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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恶魔人生》


第1章 大太监王重(新书,求投资求收藏)

大龙朝,帝都东大门城楼上。

大将军岳明双眼肃穆的看着伤亡惨重的将士,脸上涌现起悲愤之色。

看到岳明过来,众多士兵挣扎着站起来,很多人眼中露出不解之色。

他们守护的这座城市,已经被围困一个月了。

作为帝都,城内并无农作物,大型水源又没有,却要养活上百万的人口,这一个月内,牲畜除了战马之外,其余皆被斩杀,勉强支撑了一个月,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昨日更是听到前方消息,大龙朝三十六省份,四十六座城市,各大势力皆都投降于大太监王重。

他们想不通。

真的想不通。

瞎子都看得出,大龙朝大势已去,太子殿下更是被抓,岳明将军现在为什么还守护这座没有了主人的帝都?

投降,不好吗?活命,不好吗?

“半年前,先皇驾崩,各地势力举兵谋反,大太监王重趁乱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后,三十六省份,四十六大城,先后降于王重,现在,除了我们这边之外,他已经没有对手。”

岳明一字一顿的说着,右手紧握着腰间的佩刀,沉声再道:

“这,是帝国的耻辱,我岳明,不会投降。”

众多将士均都是心中一紧,脸上涌现出悲戚之色。

不投降,那就是继续战斗,而继续战斗,面对现在如日中天的王重党羽势力,和自杀无异。

不过这些将士都没人说一个‘不’字,只因他们敬重岳明。

“我虽然不会投降,但是你们可以。”

说完这句话,他扭头看向城楼远处。

就在城楼护城河对面远处,站着几十万的将士,黑压压的人群一望无际,整齐划一的部队连他都感到艳羡。

这是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这是一支从无败绩的军队,这是一支严守纪律的军队。

可惜,这不是他的军队,而是他敌人,王重的。

“王重,你虽是太监,但凭你能训练出如此军队,我佩服你,只可惜,忠臣不伺二主,你我始终是敌人。”

岳明低声说着,看着手上信件。

这封信,是王重派人送来的,内容很简单,王重要他无条件投降,他可以饶了里面所有守军性命,否则明天一早,他就会攻城,到时候所有守军株连九族,连家中的狗都不放过。

“将军,我也不会投降。”身后侍卫激动道。

“誓与将军共存亡。”又有一个伍长半跪在地表忠心。

“誓与将军,共存亡!”更多的人半跪在地。

岳明笑了,只不过他摇摇头,斥道:“你们,必须投降,这是命令!”

“开城门,我亲自应战,其余人放下兵械,不许动手,如若抗令,斩!”

所有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这是我最后一个命令!”岳明沉声喊道。

守护城门的8个士兵不敢违抗,开始放下大门绳索。

“哐当!”

厚重的铁门向前摔了下去,发出巨大的响声。

岳明走下城门,骑上战马,吼道:“大龙朝护城军将领岳明迎战,谁敢与我一战!”

面对黑压压的军队,岳明没有任何怯色。

在这群纪律严明的军队前面,摆放着一个巨大的‘凸’字看台,看台上只有一大一小两张椅子。

坐在大椅子上的,是一个穿着盔甲的男子,看起来已有五十多岁,眼神却是一点都没有苍老的迹象,反而如鹰一般锐利。

他便是当今天下令人闻风丧胆,传闻心狠手辣,挟太子以令诸侯的大太监,王重。

只不过,边上坐着的是穿着龙袍的年轻人,正是当朝太子,李安。

“太子殿下,你觉得这个岳明将军,这是何意?”王重平静道。

李安虽是太子,但和王重说话的时候,丝毫不敢正视王重,低着头回应:“老师,岳明将军对王朝忠心耿耿,他此般出战,是想战死。”

“嗯,你觉得,此人该不该留?”

“弟子不敢说。”

“没什么不敢说的,我这般扫平天下各大将领势力,还不是为了给你以后登基铺路。”

王重眼中闪过锐芒,“大龙朝虽大,但也正因为大,让一些山高皇帝远的人趁势坐大,此次扫平了这些势力,谁是忠,谁是反,谁是墙头草,一目了然,更是锻炼了皇朝军队,一举多得。”

李安有些激动,他记得很小的时候起,王重作为宫内太监,就暗暗控制了皇宫。

之后成为了他的师父,每次暗地中和他说,会帮他夺得皇位,开启大龙朝盛世,在王重身边,他真的学到了很多。

因此在他心目中,王重虽然是太监,但他真心的把王重当成了至亲一般的存在。

“所以,忠臣你就要留,逆贼应当斩。”王重看着他:“我现在已经五十七岁,命不久矣,接下来就要靠你自己,我教你的东西,你要切记。”

“弟子谨记。”

“嗯。”王重站了起来,走下台阶,翻身上马。

“师父,你这是何意?”李安急切问道。

“这岳明是个不可多得的将才,此人对你有大用,是乃影响国运之人,不可死。”

话落,王重骑着马前往场中。

“王公公,没想到你亲自过来,你就不怕我杀你。”岳明刀指王重,森然喝道。

“世人皆看错我王重,我给你的信你也看过了,还认为我挟天子以令诸侯?”王重喊道:“我要是想杀你,你认为我会亲自出来?我要是灭你军队,也不会只围而不打。”

说着,王重指着不远处的李安,“见一见太子殿下吧。”

岳明皱着眉头,朝王重手指的地方看去,这一刻,他有些信了。

…………

一炷香后,在岳明的带领下,太子殿下和王重进入皇宫。

七天后,李安正式登基,赐新国号:重王。寓意为在王重的带领下,大龙朝涅槃重生。

赐王重为宰相,岳明为大龙朝总军元帅。

军事上,在王重的建议下,所有省份的管理人员不再允许拥有自己的军队,只管经济,治安,每三年进行业绩考核,考核不满意者,直接换人。守军长官则由李安直接任命。

经济上,在王重的建议下,推广了大粪种植法,用粪浇在土地上,增加农作物产量,并且开发出各种农具,方便生产。建造商船,出海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并且先后开采出了煤矿,铁矿,金矿,以打造更加坚硬的铁器,用来制造最新研发出的枪和大炮。

知识上,在王重的建议下,建立了农作物,化工,物理,数学,建筑等等学校,舍弃了以往的科举制度,而是采取三年制义务教育,从基础上多方面培养人才,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扫盲运动。

倒不是王重不想用九年制义务教育,实在是古代人均寿命太短,劳动力短缺,不可能花九年去学习知识。

三年后。

王重已经60岁了。

对古人来说,这个年龄大多数都活不到,王重已经算是高寿。

病床边上,李安跪在地上,朝边上的御医吼道:“废物,都是废物,为什么治不好?养你们有何用!”

十八个御医,瑟瑟发抖,不敢抬头。

“不必怪罪他们,当年我早说过了,我活不过60。”王重平静道。

“可是师父……”

“我死不要紧,你还年轻,切记我给你的铁律,再穷不能穷教育,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建立和谐社会新农村,人民只有吃得饱饭,才会拥护你,记住要清正廉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明白吗?”

“弟子,谨记。”

“嗯,就……这样吧。”

王重死了。

一天后,李安宣布,为王重举行国葬,厚葬在皇家陵园,永世受后代敬仰。

…………

任务角色:大龙朝小太监王重。

任务目标:受人敬仰。已完成。

寿命:60

伴侣:0(想要找伴侣的你心有余而力不足。)

后代:0(伴侣都没有,后代就别想了。)

成就评价:皇帝敬重你,民众爱戴你,文武百官敬佩你。

获得奖励:12730经验值

…………

黄土星。

联邦监狱病房内。

房间内唯一的一张病床上,王重看着面前的系统面板,暗暗可惜。

“可惜寿命太短了,否则等到制造枪炮的工厂制造完成,大龙朝很有可能进入大航海时代,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了,还能看到第一批学到现代化知识的学生毕业。”

“不过无所谓了,任务已经完成,可以让我瘫痪的身体活动了吧。”

这样想着,王重平静的脸上终于有些意动,看着四周铜墙铁壁的牢房医院,随后默念兑换。

“10000经验值兑换生命液体成功。”

随着生命液体的注入,王重发现原本自己瘫痪的身体,右手有了一些知觉。

一边感受着这股知觉,王重一边喊到:“狱警,狱警!”

“什么事?”一个全副武装,手里拿着防爆枪的狱警森冷的走到门口。

“问下时间,具体到年份。”

要是其他人问这种问题,这狱警恐怕睬都不睬,不过这个人不一样。

狱警看了看手表,说道:“2131年,10月7日下午八点,王重,还有事么?”

“没事了。”说完,王重心中了然,在那个世界60年了,在这里竟然只过去了6分钟。

“那好,你好好休息。”狱警皱着眉头,重新回到岗位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这个疯子,问我时间干什么。

情不自禁的,狱警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回忆起关于王重的信息。

犯人:王重,二十三岁。

前职业:兽医。自称是优秀的心理医生,外科手术医生,没有证的那种。

绰号:冷面医生。

危险程度:sss。

第2章 重型犯冷面医生

想到sss这三个字母,让这个狱警皱了皱眉头。

sss,代表着这里危险程度最高等级重型犯,但是他丝毫不认为这三个s能代表王重的危险,他觉得再加3个s都不为过。

原因很简单,只因为他是冷面医生,他是个冷血杀手。

他记得同事说过,之所以王重被叫做冷面医生,不是因为他解决了几十个仇人,而是因为他做任何事都面无表情,甚至在解决那些仇人的时候,王重一直很平静。

他的心理医生说过,唯一见到一次王重笑,是看到照片上他仇人尸体的时候。

要不是因为他是渐冻人患者,身体逐渐瘫痪,恐怕没人能够抓得到他,甚至他自首的时候,别人不敢相信,这个解决了这么多人的杀手,是长得这么温文儒雅。

“呼,幸好他生病了,要不然还真是危险呢。”

狱警松了一口气,可是他却没注意到,病床上的王重,右手动了一下。

…………

“又可以拿手术刀了呢,好怀念那段治病救人的日子。”

王重叹了一口气,他发现自己低估了自己渐冻症的恐怖,兑换了生命液体之后,只有自己的右手才能动弹。

不过他是个乐观的人,他觉得事情就算发展的再坏,顶多不就是死么,既然不怕死了,那没什么事情可以变得再坏。

况且,他的仇家都已经被他解决了,自己心愿已了,这才自首。

随后经过仅仅一年多的时间,自己身体逐渐不能动,除了眼睛和嘴巴之外,其余部位彻底瘫痪。

在彻底瘫痪的当天,也就是一天前,面前便出现了一个类似系统的面板:检测到宿主精神达到顶点,开启重生人生系统游戏。

重生人物:太监王重。

人物简历:王重出生于大龙朝明州镇渔村,因父母出海打渔意外身死,年仅八岁的他被大伯卖入宫中,成了小太监。悲惨的经历让王重身心受到巨大影响,在皇宫之中他受人白眼,被人欺负。他不想再被人看不起,他想要得到尊重。

任务目标:受人敬仰。

任务完成奖励:随机奖励经验值。(经验值能够兑换对身体改造物品)

…………

当时看到这些内容之后,王重很想做出一个惊讶的表情,但是面瘫了。

于是,他查看了这个系统很久,最终确定,这个游戏不是幻觉,随后进入了游戏。

在游戏中,除了自己是太监这一点不太好适应之外,其它异常的顺利。

进入宫中,他利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能够解决一些伤风感冒,随后逐步得到总管太监安大海的赏识,一步步往上爬,最后利用自己现代化的知识,得到了先皇的重视,最后在先皇重病之时,趁机掌握大权,打压反对派,暗中养起了自己的军队。

其实以他当时的势力,完全可以称帝,但是他也知道,想要受人敬仰,光是称帝是没有用的,反而背后会被人辱骂大奸臣,死太监,死后搞不好尸体都会被人拉出来批斗。

于是他观察了所有的皇帝儿子之后,觉得李安可塑性比较强,性格内敛,于是全力辅佐他,助他统一全国,安定天下。

“叮!”

“成功解锁新重生人物:秀才王二平。”

“任务目标:让媳妇看看我的厉害,敬佩我。”

…………

“让媳妇看看我的厉害?这信息量似乎有点大。”

王重平静的想着,不过没有进入游戏。

在大龙朝世界中待的太久了,他有些恍惚,就仿佛,在那个世界中,自己真的活了60年。

在最后的弥留时刻,他也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死亡的来临。

虽然这时候有些累了,不过他还是看着面前的系统。

这个东西很奇怪,自己心念一动,面板就会出现,操作全靠意识。

“系统,我能选取其他人的人生进行任务么?”

王重尝试着呼唤,可惜的是系统一点反应都没有。

仔细看新解锁人物王二平这一栏的后面,发现都是黑屏,意味着要想解锁后面的内容,必须完成前面的任务。

王重是个喜欢挑战的人,但是唯独不喜欢和女人打交道,女人多麻烦啊,单身这么久,还是一个人自在。

可这个任务,偏偏是让媳妇看看他的厉害。

“呵呵……”

王重内心笑了一下,气定神闲,毫无波澜。

“滴……滴……”

病房里的心电显示图慢悠悠的叫着,在这个现代化的联邦国家,早已经取消了死刑,所以哪怕他是重型犯,也享受着普通人应有的权利,看病。

这一点王重一开始觉得有些悲哀,像个废人一般躺在床上,拉屎撒尿都要其他人伺候,他有些受不了,早知道当初应该自杀的。

睡了一觉,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在被窝里活动了一下右手,很不错,活动自如,只是长时间没怎么动了,右手没以前有力气了。

‘进入任务吧,早点恢复。’

休息一晚上的王重精神已经恢复。

…………

重生人物:秀才王二平。

人物简历:王二平,出生于周朝玉角村一王姓先生家中,后入赘孙家,却被妻子百般看不起。

任务目标:让媳妇看看我的厉害,敬佩我。

正在载入游戏……

温馨小贴士:因为任务目标的特殊性,必须迎娶妻子孙秀秀。

“哎,果然是这样么。”

看到温馨小贴士,王重叹了一口气。

这就好比上次的任务是个太监,本来他想着趁机逃跑,以自己的能力,在外面能过得很好,也能通过其它手段受人敬仰。

可是温馨小贴士说了,因为任务人物是太监的特殊性,他必须要进宫当太监。

这一次也是一样,孙秀秀他必须娶回家。

迷迷糊糊的,王重感觉自己突然被一层水包裹,他奋力的踢着脚,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女人喊道:“啊,疼死我了,孩子他爹,我……我要生了,叫产婆过来。”

“哦哦,我马上去。”

“啊……疼死我了……”女人大声哭着,哭得撕心裂肺:“娃啊,你别踢了啊,娘要被你踢死了……”

“特么的,这次果然也是从娘胎里开始重生他人狗血人生么。”

第3章 还没开局就死了(求推荐票)

“玉儿啊!”

等产婆和男人回家之后,男人直接跪在了地上,痛哭流涕:“玉儿,你怎么走了啊!”

“糟了!大出血!”产婆尖叫道。

王重感觉身上冷飕飕了,心中也很奇怪,刚刚自己被生出来之后,自己的母亲就一动不动了。

他很想扭头看看,但是他现在是刚出生的婴儿,根本没力气转脖子。

突然,他感觉自己被人提了起来,他终于看到了屋里的全貌,床上的产妇双眼瞪大,早已经失血过多死了。

“都是因为你,你这个孽障,我要你有何用!”男人怒视着王重,狠狠往地上一摔。

“哎呦,这是你儿啊。”产婆在旁边吓得大叫,可惜已经来不及阻止。

王重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紧接着自己被砸在地上。

你妹,还没开局就死了。

“游戏结束。”

王重从现实中醒来,看着面前四个冰冷的字,心中很想骂人。

“重生人物死亡,掉落500经验。”耳边传来了提示。

这是王重进入游戏第一次死亡,没想到死亡了之后还会掉经验,不过这不要紧,重要的是自己死的这么奇葩。

“一定是生我的时候,我在娘胎里动作幅度太大了,下次要轻点。”

王重不知道要是自己的经验掉落没了会怎么样,他不敢赌,所以决定这次一定要小心。

另外,这次能够看出,他这个爹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就摔他的那种。

“看来以后要放聪明点了。”王重暗暗想着,再次进入游戏。

“正在载入游戏中……”

“啊,相公,肚子……肚子有点疼……”一个女人温柔的说道。

肚子里的王重松了一口气,上次他踹了几脚,他妈说的是疼死我了。

这次只是说肚子有点疼了,开局还算可以。

“不会要生了吧?”男子紧张道。

“相公,快去叫产婆,我好像有反应了。”

“哦,马上去。”

这次王重可以保证,自己绝对是一动不动,甚至为了不惹男子生气,他出生的时候压根没哭。

“恭喜,恭喜,生了个大胖儿子,你们看,我接生这么多次,第一次看到小孩子出生的时候是不哭的,这孩子日后不得了哦。”

产婆震惊的盯着王重,王重只是平静的盯着她,产婆感觉被这孩子盯的毛毛的。

“给我看看。”产妇虚弱的接过孩子,欣慰一笑,道:“就是瘦了点,相公,你说给咱们儿子,取个什么名字好。”

“哎,大儿子不幸夭折,这是咱们第二个儿子,不求他大富大贵,只求他平平安安吧,就叫王二平。”

“王二平,好名字呢。”产婆笑着,拿着温水给王重擦着身子。

一个月后,王重算是弄明白了他这个家。

和他猜测的一样,自己老爸王全才是个秀才,不过参加了多次科举,却一直未中。

这些年他索性不参加科举了,在本地办了个私塾,专门教附近的孩子学习。

这里虽然是古代,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不过这里的学习风气不错,大家对读书人都很敬重,因此送孩子过来读书的人家,一般都会主动那些钱财给王全才,当做读书钱。

再加上王全才夫妻自己种着田地,养着鸡鸭羊,日子过得还算富裕。

让王重无奈的是,自己这老爸对任何人都很好,唯独对他就好像仇人似的,一不听话就打,还是往死里打的那种。

要不是王重是重生过来的,眼力劲好,恐怕他就是有99条命也早就夭折了。

他这时候才知道,上一个儿子是怎么死的,大概率是被打死的。

不过王全才自认为自己是对的,他嘴里常常说:“子不教父之过,为父打你,是疼你,打的越凶,关心你越多,你要理解啊。”

理解你妹。

……

两年过去了。

王氏私塾门口多了个打扮可爱的小孩,只不过这小孩长得有些发育不良,走个路都要经常被风刮倒的样子。

这个人自然是王重了。

没办法,在半年前,王重才发现自己的脸虽然继承过来了,还是那么的风流倜傥,相貌堂堂,不过身子非常的虚,经常伤风感冒,要不是王全才家里条件不错,恐怕他早就病死了。

“这次游戏比上次难度高了点,上次虽然成了太监,但起码在父母死前,自己过得还是挺安稳的,身体也贼棒,尤其是那玩意被切了自己,自己简直金刚不坏。”

王重现在在考虑自己日后是不是要切了,反正少块肉也没事。

不过回头想想,还要娶孙秀秀的,还是算了。

终于熬到五岁了。

这期间,王重为了养好身体,饭量增大,从不挑食,乐得王全才夫妇合不拢嘴,逢人就夸他儿子从小不用他们多管,懂事。

不过让王重无奈的是,哪怕自己顿顿吃很多菜很多饭,身体就是不见好,好几次吃多了还连拉好几天。

他是个医生,虽然是兽医,但对人体也有些研究,所以估摸着自己要吃些中草药调理一下,而且现在自己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孩了,从五岁这个时候起,要加强身体锻炼。

于是乎,村里的人经常能看到王家的小孩漫山遍野的跑步,做俯卧撑。

还别说,练了一年下来,王重感觉自己身体好了许多。

“我就说我对医术是有研究的,只是没证而已。”

七岁这年,王重练好身体,坐在门口低声说着。

正说着,就看到王全才拿着家里的一把砍刀朝他走来:“二平。”

“怎么了?”王重说着抬头,神色平静。

这倒不是王重故意拉着脸,而是他本身不喜欢笑,从小到大的仇恨,让他心理上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对于王重的面瘫脸,村里包括王全才夫妇也都习惯了,王全才道:“我去县里孙员外家,教他儿子读书,可能要去7天,你在家和你娘亲呆着,没事多读点书,要听话,知道吗?”

“嗯。”王重平淡道。

王全才满意点头,这个儿子虽然面瘫脸,但做事从不用他操心。

第4章 又死了

王全才是带着斧头和一些行礼走的,没办法,这里去县城要走一天的路程,半夜还要住在外面,带着斧头也是防身用的。

等他走后,王重托着腮,思考着。

孙员外,自己的老婆也姓孙,难道去的就是自己老婆家里?

他在这里都七年了,关于自己老婆的消息一点都没有,他在想,万一对方是个土肥圆,那怎么办啊,硬刚吗?

其实王重不是没了解过附近孙姓家庭的人,虽然村子里孙姓的人家不少,但没有一个女孩叫孙秀秀的。

想不通的他摇摇头,跑回了家里。

母亲陈玉这时候正在屋内做着鞋,看到王重进来,微笑道:“跑慢点,你这孩子,小心摔跤。”

“娘,那孙员外家很远吗?”王重奶声奶气问道。

“一天的路程吧,听说那孙员外生意做得很大,往外租了几百亩良田,在县城了还开了不少商铺,不过这孙员外喜欢读书人,想让自己的儿女学习,所以把你父亲请去了。”

听到儿女,王重猜测,他家的女儿该不会就是孙秀秀吧?

之后询问了母亲,可惜她也不知道孙员外女儿叫什么名字。

这些日子王重除了锻炼身体之外,就是开始练功了。

在现实中,当年他为了报仇,学习了散打,拳击。

在大龙朝他也没闲着,掌握大权之后,他学习了一些功夫,如今对功夫上,他已经有了很深的造诣。

只可惜,他这具身体弱的超过他想象了。

原本逐渐恢复了一些的身体,在练功之后,身体越来越差,到最后王重无奈只能接受现实,这具身体很难练的很强,远远比不上大龙朝那具太监的身体。

不过这对王重来说不要紧,这个世界很明显是个普通人世界,自己这个程度等长大后足以自保。

相对于练功,王重对于读书反倒是不敢什么兴趣,原因很简单,太简单了。

学习的都是诗词,然后就是简单的加减法,没必要去学,他这些日子顶多就是看一些这个世界以前的历史。

七天后,王全才没有回来,倒是来了一个孙家的家仆。

这家仆一过来,便紧张进了屋,喊道:“是王家吗?”

“是啊,你是谁?”陈玉抱着王重出了门。

“我是孙员外的家仆,前夜我们家遭遇一群马贼,在打斗的过程中,你相公受伤了,现在在府上养伤,这些日子恐怕是回不来家了,你随我去看看吧。”

“啊。”陈玉一听急了,王全才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要是有事,他们王家就塌了。

于是连忙收拾好东西,牵着王重出门。

……

这还是王重第一次出远门,毕竟他是个小孩子,纵然体内是成人的灵魂,那也不能跑远路,遇到不轨之人以自己这小身板,是对付不了别人的。

而且古代荒郊野外开发的不完全,经常会发生野兽袭击人的事情,王重可不想自己无缘无故的被野兽叼走吃了。

路上的时候,这家奴讲述了前天晚上发生的事。

原来,前天晚上王全才在教好了孙员外儿子和女儿诗词之后,回到孙家给他安排的屋子里去睡觉。

没想到突然内急,于是朝茅房走去,还没进去,他就听到孙家的管家悄悄和一个下人说话。

内容很简单,原来管家和这个下人,居然认识了一批马贼,他们里应外合,准备到晚上2更之时,趁大家都熟睡,杀了孙家所有人。然后,自然是把孙家的财产都抢了。

这当即把王全才吓死了,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偷偷把事情告知孙员外。

其实他也想过自己逃跑,不过人家毕竟是读书人,怎么会这么自私,看着孙员外一家惨死呢?

于是乎,他找到了孙员外,把事情说了一下。

本来孙员外想马上去报官,可是王全才说了,若是报官,那些山贼都抓不到,最多抓管家和那个家仆。

而他们既然被盯上了,山贼肯定会找下一次的机会,于是建议,请君入瓮,来一个关门打狗。

于是乎,孙员外没惊动管家,暗中前往了官府,又去了几个好友家中,暗中请来了一些武林人士。

到了2更之时,山贼果然来了,只是没想到一进来,早已经埋伏好的官府和武林人士从房间里冲出,两帮人瞬间打成了一团。

王全才在混乱之中被砍伤了肩膀,好在及时得到了救治,只是暂时不能回家了,因此孙员外才派他的家奴过来接人。

…………

知道前因后果之后,陈玉松了一口气,牵着王重赶紧赶路。

去县城要一天的路程,半夜他们三人是住在郊外的一个客栈,只是在傍晚赶路的时候,刚看到客栈的影子,就听到身后传来马的嘶鸣声。

“没想到在这会遇到孙家的家仆,这女的和孩子是孙员外的家人吧。”

这家仆见到来人,吓得脸色苍白:“马……马贼!”

他认出了这个人是前晚的马贼首领之一,后来被他逃跑了。

“哈哈,前夜我大哥在你孙家吃了大亏,此仇不报就不是我马大户了,给我去死!”

话落,这人提着大刀斩来。

“噗嗤……”

这家仆惨叫一声,被一刀斩飞了头颅。

“孩子快跑。”陈玉哭着大喊。

王重眉头一皱,看着来人喊道:“等一下。”

王重知道自己一个7岁孩儿不是对方对手,逃跑也根本跑不过骑着马的马贼,只能想办法智取了。

“小子,什么事?”

“我们不是孙家的人,乃是前面村庄王秀才家的。”

“哈哈,真是踏破草鞋无觅处,得来还要费工夫。”

这马大户没啥文化,说着不正确的成语,举刀喊道:“王秀才就是你爹吧,前晚要不是你爹通风报信,坏我们好事,我们早就杀光了孙家的人,既然他坏了我们的大事,今天就杀他妻儿,以泄我心头之恨!”

“别杀我孩子。”

陈玉紧紧地抱着王重,“噗嗤”一声,大刀刺破了她的背脊,也刺入了被陈玉抱着的王重心口。

‘这家伙,居然知晓了是我父亲通风报信的。’

王重心念一闪而过,紧接着陷入黑暗。

“游戏结束。”

“重生人物死亡,掉落1000经验值”

第5章 重型犯

“重生人物死亡,掉落1000经验值。”

“居然又死了。”王重面无表情的盯着面前面板,“一个马贼,以大欺小,居然欺负我一个7岁小孩。”

王重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做人是有底线的,欺负一个7岁小孩和手无寸铁的妇女,算什么绿林好汉!

回忆了一下,这次只能算自己倒霉。

那马大户也说了,是意外遇到他们,而他本来还以为这家伙只是找孙家麻烦,所以才自报家门,没想到人家找的就是他王家报复。

而且这人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居然知道了是他父亲通风报信的。

“咔擦!”

这时候,监狱铁门打开。

“病人,该吃药了。”一个女护士走了进来。

“嗯。”王重的心态很快恢复过来,扫了扫进来的女护士。

这个女护士,是进来之后一直照顾他的护士,四十岁左右,皮肤比较白,只是脸一点都不圆润。

女护士畏惧的看了王重一眼,内心不停的给自己打气:这个杀人魔已经瘫痪了,不要担心,喂了药就好,喂了药就好……

王重的眼睛扫了她一眼,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以前复仇的那段日子。

那段经历曝光之后,社会上的人对他闻之色变,以至于哪怕自己都瘫痪了,给他喂药的护士都吓得脸色苍白。

‘也许,这就是杀人太多,身上的杀气吧,还真是让人无奈。’

王重心中想着,他其实并不愿意别人怕他,只不过现在他怎么解释都是徒劳的。

病床逐渐被女护士摇了起来,他整个人变成了靠在病床上。

吃了药,护士小心翼翼的给王重喂了早饭,从头到尾王重没再看她,因为看腻了。

她的身上还是那股洗发水的味道,头发依旧是染成了黄色,从她进屋时候的走路姿势,她昨晚应该没和她的丈夫睡,因为以前她的走路姿势不是这个样子。

这些当然是王重瞎猜的,他还没那么牛逼,一眼看穿一个人这么多。

这也算是他闲着无事,一点小小的消遣罢了。

他甚至把外面的狱警也认了个遍,哪个狱警遇到喜事了,哪个狱警心中不开心了。

和以前一样,他们两人从没有交流。

王重其实想过和她聊过天,但是在一次开口之后,这护士吓得当场跑了出去之后,他就放弃了对话的可能。

女人,果然麻烦。

这也是王重不喜欢女人的原因,当然,这里指的不喜欢,是心里不喜欢,而不是……

喂了饭,护士逃似的离开了。

果然,和上一次一样。

王重看了看墙壁上的电子钟,他发现这次在游戏中待了7年,可是这里的时间几乎没动。

“也不知道我进入游戏,现实中是什么样的。”

“咔擦!”

房门再次被打开,两个狱警走了进来。

“王重,想不想要出去晒会太阳?”

这个时候,是犯人们出去放风晒太阳的时间,王重虽然瘫痪,但也享受这种待遇。

“不用了。”王重说道。

“知道了。”

狱警点点头,虽然王重在这里的危险等级是sss,但因为他瘫痪的缘故,一部分狱警反而挺喜欢王重,因为他不像其他犯人那样不好管理。

等狱警走后,王重已经恢复了的右手动了动,悄悄的撑着床,开始锻炼起来。

一个小时后,病房里响起了舒缓的音乐声。

这也是犯人们的一种待遇,优美的音乐能让人烦躁的心情得到缓解,暴力狂除外。

休息了一会儿,王重感觉差不多了,默念道:“进入游戏吧。”

“正在载入游戏游戏中……”

“啊,相公,肚子……肚子有点疼……”

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

这一次,王重早已经准备,可以说,上次的游戏经历告诉他,在自己和母亲死之前他所有的行动基本上都是对的,接下来自己只要在被杀的那天行动有所改变就行。

这一点其实不是最要紧的,王重担心的是,现在自己的经验值只剩下1230了,也就是说,再死一次,经验值若是被扣光,那怎么办?

“早知道当初不应该那么快把经验值花光,这次争取不要死吧。”

王重平静的被产婆接生了出来,产婆欣喜道:“恭喜,恭喜,生了个大胖儿子,你们看,我接生这么多次,第一次看到小孩子出生的时候是不哭的,这孩子日后不得了哦。”

时间飞逝,这一次王重循着上次游戏的经验,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生活。

因为之前知道了后面发生的事情,他发现很多事情方便了许多。

比如知道母亲陈玉在他三岁的时候去种地,被一条毒蛇咬到,差点丧命,他那天故意说身体不舒服,最后陈玉一直在家照看他,从而没有被毒蛇咬到。

四岁的时候,原本王重这期间装作去左邻右舍玩,打听未来的老婆孙秀秀的,不过因为以前打听过了,孙秀秀并不在这个村子里,所以他懒得出去。

“爹,我听李二蛋说,县城里很好玩,是不是真的?”

王重奶声奶气的问道,他知道今天王全才心情不错,因为私塾里新来了三个学生。

这三个学生的父母很客气,一个人送来了一只老母鸡,天天能下一个蛋的那种。另一个送来了半袋杂粮,足够他们一家吃上两个月。还一个更大方了,拿了两块猪肉,很肥很肥的那种。

上次的游戏中,王全才今天就高兴地抱着他在村里逛了一圈,王重现在还记忆犹新。

“哦,县城当然好玩了,街上有糖葫芦,还有小泥人呢,一到闹元宵的时候,还有很多灯笼里,那人呐,挤都挤不下。”王全才抱着王重笑道。

旁边正收拾着柴火的陈玉欣慰道:“二平,你怎么问这个啊?”

“李二蛋说那里很好玩,还有一户房子很大的人家,好像姓孙,李二蛋说,他家的房子,比他家加起来一百个都大,我不信,所以问问。”

“嗯,那倒是真的,没想到那孩子知道这么多,这孙员外家可是县城里最有钱的。”说着,朝陈玉解释道:“这孙员外以前有两个儿子,都被人害死了,几年前又纳了两个妾,一直没儿子,倒是生了一个女娃,好像叫什么……秀,对,孙秀秀。”

秀秀,终于找到你了!

第6章 被狼叼走了

时光飞逝,终于又到了7岁这年。

和王重猜测的一样,在父亲王全才离开7天之后,孙员外家的家仆在这一天果然过来了。

“是王家吗?”这家仆一进来便问道。

“是啊,你是谁?”陈玉出了门。

“我是孙员外的家仆,前夜我们家遭遇盗贼,在打斗的过程中,你相公受伤了,现在在府上养伤,这些日子恐怕是回不来家了,你随我去看看吧。”

“啊,我马上去……”

陈玉刚想要收拾东西,突然一拍大腿:“哎呀,二平这孩子,出去玩怎么还没回来。”

之前她在家晒衣服,王二平开始还在前院玩着的,这一转眼不见了。

其实这时候王重躲在自家的后山上,在草丛里悄悄的看着这里,他知道自己只有躲起来,身为母亲的陈玉一时半会肯定是走不了了,等熬到傍晚,他们也就不会大半夜赶路了,这样一来,就错开了和马大户遇到的可能。

完美!

“二平,二平,这孩子真是的,这时候不见了,找见了非打死他。”

陈玉一般是不打孩子的,除非惹急了她。

“不着急的,王夫人,尊夫伤的不严重,我家孙老爷已经请了县上最好的大夫给他看病,你先找孩子要紧。”

“那个,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这家仆把事情大致说了一下,陈玉悬着的心松了一些,“那好,我先找孩子,二平,二平……”

之后,陈玉去村里挨家挨户找孩子,发现还是找不到,最后全村的人帮忙一起找,王重优哉游哉的躲在山里,这一片山他以前就踩过脚了,因为经常被村民砍柴的缘故,猛兽根本没有,所以很安全。

太阳终于落山了。

陈玉这时候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坐在自家院子里哭着喊道:“我相公遭贼人所伤,现在孩子又没了,我该怎么面对我相公啊,呜呜呜……”

村里的其她妇女们轮流安慰,至于还有一些大老爷们打着灯笼帮忙寻找,可是所有人都明白,这孩子白天都找不到,晚上更不用说了。

估计是被狼叼走了。

所有人暗暗猜测。

“娘。”就在这时,王重灰头土脸的从田地里钻了出来。

“二平!”

“二平这孩子回来了。”

村里人一个个惊讶的走来。

“二平,你这是跑去哪里了?”陈玉连忙跑过来,抱着王重紧张的检查着,还好,没缺胳膊少腿。

“娘,我被狼叼走了,它要吃我,后来我捡了一根木柴,狼可能害怕,自己跑了。”王重好似紧张的继续道:“后来我在山里,怎么也找不到出来的路,刚才我看到这里都是灯笼的灯光,就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谢天谢地,佛祖保佑。”

原本陈玉以为王重是贪玩,准备打一顿的,没想到这孩子是被狼叼走了,万幸的是没出啥事。

村里人一个个啧啧称奇,暗道王二平这七岁的小娃娃可真行,把狼都吓跑了。

“这二平真是厉害,我要是遇到狼,恐怕都跑不动道。”

“可不是么,听说狼你越是跑它越是追你,我们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哦。”

“这说明二平吉人自有天相,二平他娘,你们好运气来了。”

村里的人都很淳朴,没多猜测王重的话,就算有奇怪的,也不会去深究,毕竟一个七岁小孩罢了,他无缘无故骗人干什么?

很快的,这些人在陈玉感谢之下各回各家了。

“夫人,这天色已经晚了,夜路不好走,我们明日启程吧。”孙家家仆提议道。

“嗯,那好吧,晚上若不嫌弃,住一宿我家偏房吧。”陈玉道。

“那就麻烦了。”孙家家仆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之后,陈玉准备了一些饭食,三人吃罢休息去了。

第二天陈玉起了个早,收拾好行囊,拜托了左右邻居照看家中圈养的鸡鸭羊,抱着王重和孙家家仆前往县城。

不过走之前,王重指着孙家家仆道:“你穿这身孙家的衣服,不太方便吧?”

上次这人就是衣服被马大户认出,导致他们三人被杀,这次走之前为了以防万一,王重一定要他换了衣服。

“怎么了?”这家仆一乐,寻思着这7岁小孩真好玩。

不过王重下一句话,让他严肃起来。

“那群马贼没死光吧,万一半路上遇到你,肯定认出你就是孙家的,你说他们会不会对付你?”

王重的声音虽然奶声奶气,但听在耳里,这家仆心中咯噔一下,是啊,去县城要经过官道,来往行人很多,万一运气不好遇到马贼,被他们认出自己是孙家家仆,以那群马贼的凶残程度,肯定会报复,十条命也不够他活的。

“夫人,令郎说的对,你看我这脑子,还不如一个孩子,这衣服我确实不方便穿。”

陈玉从屋里拿出一件王全才的衣服:“那你穿这件吧。”

“多谢了。”

换好衣服之后,三人启程。

一天一夜后,终于进了县城。

这县城还是王重第一次过来,人果然比村子多的多了,时不时还能看到几个巡捕走来走去。

路过一些卖菜的小贩,听他们说话,这才知道因为前些日子孙员外家遭遇马贼,死了不少人,不过马贼这边死的人更多,为了追捕剩下的马贼,所以县城里的捕快基本上都出来了,四处搜寻着。

终于,三人来到一处大宅院的门口,门匾上面刻着金碧辉煌的两个金子:孙府。

“要见我老婆了么,还真是让人无奈。”

王重稚嫩的脸紧皱了起来,寻思着下一步怎么做,才能让媳妇看看他的厉害,敬佩他。

原主执念那么深,恐怕就是因为这孙秀秀看不起他,甚至还欺负他。

该不会还给他戴绿帽子了吧?

王重眼中闪过寒光,幸好他们相见的时间是7岁,自己有手段让孙秀秀知道他的厉害,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做鞭长莫及!

第7章 娃娃亲

“相公!”

一进孙家的别院,打开房门看到躺在床上受伤了的王全才之后,陈玉激动的扑了过去:“相公,你没事吧?”

“咳咳,无妨,孙员外宅心仁厚,为我请了最好的郎中。”

王全才嘴唇有些发白,显然是失血过多了,不过这种伤势只要熬过了前期,后面只需慢慢修养就行了。

“夫人放心,先生他已经被我好生照料,郎中也说了,只需按时服药,定能痊愈,将你等接到这来,也是考虑到能让先生安心养伤。”

站在一旁的孙员身材臃肿,却是穿着华贵的长衫,身旁跟着一个小厮和丫鬟。

这人虽然看起来贵气十足,但是声音和蔼,态度谦卑,不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暴发户模样,这一眼,王重对这位孙员外挺有好感,作为自己未来的老丈人,以后相处应该不会太难。

“可是,我们住在这,不合适吧,要不我雇马车,回家休息吧。”陈玉犹豫说道。

“娘,这里房子好好看啊,我们要不住在这吧,我好想住在这啊。”王重拉着陈玉的衣服说道。

“这孩子……”王全才无奈摇头。

孙员外哈哈笑道:“这孩子挺不错,就听他的吧,住在这,另外,还有一些事我需要和先生你说。”

之后,孙员外让丫鬟和小厮领着王重出去玩去。

出了门,纵然丫鬟和小厮拿着糖葫芦轮番逗弄王重,可惜王重看都没看他们一眼,脸色平静的道:“你们一边玩去吧,我不需要你们照看。”

“这……”

两个下人面面相觑,对一个7岁小孩的话有些懵逼,只能无趣的坐在花园里,看着王重,反正对他们来说,只要王重不哭闹就行。

王重故意蹲在门边上,听着孙员外和他父母的讲话。

“先生,这次要不是有你报信,我孙家满门可能早就马贼所害,你就是我孙家的恩人,我敬重你,刚刚看你儿子非常懂事,不哭不闹,年龄和我小女相仿,倒不如我们结为亲家,定个娃娃亲,你看怎么样?”

王重听着直接乐了,原来,他和孙秀秀的亲事是这样定下来的。

不过从这也看得出,这孙员外也是重情义之人。

之后,里面的人推脱来推脱去,王全才最终无奈答应了下来,选一个黄道吉日,算是定下了娃娃亲。

从这一天开始,王重便住在了孙家,可惜这孙家实在是太大,他很想看看自己这个未婚妻长啥样,可惜一直没出现,倒是孙员外干儿子出现了。

这些日子,王重从父母的口中也慢慢得知,这孙员外除了死去的两个儿子之外,还有一个干儿子,取名叫孙吉天。

这孙吉天现在已经12岁了,长得高大威猛,本来孙员外是让孙吉天跟着王全才学习的,可惜他不怎么爱学习,反而喜欢舞枪弄棒。

“小孩子,听说你要娶我的妹妹。”

在这住了第7天,孙吉天看到王重一个人坐在大宅院的湖边,于是走过来说道。

“怎么了?”

王重看到孙吉天眼神中的不善,马上知道了他恐怕嫉妒自己,过来找麻烦了。

想想也是,孙员外家大业大,如今没有了儿子,只剩下一个亲生女儿,按照正常人家的选择,定是让孙吉天迎娶孙秀秀,来一个亲上加亲,这样就肥水不流外人田。

现在半路杀出他来了,换位思考一下,恐怕是个人都会生气。

王重眼睛一眯,暗道这个孙吉天若是真的影响到他,那确实有些麻烦了,以他现在的小身板,绝对不是对方对手。

不过对方也只有12岁,顶多欺负他一下罢了,还不会心狠手辣的对付他。

“小孩子,你知不知道,你和我妹妹定娃娃亲了。”

“我当然知道。”

“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只有7岁!”

“嗯,可是秀秀也只有7岁,你认为我配不上她?”王重平静道。

孙吉天有些诧异,眼前这个小孩子,可是只有7岁啊,和他对话却好像和成人说话一般,不但说话条理清晰,而且不卑不亢,一点都没有小孩子那种调皮捣蛋,被人一吓唬就哭哭啼啼的样子。

“你直说吧,找我何事?”王重再道。

孙吉天一步步走来,王重脸色平淡,他不怕对方对付他,毕竟不远处就有丫鬟和家丁走来走去。

“我希望你,对我妹妹好点!”孙吉天一字一顿。

“诶?”

“我看得出,你挺早熟的,原本我以为我妹妹会嫁给哪个不听话的小子,现在看到你这样,我放心了。”

孙吉天松了一口气,眼神真挚的笑了:“不过,你要是对我妹不好,我保证,不会放过你!”

话落,孙吉天头也不回的离开。

王重有种凌乱的感觉。

自己是被大舅子承认了吗?

第二天一大早,王重便听前来看望王全才伤势的孙员外说了,孙吉天自愿去边上的大城,在一家武馆习武去了。

聊了一会儿之后,孙员外朝王重笑道:“二平,秀秀就在院子里,你们俩玩过家家去吧。”

看得出,孙员外对王重也喜欢的很,主要是王重从小表现出普通小孩没有的那种懂事,而且什么事都不用教,他自己都懂。

“好的孙老爷。”

王重心中有些感慨,是祸终究是躲不过啊,果然要见自己的未婚妻了么,真是让人厌烦呢。

来到院子里,王重负手而立,平静的走着,颇有些小孩子装逼的风范,惹来几个丫鬟指指点点。

“瞧这个孩子,真逗。”

“是啊,听说是秀才的儿子,果然一身的书生气呢。”

这些丫鬟毫不避讳的议论着,原因也很简单,一个7岁小孩,会认为这个小孩听得懂他们聊天吗?

“小子,你是哪家的,为什么在我家?”

第8章 未来的路

奶声奶气的声音传来,王重回头,一穿着花色小棉袄,留着长发,脸蛋粉雕玉琢,嘟着樱桃小嘴的女孩子,正叉着腰,蛮横的瞪着自己。

“孙秀秀?”王重道。

“正是本姑娘,你是谁,难道是……”

她似乎猜到王重的身份了,因为前些日子父亲和她说,一个叫王重的小孩子人很好,所以给他们定了娃娃亲。

“不错,我是你未来的相公。”王重走向她:“我知道你现在看不起我,不过不要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会让你知道真正的我。”

王重没有靠近孙秀秀,因为他发现这丫头发育的比他快,都是七岁,她却比他高半个头,再走过去,自己要仰视她了。

果然,女孩子发育都是快的,尤其是这种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孩。

孙秀秀虽然只有7岁,但也懂得不少,只是王重的这些话,还是让她没反应过来。

“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告诉你,我对我的相公,要求很严的,你做得到吗?”

做得到吗?

请把‘吗’字去掉,谢谢。

只可惜,王重不会解释太多,他终究面对的只是7岁娃娃罢了,对付这种小孩,他有必要解释吗?

“哼哼,做不到了吧?”孙秀秀古灵精怪吐了吐舌头:“略略略,我的相公,是能扮公鸡的,你赶紧给我扮个公鸡打鸣给我听一下,就像这样,嘎嘎嘎……”

“你那是鸭子。”王重眉头一皱。

“我知道我是鸭子,所以要你学公鸡,赶紧给我学。”

这丫头,性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果然是七岁的小娃娃,不可理喻。

“我想起我还有事,再见。”

“诶,别走啊,公鸡不会学,学猪叫吧,我的相公是要能陪我玩的,你赶紧给我血猪叫啊,我还要骑马……”

古灵精怪的孙秀秀一直缠着王重,王重气得脸色都有些发青了,本来第一眼还觉得这丫头有些可爱,可是现在他只觉得惹人烦。

“这样的女孩居然是我的老婆,气死我了。”

接下来几天,孙秀秀几乎每天都过来找王重,不过王重基本上都躲着了。

这样没办法,一个七岁小孩一直缠着他,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他是真的没法治。

一个多月后,王全才伤势好的七七八八了,脸上也恢复了血色,也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于是辞别了这里,回家去了。

五年转眼又过去了。

王全才自从受了重伤之后,身体一直没有痊愈,虽然表面没什么,但是已经不能下地干活,只能教一些孩子们读书,只是随着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到最后就是教书也有些心有余力不足了。

因此到最后,只能由王重教书。

这期间,王重倒是过得很充实,天天锻炼身体,不过因为王全才失去了劳动能力,年纪轻轻的他只能学着下地干活。

盛夏的夜晚,王重吃完了饭,刚准备出去练会功,躺在床上歇息的王全才叫住了他。

“二平,你已经十二岁了,对未来有什么想法。”

王全才不愧是知识分子,脑子里装的并不是让孩子守着这一亩三分地。

“爹,我以后能不能去考取功名。”王重放下筷子平静道。

夫妻俩对视一眼,王全才失望摇头:“这条路,不行。”

“可是当年你也考了好几次科举,虽然没考取,但是为什么不让我试试?”想了想,王重干脆站了起来,“你应该知道我的学识,是有把握的。”

“可惜你生不逢时。”

“什么意思?”

“当今朝廷腐败,昏官无数,我听说隔壁李二蛋他哥哥考了五次科举,可无一次中,你可知为何?”王全才叹了一口气:“是因为被换试卷了。”

“这样么……”

在大龙朝,一开始他还是小太监的时候,大龙朝的文武百官也基本上都是昏官,贪污腐败盛行,之后他掌权之后,还查了好几起科举考试中,用考中试卷代替没考中试卷的案子。

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有……

大龙朝,他因为身份靠近皇帝的缘故,只要在皇帝面前显露几分才能,很容易掌权。

可是这一次,没那么容易。

“那我考武举呢?”王重说完,自己给自己否决了。

以他的身体,恐怕没那么容易考上。

“二平,以后你是要娶孙秀秀的,那些事你就不用多想了,以后你就往孙家多走动多走动,联络感情,至于我,身体越来越不行了,你已经12岁,再过两年就成年了,记住,这个家以后就交给你了,等你18岁的时候,我争取提前让你和秀秀成婚。”

“呃……知道了。”

虽然知道这是个游戏,但王重心中还是沉甸甸的,因为他知道,这是一种家庭责任啊。

之后,王全才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以前还能勉强走走,到最后只能躺在床上了。

其实王重也想过给怎么给王全才治疗,只可惜他并不会中医,因此根本无法治疗,只能频繁的请村里的郎中过来把脉,然后配一些中药。

为了看病,家里的五只羊,全都被卖掉,只剩下了一头专门配种的公羊,十多只能下蛋的老母鸡最后也被陈玉卖了。

因为王全才教不了书了,原本很多过来读书的孩子也越来越少,毕竟王重看起来只有十几岁,没人相信他能教书,再加上一个村的李二蛋哥哥也开了一家私塾,孩子们大多去那里上学了。

这就导致了家里的收入一下子少了很多,每个月都要为王全才买药,也让原本富裕的家庭变得捉襟见肘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王重十六岁这年夏季,连下一个多月的暴风雨,原本准备大丰收的田里颗粒无收。

王重家的房子也被大雨下塌了,好在他提前发现不对劲,连忙拉着母亲跑出了屋子。

可是他来不及救王全才了,等大雨过后,王重和母亲在一堆废墟下面,发现了早已经被压死的王全才。

第9章 闹饥荒(别忘记推荐票啊)

王全才走了,他走的并不安详。

王重虽然不懂中医,但是简单的检查尸体还是会的,他能够看出王全才不是被第一时间砸死的。

屋子塌的时候只砸到了他的双腿,最后逐渐失血过多而死。

除了他们之外,村里的其他人也不好过,所有即将收成的良田都因为被水浸泡的时间太久,导致农作物坏死,颗粒无收。

再加上很多人家的房屋都塌了,财产尽失,死伤无数,流离失所的人越来越多。

至于朝廷,昏庸无能,本来赈灾发下来的粮食被官员们层层贪污,到最后灾民们没有得到一点救济。

雨季过后,王重和母亲把王全才盖了一张草席,简单的埋在了家中的后山。

不是王重不想买个好点的棺材,实在是家里财物都没了,只剩下了两个人和一只能配种的老羊,他们买不起棺材了。

王重怎么都没想到,原本幸福的家庭在灾害之后会变成这个样子。

好在他有着现代人的思维,只要有手有脚,他相信能重新站起来。

村里的人都没吃的人,偷鸡摸狗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晚上,王重和母亲住在羊棚里,半夜三更听到老羊在叫。

“咩咩咩……”

这头老羊因为活的久了,脑子很聪明,所以声音叫的很急切。

王重一个翻身站了起来,二话不说抄起了被他藏在草堆里的斧头。

“谁!”

黑夜之中,王重看到两个人影在拉着老羊要走。

“他么的!”

王重二话不说砍了过去,这两个人毕竟是做贼心虚,扭头直接跑了。

“二平,怎么了?”陈玉颤颤巍巍走了出来。

“没事的娘,有两个小贼要偷咱家羊。”

“这老天爷是不给咱们活路啊,咱们都这样了,还有贼惦记着咱们,咳咳咳……”

陈玉一下子哭了,剧烈的咳嗽起来。

这些日子睡不好吃不好,她年纪也大了,身体越来越不行。

接下来的时间,王重让陈玉专门在家收拾废墟,捡一些能用的东西,顺便看着老羊。

至于他没再种地了,因为手里根本没钱去买种子,再说现在种地,也来不及等收成了,他必须要想办法搞到钱和食物。

于是他拿着斧头和铲子,果断进山了。

这年头,山上还是动物们的天下,若是进入深山,很容易遇到野兽,因此王重也不敢进山太深。

爬了几棵树,掏了几个鸟蛋之后,王重找到了一个小洞,居然被他逮到了一窝竹鼠,足足有三个。

被他一斧头了结之后,又摘了一些野果和蘑菇,随后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看到村里的几个村民聚集在家门口。

“二平他娘,我们家是真的没钱了,你就行行好,让你家老羊给我们母羊配种吧,我家十六头羊,只剩下这三个了。”

老黄一家子领着三只母羊,他家也挺惨的,原本他是铁匠,可是这一次房子都塌了,儿子被砸死了一个,但是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收拾收拾之后,重新新的生活。

原本配一次种,他们都是要收两文钱的,这次要给三只母羊配种,至少得六文钱。

可是老黄说了,他家真的没钱了。

陈玉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在王重回来了。

“黄叔。”王重叫了一声:“没钱也没事,给点吃的吧。”

“这……”

老黄很尴尬,这时候谁家有吃的啊,就算有,谁舍得拿出来,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

“这样吧,以后你帮我做些铁管,你可以随时来配种。”王重想了想道。

“那也行。”老黄想都没想就点头了,他本来就是铁匠,制作一两个铁器还是没问题的。

弄好后,王重带着从山上采摘的一些野果给陈玉吃,然后熬了一锅水,下了一锅采摘的蘑菇。

煮的时候,王重麻利的给三只竹鼠剥皮掏肚,正准备烤呢,只见远处黑灯瞎火的出现了七八个灯笼。

“咦,这好像是有人上咱家来了。”陈玉好奇道。

王重也看到了那些灯笼,等这些人来到近前,他才发现,为首的居然是个漂亮女子,有些眼熟。

女子面色有些清冷,扫了一眼王重手里的竹鼠之后,掩着嘴巴道:“你们居然吃老鼠这么恶心的东西。”

“姑娘,现在外面闹饥荒,我们也没办法。”陈玉拍着胸脯,咳嗽着回道。

“你是……孙秀秀。”

王重有些认出了这个以前古灵精怪,要他学公鸡打鸣和猪叫的女孩。

“是我。”孙秀秀蹙着眉头,“父亲知道你们过得不怎么好,让我过来接你们。”

陈玉内心是有些欣喜的,不过她也是个懂事理的人,他们一家现在这么贫穷,过去恐怕会受白眼,她倒是不要紧,可是王重呢?

“你们快些准备吧,我父亲身体不太好,他想尽快看你们过去。”孙秀秀平淡的又道。

“知道了。”王重点点头。

原本他的计划,是靠着让黄叔制造的铁管,制造初级的火枪去打猎,再通过打猎到的毛皮和肉去县城卖赚银子,等到了十八岁再带着积攒的银子去孙家提亲。

但既然人家这么早就过来了,那他没必要矫情。

陈玉去羊棚收拾行礼去了,孙秀秀朝王重道:“你随我来一下,有些事我要和你说。”

“可以。”

跟着孙秀秀来到田间,孙秀秀背对着他,说道:“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不爱笑。”

“你想说什么?”

“我父亲生了一场大病,人不行了。”孙秀秀回头:“他想死前看到我们尽快大婚,了他的心愿。”

“可以。”

王重言简意赅,是祸终究是躲不过的,虽然结婚来的早一些了,但也没办法,结婚就结婚吧。

第10章 大婚

霹雳巴拉……

随着孙员外家门口爆竹声的响起,王重骑着马,穿着新郎官的衣服,领着被八抬大轿抬着的孙秀秀,朝孙家大宅内院走去。

一时间,孙府门口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今天可是孙家千金孙秀秀大婚的日子,据说孙家免费送喜糕喜糖,还备了上千碗的米粥请街坊邻居吃饭。

要知道今年可是闹饥荒,原本热闹的街道不但小贩都少了很多,甚至连逛街的人都没有了,反倒是多了很多流离失所的乞丐,听说这里有吃的之后,宽敞的大街上挤满了人。

哪怕是大喜的日子,王重也没有任何笑容,甚至脸上有些烦躁。

“结婚果然是件麻烦事,繁文缛节多不说,还被这么多人围观。”

王重冷着脸,骑着马进入宅院,在这个世界他虽然没碰过马,但在大龙朝,他已经熟悉的不得了了,因此骑马方面他没有障碍。

这一点,倒是让一些本来想看这个入赘女婿笑话的下人们吃了一惊,没想到山沟沟里出来的一个小秀才,居然会骑马。

没错,王重是入赘进入孙家的,原因很简单,他现在没房子,家里穷的靠吃老鼠过日子,孙员外和陈玉商量了一下之后,觉得住到孙家最好。

而要住进来,那只能入赘。

陈玉原本以为王重不乐意,毕竟在这个年代,入赘的女婿,背后是被人说闲话的。

不过王重无所谓,入赘而已,一个有人要是有能力,入赘也没事,没能力,正大光明的娶妻也会被人说闲话。

孙员外现在病的很重,前阵子一直躺在床上,不过今天,他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喜庆长袍,被干儿子孙吉天搀扶着坐在大厅首位的椅子上。

这些年过去了,原本大腹便便,一脸福相的孙员外瘦了很多,看的王重很心疼。

确实心疼。

因为在王重心目中,他对孙员外的印象比孙秀秀要好,这个长者,宅心仁厚,重情义,乐善好施,虽然是地主,但深得附近村民们的爱戴。

他的干儿子孙吉天也在,就站在孙员外边上。

他比小时候更加壮实了,眼神刚毅,手上全是老茧,一看就是练家子的。

看到王重过来,微微点头,算是打招呼。

来的宾客们有很多,都是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面对这些人的时候,孙员外整个人精神起来,仿佛什么事都没有,一个个的拱手笑谈。

王重明白,所有人都在演戏,孙员外也是。

孙员外不敢流露出自己命不久矣的样子,他要趁着这个机会,让人知道他还好好的。

接下来就是敬酒,拜堂,然后喝喜酒。

客人们落座之后,酒菜上桌,客人们推杯交盏,不少还跑到王重身边敬酒。

王重有些无奈,他这个身体,太弱了,不怎么会喝酒。

“哈哈,你们一个个的,别欺负我妹夫,这个酒我替他喝。”

这时候孙吉天走来,接过了王重手里的酒,和客人们碰杯。

这家伙酒量就厉害了,客人看到他都害怕。

一桌桌敬酒过去,弄好之后,孙吉天醉醺醺的拉着王重来到隔壁屋子,“以后你就是我妹夫了,小时候我和你说的话,你还记得不?”

“记得。”王重点点头。

孙吉天打了一个酒嗝,看似醉,但王重看得出,他很清醒。

“我爸说了,你爸救了咱一家,是救命恩人,不管他儿子是猪是人,既然结了娃娃亲了,咱家不会背弃诺言,我爸现在身体不行了,我这个人是个粗人,字都不认识几个,只懂得习武,不懂生意上的事,家里的事基本上都是我妹在搞,你们成家之后,我希望你能辅佐她,毕竟你也是读书人,好歹是个秀才,算账总是会的。”

“我明白。”

王重微微颔首,这个大舅子,看似粗莽,其实心也是比较细的。

他的话其实很简单,意思是若不是他爸,以他这样的条件,是断然不会让妹妹嫁给他的,现在嫁给他,是为了报恩,那么你王二平,要知好歹,多替家里的事操操心。

这段话,比起小时候找到他直接说要是欺负我妹我让你好看,进步许多了。

“你去洞房吧,外面那些酒我替你挡了。”孙吉天豪爽的摆摆手。

这时候来了一个穿着青衣的妇人,抱着孩子皱眉道:“孩子他爹,你少喝点。”

“我不挡着酒,妹夫还不让灌醉了,对了,我介绍一下。”孙吉天搂着妇人笑道:“你嫂子,林氏眉。”

“嫂嫂好。”王重微微点头,看得出,两人很恩爱。

“嗯,妹夫,秀秀就在房内,你去吧。”林氏眉笑道。

“多谢嫂嫂了。”

王重抱了抱拳,随即朝里屋走去。

他对孙秀秀没有什么好印象,因此并不是很期待入洞房。

一边走,他一边考虑着接下来的事宜。

来到孙家已经有一个月了,这些日子下来,他发现孙家并不是他想象当中的那么平静。

倒不是说孙家家人不好,而是这些年来,外面的穷人不好过,孙家这种地主人家,其实也不好过。

这些年来,县城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可是孙家生意非但没有起色,反而越发衰落。

原因是多方面的,竞争对手多了,税赋更重了,再加上外面的马贼势力越来越大,每年孙家的商队都要被抢劫好几次,这一来二去,这些年孙家真的是苦苦支撑着。

也就这样,孙员外心力交瘁之下,病倒了。

王重想了想,要想得到孙秀秀的敬重,完成任务目标,那么自己就要做出一番事业,让她刮目相看。

以前受限于自己财力,地位,人脉,他不好操作,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接下来,分三个目标。

1:增加孙家商品竞争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彻底打垮其他商家的商品。

2:提高租了孙家田地的农作物产量,农民们有大丰收了,那么交的租金也多了。这一点很好实施,小的时候,在王重的建议下,父母种地得到的产出要比其他人多出一至三倍。

3:解决马贼!王重估摸着,那批马贼,就是杀死他的那一批马贼,这些年来,马贼老大恐怕一直惦记着那一晚的事呢。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惦记着,自己也惦记着呢,害他掉落1000经验值这个仇,一定要报!

第11章 花烛夜(别忘了推荐票)

吱嘎……

贴着两对‘喜’字的木门被推开。

王重冷着脸进屋,关门,扫了一眼屋内。

这就是他和孙秀秀的婚房了,收拾的挺干净,也大,宽敞的床位上,坐着一个穿着红嫁衣,头戴红布的新娘,正是孙秀秀。

王重明白,他们彼此其实没什么感情,孙秀秀是有些看不起他的,只是从小的家教让她对父亲的话言听计从,这才嫁给他。

至于自己,也不怎么在乎孙秀秀,因此他始终冷着脸,这也没办法,他不会为了完成任务去讨好任何人。

房间里一片安静,孙秀秀双拳紧紧握着,放在膝盖上,看得出很紧张,毕竟这是她第一次结婚。

王重在桌子上倒了一杯茶,平静道:“我不胜酒力,我们以茶代酒,可好。”

“嗯,听相公的。”

还算听话。

王重还是比较满意的,倒了茶,拿了一杯过去,没等孙秀秀反应过来,红布便被他掀开。

孙秀秀抬头,抿着嘴唇,似乎是想王重怎么这么没情调。

王重继续无视,道:“喝了早点休息吧。”

孙秀秀接过茶,想了想,赌气似的道:“要喝交杯酒的。”

“那好吧。”

这个要求很合理,王重虽然不喜欢她,但一些小要求自己还是能够答应的。

交杯酒喝完,王重躺到床上。

孙秀秀有些气恼,自己难道不正吗,为什么他不碰自己?

也躺在了床上,孙秀秀无奈,只能自己动。

虽然古代有很多关于爱情的故事,但其实,故事毕竟只是故事,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其实越缺什么,关于这个的故事越是广为传颂。

比如所谓的爱情,其实是没有的,因此孙秀秀并不对王重报以任何期待,她和王重这样,纯粹和大部分古代的女子一样,接受父母之命。

到了早上,王重看了看身边的女子,对孙秀秀搂紧了一些,她是自己的妻子了,自己以后保护她,让她过上好日子,是一份责任了。

“你醒了。”

王重感知到孙秀秀动了动,问道。

“嗯,相公。”孙秀秀声音很轻,她不希望自己给王重的第一印象是粗鲁的女子,“我们早些起来吧,待会要去街上铺里,今天来了一批刀具,需要我亲自去验收。”

“平时都是这些都是你弄吗?”

“嗯,咱们爹身体不好,已经不好出门了,我哥只负责押镖,对生意上的东西不懂。”

孙秀秀利索的起了床,穿戴好之后,一边替王重整理衣服,一边道:“对不起。”

“为什么和我说对不起?”王重不解。

“让你太早起来了。”

“你我夫妻,这样说生分了。”

孙秀秀一愣,紧接着微微颔首:“倒是我想多了,还是相公想的周全,相公待会用完早饭之后,可以陪咱爹说说话,他老人家挺喜欢你的,以前老说你小时候比我聪明懂事呢。”

“会去的,不过不用我陪我去铺上么?”王重道。

“不用,不过相公想学,以后我会教你。”

“一起去吧,这是我的一份责任。”王重穿好衣服扭头出门。

孙秀秀神色诧异,她原本以为王重是个迂腐的书生,不屑在商场上和人打交道,如今看来,她看错了。

用过早饭,两个人领着四个下人,朝街上走去。

一边走,孙秀秀一边为王重介绍着他们孙家产业。

这附近,三分之一的铺子是孙家的,其中一半对外出租了出去,另一半自己经营。

分别有酒楼,客栈,当铺,布行,以及刀行。

酒楼和客栈因为这里繁华的关系,生意一直不错,唯独布料铺和农具铺,生意近些年不怎么好。

“布料铺原本生意很好,可惜这些年外省运来的布料经常被劫,我们只好购买邻县的布匹,料子虽然一样,但是价格高昂,价格上没有优势。”

“刀行最近因为赵家找到了一个新的铁矿,炼制出的刀具比我们便宜,所以生意也被抢走了不少,这样下去,这两个生意恐怕维持不了多久。”

听着孙秀秀的话,王重明白了一些。

来到刀行,果然,三个铁匠各自牵着马车,来到了刀行门口。

这些人将一把把各式形状的刀具,斧头摆开,让孙秀秀自己挑选。

王重对这些不怎么了解,可是一路走来,他发现一个问题,街上没什么农具店。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孙秀秀把这一批刀具买了下来,让店铺里的人挂在墙上展示。

就在这三个铁匠要走的时候,王重叫住了他们。

“这位爷有什么事?”一铁匠看王重穿着高贵,躬身问道。

“除了这些刀具之外,你们能打造农具么?”

“当然行了,俺村农具都是我给弄得。”

王重点点头,让下人准备纸和笔,回忆了一下现代的一些方便既快捷的农具,说道:“按照这个图纸,定制一批农具样品给我,可以的话我们全要,有多少买多少。”

“当真?”边上铁匠惊讶道。

“这是我相公,不会说假。”孙秀秀虽然不明白王重用意,但只是定制一批她没见过的农具罢了,她选择相信王重。

这些人离开之后,孙秀秀又去了客栈,酒楼,巡视了一番。

虽说,这些地方都有专门管事的管理,但是如今孙家内忧外患,孙秀秀不敢放权。

之后的日子,王重对孙家的生意有了系统性的了解,更加确认了自己之前总结的三个目标。

一个月后,王重要求的第一批农具过来了,虽然和他要求的农具有一些初入,但比起这个年代村民们使用的农具,已经好了很多。

之后就是安排木工安装手把,制作小零件,这些工作在大龙朝的时候,王重就已经亲自研究过,因此上手很快。

两个月后,第一批农具制造完成,为了让客人们更有辨识度,他给自己的农具取了一个名,叫孙氏牌农具,并且在每个农具上面让人雕刻了一个‘孙’字标志。

不过让王重意外的是,农具一经推出,居然没什么人买。

“无人问津么。”王重从店铺小二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思考着。

农具本身是没问题的,那么问题出在推广上了。

第12章 用粮食来换

孙家大堂。

“相公,你制作的新产品我看着挺好,只可惜现在大部分的农民都有趁手的农具,再加上前阵子出了雨灾,他们损失惨重,恐怕没有多余的钱财购买了。”

听闻王重设计的农具不好卖,孙秀秀出言安慰。

其实孙秀秀也很奇怪,按理来说,王重设计的农具确实不错的,比以往的不但轻便,而且效率也高,怎么就卖不出去呢。

“没事,我会想办法,娘子,下午我出去一趟。”

说完之后,王重喝完了手里的茶,朝大堂首座上的孙员外拜了拜礼,离开了这里。

“哎,相公做事急功近利了。”站孙员外边上的孙秀秀叹息道。

“他也是要想做出一番事业,我观他做事不急不躁,比你哥强多了,就是身子弱了些,你平时多买些补品给他补补。”孙员外叮嘱。

“知晓了。”

…………

赵府,一处普通宅院。

“哈哈哈……我就说了,就孙家那个无能女婿,还发明什么新农具,想和我们赵家的刀行竞争,我咋说,一败涂地。”

赵家大公子赵守正手拿折扇,出言讥讽。

边上几个也都是赵家人,均都是含笑点头。

赵家家主赵武更是笑道:“听说这一次孙家花了几千两银子制造了这批农具,现在都要烂家里了。”

“爹,就让他们折腾去吧,这样折腾下来,孙家迟早被折腾完,我们也就能趁机收购他们产业。”

“嗯,其它行业也要趁势打压,孙家最近又去邻县购买布匹了,你和那边说好了没?”

“说过了,布匹我们全要了,他们只能去外省进货,到时候那些马贼够他们喝一壶的。”

“哈哈,如此甚好。”

………

下午的时候,王重坐在马车上,想着这些日子得到的消息。

这些年,要说孙家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谁,恐怕就是这个赵家了,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背地里经常使阴招,今天离开家的时候,他还听说,邻县布匹都被赵家收购,摆明了要垄断市场。

摆在面前的难题还有很多,也让王重明白了,没有地位没有资源,有时候真的寸步难行。

“难怪会有这个任务,若不是我,以原主王二平普通的秀才身份,还真的过得不怎么如意。”

甩去思绪,王重来到了他们孙家对外出租的佃户家中。

这一片村子的良田都是孙家的,年年租给这些佃户。

按理来说,地主是很受这些佃户厌恶的,不过孙家除外,孙员外宅心仁厚,对外出租的良田价格很公道,因此深得这些农户尊敬。

“来来来,上好的农具了啊,大家走一走看一看瞧一瞧。”

孙家一个下人在王重的示意下开始吆喝。

至于王重,让村长把群众们召集起来之后,他开始演示这些农具的使用方法。

他想过了,之所以难卖,还不是因为这些人不懂,若是懂了,也就好卖了。

毕竟这玩意在大龙朝都要卖脱销了。

一番介绍之后,果然,农具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

“好用是好用,价格就是太贵了。”

“是啊,俺家钱都用来修房子了。”

王重早就猜测村民们可能买不起,他也不急,继续道:“今天不用你们买,免费送,等明年折算成粮食换给我也行。”

于是乎,王重和每家每户签署了协议,按照每把农具的价值,年底再折算成粮食给他。

当然,为了消除农民们的顾虑,在上面他也加入了,若是收成不好,粮食可以过一年再给他。

这样的条件可以说不错了,毕竟大部分人在灾害过后,农具都损坏了,有了这批农具,他们干活的效率也提高了不少,于是纷纷签署了协议,画了押。

之后三个月,王重干脆住在了村长家里,开始陪着他们下地,并且亲自教他们用大粪浇灌的方法,让农作物的田地变得肥沃。

为了防止良田再被水淹,在他的建议下,每个田地边上都挖了蓄水池,也就是现代农村很常见的水沟。

这样下雨水不但流向了沟里,不容易造成淹田,在夏季还能保证有充足的水去浇灌农田,更关键的是,这里面还可以养一些水产品,让村民们能吃上鱼,每年水底的淤泥还能挖出来浇在地里,这也是很好的肥料。

当然了,这些事不是马上就能做好的,只不过可以预见,几年后,这个村子一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

“什么,你把……你把那些农具都送了!”

三个月后当王重回来,把消息告诉了孙秀秀之后,她差点气晕了。

“别着急,我不是说了签署了协议么,粮食收成好了会用粮食来抵,另外,我这么做最重要的也是打出广告。”

房间内,王重喝着茶说着。

“广告,什么是广告?”

“嗯,就是一种宣传,农村其实很大,只要我们的产品好,迟早大家会认可的,再说了,我们的本钱也就是晚收一点罢了。”

“可是现在家里本钱不多了,还要去外省购买布匹,现在就怕再遇到马贼,为此我哥亲自押运出去了。”

“他已经走了?”王重皱眉道。

“嗯,走了有三天了。”

“算了,本来我有个办法对付马贼,只是还需要时间。”

孙秀秀又震惊了,“你真的有办法对付马贼?”

“不错,不过需要一些时间。”

“能和我说说办法吗?”孙秀秀急切问,若是能够对付马贼,她家的货源就有着落了。

“和你说了也不懂,早点歇息吧。”

王重往床上一躺,“对了,我离家这段日子,你父亲身体怎么样了?”

“越来越不行了,以前还能吃一些东西,现在只能喝些小米粥。”孙秀秀顺势也躺了下来:“俺娘催我们早点要孩子,让爹了了心愿,怕他坚持不了多久了。”

王重点头,“你躺着吧,我来动。”

第13章 孙吉天被废

一晃眼,又到了过年的时候了。

和别家兴高采烈庆祝过年不同的是,孙家沉浸在悲痛之中。

孙员外终究是没等到孩子出生,提前走了。

不过他走的很安详,因为年底的时候,他听到王重设计的农具终于打开了市场,在送给那些农民使用之后,纷纷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把孙家的农具全都买光了。

这个消息甚至还传到了邻县和外省,很多商家寻了过来,想要购买这种农具。

原本孙家困难的资金一下子得到了缓解,让孙员外很是欣慰。

临死的时候,把王重亲自叫到了床边,叮嘱他好好照顾孙秀秀之后,眼一直,头一歪,脚一蹬,走了。

布匹铺这边,有了孙吉天亲自押运,虽然马贼还针对他们,而且他们还发现,这马贼好像知道他们行踪似的,次次针对。

可谁让孙吉天厉害呢。

这家伙拿着一把砍刀一个能打十几个,若是有帮手的情况下,以他的功夫能对付的更多,因此每次都有惊无险的带着车队从马贼的领地上离开。

第二年的夏天,王重的孩子终于生了,王重的面瘫脸终于笑了一下,他发现当父亲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事情似乎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这,王重相信,继续这样下去,他能让孙家发展的越来越好。

可是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一天夜里,孙吉天拿着自己的一条断臂,冲进了孙家。

“布匹,布匹全部被抢,车队的人,都死了……”

说完这句话,孙吉天头一歪,彻底昏死了过去。

正和孙秀秀哄着孩子睡觉的王重得到消息,当即冲了出来。

“快叫郎中,快快!”

也幸好孙吉天从小身体就好,因此在断了一臂之后,他还是扛了下来,昏迷了一个礼拜之后,孙吉天终于醒了过来。

“郎中,他怎么样了?”王重看着已经醒了过来的孙吉天问道。

“暂时无碍了,以后多休养身体,只是这断臂,我无能为力了。”郎中叹了一口气,离开了这里。

“哈哈哈……”孙吉天大笑几声:“二平,我没事的,不就是一条手臂,伤好后又是一条好汉。”

“哥哥,你少说几句。”孙秀秀抱着孩子,眼睛都红了。

林氏眉拿着毛巾给孙吉天擦拭着脸,哭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只是以后,呜呜呜……”

古人由于科技有限,残疾人是很难生活下去的,也难怪林氏眉会这般悲伤。

“说说到底怎么回事。”王重朝孙吉天点头道。

“这次我们带着外省的布匹回来,还是以前那条路,可是这次来了三个高手,他们都蒙着脸,我只能勉强对付。”

“是马大户那帮山贼吗?”王重问道。

“马大户也在,不过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这次三个高手,我怀疑我们认识,所以他们都蒙着脸。”

“赵家三兄弟!”孙秀秀咬牙切齿!

赵家一共三个兄弟,老大赵守正,老二赵守义,老三赵守强,全都是习武之人。

不过这三个人论武力,都是不如孙吉天的,加起来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前几年赵守义赵守强都在外学武,难道回来了。”孙秀秀道。

“他们现在伤了吉天,一定会躲一段时间。”王重想了想道:“不过不要紧,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接下来的日子,孙家暂停了进口布匹,只经营自己有优势的产业。

王重这些日子一直在家,没有人知道他在搞什么,只看到成箱成箱的炮竹被搬进了家里。

以前的乡亲黄铁匠,也送来了欠王重的铁管,总共带了十根,除此之外,王重让其他铁匠也制造了长短不一的铁管,全都被他搬到了家中。

没有人知道他在鼓捣什么,只有孙家的一些下人,时不时的听到院子里传来‘砰砰砰’的声音。

声音很大,每次都把人吓一跳。

大家都传言,孙家这个入赘的女婿开始不务正业了,只知道玩炮竹,什么事都让老婆去打理了。

半年后,孙吉天的伤势终于稳定了,可以下床了。

而王重,也终于设计出了自己满意的东西,燧发枪!

没错,他这些日子,一直就设计着杀人利器,燧发枪,也有人叫火枪。

这个想法,在灾害过后那年他就想过了,灾害之后,百姓民不聊生,盗贼兴起,很多地方发生了杀人抢劫事件,远一点的地方更是发生了流民暴动,一些地方军阀趁乱自立为王,腐败无能的朝廷根本来不及管。

这一世的身体实在是太弱,为了自保,因此王重想到了枪,有了枪,就能轻而易举的对付马大户那种马贼,不费吹灰之力。

于是他让黄铁匠打造枪的主体,铁管。

因为在大龙朝他也参与设计过火枪,所以知道这玩意怎么弄。

铁管制造好之后,因为没有现代工业,他只能选取弹头和火药分开装的燧发枪,虽然麻烦,但只要操作熟练,这东西其实还是挺好用的。

王重记得,在18世纪,西方探险队使用的主要武器就是燧发枪,先是往管子里塞火药,嘴里含着一颗颗小铁珠,塞好火药往管子里塞这些小铁珠,然后扣动扳机。

撞针击打在火石上,星火点燃了火药,一颗颗小铁珠发射出去。

因此也可以把燧发枪当成散弹枪来看,因为发射的子弹都是散状的。

这可比我国古代的火枪筒好用多了,我国古代之所以因为火枪没有彻底发扬光大,就是因为瞄准率实在是太低了,但是子弹若是散状的话,那就彻底解决了不好瞄准的问题。

燧发枪的缺点除了填装麻烦之外,另外就是距离短,只有三四十米的射程有效,不过这对王重来说足够了。

制造这些燧发枪,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材料方面,火药,火石,枪管,这些虽然都有,但是撞针这些小物件,就比较难了。

因此王重让工匠们设计打磨了不少时间,才堪堪弄出了几十个。

这段时间一来,他这个院子,硬生生的也被改造成了打铁的地方。

不过效果也是喜人的,他足足组装出了五十八把燧发枪,其中十把是短筒的燧发枪,其余都是步枪那样的燧发枪。

“很好,接下来就是训练他们怎么使用了。”王重第一时间前往孙吉天那里,讨论下一步他亲自去进布匹的计划。

第14章 亲自押运

“听说了没,孙家的女婿王二平,据说要亲自和孙吉天前往邻城押运了。”

赵家大堂,赵守强一进屋说道。

屋内,三兄弟的父亲赵武坐在高堂,赵守正和赵守义坐于两旁。

赵守正抿着茶,笑道:“自从半年多以前孙吉天被我们兄弟三人斩断一臂,孙家的布匹生意一落千丈,现在看来他们是守不下去,准备铤而走险继续了。”

“嘿嘿,上次被孙吉天逃离,这次顺便连那个王二平也一起宰了。”赵守义冷冷道:“解决了孙家这两个男人,我看孙秀秀一个女人怎么和我们斗。”

赵武笑了笑:“你们速速起身,前往马大户那里报信,不过记住,千万别被人看到你们的样貌,免得惊动官府。”

“知道了父亲。”

三兄弟动作迅速的离开。

…………

“相公,此番路途遥远,你一定要小心。”

孙秀秀抱着孩子,看着坐在马车上的王重担忧道。

“咳咳咳……”王重咳嗽了几声,这些日子废寝忘食的研制燧发枪,让他身体差了不少。

“娘子回去吧,好好照看儿子,晚上的时候记得让护卫们多走动走动,以免有贼人袭击。”

“嗯,听相公的。”

“好了,我们走了!”

王重进了马车。

“架架!”

马夫甩动马绳,马车行驶了出去。

这一次,王重和孙吉天一共领着五辆马车和三辆大平板车,另外跟着二十多人护卫。

很多路人看了这个阵仗之后都是皱起了眉头。

谁都知道,这年头外面贼人很多,平时一些大家族外出押镖,都是带足人马,少说都要有三四十人。

而这一次,孙家只带着二十多人。

孙家没人了啊!!!

大家心中感慨,却也祈祷着希望孙家没事,毕竟孙家在县城里口碑还是不错的,大家不希望他们出事。

谁都没注意到,在王重他们离开之后,一个小厮在点了人数之后,悄然离去。

15天后,王重他们的车队在外省终于进了一批货,开始返回,来到之前经过的一片树林,车队在这里停了下来。

没办法,就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大坑,马车要想过去,必须得把大坑填了。

孙吉天下了马,来到王重的马车边上:“二平,前面就是盗贼们经常出没的地方了。”

王二平下了马车,咳嗽了几声,四周看了看。

周围很安静,但正因为太安静了,让他心生警惕。

“所有人警戒。”王重叮嘱一声,走到大坑边上:“这个大坑,是刚刚被挖的,恐怕我们被盯上了。”

“什么?”车夫们一听,顿时惊恐的四下看着。

“哈哈哈,王二平,一直以为你是个书呆子,没想到脑子比孙吉天灵多了。”

就在这时,一个嚣张的笑声传来,只见左右两边有一群人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把马车围在了中央。

这些人,加起来足足有五十个!

而在前后,又出现了十来个人,显然,他们被包围了。

四个人,慢悠悠的从林子里骑着马走出,其中一个化成灰王重都认识,正是在第二次游戏中,杀死他和陈玉的马贼老大马大户,听说那次马大户的老大死了,所以他顺理成章成了马贼的老大,这几年混的不错,人都长胖了。

在马大户两边,是三个蒙着脸的人,不用看王重也猜得出,恐怕就是赵家三兄弟了。

孙吉天提着大刀走出,刀指着三个蒙面人吼道:“有本事就把面罩摘下,蒙着脸算什么英雄好汉。”

马大户嗤笑,“我们用不着做英雄,杀了你足以。”

“准备!”

就在这群马贼准备提刀杀来的时候,王重一声令下,一群护卫们突然拿出和刀差不多长的长筒。

这些人迅速的往管子里塞火药,最后把一颗颗弹珠塞了进去。

这一幕让马大户有些懵逼,什么情况,武器不拿,拿这种管子干什么?

不过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王重自己也拿出了一把燧发枪,装填好之后,瞄准了最近的一个蒙面人,吼道:“放!”

扣动木头制作的简易式扳机,‘砰砰砰’枪声响起,白色的烟雾弥漫在一个个开枪人的身边。

“啊啊啊……”

一个个盗贼中枪倒地,马大户震惊的发现,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倒在地上,就连好几匹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纷纷倒地。

马大户和三个蒙面人由于受到了重点照护,也被流弹纷纷击中,倒在地上。

虽然这些人只是受伤倒地,但是体内已经中了流弹,这些人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

“这是怎么东西?”

“为什么我肩膀上有个洞,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一个个人惊恐的呼唤着。

王重面无表情,喊道:“装子弹!”

“撤,撤离!”

马大户急了,这一眨眼自己差不多一半的人倒下了,自己和赵家三兄弟受伤,这还打个屁啊,于是一挥手想要离开。

王重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放过他,喊道:“放!”

“砰砰砰……”

枪声响起,马大户当场被打成了马蜂窝,之后他们连开了几枪之后,幸存的马贼走远了之后,也就放弃了追杀。

毕竟剩下的人都是乌合之众,翻不起什么大浪。

“二平,你的发明没想到真有用,这比我练功夫杀人有用多了。”

孙吉天兴奋不已。

王重拿着枪,走到三个蒙面人边上:“该看看这三个人是谁了。”

“不要杀我们,我……我是赵家的人。”赵守正摘下面罩:“我给你们钱,放过我。”

“去死吧!”

孙吉天提着大刀,朝着这三个人刺去。

“啊!”

一声声惨叫传来,赵家三兄弟亡。

“胜利了,我们打跑了盗贼。”

“哈哈哈,这就是王老爷燧发枪的威力。”

一个个护卫举着燧发枪,大声疾呼,兴奋不已。

第15章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马贼被孙家剿灭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

起初县城里的人还不相信,毕竟马大户在县城周围的山里盘踞几十年了,官兵们组织过好几次人手,可都连人的影子都没看到。

可是当马大户的尸体被挂在城墙上的时候,大家都信了。

让众人更诧异的是,在马大户尸体边上,还挂着三具赵家兄弟的尸体。

赵家兄弟是马贼同伙!

消息不胫而走,传满了全城。所有人都将矛头指向了赵家。

“怪不得官府每次出兵都被马大户躲掉,原来是赵家通风报信。”

“打倒赵家,打倒赵家。”

“赵家兄弟既然是同伙,他们父亲赵武不会不知道,一定也是同伙。”

民众们纷纷猜测,官府这边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县令于青派出了官兵,包围了赵家。

为了保证行动的成功,王重答应县令于青,派出了他们三十个孙家护卫。

“王老爷,此次帮忙出力多谢了。”赵家外面,县令于青拱手致谢。

这个县令叫于青,虽然不是什么好官,但是马贼这么大的事,他是不敢收赵家的钱包庇的。

“为民除害,是每个人的职责,于县令实在是太客气了。”

王重一笑,继续道:“这赵家很明显是马贼幕后主使,此番于县令抓捕马贼幕后主使,论功的话,你占第一,以后于县令要是加官进爵,还请不要忘记我们孙家啊。”

“哈哈哈……”

听到加官进爵几个字,于县令哈哈大笑,满脸满意的点点头。

大家都是场面人,他如何听不出王重的话,王重等于是把抓拿马贼的大功送给他了,帮助官府解决了这么一个大患,他肯定会升官,这一点毫无疑问。

心中记下王重话的同时,于县令对王重也是改变了看法。

以前以为他只是吃软饭,没什么用的书生而已,现在看来,人家深藏不露啊,起码很上道。

……

“王二平,你杀我三个儿子,害我家破人亡,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啊!!!”

赵府内,传来了赵武撕心裂肺的吼声。

这一刻,他悔恨交加,原本以为王重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没想到孙家在他手里,却越发壮大,他后悔,后悔与王重为敌啊!!

赵武最终自杀,府内家丁,丫鬟被一一送出。

至于他的家人,在最后时刻全都被赵武杀了。

赵武也没办法,马贼之罪一旦被查实,株连九族不说,家中妇女都是要被送去做昌鸡的,他自然不愿看到家人那样。

看着一具具尸体被抬出,王重面无表情,内心毫无波澜。

残忍吗?

他不觉得,这个社会是丛林社会,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啊!

赵家钱财方面,那自然全部充公,甚至朝廷还亲自来人,把钱财运走。

没办法,北方两省叛乱,前线兵马和粮草严重紧张,朝廷现在是缺钱的时候。

…………

一个月后,于青果然升官,为巡抚。

王重因为剿灭马贼有功,赏地千亩。

县城里面,家家户户都知道了王重的事迹,大家都知道孙家的赘婿是个大英雄,正是他,解决了县城周边的马贼。

也不知道是谁给王重起了一个外号,大英雄王老爷,这个称号,延续了好多年。

三年后,孙家产业全线扩张,尤其是租孙家田地的农户们,产量都要比人家的高。

至于朝廷,太子上位,励精图治,终于将叛乱的两省压了下去,国家恢复了和平。

王重三十岁这年,儿子孙文龙已经跟着孙吉天开始舞枪弄棒了,而孙秀秀,又有喜了。

对此王重表示一切都是意外,那一晚上,他和孙秀秀……

一年后,孙秀秀生了个女儿,王重发现自己喜欢女儿比较多,在孙秀秀的建议下,王重这一次取名,取得是他的姓,于是给女儿取名,王多多。

五年后,孙文龙已经十五岁了,从小喜欢舞枪弄棒的他,在孙吉天的带领下,前往了外省,学习武艺去了。

“文龙,在外面要听你舅舅的话,千万不要与人争执。”

看到儿子要出远门了,孙秀秀眼睛都红了。

王重依旧面无表情,坐在主位的他淡定喝着茶,道:“功夫不是主要的,两把燧发枪你拿好,经常学习怎样拆解,要学会怎么瞄准,知道吗?”

说完,他也是叹了一口气。

在孙文龙小时候,他试图教他学习文理知识,只可惜,这孩子和他舅一样,都是喜欢舞刀弄枪的主。

“放心吧二平,妹,我会看好他,这小子要是敢乱来,我非抽死他。”只剩一只手的孙吉天爽朗道。

坐在王重怀里的五岁女儿眼睛一眨眨的,显得极为好奇。

又是五年过去,通过媒人介绍,儿子孙文龙娶了知县的女儿,两人出双入对,感情极好。

女儿王多多十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还小,但是依旧和当年的孙秀秀一样,长得可爱,性格娇蛮。

入夜,王重看着铜镜里自己花白的头发,有些感慨。

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转眼间,四十个年头就这样过去了。

孙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孙文龙在他丈人的帮助下,也进了军营当上了一个军营长。

原本小小的县城,现在也成了大城市。

只是自己,也进入了中年。

“老爷,你想要纳妾吗?”看到王重照着镜子,孙秀秀从床边走来。

如今的孙秀秀,也从亭亭玉立的少女,变成了一个中年妇人。

由于古代保养的不好,看起来皱纹很多,非常的老气。

“夫人为何说这事?”

“其他家的老爷,都至少娶三房四妾,这样才能人丁兴旺,你要是想,纳妾吧,我最近帮你看了,管事的女儿翠儿十七,长得很标致,还有酒楼后厨厨师的小女儿柳儿,十五岁。”

“夫人,这些事就不用说了,对于纳妾,我还没这个想法。”

王重搁下铜镜,“上床睡吧。”

“可是老爷,我已经人老珠黄,已经不能好好伺候你了。”孙秀秀替王重脱衣,感慨道:“老爷,我知道你的好,是替我着想,但是我觉得,你还是要多考虑自己,考虑一下吧。”

刚刚说完,外面丫鬟突然敲门:“老爷夫人,不好了,陈老奶奶刚刚突然咳嗽,咳咳咳……咳出血了。”

丫鬟着急说着,连自己都咳嗽了起来。

第16章 传染病(求推荐票)

陈老奶奶,正是王重的母亲陈玉。

现在从古人的角度来看,年龄已经不小,近些年身体一直不太好,基本上都是在自己的院子里走动。

“我昨天去看婆婆还好好的,怎么突然这样。”孙秀秀简单穿衣,开门朝丫鬟道:“怎么回事?”

“咳咳咳……这几天陈奶娘得了风寒,一直咳嗽,刚刚咳出了血,我怕有事,就来通知你们,咳咳……”

看丫鬟咳嗽成这样,王重眉头一皱,第一时间关了门。

“老爷,你这是……”

“怕是得了某种传染病。”王重拿了一块布,给自己口鼻围上,当做口罩:“你等在屋里,不要出去。”

…………

孙府。

母亲陈玉房间。

“王老爷,你母亲得了肺疾,所以老有血沫咳出,你们还是不要靠近为好,以免传染。”

郎中走到陈玉房间门口,拿出毛笔和纸张写着,只是刚要写,他自己也是咳嗽一声。

“咳咳……”不仅是他,身后丫鬟也是咳嗽了起来。

王重心中一惊,他之前看丫鬟也一直咳嗽,就怀疑是不是有传染病了,现在看了,很有可能真的是。

在古代,打仗其实死的人还不算多,真正死人多的,都是生病,尤其是传染病。

西方国家古代传染病有黑死病,鼠疫,欧洲死的人那可是上千万的死,人口锐减。

我们则因为是季风国家。冬夏气温冷暖不均,大气环流不稳定,加之地质构造复杂,处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西岸。因此,历史的近几千年来,我们灾害之多,世所罕匹。

主要伤病有伤寒、肺病、麻疯、疟疾、天花等等。

“大夫,最近城内咳嗽之人多不多?”王重捂着口鼻问道。

“说来也怪,这些日子都是咳嗽之人,我按照以前方子对症下药,可是效果并不明显。”郎中说完,咳嗽几声道:“王老爷,这是药方,你每日三顿给令母煎药,我还要去下家看病,就不打扰了。”

“嗯,这是一点银两,麻烦了。”王重递过去问诊费用。

郎中收下之后,拱手告辞。

听了郎中的话后,王重几乎可以肯定,这场传染病应该就是流感引起的肺病。

等郎中一走,王重迅速安排人准备起来。

“去集市上购买三十大桶陈年老醋,再把老醋熬开,放在每间放屋里消毒,快点。”

“去药铺买靛青根,把靛青根碾碎熬成汤,每个人早中晚必须喝三碗,凡是现在咳嗽,有头痛脚热的,全都安排进偏房休息,不许出来。”

“安排布匹铺,制作我这种方形的布料,每个人戴在口鼻上,记住,这个叫做口罩,除了吃东西,所有人不许摘下。”

受于古代条件有限,王重只能用现代社会最原始的方法抵抗流感,先是用醋消毒,这一点在现代社会很常见,每当大规模疫情发生,公共场所都会弥漫着醋味,当然了,随着社会发展,现在逐渐使用消毒水了。

然后就是靛青根,所谓的靛青根,其实就是板蓝根,古代大部分以为板蓝根是清热解毒,其实还有着预防感冒,利咽的功效。

下人们有条不絮的开始执行王重的命令,虽然这些人不明白王重的用意,但是老爷在他们的心目中威严甚重,他们不敢违抗。

……

七天后,流感果然爆发,大街上全都是咳嗽的人群,很多体质原本就不好的人都咳出了血,最后硬是咳死。

一时间,城内人心惶惶,都说这里闹传染病,好多人被吓得连夜出城。

不过让大家诧异的是,孙府之中,除了最初的一些生病的人之外,其他人身体都很好,这都得益于王重提前防治。

在确认自己的办法有效之后,王重购买了一大片醋和靛青根,分发给了县城每一户家庭,教他们如何抵御流感。

起初大家不相信,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身体逐渐好转,生病的人不再增加之后,大家都信了。

从此,王重在其他人心目中,从会做生意的王老爷,大英雄王老爷,变成了乐善好施,治病救人的王老爷。

他现在,名声已经比早已经走了的孙员外都要高了,很多人见到王重,会亲切的叫他王员外。

……

一年后,母亲陈玉的神智已经痴呆,因此这几日,王重一直陪在陈玉身边。

“王员外,你有没有看到我儿子,我相公是王全才,他是个秀才,在孙家被贼人伤了,我现在要去看他,可是,可是我儿子不见了……”

病床上,陈玉拉着王重的手哭道。

王重心中一叹,他知道,母亲是想到了自己故意失踪的那一天。

“娘,你儿子在这。”

“你是……你是二平。”

陈玉傻傻的笑了,“我家的二平终于长大了,可惜你爹死得早,二平,你以后,要好好的……”

当天晚上,陈玉走了,她走的很安详。

王重厚葬了陈玉,虽然说他心里明白,这一切都是游戏,他进行的游戏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经验值,换取生命灵液。

可是时间久了,人还是有感情的,尤其是游戏中自己的母亲。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过去。

在孙秀秀的强烈要求下,王重还是纳了妾室。

孙秀秀说了,她希望自己的相公能有人好好服侍。

妾室是一个乡下村民的小女孩,叫玉儿,正是15岁如花一般的年龄,可是她爹赌博欠债,于是玉儿被一伙匪徒拉去抵债,街上的时候正好被孙秀秀看到,于是花了些银两,把她赎了回来。

一年后,玉儿也生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孩。

玉儿很懂事,除了服侍王重之外,对孙秀秀也是言听计从,称呼她为姐姐。

…………

光阴似箭。

转眼间,王重和孙秀秀都已经五十二了。

王重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终究是躺在了床上,无法下床。

现在孙家的事情,基本上都交给了他儿子孙文龙打理。

这孩子小时候虽然喜欢舞文弄棒,可是当官了之后,人收敛了许多,在王重身上学到很多。

“秀秀,我恐怕是不行了,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王重虚弱的说着,扭头看向跪在床边上泣不成声的玉儿:“玉儿,你是个好女孩,可惜跟了我。”

“呜呜呜,老爷,我自愿的,要不是你,我就被俺爹卖了……”

第17章 王员外死了

玉儿一边哭,一边握着王重冰凉的手道:“老爷,你没事的,你一定能长命百岁。”

“哎……”王重叹了一口气,扫了扫屋内。

屋内,只有自己两个夫人玉儿和秀秀,以及自己的儿子,大女儿王多多和玉儿的女儿王巧儿,最后就是大舅子孙吉天。

孙吉天不愧是身强体壮,年龄比自己还大,可是整个人状态还是很好,只是看到王重不行了,他脸色也不太好看。

“父亲,我已经派人去京城,请最好的郎中过来了,你的病,一定能治好。”孙文龙哽咽着喊道。

“文龙,爹知道你孝顺,只是你到了爹这个年纪,就会明白,我差不多了,你以后好好的,千万不要犯浑,教给你的枪械图纸,乃是我们家里最重要的东西,知道吗?”

“孩儿明白。”

“王多多,你已经嫁人,以后不要耍小性子,好好相夫教子,不过,若是你夫家欺负你,千万不要忍气吞声,我们孙家,还是帮得了你的。”

“女儿知晓了。”王多多哭泣着。

最小的王巧儿,现在虽然才十几岁,但也已经懂事,依偎在玉儿身边也哭泣着。

“巧儿,以后嫁人,要擦亮眼睛,记住,远的地方不要嫁,要是你受欺负怎么办。”王重叮嘱。

“知道了爹,呜呜……我都听爹的。”巧儿哭着喊道。

叮嘱的差不多了,王重摆摆手:“大舅子,玉儿,秀秀,你们留下,其他人出去。”

等孩子们出去,王重虚弱道:“大舅子。”

“诶!”孙吉天连忙走过去,一个大男人,豆大的泪珠也落了下来。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哭,想当初,你断了一臂,居然还笑。”王重感慨。

“二平,我孙吉天这辈子原本只佩服我爹,你是我第二个佩服的人,要不是你,我们孙家不可能发展到现在这样,你可不要死在我前头啊。”

孙吉天痛哭流涕,鼻涕都流出来了。

王重叹了一口气:“这都是命,以后,你要多操心了。”

“你放心,你放心,呸呸,你还没死呢,我是操心不了家里的事。”孙吉天哭着连忙喊道。

王重微微摇头,最终,看向了孙秀秀。

抚摸着孙秀秀已经干燥花白的头发,情不自禁的,王重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孙秀秀的那一幕。

“略略略,我的相公,是能扮公鸡的,你赶紧给我扮个公鸡打鸣给我听一下,就像这样,嘎嘎嘎……”

“你那是鸭子。”

“我知道你是鸭子,所以要你学公鸡,学猪叫也行……”

他们两人追逐着,虽然王重一开始不怎么喜欢孙秀秀,可是时间久了,总归是有感情的。

“老爷,还记得我们一开始见面的时候吗,你一遇到我,对我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那时候以为你是个书呆子,只会说大话,知道父亲让你娶我,我一度准备离家出走,直到父母亲多次劝我,我才答应,那时候我很悲伤,我以为你不好。”

“可是之后,我对你的看法变了……”

孙秀秀诉说着,而孙吉天和玉儿悄悄的退了出去,只留着王重和孙秀秀两人。

“是么,你那时候还叫我学猪叫,我一直以为你是个不可理喻,被惯坏了的女孩。”

“嗯,我确实被惯坏了,被你惯坏了,老爷,你能笑一个吗?我记得,你只是在我生儿子女儿那一天笑过。”

王重一愣,自己……没怎么笑过吗?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不喜欢当上门女婿,所以不喜欢笑,对不起,老爷……”

孙秀秀语无伦次的说着,她明白,王重已经不行了。

“你是我夫人,我不喜欢你,喜欢谁?”

王重抚摸着孙秀秀头发,露出了微笑。

只是笑容逐渐僵硬,抚摸着孙秀秀花白发丝的手缓缓垂落。

王重,走了……

“老爷,老爷,你不要丢下我们……”

王员外走了,孙家大宅院内所有人,嚎啕大哭。

…………

任务角色:秀才王二平。

任务目标:让媳妇看看我的厉害,敬佩我。已完成。

寿命:52

伴侣:2(你的伴侣虽然不多,但是她们对你真心实意。)

后代:3(你的后代在你的教育之下,都非常优秀。)

成就评价:你的妻子孙秀秀不仅仅爱上了你,心中对你也无比的敬佩,因为你把摇摇欲坠的孙家成功的变成名门望族,你是她心目中的偶像。

获得奖励:6043经验值。

…………

黄土星。

联邦监狱病房内。

睁开眼睛,看着周围熟悉的一切,王重恍如隔世。

自己的妻子,孩子,就好像是真实存在,历历在目。

这时候,脑海中传来机械式的声音:“为避免游戏玩家记忆太杂导致错乱,开始存档记忆,需要回忆只需读取记忆。”

王重心中一动,原本脑海中繁杂的记忆,突然好像被人关了起来。

但是这种关起来的方式并没有上锁,脑海中依旧有着关于每个人的记忆,只是这些记忆并不是那么记忆犹新,心念一动,却发现若是想要记起某个人,记忆又突然涌出。

这种感觉就好像记忆是文档,大脑是电脑,只是暂时把文档存在电脑上了,但是桌面上还是能够看到这个文档大致的内容。

“好神奇的技术,不过幸好能够存档,自己才不至于深陷其中。”

王重也学过一段简单的心理学,深知沉迷一段回忆,对人有很大的影响,系统这个功能,成功让他恢复了正常。

看了看时间,时间,还是他离开时候的时间。

“滴!”

牢房门突然打开。

“犯人,该吃饭了。”

早上过来的护士有些担心的看了一眼王重。

第18章 惬意的生活(推荐票)

王重自己都没想到,坐牢之后的生活,会是这么惬意的。

不仅有人给他看病,而且有人伺候。

吃着护士喂给他吃的排骨汤饭,王重脑海中思考着。

这次游戏完成的经验值,比上次少了。

这一点,在他进行游戏的时候就猜到了。

毕竟在大龙朝里,他从小太监,一步一个脚印,硬生生的将大龙朝所有权利掌握在手里,满朝文武百官,谁敢说一个‘不’字?

之后,更是在他的协助之下,让大龙朝成为数一数二的大帝国,而他也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受万民敬仰。

但是在这一次的游戏中,他始终是一个普通的小员外罢了,无论地位还是金钱,都无法与在大龙朝相比,所以相比之下,经验值不多。

一瓶生命药液,需要一万经验值,现在加上之前剩余的经验值,自己只有7273经验值,想要再次兑换生命药液,远远不够。

饭喂好后,护士站了起来,有些畏惧的后退一步道:“那个……过几天,过几天不是我来上班了,你……你好好休息吧。”

护士刚刚要走,王重叫住了她:“等一下。”

“你还有事吗?”护士瞳孔有些睁大,由于惊恐,神情微微抖动。

“我没有事叫住你干什么?”王重冷漠的看着她,“过几天不干了?”

“嗯嗯。”护士连忙点头,恨不得马上离开这里。

“别害怕,你照顾我这么久,所以我问一下。”

“嗯,我也不是不干,只是换班,会有其他人接替我。”

“知道了。”

王重闭上了眼睛。

“那个……要出去晒晒太阳吗?”

“可以。”王重言简意赅:“不过,去之前麻烦帮我把一下尿。”

“呃……知道了。”

现代社会,虽然破案率越来越高,但是奇怪的是,犯罪率却越来越高,同时,对犯人惩处的法律也越来越松。

比如死刑,比如鞭刑,还有很多古代残酷的刑罚都被取消。

这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助长犯罪率高的原因之一。

用王重的话来说,要是他是制定规则的人,其实很简单,若是为了恶而作恶的,必须严惩,无论什么残酷的刑罚都应该用上去。

至于因为一时冲动的,或者是被逼无奈的,则可以采用现代社会法律。

可惜啊,这样的话,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表示反对,什么人权啦,什么以人为本,罪犯也是人,怎么能这样呢,这样对罪犯的心理多不好多不好。

社会其实在倒退啊。

保护了罪犯,却放纵了犯罪,更是伤害了被害人。

当然了,这样的制度下,对王重来说是有利的,否则,他复仇之后,恐怕早就被人道主义炮决了。

…………

刺眼的阳光照在人身上,让人感觉被邻家大哥哥拥抱一样温暖幸福。(仅限女生想象)

这个监狱很大,因此狱警推着残疾轮椅走了十多分钟,才把王重推到了户外。

王重悠闲地坐在残疾车上,看着这里的重型犯在远处打闹。

这个监狱里的犯人,都很危险,可以看到,除了篮球场那个区域之外,他这个区域的犯人,人数不多。

这个区域的犯人基本上都单独被带出来,脚上拖着铁链,嘴巴上戴着黑色的金属式口罩,这是防止犯人突然打架,激动之下撕咬别人所采取的措施。

别奇怪犯人们为什么这么做,事实上,在王重关押的这个区域,这么做的人很多。

比如,现在一直盯着他看着的犯人,开膛怪人,马可,他喜欢咬人,因此在被关之前,他把自己的牙齿磨得很尖,据说是为了撕咬的时候更方便一些。

不过王重嗤之以鼻,这纯粹是装逼罢了,他敢保证,他牙齿这个样子的话,很容易咬到自己的舌头,并且容易得口腔溃疡。

这个区域的人犯人们一旦被带到广场,都会被狱警们用锁链,锁在地上的大铁球上面。

这些大铁球是固定在地上的,所以尽管这些重型犯们彼此都看不惯对方,但是谁也不能奈何谁。

至于另一处区域,就是普通犯人区了。

那里的犯人大多数是黑帮,要么就是普通的杀人犯,或者经济罪犯,因此那些人还享受着能打篮球的自由,放风的时候四处走动走动,有时候会安排他们做一些工作。

“王重,这里合适么。”

狱警把王重放正,不过并没有给他脚锁在铁链上,毕竟谁都知道王重现在瘫痪了,没必要那么做。

“嗯。”王重面无表情,盯着同样盯着他的马可。

狱警早已经习惯了王重的面瘫脸,点点头后,朝里面的人喊道:“都给我放聪明点,别耍花招,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狱警恐吓了一声,随后走出了钢丝网大门。

“王重,最近怎么样?”马可舔着嘴唇,盯着王重。

“托你的福,越来越好了,我想,用不了多久我能站起来呢。”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马可大笑,露出了尖利的牙齿,“我现在对你的味道越来越感兴趣了,冷面医生,真不知道,我吃你的时候,你是不是依旧这样,没有表情呢。”

“我也很想研究一下你的胃功能怎么这么好,吃那么多生肉都没生病。”

“你这是夸我么。”马可指了指自己。

“呵,夸你的胃。”

虽然王重不怎么喜欢这个胃功能这么强大的家伙,但是没办法,平时聊天的人就这么几个。

哐啷!

大铁门一声巨响,再次打开,门口走进来几个犯人,其中居然还有两个是女人。

没错,这个地方因为是特殊监狱,所以男女是混关的,只是女犯人是由女狱警押解过来的。

这两个女人,也是这里的老面孔了,罪行都很严重,毕竟,关在这个区域的人,罪名都是……屠杀罪。

在这里,手里要是没二十条以上的命,你都不好意思和人家打招呼。

这就是监狱的鄙视链啊。

第19章 早产儿

接下来,王重一直默默地练习着右手手臂力量,寻找着以前那种感觉。

一连过了三天,王重过得很充实,他发现,随着自己锻炼右手,原本没什么感觉到右肩,现在也能简单的抬起了。

这说明他的锻炼还是有效果的,长期以往,搞不好不用进行游戏都能让身体恢复,不过毫无疑问,这样的话,时间必定是漫长的,王重可等不了。

毕竟,这个世界还是挺复杂的。

在第四天的时候,刚睡醒,脑海中传来了系统提示。

“叮!”

“成功解锁新重生人物:农户王大勇之子王小鱼。”

“任务目标:我不想被人看不起,不想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连媳妇都讨不到的穷日子,我要富甲一方,我要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

…………

“富甲一方么。”

王重心中默念,之前的游戏让他知道,只要自己好好经营,生活还是能过得去的,不过要富甲一方,手里若是没有人脉,没有本钱和资源,还是比较困难的。

这就好比现代,现代因为有上大学这条捷径,才能让无数穷苦的孩子有了往上爬的希望,但是在古代,不好意思,虽然有科举考试,但是有几个能上得起学,或者说有时间去上学?

古代,生产力低下,人力严重缺少,家里条件要是不好的,都是在十二三岁以后开始帮着家里干农活,想要上学,真的很难,更别提科举了,光是盘缠恐怕都要耗尽普通人家大半年的收入。

所以现在想要富甲一方,真的得动动脑子。

现在的王重,真希望手里有台电脑,或者有书能够给他看一下,这样也好让他多了解一些现代化基础知识,在游戏中有更好表现,可惜,他现在这个样子不太好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猛然间,面前出现了系统面板。

正在载入游戏……

重生人物:农户王大勇之子王小鱼。

人物简历:王小鱼,出生于乾州牛屋村农户王大勇家中,从小历经挫折,被母亲拉扯长大,家中一贫如洗,从小的愿望就是有钱,可是事与愿违,到死的那天,家里依旧一贫如洗。

任务目标:我不想被人看不起,不想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连媳妇都讨不到的穷日子,我要富甲一方,我要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

温馨小贴士:人物活的越久,非正常死亡掉落经验越多哦。

“怪不得上次第一次死亡只掉落500经验值,后面7岁被马大户杀死却掉落1000经验值,原来是这样。”

王重心中了然,不过看了人物简历有些奇怪,自己既然是农户王大勇的儿子,为什么自己是被母亲拉扯长大的,自己这个爹,从头到尾在干什么?

一丝不祥的预感响起。

…………

“啊,肚子,我的肚子……”

“要生了,大勇,我感觉我要生了,你醒醒啊,去喊接生婆,啊,疼死我了……”

在王重感觉自己被一层水包裹的时候,耳边传来了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痛苦声,“大勇,醒醒啊,大勇,你怎么又喝醉了,呜呜呜……”

王重现在一动都不敢动,生怕就像上次一样因为自己动作幅度太大,让母亲难产死了,那可是罪过了。

紧接着王重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原本温暖的感觉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彻骨的寒冷。

冷,好冷,自己是出生了吗?

王重很想睁开眼,但是睁不开,感受到自己毫无力气的四肢,他马上明白,自己恐怕早产了。

“孩子,我的孩子!你别怕,虽然你爹喝多了,但是有我……”

王重只感觉自己被人抱进了并不温暖的被窝,开始吃起了母乳,但是母乳很少,他只是吃了一小会,就已经没有了。

幼时的自己很容易睡觉,王重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了妇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大勇,家里都没米了,我也没奶水了,你去买点米吧。”

“家里哪里来钱啊,要不……要不你去问邻居家借点。”一个粗狂的声音说道。

“你就不能去地里弄点菜吗,我年初种了那么多。”

“都没了。”

“什么,那么多大白菜,那么多青菜呢?”

“那个……那个……我不是欠人家钱嘛,前几天都被他们摘走了。”

“你……你这个天杀啊,我们娘俩要被你饿死了。”

“你别急,我出去再借点,然后去县里赌坊里搞不好能翻本,到时候我赢钱了,给你买个鸡炖炖,那个……我先走了……”

“大勇,大勇……”

没人回应,只剩下破旧房门重重的关闭声。

“呜呜呜……我可怜的孩子,你要跟着我受苦了。”

哭声没有多久,王重便感觉妇人艰难的起身,随后过了很久很久,王重听到了妇人在吃东西的声音。

“小红,你在家啊。”一个妇人的声音传来:“哎呦,你生了啊,你说你刚刚生了,怎么就出来了,孩子他爹呢。”

“孙姨,大勇他……呜呜,又出去赌了。”

“这个家伙,怪不得前几天我看到有人把你们菜地的菜都摘走了,是不是他欠钱的人干的。”

“嗯。”

“哎,这可咋办啊,哎呀,你怎么,怎么吃老鼠。”

“没办法,我奶水没了,就煮点老鼠汤喝。”

“这太脏了,我去给你弄点鱼汤吧,我家那口子昨晚摸鱼去了,我马上给你盛来。”

这特么的,自己家里情况也太惨了吧。

王重现在才知道,自己家里为什么一贫如洗,敢情自己这爹,是个烂赌鬼和酒鬼!!

第20章 生活艰难

虽然隔壁邻居拿来了鱼汤,但是母亲小红并没有把老鼠汤倒掉,家中一贫如洗,老鼠汤再恶心,那也是食物啊,总比饿死强。

“哎呦,小红,这孩子长得可真小。”

王重感觉被人抱着,不过这个人抱着他的手势让他很不舒服。

“早产了两个月,所以小了一些。”小红虚弱的说着,又喝了一口汤。

“这样啊,早产的不会有什么缺陷吧?”

听到这,王重心中一紧,不会这么倒霉吧,连忙活动了一下手脚,还好,手脚好在,脑子现在也清楚的很,绝对不是脑瘫。

“你看我这破嘴,这孩子不哭不闹的,除了小了一点,其他都很正常,这孩子以后一定好福气。”孙姨摇晃着王重,又摸了摸王重的鼻子,笑着说道:“你准备给他取什么名?”

“他第一次吃的是鱼汤,就叫王小鱼吧。”张小花抚摸着王重稚嫩的额头说道。

从此,平静的小山村里多了一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孩,他叫王小鱼。

眨眼间,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王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活下来的,尤其是第一年,因为母亲没什么奶水,他完全是靠着喝老鼠肉汤和邻居接济的鱼汤米粥活下来。

第二年,母亲小红种了一些菜之后,把王重背在背上,开始给村里的人做一些除草砍柴的工作,她不要求钱,只求着能给两碗饭就行,有些人看她可怜,倒也会给些几个铜板。

要过来的饭被她熬成米粥,米粥里放一些野菜,就这么硬生生的把王重拉扯长大。

第三年,王重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了。

可是他发现自己双腿力气很小,走路都不太稳,这源于他不但是早产儿,而且从小营养不良,人长得跟皮包骨头似的,所以才弱不禁风。

这期间,王重也了解了他身边的人和事。

母亲叫张小红,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就死了,从那之后她什么都靠自己,熬到了十八岁之后,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村里的王大勇。

一开始王大勇还不错,下地干活,干事勤快,还经常上山打野味,可是在一次去了县城里被人带去赌坊之后,他整个人变了。

天天游手好闲不说,还嗜酒,喝多了就去借钱去县里赌,赌输了就欠债,还天天嚷嚷着总有一天他会翻本。

这几年,家里能卖的家当都被卖了,连种地的农具都被他卖的一干二净,可以说这个家除了一个壳子和一张床之外,只剩下一堆空酒瓶子了。

虽然母亲张小红也和王大勇吵过,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如何吵得过身强体壮的王大勇,惹急了王大勇,他直接拳脚相加,有一次都被打得吐了血,连王重也被撒气,好几次被踹飞了出去。

要不是这具身体比上一世的王二平身体要好,命要硬,早就被踢死了。

这一来二去,张小红见到王大勇就怕,根本不敢多说。

王大勇倒是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可是这两个对他们家也都不太友好,原因是祖上分下来的田地没分清楚,小农思想非常严重,经常闹矛盾。

就在昨天,王重被张小红系在背上,张小红去自家农田种地的时候,大伯和大姑带着儿子女儿冲过来,说他们占了他们的地。

张小红一个弱女子,哪是那些人的对手,最后一半的地白种不说,还当众被打了一巴掌,右边的脸当场就肿了。

“这生活也太艰难了吧。”

这一天晚上了,王重坐在自家的门口,看着地上的蚂蚁,神色难看。

父亲不是个东西,一家的亲戚也都不是善辈,母亲日夜辛苦干活,也只能勉强他们饿不死,自己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未来没有强壮的身体,很难在各种矛盾下占便宜。

要说除了母亲之外谁最好,恐怕就是隔壁邻居孙大娘了,王重记得很清楚,要不是孙大娘前两年接济他们母子,恐怕他们早就被饿死了。

可惜自己现在才三岁,不要说帮忙了,能保证走路不摔就万幸了。

王重正想着,大老远的,便看到一个身影跌跌撞撞的走来。

这个身影化成灰他都认识,正是他不是东西的父亲,王大勇。

和往常一样,王大勇又喝得醉醺醺的走来,手里拿着酒瓶子,他这个样子,百分百是又赌输了。

“儿子,你妈煮饭了没?”王大勇打了一个酒嗝,想要摸摸王重的头。

王重向后退了一步,皱眉道:“我们都吃好了。”

“切,你爹摸一下你你躲什么,我这是疼你,以后等我研究出了赢钱的办法,让你天天吃红烧肉。”

王大勇说着话,摇摇晃晃的进屋:“小红,小红,你相公回来了,也不知道出来,怎么做事的。”

张小红捂着昨天被打肿起来的脸,“我问你,我藏在床底下的二十文钱呢?”

王重知道,那二十文是之前母亲替人做工,辛辛苦苦积攒的。

“哦,那个啊,我花了,不过我可没乱花,我去赌了,赢了不少呢。”王大勇坐下来,看到桌上的一碗米粥,看也不看全部喝了下去。

“那赢得钱呢?”张小红急急忙忙道。

“都怪那李毛,我都要走了,非拉着我多玩一会,后来全都输了。”王大勇咂咂嘴:“怎么吃得这么淡,老子都很久没有沾荤的了,你这婆娘也不知道弄一点,真特么倒霉,娶了你这个扫把星,我估计我天天赌输,也是你害的。”

第21章 毒蛇

“你怎么能这么说,孩子出生你没给家里添置过一样东西,还老是拿我辛辛苦苦攒的钱,孩子的饭,你喂过一口吗?”

张小红红着眼睛说道。

王重也是怒视着王大勇,若是身体不是这么年幼,他早就想办法弄死王大勇了。

“我是赚大钱的,家里这些小钱还用我来吗?你怎么做媳妇的,特么的,还有没有吃的,玛德,赌了一天饿死我了。”

王大勇骂骂咧咧,走到米缸边上,看到仅剩的一小碗生米,果断放入水里开始煮了起来。

“大勇,今天我去种地,你哥和你姐过来,说东边那块地,有一大半是他们的,我和他们讲理,他们还打我,你能不能去和他们说说。”张小花走过去说道。

王大勇头也不回:“你怎么老是和他们吵架,吵不过就不要吵。”

“是他们招惹的,我地都种好了,他们却过来说地是他们的,你是当家的,这件事你应该过去……”

“啪!”

话没说完,王大勇一巴掌甩了过去,当场抽的张小红另一半的脸红了起来,王重连忙跑过去,想要扶着张小红,可是奈何自己身体太弱小,根本扶不动,反而被带着也一屁股坐在地上。

“不许你打娘。”王重奶声奶气的怒声道。

张小红也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王大勇,满脸的委屈。

“他们为什么占我们地,还不是因为你没做好,你说你为什么就这么讨人厌呢,害的咱们一半地都没了,这件事,都怪你。”王大勇怒气声声,抓起刚刚吃饭的碗就往地上砸。

哐啷!

一只好好的碗,被砸的粉碎。

“还有这小子。”王大勇指着王重,冲过来抓住王重的头发醉醺醺骂道:“这是我的种嘛,特么的见到我就像见到仇人似的,我看以后这小子也是个不孝顺的种,改天要是没钱了,就把他卖了吧,昨天我去县城里还看到巡抚下乡,收机灵的小孩子当太监呢。”

“把儿子还给我。”

张小红情急之下,一把将王重夺了回去:“你要是敢动我儿子,我和你拼命!”

为母则刚,张小红可以忍气吞声的吃不饱,穿不暖,可以被恶亲戚们欺负,可以被不是东西的丈夫殴打,但是谁要是动她儿子,那她就拼命。

儿子王小鱼,是她唯一的逆鳞!

说完这句话,张小红抓起地上的碎碗片,怒视着王大勇。

也许是感受到张小红真的要和他拼命,王大勇哼了一下扫把星,随后开始生火煮饭。

这一晚,张小红在地上铺了一些干草,搂着王重睡了,没办法,王大勇喝醉之后,就直接往床上一躺。

这张床太小了,根本挤不下。

第二天一大早,张小红背着王重继续出去干农活。

今天是给隔壁孙大娘家干活,秋收了,今年收成不错,孙大娘家的良田里农作物长得都很好。

“娘,我自己可以走路了,你放我下来吧。”为了不给张小红增添负担,王重主动要求。

“这孩子,真懂事。”孙大娘笑着,看了看身边她五岁的孙女摇头道:“不像我这孙女,都被惯坏了。”

孙大娘有一个儿子和女儿,儿子比较有出息,和媳妇在县城里开了一家面馆,女儿嫁给了本村一个养猪大户,生活的也和和美美。

因为女儿家平时忙,孙大娘就帮忙给她女儿带着女儿。

这个女孩叫郭月落,长得挺可爱的,整天跟着孙大娘后面拿根狗尾巴草跑着。

“哪有,月落也挺懂事。”张小红只有和外人说话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朝王重道:“那你在一边玩着吧,小心别往林子里走,那里可是有吃小孩的狼。”

王重知道母亲这是担心他乱跑,所以故意吓唬他呢,可惜他没被吓唬,郭月落反而被吓得哭了起来。

“这孩子。”孙大娘抱着郭月落无奈摇头,突然她大叫一声:“哎呦,疼!”

“怎么了?”张小红急忙过去,顿时看到一条头像三角形的蛇,此刻死死的咬在孙大娘的腿上。

毒蛇!

王重对动物没什么研究,可是也知道,长得奇形怪状的蛇一般都是有毒性的。

这条蛇头是三角形,肯定不简单。

“哎呀,是毒蛇。”

张小红看到孙大娘被咬的腿已经开始发黑,抓着锄头把毒蛇赶跑,“孙姨,你没事吧?”

“我我……”

“来人啊,有毒蛇,孙大娘被蛇咬了。”

王重第一时间朝村里跑去,孙大娘老公马武就在边上的田里干活,一听这话,放下锄头喊道:“王家小子,你喊什么呢?”

“大娘,大娘被毒蛇咬了。”王重气喘吁吁道。

两炷香后,村里的郎中马不停蹄赶往田里,这时候孙大娘已经在吐着白沫了,眼看整个人就不行了。

“是被一条头是三角形的蛇咬住的。”王重和郎中说道。

“啊,烙铁头毒蛇。”郎中一听也急了,“我回去拿草药,你们赶紧把人送屋里,最好把毒血逼出来,快。”

马武二话不说,背起孙大娘就往家跑,王重和张小红也跟在后面。

把孙大娘放床上之后,孙大娘整个脸开始发白,马武撕开孙大娘腿上的布,连忙挤血,可是根本挤不出。

古代交通不便,因此等了好久郎中都没有过来。

“呜呜呜……外婆怎么了,呜呜……”看到不省人事的外婆,女孩郭月落直接哭了。

“别哭了,月落,郎中应该要过来了……”

王重安慰着,这时候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马武已经在为孙大娘挤着被咬的伤口,想把毒血逼出,可是孙大娘状态越来越不好。

终于,王重在门口远远地看到郎中提着药箱跑来,不过这时候,只听马武一声嚎哭:“老婆,老婆……你醒醒啊!”

“孙姨!”

母亲张小红也是‘噗通’一声,跪在床边,大哭不已。

孙大娘,走了!

第22章 找到食物 (求推荐票)

孙大娘走了,她走的并不安详,死前因为疼痛,眼睛瞪的贼大。

郎中冲进了屋内,连忙给她把脉,半响后,叹气摇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外婆,呜呜呜,我要外婆。”

郭月落虽然年幼,可也知道人死是意味着永远也见不到这个人了,一时间漂亮的小女娃哭成了泪人。

七天后,孙大娘正式下葬,就埋在他们屋子的后山。

孙大娘死了,马武一个大男人,也照顾不了孙女,于是被他女儿女婿接了回去,没多久,马武也搬去了女儿那里,帮他们一起杀猪卖肉。

这一下子,张小红和王重两母子没了帮衬,生活越发艰难,而父亲王大勇和以前一样,天天在外面赌,实在没钱了,他就去偷。

对王大勇,王重已经起了杀意。

只可惜自己现在太年幼,哪怕给他一把菜刀趁王大勇熟睡砍他,恐怕都砍不动,万一把他惊醒,那反而麻烦。

四岁这年,王重发现自己终于能自由走动了,为了能填饱肚子,在张小红干农活的时候,他跑到树底下挖泥鳅,然后在树洞里找树虫。

这种虫子很肥大,纯白色,虽然看起来恶心,但是富含丰富的蛋白质,用油炸一遍,能把村里的小孩子馋哭。

当然了,他们家里实在是太穷了,油这种东西还买不起,所以王重的打算只是用开水煮一下就行。

“小鱼,你干啥呢?”

干完农活的张小红看王重都坐在地上半天了,很是好奇。

“娘,你看。”

王重吃力的提着手里的簸箕,只见里面全是虫子和泥鳅。

“哎呀,你玩这些虫子干嘛。”张小红一把夺过王重手里的虫子呵斥。

“这些吃的,咱们天天吃野菜和树根,没营养。”王重据理力争道。

张小红本来是狠狠训斥的,可是听王重说的,她忍不住一阵心酸,因为他们吃的差,儿子都想吃虫子了,她叹气道:“可是吃这个会肚子疼。”

“我保证不会。”

“你这孩子,怎么知道不会?”

“因为我吃过。”王重随口解释:“上次夜里我饿昏了,后来看到床底下爬的虫子,就吃了,没想到很解饿,娘,试试吧,我都挖了这么多了。”

“带回去吧。”

张小红叹了一口气,王重回家后,开始主动烧开水,准备煮虫子野菜汤,看到王重那忙碌的样子,张小红心中不由得一暖。

虽然自己老公不是东西,但幸好,上天赐给了她这么懂事的儿子。

王重在烧火的时候,张小红看了看米缸,只剩下一小把米了,叹了一口气,明天看来又要去买米了。

幸好,这些日子她存了三十个铜板,够买一小袋米了。

把米洗好后,张小红和以前一样,开始煮粥,她煮的粥水放的很多,这是因为这一小把米他们要吃一天,水放少了的话,粥会很快吃完。

这时候,屋里飘来一阵香味,她狐疑的扭头,只见王重煮的那个锅里,闻起来还香喷喷的。

“娘,你看看汤怎么样了。”因为王重个子矮,所以看不到灶头。

“嗯。”

张小红掀开锅盖,只见野菜叶子上飘着一个个虫子,虫子因为被水煮开了,所以身体胀的很肥大。

“撒点盐吧。”王重望着灶头上的盐,这一小把盐还是张小红给一户人家做了三天的工换的。

盐对他们很重要,平时张小红都是三天才放一点点盐,但是今天儿子都说了,她不忍心拒绝。

于是洒了一点点盐,把汤盛了一点点出来。

王重喝了一口,味道有些淡了,不过虫子的味道很鲜美,也就是看起来有些恶心。

“罢了,就着吃吧。”

王重夹起一条虫子咬了下去,汁水一下子喷的到处都是,简单咀嚼了两下,一条虫子便咽了下去。

好吃吗?肯定是不如油炸的好吃,但是对他们来说,总归比和水差不多的粥好吧。

张小红从小吃苦吃多了,也不是矫情的人,闻着这味道不错,也吃了一条虫,味道有点腻,有些恶心。

随后她盛了一碗粥,给王重多盛了不少米,自己的却只有一些米汤,上面飘着的米粒两只手都数的清。

“娘,你碗里的米太少了,你平时干的都是重活,吃不饱的话,会累坏身体的。”王重道。

“娘是女人,本来就吃得少,所以吃这点就饱了,再说不是还有这么多菜吗,倒是你,多吃点,现在长身体,以后长的高高的,你爹就不敢打你了。”

王重拿起自己的碗,给张小红盛了一点米:“娘,你吃吧,以后我会想办法弄吃的。”

张小红欣慰一笑,倒是没太在意,只以为是有孝心才这样说的。

这一顿吃的很饱,第二天,张小红还真的发现肚子没有以前那样挨饿了,干活的时候也有力气了许多。

而王重在田里玩的时候,还发现了一种草。

“这不是草头么。”王重蹲了下来,摘起一片草头的叶子。

他突然想起,草头在古代的时候是被认为杂草,不能吃的,那时候草头都是做饲料用。

后来闹饥荒,有人饥不择食吃草,意外发现草头入口的口感很好,尤其是草头嫩的部分,煮个什么汤的话,吃起来很清香。

草头的做法有很多,烧汤的最多,草头汤里放个鸡蛋,吃起来很清香,或者是炒草头,里面放些白酒,菜名就叫酒香草头,是道名菜。

这里草头很多,密密麻麻都是,可是基本上都没人碰。

“这可是好东西啊!”

王重果断拿来簸箕,开始采摘草头。

第23章 讨债

又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张小红今天收工早,因为家里没米了,她去街上的米铺买米去了。

王重自己开始煮火烧水,准备煮草头。

关于这些草头,张小红本来是不支持吃的,在她看来这确实是草,吃了会不消化闹肚子。

可是她拗不住王重,最后无奈答应,心想要是儿子尝到草头的味道难以下咽,他肯定就不会吃了吧。

王重很快煮好了草头,味道很清香,里面放了几条被挤干了泥土的蚯蚓,蚯蚓因为体内都是泥土的原因,必须要把泥土挤干净才能吃,味道比虫子还难吃,但是营养很好,而且这种东西都很容易消化。

看着自己的杰作,王重不禁感慨,感觉这就好像是黑暗料理似的。

这时候门打开,张小红笑眯眯的走了进来:“儿子,咱们运气真好。”

“怎么了娘?”

“米铺老板多给了咱们两斤米。”

王重打开米一看,里面有几条米虫,闻着有一股陈味,一看就是陈米,估摸着是店铺里不好卖的米,所以便宜卖了。

“这米虽然放久了一些,但是没有发霉。”张小红说着,笑着道:“猜猜我还给你买了啥?”

王重闻了闻,惊讶道:“是鸡腿的味道。”

“还是我儿子乖,我给你带了一只鸡腿。”

张小红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鸡腿,打开油纸,白斩鸡的鸡腿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

真是香啊。

王重犹然还记得,上次吃肉的时候,还是孙大娘死的头七那天,那天张小红帮忙去弄丧事了,马武叔留着他们吃了一顿,那桌上有一碗红烧肉,他和张小红两人吃了好几块。

原本,孙大娘没死的时候,他们也能隔三差五吃一点荤的,因为她家女婿就是养猪卖猪肉的,家里最不缺的就是猪肉。鱼肉就更不用说了,马武叔经常下河摸鱼,摸了鱼之后孙大娘会拿着鲫鱼送给张小红,说给王小鱼补补身体。

现在孙大娘死了,马武叔也住到了女儿那里,母子俩没人接济,王重都已经忘记了肉的味道。

“娘,咱家没什么钱,你怎么买的鸡腿?”王重抬头问道。

“我在街上的一家酒馆里找到了一个活,帮厨房里洗碗,他们答应给我一个月十五文,钱虽然不多,不过他们答应我,客人吃剩下不要的饭菜我可以带回来,以后咱们可以吃得饱了。”

说着,张小红把鸡腿打开,“吃吧,这是老板娘送我的,她人不错。”

“娘,你这么辛苦,你吃吧。”王重摇摇头:“草头我煮好了,很香的。”

张小红一看,心中也是吃了一惊,这种不是草么,没想到煮熟了还挺清香的。

她拿着筷子尝试吃了一口,顿时愣住了,入口很嫩,吃起来比青菜还好吃,根本没有其它野草那种涩涩难以下咽的感觉。

这孩子,怎么好像懂得这么多?

张小红诧异的看了一眼王重,感觉儿子虽然小,但是真的很懂事,回想一下,从小到大好像从不要她操心,很多事她明明没教自己就懂了。

也许,这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张小红暗暗想着。

“砰!”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踹开,只见王大勇跟死狗一样被扔了进来,门外还站着三个大汉,为首一个人额头上有一颗大痣,进来就瞪了王重和张小红一眼:“大勇,这就是你儿子?”

“是,卓老爷,你带他走吧,剩下的钱,我……我会想办法还你。”王大勇脸上满脸的血污,蜷着身体艰难道。

“哼,虽然瘦了点,不过看起来挺机灵,行了,你儿子我就收下了,去我府上干活!”卓老爷满意点头道。

“等等,你们想干嘛。”张小红护在王重面前说道。

“你丈夫在我赌坊输了不少钱,还问我借了五十两银子。”

“五……五十两……”张小红脸色一白,这么多银子,她这辈子都赚不到,顿时怒视着王大勇:“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

“借的呗。”卓老爷拿出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呢,欠我五十两,上面还有他的手指印,我卓福难道还会骗你不成?现在你丈夫还不出钱,正好,他说有个儿子可以抵,我那里正好需要一些奴才干活,你儿子就带我家吧。”

“不行,这是我儿子,你们不能带走,他赌输的,让他自己去还。”

“啪!”

张小红刚刚说完,王大勇站起来一巴掌甩了过去:“男人做事,你女人插什么嘴,特么的我这么倒霉一定是因为你,好哇,我一回来,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我不在家,都吃上鸡腿了啊!”

王大勇拿起桌上的鸡腿啃了起来,说道:“卓老爷,这孩子你就带走吧,他就给你干活,你别客气,他什么都能干。”

王重怒视着王大勇,想了想,连忙喊道:“我有病,你们带着我,恐怕我活干不了,还要传染你们。”

“嘿嘿,小娃子这么小学会骗人了啊,把他带走!”

卓福哪会相信几岁小孩的话,一声令下,身后两个壮汉冲了上来,张小红想要过来拦,可是王大勇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对着张小红就是一顿毒打。

“别抓我,别抓我……”

王重奋力的挣脱着,可是他一个小孩,哪有这些大人的力气大,很快便被抓着带了出去。

“小娃子,别害怕,去我府上,好吃好喝的都有,你每天就给我的饭馆负责烧柴火和洗衣服,放心,我不会亏待你。”卓福冷笑一声,“要是你再不识相,我可就不客气了。”

说完,他拿出一块竹板,恶狠狠道:“别逼我抽你。”

王重心头一凉,果断不再动了:“我听话还不行么。”

“嘿嘿,还挺聪明。”卓福一笑。

第24章 卓福家的危机(求推荐票和投资)

来到卓福家之后,王重才知道这卓家是本地的一个地主,和他上个游戏孙员外差不多。

不过这个卓福做事不地道多了,不但开赌场,还放高利贷,ji院,总之除了正规产业之外,其它的都有涉猎。

这家伙对下人很苛刻,家里的下人都是被他用赌债逼着卖身过去的,因此他只需给下人提供一些吃的就行,等于就是免费给他做工,下人们在背后也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卓扒皮。

他手里打手不少,谁要是不听话就挨打,家里的下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王重被安排到了卓府的厨房干活,活不是太累,每天就是帮忙烧火,然后就是给洗衣服,扫地。

虽然每天干的活很多,但也不是没好处,那就是终于吃饱了,没什么大鱼大肉,但饭管够。

“没想到我居然沦落到这里来了,也不知道母亲怎么样了。”

王重叹了一口气,思考着下一步怎么办。

这里他是不可能一直呆着的,以卓福的脾性,他就是干到成年,恐怕都不会放人,还是会继续压榨他。

不过目前自己太小,跑回家恐怕也会被抓回去。

“算了,先干着吧,多吃点饭,把身体长好。”

正想着,一个丫鬟走过来道:“小孩子,你是叫王小鱼吗?”

“姐姐有事吗?”

“后门有个女的,是你娘吧,她让我来叫一下你。”

“谢谢。”

王小鱼暂时停下了手里的洗衣服活,走了出去。

“儿子,你没受苦吧?”看到王重出来,张小红激动了搂着他,眼睛都红了。

“娘,我没事,虽然给他们干活,但是我吃的很饱。”

王重扫了母亲的脸一眼,心一下子揪了起来。

昨晚上自己离开之后,王大勇把张小红打的浑身是伤,现在两只眼睛都是肿的。

“哎,都是娘没本事,你放心,我会想办法带你出来,到时候我们离开这里。”

“可是能去哪里呢,要是走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王重摇了摇头:“我先住这里吧,你一个人好好的。”

“儿子……”看到王重这么懂事的这样子,张小红一下子哭了:“儿子,都是你爹,你那个爹啊,以后咱们怎么办啊!”

“没事的娘,我会照顾好自己。”

聊了一会儿,之前的丫鬟偷偷跑出来:“喂,说的差不多了,管家要是下来查被发现你出来,会罚你的,快点跟我进去。”

这个丫鬟人不错,王重点点头:“知道了小姐姐。”

跟着丫鬟走了进去,丫鬟问道:“小孩子,卓扒皮怎么把你抓过来了啊?”

“我爹赌输了,我就被卖到这里了。”

“这样啊,和我一样。”丫鬟低着头,伤感道:“不过你比我好,我爹赌输了,把我娘卖到了阳春院接客,把我又卖到了这里。”

“都是一群畜生!”王重愤恨道。

“我要到十八岁的时候,也会被带到阳春院接客,卓扒皮说了,我们还欠他很多钱,很多钱,我必须要过去接客,到时候他才会放了我娘。”

说到了伤感处,丫鬟也哭了起来:“我现在十五岁,只剩下三年了。”

王重捏了捏拳头,愤怒道:“这到底是什么世道,为什么都不是好人。”

“小孩子,我叫雅兰,你呢?”

“我叫王小鱼,雅兰姐姐,你就没想过偷偷离开吗?”

“别傻了,就是逃,能逃到哪里去呢,我一个女孩家,在外面也是流落街头。”

“你们两个,不干活居然在聊天?”

这时候,背后传来了阴沉沉的声音。

王重连忙回头,说话的是卓家的管家,名叫张老本,是个五十多岁的人,长得肥头大耳,喜欢狐假虎威欺负下人,下人们对他是敢怒不敢言。

“张管事,我们正准备去厨房,没有聊天。”雅兰低着头畏惧道。

“哼,我都看到了,还说没聊天?还有你。”张老本看向王重,“你是新来的叫小鱼的奴才吧,不是安排你在厨房干活么,为什么瞎跑?”

“我上厕所。”王重回应。

“对,小弟弟他刚来这里,还不熟悉,我带他认了一下路。”雅兰连忙道。

“胡说八道,我亲眼看到你们从门口走来,是不是刚刚想要跑?”

张老本猛喝一声,抄起手里的竹板,劈头就朝王重手臂打来。

“啪啪!”这两个竹板打的王重手都麻了,稚嫩的小手立刻红肿了起来。

雅兰连忙给王重护着,因此张老本没接着打了,毕竟雅兰以后是要被卖到阳春院的,打坏了身子客人们不会喜欢。

“张管事,我们错了,刚刚小鱼的母亲过来,我就带着他去见了,以后不敢了。”雅兰低头说道。

“我就知道,给我让开,我就打三竹板,算是给他一点教训。”

王重面无表情的盯着张老本,道:“雅兰姐,你让开吧,这个教训,我受。”

“这……”

雅兰咬了咬呀,最终无奈的让开。

“嘿嘿,算你识相。”张老本抄起竹板打了过来。

这三足板,打的王重右手臂疼了好几天,幸好雅兰姐为他从一个家丁那里借来了跌打伤药,让王重好了一些。

转眼间两年过去。

王重瘦弱的身子已经长壮不少,六岁的他已经在卓家帮忙砍柴,洗衣。

其他家丁说了,等王重十岁之后,就要去卓家的一些产业去做帮工,比如苦力,饭馆端茶送水,总之就是这辈子都暗无天日了。

知道这些,王重暗暗下定决心,找机会早点离开。

张小红晚上的时候偶尔会偷偷来看王重,每次都是带一个鸡腿。

据她所说,为了躲王大勇欠下的债,她现在不回家了,每天都在缘来客栈干活,晚上就住在客栈的柴房里,至于王大勇,也好久没了消息。

这一年,雅兰一直闷闷不乐着,明年她就要被送到ji院了,一想到以后暗无天日的生活,她根本乐不起来。

“小鱼,这是我这些日子给你补得新鞋子,你小孩子长得快,以前的鞋子早就不合脚了吧。”

雅兰温柔的摸着王重的头,突然哭了:“记得以后要来看看姐姐,姐姐会想你的。”

“雅兰姐,你跑吧,我妈就在缘来客栈,她认识你,你把情况和她说了,她带你回我的乡下,他们不容易抓到你。”

“没用的,我认命了。”雅兰哭着摇摇头。

突然门口喧闹声传来。

“奉巡抚大人之命,特此命令我等抓拿朝廷要犯卓福,所有家里一干人等全部给我拿下,一个不留!”

第25章 母亲死了

这一下子,卓家所有人彻底慌乱了下来,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一个个便被拿着大刀的士兵拿下,挨个绑好之后带了出去。

王重和雅兰也被绑好,带到了大厅,只见卓福和他的三个儿子等家人齐齐跪在一个手持大刀的壮汉面前,哭着大喊:“冤枉啊,冤枉啊,赵大人,这里面一定有误会,我能解释……”

“不用解释了,卓福,在你二十岁那年落草为寇,带着十多人抢劫行商,你就是朝廷通缉多年的贼人,大光头吧。”

说完,赵大人拿出一卷画卷,拉了出来,画卷上,是一个留着光头的男子,让王重奇怪的是,这个人和卓福一点都不像。

卓福看起来发福很多,而且他额头上有一颗大痣。

“赵大人,误会啊,我叫卓福,乡里乡亲的都知道我,而且你看,我和画卷上的人一点都不像啊,我额头上有痣。”

“装的还挺像。”赵大人冷笑一声,伸手抓住了卓福额头上的痣,猛地一扯,痣居然整个被拽了下来。

没了痣,卓福整个人的样子不再那么滑稽,再若是褪去帽子,衣服,瘦几分的话,和画卷上的简直一模一样!

“卓福,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这一刻,卓福好像斗败了的公鸡,整个人懵逼在原地,嘴巴只能微弱的说着:“冤枉啊,我是卓福,乡里乡亲都知道我的。”

“带走!”

卓家满门,包括下人,全部被押到大牢。

进牢之后,王重在其他人口中才知道,卓福原来是二十多年前的通缉要犯,人送外号大光头。

这里以前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卓家,倒是有个大光头,除了少数几个人熟悉他之外,没人知道他真实身份。

之后,大光头靠着抢劫的钱财,在县城里买了地,自称卓福。

为了掩人耳目,他给自己留了头发和胡子,还在额头上用树胶粘墨之后,贴在额头上做了一个痣,他自称是早年在外经商赚了一些钱,倒也没什么人怀疑。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被人捅了出去。

这时候,他注意到张老本管事没被关进来,仔细想想,那家伙好像一整天都没见到人,就是连他住在卓家的儿子女儿都不在。

“难道说,是张老本告的密?”

王重不知道张老本知不知道卓福的秘密,但是他是管家,可以说是最了解卓家的一个人了,他一不小心知道了卓福的秘密,为了利益,告密是极有可能的。

之后就是对他们这些下人一个个审问,王重因为年龄太小,很快被放了出去,一些下人们陆陆续续被放出,出来之后王重才知道,告密的还真是张老本管事,为此张老本还得到了朝廷两百两银子。

王重是和雅兰一起被放出来的,一出来,就看到张小红早已经等在门口了。

“娘!”

王重惊讶的跑过去:“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娘这几天天天托人打听消息,知道你就要出来了。”

张小红宠溺的摸着王重的头,一段时间没见,儿子长高了,成熟了许多。

而王重,也看到了张小红头发鬓角处生出的几根白发,虽然张小红一直没提她工作怎么样,但是从她手上的老茧能够看出,活肯定不轻松。

“这是雅兰姐,在卓家她很照顾我的。”王重朝雅兰道:“雅兰姐,要不你上我家吧,反正你家里也只剩下一个不是东西的爹了,回去见他还要受欺负。”

“这个不好吧。”雅兰虽然想跟着走,但是觉得不合适。

“姑娘,上我家吧,改天带你去我干活的地方,虽然那里干活累了点,但是管吃管住,还给工钱。”张小红说道。

“那……谢谢婶婶了。”

三个人开开心心的往回走着,王重脑子里已经想着接下来的计划了。

自己马上就要七岁了,身体逐渐结实,可以找些毒蘑菇,或者趁他熟睡直接把他了结了,神不知鬼不觉,反正这个人一年到头不怎么回家,随便找个地方埋了没人知道。

这些事他早就想做了,但是之前年纪太小,就是把人弄死了,挖个坑都能把自己累死。

到时候没了后顾之忧,他先想着办法种田,填饱一家人肚子再说。

等有了本钱,自己循着以前的办法,想办法做点小生意,慢慢攒钱。

这样想着,刚到村子路口,就看到张老本身后带着三个壮汉走来。

“他怎么来了?”

王重眉头一皱,看这些人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

“雅兰,本来想着待会去你家找你的,没想到你跟着这小子过来了,那我就顺便带你一起走吧。”张老本笑呵呵的说着。

“张管事,卓福已经被抓,恐怕要不了多久就要问斩,你来找我们干什么?”王重不客气问道。

“好小子,年纪轻轻懂得大道理倒是挺多。”张老本淡定的拿出一踏纸:“卓福那老东西虽然死了,但是你们的卖身契还在我这呢,现在我是这些卖身契的主人,还不了债,你们还得抵身还债。”

“什么!”

雅兰不住地摇头,“我欠的也是卓福的债,他人都没了,凭什么要我还债。”

“这可由不得你,白纸黑字写着呢,你想抵赖不成?把他们抓起来。”

张老本一声令下,身后三个壮汉冲了上来。

“你们快跑!”

张小红挡在王重面前,雅兰一把拉着王重就跑。

只是刚跑出去没多久,就听到张小红惨叫一声,等王重回头的时候,就看到母亲张小红被张老本推倒在地,倒地的时候,张小红头正好磕在了一块凸起的石头上,当场脑子被砸了一个大洞,血流成河!

死人了!

雅兰见状,吓得大叫,张老本也知道自己摊上大事,暗骂不好,他现在势力虽大,但是打死了人,官府还是会查的,于是第一时间带着人直接离开了。

王重冲到张小红尸体边上,“娘,娘……”

张小红没了声息。

而在王重面前,很快出现一个系统面板:你没能够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因为母亲被人打死了,任务失败……

看着面前的字体,王重整个人陷入黑暗,耳边只有雅兰痛哭流涕的哭声。

拉两个吐槽主角的读者朋友来说吧

刚刚看了两个读者的评论。

一个叫真好书爱好者的读者朋友,直接就说垃圾主角。

另一个叫亦菲诗诗读者朋友,评论了很多,主要是说主角活了这么久,怎么不能改变人生,想杀人,可以用毒药,毒虫,绳子,石片,刀!!!!

哇,想到的办法好多啊,让我很惊讶呢。

还有些读者朋友也说,主角不是变态医生吗,下药不会嘛?

咳咳,严正声明,主角不是变态,只是为了复仇杀人,复仇,复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总之,今天的章节是各种失望,对25章不爽。

那我挨个解释一下吧,首先我很感谢这几位读者朋友的提醒,评论嘛,各有各的观点,我很开心的,希望多多再这样评论,

但是这一次,我觉得有必要科普一下。

首先记住,主角年龄,三至七岁,这不是玄幻文,所以单打独斗这一项排除。

亦菲诗诗朋友说了,毒药!

就是现代社会,你想要搞毒药,排除那些化工产品,你能搞到什么毒药,答案是没有!!大家别被电影里什么七步散,杀人于无形的什么毒药骗了,那种药不存在的,古代最出名的毒药就是砒霜,但是大家知道砒霜需要多少剂量才能杀死成人壮汉吗?几碗饭那么多,你下那种毒药,傻子看不出?更别提主角穷的米都买不起,还买毒药?

然后说毒虫,不好意思,森林里,野外啊,不知道大家爬过山没?成人爬山,野区都不允许进,主角现在才几岁,你让他爬山,能爬山早就能徒手干死王大勇了亲。

然后说绳子,咋滴,你想嘞死王大勇?王大勇表示我让你一只手,并且站着不动,可好?

然后说石片,这是什么东东?

最后说刀,确实,主角有好多机会拿刀杀死睡着的王大勇,

但是文里说了,三岁孩子,力气真的很小的,你别看电影里捅人那么简单,噗嗤一下捅死了,事实上没那么简单的,需要不少力气,尤其古代刀子没现代那么硬,那么锋利,万一杀不死,王大勇是反扑的,主角所以在隐忍,也正是因为主角活了这么久,才不会容易冲动,因为什么事都见多了

而且,古代社会杀人,也是犯法的,大家别看多了装逼打脸的,动不动砍人全家的文代入进来,这里卓福二十年前的案子都被翻出来了,可以看出法律很严的,,,古代也没有未成年保护法,

最后说一句,我如果写成主角脚踢壮汉,喝退各路势力,所有人过来跪拜,一言不合就砍人全家,那是玄幻装逼打脸爽文,我现在写的明显是普通人,要贴合现实的,不爽的耐心点,要不然怎么叫奋斗呢,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我的话说完了,三惯例,好评,求票,谢谢大家,再次对提出异议的读者亲们表示真挚的感谢

第26章 重头开始逆转人生

“游戏结束。”

“游戏主要人物死亡,掉落1000经验值。”

…………

睁开眼睛,看着熟悉的白色墙面天花板,王重面无表情。

这一次游戏又失败了,还掉落了1000经验值,和之前不一样的是,这次是因为母亲的死,才让他游戏失败的。

“这次的任务是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好日子没过上,提前被人打死了,怪不得游戏会失败。”

王重很惆怅,同时心有不甘。

时间,他需要的是时间让他成长,自己连七岁都没到,就要背负那么多,在这场游戏中,确实太难太难了。

事实上,他自认为一开始做的已经很好了。

在他的操作下,他和母亲煮虫子野菜汤,吃草头,硬生生的熬过了艰难的日子,也让自己瘦弱的身体长得结实了一些。

随后这么小的年纪开始下地干活,帮忙煮饭,试问,哪个小孩子能做到那一步。

他也想过早点除掉王大勇,但是手里没有毒药,古代的大山又没有经过开发过,野猪野狼很多,他这么小,进山的话纯粹是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腰上。

经历了这么多世界,王重做事已经没年轻时候那么冲动了,所以他需要时间,等自己大了,那么一切游刃有余。

可是事与愿违,因为自己那个父亲,他和母亲被硬生生的拖累。

必须要提前杀了他!否则自己这个家还是会被拖累!

王重打定主意,一个计划从心中升起。

“王重,吃饭了。”

这时候,护士走了进来。

今天她走路姿势好了很多,没那么变扭了。

娴熟的给王重放了尿,拉了屎,今天的屎呈现金黄色,金灿灿的,不是特别臭,这说明王重的身体还是挺好的,没有上火,屎的量不是很大,护士忍着恶心,很快弄好后,把尿盆放在工具车最底下。

松了一口气之后,她开始给王重洗脸。

当擦洗王重右手的时候,她愣了一下。

因为她感觉,王重的右手好像比前阵子结实了许多,要知道她刚刚接手王重的时候,是在三个月前,那时候王重全身瘫了,全身除了脸部有些肌肉之外,其余部分都软绵绵的,而现在,右手居然有些结实了。

这让她心中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难道说,这个杀手,恢复了?

不过很快,护士打消了疑虑,医生都诊断渐冻人病症是不可逆的,怎么会无缘无故恢复,除非出现了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想到这,护士继续擦拭着,然后喂饭。

今天的菜有些淡了,是胡萝卜汤。

不过王重并不是挑食的人,吃了饭菜之后,王重道:“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

“呃……什么事?”

“待会,给我买几本关于农业的书籍吧,我想看看。”

“呃……”护士很好奇,无缘无故的,这个怪人看那种书干嘛?

“只是农业的书吗?小说要不要看?最近网上几本小说,挺火的,作者是……”

“不需要。”王重打断了护士的话。

“嗯,知道了。”

护士点点头,推着工具车道:“那我走了,有什么事,喊狱警就行了。”

护士一离开,王重迫不及待的进入游戏,这一次,他要重头开始,逆转人生。

…………

“正在载入游戏中。”

“啊,肚子,我的肚子……”

“要生了,大勇,我感觉我要生了,你醒醒啊,去喊接生婆,啊,疼死我了……”

和上次一样,自己出身之后,父亲王大勇喝得烂醉如泥,第二天一大早张小红准备了老鼠汤之后,孙大娘端来了鱼汤。

时光流逝,岁月如梭。

和上一世一样,王重跌跌撞撞的熬到了三岁。

这一天,他记得上一世中,王大勇偷拿了母亲藏在床底下的二十文钱,为此母亲伤心了很久。

于是就在王大勇要偷钱这天,王重提前把二十文钱拿了出来,想了想,只是塞了两文钱下去,其余的钱被他埋到了门后的泥土里。

这一天王大勇果然回到了家,偷偷的翻起床底下的钱,看到只有两文钱,皱眉道:“咦,怎么只有两个铜板。”

他看到王重正在灶头上烧火,皱眉道:“儿子,我问你,妈妈把钱藏哪里了?”

“就放在床底下,你不是拿了吗?”王重奶声奶气的回应。

“不会吧,她天天出去做工,按理说起码十文有点啊,怎么这么少?”

王大勇倒是没怀疑王重会撒谎,毕竟只是三岁的小孩,在他看来懂个屁。

“最近没吃的,妈妈拿钱买米去了。”

“真是晦气,算了算了,爹出去赚钱去了。”

拿着两个铜板,王大勇喝了一口稀饭,头也不回的离开。

张小红干活回来,本来想去买米的,可是掀开被子一看,原本藏得钱没有了,顿时急的大哭:“小鱼,你爹是不是回来拿钱走了?”

王重点点头,然后拉着张小红走到门后:“我看他回来的时候,提前把钱藏起来了,只留了两文钱在床底。”

“乖孩子,还是你聪明。”张小红看到钱没怎么少,心头松了一口气。

“娘,咱们明天去陈二婶后山吧,我听别的小朋友说,那里有一种野菜可好吃了。”

王重知道,明天张小红会去自家地里种地,到时候地刚刚种完,自家的大伯和大姑会冲出来说地是他们的,到时候张小红不但白种了地,还被他们抽了一巴掌,所以为了避开那段麻烦,王重才这样说。

“小鱼,明天娘要下地,要不后天去陈二婶家吧。”

“我不,那些菜很好吃的。”王重说道:“娘,我平时没有要求过什么,你就听我吧。”

“你这孩子。”

想着王重平时确实很懂事,张小红点点头:“那好吧,明天去陈二婶家。”

第二天,王重拉着张小红去了陈二婶家后山,果然看到了这里一大堆密密麻麻的草头。

“小鱼,你说这个就是青菜?”张小红看着草头,和上一世一样,摇头道:“这个东西是喂给牲口吃的,你记住,人是不能吃的哦,要不然闹肚子。”

“娘,你就摘一点回去试试呗,我听其他小朋友说了,这个比青菜还好吃。”

“人家小朋友那是不懂。”

“试试吧,咱家晚上不是没吃的了么,你摘一些回去,要是不好吃,娘你再倒掉也不迟,你说呢?”

张小红诧异的看着王重,很难想象这么有逻辑的话是出自三岁小孩的口中,她总觉自己这儿子有些早熟,啥事不用她教自己就懂。

该不会是妖怪吧?

张小红自嘲一笑,就是妖怪,那也是她儿子,也许,这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第27章 避免麻烦(求推荐票)

当天回去之后,张小红煮好了稀饭,便烧了一锅汤。

王重把草头洗净之后,张小红将草头全都下到了锅里,也就是一会儿的时间,清香的味道就飘了出来。

“还真是挺香的。”

张小红有些新奇,她以前帮村里的农户割猪饲料,这种草割的最多,因为猪最爱吃,现在没想到,煮出来的味道也挺好闻的。

小心翼翼的夹起一片草头放入嘴里,顿时眼睛一亮,入口很滑很嫩,味道很好,没有难以下咽的感觉。

这真的能吃!

“娘,要是有鸡蛋什么的佐料放入,味道更好呢。”王重奶声奶气道。

“嗯,是挺好吃的,我家的儿子真乖。”

哪怕一天干农活下来再累,可看到自己儿子这么懂事的样子,张小红身上的疲劳都会一扫而光。

亲了王重一口,在王重的要求下,她拿起一点珍贵的盐巴,洒了一点进汤里。

盐虽然珍贵,但是王重也知道,这东西是人体的必需品,不但能开胃,更重要的,是减少疾病的发生。

因为盐内含有一种营养物质碘,古时候盐吃的少的人,会造成身体矮小,智力低下,严重的会出现大脖子病,甚至驼背,因此以前驼背的人很多,步入现代化后生活条件好了,缺碘缺盐的病例几乎没有。

王重可不想自己还没长大,就得到这些病,所以只要有这些物质,还是尽可能多吃点吧。

这一顿,母子俩吃的很舒畅,虽然是粗茶淡饭,但至少没挨饿了。

第二天,张小红背着王重去自家地里干活,一过去,王重果然看到自己那‘好’大伯和‘好’姑姑带着家里人在种地了。

“俺哥,俺姐,这块地是咱家的,你们怎么种咱家的地?”

因为对方人多势众,张小红把姿态放的很低。

“小红啊,这块地什么时候变成你们家的了?”大姑王瓶扛着锄头走来:“这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按理来说应该按照人丁分配,你们人最少,那么地也最少。”

大伯王大虎点点头:“弟媳,你这些地足够了,有什么问题,让大勇和我说话。”

王重知道,王大勇对家里人虽然很凶狠,但唯独怕他大伯王大虎,因此上一世中,母亲把他家地被占了的事说了,王大勇非但不说外人,反而打张小红。

张小红忍着委屈,“你们,你们不能这样啊,这地我从嫁进来,就一直在种。”

“那是因为我们人好,让给你们种,你看这几年咱们家都添多少人了,所以我们把地拿过来,很正常啊。”王瓶很自然的说道。

她身后的儿子点点头,霸道道:“小妈妈,你回去吧,这地方俺们种了,就这样。”

这是根本不留情面的。

王重拉了拉张小红的衣领,“娘,回去吧,他们人多。”

最终张小红带着王重回到了家里,隔壁的孙大娘见了,好奇道:“小红,你不是去种地了么,怎么回来了?”

张小红委屈的把事情一说,孙大娘气愤道:“真不是东西,他们仗着王大勇不管事,故意欺负人呢。”

“没事,反正地种了也是被要债的人收走,咱就种一半的地也行。”张小红自我安慰。

“这几天你就给我种地吧。”孙大娘看张小红可怜,主动抱起了王重道:“咱家儿子女儿都不靠地过生活,所以地多,以后你要吃啥菜,就去种,不碍事。”

“这怎么能行。”张小红心地善良,寻思着原本就一直受孙大娘接济了,还种她家的地,这不是故意占人便宜么。

良心上,她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再说,你平时都帮忙给我干活,真的不碍事。”

孙大娘说着,点了一下王重鼻头:“你看这孩子,长得真俊,从来都没见他哭一下呢,以后肯定贼有出息。”

听到人家夸自己孩子,张小红露出了自豪的笑容:“可惜咱家穷,要不然一定要送他去读书。”

“哎,都是那大勇被人带坏了,以前多好的人啊,一个人能干我家那口子三个人的活,自从被那群人带去赌了,整个人都变了。”

“不说他了,我对他已经不抱希望了,只希望他能不打扰我们母子生活就可以了。”张小红叹气道。

“反正没什么事,要不去前面小溪吧,我家那口子又去抓鱼了。”

看张小红心情不好,孙大娘主动提出。

“好哇好哇,我要看外公抓鱼。”在前面草地里玩着狗尾巴草的郭月落拍着小手兴奋不已。

“这孩子,就喜欢看抓鱼。”

孙大娘宠溺一笑,四个人朝前面小溪走去。

路上的时候,王重已经能很好的走路了,郭月落走路还歪歪扭扭的,偏偏这丫头还不让人抱,就喜欢往不好走的泥地走。

“小心点摔跤。”王重在郭月落身边提醒。

“小鱼,为什么你比我明明小一个月,但是比我走得快呢?”郭月落奶声奶气,口气有些愤愤不平。

“那是因为你长得慢,以后可要多吃点。”王重提醒道。

“你看这孩子,口气和大人一模一样。”孙大娘笑道。

“哎呀!”

这时候郭月落一不留神,被石头绊了一跤,顿时清秀的脸上满是泥土。

“外婆,疼,呜呜呜……”

郭月落一下子哭了起来,孙大娘无奈,抱起郭月落安慰:“别哭,我帮你打石头,这块石头打死它……”

王重拉着郭月落小手道:“妹妹别哭,待会带你玩水。”

“你真的带我玩吗?”月落看着王重,止住了哭声。

“你不哭就行。”

“那我就不哭了,我们一起玩相公娘子吧,我做娘子,给你煮饭。”

郭月落笑嘻嘻的笑了。

王重无奈,因为两家人是邻居的关系,因此他和郭月落走的很近,这郭月落总是一不留神就往他家跑,要王重陪她玩。

可王重多大的人了,哪有心思陪她玩这种过家家游戏,所以每次不怎么理睬她。

几个人走到小溪边,张小红叮嘱道:“小鱼,你看着妹妹,我和孙姨去河里帮忙。”

“知道了娘。”

王重点点头,这里的小溪水很浅,所以他们倒也不怕王重和郭月落落水。

正当大人们在下网摸鱼的时候,王重看到了小溪边上石头上依附的一个个田螺,顿时目光一凝。

这个世界的田螺个头倒是挺大的。

第28章 杀毒蛇

王重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经弄清楚这个世界不是地球古代,和大龙朝一样,是其它星球。

之前生活了这么久,因为年龄小,山里有狼野猪等野兽,为了安全所以他一直没机会来这边,现在没想到,这水里居然有田螺,回忆了一下,好像这个世界的人都不怎么吃过田螺。

“嘻嘻,真好玩。”郭月落嬉笑着玩着水,朝着王重喊道:“小鱼哥哥,水水……”

王重给她摘了几朵野花,让郭月落一个人一边玩去,自己则开始掏起了田螺。

这里的田螺又大又圆,没一会儿掏了四五十个。

孙大娘见状好奇道:“这孩子摸田螺干什么?”

“孙大娘,这个能吃。”王重奶声奶气道。

马武叔笑话道:“这里面肉太少,而且尾部黑乎乎的发臭,可不好吃哦。”

“这孩子是平时吃得少了,所以见啥都觉得好吃。”孙大娘道。

这一下午,三个大人网了二十多条大鱼和一堆小杂鱼,回家之后孙大娘给了张小红五条大鱼。

开始煮晚饭,张小红在杀鱼的时候,却是看到王重拿着砖头,在边上用一块石头砸田螺尾部尖尖的那头,有些奇怪的道:“小鱼,你干啥呢?”

“我在想这东西真的能吃呢,马武叔不是说尾巴臭臭的不好吃吗,我就砸掉它。”

“你这孩子。”张小红苦笑摇头,觉得这可能就是小孩子的天真吧,也就随他去玩了。

今天的食物很丰盛,一大碗鱼汤,里面放了野菜和蘑菇。

煮好后,张小红经不住王重的请求,于是倒了一点很珍贵的猪油,炒起了螺丝,末了后还放了一点辣椒。

吃饭的时候,王重拿来了张小红平时缝衣服的绣花针,钉了一块螺肉之后,挑出来吃了起来。

“娘,这个很好吃的,就是尾巴不好吃,所以吃一半的肉就行了。”王重吐掉了尾巴说道。

张小红有些奇怪,尝试吃了一个,顿时眼睛一亮,因为放了辣椒,一小块螺肉入口麻麻辣辣的,格外的香。

一碗的螺肉被母子俩干掉,张小红居然发现自己有七分饱了。

这样说的话,以后没吃的,只要去小溪里弄点吃的就行了?

想到这一点,张小红心头一松,至少以后不用一直挨饿了。

两人吃的差不多之后,王大勇和上一世一样,醉醺醺的回来了。

好在王重提前把其它鱼藏起来了,王大勇只是喝了一点残汤,便醉醺醺的睡了过去。

看着熟睡的王大勇,王重心中杀心顿起,随后偷偷的捡起了一个空酒瓶,藏了起来。

第二天张小红背着王重去田里干活。

王重知道,上一世孙大娘就是在这一天被毒蛇咬死了,这一次,他不会让事情发生。

“小鱼,你和月落在一边玩着吧,小心别往林子里走,那里可是有吃小孩的狼。”张小红吓唬说道。

“知道了娘!”

王重应了一声,他现在一直跟在孙大娘身后,紧盯着上次毒蛇出现的地方。

其实他也想过自己拿着锄头杀蛇,可是刚刚他尝试拿锄头了,不要说举着锄头砸了,就是提都吃力。

木棍都是举得起来,但是木棍没有一击必杀的力量,万一引起毒蛇反扑,自己根本不可能活命。

终于,王重在草丛里看到了那条毒蛇,孙大娘正欲走过去,王重连忙拉着她:“大娘,别动,有蛇。”

“啊,哪里?”

王重拉着孙大娘往回退一步,指着不远处草丛:“那里,快点打它。”

孙大娘没去想王重一个三岁小孩是怎么知道蛇的,全当以为这孩子从小懂得多了,她目光一凝,小心翼翼道:“不要动,看我打死它!”

话落,孙大娘举着锄头砸了下去。

当即,蛇身被锄头一下子砸扁,孙大娘虽然是女人,但是长得不比男人弱多少,连续又是敲了好几下,不停扭动蛇尾的蛇才逐渐僵直不动。

“好可怕好可怕,是蛇。”郭月落吓得小脸发白。

王重则是松了一口气,孙大娘没死,这一世的历史将彻底改变。

“哎呀,是烙铁头毒蛇。”孙大娘毕竟这么大岁数了,一下子认出了毒蛇,脸色发白的抱着王重就亲,“小红,你这儿子是我救命恩人啊,要不是她提醒,我走过去就被咬死了啊。”

王重奶声奶气道:“孙大娘你人这么好,我不会让你死。”

“这孩子真懂事,我真是太喜欢了。”孙大娘笑道:“今晚上去我家,大娘给你煮红烧肉吃。”

“谢谢大娘。”

这一天,孙大娘逢人就夸幸好是王重提醒她草丛里有毒蛇,要不然她经过的话,指不定踩到蛇身上被咬死了。

马武叔知道了这件事,当天就去女儿家提了两斤猪肉回来,说是给王重煮红烧肉吃。

在大人们晚上准备吃的时候,王重带着自己偷偷藏下来的小酒瓶,来到了死蛇边上。

这条蛇被打死之后,就被孙大娘扔到了草堆里,他一下午一直盯着呢。

走到蛇边上,蛇牙靠着酒瓶子,一滴滴透明的液体流入酒瓶。

他以前就是兽医,对这种事得心应手。

很快的,一小瓶毒液收集好了,用一个小木塞堵住之后,回到家,把空酒瓶藏了起来。

王大勇,这次你回来,让你有来无回!

晚上的时候,王重吃了不少红烧肉,孙大娘感慨道:“小红,你这孩子我看什么事都懂,你看,这么小不哭不闹,还帮你干活,想起我儿子那小时候,像他这么懂事都是七八岁以后的事了。”

“外婆,我也很懂事。”郭月落不服气的道。

“嗯嗯,咱家月落也懂事。”孙大娘被逗乐了。

两家人吃的其乐融融,傍晚,王重坐在屋外看着天上的月亮,按照时间发展轨迹,一个月后王大勇就回来了,和以前一样,还是拿钱出去赌。

必须尽早除掉他,免得等自己四岁了,他带卓福那帮人过来找麻烦!

第29章 借毒杀人(推荐票)

在王重想事情的时候,郭月落挨边上坐着,一个人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王重不禁感觉好笑,这大概就是小孩子的世界吧,一个人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没有任何烦恼,而他从小到大背负的就太多太多了,有时候真的希望想想郭月落这样,无忧无虑。

渐渐地,郭月落迷迷糊糊睡着了,孙大娘悄悄的把她抱进屋睡觉,而王重也被张小红牵着手回家了。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这些日子伙食都不错,除了米确实很少之外,母子俩吃野草,草头,以及孙大娘家给的鱼,吃的都饱饱的,因此王重没想着去挖虫子蚯蚓吃了,毕竟那些玩意虽然有营养,但确实有些恶心了。

这一天,王大勇果然回来了。

这次他似乎很高兴,王重记得,上一世的今天他赢了三两银子,所以买了不少酒回来,顺便还带了一只烤鸡,不过烤鸡他和母亲没吃到多少,都被王大勇下酒喝了。

“儿子,你爹回来了,你娘呢。”

王大勇笑呵呵说着。

张小红知道,王大勇这么开心,一般都是赢了钱了,可是她却乐不起来,若是仔细算算的话,王大勇赢得其实都是小钱,输的都是大钱。

可惜赌的人根本不知道这点,他只知道今天我赢了,那我明天,后天,只要以后经常赢,就能赚大钱,殊不知赌场的人抓的就是人这样的心理,只要你一直赌下去,不管你赢多少,迟早都会还回去。

张小红没有任何喜悦之情,冷冰冰道:“你还知道回来。”

“老婆,我都赢钱了,你还板着脸干嘛?”王大勇朝王重笑了笑:“小鱼,你说是不是?”

“既然赢了,把钱给我,家里没米了,还要买一副农具。”张小红走过去道。

王大勇当即不乐意了,支支吾吾道:“这是我本钱,还要靠着这钱去翻本呢,你放心,我已经研究出了骰子这里面的套路,下次我把这些钱翻几倍回来,到时候咱们一家吃穿不愁,羡慕死别人。”

噗通!

没想到这时候张小红直接跪了下来,哭着喊道:“当家的,收手吧,这些年,你要是好好干活,咱一家不会过成这样,咱们母子俩不求大富大贵,能安安稳稳过日子就行了,你看小鱼,他是你儿子,比村里其他孩子都长得瘦,我们天天挨饿,吃不饱穿不暖,被子都破成那样了,冬天还要烤火过冬,你收手吧,咱们好好过日子。”

“去去去……妇人之仁!你懂个屁,现在我收手,以前输的怎么翻本?我都说了,我已经研究出必胜的方法,你就等着过好日子吧。”

王大勇得意地说着,坐下来给自己倒上小酒,扯下一个鸡翅膀啃了起来。

和以前一样,王大勇再次喝得酩酊大醉,到最后一边喝一边大喊:“都是一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等我赢光你们的钱,我也能像卓福那狗东西一样住大院子,养那么多下人,到时候我就是王老爷,你们就算个屁……”

“小鱼,我带你去孙大娘家玩会吧。”

以前王大勇喝多了,总是喜欢拿家人撒气,所以张小红经常会带着王重去孙大娘家待一会儿,等王大勇确实睡着了,他们再回来。

“好的,娘。”

王重听话的点点头。

“大勇又喝多了啊。”

看到张小红委屈的带着王重过来,孙大娘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气愤道:“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就知道喝酒。”

“哎,我也认命了。”张小红抱着王重无可奈何。

“在这里待会吧,月落,你小鱼哥哥过来了。”

王重在这里陪着月落玩了一会狗尾巴草,张小红这才带着王重回到了家,王大勇这时候果然睡着了,地上只剩下一堆空酒瓶子和吃剩下的鸡骨头,整个人仰躺在床上,正呼呼大睡。

“睡吧。”张小红在地上打了地铺。

因为白天干活太累了,张小红很快睡着,王重眼睛却是瞪得极大,悄悄的起身,在墙角处把之前藏的蛇毒拿了出来。

打开盖子,里面除了蛇毒之外,还有一根细长的鱼刺。

倒不是他不想用针,着实是家里穷的只有一根针,那根针还要挑田螺吃,他可不想再去沾蛇毒。

这根鱼刺手指那么长,通体坚硬,是王重精心挑选下来的鱼刺。

之前他尝试刺入鱼肉过,很方便。

走到床边,今晚的月光格外的圆,屋内能够依稀看到打着呼噜的王大勇。

“怪不得我了。”

王重拿着鱼刺,沾了一点蛇毒,将王大勇的手腕翻过来之后,找到了静脉,鱼刺微微用力,刺了进去。

“呃……”喝醉了的王大勇迷迷糊糊的,虽然感觉手上一疼,但还是继续睡。

王重不放心,沾了点蛇毒,又刺了几次。

弄好后,将瓶子藏回原处。

没多一会儿,王大勇剧烈的抽搐了起来。

“娘,娘,我看到一条蛇进来了!”王重这时候喊道。

张小红醒来一看,连忙点上蜡烛:“孩子咋了?”

“我看到一条蛇从爹床上游下来,然后爹就这个样子了。”

“啊!”

张小红定睛一看,只见王大勇整个人剧烈的抽搐着,翻着白眼,白沫不停地从嘴巴里吐着。

不过他体质确实要比孙大娘好多了,孙大娘被蛇咬之后,当场就不行了,王大勇却还有这么大反应。

突然,王大勇朝着王重和张小红伸手,口齿不清的说道:“救……救……”

居然还能说话!

身体强壮的人果然不一般,王重暗道幸好之前没有冲动,用刀子杀对方,因为他想过了,刀子固然能刺破静脉放血啥的,但是对于一个身体强壮的人来说,就算刺入了,他也有很强的反扑能力。

在没有百分百把握之前,他不想冒险。

“大勇,大勇……你这是咋了?”

这一幕看的张小红心惊肉跳,抱着王重躲在墙角瑟瑟发抖。

王大勇终究是没说话了,抽搐了几下,王大勇一动不动,瞳孔放大。

这一天,王大勇走了。

第30章 吃绝户

王大勇走了,他走的很不安详,死前因为痛苦,剧烈的挣扎着,连舌尖都被他咬破了。

他因为用力过猛,额头上,手臂上青筋冒起,整个人到死的那一刻,肌肉还没有松弛下来,最后,他眼睛瞪的极大,没有了声息。

第二天,村里的人都知道了王大勇被毒蛇咬到走了,不过这些人非但没有伤心,反而背后都说死得好。

毕竟王大勇这些年的所作所为这些人都看在眼里,除了王大勇亲大哥和亲大姐之外,其他人都很同情张小红母子俩。

虽然王大勇做事混蛋,但必要的丧事还是要办的。

七天后,正式下葬。

张小红简单的用一张破布,把尸体裹好后,挖了一天的土,总算是挖出了一个坑,简单的把王大勇埋了。

看着王大勇的墓碑,王重心头松了一口气,王大勇一死,他和母亲的命运将被改写。

王大勇死后没多久,张小红背着王重去种地,只是刚到地里,就看到大伯王大虎和大姑王瓶带着家人正种着自家地。

“俺哥俺姐,你们种咱家的地干什么?”张小红连忙跑过去。

“哦,小红啊,你这话就不对了,什么叫种你家的地,这地都是我们老王家的,王大勇现在死了,这地当然归我们了。”王瓶双手叉腰,蛮横的说道。

“可是小鱼是大勇的儿子啊。”

“那没办法了,小红,你还年轻,谁知道大勇一死,过阵子你嫁给谁了,你嫁过去,难不成这地也给你们?”王大虎骂骂咧咧道。

“我保证不嫁人。”张小红苦苦哀求。

王瓶怒声道:“你说不嫁就不嫁啊,反正大勇死了,这地你们就别想了,要是敢闹,我们把你们房子也要回来。”

吃绝户,这是吃绝户啊!

王重心头愤怒,稚嫩的小手死死拽着,他怎么都没想到,吃绝户这种恶毒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谓的吃绝户,指的是一户人家家里的顶梁柱男人死后,只剩下孤儿寡母,然后娘家也没什么势力,没有依靠,那么死去男方的家人,比如大伯姑姑这些人就会欺负他们。

比如会占了孤儿寡母的土地,抢夺财产,甚至把他们逼走,逼孤儿寡母走上绝路,这就叫吃绝户。

吃绝户这种事哪怕在现代社会还有很多,前些年就有两个名人因为吃绝户的事互撕。

“我们……我们没地,怎么活下去啊。”

噗通!

张小红直接跪了,不停地磕头:“俺哥俺姐,你就看在小鱼还小的份上,给点地给我们吧。”

“去去去,真是晦气,我看大勇自从娶了你运气就没好过。”王瓶不耐烦的驱赶。

王大虎呵斥道:“咋滴,下跪想让别人同情你啊,你让村里其他人评评理,大勇死了,他的东西是不是咱们王家的,给我马上滚蛋!”

“娘,和他们说不通,走吧。”王重面无表情道。

“儿子……”

“没事。”王重笑了,扭头喊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早晚,这笔账会算的。”

回去的路上,张小红不停地唉声叹气:“地没了,这日子以后咋过啊。”

“娘,咱们养**,到时候养了鸡可以去县城里卖鸡蛋,而且我们可以抓鱼吃,我长大了就跟着马武叔学抓鱼,所以不用怕,我们没事的。”

王重想过了,以自己兽医的知识,养些鸡鸭绰绰有余,平时再抓点鱼弄点野味,只要熬过了这段困难日子就行。

“嗯,只能这样了。”

看到王重这么懂事,张小红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

幸好,王大勇死的时候留下了三两银子,第二天一大早,张小红带着王重去县城里去买鸡苗。

王重身为兽医,手一摸一观,鸡苗哪个健康哪个瘦弱哪个是母鸡,都能看得出,随后,张小红在王重的建议下,买了十二只鸡苗。

剩下一两银子她买了一点米。

不过王重没有第一时间回去,而是借着说逛逛街的借口,拉着张小红来到了县衙门口。

在这门口贴着一部分通缉犯的图像,通缉犯‘大光头’的头像,赫然就贴在上面,上面写着,凡告知通缉犯位置者,赏银两百两。

上一世,张老本那家伙来到官府告密,就得到了两百两赏银,之后更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谋得了卓福的家产,连卖身契都被他搞到手。

要想做这些事,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做好的,这张老本一定是谋划了不少时日。

等我稳定下来,提前一步告密,争取把张老本也弄进去,现在自己年龄太小,就算去告密,恐怕官府都不会搭理我,反而消息传出去,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而且和母亲说,母亲恐怕也不会相信。

还是再等两年吧。

一念至此,王重拉着张小红道:“娘,我们走吧。”

回到家,张小红收拾起来,先是在房子后面的草地里用篱笆圈了一个场地用来养鸡。

养鸡看起来容易,其实也很麻烦。

张小红虽然不懂,但王重懂啊,尤其是这荒郊野外,只要保证鸡不被咬死,他们几乎不用管喂鸡,因此对他来说很简单。

连续几天,一到傍晚王重就赶着一群鸡进屋,这是让鸡认家,以后等鸡大了,就不用赶了,一到晚上鸡自己回家。

家里因为养鸡了,味道虽然难闻一点,但至少能保证鸡不被黄鼠狼给叼走。

两年的时间过去了。

这两年来,一窝的鸡在王重的照看下茁壮成长,一个个都成了大母鸡,几乎每个天天都能下一个蛋,把张小红乐得合不拢嘴。

之后为了多来点生活来源,年仅五岁的他,开始帮着马武叔一起下河捞鱼,他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是帮忙弄网还是可以的。

马武叔越看王重这小子越是满意,才多大的小孩啊,别人家小孩这时候天天玩泥巴,王小鱼已经开始养鸡儿,摸鱼了,眼瞅着这母子俩日子越过越好。

不过王重并不满意,现在他们生活只是温饱,要想过上好日子,得有三样。

有房,有钱,有老婆!

他们这个家,还是太破了!

第31章 跟屁虫郭月落

“儿子,娘去把鸡蛋卖了,回来给你带件新衣裳,你在家别瞎跑。”

大清早的,张小红耐心叮嘱道。

“放心吧娘。”

“嗯,那娘走了。”张小红一笑,对于这个儿子做事,她是放一百个心的。

张小红一走,王重就走到屋里。

在墙角的架子地下,有一个小篮子,里面盖着一块棉布,这是保暖用的。

掀开棉布,下面赫然躺着十个鸡蛋。

这一年多一来,在王重的精心照看下,之前的十二只鸡已经变成了二十多只鸡,全都是靠孵化出来的。

这不,又有不少鸡该破壳而出了。

“小鱼哥哥。”

这时候,年仅五岁的郭月落奶声奶气的走了进来。

“月落,你怎么来了?”

“外公去抓鱼了,我想看去抓鱼,你陪我去吧。”

“今天没空,我得看着鸡。”王重瞅了这丫头一眼。

这丫头小小的年纪已经挺标致了,扎着一条马尾辫,看起来怪可爱的。

“鸡有什么好看的啊。”

王重指着棉被里的鸡蛋道:“你待会看着,鸡待会就从这个蛋里出来了。”

“你骗人,这是鸡蛋,鸡怎么会从这里出来呢?”郭月落皱着鼻子,显然不信。

“那你等会看就好了。”

郭月落点点头,“我不想等,我们玩相公娘子吧,我给你煮饭。”

这丫头真的是想到啥就做啥,说完之后,自个拿着地上的石子自言自语:“我给你做圆子,煮汤圆吃,然后相公你就过来吃饭吧。”

王重看的都有些乐了,小孩子就是天真啊,拿几块石头能玩上半天。

玩着玩着郭月落‘哇’的一声突然哭了。

“咋滴了?”

王重一愣,紧接着闻到一股尿骚味,睁眼一看,这丫头居然尿裤子了。

“呜呜,好凉,好凉,我要换裤裤。”

郭月落哭得撕心裂肺,谁让她是女孩子呢,平时被外婆带的格外爱干净。

王重一拍头,有些头疼,这郭月落虽然长得很快,但尿裤子这毛病到现在还没改。

他连忙道:“你等着,我去把你外婆叫过来。”

说完跑了出去:“孙大娘,孙大娘。”

跑到孙大娘屋里一看,没人,得,估计把郭月落放他家,自己去地里去了。

农村里就是这样,长辈出去干活,小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散养让他们随便玩,古代更不用提了,也就是王重其实是个成人,所以才不屑于玩。

无奈的回到家,郭月落还在哭得稀里哗啦的,他只能皱眉道:“我给你换裤子吧,你穿我的将就一下。”

给郭月落解了裤子,拿了自己的擦屁股布给她擦了一下之后,王重给她穿好裤子。

穿好后郭月落兴奋道:“小鱼哥哥,我以后嫁给你吧,这样我就不用学穿裤子了。”

“这可不行,穿衣服是每个人都要学的,知道吗?”

“哦,可是妈妈说,只有相公才能看女生,那你是我相公吗?”

这孩子懂得还挺多啊。

“咱们现在还小呢,日后再说吧。”

王重无奈摇头,这时候那一窝鸡蛋里面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声音,王重心中一喜,掀开被窝,只见十几个鸡蛋都已经破了壳,好几个小鸡仰着头,叽叽喳喳的求吃的。

“呀,真的有小鸡。”

郭月落蹲在地上,开心的摸着一只只黄色的小鸡。

随后王重把小鸡拿了出去,这些小鸡跌跌撞撞的走着,几个老母鸡在本能的母性之下,护着小鸡走来走去,开始教他们找吃的。

接下来王重走到不远处山脚下,因为他们没地了,所以最近他和母亲都在收拾山脚下的杂草,准备开垦出一块地皮种地。

经过前前后后的工作,已经被他们开垦出一亩不到的地了,王重准备多开垦一些。

他在干活的时候,郭月落拿着狗尾巴草,像跟屁虫一样在后面跟着,对此王重也是无奈,就让她跟着玩吧,自己也不好赶她。

春去东来。

转眼到了年底。

现在王重家已经有两亩良田,四十多只鸡,家里除了小点之外,粮食基本上不会缺了,原本一穷二白的小家,逐渐富裕起了。

过年了,这一天张小红杀了两只老母鸡,送给孙大娘家一只之后,另一只自己炖了,又烧了两碗红烧鱼,青菜,草头汤之后,请了孙大娘一家过来吃团圆饭。

吃饭的时候,郭月落兴奋的一个劲给王重夹菜,这一幕看的孙大娘和马武叔哈哈大笑。

“月落,你是不是喜欢小鱼哥哥啊?长大了让你嫁给他好不好?”

孙大娘对王重很喜欢,自然不介意这么说。

郭月落毕竟小,这年龄还不怎么懂害羞,闻言立即拍手:“好哇好哇,我喜欢小鱼哥哥,他可厉害了,什么都懂呢。”

马武叔乐呵呵点点头,倒没说什么,他比孙大娘看得远些,虽然他也很喜欢王重,可是男女之事,讲究的是门当户对。

郭月落父母都是养猪卖猪肉的大商户,光是伙计都雇佣了十来个,在县城里都有大房子,王小鱼虽然优秀,但家里的情况还是太差了,就算他们同意,郭月落父母恐怕不乐意。

王重活的年纪比这里人都长,自然看出了马武叔眼中的东西,心中暗叹一声,自己还是太穷了。

不过没事,过了年,他就六岁了,离张老本告密只剩下半年,他准备一过年就去报官,去领那两百两银子。

年后一个月,张小红让村里的黄木匠做了一辆手推车,花了足足五两银子。

随后上面放着鸡蛋,八只肥大的公鸡,带着王重朝县城里赶去。

至于家中,她拜托让孙大娘看管一下了。

来到县城,张小红找了一个集市空的位置,售卖起来。

“娘,我想去玩会。”待了一会儿,王重手里拿着鸡腿,虎头虎脑的说道。

想着王重平时很懂事,张小红叮嘱道:“那可不能跑远,知道吗?”

“知道了娘。”

王重跑了出去,路过卓福大宅子的时候,就看到丫鬟雅兰站在门口,正被张老本训斥着…………

第32章 报案

“你怎么做事的?让你洗点衣服,瞧把少奶奶的衣服洗成什么样,你知不知道少奶奶衣服多贵,就是把你卖了你也赔不起,你懂不懂?”

张老本年纪和卓福差不多大,牙齿蜡黄,唾沫星子喷了雅兰一脸。

王重眼睛眯起,上一世也是今天,就因为雅兰把少奶奶的衣服洗破了,张老本训斥了雅兰大半天,还罚她一天不准吃饭,很可怜。

“我错了,对不起,呜呜……”雅兰低着头,抽泣哭着。

“真倒霉,害的我都被骂,今天不准你吃饭,给我把这门口打扫干净。”

说完张老本嘀咕:“果然都是贱/货,活该你明年被送到ji院里。”

雅兰委屈的低着头,王重走了过去:“小姐姐。”

雅兰回头,发现是个虎头虎脑的下孩子在喊她,手里还拿着一根香喷喷的鸡腿。

“小孩子,你喊我吗?”雅兰擦了擦眼泪说道。

“给你的。”

王重把鸡腿递了过去,上一世雅兰对他不错,给他做鞋子,教他做事,受伤了还帮他擦跌打酒。

“诶?”

雅兰愣了一下。

“我有个姐姐和你长得好像,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我会想办法救你的。”

王重把鸡腿一塞,神神秘秘的离开。

现在他没必要让雅兰走,毕竟雅兰就算被抓进去用不了多久就出来了。

至于张老本拿着的卖身契,那也不碍事,毕竟这次是他举报的,张老本身为卓福的管事,只要卓福被抓,他脱不了关系。

回到母亲这边,今天生意不错,因为鸡便宜的缘故,已经卖了一半了。

等到了下午,鸡蛋和鸡都处理干净,足足卖了二十两银子。

“娘,我发现一个秘密。”

当张小红准备推车走的时候,王重突然道:“今天我在玩的时候,看到一个人,和县衙门口贴着的一个通缉犯差不多。”

“不会吧?”张小红有些不信。

“是真的,我们去报官吧,有两百两银子奖赏呢。”

“这个……”

张小红摇摇头,觉得儿子虽然聪明,但也不可能认得通缉犯吧?

只是还没等张小红说话,王重拉着她,“走吧娘,我不会瞎说。”

之所以拉着张小红,王重也是担心县衙里的人看他是个小孩不叼他。

一炷香的功夫,张小红推着车来到县衙。

“来人何事?鸣冤就击鼓,无事走开!”门口捕快喝道。

张小红还没说话,王重踏前一步,直接扔出五个铜板过去:“找你们赵大人。”

这件事事关重大,卓福在此作威作福多年,他怀疑卓福在衙门里也有人,所以他必须找到那个亲自逮捕卓福的赵大人,亲口和他说。

张小红毕竟经常来衙门,知道赵大人是知县,走过来道:“有事要和赵大人禀告,还请方便一下。”

收了钱的捕快态度果然不一样了,不经意的把钱一收,轻语道:“不是我不愿意方便,我一个当差的,平白无故肯定是不能让你们进去的是吧,要不你们和我说,到底是什么事,我去禀告。”

“不行,这件事我们亲自要和赵大人说。”王重说着,一狠心,又递过去五文铜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捕快收了钱,一咬牙:“行,赵大人一般傍晚会出来,你们要亲自和他说的话,就在此等候。”

“如此多谢了。”王重虎头虎脑的拱了拱手。

这模样外人看来滑稽之极,但在这个捕快看来,这小子不得了啊,小小年纪,懂得贿赂,客气,跟个大人一模一样。

不得了,真的不得了。

母子俩在门口等候,张小红还是有些担心,不停地询问王重是不是真的看到通缉犯了,会不会搞错。

王重只能不厌其烦说是真的。

终于,只见县衙大门打开,知县赵正背着手,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两个下人。

门口的捕快连忙朝王重使眼色,王重会意,冲过去喊道:“儿童王小鱼,参拜知县赵大人。”

上一世的经历让王重明白,这个赵正是个不错的知县,以当时卓福的身家也没能够收买赵正就足以说明问题。

“草民张小红,参拜赵大人。”张小红连忙弯腰,紧张的不得了。

赵正眉头一皱,这种事以前他也遇到过,都是一些有冤情的人半路拦着他,见怪不怪了。

不过他没有一点不耐心的样子,颔首道:“是要伸冤?”

“不是,我……我们发现一个通缉犯。”张小红道。

“是大光头,此人就在县城里。”王重郑重说着,指了指屋内:“赵大人,街上人多。”

赵正眉头一挑,这是在提醒他隔墙有耳吗?

眼前这个小孩子也就六七岁的样子,居然懂这么多。

心中虽然奇怪,不过王重猜对了,赵正听说是通缉犯大光头的消息,一下子来了精神:“进屋说吧。”

两个时辰之后,县衙里的捕快全部秘密出动,趁着夜色,迅速包围了卓府。

赵正站在卓府门口,王重跟在后面:“赵大人,卓福额头上的痣千真万确是黏上去的,是真是假,一试便知,我和母亲,不会拿这种掉脑袋的事情开玩笑,再说了,就算弄错,对你也没什么损失,而若是弄对,上报朝廷,对你来说也是大功一件。”

赵正诧异的回头,若不是王重确实看起来是个小孩,他都以为和他说话的是一个成人了。

这时候,张老本管事急急忙忙穿着衣服开门:“赵大人,这么晚了,你还有什么事啊?”

“砰!”

赵正一脚把张老本踹翻,喊道:“抓起来。”

“是!”

赵正匆匆进屋,一众捕快跟着进屋,“卓福人呢,给我马上出来!”

第33章 下一步计划(还有投资机会的投资一下)

卓福匆匆忙忙的走了出来,和上一世一样,他一问三不知,大喊冤枉。

只是当赵正扯下了他额头上的痣之后,卓福整个人愣在原地,他想不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抓起来!”

赵正一声令下,卓家一家老小全部被抓。

事情办好后,赵正让王重和张小红去了县衙。

“小鱼,你是怎么认出卓福的?”赵正问道。

“我人群里看到他,发现若是没有痣,他和通缉犯长得很像。”王重随口说道。

赵正点点头,虽然有些奇怪,但是一个小孩子,这一点没必要胡说八道吧,反正通缉犯抓了,他没多想,说道:“今晚夜深,你们母子俩就住在县衙吧,明日我派人让你们带着银两回家。”

“多谢赵大人,多谢赵大人。”张小红感恩至极。

“赵大人。”在赵正要走的时候,王重叫住了他,郑重道:“还请赵大人不要把我们的事告知出去。”

赵正诧异的看着王重:“这个你放心。”

…………

一晃三个月过去了。

这期间,王重在雅兰出狱的时候,他特地等在了原地。

雅兰看到王重,也很是惊讶,最后在王重的劝说之下,去了王重家中,王重想过了,以后他的产业会需要很多人手,不信任的人他可不想重用,这卓福重用张老本就是前车之鉴。

起初张小红不太乐意带着雅兰,可是在听了雅兰说自己那赌徒爹把她卖了之后,她想到了自己。

若是丈夫王大勇没死,搞不好赌输了,也会卖她和儿子吧。

想到这里,她接受了雅兰。

这一天,雅兰带着王重出来卖鸡蛋,正午时分,就看到从衙门口,押来了好几辆囚车。

这上面全都是卓家的人和张老本以及他儿子。

这张老本上一世因为是他报案,所以案子没牵扯到他。

这一世,他逃不了干系了。

雅兰复杂的看着这一群人,最终只说了一句活该,然后继续卖着她的鸡蛋。

之后的日子,三个人都挤在一间屋子里,不过因为有两百两银子了,王重已经打算盖新房子。

春去东来,转眼间又过去了六年。

这些年,王重靠着那两百两的资金,购买了十来头羊羔,三头母牛。

为了保护自己的资产,他专门养了五条狼狗,给他看家护院。

这一年,王重12岁。

如今的王家,在原有的房屋边上,又盖了三间小屋,以前的老房子变成了鸡舍,专门养鸡。

这三间小屋不是一次性建好的,而是两年造一间,为了造这三间房子,他们花光了积蓄。

虽然没有积蓄了,不过张小红和雅兰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屋,能住在这种宽敞的小屋里,每天吃饱穿暖,她们已经心满意足。

这段时间中,除了必要的劳动之外,王重对于自己的锻炼也没有停歇。

他发现这具身体和之前的王二平完全不一样,王二平小时候瘦弱,那是本来身子就弱。

而这具身体小时候瘦弱,那是因为吃不好穿不暖。

这些日子他天天一个鸡蛋,时不时弄个鸡炖炖,天天好吃好喝的,他的身体长得格外结实,才十二岁已经有一米六几的身高了,这一点说实话,遗传的是王大勇那个强壮体格,因此练起功夫来毫不含糊。

现在房子的事解决了,王重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第一,先存点钱,这笔钱就作为下次做生意的本钱,王重给自己的时间是四年,因为到时候自己十七岁,古人14岁算成年,自己十七岁出去和人打交道,有信服力。

第二,现在思考以后做什么生意?

王重给自己思考了两个生意。

1:养殖业。这个自己已经有了基础,而且自己兽医出身,对养殖业得心应手,但是养殖业在古代也有个问题,那就是运输。

靠着马车这些,运输太麻烦,一旦路途遥远,成本大大增加,风险太大,因此养殖业很难做大做强。

2:赚一笔钱,去县城开家酒馆客栈。这个是可以考虑的,王重对自己厨艺以及客栈的商业运作还是有信心的,而且自己有这么多牲畜,酒馆里面的食材不愁销路。

唯一的问题是地段。地段必须要好,生意才能爆。

“嗯,先靠着养殖业存钱,到时候再找机会开家酒馆客栈!就这么决定了!”

王重规划完毕,第二天就推着车,带着几只鸡和鸡蛋准备外出贩卖:“雅兰姐,娘,那我走了。”

“哎,路上慢点。”张小红从屋里出来道。

现在王重大了,出去贩卖的活王重都自己揽了下来,有些人看王重年轻,就觉得他实在,因此他生意一直不错。

雅兰拿着两个早上刚刚做的饼和包子,用布裹着跑了过去:“小鱼,路上慢点,要是累的话,我陪你吧。”

“雅兰姐,我已经大了,这种粗活我来。”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雅兰笑了笑,眼中闪着别样的目光,把包裹的食物递过去之后,两人手指接触了一下,雅兰脸顿时红了起来。

王重没感觉什么奇怪的,这段日子接触下来,他早已经知晓了雅兰的心意。

毕竟算下来,雅兰现在也就二十出头的年龄,按照这个年龄,她早该嫁人了,他家门口以前都不知道多少媒人来说媒,可是雅兰一直摇头说不。

久而久之,村里人都明白了,雅兰这是在等,

等王小鱼长大呢。

对于雅兰,王重没多少喜欢,也没什么排斥,只是觉得自己家还是太穷了,在没富裕起了之前,他可不想添个娃。

“小鱼,路上小心啊,我和你娘等你回来。”雅兰温柔道。

王重大大方方的摸着雅兰的小手:“雅兰姐你放心,回去吧。”

“嗯。”

被王重捏着手,让雅兰心很安心。

推着车,王重走了出去。

只是刚走出去不远,一个娇蛮的声音喊道:“臭小鱼,那雅兰和你是什么关系,你们居然这么亲,不知羞。”

第34章 争月落?

声音很好听,不过听起来有些生气的情绪。

不用看,王重也听出了,说话的是多日没见的郭月落。

这女孩子小时候一直跟着自己屁股后面转,常常以自己是他的娘子自居,不过八岁之后,这孩子突然开窍了一般,和他没那么亲了,之后有时候会过来玩会小鸡,或者找他们家养的几条狼狗玩。

十岁之后,郭月落被她父母接了过去,只是偶尔会回乡下住几天。

这一次,恐怕是又回来了。

“这不是我娘子么。”

王重扫了郭月落一眼,女生就是发育的快啊,都和他差不多高了。

“呸呸,谁是你娘子。”郭月落瞪着王重,但是却感受不到任何愤怒的样子,反而有些可爱。

王重故意道:“咋滴不承认了,小时候谁追着我喊相公来着。”

郭月落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了。

王重看她这样子乐了,招招手道:“和你开玩笑呢,什么时候过来的?”

“昨晚上俺爹送我来的,这几天他那里忙,没空照看我。”

王重点点头:“怎么一个人?”

“外婆外公又去捕鱼了,一个人无聊。”郭月落噘着嘴,突然眼睛一亮:“你这是去卖鸡蛋啊,我和你一起去。”

“可以,中午请你吃饭。”

身上没一个银子,只有两个大饼的王重主动说道,这么好的免费劳动力,不用多可惜。

“没事,我身上有娘亲给我的银子。”郭月落很大方拍拍自己的荷包,里面鼓鼓囔囔的。

这是个小富婆啊。

在王重看来,若是可以,把郭月落拿下也不错,他们之间本来就聊得来,母亲也喜欢这丫头。

慢慢来吧,小时候越是熟悉,她心中的缝隙他就越难钻进去,必须要加以挑逗撩拨,才能一下子钻进去。

“这么多银子啊,你要是想多玩会,晚上咱们一起去看花灯。”王重道。

“好哇好哇,有花灯吗?”

“嗯,我知道一个地方,到时候我把板车停在我认识的一个商户家,带你过去。”

两人聊着天,不知不觉的走出去老远。

只是刚跑出村口,就听到一道粗狂的声音喊道:“月落,你回来了啊。”

王重回头,发现一个十五六岁,胖乎乎的小孩子跑过来。

看到来人,王重脸色顿时不好看起来,若说村里现在他最讨厌的谁,恐怕就是他那‘好’大伯和‘好’大姑了。

这个小孩子叫王仁,正是他好大伯的儿子。

这王仁从小福气就比他好多了,上面有五个姐姐,就他一个儿子,因此自小就是家里的宝贝疙瘩,因此从小就吃得好,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长得胖乎乎的。

这王仁摆明是对郭月落有兴趣了,只要郭月落回家看孙大娘,这小子就拿着吃的过来串门,小心思不少。

“嗯啊,昨晚刚刚回来的。”看到王仁,郭月落回应道。

因为王重一家和大伯大姑两家都不太对付的关系,王仁走过来也没搭理王重,说道:“俺爹前几天抓到一只小白兔,我一直养着呢,你想要俺送你。”

郭月落当时眼睛就亮了,毕竟女孩子都是喜欢毛茸茸小动物的。

不过她还没说话,王重抬头道:“王仁,月落要和我去县城呢,那只兔子你就放孙大娘就行了。”

郭月落一听,对啊,还要去县城看花灯呢,兔子让外婆收着就行。

想到这,她赶紧点点头:“去县城要走不少路,你把兔子放我外婆家就行了。”

王仁一下子急了,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说道:“月落,咱们要不先去看兔子吧,那个……看好兔子我带你去县城,对了,这几天我听俺爹说有花灯看呢,我带你去看吧。”

这王仁看起来傻大粗,但脑子其实很灵,要是换做别人,郭月落恐怕就真的被追走了。

但王重是谁?当即把车把往郭月落小手里一放:“这车子推的累,月落,你给我推一会吧,走。”

声音那是相当霸道,郭月落毕竟小孩子,懵懵懂懂的推着车走了。

后面的王仁急的直跺脚,要不是想在郭月落面前表现好点,他真想揍王重。

“王小鱼,尼玛的存心和我过不去,你等着,俺告诉爹去。”

这孩子小小年纪,心胸和他爹一样,已经非常恶毒。

一回去,就把事情和他爹说了。

“爹,那王小鱼一定是故意的,我是看在月落在旁边想留个好印象才没揍他,要不然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王大虎这时候正在地里刨地,闻言,他也停下了手里的活:“你做的不错,这次虽然让王重占去便宜了,那也没事,回头等月落那姑娘回来,你多走动走动,要是可以,把她睡了再说。等月落十五岁了,俺给你去提亲,论家里条件,那王小鱼算个屁。”

…………

“哎呀,好累啊。”

才推出去两公里,郭月落就累的手发酸,只能把车停了下来。

“我来吧。”

王重平静的推车,郭月落拿着狗尾巴草,蹦蹦跳跳道:“小鱼哥,刚刚你好像挺生气的,为什么啊?”

“因为王仁那小子对你图谋不轨。”王重不客气说道。

“啊!”

“你没发现吗?那小子一直往你衣服里面看,你要是跟着他走了,他指不定对你怎么样呢。”

小孩子毕竟好骗,三言两语王仁在郭月落心目中好朋友的形象瞬间崩塌,现在王仁在她心目中那就是一个地痞无赖。

“所以这种人以后离他远点,你看他肥头大耳的,一定也好吃懒做,因为勤劳的人都瘦。”

这话挺有道理,郭月落听得直点头,心中暗暗想着:小鱼哥就是厉害,坏人好人一眼就看穿了,以后我看来要离王仁远点。

第35章 上门提亲

郭月落虽然也是住在县城的,但是她父母平时很忙,根本没空带她出去玩,因此其实她对县城还没王重熟悉。

来到县城,王重来到了老地方,这地方很繁华,人流特多。

“小鱼来了啊,就知道你今天来,给你留了位置。”卖煎饼的葛大爷笑呵呵道。

“谢谢嘞葛大爷,这是给你带的熟鸡蛋。”王重递过去一个煮熟的鸡蛋。

边上卖鱼的乔大妈道:“小鱼,今天来的够早啊。”

王重也给她拿了一个熟鸡蛋,回道:“今天东西多,可能要多卖一会儿,就早点过来。孙叔,来,吃鸡蛋。”

这一小会儿功夫,王重分出去十来个鸡蛋。

他现在能有这么好的位置摆摊,靠的也是和这些大人熟悉,否则谁认识给你好位置?

卖了一上午鸡和鸡蛋,可惜今天生意不太好,只卖了三分之一。

中午王重和郭月落一人一个大饼,吃完之后王重收了摊,推着车离开。

“小鱼哥,你怎么不卖了?”郭月落好奇道。

“今天肯定卖不完了,我卖给老熟人去。”

两人推着车接连来到两家客栈,一过去,这些地方后厨就出来了。

王重和他们一一打招呼,最后这些人精挑细选之下,以便宜一点的价格把东西都卖完了。

“小鱼哥,这些地方既然能大批量收你的东西,那你为什么还摆这么长时间摊啊?”郭月落好奇道。

“这不是你跟着,我带你玩会。”王重平静道。

郭月落愣了一下,然后才小声的道:“哦,这样啊。”

“走吧,咱们去看花灯。”

王重把车子暂时放在一家熟悉的客栈门口,拉着郭月落朝河边跑去。

不过在路过一家猪肉铺的时候,郭月落连忙拉着王重道:“小鱼哥,我们换条道走。”

“怎么了?”

“那是我家。”郭月落指了指猪肉铺。

王重眉头一挑,他记得这猪肉铺可是县城里最大的一家了,没想到就是郭月落家的。

王重没说什么,拉着郭月落绕了一下路,两人来到了县城边上的小河,这里挤满了人,不少人在河里放着花灯,五颜六色都有。

边上的小亭子里,还有不少文人墨客在吟诗作对。

可惜王重不怎么喜欢这种文绉绉的东西,否则的话这时候他可以上台当一回文抄公。

这一次,两人玩到很晚。

回去的路上,天色已经有些黑了,两人在路上走着,郭月落突然捂着肚子,看了看乡间泥土路两边树林:“小鱼哥,我想尿尿。”

“那你去尿啊,白天不也尿的?”王重皱眉道。

“可是现在天黑了。”

“那行吧,我陪你过去。”

“可是你是男生。”

“你小时候我哪样没看过,还给你擦呢。”

王重陪着郭月落跑到一旁树林,郭月落只能蹲了下来,可能因为害怕,也就是几秒的时间,她迅速穿好裤子跑了出来:“里面好吓人。”

“别怕,有我在。”

听到王重平静的声音,郭月落道:“小鱼哥,你好像什么都不怕呢,小时候起,我就觉得你啥都会。”

“是么。”

“嗯,对了小鱼哥,你家的那个雅兰,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问这个干什么?”

“好奇。”

王重淡淡一笑:“月落,再过几年,你就要嫁人了呢,你希望嫁给谁?”

王仁那家伙看上月落,除了月落漂亮之外,一定有他那个‘好’大伯指示,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其他,郭月落他是追定了。

“啊!”

郭月落没想到王重会这么问,一下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王重也没想一个小孩子会回答,笑道:“娘子,走吧,我们回家。”

鬼使神差的,郭月落微微点头,跟了上去。

…………

春去秋来,转眼间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王重靠着饲养鸡鸭牛羊这些牲畜,存了一笔钱。

原本这笔钱他是打算去县城了,找一个何时的铺位租下来,然后开一家酒馆来着,这样越做越大,他相信用不了几年,能让他们的收入翻番。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一个月前,在王大虎的示意下,一个媒人去了孙大娘那说亲事去了。

这就叫探探口风,看看孙大娘家对王仁这孩子怎么看。

孙大娘知道事情大,哪里敢做主,所以说回头和他女儿女婿说一下,问问他们意见。

随后就在七天前,他就看到王仁和王大虎这父子俩开始准备一大堆聘礼,准备去郭家下聘礼。

古人,女子一般十四五岁就差不多有人上门来说亲事了,哪怕就是现代,一些乡下女子也结婚的很早。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王重当即确定,私下里恐怕王大虎和郭家把婚事谈的差不多了,自己再不行动,月落恐怕真的会被嫁走!

于是立刻放下了农活,飞奔回屋。

“娘,我准备去郭家下聘礼,我要娶郭月落回家!”

张小红正煮着红烧鱼,闻言,连忙走过来:“儿子,好端端的,你……”

“娘,王大虎领着他儿子王仁去下聘礼了,你是看着月落长大的,她做你媳妇,你乐不乐意。”王重果断道。

“乐意是乐意,可是去年,我也和孙大娘提过这些事,以前说起你俩的事,她都是笑着说好好,还说喜欢你,可是去年,她就没提了,说她也做不了主,还是要看郭月落父母。”

王重明白了,这是郭月落父母嫌弃他家不如王大虎家。

那王大虎家里农田有好几十亩,一家人又只有王仁这一个儿子。

反观王重,老爸早就没了,家里也就一个老妈和一个捡来的雅兰,哪怕养了那么多鸡鸭鹅,但最关键的银子还是不如王大虎家多啊。

作为父母,很自然都会选择王大虎家。

“小鱼。”这时候雅兰从自己房里走了出来,咬着牙,有些紧张的道:“其实,其实我看得出,月落她喜欢你的,你尝试着去提亲,她……她万一选你呢……我……我先去准备草,待会要喂羊吃东西……”

说完,雅兰一扭头,闪着泪花,走了出去。

“这孩子,心里也念着你呢。”

张小红一叹:“咱家现在就两百两银子左右,反正你无论怎么做,我都支持你,不过以后,你可千万别辜负了雅兰。”

“知道了娘!”说完王重马上回到自己屋,换起了自己最好的一件衣服。

第36章 先上车后补票

这几天因为王大虎家和郭月落父母谈聘礼,所以郭月落父母也都一直住在孙大娘家,郭月落自然也在。

不过和小时候比,现在她不像小时候光着脚丫子,拿着狗尾巴草在泥地里乱跑了,现在她基本上都是一直宅在家里,也就是四周转转。

毕竟是大家闺秀了,这个年纪抛头露面,在古代就算是家风不好,背后别人会说闲话。

“月落。”

王重嘴巴里叼着狗尾巴草,悄悄的来到孙大娘院子门口喊道。

“小鱼哥。”

原本在发呆的郭月落见了王重,欣喜的跑了过来。

王重道:“王大虎他们在里面?”

“嗯。”郭月落微微点头:“在和我父母谈聘礼的事,小鱼哥,你……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你想嫁给他吗?”

“我……”

“别我了,晚上你来我屋子,我和你谈点事。”

“什么事啊。”

“你人生大事,很重要的,肯定对你有好处,有好东西东西送给你。”

王重说完,这时候只见王仁大老远的提着两个箱子跑了过来,看到王重和他内定的媳妇交头接耳说话,当时就急了:“王小鱼,你干啥呢。”

王小鱼气定神闲:“和月落聊天呢,咋滴了?”

“月落,别理睬他,这穷小子想占你便宜。”王仁瞪着王重,连忙把郭月落拉到一边。

“神经,小鱼哥就和我随便聊聊天,哪里占我便宜了。”

郭月落头歪在一边,“我先回去了。”

走的时候,郭月落就在想,小鱼哥晚上让我过去,是有什么事啊,还说有东西送给我,什么东西?

等郭月落一走,王仁嚣张道:“小鱼,俺爹已经下聘礼了,媒人马上给咱们算日子成亲,以后离我媳妇远点,要不然我揍得你妈都不认识。”

“是么,还没成亲呢,别得意太早。”

王重一笑,淡定回家。

月黑风高夜。

王重偷偷摸摸的进了孙大娘家屋子,这么多年,他当然知道郭月落住哪个房间。

刚到窗口边上,就听到郭月落父亲,郭壮道:“月落,今天我和王仁他爹,王大虎谈了,你也认识,他们人还是不错的,聘礼不少,最重要的是,他们家条件不错,你看这村里,谁家条件有王大虎家好,我给你算算,你看,他家猪有十头,两头耕地的牛,田更不用说了,村里就属他家最多,最重要的是,他家就王仁一个儿子,以后王大虎的家业,还不都是你和王仁的,所以听爹的,嫁给王仁不错。”

“王仁长得憨憨的。”郭月落嘀咕。

“憨憨的说明人老实,老实人多好啊,以后你嫁过去不被欺负,你看邻居王小鱼,虽然长得一表人才,人也能干,但家里情况摆在那里,你嫁过去,也只能吃苦。”

“是啊月落,王仁还长得壮实,以后肯定会像他爹那样能干。”郭月落母亲也劝说。

王重在窗外听得不是滋味,这幸好自己提前有了决断,否则被郭月落父母这一顿劝说,还真的给说成了。

古代就是这样,爱情不爱情的,根本是没有的,看的就是家里条件。

正因为没有,古人才把一些爱情故事广为传颂,那是因为大家都憧憬那种爱情,正因为没有这种爱情,所以才憧憬。

一家人轮流劝说,郭月落不说话了。

很快大家休息,王重这才悄悄敲了一下窗户。

郭月落开了窗户,惊讶道:“小鱼哥。”

“嘘,现在去我那里吧,有事和你聊。”

王重和郭月落说话,向来都不给她考虑时间,这源于从小给郭月落的印象就是:王重的话=对;王重做的事=一定行。

所以没等郭月落回话,王重继续道:“我扶你。”

“哦。”

郭月落从窗户上爬了下来,两人趁着夜色,悄悄朝王重住的房间走去。

自从王重给自家建了三间房屋之后,便是他,张小红和雅兰一人一间了。

因此领着郭月落回家根本没事。

“小鱼哥,你带我过来,要说什么呀?”

房间里黑乎乎的,气氛有些暧昧,郭月落有些好奇的问道。

王重握着她手,“先坐。”

让郭月落坐到床边上,王重拿出一个小盒子道:“这是我前阵子在县城里特意给你买的礼物。”

“礼物?”郭月落眼睛一亮,“你说的要送我的东西就是这个。”

她连忙打开,里面是一个玉镯子,晶莹剔透的。

“小鱼哥,你送我礼物干什么啊?”

“其实我本来的打算是,赚一些银子,去县城里做些买卖的,等赚很多银子了,再提亲,没想到王仁那小子提前去你家提亲了……”

说到这里,郭月落再傻也明白了,她头低的很低,手一直摸着玉镯子,也不知道想啥。

“月落,我还有东西要送你。”王重深沉道。

“什么东西啊。”

“躺下告诉你。”

“啊……不要……太快了……轻点……还要……”

王重:“……???”

…………

快要凌晨的时候,郭月落睁开眼睛,有些紧张的道:“小鱼哥,这下……这下我们怎么办啊?我们……”

“还能怎么办,我就问你,你喜不喜欢我?”

“嗯。”郭月落轻语,“我其实也早就和爹说了,不喜欢王仁,可是他总说他家条件好,对不起小鱼哥。”

“喜欢就行,我会对你负责。”

王重其实他本来不屑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的,但是看王仁那小样那么拽,不气死他就对不起他了。

“我起床了,要不然被人看到不好。”

“看到就看到,咱家条件虽然不如王仁,但他是靠他爹。我王小鱼现在还年轻,娘子你看着,以后我会带着你,我娘,还有雅兰姐,一起过上好日子!!!”

第37章 气死王仁 (新的一周,求推荐票)

大清早的,孙大娘就乱成一团。

因为郭月落母亲早上去郭月落房间的时候,发现人不在屋里,这可把他们急坏了!

“遭了遭了,月落一定是被贼人抢去了,我可怜的女儿啊……”

一时间,孙大娘和郭月落母亲马燕哭成了泪人。

“报官,赶紧报官!”

郭壮跑了出去,不过刚出门,就看到月落小跑着过来,身后跟着王小鱼。

“噗通……”

一过去,郭月落直接跪下了:“对不起,爹娘,我……我昨晚在小鱼哥那,我喜欢小鱼哥。”

郭壮差点没站稳。

马燕和孙大娘一下子懵逼。

马武则是拍着大腿:“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给我进屋再说!”

这种丢人的事,郭壮可不想让外人知道,于是瞪了王重一眼,怒声进屋。

王重扶着郭月落进屋,态度平静道:“郭壮叔,这件事是我的错,不过我和月落是真心相爱的,我现在还年轻,家里条件虽然不如王仁家,但会努力。”

“啪!”

郭壮一拍桌子:“努力,努力值几个银子?你靠什么努力?”

“实不相瞒,我本来打算是先去县城开家酒馆做营生,但是听到王仁家下聘礼了,我改主意了,先娶月落,咱们是两情相悦,我会对月落好的。”

郭壮冷哼一声,正欲再骂,不过这时候,边上的马燕轻轻拉了拉郭壮衣服,示意郭壮不要再说话,然后朝王重道:“小鱼,你先回去吧,这件事,我会和你娘谈的。”

王重心中了然,他知道这件事,成了。

古人对清白之身格外看重,他们郭家就算依旧不同意让郭月落和王重在一起,强行把月落嫁给王仁,一旦王仁家听闻了这个消息,搞不好就会为难月落。

所以思来想去,马燕觉得,既然木已成舟,这件事只能这样了。

…………

此刻,王大虎家。

前一刻王大虎和王瓶这对兄妹还在和家人笑谈,王仁马上要娶月落了。

要知道郭月落家就这么一个女儿,等以后郭壮年纪大了,郭家家产还不都是他们王仁家了。

一想到这,王仁自己都忍不住乐了,满是肥肉的脸庞乐得直抖。

美人,银子,统统来了,这好事真的是挡也挡不住啊。

只是下一刻,就看到郭壮带着人,抬着昨天他们送的聘礼过来了。

“郭壮,你这是什么意思?”王大虎眉头一皱。

“对不住了大虎兄,咱们这个亲家做不成了,我那女儿,心有所属,对不住了!”

“郭壮,你玩我们王家!”

“大虎兄,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实在是……我也才知道。”

这次郭壮也是怕惹麻烦,所以带的人有不少,王大虎虽然愤怒,终究没敢真的动手。

“事情就是这样的,我那女儿,喜欢王小鱼了,他们两情相悦,那个……就这样吧,告辞。”

郭壮带着一群人连忙离开。

等他们一走,王大虎才从村里其他人口中得知,那王小鱼也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昨晚把郭月落骗上了床,这才让郭壮大清早过来,解了婚约。

“王小鱼,你特么的速度真够快的!”王大虎只觉得胸口发闷,气得眼皮直抖。

王仁两眼赤红的‘噗通’跪在王大虎面前:“爹,我一定要娶月落,我喜欢她,我喜欢她啊……”

“砰!”

王大虎恨铁不成钢的一脚踹了过去:“不成器的东西,让你早点把那丫头早点睡了你不听,现在好了,她陪着王小鱼睡了,你娶过来有什么用!你是想让村里人笑话咱吗?”

“可是,爹……爹,我不要紧的啊,我真的不要紧的啊……”

“滚!别烦老子!”

“王小鱼,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弄死你!”

王仁死死捏着拳头:“月落是我的,是我的啊…………”

…………

“阿嚏!”

王重正在刨着地,冷不丁打了一个喷嚏:“乖乖,不知道哪个孙子在背后骂我。”

“小鱼。”这时候,雅兰在背后出现。

“雅兰姐。”王重回头。

雅兰低着头,手里捧着一小个包裹,递给王重道:“这是俺娘死的时候,传给我的首饰。”

王重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金耳环。

“你要娶月落了,这个你可以给她,她家条件好,你能娶到她也是福气。”

王重叹气道:“雅兰姐,这么多年了,你还不明白我吗?本来我打算是先娶你的,可是你也看到了,王仁下聘礼了,我要是不行动,月落就被娶走了,所以我只能这样。”

“小鱼,你的意思……”

王重拉过雅兰因为干农活而已经粗糙的手:“等我和月落稳定了下来,我就娶你。”

“嗯。”雅兰眼角含着泪花,重重点头。

“王小鱼,我今天弄死你!”

就在这时,只见王仁举着铁耙,迅猛的冲了过来。

“王小鱼!你抢俺媳妇,老子和你拼了!”

看到他过来,王小鱼哪还不明白他想干嘛,无非就是因为郭月落被他摘了桃子,这小子气不过,来拼命来了。

“雅兰姐,你去叫人!”

说完,王重举着铁耙也冲了过去。

这些年王重除了下地干活,也不是白过的,凭借着以前的功夫记忆,他私下里早就练过以前学过的功夫了。

因此等雅兰把人喊了过来,就看到王仁鼻青脸肿的跪在地上,在叫王重爸爸……

“爹,我不敢了,你就放过我吧。”王仁哭丧着脸,双手拉着自己耳朵跪在地上。

“这……”

赶来的郭壮等人见到这一幕,都是神色怪异。

王仁看起来可要比王重高半个头,身体也更结实,但居然被打的跪在地上叫爹,他老子要是知道了,恐怕得气死。

因为郭壮过来了,他毕竟是大人,所以三言两语打圆场,让王仁走。

王仁自知丢脸,这件事终究没敢传出去。

而一个月后,媒人算了生辰八字,选了一个吉利日子,王重正式下了聘礼,和月落成婚。

第38章 开酒楼 (求推荐票)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随着高昂的声音响起,在王重家里,他和郭月落跪在三位父母亲面前,终于成婚了。

结婚的礼仪俗事依旧很多,这一点让王重很是反感,不过碍于家人的面子,他也只能木着脸一一照办。

这次成婚,王重送了一半的羊作为聘礼,其实这还是郭家要的少了,要是按照王大虎家那些彩礼,恐怕王重这些年存的银两要所剩无几。

幸好,郭壮也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人。

虽然他嫌弃王重家条件不好,但对于王小鱼这孩子,他也是挺看好的,论能力,绝对是要比王仁强,这一点是村里人公认的。

也正因为如此,在知道郭月落喜欢王重之后,他也就认命了,没怎么为难王重。

“小鱼哥,俺现在是你的娘子了,俺爹问你要的彩礼又那么少,你以后可得对我好点。”

酒席吃好之后,王重回到了洞房,郭月落一边替王重脱衣,一边娇俏的说道。

王重一笑:“还叫我小鱼哥呢,该改口了。”

郭月落低着头,拍了一下王重肩膀:“讨厌,相公。”

“娘子你放心,这些年我已经存了一些银两,正准备去城里开家酒馆。”

“那家里的这些牲畜呢?”郭月落担心道:“县城里酒馆很多,竞争很激烈。”

“放心。”王重拍拍郭月落小手:“这些牲畜我不准备养了,养一辈子也就这样,我可不忍心咱们一家人一辈子守在这穷山沟里。”

听到王重这豪言壮语,郭月落心头一暖:“相公,还是你有志气,不过你要做的话,最好问问我爹爹,他年轻时候走南闯北多,有经验。”

“嗯,这是自然,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

“哎呀……”

…………

成婚之后,王重没第一时间准备火锅的事宜,而是继续饲养着一群牲畜。

一年后,感觉存够了积蓄的王重便带着郭月落一起来的县城,准备寻找合适的地方开家酒馆。

这个县城因为离帝都较近,是帝都连接外面的四大城之一,非常繁华,因此在这里酒馆无数。

大酒馆,小酒馆,花酒馆,说评书酒馆,客栈酒馆,实在是太多太多。

幸好,这县城够繁华,因此才能养活这么多商家,但也因为多,这些酒馆也只能保持半死不活的状态。

王重和郭月落先去了丈人那里,郭壮听说了王重要在这里开酒馆,当时就不乐意了。

“小鱼,我知道你脑子灵,可是你毕竟太年轻了,不要说其他地方,就是我这条街上,酒馆就有五家,那几家生意我都看了,都是一般般,有三家还亏本,所以肯定不行。”

“爹,小鱼说他有办法的。”郭月落旁边嘟囔着嘴替夫君辩解。

王重道:“我开的酒馆,和他们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我准备搞火锅。”

这些年,王重早就观察过了,这里的酒馆,不管是哪种类型的酒馆,全都是千篇一律,就那几个菜,就那两种酒水,单调的让人着急。

而火锅,这里压根没有。

他开火锅店,有三大优势能让他成功。

第一,新颖。

住县城里的人条件大都不差,大家都愿意尝试新颖的东西。

第二,成本低。

做炒菜这些酒馆,要请厨师,厨师手艺要是差,你地段再好也没用,而且还要请店小二,洗碗工,这些人每个月都是要工钱的。

而火锅的话,厨师最起码不需要了,火锅上菜比炒菜要清闲不少,店小二工作量大大减少,所以只需一半的店小二就行,这成本一下子就降低了。

第三,火锅价格亲民。

火锅众所周知,价格都是亲民的,比如火锅底料是鸡汤,你可以随便配些蔬菜就行,这价格就便宜了,和亲朋好友吃饭,喝点小酒,往汤里放点青菜,萝卜什么的,不但好吃,还便宜,最重要的是气氛。

尤其是冬天,绝对可以。

有这三点优势,王重相信,生意一定会成功。

“原来这叫火锅啊,听着是不错,可是这是一边煮一边吃的,会不会不方便。”郭壮担心。

王重早已经想好了,道:“我和月落说过了,这些日子我会准备火锅的材料,届时带来,咱们一家人吃点。”

“行,要是好吃,我一定全力支持你。”

事情说完,王重和郭月落坐了一会儿,便启程离开。

回到家,王重开始着重打造煮火锅的盆。

锅有两种选择,一个是铁锅,一个是砂锅。

最终王重选择了砂锅,因为砂锅相对来说耐用,耐热性好,铁锅容易损坏不说,而且边缘处很烫,容易发生危险。

随后联系了隔壁村的一个陶瓷工匠,定制了脸盆大小的砂锅。

煮火锅的材料比较简单,王重选择的是木炭,把木头砍成手指大小一小截一小截之后,放铁盆里闷烧,最后都变成一截截黑色的木炭。

木炭不会产生明火燃烧,达到燃点之后就会变成火炭,一堆火炭的话,能维持一至两小时的高温时间。

哪怕是现代社会,很多做烧烤的,也用这些木炭来放在烧烤架里面弄烧烤。

烧烤的基础材料全部准备,接下来就是锅碗瓢盆。

他不像其他酒馆那样,锅碗瓢盆这桌大,那桌小,都不统一,看起来很不正规。

他要求的是完全一样,并且每个碗上面都刻上四个字:小鱼火锅。

做生意,要想做大,就得做出品牌,否则等过个一年半载,人家接二连三学着他搞火锅,那还搞个屁。

而品牌,就让他有了辨识度,至少哪怕时间过得再久,有人一提到火锅,脑子里马上想起:小鱼火锅。

第39章 小鱼火锅

岁月匆匆。

转眼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

这一年,王重十八岁。

虽然他和郭月落结婚三年了,但是郭月落肚子一直没见大。

村里的人终于忍不住对王重指指点点了,只是对于这些,王重直接无视。

这些人懂个屁,他还年轻,可不想这么早要孩子,因此他和郭月落在一起的时候,关键时刻都是体外的,有时候让月落吃口热乎的。

郭月落当然了解王重的心思,可这些她哪里好意思对外人说,每次她父母问起,她总是不好意思的低着头,说他们暂时不想要孩子,事业为重,反正都年轻。

这两年来,王重一直准备着开火锅的事宜。

倒不是他不想加快速度,实在是古代办事效率低的吓人。

比如做那些砂锅,前前后后验证了三个月,才有了一个他满意的砂锅,搞得那个工匠差点撂挑子不干了。

之后就是准备火锅调料,这调料,是火锅的灵魂,没有调料的火锅那是不完整的。

但王重以前只吃过火锅,又没做过,所以需要他一一调试。

今天准备酸的辣的加一起,明天准备甜的咸的加一起,有时候又准备葱蒜放一起,调试了不少口味,终于试验出了七种口味。

其中,这其中口味可以互调,灵活性非常大。

基础材料准备好之后,剩下的就是食材了。

食材暂时不缺,王重家里有鸡有鸭,还有牛羊猪都有。

一切准备就绪,只剩下找合适的地点了。

最后,在丈人郭壮的帮助下,王重找到了一家位于城内河道边上的酒楼,这里人流量很大,但缺点也有,那就是开的酒馆很多,想要在这里开出一番事业,开的人得有不少信心。

上一任酒楼老板,就因为没有好的厨师,最终生意越来越少,关门大吉。

王重看到这家酒楼的时候,当即就决定选择这里了。

这家酒楼上下两层,每层都有十几个位置。

后面还有个后院,分别是后厨,柴房,以及三间小屋可以住人。

为了租下这家酒楼,多年的积蓄还缺不少,为此他一咬牙,把家里的牛全部卖了,这才凑齐了银两,租下酒楼两年。

傍晚。

入秋了,天气已经转凉。

酒楼租下之后,王重和郭月落暂住在丈人家里。

今天为了庆祝火锅酒楼开张,王重把雅兰和母亲都接了过来。

一家人在郭壮家吃着王重的火锅,这东西确实吃的有气氛,郭壮多喝了好几杯,有些上头。

他夹起几片很薄的涮羊肉放入锅内,然后朝王重道:“贤婿,这火锅确实够味,尤其是马上冬天了,吃了让人暖和不少,但你想过夏季么?夏季燥热,这火锅可不适合吃啊。”

“这点我早就想过了,届时在推出火锅的同时,我准备再搞烤鱼。”

“烤鱼?”

一家人很惊讶,连郭月落也是惊讶的看着王重,因为她没听说过这事。

王重平静道:“这个以后再说。”

“好,贤婿,有什么事需要我这把老骨头帮忙的,尽管说。”郭壮豪气万丈,看向丈母娘孙燕:“近期咱家不忙,让那几个帮工去咱们贤婿酒楼帮忙几天。”

“哎,回头我和他们去说。”孙燕点头。

…………

“霹雳巴拉……”

三天后,小鱼火锅酒楼正式开业。

为了造势,郭壮请了不少本地的亲朋好友。

王重则是让雅兰拿来了笔墨,亲自写下一张张宣传单。

小鱼火锅正式开业啦!

一人只需49文,不但能尝遍店内所有蔬菜类商品,而且赠送两斤鸡肉做底汤。

之后的肉类另算,带小孩进来,小孩还不计人头费。

宣传单一下子写了一上午,写到最后,雅兰自己都学会了,于是王重让她写。

酒楼里不算郭壮带来的伙计的话,王重一共请了8个人。

三人负责后厨肉类,两人负责洗菜摘菜,三人端茶送水。

至于雅兰和郭月落,负责外出采购的一些事宜,偶尔打打下手。

母亲张小红就在柜台也是打打下手,结结账什么的。

现在家里的牲畜都被王重卖的卖了,大部分送到了郭壮的猪圈里养了起来。

他那地方够大,不过大部分是养猪。

家里的地,基本上是交给孙大娘和马武叔打理了。

这样新式的火锅酒楼一开张,马上引起了城内不少人的注意,没办法,每次有人路过这里,都会闻到里面飘出的火锅香味,关键价格亲民,只要你不点肉类,一个人只需49文。

这价格和外面其他的酒楼便宜多了,于是引得不少人过来品尝。

而且因为现在是冬天,去吃其他酒菜的话,热腾腾的菜一会儿就冷了,但火锅不一样,火锅一吃,大冬天吃的人热乎的不得了,因此生意越来越好。

不过,大多数人是不看好这家酒楼的长期发展的。

毕竟大家都不傻,这东西虽然好吃,但夏天一来,那温度能热死人,再吃火锅的话,除非是真爱了。

尤其是王大虎和王瓶两家,在知道王小鱼带着一家人开了酒楼之后赚大钱了,嫉妒的心都抽了,背后好几次断言,夏天一来,酒楼一定亏本。

夏天终于过来了。

火锅酒楼生意确实清淡不少。

不过不要紧,没几天城内小鱼火锅酒楼再发宣传单了。

新菜品烤鱼来了。

一共有三款烤鱼等你选择,麻辣烤鱼,鲜香烤鱼,原味烤鱼。

选取的烤鱼全都是王重去打渔的人家,精挑细选下来个头大的。

一整盘的烤鱼上菜,也能切点菜,肉片,肉丸子放入里面做配料。

一下子,小鱼火锅酒楼生意再次暴涨,一年过去,生意终于稳定了下来。

为了提升酒楼在人们心目中的档次,王重把二楼的地方隔断,设为雅间,专门请了乐曲师过来弹奏。

两年过去,王重算了一下,这两年他赚的,比起以前的养殖业要多出六倍!

也就在这一年,郭月落的肚子终于大了。

王重也从一个村里人熟知的勤奋少年小鱼儿,变成了城内人人熟知的聪明绝顶王掌柜。

“恭喜王掌柜,令夫人有喜啦。”郎中为郭月落把脉,欣喜的说道。

王重面色平静,没有任何意外,毕竟那一晚,他没有体外了……

第40章 生意不好的迎春楼(求推荐票)

郭月落怀孕这年,王重为了给雅兰一个名分,也正式把雅兰娶进了家门。

本来,王重其实是准备等郭月落把孩子生了,然后找机会再谈的。

毕竟雅兰年龄也要奔三了,再耗下去可不行。

没成想郭月落怀孕没多久,就亲自劝说王重把雅兰娶了。

这些年来,雅兰和郭月落友好相处,以姐妹相称,相敬如宾,虽然雅兰没说什么,但是郭月落也看出来了,雅兰到这个时候还没嫁人,无非就是在等着王小鱼。

于是郭月落就和王重谈了这事,当然,郭月落自己也不是没有私心的,她现在有孕在身,不能和王重同房,王重现在年轻,为了避免王重出去拈花惹草,郭月落这才把注意打到了雅兰身上。

毕竟雅兰挺对她胃口,对王重也是真心实意,在他家任劳任怨,好几次她的父母都在背后说雅兰人不错。

和王重说过之后,郭月落亲自把事情和张小红说了。

张小红作为王重母亲,于是亲自和雅兰谈了事情。

一开始雅兰有所顾虑,生怕郭月落会生气,可是在郭月落亲自解释之后,她点头同意了。

当日,王重上街买了一个玉镯,赠给了雅兰,一个月后,王重按照习俗,送了一对金银首饰,算是聘礼了。

霹雳巴拉……

随着鞭炮声响起,王重正式领着雅兰进了门。

春去东来,转眼间,王重已经二十八岁了。

郭月落肚子很争气,连续两年,生了一儿一女。

大儿子王龙,女儿王小乔,都长得极为俊俏。

王重全都把他们送进了私塾,让老师教他们读书写字。

雅兰的肚子也很争气,不过只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王俊。

这是因为王重始终坚持优生优育的原则,生那么多干嘛,等以后多麻烦?

之后王重始终注意体外,有时候只是让她们吃口热乎的就好,反正保证让她们不再怀孕。

俗话说,三十而立,还差两年就三十了,为了把事业做大,这一年,王重正式用之前赚的钱,把酒楼买了下来。

小鱼火锅酒楼生意越来越好,王重估摸着,他现在应该算有所成就了。

但是和富甲一方这个任务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这一年,母亲张小红已经四十六岁,按照古人平均六十左右的寿命,王重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也就在这一年,孙大娘走了。

前几年孙大娘年事就颇高,几乎不能下床,最后被郭壮夫妇接到了县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孙大娘终于走了。

孙大娘走后没多久,马武叔也因为思念过度,在一次饮酒过量之后,不小心摔了一跤,当场身亡。

家里一下子走了两个老人,还是手把手把郭月落带大的亲人,郭月落哭得很惨,整个人都瘦了不少。

最后下葬了之后,郭月落才逐渐恢复,和雅兰一心一意基本上都带着小孩,照看火锅酒楼了。

三十岁这年,他接连又在城内又开了两家火锅酒楼。

生意虽然不如第一家酒楼那么好,但还算过得去。

与此同时,跟风模仿的也多了起来,街上一下子多了好几家火锅酒楼,看的王重有些头疼。

其实他也不是没考虑到这点,因此火锅的底料,调料,甚至是锅碗瓢盆,他都是亲自采购,亲自调制,就是担心这些秘制被人学了去。

但即使这样,经过了这些年,还是有人经过坚持不懈的研究,被他们学会了火锅。

至此,王重知道,火锅的时代已经过去,他能保证每年赚不少银子,但是想要继续靠开酒楼暴富,那也是不可能了。

于是,他把目光放在了其它行业。

这些年,王重利用采购原材料的时间,也去过其它城市。

见到了不少风土人情,尤其是帝都,帝都的繁华让他极为惊讶。

而有一门生意,让他发现了商机。

这门生意他还是在开第三家小鱼火锅酒楼发现的。

这家火锅酒楼门口是一条小河,两边都很繁华,经常有很多文人墨客前来,这是因为这小河两旁开着七八家的ji院,每天只要是男的路过,这路边的女子就会莺莺燕燕的围了上来,要把他们拉入房内。

王重发现,哪怕这地方这种场所都挤在一块了,但是生意,还是都不错,这里几乎是成为了全城最热闹的地方。

连带着,他火锅酒楼开在这里,生意也都不错。

“这要是自己开一家这样的,生意应该也会不错。”

入冬了。

王重站在自家酒楼之上,看着对面的莺莺燕燕,心中有了想法。

“相公,在想什么事啊?”

这时候,郭月落和雅兰联袂走了过来。

雅兰手上拿着披风,轻语道:“相公,外面天冷,披件衣服吧。”

“有劳了。”

王重微微点头,指了指对面一家叫迎春楼的地方,“二位夫人,你看那地方怎么样?”

郭月落啐了一口,轻哼道:“讨厌,你有咱们姐妹还不够,又想干啥呢。”

王重摇头道:“夫人误会了,我是想,火锅酒楼赚银子的速度还是慢了一些,我在考虑是不是做其它生意。”

“相公的意思,是做那行?”雅兰惊讶道。

郭月落皱眉道:“那行当虽然赚钱,但现在竞争也大,你看对面那家迎春楼,生意就差,可怜那几个女子天天在门口拉客,都没拉进去几个呢。”

“那是因为竞争大,你看前面花船上的那些姑娘,好些为了拉人,都不要酒水钱了呢。”雅兰叹声道。

王重道:“说到底,这些生意差的不懂怎么做生意,若是让我接手,可以让迎春楼成为本地最好的地方。”

说着,王重脑子里已经想着接下来该怎么改造这家生意不好的迎春楼了。

第41章 ????艺名菊花

乾州。

正是王重一家现在所待的大陆。

这片大陆极为广泛,数百年前,这里还有大大小小不少国家。

之后一位叫吴用的君王,率领手下兵马,南征北战,最终将整个乾州大陆统一了起来,立国名就叫乾州之国,国都为乾都。

而王重现在所在的大城,就在乾都一条官道的必经之路上,因此这里异常繁华。

城内有一大河,两边除了吃喝玩之外,基本上就都是喝花酒的地方,经常有不少花船途径此地,在付了县衙一些银两,打通关系之后,这些花船就停靠在河边,开始做起了生意,惹不少男子上去喝花酒。

这样一来,在这里本地的一些喝花酒的地方闹得没生意了。

就比如王重第三家火锅酒楼对面的迎春楼,前些年,这迎春楼生意还算不错,里面共有二十个女子左右,每天人来人往的,生意好的都来不及干。

可这些年,随着花船增多,迎春楼生意越来越差,都要揭不开锅了。

这一天,迎春楼和往常一样中午开门,一群姑娘打扮完毕,全都手拿着摇扇,站在门口,看到路过的人,那态度热情无比。

只是和前些日子一样,最近生意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人一个个都往河中央的花船跑去了,搞得她们郁闷无比。

“这日子没法过了。”

一个姑娘气愤的回屋,一扔折扇:“生意越来越差,老娘都一个礼拜都没开张了。”

“哎,这样下去,咱们只能关门大吉了。”

叫阿菊的老鸨摇头叹息,喝了一口茶,失神的看着周围。

这家店,是她从养母那里接手的,想当初,她十四岁就是这里的头牌,艺名叫菊花,那时候生意,那些人都要在门口排队,赶都赶不走。

尤其是她,想要找她喝花酒,不但得挑时间,而且还要加价,想那时候,她是何等风光,一条街上面的同行哪个不要给她一点面子?哪个女子不是挤破头想要来她这里干活。

而现在,门口罗雀,生意差的让姑娘们天天喝粥,连一点荤腥都没有了,瞧把姑娘们给瘦的。

“难道,迎春楼就要败在我的手中吗?”

“难道,我真的要去接受村里的葛老汉,和他厮守一生吗?”

“难道,我真的要回到村里,去种庄稼吗?”

“我不服,我不服啊,我还年轻,才四十啊……”

阿菊怅然失神,想到以后艰难的日子,忍不住都要哭了。

“咦,有人来了!”突然,门口一声惊呼。

“呀,是王掌柜。”

“哪个王掌柜。”有姑娘不解。

“就是那个开小鱼火锅的王掌柜啊,他一家分店,不就是开在我们斜对面么,上次开业大酬宾,搞特价的时候,我还和我相公去吃过,认得他的,人长得可好看了。”

闻言,一群姑娘眼睛都直了,这可是财神爷啊,不但多金,而且人帅,哪个女生不喜欢,于是全都朝着王重围了过去。

“都给我闪开。”

看到一群姑娘围过来,王重面无表情,冷喝一声,也许是气势太盛了,一群女子连忙退后,眼含畏色。

在王重身后,跟着两个下人,面无表情的跟着王重进了屋。

这两个人都是打架高手,王重请他们专门负责自己安全。

“这里的老板是谁?”王重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询问。

阿菊拿着手绢,嬉笑着连忙迎了上来:“哎呦,这不是王掌柜么,贵客,贵客啊,不知王掌柜是想找个姑娘,我这的姑娘可好看啦。”

“找你。”

“啊!”

阿菊愣住了。

想她已经四十了,不做头牌好多年,现在居然有人点她,这这……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王掌柜,好她这一口。

罢了,今天就豁出去了!虽然她老了点,但是技术还在。

阿菊正欲说话,王重道:“我过来找你,是要谈点事的。”

“王掌柜找我,不知是要谈什么事?”

王重看了看周围的女子,淡淡道:“进屋说吧。”

阿菊也看出来了,王掌柜今天过来,是想要谈正事的,于是点点头:“进偏房吧。”

王重负手而立,在阿菊殷勤的引路下走着。

一边走,一边看着房间里的装饰,不得不说,这里的装饰实在是土掉渣了,墙皮不是脱落就是褪色。

在这里喝酒,首先就是气氛不好,再看看刚刚那些人的衣着,无一不是透露着一股土气。

这生意差成这样,活该!

“王掌柜,小女子菊花,现在大家都叫我阿菊,不知王掌柜今日过来,是要谈什么事?”

阿菊给王重倒着茶水说道。

王重看了一眼水里飘着的发黄茶叶,微微摇头道:“这茶,陈了。”

阿菊老脸一红,沮丧着脸道:“对不住王掌柜了,现在生意不如以前,我这生意你也看到了,好久都没开张了,只能用这些茶叶了。”

“你想不想把生意做大。”王重道。

阿菊眼睛一亮,“王掌柜的意思是……”

“我想盘下你这里。”

“王掌柜还懂的经营咱们这个营生?”

“这有什么难的,不出三年,我可以让你这里成为本地最火的娱乐场所。”王重平淡道。

阿菊讪笑几下,没说话了,心中只当王重在吹牛。

毕竟在她看来,连她面对如此差劲的生意都无可奈何,王掌柜这个门外汉,又懂什么呢?

“怎么?不信?”看阿菊这神态,王重道。

阿菊当然不敢说不信,连忙回应:“信当然是信的,就是想知道,王掌柜想怎么做?”

“这里关门一年,我会对这里装修一番,然后系统性的对你们进行培训。”

“啊?”阿菊有些茫然,关门一年,这姐妹们岂不是要饿死了。

“你放心,让你们关门一年,我会每月付你们十文工钱,并且管吃管住。”王重道:“至于你,开个价,这家店给我,可以撒手不管,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这帮我管理,每个月我开你四两银子作为工钱。”

这笔账其实就好算了。

等于是酒楼卖给了王重,王重全部接手了这家酒楼的盈亏,而她阿菊去留都可以,自己还保证有的赚钱。

想到这里,阿菊喜上眉梢,“我都听王掌柜的,不知这家酒楼,你准备出多少银子?”

第42章 ???天上人间(上)

“你这里只剩下一个空壳子了,接手你这里之后,不但要负责你们所有人一年的伙食,还要装修,对你们培训,开销是很大的。”王重淡淡道:“这样吧,给你八百两银子。”

“八百么。”这个价,比阿菊心理预期低了点,所以她想争取一下,“王掌柜,那能不能加一点。”

“呵!”

王重瞅了她一眼,“就你这破地方,要不是因为离我的火锅酒楼近了,挡着我做生意,你以为我会稀罕?”

“这……”

“要不是我,谁会接手你这破地方?你有没有算过,我开销你们二十多人一年的伙食?你有没有算过,装修花多少银子?最后,你算过这里一旦生意好了,每个月给你四两银子,你在外面有这个工钱拿吗?这笔账你要是不会算,那就算了,我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合作。”

说完,王重起身,一甩袖子,“不愿意就算了。”

这王掌柜也太不好说话了吧。

阿菊一下子急了,其实王重刚刚说的不错,盘下这家店银子虽然少了,但是要知道这家店是亏损的,不卖给王重,她每个月的开销就得自己来承受,一旦亏得坚持不下去了,恐怕连五百两都没人要。

更别提她这里还有这么多好妹妹靠着她吃饭。

“王掌柜,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您别生气。”阿菊连忙起身,态度谦卑的几乎都要跪下了。

“最后问你一句,怎么样?”王重平淡道。

“同意,都依掌柜的,只是希望王掌柜能可怜可怜我这些妹妹,这些妹妹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但凡有办法的,谁愿意做这个。”

这里看得出,这个阿菊虽然是老鸨,但和以前的卓福不一样。

卓福开的这种地方,靠的是逼良,而阿菊招收的女子,都是自愿的。

接下来没几天,街坊邻居们发现,开了几十年的老牌迎春楼关门了。

一定是倒闭了啊!

周围人纷纷传言,毕竟迎春楼那生意大家都看在眼里,倒闭是早晚的事,只是不知道倒闭之后,那些女子都去哪里了。

不过没多久,很多人发现,迎春楼里白天每天都进去不少工匠,这些人在几个老工匠的指挥下,把里面的一些拆下来的旧物全都搬了出来,随后里面经常传来‘乒乒乓乓’的敲打声。

这是搞装修了。大家都明白了过来。

很快,有人传言,有一个大财主,盘下了这里,以前的老板娘阿菊和她的妹妹们都走了,传闻是都找到了老实人嫁了。

“这个大财主一定是傻蛋。”

对面的小鱼火锅酒楼内,有食客指着对面陈旧不堪的迎春楼招牌道:“这地方生意这么差,居然有人会盘下这里,真是银子多的没地方花了。”

“可不是么,今年年初我就去了一趟迎春楼,那里面,真的和河边的花船没法比,档次太低。”

“看着吧,用不了多久那个土财主就要后悔,到时候天天亏本。”食客鄙夷一笑,夹了几片羊肉放入火锅里面:“来来来,今天我请客,孙兄,赵兄,你们别客气,这涮羊肉沾点调料,味道更好。”

听着食客们对迎春楼的评价,柜台上算账的雅兰听的不是滋味。

出于对名声的考虑,王重没让阿菊把他盘下迎春楼的事说出去,现在听食客们这样说,雅兰也担心起来,生怕到时候搞亏本。

一旁的郭月落倒是不担心,嘟囔着小嘴轻语道:“雅兰姐,你听听那些人说的,啥都不懂,还以为咱们相公会像他们一样那么傻,做亏本呢。”

“月落,你相信咱们相公能成功吗?”

“当然一定会行了,我和相公从小一起长大,就没看到过他做什么事失败过呢。”郭月落傲娇的说道。

雅兰宠溺一笑,“嗯,咱们这一点上虽然帮不上相公的忙,但替他管理好三家酒楼,就是对他最大的支持。”

“对对。”

在两个女子聊天的时候,阿菊和那些女子们全都被王重安排到了第二家火锅酒楼的后院。

这家火锅酒楼是他生意最差的一家,但胜在后院大,大大小小的房间十几间,原本是用作客栈的,现在客栈暂时不做了,就给这些人住了。

“王掌柜好。”

这一天大清早,王重来到了这里,阿菊连忙带着女子们像王重行礼。

王重面无表情道:“这些日子,你们住的可好,吃的可好?”

一群女子连忙点头,叽叽喳喳说了起来:“吃的可好了,天天有荤腥吃。”

“是啊是啊,火锅真好吃。”

“这里的大米好软,想起咱们以前天天喝粥的日子,我感觉太难吃了。”

王重面无表情的听着她们说话,好在阿菊眼力劲好,喊道:“好了,都住口,你们有这么好的日子,还不是王掌柜给你们的,要谢,都谢谢王掌柜。”

一群女子这才反应过来,齐声道谢。

“大家既然挺满意的,那我就说接下来你们的责任了,大家都给我听着,以后该怎么让生意变好。”

“首先,大家要了解你们这种地方,过去客人的心理需求,什么需求呢,那就是档次,那就是高端。”

“比如说以前叫迎春楼,这名字太俗,以后改名就叫天上人间,这名字不但雅,而且一听,这名字就带着仙气,这就显得高端,大气,那些文人墨客,不就是好这一口?”

阿菊连连点头:“天上人间,这名字好。”

王重继续道:“光改名还不够,你们得学会穿衣搭配,你看你们一个个的,大早上的头也不梳理一下,还有你,牙齿这么黄,客人看到你都没有胃口。”

“王掌柜,我们是想反正不干活,所以妹妹们就懒得打理了。”阿菊替她们辩解道。

“这就是你的理由?你们以后记住,除非天黑睡觉,凡是白天,都给我好好打扮。”

第43章 ???天上人间(下)(求推荐票)

“是!”

一群人连忙低头。

“把自己弄干净,还要记得会化妆,回头我会给你们每人一套化妆用具。”

“除了化妆,接下来就是给你们自己改名了。”王重道:“大家记住,要想赚大钱,你们的目标就要放在那些贵人身上,一些平民百姓兜里那几个钱,没必要去赚。”

“那怎么要赚那些贵人的钱呢?首先你们得提高自己身份,比如你阿菊。”

“哎,王掌柜叫我干什么?”阿菊连忙应声。

“你觉得你菊花这个名字好听吗?俗,太俗,听了就让人倒胃口,以后你就叫菊花仙子。”

“啊!”

“不觉得一叫菊花仙子,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吗?这就叫提升逼格!”

“菊花仙子,你住哪里的?”王重接着问道。

阿菊连忙回道:“大马镇土狗村。”

“呵呵,土狗村,客人要是问起听了,你觉得客人怎么想你?会认为你是乡巴佬,乡巴佬,土的掉渣的乡巴佬,知道吗?”

阿菊面色讪讪,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你们要给自己设人设,比如你叫菊花仙子,客人问起你住哪里,你就说自己住在遥远的西方国度,那里有很多武林人士,你是菊花派宗主的妻子,宗内开满了美丽的菊花,只是后来宗门得罪了高手,宗门被灭,你武功被废,最后带着年幼的女儿逃离了那里,来到这安家,现在你赚钱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存钱,到时候想办法回去报仇雪恨。”

“这样一来,不但你自己逼格高了,而且也博得了同情,客人们一想能上宗主的妻子,这成就感一下子就来了。”

王重又看向阿菊边上相貌清丽的女子,这个女子是这里年龄最小的,样貌最是好看,是阿菊的养女。

“你叫小红吧?”

小红只有十五岁,这个年纪正是好奇的时候,闻言,连忙点头。

“以后你的母亲就是菊花仙子,你是菊花派宗主之女,小红不能叫小红,以后就叫红衣圣女,你是你们菊花派的圣女,和你在一起的男子,不但能延年益寿,而且运气会越来越好,这就是你的本领,知道吗?”

“可是我不会这些本领。”小红老实巴交道。

“这就叫人设,我们都知道你不会,但是要宣传出去,这样大家才能对你感兴趣,之后这一年,你就要学习琴棋书画,以后你只能卖艺,谁要和你喝酒,不好意思,丑的不要,年龄大的不要,身份低的更不能要。

“除非加钱,而且这个钱不能少,举个例子,低于二十两银子的,连理都不要理,五十两银子,隔着纱帘说几句话走人,一百两银子的,喝几杯,说说话,不过想要碰你,不好意思,咱们只卖艺。这就叫逼格。”

“但是你可以吊着人家,只有吊着那些贵老爷,他们才舍得花钱。”

“比如说遇到某个土财主的,你不能夸人家有钱,那样就俗了,你得夸人家气质好,暗示他你一直对他挺有兴趣,这就叫吊胃口。”

“你以后说话,也不要这么老实巴交的,要拿出红衣圣女的霸道来,别人要是问起,你的说辞和你养母一样,在这赚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报仇雪恨,想要碰你,呵呵呵,我死给你看,这就叫贞洁烈女,这些男的,都喜欢这样的。”

“还有你们。”王重看向其她女子,“你们也一样,别看到男的就往前凑,拿出贞洁烈女的气势出来,遇到不喜欢的就拒绝,谁要碰你,门都没有。”

“以后你们的身份都要改变,你,以后就是西域樱之国的公主,叫樱花公主。你是出去游玩的时候因为遇到贼人,你的护卫都死光了,最后你千辛万苦从贼窝逃了出来,你在这赚钱,是为了筹集回到樱之国的路费,反正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那些书生就喜欢你这样的。”

“别问樱之国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要问就是肯定有,具体位置客人们谁会去真的找?他们只知道你是公主,心里就喜欢你了,就觉得能上一个公主,此生无憾,这成就感一下子就来了。”

“这样一来,你银子赚到了,人家心理成就也到达了,大家都乐意,双赢。”

“还有你,你以后就是东方青叶帝国大将军的大女儿,名叫张小蝶,你的父亲张大将军被奸臣所害,你逃难到了这里,你的人设就是泼辣霸道,平时动不动就要怒目看人,腰间要配一把假剑,对外宣称你会十八般武艺,让人知道你不好惹,你赚钱是为了筹集银两回去救你那个大将军父亲。”

“还有你,你以后是武当派大师姐,得叫冰心圣女,你修炼冰心功法,平时不许笑,给人的感觉就是冷漠,相当冷漠,反正一定要冷漠就是了,你要是敢笑一下,扣一个月工钱。你流落在这里是因为大师兄要得到你,你宁死不从,最后受了重伤,躲在这里,躲避武当派对你的追杀。”

这一讲,王重就是讲了一整天,这里每个女子的人设都被他说了一个遍,并且要求她们必须记住各自的人设。

他之后会抽查,谁要是背不出这些人设,那就罚三个月的工钱。

对这些女子,王重只是给好看的一些女子搞了高大上的人设,至于一些颜值低的,那人设就普通一点。

但是用他的话来说,人设虽然普通,但是必须得惨!要多惨有多惨的那种。

比如一个叫王小丫的,她人设是父亲赌博,把她卖到了这里,从小到大吃不饱穿不暖,非常可怜。

还有一个叫郭文的女子,她结婚之后丈夫游手好闲,最后也是赌博把她卖给了别人当妾,最后别人不要她了,她流落这里。

人设说好,王重给她们提了最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千万不能说自己是自愿来这里的,反正是各种逼迫,各种生活困难,最后走投无路才来这里的。

这么说,就是博同情。

接下来,为了多招点好看的女子过来,王重让阿菊联系她一些认识的女子过来。

这些人都是生活困苦自愿的,一下子又招来了十来个。

之后,王重专门招来了音律师,教书先生,一一给他们教读书写字,弹琴作画。

有几个人设是学武的,王重亲自教她们功夫,把她们练得英姿飒爽,半年下来,一群女子气质改变了不少。

第44章 ???正式开业

当然了,仅仅是这样还是不够的。

有些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身材实在是看不下去,于是在他的要求下,这些人必须减肥,每天跑步,健身,控制饮食,学习化妆。

经过化妆,原本的相貌都让人认不大出了,气质上更是提升了一大截。

又是半年过去,这些人终于让王重满意了一些。

现在迎春楼的装修工程也完成的差不多了,里面被装修的不是那种奢华,而是带着一种仙气。

上好的木头,每间屋子门口隔着轻纱,大厅之中散发着烟熏的香味,宛若仙境。

最后,天上人间这块大招牌,终于被挂了上去。

这一天,天上人间正式开业。

让人奇怪的是,这里开业之后,根本没有人站在门口拉客,门口冷清的吓人,很多人断言,这家人家不会做生意,都不知道出来拉客,迟早倒闭。

不过没多久,大白天的,突然就见一个自称菊花派圣女的女子嘴角含着血,拿着剑摔倒在天上人间门口。

在她身后是一群黑衣蒙面人,手里拿着剑,一边追一边喊到:“红衣圣女,不要逃。”

“红衣圣女,你以为你能逃得出我们的手掌心吗?哈哈,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就在这时,只见天上人间里面一个穿着盔甲,披着红色披风的女子冲出。

“来者何人?”一个黑衣蒙面人喊道。

“青叶帝国张虎大将军之女,张小蝶!”

“张小蝶!”一群黑衣蒙面人闻之色变。

“张姑娘,我是菊花派红衣圣女,这些贼人灭我门派,对我还要赶尽杀绝……”

红衣圣女捂着胸口说着,周围的男人听了心中升起悲愤,这群人太可恶了,居然对一个弱女子赶尽杀绝!

此刻这些人恨不得马上冲上去,安慰这个长得清纯秀丽,可怜兮兮的红衣圣女。

不过奇怪的是,这些人都没听说过什么青叶帝国,菊花派更是闻所未闻。

但这些黑衣人好像知道似的,领头的面色大变:“你就是那个会十八般武艺,传闻长得美若天仙,天资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曾经率领一千精兵将敌国三万军队打退的奇女子,张小蝶!!!”

“呵呵,正是本女子,红衣圣女我已经保下了,你们速速退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张小蝶甩了几下手中长剑,英姿飒爽说道。

“哼,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张小蝶,这笔账我们迟早会算,兄弟们,撤!”

这群人跑的极为光棍。

张小蝶这才扶起红衣圣女,说道:“姑娘,进去再说。”

“谢谢张姐姐搭救。”

“哎,咱们都是落难到此地的,进屋再说……”

这一幕幕表演被路边的人都看在眼里,没过几天就引爆全城。

“听说了没,菊花派红衣圣女现在在天上人间。”

“嗯,听说那里有个奇女子,叫什么张小蝶的,长得那是美若天仙,曾经率领一千精兵打退了三万人,只可惜她父亲遭人陷害,她这才流落于此。”

“好惨啊,好想去安慰她。”

“哼,你就别想了,听说前些日子,咱们县令之子都过去了,可也只是能和张小蝶姑娘饮了几杯酒而已,连手都没碰到。”

“那可不,毕竟人家是大将军的女儿,要不是受人陷害,论地位,县令之子连喝酒的资格都没有。”

刚刚说完,又有人急匆匆进屋,“听说了没,武当派大师姐冰心圣女竟然拒绝了秦老板儿子的出去看花灯的邀约。”

“秦老板儿子,秦家啊!那可是这里大财主啊。”

“可不是么,他儿子已经连续十天送了冰心圣女礼物,就是为了博得冰心圣女一笑,可是冰心圣女从未笑过一次,秦老板儿子为此伤心欲绝,在家大哭大闹呢。”

“那太正常了,听说冰心圣女为人极为冷傲,从未有人见过她笑过一次,传言,谁要是能博她一笑,不但能得她身子,而且还能同修冰心功法。”有人艳羡说道。

“嗯,她毕竟是武当派大师姐,要不是她那大师兄想占有冰心圣女,她也不会流落此地,所以她不开心也是正常的。”有人极为惋惜。

“好一个贞洁烈女,难得秦老板那儿子有耐心追她。”

“啧啧啧……”

现在基本上每个酒馆只要大家聊天,都会聊起关于天上人间的事。

没办法,那里面每个女子的身世来历都有着故事,有些人喜欢那个樱花公主,有人就喜欢从来不笑一次的冰心圣女,更多的,则是喜欢里面的头牌姑娘,那个菊花派的圣女,红衣圣女。

这些女子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卖艺。

樱花公主喜欢作画,冰心圣女会使拳法,张小蝶姑娘最凶,会使剑,红衣圣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当然,也有人怀疑,这些奇女子,怎么会一个个都集中到这一个地方了呢?

之后有人传言,这天上人间的幕后老板,是个神通广大之人,他在外游历多年,偶遇了樱花公主,冰心圣女这些人,于是邀请她们来到了这里。

这种传闻怎么来的不得而知,总之虽然有人怀疑这些女子身份,但一旦有人反驳,马上就有一群人跳出来维护这些女子。

没办法,喜欢她们的人太多了,这就叫脑残粉。

这也幸好王重让她们一年没出去见人,之后在天上人间见人,也是戴着面纱见人,因此不少以前见过她们的人都不太认得出了。

不过王重想过了,就算他们认出来了也没事,古代通讯极不发达,几个人知道根本不碍事。

一年时间过去,王重自己都没想到,天上人间会这么赚钱。

这里赚钱的速度,足足要抵得上他三家火锅酒楼加起来两年的收入。

不止是他,天上人间里面的姑娘们也赚的不少,而且姑娘们还发现,在这里没以前累了,每天就是作作画,弹几首曲子,或者陪着客人们聊天,银子大把大把的来。

以前那些对她们爱理不理的大家公子,文人墨客,现在一个个求着见她们,这样的境遇,是她们一辈子都不敢想的。

现在表面上,王重在城内还是开着三家火锅酒楼的王掌柜。

可是实际上,他更是天上人间的幕后老板。

第45章 ????重复以前模式

王重在经营的同时,始终没有忘记古代无论是法律还是政权,都是不稳定的。

比如上一世中,简简单单的暴风雨,就将农民们的房屋压塌,因为灾害,导致不少地方出现暴动。

这一世中,这乾州之国的国力明显要强大许多,这主要归功于这一任的皇帝治理的好,再加上自从乾州之国开国以来,连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因此民众们越来越富裕。

但,经过了这么多年,老皇帝年事已高,国家体制逐渐僵硬,这样下去,很难不保证不会出事。

所以为了能让自己和家人真正的安身立命,他循着上一世的方法,早就命令那些铁匠为他打造一根根铁管,准备制造燧发枪。

现在有了经验,王重只让那些铁匠打造同一种口径的铁管,分长短两种,尺寸口径都按图纸交给这些铁匠,现在已经打造出三百多根这样的铁管。

铁管好做,但是制造枪柄和扳机这种细巧活,得交给那些木匠做,所以时间上慢一点。

每制造出一把枪,王重都会亲自验收,上火药,扔几颗铁珠,然后射击,寻找以前射击的感觉。

之后,他会亲自叫来儿子王龙和王俊,让他们学习射击,甚至连女儿王小乔也必须要学。

王重对子女的教育很严格,小时候就要读书认字,之后给他们各自一块田,学习种田,这是培养他们艰苦耐劳的精神。

虽然郭月落和雅兰因为心疼子女,好几次反对王重的教育方式,但最终还是拗不过王重。

王重自己也没有浪费时间,除了每日经营手下的生意之外,他也会找来城里最好的郎中,跟着他学习中医知识,方便以后遇到困难,能够自己疗伤。

转眼间,王重已经三十五岁了。

为了赚更多的钱,王重重复了以前的模式,设计了农具,在其他地主手里收购了农田之后,再租给佃户,亲自教他们使用农具以及帮助他们挖小河蓄水养鱼。

如今,王重已经在城内购买了大宅子,规模和以前的卓福家相比,只有有过之。

因此王重也从人人熟知的王掌柜,变成了大家口口相传羡慕的王员外。

母亲张小红现在年事已高,所以完成专门安排了两个丫鬟贴身照顾她,每日都会尽可能陪着张小红走动。

丈人郭壮和丈母娘马燕年纪也因为大了,看到王重现在是城内大名鼎鼎的王掌柜了,心中很是欣慰,早在王重三十三的时候,就把猪肉铺交给了王重打理。

王重没让他们失望,他亲自带了两个性格敦厚的穷小子,教他们一些兽医知识,有母猪难产的,他亲自下场帮助接生,有牛羊生病的,他也会对症下药,一些简单的疑难杂症都会解决。

也就是半年时间,这两个穷小子就学会了一些兽医知识。

因此两年过来,养猪场里面猪的死亡率大大降低,养的一群牲畜个个结实肥大,看的郭壮夫妇喜上眉梢。

好几次都在亲朋好友面前说,当初他选择王重这个女婿是多么好,这就叫有眼光,有魄力,那时候王大虎家条件多好,他硬是看不上。

现在看看,王重发展成了大名鼎鼎的王员外,良田千亩,酒馆三家,丫鬟和家丁不知道养了多少。

他女儿郭月落跟着王重,现在是大太太,每天啥事不用干,就收钱,日子过得不知道多好。

反观那个王仁,现在他爸王大虎年纪大了,干不动活了,王仁虽然身强体壮,但听说不学好,娶了媳妇之后,被同村的人带出去玩,居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原本富裕的家庭因为赌博,这王大虎家越来越穷,可惜现在王大虎年纪大了,非但管不住王仁,反而好几次因为拿不出钱,被王仁狠狠揍,气得王仁母亲直接死了。

而王仁的妻子带着儿子女儿偷偷拿钱跑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王仁的一群姐姐更是不敢和王仁打交道,生怕王仁赌输了又问她们要钱。

一说到这,郭壮心中有些唏嘘,暗道当年就差一点,就把郭月落嫁给王仁了,幸好王重下手快,这一点,郭壮也不得不服气。

不过他对外还是说这幸好是他魄力足,眼光好,才让王重娶他女儿的。

这些话听得马燕直摇头,貌似当初幸好是她拦着他教训王重来着的,否则一家人到现在恐怕还有间隙。

日子越来越好,只是没想到两年后的冬天,先皇驾崩。

虽然乾州之国皇室中没有出现皇子们争权夺利的狗血桥段,但王重也从一些其他人的口中得知,因为太子殿下刚刚登基,政权不稳,邻国三个国家虎视眈眈。

前不久,东边的游牧国家,牛之国骚扰他们边境,虽然最后打退了牛之国,但是也暴露出了他们乾州之国兵员准备不足,军士们因为多年的和平,没有战斗意志的软肋。

也就在过年前的前一个月,噩耗传来。

东边三个国家,牛之国,高文帝国以及原本属于乾州之国附属国家的大孙之国联手兵分两路,进攻乾州之国。

也就是一个月的时间,乾州之国便丢了一半的江山。

尤其是牛之国,因为这个国家的人身强体壮,骁勇善战,马匹充足的缘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攻到了王重他们所住的城市门口。

他们这个大城一旦被攻破,乾州之国整个帝都将暴露在敌人的刀剑之下。

现在整个城市有能力的都往帝都逃跑,没能力的全都往乡下跑。

毕竟大家都听说了,这牛之国的人极为野蛮,男的会被他们当做奴隶,女的有姿色的都会被他们抢占,肆意凌辱,前面好几个城市已经生灵涂炭,无数良家妇女都被糟蹋!

听闻这些消息,王重面色凝重,本以为,他这辈子安安稳稳过下去就可以了,可是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城市一旦被攻破,他的家业将毁于一旦,家人流离失所,尤其是他的老母亲,以现在的身体,哪里经得起长途颠簸!

本来已经过上好日子的他们,恐怕又要过上胆颤惊心的日子。

“这个城,必须要守。”王重心中有了决断。

第46章 ????留下来(求推荐票)

“爹,走吧,秦家,孙家,好几个大家族我看到大清早拉着马车出去了,我们再不走,马车都不够用了。”

一大清早,王龙和王俊两个儿子齐齐跪在王重面前,劝说王重离开。

“瞧你们一个个没出息的样子,咱家这么多人口,往哪里跑就算跑,你们奶奶这么大年纪,身体受得了吗?”王重呵斥骂道:“况且那些人还没打进来呢,就把你们吓成这样。”

“爹,我是不怕的,只是你和娘留在这,我怕出事。”王龙哭丧着脸说道。

王俊也是点点头:“你们先走吧,我们兄弟俩留在这。”

“罢了,这里就交给我,我还没变成老糊涂。”王重冷哼一声:“你们难道忘记了咱们有燧发枪吗?”

“可是燧发枪我记得咱家只造了一千多把啊,不够用的。”王龙说道。

“爹,对方有三万军士,昨天我听城主大人说了,城内守军只有五千,帝都那边虽然有支援过来,但是还要有7日才能过来,我们根本抵挡不了。”王俊分析喊道。

一旁的雅兰走到王重身边:“相公,怎么办?”

“相公,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站你这边,不过……不过让孩子们跑吧,万一……”

郭月落还没说完,王龙和王俊齐齐摇头。

“娘,你们不走,孩儿们怎么能走!”

王俊也是重重点头,虽然他眼神之中也有些深深的忧虑,但还是咬牙道:“爹,娘,你们带着奶奶和妹妹跑吧,这里交给我们。”

王重摆摆手:“不用担心,虽然燧发枪的数量少了一些,但是早在一个月前我已经试验了一种新式武器。”

这时候,只见门外走进一群身穿盔甲的士兵。

“王掌柜!”为首一人见到王重连忙拱手:“一千士兵我已经带来,你真的有办法抗击来犯之敌?”

这个人是守城大将军赵杰,前些日子,就在他一筹莫展,如何抵御来犯之敌的时候,王重带着人找到了他,说他有办法。

随后为赵杰展示了一下自己的燧发枪,见识到燧发枪的威力之后,赵杰神色大喜。

但是问题是这东西数量太少,牛之国铁骑众多,足足有一万铁骑,以及两万的步兵协同。

步兵还好说,可是铁骑一旦冲锋,这点燧发枪根本来不及用。

只是王重之后说了,过几天找他,他有办法抗击来犯之敌。

“赵将军,我设计的新式武器已经准备好了,请随我前往露天广场。”

“好!”

…………

与此同时,牛之国这边,三万士兵已经在城外荒田安营扎寨。

周围的数个村庄被牛之国的人抢劫一空,无数人被杀,尸横遍野,数不清的人四散而逃,妻离子散。

而王大虎一家,也因为来不及逃,王大虎父子均都死在了牛之国士兵手里。

此刻牛之国军营内,大元帅牛冲看着城内地图,朝手下将领冷道:“这座卫城,乃是乾州之国前往帝都最方便的一座城市,守城将领名叫赵杰,这个人的父亲乃是开国大将,曾经跟着他父亲也南征北战,不可小觑。”

“大帅,这个人再厉害,但根据线报,城内守军只剩五千,两万帝都援军虽然赶来,但还需七天之久,这段时间足够我们破城,直取赵杰首级!”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威猛说着,拱手喊道:“大帅,我愿领命当先锋,破了这卫城。”

“牛汉兄,你这么着急破城干什么?”边上一个将士笑侃道。

牛汉哈哈一笑:“实不相瞒大帅,这些日子我早就听闻,这卫城之中有一场所,名叫天上人间,里面都是一些奇女子,比如那菊花派掌门妻子菊花仙子,听闻虽然芳龄已经四十,但韵味十足,还有菊花仙子女儿,乃是菊花派圣女,名为红衣圣女,谁要是能得到她,不但能得到功法,还能延年益寿啥的,我愿把她拿下,献给大帅!”

其他军士们听了心头一动,之前说话将士听了狐疑道:“菊花派,没听说过这个门派啊。”

这牛汉其实也不知道菊花派是什么,但是为了显示自己懂得多,当场反驳说道:“那是你孤陋寡闻罢了,菊花派在遥远的西方国度,传承数百年,宗内弟子无数,只是遭遇敌人陷害才变成这样。”

“不错,听闻青叶帝国大将军之女张小蝶也在那里,那张小蝶曾经以一千精兵,击退三万精兵强将,不但通晓武艺,而且还会兵法……”又有人说道。

“张小蝶!”

牛大帅皱了皱眉:“这女子居然这般强悍,此番我们就有三万精兵,可对方有五千士兵,若是张小蝶出手……”

牛汉笑道:“不怕,咱们士兵实力强大,张小蝶要是敢出手,我第一个把她拿下,到时候兄弟们让她知道知道咱们厉害。”

众人猥琐一笑,不过牛大帅还是警惕道:“反正时日还早,关于城内的情报还需多多收集,以免铸成大错,毕竟虽然我们已经乾州之国一半城池,但乾州之国最主要的兵力国力还在,一旦等他们反应过来,对我们恐怕有不小损失,所以切忌,一切小心。”

“是,大帅。”

“好了,你们去准备一下,后天叫阵!”

“是!”

第47章 ???卫城之战

牛之国的人在紧张筹备战争的同时,城内,王重已经和赵杰实验好了新武器。

走出露天广场,赵杰到这个时候还有些恍惚,好半响,才朝王重道:“王掌柜,此次你为我们提供的武器,真的非常有用,回帝都之后,我会上报圣上,绝对不会亏待于你。”

“赵将军言重了。”王重客气说了一下,倒也没有推脱,毕竟赵杰真的帮他说好话,对他来说绝对好处多多。

“嗯,你交给我的燧发枪我已经让士兵们训练了,并且让工匠们大批量打造燧发枪,可惜时间太过仓促,否则定然让牛之国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两人一边说着,王重邀请赵杰前往了自己的火锅酒馆吃饭。

现如今因为战争来临,原本繁华的城市已经没什么人了,赵杰路过火锅酒楼的时候,朝天上人间的位置看了一下,露出了向往之色。

“赵将军可是有喜欢的人了?”王重问道。

赵杰面露尴尬:“前不久路过这里,听闻里面有一奇女子张小蝶,那日有幸和张小姐饮了几杯,听闻张小姐对兵法上的一些叙述,真的是让我如雷贯耳,佩服至极。”

王重淡淡一笑,在调教那些女子的时候,为了让她们的人设更加丰满,他针对性的讲解了一些知识,至于张小蝶,他给她买了几本兵法书,本想让她拿着装逼用的,没想到还把赵杰迷住了。

“咦,天上人间里面的人,没有逃跑吗?”赵杰看到天上人间虽然门关着,但是楼上好像有人影。

“嗯,里面的人都没走,她们都是走投无路来这里的,现在外面兵荒马乱的,她们没地方走。”王重摇头道。

“那张小蝶小姐她……”

“她自然也没走,你要是想见她,我可以为你们引荐。”王重道。

“你认识张小姐?”赵杰十分惊奇。

“请吧,赵将军。”王重带着赵杰进入天上人间。

两日后,牛之国三万军士朝着卫城逼近。

站在前头的,乃是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牛之国铁骑营,铁骑军团。

这群人兵强马壮,擅长骑兵冲击,无论多么整齐的军队,都经不起铁骑军团的强势冲击,所以这一路打下来,城池被攻破无数。

“里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是你们爷爷牛汉,今日出来叫阵,里面的龟儿子谁敢和我一战。”

牛汉骑着战马,手持巨刀,指着城池大喊。

这就叫叫阵,古时候打仗之前,将军会叫阵,若是胜了对方,能给己方涨不少士气。

这牛汉长得虎背熊腰,若真的比试的话,城内还真的没几个人能对付他。

此刻王重带着两个儿子,跟着赵杰,来到城楼之上。

“这就是牛之国铁骑军团,王掌柜,待会拜托你了。”

因为王重的武器是王重设计,使用的人也都是王重亲自训练的人,所以待会的战斗,还得由王重操作。

“赵将军请放心。”

王重拱了拱手,这时候下方的城门打开,只见王重的大儿子,王龙骑着战马冲了出去。

王重安排王龙出去,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军人们对燧发枪的使用不太了解,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王龙一战成名,为以后从军铺路。

赵杰心中当然也明白王重的意思,他对王重也有些钦佩,根据他的资料,王重只是一个普通贫民出身想,小时候差点饿死,短短几十年,他发展成这样,试问他是绝对如何都做不到的。

城门外面的牛汉看到居然只是一个年轻小娃娃出来,气得他‘呀呀呀’大叫几声,巨刀指着王龙吼道:“毛头小子,什么来头。”

“王家王龙,今日要将你斩于马下。”王龙吼道。

“哇哈哈哈!毛头小子,你们赵将军是没人了吧,派你出来找死,也罢,今天你爷爷送你早点下地府,下去之后,记得你爷爷大名,牛汉。”

话落,牛汉双腿一夹马身:“架架!”

他手持巨刀,迅猛冲来。

此刻城楼之上的一群军士们看的手心冒汗,这个王龙他们也都了解,似乎连从军都没有从军,而对面的牛汉,可是牛之国数一数二的猛将,在他手上死的将军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和这样的猛人战斗,王龙凭的是什么?

“听说凭借的是燧发枪!”

城楼上有军士小声议论:“那玩意我见过,能发出砰砰的响声。”

“你见过那玩意杀人吗?”边上人问道。

“不知道,我也是听说,发出响声之后,敌人就会倒下,跟暗器有点像,对了,这个东西是本地王掌柜的发明。”

在别人议论的时候,王重却是面无表情。

此次让王龙出场,危险固然是有的,但想要成长,不经历这些困难怎么行?所以王重就让他儿子出场了。

若是真的不幸战死,那也是命。

面对牛汉战马冲击,王龙掏出了腰间的燧发枪,他虽然紧张,但是动作不慢,火药早已经填好,现在只需装铁珠。

一颗颗铁珠一股脑扔入枪口,瞄准牛汉。

牛汉很奇怪,这家伙居然不拿刀,难道是吓傻了。

“给我去死!”牛汉怒吼。

王龙没开枪,他在等,这枪他已经射击无数次,清楚知道,枪的射程是在二三十米,其中为了保证精确高,最佳的射击距离是十几米。

终于,牛汉冲到了十几米的距离,‘砰’的一声,燧发枪射击,牛汉还没反应过来,便连人带马摔了出去。

“出现意外了!”

牛之国这一群人齐齐震惊。

第48章 ??新式武器(求推荐票)

所有人震惊的看着这一幕,好端端的,牛汉连人带马飞出去了。

第一反应就是牛汉骑马出现意外了。

只有王重这边了解燧发枪的人才知道,这是王龙开枪的结果。

王龙没有得意,因为王重教育过他,在没确定敌人死亡的情况下,千万不能靠近。

于是他果断再次装填子弹,与此同时,牛汉歪歪扭扭的站了起来。

他的盔甲已经被击穿,这些所谓的盔甲,其实是野兽皮上面缝制了一些薄铁片,毕竟这牛之国属于游牧民族,这个民族还没有发达到全身都是铁制盔甲的地步,铁对于他们来说,是很珍贵的东西。

因此在燧发枪强大的威力下,这些盔甲根本没起到作用,此刻牛汉身上露着三个血洞,不过伤口并不是致命位置,他还是站了起来,拖着大刀:“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我受伤了?”

“要你命的东西!”

王龙枪对着牛汉,再次射击。

“砰!”

子弹再次射出,牛汉闷哼一声,再次中弹,这一次,他没能站起来。

“蹭!”

王龙抽出马背上的长剑,吼道:“胜利了!”

“驾!”

马匹对着牛汉冲去,牛汉这时候还没死透,但是身上被攻击了密密麻麻的血洞,他已经坚持不住,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王龙的长剑对着他脖子砍来。

“噗嗤……”

牛汉大好的头颅飞了出去,王龙冲过去,长剑插入牛汉的眼窝,高举着喊道:“我,王龙,谁敢来战。”

城楼上,王重欣慰点头,这小子和王俊比起来,就爱出风头,不过这次风头出的很好,经此一役,他这儿子的大名恐怕就要流传出去。

“咚咚咚!”

这时候,牛之国队伍之中战鼓响起。

这是在积累士气,毕竟牛汉的死对牛之国士气打击很大,一群将军们怎么都想不通,强壮如牛的牛汉,是怎么死的。

“那家伙手里是什么武器?”牛大帅冷冷的盯着场中的王龙问道。

“不清楚,不过在下认为,这王龙能杀牛汉,凭借的也是武器之利,这种武器,应该是属于暗器一类,若是单打独斗,他根本不是牛汉将军对手。”

周围人都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武器太过危险,通知下去,牛汉将军是被对方暗器所伤,这些乾州之国的人实在是阴险狡诈,对方的实力根本打不过牛汉将军,打不过人,居然用暗器,我们要为他报仇!”牛大帅吩咐说道。

“是,大帅!”

手下的人纷纷去通知,他们的用意很简单,虽然牛汉死了,但是要告诉全军的人,牛汉死的冤,他不是战死,而是被暗器所杀。

果然,这样一说,全军的士气一下子被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不少人知道杀死牛汉将军的是暗器之后,一个个义愤填膺起来。

“报仇,要为牛汉将军报仇。”

“乾州之国的人太阴险了,打不过我们,居然使用暗器,杀光他们。”

这时候,数个骑马的人骑出阵营,大喊说道:“卑鄙无耻之人,竟然用暗器陷害牛汉将军,为他报仇!”

“哈哈,打不过就用一起上了吗,好!”

王龙冷哼一声,果断拿出马背上的两把长杆枪。

这样的燧发枪虽然比短柄的长,不好携带,但胜在攻击力远,而且耐用性强。

“砰砰!”

两枪射出,两个追击的人应声而倒。

王龙并不和这些人缠斗,果断朝城门跑去。

“咚咚咚!”

牛之国这边的战鼓越敲越急,队形开始散开,这是准备要进攻了。

“他们只有五千守军,将士们,冲!”

“城墙只有五米,第一个冲上城墙者,晋升副将,赏银千两,美女三人。”

“杀敌二十人以上者,晋升副将……”

“杀敌十人以上者,赏银千两……”

为了提升士兵的积极性,领着士兵们冲锋陷阵的将军们纷纷喊话,一时间,整个部队的人士气一下子提升。

所有人都红着眼,朝着城墙冲去,这不是为了战争,而是为了前途,为了职位,为了金钱和女人!

或者说,全都是为了自己而战。

王重平静的站在城墙上,边上的其他人都紧张起来,毕竟冲过来的人太多了,而他们这边因为多年的和平,城内箭矢不足千支,热油不足万斤,也就是说,他们只能靠五米高的城墙死守。

情不自禁的,他们看向了脚边上的一个个圆形的东西。

这东西据说是一个叫王重的掌柜制造,只需把用火点燃圆球边上的一根引信,然后立刻把它扔到城墙之下。

对了,听说这东西叫,炮弹。

这些炮弹并不是给他们用的,据说是专门经过训练的人用,所以这群人很奇怪,这个圆形的土疙瘩,真的能抵挡三万士兵?

王重拿出炮弹,朝一群训练过的扔弹手喊道:“哪里人多扔哪里,不过记住,点了就扔,这威力你们知道,谁要是点着了还放手里,可没人给你们收尸。”

没错,王重这些日子给赵杰将军介绍的,正是这土制炸弹,也就是所谓的土炸弹。

制造很简单,烧制出拳头大小的土罐子之后,往里面填火药和碎石子,随后把瓶口用泥封住,瓶口伸出一条引信。

这条引信大概能燃烧七八秒时间,这是他故意留长了一些,毕竟这些人受过的训练时间不长,引信太短万一出事那就麻烦了。

“杀!”

牛之国这边杀声震天,让这些人奇怪的是,城墙这边居然连一支箭矢都没放出。

一定是怂了!

所有人大喜。

“这帮孙子怂了,架云梯,爬上去!”

一声令下,二十个云梯被十几个人抬着架到了城楼。

“撞城门!”

二十个壮汉抬着巨大的圆木,已经距离城门很近了。

所有人手心捏汗,死死的盯着王重这边,就连赵杰也是一样,他们在等,等着王重下命令。

“所有人,准备。”

王重平静的看着楼下,“点火!”

第49章 ?流感

“点火!”

随着王重一声令下,早已经准备多时的投弹手果断将引信点燃,纷纷朝着城楼底下人群最多的地方扔去。

“轰轰轰……”

一连串爆炸声响起,底下一片血肉模糊。

“啊,我的腿……”

“我的手没了……”

“我的头……我的头……”

前面的惨状一下子把后面的人群吓懵逼了,不过王重并没有停手,喊道:“看到人就扔,弓箭手准备!”

弓箭手纷纷准备,一支支箭矢射了出去,专门射杀那些落单的人。

土炸弹将城楼下炸的都没人敢靠近,要不是牛之国那边有监督队,不允许人撤退,恐怕牛之国这边的人都逃跑了。

这时候,因为扔炸弹距离的缘故,打不到敌人了。

不过不要紧,很快城楼大门打开,一支大概千人组成的燧发枪队伍骑着马冲出,见到人就开枪射击,很快一群人哭爹喊娘倒下。

并且因为枪声响的缘故,这些从未听到枪声的战马被吓得腿都软了,大部分受惊之下四散逃跑。

这一战,原本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牛之国军队死伤惨重,最后丢盔弃甲,四散而逃。

牛大帅带着仅剩的三个将军,带着几千人马连夜撤军。

大胜的消息传递出去,帝都为之震动。

三日之后,援军赶来,没几天,帝都那边带来了圣上的圣旨,因赵杰守城有功,晋升为护国大将军。

至于王重,深知怀璧其罪的道理,因此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发明原理告诉了赵杰,最后皇帝在赵杰的建议下,让王重成为了卫城城主。

之后根据王重燧发枪的制造,乾州之国几乎找到了帝都周围所有的铁匠,连夜打造燧发枪枪管,火药也一下子成为了管制物品,不许任何人私自收藏。

三个月后,新登基的皇上吴章亲自率领一万燧发枪部队,收复失地,先是将最强大的牛之国除掉,最后高文帝国担心被进攻,于是派来了使者连夜讲和,最终被破割让了三分之一的领土。

至于打酱油的大孙之国国土不大,直接被吴章吞并,所有皇室成员全部被杀。

战争终于结束了。

王龙现在拜入赵杰门下为师,跟着赵杰继续追杀牛之国余孽。

而赵杰,在王重的撮合下,顺利娶了张小蝶这个女子为妾。

当然了,娶之前王重把张小蝶不是大将军之女的事实话说了,虽然赵杰很错愣,但谁让王重调教的好呢,他还是喜欢张小蝶,只是妻子做不成了,只能是妾。

至于王俊这个儿子,因为他不喜学武,对当官也没什么兴趣,王重并没有逼他,于是让他待在家,帮着他管理卫城内事物。

三年后。

卫城比以前更大,更加繁华,民众们安居乐业,国家强大富强。

只是这一年冬天,天气比以往更冷,开春的时候,流感席卷全城,郭月落父母率先生了病,没几天便脚一蹬,走了。

丧事才过去半个月,

母亲张小红重病卧床,已经无法站立。

王重知道,这一关,母亲恐怕过不了了。

因此这些日子,他一直戴着口罩,陪在张小红的身边。

“小鱼,小乔前些日子看的夫家,怎么样?”

王府内的小湖边上,张小红坐在王重为她设计的残疾轮椅上,虚弱的问道。

王小乔是王重的女儿,王重回道:“是赵杰将军的小儿子。”

“嗯,条件再好,主要还是要看人品,女人呐,嫁得不好,真的是度日如年,咳咳……”

“娘,那个人性格不错。”

“嗯,那就好,千万不能学你那个爹,烂赌。”

“孩儿明白。”

“咳咳咳……”张小红咳嗽的越来越严重。

“回屋吧。”

“不用,好久没晒到太阳了,小鱼,娘怕是不行了,有时候娘真的感觉很开心,哪怕以前被你爹打,被你爹那边的亲戚欺负,但是我一看到你懂事,娘就开心……”

王重静静地聆听着,今天的太阳不错,照的人暖洋洋的。

张小红今天的话也挺多,说着说着,她渐渐睡了过去。

“老爷。”一个丫鬟走来。

“回屋准备一下,让老夫人躺下休息。”

“好的老爷。”

这一晚,张小红虽然睡了,但是发高烧了。

王重,雅兰,郭月落和几个下人连夜守在床边,但是根本没用,高烧根本不退。

迷迷糊糊的,张小红突然抓住了王重的手,呼喊道:“别赌了,求求你别赌了……”

“你们,出去吧。”王重朝郭月落他们说道。

“我们等在外面。”

雅兰悄悄抹了抹眼泪,其实大家都明白,娘不行了。

“娘,你没事吧?”王重替张小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张小红突然睁眼,“死了,他死了,小鱼,你爹他……死了。”

“我知道,他死了。”

“死了。”张小红失神的看着王重:“小鱼,是娘没用,你要记得,把那瓶药,放放好。”

“药?”

“对,药,是娘没用,这种事,应该我来的。”

张小红流下了眼泪,“小鱼,咱们去下地干活吧,娘今天去给你买个鸡腿……”

张小红呢喃着,声音越来越弱,王重知道,母亲是临死之前,脑海中回忆起以前的日子,她整个人有些痴呆了。

说着说着,张小红手臂无力的垂了下去。

张小红,走了。

到死的这一刻,张小红似乎想到了以前,她背着年幼的王小鱼,去下地干活。

那时候,一个鸡腿,是最珍贵的食物,她总想把最好的留给王小鱼。

“呼……”

这一刻,王重想起了那一晚的事情,母亲知道毒药的事情,她其实,一直明白王大勇是怎么死的。

“娘死了。”

王重朝门口喊了一声,外面的人推门进来,郭月落和雅兰嚎啕大哭。

王重背着手,走了出去。

他似乎看到,黑夜之中,张小红下地干活的身影,只是这身影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最终,整个人走的越来越远。

第50章 ????接下来的日子(求推荐票)

张小红走了。

她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的痛苦。

之后,赵杰带着他的儿子,以及王重在本地的一些好友,全都来参加了葬礼。

甚至皇室也派来了太监,宣读了圣上的圣旨,让王重节哀,有空的话,可以前往帝都,散散心。

张小红下葬之后,流感逐渐散去,卫城再次恢复了生机。

转眼间,王重已经五十岁了。

年龄越来越大的他,感觉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所以很多事情交给了王俊打理。

天上人间生意依旧红火,只是里面的女子早已经换人。

倒不是王重赶她们走,而是他后来规定,在这里工作,最多待十年,十年内一定要找个老老实实的人嫁了,嫁不出去只能在这当丫鬟。

对于安全方面,王重专门请了郎中定期检查,所以一直不错。

火锅酒楼现在都已经开到了帝都,小鱼火锅现在是全国知晓的大品牌酒楼,无人不知,一些人宴请宾客,办喜事,都以在小鱼火锅请客为荣。

这一年,雅兰因为不小心摔了一跤,把骨盆摔断了,因为年龄大了,她只能卧床休养。

只是还是没有熬过去,年龄很大的她疼的眼泪直掉,但硬是没哭出声。

王重这些日子一直和郭月落陪着她。

“老爷。”

雅兰满是褶皱的手握着王重,“我……我好疼。”

“疼就喊出来,好受点。”王重叹了一口气,雅兰是个坚强的女人,某种意义上,她和母亲张小红一样。

“老爷,我跟你这么久了,一直没求过你,这次,我求你一件事。”

雅兰满是鱼尾纹的脸上,露出了哀求之色。

“雅兰姐,有什么事,你就说吧,我和相公一定会帮你。”旁边的郭月落替雅兰擦着脸,红着眼睛说道。

“嗯,说吧。”王重也道。

“帮我……帮我死吧。”雅兰紧紧抓住王重的手:“太疼了,我活着,真的是受罪。”

“呜呜呜,雅兰姐,你会好的,会好的啊,等你好了,还要让你教我缝鞋子。”郭月落伤心欲绝。

雅兰挤出笑容:“月落,你做的鞋子,已经比我好了。”

“没有,才没有……”

雅兰看着王重:“老爷,小鱼,我求你了……”

声音近乎哀求。

“好。”王重郑重点头,对雅兰来说,这种疼痛,确实生不如死。

活着,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负担。

“等着。”王重甩手离开,亲自去了药房,配置药。

以前他学的是西医,还是不入流的那种,所以对中医真的是一窍不通。

不过这些年他也不是白过的,也跟着一些郎中学习,所以知道一些药材经过调制,能起到毒药的作用。

很快的,一味香甜的具有麻痹功效,使人死的时候毫无痛苦的药材准备好了。

回到家中,他亲自熬制,端着药,送了进来。

“这是我亲自熬制的补药。”王重看着雅兰说道。

“谢谢老爷。”雅兰露出了笑容,看到郭月落哭得泣不成声,雅兰握住她的手,安慰:“妹妹,你应该替我高兴,我走了,记得替我房间柜子里的鞋子拿出来,那里有我给你和老爷做的鞋子。”

王重一叹,上一世,雅兰最喜欢做的是鞋子。

随后,王重让下人把三个孩子都叫了过来,雅兰和他们一个个说了话之后,王重把孩子们赶了出去,亲自给雅兰喂下了药。

“安心走吧,这药,不疼。”

“谢谢……”

雅兰走了。

她走的很安详。

不过她一走,原本活泼开朗的郭月落变得更加憔悴了,一个人总是看着鞋子呢喃自语,时而突然笑了起来,时而对着空气喊雅兰姐。

她……痴呆了。

痴呆,是老年人最常犯的病,但是心情好的话,能延缓病情,若是遇到重大打击,则会加重病情。

郭月落显然属于后者。

“小鱼哥,我们去河边玩抓鱼吧。”

年过半百的郭月落拉着王重的手,嘿嘿傻笑着。

对外人来说,这幅样子真的很傻很搞笑,但是王重知道,郭月落这时候的智商,相当于小时候,她忘记了后面的日子,只记得小时候和王重在村里一起的日子。

王重摘了一根狗尾巴草,递了过去:“月落,你还小,可不能去河边,咱们就随便走走吧。”

“哦。”

从这以后,郭月落和小时候一样,一直跟在王重的身后。

又是一年过去了,郭月落终于也走不动了,躺在床上一直喊不舒服。

女儿王小乔亲自照顾她,可惜郭月落一直说不认识,只有王重亲自过来的时候,她才会露出了小孩子似的笑容。

“小鱼哥,俺现在是你的娘子了,俺爹问你要的彩礼又那么少,你以后可得对我好点。”

深夜的时候,郭月落难得的深沉说话。

王重心中一动,因为郭月落怕黑,这些日子烛灯一直是亮着的。

灯光的照耀下,郭月落依靠在王重身边,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你以后,可得对我好点……”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终,没了声息。

郭月落是无声无息走的。

王重醒来的时候,看见她嘴角含着微笑,似乎在追思以前幸福的日子,只是身体已经僵硬了。

七天后,郭月落被葬在了雅兰的坟墓边上。

“我也命不久矣了。”

两个妻子的离去,让王重知道自己也活不久了。

一个月后,他叫齐了两个儿子,对他们嘱咐了一些事。

家业方面,王龙因为在朝廷当了将军,算是分家了,所以偌大的家业,都给王俊管理。

对这两兄弟,王重还是挺放心的。

“王龙,王俊,我走了之后,记得有空多看看你们妹妹,你们两个娘,小时候最疼的就是她了,她要是过得不好,在下面也饶不了你们。”

王重背负这双手,看着前面院子里他种的一堆狗尾巴草说道。

这是月落死后他种的,因为看到这堆狗尾巴草,仿佛都能看到郭月落在田地间拿着狗尾巴草,走路的样子。

“爹,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女儿王小乔抱着自己的孩子,哭泣说道。

王重笑了笑,“好了孩子们,以后就交给你们了。”

这一天后,王重就一直呆在大宅子里,空闲的时候看看书,认认草药,这日子就一天天过去了。

三年后,王重自己都没想到,一天夜里,他心口突然发疼,感觉喘不上气,也就是几秒的时间,他感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替王重更衣的丫鬟走进了屋,看着床上尸体已经发硬的王重之后,尖叫一声,跑出去哭着喊道:“老爷……老爷他死了……”

这一天,王重走了。

第51章 ?恢复右腿

任务角色:农户王大勇之子王小鱼

任务目标:(我不想被人看不起,不想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连媳妇都讨不到的穷日子,我要富甲一方,我要带着母亲过上好日子!)已完成。

寿命:58

伴侣:2(你的伴侣在你条件不怎么好的时候就跟你了,她们虽然出身平凡,但是在你的努力下,你们都过上了好日子。)

后代:3(你的严厉教育让你的后代在各自的领域都非常优秀。)

成就评价:你利用第一次的游戏,成功逆转了人生,之后凭借自己的努力,策略,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你的母亲,家人,都跟着你过上了好日子,你没有让他们失望。

获得奖励:9050经验值。

…………

黄土星。

联邦监狱病房内。

和上次一样,随着自己醒来,脑海中传来‘开始存档记忆’的响声。

王小鱼这一世的记忆,再次被封存了起来。

王重觉得,这样也挺好,免得记忆太过庞大,让他脑子负荷太大。

和进入游戏时候的时间一样,现在还在白天,等了一会儿,护士小姐推着车又进来了。

这次,她的推车上多了几本书。

“你要我带的关于农业的书带来了,经过检查,可以带进来,你要我读给你听吗?”

为王重把尿之后,护士拿出书问道。

“读太慢了,放边上吧,让你翻的时候就翻。”

“嗯。”

护士听话点头,她很奇怪王重这个在外面让人恐惧的罪犯为什么要看这种书,但是她不是个爱思考的人,所以这个问题被她直接忽略,在她看来,自己只要执行就好了,反正自己在这里呆不久了。

这个监狱里的人都是疯子,她刚和那个没本事的丈夫离婚了,找了个小老板,不但有钱,活也好,所以她没必要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天天心惊胆颤的伺候这些罪犯了。她要尽快离开这里。

“你什么时候走?”王重看着面前架子上的书籍,冷不丁问道。

“还有两天吧。”

“嗯,这些日子照顾我,真的麻烦你了。”

有时候,这个护士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王重,是杀了那么多人的刽子手,因为他和外面那些罪犯不一样,他彬彬有礼,从不说脏话,给她的感觉温和谦卑。

和他聊天,真的感觉很舒服。

但是一想到新闻上播放的关于他的内容,她就感觉不寒而栗。

“没……没事的。”

“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和我说,毕竟你照顾了我这么久。”王重淡淡道。

护士挤出笑容,寻思你这辈子到死,恐怕都出不去了。

接下来一天的时间,王重都在看着书籍。

只可惜,这些书让他非常失望。

因为上面讲解的,都是现代化种田技术,比如机械式种田,如何有效利用化肥,以及转基因技术。

这些东西,在古代没有现代化设备的情况下,是根本没用的。

“真是可惜这几本好书了。”

王重一叹,看了看时间,已经深夜了。

和以前一样,门口的狱警虽然站着,但是打起了瞌睡。

王重打开了系统面板,目前自己加起来有15323经验值,一万经验值兑换一份生命液体,还多出五千多经验值留着下一次的游戏用,足够了。

“兑换。”

“10000经验值兑换生命液体成功。”

随着生命液体的注入,王重自己也不知道这一次会恢复哪里,于是尝试动了动左手,左手没有知觉,骨盆那边,肌肉也毫无动静。

当动到右腿的时候,终于,右脚有了知觉。

“这样下去,只需再有三份经验值,我身体就能恢复了吧。”

王重感受着这股久违的感觉,心一下子澎湃了起来,“只是恢复了之后,我该怎么离开这里呢?”

……

“哐当!”

大清早的,牢房大门打开,王重被推了出去。

他喜欢阳光,尤其是这种照在人身上温暖的感觉。

今天的监狱操场上,开膛怪人马可并没有出来,倒是有个戴着白色纸张面具的家伙,站在马可之前的位置上。

这个人,王重在这呆了这么久当然知道,他叫假面,无论何时何地,他都要戴着这张纯白色的纸张面具。

据他观察,这个人心理问题其实很脆弱,他很自卑,卸下面具之后的假面,恐惧,不安,精神不定,只有戴上假面,他体内的魔鬼就会出现。

只不过监狱为了好管理,选择让他戴上假面,因为戴上之后这个人就安静不少。

边上,每隔一段距离,都站着一个个怪人。

有吸着自己中指的怪女,也有干瘦如柴的火柴人,甚至还有八十多岁的刽子手。

“虽然我杀人,但比起来,我好像是好人。”

王重暗暗说着,和这些罪犯比起来,他有着优越感。

“哐当!”

大铁门再次打开,王重忍不住看了过去,顿时乐了。

进来的,是一个身高很矮,扎着粉红色小辫子,花裙子,但是全身上下都被绑的严严实实,连双手都被套着铁制手套的小女孩。

“毒萝莉!”情不自禁的,王重脑海中出现了这么一个人物。

这个女孩,只有十三岁,无父无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不过从小到大,在她身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人出现意外死去,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意外,之后有人无意中在尸体中提取出毒性成分,从而揭开了这起被媒体称为毒萝莉连环杀人案的案件。

这个女孩,在五岁的时候就利用腐烂肉上的细菌刺入人体内杀人,之后她杀人的手段越来越高超,若不是那次意外,她恐怕至今都不会被发现。

监狱知道她用毒厉害,所以每次带她出来,都会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毒萝莉,给我老实点。”全副武装的狱警低吼着,扯开了毒萝莉脸上的皮质面具。

“呼,人家还是小孩纸,能不能给我松松手,好难受。”毒萝莉露出了楚楚可怜的模样。

第52章 ???荒野部落

若是在外面,毒萝莉这幅样子,恐怕会惹来很多人的同情。

但是在这里不会。

这里的狱警可不是普通监狱狱警,而是专门管理穷凶极恶,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犯人的。

他们受过专业严谨的训练,无论什么诱惑,威胁,他们都能专业处理,除非打不过……

“蹭!”

狱警抽出电棍,毫不留情的对着毒萝莉的右臂捅了过去。

“滋滋滋……”

毒萝莉一阵抽搐之后,无奈的倒在地上,瑟瑟发抖。

王重面无表情的看着,毒萝莉进来时间只有半年,但是来操场的时间一直不多。

而且因为她是小孩的缘故,虽然用毒很厉害,但是在这里,她并不占多大便宜,毕竟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啊,没有毒,她只是一个任人欺凌的普通萝莉罢了。

“呜呜呜……”

毒萝莉坐在地上直接哭了。

“给我住嘴,听得我心烦。”

假面小时候家中失过火,所以面部毁容,嗓子也因为吸入过烟雾,导致声音不太正常。

被这么一吓唬,毒萝莉果然停止了抽泣,只是幽怨的看着假面。

然后一个人坐在地上,拿着石头画着什么,王重看了一下,她居然画起了化学方程式。

一天无聊的生活过去,王重又认识了好几个新来的重型犯,可惜没和他们成为好朋友。

第二天一大早,王重睁开眼睛,看着面前出现的游戏面板。

“叮!”

“成功解锁新重生人物:石头部落荒奴木头。”

“任务目标:我不想一辈子当一个荒奴,我要当上勇士,我要一统大荒。”

……

“荒奴!”

这个词,王重第一次听说。

不过从这次自己新重生的人物是石头部落来看,经历的年代恐怕是部落时期,这种年代,还非常的原始,应该是连货币都没有,更别提铜,铁这些金属了。

可惜任务给出的资料实在是太少了,他无法知道更多的信息。

但是不要紧,对王重来说,游戏最关键的地方就是经验值,只要有经验值,他无论死多少次都没事。

这次没有任何犹豫,王重直接点击了进入。

正在载入游戏……

重生人物:石头部落荒奴木头。

人物简介:木头,为石头部落奴女无名氏所生,父亲未知,请自行探索。从小他的身份是石头部落荒奴,最低贱的存在。

木头从小的愿望和别人不一样,其他人的愿望是成为勇士,能拥有自己的侍从和荒奴服侍自己,能拥有数不尽食物填饱自己的肚子。可是他的愿望是成为部落首领,他想要一统大荒。

但是事与愿违,到死的那天,他依然是石头部落最低贱的荒奴,连最爱的哑女最后也下落不明,消失不见,最终,他含恨而死。

任务目标:我不想一辈子当一个荒奴,我要当上勇士,我要一统大荒。

温馨小贴士:作为荒奴的你身份是低贱的,千万不要在强大之前试图挑战别人,因为你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个资格。

“果然,所谓的荒奴,是部落里的奴隶么,还真是惨啊。”

经历了一次次任务之后,王重也明白了,他重生的人生,都是含有极端怨念的。

而有这些怨念的,只能是那些生活不如意的,也就是说,他不可能重生在那些从小锦衣玉食的人身上,除非这个锦衣玉食的人也有着很大的怨念和愿望,可惜这种人不太可能有很大怨念。

只是这次的困难,超出王重想象了。

不但自己身份是荒奴,关键是母亲连个名字都没有,父亲更是要自行探索。

“这又是个……什么世道!”

…………

白光迅速闪过。

让王重意外的是,这次他的出生,并没有伴随着女人的喊叫。

“这是怎么回事?”

王重现在闭着眼睛,能够感觉被一股温暖包裹。

“不行,姐姐已经死了,只能,只能把肚子剖了。”

“呜呜呜,阿巴阿巴……”

“哑女,你让开点,要不然,姐姐的孩子也活不了。”

耳边传来了莫名其妙的声音,紧接着王重只觉得身体一冷,自己就被莫名其妙的抱了出来。

结合他现代化的医学知识,他意识到,自己被人剖腹产了,而自己的母亲无名氏,似乎在生自己之前,就已经死了。

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哑女,你抱着这孩子,我去弄点羊奶。”

“阿巴,阿巴……”哑女不能不说话,说话全靠‘阿巴’两个字。

但是因为她和身边说话的女人时间久了,所以有时候靠着一些肢体语言,其他人能看得懂。

王重感觉自己被抱着,抱着他的人手很小,据他猜测,年龄应该也不大。

很快,一双大手把他抱了起来,

“哑女,你这孩子怎么光让他冻着,你拿条羊皮过来,给他裹上。”

“阿巴巴巴。”哑女说道。

没多时,王重感觉到自己被温暖,但是羊骚味很重的羊皮包裹着。

可以感知到,这里的环境很差,或者说,处于部落时代的她们,连纺织业都没发展出来。

很快,一股温热的液体流入了口腔,王重迫不及待的吸了起来。

当然不是奶瓶,而是木勺舀着羊奶,灌入了自己嘴里。

“不管怎么样,自己还是多吃点,争取早点成长起来吧。”

王重心中默念着。

三个月后,王重终于睁开了眼睛,开始观察周围的事物。

半年后,王重跌跌撞撞的站了起来,石头部落里面,多了一个光着屁股走的小男孩。

一年后,他对身边的环境也有了一些了解。

他们这个部落,叫石头部落。所处的地域,是一片叫荒原的地方。

这里的地域无边无际,生活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部落。

母亲无名氏,和哑女,以及其她几个女人一样,是属于一个叫大牙壮汉的荒奴。

至于母亲的死,王重也从几个女人私底下的对话中知道,她是因为偷吃一块羊肉,被愤怒大牙一拳击中了脑袋,当场暴毙的。

大牙,是石头部落的勇士,每一个勇士,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侍从和奴隶,也因此掌握着手下人的生死。

一个荒奴的死,没人会在意。

第53章 ????哑女

石头部落在荒原上属于一个中型部落,首领叫五爪,这个部落是从他老爸的老爸的……那里传下来的,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五代。

第一代首领叫大爪,带着几个族人在这一片定居,之后人员越来越多,形成了石头部落。

这个部落建立在一片小山上,一半的面积全都是奇奇怪怪的石头,另一半是荒原,上面搭建了不少用木头和茅草以及泥土搭建的简易屋子。

石头部落内部等级森严,一共分五个等级。

首领五爪,部落里所有的物品,所有的人都是属于他的,他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哪怕是别人的妻子,他若是有兴趣,也可以随时去临幸。

作为首领,五爪长得最是强壮,脖子上挂着一串敌人的大拇指指骨,王重只看过他一次,那家伙长得比较黝黑,身高两米多,十来个妻子,十几个子女,每次出行,身边都有不少人跟着。

往下是长老,长老一般都是由年长之人担任,数量不多。

这类人一般作为辅佐首领的人,有着极高的智慧,比如教导族人如何狩猎,如何种地,有些还懂一些简单的医术。

再往下就是勇士,勇士是每一个部落最重要的人,勇士的多少,决定了这个部落的强弱。

因为勇士就是一个部落的士兵,若是遇到敌对部落来犯,勇士是要冲在前面的。

所以勇士和长老一样,都享有私人财产权利和拥有奴隶权利。

再下面,就是侍从和奴隶。

侍从还好一点,负责照顾自己的主人。

而荒奴,是荒原上最低贱的存在,他们不配吃高级的食物,但是却要干最苦最累的活。

王重的母亲因为是荒奴,所以他继承了这个身份,小时候,他是由其他几个荒奴照顾。

荒奴虽然身份低贱,但也正因为这一点,荒奴之间经常互相抱团取暖。

王重是喝着羊奶长大,羊,也是荒原上最珍贵的财产,哪怕是他的主人大牙,也只有五头羊的财产。

大牙身为勇士,拥有六个荒奴,分别是三个女的和五个男的。

其中有一个女的是哑巴,很小,王重记得他刚睁眼的时候,一度都不敢相信,哑女居然只有四岁。

但是因为条件的艰苦,荒原上的人一般懂事的很早,所以在哑女四岁的时候,她就肩负起照顾王重的重任。

也幸好,王重懂事,从不哭不闹,哑女照顾起来也不费事。

和王重一样,哑女自小也无父无母,从小被其她荒奴养大。

她对王重很好,是因为她就是由王重的母亲无名氏养大,哑女自小把无名氏当成了自己母亲一般,因此对王重有着天然的感情。

这一年,王重已经两岁了,走路也稳了许多。

因为不哭不闹,王重挺受其他荒奴喜欢,所以给他取了名,叫木头。

这个世界还非常的原始,大家取名都非常随便,有些荒奴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大多数都以这些人的特征来取名。

比如哑巴女,就被取名哑女,出生的时候,她的嗓子就有问题,说不出话,长大了也只能简单的发音。

条件虽然艰苦,但是让他欣慰的是,自己这具身体,要比以往的身体都要强壮。

这也是荒人的特性,大多数荒人都长得人高马大。

“哎,这里虽然吃得饱,但吃的也太差了吧。”

王重坐在茅草屋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土豆,无奈摇头。

这土豆,是荒人们最常吃的食物,没人知道这土豆是怎么成为主粮的,不过王重猜测了出来。

土豆不像水稻,玉米那类食物经常打理,也不需要很多的水源,虫害更是稀少,而一株植物总是能种出很多土豆,所以渐渐地,土豆成为了荒人们的主粮。

其实外国很多国家土豆也是主粮,我国有着土豆替代主粮计划,因为水稻这些主粮无论是产能还是效率,都不如土豆。

土豆吃多了也会腻歪,虽然难吃,不过王重还是吃了下去。

吃的时候,王重朝边上的大型茅草屋看去。

那里是大牙的住所,他今天宴请了几个部落勇士,一起在吃羊肉,喝马奶酒,所以香味扑鼻,不少在门口站着的荒奴们忍不住嗅着这诱人的味道,努力不让自己的口水流出来。

“阿巴。”

这时候,哑女小跑了过来,脸上带着窃喜之色跑到王重身边。

“哑女。”王重奶声奶气的道:“跑慢点,万一撞到那些人,他们又要欺负你了。”

王重所指的,是那些侍从,这群人地位比荒奴要高,所以经常欺负一些荒奴。

尤其是一些侍从的儿子女儿,上次哑女就因为不小心撞到了他们,哑女被一个叫大鸟的胖孩子踹了几脚,哑女因此瘸了好几天。

哑女吐了吐舌头,因为太开心了,所以年龄还很小的她倒是忘记了那次的事。

“阿巴阿巴。”哑女幼小的身子拉着王重进屋。

走进屋,哑女从怀里拿出一小块羊皮,指了指羊皮,指了指王重双腿。

王重明白了,奶声奶气道:“你是让我把这当成裤子穿。”

“阿巴阿巴。”

哑女一兴奋,她的语速就会快起来。

说着,哑女温柔的摸着王重的头,有时候她自己也想不通,王重这个才2岁的小娃娃,怎么会这么聪明,果然和他娘一样。

想到王重的母亲无名氏,哑女眼睛忍不住又红了起来。

“哑女,不哭,以后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成为部落的勇士。”

王重接过哑女手上的破羊皮,这块羊皮很小,仅仅只有内裤大小,但足够给王重包裹了,毕竟他现在身子也不大。

“等我成为部落勇士,我会问大牙把你买回来,不让人欺负你。”王重说道。

“嗯……嗯。”哑女努力发着音节,艰难的吐出几个字:“娘……你,一样……聪明……”

说完,哑女眼泪流了出来。

她想到了王重母亲生他那天死的那一幕,无名氏因为怀着王重,所以很容易饥饿,那次大牙让她负责煮羊肉汤,她太饿了,忍不住偷吃了一块。

可这一幕正好被一个侍从看到了,他为了得到奖赏和大牙告密,大牙走过去一拳就朝无名氏打了过去。

当场,无名氏死了,最疼她的无名氏死了。

第54章 ????卖奴女

哑女其实硬挤的话,还是能挤出几个单词的,所以王重估摸着,哑女并不是全哑。

之后,哑女耐心的用一根鱼刺和细草绳,替王重补了一条短裤。

穿在身上有些痒,但王重也知道,荒原部落大家的衣服都这样,有好多荒奴甚至只能用茅草遮挡身子。

“哑女,哑女过来!”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个侍从的喊声。

哑女连忙跑了出去。

侍从喊道:“去哪里了,大牙找你。”

哑女低着头,在大牙所在的茅草屋门口站着,之所以不进去,是因为身为荒奴,是没资格进入主人的房间的,除非得到主人的允许。

“哑女,进来吧,有事我要问你。”大牙喝得脸上醉醺醺的,招手说道。

王重担心哑女有事,连忙走到门口。

茅草屋内大家是直接坐在地上的,除了几个部落勇士之外,还有几个侍从,那个欺负过哑女的侍从之子大鸟也在。

“阿巴阿巴。”哑女畏惧的低着头,原本是想打招呼的她,因为紧张,硬是说不出话。

“哈哈,还真是个哑巴。”边上一个勇士笑道。

“不过长得挺乖巧的。”

大牙笑道:“那可不,这可是我的奴女,虽然不会说话,但手脚可伶俐了,你们谁想要,就卖给你们吧,一头小羊就行。”

原来把哑女叫进去,是要卖了哑女。

王重小拳头捏的紧紧地,原本他的打算是自己成长之后,一步步组建自己势力,解决大牙和首领五爪,先成为石头部落的领导。

可是最关键的哑女居然提前被卖,玛德。

不过让王重意外的是,没人提出要买哑女。

“大牙,一个小奴女,还是不会说话的,你当我们傻啊。”

“那可不,这样吧,你把你十八岁那个奴女卖给我。”

大牙摇头,“我辛辛苦苦把奴女养那么大,才不会卖的。”

“那没办法,大牙,这种小孩子,谁知道能不能养活,干不了活的荒奴,是不值钱的。”一个部落勇士不屑说道。

王重松了一口气,从这里可以看出人确实不值钱,唯一有价值的是让荒奴干活。

“不就是干活么,哑女,明天开始跟着奶娘她们去学习种地,采石。”大牙不耐烦的说道。

“阿巴阿巴。”哑女点点头,走了出去。

等她出来,大牙说道:“我把她训练成能干活,不就是能卖了么。”

“呵呵,大牙,就怕这么小的奴女给累死了。”

“死了最好,我那块地今年土豆收成少,这年冬天恐怕要饿肚子了。”

“哑女,明天我带着你去采石。”

奶娘走了过来,这是大牙手底下年龄最大的荒奴,很多荒奴吃她的奶长大,所以大家叫她奶娘。

“嗯。”哑女点点头,年龄幼小的她虽然懂事,但不知道采石怎么回事。

“奶娘,采石是什么?”王重问道。

奶娘人还是不错的,大牙的小荒奴,甚至他自己的子女,也都是由奶娘教导。

她回道:“我们这之所以叫石头部落,就是因为周围石头多,这些石头我们要寻找合适的,打磨成各种各样的用具,比如我们吃饭的石碗,桌子,还有勇士们用的武器。”

说着,奶娘摸着哑女的头叹气:“这个活有些累,你明天跟着我,就干些简单的活。”

“奶娘,我也想去。”

王重一脸认真,为了尽快适应了解这个社会,王重觉得自己不能一直窝在这里。

奶娘笑道:“小木头,你还小,可干不了这个活。”

“我可以学起来,我保证不会捣蛋。”说着拉了拉哑女的衣服。

“阿巴阿巴。”哑女点点头,怜爱的摸了摸王重头。

“那好吧,不过采石场很乱,你们跟着我点。”

“阿巴阿巴。”

第二天,哑女牵着只有两岁的王重,跟着奶娘和其他几个荒奴,前往采石场。

同样过去的,还有其他勇士的荒奴。

王重注意到,大多数荒奴都是光着脚走路的,只有身份稍微高点的侍从,有自己的兽皮鞋。

来到采石场,奶娘抱起王重,脚步轻快的跑到了中间位置,朝哑女说道:“咱们今天就在这,大家看到有合适的石头,就拿出来,哑女,你年龄小,我待会给你一把石刀给你打磨,这石刀是大牙要的,他以前的一把石刀坏了。”

“阿巴。”

哑女点点头,接过奶娘递来的一把菜刀大小的石刀。

哑女学着其他大人开始磨着刀,王重皱着眉头看着,暗道这效率也太低了。

这说是石刀,但是想要磨得锋利,不知道要多久,而且石头薄了易断。

不过这时候王重自己也没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看着周围,想看看有没有自己用得着的东西。

山上除了石头之外,山底下倒是有一片丛林,根据其他荒奴的说法,那林子不能随便进去,因为有很多野兽,是吃人的。

不过部落食物若是不够,勇士们都会组成队伍进入丛林打猎,所以每年都会有人被野兽咬死。

荒原上气温很高,尤其是中午,太阳很烈,很多荒奴在烈日下干活,真的很辛苦。

到了中午,哑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小心翼翼的打开自己今天携带的两个土豆。

其实作为荒奴,他们的食物一天只有早晚两顿。

但是这种高强度的干活下,大牙还是给他们每个人多带了两个土豆吃。

哑女递给王重一个土豆,不过王重没拿,奶声奶气道:“你干活累,你吃吧。”

哑女执拗的塞在王重手里,不过这时候,一个手突然伸了过来,一把将土豆拿了过去:“你们不吃我吃。”

“阿巴阿巴!”

哑女一下子急了,伸手要去夺,不过来人一脚把哑女踹在地上,摔得哑女牙齿都出血了。

“怎么,想打架!”来人恶狠狠说道。

王重怒视着这些人,他不认识这些人,但是从简陋的穿着上,可以看出这些人也是荒奴。

不同勇士手下的荒奴,彼此之间也是有歧视链的,越强壮的荒奴,占得便宜越多。

这个人,显然就是仗着自己强壮,欺负哑女和王重。

第55章 ??进入丛林

奶娘拉了拉哑女的胳膊,“哑女,算了算了。”

边上的几个男荒奴都低着头,显然不想参合哑女的事。

荒奴们都是可怜的,同时也是可悲的,他们互相抱团取暖,但是却只是在对方受伤的时候给两句安慰罢了,没人愿意替其他荒奴出风头。

哑女最终低着头,不敢看欺负她的人。

“荷,tui!”欺负人的荒奴咬了一口抢来的土豆,瞪了王重一眼,去边上干活去了。

“他叫什么。”王重冷冷道。

“他叫老鼠,以前是侍从,后来因为偷他主人的东西,被贬为荒奴了,活该。”边上一个女荒奴冷哼一声。

想了想,她不舍得掰下一小块土豆给哑女:“这块你吃了吧,要不然没力气干活。”

哑女看了一眼王重,王重摇头道:“哑女,吃吧,我没干活,不饿的。”

哑女这才红着眼睛,吃了土豆。

“谁要喝水的?”奶娘拿起一个竹筒。

这是粗壮的毛竹节干制成的,被他们当成水器使用。

几个人依次喝水,只可惜水筒太小了,根本不够喝,哑女自己也只喝了一小口,舌头舔了舔干瘪的嘴唇,朝奶娘指了指自己嘴巴,示意还渴。

“大牙那边水没多少了,大家今天坚持一下吧。”奶娘无奈道。

“奶娘,咱们部落里水没有了吗?”王重问道。

“嗯,已经好一阵子没下雨了。”奶娘忧愁的看着丛林那边,“实在不行,就要去那里打水了,又要死人了。”

王重点点头,之前他了解到部落附近没什么大的水源,大家喝水全靠下雨,雨水会被他们用挖好的水坑存储起来。

最近有一阵没下雨了,王重自己都没注意到,水居然没了。

休息了一会儿,哑女他们又开始干活了,王重一个人小心翼翼的从石碓里走了出来,朝山下走去。

丛林虽然危险,但是他只是在外围走走。

光脚丫子踩在细软的草地上,有些硌脚,不过王重习惯了。

走的时候,他观察着四周,有过几世经验的他在寻找着一切可以吃的东西,目前来说,只有食物,才能让他强壮,才能改变以后的生活。

可惜这里是石头大山,山上只有表面一层才是泥土,下面都是坚硬的石头,根本挖不出泥鳅这类的食物。

所以王重只能把目光放在了丛林。

王重朝着丛林边缘走去,朝着几颗参天大树看去,想寻找鸟蛋的痕迹。

可惜外围处显然被人搜索过了,不少鸟窝都被破坏,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吼!”

这时候,丛林深处传来一声巨吼,一大群鸟儿如同惊弓之鸟朝天空飞去。

“果然有野兽么,听这个声音,体型还不小。”

王重知道,越是古代,无论哪种生物体型越是庞大,因为含氧量高,比如恐龙时代,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极低。

寻思着若是深入进去,以自己这个小身板,恐怕讨不了好,他只能在外围走动着。

这时候,一颗掉光了树叶的大树引起了他的注意。

树叶掉光,意味着这颗树得病死了,成了死树。

这种树十有八九得了虫害。

一念至此,王重跑过去搜寻了起来,果然在树干上,发现了好几个密密麻麻的小洞,隐隐约约的能够看到里面米色的树虫躲在里面。

“这可是好东西啊!”

王重神色大喜,野外生存最关键的食物之一,除了蚯蚓之外,就是树虫了。

这东西甚至比蚯蚓还干净,挖出来直接生吞,含有高蛋白,一小碗树虫绝对管饱。

于是王重拿着一块尖锐的小石头挖了起来。

他这时候肚子其实很饿了,所以一下子吃了二十几条。

这时候他也有些口渴的慌,他注意到,在林子里面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植物,这种植物叶子很大,数不清的叶子上面,还有着早晨的露水。

这可比那存储在坭坑里的雨水干净多了啊。

王重壮着胆子步入丛林,这里只是外围,刚刚的吼声离他还很远。

将叶子上的水喝了之后,王重这才摸了摸有着饱腹感的肚子,寻思着以后出来,就不用担心哑女他们口渴了。

“木头,木头!”这时候,外面传来了一个荒奴的喊声。

王重连忙跑了出去,只见哑女和几个荒奴正找着自己。

“我在这。”王重跑了过去。

“你这孩子,怎么瞎跑,被老虎叼走怎么办?”奶娘责怪道。

“是啊,你是大牙的荒奴,你要是丢了,我们要受罚的。”一个荒奴有些埋怨。

王重奶声奶气道:“我找到了一个有水的地方。”

“这孩子,胡说八道什么。”

“是真的,就在这里,我刚刚喝了。”

王重拿走了奶娘手里的竹筒,“跟我过来。”

“阿巴阿巴!”哑女拉着王重,连连摆手,看她这么紧张的样子,王重知道她是担心里面有危险。

“别怕,我不走远。”

王重走进去,在众人惊愣的目光中,看着王重将叶子上的露水倒入竹筒里。

“这叶子上怎么会有水?”奶娘挠着头不解。

其他人也是一脸奇怪,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他们连文字都没有产生,更不要说去理解露水是怎么产生的这种问题了。

最终,众人觉得,这水是这种大叶子植物生的。

“这里大家别说出去,免得以后咱们不够水喝。”奶娘年老成精,马上反应过来,想了想,朝王重道:“木头,以后取水交给你。”

“知道了奶娘。”

王重点点头。

回去的时候,刚到部落门口,大鸟这七岁小孩,带着三个荒奴突然冲了出来。

“哑巴。”大鸟一声大喝,指着旁边的王重喊道:“好哇,你们偷我的羊皮。”

“大鸟,你说的什么羊皮啊?”奶娘讨好的说话,没办法,对方是侍从的儿子,他们荒奴和他惹上冲突,肯定吃亏。

“还不承认,这羊皮分明就是我的。”

大鸟走过来,想要抓住王重,不过王重连忙躲开:“你说你的就是你的?有证据么?”

“你这个贱奴还敢顶嘴,我抽死你。”大鸟怒吼一声,打了过来。

第56章 ????取水(求推荐票)

虽然王重还小,但是这大鸟也只不过七岁小孩,王重小跑之下,大鸟肥胖的身子倒是也追不上。

“大晚上的这么吵,干什么?”大牙从茅屋里走了出来,怒瞪吼道。

“大牙叔,你的荒奴偷我东西。”大鸟跑过去喊道。

“大鸟,哪个人偷东西了。”大牙冷声说道。

“是他。”大鸟指着王重,“他身上穿的是我的羊皮,他还不承认。”

“阿巴阿巴。”哑女连忙说话,不停地比划来比划去,想要解释。

只是大牙哪有耐心解释,冷哼道:“木头,你说这东西是怎么来的。”

“我自己捡的。”王重说道。

“什么捡的,分明就是我的。”大鸟冷冷道。

“大鸟,你想怎么办?”

大牙阴沉着脸道,按理来说,一个侍从,他也没必要搭理的,可是这大鸟不一样。

大鸟的娘虽是侍从,但是他阿大可是货真价实的勇士,所以他才耐着性子和大鸟说话。

“大牙叔,我知道他们是你的荒奴,我卖你面子,不计较,不过我阿大的水没有了,明天我要这哑巴帮我去取水。”大鸟说道。

所有人都知道,丛林里面虽然有一条小河,但是河在丛林深处,运气一个不好,就会遇到野兽,所以取水也要冒着一定危险。

“可以。”大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朝哑女道:“明天你去取水,取不回来,打断你的腿。”

大鸟得意洋洋的离开,哑女被几个荒奴带进了屋。

“傻孩子,这羊皮你真是捡的?”奶娘问道。

哑女点点头,眼泪刷刷的掉了下来。

“这大鸟是借题发挥,就算不用羊皮这事,他也会想到其他方法找麻烦,目的就是不让他的荒奴去取水,毕竟去取水很有可能会死人的,这种事恐怕不是他一个小孩子能会的,一定是有人教他。”王重平静说道。

所有人惊讶的看着王重,他们想不通,一个2岁小孩,居然懂这么多,还说的挺有道理。

没等这些人说话,王重又问:“那大鸟一个侍从,为什么大牙照顾他?”

奶娘解释道:“大鸟的阿大是勇士,大鸟自小就长得强壮,他阿大最喜欢他,等大鸟十四岁的时候,他阿大就准备让大鸟参加勇士考核,正因为这样,大牙愿意给大鸟一些面子,毕竟大鸟现在已经七岁了,过些年一旦成为勇士,地位和大牙一样。”

这时候哑女拉着奶娘的手,哭着比划着,王重猜出她大概的意思,丛林里取水,她好害怕。

“哎,我也没办法啊,顶多,我待会和大牙去说说吧。”奶娘叹息道。

“奶娘,那丛林里取水有些野兽。”王重奶声奶气道。

“有四个脚走路,长得很多大牙齿的老虎,还有狼,不过这些运气好的话,不容易遇到,最怕的是,我们这去那河边的路上,有大蜂。”

听着这些话,哑女和其她几个年纪轻的荒奴小脸煞白。

不过王重异常平静,问道:“有大蜂,那我们绕开走可以么?”

“绕开的话,很容易遇到大老虎,咱们首领曾经就带着人去取水,后来大老虎带着三个小老虎,咬死了咱们四个勇士,那之后首领就不敢绕开走了。”

王重微微点头,这样看来,明天取水,首要解决的就是大蜂了。

边上一个荒奴说道:“我记得上次,首领让荒奴们去取水,最后都被大蜂蛰死了。”

哑女脸色又是一白,拉着奶娘的手,一边摇头一边道:“阿巴,阿巴……”

“哎,我去说。”

“不用了。”王重叫住了要出去的奶娘,说道:“大牙本来就因为没什么食物,嫌弃我们了,你再去说,他不会给你好脸色。”

奶娘微微一愣,诧异的看着王重:“可是我不去说,难道眼睁睁看着哑女死。”

王重看了哑女一眼,道:“我有办法,取水的事,交给我。”

“你这孩子,是想去白天叶子那里取水?那里水少,不够的。”奶娘说道。

“当然不是那里,总之看我的吧。”

入夜,天空中繁星点点。

王重发现,这个世界的星星要大一些,晚上有两个月亮,所以夜色格外的亮。

和往常一样,他们的主人大牙又在喝酒,其他荒奴因为太累,挤在一个茅草屋里休息去了。

“阿巴。”

哑女拉了拉王重,示意进去睡觉。

“哑女,以后你怎么打算。”

王重看着哑女,夜色中,能看出哑女有些茫然。

“我……不,知。”哑女艰难的说着话,她说的慢点的话,还是能说话的。

“命运,应该由我们自己掌握,而不是大牙,不是欺负我们的大鸟,更不是连认识都不认识我们的首领。”王重继续道:“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取水,记住,按照我的做,一切听我的。”

虽然王旭只有2岁,但是在哑女看来,王重这孩子,好像比她懂得多。

下意识的,她点点头。

“另外,从现在起,你应该学习说话。”王重说道。

这些日子他已经仔细观察过哑女了,她不是真的哑,还是能够简单的发出一些音节,但是速度必须要慢。

所以对她来说,最关键的是练习。

“从现在起,你每天锻炼几句话,比如喊我的名字,首领的名字,明白吗?”

哑女茫然的点点头,艰难的说:“木……头……母……头……”

第二天一大早,大鸟给了哑女一个大桶,说道:“记得把水打满,要不然我揍你。”

这种桶和油漆桶大小差不多,所以以哑女的体格,是搬不动的,因此用大鸟的意思来说,让哑女拖着桶回来。

哑女低着头,不敢违抗。

作为主人的大牙朝哑女道:“去吧,取不到水,把你卖了。”

随后,奶娘一群荒奴,和哑女前往了石场边上的树林。

看着黑沉沉的丛林,奶娘畏惧道:“哑女,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河边了,奶娘就不跟着进去了。”

“哑女,我也害怕,对不起。”又一个荒奴说道。

这些荒奴都是可怜人,虽然为哑女的遭遇不平,但是一个个都无可奈何。

他们……习惯了顺从,都已经认命了。

“大家放心吧,桶放在这,我和哑女会带着水出来的。”

王重没准备拿着个大桶,因为太不方便,所以他给自己和哑女身上都绑了五个竹筒。

“出发吧,哑女。”王重毫不犹豫进入丛林。

第57章 ????超级大蜂

之前根据了解,去河边取水,最近的基本上有三条路。

左右两边都有猛兽,根据王重的推测,应该是属于一些猛兽的领地。

而中间这条直线的路,是没有猛兽的。

但,这不代表安全。

因为这条路上,有好几个大蜂窝。

王重不知道那是什么品种的大蜂,但既然这条路没有猛兽,说明猛兽们都是被大蜂吓跑的,能吓跑猛兽的大蜂,恐怕不简单。

幸好,他是个兽医,从小在农名伯伯那里学过一些非专业的农业知识。

他知道,蜂群和猛兽一样,领地意识很强,一般的距离是三十至五十米左右被视为自己的领地。

一旦有人或者其它生物经过蜂巢,就会被侦察到,暴躁的蜂群就会攻击。

因此哪怕是现代社会,有人若是无意经过蜂巢,都会受到攻击,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根据国内研究报告,每年马蜂蜇人致死的数量,是毒蛇咬人致死的20多倍,可想而知马蜂多么凶残。

这个世界的人还没研究出网布这些东西,所以要想把自己全身遮住,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对王重来说,他有办法。

遇到蜂群,在没办法用布料遮住自己的时候,应立即趴在地上,缓慢爬行。

原因很简单,马蜂一般不会攻击较矮,行动迟缓的物体。

这……就是王重的办法。

一路走来,这里除了参天大树之外,树丛里面还生长着很多娇艳欲滴的花朵,一群大蜂正在这些花朵中飞来飞去。

“哑女,学我趴在地上。”已经看到大蜂了,王重扭头提醒道。

哑女很奇怪木头为什么这么做,但还是趴在了地上。

王重开始爬行,一边爬一边道:“哑女,我知道你心里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做,我告诉你,这些大蜂一般不会攻击矮的事物,知道吗?不过这个办法你记住,千万不要说出去。”

说着,王重继续朝深处爬去,蜂群越来越多,让王重诧异的是,这里的大蜂个子很大,这要是蛰在人身上,恐怕只需几个就能蛰死人。

好在,和王重猜测的一样,这些超级大蜂只是盘旋在他们的头顶,然后掠过,根本没有和他们打招呼的意思。

这一幕自然也被哑女看到了,看的她暗暗惊奇,对王重更加信任了几分。

两个一大一小的小孩,缓慢的爬行者。

在这里,王重还发现了一些普通动物的尸体。

目测这些尸体都是不小心闯入这里,然后被蜂群蛰死的,可惜的是,这些尸体都腐烂了,要不然把尸体捡回去烤了吃也不错。

一边爬着,王重一边看着观察周围。

他知道丛林里虽然危险,但也意味着机会很多。

比如有着很多动物,可以杀来吃,还有野果,野蘑菇。

没一会儿,他还真的注意到一大堆的野蘑菇,这堆野蘑菇长得非常艳丽,尤其是几朵大的野蘑菇,上面还有着人的笑脸。

这一看,王重几乎可以肯定,这是毒蘑菇。

能认这些蘑菇,他还是在上一世中,跟着几个郎中学的,要不然哪认识这些。

“这可是好东西啊,大鸟,大牙,这些人吃了毒蘑菇,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解决他们。”

王重早就想过了,自己现在还太小,凭实力对付不了那些人,只能下黑手。

继续爬着,终于看到了一条小溪。

这条小溪贯穿了丛林,水流很浅,因此能够看到水里面有几条鱼儿游着。

来到这里,王重能够站起来了,因为已经离开了蜂群的范围。

“木……头……”哑女对王重竖起大拇指,艰难的说着:“厉……害。”

王重笑了笑,道:“我人小,水够不着,你盛了水,我们回去吧。”

哑女开始盛水,王重则是看着周围,暗道自己现在还太小,要不然,完全可以抓几条鱼回去。

趁着哑女盛水,他摘了两个毒蘑菇,藏在兽皮裤子的夹缝。

水终于弄好了,两人按照原路返回。

当看到两人出来后,奶娘他们都惊呆了,询问他们有没有遇到大蜂。

王重老实说遇到了,但是没说趴在地上,而是说自己慢慢走过去,大蜂没有动他们。

“你们运气真好,以前两个荒奴去打水,一个都没回来呢。”

一个荒奴嘀咕说道。

回去的路上,是两个年龄大的荒奴帮忙一起抬着的。

大鸟看到打满了水的水桶,满意点头:“很好,哑女,这件事就算了,不过以后要是没水了,希望你能帮忙。”

这些话王重都听在耳中,于是傍晚趁着大鸟那边在煮羊肉汤的时候,他悄悄把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毒蘑菇扔到了他们的羊肉汤里。

看着毒蘑菇碎片消失在羊肉汤里,王重冷冷道:“大鸟,你就和你的阿大都去死吧。”

…………

“疼,好疼啊!”

半夜的时候,就看到大鸟他阿大捂着肚子满地打滚:“疼死我了,大鸟,你给我煮的羊肉汤,为什么疼死我了。”

“角,怎么了?”其他勇士走来。

“不知道,我吃了羊肉汤之后,肚子疼死了。”

王重跟着哑女他们偷偷看着,有些失望,居然只有角一个人疼。

这样看来,大鸟虽然是角的儿子,但平时吃羊肉汤这种好东西,他阿大不给大鸟吃。

“阿大,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啊……”大鸟惊慌失措。

让王重惊愣的是,角疼了一会儿居然站起来了,一脚把大鸟踹飞:“肯定是你煮的羊肉汤不干净。”

说完,角竟然将滚烫的羊肉汤往大鸟身上扔了过去,幸好大鸟躲得快,也仅仅是手臂被热水烫到了。

“啊………不要,阿大,疼……”

大鸟捂着手臂痛苦惨叫着。

“这是给你的教训,明天你给我去石场干活。”角说完,进了茅草屋。

王重看的目瞪口呆,这可是毒蘑菇,角只是疼了一会儿就好了,这是体质太好的缘故么?

这一次,王重算是真的认识到这个世界的人体质确实好的出奇。

不过这次,他一半的目的已经完成了,大鸟这家伙被开水烫伤,这些日子蹦跶不了了。

运气好的话,他搞不好会因为伤口恶化而死。

第二天,大雨终于来了,荒奴们终于不用担心去丛林里取水了。

之后,王重和荒奴们平静的生活着,转眼间,又是三年过去。

这一年,王重五岁了,再也不是三岁小孩了。

也就是这一年,王重正式被大牙安排进了去采石场干活。

而哑女,这一年也九岁了,虽然小,但是却出落的亭亭玉立,脸蛋秀气,而且还很能干,心灵手巧。

好多勇士看到她,都忍不住问大牙,哑女换一只羊,卖不卖。

第58章 ?超级沙尘暴(求推荐票啊)

这一次进行游戏,出奇的一次都没死,顺顺利利到五岁了。

回忆之前几年,王重至今记忆深刻。

两岁那年,设计让喜欢欺负人的大鸟烫伤,可是这家伙命硬的很,居然没死。

这也让王重清楚明白,这个世界的人不但人高马大,身强体壮,体质还特别好。

就比如大鸟他爸角,吃了毒蘑菇居然都没死。

不过那次之后,大鸟虽然没被他爹打死,但也被赶到了采石场干活,好久没遇到他了。

三岁这年,王重也学着去找柴火,烧水,饶是他干活很快,但也经常被大牙毒打。

四岁这年,王重负责给大牙去取水,大牙总算看到王重有点用,没怎么打他了,好几次夸他脑子聪明。

虽然前面磨难重重,但好歹也熬过来了,如今王重也跟着荒奴们来到采石场,学着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他的工作很简单,打磨出一把把锋利的石刀。

这个活看起来简单,但是需要很好的耐心,有时候一个月的时间都在磨一把石刀,因此很多荒奴很小的时候手上就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首领来了,大家把弄好的石头拿出来,让首领挑选。”

一个侍从喊了一声,紧接着,众人便看到人高马大的首领五爪,带着一大群人走了过来。

每个月,五爪都会亲自来到石场,检查大家打磨的石头,若是遇到喜欢的,就会自己留下来,剩下的会收拾起来,有些发给手下用,大多数则会和其他部落的人交易。

王重呆在哑女的身边,在他们脚下,是他们一个月下来打磨的石刀。

“这把,拿着。”不远处的五爪看重了一把石斧,朝身后的侍从吩咐。

一个侍从连忙过来捡石斧,可是随后他发现,居然捡不动。

这时候,他身后的一个强壮的小孩走了过来,轻而易举的单手拿起了石斧。

这个人长得和五爪有几分相似,朝五爪恭敬道:“阿大,这把石斧他们拿不动,我帮你拿。”

“嗯,很好。”

五爪点点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名叫斧头,虽然小,但力气和他小时候一样大,因此深得他喜欢。

五爪背负双手,所过之处,荒奴们都惊恐的低下了头。

终于走到了哑女这边,哑女早已经低下了头,不过一旁的王重没有。

他知道,自己和这个五爪,甚至他身边的所有人终有一战,他必须要了解这些人。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个石刀,是谁磨得?”五爪捡起王重脚边的石刀问道。

“首领,是我磨得。”王重直视着五爪说道。

“磨得不错。”五爪满意点头:“你这孩子,和别人不太一样。”

这时候,他身后提着石斧的斧头走到哑女面前,问道:“你叫什么?”

王重心中一紧,这种侵略性的目光他再清楚不过,这孙子是盯上哑女了。

没办法,哑女现在虽然还小,但论外貌,部落里的女子都不如她。

“阿巴阿巴!”哑女低着头,惊恐说道。

“斧头,你喜欢她?”五爪问道。

“嗯,她长得,很好看。”斧头声音低沉。

“可惜是个哑巴,哑巴,是没有资格做你第一任妻子的,明白吗?而且她还只是个荒奴。”五爪冷冷道:“别忘记了,你是以后的六爪,将领导我们整个石头部落。”

“对不起,阿大。”斧头惊慌的低着头。

“不要紧,你还年轻,才十岁,以后有的是时间学习。”五爪拍拍斧头肩膀:“等娶了妻子,只要你能成为部落的勇士,我会把她送给你。”

斧头神色大喜:“谢谢阿大。”

一群人走了开去,看着这些人背影,王重眼睛眯起。

每一个部落里的人,不是凭空成为勇士的,哪怕首领的儿子也不例外,这些人都要在十四岁的时候参加勇士考核,成功通过考核,才能成为勇士。

但是没人怀疑斧头以后不能成为勇士,因为他和当年的五爪一样,年纪轻轻,就拥有平常人没有的力气。

“斧头现在十岁,必须要在他成为勇士之前解决他。”王重暗暗说着。

五爪带着人很快离开。

等他们一走,奶娘等荒奴们羡慕的看着哑女。

“哑女,恭喜你啊,你被斧头看上了。”

边上一个年龄大的奴女叹气道:“想当年,我也差点被还是小孩子的五爪差点看中,可是现在他居然都不认识我了。”

哑女不知道该说什么,低着头,有些紧张。

接下来大家继续干着活,回去之后,王重拉着哑女走到角落里说道:“哑女,以后你得把自己弄得难看一点。”

哑女看着王重,有些不太明白。

“太漂亮,会被其他人盯上,被人欺负,知道吗?”

随后,王重弄了点泥土,给哑女脸上抹上,这样一看,哑女脏兮兮的,姿色一下子差了好多。

其实王重回来的时候想过了,斧头虽然看上了哑女,但是他毕竟只有十岁,四年过去,斧头再看到哑女这么丑,恐怕也就看不上哑女了。

当然,这只是小道,最关键的他还是要想办法提前解决所有人。

“哑女,木头。”

这时候,奶娘过来:“别呆着了,准备一些大牙的武器,刚刚他说了,明天他要跟着首领出去打猎了。”

“知道了奶娘。”

刚刚说完,远处有荒奴惊恐喊道:“不好,不好……沙尘暴,沙尘暴来了……”

“什么!”

奶娘看到远处漫天遍野被卷起的黄沙,顿时惊恐喊道:“沙尘暴,快躲起来。”

“跑啊……”

“我们要死了,我们要死了啊……”

“沙尘暴来了!”

一时间,整个部落的人都惊慌失措的跑了起来。

在这这么多年,王重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按理来说,这时候躲在屋里最安全,但是别忘了,这是茅草屋,稍微大点的台风就能把茅草屋吹风,更不要说荒原上的沙尘暴了!

一时间,王重心急如焚。

怎么办,怎么办,又要重启游戏了么!

第59章 ???牛头部落

危急时刻,王重突然想到了部落里的水坑。

在没有遮挡物的情况下,躲在水坑里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且部落里的水坑都不深,以他现在的身高不怕憋死。

“哑女,跑!”

这时候奶娘她们都躲到屋子里去了,王重拉着哑女跑了起来。

来到水坑,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

与此同时,无数的黄沙夹杂着碎石片疯狂袭来,打在不少还在外面的人身上。

在这么大的风速下,碎石片打在人身上的力道很强,不少人被石片击中,瞬间鲜血淋漓,有些被卷入风中,连人都看不见,只能听到一声声惨叫。

王重躲在水坑里面,只露出半个头,眯着眼睛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惨,太惨了!

生活在荒原上,不但条件恶劣,灾难还极多,前有旱灾,后有饥荒,现在连沙尘暴都有。

“轰隆……”

这时候,远处数幢茅草屋被沙尘暴直接掀翻,里面躲着的荒奴们惨叫不断。

风暴还在继续,无数的黄沙之中,大牙所居住的茅草屋被连根拔起。

不过幸好,大牙跑得快,一下子冲了出来。

但是他的几个子女来不及了,一下子被掀翻的茅草屋压在底下,里面的人嚎叫了几声,逐渐没了声息。

王重冷着脸看着这一切,这就是荒野的残酷,人命如草芥,尤其是有些荒人,连自己的子女都不会去管。

“奶……娘……”

哑女艰难的指着奶娘她们躲着的地方,艰难说着话。

奶娘和几个荒奴躲藏的地方,茅草屋已经摇摇欲坠了,但是王重自己做不了什么,外面风暴太大了,他才五岁,稚嫩的身躯跑出去,恐怕会直接被吹走。

“轰隆……”

终于,奶娘那边的茅草屋被掀翻,里面的人惊恐的四散逃跑着。

风暴越来越大,越来越密,能见度已经不足两米了,为了安全,王重只能和哑女缩着头,等待着风暴离去。

半个小时后,风暴终于减弱,最终朝着远处的石场袭去。

“呜呜……阿娘,阿娘……”

“阿大,我的阿大死了,呜呜……”

随着沙尘暴的离去,整个部落弥漫在一股哭泣声中。

王重爬出了水坑,入目看去,整个部落茅草屋损毁近半,数不清的荒奴和侍从有些被乱石砸死,有些被倒塌的房屋压死,更多的,则是受伤严重,到处是惨叫和哭泣的声音。

哑女不顾满地的碎石,跑到奶娘他们这边,里面还有一些荒奴呼救的声音。

“阿巴,阿巴……”

哑女激动的拉着房屋,可是她力气太小了,根本搬不动房屋。

王重看了一下边上,看到坐在地上脸色难看的大牙,连忙跑了过去:“大牙,奶娘他们被压到了,救他们出来吧。”

大牙死死的盯着王重,明显有些不耐烦。

王重急忙道:“他们都是你的荒奴,他们死了,你损失很多财富,以后就没人给你采石和种地了。”

听到这一点,大牙愤怒的神情才缓和了一些,沉声道:“他们在哪。”

“在那里。”

大牙跟着王重走着,随后搬开茅草屋的屋顶。

奶娘早已经死了,眼珠子瞪得很大,有一个奴女被压断了腿,疼的大哭大叫。

几个男奴都受了点伤,不过不碍事。

接下来就是紧张的救援工作,别看这些勇士们平时不关心手下,但是这时候还是冲在前面的,原因无它,只因为荒奴们和侍从都是他们的财产,要是损失严重,以后就没人给他们干活了。

入夜,王重算了一下,这一次大牙这边死了奶娘和一个侍从,至于他的子女,全都被砸死了,只剩下他两个老婆。

知道这一点之后,大牙气得大叫,但是没办法,日子还是要过的,于是大家伙把尸体收拾了一下,准备等天明的时候把尸体埋了。

哑女看着奶娘的尸体,抽泣着,奶娘死了,没人教他们做事了,以后的日子更难过了。

“别哭了,吃吧。”王重递过去一碗羊肉汤:“大牙说,他儿子都死了,反正吃不完,就给咱们吃了。”

哑女嗅了嗅美味的羊肉汤,接了过来。

“奶娘虽然死了,但是她一定不希望我们这么伤心,我们多吃点,早点长大,到时候,我会成为勇士。”

王重没说自己要成为部落首领的事,毕竟这个对哑女来说,有些遥不可及,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正说着,突然看到有两个勇士急匆匆的朝这边赶来。

“你们主人大牙呢。”一个勇士喝问。

“在那里。”王重指了指水坑边上。

两人朝那边走去,喊道:“大牙,大牙!”

“沙子,喊我什么事?”大牙站起来,咬着羊肉含混不清问道。

“出事了,前面来报,发现有牛头部落的间隙活动,首领怀疑牛头部落趁我们遭遇沙尘暴,会袭击我们,赶紧准备一下。”

“牛头部落那帮孙子敢惹咱们,玛德,前几年教训的看来还不够。”

大牙怒骂着,抄起边上一把粗壮的木棍。

三个人很快跑了出去,王重朝哑女道:“哑女,你先吃东西,我去看看。”

一路跟着大牙他们跑到了首领五爪那边,五爪的屋子不但大,而且是这里最结实的屋子,所以没有倒塌,此刻在他屋子的门口,站着部落里不少勇士,远处还有不少像王重这样的荒奴和侍从在围观。

“首领,我来了。”大牙气喘吁吁说道。

“嗯,都听着,前面发现了牛头部落间隙的踪迹,刚刚,我儿子斧头,也查探了一下,斧头,你说吧。”

大牙似乎有意培养一下斧头领导能力,所以让他说话。

斧头点点头,站出来喊道:“牛头部落的人,现在就在山下!”

“多少人!”有人喊道。

“天太黑,看不清楚。”斧头说道。

五爪喊道:“他们一定是看到我们遭遇沙尘暴,趁着我们混乱所以袭击我们,所有人都给我准备迎战!”

刚刚说完,远处一个荒奴惊恐跑来:“有人,有好多人,过来了!”

“杀光石头部落的人,抢粮,枪女人,冲啊!!!”一道怒吼传来,四面八方冲来好多人影。

第60章 ??乱战

“迎战!”

五爪怒吼一声,抄起自己的石斧。

“点火!”

有勇士朝自己荒奴大喊,黑夜之中,他们石头部落作为被袭击的一方,只有让自己这边灯火通明,否则连敌人在哪都不知道。

一时间,石头部落的人迅速组织起来,一个个火把被点了起来。

不过这时候,牛头部落的人已经冲了过来。

“砰!”

一个壮汉拎着长木棍,直接捅在了一个部落勇士胸口,部落勇士猛地吐出一口鲜血,脸上带着极其的不甘:“我去年才当上勇士,儿子还没一个,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只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壮汉抽出木棍,又是捅了过去。

这一次,部落勇士眼前一黑,死了过去。

一时间,整个部落出于混乱之中,无数荒奴被追杀,勇士们拼死抵抗,尤其是五爪,在几个勇士的保护下冲在前面。

“杀杀杀!所有人,跟我杀光牛头部落的人!”

五爪力气确实大,面对敌人三个勇士的进攻,他以一人之力,将对面三个勇士的脑袋全部打裂,随后带着自己亲信杀入敌群。

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以至于到后面,牛头部落一些普通的勇士看到他就躲。

王重因为身材小,躲在一个尸体边上,看着面前的一切。

“五爪,还有大牙他们确实很强,这些勇士有骄傲的资本,不过这些人战斗还处于很原始的状态,一个个都不用脑子。”

王重看的暗暗摇头,就比如说,五爪身为首领,那应该保护好自己,而不是冲在前面。

再比如对面的牛头部落,懂得趁这里混乱偷袭,但不懂怎么趁着夜色掩护自己,就这么冲上来了,这脑子,一个个都傻么?

更让他无语的是,牛头部落的人比五爪还没有纪律性,冲过来光捡好欺负的荒奴和侍从打,面对石头部落勇士的围攻,很多牛头部落的人惨死。

而且王重还发现,这些人还没有驯化出马匹这些动物,否则的话,牛头部落突然来一个骑兵冲锋,恐怕也没有五爪他们什么事了。

情况虽然危机,但是逐渐的,五爪带着人稳了下来,牛头部落的人已经没人敢和他干架了,很多牛头部落的人甚至抱着抢来的女人和羊崽逃跑。

王重悄悄的跑到哑女那边,刚刚他一直看着这里,发现哑女躲在水坑那里很安全,所以没过来。

不过话说回来,他过来也没用啊。

这场惨烈的偷袭战最终以牛头部落的人抢了三十多头羊和二十多个女人结束。

主要是勇士们在战斗的时候,牛头部落的荒奴和侍从趁机抢劫,导致石头部落这边损失惨重。

这一次,大牙的两个老婆都被抢走了,气得他差点发狂!

这一晚上,部落的人都没有休息,整个部落被火光照的灯火通明。

所有人都在收拾着残局,至于勇士们都去了五爪那里商量事情,牛头部落的进攻虽然让他们吃了大亏,但是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被其他部落的人知道,就会认为他们石头部落好欺负。

对于首领他们怎么商量事情,王重是没资格知道的,等天蒙蒙亮,他和哑女以及几个荒奴吃着土豆。

吃完之后,大家继续收拾残局。

没一会儿,就看到大牙拖着自己的武器回来,扫了王重和哑女他们一眼,喊道:“都过来。”

几个荒奴和侍从围了过去,大牙点了一下:“一个,两个,呃……”

“我们还剩6个。”王重知道大牙不会数数,所以说道。

大牙诧异道:“你会数数。”

“嗯,以前奶娘教过我。”王重随口道。

“很好,这次,我们的损失很多,尤其是我,羊都没了,人也只剩下你们几个,不过不要紧。”大牙顿了顿,站起来哼道:“牛头部落的人认为我们好欺负,我们就要欺负过去,让他们知道我们不好惹,还有,我要把我的两个老婆抢回来。”

“大牙,你准备怎么做。”王重问道。

“今晚,我们夜袭牛头部落,你们要跟着我一起过去,抢光他们!”大牙冷冷一笑:“这是咱们首领的主意,他说了,牛头部落的人抢了我们东西,现在一定开心着,我们要出其不意。”

说着,大牙一挥手道:“好了,你们去准备吧。”

他没有给王重他们任何发表的机会,因为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他的奴隶罢了,奴隶,是没有资格决定什么的。

王重和哑女等人下去之后,一个荒奴紧张道:“完了完了,打仗了,又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阿巴阿巴。”哑女安慰着荒奴,其实自己也是紧张不已。

这里只有王重一个人神色平静。

这是危机吗?

确实,这确实是危机!

但,乱世才出英雄啊!

本来,只有五岁的他,王重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让自己生活好点。

因为在这里,唯一能成功的途径就是成为勇士,但五岁的他根本做不到成为勇士。

面对大鸟,面对大牙,面对斧头这一个个心怀不轨的人,他也不可能做到一个个暗杀过去。

就算杀了,还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大牙。

运气不好的话,搞不好第二个第三个大牙比这个大牙更坏。

但乱世就不一样了,他可以靠脑子。

“你们在这里等会,我离开一会儿。”

王重说完,朝着首领五爪居住的地方走去。

此刻五爪茅草屋内,他和最器重的四个儿子以及部落里的五个长老正围坐在桌子上。

“首领,牛头部落距离我们这里大概十个这里到采石场的距离,原本咱们两个部落,他们人口还不如我们,可是因为昨天的沙尘暴以及夜间的袭击,我们伤亡惨重。”一个留着白头发的老头继续道:“所以我认为,袭击这件事不可。”

“首领,我倒认为,若是不袭击,岂不是被其他部落耻笑,会认为我们好欺负,搞不好会有越来越多的部落欺负我们。所以我认为,趁夜袭击牛头部落,哪怕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

门口的王重听着里面的对话,心中暗喜,乱世出英雄啊,这种机会自己可要把握好!

他要带领石头部落,打第一次胜仗!

…………

小哥哥小姐姐们,接下来一周,拜托把本书翻到最后一个章节,编辑要看追读,决定以后的推荐位,真的太难了,看在我可怜的份上,多多支持,有意见发评论。。。

第61章 ???五岁孩子献计谋?

“首领,我认为战,让他们知道我们厉害。”

“首领,我认为从长计议,毕竟我们人员不足,领地内食物和人口损失太大,贸然进攻,有些草率了。”

周围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听得五爪有些烦躁。

这时候他边上的斧头说道:“父亲,我也认为打,我们荒人,不怕死!”

“对,不怕死!”几个儿子纷纷表态。

五爪眉头紧锁着,他不是那种有勇无谋的人,否则也不会让他们部落发展到现在,所以他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时候,王重从外面走了进来:“首领。”

“没眼力见的东西,你一个荒奴竟然也敢进来。”

一个长老上来就是一脚,王重连忙躲开,这白胡子长老眉头一挑:“好哇,还敢躲。”

“首领,我有办法对付牛头部落。”王重连忙喊道。

所有人闻声一愣,白胡子长老冷笑道:“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也敢胡说八道,该打!”

说完又要冲过来。

不过这时候,五爪喝道:“住手。”

白胡子长老停下脚步道:“首领,这小屁孩不懂事,恐怕是来捣乱。”

“我捣不捣乱,你们且听我把话说完再下定论也不迟,不是么。”

王重平静的对话惹得屋里众人刮目相看,给他们的感觉好像不是面对小孩,而是一个成年人。

见五爪在打量自己,王重趁热打铁道:“首领,容我浪费你一点时间,我有一个计策,不但能打败牛头部落,甚至能吞并整个牛头部落。”

五爪眼中发出精光,毫不犹豫道:“说吧,不过计划若是不行,我要宰了你把你当成下酒菜。”

“可以。”

王重不卑不亢,继续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目前咱们勇士能动的有57人,强壮的侍从和荒奴加起来200人不到,我们只要……”

王重一下子说了很多,听得屋里众人脸色变化不断,但是没人打断王重这个小孩的话,因为他们都觉得,王重说出的计划,确实可行,若是实行的好,搞不好能彻底吞并整个牛头部落。

说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王重总结道:“这个计划,以我们的人力,我们需要五天,这五天之中,白天我们休息,晚上执行计划,这样就会给牛头部落营造出我们认怂了的假象。”

“嗯。”五爪微微点头:“我记得你,荒奴中,你磨得石刀最锋利,好像叫木头。”

“是的,首领。”

“你磨刀,有什么诀窍吗?为什么你磨得好?”

“因为我找准了角度,以及寻找了合适的磨具。”王重解释。

“很好,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荒奴,这次计划若是完成,我允许你成为侍从,不再是荒奴,不过若是完不成,你就给我去死吧。”

王重深吸一口气,有些失望。

本来,他还想靠这个计划成为长老的。

退出去后,白天大家继续收拾着东西,勇士们则是去五爪那里商量了,大牙回来后,带了一大块羊腿,吼道:“木头。”

“大牙,什么事。”

“好小子,刚刚首领把你一顿夸,你很给我长脸,这是羊腿,首领赏你的。”

大牙把羊腿往王重手里一塞,惹来周围荒奴和侍从们一阵羡慕。

这么大的羊腿,他们这辈子可都没吃过呢,顶多喝过一些羊肉汤。

“首领给我的”

“嗯,首领说你的计划很好,不过那些东西我也不懂,这羊腿你吃吧。”

大牙咽了一口口水,他虽然很想把羊腿拿走自己吃了,但是一旦被首领知道,恐怕会受罚,他自然不敢。

“谢谢了。”

下午的时候,王重就让哑女他们把羊腿的一半煮了,找了几个平时关系好的荒奴和侍从,大家一起吃羊肉。

“木头,你真的,真的让我们吃吗?”有荒奴至今还不敢相信木头居然这么大方,会分享羊肉,他人也太好了吧?

王重点头:“吃吧,我一个小孩吃不完。”

说着,他盛了一大碗给哑女,这些人中,哑女对他最好,他自然要多照顾哑女一些。

听了王重的话,一群人欣喜的吃了起来。

不认识王重的人却都背地里说王重傻,这么好的东西,居然给大家吃,肯定是脑残。

只是他们哪里想得到,王重只是一个小孩,他现在需要的是大家的帮助。

若是独吞,吝啬,大家看到他拿了好处,只会心里不平衡。

而现在分享了出去,大家只会为王重的遭遇感觉高兴,这就叫好人缘。

在自身还没有很强大的情况下,好人缘是很重要的,以后遇到什么事,能得到帮助。

入夜,一个个勇士带领着各自的手下前往荒地上工作,一些不能出去的人则是留守在家,削尖一根根木头。

整个部落的人都在有条不絮的工作着。

“木头,大家都说打牛头部落的办法是你出的,现在都说你是聪明的木头呢。”一个荒奴过来笑道。

王重削尖着一根木头,点头道:“大家快点干活吧,这一次,我们要彻底消灭牛头部落,到时候大家都有吃的。”

“阿巴阿巴。”哑女连连点头,兴奋的说着话。

这期间,其他部落在知道石头部落在遭遇了牛头部落攻击之后居然没有反击,一个个的都嘲笑起来。

石头部落都是胆小鬼。

石头部落不行了啊,找机会攻击他们。

荒原上的人思维就是这个样子,弱者欺凌。

尤其是牛头部落,在这一次的战斗中声威大涨,牛头部落首领六牛举行了两天的庆祝仪式,更是把大牙的两个老婆占为己有,准备再生两个儿子出来。

只不过,在这平静的环境下,石头部落的人每天深夜都在紧张的干活着。

终于在第五天的时候,五爪,大牙等人带着王重,趁夜来到了牛头部落居住的山脚下。

“大家都给我听着,杀几个人,抢了东西就走,明白了吗?”五爪扫了身边的二十个勇士说道。

“知道了首领!”

“好,跟我,冲!”

第62章 ???聪明的木头(求推荐票)

“杀死牛头部落的人,给我冲!”

只听一声怒吼,五爪提着石斧朝着一个守卫勇士的脑袋砍去。

“噗嗤”一声,这个人脑袋直接被拍裂。

“石头……石头部落的人来了!”

牛头部落的人一下子乱了起来,此处一个房屋最大的地方,首领六牛提着两把石锤冲了出来:“在哪,他们在哪?”

“首领,就在那里。”一个人指着五爪的方向:“他们都杀了我们两个勇士了。”

“都给我上,干死他们!”

有了主心骨,让牛头部落的人一下子涌了过来。

“六牛,有本事一战。”五爪喊道。

“哼,有什么不敢,兄弟们,杀!解决五爪,吞并石头部落,到时候每人分一个女人。”

六牛的话一说出,这边牛头部落的勇士一下子狂热了起来,挥舞着各自的武器朝五爪冲了过去。

“走!”

五爪这边并不恋战,几个勇士抱起这里的羊崽跑了出去。

“哈哈,五爪怂了,兄弟们,杀,杀死五爪,我赏他五头老牛!”

牛头部落这边之所以叫牛头部落,就是因为饲养的牛多。

听到首领六牛的许诺,一群勇士神色振奋,各自举着火把追了出去。

逃逃逃!

五爪疯狂的逃着,他身边的人举着火把,就好像故意吸引着六牛这边的人追上来似的。

五爪看似在逃跑,但抽空的时候也回头看了一眼,他心中很满意,这些人追上来了,他们已经中计。

这次的计划,正是根据王重的计划来的,计划很简单,他们派出一群跑得快骚扰牛头部落,惹怒了这些人之后马上离开,引诱这些人追击。

“哈哈,五爪,跑啊,看你往哪里跑。”

见离五爪这群人突然不跑了,六牛神色大喜:“哈哈,五爪,跑不动了吧。”

“六牛,我和你拼了。”五爪冷冷道。

六牛嘻嘻一笑:“原来你只带了二十多个人,你看看我这边,六十多个,你死定了。”

“拼了!”五爪怒吼。

六牛吼道:“杀!”

六牛身后的勇士一窝蜂冲了出去,只是刚刚跑到五爪五米远的地方,这些人脚底下的地面突然陷落,纷纷落了下去。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又是天黑,以至于后面的人根本没反应过来,纷纷掉落下去。

“噗嗤噗嗤……”

谁都没想到,横在六牛这边勇士的面前,居然有一条长二十米的陷阱,陷阱底下被插着一根根尖锐的木棍,这些人掉下去之后,纷纷中招。

这些日子趁天黑,石头部落的人就是在挖这个陷阱。

“啊,救我……”一个勇士腿被贯穿,疼的大吼。

“我的屁股,我的屁股被扎了……”

这一下,足足有二十多个勇士中招,吓得六牛等人连忙退后。

“五爪,你故意引我们过来。”六牛反应过来。

五爪并不答,这时候,边上有人吼道:“放!”

嗖嗖嗖……

一根根尖锐的木棍对着六牛这边投掷了过来。

这是石头部落这些日子的杰作,也是王重建议的,足足制造了三百多根的尖锐木棍。

早已经埋伏好的荒奴和侍从们投掷出木棍,因为牛头部落的人站的挤,在这么多密集的木棍下,不少人立刻中招,纷纷倒地。

“逃,快点逃!”

这时候,六牛终于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一根木头当场刺入了他的背脊,让他一下子失去了行动能力。

原本这边有六十多个勇士,一转眼只剩下了十几个还站着,这时候,五爪身后,躲着的勇士终于包围了过去。

“杀!”

五爪怒吼一声,一马当先!杀了过去!

在荒野,勇士是不会成为俘虏,要么死,要么战。

因为就算这些勇士投降,五爪也不可能会要他们。

两方人马缠斗在一起,只可惜,原本优势很大的牛头部落这时候哪会是五爪的对手,仅剩的十几个勇士纷纷被砍杀。

“牛头部落总共有八十多个,这里只有六十多个,他们大本营没有多少勇士了,都跟我来,这一次,我要消灭牛头部落!”

五爪举着六牛的头颅神色振奋,一群勇士高举武器吼道:“五爪,五爪,五爪,五爪!!!”

“冲!”

现在他们这边有五十多个勇士,对付牛头部落绰绰有余。

战斗连天明都没持续到,一过去,牛头部落的人在看到他们首领六牛的头颅之后,剩下的勇士都惊慌失措逃跑了。

最终,在杀了十五个勇士之后,剩下的牛头部落勇士全都逃了,至于剩下的人,全都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接受五爪的检阅。

天,终于亮了。

牛头部落所有的长老都被拉了出来,一个个被砍死。

随后,五爪才发话:“以后,没有牛头部落,你们,都是我石头部落的人,谁要是不满意的,这些人,就是下场!”

说完,五爪将最后一个长老的头颅砍了下来:“听到了吗?”

在荒野上,杀人的场景都是残忍血腥的,血淋淋的场景摆在一群人面前,很多人吓得直哆嗦,一大群人齐齐的往后退去。

“我拥护五爪首领,五爪首领才是我们的首领!”一个很会见风使舵的侍从第一个喊道。

“支持五爪。”

“支持……”

说话的人越来越多。

这一战,石头部落以只损失八个勇士的代价,吞并了整个牛头部落。

其他部落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震惊整个荒野。

石头部落也太强大了吧!大家都暗地里说着。

他们意识到,石头部落恐怕不好惹,于是很多部落为了搞好关系,送了不少东西给五爪,乐得五爪哈哈大笑。

而王重,五爪也没有背弃诺言,让他成为了侍从,还奖励给了他一块地,一头牛和一头羊。

这一次,部落里的人几乎都认识了王重,知道他的智慧不亚于部落里的长老。

于是,私下里很多人叫他聪明的木头,甚至很多人认为,他长大后应该能当上长老。

王重当然也不满意自己只是一个侍从,但是目前来说,他无能为力,说到底,自己还是个小孩。

但不管怎么说,这之后他的生活好了许多,不用再去采石场干活了,因为牛头部落这边就有很多荒奴,这些劳动力足够了。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

第63章 ???种地小能手(加更)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

这一年,王重已经8岁,哑女12岁了。

回忆之前三年,比起之前的日子,要好上了许多。

首先,就算是大牙,也对他客客气气了,毕竟谁都知道,正是因为王重的计划,才让他们部落大获全胜,战胜了牛头部落,若是欺负王重,岂不是和整个部落作对?

这三年来,王重养着自己的一头牛和一头羊,也分到了一间低矮的小屋子,在屋子边上,他让人帮忙,给他挖了一个粪坑,专门上厕所用,不用像以前荒人们一样,随地大小便了。

分配田地的长老还算挺照顾他,送给他的一块地就在小屋子后面,大概有两亩地。

看着这一块地,王重摇头失笑,怎么自己每一世都在种田,自己这辈子和种田是脱不了关系了吧?

因为人缘好的关系,很多人过来给王重帮忙种地,尤其是哑女,虽然她还是大牙的荒奴,但每次为大牙干完了活,她都会过来,晚上也是住在这。

第一年,收获不错,两亩地在王重的照料下收获颇丰。

他一个人也吃不完,于是把土豆送给了不少人,赢得了不少赞美和感激。

第二年,王重的母牛和母羊都生了,分别生了两年小牛和五头小羊,他的个人财产翻了几倍,惹来不少同样是侍从的羡慕,很多女侍从私底下都是芳心暗许,想要长大后嫁给王重。

只是让她们失望的是,哑女每天晚上都会住在王重家里,让她们心里很不平衡。

喜欢王重的不止那些侍从荒奴,甚至那三个女勇士也找到了大牙,想要买下王重,让王重成为她们的侍从,晚上服侍她们。

不过可惜王重对大牙也很重要,因为在王重的帮助下,大牙的几块地收成都不错,尤其是每年年底,王重都会贡献牛羊给大牙,所以大牙没卖。

第三年,很多人看到王重的地长得都比他们好,于是纷纷请教王重是怎么种的。

王重来者不拒,为他们讲述如何利用合理利用水和利用土壤,让作物生长的好。

这些方法推广下来,果然,第四年大家的产出都比往年好,于是,部落里的人更加信服王重了,都称赞他应该成为长老,因为只有长老和首领才会这么聪明。

不知不觉的,王重的外号从聪明的木头,变成了种地小能手。

这些年,除了种地,养牛羊之外,王重对自己的训练也没有落下,有空的时候,甚至训练哑女。

现在哑女能简单的发音了,在王重的训练下,她学习了一些防身术。

这年王重八岁,终于带着两头小羊来到大牙那里。

“大牙。”王重进屋喊道。

“这不是木头么,我最优秀的侍从。”大牙笑了笑,王重作为侍从,平时献给他的产物最多,他自然对王重很欢喜。

“找我什么事?”大牙问道。

“是这样的,我喜欢哑女,想把她买下来。”

大牙看了看王重边上的两头羊,皱了皱眉。

说实话,以前他虽然很想卖哑女,但是自从哑女会干活之后他就不想了。

一来哑女会干活,二来哑女长得很漂亮,他本来想要等哑女再大一点,让她生孩子的。

但是现在王重都拿两头羊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木头,既然你喜欢哑女,那我就卖给你吧,不过两头羊少了点。”大牙狡猾的说道。

王重内心一笑,只要能谈条件,他就不担心了。

最后,王重再以两头牛的代价,把哑女买了下来。

平淡的日子一天天过去。

第二年,一年一度的勇士考核终于来临。

以往的勇士考核,有些是以杀了敌对部落多少人为标准,有些是以进入丛林,杀了多少头狼。

不过今年不一样,这一次,首领五爪最器重的儿子斧头也要参加考核,还包括了前几年没有参加考核的大鸟,以及五爪的另外两个儿子。

所以这次的考核人数比较多,于是大牙准备让他们打擂台,前二十名胜出者,成为部落勇士。

本来,这次考核和王重是无关的。

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以前对哑女产生兴趣的斧头没有再来找过哑女,反而听说斧头找了几个侍从当做伴侣了,所以王重没冒险对付他。

可是没想到就在考核的前一天晚上,大牙找到了王重。

“木头,和你说点事。”大牙来到王重家门口,脸色深邃。

“什么事大牙。”王重走了出来问道。

“刚刚斧头找我了,他说他看上了哑女,等他成为勇士,首领就会把哑女送给斧头。”

“大牙,你已经把哑女卖给我了。”王重不卑不亢道。

“是又怎么样,别忘记了,这是首领的命令,首领哪怕就是要你去死,你也得死!”大牙不客气说道。

“是么。”王重低着头,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那若是,让哑女也成为勇士呢?”

部落里有过规定规定,女人若是想要成为勇士,16岁以前可以不结婚,这是为了防止女人因为生孩子失去战斗能力。

成为勇士之后,女人就能自己决定婚嫁,甚至能拥有几个荒奴或者侍从当丈夫,而这些人都必须听话。

不过虽然有这个规定,但是部落里女人勇士还是不多,仅仅有三个,这三个每一个长得肥大强壮,每晚都有三个以上的丈夫陪她们。

“哈哈……”听了王重的话,大牙差点笑掉大牙:“木头,我知道你喜欢哑女,但是让她一个小女孩去参加勇士考核,说真的,她不行!”

“是么,行不行,以后再说。”

王重平静的话语把大牙有些惹毛了:“随你怎么搞,反正我把话已经放这了,以后有什么事,你自己和首领解释!”

大牙一甩手,直接离开。

等他一走,哑女走了出来。

如今她已经十四岁了,原本瘦弱的个子,经过王重的调养以及训练,变得极为高挑,尤其是手臂和双腿的肌肉,极为匀称。

“木……头!”哑女深沉的看着大牙的背影:“我……哟哟要…………参加,勇士………考核!”

第64章 ?勇士考核

“呜呜……”

“呜呜……”

随着石头部落两个勇士吹起巨大的号角,部落上空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声音。

这一天,整个部落的人都围聚到中间的巨大广场。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勇士考核比赛,每年今年,十四岁至十六岁以内,有信心的人都会参加考核,谁若是在考核中胜出,将能成为受人尊敬的勇士。

当然了,你若是有信心,十三岁,甚至十岁都可以参加。

但是基本上没人会这么做,这种考核虽然说不会取人性命,但是万一对方和你有仇,或者看你不顺眼,一旦下重手的话你受了重伤,那麻烦就大了。

这次考核,一共有四十多个年轻人参加,还有两个女人也参加了。

比赛规则很简单,每个人各自选取对手上台战斗,谁被打的站不起来,谁就输了,当然,输的人第二年也可以再参加考核。

比赛没有限制,手脚都可以用,但是绝对不能用武器,毕竟部落人口也不多,经不起经常死人。

这一次,王重和哑女也过来看了,比赛很激烈,一些人一上场,就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对付对方。

让王重惊讶的是,这次大鸟也出场了。

这家伙小时候被他爸烫的脚上起了泡,从那之后一瘸一拐,他已经好久没见到他了,没想到现在变得这么强壮。

如今的大鸟脸色有些阴沉,下手极狠,一个侍从直接被他打断了腿。

没一会儿,终于轮到五爪的一个儿子了。

这个人叫虎,虽然他是斧头的哥哥,但是身材要瘦上不少,他挑选的是个普通人,虽然打赢了,但是没人佩服他,让他脸色很不好看。

斧头终于上场了,他可以说是此地最强壮的一人了,一上场,便指着最强壮的一个人喊道:“来吧。”

这个人脸色一白,谁都不想遇到斧头,但是没办法,他也想要赢,想要成为勇士。

于是一咬牙,只能上场。

几乎一接触,斧头一脚把他踹飞,疼的这个人直打滚,只能求饶认输。

“斧头,斧头,斧头!”

一群斧头的随从兴奋大喊。

五爪露出了笑容,微微点头,他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

王重看了一下斧头的几个兄弟那边,果然,那几个人都是脸色阴沉。

尤其是虎,他是斧头的哥哥,但就因为长得瘦弱,他父亲无论什么东西,都是先给斧头,这让他心中很不爽。

“虎,恭喜你成为勇士。”虎正想着怎么得到父亲的欢心,身后冷不丁的传来一个声音。

“木头。”虎认出了部落里大名鼎鼎的种地小能手木头。

虽然王重现在十岁还不到,但是长得也很高了,多年的种地生活让他脸蛋不再稚嫩,宛若一个小大人。

虎对于部落里一些名人还是挺客气的,并没有斧头那样的嚣张霸道,微微点头道:“木头,过几年你也要参加勇士考核了吧。”

“是啊,可惜没人教我怎么战斗呢。”王重叹气道。

“你主人是大牙,他不教你么?”

“大牙年纪已经大了,现在只知道喝酒吃肉。”

“木头,你背后这样说你主人,可不太好啊。”

“哦,对不起,我的错,不过话说回来,我也是把虎你当成好朋友,才这样说的,虎,可以的话,以后教我战斗,等我成为了勇士,我愿意效忠于你。”

王重把‘效忠’两个字咬的很重。

虎眉头一挑,他也不是小孩子了,自然听出了王重话中话。

对虎来说,身为首领的长子,什么最重要?无非就是他父亲五爪的位置,他想要成为以后的六爪。

但是目前五爪明显有扶持斧头的意思,对他都不怎么过问,以至于大部分长老和勇士都站在斧头这边,让他非常不爽。

想着多个朋友多条路,木头这个侍从不是一般的侍从,他的智慧可不亚于那些长老之后,虎微微点头:“木头,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知道了,这里没必要看了,去我那里,我请你和羊奶酒,我自己酿的。”

“好。”

两人走在前面虎的侍从和荒奴跟在后面。

进入屋子,王重拿出了自己前几个月酿的羊奶酒。

这东西其实他一开始也不会酿,后来跟着一些荒奴学习的。

“虎,吃吧,这是我煮的羊肉汤,烤羊腿。”

王重的热情好客让虎很是惊讶,于是让侍从们待在外面,和王重吃喝起来。

不得不说,王重几世生涯练就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吃的虎满口流油,大呼过瘾。

酒过三巡,虎喝的醉眼朦胧,话也多了起来。

两人聊着聊着,王重便把话引到了斧头身上。

“虎,不是我说,我真的为你不平,你作为大哥,斧头平时对你却正眼都不看,实在是有些气人了。”王重说完,扫了一眼虎:“你别介意,我年龄小,有些话你看,喝多了就说出来了。”

“哼,没事,这些事反正整个部落都知道,谁让我那个阿大喜欢他呢,让那家伙目中无人。”虎冷冷道。

“哎,这样下去,说实话,你的地位……咳咳,没事了,没事了……”

“啪!”

虎一拍桌子:“我最烦人吞吞吐吐,要说就说是了,是不是说,以后我阿大的位置,不是我的?”

就是年轻啊,一刺激,这家伙居然就说出来了。

不过王重说话,点到为止,反正日子还早着呢,自己现在,只不过是给虎和斧头这两兄弟之间,加一根刺。

“木头,你别担心,我知道你们这些人想什么,我听说了,斧头看上了你最喜欢的哑女,是不是?”

虎抿了一口羊奶酒,一脸精明的道:“你真以为我喝醉了?”

既然把话说开了,王重道:“你说对了,斧头看上了哑女,我又不想把哑女给他,我希望你能帮我,而我,想办法帮你成为首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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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居然死了(求推荐票)

“可以!”

虎毫不犹豫的答应,一脸肥肉的脸上涌现欣喜之色。

对他来说,木头这家伙的智慧丝毫不亚于长老,也许他真的能给他想到什么好办法也说不定。

“说说看,下一步我怎么做?木头,我可以向你保证,等我以后成为六爪,我让你当上长老,不但把哑女给你,你就是要我的老婆,我也绝对不会皱一个眉头。”

对于虎的空口白话承诺,王重根本没当一会儿事,大家都是聪明人,要是信对方那就傻了。

但这时候一定要表现出很欣喜的样子,好让对方信任你。

王重欣喜道:“那就多谢了,我的办法很简单,过几天不是要狩猎了么,你约他进入林子,找个机会做了他!”

虎头一缩,有些怂了,“不行,我以前和他干过架,打不过他。”

王重拿出一块羊皮包裹的小堆粉末,这里面是他采摘了一堆毒蘑菇之后,晒干之后剁成粉的。

“知道你打不过他,所以得用这个。”

“这是什么?”

“吃了能让斧头肚子疼,你找个机会把这东西放斧头的竹筒里面,他喝了水,肚子一疼,就打不过你了。”

这个毒蘑菇虽然吃不死人,但是能让人闹肚子,所以对王重来说,还是有点用的。

虎神色一喜,“真的能让人肚子疼。”

“不信你给一点荒奴吃吃。”

“好。”虎小心的收好羊皮,“木头,你这个朋友我交了,过几天狩猎,你就等我的好消息。”

“小心点,别露出马脚。”

王重忍不住提醒,这种事,若是他自己行动,他有一百个信心。

但可惜他不可能接近斧头,所以只能让虎去干。

虎醉醺醺的离开了,第二天,王重就听哑女跑来,说虎身边一个荒奴突然闹肚子,疼了一下午。

王重知道,虎这是实验一下这药的效果。

事实上,王重自己就实验过了,以前偷偷给大鸟那边的人下过好几次,他发现,这药的药效一般是在半小时之后发作,发作时间看药量。

药量越多,疼的时间越长。

但是也只是疼,这药毒不死人,这也是王重最可惜的地方。

下午的时候,斧头找了过来:“木头。”

“贵客啊。”王重迎了出来。

虽然不喜欢斧头,但是面子要做足的。

“你这个小孩,倒是和那些大人一样虚伪。”斧头瞥了王重一眼。

王重笑了笑,他暗地里观察过斧头,这家伙是个直率性子,不怎么喜欢拐弯抹角,说这话他不奇怪。

“斧头,今天你怎么来我这个小孩这里了。”王重问道。

“大牙说哑女在你这。”斧头看了看屋内,毫不客气道:“我喜欢哑女,首领说了,我只要当上勇士,他就要把哑女送给我。”

“是么。”王重面色平静:“可是哑女喜欢我。”

“我不要紧的。”

“你一定要哑女?”

“不错,我小时候就喜欢她了,现在也一样,交出她,我马上走,要不然……”

斧头面无表情盯着王重:“木头,我知道你聪明,但是聪明又怎么样,和我的拳头相比,你很弱。”

“好吧,可是哑女明年也要参加勇士考核了,按照规定,她是不能结婚的。”

“你想拖延时间?”斧头反应过来,嘲讽道:“哑女这么瘦,她适合陪男人睡觉,她不适合战斗,你知道吗?想要拖延时间,只会害死她。”

“是么。”

“哼,外面随便找一个男人,能一拳打死她,她想当勇士,依我看,这是你的主意吧。”

王重给自己倒了一杯羊奶酒,岔开话题道:“斧头,喝一杯吧。”

“不用了,木头,我敬你脑子聪明,阿大不让我和你弄气,但哑女我肯定要的,这事没的商量,你虽然能让她参加勇士考核,可也只能护她两年,两年之后,我一样能得到她,就这样吧,你自己好自为之。”

斧头说完,直接离开,没留一点面子。

这也是他的个性,整个部落,斧头只尊敬他的父亲,和其他人相处,他只相信拳头,非常简单的一个人。

看着桌子上散发着热气的羊奶酒,王重闭起了眼睛。

这个斧头,虽然莽,但恰恰是这种人,最不好对付,因为他们只相信自己拳头,想要让他服,除非让他死!

“虎,希望你别让我失望。”王重心中默念。

“木……头。”这时候,哑女从后面走了出来,晦涩的发着音。

“你都听到了?”

“嗯,不……行的话,窝们,跑……”

“不用,这一次,一定要让斧头死!”

五天后,是勇士们狩猎的日子。

这一次,主要狩猎的人都是前些天的新勇士,五爪将会带领这些新勇士进入丛林,去和狼群搏斗。

这也是他对勇士的一项训练,毕竟没有见过血的勇士,不能算真正的勇士。

五爪一共带出去三十个勇士,每个勇士身边跟着一两个侍从,以防不测。

这些人是从大清早出发的,王重看着这些人离开的背影,心中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今天,是虎对斧头动手的日子。

成功,万事大吉,以后他的敌人就是五爪。

失败的话,王重演练了一下失败之后的情况,无非就是两种。

一种,虎来不及供出他就死了。

另一种,虎把他供了出来。

“还是有些急了啊,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王重皱起了眉头,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太阳,终于落山了。

大老远的,王重便看到一群人跑了回来。

“抓住木头!”五爪一回来,大吼说道。

王重正在人群里,面色一变,刚想跑,数个人便擒住了王重。

“噗通!”

一具尸体扔到跪着的王重面前。

王重扫了一眼,心头一沉,尸体,是虎的。

他整个人被打的面无全非,早已经咽了气。

“木头,你居然教唆虎对我下手,哈哈哈,你可以啊,只是聪明的你都没想到吧,虎这个呆子在下药的时候,被他的侍从发现了!”

斧头走出人群,冷笑说道。

第66章 ???最后一次机会(这章感觉要被骂,喷轻一点)

五爪宽大的身体走到王重面前,一脸的痛心疾首:“木头,你这个孩子,是除了斧头之外,我最喜欢的,没想到你居然背叛我们,我五爪生平最恨的就是叛徒。”

“五爪,我可以解释。”王重连忙道:“这是误会。”

“哈哈,木头,虎在死前已经被我打得认怂了,说你喜欢哑女,不希望她嫁给我,所以你要我死!”斧头冷笑道。

“那是他胡说。”

“木头,不用狡辩了,我的儿子是什么样的,我心里清楚,以虎的脑子,是制造不出这种东西的。”

五爪走了过来,一下子将王重才九岁的身体踩在脚下,一瓶药粉就这么被他扔到王重面前。

“这个东西,是你给他的。”

“不……不是!”王重咬牙道。

“首领,这是在木头住所找到的。”这个时候,大牙跑了出来,拿着还剩下的三个药瓶说道。

“你还有什么话说。”五爪道。

“阿大,和他没什么好说的了,木头既然想要杀我,那么我给他这个机会,请允许我和木头一战。”斧头站出来说道。

“好。”

五爪点点头,一把石刀扔在王重面前:“我五爪做事,向来恩怨分明,你是为部落做过贡献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能杀了斧头,我无话可说,放你一命,可是要是不行,就给我去死吧。”

说完,他看向周围,吼道:“听到了吗?”

“知道了!”

王重艰难的爬了起来。

他其实明白,五爪并不是要放他一命,而是他确实为部落做过贡献,他不能一下子杀了自己。

否则恐怕会让其他人寒心。

所以他用了这个办法,扬言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这是部落中解决矛盾最常见的方式,哪怕他死了,其他人也无法说什么。

可关键是,现在他才九岁,纵然这些日子他一直苦练功夫,但……一力破万法啊,再厉害的招式,在遇到绝对的力气面前,就是找死。

周围人有些同情,有些可惜,还有些幸灾乐祸的看着王重,却也没有人说一句了。

“捡起武器吧。”斧头和五爪一样,手里都是用石斧的。

王重吃力的抬起石刀,这时候,斧头冲了过来:“等你死了,哑女就是我的!”

石斧猛地砍来,王重眉头一皱,石刀太重了,他现在拿着石刀的话,根本无法闪避。

于是只能扔下了石刀,从腰间拿出一把十公分长短的小石刀。

“哈哈,木头,你就想拿这个对付我?”

斧头大笑一声,手里的石斧大开大合砍来。

毫无疑问,这样的石斧砍来,只需一招,王重知道自己绝对会死。

所以他只能凭借自己灵敏的速度来对付斧头。

闪过石斧,王重突然加速,灵巧的身子滚到斧头身后,石刀猛地对着斧头脚刺了过去。

“噗嗤!”

石刀刺入,斧头疼的一哆嗦,咬牙道:“你这个该死的老鼠,以为我对付不了你?”

斧头拿着石斧,猛地抡了过去。

王重面色大变,连忙趴下。

不过也就在这时候,露出了自己的破绽,斧头瞅准时机,一下子踩住了王重的后背:“哈哈,看你往哪里跑!”

“阿巴阿巴……”这时候,哑女突然从人群冲出。

“哑女,以后你是我的,我要你给我生十个儿子。”

斧头看着赶来的哑女,脸色狰狞:“木头,你死了,我会把你的头插在我们部落门口,哈哈哈……”

话落,石斧砍了下去。

“木头!”

情急时刻,哑女突然喊了出来,泪眼婆娑的冲过来趴在王重身上。

“噗……”

石斧没入哑女后背,将哑女的颈椎全部砍断,一大口鲜血喷在王重的头上。

感受到温热的鲜血,王重连忙站起来:“哑女,哑女……”

“逃……”哑女艰难的吐出最后一个字,手微微垂落,瞪大着眼睛,已经没了声息。

“哑女!”

斧头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一幕,吼道:“你宁愿为他死,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这个木头到底有什么好!”

话落,他一脚踹在王重身上,石斧抡了过来:“你他妈给我去死……”

下一刻,王重只觉得自己飞了起来,飞的时候无意中看到自己刚刚躺的地方,只见自己的身体还留在原地,脖子处正喷射着鲜血。

我的头被砍下来了。

“吾命休矣……”

王重闭上了眼睛。

…………

“重生人物木头死亡,游戏结束,掉落1000经验值。”

看着面前出现的红色鲜血字体,王重耳边只剩下了斧头愤怒的吼声。

“我死了!”

躺在病床上的王重伸出右手,下意识的摸了摸没了感觉的脖子,“特么的,被砍头的滋味,真不好受啊。”

随后王重总结了一下,这次游戏,主要还是把虎这个人想的太谨慎了,做那种下毒的事,居然被自己的侍从发现了。

最关键的是,那个侍从居然是斧头的人,背叛了虎。

“看来,这斧头还真的有些能力,恐怕虎身边不少人都是他的人了。”

王重暗暗想着,随后扫了一眼自己的经验值。

这次掉落了1000经验值之后,只剩下4323经验值了,也就是说,十岁以前这个被杀的坎,还有四次通过机会。

当然了,他也可以选择把哑女送给斧头,那么他能平安的过下去,等自己十四岁左右,成为勇士之后一步步掌控整个部落。

但问题是,他虽然对一些女人不感冒,但送女这种事,他可做不来。

对于自己的女人,他心里,,,还是要紧的。

“虎这个人,太没脑子,那从斧头身边谁开始下手呢?”王重思考着……

第67章 ???怎么回事(谢谢帝霸喜欢看书打赏舵主)

要去狩猎的人中,斧头的兄弟除了虎之外,另一个叫大牛。

问题是,这个大牛性格温吞,属于不温不火那类型。

王重之前观察过这个人,对他来说,首领谁当都无所谓,只要不影响他的利益就行。

因此,大牛这个人无法沟通。

那么剩下的,只有虎了。

“罢了,这次进入游戏,还是不要招惹斧头了,反正哑女到时候参加勇士考核,以我当时的威望,相信五爪还是会给点我面子的。”

想到这里,王重再次进入游戏。

“不行,姐姐已经死了,只能,只能把肚子剖了。”

“呜呜呜,阿巴阿巴……”

“哑女,你让开点,要不然,姐姐的孩子也活不了。”

耳边再次传来熟悉声音,紧接着王重只觉得身体一冷,和上一世一样,自己再次被剖腹产了。

上一世之前发展的不错,所以王重没有选择改变剧情,跌跌撞撞熬到了大鸟让他去取水的日子,王重和哑女取了水,顺道带了一些毒蘑菇之后,王重再次让大鸟尝了一下被他阿大打的滋味,之后大鸟果然没再骚扰他们。

其实这段时间王重也想过,趁着斧头年纪还小,试着给他弄点毒蘑菇尝尝,甚至提前杀了他。

但是经过观察,这斧头从小一直被他的阿娘带着。

他阿娘也是个勇士,长得甚至比五爪还要强壮,一身腱子肉绝对能把幼年的自己压死。

见接近不了斧头,王重只能放弃了这个想法。

随后,他想到了斧头是在采石场遇到哑女的,因此引起了后面的事情。

那么自己只要提前改变一下剧情就行了,只要不让斧头看到哑女,或者让哑女变得更丑一点。

这一天终于来临,斧头跟着五爪,照例巡视采石场。

哑女今天被王重赶到了取水的地方,支开她了,所以斧头没有看到哑女。

只是让王重没想到的是,斧头来到王重面前的时候,停了下来,询问:“那个哑女呢?”

奶娘这一世还没死掉,她低头回应:“我们这边没水了,哑女去取水了。”

“哦,这样。”斧头点点头。

“斧头,你喜欢的女孩是哑巴?”五爪问道。

“是的,虽然是哑巴,但是很好看。”斧头回应。

“可惜是个哑巴,哑巴,是没有资格做你第一任妻子的,明白吗?而且她还只是个荒奴。”五爪说着和上一世一样的话,紧接着冷冷道:“别忘记了,你是以后的六爪,将领导我们整个石头部落。”

“对不起,阿大。”斧头惊慌的低着头。

“不要紧,你还年轻,才十岁,以后有的是时间学习。”五爪拍拍斧头肩膀:“等娶了妻子,只要你能成为部落的勇士,我会把她送给你。”

两人说完,离开了这里。

王重脸色难看,自己都已经小心翼翼的错开了哑女和斧头见面的日子了,没想到还是这样的结局。

“这样看来,斧头不是在今天认识哑女的,而是之前就认识了,可惜不知道是哪一天,否则的话,可以错开这两人。”

王重内心暗暗可惜。

随后,王重知道傍晚的时候会有沙尘暴过来,于是回去之后,他故意找到了奶娘说看到有人在偷大牙地里的土豆。

“啊,有人偷土豆,快去看看。”奶娘带着人连忙跑了出去。

土豆,对于荒奴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食物,一旦被偷,就意味着他们会饿肚子,所以奶娘才会这么着急。

一群人跑了出去,奶娘看了看地里没人,好奇道:“木头,人呢?”

她倒是没有责怪王重,因为她知道,王重平时很乖,不像其他孩子那么调皮捣蛋。

刚说完,哑女指着后面惊恐万状:“阿巴巴巴……”

“啊……沙尘暴,沙尘暴……”有人指着部落那边喊道。

奶娘脸色一白,朝王重道:“木头,你……你知道有沙尘暴过来?”

王重当然不会承认,‘茫然’的摇着头:“不知道啊。”

“哎呦,幸好你让我过来了,要不然就麻烦了。”奶娘没去多想怎么回事,一脸的心有余悸之色。

这一世,奶娘没有死。

和上一世一样,晚上的时候牛头部落进攻,之后王重献计。

倒不是王重存心想要帮助五爪,而是他不这么做的话,他们石头部落一旦被其他部落进攻,以后他们的日子恐怕会更惨。

他估摸着,原主木头就是遇到这个转折点,在之后的日子里部落一直被骚扰,最后哑女被抢,所以哑女才会失踪。

所以他必须要献计,至少让他在十岁之前日子过得好点。

牛头部落终于被打败,三年后,大家背后都叫王重是聪明的木头,也有叫他种地小能手。

不过这次,王重没有联系虎了,他准备熬个两年,让哑女成为勇士再说。

考核的日子终于结束,虎,斧头等人顺利成为勇士。

没几天,五爪带着一群新勇士,准备外出狩猎。

王重看着离开的人群,脑海中想着接下来的计划。

应该如何,解决当前最大的问题,斧头呢?

“木-头,收……地。”哑女走过来说道。

奶娘跟在后面,点头道:“木头,过几天可能要下大雨了,把土豆收了吧。”

“好的。”王重没去管斧头的事了,回去收地。

只是晚上的时候,五爪照例带着虎的头回来了,一回来,将虎的头往部落入口处一扔,吼道:“木头呢,把他给我带出来!”

王重这时候刚刚和奶娘,哑女等人收完土豆回来,就看到大牙带着两个勇士站在自己家门口。

“大牙在你家等着干嘛?”奶娘好奇。

“不清楚。”王重眉头一皱,走了过去,喊道:“大牙,找我什么事?”

“木头,刚刚虎死了。”大牙冷冷道。

“什么?他居然死了?”王重一愣,这一世,他和虎根本没有交集过,仅仅聊过几次天,虎怎么和上一世一样,居然死了?

王重震惊之后,暗道这事和他反正无关,点头道:“他死了你找我干什么?”

“你小子,这次摊上大事了。”大牙牢牢的抓着王重脖子:“走吧,首领和斧头要找你。”

第68章 ???狡猾的斧头

“噗通!”

大牙轻而易举将王重扔到五爪的面前:“首领,木头带来了。”

“首领,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这么对我?”王重昂首问道。

来的时候他反复确认了好几次,自己根本没有犯过任何错误,但为什么五爪要大牙来抓他?是因为什么事?

有一点可以确认,以自己以前的功劳,以及这些年在部落里的表现,按理来说五爪不应该对付他才是。

“木头,你是除了我儿子斧头之外,最喜欢的一个孩子,可是这次,你让我太失望了。”五爪面无表情,指了指边上虎的尸体:“你居然,和虎同谋,要杀我儿子斧头!”

“什么?”

王重愣住了,几乎是瞬间,王重马上反应,这是诬陷,绝对是诬陷啊!

这一世,他根本没和虎提过任何事,为什么五爪会这么说?

王重仔细看着五爪的表情,发现五爪紧皱着眉头,一脸失望的看着自己,看得出,五爪根本没有说假。

那到底是为什么,到底是谁陷害自己?

这一瞬间,王重几乎把身边接触的每一个人都认真想了过去。

大牙,奶娘,大鸟,斧头……

突然,王重脑中灵光一闪。

杀了虎,再解决他,对谁最有利?

毫无疑问,是斧头啊!

虎毕竟是五爪的长子,虎不死,对斧头来说,想要成为以后部落首领,这个虎总归是他最大的一头拦路虎。

但现在虎死了,他以后可以名正言顺成为部落首领。

至于他,虽然自己对他没什么威胁,但是他聪明,被很多人叫聪明的木头。

另外,自己只有死了,他才能提前得到哑女。

好哇,好哇,这狡猾的斧头,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其实不管他有没有勾结虎,斧头这个人,早已经准备除掉他了。

“木头,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勾结我哥居然想杀我,要不是我躲得快,恐怕在那林子里我早就死了。”斧头亮出了手臂上的一条伤口,狰狞说道。

“哈哈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王重摇了摇头。

“阿大,这木头不愧是咱们部落最聪明的小孩,这时候居然还想狡辩。”斧头走到五爪身边,“木头既然想要杀我,那么我给他这个机会,阿大,请允许我和木头一战。”

居然和上一世一样。王重脸色难看。

这时候,五爪点点头,一把石刀扔在王重面前:“我五爪做事,向来恩怨分明,你是为部落做过贡献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要是能杀了斧头,我无话可说,放你一命,可是要是不行,就给我去死吧。”

随后,没等王重继续说话,斧头便杀了过来。

王重没拿石刀,拔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小石刀,也杀了过去。

“砰!”

石斧斩在王重脚边,巨大的力道发出一阵炸响。

王重浑身汗毛竖起,这家伙的力道实在是太强了。

“木头,有本事别躲。”斧头怒吼一声,石斧便被他抡了过来。

又是这招!

王重记得很清楚,上一世就是这一招,自己虽然躲过了这招,但之后行动受限,被斧头打败。

这一次,他朝反方向躲开,斧头眉头一挑:“可以啊,居然这么滑溜。”

虽然这么说,但其实,斧头眉宇中杀机更重。

这木头这么小就能在他手中走过十几招,等木头长大,岂不是更厉害?

想到这,斧头心中暗道今天幸好栽赃陷害木头,否则,等木头长大还真不容易对付。

“嗡……”

石斧在王重耳边掠过,已经二十多招了,王重瞅准机会,快速来到斧头身后。

“噗!”

一刀刺入斧头大腿,斧头怒骂:“找死!”

他干脆扔掉沉重的石斧,一把朝王重抓去。

没了石斧,斧头速度更快了,王重根本来不及躲闪,一下子被抓住了脖子。

“阿巴阿巴……”

这时候,哑女跑了出来,她咬着牙,手里的石刀迅速朝斧头刺去。

“你这荒奴大胆!”

这时候,大牙一声怒喝,一拳朝哑女砸了过去。

“砰!”

哑女被砸中太阳穴,闷哼一声,当场暴毙!

“哑女!”斧头龇眼欲裂,看向大牙骂道:“杀了她干嘛?”

“对不起,我下手重了,不过这贱奴想杀你,我也是情急……”大牙说道。

“一个贱奴而已,死了就死了……”五爪淡淡道。

“哼,木头,都是你害死哑女的,我弄死你……”

斧头怒吼一声,手死死的捏住王重脖子。

王重这时候十岁都不到,虽然同龄人中算强壮了,可毕竟年龄摆在这里,因此根本无法抵抗斧头的力气,没一会儿便被就感觉自己喘不上气。

王重只觉得眼前一黑,彻底窒息了过去。

…………

“重生人物木头死亡,游戏结束,掉落1000经验值。”

看着面前出现的红色鲜血字体,王重一动不动。

“又死了!”

躺在病床上的王重伸出右手,摸了摸脖子,说实话,这一次死的有些冤枉了,甚至说死的莫名其妙。

王重以前观察过斧头,这个人确实心狠手辣,但是怎么都没想到,斧头居然会先下手。

仔细想了想,恐怕是因为自己拒绝他的缘故。

某种意义上来说,斧头和五爪一样,不但心狠手辣,而且他们想要的,是绝对的权威。

反抗他们的人,就是他们的敌人,就要死!

自己当时拒绝了他要哑女的要求,所以招来了杀身之祸。

“斧头,你还真的是个劲敌啊!”

王重脑海中再次过滤了一下在荒野中的剧情,最后总结出,要想成功的度过这个坎,恐怕只有自己亲自出手了。

“看来,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王重心中有了决断,毫不犹豫的再次进入游戏。

这一次,他要亲手了解斧头,以报杀他两次之仇。

…………

“不行,姐姐已经死了,只能,只能把肚子剖了。”

“呜呜呜,阿巴阿巴……”

“哑女,你让开点,要不然,姐姐的孩子也活不了。”

王重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这一天开始,石头部落里多了一个叫木头的小屁孩…………

第69章 ???商量大事(求推荐票)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重发现,老是过这一段无聊的日子,其实挺无聊的。

这就好比夫妻生活,天天面对面,是个人,总想那个吧?是吧?

这就叫厌倦了。

但是没办法,日子其实就是这样,想要活下去,就得尝试着去享受。

循着上一世的生活轨迹,终于到了考核这一天。

王重在一次找到了考核成功不久的虎:“虎,恭喜你成为勇士。”

“木头。”虎微微诧异:“木头,过几年你也要参加勇士考核了吧?”

“是啊,可惜没人教导我怎么战斗呢。”

两人聊了几句,王重凑了过去,悄悄道:“你身边有斧头的人。”

“什么!”虎这时候毕竟也不算是小孩了,闻言,面色一变,连忙朝边上看去。

不过这时候,王重连忙叫住了他:“别被人看出来。”

虎不是笨蛋,第一时间装作一副很正常的样子道:“木头,我和你挺谈得来,走吧,去我阿娘那里,我请你吃羊肉。”

“走吧。”

两人走了出去,不过虎这时候顿了顿,朝身后的几个侍从吩咐:“待会这里结束要有人收拾,你们留在这里,给我阿大收拾。”

几个侍从低着头,连忙称是。

随后,虎带着王重来到他阿娘住的地方,他阿娘已经陪着五爪去看勇士考核了,所以这地方没什么人。

“坐吧。”

虎指了指边上的石凳,倒上热气腾腾的羊奶酒,掀开桌子上还热腾腾的羊肉汤,这才坐了下来,面无表情道:“木头,你刚刚说的,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你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在斧头的人监视之下。”

王重说着看了看周围,进来之前,他已经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什么人了。

但是保险起见,他刚刚说话把声音还是放的很轻。

虎脸色难看,沉声道:“你怎么知道?”

“有一次我看到你的人和斧头的人咬耳朵,他们鬼鬼祟祟的样子,很明显在算计你。”王重模棱两可回答。

“这是你猜测。”

“是啊,是我的猜测,但是别忘记了,我不会乱说话。”

虎点点头,若是其他人和他这样说,他顶多怀疑。

但是木头不一样,他是部落里智慧不亚于长老的人,他不会乱说话。

“木头,我听说了前些日子你顶撞斧头,不把哑女给他的事了,说实话,斧头回来后很生气,他的性子我了解,绝对不会放过你。现在你既然告诉我这些,你可要帮我,咱们现在是一路人了。”

“我明白,所以才来找你,过几日狩猎,我和你一起去。”王重道。

狩猎虽然主要是让勇士历练,但有时候也会带着一些侍从荒奴,帮忙捡拾一些猎物或者杂活。

“你准备怎么做?”

“到时候我会和你说,你现在要做的,只是让我到时候跟你一起走,到时候进入丛林想办法支开斧头。”

“知道了。”

虎点点头,神色变换了一下,问道:“会不会风险太大。”

虎还不知道毒药的事,所以自知不是斧头对手的他有些害怕。

“我有办法对付,相信我。”王重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羊奶酒,起身:“况且,这次你不弄死他,你认为斧头会放过你吗?”

“我知道了。”虎重重点头,眼中最后一丝担忧已然消失。

回去之后,王重拿出了毒粉,只留下了一罐,其余的全被他倒掉,这也是为了防止解决了斧头之后,这些东西被人发现。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王重一直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和荒奴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终于在狩猎的前一天,大牙找到了王重:“木头,虎和我说了一下,明天你将会跟着队伍们一起去狩猎,你做一下准备。”

“好的大牙。”

“你可真是厉害,和虎居然都认识了。”大牙嘀咕着离开。

…………

第二天一大早,王重拿好水壶,告别了哑女之后离开了这里,朝部落入口走去。

五爪已经带着人等候多时,很多人看到王重过来之后,都带着诧异之色。

“木头,你一个小孩过来干什么?”一个长老皱眉说道。

“是我让他来的,木头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以后迟早是要当上勇士的,我提前带他历练一下。”虎淡淡道。

“好吧,不过虎,丛林里危机很多,你可要把你最好的朋友看好了。”长老沉声说道。

这个长老叫大土,他是斧头阿娘的大哥,所以自然站在斧头这边说话。

虎哼了一声:“不用你操心。”

王重朝虎这边走去,这个虎看来也学聪明了,这次出来,侍从和荒奴一个都没带,看来确实担心自己被暗算。

“好了,大家检查一下自己武器,出发吧。”

五爪站在前面,说完,便走了出去。

队伍浩浩荡荡的走出去,虎故意和王重走在右侧边上。

“木头,你赶紧和我说,接下来怎么做,我可告诉你,我打不过斧头的,你不说,我心里没底啊。”

虎这个人,看起来五大三粗,其实胆子很小,王重扫了他一眼,悄悄递过去用羊皮包裹的毒粉。

“你能接触斧头吃的东西,找机会,把这东西放入斧头的竹筒里。”

“这是……”

“我知道你打不过斧头,这东西能让斧头吃的肚子疼,到时候你就打得过他了。”

“你确定这能行。”

“这种是掉脑袋的东西,我会和你胡说吗?”

“可是……”

王重知道这家伙胆小,但是没想到,临阵关头,居然还前怕虎后怕狼的,于是指了指队首,说道:“你看五爪和斧头,从出发到现在,五爪一直在教斧头东西,摆明了让斧头当以后首领,以斧头的手段,你认为等他上台,会怎么对你?”

虎身子一抖,露出畏惧之色。

“他会杀了你,抢了你老婆,把你阿娘也杀掉,你到时候哪怕是跪在他面前摇尾乞怜,他也不会看你一眼,今天不做,以后更难杀他了……”

“好。”

虎一咬牙,露出阴狠之色,重重点头:“我待会干!”

第70章 鱼死网破(加更)

队伍进入的丛林入口,王重是第一次来。

不过他就听说,这个地方是他们石头部落以前经常进入的入口,这里相对来说丛林不是很密,沿途生活着一些猿猴,再深处,则是生活着一些狼群。

此行他们对付的就是狼,狼这东西一来数量多,二来不像老虎狮子这类难对付,单打独斗的话,一头狼还是很容易对付的。

在杀死了一些沿途遇到的猿猴之后,五爪终于在一堆粪便面前停了下来。

瞅了瞅地上的粪便,微微点头道:“是狼的,已经进入狼群的领地。”

“大家准备。”

长老大土挥了挥手,身后的一群勇士走了出去。

斧头这家伙,确实有些才能,他胆子很大的走在最前面,身边跟着的是他最强壮的两个侍从辅佐他。

相比来说,虎胆子就不行了,一进入丛林就躲在队伍中间,看的王重直摇头,也难怪五爪不喜欢他这个儿子。

“呜呜呜……”

丛林中传来狼声。

五爪吼道:“是头狼的声音,这是警告我们不要进入他们的领地,它越是这样叫,说明越是害怕,走。”

“知道了阿大。”斧头一马当先,猛然间,丛林中冲出一头野狼。

“呀!”

斧头石斧甩出,“砰”的一声,野狼当场被开了脑壳,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与此同时,周围出来越来越多的野狼,朝着队伍攻来。

“防御!”

五爪大吼一声,大家都结成一个圈,开始对付进攻的狼群。

“啊,我的腿!”有一个勇士被咬中了腿,周围人惊恐之下一下子退后,随后一大群狼一拥而上,瞬间将这个人咬死。

手下人死了,五爪没露出任何表情,吼道:“你们身为勇士,每个人必须杀死最少两头狼,否则就不配成为勇士。”

虎一听这话,一咬牙,大吼一声朝着一头奄奄一息的狼砍了过去。

战斗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头狼看占不到便宜,在深处吼了一声,狼群才悄然退去。

“胜利了,我们胜利了。”虎兴奋的大叫。

只可惜,他在队伍里威信实在是太差了,根本没人鸟他。

反倒是斧头一声怒吼之下,整个队伍发出兴奋的吼声。

“斧头,斧头,斧头!”

“五爪,五爪,五爪……”

“好了,收拾一下,去外面吃东西。”五爪吩咐道。

队伍出了密林,此刻一些荒奴开始准备起火堆,烤起了羊腿,热起了羊奶酒。

“斧头,我敬你。”一个勇士端着羊奶酒,和斧头套近乎。

“斧头,这次你一个人可是杀死了十几头狼啊,我真的佩服你,我也敬你。”

“哈哈,大家不用客气,我能这样,都是跟我阿大学的。”斧头爽朗一笑,既夸了自己,也夸了五爪。

虎低着头,恶狠狠的咬着狼腿。

他很不爽,当然不爽,他可是长子,斧头的大哥,而现在整个部落的人都佩服斧头,他这个大哥的脸往哪里放。

“杀,一定要杀了斧头。”

虎喝下羊奶酒,从怀里摸了下王重给他的药粉。

现如今,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这个了。

“刚刚我看了,大家的竹筒都在那边。”王重悄悄的指了指一个正喝着羊肉汤的荒奴身边:“大家的竹筒都在那里,我和你待会过去。”

“行,我来下药。”

“还是我来,你待会这么做。”王重权衡了一下,还是不放心这个虎,把药要了回来。

随后虎走到竹筒边上,朝那边的一个荒奴喊道:“喂,给我盛碗羊肉汤。”

“好的,虎。”荒奴连忙站起来,把盛好的羊肉汤递给虎。

“砰!”

突然,虎一脚把荒奴踹开,大骂道:“里面就一块羊肉,你特么故意的吧。”

“不是啊,我不是故意……”

虎哪里会等这个荒奴解释,劈头盖脸打了过去,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虎吸引了过去。

“虎,一个贱奴而已,别打了。”一个勇士走来。

“你别管,今天这个事必须说清楚。”

虎骂骂咧咧,朝这个勇士打了过去。

“虎,你疯了。”

又有人走来。

五爪皱着眉头,旁边的斧头则和他的同伴笑眯眯看着,王重个子小,在一个荒奴身后,将这些人目光都看在眼中,随后,快速将斧头的竹筒拿起,在里面下了药。

弄完之后,虎还在和人打着,五爪似乎没有劝说的想法,还在啃着狼肉。

“虎,你喝多了吧。”

终于,斧头站了起来。

“斧头,这件事不用你管。”虎骂道。

“哼,你这么欺负人,我当然要管。”

斧头走来,虎见好就收,摸了摸额头道:“不好意思,喝多了。”

说完,在竹筒边上,拿起了自己的竹筒喝了起来。

这个小插曲很快过去,大家吃饱喝足之后,捡起自己的装备,准备再次出发。

不过这一次,不是联合行动了,而是分开,这是检测一下大家独自战斗的能力。

“都听着,每个勇士,必须要打两头狼回来,明白吗?”五爪看着众人,这一次,他不会再进去了。

“知道了。”斧头点点头,带着自己的侍从走了进去。

“走吧。”王重朝虎点点头,两人也走了进去。

密林很大,每个勇士都带着一个侍从,从不同的方向走进去。

斧头似乎也知道虎和王重跟在后面,也有意无意的靠近他们。

这一点王重没什么好奇的,因为这家伙本来就是在丛林里,准备对虎下手,顺便诬陷他。

这一次,是解决恩怨的时候了。

“砰!”

斧头解决了一头恶狼之后,朝后看了一眼。

边上一个叫大豆的侍从冷笑道:“这个虎居然找了木头这个帮手,一个小孩子而已,这次把他们都给干掉。”

“我这个大哥若是不死,我成为首领总归名不正言不顺,大豆,待会放机灵点,周围要确定没人。”

“是。”

两人商量完毕,斧头喊道:“这不是我大哥么,鬼鬼祟祟的跟在我后面干嘛?”

“怎么办,木头,斧头喊我了。”虎着急的问道。

王重想了想,说道:“刚刚进来的时候我看到他喝水了,过去吧,等他闹肚子,就杀了他。”

“可是,可是……”

“你还不明白吗?这地方他喊我们过去,摆明了要准备和我们鱼死网破杀了我们,这次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

王重盯着斧头的眼睛,“记住,鱼死网破!”

“知道了。”斧头忍不住抖了一下。

第71章 ???解决困难

“斧头,谁特么鬼鬼祟祟了,我和木头正在找狼呢。”虎走过去说道。

“哦,是么,我看你挺害怕的,我的好哥哥,实在不行,我就把刚刚我打掉的狼,送给你吧。”斧头指了指地上的两头死狼,笑话道。

虎扯了扯嘴角,傻子都看得出,斧头是故意羞辱自己。

“斧头,你以为我是谁,我会需要你的施舍?”

“哦,不需要么,呵呵,看你这么害怕的样子,我是心疼你啊。”

斧头摇头失笑,也就在这时候,他身边的侍从朝边上的丛林走去,隐隐之间,似乎想要包围王重和虎。

王重自然注意到了这点,扫了这个侍从一眼,这个家伙也很强壮,上一世中,恐怕斧头就是遇到了这两人,所以被干死。

“斧头,看来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大哥。”

“虎,若是你平时傻一点,我也不会对你怎么样,可你偏偏要和我作对,那别怪我了。”

斧头似乎胜券在握,提起石斧。

“木头,为什么他还没事?”这时候虎急眼了,也顾不得掩藏什么,连忙问道。

“应该快了。”

王重盯着斧头,从下药之后,这竹筒就没离开过他的视线。

他的策略很简单,若是斧头没喝这个水,那么他只能让斧头找个借口,不进入森林,以后从长计议。

但是在进来杀了一头狼的时候,斧头已经喝了,他算了一下,这时候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药效应该差不多了。

“你们说什么呢,虎,既然你针对我,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你放心,等你死了,我会照顾好你那两个妻子的,哈哈……”

斧头说完,吼道:“动手!”

他那个侍从早已经准备多时,举着石刀朝虎砍来。

王重一咬牙,从衣服口袋里抓起一堆沙子朝他眼睛洒了过去。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

“啊……我的眼睛。”

大豆捂着自己的眼睛,王重则是在边上闪避。

这时候,斧头和虎激战在一起。

“砰!”

两人的石斧对撞在一起,虎明显力气弱一些,被震的退后几步。

“虎,你历来就打不过我,今天还想和我斗?”斧头哈哈一笑:“还是和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对付我。”

虎被震得手掌发麻,连忙退后一步,心中暗暗着急,这斧头肚子怎么还不疼。

“木头,怎么办?”虎忍不住问道。

王重心中也急,喊道:“朝里面跑。”

为今之计,只能拖延时间,让斧头闹肚子。

说完,他二话不说,朝左侧跑去。

虎虽然打不过斧头,但是论逃跑,他最拿手了,于是连忙追了上去。

“追!”

斧头一声令下,和侍从追了上去。

他们有信心追到王重,毕竟王重现在还小,腿都没长开呢,怎么跑的快?

果然,仅仅过去了五分钟,斧头已经离王重很近了。

“木头,这次真的被你害死了,你不是说这药管用么。”虎喊道。

王重眉头一皱,突然,他听到后面斧头怒喝一声,手里的石斧朝虎甩了过来。

“闪开。”王重大喝。

虎连忙一个驴打滚,虽然躲开了石斧,但斧头已经站在他面前。

斧头呼吸有些急促,皱着眉头道:“看你往哪里跑。”

说着话,他手微微摸了摸肚子,不知怎么回事,就在刚刚追击的时候,他感觉肚子隐隐有些疼痛。

这个细节被王重敏锐的察觉到了,心中一喜,药效终于来了。

斧头只觉得肚子越来越疼,眉头皱的更深了。

“斧头,怎么了?”大豆问道。

“没事,上吧,你解决木头,虎我来解决。”

“知道了。”

大豆朝王重走来。

王重朝虎喊道:“斧头开始闹肚子了,我为你拖延一些时间,杀了他。”

“知道了!”

虎也注意到斧头的不对劲,心中一喜,杀了过去。

斧头抬起石斧一挡,但是肚子的疼痛让他提不起多大力气。

他眉头一皱,吼道:“好疼……”

“砰!”

虎的石斧势大力沉,让斧头难以招架。

“不行,受不了,受不了了,大豆,逃!”

斧头感觉再这样下去,自己绝对会死,连忙大喊。

“哈哈,来不及了。”虎兴奋的大吼,石斧抡了过去。

斧头根本来不及招架,手臂直接被砸断,疼得他满地打滚。

“斧头!”

大豆连忙跑了过去。

虎哈哈一笑,扭头朝着大豆杀了过去。

“虎,马上杀了他,他们只有都死了,你才能当上首领。”王重吼道。

虎点点头,石斧对着大豆斩了过去。

虎虽然打不过斧头,但是对付大豆绰绰有余,这一斧头,直接把大豆手里的石刀砸断,随后虎冲过去,掐住大豆的脖子,很快将大豆掐死。

“哈哈哈,我输了,我输了,木头,这一切都是你的计划吧,你果然是咱们部落最聪明的木头。”

断了一臂的斧头见到自己侍从已死,自知自己活不了了,他也坦然的接受了面前的一切。

王重为了保险起见,没有走过去,远远地说道:“是你逼我的。”

“是因为哑女吧,我应该听阿大的话,不和你作对的,本来想趁机杀了你们两人,没想到,没想到啊……”

斧头无力的怒吼着,似乎在呐喊着命运的不公。

因为只差一点,就差一点,他就能杀了木头和虎了。

“虎,以免夜长梦多,杀了他吧。”王重提醒。

“知道了。”

虎走了过去,斧头砸了下去。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虎拉着这两人的尸体,朝着森林内部走去。

遇到狼群之后,两人连忙后退,远远地他们便看到,两个人的尸体被狼群啃咬着,这样就算被人发现他们的尸体,恐怕也无法从尸体上发现是谁了。

天色逐渐晚了,王重和虎两个身上都抹了点狼血,这才狼狈的出来。

这时候好多人都走了出来,大家交头接耳,兴奋的议论着这一次的收获,唯独五爪面色阴森的看着丛林里面。

“五爪,好像,好像……只剩斧头没出来了。”一个侍从走到五爪身边说道。

“你回去和部落里的人说一声,今晚我们不回去了,明天一大早,进入丛林,不管斧头怎么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说完,他目光深邃的看向了虎那边。

第72章 ??训练(求推荐票)

这一晚,大家都没怎么聊天了,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很多荒奴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多出。

原因无它,只因为五爪最疼爱的儿子,斧头没有回来。

丛林是危险的,尤其是晚上,到这个时候还没回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斧头必定已经死了。

“砰!”

五爪一拳砸在地上:“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斧头明明那么强,就是遇到十头狼,他也能逃出来,更何况他身边还跟着大豆!”

“这……”周围人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安慰。

不过大家都没有什么奇怪的,丛林里危机四伏,再强大的人,也有失蹄的时候。

“虎。”五爪这时候吼道。

“阿大,喊我什么事。”虎有些心虚的跑过来。

“你弟弟不见了,明天你可要好好找到他。”五爪声音低沉。

“知道了阿大。”

“对了,进去的时候,我看到你们和斧头是一条路线的,路上的时候有没有看到过他?”五爪盯着虎问道。

“看到过。”虎点点头。

“哦?”

“对,不过我没和他说话,就走开了,随后我看到他往里面跑了。”

“后面没再碰到了?”

“没有了。”虎信誓旦旦道。

“嗯,你休息去吧。”五爪摆摆手。

虎回到王重身边,王重这时候正独自喝着羊肉汤,其实眼睛一直看着虎这边。

“你教我的说法和我阿大说了,好像他没什么怀疑。”虎低声道。

王重咬下一块肉,轻声道:“怀疑肯定有所怀疑的,不过你以前毕竟打不过斧头,所以就算怀疑,他恐怕也想不通你是怎么做的,以后你记住,别露出任何马脚。”

“知道了。”

“另外,酒也不要喝了,免得你喝醉说出什么胡话。”王重提醒。

“嗯。”

第二天一大早,五爪亲自带着人进入丛林,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处草丛里,发现了被啃得面无全非,四肢不全斧头和他的侍从。

“我儿死了!”

五爪看着尸体,身体颤抖。

回去后,这两人的尸体被埋了,王重看着斧头的小坟包,松了一口气。

“明年的今天,坟头草应该能长满了吧,为了杀你,可是浪费了我2000经验值啊。”

王重心中默念着,回到了小屋。

没了斧头,接下来的日子果然好过了许多。

现在五爪身边,最得势的人自然是虎,很多原本支持斧头的人,都转而开始支持虎。

这家伙得到五爪亲自栽培之后,虽然胆子依旧不大,但一身力气倒是被他练得又壮大了一圈,现在让他和斧头比试,恐怕也不分伯仲了。

深夜,王重给自己的小茅屋点上了油灯,望着面前只穿着薄薄羊皮的哑女点头道:“开始吧。”

“嗯。”哑女重重点头,朝着王重冲了过来。

“砰!”

两人瞬间攻击在了一起,若是仔细看的话,能够看出两人的招式相同。

“速度太慢了,攻击我的时候注意放手。”

王重说着,手掌微微一推,攻击在了哑女胸口。

哑女闷哼一声,后退数步。

“再来。”王重摇摇头:“明年就是你的考核了,你的力气本来就小,若是不在速度和技巧上下功夫,不会通过考核,知道吗?”

“嗯。”哑女点点头,眼中燃起斗志。

“攻击我,把我当成大鸟,别忘记了那些人怎么对你,弱小就要挨打。”

王重的声音在哑女耳边回荡,哑女动作快了起来。

“砰砰砰……”

一个小时过去,两人大汗淋漓。

二个小时过去,两人气喘吁吁。

三个小时过去,终于打不动了。

哑女吃力的躺在床上,起伏说道:“木头,这些,你是怎么学的?”

现如今,哑女说话也已经被锻炼的很利索了。

“用脑子。”王重盘膝而坐,指了指自己脑袋:“你记住,武力终究是外力,我们最厉害的武器,是脑子。”

“嗯,我……知道。”

哑女敬佩的点点头,她记得在王重成为了侍从,拥有了自己的屋子之后,他就让她住在这里。

本来,她以为木头这个小屁孩对她是不是有非分之想,毕竟在荒原上,很多小孩子早熟。

可是后来她发现并不是,木头让她进来,不但给她好吃好喝的,还教她功夫。

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什么是功夫,直到木头演示了一遍之后,她才知道,有了功夫的话,自己一个弱女子,也能打倒勇士了。

从那一天起,她就决定,她要成为勇士。她不要做一个卑贱的荒奴,她不要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她不要自己的孩子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她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

“好了,擦一下汗,再吃点东西,睡觉吧。”

王重虽然是个小孩,但是哑女早已经不这么认为了,反而早就把王重当成了长辈一般的存在。

哑女过去打热水,王重则是给屋里的火堆加了一把柴火。

火焰在‘滋滋’的响着,虽然外面温度很冷,但是屋里很暖和。

哑女自己擦洗的时候,好奇的望了望王重那边。

从头到尾,木头一直背对着她,这让她很奇怪,要知道,部落里很多小屁孩,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偷看那些奴女们洗澡了,可是木头从不。

“好奇怪的木头呢。”哑女心中暗暗想着:“难道不喜欢我吗?”

想了想,哑女自己否定了这个想法。

因为她想起了部落里其她女生时不时勾引木头,但是木头一直板着脸。

“难道,龙阳之好?”想到这,哑女看向木头的眼神之中,多了一丝怜悯,“不行,得想办法把木头改正过来。”

哑女很快上床了。

屋里的床和其他荒奴的床不一样。

其他荒奴的床,都是底下铺着干草,上面铺着柔软的毛皮。

但是王旭屋子里面的床却有着支架,用王重的话来说,这是防止受潮。

这个小发明当时被不少人学了去,大家都说自从有了床支架之后,不怕毛皮湿湿的了。

王重擦洗了一下身子,走到床边。

哑女是面对着他睡的,此刻她张着一条缝,看着王重走来。

“木头现在好高了呢,以后他肯定也会像其他勇士一样强壮吧,不,是比他们更强壮。”

哑女正想着,王重手朝她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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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些不是觉得有多少人打赏,而是不想让大家白打赏。

这本书是小众的书,所以没办法了,多多呵护我这样的小众书啊,我也想一直写下去的

真的好累啊……

第73章 ??????哑女的烦恼(求订阅)

看到王重手伸来,哑女眼睛眯着的缝微微张大了一些。

“你还没睡。”看到哑女睁眼,王重并没有停手,拉住哑女的手道:“给你检查一下身体。”

“嗯。”

哑女点点头,自从住在这里之后,王重每隔一个月都会给她检查身体,根据他的说法,是为了给她活络经脉。

“肌肉练的不错。”王重按了按哑女手臂上的肌肉,“不过还是太瘦了,以后多吃点。”

没等哑女回应,王重碰了碰她脖子,肩膀。

王重在大龙朝的时候,就跟着宫里的武术师父学过一些通经脉,活骨血的方法。

这样活络筋骨之后,不但能解乏,而且日后身体不容易留下学武的暗伤,同时也是替哑女检查一下身体肌肉,看看她适合什么样的功夫。

以前他教的,是大龙朝的一些拳术以及搏击术,现在哑女学的差不多了,王重觉得,是时候该让她学习怎么用刀了。

检查的差不多了,王重先让哑女趴着,开始推血。

王重的手有些温热,弄在身上也有些痒痒的,非常的舒服。

每次检查,哑女都喜欢这个步骤,随着王重的推血,哑女忍不住有些扭动,但是她又不敢在木头面前太过于表现出来,所以只能微微咬着牙,眼睛眯着缝,努力憋着。

情不自禁的,她好想一直这样下去,只是很快,让她失望的是王重的手缩回了。

结束了吧?哑女失落心想。

咦?

木头怎么碰我那里?

那里不可以啊……

哑女内心惊呼,她没想到,王重居然碰她那里,那是她最痒的地方啊,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腰好痒。

“你腰怕痒?”王重本来想检查哑女腰部肌肉,没想到她身体突然绷紧。

“嗯,怕……痒。”哑女低语道。

“那忍一会。”

“啊……”

检查……终于结束了。

王重大汗淋漓,哑女身体抽搐,这是推血必要的步骤。

休息了一会儿,王重问道:“哑女,以后出门,脸继续化的难看一点,另外最重要的,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显露你的实力。”

“知道。”

“你现在说话也会说了不少,但还是不要让人觉得你奇怪。”

哑女继续点头,只是眼神之中依旧透露着奇怪。

从小时候起,王重就教她让自己以丑示人,穿的衣服也要多一点,每次她只有回到这个小屋,才能露出真容。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我让你这么做,也是为你好,万一有哪个勇士对你心怀不轨,咱们在没有实力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应对,所以记住,低调。”

哑女缩了缩脖子,她想起了认识的一些奴女,她们被她们的主人随意辱骂,随意欺辱,自己若是也被那样,真的好可怕。

“好了,我现在问你几个问题。”王重一反常态,坐了起来,“如果,大牙要欺负你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

“我……反抗。”哑女说道。

王重微微摇头:“我前面和你说了,要用脑子,你不应该反抗,应该顺从。”

哑女一愣,不过王重接下来的话让她释然了。

“我说的顺从,当然不是真的顺从,而是先保护好自己,然后诱骗进入没人的地方,设法袭杀,因此从现在起,我教你一些人体脉络,以及人体脆弱的地方。”

这些东西,都是需要一些力气才能行动,因此在哑女小的时候王重都没怎么教。

接下来,王重用自己的身体为哑女解释了一些人体脆弱的地方。

比如太阳穴,颈椎,下颚处,如何快准狠的切入人的大动脉……

哑女在自己身前试验的时候,王重微微一愣,两个都已经这么大了啊。

以前一直在一起,王重倒是没注意,现在认真一看,哑女身上羊皮制造的衣服都被撑的鼓鼓的,很是惹眼。

王重眉头皱起,太大了,可不好,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们现在还是要低调,所以得想办法。

但是这东西又不像气球,直接刺破就行,所以王重决定,让哑女裹束胸带。

只是……这规模超出了他的预计。

洗面奶呀。

再怎么裹,那也不行呀。

还是有可能被人看得出来的呀。

特别是一些眼尖的人,看出来怎么办呀?

而哑女在裹了束胸带之后,也是皱着眉头,很不舒服的呀。

“不舒服也没办法。”王重叹了一口气:“不想被人欺负,只能这么做,忍忍吧。”

“好吧。”

哑女无语的扁了扁嘴,她虽然不想这样,但是她习惯听王重话了,对王重的命令,她不怎么会抵触。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重虽然把哑女掩饰的很好,但哑女越长越大,虽然她裹着束胸带,脸上手上也经常抹的黑黑的,但荒原上的人对这些不怎么在乎。

大家都是脏兮兮的,又怎么会在乎呢?

所以每次哑女在干活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侍从和荒奴盯着她看,看的哑女直皱眉头。

对于这些宵小,王重还是不在乎的,他虽然只是侍从,但不是一般的侍从,他是做过大贡献的,哪怕是大牙也不敢指挥他。

再加上现在虎得势了,大家都知道木头是虎的好朋友,一些侍从和荒奴更不敢对哑女动手动脚。

之前就有一次一个侍从大胆的碰了一下哑女的腰,王重知道这件事之后,趁他不注意石刀直接扎进了这个人胳膊,并且扬言,哑女是他的。

事后,王重给了这个侍从的主人一头羊之后,那个勇士也就不追究了,毕竟谁都不希望得罪未来极有可能成为长老的人。

从那之后,荒奴和侍从看着王重的时候,都带着畏惧之色。

他们都知道王重这家伙不好惹,哑女更是碰不得。

但这些人不敢,不代表一些勇士不敢。

年底的时候,大家又在迎接着新的一年。

这一年收成依旧不错,大家欢天喜地的准备着大餐,勇士们则准备新一年的狩猎活动。

王重按照往年惯例,和哑女献给了两袋土豆和两头羊之后,刚出门,就遇到了大鸟。

“这不是木头么。”大鸟笑哈哈的走了过来,“真巧啊,咦,这不是哑女么,好久没看到了啊,长这么高了啊。”

大鸟微笑着,手顺势朝哑女腰拍了过去。

第74章 ??????送女(求订阅)

这大鸟正是小时候喜欢欺负哑女和王重,最后被王重设计下药,没毒死他反倒是阴差阳错之下被他爸给毒打了一顿。

他爸也是个狠人,当时二话不说就把一锅热汤朝大鸟身上招呼,导致他的双腿被严重烫伤,休息了好长时间。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这家伙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不仅如此,去年更是和斧头,虎他们一起,参加了勇士考核,顺利成为了勇士。

只是狗改不了吃屎,小时候的教训这家伙根本没记住,这些年他还是喜欢一些荒奴,尤其是好几个奴女,都被他轻薄了过去。

这次遇到哑女,也是让大鸟吃了一惊。

以他毒辣的目光,一眼就看出了哑女和其她奴女不一样,而且哑女还没生过孩子,皮肤虽然看起来脏兮兮的,但是十分的紧致。

这模样,一看就是美人胚子啊……

见到大鸟大手拍来,哑女眉头一皱,连忙后退一步。

王重也站在哑女面前,他现在的个头比大鸟确实矮了不少,但是丝毫不惧:“大鸟,哑女是我老婆,这是大牙准许的,你干嘛。”

“哈哈,木头,我喝多了,这不是喝多了么。”

大鸟眼珠子转着,似乎想着什么计划,继续道:“别紧张,小时候我们还一起玩过呢,虽然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那时候咱们都小,是吧?木头,你大人有大量,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和哑女还有事,先走了。”王重没心思和这家伙废话,转身要走。

不过大鸟又拦在面前,笑着道:“木头,我知道你还生着气,这样吧,我请你们吃鹿肉,前几天我和我阿大刚刚打到的,鹿肉你们还没吃过吧,比羊肉美味多了,你要是喜欢,我送你一只鹿腿也没事。”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王重自然不搭理这货,摇摇头道:“不需要了,我们还有事。”

拉着哑女,直接离开。

看着哑女背影,大鸟咽了一口口水,“玛德,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个贱奴,看着,迟早把你弄上床。”

当天晚上,王重给屋里的火盆又添了一把柴火,屋内的温度一下子又升高了不少。

哑女按照惯例,把石碗和锅洗好之后,准备关上门,继续和王重的搏斗训练。

她现在进行搏斗训练都已经上瘾了,感觉自己变强了不少。

不过这时候,前面道路上走来三个人影。

“大……鸟,来了。”看到来人,哑女连忙朝屋内的王重喊。

王重走出门,只见大鸟领着两个穿着单薄的女人走来。

这两个女的穿的真的很单薄,只披着薄薄的羊皮,露着大长腿。

要知道,现在还是寒冬腊月,大家平时睡觉,屋里都要烧着木炭烤火,而这两个女人,居然穿成这样就过来了。

她们,不冷吗?

当然冷,从她们瑟瑟发抖,以及委屈的样子可以看出,她们很不情愿,但是迫于大鸟的淫威,她们不得不服从。

“木头,怎么,准备睡觉了。”大鸟走过来哈哈一笑,宛如一个老朋友一般。

“是准备睡觉了,你带你的奴女过来做什么?”

王重扫了这两个可怜的奴女一眼,多年奴隶的生活让她们对生活失去了兴趣,眼神早已经失去了色彩。

“哈哈,和你商量点事。”

大鸟搓了搓手,哈了一口气,自顾自的进了屋,看到哑女也在屋内,眼中发出神采:“哑女,这么晚了,还不脱衣服睡觉啊?”

“大鸟,她是我的妻子。”王重低沉道。

“哈哈,这有什么,这两个还是我的妻子呢,怎么样,喜欢吗?”

王重对大鸟为什么过来心里有了个大概,不过还是问道:“什么意思?”

“我对哑女挺喜欢的,这两个奴女,换一个哑女,木头,你是聪明人,我可没让你吃亏。”

大鸟自信说着,在他看来,这么好的条件随便和任何一个人换,都必然会同意。

毕竟这两个奴女都是上好的女人,不但成熟,还能生孩子,又能干活,两个换一个,王重稳赚。

他身为勇士,能和身为侍从的木头这样交易,已经是很大的恩惠。

只可惜让他皱眉的是,王重微微摇头,拒绝了他的交易要求:“哑女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她不是商品,你哪怕把所有的奴女送我,我都不会卖。”

明明面对的是个十岁小孩,但是给大鸟的感觉,反而是个成人。

“木头,我是看在你和虎是好朋友的份上,给你面子,你别给脸不要脸。”大鸟冷声威胁。

哑女悄然的走到墙边,那里是一把石刀,一旦大鸟敢动手,她将毫不犹豫的冲出去。

王重倒是很淡定,面无表情道:“首先,我不需要你的面子,其次,你要是敢在这里对我动手,虎不但不会放过你,五爪也会惩罚你。”

大鸟目光闪烁了一下,他知道王重说的不错。

在这里,王重身为侍从,其实是个特殊的存在。

他虽然年轻,但是靠着他,部落不但吞没了牛头部落,而且都是根据他的方法,让部落农田收入翻倍,牛羊很少生病,他更是设计了很多小发明,让大家生产东西更加容易。

因此他很受五爪以及一些长老的看重。

和他动手,他肯定会受罚,这一点他还是拎得清的。

王聪盯着大鸟,他说这些话就是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但是真若是想动手,他并不担心。

大鸟的实力并不强,只是个普通勇士,而哑女这些日子的训练,可不是白训练的。

“哈哈,木头,既然你不同意就算了。”

瞥了王重一眼,大鸟识趣离开。

等他一走,哑女关了门,担心道:“大鸟,会再欺负我们。”

“他恐怕不会善罢甘休,不过也不用担心,他战斗的时候我观察过,非常普通,接下来我就教你怎么针对他的弱点训练,记住,不要怕,该下重手的时候,绝不留情,否则受伤的是你。”

“嗯。”

接下来,两人继续搏斗…………

第75章 ????决斗

年,终于过完了。

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丽日,一年一度的狩猎活动再次进行。

五爪带着虎,以及三十个勇士和一群侍从荒奴,准备狩猎。

不过这一次,不是再进入丛林,而是前往荒原上的一处峡谷进行狩猎。

在那里有数不清的山羊群,牛群,甚至还有大象,剑齿虎……

虎走之前也问了王重要不要走,王重以自己年龄太小拒绝了,现在他目前的任务是训练哑女,其它的事情不关心。

队伍终于离开,留手在营地上的人各自做着自己的工作。

今天王重比较忙,主要是两头羊要生了,这两头羊有难产的迹象,他必须要去接生。

这一次他没让哑女跟着,因为等五爪狩猎回来,一年一度的勇士考核又要进行了,他要让哑女加紧训练。

他和奶娘以及几个荒奴费了不小的力气,才终于给羊接生好,看着几头小羊崽,几个荒奴露出了笑容。

“木头,你真厉害,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总会死羊,现在终于不用了,大牙知道了一定会夸你。”

奶娘兴奋的说道。

王重用水洗了一下手,“天气冷,羊棚里多弄点干草。”

“知道了。”一个荒奴听话点头。

这时候,一个奴女突然跑过来:“木头,木头,不好了,大鸟要欺负哑女!”

“是么。”

听到这个消息,王重非但没有担心,反而有些期待了。

他要趁着这次机会,测试一下哑女的实力,有些磨难必须要她自己面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成长。

当然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跑了过去。

…………

“哈哈,哑女,刚刚我朋友说了,木头去给羊接生了,咱们玩玩,我给你整一只羊腿。”

大鸟兴奋的举着手里的羊腿,垂涎的盯着哑女。

想不到啊,以前哑女见人,都是把她那里裹起来了,所以看起来不算大。

可这次他趁着王重不在,来了个突然袭击,正好撞见哑女只穿着单薄的衣服,看这样子,真的是能洗脸啊。

其实大鸟从来没有放弃打哑女的主意,那次晚上悻悻而归之后,他就安排人盯着这里,只等王重离开,他就对哑女来强。

在他看来,他身份毕竟是勇士,哑女是个荒奴,只要不对付王重,真把哑女搞了也就搞了。

五爪当首领这么多年,还从没有为了一个荒奴惩罚过勇士,到时候顶多让他赔点东西。

因此他才有恃无恐,准备搞哑女。

现在门口由他的两个侍从守着,哑女他能轻松搞定。

哑女现在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但是她马上想到了王重之前的话。

若是遇到别人对她来硬的,她该怎么办?

答案是顺从,假装顺从,然后出其不意。

想到这,哑女故作露出惊恐之色,“大鸟,不要……别过来。”

“现在会说话了啊,可以啊。”大鸟笑嘻嘻笑着,“羊腿,要不要?”

“要。”哑女点点头。

“很好。”

大鸟心中虽然有些奇怪哑女怎么答应的这么快,但是看哑女低头娇羞的样子,他心中忍不住心猿意马起来。

真是个尤物啊,大牙那傻货居然放着这么好的尤物不管。

他张开双手朝哑女搂了过去。

只是这个时候,哑女拿起身后的石刀,对着大鸟腿部刺了过去。

大鸟确实大意了,或者说,哑女柔弱的形象给人的记忆太深刻了,没人会相信一个这么柔弱的女人,耍起石刀会这么凌厉,这么迅速。

“噗!”

大鸟大腿被刺中,疼得他捂腿大叫:“混蛋,混蛋。”

哑女石刀举起,猛地朝大鸟再度砍去。

大鸟后退一步,举起自己带着的羊腿抵挡。

石刀不怎么锋利,所以一下子嵌入羊腿,动弹不得。

“大鸟。”

门外的侍从听到了屋内大鸟惨叫,连忙冲了进来。

“杀了他,把他给我杀了。”大鸟指着哑女怒吼。

哑女面色沉着,没有任何害怕。

“都干什么!”

这时候,王重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一群荒奴和侍从,这些人都是平时和他关系好,或者受过他恩惠的,看到哑女受欺负,都自发的过来了。

大鸟目光一凝,他没想到王重这么快过来了。

“木头,你的贱奴居然敢行刺我,我可是勇士,你知道她这么做的后果。”

大鸟威胁着,希望从木头的脸上看到害怕的神色。

只可惜他失望了,王重冷笑一声:“是你欺负哑女在先,还想要向五爪告状,你这个勇士真是让我笑掉大牙。”

说着,王重看向身后:“大家看啊,一个堂堂的勇士,竟然被一个奴女伤了,我认为这个勇士不够资格。”

“木头,你再说一遍!”

“好,我再说一遍,在这一次的勇士考核中,哑女会挑战你,找你决斗,你敢应战吗?”

勇士考核中,确实可以找勇士决斗,但正常人不会那么做,因为哪怕再弱的勇士实力都要比一些普通的侍从和荒奴强。

但王重这一次反其道而行,让周围人震惊不已。

身为勇士的大鸟居然被一个荒奴挑战了,这个荒奴还是个女人,这对他来说是奇耻大辱。

“木头,你真让她挑战我?”

没等王重回话,哑女走过来喊道:“我……挑战,你!”

“那你会死的很惨。”大鸟冷哼一声,带人离开。

等他一走,一些荒奴侍从都骂大鸟,但大多数人,对哑女也很是担心。

“哑女,大鸟虽然是个普通的勇士,但是毕竟那么强壮,你不应该挑战他的。”奶娘叹气道。

“是啊,哑女,这下真的麻烦了。”

“木头,你和虎关系好,他出面可以帮你说说的。”

王重摆摆手道:“这件事大家不用担心。”

周围人都很奇怪,平时木头多聪明啊,怎么这一次会这样?

木头也有犯浑的时候啊。大家心里说着。

五爪带着人终于回来了,这次收获不错,狩猎了五十多头各种猎物,当天晚上,营地内举行了盛大的烤肉仪式。

也只有在这一天,是荒奴们最开心的日子,因为今天大家都能吃上好吃的食物。

不过谁也没注意到,王重和哑女没有参加这次仪式。

还有几天就是勇士考核了,王重得加紧训练哑女,让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战士。

第76章 ??????挑战大鸟

“呜呜呜……”

“呜呜呜……”

随着响亮的号角被吹响,石头部落再次迎来了新的一次勇士考核。

今年参加考核的人没有去年的多,质量方面也一般般,其中有五个奴女,以及好几个荒奴参加。

和以往一样,这些人中是各自寻找自己的对手,进行对战,之后会前往丛林狩猎。

“记住大鸟的弱点,前些日子他的大腿被你弄伤,这些日子不会那么快好,你可以寻找他这个弱点攻击,另外,千万不要和他比拼力气,他再弱,力量也要比你强。”

场下,王重对哑女小声叮嘱着。

今天的哑女穿着王重亲自为她缝制的羊皮衣服,衣服紧紧贴在她的身躯,头发也被她扎起,手里提着一把用羊皮包裹的石刀,威风凛凛。

听了王重的话,哑女微微点头,眼神情不自禁的朝五爪那边看去。

大鸟身为勇士,正站在那里。

似乎有所察觉,大鸟也看了过来,眼神眯起。

他虽然很喜欢哑女,但是哑女挑战他的行为触怒了他,这对任何一个勇士来说,是耻辱。

只有血,才能洗刷这种耻辱。

所以他已经决定了,哑女,必须要死!!!

“必须要死。”

哑女心中也有了决断,小时候就被大鸟欺负,她清晰的记得,就因为不小心撞了大鸟,她就被踢了好几脚,弄得她瘸了好几天。

第一个上场的是一个男荒奴,他不要脸的选择了一个女荒奴战斗。

这个女荒奴算是比较瘦弱的,只是战斗一开始,女荒奴凌厉的摔跤攻势让男荒奴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很快被打的没了力气,痛哭投降。

而这个女荒奴,也顺利成为了勇士。

第二个上场的是个侍从,身为侍从,也有着他的骄傲,他不希望丢脸,所以选择了同样是个侍从的人战斗。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时间最长,终于被挑选的侍从体力不支,一群被打趴在地。

之后,连续上场了十来个人,这里面有强有弱。

终于轮到了哑女上场了,她一上场,瞬间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一来,大家都知道她是木头的人。

二来,她是最瘦的一个奴女,大家都想不通,这样的奴女,怎么可能成为勇士。

“听说这个奴女还敢挑战大鸟呢。”

五爪身后,一个和大鸟关系不怎么好的勇士调侃说道。

大鸟脸色阴沉:“我会用她的鲜血,洗刷我勇士的荣耀。”

“我要挑战……大鸟!”哑女看着大鸟喊道。

“哗……”

人群沸腾了。

多少年了,第一次有人敢挑战勇士,而且这个人还是个奴女,整个部落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五爪也是微微一笑,饶有兴趣的看向了大鸟。

大鸟脸色火辣辣的疼,走出队伍吼道:“我会杀了你!”

哑女已经扔掉了石刀,赤手空拳的对着大鸟。

大鸟来到场中,可以看得出,他的大腿确实受了一些伤,所以走起路来一瘸一瘸。

但这都是小伤,他双手只要能用,没人会怀疑,一旦被他抓住,哑女绝对会被轻易捏死。

“呀!”

大鸟发动了进攻,跑过去挥拳。

他的招式很简单,没有任何花招。

一些荒奴闭上了眼睛,他们无法想象哑女怎么接这一拳。

哑女肯定会被一拳打死的。大家都想着。

只是这时候,哑女猛地低下头,闪过大鸟拳头的同时,对着他来了一个上勾拳。

“砰!”

大鸟被击中下颚,牙齿不小心咬到舌头,鲜血溢满了满嘴,疼得他眼泪水都出来了。

情急之下,大鸟连忙踢腿,但是哑女灵巧的就跟猴子一样,又是后退,等大鸟收腿的时候,对着大鸟那天的伤口踢了过去。

“啊!”

伤口的疼痛让大鸟皱起眉头,怒吼一声,朝着哑女抱了过来,他已经决定,要用蛮力把哑女捏死。

哑女开始走位,走位……

场上战况实在是太惊险了,哑女一旦被抓住,恐怕就要挨揍。

没一会儿,大鸟已经有些力竭,哑女瞅准机会,整个人凌空一跃,一脚踹了过去。

大鸟胸口被踢中,直接被击倒在地,场外一片哗然,大鸟居然被哑女击倒了,这简直不可思议。

五爪也是微微点头,对哑女的表现非常满意。

大鸟脸涨的通红,吼道:“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只是刚刚站起来,哑女一个回旋踢,大鸟当即头一歪,被侧踢飞了出去。

巨大的身子砸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大鸟真的怒了,他爬起来,从边上一个侍从手上夺走石刀,吼道:“你这个贱奴,有什么资格成为勇士,我要和你生死战。”

其实大鸟这次已经坏了规矩,但王重没有制止,朝场中扔出石刀,他的行为已经不言而喻,要战便战。

五爪没说话,说明也同意了这次的生死战。

有了武器的大鸟攻势更加迅猛,他的武器很宽很大,砸在地上能砸出一个凹坑。

反观哑女的武器就要细巧很多,但是边缘处更加锋利。

面对大开大合打来的大鸟,哑女一直走位躲闪。

王重冷冷一笑,大鸟实在是太弱了,他的攻势充满了弱点。

果然,哑女瞅准一个机会,闪到大鸟身边。

大鸟刚想提刀砍去,哑女的石刀已经划了过去。

“噗嗤!”

石刀在大鸟拿刀的手臂上划了一个口子,大鸟整个人慌张后退。

机会已经到来,经受过王重特训的哑女岂会浪费这个绝佳机会,三步并作两步一跃而起,长刀如同标枪一般,刺了过去。

“嗤!”

石刀钉入大鸟胸口,大鸟整个人闷哼一声,整个人倒在地上,大眼瞪得老大,似乎至今还不敢相信,自己会死在一个从小被他欺负的奴女手上。

“我不甘心啊……”大鸟内心长叹一声,向后倒去。

“噗通……”

“赢了!”奶娘兴奋的都要晕过去了。

其他荒奴也是一脸的震惊,甚至不少勇士都惊讶的站了起来。

玩笑归玩笑,他们可不认为哑女真的能对付大鸟。

但是现在成功了,这个结果简直不可思议。

哑女下了台,她现在已经算是勇士了,从此以后不用再为大牙干活。

第78章 ??????五爪老了

随着哑女射箭,大白和二白也拉开了弓。

不过她们无论是力气还是准头都不能和哑女相媲美。

王重手里的弓都要比她们的来的大,所以威利更猛,射击过去,那头鹿当场毙命。

拿起手里的弓掂了掂,对于战果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东西他也是以前在和荒奴们砍了树之后,意外发现一种树的树芯韧性很强,当时他就想是不是留下这种树芯,制作弓箭。

于是有了自己的住所之后,他开始研究起来。

有了弓身,就要选择适合的弦了。

这东西他虽然没亲手做过,但是当年在大龙朝南征北战的时候,也是看到那些工匠制作过得。

这弓箭,最重要的是两处。

分别是弓身以及弦。

甚至可以说,弦要比躬身更重要。

因为躬身本就不易损坏,而弦因为需要细,又要韧性强,因此要求很高。

记得大龙朝的时候,当时匠人使用的是一种动物的筋制成。

王重前些年也挑选了一些材料,最终在这里一种叫扁牛的大腿部位,找到了适合当弦的筋。

这种扁牛体型要比现代的牛更大,牛头上长着扁形的角,所以被称作扁牛。

经过这么多年,王重前前后后已经制作了十来把的弓,不过都被他藏在了家里。

他当然不会拿出来和其他人分享,这东西是他以后南征北战,一统荒原的重要武器,怎么可能拿出来。

因此就是连训练,他都带着三个女人来到荒野上训练。

这次的训练足足用了三天。

第一天,熟悉弓箭。

第二天,用弓箭追捕猎物。

第三天,在荒野上继续追捕猎物。

这一次狩猎,王重捕获了五头动物,全都被他们拖了回来。

这么多东西他当然吃不完,于是非常大方的给平时一些关系好的侍从和荒奴。

现在很多人都在背后说,木头是个慷慨大方的木头,能成为他的荒奴,日子比侍从还要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年,王重都会购买两个荒奴回来,这些荒奴他都会在暗地里训练,因此初略看去的话,他的荒奴都要比其他人的强壮。

不过这在其他人看来没什么,王重这里食物多的总会送人,他的荒奴长得强壮也正常。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

如今王重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已经长得很高,因为常年对自己刻苦的训练以及合理的补充身体营养,他的身体已经不比任何一个勇士差了。

以前喜欢指挥他的大牙,看到他都已经矮一头了。

“现在就算是斧头和我干架,我也不怕了。”

大清早的,王重在屋内对着木人桩再次打了起来。

他现在还不是勇士,所以过些日子就是他的勇士考核了,他现在要加紧训练。

“木头!”这时候,虎走了进来。

“虎,你找我什么事?”王重扭头道。

“待会你要参加考核了吧,以你的实力肯定会成为勇士,我希望到时候你能帮我?”

“帮你?”

虎点点头,“我阿大年纪大了,已经不适合走远路了,这次考核结束,他准备在我们兄弟几个中,选一个新首领。”

王重点点头,他记得自己小时候,五爪那时候已经三十几岁了,这些十多年过去,五爪已经四十几岁。

按照荒野上的人寿命来说,已经算是高龄了。

“你身为老大,五爪难道不准备扶持你吗?”

虎脸色一讪,支支吾吾道:“我两个弟弟,都不错。”

虎指的,一个叫大牛,另一个叫山鸡。

这两个人中,大牛以前性格敦厚,不喜争权夺利,但是随着年龄增长,他的野心逐渐长了起来。

另一个山鸡年龄最小,他是死去斧头的亲弟弟,和斧头一样,这家伙从小开始就长得非常强壮。

前几年年龄小,五爪没怎么关注他,可是现在,五爪竟然也经常把他带在身边。

所以王重理解虎的心情,他没什么本事,又怂,以五爪要强的性格,自然把目光放在了山鸡和大牛身上。

“木头,你是咱们部落最聪明的人,这次你可得要帮我啊,我要是不行了,咱们都得玩完。”

虎这话带着一些威胁,让王重心中杀机闪现。

不过,他心中也很乐呵,五爪的几个儿子越是乱,对他越是有利。

而且现在虎几乎对他言听计从,让虎夺下权利,对他百利无一害!

“虎,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咱们是兄弟,你的忙,我肯定会帮。”王重安慰了虎一声,继续道:“五爪准备怎么选?”

“这次考核结束之后,看勇士们支持谁的多,然后各自带着支持自己的勇士,外出狩猎,看谁捕猎的动物最多。”

王重点点头,虽然看最后捕猎的成果,但是本质上还是看谁的支持多。

因为人数多的队伍,捕猎的也多,这是成正比的。

“木头,现在我知道你在部落里人缘好,你可要帮我啊。”

“知道了,你回去吧。”王重点点头。

接下来,王重发现,大牛的手下和山鸡的手下,都在紧张的和部落里勇士一个个聊天过去。

“角,加入我们大牛这边吧,大牛会好好对你的。”

“嗯,我会好好考虑的,请你们放心”

……

“大水,山鸡虽然年轻,但是他和斧头一样能干,你要是加入山鸡,山鸡不会亏待你的。”

“我知道了,你回去和山鸡问个好,我大水会好好考虑的。”

虽然这两帮人都在紧张的动员着勇士,希望他们加入自己支持的这边,可是他们没拿出实质性好处的话,也颇为困难。

这是因为人太多了,送了一个人东西,那就意味着每个人都要送,这笔开销无论是大牛,还是山鸡,亦或是虎都是承受不了的。

“木头,我是山鸡朋友。”这一天,山鸡的人终于找到了王重。

王重知道对方来意,因为昨天大牛的人就找过他。

“木头,山鸡让我找你,和你商量点事。”

来人说了几句,终于引到了正题:“支持山**,等他当上了首领,他保证,让你当上长老。”

“太好了,你回去告诉山鸡,我会考虑的。”

王重说着和昨天一样的说辞,等人离开,哑女皱眉道:“木头,你不是支持虎么?”

“我是支持虎,但是我也不希望和他们成为敌人,知道吗?”

哑女点点头:“可是他们的人都在动员其他人支持了,你为什么没有动员啊?”

“因为不需要。”

王重微微摇头,有时候不需要动员,他也能让虎在这次的选举中获胜。

第79章 ????????离间计

看着自信满满的王重,哑女歪着头,有些奇怪。

因为他实在想不明白,不需要动员,怎么能赢得其他人的支持呢?

离选举的日子越来越近,虎那边也着急了起来。

因为无论是大牛还是山鸡,都疯狂的在寻找其他勇士,希望赢得他们的支持,反而看木头那边,毫无动静。

“该不会,木头不想帮我吧?”虎很着急,可是仔细想想不太可能。

他们两人可是杀了斧头的人,他不帮自己,难道帮山鸡吗?

想到这,虎决定晚一点去联系一下王重。

离考核的日子,只剩下三天了。

也就在这一天,一些荒奴和侍从中间开始流传一些小道消息。

山鸡送礼给了一个勇士,两个大羊腿,以获取他的支持。

大牛居然送了一个奴女给勇士,也希望它能支持大牛。

消息越传越多,很快一些侍从把这些消息告诉了自己主人。

这些勇士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当即不爽了起来。

“什么,山鸡送羊腿给别人,不支持我?看不起我?不支持他了。”一个勇士听到消息冷哼一声。

“大牛这家伙太不地道了,本来还想支持他,没想到对别人这么好,哼,看来大牛和山鸡做事都不地道,我还是支持虎吧。”

这样的场景在不少勇士家中发生,可惜大牛和山鸡这时候已经没法解释了,就想解释,其实也已经来不及了。

反倒是虎这边,什么好处都没出,白白得到了很多支持。

这些支持大多数对大牛和山鸡的做法不爽,认为反正拿不到他们好处,还不如支持虎。

终于到了选举那天,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的五爪被人搀扶着来到了广场上。

“木头,这些日子你动员的怎么样了啊,听说大牛和山鸡联系了不少人,我怕支持我的人不多啊。”扫了扫边上的山鸡和大牛,虎紧张问道。

“放心吧。”

王重没有多说,像这种离间计,告诉虎恐怕他也搞不懂。

这一次,先开始勇士考核。

王重淡定的走上台,随便找了一个平时看不顺眼的侍从,毫无悬念的将他击败。

紧接着一个个人对战过去,今年的勇士终于选出。

接下来五爪站了出来,喊道:“今年的勇士考核,我很满意,我们石头部落,又出现了很多勇士,好,很好,但是我年纪已经大了,我们部落,应该由年轻人来领导了……”

说了一番昂长的话之后,五爪终于指着虎这边问道:“大家认为,虎,大牛,山鸡,谁适合当六爪的,投票给他们!”

这次是不记名的投票,随着五爪说完,一个侍从拿着一个木箱,一个个拿过去。

这些勇士会在小竹片上写上某个人的名字,用来投票给某人。

很快的,投票终于结束。

大牛,山鸡,虎都紧张的看着木箱。

检票,是由五爪亲自看的。

他一个个木片看过去,眉头越皱越深。

因为他怎么都没想到,不怎么被他看好的虎,支持率这么高。

半响后,他站了起来,“我宣布,六爪,以后是……虎。”

“什么?”大牛不可思议的站起来:“阿大,不是还要进行狩猎比赛么,为什么直接宣布?”

“是啊,阿大,这不公平!”山鸡脾气和他亲哥斧头一样,说话都是直来直往。

五爪冷哼一声,吼道:“你们敢质疑我的命令?”

五爪年龄虽然大了,但是威严还在,这一吼声,山鸡和大牛都是头一缩,连说不敢。

“虎。”五爪这时候看向了虎。

“哎,我在。”虎连忙低头走过去,神色有些紧张,说道:“阿大,什么事?”

“你很不错,居然得到了三分之二勇士们的支持。”五爪满意点头道。

虎微微一愣,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这么牛逼,哦不是,木头这么牛逼。

他心底里当然知道,那些人肯定不是因为他才支持自己的,肯定是木头干的。

但木头是怎么做到的呢?

他想了想,实在是弄不明白,但是对他来说,只要自己成为首领就可以了,管那些干嘛,多费脑子啊。

大牛和山鸡听了,都是面色惊愣。

这特么什么情况,虎居然得到这么多支持?

怪不得不用去狩猎比赛了,虎都得到这么多支持了,还狩猎个屁啊。

他们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啊。

只可惜,现在大局已定,虎现在已经成了六爪。

不过虎虽然成了六爪,但目前大权还是在五爪手里,他只不过平时让虎学习怎么管理部落。

日子一天天过去,五爪体力越来越不行了,一年后,他终于放手,部落里的大小事务交给了虎。

“虎,以后你就是六爪了,希望你好好管理好部落。”

床上,五爪有些虚弱的抓住了虎的手。

“放心吧阿大,我会好好干的。”

虎激动点头,阿大终于倒下了,部落终于属于他的了,哈哈哈……

“木头。”五爪这时候看向了王重:“我下最后一道命令,你以后是部落里的长老,希望你能好好辅佐虎。”

“放心吧,五爪,我会好好干的。”王重点头道。

退出去之后,虎难掩兴奋之情,朝王重道:“木头,以后我就是六爪了,我们喝一杯吧。庆祝一下。”

王重皱眉,这五爪看似放权,其实大部分权利还在他手里,可是这虎现在就迫不及待庆祝了,实在是不妥啊。

“五爪刚刚病倒你就这样,会被人说的。”

“木头,我现在是六爪,谁敢说我?”虎很不爽的说道。

“我是为你好。”

“算了,你是聪明人,但是太小心了,既然你不喝,我找其他人喝吧。”虎离开了这里。

王重摇头感慨,这个虎还是太嫩了啊,不过这样也好,等五爪一死,以虎这个智商,对他夺权更加有利。

转眼间,王重终于十八岁了。

现在的他身姿挺拔,强壮有力,好多女勇士看到他,都忍不住暗送秋波,恨不得马上把王重吃了。

但,王重不是对儿女私情很看重的人,所以对于这些吃人的眼神他直接无视。

第80章 ??????雨灾(求订阅)

经过这么多年发展,王重如今的个人财产可以说是整个部落数一数二的了。

他的荒奴和侍从加起来早已经超过了三十个,其中有二十个是男的。

至于牛羊,加起来也有了三十多个,这是因为他很少宰杀自己的羊,他家里的肉大部分是带着荒奴出去训练的时候猎到的。

田地方面,早已经发展到二十亩地了,每年的产出多到吃不完,送了不少。

不过也就在这一年夏季,整个荒原下起了大雨。

这本来很正常,因为荒原上的夏季是雨季,每年这个时候都要下二十天左右的大雨。

但是这一年格外反常,荒原连下了二个月大雨,竟然还没有停歇的趋势。

“雨灾,雨灾来了啊!”

苍老的奶娘看着被淹的田地,哭了起来。

连王重的田地都这样了,其他勇士们的田地更不用说,整个部落超过一半的产出都受到了影响。

不仅如此,因为连续的大雨,不少部落脆弱的房屋全都倒塌,荒奴和侍从们流离失所,死了不少人。

住所,食物,接连遭遇重大损失,整个部落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更大的打击是,这一年五爪病危,他已经坚持不住了。

“阿大!”病床前,虎哭得稀里哗啦,“阿大,我会想办法治好你的,治好你的。”

这一天,五爪自知自己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叫来了王重和虎,准备吩咐后事。

“虎,你终究和斧头还是不一样,都这个时候了,还说这些虚伪的话干嘛。”五爪叹气说道。

虎一愣,不过还没等他继续说话,五爪继续道:“外面的情况是不是很乱?这些日子,死了多少人……”

虎连忙回道:“荒奴三十八,侍从二十,勇士一人。”

“一下子死这么多人了?”

“这些日子房屋倒塌了不少,最关键的是,今年的田地被浸泡,收成减半不说,也影响了今年的播种,恐怕等到明年没多少收成了。”虎有些担心的道。

他以前认为,只要坐上首领这个位置,那就可以安枕无忧,永享荣华了。

可是真的到这个位置之后他才发现,这个位置压力这么大,整个部落的嘴巴都靠他吃饭呢,搞得他现在晚上喝酒都没心情。

五爪叹了一口气,他心中隐隐有些担心了。

原本想着,以部落之前的发展,自己死后虎摸索着不说让部落发展多好,至少也要让部落维持下去。

可没想到,自己即将死的这年,部落居然遭遇这么大危机。

他了解自己这个儿子,能力不强,做事优柔寡断,所以非常担心。

“虎,部落里食物最重要,实在没吃的,去林子里,荒原上哪怕狩猎,也要养活所有人,否则兔子急了也会吃人。”

虎明白五爪的意思,他是担心底下的人因为没吃的造反,做首领的,最怕的就是大家没吃的,那真的会死人的。

“阿大,我知道,可是这些日子这里一直下雨,荒原上动物群都迁徙了,林子里那些虎狼也因为没吃的,都饿红了眼,进去只会死人……”

这一下子,虎胆小的毛病又犯了。

五爪这时候有些后悔了,他当初怎么会让虎上位的,他死死的盯着虎说道:“那你也得想办法。”

“知道……知道了。”

五爪看向了一旁的王重,露出了笑容:“木头啊,我最喜欢你这孩子了。”

“五爪。”王重微微点头。

在王重心中,五爪也许是个暴君,是个杀人不眨眼,连自己儿子死都不会眨一下的狂徒。

但,这个人绝对是个好首领,石头部落要不是他,也不会发展的这么好。

“虎这个孩子,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你是部落里最聪明的人,现在也是长老了,好好辅佐他啊。”

“我知道,我和虎是好朋友。”

“这次来了雨灾,你有什么好计划吗?”五爪期待的问道。

“有。”王重想了想,如实说道。

“太好了,太好了……”五爪如释重负的笑了:“回头,你一定要和虎说啊……”

“这是当然,我是部落的一份子,我不会坐视部落被毁。”

“嗯,很好。”五爪满意点头,“你出去吧,我和虎单独说几句。”

“好。”王重退了出去。

看到王重离开,五爪眼睛眯起:“虎,看看门外有人没。”

“知道了阿大。”虎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出去看了看,外面只有两个侍从守卫,于是转身回屋:“阿大,没人。”

“嗯,这个木头你觉得怎么样?”五爪这才问道。

“他人很好啊,很聪明,他以后绝对能帮我。”虎点头道。

五爪摇了摇头,“虎,答应我,这次雨灾过后,部落发展好了,马上杀了木头。”

虎一愣,“阿大,你你你……糊涂了吧。”

因为情急,虎语气都不敬了起来,随即连忙反应过来,道歉说:“对不起阿大,我我……我不小心说的,你为什么让我杀了木头?他人这么好……”

说着话,虎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木头帮他杀了斧头,更是帮他拉到部落里选票的事。

这么好的人,怎么能杀他呢?

五爪严肃看着虎:“你才糊涂啊!他太聪明了,关键是,他才十八岁啊!而且比你还强壮,你打得过他吗?别忘记了,他训练的哑女,都把大鸟打败了,他本人只会更强!”

这一瞬间,虎心中咯噔一下。

当首领的,除了最怕部落里没吃的,另外最怕什么?

怕手下比自己强啊!

身体强还是次要的,若是各方面都超过自己,那他这个首领地位恐怕就不保了。

一时间,虎冷汗淋漓,只觉得自己脑门上已经有一把石刀悬着了,这把石刀正被木头高高举着,木头只要轻轻压下来,他这个首领就要翘辫子!

“还有你别忘记了,是他帮你争取了其他勇士们的支持吧?你想想,他既然有能力让勇士们支持你,若是他想要让勇士们支持他自己呢?”

“你自己……仔细想想啊…………傻孩子……”

第81章 ??????反目(加更)

“你自己……仔细想想啊……傻孩子……”

五爪的话在虎脑子里轰轰炸响。

他心底里自己推演了好几遍,若是木头和他反目,自己有什么优势?

打肯定打不过,玩脑子自己更不行,再论部落里勇士的支持率,貌似也是木头的人缘好啊。

他平时也都看在眼里,一些荒奴和侍从对木头都尊敬有加,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尊敬,而不是像五爪那样,别人是因为恐惧而尊敬。

一时间,虎因为恐惧有些站立不稳了。

他感觉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陷阱,若是没有五爪提醒,木头自己要当首领的话,他好像……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去阻止。

“虎,你想清楚了吗?”五爪盯着虎说道。

“我……我想清楚了,这次利用完木头,解决部落危机之后,我会了结他。”虎咽了一口口水说道。

“那我就放心了啊,虎,我知道你心底里是恨我的,恨我为什么当年偏袒斧头,但是你别忘记,我是首领,其次才是你们阿大,我要为部落的前途着想,你知道吗?”

“我懂,我懂得,没生气。”

五爪松了一口气,“让其他人进来吧,我最后交代一些事。”

“是,阿大。”

很快,门外的大牛,山鸡,以及五爪其他的子女和妻子都进来了。

一大群长老和平时受五爪器重的勇士,也都挤了进来。

五爪挨个叮嘱过去,说的话无非就是希望他们能帮助虎,好好发展部落。

三天后,五爪终于支撑不住,走了。

他走的挺安详,是在深夜无声无息走了。

虎这时候真的哭了,王重觉得他这次应该是真心哭的,毕竟他哭的很伤心。

所以他估摸着,五爪死前应该是给虎洗了脑。

虎这家伙,没什么脑子,有时候很容易被洗脑。

让他担心的是,虎最近看他的眼神也不一样了,毕竟虎这家伙心里藏不住事,以前他总是拉着自己喝酒吃肉,现在基本上都在拉拢其他长老和勇士了。

所以王重断定,虎现在想揽权,把权利真正的集中到自己手里。

不过这对王重来说无所谓,现在五爪死了,部落内忧外患,底下的人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害怕自己吃不饱饭,虎想揽权,也要有那个能力。

“我的目标是一统大荒,如今我已经十八岁了,不能再等下去了。”

王重手里拿着羊奶酒,微微倾倒在地上:“虎,对不住了啊,我们之间,迟早是要反目的。”

没错,王重早已经不准备等了。

以前一直没动手,是因为五爪积威严重,部落里的人都服他。

但是现在他走了,自己没有了后顾之忧。

五爪走后,虎为五爪举行了三天的葬礼。

葬礼依旧是在雨中进行的,这也没办法,今年雨特别旺,整个荒原又没什么蓄水的地方,所以下的人心烦躁,连牛羊都死了不少。

葬礼后的第二天,虎就召集了长老们开会。

“目前的形势大家也都知道,部落里缺粮,不但今年恐怕撑不过去,明年粮食更少,大家有什么好的主意,可以说一下?”虎看着众人问道。

“六爪,我认为,组织一批荒奴外出寻找兽群,只要找到兽群,我们进行围捕,撑过今年就行,明年雨季停了,我们再想办法。”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说道。

“之前找过了,兽群都已经迁徙。”虎微微摇头,否定了这个提议。

“那就干脆进入丛林,里面猛狼凶兽虽多,但是我们也不怕。”一个强壮的长老毫不畏惧的说道。

“雨季丛林里危机太多,勇士伤亡太大的话,对部落根基影响太大。”虎皱着眉头。

“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首领,你说吧,你说咋弄就咋弄。”一个勇士霸气道。

“木头,你之前不是说有主意么?”虎朝王重希冀说道。

所有人都看向王重,这可是大家都公认的,部落里最聪明的木头,所以大家对他期待很大。

“六爪,我算一下目前我们遇到的困难吧。”

王重朝众人微微点头:“一,粮食。二,住房。”

“住房这个好解决,让荒奴们住进侍从的地方,能节省不少空间。”

“接下来就是粮食方面。我之前大致算过了,我们的余粮还能坚持三个月,加上部落里的牛羊,也就是有半年的余粮,所以情况不算危机。”

“木头,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虽然有余粮,但是现在不播种,明年呢?”

“不错,再说牛羊吃完了,以后谁生崽?”

众人七嘴八舌议论起来,纷纷提出对王重的质疑。

王重摇头道:“我话还没说完,你们插什么嘴?”

他声音很大,一下子把所有人吓住,看到这一点,更加坚定了虎要杀王重的决心。

“都听着,我说我粮食暂时还能坚持,不意味着不想办法,我的办法是,以战养战!”

“以战养战?”虎眉头一挑。

“这些日子我派我的侍从观察过了,在我们东西南北范围都有其他部落生活着,这些部落规模和我们差不多,情况更是差不多,他们也遭遇了雨灾,我初步估算,他们肯定也面临和我们一样的粮食危机。”

王重说着,拿出一张毛皮。

这张羊皮被清洗干净,背面光滑整洁,却是被王重用白粉石头画着一个地图。

“这是以我们为中心,我亲自绘制的地图,我算过了,目前大家都有几个月的存粮,可是存粮一旦吃完,这些部落肯定不会坐以待毙,最大的可能就是互相发动进攻,抢粮食!”

“木头,你是说,发动战争?”虎反应过来,眼中一片担心。

他才刚刚当上六爪,荣华富贵还没享受呢,就马上发动战争,万一打败了,这怎么办?

其他人也是一片担心。

这里的人都是享受惯了,在首领不愿意打仗的情况下,谁愿意提着脑袋去拼命啊。

“不错,发动战争,因为我们就是不打,这些部落迟早也会进攻,所以我们要先发制人。”

王重郑重喊道:“六爪,我愿意率领勇士进攻。”

第82章 奇袭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张凯,你还想打我吗?”王聪搂着何曼玉腰肢走了过去,一下踩住了张凯的小腿,“信不信我再用力一点,你这条腿就废了。”

“哥,大哥。”感受到小腿剧烈的疼痛,张凯说话都带着哭腔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放了你,我王聪岂不是很没面子?”王聪淡淡道。

“这……我拿一万块,算是赔罪?”

“曹,一万块打发我?这点钱都不够我吃顿饭的。”王聪大言不惭道。

张凯嘴一抽,继续道:“我让山鸡给你道歉。”

“不需要道歉。”王聪话落,脚上力道更加强大了一丝,“我要你拿三万块出来孝敬我,另外,以后这家饭店有任何人过来捣乱,我王聪必定打得你半身不遂,让你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知道吗?”

“知道……知道了。”张强连连点头。

“好了,都起来吧,对了,我看这个程大明挺不爽的,竟然敢抢我女朋友,每人给我甩他五巴掌才准走。”

王聪一说完,程大明猛然抬头,连忙扭头就跑。

“给我抓过来。”张凯话落,几个小弟一下子把程大明扑倒在地。

“张凯,你可是收了我钱的……”

“啪……”张凯反手就是一巴掌甩过去,“曹泥煤,收你钱怎么样,谁让你抢聪哥女人,给我抽!”

“啪啪啪……”

数个小弟轮流抽了过去,程大明脸都肿了,最后被张凯一脚踹了出去,连滚带爬跑走。

他也不怕程大明报复,程大明只是一个普通富二代,算不得太厉害。

然后点头哈腰朝王聪道歉,心疼的给王聪转了钱。

王聪挥挥手让他们滚蛋,一群人离开。

等走到一个小巷子里,山鸡捂嘴满嘴的碎牙,牙齿漏风的说道:“张凯哥,我去召集弟兄,干死他。”

“我干你老妹!”

张凯反手一巴掌把山鸡甩飞,打的山鸡满口血沫。

“不许吐,都给老子咽下去,让你长点记性,还想召集弟兄对付王聪,你想找死老子还想多活几年呐。”

“啊?”山鸡唯唯诺诺道:“那怎么办?”

“还用我教你吗?和下面兄弟们说一下,以后谁要是敢在这家饭店捣乱的,我特么弄死他全家。”

“是是。”

张凯还不放心,吩咐道:“不行,万一其他人过来捣乱怎么办?你以后多带点兄弟,附近经常逛逛,谁要是去捣乱,干死他们。另外放风出去,那饭店我张凯罩了。”

山鸡连连点头,咕噜一声,把嘴里的血沫咽了下去,再也不敢多嘴。

…………

另一边,何曼玉连忙甩开王聪的手,蹙眉道:“你占便宜的本事怎么这么厉害。”

“曼玉啊,我刚刚可是帮你,而且因为你,我才打架的,你也不谢谢我?”王聪嘴一撇,“好心当成驴肝肺啊,你还是我老师呢,居然也不讲道理,哎……”

何曼玉自知理亏,想着要做一个尽责的老师,一咬牙,轻声道:“对不起。”

“没听到。”

“你……”何曼玉满脸通红,完全是被憋的,大声道:“对不起。”

“没关系。”王聪笑了一下,“既然你都认错了,我也不计较了,请我去前面酒吧吧。”

“啊,去酒吧?”

“是啊,去看看。”王聪说道。

之前在饭店里的时候,意外听到有人说酒吧里面打拳能赚钱,知道这个消息,他当时就心动了。

虽然刚刚在张凯那里敲了三万块,不过自己以后总不能总是靠这个赚钱。

所以他想过了,通过打拳赚钱,收入不但稳定,而且收入还高。

最关键的是,在那么多观众面前打赢,肯定爽歪歪,到时候爽点值肯定赚很多。

想通这些,自然要去酒吧看看。

何曼玉看了看时间,“去酒吧也不是不行,可是你还是学生……”

“走吧,好歹今天保护了你。”

王聪笑了笑,瞅了瞅四周。

其实本来他是可以独自去的,之所以拉着何曼玉过去,是因为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

自从修炼之后,他的感知变得敏锐了许多。

远处一辆小轿车内,一个男子拿着望远镜看着王聪和何曼玉朝酒吧走去,他拿起电话,“杨少,那小子和他老师进入酒吧了。”

“嗯,陈林师傅,拜托你了。”

“好。”

陈林下车,看着何曼玉背影舔了舔嘴巴,“这个女的一看就是处子,解决那个男的之后,今晚就让那女的陪我吧……”

进入酒吧,激烈的音乐声震得人头皮发麻。

王聪和何曼玉坐在一张桌子前,何曼玉捂着耳朵问道:“王聪,你这功夫哪里学的,这么厉害?”

“学校教的啊,跆拳道。”王聪胡扯了一下。

何曼玉微微惊讶,又开始说教起来,“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以后也不能乱打人啊。”

“放心吧老师,别人不惹我,我自然不会招惹别人。”

“嗯,那老师我就放心了。”

何曼玉欣慰的点点头,觉得王聪还是挺讲道理的,并不像之前传言的是个嚣张王。

“美女,喝一杯呗。”这时候,一个嘴里叼着烟的青年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何曼玉连忙摆手,暗道酒吧里这种搭讪就是多。

其实这些人也是看只有她和王聪在这,再加上何曼玉确实诱人,自然招蜂引蝶。

“别介啊,我这可是人头马xo,几千块一瓶呢,一起喝个吧。”青年故意点出酒水贵,显示自己有钱。

“朋友,我女朋友说了不想喝,那就乖乖走开。”王聪淡淡道。

他说话已经很客气了,目光一直看着门口,想等待跟踪他们的那个人进来。

不过,这群人突然围了过来,“小子,这地方知道谁罩的嘛?我张凯哥。”

“马上滚蛋,要不然揍得你妈都不认识。”

王聪愣住了,张凯?刚刚不是被他打跑了嘛,没想到那家伙混的真可以的,这家酒吧原来也是他看场子的。

……………………

第28章去酒吧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张凯,你还想打我吗?”王聪搂着何曼玉腰肢走了过去,一下踩住了张凯的小腿,“信不信我再用力一点,你这条腿就废了。”

“哥,大哥。”感受到小腿剧烈的疼痛,张凯说话都带着哭腔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放了你,我王聪岂不是很没面子?”王聪淡淡道。

“这……我拿一万块,算是赔罪?”

“曹,一万块打发我?这点钱都不够我吃顿饭的。”王聪大言不惭道。

第83章 掌权(求订阅)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张凯,你还想打我吗?”王聪搂着何曼玉腰肢走了过去,一下踩住了张凯的小腿,“信不信我再用力一点,你这条腿就废了。”

“哥,大哥。”感受到小腿剧烈的疼痛,张凯说话都带着哭腔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放了你,我王聪岂不是很没面子?”王聪淡淡道。

“这……我拿一万块,算是赔罪?”

“曹,一万块打发我?这点钱都不够我吃顿饭的。”王聪大言不惭道。

张凯嘴一抽,继续道:“我让山鸡给你道歉。”

“不需要道歉。”王聪话落,脚上力道更加强大了一丝,“我要你拿三万块出来孝敬我,另外,以后这家饭店有任何人过来捣乱,我王聪必定打得你半身不遂,让你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知道吗?”

“知道……知道了。”张强连连点头。

“好了,都起来吧,对了,我看这个程大明挺不爽的,竟然敢抢我女朋友,每人给我甩他五巴掌才准走。”

王聪一说完,程大明猛然抬头,连忙扭头就跑。

“给我抓过来。”张凯话落,几个小弟一下子把程大明扑倒在地。

“张凯,你可是收了我钱的……”

“啪……”张凯反手就是一巴掌甩过去,“曹泥煤,收你钱怎么样,谁让你抢聪哥女人,给我抽!”

“啪啪啪……”

数个小弟轮流抽了过去,程大明脸都肿了,最后被张凯一脚踹了出去,连滚带爬跑走。

他也不怕程大明报复,程大明只是一个普通富二代,算不得太厉害。

然后点头哈腰朝王聪道歉,心疼的给王聪转了钱。

王聪挥挥手让他们滚蛋,一群人离开。

等走到一个小巷子里,山鸡捂嘴满嘴的碎牙,牙齿漏风的说道:“张凯哥,我去召集弟兄,干死他。”

“我干你老妹!”

张凯反手一巴掌把山鸡甩飞,打的山鸡满口血沫。

“不许吐,都给老子咽下去,让你长点记性,还想召集弟兄对付王聪,你想找死老子还想多活几年呐。”

“啊?”山鸡唯唯诺诺道:“那怎么办?”

“还用我教你吗?和下面兄弟们说一下,以后谁要是敢在这家饭店捣乱的,我特么弄死他全家。”

“是是。”

张凯还不放心,吩咐道:“不行,万一其他人过来捣乱怎么办?你以后多带点兄弟,附近经常逛逛,谁要是去捣乱,干死他们。另外放风出去,那饭店我张凯罩了。”

山鸡连连点头,咕噜一声,把嘴里的血沫咽了下去,再也不敢多嘴。

…………

另一边,何曼玉连忙甩开王聪的手,蹙眉道:“你占便宜的本事怎么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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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玉自知理亏,想着要做一个尽责的老师,一咬牙,轻声道:“对不起。”

“没听到。”

“你……”何曼玉满脸通红,完全是被憋的,大声道:“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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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刚刚在张凯那里敲了三万块,不过自己以后总不能总是靠这个赚钱。

所以他想过了,通过打拳赚钱,收入不但稳定,而且收入还高。

最关键的是,在那么多观众面前打赢,肯定爽歪歪,到时候爽点值肯定赚很多。

想通这些,自然要去酒吧看看。

何曼玉看了看时间,“去酒吧也不是不行,可是你还是学生……”

“走吧,好歹今天保护了你。”

王聪笑了笑,瞅了瞅四周。

其实本来他是可以独自去的,之所以拉着何曼玉过去,是因为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

自从修炼之后,他的感知变得敏锐了许多。

远处一辆小轿车内,一个男子拿着望远镜看着王聪和何曼玉朝酒吧走去,他拿起电话,“杨少,那小子和他老师进入酒吧了。”

“嗯,陈林师傅,拜托你了。”

“好。”

陈林下车,看着何曼玉背影舔了舔嘴巴,“这个女的一看就是处子,解决那个男的之后,今晚就让那女的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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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和何曼玉坐在一张桌子前,何曼玉捂着耳朵问道:“王聪,你这功夫哪里学的,这么厉害?”

“学校教的啊,跆拳道。”王聪胡扯了一下。

何曼玉微微惊讶,又开始说教起来,“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以后也不能乱打人啊。”

“放心吧老师,别人不惹我,我自然不会招惹别人。”

“嗯,那老师我就放心了。”

何曼玉欣慰的点点头,觉得王聪还是挺讲道理的,并不像之前传言的是个嚣张王。

“美女,喝一杯呗。”这时候,一个嘴里叼着烟的青年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何曼玉连忙摆手,暗道酒吧里这种搭讪就是多。

其实这些人也是看只有她和王聪在这,再加上何曼玉确实诱人,自然招蜂引蝶。

“别介啊,我这可是人头马xo,几千块一瓶呢,一起喝个吧。”青年故意点出酒水贵,显示自己有钱。

“朋友,我女朋友说了不想喝,那就乖乖走开。”王聪淡淡道。

他说话已经很客气了,目光一直看着门口,想等待跟踪他们的那个人进来。

不过,这群人突然围了过来,“小子,这地方知道谁罩的嘛?我张凯哥。”

“马上滚蛋,要不然揍得你妈都不认识。”

王聪愣住了,张凯?刚刚不是被他打跑了嘛,没想到那家伙混的真可以的,这家酒吧原来也是他看场子的。

……………………

第28章去酒吧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张凯,你还想打我吗?”王聪搂着何曼玉腰肢走了过去,一下踩住了张凯的小腿,“信不腿剧烈的疼痛,张凯说话都带着哭腔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第84章 部落崛起(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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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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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你,我王聪岂不是很没面子?”王聪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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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万块打发我?这点钱都不够我吃顿饭的。”王聪大言不惭道。

张凯嘴一抽,继续道:“我让山鸡给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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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一说完,程大明猛然抬头,连忙扭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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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你可是收了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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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怕程大明报复,程大明只是一个普通富二代,算不得太厉害。

然后点头哈腰朝王聪道歉,心疼的给王聪转了钱。

王聪挥挥手让他们滚蛋,一群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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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你老妹!”

张凯反手一巴掌把山鸡甩飞,打的山鸡满口血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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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山鸡唯唯诺诺道:“那怎么办?”

“还用我教你吗?和下面兄弟们说一下,以后谁要是敢在这家饭店捣乱的,我特么弄死他全家。”

“是是。”

张凯还不放心,吩咐道:“不行,万一其他人过来捣乱怎么办?你以后多带点兄弟,附近经常逛逛,谁要是去捣乱,干死他们。另外放风出去,那饭店我张凯罩了。”

山鸡连连点头,咕噜一声,把嘴里的血沫咽了下去,再也不敢多嘴。

…………

另一边,何曼玉连忙甩开王聪的手,蹙眉道:“你占便宜的本事怎么这么厉害。”

“曼玉啊,我刚刚可是帮你,而且因为你,我才打架的,你也不谢谢我?”王聪嘴一撇,“好心当成驴肝肺啊,你还是我老师呢,居然也不讲道理,哎……”

何曼玉自知理亏,想着要做一个尽责的老师,一咬牙,轻声道:“对不起。”

“没听到。”

“你……”何曼玉满脸通红,完全是被憋的,大声道:“对不起。”

“没关系。”王聪笑了一下,“既然你都认错了,我也不计较了,请我去前面酒吧吧。”

“啊,去酒吧?”

“是啊,去看看。”王聪说道。

之前在饭店里的时候,意外听到有人说酒吧里面打拳能赚钱,知道这个消息,他当时就心动了。

虽然刚刚在张凯那里敲了三万块,不过自己以后总不能总是靠这个赚钱。

所以他想过了,通过打拳赚钱,收入不但稳定,而且收入还高。

最关键的是,在那么多观众面前打赢,肯定爽歪歪,到时候爽点值肯定赚很多。

想通这些,自然要去酒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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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笑了笑,瞅了瞅四周。

其实本来他是可以独自去的,之所以拉着何曼玉过去,是因为感觉到背后有双眼睛盯着他。

自从修炼之后,他的感知变得敏锐了许多。

远处一辆小轿车内,一个男子拿着望远镜看着王聪和何曼玉朝酒吧走去,他拿起电话,“杨少,那小子和他老师进入酒吧了。”

“嗯,陈林师傅,拜托你了。”

“好。”

陈林下车,看着何曼玉背影舔了舔嘴巴,“这个女的一看就是处子,解决那个男的之后,今晚就让那女的陪我吧……”

进入酒吧,激烈的音乐声震得人头皮发麻。

王聪和何曼玉坐在一张桌子前,何曼玉捂着耳朵问道:“王聪,你这功夫哪里学的,这么厉害?”

“学校教的啊,跆拳道。”王聪胡扯了一下。

何曼玉微微惊讶,又开始说教起来,“你虽然打架厉害,但是以后也不能乱打人啊。”

“放心吧老师,别人不惹我,我自然不会招惹别人。”

“嗯,那老师我就放心了。”

何曼玉欣慰的点点头,觉得王聪还是挺讲道理的,并不像之前传言的是个嚣张王。

“美女,喝一杯呗。”这时候,一个嘴里叼着烟的青年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何曼玉连忙摆手,暗道酒吧里这种搭讪就是多。

其实这些人也是看只有她和王聪在这,再加上何曼玉确实诱人,自然招蜂引蝶。

“别介啊,我这可是人头马xo,几千块一瓶呢,一起喝个吧。”青年故意点出酒水贵,显示自己有钱。

“朋友,我女朋友说了不想喝,那就乖乖走开。”王聪淡淡道。

他说话已经很客气了,目光一直看着门口,想等待跟踪他们的那个人进来。

不过,这群人突然围了过来,“小子,这地方知道谁罩的嘛?我张凯哥。”

“马上滚蛋,要不然揍得你妈都不认识。”

王聪愣住了,张凯?刚刚不是被他打跑了嘛,没想到那家伙混的真可以的,这家酒吧原来也是他看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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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去酒吧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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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陷阱(求订阅)

很快的,王重停止了让荒奴们操练,而是开始准备起来。

“大河,今天开始,部落里严禁任何人离开。”广场上,王重第一个命令朝大河吩咐。

大河一愣,问道:“木头,为什么?”

“你是我的亲信,记住,除了我,别人一个都不能信,我担心部落有人会离开报信,知道吗?”王重这也是以防万一,他可不想自己的部署被人知道。

“知道了。”

大河点点头,这期间,王重给他安排了二十人的执法队,专门管理部落里的人和事。

大河离开之后,王重才开始准备接下来的陷阱。

他们这个部落如今有勇士一百五十人左右,但其实他最大的武力不是这个,而是数量更多的荒奴和侍从,这些人单个力量也许不如勇士,但是一旦组织起来,哪怕两百个勇士都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这也是王重最大的底牌。

当然了,他的底牌还有弓箭队和投枪队,但那些人在黑夜之中瞄准不了,所以不能算最大底牌。

…………

入夜,万籁俱寂。

茫茫无际的大荒原上,今夜的月亮格外的大,格外的圆,只是草原上没有任何声响,安静的可怕。

谁都没有看到,石头部落的东边,西边,南边三个方向,各自有三个队伍在弓着腰,缓慢的朝石头部落走过去。

大草领导着他的七十个勇士,以及一些随从,朝后轻声道:“待会都特么给我放机灵点,看到勇士先杀了,别特么光想抢东西,记住,这次我们进攻,不是为了抢东西。”

底下的人有些不乐意:“那我们过来抢东西,不是亏了,部落里都没什么吃的了。”

“是啊首领。”

大草骂道:“傻啊,我们今天先杀了他们勇士,明天和那两个部落再进攻,几次一来,石头部落不就被我们消灭了,到时候那里的女人和食物,随便你们挑。”

这些首领虽然都五大三粗,但也懂一些激励属下的办法。

闻言,果然后面一群勇士激动起来。

“嗯,差不多了,发信号吧,和那两个部落同时进攻!”

“是!”

呜呜呜呜……

随着一声号角响起,另外两个方向也传来了号角声。

这是他们之前决定好的联系方式,毕竟这年头没什么好的联系方式,这三个部落之间又没什么默契,于是为了保证对方会一起进攻,他们才决定采取这种方式。

“杀死木头!”大草一声令下,一群人快速冲入营地。

只是这时候他们发现,整个部落突然灯火通明,一群荒奴打扮的人各自拿着长矛,排成几排。

“什么情况?”

大草目光一凝,马上反应过来:“原来你们早有准备。”

虽然很震惊,但是他们来都来了,这时候不能后退。

“给我杀……”随着大草吼声响起,一群勇士冲了出去。

面对进攻,王重这些荒奴没有任何害怕,他们排成两排,长矛猛地举向身前。

现在他们的队伍就好像一个方阵,一个如同刺猬一般的方阵。

在没有骑兵和远程攻击的手段下,这种方阵在装备差不多的情况下可以说是陆地之王。

“杀!”

荒奴里的小队长大吼一声,紧接着方阵中的荒奴所有人都发出吼声:“杀!”

声音震耳欲聋,形成了一个气势,这股气势把对面的勇士瞬间吓得一大跳。

数个勇士冲了过来,只可惜他们的武器都太短了,面对虽然是木矛的队伍,还没靠近这些荒奴,这些人便被刺了个透心凉。

“第二排,上!”

很快,第一排荒奴后退,第二排荒奴举着长矛刺来。

“噗嗤噗嗤……”

仅仅是第一波,大草这边居然损失了十几个勇士。

而王重这边的队伍居然还没有损失一个人,这让后面的大草看的目瞪口呆,隐隐之间感觉不安。

荒草部落的勇士虽然损失惨重,但马上有些灵巧的人找到了这些队形的弱点,他们抡起石斧,朝着队伍的人底盘攻去。

不过这时候,这些荒奴后面的一排队伍纷纷朝地上刺去,几个滚过来的纷纷被扎成了刺猬。

这时候,屋子终于打开,三十个勇士冲出,朝着落单的勇士杀了过去。

“这是荒草部落的人,杀死他们!”

一个人怒吼一声,这人叫蛮牛,是王重钦定的高级勇士,专门领导一群普通勇士。

这也是王重发现部落人多了之后,管理上有很大的麻烦,所以为了方便管理,他给勇士们分了等级。

分别是高级勇士,中级勇士,以及低级勇士。

通过考核的人只能算低级勇士,荒奴和侍从不再分配。

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成为勇士之后就失去了进取心。

低级勇士只有为部落贡献才能成为中级勇士,中级勇士才能拥有两个侍从。

这也是王重为了让侍从和荒奴全都参军,彻底让这些勇士失去反叛的可能。

到了高级勇士之后,高级勇士能有三个侍从,但是可以负责领导一支三十人的勇士部队。

不过想要成为高级勇士非常困难,不但要在中级勇士的时候做过大贡献,而且最后还要经受王重的考验,这才能成为高级勇士。

因此整个部落里面,高级勇士只有三个人。

蛮牛很幸运,通过考验成为了高级勇士。

在荒奴和蛮牛说带领的三十个勇士夹击之下,荒草部落死伤惨重,大草想要逃跑的时候,更是直接被蛮牛给拦了下来。

“大草,俺首领说了,杀了你,奖赏三牛头,一个奴女,所以对不住了啊!”

蛮牛哈哈一笑,巨大的石斧砍了过去。

“我不服啊…………”

大草哪是高级勇士蛮牛的对手,脑袋顺便被打开了口子,身体一歪,倒了下去。

“大草已死,投降放下武器者,俺首领说不会杀!”蛮牛高举大草头颅,厉声喝道。

此刻已经是强弩之末的一群勇士看到自己首领已死,瞬间没了抵抗之意,纷纷扔掉了武器跪在地上。

这样的场景也在另外两处发生,大鱼部落首领死的最早,所以第一时间投降。

至于野猪部落稍稍抵抗了一会,可是随着其他两处战斗结束,数不清的勇士过来支援之后,野猪部落终于不敌,首领十猪最后带着仅仅四个勇士突出重围,逃跑了。

王重此番没出战,而是亲自率领一群亲信坐镇大后方。

这是为了防止某一处方向出现问题,他这一支部队是做预备用的。

幸好,他亲自操练的队伍没有让他失望,三个方向的战斗全部获胜。

“首领,荒草部落,大鱼部落已经全部投降,我们是不是过去接收这两个部落。”大河恭敬问道。

王重摆摆手道:“那些部落虽然伤亡惨重,但是此番过去距离太远,而且夜间敌人防备过重,不宜操之过急,毕竟我们的目标不是杀人。”

“是,首领。”

大河点点头,觉得还是首领想的周到。

“命令下去,把俘虏关起来,明日让他们领我们过去,劝降那些部落,反抗者,杀!”

第86章 大荒地图(感谢地霸喜欢看书打赏舵主)

这一下子,何曼玉心跳加速。

一群人这么快都被王聪打倒了,这也太厉害了。

“叮咚!打架打赢,宿主心情大爽,获得五百爽点值。”

王聪心中欣喜,打架打赢也能得到爽点值啊。

“张凯,你还想打我吗?”王聪搂着何曼玉腰肢走了过去,一下踩住了张凯的小腿,“信不信我再用力一点,你这条腿就废了。”

“哥,大哥。”感受到小腿剧烈的疼痛,张凯说话都带着哭腔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放了你,我王聪岂不是很没面子?”王聪淡淡道。

“这……我拿一万块,算是赔罪?”

“曹,一万块打发我?这点钱都不够我吃顿饭的。”王聪大言不惭道。

张凯嘴一抽,继续道:“我让山鸡给你道歉。”

“不需要道歉。”王聪话落,脚上力道更加强大了一丝,“我要你拿三万块出来孝敬我,另外,以后这家饭店有任何人过来捣乱,我王聪必定打得你半身不遂,让你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知道吗?”

“知道……知道了。”张强连连点头。

“好了,都起来吧,对了,我看这个程大明挺不爽的,竟然敢抢我女朋友,每人给我甩他五巴掌才准走。”

王聪一说完,程大明猛然抬头,连忙扭头就跑。

“给我抓过来。”张凯话落,几个小弟一下子把程大明扑倒在地。

“张凯,你可是收了我钱的……”

“啪……”张凯反手就是一巴掌甩过去,“曹泥煤,收你钱怎么样,谁让你抢聪哥女人,给我抽!”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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