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要趁早 - xp1024.com
《不要脸要趁早》


正文 自序&序

如果不是作家,你还会写作吗?

我想质疑为什么这样问,但随即想起我的前同事,也曾经是乒乓球国手,退役,安分守己在机关当打字员,结婚,生子。除非有高级别的领导找她对局,否则她从来不碰球拍,连报纸的体育版都不看。

呃,呃,还是会的吧。

为什么?

因为——也没别的什么事要做。当然了,肯定要上班,还要做家务,还要谈恋爱、结婚、生子,但是……哪怕我的生活结实紧密如长城,在青砖甲与青砖乙之间,还是需要糯米汁来填补一些空缺吧。

写作令你快乐吗?

啊,啊,如果我的阅读止于义务教育,也许我会比现在快乐。我如常上班,下班时分的超市,没有什么标签是我不认识的;晚上我看那些永远没有止境的韩剧,手里打件毛衣,手机短消息一波一波,我聊得不亦乐乎。没什么不好,也许我会成为一个人情烂熟、世事洞明的女子,比现在的我,深通所有世俗的智慧。

你喜欢写什么?

我什么都写,我写小说、散文,我也写不赚钱的诗,我也写博客。我也雄心勃勃地想写编年史,私人的或者国家的。我也想写传奇小说,如《你往何处去》《虎魄》,我也经常看旧笔记会看得颇得动笔的念头,《剪灯新话》《北里志》,我甚至想过写黄色小说——插话,为什么?不干嘛,写作本身是娱乐。我在枕上车上厕上乱想,在电脑前面写,一种私人且缱绻的姿态。

写作有用吗?哪怕一点点——如果不考虑到它已经给你带来了稿费。

我不知道。当然是有的,泡妞要写情书,打仗要写国书,打官司还要写个状子吧,其他的……都说文如其人,我读了这么多书,写了这么多书,仍然没有从外型上把自己写成林黛玉——这个,大概全世界最好的整形医生都无能为力。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写作?

大概就等于在问,为什么要恋爱?一种出于肺腑的欲念,希望多知道一些,希望能够领会感情或者物质;深陷其中的快乐,如恋如慕;百思不得其解时像一场单想思;有好故事然而写失败了,也是一种遇人不淑。这写作有时候甚至是伤害,懂得太多,无法不寂寞。

所有女子都知道,最好的爱情不见得会通向婚姻。但我们还是宁愿无怨无悔、热烈地爱一场,因此,写作。

2007年3月

今年春节,我和家人自驾游,大年初二栖在武汉。过长江大桥的时候,看着两岸璀璨的灯火,我突然想起了叶倾城。这个在江城最高的政府机关里曾经浸泡过多年的女子,现在已经移居北京。长江妖娆绚丽的夜景,是她看过无数次的吧?她在简历中曾言:“长江的水,浣过我的发,也濯过我的足。”

和她始终未曾谋面,但有过一段比较频繁的电话联络。起源不记得了,只记得若是她打给我,她只吐一个字我便知是她:语速快捷,清脆悦耳,如叮咚泉水。而在闪珠抛玉中又自有一种天真稚气的底性,如照片上她圆圆的苹果脸。若是我打给她,问:“我找叶倾城。”她便答:“是,我是胡庆云。”胡庆云是她的本名,最家常的女孩儿的名字,温婉敦厚。这种身份证上的生活姓名,对于政府机关的环境是适宜的。但她还有叶倾城这样一个张扬狂纵的文字姓名,越过世事的重重帷幕,化蛹为蝶。如她所言:“幸而心灵有翅,可以自由翱翔,稿纸便是我无边的天空。如果一只恐龙可以变成一只鸟,那么,谁说一片绿叶不可以倾城?”

她是该有这份质询的骄傲,因她写得确实好。我们经常在同一本期刊或者同一本书中撞文,互相读读是很自然的事。不看也躲不开,如陷狭小的舞场,前后左右都可见彼此——简直就是编辑们的无意强迫。且也知道写得还都过得去,看看也不算污了眼。电话里也聊,免不了彼此吹捧一番,间或谈些意见,然后共同羡叹嫉妒写得好的人。最后互相勉励:“好好写下去吧。”

那大约是十年前了。是啊,不写下去又能干什么呢?既然当时还都那么年轻,且又都对文字上了瘾。不写是不甘心的,也是舍不得的。亦如她所言:“只因为一点梦想的束系,让我心甘情愿,在灯火落尽后的初夜,将日里的发生与夜里的梦绘一一炼就。仿佛粗糙的砾石,以烈焰将它熔炼成沸腾的河流,再用疾风鼓吹使它渐渐冷凝,终于成就一片片文字的玻璃。”

后来音讯渐少至无,但看到报纸上有她的文章也还是会留心。对她的文字,也许还是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才最为契合:

“——又能舞到哪里去呢?

虽然是如此的华美,如此的玲珑,光影里有我飞旋放纵的身姿,我的欢悦与悲伤,透明地呈放在众人的面前。

……我是吐玻璃丝的蚕,我的杯是我的玻璃城堡。我自己筑的城,只束缚我自己。那锋利的边缘让我的脚心流血了啊。我心却狂喜且颤栗。而我,是在玻璃里跳舞的天使。”

这般纤敏,这般细锐,这般明悟,这般决绝,这般伤痛。而回过身来,她又这般低谦:

“从来没有写得很好过,也终生不可能写得非常好。但若这世界恒久是淡蔷色的秋,只希望我的文章可以是一场桂花雨,一小朵一小朵,芳香沁人地滴落,令世界也温柔可亲。”

是,当然是温柔可亲的,尤其对于我。我和她年龄相仿,虽然渠路不同,有些流水的根源却往往如出一体。都写到过因矜持而错失爱,都主张过尽兴而为且不后悔。都听到过雪落的声音,甚至都被一种叫苍耳的植物打动……但是,又决不仅仅是温柔可亲。在我们那拨后来被传媒统一命名为所谓“青春美文作家”的写手中,我始终认为,她是最灵异的小狐仙。她自有她的千娇百媚,万种风情,然而更有她的毒辣,凌厉,驳杂,丰饶,厚道以及苍冷。所以后来看到她一气儿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我有惊喜,却没有诧异。仅有散文是盛不下她的,她必得找个更广阔的地方去撒欢儿。

相信她还写会下去,无论写什么。上帝给了她这种才华,她没有理由暴殄天物。这让我觉得安慰,虽然她的写和我没什么关系——不,不能说没关系。她的稿费是和我没关系,她的心却和我有关。因为,她的文字不是倾城,而是倾情——倾尽了她的情,更是倾心——倾尽了她的心。而这人间,情和情,心和心,总是有关。在茫茫尘世里,我愿意多一些这样的文字,让我感知,让我意会,让我停顿,让我在享受中难过,在酸辛中甜美。

我确定,这样想的,决不仅仅是我。

2007年4月

正文 第一辑 爱得像一颗猕猴桃

早上八九点钟,天色正青,街头小牛肉面馆里,她坐我对面。

牛肉面热腾腾端上来,可是她不肯吃,年轻红润的脸蛋,犹自气鼓鼓的,嘟着嘴,双手合抱胸前,那姿态,是赫然横着一句话:“我在生气。”

她身边的女友劝她:“再生气,饭还是要吃的。”

她自鼻腔里“哼”一声,万般哀怨,“气都气饱了,哪里还吃得下”。“哗”抽一根方便筷,“啪”地掰开,“的的笃笃”在桌上点来点去,又“吱吱纽纽”挪椅子——她的气,生得有声有色。

女友不大在意:“没什么的,算了。”

她双手一摊,惊叫起来:“还没什么?”眼睛瞪圆了,“我打电话给他,说‘喂’,他居然问我‘哪个’,我就啪一声挂了。还有蛮多个女的,给他打电话不成?”咦,这一记反问,的确很有道理啊。

女友的隐忍与其说是为了男友,勿宁说是为了这小自己七岁的女孩儿,或者是年纪的缘故,对女孩儿,她总带着一种私密的宠爱,像怜惜自己的小妹妹。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天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哪儿知道这一端,她的心都碎了。

我的爱人,命运何其荒谬邪恶,置我们于爱欲与俗世的迷宫森林。

有时候,情人约等于妈妈:照顾我,体谅我,我哭急得一头汗,我笑则心花怒放。我是你唯一的小太阳,心里眼里只有我,生命里再容不得任何一个人、一件事。

还是,恋爱中的女子,都是唯我独尊的?

而后来,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每一个婴儿都会长大,而每一个爱过的女子,都会在某一个时分,落下泪来。

不要脸要趁早</strong>

我的爱人时常在一盏橘黄灯下,她梳拢长发,盘转成髻,再紧紧地,用一只琥珀发夹束紧,那么紧,比MBA教程更无懈可击。起身时,她已经穿好白衬衫,黑裙,灰风衣上别一支凤凰胸针,洒一点儿我的古龙水。忽然间,我的爱人离我远了,是这大城里,数百万陌生女子中的一个。我想我并不认识她。

他们双进双出好些年了,所有朋友都是共同的,包括她,这小精豆一般的女孩子,猫脸,娇憨,笑容甜如QQ糖,如一捧火烧在男人身上。男人很快变得痴迷,与女孩儿彻夜赛车,逛街,看电影——竟然重复早恋中学生的爱情步骤。

女友猝不及防。五年的感情便一朝断了。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到底忍无可忍,跟女孩儿明示,女孩儿微吃一惊,便问:“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分手呢?”

女友解释道:“我们有工作关系。”

女友呆住,半晌失笑:“这怎么可能?”——这简直是最庸俗港片都听不到的精彩对白。

女孩儿却不笑:“那你就是放不下他了,可是你要为我着想呀,你经常打电话给他,害我打过去总是占线。还有,他老是忙你的事,我的事就没时间忙了。难道你要做第三者?”

女孩儿惊奇地退了一步,脸上露出害怕神气:“姐姐,你不会恨我吧?不是吧。我年纪小不懂事的,我做错了什么你也不能跟我计较呀。你是成年人啊,就像里的欧阳锋,他都要自重身份,不跟晚辈动手呀。”忽然莞尔一笑,小猫似偎过来,在女友怀里挨蹭,嗲声嗲气如小丸子:“姐姐你答应我嘛。”——我都叫你姐姐了,你还能不把我当妹妹,妹妹的要求,你还能不满足?

女友看着她:年轻无耻而理直气壮,近乎无邪的脸,几乎当场横刀自尽。

女孩儿意犹未尽,回去发电子邮件给她,女友苦笑给我看,那是一首歌,歌名叫《thE BOY IS MINE》(这男孩是我的)。

年轻不是罪,恃年轻而任意而为,便是了。

有一次她患重感冒,正是过年,附近所有大小超市杂货店都早早关了张,她靠几包方便面以及一个不知何时送来的果篮苟延残喘,最后是四颗猕猴桃。她不想吃,但她的身体容不得她这么清高。桃皮已经皱缩得像一块抹布,果肉却还是翡翠绿,小小的黑籽嵌着,像一些玉之瑕点……她不爱吃,却借此活下来。她忽然间,原谅了自己的青春,以及与青春伴生的贪婪。

是的,我的爱人,我其实不认识你。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一撕的痛。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阿甲看着,只觉得背上的鸡皮疙瘩,海浪般一层层浮现,他没法不毛骨悚然。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谱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自己的博客,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快,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我跑去恭喜阿甲,他苦着脸说:已经好多次了。果然,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约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阿甲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他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阿甲天天都在哭都在喊,在寻找戈多,她们还去欣赏他的起转承合。而阿丁那蓬勃的喜悦又置于何处,当他面临禁色之爱,那是黑夜里不辨方向的渡轮。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做狂野,把羞处视为桃花,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没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所有的爱与等待都是虚空。这爱情全是笑柄。

是在梦中被电话吵醒吧,懵头懵脑一句“哪个”,惹下大祸也不知觉,大约只当电话断了,倒头复又呼呼大睡。

每天下班后都去相熟的碟店,挑拣的手势像君王翻妃嫔的水牌,懒洋洋的。晚饭后必定看一两部,最诡谲的乱伦悬疑之后,就是温情到了滥情的生活片。渐渐听到他的鼾声,头从沙发背上滑下去。同居三年的女友也习惯了,给他搭一床旧毯子。

她一直觉得眼睛胀痛。有一种张力在牵她的眼眶,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如洪水与水坝抗衡,蓄势待扑。但她其实并没有要哭的意思,倒像是酒店有装修污染,或者邻桌有人抽烟。

五年前他们相识,三年前他们分开。无数次记忆回想,最后她渐渐怀疑,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切不过是她的虚构。却突然收到他的电话——她已经换了工作换了城市甚至换了配偶,他是怎么查到她的号码?他说:“当初的事……是我年轻不懂事。”

这么客气,恰如一部优雅的欧片。但她不曾踢他打他,暴力相向吗?他不曾咬牙切齿对人说过“我不原谅,永远不”吗?

他们真的不再相爱了。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

他们踩着新年的残雪,去吃一顿饭,其实已无话可说。饭后,他送她回家,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被卖花小孩儿抱腿,她脱了身他却被绊住,过一会儿才讪讪地追上来,递她一朵玫瑰:“不买简直脱不了身,送你吧——正好昨天是情人节。”

这一朵晚了一天的玫瑰,灰土土地低着头,颜色微微黯淡,花瓣的边缘像老烟鬼的牙齿。她笑得很尴尬:“呵……谢谢你,”不是不感慨地,“是你第二次送我花呢。”

第一次,他记得她也记得。他们在入夜后的街上静静走,脚步声一呼一应,街市略略凄清,霓虹却仍旧妖娆。他忽然问:“你喜欢这些花儿草儿吗?”她没听清:“什么?”他已经泄了气:“算了算了。”她是著名的大糊涂,那一刻却灵光一现,远远看到人行道上有个卖花摊子。“好呀。”

只剩下最后两束,一束是黄玫瑰,在夜色里也明艳如新,像牙雕一样昂贵。她却去抚弄另一束,粉红色一小朵一小朵的康乃馨,他就对老板说:“要这个。”康乃馨真是像粉红皱纹纸,她的心也一小团一小团皱起来。

错过是如何发生?就像这一刻的阴错阳差吗?她不知道,她只是,拿着一支,来迟了一天的玫瑰。

他觉得他的人生都在影碟里了。

她不知道他爱不爱她,但她爱他。这爱情,从最开始,就带着灵魂的微微痛楚。

他在众多女伴之间驰走,没在她身上下什么工夫,因为太了解她的死心塌地。偶尔挂了单,带她出去吃饭,她受宠若惊。主菜是香辣虾,他低头大吃大喝,漫不经心一抬头,“你怎么不吃?”她就夹一只来,她没告诉他,她对虾过敏。

瘙痒,比什么都难忍的瘙痒。那晚她在银色月光下,明明白白地,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疹子烈士一般前仆后继地涌出,不是不恐怖的,像周星驰电影里最恶心的镜头。然而她忍耐着,带着奇异的喜悦,这是他给她的礼物,无论多么痛苦,她都愿意接受。她身体里的骚动,以这样诡异的方式释放。

他们后来还是住在了一起。她搬进去的前一天,朋友们半正式地约她出来,才问了一句:“你了解他吗?”她只一口一口吃提拉米苏,半晌抬头,淡淡回应:“爱他,就要爱他的一切。”嘴角还粘着淡黑的咖啡渍。

是的,一切。

比如,他的软弱。他彻夜不归,却在午夜打电话回来,在人群的喧嚣里声音低微:“我没钱结账了,你来接我回家吧。”口气像一个已经哭过的孩子。

还有,他的暴躁。他们因为细故争执,她还带笑解释,一个巴掌掼在她脸上。来不及知觉痛,已经羞愤交集,这一次,她终于下定决心离开。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贴、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贴,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丝不明所以然的哀怨,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会意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我的爱人喜欢喝热茶,赤脚立在厨房里煮开水,把叫嚣的沸水冲入杯中,干燥几乎蒙尘的茶叶,魂魄来归,冉冉开放,复有柔嫩面容。很渴的话,她会要冰水,“谢谢。”微带南方口音,婉转有致如琴音。她不喝可乐或者白水。我的爱人,要至热或者至冷,斩截的爱恨分明,却难能承载平凡的温柔。

她什么都接受,他的好他的坏他的恶毒他的冷血,她来者不拒,他们都说,要爱就应该爱他的一切。然而为什么这一刻,她跪倒在地,无声地呕吐?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再一段,有美国大片的清教徒和纯真气息,正是暮霭时分,车四面急驶如乱云飞渡,他在人行横道上,忽然很想握一下女实习生的手。她的手却先握过来:“咦,你很瘦哪。”随即放开,仿佛是无意。他觉得自己是列昂纳多,俊美得异于人间。

音乐起,居然是巴赫,庄严而靡靡,红橙色块处处,镜头模糊分明是部小电影,他丑陋不堪,赤裸、猥琐而强大,发出古怪的笑声,他知道他是最低级色情片的男主角……他被自己吓醒了。

碟已经放完了,屏幕上静静一片空白,女友歪在沙发的另一端,呼噜呼噜正睡。他不用看表,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与女实习生的约会,一次完美的约会可以导向恋情、床、所谓的红颜知己,但他终于承认,他不要。

他懒得再认识什么人,要打扮得无比光鲜,喷一点儿须后水,关注时事,寻找话题。这年头一切都快餐了,快,不意味着程序被废除,良家女子断不能一次到位。所有的恋情大概都不过是一次冗长的性事,在最后的高潮之前,都必须有漫长、无味到几乎荒谬的前戏。

而他懒,就像他老去同一家店吃饭,还永远不换菜式;他经常同一款的衣服买六件,因为懒得挑。因此他怎能对女友不忠贞呢?当背叛要付出力气和时间,他于是选择继续爱女友。他的爱,是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分明存在,却静静地,毫无用处。

电影里的人都很激烈,他们的人生才完整,有头有尾,而他,他懒。

他换一个姿势,终于沉沉睡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还有,旧爱的痕迹。她从床下扫出半截断了的红发夹,一条旧丝袜,还有,用过的安全套。黑塑料垃圾袋张着大口,接受这垃圾的洪流,吃饱了,“嗒”一声闭上嘴,被扔出去。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模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

连说带比画,一手指向那个不在现场的“他”,是讨伐,也是委屈,一腔自怜,说也说不尽。

她在夜里,被热烈而奇异的果香惊醒。她想起来,那是猕猴桃。傍晚时,她掰开来,尝了一口,“很甜呀。”递给男人。男人微微笑,眼角未经修饰的皱纹像复瓣石榴花,就着她的手,也尝一口。她突然意识到这举动的不妥当。

女孩儿迅雷不及掩耳地打断她:“那你换一个工作不行吗?”

他对她,很好,带她经过脏乱差的街道,去城中的桃花源,多半都叫会所或者俱乐部。他给她买钻戒,笔记本电脑,GUCCI的裙绿如九寨沟的水。男人刷卡的时候,脸上常有一个恍惚的笑:我知道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只能指望你爱上我的钱,看在钱的份上给我一点儿幸福的幻象。她有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个清纯善良、视金钱为粪土的女子,有如所有口袋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她不是。她因为知道他的诚实,而万箭穿心。

他们去洗桑拿,坐在休息室里,她眼睛避免看他的肉体,白、松弛、有很多不必要的褶皱。这时她嗅到浓烈的果香,是浴室一角,放了一篮猕猴桃,已经快蒸熟了,香得接近一种肉欲。水果,她,一样丰艳,一样正在迅速消耗……这一刻的联想,简直让她发了狂。

我如何能够现身呢?我是她的仲夏夜之梦,她世界尽头的冷酷仙境,突然横在她真实生活里,转身一变成她的客户,我会是蛇,以诱惑之果,毁了她的伊甸园。

于是她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还好吗……”要说什么她并没想好。他温和地打断她的为难:“吃个饭吧。”她笑起来,成年男女最庸俗的重逢,无非是吃饭:“我减肥呢。”

他们就去水果捞坐一坐,他替她跑前跑后几百次,拿各种水果,然后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猕猴桃。而她举着手,半天回不过神来,这一口甜,是她能给他的,全部吗?

他只微笑:“谢谢。”

这一刻,她被果香吵醒,摸黑,把那一颗带回家的猕猴桃吃完了,甜蜜的汁液治愈了她喉管的一丝干涸。而她在暗夜里,懂得了他说谢谢时的真诚。他老衰,她有她的自私残忍,他们都不完美,这一段过往有些丑陋,人的小奸小坏,像猕猴桃多多的黑籽。

但,她想她也许爱过他,只要爱情,不仅仅是口袋书那一种。而所有爱欲的甜,他们都曾经共同尝过。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儿。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不知道他颠颠倒倒的乱梦:午后,他站在窗前,喝一杯很健康的无糖黑豆浆,忽然依稀听见女子的声音:“你骗人……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我……”失控却又极力控制。他一惊,探头是办公室新来的女实习生,拿着手机在走廊的另一端。他与好奇心斗争了一会儿,毅然关上窗,砰一声的同时,他窥见她掩住了脸,立刻觉得全世界都是无声的哭泣。这一段,他想他是刘青云,有种商业化的朴质。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贴,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决定退出。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她挣扎着问:“你爱她吗?”

他咬牙切齿:“爱情?狗屁。”

她哗哗泪下:“你不会幸福的。”

他倒笑了,那笑容里全是对自己的狞恶:“是吗?不如你等着瞧瞧。”

她此后一直单身。陷身时间的斗兽场,一寸寸被逼向墙边,她有时也会心灰意懒,想随便嫁谁也好,爱情是狗屁。一念至此,她顿时有一种寻死的绝望,她仍然不相信,人可以活在感情的真空里,像一粒放在太空的种子,没有空气、阳光、水和食物,而继续开花。有好几年,她的MSN名字都是:“爱情与钱,都在来我家的路上。”她愿意做树边寂寞的猎手,一直等,等着瞧瞧。

她结婚结得很晚,感情,性,临睡前无止无休的闲谈,日子像一方薄田,耕三锄停两锄,慢慢也整出一片蒲公英。蜜月里,她偶然说起他,说起待结的发,说起不得已、爱别离、舍不下,仍然说出一片泪光。温柔的夫君不出声,只是用尽全副力气揽她入怀,她刷刷泪下,知道自己等着了。

再遇到他,是很自然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最后似有意又无意撇下他们俩。都是成年人了,未必还谈那些缠缠绵绵的话,她遂兴致勃勃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也看他女儿的,表示要结儿女亲家:“哪一天,带我儿媳妇来一起吃个饭。”“归她妈了,等我探视的时候吧。”她懔了一下,才彻底地明白他在说什么。

“发生了什么?”她明白不该问,但管不住自己的嘴。

他苦笑:“过不下去了……整天没话说。白天上班,吃饭时也没话,做爱时也没话,本来也做得很少。后来她怀孕,从那时起就是无性婚姻……”他嘴边,多了一道细长的纹,是岁月的刀劈斧凿。“我曾经以为爱情不重要,我忘了我是人,有人的情欲,我真的不是猪,吃睡就可以过一生。”沉默很久,他忽然说:“我还记得你说过,说我不会幸福。”

“我不是这个意思。”她惊呼。

这是诅咒吗?不,这只是卡桑德拉的预言。卡桑德拉是希腊神话里蒙受诅咒的女子,有预言的能力,却不能改变未来发生的事,她将眼睁睁看着死亡、杀戮、痛苦一件件发生。而最凄凉的是,无论她怎么呼喊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相信她的预言,从来都没有。

她坐在肯德基的塑料座椅上,觉得自己就是卡桑德拉,在血洗过后的白色石头上沉坐。黑披肩在她脸上一扑一扑,奇怪,有一点儿湿,原来是她脸上的泪。

迟就是迟。一天或者五年,没有区别。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全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儿隐隐的慌。幸好樟香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这样横蛮的,婴儿的逻辑。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如果有机会,她宁愿自己曾经高贵大度地说:“我祝你幸福。”但卡桑德拉,永远只说真实的预言。

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人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雅歌

我的爱人柔软如绵,硬净像玉,热烈时分是小火焰,睡熟时软弱成茜草。深夜,当我抱住她,她却时常转个身,在我怀里,背对我睡——她享受我抱的快乐,却不肯,也许是忘了,给我以同样的回应。

她从此不碰猕猴桃。下班后匆忙拎几个水果,对她来说,超市货架上永远有一块空白。而他,也再没找到过她——不,他只是放弃,一看出她的决心,就以残余的尊严退后。

我的爱人也曾带着酒意前来,双颊红绯,任何声音,她都以极大的热情聆听,脸上挂着笑,恍惚的,殷勤的,人是沉在应酬的全副武装里一时回不来。抱着马桶吐得呕心沥血,喝一杯冰水她便被唤醒,“不好意思弄脏了卫生间。”像政客说,“I’M SORRY”,非常诚挚、非常虚假的歉意。

次晨在梳妆镜上用磁铁压一百元和一张写给钟点工的便条,磁石是一个中国娃娃,朝天小辫,一手持鼓一手持槌,仿佛在说唱。她曾说这娃娃像汉俑。书上说:汉代是中国第一个盛世,有了冶金有了铁有了钱币,人从最艰苦恶劣的生活中解脱,开始了解并记载,那些微细的快乐,比如耕田、做饭,或者,爱情。

我的爱人不曾为我做过饭,我想她是一个不谙家务的女子,因她掌心柔如雏雀,然而她的右手拇指食指都有微硬苔痕,那是握笔的痕迹。左右手腕皆有茧,我道,“键盘手。”她笑,“啊?有名字的。”我遂轻轻揽她的手,送入口里,像幼时母亲吮我受伤流血的脚趾。

而我的爱人,一定是一个不喜欢等待的女子。因为此刻,我的手机响了又响,全是同一个不耐烦的号码——原来,我的爱人,我们都有两个号码,用来应付正经事务与不正经的。这一项联系很久的合作,将因为我的爽约,而被取消。

女友的男人,最近被一个女孩抢了。

是什么叫这女孩儿如此嚣张?大约只是知道自己太年轻吧,知道无论做了什么坏事,都可以用无知掩盖,世人会忙不迭原谅自己,因而,所有的任性、伤人、放肆、冷血,都这般心安理得。

恕我失约,我的爱人,我将从你的时间,无论夜与昼,彻底消失,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因为,这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而我的爱人,她并不知道,我是这样地爱着她。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葱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粱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儿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以及,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男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象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掼他一耳光?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三十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酣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宠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很多不以为然、惊愕的神情。

她答:“不,我也有错。”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

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灰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十七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也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正文 第二辑 还能怎样地想起你

他的半生,不就是在被培养作为天字第一号的吗?他学习历史、哲学、考古学,他就读于剑桥大学,他会开战斗机,他喜欢打猎、钓鱼、听歌剧、绘画……他还不是国王,但他必须用国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大概是为了稿费,晚年她开始写作,大部分散文都是回忆父亲,回忆童年,她念念不忘父亲送过她的礼物。“自打我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最初缠绕在脖子上的,是父亲送给我的镶嵌式的项链。这项链是从柏林的商店里买来的,上面标着森林太郎的名字,经过西伯利亚的旷野,寄到了位于千驮木町的家中。”一顶帽子、东京最近的粗野风俗,一切都让她想起他。她的爱,躲在亲情的圣洁帷幕里,很安全。

黯青白的字幕,看在毫无心理准备的观众眼里,简直滴下血来。偏偏韩语发音,缠绵温婉。

很意外的,元旦在武汉,遇到姜花。是摆在人行道的花摊,一天一地的白花,茎长而饱满,立得直直,花开得高,却微低着头,瘦瘦的骨感女子,盛放也像半开。摊前高高挂出大报纸,“姜花”一笔字倒是拙劣。

在梳头洗脸整理行囊的间隙看一眼,原来那些开放的花,已经萎谢了,现在重新开放的,全是我不认识的。真个的妾如瓶中花,一朝一夕发。

理智上都知道,望闻问切是医生的本分,爱护病人也是。“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这是一个好医生的不二准则。但,多么像爱情,那承诺给你幸福的,不就是爱人吗?

薇薇终于找到了他,一个珠宝鉴定师,精巧的专业人士,这职业已经足以限量他。男人用ZIPPO限量版打火机、GUCCI限量版皮带,与薇薇花前月下时,开一瓶伏特加,他特地说明是从机场带回来的限量版。因为限量,所以,薇薇不用与任何人分享,而独享,是一种极大的欢喜与拥有。

几乎是一篇小说了。长途旅行里邂逅两个好男子,火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忽然我唇上来了一个吻。还来不及惊动,窗外又已是蓝蓝的天。是他,还是他?啊,姜花不知道。

低头看见我自己,穿着这一季流行的长裙,是这城市所流行的万千女子中的一个,我和这世界一起改变。

那么那块大石呢?你曾说,它是我们的三生石。在那石上刻下我们的名字,求一份海枯石不烂的心愿。现在它在哪里?没有它,谁来帮我回忆所有曾经发生过的事与没有发生过的事?

直到30岁,薇薇都是一个乐在其中的限量版爱好者。她用粉红色的诺基亚限量版7610手机;穿一双耐克限量版球鞋——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那是高仿;迪奥限量版太阳镜(同上,是高仿)轻轻地挡着阳光,也挡住了薇薇睥睨众生的眼神。

她在橱窗里,标签上,写着“汉代女彩俑”,却是一身的素白,时光如砂纸,将她生命中所有的颜色剥蚀。仅存的,是唇上的一抹嫣红,静静地,在岁月的尽头,传递着两千年的那个女子关于美丽与爱情的全部梦想。

如果他已经即位,他是不会离婚的,有温莎公爵在前,他一定不敢冒这个险。然而他什么时候会当国王?他们说他只要乖乖的,就会给他一颗糖,他等呀等呀,忽然掉了一颗牙——即使得到了这颗被承诺的糖,他还能吃吗?

我又要到哪里去寻找年轻的我?

可是,我爱,有些事一定是要经过才能学会,而一旦经过,就已是太晚。

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不久前,我却偶然在饭桌上听说,那男人过世了,还不到四十。最后时刻身边唯一的人,是工作上的朋友。他的妻他的子呢?我没问,其实也与我无关。需要把这消息告诉女友吗?大约不必。她也结婚多年,并移民澳大利亚,上个月我才收到她的照片,肚子里是她的第二个儿子。

两人皆切切笑,是偷欢男女。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年轻时候,他们相好过一场,还生了个女儿。后来各自东西,她写自传体小说,对他口诛笔伐,他过了四五十年,才淡淡地回一句:“认定是负心,是人各有见;认定为落后,是人各有道。”她倒霉的时候,人家整她,要他证明她是三反分子,他说:“杨沫同志直爽、热情,有济世救民的思想。”她好了,他们仍然来往不多,她死了,追悼会张中行都不去。

他不是活在黑森林或者天鹅湖畔,童话里的王子才可以玉面敷粉青春永驻,他一天比一天老,五十七岁老王子像八十童生一样可笑。而英国王室一向有长寿的传统,他的外婆活到一百零一岁,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持掌王位六十五年,撒手尘寰那年,长子爱德华七世已经像冬储大白菜一样,在王储的位置上等了六十年,等得白发苍苍,已经托不起王冠的重量,九年后就去世了。

我喜欢的谷崎润一郎也写过吃屎的故事。少年恋慕上不可能的爱人,这爱情是一颗疼痛的智齿,他妄想自拔,最后想出个馊点子:虽然她如此貌美,但她也和我们一样大小解,如果偷出她的便盆,看到里面的东西又脏又臭,就会很快厌烦她了吧?

少年藏在屋子附近,等待时机,终于丫环把皮盒——那时代的便盆,包了褐黄染布提出来,还拿一把红罗扇遮着。他抢过来,藏在袖子里逃回家。

这女子如此狡黠,少年越发神魂颠倒,不久郁郁而终。

这真是我所知,最严厉的拒绝。

也或者,他的死是因为绝望。吃屎已经够卑贱了,却还有更鄙夷的姿态:连我拉的屎,你也愿意大口大口地吃?我还不愿意呢。你连一亲秽物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在祝福声中穿上了红舞鞋。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但她曾经是恋衣狂,热烈地爱,更热烈地写。而当她老去,不吃零食,不买新衣,也极少写字,更拒绝见人,她不再与人发生恋眷或缠绵,她一定是想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与世界隔绝开来。当她还年轻,她便感慨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

爱情至此,凄厉无比。

你形容的,与那俊美男子的邂逅,你说你们喝下微冰的北非特西亚,可是在LESEtAGES?巴黎最著名的北非餐厅?你说在莎士比亚书屋,有人在满屋最凌乱不堪的书山文海中,抽出一本情诗递给你。在授受之间,发生了什么你也不知道。我在MSN上,只能喃喃答你:莎士比亚书屋在《巴黎传》的第25页,面对巴黎圣母院……营业时间从午夜零点到十二点。我爱,为什么你夜不归宿,为什么你不想睡?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呛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没有人能忽略这样一张脸孔:泪痕纷披,呜咽声声:“求求、求求你们。”褐发在颤抖,墨镜里,必藏着一双红肿、深陷、因绝望而绝美的眼睛。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第一支口红叫“缘起”,取的是薄雾的清晨一枝新开月季的颜色,最娇滴滴的轻粉,仿佛春光乍泄的稚气和无端,用小小的羞怯与温柔,一点点地渲染花朵与季节的邂逅,分明两相惊喜,却又相对无言,只是风里,淡淡的一缕花香。

我要到哪里去寻找年轻的你?

我的十六岁花季,发生在上一世纪,我买下一本薄薄的诗集《七里香》,“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我在夜里遥想从不曾见过的七里香:该是高大绿树吧,婴儿手掌般粉嫩的叶,大朵大朵的白花,重瓣叠簇地招摇着。我带着惆怅想念它,一如想念爱情、未来,或者惆怅本身。

当时的我,生活不过是课桌、公共汽车、垂头丧气的分数,我怎能不一遍遍吟咏七里香,它如同“红璎珞”、“芭蕉”、“微雨”,当然的就是美就是诗就是意境,密密麻麻写满一抽屉的笔记本。而我在快哭出来的时候想:这灰暗日子,难道就是无怨的青春?我在青春最好的时候,忧心忡忡,觉得青春永远不会来了。

我可以永远记住你吗?

走出很远,我还频频回头,七里香在夜色里面目模糊,只有香气痴痴地跟着我。我忽然深深震动于爱情——如果这是,如果他们是。然而那人,早已有妻有子。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到真正的七里香,直到我陪一位女友去外地,见她暗暗思慕的人。她粉白黛绿的心事,一晚一晚对我说到三四点钟,那人却一字不提,只帮我们找酒店,买车票,带我们去爬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兮君知不知呢?傍晚时,他陪我们从书院出来,经过一重一重的门。某一个门边,白日里平凡普通的灌木丛,到晚上竟爆出大蓬大蓬那样热情、那样馥郁的小白花,香动四野。我惊问,是什么。他答得很随意:七里香。

我忽然觉得混淆,本来清如水明如镜的心地,一石冲开千层浪。而这原不是一个有标准答案的世界。

薇薇知道,她那单纯而又矫情的限量版青春,已经结束了。

看花圃老人方言浓重:“这是红心子呀。”见我们不懂,也很着急,“就是那个大红的红,寄心的心……”实际上他说的是:“风信子,大风的风,寄信的信。”

森茉莉的一生,像不像一则拙劣的寓言故事:不能溺爱儿女。要教会他(她)做人、生活、照顾自己及他人……否则爱他(她)就成了害他(她)。但我知道,我们都知道,茉莉不是不幸福的,她曾经被一个男人,非常彻底地爱过,即使为此付出一生的代价,她也愿意。终其一生,她是父亲的小女儿。

说不出那隐约的失望,虽然明知是不应该的。我大约是想寻找一件曳地长袍,最鲜辣潮湿的绿色,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或者一件苹果绿驼鸟毛斗篷,怯怯地褪了去,再不一件靛蓝水渍的旗袍,垂着流苏或者宝络。哪怕是最寒酸的黑呢大衣呢,也得扣一个小铁船的别针,一点儿出人意料的精致。

每天下班,我就过去看它。它几时才会开紫色的花?一穗一穗,让我用白色宣纸裹好,宽袍大袖抱在路上走,任风吹进我的袖管。但球茎很不给面子地纹丝不动,只是半杯清水,渐渐生了异味。

他说,相信九岁女儿长大后看到这部电影,会以父亲为荣。

明知留不住,收不下,却不能自控我颠倒狂乱的脚步。那一遭,我是夜深街上,追逐汽车的女子。而我无声的哭泣,他没有听见。

我拿着它,束手无策:它是一边开放一边死去的身体,是怀着孕的植物人,它让我觉得欣欣向荣又恶心。我把它丢回杯子里,不管了,像抛下受伤女友逃之夭夭的负心男人。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有人说过:如果不能给她好的生活,爱她,就是害她。

已经三十五年了,查尔斯终于和卡米拉结了婚。据说惹得英国人民很不高兴,又有人冲出来说,应该剥夺他的继承权,王位直接给他的儿子、美少年威廉王子。这算威胁吗?我猜查尔斯心里一定想:爱谁谁,谁怕谁呀。

如果爱情是鞋,那么一定是童话中的红舞鞋,穿上后就要不断地起舞。婚姻便是这样的一支舞。

熟极而流,顺手拈来,千人一面就是亦舒的风格——不算批评,我们好的就是这口,大律师、建筑师甚至黑社会头子都会有机会念出“惆怅旧欢如梦”。但这样提到姜花,也实在因为姜花在香港,随处可见吧?

他那时就爱卡米拉,但他要的不是一个妻,而是英国王后。出身名门、尚是处女的戴安娜才是不二人选。她连高中都没毕业?没关系,王后常用语不超过300个常用字。

他也许没想到这婚姻会这么难捱。戴安娜长期减肥,大吃之后,就用手指抠喉咙强迫自己呕吐,查尔斯曾经说过:“我的蜜月,就是在呕吐物的酸腐气味中度过的。”她又穿着超短裙参加隆重的庆典,全场的记者都趴在地上举着相机,等她行屈膝礼时避无可避的走光。她后来又有了外遇,还尽是些保镖、骑术教练、汽车销售商……上不了台面的男人。她的情人又为了钱出卖她,让全世界都来看她的笑话,看他如何戴了绿帽子。

1994年的事了。偶尔在一本书里,读到前因后果,和那陌生女子的信。我低一低头,其实并没有泪。我想我懂。

他的母亲不是他的,是女王;他的儿子们也不是他的,是未来的国王;黛安娜是一个童话;其实属于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托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天上下着雨,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我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如果我相信自己的记忆,这儿曾经站过一棵树,在初夏有着一树的云烟,下雨的时候,花瓣纷飞如丝。你曾经递给我一朵粉红的花,并且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合欢。

男子亦低声回她,“吃屎的感觉,令我心跳。”

而此刻,我的背后是高楼,高楼的背后还是高楼;我的面前是大厦,大厦的左右还是大厦。在城市森林里迷失方向的我,所有的罗盘都不能帮助我。

雨不断在我耳边说着种种的废话,他们说他们曾经是奔向江河的溪流,曾经是桌上一杯芳醇的茶,曾经是情人颊上的泪。他们说一切存在的终将会过去,他们说一切存在过的永远不会过去。

现在又是初夏,现在又在下雨,每一场雨都是相似的,我如何才能分辨,哪一场雨曾湿过你的衣,哪一场雨又曾用来掩饰我的泪,而哪一场雨,曾在我生命中落个不停。

我要到哪里寻找我曾恋爱的地方?

把电线杆当做花树的后世,把煤气管道当做河流的化身,把摩天大楼当做青山镜中的容颜,把每一个从我身边匆匆走过的人,都当做成长之后的你。

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我恋爱过的地方?

与你是怎样的开始?是谁遇见了谁,还是我们共同与青春相遇?与你又是怎样的结束?是谁离弃了谁,还是时光将我们一起离弃?

天上下着雨,每一滴雨可以永远记住它每一次身世纠葛吗?永远记住曾经遇见过怎样的山川河流吗?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有骄傲的女友会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的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记忆中的你,日渐模糊,甚至不再是你,只是与你相处的过程中,一丝一缕的心动。有什么可以不被磨损?即使是记忆中的你。

我又会认出你吗?

此后再没见过姜花,也没打算在北京的冰天雪地里遇见。每每想及,有怅惘也有冬夏不分的疑惑。春来无事,我闲翻《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我早知杜若是香草,还是顺眼瞥了下注,“一有说是姜花”。吃一惊。

我究竟该如何寻找你?你的身体或者在巴黎的街,你的灵魂可能在意象里,那么你的梦,是否抱着一只泰迪熊?而你是为了杏花和白色小碎花,就远走的女子,如同寻找爱,寻找一生的宿命。你说你去了德国,浏览玩具屋,很多小小的人偶,在他们的小小房间里静静生活。

我爱,这样的夜,当你在歇息困顿的双足,你是不是也想起了从前?

如果你,只是漠然走过,那么,又有谁来告诉我,要到哪里去找,我曾经恋爱过的地方?

夫妻大概也不难做。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审美固然疲劳,审丑其实也疲劳了,刺耳的鼾声听熟了,只像睡在火车卧铺上,迷迷糊糊间一程一程的黑夜。对枕边人不满意?不满意的人和事还多着呢:晚饭的牛肉是注水的,老板又拍着桌子吼自己了,这房子整天停电停暖气停煤气。有本事,就全换掉,没本事,能换掉注水牛肉就不错了,其他的,休想。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我们也曾像童话中的小女孩儿一样,梦想着一双红舞鞋。那时,以为爱就是两情相悦,结婚就是和相爱的人长相厮守,新娘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新郎是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朋友赠我一本最新的《沉香》,集了她一些零碎佚文,我都读过,只是书前附了几十帧她衣服的照片,我倒反反复复看了又看。

薇薇的限量梦破碎在她三十岁生日那一天。隔着天桥,她看见她的限量版男人,和另一个自己在一起。的确,另一个自己,这不是一部科幻电影或者一部名叫的小说,虽然那个女子比薇薇高,年纪也比薇薇小,但她胸前也挂着诺基亚限量版粉红色手机,也穿耐克限量版球鞋(是真的不是高仿),女子提着的凯瑟琳限量版包包——薇薇心酸地低下头——她买不起。

因此我们,时常将感情与职业混淆,病人爱上医生或者护士,学生爱上老师,明星爱上发型师,粉丝因为某个剧中人物而爱上明星……男或女,都容易被职业品格所吸引,像鹿,无助地羡慕海市蜃楼里的绿洲。

那一晚睡不实,睡睡醒醒间,一种奇异热辣的香,排山倒海地过来。五点我起床,蒙蒙胧胧到了客厅,扑面而来,是静静开放的姜花,有一种恍然大悟。

并不是没有人警告我们,说婚姻是长长的一支舞,无尽的一支舞,为我们伴奏的除了爱情,还有责任,还有烦恼。许许多多凡尘夫妻必须面对的事,是鼓点,决定舞步的节奏。

有一天回家,暖气片上是空的。我的风信子去了哪里?我没问,我想到它未绽的蓓蕾,与鱼刺、塑料袋,甚至人的某一块肢体,一同混在垃圾处理场,咔啦一声,机器响了……

我是在西安的历史博物馆里遇见她的。

我一向喜欢杜若这名字,甚至拿来给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当名字。我很用心地想,我遇到它的可能较大,因为屈原的故乡,原也是湖北。但我不能确定。而我,也很喜欢亦舒呀。两种姜花,遇到谁都是惊喜,错失谁,都是憾事。甚至如果再见姜花,我也怀疑自己能否认出来,像在五六个嫌疑犯间搜寻唯一的杀人凶手,“好像是这个,也可能是那个,第三个也像……”

我的反应层次分别如下:蛋糕很愉快地接受,立刻舀一匙喂他,与我的糖心分享我的甜;积蓄太隆重,我要先掂量能否承得起他的一生;杀人?不会吧老大,大家还是做一般朋友好了;吃我拉的……?我一定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能闪多远就闪多远。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男人大多有贪婪心,渴望三千红袖只向他一人招,女人们全都“一见某某误终身”——以上“某某”处,可自动代之以源氏、杨过、白景琦等人。最近被代入的,大概是《金枝欲孽》里的孙白杨。他不过是一个小鼻小眼的医生,却是超大型香饽饽。家里一个忠心耿耿的,青楼一个红颜知己,皇家后宫三个愿意同生共死的……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不谈历史呢?

舞过陌陌的行路,舞过去去的流年,让红舞鞋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幸福原只是一支舞。

情人最好做。烈焰焚身之际,真是人人心中一座断背山,方圆三十公里内,只有一个人、一群羊和几头狼,还顾得那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是老是少?情欲发了话,最不搭调的人也能睡在一张床上,就算有小小不言的龃龉,看在那啥的份上,也就算了吧。

冬去春来,我始终没有一个风信子花园,甚至,我渐渐忘了这株风信子的存在。球茎待在水杯里,不是耶稣睡在马槽里光照四方,而是死去星系的星球,无声无光。有时候我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点儿,但,是错觉吧?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我与朋友,在植物园里误闯花圃:一排一排的木架上,摆满了一次性的塑料杯,每一杯里面盛着一点儿土,半杯水,杯口一个鳞茎搁得不上不下,恰比水面高1厘米,如低空表演的水上飞机。

不要,不要互相责备彼此的愚笨,不要,不要用蛮横的手势强迫我跟上。让我们稍停,让音乐像泉水从我们心头流过,让我们细数它的节拍,然后,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最后,我打了他一巴掌。

我要去哪里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那一抹穿越时空的红唇啊……

而对绝大多数女子来说,这是唯一的可能,能够被一个男人,百分之百地爱吧?而那一首歌,叫做《爹地的小女儿》:你是我的彩虹,我的金杯,你是爹地的小小可爱的女儿……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波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我一定强霸着这两件。”说是这样说,而且振振有词,泰半是说给自己听,用以表示对整件事不在乎。事实上分手时候,他连爱人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瓶也送回。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菲薄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甚至并不贵,100多元。

这是一生一世的一支舞。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所以,福雅慢性自杀七年,为了能经常见到——为博周郎顾,频频曲有误。而我也在国外医书上,看到相似的案例:一个寄居于兄长家里的老处女,在长期的幽居悒郁中,患上偏头痛,家庭医生每天都来看她,她的偏头痛从此没好过。家人暗暗地嘲笑她,而她蜷缩在冷黑的阁楼里——壁炉在楼下,温暖又明亮——回忆一夜一夜,他按时前来,让她脱下紧身内衣,俯耳听她的心跳,叩叩她仍然童稚未开的背与胸——那是听诊器尚未发明的年代。她听见远处模糊的马蹄声,是医生吗?一阵巨痛袭击了,她发出了断续的呜咽……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调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平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上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霎时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我会渐渐懂得你每一个暗示,你会慢慢明了我每一个眼神,这是我们一生唯一的一支舞,我们要好好地舞过。永远有你扶着我的腰,而我永远携着你的手,如果天长地久可以简单成 一个姿势,那么,这就是我们的选定。

他终于决定,不再要虚幻的可能,只要一个,晚上可以暖被子的女人。

他到底离了婚,而且向世人承认,他一直爱着卡米拉。他不是没有机会认识其他的女子,但,要穿上华服,染一下花白鬓角,举止优雅,双关语要说得恰当好处……累不累呀?我想他也泄了气。而卡米拉是这样一个老朋友,有点儿不修边幅,打过猎,连澡也不洗换上晚礼服就去参加晚会;也有点懒散,据说曾经穿一条拉链坏掉的裤子在屋子里晃荡,连内裤都看得到。那么她当然也不会挑剔他,他正好可以拉松领带,在沙发上歪一会儿吧,睡熟的时候,也会打鼾,口水流一地。她会去拿一床毯子给他盖。

“过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掀开盖子,一股丁香的馥郁扑鼻而来。他感到不可思议,往里一看,只见下半部沉淀着沉香色液体,里面有三条圆圆的、大拇指那么粗的、两三寸来长的暗黄色固体。怎么看都不像那东西,薄薄带香。试着用木片扎一点儿拿到鼻前一闻,酷似黑方香——是沉香、丁香、贝香、檀香、黎香等熬炼在一起制出的香料。 一切皆出乎意料,觉其非寻常之人,爱慕之心有增无减。少年把盒子拿到眼前,试着呷了一小口液体,也是浓郁的丁香味儿。又舔舔棍子上的东西,苦中带甜。仔细咂摸,恍然大悟:“‘尿’可能是丁香汁,‘屎’多半是甘葛汁熬炼山草树,凝固后用粗管毛笔杆挤出来的。”

那天是立春。

张爱玲的衣橱</strong>

所以我的爱人呀,如果有一天,我去向你生活并且行走之处,请了解,这就是我爱你唯一的方式。爱人呀,你去哪里?我也去。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不断地从单位舞到家,从菜场舞到幼儿园,从你的身侧舞向外面的广大世界,每一个夜都只是舞与舞之间短短的暂停,待到天明,舞曲又一次开始。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住不在一块、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我开始虚伪,听着谎言却装做一无所知;我学会窥探,四处打听如蛇之祟行;我的故事越编越好,只为让他多留一分钟。

回家的时候,是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你偶尔会寄照片来,不是不憔悴的,麻布衬衫满是皱褶。你不是三月,却是黑森林里的黑高塔。我阅读你,阅读图像中的爱与憎。你说你去看画展,毕加索的,你也在米开朗琪罗的雕塑前无声哭泣。我对你说:影像可以是至大的暴行,如毕加索;也可以是声与光的剧场,如米开朗琪罗。而同一轮皎月看在两双不同的眼睛里,也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你问我:你究竟在说什么?我默默无语,为什么我就不能用最简单的语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她叫苏珊·史密斯,她说:这原本是一个温良秋夜,她开车带着三岁和十四个月大的两个孩子,行驶在静谧的公路上,忽然一个歹徒窜上车,持枪威逼她下车,带着她的孩子们,扬长而去。

而她,只能无助地站在路边,对瞬息消失的车子挥手,喊道:“再见,宝贝们,妈妈永远爱你们。”黑暗冰寒无尽。

而其他一些通用标准,比如忠贞、宽容、体贴……又何尝没有内在的歇斯底里与疯狂。什么是爱,什么又是变态?

女子说:她也是母亲,也曾在山崩石裂瞬间,下车问路,一转头,数步开外的车子被人开走,而车上,有她还是稚婴的女儿。

她说她疯了一般扑向大团尾气和泥尘,手袋脱手而飞。惨号大叫,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旁人也听不懂——她是归化美籍,此刻却忘尽英语,只用母语声声狂呼“救命”或者“放下我的孩子”,再不可能是别的语言了。

高跟鞋妨碍着她,一把拽脱劈手扔过去,她死命追赶。忘了人的速度不可能与车辆抗衡,看不见脚下的石砾、玻璃屑、柏油,唯一的念头就是:女儿。她只是一个纤细亚裔女子,那一刻却如豹如鹰,势如疯虎,连歹徒也被吓到了,弃车而逃。

所以她说,那一刻,没有一个母亲,会如苏珊般高贵沉着。

我该如何向你说起七里香呢?你想到周杰伦的哼哼哈哈,或者花嫁的李湘。我微笑,眼角瞥到你襟上的“GAP”字样,是你心爱的牌子,你大概不知道它是在说“代沟”。

更狂热的,是她的小说。她笔下,尽是俊美的中年男人与少年人的爱情,相爱、相伤害、难舍难分又不能长相厮守。文学评论家这样说她:其实在茉莉的宇宙里,始终只有两个人,她与父亲。固然同性恋是禁忌,但父女恋是更大的禁忌,所以不得不用小禁忌来置换大禁忌。年老年少的两个男人,实际上是父亲和女儿的化身。为什么是少年而不是少女?因为,茉莉不容许别的女性侵入她和父亲的小世界。

我尚不及为人母,却曾站在高处,看着爱人轻快远去,他是急着,赶另一个女子的约会吧?真相凄厉地,直逼眼前。不是不知道,在泪落之前应该说再见。我却做不到,因为我爱他。

那夜大风,我半夜起来,用力去关一直砰砰不已的窗,蓦地想起我多年不读的《七里香》:“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做满园的郁香。”

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暴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口有纠缠的爱和恨,爱到如连体婴般骨肉相连。割爱,就一定不可能,如拈去一片花叶般轻松微笑。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看着这些前车之鉴,大概查尔斯心里没法不寒飕飕的。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它接灰,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

她不是贪慕虚荣,而是她恨死雷同、庸俗、泯于众生……如果她是花朵,她愿意是雪封的黑森林里一朵不合时的梅,也可以是我花开时百花杀的菊,就是不能做黄四娘家那千枝万朵压枝低里的一朵。怎么能够,满街都穿煤炭色灯芯绒小牛仔西装,薇薇也照样来一件?这就意味着品位平凡、眼界有限,完全没有脱离街坊大妈的庸俗境界。人世浩繁,薇薇甘为限量版,有一种鹤立鸡群的骄傲。

因此,薇薇也爱限量版男人。她不能接受普通劳动者,他们没有品位和趣味,太廉价;也看不上满大街营营役役的白领们,他们不过小有资产,小有资色,一式的黑西服白衬衫是千人一面;自然,薇薇也承认,豪门梦仅仅是一个适合在晚上做的梦。因此,她寻找的,只是一个限量版男人:较为出类拔萃,但没有好到让人仅具艳羡的份儿,精致,同时实用,眩目,也不至于昙花一现。

我在武汉的暖冬里遇见姜花,连犹豫的余地都没有。一块钱三朵,我给出一张十元钱去。卖花人热切地说,“我天天来这里,几时要买,我都在。”又点点报纸,上面留了八位电话号码,注明“说找卖花的张老头。”但明天,我一低头接过花束,我就上飞机了。

薇薇很惭愧不能回到手工时代,那时真是一样一件,也没有财力去巴黎亲自定做,既然如此,薇薇想,何必追求那限量两千或者两万的做作?

薇薇就是这样想通的:限量版其实更容易撞车。没错,它数量少,这就更决定了,好这一口儿的人,非买这个不可。而有相同的爱好,外加相同的偏执,大概在生命的其他方面,也会接近吧?就好像黄昏总与黄昏相似,星星和月亮总离得很近。这一群想标新立异的人,总不得不撞在一起,撞成小小的尴尬。

真干脆痛快,是一切一切的收梢。出手的瞬间,像那位绝望的母亲,远远掷出她的高跟鞋。掷中没有?并不重要。

想起来,也有点儿嗟叹:老都老了,曾经还是爱人……不能做个朋友吗?——大概的确做不成。

韩国电影叫做《谎言》的,里面有一段:男女主角在晃晃荡荡的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身边没什么人。女孩不太好看,然而夜色总归令她忧伤美丽,如淡紫的山茶花。她低声对男人道,“我想你是真的爱我,你肯吃我的屎。”带了笑。

我该如何爱你和想象你呢?你会喝火热而微苦的朗姆酒,在马德莱娜区的尼古拉酒庄?你喜欢嘉特纳画的蝴蝶吗?据说它是监守生与死的骷髅;而我,可以送你一盒积木吗?拼接我与你的生命。

职业爱</strong>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斑驳它。

他这样一个男人,细细看女子气色,注意力不在她的粉白黛绿,而是脂粉下的憔悴;他嗅到她上火引发的口臭而面不改色,全无嫌恶之情;他关切地问她:“最近睡得好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最后,他的手轻轻搭在她腕上。终于有一个机会,她与男子名正言顺地肌肤相亲。皇宫这么冷寂,她就算能克制自己那蛮荒的情欲,能抵挡得了这一点点人的微温吗?这一刹那,他们之间亲密得无与伦比,虽然,这不是一个医生的诊治行为。

的确爬满了蚤,却是一件廉价、簇新、粗糙得毫无性格的所谓洋装。不再买心爱的衣服,大概意味着,张爱玲抛弃对人生的华丽想象。

我的女友,每半年换一家公司。她向我赞美A公司技术部的小孩儿如何不辞辛劳用三个小时帮她重装系统;B公司的黑脸保安捡到她丢失的手机,第一时间归还;C公司的新晋主管衬衣袖管笔直且隐隐散有麝香……她苦笑: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职业之爱,但,总比完全没有好。

他们始终不是朋友。

绿手指们教我,风信子喜阳光却不喜盛夏,喜润湿空气却不喜欢涝,故而它高高地架在水面上,是若即若离的第四种感情。哪里最暖呢?我让它在暖气片上安了家。

了一条腰裙。在衣香里记起那一枪。累,不说了。”而我沏一杯茶,翻开《巴黎逛街地图》第83页:范思哲女装部,64-66,RUE SAINtS PERES。我就这样看见了你。你行走的城,我却只能阅读。以文字的楫与桨,我跟随你。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的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二支口红叫“纯情”,想去偷十八九岁少女健康美丽的腮红——只是远远看见心仪的人的侧影,便禁不住满面飞红的那一种。简单的岁月,简单的心,连心事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儿其他。

而朋友,不图什么,只是性情相投,相处愉快,彼此间有一种知性的、温和的喜爱。这样的感情,是一碗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粥,混一粒沙都难以将就,所以,难做得很。就仿佛,大冬天的,天气是寒冷的,风是锐利的,但是雪莲感受到了太阳又细又尖的抚摸,开放了。密集的雪一层层地压下来,刺骨的寒风在它身上扫过去,它裂成碎片,枯萎,变成冰。它受了诱惑,被阳光骗了,友谊就是这么一朵既脆弱又骄傲的雪莲花,安徒生说它是夏日痴。

都听过著名的割席断交故事,朋友只跑到门外向往了一下仪仗,这边就只见白刃:“子非吾友也。”如果是兄弟姐妹同学情人,都不需要这么决绝吧?断绝了,才说明曾经是真朋友,有真朋友的逻辑。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终于有一天它连杯带茎一起倒了下来,滚在客厅的地毯上。我把球茎提起来,大叫一声:它在发芽,鳞片裂开,像装甲车开了一个小小的窗,探出另一个小小的球茎来。然而它的另一侧,在腐烂,流出黄色的脓来,是因为浸了水吗?

对襟V字领白塑料纽扣中庸蓝毛衣,领口处薄薄一层细白衬,齐整的大花好眼熟,可不就是十年前她手捏“金日成”假扮死神时穿的那一件;长袖衬衫领连衫裙,大花、咖啡、蓝紫,端庄得忒老气忒美国,电视节目里常有这样一身洋装、满头白发的美国中部老太太;改良旗袍,不知为什么也是衬衫领;土黄、铁锈红格子大衣,隔着纸页,也看得出肩上那厚厚的垫肩,老气得很——可不是,她去世那年都七十五岁了。老太太的衣橱,都差不多。然而……她是张爱玲呀。

正是踌躇满志、提刀自立的当口儿,张爱玲对未来没打算,只有浪漫的幻想,“(老了)可以穿长大的袄裤,什么都盖住了,可是仍旧很有样子;青的黑的,赫黄的,也有许多陈年的好颜色”。雍容如史太君。

他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张爱玲曾经与这世间,结过华丽缘。都说她顶爱打扮,“旗袍外面罩件短袄,就是她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大约跟今年流行的连衣裙外罩小开衫相仿。舅舅见她没有冬大衣,着人翻箱子找出一件皮袄,那还是前清服饰,连里的银娣也觉得过了时。她却如获至宝,立刻拿去穿,“把自己打扮得像我们的祖母或太祖母,脸是年轻人的脸,服装是老古董的服装”。

全美国都为她哭泣祈祷。却有一个女子投书电视台:苏珊在说谎。

便知道了,《谎言》的确不是一部色情片,虽然原作者因此入狱,情节这样狂暴,施虐和受虐,都痛楚而狂喜。男主角据说是艺术家,勇敢地在镜头前脱衣,非常普通的、几近丑陋的男人身体,绝不撩动情欲——一定一定,比俊男的脱,需要更多的勇气。

她从此漫步市场像牧羊人在草原散步,买东西就像新买一只咩咩叫的小羊羔。她不在乎撞衫或者撞包,如果邻家有一只羊与自己的相似,只说明它们有血脉里或远或近的联系。而薇薇,因此与陌生的女子,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姐妹。

这就是姜花?我差点脱口而出。最早知道姜花是在亦舒小说,《两个女人》还是?总是雪洞似的房子,高高的天花板垂着小盏的水晶灯,随风偶尔叮叮作响,几上一只水晶大瓶,瓶里一大束姜花,在闷热潮湿的夏夜,带着一阵清凉……她笔下的香港似乎是永恒的夏天,姜花与夏天一起出场,芳香,热烈而安静,侵略性的,像白衣女郎幽幽的大眼睛……

如果可以,我非常希望能够设计一套口红,要它有十二种颜色,十二种心情。

这收梢,其实毫不苍凉,只是绝望。只是,她已经不能再被绝望所伤,因为,她不再对这世界怀有希望。

她晚年有穿过中式袄裤吗?不太可能,好歹她也生活在美国。众人眼中的她:轻便衬衫;暗灰薄呢窄裙洋装,配紫红丝巾;素净的旗袍——只是“素净”,没“烟痕色”、“细麻纱”这些花头;近乎灰色的宽大灯笼衣。有她的仰慕者形容她的裙子亮如佳洛水海岸,是张派女作家一贯对颜色及用词的迷恋吧,作不得准。都说她晚年主要穿拖鞋,家里穿,出外也穿,随买随穿随弃,因此照片里有那么多双新崭崭的,像公共浴室的用品,看不出一点儿私人的偏好,是纯粹图实用。

她七十了。她皱纹很深,眉眼低垂,脸孔有一种阴森的气息,像骑着扫帚的巫婆。然而……她穿艳粉格裙配白色衬衫,孔雀蓝开衫,白短袜像一个十七岁的中学生。

她离过两次婚,第一次婚姻的儿子归了男方,中年之后才与她重认,感情淡漠得很。她等于什么亲人也没有,晚年独居在东京一个十平方米大的小公寓里,没有浴室,她每天去街上的澡堂洗澡。房里只有一张床,她每天在那张床上吃饼干、喝冰红茶、写字、睡觉……住了十年,从不打扫,后来要搬走的时候,已经杂物积了一米多深,工人揭开上面的一两层,发现下面的已经朽成泥了。

她叫森茉莉,是耽美小说的鼻祖,也是名作家森欧外最宠爱的女儿。明明她上有兄长,下有弟妹,父亲却说:“茉莉成长的岁月,是我最快乐的日子。”父亲伏案写作时,还把幼年的她抱在膝上,这一幕,被友人画成匆匆的素描。五十年后,森茉莉细细回忆自己的童年:专门从欧洲订制的彩衣,花绣如蓝孔雀森林;看的图画书、用的蜡笔都是进口的;银匙、银杯、每天午后的一块小蛋糕,都是最好的。她是家中的小公主,她的父亲,是她全部的小宇宙。

从哪一刻我们想要逃避这支舞?是我第三次把饭烧糊,是你第五次找不到要穿的衬衫? 从哪一刻,我们开始脚步零乱,开始踩对方的脚,开始觉得全身心的疲乏?从哪一刻,我们像童话里的小女孩儿一样,想要脱下红舞鞋?

不知是谁,发了一段歌给我听,大约是个带着诡笑表情的朋友。

胡兰成的侄女儿,过了六十年还记得她的,说她是写字的,人不漂亮,可是那衣服:“格个辰光,伊个服装跟别人家两样的……伊是自己做的鞋子,半只鞋子黄,半只鞋子黑的,这种鞋子人家全没有穿的。衣裳做的古老衣裳……跟别人家两样的,总归突出的。”

十八岁,她随丈夫去欧洲旅居。父亲来车站送行,在火车开动的一刻,默默地向她点了两三下头。茉莉满脸是泪大哭起来:“那温柔的蔷薇刺,在我心脏中间,现在扔扎着。这简直是恐怖的恋爱。”一年后,父亲去世,死后两天才被人发现,而那时,茉莉在欧洲。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正文 第三辑 杀鸡杀鱼直至杀夫

我第一次从武汉赴京,他去接站就迟到了。那时认识日子还短,各自妾身未明,这一迟,让人不免多心。我当下不说什么,倒是他,俯首贴耳、摧眉折腰、满脸赔笑、一路小跑着解释,“西客站修得太不合理了,标记不明,进口出口不清……都怪陈希同。”

第二次他仍迟到,振振有词说是我错,“你说十点半前后到,我十点四十到,还是在这个‘前后’的范围嘛,谁想到火车十点十五到。”我正在强盗装新妇阶段,一言不发,只手底下,狠狠掐他拧他揪他。

她大概也看过报纸杂志,上面常常有刺激故事,丈夫的情人正是自己的女友。我想她曾经嗤之以鼻:这都是些什么人呀,脑海上勾勒出奸夫淫妇,一定是A片里多毛丑陋的粗鲁男子与低俗国产连续剧里的狐狸精。她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半胖中年的丈夫,几乎令人不能感觉到性别或者性欲,或者自己相貌平凡、基本上还好但有一堆小毛病的女友。

他的家人同事同学都说他极守时,到我这里换成迟到成癖,也许因为太知道我大吼大叫下埋伏了原谅。

去年“十一”我大姐一家来北京玩儿,我严重警告他,“如果……有人会死。”结果t38到站十几分钟,接到他气急败坏的电话,“堵车。我被堵在两个路口之外了。”等他姗姗来迟,是入冬才来赏桂,好花由它自谢,我没大嘴巴子抽他,就算我温良恭俭让,革命就是请客吃饭了,倒是大姐体谅,“算了不能怪他。”

最近几次上京,都是大江溯轻舟,女子将有行,随身七个行李八个袋,千叮万嘱他得上站台,千与万,在这里是实数不是虚指。然后我在车厢里等呀等,直到列车员来赶我,说火车马上要回程了;又在站台上等呀等,满城烈烈阳光照我一头油汗……只差没直接打一张票回武汉了。

等见着他,暴骂,他在我字里行间偶尔插一句嘴,如精彩的长篇连续剧插播广告,恨煞人。他说不知道站台票在哪里买,他还说在复杂的通道里迷路,他说连问三四个人都不知道停在哪个站台……他错了,可是他何止没有愧,简直理都在他那边。我益发劈头盖脸痛斥,他嗯嗯嗯点头,车经过长安街,瞥见街心绿化带有树,挂满圆果,小皮球大小,想来北京不该是橘。我一时忘了怒气,问,“是什么?”

他扫一眼道,“柿。”

红灯前我们停下,看真了,新黄初绿累累垂着,真是秋色百般好。我真没见过长在树上的柿子,世景的新鲜比小儿女吵闹大得多,只急着问,“能吃吗……”

这一次,他已经熟悉西客站的方位,我把到站时间说得分秒清楚,北京没有堵车,他顺利买到站台票——可是,我的火车晚点了。原来让他等,比等他,更焦灼。

行李多,两人连拖带拽弄到出租车停靠处,我舒展一下被勒痛的手心,说,“这会儿就看出私家车的好了。”

他犹豫一下,蔫不答答地说,“我前天买了,捷达王。”十几万的事,我回武汉一星期,他不声不响就给操办了?这般先斩后奏,我没法不勃然大怒,“你这是什么意思?”拖着行李艰难挪步,一边喘一边严辞厉色。工作人员挨个问,“是一起的吗?”到我们,一看我的横眉冷对,即挥手放行。

我叹一声,“我骂你多少回了。”

有朋友说,最畅销的电视剧,一定是以中产阶级为背景。因为把贫穷这个概念剔除,就等于把现代生活中最惨烈的悲剧元素摘干净了,再大的潮涌也是茶杯里的风波、屏风上绣的水漫金山、亲家太太们在牌桌上玩的小心眼儿。

“算了,以后不说你了。”我多少有点儿垂头丧气。

“别介呀。这样挺好的,你要不说我了,我还不习惯呢。”我扑哧一声笑爆了。

我渐渐明白,照顾他,是我的本分,对他发脾气,也是。神说,要爱你们的邻人,那爱无关痛痒,反是对极要命极贴身的亲人,难免生怨,而怨怼就是温情。爱他,才对他苛刻,挑头剔尾,我的凶巴巴是无理也服人;而也是一样的爱,令他微微弓下背来,微笑倾听,我的恶言相向也都是纶音,其实不是他错,他也用不着诚惶诚恐。

不床头打架,如何床尾和?爱情或者可以一尘不染,婚姻却不能,这么伧俗、庸常、烟火气,像情景喜剧,却一饭一丝都是山河之重。

前段日子去一个朋友家玩。客厅空寂,落满窗帘的影子。朋友说老公还高卧未起,我们便在客厅絮絮说笑。忽然门一响,我急忙正坐,敛裳。开的却是客房的门,是我的另一位女友出来了,睡眼惺忪,穿件男式大t恤当睡衣,t恤下面大腿耀人眼目。我一怔,朋友若无其事道:“她昨天来玩,太晚了,就留了一夜。”

再过一会儿,她老公也起床了,只套一条拳师短裤就过来与我说笑,斜睨一眼那另一位,“睡得好?”——这哪里是该他问的。

但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一定有吧。

不知为什么,我后来再没去过他们家,也一直避免知道些什么,大概……总会有这么一出的。当荒唐的事情发生,总应该容我,把自己摘出去。我不趟这浑水吧。

“就是呀,我屡教不改。”

这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陷落就是本分。她太若无其事,人家却未必不郑重其事;她几乎不能想象丈夫是异性,可是对于其他人,他当然是。就这样,一点儿一点儿开始,渐渐地,这一对因为她而联系起来的男女,不知不觉,在这三人关系里,摒弃了她。

当爱情和友情同时背叛,除了哭天抢地,还有什么可选择?她的无心之失,其实试炼了人性,而《圣经》里尚在呼吁,神呀,不要试炼我们。与其这样,宁可当一个含酸的小妇人。

永远记住他是男人,是猫儿哪有不吃腥;永远记住在他身体的某一处,他还是一个小孩儿,容易出轨,容易犯错。

请把他抱紧,用柔情用蜜爱,像女巫用糖果诱惑男童;把他藏在黑斗篷下面,裹在你的被窝里,用你的羽翼覆盖住他。当你出来和女友们吃喝玩乐,就假惺惺道:“你可以和狐朋友狗友们去打牌钓鱼了。”

不是他不好,也不是女友不好,是人性或者欲望,有太多容易失控的地方。我们买辆车,还要上保险装气囊,何况婚姻。

八月盛夏,夜来却微凉,我刚刚洗过澡,正在细细冲脚上的泡沫。忽听他在客厅一声惨叫,伴着铛啷一声,我冲出来一看,水果刀横在地上,他捧着手连连后退,手指上,血如牛奶溢锅一样涌出来。

我直扑药抽屉,翻来翻去都是感冒药,“创可贴行不行?”血的影子在我眼前晃,我心狂跳,喘不过气来。他说:“家里有云南白药吗?”我在沙发上匆匆捡一条裙子:“我去买。”脚在凉鞋里直打滑,是肥皂泡泡,我慌得没想到应该穿一双平底鞋。

而走廊上灯火渐渐暗了下去。虽然是24小时营业的歌厅,然而他侧耳听听,左邻那些声震屋瓦的革命歌曲已经销声匿迹了,右邻侍者正在打扫卫生,大声地数玻璃杯的数量。

我用创可贴,把他的手指包成一个小襁褓。他是切瓜未遂伤了手,我替他报仇,将西瓜一刀两半,递他一半。他抱着瓜,吃得很高兴。我刚才太紧张,现在陡然松弛,只觉得全身都不舒服。一低头,MY GOD,裙摆几粒纽扣忘了系,幸好是一条过踝的长裙,不然光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而我已经是第二次,半夜去为他买药。上一次,是寒风抖擞的冬天,他拉肚子拉得一塌糊涂,踉跄推已经睡熟的我:“帮我找黄连素。”新置之家,真的一无所有,我匆匆下楼去买。我对北国之冬全无概念,居然没穿贴身内衣,套一条棉裤,披一件巨大的袄子就出了门。冷气顺着裤腿攀援向上,我睡得十分暖柔的身体骤然降温,比急冻鸡翅还冷得快。大风又扑我无遮无挡的颈,五脏六腑都受了巨大的寒气,绞痛。没走几步,我膝盖就开始剧痛,在十二月深夜的街上一跛一跛,满地漆脏的雪……

我越想越气,恶狠狠对他说:“你将来要是对我不感恩戴德,我饶不了你。”

而至少,他有勇气,承认一切,承当一切——是花开散叶,有没有结果都是光耀的。我们便感动了,无论花心、婚外恋、一夜情……不管是缘是孽,只要由心至身,有爱,都不羞耻。

另外几个零散的筹码落在桌上,小姐以一贯的无情姿态旋转银碗,略一停——那一刻的漫长,足够每个人在心里揭开它十次——开。

言情剧里的女主角常常哀婉地说:“感激不是爱情。”我却知道,有了恩,想不爱都难。

他们说:一天之中,男人会有五十次左右想到性——也就是说,那个为我把脉的医生,会在刹那间魂飞天外,忘了数到几;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律师正在侃侃而谈的当口走了神;二万五千英尺的高空,飞行员跨云海过雨原的时候……救命呀,希望我不在这架飞机上。浮想联翩,是一段小小的梦游。

那么,女人脑中的性呢?

仿佛是将所有的门窗一扇扇合拢,整个大厅一点点陷入死寂,让我们清清楚楚听见眼泪,它的生长,它的漫堤,它缓缓掠过脸颊,有如一滴无声的雨,又仿佛参天大树轰然倒下。

……有吗?我怎么不记得?这一幕太王家卫了。而原来的芦花深处,早就变做小区。

再往后便懒让他接送,出车站直接招个的士,车掠过黎明北京旷漠的街,大风吹得地下干净无尘,是归心似箭,南雁北飞。他家的钥匙我早有了一套,却不肯用,在楼道里捶门大叫,“开门开门,猪头开门。”他慌慌张张穿着内衣裤哆哆嗦嗦过来开门,只来得及戴上眼镜,嗔我,“邻居呀。”可是眼镜底下的小眼睛,笑得都没了。

从越南回来之后,我再不曾见过他们,因而便一直不明了究竟是什么阻拦在一对相爱的人之间,让他们必须活在道德与梦幻的狭隙里,只有在万里之外才能偷一点儿快乐。

她疑心她已经把他杀了。

就像小时候看过的小说,高贵沉默的艾米丽小姐,在布置一新的婚房里杀死了背叛的情人,任他的尸身臭了烂了化作骸骨,然后与他的尸骸生活了一辈子。

她说:她意识到身体里的火焰,是还年轻时,她等待着操场空出来可以去跑步。球场上,男生正打着一场愚蠢的比赛,呼喊、奔跑都很粗鲁,她无聊地掩口连连打几个呵欠。终于一声哨响,男生们一阵欢呼后下场,一个高大男生从她身边经过,大汗淋漓,喘着粗气,一路走一边脱汗湿透的背心,年轻的背涂了油一般闪闪发光,汗的浓烈气味蒸腾开来,在刹那间,她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她说那感觉,就像一棵桃花,忽然感受到绵软的春风,盛放。

他们闹分手已经闹了大半年,与她面对面,他的肩是一种疲倦的垮。他承认她为他付出良多,他承认他对不起她,他承认一切也准备承受一切,无论是她的恨、耳光还是金钱的补偿,他只说:你放了我。

在一呼一吸间,她泪涔涔而下。她记得初遇,他午睡刚起,大裤头大拖鞋,头发乱蓬蓬像只不高兴的狮子,冒冒失失来参加聚会,一眼看到她,一惊,脸红了。她也记得他的身体,那么好,在南方酷热的夏,没有空调的出租屋里,他是炸药也是引线,是死亡也是重生,她挥汗如雨,狂喜到近乎虚脱。

这些记忆,他都不要了吗?像抛弃一棵死去的植物。她却紧紧地、越来越紧地抓住。

上周五,她给他发短消息,说:做了你最喜欢吃的干笋牛肉、清炒空心菜、一个菌子豆腐汤。他没回复。她就在溢满饭香的餐桌前,渐渐睡着了,梦见自己把他杀了。我宁可你死,也要留你下来。惊醒后,已经暮色满屋,他始终没有出现。一瓶红酒倒了,流了一桌血红的酒。她默默倒掉所有的菜,却嗅到了隐约的腐败气味。

周六,她打他手机,一直关机。周日,她打他姐姐的手机,对方笑得很尴尬:“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周一,她打电话到他公司,前台说:他辞职了。周二,她终于找到第三者的住处,按过门铃无人应听,她就在楼下的夜色里,苦苦站了一晚,有蚊有蝇一直围绕着她。

而她,一直嗅到腐烂的味道,起先很淡,她把厨房清了几次都没效,越来越浓烈,还夹了一点儿酒的酵香,像醚,像欢爱时候男子的体香。她没有闻过尸臭,难道这就是?

她在自己的二室一厅里,开冰箱,里面没有尸块,翻衣柜,也没有找到手指,洗衣机都看了十几遍。他在哪里?那发出臭气的,是他,还是他们腐败的爱情?

一周的不眠不宿,这一个周五她终于决定给自己煮点儿东西吃,一开电饭煲,臭气冲得她掩脸后退一步。上周的那一锅饭,被她忘了,已经腐败成沼泽,生满绿苔,长长的霉菌像白色的芦苇。

她大叫一声,连锅带饭都扔了出去。忽然明白,她其实什么也留不住,那能够留住的,是已经腐烂了的。

他喜欢玫瑰、酒以及妖魅的印度音乐,他爱女子还在这一切之上。然而他说:不,我不想结婚,就像不想坐牢、被俘获或者签一张终身奴隶契约。

婚姻就是一座暗淡的二室一厅,疲倦地朝夕相处,身边的女子也许会打鼾、磨牙,一伸手探到她的小肚腹。至于婚姻的好处?他不想要小孩,他不缺性生活,他不怕没人给他做饭洗衣服——有那么多快餐店、洗衣房、便利店。

对“恩爱”这么老土的词我向来不屑一顾,然后我就知道了婚姻的老土。我每天早早起来替他煮粥;他在大雨里来接我下班;我妈妈来京,他陪她看,虽然他没看过,根本不知道电视在说什么;他妈妈过生日,我送一套保暖内衣……我们与那些盲婚哑嫁的旧时夫妻有什么区别呢?

他喝了太多科罗娜,那微乎其微的酒精像薄冰层层堆积,去卫生间的路上就稍微有点把持不定。一位清洁大嫂正坐在洗脸台上打瞌睡,他们俩双双被对方吓了一跳。女卫生间的门打开,出来两个小姐,化妆已经半褪,大概懒得补妆也懒得洗,身段不再扭成S,嗓子也不千娇百媚,微哑着声音用粗糙的方言聊几句天:“下班了?”“下班了。”毫不色情也绝不诗意的画面。连小姐们,也是要回家的。

他怎么能不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已经OUt。座中最后一个他的同龄人站起来,骂一句粗话:“老婆催死,走了。”他不能独身陷在这群平均比他小15岁的女孩儿们中间,站起来,才发现无处可去。

他抬起全是西瓜汁的脸,眉眼里都是笑,诚惶诚恐连声道:“感,感。”顺手去扯昂贵的盒装纸巾来擦手。这是我最痛恨的行为,大怒道:“你才赚几个钱呀这么浪费?去洗手!”他一反常态地没和我对抗,嗯啊数声,过一会儿突然说:“我现在才知道中国话说的恩爱夫妻。”我一怔。

没有发生什么,我们打牌、聊天、吃饭、看电视,我的双眼紧盯着我的朋友,反正眼光一扫就是肉光,男人多毛的大腿或者女子的红蔻丹指甲,澄澄的。

她脸上忽然掠过一丝羞涩,低下头去:“快十年了。”

终于证明了,爱因斯坦其实是个坏男人。他抛弃发妻,拒认亲女,对儿子不闻不问,甚至幼子因此患上精神病,他也从不关心……

但是又如何呢?他还是爱因斯坦。

因此提到他不怎么样的私生活,我们更多的不是谴责,而只是隐约的遗憾:为什么,这个彪炳一代的伟大人物不可以像《真实谎言》里的施瓦辛格,在英雄之外,还是完美的丈夫与父亲?——也只是遗憾。我们记住爱因斯坦,是因为他的成就,没有人会因为他是坏男人而轻蔑他。

何况除了他,还有很多很多的坏男人:情人无数的毕加索;逼疯女友的罗丹;被女人赡养的肖邦……而我们眼中的他们,仍是耸立在历史殿堂里巍峨的铜像,他们人格上的弱点不过是铜像身后微弱的一抹阴影,不值一提。

而那些好男人呢?那些对家庭忠实负责的男人呢?那些将一腔心血全部交付给妻儿子女的人呢?那些默默无闻、却用自己的一生来维持一个幸福的家的人呢?还有谁记得他们,想起他们?

当然希望所有的男人都是好男人,却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例子在无声地说:犯错不是不被允许的,只要你是成功人物,或者有钱,或者有名。当你跻身于历史无限的星空里,你的熠熠光芒笼罩后来的世世代代,也就会掩盖你所有的瑕疵与不完美。在掌声与喝彩之外,从来没有人注意,有谁在发出一些低微的啜泣声。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女人们是怎样在渴望,而好男人总是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成功的坏男人。

,一手撑着伞,在泥泞的小路上挑最干的地方走,很爱惜鞋与裤的样子,过了一会儿,男人带着一个扛着水桶的小工来了。她想到自己的丈夫,不做家务,也从不爱惜衣服,在床上天天取笑她的肚腩她的冷淡,而如果她是嫁给了此刻大雨里的这个人……一杯茶泼在了她手上。她终于勇敢地说,她想,她也可以像那些三级片里的女子,快乐到大声叫出来。

我一向鼓励朋友这样,甚至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如此。众人都来笑我吧,但请明白我做的一切。因为我可以伤心,却不能双重地伤心,朋友或者爱人,都是自己挑的,自己挑来的伤害,是更加严峻。爱沙尼亚有句谚语怎么说:“自己拿来的桦树条打得最痛。”

花心有什么不好?某一地,某一个瞬间,无意间瞥见某一人,也许只是他明亮的眼眸甚或洁净的额,心里怦一声,一树野桃花争先恐后地盛放——这快乐,多么惊艳震动。

然而寻常所指“花心”,永远是那不羁的身体,应该叫“花身”呢。

有些男人,大家一见就知道他花。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全是沉默情意,从头往脚看,风流往下走;从脚往头看,风流往上走。又会做低伏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影视界里的金童,大家都默认他们的绯闻,而且看报纸看得眉开眼笑,娱乐了我们寂寞的生命——郑伊健不花,难道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们花。

比起来,成龙在机场与记者们的捉迷藏,便是直截了当的丑闻。终于被堵住了,他开口,大言不惭,“我犯了这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然而自己的耽溺便是全然的无辜。

可是,风流是到处留情,下流便是到处留精。留完精,事了提裤去,不留身与名,这是花心吗?与心有什么相干;这是做爱吗?不要玷污爱之名;这是婚外情吗?可有一丝一毫的情意。

说是花心,未免太不堪,偏偏绝大多数男人的花都是这一种。偏偏也有人觉得这是天赋男权,像在公用厕所里,顺手拉一把卫生纸塞裤袋里,不占白不占的便宜。对女人,很多男人作风真接近。

我也没话说。只是偶尔上网,看到一个笑话,是这样的:

有记者采访一位老人,问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他答:“有一个女人在山中迷路了,全村的男人都打起火把去找她,找了一夜才找到,于是大家吃肉喝酒,并且轮流睡了那女人。”

记者觉得这怎么能写,便问次快乐的事。他答:“有一头山羊迷路了,全村男人打起火把去找它……”

记者想这更不能写,便问他一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长叹一声,“有一次,我迷路了……”

多么令人毛骨悚然。残忍不义的事会循环,你待人如是,人也待你如是。

要不然,为什么,一、她一个星期都找不到他;二、她一直嗅到一股隐隐的腐烂味道。

<strong>

杀鸡杀鱼直至杀夫</strong>

远赴澳大利亚的朋友,在MAIL里说,他还记得我,是惊鸿一瞥的过影。

不算太熟的他,出国前,随几个朋友一起到我家玩,远远只听见惨叫厉厉。转过墙角,隔栏看见我,一扬手,一只鸡扑棱棱飞上半天高,直直坠地一动不动,洒了一地血。我一手提刀,另一只血淋淋的手向他们招一招,长发微蓬,斜斜一挽,嘴角似笑非笑。背后,残阳西下,芦苇似雪,非常之暴力美学。

他说那一刻他深为震撼,忽然明白了中国传统女子的刚烈。

周六之夜,他照旧hAPPY,先是下馆子,再是酒吧,午夜之后辗转到歌厅。一堆的生张熟李,他抢麦克风抢得毫不见外。一直有人来,也有人走,忽然他一抬头,赫然发现,包间空了一半。

然而不是我,也是别人。哪家女子不挥刀?中馈往往是主妇的本分。砍瓜,切菜,杀鸡要割喉,宰兔要剥皮,春节总归要买十几斤鱼,利刃开膛、破肚、掏肠、去鳞……手起刀落,比斩情丝更举手无悔。有些鱼,下到油锅里,还会痛苦地翻一个身。

大部分女孩儿都不会做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日子……后来,就都结婚了。

里说:“但凡新媳妇进门,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发个利市。……当下鲍家买了一尾鱼,烧起锅,请相公娘上锅,玉太太不睬,坐着不动。……太太忍气吞声,脱了锦缎衣服,系上围裙,走到厨下,把鱼接在手内,拿刀刮了三四刮,拎着尾巴往滚汤锅里一掼。钱麻子老婆被她这一掼,便溅了一脸的热水……王太太丢了刀,咕嘟着嘴,往房里去了。当晚堂客上席,她也不曾出来坐。”——这么不甘不愿,当然是恶婆娘。

贤妻良母们都在厨房,洗、擦、煎、炒、煮、炸,渐渐,头发里都是油烟的气息,洗不去。女友说每周日,公婆、大伯子、小叔子三家人过来打牌,她做出几十号人的伙食,累得一口也吃不下。甚至不是牺牲。有些乡俗,称妻子就是“我家做饭的”。

写《橘子红了》的琦君,写自己的母亲:吃斋,诵经,饲养小鸡小鸭也如养女儿,宠怜着。而她亲手养的,她得亲手宰,年饭她得一手弄出来,大桌盛筵,她很少动筷,而团年桌上,有丈夫,以及丈夫的姨太太——丈夫早纳二房,久居城里。

应该有吧?某一个年夜,堂屋里,丈夫爽朗的笑声,笼在烟里,姨太太娇滴滴轻咳几声,全是媚意。丈夫心疼了,差人入厨下,吩咐煨鸡汤。妻子杀鸡、煺毛,死命睁大眼睛,却还是视线不清,刀底一滑,割破了手,流很多血,然而不要紧,手上原已有累累的刀痕,再多一道,也看不出。亦不觉痛,痛觉也是有惯性的。到底还是落了泪,双手都是血,不能拭。是谁的血呢?鸡的,还是她的?人生残忍,她原也不过逆来顺受,如鸡雏。厨房里纵有呜咽声,想灯火焰焰、喜气洋洋的堂屋也听不见。一刀刀,斫向鸡身,全是恨。

——会不会?一念之间,提刀而上?

琦君的母亲没有,绝大多数寂寞女子,都没有。

从越南回来已经很久了,我却仍然常常想起它烧透天的凤凰花,清晨捏得出水的润湿空气,雨雾里淡黄淡黄的“情人”咖啡馆,以及赌场的绿呢台前,俞太太孤注一掷的容颜。

我与俞氏夫妇是在旅游团里认识的,会注意到他们,起初只因为他们外形的悬殊。俞太太纤长美丽,长裙流泻如瀑,大声说话,大声笑,走起路来一马当先,忽然止步,扭身催道:“快点儿呀。”

“来了来了。”矮矮胖胖的俞先生稳稳地应,左手一大包,右手另一大包,双肩两个小包,颈上胡乱缠着照相机带子,一身大汗,却走得不急不缓。

俞太太上前几步,迎上丈夫,嗔道:“走这么慢还一身汗?”掏出纸巾为他细细拭汗,腕上的银鱼双钏叮当轻响,而俞先生微笑看她,圆墩墩的身子越发像企鹅了。

越南的夏天如此,炎热酷烈,然而那一刻他们之间流溢着的珍爱与疼惜,仿佛月色的温凉与皎洁。

我问俞太太:“你们结婚多久了?”

他再回自己包厢,推开门,差点儿以为走错了:“怎么就这么几个人。”还留下来的心不在焉:“回去了呗。”忽然呼啸进来一大批女孩子,他重又高兴起来,翻翻点歌本,会唱的,他都不想唱;他想唱的,上面都没有。终于狠狠心,点了一首最滥俗的新歌,邻座乌鸦头女子诧异地看他:“天,你点这么老的歌?这是三个月前的了。”

我不禁在心中感叹:除了俞先生这样谦和朴实的男人,谁当得起这般的活泼俏丽;而若不是俞太太的温柔与细腻,又有谁能懂得一块璞玉的珍贵?

在越南的第四晚,我们去了图山赌场。

同行者大多只是换硬币喂老虎机,而俞太太却叫一声:“我要赌大小。”问丈夫:“好不好?”俞先生一贯的不多言:“好。”大厅富丽而冷清,冷气机里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远远就听见她清脆玲珑、干脆利落地发话:“买大。”

花心花身</strong>

我挤进去,拍拍她,却惊觉她的臂膀如盛满沸油的瓷碗般沉默滚烫,一粒粒泛满汗珠。她全不理会我,只简单地说一个字:“大。”声音沉哑。

大家都鼓噪起来:“买小,买小,哪有连续七次开大的?”她声音稍稍提高了一点:“买大。”连一向稳重的俞先生也有点沉不住气了,一把抓住她的手:“买小。”

俞太太瞪着他,面无表情,固执地说:“我要买大。”

“应该买小。”

她突然用力摔开他的手:“买小买小,我就不信这一辈子我只有做小的命。”

有很多人没有听清,也有很多人听清而没有听懂,窃窃私语:“她在说什么?”“她在说什么?”然后一个人、一个人地安静下来。

俞先生退了一步,有点儿张皇地看向四周,表情十分尴尬。她却已转过头去,深深吸了一口气,整个背挺直了,然后缓缓地,将筹码推过深绿的台面,一直推到“大”的格子里,猛折身,扑进俞先生怀里。

起初仍是寂静,仿佛大家都还没弄清那到底是几,突然,女人们尖叫起来,“是大,是大。”不知为什么,我猛地开始鼓掌,霎时间,仿佛野火春风,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我们的欢呼声将整个大厅都惊动了……然而俞太太的头始终没有从她的男人怀里抬起来。

而那一刻,她所投注的,除了金钱之外,更是她真实生涯里的爱情、青春、不容回头的岁月和作为人的尊严。将一切交给两颗骰子的旋转,开出来的到底会不会是大呢?

同游的朋友写信来:“为什么在那一刹那我们会鼓掌,我们的掌声里,包含的,是祝福,还是对于一个女人最深的怜悯?”

而我,只默默想起俞太太腕上的双鱼银钏。

我看《绝望主妇》的心得,大概非常出乎原创者的意料:看那豪宅,看那花园,看她们保持得极其完美的身材,看她们戴着珍珠项链、仪容大方地做家务,一件家居衬衣都“优雅”得超过我一个月的工资——优雅其实是一个可以用价格衡量的标准。她们富裕、有序,日子茂盛整齐如修剪过的树木,于是闹离婚、吵架、觊觎体力劳动者的肉身、吸毒、谋杀……无非就是如张爱玲所说:“过饱之后感到幻灭。”闲到一定程度,非得找点儿刺激不可。

养四个孩子的主妇,被孩子们折腾得走投无路,我不同情她。她不用担心孩子们的奶粉钱、生活费、学费,她不在西北农村,要含泪制作草签,让孩子们抽取唯一的入学权利。

与园丁鬼混的主妇,在丈夫与情人之间惹出很多笑料,我也不同情她。她不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查太莱夫人吗?金钱及肉欲,她居然两全其美、游刃有余,哇,我垂涎得眼睛都绿了。

过分追求整洁的主妇,使得婚姻濒于崩溃。我很同情她,而且,我多么想要这样一个主妇呀。我举目看看我的家,报纸在床上,衣服在地上……为什么布丽不是我的田螺姑娘我的钟点工?

这一切,不过是在无人知晓处,她们的整洁完美忽然撑不住,出了洋相或者乱子。观众就笑了,以为抓到了她们的什么把柄,于是原谅,因为——她们和我们一样。不,根本不一样。那一点点尴尬,是她们甜美日子里的盐和胡椒。我们令人入倦的工作,上下班时分会挤出人命的地铁,房东逼我们搬家的声音,才是真正的绝望,且绝不抒情、有趣或者发人深省。

在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产阶级,她们的马桶堵了,是为了博来隔壁帅哥的帮忙,我的马桶堵了,我得亲自疏通。边掏马桶,边看《绝望主妇》,简直像曲折的暗讽。

忽然听到电脑上一声响动,一个好久不见的女友上了线,掐算一下时间,她那边是午夜。我不免问:“幸福女人,为啥不睡觉?”她叹道:“可见不幸福呀,我早就是怨妇了。”我大笑:“忽见陌上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有了封侯君,才可以说绝望。”

正文 第四辑 而我仍在等待竟然

武汉话中,对懒人偶尔的勤劳,有很特别的一句俏皮话,叫做:发勤快。跟发高烧、发神经一样,都是一种突如其来、不可理喻的病态。

上周末我发勤快,买回大瓶玻璃清洁剂,爬到高处擦窗子,看着渐渐窗明几净,很有成就感地对老公说,“也许我应该做个全职太太的。”

他睨我一眼,嗤一声,“你?不够格。”不就是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啊不,我当然做不来。当勤快成为常态,如同SARS病人连绵不绝的高烧,懒人如我,怕早就香销玉殒,魂归离恨天了。

全职太太其实也是一份职业,办公地点在家,老板是配偶,主业就是取悦老板。而在这个万恶的商品社会,我们老早知道,老板与雇工,天生就是不平等。

人说她们是温室花朵,风不打头雨不打脸,至多受老公的气——那也只有一个人。我宁肯在外面打拼,受一万个人的气,还有一万人要受我的气呢。

职场再艰辛,总归给你机会,让你成长。失业?换一家就是。经济不景气?荒天还饿不死手艺人。老板欺压?忍得下就忍,忍不下走人,敢少给我一分钱,还有《劳动法》呢。

婚姻是最小型的江湖,所有风浪都不能避免。对全职太太来说,失婚?就是失去饭碗,年已不轻貌已不美,再寻找另一个饭碗从何说起;经济不景气?老公下岗了还养着你白吃白喝,你还不羞愧自尽;老公欺负?除了忍还有第二条出路吗?就算离婚,你该如何理直气壮地对法院说:他该给我钱,因为我是他老婆,我陪他睡觉了。别人的想法我不知,对于我,这是至大羞耻。

若男人爱我,必因为我的好处,他的爱里,有宠溺也有尊重。当我不过是他的附属,家里的另一件家具,他的爱,还能剩下多少?而我若仰仗他的爱,此刻便是我的悬崖了。

这故事不是我编的。

离乱尚没有发生,红颜也不曾早逝,不关国恨家仇,盛世之爱却软弱如豆腐渣,经不起人事的轻轻调戏。

河东女史柳如是这样骂老公的:“娶过门去就得离了我的眼,别让我再看见,看见一根头发影子,你马上给我滚出去。”多爽利明白,旧式女子的智慧,真不可小觑。

他真的是顶级小气鬼吗?五百元不过是三朋四友的一顿饭钱。他不见得给不起,但拒绝被索取,他不欠她什么。忽然间心生警惕,她会不会是个拜金女郎?一个男人,不因为自己而因为钱被爱,是莫大的羞耻。

一切拿捏不准,像京剧《三岔口》里,两人黑暗中的摸索斗争,偶有触碰,都心惊肉跳。但这惊怕与猜测,足够杀死一段稚嫩的爱。

我说人家,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轮到自己,照样看不开。有男人自称暗恋我良久,从美国回来看我,却双手空空。我立时觉得该人无味得很,干脆懒得搭理他——哪怕在机场随便买一瓶免税的香水呢。

你说你爱我,这不过是一句甜言蜜语,也就是英文所说“SEEtNOthING”——甜而一无所有。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对女人来说,礼物是男人甘愿的付出,是他仔细地揣测女子的心思,是他在柜台上与服务员词不达意地表达,是他送出去那一刻的惴惴不安,手心微湿……礼物至少是实物,即使爱情去了,它还遵循物质不灭的原理,是确凿的凭据。

而打动女人的,常常是那些愿意为她们花钱的男人。民国时代,有个热血女青年,以色为诱饵杀某权奸,行刺地点在珠宝行。男人浑然不知,只笑道:“我们不是要买个戒指作纪念吗?就是钻戒好不好?要好点儿的。”装在深蓝丝绒小盒子里,是粉红钻石,有豌豆大。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值十一根金条。“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一念之差,她放过他,白白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这是张爱玲的小说。

她是爱上钻石吗?不,她是爱上她自以为的爱情。而这一切,仍然是误会。

率论,奇迹,就是小概率事件,也叫“实际不可能发生”,与之对应的大概率事件,就是一件一件的果然。

别让我看见你的衣柜</strong>

一对小恋人,都是我的熟人,吵过架纷纷前来哭诉。我就当口述实录来听。这一次,是女孩儿把男孩儿手机的短信息查个遍,立马逼他交代都是谁与谁与谁,上言啥意思,下句又从何说起。男孩儿抵死不从,向我说起还愤愤不休:她为什么这样幼稚?爱人之间,应该有一个锁着的衣柜。

他说的没错。年华至此,人人都是老房子,不见得五条人命在身,至少心底有一个隐约的、叫不出口的名字吧?生命里太多用不着却也扔不得的事物。收在衣柜里倒也干净。敢说“事无不可告人者”,多半人生极乏味,追着告人,人还不愿意听。

只是,既然要上锁,何不将衣柜一并藏好?

爱情的空间极其狭窄,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更何况衣柜这种大家具。我知道这是你的隐私,并且你不准备与我分享,我不能不猜测:是很多钱?旧爱的痕迹?护照机票?你有两个娃在乡下……秘密就是诱惑,黯黑的,淡血红的,难推难挡。猜测是人之常情,不疑不问,毫无醋意,像里的月娘,那是因为她对西门庆毫无爱意。有爱,就必定有疑虑,这是爱的折磨人处。

也许可以矜持地小心绕行,假装视而不见,是视野里一块盲区,然而从此所有你的行径,都在盲区里了。你不曾与我交心,让我如何坦诚相待?故而绝口不提,沉默如黑屏,想象力却肆意如传奇,这是一种暗刑。每一抱一吻即想起:衣柜、秘密与疏离,相亲相爱的心,三鼓而绝。

而如果我无法抗拒,誓要打开衣柜,恐怕我就得面对真相的伤害。有些错,是小疵还是大碍,实在要因情而异。而你,像正在卫生间方便的人,门被突地打开,那一刻尊严扫地的感受,会否成为终身伤害?你最不可窥见处,被人擅闯。

伤痛之后,有些女孩儿会学着入厨,宁可被滚油烫到、被刀尖划破手指,她知道,自己烤的蛋糕最香甜。有些,也许永远学不会了。

因此我对男孩儿说:可以和MM交往,但事后最好连痕迹都坚壁清野。如老僧背美女过河,上岸之后随即放手。本来无一物,留一个上锁的衣柜干嘛?总读过《新概念英语》,听说过一句英谚:衣柜里的骷髅——家家户户都有见不得光之处。夜半无人,屋里有一个锁死的衣柜,再说是空的,也架不住浮想联翩:呀,里头说不定有……你怕也不怕?何况她。

于是拼命地,在他身上寻找可爱之处。他是一个毒蘑菇?她抱着爱不释手:“你看这颜色多绚烂,这菇伞多华丽,连每个皱褶都精致……”他坏得头顶长疮、脚后跟流脓?她拿显微镜一毫米一毫米找一小块干净的皮肤。实在找不到,她拿胭脂水粉也画出来,画不了他,就画自己的眼睛。

朋友中全职太太渐渐多起来,有时候,会羡慕她们的安闲,十点才起床,下午不是在健身房就是在美容院。偶尔也会动心,再一想,如何开口向老公要钱?骄傲如我,一定会觉得有荆棘在舌尖滚来滚去。

这段日子,相熟的小美眉不太开心,问她,说是被逼婚。我倒吃一惊。原来她母亲的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一听这么老土的事情居然找上她,当即回绝,那位阿姨不气馁,又打了一次电话给她,把男人说得天上有地下无,小美眉一动心——随即把自己斥回去,回绝得更干脆。

我听后简直是捶胸顿足,比她还着急:这是一个机会呀,怎么可以放弃。阿姨替你做媒,当然是觉得你宜室宜家,才隆重推出,难道你没有被猎头公司看中的惊喜?猎头铁律,一定是撬到待遇更好的地方,一样的,从小看你长大的阿姨,难道会给你挑差男人?你在外面自己遇到的,还不见得如这个呢。

说着说着,我自己都觉得有张媒婆或者李妈妈之风。钱钟书说:做媒和做母亲是女人的两个基本欲望,看来不差。

男女相悦,为性为钱,另当别论。若为婚姻……人人的生活圈子都有限,自己认识异性的途径屈指可数:同学、同事、邂逅而已,再加一个新起之秀——网恋。

同事更不消说。公司里照例会有整天讨论老公小孩儿的八婆,到处吃女孩儿豆腐的中年帅哥,偶尔遇到几个适龄未婚的,可是这么个竞争社会,凤辣子说得好:谁不是乌眼鸡似的。乌眼鸡没有性别,当然更不能恋爱。

网恋呢?最糟糕的情况,就是那和你谈情说爱的,不是人,只是一只坏脾气的狐狸——还没来得及变成人样。

这样看来,相亲好处千百般:相亲双方都很清楚自己来做什么,已经保证了是有效交流;相亲既然是人介绍的,不见得都知根知底,多少也知道一点儿,信用门槛已经被人为提高,当事人设防度数可以降低一点儿;介绍人也不会失心疯,把条件极不般配的男女扯到一起,交易平台相当,交易成功率提高;约会强暴的危险仍然有,但绝对降到最低,他不给你面子,难道不给张姨王姐一个面子……

咦,我在做什么?我在谈论相亲,像讨论银行最新推出的一款信用卡。但其实有什么不同?婚姻,也无非是我们人生的一桩投资项目,而相亲,绝对是低成本高效率。

算把私塾开出来,有用吗?N年前,我拔牙,眼泪汪汪问医生:“为什么打了麻药我还是这么疼?”医生心情好,耐心回答我:“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你觉得疼就是疼。”那么快乐、爱情、幸福以及绝望,全是主观感受。爱情比任何事物更接近修行,与宇宙无限接近,刹那的领悟就是一切,他人的经验能对自己的人生有所裨益?

当你冷静地说:他很成熟,可以包容我;他收入不错,我不用承担供房的压力了;他是金老公,我是女白领,我们会成为超白金组合……这没什么不好。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任何事业,哪怕仅仅是男女相悦,都需要这样清醒的头脑、明晰的理智和决断力。

但,如果我们在讨论爱,我必得承认,爱是一桩情不自禁的事。

在陌生人看来,他在豪华饭店与太太而不是艳妆女郎共进晚餐,经济过得去,夫妻感情也过得去。有点儿疲惫,是都市中人的常态,老夫老妻了,不说话也是一种默契。他不见得幸福,却未必有她想象的那般不幸福。

我也爱性感的头脑。学识非常打动我,我自己喜欢闲来抛书三千卷,也乐于聆听有趣的、有见地的谈话。哪怕无知,哪怕非常幼稚,但里面藏着智慧的火,如钻石睡在煤脉里。我会温柔地伏下身去,以我单薄的双手来发掘,不介意指甲会裂开。

而更多的爱,以基因的神秘驱使。生命中有些注定的人,蓦然遇见,忽然嗅到灵魂深处海的气息,那是醚的香。荷尔蒙替我作出了决定,而我无能为力。

像所有人一样,我试图爱得理智不悔,年纪、金钱或者地位,对我都是吸引,我承认我不是所谓的性情中人,我也永远在衡量比较。但说到爱,爱是另一件事。而我也从来没遇到过大富或者大儒,他某一方面的所有,已经敌过他一切的所无。

这样,我就想起了潘金莲。她不过是一个有口皆碑的荡妇,初为小家恶妇——杀夫,再为大家恶妾——仍是间接地杀夫。可是她对西门庆是有过真心的。

月娘、玉楼、李瓶儿……西门庆的女人们,围绕在男人身边,为钱财、生活或者一世的安稳。只有金莲不注视男人的钱财、滔天势焰,她的爱以最平实的身体、性、雪夜他能懂得的琵琶声。他伤害侮辱她,她却真心尽力地叫过他一声:“我的俊冤家。”

我相信,这五个字就是爱。

我蛮能理解所谓的“三不男人”。就像我一向只买固定口味的酸奶,对其他牌子看都不看一眼。但超市搞促销,送我一杯新品牌酸奶,我也不会拒绝;喝了就喝了,这会儿超市再揪着我说,你得负责,你必须买一瓶呀——我会认这账吗?提得起、放得下,掉头而去的姿态里有一种残忍的优雅。

我也蛮能理解爱上他们的女人。有资格三不,显然不是过幸福生活的贫嘴张大民或者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经济上过得去,外貌气质有可观之处,对于女子的美和智慧,懂得适度地表现赞赏倾倒。他们当然不会缺女人,越不缺,越淡然,越显得镇定沉着,决胜于千里之外。这一切,对于女人都是诱惑,不致命,但已经值得情不自禁蠢蠢欲动。

在常去的论坛上看到一个帖子:“年前被GF敲诈——五百元的圣诞礼物。”帖主的女朋友看上一双五百多块钱的鞋,要他送她。他不肯,因为“五百块钱够一个农村孩子上完初中的三年学费”。他义正辞严地说:虽然他非常珍惜这段感情,还是决定分手,他不是缺钱,也不是吝啬,但“如果感情要靠金钱来维持,我不会珍惜”。最有趣的是,他的ID叫做:真心总是会受伤,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真心,连一双鞋也承不起。

而她的受伤,大概只缘于自大。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山鲁佐德,其他女人被抬进皇宫,都逃不过一夕欢爱后的被杀被弃,她却格外美丽聪慧纯真,韩剧日剧台剧里,鲁男子们不都向天真的女子投降吗,何况一个三不四不的男人。然而全世界只有一部,其他故事,男人听了二十分钟就不耐烦地换台,她满肚子花团锦绣就此没有问世的机会。

所以,虽然很冷酷,我还要对我的女友说:不,他没有骗你,是你——自欺,你对一个不想主动不想拒绝不想负责的男人要主动要拒绝要负责,就仿佛向着一条标明“此路不通”的荒废高速公路去,难道你希望路的那端直通伊甸园?

遇到三不的男人,怎么办?南希·里根曾经去一所学校作演讲,学生问她:“如果有人拉自己去吸毒,怎么办?”南希答:“JUSt SAYNO.”真理,总是又简单又明确。

她们是被爱情蒙了心吗?小时候,课堂上做过实验,汤匙插进半杯水里,看着就好像弯曲了。爱情也有这折光能力,一花一叶都带上了圣洁的光圈。

在餐厅东张西望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菜谱上的活色,绝对比不上邻桌的生香,就好像广告上的丽人,也没有隔窗那若隐若现的裸背会令人喉头一紧。同一道酸汤鱼,奇怪,好像每一桌都比我的新鲜,颜色更丰饶,热热的辣油香扑过来。看他们狼吞虎咽,我瞅瞅属于自己的这一盘,找不到下箸处。

我们就是这样,会爱上人家的爱人吧?尤其是年轻得半透明的女孩子们。

她们所爱的,不一定是人家的丈夫。已婚男人,像被咬过一口的荷包蛋,半生的蛋黄溢出来,垢了雪白餐巾。再完美的蛋上,也有牙印半圆——昨晚那人刷牙了吗?想到食或者性,都有一种肉身的不洁,即使用真爱作抵挡,也有饿狼口中挖脆骨、乞儿碗底挖残羹的苍凉。

可是她们也不会去爱那青涩的少年。都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偶尔帮妈妈提篮逛菜场,满眼都是烂菜叶、臭鱼、血淋淋的肉,她只想赶快闪,她不知道那是青翠的小白菜、鲜甜的清蒸鱼和丰美的牛肉萝卜煲。她有时候像里头的贾雨村,只认得那翻过跟头的,却认不出那翻跟头之前的。而她的男同学、男同事、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子,穿大短裤、凉鞋,流鼻涕的时候拿手背揩揩,抢过她的书包,大声取笑过她曾经新买的一双水晶塑料凉 鞋……

但此刻她坐在人生的盛宴前,满眼色香味,她想:我要一个善良聪慧高贵的男人,像某某或者某某某的男人一样。她不谙厨艺,她不知道去哪里寻找善良,如何发现聪慧,怎么糅合发酵,静静待他们醒来,如烙一张玉米饼。她习惯购买像所有逛惯超市的人,心仪的货品上贴了标签:已订。可是毕竟不是“售出”对不对。而“已订品”仍然停留在市场上,也无非是寻找出价更高的买家。这是她的强词夺理,带着少女的稚气。

一定有难堪、争斗、伤害以及眼泪,才能得到。而狂喜地到手之后,原来——肉太老、鱼太死、咸和淡总和她的需求背道而驰、比萨十分香,入口才两分半。难以下咽,看着它渐渐放凉。

这一段爱情,只有一盘面包新鲜出炉到“下午五点后全场半价”这么久。

而太多的人,甚至没有机会,遇到自己心坎上的俊冤家。

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女主人公特蕾西是清白无邪的小银行职员,却遭人陷害,入狱、判重刑、受尽侮辱虐待,出狱之后是又一个女版基督山,干掉所有仇人后,最后一个目标是曾经的恋人。

然而有一天,她在皇家饭店遇到他与妻子在一起,“脸色灰黄,憔悴不堪,快要秃顶”,他太太也“满脸沮丧的神情”。两个人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特蕾西想:“摆在他们面前的将是那度日如年的漫长岁月。没有爱情,没有欢乐。”心里一阵释然,放过了他。

理论上来说,读书时代男女朝夕相处,梁祝之遇应该比比皆是,事实上人人回想自己的高中大学时代——初中以下还蒙昧未开,不消提起——觉得青蛙恐龙比比皆是,《流星花园》里一校园满满的帅哥美女我从来没遇到过。

只是,她爱过他,也许至今还爱他,因为爱,所有刀锋般的恨都钝了。一个念头是复仇,必伴生另一个念头——不舍。她早下定决心要原谅他吧?于是千方百计、火眼金睛地在他身上寻找情有可原处。这世上从不缺少“不得已”,只缺肯接受借口的人。而她,接受了。

这样的女人,故事里、电影里、生活里……都多的是。男人负情背义,她说:爱他,就给他自由;男人不负责不养家,她说:他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儿;男人暴力相向,她说:他下次会改的。女友的女友,遇人不淑,十几年来被同一个男人打骂、遗弃、伤害,却痴心不改。男人病了,她忠心耿耿随侍在侧,男人躺在病床上还要用短消息与外头的女人谈情说爱。人人替她不值,她说:“他是担心自己不会好了拖累我,所以故意让我抓到他把柄好死心——他还是爱我的。”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可是那缘故,当事人自己也厘不清。也许是一点点不甘心——已经付出了那么多,现在放手就亏定了;或者基于恐惧——男人是不是都这样,下一个也许会更差;甚至是肉身的贪溺,记忆里他的抚触,仍令她喉头一紧。

谁说眼见为实?有些人,只看自己想看的,而如果因此与幸福失之交臂——活该。

大学同学致电我:“Z离婚了。”我答:“果然。”

我的爱,常常从肉身开始。我一向爱美丽的脸孔,爱他在烈日下挥汗如雨如黄金珠链坠地,爱他在游泳池浮沉的后背是鱼强健的鳍,爱他年轻的、永不疲惫的身体。

所谓“果然律”,是我胡诌的。

婚变的女子,“果然”要养一堆猫狗,称它们是儿子、女儿,天天幽怨地表示:狗好过家人,猫远胜爱人,而全世界最神怨鬼憎的,就是男人。

爱上落魄男人的女子,“果然”人财两空。全公司的人都听见她在电话里,点着旧爱的名字哭喊:“那五万元是借你的,什么时候变成给你的了,怎么可以不还?”

……多半无一例外,女人们惨败下来。我的女友,遇到过三不男人之后,满面泪痕地对我说:“我觉得他是骗子。他……他最后还要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骗?谈不上。他不曾承诺给她一座玫瑰园,对于自己的立场,暗示得很明白;法律不会追究他,因为她并没有财物损失;舆论也不甚同情她,何苦来,明明是您自找的。

年轻人最讨厌老生常谈,他们不相信这些婆婆话都是“果然律”的总结。戏剧里的岳父一律嫌贫爱富,因为“贫贱夫妻百事哀”是人之常情,而那些中状元的小生——中国历史上,统共才有几个呀?所以看到一个富家女后花园赠金,我就知道一段“果然”赫然上映。

因此,每每女友们满怀爱意,向我吐露心声,我却按捺着一直想发出钢铁般的预言:这是一条不归路,请立刻回头。我越来越像一个冷酷的、装在汽车头上的定位系统:“前方50米处右转,不得左转。”不管左转是不是鸟语花香或者光荣的荆棘路,那反正是一条单行线,会被罚款扣分。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有一位马普尔小姐,终生未婚,蜗居在一个小山村里,却从不少见多怪,她看到人和事,第一个反应常常是:“这人长得像我原来认识的某某某,这样的事我原来遇到过……”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她对人性的惯例了解得太深刻。人人都认为谋杀骇人听闻,她却觉得司空见惯,暴力、恶、冷酷走到了极致,像水到了100度必然沸腾,杀人和空手捏死一只金丝雀,没什么两样。小说里没提过她的风流事,大概也的确没有,看透了一切,还能爱吗?

但我……还有爱,在很多很多的“果然”之外,我还是等待着某一个春天一般美好的“竟然”。我所以懂得了所有女子的心伤,并且,当看到灾劫如海啸般“果然”扑来,沉默不语。

我一向冒充同事、亲友以及读者们的知心大姐,时常听到种种情史,懂事的MM们多少会恭维我几句:“我相信您一定富有经验,爱情幸福……”听了一万多遍还忍不住笑出来:经验与幸福如何兼容?久病才能成良医。高考八次屡败屡战,是因为前七次都落第了。

曾经动念要开一家爱情私塾,我当然不够格当爱情导师,但,谁够格?

古今中外,显然青梅竹马、白头偕老是最完美的爱情,可女主角能懂得什么?她是懵懵懂懂间捡到一块狗头金的人,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矿业开采知识。她知道这一个男人的好,对男人这一族群全无概念;她明了爱情的甜,对失恋、绝望、徘徊、冲动、与爱伴生的恶……都只能睁着小鹿斑比般纯净的大眼睛迷惑:怎么会这样呢?不曾痛哭长夜者,不足以悟人生或者爱情。

几度情海争锋的怒女呢,大概也不胜任。吃一堑未必长一智,撞倒南墙不回头的多的是,回了头也往往就迷迷糊糊调一个方向,再撞一次眼冒金星。乱七八糟一通历练,忽然遇到时间虫洞,她掉出这生死场——通了关也说不清秘诀在哪里,到老了还喃喃不忘:“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谁能教育谁,谁又能受教育?所以我想我的爱情私塾里,没有讲师,也没有学生,只有人讲,讲得眼泪涟涟,很多人在听、七嘴八舌地安慰。倾诉是排毒,聆听是最大的疗伤,而语言,是鸦片、酒精和微浓的香熏,抚慰人的疼痛。当你陷入人生的绝境,从地狱的十八层一路滑落到专门为你搭建的十九层,偶然看到一两篇文章,听到一两句窝心的话,血肉模糊的伤口喷上了一层薄荷膏。你不是这世上的苦海孤雏,有无数人,在此时,流着和你一样咸涩的泪。这,就够了。

爱情不是科学,没有公理、定律和公式,所有的真知灼见都有反证。妈妈们谆谆叮嘱:花心的男人不能嫁——也多有婚后改邪归正的。从小就有人说:农村男人不能嫁——嫁了农村男人而幸福美满的大有人在。生命是一款试用装,开封后请尽快使用,不能冷藏,你是唯一的导师、生产者、质检员以及用家。人生不过是布朗运动,你遇到什么就是什么。

在街角与谁一撞,当然撞得电光石火,一部长篇都市言情剧开麦拉……但我只被自行车撞过,并且撞了我的人,迅速逃逸,我追他不上,徒呼奈何。

正文 第五辑 因为她为是妈妈

为了过年回家的事,我揪了很长时间的心。

既遇良人,我万里来归。在异乡一遇到不快乐的事,就自怨自艾,觉得人家生女儿真没意思,养到二三十岁白白拱手送人。春节一年一度,我当然要回家,那是血的呼唤,DNA在说话。

我给妈打电话,妈问:“你回来吗?”我答:“回呀。”忽然有一抹沉默。我知道是我妈时时处处不愿让我为难,所以自己千难万难出不了口。一念及此,我觉得自己简直不可恕,赶紧加上:“他也回。”妈顿时放了心,笑说:“你大姐还说你们可能……还是回吧,他一年也就

过来一次两次。”

我自此悬了心。早此时,我跟他半真半假讨论回家的事,他微做苦相:“来去一趟太辛苦了,让我休息吧。”我佯怒曰:“在我家有人虐待你、不让你休息吗?”他答:“在我家有人虐待你吗?你为什么不愿意回我家呢?”我顿时没词,我不是白金好媳妇,凭什么要求人家是黄金好女婿?

我希望他跟我一起回家呀,又不是刘兰芝无故被遣归,当然小夫妻齐齐整整同时露面,一人一声“妈”来得体面。但去年就回的是我家,论情论理,今年应该回他家。我该怎么说服他?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难道对他家就不是?我想回家——难道他不想?他难得来一次我家——惭愧,我又去过他家几次?

这拒绝还没有发生,已经够让我暴怒了。正在拖地,不拖了,拖把咣一声扔到地上。晚上他到家,我蓄着一腔怒气准备给他下最后通牒:“我过节回家!你回不回两可,如果你不回,以后就永远不用回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弯腰脱鞋,文件包也赌气不帮他接,他就随手搁在墙边,手势非常疲惫。他是真累,这段日子周周出差天天加班。屋里空气是潜藏的高压,到处埋伏着死亡红外线,他一无所知坐到沙发上,开了腔:“我实在走不开……”去死!“……我们年三十上午飞回去可以吗?再早我真没办法了。”

我就这样愣在他的对面,忽然意识到不知几时,我正摆了一个双手叉腰气势汹汹的姿势。此刻我一低头,莫名地,觉得感激。太荒唐的感受,不是你侬我侬,不是良人属我我属良人,居然是——非常廉价的谢意。

这样说来,或许我们并不相爱吧?爱是“你给我的理所应当,我给你的都心甘情愿”,恰如我们拜观音,而观音绝不用理会我们。爱是天人之情,是不说对不起,当然也不说谢的。而我和他,却像小兵向元帅敬礼,元帅必得回礼,无论他们之间隔了几千几万级。这是温和的、有回馈的、人与人之间的情与礼。

我过去,把脸偎在他胸口,我想说谢谢,开口却是:“明年,咱们回你家吧。”他一手揽我,一手还抓着遥控器,在不停地换台,答:“嗯。”

这一刻,我们互相了解。父母亲人才是我的第一顺位,他是第二位,我们还不曾亲密无间,也就因此没有陷入爱的无间道。我和他,不过是柴米夫妻,但我宁愿如此,宁愿,因为爱要么燃烧,要么长久,但不能两者并存。

你曾经以为你没有故乡。

你生在东北小城,冬来积雪盈你孩童的膝。有一年水管冻裂,父亲带你去打井水,井是白茫茫雪地上一只孤单的黑眼睛,冒着热气。

你又跟父亲上山打山楂,秋色浓烈。依稀听见,广场上有大喇叭在说一个伟人的死,你们打了好几麻袋殷红的果子,像一辈子都吃不完。

可是上小学填表,你在籍贯上填“湖北黄陂”——父亲是黄陂人。

你甚至没回过父亲的老家,只去过一次黄陂县城。是大四快毕业,班上组织去郊游,县城主街也破破烂烂,录像厅挂着黑板,斗大的字写着“欲火焚身”。晚上,男生们语焉不详地一个个失踪,再过一会儿,他们哗一下同时出现,吃吃怪笑兼垂头丧气。终于有男生告诉你,“欲火焚身”是写消防员生活的。

而黄陂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县,它沦为大武汉的一个区,如通县之于北京,或者番禺之于广州。她们都曾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姑娘,此刻是豪门里的承欢姬妾。

你妄想怀乡,如怀一块昂贵的璧,那块璧却碎成一地玉屑。

而表格也不再填籍贯,改为出生地,你便写“辽宁丹东”。只七岁,你就离开了,经沈阳、北京、武汉,一程一程漫长的火车。你与行李一起,车窗里进车窗里出,泥鳅一样在人头下滑过,躺下小小的身子占座位,而且不哭。年年报纸上都写春运的恐怖,仿佛意外得不得了,小鹿斑比那么天真。谁人不知道呢?哪怕你只有七岁。

丹东是你父母的异乡。他们像所有“文革”初年的大学毕业生一样,被看不见的政治大手拨弄,去这僻远、苦寒的流放之地,生儿育女,艰难地活下来。一有指望,就想离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你后来才知道,这不是一个滥俗的名词,这是许多人命运的转捩之点——冰山有微微裂缝。母亲遂一周一周,去当时的电子局长家里 ,不带礼物——那时不兴这个,也带不起,只带孩子们——有你吗?你不记得了。陈述、周旋、乞求,说到动情处,母亲落下泪来。

他们走得那么高兴,而丹东也很快将他们和你统统忘记。旧同事的小孩出外上大学,才又忽然发生了联系,仅限于此。丹东其实与你不相干,即使你回去,到哪里寻找缅怀之地?当儿童笑问你从何处来,你会否惊慌地问:“啊,你说什么?”东北话,不是你的乡音或母语。

现在你在北京,你很自然地对人说:“我是武汉人。”你当然是。你在武汉定居,二十多年。你渐渐不再觉得武汉话鄙俗不文,甚至爱上它的红尘颜色,可是仍然不会说。在汉口你老东张西望,连香格里拉都找不到;火车站你总被人当外码子;外地来的朋友请你带路去起义门,你没好气地说:“等我上Google查一下。”内心深处,你一直是那个刚下火车的小姑娘,被四十度热浪袭昏,周围大声嘈杂如开骂。你和武汉,老隔了一层,不能一把抱在怀里。

但北京更加与你无关。隆冬,窗外阳光好得几乎猖狂,而风声如哨声凄厉。大风这件事,超出你的经验值,你对温度的评估系统没包含过这个因素。你遂穿了薄薄黑裙、薄薄红羊毛大衣出门:一步,两步,三步……第四步就冲回去,换高统靴和把你从头蒙到脚的哈利波特大棉袍——这不是你的城,你无法知冷知热,如一个温柔的妻。

虽然你并不烟视媚行,你又何尝不是这世上的吉卜赛女子?都一样地,没有原乡。

那一天,一个男孩儿陪你穿王府井后面的小巷。真破败,你走了几步就迷路,不是说北京是一座东南西北明确的城吗?男孩儿笑咪咪说:“不包括胡同。”你看见小院里放了一大堆乌乌的垃圾,烂菜叶,破菜帮,鸟都不会落在上面啄食。你心里嘀咕,过年了也不清出去?蓦地一惊,这分明是人家的冬贮大白菜。

“这是胡同游不会来的地方。”男孩儿说。他妈妈是北京人,他生在宜昌,对同学来说,他是说北京话的外地孩子;回北京姥姥家过寒暑假,他又成了不会说北京话的外地孩子。他笑起来:“所以,我是没有故乡的人。就好像你,你会把武汉当做故乡吗?”

你猝不及防地愣住,很久很久,北京那么冷,眼泪还在眶里就凝成冰,割着你的视野。你只努力睁大眼睛,让微笑滑过,如小孩在北海的冰面上溜冰,轻轻地说:“不……武汉,是我的故乡。”

不仅因为那里有你的同学、朋友、你努力绽放过的青春、你曾深深爱恋过的少年——六渡桥的老房子里,他带你见过他庞大的全家。还因为,父亲在那里。

武汉有多少条大街小巷,父亲骑自行车经过;不远处的小菜场,原来父母经常一起去买菜;东湖,是父亲教你游泳的东湖;水果湖的大小馆子,父亲都去吃过,老是嫌太贵太油腻;你也曾在武汉最大的商场,不顾父亲的反对,给他买极昂贵的羊毛衫——他到最后都不舍得穿。

而父亲,永远睡在了武汉的石门峰公墓。

武汉怎么可以不是你的故乡?当你想念,当你铭记,当你在深夜,无声哭泣。

他们说夏娃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而你终于知道,当一座城市,有你最深爱之人的坟茔,那里就是你的故乡。

一夜之间,这城市面目全非,路上无数戴着口罩的面孔,像散乱的、惨白将萎的纸花。忽然接到二姐电话,说:“这段日子,我就不回家了。”而她,是医生。

她说他们医院紧急开会,全体医护人员24小时待命,随传随到,任何人拒绝征召,当即开除……非典原来与我,如此之近。

我脱口而出:“开除就开除,我养你。要不然你现在就辞职。”急切得喘不过气来。

她斥我:“说什么呢,都怕死,都辞职,没人看病,到最后全地球所有人都传染上了,那时躲家里就安全了?再说,医院什么病没见过呀。”

很多很多话,在我喉里纠缠如斗蛇,我说不出一个字。

二姐一贯口气沉静:“这段日子我就不回家了。万一……老公是没办法了,总不能传染爸妈吧。我也叫小彭(二姐夫)最近别回他自己家了。就这样吧。”

疾病那么严厉,注定让人六亲不认。至爱却必须闪开的,是我们,她的父母及姐妹。我知道二姐,已经决定独自背负。

我每晚打电话给二姐,有时两三天联系不上,一颗心就吊到颈子口。接通了,原来不过是她夜班,她叫我“别穷紧张”。又说,其实医院里也人心惶惶,负责消毒的后勤人员,不敢进传染科,远远地,站在大门外高声问:“你们还好吧?”有的医生较活泼俏皮,笑道:“健在中。”引发一阵笑声。

瘟疫阴影下的城市,惨淡苦闷,这笑声,珍贵如一城的碎钻。

报纸铺天盖地都是非典消息:“从北京回来的某工程师,感觉不适,发烧至38.5度,120送入医院后,经诊治,证实是大叶肺炎……”这不是二姐所在的医院吗?

电话里我说得慌乱,语音七零八落,她嗤一声笑起来。“你也看到了。今早一上班,一个住院病人,直冲进办公室大叫:‘我要出院。’报纸举得高高的,像举面战旗似的,直伸到我脸上来……”

她是医生而我不是;危险她触手可及,离我十万八千里;紧张到几乎神经兮兮的是我,而浑若无事的,是她。

有段日子,报上尽是医护人员争写申请的光荣事迹,看得我替二姐十分担心,又惭愧于自己的一己之私。

她只笑:“我是不写申请的。医生多了,妇产科、儿科、皮肤科……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一窝蜂都上第一线,有用吗?再说了,非典期间其他病就自动不发了?那些病人,就不需要 医生吗?”

这几天她上武黄公路收费站,为入城人员量体温。电话里她仍是轻描淡写,我絮叨半晌,她略微不耐烦:“反正我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如果他们让我上第一线,我还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是医生,在哪里我都是。”

电视上总在说:向所有战斗在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致敬,然而第一线之外,并非没有沙场。刀刃之利,因其刀背的厚重;金字塔入云的塔尖,是立在宽广坚实的塔基上。这一场天人大役中,有无数沉默的战士。

我二姐,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医生。而绝大多数医生,都如她一样普通,却在各自位置上,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并且,保持“随时准备着”的姿态。

我相信他们在大疫面前,也心怀恐惧,却知道畏惧无济于事,故而,他们必须无畏,必须温柔而坚定,必须在人群中,高高地扬起头。

难以言说,这是生活,还是职责。

我想,像我二姐这样的人,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

而我的二姐,并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娇小,微胖,雪白的小圆脸总是笑眯眯的,据她以前的病人说,像观音。

时近圣诞,邮局里到处花团锦簇,缎饰、彩球、贺年卡的清脆音乐。这时,身侧一直与保安絮絮聊天的老人,却突然拭了一把泪。

是忘了存折密码吗?正填汇款单的我,稍一惊,却见保安坐着,椅子前后摇晃,十分地心不在焉。不过是半熟的人,在闲话家常吧。

“到十号,我徒弟就跟我说:‘师傅去领工资了。’我就说:‘没那个领钱的命。’他不明白,说:‘工资人人都有的呀。我帮你签字。’过一会儿回来,手里抓一把,都是我跟会计预支工资时写的借条,还有一张五毛钱,两张一毛钱——就剩这些了。”

老人两鬓泛白,却穿了件非常抢眼的宝石蓝外套,更衬得他满面皱纹,如梯田。

“那时我工资二十九元,奖金三块二毛钱。”呀,明细到角。我经年都不去拿工资条的。“一家五口,三十多块钱一碗水一样泼出去就没了……”叹息声,轻得听不见,“我屋里小女儿,有一次病了,想吃一分五一颗的水果糖,我狠狠心,捏三分钱去了,结果路上掉了一分钱。买一颗蛮划不来,买两颗硬是不够钱,站了好久好久,又不甘心走……”

有人来问事,早有几分不耐烦的保安趁机起身。老人刹住话头,暗里也觉出自己的不招待见,讪讪地笑,擤一把鼻涕。

那些艰苦、惨痛的日子,都过去了吧?当他还年轻,一只手是整个时代、整个中国的一片赤贫;另一只手,是最小偏怜女儿的病痛、她小小的渴望,他却差一分钱。

突然留意到,他外套胸口上咧嘴而笑的米老鼠头,米奇不便宜呢。是孙儿们淘汰下来的,爷爷不舍得扔,就捡来穿吧?袖管短了一大截,露出里面的毛衣,袖口破了,又粗针大线地补过,说不出是黑是黄。

他所有清水渍过、碱水煮过、血水泡过的日子,孩子们知不知道呢?知道,又有没有能力或者孝心,让他乐享天年呢?

一位台湾朋友,曾经半笑半窘,说他的父母,就是人所诟骂的巴子旅客:一大堆欧巴桑欧吉桑,穿得很热带,几乎可算是艳光四射,任何场合都大声喧哗,乱糟糟拍照,流水似的买东买西,处处被宰,却被宰得兴高采烈。他们又镶着金牙,笑起来金光流灿。

然而他说,他完全原谅与接受。

因为正是他父母那一代,成就了台湾经济的起飞,他们老土、落伍、不合时宜,但他们有绝对的资格,理直气壮,享受他们亲手创造的财富。

也同样打拼了几十年的,我的父母,以及眼前的老人,他们亦曾倾尽全力,给出关怀、抚育与爱,是每一个儿女的圣诞老人,却都是曾被一分钱难倒过的英雄汉吧?几时,他们才能够,如此嚣张安乐?

走出邮局,脸颊上冰凉的,是武汉十一月的冷雨。

是好些年前的事了。我在等Call机,突然过来一个男人,匆匆,一边揩汗,劈手抓话筒。瞥眼看见我,手在半空里顿一下,我示意他先打。

显然是打给家里,他用很重的乡音问:“哪个?”背忽然挺直,脚下不由自主立正,叫一声:“爸爸!”吭吭哧哧一会儿,挤出一句:“您身体么样?”

再找不出话,在寸金寸光阴的长途电话里沉默半晌,他问:“爸爸,您叫妈妈来听电话吧?”小心翼翼地征求。

连我都替他松一口气。

叫一声“妈”,他随即一泄千里,“家里么样?钱够不够用?小弟写信回来没有……”又“啊啊唔唔”“好好好”“是是是”个不休。许是母亲千叮万嘱,他些微不耐烦:“晓得了晓得了,不消说的,我这么大的人了……”——中年男人的撒娇。我把头一偏,偷笑。

又问:“老头子么样?身体好不好?”发起急来,“要去医院哪……米贵不贵?还不吃饭了?再贵也要看病呀……妈,你要带爸去看病,钱无所谓,我多赚点儿就是了,他养儿子白养的?……”频频,“妈,你一定要跟爸讲……”——他自己怎么不跟他说呢?

陡然大喝一句:“你野到哪里去了?!”神色凌厉,口气几乎是凶神恶煞,“鬼话,我白天打电话你就不在家!期末成绩出来没?”是换了通话对象。

那端一一报分,他不自觉地点头,态度和缓下来:“还行,莫骄傲啊。要什么东西,爸爸给你带……儿子呀,要这些有什么用?……”恫吓着结束:“听大人话。回头我问你妈你的表

现,不好,老子打人的。”——他可不就是他老子。

卜劳恩的幽默温情,中国家庭里的父子,却常常让人想起“一山容不得二虎”,只因为都是男人吧,难以有母子的天然融合,到八十岁还可以是妈妈的小心肝。

短短几句话,简单鲁直,看似无情,却句句扣人心弦,包容了:爱、尊敬、挂念、殷切的希望,却都需要一座桥梁来联结——叫妈妈来听电话吧。

因而,隔着最冰冷的脸容、最严酷的态度、最遥远的距离,以声音,拥抱。

大姐的女儿小满,过几天就满两岁了,正是最黏妈妈的时候。每晚闹瞌睡闹得一塌糊涂,一定要她妈哄着才能睡。

大姐不胜其烦,躲到我房里,只听见小满一个人在小床上的黑暗里,一迭连声:“妈妈妈妈妈妈……妈妈过来,妈妈过来……”大姐狠着心,只装作没听见,不理不睬。

忽然,小满凄凄惨惨喊出一声:“妈妈呀,你在哪里啊?”已经带出哭腔了——当时我便想起:“周总理,你在哪里啊?”顿时,所有育儿书上的指点都不管用了,她妈立时冲过去,俯身千哄万哄。

小满疼她妈,疼得扎扎实实。傍晚,大姐在厨房正煎炒烹炸,忽然绊着什么,原来是小满悄声地溜进厨房,小手热情洋溢地抱住她的腿。

锅里正沸沸扬扬,大姐无暇料理她,只喝道:“小满快走,有火,危险。”她更不依了,拖着她妈的腿学舌:“有火,危险,妈妈也走,妈妈也走。”我惊奇于她小小的痴心,是谁教给她的呢:爱的本能,也无非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危险,赶快一起走?

饭后,我和大姐边清理饭桌边聊天,聊得上了劲儿,两人端着油腻腻的脏碗站在桌边忘了走。这时,一直全神贯注在看《大风车》的小满忽然直起身来,小手一一指点着周围,念念有词:“姥姥坐着,外公坐着,爸爸坐着,妈妈站着。”从沙发上滚爬下来,赤着脚,咚咚咚跑到墙边,吃力地搬起小板凳,又一路咚咚咚地跑过来,把小板凳搁在大姐脚边,频频拉她的裤脚:“妈妈坐,妈妈坐。”

大姐大吃一惊,然后喜孜孜地坐下来。我简直气结:我还不是站着,怎么小满想都没想到我?

晚上,大家七横八竖靠在沙发上看《还珠格格》,我有点累了,顺势躺下去,恰好枕在大姐腿上。才靠了一会儿,小满已经急急过来,双手按在她妈身上,表情严肃,大声道:“小满的妈妈。”——啊,是吃醋了。我跟她讲理:“只枕一会儿,不要紧。”她只管气滚滚地瞪着我,执拗地重复:“是小满的妈妈。”很委屈的样子。我试图说服她:“也是小姨的姐姐呀,都做了小姨二十几年的姐姐啦,小姨靠一下也不行吗?”

她爬,爬,爬,好不容易爬上来,迅速整个人扑在她妈身上,小手箍紧她妈的肚子——那产后发胖的浑圆身段,岂是她那一双小胳膊小手围得满的——大声宣告:“是小满一个人的妈妈。”尽她的力气能发出的最大声音了。

我忽然放弃了,一切的理论与逻辑。

大姐不仅是我的姐姐,还是丈夫的妻子、父母的女儿、上级的下级。就好像小满终究也会长大,渐渐地,她是谁的心上人、谁的妻、谁的母亲。

生命如此广大,我们只是密如沙砾的凡人中那最不起眼的一个。却当人生如一幅绵缎刚刚打开的时候,母亲与孩子,互相完全彻底地拥有。

她是妈妈的小满,而她,是小满的妈妈,除此,再没有别的了。

三十几年前,他们在武汉一所大学相遇,一个湖北一个河南,却同姓。同学们起哄,说:“你们认个兄妹吧。”

他说:“行。”

她没做声。可是下学年开学的时候,她对他说:“俺跟俺娘说了,俺认了个哥!”

他大吃一惊:“啊——”

应该毕业那一年,恰巧是“文革”的开始,天下大乱,没人管事,他们就凭空多读个大六。那年没有功课,同学中多的是激进分子,一把把的“司令”、“总指挥”,你方唱罢我登场。他们只跟着老师,勤勤恳恳地,在校园里的道路两侧,种下了许多棵小树。

分配前便已宣布,所有的去向都是边疆艰苦之处,都是乡下孩子,都没什么阅历,面对一堆的名字:丰满、六盘水、玉溪、资水……像在抽签,抽取一生的命运,而琦丽的名字背后,到底有没有丰饶的身世?

他到底灵活些,到图书馆借了地图册来研究,又挨个儿到老师家咨询。然后跑来跟她说:“我问了好些人,他们都建议说丹东最好。我们一起去吧?我给你也报了名。”

她说:“好。”

——这就算求婚了。

走之前,照例在蛇山上留个影。远远,浩瀚大江,一桥飞架南北,他依当时流行,做个指点江山状,而她只拘谨地抱膝而坐,黑白照片,也看得出她红彤彤的苹果脸,两根粗粗的麻花辫垂在肩上。两个人看上去,都淳朴、健康而傻气,像他们头顶明净无渣滓的天空。

第二年夏天,生了大女儿,再隔一年,二女儿也来了。而那时,鸭绿江边的安静小城,天正寒,地正冻,积雪盈膝。

仿佛一头撞在冰墙上,撞碎两砣冰块:没有。没有肉,没有鱼,没有新鲜蔬菜,凭了出生证领到五斤鸡蛋,其余,是空白。东北的冬天可以酷寒到什么程度,他终生不能忘。

而在南方鱼米之乡长大的男人,在他的故里,女人坐月子要喝清甜的蛋酒和煮得奶白的喜头鱼汤。他心疼女儿的哭,心疼她的瘦——那样迅猛,像一脚踏空,从十几级台阶上一跤跌下去——却无能为力。

愁在心里,也不改他爱说爱笑、喜交朋友的天性。一次去附近驻军办事,见一个小解放军在修收音机,工具摊了一桌子,却只会拆开来又装好,拼命地拍,又使劲儿地摇。

他实在看不过眼,一句“我看看”,三下两下完工,喇叭里悠扬传出“我失骄杨君失柳……”小解放军喜得小心翼翼捧住,像捧了一盆易碎的珊瑚花,连连道谢。他也就走了。

几天后正在车间里,忽然厂办紧急找他,他刚一进门,便有人跳起来指着他大叫:“就是他。”原来是前几天那个小解放军。旁边一个络腮胡子,说是营长。桌上,摊了起码十几个各式各样的小收音机。

实在太多了,营长也有点儿不好意思,问:“你方不方便?不方便就算了。”他却一口应下。捧回家,开始加班加点儿、没日没夜地修,还自掏腰包购置零件配上。

一个星期后,营长看着那些漂漂亮亮、嗓门一个比一个大的收音机,简直乐得连胡子都飞起来,重重地拍他肩:“咱们往后就是朋友了,你有困难,尽管发话。别的不说,我们部队上,起码物资比你们地方上要丰富得多。”

他心咚的一下,想起她逐渐消瘦的容颜。下班路上,便走了神,一跤跌滚,雪团轰然飞起,像他心里的起落:怎么能向人要东西呢,这成什么了?但是是营长主动说的呀,而且他的妻子在坐月子。

到家时他已下定决心,明天就跟营长讲。可是凌晨醒来,缠绕终夜的犹豫重又袭上——好吗?营长跟他要好,常常到厂里找他聊天,豪爽的络腮胡子笑起来大幅地颤动,每次都说:“有困难尽管说。”他心里翻肠搅肚,却一次也说不出口。

雪越发下得紧了,一个陡然放晴的早晨,他起来,她早已坐在窗边,回头看见他:“嘿,你看那太阳,黄黄的,像个荷包蛋呢。”他整个人僵在已经冰冷的坑上。

他不是不想学雷锋,但是雷锋没结婚,也没有一个丑丑的二女儿,小脸红红,睡着了嘴还在吧唧吧唧,不知何时便惊醒,大哭起来。

他简直不知自己是怎么说出口的,每个字都像害怕打仗的逃兵,在他嘴里你推我搡,谁也不肯先出去,出了口,也是那么轻,像是随时可以化在空气里。

营长答应得痛快:“要什么都行,明天拿袋子来装。”

他却愣半天,仿佛听不懂,忽然中学生似的一个大鞠躬。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了门,半路上,只觉得脚下越来越冰冷刺痛,他一低头才发现,他居然忘了换一双出门穿的厚鞋。

南方人本来就不十分适应北国天气,那零下几十度的严寒,又绝不是一双家里穿的轻便鞋可以抵御的,然而他心里念念的是,万一去晚了呢?

寒气沿着他的腿攀爬向上,仿佛树林里的杀人藤在捕猎它的猎物。他的脚底剧痛,漫漫长路,好似用利刃铺成,让他每一步都踉跄流血。茫茫雪野里,远远看见军营的轮廓,却好像是海市蜃楼的幻景,永远都走不到。

一把拉住营长的手,他喃喃:“热水,给我热水泡脚。”人已不支地靠在门上。

整个连队都乱起来,匆匆帮他脱鞋检视,又拿雪来搓脚——幸好没冻坏。营长急得跳脚:“你看你看,换双鞋再来嘛……”

他说:“是我心急。孩子没满月呢。”

营长问:“是儿子?”

他答:“不,姑娘。”

营长“噢——”又问:“头胎?”

他的两只脚轮流收缩,咝咝吸气:“老二。老大也是姑娘。”

营长一跺脚,“丫头片子,也值得?”

他抬一抬头:“不是这么说,男孩儿女孩儿,不都是我的孩子?”

那粗豪的汉子意外地愣住了,半天,习惯性地揩一把胡子。

那天他走的时候,带了一大块腌肉、一个毛扎扎巨型刺猬似的猪头、一捆带鱼、十斤鸡蛋……营长拎来一双石头般厚重的军用皮靴,还有一袋袋动物冰糖:“给侄女们吃。”

他推辞:“孩子们还小,不能吃这个。”

营长瞪一眼:“还不兴长大了?”

“咝啦”一声,他打了一个蛋,想想,又打了第二个,空气中充满荷包蛋的浓烈香气,他颤巍巍端到她面前,她俯下脸狠狠地闻了又闻,再抬起头,眼里全是流离星光……

三十年后,她的小女儿问她最心爱的食物,她毫不犹豫地答:“荷包蛋。”

而我,是他们的第三个,也是最小的女儿。那包晶莹剔透的动物冰糖甜过我们三姐妹的童年,那双军靴一直穿到我们都长大了,还没有坏。

当年他们在校园里种下的小树,都已长大成材,那浓绿的树荫,在我整个的大学时光里,一直温柔地笼罩在我头上。

看完电视以后,一整晚他都睡不好,第二天一上班就匆匆往深圳打电话,直到九点,那端才响起儿子的声音:“爸,什么事?”

他连忙问:“昨晚的天气预报看了没有?冷空气南下了,厚衣服准备好了吗?要不然,叫你妈给你寄……”

儿子只漫不经心:“不要紧的,还很暖和呢,到真冷了再说。”

他絮絮不休,儿子不耐烦了:“知道了知道了,马上就买。唆。”撂了电话。

他刚准备再拨过去,铃声突响,是他住在哈尔滨的老父亲,声音颤巍巍的:“天气预报说,武汉今天要变天,你加衣服了没有?”

疾疾阵阵,从他忘了关好的窗缝里乘虚而入,他还来不及答话,已经结结实实打了个大喷嚏。

老父亲急了:“已经感冒了不是?呀,怎么这么不听说,从小就不爱加衣服……”絮絮叨叨,从他七岁时的劣迹一直说起,他赶紧截住:“爸,你那边天气怎么样?”

老人答:“还不是下雪。”

他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在寒潮乍起的清晨,他深深牵挂的,是北风尚未抵达的南国,却忘了匀一些给北风起处的故乡,和已经年过七旬的父亲。

人间最温暖的亲情,为什么,有时竟是这样的残酷?

一代又一代,我们放飞未来,爱是我们手中的长线,时时刻刻,我们记挂着长线那端的冷暖。却还有多少人记得,在我们的身后,也有一根爱的长线,也有一双持着长线的、越来越衰老的手?

传说北风是天空最小的孩子,最后一个被放出来,天空叮嘱他一定要回家。可是贪玩儿的北风,只顾一路向前,宁肯在大地上流浪,也不愿回顾,渐渐,它找不到回家的路途。

所以每当北风乍起时,天空都有那样忧愁的脸容,风里有些低低的呜咽,我们从来不曾听到。

是否成年之后的我们,都是那不肯回头的北风?

他想,在下一次寒潮来临时,他仍会赶在北风之前,向深圳投去问候和叮嘱,可是他的第一个电话,应该是往哈尔滨去的。

其实已经走过了,和我同办公室的老王又转回去,从派送广告的男孩手上接过花花绿绿的纸张,还认认真真地说一句:“谢谢。”

偷眼一看,原来是些“难言之隐”、“济世良方”,我们不觉相视窃笑,老王觉得了,抬一抬头,解释:“不是我,是我儿子。”

我们更是笑出声来,他等我们笑过了,才说:“我儿子,不是在北京读大学吗,上次写信回来,说找了个勤工俭学的工作,就是给人家发广告。”

我们都愕了一下。老王圆圆胖胖笑起来:“信上说,可难了。好多人从身边走过去,看都不看一眼,有人勉强接了,立刻就扔,还得捡回来,重新派出去。两百张,要站十几个小时才发得完,才五块钱。

“后来我给他回信,说,男孩子,无论怎么苦都应该坚持下来,可是我跟他妈……”老王一张脸仍是笑笑的,声音却不知不觉低落,“几个晚上都睡不好。”

他扬一扬手中的广告:“都是人家的儿女啊。”那灰暗的薄透纸悉悉响了起来。

我们都不由自主静了下来。

只是这样简单、这样平实的一句话,可是那个把在路上哭泣的儿童送回家的陌生人,在生死来袭刹那将救生衣让给年轻士兵的将军,甚或那个喜欢给邻家孩子一颗糖,让他的一天都变得十分甜蜜的老伯伯,在他们心底,是不是,都有这样的一句话呢?

前方,又是一个抱着大叠广告纸的少年,而我们一一接下他递过来的希望,并且郑重地回他:“谢谢。”

抱紧啊,千万不能松手

她一直觉得母亲不喜欢她,不然,为什么还会想生一个弟弟呢?

父亲在省城打工,家里就只有她们两个人,母亲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然而每当母亲叫她帮忙做事时,她总是装着没有听见,宁愿溜到门外小树下玩。

那棵小树就在她家的窗下,是她出生那年种下的,今年也是七岁,却还只有杯口般粗细,树叶稀落。她看着这棵细伶伶骨瘦如柴的小树,想起弟弟出生后自己会遭到怎样的嫌弃,泪水不知不觉地就涌了出来。

那晚,是阴历六月十六,月色明如水洗,她偶然看见,远方有一条黑线正迅速地推进前来,正转身喊母亲:“妈妈,你看那是什么?”洪水已在顷刻间席卷而来。

哐一声,门窗尽破,巨大的洪水直泄而入,来势汹汹,她吓得大哭起来。母亲一把抱起她,奋力举出窗口,水流急劲,把她全身打得火辣辣地疼,求生的本能让她一把抓住小树。房子上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在颤抖,母亲拖着笨拙的五个月身孕的身体爬出窗口,终于也抓住小树。

一切只发生在不可想象的瞬间。洪水迅速盖过她的双脚,母亲用一只手用力把她往上抬,一直抬过自己的头顶。而她们身后,洪水已将房屋完全吞噬。

大水里,小树是她们唯一的依靠。然而那样纤细幼弱的生命如何承担得了两个人的重量?急流里,小树的腰肢深深弯下去,像一叶风帆般摇晃抖动,枝桠发出破碎的声音。

母亲深深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了手。

激流里,母亲浮浮沉沉的身体迅即成了一个小黑点儿,却还挣扎着回头喊道:“抱紧啊,千万不能松手……”

她还不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世界就已全盘改变,她只能对着夜空徒劳地哭叫:“妈妈,妈妈呀……”水势急速上升,淹没她的腰部。突然,她觉得手臂上一阵冰凉,低头一看,不知哪来那么多的蛇正沿着她的身体游行而上,很快地,小树的每一根树枝上都爬满了蛇。

她吓得尖叫起来。月亮渐入中天,照得四周一片汪洋,她又冷又饿又害怕,嗓子哭哑了也没人听见,却一直牢记母亲最后的嘱咐,紧紧地抱住小树,一刻也不曾松开。

十个小时之后,从太阳升起的方向,开来了小舟。当解放军将她救上船时,这个七岁的小女孩儿,已经衣衫尽破,小手弯曲僵硬,许久许久都伸不开……

她是灾区第一个被救者,可是她的母亲,却永永远远睡在失踪人员的名单里,连同她的从来不曾叫过一声姐姐的弟弟。

或者,她要到很多年之后,才会真正明白母亲最后的一眼里所蕴含的全部深意。而她在漫长的一生里,耳边都会时时响起母亲的呼唤:“抱紧啊,千万不能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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