉有趣的是,叶蓉的身体一下子变得非常僵硬。

或许叶蓉会以为自己的夜袭会让自家弟弟反感,但是吴迪在误认为叶蓉是个变态弟控的时候,反而觉得异常带感!

他可不是这个世界的传统男人,那种被女人碰一下就要死要活,视贞操如生命的男人,相反,他其实很享受被女人追求,不,对他来说,应该算是倒贴的爽感,在这个世界,一旦放下自己的节操,凭借自己这具身体的卖相,想搞各种各样的绝色美女,也太容易了!

你们咒力虽高,却也一样要成为我胯下之臣!他的心中时常有这样一种想法……

他原本以为自己是绝对无法攻略这个“亲姐姐”的角色的,毕竟对方是个正直、有责任心、坚毅的完美姐姐,这种伟光正的角色,是最让人头疼的存在,可让吴迪惊喜的是,对方竟然如此主动!

这让吴迪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畅快感,他几乎瞬间就想到了如何更让叶蓉对他死心塌地的做法。

叶蓉这时心已经完全乱了,弟弟的这一声带着疑惑语气的“姐姐”,让她瞬间无地自容,姐姐夜袭弟弟,放到地球上,就好比是哥哥夜袭妹妹,这种事情如果被发现,那是要被打断腿送到德国骨科的!

叶蓉终究是叶蓉,很快就平复下她的内心,她不是那种喜欢找借口的女孩,她有着非比寻常的责任心,她扪心自问,虽然造成现在这种尴尬情况的,是那个喜欢捉弄人的前辈,但她自己却知道,她渴望与弟弟变得更加亲近,甚至将弟弟娶了成为自己的丈夫……不管弟弟是不是亲弟弟。

哪怕是亲生的又如何呢?只要她修炼到高深处,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生孩子,让弟弟做孩子的爸爸,也不用担心什么近亲繁殖出现脑残后代的问题。(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九章 亲手帮助姐姐

叶蓉决定先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她甚至认为自己刚刚的行为,犯了猥亵男人的罪,再出格一点,就是强奸男人了!

好比在地球之中,只听说过男人强奸女人一样,在这个世界,只有女人强奸男人,不过区别在于,这个世界的女人要想强奸男人,首先要准备一些激发男人**的符咒。、.、

依然是出于这个世界的恶意,男人原本作为“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已经在这个世界被扭曲了,只有让男人动心的女人,才可以让男人勃起,而男人心中的爱越多,则获得的持久力就越长,长到能够让那位获得男人芳心的女人,得到质量最棒的**享受。

不过这样的规则,根本拦不住一些无肉不欢的色女,也不知道是哪位修为高深的咒术师,开发出了一些让男人发情的咒术,效果虽然无法与攻略男人的内心后相比,但起码能够让女人可以痛快地侵犯男人了。

而随着时间的发展,这种效果的符咒也开发出来了,一些依靠卖身来生存的男妓,往往要随身携带这样的符咒,否则给女人提供性服务的时候,要是没法勃起,那就尴尬了……

很显然,吴迪不会被这种规则束缚,他就是一个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与这个世界的男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只要是姿色不俗的女人,他觉得都能激发他的“真爱”,就比如说现在,他就已经被叶蓉勾起了**。

吴迪认为以叶蓉的正直,一定会为自己刚刚的举动而道歉。果然,叶蓉用一种羞惭万分的语气说道:“小寒,真的很对不起,姐姐一时色迷心情。居然做出了这样伤害你的事情,姐姐真是个禽兽!”

禽兽总比禽兽不如好!

叶蓉姐姐你再主动一些,我绝对不会反抗的!

吴迪在心里偷笑,他忽然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果然自己的节操值为负……

在原来的世界。难道会发生,一个姿色不俗的美女,来主动送上床给你艹,被你发现后,还这样道歉的情形?怕是所有的男人都会偷着乐吧,然后自然直接用下半身思考了!

吴迪乐归乐,却绝对不会表现出来,那可与他设定的“善解人意”“温柔贤淑”的完美弟弟的形象不同。

因此,他缓缓侧过身。用深情而温柔的眼神望着叶蓉,搂住叶蓉的纤腰,再次感慨了一下姐姐那柔嫩的肌肤摸起来真爽,他声情并茂地说道:“姐姐,你不要这么说。我知道姐姐是个善良正直的女人,总能够完美地控制自己的**。但是,姐姐你也到了这个年纪了,却从来没有找过男朋友。一定很压抑吧,这全都是因为我这个拖油瓶的错……所以。姐姐,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

叶蓉自然看到了弟弟脸上表现出来的真诚,她还有什么话好说呢?她的内心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充斥着,这个弟弟,真是上天赐予她的珍宝!

就连在一旁看好戏的花媚奴。都沉默了下来,只是幽幽地叹了一句:“小叶子,我都有些羡慕你了呢,居然有这么一个对你用情至深的好弟弟,好好珍惜吧。现在这样的男人不多了。”

叶蓉当然也是这么想的,她感动得连原本升起的**都消失一空,只是露出宠溺的笑容,她摸了摸自己弟弟的脑袋,柔声道:“小寒,你要好好珍惜自己,姐姐再有**,也绝不会对自己的弟弟出手的。”

吴迪发现自己弄巧成拙了,他低估了叶蓉的品性,他原本还以为,自己说出那番“献身”的话,会让叶蓉激动得直接上他,哦不,应该是被他艹呢,结果却反而让叶蓉生气了怜爱之心,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他现在的分身还胀得难受呢!

吴迪感觉叶蓉似乎已经产生了要离开的想法,只要这样想就很自然了,哥哥夜袭妹妹,被妹妹发现,结果妹妹表示可以帮哥哥解决积压在身体中的**,但哥哥展现出了禽兽不如的绅士风范,决定不用自己肮脏的**玷污自己的妹妹……

还是要主动,嘴上说得再多,还不如行动!吴迪顿悟了。

“不,我一定要满足姐姐,这是作为弟弟应该做的!”吴迪故意这样说道,然后他的一只手已经抚上了叶蓉的胸脯,另一只手,则灵活地钻到了叶蓉的双腿之间,接触到了那黑色的女士内裤那柔软的质地,而更柔软的,则是……

吴迪明明已经是个老手了,却还装出很青涩的样子,但他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没有经过叶蓉的同意,他就侵犯了女孩的禁区,还一副很急色的姿态,这放在地球上,一定会让女孩讨厌的。

然而叶蓉却浑身一震,看到弟弟那种大义凛然“献身”的姿态,然后还主动帮自己用手解决……哎,多好的弟弟啊,果然我变成弟控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罢了罢了,自己其实也期待这种事吧?

吴迪见叶蓉一点没有反抗,还任其施为的样子,不由心中大定,毕竟叶蓉怎么说也是一名施咒者,要是想制止吴迪的行为,那早就可以行动了。

况且,这位姐姐的身体也太敏感了吧?他只不过才用手触摸了对方的某些敏感之处而已,可姐姐却一副情不能自已的样子,不过转念一想,若是自己在地球,妹妹说要帮自己释放**,并且已经付出行动的话……吴迪在一瞬间就能理解叶蓉为何这么情动了。

叶蓉的**已经被完全激发了出来,她脖颈以上的地方,已经变成了诱人的粉色,她的眼神变得迷醉起来,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就像是处于云端,她那两条笔直修长的**,紧紧地将自己弟弟的手指夹住了,全身紧绷了起一个弧度……

“嗯……唔,小、小寒,哈……呼,感觉像是在飞一样。”叶蓉动情地轻哼着,媚眼如丝,双手搂在吴迪的脖颈上,脸颊则完全紧贴着吴迪的脸,如此忘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章 不要勉强自己

叶蓉终究是处子娇躯,第一次被自己最爱的男人如此抚慰,在那强烈的快感刺激之下,没过多久,鼻尖就发出一声似哭似笑般的声音,然后全身颤抖着,溅射出的大量水渍将她的丝质内裤完全弄湿了……

吴迪这才恍然间发觉,这位叶蓉姐姐,那里竟然没有一丝毛发,光滑白嫩得如同初生的婴儿,这无疑让他更加兴奋!

叶蓉此时还处于失神的状态,她这时才真正体会到这男人的好处,之前作为一个异常正直的好女孩,她无疑是一个完全沉心于修炼的苦修士,也从来没有做过自渎这种事情,长久挤压的**在此刻爆发出来,那种飞上云端的**快感,让她回味无穷……

叶蓉是爽到了,但吴迪却憋得难受,他必须得承认,这个叶蓉虽然长相暂时还只能打个八十分,但是她骨子里的媚意,却让他非常有感觉,而再将这种展现出惊人媚态的叶蓉,与她平日里威严满满的样子一比,那种强烈的反差萌,则让吴迪觉得更加具有诱惑力!

吴迪已经将自己的内裤褪下,那火热的分身就这样顶在了叶蓉那充满弹性的**上,缓缓摩擦,感受着那完美的触感,稍稍缓解了他的**,但显然这是远远不够的,他又大胆地拿起叶蓉姐姐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分身之上,他咬着姐姐那精致的耳垂,轻柔地说道:“姐姐,你可以帮帮我么?”

出于一种惯性思维,吴迪对自己的举动还是比较忐忑的,不论怎么说,没有经过女孩的同意,主动抓起女孩的手。,ybdu,让其握住自己的分身,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失礼了。

叶蓉这时已经回过神来,她自然察觉到了手上的异样,感受着那火热的肉感,还微微跳动着。她却没有一丝反感,反而异常喜悦地说道:“小寒,原来你也这样喜欢姐姐!真是好幸福啊……”

吴迪被叶蓉的话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叶蓉到底是怎么判断他也喜欢她的呢?他必须得承认,他很欣赏叶蓉这个坚毅正直的好姐姐,但要说真心喜欢,那就比较扯淡了,只能说叶蓉的姿色,能够让他兴奋。这是典型的男人用下半身思考的结果。

两人的思维显然不在同一个世界,叶蓉发现自己居然可以让自己的弟弟有如此高昂的兴致,不正是说明自己的弟弟对她心动了么?她可没用什么催情的符咒,弟弟是在最自然的状态下勃起的,这正可以说明弟弟也对她充满了超越亲情的爱!

而吴迪主动抓着叶蓉的手,让她握住自己的分身,非但没有让叶蓉觉得失礼,反而又是一阵幸福的感动。这可是男人身上最神圣的地方啊,女人可不能随随便便摸那里的。否则就是对男人耍流氓。

可是,自己的弟弟却依然如此对自己敞开心扉,竟然主动让自己的手,去抚摸男人那神圣的地方,这不由让叶蓉再次感慨,有这样一个完美的弟弟。实在是太棒了!

叶蓉开始无师自通地帮吴迪撸动起来,就抵在她那双弹性十足的**之上,此时她的耳边又传来了柔媚入骨的声音:“小叶子你也太嫩了,这样取悦男人实在太单调了,可没法给你的弟弟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可不行哟……”

叶蓉听到花媚奴的话,都忽略了自己与弟弟正在这位前辈面前上演一场活春宫,她只是心中一急,忍不住说道:“没错,刚刚小寒让我品尝到那极致的快乐,如果我不能满足小寒的话,那也太不称职了!我不能给小寒留下任何坏印象!”

“嘿嘿,我来教你一些咒法,先教一个最简单的——冰火九重天吧。”花媚奴笑得很得意。

叶蓉不愧是天才,这个冰火九重天几乎瞬间就学会了,然后她将自己的咒力聚集到自己的手上,直接施展了这个咒法,配合着她的动作,以及那柔嫩的**,一下子便让吴迪爽得飞起!

明明仅仅是姐姐帮他用手撸动而已,可吴迪却觉得自己在接受某位技术高超的技师的服务一般,那种被紧紧包裹的温热感,然后却又有冰凉在顶端的刺激感,真的是冰火九重天啊!

他很快就被刺激得快感达到了顶点,然后那白浊的液体,便全部喷洒在了姐姐的**上,然后又沿着那大腿内侧,侵袭到了那黑色的丝质内裤上,最终与叶蓉之前溅射出来的液体混合在了一起……一股**的味道渐渐散发开来。

叶蓉的手上自然也变得黏黏的,她风情万种地横了自己的弟弟一眼,然后起身,便往浴室走去,心中却想着,如果自己是一位高贵的咒术师的话,那直接用咒力就能清理自己的身躯了,顺便还能帮小寒清理一下,要不然还要洗澡,可真是麻烦呢。

吴迪还想腆着脸去与叶蓉洗个鸳鸯浴,再次巩固一下好感度,为以后的性福生活打好坚实的基础,有一个亲姐姐可以时刻让他发泄**,并使用一些咒力技巧,想想都觉得带感!

结果叶蓉却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她依然充满感动地说道:“小寒,你没有必要做到这样的,你应该要好好珍惜自己,今天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全都怪姐姐一时色迷心窍。我知道小寒一定不是那种开放的男人,能够为姐姐做到这样,已经是极限了,别勉强自己了……”

吴迪真想大声说,根本没到极限,我也没有勉强自己,不过就是互相用手而已,这算什么极限啊?

吴迪此时心中对叶蓉那是又尊敬又无奈,毕竟这事如果放到地球上,那就是漂亮的妹妹主动要求和哥哥洗鸳鸯浴,结果哥哥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还让妹妹不要勉强自己……

有多少哥哥能拒绝这样的好妹妹?

这还是说明,虽然这个世界男人与女人的地位完全颠倒了,但是这个世界的女人,却也不似地球中男人那样,会完全用下半身来思考,她们或许对男人有强烈的占有欲,但是却也可以极好地控制自己的**。(未完待续。。)

番外。自嫁线——1、错乱而又真实的世界

吴笛苏醒过来的时候,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略带愠怒的声音:“吴笛!晨读课不好好背单词,居然睡着了?给我站起来清醒清醒!待会英语课上课后让你上去听写,默不到八十分先给我把今天所有的单词都抄五遍,然后晚自习主动到我办公室来重默!别以为长得漂亮就可以懒散任性!”

吴笛下意识便站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再定睛一看,刚刚轻敲她的课桌,对她说话的,不是她高中时的英语老师又是谁?

不、不对,她现在的身份可是永恒帝国的女王,意识网络的主人,她可以随时通过意识网络掌控所有帝国公民的大脑,她可以运用那玄奥的存在之力化腐朽为神奇,她还是一个强大的修真武者……

可现在,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孱弱,各种超自然的力量也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她忽然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英语老师,记得这位英语老师好像姓黄,叫做黄莹,性别女,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笑起来倒是很和蔼可亲,不过长相有些不敢恭维,脸上已经有了皱纹,背地里同学都称呼她为“欧巴桑”。

最最关键的是,这位黄老师,是她还是“吴迪”的时候的高中英语老师,江南省滨海市高级中学这所国家级重点中学强化班的英语老师,这所中学只存在于她本来的世界。

其实吴笛差不多已经对她没有任何印象了,但此时重新见到她时,有关她的记忆自然浮现在了脑海之中,却斑驳不全……

黄莹看到吴笛那睡眼惺忪的眼神,充斥着一种茫然与无辜,整个愈发显得娇柔可爱。这让她又是一阵火起,这个吴笛,在她看来简直就是班级里的害群之马,学习态度极不端正,总是无视校纪校规,属于那种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的女生。而又因为她那令人忌惮的家世,便使得校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黄莹出身贫寒,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娇生惯养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女孩,在她看来,吴笛除了家世、容貌以外,其余的地方就是一无是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年头如果一个女孩既拥有无与伦比的容貌,又有显赫的家世,那其实已经足够自傲了。

黄莹其实也知道。吴笛在这所学校中的人气极高,有许多男生暗恋着她,可这也是黄莹看不惯的,作为一个严肃古板的老派教师,她一向认为高中就该完全杜绝早恋现象,她在心中认为,漂亮的吴笛祸害了许多原本可以更加优秀的男生。

黄莹这时看到吴笛桌子上的《牛津高中英语模块三》中,似乎夹着记事本的纸。这是那种可拆分的记事本,最左边是一个个的小孔。可以将纸从本子中拿下来写东西,然后再放到本子里,属于上课偷写日记、小说最隐蔽的选择。

吴笛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倒是没注意纸张,反而注意了这本承载着她作为“吴迪”记忆的英语课本——封面黄色和紫色相间的底色,封面上方黄色底色上印着俏皮的艺术字“advantage_with_english”。封面下方紫色的底色上则印着白色的“牛津高中英语”,下方还有一行小字“模块三.高一下学期”,再加上右上角的“凤凰教育出版社”的标志,她只觉得一种岁月沧桑的气息铺面而来,满满的校园味道。

不等吴笛陷入怀念最初吴迪的生涯。黄莹毫不犹豫地从吴笛的英语课本中拿出了那写满文字的纸张,她粗粗一看,似乎是以“吴迪”为男主角的小说,写得是浪荡富家子弟嬉游花丛的故事,正写到一段激情戏,尺度颇大……

黄莹作为传统古板的老派教师,看到一些不堪入目的字眼之后,顿时勃然大怒,先将纸撕成了碎片,然后再狠狠地将手往吴笛桌子上一拍,“砰”得一声,指着吴笛的鼻子就骂:“你一天到晚脑子到底在想什么东西?想变成真正的男人,然后去肆无忌惮地搞女人?低俗、下流、肮脏!给我从教室里滚出去!”

吴笛所在的高一(3)班是强化班,但却是三个强化班中最弱的,学习风气也比不上一班和二班,而且如今不过刚刚高一下学期开学一周左右,同学们似乎都还沉浸在寒假过年的节奏之中,所以在晨读课上打瞌睡的同学比较多。

在吴笛“睡觉”被黄莹抓住后站起来时,其他学生见状,精神为之一震,本来稀稀拉拉的读书声,都迎来了一个小,可在黄莹拍着吴笛的桌子狠狠训斥吴笛这个“低俗肮脏”的女生时,整个班级都出现了一阵诡异的安静。

许多男生看到此时吴笛那种茫然无辜的模样,并且遭到满脸皱纹的欧巴桑的勃然训斥时,心中都升起了一股强烈的保护欲。

在他们看来,梳着长马尾斜刘海、有着白皙水嫩肌肤的美少女,再加上一双纯澈动人的大眼睛,简直是清丽不可方物,黄莹这个可恶的欧巴桑怎么可以这样痛骂吴笛?

而一些早就看不惯吴笛那千金大小姐做派的女生,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在窃喜,让你平时装逼,还自诩为“才女”,整天把自己写的东西给男生传看,男生们表现出那副期待的样子,还不是因为你长得漂亮,要真是有才,那有本事就像安妮宝贝、张悦然那样去出书啊?最起码拿个新概念作文一等奖吧?

吴笛的同桌王绮心中尤其欢快,刚刚欧巴桑进来时,她若是提醒一下吴笛的话,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可她偏偏没这么做,而是放任吴笛被抓……

吴笛默默走出教室,她其实没将黄莹的训斥放在心上,她只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吴迪”到底还存不存在?

她其实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可以确认,她回到了她本来的世界,而且还取代了“他”。

而当她这样想时,她又发现,她不仅仅是吴笛。(未完待续。。)

2、这才是真正的自嫁

当一个人的意识可以控制两具身体时,那是怎样的感觉呢?

这种感觉其实很难用语言来描述,但事实就是,吴笛拥有了一具类似“身外化身”的存在,他自然就是吴迪。~

吴笛站在三班的走廊上,前方是种植着各种花草的花坛,她的身旁还有一个拖把架,上面挂着用来打扫卫生的拖把,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感到熟悉而陌生。

而她的眼睛却看着隔壁四班中一个身材瘦弱、精神萎靡的男生,他的脸上还有不少青春痘,这完全破坏了他那原本俊朗的容貌,但毫无疑问,他的这具身体,就是属于吴笛的。

吴笛记得很清楚,原来世界中的自己,就是这个样子,但不知为何,这个“吴迪”的状况,看起来好像比原来世界中的自己,混得还要差,他身上似乎失去了那种作为纨绔少爷的气质,反而就像是那种路人甲一样的男生。

主要的原因是吴迪的穿着打扮实在是过于普通了,他身上穿着那种冬天最寻常的羽绒服,价值估计也就两百块左右,脚上穿着的竟然是安踏这个国产品牌的鞋子,这让吴笛非常疑惑,当年的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朴素低调了?

“哎哎,吴迪你看,三班的那个超漂亮的吴笛,好像在看我诶!”名为孙宁的男生,十分激动地对同桌吴迪说道。

“不是,是我在和我自己对视。”吴笛通过控制吴迪的身躯,透过窗户,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着自己,他眼中的吴笛,上身穿着香奈儿的呢子大衣,围着爱马仕的丝巾。下身是紧身牛仔裤与一双迪奥长靴,这样的打扮在高中无疑是鹤立鸡群的。

在滨海这座三线城市的重点高中,除非是和吴笛的家世在一个档次的,否则估计都认不出她身上是什么牌子,男生们大都还在以穿耐克、阿迪为荣,再稍高品味一些。那自然是,levis,lee等这样的品牌。

孙宁听到吴迪的话,不由嗤笑一声,道:“你脑袋抽了吧,你名字的读音确实和人家相同,但你是你,她是她,你俩估计一辈子都不会扯上关系……”

“为什么这么说?我和她可是很熟的。”吴笛控制着吴迪的身躯说道。现在她可是一个意识,两具身体,她完全可以同时控制吴笛和吴迪。

孙宁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番,眼神中带着鄙夷,他觉得吴迪是白如梦做糊涂了,他和吴迪已经做了一个学期的同桌了,就没见过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男生有什么女人缘,可吴迪居然说他和那样耀眼的女孩很熟?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说?你和她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吧。现在大家都知道,那个女生是富家千金。身上一件衣服都至少上万,你呢?”孙宁很不客气地说道,他这时也发现了,那个吴笛好像确实在看吴迪,这无疑让他有些不爽。

不过,吴笛在听完孙宁的话之后。就不再注视吴迪了,她这时自然发现,吴迪这具身体的身份,并非她的哥哥,反而另有隐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吴笛作为一个“校园风云人物”,再和吴迪扯上关系的话,显然会让人觉得十分奇怪,她到现在还没搞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状况,自然不能暴露她可以控制两具身体的诡异情况。

吴笛这时见走廊上四周没人,英语老师黄莹在巡视了一番之后,就离开了,在离开时还狠狠地瞪了吴笛一眼,看样子是要去和班主任打小报告了……

吴笛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居然是iphone2g,这是第一代的苹果手机,据说以后停产后收藏价格会飙到几万美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时,她看了看日期,今天是2008年2月21日,阴历正月十五,元宵节。随意上网找了找新闻,大雪灾的阴影渐行渐远;本月初雅虎刚刚拒绝微软的收购;而冠希哥还在诠释着“摄影的境界,你们这些玩器材的永远不懂”;油价高居不下,所以国家又提高了燃油税……

在看到今年的8月8日会举办北京奥运会时,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果然这应该就是她原来所在的世界。

与此同时,吴笛也在用吴迪的身体寻找有关他的身份信息,让吴笛颇为开心的是,这个“吴迪”性格虽然沉默寡言,但在写日记上却显得很勤快,他似乎完全将自己的一切倾注在笔端了。

结果吴笛难以置信地发现,吴迪竟然有个小姨叫做王静姝,但职业却是一名小学英语老师,毕业于江宁师范大学……

而吴迪的父母也是健在的,但却已经离异,这是导致他性格变得沉默寡言、内向无比的罪魁祸首,也造成原本成绩优秀的学霸吴迪在中考中失利,虽然依旧考进了省滨中,但却没有资格进强化班,然后就逐渐在普通班沉沦,现在成绩是班级四十名左右,平庸得不像话。

吴迪跟了母亲,其母王静雅是一名注册会计师,收入尚可,但毕竟她一个人要负担养育吴迪的责任,压力还是挺大的,所以吴迪的打扮才会这么“朴素低调”。

吴笛这个时候真是希望她那个平行世界中的哥哥穿越到这个“吴迪”身上,然后他就一定能明白,当初吴笛穿越到那个平行世界时,看到自己的父母成了陌生人后,会是什么滋味。

其实吴笛这时的心情并不怎么样,只因她发现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让她修真、练武的土壤,完全就是现代科技世界,她成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唯一的“金手指”,便是她能够操控吴迪的那具身体而已。

她连“脑中完全记住各种各样的娱乐、作品”这个外挂都没了,简直就是杜绝她再一次成为文抄公嘛,当然,她自身的写作、绘画、歌唱水准还是在的,这让她顿时有了底气。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到底为了什么呢?

不知为何,唯有一个念头挥之不去——

她想真正体验一下,当女身的吴笛,和男身的吴迪,二者结合后的感觉,会不会是双重快感?

真是又邪恶又刺激的想法呢,这才应该算是真正的自嫁吧?

两具身体,一个意识。(未完待续。。)

3、自嫁的阻碍

吴笛原本觉得,她要体验这样的感觉,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毕竟不管是女身还是男身,都掌控在她一个人手中。本文最快无错到海岸线阅读.网

但很显然,以男身吴迪现在所处的层次,根本就达不到吴笛本体的高度,两具身体似乎连关联都没法关联上,吴迪的那个同桌孙宁之前对吴迪说的话,虽然有些直接、粗暴,很打击人自尊心,但不可否认他说得非常有道理。

在这个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金钱、权势所形成的强大世俗力量,层次分明的阶级,必定会成为女身吴笛与男身吴迪之间巨大的阻碍。

吴笛可不想女身的自己和男身的自己还要偷偷摸摸地在一起,她希望女身的自己和男身的自己最终踏入婚姻的殿堂,正大光明地成为夫妻。

吴笛这时正在好好熟悉吴迪的身体,她对这具刚刚发育的男性身体还有些不满意,这身体太瘦弱了,而且在饮食上也不健康,这显然是导致吴迪脸上出现不少青春痘的原因,要消除这些痘痘,自然要保持健康饮食,以及面部清洁问题。

与每天都有豪车接送的走读生吴笛不同,吴迪是寄宿生,每天吃的是学校食堂里的饭菜,而由于这个滨海市高级中学为了杜绝一切攀比现象,使得食堂并非那种类似大学食堂一样打菜吃的食堂,而是真正的大锅饭,这就可以想象吃食堂的学生们是多么凄惨,饭菜中出现蟑螂、苍蝇那是常有的事情。

这样的饮食又怎么可能健康?

事实上,这所近乎军事化管理的国家级重点中学,在杜绝攀比现象上力度极大,除了食堂是大锅饭以外,学生必须每天都穿校服。否则就会扣纪律分,吴笛就因为这个校服问题,而屡次被班主任训。

还好现在是二月份。天气尚寒,学校也没有厚厚的冬装校服。自然就任由学生们发挥了。

其实许多学生都对这种强制穿校服的纪律嗤之以鼻,校方认为这样可以杜绝攀比现象,却不知道上身大家固然都穿了那种天朝特色的蓝白运动校服,但下身就可以穿各种名牌了,比如说穿那种上千的牛仔裤,鞋子必定是阿迪、耐克,什么李宁、安踏、特步这种国产运动品牌在那些小富二代眼中完全低了一个档次。

不过在2008年,富二代、官二代这样的词汇还没有真正流行起来。真正的大拜金时代几年后才会到来,随着微博的兴起,炫富成风、社会道德进一步沦丧,可谓真正的群魔乱舞。

吴笛已经想好怎么让吴迪进行健康的饮食了,当然是她亲自下厨做饭咯,而现在她可以同时操控两具身体,让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这也可以大大地减缓做饭的时间。

可问题又来了,吴迪作为寄宿生,平时是没办法出校门的。这无疑让吴笛很苦恼,最终她只能用女身做便当给男身吴迪吃了,这可是真正的爱心便当呢。饱含着对男身吴迪的期望……

用吴笛给吴迪做便当,吴笛通过吴迪的思维,感到了一种情人间的小甜蜜,而吴笛发现,自己也是心甘情愿的。

这也许就是真正的自己与自己恋爱的感觉?

男身吴迪感到甜蜜的同时,女身吴笛亦能感到同样的甜蜜,不管是谁为谁付出,本质上都是让自己爽到了,不会出现一方纯粹付出。而另一方纯粹享受的不平衡状态。

而一般男女之间恋爱,必定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发生争吵。也不一定能永远维持爱情的感觉,最终修成正果。但这些问题。在吴迪与吴笛之间却永远也不会发生,当他们“争吵”时,只是吴笛一个人在演戏玩而已。

这个时候,晨读课终于结束了,吴笛班上一共六十多个学生,大概有五十多个是寄宿生,他们将会去食堂吃早饭,铃声响起时,原本某些昏昏欲睡的学生,精神顿时变得极好,飞速走出了教室,由于在去食堂的路上,学校规定不准跑,所以男生们纷纷化身为竞走达人,倒是女生们,总是不急不缓的。

吴笛是走读生,按说走读生其实可以不用上晨读课,七点钟到校就行了,可是谁让她是强化班的学生呢?

这所高中的校风十分严谨,时间安排是这样的,早上五点五十就要集合,进行跑操锻炼,六点零五分晨读课开始,到六点半结束,六点半到六点五十是早餐时间,七点钟早读课开始,七点半结束,然后七点四十开始正式上课。既有晨读课又有早读课,语文英语一科不落下,也是醉了。

不过以后吴笛是懒得来上晨读课了,有男身吴迪上晨读课,其学习效果是可以叠加到女身吴笛之上的,她其实完全可以让吴迪来温习这个世界的高中课程,然后她坐享其成,她可以伪装成那种不学习都能考高分的“学神”。

事实上,男性躯体与女性躯体的大脑构造确实是有区别的,当吴笛使用吴迪的身体时,明显觉得自己的理性思维更强,对数理化运用更为得心应手,而运用自己的女身时,当然更加感性,对、艺术更有感觉,还会出现不少浪漫、天马行空的想法。

像让男身的自己的追求女身的自己,便是她脑洞大开后的产物。

今天三班的男生们在迅速走出教室时,却并没有急着去食堂,他们看到吴笛靠在走廊的立柱上,低着脑袋,看着自己的手机,脸上带着一丝所有人都捉摸不透的微笑,这样的笑容是如此美丽,让人见了都微微失神。

吴迪走出四班的教室,看到许多男生被吴笛那完美的容颜与出尘的气质所魅惑,他的嘴角也勾了勾,自己女身的魅力如此之大,他当然也是颇为得意的,为了把自己娶回家,他还要好好努力呢。

吊丝自己逆袭女神自己?啧啧,真是有趣又带感。

“吴笛,一起出去吃早饭吧,我请你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出现在了吴笛面前,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吴迪顿时就不爽了,她就知道,自己和自己之间的阻碍非常多。(未完待续)

...

4、本质是女王

吴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受欢迎,在这个世界,她在别人眼中,并不是那种完美如女神般的存在,优秀耀眼如太阳,接近她时,会被刺伤。 .

相反,在许多人、尤其是女生们看来,吴笛仅仅是个会投胎的家伙而已,如果她没有那样清丽如仙的容貌,没有那神秘而不凡的家世,她还有什么?

说成绩吧,成绩在强化班属于末流,只有语文成绩还行,所以不少人都对“吴笛是托关系进入强化班”这个传闻深信不疑。

说才艺吧,撇开那仿若空中楼阁的才华不提,校内的小道消息曾疯传吴笛钢琴十级,还有传说中的“钢琴公主”的称号,可在高一上学期的元旦晚会上,班主任刘老师都诚邀吴笛上舞台表演个节目,结果对方拒绝得很彻底,有人问起她是否会弹钢琴时,她会非常不耐烦地否认。

别认为是她低调,故意藏拙,不少人都看出来了,吴笛其实是个非常虚荣的女孩,她会不经意地说她身上的一件奢侈品衣服要多少钱,是什么巴黎时尚周上的最新款;她还会在其他女生面前拆那每周必定会收到的情书,然后大肆批判情书的文笔不入她的法眼……

总而言之,她就是那种自认为很低调,实际上秀优越感秀得丧心病狂的家伙,在一个学期中成功让大多数女孩对她产生了恶感,但她浑然不觉。

然而,她在男生中的人气却居高不下,最关键的一点,当然是她的美貌,如果说金钱、权势是男人魅力的象征,那美貌就是女人征服世界的通行证。当女人拥有美貌时,各种各样的缺点都会被男人包容。

就比如说丑女的撒娇任性会让男人恶心得想死,而美女一撒娇,男人顿时心就酥软了……

其次是那个神秘的千金大小姐的身份,许多男生觉得这是一个萌点,而追到一个千金大小姐。那可是一件相当有成就的事情,更别说,追到这种身份的女孩,那说不定就可以一步登天了。

最后,是吴笛那略显单纯的呆萌性格——她很容易就会被某些男生的甜言蜜语打动,尤其是在上,她喜欢孜孜不倦地将自己写的小说、散文给别人看,尤其是那些看完后,总会赞叹“不愧是才女”“才貌双全”“吴大才女”的男生们。

而这次她被英语老师黄莹抓了个正着的小说。即吴迪作为主角,征服了各种妹子的故事,其实就是在她的“男读者”怂恿下写出来的,并且某位男读者还认为,锻炼文笔的最佳方式,那就是多写肉戏……吴笛真的信了。

为了写好这部小说,她似乎有些走火入魔,真把自己代入到她的小说主角“渣男吴迪”身上了。

所以说。这种长得漂亮,又有钱。最关键的是还好骗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大多数男生的菜,那种各方面都非常优秀,几乎没有缺点的女孩,反而会让男生们敬而远之,觉得根本无从下手。

此时。于晨信心满满地向吴笛发出了邀请,他可是吴笛“最铁杆”的男读者,每次都会仔细看完吴笛的文,然后再把她的才华吹上天,他认为这是最容易刷吴笛好感度的方式。哪怕他一点都不喜欢。

费尽心思吹捧了吴笛这么久,他觉得时机已到,而且他还打通了门卫的关系,就是为了和吴笛一起出去吃早饭,并将这种事变成常态。

吴笛眉头蹙了蹙,抬起头,面色清冷,淡淡地瞥了于晨一眼,有关此人的久远记忆不由浮现在了她的脑中,在最初的世界,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和于晨不熟,只记得此人家中有点小钱,一身名牌,英语口语很棒,颇受女生欢迎。

但他好像只喜欢班上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追得也很勤快,结果不知道如何,只知道最终他好像和刘墨茹闹翻了,然后就在男生群体中大肆宣扬刘墨茹就是个心机婊,当然那时候还没这个词,大体意思就是刘墨茹是个玩的高手,把他耍得团团转,最终他连手都没牵到……

刘墨茹应该算是三班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了,她的身材娇小,长相甜美,性格文静,总是散发浓浓的书卷气,不过有关她的小道消息似乎确实比较多,尤其是男女朋友方面的,据说她初中时就有了男友,并且到现在还藕断丝连。

刘墨茹是个很有“女神”气质的女孩,班上有不少男生喜欢她,之前千金大小姐吴笛的“颜值”要比对方高,但那种女神的风范,是比不上人家的,再说了,哪有女神去写讨好“男读者”的种马小说的?

不得不说,“吴大才女”在私下里已经成了调侃吴笛的词汇了,大概也只有吴笛对此沾沾自喜。

千金大小姐吴笛自以为玩文艺逼格就能变高,却不知,她的水准还差得太远,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只保持娴静优雅的姿态,对所有的男人都若即若离,像刘墨茹那样,那就足够“女神”了。

不管于晨和刘墨茹到底因为什么而闹翻,反正吴笛对于晨后来诋毁女生的举动不是很有好感,所以她淡淡地婉拒道:“不用了。”

现在的吴笛,可与以前不一样了,完完全全的高冷姿态,如同岭上之花,其气场之强大,让原本比较平易近人的单纯公主,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女王。

这样的回答,让其他男生都松了一口气,然后幸灾乐祸地看向于晨这个碰壁的家伙,就看他到底是什么反应了。

结果于晨保持了自己的风度,他扶了扶眼镜,只是洒然一笑,却道:“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是才女嘛……对了,你写什么新的文没有,让我欣赏欣赏怎么样?”

“那你以后自己买杂志吧。”吴笛头也不抬,一边玩着手机,一边随意说道。

此言一出,不少人都为之侧目,尤其是那些恰巧路过的女生,都觉得吴笛大言不惭,做梦做疯了。

于晨也微微张着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为了照顾吴笛的面子,他只好说表示期待。(未完待续。。)

...

5、早餐闲聊

如果说吴笛的本体是这个学校中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并且还是不少男生心目中默认的校花人选的话,那么她的分身吴迪,就是在普通班都毫无存在感,一直沉默寡言、平凡至极的路人甲。

照这种情形发展下去,或许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许多都不会忘记吴笛这种点缀无数少年青春记忆的校花,而另外一个吴迪,怕是去了同学聚会,然后也表明了身份,大家都会在心中疑惑——当年我们班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

在吴笛的本体出校门去舅妈,也就是她表姐聂茜的母亲家的五星级酒店吃自助早餐时,吴迪则随着人流,进入了学校食堂。

每个人的早餐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包子,一块桃酥饼,再加上无限量供应的白粥,这样的早饭自然让吴笛不满意,所以她决定在酒店吃完自助早餐后,再给分身吴迪打包一些更富有营养味道更好的早餐。

实际上按照吴笛本人的作风,她所吃的三餐,全是自己下厨的,各种食料也都必须用特供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修真功法给她排毒养颜后,她作为一个爱美之人,对身体的保养,重视到了极点,她不仅要让自己的女身吴笛永远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的男身吴迪,也一定要成为她心目中的男神才行,否则怎么有资格成为取悦她的人形玩具?

吴迪坐在经典的八人一桌的食堂桌子边,每排坐四个人,他的对面正是同桌孙宁,这个男生似乎对学校的白粥深恶痛绝,以至于每次都会从宿舍带牛奶、酸奶之类的饮品,用来代替白粥。

孙宁喝的牛奶是蒙牛特仑苏。乍看到这种牛奶时,不由让吴迪有些小怀念,但他却又想到了那句颇为内涵的“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早饭自然也是一个最佳的聊天时间,吴迪身边的一个叫做尹华强的男生。打扮比较潮,人也有点小帅,还是那种较为阴柔的帅,因此班上人称“尹太监”。

尹太监一边吃着吴迪碰都不想碰的白菜萝卜包子,一边这样说道:“妈的,刚刚三班的那个于晨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想约‘大小姐’出去吃早餐,他难道不知道‘大小姐’是高二宋国豪看上的妞儿?妈的这于晨长得还没老子帅呢!”

尹华强虽然长得有些娘。但说起话来却较为粗犷,至于“大小姐”说的是谁,那自然是吴笛了。

这个外号在校园中,可比她那个局限于三班的“吴大才女”的外号要知名得多,只因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人家上学放学都是劳斯莱斯接送,司机总是一身黑西装,非常有范儿,这简直是小说或漫画中标准的千金大小姐配置。

校内有关吴笛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其实应该是传说中的红三代小公主。而非简单的富家千金,大概是因为不少人都将她当成她那个在商界混的舅舅家的孩子了吧。

这个世界吴笛父亲吴定邦的仕途之路似乎更加顺利,自然还是因为她那位外公还健在。不过这个世界她外公就从未当过什么总理,而是退下来的军方大佬,与老一辈的领导们关系很密切。

所以按理来说在08年吴定邦应该仅仅是个副.市.长,但现在却成了一把手的滨海市.市.委.书.记,还是即将要高升副.省.长的节奏,可谓前途似锦,当然,吴笛必须提醒他的父亲,不要和后来习.总上位后拍死的大.老.虎扯上关系。要紧紧向习.总靠拢。

而吴笛的母亲聂馨予则是国企高管,与李家的那位是闺蜜……

总而言之。吴笛的家世应该算是小说中提到都会被和谐、还会被发站短“不要涉及高.层,请删改”警告的节奏。百度搜索之后也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所以现在提了之后,以后就不会再提了,也绝对不会涉及官.场、政.治。

反正吴笛身处的就是万恶的统.治.阶.级,既得利.益者,成人礼估计都要跑到国外去搞个万众瞩目的,各种所谓名嫒千金上流阶层聚会,这自然也会造成她以后的婚姻或许都没法自己做主。

因此,要让她自己的分身吴迪娶她自己,难度惊人,不过有挑战性才更有趣。

当然了,现在吴笛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份是多么不凡,她其实自己还有些不习惯她那千金大小姐的标准配置,心说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也没上学放学都有劳斯莱斯接送呐,难道这是因为“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在之前那个世界,吴笛终究不是吴定邦的亲女儿,各种待遇也没提上去,现在嘛,她完全就是在吴定邦的溺爱中长大的,可谓掌上明珠,和聂茜更是和亲姐妹似的,被她舅舅舅妈捧在手心,当然要什么有什么。

尹太监说完之后,他对面的李振云却一脸不屑道:“高二的宋国豪也想染指大小姐?简直就是做梦,那宋国豪家里也不过有点小钱而已,然后仗着自己和道上的一些混混有联系,就敢这么狂?”

“你牛,你牛!连宋国豪都不放在眼里。”尹太监冷哼道。

李振云是官宦子弟,虽然他老子的官并不大,不过他自认为见识很广,尤其是对穿名牌极为执着,颇有研究,他判断一个人牛不牛,就看对方身上穿的衣服的牌子,在他眼中,宋国豪虽然总是一身耐克、阿迪,可这是他看不起的,格调太差!

不过李振云还是比较忌惮宋国豪那传说中的“道上势力”的,所以对于尹太监的嘲讽,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道:“我又没说不把他放在眼里,我想说的是,宋国豪确实够吊,但和大小姐那是万万不能比的,你就看大小姐今天脖子上围的爱马仕丝巾吧,一条的价格买下宋国豪的全身都绰绰有余!”

尹太监听到这话,也不多说什么了,他对李振云执着于名名牌的三观并不认同。

不过一旁的孙宁,却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给大家说个笑话,我同桌吴迪今天说他和大小姐很熟。”

除了吴迪外,其他几个男生果然都笑了……(未完待续)

...

5、讳莫如深的一章

如果说吴笛的本体是这个学校中万众瞩目的风云人物,并且还是不少男生心目中默认的校花人选的话,那么她的分身吴迪,就是在普通班都毫无存在感,一直沉默寡言、平凡至极的路人甲。

照这种情形发展下去,或许在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许多都不会忘记吴笛这种点缀无数少年青春记忆的校花,而另外一个吴迪,怕是去了同学聚会,然后也表明了身份,大家都会在心中疑惑——当年我们班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

在吴笛的本体出校门去舅妈,也就是她表姐聂茜的母亲家的五星级酒店吃自助早餐时,吴迪则随着人流,进入了学校食堂。

每个人的早餐也都是一样的,一个包子,一块桃酥饼,再加上无限量供应的白粥,这样的早饭自然让吴笛不满意,所以她决定在酒店吃完自助早餐后,再给分身吴迪打包一些更富有营养味道更好的早餐。

实际上按照吴笛本人的作风,她所吃的三餐,全是自己下厨的,各种食料也都必须用特供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修真功法给她排毒养颜后,她作为一个爱美之人,对身体的保养,重视到了极点,她不仅要让自己的女身吴笛永远保持光鲜亮丽的形象,她的男身吴迪,也一定要成为她心目中的男神才行,否则怎么有资格成为取悦她的人形玩具?

吴迪坐在经典的八人一桌的食堂桌子边,每排坐四个人,他的对面正是同桌孙宁,这个男生似乎对学校的白粥深恶痛绝,以至于每次都会从宿舍带牛奶、酸奶之类的饮品,用来代替白粥。

孙宁喝的牛奶是蒙牛特仑苏,乍看到这种牛奶时,不由让吴迪有些小怀念,但他却又想到了那句颇为内涵的“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

早饭自然也是一个最佳的聊天时间,吴迪身边的一个叫做尹华强的男生,打扮比较潮,人也有点小帅,还是那种较为阴柔的帅,因此班上人称“尹太监”。

尹太监一边吃着吴迪碰都不想碰的白菜萝卜包子,一边这样说道:“妈的,刚刚三班的那个于晨胆子真够肥的,居然想约‘大小姐’出去吃早餐,他难道不知道‘大小姐’是高二宋国豪看上的妞儿?妈的这于晨长得还没老子帅呢!”

尹华强虽然长得有些娘,但说起话来却较为粗犷,至于“大小姐”说的是谁,那自然是吴笛了。

这个外号在校园中,可比她那个局限于三班的“吴大才女”的外号要知名得多,只因有不少同学都看到了,人家上学放学都是劳斯莱斯接送,司机总是一身黑西装,非常有范儿,这简直是小说或漫画中标准的千金大小姐配置。

校内有关吴笛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小道消息层出不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其实应该是传说中的……(本书因为透露吴笛真正的身份,导致被和谐了数天tat,害本作者胆战心惊以为会被请去喝茶)

因此,要让她自己的分身吴迪娶她自己,难度惊人,不过有挑战性才更有趣。

当然了,现在吴笛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身份是多么不凡,她其实自己还有些不习惯她那千金大小姐的标准配置,心说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也没上学放学都有劳斯莱斯接送呐,难道这是因为“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在之前那个世界,吴笛终究不是吴定邦的亲女儿,各种待遇也没提上去,现在嘛,她完全就是在吴定邦的溺爱中长大的,可谓掌上明珠,和聂茜更是和亲姐妹似的,被她舅舅舅妈捧在手心,当然要什么有什么。

尹太监说完之后,他对面的李振云却一脸不屑道:“高二的宋国豪也想染指大小姐?简直就是做梦,那宋国豪家里也不过有点小钱而已,然后仗着自己和道上的一些混混有联系,就敢这么狂?”

“你牛,你牛!连宋国豪都不放在眼里。”尹太监冷哼道。

李振云是官宦子弟,虽然他老子的官并不大,不过他自认为见识很广,尤其是对穿名牌极为执着,颇有研究,他判断一个人牛不牛,就看对方身上穿的衣服的牌子,在他眼中,宋国豪虽然总是一身耐克、阿迪,可这是他看不起的,格调太差!

不过李振云还是比较忌惮宋国豪那传说中的“道上势力”的,所以对于尹太监的嘲讽,他只是避重就轻地说道:“我又没说不把他放在眼里,我想说的是,宋国豪确实够吊,但和大小姐那是万万不能比的,你就看大小姐今天脖子上围的爱马仕丝巾吧,一条的价格买下宋国豪的全身都绰绰有余!”

尹太监听到这话,也不多说什么了,他对李振云执着于名牌的三观并不认同。

不过一旁的孙宁,却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给大家说个笑话,我同桌吴迪今天说他和大小姐很熟。”

除了吴迪外,其他几个男生果然都笑了……(未完待续……)r1292

...

6、青春的回忆

爱心便当永不停息。

众人笑过之后,尹太监见吴迪沉默不语,早餐也没动,他觉得刚刚大家的行为不是太好,估计刺痛了吴迪那敏感的自尊心,于是他不由又开始当起好人了。

他劝慰道:“怎么啦,小吴生气了?可别啊,大家刚刚只是随便开开玩笑,你别放在心上。其实对那位大小姐来说,像我们这样出身普通的男生,其实都一个样,心中幻想一下还可以,要真正行动的话,估计就是今天于晨的下场。”

孙宁听到尹太监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刚刚嘲讽吴迪的话有些过分,怎么说他也是吴迪的同桌,虽然总喜欢在吴迪面前秀优越感,但他自认为和吴迪的同学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不过谁让今天吴迪在晨读课时那样大言不惭呢?

孙宁才不会承认,在他确实发现吴迪居然和他心目中高不可攀的大小姐对视时,他燃起了熊熊的妒火,这也是他嘴上不饶人的真正原因。

不过这个时候,他听完尹太监的话后,只觉得心中微微《惆怅,他有必要嫉妒吴迪这种平庸无比的家伙?不论是他还是吴迪,都对大小姐可望而不可及。

所以他便轻描淡写地道歉了:“好吧,刚刚我说的笑话确实不好,因为不管是谁,在大小姐面前,都是笑话。”

“哎。大小姐随便一件衣服买我全身也绰绰有余,所以我也是个笑话。”李振云也用一种另类的方式来“安慰”吴迪。

吴迪听到这些同学用无限拔高吴笛的方式来为他们自己刚刚的行为辩解之后,他只觉得一阵好笑,因为她就是吴笛呢。他强忍着笑意,赶忙表示自己没将刚刚众人所说的事情放在心上,然后又说早饭不合口味。便匆匆离去。

“早饭不合口味?这什么意思?平日里看他吃得都挺香的啊……”尹太监忍不住嘀咕道。

“他不吃正好,我还觉得不够呢,桃酥我吃了。”孙宁一边说着,一边就迫不及待地将吴迪一口没动的桃酥饼抓到了自己手中,一脸赚到小便宜的样子。

“包子留给我!”另外一个室友也赶忙说道。

在吴迪的这些同学抢着学校的早餐时,他却在学校的一处风景园林区中的古亭中,一边欣赏校园中那熟悉而陌生的景色,一边吃着吴笛带给他的丰盛的自助早餐,有培根、火腿、煎蛋甚至牛排等。还有热咖啡、酸奶等饮品,吃得不亦乐乎。

而在早读课开始前,本体吴笛却被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刘玉芳喊到了办公室,刘老师自然是女性,三十多岁,是一个教学经验非常丰富的老师,性情变化多端,心情好的时候喜欢和学生们开玩笑。心情差的时候,发起火来那是真让人恐惧。

因为这位刘玉芳老师抓起早恋现象来极为杀伐果决。决不姑息,所以渐渐的,她有了省滨中“四大名捕”之一的称号,实际上,除了她以外,吴笛就不清楚其他三大名捕是谁了。各种说法都有,似乎只有这位刘老师才是全部学生都公认的“名捕”。

刘老师的嗓门和她的威名一样大,声音极具穿透力,但是长得却挺娇小,她今天看来心情不错。戴着眼镜,面带微笑,用十分和蔼的语气对吴笛进行谆谆教导:“吴笛啊,我知道你非常喜欢写作,作文也写得挺好的,不过我觉得吧,写东西练笔也是要分场合分时间的,你不能在英语晨读课上写啊,而且还睡觉,这可不行啊。”

刘玉芳对吴笛当然是比较欣赏的,首先是“前吴笛”的语文成绩不错,其次吴笛的身份,让她作为班主任,总能收到不错的礼品,而且小妮子长得确实漂亮,灵气十足,让人赏心悦目。

吴笛暗暗比较了一下刘玉芳对现在的她与当年吴迪的态度,发现果然还是身为女性的吴笛占优势……当女孩的感觉挺不错的,尤其是美丽的女孩。

“还有,以后就算要练笔,可别写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写日记就足够你练笔了。”

刘玉芳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了吴笛几句,便让吴笛离开,和颜悦色的样子如果被那位对吴笛有芥蒂的英语老师黄莹看到,那位英语老师一定会很不爽,黄莹希望刘玉芳可以好好地批评吴笛。

一路从行政楼的教师办公室回到教室的路上,吴笛看到几个高年级的学长正在搬纯净水,与其说是“搬”,还不如说是“滚”,在遇到斜坡时,他们才会将这几桶水搬起来。

这样的场景又让吴笛感受到了浓郁的校园气息,而吴笛不知道的是,当她迈着标准而优雅的步子路过这些学长后,几位也不知道是高二还是高三的学生,都停了下来,驻足观看了一会儿她那美好的背影。

“这背影不错啊,我超喜欢长马尾的女生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背影杀手,所谓看背影想犯罪,看侧面想后退,看正面想自卫……”一学长喃喃道。

“我擦,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那是高一(3)班的吴笛啊,外号‘大小姐’,算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了,军训时就引起许多男生围观。隔壁班的宋国豪知道吧,他说他看上大小姐了。”另外一男生回应道。

“大小姐我当然是知道的,不过这是第一次看到而已,我又不像你们,下课时到高一年级的那栋楼去上厕所,就为了路过三班的教室看美女,这实在是太猥琐了!至于宋国豪嘛,也就篮球打得好点,人长得也就魁梧一些,相貌也俊不到哪去,就凭他也想追大小姐?”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

...

7、那些年

吴笛回到了自己的教室,时间大概是早上六点五十,还有十分钟语文早读课才会开始,不过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回到教室了,其中有一部分正伏案补觉,满脸疲倦的样子,显然被滨海高级中学那极为严苛的学习时间安排折腾得不轻。

还有些女孩正捧着自己可爱的茶杯喝水,同时也温暖着自己的小手,地处江南省的学校,室内自然没有暖气,所以别看南方冬天没有北方寒冷,但基本上冬天室内都有暖气的北方,其实更舒适。

某些精力较为充足的男生,则聊天聊得飞起,各种话题都有涉猎,还有的时候会故意在女生们面前说些冷笑话,只为博取佳人一笑,这也是一种在异性面前刷存在感的方式。

还有一些同学喜欢抓紧一切自由的时间看杂书,比如《今古传奇》的武侠、奇幻什么的,有人此时已经偷偷摸摸看了起来,为了方便分给同伴、书友们看,还撕成了几份,这也更加隐蔽,也是蛮拼的。

还有更加隐蔽的,那就是拿出了电子词典,表面上似乎是在查单词,实际上却是看网络上下载下来的小说,倒是没有人玩手机。

除了因为这所严格到变态的高中对手机抓得非常严,甚至学校宿舍里都不能充电以外(所以某些走读生的作用,就~v.是同学手机没电时让他带回家帮忙充电),还有时代的原因。

2008年的时候,智能机还没有流行,一般手机的功能太少,听音乐不如mp3的音质,玩游戏不如掌机好玩,看小说不如电子词典隐蔽。除了早恋的,自然就没人用了,要给家人打电话,带张电话卡就行了,因为学校里的公用电话数不胜数。

而吴笛这时用的苹果智能机,逼格高归高。但许多人其实对此并不了解,这年头最流行的智能机大概是诺基亚的n系列,估计谁都无法想象,这个手机巨头日后会一步步走向消亡,至于以高逼格著称的iphone,也会变成人手一台的大路货。

吴笛走进教室的时候,许多男生都下意识扫了她几眼,然后迅速移开自己的目光,再继续故作淡定地做自己的事情。只不过心中终究会泛起一些小小的波澜。

在学生时代,总有那么一位或几位女孩,是不少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吴笛显然就是其中之一,主要是因为正好那时许多人都处于青春萌动期,而作为视觉动物的男生,自然会倾慕长得更加美丽的女孩。

在班级中,还有其他两位颇受欢迎的女孩。吴笛对她们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主要那个时候她还是吴迪,在男生群体中混得如鱼得水的那种,自然就知道大家都对哪些女孩有意思。

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刘墨茹,就是之前在晨读课上坐在讲台上的英语科代表,专门在英语老师不来巡视时,监视大家认真读书的。震慑那些在晨读课上不认真背书的学生。

不过刘墨茹显然对此并不上心,否则她也不会对吴笛视若无睹,在这个高中强化班,有这样一种风气,那就是成绩好的学生都不想当班干部。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之中。

刘墨茹长得确实挺养眼的,她身高不到一米六,很是娇小,身材苗条,长相甜美,系着简单的马尾辫,额前没有刘海,露出了那光洁饱满的额头,脸上几颗红红的青春痘稍稍破坏了一些感觉,但她身上浓浓的书卷气,却增加了她的魅力。

她性格文静,举止淑女,学习比较刻苦认真,在高手如林的强化班,也能保持班级前十左右,年纪前五十,十分稳健,属于典型的优等生。这样长相能打八十分学习成绩又不错的女孩,暗恋的同学自然很多。

之前那位意图向吴笛发起攻势的于晨,在吴笛的记忆中,就应该是追刘墨茹的头号选手。

比起文静的刘墨茹来说,另外一位叫做唐玲珊的女孩,就是比较活泼甚至可以说是泼辣的那种,她似乎总能和男生打成一片,在打闹时还喜欢捏人,不过由于她那不错的外貌,自然不会有什么男生讨厌她。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呐……

许是因为唐玲珊的成绩只是中游,又不如刘墨茹那样文静,所以不少男生都在私下里认为唐玲珊的气质比不上刘墨茹。

至于吴笛嘛,那是超然的存在,虽然她那对写作的爱好狂热而又奇葩,惹人发笑而不自知,但是她那不可辩驳的颜值与家世,足以让她成为当之无愧的女神,外号“大小姐”更是传遍校园。

如果说刘墨茹与唐玲珊是班花级的美女,那吴笛自然就是校花级的。

吴笛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她的座位就是在最右侧的第一组靠过道位置,里侧是她的同桌王绮,最右侧的墙上正好挂着名言警句,是孔子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她粗略地检查着自己的课桌,有些凌乱,不符合她那完美主义的作风,不过那只爱马仕的瓷制杯子还是不错的,杯口有漂亮的金色纹路,杯身上的图案比较抽象,自然展现出了一种格调,不过这样的杯子还是适合用来喝那些所谓大小姐专用的红茶,这教室中带着消毒氯气味道的纯净水,实在让人倒胃。

吴笛并不准备改变“前吴笛”那富家千金的作风,虽说在那些更加高逼格的人眼中,使用那些平民们都耳熟能详的奢侈品牌,非常的low,各种所谓的手工订制才显得更加低调奢华有内涵,连扮猪吃虎都来得更方便,但吴笛所考虑的,却是不让别人发觉她身体中的灵魂已经完全被替换了。

而让吴笛十分震惊的是,她在翻看“前吴笛”的那部以“吴迪”为主角的小说作品时,竟然发现小说主角所干的事情,与她以前还是吴迪的时候,一模一样!

难道之前穿越到平行世界中变成吴笛的吴迪,并非真实的存在,仅仅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可真是……

...

8、超然物外

语文早读课开始了,三班的班主任刘玉芳已经来到了教室,她今天的心情确实不错,在布置早读课任务之前,还花了几分钟时间面带微笑地和同学们互动,一点也没有“四大名捕之首”的风范。

不过在布置早读课任务时,她的笑容已经收敛,用她那特有的大嗓门说了出来,便是将朱自清《荷塘月色》的四、五两段背下来,待到语文课上课时,会喊人站起来背诵,背不出来要罚抄三遍……

吴笛带着一种怀旧的心态,打开了语文必修二的课本,苏教版的,浅褐色的封面,上面还有一个古代铜板的图画。

她翻到《荷塘月色》那里,在看到第四段的开头是“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不得不承认,这篇朱自清的经典散文,还真是学生时代难以忘怀的记忆。

其实在江南省高考那大概八到十分的默写中,是不会有现代文默写的,所以这篇《荷塘月色》要求背诵的部分,显然是刘玉芳自己要求学生们背诵的,让学生们多培养培养语感,体会美文的韵味。

吴笛只是随意浏览了一下,懒得背诵,便开始漫不经心地翻语文课本,阅读这些让她既熟悉又陌生的课文。~v.

比起这一专题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以及后一篇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还有汪曾祺的《金岳霖先生》,她其实最喜欢《金岳霖先生》。

因为在阅读这篇课文时,她没有感到像前两篇那样无趣,这是一篇非常质朴动人的文章,没有前两篇那种花团锦簇、手法多样的美文风格。反而娓娓道来,让人读完之后便对金岳霖的形象丰满起来,哪怕汪曾祺最后说“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一写。”

吴笛对金岳霖的了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林徽因,这位民国才女,其实能算是女人中的“人生赢家”了。她的丈夫是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名门公子、建筑学家;徐志摩这位颇有才情的诗人疯狂迷恋她,因为她而想要和发妻离婚,最后参加她的演讲会而飞机失事;金岳霖更是为了她而一生不娶,并且在林徽因死后还对她念念不忘。

对于林徽因轻松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的从容,只要是女人,那应该都会微微叹服,不过与她处于同一时代的女性,可能就比较郁闷了。坊间传闻冰心的《我们太太的客厅》就是用来讽刺林徽因的极端自恋,两人明明都是才女还是友人,却经常发生撕x大战……

后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起,网络上也掀起了一股黑林徽因的风潮,认为她是将“绿茶婊”这个角色发扬光大的人物。“我是林徽因,我为绿茶婊代言”一时间成了调侃她的话语。

其实不论如何,撇开林徽因那令女人们羡慕嫉妒恨的感情经历,她的才华或许只是一般。但在建筑学上的造诣还是值得敬佩的,完全当得起“民国才女”的称号。

“你怎么不背《荷塘月色》啊。要是语文课被抽到怎么办?”同桌王绮见吴笛无所事事地翻着语文课本,也不朗读,忍不住问道。

吴笛的右手托着自己的腮帮,侧着脑袋,左手翻着语文课本,晨曦洒在她的侧脸上。将其绝美的容貌更点缀得如梦如幻,让不少小男生不停地偷看,心猿意马。

而在这一刻,她的脑中还在佩服林徽因玩弄各种男人与鼓掌之间的手腕,觉得对方真乃才女之楷模。

所以吴笛听到了王绮的话。却依旧保持着这种悠然的姿态,她非常淡然地回应道:“反正高考又不考,我干嘛要费心思去背呢?知道不考我还背,那岂不是太傻。”

王绮见吴笛回话时,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只觉得心中很不是滋味,作为已经和吴笛同桌了一个学期的女孩,她完全生活在吴笛不自觉造成的“阴影”之中……

首先她的长相十分一般,有她在吴笛身边,简直就是妥妥的衬托红花的绿叶;其次她家境起码也算中产,身上一件衣服的价位在千元左右,无论在哪都能傲视其他女生了,可偏偏吴笛身上的衣服都是那种顶级奢侈品牌,这种“既生瑜何生亮”的痛苦又有谁能明白呢?

偏偏王绮心气颇高,是个不畏竞争、追求上进的女孩,看她在强化班保持前十的成绩就知道了。

不管怎么说,在学习上,是她面对吴笛时最具优越感的事物,亦是她的精神支柱,她压抑着自己心头的不满,保持平静的语气,站在一个制高点上,语重心长地说道:“不管高考考不考,这都是一种积累,刘老师既然让我们背,那自然有她的道理,你不是喜欢写作嘛,背一背朱自清的文章,那是很有帮助的。”

吴笛听了这话,却不以为然,而且她在写作上的水准,早就已经出神入化了,而在之前的那个平行世界,她也已经了却对“学霸”“文豪”的执念,在这个世界,不管是学习成绩还是写作生涯,她只会顺其自然,不会去刻意追求。

可以说,如今的吴笛,心态非常淡然,甚至达到了超然的地步,真正需要努力的,应该是“吴迪”才对。

见到吴笛依旧我行我素,根本就无视了她,王绮咬着自己的唇,实在郁闷,她真想狠狠地拍自己的桌子,发泄她的不满,她的养气功夫终究不行,用非常委屈的语气对吴笛说道:“你一定在心里骂我傻,骂我多管闲事,可我是为你好啊!”

吴笛听出了她情绪异常,终于从感怀才女偶像林徽因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诧异地看着这位同桌,一脸无辜,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对方,她和王绮一点都不熟,在作为吴迪的记忆中,也对这个女孩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作为一个颜控,外貌协会中的俗人,王绮的相貌显然也没法像夏薇薇、苏暖那样让吴笛有心动的感觉。

“对不起。”吴笛只能不咸不淡地说了这一句,便继续悠哉悠哉地神游天外。

...

9、举手之劳

见到吴笛依旧爱理不理、我行我素的样子,王绮再也不想自讨没趣,只能在心中诅咒吴笛在第一节语文课上被刘老师点到,站起来一句话也背不出,到时候丢脸的就是吴笛了。本文最快无错到海岸线阅读.网

不管是晨读课还是早读课,一旦同学们完成了背诵任务,只要老师不在,就喜欢肆无忌惮地聊天,读书声可以很好地掩盖聊天的声音。

语文老师刘老师也不会整节早读课都待在班上,她仅仅巡视了五分钟,便离开了,而对聪明的学生来说,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那两段,十分钟就能大概搞定了,因此起码有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开茶话会。

邹峰就是个非常喜欢在早读课上聊天的男生,他的脑子也非常聪明,三下五除二就已经觉得自己完全背熟了。

仗着聪明的脑子,邹峰在学习上不是很踏实,基础不牢,倒喜欢钻研难题、怪题。因而他每次考试成绩的落差总是很大,可以一下子爆发考全班前五,然后再退步到全班倒数,为此他还沾沾自喜,总宣扬自己每次考试其实都不喜欢复习,乃是裸考达人。

邹峰的座位正好在吴笛前方,许多男生都非常羡慕的座位,仅次于吴笛左侧隔了一个过道的那个座位,因为在每星期换座位后,有一组会出现三列,到时候就可以与{}吴笛成为短短一周时期的同桌……

吴笛左侧那个座位的男生叫做苏无尘,长得倒也清俊,身体过于纤细瘦弱了,为人沉默寡言,没什么存在感。

许多男生都觉得苏无尘占着那个座位简直就相当于占着茅坑不拉屎,白白浪费一周与吴笛成为同桌的时间。连主动跟吴笛搭话都不敢。

邹峰性格比较外向活泼,他背完了《荷塘月色》之后,见到自己的同桌洪斌还在努力背诵,喜欢在早读课上找人聊天的他,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打扰,他便非常自然地回过头。看看吴笛有没有背好。

邹峰自认为和吴笛的关系还是比较熟的,属于能够互相聊天扯淡的那种,他就喜欢在吴笛面前夸夸其谈,以此来吸引对方的注意。

他对吴笛只有淡而朦胧的好感,不过今天早上在看到那个于晨居然敢主动约吴笛出去吃早饭时,他的心中还是感觉微微一慌,而吴笛的婉拒则让他心中好似放下了一块大石。

他当然不认为自己能真的和吴笛谈男女朋友,但心中却也不希望吴笛成了别人的女友。

此时,他看到吴笛右手托着下颚。侧着脑袋安静翻着语文课本的姿态时,只觉得如此娴静、优雅,她那白里透红的肌肤,光滑细腻得没有任何瑕疵,可谓“一肌一容,尽态极妍”,果然不愧是千金大小姐。而那长马尾与斜刘海的发型,则将她的气质衬托得更加清纯。仿若清水芙蓉。

“喂,你课文背好了啊?”邹峰主动搭话。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叫吴笛的大名,有点小羞涩,索性直接用“喂”来代替了,反正他与吴笛的关系比较熟,对方也不会介意他那并不礼貌的称呼。

在邹峰眼中。吴笛在礼节方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吴笛抬起了头,自然看到了回过头来的邹峰,他好像也没有开始发育。所以长得不是太高,要不然也不会坐在女生前面了。

吴笛对邹峰还是有点印象的,他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的男生,长得浓眉大眼,看起来倒也忠厚老实,当年她还是吴迪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在男生群体中人缘不错,就是有点色,私下里比较猥琐,各种荤段子信手拈来,不过在女生面前,他总是装得很纯洁……

她正欲回话,结果同桌王绮却越俎代庖:“吴笛说反正高考不会考,那还去背岂不是太傻?”

王绮的语气有些怪,其实心中盼望着邹峰也对吴笛说的话批判一番,难道学习就是为了考试?这种观念她绝不认同!

可能谁都不知道,王绮虽然是优等生,却异常憧憬传说中的“素质教育”,可真正当“素质教育”出来之后,就会发现,还是应试教育最公平。

结果邹峰一听这话,却无比认同,反而埋怨起刘老师了:“是啊,明明高考不考,刘玉芳还要让我们背,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嘛,太傻了!”

王绮听到这话,只能翻了翻白眼,心中暗骂邹峰和吴笛就是一丘之貉!

吴笛嘴角勾了勾,神情淡然。

邹峰和王绮没有太多说话的欲望,男人嘛,当两个女孩摆在他面前,总归是心向着美女的。

不过被王绮那么一打岔,他倒是忘了自己该和吴笛说什么了,想了想,只能说道:“我已经背好了,防止上课运气不好被叫起来背诵,我背给你听,你帮我看下出错的地方,好吗?”

他的语气显得十分正经,知道他另一面的吴笛,总觉得有些好笑。

对于自己的同学,吴笛还没有高冷到连举手之劳都不会帮的地步,她理了理自己的刘海,然后温柔地笑了笑:“没问题。”

邹峰看到吴笛的笑容,呼吸微微急促,心跳都漏了一拍,他合上自己的书,然后准备开始背诵,而吴笛也已经把自己的课本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等待他开始背诵。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呃、呃,等下,我再看一眼!”邹峰刚刚背了第一句,不知为何脑中只有少女那温柔美丽的笑容了……

渐渐定下心神的他,才开始断断续续地背诵起来,不过他显然背得并不熟,背出一句之后,要“呃、呃、呃”好几下才能接着背下去。

“……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

吴笛正想提醒他“歌声”后面少了一个“似的”,结果一旁的王绮抢先提醒道:“错了,应该是‘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

10、不会背诵,但会朗读

王绮见状,感觉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中郁结,不知为何,她看到吴笛那种仿佛端坐于青天之上,对一切都淡然处之的态度,就非常不爽,总有种吴笛没有把她当作人对待的感觉!

邹峰继续往下背诵,接下来一直是王绮抢着指出他哪里背错了,毫不留情,反倒让他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暗骂这个王绮简直就是个八婆,打扰他与女神之间的互动,若是吴笛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他只会觉得十分享受……

待到他终于背完之后,王绮又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说道:“邹峰,你背得太不熟了,总是漏字、多字,有一句话还是在我的提醒下,你才想起来的,我劝你还是再背熟点吧,要不然语文课上课被叫到,一紧张,背不出来,就丢脸了。”

邹峰听了这话,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最终回了一句“关你屁事”之后,便回过头去了,不过他很快又回过头来,对吴笛郑重地说了一声“谢谢”。

王绮见到自己明明那么热心帮忙,对方却用恶劣的态度对待她,反而对冷淡的吴笛说谢谢,她气得浑身发抖!

她在心中愈发嫉恨吴笛了……

早读课终于下课了,许多人一下课便伏案休息,教室里完全安静了下来,事实上,在早读课最后五分钟,整个教室的读书声已经非常小了。

第一节语文课很快就开始了。一上课刘老师便喊人起来背诵《荷塘月色》她要求背诵的部分,她并不要求学生全部背完,而是一个个的接力背诵,只要看被叫起来的学生背诵的流利程度,就知道对方有没有认真背,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这个时候。王绮就在心中暗暗诅咒,一定要叫到吴笛,一定要叫到吴笛……

她可以确认,吴笛整个早读课都荒废了,一点都没有背诵老师要求背诵的课文,所以只要刘老师喊到吴笛,那她就要出丑了,而且还要被罚抄三遍!

一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她就觉得心里积蓄的郁闷都会为之一空!主要是她想看看。吴笛在出丑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唐玲珊,你先来背一下吧。”刘玉芳随口点到。

唐玲珊恋恋不舍地再看了一眼课文,便站起来背诵,不少男生正好趁此机会欣赏她的美貌,虽然她的气质不太行,穿着打扮也没什么讲究,但容貌确实很耐看的。

只有王绮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她就盼望着刘老师能够叫到吴笛。

一开始叫起来背诵的人,总归是比较占便宜的。因为前面总是背得熟一些。

唐玲珊背得还算熟练,大概背了三句话,刘玉芳便让她坐了下去,还表扬了她。

刘玉芳叫得第二个人叫做“李方园”,此人乃是个比较偏科的男生,理科较强。但语文、英语都比较悲催,早读课、晨读课基本上就是被他用来补觉的……

李方园听到刘玉芳点到自己,不由脸色一垮,他死死地盯着语文课本,双手用力捏着那一页。花了起码二十秒钟才磨磨蹭蹭地站起来,让班上的同学们都哄笑了一阵,然后他吱吱唔唔嗯嗯啊啊了半天,还没背出一句,让刘玉芳十分不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让他课后罚抄课文。

之后再叫了一个女生,倒是流利地把第一段背完了,不得不说,在学生时代,女生在背书方面总是更加认真踏实的。

为什么不叫吴笛啊!

王绮在心中怒吼,怨念都快要突破天际了,结果她的诅咒似乎起效了……

“吴笛,你来从下面一段开始背吧。”刘玉芳面带微笑地点了吴笛的名字,这可是她的爱将。

事实上,在看到其他学生都战战兢兢地盯着语文课本,害怕被点到,唯独吴笛却从容淡定地坐在那儿,连语文课本翻都没翻时,刘玉芳便断定吴笛已经成竹在胸,既然如此,她当然要给吴笛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给其他学生做个榜样。

“哈!”王绮差点惊喜地尖笑起来,但很快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过她的举动依然被其他同学注意到了,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她,让她有些无地自容,刘玉芳也瞪了她一眼,认为她影响了上课纪律。

王绮虽然被瞪,脸上有些发烫,但心中却真的窃喜不已,这次吴笛绝对要丢脸了,她一句话都不会背!

哼,谁让她说什么高考不考就不背,这就是自作自受的后果!

唯有邹峰明白王绮在笑什么,因为他知道吴笛整节早读课都没有背书,所以现在肯定是背不出来的,他不由为吴笛感到担忧,看来这次吴笛确实要出丑了,他心里还有些小内疚,毕竟他早读课上还央求吴笛帮他背书,浪费了她的时间……

可吴笛却神色不变,从容不迫地站了起来,哪怕她确实一点也不会背。

但她却会读,因为正在四班上第一节数学课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语文课本拿了出来,并翻到了《荷塘月色》那一页,她通过分身吴迪的眼睛,一切都清清楚楚。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

吴笛嗓音十分好听,本就是吴侬软语,又清脆如黄鹂,而在背(朗)诵(读)《荷塘月色》时,她下意识带着感情去“背”了,这可就完全将她的“背诵”拉高了一个层次,毕竟被叫起来背诵的学生,在那种紧张氛围之下,能够熟练背诵就不错了,少有可以带着感情去背诵的。

几乎所有的学生再加上刘老师,都被这富含感情的背诵陶醉了,而吴笛在背完这要求背诵的一段后,也忘记停了下来,反而继续“背诵”,一直到了结尾——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未完待续。。)

...

11 分身的妙用

吴笛富含感情的“背诵”完接下来的所有段落之后,班上出现了长达数十秒的静默时间,仿佛是在回味之前的一切……

也不知道是哪位同学下意识鼓掌了,然后这掌声仿佛像一个开始的信号,接下来是全班热烈的掌声,就连隔壁班都能听到,四班正在数学课上翻语文课本的吴迪自然是听到了。

语文老师刘玉芳同样一脸满意地向吴笛鼓掌,然后才压了压掌声,毫不吝啬自己的表扬:“太棒了,吴笛同学实在是太棒了,如果不是她完全合着课本,我还以为她在朗读课文呢!最最让我惊讶和佩服的是,她不仅把我要求背诵的内容背得非常好,还主动将没有要求背诵的也背下来了,这种完美主义的精神非常值得同学们学习!”

许多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也正是这一点,刚刚那位吱吱唔唔背不出来的李方园,瞪大了眼睛看着吴笛无限美好的背影,一脸不可思议,他的耳边传来了同桌的惊叹声:“牛叉,实在是太牛叉了,居然一字不落地全背下来了,而且没有一个错误!”

不少同学也纷纷在心里感叹:

“背书居然和朗读似的,这得要背得多熟啊!”

“难怪吴笛从上课开始就没有打开过语文课本,原来是因为她背得太熟了,有十足的自信……”

“吴笛的声音可真好听啊,怎么听都听不够呢!”

……

这些同学其实都不知道,吴笛只是忘了停下来了,而不是什么完美主义精神。

而更加难以置信的人,其实是吴笛的前座邹峰,他刚刚在鼓掌的时候。完全是木然从众,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吴笛背不出来的准备了,甚至还决定下课后好好安慰吴笛一番……可吴笛的表现却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吗?可吴笛却连不要求背诵的地方都完全背下来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虎”?

邹峰这时只觉得有些恍然大悟。难怪吴笛早读课完全“荒废”了,原来是因为她早就已经背好了。而且全文都背得滚瓜烂熟,否则怎么可能背书跟朗读没什么两样?要知道,吴笛从上语文课开始,语文课本就没有打开过!

邹峰这时忍不住回过头去,满怀敬佩地看了吴笛一眼,而在看到吴笛旁边一脸失魂落魄的王绮时,顿时在心中幸灾乐祸,他可是知道的。刚刚王绮那样得意地尖笑一声,就是因为期待吴笛接下来会出丑,可吴笛的表现却无可挑剔!

这样的表现无疑狠狠地回击了王绮,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又想到之前在早读课上,王绮总是抢先指出他哪里背错了,以此想要证明她比吴笛背得好,可事实却是,吴笛早就背得滚瓜烂熟,根本不屑与王绮较劲……

果然,吴笛就是那种低调的谦虚的女孩。而王绮嘛……呵呵,小丑一个。

王绮这个时候脑中只有五个字——这怎么可能?!

她根本就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她最完美的预计之中。应该是吴笛站起来之后,一脸茫然,然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终在刘老师的批评之中,同学们鄙夷的目光之中,脸色难看地重新坐下,而后心中无比后悔,为什么早读课不好好背书?为什么我没有听我那位热心同桌的逆耳忠言?

而比较一般的预计,则是吴笛依旧神情淡然。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甚至当着刘老师的面。说那什么不考就不背这种任性的话,完全激起老师的怒火。却让不少同学在心中佩服……

其实王绮觉得第二个预计的可能性相当大,因为吴笛就是那种极端高傲极端自我的臭德性,反正她最讨厌了!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这次吴笛是绝对背不出来的,这将会是没有任何疑问现实!

可王绮万万没想到的是,吴笛的表现完全超出了她的预计!

当吴笛背出第一句的时候,她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吴笛蒙的,一边则死死地盯着吴笛桌子上合着的语文课本,仿佛要吃了这语文课本,生怕吴笛会将其翻开偷看,同时她也不忘了暗中给吴笛找错误……

可当吴笛正确无误地背出整整一段,并且还富含着感情时,她整个人就觉得脑子里在嗡嗡嗡地叫,对别的同学尤其是男生来说的天籁之音,对她来说,却是最难听的声音了!

而当吴笛继续开始背不要求背诵的内容,并且同样一口气完全正确地背诵完全文时,她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仿佛完全被抽空了,整个人都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

甚至在全班同学都为吴笛献上热烈的掌声时,她都忘了为吴笛鼓掌,只是双手伏在课桌上,低着头,脸色苍白如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如果这个时候刘玉芳再喊她起来背诵课文的话,那她肯定什么都背不出来了。

不过刘玉芳自然没有这么做,事实上,吴笛的“背诵”就像是真正压轴大戏,听了她的“背诵”之后,再听别人的,都会觉得味同嚼蜡……

没有人关注王绮的异常状态,她就像一个完全被忽略掉的存在。

一整节课,王绮都浑浑噩噩的,几乎没有听进刘老师的一句话,她怎么也无法相信,吴笛可以背得这么好,可最后,她只能承认,吴笛实在是太“阴险”了,明明已经背得那么好了,却故意说那种迷惑她的话!

而在四班,正在数学课时,吴迪的同桌孙宁十分疑惑地说道:“吴迪,数学课你看语文课本干什么?居然还是《荷塘月色》……”

彼时,吴笛已经完成了“背诵”,所以分身吴迪将语文课本淡定地收了起来,听到同桌孙宁的话,他的嘴角勾起一丝神秘的微笑,心中只是这样回答道,我在帮“大小姐”作弊呢,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这只不过是分身的一次小小的妙用而已。(未完待续)

...

12 课间议论

语文课一下课,吴笛的前座邹峰就回过头来,故作不满地对吴笛说道:“喂,你不是说高考不考就不背的嘛,结果却背得那么好,你是在故意耍我啊!”

吴笛这个时候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她使用分身吴迪来作弊了吧?

这个时候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果然,看到吴笛的笑容,邹峰就不再追问了。

四班,吴迪的同桌孙宁刚刚从外面回来,却听到自己后座的两个男生在随意闲聊,一个便是他的舍友李振云,非常执着于穿名牌的官宦子弟。

还有一个叫做陈彬,定点投篮很准的家伙,他和李振云之间的关系非常不错,其中除了两人是同桌以外,还因为两人在篮球场上也棋逢对手,不过一个擅长突破,一个擅长投篮。

“之前上课听到三班传来一阵很响的掌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陈彬忽然想到了这件事。

“就是啊,我记得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回答问题正确了,老师为了鼓励学生,倒会让全班人都鼓一鼓掌,初中时好像也有这种事,不过上了这么久的高中,却还没有碰到过。”李振云不由陷入了回忆。

“上了高中之后,感觉上课基本上就没有人会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了,气氛好沉闷的。”

“这就是成熟的代价啊……”李振云忽然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十分装逼地说道,反倒把陈彬逗笑了。

“你是郭敬明的小说看多了吧,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感到明媚的忧伤,泪流满面什么的……”陈彬笑着说道。

孙宁这时回过头。伏在李振云的桌子上,却道:“我倒是正好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这话一出,倒也没有第一时间引起两人的注意。毕竟刚刚的话题只是两人随意闲聊而已,他们并没有好奇到迫切的程度。

可孙宁的下一句话。就让两人精神一震,却听他说道:“这事和‘大小姐’有关。”

隔了李振云一条过道的尹华强尹太监恰好听到“大小姐”三个字,顿时就凑了过来,还催促道:“什么和‘大小姐’有关啊,快说快说!”

孙宁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讽刺道:“你个死太监,怎么听到‘大小姐’就跟条狗闻到屎似的。”

尹太监其实早就习惯了被这群舍友喊外号,不过他依旧佯怒地勾起孙宁的脖颈。口中喊着“找死”“你把我比作狗那也罢了,居然敢把大小姐比作屎……”之类的话。

“我错了我错了快放手!”孙宁也笑着回应道。

一阵嬉闹之后,孙宁才准备开始八卦,实际上他嘴上骂尹太监,心中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听他说八卦,那会让他产生很大的满足感。

当然,说八卦、传小道消息产生的满足感,可没有在吴迪面前展现优越感来得爽。

“我刚刚去厕所,遇到了三班的洪斌,这可是我初中同学。学习挺认真的,他的座位就在‘大小姐’的左前方,这简直就是风水宝地啊。我正好听到他和三班另外一个男生正在说有关‘大小姐’的事情,我自然就凑了上去……”

“原来那三班集体鼓掌,就是因为‘大小姐’背诵背得太棒了,既熟练又富含感情,跟朗读没什么两样,把《荷塘月色》的全文都背下来了,然后声音又好听……”

孙宁说起有关“大小姐”吴笛的事情来,简直眉飞色舞,似乎吴笛做出了什么大事。他就会与有荣焉,不过他却没有联想到。自己的同桌吴迪在上节数学课时,却在看语文课本中的《荷塘月色》。

听完这段八卦。李振云当先悠然神往道:“可惜了,要是我是三班人的话,就能听到大小姐的天籁之音了……”

尹太监虽然在心中赞同李振云的看法,但他却总要和李振云抬抬杠,所以他不由嘲讽道:“李振云就你那成绩,还是早点歇歇吧,等到高二的时候会分文理科,然后重新分班,你有本事就考到强化班去啊。”

李振云想说大小姐的成绩不见得有多好,但想到人家那深不可测的背景,便知道考试对大小姐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老子现在努力还来得及的!”李振云说了这么一句话,但语气很弱。

在这群男生讨论吴笛的时候,分身吴迪全部都听到了,只能暗暗感叹自己的本体关注度可真是够高的,上节课在三班做的事情,这么快就传扬到四班了,虽然这也有偶然的因素……

他微微摇了摇头,却在构思一篇短篇小说,他准备参加《萌芽》举办的新概念作文比赛,并以此作为他和本体“认识”的契机,当然,在这之前,他首先要去完成一场本体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时间就在这个星期天下午。

总而言之,他与本体的“恋爱”是要步步为营、水到渠成的,不能让别人感到突兀。

就在吴迪摇头时,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悦耳的女声:“你是不是也觉得他们很无聊?”

吴迪抬起了头,却看到一个齐耳短发的女孩,从前面回过头来,十分不爽地看着正在讨论“大小姐”的那群男生。

这个女孩的长相颇为清秀,素颜起码能打八十分,若以后学会化妆加ps什么的,弄张照片放到网上,妥妥的女神啊,而她的气场也颇为强大,大概是因为她是四班的班长,稳坐这个普通班第一的学霸人物。

她的名字叫做张静知,只是因为中考发挥略微失常,导致被分到了普通班,不过进了高中以后,她愈发刻苦,使得她本人成为普通班中唯一一个打破了强化班每次考试包揽全校前十的风云人物。

“还好吧,毕竟青春期的男生嘛,都这样。歌德都在《少年维特之烦恼》中说‘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吴迪淡淡地说道。

张静知有些诧异地看了吴迪一眼,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了吴迪一样,她原本以为这个坐在自己身后的闷葫芦会随便附和一声,然后低下头去,都不敢直视她。(未完待续)

...

13 损人不利己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不加入他们一起讨论呢,不管怎么说,那位吴笛大小姐确实长得够漂亮,那种高贵的气质也会让男生憧憬不已。”张静知这样说着,不过语气中却带着些许不甘。

这其实是有原因的,当初张静知与吴笛在同一个初中,中考她虽然发挥失误,但总分却比吴笛要高,可吴笛却凭借关系进入了强化班,她却只能在普通班。

优秀的学霸型女孩大抵都比较自傲,张静知觉得自己长相可能略逊于人家,但自身的综合素质却绝对不比人家差,然而在这所高中里,吴笛那“大小姐”的名头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张静知次次将成绩稳在全校前十,却无人关注。

吴迪听到张静知的问题,他心道我本来就是吴笛的男性分身,再去参与男生们各种讨论女性本体的话题,那也太奇怪了吧?自卖自夸么?

“我对那位大小姐又不熟,兴趣不是很大,而且以我的出身,怕是与大小姐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吴迪表面上自嘲道,实际上心中却想,如果以后大家发现他最终和吴笛走到一起,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反应?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听到吴迪这么说,张静知倒愈发觉得他与众不同,再仔细看看他的长相,发现对方如果脸上没有青春痘的话,倒也是阳光俊朗的帅哥一枚。

想到这样的帅哥却对吴笛并不感冒,张静知莫名的觉得念头通达。

这个时候,三班的第二节英语课已经开始了,经历了一个课间的调整,吴笛的同桌王绮已经从之前的失魂落魄中恢复了过来,想想也是。不就是被吴笛这个“阴险”的女生欺骗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一定会找到报复的机会的!

英语老师欧巴桑黄莹一脸严肃地夹着英语课本和备课本走进了教室,她已经知道了。刘玉芳并没有将她对吴笛的“告状”放在心上,甚至回办公室后。还大肆表扬吴笛在语文课上的突出表现,她是这样形容的——

“吴笛这小女生在早读课上真的花功夫了,我明明只要求学生背诵《荷塘月色》的两段,但她显然把全文都背下来了,这种百分之两百完成任务的学生,真的不多了呐!”

黄莹听了刘玉芳的言论,心中却对吴笛更加不满了,这吴笛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英语晨读课上睡觉、写乱七八糟的小说。却在语文早读课上那样认真,这简直就是对她裸的打脸啊!

“class_begin!”黄莹面无表情地说道。

“stand_up。”班长朱文玺条件反射地喊道。

“good_s。”

“good_acher。”

“sit_down。”

一段充满了天朝风的英语上课开始时的对话过后,英语课终于正式开始了。

黄莹早就已经说过,英语课一开始要喊人上去听写,这上黑板听写和在下面听写可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在下面听写的同学,一般听写完后,都是同桌互换着批改。只要同桌关系好,想要多少分那还不是可以控制的事情?

当然,正因为出现了这种情况。老师也有应对的法子,那就是收上去,换组批改,这样想改分数,那就比较难操作了。

其实,如果脸皮厚一些的话,还可以在听写时,偷看“不幸”被叫到黑板上去听写的同学。

这种事情也许只要是没有认真背单词的学生都会去做,这些学生比较喜欢英语老师喊优等生上去听写。这样他们抄了之后,就不必担心重默了。

吴笛此时才记起黄莹今天晨读课批评她时。似乎对她说——

“吴笛!晨读课不好好背单词,居然睡着了?给我站起来清醒清醒!待会英语课上课后让你上去听写。默不到八十分先给我把今天所有的单词都抄五遍,然后晚自习主动到我办公室来重默!别以为长得漂亮就可以懒散任性!”

其实对男人来说,有钱,自然可以任性;而对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又有钱,更加可以任性。

吴笛这个时候一点都不担心黄莹把她叫上黑板去听写,只因她自己虽然没有背单词,但吴迪这个分身却在这上面花功夫了,只要吴迪记住的东西,她自然也就记住了。

可黄莹也不知怎么了,居然暂时忘记了晨读课那事,她点了“刘墨茹”“李方园”的名字,让这两人上来听写。

李方园实在是太苦逼了,他今天不仅被语文老师喊了,又被英语老师点中,不过谁让他前科累累呢,这厮就是一个极其偏科的男生,属于刘玉芳、黄莹的重点关注对象。

事实上,李方园在听到有刘墨茹这个英语科代表出马,心中顿时一喜,因为这样的话,那他便可以直接在座位上抄起来了,省得默不好再向为他批改的同学打招呼……

可在听到黄莹点了“刘墨茹”后又点了他,他之觉得眼前一黑,真想叹息一声——不幸啊!

就在他自怨自艾,拖拖拉拉磨磨蹭蹭地走向黑板上时,全班都忽然听到一个略显低沉的女声:“黄老师,你晨读课时不是说让吴笛上去听写的嘛?”

插嘴的自然是吴笛的同桌王绮,她摆明了想要找回在语文课上的“耻辱”,她可不信,整节晨读课都浪费了的吴笛,能够达到默写八十分!

王绮的行为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有些像小学时,放学了老师的作业还没布置,然后正准备离开,大家都在窃喜,总有多事的人说——老师你作业还没布置!

李方园都已经在过道上走到一半了,脸上更是带着无限苦逼的神情,像是在赴刑场似的,但听到这话时,立马就停了下来,看向了吴笛,那眼神就像在看救命恩人!

吴笛向他礼貌地笑了笑,让李方园不由心中一跳,大小姐不愧是大小姐,当她展露笑容时,恍若一树花开。

对于王绮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吴笛一点都没放在心上,甚至还要感谢对方,给了她一个再次展现自己的机会,也许能稍稍扭转一下黄莹对她的偏见。

果然,英语老师黄莹被这么一提醒,自然想起了晨读课上睡觉的吴笛,她让李方园下去,换吴笛上来听写。(未完待续)

...

14 黑板上的艺术

吴笛很淡然地走了上去,自信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胸有成竹。[

王绮却冷笑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和吴笛一起在黑板上听写的,可是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对方在英语单词的背诵方面,一向非常扎实,所以这默下来之后,两人一比,吴笛可要丢脸了,估计会被黄老师当成反面教材,因为她吴笛绝对默不到八十分!

吴笛走到了黑板上,黄莹看着她那完美精致的容颜。她必须承认,这个少女确实长得漂亮,不过在发现吴笛那种自信到超然的神情时,她心中自然就有些不爽了,她可是知道,今天英语晨读课,吴笛根本就没背单词,却还装成这种有恃无恐的样子,实在让她觉得非常讨厌!

没错,在同学们眼中的“胸有成竹”,在黄莹看来,就是有恃无恐!

黄莹希望吴笛能够在她面前服软,将那种大小姐的傲气完全收敛起来,作为老派教师,她最看不惯吴笛这种因为出身好,就在学习上马虎懒散的态度!

等着瞧吧,这次英语听写,她要好好地借机狠批吴笛一顿,她甚至都想好说辞了——

“看看人家刘墨茹听写的,再看看你的,同样的背单词,怎么差距就这么大?你现在不好好学英语,将来有你后悔的!刘墨茹长得也不比你差啊,人家怎么可以沉下心来背单词,你就要在英语晨读课上写乱七八糟的小说?”

一想到可以这样在全班面前训斥对方,黄莹心中充满了得意,她绝对不会承认,出身贫寒的她还有那么一点小心思——你吴笛就算是千金大小姐又如何,还不是要被我教训?

黄莹的英语听写,一般都是从要背的单词、词组中随即选取十个。其中单词七到八个,报英文,写出单词本身与词义。而剩下的词组是报中文,然后写出词组。

对吴笛来说。黄莹怎么选都无所谓,因为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将要背的单词全都背好了,退一万步讲,如果一时之间她真的突然想不起来,那也可以让吴迪去翻英语课本。

所以这次听写,根本就没有任何悬念!

“ast。”黄莹开始报出了第一次要默的单词。

吴笛连反应的时间都不要,直接默出了单词,然后写出中文“预测。预报”,而且她还是下意识用了极为的英文圆体字,这可比大路货的斜体字逼格要高得多。

而且她默写的速度居然比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要快!

黄莹一直盯着吴笛,见到对方干净利落的表现,不由微微一愣,显然她没有想到吴笛表现得这么出色,而吴笛笔下的圆体字,更是显得美丽优雅,反正她是写不出这种字体的……

在她生出一丝敬佩之情时,却立马心中冷哼一声。哗众取宠!

吴笛可以听写得这么快,估计是侥幸遇到了这个已经会背的单词。

不过接下来,随着吴笛不假思索地用圆体字正确默写黄莹报出来的单词。连词义都和单词表上一模一样时,没有任何误差时,黄莹的心中略显失望,看来这次没法借题发挥了……她的神色却愈发严肃。

“留心,密切注意。”黄莹报出了最后一个词组的中文意思。

吴笛在黄莹报“留心”时,就把“watch_out_for”准确地默写了出来,然后将粉笔往下一放,便迈着优雅的步子,淡定地走了下去。她甚至听到了其他学生在看到黑板上她那如同艺术般的字体时,发出的赞叹之声……

一旁的刘墨茹。则被吴笛的速度小小地影响了一下,顿了起码五秒钟。才将这词组写出来。

刘墨茹放下粉笔时,有些好奇地向吴笛默的单词那儿看了一眼,她瞬间瞪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说实话,她心中也认定了,这次上黑板默写,她就是被黄莹用来和吴笛比较的,甚至可以说是打击一下吴笛,她对此一点也不排斥,反而乐见其成,英语一向是她的强项,至于听写这种东西,对基础扎实的她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她有着充分的信心,在这一项上胜过吴笛!

再加上吴笛整节英语晨读课,前半节基本上在伏案休眠,后半节又被黄老师喊出去站着了,根本就没有背单词的时间,如此一来,吴笛又怎么可以听写好?刘墨茹在心中为吴笛默哀……

不过无论如何,能胜过吴笛一筹,她的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可是,吴笛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毫无疑问,对方能够听写那么快,就是因为背得非常熟练,估计正确率会是百分之百,而最让刘墨茹惊讶的,则是吴笛那优雅的英文圆体字以及中文的行草,这字实在是太棒了,完全就是真正书法艺术嘛!

每当吴笛从他前方的过道走向自己的座位时,邹峰都喜欢抬起头看对方的眼睛,如果能够与她对视的话,他都会觉得窃喜,可惜这种事情没发生过几次,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走起路来都目不斜视,略显盛气凌人。

然而这次他刚刚抬起头,却一下子被黑板上吴笛默写的内容吸引住了,待到他的身边一阵幽香飘过,他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嗅了嗅鼻子,然后回头,震惊地看了吴笛一眼,一句话没说,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才再次回过头去。

其实吴笛能够默写满分,并不会让他意外,毕竟对方在语文课上的表现,已经让邹峰心服口服,他觉得吴笛的记忆力一定很好,既然连那么长的《荷塘月色》都能全文背诵,那这不算多的单词,估计扫两眼也就记住了。

可吴笛的字,不论是英文的还是中文的,都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书法大家在黑板上写字呢!

邹峰从来不知道,吴笛还有这么一手好字,真是字如其人呐!

王绮死死地咬着自己的唇,甚至觉得都快要咬破了,尝到了血的味道,盯着黑板上吴笛的那如艺术般的听写,她知道,这次她小小的报复,又落空了,反而成了吴笛展现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会这样?!(未完待续)

...

15、新奇的宿舍生活

听写完后,黄莹让前后桌交换听写本,然后互相批改,而她则给黑板上俩同学默的批改,大概这次批改她是最快的,因为吴笛与刘墨茹默的,都是正确的,一点也不要她纠正。

尤其是吴笛所写的单词与中文,因为字写得实在太好,黄莹觉得自己都不忍将其擦掉了……

说真的,之前吴笛的表现也让黄莹十分惊讶,不过对方既然能默写满分,说明之后吴笛还是下功夫去背单词的,这一点,黄莹再怎么讨厌这位大小姐,也不能否认。

其实两位同学都默了满分,并不符合她的本意,她叫人上来听写,总是叫一个优等生,一个“差生”(加引号是因为强化班没有典型意义上的差生,只有不认真的学生),然后拿“差生”所默的来当反面教材,给全班同学都加深印象,顺便让“差生”丢丢脸,下次认真背单词。

记得黄莹总是这样痛心疾首地教育没听写好的学生,说:“你们以前都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啊,脑子肯定没问题的,为什么不能好好地背单词呢,在我看来,强化班的学生,在听写时都应该全是满分!”

很显然,这次黄莹喊吴笛上去的目的,就是让她当个反面教材,不过她的目的没有达成,这无疑让她心里略显不爽,但她强忍着这种不爽,反而故作欣慰地表扬道:“这次听写,看来吴笛同学确实认真准备过了,这中文词义,甚至比我们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都写得全,very_good!当然啦,我想说的是,这圆体字虽然很漂亮。考试的时候还是别用为好。”

黄莹觉得自己这种“不计前嫌”的行为,展现了她作为老派教师的师德。

不过她最后还是敲打了一下吴笛,因为她觉得吴笛故意用圆体字就是在特意出风头,作为一个老派教师,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种锋芒毕露的学生。

这个时候,英语科代表刘墨茹又飞速向吴笛的方向瞥了一眼。心里有些小小的不平衡,大概是因为吴笛一个晨读课都没认真背单词,但却能听写满分,而且字还写得那么漂亮!

刘墨茹觉得自己的书写已经很棒了,可与吴笛一比,就差得远了,她甚至听到自己前座的两位男生在小声讨论——

“我靠,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连英文书写都这么有贵族范儿。实在是太有艺术气息了!虽然刘墨茹也是满分,但如果书写也加上的话,她就比不上大小姐了。”

“是啊,如果我也能有这么一手好字就好了,到时候如果被老师叫到黑板上去默写或是解题什么的,那就可以大出风头了!”

“如果是其他人用这种字体的话,我一定会暗暗鄙视这人就是在装逼,但大小姐用了。我却觉得理所应当。”

“弱逼才会装逼,像大小姐这样的牛人。自然是不需要装逼的!”

……

刘墨茹的性子或许没有四班班长张静知那样孤傲,但她终究也是个优秀的女孩,听到别人这样大肆称赞吴笛,自然产生了一些小小的芥蒂。

不过她在英语上的底气还是比较足的,心想不过是一次听写而已,论起英语成绩来。她自认为绝对要比吴笛强!

英语课上,黄莹又故意喊吴笛起来朗读课文,她知道其实吴笛的口语并不怎么样,可是吴笛的表现却再次让她与班上所有的学生震惊,那一口地道的英语。怎么看都是下了苦功的,难不成这一个寒假,吴笛都将功夫下在英语上了?

黄莹忽然真正体会到了一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的感觉,她自然不知道,此吴笛非彼吴笛,里面可是拥有一个超级学霸的灵魂了,若再用原来的看法对待吴笛,那就大错特错了。

上午的课程很快就过去,中午吴笛用餐完回到学校时,校园中一片安宁,也许这是滨海高级中学唯一人性化的地方,它中午留给学生们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多,从十一点半放学,一点五十才会上下午第一节课,寄宿生都是吃完饭直接回宿舍午睡的。

这个时候,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和同学们在食堂吃完午饭回到宿舍了,明明是睡觉的时间,却有不少学生在干其他的事情,比如说孙宁,他就在看新一期的《最小说》,这自然不是他买的,而是他从尹太监那里借来的。

这尹太监人长得比较娘,看的杂志也比较娘,除了郭小四主编的《最小说》以外,还有《萌芽》、《八零后》、《花火》这类青春杂志,里面的文章都是那种“明媚的忧伤”之类的言情虐文,让尹太监看得如痴如醉。

孙宁对言情小说倒不怎么感冒,可惜这年头网文还不像后来那么红火,为了打发时间,他只能看这些娘们书了。

当然,如果隔壁的赵日旭已经看完那十块钱一本的大部头盗版网络小说的话,他一定会将那种大部头小说借来消磨时间,他觉得一边吃放了台湾烤式香肠开杯乐泡面,一边看那种大部头的盗版书,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

让他念念不忘的,还是一部名叫《邪神传说》的小说,不过他只看了第二、四、五册,还全是不知道借了谁看的,但他自己又懒得去买。

吴迪此时已经躺在了床上,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在高中时就住宿在学校,和印象中大学的宿舍一比,这高中宿舍除了没有写字桌,一共住了八个人而不是四个人以外,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唯一让吴迪觉得悲剧的,便是宿舍中虽然有插头,却不通电,只能说这学校为了限制学生使用手机、掌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也是醉了……

就在吴迪处于一种新奇的情绪中时,李振云正一边吃着“美好时光”海苔,一边站在阳台上,俯瞰那些吃完午饭走回宿舍的女生,他忽然用一种急促的语气说道:“同志们快到阳台上来,看美女啦!”

孙宁当先将《最小说》一甩,便匆匆走到阳台上,尹太监也不甘示弱,放下最新一期的《萌芽》,便往阳台上走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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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酝酿散文

“我靠!尹太监你就是故意喜欢和我作对,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刚刚指的那妞,好歹也是高二比较有名的美女,哪怕算不上级花,那也起码可以排进前十,你自己审美观不行,还好意思说我!”李振云一边吃着乐事薯片,一边熟练地回应尹华强的吐槽。

孙宁原本很想站在尹太监那一边,吐槽李振云的审美观,大概是因为想多了心目中真正的女神大小姐吴笛的缘故,这眼光不知不觉就提高了,一般长相中上的女生,他都觉得不过如此。

不过由于他正在蹭李振云的薯片吃,只能帮李振云说话:“其实刚刚那妞长得还行,可以算得上美女了,尹太监你眼光放低点吧,我们这学校虽然也是国家级重点,但确实就像是恐龙园。”

李振云得到孙宁的赞同,只觉得脸上倍儿有光,也投桃报李:“老孙说得不错,我们学校女生平均质量太差,大小姐虽然能算是最顶级的美女,但一个人终究没法拉高平均分!”

尹太监也被转移了话题,他忽然问道:“你说大小姐为什么会选择来我们滨海呢?虽说这所中学是这座城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但和省会城市江宁中的那两所顶级高中是没法比的,以大小姐的家世,想去那里上高中,绝对没有任何难度吧?”

“这问题简直就是废话!以大小姐的娇生惯养,这独立生活能力肯定很成问题。肯定就是因为离家近,所以选择了我们这座‘恐龙园’,在恐龙们的衬托下,大小姐的光辉才更加耀眼!”李振云回答道。

“靠,你这就是在胡乱猜测,以为大小姐是流川枫啊。因为家离得近,所以选择湘北?”尹太监心中虽然也隐隐同意李振云给出的答案,但嘴巴上总要抬抬杠,显示一下存在感。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以大小姐的家世,在哪不是住?我猜可能是因为她的家长在这里工作……”孙宁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李振云的脑中忽然闪过一道闪电,作为官宦子弟,他对滨海市的官场还是有些了解的,他脱口而出道:“我们市的一把手姓‘吴’。据说马上还要高升了……”

尹华强与孙宁两人被李振云说得一愣,说实在的,作为高中生,除非是本身家庭的熏陶,要不然最多关注一下国家的大长老与长老团成员们,对什么省一把手、市一把手却几乎没什么了解,也对这些人拥有的权力没有直观的概念。

反而像是李振云这些从小受到家里人熏陶的,在体制中混的。才能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地位,他见到尹太监和孙宁不明所以。自然也懒得多说什么。

只不过他对自己说,如果那位一把手高升离去后,大小姐也转学的话,那就完全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了,也自然就知道,大小姐为何会到这里来上学。

大小姐一定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非常宠溺她,要不然怎么会一直被她父亲带在身边养着?李振云这样想道。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口中出现频率高得让人想要吐槽的大小姐,却独自一人,在校园之中散步。顺便怀念一下作为“吴迪”时的高中岁月,却发现那些作为吴迪时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可能也因为她那会儿虚度了无数年华吧。

也或许是因为,她在发现自己作为吴迪时的经历,竟然是这位“前吴笛”所写的虚构小说中的主角后,她便感觉自己的存在太过荒诞了,也许到现在,她也是人家笔下被肆意玩弄的木偶。

不得不说,这所高中的校园环境非常不错,她现在行走的这条两旁是高大的法国梧桐的道路,正是它的标志性道路,道路两旁,除了高大的悬铃木以外,还树立着一个个标牌,上面是各种优秀校友的照片与生平介绍,有已经成为了国家院士的,还有前几届刚刚考入燕大、华大的,以此来激励学生。

每年,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都会回校搞个演讲什么的,对虚荣心可是一种极大的满足,正所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吴笛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抬起头,看着那蔚蓝的天空,如果此时有其他人路过这里的话,一定会觉得这是美丽的图画,这是自然风景与美少女的绝佳组合,街拍的好素材,有一种人,随随便便的照片,拍出来都是艺术照。

吴笛其实并不喜欢扎马尾,反而将长发披散肆意披散,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才让她着迷,更不用说通过她的分身吴迪的审美来看,这小子非常执着于黑长直,而腿部最好穿黑色的连裤袜……

她的思绪转移到了自己要参加的新概念作文上,她现在正在酝酿自己的感情,为了写出一篇打动人心的散文,必须将作为女性那细腻的感情融入在内,并运用笔力将这种情感传递给读者,让人读了之后,真正感受到那种情感。

她从来就没有打算改变她那华丽精致的文风,哪怕她已经可以熟练运用其他的文风,毕竟她昔日与永恒帝国的家们交流得非常频繁。

正好,既然她的分身吴迪也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并以此作为二者认识的契机,那她给吴迪设定的文风,就是幽默诙谐、辛辣讽刺,总是用旁观者的角度进行调侃,让人笑过之后陷入深思,这其实是一种非常讨喜的文风。

如果说本体吴笛的文风是典型的文青风格的话,那分身吴迪就是比较接地气,炒作之后容易迅速得到拥趸的文风。

若是界也有模版的话,那吴笛的模版就是吴笛自己,能够生生用文笔弥补剧情上硬伤的女作家,而吴笛给吴迪设定的模版,就是钱钟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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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班会课

下午一共四节课,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以至于此时在上第三节化学课时,班上不少男生都有些心不在焉,他们显然都在期盼活动课的自由时间。

这位化学老师名叫李卫红,乃是二班的班主任,长得比较猥琐,穿着打扮非常土气,这样的外型自然得不到学生们的喜爱,二班的学生还觉得这位班主任实在太阴险,比如说在自修课上,他总会突击检查——偷偷地站在后门口,暗暗记下自修课上说话的学生,然后再秋后算账。

甚至有时候他也会顺手阴一下三班的学生,班上某些在晚自修上喜欢说话的学生就因此中过招,而李卫红在对待这种学习态度不太端正的学生,尤其是男生时,比较简单粗暴,时常说一些伤人的话,对待那些听话的学生,尤其是女生,则如同春天般温暖……

这种裸的“性别歧视”真的让人非常不爽。

李卫红特别喜欢军事武器和科幻小说,以至于他在上化学课时,就时常会发散思维,跳出课本,讲他所了解的军事前沿信息与科幻小说。

班上男生们唯一喜欢他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在上课时说的非课本内容了,这导致许多男生在李老师正常讲课时没精打采,一讲这些与上课无关的内容时,便兴致勃勃。

这个时候,李卫红为了让那些心不在焉的男生集中精神,又开始发散思维,讲述天朝最新一代战机的内容了,倒确实是让课堂活跃了起来,原本有些昏昏欲睡的男生,更是一下子打起了精神。

必须得承认。李卫红的这种讲课方式,确实有助于学生们开拓视野、放松精神,但却让某些想要认真学习化学的学生,感到苦恼,因为有同学想要更多的干货,而不是这种杂七杂八的东西。

最让人无奈的是。李卫红一讲起这些东西来,就会收不住,讲个没完……

等到还有十分钟要下课时,李卫红似乎才意识到不妙,匆忙开始回归正题,不过讲得非常仓促,大概也只有那些预习充分以及天生聪颖的学生才可以完全接受他所教授的内容。

对吴笛来说,李卫红不管讲得怎样,她都不在乎。因为理科她基本上都交给分身吴迪去认真学习了,只要吴迪可以学好,她自然便能学好。

但许多似懂非懂的学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种隐患,反而觉得这堂化学课上得既轻松又有趣。

化学课就这样结束了,因为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所以几乎化学课一下课,班中极其喜欢打篮球的一对好基友李方园和张博便来到小储物间。拿起斯伯丁篮球,便要向篮球场走去。

结果还没走出教室。班主任刘玉芳便走了进来,把他们叫住了,然后拍了拍讲台,很直接地说道:“下节活动课改上班会课,有几个事情要说一下。这个寒假刚刚过去,在家里都还没玩够啊?”后一句话显然是对李方园和张博说的。

两人悻悻地重新回到教室。

刘玉芳话音刚落。女生们表现还算淡定,男生们则齐齐发出了郁闷的声音,让刘玉芳脸色一冷,便严肃道:“别以为是我抢你们的活动课,这节活动课整个高一年级都要开班会。目的就是让你们把寒假生活转换到课堂上来,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我早就已经说过,高一是基础,高二是关键,这高三就要冲刺了啊!你们看看你们现在的精神状态,刚刚在李老师的课上,都还有人打瞌睡,我下课之前就来了,现在也不高兴点名,给了某些人面子……”

“好了。第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在本月底,下个星期的星期六、星期天,要进行一次摸底考试,检测一下上学期大家的学习成果。你们不要不当回事儿,以为可以随便考考,实际上它将会是你们高二时重新分班的一个依据!到时候被踢出强化班,丢脸的可是你们自己!所以希望大家好好准备!”

“第二个事情,之前我其实说过,那就是要你们尽快调整状态,别还是沉浸在寒假、过年中的氛围里……最后,今天不是元宵节嘛,晚自修最后一节课班级里要搞个元宵庆祝的活动,朱文玺你来组织一下吧。大家看吧,都说我们滨海高中是死抓学习,纯粹的应试教育,可实际上呢,我们高中还是很开明的,都让同学们自己组织元宵庆祝活动呢,对吧?”

刘玉芳这“无耻”的话说出来之后,让许多同学暗中腹诽,要知道在滨海市与省滨中齐名的滨海一中,那是整个学校都举办灯会猜谜的,哪像省滨中,居然就拿出晚自修最后一节课意思一下,刘玉芳这也敢往省滨中脸上贴金?

大概讲完了要说的班会内容后,刘玉芳发现活动课还剩十几分钟,之前下课时李卫红对她说今天的化学课讲了急了点,希望活动课补上,刘玉芳自然不会不同意。

这时李卫红也开完了二班的班会,便来到三班,又很理所当然地让大家拿出化学课本,他要对今天自己上的化学课补充一点东西,看来他自己也觉得他今天的课上得太仓促了。

学生们当然又是一阵牢骚,似李方园、张博这样酷爱篮球的运动骚年们,望向李卫红的眼神,其中蕴含的怨念,简直要化为实质,毕竟这时其他班开完班会后就可以回宿舍或者去篮球场了,而三班却还要“补课”……

哪怕只有十几分钟,对男生们来说,也是非常宝贵的运动时间!

吴笛这个时候只是托着腮帮,看着窗户外的花坛发呆,她的手则在随性地转着笔,不得不承认,她在陷入的世界中时,是完全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的。

这种陷入沉思的姿态,亦充满了一种知性美。

而在这个时候,正被自己的同桌孙宁拉着去篮球场的分身吴迪,还要为通过本体来专心听讲,以防止一些意外状况的发生。

毫无疑问,用上这样一个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李卫红正在滔滔不绝地讲着某个氧化还原反应的化学式,便看到了正神游天外的吴笛,他的眉头顿时一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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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姿势优美如画

说真的,李卫红对这位吴笛大小姐,那是相当偏爱的,哪怕对方的化学成绩很一般,但架不住他收了好多礼,在这学期开学前,他还有幸被请去“盛世”吃了一顿饭,这一顿饭的钱可就相当于他两个月的工资了……

李卫红虽然也是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但他可没有英语老师黄莹那么有“风骨”,他为人处事十分圆滑,因此哪怕他教学水准一般,却凭借资历与人脉当上了化学教研组组长。

而且,吴笛的长相也十分讨喜,他总是偏袒长得漂亮的女生,也最喜欢主动向这些女生指点化学上的问题,不过正因为这一点,李卫红在男生眼中那绝对是猥琐色狼,哪怕他从来不敢对女学生动手动脚。

可这个时候,李卫红看到吴笛上课开小差开得这么肆无忌惮,他就算再偏袒吴笛,也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此时他正在讲一道自己布置的例题——

碘酸钾(kio3)和碘化钾在酸性溶液中能发生下列反应。请标出反应方程式中电子转移的方向与数目,并指出氧化剂和还原剂。

5ki+kio3+3h2so4=3i2+3k2so4+3h2o

此反应中,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之比是1/5。问:当有10mol电子发生转移时,生成的i2的物质的量是多少?

李卫红并没有直接点吴笛的名字,而是对全班同学说:“大家在下面用草稿纸做一下,等一下我请人起来回答这个题目。”

他原本以为,自己这样做之后,吴笛可以从走神中回到课堂中来,如此一来。他也不用点吴笛的名字,对方站起来后,却回答不出这个问题的尴尬了。

可让李卫红十分无奈的是,连那些上课不专心的男生,都在他说了这话之后,开始低下头。拿出草稿纸演算了,别管这些男生是不是在装模作样,至少态度是让他满意的,但吴笛却依旧神游天外,虽然她的分身吴迪,已经帮她想好了这道简单的化学题的答案。

没办法,只能在这之后点吴笛回答问题了,到时候如果她回答不出来,就用和蔼的语气提醒她上课注意力要集中。希望她下次可以注意……李卫红这样想道。

事实上,他虽然偏爱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但对方在他的课上如此走神,也让他心中有点小不爽,在高中阶段,大概只要是老师,除非那种毫无责任心的,就都讨厌上课不认真听讲的学生。那会让老师觉得自己做了无用功,讲课不具备吸引力。得不到学生的尊重。

很快,李卫红就说时间到了,他要请人起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时间班中鸦雀无声,气氛都变得稍许紧张,尤其是男生们。因为如果他们站起来回答不出来的话,将会遭到李卫红毫不留情地狠批,至于女生嘛,待遇则比男生好得多。

“吴笛,你起来回答一下吧。”李卫红确认自己已经用了最温和的语气。

结果吴笛却依然没有反应。这可不是她故意装作没听到,而是她确确实实没有听到,她的风格就是在专注于一件事时,会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全班的目光一下子都移到了吴笛那里,哪里还看不出,这位大小姐完全走神了!

同学们心中的想法各有不同:

“大小姐不愧是大小姐,连走神的姿势都这么优美如画,简直就像我科(科比),转身后仰跳投虽然打铁了,但姿势却是美如画的,这也有理由去黑?那些科黑太讨厌了!”这是那位名叫张博的篮球骚年的想法,此人乃是超级科密,我湖的铁杆球迷。

“走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嘛!而且走神还走得这么漂亮……最关键的是,这本来就该是一节活动课,李卫红这狗日的连这十几分钟都要抢,太可恨了!”这是大多数男生的想法。

“李老师应该早就发现吴笛走神了吧?却还用这么温和的语气喊她,实在是对她太宽容的,如果是黄老师的话,一定直接把粉笔扔出去了。”部分女生这么想着。

“阴险女这次绝对完蛋了,全班都看到了她这副出丑的样子,看来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啊哈哈哈……”王绮在心中狂喜,脸上却非常平静,她故意不去提醒吴笛,就是希望吴笛的“丑态”能持续更长的时间!

她自然不明白,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女神是永远也不会有丑态的,不少男生的心理活动证明了这一点。

“老师喊你回答问题了。”来自吴迪的提醒,终于叫醒了吴笛,而她的脑中也有了问题的答案。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她站了起来时,眼中依然带着迷茫,一副无辜少女的姿态,萌杀了无数早就暗生情愫的骚年们。

李卫红微微叹了一口气,却依旧和蔼地说道:“好了,吴笛同学,你……”

还没等他说完,吴笛便开始报极为标准的答案了——

“氧化剂是kio3,还原剂是ki。此反应中,氧化剂和还原剂的物质的量之比是1/5,碘单质既是氧化产物又是还原产物,三摩尔碘单质中的六摩尔碘原子,有一摩尔来源于碘酸钾,五摩尔来源于碘化钾。5mol碘化钾作还原剂,碘离子从负一价升高到零价,失去5mol电子;1mol碘酸钾作氧化剂,碘酸根中的碘从正五价降低到零价,得到5mol电子。反应中转移5mol电子的时候生成3mol碘单质。所以当有10mol电子发生转移时,生成的i2的物质的量是6mol。”

吴笛的声音非常动听,而她在报答案时那种从容不迫的语气,亦让不少人在心中赞叹,浑然忘了吴笛刚刚走神了,待到他们回过神来时,自然心中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走神走得这么丧心病狂,居然也可以回答得如此准确,,这也太厉害了吧?

李卫红还正想安慰吴笛呢,结果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了完全正确而详尽的答案,他的嘴巴张在那儿,脸上不知道该使用什么表情,显然是因为他完全没有意料到,吴笛居然能够在这种情况下逆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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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重塑时光 1

李卫红花了好一会儿,才调整过来,然后只能和颜悦色地说道:“回答得非常棒,过程步骤都很详细,看出你确实完全掌握了我刚刚上课讲的内容,请坐吧。”

吴笛坐了下来,继续构思自己的文章,反正有吴迪这个可靠的分身帮她听课,她心里非常踏实,不愧是她喜欢的男性自己。

而李卫红看到继续“神游天外”的吴笛,嘴角微微抽搐,只能安慰自己,这个世上确实是有天才的,可以一心二用,刚刚吴笛的表现已经让他无话可说,既然对方确实掌握了他上课所讲的内容,那他也没理由再敲打她了。

李卫红教书教了这么多年,自然也碰上过类似吴笛这种貌似天才的人物,别人需要认真听讲、专心学习、考前要做好复习准备才能获得好成绩,而天才却可以平时随便学学,就能获得好成绩。

可班上的其他同学,就没有李卫红这么淡定了,他们都用惊异地眼神望着吴笛,有的同学还想到了吴笛今日在语文课、英语课上同样的出色表现,难不成是因为大小姐在寒假中下了苦功?不少人只能找到这样一个理由,才能解释吴笛如此出色的表现。

当然,也有同学是这么想的:“看来大小姐果然就是一个天才,这道如此困难的化学题,她回过神来之后,看一眼竟然就会了,实在是太厉害了!”

王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余光很不甘心地瞥了一脸云淡风轻的吴笛,在大多数同学觉得吴笛在寒假中刻苦学习,少部分同学觉得吴笛确实是天才时,她只是觉得,这个家伙果然又在装逼了。明明是在认真听课,却故意装出一副走神的样子,连李老师都被阴险女的演技骗过了!

然而王绮却又不得不承认,刚刚吴笛的回答非常出色,简直就是教科书式的标准答案。

和吴笛隔了一个过道的苏无尘,忽然微微撇过头。用惊诧的目光看着吴笛的侧脸,目光中亦带着茫然,渐渐的,他的眼神越来越亮,而后竟又出现了回忆的神色,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终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苏无尘又环顾四周,最终目光停留在了正在讲台上讲课的李卫红身上,他轻轻叹了口气。似乎在感慨着什么。

被抢的活动课就在各种怨念之中结束了,下课铃声响了之后,李卫红又拖了两三分钟的课,这自然又让许多学生心中暗骂,只觉得这老师讨厌得要命。

“好了,下课,有什么不懂可以现在问我。”李卫红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整理自己的课本、备课资料等。

“终于下课了。李卫红这家伙就是这么烦人!现在怎么可能还会有人上去问问题……”吴笛的前座邹峰非常不爽地吐槽着,就要起身去食堂吃晚饭。

吴笛当然也不会去问问题。只因她接收了分身吴迪认真学习的成果后,对一切知识点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完全没有任何盲点。

所以她径直走出了教室,准备回家,也不知道这会儿能不能见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反正她当年还是吴迪的时候。父母经常在外面有饭局。

而就在此时,苏无尘却拿起自己的化学课本,往讲台上走去。

两人几乎并肩而行,吴笛下意识瞥了他一眼,看到他手中的化学课本。心道原来是上去问问题的,再看到这人居然是苏无尘,那阴柔俊美、男生女相的外表,也算是他的标志性特点了。

苏无尘也撇过头,给了吴笛一个善意的微笑,倒是显得洒脱自然,让吴笛第一次发觉这个沉默寡言的男生竟然也有这一面,她微微点了点头,便离开了教室。

苏无尘欣赏地看着吴笛的背影,那柔和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起来。

其实他在这之前,从来就没有主动向老师询问过问题,总觉得这很麻烦,而他总是偏见地认为,问问题这种事情,就是那些优等生和老师套近乎用的,他才不屑于这么做。

现在嘛,他脸上浮现出神秘的微笑,“李老师,我想询问一下刚刚课上你讲的氧化还原反应中的一个问题……”苏无尘用诚恳地态度询问道。

刚刚还断言绝不会有人上去问问题的邹峰,吃惊地看着苏无尘,作为和苏无尘在一个宿舍的室友,他显然知道对方是什么性格——沉默寡言,低调而无存在感,如同尘土一般,毫不起眼,对学习的态度亦不热衷。

可今天苏无尘居然主动上去问问题了?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他一点也看不懂?

之前有吴笛大小姐瞬间变成了天才学神,现在连苏无尘这个瘦弱纤细容貌堪比女生的家伙,都想要当努力型的学霸了?

邹峰可是知道,这年头主动向老师提问的,大多是优等生,那些成绩一般的,就算有上进心,那也只会去询问同学。

邹峰摸了摸下巴,微微叹了一口气,便离开教室,向食堂走去,他的心中有些小小的落寞,他将苏无尘的事情扔到了一边,却想着今天各种出色的吴笛大小姐,总感觉自己好像和大小姐,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呢。

这个时候,其他同学也比较好奇地瞥了苏无尘几眼,然后离开教室,倒是某些优等生,像是闻到腥味的猫一样,也来到了讲台上,并围到了李卫红的周围,甚至都不管苏无尘问的问题是什么,仿佛这样才能彰显他们作为优等生的自觉。

李卫红在看到苏无尘主动来问他问题时,微微一愣,不过他却马上露出那招牌式的猥琐笑容,回答道:“氧化还原反应,首先要记住六字真言——升失氧,降得还,这就是说……”

苏无尘经过李卫红的讲解,只觉得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他的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成就感,改变,从现在一点一滴地开始。

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可以把握自己的未来,弥补人生中所有的遗憾,拯救那一位让人扼腕叹息所托非人的绝代佳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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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懂事的好孩子

就在苏无尘暗暗下决心时,却又听到一个名为马林杉的少年,抢先用一种发自肺腑的语气说道:“李老师你讲得太好了,我全懂了!”

马林杉也是和邹峰、苏无尘一个寝室的,还是寝室长。[

李卫红此人,就是喜欢享受学生的追捧,他顿时就有些眉飞色舞,不过嘴上却说道:“懂了就好,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苏无尘倒是没有在意李卫红的忽视,反正早就习惯了,在轻声道谢之后,便默默退去,不过离开时斜着眼瞥了马林杉一眼,眼神微冷。

马林杉论起成绩来,也不过班上二十多名,放到普通班肯定能进前十,不过在强化班,却算不上优等生,但他却俨然以优等生自居,好为人师,对象自然是如苏无尘这种成绩中下的人,他喜欢在这些人身上找优越感。

总而言之,苏无尘对这个同宿舍的寝室长印象不怎么样,总觉得他就是那种典型的,一桶水不晃,半桶水却晃荡得厉害的人,而且为人比较势利。

马林杉恰巧看到了苏无尘斜眼看他的样子,他觉得对方的眼神中似乎带着鄙夷,至于原因嘛,估计就是他抢着恭维李老师了。

他心里有些不爽,便追上苏无尘,不阴不阳地说道:“苏娘娘,你行啊,居然主动找李卫红问问题,你这是要学好的节奏啊?”

苏无尘男生女相,外号“娘娘”,正是马林杉先喊出来的,久而久之,他这个外号就深入人心了,不过苏无尘自己对这个外号却十分不满。他认为自己除了长得漂亮一点外,其他方面的表现可一点都不娘。

“是啊,必须学好啦,要不然高二分班时被踢出强化班,那就丢脸了。”苏无尘淡淡道。

马林杉嗤笑了一声,却道:“高中不是初中。想要学好不是努力一下就行的。就比如你刚刚问的那问题吧……啧,真好意思去问李卫红?我都觉得不太好意思。其实我觉得,在强化班当个凤尾,还不如去普通班当鸡头呢。”

显然,马林杉觉得苏无尘的脑子不行,没有在强化班立足的资本。

马林杉说完后,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笑非笑:“我知道了,你不会是今天看到我们班那位吴笛大小姐在学习上表现得如此出众。为了不让自己差人家太远,所以想发奋图强了吧?啧啧,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可你再怎么努力,也只不过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已!班上暗恋大小姐的男生不要太多,她永远也不会看上你这种一无是处的家伙。”

“呵呵。”苏无尘哂笑,他觉得自己此刻若是说一句“莫欺少年穷”,那一定就是妥妥的主角模版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再那样做的话。那也太幼稚了,他何必和高中生一般见识?

他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不管要干什么,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实力。

……

吴笛自然不知道,她居然还被一个男生用来打击另一个男生,她这个时候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然后娴熟地做起了晚饭,她对厨艺的爱好也已经融入到了骨子里。她认为只有自己做出的饭菜才能满足自己的口味。

父亲回来时自然被自家女儿的厨艺给震惊了,他为此甚至推掉了今天这不算重要的饭局。

而这个世界的父亲,对待吴笛自然宠得没边,反倒是母亲,更加在意自己的事业。甚至没有与父亲住在一起。

不过有关吴笛父亲母亲外公之类的事情,却不能书写太多,写出来的后果实在是太可怕了,连吴笛自己都会被和谐,这可是相当打击写作热情的事情,但这正可以说明,吴笛大小姐的身份是实至名归的。

晚上的时候,吴笛一边鼓捣曲奇饼干,一边继续构思她的散文,在用模具将黄油、面粉、鸡蛋混合的材料转变成各种可爱的形状,然后再将其放到烤箱中,烘烤完成后便可以完成曲奇饼干时,倒是有人来串门了。

是吴笛的父亲开的门,似乎是来拉关系的,反正吴笛懒得关心,她只是将放在油纸上的曲奇饼干材料连同托盘一起放入烤箱,然后设定好烘烤的时间。

不过父亲却将吴笛喊了出来,说是不能失了礼数,而对方的身份也不简单,当初父亲空降到这座城市来时,全靠对方才在这儿打开了局面,对方是这里的地头蛇。

吴笛很乖巧地喊了声伯伯,倒是让吴笛的父亲十分满意,他觉得原本那位任性乖戾的女儿,似乎转变了性子,现在怎么看怎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这位伯伯还将自己刚刚毕业的儿子带过来了,为了儿子的前途,这当父母的,总归要操心一下的。

不过这个叫做许昕的大约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显然有些拘束,他的脸上戴着一副无边框眼镜,看起来倒是挺木讷老实的。

可当他看到穿着一身家居服,下身还是紧紧裹着腿部的长筒棉袜的吴笛时,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失态了,然后迅速低下头,连自己的父亲在和对方的父亲聊什么,都一点也没听进去。

不得不承认,吴笛的此时的打扮,的确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感,她已经将在学校中系着的马尾辫解开了,漆黑柔顺的长发就这样直直地垂下,刘海亦十分齐整,这种模样的吴笛,小清新文艺范儿很浓,再加上她那种雍容华贵的气质,两种似乎完全不能相融的风格硬是被她驾驭得游刃有余,这显然对男人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了。

吴笛主动给客人泡茶,言谈举止更是赏心悦目,让这位伯伯各种称赞,虽然毫无疑问这其中有拍吴笛父亲马屁的成份,但吴笛的行为,确实让对方很欣赏。

“爸爸,我还做了曲奇饼干,可以给伯伯还有这位哥哥尝尝吗?”吴笛脸上带着没有瑕疵的微笑,任谁也看不出,这只不过是礼貌性的假笑。

“当然可以,笛笛你真是懂事了。”吴笛父亲倒是笑得很舒心,这可一点都不像不苟言笑的他,显然,他在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儿而得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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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重生者很好玩

就在吴笛一个劲地在父亲面前刷好感度,展现出来的手艺让客人们称赞不已时,她的分身吴迪则在学校食堂吃着巨难吃的晚餐。=

如果说学校食堂中午的饭菜还算过得去的话,那晚餐的质量,则一向遭到学生们的诟病,究其本质,还是因为这个食堂是垄断经营的,没有竞争压力。

而更让某些不满于食堂饭菜质量的富家子弟愤怒的是,校方完全禁止学生叫外卖,认为外面的食物不安全,容易造成事故……能利用的唯一漏洞,大概就是让走读生帮忙带外卖了。

当然,吴笛虽然是走读生,还没有哪个人喊大小姐带外卖,能享受到她的服务的人,大概也只有吴迪了。

不得不说,校方的那种解释让不少学生暗中吐槽,比起总会在饭菜中出现蟑螂、苍蝇尸体的学校食堂,估计还是外面的地沟油食品更安全卫生。

吴迪以一种机械地方式吃完了晚餐,作为本体的吴笛,其实可以随时屏蔽分身的五感,甚至可以让他独立行动,吴迪的存在,倒是有些类似洪荒小说中那些想要通过斩三尸成圣的大能斩出的分身,否则以本体吴笛的挑剔,又怎么能吃得下那种质量的晚餐。

吴迪解决了晚饭,回到校园后,便发现校园广播“滨海之声”已经响了起来——

“梦醒了,月出于东山之上,提一壶酒,独坐在摇曳的枫树下,抬头望一片枫叶,飘飘然落下来,好似有不舍,却又无耐。叶落归根,这就是落叶的归宿吧!一阵风忽起、落叶又会被带向何处呢?凝眸问月……那么,我最终的归宿又会是何种结局呢?”

女播音员正在读一篇优美的散文,好像是台湾散文大家林清玄写的《温一壶月光下酒》,情感十分饱满,吴迪在听到这个女声时。脚步便停了下来,他仔细倾听了一会儿,才忽然想起,这是他的前座张静知的声音!

这个张静知还确实是个优秀的女孩呢,不仅学习出众,还在广播室当播音员,普通话说得字正腔圆的,外形也足够上电视当女主持人了……吴迪微微赞叹地想道。

当吴笛让分身自由行动时,控制着吴迪的。自然是那位穿越了无数位面,攻略了无数美女的吴迪,显然,他对那位前座的多才多艺的学霸美女,产生了兴趣。

傍晚时的校园有种特殊的味道,夕阳的光与广播的声交错在一起,轻轻抚在吴迪的心上,又仿佛牵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中走动,静静品味那一种记忆中校园岁月的韵味。聆听时光在弹奏。

在这一刻,他甚至都忘了,自己的本体是位高贵美丽的大小姐,他只是觉得,自己是真正地重生了,完全是一个少年。而以前高中的自己,确实忽略了太多美好的事物,只是一味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创造的牢笼之中,毫无意义。

他第一次发现,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校园中。晒着夕阳,听着广播,会是一件心情愉悦的事情。

他又坐到了那个古亭之中,完全放空自己,只觉得自己好像和这天地融合在了一起,他能听到花草树木的声音,因为他也成了它们的同伴,这种感觉还真是有趣。

“你是四班的吴迪?”有人打断了他“天人合一”的状态。

吴迪回过神,便看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小男生坐在了他的对面,并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他,这个男生女相的人眼中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嗯。”吴迪淡淡地点了点头。

这种平淡的回应让苏无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看到对方时,一冲动就找上了对方,实在是过于鲁莽了,可是这个吴迪,实在让他不爽。

苏无尘打量着对方,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以后活得那么人生赢家……

“我是三班的苏无尘,交个朋友吧。”苏无尘伸出手,以一种成熟的姿态说道,只是可惜自己身上没有王霸之气,要不然虎躯一震,就能将这个日后的名人收为小弟了。

吴迪温和地笑了笑,和对方握了握手,冷不丁道:“你是怎么认识我的?”

苏无尘微微一怔,一时间却有些头皮发麻,他只能下意识说道:“我知道你文章写得很好,很佩服你。”

吴迪心说不管是他还是本体,都还没开始写文刷名声了,如果说是本体也就罢了,毕竟有个“才女”的名头,虽然暂时名不副实,可他这个分身,那是真的默默无闻呐。

分身吴迪之前已经经历过不少世界了,脑洞够大,他几乎一瞬间就判定对方是个重生者,他顿时就来了兴趣,只是微笑道:“你搞错了吧,你们班那个叫吴笛的女生,听说是个才女。”

吴迪的语气带着调侃,对于这个可爱的男孩子,哪怕他是重生者,他也不放在心上,他作为穿越者,早就推倒过无数重生者了……

苏无尘却误会了,他觉得吴迪这种不以为然的语气,是此人认为吴笛大小姐的才女之名很水,而吴迪说到吴笛时,表现得太淡然了。

本来就是一个人,自然不会太激动,难不成吴迪每次说到本体时,都要用一种崇敬的语气来说话?

可苏无尘哪怕是知晓未来的重生者,也不知道这一茬,他的脑中闪过一道闪电,几乎瞬间就脑补出了为何那位大小姐会看上吴迪这个家伙,显然就是这个吴迪以一种超然的姿态面对大小姐,然后又展现出自己在写作上的才华,自然让大小姐刮目相看……

我靠,这节奏怎么越来越像无脑后宫小说了,某个高贵的大小姐目空一切,所有的男人见到她时,都各种讨好她,当出现了一个对她不感冒的男人时,反而吸引了对方的兴趣……苏无尘默默在心中吐了个槽。

不管真相是如何,我绝对不会让这家伙趁隙而入,赌上重生者的尊严!(未完待续。。)

...

22、分身的独立意识很邪恶的说可能会逆袭某个防备之心全无的本体大小姐哟 袭

“我怎么觉得你语气不太对,是觉得我们班那位大小姐的才女之名有问题?”苏无尘压抑着心头的不爽,反问道。,

吴迪知道本体尚未真正展现自己的才华,什么“吴大才女”其实是某些同学起的略带嘲讽含义的说法,若非本体的家世与颜值撑着,那一切皆空,所以他自然依据现实,答道:“你们班那个吴笛,只能说长得还行。”

言下之意当然就是才女什么的,根本名不副实。

吴迪也不会用“大小姐”这样的称呼,总觉得耻度略高。

而且此时暂时被本体赋予独立行动的意识的他,骨子里有种睥睨一切的作风,毕竟是那位在无数世界中搅动风云的吴迪,他对本体吴笛可没那种跪舔的心态,甚至内心深处还有某些极其黑暗的想法。

结果苏无尘一听这话,差点跳脚,作为一名重生者,他当然知道吴笛的才华是多么出众,日后作品有多么畅销,如果他脑中有传统娱乐文主角那种“看过的作品都一字不落的记在脑内硬盘中”这样的金手指,并且节操值也为负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抄袭吴笛的作品来攫取第一桶金……

可惜他没有,而吴笛本身作品的风格也长于文笔而非剧情,同样的剧情,一般作者写出来就是没有吴笛的那种韵味,对方的文字风格亦极难被模仿。

而苏无尘也不是那种毫无节操的重生者,他只觉得重生已经是最大的金手指,他现在踌躇满志。

当然,眼前这个可恶的吴迪,他是越看越不爽,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家伙的文风也是别具一格。还被某些脑残粉封为90后“韩二”、“有钱老遗风”的话,苏无尘绝对要提前将此人的作品抄出来,让此人无路可走。

“只能说长得还行?切,行啊,你眼光够高的。”苏无尘依旧凭借成熟的灵魂,压制着他积累的愤怒与怨念。他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大小姐会被这人攻略了呢,他已经反复多次在心里问这个问题了。

不过他的不爽还是流露出了一点。

吴迪这时自然察觉出了苏无尘的某种粉丝心态,他感觉有些好笑,本体似乎确实是玛丽苏体质呢,看来连重生者都要跪啊……

唔,如果本体是玛丽苏的话,那他就是龙傲天啦,二者正好是一对。若是重生者碰上这两者,绝对会跪在真实。

吴迪忽然想收这个重生者做小弟,果然是龙傲天心态在作祟呢。

“我觉得你就长得更漂亮啊,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对了,你理科成绩怎么样?”吴迪依旧带着温和的笑意,他说起话来,似乎总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苏无尘的脸瞬间胀得通红。他终于发现吴迪话中调戏他的真相,他愤怒地说道:“你是变态吗?女装山脉玩多了?问我理科成绩是什么意思?我现在成绩虽然不行。但绝对会成为学霸的!”

吴迪却欣赏着苏无尘恼羞成怒的可爱样子,然后点了点头:“少了一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嗯……学霸好啊,变身伪娘学霸怎么看都比变身女学霸萌!还有。女装山脉是什么?”

这样说着,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那种淡淡的笑容,非常欠揍的样子。

苏无尘像是被一盆冷水浇下,他作为重生者,当然知道。刚刚他提到的那个游戏,现在还没制作出来呢,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故作高傲地冷哼一声,转身离去,很傲娇的样子。

离开时,他忽然又想到对方话语中那“变身女学霸”这五个字,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好像是个无节操作者写的渣变身文,前面看着还行,后面纯粹是坑,各种脑洞,让人无力吐槽。

还有,记得“莫欺少年穷”这个梗是《斗破苍穹》发扬光大的吧,现在才08年,土豆09年才开始写这本书的呢……

苏无尘也没多想,只认为这是巧合,他毕竟不像吴迪,是那位穿梭无数世界,遇到过各种类型主角的人物,阅历惊人,他认定自己作为重生者那绝对是具有唯一性的。

吴迪回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的晚自习最后一节课似乎还有个可笑的元宵晚会,真不知道校方是怎么想的,他真心不觉得这个所谓的“元宵晚会”有什么意义,简直就是比形式化还要形式化,让人连吐槽的都没有。

还是吴笛这家伙舒服,晚自习直接不来了,大小姐就是这么任性。可惜他却是寄宿生,而且现在也不是什么大少爷了,这真有点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觉……

话说我这具身体的小姨还是那个王静姝?那个很像高圆圆的美女?啧,这种反转似乎挺有意思的。

吴迪正在胡思乱想,这时候正是晚饭后回到教室的闲暇时间,校内的广播也没结束,许多同学都在一边听广播一边闲聊。

前座的班长张静知回过头来,想和吴迪随意说些话,之前吴迪那种不似其他男生那样“跪舔”某大小姐的作风,让她另眼相看。

不过张静知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吴迪,直接喊“吴迪”吧,这名字的发声又会让她想到那位令她看不惯的某大小姐,她索性懒得思考称呼了,直接对着吴迪说道:“今天元宵晚会你准备表演节目吗?”

清脆的声音有着少女的灵动,将吴迪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他直视对方的眼眸,毫无不掩饰他对张静知容貌的欣赏,微笑道:“班长大人希望看到我表演什么节目啊?”

张静知只觉得这个吴迪的形象似乎又变了,之前她觉得吴迪有种神性的淡漠,虽然对某大小姐不感冒这一点让她另眼相看,但之前吴迪在面对她时,也过于冷淡,让她作为美少女的自尊心有些受挫。

可现在,吴迪却展现出了他更加男生的一面,微笑也带着一点邪魅的感觉,两人眼神对视产生了些许,却满足了她之前受挫的自尊心。

她自然不知道,这就是霸道总裁龙傲天吴迪邪魅狂狷的风格,之前控制着吴迪身体的玛丽苏高冷女神偶尔卖萌的吴笛万万达不到微笑就能吸引美女的境界的。(未完待续。。)

...

23、不过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

“嚯,看来你这是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怎么不知道你有什么特长。”张静知微微避开吴迪那种既坦诚又自信的目光,回应道。

吴迪正要表示他会的东西不要太多,本体吴笛那么多才多艺,她会的,他自然也会,所以他才会问张静知希望他表演什么,到时候他完美地实现对方的期望,这好感度自然就刷上来了。

在美少女面前刷好感度,已经成为吴迪的本能了。

结果吴迪的那位同桌孙宁却笑道:“吴迪他本来就没什么特长好吧!吹牛倒是吹得冲天响,连草稿都不打,如果他今天不幸要上去表演节目的吧,要么就是说个笑话,要么就是唱首国歌……”

讲笑话、出脑筋急转弯、唱国歌等等,全是没有什么特长的学生喜欢做的比较low的事情,倒是用来蒙混过关的不错选择。

吴迪淡淡地瞥了孙宁一眼,他发现这位同桌似乎一直在针对他,从早上就开始了,他可不像吴笛那么没火气,他的态度更加傲慢了,只是幽幽道:“你存在的价值,就是被打脸啊,哎,这年头同桌的你,怎么就这么不堪呢。”

他想到了本体吴笛的同桌王绮,好像今天就被本体云淡风轻地扇了无数耳光,而吴笛本人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

“我果然要比她更加具有人性,扮猪吃虎也不是我的风格,打脸之前都要说一声,省得以后把人憋出暗伤,我真是太仁慈了。”吴迪继续喃喃自语。

孙宁虽然觉得吴迪说的话很古怪,但他也明白了大概意思,他这时自然也发现了吴迪身上的变化。他有些惊异地看着对方,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最终只能不咸不淡地扔下一句“拭目以待”。

张静知也微笑地表示期待他的节目。

吴迪赶忙通过意识联系吴笛:“快让人送萨克斯过来,今晚我要装个比打个脸。”

“是不是还要泡个妞?”少女那空灵的声音在他脑中响起,似乎带着些许不满,这一瞬间她从云端坠落凡尘。像个普通女孩一样吃醋。

“哈……哪能呢,我的一切,不都属于你吗?”吴迪笑着回应,他知道少女真正的性向,他泡妞,她也一定会爽到的,否则,她又怎会让他独立行动?

“哥哥,我是不是该说。不管你有多少女人,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足够了?”少女轻笑着,一如既往地纵容。

“你啊……我真是喜欢胡闹,一个人,硬要分成两个,好像这样就真的变成兄妹了,然后冲破重重禁忌更刺激?”

这终究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罢了。

而当她认定有两个了,那自然就有两个。

到了晚自习前看新闻的时间。班长张静知打开了电视,这电视中只有一个频道。那就是新闻频道,每天滨海高中的学生都有15分钟看新闻的时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此次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是对2006年4月出台的消费税政策的延续。”主持人用标准的普通话说着大部分学生都不感兴趣的新闻。

不过班级中还是有许多同学都看得津津有味。其原因自然是在这所封闭式学校中的娱乐方式实在太过贫乏,每天15分钟的新闻时间,都让同学们觉得很放松。

15分种的新闻时间过后,便是15分钟的听力时间,在听到广播中出现“听下面5段对话。每段对话后面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时,吴迪微微一怔,露出了怀念的笑容。

他拿出了听力练习册,带着一种怀旧的心态,安分地做完听力之后,再对了一下后面的答案,一共30分的听力,他自然轻松拿了满分。

孙宁看到这个分数,认定这家伙根本没有自己听,而是直接抄了后面的答案,有不少讨厌听力的学生都会这么做,有些人还会自欺欺人地故意抄错几个。

孙宁虽然成绩一般,但他却觉得在听力方面根本没必要这么弄虚作假,因为老师并不会检查,他看到自己自觉地凭借真实实力拿了22分,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两节晚自习就这样一晃而过,在第二节晚自习下课的课间,张静知就让二组的桌子并到一组,三组的桌子并到四组,这样一来,中间就空出了很大的空间,然后供班级中的同学表演节目。

四班的班主任带着他的笔记本电脑来到了教室,还带了两个音箱,说是一会儿给唱歌的学生伴奏,还搞了一些诸如记事本、水笔之类的小奖品……

虽说这“元宵晚会”确实简陋得不成样子,槽点多得不知道该如何吐,但无论如何,总比原来上晚自修好,所以不少同学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主持“元宵晚会”的自然是班长张静知,她作为在初中主持过“校园级别”的元旦晚会,歌手大赛之类的人物,主持经验可谓丰富,还是广播室的播音员,驾驭这种“班级级别”的晚会,简直是手到擒来,根本不用准备,直接就可以即兴发挥。

四班晚会的第一个节目是文娱委员吕传云的小提琴独奏,这个吕传云能该能算是在校园中颇有名气的人物了,只因每次学校搞校园级别的晚会,他都会上去演奏一曲,水平不见得有多高,不过因为他那还算不错的长相,久而久之,便获得了一个“小提琴王子”的称号,在女生中人气挺高。

可惜他的学习成绩一般,在这个唯分数至上的滨海中学,自然就比较苦逼,不过吴迪隐约记得这位“小提琴王子”以后高考是走艺术生的路子,考上了燕京的一所艺术学校,前途也还不错。

一首小提琴曲演奏下来,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奉上了掌声,不过吴迪却听到有女生这么评价:“虽然听不出他拉得到底行不行,但他那种拉琴的姿态,还是挺优雅,足够养眼,不错不错。”

...

24、独享感秘密的优越感 4

苏无尘此时无聊得想睡觉,如果说其他班或多或少还有一两个让人期待的才艺表演的话,那他所在的三班,就完全像是一片荒漠。本文最新章节海岸线文学网已更新。

没有一个人有真正的特长……不,有是有,可惜今天晚上对方却没来。

苏无尘下意识往自己旁边的空座位瞟了一眼,他心中有一种独享秘密的优越感。

也许班上的人都会觉得那位吴笛大小姐除了家世与容貌以外,各方面都极为平庸的女孩,哪怕今日对方在课上的表现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可谁又知道,大小姐之后是多么耀眼?

只有他知道。

苏无尘又扫了大小姐那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课桌几眼,又在心中暗赞了几声。

三班的“元宵晚会”的自然是由班长朱文玺主持的,不过他主持起节目来都磕磕绊绊的,他想要活跃班级的气氛,便出了几个从网上找的脑筋急转弯,与同学们互动一番,回答出脑筋急转弯的同学也会获得奖品,自然是水笔、练习本之类的东西。

可苏无尘总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到了小学生的层次,因为出的那些脑筋急转弯都是诸如“蓝色的笔能写出红色的字吗?答案是写个‘红’当然可以”“什么表一天慢24小时?答案是停表”/……

“四班的张静知要唱歌了!”也不知是谁忽然喊了一句,结果三班的诸多男生纷纷以上厕所的借口离开教室,仿佛有炸弹落入了教室,纷纷作鸟兽散。

连主持节目的朱文玺都停了下来,稍稍扶了扶眼镜,然后走出了教室,与四班有班主任坐镇不同。三班的班主任刘玉芳完全将晚会放手给朱文玺,显然她知道这种就是给学生放松的晚会,她不来比来要更好。

这导致三班的晚会连草台班子都不如,人家四班至少还有用来伴奏的笔记本电脑与音箱。

三班的女生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们被这群男生抛下,各种无奈,却又不得不承认。四班的那位班长张静知确实有无可匹敌的魅力,这种魅力至少可以让某些女生低下高傲的头颅,完全服气。

听到“张静知”这个名字,苏无尘忽然心中一动,有关对方的朦胧记忆顿时浮现在了脑中,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脑中出现了五个字大小姐情敌。

他来到了四班的教室外,便看到了那个正拿着话筒的齐耳短发女孩,然后随着音箱放出《只凝视着你》的伴奏乐曲。她终于开始了演唱。

她的台风极为大气,不愧是经常在学校晚会中又主持又献唱的女生,广播室中人气最高的播音员,没有之一。

“あなただけ见つめてる,出会った日から今でもずっと……”张静知几乎一开口,整个班级的学生都齐齐吸了一口气,这样的爆发力,这样熟悉的女声。简直就和原声没什么两样!

而更让四班所有学生自豪的是,当张静知的歌声响起来时。隔壁班的学生都纷纷来到了四班的教室外!

苏无尘深深地凝视着对方的样子,却听到旁边有人议论

“一听到四班的‘歌后’张静知开唱,我就立马滚过来了。”名为肖建雄的二班男生,对另外一个叫做朱晨的男生说道。

“太好听了啊,味道确实够劲,我觉得这首《只凝视着你》唱得比原版的都好。听到高潮时都起鸡皮疙瘩!”朱晨极为佩服地说道。

“不过我还是觉得她唱婉约清淡一些的歌比较好,这首歌不适合她。”肖建雄显然是对方的歌迷,对张静知颇为关注。

“得了吧,我觉得她唱什么都好,长得又漂亮。实在是太完美啦!”朱晨比歌迷更进一步,达到了脑残粉的层次。

“不错,至少比某位只有容貌的女生强。”旁边一个女孩轻轻附和了一句,旋即离去。

肖建雄与朱晨听了,只能面面相觑,他们还有些莫名其妙,没反应过来这女生说的是谁。

苏无尘下意识瞥了这个女孩的背影一眼,竟然发现是自己班上的英语科代表刘墨茹。

哎,果然大小姐在班上女生群体中的人缘够差,不过想想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她那样的女孩,总是会被嫉妒的,只能说大小姐藏得太深了。

这刘墨茹可不知道,大小姐也会唱歌,而且比这位张静知更好,完全是职业级别的……这可是重生者盖棺定论的评价!苏无尘这样优越感满满地想道。

一曲唱完,不论是班上的学生还是班级外的都为其献上了热烈的掌声!

苏无尘正欲离去,却没想到接下来竟然是那个讨厌的吴迪的表演,而且还是逼格十足的萨克斯演奏。

其实比起其他吹奏的木管乐器,萨克斯更加简单,它是定调乐器,只要懂得12平均律,认识5线谱就可以,而且吹萨克斯和肺活量关系也不大,不过看到对方手上拿着那只金光闪闪的萨克斯,一切就没什么悬念了。

一首非常动听的纯音乐《阿根廷别为我哭泣》,挽留住了所有刚刚想离去的听众们……

苏无尘看到站在前门门口的张静知,双眼发亮地望着正在装逼中的吴迪,就仿佛长时间处于黑暗之中,却发现了一束光芒。

啧,原来孽缘就是从此刻开始的啊,苏无尘淡淡地想着,却愈发为大小姐感到不值,不过他倒是希望吴迪就和这个优秀美丽的女孩走到一起,别去招惹大小姐。

苏无尘忽然明悟了一个真理学生时代的女孩是最好勾搭的,无需考虑自己的身家地位,只要长得还可以,并拥有一个引人注目的闪光点,然后再自信地出击,必定会有所斩获。

想想当年的他,苏无尘不由苦笑,教师家庭出身性格又懦弱的他,又如何敢去早恋?也许这一次,自己要更加主动一些?必须的,时不待我啊。

“啧,这首曲子听起来还不错,看来四班这家伙有一手啊,怎么没见他上过校园晚会?”肖建雄客观地评价道。

“明明就是在装逼,他吹得再好,也没多少人懂得欣赏。”朱晨撇了撇嘴,有些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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