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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姑娘》


正文 关于北京

也该谈谈我一直喜欢北京姑娘了,从哪儿谈起呢?

先从长相上说吧。

实话说,北京姑娘初来乍到,猛一入眼,一准儿比东北和江南的都差。一般是形状各异的大脑袋,头发有点硬,可硬得不太美观,肤色偏黑,要非说细腻,那是讽刺她们,牙齿指数一般为负数。当她们瘦的时候,即使用手也很难找到她们的腰,胖起来与欧洲大妈有一拼,胯骨不仅宽,还经常冒失地从两侧支棱出来。胸部嘛,没谱儿,好不容易长对称了,却经常性地偏向两边,或者干脆往中间挤,你可不能说人家胸部长得不行,那是跟你看对眼儿呢,三个字儿--逗你呐。

优点呢?随便说说,那就是腿不太短,个子不太矮,猛一看有点不差的气势,行动起来不太像男的,如果你非要从她们的相貌上找优点的话。

你可以说,北京姑娘就凭这种姿色,为什么能招我喜欢呢?我告诉你,那是因为北京姑娘妙趣横生的一张嘴,当然,还有她们的性格。

北京姑娘以说话讨人喜欢见长,这种见长,绝不表现在会说什么励志话、温柔话等等话上。一般来讲,你从北京姑娘嘴里很难听到夸奖,更多的是令人泄气的打击,那种打击是那么地准确,那么地断根儿,那么地惟妙惟肖,以至于你不得不发自内心深处地感到被她们说对了。更关键的是,用的还是叫人一听便哈哈大笑的方式,当然,是陪着别人一起笑话自己。外地人管这种话叫骂人,北京人管这叫亲热,如果你一旦习惯了这种迷人的说话方式,那么无论你听外地姑娘对你说什么话,都会觉得是假正经,没劲,没文化,无聊,粗俗,夸张,或者是,空洞。

举几个小例子吧,有一现在刚崛起的北京女作家叫赵赵,相貌与本文开头所说的基本相符。作家聚会时,有一次,她拉着她刚从酒吧里挑中的男朋友,用手反复摸着他的脑袋,仔细地观察了再观察,生怕自己又找错了,然后忽然吃惊地大叫一声:"哎,瞧你,碰到我,多幸福,一找就找了个美女,你说,我怎么就没你运气好呢?"

赵赵还有一女友叫三乐儿,上中学时就会堵着教室门儿跟老师辩论,老师劝她当一个女中学生不要化妆,她一听就急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指着自己跟老师理论:"哎,老师,您瞧,就我这张脸,不化妆能看吗?"老师就这么硬生生地被她给说服了。

前几天还碰到过一北京姑娘,对我说起她现在的男友,她是这么说的:"瞧他那样子,真叫我有劲也不会往他床上使,成天闲得发慌,就跑健身房练空手道,一练,还真灵,昨天晚上刚试着用我这修长的单腿对着他的小短腿比划一下,谁知道立马儿激起了他的性欲,扑上来就把我给强奸啦,你说这人缺不缺德?"

别看北京姑娘嘴上用北京话灭人灭得凶,现实生活中的品质却相当地高尚。我活这么大,找了一串儿北京女朋友,极少听到谁对我说过什么"我爱你"之类的酸话,却也从没有一个管我要过一分钱,也从不要求开车接送,即使她穷得连出租车都坐不起。她们定会在约定时间到达约会地点,亲亲热热之后高高兴兴地自个儿离去,阔的时候请她们吃好饭,她们从来都狼吞虎咽,连连说好。穷的时候带她们往小饭馆钻,她们边说"太臭了太臭了",边吃得大汗淋漓。若是一高兴参与赌博,输了可能会破口大骂,但肯定不会到处找男友的钱包。一起逛商店前,必会把她的两人购物须知再三讲给你听:"记住啊,我绝不给你买一百块以上的衣服,可你要是给我买的衣服少于一千,我可就跟你急!"可一进商店,她要是看上一件适合你的衣服,往往是连价钱也不问就买给你,你要是想为她买一件什么东西,那么却必须要等到折扣期来临,要不然她就说你傻,有毛病。北京姑娘做起事来有点蛮横,不讲道理,喜欢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可你看她们做的事吧,一般来讲,再蛮横也透着点仗义,她们不会吃亏,但也绝不占便宜。北京姑娘还有很多好习惯,比如不会向你借钱,无论如何也不会赖着你,若是帮了你的忙,绝不会从中提取任何好处,她们一般会对别人说些男友的坏话,但若是你一不小心跟着她一起说,那么你定被看成一个傻瓜。当然,她们通常认为,她们男友的缺点,是她们自己的独特发现,比优点强得多,个个透着希罕呐。

一谈起北京姑娘,我的话就有点收不住,事实上,要谈多久也可以,但限于篇幅,我得赶紧总结,那就是:独立、平等,外加干脆利落。

之所以有北京姑娘这么个说法,那是因为在中国相对另一个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姑娘群--外地姑娘,因此我只好在此顺便说一下我对外地姑娘的一般印象。记住,是外地的所谓好姑娘,我认为,叫她们美女也行,叫她们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叫她们北京姑娘。怎么形容她们呢?也不用多说,你就把我上文所讲的每一句话的意思反过来,那么一般是不会出错的。

我时常听到外地姑娘说些不服北京姑娘的话,通常的言论是说北京姑娘不会穿衣服,往往是胡穿一气,作为一个北京人,我试着替外地姑娘总结一下,那就是贵衣服穿起来像是抢来的,便宜衣服穿起来像是别人送来的。但正是透过这一点,你可看出北京姑娘是多么地直率,她们相当地不善于欺骗与掩饰,这是诚实啊。另外,你还可看出,北京姑娘不太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她们自信而自我,总之,有股子特把自己当人的劲头儿。

另一种言论认为北京姑娘缺少女人味,这种说法因为过于笼统所以不好直接予以反驳,比如可理解为北京姑娘看起来床上功夫不行,但是实际情形如何呢?我们都知道,北京姑娘当妓女的最少,说她们性经验不丰富也许合理,但要说床上功夫不行,我认为,很牵强。正确的说法是:你要是想通过花钱找北京姑娘试一试床上功夫,那么是不太容易的。

再有一种说法是北京姑娘不懂感情,我认为这么说太含糊了,不够准确清楚。我认为下面一种说法更为确切,那就是北京姑娘不懂通过感情这回事儿而占男人的大小便宜。

总之,一般来讲,我认为,外地姑娘挑北京姑娘的毛病,一挑就会挑到自己的毛病上。

当然,了解北京姑娘的最好方式,莫过于与她们恋爱,当然,为了更好地了解她们,还得与外地姑娘也谈一谈,这样对比着谈,会得出什么结论呢?这方面我说说我个人的小经验吧--我的感觉是,与外地姑娘谈恋爱,好的时候,她们总有办法叫你真是恨不得为她们做些什么,不做就会觉得有点对不起她。但若是你在飘飘然时当真为她们做了些什么,那么分手后,却总会有种亏了的感觉袭上心头。当然,更倒霉的感觉还包括被坑了被骗了之类,最好的感觉也不过是,你觉得这个外地姑娘还行。而与北京姑娘谈恋爱,好的时候,她总有办法叫你觉得不必为她做什么,一旦分手,你却发现,你时常会想起她,想的时候,不禁后悔当初没有为她做些什么。你会怀疑,自己以前是否对得起她,趁你身上仍有良心在跳动的时候,你再想一想她的点点滴滴,深深的后悔到时便会袭上你的心头。你会认定,你一定是已经对不起她了,我是说,你也只能永远地对不起她了,因为你不再会有什么机会为她做些什么了。

在我的印象里,在北京当帅哥有点没意思。怎么说呢,也不知为什么,帅哥就是不讨好。上初中时,我们班有一个帅哥,论模样,长得一点不输什么吴奇隆金城武,按理说,应该经常有机会享受不少小女孩的好处吧?答案是:否。相反,他倒是经常享受不少倒霉事。比如,在寒冷的冬天,刚一上课,他便会发现他的塑料铅笔盒不见了,当他焦急地寻找之时,忽然一股怪味儿升腾起来。我得在这里交待一句,那时我们的教室没有现代化的取暖设备,用的是火炉,那股怪味就是从火炉里传出来的。随着怪味的加剧,加之大家的哈哈大笑,他也明白了他的铅笔盒的去处,不用说,铅笔盒自己没有腿,是不会投火自尽的。

事实上,北京还出产帅哥,而且数量不少,就我所上的一系列学校看来,帅哥的数量普遍比美女要多。但是,帅哥在北京毫无用武之地,原因是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出于一种北京所独有的性格,那就是讨厌装腔作势,帅哥因为长得帅,因此,无论怎么表现,都会给人一种装腔作势的感觉,因此,特别不着人喜欢。就从北京出产的有名的男演员看,也没有一个长得帅的,那些长得帅的都老早被夭折掉了。

在外地,长得帅就有了玩帅的资本,但在北京,这一套统统取消,你要是一玩帅,就有被嘲笑的危险,甚至不是什么危险,简直一定会遭到讽刺打击,更倒霉的是,还会遭到羞辱。北京人专有一套话语描述帅哥的可笑,什么女里女气,什么浓眉大眼,什么小白脸,什么奶油小生,总之,要不把帅哥说得没脸见人,那就是向北京话的丰富性挑衅。

事实上,北京人对于帅另有理解,长得好不算,在北京人看来,什么叫长得好呢?无非就是像白人而已,而再帅也帅不过白人,因此,北京人便不往那个方向比,反而把那种帅说得一无是处。那么什么是帅呢?在北京人看来,帅是指一种男子气,甚至是一种哥们儿义气,这种男子气必须含有某种幽默感,一种宽容大度,一种质朴纯粹,另外,还必须有点激情,有点创意,还得善于灵活变通,总之,是一种才气。

北京人所要求的帅气主要体现在精神方面,要是纯限于肉体上,那么北京人也有个俗语来形容,叫做"土帅土帅的",这个"帅"字前面加上一个"土"字,基本上就把"帅"给抵消了,甚至走向了帅字的反面。怎么评论这件事呢?唉,只能说,北京人真挑啊!

在我的印象里,二十年前的北京看起来竟像座古城,像一座梦中城市,大片大片灰色的带院子的平房,一条条窄窄的小巷穿插其间。人们的服装也与建筑相配,蓝灰色是其主要流行色,当春天黄色的风沙降临时,北京就如同映现于灰色云霭中的幻影城市。

当然,在灰瓦灰墙的四合院中间,也错落有致地摆放着一些公共建筑,饭馆、商店、澡堂子、电影院之类,此外还有比深宅大院要开放活泼一些的公园。不过,所有的建筑式样是

十分雷同的,最有气派的当属故宫。无论它作为一处私人建筑还是公共建筑,其式样或内容,当属建筑之最。金黄色的琉璃瓦,朱红色的外墙,以及里面的花草树木,鸟兽鱼虫,都显出一种众星捧月般的尊贵。这种尊贵不是一种与众不同,而是一种从朴素、简陋中脱颖而出的繁华与奢侈。看一看建筑,你就可得出结论,何者为贵,何者为贱,何者为尊,何者为卑,虽然层次繁复,但秩序井然。

记忆里的北京与现在的北京是很难重叠起来的,大片的北京建筑低矮的灰色不见了,代之以各种拔地而起闪闪发亮的高楼。若是从单一建筑看,很难得出什么结论,而当你在运动中观察这些高楼大厦,或者由一个个高楼大厦组成的建筑群,那么你不得不感叹一个新的时代渐渐从建筑中显现出来。这些建筑七拼八凑,风格各异,有些顺眼些,更多的看起来简直不伦不类,那一座包豪斯,这一座后现代,还有一座反传统,这一个像是草草了事,那一个像是捕风着一种自由与民主的混乱精神在建筑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么多生搬硬造及囫囵吞枣的想法被迅速搬上市面儿,在遭到那么多批评与嘲笑之后,依然如故。我认为这也是北京人的某种自信的勇气及幽默感,那就是:"我就这样,我觉得还行,我不在乎你怎么看,爱谁谁,反正就是它了!"

我喜欢北京的这种风格,那就是不阴暗,不掩饰,一切都在明面儿上,透着股率真的劲儿,并且,能够很快地把一个时代的特点,通过伸手可及的任一种形式表达出来。连城市建筑都是如此,更不用说其他。你也许会说这种东西不足取,那种东西需要时间慢慢细磨,但是,北京人可等不及,有话就说,无事就走,自己看着行就行,自己看不过眼,随手就扔,这是多么痛快的感觉呀。话说到这里,你若是再问我,北京的建筑美吗?我说不美。你说,北京的建筑有特点吗?我说没什么特点。你说北京的建筑是不是很土?我说挺土的。你说北京的建筑能不能建得更好呢?我说能。你说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呀?我说只要是北京人觉得不满意,他们就会立刻动手的。你问我喜欢北京的建筑吗?我说我觉得还行。你说那么到底北京的建筑好不好?我说不好,但是很痛快!这答案叫你吃惊吗?

涉及到北京的地标性建筑,理所当然,只能是指天安门广场。那是一片面积惊人的广场,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广场,位于北京的中轴线上,面对金水桥的汉白玉栏杆,和朱红色的天安门城楼。东面是历史博物馆,西面是人民大会堂,背后是人民英难纪念碑,再往后是灰色的前门箭楼,整个广场就被这些建筑封闭起来。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都是北京最具规模及气派的建筑群,而且,叫人方砖铺地,没有绿色植物,一马平川,也不知建设者当时是怎么想的。依我看,这体现出一种单纯的思路,即把广场只做偶尔的庆典之用,而没有考虑它还可做其他用途。

生长在北京,是很难躲过天安门广场的。平时坐车横穿长安街,往往路过它,看着在上面走动的游人。这些游人顶风冒雨,从早到晚,相貌与服装千奇百怪,有的又时尚又洋气,有的土得离谱儿。他们人数多达几千,源源不断地从各处露出来,走入或走出广场,拍照或东瞧西看,形状千姿百态,在运动中连成一片,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傍晚,微风吹拂,在广场上走过令人心情舒畅,夏日空中飘动着混着阳光余温的香味,有着中年少妇的十足风韵,令人沉醉;冬天,阴冷干燥的北风扫过广场,叫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铅灰色天空的映衬下,广场显得出奇地广阔。有时却叫人感到压抑,行人衣角飞动,步履匆匆,放眼望去,天安门上的朱红色显得那么古老而令人难以置信;谁也会记得春天在广场上空高高飞起的风筝,它们由一根根细线控制着,被放风筝的人所牵动,像希望那样纷乱而充满诱惑;更不用提那闪亮的秋天,高高的蓝天以及下面的白得不能再白的白云,傍晚,这些白云变成令人依依不舍的明媚晚霞,守护在北京西边的尽头,只有站在长安街边上才能看到,若是你看到了,再回望广场,便会觉得这里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站在天安门广场上,看着它的古老与广阔,很容易叫人产生人生如梦的感觉。写这篇文章的前一天,我领着一个新结识的姑娘去看广场,在她四下乱走的时刻,我却感到伤感。我落在她背后很远,看着她的苗条身姿,不禁记起自己的青春。那时我由于看苏联言情小说,曾梦想着去广场跳舞,去和很多年龄相仿的少男少女一起去跳那种健康的集体舞。后来在一个国庆日的夜晚,我的梦想终于实现,我与同班同学一起在广场跳舞,还看到闪亮的礼花在头顶上飞腾,那是被严密组织起来的人山人海,可惜已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更松散的舞蹈,没有紧张的老师与铁一般的纪律,而是一种田园牧歌般的朴素的情怀。在广场上,在傍晚,一个个孤芳自赏的却又诚实好奇的少年相互结识,建立友谊,随着音乐,跳着回旋舞,汲取只属于青春的快乐。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差点被遗忘的幻想,我相信,它永远是幻想,甚至很少能被人幻想到。在广场上,我想到自己压抑苦闷的少年期,想到渐渐被冷漠占据的愚蠢中年,并对自己无奈的老年遥遥相望,感到人生真像是一个好笑的错觉。是的,这是我对这广场的真实印象,让别人用诗情画意去吹嘘这个广场吧,我只感到站在这里,我一再受挫的热情在熄灭,只能悄悄地在夜晚的床上偶尔死灰复燃。我想我再如何地粉饰,如何地辩解,也不能把我的生活说成是自然的、正当的,正如我很难同意别人的生活自然正当一样。

历史上,北京是仅有的几个经过规划过的城市之一。横平竖直,有板有眼,城市各部分功能明确。不像武汉之类的城市,你觉得它完全是在一个杂乱无章的小村子上乱搭乱建而成的,只是规模大了一些而已。尽管历代北京的人们曾用心规划自己的居住地,却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树就是其中之一。

北京的树种类倒是不少,皇家园林里甚至还有一些废了牛劲才能种活的奇花异草。但遍布街头巷尾的树却只有两种,一种叫柳树,还有一种叫杨树。我小时还见有一些槐树,闻到过飘香的槐花,那些花吃起来味道也不错,略甜,清香,通常花开之时,也就是新一代的小男孩练习爬树之日了,也许正是因此,槐树越来越少。至于杨树和柳树,人们说起来挺好听,什么杨柳杨柳的,但谁知它会给人带来多大麻烦呢?就我所知,一般杨柳在春季大显神威,先是杨树的如毛毛虫一般的花开了,接着,那些毛毛虫落到地上,堆得到处都是,扫都扫不完,据说可以入药,但哪儿用得了那么多的药呢?柳树就更绝了,这种树的枝条上会吐出一种叫柳絮的东西,飞到空中,状如小棉花团儿。柳树一般在春风吹来时吐出它心爱的小团团儿,目的我看是给想从暖融融的春风中得到好处的人劈手一记耳光。你刚刚对着春风闭上眼睛,深深吸上那么一口气,妄图闻一闻那带着泥土潮气的春天的气息,可惜,一团柳絮会随风而至,神不知鬼不觉地飘入你的鼻腔,并轻意地堵住它,直叫你觉得享受春天也是有代价的。

众所周知,北京的春天多风,且风不是朝着一个方向吹,于是漫天的柳絮便趁机不停地在北京上空飞来飞去。看起来挺好看的,也许一个初来北京的台湾诗人会说这是春天飞雪,但是且慢,你只要在这飞雪里呆上一呆,保证会呛得你大声地说脏话。据我的经验,这种毫无道理的飞雪弄得北京这个城市简直就没法呆。在北京,持续多日的春天的风沙遮天蔽日,四处昏黄一片,弄得人人不用挨一顿打骂也能做到灰头土脸,犹如一曲雄浑的"令人受不了交响曲"。接着,人们还得忍受柳絮温柔的淫威,当然,这也会持续多日,因为柳絮落下后无法清扫,只等着小风一来,就会凌空飞起,除非下一场大雨,不然交响曲之后的"叫人吃不了兜着走四重奏"也不会消停。也就是说,每当春暖花开,北京人受罪的时刻便降临了。

事实上,杨柳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夏季,因为这两种树,不修整时,通常都能长得枝杈横生,恨不能一棵顶两棵使。夏天的人们躲避烈日或暴风雨时,杨柳方才派上用场。当然,秋天,这两种树上的落叶也叫人头痛,因为简单地讲,那叫"真是太多了太多了",多到清扫起来有说不出的麻烦。特别是杨树叶,特点是"大、薄、平",贴在地上,再加上点秋雨,简直就像是用胶粘住了一样。小小的秋风是吹不动的,非要等到干得不行了,才会鼓起,被人们扫去,就地点烧,冒出呛人的浓烟,人们对于北京脏乱差的印象,我看多半与这两种植物大有干系。

北京人喜欢种杨柳的理由,我看主要是因为懒。因为这两种树易活,不需管理,虽然不美,也不能说它们难看。杨树挺拔硬朗,尤如男性激动时的性器,柳树摇曳多姿,尤如美好的女性长发,至于说到脏点乱点嘛,那是小节,大可不必计较,气势在就行了。当然,有些人会感叹说什么样的人种什么样的树,并推及到北京人如北京树,那么对于这种偏颇观点,在下虽不敢完全苟同,但要我完全出自真心地反对,一句话,也很难。

北京在冬天显得很好看,西北风把街道吹得干干净净,阳光淡淡地挂在天际,人们被包得严严的,只露一张脸,看起来差别很小。

有一年冬天,我在海口写剧本,从秋天写起,一直写到冬天,心想总算可以逃避一下严寒了。呆到十二月底,发现一年中要是没有几个月的冷日子,还真是缺少变化,有一种单调的感觉。北京四季分明,可影响人的情绪与感觉。在冬天,人们特不爱出门,更愿意呆在温

暖的家中,可是,一出门,冷风一吹,便会叫人精神为之一振,觉得出门也挺有意思的。

北京的冬夜,我很熟悉,一切照旧,三里屯酒吧一条街人满为患,出租车几乎是在挪动。里面穿着夏装、外面罩着一件大衣的姑娘到处都是。即使到了深夜两点,许多夜不归宿的人也还在酒精中沉醉。而东直门一条饭馆街也灯火通明,尤其是火锅店生意兴旺,我曾有在凌晨四点的寒风中,在四川饭馆外排队等位的经历。

事实上,我喜欢北京的冬天,尤其是连续几天下雪的时候,四处黑白分明,再呆头呆脑的人,只要在外面晃上半小时,就有机会看到撞车,看到打不着车的人站在路边令人遗憾地挥舞着失望的手臂,还能看到青年男女嘴里冒着一小团儿白色的热气相互亲吻。树上挂着白雪,把枝条勾勒得很帅。在这个季节里,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差别被服装遮住了,而生存环境被突出了,使人的注意力发出了一些小小的转移,这种转移是那么微妙,却能改变人的心境,真是有意思。

要真的谈论北京的冬天挺不容易的,因北京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地方。我认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春节是在冬天过的,在经历了三个月的寒冷之后,人们在白天,四处挂上红灯笼,在夜晚,点亮它,显得喜气洋洋,更烘托了节日的气氛,叫人走在街上,心里有莫名其妙的高兴,人们在冷风中进入暖融融的房间,聚在一起,感到说不出的温暖与亲切。

记得有一次,在过圣诞节的时候,一帮朋友在一个个饭馆与酒吧中参加聚会,最后都舍不得分开,于是有人提议,去位于王府井的教堂看一看。于是在寒风中,我们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出发,来到教堂门口,刚一到,就有人宣布不想进去,只想在外面看一看,我的一个朋友,大概刚才是啤酒喝多了,趁此机会冲出出租车,在教堂外面小便。大概有点文化,对教堂存着某种心情,竟背对教堂小便,你要知道,他冲向的正是北京最繁华的街道--王府井大街--街上,灯火辉煌,而汽车和行人正川流不息。

想要过一过艺术生活吗?那理所当然,全中国只有一个地方--北京。

我这里说的艺术生活,不是渗透在生活中的那种精致的趣味,而是一种与现存生活秩序相对立的生活--它不太尊重被传统社会所规定的生活,是有点反叛、有点无奈、有点希望、还有点热闹的生活。事实上,那是一种迷茫的,并且可被表达出来的生活,对于社会上大多数人来讲,它是一种用处不大的生活。

在北京,夜生活要比白天的生活丰富一些。七点半,电影院当然不必说,各大剧院的演出开始了,古典或现代的音乐会、话剧、舞剧、歌剧、地方戏曲,然后是各种小剧场,这是正规演出。非正规的演出要更晚一些,每场演出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观众,人们看完演出,一般都不直接回家,而是三三五五来到酒吧或茶馆,把看到的东西说一说。年轻人骂两句,中年人会从这场演出回忆另一场演出,若是真有兴趣谈论一下这些演出,还真不是很容易,不信,你可以试一试,很多演出是很专业的,看懂那些演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我相信,如果把北京的全部演出搬到香港或上海,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会有那么多的观众,理所当然,观看这些演出的观众是日积月累的结果,那是传统啊。这种传统的背后,站着大量的从事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而这些专业人员的生活,便构成了北京的艺术生活。

到北京来,即使是一个人,晚上也不容易寂寞。如果你不愿意看电视或电影,觉得那些画面太虚幻,那么北京还有另一种演出,即面对面的演出,其水准虽然无法与美国的百老汇相比,但种类齐全,且遍布各处。你只要买上一张报纸,或是上网查一查,便能知晓当天晚上有何地方可去。

北京有三百支电子摇滚乐队,什么各种重金属、R&B、迷幻摇滚、崩克,数也数不过

来,其中一半以上具有很好的演出水准。如果你是个即兴乱转的散客,那么可以直接坐车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那里有一半以上的酒吧拥有自己的乐队,你可随便推开一扇门,买上杯啤酒,坐下来,听一听这些喧闹而原始的"地下音乐"。因为中国的电视台禁止播放这类形式的音乐,所以,它们只能在乱哄哄的娱乐场所得以生存。奇怪的是,凡是你能想到的现代音乐形式,基本上北京都有至少一支乐队的克隆版,不同的只是歌词使用中文演唱。当然,还有一些形式更加大杂烩的音乐,那也是北京的风格,即把一些千奇百怪的东西拼贴镶嵌起来,形成一种谁也弄不清是什么东西的风格,这时候,你用不着奇怪,听就是了,如果不满意,站起来,走出去,然后去推开另一扇门。

如果你本人更富艺术气息,那么北京还有一种叫做小剧场话剧的东西,当然像著名的人艺、实验话剧团的大型话剧每晚也有演出,且剧目并不单调。但生命力强、现场感好的还属小剧场,即实验话剧。事实上,小型话剧的演员都十分专业,虽说这些都是北京的拿国家薪水的专业艺术团体,而剧目却是五花八门,有的改编自畅销小说,有的改编自欧洲或美国剧作家的著名剧目,也有本土剧作家自创的剧目。演出场所一般可容纳一二百人,像人艺小剧场,舞美设备稍嫌简陋,但气氛较为随便及热烈,弄不好还能在那里认识一些热爱戏剧的发烧友。

最后,北京还有一些极专业的享受国家补贴的传统戏曲剧目,这些剧目像是一些过去时代的活化石,有京剧、昆曲,还有评弹、评书之类,前者有专门的剧场,比如长安大戏院,后者在一些著名茶馆演出,艺人来自专业学校或是戏曲世家,味道十分纯正。

说到那些遍及世界各地的准色情演出,在北京的各种大型夜总会里也有,运气好的话,像钢管艳舞之类的也能看到,不过达不到豪华的地步,水平一般而已。

专业演出一般在晚上七点半开始,十点钟左右结束,至于一般的小演出,那可就不受时间的限制了。

以前总抱怨,认为北京的书店不够多,并且,里面没什么好书可买,常常逛书店逛了半天也找不到一本叫自己想立刻买下一气读完的书。经常是出书店门才想,总得买几本吧,要不然岂不是白转了一圈儿,于是又翻回头去买上一摞等自己老了以后也许会看的书,那结果我估计是等老了大约也不会去看的。

不过,去了外地才知道,北京的书店还算是好的,外地书店里那简直不叫书店,里面除

了一些工具书、英语书、学生教材以外,就没什么可挑的了。这才想起北京是文化中心,书店再没意思,也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北京的著名书店说来说去也就那么几个,现在的西单图书城大概是最全的了,不过那个书店太大了,逛起来颇为吃力,楼上楼下地走起来极不方便。去之前往往得吃顿饱饭,深吸一口气,最好是在背包里带一瓶水,然后再冲进去逛到头昏脑涨为止。

最时髦的书店大概得算王府井外文书店,里面的英文读物最多最新。对于中国人来讲,用英文写成的东西往往里面会包含着一些新信息,而且,以前经常有一些了不起的影印书。二十世纪90年代西洋古典音乐开始流行的时候,就有一本《外国音乐词典》被影印出来,发行量很少,很少人买到,但它所包含的信息最全,几乎所有的有名的音乐家或唱片里面都有介绍,无论淘到多偏的盗版CD,通过查这本字典,都能知道里面的内容。不过像这样的字典很快就成为发烧小圈子的读物,我曾买过一本,被别人借走不还,从此再也买不到。

顺便提一句,我认为,引领北京时髦的还真不是什么《时尚》之类的杂志,而是一些发烧小团伙。这些小团伙因为想保持自己的优越地位,因此,专门精通于某一方面的信息,收集资料十分用心及专业。这类小团伙遍及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是所有北京流行观念的始作俑者,当他们不时髦的时候,就是一些偏门发烧友,有一天,他们喜欢的东西突然时髦起来,他们就成为专家。

叫我最有感情的书店是东单的三联书店,我习惯每个星期去一趟,那个书店有个比较公平的排行榜,书业的流行趋势往往就从排行榜中产生,很多做图书生意的外地书商来京都会去逛一逛,把排行榜中的书带到外地去。

三联书店有三层,地下一层偏重文化性图书,类别也很专业,文史哲理工样样有,一层是最新出版的读物,三层是美术摄影艺术设计之类的图书,后来添加了音乐及电影。三联书店以出售中外重要的学术书闻名,它的顾客名单大概就是北京知识分子的名单,一般来讲,在三联买不到的学术书,便可算做偏门学术书了,这样的书或者没有被翻译过来,或者得去图书馆查找。

在一九七六年左右,我父亲买了他的一生中第一辆自行车,那时,自行车是凭票供应,工作单位经过排队,先发一张自行车票,然后一家人存钱,约一年后,才能买得下来,那时的北京,是个自行车的海洋。

当时的名牌自行车有三个品牌:"永久"牌的特点是坚固耐用,承重能力强,价钱最低;"飞鸽"牌中规中矩,价钱居中;"凤凰"牌最贵,但骑起来很轻。三个牌子中,每种一般只有

两个型号,"二八"型与"二六"型,前者是男式自行车,后者是女式自行车,且所有自行车间的差价也就在几十块钱左右,父亲买的便是"二八"式的飞鸽牌自行车。

有了一辆自行车,就能带着家人出去玩,我和我妹妹就坐过我爸的新车,一前一后,从城市的马路上,一直骑到郊区的土路上,我估计我妈也趁我们兄妹两人不备,单独坐过我爸骑的新车出去浪漫过,他们俩人直到现在感情还很好。

一九七六年的北京是个单调的北京,人们的服装颜色一般只有深蓝、黑色、绿色与白色,面料也就那么几种,连小孩子都能说出来,式样就更别提了。若是有外国人来,他一定会奇怪,以为全国为每个公民订做了一身制服,且无论春夏秋冬都穿着,如果那个外国人得出结论说,这是一个统一着装的国家,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奇。

汽车的种类也很少,总之,无论什么东西,都只有有限的那么几种式样,所以,对于每一种式样,大家都惊人地熟悉。就拿自行车来说吧,我从八岁就会修理了,无论是补轮胎还是给轴承上油,或是调整辐条,样样都会。修车工具简单得离谱儿,一把扳手,一把改锥,一切就全搞定,若是有什么地方需要特别的工具,人们也发明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应付过去。比如:需要内六角时,人们便用一块破布垫着,用改锥顶着,再用一块砖头或是锤子慢慢砸,这样,内六角也会随之慢慢转动,松开或是拧紧。

记得当时人们相互发泄不满的主要方式,就是拔别人家自行车的气门芯儿,相当于把汽车轮胎的气儿给放了,但一辆自行车只需几秒钟便可把气儿放光,这一点,比放汽车的优越。轮胎没了气,这自行车就没法骑了,得推着,当时街边到处是打气的,打一次两分钱,你要是得罪人,就得成天去打气,有时,家长间相互交恶,就派小孩子去放别人家自行车的气。

因为全国人民都骑自行车,所以骑得相当好,街上双手离着把飞车的帅哥多得是,每天都能遇到。但说到骑着自行车上楼梯什么的,就没有人那么干了,因为毁车,当时的人们珍惜自行车的程度,比现在爱护汽车的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到周日,院子里成排的男人带着小孩,在保养他们又实用又心爱的私人财产--自行车。

所谓中心,就是人们围绕其生活的那个地点。

在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强调其某些部分的重要性而忽略其余,而且,这种强调,往往随着年龄及人生经验的改变而改变。娇美的花朵必将枯萎,漂亮而合体的衣服总会过时,新鲜而深刻的爱情也会因缺乏持续的刺激而变得平平淡淡。通过努力及运气,人们战胜了贫穷,然而那匮乏的生活方式,有时竟也能成为人们愉快而温馨的回忆,曾经认为永恒而顽强的信

念,也会被一点点的怀疑而在一刹间倾颓。

我相信,有多少个北京人,北京便有多少个中心。

以我为例。

少年时期,北京看起来还像个古代市镇,十分落后,很多条马路竟还是土路,那时候的活动范围不超过一平方公里,中心在家里。每天,从家里取得食物与父母的叮嘱,从这里出发,去学校上学,或去同学家玩,我们家住在右安门附近,那是北京的西南角,在我眼里,世界就是那么一丁点儿大。出了家门,向北走上三百米,便能看到绿色的护城河水,上面漂浮着油污,我记得竟有人从这水里钓鱼,我妈直接告诉我:"不卫生,吃了会死。"而向南走,则是一望无际的农田。

青年时期,我的活动范围慢慢地扩大了,方式是逛商场、郊游以及一些看电影之类的娱乐活动。记得到了快二十岁,才对北京的方位大概有了个轮廓,知道了二环路以内是市区,而市区里二十层的高楼少得可怜,盖起一个饭店就是一件大事。老师曾带我们参观北京的所谓建国十大建筑,大会堂之类,记得有一个同学的父亲是建筑师,他看过些外国的建筑书,眼界比我们开阔,他边走边悄悄地评头品足,告诉我:"这些东西土得掉渣儿,其实没什么意思。"

那时候对北京开始有了所谓中心的概念,至于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还真说不清楚。总之,我只记得一有什么事儿,爱凑热闹的北京人就纷纷涌向天安门广场,真是闻风而动,乘坐各种最简陋的交通工具,其中最流行的是自行车,多半为黑色,牌子还没有现在的汽车牌子多,且把这种交通工具利用得十分充分。我记得父亲就曾图侥幸,以一辆自行车带上我和妹妹,兴致勃勃地边骑边警惕地留心不要让警察抓到,就这样慢慢地来到天安广场。那时还有一些所谓的社会运动,这种运动的外在反映便是人们从各个角落向天安门广场奔去,直至天安门广场成为人的海洋。我至今仍感到奇怪,当时天安门广场是如何接待那么多人的,因为周围公厕稀少,更缺少小食亭,而人们的热情大概是去看看别人吧。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对人山人海这个词感到特别亲切,我想就是在天安门广场获得的体验。那时候的北京人除了盲目的热情以外,似乎就很难谈到别的。天安门广场让人们的好奇心获得一种满足,在那里,人们可凭直觉获得一种叫集体无意识的从众心理,并从其中获得兴奋以及力量,借以忘却生活中的沉闷压抑及精神物质方面的可怜与匮乏。事实上,现在看来,我认为用狂欢来比喻当时的北京人去天安门广场十分贴切,尽管并不是真的狂欢。但北京当代历史上所有重要的时刻,天安门广场毫无例外地都要聚起一批人来,他们在那里不停地走动,说话,四下看来看去,有时也高呼口号,既像乌合之众,又像是身怀某种痛苦却又有所期盼的见证人。

接着,我进入中年,知道了北京城也不过是地球上一个极不重要的小角落,而地球在茫茫的宇宙中也极不起眼,很可能是完全地微不足道,对于北京这个城市也不像以前那样看重了。我只知我是个北京人,我熟悉这一城市,尽管这个城市十几年间大兴土木,形式上花样翻新。从外表上看,比以前更加干净更加热闹了,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被运进来,或就地制造。汽车渐渐地有代替自行车的趋势,外地人和外国人越来越多,富人占据好地方,获得很好的照顾,穷人被成批地迁出城外,生活也得到改善。文化在表面上进入多元。我认为,这个城市无论从地理上与心理上,都渐渐地没有中心这一概念了,一个个价格不等的住宅小区,把相近的人群封闭在一起,购物商场按照购买力把人们也分了档次,恒温写字楼里白领成堆,队伍空前地壮大,成为北京主要的生产和消费的力量。北京与中国别的城市差别仍会主要体现在娱乐业上,北京提供更丰富的娱乐层次,据说是什么都有,我认为这种有也仅是停留在表面的意思上,并无什么真正的实际内容。人们来到北京,居住在北京,怀着各种梦想,愿意把力气花在北京,愿意为未来而奋斗。有试图立业发迹的富人梦,也有出名成家的荣誉梦,更多的是希望得到慰藉的感情梦。人们在无形之中积极进取,努力从各个方面建立更坚强更美好的自我,努力使我相信,自我中心便是北京未来的主旋律,无论人们在哪里聚集,无论他们喜欢谁以及什么地方,但终究他们会从各个方面回归自我。虽然很难说清这一中心的具体内容,我猜是个矛盾丛生的混沌之地,理智与情感,高兴与难过,迟钝与敏感,生与死,但人们只能奔向这个中心,我想情况就是如此。

正文 我自己

我认为,所谓"真实生活"这四个字,它的所指是不明确的,事实上,每一时刻,在一个人身上有那么多事发生,而且每一件都是真实的。比如:一个人走在街上,他的腿感到有点酸,心里却想着昨天晚上吃的饭,眼睛里看到商店橱窗里的商品,你说,这几件事哪一件更真实呢?

对于这个题目,我一时半会儿还真不知该说些什么,事实上,对于我,那些生活中重要

的事情,都写在小说里了,还剩下什么呢?我每天几点起床,吃的什么,平时去哪里购物,买了哪些书,听了哪些唱片,看了哪些电影,我喜欢穿什么式样的衣服,理什么样的发式,睡觉时采用什么姿势,遇到不高兴的事情如何对付,见到朋友时说些什么,看不惯什么人,这些重要吗?或是说,对于我,它有价值吗?我认为没有。

无论如何,我觉得谈论自认为没有价值的事情是令人泄气的,那是一些无聊话语,适合在朋友聚在一起时没话找话时说,因为这些事情是如此地司空见惯,谈话者之间很容易从中找到共同点,用以加深谈话时的认同气氛,众所周知,与人相聚可不是为的吵架,而是为休息及娱乐,但是,在这里,我不得不指出,那种谈话是空洞的,其中丝毫没有任何智力因素。大家在一起,神形涣散,说着或听着一些不假思索、张嘴就来的废话,以此混过时间,我认为,那不是在谈话,而是一种不需付出任何劳动的愚蠢休闲。在这种休闲活动中,作为一个人最独特的东西--思想,毫无用武之地,仅靠人类说话的本能便能完成。

我喜欢另一种谈话,比如说,几个朋友分别看了几本有价值的书,大家聚在一起,谈一谈那些书。这样至少可以插上那些有头脑的人的翅膀飞一飞,让个人思想有个活动的余地,借着那些有价值的话题,人们可以展开自己的观点与理解,最笨的人也能谈谈自己的感想,那些感想保不齐有一天就会成为他生活中的某种准则。不过,若是还没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对更多的人来说,上述谈话简直就是一种学术活动,老实的懒汉会认为可望而不可及,坏蛋会心怀妒恨,说出些什么"就你会装高雅"那一类令我讨厌的农民观点。

因此,在这里,我只能说些令我讨厌的话,因为这是报纸嘛。人们翻动一版报纸,从里面找些可读的东西,若是从中读到"你就是一个笨蛋,你的生活毫无意义,你还活个什么劲呀?死了算了"这一类意思,那可没个不生气的。我可不想叫别人生气,不管是生那些文字的气,还是生自己的气,总之,我觉得我应写些叫他们高兴的事儿。

那么,什么才能叫他们高兴呢?无非是那种话"哎,读者,你活得不错,至少比我强,我不如你,这里有种商品,适合你精明的趣味,你买一买吧,这里是我的一件倒霉事,你看,你没遇到吧?瞧,我身体垮了,我的一个女朋友把我甩了,你却不用为这些事担心,因为你好好的,你状态不错"。

这一类话,我说起来可真不费力气,可也真觉得没劲,为什么呢?因为它完全是一种废话。可是,按照群众逻辑,废话总有废话的道理,要不怎么那么多人愿意听呢?按照这种逻辑,我不得不说,我的真实生活过得挺惨的,每天一起床就看书写书,拿着一个十块钱的计算器细数我的收入与支出,此刻,心中还会升起一种悲愤之情,挣钱真是太难太难了!要么就是逛商场,自我安慰说,先把这种贵商品寄存在这里,等有朝一日我有了钱--要是我的朋友们无聊,就聚在一起吃吃饭,说说无聊话,顺便抒发一通感慨,朋友真是不能少啊!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吃饱了以后找个看着顺眼的妇女通通奸,然后相互看着,得意地一笑,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与舒适,更好的还能展望一下将来,想想下一次!不过,我不得不抱怨几句,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少太少啦!要是每天都这样该多么好啊!

除了这些,我的真实生活还剩下什么呢?我想不出来了,若是非要硬讲,再讲下去也可以,那就是对于人生的愤怒与无奈,这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它的内容是:若像某些人所说,人生是有价值的,是令人鼓舞的,总之,是美好的,那么人们为什么要死去呢?若是相反,说人生是令人痛恨的、可怕的、痛苦的,那么为什么大家都奋力地活着呢?若是人生既不美好,又不丑恶,而是通过一些没完没了的细节编织而成,那么这细节的意义从何谈起呢?

在生活中,个人通常总是处于情感之中的,人们被自己的情感所控制,而情感似乎是不请自来的怪客,它随时随地对人生中遇到的一切事情加以评判,从而使人感到难受或舒适,人们为了自己的情感而奔波,如同树叶向阳光展开,如同猛兽扑向猎物。在我眼里,情感的真实抵得上一切外物的真实,你可以不相信自己的伴侣或朋友,但你无法不相信自己的情感,情感始终对着自我说着真话,并设法使自我言听计从,令人为着更好的状态而努力。人们为迟迟不到的期望中的欣喜而忧愁,为降临的成功而干劲倍增,人的情感始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无论如何,人们必须使自己对自己感到满意,除此以外,别的都不算什么。在我眼里,似乎真实的生活背后有一种冥冥的力量安排着一切,使个人为着某个既不明又不清的目标而迈进。这种情况的讨厌之处,在于你无法知道自己正在干着什么,在哪里,意义如何,在我的生活中,我被这种情况困扰多时。读写之余,仍不能消除我的不安与疑惑。我知道,我今天吃饭,明天会再吃。我还知道,我睡下,然后会醒来,只是为了捱到不再醒来的那一天。一切都是那样的重复而繁琐,我为某件具体的事务而欣喜,之后,再以同样的热情为另一件具体的事务而烦恼,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呢?可以说,我的生活被这种猜疑败坏了,但是,连类似这种问题都得不到解答,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甘心的。

我在二○○二年连着混了三个女友,都失败了,连急带气,还得了抑郁症,心情坏到了极点。睡眠八小时,竟能分成四段儿,中间都是浑身大汗地从恶梦中醒来,那恶梦恶得简直不堪回首。当然,醒来后情况更坏,心头犹如压了一块巨石,情绪无常,自卑得无以复加,头脑中永远转动着与这三个女友的事儿。忽而难受忽而愤怒,无法控制,那是一种自动转动,完全不停止。运动、会朋友、去欢场上散心,用什么法子也没有用。我就这么过了两个月,还吃了诸如百忧解之类的不管事儿的药,就这样折腾了一气,我也无法回到正常状态,我

终于颓了,就这样吧。

因为脑子里就这么三个姑娘轮流转,所以我也踏实,总结一下吧,全是自我否定。自我否定令我感到痛苦,叫我看到自己是多么自私偏狭,不过,也可看出,与姑娘们很好地相处是多么不容易。与第一个女友相处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我有一个黑暗的下层阶级情感,那就是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去工作,而那个姑娘家境不错,对工作严重缺乏兴趣。她混在家里就吃家里,混在我这里就吃我这里,而她更愿意与我在一起,于是叫我有一种不停地在消耗的感觉。为摆脱她,我找了第二个女友。第二个女友认识我不久,便买了一处房子。事实上,她有点力所不能及,眼看着身为男友,我必须为此尽力,于是半路出逃,找到第三个女友。第三个呢,大学刚毕业,正忙着找钱出国,对我倒是不错,就是总爱独自跑出去与有钱人来往。眼看着她一会儿找到房租,一会儿做了个近视眼手术,一会儿又弄来台笔记本电脑,叫我感到又嫉妒又压抑,于是缘尽人散。三个姑娘的共同特点,就是小有姿色,我与她们相处失败的原因,我想是我无力或不愿意满足她们的所有欲望,这也是我感到痛苦的原因。

我不能说我不需要她们,我想我是无法应付她们,在我与这三个姑娘之间,除了情以外,出现了一个令我说出来有点脸红的东西,那就是钱。我不得不说,在情与钱之间,很明显是钱占了上风,这是我在今年的发现,以至于我差点儿形成一个偏见,那就是把姑娘的姿色与钱挂上了钩儿。这个钩儿挂得我特不适应,但却是一种我遇到的事实。这种事实,改变了我与姑娘们的关系,令我们双方都感到难堪与不幸,叫我不得不这么想,若是我的钱不够多,那么我便只能拥有一姿色平平的女友。如果我的钱够多,且愿意花在女友身上,那么我便能拥有一个好看的女友。根据我的经验,结论是,我想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想或者我能拥有多少钱。

叫我讨厌的是我自己不争气,偏以相貌取人,而遭致对方以钱取人的反击。我只好说,在我们这个时代,金钱与美女之间在文化上建立的联系是牢固的,远非个人力量所能拆除,还能怎么样呢?似乎去相貌平平的姑娘那里寻找真情更合理些,也许我会试一试,看看自己能否与这样的姑娘相处得更好一些。

在日常生活中,怦然心动的时刻是如此之少,以至于我倾向于认为,生活在总体上风平浪静,一成不变,枯燥乏味,不值一提。

然而例外总是有的。

九月底我去交养路费,因为是最后一天,大厅里挤满了人,人们排成两大队,向前缓缓

地移动,我排了二十分钟,两支队伍都不动了,前面窗口因为什么事吵成一片,后面的人纷纷伸着脖子向前张望。我因为还有别的事,所以不停地看表,感到很着急,本想先走,以后再来,但想到若是晚交了,就得接受罚款,还得跑到银行去交,交完了罚款,还是得回到这里来,再次交养路费,这件事儿我以前经历过,那个麻烦劲儿,就别提了,于是心里更加焦虑。

前面的吵架声越来越大,队伍仍旧是一动不动,站在我前面的是一位戴眼镜的小青年,他对我说到前面去看看,回来后仍站在我前面,我点点头,他走了。也许凑近点看人打架会让时间过得快点吧。我又等了一会儿,有点按捺不住,前面的骂人话传到我耳朵里,花哨而富于变化。而且其中有一个尖细的女声,叫人闻了其声,恨不得看看这个人长什么样,跟谁学的骂人?为什么骂得那么难听而丰富多彩?最前面的队伍早就没了,围成一个结结实实的小圈儿圈儿,像个死疙瘩,两支队伍倒像是从一个脑袋后面拉出的两条小辫子,很可笑。

我下定决心,到前面看看去。

于是我回头,想跟后面的人打一声招呼。我回过头,正看到一个小姑娘,个子很矮,穿着一身夏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乱,手里捧着一本书在读。不是一本杂志,不是报纸,也不是一本什么实用指南,更不是一本教人挣钱的读物,而是一本厚厚的小说。我扫了一眼,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她读得十分专心,神态安详,对于外界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如同与她毫无关系,我怀疑她甚至不知道前面已经乱成一团了。

看到这一幕,我怦然心动。

我欲言又止,终于转回身来,怕打扰了她的阅读。放眼前后,我发现,在大厅里排队的人多达上百,除了身后这位姑娘以外,没有一个人手里有一本读物,甚至连报纸也没有。大家都站在那里,手里空空的,估计脑子里也一样地空洞,有的人发着愣,有的人背着或抱着包,有的人与其他人交谈、议论着什么。大家的神情都无奈而麻木。他们真是了不起,既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又对于这个世界熟视无睹,他们像是在忍受着什么似的站立着、等待着,令人同情,却又叫人感到无话可说。

这是一段无聊而烦躁的时间,受到环境感染,人的心情会变得很坏。这个时刻人人必须经历,因为它把所有人裹挟其中,除了她,我身后的这一位姑娘。她是幸存者,她活在想像的世界里,在生命中不可重复的这一段时间内,她活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被书中的故事与人物深深地吸引。这是一位了不起的读者,她与作者配合默契,共同在精神上抵御这个世界的种种不如意,创造着一种与普通生活不同的另一种生活,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感到欣慰。

前面的争吵声停了,队伍又在向前缓慢移动了,我前面那个小青年也回来归队,脸上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神色,就像是告诉别人,"这场架我看过了,现场版!"我没再回头,一直排到在窗口交完费,转身离去,离去时又看了姑娘一眼,只见她一手捧着书,一手在包里翻找着行驶本和钱包。

回到家里,我泡了杯茶,从散乱的书堆中找出那本,这本书我买了几个月了,却没有翻开过一页。

人人喜欢遇到从头至尾浪漫的事,虽然人人无法遇到这种事,事情一般分为开头、中间与结尾。对于浪漫来讲,中间与结尾很难,但开头有时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难。

我仍能记得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晚,一头短发的巧克力是如何坐到我身边的。当时是在舞曲震耳、光线黑暗的新88号的舞池边。我坐在沙发里,她穿着短裙,留着短发,立志要在新年夜之前收一个帅哥回去庆祝新年,用以忘记她的泰国情人走后留给她的不高兴

。据她事后讲,不幸的是,由于喝多了,错过了时机,等她头脑昏沉地从沙发上醒过来时,舞厅里已没有帅哥了。于是,她便把目光落在我脸上,决定破罐破摔:收不着帅的,难道还收不着不帅的吗?

她像具小僵尸那样直挺挺地走过来,又直挺挺地坐在我的身边,片刻,张了几下嘴,由于没话可说,又闭上了。终于,她伸过头,干巴巴地对我发出邀请:"咱们一起抽烟吧。"

我递给她一支烟,我们一起努力睁开眼睛,望着舞池里扭动的人们,然后我点燃自己手中的香烟,又点燃她的。她把脸凑过来,在打火机的微光中,我看到她的脸,很好看。过了几天,我有机会多次看她,发现那天我看她的角度真是选得巧,我是说,她只在那个角度是很好看的。

"你长得像块巧克力。"我说。

"你像块砖头。"她对我说。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相互留了手机号,当然,我们不仅认识了,还一起抽了好几支烟呢。

第二天夜里,我在愚公移山台球厅又碰到她,当时我和一个朋友正走到台球案子边想打台球,只见她从不远处的一个沙发里站起身,向我这一边看。于是冲她招招手,然后对她发出邀请:"新年夜跟我一起过吧?"

"行。"话音未落,她的一个女伴便叫她,于是她转身离去。

三十一日晚上,我与朋友们在一起吃晚饭。在饭桌上,大家试图搓合一对大龄男女。可气的是,说了半天才知道,这两人儿以前好过!现在俩人依然都是单身,心目中各有一个理想的男人与女人。当然他们一直在现实中没有遇到,于是我懂得了,旷男和怨女经常是捏不到一块儿去的。

快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一行人准备扑到钱柜去玩。据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里有一帮美女,正在寂寞地唱着卡拉OK。电话里,我问他:"这帮姑娘的情况你摸清了吗?"

朋友自豪地回答说:"有主儿的我都知道。"

"没主儿的呢?"

"没主儿的长得都不怎么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为无处可去,我们还是奔到钱柜朋友的包房。两伙无聊的人合到一处,可惜得到的仍是无聊。大家轮流上场唱情歌,一个比一个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实际行动中,我看倒是一个比一个更无情。我听卡拉OK一小时,直觉得比听说瞎话还没劲,于是来到自助餐厅吃东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里端着一杯饮料,我对她说新年好,她也对我说新年好,我说:"没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们一起怎么过?"

"我们一起抽支烟吧。"她仍对我这么说。

于是,我们就在走廊里抽了一支烟,看着过年的人在眼前走来走去,烟抽完,我们告别离去。

回头想一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觉得这件事跟浪漫有关系。

记忆里,第一次产生完美的感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时候,我是个时髦青年,或者说,是个虚荣愚蠢的中学生。当时的所谓时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内容,便是与家长、老师、报纸、电视上所说的一切对着干。那种对着干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适合青春期。我认为在青春期,人们产生一种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独立于整个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挣脱束缚,追求自由。与那个年龄联系起来,这第一件

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对自己有利,但以前却从未做过的事。好在那时候,从未做过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来倒是挺容易的。

记得在当时,旷课、看小说、打架、不学习之类的事做腻了,脑袋里有一个奇妙的小词儿便自动地转了起来,那就是爱情。事实上,我得知这个小词儿是从小说里,当时,以我"不到考试前三天"绝不碰课内书的劲头,倒是很有些富裕时间看课外书。因为当时糊涂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说都被我当成是爱情小说来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么好上的。在这过程中,两人都说了些什么。当然,小说是白纸黑字,满可以尽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来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碜了,于是便跃跃欲试。而且,我的同龄人也都有点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很多人都跃跃欲试。于是便出现了与"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反的情况--在学校里,"谁和谁好上了"这样的闲言碎语比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要重要。一句话,中学生谈恋爱的势头儿一下子就起来了。对于男生,有一个女朋友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教学大纲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条儿。因此,能找个女生,给她写写情书,拉着手四处招摇一下,趁人不备亲上一亲,那简直就是英雄。从反叛的角度讲,这样做,明面儿上无疑是与教育制度唱对台戏,暗地里谁都知道,想谈恋爱是因为到岁数了--男的毫无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车后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带来带去,想想看,这种事儿,换成一风烛残年的老头儿,怎么着也干不出来啊--不划算!无必要!更没那心情!

回忆当时谈恋爱,还真有过完美的感受,记得初恋女友过生日,我顶着大风赶到她们家,送她生日礼物,她说她也有生日礼物送我。于是把我带到她们楼下的一个工地上,当时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脱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浪漫、爱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感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裸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流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流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春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日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春期,不禁感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根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满足我的私欲而奔波。

现在,我为我迅速流逝的青春感到伤感与痛苦。我不认为那是一种富于创造性的叛逆,因为我并未建立起一种专门属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没有承担起任何责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对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烟雾在风中散尽,那些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显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关生活真相的图景,什么都没有变,只是我变成中年人。忽然之间,我发现了传统的坚韧而可贵的力量,事实上,我发现我开始对家庭抱有梦想。我希望知道我喜欢的姑娘每时每刻在哪里,与什么人在一起。我希望与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诚的可靠而牢固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我希望能够在人世间找到慰藉。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很简单,因我在生活里找到了一面属于自己的镜子。那是一个姑娘,与我十年前一样年轻,一样喜欢谈情说爱,一样好奇与骄傲,我对她一见钟情。开头的一切就像一个熟悉透顶的自然流程,浪漫、感动与美好。我爱上她,并努力试图寻找那种爱的终点,我发现那终点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更为牢靠的关系。我对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绝了。于是,终点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艳遇,就如同我在小说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出于自尊心,我也没有询问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尝试新的生活,仍想向前冲,去寻找那些在我看来不可能的未来。总之,相对于我过去的经历,我忽然发现,角色颠倒过来,我处于另一端,处于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结束之后,我开始想这件事,不是把它当成一桩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是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去想。这一想,叫我感到挫败,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愤世嫉俗在眨眼间破碎了。我感到自己的软弱与腐败。我的毫无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占据。我用了很久才从自责中摆脱出来,我的思考也有了结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诚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会通过谈情说爱来追欢逐乐了,我知道了那专属于真挚情感的背后,必须是自我节制与责任,欲望必须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爱情的目标而不是坟墓。我们谈情说爱,是在为建立家庭做准备,是在为我们的情感找一个可以更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休息与平静。我们从家庭走出,不是为了扰乱另一个家庭,或是满足我们异想天开的性幻想,而是为了我内心深处的利他主义理想--那就是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与目光长远的工作。我敢肯定,对于坚强的人来说,家庭与孩子会教会我们更为长远地计划未来,把我们的人生筹划得更富于情趣,教会我们坚韧顽强,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们在人世间为数不多的日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气还算不错,有时傍晚站在街边,被小风一吹,竟怀疑是身处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迷占得满满的,人们通过观察中国队的比赛来积极参与世界杯,当然,少数人也通过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我是指赌博。比起前者来,后者参与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一般来讲,我与几个狐朋狗友每晚约到一个酒吧,边打扑克,边看电视球赛,边聊天,世界杯期间,万事停顿,倒是娱乐生活挺丰富。球赛期间,国际展览中心还有车展,展出世界各国生产的各种汽车。我也去转了一圈儿,车没看清几辆,倒是看见不少穿着性感装的

模特在车边晃来晃去,脸上露出一副副讨人喜欢的笑容,为那些汽车平添光彩,叫人不禁产生错觉,以为能够把车买回家,还会有运气随车捎带上一个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国足球队,由于发挥正常,一个球没进,与上一届世界杯冠军法国队平起平坐,叫我不禁引以为傲。队员在赛后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谦虚,球队中的帅哥杨晨在绿茵场上的英姿常常出现在报纸的彩页上,与世界级的男性符号贝克汉姆平起平坐。不过,真的跑到赛场上,就显得有点不如贝克汉姆潇洒,本来是因为善于踢球出名的,可在众目睽睽之下,却很少有机会能踢到球,这有点让崇拜者泄气,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两脚。还有一个著名球员李铁也令人眼花缭乱,他经常在球场上四处乱跑,像没头苍蝇,但说句公平话,他比没头苍蝇长得帅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练米卢,挣钱挣得比我多得多,却把球队带成这个样子,直叫我偷偷怀疑,他是不是以领罚款名义冒领的薪水。中国队的三场比赛,就给我留下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场比赛为时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后了。

足球比赛是这样一种游戏,场上有一个皮球及22名同性队员,分成两组,他们奔跑,蹦跳,不停地争抢那个用一顿饭钱便能买下的皮球。所谓的胜利,便是一组队员用脚或头把皮球送入另一组队员的大门。通常,场下还有几万名观众在兴高采烈地观看,少数更有情趣的观众还用赌博的方式使观看与个人利益相连。这个游戏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杯,也就是每个球队代表一个国家参与这种约定俗成的幼稚游戏,也不知是代表这个国家的什么东西。

在冷战时期,世界杯牵动巨大人群的强烈情感,主要用于表现出一个个政治团体的政治倾向。现在,它成为一宗娱乐方面的大生意,金钱在其中扮演着一号角色。以后,它不知还会变成一种什么东西。

一般来讲,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难有什么可谈论之处的,顶多说他们是一些大老粗,没出息,贪玩,不干正事儿,但是,世界杯可让一切发生变化。这些人,我是指所谓的足球运动员,他们的特长是什么呢?就是很会用脚踢皮球,利用这一特长,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了名星,根据这一规律,我看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很会放屁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名星。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愿意出钱,从一个个国家中选拔出很会放屁的人,让他们代表本国参加世界杯放屁比赛。到那时,全世界的眼睛就会从一个皮球上离开,转而竖起耳朵,去倾听一个个充满想像力的美妙的屁声,并从中挑出他们最爱听的那一种。

所谓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随着一个充满气的皮球所产生的各种议论。足球从一只脚下滚动到另一只脚下,最终目的,是被送入一个大门。有人说这是一种性暗示,有人从团队合作的角度谈论这一事实,还有人更愿意谈论踢球者,把用脚踢皮球这件事说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们之间的斗殴说得神乎其神一样。由于说法的千变万化,会产生一种令普通人眼花缭乱的戏剧性,这就形而上到诗的高度。然而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放屁声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谈论,我们可以说:"只见那满头金发的英俊的放屁者,叉开腿,屁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气压推入小肠中,那股子臭气旋转着,排山倒海般地冲过九曲回肠,最后被肛门括约肌一挤,怒吼着冲出体外。啊,他胜利了!动听的声音,就像花朵的细语,又像表达人类激情的深沉的男低音,总之,一个字儿,美!再一个字儿,好!再再一个字儿,酷!"

事实上,有关足球的狂热一直令我感到不解。我也踢过球,踢的时候也很高兴。我还看过一阵子足球,可以说,看的时候感觉还可以。我想我知道那东西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儿,可随着年龄增加,我感到我对足球越来越迷惑了。二○○二年世界杯就要踢起来了,我觉得,足球运动员、教练什么的对此事很热衷还能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不干这个他们就没饭吃。世界杯的组织者热衷于此,我也没话说,因为那是他们混饭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们的职业。但那么多与此无关的人都在谈论这事儿我就觉得不解了,明摆着,这个游戏又简单又缺情少味儿,参与方式还只能是"观看式"。观看一场就得了,可人们的目标是,五十二场!且场场大同小异。还是那句话,二十二个人,在一块封闭场里狂跑一气,一个皮球滚来滚去,顶多加一个时常会挡住视线的裁判跟风跑,我就不明白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他们瞎激动个什么劲呢?

记得以前也从电视上看过一些世界杯的画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长得很壮实的球星输了球,竟当众毫无体面地抱头痛哭。我估计,他们哭的时候是挺真诚的。输了,就意味着以后挣钱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失,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发现,观众里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赌钱赌输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认为那是瞎哭一气,或是感情太多没地儿使。但你要是非说是他们的同情心过于旺盛,我就不服。电视上报道过一些人类生活的阴暗面儿,比如非洲饥民、战争什么的,也没见他们这么哭过,说明他们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站得住脚的哭泣理由,却能哭得出来,这说明人类的情感充满了盲目性。也许,我猜测,这引起人们关注的世界杯,不过是一个使人们从空虚中摆脱出来的小藉口。人们通过集体无意识,来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荒唐联系,也就是,明明没什么联系,却硬是瞎联系。从共同行动中,人们不仅想证明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还想试图证明,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尽管这种证明方式叫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大家真的就那么无聊吗?

二○○二年就要过去了,一回头,竟然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不想问自己这种问题:这一年我干了些什么?因为这种问题是可怕的,若是把个人所做的那一点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么就会显得可有可无,无聊透顶,甚至,十分好笑。〖JP〗

很多时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后什么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感到一种麻木的充实。有一阵儿,我特喜欢那种充实,我出了两本书,一本《鸡一嘴鸭一嘴》,另一本《激情与

迷茫》,那就是我忙碌的产物,但过后我却没能安下心来。拿着自己写的书在手里晃一晃,竟有一种垃圾的感觉,不知别人是否会有与我一样的感受?

从来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一样,叫我觉得我们这个花样繁多的物质世界令人泄气。指导时尚与消费杂志把几样商品往一起一凑,便能给人提供一种想像力。比如一个穿着时装的美女,一间起居室,几样小摆设,这是一种关于安全、富足、舒适的想像,它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结果,也不知人们有了那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以后是否仍会感到单调?我知道,人们不会感到单调,换一种颜色,换上几样新东西,人们便觉得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唉,这一年,真是给孩子们准备的一年,好在我估计下一年孩子会更满意,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此而奋斗。我怀疑,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们的一个玩笑呢?如果真是,无疑,这个玩笑会开很久,人们对此真的不会厌倦吗?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欢照相,在我看来,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装腔作势,叫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照片中的脸所表现的不是自然与真诚,而是虚荣与毫不掩饰的愚蠢的自我表现欲。但这种想法是主观的,因为我自己从未正儿八经地去拍过。

身为文人,我有时会给一些杂志报纸写稿,出于版面安排,他们向我要照片。我推说没有,事实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状,叫我恨不得觉得没有才好。终于,我找到一张还

算过得去的生活照,托人扫出来,传向各处。但不久,这一招便不灵了,因为同一份报纸或杂志不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发同一张照片。事实上,这件事严重地影响了我发表文章,于是下了决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帅装嫩吗?不就是丢人现眼吗?不就是傻相毕露吗?

正好,时尚杂志约了一个采访,他们说还要拍照片,我一听,暗地里止不住地高兴,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们打听能不能多拍一些属于我私人的,他们说可以。于是我便跑到位于中粮广场五层的时尚杂志社,采访过后,我被叫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造型师开始给我做造型,她问我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承认,来之前,跑到楼下的发廊里花十块钱剪了一次头。也许是钱花得太少了,造型师直摇头,我估计她认为剪得不够好,她往我头发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东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撸了几下,发型就算是做成了。接着,她又往我脸上打了一层粉,直叫我暗中害怕这一弄会不会把我变成一个老妖精。我不放心地问她,有没有像我岁数一样大的男人被这么化装过,她随口说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种同流合污的踏实感使我安静下来。接着,我被要求站到一盏灯下,对面的摄影师忙碌起来,用测光表测光,而我也开始粉墨登场了。

来之前,编辑曾叮嘱,叫我带上一身衣服,于是我把我最贵的衣服全带来了。一件深灰色CK毛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条米黄色LEE COOPER灯芯绒裤子,买于六年前的西单。一条黑色LEVI`S仔裤与同样牌子与颜色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国时省下差旅费给我买的。编辑还为我从瑕步士专卖店借了一双鞋、一条裤子、一件毛衣、一件马甲,这就是我的拍照行头儿,可惜的是,我成天穿着的牛仔裤没用上。

看得出来,摄影师、造型师、编辑都很专业。在他们眼中,对于时尚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摆出一个个我感到羞愤的造型,做出一个个我回想起来恨不得自杀的动作,做出一个个平常从来没有在我脸上出现过的表情。有时候扮酷,有时候扮骚,有时候扮高兴,现在想不过是出乖露丑而已。拍照时,摄影师还给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儿,什么"向往"之类的。中间为拍一个踢腿的动作,我还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声"活该"就站起来了,接着拍,心里想着这是为我三十四岁了还老不正经而理应付出的代价。奇怪的是,越往后拍,我越放松,最后,我并没有感到装腔作势后的羞愤难当,反倒是有一种奇怪的表现欲促使我完成了拍摄,我怀疑我也许本来就是照片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人,只不过以前没机会暴露而已。

拍摄在继续,他们很努力地工作,与我谈话,使我轻松,鼓励我,跑前跑后,给我视线,让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给我倒水,耐心地等我抽烟,把我换下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总之,这是一幕认真工作的场景。两个小时结束了,大约拍了四五卷反转片,我知道,一组时尚照片出笼了,再过几天,我就能亲眼看到了,此刻我觉得忧心忡忡,因为我不知时尚是什么,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么样子。叫我放心的是,据说他们知道,但愿他们知道,他们要是不知道,那么很多人就会指着那些照片笑话我,那我麻烦可就大了,我不禁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后可怎么混呐?

"非典"时期像是要过去了,起初是恐慌,渐渐地,恐慌被习惯了,最后,不管如何,"非典"被当成一件别人的事情,"非典"病人与医生的事情,也就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过程就是这样。

"非典"时期,尽量少出门,出门戴一个白口罩,每天上网看的第一条新闻是发生人数及

死亡人数。为了略表心意,本来想找个地方捐点钱,也没找到向哪里捐,就算了。看看报纸,政府也没宣布"非典"病人一切免费,看来没我什么事儿。

总是这样,没我什么事儿。

接到几个写"非典"的约稿,想想无甚可写,就推了。

总觉得要为"非典"做点什么,终于行动起来,买了瓶维生素,吃了几粒,就懒得再吃。

与朋友打过一些与"非典"有关的电话,无非是把新闻里说的事情再说一遍,打打也就打烦了,不打了。

忽然发现,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没有什么社会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就是写点字换点饭钱,自种自食,自产自销,生死由天,后果自负。

对了,有一点比农民强,那就是上网抱怨,网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读者就是我的牧师。当然,我也顺手当一当别人的牧师,把心里想说的说一说,完事大吉,当然,也于事无补。不过,这也就是外国农民的水平。

据说国家因为"非典"损失了不少钱,本来觉得挺可惜的,再一想,像我这样的人,没什么钱可损失,而像我这样的人又占绝大多数,损失钱的一定是少数人。那些人钱多,损失了一部分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也不过沦落到多数人的地步,即使这样,对于我,也谈不到可惜,这样一想,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历史上的所谓古代农业国家,也不过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凑巧住在一块地上,他们懒得换地儿,还说着同一种相互能听懂的话,彼此间的联系就是食色两件事。仔细看一看,就知道,他们简直就是不得不相互交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为自己打小算盘时别伤着别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讲,国不国的似乎意义也不大,就那么回事儿。

有点消沉。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我能为别人做什么呢?别人能允许我为他们做些什么呢?他们又能为我做些什么呢?不知道。

这是个政治问题。

美国人是这么做的,他们愿意把国家搞成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并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家庭里,所有成员一律平等相处,相互尊重,他们如此地抱团儿,在家庭内部,什么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而对外部,他们统一行动,据说他们是现在最强大的国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种东西能把我与大家联系起来,叫我感到我与谁谁谁是一伙儿的,那样,就不会这么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点什么事,就是起哄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这是一个可维持小农经济的农民的希望,这希望源于一种无法摆脱的小农孤独。不过,我知道,这希望定会落空,因为时候还没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当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农都感到了我感受的那一种孤独之后,便会蠢蠢欲动,到那时,也许我的希望就会有机会实现。

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北京依然下着雨,这次秋雨出奇地漫长,天天都是阴天,一股一股的小阴风在窗外徘徊,久久不散去,叫人向外看一眼,便顿觉十分泄气。

女友见我要出门办事,便吵吵着搭车去逛商场,我把她放在国贸饭店,那里有数也数不清的各式服装,好叫她迷失在里面。

四点半,我来到位于国际展览中心附近的皇家大饭店,与知己公司的石头还有华夏出版社高苏几个人一起商谈再版我的小说的有关事宜。看得出来,华夏出版社对于文学书的出版仍带有一股多年前才能看到的热情,虽然大家更多的谈到的是对于图书盗版的无奈,以及如何才能通过商业运作使书赢利。

我们聊到晚上七点才散去,我接到女友的电话,她正在阳光100,一个叫三乐的朋友家,大家自己动手做饭。我赶去,正碰到新菜上桌,于是毫不客气地大吃起来。饭桌周围有我的朋友唐大年,女作家赵赵,赵赵的两个女朋友小弛和三乐。小弛是个演员经纪人,三乐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现已结婚生子,生活步入正轨,这次吃饭的由头儿是给小弛介绍男朋友,小弛虽身为一个成功的演员经纪人,却在个人问题上严重地缺乏经纪。前一个男朋友是个日本人,两人好了两年后,关系无疾而终。小弛因单身生活过于贫乏,日渐憔悴,作为朋友,赵赵和三乐看在眼里,疼在心头,于是大家帮她物色新对象。

新对象正在厨房里炒菜,叫小康,糖醋虾、煮螃蟹、罗宋汤,每一样做得都很好。唐大年斗志高昂,以一当十,风卷残云,一盘盘地吃掉所有菜,最后把菜汤儿都吃了。小康出来后,面对的一桌子剩菜,但他很为自己的成绩高兴。他在某演出公司工作,长得不错,经济条件与小弛相差无几。小弛开本田、他开福特,从细节上观察,生活作风也都属于勤俭持家型的,我们纷纷张罗着叫他们定了算了,但两人都很稳健,既看不出同意,也看不出不同意,我们天南地北地聊天,最后小弛说她太累了,想回去睡觉,于是大家决定散去。

此时,唐大年又嚷嚷饿了,于是我们一行人从三乐家开车前往东直门苗岭酸汤鱼吃火锅,吃着吃着说起笔仙的事来。据说是确有其事,有的笔仙聪明,有的笔仙笨,有的人请来笔仙容易,有的人半天请不来。笔仙也很调皮,有的请来不愿走,要跟他呆到很晚才行,这种神神鬼鬼的事儿说来有趣,我真想试一试,三乐打电话给她的一个会请笔仙的朋友,可惜太晚了,那人已睡下了,于是留待以后。

深夜三点多,我困得要命,带着女友回家,上网玩了一小时联众围棋,睡去。

一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去了。

正文 社会1

我感到我们严重地缺乏社会生活,也就是缺乏一种令人满意的政治生活。除了上班工作以外,我们还有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我们把这些精力花在所谓的休息上,社会给人们提供的休息场所,不外乎商场、饭馆、影院、剧场、体育馆、夜总会,最多还有一些小小的旅游活动,一些公园或旅游景点,然后,就再没有更多的了。当然,还有一些坏地方是我们不想去的,比如,医院。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在把能休息的地方休息一遍以后,便会觉得,真是没有什么比休息更令人苦恼的了,休息是那么单调乏味,逼得我有时真恨不得成天扎在工作里头。

我们一般都会有几个见不见两可的熟悉透顶的朋友,当然,我们还有家,包括电视、书籍以及互联网。这么一说好像我们拥有许多,但是,重要的是,我们与谁在一起,我们与他们谈论什么,我们与他们在一起时,心情如何。

我觉得,认识一个有趣的人,比上面说的所有可去的地方加在一起更来劲。有了一个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交流的人,所有的地方对我们才有新的意义,也就是,关键的问题是,社会用何种手段,让我们能够结识一些新鲜的人。〖JP2〗

奇怪的是,社会上这种机构几乎没有,除了婚姻介绍所和找工作的地方,我们就很难结识新人。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相对十分封闭的环境中,这个环境也会使我们心胸狭隘。我们见不到新事物,对旧事物厌烦透顶,即使我们读了一本好书,有了一种新想法,也无法与人分享。每个人都生活在由自我圈成的一个监狱里,看守是我们自己的对外界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是由我们的经验组成的,我们都曾为此受过伤害,因此不敢再次贸然前往。我们日渐孤傲、敏感,追求完美,事实上,我们在自我封闭。〖JP〗

有人说,到大自然中去吧,去看看那山山水水、花草树木,你就会感到快乐。但是,大自然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冷冰冰的,因为再优美的自然也不含情感,我宁可在大雪中与一个恋人紧紧拥抱,也不愿一个人独自走在仙境。因为仙境的新鲜感很快会消失,我与仙境之间缺乏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亲切的交流,慢慢地,仙境也只能叫我感到松弛与麻木,唤起我的孤独与寂寞,而不是一种可以继续的快乐或痛苦,总之,自然无法唤起我的一种专属于人的情感。

缺乏社会生活,令我感到苦闷,让我彷徨,让我感到生活渐渐地失却意义。物质发达,叫我免于为眼前的生存而奔波,叫我免除了一种最为可怕的焦虑,但它换来的却是另外两个极端,一个是成功焦虑症,另一个是精神空虚。

关于成功,我们知道那是一个可以无限接近却无法到达的状态。关于空虚,我们知道那是一种令人烦闷与困惑的状态。这两个状态都令人不安,为了这两个状态,我们无论做了多少,似乎都很不够。实际上,我认为这是两个黑暗的深渊,它以人的永不知足的天性为基础,它吊起人们的胃口,却一定不会满足它,只让人们永远悬在一个似乎是无尽无休的过程中。我们为此而忽喜忽悲,为此激动或沮丧。不过,这两种状态纯属个人状态,我相信,若是人们有一种可以相互交流、相互体谅、相互了解的真诚的社会活动,那么,人们的日子便可好过一些。可是,社会如何或怎样提供这种生活呢?我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们的商业社会可提供什么政治生活的内容呢?看一看下面。

一些媒体上经常使用的杂乱词语可帮助我们理解。

比如全球化、国际化、民主化之类。这些词语除了专指一些空洞的叫人不甚了了的新事物之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与此对应的新制度的出现。

特别是,在政治上的许诺从不包含精神生活的内容,这使得那些许诺变得异常地陈腐与空洞。

在商业上,道德的终极也不过是诚信二字,这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团体契约,却无法延伸到政治领域之内。

强调合作,导致无耻的媚俗以及不问青红皂白的忍让与顺从。

于是,娱乐业崛起了,娱乐业代替了以往的宣传,当然,这不可能有助于建立社会的批评体系。

阶级意识被去除了,代之以什么共同富裕、持续发展之类毫无所指的口号,以此掩盖了一个个单独的新兴与旧有的利益集团对于社会的控制。这些集团的控制手段比以往更加灵活与隐蔽,社会异己就在无形中被悄悄地扫地出门了。

强调个人生活的舒适安全,完全是在套用房地产及装修业的口号,导致懒惰及生活的表面化及形式化,而对他人的态度是什么呢?不是正义,而是社会性的普遍冷漠。

教育体制的漏洞依然在于德育方面,教材与现实截然相反,使得教育成为花言巧语与谎言的温床,精神断裂,孩子既不承载历史,又无新的寄托,这使得我们的未来一代可以毫无准则地行事,使社会的未来空前地迷茫。

意识形态成为一种专门的技术,它只在极小的圈子里自成一派,以晦涩难懂的术语,维持着一种不知所云的对于政治内容的解释。各种政治思潮被混成一团,或被胡乱地拷贝、拼贴,各种不及物的概念被随便地替换歪曲,混淆成为一种令人茫然的政治后现代主义。我们可干脆叫它做经济政治学,这是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现状,以经济学粗暴地代替了政治学。

这就是我们社会的特点,幼稚、浅薄、蒙昧,以及随之而来的极端形式主义。这种生活从表面上看,瓦解了以往主观狂热偏执的理想主义,但却使生活掉入了另一个更为邪恶的陷阱。在这里,个人性质的胡思乱想或是超现实幻想,代替了目光长远的社会目标。以眼花缭乱的物质生活,代替了有力的精神生活,贪婪自私成为一种不受指责的社会品质,使浑浑噩噩成为一个巨大而麻木的人群的首要特征。它追求的是现在的稳定,而不是对未来的思考,追求的是表面化的物质繁荣而抽空了物质背后的精神需求。在这里,人,这久经历史磨砺的概念被简化收缩成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活动。它的内容只是取食与繁殖,而不是更富进取心的筹划,它的道德是一种以欺诈做后盾的相互容忍,而不是以理解为基础的宽容。它提供的奋斗与享乐都不具意义,而是一堆七拼八凑的临时性的大杂烩。而社会必须给予的反应竟是满意,那么,我要说,这种死气沉沉的生活极度缺乏活力,它只是一种牵强的摹仿以及令人倒胃的腐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在北京出现了一些灯光很暗的公共场所,在夜晚,这些场所点着蜡烛,进去以后,每个人看起来会比在光天化日之下好看一些。这些公共场所里出售的饮料要比一般饭馆里贵上几倍,但人们很快就接受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价格,因为他们在购买饮料的同时,也购买了一种叫做情调的东西。这就是北京酒吧的前身,一些似是而非的模模糊糊的公共场所,里面卖一些袋装食品--话梅、花生米、速溶咖啡、含酒精的饮料等等。那是北京人在经历了漫长的物质匮乏之后,第一次享受某种带有审美性质的公共环境,人们进入这种环境,谈情说爱或是交换某些与环境相配的思想。

二十年之后,酒吧已成为北京街头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起初是千篇一律的酒吧,每个酒吧与别的酒吧没什么区别,接着,乐队出现了,再接着,鲜咖啡出现了,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出现了。在三里屯,酒吧连成一条街,为了与别的酒吧区别开来,每个酒吧都在不断改进,去寻找自己的风格。酒吧之间的竞争就这样展开,酒吧老板一换再换,北方老板把酒吧开得朋友成堆,南方老板的酒吧里上演艳舞,门口还有伙计向行人打招呼,试图拉之入内。每到夜晚,灯红酒绿,着夜装的各色人等穿行在酒吧内外,一片颓废无聊的繁荣景象。

北京人根据自己的爱好,也在悄悄地改变着这些酒吧:摇头党把某些酒吧变成了摇头厅,人们在里面听着Hi曲儿,吃着提供兴奋与快乐的毒药,尽情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幻觉,直到警察冲进来才能打断他们;另一些酒吧则被牌迷占据,人们聚在一起,除了打牌,什么也不干;更有的酒吧变成了小迪厅,让喝酒喝高兴了的人摇头晃腚,夸张地表现他们的快乐。

我从一九九五年左右,开始伙同一些狐朋狗友,混迹于各个酒吧,这之前,是混小饭馆。小饭馆混不下去的原因是,大家都越吃越胖,胖得自己都不爱看自己,真是巴不得自己是别人,于是,转战到酒吧。虽然钱花得快一些,混完之后更不清醒一些,但仍爱混,至少比去剧场或者电影院强吧,因为酒吧里怎么着也能抽烟喝酒和说话,还不必不停地吃,这是酒吧的强项,我尊重酒吧的强项。

北京酒吧最集中的地区是三里屯一条街,记得起名字的是白房子,老板叫亨利,是个上海人,很会做生意。后来他又开了88号,里面放最前卫的电子音乐,雇了个黑人看门收票,有时收到老客人身上,把老客人轰走了不少。不过现在88号完蛋了,但白房子还在,当初我和一些朋友就总去那里,约着谈事儿一般去白房子,或是闲着没事儿,大家白天四下转悠,彼此询问在哪里碰头儿,答案大多也是白房子。先去的人等着后去的人,在那里叫杯饮料,然后便有卖盗版光盘的上来问你买不买,你一买,就得挑,一挑就能挑上半个小时,然后等的人渐渐聚齐了,聚齐了以后,你要是问大家还要去哪儿,答案一般是哪儿都可以。这一群人性格都太随和,也就是没有一个有主意的人,于是就继续停在白房子,在那里聊文学、音乐、电影和说笑话。如果能叫来几个好看的姑娘,特别是对艺术感兴趣的那一种姑娘,那么聚会便更加有趣。事实上,五年前的漂亮姑娘对艺术还真感兴趣,她们像男人一样阅读,会幻想,而那幻想一般限制在情感领域。她们善意、好奇而希望了解别人。但现在的漂亮姑娘只对图像感兴趣,特别是她们自己的图像,她们更喜欢迷醉于一种可变化万千的物质图景之中。

我还逛过上海的酒吧,广州的酒吧,以及很多别的城市的酒吧。在酒吧里,听各种人说话,发现只有北京的酒吧里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场景,那就是一群人在兴高采烈地谈话,这种谈话十分有趣,即使坐在一旁听着也不想离开,而别的酒吧几乎都是一盘散沙。

一般来讲,北京的酒吧以人或事为中心,酒吧的装修也许会叫南方人感到粗糙与简单,但人们会告诉你:这个酒吧聚集着一帮七十年代的人;那个酒吧每到周末,崔健和一帮朋友去演奏爵士乐自娱自乐;另一个酒吧的帮主是王朔,搞文学与电影的人去,经常会被免单;还有一个酒吧里聚着一些搞电影的,有免费自助,还能听到青年导演们在那里谈论电影。这话猛听起来叫你觉得像是来到了二十年代的巴黎,谁让北京名人多呢。当然,这些名人多是文化名人,没办法,在北京要想混得有点意思,多半得有点文化。事实上,简单地说,在北京,任何一个小酒吧都聚集着一小圈子人,大家彼此认识,如果来了一个新人,很快就会被介绍给其他人,也就是与所有人认识,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的小圈子主义。这种小圈子主义在我眼里真有说不出的热情,想一想在外地,你得一个一个认识所有人,那有多累啊。有时我真想叫外地一盘散沙主义,在那里,酒吧与饭馆的区别不过是由吃改喝罢了。

北京的酒吧里有不少驻唱歌手,他们多半拿着把吉它,唱些自己喜欢的歌,你会发现,这些歌手的歌龄有的竟超过十年,而像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类的东西未发生任何变化。想想看,十年里,他们可干任何事,但他们仍在那里唱歌,这说明他们是真心喜欢唱,他们就喜欢那种生活方式。这是一种真诚,若是想具有这种真诚,非要一点性格不可,他们就有那么一点性格。

要在北京的酒吧里寻找疯狂是很难的,北京人没那么激烈,即使有人喝多了,多半也会有朋友拉住他,就我这些年所见,酒吧的暴力倾向是很少的,倒是酒吧音乐里的暴力倾向越来越多,不过人们多半会在那种音乐里跳跳舞,活动一下坐累的腰身。

人们为什么去酒吧呢?尤其是夜里,每一家酒吧都坐得满满的,叫人感到不可思议。我有时东张西望,得出结论:酒吧的座位肯定没有家里的沙发舒服,音乐又吵得人无法说话,完全没有在家打电话清楚方便,而喝点什么当然要比从超市买的贵,加之烟雾腾腾,灯光昏暗,你在里面几乎无法做任何事--人们为什么去呢?但人们就是愿意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寂寞。是寂寞把人们赶到这里来,这里有他们的同类,在同类中,人们也许会稍许感到好受点儿吧。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酒吧里去寻觅专属于自己的风流韵事,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固执地认为,酒吧里的姑娘容易搭上,要不她们为什么趁夜出动,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令人想入非非呢?而且,她们为什么跑到酒吧来呢?事实最终击碎了我的想法,当我回忆起自己几年前在酒吧里不知羞耻、勾三搭四的身影,不禁会在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我认为,有不少人也曾像我一样在姑娘方面屡屡失手过,但我不知他们是否会感到欣慰。现在,我的年龄已过限,自感再像年轻时那么骚已不太合适,剪上一个时髦的发式倒能咬紧牙对付,可穿上紧身衣,肚子便会令人恶心地突出来,而紧身裤也会叫我的裆部感到不适。尽管脑子里的下流念头丝毫不减当年,甚至更加炽烈,但一想到就这么冲进酒吧,要是一无所获地回家,那该是多么地令人羞愤呐。我可不想这么污辱自己一番,然后在深夜回家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难过不已,心里痒痒得恨不得雇个人劈手给自己一耳光才能舒服点,算了,自尊自爱吧,让年轻人去胡闹吧,北京的酒吧正是为这些人开的。

正文 社会2

昨天与一帮朋友去了位于北海后海的荷花市场参加开幕典礼,现在改名叫天荷坊,又是钢琴三重奏,又是自助餐。去的人五花八门,还有穿着西装、晚礼服的外国人夹杂其间,那是一排新建起的饭馆与酒吧,据说要把后海变成北京的新天地。很明显,要与另一片后海酒吧拉开档次,我妹妹刚从北美回来,说这种成片儿开发的情况,在北美也不多见,完全像是变魔术。

印象里,在"非典"前,后海也不过有那么稀稀落落十来个酒吧,半年后,后海完全被酒吧包围了,装修与服务越来越奔着奢华去,你可看到西班牙地砖,时髦迷幻壁纸,巴基斯坦顶灯,当然,还有闪闪发亮的玻璃玛赛克墙。深深陷进的沙发,从二楼或楼顶露台,可看到整个后海水面被交织的灯光围成一圈,各种风格的音乐飘来飘去,船在水上游,人在岸上走,彼此互为风景。上海人喜欢用奢华这个词儿来形容一种富足而懒惰的情调,而北京人直接叫颓废,那么多人在下班与上床睡觉这段时间无所事事,于是,涌到街上,在昏黄的灯影里享受一种与白天截然相反的生活方式。有时我觉得那是一种原始的休息快感,他们什么也不做,只是让时间过得尽量地慢,尽量不让人察觉,这与那种因为速度而引起的快感非常不同,这是一种观念的变化。

在白天,同是这一些人,恨不能手脚并用,尽力为我们这个新兴的商业社会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并从中取得自己的一份报酬。在工作中,他们可能是伶牙俐齿、百折不回的推销员,可能是订出各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合同的CEO,可能是凶巴巴地盯着下级完成生产定额的部门经理,也可能是绞尽脑汁、奋力工作的程序员、设计人员、广告策划;而现在,他们摆脱了工作,从工作的快感中挣脱出来,从商业漩涡中挣脱出来,三五成群地坐在湖边,喝着茶,吃着东西,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着,而不是像白天一样,匆匆忙忙地消费时间。

在这里,在工作之外,人们再次分成两拨儿:一拨人在迪厅里扭动、蹦跳、叫喊,在环线上飞车,在饭馆里大吃大喝,在电影院接受刺激,在欢乐上穿梭、寻觅,伸展着白天的压抑,以同样的焦虑与渴望,重复着白天的欲望与幻想,那是速度带来的快感,让人们在急风暴雨中恣意地挥霍时间与生命。另一拨人改变了节奏,或是看书,或是发呆,或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昏昏然,或是慢慢地谈话或倾听。这里也有一种快感,它的目的地是安静、闲暇与惬意,是另一种快感,一个越来越兴起的快感。这种快感,把人们从嘈杂夸张的三里屯,指引到更为含蓄的后海,甚至人们干脆在周末驾车到郊区度过,在溪水、蓝天、高山之畔,远离尘嚣,让颤动的欲望得以休息。

我承认,个人世界十分狭小可怜,即使是美国总统,我想,他的活动范围,也比一个小小的电视可带我们去的地方要少得多。有时候,我觉得电视机所展示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广度,完全是以一种嘲笑个人经验的姿态出现的。它居于人们生活空间的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不停地发出声音,闪现出图画,用以提醒人们,瞧,你的生活多没劲,你整小时整小时地坐在我的对面,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羡慕与无奈,你是多么可怜啊。但是,看电视的人们当真可怜吗?

我看过不少谈论电视的文章,说电视文化愚蠢庸俗,浪费人的时间与精力,这种文章让我惊异于写文章人的愚昧无知,我认为,电视节目的力量,几乎可用"决定性的"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它不仅提供五花八门的娱乐,同时,也提供给人们一种社会的眼光,一种道德尺度,用以看待我们这个世界的人和事。通过电视新闻,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正在发生着什么,尽管正在发生的事情与以前发生过的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比如战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总也有着不相同的地方吸引着我们,总是看足球的观众不得不承认,通过电视,往往比现场看还要清楚明白,摄像镜头从各个角度捕捉令人激动的画面,把运动员快速的动作放慢,把足球运动的轨迹清晰地展示出来,加上富有经验的解说员的解说,即使是一个门外汉,也能很快地了解场上正发生着什么。它极大地方便了观看,可以这么说,电视创造了一种与场上比赛完全不同的节奏,这种节奏对于多数人来讲,更清楚明白,更易于理解,用通常的话讲,叫做更好看。

不仅如此,电视还创造了一种共同时间,那就是叫分散在一个个小小居室里的单独个人,在同一时间内,收看同一个节目。这是一种与现场观看十分相似的观看,尽管观众们无法即时交流,但想想看,在电影院里,观众们也是不交谈的。尽管表面上大家聚集在一起,但实际上每个人仍处于单独的自我当中。人们在黑暗中,分头欣赏一部电影,而电视却能聚集起远为庞大的人群。动物世界把成千上万关心动物的各式各样的观众吸引在电视前,为一只小象的命运担忧,或为一只扑向猎物的非洲狮子而紧张,想想看,如果真的要把上千万人聚集在一起,那么会发生什么呢?谁也无法保证这一点,人的洪流一旦形成,就会有集体无意识发生,那时候,在集体中的个人失去自我,人们就会像炸药一样,随时会为某种观念或者共同情感而爆炸,而大家分头在家看电视,则远为安全可靠。

电视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纽带,这种纽带,不同于以往没有电视前的任何一种纽带。人们面对电视,就相当于以个人的身份即时地面对整个世界,在电视里,团体与团体,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都是以一种既真实又虚幻的形象出现的,每一种立场都像是与个人无关,但又似乎与个人有关,事实上,电视信息悄无声息地调整个人的思想,让他暗暗地确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根据他的位置,确定他的行动,这个过程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电视里的信息本身从世界的各个角落聚集起来,这些信息在电视中汇总,形成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勾勒出我们生活的运动趋向,我们虽然是在单独行动,但却又是被什么一种莫名而无所不在的东西裹挟着运动,置身于这种运动中,人们可以弥补由自我的狭隘经验所组成的人生的不足,从而与更多的生命产生理解与认同,我相信,有朝一日,当电视能够克服语言给人们造成的障碍之时,无疑,地球村的梦想就会离人们更近一步了。

我时常从"时尚指导消费"杂志中看到一些有关家居的照片,那些照片告诉我,人们在以不息的热情来安排自己的私人生活,事实上,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动人情景,从西洋传来的现代科技使大贫困消失了,人们开始有了点能力追求私人性的舒适与闲暇,人们营造自己的新居或翻新旧居,使生活看起来更加值得一过,个性化的居住甚至使一个水龙头都要服从人们的审美需要,尽管如此,在我看来,仍会有古老的幽灵徘徊在柔软的床边、沙发前面的茶几上,以及洗手间的浴缸里,是的,我说的是空虚与无聊。

我相信,商业社会里,人们努力工作所换来的梦想,将被普遍的空虚与无聊蛀空,所有的舒适往往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闲暇,然而闲暇令人发狂,那是一些人们对此猝不及防的空洞的日子,在闲暇中,人们在精神上的普遍贫乏必会暴露无疑,人们将在现代家居中做些什么呢?工作、进食、交换染色体、打扫卫生、试穿新衣、养育小孩,在做完所有这些之后,人们茫然四顾,不禁会为下一步要做的事情感到深深的愁苦,人们会发现,自己的生命离死亡更近了一步,事实上,人们在大步流星地迈向死亡,除此以外,人们别无选择,对此,人们只能长叹一声无可奈何。

家居的首要特点就是一种私密性,这使它与公共场所区别开来,我认为,这一特点来自性的需要,人们各自关起门来,偷偷摸摸却又不约而同地去做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复制一个令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自我,用以满足自己长生不死的幻想,这是人类生活的核心,人们只能用诡计来对付造物主的铁律,人们的生活围绕着性忙碌着,性欲戴着各种面具出现,驱赶着人们朝着生命的固定的轨迹前进,积极地建设维护着所有有关生命的梦想,我相信,所有的恨及不满都是假的,人们无条件地爱着这个世界,爱着这个世界中的山山水水、草草木木,特别是,人们爱着自己的同类及伴侣,只有嫉妒会破坏这种爱,使之不完整,然而,嫉妒也无法阻止人们去留恋人生的各种印记,特别是有关性的印记,这些印记深烙在青春、孩子以及家居当中,毕竟,人们没有发现任何高于人生的世界,人们的情感被那有关生命的梦想抓得牢牢的,尽管那梦想是那么地虚幻、无法走近,事实上,它不过是死路一条而已,真是令人泄气。

从长远看,人类的生活,是从大自然中走进家居的,家居是人类的外套儿,它保护着人们,使之不受天气的影响,使人们的工作生活质量及效率大幅度地提高,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会有一个短暂的具体目标,人们为此而奔忙,但是且慢,一旦人们休息一下,停一停,想一想这一件事,也就是在那所有琐屑的事情之外,人生还有些什么内容的时候,空虚便从天而降,一种无可扼制的无聊感就会油然而生,事实上,即使在一个布置得完美无缺的家居里,人们也会很快厌倦,就像人们很快会厌倦一件任何样式的艺术品一样,缺乏精神世界的人们,必会尽快从家中走出,去各种地方寻求新奇,用以满足自己的感官及精神,在这里,我必须指出这样一幅图画,人们深陷在舒适的沙发里,所有的欲望暂时得到了平息,这种情况发生在精力不济时,便会昏昏欲睡,但不幸的是,更多时候,人们仍有富余精力,那么,有谁会去热情地一遍遍欣赏那曾被描绘成百看不厌的家呢?是的,人们不会,人们通过电视,过着虚假的公共的生活,努力从中寻找与自己有关的各种信息,然而,那假象很快便会暴露无疑,因为公共生活首先必是一种交流的生活,那才会令人感到安慰,于是,人们跑到英特网上,不幸的是,再快的英特网也不够生动,单调乏味终于控制了一切,因为这一切均是虚拟的,而人们追求的则是有血有肉、多彩多姿、真实可信。

我本人常常在家,也干过装修自己的居室、美化家庭之类的事情,深知这件事的缺陷,那就是,私人性质的生活单调至极,无可忍受,那可恶的一成不变的空间,那单调的打发不去的时间,常常令我的神经不堪忍受,无论添置什么新的生活用品,还是养花养草、养猫养狗,或是与别人同居,都无法弥补那属于私人生活的特有的寂寞,那是一种无奈的窒息感,独处家中,真是形单影只,如处牢笼,倍觉烦恼与绝望,事实上,我现在认为,普通人的生活乐趣,极度有赖于健康安全的公共生活,而放眼四望,那种生活在何处呢?

人类在公共生活方面是有过一些成功的先例的,蒙马特高地、格林威治村等,我认为,这种生活是个人家居生活以外的最终避难所,一般来讲,为了更丰富的公共生活,人们宁可放弃自己的私人生活,若是有一些叫我真的留连忘返的好去处,我甘愿一把火烧掉自己的家,人们建设好自己的小窝儿,下一步便是要离开它了,我不相信会成天呆在自己的小屋里发愣有什么温馨之处,放上音乐,喝上一杯闷酒,那滋味之艰难苦涩,叫人凭空望而生畏,而多彩有趣的公共生活,更有赖于社会的精力安排,那是有关人类生活方式的更关键的部分,它是一种创造性的生活,是人类涉及幸福欢乐这些概念的一部分,事实上,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对此真心地表示绝望,因为无论回望或展望,我都没有看出人们对此有任何行动的迹象,看来这个古老的民族对于单调乏味,有着惊人的忍受能力,换句话说,在精神上,人们是那么容易满足,这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极端贫乏与枯燥,真是够稳定的!对此,尽管我特别地不解,但仍表示由衷的敬佩--看来,那些徘徊在中国家居中的妖魔仍在沉睡着,唉,但愿它们能够长眠不醒。

正文 社会3

编辑约写一篇稿子,想谈一谈七十年代人的矫情,我却不知谈些什么好,据说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是矫情的始作俑者,依我看,矫情更像是一种性格而不是社会风气,至于矫情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这倒很难说得清楚,有时候我觉得无非就是一种特主观的个人感受,当你觉得别人矫情的时候,往往你正处在矫情的另一端。

矫情中暗藏着一些私人性质的体验,按照常人的理解,一个人喜欢罗大佑无可厚非,但

要是喜欢得非要坐飞机到上海去听罗大佑个人音乐会,就是喜欢得有点过分,那就是矫情了,比矫情更叫人看不上的是狂热,人们同狂热的人是无法争论的,因为他们懂得狂热是无道理可说的,但他们竟傻到认为矫情是能说一说的,这就叫我有点无法理解,事实上,与别人争论别人的爱好毫无意义,一个人喜欢红色,另一个人喜欢蓝色,这有什么可说的呢?

二○○二年,各种报纸杂志用了一年的时间来谈论小资,春上村树、咖啡、红酒之类的东西纷纷进入话题范围,直到二○○三年出现一本小资手册,把英国作家乔伊斯也纳入小资范围,一下子,在我眼里,小资这个词语便成为人们生活中所有事物的代名词,连乔伊斯都小资了,还有什么不可能成为小资的呢?在我看来,这才是一种愚蠢的矫情,因为它首先是一种愚蠢,然后才谈得到其他,事实上,读过乔伊斯的人少得可怜,这从乔伊斯的少得可怜的印刷量上就可看得出来,即使是受过正经文学训练的人也很难读懂它,这样一本书,怎么可能成为一个庞大人群的明显标志呢?

我认为七十年代人是一个率先迈向健康的人群,这一群人首先意味着经历过从物质匮乏到物质丰富的社会时期,在此之前的人受着贫穷的折磨以及精神生活的极端压抑,之后的人对传统缺乏基本的认识,过分地自以为是,而社会从什么都没有,飞速地向物质社会转型,转型后的社会以个人占有社会财富的多少论成败,精神生活被娱乐所取代,而七十年代人多多少少受到过一点精神生活的吸引,至少,弗洛依德、萨特、海德格尔、福柯曾成为七十年代人的时髦话题,要知道,想谈论那些话题,就需要有一点相关的知识与对思想的好奇心,往后看,成为时髦话题的就只有漫画、明星、旅游、汽车和时尚家居,在七十年代的人看来,成功还是人们生活中众多内容中的一个,对于成功还存在道德上的某种考虑,而八十年代,道德顾忌彻底地消失了,成功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梦想,而那梦想的内容只有一个单调的钱字。

我认为,社会财富的急剧增加以及财富增加带来的好处,使社会对财富抱有一种幻想,认为财富至少可解决人们的大部分问题,这是一种唯物质主义的矫情幻想,从长远看,财富所能代表的,只是一种少数人的生活方式,除此以外,它并不具有太多意义,特别是,在财富上成功,永远都只是少数人的事,而其他人要是以此为目标,得到的就只有不成功的痛苦,由这种痛苦所形成的社会性的焦虑及压抑,是十分令人担心的。

七十年代人现在正是三十来岁、年富力强之时,他们之所以成为关注目标,是因为他们是城市消费的主要力量,在他们的消费过程中,他们的消费特点形成了某种被争相摹仿的风格,这种风格在不具有与他们同等消费实力的人看来,是一种附庸风雅,一种过分,因此很容易被称为矫情,而对于超过他们消费实力的人看来,他们是一些沾沾自喜的失败者,因此也极易被说成是矫情,在两者的眼光看来,七十年代的人都有点过分,不幸的是,两种观点都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而在七十年代的人本身看来,他们只是自然地适应着社会以及自己的内在需求,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行事,我想,毛病不是出现在这群人当中,而是出现在局外人当中,是局外人对七十年代人的生活细节的不理解,要么,干脆就是一种不正当的挑剔及误解。

我个人觉得从心理学的角度倒是能更清楚地谈矫情这件事,因为它很像是某种轻微的强迫症,只要人们不过分地坚持自己的想法,不过分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那么,矫情说到头了,也就是一种无伤大雅的私人性质小个性。我本人限于水平,就只能说到这里了。

在我眼里,泡妞是青春期会遇到的问题之一,这是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男性,在性欲的趋使下,使用各种手法,赢得适龄女性信任的过程。泡妞的短期目标,是找到一个释放性欲、寄托感情的途径;而它的长期目标,是建立家庭、生育及培养下一代人类,并使之很好地生活下去;它的社会意义在于,异性之间通过相互接触了解,建立信任,达成契约,以便相互帮助;更重要的是,它能让人们之间形成一种有效的沟通,从而使人进一步了解,自我是什么,而他人又是什么,从而使我们考虑,我们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们正在成为什么样的人。从这一角度看,若是把泡妞与人生的某种重要意义联系起来,一点也不是小题大做,就像人类通过如何取得食物、如何分配食物来认识人性一样可靠。

对于最短期的目标,我是指满足性欲,事实上可说之事并不多,不过,这里面有什么诀窍?

诀窍很明显,那就是,更多的权力,更多的钱,更多的性魅力,一般来讲,有了前两项,你就不必为最后一项发愁了,若是没有前两项,那么,无论途径如何,假装你将会尽快地拥有它,你就有了性魅力,就这么简单。

泡妞的意思就是要得到姑娘,为了得到姑娘,你就得满足姑娘的要求,也就是说,投其所好,一般姑娘要求什么,你就满足她什么,这事儿就成了,如果你无力或无法满足她们,那么只好向她们说谎,向她们保证你会很快满足她们,如果被她们看穿,你就失败了。无论从成功与失败中,我认为,运用头脑,人们都可学到一些对自己有用东西,这里面重要的是什么?我认为,从同样一件事中,不同的人可学到不同的东西,从道德上划分,就是好人学到更好的东西,坏人学到更坏的东西。在我眼里,泡妞像世间任何一件事物一样,可以磨砺人的性格与品质,使它更接近自我,使自我更向它本来的样子迈进。

在人的青春期,极易受制于周围的文化与自身的习性,也就是古老的遗传,严重地缺乏自己的判断,在我的经验里,若要认清这两种东西,是十分艰难的,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承认,偏见是多么地妨碍人的判断,在当时,我所认为的异性的美好,无论是美好的相貌、皮肤、身材、姿态,以及言谈举止,全是出自自己的文化与习性。我曾以为我有独特的眼光,但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几乎与所有人一样;我曾以为我发现了一个姑娘独特的美,其实大家早就发现了;我曾以为我在追求爱情,事实上不过是性欲通过想像在起作用;我曾以为自己在奉献,事实上不过是在毫无掩饰地设法满足自己的私欲,当我人到中年,蓦然回首,观察自己走过的道路时,才知自己离自由是多么遥远。现在,我认为失败的恋情更有意义,它令我从社会为个人指定的独木桥上走下来,去放眼更为广阔的人性空间,那里有更多的异性,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生活之路。

有编辑来信问我十年前吃什么,玩什么,如何花钱,是否吃碗两块钱的豆腐脑就感到幸福?这些问题问得我直发愣,因为即使现在,豆腐脑也只是一块钱一碗,而对于爱吃的人,一般来讲,可以吃到豆腐脑总是令人高兴的,却很难与幸福扯上关系,我一直认为,幸福是伦理学讨论的一个主题,而在普通生活中,一般使用快乐或快感这样的词语就够了。

不过编辑的话却让我想到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沿着这样一条线索,我甚至可以想到一百

年或一千年前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在我们有限的一生里,目睹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物质范围里,食物丰富了,住房面积改善了,我们的快乐增加了吗?这真难说。

事实上,我认为,快乐与否首先涉及记忆,我偏巧有记日记的恶习,翻翻日记本,可以看出,快乐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我对着日记,翻来翻去,却无法得出什么结论,一般来讲,生活中绝大多数时间,我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点麻木,有点机械,甚至呆头呆脑,靠着习惯完成一切,吃、穿、性、阅读、写作等等,剩下的时间里,一般都被这样与那样的压力包围着,那些压力令人焦虑,令人不满,当然,挫败是最经常的,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或是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它一定不会成功,总是这样。而那些快乐,或是直接说,那些偶然的满足,简直就是出奇不意地袭来,一次没想到的结局还过得去的爱情,犹如马路上捡到的一个钱包,或是一次该付而没有付出的账,丢失的手机捡了回来,打麻将在最后几盘里和了大牌,把输的钱捞了回来,还有什么呢?想不出来了,快乐总是短暂的,易逝的,很难抓住的,被牢牢抓住的快乐往往会变成乏味,甚至快乐的反面,只要想想那些离婚的人,你就很容易同意我的观点。

十年前,我的消费水平是每年约一万元,用这笔钱,可以随意地看电影,逛公园,玩游戏,买地摊儿新衣,买书,可以吃得起小饭馆,比起现在,只是无能力消费住房与汽车,出远门只能坐拥挤的火车,坐不起飞机,那时出国更加艰难一点,但在攀比消费时,心里会更平衡,因为在个人对物质的占有上,没有形成眼前这么大的差别,然而这一切都只是生活的表象,只要把视野放大,就会看得出人与人、社会与社会的差别,十年前,我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不自觉地与美国人对比,令我感到与那个世界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现在,我仍看同时期的美国小说,是否觉得与他们的差别缩小了呢?没有,一点没有!反而是由于文化水平提高了的缘故,觉得与他们的差别更大了,我不再会问那个幼稚的问题了,不再会问,为什么总觉得当一个美国人就感觉一切都会好一点呢?我长大了,获得了一种智慧,这种智慧便是:不讲条件,不问原因,逆来顺受,冷酷无情,自私麻木,得过且过,因为这样可以免受幻想的污辱,因为这样可以更加接受这个世界,因为这样可以令我平静。

就是如此。

正文 社会4

前几天收拾房间,把换季衣服收好,把夏天穿的T恤和短裤拿出来,顺手清理了一个卫生死角,那是一个我好几年都没有碰过的柜门,里面放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过了时的任天堂游戏机、游戏卡,一些电脑游戏程序,旧姑娘落在我这里的东西等等,我把那些年代久远的像是某种遗物般的东西纷纷装进两个大塑料袋,准备扔掉,空出地方来装书,忽然,一副象棋和几本象棋谱吸引了我,象棋是那一种老旧的式样,漆成深红色的枣木棋子,被压得无法再展开的塑料棋盘,用胶水粘过的纸棋盒,这也许是我保存时间最长的东西了,我记得

那是上初中时用过的玩艺儿,我犹豫了一下,最终把它们装进垃圾袋,我知道,我再不会使用它了。

我下象棋纯粹出于偶然,一天,我在楼下一个人等了小伙伴出来一起踢球,不知为什么,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我站到树阴下,那里有一个老头,我们都管他叫王大爷,王大爷是个棋迷,每天风雨无阻地在树下下象棋,坐在自带的小马扎上,棋盘就铺在地上,周围总是围着一群人。

王大爷那天的运气像我一样衰,他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地上是码放整齐的一盘棋,每个棋子都放在最初的位置上,他的对手一个也没有来,而我,正好坐在王大爷对面的地上,与王大爷隔着棋盘,王大爷"丝丝"地抽着一支现在早已见不到的旱烟杆,不停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问:"会下吗?"

我摇摇头,事实上,我连马走田象走日都不会,王大爷也真是无聊,就把这些基本规则教给了我,并顺手让了车马炮三个子儿,连赢了我三盘,这一下我急了,小伙伴来了,叫我去踢球,我不去,王大爷的棋友来了,在旁边给我支招儿,王大爷还差点跟他们翻脸,于是,一帮人兴致勃勃地看着我一盘接一盘地输棋,每到被将死,王大爷便故作稳健,但脸上却掩饰不住地得意,这一下,一直下到天黑,我一盘也没赢,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第二天一放学,我便砸了我的存钱罐,买了这副象棋以及两本棋谱,利用所有时间拼命钻研,每天放学都要挤在一帮老头儿中间,与王大爷下上一盘,当然,在学校,我很快找到了棋友儿,成天下个没完,开始时,还遭受王大爷奚落:"哟,盘头马,厉害呀!"或是:"连鸳鸯炮都会使了啊,不简单呀!"但一个月后,情况大变,我由于连着看了五六本棋谱,棋艺猛长,王大爷那一路野棋已无法与我战斗,我已能轻松击败他,并且不爱跟他下了,但我每天放学都要路过那个棋摊儿,王大爷却死拉着我下个不停,即使是正与别人下着,也要拉我过来,并管我叫徒弟,在我们俩下的时候,还不许我让子,更可气的是,他落下风后便开始耍赖,不停地悔棋,却不让我悔一步,但仍一盘也无法战胜我,这令他十分愤怒,更无法让他放过我,他总是拉住我,以各种办法让我跟他下一盘才罢休,输了之后长叹一声,目光沮丧。一年后,我迷上象棋,起初雄心勃勃,不停地买来大量棋书,但有一天跟真会下的人一下,才发现自己是个臭棋篓子,根本还没入门,于是对象棋失了兴趣。

在我把那副破象棋扔入垃圾箱之际,出乎意料地,我想到王大爷,感到十分不解,他为什么会迷上那种场场大败的游戏呢?支撑他的仅仅是一种老顽童似的好胜心吗?我不知道,我只是想到他,想到他天天守着那一副象棋,坐在露天的树下,等候着衰老,等候着失败,等候着与我战斗,他那么不服,我真是为他感到心酸,我可不想把他与西西弗斯搭上关系,但我了解,那是人类的一种精神,它像是一种执拗,又像是一种命运,当然啦,我们一般只是把它当作性格看待而已。

2001年以前,我已经历了三十个春节,有些我记得,有些我不记得,无论怎么说,在我的印象里,春节应该是令人高兴的日子,但是,为什么高兴呢?人们为什么会因为过春节而高兴呢?

我刚刚从外省旅行归来,先是独自驾车,从北京,一直到厦门,去看望老朋友,一路上,穿省过市,有时,一时兴起,拐进一个小镇子绕上一圈,看看路边的人与物,我见到北方

的贫困的农民,田地里的一座座他们先辈的坟墓,还见到南方的农民,那些刚刚把房屋从一层变两层的勤快的农民,道路上数也数不清的收费关卡,那些大同小异、毫无特点的村镇及城市,无论如何,中国人已度过公元2001年,带着所有的艰难、愚蠢与对新生活的向往,到处都是人,都是农民,城市犹如夜空中的星星,然而,那些不为星光所照亮的地方,却依然是农村,是田野,到处都是农田,只要有那么一小片地,就准被开垦成农田,种上些可以食用的东西,我知道,这意味着,中国仍旧是贫穷的,仍旧是农村的中国,像北京上海这样消费型城市的繁荣侈奢,是建筑在这些农村的贫穷之上的,我知道,正是从农田里搜括的每一分硬币,被用于城市的繁荣之上,农民的肩膀仍旧是弯的,他们的脸仍旧是脏的。即使在北京以外的城市里,我也难以见到北京人所特有的自信表情,南方城市里到处是质次价廉的时装店、超级市场、饭馆、百货商店,青年人穿着怪里怪气的时装,追逐着电视上教给他们的虚假文明,没有书店,太少书店了,很少有书店,没有更多的书店,即使有书店,里面也极少摆放着有价值的书,这说明,精神生活在中国还未开始,在外地,我四处寻找书店,越是没有就越找,结果令我非常失望,十几亿人,他们的头脑里装的是什么呢?

我为五千年所孕育出的虚假文明而难过,农业文明,轻工业重工业文明也算文明,但发生在公元2000年,真是令我难过,而我,却不知自己能为这种现状做些什么。

我回到北京,就像从外国归来,就像从几十年前归来,感到自己作为一个北京人,是踩在农民的肩膀上生活的,我不知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弄不清,不知为什么,这些东西令我心情沉重,非常沉重。

是的,中国不仅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还是一个心理上的概念,同样的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却说着不一样的方言,经历着不一样的生活方式,脑子里转着不一样的事情,差别是那么大,那么大--就我的观察,中国的苦难远无结束,远无结果,我认为,赤贫刚刚消失,人们刚刚能够生活下去,但是,苦难将仍以别的形式继续,并且,有增无减,事实上,我认为,贫富已不是中国的主要问题,香港、台湾就不穷,但是,没有用,台湾香港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都不重要,为什么?这不是经济的问题,这是别的问题,活在地球上的人们,并不是只为创造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而存在的,他们应该有更高的目标,应该具有信念,没有正直高贵的信念,一个民族就无法步入真正的文明,这是我的观点。

在路上,我与很多人说过话,普遍的感觉是,缺乏志气,缺乏雄心,缺乏斗志,人们普遍得过且过,人们像被某种无形的绳索绑住了一样,人们也在建设,但缺乏长远打算,旧城市乱糟糟,新城市也一样,缺乏耐心而长远的规划,管理混乱,一切都在缓慢地变化,但泥沙俱下,这像是一个势利之徒云集的地方,生活没有激情,人民不是在坚强地忍受痛苦、默默耕耘,而是在苟且偷生。我认为,这是精神荒漠所致,精神上的贫困导致价值取向单一,毫无创见,我为此而深感难过,几千年形而下的生活使得一个民族至于如此境地,一个民族,竟能在如此精神状态里沉睡这么久,令我惊奇--这让我想到欧洲奇怪而漫长的中世纪,上千年的时间,欧洲人也似乎在沉睡,但不一样的,尽管在中世纪,宗教以荒唐的形式给欧洲人带来了不小的苦难,但同时,也给了他们生存的信念,那种信念是与中国的什么"天人合一"之类的东西不一样的,我以自己浅薄的知识对比这两种文化,都能为中国的消极而难过。事实上,结果是,欧洲睡醒了,开始了文艺复兴,开始了工业革命,开始了艰难大胆的尝试,而中国呢?我说不清,有一个强烈的感觉是,中国在东施效颦,阴一套阳一套,其形状十分不好。

话说下去就太多了,事实上,这个春节我过得不高兴,特别是见到我的一些朋友,他们大多因为各种原因,状态不佳,加之我自己的情绪也不太好,因此呆在家中,翻看书籍,我有点消沉,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再一次感到自己的无能及无用,不知为什么,总是想到书店,书店,书店,我希望,人们不去买那些花里胡哨的时装,省下每一个小钱去购买书籍,人们通过书籍,开阔自己的视野,汲取精神上的力量,并且,人们不停地想,想未来,想现在,想想在我们短暂的生命中,什么是重要的,应该动手去做些什么,什么是应该不畏风险、勇于尝试的,什么是不值得的--我有个梦想,希望中国再多一些书店,多一些,再多一些,让书店遍布中国大地,更重要的是,要多一些有价值的书,让人们在精神上多一些力量与信心,让中国人停止自我欺骗,学会独立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过了春节,我已三十三岁了,因为种种原因,我感到我这一代人已无力完成一些什么真正的工作了,但应给后面的人,刚刚出生的人,和就要出生的人,中国人,铺些道路,让他们继续前进,他们不只需要物质上的食粮,他们更需要头脑,需要勇气、力量,他们还要耐心,但他们必须改变,如果仍像我一样不高兴,缺乏生机,那么,他们的生活也会像我一样毫无价值。诚实地说,我不相信现在人们走的路是健康的,我也不相信一切在飞快地变化,并且变得更好,我不愿意骗自己,希望别人也停止骗欺,新的世纪,哪里有什么新世纪呢?可能有的只能是,只能是新的中国人,新的人类,新的尝试,新的冒险,关于理想,关于生活方式,关于更合理的人生安排,特别是,关于人类心灵的完善,关于人生的意义丰富及建设,有了新人类,就是把日历翻回几千年,一切也都还有个指望,但是旧瓶新酒,旧人新衣服,却无济于事,我要说,那没有用,一点用处也没有。

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在我们控制之外,那些对我们不利的事情随时都可降临,想想就令人害怕,为了心理上的某种安全感,我们便会选择主动去做点什么,于是就有了某种迷信范围的活动,当然,这里面首推宗教。

有一段时间,我患上抑郁症,精神状态十分恶劣,于是便设法解脱,除了胡乱吃药以外,还试图通过某种信念来获得安慰,那一阵北京流行学佛,于是我也跟着乱学了一气,我去

雍和宫西门附近的小店里转了一圈儿,买了佛书、佛像、香炉等一批学佛设备,回家偷学,当然,以我的智力水平,佛教的基本理论并不能令我十分满意,因此很难相信,也就是说,我在门槛上便停住了,对这种宗教起不了信心,这使我很着急,我的感情是那么地想相信它,而实际从理智上却做不到,这令我感到尴尬,看了十几本佛经,又看了一些佛教名人的传记以后,我发现,佛学的主要观点必须通过禅定才能得到证实,所谓禅定,就是一种深度的出神儿状态,据书上说,只有在那种状态里,人们才能感到"无我"之类的状态,不过一旦从那种状态里缓过来,人又会回到正常,看来怎么绕也绕不过打坐,于是便开始练习,最好的时候,只是在三五分钟里可感到上身有一种轻飘的羽毛状态,别的是全没戏,我也就松懈下来。

因为学佛,认识了一些佛友,想想既然我不能进入禅定,那么别人总能吧,更何况,入定后还会出现一些令我好奇的神秘体验,也就是所谓的"神通",像什么心灵通、天眼通之类,就向他们打听,看看能不能展示一下,答案一律是不行,可气的是,真正的信徒即使自己从来没见过什么神通,也一律盲目地相信,叫我对迷信这个词语有了更深的体会,那就是,信的人不管怎么着都信,他就是相信,有的人看到过一点神秘现象,有的人没有看到,但他们都对相信的东西深信不疑,他们的坚定令我感到宗教的力量,然而他们对于相信的东西,却拿不出什么证据,我这才知道,科学和宗教之间有那么大的差别,科学向公众提供有关其观点的证据,而宗教呢,却不必为其观点提供公共证据,只是向愿意相信的人提供一些东西,看起来完全是一种私交,即使连特别强调舍己度人的大乘佛教也是如此。

为了看到神通,以及通过神通看到佛教书里所描述的世界,我东跑西颠,甚至去了一趟位于四川青海交界的色达,但毫无所获,学佛的人对于神通有一种奇怪的解释,那就是,他们肯定有,但却不能向别人显示,以此与外道相区别,可惜的是,外道也没什么好显示的,佛教书里所展示的对于各种世界的各种描述,完全不能叫人亲眼看到或感受到,这件事终于令我对学佛灰了心,我明白,我是信不了这一门宗教了,我不是那块料,尽管从个人的角度讲,我是很愿意相信一些奇迹或神话的,因为那样会为我的侥幸心理带来一点慰藉,不幸的是,对我来讲,试图超人生的希望常在,却永远无法实现。

正文 男人、女女人及男女

女人喜欢漂亮的男人吗?废话,当然喜欢,只是不是最重要的喜欢。

但即使是作为次要的喜欢,帅哥依然能牵动很多女人的视线,这是某种古老而直接的动物视线,它将参与决定谁来参与有关生命的秘密--遗传。

不过,现在是商品社会,吸引这种视线成为一种赢利手段,各种拍得很好的照片被放置

在适龄女青年的案头或墙上,向她们提供一种无法兑现的幻想,演唱会上,流行巨星在灯光舞美的配合下,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性感,灵活的动作,像非洲大陆的某种原始仪式,用以展示自己良好的协调性,少而薄的服装,反衬出自己匀称的骨骼和光滑的皮肤,挑逗性的动作令异性在生理上出现骚动--但这一切只不过是一笔笔有关性的幻想买卖。

想想这件事便觉挺怪的,散播性诱惑,告诉别人,自己是个很好的情人,却只从中渔利,向很大的人群里传播有关自己的各种信息,令别人关心自己,而自己对关心者一无所知,你喜欢F4吗?喜欢就买他们手里的电脑吧--你本来是喜欢他们的身体,他们却令你买下他们手中的物品,就像用以代替他们本身一样。更叫你气愤的是,要是再问你几句,他们喜欢你吗?他们关心你吗?他们将为你做什么呢?弄不好你会崩溃的,因为这种问题的答案会使你成为一个傻瓜。

事实上,这种技术通常是女性善用的,看看所有向你笑着的封面女郎就可知道,她们并不真是向你在笑,而是向所有人在笑,当面临具体个人的时候,她们是不一定笑的,更不一定会做出在画中做出的姿势,因为男性需要这种感觉,即,有完美异性在注意着他,当然,并不是真的注意--而现在女性也有了像男性一样的要求,女性也需要男性的色相服务,令她们产生感官上的虚假愉悦。

2002年,以F4为代表的风骚推销术,踢爆了一个男色市场,这个市场在我看来,意味着商业竞争的升级换代,它全面突破了一个道德上的模糊地带,在以往,男性用力与智慧求得生存,创造财富,推动社会发展,征服女性,现在,女性通过努力,也获得了一部分男性的能力,她们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社会上,蚕食了不少男性的工作地盘,获得了自身的独立,而男性的手却伸向女性最根本的饭碗--性,那是他们以前不好意思伸的方向,他们试图提醒女性注意:瞧,我能在那一方面满足你--而不是以前的提法:你能否在那一方面满足我?

在现代,男色被压制了几十年后,终于卷土重来,时尚杂志上,一张张漂亮男人的脸,一片片露出的皮肉,在那里做出取悦读者的表情与姿态,像是在说,看,你喜欢这种肉体吗?你喜欢这种样子吗?你可能从中看出男人的某种气质吗?

而从女性嘴里,则越来越多地听到对男人的肉体评头品足的论调儿--我喜欢这一个,我喜欢那一个之类,而在以前,女性一般是不太在乎男人的肉体的,只要男人在经济上能够提

供保证就行了,这说明什么?依我看,说明经济独立的女人多了,女人们发现,她们有权并有机会寻找适合自己的肉体,而不像以前的小调儿调儿--我才不在乎男人的样子呢--后一种说法,对想依靠男人生活的女人真是十分有利,因为她们可寻找的范围要大一些。

有了这么一帮子不靠男的吃饭的女人存在,在外貌上有吸引力的男人也有了一个新机会,那就是依靠女人生活,在我眼里,这是经济为主的社会的必然产物,这种社会,更倾向于交换,它甚至鼓励交换,用以加速社会的运转,在这种社会风气里,一种新道德在悄然出现,即,在金钱的润滑下,什么都是可交换的,以前的某种心理上的禁忌被打破了,代之以更合乎人性的做法,即,用尽可能多的方式与方法来满足人的欲望。

我认为,很难从道德上判断这件事是好还是坏,是合理还是不合理,但人们需要它倒是真的,男人长得帅,成了一种可利用的资本,就像姑娘长得好看一样,有一天,那些姑娘会感到吃惊,那些帅哥都到哪去了?原来早被成功了的女人先下手为强了--这与现在的男人吃惊是多么地相近--男色的出现,可鼓励思想前卫的女人争取成功,她们可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觉得这件事有点意思。

在我接触的女人当中,我觉得她们大多数是快乐的,她们快乐的源泉来自于娱乐或者情感,只要有的玩,有人请吃饭,有人说她们好,说她们漂亮,她们就高兴,反之,就感到受伤害。

我在印象里,最软弱最不容易快乐的女人是那种传统死脑筋,不管社会如何变化,如何给她们提供机会,她们仍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那就是女人的成功与快乐必须依靠男人,

当然,这依靠实质上是一种交换,女人给男人性,而男人给女人实利或安全感,也就是可以直接转化成快乐的一切,这种情况是从远古开始的,但被很多女人保留至今,这与她们好看或不好看,有能力或无能力无关,这是她们的一种观念。

另一种更为真挚的女人学会了付出,但好心不一定有好报,她们有时会为没有得到回报而难过,可一旦她们得到回报,便会快乐非常。

事实上,女人所要得到的快乐大多是一些肉体或感官快乐,花样繁多的物质、美食、令她们与众不同的衣服、温馨而可靠的住处,这些物质越贵越好,当然,这一切之外,是男人的关怀,有了这一切,女人便觉自己有价值,就会得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女人的快乐看起来非常简单,然而却是非常实际与真诚的,她们会从每一件可能得到快乐的小事中得到快乐,这令男人十分嫉妒,在男人眼里,这些小事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是鸡毛蒜皮,而男人们提供这些快乐,不过是举手之劳,可是,一旦男人不怕麻烦,就会使女人高兴,如果男人诚心诚意地不怕麻烦,那么,这一男人就会成为女人心爱的男人,就会成为女人的快乐之源。

能够自己去得到快乐的女人在眼下多了起来,她们像男人一样行事,并能获得男人式的快乐,独立自尊而积极,她们可通过完成社会任务来驱逐烦恼,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认识,她们的快乐在我看来,是一种新建立的趣味,这种趣味,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会结出更美好的果实。

在现代,市俗社会的胜利,是以个人主义的流行为标志的,公开的口号是平等、自由、民主,背地里,人们只限于关心自己的安全,那些试图超越生活的精神企图熄灭了,由金钱所快速兑现的个人欲望成了一切,而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实际上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在人群里,自我是否安全?这是每一种生物都有的要求,它的核心是自我保护。

从此核心出发,我想我可大致地描述出现代都市社会的两性面貌,这一面貌令人感到有

点乏味,但是,对于中国社会,却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面貌,而这一面貌的基础,便是女性在社会中取得了经济的独立,"有了一间自己的房子",这意味着,女性可依靠自己生活下去,因此,她们现在更相信自己而不是男性,从而使男性退居生活的第二位。

在从前,性关系以及围绕着性关系产生的家庭、子女等,是缔结两性同盟的最牢固的纽带,女性向男性奉献性,满足男性,从而换取有关生活的一切,两性间通过性而完成相互间的稳定的独占,而现在,这一情况发生了悄悄的变化,性关系被放在商品社会中,成为所有可交换的东西的一种而存在,这使得存有"以性换生活"旧式想法的女性丧失了安全感,而"一切靠自己的能力"的女性则会抱怨道德沦丧,因为这两种想法中间,存在一个中间地带,即,性被作为一种标价不明的商品,给一些善于经营的女性留有一个出卖的机会,这个机会在被充分利用时,会取得令人嫉妒的效果。事实上,只要有这个机会存在,两性之间就难以达成一种长期而稳定的相互信任,而没有这一种信任,女性便永远地丧失了她们所谓的"安全感"。

在男性一方,这种情况变得利弊参半,一方面,男性再也不用为性付出以前那么多的责任,另一方面,男性若想保持以前的地位,必得费力地去寻找性的替代物,从而去建立一种使男性居于主导地位的更为长期的两性关系,当然,社会提供了这一种替代物,那就是钱。于是,社会价值便分成两种,值钱的和不值钱的,或者说,可兑成钱的和不可兑成钱的,社会围绕着金钱运作,从个人的角度看,这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简洁、实际,同时,也更加偏狭,人们为取得眼花缭乱的生活资料而工作,而人的想像力也只围绕着个人的点点滴滴去运转,从而忽视了一种更为远大的集体目标,不得不承认,个人对于集体来讲,总是短暂的、渺小的,而当社会目标围绕着满足个人而运作时,纯粹的市俗社会便产生了,这一社会的最初以及最终要求,都是使个人的生活更合理,更舒适,更安全。它的标志是,欲望及本能的满足,情感生活淡漠,理智生活崛起,精神生活缺席。不得不说,在这样的社会里,男性必须学会向女性看齐,才能博得女性的信任,从伦理角度讲,自私自利作为一种善被强调,当然,它现在披着追求个人快乐原则的外套,被称为"自我保护",这是现代两性关系的起点,从长远观察,它也很可能成为两性关系的终点。

在女性一方,自我保护意味着女性从男性的羽翼下走了出来,尝试着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这是一条十分艰难的道路,女性独立,意味着她们正准备单独地面对属于人生的一切困难,虽然她们有一个无法超越的负担,那就是生育,面对生育,再自信的女性对于未来,也会感到某种不安全,这是对于女性的最后考验,也是女性的很难推脱的责任,事实上,现代女性在丧失安全感之后,她们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某种坚强的企图,某种对于人生的冒险,很难说她们会成功,可一旦成功,她们将彻底改变在两性关系中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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