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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


序章

序章

“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

第一次在知乎上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向坤并没有当一回事,毕竟下面的高赞回答,大部分都是那种一看就是开脑洞编造的故事,里面的吸血鬼不是高富帅的霸道总裁,就是忧郁深情的陈年浪子,本质就是言情小说。

偶有几个认真追溯吸血鬼传说起源和可能的医学解释的回答,也都是排在后面,赞同者寥寥,显然大多数人也都不觉得这个问题需要以认真的态度来看待。

当初发这问题的人,估计也只是以一种调侃的态度来提问的。

向坤亦是当成小说,随便看了几篇回答后,就切到了其他问题。

那个时候的他自然不会想到,没过多久后,他竟然就有了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资格。

第一章 失业

第一章失业

向坤站在地铁里,身体随着地铁微微晃荡,呆呆地望着面前玻璃里倒映的模样。

那是个戴着眼镜、衣着邋遢的中年人,背部微微佝偻,头发明显没有打理,显得有点乱,而且露出了大片额头,发量堪忧,有往地中海发型发展的势头。如果随便问一下旁边地铁里的陌生人,恐怕都会认为,他应该有四十多岁了。

可事实上,他几天前才刚过三十岁生日啊。

自己居然长成这副鬼样子了?

难怪之前老板半开玩笑地介绍行政部门刚招的、和自己同龄的单身女和自己约会时,对方看着自己时那表情如此为难和嫌弃。

这几年,他的精力基本都投入在工作上,每天九点上班,到晚上十点多赶着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周六日常加班,有时候周日也要工作。就是没在公司的时候,脑子里也经常在想着怎么优化代码,怎么解决bug,怎么完善产品。

从毕业后开始工作,加入这家当时也才刚刚开始起步的公司开始,向坤就一直憋着一口气,要证明自己,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成家立业。

七年时间,他的年薪涨了数倍,也成了公司的技术骨干,拥有了可观的股份期权,甚至已经买了房——虽然房子在外环,不足七十平,而且首付还是父母帮忙资助了一部分,仍有大量房贷要还。

看起来应该勉强算是站住脚了,但和他心里对自己的期待和要求,还相差很远,所以一直没有放松下来,依然连轴转,卯着劲完善项目,帮助公司上市,让自己的期权变成巨量的财富。

但今天,老板却告诉他们,公司破产了,但公司账户上的钱都清出来,还不够发足他们这个月的工资,更不用说遣散费、补偿费了。

作为互联网公司,也没有什么实体资产,就各自的工作电脑和办公室的桌椅等等,甚至还有不少的债务没有结清。

至于他们手里的股份期权,自然已经和废纸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说以他的工作经验和技术,再找一份工作应该不难,哪怕薪水无法像之前那么高,但谋生糊口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之前全神投入、废寝忘食的七年,那远超996工作强度的投入,却已成了一个笑话。

向坤没有和其他同事一样围着老板计较工资和补偿,他知道这么做没有意义了,至于有些人直接搬公司里的东西走,在公司已经要宣布破产的情况下,写字楼物业的人根本不会让他们搬出去的,能带走的顶多就是自己的工作笔记本。

地铁门缓缓打开,报站的声音响起,向坤这时候也暂时不想去考虑工作和接下来的事情了,他提前一站下了车,去到一家大排档,要了一打啤酒和几个小菜,独饮买醉。

向坤其实并不喜欢喝酒,甚至可以说是讨厌酒精类的饮料,因为他很不喜欢那种大脑被酒精麻痹,无法保持清醒理智的状态。

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做的是技术性的工作,并不擅长也不喜欢应酬与交际,平日里因为太忙,也没什么时间和朋友出去聚会。

不抽烟不喝酒,平日里提神的方式就是喝咖啡、喝茶、喝红牛,与咖啡因为伴。

向坤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是在大学的时候,但肯定没有超过一罐啤酒。

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怎么样。

不过当第三罐啤酒下肚后,向坤就已经满脸通红,头晕眼眩,胃里翻滚,有点想吐了。

感觉很难受,他也顾不得借酒消愁了,直接把剩下的酒退了,结了帐,支撑着叫了辆滴滴回去。

从大排档到他家很近,五分钟车程就到了。

虽然他买的房子已经交房,但他并没有搬进去,继续住在自己租住的单间里,而把自己的新房出租了出去。

一是因为那房子离他公司太远了,如果搬过去,每天花在路程上的时间要翻一倍不止,二是把房子租出去得到的租金,也要比他租房子的钱多,何况他就一个人住,又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加班,居住成本高了纯属浪费。

向坤支撑着晕乎的脑袋回到自己简陋狭窄的租屋内,也顾不得洗漱脱衣服了,直接把自己拍倒在了床上,睡死过去。

……

当向坤醒来,第一眼看到透过窗户照进屋内的阳光,下意识的反应是“上班要迟到了”!

但当他从床上弹起,发现自己竟然穿着衣服和鞋睡了一晚,并且床边还有自己的呕吐物后,马上想起了昨天的事情——公司已经没了。

向坤揉着依旧发麻发疼的太阳穴在床上坐了下来,没想到酒劲一晚上了还没过,才三罐330ml的啤酒就醉成这样,果然自己是不适合喝酒。

他拿过扔在床上的手机想看下时间,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关机了,不由有些奇怪,他分明记得昨天离开公司前,手机还有80%多的电,昨晚去大排档喝酒也基本没用过手机,待机一晚上就耗光了电?

看来这手机用了一年多,电池也退化了不少。

这么想着,向坤把手机充上电,然后强撑着身体起来把自己吐了一地都已经凝固的秽物清理干净,换了床单被套,然后自己去洗漱、洗澡。

洗澡的时候,向坤发现自己的头发又掉了很多,而且皮肤变得十分的粗糙,跟手机的磨砂外壳一样,牙齿好像也有些松动。

洗完澡,向坤站在浴室的镜子前,将镜子上的水雾抹去,发现自己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而且黑眼圈很重,脸颊好像也瘦了一些,看起来就像通宵几天憔悴得不行。

“喝醉一次就变这样了?”向坤心里的暗暗决定,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难事,都决不去借酒消愁了,这愁没消成,身体先垮了。

换了一身衣服后,向坤走出浴室,去拿过充了40%电的手机开机,发现有十几个未接电话,有前同事的,有疑似广告推销的,有母亲的,还有几十条未读的微信信息。

看到母亲的未接电话是35分钟前,向坤赶紧拨了过去:“妈,怎么了,你找我?”

“噢,没什么,就是你爸在微信上给你发消息你没回,觉得有点奇怪,所以让我给你打电话问问。”

“我刚刚在开会,所以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之前太忙了,也没怎么看微信,我一会就看看,让我爸别担心。”

母亲的声音有些关切:“你们现在连周日都要加班了啊?你可得照顾好自己,身体顾好了,不然的话赚再多钱都没用。”

周日?

向坤愣了一下,下意识想说今天不是周五么?他清楚记得昨天,也就是离开公司的那天是周四啊?

停顿了一下,向坤退回手机桌面,看了眼日期,今天竟然真的是周日!

也就是说,自己之前醉酒回来后,直接睡了整整两天?

第二章 异变

第二章异变

“妈,公司这段比较忙,忙完之后可能就有一段时间可以休假,到时候我回去看你们啊。”向坤没有向母亲透露自己已经失业的情况,不想让家里担心。反正现在自己还有些积蓄,暂时饿不死,尽快重新找到工作就好了。

挂掉电话后,向坤拿起之前摘掉的眼镜擦了擦戴上,再次检查了一下手机上的日期,7月14日,星期日,没有错。

但他也非常确定,自己离开公司、借酒消愁的那一天,是7月11日,星期四!

微信上的聊天记录,还有他在大排档买单的支付宝记录、滴滴app上的叫车记录,都证明了这一点。

从叫车记录上看,自己到家的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50,因为太醉了,头昏眼花,到家后没有洗漱,连衣服鞋子都没脱,就直接倒到床上睡觉。

而现在的时间是7月14日上午10点47,也就是说,他睡了两天多、差不多六十个小时?

仅仅三罐啤酒,就算酒量再差,也不至于吧!

奇怪的是,睡了这么长时间,醒来后除了头还有点晕外,居然不饿也不渴?

向坤烧了水,泡了一碗泡面,但是吃了几口后,就感觉到了强烈的胃部不适,然后跑到洗手间吐了个精光。

“还是酒醉的后遗症?”

向坤揉着肚子,穿鞋出门,准备去外面找点清淡的东西吃。

一出门,耀眼的阳光让他觉得头晕的症状似乎加重了,只得贴着路边走,尽量躲避阳光。

找了住所边上一家小店,要了清粥和两碟小菜,坐下吃了没一会,又是感觉到胃部一阵痉挛,跑到店外马路边将吃下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直吐眼泪鼻涕一大把,小店的老板娘和服务员都赶出来站在门口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向坤接过服务员递来的纸巾擦了擦嘴,回头对他们摆手道:“和你们做的东西没关系,我昨晚酒喝多了,胃不舒服。”

付过钱后,向坤虽然不饿,而身体除了有点虚弱和头晕外,似乎也没有其他症状,但他还是拐进了不远处的一家诊所,去看下医生。

诊所里坐诊的是位经验丰富的老医生,据说之前是某三甲大医院退休的外科大夫,医术很高明,向坤之前也来看过两次病,觉得很靠谱。

“喝醉后睡了两天?”老医生一边给他把脉,一边问他的症状,然后看了下他的舌头,问道:“你之前应该很少喝酒吧,这段时间又经常睡眠不足,熬夜,身体本来就虚。我开点药给你,好好休息,吃清淡点,忌烟酒,多吃蔬菜水果。”

“医生,喝醉酒睡了两天,快六十个小时,这个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我牙齿也觉得有点松……”

“一般是不会睡这么久,嗯,牙齿松动的话,还是有炎症,造成牙龈萎缩,注意口腔清洁,多喝水,或者也可以去看下牙医。要是实在不放心的话,就去医院做下全身检查。”老医生麻利地写完药方,交给向坤说道。

虽然老医生觉得他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拿完药站在诊所门口的向坤,还是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怪异,暗暗决定,今天吃点药睡一觉看看,明天如果还是这种奇怪的感觉,就去医院做个全身的全面检查。

出来这一会,已经十二点多了,路边各个小店里的菜香飘出,向坤闻着却没有一点胃口。

这让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再是宿醉,这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也应该会饿才对啊,为什么他竟然没有一点食欲?

想要去买点面包回去做干粮,免得晚点饿的时候没东西吃,经过菜市场的时候,向坤却被一股莫名的味道吸引,不知不觉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菜市场里人已经不多,向坤循着味道走进去,终于找到那味道源头的时候,却是一下愣住——

那是一个大妈在手脚麻利地杀鸡放血。

而吸引他的味道,竟然是那鸡血的血腥气?

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向坤闻到这味道,只会觉得恶心和排斥,想要赶紧远离。但现在,他却感觉到一股源自身体深处的渴望。

向坤犹豫了一会,上前问那大妈,想要买只鸡。那大妈让他自己去旁边选,选好后大妈要帮他杀鸡去毛,他却阻止了大妈,然后拎着活鸡直接回了家。

一回到家关上门,向坤就翻出自己的瑞士军刀,在网上搜了一下怎么杀鸡放血,然后就提着鸡到洗手间操作。

但因为第一次杀鸡,还是让鸡折腾着到处跑,费了不少的劲才逮住,胡乱地拔了鸡脖上的毛,然后割开血管放血。

不等鸡血盛满他的不锈钢汤盆,向坤已是忍不住就着伤口出大口吮吸了起来。

……

当向坤醒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房间内是一片狼藉,床上、地上,乃至他的身上、嘴边,都沾满了鸡毛。

被放了血的死鸡趴在洗手间门口,血迹沾得四处都是,搞得跟凶杀现场似的。

向坤记起之前受到一股莫名冲动的指引,去买了一只鸡回来杀了喝血,喝完血后,整个人十分疲乏困顿,一沾床就睡着了。

他拿起身上的手机看了眼,这一睡,又是睡超过了24小时,从昨天中午1点多,睡到了今天下午4点多。

感觉到嘴巴里有点东西,向坤往手里吐了一下,发现竟然吐出了两颗牙齿。

然后伸手一掰,又是很轻松地拔下了一颗门牙,一下子把他吓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飞速跑到洗手间,打开灯一照镜子,发现满嘴牙竟然都摇摇欲坠,稍一用力,就能把牙齿拔下来。

但是拔掉旧牙后,下面却已经冒出了新牙的头来。

三十岁,突然换牙?!

而更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镜子里自己的脸,除了沾的几根鸡毛、嘴边的血渍外,整张脸就像蒙着一层破了的保鲜膜一般。

仔细一看发现,那竟是他的脸皮,正大片大片地在剥落。

不止是脸,手臂上,肚子上,腿上,全身都在“蜕皮”!

第三章 分析现状

第三章分析现状

向坤用力地搓了搓脸皮和手臂上的皮肤,很快那层变硬的死皮便被搓下,露出了里面新生、光滑的皮肤。

他抓了下头发,头发也如贴在头上一般,被他随手一抓就大把大把地抓了下来。

洗了个澡,全身搓了一遍后,向坤重新站在镜子前,看到的是一个明显年轻了许多的自己,除了光头看起来有些别扭,以及一张嘴就是还没长好的牙齿,显得有些怪异。

将已经死透甚至有些发臭的鸡放到垃圾袋里打包了几层,简单收拾了一下家里的一地鸡毛和鸡血后,向坤在房间里唯一的椅子上坐下,开始思考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一系列事情。

毫无疑问,一切都是从周四晚的醉酒开始,一觉醒来后,身体开始出现了异常。

对正常的食物没有食欲,吃下去就吐,却对动物的血液有种莫名的饥渴,甚至买了一只活鸡回来割脖饮血。

虽然对于之前买鸡、杀鸡、喝血的过程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是当时他却有种被身体本能和饥饿驱使、无法自己的感觉。

而现在,在饮过鸡血又睡了一天后,他的皮肤蜕了一层皮,头发掉光,而牙齿全部掉光又开始生长,刚刚洗澡的时候他发现,手脚的指甲也都剥落,里面张出了一层薄嫩的新甲。

除非这一切都是幻觉,否则的话这显然不会是什么宿醉、上火、睡眠不足造成的,也不是什么他听过、见过的病症。

过往看过的各种小说、影视作品里的桥段在脑海中闪过,然后定格为三个字:

吸血鬼。

如果是上周四之前,有人对向坤说他会变成吸血鬼,那他肯定会觉得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但此时此刻,对于自己身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和之前的经历,他却不受控制地想着这三个字。

打开笔记本,用搜索引擎查找了一下自己的症状,不出所料地没有得到任何“科学”的解释,所谓的异食癖、狂犬病和卟啉症和他的症状有很大差异,至少无法解释为什么会重新长牙齿,会全身蜕皮。

作为一名程序员,挂vpn使用google自然也是基本操作,但用英文在外网上,同样只找到了一堆看着就不靠谱的传说,而且也没有和他的症状完全吻合的。

现在该怎么办?

去看医生?

有医院的设备检查,有专业人员的诊断,肯定能有助于帮助他搞明白身体的状况。

但是跟医生怎么说,说我宿醉一场之后,忽然没法正常吃东西了,吃什么吐什么,但是喜欢上了喝鸡血,而且喝完之后睡了一觉,醒来换了一层皮,牙也换了一批,头发还掉光了?

假设自己得的是一种病,那么网络上找不到任何相关病例,只能说明:

一,自己是第一个得这种病的人;

二,过往的病例都被刻意隐瞒,没有公开。

不论哪种情况,向坤如果就医,都很有可能会成为重点监控对象,甚至会被“保护性”地失去自由。

那种时候,他或许可以不用考虑医药费什么的,但是医院或是其他机构,第一目标也未必会是保住他的命、治好他,而是他所得的这个病。

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后,他决定在“病情”出现他无法控制的恶化,甚至生命受到危及前,暂时先不去医院。

当然,这是冒有风险的,如果真的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的话,他很可能会错过医治的最佳时机。

向坤在笔记本上新建了一个word文档,然后戴上眼镜,准备打字,却忽然觉得有点晕,屏幕上的画面也变得有些微扭曲。

摘下眼镜,状况立解,向坤意识到什么,把窗帘拉开一些,看向远处广告牌上的字,发现之前不戴眼镜就看不到的几个广告标语,现在却直接裸眼就能看清。虽然明显还是有些近视,但视力已经比之前好了一大截。

有过牙齿、皮肤的状况后,向坤马上意识到,这也是“病症”之一。

舌头舔了下牙齿的情况,向坤去洗手间照了下镜子,发现从4点多醒来到现在将近6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牙齿已经有了明显的生长,以这个速度,或许不用到明天早上,牙齿就能长成原来的模样,而且之前龋坏的地方也恢复了。

向坤重新坐回电脑前,在文档上啪啪打下了字:

假设造成身体所有变化的因素为x。

一,出现x的可能原因:

1,7月11日晚在大排档喝的酒或吃的东西有问题;

2,遗传病受外界刺激后发作,比如酒精;

3,其他途径感染病毒或细菌,比如被什么虫子咬到;

4,醉酒回到家睡着后,发生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5,其他。

二,x造成的身体变化:

1,全身蜕皮,新的皮肤更加健康细腻,而且之前的伤疤也消失,牙齿换新,指甲换新,头发掉光,近视得到大幅改善;

2,无法进食正常食物,吃下后很快就会吐出来;

3,有莫名的嗜血冲动,会被血腥味吸引,引发强烈的饥饿感,驱动身体去获得血液。饮下血液后会有满足感,有困意;

4,尚未查知的变化。

三,如何应对x:

1,调查x的原因;

2,记录身体的变化,并找到变化的原因和趋势;

3,解决进食的问题。

看着自己写好的文档,向坤摩挲着下巴,发现自己身上出现的变化,似乎大部分都是有益的,即便是掉光的头发没有重新长出来,影响也不大。

如果用游戏里的话来说的话,他身体的变化,大多是buff,而非debuff。

除了进食的问题。

人活着就需要进食,否则无法提供生存所需的能量,就会死亡。但从7月11日晚开始直到今天7月15日,他除了喝过鸡血外,就没有再吃任何东西了,因为吃什么吐什么。

他并不认为,那点鲜血就能提供他生存的所有能量。

向坤给自己倒了杯温开水,喝下去后静坐了十分钟,胃里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水并不会被现在这个胃排斥。

于是他找出家里之前买的、还剩下半箱的纸盒装纯牛奶,倒到杯子里一口气喝光。

二十秒后,向坤便疾步冲向厕所,吐了个精光。

第四章 记录

第四章记录

向坤将家里能吃的、能喝的东西都试了个遍。

然后在文档上做下记录:

固体食物:方便面x,薯片x,燕麦饼干x,奥利奥饼干x;

液体饮品:白开水√,纯净水√,纯牛奶x,红牛x;

想到7月14日他曾经在外面小店吃过清粥小菜,也全都吐了个精光,于是又在固体食物里加上:

清粥x,炒豆芽x,榨菜x。

对自己进行了一番检查和记录后,向坤的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半了,于是洗漱了一下,准备先上床睡觉,保证好睡眠和休息。

但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近一个小时后,向坤却是毫无困意,觉得可能是之前刚睡了二十几个小时所以不觉得困,于是翻起来重新打开笔记本电脑。

之前他以自己的身体变化做关键字进行搜索,大部分的搜索结果都是指向“吸血鬼”。

所以向坤准备以“吸血鬼”作为目标,来收集一下资料。

当然,什么《暮光之城》、《夜访吸血鬼》、《吸血鬼日记》之类文艺作品不会是他收集的目标。

他又看到了知乎上那个“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的问题,除了那些明显开脑洞编的吸血鬼小说的答案外,也有一些很正经地收集资料,探讨吸血鬼起源和科学解释的答案。

关于吸血鬼的起源和科学解释,大部分答案其实都差不多,认为吸血鬼传说的起源是十八世纪的东欧、中欧。

变成“吸血鬼”的,通常是遭遇意外或暴病而死的人。

其亲人要么是得了恶疾,要么是遭遇其他意外接二连三死去。而且他们死前几日,都会在梦中梦到已死的人化为吸血鬼来吸自己的血。

说到底,就是遇到了灾厄或传染病,或是其他的倒霉事,便将这些事都记到了已故的家庭成员身上。

那时候的处理办法,通常是开棺后将尸体的心脏挖出烧掉,而因为短时间内尸体胀气发出怪异声音,组织收缩而让指甲看起来仿佛死后生长一般,又让“吸血鬼”的传说更进一步。

后来随着医学的发展,各种现象得到了解释,“吸血鬼”也就愈发地文艺化,被增添了更多的形象和特点,甚至有了超能力和不死之身。

有时候狂犬病、异食癖、卟啉病等疾病的患者,也会被拿来做现代“吸血鬼”的科学解释。

向坤还特意去看了下几个回答里提到的,国家地理频道专门制作的吸血鬼解析节目《吸血鬼取证》,讲的也差不多是那些东西,并没有什么能解释他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内容。

倒是某些不靠谱的文艺作品里的一些描述和形容,和他的情况吻合的更多一些。

不知不觉已经天亮,向坤依旧精神不错,便决定出去买些东西回来。

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张嘴检查了一下,发现牙齿已经长得差不多了,至少露齿微笑的时候,其他人除了觉得他牙很白外,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让他松了口气的是,他新长出来的牙齿很正常,并没有什么恐怖的尖牙。

向坤出门后,先买了几样食物,油条、豆浆、煎饼、面包等,每样都只尝试着吃了一口,一样一样地试,不过没有例外,最后都是吐了出来。

不过吃的比较少,恶心感,呕吐时的难受,也会减轻不少。

向坤搭车去购物商场买了些东西,包括多种食品、饮料,一个电磁炉和配套的小锅,清洁用的工具,体重计、米尺等等。

回家的时候已经上午10点多,太阳很大,向坤下意识地有些趋避阳光。

7月份正是热的时候,但向坤一点都没有感觉到热,出来买东西、挤公交、提着几个袋子估摸着有几十斤重的东西,也没怎么流汗。

虽然身体本能似乎下意识地对阳光有些趋避,但注意到这点后,向坤反而故意站到了阳光下,让烈日直晒。

可是在他的感觉中,站在阳光下并没有明显的不适感,甚至连正常应该感觉到的被暴晒的灼热感也没有。

他又抬头看天,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但是普通人也一样吧?

虽然没搞明白具体的原因,但身体对阳光和烈日的本能排斥,他还是能感觉得到的。

按昨晚他看过的资料,“吸血鬼”畏光的程度可严重得多,被太阳一晒,皮肤会快速地被灼烧氧化焦黑。

而所谓最接近“吸血鬼”的病症卟啉病,在被阳光暴晒的时候,会出现光敏性皮炎,瘙痒、起水痘能症状。

相比起来,他虽然身体本能地想要避光,但在阳光下也并没有任何明显的症状或反应,甚至比以前还要更耐热了?

回到家,向坤直接搬了张椅子坐到洗手间里,开始喝饮料。

喝一口可乐,二十多秒后,吐。

喝一口雪碧,二十多秒后,吐。

喝一口橙汁,二十多秒后,吐。

……

但是喝了雀巢金牌的冻干咖啡粉冲泡的咖啡后,向坤却过了几分钟都没有吐出来,这让他隐约找到了一丝门路,因为之前喝过雀巢的三加一速溶咖啡,同样是二十多秒吐,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和之前喝的那些饮料的差别又是什么?

向坤又做了水煮鸡蛋吃了,也没有什么反应。然后用清水煮了牛肉片,吃了也同样无问题。

于是他开始思考,是不是因为食物糖含量的关系?

虽然黑咖啡、鸡蛋、牛肉中也都含有微量的糖,但相比起其他食物和饮料来,可以说是低得多了。

可为什么是糖?向坤以前学过的知识,知道人体大所需要的大部分能量,都是由糖提供的。

就在向坤在笔记本电脑前记录的时候,忽然又是感到胃部一阵抽搐,再次冲向洗手间,哇啦啦吐了起来,之前吃的、自以为没什么问题的东西,也全都吐了个精光。

向坤无奈地擦了擦嘴,洗了把脸,回到电脑前,在文档里做了标注:含糖量低的食物或饮料,可以在胃里待更长的时间,但是在二十分钟至半小时后,还是会吐出来。

而后他开始脱衣服,全身只剩一件平角短裤后,站上买回来的电子秤称体重,用米尺量胸围、腰围、臂围等数据,并且架起手机设置延迟拍照给自己拍了全身照。

他要开始记录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

第五章 调查

第五章调查

在身体外形上,除了变成了光头,皮肤变得更好、牙齿变得更白了一些外,向坤的体脂比也有明显的下降,小腹变小了不少,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腰带需要往里多扣一格了。

不过体重却并没有明显下降,今年年初公司组织体检的时候,他的体重是86kg,而现在是84kg,几乎可以说是没什么波动。更何况从11号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五天时间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

从主观的感受上,向坤也明显觉得,自己的腿脚好像更有力,单从走路、爬楼梯、提东西的时候,都能够感觉得出来。

想到这,他便趴到地上,开始做起俯卧撑。

大学毕业之后,向坤一心埋头于工作之上,缺乏锻炼,不仅体型变胖了许多,力量自也是下降不少。过年的时候他回老家和几个老同学打牌,输了后做标准俯卧撑,一次性最多只能做十四下。

而现在,向坤标准俯卧撑已经做了三十下依然还游刃有余,做到五十下才感觉到肩膀和三头肌的无力,到五十八下便无法再保持标准姿势了。

当然,五十八下标准俯卧撑,对于那些经常锻炼的人而言,可能十分轻松。但对于体重将近170斤,已经多年没怎么运动的向坤来说,从过年时的十四下,到现在的五十八下,提升可以用飞跃式来形容。

向坤回到电脑前,将这组数据也在文档上记录下来,然后将拍的照片、其他的身体数据也记录进去,用日期编好号。

随后向坤又做了几组俯卧撑,包括卷腹、深蹲这些可以在室内做的运动。

除了单次的极限都比之前高了许多外,整体肌耐力也要强上好几个档次。

以前一次性做完十四下标准俯卧撑后,再休息个1分钟可以再做十三下,接下来再休息2、3分钟,也只能做十一、二下了。

而现在,向坤做完五十八下后,休息1分钟,可以再做五十八下,只要有1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他就可以再完成五十八下一组的标准俯卧撑,直到第八组,才变成了五十二下,肌肉出现了明显的力量不足和酸痛。

到目前为止,x给向坤带来的身体变化,绝大部分都是好的、有利的、增益的。

但让他一直无法放下的问题,就是进食的问题。

从7月11日到现在,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但醒的时候的运动量也不少,刚刚又特意进行了大量高强度的徒手锻炼,却依然没有任何的饥饿感,而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后,疲劳也很快消除,肌肉力量又恢复得差不多。

他很确定,自己的身体并没有营养不足、缺乏能量的情况,现在这种状态,并非是单纯的心理原因。

但真的只靠那一点鸡血,就可以提供这么多的能量?

自己的胃出现了大幅变异,以至于可以从那么点鸡血里,就摄取足够自己这么多天消耗的能量?

晚上六点,向坤出门,前往7月11号他“借酒消愁”的那家大排档。

他发现,在太阳落山后出来行动,自己似乎会更精神、更亢奋一些,好像那天上的月亮,会给他一种莫名驱动般。

到了大排档,向坤要了和那天一模一样的酒和菜,他给自己倒了杯酒,没有喝,也没有吃菜,就那么坐着,一边假装玩手机,一边用余光观察着周围。

他在回想那时候的情形,回忆是否有任何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回忆当时喝的酒吃的菜是否有什么异常。

一直坐到了快八点,向坤才起身向大排档的老板走去,结完帐后跟他说自己上周四晚上一个人来喝酒,手机好像落在这了,想问下能不能看看监控——他之前发现,收银柜台上面安了一个监控探头。

因为向坤是刚刚消费的客人,所以老板也没多废话,直接让一个伙计带他去看监控。

他们的监控视频会保留一个礼拜,若是向坤再晚几天过来,估计就没了。

翻到7月11日晚上,向坤过来喝酒的时间,从监控视频里看,他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在喝酒,除了来上菜、上酒的服务员外,没有其他人靠近他。

8点30分左右,他起身买单,然后叫滴滴,两分钟后车就来了,随即上了车。

没有任何异常发生。

看完监控视频,离开大排档后,向坤没有叫车,选择直接跑回了家。

大排档离他家其实很近,如果坐车五分多钟就到了,走路的话也要不了多久,但他特意绕了远路,多跑了几公里。

在月色下,向坤有种自己越跑越轻快的感觉,体能好像永远用不完一般,于是加速,用仿佛百米冲刺的速度在狂奔,引得路人一通侧目。

他的体能当然不是用不完,用这样的速度跑了没两分钟,就感到有些气喘,不得不停了下来。

回到家,向坤洗了个澡,喝了瓶矿泉水后,坐到电脑前,将他此行的“调查结果”记录在一个名为“x原因调查1:大排档”的文档中,并将从大排档那拷来的监控视频放到了同一文件夹下。

晚上,向坤依然睡不着,于是干脆花时间做了个爬虫脚本,自动从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和几个目标社交平台上抓取符合他“病症”描述的信息,剔除掉明显的影视剧、文艺作品及其相关的描述。虽然抓取的速度很慢,但也比他自己一条条去确定效率要强许多。

而后每隔半小时,就会起来做半小时的运动,俯卧撑、深蹲、卷腹、臀桥、平板支撑等在房间里做不会弄出什么动静的徒手运动。

而且特意给自己加大了难度,比如各种宽距、窄距的俯卧撑,负重的深蹲、马步,网上找的一些瑜伽的基础动作,甚至尝试做俄式挺身俯卧撑——不过尝试失败了,证明他现在身体力量、协调性的提升还是有限度的。

他想看看自己身体的能量消耗能支撑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会再产生饥饿感,他还是很难相信,就靠着昨天喝下的那么点鸡血,就能承担这么久的能量消耗。

但奇怪的是,不论他一次性锻炼后多累,最多休息二十分钟后,肌肉的疲劳感就能恢复得差不多,而且也不会感觉到饥饿或是力气减弱,仿佛只要休息一下,就能“隔空充电”一般。

这样的循环直到早上,向坤才感觉到了身体有一丝的疲惫,但他却隐约觉得,并不是自己这么一组接一组的锻炼动作导致,而是和“天亮”有关。

第六章 进食问题

第六章进食问题

向坤喝了两杯水便出门,到现在,能让他下肚后不论多久都不会吐的,就只有水了。

从7月14日醒来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大号,但小解还是有过两次的。

不过昨晚他特意喝了很多水,包括两瓶500ml的纯净水,和1l容量电热水壶烧的开水三壶,却只小解过一次。运动时的汗量也很少,完全抵不过他摄入的水分。

很显然,他现在不仅消化系统已经和常人大为不同,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一样。

向坤去了菜市场,早上六点多钟,菜市场就已经人满为患了。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这么早来过菜市场。事实上,上次买活鸡的时候,就是他第一次去菜市场。

菜市场的味道自然好闻不到哪去,而且不同的区域,气味也是各不相同。

向坤发现,自己的嗅觉似乎也变好了一点,而且能够从一堆驳杂的气味中,分辨出自己想要寻找的气味来源。

在家禽集中的摊位转了一圈后,向坤没有买鸡也没有买鸭,而是买了两只肉兔。

在他看来,相比其他家禽,肉兔比较不容易造成太大动静。

毕竟他之前入住的时候,是和房东说好不会在屋子里做饭的,如果突然让房东知道他在房间里杀鸡宰鸭,不管有没有烹饪,肯定会来找麻烦。

向坤现在租住的地方,是在两片新住宅区之间因为各种原因而没能拆迁的老街,这里有许多自建住宅拿来出租,因为位置很好,出了老街没多远就有地铁口,所以在这租房的上班族也不少。

向坤的房东亦是如此,将自建小楼格成一个一个带卫生间的“单身公寓”出租,虽然十分简陋,但胜在价格便宜。

过往几年,向坤回家基本就只是睡觉,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公司,很少待在家里。像这几天这样成日宅在家里的时间,其实很少。

回到所住的小楼门口,向坤注意到斜对向的杂货店门口新装了监控摄像头,便过去跟那老板打了下招呼,说自己上周四晚手机丢了,想看看是不是开楼下大门的时候落下了没注意。

向坤在这住了也有几年了,杂货店老板自然认得他,很痛快地调出了7月11日晚的监控视频,从这监控的角度,刚好可以在画面左上角看到向坤所住那小楼的一楼大门。

8点44分,一辆丰田轿车停在了楼前,可以看到向坤从后座出来,走向小楼大门。

从向坤的行走姿态来看,还是挺稳的,并没有跌跌撞撞的样子,而且拿钥匙开门,也十分顺利,几秒钟后就关门上楼了。

之后向坤便开始快进,从监控视频里可以看到,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进出小楼的都是他认识的租户,并没有陌生人。

向坤没有再继续快进,在他看来,如果有人进入他房间对他做了什么导致了身体的一系列变化的话,一定是在这个时间段里。否则的话,按常理,他再怎么醉,第二天中午之前也肯定已经醒来了。

向坤提着兔子回到了家中,打开笔记本将调查结果记录下来,将新文档命名为“x原因调查2:家门口”。

7月14日醒来的时候,虽然头一直有点晕乎,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防盗门里面的安全扣是扣着的,哪怕有钥匙也无法从外面直接打开,窗户同样锁得好好的,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

而7月11日晚离开大排档乘坐叫的网约车回来的路上,他虽然很醉,但意识一直很清楚,不论上车下车还是在车上,都没有和司机有过任何的接触。

综合来看,这段时间里有人对他进行什么“操作”,导致他身体产生一系列变化的可能性比较小。

不过也无法完全排除,比如在大排档的菜里下了某种药物,或者是在更早之前就已经对他进行了某种“操作”,导致x已经在身体里潜伏,直到7月11日之后才发作。

如果和血脉、遗传有关的话,那么亲属里调查,应该可以有所发现。

不过这项调查直接问父母的话,可能无法得到答案,还是得等他回老家之后,亲自去做。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的向坤事先在网上查好攻略,并且买了菜刀,不用再用他那小得可怜的瑞士军刀了,宰杀放血的过程顺利了很多。

喝下一大碗兔血,向坤发现自己对血液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既没有觉得恶心难喝,也没有觉得有多美味,但是血液下肚后,却有一种从身体最深处,仿佛每根血管、每块肌肉、每个细胞中发出来的喜悦和满足。

仿佛身体是由无数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组成,它们都在向向坤这个“老大”发出欢呼一般,就好像他以前看过的一个动画《工作细胞》,每个细胞都有自主意识。

不知道是否和时间或是喝下的量有关,向坤明显感觉到,兔血比他第一次喝的鸡血,给身体带来的“愉悦感”、“满足感”要强上不少。

向坤将卫生间收拾好,并且给剩下的一只兔子准备好水和菜叶,便开始感觉到一阵疲惫和困意,这次困意比上次喝鸡血时,来得要延迟了一些。

向坤洗漱了一下,然后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秒表做计时,然后放松身体,进入了睡眠之中。

……

醒来后,向坤躺在床上没有动,先是感觉了一下身体各个部位的状态,然后拿起床边的手机看了眼计时的时间,25小时17分钟。

他是17号上午9点多睡下,现在已经是18号的上午10点多了。

这一次向坤很注意自己身体的变化,最先发现的,就是视力似乎又变好了,已经和他以前戴了眼镜矫正后的视力没什么区别,拉开窗帘看了远处的广告牌,连旁边的小字和电话号码都看得清清楚楚。

除此之外,身体的力量也感觉到了明显的提升。

向坤直接脱了衣服,站到体重计上,发现体重增加了33kg,现在已经是874kg。

第七章 力量

第七章力量

量了一下胸围、腰围、臂围,也都有所增加,拍了几张照片,体脂继续下降,虽然腹肌还是没有很明显的八块线条,但整体的肌肉量明显有所提升。

他做了几下俯卧撑,确实要比之前显得更轻松,标准俯卧撑直做到了七十下也没觉得到极限。

不过他没有继续做下去,而是停下来拿手机找了下附近离得最近的健身房。

俯卧撑等徒手动作,在最开始基础力量比较差的时候可以统计出进步的幅度,但当基础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太容易统计,或是需要花费太多时间了。

相对来说,健身房的器材,能够更具体地对自己的身体力量进行一个数据化的评估。

向坤去到健身房后,要求先办半个周卡或月卡体验一下,接待他的年轻销售直接给了他一张三次的体验卡,并告诉他如果三次后还无法决定要不要办会员卡,他可以再送一张三次卡让他继续体验,再做决定。

年轻销售亲自带着向坤熟悉器材,其实向坤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曾经被舍友带着去学校健身房健身了两个学期,舍友是个健身达人,有他的指导,向坤对大部分器材,也都是能够熟练地使用,锻炼时的发力动作亦可以做到基本标准。

过了一会,年轻销售接了个电话,就让向坤自己体验,他先离开了。

现在中午不到三点,又是工作日,健身房里没什么人,向坤在椭圆机上热身了一会后,便开始做卧推。

最开始他只是一边加了一块15kg的杠铃片,先找找发力的感觉。毕竟从毕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进过健身房,使用过这些器械了。

很快就有一个身材魁梧、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私教走到了向坤边上,看向坤做完一组在加杠铃片的时候,开口说道:“你这动作不太标准啊,练习的时候要小心,最好找个人在边上看着,小心受伤。而且你这动作练下去,胸型怕是会练偏啊……”

向坤有些无语,如果他没有遭遇x引起的身体变异,只是自己过来想要健身塑形的话,说不定真会被他的话给唬住。

但现在的向坤,卧推的动作是下意识地根据各个部位肌肉出力感受来调整的,对他来说都是最合适的发力动作。

向坤自然知道这个教练跟他搭话,最终目的还是想要推销私教课,直接拒绝的话,估计没多久还会有其他私教过来,便对他说道:“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我们比卧推的最大重量,谁推起的重量更重,你赢的话,我就买你20节课,我赢的话,以后你保证我在健身房里没有其他私教来找我搭话怎么样?”

那教练有些奇怪地看了眼向坤,难道这哥们刚刚拿50kg的重量卧推还小心翼翼,是在扮猪吃老虎?

不过他估算了一下向坤的体重,看身高应该不到一米八,体重应该不会超过85kg,而自己体重97kg,又一直保持训练,比力量应该稳赢才对,便答应了向坤的赌约。

最开始向坤一边加了两片15kg杠铃片,加上杠铃杆总共80kg,在教练的保护下很顺利地完成了一次动作,然后换教练,一边加了5kg的杠铃片,总重90kg,也是一下完成。

再换向坤,重量加到了100kg,这个重量在健身房里已经是比较重的了,几乎没人会自己拿这重量来做组训练,单次极限的话能达到的也不多。

事实上,向坤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能推起的最大重量是多少,但在今天醒来后,他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力量的显著提升,至少之前推80kg的时候还是非常轻松的。

在教练的保护下,100kg又是非常干脆利落地做完。

这下子教练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很明显,向坤不是什么菜鸟,而且实力还相当强劲。

再往上,便是一边25kg的杠铃片往上加了,从105kg开始,教练已经明显有些吃力了,向坤也开始站在后面保护。

而110kg,向坤却又是看起来没费什么劲就举起。

115kg……

120kg……

125kg……

这时候边上已经围了两三个也在健身的会员,看到有人在和教练比卧推重量,都是很感兴趣。

当向坤把130kg也推起后,教练看着调整为135kg重量的杠铃,脸色有些发黑。

他平常的极限其实不止135kg,但现在连续举过那么多次大重量,中间虽然都有停顿休息,但连续这么多次下来,还是让他的肌肉有些恢复不过来。

早知道就直接上最大重量了,只不过那时候教练还觉得根本不用到100kg就能稳赢了,却没想到向坤竟然这么强,而且明显推起那些重量时,都比他还要轻松得多。

终于,在135kg推到一半的时候,教练就没力气举不上去了,好在向坤在后保护,帮他将杠铃托起放好。

然后换向坤,他没有直接推135kg,而是加到了150kg。

虽然是在和向坤打赌,但教练还是很认真地在杠铃后进行保护,要是向坤在和他打赌的时候失手受伤了,他肯定也有责任的。

向坤调整好握距,然后起杠铃,缓慢落下,轻触胸肌,然后稳稳举起,整个过程看起来似乎依然游刃有余。

不过将杠铃回位后,向坤也是长吁了口气。

看起来似乎很稳,但实际上也已经感觉到力量有些濒临极限了,估摸着再往上160kg未必推不起来,但动作却难免会有些变形、借力。

向坤从平板上起身后,教练对他伸出了大拇指,佩服道:“厉害!真的是高手啊,这力量真不是盖的,150kg怕是远没到极限吧!兄弟,你该不会是专门练力量举的吧?”虽然他状态好的时候,也曾经勉强推起过150kg,但相比起向坤的云淡风轻、一气呵成,就差远了。而且他是一路从100kg加重量上来,向坤也是一样,明显在绝对力量和体力上都碾压了他,他也是完全的心服口服。

“不是,就练着减减肥的。”向坤说着,又去深蹲架那边,准备测一下深蹲的极限数据。

第八章 常彬

第八章常彬

因为刚刚赢了那位一米九的沈教练,向坤一下子成了健身房里关注和谈论的对象,甚至有人拿出手机偷拍他深蹲——而且全都是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们……

没想到这个赌约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倒是让向坤有些无奈。

最终他测完了深蹲、硬拉的数据,分别是210kg和240kg。

这几个力量数据,比起当初向坤在大学时的成绩,直接翻了近一倍。

而从健身房里一众肌肉男看他那佩服和羡慕的眼神,也可以知道,这数据即便是在经常健身的人里,也是相当不错的。

又简单做了下拉伸,放松了一下后,向坤便离开了健身房,前往超市买东西。

在超市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向坤拿起一看来电显示,却是有些意外——来电的是他大学时的舍友,而且就是那个带他去健身房的室友。

这倒是有些巧。

向坤在学生时代就是个比较孤僻的人,不太喜欢热闹。

不过不论是中学还是大学,他都还是有那么一两位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的,现在打来电话的这位舍友常彬就是其中之一。

“你这小子,怎么微信都不回消息的?你是不用微信了还是故意不回我啊?”手机一接通,另一边的常彬就是一通抱怨。

“我最近是没怎么看微信,之前我爸的消息都忘了回,让我妈打电话来追问来着。”向坤回道:“你怎么忽然想起找我来了?”

“当然是给你雪中送炭来了!我说你工作找着没?”

向坤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工作丢了?”

常彬在手机里报了个公司名,然后说道:“这是我女朋友的公司,她们公司最近要开辟新项目,正在招人,结果这几天有好几个之前同一公司的人来应聘,说是原来的公司倒了。她听我提过你在工作的公司,就回来跟我说了。我说,你要是还没找到工作的话,也可以去应聘下啊。我女朋友说了,以你的能力和经验,基本没问题的,她们公司待遇一向挺不错,如果入职的话,薪水应该也不会比你以前低多少。而且……我女朋友现在也在负责招聘工作……”

常彬就差没跟他明说会给他照顾开后门了,向坤有点心动,他虽然现在还有点积蓄,但毕竟还有房贷要还,如果一直不工作也不行,但想到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说道:“多谢了阿彬,不过我这段时间准备休息一下,暂时不想找工作。”

“休息一下也好,你这几年全扑在工作上,真是浪费了大好青春,干脆趁现在有时间,把终身大事解决一下,去谈个恋爱什么的。说到这个……你现在在哪?既然现在已经是无业游民了,那应该没在忙什么事吧,过来熙春路一起吃个饭。”

“呃,吃饭就算了吧。”向坤现在最怕的就是和人吃饭了,他现在基本上什么都吃不了,吃什么吐什么,总不能让他在餐桌上直接喝生血吧?

“少废话了,马上过来,我把位置发你微信上,打的过来。”

向坤继续推脱:“我已经吃过了……”

常彬却是十分的坚决:“吃过了也过来,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你看我们吃!”

“唉……你知道我不习惯应酬的……”

“我说你也工作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没搞明白?这世界单打独斗、独来独往是行不通、成不了事的!你们做项目,不也是得一大群人、各个部门团队协作、分工配合么?没事的时候你也和其他老同学聚一聚,联系联系,遇到事了你帮帮我,我帮帮你,关系不就亲近了么?以后说不定关键时刻,互相伸把手,就能扭转乾坤呢?”

“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我就是这个性格……”如果是其他不太熟悉的人或同学,向坤根本不会说那么多,甚至这电话都未必会接,但常彬和他的关系确实不一般,而且他也知道常彬是真心为他考虑。

“行了行了,今天不跟你开思想政治课,也没有其外人在,要给你介绍的,是我女朋友……应该说是未婚妻了!跟你提过那么多次,我们都交往一年多了,你还没见过她吧……反正你今天要是不过来,我就把你拉黑名单,看着办吧啊?”

向坤叹了口气,无奈道:“那行,我就过去和你们聊聊天,但不吃饭啊……”

六点多,向坤赶到了餐厅包厢,见到了有一段时间没见的老友常彬,还有他的未婚妻王涵。

“我靠,你眼镜呢?怎么变成光头了?我去,吓我一跳啊,差点没敢认。”常彬直到向坤走到面前坐下,才意识到面前的是谁。

“这不是刚丢了工作,干脆改变一下形象么,本来头发就掉的不少了,不如剃个光。”向坤笑着说道,然后看向好友身边一身职业套装的漂亮女性,问好道:“你就是王涵吧,虽然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但我可是没少听阿彬夸你。”

王涵也笑道:“一样一样,彬哥也是经常提起你,说大一的时候就看出来,你是他们班上最聪明的人。”

“他这是毒奶啊!是啊,聪明,这不都聪明绝顶了……”向坤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笑道。

王涵是个身材娇小的美女,本地人,行事说话都很得体,有种大家闺秀的气质。从常彬口中得知,别看王涵比他们还要小两岁,在公司里却已经是中层管理了,工作能力很强。

不过或许是来之前常彬已经交代过了,王涵没有提让向坤去他们公司工作的事,似乎只是普通的闲聊,回忆以前大学时光的种种趣事,气氛也是十分融洽。

“这里的牛骨汤很不错,味道很赞,你就是吃过晚饭了,汤喝一碗也行啊。”常彬说着,就要给向坤面前的碗舀汤。

向坤赶紧把碗拿开:“不要不要,我最近在健身,刚刚去完健身房,吃完了营养餐,不能再吃别的。”

常彬愣了一下,打量了他几眼,点头:“嗯,难怪我觉得你看起来瘦了不少,这样好,这样很好,确实要锻炼,现在看起来比上次我见你的时候状态好多了,简直年轻了十岁。嗯,我也得找时间去健身了。”

旁边的王涵说道:“那要不要点份水果沙拉?”

“不用不用,我就喝点水就行了,改天再一起吃饭。”向坤说道,总算这借口是把两人说服了。

第九章 介绍

第九章介绍

三人又聊了一会,常彬忽然说道:“对了,我给你介绍个女孩子,小涵高中同学的妹妹,比咱们小四岁,本地人,在她舅舅的公司做财务,身高一米六二,长得很可爱漂亮,我把她的电话和微信发给你,看是明天还是后天帮你们约个时间出来见一下。”

向坤一愣,赶紧说道:“这还是算了吧,差四岁呢,不合适吧?”

“四岁有什么不合适的,合适得很,人家家长说了,要找成熟点的。而且你的条件我都跟人家家长提过的,没有问题。这女孩子我也见过,性格很好,很开朗活泼。家里条件也非常不错,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了,自己也买了辆车……”

“那个……我暂时还是不想谈恋爱。”向坤赶紧打断道,他现在这状态还是在考虑生存的时候,哪里敢谈什么恋爱,连和人在一起吃饭都做不到,何况还有很多他自己现在都还没搞清楚的问题。

常彬却不管那么多,直接大手一挥道:“不想谈你个头!你都三十岁了,还不想谈?你这剃了光头不会是真打算出家当和尚了吧?到时别忘了告诉我在哪个寺庙出家啊,我去给你捐点香油钱?之前是谁拜托我给介绍女朋友的?现在这么优质的女生介绍过来了,你还扭捏个毛线!算了,我给你约好,后天晚上,你要是敢不去,我和小涵的婚礼你也别来了!”

王涵轻拍了一下男友的胳膊,嗔道:“你语气好点!”然后对向坤道:“我那同学是和我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姐妹,她妹妹也是经常和我们一块玩的,了解得很,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你们认识一下,互相了解一下,就当交个朋友,又不是说一定要在一起、结婚怎么样的,最后能不能成,还不是得看你们两人自己的意愿,如果你们互相没感觉,不论是她对你没感觉,还是你对她没意思,我们这些旁人再想促成也没意义不是么。”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向坤自然也不好再拒绝。

其实他心里是很感谢常彬的,刚刚他就看明白了,今天常彬死活让他过来,并不单是因为订婚了要介绍未婚妻给他认识,而是要让王涵看看他,确定下能不能介绍同学的妹妹给他。

他都能想得到,当常彬知道王涵的同学、闺蜜有这么个漂亮妹妹要准备相亲的时候,肯定第一时间向王涵推荐他这个苦逼的单身好友。

王涵也肯定看过他的近照,那看着就像四十岁大叔的模样,估计不太愿意介绍给同学妹妹,怕到时候被埋怨。

他都能猜到常彬对未婚妻说的话,不外乎是“我这哥们别看长得一般,但其实人很不错,只要一相处就知道,而且个人能力很强,很聪明,薪水也高,已经凭自己的能力在本地买房了,又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以后肯定是好男人……”。

于是常彬就需要让王涵见向坤一面,确定一下他可不可以介绍给同学的妹妹,所以刚刚要说这件事前,常彬先和未婚妻对了一下眼神。

虽然这些都是向坤的猜测,但以他对好友的了解,知道这应该猜得八、九不离十。

这已经不是常彬第一次给他介绍相亲对象了。

人都说,从别人给你介绍的对象,就可以大概看出来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

而常彬给他介绍的对象,可以说每一次都是那种如果不考虑主观因素,只摆外貌、年龄、各种客观条件的话,在别人看来,都是比他要强很多的。

就好像这次介绍的妹纸,比他小了四岁,本地人,家里又很有钱,张得也可爱漂亮——向坤知道,常彬跟他说可爱漂亮那就肯定是可爱漂亮,不是虚的。通常来讲,这样的妹纸要找相亲对象,要么是本地的、门当户对的,要么是青年才俊、前途可期的,要么是一表人才、相貌英俊、情投意合的,相比起来,他这大龄程序员,确实哪条都不占。

又坐了十几分钟,向坤便找了个借口先行离开,顺便在前台先把帐结了。

而在他离开后,王涵便看向未婚夫:“你这兄弟看起来不像是不爱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热闹的样子啊,说话挺幽默也挺开朗的?怎么你们同学都会觉得他孤僻?”

常彬摇头说道:“他不是不会,他是不喜欢。跟我还有我们宿舍另一个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就玩得很好,玩得很开。但是如果一大群人一起的话,他就不太说话了,我觉得他是对不喜欢或不熟悉的人,懒得去应付,觉得没必要罢了。”

“不过他看着和之前的照片都不太一样啊,那些照片上看着都蔫蔫的没什么精神,而且显得很老气。今天虽然他穿的也挺土……好吧,挺朴素的……但整体感觉都要好得多,难道是因为发型、眼镜的原因?”王涵若有所思地说道。

“应该和健身也有关系,肚子都练下去了,而且整个人也显得更挺拔。”

王涵点了点头,又忍不住摇头道:“不过我还是觉得娜娜够呛能看上他,这丫头挑得很,上次那和她同岁的英国海归、长得又帅又高的,她都没见两次就不理人家了。”

“这就说明她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说不定就和向坤看对眼、来了感觉呢?缘分这事嘛,说不准的。再说了,我只负责牵线,能不能成又不打包票。”常彬耸了耸肩说道。

回家的路上,向坤去买了一副黑框平光眼镜,他发现不戴眼镜的话,样貌气质改变比较大,或许以后不想被人认出来的时候可以用那个形象,现在的话,戴着眼镜,还是可以让自己身体“异变”以及变成光头所带来的陌生感减少一点,不至于让熟悉的人因为突然的陌生感而太过关注自己。

除此之外,衣服也要重新买一下了。可以想见,随着体型的进一步变化,他原来的衣服必然会越来越不合身。

第十章 训练项目

第十章训练项目

回到家,向坤打开笔记本,将今天在健身房得出的几组力量数据记录下来,然后去检查了一下那只肉兔的情况。

向坤给兔子换了下食水,就没有再多关注它,毕竟这是“食物”而不是“宠物”,最好不要太过多接触。

短时间内,向坤决定不主动饮血,想要看看,自己一次饮血后,要过多久才会出现饥饿感。

他看了眼微信,之前他设置了所有消息都不提醒,所以不主动去看的话,其他人发消息来他也不知道。

微信上常彬把那位要介绍给他的女孩子的微信和手机号发了过来,并且已经替他们约好了后天晚上见面的地方。

常彬本来是打算和王涵一起去作陪,这样两边都有认识的人在,第一次见面比较不会尴尬,不用怕没话说冷场什么的。

不过向坤拒绝了,表示有他们俩在的话,反而不方便他和那女孩互相了解,都会比较矜持一些。

既然他都这么说,常彬自然也不好硬要带未婚妻过去当电灯泡,只是叮嘱了几句,让他表现好一点,多找找话题,放开一些,表现得有风度一点,给人留下个好印象。

向坤给常彬的回复自然是肯定的,但心里却在想着怎么才能让这相亲尽快地、体面地结束。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这根本是杞人忧天,正常来讲,如果那个女孩真的像常彬所描述的那样,那大概率是看不上他的。

之前的几次相亲经历,也都证明了这点,向坤不论是个人魅力还是客观条件,都很难吸引到条件还不错的年轻女性。

他本来也没有什么恋爱经验,并不擅长和女性相处。

所以要尽早结束相亲,又不显刻意不会让常彬、王涵难做,那似乎他只要尽情做自己就可以了。

……

向坤检查了一下他用爬虫脚本在网络上收集到的信息,剔除掉了大部分文艺作品和相关的影评、评论的描述后,他搜到了不少成年后换牙、大面积蜕皮换新皮、近视自动恢复的“病情描述”,不过即便是成年后换牙,也基本都是只有单个牙,而且还是幼时乳牙换牙时出现问题,恒牙没有发育完成而已。至于蜕皮换皮、近视恢复的情况,也多是极个别的极端案例,并且也不像王戈这般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

至于几种情况同时出现,还加上只能喝动物的鲜血,吃什么的吐什么,那便一条信息也没有了。

虽然向坤做的爬虫抓取信息的进度还远没有完成,但他还是停止了这个脚本的运行,因为他知道,按这种规则继续下去,得出的信息依然没有什么帮助。

重新修改了规则,排除掉了之前那些类型的无用信息,然后继续运行。

一直找不到“病症”相同或类似的人,这让向坤愈加的不安。

不论他是第一个因为x而出现这些身体异变的人,还是相关的消息被人刻意地掩藏、封锁,对他都是不太有利的。

本来向坤想要在知乎的相关问题下匿名回答,将自己身体异变的一部分情况写出来,看看会不会有同样遭遇的人来联系他。又或是在一些医学、生物科技相关的论坛或平台提出问题,看看能不能得到一定的解答。那些专业的学生或研究者,对相关的“病例”和“病理”肯定比向坤来来得清楚得多。

但现在重新思虑一番后,他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将自己的情况泄露出去,哪怕是在网上。

又是一夜无眠。

向坤知道,现在自己似乎除了饮血之后可能因为需要消化而进入睡眠,其他时候,不论白天黑夜,都不会犯困,不需要睡觉。

当然,也可能是现在他一次性清醒的时间还不够长,或许多过几天,即便没有饮血,也一样要睡觉。

不过现在,他还是有着比平日里多将近两倍的时间来做事和思考。

不仅不用睡觉,也不用吃饭,体能和精力都比以前要强许多,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和保持身体状态。

看着自己这些天记录下来的文档和图片,看着自己身体在两次饮血后的变化,向坤若有所思,心中冒出了个念头:

两次吸血后身体的变化,都可以说是对身体机能某种程度的加强。

只是这种加强,究竟是有着固定的模式,还是会根据所饮鲜血的不同以及饮血前的行为,而发生变化?

就好像普通人去健身房进行力量训练增肌,是靠大负荷的力量训练,破坏肌纤维,而后补充蛋白质,进行超量恢复,增长肌肉,提升力量。

你进行卧推等力量训练,重点练胸肌、三头肌等肌肉,这些肌肉的维度和力量便会提升,可以做到针对性的训练,针对性的提升。

在第二次饮过兔血后,向坤的力量有了极为显著的提升,这种提升,和他之前大量的俯卧撑等徒手训练,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有的话,这种提升的上限是多少,是否能够超出正常人体的极限?

除了肌肉外,其他的能力,是否也能得到提升?

他现在的身体和普通人已经有了极大的不同,肌肉、力量的提升方式也应该有所不同,但模式应该也还是差不多——身体感知到了极限,于是进行激素等方面的各种调控,增加某方面的能力,以帮助他更好地生存。

向坤决定在下一次饮血之前,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以确定每次饮血后,身体变异的模式。

至于“训练”的项目和内容,向坤新建了一个文档:

1,左臂单独力量训练:哑铃弯举等。

2,视力的训练:练习远距离视物。

3,肺活量:练习憋气。

第一个训练,需要等到白天去健身房进行,第二、三个训练,现在便可以进行。

事实上,向坤也不确定这些练习管不管用,也只是尝试性地练一下。

找了三本书,立到了刚刚无法看清字的距离,在文档中记录下这个距离,然后视线在三本书之间不断转移,尝试看清上面的字。

练十分钟后,便开始憋气,在文档中记录下憋气极限的时间。

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天亮。

第十一章 安排

第十一章安排

相比起之前各种徒手力量训练,晚上的这两样训练,其实也并不轻松。

不过向坤的体能和精力依然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觉得疲累的时候只要停下来休息个两分钟就可以了。

但当太阳升起后,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这种恢复的能力,在快速的下降,疲累以后,至少要等个七、八分钟才能恢复。

而且他很确定,这并不是精神和身体上疲劳的积累,而是和天亮有着直接的关系。

向坤打开文档,记下了一句话:

体内能量的转化,可能和夜晚的某些因素有关,可能是温度,可能是月光,可能是潮汐力,可能是压强的变化等等。

之后,向坤每天的记录文档,增加了各个时段的温度,以及每天日出的时间。

九点多,向坤出门,前往健身房。

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又是上午,健身房自然没有什么人,连教练都还没上班。

向坤一个人开始进行训练,通常来说,一般健身增肌、练力量,基本都是一天练一到两个大肌群,比如今天练胸肌和三头肌、明天练背部和肩膀、后天练臀腿和二头、小臂之类,四到五天练一个循环,因为每天的体力有限,而且肌肉进行超量恢复也需要时间。

但向坤不一样,他的恢复力远超常人,哪怕白天不如晚上,也依然能让他在高负荷大重量的训练后,通过短暂休息就恢复状态,继续训练。

所以向坤先是对各个肌群都进行了一番濒近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然后才针对的左臂进行弯举等单臂训练。

快中午的时候,昨天和向坤打赌的那位沈教练来健身房了,一看到向坤,便跑过来和他打招呼。

很显然,昨天他的表现,让这位教练输得心服口服,十分地佩服。

不过沈教练没有待在他身边多聊,昨天也看出来了,他是比较喜欢一个人练习,讨厌被人搭话影响的人。

……

如果不是担心一直待在健身房,显得太过奇怪,被人注意的话,向坤甚至中午都不打算离开,直接会待到晚上健身房关门。

中午他跟自己那套房子的租客联系了一下,因为半年的租约这个月就到期了,便告诉租客他准备把房子收回自住,不准备租了,所以不会续签。当然,因为今天已经是19号,所以告诉租客,在下个月15号前找到房子搬走都行,不算房租。

租客那边也没什么异议,反正那边附近的房子不算难找,他们本来其实也有在物色更大的房子。

虽然对向坤而言,这样一来每个月在住房上的成本要多了一倍多,但这几天他已经意识到,以他现在的情况,继续住在那空间狭窄逼仄,又出入很容易遇到其他人的租房,确实已经不太合适。

而且他现在暂时不用去上班,也不用考虑通勤时间了。

相比起租房,住自己的房子,也更容易保证自己的秘密不被人查知。

晚上,向坤加了常彬介绍的那女孩的微信,问好并且做了自我介绍后,他便问道:

“请问下,明天下午有安排吗?”明天是周六,所以他会这么问

女孩回道:“应该没有,怎么了?”

向坤:“如果不介意的话,把见面放到明天下午如何?”

如果是下午的话,就可以不用吃饭了,在咖啡店或其他饮料店见面就行。吃饭的时候如果一方完全不吃东西的话,太过奇怪,也容易影响对方。喝饮料就不一样了,象征性地沾一点,甚至完全不怎么喝,也不会太显眼。

女孩倒是很干脆:“行啊!”

于是向坤问了下她去哪边比较方便,让她选了家她比较熟悉的店。

在女孩把一家咖啡厅的名字和位置发过来后,两人也没有继续闲聊,显然不论哪一方,都没有太主动的心思。

晚上,向坤并没有针对视力和肺活量进行太多训练,也没有做其他的徒手力量训练,他有些担心,到明天下午约定的时间前,自己忽然想要饮血,然后进入长时间的睡眠。虽然他其实并不想这次相亲有什么结果,但直接放人鸽子的话,那就太不礼貌、太不地道了,到时甚至要连累介绍的常彬和王涵。

不过一晚不睡,向坤倒也不会无聊,从网上找来大量医学类,特别是血液内科、传染病科的相关文章和教材翻看,进行自学。同时也在找基础生命科学类的文章学习,也不求学出什么成果来,只是为了具备相关知识,可以让他明晰寻找身上x来源的正确方向。

两次饮血后,他不仅力量、体力都变得强了许多,因为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精力更加旺盛,所以记忆力、思维反应速度也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看完和基本理解同样字数的文章,以前就是精神好的时候,也要花比现在多两、三倍的时间,更何况以前不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顶多只能保持四、五个小时的高强度,就需要时间恢复和休息,不像现在,不用睡觉,连吃东西都免了,精力恢复也很快,能够长时间投入一件事中。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伸了个懒腰,看了看屋外的夜色,走出了自己的租屋。

他没有向下下楼,而是往上,到了天台。

向坤除了几次晒被子的时候会上天台外,并不常上来,这么晚上来更是头一遭。

没想到,这么晚了,天台上居然还有人。

一对正抱着靠在天台边上卿卿我我的小情侣,被推门上来的向坤吓了一跳,不过借门内过道的灯光,看清他的样子后,却也没有惊慌,只是对他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向坤也认出来,这是住在他楼上的一对小情侣,好像是刚刚大学毕业。

点头招呼过后,向坤也识趣地没有过去当电灯泡,而是到了天台的另一边,扶着边缘的栏杆远眺,一副上来透气的样子。

之前他就一直觉得,每到太阳下山后,自己的身体状态会比白天时更好,不过一直没有想明白,原因是什么。

第十二章 相亲(上)

第十二章相亲(上)

今天是7月20日,农历六月十八,月亮依然又大又圆。

而且天气不错,几乎没有什么云层遮挡,朦胧月光笼罩下,整座城市都像是加了一层滤镜般,看起来有一种特殊的意境。

向坤确实感觉到,在室外月光之下,整个人的身体状态,似乎也要比同样时间在室内的时候,稍微好一丝。

当然,这种差异,相比起白天黑夜的差异,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差异是不是单纯因为室外的空气比较好,氧含量比较高。

不过向坤还有种很奇特的感觉,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也能隐约地感到月光照在身上。

这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觉,在晒太阳的时候,能感觉到阳光照在身上,是因为阳光的热量,可以让皮肤感受到温度的提升,所以能感知到阳光。

但月光却并不一样,月光没有那么强的热量,一般来讲,如果不用眼睛看的话,是很难感觉到被月光照到的。

向坤最近一直在琢磨着自己所消耗的能量是哪来的,不仅日常行动间的消耗,他总觉得不止是那点鸡血、兔血。

而自己白天黑夜的状态差异,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关键。

向坤知道,月光也是来自于太阳光,但和太阳光还是有本质的不同。

月球的表面凹凸不平,所以太阳光照射到月亮后,并不是单纯的镜面反射,大部分的阳光和热量都被月球吸收,然后自身再辐射出来。

或者自己现在变异后的身体,对于月光,会有一些不同的反应?

向坤闭上眼睛,深呼吸,保持身体的放松,然后他发现,自己的听觉似乎有了明显的提升。

在楼听呜呜风声和远近的各种杂音中,他居然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在天台另一个角落的小情侣咬着耳朵说的悄悄话。

虽然听得不是很清楚,只能断断续续、隐隐约约地听到几个句子,但这也已经让向坤吃惊了。

眼睛睁开,又重新闭上,再睁开。

很快向坤意识到,并不是他把眼睛闭上,听力就直线飙升,而是闭上眼睛后,才能注意到自己的听力有这么强。

事实上,如果他集中注意力,认真侧耳倾听,不论闭不闭眼,都能听到那对小情侣的嗡嗡细语。

也就是说,很可能是第二次饮血后,他的听力就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

只是在之前,他并没有太明显的感受,视力的提升吸引了他在感官方面几乎所有的注意力。平日里行动的时候,也更依赖于视力,而非听力。

向坤自然也想到了是不是在下一次饮血之前,对听力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到时候看看有没有什么提升。

但是考虑到明天的约会,担心提前饮血,这方面的训练只能暂时押后。

没有在天台上待太久,向坤便回到了自己房间,在电脑前一边看各种资料,一边等待天明。

快要五点半的时候,天际洒出一片霞光,向坤不出所料地感觉到了身体机能的明显下降,精神也没有夜里那么振奋。

这时候,他正好在看潮汐力的相关内容,不由得在想,或者x和月亮对地球的潮汐力有关?

海水会受到潮汐力的影响,人体的血液也是液体,自然也会受到一些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对普通人而言,是微乎其微,根本感觉不到的。

或者,在他身体受到未知x因素影响,发生一系列变化后,会对这些力场、磁场上的变化更加敏感?

不过这个猜测很快就被他否定了,地球上的潮汐力并不单来自月亮,太阳也有功劳,而且潮汐力的大小,和日夜转换,并没有非常明显的直接关系。

正思皱眉思考着,视线透过窗户,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外面街道铺满,向坤忽然一怔,喃喃道:“或者并不是夜晚带来了什么加成,而是日出后带来了抑制?”

……

下午一点多,向坤戴上鸭舌帽出了门,前往与女孩约好的咖啡厅。

到了咖啡厅,点了杯饮料后,向坤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然后借着去自助台拿纸巾的当口,将杯里的饮料都倒掉,拿自助台的水壶把杯子重新倒满,再回到了座位上。

看了下时间,刚刚两点出头,而他和那女孩约的时间是三点。

他也不急,就这么坐在角落里,用手机翻看网上的资料。

如果是以前,和相亲对象见面之前,他肯定是要先准备一下见面时要聊的话题,根据手头所掌握的信息来判断对方可能的性格和兴趣,并且安排接下来可能的行程,准备几个预案。

但现在他确实是没有一点谈恋爱、与人交往的打算,想的就是在不得罪人、不让常彬难做的情况下,尽快结束这次相亲,所以自然没必要多做考虑。

向坤的注意力,全都还在自己身体的变化上。

今天早上关于日出后的某些因素,对他的身体机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的想法,需要更进一步的验证。

毫无疑问,日出是个非常明显的分界点,所以阳光绝对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但他这几天日出的时候,基本都在室内,并没有被阳光照射到,如果说温度提升的话,应该也是有一个缓慢过程,而不会刚刚好在那个临界点。

向坤推测,有可能是和日出时地球磁场的变化有关,他的身体感知到了这种变化,并且会触发某种类似于生物钟的调节机制,开始抑制自身的身体机能,以降低消耗达到某种平衡?

正思索的时候,微信来了新消息,女孩也到了,在问向坤要喝什么,她先点。

一看时间,下午2:41,这女孩来的也很早啊。

向坤抬头看向店里,正好一个女孩刚刚走进店里,虽然如常彬所说的,“十分的可爱漂亮”,但他并不确定是不是就是这次的相亲对象。

因为这个穿着牛仔短裤、白色t恤、梳着双马尾、戴着大圆框眼镜的女孩,看着实在是太年轻了,怕是二十都不到?

第十三章 相亲(下)

第十三章相亲(下)

向坤回了条消息:

“我已经到了,就坐在角落里,很好找的,头发最少的那个。”

然后那双马尾的女孩果然低头看手机,抬头后便向咖啡厅内张望起来,然后视线很快锁定在向坤的光头上。

还真是她?

女孩笑着跟他招手示意了一下,然后先去吧台点东西。

看起似乎是个性格不错的人啊,特别那笑容,很有感染力,当她笑的时候,向坤也下意识地跟着笑起来。

只是看起来也太年轻了,与其说是工作了三、四年的二十六岁ol,倒不如说更像是刚上大学的女学生。

点完东西后,女孩走到向坤面前,伸出手跟他打招呼:“你好,你是彬哥的同学吧?我是唐宝娜。”

向坤起身笑道:“你好,我是向坤。”和她嫩葱般的小手轻轻握了一下。

女孩坐到向坤对面,有些惊叹地说道:“我本来以为我已经够早了,没想到你比我还早啊?我刚看了下聊天记录,咱们约的确实是下午三点啊!我刚差点以为是约的两点我看错了呢!”

向坤笑道:“反正也没事,就提前过来了,这里环境不错,而且有空调有wifi,玩玩手机,时间过的很快。”

女孩直接就着之前向坤微信的回复说道:“你还真别说,你这‘发型’,真的是‘很好找’。”

“有没有发光?夜空中最亮的星?角落里最亮的头?”向坤自我调侃道,他进咖啡厅后就把帽子摘下来了,反正本来就没对这次相亲报什么希望,自然也不在乎自己的光头在别人看来是好看还是难看了。

“你这笑话好冷……”唐宝娜笑道:“你为什么理光头啊?是觉得头发打理起来麻烦,还是夏天到了想要凉快点,又或者是你们it界现在的新流行趋势?”

“老实说啊,其实不是我想理光头,是一夜醒来后,自己就变光头了。”

唐宝娜一愣:“真的假的?”

“哈,开个玩笑。”向坤说着,拿出手机,找出几年前公司团建的时候拍的合照,拿给她看:“主要还是发际线太活泼了,照这发展速度,用不了多久就要变成地中海了,所以我干脆自己给处理掉,省得总是想要去关注那些生发产品……”

唐宝娜拿着手机看了半天,和向坤反复对比好一会,才确定那张合照上的人是他,惊叹道:“这是你以前的照片?怎么看着,像是十年后的你啊……这也差太多了,不单是发型,嗯,整个人的气质,还有体型也是,你这看着像经常健身啊……”

“确实啊,之前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在工作里,这几年下来,整个人都苍老了很多。所以前一段公司倒闭后,我都泡在健身房里,把身体练起来。毕竟头发都没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只能靠身材来撑门面了。哦对了,常彬没跟你说吧,我暂时是无业游民。”

唐宝娜将手机还给他,也是感叹点头:“确实,生命在于运动,要是身体垮了,赚再多钱也没用啊!对了,除了去健身房外,你平时有什么喜欢的运动么?”

很显然,唐宝娜对于他是不是无业游民,怎么丢了工作,并不太在意。

向坤摇头道:“高中、大学的时候,还偶尔去操场慢跑个几圈,工作后确实是很少运动了。”

“这样啊,那有时间的话,可以尝试着去远足啊,回归大自然挺好的!”

唐宝娜显然是个远足爱好者,拿出手机给向坤看她们在各地远足、徒步时拍的照片。

一边看照片,一边给向坤讲她们远足时的趣闻,同行的伙伴们的糗事,然后又讲到她大学的专业,讲到她的爱好,讲到了acg。

正讲到她最近在追的几个番剧的时候,唐宝娜忽然停住,看着向坤的光头愣了一会,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有看过《一拳超人》么?我忽然觉得你和琦玉老师有点像诶!你把眼镜摘下来看看?”

向坤工作以后,没有时间看动漫,所以也没看过《一拳超人》,不过他还是依言把眼镜摘了下来,看着唐宝娜问道:“像吗?这个琦玉,是正派还是反派?”

“是男主角呐!”唐宝娜搜索了琦玉的照片给向坤看,然后讲了一下漫画的大概故事,背景设定,讲着讲着忍不住笑起来:“琦玉老实说,我变秃了,也变强了……你刚刚不是也说,理了光头后,就去健身,感觉力气都变大了不少么?”

向坤便笑着晃了晃拳头:“可惜我没有那个漫画里一拳无敌的能力。”不过他倒是成功地被安利了,准备回头也去看看这部漫画。

两人从两点多,一直聊到了五点二十左右,向坤才以有事要办为由,和唐宝娜道别分开,两人都没有提下次见面的事情。

老实说,单以这次相亲的过程来讲,应该是向坤所有相亲里,第一次见面中,气氛最好、过程最自然的了。

不过两个人很明显,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爱好和兴趣,基本上没多少重合的地方。

但奇怪的是,不论是唐宝娜讲远足,讲acg,讲玩过的游戏、看过的漫画、动画,觉得有意思的产品体验,好玩的笑话段子或平日见闻,甚至聊指甲油和口红的几种配色,向坤都听得津津有味。

同样的,向坤讲工作时的趣事,学生时代和常彬遇到的糗事,以及他老家的一些趣闻时,唐宝娜也同样很感兴趣,不时被逗得掩嘴大笑。

如果是以前的向坤,肯定会对唐宝娜展开追求的,不说其他,单就长得漂亮、性格不错这两点,就已经很有吸引力了——是的,向坤就是这么浅薄。

但现在,在搞明白自己的身体状况前,向坤是不可能和任何人交往的。

连饭都没法吃,饮料都没法喝,睡觉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睡,怎么与人交往?

而且向坤觉得,虽然他们下午的见面好像聊得挺好的,但以唐宝娜的条件,追求她的人肯定不少,她估计也会更中意长得帅的、和她年纪更近一点、更多相同爱好的伴侣。

第十四章 饥饿感

第十四章饥饿感

晚上,向坤收到了常彬发来询问见面情况的微信。

他自然是说聊的不错,回头继续深入了解看看。

不过常彬在知道向坤把晚上的见面挪到了下午,没有请唐宝娜去吃晚饭,也没有任何后续安排,五点多就分开各自回家后,还是狠狠地念叨了他一通。

稍晚的时候,常彬又发来微信,说通过王涵去了解了一下,女孩那边对向坤的印象好像也不错,觉得他“风趣幽默”,“挺有趣的”,“可以先当朋友”。

常彬表示这话听起来很有戏,让他主动一点,多聊聊,多约约,多见面。

向坤自然是一口答应,不过心下却是觉得,这应当只是唐宝娜委婉的拒绝而已,意思是向坤更适合当朋友——当然,这本来也和他的意愿相符。

在那之后,有三天时间,向坤和唐宝娜都没有任何联系,每日里依然是白天多泡在健身房,晚上则进行视觉和肺活量的训练。

向坤第一次饮血是7月14日,第二次是7月17,隔了三天。

而现在,距离7月17日饮兔血,已经过去整六天了,他还是没有一点困意,也未感觉到饥饿。

这六天来,他除了一些纯水外,便没有再吃其他东西,但每日里运动量却是极大。

他也不清楚,到底下一次饮血,会是什么时候到来。

前两次饮血,他都是在见到血以后,才开始产生强烈的饥饿感,但这次他希望能等到自己的身体主动“发出”那种需求来,也让他可以知道,自己一次饮血后,能够保持多久。

如今那剩下的兔子被他养得白白胖胖,还专门为给兔子买吃的跑了趟超市,他倒是真快成“铲屎官”了。

只希望能在搬家之前完成这次饮血。

23日晚,向坤正练习视力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唐宝娜的微信。

“琦玉老师,在吗?”

“琦玉老师”是那天唐宝娜提到《一拳超人》时,开玩笑式地给他取的外号。

向坤想了想,回复了简单的一个字——“在”。

“在做什么呢?出来吃烧烤不?”

吃东西什么的……自然是不可能的。

向坤正准备找个借口推脱,忽然口舌生津,一股突如其来的饥饿感从心底涌起。

来了!

从发生变异以来,这是向坤第一次未见血之前产生饥饿感,他也顾不上想什么借口了,直接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就把手机扔到了边上,开始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记行记录,并且打开记时软件进行计时。

他要看看,这种饥饿感会对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随着时间的增加,又会有什么其他变化。

之前的两次饮血,第一次去菜市场买鸡时,他很清楚地记得整个过程,但却有种身体在“自作主张”的感觉。

第二次在家中饮兔血,感觉就好了很多。

他在想,其中的差别,仅是因为菜市场时是第一次,还是的菜市场时自己对血液的需求更强烈?

这也是个需要验证的问题。

做好记录后,向坤盘腿坐在床上,开始认真感受身体的变化。

一般来讲,人有饥饿感,都是从腹内开始,从胃部排空后的收缩开始。

但向坤现在感知到的这股饥饿感,却并非是来自腹部,来自胃部,而更像是来自意识深处,来自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

感觉了一下,身体的力量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下降,倒没有像普通人一样,一饿就四肢发软。

但是有这饥饿感的干扰,他也很难再集中注意力做什么事。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从晚上9点08分开始感觉到那股饥饿感,一直到凌晨3点多,饥饿感一点点变强,已经让向坤有些坐不住了。

向坤开始频繁地起身,几次走到洗手间养兔子的笼边,又强行克制返回,也尝试着做其他事,转移注意力,但脑子里总是不断地想像杀兔饮血的画面,不断地回想着上一次饮血时身体的感觉。

最开始的时候,向坤每隔半小时会给自己拍段视频,对着摄像头念一首唐诗来确定自己的状态。

过了凌晨后,便缩短为每十分钟录一次,也是用这种方法来让自己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向坤也好几次想要出门去,透透气,或是跑一跑,但之前他就已经有想过,这种状态绝对不能出门,以避免在控制不住的时候,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不过让向坤有些意外的是,到了差不多五点半,日出的时候,那股饥饿感和饮血的冲动,忽然一下减轻了不少。

看来日出后,那抑制他本身身体机能的因素,同样也会抑制他对血液的渴求。

向坤松了口气,一边在电脑上记录身体的变化,一边调整呼吸继续忍耐。

白天的状况好很多,而且并没有随时间增加忍耐的难度,不过到了日落以后,饥饿感又开始加强了。

一直到了晚上7点33分,向坤在差点挥拳砸向墙壁之后,放弃了继续忍耐,用极快的速度解决掉了那只养了快一周的肉兔,抑制住直接牛饮的冲动,将血放到事先准备的量杯中。

量杯上有很清楚的刻度线,他分了四个量杯,前三杯都装了50ml,第四杯只装了20ml出头。

喝下第一杯50ml后,向坤可以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饥饿感还没有被满足,依然十分渴望那些兔血。

但他没有马上继续喝,而是拿着手机计时,1分钟后,才喝下了第二杯50ml,然后继续计时,再隔2分钟后,才喝第三杯。

第三杯下肚后,向坤就很明显地感觉到,这血的效用有所下降。

一股强烈的困意袭来,但向坤强挺着,一边收拾,一边计时,在距离喝下第三杯兔血5分钟后,拿起第四杯喝下。

事实上向坤现在依然能感觉到对血液的渴望,但最后的这不到20ml下肚后,几乎没有带来多少帮助。

很显然,最后的第四杯,已经失去了兔血所能带来的效用。

这是上次向坤就有些怀疑,兔血离开兔子身体后,对他的效用会飞速下降,现在算是证实了。

1分钟后的第二杯,相比起第一杯,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第三杯,效用下降的就很明显了。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效用下降的时间,应该从兔血离开兔子1-3分钟后开始。

做好记录,向坤依然没有马上躺倒睡觉,而是坐在床上,与困意对抗。

他想看看饮血之后,能够抵挡这困意多久。

第十五章 数据

第十五章数据

睁开眼,向坤看了眼手机:

7月25日晚上10:27。

回想了一下,昨天晚上睡过去之前,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忘了按秒表计时。

不过大概还是记得,最后一次看时间,大概是晚上8点50几分,那么睡着的时间,应该也差不多就是9点出头。

第一次饮鸡血睡过去,向坤没有具体统计时间,但大概也知道是差不多睡了27个小时,而第二次睡前就按了计时器,25小时17分。

这次看起来,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25个小时出头。

第一次有特殊性,所以可以暂时不掺入样本,后两次的时间都是基本一样,已经可以差不多得出结论,他在饮血之后,需要至少25个小时的长时间睡眠,基本上相当于消失了一整天。

向坤决定在下一次睡眠的时候,设定一下闹钟,看看在睡眠期间,能不能被强行扰醒。

然后他便开始检查起自身的变化来,当先便是看向一直摆在不远处、架开的三本书——那是这段时间他用来训练视力的。

屋内的灯一直都是开着的,所以不存在光线问题,但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起身将一本书摆放的位置向后移,自己再一步一步向后退,一直退到背靠到了墙壁才停了下来。

在第三次饮血之前,他的视力就已经比普通人要好一些了,但这个距离上,也肯定看不清那本书上的字的,甚至再往前一点都不行。

但现在,那书上的字,却字字清晰。

而且他知道,哪怕再将书放远个一米左右,他也依然可以看得清。

拉开窗帘,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夜色,向坤一时间有种整个世界都变得更清晰、开了高分辨率一样的感觉。

没有再过多地体验视力上的变化,向坤脱下衣服,去称了下体重,量了一下胳膊、大腿、腰腹的维度,都有明显的增加。

体重从上一次的874kg,提升到了917kg。

事实上,昨天晚上饮血之前,他有称过一次自己的重量,是871kg,比第二次饮血后的体重有了些微的下降。

而他饮下的兔血,包括后来喝的一杯清水,加起来也不会超过400g。

从他的肌肉维度的增长来看,很显然这些体重都加在了肌肉上。

向坤又测试了一下自己憋气的时间,从第三次饮血前最长的8分44秒,直接提升到了11分35秒。

在向坤来看,之前几天着重训练的视力和肺活量,都有了非常显著的提升。

当然,现在还没法直接确定,这些提升和他的训练有直接关系。

还需要等明天去健身房,测试一下这几天着重训练的左臂弯举的数据——原本他的右臂力量是要强于左臂的,如果身体变化只是饮血后的身体素质全面提升的话,那右臂应该还是比左臂更强才对。而若是左臂有了大幅的提升,那就可以证明,他这段时间的训练,确实对于饮血后身体变异、提升的方向,有直接的影响。

这段时间他单练左臂而完全不练右臂,为的就是这个。

不过即便没有拿健身房的器材来测试,单就他所量的上臂维度,以及主观的力量感受来看,左臂已经明显要强于右臂了。

还是依例记录了身体的各种变化、各种数据,并拍了照片,存了档后,向坤看着自己的照片,眉头微皱,如果自己一直这么在健身房进行高强度的力量训练的话,肌肉的维度好像提升得会太快了?

网上经常会有些健身的新手,在进健身房前就发出担忧,“不想练成肌肉怪,肌肉那么大块不好看”,然后肯定会有很多的健身房老鸟很是鄙视和无奈地回复,那样的肌肉不是随便能能练出来的,后面不仅需要大量长时间、科学系统的训练,还需要大量有计划的饮食摄入、补剂摄入,甚至会用到类固醇等药物。

不过向坤现在倒是真的遇到了这个问题,以他这次饮血后体型的变化来看,若是继续这么进行高前强度的力量训练,估计再饮几次血,他就要变成“魔鬼筋肉人”了。

一方面体型在短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和猜测,另一方面,肌肉维度太大的话,也会影响灵活性,所以接下来,训练的方向和项目看来得做些改变。

这次饮血之后,向坤得到了几个重要的数据:

1,一次饮血后,到下一次自己产生饥饿感,约莫是6天时间,扣掉饮血后沉睡的25个小时,也就是说两次饮血之间可以5天不受影响的活动时间,不过这5天是5x24的5天,因为不需要休息、不需要睡觉也不需要进食。

2,而在产生饥饿感,到控制不住情绪,开始有失控行为,是22个小时左右。不过从回看23号晚开始录制的那些“念唐诗”的录像来看,如果产生饥饿感的时候是在夜晚的话,第4个小时开始,就已经有很明显的、无法压制的焦躁表现了,而如果是白天的话,应该可以好很多。

3,饮血后产生困意,到无法控制困意睡着,大概是一个半小时左右。

他现在暂时不能保证这些数据能一直有效,但至少可以给他一个参考,提前做好应对。

向坤看了眼手机,发现前天晚上给唐宝娜回了“不好意思有事去不了”后,她回了一句“没事,那改天再约”,以及一个委屈的表情。

单从聊天记录来看,很明显向坤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和冷漠了,估计唐宝娜就算没把他拉黑,也不会再主动联系他了。

不过现在要是再回什么去解释的话,也有些太晚了,而且这结果,本来也是他所希望的。

想到那个可爱漂亮又性格开朗大方的女孩,向坤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只是他没想到,第二天在健身房,就遇到了唐宝娜。

晚上七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准备回家的时候,正正在健身房楼下遇到了前来上瑜伽课唐宝娜。

第十六章 憋屈的宝娜

第十六章憋屈的宝娜

“啊,琦……向先生,你也在这健身呐?”

在这遇到向坤,唐宝娜同样有些意外,差点脱口而出“琦玉老师”,不过还是及时改口了,毕竟两人其实只见过一面,并没那么熟,只是两个人的时候用这称号开玩笑还好,现在边上还有其他人,当面这么叫就有些怪异了。

“是啊,我刚办这边的卡没几天。”

向坤在健身房门口和唐宝娜寒暄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两人都很默契地没有提起之前唐宝娜约烧烤被拒的事,一是旁边还有其他人在,二是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值得提出来的事,你约吃夜宵,我有事去不了,这不是很正常么。

看着向坤离开,一直默默站在唐宝娜身边的高挑女孩好奇道:“这就是那个‘琦玉老师’?看起来好壮啊……”

对这点,唐宝娜其实也是有些吃惊的,今天向坤刚健身完,因为也没怎么流汗,所以也没换下运动短裤和背心,看起来确实颇有视觉冲击力。而上次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向坤穿着比较宽松的牛仔裤和t恤,看得出来很壮,但她着实没想到有这么壮。

女孩看向唐宝娜:“不过长的也就一般吧,还是个大光头,听你说是程序员?噢,是刚刚失业的程序员?娜娜,他为什么看不上你?”

“你这话说的,怎么好像我被甩了似的……”唐宝娜白了同伴一眼:“我本身对他也没有兴趣好不好,只是吃烧烤的时候顺口问了一下要不要来,他刚好有事而已。”

女孩名叫杨真儿,是唐宝娜的闺蜜和现在的同居室友,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谈,所以唐宝娜去相亲的事她是知道的,后来约向坤出来吃烧烤的时候,她也在边上——事实上这事还是她从旁撺掇的。

“得了吧,他那天拒绝你的邀约,过后也没有再主动联系,没有主动反约,这不就是表达了看不上你的意思么?”杨真儿一针见血地说道。

唐宝娜对此也无言反驳,只能是气道:“看不上就看不上呗,我又不是什么人见人爱的仙女……当时要不是你说要看看‘琦玉老师’,我也不会给他发微信好不好,都怨你!”

“哎呀,生气啦?好啦,都怨我都怨我!你明明就是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好不好,都是那光头自己眼瞎……”杨真儿笑着揽着好友的肩膀一起进了瑜伽教室。

上完瑜伽课,回去的路上,唐宝娜却是越想越不得劲。

从小到大,她身边的追求者都很多,只是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而她又是个特别固执的人,认定了如果“感觉”不对,就不会将就,所以也一直都没有谈恋爱,随着年纪的增长,家里也就开始急起来。

其实她本身是很反感和排斥相亲的,觉得这种方式目的性太强了,之前家里安排了好多次都拒绝了,直到今年才终于是拗不过家里的轮番“开导”,去了两次——和向坤的这次,是第二次。

本来就是碍于自己姐姐和姐姐同学涵姐的情面,去走下过场,甚至都想好了,坐二十分钟就找借口走了,不过没想到那光头的“琦玉老师”,倒是挺有趣的,聊的也挺开心,而且一点都没有相亲的那种压力。

她本来还有些担心,会不会聊得太愉快了,让那“光头大叔”产生什么错觉。甚至都想好了,如果“光头大叔”频繁邀约或是不停微信发消息、打电话的话,要怎么应对,怎么拒绝才会比较合适。

但没想到的是,从那天分开后,“光头大叔”居然一条消息都没有发过,不论是问好、闲聊还是邀约,通通没有。

虽然她本来也是对向坤没有兴趣,想好了如果对方邀约,是要拒绝的,但对方直接没有消息,却是让她莫名感觉怪怪的。

本来她也没有太在意,反正这也是她想要的结果,但是几天后的晚上,和杨真儿一块在外面吃烧烤时,却又提起了和她相亲的“光头大叔”。杨真儿说这位“琦玉老师”肯定是没看上她,所以才会一直没跟她联系,还打了个赌,看宝娜能不能把“琦玉老师”约出来一起吃烧烤。

结果唐宝娜的邀请还真被拒绝了,本来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这种临时邀约,人家刚好有事太正常了。但是向坤的回复实在是显得有些太冷冰和随意了,而且之后也没有再发过任何的消息,这几乎就是明摆着在说“我对你没兴趣”了。

唐宝娜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架不住杨真儿不时的念叨,让她也有些憋屈的同时有些好奇——向坤到底为什么看不上她?这么干脆的拒绝,连多接触几次的打算都没有?

开车的杨真儿依然唧唧咋咋说着对向坤的判断,一会是对方可能喜欢的是屁股大、身材丰满、能生养的女人,一会是对方可能已经有了女朋友只是你姐姐的同学不知道,一会是向坤说不定喜欢的是男人……

唐宝娜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拿出手机给向坤发了条微信。

……

虽然在健身房遇到唐宝娜的时候让向坤有些惊讶,也有略微的尴尬,但之后他倒是没想太多,在他看来,之前他的那些回复后,唐宝娜肯定不可能再联系他了,他现在也确实没时间和心情去考虑感情问题。

今天在健身房,通过大重量的单臂弯举,他已经确定了左臂的力量强于右臂不少,这证明了针对性的训练,确实可以决定饮血后身体变异或者说提升、进化的方向。

于是向坤今天调整了训练的项目,只做了一次的极限重量,测试这次饮血后各肌群的力量提升程度,然后便不再做极限或接近极限重量的训练,而是采用至少一组24次以上的训练方式,并且减少了力量训练,而增加了协调性、柔韧性和反应速度的训练。

很多训练的方式和动作,都是他昨晚在网上找来,临时整理的。

不过以他现在对自身肌肉的掌控,做两次后,就已经十分熟练和自如了。

接下来,向坤还准备对自己的感官进行加强训练,比如视力、听力、嗅觉等,他想要看看,这些感官能力的提升上限在哪里。

正坐在电脑前做训练计划的时候,向坤的手机响起,拿起一看,居然是唐宝娜发来的微信。

第十七章 凶徒

第十七章凶徒

“问你个问题,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

看着唐宝娜发过来的这条微信,向坤有些懵,虽然只是文字,但他都已经可以透过这文字隐隐感觉出对面恼怒的语气了。

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唐宝娜喜欢上自己了?

向坤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虽然身体发生异变后,相比之前的他,要显得年轻、精神了不少,身材也在两次异变后由肥胖变成了精壮,但真要说英俊帅气,实在还是谈不上的,五官的基调就在那摆着了,实在是帅不到哪去,何况还有一颗大光头。

虽然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两人聊得还算愉快,但向坤可不会盲目自信到凭这一面就能让唐宝娜倾心。

难道自己的身体经过几次变异后,还有一些自己所没察觉出来的能力——比如对异性的吸引力?

向坤一边心下犹疑猜测着,一边回微信。

虽然他现在没有恋爱的打算,但也不可能让对方误会他已经有女朋友,这是要牵累到常彬和王涵这俩介绍人的。

所以他的回复是:“当然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几秒钟后,唐宝娜的消息又发过来了:“还是你有男朋友?”

看到这条消息,向坤的第一反应是她打错字了?但旋即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得满脸黑线:

“我性取向很正常!”

唐宝娜:“那是我长的不好看,不符合你的审美?”

向坤:“你长的很好看。”

唐宝娜:“那是之前见面的时候,我表现得很无礼、性格很差?”

向坤:“并没有。”

唐宝娜:“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向坤本来想回“我哪有躲着你”,确实,他也只是以有事为由没有应邀去吃夜宵而已,谈不上一个“躲”字。

不过这么回的话,其实有点嘴硬了。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在见面之后,作为男方的向坤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过女方,说是“躲”并不过分。

就在他犹豫着不知道要怎么解释的当口,唐宝娜的信息又发了过来:

“你不要误会啊,我没有别的有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错,可以当朋友,只是你这样躲着我的态度,让人很受伤啊!”

向坤知道她说的“没有别的意思”是什么意思,也隐隐有些明白她的想法了,斟酌了一下用词,回道:“并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太好了,各方面都非常优秀,我觉得我们发展下去的希望不大,我应该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唐宝娜马上回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

接着又马上接了一条消息:“我的意思是,总得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吧,就算没有结果,也可以当普通朋友啊!”

向坤还能说什么,自然是只能回复:“你说的有道理,是我错了。”

好在唐宝娜没有问“你错在哪了”,不然他还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明天晚上有空么,一起吃个晚饭,我会带上我舍友,你也可以带个朋友一起,地方待定,饭钱aa。”

一看到一起吃饭,向坤就有些头大,只好回复道:“说实话,我吃饭有自己的怪癖,比较挑剔,所以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吃饭。”

唐宝娜:“那就不吃饭,下周末一起去远足。”

“ok。”这确实没法拒绝了。

看着手机上和唐宝娜的聊天记录,向坤颇感遗憾,如果在遭遇身体变异之前遇到唐宝娜,他肯定会全力追求的。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是那种心态的话,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没戏了,就像以前的那么多次相亲一样。

窗外街道上忽然传来一阵尖叫,向坤凑到窗边往下一看,发现一个表情狰狞的年轻男人正拿着把刀在追捅一男一女,而那一男一女,似乎就是住在他楼下的小情侣。

向坤愣了一下,下意识拿起手机拨了110,在提示音响起的时候,他看到住在楼下的男生摔倒在地,而那女生为了护男友,被那凶徒连捅了两刀。

没来得及考虑太多,向坤赶紧冲出了房间,向楼下奔去,一边跑一边跟接通的110接线员说所在街道和门牌号,以及有人在行凶的事情。

向坤冲到楼下的时候,那凶徒仍在挥刀,但小卖部的老板这时候已经拿了一根拖把杆冲出来阻止,让他没法继续捅人。

向坤没有任何停顿,直接加速冲过去,一记飞踹将凶徒踹到了街对面,滚倒在地,刀子也掉到了地上,在他挣扎起来之前,向坤已经扑上去照着他面门就是一拳。

拳头砸在那凶徒脸上,噗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裂一般,向坤本来摆起手臂,还准备再给几拳的,但发现那凶徒整个脸开始往外冒血,脖子耷拉着,已经昏死了过去,愣了一下,拳头停在了空中,没有再次落下。

……

当唐宝娜和向坤聊完微信的时候,杨真儿刚刚把车在地下车库停好,她回头看了眼坐在副驾的闺蜜,皱眉道:“你真和‘琦玉老师’约了一起去远足?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不会真的喜欢他吧,你不是说了他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么,他都不搭理你,你还上赶着约他?”杨真儿十分不解地问道:“娜娜,这不像你啊?”

“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可以当朋友而已啊!一起去远足,又不算是说我要和他单独出去,一大群人呢……”

唐宝娜说着直接下了车,往电梯走去。

其实她在给向坤发完第一条微信的时候就后悔了,但后悔也来不及了,便干脆把想问的话都问了,然后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好像憋了一口气,一定要把向坤约出来一次。

杨真儿锁好车,跟上来站在电梯前,侧着头看向好友,小声道:“你不会是想施展你的魅力,让他爱上你,然后再一脚把他踹开吧?”

“瞎说什么呢,小说看多了吧你……”唐宝娜翻了个白眼。

“还是这几天被我念叨着,你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了?哎呀呀,那可真是我的罪过呀!我那是开玩笑的你不会不知道吧?你还记得前年你去我家的时候,见过一面的那傻大个么,那是我表哥,他到现在还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呢……你的魅力是毋庸置疑的啦!用不着在那光头身上证明什么……”

“哎呀,不是你想的那样了!你干嘛……”

“我看看你刚刚和他聊了什么?”

第十八章 没有什么不同

第十八章没有什么不同

“打110,打120,叫救护车!”

在把行凶的歹徒放倒后,向坤赶过去检查被捅的那对小情侣,两人身上血迹斑斑,躯干和四肢都有多处刺伤。

这段时间向坤看了很多医学类相关的文章,急救知识也学了不少,简单检查了一下,确定两人没有被刺破动脉,便让他们按住伤口,不要乱动,等救护车来。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便赶到了,那被向坤一拳捶晕过去的凶徒虽然一直没醒过来,但依然被杂货店老板和赶过来帮忙的街坊领居拿绳子绑得跟粽子似的。

很快人都被救护车载走了,包括那凶徒在内。

听现场急救的医生所说,被袭击的小情侣虽然被刺了好几刀,但好在都没刺中要害,没有生命危险。

至于那凶徒,鼻梁骨肯定断了,应该还有点脑震荡,不过也没有生命危险。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当时第一拳下去后,老实说他真是有点意外——对自己的拳头力量估算不足,那凶徒整个脸都好像被砸懒了,整个人瞬间软了下去,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把人打死了。

按理说,那样的情况,就算真的一拳把人打死了,应该也是正当防卫无疑,那凶徒倒地后第一反应可是去捡刀,这一点杂货店老板以及杂货店门口的监控都可以证明。

但人要是真的打死了,肯定免不了一系列的麻烦,到时候他身上的秘密,很有可能会暴露出来。

向坤和杂货店老板,都一起去警局,做一下笔录,他们俩都是目击证人,特别是向坤,还直接放倒了凶徒。

不过在警车上,坐在前排的警官也让向坤放宽心,他们看过杂货店门口的监控了,他这妥妥的正当防卫,不会有事的,去做完笔录,就可以回来了,还问他身上有没有伤,要不要先去医院检查一下。

向坤自然不愿意去医院,而且他也确实没有受任何伤,下楼后一记飞踹加上一拳那凶徒就gg了。

警官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向坤身上沾满了鲜血,不仅双手,连脸颊和嘴角都有,乍看起来似乎比被被救护车载走的那三位还惨。

和向坤一起坐在警车后排的杂货店老板,从上车开始,嘴就一直没停过,一会跟前座的警官讲那的凶徒行凶的过程,一会夸赞向坤的身手不错是不是以前有练过。

不过从他嘴中,向坤也知道了,那行凶的凶徒,原来是住在向坤楼下那女生的前男友,上个月也来闹过一次,差点打起来,还是因为女生现男友的几个朋友在,把人拉开了,才没有出事。

却没想到,那家伙今天直接带了刀过来行凶。

对警官和杂货店老板的话,向坤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除非直接问到他,否则他也不插话。

这个时候,他的注意力其实都在自己身上。

之前放倒凶徒、检查小情侣伤情的时候,向坤沾上了很多的血,见血之后,他一样有想要饮血的冲动。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晚才刚刚从饮血后的沉睡中醒来,对于鲜血的需求和渴望并不强烈,所以他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而且向坤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以擦汗的动作伪装,将手臂上沾到的血液蹭到了嘴里。

这尝试性的“一口”,让向坤微微放下了心——相比起兔血来,人血并没有让他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

其实之前他一直有些担心,怕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也像各种有关“吸血鬼”的作品里一样,必须喝人血才能生存,这是他很难接受的。

在分局里很快地做了笔录后,那名把他们载来的警官便安排人把他们送回了家。

到家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向坤直接到洗手间的笼子里,将今天早上才刚买的兔子提了出来,直接宰杀放血,然后用量杯装了50ml喝掉。

向坤感觉了一下,再次肯定,人血和兔子血,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看到血液后,身体依然还有一定的饥饿感,但向坤喝完50ml后,没有再将那只兔子剩下的血喝完,而是直接将剩下的血和兔子一起处理打包了。

一是他不想自己再次陷入25个小时的沉睡,二是他不愿意放纵自己对血液的需求,刻意地进行克制。

坐到电脑前,向坤思考了一会,将今天得到的几个信息记录在文档上。

今天这个突发事件,还有一个让向坤注意的地方,是他在看到那凶徒行凶,到冲至楼下飞踹、抡拳,整个过程非常的理智和清醒,所以在第一拳捶重了以后,第二拳可以很及时地停住。

这一点对他而言,并不正常。

向坤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类似的情况,在大学的时候他曾经见到过,那时候是两个社会社会上的年轻人在校门口拿刀追砍一名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学生没跑掉,被砍了好几刀,据说后来住了半年医院,好在没有落下什么残疾,只是留下了几刀狰狞刀疤。

当时向坤距离冲突的地方还有二、三十米,和一大群本院系的学生走在一起,他只记得自己手脚冰凉,下意识地就随着人群往边上躲,至于出手阻止什么的,根本想都没想过。在砍人的年轻人被学校保安制服,学生被救护车送走后,他的手都还有些抖。

向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是之前的自己,没有发生身体变异,在楼上看到下面发生的事情后,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是肯定不敢跑下去阻止的。

但之前,向坤在看到拿刀的凶徒时,心里一点担心和害怕都没有,他非常笃定对方威胁不到自己。

这是一种身体本能的反应。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拳头,那一拳将凶徒的脸直接砸烂了,力量自然很强,但他的拳头、指关节并没有任何损伤,连皮都没有蹭破。

向坤忽然心中一动,拿过自己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用酒精清洗了一下后,在手指肚上轻轻割了一下。

第十九章 发现新能力

第十九章发现新能力

刀刃很锋利,向坤的指肚立刻被划出一道口子,随后鲜血便流了出来,疼痛感也随之传递到神经。

看来刀枪不入什么的,还是想多了啊……

向坤舔了舔手指,自己的血好像尝起来没有任何作用。

正准备起身找张创可贴把伤口贴住,向坤忽然心中一动,在灯光下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伤口,重新坐了回来。

刚刚把指肚上的血迹舔掉后,伤口处并没有再渗出血液来,那道大概6、7mm的伤口,已经仅剩一条淡淡的痕迹,似乎已经开始愈合了?

用指甲在伤口上刮了一下,也感觉不到什么疼痛。

向坤用力把伤口往两边掰,那伤口又从新被掰开,流出了一些透明的组织液,他用拇指在伤口周边使劲按压了一会,才重新又有鲜血从伤口处冒出来。

很显然,这伤口的恢复情况,肯定是要比普通人快得多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自虐”,拿手机将伤口的情况拍下来,每隔1分钟拍一张,如此过了13分钟,那伤口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虽然伤口很小、很浅,但他很确定,在变异之前,是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初的。

对于外创的快速恢复,应当也是身体变化的一部分。

过了一会,向坤再次拿起刀,选了根手指划了一刀,同样是大概6、7mm的伤口。

这次他没有直接用嘴舔掉流出来的血,而是拿棉签和酒精清理——他要排除掉自己唾沫有帮助恢复的可能。

然后开始计时,过了大概15分钟,伤口再次愈合到几乎看不到的程度。

上一次如果是从刚划破手开始计时的话,应该也是差不多15分钟,如此看来,恢复的时间应该都一样。

向坤统计的结果记到文档上,然后把刀对准了手掌。

经过测量,这次划拉的长度达到了32cm,而且伤口也比指肚上的更深。

流的血依然不多,将血液清理掉后,向坤注视着手掌上的伤口,故意将手掌表皮撑开,让伤口成开口状,无法粘合在一起。

但让向坤惊奇的是,伤口两边的组织,竟然从伤口内部开始,自动向对面靠拢,几分钟后,表皮也也被拉扯着合到了一起,只留下一道淡淡伤痕。

向坤用力一撑,又把那伤痕撑开,流出了一些组织液。

如此往复了几次,伤口依旧是在15分17秒左右的时候,完全愈合。

看来愈合的速度,和伤口大小、深浅并没有关系?

咬了咬牙,向坤开始拿自己的大腿做“实验”,划出了一道更深更长的口子……

一整晚上,向坤都在对着自己切切扎扎,如果这些画面被人看到的话,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有自毁倾向的神经病。

一直到早上八点多,向坤已经在身上先后弄出各种大小、深浅的三十几个创口,也因此流了不少的血。

在前面的几个小时中,不论伤口大小,恢复速度基本都是14分50几秒到15分30秒之间。

甚至有一次,向坤直接一狠心,拿刀把手掌捅了个对穿,依然还是15分钟恢复如初。

但在后面的两个小时中,伤口恢复的速度开始变慢,从17分钟,到25分钟,不断延长,哪怕是几mm极浅的小伤口也是如此。

向坤推测原因,一是这一晚上恢复的次数太多,失血也不少,恢复能力因此下降;二是天亮、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恢复能力同样也受限了。

相对来说,向坤更偏向于后一种推测,毕竟恢复速度下降,是从日出后开始的。

向坤没有再继续“实验”,不过他现在有个想法,既然之前已经证明,自己身体的变异或者说进化,可以针对性地训练和引导,那么……或许自己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告诉身体,需要提升快速恢复这项能力,以让身体在下次饮血变异后进行提高?

也许经过几轮饮血的提升,可以把创伤的恢复速度提升到5分钟甚至2分钟以内?

这个能力,对于向坤而言,确实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虽然平常的时候好像用不到,但是意外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

有助于提升生存机会的能力,绝对是要重点关注的。

上午9点多,向坤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有人找上了门来。

是一个女记者和摄影师,一问之下知道是冲着昨晚的事情来采访的,从杂货店老板那里知道了见义勇为的年轻人是向坤,于是找了过来,陪同的还有向坤的房东。

不过对于采访,向坤很坚决地拒绝了,一开始表示这事不算什么,顺手为之的。

但是拗不过女记者的纠缠和房东在旁边帮腔,只好说自己怕被凶徒报复,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又说可以给他打码、变声,甚至可以不拍他的人,只用旁外音收入。

然后还暗示了一下,会给他一定的报酬。

向坤犹豫了一下,依然还是拒绝了。

他现在只想尽量地低调,最好不要让人知道这事是他干的。

记者依然不放弃:“向先生,这确实是值得宣传的好事啊,你放心,那个歹徒已经被警方控制起来了,判刑最少也是三年以上,没有机会来找你麻烦的。而且,你昨天见义勇为的视频,现在网上已经传得到处都是了,本地论坛都上了热搜榜前十了。”

向坤一愣:“视频?”

“你不知道?”记者说着,拿出手机调出了本市最大的社交论坛,打开来给他看:“你看看,从昨晚到现在,已经上百万的点击、上千的回复了,现在热度还在上升。而且已经有不少人转发到了微博上,说不定你很快都要上微博热搜了……”

从那视频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他们附近楼上的人拍的,一开始是那凶徒拿刀追袭小情侣,然后杂货店老板拿着拖把杆出来阻拦,但是也不敢太靠近,接着一道身影从旁边楼房的小门中冲出来,直接一记飞踹,把凶徒踹飞在地,他自己的拖鞋也飞了出去,然后立马骑到凶徒身上,抬手就是一拳,直接打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过两秒钟左右,行云流水,看起来跟动作片似的,特别那冲出来的身影,又是大号运动短裤,又是大光头,又是人字拖,一副隐士高人的模样……

第二十章 听觉和嗅觉

第二十章听觉和嗅觉

向坤看着那视频有些懵,而且他发现高亮的回复里,还有其他角度的视频,只是相对不那么清晰,显然当时拍下视频的并不只一人。

他甚至还看到的监控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不知道是不是杂货店老板上传的。

向坤有些头大,把手机还给记者后,还是借口有事要办,匆匆离开了家。

在街上走了一会后,向坤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阻止那凶徒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展现出什么超越普通人的能力来,只要自己坚持不接受采访,不露正脸,保持低调,等这事情过去,也没什么人会再关注他了。

说到底,网民们关注的只是这个事件而已。

向坤去了市里最繁华的地段,然后找了家路边的饮料店,买了杯饮料,眼睛半眯着,坐在门口,似乎在打瞌睡一般。

但实际上,他却是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听觉上。

身后饮料店里店员说话的声音、顾客点单的声音,外面行人的脚步声、说话声,更远处马路上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附近商场促销活动的广播声、音乐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向坤脑海中一一分辨。

然后他锁定住其中一种声音,开始集中注意力去“捕捉”。

比如听到某个脚步声,便一直追寻这个脚步声,感觉它的移动和方位,推算与自己的距离、鞋底的材质等等,直到声音远去,再听不到。

用这种方式,向坤依靠听力,在意识中“构建”出了周边的情况。

在上一次饮血后,向坤就发现了自己的听力有了大幅的提升,也比普通人要强出一些。

在第三次饮血后,向坤调整了自己的训练计划,降低了力量训练的比重,增加了身体敏捷、平衡性的训练,特别是对视力、听力、嗅觉这些感官方面的针对性训练,做了很多的计划。

向坤在饮料店门口从上午十点多一直坐到下午五点多,眼睛没有睁开过,屁股也没有挪过地,饮料店的人估计都觉得他睡着了。

下午五点十五分,向坤睁开眼,伸了个懒腰,仿佛真的睡了一觉般,然后起身离开饮料店,把手里那杯奶茶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其实他一口都没喝。

向坤并没有回家,而是继续针对听觉的训练。

他在街上信步行走,随意寻找各种声源进行追踪。

有时候是远远看到有人在交谈或是打电话,便慢慢靠近,缩短距离,直到能隐约听到对方的谈话内容,然后再拉开距离,不断地提高能够听到声音的最大距离。

有时候是在一堆声音中随意锁定一个,然后去追寻声音的来源,比如一堆脚步声中的一个,比如不在视线之内的犬吠声,比如不知在哪里响起的手机铃声。

有时候是以一个位置确定、持续的音源为中心,比如某个商场的广播,某个服装店的音乐,甚至一些机器的声音,慢慢拉开距离。

对于听觉的训练,向坤的方法就是多听,多分辨,寻找和锻炼听力的极限。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要花上差不多十个小时的时间在街上到处游走,听各种类型的声音,进行听觉上的训练。

向坤发现,相比起白天,晚上的训练效果要好得多。

不仅晚上各项身体机能要更强,精神状态更佳,听觉更灵敏,而且晚上各种噪音也要少得多,相对更安静,对目前这阶段的他而言,训练起来更轻松一些。

所以向坤白天依然还是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晚上则在街上四处游荡,随机地搜寻各种声音。

也因此听到了很多之前想都没有想到的声音,比如草丛里、水沟中各种虫子的叫声、爬动声,比如老鼠的啃噬声,比如各种建筑内的各种材质因热胀冷缩或其他震动而发出的声音,比如风吹过不同结构的街巷和道路时不同的声音,还有一些很细微的声音,他甚至都找不到具体的来处。

除了听觉外,向坤也会进行嗅觉的训练,和听觉训练一样,也是对各种气味进行分辨和追踪。

不过嗅觉和听觉虽然都是在街上进行训练,但训练的时候却是分开来的,因为在现阶段,如果同时又听、又嗅的话,两种感官都无法完全集中注意力,会互相干扰。

所以最开始训练嗅觉的时候,他会找个地方坐下来,闭上眼,戴上耳塞,封闭这两种主要感官,而只用鼻子去感知周围,分辨周围气味中各种不同的味源。

相比起声音来,气味其实要更加难以分辨,难以训练。很多时候,一种较强的气味,会将其他气味压制住,而在一个环境中待了一段时间后,鼻子适应了周围的气味,嗅觉对气味的敏锐度也会下降。

所以有时候,他甚至会故意去选择那些味道比较大、比较杂的地方,比如垃圾堆、臭水沟、臭水塘,或是美食街、小吃街等等地方进行训练。

7月30日晚,向坤从健身房回来后便没有出门,因为他再次感觉到了饥饿感。

算起来,距离上一次饮血差不多就是六天时间,和上一次做出的统计时间差不多。

这次向坤没有再进行忍耐实验,感觉到饥饿后,便将家里剩下的那只肉兔处理了,饮下了165ml左右的兔血。

随后困意来袭,向坤拿起手机定了个闹钟,在23小时后响铃。

他想要看看,在沉睡过程中,自己能不能被噪音吵醒。

之所以设置在23小时后,还是担心如果太早被吵起来,睡眠不足的话,不知道对身体会不会有什么过大的影响。

闹铃时长设置为1分钟,重复3次。

……

当向坤再次睁开眼睛后,躺在床上的他有一瞬间的愣神,隐约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但是躺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会后,却没有想到到底哪里不一样。

从床上坐起,拿起手机一看,果然自己没有被闹铃吵醒,看来在饮血之后的沉睡期中,靠闹铃的声音,是没法把自己吵醒的。

只是的不知道,如果进行肢体接触的话,是否会醒来?又需要多剧烈的肢体接触?

至于这次沉睡的时间,25小时27分,依然在之前的统计范围之内,并没什么变化。

向坤忽然觉得房间里有点吵,甚至能听到外面路边摊喝酒的人聊天吹牛的声音,以为自己睡前忘了关窗,但走过去一看,却发现窗户关得好好的。

向坤愣了一下,随即他意识到,并不是外面的噪音变大,而是自己的听觉变强了。

第二十一章的感受

第二十一章新的感受

向坤打开窗户,外面的声音立刻愈加清晰地传入耳内,声音之大、之杂,一时间让他颇为不适,甚至产生了耳鸣。

不仅是声音,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强刺激性的味道,激得他差点眼泪鼻涕都流下来。

向坤赶紧把窗户重新关上,不由皱眉:这听觉和嗅觉的提升,未免也太过了?

如果都是这么灵敏的话,那生活在城市里,岂不是一种折磨?

好在他的担心没有多久,在强行适应了一段时间后,向坤便发现,听觉和嗅觉极度灵敏带来的影响很快就减轻了。

只有在他把注意力放到听觉或是嗅觉上的时候,那纷杂的声音讯息、气味讯息,才会重新清晰起来。

就像第二次饮血后,其实他的听觉就已经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了,但如果不是某天晚上在天台上闭上眼睛,忽然听到了原本以为听不到的声音的话,他可能还没有发现。

人的大脑,会对感官获得的信息进行过滤甚至屏蔽,只接收人们想要的、有需要的信息。

相比起力量、视力和肺活量的提升,听觉、嗅觉上的提升,比较难以量化和统计,或是需要专门的设备。

向坤在自己的房间里,闭上眼睛,尝试着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听觉上,接受着各种声音信息。

听觉大幅增强后,向坤获取的声音信息,对整个时间的判断,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单单是把所有的声音都增强了那么简单,各种杂乱的声音信息充斥着大脑,短时间内,他需要分辨各种声音的来源和属性,一时间竟有些“听不过来”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向坤忽然觉得脑袋很晕,还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他赶忙睁开眼睛,长吸一口气,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难道自己还是不适应听觉的提升?

不过回想了一下刚刚的感觉,他很快意识到,或许并不是因为听觉,而是因为大脑对于过多的声音信息有些应付不过来了。

人类的大脑其实无时不刻不在想在偷懒,当然,这种偷懒其实也是一种自保的手段。

感官器官是无时不刻不在收集信息的,但这些信息,一直都会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很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感觉到的,远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

就好像那些视觉盲点的图,乍一看的时候人们经常都没有发现一些奇怪的点,在看到提示后才会发现,其实那些奇怪的点自己一直有看到,只是被大脑给忽略掉了。

而现在,向坤虽然感官进化了,接收到的信息数以倍计,但大脑在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进化,毕竟之前训练的时候,也没有同时接收那么多的声音讯息。

于是休息了一会后,向坤换了一个模式,只把注意力投注到单个的声音之上。

……

在外面传来的车鸣声、吆喝声、音乐声中,向坤的细细地剥除和选择,找到了离自己最近的声音……

滴答、滴答,那是洗手间水龙头在滴水的声音?不,那不是他家的水龙头,而是隔壁的。

一阵哗啷杂音,在水管中涌动,那是楼上按下了抽水马桶,废水下排的声音。

有清脆的枪声?那是楼上的年轻人在家里玩枪战游戏或是看电影?

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似乎是女声,但是细细嗡嗡,听不真切,听不清在说的内容。

……

向坤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微眯着眼睛在过道行走着,然后下了楼梯,他在追寻那女声的来源。

这种判断声音来源的能力,也是之前的几天,他一直着重训练的,现在看来效果还是不错。

几分钟后,向坤终于找到了那女声的来源,并不在他们这栋楼,而是在斜对面的杂货店里,是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和人通电话。

此时向坤站在街对面,距离杂货店十几米远,而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在二楼,视线之内根本看不到,还隔了一堵墙。

但向坤已经可以听到杂货店老板女儿通话的内容了。

这个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按下了静音,除了那在通话的女声。

不过这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一旦放松下来,转移了注意力——比如杂货店的老板和他打了个招呼后,那来自杂货店老板女儿的声音就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了,因为来自其他方向的种类庞杂、大小各异声音,立刻会占据他的脑海。

但就目前而言,向坤对于自己听力的提升,依然是十分的吃惊。

这个幅度,远远超出他之前的预期了。

毕竟之前对身体力量进行训练的时候,两次饮血后,提升依然还是在正常人的范畴之内,除了力量恢复速度和耐力比较变态外,绝对的力量并没有超出正常人可以达到的程度。

但现在,只是经过了五天的训练,向坤的听觉已经远超常人了,他不相信普通人再怎么通过训练,能够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向坤猜测,或许他在听觉、嗅觉的感官器官提升上并没有太大,而是原本的感官器官能力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发挥。

向坤依旧伴着夜色,像之前几天的晚上一样,信步游走,试验着自己刚刚通过针对性训练及变异提升的听觉和嗅觉。

如果说最开始感觉到身体发生一系列变异的时候,向坤的感觉是恐惧和担心的话,那现在,他却更多的是好奇和兴奋。

在发现自己暂时似乎没有生命危险后,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几次变异对身体各项机能带来的提升,还是让向坤对于身体的变异持一种更加积极和主动的态度——反正是要变异的,那不如按自己所希望的方向进行变异?

这几天,向坤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通宵夜行,附近的几十条街道都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但是今晚重新走在上面,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新鲜感,就像几天之前,他第一次深夜出行,踏上这些街道时的感受。

第二十二章 鲜血的味道

第二十二章鲜血的味道

原本觉得已经陷入“沉睡”的安静街道,现在走过去,却发现连边的建筑中,有各种各样细碎的谈话声、电视声、手机声,很多人都还没有睡着。

原本觉得空无一物的街面,现在走上却,却发现两边各个角落、暗处、水沟里,有很多虫子和小动物在窸窸窣窣地移动着。

几天前以前需要集中注意力去倾听才能听到的声音,现在想不听到都很难,这些声音,以及气味,已经融入到了他的感官“数据库”中,成了他判断周围环境的依据和经验。

相比起听觉,其实嗅觉带来的陌生感和新鲜感要强得多,有很多味道,都是他第一次闻到。

他要确定这些味道的来源,给这些味道打上标签,“录入”自己的“数据库”中。

每个成年人,都是有自己的嗅觉和听觉的“数据库”的,便是所谓的经验。就好像在人群中忽然闻到一股臭鸡蛋味,就知道是有人放屁了,听到楼上的脚步声,也可以分辨出是穿着高跟鞋、拖鞋还是赤脚。

而向坤,在各个感官器官机能获得大幅提升后,便需要“更新”他的“数据库”,在此之后,他的感官提升,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

向坤忽然停下了脚步,驻足望向东面街道拐角处。

现在是晚上11点47分,这个时间段,有些街道还非常热闹,而有些街道则几乎已经看不到人影。

他现在所出的这片区域,就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本身没有多少商户,住户也不多,加上有不少待拆迁的老房子都空着,所以过了晚上10点后,就很少有行人了,只能偶尔看到送外卖的电动车悠悠经过。

向坤本来便是打算往那边去的,越是寂静幽暗的地方,他的感官会愈加的敏感,排除掉各种都市特有的、嘈杂纷乱的声音或气味干扰,越方便他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但现在他却犹豫了,因为他闻到了一丝气味——那是鲜血的味道,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人血。

也是几天前在楼下遇到小情侣被袭的事情,加上他这段时间嗅觉强了许多,他才能够有分辨人血和兔血、鸡血区别的能力。

不过现在,隔了老远,从空气中各种味道里锁定的那丝血腥味,向坤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就是人血。

如果是人血的话,那里恐怕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了?

现在向坤可是不愿意再扯上什么麻烦了,之前那次是因为就发生在他家楼下,就在眼皮子底下,而且受侵害的还是算得上认识的人,没办法无动于衷。

但现在……

如果那个方向有麻烦,自己只要换个方向就行了,本来就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算不上见死不救吧?

再说了,那里也未必真的有人受伤流血,说不定是自己闻错了,并不是人血呢?又或者只是有人玩耍,自己不小心摔倒流了点血?

这么想着,向坤向着相反的方向走了两步,但两秒钟后,他长叹了口气,还是向着那疑似有人血的方向赶了过去。

他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今天没有去那里查看一番的话,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疑团,会一直在脑海里纠结,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都无法摆脱。倒不是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可能会错过救人的时机而内疚,而更多的是因为好奇……

……

鲜血气味发出的地方,距离向坤不过三十几米,快步冲过街角,边看到倒在街边一堆建材垃圾里的身影。

居然真的是人?

向坤也来不及对自己判断人血气味的准确度感到满意,一边掏出手机拨打110,一边注意着周围的情况,慢慢向那倒地之人靠近。

不过以向坤的感官能力判断,那捅人的凶手,已经不在附近了。

没多久,警察就来了,然后是救护车,向坤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和报案人,自然又被警察留着问话。

刚到现场的警察只是简单地确认了他的身份,然后为了一下他发现现场和报警的经过,便让他先等一会。

结果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刑警,向坤一看,却是熟人——之前处理楼下小情侣遇袭案,给他做笔录的,就是这名姓陈的警官。

陈警官显然也还认得向坤,也没法不认得,毕竟他的特点太鲜明了。

“你认识这受害人?怎么让凶手跑了?”以陈警官对向坤身手的判断,按理说对方就算有武器在手,向坤应该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向坤赶紧说道:“我和那伤者不认识的,就是刚巧路过,听到点动静,就过来看了一眼……”

陈警官问道:“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哪?”

向坤说:“噢,我打算去富祥街那边吃点烤肉。”

“你现在还住在华文街?一路走过来的?那可有点远啊?”陈警官奇怪道。

“反正晚上没什么事,也不赶时间,就走路锻炼一下。”向坤说道。

陈警官点了点头,又问了一遍他听到动静,然后发现伤者的全过程。不过这一次,就比之前那警察问的详细得多了。

事实上向坤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他闻到血液气味的时候,凶手应该早就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听力,不可能什么都没听见。

不过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实在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实在是有些偏僻了点,他完全没有道理到这来,难道说是要过来随地小解的?

这次陈警官没有把向坤带回局里做笔录,问完话后,给他留了个电话,然后交代道:“回头可能还会有需要让你协助调查,会电话联系你,你要是有想起什么的话,也可以打我电话告诉我。”

向坤应了,便准备离开。

在回答陈警官问话的时候,他观察到旁边的警察去对面街边的atm机边上查看,而靠着强大的听力,他也听到了警察之间的谈话,知道了被害人被袭击之前,刚去atm取了钱,凶手可能是在那里就一路尾随。

向坤本来准备沿着之前的路线回去,但走了几步后,却又改了主意,他忽然有个想法想要尝试一下。

第二十三章 气味追凶

第二十三章气味追凶

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这一点向坤在这次嗅觉大幅提升后,感受更为清楚。

不过他今天晚上才刚醒来几个小时,对于各种气味的分辨还很生疏,之前在犯罪现场,他就曾经想过,能不能找到行凶者的气味,然后循味追踪。

但向坤缺少嗅源,当时那行凶者应该离开不久,现场还有残留味道,不过他没能从各种气味中分辨出来,或者说有太多个选项,没有办法确定。

警察来了后,现场人多起来,自然更难追踪了。

不过向坤之前靠着强大的听力,听到了警察间的交谈,知道凶器还没有找到。

凶器上应该沾有被害人的鲜血,在现场来看,并没有发现用来擦拭刀刃上血迹的东西,所以那凶器上的血液应该还残留着,没来得及处理,或者擦拭后的纸、布也还在行凶者身上。

向坤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想看看自己能否通过对血液气味的追踪,找到那行凶者或是凶器。

受害者血液味道最浓的方向,自然就是之前的犯罪现场了。

但向坤不会返回那里,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按他的判断,他看到受害者的时候,行凶者离开不会超过三分钟。

而向坤在闻到鲜血气味之前,并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也没有听到的慌张奔走的脚步,显然那行凶者伤人后逃离的方向,不会是他这边。

排除掉一边后,那行凶者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但其中一条巷道直通到外面的主干道,那边很热闹,这个时间段依然有不少行人,而且监控摄像头也不少,很容易就被定位。

按照那行凶者没有直接在atm门口动手,而是尾随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再下手的风格来看,应该不会往那边去。

所以向坤便选择了剩下的那条路,一路梭巡而去。

不过他基本没法按着受害者血液的气味追踪,因为那么做的话,肯定还是往犯罪现场的方向而去。

向坤倒也并不气馁,反正他本来也没有将抓到行凶者当成自己的任务或责任,只是尝试地练习一下嗅觉的追踪能力而已。

向坤把自己想象成那行凶者,每到路口时,都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一边继续前进。

如此走了很远,犯罪现场留下血液的气味已经十分微弱,向坤也几乎要放弃追踪的时候,忽然一丝极淡的、“熟悉”的气味,夹杂在各种浓厚的、混杂的气味之中,被他嗅到。

向坤立时精神一振,这气味就是那被害者的血液气味,虽然淡到几乎消散,但它的来源方向,和犯罪现场的方向不同,也就是说,他很可找到目标了。

循着味道,向坤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分钟,终于确定了那血液气味的源头在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箱里。

那垃圾箱显然是给附近居民扔生活垃圾的,有些装厨余的垃圾袋破开,里面的汤汤水水、食物残渣到处都是,一走近,各种刺鼻味道汹涌袭来,特别是现在向坤嗅觉增强了许多后,更是煎熬。

他必须得保持着注意力的集中,才能始终锁定那丝丝被害者的血液气味。

看着上面满是苍蝇盘绕的垃圾箱,向坤不由得有些犹豫,自己又没有义务追查嫌犯,干嘛要去翻垃圾箱?

但犹豫了一会,他还是想看看,自己追踪的目标到底对不对,到底是不是沾有那受害者血液的东西,会不会是凶器?

向坤叹了口气,凑上前将垃圾箱上的苍蝇赶走,然后开始俯身翻找。

没多久,向坤就找到了沾着受害者血迹的东西,并不是凶器,而是一双带血的棉纱手套。

向坤没有直接用自己的手拿,从边上扯了片熟料袋捏住手套,拿起来凑到鼻子边闻了一下,一股子夹杂着各种类型的臭味熏得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不过他还是从这股子臭味中,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一丝人的味道。

那是手上的汗腺、皮脂腺等各种皮肤腺体的分泌物,闷在的手套内,这股子气味并没那么容易消散。

至于受害者血液的味道,那自是不必说,哪怕不用闻的,直接用肉眼都能看到手套上沾满的血迹了。

向坤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告诉陈警官手套的位置,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把手套再扔回了垃圾箱,也没有给陈警官打电话,实在是借口不好找。

而且他觉得,以警察的搜索力度,应该很快也会找到这边来。

当然,希望那时候这垃圾箱还没被环卫工清掉。

虽然得到了那行凶者的气味,但向坤在附近转了几圈后,却始终一无所获。在城市里,不论声音还是气味,都有太多的干扰。

第二天,向坤用陈警官给的号码加了他的微信,询问了一下案情的进展。

他本来并不太抱希望,因为他知道警察一般是不会向外透露正在调查的案件进度的,但没想到的是,陈警官直接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

警方的查案效率,比向坤想象的还要快得多,就一晚上,已经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按陈警官的说法,那嫌疑人今年三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四月份到了本市,没想到几个月后就又犯下了大案——昨晚那被捅伤的受害人,经抢救无效,已经于凌晨过世了。

嫌疑人的照片和资料已经发给了车站、机场和各个酒店、旅社,稍晚的时候本地的电视台也会放出通缉的新闻,落网可以说是时间问题。

陈警官也交代向坤,如果有看到那嫌疑人的话,不要冲动,打电话报警,或是直接打给他都可以。

在向坤看来,那嫌疑人基本上已经预定牢饭了,如今这时代,摄像头遍布,到处都要实名认证,都要身份证开道,更何况背了命案,现在肯定有大量警力都投入在追捕他上面。

既然这样,向坤也就没想着根据他得到的嫌犯气味去追踪了,毕竟这是一座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在没有确定范围的情况下,想靠气味去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让向坤没有想到的是,在那嫌犯落网之前,居然先被他给遇到了。

第二十四章 遭遇

第二十四章遭遇

人类的嗅觉器官是鼻子,而起嗅觉作用的,是鼻孔内部的各种神经细胞。

一般来讲,要想让嗅觉更灵敏,分辨的气味更多更细,需要更多的嗅觉细胞。比如人类有约500万个嗅细胞,而狗的嗅细胞,多达一亿到两亿个,所以狗的嗅觉远比人类要强得多得多。

向坤一直在琢磨着,自己力量提升,肌肉可以感觉到明显的增加,而且用力的时候,硬如钢铁,似乎比普通人发力的时候肌肉硬度要强不少,很显然肌肉纤维有着明显的增强和变化。

那么嗅觉的提升,在器官上,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是不是会有更多的嗅细胞或相关的神经?

又或者单个的细胞获得了增强,功效比普通人的嗅细胞要强出许多倍?

他现在鼻子的外形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所以后者看来可能性更大?

如果向坤有医学方面的背景,并且有相关设备的话,估计现在就弄点自己的鼻腔样本去研究了,反正他现在恢复能力那强,取点样本根本没什么影响。

说不定光这个发现,就可以得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

8月2日,距离向坤7月31日晚遇到有人被捅伤已经过去了一天多。

昨天和今天,他都依然按照自己的定下的计划和节奏,白天去健身房训练,晚上在街上游荡,训练听觉、嗅觉,同时也是收集各种声音和气味的“数据库”。

而且,他隐约觉得,在晚上进行训练,似乎效果会更好。

这一点还需要后续的实验来证明。

自从昨天在微信上和陈警官聊过,知道那嫌犯已被通缉后,向坤便没怎么关注这事了,在他看来那嫌犯在真实身份已经暴露的情况下,没可能在警方这样的注意力下逃掉的。至于他前天晚上从那垃圾箱里的手套上“采集”到的气味是不是来自嫌犯,他也没想着去验证了。

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向坤并没想着去找那嫌犯,那嫌犯却出现在了向坤的视野里。

或者确切点说,那嫌犯的气味出现在了向坤的嗅觉范围之内。

下午六点多,向坤从健身房出来,正准备沿着之前计划好的路线,训练嗅觉和听觉,没走两步,却忽然从众多纷杂的气味中,闻到了一丝有些熟悉的气味。

前天晚上,向坤为了看看自己一路循味追踪的结果,最后忍着恶臭去翻了垃圾箱,找到了疑似嫌犯留下的带血手套,虽然过程可以说相当不堪回首,但那味道确实让他印象深刻,何况到现在才过去不到两天。

向坤立刻抬眼四下搜索那嫌犯的所在,以气味来判断,目标应该离他不会超过十米。

这段时间虽然他重点训练自己的嗅觉和听觉,但视力同样没有放下,特别是因为总是在夜晚到处走,所以他在夜晚视物的能力也大为提升,加上针对性的训练,动态视觉亦有一定程度的增强。

向坤飞快地扫过周围可以的路人,但却没有找到目标。

很快,他感觉到气味变淡了一些,目标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向坤微皱眉,他倒不是正义感爆棚想要捉拿通缉犯,事实上他现在只想尽可能低调一点,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能力,所以就算找到了嫌犯,他也是通知陈警官来抓人,没有说非要自己把人逮到,装一把英雄。

但现在闻到气味,却没见到人,就像尿一半没尿完一样,让向坤实在憋得难受。

于是他循着味道的方向开始慢慢行进,集中注意力,认真地寻找发出气味的目标。

十几分钟后,他终于在一间手机维修店的门口,看到了一个满头蓬松微卷黄发、戴着墨镜的黑瘦男子。

虽然已经看过陈警官发给自己的嫌犯照片,但那是证件照,以及几张监控拍下的极模糊的图片,但老实说真人和图片差别真的蛮大的,特别是那一头蓬松黄发——照片上的可都是黑发、平头。

走近了些,以向坤的视力,从那黄发男子下巴、鼻子、嘴巴,以及身高体型,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就是陈警官发给他的通缉嫌犯。

正当向坤拿出手机,在微信上跟陈警官汇报他发现通缉犯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个喊声让他吓了一跳:

“向先生!”

向坤一愣,回头看去,却见是唐宝娜和之前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和她站在一起的清秀女孩,两人正一人拿着杯果汁,向他走来。

“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和唐宝娜走在一起的女孩好奇地说道。

向坤知道,估计是他刚刚注意力高度集中在嗅觉和视觉上,所以一定程度上隔绝了大量的声音信息,才会没有听到她们叫自己。

不过向坤还是有些莫名其妙,如果是唐宝娜这么说就算了,但唐宝娜边上这妹纸是怎么回事?我和你不熟吧,怎么用这个口气跟我说话?

但他也来不及应承她们,第一反应是回头看向那黄毛嫌犯所在的方向。

不知道是因为那妹纸叫他的声音太大了吸引了注意力还是其他原因,黄毛刚好也向他看过来。

两人就这么突兀地来了一个对视。

虽然对视只有瞬间,零点几秒的时间,向坤很快就“自然”地移开了视线,一副在看街道另一边景象的模样。

但黄毛还是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加快脚步走远。

“妈的!”向坤低骂了一声,回头跟唐宝娜说道:“回头再联系!”然后快步向黄毛追去。

这个时候街上行人正多,刚下班的,要去吃晚饭的,人流十分密集,而那黄毛显然是个经验丰富的逃跑者,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很快就消失在了向坤的视线中,也不知道是不是蹿进旁边的店面或是巷子里。

刚刚怕被黄毛发觉,向坤在确定目标后,没有离太近,保持了一段距离,所以没能第一时间追上。

如果是一般人,这时候估计只能一路搜索,或是硬猜黄毛的逃跑路线了,但向坤锁定了黄毛的气味,却并不担心跟丢。

他甚至还有闲暇拿手机跟陈警官发自己的位置,不过陈警官那边可坐不住了,电话直接打了过来。

第二十五章 隐居武僧秒杀歹徒

第二十五章隐居武僧秒杀歹徒

陈警官电话打过来,一接通就是一连追问,先是确认向坤看到的到底是不是那个通缉的嫌犯,向坤没法说自己通过气味判断的依据,自然没法把话说得太满,只能说是差不多可以肯定。

而且最重要的,那人和他对视了一眼后,居然跑了。

听到向坤说正在追嫌犯,陈警官又急了,让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他们的人马上就会到,让他千万不要自己抓人,那嫌犯穷凶极恶,身上很可能带着管制刀具,十分危险。

“放心吧,我不会逞英雄的,就盯着他的位置,等你们来。我的位置你知道吧?在微信上共享给你了……”

向坤一边和陈警官打电话,一边不慌不忙地在街中行进,追循着那黄毛的气味。

事实上,当黄毛这般狂奔,剧烈运动的时候,身上的味道散发地会更浓,更方便向坤的追踪。

所以在后面的向坤并不太急,这种城市中的追击,很多时候并不是直线距离取胜,不是说他先跑100米,你要追上他就一定要跟着跑100米距离。可能对方七拐八绕自以为甩掉你的时候,你直接锁定了目标位置,插近路20米就到了。

向坤停下了脚步,看着面前的狭窄路巷,这是两栋建筑之间留下的通道,不过可能因为翻建、违建的原因,明显离得过近,使得整个通道看起来颇为逼仄、阴暗,地上还有积水,一般人见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肯定不会想着进去。

但向坤知道,那黄毛此时就躲在这窄道里。

将手机暂时拿离耳畔,向坤侧耳倾听,清晰地听到了窄道里传出来的粗重喘气声,很显然刚刚那番狂奔,让他累得不轻。一般来说隔这么远的距离,外面街道上又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喘气再大声也不用担心被听到,奈何却是遇到了向坤。

当然,即便他能憋住气,身上的气味也是无法隐瞒的。

向坤左右看了眼,然后跟电话里的陈警官报了街名和这边窄道两边的店铺名字,加上有微信的共享位置,他相信警察一会不可能找不到。

老实说,向坤不太明白那黄毛躲在这窄道里要干嘛,是想等自己找不到他人,以为他已经跑远后,再出来走掉?

不过也不管他怎么想的,向坤只在这守着,等警察来就是,有气味和声音双重锁定,也不怕他有其他路可以溜掉。

虽然亲自出手也可以有很大把握制服黄毛,但他并不想那么做。过多地展现自己的特异之处,很容易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但向坤没站几秒钟,身后就响起了一个有些气急的声音:“喂!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

一个多小时前。

唐宝娜和杨真儿正在一家专做沙拉的店里吃东西。

“那个‘琦玉老师’呢?你不是和他约的这周末一起去远足么?你们有联系确定时间地点了么?咱们后天不是就要出发了?”杨真儿看着坐在对面的好友,忽然问道。

结果这一通问题过去后,唐宝娜居然一声不吭,只是专注地吃东西。

做了多年闺蜜的杨真儿自然知道她这表现是什么意思,一挑眉:“不是吧,不会是从那天之后,你们就又没有任何联系了吧?”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要联系什么,也没什么好瞎聊的。”

“那光头真的是……不识好歹啊!活该到现在还单身!”杨真儿气道。

唐宝娜叹气,她现在其实很后悔那天在健身房楼下遇到向坤后主动发的那些微信消息,但发都发了,现在又能怎么办?

不过在面上,她肯定不能承认:“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啊,你难道和每个朋友都经常聊天么?晚上我会跟他确定下时间,看看到时要不要接他。哎,真儿,你到时可别给人眼色看,人家又没做错什么事。”

“相亲能相出个普通朋友来?好好,我不说了不说了。”杨真儿说着,拿着手机刷起微博来。

过了一会,杨真儿把手机递过去给好友道:“娜娜,你看这光头,像不像你家‘琦玉老师’?这飞踹,拖鞋都飞了……”

刚吃完东西的唐宝娜接过手机看了眼上面的视频,标题取的相当有市井传说的意味:

“真正的中国功夫实战——隐居都市的武僧路见不平两招击杀行凶匪徒!”

至于视频的内容,则是个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的光头,飞踹持刀歹徒,而后扑上去一拳将人“打死”的过程。视频非常短,只有几秒钟,但看着确实是相当带感,虽然拍摄的距离有点远,效果却一点不比一般的动作大片差。

杨真儿看到的这个视频,自然就是之前向坤阻止楼下小情侣被袭时被旁边楼上的住户拍下的,只不过原版视频更长,有小情侣被刀刺的画面,看着更血腥,而这个视频截掉了那些,只从向坤冲出来飞踹开始,配上这标题,倒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穿短裤的光头是个会武功的和尚了。

“这好像真的是琦……真的是向先生。”唐宝娜看了几遍后忽然说道。

杨真儿愣了一下,拿回手机又看了遍视频:“不会吧……”她刚刚说像向坤,其实不过是因为都是光头随口一说,根本没有往那方面想。

唐宝娜却一边拿自己的手机查着什么,一边说道:“还记得那天在健身房楼下我们遇到他时他穿的背心、短裤吗?就和视频里的一样。”

而后,唐宝娜将自己的手机转过来向着杨真儿:“这事正好就发生在上周我们在健身房楼下遇见他的那天,而且就是我们市,你看,这是当时的新闻。”

杨真儿怔怔地看完新闻,还有完整的视频,然后惊叹抬头:“娜娜,那‘琦玉老师’不会真的是武僧吧?”

“僧你个头……”

“嘿嘿,周末远足一定要把他约到啊,我要好好‘采访采访’。”

两人玩闹着离开餐厅,准备去健身房上瑜伽课,不过现在时间还早,便先在街上逛逛,一人拿杯果汁,边走边喝。

结果正聊着的时候,唐宝娜却是一愣,指着前面一个穿着背心短裤、背着运动挎包、正在低着头看手机的光头说道:“向先生?”

“我去,这么巧?”杨真儿看到了,也挺高兴的,于是和唐宝娜一边向向坤的方向走去,一边喊着:“向先生。”

但直到了跟前,向坤才像吓了一跳似的转头发现了她们。

这个表现,让杨真儿颇为不满,略带嗔怪的语气道:“向先生,你在和谁发消息呢?怎么叫你半天了都没听到?”说着,眼睛瞟向向坤的手机屏幕。

但这时候向坤却忽然骂了一声“妈的!”把她吓了一跳,然后留下一句“回头再联系”就转头走了。

第二十六章 冲动

第二十六章冲动

杨真儿不可置信地转头的对唐宝娜道:“他他他……他刚刚在骂我?”

确实,向坤刚刚第一反应的“妈的”,脸半冲着她,确实像在骂她。

向坤和那黄毛离得比较远,那回头的对视又只是零点几秒的一瞬间,马上就装成看向其他方向,所以杨真儿和唐宝娜也没有意识到他是在盯着某人。

看到向坤扔下一句“回头联系”就直接走人了,杨真儿却是气不过:“不行,得让他回来说清楚!为什么骂人?”

唐宝娜却是拉住好友,有些迟疑道:“我觉得……他好像不是骂你?可能是口头禅,‘我靠’什么之类的意思?他好像有急事……”

但她话说一半,人已经被杨真儿拖着往前走了。

向坤别看只是快步行走,但速度依然不慢,在人流里快步穿插,十分灵活迅速。如果不是停了下来,两女还真没那么容易追上他。

看到向坤停下来,杨真儿过去喊道:“光头!你刚刚骂谁呢?”

向坤有些诧异地回头看向两人:“你们怎么跟过来了?”

然后意识到了什么,无奈道:“不好意思,刚刚召集,脏话蹦出来了,不过真不是在骂你……”

杨真儿皱眉:“那是在骂谁?你在这干什么,和人打电话怎么鬼鬼祟祟的?”指了指他手上拿着的正在通话中的手机。

看到向坤这表情神态,并不似作伪,杨真儿和唐宝娜也察觉到,他似乎确实在做什么事情中?

向坤刚准备回答,忽然转身面对窄巷,躲藏在里面的黄毛竟然冲了出来。

向坤现在的动态视力比普通人要强太多,清楚地看到那黄毛狰狞的脸部肌肉、凶恶的眼神,以及缩在右胯边紧握着一柄短匕的右手。

这货疯了?

没有紧张,没有害怕,没有慌乱,面对拿着短匕凶神恶煞冲出来的黄毛,向坤不但没有躲,反而身体向左一跨,挡住了他冲出窄巷的路线,然后在他把短匕捅过来的时候,左手很随意却十分准确地捏住他的手腕,把他身体往前带,而还握着手机的右手,直接撑住他的肚子把他往空中掀了起来。

于是这么一个照面,黄毛就被向坤借势掀到空中,然后背部着地,重重地摔了一下,后脑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整个人都有点懵逼,握着的短匕也因为胳膊的扭曲而松手掉落。

看到黄毛晃了晃脑袋,翻过身手撑着地要爬起来,向坤自然不能允许,走过去用膝盖顶住他的后腰,将他重新顶回地上,然后左手将他的两条手臂都先后掰过来别在身后,用自己的膝盖压住。

虽然黄毛奋力反抗,但在向坤的力量压制下,整个过程看起来却似乎十分地简单,向坤甚至只用了一只左手就解决了——右手现在还握着手机。

“我操!放开老子!你妈的!老子杀了你!老子杀你全家!操你*&%¥#@!……”

黄毛疯狂大骂,于是向坤左手捏住他的头发,直接把他脸正面冲下地压在路面上,这样一来他根本没有办法再张口,甚至不需要张口,就已经把鼻子和嘴唇磨出了血来。

一般单手是很难把人脸正冲地面按着的,因为被按的人肯定会挣扎转头,脑袋一歪就撇过去了,单手很难制住。

但向坤对这黄毛的力量却是碾压级的,一只手就轻松做到,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托了下有些下滑的眼镜,抬头看向一脸懵逼的唐宝娜和杨真儿:“不用怕,这是通缉犯,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来……”

在把黄毛压制住后,不知怎么,向坤忽然有一种砸烂黄毛的脑袋,或者直接膝盖用力,把他脊椎顶断的冲动。

但向坤很确定,自己并没有被黄毛的骂声影响,也并非因为他拿匕首袭击自己而恼怒。

这种冲动很突然也很莫名,很难形容,更像是玩游戏的时候花了不菲代价学到一项新的高阶技能,想要找个怪试验一下,又或是花了大量时间精力练了一首歌、一支舞,想要寻找一个舞台表演给人看。

在力量彻底压制,制住黄毛后,向坤忽然有一种想要尽情释放自己力量的冲动。

不过这种冲动心血来潮一般,并不算很强烈,向坤可以控制住,所以他抬头看向唐宝娜和她朋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刚刚黄毛冲出来的时候,唐宝娜和杨真儿其实并没怎么注意到,更没看到其手中的短匕。

所以向坤忽然一下把旁边一个人抓起来甩到空中后背、后脑着地,然后又上前直接把人十分粗暴地压制在地面,着实是把两人给吓到了,这时候都下意识地紧靠在了一起,退后了两步。

不过随着向坤制住黄毛,抬头解释,加上她们这时候也看到了黄毛掉到地上的短匕,亦是明白了过来。

向坤的手机里传来陈警官的声音:“向先生,怎么回事?!你那边发生了什么?你动手了?你和嫌犯动手了?……”

向坤和黄毛的交手虽然短暂,但动静着实很大,又是在这人流密集的街道,在最开始把旁边的行人吓到自觉地让开一圈后,很快便引起了“围观”,有些人更是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开始拍视频。

好在不到两分钟,警察就到了。

几名警察是接到陈警官的命令过来的,接手了黄毛,并且确认了其身份,铐住带回警局,向坤也跟着一道过去。

上警车前,向坤对唐宝娜和杨真儿指了指手机,示意回头用手机联系。

看着载着黄毛和向坤的警车开走,又有更多的警车过来,杨真儿忍不住对好友低声说道:“娜娜,你之前说他失业,他现在不会是跑去当警察了吧?”

“怎么可能,当警察哪有那么容易的,他又不是警校毕业。”唐宝娜皱眉说道,不过还真别说,从刚刚她们看到向坤的一系列过程来看,他真像在办案的便衣似的。而她们俩,刚刚似乎差点破坏了人家抓犯人。

不会是彬哥和涵姐搞错了,向坤其实本职就是警察,之前当程序员只是去当卧底?

不知不觉间,唐宝娜也开始大开脑洞了。

第二十七章 监控

第二十七章监控

跟着警察回到分局后,黄毛便被人押走了,办完手续就要开始连夜审讯,警方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基本上可以证明他就是731抢劫杀人案的凶手,他就算不承认也没用。

向坤则被陈警官叫到了一个空着的会议室里,把门一关上,陈警官就忍不住念叨起来:

“你怎么回事?我不是交代过了,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嫌犯可能带有管制刀具,十分危险吗?你怎么还动手了?仗着能打,就要空手入白刃?”

向坤也无奈,他也不想出手啊,他也想低调啊,但那黄毛脑子瓦特了拿着刀向自己冲来,他难道能躲么,边上可是有唐宝娜和她朋友的。

不过他也知道,陈警官是好意,也是为他的安全着想,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职业搏击选手在街面上被小混混用刀偷袭致死或致残的新闻并不少。

“那家伙藏在一条窄道里,我本来是守在外面,等你们的人过来的,谁知道他忽然发了疯就拿刀冲出来,我也是没办法,不出手不行了。”

听了向坤的解释后,陈警官想了想,指指椅子让他坐下说,然后递了根烟过去,向坤说不抽,他便自己点了一根,也坐了下来。

看着在抽烟的陈警官,向坤不由得有些疑惑,这是什么架势?

“向先生,我记得上次登记个人信息的时候,你说是之前的公司倒闭了,暂时待业?现在怎么样,新工作有眉目了么?”

向坤有些奇怪,怎么陈警官忽然关心起他的个人情况来了,于是斟酌了一下语句回道:“我想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整理一下,对职业生涯重新做下规划。”

“向先生从小练武吧?”陈警官又问道。

“呃,也不能说是练武……就是,对功夫什么的有点兴趣,一直都断断续续有在自己瞎练,然后泡下健身房,练练力量什么的,也没有系统地跟人练过。”向坤其实以前对功夫、搏击什么的并没什么兴趣,更没有练过武,顶多就是看些动作电影而已,但他知道陈警官肯定是对他的身手有疑问,所以必须得编个理由,给个解释。

接下来陈警官又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会,又是漫威超级英雄,又是武侠小说什么的,听得向坤愈加迷糊,干脆直接问道:“陈警官,你现在应该很忙吧?那嫌犯刚被抓,你不用亲自去审吗?”

陈警官把烟头放到烟灰缸里捻熄,说道:“那边没那么快,还没开始。你知道么,这小子其实挺有反侦察意识的,案子发生后,我们调了atm附近的录像,发现不论是atm里、外,旁边的治安摄像头,商店外的摄像头,都没有拍到嫌犯。他选择下手的地方,刚好没有监控,而且一路还避过了其他监控视角。作案后,选择的逃跑路线,同样避过了监控,只有其中几个监控画面里疑似拍到了他的身体一角,但也无法确定他的确切去向和身份……”

“你们不是第二天就确定了他的身份?”向坤奇怪道,他并不认为那嫌犯是什么聪明人。

最开始他还以为是仇杀之类,结果后来一听警察说,是抢劫?这都什么时代了,聪明人还会在街上持刀抢劫甚至杀人?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带大笔现金在身上?据说那被他捅伤后抢救无效身亡的被害人,其实只从atm领了1000现金,是明天参加喜宴要包红包的。结合那嫌犯刚刑满释放的背景,估计还是十几年前的犯罪思维,所谓的反侦查能力在现代的刑侦手段上都是白搭。

陈警官点头:“那是因为我们从其他监控里得到了他的清晰画面,确定了他的身份,又找到了他在本市的住处,在那找到很多证据。不过这小子估计也是听到风声,知道这次事情大了,在我们找到他住处前就跑了,才会在街上被你碰到。”

向坤认真听着,并不说话。他知道,陈警官忽然很返场地透露出这些调查内容,肯定是有什么话要对他说的。

果然,说到这里陈警官话音一转:“当时我们认为嫌犯能那么恰好地躲过多个监控,必然是提前有踩点,所以调出了案发前几天atm附近,及那一带的各路口监控录像检查。”

向坤心头咯噔一下,意识到什么了。

陈警官问道:“向先生,那天你遇到那起案子,并不是偶然吧?你这段时间,一直在晚上到处义务‘巡查’?”

向坤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陈警官刚刚一直跟他聊什么超级英雄、武侠小说,原来是他这段时间每天晚上“巡街”,被监控拍了下来,而在查线索的时候,又被警方给发现了。

每天晚上不睡觉,在街上“巡街”一整晚,连续好几天,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正常。

陈警官认为,向坤可能是因为那天在自家楼下阻止了一起凶案,而开始有了想法,想当“义务警察”,故意每天的晚上在街上巡查,想要“见义勇为”。

向坤心中大喊冤枉,那晚上发现被捅伤的被害人,真是偶然!而且是他并不想遇到的偶然!

但他并不能这么解释,陈警官的理解,反而是最好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连续几晚深夜跑出去“巡街”,只能嗫嚅。

于是陈警官又跟他念叨了十几分钟,反复告诫他遇到事情报警,而不要自己逞英雄后,才让他离开了分局。

今天向坤逮到了那嫌犯,可以拿到警局的两万奖励,不过这钱得过一段才能拿到手,算是个意外之喜。

本来还有记者什么的约着要采访,向坤自然都拒了,而且希望陈警官不要透露他的姓名和身份给媒体知道。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网上可以出现的有关他擒下嫌犯的视频也稍微限制一下。

对此,陈警官倒是颇为欣赏,觉得向坤是那种真正想要“打击犯罪”,而不是为名声的人。

……

站在分局门口,向坤却是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因为阻止楼下凶案而认识了陈警官,如果不是那凶案现场是自己发现的,让警方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的话,警方在调取前几日的监控录像时,看到他这么个天天晚上不睡觉每天通宵“巡街”的“光头大汉”,肯定会当成嫌疑人调查吧!

要是一调查,发现向坤不仅每天晚上通宵巡街,白天还能在健身房泡一整天,那肯定会觉得奇怪。

然后要是搜查一下他的房间,找到他电脑上的一些记录文档,甚至是扔到街道垃圾箱里做了层层包裹的兔子尸体,问题就更多了。

他不知道到时会怎么样,虽然罪名肯定栽不到他头上,但自己身体变异的事情暴露出来是肯定的。

“看起来,之前还是不够小心啊。”向坤喃喃自语。

好在他买的房子的租客已经给了他准信,找好房子准备搬家了,大概6号左右就能把房子空出来。到时他会搬过去,那边虽然周边配套生活设施也很齐全,但相对来说人口密度没有这边那么大,监控之类的也没那么多。

回家后,向坤又回了一下唐宝娜之前发的微信,把今天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

唐宝娜也把杨真儿误会被他骂而跑过去理论的事情解释了,还跟向坤确认了一下网上现在热传的那个“隐居武僧真功夫”的视频上,那光头是不是他。

到最后都已经过十二点了,唐宝娜才停下了话头,互道晚安。末了告诉向坤,之前约好一起远足的时间,是周日早上七点。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竟是聊了快两个小时。

两人之间本来有些陌生甚至可以说是“尴尬”的“朋友关系”,没想到竟是因为这件事而莫名地融洽、正常了不少。

第二十八章 想法

第二十八章想法

回到家后,向坤总结了一下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训练计划,做了些修改,暂时不再在夜里出去通宵“巡街”了,训练听觉和嗅觉的方式还有很多。

而且他这次饮血之后听觉和嗅觉能力大幅提升,哪怕在白天受到一定抑制后,也依然很强,在闹市中亦不会被嘈杂的声音和各色的气味所干扰。

就像今天,就直接在闹市区靠着气味,锁定了那个做了一定乔装的嫌犯。

向坤对电脑里记录自己身体变异各种数据的文档,重新做了下伪装和加密——其实本来他就已经做了些伪装,一般人打开他的电脑没那么容易找到那些文档的,快速访问栏和历史浏览记录里都不会出现。

同时他上网的痕迹,每次关闭浏览器前,也都会自动清除。

但这种程度的伪装,在已经有预设立场,想要找出问题的计算机高手面前,几乎和没有一样,很容易就能把那些文档找出来。

今天的事情过后,特别晚上“巡街”的行为被人发现后,向坤觉得自己必须要更加谨慎一点了。

几个记录他身体变化的文档所在的文件夹被他继续进行了打包、伪装、加密,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应用程序文件夹下的dll文件,而打开它也需要密码,虽然密码只有六位,但输入错误两次就会执行向坤编入的脚本,直接将里面的文档内容重新用乱码写一遍。

向坤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变异情况如果被曝光的话,会出现什么情况。但可能性实在太多,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例子。

所以最后向坤还是决定,在发现其他“病例”前,自己还是要全力伪装、隐瞒,不要让人发现。

而后向坤拿了把刀来,对着自己的指肚划了一刀,然后开始计时。

伤口只有几毫米,鲜血涌出来后像一颗红色的果实一般吊在伤口外。

把血抹掉后,向坤观察着伤口,和之前一样,每间隔一段时间就拍张照片。

上一次饮血之前,向坤发现了自己伤口恢复的能力远超常人,于是抱着“针对性训练”的想法,“自残”了一整晚。

不过后来他把训练重心放在了听觉和嗅觉上,所以没有再安排针对性的训练。

从上次饮血的沉睡中苏醒后,向坤还没来得及检查自己的恢复能力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13分钟过去,向坤手指上的伤口已经基本看不见了。

然后向坤又换了几个部位,在另一手的手臂,还有大腿上也都割了深浅不一、长度不一的伤口,同样也是13分钟复原,基本上误差都不会超过5秒。

可以确定,他的伤愈能力是有提升的,上次饮血前的测试,在日落之后,都是稳定的15分钟左右。

不过向坤不太能确定的,是他那些针对性的“自残式训练”,对于伤愈能力的提升,有没有帮助。

考虑了一会后,向坤决定还是将“自残式训练”安排进接下来几天的针对性训练计划中。

反正现在晚上他不会再出去“巡街”,可以在家里进行训练。

这次他会采用更激进的“自残”方式,进一步发掘和训练自己的伤愈能力。

至于白天的训练计划,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去学习搏击。陈警官以为他是从小练武,有武术或搏击的底子,但向坤其实从来没有练过武,没有任何搏击基础。

不论是上一次在楼下一脚一拳解决那袭击小情侣的凶徒,还是今天在街上一个照面放倒那黄毛嫌犯,向坤基本都是身体本能或者说随意的反应。

虽然这两人全都持刀,但向坤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感觉不到丝毫的威胁,没有一点害怕、紧张的感觉,而且他们的动作在他现在的动态视力下,非常容易做出预判,再加上力量上的碾压,根本不需要什么的搏击技巧。

力量、反应、速度什么的,显然他已经基本上处于人类巅峰了,如果将各种感官能力算进去的话,应该算是超越普通人类了。

如果再加上搏击技巧的话,是不是能让自己将这些身体机能上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

想了下,他决定明天去健身房楼下的拳馆看看。那里好像说有个曾经拿过省散打比赛前三的高手坐镇当教练,可以过去看看,能不能报个短期的班。

做完训练计划后,向坤不由觉得时间有点紧,虽然他现在不饮血的话就不用睡觉,等于一天有24小时可以用,但两次饮血之间,真正能给他支配的时间,其实也就5天。

按照时间推算,他下一次感觉到饥饿,应该是在两天后,也就是8月5号。

而自己在8月4号,还约了和唐宝娜她们一起去远足。按照之前唐宝娜的说法,基本上肯定要耗去至少一整个白天的时间了。

也就是在这次的饮血间歇中,让他通过针对性训练来“引导”变异的时间,已经很少了。

……

8月4日,周日早上6:30。

杨真儿开着她的mini,载着唐宝娜去接向坤。

因为前天在街上的“误会”,又亲眼见到了向坤徒手“秒杀”持刀通缉犯,知道他是之前那视频里的光头“高手”后,杨真儿对向坤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转变。

这个中年失业程序员的身份上,一下子多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在看到向坤穿着条运动短裤、白色板鞋、背着个多功能电脑背包下楼后,杨真儿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怎么穿成这样?”上车打完招呼后,杨真儿问道。

向坤一愣:“不是说要爬山,穿宽松点么?”

唐宝娜说道:“算了,反正咱们这次没打算在山上过夜,而且那条路也不是太难走。”

杨真儿便没再就向坤的服装说什么,一边调头一边问道:“向先生,你不是买房了吗,怎么住在这里?”

刚刚向坤出来的那栋楼明显是自建房,一看就知道是租住的。

“我买的房不在这,在外环,租这里离我以前上班的公司比较近。”向坤随口答道,对于她知道自己买了房,并不感到奇怪。他前晚和唐宝娜聊天的时候已经知道,杨真儿是她的闺蜜好友并且现在住在一起,知道这些王涵转告的“相亲条件”很正常。

“你的房子还在建么?”

“已经的交房很久了,我租出去了。”

“为什么买了房子不住租出去,反而自己租房子?我看这里的环境很一般吧?”杨真儿有些不能理解。

第二十九章 就往这里打

第二十九章就往这里打

为什么买了不住,反而去租?

向坤觉得自己最开始那句就已经回答了,不过杨真儿既然再问,他就再解释一下:“住那里我每天上班要多花一倍多的时间在路上,意味着每天要少睡至少半小时以上。”

“那你当时为什么要买在外环?”杨真儿又问。

“因为只买得起外环。”向坤实话实说。

“你可以住在外环,然后每天开车上班啊,房子都买了,再买辆车,也差不了多少吧?”

“自己开车消耗的时间不见得比用公共交通来得少,而且养车的花费也很高,完全没必要。”

“那你买房子不就没意义了?”

“有啊,现在每平已经比我买的时候涨了至少八千了。而且房租也比我现在租的要高一些,可以贴补我还房贷。”

“你的新工作找好了吗?”

“暂时还没有。”

“要不要我和娜娜帮你介绍?”

“谢谢,但不用了,我暂时不打算找公子,要休息一段时间。”

“你以前是不是练过武,你不会真是武僧吧?”

“没练过……我头发是因为开始谢顶才剃光的,不是因为当和尚。”

“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打架?前天看你对那个通缉犯,一下就摔飞了,他还拿着刀……还有那视频里也是,一脚就把人踹飞了……”

唐宝娜打断道:“行了,别说话了,专心的开车,你刚刚差点闯红灯了!”

上车后,向坤对于杨真儿连珠炮式的各种问题,只要没涉及到他身体变异的秘密,基本都是照实回答。

不论是失业的状态,还是买房时没什么钱的窘境,谢顶脱发的情况,都没有任何的隐瞒或修饰,全是很直接地回答。

如果是以前,是在一个有兴趣的相亲对象面前的话,回答这些问题,他肯定会好好斟酌一番,不会答得这么随意,想要给对方一个好印象,不愿意让对方知道自己落魄的一面。

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在乎唐宝娜或是杨真儿对他的满不满意——甚至不满意还更好。

他现在心思,其实并不在车上,不在这次远足活动上,也不在唐宝娜身上。

他一直在想着,昨天晚上进行的“自残式训练”。

他昨晚不再是简单地用刀来划出伤口了,而是采用了火烧的方式。发现烧伤的痊愈速度,要比刀伤慢得多,需要28分钟。不过即便是烧到焦黑碳化,也同样可以在28分钟后恢复如初。

向坤还咬牙砸断了自己的一根小指,恢复到完全没有一点疼痛感、可以自由活动,需要18分钟。

而且他很确定,自己的骨头也绝对比普通人要硬得多得多,他用了两次才砸断。

不过这些都不是昨晚最大的发现。

最大的发现,是他削下了自己的小指上的一块约米粒大小的肉。

小指上的伤口在13分钟后同样恢复如初,一点疤痕都没有,而那小一块被割下来的肉,竟然化成了一片氧化的灰粉。

而他的血,在凝固之后,同样变成了一些淡灰色的粉末,一撮就散。

虽然对此早有猜测,但直到那一刻,他才彻底确定,自己的身体构成,和正常人的差异,越来越大了。

……

开车上了高速,走了一个半小时,下高速后又走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才到了这次远足会和的地方。

唐宝娜和杨真儿她们有一个经常一起远足的群,这次除了他们三个外,还有其他男男女女十几个人。

结果向坤下车一看,发现那十几个先到的人里,竟然还有两个认识的。

其中一个,是向坤这段时间总是去的那家健身房的教练——就是当初向坤刚到健身房,就过来跟他搭话,然后比卧推成绩的沈教练。

而另一个,同样也是教练,不过不是健身房里的教练,而是健身房下面一家拳馆的教练。

向坤昨天去了拳馆,想要报个课程,学一段时间散打或是拳击之类的搏击项目,进行短期培训。

不过听了拳馆的人介绍,却发现,一个课程下来,2个月时间,大部分都是在练身体素质,进行力量和体能训练,实际的搏击技巧训练、指导的内容并不多。

于是向坤提出自己不想参加身体训练,只想要学习具体的搏击技巧和技术动作,想参加高阶别的课程。

结果这话刚好被边上的一名教练听到了,那名教练回头打量了他几眼,立刻嗤笑道:“经常健身吧?块头不小,肌肉也练的不错,我就经常听到你们这样的人说什么力量已经够了,但你们那肌肉和散打的肌肉根本不是一回事,来来来,你打我一拳,用你全力,就往这里打,使劲……”

教练说着就走到向坤面前,拍拍自己的腰腹,示意向坤出手。

其实刚刚他已经在边上听向坤和那拳馆的接待员说了有一会了,从说话的内容基本上就可以判定这是个之前没有系统练过的雏,便过来装个b,顺便也是展示一下拳馆的实力。

本身那教练还不时有在打比赛,保持着训练,抗击打能力比普通人强得多,而他又很鸡贼地卡住了距离,让向坤很难打出重拳。等下向坤出拳的时候,他再找准角度,将腹部迎上去,一般不太会发力的,拳头都会被弹开。

但可惜他遇到的是向坤。

在这两周来刻意地进行各种力量、耐力、敏捷的训练,三次饮血后,肌肉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即便被卡着距离,依然可以很小幅度地转胯送肩,把力量发出来。

于是看起来动作很小的一拳,便让教练像虾米一样趴到了地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向坤当然没有使出全力,有过两次与人动手的经历后,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强。

那教练倒地的情况,很快就引来了拳馆里的其他教练和学员,哗啦啦一下围了过来,一直在边上的接待员赶紧向他们解释。

缓过一会后,那倒地的教练爬起来,满脸通红、脑门迸满青筋,就要拉着向坤上擂台。

“妈的!居然看走眼了!扮猪吃老虎是吧?哪个拳馆来的?来来来,到擂台上来打!”

向坤也没有推脱或是辩解,接过那教练扔来的拳套,戴上后,脱了鞋袜,也上了擂台。

那教练显然把向坤当成了故意装新手过来找茬、踢馆的人了,所以上了擂台后,基本没有留手,连续狂攻,组合拳和腿法一波接一波。

第三十章 抗击打

第三十章抗击打

向坤没有经过任何搏击训练,自然没有专业的脚步和格挡。

但他的反应、力量和敏捷都是最顶级的,后两者还好说,并没有超过普通人的极限太多,前者却因为现在感官的极度灵敏,而变得远超常人。

基本上那名教练一出手,向坤就能判断出他的攻击方向,很从容地躲闪,他的脚步,他的动作,都是下意识做出来的,十分地自然。

看起来虽然没有搏击选手的滑步、垫步、撤步等技术脚步,但依然能够轻松地躲过攻击。

不过向坤在躲闪了几下后,便忽然站定,两臂护住头,两肘夹住肋,任那教练的拳头打在身上。

既不躲闪,也不反击,向坤就是故意想要承受一下对方的拳脚。

“邦!邦!邦!啪!……”

戴着拳套的拳头落在向坤的胳膊和腰腹上,鞭腿抽在大腿上,都发出很大的声音,打击力度十足。

连续中了几下后,那教练也略停顿了下,似乎想看看向坤能不能承受住,别说普通人了,就是以前一起对练的散打队队友,大腿被他这么实打实地踢中几下,都会疼得很难站稳,而且这么一通连攻,他的体力也是有些跟不上了。

结果看到向坤竟然勾了勾手腕,示意他继续的手势。

又挨了那教练几下后,向坤竟是直接把架着的双臂放了下来,用腰腹受了几拳后,甚至直接拿脸去接了一记摆拳。

受了这一拳后,向坤后退了两步,背靠到了缆绳上,张嘴活动了下下巴和脖子。即便是他,用脸颊着生生吃了一拳后,也很不好受。可以感觉到,口腔内部已经破皮流血了。

一拳集中后,那教练也停了下来,因为他也没想到能打中。而且他也很清楚自己拳的轻重,向坤没戴护具,他也怕把人打出事来。

一直充当裁判的另一位较年长的教练过来站在两人中间,摆手示意比试结束,然后过去检查向坤的情况。

旁边围观的拳馆年轻学员都是为年轻教练鼓掌叫好,确实,在他们看来,那个新来“踢馆”的人,全程都被压制着打,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就像是个傻大个。

向坤对那年长的教练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直接离开了拳馆。

和这教练短暂“切磋”,虽然他一拳都没有出,没有任何反击,看起来似乎全程在挨打,但其实收获却是不少。

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不去这类拳馆学习搏击技术了。

因为他明白了,不论是拳击、散打、泰拳还是其他搏击技术,多年下来的发展,都是建立在普通人类的身体素质之上的,不论是力量、敏捷、反应、身体弱点等等,都是如此。

而向坤现在的身体,已经和普通人有了很大的差异,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差异会越来越大,对普通人适用的搏击技术,对他而言,可能反而是舍本逐末、舍近求远的方式。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不需要练习搏击技术了,只是他所需要的搏击技术,是需要专门针对他的能力特点来重新设计,而在这类拳馆中,他不可能放开来展示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各种能力,也没有办法让其他人来理解他、帮他进行搏击技术的修改。

只能像之前一样,一切都自己来。

……

那名散打教练看到向坤的时候,也是有些惊讶。

他们几个认识唐宝娜、杨真儿,是因为他和楼上健身房的沈教练是朋友,而沈教练的女朋友是瑜伽教练,和唐宝娜、杨真儿相熟。她们有一个微信群,经常会一起组织去远足、爬山、骑车之类的户外活动。

对于长相可爱漂亮又是单身的唐宝娜,群里几个单身男性自然都多少有些想法,只是唐宝娜虽然给人的感觉是很外向活泼,但只要一对她表露出朋友以上的想法,立刻就会被拒千里之外。

听到唐宝娜这次要带个男的一起,而且据说还是相亲对象,几个男生都是心生敌意,刚刚就暗里说着要给对方个下马威,那个年轻的散打教练就是最积极的。

结果没想到人来了一看……

竟然就是昨天在拳馆里打过的向坤。

他可不像昨天在拳台边上围观的那些拳馆学员一样,觉得向坤从头到尾没有还手,都在挨打,就是被自己碾压了。

事实上,昨天在向坤离开之后,那位充当临时裁判的年长教练、也是拳馆实际上的主人,就私下里对他说,向坤可能没有系统地练过拳,但真打起来,他肯定不是对手,不说其他,两个人的抗击打能力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他的拳根本没法对向坤造成威胁。

至于向坤的拳,虽然在拳台上没有出过一拳,但之前可不就是因为他想要装b让向坤打了一拳,直接就趴了,才恼羞成怒的么?

冷静下来回想,他也知道年长教练说的没错,在拳台上最开始向坤躲闪的时候,自己连攻了几个回合,根本连毛都摸不到,最后是向坤站定了不动才让他打到的,而后来也是故意放下了抱架,才让他打中了脸,根本就是故意要试自己的拳。

所以今天再见到,他也不会想着要再切磋一番分个胜负,实力有差距就是有差距,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上去挑衅只能是自取其辱。

于是跟向坤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便走到一边去了。

而健身房的沈教练也很开心地过来和他招呼,这段时间在健身房,两人早就混熟了。

看到本来最积极要找向坤麻烦的散打教练竟然一见到人就偃旗息鼓,其他几个男生不由奇怪地凑过去低声询问。

散打教练并没有把昨天的事情具体说给他们听,只告诉他们,向坤肯定比他的能打得多。再加上不久后沈教练告诉他们,之前跟他们说的那个卧推、深蹲、硬拉数据爆表的大牛就是这位光头大哥后,这些人看向坤的眼神立马就不一样了。

向坤自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在这里遇见沈教练和昨天才交过手的散打教练确实有些意外,但也并没有想太多,更没有和那散打教练再打一场的想法。

自从下车后,他的注意力就全在这片山林中了。

本来这次远足,向坤其实参加的不是太乐意,因为他现在时间很紧,按照之前的规律推算,明天就是下一次感觉到饥饿,需要饮血的时间了。他要在饮血之前,进行足够多的训练,以影响身体变异、进化的方向。

但到了这里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好像在房间里闷了许久,然后突然打开门,走出去一般,觉得整个人的感官范围一下子扩大了一倍还不止——而这还是在白天他身体机能和感官都受到一定抑制的情况下。

第三十一章 还说你不会武功

第三十一章还说你不会武功

这片人烟稀少、尚未开发的山区,没有的都市里嘈杂的噪音干扰,没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气味萦绕,也没有各种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遮挡。

向坤感觉对气味的锁定和分辨,对声音的辨识,都提高了很多,甚至连视力似乎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可以想见,如果是在夜晚,能力还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莫非……

真正适合自己的地方,是在野外,是在大山里?

“看来你很少到山里来吧?别陶醉了,走吧,到山上空气更好!”唐宝娜看到向坤闭着眼一副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笑着催促道。

他们所在的地方看着是山脚,但实际上要开始爬山,还有挺远一段路。

而且按他们规划的路线,并不走那些开好的路,而专走各种小道,路况极差,行进速度自然也快不起来。

不过他们本来也不是要拼公里数的,走的很随意,如果有谁累了,就停下来休息,或是看到不错的风景,也要停下来拍个照。

路上,唐宝娜和杨真儿也从同行的人那知道了那散打教练说向坤比他能打的事。

于是两人一左一右凑到向坤边上。

唐宝娜忽然说道:“常威!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另一边的杨真儿则道:“说!你是不是少林寺是武僧!”

两人说完,也不待向坤回应,自己先笑得弯了腰。

向坤无语,干脆直接加速往前面去,两女自然不肯放过他,也紧跟而上。

他们现在已经在爬山了,是一条十分狭窄的土路,而且坑坑洼洼,很不好走。他们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又正是中午最热的时段,唐宝娜和杨真儿体力都消耗不少,香汗淋漓,眼看着向坤走的也不快,但就是怎么也赶不上他。

“哎!你说他是不是有练什么内功啊?怎么这么热的天,也不见他怎么流汗?”杨真儿在好友身边低声问道。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你这想象力真是越来越强了,还真当他是少林武僧、隐世的高手啊?”不过经杨真儿这么一提醒,她也发现,向坤看起来也太轻松了点,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好,这么大热天走了两个多小时崎岖山路,也不应该看着连汗都没怎么流啊?

正想着的时候,唐宝娜忽然脚下一空,惊叫一声,往旁边摔了下去。

旁边当然不是什么万丈悬崖,只是一个二十几厘米的小坑,但依然让唐宝娜扭伤了脚踝。

前面的向坤在唐宝娜踩空的一瞬间就回过了头,只是距离有点远,已经赶不及拉她了。

这时候大家都围了过来,瑜伽老师脱了唐宝娜的鞋袜,可以看到脚踝已经开始肿起来,让她试着活动了两下,却是低呼出声,疼得受不了。

“娜娜,很疼吗?能站起来吗?”杨真儿也急得不行。

唐宝娜抱着脚踝直摇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瑜伽老师皱眉道:“没法走了。”然后抬头看向几个男生:“得往回走,你们谁来背一下娜娜?”他们这地方,车基本上是开不进来的,只能是徒步往回走。

如果是以前,这时候这帮家伙肯定是争先恐后想表现,但这次,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却都是看向了向坤。

向坤知道自己也不好推脱,而且他看着唐宝娜的脚踝,确实好像扭得挺严重的,于是走过来蹲下,让瑜伽老师和杨真儿帮唐宝娜趴到他背上。

唐宝娜缓了一会后,想要让其他人继续原来的计划,杨真儿和向坤送她回去就可以了。

但大家都不同意,而且他们也觉得,向坤一个人没法把唐宝娜送到停车的地方,之前这一路,可是走了两个多小时。

沈教练过来说道:“一会累了换人,轮流背。”

向坤没有多说什么,但开始往回走后,其他人却发现,哪怕多背着一个人,他们也有点跟不上向坤的速度。

原本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向坤背着一个人,竟然缩短了一半的时间,这其中自然有少了之前停下来休息、拍照所耗时间的缘故,但他的速度也确实快了很多。

跟在向坤身后一路追赶的沈教练等人,自然也没法开口帮向坤换着背一段——看起来他仿佛比其他人都要轻松。

唐宝娜脚踝的疼痛已经缓解了不少,本来她也有些担心向坤背着她在这么难走的路上,会很辛苦,想着走一段就让他停下来休息一会。

但很快她就发现,哪怕背着她这么九十多斤的重量,向坤走起来依然很稳,没有那种沉重、费力的感觉。

他的呼吸很平稳,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平缓,也感觉不到身上有多少汗。

而且和奇怪的是,来的时候走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又背着她走了这么久,向坤的身上居然很冰很凉,唐宝娜就好像趴在一块冰水袋上一样,十分舒服。

“你身上怎么这么凉?不会真的和真儿说的一样,你练了什么内功吧?”唐宝娜忍不住好其地在向坤耳边问道。

感觉到耳畔的香风,向坤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几年来,他和异性接触最紧密的一次了。但和以前不同的是,现在他的感官能力非常之强。

不仅可以听到背上唐宝娜的呼吸声、心跳声,还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的各种味道,香水味、衣服上的香味、汗液中荷尔蒙的味道,全都清清楚楚地通过鼻子,进入大脑。

老实说,他觉得唐宝娜身上分泌的气味,比香水味要好闻一些。

“可能我体质比较怪异,怕冷不怕热,夏天不怕热,也不怎么流汗。而且我没有头发,散热也好啊。”向坤直接随口胡诌道。

不过唐宝娜的话也引起了他的注意,难道自己的体温比普通人要低?

回到停车的地方,小心地将唐宝娜放上车后座,然后与气喘吁吁跟上来的众人道别。

杨真儿一边拿车上的抽纸擦汗,一边把空调开到最大,然后赶紧开车往回赶。

把唐宝娜送到医院,拍了片,做了处理、包扎后,向坤又和杨真儿一起把她送回了家——运气不错,只伤到韧带,并没有伤到骨头。

拒绝了杨真儿搭嘴让他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向坤回家的路上买了根计数字温度计。

回到家后,向坤第一时间测量了自己的体温,拿起一看,果然不出所料:

28c。

第三十二章 真的对你没兴趣

第三十二章真的对你没兴趣

正常人体的体温一般都是在36~37c左右,一旦体温出现变化,无论变高变低,都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高烧到40度,应该还可以撑一段。

但是体温低过30度?向坤觉得差不多就应该快变死人了吧?

而他现在,恒定体温就是28度。

而且他发现,从变异后,他好像对周围的温度变化,不那么敏感了?

他的其他感官能力得到了加强,但对温度的感觉,却反而下降了,或者说,是适应力更强了?

虽然向坤在日出之后、太阳底下,身体机能会受到一定抑制,但对于烈日所带来的炎热,却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比以前更加耐热了。

就好像这次和唐宝娜一行人去远足,其他人都是一身汗,唯有他是全身清爽,流的汗很少,也感觉不到多少酷热。

或许,这说明日出之后对身体的抑制,和温度的提升没有关系?

向坤很快否定了这一推测,没感觉到热,并不代表环境温度提升,就他他的身体机能受抑制没关系。

向坤知道,人体温度恒定在36~37这个范围,是有原因的。

一方面是自然界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真菌无法在37度以上的环境中存活,这个温度可以降低人生病的几率;另一方面是温度超过37度的话,人体需要消耗更多的热量,需要摄入更多的食物,同样不利于生存。

很显然,身体变异之后,并不需要靠温度的提升来杀灭真菌减少生病几率,他的免疫系统应该已经与普通人有极大的不同了。

同时这个体温,或许也和他除了新鲜血液外,不需要进食其他食物,有一定关系。

向坤没有继续深究体温的问题,反正他现在也很难得出什么结论,只是将体温记录在了文档之中,并且决定以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测量一下体温,将体温也列入到需要定时记录的数据之列。

第二天,8月5日晚上7点35分,在预计的时间段,饥饿感再次降临。

向坤走向早已准备好的兔子,放血饮血,收拾兔尸,处理得干净利落。

但是这次杀死一只兔子,饮下170ml血液后,他却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饥饿难解,没有喝够。

不过看了一会剩下的那只兔子,向坤犹豫了一会,还是没有继续杀兔饮血。

在困意来袭沉睡之前,他先跟家里父母、自己的租客那里发了微信,说明天白天有事,手机可能会打不通或是没接,等明晚再联系。以免到时候他们联系不上自己,找上门来,或是出其他事情。

……

从医院回来后,唐宝娜便半躺在沙发上,高翘着扭伤的脚踝。

杨真儿拿着刚送到的外卖,在桌上摆着。

“怎么样,感觉好点了么?要不要我喂你,唐大小姐?”

唐宝娜白了她一眼,挣扎着从沙发上坐起,把脚挎到了桌几上。

“哎哎,这上面放吃的东西呢,你脚上味道那么重!”杨真儿赶紧从旁边搬了个沙发矮墩给她放脚。

唐宝娜一瞪眼:“你说什么?谁脚臭?”

杨真儿缩了下脖子:“我又没说你脚臭,是说味道,你裹脚上的脚,味道重嘛!”

给好友把吃的盛好,端到她手上后,杨真儿又问道:“要不要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回家里住一段?我明天也要开始上班了,可没法照顾你。”

唐宝娜嗔道:“不是吧!我这才刚伤,你就嫌弃我了?”

“哪敢嫌弃你啊,我这不是怕你一个人在家里不方便么?不说其他的,你自己一个人怎么去上洗手间……”

“我……”

两人笑闹了一阵后,话题不由得扯到了向坤的身上。

杨真儿说道:“哎,娜娜,你说那‘琦玉老师’,明明是练过武的,连拳馆的张教练都说打不过他,为什么咱们问的时候,还一直说没有,你说这有什么好瞒的?后来看他背着你一路回来那轻松劲,那身体素质,我觉得就是职业运动员都比不上吧?他之前真的是个天天加班的程序员?”

唐宝娜同样也觉得有些奇怪,而且她被向坤背在背上,全程都感觉到身下传来的冰凉,向坤就像是个人体空调一样,帮她驱散了炎热。向坤说他是体质特异,怕冷不怕热,但她总觉得这还是很难解释。

边上杨真儿继续道:“而且之前咱们中午的时候聚在一起吃东西,结果他说他已经吃过两根能量棒,不吃了?吃东西还偷偷吃的,很奇怪啊?”

“他有跟我说过,他吃饭有怪癖,比较挑,所以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唐宝娜解释说。

杨真儿点了点头:“难怪让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都不肯,不过这人怪归怪,至少不装。基本上有什么说什么,不像你上次相亲的那个海归,没聊几句就开始吹他在英国认识什么什么人,去过什么什么地方,以后公司要在纳斯达克上市blablabla……”

原来在车上的时候,她是故意问那些看起来有些世俗和“何不食肉糜”的问题的,就是想要故意刺激一下向坤,但没想到的是,向坤竟然完全不在意,缺钱就说缺钱,失业就说失业,脱发就说脱发,一点都掩饰或是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不过也正是之前向坤这么的直接和坦诚,让杨真儿有些不明白,练武的问题,对他而言反而是一个有利的、可以装b的问题吧?为什么却要否认?

“娜娜,找老夏一起,让她给参谋参谋,看看你和‘琦玉老师’到底有没有戏?”杨真儿坐到唐宝娜身边建议道。

“不要!我都跟你说过了,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呢!”唐宝娜立刻说道。

“不是吧,他今天背了你那么久,把你千里迢迢平安送回,你这就‘以后都不联系’了?未免有些过河拆桥了吧?”

“喂!”唐宝娜瞪她,伸手欲掐。

她赶紧抬起双手作投降状:“好好好,就是普通朋友好不好?那你就不觉得他有点神秘么?”

“有什么好神秘的,除了有没有练武的问题,其他的你问什么他都回答你了吧?而且说不定他确实没练过武,就是单纯身体好呢?”

“虽然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挺正常的,但我总觉得他有点让人看不透的感觉。但具体说是哪一点,又说不上来,你别说你没这么觉得!介绍老夏给他认识下呗,老夏专门研究心理的,眼睛一向很毒,肯定能看出什么来的。”

“那你约,你不是加他微信了?”

“我约算个什么事,又不是我相亲对象……好好好,普通朋友,还是你约吧,你比较有借口啊,说是感谢他今天背你回来,请客……”

“他不喜欢和人一起吃饭。”

“那就请他打牌,明天晚上怎么样,来家里!”

唐宝娜只好犹犹豫豫地发了微信,过了一会,收到了回复,面无表情地把手机递给杨真儿。

看着向坤回复的八个字“不好意思,明天有事。”,杨真儿有些发愣,喃喃自语:“娜娜,看来他真的对你没兴趣啊……”

第三十三章 重新打算

第三十三章重新打算

向坤是8月5日晚上8点07分躺下睡觉的,按照之前的几次统计,他大概应该是在8月6日晚上9点多的时候醒来。

但当他睁开眼,拿起手机看睡前按好的计时器的时候,却愣住了:

32:15:34。

他这一觉,竟然睡了32个小时?!

再看手机以上显示日期、时间,已经是8月7号的凌晨4点多。

这不太对劲……

向坤皱眉,然后闭上眼睛感受这次饮血后身体的变化。

相比起前几次饮血、沉睡、苏醒后的身体感觉,这一次的变化似乎小了很多。

当然,他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肌肉更有力量了,嗅觉、听觉、视觉等感官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强,但相比起之前那几次,特别是上一次醒来时,那整个世界仿佛都不一样的直观冲击,还是有不小差距。

也就是说,变异或者说进化的速度,变慢了?

这和自己沉睡时间变长有没有关系?

或者是因为进食不充分?

毕竟他在饮下170ml兔血后,依然还有饥饿感。

而且这次饮血后,涌起的困意,也相对没有前几次那么强。

他的饮血量相比前几次,其实并没什么变化,再前一次,165ml反而还少了一些。

那也就是说,应该是他对血液的需求变大了?

不过要验证这点,得等到下次饮血了——他并不打算现在就破坏自己的饮血规律。

看了眼那只还被养在洗手间门口的肉兔,向坤琢磨着,到下次饮血的时候,得取两只兔子的血量了。

接下来还是每次苏醒后的标准程序,称体重,量围度,拍照片,检测视力、听觉、嗅觉的增幅,闭气的时间,受创后恢复的时间,以及体温等数据。

不再进行极限重量的力量训练,转而进行耐力向、敏捷向的训练后,向坤的肌肉围度的提升很小了,但体重依然每次饮血后都有稳步的提升,现在他的体重已经来到了94kg。

不到一米八的向坤,如果穿着背心短裤,或者是比较修身的衣裤,看起来虽然显得比较壮硕,特别两块胸肌和背阔非常明显,但也不会有人觉得,他会有快190斤重。

向坤觉得,在他改变了训练方式后,肌肉围度增长速度下降,但是肌肉的质量应该有了很大的提升。如果现在把他和其他成年男性切同样一块体积的肌肉去称的话,他的肌肉很可能会重不少。

除此外,刀伤的愈合速度,是12分钟23秒,相比起之前的13分钟,提升幅度不是很大。

而体温也从28c,继续降到了276c,由此可见,体温应该不是一次性降下来,而是从第一次饮血开始,一次一次降下来的。

做好了统计后,向坤看了下手机,微信有好几条新消息。

有租户给他发来的,8月6日房子已经清理好了,就等他什么时候有空,过去检查,然后退押金。

有老妈给他发来的,就是问问他工作怎么样,身体怎么样,不过因为沉睡前有先发了微信报备,老妈倒是没有因为没收到回复就直接打电话。

还有唐宝娜的,只是发了个探头探脑的表情。

现在自然不好给他们回复,都已经快天亮了,不如上午再找个时间回复。

略作思考了一下,向坤开始做接下来这一个五天周期的训练计划。

今天过去看下房子,然后整理打扫一下,差不多就可以搬过去了。

这边的房子他和房东早就说好,这个月房租已经交了,让房东有找新租客的缓冲期,退房也没什么问题。

等搬到他自己的房子后,自己的私密空间大了,很多训练都可以在家里进行。

而且那边虽然现在也发展很快,住户很多,但相较现在住的地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找到人比较少的地方,做一些比较“私密性”的训练的。

他记得,离小区三四公里,就有一座小山,还有一座不小的湖,本来那边有块地是被一家开发商拿下的,想要开发高档别墅区,毕竟也算是“依山伴水”了嘛,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迟迟没有动工。

不过搬家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向坤也必须要考虑。

那就是钱。

7月11日,公司倒闭,他成了失业状态,几年打拼的成果一朝归零时,他是郁闷、憋屈的,甚至多年不碰酒的他第一次一个人跑去借酒消愁。

但当时他卡上还有一些积蓄,也不觉得自己就找不到工作——以他的技术能力,不说被人多么看重、高薪聘请,找份能在本市立足的工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本来向坤这几年工作的理想,就是帮公司上市,然后拿到股权,资产暴涨,甚至提前实现财务自由。住学区房,开豪华车,再娶个漂亮的、知书达理的老婆,生几个孩子,把父母接来再买一套房子给他们住……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身体发生变异后,最开始时,向坤所考虑的,是生死的问题,是身上这“病”能不能治,会不会死的问题。

但是在如今快一个月过去后,包括第一次饮鸡血在内已经有过五次饮血、有过六次变异的向坤,对死亡的恐惧,对身体变异的害怕,已经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却是越来越强的好奇和兴奋。

毫无疑问,随着一次次的变异,他的身体已经一步步地在超越普通人类的极限,不论是感官能力还是其他身体机能。

他很想知道,自己的变异或者说进化,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不论是吸血鬼也好,其他什么存在也好,至少他可以明确地感觉到,自己的变化方向是在“变强”。

现在再让他去找工作,一来是他的某些特性确实不适合长时间与人接触,很容易露馅,二来也是他实在提不起性质去打工赚钱了,他的精力全都放在了自己的身体变异情况以及如何引导变异的“训练”上。

可要在城市里生活,肯定是需要钱,哪怕他现在没有了吃饭的压力,但每个月固定的水费、电费、物业费、手机费、网费、杂七杂八的费用是省不了的,加上固定的、可以预见会稳步提升的肉兔消耗,以及每个月还在交的房贷还款,都必须要有准备。

第三十四章 房子

第三十四章房子

打工是不可能去打工了,和人接触的工作都不太适合,需要坐班的工作同样如此。

不过向坤也不是就没办法了,他四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这几年的工作亦不是白干的,除了加班外,大多数时间也没有花在休闲娱乐或风花雪月上,而全都投入在了新技术的学习上——本来是想着公司发展甚至上市后,他可能会有更大的担子。

没法去应聘、上班,但在家里接一些外包的单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他其实也有这个门路。

虽然收入肯定不稳定,但至少时间可以相对自由,也不用与人长时间接触,是现在比较好的选择。

几轮变异之后,他不仅身体机能变强了很多,整个人的思维速度、记忆能力,也比之前要强不少,而且更容易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以及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

以前或许需要50个小时才能干完的工作,现在在他保持全神贯注、精神高度集中、连续工作的状态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而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连续性的,不吃不喝不休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但向坤并没有马上开始着手接单子,因为从上周末跟着唐宝娜去远足了一趟回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基本上可以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以他的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工资相对整个行业而言,可以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工作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工资,而是公司的期权。

公司gg了以后,期权什么的自然就是废纸了,七年的目标一下被咔嚓斩掉。不过和公司里大部分员工不太一样的是,他平常基本没什么多余花费,这七年里赚下的工资基本都在那外环买下的房子上了。

外环的房子比不上内环那么值钱,涨的也没那么快,但从他买下房子后到现在,几年时间,也已经了有每平八千多的涨幅。

现在把房子卖掉,还掉剩下的房贷,加上本来的积蓄,还能有一百多万。

在2019年,一百多万在这座城市里,不算少,但也算不上什么巨款。不说其他,想全款买套好点的房子,都做不到。

最开始时向坤想的是,如果自己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房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开始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想法,所以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医院的话,医疗条件以及各种讯息也肯定要好一些。

但随着一次次的饮血、变异后,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远足那次后,他觉得可能远离人群和都市,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确实,他现在没有什么必须要留在这座城市的理由。

回到老家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商业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自己只需要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撑好几年了。

不结婚、不养孩子、不追求生活品质的话,其实要活下去消耗是很小的。

……

到底是离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不过不管是什么决定,先把房子收回来是肯定的。

之前的租户其实也是向坤这套房子唯一的租户,从他这房子交房后就开始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较的人,遇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配合的还算不错。

搬走之后,那租客还特意简单清洗了一下房子,所以向坤过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一地狼藉的景象。

当初交房时,本身房子就配有简装,所以向坤也没有再花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以后收回来自己住,再重新装修,所以只买了简单的几样必要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后来自己添置的。

之前的租户虽然人不错,但家里也是有两个小孩的,住了几年,墙壁、地砖什么的多少也都会有些污损,不过本来就是便宜的简装,向坤也不怎么在乎,很痛快地就把押金一分不少地都退了。

又简单清扫了一下,当天晚上向坤就搬了过来——反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搬东西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估计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胖妞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站在向坤家门口张望。

“小妹妹,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

“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他们家搬走了吗?”小胖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然后一边向他身后探着,一边奶声奶气地问道。

向坤知道,“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该都上小学了。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旁边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告诉你吗?”

小胖妞瘪了瘪嘴,似乎有些不高兴,也没回答向坤,扭头向旁边走去,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跑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向坤愣了下,刚想推说叔叔不吃,但看到小胖妞那希冀的眼神,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糖果,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原来是邻居,那以后就请多关照了?”向坤笑着点头道。

小胖妞连连点头:“嗯嗯,我会照顾你的。”

在自己房子里的第一晚,向坤没有立刻出去熟悉附近的情况,而是躺在自家阳台上,安静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

在买下这套房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设想过,当自己搬进来住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当然,那时他的设想中,当他住进来的时候,这套房子应当是已经按照他的想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主人。

甚至在那设想中,他所住的房子,也未必是这一套,可能是套视野开阔的江景高层,可能是地处核心地段的学区房,也可能是幽静高端的独栋别墅。

那曾经是他不多的闲暇时间里,最常出现的yy。

第三十五章 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第三十五章听觉和味觉的协同

向坤的房子只有七十平,两室一厅,阳台也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窄小了。

不过比较好的一点,是视线还不错,与其他高楼相隔比较远,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峦。

向坤没有搬椅子出来,就这么直接躺在阳台的瓷砖上——当然,地上已经仔细地擦过一遍了。

夜色之下,向坤的状态特别好,身体机能达到顶峰,感官能力经过最近三次饮血后的针对性训练,继而变异进化,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受限于器材手段,他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测试和统计,他有用手机下过一个可以发出1-22000赫兹频率声音的app,但这只能测试他听到声音的频率范围,还是没法完全测试他的听觉整体提升程度。他也曾以固定音源为参考,然后拉长距离,以能听到声音的最远距离做为判定标准。但这种判断方法需要比较固定、稳定的环境,很容易受到干扰,也很难准确测试。

嗅觉亦是同理,都只能进行一个比较主观的大概测试。

躺在阳台瓷砖上的向坤,闭上了眼睛,放松身体肌肉,而将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听觉和嗅觉上,主听觉,次嗅觉。

声音一时间就像水库泄洪一般汹涌奔腾而来,各种杂音交错一起,气味亦是如此。

人的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处理,有一套很成熟的机制,可以说是保护机制,也可以说是偷懒机制。

当注意力不在声音、气味上的时候,虽然听觉、嗅觉器官一直都在收集信息,但这些信息会被大脑弱化、过滤甚至阻断。

而当注意力集中到声音、气味上的时候,又可以根据注意力所专注的信息,集中和增强信息的传递,屏蔽掉其他的影响。

不过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气味、锁定一个感官信息是一回事,如何通过这个感官信息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就好像一个人坐在家里,听到屋外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

如果他被这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的话,那他的脑海里会下意识地出现一辆车在屋外马路上飞速开过的画面。

能够出现这一画面,是因为他本身对屋外的马路很熟悉,也听过汽车的声音,见过汽车在屋外马路飞驰的样子。

而若是更熟悉汽车引擎声、排气声的人,甚至可以直接分辨出外面的汽车是四缸还是六缸发动机,是福特还是丰田,是破柴油货车还是超跑,脑海中构建的画面也会更具体和丰富。

而这个坐在家中的人,听到楼上有哒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会分辨出这声音是高跟鞋,如果没有见过楼上的住户,他的脑海里或许会出现一个妙龄女郎的大长腿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画面,但如果见过楼上的住户是个五十岁的大妈,那听到高跟鞋声音的时候就是个五十岁大妈在走动的画面。

大脑会根据自己的“数据库”、经验、逻辑和本能,来进行必要的“脑补”。

所以能够收集到感官信息是一回事,这些信息能不能真的有用,帮助大脑做出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向坤之所以直接躺在地上,不是因为没有椅子可以搬出来,没有毯子可以铺地上,而是因为在这种钢筋水泥构成的建筑物中,除了空气外,墙体、地面是声音传播的主要介质,所以躺在地上,直接接触地面,可以更容易地听到整栋大楼的声音。

在听到各种杂乱声音中,向坤细细分辨,慢慢筛选,从离自己最近的声音开始,先是嘴近的楼下608,听声音似乎是一对中年夫妻,正在谈论去北方上大学的儿子,而电视里则在放在的新闻联播。

往旁边,隔壁一片寂静,没有脚步声,没有电器使用的声音,没有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呼吸声,但是有窗帘被吹动的声音,应该是窗户门关,而主人未归。

然后他听到了白天见过的小胖妞刘诗铃的声音,于是将她发声的地方定位为706——他知道知道小胖妞家是706。

从声音来判断,小胖妞和妈妈在家,她妈妈正在催着她去洗澡,而她还赖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不肯动。

以706为定位点,向坤继续分辨听到的声音,做出判断。

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他可以根据自己家里的结构,以及其他的参照声,比如开水龙头的声音,打开煤气点火的声音,端起杯子的声音,其他电器被打开的时候,来判断别人在家中的什么位置,甚至处于什么样的移动趋势中。

同时他还可以借用气味来辅助判断,比如听到402有人锅铲相撞、烹炒食物的声音,才配合嗅觉闻到的气味,便可以判断出对方在做的是什么菜,甚至连口味都能猜个七七八八。

而且气味和声音相互验证,也可以有助于他更精准地进行位置的确定。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从外面来看,整个小区的灯慢慢熄灭变少,各家各户的声音、动静也都慢慢变小。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才睁开眼,从地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他已经利用声音和气味,将整栋楼的动静,每一家每一户都“逛”了一遍。虽然到现在真正碰见、道了名姓、算认识的,只有706的小胖妞刘诗铃一个,但这一晚上,通过声音和气味,他却几乎将所有人都认遍了,甚至知道了不少“秘辛”。

当然,向坤这么做并不是想要探知别人的隐私,而是在进行训练。

就和肌肉围度提升以后,他开始转而训练耐力和敏捷一样,在感官能力飞速提升后,他需要训练大脑处理所获得感官信息的能力。

就好像两个体重一样、肌肉含量也差不多的职业运动员,因为所从事的运动不同,进行的训练不同,发力的方式也不同,发力的结果自然也不同。职业拳击手的出拳,自然就要比职业篮球员的重,而职业篮球员在同对抗程度下完成篮球动作的能力,也肯定比职业拳击手强。

所以向坤知道,光是感官能力变强没有用,他还需要进行练习,知道怎么样应用这强大的感官能力。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已经完成了大半。

第二阶段就是现在做的事情,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向坤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别看他现在“逛”完一栋楼都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等到他熟悉以后,或许只有一两秒钟,就可以迅速靠声音和气味定位楼里任何人的任何位置,甚至在大脑里建立整栋楼的实时全息影像。

向坤已经发现了,在感官能力进化的同时,他的大脑同样也在进化着,至少现在同时沉浸在多种声音之中时,就不会再出现最开始时那恶心、头晕的感觉了。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向坤背着运动包出门,准备去健身房——虽然这里距离之前的健身房很远,要乘地铁再转公交车,至少也要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但他并不打算换地方健身,毕竟会员卡已经办了,可没法退钱。

而且他也不打算乘车去,而是准备直接跑步去,这跑步的过程同样也是训练的过程。

出门后,向坤正巧看到706的刘诗铃也正出门,在她身后是一个身材比较丰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的少妇,应该是她的妈妈。

“光头叔叔!”刘诗铃一看到向坤,就跑过来招呼道。

而听到这招呼,她妈妈立时一囧,赶紧跟过来说道:“哎呀,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乱称呼。你是708的新租户吧?以后就是邻居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小胖妞跑去按电梯,向坤则和诗铃妈妈聊了一会,知道他们其实是今年才搬入的706,是买的房子。刘诗铃的父亲是做工程的,经常不在家,而诗铃妈妈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主要就是带这独生女。

向坤也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程序员,已经工作七年了,不过倒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现在还是无业的状态。

他们倒没有等多久,这里一个单元有两个电梯,很快就有下行的电梯到了。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却是一个狗头伸了出来,作势欲扑,站在电梯门口正准备进去的刘诗铃被吓了一跳,连退了两步,差点跌倒,边上的向坤赶紧出手把她扶住。

回头看去,电梯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妙龄女郎,牵着只成年哈士奇,那哈士奇明显十分兴奋,一看电梯门开就想要扑出来,女郎本来一手在玩手机,差点没拉住。

“pinkie!pinkie!stop!别动!”女郎改用两手拉着狗,大声呵斥着。

但哈士奇还是不断地想出来,而电梯外的小胖妞显然已经被吓到了,一副怯怯的模样,抱着向坤的大腿不敢说话。

诗铃妈妈显然也认识这牵狗女郎,皱眉道:“杨小姐,你家的狗要拉好啊,这电梯这么小的空间,狗这么大,孩子这么小,被咬到被扑到怎么办……”

杨小姐拉着狗,头也不抬地说道:“没事的,pinkie只是想和小朋友玩,不会咬人的,我牵着呢!……pinkie!stop!sit!快sit!!”

诗铃妈妈显然不是第一次跟这杨小姐抱怨了,也知道没什么用,便按着电梯对向坤说道:“你们先下去吧,我们等下一梯。”

向坤却是拉着小胖妞的手,一起走进了电梯。

本来小胖妞还有些害怕,不太肯进去,但看到刚刚还十分活泼欲扑,杨小姐怎么也拉不住的哈士奇,这时候却忽然缩到了杨小姐的身后,狗头紧贴着电梯壁,似乎还在发抖。

向坤回头对诗铃妈妈说道:“没事的,一起进来吧。”

第三十六章 其他的味道

第三十六章其他的味道

电梯门缓缓关上,电梯内,向坤牵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和诗铃妈妈站在一边,而那杨小姐牵着她的爱犬pinkie在另一边。

只不过这时候那只哈奇士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兴奋模样,整只狗缩成一团,紧贴着电梯角落,似乎要把自己缩进电梯壁里一般,任那杨小姐怎么拉怎么喊都没用。

哈士奇经常被人叫作“二哈”,因为经常会抽风、犯二,而且服从性比较差,爱捣乱,爱拆家,和阿拉斯加、萨摩耶被一起叫作“雪橇三傻”。

不过实际上不论是哈士奇还是其他两种雪橇犬,智商都并不低。本身雪橇犬是西伯利亚牧民驯化的工作犬,在风雪之中拉雪橇的时候,他们分辨方向的能力要比人强,所以经常需要头犬自己做出决断和选择。

所以雪橇犬服从性不高,不是因为它们不懂主人的命令和意图,而是它们觉得自己比主人聪明,喜欢自作主张,而主人又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微信压服住它们。又或是就是故意想要调皮捣蛋,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杨小姐养的哈士奇显然就没有驯好,别说把她当主人了,恐怕就是当成同伴,都是比它地位更低的。

向坤知道刚刚那哈士奇并不是要攻击小胖妞,而只是想要和她玩。但那种情况下,如果被扑到的话,不说容易跌倒受伤,单就心理上的惊吓,就不轻了。

归根结底,狗没训好,还是那杨小姐的锅。

不过杨小姐镇不住自己的宠物,向坤却可以。

之前他还经常夜里“巡街”的时候,偶尔也会遇见觅食的野狗、野猫,或是半夜出来遛狗的人。

他当时就发现了,只要在那些猫犬注意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屏住呼吸,略微绷紧肌肉,流露出凶狠的气息,它们立刻会退缩逃跑甚至是趴伏于地,哪怕他根本什么动作都没做。

曾经就遇到一只被主人松开牵引绳的拉布拉多,跑过来要嗅他,结果被他的看了一眼,直接就趴在地上不敢动了。而且隔天再次遇见的时候,哪怕被他的主人牵着,一看到向坤,也是立刻趴下,低眉顺眼,任主人怎么拉都不敢动。

在家里的时候,向坤对买回来的肉兔也实验过,一样把兔子吓得瑟瑟发抖,缩成一团。

但对鸟类却似乎没有用,广场上的鸽子、停墙上的麻雀,都对他的“恐吓”完全无视,去菜市场的时候,拿鸡、鸭实验过也一样不搭理他。

向坤猜测,这应该是猫、犬等动物有着比较灵敏的感官能力,通过他身上散发出的信息素,感知到了强烈的危险,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反正现在,他可以肯定,以后这位杨小姐养的哈士奇,见了他或小胖妞,立刻就会绕道。

小胖妞拉着向坤的手,好奇地从他大腿边伸出脑袋,看那电梯角落里“面壁”的哈士奇,眼里的惊吓和恐惧慢慢的消散了。

“你如果不怕它的话,它就会怕你了。”向坤摸摸小胖妞的脑袋说道。

旁边的诗铃妈妈看了看向坤,又看了看角落里突然怂掉的哈士奇,心里有些疑惑,她在边上看得很清楚,那狗似乎是看了向坤一眼,就被“吓到”了?

电梯很快到了一层,直到向坤牵着小胖妞和诗铃妈妈都已经出了大楼电子门,杨小姐还是没能把她的爱犬拉出电梯。

……

出了小区,跟小胖妞和她妈妈告别后,向坤先是快步走,走了10分钟就开始跑。

他奔跑的速度很快,引来不少路人的侧目,看着他背着包的样子,以为是上班族要赶时间,倒也没有多惊奇。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向坤这一跑就要跑二十多公里。

向坤并没有踩着自己的速度极限跑,而是以一个中等速度,让他能够有能力同时观察和思考。

他曾经自己粗略地测过一次百米速度,大概在11秒多的水平。

对一般人来说,这肯定已是个很惊人的成绩,至少已经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但相对于向坤而言,既然还远没到超越人体极限的地步,那就只能说一般。

不过若是比长跑的话,向坤觉得,他应该可以轻松地刷新几项世界记录。

毕竟他的恢复能力实在太快了,可以以接近极速的速度进行长时间奔跑,到达极限后慢跑个一会又能再以全状态继续,如果用在马拉松里,几乎可以说是开挂了。

向坤在跑步的时候,同时也在观察着四周,记录着周遭的街道情况、路边的商店或其他标志性建筑物,并与昨晚事先看过的网上地图相对照,在脑中建立起这片区域的立体信息图。

这既是因为以后要在附近生活,他需要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环境,也是同时训练自己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向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跑到了健身房,这个速度比起使用公共交通,自然要慢不少,但相对于跑步而言,却是一个很强悍的成绩了。何况这时候的向坤,基本没怎么流汗,更没有显现出一点疲累的表现。

不过在健身房待了一上午后,向坤便做出了决定,不再来这个健身房了。

楼下拳馆的那位年轻教练,在知道向坤来健身房后,便找了过来,问向坤要不要加入他们拳馆,不是作为学员,而是作为拳手。他透露,拳馆的创始人之一,也就是之前他和向坤切磋的时候,作为裁判的那名老教练,愿意亲自教导向坤。

向坤感谢了他们的青睐,不过还是拒绝了。

这件事让他意识到,这段时间在健身房的表现,加上前几天在拳馆以及和唐宝娜远足时的表现,已经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自己的特别,自然而然会向他投注更多的注意力。

虽然他知道拒绝后,拳馆的人也未必会再来纠缠,但这种注意依然还会存在。就好像他现在已经没有再用过极限大重量进行卧推、深蹲、硬拉等训练,但健身房的很多教练和会员,还是经常会关注他的训练,毕竟他最开始几次在健身房的三大项成绩已经传开,大家都会好奇他是怎么练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在健身房的训练,自然会变得有些缩手缩脚,顾虑很多。

所以虽然会员卡才刚办没多久,又没法转让,十分可惜,但向坤还是只能换地方训练了。

好在他现在所进行的训练,本来也不是非常依赖器械了,徒手也可以进行。

于是离开健身房后,一整个下午,向坤便在所住小区附近十公里范围内,寻找比较僻静的、可以让他放心进行训练和测试的城所。

最后选定的地点,还是那离小区四公里多的一座小山。

山脚有一块废弃的工地,这里本来是要建一片别墅区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建成。

本来住边上的居民都已迁离,山边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基本没什么人过来,杂草丛生,甚至连路都不好找。

到了太阳落山,天暗下来后,这边更是一片寂静,根本看不到一点光亮,看着远处的几个小区,有种身在阴影中窥视外界的感觉。

向坤非常满意这个地方,决定暂时就先在这里进行各种练习。

这里离居民区虽然也不算很远,但气味、声音和各种光的干扰已经少了很多,很适合向坤对感官的训练。

相比起城市、居民区的味道,这山里的味道要简单许多,但对向坤而言,却要相对陌生一些。

他闻到了一股腐烂和血腥的气味,离自己并不远,按他的分辨来看,应当是老鼠的尸体?

他循味而去,打开手机照明,看到草堆里果然有只被开膛破肚惨死的老鼠。

确认了自己的判断后,向坤便准备离开,但他忽然又停住了脚步,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细细分辨空气里散发的信息素。

除了老鼠的味道,还有一丝其他的味道,是猎杀了这老鼠的动物留下的?

第三十七章 一只死老鼠

第三十七章一只死老鼠

这是向坤从未闻过的气味,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其他任何他已知的动物,不过他倒也并不奇怪,毕竟他的气味“数据库”还很有限,而且基本都是在闹市区“收集”的。

是什么动物呢?

向坤忽然有些好奇起来,而当他一好奇,那就必须要找到结果。

他回过头,重新把手机灯光打开,拿了根树枝,检查起那只老鼠的尸体。

老鼠的尸体上有很多向坤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在树枝拨动下,这些虫子于手机的灯光下四散奔逃,有的钻进草丛,有的钻进土里,而在老鼠尸体上,还有为数不少的细小蛆虫在爬着。

如果是以前,看到这种景象,向坤估计会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但现在看着却没什么感觉,甚至还能用心地去分辨这些虫子身上的气味、蠕动时发出的声音。

检查了一下,这只老鼠死了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不过他也不懂根据腐烂程度来判断尸体准确的死亡时间。

向坤又仔细闻了一下,刚刚那股让他觉得很奇怪的气味,源头应该已经早已离开,不在这里,气味非常不明显,已经快要消散了。

有很大可能,那气味的源头就是杀死的这只老鼠的捕食者。

不过让他有些奇怪的是,这只死掉的老鼠虽然死相凄惨,但并没有缺胳膊少腿,还算是比较完整,被开膛破肚后似乎内脏也没有被吃掉,那么那猎杀它的动物,只是单纯地看它不顺眼,或是当成了玩具虐杀?

但那气味既不是猫也不是狗,除了猫狗外,还有什么动物会这么干?

向坤又深嗅了几口,寻找着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离开的方向,但走了几步后,发现根本找不到那气味离开的方向。

可能是因为太久了?

向坤拿着手机在那死老鼠的周围仔细地照着,检查着地面的痕迹,想要看看有没有残留脚印什么的,但直找得手机电量快耗完了,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周围除了他子的脚印外,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或者说他能够看出来的信息。

关掉手机的手电筒,向坤在旁边坐了下来,深吸一口气,放松肌肉,闭上眼睛,将感官放开,继续用嗅觉和听觉探索周围。

向坤不单是在练习,他也是在寻找。

那引起他注意的气味,让他十分地好奇,就算没法找到那气味的源头,他也希望能在这山林中找到同类的气味,然后追踪而去,确定一下这气味到底是什么生物留下的。

每个生物个体的气味都有不同,而每个生物族群的气味,也都有各自的特色。

刚刚那个特殊的气味,夹杂在其他味道中,其实很不明显。

但向坤在要离开的时候,却又十分准确地闻到了那个气味,并被那个气味吸引,而那气味又并不在他的“数据库”中,是他从未闻过的气味。

这似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就好像是身体在告诉他——应该要注意那个气味。

向坤一直在山中坐到了太阳出来,就在那只死老鼠旁边五米处。

如果是一般人,在大晚上,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林里,就算胆子再大的人估计也难免会觉得不安和紧张,至少会担心有虫子爬到身上什么的。

但向坤虽然闭上了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对周围十几米内的一切却都十分清楚,那有只蚯蚓在钻土,那有只虫子在捕食,那有只蜘蛛在织网,那有几只蚂蚁正在结队前行……哦,有只甲虫落到了肩膀上,屈指弹飞。

好在蚊子对他都没有兴趣,从变异之后,就没有被咬过。

一整个晚上,向坤并没有再等到那气味出现。

当然,他坐在那里,也没法用气味和声音搜寻整座山,虽然这座山很小。

所以他起身后,开始搜山。

之所以昨晚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虽然听觉、嗅觉远超常人,要在熟悉的街道上闭着眼睛行走没问题,但在这路都没有的山上,估计没走几步就要撞树或是踩空。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向坤搜完了这座不大的小山。

到了中午一点,终于离开,跑步回了家,换下沾满各种污迹的衣服,洗了个澡后,向坤去了本市最大的动物园。

对那气味,向坤一直有些放不下,对于身体给他的“信号”,他一直都很重视,哪怕这“信号”十分地不明显,因为这有可能能够帮助他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所以他来动物园,自然也不是来消遣,而是来丰富他的“数据库”。

他想要看看,动物园里有没有那气味的同类样本。

向坤买了票后,一路进去,没有错过任何一个馆舍、笼栅,收集了每种动物的气味。

哪怕有些动物一直缩在馆舍里,没有出现在外面的活动区让游人观赏,也不妨碍向坤“捕捉”它们的气味。

一直到下午六点要闭园的时候,向坤才算是把园中所有动物的气味都详细地分辨过。

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和他昨晚闻到的那丝特殊气味属于同类。

这让向坤更加地好奇了。

回家后,他拿了个手电筒,再次前往那小山中,准确地找到了那只死老鼠。

已经是夜里8点多,向坤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根小木棍,再次仔细地检查起那只死老鼠。

虽然腐烂程度更严重了,但向坤还是找到了两个贯穿伤口,看着像是被爪子穿透的?

只是那爪子怕是有他食指那么粗了吧?

大型猫科动物?

但是不对啊,今天在动物园里,什么虎、豹、狮,他可是都闻过了,气味种类都不对。

而且这又不是深山老林又或是未开发地带,不可能有那种野兽存在,顶多有野猫野狗。

再退一步讲,如果是有那种大型食肉猛兽在这里捕食,也不会只有这么一只死老鼠在,应该会有更多的痕迹,不可能搜不出来。更何况,死老鼠边上,也没有脚印留下,这太不合常理了。

向坤又在小山周围,以及湖边搜寻了一整晚,依然是一无所获,还是没有那个气味的踪迹。

天亮之后,他再次上山,以那只死老鼠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周围再次仔细地搜寻了一遍,一直到下午五点多,还是没有任何线索,也找不到这山上有什么猛兽出现的迹象。

向坤也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偏执了?

或许那气味,其实只是因为快要消散了,自己没有判断准确,闻“岔”了呢?

回家进楼道的时候,正遇到那养哈士奇的杨小姐从电梯里快步走出,紧皱着眉头,似乎有些焦急。

她没有理向坤,向坤自然也不会出声打招呼,两人就像没有看到对方一样,擦肩而过。

不过当向坤在电梯里按好了楼层后,那杨小姐却忽然返身过来,挡住了电梯门。

第三十八章 寻狗

第三十八章寻狗

被那杨小姐挡住电梯门关合,盯着看了几秒后,向坤皱眉道:“你到底进不进来?”

杨小姐似乎犹豫了一会,问道:“你……你有看到我家pinkie么?”

这是狗丢了?

想到之前那只哈士奇和杨小姐在一起时的表现,向坤觉得走丢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事。

“没看到。”向坤回答得言简意赅。

但那杨小姐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打算,看着他道:“如果是你把pinkie拐走的,你把它还回来就好,我不会追究的……如果你要钱,我也可以给。”

向坤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位小姐,我们不认识吧?除了前天在电梯里见过一面外,没有其他接触了吧?我都没跟你说过话……你怎么会怀疑我偷你的狗?”

杨小姐说道:“你那天……我家pinkie明显被你吓到了!这几天都不敢再进那个电梯!你肯定很讨厌狗!你……如果pinkie真的被你拐跑了,你把它还给我,以后我不带它出门了好不好?”

向坤有些无语地看着电梯门口的杨小姐,觉得那条哈士奇摊上这么个主人,也真是倒霉透了。

向坤并不讨厌狗,他很清楚,如果一条狗惹人讨厌、影响别人,那有九成的原因是主人的问题。就好像熊孩子惹人厌,大都是家长的问题。

“我并没有拐你的狗,那天之后也没有再见过你的狗,你与其浪费时间在这纠缠我,不如赶紧去找。去业主群里发动下周围养狗的住户帮忙,再贴下寻狗启事。但我劝你一句,狗找回来后,去网上看看,找找怎么养狗、训狗的内容,不然你这么养,你和狗都会很痛苦的。”

听了向坤的话后,杨小姐有些失魂落魄地退了两步,让电梯门缓缓关上。

在电梯门快要关上前,向坤却心中一动,按住了开门键,电梯门又缓缓打开。

“杨小姐,你说你的狗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在哪走丢的?”

向坤走出电梯,对还在电梯旁发呆的杨小姐问道。

杨小姐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说道:“昨天……昨天晚上我带pinkie出去玩,我跟朋友打电话,一转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昨晚我和几个朋友找了大半夜都没找到,你说pinkie会不会被狗贩子……我看网上好多都说有狗贩子抓狗,去卖给狗肉火锅店的……”说着忍不住就泪眼汪汪要哭了。

向坤懒的安慰他,再次问道:“在哪走丢的?”

“就在小区边上那个花园中心的大草坪上,附近有狗的都会带去那里遛。”

“你打电话的时候,狗没牵着么?”

“到那我就把狗绳解开了……以前pinkie也走丢过两次,但都没一两小时就找到了,这次……这次说不定真被人拐走了……”杨小姐眼巴巴地看着他:“你……你要帮我找狗吗?你如果帮我找到的话,我可以给你钱……”

向坤摆了摆手:“我不需要你的钱,有空的话我会帮你找的,如果找回来,你要好好学学怎么养狗训狗。”

“嗯嗯,如果pinkie找回来,我就带它一起去上课……”杨小姐赶紧说道,虽然她只见过向坤一面,而且觉得他好像不喜欢自家的狗,但却莫名觉得他应该很有能力,说的话很有说服力。

向坤懒得和她多说,直接走出大楼,向小区外走去。

向坤当然不是看那杨小姐长得好看要献殷勤,也不是爱心爆发想要助人为乐,而是在猜测,杨小姐的哈士奇走丢,会不会和他在找的那个特殊气味的源头有关?

同时他也想试试自己循味追踪的能力,能不能找到那只走失的哈士奇。

杨小姐所说的那个草坪,离小区并不远。

老实说,这边养狗的人大都没有什么文明养狗的意识,草坪和附近的道路边上,随处可见狗屎,狗主人都没有处理,都指着环卫工人来清扫。

现在已经快要晚上六点,又有不少人牵着宠物到附近溜达玩耍。

这些各种各样宠物狗留下的浓重气味,也对向坤的追寻那只哈士奇的气味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向坤倒是不需要找杨小姐要那只哈士奇的东西做嗅源,因为上次在电梯相遇时,他已经对那气味有印象了。

在草坪附近转了一圈后,向坤终于“抓”住了那只哈士奇的气味。

气味延伸的方向有很多个,向坤先是排除了往他们小区的方向,然后在剩下的几个方向里,一一循味排除。

虽然向坤搬过来满打满算不过三天时间,而且这三天里还大半时间都泡在了那座小山丘及其周围。

但因为专门花了时间记忆、梭巡和探查,对小区周围的情况,他其实比大多数住户都要了解,特别是很多边边角角、动物喜欢去而人类却会忽视的地方。

追踪气味,特别是在城市里追踪气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是有太多的干扰,二是各种水泥路面、柏油路面相对来说不容易附着气味,气味更容易消散而缺乏指向性。

即便是训练有素的城市追踪犬,要准确追踪到目标也不容易,需要动用很多的人力,花费大量的时间。

但向坤现在的嗅觉已经比大多数犬类要强,而且他有主观分析和思考的能力,在追索气味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环境、地形和所得的其他信息进行分析,推测目标可能的移动方向和位置。

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向坤终于找到了线索。

但这线索,却是一大滩血迹,还有几撮狗毛。

从这流血量来判断,那只哈士奇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过向坤在这里却忽然闻到了之前在那山里闻到的特殊气味,这次比在那死老鼠边上闻到的,要强烈得多!

是那“玩意”干的!

这里距离杨小姐遛狗的那个草坪已经很远,比较偏僻。

在那滩狗血边上,也没有发现什么的其他动物或是人类的足迹,尸体竟然就这么不翼而飞?

但向坤这次没有再奇怪,因为他直接抬头看向空中,看向旁边一棵大树的横枝,他知道,那“玩意”在上面待过。

难怪他之前在山里怎么都找不到死老鼠周围有什么中大型动物留下的痕迹,原来那“玩意”是可以飞的!

那老鼠很可能不是在山里猎杀的,而是它杀死后,从空中扔到山里的。

是什么东西?是鸟?有那么大的鸟?可以直接猎杀一只成年哈士奇?

向坤的表情有些凝重,这玩意是动物的话,那绝对是一只十分危险的“凶兽”,能够猎杀哈士奇,那杀人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拿出了手机,想要直接拨打110,但想了想,还是打开微信,点开陈警官的头像。

打了几个字后,向坤又犹豫了起来,踌躇片刻,还是把手机收了起来。

他看向远处,虽然哈士奇的尸体肯定是被那“玩意”给带着飞走了,但哈士奇出血量太大,便是飞行,也难免一路有血液落下,还是让向坤有追踪的线索。

他顺着气味,走了十几米后,果然看到了几滴落在草上的血滴,然后继续往前走,每间隔一段距离,便发现一些血液。

第三十九章 狠斗

第三十九章狠斗

向坤追寻着气味和痕迹走了几百米,在湖边停了下来,因为气味到这里彻底断掉了,从地上滴落的些丝血迹来看,最后的方向是湖中。

是那“玩意”带着哈士奇的尸体飞过湖去了,还是扔到湖里去了?

又或者,那“玩意”不仅可以飞天,还可以入水?

就在向坤看着湖对面,在想要不要到那边去看看的时候,忽然闻到了那让他追踪了三天的特殊气味,顺着那气味传来的方向,猛地转头望去。

只见相距十几米外的一棵大树上,站着一个人影,正俯瞰着他,看那身形,像是披着一件遮蔽全身的大衣,而且脑袋显得特别大,又或是戴着个面具或头套。

“什么鬼?……”向坤心里瞬间冒起的一堆有关吸血鬼的传说来。

不过在下一瞬,那“人影”就从树上跃了下来,然后嘭地一下展开“双臂”,掀开他的大衣,朝向坤俯冲而来。

“卧槽你妹!卧槽!……”

向坤吓了一跳,全身肌肉紧绷,向旁边飞跃了起来,躲避那“人影”的扑击。

如果那扑过来的“人影”,真的是个容貌狰狞的人,哪怕长得再可怕,再诡异,向坤都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不会受到太大的惊吓。

但随着距离飞速拉近,在今晚不错的月色下,向坤远超常人的动态视觉,准确地看到了那扑向他的“人影”是个什么东西——那根本不是他原本以为的一个穿着大衣的人,而是一只长着丑陋大脑袋的巨鸟!

向坤向旁边飞跃,在地上几个翻滚后起身,速度很快,但那巨鸟的速度更快,巨大的翅膀扇动两下后便又到了向坤的身前,两个巨爪踩向他。

躲无可躲,向坤也是发了狠,直接任那巨鸟的双抓抓中他的两肋,然后借势而起,一把揪住巨鸟的脑袋,将他往地上拽,逼着巨鸟与自己在地面缠斗。

向坤在变异之后,还是第一次这么彻底激发所有力量,这次再没有任何的留手,一手揪住那巨鸟脑袋边的羽毛,不让它的喙啄到自己,一手挥起拳头拼了命地猛砸。

每砸一下都情不自禁爆发出一声怒喊,而每一下都砸的那巨鸟发出怪异的尖叫。

巨鸟两个下肢最开始是用爪子不停地攻击向坤的躯干,但他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贴住巨鸟,不让它攻击到自己的腹部和裆部,只任它的爪子钩抓自己的背和腰,任那有他指头粗的利爪刺入自己的腰肋。

向坤就是跟它拼消耗,看是它的爪子利,还是自己的拳头狠。

砸了十几拳后,那巨鸟显然受不了了,松开了刺入向坤体内的利爪,下肢使劲一蹬,整个身体一挣,想要挣脱,向坤也顺势松手,滚到旁边——他也有些撑不住了,那巨鸟的爪子一个劲撕扯他的腰肋,若非他贴得太近让巨鸟的下肢无法撑开,估计他没挥两拳,身体已经被巨鸟撕开了。

那巨鸟没有继续攻击向坤,发出一声惨嚎,挣扎着向边上飞去,但飞了一段距离又跌跌撞撞落到地上,再跌跌撞撞飞起,几秒钟后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远处传来犬吠声和人的脚步声,向坤知道,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还有一些出来遛狗的人离的不是很远,刚刚这里的动静太大了,引来了注意。

向坤也没有在原地多逗留,快速扫视了一下周围,捡起刚刚打斗时掉落碎裂的眼镜,还有遗落在旁的手机,然后捡起几根巨鸟身上掉下的巨大羽毛塞在裤袋里,捂着腰快步离开。

向坤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找了个偏僻无人的角落,半躺在草地上休息。

他其实伤得很重,腰背上被那巨鸟的爪子刺穿了好几个血洞,大量的出血把他的衣服和裤子都弄得湿漉漉的,肋骨也断了几根,内脏必然也是有大量出血和损伤,他在与巨鸟缠斗的时候,甚至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部分肌肉群在痉挛抽搐。

锤击巨鸟头部的右拳也受伤严重,整个拳头都血肉模糊,掌骨也断了,现在连松开拳头伸直指头都做不到。

如果是普通人,现在只有送医院急救,甚至要进icu了,小命都未必保得住。

但向坤并不打算去医院,倒不是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暴露自己身体的秘密,而是他知道,自己死不了。

他可以感觉到,那些从外到内的伤口,都在快速的修复和愈合。

躺在地上的向坤回想着那只巨鸟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货是猫头鹰啊!

但有这么大的猫头鹰??

那翅膀张开后,比他的臂展还要大一圈啊!单论躯干,估计都有一米五、一米六左右高了!

也难怪刚刚他会误认为是人。

站在树上阴影中,远远看去,真的就像个披着大衣的人。

向坤忽然想到什么,抬起血肉模糊的右手,看着手臂上的血迹,那些血有他自己的,也有那只巨鸟——或者说巨型猫头鹰的。

向坤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对着手臂上的血液舔了一口,口水混杂着那血液吞入腹中。

轰!——

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向坤再次感觉到了全身细胞的“雀跃”和“激动”,这种“雀跃”,甚至远超他第一次喝鸡血、第一次喝兔血时的感受。

这血液带来的“愉悦感”、“快感”并不是作用于舌头的味蕾之上或是胃里,而仿佛是从体内最深处反馈出的感觉,就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发表着同一个意见,在向他欢呼。

向坤长吐了口气,表情甚至有点享受。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这画面的话,一定会被吓到——一个满脸是血、浑身是伤的光头大汉,躺在草地上,舔着手臂上的血液,然后一脸的陶醉享受——实在是太变态了!

向坤感觉到体内涌起了一股饥饿感,按照正常时间,他应该是在明天才会产生饥饿感的。

不过这时候的饥饿感,和平日里的并不相同,有点像是在提醒向坤——需要更多刚刚喝下的那种血液!

躺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会,向坤掀起已经破烂不堪的t恤,检查了一下腰上的伤口,抹掉血迹后,便已看不到伤痕了。而右手上的伤势也已差不多复原,手指亦是伸缩自如。

向坤从地上爬起来,但刚一站起,脑海里却闪过一道画面。

他发现自己仿佛戴着vr眼镜般,正以第一人称视角翻动着身下的一个被撕开的垃圾袋,“自己”的手竟然变成了爪子,而撕开的垃圾袋里依稀看到一个兔子耳朵。

整段画面只有1秒多钟的时间,向坤愣了一下,然后立刻明白他看到的是什么了。

第四十章 猎物

第四十章猎物

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赤裸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向坤回以苦笑:“去跑步,不小心跌进湖里了。”

保安一脸懵逼,然后满脸同情和关怀的眼神看着向坤走进小区的背影。

赤着上身、满是泥泞、湿漉漉地回到家,向坤快速地把湿了的裤子和鞋子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然后简单地冲了个澡,便坐到笔记本电脑前。

从搜索引擎上,向坤了解到,世界最大的猫头鹰是毛腿鱼鸮,体长70-77cm,体重为15-55kg,作为鸟类,已经是非常大坨了,但相比向坤晚上遇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还是小了好几圈。

身长达到一米五、一米六,体重几十公斤的鸟类并不是没有,像鸵鸟、鸸鹋、鹤鸵之类,但这些鸟在地面奔跑或许很快,却都不能飞行,因为太重了。

向坤又搜索了一下各种猫头鹰的图片,觉得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长相,比较类似乌林鸮,头大而圆,面盘十分明显,没有耳簇羽。不过相比起他找到的乌林鸮图片,他所见到的那只巨型猫头鹰,羽毛颜色明显更深,而且也没有任何的白色斑点,在黑夜里潜藏于暗处,十分难被发现。

这么大的猫头鹰,在城市附近出现,只要被人看到,一定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现在街上那么多监控,几乎人手一只手机,手机几乎都能拍照录视频,只要被看到,很容易就会被拍到。

于是向坤又在网上以巨鸟、巨大的猫头鹰、怪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得出想要的结果后,又进一步扩展搜索关键词,并且用爬虫脚本辅助,在本市和周边几个城市的本地论坛、贴吧进行搜索和信息抓取。

但从结果来看,并没有人发现这只巨型猫头鹰。

唯一让向坤觉得可能有些关联的,是邻市某县的贴吧上一个贴子,有人说晚上在他们村头的树上看到一个人站在树上看他,他被吓了一跳,想拿手机灯光照一下,那人就不见了。

从描述来看,很可能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之前向坤也差点误认为是穿着大衣的人站在树上。

可惜那人反应慢了点,没有拍到照片。

从之前追踪那巨型猫头鹰的情况,以及他看到的那1秒多的画面来看,向坤觉得,这只巨型猫头鹰应该有着远超同类的智商,而且它在刻意地躲避人类,很可能只在深夜于城市周边出现,白天藏在某些隐蔽的地方没有冒头。

这只巨型猫头鹰,要么是刚刚变异、变成这么巨型没多久,要么之前应该都是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在刻意躲避人类的情况下,没被发现可以理解。

否则若是长时间待在城市周边,哪怕再小心,这么大一坨巨鸟,都很难完全躲过人类的视线。

如果它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那么它出来的原因是什么?究竟这猫头鹰是刻意寻找,才在垃圾堆里找到了那向坤扔弃的兔尸,还是只是偶然发现?

这些问题,暂时都没有答案。

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把向坤当成了猎物,现在向坤同样对那只巨型猫头鹰很感兴趣。

他觉得,或许从这只猫头鹰身上,可以找到自己身上这一系列变化的原因。

当然,那只猫头鹰的血,同样也是他十分需求的,他可以肯定,这猫头鹰的血要远比兔血、鸡血、鸭血等任何他之前尝过的血,对身体提供的能量大得多。

按照本来的规律,今天他就会产生饥饿感,然后饮血,家里也已经买了三只肉兔,这次他会提高饮血量,取两只兔子的血。

他可以把饮血的时间提前,现在就开始,然后等到他醒过来,如果还是25个小时的话,那应该就是明天凌晨,正好可以趁夜出去寻找那只巨型猫头鹰。

多一次饮血,多一次变异,不论力量、恢复能力、感官能力也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对他和那只猫头鹰对抗,能有不小的帮助。

但向坤又有些担心,如果晚上这番激斗后,那只猫头鹰被吓到了,或是觉得自己这个猎物太难对付,于是放弃了,离开了的话,那该怎么办?

如果它又扎回深山老林里,离个几十上百公里的话,向坤可没有把握能追踪得到。

第四十一章 追猎

第四十一章追猎

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向坤不知道那只巨型猫头鹰是否有和他一样的快速恢复能力,现在是找了个地方休息舔舐伤口等机会再来猎杀他,还是休息好以后就直接飞远了。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该是最容易的。

毕竟这个时间段,那猫头鹰的气味残留还没消散,而天明前向坤的身体机能、嗅觉也在巅峰。

更何况,那猫头鹰怕人,不敢白天行动,向坤同样不想自己猎捕猫头鹰的过程被人撞见。

如果可能的话,向坤甚至希望能活捉那只巨型猫头鹰。

它要是真的也有很强恢复能力,那就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取一些血,变成长期“饭票”,肯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何况,他也想观察研究一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看看它到底为什么会变这么大只,到底是一个新的物种,还是和自己一样是突然变异,变异的原因又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能力,也没有饲养、研究的地方。真的找到猫头鹰后,肯定是一场无法留手的搏杀。

做了决定,向坤却没有立刻出门。

因为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就算找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怎么捕捉?

之前在湖边与那猫头鹰之间的短暂搏杀,其实只有很短的十几秒钟,他基本上可以确定,如果拖到地面上的话,他的力量并不会逊色那猫头鹰,而他就算赤手空拳,也能把那猫头鹰揍个半死——他很确定,自己当时已经把猫头鹰一只眼睛打瞎了,当然,它能不能恢复,多久能恢复,暂时不得而知。

如果带着工具,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斗力、杀伤性有很大提升。

但那猫头鹰能飞……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攻击他,所以被他摁在地上揍。

如果猫头鹰一心要跑呢?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什么的肯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问题是他现在大半夜的哪里去弄弓、弩?而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悉,也不能保证准度。一般的箭矢不经过改造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未必能造成足够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失去飞行能力。

而且向坤刚刚搜索猫头鹰的有关特性,发现猫头鹰不仅夜间视觉极强,嗅觉和听觉也都相当发达。如果和他一样,经过变异后又加强了的话,那就更可怕了。想要偷偷摸摸接近偷袭,都未必能办到。

于是向坤冒出个想法,或许……

报警吧?

这么大一只猫头鹰,能够猎杀成年哈士奇,那威胁性相当大了。而且也可以说是珍惜物种,需要保护。

到时候不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什么部门派人来,肯定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捕捉。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肯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相应的研究和观察,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原因,找到引起变异的因素。

但向坤同样很快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他很难说服警局或是其他部门有这么大一只猫头鹰,引起他们足够重视,二来派出人来也不太可能按他的指挥来猎捕,毕竟他没法告诉别人自己的气味追踪能力比猎犬还强,三来就算真的那只猫头鹰被捕捉到,真的有研究和保护的价值,他就算是最先发现的人,也不一定有资格获得研究的进展和报告。而且到时候他也肯定没有机会从猫头鹰身上弄到血来喝了。

一般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欢谋定而后动,先做好准备,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到临头没时间再做准备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决断。

所以他也没有再多做思虑,再考虑下去,天都要亮了,直接带上瑞士军刀、手电筒和一根螺丝刀便出门。

现在自然没时间去准备什么武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容易产生误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遇的湖边。

向坤发现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一般来讲,看到这种情况,都会觉得刚刚应该有人来过,把那些羽毛捡走了。或是风大,吹到了其他地方去。

但向坤之前离开的时候,在裤袋里装了一根羽毛,到家后却找不到了。

当时他还觉得是不是自己下湖的时候弄丢了,但现在看到湖边的羽毛全都消失,他却是想到了之前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然后没过多久,自己伤口痊愈后,那块肉也变成了粉末。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离开身体后,就变成了粉末消散在空气里了?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始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虽然只有十几秒,但双方都伤得极为惨烈,流了很多的血,所以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而因为受伤的原因,当时那只猫头鹰也无法用太快的速度飞行。

在风的影响下,空气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单纯靠气味追踪,他判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风格,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可能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肯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建筑、更荒僻的方向逃。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虽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知道,那只猫头鹰就在那里。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现那只死老鼠的地方。

他并不认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甚至那只死老鼠,都应该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进来过。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最近的距离里,最适合它藏匿、恢复的地方。

向坤捏紧了手中的螺丝刀,慢慢地向那边走去。

当向坤从一棵树后走出来,看向正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巨型猫头鹰时,那猫头鹰也正瞪着碗大的眼睛看着他。

很显然,当向坤确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察觉到了他的到来。

向坤没有贸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观察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地方、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恢复了大半。

很显然,它的恢复速度虽然比不上向坤,但同样也远超其他动物。

猫头鹰紧紧盯着向坤,巨大的身体随着他的移动而微微调整位置,保持正面对向,翅膀也保持着半张的状态,随时可以腾开飞起——它所处的位置,正上方没有树枝遮挡,可以直接飞走。

第四十二章 动物世界

第四十二章动物世界

哪怕之前已经近身搏杀过一次,但现在再看到那月光下站于岩石上宛若一个成人般高大的猫头鹰,向坤依然觉得这画面有些震撼。

向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在阅读着那只猫头鹰的肢体语言,明显感觉得到,这只猫头鹰对自己的忌惮、害怕。

但它又没有一发现自己就振翅飞走——真这样的话,自己是肯定追不上的,只能继续按着它飞走的方向慢慢追索,但那样的话,天亮前怕是难找到了。

而且以这猫头鹰的感知能力,在自己发现他的时候,它基本也已发现了自己,直接飞走就是了,根本没它的办法。

不飞,那就证明,它还有其他想法……

要么,它因为某些原因,暂时飞不起来。

要么,它还有些不甘心,还想着要干掉向坤。

以向坤的判断,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大点。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这都是他的机会。

不过他也不敢直接冲上去动手,怕把这猫头鹰给吓跑,最好是能让它主动来攻。

向坤在距离猫头鹰十几米的距离停了下来,因为他注意到,猫头鹰的身体微向后挪了一丝,似乎有了退缩的迹象,可能是观察到他的恢复状况要更好,所以准备要逃了。

向坤脑子飞速转动着,这种对峙的情况肯定没法持续太久,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只猫头鹰越觉得没法占便宜,越会选择逃离。

向坤把手中螺丝刀缓缓抬起,放到口中咬着,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拿出瑞士军刀,打开刀刃,动作尽可能地缓慢、轻柔,以避免惊吓到那只猫头鹰,让它直接飞走。

打开瑞士军刀的刀刃后,向坤拿着刀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

鲜血很快流出,然后一滴接一滴沿着手肘滴落到地面。

向坤又把刀交刀左手,在右臂上也同样划了一条长口子。

他就这么把两臂的伤口亮给猫头鹰看。

他之前舔过一口猫头鹰残留在自己手臂上的血液,感受到了身体对那血液的强烈渴求,所以他猜测那猫头鹰有很大可能也是在觊觎着他的血液。

这只巨型猫头鹰之所以在湖边偷袭他,应该不是单纯因为攻击性强,而是有猎食的目的。

否则它有攻击人类习惯的话,应当早就被曝光了,不符合它体现出来的行动习惯。

猫头鹰的血液对向坤有很强的诱惑力,那并不是单纯感官上对美味的欲望,而是来自于身体本能的呐喊,这种诱惑力更高于一般动物对食物的渴望。

向坤自认为自己是比较理性和有克制力的,依然需要不小的毅力来对抗血液的诱惑。事实上,他现在冒着危险出现在这里,选择直面这只极度危险的巨型猫头鹰,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那对血液的需求。

那只巨型猫头鹰,就算是有着比其他动物更高的智商,他也不相信这只畜牲真能有那么强的控制力。

手上的伤口不过十几秒钟就不再往外渗血,血液变得粘稠而缺乏流动性,伤口也开始从两端慢慢地靠拢。

于是向坤又拿瑞士军刀各切了一刀,让血液继续往外流。

一边向那猫头鹰展示着自己的伤口和血液,一边向前慢慢地迈了两步,向坤注意到,那猫头鹰的姿态明显地开始变得有攻击性。

它要忍不住了!

猫头鹰的一对巨翅猛地张开,拍动之后向向坤的头顶飞去,然后猛地一个折落,两爪张开,往向坤压下。

向坤的注意力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集中,感官能力也达到了巅峰,他甚至能听到那只猫头鹰的心跳和呼吸声。

所以在猫头鹰刚准备有攻击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提前意识到了。

当猫头鹰腾空而起的时候,向坤已经把咬着的螺丝刀拿到了手上,降低重心,做好的攻击的准备。

向坤的动态视觉能力也发挥到了极致,牢牢地锁定着猫头鹰在空中的位置,没有一点躲闪和退缩,在猫头鹰于自己头顶向下扑击的时候,他也蓄尽全力向上冲起。

向坤的计划很清楚,不论是用拳头还是螺丝刀,击中猫头鹰其他的部位,或许能伤到甚至重创它,但想要让它失去飞行和反击的能力却很难。

所以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猫头鹰的眼睛!

而且是之前被他打瞎,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的那只眼睛!

向坤的反应完全出乎巨型猫头鹰的预料,它比一般的猫头鹰智商高得多,它甚至可以看得出来向坤在故意用血液诱惑它,逼它出手攻击,只是它确实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也不想忍了。

在它的判断中,向坤面对它的攻击,第一反应应该是躲闪开来再反击,就像之前在湖边一样,所以它的第一下扑击其实并没有尽全力,它有把握在向坤躲闪之后的第二次扑击将其抓住,然后直接带到空中,带到它的真正“主场”中。

然而向坤没有向旁边躲闪,而是直接迎着它跃起,以至于让它应对失策,加上一边的眼睛还未复原,视觉出现偏差,让向坤在两只爪子中间穿过,在空中抱住了它!

向坤在抱住猫头鹰的同时,便已用螺丝刀狠狠插进了猫头鹰的眼睛里,然后拔出来,再插进去!

一声凄厉的鸣叫声中,向坤抱着那只巨大的猫头鹰从空中跌落,往山下滚去,很快就砸中树干弹开,螺丝刀飞出,但向坤依然紧紧抱住猫头鹰没有松开。

猫头鹰也没有立刻死亡,拼命地进行着反击,两人再次在地上贴身肉搏,这次是更惨烈搏杀。

……

温暖的阳光落在脸上,向坤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他发现自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山坡上,一条腿挂在一棵树干上,身体被卡在杂草丛中,整个人就像一个s。

他把挂在树干上的腿缩了回来,人便向山坡下滚了下去,然后撞在另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向坤揉着被撞得生疼的腰肋爬起来,揉了揉脑袋,看向四周。

还是在那小山上,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早上。

但向坤知道,距离他和那只猫头鹰的大战,肯定不止几个小时。

他抬头看向上方,山坡上有很多断枝,看起来一片狼藉,那是之前他和巨型猫头鹰最后打斗的地方。

向坤向上爬去,走到了他最后失去意识睡过去的地方,那里除了他的一只鞋外,并没有巨型猫头鹰的影踪,连根羽毛或血迹都没有。

但向坤知道,那只猫头鹰并没有跑掉。

在睡过去之前,他很确定那只猫头鹰死在了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喝了大量的血。

第四十三章 一觉醒来

第四十三章一觉醒来

在与那猫头鹰的搏杀中,向坤占得先机,所以接下来的贴身肉搏,基本都是那猫头鹰的垂死挣扎而已,虽然他也被利爪抓伤,骨头也撞断了很多根,但对他而言都只能算是“皮外伤”而已。

杀掉猫头鹰后,向坤再没能克制住自己,直接就着猫头鹰的伤口大口地喝起血来。

向坤没有量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血,但肯定很多就是了。

他最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至于消失不见的猫头鹰尸体,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残留,在之前见过羽毛莫名消失后,向坤也已经有了心理预期。

这巨型猫头鹰非常可能是和自己同样变异的生物,就像自己的肉被割离身体后没多久就变成极细的粉末,这只猫头鹰在死亡之后,整个身体可能也发生了那样的变化。

那样的粉末,只要很轻的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在空气中,和灰尘没什么两样。

向坤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除了衣服破破烂烂外,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之前与猫头鹰搏斗时造成的伤势,已经在睡觉的时候恢复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机能有了极大的提升,甚至不需要具体地去测试,只要把拳头握紧,就能感觉到肌肉里充沛的力量。而且他能够单独控制的肌肉群也更多了,这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他的肌肉发达程度。

而更明显的,是听觉、嗅觉的提升,之前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才能分辨的气味种类、声音来处,现在只要心意一动就可以捉到,对自己的感官控制,愈发的随心所欲。

很显然,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对他的增益非常大,远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就像以前跟着常彬健身时,他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样:三分练,七分吃。

针对性的训练,还是要保证有针对性的、足够的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地将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

不过向坤没有再进一步地检查自己身体的变化,也没有检查自己的身体机能到底提升了多少,得先离开这里再说。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一边搜索着猫头鹰可能残留的任何部分,一边将属于自己的东西收集回来。

鞋子,碎裂的手机,手电筒,瑞士军刀,钥匙,甚至一些属于他衣服的碎布,还特别花了不少时间靠着气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丝刀。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形象,虽然身上很脏,但并没有什么血污,他和猫头鹰的血,在干掉后便会变成粉末,很容易清除。

裤子的破损不算严重,鞋也找了回来,向坤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身上的泥土、碎叶、杂草,然后跑了回去,装作出来晨跑的样子。

向坤并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区,不过上次是凌晨,除了保安外,基本没遇到其他住户,这次是早晨,遇到了不少要出门的住户,都是对精赤着上身的向坤频频注目,特别是女性住户,虽然都皱着眉,好像表情不豫的样子,但目光停留在向坤身上的时间却很长。

向坤的肌肉十分发达,但他的肌肉乍看起来并不如很多体脂比较低、专门塑形的人那么“漂亮”,而更像是打篮球、练拳击的,腹肌分离度看起来并不明显,没有很夸张的八瓣,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有些弧度的铁板一般。背面看倒三角也没有非常夸张,背阔肌虽然很发达、很宽,但腰也很粗。

不过这具身体所蕴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无关乎审美观,而是一种基于生物本能的判断。

慢跑着进了小区门口,跟盯着他看的老保安点头打了个招呼,正准备继续往里跑的时候,那老保安却开口了:“先生,您这是又去湖边了?”

向坤愣了一下,停住脚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过不是去湖边。”他有些纳闷,自己现在又不像上次故意跳湖里弄湿,还沾了一身湖泥,为什么要这么问?

老保安笑道:“噢噢,早上换班的时候,小李说您昨晚不小心摔到湖里了,我还以为您这是一大早又跑去了……那个湖挺危险的,有些地方看着很浅,其实淤泥很深,落下去就会往下陷,跟沼泽似的,就算会水都没用,还是要小心啊……”虽然向坤刚搬过来没几天,但是他这光头辨识度太高,所以保安们对他倒是都不陌生。

但老保安的话,却让向坤愣了一下。

昨晚?

心中虽有疑惑,向坤却没有多问,只是解释了一句:“好的,多谢,我以后会小心。”

回到家,向坤直奔笔记本电脑前,唤醒了屏幕,然后一看右下角的时间:

8:15

再看日期:

2019/8/11

向坤皱眉,他在湖边遭遇巨型猫头鹰,短暂交手、受伤后回家,就已经是8月11日的凌晨了。

他再次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而等到他找到那巨型猫头鹰时,是凌晨四点多。

一番对峙、搏杀,最后他杀死猫头鹰、饮血的时间并不确定——也没法确定,手机被摔坏了。

但大概应该是在凌晨五点左右,可能不到五点。

而按照他醒来时阳光照射的角度来判断,应该在六点半左右。

也就是说,他饮血后,只睡了一个多小时?!

本来向坤刚醒的时候,看到是早上,还以为已经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规律来说,他睡25个小时是比较正常的。

甚至因为饮了大量巨型猫头鹰的鲜血,就是睡了超过48小时,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只睡了1个多小时!

联想到上次饮完兔血,还有明显饥饿感就睡,直接睡了32个小时,远超平时的25小时。

向坤分析,或者所饮的血液越满足他的需求,品质越高,越足量,他睡的时间就越少?

这么看来,睡眠是在弥补能量供应不足?

那如果自己很饿、饿到极限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进食,直接靠长时间的睡眠来解决?

不过之前在做饥饿忍耐时间实验的时候,忍耐了22个消失,只有越来越强烈的焦躁,却并没有困意,或者是忍耐的时间还不够?

或者下次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没有“食物”环境中来做这个实验?

想了一下,他觉得这个实验可以先放着,不急着做,因为现在有更多的事要做,而且他有些担心就算真的这样睡着了,睡眠时间也可能太长,万一一睡十天、二十天甚至几个月,会有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说不定还会对身体有什么损伤,影响身体的变异情况等等。

第四十四章 记忆

第四十四章记忆

向坤先用电脑打开京东买了个1199的红米手机,他之前那手机也是个千元机,用了一年多,碎成那样,也根本没有任何修的必要了。

反正他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手机基本不装游戏,连视频都很少看,顶多在地铁上刷刷知乎、github、csdn、看看电子书之类,现在则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在针对变异的训练上,手机被用到最多的功能一是计时,一是手电筒……

而且现在没有收入,有坐吃山空的危机,买太贵的手机,万一再摔坏的话,可没钱换了。

看了下,本市的仓库有货,预计下午就能送到。

顺便再在淘宝找了个包邮的、最便宜的黑框平光镜,之前的那副眼镜在湖边的时候碎掉了,还是得买一个新的替换,才能保持在熟人面前的熟悉形象。

然后向坤开始进行每次醒来后都要做的事,测量、统计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方面,他又涨了14kg,体重已经到了954kg。

体温倒是降的不多,274c。

或许是因为和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身上多次遭受重创,让身体觉得自己正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极需提高恢复能力,所以这次他的刀伤恢复速度得到了大幅提升,从12分23秒,到了10分02秒。

嗅觉和听觉的提升,暂时还没办法做一个很具体的统计,不过主观来讲,可以感觉到提升很明显。

还有另外一点让向坤意外发现的,就是自己的骨骼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在电脑上对比变异最开始时和现在的照片,肩宽和臂长,似乎都发生了变化,再仔细对比,好像身高也变高了点?

向坤站在墙边做好了标记,然后用米尺量了一下。

1797cm,确实变高了。

之前公司体检的时候,身高数据是1775cm,虽然早上、晚上不同时间段测量,不同的测量仪器测量会有一些差异,大学时体检的时候也曾经测出过1789的身高,但即便是以那个身高做参照,他现在也是长了近1cm。

可惜第一次变异后,他没有对身高、肩宽、臂长这些数据做测量统计,毕竟当时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连骨骼也会发生变化。

不过在经历过昨晚与那巨型猫头鹰的搏杀后,他对于自己现在开始骨骼二次发育,倒并没有太过惊奇。

他现在其实一直在思考着自己昨晚喝了猫头鹰的血睡着后,做的一个梦——这是他7月11日身体发生变异以来,第一次做梦。

刚醒的时候他没有太过在意,但现在再回想起来,他却忽然意识到,那可能并不只是个梦。

梦里的画面,就和之前向坤尝了一口猫头鹰血后,所看到的那个1秒多钟的画面类似,都是以猫头鹰的第一视角在活动。

这次,在梦中,向坤看到的就不再只是1秒钟的画面了,而是非常多、但是时间顺序十分混乱、似乎没有逻辑关联、场景跳跃性很大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堆垒着让他看。

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空中翻飞或俯冲的画面,老实说,体验并不怎么好。

但现在向坤一回忆那梦中的画面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可以再把梦中“见过”的画面再调出来,重新“观看”。

这和回忆自己现实里看过的画面,或是其他记忆时的感受完全不同。

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另外开了一个小窗口,可以用第一人称浏览别人的经历。

是的,他在梦中看到的那些画面,应该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

之前只是舔了一口血,所以只获得了1秒多钟的画面。

而后来向坤几乎可以说是饱饮了猫头鹰的血液,于是直接做了一个梦,得到了一大堆原属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画面。

记忆信息难道真的是储存在血液里,喝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他之前喝过鸡血,喝过兔血,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画面。看来这种特性只存在于他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这类变异生物中,如果那只猫头鹰喝了他的血,是否也能看到他的记忆?

只是这些画面没有时间排序,毫无规律,实在是让人看着很头大。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猫头鹰智商还不够高,所以记忆混乱,又或者是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记忆,都是这样。

那些记忆里的有用信息还需要消耗时间慢慢分析、提取,不过有几点却是已经可以确定的。

一是那只猫头鹰并非生下来就如此特异,它和向坤一样,都是后天发生的变异。只是具体如何变异、是怎么变异的,还需要慢慢去挖掘那些记忆画面。

二是猫头鹰确实和向坤一样,变异之后都是靠喝其他生物的血液为生。从他看到的画面来看,至少这只猫头鹰变异后所猎杀的生物数量、所进食的次数,要远比向坤多得多。

三是那猫头鹰原本确实生活在一片深山中,后来也确实是在垃圾场发现向坤杀死的兔子,从而盯上向坤,只是它似乎并不能准确地追踪到向坤的位置,在湖边撞见寻狗而来的向坤,应该只是意外。

至于它为什么离开深山,进入城市的范围,暂时没找到答案,不过从那些画面来看,向坤确实是它袭击的第一个人类。

很显然,这只猫头鹰能变得那么大,还能继续飞行,便是得益于和向坤身上一样的变异。

对于猫头鹰这种需要捕猎为生的猛禽而言,它们的生存方式就是狩猎,变异的方向自然是拥有更强大的猎食能力——在体型变大后,它的猎物也确实变得更加的丰富,锋利的利爪甚至可以刺透野猪的硬皮。

这只猫头鹰的智商,也随着变异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忍不住猜测,历史上那些精怪传说,其原型,是不是就是这类变异后的动物?

向坤甚至在想,如果某只变异的动物,本来就是人类豢养,有着强烈的与人交流的冲动和需求,是不是有可能通过一次次的变异,进化出说话的能力?

而死后会变成粉末、彻底消散这一特点,或许也是传说始终是传说,没有证据的原因?

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

向坤之前一直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样的“病例”,却没想到到头来找到最近似的,竟然是只猫头鹰。

而且这猫头鹰还想杀自己,最后又死在了自己的手里,血还被自己喝了。

向坤又忍不住想,会不会自己是第一个变异的人类?

第四十五章 出行

第四十五章出行

向坤复盘了一下与巨型猫头鹰的两场搏杀。

第一场在湖边是遭遇战,猫头鹰虽然占了先手,但也不能完全算偷袭,毕竟向坤当时已经靠着气味锁定了它,有了反应的时间。

从应对上来说,他做的没什么问题,躲过第一次扑击后,没有选择继续逃跑,把后背亮给巨型猫头鹰,而是选择直接贴身肉搏,靠力量硬拼。所以他虽然失了先手,又是仓促应对,依然靠着以伤换伤的方式把猫头鹰拼跑。

第二场在山林里,向坤变成了主动求战的一方,他甚至放血来诱惑巨型猫头鹰攻击。然后利用猫头鹰从上而下扑击的瞬间,抓准了时机和空档,直接跃起穿过双爪,抱住猫头鹰,将螺丝刀捅入了眼中。

看起来好像是在行险,但实际上向坤靠着强大的动态视觉,对猫头鹰的动作判断得很准,加上算准猫头鹰一眼伤势还没恢复,对视线有影响,空间和距离的判断会有偏差和延迟,他成功的把握更大。

总结下来,向坤认为:

1,动态视觉能力需要继续加强,正面搏杀或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起到关键作用;

2,力量还需要提升,但与此同时,灵活性和速度、弹跳也不能受影响,这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训练量。在进行力量训练的同时依然要大量灵活性、敏捷性和奔跑速度的训练,这样才能避免体重和块头过度增长;

3,他之前关于搏击技术的判断确实没错,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大部分成体系的搏击技术,都对他帮助不大,因为那些技术针对的是正常人的身体。他不需要打比赛、打擂台,像昨晚那种搏杀,一旦接触,生死都只是一瞬间决断,就是更快、更强、更狠、更准,再多的技术都不如一根螺丝刀、一块铁器来的有用。不过也不是什么技术都不需要了,他同样需要自己总结和学习,找到适合自己、更好发挥自己身体机能的方法;

4,遇到巨型猫头鹰这种变异猛禽或猛兽,不能蛮干,更不能露怯,要针对它们的弱点,找准后就全力以赴,要比它更狠,更凶。

回想之前面对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向坤发现自己除了最开始看清那只猫头鹰的样子后受到了一些惊吓外,其他时候不论是在湖边跟它以伤换伤,还是在山里飞身刺杀,有紧张、有兴奋,但却没有一点害怕和恐惧的情绪。

被猫头鹰重创的伤口很疼,但那疼痛却又让他很兴奋,甚至感觉到自己能爆发出平时更强的力量来,越疼思维反而越灵敏。在疼痛、伤口愈合后,还会有种以前长跑或健身后的快感。

他感觉到,自己似乎很享受那种命悬一线的搏杀。

这应该是身体变异带来的变化,因为以前的他,行事一向小心谨慎,直白点说比较胆小也没有问题。

这也让他暗暗给自己敲响警钟,需要注意监控自己的情绪。

遇到危险,该狠、该凶、该拼命的时候要拼,但平常的时候却需要克制,以免被这种嗜斗、凶狠的情绪影响。

接下来,向坤花了几个小时时间,将他所得到的那些来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画面进行了一个粗略的整理。

各种猫头鹰变异后的记忆画面里,景色至少横跨过四季,所以这只猫头鹰变异的时间应该至少在一年左右。

而画面里,猫头鹰变异后捕杀、饮血的大小猎物在两百一十三只。

如果以向坤为参照的话,那它应该经过了至少两百一十三次变异——可能还有不少捕杀、饮血的记忆画面没有被向坤得到。

而它经过的人类城市,除了向坤所熟悉的本市的一些地方,还有另外一个它刚离开深山时经过的、相对落后的县城或村镇。

虽然画面里没有任何可以供向坤判断方位的标志性建筑或店铺名,但看到了路上行驶的几辆汽车牌照前的汉字和字母,知道那是邻市。

向坤想起了昨晚在湖边被巨型猫头鹰袭击后,回到家中用电脑搜索时,找到的那条贴吧消息,正是邻市某县的县城贴吧里发的贴。

于是向坤找到那贴,直接给那人发了短消息,表示自己是新闻网站的记者,想要采访他。

然后找他之前发的贴子,并用他的用户名、所在地、年龄等方式进行全网搜索,找到了他的微博帐号,确定了他家是在邻市某县某村。

下午收到京东发来的新手机后,向坤便直接出门,搭公交前往车站,买了前往邻市的车票。

到邻市车站后,向坤又转车前往那发贴者所在的县城。

在车上,向坤终于收到了那发贴者回的私信,不过对方很显然不相信向坤是记者,觉得他是骗子。

向坤也不废话,直接让他发个电话号码过来,给他充100块话费当采访红包,并表示之后采访还有其他报酬。

那人将信将疑地发了个号码过去,结果马上就收到运营商短信提示,果然充了100块的话费。

紧接着向坤的电话就打了过去,询问当时的情况,以及他看到那树上怪人具体在村里的哪个位置、哪棵树。

发帖者便将他之前贴子的话又详细地说了一遍,向坤不时插嘴提问。

“那个站树上的怪人有移动过吗?移动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那怪人的形状怎么样,比如头大不大、四肢能看到吗?”

“你后来有走近树边观察吗,那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比如脚印啊、爪痕啊,或是粪便之类的?”

“它消失之前,有没有看到它运动的方向,向上还是向下?”

那发帖者都一一回答了,末了很奇怪地问:“您是哪个网站的记者啊?怎么会对我那个贴子感兴趣,那帖子也没几个人回,没多少点击和热度啊?”

向坤随口诌道:“我是uc新闻的记者,我们最近在做一个乡村怪谈的专题,所以专门到处收集类似的故事,得有现实依据、有亲身经历者的,所以在网上找到了你那贴子,我觉得可以挖掘一下……你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吧?”

“那是当然,肯定真实的啊!对了,你之前说的其他报酬是……?”发帖者不疑有他,开始惦记之前说的报酬了。

“放心,等我把故事报给我们总编审核,通过的话我会正式跟你申请面对面采访,到时候会有一笔可观的采访费的。”

挂掉电话后,向坤人已经在县城车站了,他直接在车站外找了辆车,前往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子。

本来和那发帖者打完电话、听了他的描述后,向坤就觉得对方一个月前看到的那个树上“人影”很大可能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等到汽车驶上前往村子的山路时,向坤又更加确定了——因为这条路他在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看到过,不过记忆画面里是从空中俯瞰。

向坤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找过来,就是想要找到那只猫头鹰本来生活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找到它是如何变异的线索,或是有没有其他同类。

第四十六章 入山

第四十六章入山

快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向坤本来的打算是晚上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确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晚上到附近的镇上找个酒店或旅馆休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索。

但是天暗下来后,向坤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在夜里的视觉能力出现了大幅的提升或者说变异。

在光线微弱的时候,他可以主动的切换到一个新的视觉模式下,就好像在视网膜上多覆了一层“镜片”,原本已经昏暗的环境,会瞬间变得清晰无比,甚至比他从电影、电视里看过的那些夜视仪的画面还要清晰。

但这模式下看到的景物,又和正常情况的不同,因为没有色彩,整个世界就像黑白组成,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程度的明、暗组成,但这种模式,却可以让他很清楚地判断正在移动的物体以及距离。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视觉提升了,这是完全地多了一种新的模式。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训练、影响变异方向的原因,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他看过资料,猫途鹰的夜视能力可是非常强的。

而有了这个能力,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能力,很多事情就不是必须要白天才能做了。

所以到了地方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回去了。

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到城市去打工或读书去了,留守的大多是老人。村里没有路灯,除非有什么热闹,否则休息的都很早,路上不会有很多人。

所以向坤没有受到任何打扰,悄咪咪地找到了那发帖者所说的村口那棵最大的树。

虽然向坤此前从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这自然不是什么问题。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正常的视觉模式,然后打开手电,仔细检查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概所处的位置。

倒不是说用夜视模式就看不清,但有些痕迹,还是需要色彩分辨能力,在强光下更容易看出细节来。

在树上窸窸窣窣地找了二十几分钟后,向坤果然找到了爪印。

他知道如果那个发帖者一个月前看到的树上人影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话,那以其体重,加上变大、锋利的爪子,肯定会留下比较深的爪印,而且肯定会在比较粗的横枝上。

一个月的时间,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散,但爪印却依然残留。

找到爪印后,向坤精神一振,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第一直觉并没有错,这一路并没有白跑。

向坤从树上下来后,拿出手机,调出地图app,在上面观察起这村子周边的情况。

事实上,在来的路上,向坤就已经做过调查了,这村子虽然在山上,但远远称不上是深山,离最近的镇子只要四十多分钟的车程,路况也说不上糟糕,车来车往并不少,这里顶多只是那只猫头鹰离开原本栖息地后的途经落脚点而已。

别说现在根本就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就算有,向坤也不可能从这里就开始循味追踪。

地图上,这村子往东面和南面都是越来越多的平原和城市,越来越繁华。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城镇。

只有往西,越往西,山林就越多、越密,开发度就越低,一直深入到邻省境内。

向坤推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那一带。

他也没有在附近多留,没有先找地方休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如果是野外生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摇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基本的必备品都没有。

但对向坤而言,这些东西却是足够了。

事实上因为刚刚发现的夜视能力,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手电筒。

他并不是都沿着路走,也不是向着西面就一路莽,经常会停下来找棵比较高的树爬上去,或是登上其他高点,视野较好的地方,四下观察。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景物,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足迹和栖息地,寻找它留下的任何痕迹。

……

8月16日下午两点,一个光头背包客在环山公路上飞速狂奔着。

他并不只是在公路上跑,在经过一些拐弯的时候,甚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上下的高度至少超过两层楼高,但那光头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继续全力狂奔。

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一定会觉得很吃惊,不仅吃惊于那光头的奔跑速度、从那么高的地方跃下,更吃惊于……这家伙居然赤着双脚。

这个光头自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旅程回家了。

虽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间只有四天半,差不多110个小时。但他和普通人不同,他这110个小时基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不管白天黑夜,始终在不停地移动。不需要寻找食物、做饭,不需要休息、睡觉,甚至不需要找地方拉撒。所以他这四天半时间的实际利用率,可能比普通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所以他连鞋子都走烂掉了,衣服背包里带了替换的,鞋子却没有办法。只能是一双真皮肉脚走天下,最开始没走多久就双脚血肉模糊,擦破磕伤无数,不过反正恢复能力强,也没多在意,就当是做创伤恢复的针对性训练了。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痕迹,大多是在各种地方残留下的爪印,甚至根据那些记忆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痕迹也显示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怕的杀伤力。

还找到了那只猫头鹰变异后的窝——在悬崖壁上的一个岩洞。

向坤也确定猫头鹰变异之前捕猎和生存的范围,很多景物都和那他所获得的那些记忆画面相互对应。

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那只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的线索。

除此外,向坤也狩捕了几只山中野物,虽然他只带了把瑞士军刀,要对付野猪这类皮糙肉厚的中大型动物吃力点,但逮个野兔、野鸡之类的还是很简单的。

向坤主要还是为了尝试一些这些野物的鲜血,和菜市场买的蓄养的禽、畜有什么的区别,全都是微微舔了一口,没敢多尝,以免摄入太多血液后,进入睡眠状态。

得到的结果就是,和菜市场买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次山中之行,倒也并非一无所获。

第四十七章 猫头鹰前辈

第四十七章猫头鹰前辈

向坤本来以为,那只猫头鹰的变异方向应该大都单纯地依靠动物本能和原本习性,不像他一样有刻意地训练和引导。

但在那猫头鹰崖壁巢穴不远处,一块位于林中溪流旁、布满爪痕的岩石,却让向坤意识到,这只猫头鹰其实是有在进行针对性训练的。

向坤在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里,并没有看到它在这磨爪的画面,而是根据那岩石上留下痕迹的爪间距,判定这些爪痕就是那只巨型猫头鹰所留。

从岩石上的痕迹来看,它在这石头上不单单是在磨爪,而有大量抓、刺、枣的攻击,初期可以看到的爪子“凿刻”的痕迹很浅,而后期则越来越深,这明显是把这块石头当成了假想猎物在攻击,向坤也可以想象到,最开始它的爪子肯定伤痕累累、甚至经常折断,但有恢复能力打底,对生存没什么影响,而在饮血变异后,爪子的锋利程度和硬度肯定都会有大幅提升。

那只巨型猫头鹰那巨大而锋利的爪子,便是这么一次次变异加强而来。

发现猫头鹰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也冒起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也可以模仿猫头鹰,把自己的指甲也弄锋利?如果之前他也有一手利爪的话,都不用什么武器了,面对那巨型猫头鹰直接一招黑虎掏心就能有不小的杀伤力……

但几乎一瞬间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鸟类的爪子和人类的手构造不一样,人类双手的最主要功能还是使用工具。要是能变异出十根能自如伸缩的“铁爪”还好,要是直接把指甲变异成野兽一样的尖爪,或者又硬又长,那不仅容易引人注目,平日里做事也不方便,敲键盘都容易卡到。

向坤还在猫头鹰那崖壁上的岩洞巢穴中,发现了一堆小石子,起初他没搞明白猫头鹰堆这堆石子要做什么,也不像是在铺窝,难道这只猫头鹰还会给自己的窝弄“景观”?

但在检索了猫头鹰的记忆画面,发现了有一个捕猎、饮血后主动吞食石子的画面后,向坤有了一个猜测:

这会不会是猫头鹰抑制自己饮血后困意,回到巢穴再睡觉的方法?

要知道,野外不像都市,深山、密林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向坤是在菜市场买的肉兔,养在家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宰了饮血就是,饮完后困了倒头就睡,除非是他的亲人朋友有急事找他联系不到,有可能找上门来,不然一般是不会有人打扰、更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那猫头鹰要饮血,是需要自己出手捕猎的。因为血液如果离开身体太久,或是猎物死掉太久的话,便没有效果,所以基本上都会直接就地饮血或是转移到附近饮血,而不会专门把猎物逮回自己的巢穴——毕竟它变异后狩捕的很多猎物体型都不小。

这样一来,假设这猫头鹰和向坤一样,饮血后会产生强烈困意,而且睡觉的时间会比较长且不容易被吵醒的话,那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就有危险了。

所以它将石子吞入腹中,以抑制困意,挺到它飞回巢穴,将腹中的石子吐出后,才安然睡去。

否则的话,实在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去吞石子,又刚好都在崖壁上的巢穴里吐出,毕竟它变异后也只是饮血,而无法进食其他食物,不需要吞石子来促进消化。

至于为什么是石子,而不是肉或其他植物之类更适合“吃”的东西,向坤猜测可能是石头更单一、密度更高,有呕吐感的时候更容易被压制住,想吐的时候也更容易一次性吐干净。

当然,这些完全只是向坤的推理和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他准备等回去后亲自做实验验证。

如果有效的话,这也是偶尔可以应急的办法。

就好像那天与猫头鹰一番大战后,如果他能靠这个方法暂时挺着不睡的话,或许就能看到那只猫头鹰的尸体消失的过程,这对他理解自己和猫头鹰身上的变异因素,是有不小帮助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长时间沉睡。

虽然这次没能找到这只猫头鹰变异的原因,但从其栖息地的各种痕迹,结合记忆画面的对比,探索它的变异过程,同样对向坤理解自身有很大帮助。

毕竟如果按照一次捕猎饮血后,就会有一次沉睡和变异来看,这只巨型猫头鹰变异的次数,可比向坤要多太多次了。

不论从变异的次数还是时间来看,它都是向坤的“大前辈”。

而且这四天半的山中生活,也让向坤更好地体验到了这次变异后身体机能的提升和变化,并进一步进行了熟悉和训练。

除了从猫头鹰的血液里获得了夜视能力外,他的动态视觉、听觉、嗅觉都有非常明显的加强,而且这种加强不单是灵敏度的加强。

在山林里,更是对很多其他生物造成的声音和气味有极强的瞬间分辨能力,这个是一直在都市生活的向坤之前所不具备的——相当于他直接拥有了猫头鹰在听觉和气味“数据库”。

这让他在山林里的生存十分地容易,甚至经常有种天地尽在我掌握的感觉。

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自己要是也有猫头鹰的飞行能力就好了。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真要让他现在就变异出一对大翅膀,那就真的只能隐居山林了。

……

在环山公路上狂奔的向坤忽然停了下来,在路边站定,回头望向山上。

这边自然已经算不上是“深山”,距离他这几天所在的区域已经很远,虽然开发度还是不高,没什么人,但至少已经修了盘山公路,山上有村落,有寺庙,偶尔有村民开车上下山,也有香客去寺庙进香。

向坤之所以停下来,就是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十几秒后,一辆suv出现在拐弯处。

他抬起右手,比起大拇指,坐出个请求搭车的手势。

老实说,他其实不太抱有希望,之前已经有四辆下山的车经过他身边了,都对他伸出的“点赞之手”毫无反应,没有一点停车的打算。

当然,对此他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就算位置变换,是他在开车,看到路边有这么个身高马大、风尘仆仆、赤着双脚的光头壮汉拦车,也不会停下来。

反正他一路跑下去,不时“抄近路”,也不会比搭车慢太多——这盘山路弯道太多、太急,即便是下山也没人敢开快。

他之前在手机有信号的时候就查过地图了,山下有个挺大的村子,应该可以雇到车,把他送到最进的县城或小镇,买车票回家。

不过这次他运气不错,那辆suv竟然慢慢在他身边停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真敢停

第四十八章真敢停

看到那辆suv在身边停下,向坤颇感意外,还真有人愿意停下来。

副驾的车窗降了下来,一个留着平头、皮肤黝黑的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奇怪道:“兄弟,你怎么光着脚?”

向坤将之前就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哎!我爬山的时候,鞋子坏了,只好直接光脚走了。你们这是要下山吗,可以捎我一程么,到山下放下我就行,我再自己找车。”

副驾的平头中年人回头看了眼开车的同伴,低声问道:“让他上车?”

正常来讲,他这个音量,还隔了车内车外这段距离,站在车外的人是听不到的,但以向坤的听觉,自然全都听得清清楚楚。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哪怕这车上的人有歹意,想要把他骗上车谋财害命,那他说不得又得“正当防卫”一番了。

不过以他的观察,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开车的同样是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的。他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于是副驾的平头中年人打开车门下车,对向坤说道:“上车吧,反正顺路,这大热天的,你又没穿鞋,走到山下别把脚走废了。”

平头中年人拉开后座车门坐了上去,让向坤坐副驾——因为后座还坐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文静少女。

向坤一边道谢,一边把背包拿下来抱在怀里,准备坐上车。

“等下。”戴着眼镜的司机却是忽然出声道。

向坤愣了下,刚跨到车上的脚缩了回来。要是他们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其实他也不会有怨言,反正他本来也没指望真能搭上车。

不过那司机却是拉了手刹,挂到p档,然后开门下车,一边打开尾门,一边说道:“我车上还有双拖鞋,你先穿着,我44码的,你应该能穿吧?”

拿了拖鞋和一瓶矿泉水后,司机关了尾箱,绕到向坤身边,把拖鞋放到他脚边,又把矿泉水递给他。

向坤接过水道了声谢,便准备穿鞋。

“那个……那水是让你洗脚的。”司机有些尴尬地提醒道。

“噢噢。”向坤低头看了眼,也发现自己的脚实在是太脏了,外面都裹了一层凝固的、沾满了灰土的泥皮。

用那瓶矿泉水简单洗了下脚,穿上拖鞋,坐上了副驾驶,又是对重新上车的司机和坐到后排的平头中年人连番道谢。

汽车重新上路,向坤通过后视镜注意到,后排那名少女在他上车后,戴上了一副墨镜。

坐在少女身边的平头中年人注意到他的眼神,便笑着解释道:“这是我女儿,她眼睛看不见。”

向坤其实也有所猜测,不过听到平头中年人这么坦然说出来,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只能点了点头,然后转移话题道:“我从山上下来,一路伸了五次手,只有你们肯停车,我本来都想着,今天估计得步行下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真是好人啊……好人会有好报的。”

“小兄弟,你这要爬山,也选双质量好点的鞋啊。”平头中年人在后排笑道。

向坤苦笑:“没办法,没经验啊,第一次爬山。”

“你这身打扮,还没穿鞋,也难怪一般人不敢停车了。”开车的司机笑道。

“是啊,我也知道,所以你们愿意停车,我其实也有些意外。”向坤实话实说。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应该不是坏人。”司机说道。

“哦?这也能看出来?”向坤说道,“老实说,如果是我开车,看到一个我这模样的人站路边拦车,我是不敢停的。”

司机说道:“你刚伸手拦车的地方,路边没有什么遮挡的地方,视野较开阔,也就是说边上没法埋伏人,不会趁我们停车的时候冲过来。而且一般图谋不轨,想要蓄意搭车的人,都会装得比较可怜,或是比较弱势、和善。但你虽然连鞋都没有,表情却很平淡,眉头舒展,既没愁眉苦脸,也没任何笑容。从你的肢体语言来看,就是十个字:爱停不停,反正我伸手了。”

一席话听得向坤和后座的平头中年人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牵强,不过向坤还是一个马屁拍上去:“您这眼力实在是厉害,不会是学过心理学吧?”

“还真别说,我们这工作,还真的得有一点心理学的知识。”司机笑道。

也不待向坤猜职业,平头中年人直接在后排笑着补充道:“他是警察,而且是刑警,你要真是坏人或是逃犯什么的,那就给他送功劳了。”

向坤恍然,原来这才是原因啊。

不过开车的司机却摇头,正色道:“那倒不是,我要真觉得他可能是坏人,你和小苹果在车上,我也是不会停车的。”

又聊了一会后,向坤愕然发现,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司机是刑警就已经出乎他意料了,坐在后排那皮肤略黑、留着平头,看起来像庄稼汉的中年人竟然是大学的副教授。

这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当然,两人听到向坤是个程序员,也是颇为吃惊,司机笑称,向坤若是换一身僧袍,说是远游的苦行僧他都信。

向坤自称是公司刚刚倒闭,所以出来到处走走,爬爬山,看看风景,换换心情。自然是没说他在深山里已经待了四天半,只说从旁边一座山开始爬,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岔到这边山上来了,差点迷了路,好在找到了盘山公路,就顺着公路一直走。倒霉的是,鞋还坏了。

反正说的话里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回头他们真要去验证,比较好验证的事情,基本都是真的。

那开车的刑警名叫李升,和坐后排的副教授李洋是亲兄弟,后排被李升昵称为“小苹果”的安静少女是李洋的女儿。

他们今天是到山上的庙里见一个亲戚的,顺便到山顶观鸟。

见亲戚就算了,“观鸟”这说法,却是让向坤颇为疑惑,毕竟李洋的女儿看不见啊。

李洋也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我女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她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而且能分辨出各种鸟的不同叫声,她甚至还能分辨出那些鸟发出叫声的意图,是示警、挑衅、问好还是求偶什么的。”

听力比较强向坤倒是能理解,他当初自己在训练嗅觉、听觉的时候,也会蒙住眼睛帮助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两种感官上。当视觉无法依赖的时候,听觉和嗅觉都会迸发出更大的潜力。

能分辨不同鸟叫的声音也算正常,若给他时间训练,现在的他也能做到。当然,他有气味辅佐,判断种类更加容易。

但这少女竟能通过声音分辨鸟叫的意图,这就相当厉害了。

向坤倒是不觉得那位李洋教授在吹牛,于是开口请教少女,识别鸟叫声意义的方法。

第四十九章 科学讲证据

第四十九章科学讲证据

不过那少女似乎有些怕生和害羞,并没有回应向坤,李教授代为解释道:“她之前也跟我解释过,其实并没有固定分辨方法,即便是同一种类的鸟,每只都可能有所不同,得根据周围当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有多只鸟发出叫声的话,也需要互相比对来进行参照判断。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声音判断情绪吧。不过我按她的说法试过好多次,都是听不出什么来。我估计和她听力比较好,能听到的声音细节更多、频率范围更广也有关系……”

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一会后,“小苹果”似乎也没那么怕生了,参与进了他们的讨论。

李洋说女儿的听觉比普通人强,能听到的细节更多,所以他很难学得来。但这个问题对向坤却是不存在,他很确定自己的听觉肯定比这少女还要强得多得多。

在和少女直接交流了一会后,他也抓住了分辨鸟语的一些诀窍,而且他也根据这段时间在深山里所听过的各种鸟叫声比对,确定这少女说的东西是有用的。

不过想要掌握,能够实际应用,还得再有实际的摸索和训练。

聊着聊着,向坤又得知了李洋这位副教授,居然是生命科学学院的,主要的研究领域是“自然与人工环境中具有重要功能的复杂微生物群落的相互关系”,从改进培养方法和掌握代谢特征的角度,尝试培养和分离具有重要功能和应用价值的尚不可培养微生物类群。

虽然向坤前段时间猛嗑了不少生物学、医学、细胞、基因方面的书籍,但当李洋真地聊到专业的地方,还是有些懵逼,只能当学生一样请教。

向坤一直希望能够就自己的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李洋教授的专业领域和知识储备,应该算是“专业人士”无疑了。

当然,他也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李洋,而是慢慢地引导话题,往变异、基因突变的方向靠。

“……李教授,你说鸟类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体型变到原本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大?”

“你是说个体,还是说整个族群?”

“个体,比如某只猫头鹰……或是秃鹫之类。”

“几乎没有可能,你要知道,体型变大三、四倍,那体重有可能就要增加十几倍,骨骼、肌肉承受不住的。”李洋摇头:“就算出现,那种个体也活不下去的。除非它的整个身体结构和组织强度都进行重塑,但发生于个体上的突变,是不会这么有序和稳定的。”

“……李教授,你说人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变异,比如消化系统,然后摄入能量的方式改变,整个人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随之发生改变,身体机能获得提升……”

“你不会是想说,变异后有超能力了吧?”李洋忍不住笑道,“我们常用一句话来表述基因突变的特点:普遍随机频率低,多害少利不定向。”

李洋继续解释道:“就是说,基因突变在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生物个体发育的任何时期和任何部位都有可能发生,是随机的,并且突变频率很低。而且变异对于个体而言,一般都是有害的,有利的非常少。至于不定向性,指的是可以产生一个以上的等位基因……

“……人体是一个精密、复杂、稳定而有序的系统,任何的改变,都可能带来糟糕的后果。通常的外在表现,就是生病,或者畸形。向兄弟你是程序员,你说如果一个设计精密、复杂的大型程序,比如说操作系统这种,如果出了个bug,这bug是好是坏?”

向坤想了想,说道:“对程序员或管理员来说,bug肯定都是坏的,需要修补。不过有些时候对用户而言,bug可能也会带来好处……”

李洋点头:“你看,就是这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坏处,偶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少数会带来益处,但又有整体崩溃的风险。变异也是这样,如果只是很小的变异,那对整个人体而言,可能影响很小,或者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便利。比如乳糖耐受突变,使成人也能分泌乳糖分解酵素,可以更好更放心地享用乳制品。但如果变异影响很大,那带来的好处与坏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让整个人体系统崩溃,乃至死亡……

“……未来或者有人为改造基因,诞生超级人类的可能,但现在……靠偶然的变异要出现电影、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基本上不可能。”

其实李洋说的这些,向坤之前看了大量生物、基因相关的书籍,也都是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身上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身上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法完全相信教科书。

“李教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自然界其实有一些一整套成熟的变异机制,只是一直隐藏……隐藏在某些人类或其他生物的体内,直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才会激发?”

李洋摇头:“你这已经是类似神秘学的范畴了,文艺作品、小说电影什么的,设定可以直接编,逻辑说的通就行了。但是科学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可不能凭空推论。”

向坤又问:“李教授怎么看待吸血鬼?”

“你要是问我狂犬病或是卟啉病之类的,我可以聊聊,毕竟有病例,有病理研究,有各种文档。但是吸血鬼、丧尸什么的,本质上还是和超级英雄一样,是文艺作品、传说神话里的存在,没有任何实际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现实中出现过。所以只能从文艺的角度谈,没法从科学的角度……嗯,《夜访吸血鬼》和《惊情四百年》我比较喜欢……”李洋笑道。

向坤很想回头拎住后座李洋的领子,大声对他说:老子就是吸血鬼,老子就是现成的证据!

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他肯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透漏给第一次见的人。

其实他们早就到山下了,不过李升看他们三人讨论得很热烈——其实主要是向坤和李洋。于是干脆载向坤到市里的车站去,反正他们也要回市里。这一路,正好可以继续聊天。

到车站后,向坤跟李洋、李升、小苹果都互留了微信,然后下车告别。

看着向坤走进售票大厅的背影,车上的李洋摇头轻叹:“没想到这向兄弟,都三十岁了,还这么痴迷超级英雄。对了,小苹果,你之前说过的那叫什么词来着?什么二?”

“中二。”小苹果说着摇了摇头:“向叔叔这不叫中二,他好像是想从爸爸这里听到能帮他解释那些超级英雄、吸血鬼的理论。”

“这怎么可能嘛……”李洋笑道。

一边开车的李升忽然说道:“向兄弟的脚很脏。”顿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非常脏。”

“嗯?”李洋疑惑皱眉,因为路上聊的投机,李升将向坤穿的那双拖鞋送给了他,李升说这话,肯定不是嫌弃向坤的脚脏,而是在表达其他的意思。

李洋略想了一下,便明白了:“你是说,向兄弟赤着脚走了很长的距离?”

李升点头:“他脚上裹的那层厚厚的硬泥,肯定不是在盘山公路上走出来的,他在山里肯定走了不短的路程。而且他洗脚的时候我在边上看到了,脚上并没有什么伤口。这就说明,他走得很有技巧,懂得怎么规避会伤脚的障碍。我怀疑,他是故意光着脚进山的,根本就没穿鞋。”

“故意不穿鞋?这又是为什么?”李洋问道。

“说不定他真是个苦行僧,啧啧,要是他穿个僧袍,我真要以为是有真功夫的和尚了。”李升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李洋摇头:“人家不是程序员么,什么和尚别乱说,他自己都说了,光头是因为脱发……”

这时候他边上的小苹果忽然开口:“向叔叔身上没什么味道。”

这话让两人都是一愣,下午两点多,那么大的太阳,那么热的天,别说在山路上走了,就是站着不动十分钟,都要大汗淋漓。

但现在回想,向坤身上似乎干爽得很,根本没见怎么流汗。就算后来汗干了,之前流的汗,肯定也有残留的酸臭味。两人都很清楚,小苹果不仅耳朵比别人灵敏,嗅觉也一样,连她都说没什么味道,那肯定就是没怎么流汗了。

李升笑着摇了摇头:“这个向兄弟,有点意思。”

第五十章 三个实验(上)

第五十章三个实验(上)

向坤回到所在城市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一开家里的门,便是扑鼻而来的臭味。

他倒不觉得意外,在厨房的笼子里还养着三只兔子,差不多五天时间没人给它们铲屎,臭是肯定的。

向坤先打开厨房的门窗通风一下,然后检查笼子里的肉兔。

他离开前把冰箱里所有的菜叶都塞到了笼子里和笼子边上,水槽里装满了水。

至于那些菜叶能吃几天,他几天会回来,这些他自然没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养的是食物,又不是宠物。

本来他都以为这几只肉兔应该gg了,没想到检查一下发现,三只兔子虽然看着都蔫蔫的奄奄一息,却都还顽强地活着。

向坤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直接把三只兔子都宰了饮血,但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按照自己一贯的时间表和节奏来进行。

而且,他打算要进行一些实验,有些提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备好。

于是向坤帮兔子清理了笼子,然后翻了下冰箱,找出颗之前租户留下的、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苹果,切成细片放在食槽里给它们吃。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自然不会再专门跑出去给兔子买吃的。

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后,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将此次山中之行的一些总结记了下来。

除此外,还有路上听李副教授女儿小苹果说的、如何理解鸟类叫声所表达意思的方法,也按照他的理解整理、记录了下来。

他对这个能力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觉得以他现在得天独厚的听觉,应该很容易学会。

不过他对李副教授本人,其实兴趣更大。

虽然李副教授对向坤提的变异、吸血鬼之类的话题很不当回事,连深入讨论的想法都没有。但从李副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环境来看,他确实是向坤目前能接触到的,最有可能、有能力帮助他私下研究他身体变异原因的人了。

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向坤现在自然不会跟李副教授透露任何信息,甚至短时间内都不会联系他。

他可不管保证人家会不会愿意帮他,会不会事先说好保密,在知道向坤秘密后,反手就一篇paper把他当成自己的重大发现、研究成果给发出去。

要么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要么有一致的利益驱动,否则向坤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上。

总的来讲,这次山中之行,虽然用掉了差不多一整个饮血周期的时间,但收获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山中的这四天半,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综合性训练,对于他掌握和熟悉从那巨型猫头鹰血液中获得的能力,有不小帮助。

不过也有遗憾,这次山中之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和线索,其次是寻找其他的变异生物,最后是那只猫头鹰离开栖息地、进入城市区域的原因。

前面两点没有结果他觉得很正常,但第三点没找到确定的线索,却让向坤觉得有些许的不安。

对这只猫头鹰而言,没有季节性迁徙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跑到两三百公里外、人类聚居的地方。

要知道,它在那片山林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天敌。别说那里没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就算有,也是它们需要害怕那只猫头鹰。

更何况,从那只猫头鹰的行为习惯,以及向坤得到的记忆画面来看,它是很清楚人类的危险性的,到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也是尽全力躲避人类,避免被发现,甚至会故意地处理掉自己杀死饮血的猎物尸体。

这种情况下,它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就非常反常了。

如果说在向坤家小区附近出现,是冲着向坤来的话,那它首先也得飞到垃圾场周围,才能够找到那被向坤丢弃的兔子尸体,闻到向坤的味道。

他可不觉得,那猫头鹰能隔着几百里就“心有灵犀”感应到他。

一定是有什么它无法抗拒的原因,逼得它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栖息地,逼得它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接近人类的聚居地。

不是受环境影响,不是被天敌威胁,难道是食物不足?

似乎也不可能,虽然那只猫头鹰变异后捕杀的猎物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但那片山林区域很大,很广,短时间内根本不至于让它找不到鲜血供应。

或者……

普通动物的鲜血已经无法满足它的需求,它必须要汲取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这只是向坤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不论是山林中的痕迹,还是猫头鹰的记忆画面,都无法证明这一点。

但他还是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最大也是最合理的,否则无法解释那只猫头鹰为什么要离开栖息地,冒险靠近人类聚居地。

当时第一次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时,可以说是他的身体给了他提示,让他去注意那气味。

或者说,变异的生物之间,有着互相猎杀、汲取对方血液的本能?

这也让向坤有些警醒,会不会以后也有一天,兔血无法满足他的生存需要,而必须要摄入其他变异生物的鲜血?

第二天一早,向坤便出门了,他需要采购一些东西,除了迎接今天有可能按期到来的饥饿感,还有三个实验要做。

上午9点,向坤便已买好了自己所需的物品,回到家中,开始做第一个实验。

他用1ml的一次性针管,抽取了少量自己的血液,然后分别打在了两只肉兔身上——他专门在网上找了给兔子静脉注射的方法。

然后他又换了根针管,用自己的唾液,兑了一点点纯净水,打进了另外两只兔子体内。

今天他买回了五只肉兔,连着之前的三只,家里已经有了八只。不过做实验的四只,都是新买的,精神看起来比较好。

向坤把注射了血液和唾液的四只兔子分到了两个新买的笼子里,然后开始计时和观察。

他想要看看,他的血液或唾液,会不会感染其他生物,让它们也变成变异生物?

毕竟影视、文艺作品里,被吸血鬼咬了之后没死,都会被转化为吸血鬼。

他自然是不会去咬兔子的,不过想来如果被咬就能被同化的话,那直接把唾液和血液注射进血管里,同样也可以。

不过观察了半个小时后,四只兔子除了看起来有些怂和蔫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当然,他也不会只打算观察半小时。将买来的便宜摄像头对准两个笼子,然后连好电脑,开始录制视频,他准备进行长期观察和记录。

然后向坤便不去搭理那些兔子了,开始准备第二个实验。

他在面前的桌子上摆了四个玻璃器皿,以及配套的四个塞子。

第五十一章 三个实验(下)

第五十一章三个实验(下)

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向坤就把四个器皿都装上了东西,塞上了塞子。

然后架好手机,开始拍摄。

第一个编号x-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20几毫升的血液。

第二个编号r-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一小块约莫3、4克重的带血肉块。

第三个编号k-001玻璃器皿中是一口唾液。

第四个编号t-001玻璃器皿中,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有一根黑色的毛发——那是一根腿毛。

这四种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向坤的身上。

是的,他又给自己放血、割肉了,而且这次直接对大腿下手,割下了一块比上次还要大的肉块。

按理说,在和那巨型猫头鹰搏杀的时候,向坤受的伤要比自己割这么小块肉严重得多得多,换普通人大概率直接嗝屁了,但或许是当时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原因,疼痛感远比不上现在。

在咬着牙割下了那块肉后,向坤疼得脸颊肌肉都不受控制地开始抽搐,心里大骂了自己几句傻逼……

不过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

疼痛来得快,去的也快,他很快把注意力放到的那些玻璃器皿之中。

之前有一次测试伤口恢复速度的时候,在小指肚上割下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结果没多久那块就变成了粉末,也让他注意到自己的血液离开身体后过一段时间,同样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不过那时向坤并没有意识到会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只是注意在观察伤口,而没有全程观测肉块和血液变化的过程,也没有录像。

在遭遇那只巨型猫头鹰,发现猫头鹰掉下的羽毛会消失,后来连尸体都消失后,向坤再次对这个现象产生了兴趣。

虽然那只猫头鹰已经“尸骨无存”了,没法时间倒流再给他“表演”一次,但他可以观测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腿上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几个密封的玻璃器皿里的东西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最直观的就是那块肉和血液了,很明显地看到血液开始凝固,然后颜色先是变得极深,接着开始变淡,而那肉块同样如此,体积萎缩了一点,从暗红色,向深灰色过渡。

另一边唾液反倒是变得清澈了一些,只不过体积也是明显减少。

只有那根腿毛没有任何的变化,而且向坤腿上剪下那根腿毛的地方,也没有像受创的皮肤、肌肉一样自我修复,重新把毛长起来。

当向坤早上专门买来计时的电子表上显示到00:10:05的时候,大腿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被他切下的肉块依然还在慢慢变化着,已经变得有些像块石头了,血液则变得像是一堆深灰色粘稠的细沙一般。

唾液几乎消失不见,只能见到器皿底部铺着一层很细的深色粉末。

而原本以为几乎没有变化的腿毛,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淡了,变成了……一根灰色或者说接近白色的腿毛?

又过了几分钟,肉块已经变成了一块砂片石的模样,向坤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玻璃壁,轻微的震动便让那块“石头”瞬间坍塌,化为粉末铺洒在底部。

x-001器皿里的血液也同样变成了一堆灰色粉末,体积相较原来血液的状态减少了许多倍。

k-001器皿里的口水已经完全不见,不剩一点液体,只有少量的灰色粉末。

就连t-001里的腿毛,也已经不见“毛样”,只剩一条几乎看不清的灰色痕迹。向坤拿起器皿稍微摇了一下,那条“痕迹”便汇聚成了一小堆灰色粉末,但重量很轻,一下子飘散在瓶子内。

电子表上的时间是00:14:46,虽然上次割下小指肚上的肉时他没有计时,但当时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3分钟,而他那块肉完全变成粉末,也是在那之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

所以可以判定,离体的身体组织,变成灰色细小粉末的时间,并没有因为他伤口痊愈的速度提升而相应变快。

如今摆在面前的四个瓶子,除了分量有些不同外,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来,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粉末。

换个人来,肯定无法认出这四个瓶子的灰色粉末,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

四个瓶子密封的瓶子标签上,除了四个编号外,向坤只标注了今天的日期,其他什么都没写。

旁人自然不可能猜到,那编号x代表的是血液,编号r代表的是血肉,编号k代表的是口水,而编号t则是腿毛……

看着这四个瓶子里的粉末,向坤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我现在还能算是人类么……”

当初向坤在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后,曾经去过动物园,收集各种动物的气味,以借助判断那“特殊气味”是属于什么动物。

当时在动物园里,他也是有看过猫头鹰的,有记下了猫头鹰的气味特点。

但他很确定,那只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和他在动物园里闻到的猫头鹰气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的气味。

这一点,在向坤前几天于深山中,找到其他同种类的猫头鹰后,也再次证实了——那只猫头鹰在变异之后,从气味上来讲,已经完全不属于猫头鹰这一物种了。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变异后,自己离人类也已经越来越远了?

不过这有些复杂和怪异的情绪只存在了不到几秒钟,便被向坤赶出了脑海,他现在既没有冒出什么畸形的器官,也没有身体腐烂或是病得下不了床,反而身体机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要是再有自怨自艾的情绪,未免太矫情。

向坤将四个瓶子拿起来晃了晃,确定那些粉末没有再进一步变化的趋势后,便将它们收在了一个纸箱里,存放起来。

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录制的视频,虽然一机拍四瓶,但这红米手机的表现还算可以,至少把四个瓶子里的变化过程基本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他已经想好了,以后如果找到值得信任、可以合作的研究人员或机构,这些东西会是他先抛出去的试探。

不暴露自己的变异情况,先让别人帮他搞明白,那些灰色的粉末是什么再说。

反正以向坤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无法理解瓶子里那些身体组织发生的是什么反应,但肯定不是简单的氧化反应。

不说其他,肉块、唾液和血液里的水分哪里去了?玻璃壁上看不到有任何水气的存在,难道也被分解成h原子和o原子,稳定地包含在那些灰色粉末里了?而且,这么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的快速反应,器皿上也感觉不到有温度的变化。

没有专业的设备和相关的大量知识储备,向坤现在也只能按能观察到的现象进行推测或者说猜测。

从他现在得到的信息来看:身体组织在外部环境无法长时间存在,十五分钟左右后便会变成灰色粉末,在死亡之后,尸体也疑似会发生同样的变化。而之前向坤做过实验,兔血在离开身体五分钟后再饮用,对他的效用就会大幅度的降低。

向坤推测:动物的血液里可能有某种特殊的成分或者说能量,暂将其定义为z,在血液离开身体、暴露于外部环境中后,z便飞速消散。

而向坤或者其他变异后的生物,消化系统发生了突变,能够从动物血液中吸收z,而z也是支撑他身体消耗、组织重塑、变异进化的主要原因。在他的身体组织离开身体后,z也随之消散。

不像其他动物的血液,失去z后,从外观上看不出太大变化。变异生物的身体组织构建基础就是z,所以失去z之后,便会快速崩溃分解,变成那灰色粉末。

这也让向坤忍不住怀疑,如果有一天自己没法摄入足够的血液,没有足够的z提供给身体的话,是不是整个身体就会直接崩解,变成粉末。

所以先搞明白这些粉末是什么成分,或许能帮助他验证自己的推测。

下午3:20,正在电脑前整理各种实验记录、视频、图片的向坤,忽然感觉到一股由身体最底层释放出的饥饿感。

他熟练地把各种文档打包、加密、隐藏,然后起身走向厨房。

厨房的笼子里,四只分开关着的肉兔依然没有任何特殊的反应,向坤看了一眼后,便走向剩下的四只兔子,取出了三只。

之前他每次都只喝一只兔子的血,刻意地控制饮血量,但上一次饮完兔血后明显感觉还有很强的饥饿感,而随后睡了32个小时,也让他意识到,确实是饮血量不足。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应该是先从一只到两只就够了。

但他这次想要试验一下,看看大幅提升饮血量,会不会缩短睡眠时间,所以准备一次性喝下三只肉兔的鲜血。

十分熟练地解决了兔子,将血液分到量杯后,快速喝下。

这次总饮血量达到了450ml。

而后向坤开始了他今天要做的第三个实验。

他拿起厨房调味台上一个碟子里的小石子——这些石子都他今天在花鸟市场买的装饰鹅卵石,每个都不过指甲盖大小。

这些石子全都已经被他洗干净,并且用开水汤过一遍,之所以要这么处理,是因为这些石子是他要拿来吞的。

是的,他的第三个实验,就是要验证之前在深山中那巨型猫头鹰崖壁巢穴里冒出的猜想。

要看看,那只猫头鹰吞到肚子里那些石子,是不是能帮它抵御饮血后的困意。

向坤只吞下了一颗,这石子别看很小,吞的过程还真不太舒服,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一个硬物从食道而下的膈应。

不到十分钟,向坤的胃就有了反应,有了呕吐感,想要将那石子吐出来。

但是向坤发现自己确实可以压制住那呕吐感,不像其他食物下腹后,想要呕吐时那么恶心、难以抑制。

不过那石子留在胃里,确实让他十分地难受,甚至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胃在不时地抽搐,似乎在向他大声抗议一般。

但很神奇的,或许是因为胃部的不适感影响转移了身体的注意,向坤饮血后的困意,确实减轻了非常多。

从下午3:30饮血后开始计时,一直到晚上7:45,向坤依然没有被困意“击倒”睡去。

要知道,上一次他进行抗困意的测试时,一个半小时左右就已经有些神志不清,连怎么睡过去的都忘了。

而现在,四个小时过去,如果有需要的话,他还可以继续撑下去。

不过他的脸色也不太好,表情甚至有些狰狞,因为胃里的感觉实在是……相当难受。

虽然证明了自己之前对那巨型猫头鹰吞下石子返巢睡觉的猜想,但他还是决定,这只能做为一个不得已的保险选项,平常还是饮完血就睡好了。石子在胃里翻腾的感受,实在是太痛苦。他甚至宁愿在大腿上再割两块肉,也不想再坚持吞石四小时了。

7:58分,向坤主动将石子吐出来,然后躺到床上呼呼大睡。

8月18日晚上9:14,向坤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下手机上的计时器,确定了自己睡眠的时间依然在25个小时左右,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随便扫了眼未接电话,六个未接电话里,有四个都是没有名字、疑似广告推销的号码,而另外两个,则都是陈警官的。

陈警官找自己做什么?

向坤心下疑惑,想了几秒钟后,给陈警官拨了回去。

第五十二章 你自己问呗

第五十二章你自己问呗

拨通陈警官的电话后,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

“你这是跑哪去了?微信消息不回,电话也不接?”

向坤听着陈警官的语气,好像并不怎么恼火,而只是疑惑,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便找了个借口回道:“这几天跑出去旅游了,在山里,没信号。怎么了陈警官,有事找我吗?”

陈警官说道:“你之前逮到那通缉犯的奖金发下来了,过来签个文件确认。”

向坤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街上把那黄毛逮住后,是有奖金的,忘了是一万还是两万来着?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局里,不是有留我的银行卡号吗?”

“银行卡号是有,但你得再来局里签一份文件,确定身份之类的,总之就是一些必须的手续,没法直接把钱打给你。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局里来一趟,很快就能弄好的。”

“那就……明天上午你看怎么样?”

“嗯,你过来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要是不在,安排个同事帮你办。”

确定了之后,向坤犹豫着是不是要再多寒暄两句,关心下陈警官的工作生活什么的,那边陈警官却是先说道:“那先这样吧,对了……你最近……晚上没有再去‘巡街’吧?”

“没有没有,顶多在我家小区附近夜跑一下。”向坤忍不住汗颜,陈警官还是担心他有做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想法啊。确实他现在也没在“巡街”,改成“巡山”了。反正他去的那孤山和湖边,都很偏僻,也没有摄像头。

陈警官继续交代:“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情,记得先报警,要是不确定是不是需要报警,你有我微信、电话,也可以先问问我,不要自己逞英雄。”

“是是,陈警官放心,有事我绝对找警察,之前两次,呃……三次,我可都是第一时间先报警了的。”向坤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他其实真是不喜欢多管闲事乱出头。之前那“见义勇为”的视频到现在还在网上传着,让他是很头大。

挂掉电话后,向坤翻了一下微信,果然看到一大堆的未读消息,包括陈警官的三条。

大部分群消息他都设定成了消息免打扰,只看了下和父母在一起的三人群,回应了几句老妈的关心,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没回消息。

他又看到了唐宝娜发的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发的,应该在他刚刚睡着后不久。

“琦玉老师,你最近怎么没去健身房?健身房的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都在跟我打听呢。”

虽然觉得自己暂时不方便谈恋爱,也不想与其他人有比较频繁、亲密的接触,但不得不说,唐宝娜性格看起来是真挺不错的。

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没有回复或是冷淡的回复,估计会让对方恼火,不会再联系他或是理他了。

毕竟唐宝娜这样的外貌和家世条件,追她的人一定很多,在朋友圈里肯定也是众星捧月,应该很少有人会这么屡次三番无视或拒绝她伸出的橄榄枝。

向坤想了想,要是“在吗?”这种时效性的消息,那就算了,但这条明显关心询问的消息,他觉得还是得回复一下,毕竟唐宝娜也是常彬介绍的,老是不回人消息也有点太不礼貌了——虽然之前没有回复确实不是故意的,而是没有看到。

“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休息。你呢,脚踝的伤好了没?”

向坤回完消息,便起身准备去看看那四只注射了他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状况如何。

但没想到,消息发过去不到三秒钟,回复就来了。

拿起手机一看,还真是唐宝娜的消息:

“我去!琦玉老师!你是ie么?延迟这么严重?都过了一整天了才回啊?”

然后又是第二条消息:

“身体不舒服?你不会是那天背我回来,中暑了吧?”

接着第三条消息:

“严不严重,有没有看医生吃药?”

第四条消息也很快接踵而至:

“你到现在才回复,不会是还病着呢吧?”

向坤拿着手机,有些愕然地看着消息biubiubiu一个接一个的过来,着实惊叹于唐宝娜的手机打字速度,或者是语音识别?

向坤赶紧回复:“现在好多了,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去健身房了,对了,沈教练他们有说找我有什么事么?”

唐宝娜:“好像是有个什么比赛,想问你愿不愿意去参加。”

唐宝娜:“你到底身体是怎么了?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可以拿到好多刚上市效果很好的新药,你要是病毒性感冒之类的情况的话,可以试试。”

看到杨真儿居然在制药公司工作,向坤一下来了兴趣:“真儿在哪个制药公司工作,她是搞研究的么?”

这次唐宝娜没有秒回,过了一会,消息才过来:“你自己问她呗,你对制药公司感兴趣?”

向坤回道:“对医学、制药、生物科技方面有点兴趣,最近在想一个项目,可能会涉及这些领域。”

唐宝娜:“那过两天到我家来打牌怎么样,到时候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一起,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到时候直接问呀。”

向坤有些犹豫,不过想了下,只是打牌,又不是吃饭,应该还好应付,不会显出自己的怪异来。

“那你定好时间通知我。”

向坤回复完后,又加了一句:“最好在下周五之前。”

因为下周五23号,按规律又到了他的饮血周期。

……

唐宝娜趴在沙发上回复完向坤的微信后,便起身快步走回房间——她的脚踝虽然还有一点肿没完全消完,但基本上已经不影响活动了。

房间里,杨真儿正在电脑前和同学吃鸡,唐宝娜直接凑在边上,紧挨着她,一起看屏幕,也不说话。

“怎么了爱妃,有什么事?快说!”

“没事,等你死了再说。”

“我去!别乌鸦嘴!本宫这局肯定要吃鸡的……”

然而话音刚落,她的角色就跪到地上了。

“啊啊啊啊!都怪你!”杨真儿愤怒地咆哮。

过了一会,退出客户端,杨真儿回头皱眉看向好又:“到底有什么事?”

“你之前不是说,要约老夏一块打牌吗?”唐宝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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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书友说书名搜索出了问题,去试了下,好像还真是,搜“吸血”没问题,单搜“鬼”也没事,但是“血”和“鬼”一连起来搜就找不到了,好像是这几天才这样,也不知道这两个字合起来是为什么会变成了禁词,是不是有新的政策下来了。

今天看到评论区有龙空来的书友,特意去龙空看了下,发现居然有推荐这本书的贴子了,十分感谢发贴的曲调悠扬书友,没有推荐、还没签约的十万字幼苗能被注意到,十分不易。

也感谢那些把本书加入书单的书友,感谢你们的推荐。对于字数还少的幼苗而言,你们的推荐、评论、收藏,就是珍贵的养分,是作者能写下去的动力。

有读者担心后续情节,老实说我也没法保证就一定不会崩,因为很多时候是不是崩其实各人的理解都不太一样,所谓我之仙草他之毒药就是这样。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本书不走灵气复苏的路线,不会开异界副本,整体风格还是会和前面差不多,主角会继续一路探索自己也探索世界,变异生物肯定不止主角和出现过的猫头鹰,但也是极稀少的,不会到烂大街的程度。

本来想在评论区回复的,结果提示我要绑定手机。好像没有绑手机,只能在后台回复说说,没法回复评论。去绑定的时候又发现,手机号绑定到了之前的一个老帐号上,然后找回了老帐号,发现起点无法解绑手机……蛋疼。

大家的评论和说说我一直有关注,感谢所有关注这本书的书友,你们的点击推荐收藏评论就是我的肾上腺素,是我码字更新的动力来源。

第五十三章 模型

第五十三章模型

杨真儿愣了一下,说道:“后来不是光头仔拒绝你了么?还是说咱们自己玩?那还得再约个人,叫小晴?”小晴是唐宝娜的高中同学,本地人,之前也经常一起玩。

唐宝娜摇头:“不用叫其他人,向坤要来。”

杨真儿瞪大眼睛:“他上次不是拒绝了么?”然后顿了一下,意识到什么,指着好友:“娜娜,你……你又联系他了?”

唐宝娜眼神躲闪:“没有,是他联系我的!”

“真的?你把手机给我,我看看你们的聊天记录。”杨真儿怀疑。

“他是打电话来的……”

“什么时候打的?通话记录我看看?”

唐宝娜战败了,只好说道:“好吧,确实是我先联系的,不是前天我们练瑜伽的时候,云姐说健身房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想找他,我这不是代他们传话吗?”

“少来!健身房怎么可能没他的联络方式,他要办会员卡,肯定要留手机号吧!”杨真儿皱眉说道:“娜娜,他明显对你……”

唐宝娜赶紧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他明显对我没兴趣,我也没说我喜欢他啊,就是单纯地好奇啊,你之前不也是好奇,一直说他神秘,一个劲让我约他么,让老夏来看他、一起打牌也是你提出来的。反正就是普通朋友,没空的时候各忙各的,有空的时候一起玩,很正常嘛,人家之前没空,现在有空了呗。”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之前也确实对他很好奇,特别是那次一起远足……但他老这么拒绝你,每次都要你主动邀约,我就替你觉得不值……”

“既然是普通朋友,分什么谁主动谁被动,说什么值不值的,有事拒绝不是很正常么,谁也没义务随叫随到啊。老夏是你表妹,小时候还经常睡一屋,现在要一起玩,不也每次都是你主动约她,还经常约不到。”

杨真儿奇怪地看着她:“上次远足完他背你回来,我让你约他,你不是还说‘说不定以后都不联系了’么?你确定你不是喜欢上他了?”

唐宝娜翻了个白眼:“你要我说多少次才肯相信哟?我总共也才比你多见过他一次而已,微信上聊天也没聊几句,他又不是什么惨绝人寰的大帅哥、大才子,我也不是没见过男人的花痴,至于这就单恋上了么。”

杨真儿小声嘀咕:“说不定你觉醒了心底的抖m本性,他越是不搭理、越是拒绝你,你就越痴迷呢……”

“蛤?!”唐宝娜瞪她。

杨真儿忽然说道:“你说光头仔……琦玉老师不会是gay吧?三十岁的人了,面对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频频示好,无动于衷,而且你还说他对吃的要求特别多,有怪癖,不和人一起吃饭,还沉迷健身,特别注重身材,还不怎么流汗,每次见到他头都处理得那么光亮,说不定也有洁癖……”

“别瞎猜了。”唐宝娜无奈摇头。

杨真儿却是一下子起了兴致,拿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说道:“对!!就让老夏来看看他,分析一下,看看他到底是不是gay!……喂,老夏吗?我你姐啊!”

……

答应了唐宝娜的牌局后,向坤便去厨房看他的兔子去了,自然不知道微信另一边,唐宝娜和杨真儿已经在探讨他是不是gay的问题了。

那四只兔子看起来依然没有什么特别,想来除了同样变异的生物,其他生物是没那个能力吸收他的血液了。

说不定血液注射进兔子体内没多久,就变成那种灰色粉末。

不过看起来,即便变成灰色粉末,也没有对兔子产生致命影响。

或者,下次喂它们从嘴里吃下去看看?

总之,四只兔子现在依然能吃能拉,一天下来,笼子里又是一堆粪便了。

向坤给兔子清理了笼子,添了吃的,又检查了一下摄像头拍下的过去25个小时里四只兔子的情况,确定没什么变化后,便开始进行每次饮血睡醒后的例行程序——检查身体的各项数据。

体重961kg,温度272c,身高基本没变化,大腿和小腿略粗了一点,伤口愈合速度进入了10分钟,来到了9分13秒,估计是山中之行赤脚行走造成的大量伤口,以及昨天做实验的那一刀又成功给身体造成“经常受伤”、“生存环境恶劣”的判断了。

给自己拍照入档后,向坤做了下俄式俯卧撑,又做了下倒立俯卧撑,动作都非常慢,却非常地稳,慢慢地感受身体核心肌群的力量和整体的协调性,粗略判断这次饮血后提升的幅度。以他现在的体重,能做这两个动作,可以说是相当强悍了。

而后他又对各个感官能力做了下简单的测试,包括夜视模式下的视力,都可以感觉出有一定的提升。

向坤一边在电脑前记录文档,一边暗暗琢磨着,是不是等明天拿到警方给的奖励后,去买个卧推架和杠铃,再买些拼装运动地板,把现在空着的一个房间布置成简单的健身房,这样可以直接在家里进行力量方面的训练,单就杠铃、哑铃,就能变化出多种训练方法出来,而且饮血后需要测试力量的时候,也能有比较准确的数据。

但这个想法又很快被他否决了,因为他现在还不确定会在这座城市待多久,说不定很快就要把房子卖掉,回老家去了。到时候,这些粗重的健身器材要搬走很难,想要卖掉收回成本的难度也不小。

接下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向坤没有出门,也没有再进行其他的训练,而是根据异变以来统计的各种身体数据、测试数据,以及这段时间进行的训练、喝的血的种类和分量等数据,用python做了个“吸血鬼变异模型”。

按照这个模型,每次饮血期训练的强度、次数、时间,和饮血的次数、分量、质量,与每次饮血后变异的程度正相关。

不过训练时间、次数和饮血的次数、分量都有一个阈值,未达到这个阈值前,提升这几方面,都可以明显提高变异程度。

若是达到这个阈值,即便再提升这几方面,变异程度的提升也非常有限,需要同时在训练的强度、饮血的质量上做出提升,才有实质作用。

就好像饮血的量,在饮血到饥饿感消失后,他若是再饮更多的血液,对变异程度的提升也很小,除非是喝到了其他变异生物——如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鲜血,才会有飞跃性的提升。

如果把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数据套入这个模型的话,会发现,按照它每捕猎成功一次就饮一次血计算的话,它的变异程度应该远远超过它实际的情况,也远远超过向坤。

按理说,它应该轻松碾压向坤才对。

用“吸血鬼变异模型”来推算的话,这只巨型猫头鹰平均下来,每次的变异效率可以说非常低,从各个变量来看,关键点应该是每次变异之间的训练上。

这只猫头鹰虽然知道在岩石上磨爪,利用变异来提升爪子的锋利和硬度,但应该不像向坤一样有针对性的全面训练。

另外,猫头鹰过于频繁的捕食、饮血,应该也有一定关系。

它可能并没有完全利用好每次饮血期的时间。

和向坤的最大差别,一个是大部分行为依旧由本能驱使,另一个则有自主的思考、控制和选择。

当然,这个模型其实还很不严谨,现在的样本只有15个——向坤一个,那只猫头鹰算半个都勉强,毕竟它的大部分数据只能由向坤靠那些记忆画面和之前山中之行所得的信息来推测。

即便是向坤自己的数据,有很多也没法做到非常精确,比如视觉、嗅觉、听觉方面每次变异后的实质提升程度,比如身体的敏捷性、平衡性、协调性方面的提升,很多都很难用数据做到精确的表达。

而且到现在,总共的变异次数都没有超过10次,整体的数据量都还太少。

不过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他对自己的了解加深,数据积累得越来越多,甚至有更多的可观测样本,他的这个模型会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到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个模型,来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地安排训练和饮血,充分地利用每次饮血期,提高每次变异的程度,并把握住变异的方向。

向坤瞥见外面已是艳阳高照,瞥了眼右下角的时间:9:45。

分局应该上班了,向坤换上衣服,出门领奖金去。

第五十四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第五十四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上)

去分局办事,向坤没有再跑着去,10:30左右就到了分局。

陈警官不在,安排了个文职的同事来带他签那些文件。

签的过程其实很快,总共不到3分钟,然后钱就打过来了,马上在网银上就确认入账,两万元整,而且免税。

不过在签文件之前,向坤在分局里等了二十多分钟,但他其实并不觉得无聊或是难熬,反而希望陈警官的那位同事能继续忙他的事,让他多等一会。

因为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向坤用他的听觉和嗅觉,“探索”了所在的这栋建筑。

从警员之间的谈话知道,昨晚抓了一批吸du人员,而从那些人的身上,向坤闻出了和一般人不太一样的气味。

有的闻起来是特殊的焦臭味,有的闻起来像夹杂着汗臭的金属味,这似乎是吸du者所特有的味道。

有些人似乎还生病了,身上有一些特殊的人体激素的气味。

有些人受了伤,身上有血腥味。

还有些人似乎毒瘾犯了,全身各种气味都变得更浓,流着鼻涕眼泪,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通过这些气味的收集,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向坤依靠气味辨别他人的行为和身份。

他甚至还想着分辨一下警察身上特有的味道,但后来发现,似乎不太容易。只能从部分警察身上的制服来分辨,那些制服有一丝相同类型的味道。但如果他们穿便衣的话,就不好分辨了。

他倒是闻到了手枪的特有味道,但警察大部分情况下,貌似都是不配枪的。就像那天在路上碰到的李升,虽然是刑警队的,在便服私下外出的时候,也没有带着枪。

向坤想到或许可以通过手铐或者证件上的特殊气味来辨别,不过首先他得拿个手铐或证件作为嗅源,放到鼻子下仔细地收集其中可以用来做辨别特征的特殊气味。

他还试图偷听警察的审问,但问题是审讯室的隔音比较好,似乎都是软质材料做墙面,吸音比较强,除非是跑到审讯室外,否则很难听到内容。

如果能在分局里多待几个小时的话,向坤觉得自己一定可以收集到更多的气味、声音信息,甚至有可能趁着别人不注意,弄来个手铐或者证件来闻一闻——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为这种不必要的事情冒险,他是不会真的去干的——何况这画面要是被人看到,一定会觉得他是变态……

走出分局的大门,向坤回头,眼睛眯起,视线越过巨大的国徽,越过楼体上“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八个字,看着“藏”在楼顶,露出半张脸、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的太阳。

变异后,他本能地排斥阳光,身体机能在日出之后,也受到大幅的抑制。之前他也猜测,是否和日出后温度的提升有关系。但问题是即便是躲在18c的空调房里,主观感觉是好不少,各种机能的抑制却依然存在,并没有改善,所以他觉得温度可能不是重点。

不过刚刚在分局里,他听到几个警察在谈论,有个吸du人员在被抓捕的时候被烧伤了,送去了医院。

他忽然想起,自己被烧伤和断骨的恢复速度,要比被割伤慢了一大截。

按理说,骨伤比皮肉伤恢复慢很正常,但烧伤和刀伤如果所伤的面积一样,恢复速度不应该差那么多才对。

向坤刚刚忽然冒起一个想法,或许烧伤之所以比割伤恢复慢,是因为那些被高温所伤的部位,温度持续升高,所以抑制了身体的恢复能力?

20%左右的恢复速度抑制,正好和日出后对刀伤恢复速度的抑制差不多?

要证明这一点,也很容易,只要做个实验,在烧伤后,将烧伤的皮肉全部割去,看看恢复的速度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实验,还是得等到日落后再做。

离开分局后,向坤没有马上回家,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锁定了37公里外的一家漫咖啡,走了过去。

向坤点了一杯美式后,就在一楼角落找了个不太起眼,但视线很好的位置坐下。

他自然不是闲得蛋疼跑来喝咖啡,黑咖啡虽然要下腹半个小时左右才会吐出来,但同样不是他的最佳饮料——他的最佳饮料除了鲜血就是水。

他到这咖啡厅来,是要继续刚刚在分局未完的事情,用听觉和嗅觉等感官对人进行观察和分析,得出有用的信息。

这也是一种针对性的训练,训练对听觉和嗅觉的实际应用。

就好像一个身体素质顶尖的人,要成为一名职业球员、职业拳击手,一样要进行大量训练一样。

向坤现在视觉、听觉、嗅觉都已远超常人,但要完全发挥能力,还需要各种各样的训练。

之前他在街上、在山里、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所做的那些训练是一部分,现在要做的训练是另一部分。

之所以选择咖啡厅,一来咖啡厅是个半封闭的空间,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声音和气味的干扰,里面的气味和声音也不容易散逸,更容易被感知。

二来到咖啡厅来的人,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停留,能够给他观察、感知和分析的时间。

现在是上午11:33分,咖啡厅里的人不多,除了两男一女三位服务员外,一楼就只有三个人,而且三个都是女性。

初步,就以判断她们的职业做训练目标。

今天是周一,从这三人桌上饮料所剩的程度,杯中冰块溶化的程度来看,都至少来了有20分钟以上了,这三人大概率从事的都是不用坐班的职业,或者干脆就是和向坤一样,暂时没有职业。

其中两女坐在一起,显然是互相认识。

坐在长沙发上的,代号女1,坐在独立沙发上的,代号女2。

女2背对着向坤,横拿着手机,他透过手机一角的画面判断,应该是在玩吃鸡游戏。

而坐长沙发上的女1,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模样,不时拿起来自拍两张,似乎在发微信,很快手机又传来打开抖音视频的声音。

两女身上的香水味都很重,但女2身上有沐浴液的味道,而穿过女1的香水味后,仍能闻到身上的汗味,从汗味的酸臭程度来看,昨晚睡觉前应该没有洗澡。

女1脸上的妆粉很厚,但仍无法盖住脸上的憔悴和眼中的血丝,应该是经常熬夜,作息紊乱。

他听到的女2肚子每隔一会,就会发出一阵轻微的咕噜噜声音,嗯,胃不太好。

女1张嘴打了个哈欠,他看到女1嘴里的牙偏黄而且几个靠后的臼齿都有很严重的龋洞,显然不太注意口腔卫生,几秒后,他皱了下眉,闻到了哈欠时呼出的口腔气味,嗯,香草拿铁,沾了奶油的松饼,好像还有酸奶?从口气来看,胃也不太好。

两女身体都很差,胃尤其不好,应该经常熬夜,饮食和作息都不规律。

但应该不是混夜场的,因为没有闻到酒味和烟味。

几分钟后,从女2跟女1的对话中,向坤听到他们谈论到几个直播平台的名字,几个主播的名字,女2表示羡慕昨天晚上女1的土豪粉丝送的礼物,由此判断,女1和女2,是某个平台的主播,而且女1比女2要更有名,混得更好。

向坤收回了对女1、女2的关注,把注意力投到了女3身上。

他觉得对女1和女2的观察有点过度了,收集的信息大量冗余,效率有些低。

第五十五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中)

第五十五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中)

女3是位戴着眼镜的女性,留着齐耳的短发,她身上的香水味明显比女1、女2要淡很多,有一丝似有若无的茉莉和玫瑰的味道。

向坤觉得如果自己对香水味熟悉的话,说不定能直接判断出品牌和型号,从而判断出价格和目标的消费能力。

女3背对着他,看不到容貌,正在不断敲打着笔记本键盘,而从屏幕左上角未被她头部遮挡的部分来看,她是在写一个word文档。

以向坤的视觉,可以清楚地看清她文档左侧的几排字。

大概可以判断出,她是在写小说。

也就是说,她是个自由作家、职业撰稿人?

向坤忽然想要探寻一下她在写的东西,搞清楚她的笔名。

他犹豫着,是不是换一下位置,坐到她的斜后方,可以更方便远距离窥屏。

不过在他有动作前,女3却是先站了起来。

向坤心中一喜,正想着可以一窥word文档全屏了,以他的记忆力,有个几秒时间就够记下整页了。

但女3在离开位置前,却是直接把笔记本给合上了……

嗯,好习惯。

她并不是去洗手间,而是去吧台,又点了几样吃的,一份原味松饼,一份核桃水果沙拉,支付宝扫码。

向坤嘀咕,看不出来还挺能吃啊,噢对,已经快12点了。

从吧台回来的时候,向坤看清了女3的长相,年龄应该在二十七八或是三十出头,五官清秀,素颜,金丝边眼镜,黑眼圈严重,显然休息的也不好。

女3坐下后,掀开电脑,到了win10的登录界面。

向坤侧耳倾听,敲击键盘的节奏: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最后最大声的一下显然是回车,大概率是前面5位字母加后面4位数字,或是5位数字加4位字母。

可惜坐在身后,看不到她敲击键盘的手指运动轨迹,若是坐在侧面的话,应该可以大致判断出她敲击的按键区域。

不过向坤刚刚记住了她敲击按键的声音,虽然这些声音乍一听好像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是有差别的。

特别是对于高熟练度的文案工作者而言,手指的运行轨迹,敲击按键的力度和角度都相对比较固定,敲击各个按键的声音,理论上是可以识别的。

只是向坤虽然可以听出这几个按键声有不同,却无法将它们与具体按键对应起来。

于是他开始观察女3打字,虽然只能看到屏幕左上角的几行,但已经足够根据她拼音输入法的节奏,将敲击的声音,与按出的字母一一对应。

向坤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耳朵里只有一下接一下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再听不见其他,而眼中只有女3头发与屏幕夹角之间那一角落变换的文字。

w的声音get√,o的声音get√,7的声音get√,h的声音get√,]的声音get√,s的声音get√……

用了十几分钟,当女3点的松饼送上来的时候,向坤终于将听到的女3敲登录密码时的9声键盘敲击声,与具体的字母对应了起来:

sunny8706

这就是女3的笔记本系统登录密码!

向坤又拿起手机,根据他看到的文档左上角出现过的四个名字进行搜索,发现这些名字都是一名还在连载的言情小说里的角色名。

于是向坤知道的女3的笔名。

他又根据笔名搜索了一下,找到了女3的微博。

到这一步,向坤已经觉得足够了,正准备关掉微博,忽然注意到女作家微博简介里的工作联络email,于是心中一动,尝试着登录了一下这个邮箱,用那个刚刚“听”出来的win10登录密码。

居然成功地登录了。

向坤没有去看邮箱里的内容,直接退出并关掉了。

虽然刚刚向坤精力高度集中,颇为耗脑,但通过键盘敲击声就推出了别人的密码,这样的结果还是让他颇为兴奋。

可惜这种方式只能适用于特定的个人,若是换个人坐到电脑前,他还得再重新进行全键盘敲击声的收集,才有办法根据键盘声推断输入的内容。

向坤的练习正在兴头上,自然不会就此结束。他继续转移目标,刚刚在他“观察”女3的时候,咖啡厅又进来了几个客人。

两个看起来小学生模样的男孩,代号孩1、孩2,一胖一瘦,t恤都扎在裤子里,在吧台点了东西后,就找了个位置坐下,从书包里拿出几本书放桌上。

书皮上有他们的班级和姓名,以向坤的视力,此时的角度,可以轻松看清。

好吧,没难度。

向坤一眼扫到其中一本暑假作业,嗯,小学三年级。

还有几本英语教材,现在还是暑假期间,应该是补习?

这是上午补习完,到咖啡厅来边吃午饭边做做作业?

然后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孩1、孩2同时掏出了手机,打横,然后传来“timi~~”的声音……

向坤把视线落在和他隔了一张桌子的一位身着职业套装的女性身上,代号女4。

女4扎着丸子头,穿着黑色长裤、淡蓝色短袖衬衫,还有领花,并且身上还有一丝印泥的味道,大概率是银行职员,不过她把胸卡取下来了,不知道是哪家银行的。

她穿着制服,那应该是刚下班就过来,按照银行下班的时间,她步行过来的时间大概在10分钟。

向坤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地图app,附近能10分钟内步行到这家咖啡厅的银行有四家,招行、工行、建行、中行。

考虑到女4刚刚走进门前过来的方向,应该是中行和建行。

于是向坤又搜索了一下中行和建行的夏季制服,确定了女4就是建行的职员。

不过现在这位建行的小姐姐似乎身体有恙,一手拿着手机在看,似乎在和人聊天,一手捂着小腹,眉头紧皱。

向坤正想通过声音和气味,看看能不能找到她是胃不舒服还是其他病症的时候,忽然闻到一丝极淡的血腥味,意识到了什么,略有些尴尬地转移了目标。

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咖啡厅里新进来的客人身上时,向坤愕然发现,相隔三张桌子,正对着自己的方向,一个长得十分漂亮、扎着马尾的女生正眯着眼盯着他看。

马尾女生,代号女5。

两人对视了两、三秒钟,然后女5若无其事地低头,翻开她摆到桌上的书,开始看起来。仿佛刚刚抬头和向坤的对视,只是对着虚空处在出神一般。

这女生自然成了向坤“观察”的下一个目标。

女5是在向坤注意力都放在女4身上的时候进了咖啡厅的,刚刚点完东西拿着桌号小熊坐下来,但向坤并不确定,她刚刚盯着自己看了多久,又为什么要盯着自己看——肯定不是因为长的帅,难道是因为光头?还是她看过自己在网上“见义勇为”的视频,认出自己来了?

向坤缓缓呼气,一边观察女5身上的特征,一边在等待——等待她身上的气味传递过来。

第五十六章 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第五十六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女5的眼睛像个月牙儿,只要稍微眯一点,就变成一条缝了,眼睛虽然小,但搭配着其他五官,却很漂亮,给人的感觉也很独特,有种穿过钢筋混凝土丛林后,却突然看到一座虫鸣鸟叫的竹林般的清新感。

女5也没化妆,看着同样有一点黑眼圈,不过气色还是比之前的女1、女2、女3都要好不少。

十根手指的指甲都剪得很整齐,也没有做美甲或是指甲油,右手中指左侧有明显的老茧,显然是经常性、大量地持笔写字。

身上没有香水味,有一点洗发水的味道,估计早上刚洗过头,还有比较明显的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所以这是位医生?

向坤的目光又落到了她桌上的书本上,桌上不止一本书,而其中最厚的一本看起来就像一块大砖头一样,拿来挡刀没有一点问题。

以向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部分书皮。

第一个字好像是沉或是沈,后面第二行最后两个字是病学。

向坤拿起手机进行搜索,然后找到了外形符合的书,是《沈渔邨精神病学》。

看来这是位精神科的医生?

向坤拿手机搜索附近的医院,在他们的网站上找精神科。现在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可以在线挂号,可以看到医生的介绍和大头照。

但是他将附近的三所有精神科的医院都找了一遍,没有看到女5的照片。

或者她并不是这三所医院的医生?

又或者她是从更远的医院过来的?

还是她并非精神科的医生?

确实,年龄看起来有点轻,二十三四或二十五六的模样。

她其实是医科生,在医院学习?

附近有什么医科大学?

向坤拿着手机琢磨了一会,发现思路被卡住了。

于是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t恤、球衣球裤、帽子之类,这标志向坤在宿舍里看过太多次了。

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发现女5穿的这双鞋是刚刚发售没几天的lebron17,现在就穿上了,应该是参加提前预购或是通过耐克内部渠道先拿到鞋。

这么看来,女5应该是个篮球迷而且和常彬一样是詹姆斯的粉丝?

然而知道这点好像没什么用,他总不能去弄耐克的销售资料来追溯购买者吧,这难度太大了。

不过美女在每个团体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如果女5也有参加球迷粉丝团体的话,说不定可以在网上找到照片?甚至可以问问常彬?

但这样注定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符合他的训练目标,他又不是真的出于什么目的要探寻女5的真实身份,只是在练习用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能力进行快速的身份和行为判断而已,如果需要直接对话或是询问别人、事后调查的话,那就已经脱离他的训练范围了。

向坤紧盯着的女5手中不断颤动的笔杆,依靠动态视觉,敏锐地捕捉笔杆的移动轨迹,右手也成握笔的姿势,在自己的大腿上划动着,想要“读”出女5写出的内容。

但很快他就发现,根本做不到。女5的写字速度太快了,写的字必然有很多的连划,不是一笔一划地标准字体,而且笔杆活动的幅度又小,他观察的角度又不好,想要复写出来,根本不是一时半刻能做到的。

直到女5吃完了点的金枪鱼三明治和咖啡,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向坤也没能靠所得的各种信息推断出她的确切身份和职业。

看到女5推门而去,向坤甚至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跟过去。

他知道自己是有一些强迫症倾向的,遇到事情,碰到疑难,不搞明白,就会觉得难受。

不过好在他还没有病入膏肓,依然可以靠理智控制,所以没有贸贸然地跟上去。

弄明白女5的身份,对于他的能力提升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他自己来说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而且还有可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引来不必要的关注。

所以最后,向坤对女5的判断,就只有:

长得漂亮的女学霸,穿衣打扮走实用简洁风,并不追求品牌和外观,但家境应该不差,疑似医生或医科生,正在学习精神病学,可能在实习,是篮球迷以及詹姆斯的球迷。

向坤在咖啡厅待到了下午四点多才离开,先后观察了从女1到女23、孩1到孩7、男1到男9,共39个目标。

这39个目标,他依靠对全身的观察、身上气味的收集,以及目标与其他人的谈话声、手机对话的声音,判断出了31个目标的身份、职业,甚至有14个目标直接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其实也不难,同行的人叫出名字,或是打电话的时候自己报出名字都有。

剩下那8个未能准确判断出职业的人里,向坤对女5最为念念不忘,对没能判断出她的职业和其他身份信息颇为不甘。

嗯,肯定不是因为她长的最漂亮。

肯定不是……

今天向坤用了差不多五个多小时才“观察”完39个目标,而且也不是每个进入咖啡厅的目标都进行“观察”,因为有时候还没来得及“观察”,客人就已经离开了。

“观察”的结果其实并不尽如人意,不必要的冗余信息太多,效率太低。

不过他相信,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以及总结、改进,加上饮血后变异的帮助,他很快就能得到提高。

到时候,或许他走进一个有几十人的场所里,便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十秒内,将周围的环境观察完毕,对所有的人进行一个初步判断。

也能够在几十甚至几百人的人群中,很短时间内就找到特定职业或对自己有威胁的人。

那时候,才是真正将自己的感官能力充分发挥的时候。

第五十七章 分析总结

第五十七章分析总结

离开咖啡厅后,向坤逛了一趟超市,采购了一些东西才搭车回家。

警方给奖励的这两万块钱,可以说是完全不在他预料的收入,虽然不算多,但对于已经一整个月没有收入、同时还需要继续缴纳房贷的他而言,可以说得上是雪中送炭。

甚至有那么一瞬,他都在脑海里yy,是不是可以当个职业“赏金猎人”,专门逮逃犯,领赏金,好像国外就有这种职业。

不过也就是想想,他很清楚国内并不存在这种职业生存的空间。

别看他现在感官能力已经远超普通人,甚至循味追踪比猎犬、警犬还厉害,但真要比抓犯人,在现在高清摄像头遍布、人脸识别开始普遍应用,通讯、交通、住宿等领域都全面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警方以及协助于警方的整个社会体系,才是真正的天罗地网。

之前向坤能在路上遇见黄毛,然后靠着气味辨别并追踪到他,其实更多的是运气。

按照后来和陈警官聊天的情况来看,即便黄毛嫌犯没有在街上碰巧被向坤抓住,即便那小子已经给自己做了伪装和其原本的形象大为不同,还弄了假身份证,但落网依然只是时间问题,向坤只是把这时间稍微提前了而已。

当然,就算真的有当赏金猎人的机会,向坤也只会憧憬、yy一下,并不会真的去干——做这种事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太容易暴露自己的异常了。

回到家已经接近晚上8点。

向坤先做了一下实验,在同时将左手食指和中指指肚上的皮肤严重烧伤后,用刀子把食指已烧焦的皮肉切掉。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类实验,但这过程还是颇为煎熬,疼痛不断刺激着神经,让他额头浮起了青筋。不过他也明显感觉到,相比起第一次灼烧自己,这次的疼痛感已经稍微减轻了一些。

计时后发现,食指和中指皮肉重新恢复、长好的时间,分别是是8分58秒和10分04秒。

果然将烧焦的部分切除掉的话,恢复速度提升了很多,虽然还未恢复到原来的正常速度8分18秒。

他推测应该是因为灼伤没办法只控制在指肚表层,而是深入肌肉内部,基本包含整个指节,除非把整个指节切掉,否则很难完全刨除掉烧伤的影响。

但向坤现在暂时还不确定自己如果切掉整个指节,能否再完全长出,所以不会贸然进行测试。

反正现在这个实验,并不需要那么精确的数字,只要知道切除灼伤部位,能够提高恢复速度就可以。

而烧焦的中指自行恢复的时间,则正好和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的恢复时间差不多,都是比正常的、日落后创伤恢复时间延长了20%左右。

而且烧伤的恢复速度明显是紧跟物理性伤害恢复挂钩的,毕竟从变异以来,他只进行了一次烧伤实验,而不像刀伤,进行过反复、大量的针对性“训练”,又有和巨型猫头鹰的那两场肉搏大战。

所以这更说明,灼伤的恢复速度比刀伤慢,应该是灼烧后的伤处对于恢复有抑制作用。

烧伤和日出后对创伤恢复的抑制时间几乎相同,这是巧合?

或者是这两者间,其实有着深层次的联系?

向坤暂时也没有去深想,只是将这些现象记录下来,回头可以从研究烧伤的角度切入,看看能不能找到解释他日出后身体机能受抑制原因的途径。

而且等到下一次遇到和他一样的变异生物时,他也知道了一个有效的杀伤方式——火烧。

接下来向坤便开始整理今天在咖啡厅的训练过程,将对39位目标的“观察”过程和结果都记录下来,然后进行数据化。

比如的把感官信息分为视觉信息、听觉信息、嗅觉信息三大类型,每得到一条信息,就在对应的信息类型下1。

而通过获取的信息,可以直接得到有效的判断结果的话,便在判断结果上1。

仅就这个训练项目而言,只有和目标的职业、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才算是“有效结果”。

比如观察女3的时候,通过:

香水味(嗅觉信息1);

笔记本屏幕左上角打的字(视觉信息1);

去吧台了原味松饼和水果沙拉(听觉信息1);

看到了长相和妆容(视觉信息1);

键盘敲击声(听觉信息1)。

判断:

女3是一名作家(有效结果1)。

至于女3的登录密码、写的书名、笔名、微博、甚至邮箱密码等信息,都不是有效结果。

除了“笔记本屏幕左上角打的字”这条视觉信息外,其他的4条感官信息都是冗余信息。

他最高效的“观察”方式,应该是直接就锁定女3的屏幕一角,从她打的字判断出她是一名作家后,就立刻转移目标。

这是他接下来应该要采用的训练方式:尽量用最少的信息,得出需要的结果——单就这个训练中,“结果”是判断职业。其他的训练,也可以把“结果”替换成“是否对他有敌意”或者“是否有威胁到他的能力”。

毕竟他现在要训练的,只是初级的、快速的观察,是要高效率地对诸多目标进行快速的判断,讲究的是一个快字,而不是锁定特定目标的深入窥探和观察——那应该是下一阶段的训练目的。

通过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向坤得出了结论:

1,视觉依然是最有效、直接和高效的信息获取方式,毕竟光的传播速度是最快的,获取信息的速度最快,也是一般人最为依赖和习惯的感官能力。

比如直接从年龄、制服、携带的书本或其他带有身份标识的物件,瞬间判断出对方的身份。

2,当视觉上无法直接得出结果的时候,声音和气味信息才是重要的辅助。当然,有时候声音和气味,也可以带来和视觉一样直接的判断依据。

比如有时候对方与人交流时直接将向坤需要的信息说出,或是身上的气味有极强的特殊性、标识性。

3,要提高观察、判断的效率和成功率,还需要继续大幅地扩充他的感官“数据库”。

比如在观察咖啡厅里的女4时,如果向坤熟悉各银行制服的话,可以一眼就判断出女4是哪个银行的。

如果他不认识工行制服,但之前去过那个银行,对那个银行里某些独有的嗅源熟悉,又从女4身上嗅到那个气味的话,也可以一下就凭气味判断女4是工行的,甚至具体到了某个营业点。

当然,对各种感官信息的收集是一项长时间的工作,他也不是电脑,没法做到把所有接触过的感官信息全部记下,何况就是电脑,硬盘都还有容量限制。

从根本上来说,他现在进行的这些训练,并不仅是感官训练,更多的其实是大脑思维方式和反应速度的训练。

在确定了接下来的训练方式后,向坤便起身前往厨房。

自从搬到这套房子后,他进入厨房就基本只有两件事——替兔子铲屎和喂食,以及宰兔子饮血。

但今天晚上,他却要做一件自从身体发生异变后就几乎没做过的事——做菜。

第五十八章 三更半夜

第五十八章三更半夜

身体发生变异之后,向坤已经不需要进食,或者说无法进食。

能够下肚而不吐的,只有水和鲜血,自然也不会有做饭、做菜的需要。

何况,他就是在变异之前,也几乎没怎么自己做过饭,在租屋里顶多就是泡个方便面什么的。

不过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翻找垃圾堆,找到他打包的兔尸的记忆画面,却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正常人相比,差异太大了。

普通人的生活垃圾有什么?

各种厨余、用过的纸巾卫生纸、瓶瓶罐罐、各种垃圾袋、以及其他各种物品。

但向坤的垃圾呢?

除了被层层打包的兔尸外,其他的垃圾非常少,基本就只有一些包装袋、塑料袋之类,还有清理兔笼的便便和残余的食物。

因为他现在不怎么流汗,又不用吃饭,更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纸巾消耗非常少,所以垃圾桶经常都是空荡荡的。

当然,现在他们这座城市实行的垃圾分类法还不算非常严格,虽然分了四色桶,但很多人倒垃圾还是只用一个垃圾袋,全往餐厨桶里扔,所以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的垃圾,但总归是个隐患。

而且他买兔子回来,进小区的时候,也难免会被人看到。

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每天要买,但时间长了,肯定会有人注意到。

他买兔子,总是该有一个对外的说法。

所以向坤这次饮血后的三只兔子尸体,没有扔掉,而是稍微处理了之后,放到了冰箱冷冻了起来。

他在网上找了几个兔肉的菜谱,今天回来的时候,特意去超市把需要的各种配料和厨房里缺少的厨具买了回来。

三只兔子,他准备用三种做法。

红烧兔肉、香辣兔肉、炖兔肉……

向坤也懒得慢慢解冻,直接就弄到热水里泡着,反正他也不会真的吃下去,只是拿来练习下做法而已。

处理兔肉,切块,最开始刀工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就顺当了起来,虽然比起大厨还差得远,但乍一看已经有模有样,不像是从没做过菜的生手。

毕竟他现在不仅力量很强,而且控制各肌肉群的能力、力度的把握、手指手腕的灵活性,也比普通人要强不少。

现在已经是凌晨,不过对向坤而言,却正是精神的时候,身体状态也极佳。

他拿手机点开一个音乐app,按了随机播放,便搁到调料台边上。

音量只调了一格,就算不开抽油烟机、刀没沾案、油没下锅的情况下,普通人在边上基本都很难听清唱的什么,所以不用担心会吵到邻居。

不过对向坤而言,只要他愿意,那音乐的声音便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不会比戴着耳机差,便是做菜时的噪音,也无法掩盖音乐的细节——这不仅是他听觉经过变异加强的缘故,更是他这段日子训练的结果。

不论是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自己想要的声音,还是从各种气味里锁定自己想要的味道,都是现在向坤的基本操作,可以本能般地做到。

手机随机的歌是向坤从未听过的,但词曲都颇为动听。

以前向坤在进行一些重复性、不太需要思考的工作时,会插上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干活。不过从身体变异后,他打开音乐app,基本都是为了测试和训练听觉,很久没有真正地“听”音乐了。

在颇有节奏感的歌声中,向坤切兔肉的速度越来越快。

“youcannotleavewhenyoureallywannago,

youknowtheroadbetterthantheshow,

anddarknessmakesyouglow……”

辣椒、洋葱切块,油下锅,花椒、八角、干辣椒入锅爆香。

“……hey~hey~hey~hey~it‘sabrandnewday,ah~ha~

hey~hey~hey~hey~it‘sabroundnewday……”

兔肉下锅,翻炒。

音乐切到了下一首,节奏感更强,向坤握铲的手不由得跟住了节奏,脚掌啪啪地点着节拍。

“inaworldfulloffollowers~

i‘llbealeader!

inaworldfullofdoubters~

i‘llbeabeliever!

i‘msteppingoutwithoutahesitation~

iain‘tgotnothinglefttobeafraid……”

加生抽,加料酒,翻炒,左手一抖,锅里的兔肉翻腾而起,右手的锅铲也脱手扔出飞快转了720度后再稳稳握住,不过兔肉却是洒了一半在炤台……

向坤也跟着用有些跑调和不标准的英语唱出声来:

“gonnabemakingitcount~~~~i~am~soldout(破音)~”

加糖,加盐,出锅。

尝了一口,嚼了一会,然后吐掉。

嗯,味道……不怎么样。

虽然他现在不用吃东西,吃啥吐啥,但味觉却并没有退化。

而且因为没有食欲的影响,反而对于食物的味道,有着更为客观和清晰的判断。

直接把这道香辣兔肉全都倒到了垃圾桶里,向坤开始准备第二道兔肉菜肴。

音乐也切到了下一首,嗯,这首是他听过的歌,imaginedragons的《demons》,依然一边做菜,一边抖着肩用他那不着调的唱腔和不biu准的英语跟着哼唱起来:

“youreyes,theyshinesobright~

iwannasavethatlight~

ican‘tescapethisnow~~

unlessyoushowmehow(破音x2)~~~”

向坤铲子飞舞,快把一把锅铲给舞成了霹雳刀,而他跟着哼唱的歌曲也变成了一首闽南歌《英雄的代价》,不变的是依然跑调:

“嘿(破音x3)~~~~~寂寞是英雄的代价~”

“嘿(破音x4)~~~~~~~搁一步就是万丈深坑~~~”

两分钟后变成了粤语,跟着beyond的声音继续跑调:

“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唏嘘~~~”

“你眼里却此刻充满泪~~”

“这个世界已不知不觉地空虚(破音x5)~~”

“嗷呜~~~不想你别去~”

红烧兔肉出锅,向坤把锅铲往头顶一扔,这柄下午才刚买的、不到10块钱的锅铲在空中飞速旋转,堪堪快到房顶的地方停滞了一瞬,然后落下,向坤把兔肉装好盘后,抬手稳稳接住。

手机里的歌曲依然继续,这次是张学友,向坤唱得慷慨激昂,当然,还是跑调:

“逆众生~~~呼风唤雨摆布~”

“抹杀苍生天理公道~”

“惑众生秋山竟自与天比高~~”

“而红叶终显出狂傲!”

忽然传来砰砰砰的敲门声打断了正准备第三道兔肉菜肴、唱歌唱得正high的向坤,他皱眉看向了门口的方向,从声音来看,门外有两个人,从气味来判断,两个应该都是男人,汗味烟味都很浓重。

他扫了眼手机,已经是凌晨3点了,这时候谁会上门?

而且他们这小区每栋楼都是有门禁系统的,按理说应该先按通话门铃才对啊,怎么会直接敲门?

向坤心下猜疑着,一边关了煤气,一边向门口走去。

他倒是不担心有歹人上门,在和那只巨型猫头鹰肉搏过之后,他很清楚,门外如果是两个普通人,除非有热武器,不然他一对二应该是没问题的。

何况以他的恢复能力,有很高的容错性。

不过经过客厅的时候,他还是把一柄螺丝刀反手握在了手中。

从猫眼看了一下外面,却愕然发现,门口站的是两个小区的保安,而且都是他见过的,肯定不是假冒。

将螺丝刀藏好后,向坤有些纳闷地打开了门。

“向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按门铃您不开,只好拍门了。”开门后,较年长的保安说道。

向坤有些奇怪:“你们按过门铃了?”他居然没听到,莫非是太过专注于做菜、同时听觉的注意力都在手机上了?

“可能是刚在写代码,没有听到,你们这么晚找我有事?”向坤随意地说道。

“向先生,您在家里要唱歌的话,请小声一点,现在太晚了,这边隔音不是非常好,有很多业主电话投诉了,您唱得实在是太大声了……”年长的保安表情有些古怪地说道。

听到这话,向坤猛然愣住,脑子里仿佛有一道电光劈落。

卧槽!?我刚刚是怎么回事?

明明在放音乐前就想到不要扰民,所以只开了一格音量,为什么刚刚不知不觉就放飞自我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跟着音乐已经放开了声在唱了。

“向先生,向先生?”

看到好像石化了一样的向坤,保安有些诧异地唤道。

向坤反应了过来,然后赶紧双手合十对他们连连道歉:“实在抱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是写代码写昏了头了,戴着耳机,不小心跟着唱出了声,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向先生注意一下就好了。”保安也没觉得向坤的解释有什么不妥,其实他们本来是以为向坤喝醉酒了在发酒疯,不过开门后明显看得出来他清醒的很,也没有任何酒味,看起来应该真的是戴着耳机听音乐听入迷了,不自觉唱出声来。

只不过向坤唱的实在是太大声,而且没有音乐,又跑调,又破音,在夜里实在是很有杀伤力。

解释道歉完,两个保安离开后,向坤关上门,脸上表情十分凝重。

他刚刚听觉注意力都在手机放出的音乐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有一点戴着耳机的效果,会排斥和一定程度阻断其他声音,这也是他能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到所需要声音的能力。

这种时候,自己唱歌、发声的音量,确实有可能反馈不清,分不清轻重,变得过大声。

但向坤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刚刚没有意识到现在的时间,和自己声音过大的原因,他刚刚完全进入到了一种高度自high状态中,这种状态很不正常。

从变异发生之后,向坤一直都是在尽力保持着冷静和理智,即便是之前被饥饿和饮血的欲望驱动的时候,他也依然有主观抵抗和控制的想法。

在第一次变异后,他在菜市场几乎是由身体本能主宰着去买了只鸡回来饮血,从买鸡到回来饮血的整个过程,他都记得非常清楚,身体的感受和大脑的思维,都没有被剥夺。

但他总觉得那不是由他的大脑、他的主观意识做的决定,而是身体里的更深一层的本能所驱动,那本能应该和他每次饮血的时候感觉到的满足和快意,每次饥饿时感觉到的渴望和焦躁来自同一个源头。

但刚刚那种状态,显然不是来自于那身体的本能,而是来自于他自己的主观意识。

因为他很清楚,整个过程的行为都是他自己决定的,都是他自己的意识在主导。

这反而更让向坤感到担心,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变异以来一直关注着身体的变化,却似乎忽略了精神上的变化。

第五十九章 闻香识女人

第五十九章闻香识女人

向坤回到厨房,拿起了之前他放在厨房里、连着电脑24小时进行录像的摄像头检查了一下。

之前这个摄像头是买回专门拍那四只被他注射了自己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的,不过看起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了。本来四只兔子关的俩笼子都是放在厨房的调料台上,向坤要做菜的时候,把俩笼子提到旁边去了,但摄像头却没有关。

看了一下角度,正好可以把之前向坤在炤台边做菜的活动区域拍下大半。

于是他回到房间,拿起笔记本电脑,打开监控画面,将之前几个小时录制的视频保存后,打开视频文件查看。

虽然视频的清晰度很一般,摄制角度也很别扭,毕竟本来并不是要拍向坤的,不过还是可以基本看到他做菜的过程。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向坤在放了音乐,开始切兔肉后,起初之是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了一下身体,抖抖肩头,点点脚板。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进入第二首歌后,他就已经开始有些放飞自我了,简直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左手的锅,右手的铲,都加入了节奏之中,抖得锅里的配料、兔肉洒了一地也毫无知觉,甚至兴头起来了,还来了个mj的地球漫步——当然,完成度相当感人。

这画面,在没有录制声音的视频里,看起来愈加的怪异。

看得向坤忍不住想捂脸。

如果是变异之前,偶尔出现这种状态,向坤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他又不是失去了意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偶尔沉浸入某种情绪和状态中,过于专注,忽视周围环境和其他外界信息,很正常。

像小时候沉迷于网游,或是沉迷于漫画、电视剧、小说中,都有可能会有这种状态。

但在变异之后,出现这种状态,却让他十分警惕。

因为他很清楚,身体和心理互相之间有着很深影响,是一体而不是分割的。身体的变化会影响心理,反过来心理的变化同样会反馈到身体上。

向坤的身体在这一个月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剧烈变异,甚至让他已经怀疑自己还算不算人类了。

这样的变异程度,对于心理,肯定也会有影响。

只是相对于身体,心理的变化自己很难察觉出来。

向坤又听了一下刚刚听过的那些音乐,他很确定,并不是那些音乐,或是做菜本身,让他产生那种高度注意力集中,投入到放飞自我,甚至连有人按通话门铃都没听到的状态。

他之所以会进入那种状态,应该是因为他自己“想”进入那种状态,所以身体才会配合自己。

细细慢慢回想从发现变异后,直到现在一路来的心理变化。

不论是最开始对病症和死亡的忧虑、担心,还是后来对身体变异后各种加强的好奇和兴奋,亦或是发现巨型猫头鹰后的各种情绪波动,他一直以来的处理方式,都是压制、控制,尽力用理智和清醒的方式,来考虑事情、处理问题。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承受,不敢告诉任何人。

以前虽然他也是不爱社交、应酬,但毕竟要上班,每天都要与人打交道,沟通交流。

而在变异之后,他比以前还要更加刻意地封闭自己,对所有的冲动都十分的警惕,并且主动抑制。

或许,是这段时间太压抑了,所以身体和心理都需要爆发?

他现在回想,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印象最深刻、感觉最痛快、状态最好的时刻,竟然是与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两次搏杀。

那种生死一瞬的感觉,不仅没有让他害怕,发而让他兴奋。

这种兴奋,也一直让他有些忧虑担心,而刻意地压制,担心自己迷失心智,变成暴戾、嗜血的怪物。

看来光抑制是不行的,应该找个什么方式,可以让自己的情绪得到释放。否则的话,搞不好自己会不知不觉地变态掉……

接下来的两天,向坤白天都会去找个咖啡厅或kfc之类的营业场所坐着,按照他重新计划好的方式来进行感官信息判断的训练。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对每个目标都过于深入地“观察”,在已经知道职业后,依然还通过其他感官信息继续了解。

但经过刻意地控制,一旦得到判断结果就转移目标,而若是10秒种内无法得出结果,也同样放弃,转移目标,着重对判断的速度进行训练后,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现在他走进一家店里,已经能够在两分钟的时间内,观察店内环境的同时,快速对10名以内的客人进行职业判断了。

虽然尝试下来,能得出判断的成功率只有差不多50%——也就是平均10人看下来只有5个人能很快分辨出他们的职业,但已经是个很大的进步。

等到判断的速度继续提升、成功率也提高后,他便可以开始训练同时对多个目标进行信息采集和判断,训练大脑“多线程”处理信息的能力。

而到了晚上,向坤则去到之前发现死老鼠的那座荒僻小山。

他暂时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方法:

脱了鞋、赤着脚、光着膀子,直接从山脚往山上全力冲刺狂奔。

他所冲的方向根本没有路,想要上山,需要他在夜视模式下,手脚并用地攀爬。

虽然他现在力量强健、身体素质极好、体能更是超群,但全力以赴地一路爬到山顶后,还是会十分地狼狈,身体被杂草、荆棘、树枝刮得浑身是伤。

到了山顶后,他不作任何停留和休息,直接换一条路线,又全力冲刺下山。

同样是全力冲刺,下山比上山还要危险和困难得多。

需要向坤高度集中注意力,全神贯注地控制身体的平衡,利用夜视能力和自身的反应速度,来躲避路上的树干、枝杈、岩石以及各种各样的障碍。

一个不好,就是直接滚下山或是撞到树的结果。

他第一次冲刺下山,没跑几步便被勾倒,整个人滚落在地,好在是靠着强悍的身体素质,没滚几米,就借着旁边的树干又翻了起来。

第二次更惨,跑了一半,到了半山腰,速度最快的时候,没躲避及时,直接撞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整个人就像散架了一样,差点直接晕过去,在山上躺了二十多分钟,等伤势全都恢复了,才爬起来。

要是换了普通人,应该也是直接送医院急救了。

这两天晚上,他都要这么来回冲刺个三趟再回家。

这种近乎作死的方式,确实让向坤找到了一丝当初和巨型猫头鹰搏杀时的感觉。

当然,这种方式即便是对向坤,其实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若是下冲的时候没躲闪开,正好撞到了某些断折后前端尖锐的树枝,又正好刺进了头部,那搞不好也是有嗝屁的可能。

毕竟他也不知道,大脑受到致命创伤后,能不能在挂掉前及时自愈。

但也正是如此,才能在冲刺下山的过程中,整个人进入到一种注意力高度集中、运动系统和视觉能力都全速运转的亢奋状态。

22日上午,向坤接到了唐宝娜的微信,问他晚上有没有空,去她家打牌。

既然是早就答应好的事情,向坤也不扭捏,约好了时间,在晚上7点的时候抵达了唐宝娜家。

在注意到自己的心理状态可能有问题后,向坤也开始觉得,与人进行一定程度的交往,或许对他也有好处。

唐宝娜和杨真儿所住的小区,明显和向坤那小区不在一个档次上。

不单是地段差了很多,整个小区的环境、各种设施配置,也要好得多。

在路过小区边上的一家中介门口时,看到张贴在外窗落地玻璃上在售的房屋均价,都在每平10万左右,而且还都是动不动就140平起的大套豪宅,一套买下来,都是一两千万的天价。

如果是以前的向坤,看到这些信息,在感叹的同时,也会心生羡慕和向往,想着努力工作、yy着公司上市后发大财,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但现在,他的想法却是:

“这周围还是太热闹了,监控摄像头好多……”

到了唐宝娜家,给他开门的是杨真儿,不过在进门换拖鞋的时候,他却一下愣住了。

他看到了脱在门口鞋柜边上的一双篮球鞋,这球鞋是刚刚上市的lebron17,他前几天才刚刚查过。

本来这种公开发售的鞋,到处都有可能出现,没什么好奇怪的。

但偏偏向坤从那鞋上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味(呃,这么描述好像有点怪怪的),他又捕捉到了从房子里传出来的味道,确定和两天前在漫咖啡看到的,那被他定义为代号女5的马尾美女一样。

“嗯?琦玉老师,你对这鞋有兴趣?你也喜欢lbj?”杨真儿注意到了向坤的反应,眼睛一亮问道。

“噢,我朋友喜欢,就是唐小姐的姐姐的同学的男朋友。”向坤随口说道。

“我去!拐这么一大串,我差点没反应过来!你说的是涵姐的男朋友吧!”杨真儿一边把他迎进来一边说道。

“对。”向坤点头,换了拖鞋后走进门,转过玄关,果然看到了宽敞的客厅中,坐在唐宝娜旁边的漂亮女生,正是两天前漫咖啡见到的“女5”。

第六十章 斗地主

第六十章斗地主

坐在客厅的“女5”看到走进来的向坤,和唐宝娜一起站了起来,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

但向坤还是从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和瞳孔微微放大的变化,判断出她也认出了自己。

“这是我表妹,夏离冰,医科大学的高材生,有两个硕士学位哦!现在在**大学附属医院实习。”

杨真儿先替向坤介绍自己的表妹,然后跟表妹说道:“这就是我说的‘琦玉老师’啦!虽然是程序员,但是身体超壮,还练过功夫!”

“都说过了,我没练过功夫。”向坤无奈地说道。

“好好,没练过就没练过,那就算你天赋异禀、天生神力!”杨真儿笑着让他坐下,然后去冰箱拿饮料。

看到向坤坐下后,唐宝娜问道:“你身体好点了么?”

“好了,基本没什么事了。”向坤点头,然后扫了一眼她的脚踝:“你呢?脚好了吧?”

唐宝娜伸出之前扭伤的脚,很灵活地转了转脚踝,说道:“已经没事了,对了,之前你背我回来,还没好好谢你呢。”

“不用谢了,就算没有我,那天也有的是人排队背你回来,我都能感觉到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向坤笑着摆手道。

唐宝娜白了他一眼,也没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这段时间在忙什么呢?是在开始找新工作了么?你之前说的,和制药、生物有关的方面?”

“噢,没有找工作,我是想着有没有可能自己创业,有个简单的思路。”向坤随口诌道。

正说着话,杨真儿已经拿着饮料和一碟切好的西瓜过来了。

看到递给自己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向坤把拒绝的话又吞了回去,道了声谢接过来。

“怎么忽然想到要玩牌?”向坤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后问道。

唐宝娜笑道:“我们以前就经常一起打牌了,不过这两年大家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成家的成家,都凑不够人了。还有就是老夏这丫头,老是说和我们玩没劲,嫌我们太苯,我琢磨着你是程序员出身,数学应该挺好,打牌估计也挺厉害的……”

杨真儿也说道:“你别看我们家老夏年纪轻轻,可是个智商140的变态……噢不对,天才……14岁就有好几所重点大学想要她了,结果她还不去,硬是到高考,用全省前三的成绩,去了个我都没听过名的医科大学,本硕连读,然后硕士毕业后……她又考了个研,又读了个硕士……‘琦玉老师’,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玩牌还真不一定玩得过她哦!”

向坤注意到,从他进来后,夏离冰的视线就一直在他身上。

他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的男性魅力爆棚,让夏离冰看上了自己,那眼神更多的是审视和观察。

“读了两个硕士……这是真学霸啊!”向坤感叹了一句,然后对夏离冰问道:“请问一下,夏小姐读的是哪两个专业的硕士?”

夏离冰回答得言简意赅:“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

向坤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唐宝娜拆了两副新扑克,交给夏离冰洗,然后对向坤问道:“斗地主?”

“都可以。”向坤点头。

夏离冰洗牌的手法看起来很专业,就像那些赌场的荷官似的,居然颇为赏心悦目——当然,最主要是洗牌的人长的漂亮。

一边抽牌,向坤一边问道:“夏小姐是杨小姐的表妹,那应该年龄比你们小才对,为什么叫她‘老夏’?”

唐宝娜笑道:“因为她从小就跟个小大人似的,要么抱着本书在读,要么就坐着听姑婆姨婶们唠嗑,从来不调皮捣蛋,连青春叛逆期都没有过,我们都说她是少年老成,不知不觉就都叫她‘老夏’了。”

旁边的杨真儿插嘴道:“你别‘夏小姐’、‘杨小姐’、‘唐小姐’的了,听的我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你看我们都叫你‘琦玉老师’。”

向坤点头应道:“好,那就叫你真儿。对了真儿,我听娜娜说,你在制药公司工作?是做研究工作的么?”

杨真儿晃了晃手中的牌,对向坤眨了眨眼说道:“先玩牌,这局你赢的话,可以问输的人一个问题。”

“那万一我要是和你是队友怎么办?”

杨真儿说道:“那你也可以问输的人啊,我的情况他们俩都知道!如果你是地主,你可以一人问一个问题哟!对了,你要是输了,我们也可以问你问题!”

向坤点了点头:“好吧。”

于是他们的斗地主,就成了真心话大冒险,输的一方要回答赢的一方的问题,必须说真话,或者选择按赢的一方的要求做一件事,当然,做的事也不会太出格,比如唱首歌,讲个笑话什么的。

斗地主向坤之前在学校,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也都是偶尔有玩过的。

说白了,大部分这种牌类游戏,要玩的好,除了运气和基本的出牌技巧外,最重要的还是记牌、算牌的能力。

两副扑克牌108张,地主33张,农民一人25张。

可以从自己手里有的牌、已经出过的牌、别人的出牌方式,来判断对手和队友手里的牌,从而打出最符合己方利益的出牌顺序和组合。

向坤以前记牌就记的还不错,现在几次变异后记忆力和运算能力又有了大幅提升,记牌自然是很轻松的事。

而且在记牌的同时,他还可以同时观察出牌的人,以及其他两人的表情变化。

在这个距离下,向坤甚至可以听到其他三人的心跳声,清楚地感觉到她们的呼吸节奏。

特别是唐宝娜和杨真儿,打牌打到投入后,情绪的波动很明显,不仅可以从表情、心跳、呼吸来判断,还能从她们紧张或兴奋时,身体气味的微微变化来判断。

向坤坐在杨真儿的下家,当杨真儿出牌的时候,他就可以通过察觉自己下家的唐宝娜情绪的变化,以及记牌的情况,来判断她有什么牌,自己应该出什么牌了。

唯一让向坤比较难通过观察得出有效信息的,是坐在他对面的夏离冰。

这位在杨真儿口中智商140的天才学霸,玩牌的时候一直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即便是拿到了六条a的炸弹,心跳、气味、呼吸的变化也很小。

不过通过她瞳孔的微微放大和收缩,向坤还是可以确定,她并非是完全没有情绪波动的。

第一局做为地主的向坤,险之又险地赢了,他的牌其实并不好,如果不是杨真儿作为他的上家,有几次明显的失误,他即便能大概地算到她们三人手中的牌,也是赢不下来的。

“好吧,‘琦玉老师’,你赢啦,你有什么问题要问,问吧!小女子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杨真儿端坐好,面对着向坤说道。

“我想问一下,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你在公司做的是什么工作?你们公司的制药研究主要是哪个方向的?你们公司有几个实验室,有哪些设备?你们……”他一口气直接问了十几个问题。

杨真儿翻了个白眼:“你这是要问几个问题啊?算了,既然都是有关我工作的,我都答了吧。嗯,我在公司是做财务工作的……”

第六十一章 真心话大冒险

第六十一章真心话大冒险

虽然杨真儿并不是研发人员,但对向坤的问题,她还是能回答不少。

她所在的制药公司虽然按规模、市值和知名度,在全国排不上号,但还是有几种比较有名的、治疗流行性感冒等上呼吸道感染的药物,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相当可观,本市和邻省都有研发中心。

不过向坤问的这几个问题,只是带出个引子,既然杨真儿不是研发人员,那很多他想要了解的东西,应该是问不出来了。

向坤又看向夏离冰,作为地主赢了后,他可以对她们每人问一个问题。

他其实比较想问这位有精神病、心理学双硕士学位的学霸,一些有关心理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身体变化与心理变化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东西,他在网上没能找到多少有用的。

不过他刚刚才问了杨真儿有关工作的事情,现在又问这些,好像会显得目的性太强、也太过无趣了点。

于是他对夏离冰问了个很没营养的问题:“你是詹姆斯的球迷?”

然而听了这问题后,夏离冰却是看向了杨真儿,后者笑道:“看来这还是得我来回答,我才是詹姆斯的球迷,她的鞋……”顿了顿,指了指夏离冰的衣服和裤子:“还有衣服、裤子,甚至袜子,内衣……全他喵的是我送的!”

杨真儿一脸惆怅地感叹道:“我们家老夏和一般的女人不同,从小就对穿衣打扮什么的不感兴趣。我姑姑、姑父太忙了也都没管她,给她钱让她自己买衣服,结果她全用去买书和各种乱七八糟的器材了,然后一条牛仔裤,从初中一直穿到高中,因为两条大长腿越长越长,穿不下了才换你敢信?

她的头发还是高中毕业后和我打赌输了才不得不留长的,不然她从小就是不过耳的短发!跟个假小子似的。

她大学后,所有衣服鞋子都是我给她包办的!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我给她送这么宽大的t恤、运动裤,还送男码的篮球鞋?因为这丫头她不穿裙子!她不穿高跟鞋!她不喜欢太紧的衣服!她脚还大!我能怎么办,我他喵的也很绝望啊!”

“白长这漂亮脸蛋了……”杨真儿说着一脸恨铁不成钢地伸手去掐她表妹的脸颊。

向坤听得有些懵逼,没想到他这么简单一个划水式的问题,杨真儿竟然一下说这么一长串出来,显然平常就是一肚子怨念。

不过他刚刚进门的时候确实注意到,那双lebron17,还真的挺大的,估计有40或41码了吧。

当然,夏离冰本身也长得挺高,之前站起来的时候,目测应该有173、174左右,脚大点也正常。

待杨真儿和夏离冰这对表姐妹闹腾完了后,向坤又看向唐宝娜。

结果还不待他开口,唐宝娜赶紧喊道:“我选大冒险!”

“啊!娜娜,你这个胆小鬼!!”杨真儿十分不满地叫道,她本来还挺期待看向坤会问唐宝娜什么问题呢,这问题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来判断,向坤对唐宝娜的态度,没想到娜娜竟然怂了,直接选大冒险。

“那就……唱首歌吧。”向坤自然不会为难唐宝娜,随意说道。

杨真儿立刻说道:“不能随便应付,要唱足两分钟!嗯,就唱……”

唐宝娜赶紧打断道:“又不是你赢,你无权指定!”

“那‘琦玉老师’你点歌,点难的!”杨真儿转而开始鼓动向坤。

想起第一次和唐宝娜在咖啡厅见面时,她曾经提到过一首歌,向坤便说道:“就唱《春泥》吧。”

唐宝娜笑了笑,也不扭捏,直接唱了起来。

“漫天的话语,纷乱落在耳际,你我沉默不回应。

牵你的手,你却哭红了眼睛,路途漫长无止尽……”

不得不说,她的嗓音很不错,唱的也非常好。

这首歌其实的非常难唱,特别是还没有配乐只能清唱的情况下,没有跑调、走音,相当不错了。

虽然向坤可以从她的心跳、声音的细节,判断出她心里其实有点小紧张。

两分钟唱罢,向坤忍不住鼓了鼓掌,诚心地表示赞赏。

牌局继续,向坤觉得这个场合,玩“真心话大冒险”如果咨询太详细的心理学方面的问题,显得有些怪异,而且也没法问的太直接。决定今天结束后,加下夏离冰的微信,另外再找时间私下咨询。

所以接下来的斗地主中,向坤便不再刻意追求胜利,不再去记牌或观察三女的状况,就只是按着手中的牌面去打,不时和三女找话题聊天。

特别是对夏离冰,总得稍微熟悉一点,回头才好找话题去咨询心理、精神方面的问题。

不过相比起杨真儿和唐宝娜,夏离冰确实是不怎么健谈,基本上只有明确地问她话的时候,她才会回答,否则不会主动开口。

但向坤注意到,夏离冰的视线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身上,那种眼神,似乎就和自己观察她的时候一样。

向坤不由得又想起了几天前在漫咖啡,隔着几张桌子,和她两次对视的情况。

当时似乎是她先盯着自己看,自己才把她当成观察目标的?

……

很快,向坤就意识到,这牌局还真不能输。

他输的第一次,是地主唐宝娜赢了,他选了大冒险,唐宝娜也没为难他,让他唱一首歌了事。

结果他唱了首毛不易的《消愁》,但因为跑调,没满一分钟就被受不了的杨真儿强行喊停了。

然后他输的第二次,依然是唐宝娜作为地主赢了。或许是因为上一次向坤唱歌实在太难听,便没再让他唱歌,而是直接要求他把剩下的三块西瓜吃掉。

这要是对其他人,或许不算什么,以成年人的胃口,一口气吃三块西瓜,不要太简单。

听到这要求的杨真儿都在抗议,觉得唐宝娜太放水了,这不是“大冒险”,而是“大奖励”。

然而这对向坤而言,却是要了命了……

强行吃下去?

然后借去洗手间的机会,再把西瓜吐出来?

犹豫了一下,向坤还是没有选择吃西瓜,而是对唐宝娜说:“我还是选‘真心话’吧。”

这下子让杨真儿和唐宝娜都是有些吃惊,这世界上还真有讨厌吃西瓜的人?

唐宝娜马上想到了向坤曾经跟她说过,他吃饭有怪癖,看来果然如此啊。

“娜娜,这次你可不能再放水了!”杨真儿威胁道。

唐宝娜想了想,也觉得既然向坤自己选“真心话”,那应该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于是问道:“你总共谈过几次恋爱?”

向坤想了想,却是说道:“这得看怎么定义恋爱……”

“这有什么好定义的?就是男人和女人谈恋爱啊!”杨真儿又忍不住出声了。

“只是写情书,但没有见过面,算恋爱么?”向坤回头问道。

杨真儿愣了,然后瞪他:“当然不算了!得现实里,最少牵过手,亲过嘴的!单纯网恋不算!”

“一个。”向坤回道,他觉得自己还是不要陷入这种被迫回答问题的局面为好,特别是有杨真儿在,鬼知道如果她赢了,会提出什么稀奇鬼怪的问题来。

第六十二章 观察者

第六十二章观察者

向坤又重新开始认真玩了,继续认真地记牌,认真地观察对手、队友,甚至开始从几女拿牌的方式、抽牌的位置来协助判断她们手里的牌。

然而……

不得不承认,斗地主还是一个运气占很大成分的牌类游戏,当对手的牌就是好,就是能碾压你的时候,技术什么就没那么重要了,你就是能直接开天眼看到其他三人的牌,也没什么卵用。

特别是当夏离冰是对手的时候,向坤要赢,就更不容易。

如果是他当地主还好,一切自己掌控,如果是他当农民……带着杨真儿、唐宝娜,还得把她们俩人的出牌习惯也加入计算,不能只按自己计算和推测的牌面走。

杨真儿喜欢自己跑牌,偏偏坐在他的上家;

唐宝娜出大牌和炸弹总是很犹豫,经常已经结束了,手里还一个甚至两个炸弹没出。

所以不可避免的,当夏离冰当地主的时候,向坤若是牌太差了,或是没有“配合”好左右两位大小姐,就基本没有获胜希望。

也自然的,他得面对夏离冰的“提问”。

也许她不像杨真儿那么难缠,可以指定个唱歌或者做俯卧撑之类的“大冒险”?

然而当向坤刚想选“大冒险”的时候,却看到夏离冰幽幽地瞥了一眼桌上还剩的三片西瓜——三女都很默契地一直没有再去动过它们,仿佛专门留着威慑向坤的。

“问吧……”向坤无奈叹道。

夏离冰视线紧紧锁定着他的脸,语速很快地说道:“1秒内快速回答,你会用什么动物来形容你自己?”

向坤微皱了下眉,然后说道:“牛。”

夏离冰点了点头,表示问题结束。

向坤松了口气,这个问题倒是简单。

不过她为什么问这问题?这丫头是在对我进行心理学测试呢?这种问题好像那种微信公众号上判断性格什么的心理测验啊?你好歹是俩硕士头衔,也来点有创意的啊!

结果又过几局,向坤再次作为输的一方面对夏离冰的问题:

“1秒内快速回答,用一种动物分别形容我们三个。”

又是这种问题?

向坤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看向左手边的杨真儿:“猴子!”

胳膊被掐了一下。

看像对面的夏离冰:“狐狸。”

对面面无表情,眼睛微眯,看着确实有点像只狡黠的狐狸。

看向右手边的唐宝娜:“梅花鹿。”

唐宝娜抿嘴一笑,伸手扶了下眼镜。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向坤看了眼时间,便想要告辞,结果又硬被杨真儿留着玩了一个多小时,到快十二点才离开。

至于夏离冰,则留在她们家里一起睡了。

“你真的不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夜宵?我们吃的都很清淡的,蟹肉粥、虾肉粥什么的,你应该也可以吃吧?”唐宝娜在门口看着向坤换鞋的时候,忍不住又问道。

“我晚上一般不吃东西。”向坤穿好鞋,笑着摇头道。

“那……回头联系?你路上小心。”

“嗯,回头联系,拜拜。”

看着向坤进入的电梯下行后,唐宝娜关门回到屋里。

杨真儿已经在追问夏离冰了——今天把她叫来,就是为了让她来“看看”向坤的。

“怎么样,看出什么来了么?你说‘琦玉老师’到底怎么想的,居然不敢吃西瓜?就算他痴迷热量控制,这西瓜也没多少糖分吧?”杨真儿拉着自己的表妹问道。

夏离冰却是直接拿起桌上的西瓜吃了起来:“我怎么知道他怎么想的?”

“诶?你不是心理学的硕士么?”

“心理学又不是读心术。”

不过看到走回来的唐宝娜,夏离冰还是把吃完的西瓜皮一扔,擦了擦手,开始说道:

“他不论是说话还是打牌的时候,都很喜欢盯着别人的脸看,警戒心比较强。”

“从打牌的过程来看,他明显能够记牌,而且并没有盯着自己的牌或桌上的牌多看,记得很轻松,对数字的记忆力很强。”

“在第一局之后,他明显开始放水,胜负心不强。后来被娜娜姐问完问题后,又开始认真,开始想赢,为了避免被问问题或吃西瓜。但就算他想赢,却被你们俩猪队友坑的时候,也没有说过一句抱怨的话,性格不强势。”

“但不论是被问到不想回答的问题,还是被要求做他不想做的事,都没有说过一句软话,自尊心比较强,也比较固执。”

“聊天的时候,对以前发生的事情描述得很清楚,有条理,很少用可能、好像、应该这类语气模糊的词,对自己的记忆很有自信。”

“他的身体素质很好,腰腹、肩背等核心力量很强,坐姿很挺拔,而且可以保持很久不用换姿势。”

“他的精神也很好,玩了四个多小时牌,又一直都在算牌、记牌,没有露出一点疲惫。”

“喝了一瓶500ml的矿泉水,四个多小时没有去过一次厕所,而且看不出刻意忍着的样子,他的膀胱很好。”

前面杨真儿和唐宝娜还听得一脸认真,听到这里却是都满冒门黑线,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不过好像还真是,向坤从进门后到离开,就没有离开过沙发,没有去过一次洗手间,他可还喝了一整瓶矿泉水啊。

“那个动物比喻的问题呢?那个看出什么了?”唐宝娜又问道。

杨真儿马上说道:“这我知道!他用牛来形容自己,证明他认为自己和牛一样老实,而且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他用梅花鹿形容娜娜,是觉得娜娜可爱!他用狐狸形容老夏,觉得老夏太聪明!他用猴子……哼哼,这光头仔是怕了本宫了!”

夏离冰没理她的猴子表姐,对唐宝娜说道:“他形容自己之前,皱眉、抿嘴、视线向下,有一瞬间的犹豫,说明对自己的现状和未来,有忧虑和怀疑。”

唐宝娜点点头:“也能理解,毕竟他干了的公司刚刚倒闭,现在又还没有确定以后的工作。”

夏离冰继续说道:“至于对我们三个的判断,他对表姐的判断是最确定的,对我和娜娜姐的判断有些不确定。对我很好理解,但听你们说,娜娜姐比表姐还要先认识的他,而且是通过相亲,那就证明他对娜娜姐的观感一直在变化。”

“这是什么意思?”唐宝娜有些不解。

杨真儿说:“你就直接说,‘琦玉老师’对娜娜有没有意思,喜不喜欢他。”

唐宝娜皱眉,拍了好友一下,嗔道:“我就只是单纯想做朋友好不好!”

夏离冰摇头:“看不出来,反正从晚上的表现看,除了你们让他吃西瓜的时候,表现出了一点厌恶和抵抗的情绪外,其他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负面情绪,你们和他一起玩的时候,只要不让他吃西瓜,应该都没什么问题。”

然后忽然想到了什么,夏离冰又补充道:“哦,对了,他说只谈过一次恋爱的地方,可能有些隐瞒。”

“难道他不止谈过一个?不过他都三十岁了,有过五、六次或七、八次恋爱经历也很正常吧,总不能谈了二、三十次了?”杨真儿有些不解地看向唐宝娜:“如果真是个感情经验过于丰富的花花公子,你彬哥和涵姐不可能介绍给你吧,而且他看着也不像……”

夏离冰没有再多说什么,把大长腿缩到沙发上,拿起手机翻看一篇英文文档,并不加入两位姐姐对向坤的讨论。

对于向坤,她还有一些判断并没有说出来,因为她自己也不太确定,而且她知道两位姐姐对那些并没兴趣。

第六十三章 意念训练?

第六十三章意念训练?

离开唐宝娜家的小区后,向坤没有马上叫滴滴,而是在路上慢悠悠地散起步来。

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在晚上于比较繁闹的区域“巡街”了,即便是已经临近十二点,这边附近的很多餐馆、便利店、小吃店也都还开着门,路边也随处可见送外卖的小哥、刚刚娱乐归来或正要去娱乐的行人。

这段时间,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和几次变异后,他的感官能力有了很大提升的同时,大脑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也同样突飞猛进。

就好像现在,漫步在街头,他的脑海里就依靠着视觉、听觉、嗅觉的各种信息,将以他为中心的、周围直径十米内的全息图构建、想象了出来。

当然,想象出来的图像和实际还有很多细节上的差距,但已经足够他判断周围的情况了。

而当他在路上看到人,也都会下意识地用最快的速度判断出对方的职业以及可能的目的地。

比如刚刚和他擦肩而过那个脚步踉跄的小哥,穿着白色短衬衫、深色西装长裤,身上汗味的程度表明他今天一整天应该都在室外活动,所以大概率是一位需要在外奔波的业务员。身上的酒味和烧烤味,则表明他应该刚刚和朋友或同事撸完串,现在要回家。

做出这个判断,只用了2秒多钟的时间。

当然,向坤不敢确定自己的判断就一定正确,反正这只是他对周围环境和人的初步“扫描”,就好像雷达一样,只有明显的异常,才会引起他的着重注意。

他相信,随着他针对性训练的加强,以及饮血次数的增加,身体继续变异,他的判断速度和准确度会进一步的提高。

如果他听到夏离冰对他的第一句判断——“警戒心比较强”的话,一定会深表赞同。

他确实有着很强的警戒心,特别是在变异之后。

警戒心来源于不安全感,而不安全感的根源是未知和不确定性。

在知道能够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引导饮血后变异的方向后,向坤便不断地加强自己的感官能力,以及对感官信息快速处理和判断的能力,为的就是获取更多的信息,减少周围环境的“未知”,让自己时刻处于一个能够掌控和了解的环境中。

不过真正的“未知”并不在外,而在他的体内。

相比于对外界的信息收集,向坤的不安全感更多的是来自于自己的身体。

这具一直在变化的、超出普通人太多的身体,有太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性”。

哪怕向坤已经记录了大量身体变化的数据,总结了大量变化的规律,甚至已经可以用针对性的训练来引导变化的方向,还弄了个“吸血鬼变异模型”,但事实上,对于自己身体的异变原因,依然知之甚少,也不知道这变异最终会将自己导向何处。

如果可以的话,向坤其实希望能和一些权威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合作。

但互联网上没有找到任何相似的“病例”,没有找到任何相关的信息,却让向坤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

在收集了自己身体组织所化成的灰色粉末后,他也想过把样本送去一些对外营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红外、核磁、xrd、元素分析一系列做下来,差不多也能有结果了。

但他担心,若检测出来是某种已知、常见的物质还好,若是一些特殊的、奇怪的东西,那很可能会提前暴露他的秘密,引来麻烦。

他也曾想过干脆再去读一个生物类的研究生,自己研究自己?以后搞不好还可以得个奖什么的……

不过这想法也很快被否决了,他现在的情况并不适合与人一起学习,而且对于现在5-6天就是一次变异周期的他而言,这个学习过程可能太长了。

自学?

其实从变异刚刚开始,他就在大量阅读医学、生物方面的基础教程和各种相关的前沿资讯,为了能找到解释自己身体变异的理论和方法。

只是那些内容太过于浅显,套用在普通人身上还好,在他身上却行不通。

所以他偶遇李教授的时候就聊了很多,听到唐宝娜说杨真儿在制药公司工作、晚上还有个医科大学的硕士,就立刻答应过来一起打牌,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与这些“专业人士”的交流,知道自己应该往哪个方向去的学习。

虽然杨真儿是财务,夏离冰是精神病和心理学的研究生,今晚的交流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过和三女打牌、闲聊,倒是让他感觉回归了一丝正常生活的节奏,他觉得这对自己的心理调整还是有益的。

而且晚上在他的刻意引导下,他们谈到了一些超能力、吸血鬼、变异方面的电影,比如斯佳丽约翰逊的《超体》。

讲的是女主角吃了药大脑开发度飙到100%变成超人类存在的过程,当然,“普通人大脑只开发10%”这个问题已经被很多文章辟谣过了,就是扯淡。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大脑的潜力并未被完全激发。

而对向坤而言,他已经发现,他的大脑,或者说思维能力,其实也是受到“变异”影响的。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注意力更加集中、精神状态更好、记忆力更好、阅读和思考的效率更高,这些和整个的身体状况都有关系,还不能说明什么。

但随着他对感官能力的不断提高,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出现了瓶颈,于是又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

这些针对感官信息处理能力的增强,实际上都是大脑能力的进化。

向坤不由得想,通过针对性的训练,让记忆变得更好、计算能力更强、反应速度更快,应该是没问题——因为这事实上已经发生了。

他可以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聪明”,学习能力更强,以方便攫取更多的知识,来理解和研究自身的变异。

但同时……他有没有办法,通过意念的训练,让大脑通过变异进化出一些原本没有的功能?

想到这点,向坤停下脚步,也没叫滴滴,直接拦了辆出租车回家。

虽然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很扯淡,可能性也很低,但既然身上都已经发生这么扯淡的事情了,试试说不定有惊喜呢?

于是回到家后,他把门窗关上,不开空调,不开风扇,保证家里没有大的气流。

然后把一张面巾纸放在桌上,端坐桌前,紧盯着那张纸,想象着控制它移动。

然而盯了没一会,他就发现自己总是不由自主地变换焦距,拉近视线,甚至清楚地看清纸巾上的纹理。

纸巾的气味也十分清晰地传递到大脑中。

而盯得久了,意识便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散,甚至下意识地开始计算这纸的大小、厚度、重量,根据气味判断纸浆原料,可能的产地……

赶紧甩了甩脑袋,清空掉这些想法,把注意力重新放到“移动它”上面来。

向坤在面巾纸前一坐就坐了八个多小时,从凌晨坐到了太阳升起,视线紧盯着纸巾,但纸巾依然分毫不动。

对此他倒也不气馁,本来这就只是“训练”而已,要看有没有效果,得等到饮血之后。

因为昨晚那心血来潮的想法,向坤对着一张纸巾坐了整整十六个多小时,只在中间起身活动了几分钟,喝了点水。

别看这过程好像很简单,但实际上比他进行十六小时体力、肌肉上的训练,或是感官上的训练都要痛苦得多。

到了晚上七点,饥饿感来临,向坤收回了放在纸巾上的视线,前往厨房,取了两只兔子饮血——是那两只被他注射了自己血液的肉兔,不过从观察结果来看,它们并没有任何变异的趋势。

这次他自然没有再吞石子忍耐困意,清理下垃圾,收拾了一下兔肉,放到冰箱里后,就直接躺床上睡觉。

当第二天晚上8:43,向坤醒来后,第一反应就是跑到客厅的桌子旁边,紧盯着桌上的那张纸巾,试图用“意念”来移动它。

然而二十分钟后,纸巾依然分毫不动。

向坤甚至隐约觉得那张纸巾上的纹理构成了个笑脸,在对他张嘴大笑,那是赤裸裸地嘲笑。

向坤叹了口气,微弱的气流从嘴出,扰动桌上的纸巾,悠地飘动起来,然后顺着光滑的桌面慢慢落到了地上。

用意念隔空驭物?果然是特么的想太多了!

第六十四章 幻觉

第六十四章幻觉

向坤摇了摇头,把那张面巾纸扔进垃圾桶,然后开始他每次醒来后都要做的统计工作。

体重小幅增长,体温小幅下降,上半身的肌肉维度变化不大,大腿围增长了一点点。

因为他现在很少进行纯力量的训练,而更多的是类似之前爬山、冲山这类的综合训练,重速度、敏捷、反应和爆发力,所以力量和体型、体重的增长,会比较协调。

创伤的恢复速度快了8秒,依然还在稳步提升,视觉、嗅觉、听觉等感官能力,也能从主观感受到一点进步。

他看了下时间,晚上9:17,还不算太晚,于是换了衣服出门。

向坤在路上走了一会,不停地对路边经过的人进行快速判断,以验证自己这一次饮血的变异情况。

这次的饮血期,他训练的主要方向,就是对感官信息的快速处理、判断,是对大脑的针对性训练。

从路上对几个行人的快速判断情况来看,确实有了明显的提升。

向坤停下脚步,拿出手机叫了辆车,前往一家比较有人气的连锁咖啡厅店。

这个时间,这家咖啡店里的人应该还不少。

二十多分钟后,向坤站在咖啡店前,拿出手机开始计时。

推开门,他走向点餐台的速度刻意放缓,用了11秒,慢慢站到了点餐队伍的后面。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统计完了这咖啡厅此时的初步情况。

这家咖啡厅的形状接近长方形,点餐台在整个咖啡厅的中间,视线比较好,可以直接看到整个咖啡厅的情况。

除了大门外,左右两侧还有一个小门,洗手间门在点餐台左侧,咖啡厅内共有大小不一的桌子36张,点餐台内3个服务员正在忙碌,点餐台外1个服务员在上餐,现在不包括他有客人43人,16男27女,其中有2个年龄看起来5、6岁的男孩,1个更小一些的女孩,点餐台前包括他在内有5人在排队。

除此外,他还在这11秒内,快速判断出了5个人可能的职业:

坐在右手第三张桌子上在敲打着笔记本的年轻男性,应该是个it从业者,正在一边浏览技术网站,一边打代码。

排在他前面、身材高挑、穿着职业装的女丽人是这栋大厦上面某公司的行政人员,因为他看到了对方还拿在手里的工牌。

左侧长条沙发上的三个女性都是家庭主妇,带着两个孩子,正在聊某个女明星的八卦。

……

向坤没有在点餐队伍后站多久,队伍前才有2人点完东西付完钱,他就已经转身向大门走去了。

在旁人看来,他似乎是不耐烦排队,不愿意等了。

但实际上,向坤是已经完成了对整个咖啡厅内所有人的快速“观察”,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

整个过程从他进入咖啡厅开始,共耗时1分52秒。

当然,他并没有判断出所有43名客人的职业,只判断出了29人,而且也不能保证就一定正确。

但对于此时的向坤而言,重要的并不是判断结果——那只是为了训练而预设的一个方向而已。

重要的,是判断的速度,或者更具体一点,大脑处理感官信息的模式和效率。

毫无疑问,经过这一次的变异,向坤的大脑处理和判断感官信息的速度提升了很多,特别是同时处理多个感官信息、观察多个目标的“多线程”处理能力。

在变异以前,向坤也可以一边削苹果一边背单词,一边听郭德纲相声一边写毕业论文一边嚼口香糖,甚至左手画圆右手画方。

这些事情看似一心两用甚至三用,但实际只有一些很简单的事情可以做到,而且更多的是发出一个指令,然后身体依靠本能完成,比如脑子里在专心想着一个事情,身体则“自动”地在做饭、放洗澡水、搓澡、吃饭等等。

因为这些事情,不需要很高的注意力也能做到。

比较复杂的需要大脑专注进行计算和思考的事情,无法同时多线程进行,即便勉强进行,效率也十分低下,更多的以为同时进行的事情,其实是大脑在做快速的间歇式切换。

对于普通人而言,想要做到同时思考和处理某种信息,只能通过大量的练习将其难度降低,变成本能反应。

以向坤之前几天的训练量,肯定远远不够看的。

但向坤有饮血变异,可以直接让身体、大脑做出适应性的变化。

就好像有的人电脑配置比较低,玩游戏吃力了,只能是想办法升级驱动、优化系统环境、重新设置显卡设置,甚至大幅调低游戏画质,或是游戏厂商良心发现给做程序优化。

而向坤的变异,则是直接根据游戏需求从硬件层面升级了配置,你cpu不够就升级cpu,你显卡带不起来就升级显卡……

现在的向坤,已经可以同时地观察两到三个目标的外观、气味、声音,进行分析判断。

这肯定是针对性训练后,大脑变异、进化带来的结果。

这个进化的速度,老实说远超向坤的预料,他本来以为至少应该要经过三到四个饮血期的针对性训练,才能达到现在的程度。

接下来,向坤再要进行大脑对感官信息的处理训练,已经不适合再在这种半封闭的公共场所了,他需要加大难度。

向坤倒没有马上开始训练,而是准备回家,对这个饮血期,做个详细的计划出来。

回到家,在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向坤却不由得皱眉看向了楼梯间,那边有四个垃圾桶,是给这层住户扔生活垃圾的。

他晚上出门前,刚刚扔了垃圾。

垃圾里有昨天晚上饮血后处理的兔子下水,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但是向坤却清楚地感觉到,他之前对着犯了十六个小时傻、企图用意念控制移动的那张纸巾,也躺在垃圾桶里。

事实上不用感觉,他也知道那张纸在那,因为是他亲手扔的,垃圾桶在明天早上被物业保洁拉走清理之前,肯定是在那里的。

但能感觉的到,才是稀奇事。

向坤皱眉,细细地思索着自己那感觉,发现好像是可以闻到那张纸的气味?

但是不对啊,那纸上应该没什么味道,有应该也是自己身上的味道,而不是单纯纸的气味。

那纸的气味并没什么特别,和其他的纸巾差不多,如果重新拿一张放在向坤面前,让他仔细分辨,或许可以分辨出一丝的不同来。

但现在那张纸却是被扔到了垃圾袋里——扎起的垃圾袋!

而且垃圾袋扔到了垃圾桶中,和一堆气味浓重的其他垃圾待在一起!

按理说,他不应该能闻到的。

就算闻到,也不应该会注意到。

向坤觉得很奇怪,难道这是心理上的错觉,因为自己盯着那破纸看了16小时,对那破纸产生某种“牵挂”了?

想了想,向坤又走到垃圾桶边,找到了他之前出门时丢弃的垃圾袋。

小心地打开垃圾袋,向坤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巾,毕竟他垃圾袋里也没什么垃圾,和兔子有关的垃圾被他用多层垃圾袋打包,隔离得很好,并没有让这纸巾被弄脏。

他拿起纸巾,放到鼻端深深地嗅了一口,都是各种垃圾的味道,纸巾本身的味道很淡很淡,和他刚刚站在门前闻到的味道并不一样。

刚刚他在门前闻到的气味,应该是昨天对着那张纸巾时,记忆里的气味。

“看来着是幻觉。”

向坤摇了摇头,把那纸巾重新扔回垃圾袋打包好,扔回了垃圾桶里。

他觉得这应该是自己昨天对那张纸巾“用力过度”,引起的一点幻觉,过一段时间应该就好了。

回头倒是可以就这个问题引申一下,在微信上咨询一下夏离冰,看看她有什么看法。

回到家后,向坤坐到电脑前开始统计和总结,他这次饮血后带来的感官信息处理能力上的提升,完善他的“吸血鬼变异模型”,并且对接下来几天的训练做出计划。

当感觉到身体机能开始受到抑制,意识到日出了后,向坤忽然想了到了那张纸巾,然后他竟然再次“感觉”到了纸巾的所在——那纸巾已经不在他们小区,而在小区的西面。

向坤愣住,他忽然觉得这幻觉也许并非单纯的“幻觉”。

第六十五章 一张破纸巾

第六十五章一张破纸巾

向坤闭上眼睛,用心感觉了一下那张纸巾的方位,那似有若无的气味,能给他非常明确的指向。

这非常不正常!

气味和声音、光一样,都需要一个传输的过程。

一般来讲,气味的传输速度是要远比光和声音来得慢得多的。

但是气味在自然界中,更容易附着和留存,这反而让它拥有了更容易被追踪的特性。

不过气味要附着留存,也得有一定基数的气味分子团,否则的话,根本不足以被嗅觉器官感知到。

向坤的嗅觉比普通人强出太多,甚至比猎犬都强。

但那张纸巾本来就是无香型的,气味本就比较弱,能让嗅觉器官有反应的气味分子比较少。且在屋里,也有其他还没用完的纸巾气味影响,很容易干扰。

一般来讲,那张纸巾就算是藏在他房子里,光靠气味追踪,也未必能准确追循到。

而现在,那纸巾不单单被打包到了垃圾袋里,还扔到了气味干扰极大的垃圾桶中。

按照时间,现在确实应该被送上了垃圾车,运出了小区。

按理说,那张纸巾的气味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按照路径传递到他这来的。

更何况,一般来说,除非嗅源很强,且追踪者就在嗅源的直线影响距离内,否则追踪气味,是很难直接就根据一点气味,立刻得到明确的最终嗅源所在位置。

就好像他之前追踪杨小姐丢失的那只哈士奇一样,是追索到一个一个的气味附着点,然后将其串起来,估测方向。

但现在,脑海里中属于那张纸巾的气味,却可以明确无误地指出其方向,明确到了向坤都觉得是幻觉的程度。

要知道,同样在那垃圾袋中的,还有气味强烈得多的垃圾,比如那些兔子的下水。而那些味道,并没有像那张纸巾一样,传递到向坤的脑海中。

“去确定一下?”

向坤决定现在就出发,按着脑海中那纸巾气味的指引,去看看能不能真地找到它。

否则的话再晚一点,等到垃圾车抵达垃圾处理厂,虽然那些垃圾不会马上被焚烧,但堆在储存堆里发酵,那要找的难度可是多了无数倍。

出门前,向坤犹豫了一下,还是换了一件比较破的长袖体恤、长裤,只穿着拖鞋。

他已经做好了必要时刻,翻找垃圾的准备了……

出了小区后,向坤用手机叫了辆车,然后让司机跟着自己的指挥走。

那张纸巾给他的指引,不像是一般的气味追循,需要一路慢慢追踪过去,而是直接就能够在脑海里定位其方向、位置。

在向坤的指挥下,小车一路狂奔,终于在十几分钟后,于一个十字路口看到那辆正在等红灯的垃圾车。

向坤可以清楚地感知到那张纸巾的气味——对他而言,现在的感觉用嗅和闻似乎不太合适,而更像是“感知”到。

看了眼红灯剩余的时间,向坤赶紧跟小车司机结了钱,然后下车大步跑向那辆垃圾车。

向坤直接跳到了垃圾车驾驶侧的踏板上,紧贴着车门,透过半开的车窗,对那被他吓了一跳的垃圾车司机说道:

“师傅!不好意思,先开到边上停下!我有很重要的东西落在垃圾袋里了,让我找一下!”

“你赶紧下去!太危险了!这不合规定……”司机大声喊道。

“拜托了,那东西对我非常重要!”向坤紧扒在车门边上求道,然后把他身上仅有的八十多块现金放到了车的中控台上。

没办法,现在出门都不需要现金了,也没来得及去取……

“师傅,我身上就带这么多,你让我找一下垃圾,我再用手机转两百块给你买水~”

看到信号灯变成了绿灯,司机无奈,只好把车先开过路口,然后靠边停下。

“钱我们不能收,不过你也不能找太久……”司机无奈地答应向坤,把他的八十多块又递了出来。

“感谢!感谢!我很快就好,不会耽误你们太久的!”向坤赶紧说道。

事实上,他已经非常明确地“感知”到了那张纸巾的所在了。

向坤深吸了口气,憋住呼吸,直接跳进了垃圾车里,用了不到1分钟,就找到了自己的垃圾袋。

虽然没有打开,那垃圾袋看着和其他的垃圾袋没有什么区别,但向坤从垃圾袋口打的结和那纸巾的清晰“感知”,还是十分肯定自己没有拿错,不用打开检查,直接拿着垃圾袋跳下了垃圾车。

看着一身恶臭、身上挂满垃圾零碎的向坤,垃圾车司机和车上的环卫工人看他的眼神相当复杂。

“那东西对你肯定很重要吧,下次要注意点,别随便扔掉了……”

向坤笑着点头:“相当重要!非常感谢,非常感谢,给你们添麻烦了!”

看着垃圾车开走后,向坤便提着垃圾袋往回走。

他这般模样,就是叫来网约车,怕是人家宁愿罚钱都不会载他。

于是他直接把拖鞋扔了,赤着双脚跑回了家。

路边的人看到他都是下意识地让到边上,离得远远的,以为这是个疯了的流浪汉。

一个多小时后,洗完澡,只穿了条短裤的向坤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桌上那张被揉成一团的纸巾。

换下来的衣服和其他的垃圾,已经被他重新扔到楼道的垃圾桶里了,只剩下这张纸巾。

“肯定有问题。”

既然那脑海里冒出来的、来自这张纸巾的气味“感知”,确实让他找到了纸巾,那就证明,之前的种种感觉,并不是幻觉。

虽然现在直接用鼻子去闻,那张纸上如今实际的气味,和脑子里冒出来的、指引他找到纸巾的气味并不一样。

莫非是之前自己对这张纸巾长达16个小时的意念训练,没有让大脑进化出意念控物的能力,却是对这纸巾有了“念念不忘”、“追踪定位”的能力?

他从昨晚到现在,在脑海里“感知”到的、这张纸巾的气味,其实是昨晚那16个小时,对这张纸巾气味的记忆,那气味,一直都是那时候的气味,而并非纸巾的实时气味。

但就是这气味的记忆,却能指引他找到这张纸巾,并且可以一直判断着这纸巾的实时位置?

这是特么的什么原理?

这已经完全超过了向坤的理解。

看不到、听不到、闻不到,没有气味、声音、光影传播,自己为什么就能仿佛有指引般地找到它?

就好像给它安了个生物gps一样。

宇宙万物都有电磁波,难道自己能够接收、感知和分辨那张纸巾所辐射出的电磁波?但也没道理啊,离得太远了,那张纸巾能辐射出来的电磁波太弱了。

难道是量子纠缠?超距感应?

卧槽!之前还在犹豫着应该从生物还是医学的哪个细分方向入手学习,这会难道要多加一门量子物理?

第六十六章 审美观扭曲

第六十六章审美观扭曲

向坤仔细回想,那16个小时里他到底做了什么,会导致了这个结果。

这究竟是让他拥有了一种对物品定位的能力,还是单单只定位这张纸巾?

他是不知不觉做了什么,“影响”了这张纸巾,还是单纯自己的身体或意识针对这张纸巾有所变异?

前天那16个小时,向坤盯着那张纸巾的时候,脑子里想的,都是让这张纸移动起来。

但很多时候,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感官信息传入大脑。

比如那张纸上的各种细微的气味,甚至隐约闻到了里面氯、漂白粉、木浆各自的味道。

比如有些时刻盯着纸巾看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一堆堆杂乱的、仿佛米粉一样的东西交织在一起的景象。

他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看到了纸巾的纤维构成,但很快觉得不可能,因为他的视觉就算进化,也没进化到这种程度。以他看到的纸巾纤维的情况,至少也有百倍以上的放大。

但现在回想,他当时说不定还真是看到了纸巾纤维?

可如果是长时间盯着纸巾的细节看,让身体认为他急需微观视觉,使得视觉发生了变异进化,那也应该是在饮血、变异之后才有那能力,而不应该是立刻就显现出来,这和他之前总结的针对性训练、饮血、变异的规律相违背。

更何况,他现在想要再看到那种程度的微观景象已经做不到。

除此之外,在这16个小时中,他还出现过四次眼中一片白光、什么都看不到的情况,当时只以为是盯着一个地方看太久了,视觉疲劳所致,没有想太多。

现在看来,或许没那么简单?

向坤又抽出来一张新的纸巾(代号纸巾2),放在那张皱巴巴的纸巾边上,盯着直看。

这一次,不像是之前满脑子想用意念移动纸巾,而是全神关注着纸巾本身,从外观到气味,细细地观察和分辨。

当眼中再出现一片白光一闪而逝后,向坤迅速看向计时的手机:

00:38:45。

只用掉了38分钟。

向坤将“纸巾2”套了3个垃圾袋仔细包好,然后出门,把它放到了门口。

关门回到客厅后,向坤坐在客厅里,发现没法像感知之前那张纸巾一样感知“纸巾2”——虽然明知道“纸巾2”就放在门口。

那道占据整个视线的白光并媚意意义?还是“聚焦观察”的时间还不够?或是一样需要等到的饮血变异后?

向坤将“纸巾2”取回后,又将之前的纸巾(代号纸巾1)铺开,用剪刀剪成一样的两块,然后将它们分置于卧室和客厅。

向坤通过感知,发现能感知到客厅的这一部分纸巾1,卧室的那一部分却感知不到。

他又将两部分纸巾合到一起,用剪刀剪成了四块,继续分置到卧室、洗手间、厨房和客厅。

发现只能感知卧室的那一块。

而且这次,他明显可以感觉到,那感知微微下降了一些。

重新把纸巾1的四块部分都捏聚到一起,那感知又恢复了一些,但相比起最开始时,还是有所下降。

向坤又把整个纸巾用水打湿,捏合在一起,感知程度继续下降。

向坤用吹风机,把那团纸巾重新吹干,感知度也没有恢复。

他干脆拿来打火机,把吹干后的纸巾烧掉。

对纸巾1的感知飞速地消逝,随着纸巾1化为灰烬后,那感知也消失不见。

看着那团灰烬,向坤若有所思,对这张有些奇异的纸巾,他并不感到心疼或可惜。反正这个特性,对目前的他而言,用处不是很大,拿这纸巾塞到别人身上或车上进行追踪?还是和人玩你藏我猜的游戏?

但他知道,搞明白纸巾1为什么会与自己建立这特殊的联系,对于他理解自己的身体变异,一定是有帮助的。

而从这几个简单的实验可以看出:

1,这张纸巾是以一个整体和向坤建立那种特殊联系的,当整体受到破坏的时候,联系同样也会下降;

2,这种联系只能建立一道感知联系;

3,一旦纸巾结构被彻底破坏,感知便会消失。

手机响起微信提示音,向坤拿起来看了一眼,回复了一下,便将那张“纸巾2”收起来,然后换上衣服出门。

刚刚的微信消息是来自22号晚新加的群,也是他唯一没有屏蔽消息提醒的群。

群里有四个群成员:向坤、唐宝娜、杨真儿和夏离冰。

今天是周日,唐宝娜约几人下午一块去箭馆玩。

在上次去唐宝娜家一起玩了一晚上扑克后,向坤觉得和人保持一定程度的接触,对自己的心理健康还是有正面作用的。

这种接触,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如果是完全陌生的人,自然不行,但若是太熟的人,也不行。

就像是常彬,如果向坤和他一块玩,要说什么不吃西瓜、不吃饭、不喝可乐,肯定会觉得奇怪,会刨根问底,因为以前他可都是吃的,单用什么健身要控制饮食的借口,一次两次还行,久了是肯定说服不了常彬的。

唐宝娜把箭馆的位置发给向坤,他自己搭车过去。

和三女在箭馆玩了四个多小时,快到六点的时候,他便道别离开,三女则结伴去吃饭。

在箭馆的费用各付各的,玩完后就分开,也不用一起吃饭,对向坤而言,这就是现阶段最完美的朋友相处方式。

不过杨真儿却显然有不同的意见。

在向坤乘上回家的地铁时,某家最近很热门的网红餐厅内,唐宝娜三女正在等上菜。

杨真儿对正看手机的夏离冰说道:“老夏,你说‘琦玉老师’这不愿意和人一起吃饭的毛病,是不是心理问题?让他请客不肯,我们请客他也不肯,aa不愿意,让他选地方也不愿意,就这么讨厌和我们一起吃饭?”

唐宝娜说道:“他之前就跟我说过了,他健身期间在控制饮食,而且吃东西比较挑剔,有怪癖,所以不喜欢和别人一起吃饭。”

夏离冰依然在看着手机,头也没抬地说道:“从他的语气和表情来看,他排斥的是吃饭本身,而不是和我们一起。估计他很肯定,他喜欢吃的东西,我们不会喜欢,我们喜欢吃的东西,他也不爱吃。”

杨真儿皱眉看向好友:“娜娜,你让涵姐问问她男朋友,‘琦玉老师’读书的时候也不和人一块吃饭么?”

“应该没有吧,他说过,是最近开始健身后才改变饮食习惯的。”唐宝娜说道。

“那以后在一起生活的话可麻烦的很!娜娜,你得慎重考虑哟!”杨真儿说道。

唐宝娜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都说了只是普通朋友,有空的时候一块玩儿啊,我又不和他谈恋爱,怎么可能会在一起生活?不能一起吃饭就不能做朋友了么?”

“哼哼……”杨真儿怀疑地看了好友一眼,然后想起什么似的,皱眉道:“我说你们俩,是不是审美观也扭曲了?今天箭馆里那个陈教练那么帅,我乍一看还以为是杨洋!而且也很高,有一米八五以上吧,比‘琦玉老师’还高!说话声音也好听!这才是你们找男朋友应该有的标准啊!你们俩怎么一下午都只围在‘琦玉老师’那光头身边?”

唐宝娜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人是挺帅的,不过作为一个教练,居然输给了向坤这第一次去箭馆、摸弓箭的人,业务水平是真不行噢!”

第六十七章 弓箭手向坤

第六十七章弓箭手向坤

唐宝娜今天约向坤去的那个箭馆,她和杨真儿之前就去过五六次了,而向坤和夏离冰,都是第一次去箭馆,也都是第一次摸到弓箭。

但向坤却展现出了对射箭非同一般的天赋,最开始他们用的都是18磅的反曲弓,射的是10米靶。

在进行了一系列的基础动作指导和近距离的几次试射,开始正式的12箭计分后,向坤除了前3箭没有命中10环外,剩下的9箭,每箭都命中了10环,而且最后的4箭都中了靶心。

当然,刚开始练,他们这些新手用的是800mm靶纸,加上只有10米距离,难度并不高。

但向坤第一次上手,射的前12箭就有114分,可以说是非常少见了。

连教练都觉得,他的动作已经不像新手了。

在10米箭道又打了两轮24箭,箭箭10环后,向坤便被教练带到了18米的箭道,换了26磅的弓,换了更小的全环靶纸。

在用3箭适应了弓的拉力和箭的轨迹后,向坤的表现又变得稳定起来,接下来每箭都是10环,甚至有一半都是命中靶心的x10。

连着射了36箭,动作始终稳定。

又换了30米的箭道后,向坤的准头终于下降了,不再是箭箭靶心,那教练便以指导为名,和向坤比试了一次,居然以2分之差输了。

年轻帅气的教练倒没有恼羞成怒,只是更加认为向坤不可能是初学者,肯定在哪里进行过专业的练习,不然再有天赋,动作也不可能这么稳定。

向坤倒也没有与他争辩,只是和唐宝娜几人在一边练习。也没有再箭箭靶心,而是有时x10,有时7、8环,甚至5、6环,之前的稳定仿佛只是灵光乍现的个别表现。

聊到向坤的射箭天赋,杨真儿也怀疑道:“我也觉得‘琦玉老师’不像是没摸过弓箭的样子,说不定他以前就专门练过,故意说不会,进了箭馆后又变得很厉害,扮猪吃老虎,故意耍帅?”

唐宝娜摇头:“以你和他接触过的几次观感来看,他是会用这种手段来装逼的人么?”

边上的夏离冰头也没抬地插了一句:“我也没看出他说第一次摸弓箭的时候,有撒谎的迹象。”

“这么说他真是学习能力超群?还是说他是个天生的弓箭手?”杨真儿皱眉道。

“要看他是不是真的学习能力超强……我们明天去骑马吧?他应该也没有骑过马,老夏,你去吗?”唐宝娜说着,转头对夏离冰问道。

夏离冰依然在看手机,肯定地回道:“去。”

杨真儿一呆,奇怪道:“明天可是周一,工作日诶!你不上班的么?”

“我还好多年假没休呢,反正最近公司里没什么事,我去上班大部分时间也是发呆玩手机。”

杨真儿又看向自己表妹:“老夏你呢?你不用去医院实习?”

“我实习期早就到了,去不去都可以,等着海西省那边医院的手续办好,就过去了。”夏离冰说道。

“不对啊!我之前要约你出来一起玩,你可是每次都有各种理由推脱的!上次约你来打牌,还得先给你送了鞋子衣服你才肯来!怎么现在一约就答应?难道是因为‘琦玉老师’?”杨真儿瞪大眼睛看着自己表妹。

夏离冰回道:“因为只和你们俩一起玩没意思。”

唐宝娜忍不住笑起来:“老夏,你说话委婉一点好不好!”

杨真儿狐疑道:“老夏,你不会是看上‘琦玉老师’了吧?他可是你娜娜姐的相亲对象……啊,不对,你把他当你的研究对象了?”

见夏离冰没有回答,杨真儿一下起身凑到她身边,一边看她手机屏幕,一边问道:“你在和谁聊微信?平日里给你发信息,你都十条才回一条,这是和谁聊呢聊这么热乎……哎?靠!又是‘琦玉老师’!”

夏离冰也没有避着自己表姐,继续在微信上打字,回复向坤。

不止杨真儿,现在唐宝娜也凑过来,一人一边,看着夏离冰在和向坤聊微信。

“……创伤后应激障碍的临床症状……长时间重病后身体痊愈的心理调整……身体分泌各种激素对心理和精神的影响……”杨真儿看得一脸黑线,“你聊这些,‘琦玉老师’也能聊得下去?”

夏离冰看她一眼:“是他主动问的。”

听到这话,唐宝娜若有所思道:“看来他真是打算做那个医疗信息相关的app,准备先从心理健康方面入手?不会是要把老夏拉入伙吧?”

……

微微晃荡的地铁车厢中,向坤站在靠近车厢连接处的地方,两手拿着手机在打字,看起来似乎背靠着车厢壁。

但实际上,他的背离车厢壁还有几毫米的距离,并没有靠上。

身体的肌肉随着地铁的摇晃不断地进行调整,控制着重心,脚仿佛生了根般粘在车厢地板上,向坤也是在用着一切可能的时间和机会对身体进行训练。

而且在与夏离冰聊微信的同时,他也在对车厢里的人进行声音和气味信息的收集、快速判断,希望以后这能成为他的本能,到了一个新环境,就会下意识地收集信息进行快速判断,就像呼吸一样,而不用他主动地去观察、思考、再做出判断。

微信上,他和夏离冰的讨论——或者应该说咨询,已经到了尾声。

也是今天在箭馆的时候,找了机会慢慢搭话,才从患病对心理、精神上的影响作为话题切入,开始和夏离冰探讨起来。

虽然他的变异情况和一般的生病并不一样,但像是癌症之类,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基因突变、身体变异的结果,从身体变化对心理影响角度,同样可以慢慢找到可参考的理论或案例。

向坤最后又问了个问题:“之前我在网上看到个节目,有人能够靠‘心灵感应’,找到别人藏起来的东西,这在心理学或是脑科学的领域,有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解释的依据?”

和之前快速的回复速度相比,这次却是等待了很长时间才收到消息,他本来以为夏离冰可能会有长篇大论的回复,结果却是只有一句话:

“这问题不像你会问的。”

呃……向坤摸了摸自己的光头,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知道夏离冰的意思,是说他不像是会问这么“不科学”问题的人。

但他也没法解释,总不能说,自己确实遇到了类似对物品“心灵感应”的情况吧。

和夏离冰的讨论也让他想起了之前遇见的李教授,这些深耕自己专业领域的研究人员,对于没有证据支撑的各种“假设”,都是非常的排斥。

这时候他又收到了唐宝娜的微信,说他们明天要去邻市骑马,问他有没有兴趣。

向坤想了一下,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收起手机后,他想起了今天去箭馆的过程。

他自然没有骗唐宝娜她们,今天确实是第一次摸弓箭。

但现在的他,肌肉的力量、稳定性、控制力、耐力、视力、专注力都极强,在听箭馆的教练讲解了一些基本的技术动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后,试射了几箭,熟悉了弓弦的拉力、箭的重量,找准了箭出弦后的轨道落点,立刻就能调整好肌肉,配合搭箭、勾弦、推弓、开弓、靠位、瞄准、撒放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就像苦练多年的老手一般。

可以说,他现在的身体机能,太过适合射箭这项运动了——又或者说,没什么运动不适合的。

而且向坤觉得,自己能这么快熟悉射箭的技术手法,很快地把握住弓箭的准头,除了身体机能经过多次的变异进化外,这段时间对大脑处理信息的针对性训练及变异,同样是重要原因。

他现在可以快速地记录和反馈拉弓所需要的力度、瞄准的角度、箭的重量、箭离弦后的轨迹、速度等各种细节的信息、数据,然后再通过控制身体肌肉进行调整,达到最佳效果。

如果是一周之前,即便他的力量、稳定性、耐力和视力同样很强,也很难在这么短时间内把射术练到这种程度。

他相信现在的他,再去学习其他任何运动、技术,都可以事半功倍。

当然,向坤本身对射箭也很感兴趣。

所以最开始他沉浸于射箭的学习之中,也没有意识到现在自己的学习速度已经这么快,不知不觉,便表现得有些过了头。

而到了和教练“比试”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表现太引人注目,开始有意识地收敛了。

“比试”最后的两箭他放了水,按照他对教练水平的估测,教练应该可以赢他的,但没想到的是,那教练最后两箭也莫名地发挥失常了,让他引来了箭馆里很多人的关注。

不过接下来,向坤便控制了自己的表现,毕竟他可以瞄准靶心10环,也可以准确地瞄准7环、6环。

他今天也和箭馆里其他常来玩的弓箭爱好者随意地聊过,了解到了现代复合弓的强大威力。

量产的狩猎复合弓基本上最大磅数就是85磅左右,比如马修斯的“怪兽”之类。但威力已经相当恐怖,箭速甚至可以达到350fps,配合特制的箭,可以很轻松地打穿成年野猪。

如果还要威力更强的复合弓,就需要跟弓商定制,100多磅甚至200磅的弓,都能做出来。

不过那样的弓,对于普通人,已经基本没有实际的应用场景了,狩猎大型动物,85磅也已经够用,精准度是更加需要考虑的问题。

若是向坤在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时候,有一只大威力的复合弓,配合着特制的箭头,不说一击毙命,击中翅膀让它从空中掉下来,没法飞走,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那样的话,要打要留,就不再是那只猫头鹰能决定的了。

而且对向坤自己,也会更加的安全。

最重要的是,这种没有机械待发结构的弓箭,不属于管制物品。把箭头分开装的话,甚至公共交通的安检也可以过。如果能有运动员证的话,就更没有问题了。

不过暂时而言,购入复合弓倒是并不迫切。一把马修斯怪兽就要一万多块了,更不用说定制的高磅狩猎复合弓,以及配套的定制箭,价格肯定更加昂贵。

回到家,正开门的时候,706的门忽然打开,小胖妞刘诗铃看到是他,欢快地叫道:“光头叔叔,等一下!”然后回头又跑进了家里。

向坤愣了一下,将门打开后,没有立刻进去,站在门口等着。

对搬到这小区后,第一个来跟他打招呼的小胖妞,他还是颇有好感的。

不一会,小胖妞又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个大盘子,上面有四个蜂巢蛋糕。

小胖妞走得很小心,生怕蛋糕掉出来,她妈妈也跟着出来了,站在门口,含笑地看女儿,然后跟向坤说道:“向先生,这是我试着做的几个蜂巢蛋糕,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向坤本来想以自己不喜欢吃甜食为由拒绝的,但看着端了盘子走到面前的小胖妞那期待的眼神,他还是没有把拒绝的话说出口,而是笑着接过了碟子,轻轻摸了摸刘诗铃的头发,叫着她的小名:“谢谢小铃铛。”然后抬头看向门口的丰腴妇人:“谢谢诗铃妈妈,我正好还没吃晚饭呢,这蛋糕看着就让人有胃口。”

关上门回到家中,看着碟子里的四个卖相一般的蜂巢蛋糕,向坤想了想,终是没有把它们直接倒到垃圾桶,而是拿起来咬了一口。

嗯,糖放的有点多,牛奶放多了,鸡蛋放多了,炼乳的味道还行,蜂蜜放的也有点多。

在嘴里咀嚼了十几秒后,向坤并没有吞下去,而是直接吐到了垃圾桶,然后继续吃,认真地把四块蜂巢蛋糕都品味了一遍,才漱了下口,把碟子洗干净放到边上,准备一会送回去。

站在厨房想了一会后,向坤打开冰箱,取出一只冰冻的兔子开始解冻,然后按照之前看过的菜单,准备各种配料。

接受了别人的点心,也得回礼不是?

第六十八章 麻辣兔肉

第六十八章麻辣兔肉

上一次用兔肉做菜,向坤只是一种游戏的心态,对于最后做出来的菜好不好吃,甚至能不能吃,都不在意。

但这次,他却是真正地把注意力放在了菜的味道上。

他想做出一道好吃的麻辣兔肉,以此回馈刘诗铃和她妈妈送来的点心。

备好各种调料后,向坤将那只兔子一分为四,他现在要做是在实验和总结,调试味道,所以并不能保证一次成功。

因为变异之后,并没有针对味觉进行训练,又没了一般的进食需要,所以味觉在变异后变化并不大,不过好歹没有退化。

但嗅觉和味觉系统本身就是经常互相协同工作的,特别是在品尝食物的时候。

再加上现在他大脑分辨和处理各种感官信息的能力大幅提升,所以品尝食物的时候,尽管他的味蕾细胞并没有比普通人强多少,但对接受到的味觉信息,却可以进行更详细和全面的分析。

而且没有食欲的干扰,他对于味道的分析也会更加的客观和准确。

“嗯,这个料酒的味道有点突兀,加多了,或者可以去掉?”

“偏淡了,蒜和酱油可以多加一点。”

“似乎炒过了一点,肉变老了?”

“嗯,小胖妞他们好像是湘楚人,干辣椒可以多放一点。”

向坤本来只是想要把之前在网上记下的菜谱好好地还原出来,做出一盘味道还不错的麻辣兔肉就行。

但做着做着,专注于这道菜肴的制作,不断地根据做出来的味道进行修改和微调后,他已经大幅偏离了原本的菜谱,不论是各种配料的用量,还是烹制的过程。

甚至原本被他分为四份的兔肉,后两份又被他继续分了四份,以便他继续尝试和调整味道。

等到向坤终于对成品的味道感到满意后,看了眼手机,已经是凌晨2:43,不知不觉中,竟已过去了六个小时。

看着垃圾桶里的麻辣兔肉,向坤不由苦笑,还是老毛病啊,一旦沉浸到某个事情里,不做好的话就会觉得别扭,浑身难受,念念不忘。

以他现在的能力,如果愿意花时间的话,成为一名很厉害的大厨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不能吃东西的大厨?那是真的很奇葩了。

把厨房清理了一下,然后将自己调整后觉得味道最合适的麻辣兔肉菜谱,在电脑上记录下来后,向坤便暂时把这事放到一边。

这一次的饮血期,向坤的训练计划,大都是针对自己的思维和学习能力的。

向坤的第一个训练方法,就是看书。

本来他自己是准备了一个书单的,但是在今天和夏离冰聊过天后,夏离冰应他的要求给他推荐了十几本脑科学、精神病学、心理学、临床医学方面的书籍。

于是向坤从网上免费下载或付费购买了这十九本书的pdf文件,其中也包括第一次在咖啡厅看到夏离冰带着的、那本厚度可以拿来挡刀的大部头《沈渔邨精神病学》。

向坤右手中指按在pagedown按键上,以自己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进行着阅读。

每看过3页后,他会停下来,闭上眼睛重新回忆看过的内容,将它们在脑海中重现出来。

也就是说,在阅读的过程中,他不仅要一边理解内容,还要将它们全部记下来。

虽然变异之后,他的记忆力已经得到了不小的提升,但远没到能过目不忘的程度。

而现在,他就是准备对此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以期在下一次变异后,能有大幅的提升,帮助他提高学习知识的效率。

如果是单纯地提升对文字等信息的记忆速度,其实并不算困难,他相信在一个饮血期内进行超过30个小时的针对性训练,饮血变异后,应该就可以有明显的提升。

但问题是,他并不是要进行按部就班的考试,而是为了帮助提升学习能力和以后的实际应用能力。

所以在记下所看内容的同时,他需要先理解那些内容。或者说,看懂了、理解了那些内容的同时,把它们背下来。这个难度,就要高很多了。

当然,一部分专业类书籍的内容,并不是智商足够,想看懂就能看懂的,需要一定的前置知识,如果想要彻底理解的话,甚至需要延伸的其他相关学科内容。

所以向坤现在的“看懂”、“理解”,只是他在现有基础上能够理解的内容,然后利用现在远超普通人的信息归纳、分析、计算的能力,强大的抽象思维能力,在脑海里建立相关的知识网络。

在第一次阅读时无法理解的部分,先记起来,在过后再通过其他专业书籍、互联网,或是咨询夏离冰来得到解答和补完,所以将内容完全记忆下来,很有必要。

而且这样可以让他简化针对性训练的模式,有一个衡量的标准,同时提升获取知识的效率,毕竟他并不是科班出身,不是针对某一专业或学科进行循序渐进式的学习。

他自己都不知道哪些内容是真的对他有帮助的,就好像面对茫茫一片人海,要找几个特定的人,而他并不知道那几个人具体长什么样,有哪些特点,甚至那些人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确定。

他这种扫荡式、拼图式的学习方法,在有足够的基数后,便可以帮助他确定自己需要哪方面的知识。

每读完、记完一本书的前30页后,向坤便统计平均每看3页所需的时间,然后以这个时间减去10%为基准,设定这本书后面内容的阅读记忆速度。

接下来,如果他看完3页所耗费的时间超过了定下的基准时间,左手握着的瑞士军刀便会往大腿上狠扎下去,若是在看完3页后无法将内容完全记住,也扎一刀。

以此来让自己的身体明白——这是非常重要的能力!下次变异的时候,需要重点提升!

当然,在下次变异之前,他并不确定这种对自己肉体逼迫式的方法,对大脑思维上的变异、进化有没有帮助。

不过就算没有帮助也没事,就当是练习身体的恢复能力了。

而且向坤发现,虽然现在每次受伤时疼痛的感觉并没有太大的减弱,但他抵抗疼痛影响的能力已是越来越强了。

即便疼痛感十分强烈,他也能够做到面不改色,不会干扰大脑进行计算和分析。

日出以后,思维活跃度、记忆力等都有了一定的下降,创伤恢复能力亦如此,所以向坤也相应地调低了对自己阅读和记忆速度的要求。

上午11:00,向坤调的手机闹铃声响起,他结束了将近8个小时的阅读和记忆训练,夏离冰给他的书单,已经看掉了大半,不过还有很多内容没有完全理解,需要后续再通过其他书籍和网络来补完。

他来到厨房,将剩下的那只兔子的兔肉拿出来,昨晚在用一只兔子进行了多次尝试,重新确定了菜谱后,他已经将剩下的那只兔子解冻并切块、腌制。

接下来,便是按照昨晚的新菜谱,制作这道向坤牌麻辣兔肉。

在即定的时间内,向坤完成了菜肴的烹制,不过兔肉的分量有点多,昨晚小胖妞拿过来的、盛蛋糕的那个碟子却是装不下了,只能拿出一个大号的汤盆来装。

11:45,向坤听到电梯开门声,以及小胖妞刘诗铃清脆的声音。

他先拿着昨晚装蛋糕的碟子出去,喊住了小胖妞母女,把碟子还给她们,并让她们稍等一下。

十几秒后,当小胖妞母女看到向坤端着一大盆兔肉出来,都是看呆了。

“这是什么好吃的呀?”小胖妞伸长脖子,好奇地问道。

向坤示意诗铃妈妈去开门,他帮她们送到家里——这汤盆还是蛮烫的,一边走一边说道:“是麻辣兔肉,我自己做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们口味,尝一尝,给点意见。”

小胖妞跟在向坤边上,呆了一呆,眉毛皱了起来:“兔子那么可爱……”

不过还不待向坤说什么,她的眉毛已经重新舒展开来:“闻起来好香!”然后蹦跳着跟着向坤走进自己家中。

诗铃妈妈一边感谢向坤送菜,一边要留他吃饭,他自然不会答应,以自己已经吃过为由离开了。

在他离开之前,小胖妞也不等妈妈做好饭,已经拿着一块兔腿啃得满嘴是油了。

对于自己这次做的麻辣兔肉,他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离开小胖妞家,向坤没有再回去,直接出了小区,叫车前往和唐宝娜在微信上约好碰面的地方,三女正在那吃午饭。

今天他们要去邻市的马场骑马,杨真儿会负责开车。

第六十九章 群体震慑

第六十九章群体震慑

向坤到了的时候,唐宝娜三人已经在杨真儿的x3上等他了。

拉开车门坐上后座后,三女和他轮流打了招呼,然后唐宝娜便问道:“你午饭吃了么?”

“自然是吃了。”向坤点头应道。

打了转向灯,重新把车驶上主路的杨真儿说道:“那家的鳗鱼饭味道超好的,‘琦玉老师’你找机会也可以自己去试试啊,鳗鱼蛋白质含量应该也挺高的吧,算是健康食品哟。”她们中午要吃饭的时候,自然也有约向坤,而不出意外的,再次被拒了。

“我不吃鳗鱼。”向坤简单地回道。

“鳗鱼也不吃?你这不是控制饮食,是挑食吧……”杨真儿不解道。

向坤说道:“确实,我的口味是比较奇葩,所以现在基本不和人一起吃饭。”

“那你平常到底吃什么?”坐在前面副驾的唐宝娜回头好奇问道。

“不一定吃什么,不过吃的很少就是了。”向坤含糊地回答道。

而后他便转移话题,用昨晚看过的几个精神病方面的问题向同样坐在后座的夏离冰请教。

聊了没几分钟,夏离冰就有些惊奇道:“我推荐给你的那几本书,你昨晚就已经开始看了?”

向坤提的几个问题,都是那些书里的疑难,没有看过书,或是对这门学科没有了解的话,是问不出来的。

“是啊,看到了半夜。”向坤说道,他所问的内容,都局限于一两本书里,倒是不担心夏离冰对他的学习、阅读速度有什么怀疑。

唐宝娜回头插言道:“老夏,你这次是要调到海西省哪个市的医院来着?”

向坤奇怪道:“你要去海西省?怎么不留在本市?”他很清楚,三女都是本市人,而且家庭都比较富足,加上夏离冰本身的学历和能力,要留在本市的医院,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

在开车的杨真儿撇了撇嘴:“别人毕业后,都是削尖了脑袋要留在本市的医院。我们家老夏倒好,本市的三甲医院主动要她,她都不留,自己找关系往外省跑!而且还不是去省会或其他一线城市,对了,老夏,你是去哪个城市来着?”

“刺桐市。”夏离冰说道。

向坤一呆:“刺桐市?”

唐宝娜看到他的表情,想起什么,问道:“对了,向坤,你之前好像有跟我说过,你也是海西省人?”

向坤点了点头:“我就是刺桐市人……”

唐宝娜一怔,看向后座的夏离冰,忍不住笑道:“这还真是巧了。”

杨真儿也是有些惊奇:“这么巧的?要不是老夏要去的医院两个月前就定好了,我都要以为她是冲着‘琦玉老师’才要去海西省呢。”

“我现在又没在海西省。”向坤摇了摇头,然后对夏离冰问道:“你怎么会想到去刺桐市的?那好像没有哪个医院有比较有名的精神科?按理说,你读的两个专业,都是留在本市发展机会更好吧?”

夏离冰简单回道:“那里有关系。”

“关系?”向坤不解,杨真儿不是说,本市的医院主动要她,而她不肯留么?难道去海西省的二线城市医院,还要专门找关系?

唐宝娜听出他的疑问,帮着解释了一句:“她去的那家医院,副院长是她三婶,说是从小就对她很好,不过我们都觉得,肯定不单是这个原因。”

杨真儿也道:“要说对她好,我对她更好!也没见她留下来陪我啊!这丫头,肯定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夏离冰也没有辩解,一副你们随便说,解释一句算我输的样子。

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一行四人便到了邻市的马场。其实他们所在的城市,在郊区也有马场,但那个马场不仅消费更高、人更多、马更少,而且场地也小得多。

“‘琦玉老师’,你真的没骑过马吧?”下车前,杨真儿回头一脸认真地对向坤问道。

“没骑过,怎么了?”

“哼哼,那我就不信你个新手这次还能比我强了!”杨真儿自信地说道,她可是个经验丰富的老骑手了,骑马可不是一般的体育运动,不是身体素质好就行的。

向坤笑了笑,没说什么。

不过他今天会愿意一起来骑马,也是想试验一下自己对动物的震慑能力,看看对马有没有效果,能不能借此驭控马匹。

但他没想到的是,效果确实很好,而且好过了头……

当他们被马场的工作人员带到场地里,在教练的指导下,先熟悉马匹和各种注意事项的时候,他锁定了其中一匹马,绷紧肌肉,屏住呼吸,集中注意力,在心理上做出要战斗的准备。

那匹被向坤锁定的马,被他成功影响,吓了一跳,连连退后,马场的工作人员拉都拉不住,直接缩回了马厩里,任教练和工作人员怎么拉都拉不出来,甚至直接耍赖式地趴到了地上。

向坤意识到,他好像“用力过猛”了。

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影响竟然是“群体性”的,不仅是他锁定的那匹马,整个马场所有的马,都受到了影响。

好像向坤在这里,它们再继续跑,就是在造次一样,全都停了下来,不管饲养员、管理员、骑手怎么赶都没用,甚至直接趴地上“罢工”。

马场也没见过这架势,一下子都慌了神,还以为是马匹出了什么问题,只能是临时停止客人的接待,让带出去退钱。

向坤在威慑那匹马的时候,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只能看到他好像表情变凝重了点,除此外没有任何异样,所以也没有人意识到,马场的马匹集体失常,是因为他……

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他对动物的威慑影响范围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一般只会作用于注意到他,并且被他锁定的动物。

而且这几次的饮血期,他也没有对这项此进行过针对性的训练。

会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随着他饮血次数的提升,身体的进一步变异,对动物的威慑力自然而然地会提升,要么就是和他之前饮下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有直接关系。

相较而言,他觉得后一种可能性要更大一点。

走出马场后,唐宝娜三女也是啧啧称奇,讨论着刚刚那群马罢工的情形。特别是杨真儿,从小到大去过国内国外很多马场,接触过很多马匹,有性格温顺的,有性格暴躁的,但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

她们自然不知道,在她们和向坤离开马场,上车后不久,整个马场里的马匹就都恢复了正常。

从邻市回来,下了高速后,杨真儿皱眉对车里的同伴问道:“那我们现在去哪?总不能就这么回家了吧?”

“去我家打牌?”唐宝娜提议。

“也行,不过就打到六点半。”向坤想了想说道,虽然三女都不知道,但毕竟今天她们没能骑成马,是因为他的失误,所以也不好拒绝唐宝娜的提议。

杨真儿撇了撇嘴,回头说道:“那才打几个小时啊?晚饭吃完继续啊,你如果不想和我们吃一样的,可以自己叫外卖啊,和我们分开吃也可以的嘛!”

还不待向坤回话,副驾的唐宝娜已经惊呼出声:“小心!……”

杨真儿赶紧回头,下意识踩住刹车,但已经晚了,宝马x3的车头还是吻住了前面一辆suv的车尾。

好在是在市区行驶,速度都很慢,刹车也算踩得及时,除了受到点惊吓外,车和人应该都没有太大问题。

第七十章 暴走的老夏

第七十章暴走的老夏

在与前车发生碰撞的刹那,向坤下意识的一手抓住车窗上方的握把,一手伸过去护住夏离冰,防止她因惯性前冲撞到。

不过夏离冰的反应也很快,自己抓住了握把,稳住了身体。

而且碰撞也比较轻微,刹车的惯性也不是非常大,倒是没有很狼狈。

“没事吧?”向坤看了眼夏离冰,又问前面的杨真儿和唐宝娜。

好在前座的两女都有系安全带,没有什么问题。

“没事……吓死我了,这车怎么突然停下了?”杨真儿拍了拍胸脯说道。

唐宝娜皱眉责备道:“这也是你全责!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开车的时候注意前方,说话脑袋不要乱转,你怎么就是不改……”

杨真儿吐了下舌头,连忙道:“知道了,知道了,我的错,我的错,一定改正……”

看到前车的司机已经下车检查,杨真儿也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看看。

向坤、唐宝娜、夏离冰也没有继续待在车上,都是开门下了车,帮着在车后摆三角牌。

好在他们是在最里的车道,倒是没有太影响交通。

杨真儿看了一眼两车相撞的地方,前车后保险杠有些微掉漆,而她的车基本上看不出什么损伤。

“大哥,不好意思啊,我的错,我全责。”杨真儿倒也没有去质问为什么前车为什么会突然停车,很干脆地说道。

“行,那你拿500块吧。”前车的司机是个三、四十岁,皮肤黝黑的汉子,扫了她一眼后直接开了价。

杨真儿也不太在乎,没计较这价格是不是太高,就准备拿手机扫码转钱给他。

向坤却忽然说道:“还是报警,走保险吧。”

杨真儿一愣,不明白为什么向坤要帮她做主,这么小的事故,走保险根本得不偿失啊?

向坤继续说道:“正好趁这次把整个保险杠换了,反正去年和今年都没出过险,出一次明年保费没影响。”

杨真儿心下呐喊:大哥,我今年已经出过三次险了啊!

不过她也不傻,看得出来向坤是故意那么说的。以这段时间的接触来看,向坤显然不是一个喜欢自作主张、没事找事的人,突然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而且,背后的唐宝娜正在偷偷掐着她的腰,给她暗示……

于是杨真儿拿起了手机准备报警。

“哎!这点小事故,用不着报警了,你拿个200块来就解决了,大家都省事。”前车的司机主动降价。

向坤笑着道:“大哥,稍微等一下吧,我们这车也要修呢,您放心,现在也不堵,交警和保险几分钟就过来了!”

这时候,前车副驾驶的人伸了脑袋出来吼道:“别折腾了,走了!”

于是那黝黑汉子直接说道:“那不用你赔钱总行了吧,我们赶时间,实在是等不起,先走了。”说着就准备回身上车。

向坤却是赶了上去,拦住他道:“大哥你别走啊,稍等一下,很快的!”

杨真儿这时也看出问题来了,口中说着:“大哥你这要是走,我们可直接跟警察说你肇事逃逸了噢!”手机上的110已经拨了出去。

“报什么警呢?不许报!”副驾驶的汉子走了下来,伸手直接指着杨真儿大步走了过去。

而那司机也是把向坤一推,就要去抢杨真儿的手机,唐宝娜赶紧拉着好友躲避。

“啊!——你怎么打人啊!!”

一声惨叫响起,把两边的人都吓得一愣,然后就看到向坤动作夸张地倒在了地上,还先撞到了杨真儿的宝马,发出咚的一声响。

那黝黑汉子看了看自己的手,有些纳闷,他没用那么大力吧?

“打人啦!!他们打人啊!!报警,快报警!!”地上的向坤惨嚎了两声后,猛地从地上跳起来,大吼一声:“离我朋友远点!!我跟你们拼了!!”

那当先的黝黑汉子没反应过来,被向坤撞到胸前,直接被一记头槌砸到脸上,整个人眼前一黑,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而从副驾位下来的那个汉子,还准备继续去抢杨真儿的手机,直接被回身过来的向坤抱住腰,然后的猛地一扭身,将他整个人甩离地面,抱摔在了地上。

刚刚那短短几秒钟时间发生的变化,别说是旁边的路人了,就是已经猜到些什么的杨真儿和唐宝娜都是看得一脸懵逼。

乍一看好像是向坤被前车俩大汉欺负,打倒在地,然后突然爆走,用老实人拼命的方式,一记头槌,一个抱摔,把两人拼倒。

但她们都清楚向坤的身手,不论是网上流传的视频,还是亲眼见到路口徒手擒持刀通缉犯,又或是从拳馆教练那听到的情况,都证明向坤非常能打,他根本就是故意找借口要对付这俩人的。

可这究竟是为什么?

前车后座右侧车门打开,一个中年妇女下车,看了眼正在打报警电话的杨真儿和地上的两个同伴,竟然也不管他们,想要向旁边跑开。

但她刚一扭头,便看到一个身高一米七多、穿着运动裤篮球鞋的高挑女孩挡在面前,猛地一撩腿,狠狠击中了她的胯下。

高挑女孩自然就是夏离冰,她也不管捂着下体、如虾米般蜷缩在地上、叫都叫不出来的中年妇女,直奔另一个从后座上下来的中年妇女而去,趁着其刚下车,还没站稳的当口,直接对其膝盖一记侧踹。

在那刚下车的中年妇女惨呼着跌倒后,夏离冰立刻骑到她身上,反手握着一只摘掉了笔套的中性笔,用笔尖抵在她眼睛前,压着声音道:“敢动,就捅瞎你!”

相比起向坤,夏离冰暴走的表现,更让杨真儿和唐宝娜目瞪口呆——

这可是她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姑娘啊!

接到报警后,很快警察就到了。

看到警察从前车后座抱下来的两个看上去不过3、4岁、正陷入沉睡的男孩,她们也意识到了前车这两男两女是什么人了。

只是她们有些好奇,向坤和夏离冰,是怎么看出来的?

和她们一样,警察同样对此十分好奇。

所以被带回分局记笔录的时候,向坤和夏离冰都是被单独问询。

“人贩子?”向坤看着眼前的警官,瞪圆了眼睛,一脸的惊讶:“我不知道他们是人贩子啊!不过我朋友要打电话叫警察来定责,他们死命阻止,还要抢手机,确实有问题!而且他们还动手打人,是他们先打我我才还击的……”

第七十一章 好运还是坏运?

第七十一章好运还是坏运?

向坤当然知道前车的人是人贩子,他就是知道这点,才出言让杨真儿报警走保险,而不让她私了的。

在撞车后,他就下意识地“收集”了一下前车的声音和气味信息。

从气味来判断,前车有两男两女四名成人,其中一人身上有吸du人员的味道,后座除了两名成年女性外,还有两名在熟睡中的孩子,两名孩子的身体状况似乎不太正常。

他隐约从车内闻到了一丝地西泮的味道,那是安眠药的成分。

然后他听到了那有吸du人员味道的男性说道:“快点解决,别惹麻烦。”应当是对司机说的。

在开车的黝黑汉子下车后,那人又对车后座的两名女性说:“给他们喂的安眠药效力还够吧?这时候别醒过来乱闹腾。”

有哪个正常的父母,会因为怕孩子闹腾,而给自己的孩子吃安眠药?

这前车的四个成人,有很大可能是的人贩子,或者绑架犯。

在下车后,向坤故意踱到前车后车窗附近瞥了一眼车后座的情况,就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向坤一直告诫自己要低调,不要出风头,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把自己当成什么英雄。

但有些闲事可管可不管,有些事却是不能不管。

他也想过,是不是可以先不动声色,等对方走后,再在后面慢慢跟着,通知警察。

不过想到车上有两个不过3、4岁的孩子,而且还有个吸du人员,万一对方发现被警察围堵,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怎么办?

当然,向坤自然也有办法直接靠一己之力把那车上四个人都给制伏,但这样后续却是有些麻烦,不太好解释。

所以他故意把那两名男性逼下了车,再找了由头起冲突,借机将他们控制住。

只是向坤没想到,夏离冰竟然也暴走了,而且下手比他还狠。

可他并没有偷偷跟夏离冰通气,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判断啊?

在另一边,对夏离冰的问询也进行了一半。

因为案情很清楚,夏离冰、向坤等人可以说是做了大好事,救下了两个孩子,所以不论是对向坤还是对夏离冰进行问询的警员,态度都很好。

“所以,你从后窗看了一眼车里的孩子,就断定他们是人贩子?”询问的女警有些惊奇地问道。

夏离冰点头:“后座两个孩子被挤在了一块,睡觉的姿势很别扭,很不舒服,但两个女人根本不在意,只顾着让自己坐得舒服。两个孩子的衣服、鞋子都是名牌,而且都是当季新款,价格应该不低,但却显得有点脏,显然有一段时间没有换洗了。

“从车里其他四人的穿着打扮和行事风格,以及他们对孩子的态度来看,应该不是这两个孩子的家长。

“那个司机一直不愿意让我们报警,甚至赔偿都可以不要。而在我们坚持要报警后,两个男人都过来打算抢手机,十分反常。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朋友和那两个男人打起来后,后座的两个女人既不报警也不拉架,而是下车想跑,基本是犯罪分子无疑了。”

事实上,还有一点她没有说,那就是她觉得向坤似乎十分地肯定那辆车上的人有问题。

而以她对向坤性格的判断,他不会轻易确定一件事,一旦确定了,那把握就非常大。

……

问询完后,向坤便见到了“老朋友”陈警官。

其实是他制伏了那俩人贩子后,用微信主动联系了一下陈警官,将这边发生的事情告知了他。

倒不是他不相信警察,而是有个认识的警察在的话,事情处理起来应该会比较顺当一些,毕竟这次不止他一个,唐宝娜、杨真儿和夏离冰都被带回局里了。特别是夏离冰,那两脚下去,那两个中年妇女估计伤的不轻,也不知道会不会追究她的责任?

不过向坤倒是白担心了,三女的家庭在本市的影响力,比他想的要大得多。

没过多久,就有个很有气度的中年人,和分局的副局长过来接人了,副局长明确说了夏离冰和向坤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是正当防卫,是应当被表彰的。

陈警官看着向坤,有些哭笑不得:“这是……第四次了吧?我该说你是运气好呢,还是运气不好呢?”

向坤也是不由得苦笑,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自己就和陈警官分别因为四起,或者可以说是三起不同的案子见了面,难道变异之后,自己更容易接触到犯罪行为?

唔,不过细细想来,似乎也并不是这样。

如果他没有变异的话,第一次在家里的时候,看到楼下有人持刀行凶,他应该只会帮忙打电话报警,而不会下楼阻止。

第二次,如果不是自己变异后嗅觉得到了提升,而且在半夜为了训练听觉、嗅觉的感官能力到处“巡街”,也不会闻到血腥味,从而发现那被抢劫刺伤的人。

第三次,如果不是自己的嗅觉、视觉、听觉能力大幅变异进化的话,也根本不可能发现那已经对外表做了大量伪装的嫌犯,更不会有逮住他的机会。

至于今天这次,同样是因为非凡的感官能力获得的信息,才判断出前车里有人贩子带着拐来的两个小孩。如果是以前的自己,根本不太可能发现这个情况,也许等杨真儿和对方私了后就离开了。

陈警官送向坤离开分局,快到门口的时候拍拍他肩膀说道:“还是那句老话……”

向坤笑着接过话头道:“我记得的,遇事不逞强,先打110。”

分局门口,唐宝娜三女和那位很有气度的中年人已经在等他了。

“你就是向先生吧?我是杨岢岩,真儿的爸爸。”中年人伸手和向坤握了一下,自我介绍道。

“您好杨先生,叫我向坤就可以。真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向坤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感叹,这看着真年轻啊,乍一看顶多四十出头,但以杨真儿与唐宝娜差不多年龄来看,他应该有五十左右了,保养的真心不错。

杨岢岩笑容和煦:“说的哪里话,是真儿她们几个给你添麻烦了才对。你也别叫我杨先生了,和娜娜一样叫我杨叔叔吧。小向,听说你现在还在找工作?我在本市也有几个关系不错的it公司合作伙伴,他们现在都很缺人呐,你如果有兴趣的话,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互相了解了解?”

第七十二章 超好吃

第七十二章超好吃

向坤知道,杨真儿的父亲似乎是医药公司的大佬,在本市应该很有影响力,他这意思显然是要帮自己解决工作问题?

不过向坤还是只能委婉地拒绝,表示自己这几年工作得有点狠,这段时间想要进行一下休整。

杨岢岩倒也没有多劝什么,只是给他留了自己的电话,让他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话就给自己打电话。

本来杨岢岩想让四人和他一起去吃饭,但不仅向坤表示还有事委婉拒绝,杨真儿和夏离冰也都不愿意去,他只能是交代杨真儿开车小心,然后自己上了一直在警局停车场等他的一辆奔驰s。

杨真儿的表情还有些兴奋,无意撞破了一起拐卖儿童的案件,还把四个嫌犯都抓住,让她有种亲身参与了大事件的感觉。

“向坤,一起去娜娜家玩会吧,晚饭要吃什么你自己叫,或者回去的路上一起去买下食材自己做?”杨真儿对向坤说道。

向坤发现,这还是她第一次叫自己名字,之前不是“向先生”就是“琦玉老师”。

“不了,我刚刚可不是敷衍你爸的邀请,我是真有事。”

下午一起去骑马的时间是他预先安排好的,但其他的时间可都已经有了训练计划,在下一次饮血时间到来前,他要尽可能地完成自己的训练。

“有什么事?你现在不是暂时无业么?”杨真儿追问道。

唐宝娜打断道:“好了,向坤有事就让他去忙。我们吃完饭,晚点也要各回各家,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总得回去‘报道’一下,不然你妈估计晚上就会找上门来了。”

其实她和杨真儿一样,这会还是挺兴奋和激动的,但以她对向坤的了解,知道他做出决定后,没有足够理由的话,想要让他改变想法,基本不太可能,并不会因为她们是女生,就会刻意迁就。

向坤本来想自己打车回去,但杨真儿执意要送他,他也不好拒绝。

走到杨真儿的宝马x3边上,看到车侧翼子板被撞得有点凹陷的地方,向坤不由得有些尴尬,追尾并没有给车造成什么明显的创伤,反倒是他被那司机“推”倒的时候,把车的翼子板给撞凹了。

不过杨真儿对此倒是毫不在意,反正她这辆车是身经百战早就习惯了,何况在她看来,就算真的找人要修车费,也应该是那几个杀千刀的人贩子。

杨真儿把车开出分局停车场后,下意识地就想向之前向坤租住的那片区域拐去。

“我不住之前那里了。”向坤随后给她报了自己现在所住小区的地址。

杨真儿哼哼道:“什么时候搬的家,居然不声不响的,是怕我们让你请客么?”

“搬过去有一段时间了,也是租期到了。”对她的揶揄,向坤自然不会回应。

“向坤,你之前是怎么看出来那些人有问题的?”唐宝娜好奇地问道。

“我下车后看到了他们车后座的孩子,所以有点怀疑,就用报警来试探,结果他们果然反应很大,甚至想要直接离开,那时候就基本确定他们有问题了。反正这种事情,宁愿是误会了之后道歉赔礼,也不能放过真正可能的人贩子带着孩子离开。”

向坤自然没法将他通过听觉、嗅觉得到的信息说出来,而是可以说的判断依据又不足,只能是说自己有些怀疑了。

车上三女听了,都是深以为然。

人贩子这种存在,最是让人深恶痛绝,特别是看到警察从前车上抱下那两个昏睡的小男孩后,就更是觉得那四人该死。如果不是发生这个意外,很难想象那两个看着可爱的小男孩会被卖到哪里去。

不过夏离冰看着向坤的眼神却是有些奇怪,以她的观察,向坤的把握显然比他所说的要大得多。

“向坤,你最开始被那司机推倒,是演的吧?以你的身手,怎么会那么狼狈?摔的那么夸张?”唐宝娜又问道。

开车的杨真儿也学着之前向坤的喊叫:“打人啦!~他们打人啦!~我跟你们拼啦~!向坤,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演技太烂啦!”

“……”

回到家,掏出钥匙开门开一半,706的门便被打开,小胖妞刘诗铃跑了出来,拿着他中午盛麻辣兔肉的汤盆。

向坤从小胖妞手中接过已经洗干净的汤盆和一根棒棒糖,笑着问道:“怎么样,兔肉好吃吗?”

小胖妞很用力地点了点头:“好吃!超好吃!谢谢光头叔叔!”

一开始小胖妞遇见向坤的时候,如果叫他“光头叔叔”,诗铃妈妈听到了的话,都会严厉地纠正,不过估计是向坤的光头太有暗示效果,小胖妞每次见到,总是会忍不住叫“光头叔叔”,后来向坤跟诗铃妈妈表示这称呼其实还挺亲切、自己并不介意后,诗铃妈妈也只能无奈地任女儿这么叫了。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向坤今天听到小胖妞叫的这声“光头叔叔”,却好像多了一丝平时所没有的崇拜和亲近的意味。

难道是那盆麻辣兔肉的原因?

看到站在706门口含笑看着女儿的诗铃妈妈,向坤点头问了声好,然后问道:“怎么样,那兔肉会不会太辣了?我知道你们是湘楚人,所以辣稍微放多了一些。”

“超好吃!”虽然不是问自己,但刘诗铃还是大声重复了一遍自己刚刚的话。

诗铃妈妈也说道:“确实是非常好吃,辣度也刚刚好,我觉得比在外面馆子里吃的还要好吃得多,真没想到,向先生你厨艺这么好!本来我还以为你都不怎么在家里做饭的呢!因为有你送来的麻辣兔肉,今天中午,诗铃吃的饭比平常多了一半……”

和诗铃妈妈寒暄了几句后,向坤就回自己家了。

花了不少心思做出来的麻辣兔肉,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他心里也是略略有些得意——就算诗铃妈妈说的话有一丝客气的意味在里面,小胖妞却不太可能因为这事说谎。

或许,自己以后可以做个美食up主,专门拍各种改进的食谱视频?

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开始回想今天在马场的经历。

虽然今天没有骑成马,但他对马场群马造成的影响,还是让他发现了自己身体变异的新特性,倒也算是小有收获。

他很清楚,自己对动物的震慑能力,绝对是有了极大幅度的提升,甚至已经从本质上发生了改变。

只是不知道现在这震慑能力,影响的动物范围,是不是能比之前更多,如果对狮子、老虎之类的猛兽使用,不知道有没有用?

第七十三章 进化结果

第七十三章进化结果

对着电脑进行了一整晚的学习后,向坤正打算去街上遛遛,进行感官训练。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向坤颇为诧异地看了一眼,却见来电显示的是陈警官的名字。

“难道是那个人贩子的案子又有什么情况?”向坤心下猜测着陈警官来电的用意,拿起手机接通了电话。

不过当陈警官将来电的用意说出来后,向坤却是有些意外,竟然是那两个从人贩子手里解救出来的孩子的家人,想要给他一些经济上的感谢。

“孩子的家人本来是想亲自上门感谢的,不过因为你跟我们的同事交代过,如果有记者采访之类的,不要透露你的信息,不想被打扰,他们就没有贸然上门,通过我先询问你一下……”

“呃,我们也只是适逢其会,阴错阳差下做了好事……”向坤还是谦虚和伪装了一下,毕竟他在分局里跟警察说的是他并不知道前车的人是人贩子。

陈警官说道:“嗯,我知道,你们只是刚好和那些人的车发生了追尾。其实当时邻省的警方已经查到孩子被谁拐走,锁定了那些人的身份,查到了车牌号,也知道他们进入了我们市,就算没有和你们发生冲突,应该也很快会被抓捕。”

向坤安静地听着,他知道陈警官特意说这些,并不是要否定他的功劳,认为他不应该接受酬谢,而是再一次地告诫他——不要逞英雄,要相信警方的能力。

向坤心下也是有点无奈,只怪当初通宵在街上“巡街”的视频被陈警官看到了,误以为他想当“义务警察”、“超级英雄”。不然的话,他这几次遇到事情,哪次不是第一时间报警?他可真的一点都没有当“超级英雄”,为正义战斗的想法。

电话里,陈警官依然在继续说着:“……不过也确实是因为你们,提前让那两个孩子被安全救下,嫌犯也全都落网。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把你之前留的银行卡号给他们。如果你实在不愿意收钱的话,他们也可以以你的名义,把钱捐给……”

“把卡号给他们吧。”向坤不待陈警官说完,就十分肯定地说道。

虽然他之前对付那些人贩子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得什么好处。但那些孩子的家长真的要用金钱感谢他,他也不会沽名钓誉不好意思要。他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又是失业,又是“病人”,就是几百块或是几千块,也是极好的补充。

而且这是被解救的孩子家人主动提出、给予的感谢,相信对他们来说,也肯定是个能够轻松承受的数字。

电话那头的陈警官倒也没有觉得奇怪,微顿了一下后便说了声“好”。

向坤又说道:“我会把他们的感谢,转达给我那三个朋友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些感谢金他会平分给其他三人。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件事是算他们当时车上四人一起的。

但陈警官却说道:“不用,其他三个女生的家里,孩子家人都已经感谢过了。那些钱,就是给你一个人的。”

向坤微怔了一下,不过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和陈警官又说了两句后,就结束了通话。

说起来,上次陈警官打电话来,也是送钱。

陈警官简直是我的招财童子啊!

十几分钟后,手机响起提示音,向坤拿起来看了下,是银行的到账通知。

不过看到那上面的数字后,向坤却是有些愣神,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又登录了网银检查了下余额,看了下交易明细,才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刚刚转入的金额,竟然是20万?!

那俩孩子家人给的“经济上的感谢”,竟然是20万元?

而且陈警官说了,唐宝娜她们三个,孩子家人都感谢过了,如果一人是20万的话,那他们八个人,就是80万?

大手笔啊……

他忽然想起之前陈警官说,知道他跟分局的警员有交代,不想被打扰,所以孩子家人没有贸然上门拜访,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他的地址,而且不是陈警官透露的。

又想起陈警官提到的邻省警方的反应速度,看样子,那两个孩子的出身不一般呐?

但如果这样的话,他们怎么会被人贩子拐走的?

或者那四个家伙不是人贩子,这事有其他的情况?

向坤也懒得多想,反正孩子已经安全了,这事的前因后果和他没什么关系。

这20万拿在手里,应该也没有什么隐患。

……

8月29日晚7点22分,向坤再次感受到了饥饿感。

和上次一样,饮下了两只兔子的鲜血,然后上床睡觉。

次日晚8:50分,向坤醒来,沉睡的时间在正常范围。

醒来后,他并没有立刻起床,而是又闭上了眼睛,感受了一下上次饮血期后,盯着看了38分钟的“纸巾2”。

在上上次饮血前,向坤心血来潮想要训练意念隔空驭物,于是对着一张纸巾盯了16个小时。虽然并没有获得隔空驭物的能力,但是在上次饮血后,他忽然能够对那张纸巾进行超距离感应,不论纸巾在哪,都能够感觉到。

那张纸巾被他定义为“纸巾1”,不过后来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已经把“纸巾1”化为了灰烬,感应也随之消失。

但他又重新观察锁定了一张“纸巾2”,虽然只观察了38分钟,但已经出现了观测“纸巾1”时出现过的眼前白光一闪的情况。

当时他猜测,那眼前一闪的感觉,可能就是观测达到一定效果的信号,于是便先把“纸巾2”收了起来,等待下一次饮血后来进行感应、证实。

而现在,向坤闭着眼睛在床上,果然瞬间就感应到了那张被他收在厨房橱柜里,被用数个保鲜袋紧紧包裹住的“纸巾2”。

看来,那个眼前白光一闪的情况,确实是观测某物达到某种效果时的信号。

不过,相比起“纸巾1”,他对“纸巾2”的感知,明显要模糊和弱一些。

应当和“纸巾1”、“纸巾2”的观测程度不同有关,毕竟在观测“纸巾1”的时候,不仅时间长达16个小时,而且出现了四次眼前闪白光的情况。

向坤去厨房把“纸巾2”取出来,他准备在这个饮血期,针对“纸巾2”做两个实验:

1,把“纸巾2”寄往距离本市直线距离最远的一座国内城市,然后填写个错误的地址、收件人信息,到时候再联系快递公司退回。以此来验证,自己对“纸巾2”的感应距离有多远;

2,不管在做什么,只要一空闲下来,或者一想起来,就对“纸巾2”进行感应,并在感应的过程中计时,以此来统计,持续的感应,是否会消耗这种感应、定位能力。

当然,这些是要等天亮以后再做的事情,他现在还是快速地完成了每次饮血苏醒后的标准程序,对自己身体的各项信息进行统计和记录。

然后他坐到电脑前,开始检查一下自己上次饮血期的针对性训练,对阅读书籍、记忆、思考、理解的能力有多大提升。

打开一本新的关于基因突变方面的书看了十分钟后,向坤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看书的速度至少比之前提升了三分之一,而且记忆的速度也更快、更轻松了。

但他发现自己只要一开始全神贯注地看书,肌肉就会下意识地紧绷,身体仿佛处在一种戒备和战斗状态中一般,感官器官也全力运转,大脑近乎是下意识地在收集着周围的各种声音、气味信息。

略一思索,向坤便明白了出现这种状态的原因,好像是之前自己想提升看书、记忆的速度而拿刀扎大腿的结果……

没能逼迫身体做出要快速看书、记忆才能脱离危险和伤害的判断,没能在大脑思维的进化上有促进,反倒是让身体有了只要在认真看书,就有可能遭受袭击和伤害的判断……从而进化出了专心看书的同时,身体可以自发保持戒备的本能?

这让向坤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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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起点对“鬼”字屏蔽,所以本书已经从《变成吸血鬼是什么体验》改名为《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方便大家搜索。

第七十四章 大胆假设

第七十四章大胆假设

向坤进行了一整个晚上的学习,不过这次学的是生物学专业英语和医学专业英语。

他本身的英语水平也还可以,虽然说的磕磕绊绊,口音严重,看原声电影也没法脱离字幕完全听懂,但平常看国外的新闻、编程相关的文字内容,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前几天开始,看过了数十本精神病学、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学相关著作或教科书后,他也开始找国外网站的相关的英文书籍或文档来看,却发现以他的英文水平,有很多内容看不明白。

不过现在他的学习能力已是今非昔比,不仅看书的速度很快,记忆的速度也很快,进行这种语言强化学习,效率极高。

向坤甚至忍不住感叹,如果他高中的时候就有这个状态,考试什么的都是洒洒水了。给他一个学期的时间突击,估计高考就算拿不到省状元,前三、前五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天亮后,他叫了顺丰的快递,把那“纸巾2”寄了出去。

然后他来到的客厅,在餐桌上摆上自己的手机、一枚硬币、一张空白的a4纸、一张打印了些内容的a4纸,以及一粒从圆珠笔笔头上砸下来的球珠。

他先对自己的手机进行“观察”,拿出电子表开始计时。

一个小时过去,并没有那种眼前白光一闪的情况出现,也没有任何其他异常发生。

他也没有继续空耗时间,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下一个目标,那是一枚2006年的一元硬币。

向坤知道,这是我国的第四代硬币,钢芯镀镍,重量6克,直径25厘米,厚度015厘米,体积074立方厘米,密度为815克每立方厘米……

上面有各种味道,最明显的是一丝机油味,或许它的一任主人是机修工或其他需要频繁接触机器的职业?

剩下的只能闻出是来自于很多人身上的气味,但很难得到更详细的信息。

上面还有很多细小的划痕,可能是在掉到地上摩擦过?

在电子表上显示时间到42分钟的时候,向坤的眼中闪过了白光,证明他对这枚硬币的观察有了结果。

随后两张a4纸也同样完成了观察,向坤眼中出现白光的时间分别是31分钟和33分钟,前者是空白的“a4纸1”,后者是有喷墨打印机打印了192个字的“a4纸2”。

而那粒碳化钨材质的圆珠笔球珠,只用了27分钟,他的眼前就出现了白光。

5个实验目标,成功4个,还有1个没能成功——虽然只用了一个小时,但他基本可以确定,自己就是和对“纸巾1”一样盯着手机看16个小时,应该也不会有任何结果,不会在眼前产生那覆盖所有的白光。

有可能是跟目标的成分结构有关?手机太过复杂了,当自己把整个手机当成目标进行观测的时候,细微层面的信息实在是太多、太杂?

至于那白光究竟是什么意思,他暂时也无法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隐约觉得那不是纯粹的光亮,似乎还包含其他的信息,只是以自己的视力可能无法看清?

向坤只能推测,也许是在观测的过程中,他的身体或是大脑,又或是意识,成功“识别”出了物体辐射出来的某种特殊粒子,并且将那些粒子留存在了自己的身体里,而等到饮血后,身体发生变异,便有了“读取”这些粒子状态信息的能力。

至于“读取”粒子状态信息,怎么就能确定那些物品的位置,或许是因为被他吸收的部分粒子,与物体原本的部分粒子处于纠缠态,当他的“意识”对自己身上的粒子进行“观测”时,就可以从身上粒子的状态,知道物体上粒子的相应状态——而物体上粒子的状态,则受当前所处环境的影响而改变,映射着所处环境的信息,所以他可以感受到物体所在的位置?

至于他的身体和意识是如何“解读”那些信息,又是如何“观测”粒子状态,就只能用那造成他身体变异的x来解释了。

当然,这些完全都是向坤的恼补、猜测和yy。

对于量子物理,他仅是通过一两本的科普类读物和一些网上的新闻、文章有很浅的了解。

何况现在科学界对量子物理的各种理论,本身也都还处于大量猜想的状态,极不完善。

反正一般的学科无法解释的现象和原理,用量子物理“大胆假设”就是了。

至于“小心求证”,并不是向坤现在需要做的,他当下只需要搞明白这个能力的运行方式,找到更好的、高效率的利用方法就可以了。

而这注定是一个需要长时间验证的过程。

向坤将硬币、球珠和两张a4纸分别装在了带自封口的透明薄膜袋里,放到了一个收纳盒中,它们要产生作用,还需要等到下次饮血后。

向坤看了下时间,走到厨房,从冰箱拿出了之前饮血后处理好的两只兔子的兔肉开始解冻。

他今天准备尝试改进另一个菜谱,不过在厨房看了一会后,发现配料、调料缺了很多,便决定去超市采购一番。

到了超市后,向坤却并没有单买那菜谱所需的配料,而是将每一种配料都买了一点。

因为他忽然产生一个想法,他想要尽可能地收集各种配料,然后用自己的味觉和嗅觉能力记录信息,以后或许可以仅凭闻到的气味,尝到的味道,就可以反向地推断出菜肴所用的调味和使用比例,并且也可以根据味道,进行各种针对性的微调,以适应不同的口味。

向坤确实是突然对烹饪产生了兴趣。

虽然在变异之前,在还能正常吃东西的时候,他也并不是一个对美食、对吃有追求的人。

在外面吃的时候,他一贯的想法就是简单、不麻烦,比如西式快餐店、中式面馆之类,回到家自己“做”,也都是燕麦、泡面或是路上顺手带回来的面包。

上次为了“回礼”,向坤试着自己根据口味调整和改良了网上看来的菜谱,做出了一锅麻辣兔肉,得到了706母女俩的好评。

于是他想要继续改进菜谱,做出其他的菜肴出来。

并不是什么针对性的训练,而是单纯的兴趣——这兴趣也并非来自自身对美食的追求。

通过味觉、嗅觉等信息的判断,然后根据配料的改变、比例的变化,火候的掌握、材料的处理,进行各种调整、搭配,最终得出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然后看到别人品尝后的反应,接收到别人赞扬,这整个过程给了他一种莫明的快感。

就好像大学的时候,本来只是做练习弄了个免费软件放到网上,结果看到有人喜欢后,不由自主地开始进行功能的添加、bug的维护,不断地更迭版本,看着用户不断地增加,哪怕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忙活,并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收益,但心里却有很大的满足感,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快乐的。

现在的他,很需要这种快乐。

而且,他还想好了过一段时间会回家,在母亲生日的时候,为她做一桌针对她口味烹制的美食。

他相信,这绝对是能让母亲惊喜的“生日礼物”。

第七十五章 做客

第七十五章做客

买完各种调料,向坤又推着购物车往意料区去。

他自己除了矿泉水、纯净水外,自然是不需要什么饮料的,而本身现在需要饮水的量也比变异前少很多。

他过来买饮料,是为了唐宝娜她们。

前几天他们在群里约好了,周日下午,也就是明天下午,要在向坤家打牌。

本来他是想拒绝的,但想想这段时间,和她们一起出去玩,不论是去远足、打牌、骑马、射箭,貌似都是她们约的,去的地方也是她们定的,作为朋友,好像也显得太冷淡了。

于是他便答应了下来,反正现在他家里除了养了三只肉兔外,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家里基本上什么饮料和零食都没有,自己一个人自然不需要,但既然有客人要来,多少还是要准备一些。

买好了饮料零食,向坤推着购物车正准备去结账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一个小孩从前面通道跑来,于是下意识地抬脚把通道边上一箱矿泉水扒拉到了一边。

下一秒,那小孩已是飞速冲了过去,他的母亲在后面一边喊着他的名字,一边推着购物车跟上。

看着已经走过去的那对母女,向坤却是有一瞬的愣神。

如果他没有把那箱矿泉水扒拉那一下,小孩肯定会拌到摔倒。

看起来似乎不算什么,换个其他人,看到小孩子跑过来,也有可能会下意识地把路上的障碍清开。

但向坤回想了一下,却发现,自己刚刚得到的信息,远不止这么多……

在他决定抬脚扒拉开矿泉水之前的一瞬,他就知道了,这孩子从进入超市开始,就一直在和他妈妈念叨着要买一架遥控战车,在得到了允诺后,就直冲玩具区,而从他选择的路线来看,显然之前就常来这家超市,知道玩具区在哪。

他注意力和视线都在玩具区的方向,并没有注意到过道上多出的一箱矿泉水,以他的速度和方向跑过来,肯定会被绊倒。

他绊倒之后会向左跌出去,撞到过道中间的特价区货价,上面的商品会掉下来,不过没有什么玻璃瓶罐之类,不会砸伤他,但造成的动静还是不小。

周围包括导购员在内有24个人在声音影响范围内,可能会听到动静看过来,不过就在向坤身后挑选零食的女生应该不会回头,因为她正戴着耳麦,放着一首节奏很快、很吵的韩语歌曲,这样的动静听不到。

……

是的,就刚刚那么一瞬,向坤的脑海里已经冒出了这么多的信息。

而他其实之前并没有特意去关注那个急着买玩具的熊孩子,这一切都是大脑在他进入超市后,“无意”间通过各种感官信息收集后进行简单判断所得到的。

用个不那么恰当的形容,就好像大脑里分出了大脑1、大脑2、大脑3等多个虚拟机,它们没有主意识,但能够和感官器官合作,收集各种感官信息,进行计算和简单的判断。

大脑1负责那个熊孩子和他母亲,大脑2负责那个的导购员和旁边的顾客,大脑3负责……

当遇到某些事情,或者向坤的注意力到了相关的信息上面时,相应的内容和信息就会迅速“连接”上,供他进行判断。

虽然现在能够同时无意识收集的信息量还有限,能做出的判断也很简单,但这对于向坤而言,已经是相当满意的突破了。

要知道,从他有意识地刻意进行这方面的训练到现在,也不过是两周多的时间,两个饮血期而已。当然,前面对嗅觉和听觉的针对性训练,积累处理大量感官信息的能力,也是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可以说能有现在这个效果,已经出乎他的意料,相当满意了。

他想起大学时看过的一部叫做《永无止境》的电影,里面的主角吃了一种叫nzt的药,就可以大脑超负荷工作。

在电影的最后,他向罗伯特德尼罗预言了一场几秒后发生的车祸:“货车以每秒80公里在移动,而司机在发简讯,他会撞上18尺外的一辆计程车。”因为路边有人在招手叫车。

几秒后车祸发生,罗伯特德尼罗一脸懵逼。

他又告诉罗伯特德尼罗:“我比你快50步,我领先你们所有人。”

现在的向坤可以清楚地回忆起那部电影大部分的片段,并记得那些片段的台词。他相信随着他对大脑的进一步训练,估计以后自己所有曾经看过、听过的内容,经历过的事情,都可以再重新被清晰地回忆起来。

那部电影里有些内容过于夸张,但有些情况却和向坤现在类似。他或许没有比别人快50步,但快个4、5步还是有的,很多时候,快这4、5步,就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个快不单单指的时间上,也指的策略上。

更何况,他还在不断地、持续地进化中。

……

周日下午1:10。

唐宝娜、杨真儿和夏离冰如约来到了向坤家中。

进门后,唐宝娜便要求向坤带着她们参观一下,她们都知道,这套房子是他买的那一套。

看了一圈后,唐宝娜皱眉问道:“你这家具怎么这么少?连个沙发都没有啊……”

虽然房子收拾得还算是整洁干净,但家具、电器实在是太少了,不大的房子却是显得十分的空旷。

“刚搬过来没多久,还没时间去买新家具。”向坤随口解释道,当然,实际原因是他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把房子卖掉,而且家具和电器什么的对现在的他也没有什么用处。

“哇!好可爱的兔子!”杨真儿很快发现了养在厨房的三只肉兔。

唐宝娜也凑过去,拿着边上的菜叶逗弄着兔子,赞叹道:“好肥好大的兔子啊!你怎么养的?”

“呃,就多喂点……”向坤提醒道:“你们别碰它们,会咬人的。”

事实上三只兔子都很怕人,这时候都快缩成一团了。

“真没看出来,你居然还会养宠物,而且养的还是兔子。”唐宝娜摇头笑道。

向坤摸了摸鼻子,没好意思说什么。

没有沙发,四人自然是只能在客厅的餐桌围坐了下来。

唐宝娜表示今天不玩斗地主,改玩德州扑克,她带了个箱子来,牌和筹码都带过来了。

规矩是一人200注筹码,最先输光筹码的人要答应其他三人一人一件事,或者给一人支付500块钱,最后赢下所有筹码的人,可以让其他三人一人做一件事,或者他们也可以选择一人支付500块。如果是多人同时输光也是一样,要答应剩下的人一人一件事,或是一人500。

当然,让别人做的事和之前的真心话大冒险一样,不能是太过分的事情。

而唐宝娜和杨真儿已经明言了,如果向坤输了,她们一定会让他请客吃饭!而且不能用钱抵账!

向坤表示无所谓,如果是玩斗地主还不太好说,玩德州扑克的话,他的赢面却是更大了,基本不太可能输。

第七十六章 很有口福吧

第七十六章很有口福吧

发筹码的时候,唐宝娜却是忽然想到什么,说道:“咱们之前从人贩子手里救下的那两个小孩,来头不小呢。”

杨真儿也点头:“我爸说那俩孩子的爷爷是邻省商界大佬,他周五的时候应邀去邻省了,说有可能谈成个合作。”

唐宝娜点头道:“我舅舅也说有邻省那边的新客户主动联系我们公司,有个大单子在谈,基本可以确认是那俩孩子家里的关系。”

夏离冰说道:“他们打电话跟我道歉。”

“诶?道歉?”唐宝娜疑惑。

向坤和杨真儿也是不解地看她。

夏离冰有些无奈地说道:“他们好像是误会我没办法留在本市医院,于是找了关系,要把我留在现在实习的医院。然后发现我是找了关系主动要调去海西省的……所以现在我去海西省的时间,得往后推一段了。”

唐宝娜、杨真儿和向坤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也难怪人家误会了,刚毕业的学生哪个不是想着留在大城市、大医院的。

“看来那两个孩子的家人,是要报答咱们啊?娜娜,咱俩这是沾了向坤和老夏的光了,其实咱俩什么也没干呐?”杨真儿笑道。

“有啊,不是你打电话报警的么?而且也是你开车追的尾……不过你这开车爱说话、爱回头的毛病还是得改,下次开车脑袋再到处乱转,我就抽你。”唐宝娜说道。

“嗯嗯,一定改一定改!”杨真儿小鸡啄米般点头,然后又对向坤道:“对了,他们有联系你和或你的家人吗?他们怎么感谢你的?给你安排了个工作?唔,估计你会拒绝。”

向坤摸了摸鼻子:“他们给了我20万。”

他本来听陈警官说那俩孩子的家人已经对唐宝娜她们表达过“感谢”了,还以为是每人都给了20万,没想到却都是不同的方式。

他倒不会觉得俩孩子的家人只给他钱是看不起他,反倒是证明那家人确实知道他们四个分别需要的是什么,用钱来“感谢”他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三女也没人觉得这数额太大,杨真儿摩拳擦掌,开始发牌:“既然你现在手里有钱了!那今天一定要赢你!让你请我们连吃三顿大餐!”

各种扑克玩法,其实根本上来说都是概率游戏,德州扑克也不例外。

不过相比起计算,向坤觉得德州扑克更多的是对其他玩家心理的把握,相对要更有策略。

而一起玩的三位“对手”,上次玩斗地主的时候他就试过了,除了夏离冰外,唐宝娜和杨真儿的心理和行为都比较好猜到。

杨真儿急躁,唐宝娜从心,对她们的性格、打牌的风格,他都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

可以从她们的心跳、呼吸节奏,身上气味的变化,脸上表情的改变,来实时判断他们手中牌的情况。

比如刚看到底牌,公牌还没发的时候,如果表现得比较兴奋、喜悦,那就证明是大牌或是对子。如果公牌发出来后,情绪波动增加,那就证明底牌和公牌成牌的结果很好,能够很容易推算出她们的底牌大概是哪几种可能,从而决定自己的策略。

正好他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心理学方面的书,也可以实际地应用和实验一下。

像很多有关微表情方面的书籍,比如facs(facialactioncodingsystem)面部动作编码系统相关的内容,这些方法普通人就算学了,其实应用起来也很困难,成功率、准确度都很一般,并不像影视剧里说的那么神奇。

但向坤不同,他有很强的动态视觉能力,能够清楚地观察到其他人脸上各个区域非常细微的表情变化。

而且他的大脑有极强的记忆力和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可以将目标之前各种情况下的表情做记录和对比,进行总结,形成判断依据。

比如拿到好牌、差牌时的细微变化,唬牌加注、无奈弃牌时的细微变化,找到其中的区别和特点。

再加上对心跳速度、气味变化、呼吸节奏等信息的辅助参考,他的判断能力,甚至要比ai搭配高速摄像机还要强。

不过真的开始玩后,向坤发现他的那些理论根本用不到唐宝娜和杨真儿身上——因为她们俩实在太好猜,会做什么选择根本都用不着观察,拿到好牌、烂牌,身体的反应太明显了,他连她们俩的表情都用不着看就能得出判断。

所以他的主要注意力,都在夏离冰身上。

这位读过两个硕士的高材生,相比她表姐和唐宝娜而言,就要沉静得多了。

不论拿到好牌、烂牌,心跳和身上气味的改变都很小,情绪很平稳,表情也基本都是一样,眯着眼、嘴角微翘,似笑非笑。

牌局进行的速度比唐宝娜和杨真儿预想的快得多,特别是她们俩,几乎每次都是最先输完200注筹码,只能在边上看着向坤和夏离冰对决。

但每一次的结果都一样,向坤总是能赢。

虽然相比起唐宝娜和杨真儿,夏离冰要更难被观察出情绪上的变化,更难判断出她手上底牌的情况。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拥有极强信息记忆和分析能力的向坤,还是对她的一些小习惯、小动作、小表情、小变化掌握的越来越多,得出的判断也越来越准。

在判断出夏离冰底牌很好,成牌率很高的时候,向坤会尽早弃牌;在判断出夏离冰是在虚张声势的时候,他会将计就计,加高筹码;在自己牌好的时候,又会布设陷阱,让她判断失误。

再加上在每一次重新开始后最初的几局,他总是能从唐、杨二女手里赢到更多的筹码,总是以更大的筹码优势来与夏离冰进入1v1的对决,所以一整个下午,每一次都是他最后赢光三女手中的筹码。

好在向坤也没打算为难她们,都是提出了很简单和轻松的要求,比如学猪叫啊,互相弹脑瓜崩啊,捏着鼻子唱儿歌啊,做鬼脸十连拍啊之类……

到了五点半,一次都没赢过的三女便准时告辞离开,本来她们还想着是至少赢向坤一次,然后赖着让他请客,却没想到真的一次都赢不了。

这次不仅是唐宝娜和杨真儿,也夏离冰都有些神情恍惚,觉得有点不真实。

向坤把她们送进了电梯后,也回了屋,不过在进屋前,却是停住了脚步,因为他听到刚才凑巧和三女一起乘电梯下行的诗铃妈妈提到了他。

“你们是向先生的朋友吧?”诗铃妈妈看着三位如花似玉、各有特色的漂亮女孩笑问道。

唐宝娜三人刚刚都看到向坤和这位圆润少妇打招呼,知道她是住在706的邻居,便都是点头应是,说是下午来找向坤打牌玩。

诗铃妈妈又笑道:“向先生厨艺那么好,当他的朋友,应该很有口福吧?”她看得出来向坤还是个单身汉,难得看到有女生过来玩,还都这么漂亮,便下意识地觉得,这几个女生中有可能会有人和向坤有发展的机会,作为中国好邻居,自然要帮着说几句好话。

“向坤厨艺很好?”杨真儿睁大眼睛问道,顿了下又补充道:“我们和他其实认识不久,还不算很了解。”

诗铃妈妈用力点头:“好!相当好!他送过我家两次自己做的菜,味道都非常棒,比外面餐馆做的都好,绝对是大厨级的,肯定是经常做菜,我和我女儿都非常喜欢吃。他好像最擅长做兔肉,麻辣兔肉和红烧兔肉都很好吃,有机会绝对要让他做给你们吃啊!”

说着,电梯到了1楼,诗铃妈妈和三女招呼了一声,便先走了出去。

而唐宝娜却是和杨真儿、夏离冰面面相觑:“兔肉……”

她们都是想到了在向坤家厨房看到的,那三只又大又肥的兔子。

第七十七章 抑制呕吐

第七十七章抑制呕吐

站在自家门口的向坤,听到电梯里诗铃妈妈和唐宝娜等人的交谈,就知道有麻烦了。

果不其然,几十秒后,还在楼下的唐宝娜就打了电话过来。

“我也是这段时间才开始尝试做菜的,到现在也只会两样菜。”

“邻居送了自制的点心给我,我刚好尝试做了道菜,就送她们还礼。”

“那是她说我好话,夸张了,我个初学者,哪能真的比外面的餐馆做的好。”

“大厨?开什么玩笑,这个月之前,我下厨的次数都不会超过两位数。”

“为什么是兔肉?我刚好那几天在网上看到个兔肉的制作视频,才冒出的兴趣。”

“可以啊,你们如果真的有试菜的勇气,下次我提前准备一下,请你们来当我的小白鼠,不过要是难吃可不能怪我。”

“不吃兔肉?为什么?兔肉真的挺不错的,而且我暂时只会做兔肉啊……好吧,那我下次试试牛肉。”

“今晚?今晚不行,什么都没准备呢,而且我晚点还有事,回头约吧,我得准备一下,先找几个牛肉的菜谱先试下手啊……”

挂掉手机,向坤回到了自己家中。

确实,从情理上来说,他现在和唐宝娜、杨真儿、夏离冰也算是经常在一块玩的朋友了,既然自己会做菜送给邻居,那没理由不能做菜给朋友吃——更何况她们都直接开口要求了。

当然,如果确实不愿意的话,向坤也还是会强行拒绝。

但他这次饮血醒来后,其实有在考虑,过一段时间回老家,和父母在一起的话,一直不正常吃东西,肯定是不行。

之前突遭身体变异后,他考虑的更多的是生存的问题,而后针对性地训练、引导变异,提升各种能力,也并没有太多考虑与人相处的问题,因为正好失业,又是独住,很多问题都可以规避。

但现在来看,自己不论是变成了“吸血鬼”或是其他什么的存在,暂时貌似是死不了的,应该要考虑一些将来的事情了。

现在和人相处,最大的三个问题,一是固定的饮血期,二饮血后需要将近25个小时的睡眠,三是除了水以外其他正常的吃喝都无法接受。

第一个问题,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就可以解决,饮血过程耗时很短,以现在的频率,差不多是六天一次,饮血的时候注意点不要被人看见就可以。

第二个问题,可以推到工作或者游戏上,哪怕是变异之前,大学期间放假的时候,他也偶尔会因为通宵玩游戏、编程等原因,过后连续睡十五六个小时。只要提前有交代,就算是在父母家里睡,也不会被打扰。

第三个问题,才是比较难规避的。

与人交往,不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家人,总是很难逃过一起吃饭这个问题。

一次两次可以找借口推脱,久了就会有问题,除非彻底不与任何人交往接触。

但就算再怎么样孤僻避世,他也没法舍弃父母,不可能不与父母正常接触,不可能不和父母一起吃饭。

当然,他也曾经想过,如果他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告诉父母,父母也一定会替他保守秘密,会帮他遮掩,会尽他们的所能为他做任何事情,父母是他绝对可以信任的人。

但他也知道,如果这么做了,他们肯定会时时刻刻地担心着自己。

父母已经为自己操劳和担心了三十年了,他希望他们的晚年能够轻松一点,而不是还得担心自己的儿子会不会变成“怪物”或者突然死掉。

至于怎么样抑制进食后的呕吐,向坤已经有了大概的一个训练方向。

之前他曾经也想过,是不是可以通过针对性训练,吃下东西然后使劲憋着不吐出来,以此在饮血后的变异中,让胃部进化出能够让吃下去的东西待更长时间不吐出来的能力。

但尝试后他发现没法做到……

呕吐的过程是胃窦部持续收缩,贲门开放,腹肌收缩,腹压增加,迫使胃内容物极速而猛烈地从胃反流,经食管、口腔排出体外。

大多数人不论是酒喝多了,还是晕车,或某些疾病,呕吐之前都会有恶心感,然后感觉到膈肌和腹肌猛烈地收缩,想吐。这时候还可以想办法忍耐,或是其他方式来减缓恶心感。但是当呕吐真的来临的时候,是没法强行停止和抑制的。

而向坤,他在吃下食物后从恶心到呕吐的过程太快,在呕吐发生的过程中,他也是没法强行控制的。

强行“反抗”的结果,最多也就只有紧闭着嘴巴,食物出来后不让它们从嘴里吐出来……

但这种表现动静太大了,同桌吃饭的时候,其他人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不过之前在探索过那只巨型猫头鹰所在的巢穴后,向坤找到了个疑似能够抑制饮血后困意的方法——就是吞石子。

利用吞下石子后腹中翻滚的、想要呕吐的感觉来保持清醒。

相比起其他食物,石子在胃里的感觉却是有些不一样,因为他可以隐约地、间断性地感觉到石子的轮廓。

所以在胃窦部开始收缩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对那颗石子的感觉,控制胃部的部分部位,强行对胃窦收缩进行抑制。

虽然这过程很痛苦,但确实是可以抑制住呕吐。

向坤觉得,这应该是变异后胃部的结构变化造成的。如果是变异之前,吞下石子的话,顶多会因为消化问题觉得肚子疼,而不像现在可以在胃部清楚地感觉到石子的状态、轮廓,并且借此抑制呕吐。

那只巨型猫头鹰也可以做到这点,便能证明他现在这种主要消化和吸收新鲜血液的胃,就是能做到这点的原因。

向坤先是找出之前买的那些外表光滑的小石子,清洗了一下后吞入口中,然后直接拿起一瓶480ml的小茗同学仰起头吨吨吨喝了个精光——这些饮料是今天买来招待唐宝娜她们的。

向坤判断,呕吐的过程并不会区分胃里要吐什么不吐什么,所以只要能抑制住那颗石子,就能抑制住呕吐感,那胃里的其他东西自然也能待得住。

二十秒后。

“噗——”

向坤非常猛烈地把刚刚喝下去的饮料都喷了出来,喷得厨房到处都是。

最后将嘴里含着的那颗石子,吐到了手里。

虽然尝试失败了,但向坤并未气馁,因为刚刚那瓶饮料下肚后,影响了他对胃里那颗石子的感觉。

所以这个实验告诉他,不能吃太多的流体食物。

随后向坤打开了之前买回来的零食,开始继续进行实验。

第七十八章 话题

第七十八章话题

在向坤尝试找到抑制进食后呕吐的方法时,杨真儿开车载着唐宝娜和夏离冰也已经驶离了小区停车场。

“你们说向坤是不是性格有点太别扭了?明明是个会做菜送邻居的人,偏偏之前不管怎么样都不肯和咱们一起吃饭,要不是这次遇见了他那邻居,咱们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吃上这顿饭呢。”杨真儿有些愤愤不平地说道。

以前不论是在学校,在公司,还是在其他地方,都是各种男生想请她们吃饭而不得。偏偏到了向坤这里,不论是唐宝娜还是她,几次三番地邀请,都被拒绝,就是油盐不进,仿佛和她们一起吃饭是什么麻烦事一样。

倒也不是说她们就多稀罕和向坤一起吃饭,而是向坤越是拒绝,她们就越是好奇,越是想要看看和他吃饭是会发生什么,为什么他这么抗拒。

甚至于今天过来之前,三人就约好了,今天玩牌无论谁赢了向坤,都要提出让他请客的要求。

只不过没想到她们居然一整个下午,没有一个人能赢得了他。

“估计是之前和咱们还不太熟吧。”唐宝娜回想着刚刚和向坤打的那通电话说道。

杨真儿哼哼了两声说道:“屁!他搬到这里来也才没多久吧,和那邻居又能有多熟?我看他呀……就是故意拿捏姿态!傲娇!”

唐宝娜忍不住笑道:“傲你的头啊!你这形容词用错地方啦!”

杨真儿又说道:“我在他家看到他养的那几只兔子的时候,还觉得他这么一光头糙汉,竟然喜欢养兔子这么萌的宠物,或许粗犷外表下藏着一颗温柔的心……哪想到,他养兔子居然是为了吃!!”

看着好友那气愤的表情,唐宝娜在副驾驶座笑得肚子疼。

后座的夏离冰插言道:“那三只本来就是肉兔。”

“要不然,下次让向坤也试着做一道麻辣兔肉?”唐宝娜说道,“在电梯里听他那邻居说,味道好像真的很不错,我觉得不像是单纯替向坤吹嘘。”

“绝!对!不!要!”杨真儿咬着牙说道,“打死我都不吃!”

“你看……这或许就是向坤不愿意和咱们一起吃饭的原因吧。”

“怪我咯?难道他之前说的怪癖就是只吃兔肉?”

唐宝娜笑道:“我上次和你一起去乡下看你六叔公,你叔婆直接抓了一只自己养的珍珠鸡杀了给我们吃,你不也吃得挺欢的么?”

“那……那是鸡嘛。”

唐宝娜笑道:“有什么区别?因为兔子比鸡萌么?你这是歧视鸡呢还是歧视兔肉呀?”

“说不过你,反正我不吃!”杨真儿说着,又问后座的夏离冰:“老夏,以你‘心理医生’的角度来分析,向坤为什么不喜欢和咱们一起吃饭?”

“我不是心理医生。”夏离冰回了一句后,又想了想,摇头道:“分析不出来。”

“老夏,你以前玩德州扑克不是挺厉害的么?怎么今天一场都赢不了?”唐宝娜有些好奇地问道,她们以前经常很多人一起玩德州扑克,夏离冰都是大杀四方赢得最多的,所以她们特意带了德州扑克过来,而没有玩斗地主。但今天居然一次都赢不过向坤,着实让她觉得有些奇怪。

夏离冰也是有些疑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能猜到我的打算。”说着,微顿了一下,又道:“下次让我和他一对一玩一场试试。”

听到这话,杨真儿和唐宝娜同时无语。

这不就是明摆着说她们俩拖后腿了么?

不过想想好像还真是,四人玩的时候,每次最开始几局,都是她们俩先把筹码输光,而且总是让向坤赢得更多,带着优势和夏离冰一对一。

杨真儿嘀咕道:“和向坤打牌太难受了,总觉得每次自己手里拿什么牌他都知道!”

唐宝娜也点头:“对,我每次想诈他都被看破,每次真的拿到好牌了他就不跟注,真的气人,好像他能看到我的牌似的……”

杨真儿忍不住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家里装了摄像头,偷拍我们的牌?”她本来想说是不是在牌上做了记号,但想起来这牌也是她们带过去的。

“想太多了……他家客厅那么空,到哪去藏摄像头?就算真有监控,我们看底牌的时候都是一手捂着的,除非摄像头是装在我们身上……”唐宝娜说着,若有所思道:“说不定他很擅长玩德州扑克?不是都说数学好的人,玩德州扑克厉害么,老夏上次不是说他很能记牌?”

杨真儿有些兴奋道:“你是说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看我们洗牌的过程,他就能算出哪张牌在第几张?”

唐宝娜有些不确定:“呃,应该没有那么夸张……”

夏离冰却是摇头:“不止是记牌。”

晚饭的时候,三女的话题依然还是向坤,一会讨论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作弊手法,一会研究下次要玩什么游戏才能赢,一会猜测向坤做的菜到底好不好吃。

杨真儿甚至提议,下次直接和向坤玩飞行棋……

吃完饭后,夏离冰没有去唐宝娜家过夜,而是让表姐送她回自己家。

夏离冰也是本市人,她住的是一套超过四百平米的高层复式豪宅,里面的家装也都显出一股奢华气息。

虽然她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但从小父母就各自忙于事业,总是到处飞,着家的时间非常少。

小时候有专门的人负责照顾她,不过从中学开始,她就基本都是自己一个人了,顶多有时候会被表姐杨真儿强行带着一块玩。

打开指纹密码锁后,自动灯亮起,偌大的房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不过对于夏离冰而言,自己一个人,其实更加自在。

关上门,换了拖鞋后,她便开始脱衣服。

t恤、运动长裤脱掉后,内裤、bra也被脱掉,完全的赤身裸体,走进房间打开柜子随手拿起一件运动短裤和大号t恤换上,便坐到了电脑椅上。

唤醒电脑,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直接输入文件夹名回车,打开一个隐藏文件夹,输入密码,进入文件夹。

这是个有数百个doc文档的文件夹,每个文件夹的名字都是一串字母和数字组成。

夏离冰点开第一个文件,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人档案式的页面,左上角还有张大头照,不过可以明显看出来,是从其他照片上截出来的。

那是个戴着眼镜的光头。

第七十九章 文件夹

第七十九章文件夹

照片上的人自然就是向坤,这张照片是之前他们四人一起去射箭的时候,带上箭馆的装备后,让箭馆教练帮他们拍的合照。

文档里分门别类,记载的各种各样有关向坤的详细信息。

其中甚至还按时间,分开记录着每次和向坤见面或是微信交流后,推测的信息。

向坤之前猜测的也没有错,在唐宝娜家打牌的那晚,见到他之后,夏离冰就认出了他是在咖啡厅有过几次对视的那个陌生人。

不过很显然,这个文档是在唐宝娜家打完牌后才建立,因为咖啡厅相关内容,虽然时间上更早,却被放在了打牌之后。

夏离冰拉到文档后部,在新的单元格里标注了日期:2019/9/1

在其后的单元格输入内容,并在后面对应的单元格中,附上问句式的分析:

1,对于牌桌上对手底牌和想法的判断,比上一次斗地主时又提高了很多;

1-1,相比上一次牌局,现在对我、唐宝娜、杨真儿的了解更加多,所以更容易做出判断?

1-2,玩“德州扑克”比“斗地主”更擅长?

1-3,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心理学相关的书籍,在牌桌上得到了应用?

1-4,有未知的作弊手段?

……

2,明显比上次更想赢,但牌桌上非常冷静,拿到好牌和烂牌时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

2-1,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论单局拿的是好牌还是烂牌,全场下来都有办法赢,所以并不在意?

2-2,他知道我在观察他,所以刻意克制自己的情绪波动,不让我看出来?

……

3,会做菜送邻居,从邻居说话时的表情来看,是真心觉得那两道菜好吃。而以之前对他性格的判断,必然是对自己做的菜有一定信心,才会送给别人品尝;

3-1,他在刻意地增进与邻居的关系?

3-2,麻辣兔肉和红烧兔肉并不像是他会喜欢的菜式,为什么会选择制作这两道菜?

3-3,为什么是兔肉而不是其他更常见的肉?

……

4,厨房里各种调料非常多,但消耗都很少,缺少很多相应的厨具、餐具,连电饭锅和高压锅都没有,已有的一些厨具也很新,明显是搬家之后才购买,他说刚刚开始学习烹饪,可能并没有说谎;

4-1,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开始学习烹饪?

……

5,厨房养了三只肉兔;

5-1,他为什么不直接买处理好的兔肉,而要在家里养活的兔子?

……

6,……

写完文档后,夏离冰对着自己列出来的问题看了一会,然后打开另一个全是图片的文件夹,点开了里面的图片。

一张张图片浏览过去,可以看到这些都是微博或微信朋友圈的详细内容截图。

它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向坤所发的,或者其他人发的和向坤相关的内容。

向坤微博的昵称是“乾坤大帝”,没有所在地、年龄、毕业院校等信息,只有个“11=10”的签名。

夏离冰还是通过常彬的微博,从2012年发的一张舍友一起穿学士服的合照,发现了@的这个“乾坤大帝”,从而找到了向坤的微博。

而向坤的微博最后一条更新是2012年,同样是那个舍友穿学士服的合照,之后便没有任何动态,连点赞、转发之类都没有。

在2012年之前发的内容,要么是对新技术,比如vr、ar,或是机器学习、神经网络之类的讨论和预测。

要么是各种it男喜欢的笑话,比如“keyboardnotfound,pleasepressf1tocontinue…”,比如“一个程序猿在肉店买了1公斤肉,回家一称,他不高兴的跑回肉店对老板说:少了24克…”,比如“怎么使用面向对象的方式变得富有?答:继承。”

要么是和根本不认识的网友争论各种领域的问题,比如“我左手java右手c,我为什么还要学python?”,比如“实况比fifa好玩100倍”之类。

毫无疑问,这些内容基本代表着大学时期的向坤。

夏离冰认为,那时的他和现在一样自信,但更多的是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和现在她所分析解读出来的向坤的性格,已经有非常大的差异。

那些微信朋友圈的截图,大部分来自向坤,一小部分来自常彬。

向坤发的朋友圈不多,大都是转发的一些前瞻技术的文章,相关的业内新闻,或者公司集体活动如年会、团建之类拍的照片等等,私下的内容完全没有,又或者只对部分人可见。

从朋友圈的情况来看,2014、2015的时候,向坤在转发业内文章时,还经常会带几句自己的评价和看法,后面几年则几乎完全没有了,朋友圈看不到任何他自己发表的代表个人意愿的文字。

按夏离冰的判断,工作后的向坤棱角已经被磨得七七八八,似乎也没有什么发表自己看法的精力和意愿了。

但这样的性格,又和最近这段时间接触到的他有些许的出入。

这些出入,应该就是他失业之后的变化了。

夏离冰将三张照片并排拉在屏幕上,左边是前几天她们四人一起去箭馆的合照,中间是向坤前公司去年年会时拍的合照,右边是向坤和常彬等大学舍友穿着学士服的合照。

她将几张照片里的向坤都放大到了中间的位置,然后进行对比。

大学时的向坤,眼神里有些桀骜,有些懒散,有种“我知道自己是对的但不屑于和其他人争辩”的高傲;

去年的向坤,眼神里都是疲惫,以及心不在焉,满满的都是“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浪费时间?”的不耐烦;

前几天的向坤,眼神淡定,有一种胸有成竹的平静感,同时好像还在观察着镜头,仿佛在和照片外的自己“对视”。

从大学到工作六、七年后的变化很正常,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房贷和工作的压力,肯定会对向坤的性格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是失业后向坤发生了什么?是因为放开掉了沉重的工作负担,开始健身,所以整个人的气质和精神状态发生了改变么?

似乎是这么回事。

但是夏离冰调查过,向坤之前的公司,是今年7月份才倒闭,他也是7月份才变成失业的状态。

而以向坤现在的身材,和去年年会的那张照片做对比,不可能是失业后才开始健身,必然是已经持续的、高强度健身了最少半年以上才有可能,这似乎也能解释,他为什么对饮食这么控制、这么在意——只有饮食规划和身体训练同时进行,才有可能短时间内让身体出现这么大的变化。

也就是说,向坤的转变点应该不是失业,而是更早的时候,时间点也不会超过他们公司年会太久。

正思考的时候,手机震动,夏离冰瞥了一眼,发现是向坤发来的微信消息。

“你喜欢什么口味?甜、辣、咸、酸?说出你最喜欢吃的三道菜。”

夏离冰微愣了一下,有些不解向坤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但随即想到了今天唐宝娜已经从他那“要”到了一顿饭,所以他这是来调查她们的口味?这么慎重的?

她想了一下,回道:“甜;脆皮猪手、熏鹅、拿破仑蛋糕。”

向坤回了个ok的手势,然后又问道:“你表姐和娜娜呢?她们的口味怎么样?”

“你直接问她们。”

“呃,她们我也会问,不过也想听听你的看法,你相对比较客观。”

于是夏离冰回道:“她们不挑食,什么都能吃。”

“……”

结束和向坤的简短聊天后,夏离冰又打开之前有着向坤照片的文档,添加了几段话。

随后她关掉了向坤的文档,又打开了另外两个不同编号的文档,而这俩文档的左上方,也都各有一个大头照,分别是唐宝娜和杨真儿。

不过这次她就不像之前在向坤的文档里写了那么多了,只是各添了不到十个字。

手机又震动了起来,来电显示是“妈妈”。

夏离冰接通后,问候了一声,然后告诉母亲自己今天和表姐一起去朋友家打牌,晚上吃了什么等等琐事,语气平缓,既没有兴高采烈,也没有丝毫不耐烦,仿佛就只是单纯地在叙述一段客观发生的经历,没有多少情绪的表露。

末了,挂电话前,夏离冰说道:“放心,我的情况很好,您忘了,我现在自己就是医生。嗯,您和爸爸应该都和李医生通过电话了,她也说没问题吧?

“嗯,好的,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您那边应该刚刚天亮吧?要准备去公司了?我也差不多准备休息了。

“等您下个月回国的时候,我应该去海西省了,到时候您如果有时间的话,也可以过来看我。”

“早安。”

挂掉手机后,微眯着眼睛的夏离冰在电脑前坐了一会,又重新唤醒了自动变暗的屏幕,打开了之前的文件夹,点开了向坤的文档。

第八十章 大厨

第八十章大厨

向坤邀请唐宝娜、杨真儿、夏离冰过来吃饭的时间是一天后,也就是9月3日星期二的晚上。

本来按着向坤最开始的想法,是随便买点牛肉回来照着菜谱做两道菜就是了。

但他的性格就是这样,不论什么事情,刚开始想着随便做做,但做着做着,就不小心投入了进去,就不由自主地会想要怎么做得更好。

更何况,最近他正好对烹饪产生兴趣。

事实上在刚答应要请她们吃饭的那天晚上,向坤在网上翻找合适的菜谱时,就忍不住开始发微信询问她们的口味了。

在向坤的理解中,世界上没有绝对好吃、绝对完美口味的菜肴。

不同地域的人有着不同的口味喜好,甚至每一个不同的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偏爱。

虽然做得极好的菜肴,通常都可以获得大多数人的一致认可,但这认可的程度也是有区别的,有的人觉得“非常好吃”,有的人觉得“很好吃”,有的人觉得“还可以”,甚至会出现咸了一点、淡了一点、太辣、不够辣等完全相反的判断。

大多数人并不是职业的美食家,有一套评判体系。觉得一道菜好不好吃,都是味蕾回馈的第一感觉和纯主观的判断。

所以向坤认为,针对不同人的口味,来调整菜肴的味道,才是事半功倍的做法。

甚至要做到极致的话,应该是把要吃饭的人叫到厨房,他一边做,一边让她们试,然后他再根据反馈,一点点地调整口味,调整做法。

向坤也是有那么一瞬冒出这个念头,但马上就放弃了,这有点太夸张了。

而且这过程有可能一两个小时就好,也有可能要持续好久,她们要是觉得麻烦,到一半就随便将就的话,以向坤性格,这种一件事情没做完的感觉,更加难受……

星期二晚上六点半,杨真儿下班后接了唐宝娜和夏离冰,到了向坤家。

外面的防盗门虚掩着,三人直接推门而入。

一进屋,还在玄关就闻到了厨房传出来的香味。

而客厅的餐桌上,除了摆好了四副碗筷外,还有三个很大的白色瓷盘,全都被个不锈钢汤盆倒盖着,看不到里面盛了什么。

很显然,这是已经做好的三道菜。

随手把门关上后,三女都是直奔厨房,有些好奇地看着系了围裙的向坤在忙活。

“我去,你这是打算做几个菜啊……?”杨真儿有些惊讶地说道,前天向坤答应唐宝娜说要亲自做菜请她们吃饭的时候,她还以为顶多就是一两道自己做的菜,然后再叫几个外卖凑活——毕竟向坤自己说他才刚刚开始学做菜没几天,而她们本身也没报什么期待,只是单纯想逼他和她们一块吃饭而已。

但看着眼前这架势,不像初学者啊……

确实,向坤在厨房里忙活的身影,动作麻利、快速、流畅,却一点不显慌乱,翻炒的动作又稳又快,什么时候放调料,什么时候起锅装盘,都把握得十分准确、果决,没有一点犹豫。不一会,已是刷锅清洗准备下道菜了,看起来真像个经验丰富的大厨一样,并不像个刚刚开始学做菜的菜鸟。

“四菜一汤,还有大概15分钟就好了,你们先在外面等一会。”向坤头也没回地说道。

他在前天买了一堆食材,然后用了一整天时间把食材都用光,对网上所找的菜谱进行改进、针对性地调整味道和烹制过程。

昨天晚上就已经确定好了要做的菜式和菜谱,然后今天上午出去买好新鲜食材,并且算好时间,在杨真儿说要出发后,便开始推算她在这个时间段,接到唐宝娜、夏离冰后,到自己所住小区的大概耗时。

然后根据这个时间,来安排开始做菜的时间。

四菜一汤,也有个先后顺序,有的菜先出锅放一段时间没问题,反而味道更好,有的菜却需要出锅后尽快吃。

而在做菜开始之前,他也已经在大脑里规划好了每一个步骤,接下来便是一步接一步,就好像设定好的程序一样,一行代码一行代码地运行下去,虽然有时候会有误差,但误差也都在计算范围内。在做这一步之前,下一步甚至下下步都已经在脑子里预演了。

所以看起来,向坤在厨房里的身影,忙而不乱,就好像一个熟练的老手一样。

在厨房门口站了一会,杨真儿忍不住小声跟好友嘀咕:“他做菜的时候居然看着有点小帅是什么鬼?”

唐宝娜斜睨她一眼,笑道:“你的意中人是个盖世厨师,总有一天会身披围裙,顶着光头,端着红烧肉来找你?……”

杨真儿掐她:“我去!你居然反调笑我?他是你的相亲对象诶……”

厨房里正忙碌的向坤依然没有回头地说道:“到客厅去,别堵在门口!”

唐宝娜吐了下舌头,小声道:“好凶!”不过还是和杨真儿回客厅。

夏离冰却没离开,脑袋伸进厨房问道:“能用下你的电脑么?”

“不能!自己玩手机去!wifi密码是*****,很快要开饭了!”

向坤说的没错,他说15分钟,就确实是差不多15分钟。

最后一道菜一盆汤做好后,他却是没有立刻端到客厅去,而是分别装到了两个小一号的盘子和汤盆里,然后让夏离冰帮他把大门打开,一手托盘,一手托盆,走了出去。

“他去哪?”杨真儿和唐宝娜都是好奇地跟了出去。

然后便看到向坤去到了706,那里有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正开着门等他,兴高采烈地把他迎进了屋。

“这是什么情况?他这是还开了第二战场?……”杨真儿眨巴眨巴眼回头看着好友。

“你问我我问谁?”唐宝娜耸肩。

不过十几秒后,向坤便从706走出来了,一盘一盆已经不见,而是拿着个电饭锅的内锅出来。

唐宝娜和杨真儿立刻明白了,这是用菜换米饭去了,从706那小丫头的表现来看,估计是向坤之前就和她们家说好了。

“开饭!”向坤拿着一锅米饭走进屋的同时,对三女说道。

将厨房里的一菜一汤端出来,再将桌上三盘菜上盖着的不锈钢盆取下后,四菜一汤的阵容便呈现在了三女面前。

唐宝娜看着有点发怔,喃喃道:“全是肉……”

四道菜,全都是肉食,就连唯一的汤都是牛肉羹汤。

不过四道菜倒是都色香味俱全,看着就惹人食欲。

向坤直接替她们一人打了碗饭,然后汤碗里舀了一点牛肉羹,再从冰箱里拿出饮料来分好,当然,他自己面前只有一杯水——虽然这水他也不会喝。

夏离冰也不客气,用筷子插了一块脆皮猪手到碗里就开吃。

外焦里嫩,香甜不腻,确实味道很不错,真的不比外面餐馆做的差,但这真的是初学者能做出来的?

向坤之前说刚开始学做菜,是说谎?

夏离冰抬头有些狐疑地扫了向坤一眼。

却正见向坤也正在观察她,见她看过来,问道:“味道怎么样?”

她还未回答,边上尝了咖喱牛肉和酱爆鸡丁的唐宝娜已经忍不住说道:“向坤,这真是你自己做的?不会是外面买来的吧?”

向坤用右手食指关节扶了下眼镜,颇为满意地笑道:“看来我在做菜方面,还是比较有天分的,以后说不定在这待不下去了,就回老家开个小馆子,心情好的时候开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去山上钓鱼……”

杨真儿也感叹道:“向坤,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不是少林寺的伙夫偷跑下山来当程序员的……难道真的像那句话说的,不会功夫的程序员不是好厨子啊!诶,不过你这盘是什么肉,我本来以为是鸡肉,但是吃着不像啊……”

正说着,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瞪圆,看向厨房的方向,喃喃道:“向坤,你的兔子呢?”

向坤指了下阳台:“搬那边去了。”

“呼~”杨真儿松了口气:“那这是什么肉?鸭肉?”

“兔肉啊。”向坤说道:“我觉得杀一只就够了,反正还有这么多菜。放心,今天刚杀的,绝对新鲜。”他心下还有些感叹,这是他第一次不是为了饮血而杀兔子。上午处理兔肉的时候,着实是有一番心理挣扎,差点就忍不住喝血了。

杨真儿嘴巴又张了张,看了看阳台,又看了看桌上的那盘干锅兔肉,犹豫了几十秒后,终于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旁边看着的唐宝娜差点没笑出声来,忍不住问道:“真儿,兔肉好吃么?”

杨真儿白她一眼,没有回话,但想了想,却是又夹了一块面前的那盘干锅兔肉——她有些没想到,兔肉居然这么好吃。本来以为如果知道吃的是兔肉,自己会有心理障碍,会吃不下去……但看来低估自己的心肠硬度了……

看着她们三人吃的欢快,向坤心下也是颇为满足,像初中用vb编了一个算命软件让同学玩得不亦乐乎时的感觉。

他也慢慢夹了块兔肉倒嘴里,不过他看似咀嚼,却实际只含在嘴里,然后直接整块强行吞下了肚。

虽说他找了借口不吃饭,但是这么一大桌菜,他一口不吃,也确实显得太怪异。

他之前已经通过实验确定,在小石子事先吞到肚里后,如果吃下的是整块的固体食物的话,总重量在200g左右的话,都不会影响对那块石子的感觉,能够利用那种感觉来抑制呕吐的发生。

他刚刚把最后两道菜端出来前,已经偷偷把石子吞下腹。

只要不喝水,不喝汤,吃几块肉直接吞下去,没什么问题。

当然,这个过程还是非常难受和痛苦的,胃里始终在打仗、接受刑罚一般。

不过以后回家要做饭给父母吃的话,眼前这情况总是要先预演一下的。

第八十一章 感应距离

第八十一章感应距离

唐宝娜她们吃饭的过程中,向坤也一直在观察着她们的情绪和身体的变化,从而判断她们对各道菜的喜好程度如何,进而修正对她们口味的判断。

不过这是他的大脑本能收集的信息,倒不是刻意观察。

因为要知道她们对这些菜的评价、喜好,直接问就是了。

在这个问题上,她们根本没有不回答或是撒谎的理由。

但没想到的是,还真有人撒谎……

“脆皮猪手最好吃,然后是牛肉羹,这个咖喱牛肉可以再炖烂点。”夏离冰说的没什么问题,本身就在向坤的预料之中,那脆皮猪手就是专门为她做的。

“我觉得这个牛肉羹挺好吃的,嗯,干锅兔肉也不错,那个酱爆鸡丁咸了一丢丢,总体来讲都很好啦!唉……晚上好像吃太多了,估计又要胖了。”唐宝娜一向口味是偏淡一点,或者说作为本地人,她们三个的口味都比较偏淡一点。所以向坤在做这些菜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她们几人的口味,相对做的比较淡一点了。也可以想见,今天分到706去的那几道菜,刘诗铃母女应该会觉得不够味。

“嗯……我觉得……酱爆鸡丁最好吃,嗯……就是这样。”杨真儿发表的意见最为简短。

但向坤却一下就知道她在说谎,不仅是现在说话时的身体状态可以看出来她的言不由衷,之前她在分别吃几样菜的时候,也明显是对干锅兔肉的正面反应最强,都不用说从表情、心跳、气味等信息来判断了,单就她吃的分量也可以看出来。

不过这点他倒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之前在电话里答应唐宝娜做菜给她们吃的时候,后者就要求过的,不要做兔肉。那天晚上他又发微信,询问她们口味的时候,唐宝娜却又告诉他,如果觉得做兔肉擅长的话,做一道兔肉也没问题,只要好吃就行。

现在看来,之前说不要做兔肉,肯定是杨真儿要求的,而唐宝娜是故意想看好友的“真香”现场啊!

不过她怎么知道,我做的兔肉能让杨真儿爱吃的?

吃完饭后,向坤先去洗手间借着按冲水马桶的声音,把那颗石子和吃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三女一起把碗碟和剩菜收拾进厨房,然后唐宝娜便提议要玩飞行棋——今天她们真的带了飞行棋过来了!

向坤也无所谓,因为她们定下的赌注是谁输谁去洗碗……

飞行棋其实也是一个概率游戏,技巧虽然占比不大,但其实也是有一点的,特别是多人玩的时候。

当然,如果其他三人都针对他的话,那他想要第一确实很难。

但问题是……他们的赌注是谁输谁去洗,也就是说只要前三名就不会输。

当场上的玩家减少的时候,她们对向坤的影响就小了很多,他要避免最后一名,还是很有可能的。

不过洗碗这个赌注他并不在乎,反正他本来也是自己要洗的,所以在飞行棋盘上和三女一番鏖战后,便干脆状似不甘地最后一名落败,“灰溜溜”地跑去洗碗了。

既然她们那么想赢自己,那就让她们赢好了。

因为向坤刻意地控制节奏,一局飞行棋玩了一个小时,玩完后又坐了一会,唐宝娜三人也便道别离开,毕竟明天也不是周末,她们也不能天天那么晚睡。

回家后,向坤收拾了一下厨房,将洗好的电饭锅内锅拿去706还给诗铃妈妈。

因为时间已经不早,所以向坤也没有进屋,在门口把内锅交给诗铃妈妈,并且道谢一番后,便准备回去。

诗铃妈妈却是把向坤叫住,一脸八卦地问道:“是那三个中的哪个?”

向坤一愣,不解道:“什么意思?”

“就是你的目标呀!你肯定有个目标的吧,那三个漂亮女孩。”

“呃……就是普通朋友了,我暂时还没考虑谈恋爱。”向坤摸了摸自己的光头说道。

诗铃妈妈却是笑道:“还不好意思起来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唉,不过那三个女孩看起来都很优秀……嗯,如果单纯外貌身材来看的话,肯定是那个高个子、穿着工装裤的女孩,长得最漂亮。不过看性格的话,戴眼镜的女孩好像更可爱,而且也很漂亮。另一个女孩看着也很跳脱,但我估计你的性格会喜欢安静温柔一些的……”

向坤挡不住诗铃妈妈熊熊燃烧的八卦之魂,赶紧找了个借口假意打电话遁逃回家。

回家后拿上了一些装备,向坤便重新出门,开始今天既定的训练计划。

这一次饮血期,除了继续学习、记忆方面的训练外,向坤依然安排了身体方面的训练。

他的训练方式也很简单,只有两大项:

其一还是去之前那座小山,进行全力冲山和下山的练习。

不过现在他从网上买了一些负重装备,难度加大了非常多。

将所有负重块加上后,那件负重衣重达80kg,花了他800多块钱。

网店的客服还反复地向他确认重量有没有看错,是公斤而不是斤,因为正常来讲确实很少人会买这么重的负重衣,没有太大的实用性。

即便是向坤,最开始几次爬山也只加到60kg负重,全力爬山的速度就下降了非常多。

而全速下山的时候,更是把重量减到了20kg。不然巨大的惯性,他现在还很难控制住,一摔倒那就真爬不起来,直接滚到山下了。

虽然部队里单兵负重经常会达到40、50kg甚至更多,但那是负重行军,不会像向坤这样,在这种地形恶劣、没有路的山坡做全力爆发的、持续极限的训练,正常人像他这么干,不说做不做得到,受伤是必然的。

其二就是进行一些同样负重的徒手训练。

比如在家里练习一些体操动作,如水平支撑(俄式挺身)。

比如趁着深夜没人,到小区活动区用单双杠做前水平、后水平、慢速双立臂等等动作。

以他现在的体重自重,再加一定的负重,做这些动作的难度已经非常高,便是他现在做起来都颇为吃力,训练效果、对身体的刺激效果极好。

不过在小区里他不会练太久,因为就算是在深夜,保安也偶尔会巡逻过来。

……

9月5日晚,又一次持续25个小时的沉睡醒来后,向坤第一时间便去感应那张已经被顺丰通知将要退回来的“纸巾2”。

依然能够感知到方位,但只能是知道方向,和隐约大概的距离,而不像在市区里,可以有个具体方位的概念。

他已经发现,如果和他建立感应的物品,在他熟悉的地区,他便能在脑子里有个比较准确的方位定位。

如果所在的地方他不熟悉,或是根本就没有去过,那就只能有个明确的方向感应和隐约的距离感应,对于具体所在,就一片雾茫茫了。

就好像那张“纸巾2”,在交给顺丰寄出后,在市区里他经常都可以大概推断出所在的位置,在xx区,在xx街,大概在什么参照建筑物边上。

但出了市区范围后,他就只能隐约地感知到“纸巾2”的移动方向了。

不过如果是要进行追踪的话,他还是有办法循着感应去找到“纸巾2”。

而从距离来看,即便之前在顺丰的快递追踪上,显示快递已经到了目标城市,直线距离超过2000多公里,他的感应也依然很明显,并没有什么减弱衰退。

等到“纸巾2”被寄回后,他准备寄个国际快递看看,到美洲、欧洲,还能不能感应到。

而总的感应时间,他的统计结果是1小时24分钟45秒。

当然,实际感应时间要超过这个数字,因为很多时候都是他已经开始感应了,才计时。

目前来看,感应时间的消耗并不会降低感应的强度。

当然,也可能是时间还太短,这个饮血期,他也会继续进行实验、计时。

与此同时,上次饮血期观测过的四件物品:a4纸1、a4纸2、硬币、圆珠笔球珠,也都建立了感应。

经过两次饮血期的实验,基本可以确定,在观测物品时,出现那眼中白光一闪的情况后,下一次变异便会与那件物品建立感应关联,能让向坤随时感应到物品所在。

目前而言,这些跟他建立了感应的物品,暂时似乎只能感知到位置所在。

但向坤直觉地认为,它和这些物品之间的联系,应该不是那么简单,除了感知位置外,也许还有其他暂时还未发觉的奥秘。

好在,现在又多了四个可供实验的目标。

第八十二章 硬币

第八十二章硬币

一整个晚上,向坤都在琢磨着面前这四个物件。

他一直把那枚一元硬币和其他硬币进行对比,把那两张a4纸和其他a4纸共同参照。

很明确的一点是,把那枚硬币和其他硬币放在一起,他可以一眼就找出来,把那张空白的a4纸和其他a4纸放在一起打乱,他也一样可以明确找出来。

并不是依靠气味或是上面的任何痕迹判断,而是一种“心有灵犀”般的感应,瞬间就能得出结果。

向坤看着桌上的这四个物件,一边思考着要用什么实验方法来检测,不由自主地拿起那枚硬币(定义为“硬币1”),在手中把玩起来。

然后下意识地用右手拇指把它弹起,落到左手手背上,看着上面的菊花图案,向坤忽然心中一动。

他重新用拇指把硬币弹起,这次的高度更高,几乎要碰到屋顶。

伸出左手手背,准确地接住了不断翻转着落下的硬币,向坤喃喃道:“字……”

手背上的硬币,确实是数字那一面。

以向坤现在的动态视觉能力,如果紧紧盯住在空中翻滚的硬币,说不定也能看出来落下时是哪面向上。

但问题是,他刚刚一直都是闭着眼睛的——包括伸出左手接硬币的时候。

睁开眼睛,看着“1”字向上的硬币,他直接左手手背一抖,硬币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后,准确地落到了右手大拇指上。

然后又是拇指一弹,硬币再次腾空翻滚,这次他没有伸手去接,而是……

伸脚。

硬币稳稳地落在了脚面上,向坤直接给出了判断:“字!”

然后低头一看,向上的一面,确实是字。

脚腕一抖,硬币飞起,右手抄过,握在手心。

向坤看着那枚仿佛再普通不过的一元硬币,缓缓点头:

看起来,在与某一物体建立了那种特殊的联系后,他对这一物体的了解和控制,都会提升很多。

甚至某种层面上,已经有点玄学了。

就像刚刚那硬币落下后,他既没依靠动态视觉去捕捉下落轨迹,也没刻意地靠皮肤去感知触感,但就是在硬币接触到手背、脚背的一瞬间,就知道了它的向面。

这种感觉,和他对纸巾1、纸巾2,以及这次这四个物件的位置感知一样,搞不明白从何而来、如何而来,但却切切实实地出现。

而且向坤还发现,他还可以准确地让硬币落下接触自己手背的时候,是字向上还是花向上,不论是手背不动,弹硬币控制,还是随意弹出硬币,手背去掌握时机接住落下的硬币,都能实现。

如果经过针对性的练习,以向坤现在控制肌肉的能力,还有他的动态视觉能力,使用普通硬币,应该也能做到。

但现在这枚硬币,却可以让他做得更加的随意,更加的轻松简单,不需要刻意调整,不需要频繁训练,就好像自己的手掌翻个面一样,随心所欲。

那枚“硬币1”在向坤的手背五个手指间翻动,不断循环,行云流水。而在此之前,他从未练习过,只是忽然想到之前电影里看过,就随手做了一下。

向坤又换了枚普通的一元硬币,结果翻到中指缝就掉到了地上。

向坤不由得皱眉:用手指翻硬币,应该靠的主要是自己的手指协调性,按理说那枚“硬币1”可以翻,其他同样形制的一元硬币也可以翻才对。

他又把硬币捡起来,按着之前翻“硬币1”的感觉试了一下,果然慢慢找到了节奏,让硬币在手指间翻动起来。

但很明显,比起翻动“硬币1”,其他的硬币做起相同的动作来,还是要显得生涩一些。

“这会是什么原因……”

向坤把那枚“硬币1”从左手弹到右手,再从右手弹到左手,感觉着和这枚硬币之间的联系,思考着与其他硬币的感觉有什么不同。

他忽然停住脚步,将硬币“铿”地一声用力弹起,那硬币飞越他的光头,落向他的身后。

在他的脑海里,仿佛脑后生眼般,感觉到那枚硬币的下落轨迹,在空中的翻转。

当硬币下落超过腰部时,他不慌不忙地勾右脚,让硬币稳稳落在了后脚跟上。

不用去看,向坤也知道,现在那枚硬币的状态是花向上。

右脚向后一抖,硬币又回到了他的手上。

他看了一眼厨房,调料台上放着一个空的玻璃杯,于是拿起硬币向那玻璃杯投了过去,动作潇洒随意。

他现在站在客厅,从这个角度,硬币要刚好穿过厨房的门,不碰到门框,不碰到门沿,落到杯子里,能够“飞行”的路线很窄,弧度还不能太高。

一出手,向坤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果然,“硬币1”在杯沿磕了一下,留下一道裂隙,弹到了地上。

不应该啊……

论难度,刚刚他做的那些动作,难度都不比从这个角度、距离扔硬币进杯子差多少才对。

但其他动作做起来,那么的轻松……

向坤没有马上去捡“硬币1”,而是又拿起几枚普通的一元硬币,从同样的位置,一一投掷向那个杯子。

第五枚硬币的时候,终于投进了杯子。

事实证明,从这个位置、这个角度把硬币投进杯去,虽然有难度,但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按理说,建立了联系的“硬币1”做起来应该更容易和轻松得多才对。

难道,自己对建立了联系的物体的那种影响力,在它们离开了自己身边后,便会消失或减弱?

向坤将“硬币1”捡了回来,又从那个位置投了一次。

这次,“硬币1”非常精准地投入了杯中。

向坤结合着自己之前投掷其他普通硬币的感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感觉到,自己对“硬币1”的某种特殊影响,确实是在它离开身体后一段距离就会失去。

但自己还是可以很好的调整它出手瞬间的飞行速度、轨迹,以此控制它的飞行落点,依然还是比投掷其他普通硬币时更加精准,只是第一次扔时他已经有些习惯对“硬币1”那随心所欲的控制,出手的时候太过随意了。

甚至如果自己集中注意力,在投掷出手之前的一瞬,脑海里就能出现“硬币1”飞行的轨迹,如果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比如突然一阵大风或者一只猫跳出来咬走硬币,那么硬币大概率就是按照他脑海里出现的这道轨迹运行。

能不能投中,他其实在出手之前,就能够确定。

如果不能中,可以放弃投掷,继续调整力度。

……

如果按照自己上次的“大胆假设”和“空想式推测”,自己与这些物体建立联系的原因,是它们所辐射出的某些粒子被自己体内那造成变异的原因“x”所“俘获”,然后在饮血变异之后,转化成了某种能够被自己所“感受”、“观测”或“读取”的信息,从而能够定位那些物体所在的话。

那现在自己能够如此娴熟地“掌控”这枚“硬币1”,是不是说明,那些留存于自己体内的粒子,不仅能够反馈与他建立联系的物体的位置,也能够反向地对那些物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虽然这些都是向坤的“猜想”,但至少现在没有事实证明他的“猜想”不对。

向坤的目光又放到了桌上那两张a4纸上,他两手平“端”起“a4纸1”,从胸前松手,然后身体猛地下蹲,视线跟着那张a4纸下落,两手在a4纸的两侧虚扶,怒瞪双眼,低喝一声:

“起!——”

“a4纸1”没有任何迟滞地落到了地面上。

向坤叹了口气,将纸捡起来放回桌上。

看来隔空用意念影响物体的想法,依然还是只能停留在yy层面。

好在自己刚刚那犯蠢的样子没人能看到……

向坤拿起那张“a4纸1”,将它折成了一只纸飞机。

他捏着纸飞机的机身,集中注意力,手腕晃动,做投掷状。

他发现,和投掷“硬币1”时一样,每次当他准备松开手的瞬间,纸飞机出手后的飞行轨迹,就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出现。

如果他想要让纸飞机按照某种方式飞行,手指手腕也会立刻调整好力度和角度,甚至还会冒出几个调整纸飞机形状以适应他所想要飞行轨迹的思路出来。

向坤眯着眼睛看着重新被他摆到桌上的四个物件:硬币、两张a4纸、一个圆珠笔笔头球珠。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这四个物件就仿佛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但当他细细去追索这感觉时,这感觉却又瞬间消失,仿佛只是他的幻觉。

向坤不由得想,如果自己能够建立联系的,是更复杂的东西,比如……一辆汽车,一辆飞机,一台复杂的机器,或者其他?

如果整体无法建立联系,那么把车拆了,一个零件一个零件地建立完联系,再装回去?

那时候会发生什么?

他是会变成与那辆车“人车合一”的驾驶者,还是只能感知到那辆车的运动轨迹?

向坤的思绪有些发散、发飘起来……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亮了。

对于不饮血的时候就不需要睡觉、不需要吃饭,甚至不需要上厕所的向坤而言,当沉浸在某些事情中时,时间的流逝几乎都感觉不到。

所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就注意到706的嘈杂声。

当他注意到来自706的吵闹声时,第一反应是好脾气的诗铃妈妈居然和其他邻居吵架了?

然后他注意力放到听觉上,细细地去听706的动静。

发现706的门大开着,一群人在刘诗铃家里,几个妇人有些尖刺的声音在斥骂着诗铃妈妈。

向坤皱眉,第一反应就是要过去帮忙,毕竟搬到这边来的这段时间,诗铃妈妈和小胖妞刘诗铃算是他唯一熟悉的邻居了,刚来就接受了小胖妞的“馈赠”,随后又是诗铃妈妈送来的糕点。

向坤的理念一向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但走到了门前,他的脚步却又停住了,握着门把的手不知道是开门还是不开门的好,因为他忽然从那几个尖刺的声音里听到了一些信息。

第八十三章 打屁股

第八十三章打屁股

从那几个刺耳声音的斥骂中,向坤得到了一个让他有些惊愕和难以相信的信息:

诗铃妈妈是和有妇之夫在一起的第三者。

而且诗铃妈妈和男方还在一起很久了,刘诗铃就是她和男方生的。

这套房子也是男方买给她的,而这些人自称是那正牌妻子的姑姑、婶婶、表姐妹。

这次她们来的目的,好像是为了这套房子,说这房子虽然写的是诗铃妈妈的名字,但算是男方的婚内财产,要讨回去。

……

听到这些信息,向坤本来第一反应是不相信。

毕竟在他看来,诗铃妈妈的样子,实在是很难和小三联系到一起。

诗铃妈妈长的只能说是一般,身材也比较丰腴,而且平日里基本没有化妆,衣着打扮也是偏居家,宽松舒适,透露出来的就是非常正常、非常常见的家庭主妇的气质。

向坤虽然没有见过那个按诗铃妈妈所说在做工程的丈夫,但有时候练习听觉、嗅觉能力,收集全楼的信息时,也偶尔会听到706里,诗铃妈妈和丈夫说话的声音,两人聊天的内容也都是很正常、很普通的老夫老妻会聊的事情。

但问题是……诗铃妈妈并没有否认,也没有还嘴。

那我该怎么办?

向坤有些踌躇,倒不是说诗铃妈妈真的是小三的话,他就会唾弃对方、会觉得她活该被找上门来欺负,而是这种情况下,对方有过激动作之前,他贸然摻合过去,怕会起到反作用。

想也知道,那几个听声音就很泼辣的妇人,看到他这么个单身的异性邻居为诗铃妈妈出头,会又冒出什么难听的言语来。

但也不能就这么不管……

他从声音和气味的信息判断,706现在除了刘诗铃母女外,还有三个女人、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基本没有说话,只是靠着开着的门边上,但从气味来判断,并不是诗铃妈妈的“丈夫”。

这些人现在好像只是在“问责”,要求诗铃妈妈把房子“还”给他们,但谁知道闹下去,会不会等下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何况刘诗铃这小丫头也还在里面呢。

于是向坤想了想,拿起手机,准备报警。

但犹豫了一下,报警好像也没什么名目,说非法入室?他们好像也不是破门而入的。

警察过来的话,可能又会闹得很大,消息传开,对诗铃妈妈也不好。她也没有被限制自由,没有肢体冲突,要报警的话,她自己也能做到。

或者打电话叫保安上来?嗯,这个倒是可以。

不论最后这房子归谁,至少现在诗铃妈妈才是业主,他们要争房子的归属权,去法院好了。

不过向坤还没来得及拨打物业的电话,就听到了那站在706门口的男人的喝骂声:

“你个小杂种!你他妈找死么?!”

向坤猛地打开面前的防盗门冲了出去,一出门就通过斜对面706开着的门,看到在客厅里一个身材瘦高、穿着polo衫的男人,一手抓着小胖妞刘诗铃的手,一手拿着把水果刀,瞪着眼睛、怒气冲冲地在吼她,而诗铃妈妈则刚从沙发上站起来,焦急地要过去,却被三个年长的中年妇女给挡住。

向坤猛地大吼一声:“放开孩子!”

他这突如其来的吼声炸得整个走廊都起了嗡嗡的回声,那瘦高男人也是被吓了一跳,整个人都抖了一下,下意识松开了抓着小胖妞的手,回头看向外面走廊。

在瘦高男人回头的瞬间,就看到一个身高马大的光头,目露凶光地从走廊外冲了进来。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做出什么的动作,就被那光头抓住手臂一扭,手上的水果刀掉下的同时,整个人已经被抱着甩飞了出去。

……

向坤冲进706的客厅,直接便把那瘦高男子握着水果刀的手给拧到了后背,在刀落地后,顺势将他夹在腋下,拦腰抱起,快步走到门口,横甩到了走廊的墙壁上。

虽然向坤刻意控制了力道,但这一下还是的把那瘦高男人摔得不轻,发出凄惨的叫声。

向坤过去把撑着地板试图爬起来的瘦高男人重新按趴在地上,然后强行掰过他一条手臂别在后背,又用膝盖把他腰顶住,完全把他压制在地板上,挣扎不得。

“你这王八蛋!你他妈敢对小孩动刀子?!”向坤恶狠狠地骂道。

“我不是……我没有……”瘦高男人挣扎着吼道,声音竟然带了一丝哭腔。

虽然他和向坤的身高其实差不多,甚至可能还要高个一两厘米,但在向坤手里,却像只鹌鹑般被搓圆捏扁,根本没有一点反抗的能力——力量相差实在是太多。

几个妇女和诗铃妈妈这时候也从706出来了,那几个妇女说着“你怎么打人呢?”、“那刀子不是他的!”、“是那小杂……小丫头先拿的刀!”就想上来拉向坤。

但被向坤瞪着眼睛看过去,却又一个个都退了开来。

这时候的向坤,穿着一件宽松的工装短裤、人字拖、背心,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那一身紧绷的、充满力量感和爆发力的肌肉,而且因为研究了一整晚的硬币、a4纸,他并没有戴那副平常出门戴的平光镜,少了几分往日里刻意装的书卷气,加上他那光头,整个人看起来极为凶悍、有压迫感,就像是从水浒里走出的鲁智深一样。

向坤其实刚刚在自己屋里的时候,就通过声音隐约判断出,先拿水果刀的,应该是刘诗铃。

这个瘦高男人是夺下了小胖妞手里的刀。

正是如此,向坤才稍微控制了点力气,否则的话,直接上来最少也先废掉他胳膊,让他断几根骨头再说!

当然,他现在态度肯定是要当这家伙主动动手的,因为按理说开门后他所见到的,就是瘦高男人拿着刀冲着刘诗铃吼。

这给了他充足的、极为正当的插手理由。

“你他妈的……你知道我是谁吗?你想死吗?你个王八蛋……你他妈谁啊……”瘦高男人带着哭腔地怒骂了起来。

向坤顶着他的膝盖微一用力,立刻让他的怒骂又变成了惨叫,又抬起手想给他几拳,教训一下。

这时向坤却看到,小胖妞刘诗铃也走到的她妈妈的身边,表情愣愣地看着自己,眼睛睁得很大,整个人懵懵的,似乎是被吓到了。

于是向坤改拳为掌,猛煽了那瘦高男人屁股两下。

别看是打屁股这好像很儿戏的动作,但以向坤的力气,却让瘦高男人疼得像只死鱼挣扎扑腾了起来。

向坤也知道自己的力气,所以只打了四下就停了下来,然后看向诗铃妈妈:

“要报警吗?”

“向先生……算了……”诗铃妈妈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

向坤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知道她不愿意把事情闹大,搞得整个小区都知道,刚刚那瘦高男人的几声惨叫,肯定已经惊动不少人了。

向坤站起来,任那几个中年妇女去把瘦高男人扶起,面无表情地看他们向电梯走去

那瘦高男人进电梯前扭头看向向坤,似乎想放两句狠话,但和他视线接触后,又把话吞了回去,快步走进了电梯。

第八十四章 我能怎么办

第八十四章我能怎么办

“向先生,刚刚真是……谢谢你了。这边的动静,吵到你了吧……”

诗铃妈妈整个人看着都有些憔悴,强振精神过来和向坤道谢,请他进屋里说话。

“都是邻居,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向坤说着,看到刘诗铃还是一副有些懵懵的样子,知道刚刚那场面估计把她吓得不轻。不过以她平日里表现出来那胆小的性子,居然会去拿水果刀,也是有些出乎意料。

虽然她没有哭出来,但向坤却是更担心了,这小胖妞平日里明显是没什么心事的直肠子,傻乎乎,呆萌萌的,应该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于是向坤在刘诗铃面前蹲下来,让小胖妞的视线放到自己身上后,跟她说道:“刚刚那些人是不是欺负你妈妈?”

刘诗铃瘪了瘪嘴,看了眼妈妈,然后用力点头,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手臂疼吗?”向坤捏着刘诗铃的手腕,抬起她的手臂检查,刚刚那瘦高男人要夺她的刀,抓着她的手臂肯定很用力。

肉肉的小手臂上是有一点微红的指痕,不过看起来应该没什么大碍。

刘诗铃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向坤说道:“没事,那个坏叔叔已经被光头叔叔教育了,他不乖,被光头叔叔打屁股了,你有看到吧?”

刘诗铃点头,眼中的委屈似乎消散了一些。

“小铃铛平时在幼儿园乖吗?有听老师的话吗?”

小胖妞小幅度地点了点头,似乎不是很确定。

向坤两指捏起地上那把水果刀,把刀刃折起来,然后问道:“老师有没有讲过,小朋友不能拿刀子?”

刘诗铃点头。

“老师有没有告诉你们,如果遇到坏人,应该怎么办?”

刘诗铃想了想,小声说道:“告诉警察叔叔。”

“怎么告诉警察叔叔?”

“打110。”

“知道刚刚应该怎么做了么?”

“打110,告诉警察叔叔,有坏人在家里。”

向坤当然知道诗铃妈妈并不想报警,那几个人应该也不会真的把她们母女怎么样,但他想要让刘诗铃养成遇到事情向警察求助的习惯,因为从刚刚的表现来看,这丫头也是个外柔内刚的孩子,搞不好会出什么事情。

“回答正确,光头叔叔送你个奖品。”向坤从口袋里拿出那枚“硬币1”,问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硬币。”

“对,是硬币,但不是普通的硬币,这是你光头叔叔的幸运硬币,带在身上就能有好运气。而且它还是神奇硬币,有神奇的力量。”

向坤说着,让硬币在手指间快速地翻动,然后到了大拇指上一弹,硬币翻腾而起,啪地落在手背上,用另一手盖住。

“这个神奇硬币不论任何时候落在任何地方,光头叔叔都能知道它是哪面朝上。现在,它是花朝上。”说着,拿开手,果然是花朝上。

向坤把硬币放到刘诗铃手里,让她把手藏到身后,然后硬币随便捏到左手或右手里,由他来猜。

连续猜了十几次,每次都猜对。

“这个硬币不论被藏到哪里,叔叔都能找到。”向坤又说道。

于是他让刘诗铃去房间里把硬币藏起来,但不论藏到哪里,都能他一下就找出来。

还让刘诗铃拿一次性的纸杯子摆在房间的任意地方,他用硬币来投,也是每次都能投进去。

诗铃妈妈本来在边上看着,以为向坤是随便拿个硬币来转移刘诗铃的注意力,但没想到,竟然真的那么神奇。她到没有往硬币本身上想,而是觉得向坤应该是练过什么魔术。

不一会,小胖妞就玩得满头大汗,已经完全相信向坤送她的是一枚幸运硬币加神奇硬币了,脸上都是兴奋,再没刚刚的阴郁和害怕。

让刘诗铃自己去看动画片后,向坤跟诗铃妈妈简单聊了一会,便告辞离开了706。

诗铃妈妈虽然不知道向坤已经听到了之前那些人说的话,却也没有跟他隐瞒,简单地说了那些人的身份和来意。

按照诗铃妈妈的说法,是她先和那位做工程的老公在一起,恋爱了三年后,她老公才又迫于一些公司和家族方面的压力,回老家娶了个有钱人的女儿。

不过她老公和那有钱人的女儿只办了婚礼,并没有领证,当然,和她也没有领证。

她老公做工程,经常要全国各地跑,所以这么多年下来,两边经营两个家庭,竟然也没有出什么状况。

直到这几天,老家那边才偶然发现了她的存在,现在她老公已经在跟那边摊牌了,切割公司的财产,估计这几年经营所得的财富,大半都要留给那边。

今天来的这四个人,也是因为知道他们这边还有套房子,才过来要把这套房子也争过去,说这是婚内财产。

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她老公回老家结婚前买的,而且首付和贷款都是她的名字办下来的,她本身首付的时候也将自己的积蓄都拿了出来。所以她也很自信,不论最后怎么样,这房子都肯定拿不走的。

对于这情况,向坤没有给出任何的评价,反正和他没关系。

当然,在心里,他是很鄙视诗铃妈妈的“老公”,所谓“公司和家族”的压力,估摸着就是当时资金上有问题了,就想着回去靠结婚,靠有钱老婆的娘家支持,解决困境,而且还不知道怎么忽悠着居然只办婚礼没办证。

毫无疑问,这是耽误了两个女人,两个家庭。

这边有刘诗铃,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孩子。

可以想见,刘诗铃的未来应该不会再像这几年这么简单无忧了,只希望这件事情,不要给她带来太大的影响。

不过向坤也只能在心里关心一下,希望那枚“硬币1”真能给她带去好运。除此外,什么也做不了。

离开706前,诗铃妈妈还有些担心地告诉向坤,今天被他打屁股的那个瘦高男人,是她老公那“有钱老婆”的远房堂弟,这几年都在本市,好像是开酒吧的,挺有势力的,担心他回头可能会报复向坤。

今天就是那瘦高男人威胁说如果不和他们谈,那他们就去幼儿园堵她们母女,到时候让刘诗铃的老师同学、其他家长都知道她妈妈给人做小三,她才开门让他们进来的。

对此向坤倒是并不怎么在意:“放心吧,他如果来堵我,我会报警的。”

回到自己家里,向坤想了想,还是在微信上跟陈警官说了一下今天的事情,报备一下。

他倒也没有夸张那瘦高男人的行为,只说把对方打倒后,才从诗铃妈妈的口中知道,是刘诗铃先拿的水果刀,被瘦高男人夺下。

当然,他也不会说自己出门前就已经靠声音知道了具体情况,按他的视角,最开始依然是看到一个男人在邻居家持刀威胁小女孩,然后愤而出手,制止伤害,动手的理由很充足。

过了几分钟,陈警官微信回复了一个震惊的表情:

“(⊙x⊙)!!你怎么到哪都能遇到这种事……”

向坤半真半假地回道:“这不能怨我呀……我看今天天气不错,就想出门吃饭,结果一开门,就看到邻居家门没关,有个陌生男人拿着刀对邻居家刚上幼儿园的小女孩吼!你说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我难道能不管么……”

陈警官:“……”

陈警官:“你没报警么?”

向坤:“一开始是没来得及报警,制住那人后,邻居家似乎不想把事情闹大,就没有报警。”

陈警官:“下次遇到这种事还是不要贸然出手,要是在争斗中伤到了那小女孩怎么办?先报警,然后稳住嫌犯的情绪,才是正确操作。知道你身手好,也不能每次都想着空手入白刃啊。”

向坤自然不会去反驳他:“是是,陈警官说的是。

“对了,那个被我制伏的人要是回头来报复我怎么办?”

“你把人打的很惨么?”

“没有啊,就摔到地上,然后打了两下屁股。”

“……”

第八十五章 你试试?

第八十五章你试试?

对于那瘦高男人可能的报复,向坤其实根本不担心。

虽说诗铃妈妈提到那人在本市开酒吧,这样的人一般都会和三教九流、灰色地带有些交集,门路比较多。

不过他并不认为对方后面会有多大的黑恶势力,这个时代,像他现在所处的这种大城市,是没有那种暴力性质的团伙存活空间的。

当然,如果有的话,他不介意再帮陈警官立个功。

他之所以要在微信上跟陈警官报备一下,也是为万一他到时候做了什么做预防。

在他看来,如果他现在还在上班,还有单位的话,那瘦高男人估计还有可能会用些什么恶心他的招数,比如像之前威胁诗铃妈妈要去刘诗铃上的幼儿园门口闹腾一样。

但现在,他就一失业宅在家里的单身汉,他们能怎么搞?

最大的可能,估计还是找几个人在小区外面蹲他,然后恐吓一下,或者偷偷蒙了布袋揍一顿。

不过以向坤现在的超强感官能力,还有养成的下意识观察周围的习惯、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基本上没有人能埋伏、偷袭他。

除非隔了老远用狙击枪?

他们要真有那本事,自己挨一枪也不冤……

如果是正大光明堵他的话,他更不怕。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力量、速度、反应,两三个人的话真奈何不了他,如果人很多或者对方拿着家伙,那他想跑对方也肯定拦不住。

然后反手就是一个110,现在全国都在扫黑除恶,他又提前跟陈警官报备过,不怕警方不重视。

向坤没想到自己的判断还真挺准的,第二天下午,他准备去某镇上的肉兔养殖场购买兔子顺便参观一下,结果刚出小区没多远,等网约车的时候,就被八个年轻人给围了起来,也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蹲多久了。

其实向坤一还没出小区就发现他们了,如果他想的话,甚至可以在被他们发现之前,回头从其他方向离开。

不过他并没有这么做,正大光明地走出了小区,故意让他们看到。

他虽然自己不怕这些人,但万一要是自己和其他人在一块的时候,比如常彬,比如唐宝娜她们,这些人才突然冒出来,那也是有些麻烦的。

所以既然那瘦高男人等不及,今天就过来堵人了,那他也乐得尽早解决。

包括瘦高男人在内,六个人把向坤围在小区围墙边上,两个人则转身向外,对边上有好奇驻足的路人回以威胁和警告的眼神。

看这架势……对这种活好像挺熟练的啊?

被围在墙边的向坤,竟然莫名地有些想笑。

想想也真是有些感慨,如果是一个多月前的他,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已经第一时间认怂了。

不过要是以前的向坤,也基本不会惹到现在这样的事。

“有什么事?”向坤语气很随意地对那瘦高男人问道。

瘦高男人愣了一下,这光头的反应和他预想的不一样啊……

他昨天得了那远房堂姐的请托,带了人来706闹,结果因为一些意外,被那708的光头邻居给冲出来揍了一顿。

而且还是用那么屈辱的方式,一个成年人,被按在地上打屁股?

他第一次知道,被打屁股居然会这么疼的?

妈的,当时他都觉得自己的尾椎骨是不是被打断了……

但相比起疼痛,他觉得丢的面子更大!

昨天那三个中年妇女,可不是随便找来的帮手,是真的从老家来的亲戚!

虽说她们明面上表示不会把昨天的事说出去,但他太清楚这些人了,肯定用不了多久私下里就会传开的!

这事太特么憋屈了。

所以他其实昨晚就托人打听那708的光头了,一大早就找了人来这小区外盯着,要想办法出这口气!

他也知道这光头力气大得很,所以特意多找了几个人,而且里面还有体校散打队出来的。

他预想过很多种情况,这光头可能直接就动手,或者扭头就跑,又或是跑不掉认怂,再或者向远处小区门口的保安求救,但怎么也没想到,会是眼前这种情况。

这光头为什么会这么淡定的?

“你……”瘦高男人一张口,竟然有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有点想直接动手揍人,但又总觉得好像一口气憋着,不说点什么不行的样子。

瘦高男人长吸了口气,终于咬着牙说道:“你他妈知道我是谁么?你昨天敢动我?”

“我管你是谁,你拿刀吓唬小朋友,我揍你几下屁股不应该?你还觉得委屈了?”向坤看着他说道。

围着向坤的人中,一个栗色头发、右耳戴着耳钉、看着应该不过十七八岁的少年,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柄弹簧刀,啪地打开刀刃,趋近顶着向坤的腰腹,歪着脑袋、眼神凶狠地瞪着他:“你敢动东哥?你怎么那么牛逼呢?嗯?你说是不是想死了?要不要我给你在肚上开个洞帮你通通气?”

向坤迎着那耳钉少年的眼神,和他对视了一秒,腰腹顶着那弹簧刀向前走了一步,顿了一秒,又向前走了一步。

他每走一步,那少年就退后一步。

最开始少年凶狠如狼的眼神,先是变得有些迷茫,然后是慌乱,然后又变成了紧张,接着不再敢和向坤的视线接触,甚至低下了头。

“你试试?”向坤的声音依旧平淡。

但其实他注意力高度集中、感官能力运转到了极致,一直紧紧注意着面前的耳钉少年,注意着围着他的这几人。

只要这耳钉少年有要动手的迹象,他可以瞬间躲开或是控制住对方的手腕,最多也就刺破点皮,他的反应速度比对方要快一个级数。

而且他也做好了准备,应付周围几人一拥而上的情况。

但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周围那几人虽然心跳速度变得很快,似乎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却一直都没有动手。

而更让他奇怪的,是面前这个拿着弹簧刀的耳钉少年,全身肌肉紧绷得甚至已经开始有些发抖,心跳变得极快,呼吸却几乎停滞,身体散发出的气味也开始变得有些不同,额头开始冒冷汗。

他甚至怀疑,这状态再过个半分钟,这耳钉少年会不会突然心脏衰竭挂掉。

向坤没有再继续盯着他,转开了视线,从少年身前走开。

他刚一走开,旁边一个年长一些的男人一把将耳钉少年手中的弹簧刀抢走,然后煽了他后脑一下,骂道:“谁他妈让你拿刀出来的……”

看到向坤看过来,瘦高男人觉得喉咙有点干,眨巴眨巴眼,下意识问道:“兄弟……兄弟是混哪里的?”

耳钉少年亮刀子的行为吓了他一跳,但向坤的表现更是让他心惊。

如果昨天他只是觉得这光头有把子蛮力的话,刚刚那十几秒时间,却是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这个光头肯定不是一般人。

第八十六章 跟踪观测

第八十六章跟踪观测

听到这话,向坤却是差点笑出声。

混哪里?

这是把自己想成什么人了?

向坤拿出手机,一边调出通讯录,一边说道:“你想知道我混哪的?我跟我大哥打个电话,让他跟你说。”

手机接通后,向坤说道:“陈警官,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人来小区门口堵我了,对,就是开酒吧那个,还带了……嗯,带了七个人,其中一个还带着管制刀具,威胁说要捅我……”

说着,向坤把手机递向目瞪口呆的瘦高男人,说道:“我大哥,你说两句?”

瘦高男人第一反应是向坤在唬人,但又马上意识到,电话都接通了,很可能是真的。

他没敢接过电话,直接对着手机喊了声:“是误会!都是误会!”

然后便带着那七个被他找来的人快步离开了。

看着他们快步走向远处路边的两辆汽车,向坤把手机拿回耳边说道:“陈警官,我报你的名号把他们吓跑了。”

“放心,没有动手,他们估计就是想来吓唬我一下,没想到我认识警察,就灰溜溜跑了。”

“行,你都跟那家伙酒吧所在片区的警官打过招呼了,他肯定老实。”

“你要把他叫去分局喝茶?呵呵,那不得把他吓尿?”

“我现在?我现在出门吃饭啊,放心吧陈警官,陈哥……我遇事从来都是先想着报警的,从来不会主动惹事,我其实很怂的……”

挂掉和陈警官的电话,他叫的车也到了。

不过上车后,向坤却更改了目的地,没有再前往那肉兔养殖场,而是实时地指挥司机开车。

他改变了主意,今天暂时不去养殖场了。

刚刚被瘦高男人带人围堵的事情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影响,而且按电话里陈警官所说的情况,瘦高男人根本不敢也没那功夫再来报复他、找他麻烦了,这件事基本上就算是过去式了。

但刚刚发生的一个情况,却让他十分地在意。

看到那个耳钉少年亮出弹簧刀的时候,他的精神和身体都进入到了一个全速运转的状态中,看似轻松,但实际上注意力高度集中,肌肉也处于随时能够爆发出最大力量的状态。

而在他这种状态的影响下,那耳钉少年的身体和精神有着非常明显甚至可以说是剧烈的变化,包括周围的那些人,从他们的呼吸、心跳、气味也都可以判断出,他们突然处在一种十分紧张的状态之下。

向坤想到了之前和唐宝娜她们去邻市马场骑马时,他就曾经想过要“震慑”一下自己的目标坐骑,让它更听话好骑一些,结果却是让整个马场的马匹都受了惊吓,集体“罢工”了。

那个时候他就意识到,自己对动物的那种震慑力,似乎在饮过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有了很大的增强和变化。

只是那之后,他一直没有再详细测试这方面的能力。

但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他那个对动物的震慑能力,似乎在人身上也能产生作用了?

而且那耳钉少年的反应可以说是非常剧烈,甚至再持续一段时间,搞不好就会心脏衰竭或是窒息而亡了。

这影响力和强度,已经有些超出他的预料了。

在离开的时候,那耳钉少年甚至都有些脚软站不稳,还是旁边的同伴半架着他上的车。

所以在发现那耳钉少年情况有异的时候,他就借着与那少年站得近的便利,将带在身上的那颗圆珠笔笔头球珠,弹进了他的裤袋里。

现在只要那少年没有发现口袋里的圆珠笔球珠,或是换裤子,那向坤就有办法追踪到他,不论他在哪里。

半个多小时后,向坤在一个网吧门口下了车。

依靠对那“球珠”的感应,他可以确定那耳钉少年就在网吧里,而从这路边还没消散的气味来判断,和少年一起进网吧的,还有之前另外两个参与围堵他的年轻人。

向坤没有进网吧,而是在旁边的便利店里拍了瓶矿泉水,然后装作休息一般,在外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他集中注意力,放开听觉和嗅觉的感官能力,按着对那“球珠”定位的方向,开始分辨各种感官信息。

几分钟后,他终于听到了那耳钉少年和两名同伴隐约的聊天声,以及他们面前和旁边电脑中lol的游戏声音。

与此同时,他也锁定了三人的气味。

但很快向坤就坐不住了,起身向网吧走去。

如果只是单纯要听他们的聊天信息的话,那坐在这里差不多就够了,但是向坤需要的是更全面和详细的信息,他需要“观察”一下那耳钉少年现在的身体情况,所以现在这个距离,太远了。

于是向坤跟在几个年轻人的身后走进网吧,注意到耳钉少年和两名同伴的位置后,小心地躲避他们可能的视线方向,拿出身份证在吧台充了钱后,就找了个位于他们身后,隔了几排机子的位置坐下。

向坤上机后,随便打开网页浏览,但注意力其实都放在耳钉少年身上。

嗯,心跳依然还是有点快,呼吸的节奏也不太对,从身体散发出的气味来看,刚刚流了不少的汗。

那震慑的影响,居然有这么长时间?

向坤又把注意力放到耳钉少年的两个同伴身上,他们刚刚也在现场,应该也有受到震慑的影响,不过不像耳钉少年那么强烈。

但从他们俩人身上气味、心跳、呼吸的情况来看,他们现在已经基本没有异常了。

显然,如果不是主要目标的话,受到的影响应该比较小。

从三人一边玩游戏一边的闲聊中,向坤也知道了,这仨居然都是今年刚刚高中毕业。他们今天是得了耳钉少年的表哥,也就是那夺下他弹簧刀、煽了他一脑壳的那个人的召唤,跑去凑人数站台的。

“妈的,我哥本来说一人给两百块,结果我亮了刀反而变成100了,他奶奶的,早知道就不带那刀了,刚刚在车上还被我哥揍了几下。”耳钉少年控制的英雄挂了,在等复活的时候,一边拿起手机翻看,一边抱怨道。

“打酱油站台而已,你居然带刀,还主动去出头,我都不知道你脑袋里在想什么……”坐在他右边的同伴摇头说道:“你哥这是找借口扣钱吧,带刀的是你,我们俩又没有犯错,干嘛都扣了100。”

左边的同伴“啧”了一声道:“那个光头佬感觉有点恐怖啊……被刀顶着肚子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直接把阿平顶着走。就不怕阿平手一抖,失手捅过去?”

“妈的,我们当时怎么就没动手?这有点丢人啊!”右边的同伴似乎有些不甘心。

“动手?你没听那光头佬说他大哥是警察?”左边的同伴很是鄙视地说道,“而且我怀疑咱们几个一起上能不能打的过他,妈的,说出来不怕丢人,老子当时脑子都是懵的……”

耳钉少年却是吐了口口水,骂道:“警察?那家伙明显更像是杀人犯好吧……我觉得我当时要是捅下去,他会不会死我不知道,我肯定会被他打死……妈的,东哥惹的这什么人啊,他妈也没说清楚……”

第八十七章 影响

第八十七章影响

到了下午三点多的时候,那耳钉少年身体的异状已经基本没有了。

当然,这只是向坤从他的心跳、呼吸和身体气味来判定的,并不能肯定影响已经完全消除,也不知道他的主观感受是怎么样。

不过从耳钉少年和同伴的交谈来看,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身体持续的异常状态。

而且不论是耳钉少年,还是他的同伴,也都没有觉察出当时在围堵向坤的时候有什么异常,都是认为自己好像太过紧张,以至于显得有些懵,没有来得及做什么反应,顶多觉得“光头佬”很有气势,不是一般人。

耳钉少年根本没有意识到,当时他的状态再持续个几十秒,可能就要直接嗝屁gg了。

虽然已经基本察觉不到耳钉少年身上的异常,向坤却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等到下午四点四十,三个少年离开网吧后,才等了一分钟,跟了出去。

耳钉少年没有和他的两个同伴一起,三人分作了两路。

耳钉少年走的不快,一路低头玩着手机,从不时发的微信语音可以听出来,他是在约一个女孩晚上出来玩。

看到他走进一家便利店,似乎在买烟,远远吊在后面的向坤思考了几秒后,快速地追了上去,在进入便利店的时候放慢脚步,像只是刚巧路过一般,直往角落的冰柜而去,拿了瓶水过来,站在收银台边上等候付账。

在向坤走进便利店的时候,耳钉少年就已经发现了他,然后眼睛瞪大,一口气仿佛梗在气管中间,吸不进来也吐不出去,刚刚扫完码付完钱的手机直接掉到了地上,额头渗出冷汗,脸色变得煞白,膝盖有些发软。

向坤没有看他,面无表情地付完了水的钱,然后直接离开了便利店,从头到尾,视线都没有落到他身上。

甚至向坤在进入便利店前,还刻意控制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状态,让身心都处于一个十分放松和随意的状态下。

进入便利店后,不仅从头到尾没有看那耳钉少年,连心跳、呼吸、气味等感信息也没有去刻意收集,等到出了便利店、走了七八米后,向坤才重新把注意力投到的他身上。

向坤一直觉得,在小区门口的时候,那耳钉少年身体的反应太剧烈了,已经超过了普通的惊吓或是威慑。

他想试试,在自己没有针对耳钉少年的时候,对方再看到的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在离开便利店后,向坤便听到里面收银台里的小哥有些诧异地问耳钉少年:“帅哥,你手机掉了……你没事吧?我去,你怎么一下流这么多汗,你这是……生病了?”

向坤将感官注意力放到耳钉少年身上,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身体状况的剧烈异常,有些类似今天早些时候在小区外的状态。

从结果来看,很显然耳钉少年再看到自己的时候,身体便起了很严重的应激反应。

那种影响,并不是短暂的。

看起来,以后需要特别注意,不能随意地对人使用,也不能轻易以人为目标进行实验。

看到远处那耳钉少年从便利店走出来,有些胆战心惊地四下打望,向坤在远处他视线的死角处停留了一会,确定他的身体状况很快又恢复了后,没有再停留,向公交车站走去。

至于留在那少年身上、与他建立了联系的圆珠笔球珠,他也没有打算再费劲去拿回来。

……

今天无意中对那耳钉少年产生了剧烈的影响,让向坤重新关注起自喝了“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产生的巨大变化。

这变化,应该是直接来自于那猫头鹰的血液,因为就他自身而言,并没有对这方面进行过针对性的训练,而之前的多次饮血后,也没有出现相应的变异。

他以前觉得,之所以能在自己紧绷肌肉、眼神锁定、做出准备出手的想法时,那些猫、狗、兔之类的哺乳动物,通过敏锐的感官,或是从他的眼神,或是从他身上散发的信息素,得到了他很危险、很强大的判断,于是选择了退避或者臣服。

也确实,每次都要那些动物先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的这种状态才能影响到它们。

但在喝下那只猫头鹰的血后,他的这种能力,似乎已经发生了变化,不是单单地在原来基础上加强而已。

在马场的时候,除了他的目标坐骑外,其他的那些马,可都没有看到他,离得很远,也不应该注意到他才对。

但当他对目标坐骑施加影响的时候,整个马场的马匹都被影响到了。

不过当时不论是那只被他锁定的目标坐骑,还是马场的其他马匹,也顶多是蔫着不愿意供人骑乘而已,身体情况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而今天在小区外,那被他锁定的耳钉少年,身体的剧烈反应,甚至到了有可能威胁到生命的程度。

同时周围的其他人,也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并且他们自己主观上,对自己受到的影响,还没有太清楚的认识。

这显然不是简单的被“吓到”、“惊到”那么简单,向坤怀疑,很可能当时他以某种方式,直接影响到了包括耳钉少年在内的那些人的身体,让他们的身体“自发”地做出了反应。

这种方式,说不定和他最近通过“观察”建立联系的那些物品之间的“感应”,也有类似的地方。

——都是由他的精神和意识开始,直接地对现实世界产生了影响。

为了验证他的一些想法,第二天一早,他就去了本市最大的花鸟市场。

市场所在的位置离市中心很远,但离他住的地方却不算太远,地铁坐了三站再坐两站公交就到了。

他直接去了鸟店最集中的那片区域,连在一起几十家店,都是售卖各种观赏鸟类以及相关配套的商品。

向坤慢慢紧绷起肌肉,调整呼吸,进入一种随时都要与人搏杀、拼命的准备状态。

不过他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任何目标上,只是低着头,看着地面,在街上很慢地走着。

几分钟后,向坤放松身体,然后去感觉周围的人、笼中的鸟,发现并没有任何生物受到他的影响。

然后他停下脚步,看着旁边一家店门口其中一只鸟笼里,黄色的金丝雀,开始慢慢地调整状态。

他没有像刚刚那样进入想要搏杀拼命的状态,而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万物、冷静而威严的状态。

他甚至回想起得自那只“巨型猫头鹰”记忆的一些画面,于空中盘旋,巡视着属于它的领地。

原本在啾啾叫着的金丝雀忽然噤声,身体也停止了任何的动作,就好像瞬间石化了一般,呆呆地站在鸟架上,一动不动。

不仅如此,整条街,之前各种鸟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声音,也在两、三秒时间内,迅速停止。

虽然外面车声、人声,其他嘈杂声,都依然还在。

但各种声音中忽然一下减少了一种,而且是之前早已听习惯的声音,所有人都立刻察觉到了异常,诧异地抬头,茫然四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八十八章 讲价

第八十八章讲价

有那么一瞬间,向坤竟然有种身为王者“君临天下”、俯视万千臣民的感觉,竟然隐隐感知到了那只巨型猫头鹰记忆画面里当时的“情绪”。

而在之前,他在看这些画面的时候,都是一种看第一视角vr电影的感觉。

看着面前那鸟笼里一动不敢动的金丝雀,向坤知道,如果他直接离开的话,用不了几分钟,那只金丝雀就会恢复。

不过他没有离开,而是继续看着那只金丝雀,然后身体放松,思想放空。

金丝雀依然没有变化。

于是向坤开始在脑海里想象,自己穿着沙滩裤,在一栋海边小木屋外的躺椅上打瞌睡,海风习习,浪声哗哗,十分惬意。

十几秒后,周遭的鸟鸣声渐渐响起,而他面前那只金丝雀也仿佛被解开“魔法”般,开始在笼中跳来跳去,发出短促的鸣叫声。

向坤拿出手机,将这鸣叫声录下,然后发给了上个月搭便车认识的、小名叫“小苹果”的盲女,问她这只鸟在表达什么意思。

上个月在干掉“巨型猫头鹰”,饮了它的血,并且得到了许多记忆画面后,他进了一趟山,去搜寻猫头鹰之前生活的区域。返回的时候,搭了辆便车,车上三人除了刑警李升、副教授李洋外,还有李洋的女儿、失明少女“小苹果”。

“小苹果”很喜欢听各种鸟的叫声,并且能分辨不少鸟叫声所表达的意思,称得上是位极有天赋的“鸟语者”。

这段时间,向坤也偶尔会通过微信,和她探讨一些鸟类方面的知识。

“小苹果”虽然是的盲人,但现在不论是安卓还是ios系统,都有辅助盲人使用的语音模式,所以她也有自己的手机,用微信发送和接受语音消息都不成问题。

听了向坤发来的鸟叫声后,“小苹果”很快就发来了回复的语音:

“是金丝雀?能再多录一段么?光凭那一段,不太好判断。”

在向坤正准备再录一段的时候,鸟店的老板走了出来,看着他笑呵呵地说道:“这鸟品相不错吧,这种羽毛的颜色,很漂亮的,送女孩子肯定招喜欢。”

显然,他听到向坤手机里发出的女生的声音,以为这客人是想要买鸟送人。

老板在边上说话的话,向坤自然也不好继续录鸟鸣声,便问道:“这只鸟怎么卖?连鸟笼。”

老板先是又夸了一通这只金丝雀的品相,然后说道:“本来再养两个月,我能出到600的,不过看着兄弟你和这鸟有缘,就算500吧,鸟笼送你,外加一份鸟食。”

虽然向坤对于这些观赏鸟的价格并没有概念,来之前也没有过了解,但用头发想也知道,这价格肯定有水分。

“老板,给个实诚价吧,要是合适我就买了。”向坤说道。

老板表情一脸踌躇,犹豫了一下后说道:“这样吧,你如果连着旁边这只一起买了,700。”

向坤摇头:“我只要这只。”

老板咬牙纠结了一会,叹气道:“那就450吧,唉,你不知道这鸟鸣唱起来很好听的,这种金丝雀你不单要看品相,还要听它唱不唱得起来,一般你买的鸟如果太小,没跟老鸟学好的话,都唱不出来,或是不好听……”

他说话的时候,向坤一直在观察他的表情变化,用之前学的facs(面部动作编码系统)结合对他心跳、呼吸、气味的综合感官信息,来判断他说话时的状态,从而分析他对那价格的真实态度。

“还是太贵。”向坤摇头。

老板皱眉道:“要不然,帅哥你看看旁边这几只?比如这只,你如果要的话,带个普通的小笼,100块。还有这只……”

“这只100块怎么样?”向坤指着原来那只金丝雀问道。

老板眼睛瞪大,嘴角往旁边一扯,呵了一声,摇头道:“兄弟,这砍价不是这么砍的啊,要不你先到其他店逛逛,看看,问问?”

根据老板的面部表情细节,以及心跳呼吸的细微变化,向坤估计这个价格他确实接受不了,于是接了一句:“我是说鸟100块,加上笼子一共150。”

老板眉头依旧紧锁,但略微松动了一些,他叹了口气:“这真的是赔本了啊,唉……你再加点,180吧,这鸟品相真的很不错,不然我也不会摆在这。”

向坤没有再继续还价,直接微信转账付了钱。

他其实判断老板对于150也是勉强可以接受了,如果咬定这价格的话,大概率也是可以谈成。

之前他就注意到,花鸟市场这边上的几条街,其实显得有些萧条,人流量不多,很多店铺外都贴着转让和甩卖的告示。

只要价格差的不是太多,都是会尽可能完成交易,回笼资金。

不过他等着回“小苹果”的微信,而且刚刚就是录的这只金丝雀的叫声,也不想再换目标浪费时间了。

提着鸟笼离开那家店一段距离后,向坤听到那老板返回店里,和一名同伴抱怨:“现在的人都太小气了,斤斤计较,难搞……”

向坤摇头一笑,如果是变异之前的他,基本上是不会讲价的。

在购买东西前,他必然会先做调查,知道要买的东西大概应该在什么价位,并以此指定预算。

如果遇到今天这种情况,顶多一句“能便宜一点么”,如果老板给的报价在他的预算区间,就会买下,如果超过了他的预算区间,就会离开,等手头宽松了再来,或者在心里评估自己有没有必要提高预算。

他以前不习惯也不擅长与人进行这种谈判式的交流,甚至在他所熟悉的工作领域也是如此。

倒不是说他现在就喜欢和人交流了,今天和那老板的讲价,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把价格压低,而是对自己现阶段所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一种应用和检验。

就像花了很多钱买到的性能车,遇到比较好的路况,就忍不住想给一脚大油门,试试推背感,买了三防手机,看到核桃就忍不住想砸一下一样……

而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也能知道有哪些方面还需要提升。

向坤提着鸟笼,录制了一段更长的叫声音频发给了“小苹果”。

然后他发现四人群里唐宝娜在@他下午要不要一起去游泳,今天是周日,她们三个又凑到了一起。

“不去了,下午有事。”向坤回道。

杨真儿在群里道:“大厨!我们中午去找你吃饭怎么样?随便做两个菜就行,需要什么食材,我们带过去。”

“我现在在外面呢,中午应该没时间做菜。”虽然他现在已经找到了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一般食物在胃里多停留一段时间的办法,但那过程确实不好受,偶尔一两次和人一块吃饭还好,经常一起吃确实很受罪。

“这大周末的,你跑哪去了?”杨真儿好奇。

“花鸟市场。”向坤简单回道。

杨真儿发了个惊恐的表情:“你……你不会要开始研究烹饪鸟肉了吧?”她本来还想加一句“我不吃鸟肉”,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加。

向坤一愣,回了个无语的表情:“想什么呢,花鸟市场卖的是观赏鸟,怎么什么都想着吃。”

心里却是默默地补了一句:

而且鸟血的味道不怎么样啊……

变异猫头鹰除外……

第八十九章 震慑影响

第八十九章震慑影响

“小苹果”很快有了回复,向坤便不在四人群里闲聊了,打开她发过来的语音听。

“听着应该是恐惧或是求饶的声音,鸟的旁边是不是有其他比较凶的大鸟,或是猫、狗之类?”

向坤想了想,如果有的话……那应该就是自己了吧。

他用语音道:“我刚把它买下来了,估计是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有点不安吧。以后我能不能经常发些它的叫声给你,教我理解一下它在表达什么意思,好早点赢得它的信任,处好关系。”

虽然向坤自己对于鸟鸣所表达的声音,也能有一定的解读能力,但非常地粗浅,而且要根据周围的环境来推测。“小苹果”的能力就强多了,她好像是真地从鸟叫的频率、音色等,来分辨鸟类想要表达的意思。

向坤想要学会这个能力。

“好啊!”“小苹果”也一点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非常高兴地答应了。

向坤专门跑花鸟市场,尝试着“震慑”了群鸟,并且买了一只金丝雀,还想要学习理解鸟类的鸣叫声,自然是有目的的。

他已经可以肯定,现在这种类似震慑的、影响其他生物精神及生理状态的能力,是在喝了“巨型猫头鹰”血之后出现的。

所以他选择鸟类作为长时间的观察对象,一是因为在喝过“巨型猫头鹰”血之前,他的震慑能力对鸟啊、鸡啊、鸭啊等禽类是不起作用的。

二是那只“巨型猫头鹰”也是鸟,选择鸟作为观察对象,可以更直接地得到一些反馈。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弄只猫头鹰?

因为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把金丝雀拿回家后,向坤又出门,前往本来昨天就要去的那个肉兔养殖场。

坐了一个小时车程,向坤才抵达那个肉兔养殖场,先是买下了四只兔子,然后跟着老板随意地参观了一下。

他其实本来想一次性多买几只的,现在在市内,这种活的家禽家畜已经越来越难买到了。

但到了这里一看,发现这比利时兔,比他之前买的那种肉兔还要大一圈,如果买太多只的话,回小区的时候搬着太显眼,物业估计要来过问,比较麻烦。

除了买兔子外,向坤今天也是来实地“学习”和“考察”一下,和那老板简单聊聊,看开养殖场的投入产出怎么样,有哪些困难。

因为他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要离开这座奋斗了多年的城市了,他想回老家,或是找个其他比较偏僻的山村待着,开个不大的养殖场,只自己一个人隐居。

只要有网络,有手机、电脑,他并不会与这世界脱节。

但却可以非常安静、不受打扰地对自己进行训练和研究。

除了兔子外,向坤还买了一只鸡、一只鸭,绑好后,用麻袋装了提在手上。

一方面是他想试下新的菜谱,另一方面也是兔血喝久了,想换下口味。虽然到目前为止,兔血的味道和给身体带来的满足感是最强的。

回到家,把买回来的家畜家禽放到厨房后,向坤先去看那只金丝雀。

虽然并不打算把这只鸟儿当成食物,不会取它的血喝,但是向坤还是会拿它来进行一些实验,并不一定能保证它最后存活,所以也没有将它当成宠物,没有给它起名之类。

金丝雀看起来似乎情绪稳定,看到向坤走过来,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很是活泼。

向坤嘬着嘴,想学几声鸟叫逗它,但发出来却是像老鼠一样的叽叽声,只好有些尴尬地放弃了,变异并没有给他带来这方面的天赋。

从之前和今天的几次尝试来看,向坤已经初步确定,他这得自猫头鹰的震慑能力,一次只能对同一类生物起作用,至于同一类的分界这么定义,他现在暂时还不确定,可能是到亚纲或是目?

至少同为哺乳动物的马在受到向坤影响的时候,周边的人都没有任何感觉。

但之前花鸟市场那条街上,那么多不同种类的鸟,都同时受到了影响。

而且造成的影响程度和类型似乎也有所不同,在马场和在花鸟市场的时候,所造成的影响比较类似,都是一重强者对弱者的威慑,让那些马匹和鸟儿都战战兢兢,不敢造次,甚至不敢跑动或是发出鸣叫。

但昨天在小区门口,对着那耳钉少年时,却又另有不同,已经不单只是震慑,而是对生理直接产生了十分剧烈的影响。

其中的差别,似乎就是向坤自己的心理情绪和想要表达出来的意图。

在马场,他想要的结果是马匹对他顺从听话,能够驭控自如,但因为还守着喝巨型猫头鹰血之前的经验,于是在精神和身体上,做出的是准备战斗的姿态,造成的影响,就是所有的马匹都怂得快钻进地里去了,因为害怕展现出一丝不恰当的动作,就会被向坤误会为挑衅,招来致命打击。

在花鸟市场,他有了之前的经验,有意识地刻意控制情绪和身体配合,并且以回忆那只猫头鹰的记忆画面来辅助,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一只强大的同类要宣示对这片领地的主权,谁赞成,谁反对?

而后向坤放松自己,但那些鸟类并没有马上解除状态,显然是感觉到影响还在,于是他又想象自己在沙滩边上打盹,重新改变自己释放出的信号,才让鸟儿们解除了状态。

昨天在小区门口,面对那突然掏出弹簧刀顶向自己腰腹的耳钉少年,向坤虽然面上看起来没什么表情,仿佛毫不在意,但心里其实有一股暴戾的力量在涌动。

当时他的心里,一直有好几个念头在跳动着,仿佛有声音在大声呐喊:

“打死他!只要一拳就可以打死他!”

“他敢拿着刀对着你,你打死他是正当防卫!”

“让他捅过来,你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打死他,其他人敢上来,也一起打死!”

“他们的血……你可以……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

“你已经跟陈警官报备过了……”

他甚至在脑海里想象着把那而定少年的脑袋捶得血肉模糊的画面。

但这种念头和冲动,还在他的稳稳控制之下,他很有自信自己并不会失控。

所以他也能够同时保持着感官的灵敏,注意着耳钉少年的心跳、呼吸等生理状态,在意识到他可能有承受不住、心脏衰竭或窒息的趋势后,便转移了注意力。

第九十章 反噬

第九十章反噬

对这些动物的影响方式?肯定不是眼神、肢体动作这些,否则的话根本都没看到他的那些马和鸟,不会受到影响。

应该也不是气味,如果是靠改变气味,影响的速度不会那么快。

所以向坤觉得,很可能自己的身体在自身情绪的影响下,做出了一些改变,从而释放了某种电磁波,能够对同一种生理结构的生物产生相类似的影响,这影响也会随着距离而减弱。

他之前在网上翻找各种资料的时候,也曾经找过生物和磁场相关的内容。

刨除掉那些明显为了忽悠入教和卖手镯、石头的玄学文章,这方面的相关研究还是不少的,毕竟磁场这种摸不着看不见的存在,常常能与一些暂时无法解释的心理、生理现象联系在一起。

不过目前的各种研究来看,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表明,生物之间的磁场会产生反应和联系。

像一般的动物要对某地宣示主权,靠的还是声音、气味,或是直接视觉上的威慑。

但有许多动物诸如鸟类,能够感受和利用地球磁场进行导航、辨别方向,却已经有很多证据可以证实,至于原理,有说是靠眼中的cry4蛋白质来做到。

甚至人类的大脑也有这方面的功能,只是自己并不知道。

前不久,加州理工学院的研究者专门制作了一个新型的法拉第笼,研究者可以利用其中电线的电流来创建高均匀度的可控磁场。

他们请了34位参与者坐在改造过的测试间,并用eeg记录他们的脑电波活动。

当研究者改变法拉第笼中的磁场时,参与者并没有任何明显感觉,但他们的脑电图却触发了强烈且可重复的大脑反应,很显然大脑已经“注意”到了磁场的变化。

但这种情况,只有在实验磁场和地磁场方向一致时才会出现,其他与地磁方向不一致的磁场并不会让大脑出现反应,因为这些磁场会被大脑过滤掉。

研究者认为,这是自然选择形成的生物学机制。

既然人类大脑有这方面的感知能力,其他动物,也很有可能都有。

毕竟地球磁场是对地球和地球上生物最重要的几种现象之一,作为在地球诞生的生物,能够对地磁的变化有所感应,并不奇怪。

向坤推测,自己在对某个目标集中注意力的时候,身体会产生某种特定的电磁波,干扰目标及其他同类所感知到的地球磁场信息,并借此造成影响。

当然,这只是向坤脑洞式的推测,暂时没有证据。

他准备等后天饮血后,就买个便宜的磁场检测仪回来试试,看看自己在对其他生物进行影响的时候,是否会有磁场变化。

如果买回来的磁场检测仪的精度不够的话,他回头再去看看能不能“借”到一些精度更高的仪器。

向坤把先后三次的“震慑”过程简略记录了一下,总结了几个共同规律后,便合上笔记本,起身去了厨房。

他抓出一只今天买的兔子,放到厨房的调料台上,准备再做一下试验,详细地体会一下那种影响,并且架好摄像头,准备把过程录下来,从第三视角来看一下整个过程。

他又将兔笼,以及另一只装着一只鸡、一只鸭的笼子放到了旁边的炤台上,让它们也处在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因为要同时记录它们受到的影响。

按照之前的经验来看,三只兔子会受到波及,而鸡、鸭则不会。

做好准备,向坤看着面前褐色的大兔子,开始模拟昨天在小区门口对那耳钉少年时的状态。

他松开了抓着兔耳朵的左手,兔子却并没有跑开,只是缩成一团,一动不动,也不敢看他。

向坤本来的打算,只是要记录下对兔子的威慑过程,有个二、三十秒就差不多了。

但是当开始后,他却仿佛一下沉浸了进去,直到那兔子的身体已经开始僵直、抽搐,也没有停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当兔子一动不动的时候,向坤的右掌猛地拍了下去。

“嗙!”地一声巨响。

那已不再动弹的兔子和整个调料台都已四分五裂,边上的瓶瓶罐罐也散落一地,一片狼藉。

向坤不住地喘着气,瞪大眼睛看着前方,右手手掌不正常地扭曲着,显然骨头已经断了。

额头上渗出满满的汗珠,一滴滴沿着额角,沿着鼻沿,沿着脸颊滴落。

这是他变异以后,一个多月以来,流汗最多的一次。

地上一个不锈钢汤盆晃晃荡荡地停止后,厨房内重新陷入寂静中,能听到兔血沿着破裂的调料台边缘滴落地面的声音,还有向坤自己的粗重呼吸声。

至于旁边放在炤台上兔笼中的三只兔子,另一个笼子里的一鸭一鸡,都仿佛石化般一动不不动,更不用说发出什么叫声。

但向坤却可以清楚地听到,它们那仿佛打鼓般的心跳声。

向坤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下,然后睁开眼睛,抑制住俯下身去喝兔血的冲动,直接走出厨房,将门关上。

他先去洗手间换下了衣服,然后简单冲洗了一下。

洗完澡后,右手掌已经恢复如初。

穿着短裤背心走出洗手间后,向坤回到自己的卧室,唤醒笔记本的屏幕,想放个电影看看,却发现看不下去。

很显然,刚刚的实验在对其他生物造成影响时,那种影响也反噬到了他的身上。

昨天对着耳钉少年的时候,他可以感觉到那暴戾的冲动,但当时他觉得自己完全能够控制,稳稳的。

但是刚刚……他却近乎失控了。

区别是什么?

向坤的第一反应,就是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夜晚的时候,他的身体机能更强,恢复能力更强,但看起来,同样的戾气也会更大,在影响其他生物的同时,自己的精神和情绪也在受到影响。

向坤暂时不想去厨房收拾残局,他需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需要将身体放松下来。

他拿起手机,想要随便找几首歌来听一下,发现有几条微信的未读消息。

打开一看,是杨真儿发来的一个链接,还有一条消息:“娜娜的新视频,记得点赞收藏投币!”

他愣了一下,点开链接,发现是b站的一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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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终于签约了,真是不容易啊……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差点以为要让那1700多位投资的书友打水漂了……

感谢书友七月溯望、青zpzpzp600、在下提督、虚伪,撸男、言出一人歌的打赏。

今天暂时只有一章,这两天我会好好地把后续的情节、设定梳理一下,争取下周爆发一波更新。

这本书写之前其实就做了一万多字的大纲,不过之前的想法过于激进,有些不合时宜了,所以基本上没法沿用原来的大纲了。

至于接下来的发展,还是重申一下,不会走灵气复苏路线,不止主角一个吸血鬼(或者说是变异者),但肯定是少之又少的,而且短时间内遇不上。

基本上可以把这本书当成是一本异能方向的“种田流”。

第九十一章 “糖豆公主”

第九十一章“糖豆公主”

这是个翻唱的视频,不过画面里并没有唐宝娜,而是动画的混剪。

唐宝娜翻唱的是一首叫做《江湖再见》的歌,向坤以前听过,原唱是胡彦斌。

在他印象里,胡彦斌的歌要翻唱得好听都挺不容易的,很多人都说“胡彦斌的歌只有他自己会唱”,但唐宝娜唱起来,却意外地效果很好。

她的声音有种一般女声没有的厚实感,不论是中音高音,都让人觉得很稳,像在讲述着一段故事,很容易沉浸到歌声、歌词里。

上次在唐宝娜家玩斗地主的时候,她有一次输了,向坤便要求她唱歌,唱的是庾澄庆的《春泥》,一样是一首很难唱好的歌,但她却唱的很不错。

那时候向坤只是觉得她声音很好,唱功似乎也不错,唱的很好听,至于其他的,以他的音乐素养也听不出什么来了。

现在看到这视频,听着她在有配乐的情况下唱的歌,向坤才知道,她唱歌的实力好像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厉害不少。

明明是一首武侠向的歌曲,配着各种动漫的混剪画面,竟然看着也不违和。

向坤读书的时候也是经常看动漫的,但是工作后就基本没时间看了,所以那混剪的画面中,只能认出海贼王和火影的部分,其他的都没看过。

虽然视频发布的时间只有4个多小时,但弹幕已经有了600多条,经常有几乎布满半个屏幕的相同弹幕飘过:

……“有树叶飞舞的地方,火就会燃烧!!”……

……“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我的钻头是可以突破天际的钻头!!”……

……“这个时代名叫白胡子!!”……

……“吾王剑指所方,吾等心之所向!”……

莫名的,向坤也被带进了视频的氛围中。短短3分多钟的视频,很快就在唐宝娜的歌声中结束。

向坤有些意犹未尽地看了眼发视频的up主,嗯,id名是:糖豆公主……

没想到唐宝娜居然会用“xx公主”这种模式取名,她微信的昵称不是这风格呀。不过向坤马上想到自己以前在微博、在一些论坛上的id叫做“乾坤大帝”,好像也没好到哪去。中学刚上网那会,他在贴吧和一些it类论坛还叫过“代码天尊”、“king_of_code”这种现在看了就想捂脸的昵称。

让向坤有些意外的是,“糖豆公主”的关注数居然有60多万,虽然他不常上b站,但也大概知道粉丝数有50万以上的,都是相当受欢迎的up主了。

他看了一下唐宝娜发的视频,有80几个,90%都是翻唱歌曲,有粤语老歌,比如《深深深》、《加减乘除》、《风的季节》,有一些日语歌曲,比如《laststardust》、《aliez》、《uninstall》,也有一些偏中国风的中文歌,比如《天下》、《惊鸿一面》、《明月天涯》、《雨落长安》,也有几首似乎是原创的歌曲。

配的画面,大部分是一些影视剧或动画的混剪,唐宝娜没有露过脸。不过不得不说,她的剪辑水平也是还不错的,至少踩点、画面意境与歌词的配合,都做的挺不错。当然,也不排除是她找其他人剪的视频。

看弹幕和评论,似乎粉丝都不知道“糖豆公主”的长相,都说听声音来看,应该是个很霸气的御姐。

甚至不少人在发“糖豆女王”、“糖大将军”、“铁血糖斗罗”……

估计他们不会想到,真实的唐宝娜,是个喜欢梳双马尾、戴着眼镜的loli风格的妹纸。

不过以唐宝娜的长相,她要是出镜的话,估计粉丝数还能再涨不少。

向坤一首听完听另一首,不知不觉,就把“糖豆公主”发的视频看了大半,倒是能理解为什么她的粉丝有那么多了。

她的声音和唱腔确实很个性,很有辨识度,不同的歌在她的演绎下,都能转化成她自己的风格,特别是唱古风、武侠类的歌曲,更是有种女侠一般的飒爽和潇洒。

而且向坤听歌的感觉和网上的粉丝也不一样,在网上听完全不认识的人唱歌,和听现实里认识的人唱歌,感觉是不同的,会下意识地把这声音和现实里对比,和现实里的真人重合,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第一次见面后,向坤就知道唐宝娜很热衷acg,只是没想到居然是b站的大up主,而且唱歌还这么厉害。

这么听了一会歌,看了会视频,向坤感觉自己刚刚受到的影响已经消散的差不多了。

看起来,那种能够对其他生物隔空影响的震慑能力,虽然很强大,但影响其他生物的同时,也会对自己产生很大的影响。

如果是像在花鸟市场时,那种模拟“巨型猫头鹰巡视地盘、君临天下”的情绪和状态,那即便反噬,对自身的影响也有限。

但如果是像今晚这样,让自己处于暴戾凶残的状态下,白天还好,晚上的话就很可能被暴戾反噬,乃至失控。

要是在很多人面前的话,那可就完蛋了。

以后看起来得掌握住这种震慑的情绪,不能太极端,特别是在日落后使用的时候,更需要注意。

向坤起身去厨房,收拾了一下满地狼藉,把喷洒四处的血迹细细清理。

看到那些血液的时候,向坤忍不住舔了舔舌头,有点想尝一尝的冲动,但或许是因为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这些血液对他已经失去效用,所以倒是不需要他太过压抑。

整个过程里,另外关在笼子里的三只兔子和一鸡一鸭,都是一点声音没敢发出,仿佛不存在一般。

清理完厨房后,向坤把摄像头关掉,然后回到房间,看看刚刚录制的录像。

他本来是想录制下在自己的影响下,兔子和鸡、鸭的状况,却没想到现在是要观察自己的情况了。

拉回到视频最开头,可以看到,向坤最初的时候状态还很正常,表情只是专注,顶多是眼神显得有些冷漠。

但很快的,表情便开始控制不住地扭曲,眼睛里满是凶狠、暴戾和疯狂,然后猛地抬起右手,重重拍了下去,速度快得甚至都无法通过视频看清他的动作。

而在拍下之后,在疼痛和响声的刺激下,他才迅速清醒过来。

即便是向坤,透过这视频来看,也能从那陷入狂暴状态、濒临失控的自己身上,感觉到很大的压迫感。

那是一种犹如饥饿猛兽般、没有丝毫理智的残暴和疯狂,他甚至有些理解视频画面里,自己背后放在炤台上笼子里的兔子、鸡和鸭的感受了……

他心中暗暗告诉自己,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让自己的意识被那暴戾、疯狂的念头所吞噬,所完全影响,自己要掌控它们,而不是被它们所控制。

向坤关掉视频,想了想,又直接将其删掉,然后打开网页,在b站上继续听“糖豆公主”的歌。

他发现自己最喜欢听的,是她翻唱的《刀剑如梦》和《沙漠海》,前一首把她的声音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后一首却是用一种别样的、洒脱的味道演绎这首本该有些哀怨的歌曲,听着很有感觉。

过了一会后,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唐宝娜时,她说的《一拳超人》这个动画,后来她和杨真儿甚至叫过一段时间向坤“琦玉老师”。

于是他在网上找到了第一季的动画开始看起来,一开始看他就有些惊到了,这动画的质感、动作设计、打斗场面……现在的电视动画,都已经到这种制作水平了么?而且这好像是两年还是三年前的作品了?

第九十二章 自成

第九十二章自成

向坤一晚上的时间看完了《一拳超人》第一季,看着外面慢慢变亮的天色,心里却是有些感慨,他好久没有这么连续地看完一部动画或是一出连续剧了。

自从开始工作后,他就有一种很强的紧迫感,一直不断地督促着自己忙起来,不能放松一刻,哪怕是变异之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以前没在工作的时候,只要是闲下来,他就会有一种莫名的罪恶感,觉得自己离当初的目标还有很远,还不够努力。

其实在一年前,他就已经觉察到公司的路子似乎有些不对,发展的方向好像被巨头们堵死了,很难出头。

但心里还是存着侥幸,也许有峰回路转的机会呢?他不愿意承认自己那么多年的付出和努力,终究要付诸东流,不愿意放弃那么多年来支撑他的动力和希望,直到现实的那一刻真的来临。

所以当那位比他也只大两岁的老板,一脸憔悴和颓丧地告诉大家公司已经完了的时候,他的心情跌进了谷底,但其实并不是那么的意外。

向坤长长吐了口气,或许自己应该放松一些?反正暂时来看,自己应该是死不了。

视线重新放到电脑屏幕上,上面是已经在自动重头播放的第12集。

看着屏幕上那个光头,这家伙明明已经是一拳就能打遍所有对手的超级强者,在没打怪物的时候,最常做的事却是拿着优惠券,各个超市去购买打折食材……

他说自己是“兴趣使然的英雄”,他的兴趣,就是在做英雄这件事上,而不是为了名,为了利,又或是为了证明自己强大。

向坤知道,哪怕自己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已经是“超人类”,是“强者”,但却从来没有做“超级英雄”的想法,毕竟环境不同,现实社会没那么多需要他当“超级英雄”解救的情况。

除非刚好遇到,不得不管,否则他是不会主动去找事的。

惩戒犯罪,那是警察要去做的事情。英雄只能帮助个别人,而秩序才能维护绝大多数人。

何况,相比起帮助别人,他更担心的,是自己会不会暴露……

总归到底,他还是个比较自私的人。

不过现在,他也有他的兴趣,那就是对身体变异的引导、开发、训练,对这一切源头的追查。

既是为了生存,也是因为兴趣。

……

按照原本这次饮血期刚开始的时候定下的计划,今天他的训练应该是在家里进行的,不过向坤临时改变了主意,他想换个训练的地方和项目。

他去坐了地铁,直接买了最终站。

虽然有位置,但他没有坐下,而是找了个角落站着,开始观察着地铁上的乘客。

其实地铁列车上,是最适合他训练那观察能力的地方,密闭空间、人数众多、不断流动、停留一定时间。

只不过以前他收集和处理各种感官信息的能力还不够强,所以去咖啡厅之类的场所,会相对更容易一些。

而现在他大脑对于感官信息的处理速度已经完全能够满足需要,这一站的时间内,完全可以把一个车厢内的乘客都做一遍简单的观察和判断。

这条路线,是以前向坤每天都要坐的。

看着车厢内一个个低头看手机的身影,看着那些上班族,看着那些中学生,向坤仿佛从他们身上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也是这样奔波在学习和工作的路上,为了心中立好的目标,设定好的未来而前进。

靠着自己的能力赚到大钱,买大房子,娶老婆,生孩子,把父母接到同一座城市养老,给家人带来稳定和优渥的生活,让朋友、亲人、业内同行都认可自己的能力……

这是向坤以前的希望和努力的方向,现在自然一切都改变了,他虽然也有计划,也有安排,却很难真正想象自己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

这既让他有些迷茫,却也让他有些兴奋。

在地铁上换乘了几次,来来回回,向坤本来是打算直接坐到晚上8点左右的,结果下午3点多就接到了老友常彬的电话。

“在哪呢?晚上一起吃饭!”常彬打头就说道。

一听吃饭,向坤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常彬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改变了主意。

“自成回来了,我去载你,一起去接他,晚上一块聚聚,明天他就要去之江了,只待一晚上。”

向坤坐到了和常彬约定的地铁站,付了超时费出站后,便看到了不远处常彬的迈腾开了过来:“快上来!这边不能停车!”

向坤赶紧上了副驾,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道:“自成什么时候回来的?”

自成和常彬一样,也是向坤的舍友。当时他们宿舍四个人关系都挺不错,不过另一位舍友大一就谈了女朋友,经常去过两人世界,大二就和女友在外面租了房子,所以相对来说,向坤、常彬和自成比较经常玩在一块。

自成其实本名叫刘闯,“自成”是向坤给他取的外号。

这外号和他的名字乍听起来好像一点联系都没有,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向坤是叫他“闯王”的,但刘闯刚到学校时是个有些内向的小胖子,实在是和“闯王”这外号不搭,于是慢慢地,闯王的名字李自成就成了他的外号。

不过自成同样给向坤取了外号,当初刚到宿舍的时候,辅导员过来喊人,因为拿的那张宿舍成员单上的名字是他们自己写的,而向坤的字又比较大坨、比较丑,所以辅导员把他的名字念成了“向土申”。

于是,自成便叫他“土神”,到了后来,直接叫“阿土”……

虽然常彬一向很照顾向坤,但如果真要说他在大学里关系最好的朋友,应该还是自成。

自成毕业后就在家里的安排下去了美国留学,后来听说在那边创业,搞得有声有色,加上向坤也忙于工作,慢慢地联系就少了,只是偶尔在微信群里互相吹几句水。

常彬一边开车一边说道:“回来一周了,他回来前就在群里说了,你又没看消息?”

向坤愣了下来,拿起手机,往下扒拉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他们的宿舍群里,有自成说已经回国的消息,还提到的了今天要路过他们这座城市来看他们的事,常彬也说会和向坤去接他。

向坤不由得有些汗颜,因为他把大部分微信群都设成了消息免打扰,而他的群又一大堆,这段时间基本没有去看各个群里的消息,所以直到现在才知道自成已经回国。

第九十三章 光头大汉

第九十三章光头大汉

“看群里他说,这次回来就不再去美国了?那他的公司怎么办?”向坤奇怪地问道。

常彬说道:“说是做不下去,卖掉了,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等下见了问他就是。”

说着,他又想起什么,对向坤道:“对了,你和娜娜怎么样了?小涵前一段有问过娜娜的姐姐,好像说你们经常一起出去玩?”

“呃,现在就是普通朋友。”向坤回道。

“对,娜娜也是那么跟她姐姐说的。”常彬看着前方点点头,又忍不住笑起来:“先做普通朋友就对了,就是这个节奏,你以前那种‘饿虎扑食’式的追求方式就不行,一上来就猛攻,都被你吓跑了。”

向坤不解:“这……相亲不就是这样么?”

“话是这么说,但除非对方也一眼就看中了你,不然你太过主动、追的太紧、给人太大压力的话,就可能会让对方退缩。有一个先慢慢了解的过程,就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不单是相亲,什么事都是这样,商场上、职场上也适用。”

向坤回想着前几年相亲的失败经历,奇怪道:“这话以前你怎么没跟我说?”

“没跟你说么?你再好好想想……”常彬撇了撇嘴,斜睨了好友一眼:“你哪次不是按自己的想法来,别人说的话你哪听得进,都是被美色蒙蔽了心智……”

向坤无语,不过想想好像还真是,从大学开始,常彬每次给他当“军师”,提出的方案都被他否决了,不过他自己的方案,好像真是从来没成功过。这次和唐宝娜之间看起来好像很有戏,但偏偏又是他决定暂时不打算恋爱的时候。

快到机场的时候,常彬就已经和自成通了电话,知道他已下飞机,在门口等他们了。

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着短袖衬衫、戴着圆框眼镜的胖子站在玻璃门外看手机,向坤便让常彬提前把车靠边停下,然后他摘下眼镜说道:“我先去跟自成打个招呼。”

常彬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嘿嘿笑着点了点头。

摘下眼镜的向坤下车后,直直往那站在接客大厅门外的胖子走了过去,到旁边的时候肩膀轻撞了一下。

小胖子的手一抖,手机差点掉了,抬头对撞到自己的人怒目而视:“哎?你……”

结果看到那撞到自己的是个光头壮汉,短袖t恤里露出来的胳膊肌肉线条分明,跟雕塑一样,看到对方瞪着眼睛看过来,小胖子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干嘛?”光头停下脚步,走回来问道。

小胖子往旁边躲了两步,又低头看手机,小声道:“没事没事……”

“我刚刚是不是撞到你了?”

“噢,没什么,小事小事。”小胖子还是低头看手机。

向坤强忍着没笑出声,又凑近了一点:“要不我请你吃饭,给你赔礼?”

“what?”小胖子愣了一下,下意识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光头,又马上低头,连连说道:“啊?不用不用……”

“那你请我吃饭?你看我这肩膀都被你撞肿了……”

“我……我要叫保安了,我朋友马上来接我了,你再不走开我报警我告诉你……”小胖子连连旁边躲,很显然觉得自己是要被讹上了。

向坤继续凑过去:“报警做什么?我就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呀,咱们不是都约好了么?”

“谁跟你约好了……你别过来……”

“哎,自成兄,咱们不是在微信上都约好了么?晚上要一起吃饭,还要一起黑皮啊,你怎么这就忘了?”

小胖子一边拨通常彬的电话,一边说道:“什么微信,我哪有你微信……呃……”

他忽然愣了一下,意识到光头叫了他的外号,而且是只有当初他们宿舍几个人才会叫的外号,不由得又抬头看向光头。

只见那身材魁梧的光头慢慢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然后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个自认为灿烂的微笑。

“自成兄,好久不见。”

小胖子扶了下眼镜,盯着向坤看了好一会,才终于确定了他的身份,大吼一声跑过去直接跳起用胳膊勒着他脖子:“卧嘞个大槽!是你小子……你妹的吓死老子了!!”

不远处的常彬拿着手机一边录视频,一边已经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之前一看向坤摘眼镜就知道这家伙要干嘛了,现在的向坤变化很大,眼镜一摘,别说已经好几年没见过的自成了,就是他都没法一眼认出来。

不久后,常彬的车上,小胖子自成依然不停地打量着向坤,忍不住伸手想摸一下光头,被后者抬手拍开。

“阿土兄,你这变化也太特么大了吧,你不是在做移动端应用开发的工作吗?怎么变成这……这副模样了?”自成还是有些难以接受向坤现在的外形,这和他印象里的向坤,差距实在是太大太大了。

“就是之前想着减减肥,随便练练,没想到就越练越沉迷了。至于头发,它要离我而去,我也没有办法。”向坤随口说道。

开车的常彬想着刚刚候机大厅外的场面,忍不住笑道:“自成啊,你刚刚也太怂了吧。”

自成白他一眼:“一个长的跟巨石强森似的大汉过来找茬,换你你也怂。”说着,忍不住又伸手去捏了一下向坤的三头肌,小声嘀咕:“这特么怎么练的……”

常彬载他们去了一家比较有名的小餐馆,虽然所处的地方比较偏僻,装修也比较破,但生意却非常好,要不是常彬事先就订了包厢,他们现在过来连大厅的桌子都没有。

常彬点完菜,叫了啤酒,问了一下向坤,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也没有多劝,就给他自己和自成倒上酒。

他们在大学时一起出去吃饭就是这样了,要不要喝酒都凭自愿,自己要喝什么就喝什么,要喝多少就喝多少,他们也都知道向坤一向不喜欢喝酒。

事实上自成的酒量也很差,基本上喝三罐下去就脸红脖子粗说话有些囫囵了。倒是常彬酒量一直很好,向坤还从没见他喝醉过,记得毕业之前全班聚会,常彬喝了至少有半箱啤酒,也依然表现得很稳、说话很清楚。

向坤已经准备好了小鹅卵石,准备一会去洗手间吞下去,然后回来象征性吃一点,再找机会去洗手间解决掉,然后打打酱油,应该没什么问题。

第九十四章 他会算命

第九十四章他会算命

“你公司呢?之前不是说做的挺好的?怎么忽然就回国了?”先填饱了肚子后,常彬便先问道。

“唉,别提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市场环境不好,再加上识人不明,啧啧,人心呐!”自成喝了口酒,扶了下眼镜,摊手以一副无奈地表情说道:“哎,折腾了这么多年,最后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只好回来继承亿万家产了……”

向坤和常彬以前就知道自成家里很有钱,有好多家超市,好像还涉足房地产领域,所以当初他出国前,总是拿这句话来打趣他,说他要是在国外混不下去,就只好回来继承亿万家产了。

不过老实说,向坤和自成一起上了四年大学,真看不出来这哥们是亿万家产的富二代,一样和他们住了四年宿舍,用的笔记本是和他一块买的神船,通宵玩游戏的时候也是一块吃泡面,出行的时候也是和他们一起挤地铁、公交,和想象中那开跑车载名模,全身名牌气质超然的二代小哥相差甚远。不过自成也并不小气,一起吃饭的时候倒是总是抢着第一个买单,也经常默默给宿舍添些东西。

“回来也好,其实现在国内的机会比国外多,项目找对了,发展比你在美国更好,加上还有家里的支持。”向坤也在旁边说道。

自成却是摇头:“不折腾了,反正就是听家里的安排吧,我老头说想搞无人超市,和我学的东西也有那么些相关,所以让我去负责。阿土,我听阿彬说你之前的公司关了?如果还没安排新工作,来帮我怎么样?我现在就是个光杆司令,愁得狠呐……”

常彬笑道:“他心心念念要留在这座城市,怎么可能跟你去,他的工作你就放心吧,只要他歇够了,我随时能给他安排好工作。”

向坤知道两个朋友都在为自己考虑,心下有些感动,想了一下,还是说道:“我想着过一段就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

“啊?”常彬刚言辞凿凿地说向坤心心念念要留在这座城市,立马被打脸,有些惊疑地说道:“你不是吧,遇到这点挫折就灰心丧气了?这不像你啊?你学的专业,回你们老家能有什么发展?it行业又不是像自成他们做零售,哪座城市都可以。而且你不是和……”他本来想说向坤和唐宝娜不是发展得不错么,但想到向坤既然说要回老家,就已经表明了对两人发展的态度了,便没有再多说,准备回头再找个时间问问具体情况。

向坤说道:“不做互联网了,我准备开个养殖场,养养鸡、鸭、鹅、兔什么的。”

常彬和自成都是目瞪口呆,这和他们印象里的向坤完全不一样啊,他们印象里的向坤,对前沿科技,对大城市,一向是充满了向往的,可从来不是这种田园生活、返璞归真的流派啊。

难道之前工作七年的公司倒闭,真的对他打击那么大?

不过他们也知道向坤一向很执拗,做出的决定别人很难改变,也没有再多劝,两人对视一眼,都准备回头再找机会问问。

于是接下来的话题就转到了他们大学时的生活,对此自成最大的一句感慨就是:“奶奶的,大学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好好谈一场恋爱!”

向坤点头,表示附议。工作以后,再要谈恋爱,很多时候确实已经没了读书时那种单纯和纯粹,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他也经常想着,要是自己大学的时候就谈了个女朋友,毕业后没多久就结婚了会这么样?唔,然后遇到变异成吸血鬼这事,那位妻子会怎么做?应该不会把自己举报了吧……

常彬对两人的言论表示不屑,鄙视道:“得了吧你们,大学的时候我带你们参加过多少次美术系、外语系的活动了?多少次带你们去帮学妹们装电脑、修电脑,你们倒好,真特么就是专心地装电脑修电脑了,人家要请你们吃饭感谢,你们俩是怎么回复的?晚上公会活动,改天吧……”

相比起向坤和自成,剑眉星目的常彬明显是个大帅哥,而且也比他们俩都会说话,大一的时候就和很多其他系的人认识,后来更是和很多学姐学妹们都关系很好,打成一片。

向坤和自成无言对视,好像真是这样,大学的时候他们不是玩魔兽,就是一起搞些乱七八糟没什么鸟用的小程序。

回想大学做过的最大的事情,貌似就是带领公会拿下了某版本他们那服务器某个最终boss的首杀……

“自成,你去美国,没有找个金发美女当女友么?按理说你这又是高材生,又是当老板,应该很容易有妹纸喜欢嘛!”常彬又问道。

自成喝了一小口啤酒,推了下眼镜,抿了抿嘴道:“那是,在啊美利坚,兄弟我也是混得相当不错的,什么金发大妞、南美辣妹、黑人娇娃,我都和她们谈笑风生……”

“谁要听你什么谈笑风生,你就说有没有和她们建立深厚友谊!”向坤笑着打断道。

自成一脸认真地盯着向坤:“我是个爱国青年,我喜欢我们自己国家的妹纸,所以虽然美利坚的妹纸们对我各种糖衣炮弹,但我依然坚持住了自己的原则,没有被她们腐蚀。”

常彬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笑着点了点胖子:“你不会到国外了,还不敢单独和妹纸说话吧?”

自成瞪他:“怎么可能!我公司就有十几个妹纸!算了,一会吃完饭,咱们去个酒吧,我证明给你看,我现在搭讪能力超强……”

不过吃完饭后,常彬接到未婚妻王涵的电话,好像是有事需要他回去一趟,于是把车钥匙留给了向坤,让他陪自成去玩,自己则打出租车回去。

向坤载着自成去了一家常彬推荐的酒吧,说是环境很不错,相对没那么吵闹,而且经常会有附近高校的妹纸过去。

进入酒吧后,向坤确实觉得这里的环境相比起他印象里的酒吧而言,要安静了不少,虽然人不少,但除了一位驻唱女歌手在唱着齐秦的《往事随风》,旁边并没有什么吆五喝六的吵闹声。

自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而向坤则要了一杯苏打水……

不一会,一位打扮时髦、栗色头发中挑染一丝紫发的漂亮女孩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不要请她喝一杯。

向坤本以为自成会果断答应,没想到他却是笑着摇头:“我们老同学很久没见了,想自己聊聊,不好意思。”

女孩笑笑,毫不介意地走开。

向坤奇道:“你不是说要来酒吧证明你在阿美利坚修炼的成果么?怎么这就拒绝了?”

自成挑了下眉:“那是酒托,她是看着钱的面子来和咱们聊天的,这种没有意思,我们要真正思想和思想、灵魂和灵魂的交流。”

向坤笑道:“不错嘛,果然有长进,一眼就能认出酒托?”他自然知道那女孩是酒托,刚进酒吧就知道了,因为他直接听到了酒保对那女孩的低声吩咐。

自成扶了下眼镜:“这不明摆着么?咱们俩一个四眼肥仔,一个四眼光头,怎么可能会有正常妹纸过来主动搭讪……”

“……”向坤竟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

在驻唱女歌手又唱完一首老歌后,自成用手肘碰了碰向坤,低声说道:“十点钟方向,两个妹纸,8分。”

向坤顺着他说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两个坐在小圆桌边的女孩,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一个齐耳短发,皮肤肤色略深,看着似乎是经常进行户外运动,另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翠绿色连衣长裙,有一股子书卷气。

从这个角度,向坤只能看到眼镜女孩的长相,以及短发女孩的半个侧颜,确实都挺清秀好看的。

“上吧,上去搭话吧,你好歹也是海龟和当过ceo的人呐?展现一点王霸之气啊!”向坤笑着催道。

自成却是皱眉喝了一口他的无酒精鸡尾酒,犹豫了一会,然后对向坤说道:“你说我过去,是不是先介绍自己?‘两位小姐晚上好,我是刚从美国回来的托马斯刘?’呃,不好,好像现在国内要称呼‘小姐姐’,不能称呼‘小姐’,托马斯刘也有些太装逼了,直接说刘闯……”

看着在那嘀嘀咕咕的自成,向坤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是酒劲退了,依然还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自成啊,去国外几年后,仍是“初心不变”。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边的两个妹纸,然后将自成揽过来,低声说了几分钟。

听向坤说完后,自成扶了下眼镜,眨巴眨巴眼睛,满脸怀疑地看着好友:“你这能行么?不会话没说完就被赶回来吧?”

“不试试怎么知道?放心,绝对比你自己想的那套有用。”向坤说道。

“你和我一起过去?”

“你要不去我就载你回酒店睡觉。”

“行行,妈蛋,大不了被骂神经病……”

自成向那两个女孩走过去后,向坤的目光没有紧随,但那边的声音却都清晰地传入耳内。

“两位小姐姐,冒昧打扰一下,我姓刘,叫刘闯,是做连锁超市的,不过我还有个身份,是茅山第一百一十三代的俗家弟子,比较擅长看相。我刚无意中看到这位小姐姐,好像遇到了什么难题……

“我知道我这话听起来有点像骗子,不过你们可以先听我通过面相得出两位的信息,如果说错了,那我立马就走……

“这位短发的小姐姐,应该刚从国外回来,嗯,回来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巧了,我也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不过以我的计算,你应该从欧洲回来,和我去的不是一个国家……

“这位和我一样戴眼镜的小姐姐,是**大学的学生,嗯,是研究生。我看你的面相,应该是天蝎座。而短发小姐姐,是狮子座……

“两位小姐姐虽然追求者很多,但现在都还是单身……

“从你们的面色气象来看,晚上吃的是火锅?啧啧,这个天气吃火锅,两位小姐姐好雅兴。”

向坤听到这里,已经感觉到自成在两位妹纸身边坐下来,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些话自然是他教自成说的,他从进入这家酒吧开始,这段时间养成的习惯,就让他感官能力全速开动,不自觉地收集周围人的各种信息。

像那两个妹纸,他听到了她们之间的交谈,有提到短发妹纸4号刚从英国回来,有提到上个月生日的时候,有个追她的男生在她生日party上带着一堆玫瑰来表白,被她推下了游泳池。眼镜妹纸则表示她下个月过生日,让短发妹纸过来一起吃顿饭,并且说到了最近要搬出研究生宿舍,在学校外面找房子,而学校名正是酒吧附近的**学校。

由此向坤便便根据这些交谈,推知了这两位妹纸的信息。当然,上个月生日,除了是狮子座外,也有可能是处女座,但狮子座有22天,处女座只有9天,概率而言选前者,猜眼镜妹纸天蝎座亦是同理。如果猜错的话……那自成兄就只好说自己学艺不精了。

至于她们晚饭吃的什么,则是从她们身上的味道来判断了。

向坤本来以为有这一套“组合拳”进行开路,自成应该能和那两位小姐姐聊很久了,没想到没一会,自成就被两位小姐姐问得招架不住,直接一指在吧台边喝苏打水看手机的向坤:“那些都是我朋友告诉我的,他……他会算命!”

第九十五章 光头僚机

第九十五章光头僚机

虽然一直分着心神关注着自成那边情况的向坤,第一时间就听到了他的话,知道他把自己给“出卖”了。

但他还是假装不知道,继续背对着自成和那俩妹纸,在吧台低头看手机,直到自成直接打电话过来……

向坤只得无奈地起身走过去,跟两位妹纸问好,然后拉了张椅子过来,在自成身边坐下,瞪了他一眼,那意思是在说:不是让你自己搞定么,怎么这么快就把我“卖”了?

自成也回瞪他,那意思是说:我真顶不住了啊兄弟!

确实,当他把向坤教他的那些话说完后,这两个妹纸并没有跟着他的聊天节奏走,而是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来为难他,没几回合就招架不住了,只好把向坤拉出来帮忙。

那肤色健康的短发妹纸在灯光昏暗的酒吧内眼眸如星,侥有兴趣地看着刚刚落坐的向坤,问道:“你朋友说你会算命,真的假的?”

向坤其实想过干脆就说自己刚刚去洗手间路过她们俩身边的时候,听到了她们的几句谈话,就做了那些推测,但是想想这好像会引来其他的问题,而且也没有什么意思,便点了点头说道:“勉强算是吧。”

戴眼镜的妹纸说道:“你朋友说他是茅山第一百一十八代弟子,应该不是真的吧?而且我看你……相比起道士,倒更像和尚!”

自成小声插言:“那个……小姐姐,我刚刚说的是第一百一十三代弟子……”

眼镜妹纸瞪他:“所以是真的还是假的?”

“假的,假的……”自成直接不打自招。

向坤只好说道:“说是什么道门传承,自然是借名头而已,其实我们是用科学的方法来算命,比如用计算机程序,比如用量子力学……”

“量子力学?”短发妹纸笑了一声,然后看向眼镜妹纸。

后者用食指指节推了一下眼镜,看着向坤似笑非笑地问道:“量子力学?用到波函数么?还是‘算命算不准原理’?”

呃,这是撞到对方武器库了?向坤可不认为自己这段时间看了几本量子力学的入门书籍,就能拿出来忽悠别人,于是直接无视了对方这有些调侃的问题,说道:“我们用到了最新的ai神经网络做为算命研究的基础,用基于tensorflow的后端来做卷积神经网络的模型,通过大数据的对比和学习,来获得算命结果。”

对两个妹纸的表情和心跳、呼吸等的观察,向坤立刻就判定这方面她们并不了解。哼哼,懵了吧?你物理牛b,你编程难道也牛b?

向坤一边说着,一边给了旁边的自成一个眼色,意思是:该你上了兄弟,老哥我是僚机啊!

自成眉头一挑,立刻接上道:“是啊,我们十年前在本科的时候,就已经在做数据化算命的研究了,你看,这个就是我们当初做的算命程序,有20多万的下载量,相当受欢迎的。”

说着,他用手机搜索出了一个叫做“马门乾坤命运解析器”的软件,不过这软件是pc软件,并不支持移动端的系统,总之让人看起来不明觉厉就是了。

这软件确实是向坤和自成在大学的时候一起写的,就是他们弄的那无数“没有鸟用的程序”之一。

这算命软件根本没有用到什么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只是将星座啊、生辰八字啊、性格测试之类网上都有的东西给打包到了一起,通过一个很丑的界面来供用户查询,都是很基础的东西。

网上的那下载量,是他们偷偷用工具刷出来的……

而他们做这个算命软件最大的原因,是这里面有个“姓名情侣指数”,只要男方的名字是“刘闯”或“向坤”,得到的分数就是100,而且会有大量称赞是天作之合的词汇。

然后他们用马甲把这软件的链接在学校论坛散布,表示这软件“太tm准啦!”

但这软件有个问题,就是测情侣指数的时候,男方是“刘闯”或“向坤”,女方不论是什么,哪怕是“哥斯拉”或“猪刚鬣”得出的都是100分天作之合……

到后来被人发现这点后,两个制作者的名字被人玩出了花,他们只好赶紧打补丁,但为时已晚,这也是他们俩在学校论坛最出名的一次。

不过到现在,刘闯却是眼不红心不跳地把这破软件拿出来炫耀,向坤也跟着点头道:“现实世界的一切也都可以被数据化,只要数据足够,一切都能计算。”

短发妹纸笑道:“哦?这么说,我们俩的信息,也是你刚刚通过这个软件算出来的?诶,你不是说这软件没有手机端的么?你刚刚怎么用的?”

“当然不是这个软件了,这是我们十年前的练习作而已。”向坤并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掏出了一张折成方块的a4纸递了过去:“你们检查一下。”

短发妹纸有些诧异地接过来,摊开那张纸后,发现是一张空白的、布满折痕的a4纸,看起来似乎折过不少形状,她不明所以,将纸递给眼镜妹纸后,对向坤问道:“这纸有什么特别?”

这张纸当然特别了!

这就是和向坤建立过联系的“a4纸1”,在他把硬币送给刘诗铃,把那颗圆珠笔球珠弹到耳钉少年身上后,身边有建立联系的物品就只剩两张a4纸了。所以虽然没有想过要用来做什么,但他还是把“a4纸1”随身带着,没想到现在倒有用处了。

“你可以去吧台那边借枝笔,在纸上随便写个数字,然后折成一小块握在手里回来,我会说出纸上的字。如果我说中的话,你们俩给我们俩一人买杯喝的,怎么样?”向坤说道。

“猜不中呢?”

“我们给你们买喝的?”

“没猜中的话,你们俩随便一人就去门口对着马路对面大喊三声‘我是骗子’,怎么样?”短发妹纸微扬着下巴说道。

“没问题。”向坤回答得非常干脆。

两个妹纸耳语了几句,然后眼镜妹纸从旁边的包包里拿出一只中性笔,带着a4纸走到了过道那边,在他们视线看不到的墙边,把a4纸放在墙上,写上了一个数字。

眼镜妹纸回来后,把那张叠成一小块的a4纸握在手里,说道:“猜吧!”

向坤看了一眼,说道:“猜数字之前,先来个预热,你把手背到身后,然后把那纸在两手间传递,我可以猜到你把纸握在哪只手里。”

眼镜妹纸于是把握着纸块的手背到身后,向坤自然猜对,她不甘心地又试了两次,依然全对,旁边的短发妹纸警惕地看向她身后的方向,看看是不是有向坤的“同伙”在帮他提示,但什么都没发现。

连试五次后,眼镜妹纸认命地把折纸放到身前的桌子上,盯着向坤说道:“猜数字吧,你猜我写的是几?”

“六,中文的六。”向坤确定地说道。

倒不是说这张a4纸和他建立了联系,他就能知道上面写的字是什么内容。他拿出这张纸,只是为了帮助他定位声音的方位而已。

写不同的数字,笔画的声音是不同的,要靠笔划的声音来分辨复杂的文字他自然还办不到,但分辨下数字却没有太大问题,唯一的问题是在相对嘈杂的环境中,怎么样定位声音方位。

那眼镜妹纸很鸡贼地没有写阿拉伯数字,而是写了个汉字的六。

当四划的声音传入耳中后,他立刻就判断出妹纸写的不是阿拉伯数字了,汉字数字中,有四划的只有五和六,但是五的折是很明显的区别,这声音还是很好分辨的,所以只能是六。

看到向坤根本碰都没碰一下那张依然折成小块的a4纸,看也没看一眼,就直接说出了纸上自己写的中文数字,她惊讶地和同伴对视一眼后,第一时间就是抬头看她刚刚写字的那边的天花板上,想确定下有没有监控……

唬住了就行,向坤微微一笑,对两人说道:“万物皆数,这就是计算的奥妙了,那纸上的每一道折痕,都是有妙处的,具体要说到原理,非常复杂。我朋友是斯坦福的高材生,他这几年做了很多相关的研究……”

向坤说着对自成又使了个眼色:该你上了,我这僚机油箱都快耗光了!

第九十六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第九十六章路见不平一声吼

“愿赌服输,我点喝的,你们俩要什么?”短发妹纸拿起手机问道。

“苏打水/矿泉水。”自成和向坤几乎异口同声说道,说完后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短发妹纸微微撇了撇嘴:“你们想喝什么就喝什么,用不着替我们省钱啊!请两杯喝的还是没问题的!”

向坤使劲点头:“那我就喝矿泉水。”他之前点的是苏打水,只喝了一口,虽然入口后没有吐出来,但还是觉得胃里怪怪的,不是很舒服。

自成也说:“苏打水、矿泉水、纯净水,什么都行,其他饮料和酒我实在不想喝了。”

短发妹纸无奈,只得去吧台给他们点了一杯矿泉水一杯苏打水。

在向坤用“a4纸1”忽悠了一番,略微镇住两个妹纸后,终于是暂时主导住了话题,让自成得以和两个妹纸开始聊起一些生活上的话题,比如在国外的经历,比如出国前和回国后的变化等等。

他们也知道了两个妹纸的名字,短发妹纸叫张倩,刚从英国回来,眼镜妹纸叫杨婕,就是酒吧附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向坤坚定地把自己当成一架优秀的僚机,只要自成能掌控住聊天的节奏,他就基本不插话。

但两个妹纸很显然对那张“神奇”的a4纸仍然充满好奇,不时要探究一下刚刚向坤能够猜到纸上写什么数字的原因,还提出要再玩一次。

不过向坤却是找借口拒绝了,这种有神秘感的事情,展现一次就行了,他又不是要和她们一起研究那张a4纸的玄奥。

时间快到11点的时候,张倩和杨婕表示要回去了,向坤、自成没有多说什么,都是站起来目送她们离开。

拿着包要走前,短发妹纸张倩忽然对向坤道:“你那张a4纸送给我怎么样?”

一对星眸满含期待地望着他。

“不,这可是我要当传家宝的。”向坤却是没有一点犹豫地随口应道。

“那卖给我?你开个价?”张倩又问道。

“这纸它是卖艺不卖身……”向坤继续诌道。

“嘁,小气!”张倩也没再说什么,和好友一起离开了酒吧。

在两女的身影消失后,自成回头看向坤:“哎?你没找她们留微信或电话什么的?”

向坤瞪他:“我特么是僚机诶!你不找她们要,干嘛我要?”

自成扶了下眼镜笑道:“咱俩谁跟谁,分什么主机僚机,都一样,都一样。”

向坤无语,他也是看出来了,他这兄弟去阿美利坚“修炼”了几年后还是没有什么变化。

不过话说回来,向坤现在好像在面对妹纸的时候挺游刃有余的,但他知道,这一方面是因为他在与这些妹纸相处的时候无欲无求,注意力都在自身的能力和获得的各种感官信息、数据上,一方面是因为获得的那些信息让他在面对这些妹纸时,能够准确地把握住对方的情绪变化,能够知道对方哪句话是言不由衷,哪句话是真情实意,说到什么话题的时候最感兴趣,自然相处应付其来就简单轻松得多。

“我们也走吧,你明天几点的飞机?”向坤说道。

自成看了眼手机时间,说道:“中午11点多,没什么问题。走吧,买点吃的,去酒店坐会。”

两人离开酒吧的时候,却看到先一步离开的张倩和杨婕被几个明显喝醉的年轻人纠缠着,似乎在邀请她们去附近的迪吧跳舞,不过两人虽然都是秀眉紧蹙,却并不显得慌乱。毕竟这边治安一向还可以,而且现在外面行人也不少,边上到处都是摄像头,街头就有一个警务亭,这些人顶多就是口花花,真做什么坏事的概率并不大。

见这个情况,自成犹豫了一下,在向坤旁边小声道:“要不要过去帮忙?”

他刚说完,已经看到向坤举起手机,对那边几个酒醉的年轻人喊道:“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来!——”

“来”字甚至产生了回声。

他这一声吼得超大声,不仅是旁边的自成,那边几个酒醉的年轻人、张倩和杨婕,连附近的几个路人都被吓得一哆嗦。

然后周围仿佛瞬间被调低了环境音量一样,没有人说话,都把视线投到了那个刚出酒吧门口,高举手机的光头身上。

“报警?报尼玛警……我……”其中一个喝醉的年轻人想要冲向向坤,却被同伴拉住,然后一边对着向坤放言警告,一边踉踉跄跄地离开。

在众人的视线中,向坤若无其事地收起手机,他并没有按出报警电话,就是吓一吓那些人而已。

虽说直接过去拿自己的身板往那些醉汉身前一档,隔离他们的骚扰,要显得更man,更有英雄救美的气概,但向坤本身并没想着和那两位妹纸发生点什么,并不在意她们的观感。而且按照规律,明天就是他的饮血期,他可不希望因为和人打架斗殴被拉去拘留什么的,横生枝节。

张倩对向坤笑道:“你这是佛门狮吼功么,震的我都快耳鸣了。”

向坤扶了下眼镜,笑了笑,指了下酒吧的停车场:“去哪,我们顺路送下?”

“不用了,我叫了车,小婕就住学校里,几步路就到。”张倩拒绝道。

向坤本来也只是顺口问下而已,没有再多说,直接和两人告别后,就和自成去开车了。

上车后,自成忽然说道:“诶?我们好像又忘了问微信、问电话?”

向坤面无表情地把车开出停车场,在经过酒吧门口的时候慢慢停下,对自成道:“你现在下去问?”

“干嘛我问啊……呃,算了,反正也不会有什么发展的,走了走了,去买点吃的。”自成缩了缩脑袋道。

看着在前面马路边停了一下又马上开走的迈腾,张倩皱眉说道:“我本来还以为他们是别有目的,冲着我们来的,没想到真的没留联系方式就走了?”

旁边的眼镜妹纸杨婕笑了笑:“什么叫冲我们来,要是别有目的,那也只能是冲着你来的。不过你还真别说,刚刚出来看到那三个醉汉,我第一反应也是他们是那俩人找来的托。但如果他们是托的话,这剧本也太烂了吧,直接用报警吓跑了?”

张倩哼了一声:“我还以为我练了六年的跆拳道终于要迎来第一次街头实战了……”

“哟,您还颇为遗憾呐?到时候别被醉汉揍趴下了还得我拿防狼喷雾救你。不过我看酒吧里那俩人……也不像是什么人特意派来‘勾引’你的,一个光头,一个胖子……”杨婕说着忍不住捂嘴笑起来。

“也是,不过他们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们的资料、信息,又怎么能说的那么准?”张倩皱眉道,她一直都不相信向坤所谓的算命的说辞,从一开始就把向坤和自成当成是有目的和她们搭话的家伙。只是随着聊天的深入,却发现和她所预想的偏差越来越大,这俩人都不像她所以为的人。

杨婕也点头:“那张a4纸也有点神奇,我怎么想都想不通,我写字的那地方,并没有监控,边上也没有人,他到底怎么知道我写的是‘六’的?总不能真是靠算命吧?”

“难道那张纸真的有古怪?是什么特殊的魔术道具?”张倩若有所思,这时候她叫的车到了,她直接拉着杨婕的手臂上车:“你晚上也别去宿舍了,去酒店陪我聊天。”

第九十七章 谁跟踪谁

第九十七章谁跟踪谁

向坤和自成去便利店买了些零食回到酒店,看到一部电梯的门正要合上,赶紧跑过去摁开。

不过当他们走进电梯,看到电梯里的两个妹纸后,两方都同时愣住了。

电梯里的,竟然是他们之前在酒吧聊了好一会,却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张倩和杨婕。

直到电梯门缓缓地自动合上,向坤才率先打破了电梯里的寂静:“这么巧啊?你们也住这酒店?”

张倩的目光有些狐疑地在两人脸上移动了一会,点头道:“是啊,你们也是?”她想起来,之前在酒吧聊天的时候那个刘闯有提起过,他今天刚到本市,是专门路过见朋友的,明天就要走了,莫非也刚好住在这个酒店?

自成在电梯门合起后,就准备按他的楼层,却发现他要去的那楼层已经亮起了灯,已经被按好了,敢情那俩妹纸和他还住的是同一层?

电梯里重新陷入了安静,很快到了他们住的16层,电梯门开后,向坤和自成很“绅士”地让两位妹纸先出去,等她们消失在拐角处,才走出了电梯。

但俩妹纸住的房间离自成开的房间只相隔了四间,向坤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她们的房间门刚刚关上。

“这两个家伙,偷偷跟踪咱们?”把门关上后,杨婕眼睛凑近猫眼,看着从门前经过的胖子和光头。

不过随后她就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按理说不应该啊,他们比咱们先走的,而且路上也没看到他们开的那辆车,应该只是巧合吧。还是说,他们事先就知道你住的酒店,早就安排好了?”

张倩想了想,摇头说道:“他们刚刚在电梯看到咱们,好像也挺惊讶的,不像是演的。而且……住同一栋酒店有什么意义?总不能半夜过来敲门吧?”

……

在另一边,打开自己的房间门后,自成便忍不住回头对向坤嘀咕道:“怎么回事?她们不会是跟踪咱们来的吧?”他并没有一点巧遇美女的兴奋,反倒是颇为忐忑,甚至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向坤皱眉道:“应该不是,那个张倩不是说了,她从英国回来才没几天么?住在酒店也正常,说不定人家已经在这酒店住好几天了,从刚刚她们的表情来看,估计也在怀疑我们俩是不是跟踪狂呢。”其实在经过张倩她们的房间时,向坤就刻意地去听了一下她们在房间里说的话,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就是一个巧合中的巧合事件。

自成也没有再多讨论这件事,两人各拿了瓶矿泉水,坐到房间的落地窗边闲聊。

“哎?晚上从吃饭开始,你好像喝的都是水啊,不是矿泉水就是苏打水,我记得大学的时候,你最喜欢喝冰红茶和脉动的。”自成奇怪地问道。

向坤摇头:“工作后就基本不喝了,糖分太高,改喝黑咖啡、喝茶,偶尔喝红牛提神。”

自成感叹道:“大家都变了不少啊。”

向坤聊了一些他这几年工作的经历,自成也聊起了他在美国的学习和创业生活。

之前吃饭的时候,自成讲到创业的事情只是简单带过,没有深谈,在酒吧和妹纸吹水的时候,只是带着些夸张的修辞讲自己创业时的趣事,也没有太多细节,更没提为什么把公司卖掉回国。

而现在只有他和向坤,却好像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在国外生活的种种。

“以前听人说出国越久越爱国,我还不信,结果前几年和一群留学生一起看奥运会直播的时候,我们十几个大老爷们跟着电视里唱国歌唱到哭你敢信?”

“出国前总觉得阿美利坚好,是技术的天堂,硅谷好,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天使投资人都真的是特么天使……”

“唉,还是太傻太天真啊,妈的要是能穿越就好了,再来一次,老子一定大不一样!”

“阿土啊……一定要小心那些玩资本的,玩资本的太可怕了……”

一直到了凌晨四点,自成才歪倒在沙发上响起了呼噜声。之前向坤还觉得,这小胖子虽然去了国外这么多年,又是读书又是创业,但没有多大变化,一样还是乐天派,总是一副笑脸对人。

但刚刚听他吐了那么多的苦水,才知道这几年他也是没少受委屈,没少吃苦,他在美国创业,并没有用到家里一分钱,从组建团队到拉投资都是自己来,确实成长不少。虽然最终还是的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坚持下去,只能回国,接受家里的安排,吃饭的时候说的挺洒脱的,但心里却明显还是有很多的不甘。

向坤拿了条毯子盖到自成身上,然后站到落地窗前,看着外面黎明前最黑暗的景象,轻轻叹了口气。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啊……

向坤自然不需要睡觉,直接用手机翻看着之前下载的一些pdf书籍,到了八点多的时候,常彬就过来找他们了。

把睡得迷迷糊糊的自成拉起来,一起去吃了早饭,然后就把他送到机场。

离开酒店的时候,倒是没有再遇到张倩、杨婕那两位妹纸。

“我以后估计要经常到处跑,有机会再来看你们啊!你们有时间,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来找我玩啊!别的不说,我们那的温泉可是一绝啊!”自成走进候机大厅前对送他的两人说道。

“放心吧,你现在回国了,我们不会放过吃大户的机会的!”常彬笑着说道。

从机场回去的路上,常彬视线看着前方,慢慢地说道:“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你说要回老家那事,我后来想了想,以你的性格,做这个决定,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再劝也没有意义。就是觉得你就这么回去,这些年的经营有些可惜,技术的发展这么快,过个几年,你的技术能力还跟不跟得上一线就难说了。唉,反正你自己考虑吧,总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放心,我不会和你客气的。”向坤笑着点了点头。

回到所在小区,从电梯出来后,向坤发现门口放着一个大纸箱,门把上还挂着一个塑料袋。

有些疑惑地拿起塑料袋,却见里面有一盒棒棒糖,还有一封信,信里是一张用彩笔画的画,画上有两个人,一个是个高大的光头男人,一个是个比较矮的小女孩,不论是男人还是小女孩,线条都比较简单和粗糙,但特点还是比较鲜明的,很容易就看出来,这画的是他和小胖妞刘诗铃。

这画和棒棒糖,显然都是刘诗铃留给他的了。

向坤又打开那纸箱看了下,发现是个有八成新的电饭锅,他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刘诗铃家的。

心中一动,向坤立刻感应了一下那枚“硬币1”,发现“硬币1”已经不在本市,从感应的距离来看,怕是已经出了省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706紧闭的门,微叹了口气,看来之前发生的那件事还是在小区传开了,诗铃妈妈应该是担心会影响刘诗铃,所以还是搬走了,房子估计会被卖掉吧。

第九十八章 吓到复读

第九十八章吓到复读

在这次饮血之前,向坤按照计划,花了几个小时,对几个物品建立了关联。

其一是两块只有鹌鹑蛋大小的鹅卵石,原因除了想要看看建立关联后,能不能提升吞下它控制进食后呕吐的能力,还准备把它当成一个备用的“远程武器”。

其实最开始,向坤是想要关联一块刀片的,相信这种单纯的金属刀片应该不难达成关联。而以之前玩“硬币1”的经验来看,如果达成关联的话,加上他现在的臂力,成为一个“现代小李飞刀”估计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刀片这种东西,如果不亮出来还好,一旦用了,伤了人了,那即便他是占着理的,也会有不少后续的麻烦。

相对来说,石头就比较好解释了。虽然杀伤力小了不少,但现在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需要用飞刀的场景,以后如果有可能再次遇到“巨型猫头鹰”一类的变异生物的话,还是去弄把高磅数的狩猎复合弓比较实在。

关联的另一件物品,是从一个三阶魔方上拆下来的塑料角块。

他想要看看,与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建立联系后,对他操控整个整体,有没有影响,或有多大影响。

然而就是这一个塑料角块,都让他花了一个半小时进行观测,才成功地出现眼中亮光一闪的情况,成功关联。

晚上6:30,预计之中的饥饿感来临,向坤去厨房处理了一只兔子取血。

这次的兔子比之前的肉兔还要大一些,一只兔子就取了200多ml。

这个血量对现在的向坤而言自然还是不够的,喝下后依然还有饥饿感。不过他这次想要“换下口味”,所以没有再继续取兔血,而是处理了鸡和鸭的血液——同时也是给之后要尝试做的新菜谱事先准备食材。

但让他有些不解的是,喝完兔子血,再喝鸡血、鸭血后,竟然感觉有点不太对味,这不仅是味觉上的感觉,更是身体的反馈,喝鸡血喝鸭血的时候,明显感觉到身体的“雀跃”和“满足”感,不如喝兔血时。

这是什么情况?

向坤非常清楚地记得,他最早之前喝的鸡血,和后来喝兔血时,差别并没有很大。又或者说,所有的血液似乎都没有非常本质的、明显的差别。之前他循着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记忆,去深山中探索的时候,也猎捕了一些山中野兽猛禽,尝过它们的血液,同样和城市里买的家畜家禽没有太大区别。

唯一有实质性区别的,只有“巨型猫头鹰”这只变异生物的血。

但现在来看,难道因为长时间饮同一种动物的血液,身体的消化系统便更认这种动物的血液了?

而且他很确定,并不是因为新买的这些比利时兔的兔血比以前的肉兔要特别,上次普通肉兔的兔血带来的感受,和这次并没有区别。

区别只是呈现在鸡血和鸭血上面。

向坤一边思考兔血呈现出的差异性,一边手脚麻利地把兔肉、鸡肉和鸭肉处理好放到冰箱,然后简单清洗了一下,就到床上躺好。

他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准备等回头醒来再去考虑。

第二天晚上8:13,向坤在预计的时间段中醒来。

去洗了个澡,擦干身体后,向坤扫了一眼浴室镜子里的自己。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变异,以及针对性的训练引导,他现在的身材和一个多月前已是大不一样。

之前自成说他看起来跟巨石强森似的,实际上单看外在的肌肉维度和块头,哪怕忽略身高的差异,他和巨石强森也还差得很远。

他现在如果穿着长衣长裤,给人的观感甚至可能还会有一点偏瘦。

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如果割下一块同体积的肌肉来称量,不论是巨石强森还是其他人,都不会比他重。

他甚至怀疑,自己的肌纤维,可能已经和普通人有很大的不同。

向坤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忍不住喃喃自语:“为什么会没有头发呢?”

最开始变异的时候,对于有没有头发这事,他并不在乎,因为那时要考虑的是生死存亡的问题,相对而言,有没有头发真的无足轻重。

但现在一个多月过去,经过了那么多次变异,他却是开始忍不住思考,为什么是头发?

倒不是因为在意自己的外表,而是隐约觉得,从这点,或许可以联系到自己的变异原因?或是这变异来源的某些特性?

毕竟自己在变异之后,牙换了,指甲换了,皮也换了,都重新长出了新的,就只有头发没长出来。

偏偏其他的毛发,比如眉毛,比如鼻毛,比如腿毛,也都还在。

噢,他现在的胡子也长得很慢,这一个多月来,只刮了三次,而以前他可是每天早上都要刮胡子的。

思考了一会后,不得要领,向坤走出浴室,站上体重计,不出所料地突破了100kg大关,现在已经达到了1003kg。

但从外表来看,他相信不会有人觉得他会超过170斤。

例行地测试并记录了各种变化数据后,向坤又去喂了兔子,给金丝雀换了食水,然后拿起手机检查起微信的未读消息。

有唐宝娜她们四人群里的消息,说是老夏过几天就要去海西省了,这周五要去老夏家聚一下,让向坤去当“大厨”,做菜给她们吃。

向坤想了想,回复了一个ok的表情,立马把三女都炸了出来。

唐宝娜:“我就说嘛,向坤的微信肯定是有延迟的!”

杨真儿:“我还以为你看到要让你做饭,就装死了不冒头了!”

夏离冰:“需要什么食材我提前准备。”

在群里又聊了几句后,向坤看到还有几条陈警官的未读消息,点开一看:

“我说,之前你被人在小区门口堵了的时候,是发生了什么?”

“有个参与的年轻人貌似被吓得够呛啊?都被吓到自己跑去报警了。”

向坤看得一脸懵逼,这什么情况?他估计陈警官说的那个“年轻人”就是之前被他“震慑”过的耳钉少年,但那是7号的事情,而今天都11号了。

而且报什么警?明明是他持刀来参与围堵自己吧?自己都没动手啊……

不过陈警官只是发微信而没有打电话,可见事情也不怎么紧急。

他看了下这两条信息的时间,是今天下午的5点多,便回复了一个发呆的表情,然后又问道:“怎么回事?我什么都没干啊?我才是受害人啊……”

过了一会,陈警官回复了个大笑的表情:

“我也是今天才听说,前几天**区派出所的干警接到个年轻人的报案,慌慌张张地说有人跟踪他、要杀他,但问他具体什么情况,他又说得乱七八糟,一会说他拿刀去堵人,一会说去买烟又遇到那人……”

“派出所的干警刚开始还以为他是吸du吸high了,把他带去做了尿检。后来等他情绪正常了点后,又细问了一遍,但按他所说的,就是他跟着去堵人,结果人家报警把他们吓跑了,后来又遇到了他堵的那人,就认为那人要杀他,但问他那人做了什么,他又说不出来。”

“后来干警把他父母找来,把他领回去了。据说这小子回去后,就没出过门,而且还让他父母帮他报复读班,准备明年去参加高考,觉得去学校就不会遇到那人。”

“我也是今天去那派出所公干,和那边的同事闲聊,才知道这事。听他们的描述,我就知道那小子说的人是你了。”

“我说,你这是做什么了,把一个街头混子,直接吓到不敢上街,宁愿去复读重新上学去了?”

向坤有些苦笑不得,回复道:“我什么也没做呀!就那天被他们在门口堵了,靠着陈哥你的大名把他们吓跑,然后好像在便利店又偶遇了其中一个少年,但我都没和他说话,更不用说肢体接触了,他怎么会被吓到的?”

他自然知道那耳钉少年为什么会被吓到,只是他也有些诧异,那“震慑”的影响力竟然那么大?

他本来以为,自己离开后,那少年看不到他,应该就会恢复正常。事实上他也确实是确定了那少年的心跳、呼吸等数据回归正常后才离开的,没想到那小子后来居然跑去报警了……

向坤估摸着,这可能不全是自己“震慑”的功劳,可能是那耳钉少年自己脑补了什么,自己吓自己,才会有这结果。

好在这事看起来,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麻烦。

第九十九章 金丝雀的情绪

第九十九章金丝雀的情绪

向坤先实验了一下那两块建立了联系的石子,确定了在建立了联系后,石子在胃里能够更清晰地被感觉到,能够更有效和直接地压制住呕吐。

当然,那种难受的感觉并没有减轻,不过吞咽却似乎容易了不少,似乎是之前几次没有咀嚼的进食,让食道有了适应性的变化,但胃部对常规食物的排斥却依然没有改变。

将那个建立了联系的魔方角块重新安回到魔方上,向坤感受着与那块塑料角块的联系,开始飞快地转动魔方,不一会就恢复完成,用了20几秒的时间。

单论速度,这个成绩自然是不怎么样的,向坤隐约记得几年前看过三阶魔方的个人赛排行榜,要进前100都是要5秒多的恢复速度。魔方高手都是能在15秒内就观察完一个打乱的魔方,然后快速地在大脑里搭配和计算出一个最优的还原公式,接下来开始还原就是拼手速了。

以向坤现在的记忆、思维方式、手指控制能力,只要针对性地进行一段时间训练,肯定也可以达到魔方高手的水平,并不需要那块建立了联系的角块的帮助。

但向坤之所以和那块魔方角块建立联系,本身并不是要变成魔方高手,并不在意还原速度,所以刚刚他甚至都没有进行计时,还原时的手法也并不标准。他主要的目的,在于感受那个建立了联系的魔方角块,在整个三阶魔方中,对于他的操作有什么具体的影响。

向坤发现,无论魔方怎么转动,他的脑海里时刻都很清楚那块橙、绿、白三色的角块在什么位置,处于什么角度。以其为参照,也确实可以相对方便他了解整个魔方其他棱块、角块的位置。

基本上可以说明,当某个复杂整体的其中一个部分与向坤建立了联系后,向坤对于那整个复杂整体的了解也会有相应的提升——提升的程度,在于那个整体与向坤建立联系的部分有多少。

如果一辆汽车,细分到每个零件都与自己建立联系的话,他可以预见,他对这辆汽车的操控和了解,肯定可以达到一个顶值。至于具体的效果能达到什么程度,是赛车之王,还是修车之王,或是两者皆俱,暂时还不能确定。

当然,这建立联系的过程肯定非常繁琐、复杂、耗时漫长。

他已经大概推测出,要对某个事物建立联系,需要建立在对其结构和各种属性有一个相对全面了解的前提。

像纸巾、硬币、a4纸这些还好说,之前那块塑料角块,在他查了资料知道了其材质塑料所属的种类、量了重量和尺寸后,依然让他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成功建立联系,更不用说一辆汽车、一部手机、一台电脑这种复杂的整体了。不说其他,一块电路板要建立联系的话,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入手。

不过如果不追求完全的整体,而只是和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建立联系的话,应该还是不难的。

而只要有一部分建立了联系,应该就能做很多事情了。

下一步需要尝试的,就是怎么在不将“单一部分”从“复杂整体”中剥离出来的前提下,与其建立联系。

比如手机上的螺丝,不将它卸下来,就直接建立联系。不说其他,至少可以直接依靠这颗螺丝定位手机的位置。

这样的话,很多操作可以更方便直接地完成。

正一边把玩魔方,一边进行思考的向坤,忽然发现放在角落柜子上的鸟笼里,那只金丝雀正直直盯着他看。

于是向坤回望了回去,它立刻警觉,在笼子里跳着转了个身,缩到了角落。

向坤走过去,拿手指在笼子边轻轻拨弄了一会,金丝雀完全不搭理他,依然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向坤有些好奇,把笼子提起来转了个方向,让它对着自己。

结果金丝雀又蹦跳着到了另一个角落,继续缩着。

想起之前那个被自己“震慑”后,再次“偶然”相遇,就吓得跑去报警的耳钉少年,向坤不由得皱眉,这只鸟不会也有心理阴影了吧?

但是不对啊,那耳钉少年受的影响大,是因为他当时是以一种极度暴戾的情绪进行压迫,甚至有很强的杀心。可是对这只金丝雀,不论是在花鸟市场还是带回家,他的“震慑”可是都要温和得多,顶多就是模拟了一下记忆里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领主姿态而已。除此之外,大都是用一种放松和亲近的情绪进行影响。

向坤想了想,起身把客厅里的门窗都关好,然后走回来打开了鸟笼,拉过一张椅子坐在笼子前,放松身体,脑海里想象着自己在山边眺望日出,空气清新,晨风徐徐,而那只金丝雀站在自己肩膀上的画面。

向坤认为,既然压迫、震慑、威胁之类的情绪,能够隔空传递,那是不是这种亲近友好的情绪,也能够传达给其他动物?

就好像他在花鸟市场,就靠着想象自己在海边打瞌睡的情境,让所有的鸟儿都从被震慑的状态中解除。

或许可以用这种情绪上的暗示,让金丝雀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亲近自己?

不过向坤在脑海里和那只金丝雀看了二十分钟日出后,现实世界里笼子里的金丝雀却根本一点出笼的意愿都没有,不过倒是没有再背对着他,只是依然缩在角落里。

“啾……啾啾……”

金丝雀忽然叫了几声,向坤回过神来,仔细分辨了一下。

虽然这只鸟儿才买回来没几天,但他通过微信,已经和“鸟语专家小苹果”进行了很多交流,针对这只金丝雀鸣叫声的意义解读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

鸟类的鸣叫虽然有要表达的意义,但远远不能拿人类语言的复杂程度来相比。基本上只能做一些大概的情绪和意愿上的表达,就好像人类的“啊”、“噢”、“哈”、“唉”这些词一样,不情境下不同的语气、音量、语速、语调,都会表达不同的意思,而其他身边的人也大都能够清楚地理解。

现在向坤就理解了这只金丝雀几声鸣叫所表达的大概意思,那是表示臣服或者畏惧。

向坤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有这么可怕么……之前饮血的时候,可都是在厨房处理的,没有当着它的面啊,难道它闻到血腥味,猜到了什么?”

向坤倒也没有继续为难这只金丝雀,直接就这么把笼子开着,返身回了卧室,重新坐到电脑前,将自己对与物品建立联系的一些证明结果记录下来。

然后他打开京东,将的之前就已放入购物车的一部手持的磁场检测仪以及一台显微镜下单支付。

第一百章 如果有个助理

第一百章如果有个助理

向坤翻在电脑上打开一本医学相关的英文原版书pdf,看了半小时,验证了自己的记忆和阅读速度经过这次变异后,都有不小的提升,针对性训练引导变异的效果还没有达到阈值。

不过他并没有把那本书看完,而是关掉后,打开那个自己编写的“吸血鬼变异模型”进行参数的增加和模型的调整。

这两周针对各种医学、生物学相关书籍的大量阅读,一方面是帮助他掌握一些基础知识,以便能更好地理解自己身体各种异变的规律和细节,并且追索异变的源头,另一方面也是要借此提升自己的记忆能力、阅读速度和逻辑思维能力,以便以后可以更高效地攫取需要的知识、思考遇到的问题。

但各个学科,都是越往后越细分,越往后越艰涩难懂,需要涉及很多具体的研究方向甚至项目、案例。

而这些东西很多都不是光看书、光看文档、光从网上搜集资料就能完全搞懂的,需要很多的实际操作、实验和观测,虽然他并不需要完全地掌握这些知识,但以他的性格,只要沉浸进去,就很容易钻牛角尖。

虽然他知道自己继续通过这种极限式阅读法,依然还可以提升大脑的相关能力,但这种不在他节奏上的学习方式,确实还是让他有些主观意识上的厌烦了。

以前在中学、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出发点一般是:

1,为了应对考试;2自身的兴趣;3,来都来了……

而在毕业工作后,他的学习都有很强的目的性,比如python这门编程语言,就是毕业后学的,学它就是因为用来做数据分析和ai比较适合,对于以后要用它来做什么已经有了预计。

所以现在每学完一点东西,他就忍不住想看看有没有能够应用到的地方。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把所有相关的知识全部学完,哪怕他现在阅读速度和记忆力都远超普通人,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做到,并且也没有必要做到。

记录知识,人脑永远比不过电脑,需要的时候直接调用就好了。

向坤忍不住想,如果有几个助理什么的就好了,可以帮他查缺补漏,帮他分别查阅相关的资料,整理可能对他有帮助、需要关注的信息,也能与他就身体变异的情况进行探讨和辨析,甚至帮他安排好进食需要的鲜血,安排好每个饮血期需要做的训练和实验,并且对结果进行预期和统计,无聊的时候还可以一起聊聊天、玩玩游戏什么的……

向坤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打断了自己的yy,那种情况,怕是只能把自己上交国家才有可能实现了。

不过想到助理和工作伙伴,他不由想起了以前在一个人气还算不错的技术论坛里看到的一个闲的蛋疼的调查、投票贴:

“你心目中最佳的助理是?”

下面有很多选项,比如:

“头发半白但是社会经验丰富、能帮你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人情琐事的中年大叔”;

“身材健硕但是擅长各种家务,能做一手好菜、全国各种菜系的菜都能做出来,一个月三十天每天能不重样地换菜式的大妈”;

“留着地中海发型却精通各种技术、十分擅长debug的木讷小哥”;

“总是穿着长衫大褂,长得像郭德纲,不论什么时候都能用三十秒逗笑你的风趣老哥”;

……

选项十分丰富,有十多个,但只能单选而不能复选。

最后登顶一二位的,分别是:

“穿着白si女仆装的萌妹,除了长得可爱、声音甜和会卖萌外,什么都不会”;

“穿着黑si职业套装的御姐,相貌冷艳、身材火辣,但性格冷淡喜欢发号施令”;

对这个结果,论坛里少数的几个女性会员只能以四个字评价:

“呵呵,男人。”

大部分男人都是视觉动物,程序员也不例外,甚至犹有过之,基于此,出现这样的投票结果,也毫不令人意外了。

向坤甚至猜测,发起投票的那人,就是故意要让男性程序员们展现他们真(chou)实(lou)的面目。

当然,向坤自己投的也是排第二的那项……

不过在众多选项里,除了前两个荷尔蒙的投票结果外,只是以微弱劣势位于第三位的选项,其实更多地代表了程序员们的真实想法:

“一个虽然没有实体,但可以根据你的需求不断成长、协助你完成各种工作和你进行各种娱乐、交互的ai”。

向坤忽然意识到,以他目前的状况,想要找到既能足够信任又有足够能力给他提供帮助的助手、伙伴,基本上不太可能。

但如果是一个ai助手的话,那信任的问题便不需要考虑了,而这个ai助手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能够有什么样的能力,都取决于向坤的能力。

ai人工智能,几乎是时下这个互联网、移动网络时代最红的概念。如今的ai,功能越来越细分,应用越来越成熟,远没有多年前那种神秘和高大上的感觉,各种各样或实体或虚拟的产品里,每个人的生活里,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ai。

而向坤原本所在的公司,他所负责的工作,就要涉及相关的领域。

所以他知道,做一个针对他目前情况的ai助理,监控和统计他的各种数据,然后结合他之前所做的“吸血鬼变异模型”、已经部署到云服务器上的爬虫,不断完善模型的同时,反过来给他做出一些相关的建议和“指导”,难度应该不会很大。

想到就做,向坤开始写起prd(产品需求文档),因为是写给自己看的,所以很多细节和格式化的东西,都可以直接省略,很快就有了个初步的思路。

然而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个prd变得越来越庞大,和最开始已经面目全非……

本来向坤觉得这ai助理的录入和输出,用文本就够了,但后来一想,自己一直一个人,也太孤单了,既然是助理,好歹能“说话”,支持语音识别,能够互相“对话”啊!反正都有现成的技术,实现起来又不难……

然后他又觉得既然已经是“助理”了,光是完善“吸血鬼变异模型”太浪费了,好歹可以帮他找找歌、查查菜谱、搜索地图、讲讲笑话什么的,实现起来又不难……

接着他又觉得,作为一个吸血鬼的ai助理,只有这些功能,好像有点太咸鱼了,名不副实,单是要找歌查菜谱讲笑话,还不如直接拿起手机喊下小爱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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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书友懒音成为汉堡写书以来的第一位盟主,今天打底更三章,然后汉堡竭尽所能,能写几章更几章。

感谢新舵主有火的余灰,感谢书友诸葛大刀、拂晓金青、唐山刘德华华打赏。

顺便再广告一下书友帮我建的书友群:901323137,闲时可以打屁聊天分享书单。

第一百〇一章 源头(为盟主懒音加更)

第一百〇一章源头

一直到了太阳东升,朝阳铺洒大地的时候,向坤才终于停下了对prd的修改,看着已经和最初设想的完全不同的方案,他忍不住揉了揉眉心,好像老毛病又犯了……

最后他所设想的这个ai助手,从众多的功能模块和复杂程度来看,已经算是大型项目了,而且有一些功能还是暂时没有成熟、可借鉴的技术。即便是对百度、google、微软这些巨头企业,也不是一件易事,更何况是他一个人了。

如果是一个多月前还在工作的时候,拿到这么一份需求文档,他八成会pia回产品经理脸上,让他酒醒后重写。

但现在这文档,是他自己写的,这需求,是他自己做的……

所以他有些不死心,想要尝试地做一下,看看能做到什么程度。

不过当他重新开始做真正擅长的事情后,发现更直接地感受到了大脑思维方式和计算速度的变化,整个人的主观兴奋度也变得更高。

目前的ai助手其实已经很智能,比如你问“明天天气怎么样?”

ai先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将你的声音转化为文本,然后分析你的意图,提取关键词进行“填槽”。

这句话里的“槽”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明天”,一个是事件“天气”。

于是执行命令,调用天气预报程序,查找明天的天气,反馈结果。

如果有些ai需要继续下一步会话,甚至会再“多嘴”一句:“您明天要出行吗?”

如果得到新的关键词,又会开始新一轮的填槽,辅助用户进行各种事务的处理。

归根结底,是靠一个个的关键词,来触发预设的反馈,只不过现在的ai不断地在进行着更迭,识别真实意图的成功率越来越高,反馈也越来越周全和人性化,看起来越来越像“活”的一样。

但实际上,现在的ai距离有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还有很远。

向坤也没有奢望到要凭一己之力弄出个有自主意识的人工智能,他只是想要通过“强化学习”结合“深度学习”的方法,让这个ai助手不断地帮他完善“吸血鬼变异模型”,并根据模型的输出结果,有针对性地不断在网上进行医学、生物学、物理学甚至新闻的搜索,择取可能对他有用的内容,整理给他浏览,再根据他的实际选择,完善以后的搜索规则和决策。

而在生活和训练上,ai助手也会通过“吸血鬼变异模型”对他进行建议,并自发地提出一些他可能忽略的问题,提出新的可以尝试的方向,协助他进行实验和参数记录。

而且他还希望ai助手能帮助他分析和监控日常生活行为及网上操作,有没有过于反常会被人察觉到异常的细节,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此协助他保守变异的秘密。

在用掉一整天的时间后,向坤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实现框架,也标注了大部分功能的实现方式,以及所需要重点解决的大量技术难点。

但越是深入,向坤越是清楚,这个项目根本不是自己一个人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虽然很多功能现在网上都有开源的代码和数据集可以用,但依然需要很多时间来整合。何况还有许多功能,必须得他从头进行开发。

他现在自然比以前的自己厉害了很多,甚至说一个能顶10个用也没有太大问题,而且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

但很多制约依然不是他现在所能解决的,不说人力,就他目前的硬件设施,也无法支撑计划中的开发,不仅电脑要换,还需要更大带宽、更高算力的云服务,甚至还需要涉及到一些终端设备的定制。

“看来要么能找到捷径,要么就变得非常有钱,就像托尼史塔克或者布鲁斯韦恩一样……”向坤摸了摸光头,喃喃自语。

不过他并没有打算直接退回到最初的需求,做个极简陋版的ai助手先用着,就像已经yy了一桌满汉全席后,看到面前冰冷的硬馒头,除非是饿得不行了,不然真下不了嘴。

他准备先从语音合成功能开始入手,反正不论最后是什么样的ai助手,这个功能都是必备的。

而且就像是玩游戏一样,玩家在分配具体属性点前,总是喜欢先捏脸。对于没有实体的ai助手而言,声音可以说就是她的脸面。

语音合成功能现在发展得已经相对比较成熟了,除了那几个大厂外,网上也有很多开源工具包可以直接使用。

不过向坤强迫症又犯了,一会对声音的顺滑度还是不满意,一会又对已有的女声的音色不满意。

……

9月13日上午11点,向坤收到了京东的快递,于是暂时停下了对合成语音的纠结,有些期待地拆起包裹来。

磁场检测仪和显微镜是一起寄到的,确认东西没有问题、没有破损后,向坤准备先用磁场检测仪开始进行测试。

这个检测仪可以测低频5hz~400khz,高频300mhz~3000mhz,而且能切换磁场测试模式,精度为1v/m和001μ。

他先是拿着这个手持检测仪靠近各种电器,确认它的读数正常,功能正常。

然后他拿着检测仪坐到了金丝雀的笼子前,自从前天打开笼子后,它到现在也没出来过,依然十分“安分守己”地待在自己的地盘里。

看着那只啾啾叫了两声的金丝雀,向坤想了想,还是起身去了厨房,拿剩下的俩兔子做实验。

不过让他比较遗憾的是,在他用“震慑”对兔子造成各种影响的过程中,检测仪的读数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变化。

“是我之前的猜测错了?还是买的检测仪太便宜了,敏感度不够?”向坤忍不住嘀咕了几句,便把检测仪放到边上,开始鼓捣起显微镜。

他没有立刻检测自己的细胞或血液,而是先用取血针取了一点兔子的血,也没有制作涂片,简单滴了下生理盐水便算做好了推片,进行观察。

他买的这个显微镜,目镜是连着一个显示屏的,可以直接连接到电脑屏幕上,所以他直接用电脑屏幕进行观察。

兔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为了先熟悉一下从中学后就没操作过的显微镜,以及做一个简单的参照,所以他也没有多做观察。

接下来他又在网上找了几张人血的微观图片,看了下其他人用显微镜观测人血的视频,也是做下参照。

最后才取自己的血,开始进行观测。

向坤没有做涂片,因为想更自然地观测他的血液,他知道在十几分钟内,他的血液就会发生剧烈的变化。

第一百〇二章 今天是什么日子?(为盟主懒音加更)

第一百〇二章今天是什么日子?

看清2000倍下自己的血液,向坤和之前在网上找的视频、图片对比了一下,好像是有些不同。

相比起来,相同倍数下,他的红细胞好像都比较“肥硕”一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游动着。

如果说其他人的红细胞像柿饼的话,那他的红细胞应该说像篮球,而且莫名地竟然有种威严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他又仔细找了半天,没找到白细胞和血小板,或许是因为没染色的缘故?

忽然,所有的红细胞仿佛同时接受到了命令,细胞膜飞快地破裂消失,然后细胞内组织全部连结在了一起,又继续变化、凝结,接着形成了一个接一个的细小颗粒,而这些颗粒看起来竟然大小均匀,外表十分的光滑。

很快,原本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血红细胞,已经一个不剩,都变成了那或成片紧密贴合或散落各处的细小颗粒。

向坤忽然惊咦了一声,看了眼电脑上的时间,又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忍不住皱眉:虽然刚刚他没有计时,但是大概还是知道,从血液取出到观测红细胞完全变成小颗粒,时间应该没有超过10分钟才对。

而之前他曾经做过实验,不论是血液还是其他身体组织,发生变化的速度并没有那么快,整个过程也需要将近15分钟。

这是什么情况?这段时间失去活性的组织分解变化的速度,也发生了变化?但之前那么多次变异,可都没有变化过。

向坤没再多想,直接再做一次实验就知道了。

这次他把血液分成了两份,一份放在旁边,一份进行观测,并且从取血后就开始计时。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接着显微镜目镜的笔记本显示器上显示的画面,那些红细胞再次开始快速变化成细小颗粒,而同时取出的、分在其他器皿上的血液却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向坤不由得有些懵逼。

现在手机计时应用上显示的是00:08:37。

同时取出的血液,用显微镜进行观测的时候,分解的速度就加快?这是光学显微镜,观测的时候并没有发生什么反应吧?难道是那个自带的led光源?

14分50多秒后,另外一份没有观测的血液也变成了灰色粉末。

向坤于是继续取血,置于载玻片上,然后将物镜移开,只单纯地放在光源上方。

但这次,血液很正常地到了将近15分钟才完全变成灰色粉末。

“真的和观测有关??”向坤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继续进行实验,但在他的观测下,那些个肥硕的红细胞再次加快了分解的速度,在7分多钟就完全变成了一堆细小颗粒。

向坤不死心,改观察口腔细胞、皮肤细胞,但结果全都一样,只要他进行观测,分解的速度就加快了不少。

而如果他不用显微镜,只是用眼睛看,分解的速度也不会发生变化。

他又尝试着录制观察视频,而自己不直接观看,走到窗边去“放风”,等到十五分钟过去后回来检查视频。

结果发现,当他不在身边实时观测的时候,组织细胞的分解又恢复到了正常的速度。

卧槽啊!难道我的组织细胞知道我在看他们??

向坤有些凌乱……

他脑海里甚至想象出了一堆拟人化的肥仔红细胞,在发现向坤在用显微镜观测它们后,一个个互相推搡着喊着“撤了撤了”,然后开始自爆……

不过他旋即摇了摇头,否定了这种猜测。

他觉得很可能是当他能看到这些身体组织细胞层面的微观结构时,大脑的潜意识或许对这些原属于他的组织进行了某种他主意识没有察觉到的影响,使得这些组织提前进行了分解?

联系到他能够和各种物体建立起特殊联系和感应,能够靠自身情绪的变化就影响周边同一种类生物,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

但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要加快离体组织的分解速度?有什么用意?

他却一时还想不明白。

下午两点,杨真儿和唐宝娜就开车来载他前往夏离冰家。

因为晚上他要掌勺,所以要提前过去做些准备,处理一下食材。

虽然早就知道夏离冰和杨真儿、唐宝娜一样,家境不错,但走进夏离冰家的时候,向坤还是给唬了一下。

他并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好吧,这样的地段,这么大的空间,开阔的视野,又是这种古典豪华与现代科技兼备,极具设计感的装修,他之前确实没见过。在本市他见过最好的房子,应该就是前老板家了,但不论所处的位置、视野还是大小、装修质感,都没法和这一套相比。

如果早点看到这套房子的话,那之前几年向坤脑子里yy的住所,应该会从独栋别墅变成这里了。

不过现在的向坤,对于房子已经没有什么执念了。

他准备去厨房先预处理一下食材,对今晚要做什么菜,他之前就已经有了预案,准备好了菜谱,并且让夏离冰她们先去买好食材了。

他也没打算做什么新菜——其实也是还没时间开发,依然还是之前的几样“拿手菜”。不过经过上次三女到他家里做客,观察过她们吃饭时的表现,他对三女的口味了解得更加详尽,所以他相信即便一样的菜式,他微调过口味后,也能让她们觉得更好吃。

不过唐宝娜却把他叫住,没让他立刻去厨房。

“向坤,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唐宝娜睁大眼睛一脸笑意地说道。

夏离冰和杨真儿也在旁边望着他,等着他回答。

今天什么日子?向坤想了想,脑子里飞快计算了一下今天的阴历和阳历,恍然大悟道:“哎?今天居然已经是中秋节了?”

“不止是中秋节,再想。”唐宝娜一脸神秘地笑道。

不止是中秋节?

向坤大脑飞速转动,今年是2019年,猪年,呃,具体应该是……己亥年,癸酉月……癸丑日,呃,和这个应该没关系,又不是要看日子……那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

9月13日?他脑子里闪过一道很久以前无意中看过的新闻,9月13日似乎是俄罗斯的程序员节?好像因为它是每年的第256天……呃,更不可能了,唐宝娜怎么可能会知道什么鸟蛋程序员节,还是俄罗斯的……

看到向坤一脸呆滞地似乎在努力思考和回想,唐宝娜猛地一拍自己额头,说道:“哎,忘了,不是今天,是明天,你总不会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吧?”

9月14日?向坤睁大眼,脑子里下意识想着……欧佩克成立的日子?呃,和我们肯定没有关系,不是这个。

看向坤依然一副想不起来的样子,唐宝娜惊奇道:“不是吧向坤,9月14日,是你的生日啊!你自己的生日都想不起来了?”

9月14日是我的生日?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向坤继续一脸懵逼。

第一百〇三章 生日礼物(为盟主懒音加更)

第一百〇三章生日礼物

唐宝娜拿出一个黑色的大袋子递给向坤,说道:“这是我们三个合买的生日礼物,反正不管喜不喜欢都不许嫌弃!”不过从那自信的表情来看,显然笃定向坤会喜欢。

向坤接过袋子,没有打开,脑子里还在想着为毛她们会认为明天是自己的生日。

自己的生日明明是七月份啊,就在喝醉酒发生变异前几天。

好在他现在记忆力比较强,飞快地在大脑中检索后,闪过一个画面——那是和唐宝娜她们一起去箭馆,新人例行填资料的时候,他在生日的地方随手填了一个9月14日。

这并不是个什么特别的数字或特别的日子,他只是当时并不想填真实资料信手乱填的而已,纯粹的随机数,所以刚刚半天都没意识到唐宝娜提的9月14日是什么日子。

她们是看了他在箭馆填的资料卡后,特意记住了他的生日?

看着手中的黑色袋子,老实说,向坤有点凌乱的同时还是颇有点感动的,这是他这辈子除了老妈外,第一次有异性送他礼物,还是生日礼物。

轻叹了口气,向坤还是决定应该先告诉她们“真相”:“那个……其实明天不是我生日,我生日是7月2日……”

唐宝娜一愣,不解道:“不对啊,之前你和我们一起去箭馆,写的资料卡上,生日不是9月14……呃,你是乱写的?”

向坤有些尴尬地笑道:“是啊,乱写的……”不过他很敏锐地注意到,在他说出明天不是他生日的时候,唐宝娜和杨真儿都是十分地意外和吃惊,只有夏离冰不论是表情还是心跳呼吸都没有什么明显变化,似乎是早就知道?如果早就知道的话,为什么不提醒她表姐和唐宝娜?

然后他将袋子放回到唐宝娜脚边,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浪费你们感情了……不过你们的心意我领了。”

唐宝娜笑着又把袋子提给他:“那就当是今晚你掌厨的报酬吧!请向大厨师拿出你全部的实力来!反正这礼物是买给你的,你不要我们谁都用不了,也没法退。”

向坤打开袋子一看,发现是一把复合弓,看着好像是马修斯的。很显然,这是她们之前在箭馆的时候,听到自己和其他箭馆会员闲聊讨论复合弓,认为自己应该是对复合弓很感兴趣——这点她们倒并没有猜错。

“这个……有点太贵重了。”向坤并不知道这弓具体多少钱,但之前去过箭馆后,他有在网上稍微查过,马修斯的复合弓貌似都不便宜,基本都是几千起跳。

“其实是二手的,我们找箭馆的教练买的,不过他基本没怎么用过。哎呀,一个大男人就不要扭捏啦!”唐宝娜说道。

杨真儿也道:“是啊,那教练都已经便宜卖给我们了,再拿去退给他就没意思了,而且这把弓我们也没人用的了。”

向坤想了想,将本来想说的“要不这把弓多少钱我转给你们”这句话给吞了回去,他知道对于唐宝娜她们三人而言,这把弓花的钱确实不算什么,心意才是更重要的,自己要是把这话说出来,反而是刻意地在以金钱来衡量礼物,倒是会让她们不舒服了。

“那我就……厚着脸皮收了。”向坤笑着说道,然后把弓袋放在一边,先去厨房处理一下那些食材。

虽然明天并不是他的生日,但是能收到很用心的“生日礼物”,向坤还是挺开心的。不过他也知道,人情从来都是相互的。

很熟练地将食材进行分割处理、腌制,准备一些配料后,他便回到客厅,和三女聊天。

他忽然想到,如果明天确实是他的生日,她们在他刚到夏离冰家,还没开始做饭前就把礼物送出来,应该是预计自己收到礼物心下感动,肯定会卖力把晚餐准备得很好吧。不过这点小心思,却是并不会让他不高兴,反而可以证明她们对自己厨艺的期待。

几人聊天的话题主要还是在即将去海西省的夏离冰身上,虽然每次在一起,杨真儿对这个表妹总是万般吐槽,但心里其实还是十分的关心和记挂的。

“老夏,你去了海西省,没你老姐我在身边看着,不会又是三套衣服轮流换,运动裤、牛仔裤、工装裤穿到破了吧?好歹偶尔和同事出去逛逛街什么的啊?不要白瞎你这模特身材啊!哎玛,你要是分个10公分给我多好。

“而且正式工作后,也不要整天抱着pad、抱着书盯着看,有空多出去玩玩啊,先踩踩点,找找美食什么的,以后我们去找你玩,你也可以当个向导吧?不要我们去找你,还得我们带你翱翔带你飞啊!

“老夏啊,遇到委屈记得和你婶说,人是院领导,可以直接替你解决问题,别动不动就要出手打人,把人打伤了你估计就只能被赶回来喽……”

杨真儿半是吐槽半是苦口婆心地叮嘱了一大堆。

旁边的唐宝娜听得忍不住捂嘴笑:“真儿,你这是表姐还是干妈啊?”

杨真儿白她一眼,说道:“我们家老夏真的是我从小到大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的呀……哇!你真打!你这是大逆不道我跟你讲……”

看着她们姐妹俩打闹,向坤也是难得的心情放松了不少,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对旁边的唐宝娜说道:“对了,之前我看到你在b站发的那些视频了。”

唐宝娜先是一呆,然后意识到肯定是杨真儿透露的,瞪了眼刚被老夏轻松压制在沙发上挠痒的好友,接着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说道:“就是随便唱着玩的……”

“我觉得唱的很好呀,很厉害,你以前学过?”

“小时候学过吧,呃,其实唱的也就那样了,你在b站听到的,已经是有后期做过一些处理的了。”唐宝娜谦虚说道。

“我最近想做一个语音合成的工具,需要一些人声样本,想问下你有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录一些?”向坤斟酌着说道。

他之前在做“ai助手”的人声功能时,考虑了一下自己听过声音——当然只考虑女声,现实里貌似就是唐宝娜的声音听着最舒服了。其实夏离冰的声音也不错,不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偏冷静和疏离,并不是他想要的ai助理的声音。

“好呀。”唐宝娜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下来。

第一百〇四章 预知

第一百〇四章预知

对于自己做菜的流程、需要的耗时,向坤脑子里计算得很清楚,所以定好要几点开饭后,他就知道自己几点开始做菜比较好。

今天向坤的计划是六菜一汤,比之前多出的两个菜,也是以前的菜谱,不过全都根据三女的口味进行了调整。

四点四十向坤进厨房,六点零三分便已经将六菜一汤全部摆上了桌。

他刻意根据唐宝娜、杨真儿、夏离冰三人的座位来摆放几样菜,让针对她们口味调整的菜靠近她们一边。

“哇!好香!”杨真儿眯着眼深吸了口气后说道,然后马上和唐宝娜一起起身在边上拍整桌菜的照片,似乎要发朋友圈……

夏离冰没有和两位姐姐一起拍照,而是回头看了眼正在解开围裙的向坤:“你真的打算回老家开餐馆?”

“嗯?”向坤上次确实有这么一提,不过他以为她们都能听出来他在开玩笑。

“你做菜越来越娴熟了,这段时间应该经常练习吧?如果真的像你说的,刚开始学做菜,那你真的很有天赋。”夏离冰说道:“如果你回老家开餐馆,我估计会去光顾。”

边上拍完照的杨真儿凑了过来,揽着夏离冰的肩膀对向坤笑道:“这话对于老夏来说,可是最顶格的夸奖。要知道,她吃饭的习惯一向都是就近解决,很少有什么钟爱的餐馆、喜欢的菜式。你给她左边两米外摆一桌大餐,右边一米外放一块面包,估计她都会选面包!”

对杨真儿这话,向坤却并不认同,从上次私下用微信对夏离冰口味的调查询问来看,她并非对食物口味没有要求的人,吃饭的时候同样能看出来,她在吃上的讲究,其实是三人中最高的。不过平日里估计她有更感兴趣的事情,所以相对来说,对吃的倒没表现得太在意,而更重视效率,这一点向坤倒是能理解。

看起来,虽然是表姐妹,而且一直对夏离冰多有照顾,但杨真儿对这位表妹的了解其实也不是非常深啊。

不过向坤面上却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当事人夏离冰自己都没有任何反驳。

杨真儿又说道:“向坤,你要是开餐馆的话,光会这几样菜可是远远不够,得继续开发新菜式啊!我们三个就勉为其难,来帮你试菜吧,哎,不对,老夏马上就要去海西省了,踢出试菜团,嚯嚯。”

向坤笑道:“放心,有新菜式出来,肯定拿你们当小白鼠的。”这话倒不是随口应付,706的刘诗铃母女已经搬家了,他现在做菜出来,假想的食客,还真的就只能是唐宝娜她们三个了。

“来来,开始吃饭吧,好饿!这几样菜看着都好有食欲!”唐宝娜已经坐下拿起了筷子,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菜碟。

向坤刚刚已经先后将两块建立了关联的石子吞入了腹中,他之前就做过实验,这两块建立了联系之后的石子对于他压制呕吐感有很大帮助,两块同时存在于腹中,虽然更难受了,就好像两个莽夫在胃里打架一样,但是控制能力却是更好,甚至可以吃下少量流体食物,也能抑制住。而且吃下一点食物,反倒能一定程度上减轻胃中的难受。

所以开始吃饭后,他也能面色无常地夹些菜吃。

向坤的注意力自然不在自己做的菜上,对于他来说,一道菜做的怎么样,目标食客的感受,其实才是最重要的。就好像对于开发者而言,你把代码写的再优美、速度优化得再快,用户觉得不好用,那就是失败。

不过对今天这桌菜,他信心还是很足的,毕竟是已经经过上一次她们吃菜时的表现,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调整。

事实也确实如此,连最在乎身材,比较刻意控制食量的唐宝娜,都吃得有些不顾形象起来。

看到她夹起了一块干锅兔肉,向坤便伸手拿过瓶装饮料给她的杯子加满。

干锅兔肉入口后,唐宝娜正准备伸手拿饮料过来倒,视线才刚望过去,手还没抬起来,向坤已经拿起饮料瓶打开盖子,替她把杯子满上了。

她不由得微愣了一下,一时间竟有种向坤知她在想什么的感觉,不过也没多说什么,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继续吃饭——实在是很好吃!

而向坤看到她那微愣的表情后,脑中也瞬间猜到她的想法,然后他自己也愣了下神。

我为什么会在唐宝娜夹起干锅兔肉的时候,就知道她要倒饮料?

那盘干锅兔肉的口味是针对杨真儿的口味略微加重的,而唐宝娜口味偏淡,加上之前吃下的菜,这块干锅兔肉入口后,她肯定会想要喝饮料。

她杯中的饮料还有三分之一,而从之前的接触来看,唐宝娜有一个习惯,在杯中饮料所剩不多的时候,大概率会先把杯子倒到7分满再喝,除非瓶子里已经没有饮料了。

从她吃下干锅兔肉,就抬眼向饮料瓶方向看来的行为,也可以确定向坤的判断并没有错。

接下来她眼中的惊奇和微愣表情的原因,自然就很好推测了。

向坤在脑海里飞速复盘了一下刚刚自己的判断过程,又将视线投向正在吃饭的三女身上,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可以有很大的成功率预测出她们三人在夹完一筷子菜后,下一次出筷时会夹哪样菜。

于是他立刻开始默默尝试:

成功率最高的是杨真儿,五次预测全中。

其次是夏离冰和唐宝娜,都是五中四。

然后他甚至开始尝试预测她们夹完一次菜后,到下一次夹菜之间,会隔多长时间。

这次准确率下降了很多,但依然十分接近。

他不仅在实时地收集着她们吃饭过程中的各项信息,而且大脑还在飞速的回忆着她们过往的习惯,然后进行总结和比对。

向坤忍不住想,如果他对一个人足够地了解,对他的背景、经历、习惯、性格等都非常熟悉,是不是经过反复地尝试,可以近乎完全地预知到这个人的行为,甚至大部分的想法?并且这个预知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高效率了解这个人的过程,反过帮助继续增强预知成功率。

呃,这不就是一个很常见的ai机器学习的方法么?

通过各种样本和数据,进行不断地运算,然后得出一个可以输出有效结果的模型。

只不过现在的电脑虽然运算速度上比人脑强,但却只能处理数据化的信息,对于现实中复杂而多变的海量信息,很多时候并不能有正确的理解和认知。进行结果输出和判断的时候,也不如人脑灵活多变。

其实这种预知判断,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

对身边经常接触、比较熟悉的人,哪怕没有刻意去留意,也会知道他们的很多小习惯,看到这些小习惯出现时,就能下意识的判断出他们的情绪,一定程度预知他们接下来的行为。

而相比普通人,向坤所能够观察和接收到的信息要多得多,同样一个表情,一般人可能只能注意到五官比较大幅度的变化,但向坤却可以同时注意和观察到脸上多个区域不同肌肉细节的变化,甚至这些变化的幅度大小,以及其他心跳、呼吸、气味上的变化——只要他想要观察和记忆。

其他人知道某个人是某某职业,某某学校毕业的,得到的也就只是这个信息本身。向坤却可以将这些信息和其他已知信息相结合,再推导出更多的信息,然后以此进行某些推断,再在验证推断的过程中,进一步获得更多信息。

不仅仅是人,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只要你掌握的信息足够多,就总是能比其他人看得更远,甚至变相地预知未来!

“向坤,向坤?你发什么呆呢?怎么不吃啊,菜都快凉了!”

唐宝娜的声音把向坤从短暂的愣神中唤醒。

他心下不由得苦笑,这是又“犯病”了啊,一不小心又脑洞开太大想太多了……

还预知未来……想成为“拉普拉斯之妖”么?

他自然知道,预知未来什么的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比宇宙还大。

不过如果把目标限定在特定的人或生物上,那应该能够在有限的变量范围内,做到行为上的预知和思想上的解读,并反过来进行有效影响。

那本来也是他感官能力针对训练计划中,第三阶段准备进行的事情。

第一百〇五章 送给你

第一百〇五章送给你

注意到餐桌上其他三人似乎都停下了筷子看着自己,向坤奇怪道:“怎么了?怎么不吃了?都看着我干嘛?”

杨真儿说道:“这话我们问你才对吧,明明是你先拿着筷子不动,然后两眼‘慈爱’地看着我们啊……”

“慈爱”是什么鬼……

向坤微抽了下嘴角,赶紧说道:“我正想着要怎么弄新的菜式、改进一下菜谱呢,怎么样,今天做的这些菜还行吧?”

唐宝娜马上伸出手,比出个大拇指:“很棒!很好吃!”

杨真儿也点头:“是啊,我本来以为这几样菜和上次在你家吃的时候没有太大变化,但吃起来却总觉得有些不同,不知道是材料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好像更好吃了?这几样菜不用改进了,现在这样就很完美了!”她有点担心向坤再“改进”,把味道变了,不如现在好吃。

夏离冰却是很肯定地说道:“比上次更好。”

向坤“欣慰”地点了点头,虽然这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但能直接得到称赞,他还是挺高兴、挺有成就感的。

“都很好吃,不过这个干锅兔肉如果味道能稍微再淡一些些,辣少一丢丢就好了。”唐宝娜小声建议道。

不过她身边的杨真儿马上反驳道:“不会呀!现在这味道刚刚好吧,再淡的话不如用清蒸的了。”

杨宝娜小声嘀咕:“吃清淡点健康。”

杨真儿哼哼道:“娜娜你才几岁,就要开始养生了?”

夏离冰则说道:“我觉得可以弄几样海鲜。”

唐宝娜立刻建议:“弄几样蔬菜吧,向坤你不觉得满桌都是肉么?上次在你家也是……虽然肉也很好吃啦,但还是要有蔬菜,才能营养均衡吧。”

杨真儿也兴奋道:“我知道有家餐馆做海鲜非常有一手,我和他们老板很熟,下次我带你们去吃,然后找借口去他们后厨看看,向坤你趁机偷学几手怎么样……”

对她们的建议,向坤都是含笑点头,不过想到杨真儿那句“慈爱”……还是收起了笑容,做认真考虑状。

事实上,对于她们的口味,向坤现在可能比她们自己还要清楚一些。

至少是针对桌上这几样菜而言,她们吃菜时的反应如何,身体语言和各种信息都非常清楚地被他所捕捉,结合上一次在他家时的情况,他已经可以做出更加细致和准确的判断。

他很清楚哪几样菜是做给谁吃的,所以并不会被她们看起来似乎略有些矛盾的评论搞糊涂,不过要再更进一步地了解她们的口味,继续靠这几样菜效率已经不是那么高了,需要换几个类型的菜式。

吃完饭后,虽然时间还很早,但今天是中秋节,杨真儿和唐宝娜都得回她们在本市的家一趟,和家人一起赏月吃月饼。

因为所去的方向不同,所以唐宝娜也不用杨真儿送她,自己叫了车。

向坤自然也表示不需要送,他主动留下来帮夏离冰收拾桌子、厨房,清洗餐具、厨具。

唐宝娜和杨真儿走后,夏离冰负责擦桌子、收拾碗筷这些简单的事,洗碗和清理厨房、厨具则由向坤来——主要是这厨房他用过,刚刚做完饭就已经把收拾的流程在脑子里过好了。如果不是他来收拾也就算了,现在既然他留下来“帮忙”了,那他还是习惯按他的计划来做,何况夏离冰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常做家务的。

虽然这边有洗碗机,但除了碗筷等餐具外,厨房要整理收拾的东西还有很多。

夏离冰也是默默地在旁边帮忙,并没说让他别管,明天会有家政服务的人来收拾打扫。

“你今天身体不太舒服?”看到已经收拾得差不多,夏离冰忽然问道。

向坤愣了下,奇怪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今天感觉整个身体好像一直都比较紧张。”夏离冰说道。

向坤马上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现在对身体肌肉的控制比普通人强很多,对疼痛和其他负面感受的忍耐程度也很高,上一次她们来他家里吃饭的时候,即便要压制胃里那块石子的翻江倒海十分难受,但他表面上还是可以做到没有任何表现,照样可以看起来毫无障碍地谈笑风生。

但今天为了更好地压制呕吐感,吞了两颗石子,胃里在“双雄争霸”,虽然更容易压制呕吐感、承载更多普通食物了,却也更加难受。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掩饰得很好,基本没什么表现,没想到竟是被夏离冰看出来了。回想起来,表情或许没有什么流露,但身体可能还是有一些下意识的反应,肌肉相对绷得比较紧,坐的也不像以前那么挺直。

当然,刚刚吃完饭,他已经找机会去洗手间把那两颗石子和晚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现在是完全轻松的状态。

“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这几天胃不太舒服。”向坤半真半假地说道。

他其实早就已经注意到,夏离冰对他总是特别地关注,四人一起玩的时候,她似乎总是分着一部分注意力在自己身上。

他倒不会觉得夏离冰对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情愫,而是推测这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的学霸,很可能敏锐地感觉到了自己的精神和心理状态有些问题,所以总是特别地关注着自己。

这应该是一种“职业习惯”,就好像自己看到别人的程序功能做得很好,就会忍不住在心里想着具体的实现方式是怎么样,如果自己要做这些功能应该怎么入手;看到别人的程序出了bug,就会在深(xing)表(zai)同(le)情(huo)的同时,忍不住想着可能问题是出在哪,如果是自己,会如何排查解决。

但精神和心理疾病,在我国都还是比较敏感的,很多人即便已经意识到自己精神状态有些不妥,也不愿意去看精神科,害怕因此被人说是神经病什么的。所以夏离冰即便对他的精神和心理情况有些怀疑,也不好意思直接挑明吧。

可惜向坤也没有办法将自己的情况说出来,无法让她真地给自己做诊断。

对向坤的解释,夏离冰只说了一句:“如果胃经常不舒服的话可以去做下检查,虽然你看起来很健康,但有些疾病隐患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

收拾完后,向坤准备告辞,夏离冰却让他跟自己去了一楼的书房。

书房两面半的墙上都是整面的嵌入式书架,差不多九成都摆满了,甚至还有很多书堆放在地毯上,堆成了几个小塔。

而这些书也不都是医学类,有很多历史、哲学方面的书,还有一些小说之类,不过大部分从书脊来看,都显得比较新。

看到这么多书,向坤在心里忍不住嘀咕,就算以他现在的远超常人的阅读速度,想要看完怕是都要很久,夏离冰应该大都还没看吧?

不过书房里最引人注目的,不是那些书和书架,而是三个和真人1:1的模型,一个是骨骼模型,一个是躯干解剖模型,一个是全身层次肌肉模型,旁边桌子上还有一个可以拼装内部结构的大脑模型。

向坤忍不住说道:“你不是学精神病和心理学的么,也需要这些?”

站他边上的夏离冰没有回答问题,只是说道:“你想要的话就送给你,反正我要去海西省了。”

第一百〇六章 独行侠

第一百〇六章独行侠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

好吧,确实挺想要的。

有些时候研究身体变异,能有个模型参照,也可以帮助他更直观地理解和对比。

当然,现在从网上也可以找到各种需要的医学教学用的骨骼、脏器模型,甚至3d的都有,他手机上就有3dbody和人体解剖图谱这种app,可以查看人体三维解剖信息,还有中医穴位脉络等。

“算了,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老家,把房子卖了,这些东西搬来搬去也麻烦。”向坤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选择接受这几个模型。

听见他这么说,夏离冰也没有多说什么,从旁边拉过一个箱子,对他说道:“那把弓我没有出钱,我原本要送你的生日礼物是这些。”

向坤看了眼那被她打开的纸箱,里面整齐地码放着一本本的书,从最上面的几本的封面来看,好像是心理学和精神病相关的参考书和教科书。

“这些我现在用不到了,你觉得哪些有用,就直接拿走。”

向坤俯下身翻看了一下,一边看一边心里忍不住想笑,哪有拿自己用过的教材送人当生日礼物的……

不过老实说,这个礼物他倒确实是挺有兴趣的,丝毫不会介意。或者,夏离冰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才会选择拿这当礼物。

嗯,不愧是学心理学的。

向坤也不客气,蹲在箱子前一本一本检查,然后只拿了一本书和三本记了很多内容的笔记本——至于其他的书,只记下了书名,他更倾向于去找电子版,用电脑、手机或平板看,这是长期养成的习惯。

“这礼物我就不客气了!”向坤把那一本书和三本笔记塞进了弓包里。

夏离冰点了点头:“还有一些电子版的笔记和书你要是有兴趣,我也可以发给你。”

谢过了夏离冰后,向坤也没有多留,背着自己的礼物告辞离开。

走进电梯后,向坤一边按下1楼键,一边却下意识地在脑子里回想起在夏离冰家里看到的各处细节。

“老夏也是个很特别的人呐……”

回想认识夏离冰以来的经历,他发现这位女学霸的情绪总是很少有明显的波动,不论是在玩牌、射箭,还是一起吃饭,她的心跳、呼吸、气味、表情的变化都是最少的,似乎一直都是处于一个相对比较冷静的状态。

而且不论是在外面还是家里,她似乎一直是一个“观察者”的角色,仿佛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即便是参与其中的时候,给人的感觉也好像不是很有参与感。

这种感觉很奇怪,并不是刻意的疏离,而更像是一种本来就存在的“隔膜”,反而夏离冰像是一直在努力打破这种格格不入感。

印象里她的情绪波动,身体各项信息变化最大的时刻,应该是那次去马场骑马不成,回来路上偶然遭遇人贩子,她对那两个女人贩出手的时刻。

后来听陈警官说,那俩妇女伤的很惨的样子,比被向坤制伏的俩倒霉多了。

看来这丫头心里其实是有点暴力倾向的?

电梯到了楼下后,向坤便没有再多想了,反正以他的判断,夏离冰对自己肯定没有什么恶意。

背着弓包离开夏离冰家所在的小区后,向坤忽然听到不远处街边一间饮料店里响起了一段他十分熟悉的旋律,然后歌声响起: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看一看世间的繁华……”

是许巍的《曾经的你》,这以前他很喜欢,经常会听的歌。

虽然背上包里装着的是弓而不是剑,但走在路上向坤,却不由得想起了中学时期痴迷武侠小说和电影时,经常yy自己成为一个在都市中独行的侠客的感觉。那种背负着世人的不理解,依旧行侠仗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悲壮感……

走着走着,他不由得在脑海里奏起了《天地孤影任我行》,甚至忍不住想着这时候要是突然冒出一堆类似“巨型猫头鹰”的变异生物就好了,受惊的人群四散而逃,自己取出弓箭逆人流而上,救出一个个落入兽爪的普通人,然后自己被群兽围攻,逐渐不支……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忽然一阵嘹亮的歌声把向坤从情绪中惊醒,他抬头看向不远处一个开放式小公园外小广场上正在跳舞的大妈们,微愣了一下,继而苦笑,他好像又莫名其妙地陷入到某种情绪之中了。

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好像是在家里做菜听音乐的时候?

难道自己现在是易被音乐影响体质?

向坤眉头微皱,走向了不远处的地铁站。

因为刚刚陷入那突如其来的情绪中,向坤本能对周围各种信息的收集率和敏感度下降了很多,所以他没有注意到,他刚刚一路走过来,有许多路人在和他错身而过后一会,都会忍不住回头望他一眼。

甚至相隔一条街的人,无意中扫过他,亦会忍不住多看几眼。而吸引他们的,并不是他的光头,又或是他背上的弓包。

其中一位留着短发、穿着中性的女生同样在无意中注意到了向坤,微微愣神了一下,然后第赶紧拿起手机,找好角度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微博上:

“刚刚在路上看到一个背影,莫名觉得很有感觉,就抓拍了这张照片。

虽然我并不认识那个人,也不知道他的身份和职业,但给我的感觉,他虽然走在人群中,却有一种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孤独感,就像是个背负着重重秘密的独行侠一样。

说说你们的感觉。”

配的照片,是一个穿着黑色短袖t恤行走在人群中的光头背影,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隐约还能看到戴着眼镜,背着一个黑色、形状奇怪的长条形背包。虽然拍照的人并没有刻意地找位置,也没有用什么拍摄效果,但还是能让人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他,知道博主说的是他。

短发女生的微博有80多万粉丝,也算是个小网红,在自己的领域有不少关注者。

这条看似没什么特别的微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快速转发。

“我和你的感觉一样诶!这背影看着就让人觉得有种江湖的感觉!”这是一个小女孩的转发评论。

“我觉得是博主照片拍的好,拍出了那种尘世独行的味道。这位路人留着个性的光头,背着长条形的背包,可能是搞音乐的,说不定还是摇滚乐,有这种气质很正常。”这是一个中年男性的评论。

“卧槽!博主快冲上去看看,他脑袋后面有没有二维码!啊不对,条形码!该不会是杀手47的弟弟杀手58吧!那背包说不定装的是狙击枪哦!”这是一个中二少年的转发……

“狙击个毛枪啊!这tm明显是弓包啊!不过背着个弓包……还真是像博主说的,有独行侠的气质。”这是个弓箭爱好者的评论。

“我觉得这个人肯定很有故事,说不定是个退役的特种兵,然后去当了雇佣兵,到国外出生入死了好多年,赚了钱回来后,忽然发现相爱的人已经做了他人的新娘,这是刚刚在远处看完所爱之人的婚礼,默然神伤地离开……”这是个脑洞大开的女网友。

“靠!你们都好能脑补,一张照片就能想那么多!说不定人家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这是刚下班赶着要去吃饭。”

“我小小p了一下图。”有人把那照片中的光头背影p到了一片都市废墟之中,旁边的行人p掉大半,只剩的几个也都p成丧尸……

被p的图立刻被转发:“这张有感觉,这是杀手47我是传奇啊!”

……

向坤并不知道他被人随手拍的一张照片,竟然那么快在网上流传,这个时候他已经回到了所住的小区。

进了电梯,正准备按楼层的时候,外面响起个女声:“等一下,等一下!”

向坤微顿了一下,还是把正要合上的电梯门按开。

他不用看都知道,这是那个住在同一栋的杨小姐,以及她的新宠物。

第一百〇七章 以谣攻谣

第一百〇七章以谣攻谣

“thomas,快点,thomas,进电梯啦!”杨小姐牵着她的新宠物——一条柯基犬,走进了电梯里。

thomas……自成的英文名就叫托马斯·刘来着……

向坤无语地扫了眼那条小柯基,倒是没有对杨小姐的新宠物再施展震慑。

看来有之前养哈士奇的经验,她也知道自己只能“驾驭”这种比较小的犬种。不过看那只柯基的样子,似乎依然对她不是很顺从。

两人随意地点下头便算是打过招呼,向坤抬头看着电梯门缓缓合上,自然没有交谈的打算。

杨小姐却是主动说道:“哎?你们七楼那位林小姐,就是有个胖胖的女儿在上幼儿园的那个,她的事你知道吧?”

向坤看着电梯门没有回话,一副在发呆的样子。

杨小姐一边去按自己的楼层,一边自顾自说道:“她居然是别人的小三!真的看不出来,一点都看不出来,难以想象诶!看她平时的打扮、做派还以为是个贤妻良母呢!你们同一层楼,你没听说么?上周五,正妻那边的亲戚打上门了,把她打得好惨,据说惨叫整栋楼都听到了。我那天去rb了,没在小区……你呢,你也没看到吗?唉,听说她家已经搬走了,房子都已经卖了,比市场平均价低了不少。也是,出了这事,肯定待不下去了……”

上周五,不正是那个开酒吧的瘦高男人来闹事的日子么?那天响彻全楼的惨叫,是那瘦高男的吧。

以向坤现在的超强听觉,哪怕没有刻意去窥听,每天进出小区的时候,也依然经常从那些在小区里驻足闲聊的家庭主妇口中、出去散步偶遇的老人们的交谈声中,听到一些有关诗铃妈妈的风言风语。

对这些人而言,他们或许本身对诗铃妈妈并没有什么主观上的恶意,只是单纯地八卦而已,但不知不觉,传言就会变味,特别是“小三”这种很容易就引起一边倒批判的话题。

所以诗铃妈妈会这么快搬走,把房子卖掉,也可以说是正确和果决的选择。

至于杨小姐,应该主观上就有幸灾乐祸的意味,向坤知道诗铃妈妈和她之间,因为倒垃圾、处理宠物排泄物、遛狗等事情有过几次不算大的争执。

感觉到她还要开口,向坤忽然说道:“杨小姐,你男朋友姓陈吧?”

“男朋友?我没男朋……呃,你怎么……”

“那位陈先生知道你经常带不同男性晚上回来过夜么?”

“你……你胡说!你……我哪有……没有……我没带……”杨小姐有些语无伦次起来,但眼神变幻,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有些惊疑地看着向坤:“你……”

7楼到了,电梯门缓缓打开,向坤没有看她,踏出电梯前幽幽说道:“你兴致勃勃地传着别人的谣言,别人照样也在传着你的谣言。”

杨小姐欲言又止了一番,但终究还是没敢追出电梯来。

向坤面无表情地掏钥匙开门进屋,心里微微叹气,正常来说,他刚刚是不会说那些话的。

对诗铃妈妈和她老公,以及她老公在老家的另一位妻子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想去评判,也不想去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有什么苦衷,这本来就是和他无关、他也不感兴趣的事。

但本身而言,从搬到这里开始,诗铃妈妈和刘诗铃,就一直对他报以善意,一直在主动地给予他力所能及的帮助——虽然未必是他需要的,但确实让他感受到了小时候一家三口住在老家小城里时的邻里关系。

所以从内心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刘诗铃母女受到伤害,也不想听到有关她们的坏话,何况这些坏话很多都已经是和事实不符的谣言了。

当然,现在她们母女已经不住这个小区,别人说什么、聊什么、传什么,向坤即便听觉强悍能够远远听到,却也不会去管,随时间推移,事情自然就被人淡忘了。

但把那些谣言pia到他脸上来,还想从他这找取认同,他却是没有办法忍受的。

要说这栋楼里谁对各住户八卦了解最多,恐怕没有能出向坤之右。

他平常如果没有出门,偶尔看书或进行其他训练的间隙,也会顺便在家里练习一下听觉、嗅觉来“换换脑子”。

这种时候,总是能听到各个家庭里一些私下的谈话和八卦。

而这些八卦有些时候会涉及到这栋楼的其他住户,他偶尔还能从被涉及到的人那里,听到其他关于同一件事的不同描述版本。以及对同一个人,不同住户的不同观感,不同的判断。

向坤并不是一个对这种八卦感兴趣的人,各种各样参杂了个人利益的、狗屁倒灶的事情,听多了实在是很让人厌烦,所以他一直只是抱着控制和练习听觉的目的,听个“响”而已。

但不管感不感兴趣,向坤终归是知道了很多的有关这栋楼甚至小区其他楼住户、物业工作人员的八卦甚至秘密。

他本也没打算过利用这些做什么,或是告诉谁,插手别人的生活。

只不过刚刚他实在是有些不爽这杨小姐,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好吧,那他就干脆谣言反弹谣言,以彼之道还治彼身好了。

至于他说的那些话,倒不是听住户八卦的,也不是刻意听杨小姐家的墙角,而是听的保安之间的八卦。

这杨小姐自己一个人住,但有个经常开豪车来找她的“陈先生”,偶尔还会过夜。而除了“陈先生”外,还有过几个男性到她家来过夜。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会发生什么?保安们的猜测自然是相当丰富了。

杨小姐估计以为她没有和那些男性一起在小区里出现过,又都是晚上,不会有人知道。

对于杨小姐的私生活如何,向坤并不想评判什么,那是人家的生活,只要她明白在传谣的体系里,每个传谣者一样有可能成为被传谣的内容,不要再跑到自己面前说诗铃妈妈的坏话就行。

回到家后,向坤第一反应是有鸟屎味。

家里有养了金丝雀,以他的嗅觉,能闻到鸟屎味很正常。

但问题是,他闻到鸟屎的方向,并不是鸟笼的方向,而是洗手间的洗手台上。

向坤走过去看了眼,果然发现了洗手台上有一些鸟屎的痕迹,证明那只金丝雀来过这里。

对此向坤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因为他这段时间都是把鸟笼开着的,任它自由出入,只是之前它好像一直都没有出来过。

回到客厅一看,那只金丝雀又待在了开着门的笼子里,似乎从来没有出去过一般。

第一百〇八章 你又上热搜了

第一百〇八章你又上热搜了

看到向坤走过来,笼子里的金丝雀短促地啾啾叫了几声。

向坤知道它表达的意思,依然是臣服和畏惧。

他提起笼子,然后到了卫生间,指着那丝鸟屎对金丝雀加重语气说道:“这里,不行。”说话的时候,集中注意力在鸟身上,让自己身上保持一种威严的感觉,并且脑子里回想那只“巨型猫头鹰”的部分记忆画面,然后用纸将鸟屎擦掉,扔到垃圾桶里。

金丝雀立刻没了声音,缩在角落,也不知道有没有成功接收到向坤要表达的意思。

向坤自然知道鸟类的直肠比较短,很难储存粪便,而且需要经常排便,以减轻重量,便于飞行,所以控制排便比猫狗一类的动物难一些。要让鸟儿定时定点排便,得从小持续引导训练。

不过他还是想要尝试看看,能否让鸟儿直接地明白他的意思,而不是通过训练。

看了金丝雀一会,没有得到任何的反馈,无法解读鸟语,只能从姿态判断它有点害怕。

向坤想了想,将笼子重新放回原处,然后把笼衣盖上,让它处于一个比较有安全感的环境。

他之前在进行感官训练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收集感官得到变异提升之前所没有的声音和气味“样本”,建立“数据库”,成为嗅觉、听觉的本能,并进一步引导变异进化感官能力;

第二阶段,是训练如何用声音和气味,帮助他快速判定周围的环境和情况,成为他的“超级眼”;

第三阶段,就是针对特定目标,进行深入窥探和长时间观察。和第二阶段一样,这一阶段同样是侧重于引导大脑处理感官信息的能力进化。

第二阶段通过几周的针对性训练以及变异后的进化已经差不多了,对周围环境信息的收集,几乎成了一种本能的反应。所以他现在已经准备进入第三阶段,对个体进行深入和长时间的观察。

本来经过考虑,是想选择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来作为目标,但现在想想,还是先用动物来训练一下——简而言之就是这只金丝雀。

毕竟相对而言,动物的社会关系和经历要简单得多,对这只金丝雀而言,几乎可以说没有。而且出生到现在,所过的时间也比较短,现在又可以24小时出于他的监控之下,比较方便他收集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如果能够通过深度观察,对这只金丝雀的习性、性格等了解得更清楚,能够更准确地解读它各种状态和鸣叫所表达的意思,也能够反过来更清楚地让他知道自己进行各种情绪的“震慑”时,对它造成的具体影响。

向坤开始在网上搜索各种有关金丝雀、芙蓉鸟的资料信息,以及一些鸟类学相关的内容,这些本来他在研究“鸟语”的时候就有看过一部分,但现在却是准备更全面、深入和系统地了解。

而与此同时,他也一直分着部分心神在关注着那只金丝鸟的状态,它的心跳、呼吸、气味和在笼子里移动的状态。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向坤遇到个问题,准备看下“小苹果”睡了没,想咨询一下的时候,一拿起手机,却恰巧收到唐宝娜发来的一条消息。

打开一看,是一张图片,一个人背着猎枪,牵着一条狗,独自走在街道之中,远处是破败的房屋,满目疮痍,一副末世景象,整张图是有些不太和谐的水墨风格,明显是ps的时候拼接处理的不是太好。

为什么发这图给我?什么意思?因为图里那个人和我一样是光头?

向坤有些莫名其妙。

但下一刻他就发现有些不对了,图上这光头……这衣服的颜色……嗯,这特么的好像我啊?

“这是什么图?”向坤发了个带着问号的表情过去。

唐宝娜没有回话,而是又咻咻咻连发了十几张图过来,全都是各种光头背影的p图,后面的几张p的幅度比较小,已经和原图差别不大了,所以向坤立刻认出来:

这特么还真是我!?

而且仔细一看那张没p掉弓包的图,再结合他旁边的环境,这不是我从夏离冰家出来没多远的时候么?

唐宝娜又发来一个大笑的表情:“你又上热搜了~!咦,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然后发来一个微博链接。

……

早些时候,从夏离冰家离开,唐宝娜叫车赶到了外公家。

她外公冯老先生一直有个习惯,就是在中秋节的晚上,让几个子女带着孩子来他这里一起吃茶、吃月饼,然后赏月聊天。

不过他也知道几个子女都已各有家庭,所以晚饭并不勉强,大家各自吃好了再过来就行。

唐宝娜他们家一向比较自由,她姐姐又在热恋,晚上要和男友吃饭,所以她也便和杨真儿一起去老夏家给她“送行”,顺便给向坤提前过个“生日”。

这个时候,父母和姐姐都已经到了,正坐在院子里喝茶聊天,其他的表兄弟、表姐妹,还有两位舅舅、两位舅妈也都已经到了,不过看样子明显也才刚到。

她一进院子,就赶紧跟外公还有其他长辈打招呼,然后又平辈的兄弟姐妹问好,然后是他们的孩子,好一会才算是招呼完。

打完招呼后,唐宝娜就做乖巧状缩到父母和姐姐旁边,只听不说。

但偏偏现在几人的话题,正好聊到之前他们四人偶然抓下人贩子、救下两个孩子的事情。

正说话的,是唐宝娜的二舅,她现在就在二舅的公司工作。

“那俩孩子是张家张老爷子的孙子,据说是偷偷跟着他们表哥出去玩,结果那小伙子顾着和女孩子聊天,没注意俩孩子,让他们跑到了偏僻角落,没想到刚好被人贩子盯上,给拐走了。唉,俩孩子的表哥发现他们不见后,也是找了几个小时,没能找到人,倒反而是把时间给延误了。

张老爷子知道后,倒是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亲自报警说明了情况。**市局非常重视,马上协调警力追查。亏得现在到处监控这么发达,总算是让他们找到了两个孩子的线索,也锁定了人贩子的车。

不过在警方动手前,那几个人贩子的车却是先被娜娜他们追尾了。”

说到这里,唐宝娜她二舅忍不住笑了起来:“开车的是杨家的三姑娘,会发生这事还真是一点不奇怪,上次她来公司找娜娜,停车的时候直接撞到了我的suv上。我那时都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这丫头对我有什么意见了。”

第一百〇九章 姐妹

第一百〇九章姐妹

作为杨真儿的好友,唐宝娜也是有些不好意思,主动说道:“那时候真儿刚拿到驾照不久,还不是很熟练……”

二舅笑着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总之你们救下了张老爷子的孙子,张家要承这个情,却又不想欠这个情,所以这不,前一段时间咱们公司那大单子就来了,这完全是娜娜的功劳。”他也是因为那个来自邻省的大单子,才费了不少功夫去找关系打听了一番,知道了这背后有关张家两个孙子被拐的前因后果。

唐宝娜小声谦虚道:“我们也是适逢其会。”二舅其实已经许诺给了她那单生意的一大笔分成。

她的外公冯老先生笑眯眯地颔首道:“不管怎么样,都是好事,做了好事,得了好报,就是好结果。”

这时候,唐宝娜的大表姐、也就是大舅家的大女儿忽然说道:“你们那天一起的据说有四个人?除了你、杨真儿、夏家那个高个子丫头,还有一个是谁来着?”

唐宝娜看了她亲姐姐一眼,说道:“是一个朋友。”

“听说是男的?”大表姐依旧一脸好(ba)奇(gua)地问道。

这时候唐宝娜的亲姐姐唐宝婷说道:“那人是我同学的朋友,本来那天我和我同学也要一块去的,但是有事没去成,就只好让他跟着娜娜她们的车去了。”

她托同学王涵给唐宝娜介绍了个相亲对象的事,除了他们自己小家庭里四口人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并不知道。

唐宝婷很清楚表姐舅妈她们如果知道这事肯定又要追问个没完,而自己妹妹最不喜欢应付那种情况。

“哦?这么说和你是同龄人了?是做什么工作的呀?”大表姐又问道。

“是个程序员。”唐宝婷说道,向坤的情况,王涵和常彬自然是先告知她的。

表姐夫忽然插话:“是哪个公司的?说不定我最近去考察过,这些it公司现在都缺钱。”

唐家姐妹并没有立刻回应表姐夫,都只是含笑不语,她们都很清楚这位表姐夫的做派和习惯。

果然,表姐夫眨眼已经转移了注意力,对二舅说道:“二叔,现在还是有一些it领域的小公司值得投资的,像ar领域,我那天去的一个公司……”

唐家姐妹对视一眼,默契一笑。

“刚刚看你是叫网约车过来的?”唐宝婷凑到妹妹身边小声问道:“你自己的车呢?我好像很久没看到你开了?”

“都停车库呢,反正我和真儿住一起,都蹭她的车,有时候她也开我的车。姐,要不那车给你开?”

“我自己的车开得好好的呢。你呢?你自己不开么?”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开车嘛,现在越开得少,就越不喜欢开。”

唐宝婷意有所指地道:“其实不单是开车,好多事都是这样,越不去做,就越不了解,越不习惯,越害怕去做。”

唐宝娜自然知道姐姐说的是谈恋爱什么的,却假装听不懂,没有回应。

唐宝婷抬头看了一眼,见其他亲戚都在聊天,没有人注意到她们这,便干脆直接问道:“你今天去老夏那吃饭,常彬介绍的那位有去吗?”

唐宝娜点了点头:“有。”却没有解释今天晚饭就是向坤做的,而且她们几个本来是想提前给向坤过生日的。

“呃,你和那位……经常见面么?”她其实之前也有旁敲侧击地了解过几次唐宝娜和向坤接触的情况怎么样了,不过基本都是得到比较含糊的回答,但含糊的回答本身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不算很经常吧,一礼拜一两次,而且都是和真儿、老夏一起玩的,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啦,我们现在就是普通朋友。”唐宝娜干脆直接回应。

其实她也有认真地想过对向坤的感觉,但得到的结果就是,确实没有那方面的感觉,没有那种心动或是想共度一生的想法。

不过平常一块玩的时候,向坤还是很有趣的一个人,而且总是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技能”,不论是打牌、射箭还是做饭,还有着好像更胜老夏的洞察力。

虽然他们是相亲认识的,但她其实更希望能和向坤当朋友。要是向坤现在就跟她表白,或是表示出强烈的要追求她的意愿的话,她反而会很为难。

不过好在向坤从来没有表达过类似的意愿,没有任何的跨界或是暧昧的表示,似乎同样是当成很单纯的友谊,又毫不刻意,十分自然。

这就让她很轻松,甚至很欣慰了,觉得和向坤的想法一样。

“没感觉?”唐宝婷问。

“恩。”唐宝娜点头。

看到妹妹的回应,唐宝婷说道:“嗯,我其实也觉得常彬那同学和你不适合。而且……他好像到现在还没重新找工作吧?虽说咱们爸妈比大舅他们要开明得多,不会那么计较家境、出身,不过总得要有能提供你目前生活水平的能力吧……”

相比起她们的两位舅舅,唐父确实是比较另类和奇葩的存在。早年做生意赚了几笔钱后,就全拿来买房产,在房产大幅升值后,就干脆把生意全收了,直接当起了包租公。

平日里就是和老婆到处去玩,对俩女儿也基本抱持着放养的态度,随遇而安,不攀不比,也不争不抢,相当佛系。就连对女婿的要求,也非常简单:人品过关,女儿喜欢。

“她现在有些想法,说不定会创业,所以暂时没有找工作,他肯定不是一个懒惰的人,这点毫无疑问。”唐宝娜说道,她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在姐姐心目中的形象是个好吃懒做的人。

“创业?”唐宝婷忍不住皱眉:“你可别摻合进去。”

“放心吧,我们一块出去玩的时候,一直都是aa的,他并不是一个会算计这方面的人。”

唐宝婷想了想,也点头道:“嗯,也是,王涵和常彬介绍的人,不说其他,人品应当是有保证的。”

唐宝娜没有再多说什么,过了一会便以照看几位在一块玩耍的表侄为名,到院子旁边的秋千椅上坐着看手机,刷刷微博。

手指拨着拨着,忽然停住,然后往回快速拨了几下,在一张图上按停,点开图片,看着那熟悉的光头,还有她今天刚刚亲手送出去的弓包,再看着那微博上的配字,唐宝婷不由得有些发愣。

她很快又从这个热门话题上找到了更多的、被ps的图片,看着那被各种“蹂躏”、“折腾”的向坤的背影,各种魔改的图片,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然后她找了几张被魔改最多的图片,给向坤的微信发了过去。

同时还有那造成了热搜话题“#独行的光头#”的微博链接。

不论是那最初拍下照片配上文字发上网的短发女生,还是的看到图片知晓那光头身份的唐宝娜,又或是其他千千万万在网上看到图片、参与讨论转发、甚至po图二次传播的网友,都觉得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件。

只有向坤,在看到无ps版的原照片后,记起了一些之前被他忽略的信息。

第一百一十章 情绪同化

第一百一十章情绪同化

之前从夏离冰所住的小区出来后,向坤莫名地因为一首歌而陷入到了某种情绪中,一路上主观注意力都在自己的情境中,并没有去关注周围的情况。

但这并不意味,周围的各种感官信息包括视觉画面,他就没有任何记忆。

以他超强的感官能力加上几乎是本能的观察意识,依然捕捉到了很多信息,只是当时没有注意到而已。

现在再回溯那些信息,回溯那些眼角余光中的画面,他敏锐地注意到了一些路人的目光、奇怪的表现。

平常如果在路上,周围偶尔有目光会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瞬,估计是被他的光头造型所吸引,但那种情况依然非常少见——相比起美女或帅哥,光头吸引注意力的能力并没有那么大。

在这种大城市里,什么样的打扮都能看到,而光头本身也并不稀奇。所以即便有那种短暂停留的目光,也基本都是一扫即过,不会一直盯着他看。

但从之前记忆中那些画面来判断,那种目光扫过后又快速拉回的动作,就好像路上无意中看到个黑人,本来并不在意,但一瞬后突然反应过来那不是科比么,赶紧重新看过去的感觉。

注意力受到莫名吸引、投注到他身上的视线总数上并不是很多,但从概率上来说,已经是相当反常。

如果说是因为他今天背着这个弓包特别显眼的话,那他后来进入地铁站、进入的地铁车厢里,以及后来达到站点重新到街道上的时候,为什么再没有那样投注而来的视线?

很显然,在离开夏离冰家到地铁站这段距离,有些特别的事情发生。

而向坤很清楚,最特别的事情,就是他受到那首许巍的歌曲影响,进入了自己臆想的情绪之中。

他又把目光投到手机上,快速查看起微博上的内容,特别是最开始的那条微博。

“……他虽然走在人群中,却有一种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孤独感,就像是个背负着重重秘密的独行侠一样……”

看着这句话,向坤若有所思。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会觉得真是巧合,那个博主竟然能和自己有同样的心境。

但有过种种经历的向坤却知道,这种情况很可能并不是巧合,而是他不知不觉中对周围人施加的影响,让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和他同样的情绪共鸣。

只不过,向坤的情绪点是在他自己身上,而其他人的情绪点同样是在他身上。

快速浏览了一下其他网友对那张最开始照片的评论,向坤判断,照片并不能对人造成那种共鸣的影响。

不过为了确定一下,他还是再在微信上问了唐宝娜:“你看那张照片有没有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唐宝娜发了个疑惑的表情。

向坤:“那个博主不是觉得我那背影像独行侠吗?你有什么看法?”

唐宝娜:“嗯,确实像独行侠,背着弓包,好像要去猎杀什么……”

唐宝娜发了一串哈哈大笑的表情:“我会觉得你这是要拿着弓箭去猎兔子、猎猪、猎羊、猎野鸡、猎狍子……哎,荤腥太多了,可以去顺便采点蘑菇、野菜什么的……然后全部都做成美食!向大厨赛高!我决定了,圣诞节送你一顶厨师帽和一套厨师刀!”

向坤:“……”

他确定了,照片确实无法影响其他人的情绪,只有当时在他周围的人才会。

而且这种影响力好像也不是很强,毕竟不是每个从他身边经过、或是视线里扫过他的人都有反应,总体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不知道受到影响的机制是什么,这需要以后再研究。

想起上次半夜做菜听歌听得忍不住忘情跟唱起来,结果引来其他住户的投诉,保安上来敲门。

向坤意识到,自己陷入这种情绪之中,似乎和歌曲本身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他现在再突然找出那首《曾经的你》,也没有那么容易再进入那种情绪中。

他进入情绪的契机,和普通人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不过一旦进入某种情绪中,他就很容易忘乎所以,忽略掉了周边环境的信息,完全沉浸和投入。但那和对目标以凶戾的情绪施加震慑影响后的反噬不同,并不是失控的表现,即便完全投入在某种情绪中,他也依然还是他自己。

至于音乐,本身就是情绪的催化剂。

并不是因为他易被音乐影响,所以容易浸入情绪之中,而是因为他容易浸入情绪之中,所以易被音乐影响。

以后他如果需要浸入特定的情绪之中时,或许也可以借助选择特定的、相关的音乐来进行引导和协助。

按照几次遇到的情况做总结,向坤对自己这个能够从精神层面影响和震慑人类及其他动物的能力,有了基本的判断以及一定的猜测:

一,当自己对一特定人或动物施加震慑影响时,目标会受到自己情绪的压迫,是情绪的接受者,周边一定范围内和目标同类型的生物,会受到弱化的相同影响;

二,当自己并没有锁定任何目标,而身心沉浸到某种情绪中时,会对周围的人类产生情绪同化的影响,让他们也产生和自己相同情绪,但这情绪的目标则和自己一样。也就是说当向坤觉得自己是个“莫得感情的杀手”时,其他受到情绪同化的人不会觉得他们自己是“莫得感情的杀手”,而会一样觉得向坤像个“莫得感情的杀手”;

三,这种通过自己的意图和情绪来影响其他生物的能力,应该是得自“巨型猫头鹰”的血液。但这个能力应该在自己的身上发生了某些变异,最开始的时候,“巨型猫头鹰”身上的这项能力,应该只是能帮它震慑领地内的其他生物,宣誓自己强大而已,很可能只是一个它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被动效果”,否则的话,它若是能主动应用到狩猎目标上,那时候和向坤两次搏杀时,不可能不使用。

想来应该是它的大脑思维方式比较简单,没有人类那么多、那么复杂的情绪,所以这个能力并没有衍生和开发出更多的功能方向。

做出总结后,向坤便将锁定目标的情绪影响方式称为“精神震慑”,而未锁定目标只是自己沉浸情绪造成对其他人被动影响的方式称为“情绪同化”。

不论是“精神震慑”还是“情绪同化”,向坤都决定尽量少在人群中使用,特别是后者,很容易不知不觉陷入某种情绪中,然后出现非主观意愿使用的情况。

而“精神震慑”,如果不是必须的话,也要尽量少对人类目标使用,他准备先在其他动物身上进行足够实验和总结,掌握足够的技巧和训练引导方式再去研究更多的应用方式,以免不知不觉进入他所不希望的变异方向。毕竟之前的经历表明,“精神震慑”在影响其他生物的过程中,同时也会反向地影响他自身,特别是在日落之后。

他隐隐觉得,这个疑似得自“巨型猫头鹰”血液的能力,还有很多可开发和探索的地方。

而想到这类能力可能的原理和背后代表的意义,就更让他有些禁不住的兴奋和期待。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冲锋

第一百一十一章冲锋

对于自己那张在微博上传播的背影照片,向坤并不怎么担心,毕竟已经有过“经验”了。

之前那在租屋楼下飞踹凶徒的视频也是在网上流传了好一阵,甚至上过热搜,但很快热度也就降下去了。

现在偶尔还能看到他踹人的gif被人改成表情包用,但并没有再讨论当时那件事,也没有人去探究他的身份。

他很清楚,这个资讯大爆发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网友们都是非常健忘的,一个热点短的几个小时,长的也就几天一礼拜,除非有持续发酵、吸引注意力的事件,否则就是有人刻意炒作,都很难持续太久。

而只要向坤不主动出去蹭热度,回绝一切采访,即便有人表示知道他的身份,热度也不容易引到他这来,毕竟网友们其实并非关注绝对的事实,他们只需要一个自己想看的“真相”,而网上不缺这种“真相”。

至于这张背影图就更是如此了,网友们的注意力都不在图上这个人的身份上,要么是冲着那发微博的博主去,要么就是为了自娱自乐恶搞图片的,每个人都有他们的自己想关注的信息。

除了唐宝娜、夏离冰少数几个人能认出图上的弓包、认出他外,其他人也没几个能根据这人群中的光头背影知道的这是他,何况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他又没干什么坏事……

到了凌晨一点多,向坤拿着手机和变异后就没用过的耳机,离开小区,前往之前一直在进行冲山和下山训练的那座小山。

他要先验证一下,那种“自high”的情绪有没有可能对他的身体机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短暂地提升或是抑制?

毕竟正常人在进入到某种极强烈的情绪状态中时,也会肾上腺素增高,从而让心肌收缩力增强、血液输出量增加,以及一系列生理反应,带来短时间内的爆发力和耐力提升,甚至对疼痛感也有一定的抑制。

不过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并没有想进入某种情绪的时候,情绪突如其然而来,而当你做好准备想要进入某种情绪的时候,却又发现找不到那种feeling了……

向坤开启夜视能力,看着眼前这座没有什么生气的小山,这里离住宅区比较远,路又很差车很难开过来,所以基本没什么人会过来。而搬到小区来的这段时间他经常半夜跑到这来进行各种训练,久而久之各种小动物好像也都受到了惊吓,离开了不少,现在他即便放开听觉和嗅觉努力搜寻,想找一只老鼠都要费不小的劲。

也就让这座不大的小山,看起来有种更加诡异的寂静和阴森。

当然,这对向坤是好事。

他拿起手机,打开音乐app,找到一个都是纯音乐的歌单,开始随机播放。

本来想戴着耳机,更方便他借助音乐找到情绪,但发现即便音量只到1格,他也受不了。除非他刻意地减弱将对耳机声音的注意力,但那样的话戴耳机就没意义了。

于是他只能是取掉耳机,只是把手机拿在手上来听,虽然音效差了一点,但当他把听觉的重心都放在手机上的时候,影响还是可以接受。

有些时候像《starsky》、《victory》、《brotherhood》、《serenataimmortale》这些音乐,听着很带感,很容易就进入到某种或振奋或悲壮的情绪中,调动起身体激素,让整个身体也都进入到一定的兴奋状态中。

但当他刻意想找那样感觉的时候,却发现这感觉真的不太好找。

于是向坤又转变个思路,自己先营造个情绪,开始先yy自己是个登山者,前面是一座需要他去征服攀登的高峰,但是看着那山的高度,想想有点出戏……

又换了个思路,自己现在是一名八路军战士,战友都牺牲了,只剩下自己,而山上是日寇占据的战略要地,必须要拿下来,自己正准备进行舍生忘死的冲锋……

但是折腾了快半个小时,向坤也没能找到情绪,说好的易受音乐影响体质呢?

向坤无奈,随意地拨弄了一下音乐app,随机地找几首歌播放。

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前奏旋律,这是《亮剑》的主题曲,然后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骑兵连最后死亡冲锋的片段。

这部连续剧播的时候他还在上中学,曾经很是痴迷,看过很多遍,每次看到一些段落的时候哪怕已经能够把台词倒背如流,还是会忍不住泪流满面。

不知不觉,在那主题曲的歌声中,向坤慢慢闭上眼,脑海中浮现骑兵连连长孙德胜高呼“骑兵连,冲锋”的画面。

片刻后,向坤猛地睁开眼,开启夜视能力的眼睛在夜晚里看起来颜色诡异,若是此时有旁人在的话,可能会被吓一跳,以为他是入魔了。

向坤如离弦之箭一般向小山冲去,但因为本身的大体重以及这次穿着的加到60kg的负重衣,整个人就像一辆马力开足的坦克般,轰隆而上,每一次蹬地,都会在地上快速地留下一个极深的脚印。

向坤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到达山顶后立刻又冲下来,因为他感觉到了十分少见的疲惫。

其实快到山上的时候,他就已经从那“骑兵连冲锋”的情绪中脱离了出来,也清楚地察觉到了身体有些后继无力的感觉。

虽然没有计时,但从主观感受判断,向坤很肯定自己这次冲山的速度要比上一次的例行训练强不少,在还未进行这一周期的饮血和变异之前,这种增强的幅度是明显超常的。

看起来,进入到某种情绪中后,如果有需要,自己确实可以利用那种情绪,短暂地提升爆发力或其他方面的身体机能。

而且这次自己明显“入戏”不深,并不像第一次在厨房、第二次在街上时那么“忘我”地沉浸,提升的效果和持续的时间都很有限。

但这种提升似乎是以透支的形式来进行的,至少以前全力冲山后,是绝对没有这么累的,如果真的情绪极度投入的话,虽然爆发出来的力量很强,结束后的疲惫感应该也会同样大幅增加。

当然,在夜晚他的体力恢复同样极快,没多久那种疲惫感就已一扫而空。

这种依靠情绪给身体带来的短暂爆发,对向坤来说最重要的意义不是让他提升“战斗力”。

因为这种方式太过不稳定,需要靠“感觉”。

如果再次遇到遭遇“巨型猫头鹰”那种情况,他可没法对猫头鹰喊一声“就豆麻袋”,然后拿出手机放个bgm调动好情绪再打。而且进入情绪后,很可能会太莽了,明明能够用智慧解决的事,也硬要拿头开路。

这个实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向坤知道这种沉浸式的情绪,能够大幅地影响身体机能,能够直接地对身体造成影响,让身体和意识都进入到那种情绪所营造的状态中。

他之前引导变异的方式,是进行针对某一身体或大脑功能的高强度、长时间、持续性的训练,“告诉”身体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需要这种能力,让身体的变异和进化往完善这些功能的方向发展。

而现在,经过这个实验,他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直接借情绪的沉浸,直接用意识来“告诉”自己的身体,自己处在什么样的状态中,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增强哪方面的功能。

这种内在式的“沟通方式”,肯定是要比单纯外在式的训练方式引导要更有效率。

向坤一边思考着,一边往山下走,他并没有再进行一次下山的练习,因为他注意到自己的膝盖关节有些疼痛,可能是出现了损伤,需要给它们一定时间恢复。

向坤想要拿起手机看下时间,忽然发现……

“哎?我手机呢?”

他一脸懵逼地发现手机居然不在身上了,然后回溯记忆,好像是刚刚在山下情绪到了,脑海里听到孙德胜大喊“骑兵连冲锋”后,就随手把手机往旁边一扔……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木雕

第一百一十二章木雕

凌晨三点多,外面一片漆黑,而向坤的卧室里依然如常地亮着灯光。

在一盏台灯下,向坤正拿着细砂纸缓慢而小心地打磨着一个20多厘米高的木雕。

那是个女性的人形木雕,穿着一身有二次元风格的裙甲,杵着一把双手大剑,目视着前方,头上还有一根翘起的呆毛,从整体形象来看,应当是一个动漫人物。

这是一个向坤从头到尾自己雕凿出来的人物木雕。

今天是10月3日,而明天10月4日,是唐宝娜的生日,这个木雕,就是向坤准备送她的生日礼物。

在9月13日,收下了唐宝娜她们几人送的“误会生日礼物”复合弓后,向坤就开始想着要怎么还礼了。

然后他通过她们的一些网络信息,以及之前偶然看到的驾驶证等证件信息,得到了她们三人的生日时间。

杨真儿1月3日,夏离冰则是4月份,都还很早。只有唐宝娜10月4日生日,没多久就要到了。

他原本的想法,是送一个价格大概预算在两、三千左右的礼物,于是根据他平常的观察,以及唐宝娜各种网络帐号在网上留下的信息,来进行分析,推测她可能会喜欢的礼物。

最后得出的选项是:1,手办或其他唐宝娜所喜欢的动漫周边;2,音频录制设备;3,一些有设计感的小饰品或小摆件;4,音乐相关的周边或她喜欢的绝版专辑。

但问题是,从向坤的了解来看,唐宝娜虽然不是那种大手大脚花钱的人,但确实一向不怎么缺钱,1、2、4这几个选项的东西,如果是她喜欢的,基本上早都已经买了,而且她自己选的,肯定都是更加心水的。

这么看来,似乎只有买个看起来和她平常穿衣风格比较搭配的小饰品,或是比较有设计感的小摆件,是比较稳妥的选项。

他也私下问过杨真儿和夏离冰,前者表示有心意就行了,送什么无所谓,娜娜也不缺什么,到时候做一顿大餐就好了。

而夏离冰则和上次调查口味时差不多的回复:“随便都行,她不挑。”

确实,向坤知道自己不论送什么,唐宝娜应该都不会介意的,就是送了一个她其实已经有或是不那么喜欢的手办、周边产品,她应该也会欣然接受。

不过想到自己之前收到那把复合弓作为礼物时的心情,这“随便”总让他有点不得劲。他很清楚,礼物的价值并不单是市场上的价格,更多的是取决于接受者对礼物的喜爱程度。

于是琢磨了一番后,向坤准备自己亲手制作一个唐宝娜最喜欢的、用来做了头像的动漫人物saber阿尔托利亚的木雕。

并且这个制作的过程,本身也是他进行几个尝试实验的过程,两全其美。

当然,为了避免10月4日的时候他还没能把木雕制作出来,他还另外准备了备选项planb,实在不行的话,就送一个他觉得唐宝娜应该会喜欢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摆件做为礼物。

向坤是有一定美术功底的,画个瓶子,画个人脸素描什么的没太大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懂得雕刻。

不过也正是因此,他想要试下一下,通过与工具建立超感联系,是不是能帮他更快速地掌握使用工具的能力。

所以在9月16日饮血之前,他买了五把形制不同的雕刻刀和三把凿子,进行了关联。

为了成功关联,他专门把这几把工具的身和柄拆开来,进行完关联后再重新装回去。而他也发现,同类型、同功能的物品,关联完其中一样后,另外几样的关联时间便会减少很多。

9月17日晚上醒来之后,向坤先是快速看了十几个小时的各种教程和视频,然后找到一个saber的人物3d图做参照,开始对之前就准备好、开成大致形状的几块练习木料进行雕凿。

虽然建立了联系的凿子和雕刻刀,控制起来确实有着近乎内行人的娴熟,能够将他的在教程和视频里学到的内容稳定地应用出来,手随心动。

但前四个木料,依然在进入细坯之前就被凿坏了,不说头顶那根呆毛和那柄杵在底座上的双手大剑,单就手臂都很难做好,一不小心就歪掉或是断了。

第五个木料,向坤本着先出个成品看看缺点的目的,做到了细坯的半成品,但看着那脸歪嘴邪比例失调的木雕,他却是不由想到了之前在找参照图的时候,在网上看到的那张“邪神saber”……

从实验结果来看,单纯对工具进行联系后,只能做到对工具的控制和掌握娴熟,但涉及到其他一些应用变量的时候,却依然需要适应和练习才能发挥出应有的能力。

由此也可以推知,如果以后他能够完全与一辆车的所有部件都建立联系的话,那他或许对这辆车的车况会非常了解,驾驶的时候也能够如臂使指。但如果跑去和别人赛车,依然需要先了解具体路况、赛道的路线、对手的情况、比赛时的天气状况等各种信息,才能完全发挥出驾驶的实力。

而现在,他虽然控凿、操刀都很熟练,但对木料的材质熟悉程度,以及轮廓的雕凿把握还有问题。

向坤知道,如果他进行大量练习的话,在能够熟练操作几柄凿子和雕刀的情况下,先从结构简单、容易的作品入手,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进步。

但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成为一个木雕大师,所以暂时停下了木雕的制作,毕竟他每个饮血期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单是学习雕刻准备礼物。

在9月22日的饮血之前,向坤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与两块买回来、已经简单开好料的黄杨木建立了联系。

而在开始建立联系之前,他先从这两块木料上取了很小的样本,然后进行软化、切片、染色、装片,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了解这两块木料的围观结构。

之前他用纸巾、a4纸和其他东西做过实验,除了对重量、尺寸、成分等信息的了解能够提高建立联系的速度,观测目标物的围观结构,同样也能大幅提升速度和成功率。

向坤打算这两块建立了联系的黄杨木如果再做砸了,就只能是用planb,送买的水晶摆件了,不然再深研下去,他真要成雕师了……

好在9月23日醒来,他在用了十几个小时做废一块木料后,第二块木料终于是基本达到了他的预想,一步步向成品完善。

与他建立了超感联系的雕刻刀在建立了超感联系的木料上运作,确实要更加地自如和稳定,就像两个老朋友的沟通交流一样,“配合”娴熟。

事实上,在9月27日他就已经把这个木雕的成品做好了。

而今天,他只是重新拿出来,再检查一遍,做一些细微地打磨然后上油,让整个木雕呈现最好的状态。

虽然以他有些轻微强迫症的眼光来看,这个木雕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瑕疵还是不少,但作为第一个作品,基本可以算合格了。

不知不觉已经天亮,向坤拿起布满磕痕、屏幕裂了一道的手机,看到他和唐宝娜她们的四人群里,唐宝娜说已经在机场了,今天晚上10点多就能到本市。

向坤其实之前是打算今天晚上先提前请唐宝娜、杨真儿来吃顿饭,亲自下厨做几样新开发的菜式的,然后顺便把礼物给她。不过唐宝娜这几天全家去了国外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今晚才能回来,那就只能是明天再找机会给她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被攻略的金酱

第一百一十三章被攻略的金酱

向坤把木雕小心地放进一个他自制的木盒子里,并且固定好,让它不会在盒里晃动,那根呆毛要是磕断了,这木雕可就废了。

到了上午八点,他坐到电脑前打开qq,给一个好友发了消息:“已经做好了,回头你验收一下。”指的自然不是木雕,而是一个软件外包的活。

这大半个月,他自然是不止在琢磨给唐宝娜的木雕礼物,在上个月15号的时候,主动接了个外包的活。

向坤以前在现实里不太喜欢参与社交活动,但在网上,在几个纯技术类论坛里的某几个分区,却算是比较知名和活跃的老资格会员。

不少程序员都和他一样,是一种在线下比较孤僻,但在线上却喜欢抱团的生物。

向坤经常会帮助解答一些技术类的问题,也经常会发一些自己对新技术的看法和应用体会,一些实例的分析和问题的解决过程,写成长篇大论的教程或总结的文章。

这倒也不是因为他就特别无私喜欢帮助别人或是显摆自己,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会去用更通俗的语言表达这个事物背后的逻辑,这个过程是对自己学习的一个检验和总结,既可以加深印象、巩固知识,也同时在整理思路,找到一些之前自己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或是获得一些新的想法。

有很多人都认识网上的他,或者说认识他的技术,知道他大概的水平。

而他也知道很多人的风评,知道他们的工作、做过的项目和做事的习惯,交流起来比较方便。

所以向坤要接活,不会直接在猪八戒、csto、sxsoft这一类的平台接,也不会去论坛或qq群上找发布需求的客户,而是从那些同样在各个论坛上有交集、知根知底的同行那接。

通常都是二手的活,或是一个项目里的其中一部分,收入上相对会少一些,但交流起来却可以省却很多麻烦,需求比较清晰,对市场行情也了解,不用费精力去和可能的外行客户扯皮。

他之前不想接这种活,一是因为刚刚变异,还处在身体探索期,需要考虑的更多的是生和死的问题,而他也还有一些积蓄,并不会马上面临还不上放贷、交不起电费的情况;

二是因为这种活太耗时间,而他又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各种针对自己身体的实验和训练,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去做。

不过现在,身体的变异方向已经慢慢步入他的引导方向,饮血的周期也都比较固定,生死看来已是无碍,而他又准备进行那个看起来仿佛空中楼阁般的“ai助手”项目,正好可以借外包的活来让大脑找到更高效的、适应编程的思维习惯。

另外也是他现在开始缺钱花了……

想搞“ai助手”项目,要配新电脑,要i99900x,要双2080ti,要更多的终端设备,要更贵的云服务。

想要以后去乡下开养殖场,也需要一定的本金,也要搭建适合自己的住所而不单单是养殖厂房,要建个小健身房、小机房、小的实验室——至于卖房子的钱,大部分都得留给父母养老。

而他自从买了显微镜后,看到什么东西都忍不住想要切片一下看看能不能观察,之前看的各种生物类书籍,也让他产生了做更多实验的冲动,以至于没事就想上“实验淘”去看各种设备……然后被价格劝退。

有需求,自然就产生了动力。

不过这次接的活如果算上尾款,总共也就两万五,相当于125个黄毛通缉犯。

当然,他耗的时间也少,两天里抽出总共不到十五个小时就做完了。

如果是换成从前的他,就算没有全职工作,专注地做,估计也要至少15-20天才能搞定,效率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交活,而是依然等了十几天。

直到今天他才把所有的文件包括源代码都发了过去,他相信以他的代码可读性、注释习惯,肯定会让对方满意的,以后就算需要修改、扩展和维护,哪怕是不找他,应该也不会很困难。

至于对方会不会拿了东西不给尾款,向坤也并不担心,都是知根知底的人,不可能为了两万多块坑他。

这时候向坤的身后传来一阵扑棱声,而后金丝雀落到了桌上,对着他啾啾叫了几声。

向坤瞥了它一眼,伸出食指在它面前的桌上轻点了两下,它又啾啾叫了两声,就又扑棱着翅膀飞回了客厅它的笼子里。

这是这段时间向坤的另一个成果,他通过大量时间的观察和相处,对这只金丝雀已经可以说得上是了若指掌。

向坤不单可以从它的鸣叫声分辨出它的意图,就是它不叫的时候也能通过它的肢体动作、心跳、呼吸、气味来判断出它的情绪和身体状态。

说句直白点的,就是它一撅屁股就知道它想拉什么屎,看它睡觉的姿势就知道它做的什么梦。

而且向坤也找到了和它交流的方式,通过亲自喂食和模拟“巨型猫头鹰”记忆画面的“精神震慑”,来让它明白自己想要它做的事情。

由此也得以让它练成了只在固定地方排便,以及每天早上醒来后就到向坤面前“问好”的习惯。

现在向坤只要在它面前伸出手臂,对它喊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过来站到手臂上,非常地乖巧。

只要对着它点两下手机屏幕,它就会开始鸣唱,因为之前向坤就是通过用手机播放它鸣唱的声音,来让它明白自己想要它鸣唱的意图。

不仅如此,向坤现在甚至已经开始在网上找其他金丝雀的鸣唱声,来让它学习……

当然,为了能尽可能地了解这只鸟,向坤也没少花功夫。

在网上找了大量金丝雀、芙蓉鸟的相关资料、驯养教程,花了大量时间观察它做各种事情、处于各种状态时身体反馈的各种信息,亲自买了各种适合它吃的食物做营养均衡的鸟食,并仔细观察它吃各种食物时的状态,分析它所喜欢的口味。

向坤还跑去那卖他鸟的鸟商那,以朋友也很喜欢那只金丝雀想要再买几只为由,察看之前金丝雀待在一起的其他同类鸟,看看它学习鸣唱的那些较年长的鸟的情况,并且自己私下找到了把那只金丝雀卖给鸟商的养殖户。

去查看这些情况之前,向坤并没有指望一定能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但看过之后发现,确实还是有一点用的。

通过查看金丝雀之前生活状况、生长环境,可以发现很多细节,由此反推出那只金丝雀的一些习惯可能的来源,推测出它性格形成的原因,并由此找到更有效的交流和训练方式。

虽然鸟类的思维方式和人相差太多,“鸟语”能表达的意思也非常有限,无法做到很详尽的交流。但向坤觉得,自己现在和它沟通,应该已经不会比其他金丝雀和它沟通差太多了。甚至很多时候,它想表达的意思其他金丝雀未必能明白,向坤却能一下知晓。

基本上来说,半个多月时间下来,他对这只金丝雀的“攻略”已经基本完成——可以通过观察知晓它的情绪、意愿和身体状态,并大概率成功预知它的行为。

而这些经验,也可以帮助他接下来对其他动物甚至人类进行“攻略”。

第一百一十四章 能猜到算我输

第一百一十四章能猜到算我输

10月4日,唐宝娜生日。

因为她中午要和家人一块吃饭,而晚上则是一群朋友约好了给她庆生,所以向坤自然今天也没法展露新研究的几样菜式了。

唐宝娜本来约他一起和朋友吃晚饭,向坤自然拒绝了。

然后又约他晚饭后去唱歌,向坤考虑了一下,便准备过去晃一下,顺便把礼物送掉就走。

晚上八点,向坤抱着用礼品彩纸包好的木盒子,按照唐宝娜微信上提到的地方打车赶了过去。

找到他们的包厢,向坤发现里面除了唐宝娜和杨真儿外,还有另外七个人,应该就是唐宝娜说的她的发小和同学了。

按唐宝娜的说法,这些人平常要么都是各地跑,不在本市,忙于工作和生意,要么是已经结了婚平时都要陪家人孩子,所以一般也没太多机会碰面。今天是唐宝娜生日,加上刚好是国庆长假,便难得的有机会聚在一起。

“哇,这盒子这么重,你送的礼物是什么?很让人好奇啊!”在包厢门口,唐宝娜接过外面包着礼品彩纸的盒子,很是好奇地说道。

“是我自己做的一个东西,你回家后再拆吧,不然这盒子比较难打开,而且里面有固定的东西,到时要收回去比较麻烦。”向坤说道。

看唐宝娜脸颊微红,估计是吃饭的时候有稍微喝了点酒,等下手一滑,把木雕砸地上,磕断了根呆毛或是手臂那就不好了,一位吸血鬼亲手做的二次元木雕,暂时来讲应该是全世界独一份的吧?而且她要是这时候拿出来,肯定引起周围那些朋友的围观,然后就会有很多问题问他,而他并不想在唐宝娜的朋友们面前出风头、吸引注意力。

本来把礼物送过来,向坤就准备找个借口离开了,不仅因为他不习惯和这么多不熟悉的人在一起,也因为今天按时间推算是他饮血的日子。按照上次苏醒的时间来计算,他产生饥饿感的时间应该就是在今天晚上9点到10点左右了。

不过这时候看到他过来的杨真儿却很兴奋地跑过来,推着他的后背把他推进了包厢里,然后和唐宝娜一起把他介绍给了朋友们,又替他介绍那些朋友给他认识。

这样一来,他倒也不好马上就走了,只能是先坐着待一会。

“我们向大厨可是烹饪界的天才,学做菜不到两个月,已经比外面的一流餐馆都做的好了……”杨真儿跟个经纪人似的,开始滔滔不绝地帮向坤吹牛。

一边说着,还拿出手机,将上个月一度在微博上广为流传的那张光头背影图拿出来说道:“这就是我们向大厨本尊了!”

几个朋友中有好几个之前都在网上看到过这张图或是这张图的魔改ps版,一时都有些惊奇,目光不住地在手机上的图片和向坤身上切换。

“他背的那个包,是我和娜娜送他弓箭,我们向大厨还是玩弓的天才哦,第一次去箭馆,就把箭馆的教练给赢了,要是活在古代,妥妥的猛将啊!”

杨真儿说着,又用手机调出了个视频,给几个朋友展示:“还有这个,也是我们向大厨噢!一脚踹飞持刀歹徒!对了,记得之前我跟你们说过,亲眼目睹通缉犯落网的事么,那也是向大厨在我们眼前,亲手把一个通缉犯给擒住的!”

“还有上个月,我们和老夏、向大厨一起去骑马,回来的路上撞到了四个人贩子,我们家向大厨一对二放翻了两个男的,我们家老夏也一对二拿下两个女的,我和娜娜在旁边喊666……”

向坤听得有点懵逼,这场面怎么让他觉得有点像产品经理在跟客户介绍自家产品的优秀性能似的。

而后就听到杨真儿把手机一收,指着一瓶rio对一众朋友说道:“现在提示完了,接下来是问题,请听题:猜出我们家向大厨的本职工作。谁猜对了,我吹完这瓶,谁猜错了,自己去认罚一杯酒。”

旁边的唐宝娜已经笑得忍不住捂肚子了,她都已经可以预见朋友们冥思苦想后默默罚酒的场面了。

这特么谁猜的出来?

果然一众朋友面面相觑后,一个女生奇怪道:“杨老三,你不都叫向先生是向大厨了么?难道他不是厨师?”

杨真儿白她一眼:“不许叫我杨老三!叫三姐姐!我刚不都说了么,我们向大厨是烹饪界的朗朗,是天才!他才学做菜两个月!好了,你猜错一次,喝酒!”

另一个戴着眼镜、头发扎着个小辫子的男人有些不确定地说道:“是健身教练?”

“错!喝酒!”

又一个人猜:“又是阻止持刀歹徒,又是抓通缉犯,莫非是警察?”

“错!喝酒!”

“我猜是武术教练,或者搏击教练?难道是搏击运动员?”

“喝酒!”

“体育老师?”

“喝酒!”

“向先生虽然身手很好,但看着其实挺斯文的,而且戴着眼镜,嗯,我猜他是搞音乐的,唔,也可能是画家,总之是艺术家!”

“错,喝酒!你这第三杯了吧……”

最开始猜错的女生琢磨了一会后说道:“以杨老三这阴险狡诈的性格,肯定说明向先生的职业和之前说的那些事情没有关系,很可能和他的外表也有反差。嗯,我猜他是化妆师?”

“喝酒喝酒!”杨真儿得意地催促道。

在七个朋友每人都至少喝下了三杯酒后,杨真儿才让唐宝娜公布了答案:“向大厨是个程序员……”

有了这么一出插曲,虽然向坤除了唐宝娜给他介绍朋友的时候打招呼外还没说过一句话,但唐宝娜的那些朋友和他之间的陌生感倒是一下子减轻了不少。

这些朋友里的三名男性都是已婚或快要结婚的,其中两人的老婆也都在包厢里,都和唐宝娜是高中同学,另一个也是已经有未婚妻的,所以并没有什么争风吃醋式的针对向坤的敌意。

那个戴着眼镜、头扎小辫子的男人凑过来和向坤聊天,他在一家游戏公司做美术总监,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可以聊的。

“啤酒还是红酒?”小辫子男人友好地问道。

第一百一十五章 像我这样的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像我这样的人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向坤也礼貌地回绝道。

他可以感觉得出来,唐宝娜的这些朋友,也都是比较好相处的人,或者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

唐宝娜拿了几瓶矿泉水过来放到向坤面前的桌子上,对小辫子男人说道:“向大厨不仅不喝酒,饮料也是不喝的,只喝水。”

小辫子男人笑着赞道:“好习惯。”

坐在他身旁的一个女生好奇道:“咖啡也不喝?果汁也不喝?那人生不是少了一半乐趣了?”

小辫子男人回头弹了一下她的鼻头:“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不喝咖啡就犯迷糊?”

向坤知道,这两人是夫妻,杨真儿刚刚给他介绍过,两人从小学就开始谈恋爱了,十几年分分合合,最终还是走进了婚姻殿堂。

“对了,你和娜娜、杨老三是怎么认识的?”那女生好奇地问道。

杨真儿在后面嚷嚷:“再叫杨老三信不信我咬你!”

向坤知道唐宝娜应该没有和朋友说他们是相亲认识的,便简单地说道:“我同学和娜娜的姐姐认识。”

接下来几个女生轮流点歌和唐宝娜唱,显然以前唐宝娜在ktv就是麦霸了,所以她们也都很清楚她喜欢唱什么歌。

不过不得不说,唐宝娜唱歌确好听,而且还能唱一些比较复杂的粤语歌和日语歌,像《难念的经》、《宙船》这种,都能唱得很顺畅很好听。

杨真儿和其他几名女生虽然不如唐宝娜唱的好,但声音也都各有特色,有基本的水准,让人忍不住怀疑她们以前是不是都学过音乐。

向坤一边欣赏着她们的歌声,一边也想起了自己大学时和自成、常彬几个大老爷们跑去k歌的情形,那完全是另一个画风。

从《国际歌》到《海阔天空》,从《包青天》到《渡情》,从《皇后大道东》到《恁姊仔住市内》,总之吼就是了。他还记得自成最喜欢唱的就是周杰伦的歌,但每首都只有前面两句歌词是对的,后面就一直被音乐赶着跑没人知道他在唱什么了。至于音准音调什么的自然不存在的,不过每次也都玩得挺痛快挺乐呵的。

反倒偶尔常彬带了学妹、学姐过来的时候,他们倒是都有些拘束和不自在,放不开,玩不尽兴。

“向大厨,你也来点首歌吧!我们每个人都唱过了,你也来唱一首!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么,不会唱歌的厨师不是好程序员!”刚唱完一首歌的辫子小哥忽然cue到了向坤。

而听到这话,杨真儿和唐宝娜脸色同时微变,显然想到了第一次打牌的时候,被向坤歌声支配的恐惧。

不过杨真儿的表情马上变的兴奋,然后开始强烈附和起辫子小哥的提议,表示向坤一定要起来献唱一首,为娜娜庆生!不唱不是男子汉!不唱不是好朋友!

向坤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这是要借他的手团灭娜娜这些朋友么……

然后他看到唐宝娜也开始跟着鼓噪起来,让他去点歌。

这样一来,他想找借口都不太好找了,越是不愿意唱,其他人就越好奇,越是想让他唱。

无可奈何之下,向坤只好接了话筒,去点了首歌,准备唱完后找机会跟唐宝娜私下说一声,就好先闪人了,不然等下饥饿感来的话,他怕出什么状况。

向坤点的歌是毛不易的《像我这样的人》,至少这首歌没有什么需要飙高音的地方,他不会太容易破音。

本来只是想随便唱首歌应付一下,但前奏响起后,向坤也慢慢有了感觉。

这是一首他本来就挺喜欢的歌,这两年经常都会听,偶尔在晚上加完班回家的路上,戴着耳机也忍不住会跟着轻轻哼唱出声。

有些歌词确实让他颇有感触。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三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

向坤的声音并没有变,音准音调也说不上多准,但娓娓道来般的口气,认真而有些深沉的表情,却是让人觉得和这首歌的歌词、旋律配合得恰到好处。

包厢里包括杨真儿、唐宝娜在内的所有人,都是不由得把注意力放到了唱歌的向坤身上,有个本来正低头回微信的女生,也是莫名停了下来,抬头愣愣地看着向坤,手指悬停在手机屏幕上,忘了打字。原本在和妻子低声交流着什么的辫子小哥,亦是停下了话语,扶了下眼镜,有些诧异地看着唱歌的向坤。

“……像我这样庸俗的人,从不喜欢装深沉,怎么偶尔听到老歌时,忽然也晃了神……”

向坤不由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听到这歌的时候,就是半夜加完班,坐在地铁上用音乐app随机播放,忽然就放到了这首歌,听着听着,就拿出来按了循环播放。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

“……像我这样莫名其妙的人,会不会有人心疼……”

末尾的旋律结束后,向坤莫明地叹了口气,然后抬起头,忽然发现整个包厢内寂静无声,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意识到,刚刚又不知不觉“情绪同化”了。

真是防不胜防啊!

向坤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打破了包厢内的安静,而因为没有下一首歌,自动播放的拒绝黄毒赌的宣传语也让其他人都回过了神来。

辫子小哥忍不住鼓起掌来:“唱的真好,很有感觉,真的很有感觉。”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向坤唱得很有感情,很好听,并让他再唱几首。

向坤则一边跟其他人抱歉,一边跟唐宝娜示意了一下,然后当先往包厢外走去,他刚刚感觉到,饥饿感来了……

包厢里,包括杨真儿在内,几人都还沉浸在向坤的歌声情绪中。

辫子小哥的妻子皱眉说道:“严格说来,要说唱的多好也没有,但就是莫名地有感染力。我刚刚就好像看到了一个背着双肩包、半夜一个人走在街上的上班族,看起来又疲惫又孤单,让人觉得有点心疼。”

另一人也点头说道:“我也是,我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坐在最后一班地铁上,一边听着歌,一边歪着脑袋睡了过去,等到醒来后,发现已经是泪流满面。”

“向大厨也是有故事的人啊,杨老三,你和娜娜新认识的这个朋友,还真是多才多艺啊,他这唱歌的水平,如果进行一下专业的培训,我觉得可以去参加选秀节目了。技巧易得,感染力难找啊!”一个朋友对杨真儿说道。

而杨真儿此时还有些愣怔,她实在是难以把刚刚唱歌的向坤,和第一次起玩斗地主时唱歌的向坤联系在一起,第一次唱的时候她差点给吓尿了,而刚刚听向坤唱的歌,她居然莫名地觉得想哭,这是同一个人的歌声么?上次他唱的也是的毛不易的歌啊!为什么差这么多!

第一百一十六章 凶兽

第一百一十六章凶兽

向坤把唐宝娜叫到包厢外的过道边上,低声道:“我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就先走了,你帮我跟真儿和那些朋友说一声。”

唐宝娜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关切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不会是这段时间天气转凉,感冒了吧?”

“没什么事,我回去睡一觉就好了,你们好好玩。对了,刚刚好像忘了说了,生日快乐。”虽然已经开始产生饥饿感,不过向坤表面上看着并没有什么异常。

刚开始变异的时候,他就已经做过实验和统计,从产生饥饿感到饮血之间,最长的忍耐时间是22小时,而在夜晚的话,在4个小时后才会开始压制不住焦躁的表现。

不过他也很清楚,在饥饿状态下,特别是夜晚,他的情绪可能会很容易失控,就像干燥的柴火,一点就燃,出现一些他自己都预料不到的行为,所以还是早点回家饮血睡觉比较稳妥。

“谢谢!对了,生日蛋糕还没切呢,要不要吃完再走?”不过刚说完,她就又想起什么,自己说道:“唔,差点忘了你一向比较排斥甜食,那你赶紧回去休息吧。真可惜,我还想着再听你唱首歌呢,你刚刚唱的很好啊,跟讲故事一样,我完全被带到那首歌的情绪里了……”

正说着,有两个明显喝了不少的年轻人从过道走过,其中一个穿着粉色t恤的高个子显然是听到了唐宝娜说的话,嬉笑着驻足说道:“小姐姐,我唱歌也很好听啊!来我们包厢我唱给你听呗,现在流行的歌我都会,你随便点,我要是唱的不好听你就拿酒瓶敲我脑壳好不?我们那包厢还有好几个帅哥的……”

唐宝娜微皱了下眉头正准备说什么,向坤却是骤然发作,猛地的掐住那高个年轻人的脖子,往上一提,撞到了过道的墙壁上。

虽然向坤马上就松开了手,那年轻人还是捂着喉咙弯腰咳嗽起来。

另一名年轻人也是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蹦开了好几步,然后才又靠上来,但看着那个突然出手把他同伴掐小鸡般轻松提起撞到墙上的光头,又面无表情地回过头来看着自己,马上又不敢动了。

然后他发现那光头眼镜之下的眼神好像有些发散,似乎视线焦点不是在自己身上而是不知何处,莫名地竟然还有点无辜和茫然?

但这样的表情,却让他感觉更加可怕了,本来已经冒到嘴边的脏话又吞了回去,小心地贴着过道墙壁过去要拉捂着喉结一脸难受的同伴离开。

穿着粉色t恤的高个年轻人甩开了同伴的手,一脸愤怒地抬头和向坤对视:“你……”

向坤却并不和他对视,依然是眼神飘忽,表情带着一点无辜和茫然,仿佛在说:“你看我做什么,我什么也没做吖。”

高个年轻人瞪圆了眼睛,怒视着向坤,拳头握紧,似乎想动手,但犹豫了下,还是只放了一句“你等着!”的狠话后,就半推半就地被同伴给拉走了。

他们自然不知道,向坤在出手掐住那高个年轻人的瞬间就后悔了,意识到自己是被饥饿引起的暴躁情绪给干扰,所以其实第一时间就控制了力道,说是撞,但实际其实只是把那高个年轻人“按”到了墙上一瞬而已,只是动作幅度看起来大,其实并没有带来什么伤害。

而在出手后,向坤就刻意地把注意力从那两人身上转移开,不去关注他们,脑子里不住念叨着:“莫生气,莫生气,气坏身体没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直接出手的,应该有更好地处理方式。如果是平常倒也不算什么大事,但现在要是真的打起架来,回头被带去派出所调查询问,那耽搁的时间可就多了,他现在每多耽搁一分钟就多一分变数。

他甚至都不敢把注意力放到那两个年轻人身上,在晚上,又是已经产生饥饿感苛求鲜血的时候,他怕自己下意识地用出“精神震慑”,然后反向影响到自己,直接控制不住把那两人当场打死,那就出大事了。

还好那两人也没有再做纠缠。

唐宝娜亦是松了口气,拍着胸口说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们要打起来了。”

她刚刚着实是被向坤的突然出手给吓到了,等她反应过来要去拉架的时候,那两人却已经都跑掉了。

老实说,刚刚向坤的表现,确实让她有些意外。

虽然她和杨真儿看过向坤在租屋楼下飞踹持刀凶徒的视频,也亲眼见过向坤一招擒拿通缉犯、制伏人贩子的场面,但她们印象里的向坤,大部分时间都还是个比较温和、有耐心的人,即便是在对通缉犯和人贩子出手的时候,给人的感觉都还是处变不惊、十分地沉稳、淡定,有种一切尽在掌控的感觉。

但刚刚那一瞬,她却明显地感觉到了向坤身上爆发出的暴躁甚至是凶狠,那一瞬间,向坤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只要择人而噬的凶兽。

向坤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放松着自己的身体,对唐宝娜说道:“不好意思啊,刚刚冲动了,你赶紧回包厢吧,我先走了。”

“嗯嗯,路上小心,早点回去休息吧。”

……

虽然现在很想立刻回家饮血,但向坤和唐宝娜告别后,并没有马上离开ktv,而是在过道转了一圈后,又循着那两个年轻人的气味,找到了他们所在的包厢。

向坤有点担心,怕这两个人刚刚没有爆发,回头却又找了人去唐宝娜她们的包厢闹事。

要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唐宝娜、杨真儿以及她们的朋友受到伤害,那他的罪过就大了。

他要确定一下,这俩人会不会有后续的动作。

他没有直接走到那俩人所在的包厢,而是隔了两个包厢,靠在一个拐角处低头看手机,让人觉得他是附近包厢里的客人出来打电话的。

向坤把听觉的注意力集中到那间包厢中,很快就听到了那两个年轻人的声音。

“……我靠他娘的,那光头感觉脑子有点问题啊,那个眼神,那个表情,看着就觉得挺变态的!”这声音是那高个年轻人的同伴的。

“是啊,妈的,明明刚掐完老子脖子,就瞪大眼睛一脸无辜,我看着也觉得有点瘆人,酒都吓醒了……”这声音是那被向坤掐了脖子的高个年轻人的。

外面走廊拐角处的向坤却是一脸的莫名其妙:我明明刻意控制了“精神震慑”了啊,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到两人身上,那时候也肯定没有“情绪同化”,为什么说我看着变态、瘆人??

向坤心里莫名地有点不爽和委屈。

“卧槽?这么牛b,掐着你脖子往墙上撞?东哥,小齐他们这被欺负了,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吧?大伙儿一块过去看看,那个变态的光头长什么样?他应该还没走多远吧?”这声音应该是包厢里原本的人。

“阿华,你刚刚说掐小齐脖子的那个人,是光头?”另一个声音却让向坤有点耳熟。

第一百一十七章 神秘背景的强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神秘背景的强人

听到那有些熟悉的声音后,向坤很快就想起了这声音的主人,这不就是之前带人去706闹事被自己阻止后,觉得气不过又带人到小区门口来堵他的那个瘦高男人么?

陈警官好像说,他叫秦东,人称“东哥”?

这还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啊?

向坤琢磨着,要是他们要出ktv来追他的话,那他就躲着避开就是了,要是他们跑去唐宝娜她们的包厢闹事,那自己就先找ktv的保安,让他们去阻止,然后再向陈警官报警,说那秦东知道自己在这家ktv,故意找人来找自己和朋友的麻烦。

但包厢里的对话,却有些出乎他意料的发展。

“是啊东哥,是个光头,还戴个眼镜,看着挺壮的,力气也很大,应该是练过的。而且掐完小齐脖子后,表情特别变态……”

那个被叫作“阿华”的年轻人说的话,让向坤有点暴走的冲动。

“是不是大概一米八高?戴的是黑框眼镜?肩膀是不是很宽?力气很大?”秦东一连窜的问题过去。

叫做阿华的年轻人和那个被向坤掐了脖子的小齐,都是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东哥,你认识那人?”最开始鼓动要去找向坤的那人语气有些惊讶地问道,然后紧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光头……难道是你之前说过那个人?卧槽,不可能那么巧吧……?”

秦东的语气有些怪异:“光头,黑框眼镜,一米八,力气很大,给人一种疯狂甚至变态的感觉,九成的概率就是那人了,我不觉得同一座城市还能找出另一个那样的人来。小齐、阿华,那光头和你们骚扰的女生是一起的?”

“哥,我们没骚扰啊,就是简单地打个招呼,问她要不要来包厢一起玩……”高个年轻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委屈。

“得了吧,你小子的凑性我还不知道?估计是嘴贱了吧,这哑巴亏你就吃了吧,别特么想着去找场子了,也别想着去那边包厢找人麻烦,不然我都罩不住你!”秦东语气不太好地说道。

“东哥,那光头什么来路,连你都不敢惹?”这是一个娇俏的女声。

秦东的语气变得有些凝重:“如果掐了小齐的光头就是我之前遇到的那位的话,那确实不是我们能惹的。因为我带人堵了他,我们片区的几位阿sir搞了我好几天了,酒吧停业了两次,后来还被分局刑警大队的人叫去谈话……”

“那家伙是警察?卧底?”这是一个惊诧的声音。

包厢里其他人也都表达了相似的疑惑。

秦东又继续说道:“我派人偷偷调查过那光头,妈的,表面上是个程序员,但实际来历很神秘,虽然不是警察,却和刑警大队有很深的关系。

“你们记得上个月电视上报过的那个,在**街杀人抢劫然后被通缉的家伙么?知道他怎么被捕的么?就是这个光头直接当街一对一拿下的!除此之外,这一个月里,还有好几个人都是被这光头送进局子的。

“之前我带人去堵那光头,几个人围着他,他根本一点都不怵。有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小子,拿把刀顶在他肚子上,结果被他反顶了回去,唬得那小子刀都拿不稳,吓傻了一样。

“后来这小子说在路上又看到那光头,说那光头要杀他,直接被吓得跑去报警了。

“反正那样的人,我来本市这么多年,开酒吧接触的人也不少,不论是不是道上的,都没有见过有人能给我那种感觉,那不是在正常社会练的出来的。

“我怀疑这光头,可能是专门替官方处理一些特别事情的人。”

秦东这番话说完,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刚刚那被向坤掐了脖子的小齐怀疑道:“那光头……不会是从国外回来的兵王吧?”

包厢外,走廊拐角处,一直窥听着的向坤也是一脸的懵逼。

我这么牛b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呢?

这家伙的脑补能力也太强了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连“专门替官方处理特别事情的人”这种说法都出来了,这是小说和美剧看多了吧?

还说什么偷偷调查过我,如果有调查的话,应该会很清楚地知道,我的履历一清二白,根本没有任何造假的可能吧。

不过转念一想,向坤就有些明白了。

这秦东越是把“光头恶汉”向坤形容得强大、神秘而且极有背景,越是能弱化他在向坤这里吃瘪的遭遇。

特别是在706外面被向坤摁着揍屁股的事,如果揍屁股的人是个有官方背景的神秘强人,似乎他也就没那么丢脸了?

不过不管这秦东是怎么想的,反正他们不会去找唐宝娜和她朋友的麻烦就行。

听到秦东为了避免待会可能再遇到向坤,要带包厢里的人都转移地方去他酒吧喝酒,向坤便没有再继续窥听下去,从过道另一边绕去了大门,然后打了车直接回家。

饥饿感越来越强烈了。

……

和向坤告别后,回到包厢里的唐宝娜有点心不在焉,歌也有些唱不下去了。

没多久,唱生日歌吹蜡烛许愿分完蛋糕后,大家便也陆续告别离开,毕竟也都过了能唱通宵、high一晚的年纪了。

叫了代驾回到家,帮着唐宝娜搬礼物进电梯,杨真儿忍不住嘀咕道:“向坤送的什么礼物啊,这么大个木盒子,还蛮重的嗷!哎,娜娜,他怎么连蛋糕都还没切就撤了?”

“在包厢里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么,他身体不舒服,所以先走了。”唐宝娜一边按电梯一边回道。

“哼哼,肯定是借口,明明壮得个牛一样,怎么会动不动就身体不舒服。我猜他就是怕再被我们要求他唱歌,所以故意找借口走了!我早就看出来了,向坤有社交恐惧症!”

“不是,我觉得他好像真的有些不舒服。”唐宝娜皱眉想了想说道。

杨真儿奇怪地看了眼好友,问道:“对了,你之前和他在包厢外面说什么了?怎么你回来后就好像有点魂不守舍似的?”

“没说什么啊,就他说身体不舒服先走了。”唐宝娜并没有把向坤突然对过道上路过搭讪的人出手的事说出来,但她的脑子里还是不由自主地会反复想到向坤那一瞬间如猛兽般的狂暴,而同时又会想起向坤唱《像我这样的人》时那有些失意又有些无奈的感慨。

和向坤认识的时间越久,向坤的形象却好像变得越复杂,越看不清,看不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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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九月一号,很多学生朋友都将迎来开学,而这本书也准备上架入v了。

汉堡会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尽力提高更新速度,希望大家能帮忙支持一下首订。

感谢。

中秋节特别章(免费)

2018年9月2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

常彬用脸颊和肩膀夹着手机,一边说话,一边给他的爱猫“阿尔萨斯”倒猫粮。

“……很漂亮的,虽然没有照片,不过我说的话,你肯定可以相信。资料之前都和你说了,是中学老师,喜欢成熟稳重一点的,你多讲讲你们工作上的趣事,重点体现的中心思想是你很可靠、有责任感。对方是我同事的亲戚,以我同事那个性,他说靠谱,那就基本是靠谱的,没太大问题……”

看到常彬挂了电话,沙发上穿着件大号t恤正在吃零食、看电视的王涵回头道:“又在给你那好兄弟介绍对象了?”

“嗯,作为他人生的领路人,我当然得帮忙解决他的人生大事啦!”常彬笑道。

“哟哟哟!还领路人,明明你们宿舍成绩最烂的就是你吧!”王涵吐槽道。

“所以不是学习领路人,是人生领路人嘛!人生不是靠成绩来判定滴!”

“听你说你那俩舍友好多次了,什么时候叫出来一起吃饭,让我见见啊?”王涵试探着问道,他们俩其实刚在一起没多几个月,但她的心里却已经暗暗认定了这个人,想要和他一起组建家庭。

“行啊,这次向坤要是和那女老师谈成了,我正好敲他一顿,然后一起去吃饭。至于刘闯,这小子在美国攻略纳斯达克呢,等他发达了咱们组团去美国敲他一顿大的!”

王涵说道:“对了,今晚和我爸一起吃饭,没忘吧?你要穿的衣服,还有伴手礼,我都准备好了,在房间里,你下午三点前做好出门准备哈!”

听到这话,常彬摸了摸鼻子,小声道:“嗯,好的。”

“咦?你不会是紧张了吧?放心,我爸虽然看着有点古板,但很好对付的,说什么话你就顺着他的话头说就行了。”

“紧张?不存在的,我常彬的字典里没有紧张这两个字。”

“嗯嗯,保持住自信。”

……

在自己的租屋洗手间里,向坤洗完头,吹完头发,用买回来一年只用了五、六次的洗面乳好好清洗了一下脸庞,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

“黑眼圈有些重啊,还好我戴眼镜。”

向坤将眼镜戴上后,又抬手捋了一下头顶的头发,露出了有些往里发展的额头。

“妈蛋啊,是不是头发留长了容易掉啊……”将刘海往下拨了拨,向坤收起了对自己发量的担心,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t恤。

宽松的牛仔裤、印着伊利丹的优衣库t恤、匡威的低帮帆布鞋,看起来自然是没什么个性和时尚感,但应该也不会不得体吧?

向坤忍住发个自拍给常彬问问看法的冲动,觉得这样做好像会显得太婆妈、太娘们了。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下自己在前天从常彬那拿到那女老师微信号后,通过聊天、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找到整理的信息。

然后翻了一下,下面是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的分析,以及今天这次见面的安排。

“对方比较喜欢文学,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最喜欢的词人是李清照,喜欢钱钟书的文,喜欢村上村树,作为历史老师,最喜欢的朝代是唐朝。嗯,聊天的时候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投其所好。”向坤虽然对历史和文学不是很有兴趣,但这两天还是抽空做了些功课,至少能把那几位名人的代表作的名字背出来。

“我自己的话,可以说这次和老板一起去出差的事,路上的趣事……唔,抄两个笑话集里的段子吧,融合一下,应该看不出来。然后说老板出的糗事,认错了客户。呃,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我背后说老板坏话,不稳重,不成熟?嗯,算了,这部分删掉。”

“见面后先问好,然后在广场里逛一下,时间差不多了就去吃午饭,我先问她有没有什么建议,她如果回答随便的话,我就问她口味。喜欢辣,有四个备选项,不太吃辣,有三个备选项,这几家店环境都足够清静,适合聊天。哎,不过今天八月十五,会不会太多人了?要排队怎么办?要不先确定一家,提前预定一下?”

“吃完饭的话,可以直接去商场顶楼的电影院看电影,有三个备选项,嗯,一切以她的喜好为准。如果她随便的话,就建议《反贪风暴3》?有古天乐,差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唔,但是这种题材,会不会不适合和女孩看?还是那个什么《悲伤逆流成河》?看评论说是适合情侣观看?”

“看完电影,如果她累了,想要回家的话,就送她回家。否则的话,就建议咖啡厅坐一下。咖啡厅备选项三项,也可以去书店的饮品区坐一下,她肯定喜欢看书。不过这样好像太无趣了,还是建议去游乐场?但是今天八月十五,人估计不少。”

虽然昨晚就已经做好了一套计划和多种预案,但今天重翻一下,向坤依然还是忍不住做出了多种修改。

上午九点二十分,因为害怕路上堵,向坤提前四十分钟抵达了约定的地方,在商场里找了个位置坐着一边等人,一边看自己做的计划还有没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十点十三分,向坤见到了来赴约的女老师,确实如常彬所介绍的,长得挺大方漂亮的。

互相做过介绍后,向坤提议道:“我们先逛……”

“去星巴克坐会吧,一路过来热死了。”女老师一指不远处的星巴克说道。

“噢,对对,好好,嗯。”向坤心下懊恼,怎么没把今天天气考虑进去,失策啊!应该提前买好一杯饮料等她的!但她喜欢什么口味?

在咖啡厅聊了一个多小时,向坤全神贯注,保持着注意力,不断地迎和女老师的话题,尽量保持话题在她的舒适区。不过有些奇怪的是,女老师似乎并没有谈论李白、李清照、钱钟书的意思,也没提什么唐朝历史之类的内容,只是随意地聊了些上课的时情况,现在的教育环境,还有职场的情况,和向坤在网上了解到的、她的个性相差好多,让他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计划准备不足啊……

看到时间差不多后,向坤提议:“要不一起吃个饭……”他已经提前订好了一家餐厅,在来的路上将附近的十几家网红餐厅做过详细地对比,这家是最不容易出错的。

“去必胜客吧,我有两张券,刚好可以用掉,我还挺喜欢必胜客的披萨的。”女老师说着已经起身拿包。

“啊,唔,那个……好。”向坤犹豫了两秒钟,还是放弃了说出自己已经订好餐厅的打算,毕竟对方已经表示喜欢吃披萨,还特意带了两张券来,如果按自己安排的话,可能会让对方不高兴吧。

没花多长时间就解决了午饭,向坤提议道:“一起去看个电影怎么样?现在上映的电影有……”

“不好意思啊,我不喜欢看电影。”

“噢噢,这边有家咖啡……呃。”他忽然想起刚刚他们才刚从星巴克出来,于是改口道:“这里有家书店挺有意思的,我们去逛逛?”

“我都比较习惯在网上买书。”女老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看了下手机,说道:“我下午有点事,今天咱们先这样吧?回头再联系?”

“噢,好的好的。”

想送女老师到地铁站被拒绝后,向坤看着对方离开的背影,轻吐一口气:“凉了吧?嗯,应该是又凉了。”

他有些落寞地低着头,重新往商场里走去,准备上楼看电影——刚刚在吃饭的时候,他担心今天看电影的人太多,临时买票买不到,于是提前订了两张,结果等到想退的时候,发现已经超过退票时间了。

既然票买了又不能退,那就自己看看吧,来都来了。

……

晚上6点,夏离冰在自己的房间里,盯着电脑屏幕上并排排列的四个播放器窗口,里面播放的有两部国产连续剧,一部日剧,一部韩剧,而且都是女主角的画面。

将其中一个播放器按下定格,夏离冰对着旁边的镜子慢慢地勾勒自己的笑容,反复观察视频里人物的表情,然后对着镜子反复尝试,最终找到一个自认为模仿的还算不错的笑容。

“小冰,吃饭了。”

屋外传来母亲的声音。

夏离冰让电脑进入休眠,然后起身出了房间,走到餐厅坐下。

正在看ipad的父亲抬头看了她一眼,愣住,端着菜走过来的母亲看到她,也是愣住。

夏离冰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角翘起,一副偷吃成功的狐狸一般的表情。

母亲无奈道:“小冰,在家里不用刻意弄这些表情,你就放松,最自然的状态就好。”

“哦。”夏离冰应了一声,恢复了淡然的表情。

旁边的父亲松了一口气,扶了下眼镜:“还是这表情看着顺眼。”

……

晚上9点。

唐宝娜在外公冯老先生家,陪家人亲戚喝茶吃月饼聊天,谈论着一些时事,以及各个小家庭的趣事。

然后话题自然而然地到了唐宝娜和唐宝婷姐妹的终身大事身上。

“娜娜、婷婷,有谈男朋友了么?姑父和姑姑还等着抱外孙呢!”大表姐问道。

“呵呵,不急,不急。”不过当先回话的却是唐父,十分佛系地摆手道:“这种事急不得,急不得,得慢慢选,慢慢选……”

在几个亲戚讨论的注意力放到了姐姐身上后,唐宝娜偷偷地起身,往旁边走去,然后拿起手机给杨真儿发了微信:

“晚点来载我去吃宵夜?”

杨真儿:“哎?你从你那七大姑八大姨的魔爪下逃离了?”

唐宝娜:“还好,有我老姐顶着,嘿嘿。”

杨真儿:“话说我那表哥今天又问起你了,说想认识你。哼哼,虽然我那表哥还算忠厚老实、人品过的去,但我是知道他不是你的菜,就替你拒绝了哈。”

唐宝娜:“嗯嗯,我以后就靠你养了,不嫁人。”

杨真儿:“养你妹啊!你不嫁人,老娘还要嫁人呢!”

正聊着,二表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娜娜,和谁聊天呢?”

唐宝娜吓了一跳:“噢,是真儿,杨真儿。”

“喔,杨家那位啊,话说,你现在是真没男友吧?”

“没有,真没有。”

“那姐给你介绍一个呗。”

“啊?你先给我姐介绍吧,她现在也空窗期呀,她更需要……”唐宝娜立刻卖亲姐。

“哎,宝婷刚刚交代,她已经有男友了,而且对方的年龄,和宝婷也搭不上啊。来,你看下,我这有照片,是英国海归,现在在搞金融的……”

……

晚上11点30。

旧金山时间上午8点30。

刘闯嘴里叼着一个墨西哥鸡肉卷,一手拿着没来得及放进包里的笔记本电脑,一手拿着装了各种资料的公文包,急匆匆地走向公寓外那辆n手的雅阁。

坐上车后,刘闯三下五除二吃掉鸡肉卷,发动汽车,正准备开动,忽然手机响起。

他拿起一看,竟然是国内的电话。

“喂?妈?怎么忽然这时候给我打电话?”

“我就估计你差不多现在该起床了,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国内还有半小时就过了,所以卡着这点打个电话给你。”

“中秋了?好快啊……”刘闯感叹了一句:“妈,你和爸是不是回老家了?和爷爷在一起?爷爷身体怎么样?”

“嗯,你爷爷身体好着呢,就是经常念叨你。不过你爷爷已经睡了,等明天你再打电话跟他说几句吧。”

“嗯嗯,好的,好的,妈你也注意自己身体啊。”

“放心,我最近参加了一个老年太极拳俱乐部,都是老姐妹,一块练太极拳。对了,你公司弄的怎么样了?如果缺钱记得跟家里说,嗯,你要是不愿意跟你爸要,就跟我说,我这还有不少私房钱……”

“妈,放心吧,我这好的很,拿钱的是投资公司,只要我们项目好,钱他们有的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那就好,臭蛋啊,你千万不要勉强自己,记得家里都是支持你的,不要因为和你爸怄气硬在外面扛着,其实你爸早就心软了,他也挺想你的……”

刘闯抿了抿嘴,用力眨了下眼睛,说道:“放心,妈,我知道的。”

“我本来想提前寄些月饼给你,不过听你叔说,好像海关不太好过,比较麻烦,就托你堂姐他们找人,在旧金山那边找了华人的餐馆做了月饼,你今天过去,应该就可以拿了,离你住的地方不远,地址是……”

挂掉电话,本来正赶时间的刘闯,却专门开车绕了下道,去那家华人餐馆拿了定制的月饼。

回到车上,刘闯取出一块吃了起来,按着时间,现在国内时间应该将将过凌晨12点。

这定制的月饼其实味道很一般,甜得齁牙,在国内,他也一向不喜欢吃月饼,但是此时这月饼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而且不知什么时候,混杂了一些咸味。

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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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祝书友们中秋快乐,合家幸福,团团圆圆,圆圆满满。

中秋特别章的内容只是对正文内容的一个补充,看不看影响都不大,算是一点小调剂吧,希望大家喜欢。

圣诞特别章((免费)

圣诞特别章算是番外,是正文的一个补充,时间是发生在小说正文里平安夜到圣诞节。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没兴趣的跳过也不影响观看小说正文。

不管过不过节,都祝大家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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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胖妞的圣诞礼物

2019年12月24日下午。

诗铃妈妈去幼儿园接女儿,老师看到她后,把她带到了教室里,然后指着角落里的一大堆各色包装的礼物,对她说道:“这些都是诗铃的。”

“啊?”诗铃妈妈一脸凌乱,不明所以地看了看旁边玩硬币的女儿,又看了看老师:“这是什么情况?”

老师解释道:“今天让小朋友们做互送圣诞礼物的活动,上周不是也在家长群里有提过这事么?”

诗铃妈妈愣愣地点头,这活动她当然知道,小朋友们一人准备一件圣诞礼物,然后今天随机分配给大家。老师的要求是,礼物可以是家长和小朋友一起手工制作或购买,但购买的礼物市售价不要超过100块。她帮刘诗铃准备的,是一本精装图画故事书,标价95¥,京东上打完折40¥入手的,感觉是个很合适的礼物。

诗铃妈妈奇怪地说道:“不是一个人一件礼物吗?”一人准备一件,一人得到一件,怎么刘诗铃得到这么多?

老师的表情有些无奈:“我们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准备了两件礼物,一件参加活动,一件指名给刘诗铃。不止我们班,其他班也有很多小朋友标明了要送她的礼物。”

“啊?”诗铃妈妈惊疑不定地看着表情淡定的女儿,皱眉道:“那……那不好吧?我们家诗铃只准备了一件礼物……”

在她看来,即便是小朋友之间,礼物也应该是有来有往的。特别是圣诞节这种时候,单方面收而不送的话,总觉得好像欠了别人什么似的,不太合适。

老师的表情更无奈了:“诗铃给每个人都回礼了,她今天下午折了一下午纸……”

诗铃妈妈怔怔地看向那些礼物,她知道女儿现在在幼儿园很受欢迎,但看到这一大堆小山一样的礼物堆,才知道到底有多受欢迎。

从包装来看,就知道肯定不都是手工品,说不定有些价值超过100的礼物,毕竟这些礼物不是老师要求的活动礼物。

这样的话,折纸和这些礼物,没法等价吧……

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老师又说道:“小朋友都很喜欢诗铃的折纸,老实说,你要是用其他礼物把折纸换回来,他们是肯定不干的。诗铃亲手折的折纸,就是他们想得到的礼物。”

离开幼儿园的时候,诗铃妈妈和小胖妞并没有带任何一件礼物,实在是她们母女俩拿不了那么多,叫一辆出租车都不够载的,不过老师帮忙找了个幼儿园的面包车司机给他们载过去,诗铃妈妈象征性给司机50块油钱就行了。

到家后,司机师傅又帮她们把那大堆礼物送到了家里,和她们一起跑了好几趟,所以诗铃妈妈最后不太好意思,微信转了100块给司机师傅。

不过让诗铃妈妈奇怪的是,对于那堆满了客厅一角的礼物,女儿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兴趣,跪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小心铺在面前那张布满折痕、有些皱巴巴的a4纸在想着什么。

“不拆礼物吗?你不想看看其他小朋友送你什么?”诗铃妈妈问道。

“晚点再拆,搬得有点累。”刘诗铃头也没抬地说道。

诗铃妈妈看着那礼物堆,却是有些按捺不住好奇心,于是在征得女儿同意后,搬了个小板凳,坐着慢慢拆起来。

刚拆了两件,她就接到电话,是顺丰快递送。

拿到快递后关上门,诗铃妈妈笑着对沙发上的女儿说道:“是你光头叔叔寄的礼物哟。”

正研究那张a4纸的小胖妞立刻直起了身,从沙发上跳下来,也没来得及穿拖鞋,穿着袜子的小脚丫在地板上砰砰砰拍着跑到妈妈面前,踮脚接过快递盒子,回到桌前开始拆包装。

诗铃妈妈拿了个剪刀过来和女儿一起拆,打开不大的纸箱后,里面塞满的、用来缓冲的破报纸中间,是一个木制的长条盒子,打开后,里面躺着一双筷子。

上次向坤和她们一起吃饭时,就跟她说过,要送刘诗铃一双他自己做的筷子,没想到这么快就做好寄过来了。

诗铃妈妈笑着跟女儿说道:“你光头叔叔做的筷子,这算是圣诞礼物吧,啧啧,可惜我们家诗铃还用不好筷子,只会用汤勺……”

刘诗铃拿着那双筷子,睁大眼睛看向妈妈:“这不是一般的筷子!”

“噢?不是筷子?难不成还是魔法棒吗?”诗铃妈妈取笑道。

刘诗铃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发现话好像已经被妈妈说了?只好无奈地合上嘴,拿着筷子默默到边上玩,试着用筷子夹硬币,当然,根本夹不起来。

到了晚饭时间,在刘诗铃的要求下,诗铃妈妈将那筷子洗好,放到了她的碗边。

看着女儿胖敷敷的小手努力地拿着筷子练习夹各种菜,诗铃妈妈不由得有些嫉妒——明明平日里很讨厌用筷子的女儿,一看到筷子是向坤送的,就屁颠屁颠用起来了,自己以前可是怎么说好话、怎么威逼利诱都不好使的。

但不得不说,那筷子做的是真挺不错的。

刚看到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现在刘诗铃拿着那筷子在夹菜的时候,她才发现,那筷子和一般的筷子长度和形状都不完全一样,明显是适应着刘诗铃的手和拿筷子的手势来定制的。

所以小胖妞夹起菜来,虽然还有些笨拙和生涩,但比以前还是要麻利多了。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啊?”刘诗铃随口问道。

确实,在他们搬到星城后,诗铃爸爸总共过来的时间加起来估计还不到一周。

诗铃妈妈沉默了一会后,才勉强笑着说道:“很快的,很快就会回来了,他也给你准备了圣诞礼物呢。”其实是她自己去买的。

小胖妞似乎也感觉到,她问过那个问题后,妈妈的情绪就低落下来,她认真地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妈妈的碗里:“妈妈,吃菜。”

“嗯,谢谢诗铃。”诗铃妈妈欣慰地看着女儿。

吃完饭后,刘诗铃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画画,做老师今天布置的作业。

过了一会,她起身打开房间门的门缝,看到妈妈的注意力都在电视里的连续剧上,于是把门小心关上,回到桌前,将刚刚洗好的筷子从小盒里拿出来,摆在桌上。

接着她从床上拿出一件刚刚从妈妈衣柜里顺过来的连帽运动外套,披在身上,用两条袖子系在胸前,不过脸总是被帽子整个盖住,调整了几次角度,才勉强能让自己仰着头的时候,眼睛能看到前面。

刘诗铃将屋里的大灯关掉,只留台灯,把一个小号的加菲猫储蓄罐放在边上,调整台灯的角度,让灯光照过储蓄罐,将它的投影打在远处墙壁上。

找好角度后,刘诗铃披着老妈的运动外套,拉了拉帽子,仿佛披着件华丽魔法袍一般,走到房间中间,面对着墙壁上的投影,仰着脑袋,让自己的目光可以不被兜帽遮住。

她压低着声音,用自以为威严,实际上还是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

“来自深渊的邪恶减非猫!我是阳光世界最漂亮……嗯……那个……最可爱……最厉害的……嗯……魔法师!!我奉光头……嗯……光明大弓箭手……超级厉害的怪物猎人向坤叔叔的命令,驱逐你!!”

刘诗铃抬起一手,指着墙壁上的阴影:“现在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我手里有一枚硬币,你选字还是选花?选字?确定吗?确定就不能改了哦!好的,如果是字,我就放你回去,如果是花,你就做我的宠物!”

说罢,她左手背上一枚一元硬币开始飞快顺着手指缝翻动,翻了一圈从掌心顺到拇指上后,叮的一声弹起。

硬币在空中飞速翻滚后落下,被她稳稳接住。

刘诗铃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然后摇了摇头:“哎呀,是花,看来你注定是我的宠物!这是命运的安排!”

说罢,她仰着头,走到桌边,拿起其中一根筷子,回头看向那阴影:“今天,就用雷电魔杖对付你吧!”

2,老夏的圣诞“大餐”

平安夜的晚上六点。

刺桐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子里,夏离冰正坐在桌前和在国外的父母视频。

“小冰,我和你爸寄给你的圣诞礼物收到了吗?”视频里说话的是母亲。

“收到了。”

“今天是平安夜,没有和朋友或同事一块出去玩吗?”夏母又问道。

“没有。”夏离冰说道。

“哎呀,圣诞节、平安夜,外面应该很热闹吧……”

“我不过节。”

“小冰……我和你爸想了想,你是不是还是别待在刺桐市了?倒不是说刺桐不好,只是你一个人在那……你三叔三婶在生活上、工作上或许能照顾到你,但平常你都是一个人……在家里你好歹还有你表姐,有娜娜她们一块玩……”夏母有些犹豫地说道。

说到一半,她旁边的夏父扶了下眼镜,也是接着道:“你还是要多和人接触……”

夏离冰点头:“我偶尔会回去,也有朋友会过来,没问题的,放心。”

结束了和父母的视频,夏离冰走到客厅,准备开始吃饭。

桌上摆着她下班回来打的快餐,和往常并没有任何的不同。

这时候手机响起来,拿起一看,是表姐杨真儿的视频请求。

这个时间点,发视频请求,想也知道,杨真儿肯定又是要用各种美食来谗她。

于是她果断地拒绝视频。

放下手机,打开快餐的袋子和盖子,准备吃饭的时候,手机又响起提示音。

夏离冰拿起一看,还是表姐,不过这次是发来了录好的视频:

“嚯嚯嚯嚯,看到了吗老夏?你最喜欢的脆皮猪手,向大厨做的哟,嗯~~~闻起来真的棒!吃起来肯定也相当不错!哎呀,我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老夏你放心,老姐我会帮你把它们都解决掉哒!”

视频上面,是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其中包括她最爱吃的脆皮猪手。

夏离冰看了看视频,又看了看自己桌上已经冷掉的快餐,肚子“恰到好处”地咕了一声。

她抬头看了会天花板,拿起手机,打开一个叫餐app,开始搜索“猪蹄”……

3,高遥的歌声

离开唐宝娜家,已经是25号的凌晨1点多。

高遥开着车,载着未婚妻宝婷回家。

坐在副驾的宝婷平日里睡得都比较早,刚刚在妹妹家里,聊天聊得很high,情绪比较高涨,倒是还算精神,现在坐到车上,就开始哈欠连连,想要睡觉了。

倒是高遥,平常就经常跟公会活动跟到很晚,偶尔更新版本时,甚至还要刷副本刷到半夜两三点,这时候倒是精神还很好。

不过他也看得出来未婚妻很困了,就没有说话,想让她休息一下。

但宝婷却忽然想起什么,说道:“哎,对了,以前我看你qq空间,有个女的给你留言,说你的歌声很棒怎么怎么的,但我们交往后,好像还没听你唱过歌?”

高遥呵呵笑道:“我唱歌都是大力出奇迹的,没有技术可言,跟向坤、娜娜他们比不了。”

宝婷却唆使道:“唱一个呗,来来,给我唱首情歌。”

高遥还是笑:“我不会唱情歌的。”

宝婷不依不饶:“那你唱其他的也行,会什么,拿手什么,就唱什么。”

“那行,我就唱一个,你听了别打我……”

“快唱快唱。”

“要等一下。”

“等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唱情歌,那唱什么歌,还得酝酿情绪么?”

“等上高架,这边怕吵到别人。”

“你唱青藏高原么?我们这车隔音还不错呀,怎么会吵到别人?”

过了一会,汽车驶上高架,高遥整了整喉咙,拉了拉音:“哎~!嗷~!咿~!——”

他还没开始唱,宝婷就被逗得笑得肚子疼了。

不过笑一半,高遥一张嘴,吓得她一怔,差点咬到舌头。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萨尔血蹄!!要~~创造部落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宝婷目瞪口呆地看着两手扶着方向盘,目光炯炯望着前方,大声吼唱着的未婚夫,心里终于明白他那句“大力出奇迹”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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