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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进程》


正文 苔藓

斯泰拉的爸爸在俯瞰休伦湖的白垩岩上造了这幢房子,作为夏季避暑的地方。她家人称之为“避暑小屋”。第一次看到它时,大卫很是吃惊,因为它毫无这一叫法所暗示的那种松木虬曲的风韵、遮风挡雨的温馨。他是一个被斯泰拉家人称为“来自不同背景”的城市男孩,对于夏季避暑地毫无概念。这房子过去是,现在还是一幢高大的光秃秃的木屋,涂成灰色模仿附近的旧农庄,尽管或许没有后者结实。房子前方是陡峭的岩壁——同样不怎么结实,不过毕竟延续至今——以及一条通向下方沙滩的长长的台阶小径。屋后是一个围着篱笆的小院子,还有一条短短的沙子小路和一片野黑莓灌木。斯泰拉在小院子里以相当的技术和手段种着蔬菜。

大卫将车拐上小路,正逢斯泰拉拿着一小篓黑莓,从灌木丛中走出。她是个矮胖的白发女人,穿着牛仔裤和脏兮兮的t恤。根据他的判断,这些衣服下没有穿戴任何支撑或束紧她身体的东西。

“瞧瞧斯泰拉成什么样了,”大卫气呼呼地说,“都快变成个巨魔了。”

凯瑟琳之前从未见过斯泰拉,礼貌地评论道:“是啊。她更老了。”

“比什么更老,凯瑟琳?比这幢房子更老?比休伦湖更老?比那只猫更老吗?”

菜园边的小路上躺着一只睡眼蒙眬的猫。一只老大的姜黄色雄猫,耳朵打架撕碎了,一只眼蒙着白翳。它叫大力神,自打大卫在的时候就在了。

“她是年纪更大了嘛,”凯瑟琳在抗议的冲动下反驳道。即便是在抗议,她仍旧显得很温顺。“你明白我的意思。”

大卫觉得斯泰拉是故意这样出场的。这不仅是对自然老化的逆来顺受——唉,不是的,比这糟多啦。斯泰拉总喜欢把事情搞大。不过,这不仅限于斯泰拉。就有一种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非得从女性的外形中挣脱,炫耀起满身的肥肉或者难看的皮包骨头,长起鼓突的疙瘩和脸上的毛发,拒绝遮挡住苍白的、青筋暴突的腿部,而且对此几乎是沾沾自喜,好像这就是她一直以来的理想似的。彻头彻尾就是些憎恨男人的女人嘛。现如今,你还不能大声说出这类观点。

他停得离黑莓灌木太近了——对凯瑟琳而言太近了,她从副驾驶座挤出车门,立刻遇到了麻烦。凯瑟琳身材苗条,但她的连衣裙裙摆很长,还有长长的、波浪起伏的袖子。这是一件蛛网似的棉布做的裙子,从粉色过渡到玫瑰色,打着很多小小的不规则的褶子,形似皱纹。是一件漂亮的裙子,不过在斯泰拉的地盘上,这可不是一个好选择。黑莓灌木密密地钩住它,凯瑟琳没完没了地摘着钩子,试图脱身。

“大卫啊,天哪,你可以给她留点空当的嘛。”斯泰拉说。

凯瑟琳对自己的窘境发笑了。“我没事,我很好,真的。”

“斯泰拉,凯瑟琳。”大卫介绍着。

“吃点黑莓吧,凯瑟琳。”斯泰拉同情地说,“大卫?”

大卫摇摇头,凯瑟琳拿起两枚黑莓。“真可爱,”她评论道,“给太阳晒暖了。”

“我看它们都看得恶心啦,”斯泰拉说。

凑近看,斯泰拉稍微像样了一点——光滑的皮肤晒得黑黑的,头发像孩子一样剪得短短的,一双大大的棕色眼睛。凯瑟琳比她高出不少,高挑、瘦弱、骨感,满头金发,皮肤细嫩。她的皮肤是那样细嫩,以至于根本不能用化妆品,而且动辄由于感冒、食物或者情绪而发红。最近她试着用起蓝色眼影和黑色睫毛膏,大卫觉得这是个错误。刷黑那些稀疏的睫毛,正好突出了她水汪汪的蓝色眼睛,那颜色浅得好像都无法承受日光,也强调了眼睛下面干巴巴的皮肤。大约一年半前,大卫第一次遇到凯瑟琳,以为她只有三十出头。他觉得她保留了不少女孩气质,爱上了她的美貌、高挑和脆弱。从那时起她就开始日益老去。而且,她根本也比他以为的要老得多——已近四十了。

“但是你打算拿它们做什么?”凯瑟琳问斯泰拉,“做果酱吗?”

“我已经做了差不多有五百万罐果酱了,”斯泰拉说,“把它们灌进有那种艺术兮兮的方格棉布盖儿的小罐子,送给所有邻居。他们要么是太懒,要么是太精了,都不去摘自己的黑莓啦。有时我也不明白,我干吗不让这些大自然的慷慨赠品在藤上烂掉算了。”

“不是长在藤上,”大卫说,“是长在那些人神共愤的带刺灌木上的,它们该被清空、烧掉才对。那样就有地方停车了。”

斯泰拉对凯瑟琳说:“听听,他好像还是我丈夫似的。”

斯泰拉和大卫结婚二十一年。分居八年。

“不错,大卫,”斯泰拉大度地回答,“我应该清掉它们的。我该干而一直没着手干的事有一长串啦。进来吧,等我换件衣服。”

“我们还得去一趟卖酒的店,”大卫说,“我路上没来得及。”

每年夏天,他都要进行一次这样的拜访,时间尽可能安排在斯泰拉爸爸的生日前后。他总是带去同样的礼物——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今年是岳父九十三岁生日。他住在几英里远的一个护理中心,斯泰拉一周可以去看他两三回。

“我得洗个澡,”斯泰拉说,“然后穿件鲜艳点的衣服。不是为了爹地,他现在完全瞎了。不过我想其他人会喜欢的,看到我穿件粉红啊蓝色啊什么的,他们会像看到个气球一样开心起来呢。你们两个还有点时间喝一小杯。对了,也可以帮我倒上一杯。”

她领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沿小路走进屋。大力神没动弹。

“懒畜生,”斯泰拉说,“他快要像爹地一样了。你觉得这房子需要油漆吗,大卫?”

“是啊。”

“爹地总说每隔七年就要刷一次。我不知道啊——我正在考虑装上外墙。我得有更好的防风设施。虽然已经装了点御寒设备,可我总感觉像住在个透风的板条箱里似的。”

斯泰拉全年住在这里。一开始,两个孩子中的这个或者那个时不时会陪她住住。但现在,保罗在俄勒冈学习森林学,迪尔德丽在巴西一所英语学校教书。

“不过,你可不可以涂上外墙那种颜色呢?”凯瑟琳说,“它多好看呀,那种可爱的风吹日晒的颜色。”

“我想用奶油色。”斯泰拉说。

独自一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这幢房子里,斯泰拉过的是一种忙碌的,甚至可以说是混乱的生活。他们穿过后走廊和厨房走向起居室,一路上这种生活的痕迹随处可见。这里有几盆她种的盆栽植物,还有她提到的果酱——她解释说,并不曾全部送掉,留了一些等着在糕点拍卖会和秋季集市上用。这里还有她的全套制酒设备。此外,俯瞰湖面的长条形起居室里有她的打字机,周围一摞一摞都是书和纸。

“我在写回忆录,”斯泰拉说。她向凯瑟琳做了个两眼朝天的鬼脸。“给我钱我就不写。不,没事啦,大卫,我是在写一篇关于老灯塔的东西。”她把远处的灯塔指给凯瑟琳看。“你朝窗外看,看到最远那里,就可以看到它了。我在给历史学会和本地报纸写一篇文章。差不多算是崭露头角的女作家啦。”

除了历史学会,她说,她还加入了戏剧阅读小组、教堂合唱团、制酒人俱乐部,以及一个非正式团体,其成员每周举行价钱固定(便宜)的晚餐聚会,互相做伴。

“测试我们的创造力,”她说,“总是会测试点什么。”

而这些仅仅是其中多少比较有组织的那部分罢了。她的朋友可谓五花八门。退休到此的人们,在重新装修的农场房子里,或者安装了过冬设施的夏季小屋里安下家;背景各异的年轻人们,他们接手了土生土长的农夫再也不想要了的岩石嶙峋的老农场。还有一个本地的牙医及其朋友,是同性恋。

“现在我们这儿宽容得出奇啊,”斯泰拉嚷道,她走进浴室,努力压过水流的声音。“我们并不是非要男女搭配。这对我们这些被淘汰的老婆们来说挺不赖的。我们有差不多半打人呢。其中有一个会织布。”

“我找不到汤力汽水。”大卫从厨房里喊道。

“是一罐一罐的。在冰箱旁边地板上的盒子里。这女人自己养羊。我是说会织布的那个女人,她有自己的纺车。她会纺羊毛,织成布。”

“老天爷啊。”大卫若有所思地感叹道。

斯泰拉关掉龙头,啪啪地拍水。

“我以为你会喜欢那样呢,你瞧,我还没到那个地步。我只是做做果酱。”

很快,她用毛巾裹着身子走出来,问:“我的酒在哪里呢?”毛巾上方的两角掖在她一只胳膊下,下方的两角晃荡着,摇摇欲坠。她接过一杯金汤力。

“我要在试衣服的时候喝。我有两套新的夏季套装,一套是火红色的,另一套是绿松石色的。可以混着搭配它们。反正不管怎么穿,看起来都挺抢眼。”

凯瑟琳从起居室走来取她的饮料,像喝水一样猛喝了两口。

“我爱这幢房子。”她带着一种柔和的热情说道,“真的。它是这样质朴、谦和。到处都亮堂堂的呢。我一直在琢磨它让我想起了什么,现在我明白了。你看过英格玛·伯格曼的那部老电影吗,讲一家人住在岛上的一幢夏季别墅里?一幢可爱的简陋的房子。那女孩疯了。我记得那会儿就思忖过,那才是避暑小屋该有的样子呢。可它们从来都不是那样的。”

“就是那部上帝变成了一架直升机的电影吗,”大卫说,“女孩和她兄弟躲在一艘小船底下鬼混。”

“我得说,我们这儿从来就没有这么有意思的事,”斯泰拉在卧室墙那边说,“我可不能说什么时候真的喜欢过伯格曼的电影。我一向觉得它们有点阴森,神经兮兮的。”

“这里的谈话到处都能听到,”大卫对凯瑟琳说,“注意到没?没有哪堵墙连到天花板的。浴室除外,感谢老天。这可真有助于家庭生活啊。”

“每次大卫和我想私下说点什么,都得把脑袋埋到被子里才成,”斯泰拉说。她从卧室走出来,穿了一条绿松石色的弹力裤和一件无袖上衣。上衣是白底绿松石色的花朵和树叶图案。她好像总算穿了件文胸。一条浅色带子若隐若现,啮进肩膀的皮肉里去。

“记得有天晚上我们上了床,”她说,“聊着是不是买辆新车,在说不晓得哪种车的油耗是多少之类的,我记不清了。好了,爹地向来迷恋汽车,他精通这些,突然间我们听到他说:‘一加仑跑二十八英里。’诸如此类的。就好像他就在床的另一边似的。当然了,他不在——他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呢。大卫非常淡定,他只是答道:‘哦,多谢,先生。’就好像我们一直就在和爹地聊着天似的。”

大卫从村里的售酒商店走出来,斯泰拉摇下车窗,正在和一对夫妇说话,她介绍了他们:罗恩和玛丽。他们大概六十多岁了,不过晒得黑黝黝的,样子挺利索,穿着情侣格子裤和白色运动衫,戴着格子帽。

“很高兴见到你啊,”罗恩说,“这么说,你过来看到聪明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啦?”他听起来很快活,让人想到拳击中的佯攻,或者开玩笑的捶打。“你啥时退休来加入我们啊?”

这让大卫狐疑,斯泰拉有没有说过他们已经分居。

“我还没到退休呢。”

“早点退休吧!我们这儿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我们摆脱了所有那些束缚,那种成天跌爬滚打,挣钱花钱的日子。”

“嗯,我不在其中,”大卫说,“我只是个公务员。我们用纳税人的钱,然后尽量啥事都不干。”

“那不是真的,”斯泰拉谴责道——像个妻子一样。“他在教育部工作,干得很卖力呢。他只是永远不肯承认罢了。”

“一条大蟒蛇!”玛丽咯咯地笑道,“我过去在渥太华上班——那是几辈子之前的事啦——我们通常管自己叫大蟒蛇!公务蛇。公务员。”

玛丽一点也不胖,但她的下巴不知怎的像个胖女人的下巴。它软塌下去,像一系列梯田那样过渡到脖子。

“说实在的,”罗恩说,“这种生活很棒啊。你不会相信我们找到多少事来忙活。每天都嫌短啊。”

“你有很多爱好吗?”大卫问。他突然显出一脸认真相,彬彬有礼、一本正经的。

这种语调让斯泰拉警惕起来,赶紧试图分散玛丽的注意力。“你打算怎么用从摩洛哥带回来的那料子呢?”

“我拿不定主意。可以做成一条迷人的裙子,但实在不像我穿的东西。或者干脆就把它铺床上算了。”

“有那么多活动,你永远有事儿干,”罗恩说,“比如说吧,滑雪。越野的。我们二月份整整十九天都在外面。今年天气太棒了,都不用开车出门。只要沿着后门外的巷子滑出去……”

“我也尽量坚持自己的兴趣爱好来着,”大卫说,“我想那会让人年轻。”

“毫无疑问!”

大卫一只手搁在外套内袋里。他不以为然地笑着,把握在手心里的一个东西给罗恩看。

“我的兴趣之一。”他解释道。

“想知道我给罗恩看的是什么吗?”他们沿着悬崖开往护理中心的途中,大卫问。

“不,谢了。”

“希望罗恩喜欢它。”大卫快活地说。

他唱起歌。他和斯泰拉在大学里因为唱古典牧歌而相识。至少斯泰拉是这么跟人说的。他们也唱些别的,不止牧歌。“大卫是个瘦瘦的纯洁小伙子,有纯净甜美的男高音,我呢是个敦实粗野的小姑娘,有响亮深沉的女低音,”斯泰拉经常这样说,“对此他毫无选择。缘分呐。”

“哦,我的情人啊,你要去往何方?”大卫唱道,直到今天仍未失去优美的男高音。

<small>哦,我的情人啊,你要去往何方?</small>

<small>哦,我的情人啊,你要去往何方?</small>

<small>哦,不要走,再忍忍,真正的爱人就要到来,</small>

<small>哦,不要走,再忍忍,真正的爱人就要到来,</small>

他会唱歌,高音低音通通擅长。

下面沙滩上,斯泰拉的宅子的两头,各有一堵长长的、低矮的岩石墙,一块块岩石由铁丝网兜着摞起来,通到湖里。它们摞在那里,是为了防止沙滩被侵蚀。凯瑟琳坐在其中一堵墙上看着水面,薄薄的裙子和长发被湖风拂动。她的姿态简直可以入画。她真像在拍广告呢,斯泰拉想——要么是为了某种非常私密的、有可能会令人厌恶的东西,要么就是某种体面的、相当盛大的东西,比如人寿保险。

“我一直想问你来着,”斯泰拉说,“她的眼睛有什么问题吗?”

“眼睛?”大卫说。

“她的视力。凑近的话,你会发现她好像不怎么能聚焦。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

斯泰拉和大卫站在起居室窗口。从护理中心回来后,他俩都喝了一杯新调的提神酒。归途中他们几乎没有交谈,不过那种沉默不带敌意。他们觉得自己变温和了,变得比较融洽起来。

“据我所知,她视力没什么问题。”

斯泰拉走进厨房,端出烤盘,用蒜瓣和新鲜鼠尾草叶擦着烤猪肉。

“你知道,女人身上会发出一种气息,”大卫站在起居室门口说,“一旦知道你再也不想要她们的时候就会散发出来。一种陈腐的气息。”

斯泰拉拍打着猪肉。

“那两道堤坝要彻底换换铁丝了,”她说,“有些地方铁丝已经磨得像蜘蛛网一样了。你真该去看看。水流的力量,它能把坚硬的铁丝也磨光。我今年秋天得举行一个干活晚会啦。得做好多吃的,邀请一些人过来,确保他们当中体力好的人足够多。我们都是这么干的。”

她把烤肉放进烤箱,洗洗手。

“你去年夏天跟我说的就是凯瑟琳,是吗?她就是那个你说的,有点超凡脱俗的人。”

大卫呻吟一声。“我说了什么?”

“有点超凡脱俗,”斯泰拉一边说,一边砰砰地倒出苹果、土豆、洋葱来。

“好吧,告诉我,”大卫说,他走进厨房,凑近她。“告诉我吧,我都说过些什么?”

“就这么多,真的。我不记得别的了。”

“斯泰拉,跟我说说我都是怎么形容她的。”

“不记得了,真的。我不记得了。”

她当然记得。真真切切地记得他说“有点超凡脱俗”时的口气。他声音中的骄傲和嘲讽。在爱情的阵痛中,他总是会带着温柔的轻蔑来形容那个女人——甚至带着一种惊叹。他总说这真是发疯啦,说他自己也不明白,他明明看得出那人其实根本就不是适合他的类型嘛。然而,然而,然而啊。然而那绝非他所能掌控的,根本无法抵御。他告诉斯泰拉,凯瑟琳信占星术,是个素食者,会画一些怪异的画,比如关在塑料泡泡中的小人儿。

“烤肉,”斯泰拉突然警醒地说,“她肯吃肉吗?”

“什么?”

“凯瑟琳吃肉吗?”

“她没准什么都不会吃。她没准会迷迷糊糊的。”

“我要做个苹果洋葱炖菜。量很大。或许她会吃这个。”

去年夏天,他说:“她是一个幸存下来的嬉皮士,真的。她甚至不知道那年代已经过去了。我想她是从不看报的。她对于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可以算是一无所知,除非她能从哪个占卜者那儿听说。那就是她眼中的现实。我想她连地图也看不懂。她全凭本能做事。你知道她干了什么吗?她跑到爱尔兰去看了凯尔经。她听说凯尔经在爱尔兰。她就直接从香农机场的飞机上走下来,向人打听去凯尔经的路怎么走。结果你知道吗,她真的找到了!”

斯泰拉问,这个超凡脱俗的人儿哪来的钱去爱尔兰。

“哦,她有份工作,”大卫说,“算是工作吧。教艺术课,不是全职的。天晓得她会教什么。没准是根据星座来画画吧。”

现在他说的是:“有别人了。我还没告诉凯瑟琳。你觉得她察觉到没有?我感觉是的。我想她察觉了。”

他靠着厨房台子站着,看斯泰拉削苹果。他飞快地伸手到衣服内袋,趁斯泰拉没来得及扭过头去,把一张快照塞到她的眼前。

“我的新女友,”他说。

“看起来像苔藓嘛,”斯泰拉说,削皮刀陡然停止。“再说,它太暗了。在我看来,就是岩石上的一团地衣嘛。”

“别傻了,斯泰拉。别装了。你能看到她的。瞧见她的腿了?”

斯泰拉放下削皮刀,顺从地眯起眼看向照片。地平线上远远地有一对放平的乳房。前景是叉开的双腿。双腿大大地打开——光滑、金色、盛大:一对倾倒的石柱。当中是那团她称为地衣或苔藓的黑色毛丛。不过实际上更像一只动物的深色毛皮,脑袋、尾巴和爪子都被砍掉了。某只倒霉的啮齿动物深色的,丝绒似的毛皮。

“嗯,现在我看出来啦。”她心平气和地说。

“她名叫蒂娜。蒂娜,不是蒂楠哦。她二十二岁。”

斯泰拉没法请他收起照片,哪怕只是不再举在她眼前。

“她是个坏丫头,”大卫说,“哦,她真是个坏丫头!她到修女们那里上学。一旦变野了,就再没有比修道院的女学生更坏的姑娘了!她是凯瑟琳教书的艺术学校里的一个学生。退学了。现在是个鸡尾酒会女招待。”

“在我听来,这并不算多堕落嘛。迪尔德丽读大学时,不也当过一阵鸡尾酒会的女招待。”

“蒂娜跟迪尔德丽可不一样。”

终于,举着照片的手放下了,斯泰拉拿起刀子,重新削起苹果。不过大卫还不肯收起照片。他想要收,旋即又改了主意。

“这个小巫婆,”他说,“她要索我的魂呐。”

他谈论这女孩的声音在斯泰拉听来尤其做作。不过哪里轮得到她来评价大卫怎样是做作,怎样不是呢?他这种特别的声音高亢,单调,顽固,带有一种刻意的,残忍的甜蜜。他想对谁残忍呢——斯泰拉,凯瑟琳,那个女孩,他本人?斯泰拉叹了口气,没料到比预想的更大声,更恼怒。她放下削了一半的苹果,走到起居室,朝窗外看去。

凯瑟琳正从墙上爬下。或者说正在试着爬下来。她的裙子钩在铁丝上了。

“那件漂亮的小破裙儿今天可给她添足了麻烦,”斯泰拉说,被自己糟糕的口音和不乏恶毒的语气吓了一跳。

“斯泰拉。希望你替我保管这张照片。”

“我来保管?”

“我怕我会拿给凯瑟琳看。我一直想这么做。我怕我真会这么做。”

凯瑟琳已经挣脱了,看到他们在窗子后面。她挥了挥手,斯泰拉也挥了挥手。

“我相信你还有别的,”斯泰拉说,“我是说照片。”

“不在身上。我并不是想伤害她。”

“那就不要嘛。”

“她弄得我想伤害她。她用眼泪汪汪的样子缠住我。她吃药。‘心情电梯’。她喝酒。有时候我想,最好的做法或许就是给她来个迎头痛击。致命一击嘛。致命一击,凯瑟琳。拿着吧。迎头痛击。不过我担心她的反应。”

“‘心情电梯’,”斯泰拉说,“‘心情电梯’,直上云霄!”

“我是认真的,斯泰拉。那些药丸能要命的。”

“那是你的好事嘛。”

“真有意思。”

“我其实根本没这意思。不过,每次脱口说出这类话,我都会假装是故意说的。得到的承认越多越好嘛!”

晚餐时,这三个人都感觉好多了,比他们预想的都要开心。大卫心情好多了,是因为他想起售酒商店对面有个电话亭。斯泰拉在做出一顿美餐之后,心情总会大好。凯瑟琳感觉好多了则是药物的原因。

谈话并不困难。斯泰拉讲了几则为自己的文章做调查时读到的故事,关于五大湖区的沉船事件。凯瑟琳对于沉船也知道一些。她有个男朋友——前男友——是个潜水员。大卫慷慨地宣布他妒忌这个家伙,不想听他在深水中的本领。没准他说的是真话。

晚饭后,大卫说他要散个步。凯瑟琳请他随意。“去吧,”她快活地说,“我们这里不需要你。没有你,斯泰拉和我会相处得很好呢。”

斯泰拉很好奇凯瑟琳这种新的声音是打哪儿来的,这种时髦的,相当愚蠢的,像是在调情的声音。喝点酒不至于这样。她吃下的不知什么东西并没有让她变得迟钝,相反倒让她利索起来。层层叠叠的柔弱的歉意,犹犹疑疑的谄媚、畏缩或者希冀,全都一下子被这阵轻快的化学之风刮得无影无踪。

不过,凯瑟琳站起身试图清理桌子时,很明显这种利索仅限于精神层面。凯瑟琳撞到了厨房台面的一个角上。她让斯泰拉想起被截肢的人。截除得不是太多,只是切掉手指尖,或许还有脚趾尖。斯泰拉不得不盯着她,趁碟子还没滑下地,赶紧从她手中拿开。

“你注意到那头发了吗?”凯瑟琳说。她的声音像摩天轮一样忽高忽低。它猛地下降,又陡然爆发,热情洋溢。“他染发啦!”

“大卫吗?”斯泰拉问,这回是真吃惊了。

“每次他想起这个,都会把脑袋朝后仰一点,免得你凑得太近看出来。我想他很怕你会说什么吧。他有点怕你呢。其实,头发看起来很自然。”

“我真没注意。”

“他两个月前开始这么弄的。我说:‘大卫,这有啥关系呢——我爱上你的时候,你的头发就已经开始变灰了,你以为现在我还会在意吗?’爱真是奇怪啊,它会导致奇怪的事情。大卫其实是个敏感的人——他是个容易受伤的人呐。”斯泰拉从凯瑟琳的指缝中抢救下一个正在滑落的酒杯。“它会让你变得刻薄。爱会让你刻薄。要是你觉得离不开谁了,你就会对他们刻薄。我知道大卫就是那样的。”

他们晚餐喝的是蜂蜜酒。斯泰拉这批家酿蜂蜜酒是首次开封,她这会儿回想着它有多么棒,浓稠,冒着泡泡。看着都像香槟了。她查看瓶子里还有没有剩下。大概有半杯。她给自己倒出酒,把杯子放到搅拌器后面,洗起瓶子来。

“你在这里过得不错嘛。”凯瑟琳说。

“我过得很好,确实。”

“我觉得我生活中要有变化了。我爱大卫,但我淹没在这爱中太久了。太久啦。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我在下头的时候看着波浪,数了起来,‘他爱我,他不爱我。’我经常那么做。然后我想,嗯,波浪是没有尽头的,和雏菊花瓣可不一样。甚至和我的脚步也不同,如果我开始计算走到街区尽头的步数的话。我想着,波浪永远、永远都不会有尽头。所以我明白了,这对我来说是个信号啊。”

“别碰那些罐子,凯瑟琳。我等会儿来洗它们。”

斯泰拉为什么不说“坐下吧,我自己弄更方便”?哪怕对那些比凯瑟琳强的帮手们,她都经常这样直言不讳来着。她没这样说,是因为有点警惕。凯瑟琳的状态看起来不怎么稳定,蠢蠢欲动的。万一刺激到她,后果堪忧。

“他爱我,他不爱我,”凯瑟琳说,“就像这样。没完没了的。那就是波浪设法告诉我的。”

“只是好奇问问,”斯泰拉说,“你相信星座吗?”

“你是说我有没有让人帮我占过星座?没有,其实并没有。我知道有人这么干过。我也想过。我猜我没有信到愿意花这个钱的地步吧。我有时会看看报上的这类东西。”

“你看报纸?”

“看一部分。我订了一份,不会全读完。”

“那你吃肉吗?你晚饭时吃猪肉来着。”

凯瑟琳看起来并不介意被盘问,或者甚至都没注意到这是在盘问。

“嗯,我可以只吃沙拉过活,尤其是这样的季节。不过我时不时也会吃肉。我是个非常不坚定的素食者。真好吃啊,那烤肉。你用了大蒜吗?”

“大蒜、鼠尾草和迷迭香。”

“真好吃。”

“那就好。”

凯瑟琳突然坐下,男孩子气地叉开两条长腿,裙摆从两腿当中滑下去。晚餐期间,大力神一直在桌子另一头的第四把椅子上睡觉,现在决然地一跳,落在她的膝盖上。

凯瑟琳笑了:“疯猫。”

“要是你不喜欢,就赶它下去好了。”

现在斯泰拉不需要紧盯着凯瑟琳了,就开始忙着擦洗、摞好碟子,清洗杯子,擦桌子,抖干净桌布,擦洗台面。她感觉心满意足,兴致勃勃。她呷了一小口蜂蜜酒。一首歌谣的旋律涌上心头,她不由自主地唱了几个字,才意识到这就是大卫早些时候唱的那首,“未来如何尚无法预料!”

凯瑟琳发出轻轻一声呼噜,猛地抬起头。大力神没逃开,相反用爪子抓住她的裙子,竭力趴得更稳些。

“是我睡着了吗?”凯瑟琳问。

“你需要喝点咖啡,”斯泰拉说,“撑着点。你恐怕不该现在就睡呢。”

“我累啦。”凯瑟琳固执地说。

“我知道。可你不该现在就睡。撑着点,我们马上就给你灌点咖啡。”

斯泰拉从抽屉里取出一块手巾,浸透冷水,敷到凯瑟琳脸上。

“好啦,接着,”斯泰拉说,“拿着它,我开始弄咖啡了。我们不会让你在这里昏睡过去的,对吗?不然大卫会没完没了地抱怨这事。他会说是因为我的蜂蜜酒,或者我做的饭,或者我的陪伴,或者别的什么。撑住,凯瑟琳。”

电话亭里,大卫开始拨蒂娜的号码。旋即他想起这是长途,必须先找接线员。他拨了接线员的电话,询问电话费是多少,掏空口袋找零钱。他掏出一些二十五分硬币和角子,点出总共一元三十五分,摞在架子上备用。他又开始拨号。手指颤抖,掌心冒汗。腿、腹部和胸部都充满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电话在蒂娜那间挤挤挨挨的公寓里响起第一声铃,这让他的五脏六腑都沸腾起来。真是疯了。他往里塞硬币。

“我会告诉你何时开始投币,”接线员说,“先生?我会告诉你何时开始投币。”他的二十五分硬币叮当叮当掉到退币口,他费了点劲才摸出它们。电话又响了一声,在蒂娜的梳妆台上,在那堆混乱不堪的化妆品、连裤袜、珠子和链子、长羽毛耳环、一个可笑的烟斗、一大堆发条玩具当中。他觉得它们近在眼前:绿色的青蛙、黄色的鸭子、棕色的熊——全都一样大小。青蛙和熊一般个头。此外还有一些太空怪物,都是根据电影中的角色来的。上发条后,这些玩具就会在蒂娜的地板或者桌子上摇摇晃晃,咔嗒走动,嘴里冒出火星。她喜欢让它们赛跑,或者让其中两个相撞。它们奔向未知的路途时,她会兴高采烈地嚷嚷,甚至尖叫。

“好像无人接听,先生。”

“让它再响几声。”

蒂娜的浴室在大厅对面。她和另一个女孩共用它。要是她在浴室,或者甚至在浴缸里的话,要多久才能决定要不要接电话呢?他决定数到十下铃声,从现在开始。

“还是无人接听,先生。”

再数十下。

“先生,你愿意等会儿再打吗?”

他若有所思地挂上。旋即,激动万分地,他拨了询问台。

“你要哪里,先生?”

“多伦多。”

“请讲,先生。”

他询问了一位迈克尔·里德的电话。不,他不知道街道名称。他只知道名字——她的上一任,或许还藕断丝连的男朋友的名字。

“这里没有叫迈克尔·里德的信息。”

“没关系,试试看利德。利——德。”

确实有一位M.利德,在戴文波路。不叫迈克,不过至少首字母是M。那回头再查查。有没有一位M.里德呢?里德?是的。是的,有一位M.里德,住在西姆科大街。还有另一位M.里德,里——德,住在哈伯德。她怎么不早说呢?

他凭直觉选了哈伯德的那个。那里距离蒂娜的公寓不算太远。接线员告诉他号码,他拼命记住。他没有什么用来记录的东西。他觉得不能让接线员再报一遍号码,这一点很重要。不该透露出他在一个电话亭里,手边没有铅笔和钢笔。他觉得他的询问之绝望与鬼祟是昭然若揭的,任何时刻都有可能遭拒,不允许他知道关于住在哈伯德或者西姆科或者戴文波,或者随便哪里的M.里德或者M.利德的任何进一步信息。

现在必须从头打一通了。多伦多的区号。不,要打给接线员。然后是记住的号码。要快,趁他还没失去勇气或者忘记号码。要是她接电话,他说什么好呢?但是她不大可能会接电话,哪怕她真的在那里。M.里德会接电话。然后大卫必须问蒂娜在不在。不过很有可能要换种声音。或许根本就不用男人的声音。他过去经常能在电话里装出各种声音,一度甚至能蒙过斯泰拉。

没准他可以装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尖利的那种。或者一个孩子的声音,一个小妹妹的声音。蒂娜在吗?

“请再说一遍,先生?”

“没什么。抱歉。”

“电话响了。我会告诉你何时投币。”

要是M.里德是个女人怎么办?根本就不是迈克尔·里德。是玛丽·里德。吃养老金的。职业女郎。你给我打电话干吗?性骚扰。那么,就回到信息台。试试看西姆科的M.里德。试试看戴文波的M.利德。继续试。

“很抱歉,看来无人接听。”

电话在M.里德的公寓里,或者宅邸里,或者房间里响了一遍又一遍。大卫靠在金属架子上,他的硬币就搁在上面等着。一辆车在售酒商店的停车场停下。里面的两个人正盯着他看。显然是等着用电话。不凑巧的话,没准接着就该是罗恩和玛丽开车来了。

蒂娜住在一家印度进口商店楼上。她的衣服和头发上,除了香烟、麻醉剂和性的味道(大卫觉得那是她的自然体味)之外,总有一股咖喱粉、肉豆蔻、熏香的味道。她的头发染成死沉沉的黑色。脸颊上涂了一团粗野的颜色,眼皮有时涂成砖红色。她有一次去为她认识的什么人在拍的一部电影试镜。她没得到那个角色,因为要把一只驯服的老鼠夹在大腿间,让她犯了恶心。这次失败令她倍感羞耻。

大卫浑身冒汗,不再想捉住她,而是一心只想以随便什么方式找到她,听听她沙哑的年轻的声音,它带有天然的颤音和挥之不去的猥亵感。哪怕在这个时刻,听到它即意味着她已经背叛了他。当然她已经背叛了他。她一直就在背叛他。只要她能接电话(他几乎已经忘了接电话的应该是M.里德才对),他就可以冲她吼叫、斥骂,而要是他感觉足够卑微——他肯定会感到足够卑微的——还可以哀求她。这种机会让他求之不得。任何机会都成啊。晚餐时,他兴致勃勃地与斯泰拉和凯瑟琳聊天时,手指一直在木餐桌底部描着蒂娜的名字。

人们对于这种痛苦不会有任何耐心。又怎么会有呢?受难者必须放弃同情,断绝尊严,自己对付灾难。最糟的是,人们还会煞费苦心地告诉你,这不是真正的爱情。这一波一波的欲望,依赖,膜拜和悖逆,这些心甘情愿但是可怕的转变——它们不是真正的爱情。

斯泰拉过去时常告诉他,他对于爱情并不感兴趣。“甚至也不是性。我觉得你甚至对性也不感兴趣,大卫。我觉得你感兴趣的只是当一个坏坏的大男孩。”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和斯泰拉继续生活下去,或者娶了凯瑟琳。所谓懂得真正的爱情的人应该是罗恩吧,罗恩和玛丽的那个罗恩。

大卫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是有意思的地方,他这么想,也这么说过。他知道蒂娜并非真的那样狂野、贪婪或者堕落,像他假装的那样,或者像她自己有时候假装的那样。再过十年,她也不会被她疯狂的生活毁掉,也不会变成什么迷人的婊子。她只会变成个在洗衣店里被孩子们缠着的妇人。那个老派的词“娼妓”,他用来描述她的,其实并不贴切——和她其实没多大关系,就像“嬉皮士”与凯瑟琳没多大关系一样——这会儿凯瑟琳他连想都不愿想。他知道,蒂娜的伪装一旦破裂了,就像凯瑟琳的那样,那他迟早不得不再换人。无论如何,那对他来说都是迟早的事——再换个人。

他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冷眼旁观着自己,不过这种认知和洞察,对于他此刻腹部的震颤、急切甜蜜的腺体分泌和狂乱的祈祷都丝毫不起作用。

“先生?你想继续打下去吗?”

他们这天早些时候拜访的护理中心叫作白壳杨之家,是根据湖边大量生长的白壳杨树命的名。这是十九世纪一位百万富翁建造的一幢巨大的石头宅邸,现如今到处搭着活动坡道和救生梯,已经面目全非了。

前院草坪上那堆轮椅中间,有不少声音召唤着斯泰拉。她喊了好几个名字作答,特地绕过去握握手,送上几个吻。她这里那里来来回回,好似一只肥胖的蜂鸟。

她回到大卫身边时唱道:

她气喘吁吁地说:“实际上应该是茶壶啦。我想你不会觉得爹地有多大变化的,除了现在眼睛变成全瞎了。”

她领着他穿过刷了绿油漆、装了低矮的假天花板(以节省取暖费)的走廊,走廊里挂着按照数字序号填色的图画,还有消毒水味儿和其他各种味道。后门的门廊上,她爸爸独自坐着,裹着毯子,绑在轮椅上,这是为了防止他跌下来。

爸爸问:“大卫?”

声音仿佛从他体内一个深深的、阴湿的洞穴里发出,受嘴唇、下巴或舌头的阻碍而走了样,后者似乎动也没动。他的脑袋也没挪动。

斯泰拉走到椅子后,搂住他的脖子。她的动作非常轻柔。

“是的,是大卫来了,爹地。”她说,“你认得他的脚步声!”

爸爸没回答。大卫弯腰摸摸老人的手,与想象中不同,它们并不冰凉,而是温暖干燥的。他把威士忌酒瓶塞进这双手。

“小心点,他抓不住。”斯泰拉轻声说。大卫用手稳住酒瓶,斯泰拉推来一把椅子,这样他可以坐在她爸爸对面。

“还是同样的礼物,”大卫说。

岳父发出一声认可的哼哼。

“我去拿几个杯子,”斯泰拉说,“在外面喝酒是违反规定的,不过我通常可以说服他们放宽一点。我会告诉他们这是在庆祝。”

为了习惯岳父的模样,大卫尽量把他想象成一种后人类的产物,某个新物种。活下来对他不仅意味着苟延残喘,还意味着样貌的改变。散布着深蓝斑点的灰蓝色皮肤,发白的眼睛,瘦骨嶙峋的脖子,上面有脆弱的深深的凹洞,仿佛是个雾化玻璃做的瓶子。从这脖子里冒出了更多的声音,一种类似于交谈的表示。发出的是每个音节的核心,湿润的元音由前后的辅音勉强烘托出来。

“路上——挤吧?”

大卫描述了高速公路和次级公路的状况。告诉岳父他最近买了一辆车,是日本货。他讲述了一开始如何没能获得和广告里哪怕有点接近的油耗。不过他去投诉了,坚持不懈,把车退给了交易商。进行了各种调整,现在情况已经改善,油耗比较让人满意了,尽管还没达到之前允诺的水平。

这番谈话看来挺受欢迎。岳父好像听进去了。他点着头,他狭窄、瘦长、发青、后人类的脸上显现出昔日表情的遗迹。一种精明的、庄严的忧虑,对于广告、外国汽车和汽车商人的怀疑。甚至还有一丝狐疑——就像过去一样——操心大卫是否真能像样地处理这类事,以及为他确实有这能力而感到的宽慰。在岳父眼中,大卫始终是个正在学习如何成为男子汉的家伙,某个有可能永远也学不会,永远都无法达到那种坚定沉着、稳重含蓄境界的人。大卫这家伙,选择杜松子酒而不是威士忌,读小说,不懂股票,喜欢撩女人,而且起初只是个教书匠。大卫,这个老是开微型车、外国车的人。不过现在那已经没问题了。微型车不再拥有昔日它们所代表的意义了。即便在这里,在休伦湖边的悬崖上,在生命的尽头,也有一些变化得到了确认,一些改变得到了理解——被一个无法抓握也看不见东西的人。

“有什么关于——拉达的消息吗?”

幸运的是,大卫有个同事开的就是拉达车,许多次无聊的午饭和咖啡茶点时间都进行着关于这辆车的讨论,性能、缺点、购买配件的困难之类。大卫复述了这些,岳父似乎很满意。

“灰色。多尔。灰色多尔。第一辆车——有生以来。杨格大街。六十英里,六十英里。一……一小时。”

“他当然从来不曾以一小时六十英里的速度在杨格大街开过什么灰色多尔,”他们推着她爸爸和他的酒瓶回到他的房间,告了别,沿绿色走廊往回走的时候,斯泰拉说,“根本没有。谁的灰色多尔?它们在他有钱买车之前早停产了。他也从没冒险开过别人的车。这是他的幻想罢了。他已经到达了那个让人飘飘欲仙的阶段——修订过去,让所有他希望发生的事都真的发生。在想我们是否也会到达那个阶段吗?大卫,你的幻想会是什么?不,别告诉我!”

“你的会是什么?”大卫说。

“你没有离开我?你从没想要离开我?我打赌那一定就是你以为的,但我可不那么肯定!爹地看到你真高兴,大卫。对爹地来说,男人就是更重要啊。我猜,要是他想到你和我的事,他会不得不站在我这一边,不过没关系,他不用想这个。”

在护理中心的斯泰拉似乎恢复了一些从前的圆融和柔顺。她对爸爸的关注,甚至对那群坐轮椅者的关注,都让她的举止又有了几分温顺优雅,让她的声音也多了一丝娴静。大卫脑海中涌出十二年或者十五年前她的一个形象。他看到她端着一锅炖菜,在一个郊区派对上穿过草坪。她穿了一条夏裙。那些日子里,她总抱怨自己太胖了,穿不得长裤,尽管那会儿还没现在一半胖。这一幕缘何令他如此动容?斯泰拉走过草坪,一头秀发在阳光中闪耀——那会儿灰发只有几缕,头发显出一种淡金色——赤裸的肩膀晒得黝黑,她嚷嚷着跟邻居打招呼,笑着,诉说着烹饪过程中的某个意外。当然了,她带来的食物美味无比,而且她不光带来了吃的,还带来了人们所期待的邻里聚会的气氛。她用强大的社交魅力,把所有人都吸引到身边。尽管有时斯泰拉的这类天赋令大卫浑身不自在,但这一次他毫无气恼之感。她活泼的佯怒,她的夸大其词,她瞪大眼睛寻求同情的幽默恳求,都曾经让他不快过。他听过她为了讨人开心,添油加醋地描述他们生活中的各种情节——孩子们平时的小事故和不听话,送猫去看兽医,儿子的第一次醉酒,电动割草机的古怪表现,给楼上大厅贴墙纸。她是可爱的妻子,在聚会上光彩照人,她看待事物的方式是那样有趣。有时她简直太奇妙了。你妻子真是个妙人儿啊。

好吧,他原谅了她——他爱着她——在她走过草坪的时候。那一刻,他正用光脚逗弄一个住在附近的有夫之妇的冰冷、棕色、剃过毛、粗里粗糙的小腿肚子,她刚从游泳池里出来,胡乱套着件长长的掩盖一切的猩红色浴袍。一个深色头发,没有孩子,没完没了地抽烟的女人,始终保持着令人心猿意马的沉默——至少在他们关系的那个阶段。(是他的第一次——那个女人——是他和斯泰拉婚姻中的第一次。罗斯玛丽。一个甜蜜阴郁的名字,尽管到头来其实是个声音尖细的平庸女人。)

不仅如此。对本色的斯泰拉油然而生的这种欢喜感觉,这种与她和平共处的意外感受,并不仅仅来自这个——他的大脚趾的非法动作。关于他和斯泰拉的这份醒悟,其实内涵颇深——他们到底是唇齿相依的,只要还能感到这份对于她的好意和温柔,他那隐秘的个人行为就仿佛是在她的祝福底下完成的。

结果斯泰拉并不这么想。而且他们并非唇齿相依,或者说,即便密不可分,也是一种他不得不打破的关系。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就不能设法熬到头吗?斯泰拉当时这么说过,试图开个玩笑。她不明白,或许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其实那正是原因之一,让事情变得不可能。这个白发苍苍、和他肩并肩穿过护理中心的女人一路拖拽着如此沉重的分量——里面不仅有他的性秘密,还有他夜半时分对上帝的思考,因为精神压力导致的胸痛,他的消化不良,他的逃跑计划——它一度是包括她的,涉及非洲或印尼。他的所有普通和非凡的生活——甚至一些她不大可能知道的事——似乎都为她所掌控着。在一个知道这么多的女人身边,永远不可能有什么轻松,不可能有什么隐秘、舒展可言。她因为洞悉一切而洋洋自得。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搂住了斯泰拉。他们拥抱了,两个人都是真心诚意的。

一个年轻女孩正推着推车沿走廊走来,不知是中国还是越南姑娘,她穿着浅绿色制服的身形像孩子一样瘦小,却涂着口红和胭脂。推车上摆了一些纸杯和装了橙汁、葡萄汁的塑料瓶。

“喝果汁的时间到喽!”女孩愉快地,公事公办地吆喝道。“喝果汁喽!橙汁。葡萄汁。果汁来喽!”她没注意大卫和斯泰拉,不过他们还是赶紧分开了,继续走路。大卫感到一阵轻微的,非常轻微的不悦,因为被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看到自己拥抱斯泰拉。这种感觉不值一提——仅仅是在他心头掠过,旋即消失——不过,他帮斯泰拉推门的时候,她说了:“别介意啊,大卫。我可以是你的姐妹嘛。你可以是在安慰你的姐妹嘛。你的老姐。”

“斯泰拉夫人,著名窥心术大师。”

真怪,他们这样交谈的态度。他们过去常说些辛辣、伤人的话,说的时候偏要假装挺开心:心平气和,甚至故作亲切。如今,这种一度是伪装的语调渗进了他们所有尖锐的情感,被吸收了,深入心底,而那份辛辣虽然还在,却显得陈腐、平庸、流于形式了。

大约一周之后,在清理起居室,为在她家举行的历史学会活动做准备时,斯泰拉找到了这张照片,一张快照。大卫到底还是把它留给她了——藏了起来,但又藏得不够深,就塞在起居室长条形窗子的一角,在窗帘后面,也就是你通常站着看灯塔的地方。

当然,因为躺在阳光中,照片有点褪色。斯泰拉一手抓着抹布,站着打量它。天气真好。窗户开着,她的房子秩序井然,赏心悦目,炉子上炖着一锅美味鱼汤。她看到照片上那团黑色毛发已经变成灰色。一种蓝灰色,或者绿灰色。她记得她第一次看到它时的评价。她说它是苔藓。不对,她说它看起来像苔藓。其实她一下子就知道是什么了。这会儿,她感觉甚至大卫刚把手伸进口袋那会儿,她就知道它是什么了。她感到自己体内那个古老的小穴正在敞开。不过她假装若无其事。她说:“像苔藓。”现在,瞧啊,她的话应验了。胸部的轮廓线已经褪掉。你再也看不出腿是腿了。黑色变成灰色,变成植物柔和、干燥的色泽,这植物神奇地从岩石上得到滋养。

这就是大卫干的好事。他把它留在这里,暴露在阳光下。

斯泰拉的话应验了。这一想法将不断地重现——在她努力延续的日日夜夜的流动中,它是一个停顿,是心跳漏掉的一拍,是一次短暂的,生硬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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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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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双帽先生

“外面那是你弟弟吗?”戴维森问,“他要干吗?”

科林走到窗口,看看罗斯在做什么。很正常嘛。罗斯在用长柄剪刀修剪人行道边的草地,人行道一直通到学校大门口。他干得不紧不慢,看样子还挺投入的。

“他在干吗?”戴维森问。

罗斯戴了两顶帽子。一顶是去年夏天从饲料库找来的绿白相间的尖顶帽,上面叠着另一顶,是他们的妈妈在花园干活时戴的粉色旧草帽。

“我真不知道。”科林说。戴维森一准会以为他是在装聋作哑吧。

“你是问他干吗戴两顶帽子?我也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没准他自己忘了吧。”

这是在学校前部的办公室里,正值星期五下午的上课时间,秘书们都俯在桌子上,耳朵却都支棱着。科林在上体操课——他刚进办公室,想看看半小时前请病假的一个男孩怎么样了——没料到撞上在这里溜达的戴维森。要他为罗斯的事做解释,这真叫他猝不及防。

“他是个健忘的人吗?”校长问。

“也不算特别健忘吧。”

“或许是为了搞笑。”

科林没回答。

“我不是不懂幽默,可你不能在孩子们面前搞笑啊。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就算不给他们什么理由,他们也找得到足够的东西来寻开心的。任何一件小事,他们都能用作分散注意力的理由,然后你就晓得厉害了。”

“你想要我出去跟他谈谈吗?”科林问。

“暂时不要。没准已经有两教室人在盯着他了,那只会让他们更兴奋。非得有谁去跟他说说的话,可以让伯克斯先生去。实际上,伯克斯先生已经跟我提过他了。”

库尼·伯克斯是学校的看门人,他雇用了罗斯来清理春季草坪。

“哦,都说了什么?”科林问。

“他说你弟弟在时间上有点自作主张。”

“他完成自己的工作了吗?”

“并不是说他没有。”戴维森冲科林做出一个抿紧嘴唇、打发人的微笑,这笑被人们争相模仿过。“只是说他有点倾向于自行其是。”

科林和罗斯模样很像,跟他们的爸爸一样是高个子,金发白肤则来自他们的妈妈。科林是运动员的体态,表情害羞而严肃。罗斯尽管比他小,腰部却已发福,整个人看起来松垮多了。他的眼神偷偷摸摸,却又天真无邪。

罗斯并不迟钝,他一直和同龄人一起上学。他妈妈说他是个机械天才,不过没别人会如此抬举他。

“怎么说?罗斯习惯早上起床了吗?他有闹钟吗?”科林问他妈。

“能雇到他是他们的运气呢。”西尔维娅说。

科林之前并不知道能否在家里碰到她。她在医院做三班倒的护士助理,不上班时经常会出门。她有很多朋友和事情要应付。

“而你在家碰到我,也够运气的,”她说,“我这周和下周都上早班,不过下班后通常要去埃迪家,帮他做点清洁。”

埃迪是西尔维娅的男朋友,一个衣冠楚楚的七十岁老头,做过两次鳏夫了,膝下无子,很有钱。他是个退休的修车厂老板和汽车交易商,本该出得起钱雇个打扫房子的人才对。再说,西尔维娅对于清洁活儿又懂得多少呢?整个去年夏天,她都任由冬天的塑料护板继续钉在前窗上,省得回头还要再钉上。科林的老婆格伦娜说,这感觉就像戴着副模糊的眼镜——她可受不了这个。而房子本身——西尔维娅、罗斯和科林一直住着的这幢覆盖着沥青的房子——塞满了家具和破烂,有的房间已沦为走道。大多数地方都覆满杂志,报纸,塑料袋和纸袋,宣传目录,推销传单,关于一度有过又早已结束的打折活动的宣传单子,其中一些单子宣传的公司已经倒闭了,产品已退出市场。在任何一个烟灰缸或者装饰碟里,你都有可能发现一两枚扣子,几把钥匙,剪下来的可以便宜十分钱的优惠券,一个耳环,一个仍裹在塑料包里的感冒胶囊,一片碎成粉末的维生素药片,一个睫毛刷,一个破晾衣夹。西尔维娅的碗橱里塞满各种清洁液和上光剂——并非商店里通常能买到的那些,而是些据称有奇效的产品,都是在各种活动上签字认购的。化妆品、盆盆罐罐、烤箱用具、各种塑料碗——为了给签字认购的所有这些东西买单,她总是处在破产状态。她喜欢举办和参加这类活动,新娘送礼会和欢迎新生儿派对,还有给离开医院的同事举办的告别聚会。在这儿,这些混乱不堪的房间里,她仅凭一己之力东拼西凑,兴致勃勃地散发出了许多好客之情。

她把水壶里的水倒进杯中的咖啡粉,杯子只是在水槽里稍微冲了冲。

“水开了吗?”

“差不多啦。”

她从塑料袋里抖出一些粉色白色的软糖饼干。

“我告诉埃迪我下午要休息。他好像觉得我差不多属于他了似的。”

“真受不了,”科林说。

关于她的男朋友们,他通常采用一种淡淡的批评口吻。

西尔维娅是一个矮个子、大脑袋的女人——脑袋因为毛茸茸的灰白头发,显得尤其硕大——臀部和肩膀都很宽阔。她的一个男朋友过去常说她看起来像一头小象,她视之为一种爱怜之语——在开头那阵子。科林觉得她的体型,她那又柔又软的粉色肌肤,她宽阔的脸,那几近于无的眉毛下面清澈湛蓝的双眼,她那急切的没心没肺的微笑,都显得既笨拙又讨喜。不过也有点让人受不了。

罗斯是少有的几个能让她脸色变得凝重的话题之一。再有,就是她男朋友们的索求和古怪之处了,一旦他们开始失去她的欢心。

埃迪也快失去她的欢心了吗?

西尔维娅说:“我一直在跟他说,他的占有欲太他妈的强了。”然后她给科林讲了一个医院里流传的笑话,关于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在小便池前的故事。

“要是你上早班,”科林说,“你怎么知道罗斯几点起床呢?”

“有人告罗斯的状了,是吗?”

“嗯,他们只是说他在时间上有点自作主张。”

“他们会明白的。要是他们有什么机械或者电器坏掉的话,他们会很庆幸有罗斯在的。罗斯的脑袋像你的一样够用,只是它使力的方向不同。”

“这个我没意见,”科林说,“不过他的工作是对付地面。”

格伦娜说过,西尔维娅之所以宣称罗斯是个天才——除了他确实挺擅长对付机器之外——是因为他具有天才的缺陷。他心不在焉,邋里邋遢。他总是引人关注。他有点怪异,那正是天才该有的样子。不过单凭这个,格伦娜说,并不怎么让人信服呐。

她总是补充道:“不过,我喜欢罗斯。你没办法不喜欢他。我喜欢他和你妈。我也很喜欢你妈妈的。”科林相信她确实喜欢罗斯。至于她是不是喜欢他妈,他不能肯定。

“我只有得到邀请才会去你家,科林,”他妈说过,“那是你家,但也是格伦娜的家。不管怎样,罗斯在那里受到欢迎,我也很高兴了。”

“我今天去办公室了,”科林说,“戴维森在那里往窗外看来着。”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跟他妈妈提帽子的事。和平时一样,他想让她对罗斯有点紧张,但又不要过于紧张。罗斯独自一人在学校的草地上,用电动剪刀干活,一顶粉色阔檐草帽压在那顶尖顶帽上,这对科林而言是某种新情况,某种新烦恼。他以前见过罗斯奇装异服的样子——有一次是在超市里戴着西尔维娅的金色假发。比起今天的装束,那次似乎经过了更精心的策划,比较像一个针对明确的目标观众开的玩笑。今天也一样,罗斯有可能针对的是窗后的所有孩子们,还有老师、打字员、戴维森和任何开车路过的人。不过又不全是为了他们。罗斯今天的表现中,有什么东西表明,他的目标观众扩展了,同时也隐退了——它囊括了整个镇,整个世界,而罗斯对它几乎已经漠然了。这是个迹象,科林想。他说不准是关于什么的——只是一个迹象,表明罗斯已经在罗斯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西尔维娅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她很紧张,但不是因为这个。

“我的帽子啊。他肯定会弄丢它的。我真要给他点厉害瞧瞧。我要好好教训他一通。那顶帽子看起来或许没什么,可我真的很在乎它啊。”

罗斯对格伦娜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知道你唯一的问题在哪里吗?”

“什么?”格伦娜警觉地问。她是个高挑、瘦弱的女孩,深色卷发,白皮肤,非常浅的蓝眼睛,经常习惯性地咬住下唇,这让她显得惆怅、忧心忡忡。她是那类经常穿淡蓝色衣服(她现在正穿着件淡蓝色的毛茸茸的毛衣),脖子上挂条细链,上面有一个十字架、心形或者名字坠儿的女孩。(格伦娜戴的坠儿是她自己的名字,因为人们经常拼错它。)

“你唯一的问题,”罗斯一边咀嚼,一边点着头说,“就在于没让我先找到你!”

悬着的心落下了。他们全都乐了。这是格伦娜头一回到西尔维娅家吃晚饭。西尔维娅、科林和格伦娜吃外卖中餐,西尔维娅在硬纸盒边摆了一叠盘子、刀叉,甚至还有纸餐巾。而罗斯吃的是一个比萨,西尔维娅专门给他订的,他不喜欢中餐。

格伦娜提议罗斯晚上跟他们开车兜风去,他接受了。他们三个坐在科林的车顶喝啤酒,格伦娜坐中间。

这变成了一则家族笑话。要是格伦娜先遇到罗斯,会发生什么?

那就根本不关科林什么事啦。

最后,科林忍不住问她:“要是你先遇到他会怎样?你会跟他约会吗?”

“罗斯很可爱啊,”格伦娜回答说。

“但你会跟他约会吗?”

她有点窘,这实际上已经给出了科林想知道的所有答案。

“罗斯不是那类你会与之约会的人嘛。”

西尔维娅说:“罗斯,总有一天你会找到一个好女孩的。”

但是罗斯好像已经放弃了寻找。他不再给女孩们打电话,冲着电话听筒学公鸡叫了。不再沿街慢慢开车,跟着她们,像发莫尔斯电码一样按喇叭了。一个星期六晚上,在科林和格伦娜家里,他宣布对女人断了念想。找一个像样的女人实在太难啦,再说他也忘不掉威尔玛·巴里。

“威尔玛·巴里,那是谁?”格伦娜问,“你恋爱过吗,罗斯?什么时候?”

“九年级。”

“威尔玛·巴里!她漂亮吗?她知道你对她的感觉吗?”

“是的,是的。是的吧,我想。”

科林说:“天哪,整个学校都知道!”

“她这会儿在哪里呢,罗斯?”格伦娜问。

“消失啦。结婚了。”

“她也喜欢过你吗?”

“她受不了我。”罗斯自鸣得意地说。

科林回忆起对威尔玛·巴里的迫害——罗斯如何溜进空荡荡的教室,在黑板上用彩色粉笔画的点子或小小的心形图案拼成她的名字。他如何跑去看她参加的女孩篮球赛,每次她靠近球或篮筐,他都像疯子一样欢呼。她退出了球队。她躲在洗手间里,派出侦查员,帮她侦查道路是否通畅。罗斯知道这个,他躲在扫帚柜里,以便突然跳出,冲她吹悲伤的口哨。她干脆彻底辍学了,十七岁就嫁了人。罗斯让她崩溃了。

“多可惜啊!”格伦娜说。

“我确实爱过那个威尔玛,”罗斯说道,摇了摇头,“科林,告诉格伦娜我和那片饼的事!”

科林便讲了那则轶事。上高中那会儿,它曾被全校人津津乐道。科林和罗斯向来带午饭上学,因为妈妈要上班,而餐厅太贵了。他们带的总是香肠番茄酱三明治和店售馅饼。一天,不知何故,他们中午全都被留在学校,九年级和十年级都是,因此罗斯和科林待在同一间教室里。罗斯桌肚里有午饭,就在他们听的不知什么训话正进行得起劲的时候,他摸出一大片苹果馅饼啃起来。“你到底在干什么?”老师咆哮道。罗斯毫不犹豫,将饼塞到身子下,一屁股坐在上面,无辜地拍拍黏答答的双手。

“我不是为了搞笑!”罗斯对格伦娜解释,“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饼,除了塞到屁股下面!”

“我能想象你那样子!”格伦娜笑着说,“哦,罗斯,我能想象你那样子!就像电视里的什么角色一样!”

“我们以前没告诉过你这事吗?”罗斯说,“怎么会从没告诉过你呢?”

“我以为我们说过呢。”科林说。

格伦娜说:“你说过,但是再听一遍还是很好笑啊。”

“好啦,科林,告诉她那次你开枪射死我的事!”

“那个你也给我讲过了,我可不想再听一遍。”格伦娜说。

“为什么不?”罗斯失望地问。

“因为太可怕了。”

科林知道,他从西尔维娅家里回到自己家,罗斯会在那里,修着汽车。他猜对了。快到五月底了,罗斯一等雪化,就在科林的院子里干起拆车拼车的行当。西尔维娅家里嫌小。

而这里地方够大。科林和格伦娜买下了一幢远离大街、位于一座果园遗址上的破败小房子,正对它进行修整。他们过去住在洗衣店楼上,格伦娜怀上了丽奈特而不得不辞职——她也是老师,是个小学教育专家——之后,干起了管理洗衣店的工作,这样就不用交房租了,可以省点钱。他们会谈起搬家——说走就走,搬到一个偏僻的、听起来充满冒险气氛的地方,比如拉布拉多、穆索尼或者黄刀镇。他们谈论着去欧洲,给加拿大军人的孩子们当老师。突然间,这幢房子开始出售了,碰巧它是格伦娜用童车或小推车推着丽奈特散步时,经常兴趣十足地打量的一幢房子。她在全国各地的空军基地长大,喜欢看老房子。

现在,格伦娜说,这地方有这么多修整工作要做,似乎他们已经知道自己该待在哪里,该干什么了,这辈子都是。

罗斯要拆开两辆车,拼成一辆。1958年的雪佛兰出过事故。挡风板碎了,散热片和风扇都被压到发动机上。电线烧坏了。罗斯说不准引擎能不能发动,直到他把风扇、散热片和碾碎的金属通通清除掉。他给水箱灌满水,用电线短路法发动引擎,成功了。罗斯说早知道它能行,所以他才买下这车来着。车身已经毁坏,没什么用处了。他用的车身来自一辆1971年的科迈罗。他用剥离剂处理车身,车顶油漆成片剥落,不过现在得用水管和砂纸对付剩余的油漆。他要用铁锤敲平车顶的凹坑,切除地板上生锈的部分,换上铝板。此外还有很多别的活儿。估计要干上一个夏天。

这会儿,罗斯忙着修理轮子,格伦娜给他打下手。格伦娜负责打磨拆下的轮毂盖和中心盖板,罗斯抓着一把钢刷,俯身在轮子上方刷洗。丽奈特站在前门边的婴儿围栏里。

科林嗅着鼻子,看看有没有剥离剂的味道。罗斯没用面罩,他说在新鲜空气中不需要这个。科林知道,他应当相信格伦娜不至于让她自己和丽奈特暴露在这种气味中。但他还是嗅了嗅,一切正常,没用剥离剂。出于掩饰,他说:“闻起来是春天了嘛。”

“没必要由你来告诉我,”格伦娜说,她是花粉热患者。“我能感觉到成团花粉正在袭来。”

“你打针没有?”科林问。

“今天没去。”

“那太蠢啦。”

“我知道,”格伦娜说,她疯狂地磨着擦着,“我正准备走去医院来着。然后就开始傻乎乎地摆弄起这些,走火入魔啦。”

丽奈特抓着围栏边,颤巍巍地在围栏里走来走去,举起胳膊嚷道:“起喽,爹地。”科林对于她说“爹地”时一本正经、像模像样的口气很高兴——不像别的宝宝只会喊“爹”。

“我的打算是这样的,”罗斯说,“我要刷上一层除锈剂,那是一种软化剂,然后上一层转化涂层,然后再刷一层底漆。但是,我得把最后一点旧涂料全部清除掉,因为剥离剂有可能渗进去,那样一来,新油漆一刷,难看极了。我打算用丙烯漆。你们觉得呢?”

“什么颜色?”科林问。他正对着两个穿着牛仔裤的臀部说话。格伦娜是一条毛边短裤,露出修长、粉白色的双腿。罗斯脑袋上这会儿一顶帽子也没有。他一旦走近他的车,立马变得一本正经。

“我想过黄色。不过我又想着,红色科迈罗向来挺漂亮。”

“我们要拿油漆色表来,举到丽奈特面前让她挑,”格伦娜说,“行吗,罗斯?不管她指哪个?我们可以那样做吗?”

“行啊。”罗斯说。

“她会指红色的。她喜欢红色。”

“别紧张,”科林朝屋里走去,从丽奈特身边走过时安慰她道。她发出抱怨的声音,不过有点心不在焉。他从冰箱里取出三瓶啤酒。整个冬天他们都在室内忙活,撕下墙纸,扯掉地毯,现在他们已经让这地方的内部全都暴露出来。一片片粉色的绝缘材料安装到位,盖着塑料布。用来做新隔断的一堆堆木材四下摆放,等着干燥。厨房里铺着有弹性的木板地面。罗斯定期过来帮忙,不过自打开始摆弄汽车,他就不再提出帮忙了。

格伦娜说过:“我猜想,他意识到不会跟我们一起住在这房子里,于是就开始研究他的车了。”

科林说:“罗斯向来就爱摆弄汽车。”

不过罗斯以前没这么在乎车的外表。他在乎的只有启动速度、最高速度,以及能逼迫车子发出的各种可怕或古怪的噪音。他出过两次车祸。一次把车滚进沟里,自己毫发无伤地走出来。另一次,按他的说法,抄了条近路,穿过镇上一片空地,结果撞上了一堆垃圾,里面有个旧浴缸。科林周末从大学回家,看到罗斯的脸一半全是青紫,一只耳朵被划伤了,肋骨上打着绷带。

“我撞上了一个浴缸。”

他喝醉了?还是嗑药了?

“我想没有吧。”罗斯回答。

这一次,他好像脑袋里盘算的不只是让发动机轰鸣,飞驶过街道,在人行道上留下一道焦痕。他想要一辆真正的汽车,他读的杂志上所谓的“街车”。那有可能是为了要吸引女孩子吗?或者就为了出出风头,用一种体面的方式开车,只有在亮起绿灯、车发动的时候才偶尔表现出一点惊人的速度或强劲油门?没准这次他甚至不会装那种恶作剧的喇叭了。

“这辆车在大街上开来开去的时候可不会像个疯子一样,也不会在碎石路上开到一百码。”他说。

“很好啊,罗斯,”格伦娜说,“你也该毕业了。”

“啤酒。”科林招呼道。把它放在罗斯可以够到的地方。

“罗斯?”格伦娜说,(“谢谢。”她对科林说。)“罗斯,你必须把门上的毯子撕掉。你必须这么做。它看起来还行,其实很难闻。我能闻到那味道,在这里。”

科林让丽奈特趴在他的一个膝盖上,在台阶上坐下,他知道自己不会提什么准不准时的问题,更不用说帽子了。他不会提醒罗斯这是他一年来找到的头一份工作。刚才他是太累了不想说,现在他又太安逸了。这种安逸感有一部分要归功于格伦娜。格伦娜不会与任何彻底不可理喻的人做伴,也不会与任何毫无意义的事业为伍。而此刻她在这里,对着盖板照自己的脸,嗅着门板毯子的味道,认真地对待罗斯和他的汽车——如此认真,以至于科林一走出车门,看到她蹲在那里擦洗的时候,真想问问她是否整个夏天都会这样,她是否打算一直如此关注罗斯的汽车,以至于自个儿的家都不顾了。要是真这么说了,他现在肯定会后悔得想踢自己。如果她不喜欢罗斯,如果她不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他、愿意与他相处的话,科林他又该怎么办呢?第一次见面时,当罗斯说了那个唯一的问题,而格伦娜报之以一个并非礼貌或者屈尊俯就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惊讶、快活的微笑时,科林不仅仅是松了口气。他的感觉是,仿佛从那时开始,罗斯不再是他心头的一个秘密负担了。他可以有另一个人来分担罗斯了。他从没算上过西尔维娅。

另一个令科林烦恼的想法,则彻头彻尾是肮脏的。罗斯绝不会的。罗斯是个对性充满抵触的人。他每次看到电影上出现性爱镜头,都瞪着眼睛,噘着厚厚的嘴唇,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

星期六早上,厨房台面上放了一大包鸡肉在解冻。这让科林想起,格伦娜邀请了西尔维娅和埃迪还有她的朋友——他们的朋友——南希来吃晚饭。

格伦娜推着丽奈特走路去医院打花粉热的针了。罗斯在忙活。他进屋放了一盒磁带,开着门听。《烈火战车》,是格伦娜的。罗斯通常听的都是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

科林刚从建材店回来,店里还没进到他要的吊顶板,尽管他们答应过。他出门看看上星期六种的草坪,它位于房子侧面,用绳子做成篱笆。他浇了点水,看罗斯打磨轮子。没多久,不知不觉地,他也开始磨起来。正像格伦娜说的,这让人着魔。你没法停下来。轮子彻底打磨后,要刷上底漆(轮胎部分要贴上防护胶带和防护纸,免得沾上漆),底漆干了后,要用铜片刮擦,再用油蜡清洁剂清洗。罗斯对这一切早已计划停当。

他们整个早上都在干活,然后又干了一下午。格伦娜做了汉堡包当午饭。科林告诉她没法装厨房吊顶,因为板子还没到,她回答说反正也不可能在厨房里搞装修的,因为她要做甜点。

罗斯进城买来一个补漆喷枪、一些金属木炭涂料和轮胎护理亮泡。这真是个好主意——补漆喷枪使轮胎的凹处变得容易对付多了。

午后过半,南希来了,开着她的微型雪佛兰,穿了身奇怪的新衣服——相当长而松垮的短裤,上衣有点像一个口袋,剪了几个洞用来露头和伸胳膊,整套衣服都是泥土色,用一条破破烂烂的紫色长腰带拦腰一扎。由于当局新出台的规定,南希今年刚刚被学校聘请,负责教从幼儿园到八年级的法语。她是个瘦高、苍白的平胸女孩,一头卷曲的玉米黄色头发,一张聪慧、悲伤的脸。科林觉得她可爱又让人不安。她像一个老朋友一样过来,带着自己的啤酒和音乐。她和丽奈特聊天,给她取了个编造出来的名字——维尼维尼。不过她算是谁的老朋友呢?去年九月之前,他们谁也没见过她。她三十出头,和三个男人同居过,觉得自己永无结婚之日。她头回见到西尔维娅和埃迪,就跟他们讲了这三个男人,以及她吃过的药。西尔维娅自然怂恿她多讲点。埃迪则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扯到什么酸,他以为说的是电池酸液。每次你遇到她,她都会告诉你她的感受。不是头痛啊感冒啊腺体肿胀啊脚痛啊之类,而是她是否沮丧或者快乐,等等。她谈起这个镇来有一种古怪的态度。她谈论它,好像它是一个物品,一团混沌,好像里面的人全都黏成一片,好像这团混沌——对她而言——有着一些特殊的,通常都是令人沮丧的特点。

“我昨天看到你了,罗斯。”南希说。她坐在台阶上,开了罐啤酒,换上琼·艾姆特里丁的磁带,《流露情绪》。她站起身,把丽奈特从围栏里抱出来:“我在学校看到你了。你真漂亮啊。”

科林说:“这里到处都是她会放到嘴里的东西,小螺丝之类的。你得盯着她。”

“我会盯着她的,”南希说,“维尼维尼。”她用腰带的流苏给丽奈特挠痒痒。

“双帽先生,”她说,“我让三年级的学生往窗外看、欣赏你来着。我们决定给你起这个绰号。双帽先生。戴两顶帽子的先生。”

“我们能听懂点法语。虽说这听起来有点怪。”科林说。

“不懂,”罗斯说,“我不懂她在说什么。”

“哦,罗斯,”南希说,一边挠着丽奈特,“你不是我的小熊熊吗?我的小维尼维尼?罗斯,你那会儿很漂亮呐。在无聊漫长的星期五下午,那是多棒的一个灵感啊。”

南希总会让罗斯陷入愠怒。当着她的面,或者在她背后,他常说她是个疯子。

“你是个疯子,南希。你根本没看见我。你在幻想。你幻视了哦。”

“确实,”南希说,“绝对如此,双帽先生。你是在干吗?给我讲讲。你拆起车了吗?”

“这会儿我们正在涂这些轮子,”科林说。罗斯不会开口的。

“我有回上了一种课,”南希说,“我上了一种基础机械课,好知道我的车出了什么问题,不用像个小女人一样尖叫着冲进修车厂。”她像个小女人一样尖叫起来,“哎哟,出了点奇怪的噪声,告诉我这罩子下是什么,好吗?老天爷啊,这是个引擎!嗯,好吧,我不想那样,所以去上了这种课,结果突然兴趣大增,又上了一轮,实际上都开始考虑当个修车工了。我差点就要到修车厂去干咯。但我真的太保守了。我可受不了非议。还是教法语得了。”

她把丽奈特搂到胯部,走过去看引擎。

“罗斯?你要用蒸汽清洗这个吗?”

“是啊,”罗斯说,“我得考虑租一台。”

“此外,我还和一个跟汽车打交道的人住过。你知道他干什么了吗?他非得租蒸汽机的时候,总会到处问问谁还要用,然后收他们十元。这样他租机器反而赚了钱。”

“不错嘛,”罗斯说。

“只是个建议罢了。你要换一种散热器支架脚撑,对吗?V8的散热器装在脚撑后面。”

打这之后,罗斯不再那么愠怒了——他发觉最好还是换个态度——开始介绍她看这看那的。

“来吧,科林,”南希招呼道,“格伦娜说我们还得买点发泡奶油。我们可以开我的车去。你抱着丽奈特。”

“我衬衫都没穿。”科林说。

“丽奈特不会介意的。我来进商店好了。来吧。格伦娜现在就要。”

在车里她说:“我想和你谈谈。”

“我猜也是。”

“是关于罗斯的。关于他做的事。”

“你是说他戴那些帽子到处跑的事吗?怎么了?戴维森说什么了吗?”

“我根本没想说这事。我想说的是那汽车。”

科林松了口气。“车怎么了?”

“是引擎,科林。那引擎太大了。他不能把那个引擎塞进那个车身里。”

她的声音富于戏剧性,低沉、平静。

“罗斯很懂汽车的,”科林说。

“我相信你。我绝不是说罗斯是个蠢蛋。他确实懂。但是那个引擎,要是他把它放进去,我恐怕它会扭断驱动轴——不是立即,但是迟早会。而且很有可能用不了多久。小孩子们常干这种事。他们会装个巨大强劲的引擎,好得到他们想要的加速和速度,但总有一天,你知道,说真的,它会毁掉整辆车。不夸张地讲,它真的会把车子弄翻。驱动轴会断掉的。不过,对孩子们来说,十有八九别的地方会先出点毛病,或者他们干脆就直接把车开坏了。所以他大有可能以前这么干过,却没出事。所以他以为不会出这种事呢。我不是在假装大专家,科林。我向上帝发誓我没这意思。”

“好吧,”科林说,“你没有。”

“你知道我没有吧,科林?”

“我知道你没有。”

“我只是没法亲自对罗斯说这个。他一个劲儿想弄它。这是这里人的说法,对吗?‘一个劲儿’?我没法把这种彻头彻尾的反对说出口。反正,他未必会信我的话。”

“不知道他会不会相信我,”科林说,“听着,你肯定得要命对吗?”

“别说‘要命’!”南希请求道,声调做作,但他又不得不相信那是真诚的。“我绝对、毫无疑问地肯定,不然的话,我大可不必开口的。”

“他知道他在装进一个过大的引擎。他清楚的。他想必是以为不会有问题。”

“他的想法错啦。科林。我爱罗斯。我也不想破坏他的计划。”

“你最好不要让西尔维娅听到你说这话。”

“说什么?她也不想他被害死吧?”

“说你爱罗斯。”

“我爱你们所有人啊,科林,”南希说,一边拐到麦克斯米尔克便利店的停车场上,“真的。”

“这就是我干的事,我来告诉你吧,”喝到第四杯玫瑰红,西尔维娅主要是冲着南希说道,“我给自个儿举办了一次二十五周年结婚纪念聚会。你有何感想?”

“太棒了!”南希说。西尔维娅刚跟她说了那则小便池前的黑人和白人的笑话,科林能看出她有点难以接受。

“我的意思是,在没有老公的情况下。我说的是,他不再和我一起生活了。我不再和他一起生活了。他那会儿还活着哩。在彼得伯勒。现在他已经不在啦。不过我说:‘我已经结婚二十五年啦,我仍旧是已婚。我干吗不配举行一个庆祝晚会呢?’”

南希说:“那当然。”

他们坐在后院的野餐桌边,在一棵开花的黑莓树下,距离厨房门只有几步之遥。格伦娜铺开一张白色桌布,摆上结婚用的瓷器。

“到明年,这里就会是一个露台了。”格伦娜说。

“瞧啊,”西尔维娅说,“要是你用塑料桌布的话,这会儿只要把这些拎起来,丢进垃圾桶就行了。”

埃迪给西尔维娅点了烟。他自己吃饭时烟就没停过。

南希从酥皮饼残余的顶部拿起一枚浸湿的草莓。“这里现在就很可爱呐。”她说。

“至少还没有虫子,”格伦娜说。

西尔维娅说:“不错。草莓下周就会便宜好多了,不过你们那时就不能在这里吃饭了,因为虫子也多啦。”

在南希听来这话很好笑。她笑了,埃迪也跟着笑了。因为某种不得明说的原因——就他而言,那是当然不能明说的——他仰慕南希和她所做的一切。西尔维娅的脸蛋这会儿像朵粉色软纸做的玫瑰一样,边缘部分已经揉得挺皱。她有点困惑,不过依然好脾气地问:“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我说什么了吗?”

“继续呀。”罗斯说。

“继续什么?”

“继续讲你的纪念日晚会。”

“哦,罗斯,”格伦娜说。她站起身,打开装在彩色塑料灯罩里的灯,它们成串缀在房子的墙上。“我应该让科林爬上去,在樱桃树上也挂一些的。”

“好吧,科林当时十三岁,罗斯十二岁,”西尔维娅说,“哦,所有人都知道来龙去脉了,只有你不知道,南希。怎么回事,结婚二十五年了,我最大的孩子才十三岁?你可以说,问题就在这里。这么久都没孩子,我们以为再也不会有了。先是一心想要,然后失望了,然后习惯了,然后习惯了这么久,都结婚十多年了,我竟然怀孕了!那就是科林。之后过了甚至不到十二个月,就在十一个月零三天之后,又生了一个!那就是罗斯!”

“哎哟哟!”罗斯说。

“可怜的人,我猜想他从此担心他一来我就会生个宝宝下来,所以他走啦。”

“他被调走了,”科林说,“他在铁路上工作,他们取消了穿过这里的客车,他就调到彼得伯勒了。”

他对爸爸没有多少记忆。有一次,沿大街走着,爸爸给他吃了一片口香糖。这个举动有一种公事公办的表示友善的味道——他爸当时身穿制服——而不是一种父爱的亲切。科林的感觉是,西尔维娅不知怎的,没法应付两个儿子和一个老公——她搅乱了她的婚姻,尽管并非刻意为之。

“他不光在铁路上工作,”西尔维娅说,“他是个列车长。他调走后,起初经常坐大巴回来,不过他讨厌坐大巴,自己又不会开车。慢慢就不怎么来了,然后刚要退休时就死了。所以,他没准本来可以回来的,谁知道呢?”

(格伦娜的想法——又传给了科林——则是,所有这些关于自己一个人开周年纪念晚会的瞎扯都是西尔维娅的臆想,其实她请求或者要求过她老公来参加,但是他没来。)

“哼,别管他了,聚会还是开啦,”西尔维娅说,“我请了很多人。我本来说不定也会请埃迪,只是那会儿跟他还没现在这么熟。我那时候觉得他层次太高啦。”她用胳膊肘捣捣埃迪的胳膊。所有人都知道层次太高的其实是他的第二任妻子。“那是在八月,天气好极了,我们可以在户外活动,就像现在这样。我架起几张搁板桌,做了整整一洗衣盆的土豆沙拉。我做了肋排、炸鸡、甜点、馅饼和一只周年蛋糕,让糕点房的人帮忙刷了奶油。还有两种水果潘趣酒,一种带酒精,一种不带。带酒精的那种夜越深酒精越多,人们不断往里面倒伏特加、白兰地和随便什么他们手头有的酒,而我都不知道!”

罗斯说:“所有人都以为科林跌到潘趣酒里了!”

“不,他没有,”西尔维娅说,“那不是真的。”

早些时候,科林和南希一起清理餐桌,他俩单独在厨房,南希说:“你跟罗斯说了没有?”

“还没。”

“不过,你会说的吧,科林?这不是开玩笑。”

格伦娜端着一大盘鸡骨头进来,听到了这个,不过什么也没问。

科林说:“南希觉得罗斯在汽车的问题上犯了个错。”

“一个能要命的错。”南希说。科林回到外面,留下她用一种压低的、急切的声音对格伦娜说了起来。

“我们还放音乐来着,”西尔维娅说,“我们在前院周围的人行道上跳舞,后院也热闹着。我们在我的前屋放音乐,把窗户开着。夜班巡警过来了,他和我们一起跳舞!他们刚刚点亮街上的粉色街灯,我就说啦:‘瞧瞧他们为我的晚会开的灯!’你去哪儿?”她问科林,后者正站起身。

“我想给埃迪看点东西。”

埃迪站起身,绕过桌子走来,似乎很高兴。他穿着棕色和黄色格子裤,不过格子并不明显,搭了一件黄色运动衫,围着深红色领巾。“他样子难道不是很棒吗?”西尔维娅感叹道,她不是头一回这么说了。“埃迪,你真会穿衣服!科林只是不想听我说剩下的部分而已。”

“剩下的才是最好的,”罗斯说,“马上就到了!”

“我想给埃迪看个东西,再问他件事,”科林说,“私下的。”

“这部分就像你会在报上读到的那种。”西尔维娅说。

格伦娜说:“太可怕了。”

“他要给埃迪看他的宝贝草,”西尔维娅说,“而且,他真不想听我说那个。何必呢?又不是他的错。好吧,只有部分是他的错。不过这种事在别人家里发生过一遍又一遍,只是我们的结果更糟一点罢了。悲剧啊。”

“真的差点成了悲剧。”罗斯笑道。

科林领着埃迪绕到房子前院,一路上还听到罗斯的笑声。他带埃迪走过绳子栅栏和新草坪。前院里有一点点街灯光,不过不够亮。他打开前门边的灯。

“好了。你能看清罗斯的汽车吗?”科林说。

埃迪说:“我以前都看过了。”

“等等。”

科林的汽车停在旁边,可以让车灯照到想要看的位置,钥匙就在他口袋里。他钻进汽车,发动引擎,打开车灯。

“来吧,”他说:“趁我开着灯,看看那引擎。”

埃迪说:“好吧,”他走进车灯光中,站着打量那引擎。

“现在看看车身。”

“嗯,”埃迪应道,转过一点身子,但没弯腰。穿着这样的衣服,他不想凑近任何东西。

科林关掉灯,熄灭引擎,钻出了汽车。黑暗中,他听到罗斯又在笑。

“有人跟我说,这引擎太大,不适合装在这里面,”科林说,“这人还说,它会扭断万向节,主轴会断掉,造成翻车。可我不大懂车。真会那样吗?”

他不打算说那人是南希,并非因为南希是个女人,而是因为埃迪会像着魔一样对南希说的做的任何事都感到高兴,你就没法听到他说出自己的见解了。事实上,任何时候要听他发表见解都不容易。

“这是个大引擎,”埃迪说,“这是一个350的V8。是一辆雪佛兰的引擎。”

科林没说他已经知道这个。“它太大了吗?”他追问,“有危险吗?”

“是大了点。”

“你以前看到过他们把这种引擎装在这样的车身里吗?”

“嗯,是的。我知道他们啥事都干过。”

“会造成事故吗,就像这人说的?”

“难说。”

大多数人说完这话,都会接下来告诉你为什么难说。埃迪除外。

“它肯定会扭断万向节吗?”

“哦,不一定,”埃迪随和地说道,“我可不会那么说。”

“那有可能吗?”

“嗯。”

“我应该提醒罗斯吗?”

埃迪不安地笑了笑:“你每次提醒罗斯什么,西尔维娅都不大开心呐。”

科林没跌进那缸深褐色的潘趣酒里。他、罗斯还有其他六七个男孩没跑到离晚会核心那么近的地方。他们对晚会不屑一顾,只待在它的边缘地带,喝几罐听装饮料——不知谁带来放在后院台阶边的可乐和橙汁。他们吃人家带来的土豆片,但不耐烦去吃桌上要用碟子或叉子的食物。他们不关心大人们在做的事。几年前,他们或许会到处乱跑,盯着所有东西瞧,一心想着寻点乐子或者捣个乱。现在他们却根本不打算承认那个世界——晚会上或者任何其他地方的成人世界——的存在。

属于大人们的东西则是另一回事,它们仍旧是有趣的。从停在黑暗小巷边的车子里,他们找到不少东西。工具啊,铲子啊,去年冬天用的铁链啊,靴子啊,还有一些夹子。破雨衣,一条毯子,有下流图片的杂志,一把枪。

这枪躺在一辆没锁门的车的后座上。是一把狩猎用的来复枪。毫无疑问他们必须把它弄出来,打量打量,用一种无所不知的态度评价评价,用它瞄准想象中的鸟儿。

有人提醒他们小心点。

“它没装子弹。”

“你怎么知道?”

科林再也没听到那个男孩是如何知道的。他想的是不能让罗斯摸到那枪,不然,不管装没装子弹,它都会爆炸。为了防止这种事发生,科林亲自抢到了它。之后的事,他实际上根本搞不明白,或者说再也想不起来了。他不记得拿这枪瞄准过。他不可能拿它来瞄准。他也不记得扣下扳机,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扣下扳机。他不记得枪响的声音,只知道出事了——感觉就像你被一声巨响从梦中惊醒:有那么一会儿,它显得过于遥远,过于必然,你都不会去琢磨。

同时尖叫和嚷嚷在他耳边炸开。其中一声尖叫来自罗斯,它本该让科林明白过来的。(被射死的人通常会尖叫吗?)科林没看到罗斯倒下。他看到的——刻骨铭心的——是罗斯仰天躺在地上,胳膊摊开,头顶那里冒出一摊深色的东西。

不可能有那个的——是个水坑吗?

男孩们再也不厌恶大人的世界或者帮助了,其中一两个沿小巷飞奔到西尔维娅家,嚷嚷着:“罗斯中枪了!科林射中了他!罗斯!他中枪了!科林开的枪!罗斯!科林!罗斯!”

等他们让坐在后院桌边的人们明白过来——他们中有些人听到了枪声,以为是鞭炮——等到第一个人沿小巷跑来,赶到悲剧现场,罗斯已经坐起来了,伸着胳膊,带着一种耍恶作剧的羞愧表情。没跑去求救的男孩们看到他动弹起来,觉得他一定没死,只是受伤了。其实他根本没受伤。子弹挨都没挨到他。它击中了巷子远处的棚子,只有一个老头冬天会在里面磨冰刀。没人受伤。

罗斯说他是被枪声吓昏,或者吓得跌倒了。但是所有了解罗斯的人都相信或者疑心,他是一时兴起,故意那么干的。枪躺在小巷边的草地上,是科林丢下的。没有哪个男孩捡起它。没人想碰它或跟它扯上关系,尽管他们所有人都知道现在什么都瞒不了啦——他们如何没事找事,将它从车里弄出来,他们如何全都要为此受罚。

不过主要还是科林。科林才是该受罚的人。而他溜掉啦。

关于罗斯的最初骚乱平息之后,喊声四起。

“发生什么了?罗斯,你还好吗?你中枪了吗?枪在哪里?你真的没事吗?你们从哪儿弄来的枪?你为什么假装中弹?你肯定没中枪吗?谁开的枪?谁?科林!”

“科林呢?”

甚至都没人记得他往哪里跑了。没人记得看到他跑开。他们喊他,但是没回音。他们沿小巷寻找,看他有没有躲在哪里。巡警钻进警车,其他人钻进各自的汽车,在街上来回开着,甚至开了几英里到公路上,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逃跑的他。蛛丝马迹都没有。西尔维娅跑进家里,在壁橱和床底下找。人们四处搜寻,动辄互相撞上,往杂木林里照手电,喊科林的名字。

然后罗斯说他知道去哪里找。

“在提普莱蒂大桥下。”

这是一座老式铁桥,横跨提普莱蒂河。尽管上游建起了一座新的混凝土大桥,让拓宽的公路穿过镇子的这个部分,但铁桥仍然保留着。通往老桥的道路已禁止通车,当局已警告此桥不安全,但人们还会去那里游泳、钓鱼,晚上总有汽车摸索到“道路关闭”的告示牌周围去停车。路面中断了,街灯坏了,没有换。关于街灯传出一些谣言和笑话来,暗示说在这里停车的包括几位议员,所以宁可任其这么黑着。

大桥离西尔维娅家只有两个街区。男孩子们跑在前面,并不是由罗斯打头,相反他跟在后面,若有所思地迈着步子。西尔维娅紧挨着他,督促他快走。她穿着高跟鞋和一条水鸭蓝的筒裙,臀部裹得太紧,令她行动不便。

“你最好没搞错。”她说,她现在都搞不清到底对哪个儿子更恼火了。她还没来得及从罗斯没中枪这个事实中回过神来,旋即就要担忧是不是会从此失去科林。几个晚会客人喝醉了,或者是有欠考虑,竟然大声讨论起他会不会跳进了提普莱蒂河。

巡官把脑袋从车里探出,吩咐他们搬开路障。他开过去,把车灯对着大桥。

这种灯光中,看不大清楚桥顶,不过他们能看到有人坐在那里。

“科林!”

科林爬上了大桥顶梁,坐在那里。他在呢。

“科林!真不相信你会干这事!”西尔维娅冲他嚷道,“快从桥上下来!”

科林没动弹。他好像呆掉了。其实他被警车灯照得两眼昏花,就算想爬下来也做不到。

巡警对他下令,别人也对他大吼大叫着。他毫不松动。在这些吼叫和责备当中,西尔维娅突然想到,他当然不晓得罗斯没死。

“科林,你弟弟没中弹!”她对他嚷道,“科林!你弟弟活着呢,就在我身边!罗斯没死!”

科林没回答,不过她觉得好像看到他的头动了动,似乎正往下看。

“把那该死的灯光挪开!”她对巡警嚷道,后者算是她的一个男朋友。“要是你非得用它对着什么,那就对着罗斯吧。”

“我们干吗不让罗斯站到灯光里?”巡警说,“然后我们可以关掉灯,让那孩子爬下来。”

“好啦,科林,”巡警吼道,“我们让你看看罗斯就站在这里——他根本没受伤!”

西尔维娅把罗斯推到灯光中。

“张开嘴,大声喊几句,”她命令,“告诉哥哥你没死。”

科林帮格伦娜清理餐桌。他想到他妈妈说的,如果用塑料碟子和桌布,你就可以把它们一兜,丢进垃圾箱。格伦娜这么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他妈妈根本不懂格伦娜,对她毫不了解。

格伦娜操办了一个过于精致的晚餐聚会,除了她自己,没有别人能欣赏得来。现在她精疲力竭了。

不,这样说不对。他是欣赏的,尽管他也不理解为何非要如此。她的任何举动,但凡能让他忘掉他妈妈的混乱,他都是欣赏的。

“不知该怎么跟罗斯说啊,”他说。

“说什么?”格伦娜问。

她太累了,他想,以至于忘掉南希跟她说的话了。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他们婚礼前的那个晚上。格伦娜找了五个伴娘,挑选标准不是友谊深浅,而主要是她们的身高发色。她亲自设计,动手给她们所有人做了礼服。婚纱也是她自己做的,还有所有手套和头饰。每只手套上都镶有十六枚小小的包布纽扣。她直到婚礼前夜九点半才做完。她上了楼,脸色非常苍白。科林也在房子里,他上楼查看情况,发现她在抽泣,手里还抓着一些彩色布片。他没法让她安静下来,只好打电话给她妈妈,后者说:“她就是那样的,科林。她总是用力过猛。”

格伦娜抽泣着,发了通抱怨,说她根本看不出活着有什么意义。第二天,她打扮得像天使一样美丽,一丝憔悴的痕迹也没有,祝着酒,赞美祈求着她的幸福。

这个晚宴不大可能像那些伴娘礼服一样把她累垮,不过她还是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苍白、严厉,好像对许多事都疑虑重重。

“他不会愿意再去找一个新引擎的,”科林说,“他哪里买得起呢?这一个还是借西尔维娅的钱买的。再说,他就想要个大引擎。想要那种动力。”

格伦娜说:“区别有那么大吗?”

“总归有区别吧,就启动和加速而言。真的。那样一个引擎,区别大了。”

随后,他发觉她或许指的不是这个。她或许并不是想说:“引擎区别有那么大吗?”也许她想说的是:“就算不是这个,也会出别的事吧。”

(她坐在草地上。她擦洗着盖板。她嗅着车门垫子的味道。她说:“让丽奈特选颜色吧。”)

也许她想说的是:“我们为什么不干脆一切都撒手?”

科林摇晃着垃圾倒进塑料袋,把口扎紧。“要是那样,我不想你和丽奈特坐他的车。”

“科林,我不会的,”格伦娜温柔、困惑地说,“你以为我会跟他一起坐进那汽车,或者让丽奈特坐他的车吗?我才不会。”

他把垃圾送出去,她扫起地来。等他回来后她说:“我刚想到件事。我想,很快我就要扫着黑白相间的瓷砖地了,我会记不起这些旧地板的样子。我们会想不起来的。我们该拍些照片,这样才会记住我们做过什么。”

然后她说:“我想南希有时会夸大其词。我是说关于我和丽奈特。不过我觉得她做过头了。”

事实上,格伦娜设想各种事情的本领令他震惊。房子,每间房间,它们装修完毕的样子。她已经摆好了他们还没买的家具,她已经根据朝北或朝南的方位、早上还是晚上的光线,搭配好了家具的颜色。格伦娜能够在脑海中秩序井然地构筑出一系列房间,一种既定的、和谐的,对她来说完全水到渠成的安排。

没有什么问题能砸到格伦娜身上,让她堕入怀疑和痛苦。各种解决方案就像一系列房间一样随时恭候。她有一种无须谈论或思考就能解决问题的本领。平日她再耐心、再甜美,这本领都不会改变,也不会被侵犯。

起初,在灯光和喊叫声中,他唯一的想法是他们都跑来谴责他了。对此他毫无兴趣。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逃开,跑到这里,摸黑爬上大桥,并不是为了躲开他们的惩罚。他并不害怕,并没有因为受惊而瑟瑟发抖。他坐在细细的桥梁上,感到铁条是那样冰冷。尽管这是一个夏夜,他自己也浑身冰凉,不过心情依然平静,他自己的以及镇上其他人的混乱无序的生活现在全部翻转回来,就像一张照片剥离、翻转起来一样,露出了一直以来就藏在其下的东西。那就是一片空白。罗斯躺在地上,脑袋周围有一摊东西。罗斯沉默了,而他是谋杀者。仍旧一片空白。他既不高兴也不伤心。这类情感过于细弱、过于私人了,不合时宜。事后,他发现大多数人,尤其是他妈,相信他爬到那里是因为追悔莫及,正考虑跳进提普莱蒂河。其实他从没想这么干过。在某种意义上,他都忘了下面是河流。桥是一种修在河面上的建筑,以及他妈妈是一个可以命令他做这做那的人,这些他都忘记了。

不,与其说他忘了那些事,不如说意识到了它们有多蠢。他有一个名字,叫作科林,而那些人正嚷嚷着它,这有多蠢啊。在某种意义上,就连想到他射死了罗斯,也够蠢的,尽管他明知自己确实这么做了。愚蠢之处在于,得用这样一个个字眼儿来思考。科林。射死。罗斯。将它理解为一个行动,某件尖锐、独立的事情,一个事件,一种区别。

他并没想着跳进河里,或者接下来可以做什么,或者从现在开始,生活将如何继续。这样的继续看起来不仅毫无必要,也绝无可能。他的生活已经撕裂,再也不需要为之思索什么。

他们正告诉他罗斯没死。

他没死,科林。

你压根没射中他。

那是个玩笑啦。

是罗斯的一个玩笑。

罗斯的玩笑。

你压根没射中任何人,科林。那枪走火啦,但是没打到任何人。

看啊,科林。他在这里呐。

罗斯在这里呢。他没死。

“我没死啦,科林!”

“你听到没?听到他的话没有?他说他没死!”

现在你可以下来啦。

赶紧下来吧。

科林。快下来。

那就是一切重新恢复如初的时刻。他看到罗斯毫发无损,确确实实是他本人,被车灯照亮着。复活的罗斯,看起来挺开心,又有点不安,但并非真的抱歉。罗斯,哪怕一动不动站着都好像在雀跃,哪怕竭力闭紧嘴巴都好像在哈哈大笑的罗斯。

还是老样子。

科林感觉头昏目眩的,事物恢复生机的速度,这种混乱和激情,都让他眩晕。这就像滚烫的血液推进你身体冻僵的部分一样疼痛。他按照人家的吩咐爬下来。有些人开始鼓掌、欢呼。他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免得失足。他因为一直坐着,感觉腿发软、抽筋。而且他得努力不去思考,以免自己突然琢磨起刚才全凭侥幸而并未发生的事情。

他知道,从此以后,防止那样的事件发生——对罗斯,以及对他自己——将成为他毕生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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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蒙大拿的迈尔斯城

爸爸扛着淹死男孩的尸体,穿过田野走来。搜索归来的共有好几个男人,不过扛尸体的是我爸。他们全都浑身泥泞,精疲力竭,走路时耷拉着脑袋,好像深感羞耻。狗儿也没精打采,浑身滴答着冰冷的河水。几小时前他们集结出发的时候,狗儿们劲头十足地吠叫着,男人们精神抖擞、意志坚定,整个场面充盈着一种紧绷绷的、难以言喻的激动气氛。大家都知道,很有可能搜到不幸的结果。

男孩叫斯蒂夫·高雷。八岁。他的头发和衣服现在都是泥浆色,沾着枯叶、树枝和杂草。他就像一堆整个冬天都丢在外面的垃圾。他的脸扭向我爸的胸膛,不过我还是能看到一个鼻孔、一只耳朵,塞满绿莹莹的烂泥。

我想不是这样吧。我想我没有真看到这些。或许我看到爸爸扛着他,其他男人跟在后面,还有狗,但我不可能被允许凑那么近,居然能看到鼻孔里的烂泥。想必我是听人谈到这个,想象成自己看到的。我看到他的脸一如既往,只是多了些烂泥——斯蒂夫·高雷熟悉的、瘦精精的、鬼头鬼脑的脸——其实那是不可能的。在水里泡了那么多小时,它应该已经发胀、变形,或许还被泥浆完全覆盖了。

不得不带回这样的消息,这样的证物,给等待的家人,特别是给一个做妈妈的,这足以让搜索者们步履沉重,不过事实上更糟糕。(人们窃窃私语道)不是一般的可怜呐,等着接收斯蒂夫·高雷,对他表示应有的哀悼的,并没有什么妈妈,根本就没什么女人——没有祖母或姨妈,就连姐妹也没有。他爸是个雇工,是个酒鬼但不是醉鬼,是个怪人却并不好玩,不友好但也不惹祸。他成为父亲似乎是个意外,做妈的开溜了,孩子留给他,父子从此生活在一起,好像也纯属偶然。他们住在一幢斜顶灰墙的破烂房子里,仅比小棚子稍好一点——做爸爸的挨到没办法了,总算修了屋顶,在走廊上装了支柱,勉强凑合着用——他们的生活同样七拼八凑,也就是说,差一点就要接受儿童救助了。他们不在一起吃饭,也不给对方做饭,不过吃的总归是有的。有时做爸爸的会给斯蒂夫钱去商店买吃的,也有人看到过斯蒂夫买一些相当正常的东西,比如煎饼粉和通心面晚餐。

我和斯蒂夫·高雷挺熟,对他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他比我大两岁。到了星期六,他会到我们家晃荡,对我做的一切都不屑一顾,但就是不肯从我身边跑开。我每次玩秋千,他肯定要在旁边跃跃欲试,要是我不给他玩,他就跑过来拼命推我,弄得我摇摇晃晃的。他欺负狗。他常让我陷入麻烦——事后看来,我觉得他是不怀好意,故意为之——会挑逗我去做平时根本想不到的事:在土豆只有弹子大小时就挖出来,看看它们长多大了;推倒摞得好好的柴火,堆成一大堆,我们再从上面跳下来。在学校里我们从不跟对方说话。他独来独往,但好像并不在乎。不过,星期六早上,看到他瘦削、冷静的身影从雪松丛中滑过,我就知道我准得出点事,而他正在策划。有时也会一切顺利。我们会扮作牛仔,驯服野马。我们在河边牧场上玩,距离斯蒂夫淹死的地方不远。在一条流到安大略省南部、汇入索津河的无名小河边,我们既是马又是骑手,一边尖叫一边学马叫,既要扑腾蹄子,又要挥舞着树枝做的鞭子。

葬礼在我家举行。斯蒂夫爸爸家没地方容纳那么多人。我记得房间里挤挤挨挨的,不过不记得看到躺在棺材里的斯蒂夫,或者牧师,或者花圈。我记得举着一朵花,一朵白水仙,想必出自什么人在室内催熟的盆栽,因为这会儿树林里连翘、延龄草或金盏花都还没开呢。我和一群孩子站成一排,人手一朵水仙。我们唱儿童赞美诗,有人在我们的钢琴上弹伴奏:“等主回来,快要回来,要收聚他珍宝。”我穿着白色编织长袜,被它们弄得很痒,膝盖和脚踝处都皱巴巴的。袜子黏在我腿上的感觉,与我记忆里的另一种感觉混在一起。说来有点复杂。它与我爸妈有关。它涉及大人们,但主要是我爸妈。我爸爸,也就是扛着斯蒂夫的尸体从河边走回来的人,以及我妈妈,她想必是操办这场葬礼的主力。爸爸穿着他的深蓝色西装,妈妈穿棕色天鹅绒裙子,戴奶油色缎领。他俩肩并肩站着,嘴巴随赞美诗开合,我站在儿童队列里,远远看着他们。我感到一阵强烈的、令人作呕的厌恶之情。儿童有时会对大人产生一种突然的厌恶。瞧那大个头,那粗胖体型,那种得意忘形的力量。那呼吸,那粗皮糙肉,那些毛发,那可怕的分泌物。不过我的感觉更糟。而且随之而来的愤怒之情也谈不上尖锐,与自尊毫无关系。与我终于可以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斯蒂夫·高雷的时候不同,这种感觉无法释怀。它难以理解,也没法说清,尽管过了一阵,它淡化为一种沉重,又减弱为仅剩的一点余味,一种偶尔泛起的味道——一种微弱的、熟悉的疑虑。

大约二十年之后,1961年,我丈夫安德鲁和我买了一辆全新的汽车,我们的第一辆——也就是说,我俩的第一辆全新的车。一辆莫里斯牛津车,牡蛎色(卖车的人对这颜色有个更动听的叫法)——一辆挺大的小车,有大量空间给我们和两个孩子,六岁的辛西娅和三岁半的梅格。

安德鲁拍了一张我站在车边的照片。我穿着白裤子、黑色高领毛衣,戴着墨镜。我慵懒地靠在车门上,侧着臀部,以便看起来苗条些。

“不错,”安德鲁说,“很棒。看起来像肯尼迪夫人。”或许这整片大陆上,所有黑发、还算苗条的年轻女人,穿得比较时髦的时候或者拍照片时,都会被赞美为像肯尼迪夫人。

安德鲁给我、孩子们、我们的家、我们的花园、我们的远足和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拍了好多照片。他冲洗了很多张,仔细贴上标签,寄给他在安大略的妈妈、姨妈和叔叔。他也给我一些照片,让我寄给我爸,他也住在安大略。我寄是寄的,不过没像他那么频繁。安德鲁看到原以为我已寄出的照片还搁在家里,不由得困惑不解,而且很不开心。他一心希望这些记录都传出去。

那年夏天,我们要展示我们自己,而不是照片了。我们打算从眼下住着的温哥华去安大略,后者我们叫作“老家”,要开新车去。路上开五天,到了待上十天,然后再开五天回来。这还是安德鲁头一次有三周的假期。他在加拿大能源公司法务部工作。

一个星期六早上,我们把手提箱、两个热水瓶(一个装咖啡,一个装柠檬水)、水果和三明治、图画书和画画本、蜡笔、画板、驱虫剂、毛衣(以防山中寒冷),还有我们的两个孩子塞进汽车。安德鲁锁上房门,辛西娅一本正经地说:“再见啦,房子。”

梅格说:“再见,房子。”然后她问,“现在我们住哪呢?”

“不是永远再见啦,”辛西娅说,“我们要回来的,妈妈!梅格以为我们永远不回来了!”

“我没有。”梅格踢着我的靠背抗议。

安德鲁和我戴上太阳镜,开车出发了。我们开过狮门大桥,穿过温哥华的主体。我们离开了我们的房子、街区、城市,以及——在华盛顿州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交界点——我们的国家。我们横穿美国,沿最北的路线朝东开,在安大略省的萨尼亚会再次进入加拿大。我也说不清选了这条路线是因为横跨加拿大的公路尚未竣工,还是因为我们想要体验那种滋味:开车横跨一个外国,或者说一个有点外国感的国家——想要那种额外的趣味和冒险感。

我们全都兴致勃勃。安德鲁数度赞美这车。他说,开它的感觉,比开我们的老车,那辆1951年的奥斯汀好多了。后者上坡时速度会可怜地减慢,而且形象像个紧张兮兮的老太婆,安德鲁这么评论道。

“这辆车的形象像什么呢?”辛西娅问。她听我们说话很仔细,喜欢尝试诸如“形象”这样的新词。通常都能用对。

“活泼的,”我说,“有点运动型的。但并不卖弄。”

“它很明智,但是有档次,”安德鲁说,“就像我的形象一样。”

辛西娅想了想,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得意问道:“那就是说,像你希望你是的样子,对吗,爸爸?”

至于我嘛,我对于离开感到很高兴。我喜欢出发。在自己家里,我好像总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有时是躲开孩子们,不过更多时候是躲开要做的工作、要接的电话,以及邻居的搭讪。我想躲起来,投身于我真正的工作,那有点像是在遥遥召回我自个儿的三魂七魄。我活在困顿中,总找不到想要抓住的东西。但旅行时却是一帆风顺。我可以跟安德鲁说话,跟孩子们聊天,可以看看他们向我指出的各种东西——标牌上的一只猪啊,田里的一匹小马啊,旋转展台上的一辆大众车啊——同时把柠檬水倒进塑料杯。所有这些时刻,魂魄的碎片都飞回我体内各就各位。基本结构于是便成形啦。这让我充满希望,心情愉快。做一个观望者,正是这件事的关键。做一个观望者,而不是守护者。

我们在埃佛瑞特向东拐,爬上卡斯克德山。我在地图上给辛西娅指出我们的路线。我先给她看全美地图,上面也绘出了加拿大的底部。然后我打开要穿过的每个州的地图。华盛顿、爱达荷、蒙大拿、北达科他、明尼苏达、威斯康星。我给她看穿过密歇根湖的虚线,它就是我们要搭的渡船的路线。之后我们会开车穿过密歇根,开到安大略省萨尼亚,那座连接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大桥。就到家啦。

梅格也想看。

“你看不懂的。”辛西娅说。不过她还是把道路图册拿到后座。

“靠后坐,”她命令梅格,“坐好,我给你看。”

我听到她给梅格讲解路线,讲得非常精确,和我跟她讲的一样。她知道如何按字母表找到各个州,把所有州的地图都查阅一遍。

“你知道这条线是什么吗?”她说,“它是路。这条线就是我们在开车的路。我们正沿这条线开呢。”

梅格默不作声。

“妈妈,指给我看我们这会儿在哪里。”辛西娅说。

我取过地图,指指穿过山区的路线,她拿回地图册指给梅格看。“看到我们的路在这里歪来歪去的吧?”她说,“它歪来歪去的,因为这里有好多拐弯。这些歪的地方就是拐弯。”她翻了几页纸,等了一会儿。“现在,”她说,“指给我看看我们在哪里。”然后对我嚷道:“妈妈,她懂了!她指出来了!梅格看懂地图了!”

这会儿,我感觉是我们创造了孩子们的个性。我们给她们严格地规定了角色。辛西娅聪明、勤奋、善解人意、懂礼貌、擅长观察。有时我们会开玩笑说,她过于敬业了,一心想成为我们希望她会变成的样子。任何责备或失败,任何冷落,都会深深地影响她。她是个金发白皮肤的孩子,太阳一晒,风一吹,感到得意或者羞耻,都会在皮肤上轻而易举地表现出来。梅格则体格结实、不爱说话——并不叛逆,不过有时挺固执,显得高深莫测。我们觉得她的沉默展示了性格的力量,她的拒绝也被我们视为一种冷静独立的表现。她长着棕色头发,我们把它剪成齐刘海。她的眼睛是浅栗色的,清澈透亮。

我们都非常喜欢这些个性,欣赏着它们的矛盾与确定。我们不喜欢那种沉重兮兮、毫无创造的父母之路。我害怕变成那类母亲——身体肥胖,周遭笼罩着一团羊毛味儿、奶味儿的迷雾,因为负担着各种琐碎杂务而显得大义凛然的。我相信,就是这类母亲没完没了的关注、她们对于承担重负的需求,才导致了绞痛、尿床和哮喘。我喜欢另一类做法——开专栏的职业妈妈们那种开玩笑的绝望和夸张的嘲讽。杂志文章里,小孩一律迷人地自有一套,难以说服,不可思议而又不可战胜。做妈妈的同样才华横溢而不可战胜。我一心想成为的真实生活中的母亲,是会打电话来问“我的小希特勒这会儿是不是碰巧在你家啊”的那种人。她们凌驾于奶味儿迷雾之上,利落地谈笑风生。

我们看到一辆卡车的前厢横放了一只捆着的死鹿。

“有人把它打死了,”辛西娅说,“猎人打鹿。”

“还没到狩猎季,”安德鲁说,“他们没准是在路上撞到了它。看到有鹿出没的标志了吗?”

“要是我们撞到一只的话,我会哭的。”辛西娅严厉地说。

我给孩子们做了花生酱奶油果酱三明治,给我们自己做了鲑鱼蛋黄酱三明治。不过我没放生菜,安德鲁很失望。

“我没有啊。”我说。

“你不能带一点吗?”

“我不能为了做点三明治,就买来一整颗生菜吧,那样太浪费了。”

这是谎言。我其实是忘了。

“加生菜叶会好吃得多。”

“我觉得没那么大区别嘛,”沉默一会儿,我说,“别激动。”

“我没激动。我喜欢三明治里夹生菜。”

“我只是觉得没那么重要嘛。”

“要是我也懒得给油箱加满油,那会怎样?”

“那不是一回事。”

“唱首歌吧。”辛西娅说。她唱了起来:

安德鲁捏捏我的手说:“别吵架。”

“你说得对。我该买生菜来着。”

“那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希望我对安德鲁的感觉能变成一种效劳的、依赖的感情。我甚至试过列出两份清单,一份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一份是我不喜欢的地方——在亲密生活的熔炉中,我所喜欢的和我所厌恶的事情——仿佛我指望用这个来证明什么,得出这种那种结论。到头来我发现它证明的无非是我早已知晓的事——也就是说,我是个充满矛盾的人——于是半途而废了。有时,他的脚步声都让我感觉专横无比,他的嘴巴显得自鸣得意、挑剔刻薄,而他结实笔直的身体是一道障碍——相当刻意,甚至是尽职的,带着讨厌的男权主义的自鸣得意——挡在我和我生活中各种可能的快乐或轻松之间。旋即,不经意间,他又成了我的好朋友和最重要的伴侣。我体会着他轻灵的骨骼和严肃的思想带来的甜蜜感觉,他充满爱情的脆弱,我想象着那爱比我自己的更加纯净坦荡。我会被他的固执、他一丝不苟的得体深深打动,换个时候又会对此嗤之以鼻。我会思忖,他是多么谦卑啊,扛起这种现成的重担,成了丈夫、父亲、养家的人,相形之下,我实在就是个隐蔽的自我中心的怪物啊。或许不该说隐蔽——至少对他而言不是的。

我们吵到口无遮拦时,会说出我们以为的最丑陋的真相。“我知道你这人骨子里就有点自私,不可信任,”安德鲁有一次说,“我一直就知道。我也明白那就是我爱上你的原因。”

“不错。”我说,既悲哀又有点得意。

“我知道要是没你我会过得更好。”

“不错,你会的。”

“你没我会更快乐。”

“不错。”

最后——到头来——被折磨、被涤荡之后,我们握手言欢,嘲笑那两个愚昧的家伙,也就是我们自己。他俩的狭隘、他俩的委屈、他俩的自我辩解。我们超越了他们。我们宣称他们是撒谎者。我们晚饭时会喝酒庆祝,或者决定搞一个聚会。

我已经多年未见安德鲁了,不知他是否依然清瘦,头发是否已经完全灰白,是否仍旧一心喜欢吃生菜、坚持说真话,或者是否仍旧爽朗而带着失望。

我们在华盛顿州的韦纳奇过夜,此地已有数周没下雨。我们在一家绕树而建的饭店吃晚饭,那可不是一棵种在盆里的小树苗,而是一棵大大的、结实的三角叶杨。借着清晨的光线,我们开出人工灌溉的山谷,驶上干燥、多石而陡峭的山路,似乎通向连绵的群山。山顶是片广阔的平原,巨大的斯波坎河和哥伦比亚河纵横其上。一连几英里都是麦田和草地。道路笔直,点缀着不少小小的农业镇,镇上粮仓林立。事实上,一个标牌上介绍说,我们正穿过的这个县,道格拉斯县,拥有全美各县第二高的小麦产量。各镇都种了遮荫树。至少我觉得是种植的,因为乡下没这么大的树。

这一切都让我兴奋异常。“我为什么这么爱这里呢?”我问安德鲁,“是因为这儿不是风景区吗?”

“是因为它让你想起老家啦,”安德鲁说,“强烈的思乡之情。”不过他并没有戏谑的意思。

我们说“老家”,指的都是安大略,不过我们脑海里涌出的是截然不同的地方。我的老家是一个火鸡农场,我爸住在那里,是个鳏夫,那幢房子尽管是我妈住过的,由她贴了墙纸、刷了油漆、打扫过、装了家具,但如今已经是一副荒废相,被粗野的集体生活给整糟了。这宅子里过的日子,估计是我妈根本无法想象,也不可能饶恕的。火鸡工人们,也就是掏膛工人和拔毛工人,在这里开聚会。有时他们中的一两个年轻人会在这儿住上一阵,邀来自己的朋友,开他们自个儿随心所欲的聚会。我觉得这种生活比独处更适合爸爸,所以并不反对,当然也无权反对。很自然,安德鲁不喜欢来这里,他显然不是那种会和火鸡工人们围坐在厨房桌边讲笑话的人。他们既畏惧他又瞧不起他。而且在我看来,他们在的时候,爸爸没法不站在他们一边。不过不爽的不光是安德鲁。我虽说能勉强应付那些笑话,其实也觉得够呛。

我真怀念小时候,我们养火鸡之前的时光。那时候我们养母牛,把牛奶卖给奶酪厂。火鸡农场和美丽的奶牛场或牧羊场可不是一回事。你都能看到火鸡直接走向冻肉和桌上美餐的结局。它们连一点点自己生活的影子都没有,不像牛群有自由觅食的田野,猪群有光影斑驳的果园。火鸡房都是高效的长条形建筑——锡皮棚。没有房梁、干草或温暖的马厩。就连鸡粪闻起来都比普通的牲畜粪便更尖锐、更刺鼻。没有任何稻草捆、木栅栏、鸣鸟或开花的山楂树之类的东西。火鸡们统一被赶进一片长条形地里,把它啄得一干二净。在那里,它们看起来不像什么大鸟,只像一堆堆洗好的衣服哗哗掀动着。

有一回,在妈妈去世后不久,我结婚以后——事实上,我正在打包,准备去温哥华的安德鲁那里——我在家里和爸爸待了两天。一场少见的大雨下了一整夜。黎明的光线中,我们看到火鸡场被淹了。至少,低矮的部分被淹了,好像变成了一片遍布岛屿的大湖。火鸡们挤在岛屿上。火鸡是很蠢的。(爸爸常说:“你了解鸡吗?你知道鸡有多蠢吗?好吧,与火鸡比,鸡简直就是爱因斯坦了。”)不过它们全都设法挤到了高地上,没淹死。它们没准会互相把对方推下去,会挤死,或者着凉病死。我们可不能坐等水退,于是划着一艘家里的旧船出去了。我负责划桨,爸爸把沉重湿透的火鸡拉到船上,我们再把它们弄到谷仓里。天仍旧下着零星小雨。这活儿很艰难、很搞笑,也很累人。我们都笑着。我很高兴能和爸爸一起干活。我挺喜欢所有艰难、机械、让人害怕的活计,干这种活儿,身体会累垮,思想会沉寂(尽管有时精神倒是出乎意料地轻快),我已经开始提前思乡了,已经开始预先怀念起这种生活和这个地方。我想着,要是安德鲁看到我冒着雨,两手通红,浑身泥泞,一边试图抓住火鸡腿,一边还要划船,他只会一心想带我离开这里,让我忘掉它。这种原始的生活让他恼火。我对它的依恋也让他恼火。我想,我不该嫁给他的。但是不然嫁谁好呢?难道嫁个火鸡工人吗?

此外,我也不想待在那里。我纵然舍不得离开,可要是有人让我留下,我会感觉更糟。

安德鲁的妈妈住在多伦多一幢俯瞰穆尔公园的公寓大楼里。安德鲁和妹妹都在家住的时候,他妈妈睡起居室。她丈夫,一位医生,在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时就死了。她去上文秘课,以大萧条时期的廉价卖掉房子,搬进这套公寓,在一些亲戚——她姐姐卡罗琳和姐夫罗杰——的帮助下设法养大了孩子们。安德鲁和妹妹上了私立学校,夏天还去夏令营。

“我猜想,那是清新空气基金会提供的机会咯?”某次他抱怨过去生活穷苦时,我不屑地质问道。在我看来,安德鲁的城市生活可谓风雨无忧、精美考究。他妈妈在百货商店的办公室工作,回家后总会因为一天下来办公室里的嘈杂声和刺眼灯光而犯头痛,但我并不觉得那是一种艰苦或令人钦佩的生活。我想她自己也未必相信她值得钦佩吧——她只是不走运而已。她操心的是她坐办公室的工作、她的衣服、她的烹饪和她的孩子们。她最担心的还是罗杰和卡罗琳会怎么想。

卡罗琳和罗杰住在公园东面,一幢漂亮的石头房子里。罗杰是个高个儿秃顶男人,脑袋上遍布雀斑,肚皮肥硕结实。他喉部做过手术,失去了声音——说话用的是一种嘶哑的低语。不过所有人都会注意倾听。有一次,在石头房子用晚餐时——这房子的餐厅里,所有家具都巨大无比,散发着深色光泽,富丽堂皇的——我问了他一个问题。我想它一定是与韦塔克·钱伯斯有关,后者的故事当时登在《星期六晚邮报》上。这个问题尽管措辞温和,但他嗅出了内容的离经叛道,针对他所谓的我的“同情心”,他开始管我叫葛罗米柯夫人。没准他其实就想找个对手,只是一直没如愿吧。那次晚餐,我注意到安德鲁给他妈点烟时手直抖。安德鲁的罗杰姨父付了他的教育费用,还担任着好几家公司的董事呢。

“他就是个固执己见的老头,”安德鲁事后对我说,“跟他争论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离开温哥华之前,安德鲁的妈妈写信说:“罗杰对于你们买了一辆小型车很有看法!”感叹号传达出她的担忧之情。当时,尤其是在安大略,选择一辆小型欧洲车而不是什么大型美国车,足以被视为一种宣言——朝罗杰向来嗤之以鼻的那些方面靠近的宣言。

“那车其实没那么小。”安德鲁气呼呼地说。

“问题不在这里,”我说,“问题在于,这根本不关他的事!”

我们的第二晚在米苏拉度过。在斯波坎的一家加油站,我们得知2号公路上很多地方在修,我们接下来这一路肯定暑热蒸人、灰尘呛鼻,而且还有漫长的堵车,所以我们拐上州际公路,穿过科达伦和凯洛格,开进蒙大拿州。过了米苏拉,我们掉头往南,朝比尤特驶去,途中绕了下道,去看看这个州的首府赫勒拿。我们在车上玩“猜猜我是谁”。

辛西娅是某个死去的人,是个美国人,是个女孩子。或许是位女士。她不是故事人物。她没上过电视。辛西娅不是在一本书里读到她的。她不是任何去过幼儿园的人,也不是辛西娅的朋友们的家人。

“她是人类吗?”安德鲁灵光一闪问道。

“不是!这个你们忘了问了!”

“原来是动物。”我恍然大悟。

“那是个问题吗?已经十六个问题了!”

“不是,那不是问题。我只是在思考嘛。一只死去的动物。”

“是那只鹿啦。”没参加游戏的梅格插嘴。

“这不公平!”辛西娅说,“她没参加!”

“什么鹿?”安德鲁问。

我说:“昨天那只。”

“是前天啦,”辛西娅说,“梅格没在玩。所以没人猜中。”

“卡车上那只鹿。”安德鲁说。

“那是一只母鹿,因为它没角,而且是一只美国鹿,而且死了。”辛西娅说。

安德鲁说:“我觉得这有点病态吧,居然是一只死鹿啊。”

“我猜对了。”梅格说。

辛西娅说:“我想我知道病态是什么意思。就是让人难受。”

赫勒拿是个古老的银矿小镇,即便在清晨的光线中也显出一派荒凉。然后是波兹曼和比灵斯,它们可就毫无荒凉之态了——都是活力四射、交通便利的小镇,成英里成英里炫目的金属饰带在二手车市场上空飘拂。我们又累又乏,没劲头玩“猜猜我是谁”了。这些平庸忙碌的城市让我想起安大略类似的地方,我想着那里真正在等待我们的是什么——罗杰和卡罗琳的餐厅里硕大的墓碑似的家具,我必须烫好孩子们的衣服、提醒他们好好用叉子才能去赶赴的晚宴,然后是一百英里外的另一张餐桌,我爸爸的火鸡工人们的笑话。我心心念念的那些快乐,比如欣赏欣赏乡间景色,或者在一家装有电扇、有高高的压模锡制天花板的老式药店喝杯可乐,都只能在那两张餐桌之间偷空觅得。

“梅格睡着了,”辛西娅说,“她太热啦。我跟她坐一张椅子都嫌热。”

“希望她没发烧哦。”我头也不回地说。

我们这么做是为什么呢,我思忖着,答案浮现了——为了出风头。为了让安德鲁的妈妈和我爸爸享受享受见到孙辈的愉悦。那是我们的责任。不过除此之外,我们还想向他们展示什么。安德鲁和我,我们是何等顽强不屈的孩子,是何等坚定的赞美寻求者啊。仿佛在某个时刻,我们收到过一则令人刻骨铭心、无法消受的信息:我们远不足以让人满意,生活中哪怕最普通的成功也是遥不可及的。自然,罗杰发来过这类信息——这就是他的风格嘛——但是安德鲁的妈妈,还有我自己的爸妈肯定不是故意的。他们想告诉我们的只是“小心点,好好过”。读高中时,爸爸跟我开玩笑说,我准会以为自己太聪明了,结果到头来连男朋友都找不到。他没准一星期之后就把这话抛到脑后了,我却永世难忘。安德鲁和我把一切都牢记心头。我们耿耿于怀。

“希望有个海滩。”辛西娅说。

“或许会有的,”安德鲁说,“就在下一个拐弯那里。”

“前面根本没拐弯。”她答道,好像深感受辱。

“我就是那个意思嘛。”

“再有一些柠檬水就好了。”

“我来挥舞魔棒,直接变出一些吧,”我说,“好不好,辛西娅?或者你想要葡萄汁?我要不要顺便变个海滩出来?”

她沉默着,很快我就知错了。“没准下个镇会有游泳池的。”我安慰道。我查看着地图。“在迈尔斯城。反正那里总会有点冰饮料喝。”

“它有多远?”安德鲁问。

“不远了,”我说,“三十英里吧,大概。”

“在迈尔斯城,”辛西娅念咒般说道,“有一个给孩子们玩的美丽蓝色游泳池,还有一个长着好看的树的公园。”

安德鲁对我说:“你真能惹事。”

不过还真有一个游泳池呢。还有个公园,尽管并不完全符合辛西娅幻想中的绿洲。细叶子的草原树——三角叶杨和杨树——磨损的草地,一道高高的金属丝篱笆围着的游泳池。篱笆里有一道混凝土块垒起的墙,尚未完工。没有欢叫声,也没有泼水声。在入口处上方,我看到一块牌子上写着:游泳池每天中午到下午两点不开门。这会儿是十二点二十五分。

虽说如此,我还是喊道:“有人吗?”我想总有人在吧,因为入口附近停了一辆小卡车。卡车一侧印着:“我们有头脑,通你下水道。(大力神抽来帮忙!)”

一个女孩走出来,游泳衣外披了一件救生员的红色衬衫。“抱歉,我们关门了。”

“我们是正好开车路过的。”我说。

“我们每天十二点到两点不开门。牌子上写了。”她啃着一个三明治。

“我看到牌子了,”我说,“但这是我们这一路看到的第一片水,孩子们热坏了,我想问问她们能不能在水里泡泡就出来——就五分钟。我们会看着她们的。”

她身后又冒出一个男孩。他穿着牛仔裤和t恤,t恤上印着“大力神抽”。

我想解释说我们是从不列颠哥伦比亚开往安大略省的,不过旋即想起美国人对加拿大地名通常毫无概念。“我们开车横穿美国来着,”我说,“没时间等泳池开门了。只希望能让孩子们凉快一下。”

辛西娅光着脚跑到我身后。“妈妈,妈妈,我的游泳衣在哪里?”随即她停下了,嗅出成人谈判的严肃气氛。梅格正从车里爬出来——刚刚才醒,上衣拉上去,短裤朝下拽,露出粉红色的小肚皮。

“就这两个吗?”女孩问。

“就这两个,我们会看好她们的。”

“我不能让大人进去。要是就这两个,我想我可以看好她们。我正在吃午饭呢,”她问辛西娅,“你想进游泳池吗?”

“是的,请让我进去吧。”辛西娅坚定地说。

梅格盯着地面。

“只能一小会儿哦,因为游泳池其实关门了呢。”我提醒道。“真的非常感谢。”我对女孩说。

“嗯,我可以在里面吃午饭,要是就她俩的话。”她看着汽车,好像以为我会让里面蹦出更多孩子塞给她似的。

我找出辛西娅的游泳衣,她带着它进了更衣室。她不让任何人,包括梅格,看到她光身子的样子。我让梅格站在汽车前座上,给她换了衣服。她的是一件粉色棉布游泳衣,上面有一些带子交叉打结。衣服下部镶着花边。

“她真烫啊,”我说,“不过我想她没发烧。”

我喜欢帮梅格穿衣服脱衣服,因为她的身体仍旧任人摆布,沉甸甸的,有着可爱的迟钝和宝宝特有的奶香。辛西娅的身体很久以来就已经消瘦、成形、变化了,已经变成辛西娅。我们都喜欢抱着梅格,搂紧她,爱抚她。有时她会发怒,会打开我们,这种直截了当的独立要求,这种凶巴巴的害臊劲儿,反而使她更可爱,让家人更想捉弄她,挑逗她。

安德鲁和我坐在车里,开着窗。我听到一台收音机的声音,心想它一定是那女孩或她男朋友的。我渴了,下了车,想看看公园里有没有小卖部或者软饮料出售机。我穿着短裤,腿后面滑溜溜的全是汗。我看到公园另一头有个饮水喷泉,便尽量躲在树阴下,迂回地朝它走去。你只有下了车,一个地方才会真实起来。我走得很慢,那热劲儿,还有那照在晒得起泡的房子、人行道和灼焦的草地上的烈日,都让我头昏目眩。我注意到一片踩坏的树叶,凉鞋后跟踩上了一根冰棒棍儿,又瞟了瞟绑在树上的一个垃圾箱。你在长时间驱车之后,就会这样注意到重新浮现的世界中最平庸的细节——你会感觉到它们的独一无二,注意到它们浑然天成的位置,还会意识到你恰巧就在这里遇上它们,这种因缘际会令人倍感惆怅。

孩子们哪去了?

我转过身,半走半跑地赶到尚未完工的水泥墙外面的篱笆边。我可以看到水池的一部分。我看到辛西娅,她站在齐腰深的水里,在水面上拍拍打打的,一边谨慎地看着游泳池另一头我看不见的地方。根据她小心翼翼的姿态,还有她的神情,我猜想她一定是在看救生员和她的男朋友之间的什么举动。我没法看到梅格。不过我想她肯定在浅水区吧——水池的浅水和深水两头我都看不到。

“辛西娅!”我喊了两次,才让她顺着我的声音看过来。“辛西娅!梅格在哪里?”

每次回想这一幕,我总觉得辛西娅无比优雅地扭头看我,又在水中转了一圈——让我想起一个站在足尖上的芭蕾舞者——用一种舞台上的姿势摊开胳膊。“不——见——了!”

辛西娅确实很优雅,也上了舞蹈课,因此这些动作有可能确实是我描述的那样。她确实是在游泳池里四下看过之后说了“不见了”,但是这些话语和动作的怪异造作的风格,这种不急不忙的态度,大有可能出自我的想象。看不到梅格,一阵恐惧立刻涌入我心中——甚至就在我自我安慰她一定是在浅水区的时候——这想必让我觉得辛西娅的动作是那样缓慢和不合时宜,简直叫人难以忍受,而她在尚未明白其含义时说出的“不见了”的语调(或者是否有可能她也在掩饰某种已经涌出的负罪感呢?),在我听来也未免太平静了,显得典雅无比,令人震惊。

我喊着安德鲁,救生员冒出来了。她指着深水区那头问:“那是什么?”

那儿,就在我的视线中,出现一簇粉红色的花边,一个花束,沉在水面下。身为救生员,怎么会站在那里指指戳戳?怎么会问那是什么呢?她为什么不径直跳进水中游过去?她没游水,而是绕着池边朝游泳池那头跑去。不过那时安德鲁已经翻过了篱笆。发生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辛西娅的举止,然后是救生员的——现在我的感觉是安德鲁一跃就翻过了看起来大约有七英尺高的篱笆。他一定是抓着金属线,飞快地爬过去的。

我没法爬过或者跳过它,只好跑向入口,那里有一道锁着的隔栅门,不是很高,我设法翻了过去。我冲过水泥走廊,跑过足部消毒池,赶到游泳池的一头。

事情已经结束。

安德鲁第一个赶到梅格那里,把她从水中拉出来。他只需伸手一抓,因为她其实是在游泳,脑袋埋在水下——她打算朝游泳池的一头游过去。现在他抱着她,救生员小跑着跟在后面。辛西娅从水里爬出来,跑向他们。唯一一个置身事外的是那个男朋友,他一直坐在浅水一头的椅子上,喝着杯奶昔。他冲我笑了笑,我想着他是多么没心没肺啊,纵然危险已经过去。但或许他是善意的吧。我注意到他没关收音机,只是把声音调小了。

梅格一点也没呛水。她甚至都没怕。她的头发贴在脑袋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散发着惊奇的金色光辉。

“我是去拿梳子嘛,”她说,“我不知道水深。”

安德鲁说:“她在游泳!她自己游泳来着。我看到她的游泳衣在水里,然后就看到她在自己游泳呢。”

“她差点淹死,”辛西娅说,“不是吗?梅格差点淹死啦。”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救生员说,“她在那里好好的,一转眼就不见了。”

事情是这样的,梅格从浅水区那头爬出来,沿着游泳池边,朝深水区跑去。她看到水底有一把不知谁丢下的梳子。她搞不清水深,就弯腰去够它。结果她翻过池边,滑进水中,发出的声音很轻,以至于没人听到——救生员没听到,她正在和男朋友接吻,正看着他俩的辛西娅也没听到。那想必就是我在树下想到“孩子们哪去了?”的时刻。想必就是在同一个时刻。就在那个时刻,梅格吃惊地滑进了危险的、清澈湛蓝的池水中。

“没事的,”我安慰快要哭出来的救生员,“她有时动作飞快。”(尽管我们通常可不会那样描述梅格。我们总说她凡事都会思索半天,不慌不忙。)

“你会游泳啦,梅格。”辛西娅用一种祝贺的语气说。(后来她告诉我们接吻的事。)

“我不知道水深嘛,”梅格说,“我没淹水。”

我们在一家外卖店买了午饭,坐在公路附近的一张野餐桌边吃汉堡和薯条。由于激动,我忘了给梅格买一个素汉堡,只得用塑料调羹刮掉调味品和芥末酱,用餐巾纸擦干净肉饼给她吃。我利用垃圾桶清理了车厢。之后,我们敞着前排车窗,再度朝东驶去。辛西娅和梅格在后座上睡着了。

安德鲁和我轻声讨论着刚才的事。假设我那会儿没有突然一阵冲动,想到去看看孩子,会怎样?要是我们像原先计划的那样进城去买饮料,会怎样?安德鲁是怎么翻过篱笆的?他是爬过去还是跳过去的?(他记不清了。)他怎么做到那么快就抓住梅格的?想想看,救生员竟然没有盯着。还有辛西娅,就顾着看接吻了。别的什么都没在意。都没看到梅格从边上跌进水里。

不见了。

不过她游泳来着。她屏住呼吸,游起泳来啦。

多么幸运的一长串关联啊。

我们所谈论的就是这个——幸运。不过我总忍不住去想象相反的结果。此刻,我们大有可能正在填表格。梅格从我们身边被夺走了。梅格的尸体准备运回国。运到温哥华——我们在那里还从未关注过墓地这类事——或者运到安大略?她今天早上画的图画还躺在后座上。突然降临的这一切该如何承受呢?人们都是如何承受这些的呢?那胖墩墩的、甜美的肩膀和双手小脚,那细柔的棕色头发,那心满意足、高深莫测的表情——全都与她活着时一模一样。最平凡的一种悲剧了吧。阳光明媚的中午,一个孩子淹死在游泳池里。一切很快就将被打扫干净。水池两点正常开放。救生员有点受刺激,下午请求休假。她和男朋友一起开着大力神抽卡车离开。尸体在某种运输用的棺材里密封好。镇静剂、电话、作安排。如此骤然的一种缺失,一种茫然的下沉和剧变。从药丸的作用中昏沉沉醒来,暂时感觉一切都不是真的。想着要是我们没停车,要是我们没走这条路线,要是他们没让我们用游泳池,会怎样。那把梳子或许再也不会有人知晓。

这种想象挺犯傻的,不是吗?怪丢人的。就像把手按到电线上,接受安全范围内的电击,体验一下感觉又迅速收回。我相信安德鲁对这类事比我更谨慎,此刻他正竭力不去想这些。

我在斯蒂夫·高雷的葬礼上,隔开一段距离观察我父母,对他们产生全新的讨厌感觉时,我想我头一回理解了某些和他们有关的事。一件严肃得可怕的事。我理解了,他们其实是沆瀣一气的。他们高大、僵硬、盛装的身体并不曾挡在我和夭折或者任何别的死亡之间。他们给出了许可。至少貌似如此。他们对于孩子们的死亡、对于我的死亡给出了许可,这并非通过他们的话语或思想来达成,而是由他们生下孩子——生下了我——这个事实来完成的。他们生下我,因此我的死去——无论他们多么悲恸,如何难以承受——在他们看来都绝非不可思议,绝非违背自然。这是事实,而即便在当时,我也知道不该谴责他们。

但我仍旧谴责了他们。我控告他们无耻、虚伪。我代表的是斯蒂夫·高雷,还有所有孩子们,他们知道他们有权自由自在地长大,展开一种新的、精彩的生活,而不是被那些溃败的大人们设下陷阱,被他们的性爱和葬礼所捕获。

斯蒂夫·高雷淹死了,人们说,是因为他和孤儿差不离,没人管。要是有人给他足够的警告,给他活儿干,看着他,他就不会从一根不牢靠的树枝上跌进一个春天的池塘,跌进河边一个灌满水的砾石坑——就不会淹死了。他被忽略啦,没人管,所以淹死了。他爸认为这是个意外,就像狗会遭到意外。他都没有体面的套装穿来葬礼,也没在听祈祷时低下头。不过,他是唯一一个我放过的大人。他是唯一一个我觉得没有给出那种许可的大人。他没法阻止任何事,但他也没跟任何东西沆瀣一气——不像其他人,那些人用造作的沉痛语调念着祷文,渗出虔诚和耻辱。

在距离北达科他州边境不远的格伦代夫,我们面临选择——是继续走州际公路,还是往东北方,朝威利斯顿开,走16号公路,再开一段次级公路,最后回到2号公路。

我们都同意州际公路会快一点,而且我们最好不要花太多时间——也就是说,太多钱——在路上。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决定回到2号公路。

“我就是觉得这样更好。”我说。

安德鲁说:“因为这是我们一开始计划的路线。”

“我们错过了看到卡利斯佩和哈弗尔的机会。还有‘狼角’。我喜欢这个地名。”

“我们回程时会看到的。”

听到安德鲁说“回程”,我感到一种意外的惊喜。当然了,我一直相信我们会顺利回程,我们会跨越所有这些距离,我们的车、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家庭都仍旧完好无损,而且还设法厘清了忠诚和各种别的问题,以如此蛮勇的方式,昂首接受了检验。但是听到他说出这话,我还是倍感宽慰。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安德鲁说,“你是怎么得到信号的呢?那一定是做妈妈的才会有的某种直觉吧。”

我有点愿意相信这个,好为我的直觉得意一番。同时我又有点想警告他——警告所有人——绝对不要指望依靠它。

“我想不明白,”我说,“你究竟是如何翻过篱笆的。”

“我也不明白啊。”

我们就这么开了下去,后座上的两个人信任着我们,因为别无选择,而我们自己呢,相信着这一点:我们那些事,孩子们一开始必定会注意到、会谴责的那些事,到头来总归会得到原谅的。我们所有那些冒失、武断、草率和冷漠——我们所有那些无法避免,或是纯属人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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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发作

死的两个人都是六十出头,都是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体重都稍微多了那么几磅。他一头灰发,脸盘扁平,方方正正的,只是鼻子略宽,否则称得上十足地尊贵英俊。她一头金发,一种泛银的金色,你不再会觉得它是人工染色的了——尽管明知并非天然——好多这个年纪的女人都变成了这种发色。在节礼日,他们顺路过来与佩格和罗伯特喝过几杯。她穿件浅灰色套裙,上面有亮亮的细条纹,配灰丝袜和灰鞋,喝金汤力水。他穿棕色休闲裤和奶油色毛衣,喝兑水的黑麦威士忌。他俩刚从墨西哥旅行回来。他尝试了降落伞飞行。她不想玩那个。他们参观了尤卡坦半岛的一个景点——看起来像一口井——据说人们曾把处女抛进去,祈祷丰收。

“不过,实际上那只是一种十九世纪的观念,”她说,“那只是十九世纪崇尚处女的老观念罢了。没准他们抛人下去时根本不分辨。女孩啊,男人啊,老人啊,或者随便什么他们能抓到的人。所以不是处子之身也并非安全保障!”

房间那头,佩格的两个儿子——大一点的克莱顿还是处男,小一点的凯文已经不是——板着脸,厌倦地打量着这个谈笑风生的淡金色头发的女人。她说她从前是高中英语教师。克莱顿事后评论道,他知道这种人。

罗伯特和佩格结婚近五年。罗伯特之前没结过婚,佩格十八岁时结过一回。两个儿子都是她和前夫与公婆住在农场时生的。她前夫找到一份开卡车的活计,运家禽到多伦多的加拿大屠宰包装公司。之后别的卡车送货活计接踵而至,走得越来越远。佩格和两个儿子搬到吉尔莫,她在凯珀家的商店“吉尔莫商场”找到份工作。她前夫最后到了北极,穿越冰冻的波弗特海,把卡车开到钻探平台。她离婚了。

罗伯特家拥有吉尔莫商场,不过从未在吉尔莫住过。他母亲和姐妹都不相信人在那种地方能活上超过一个星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罗伯特的父亲买下这家商店和附近镇上的另外两家店,雇用当地人做经理,一年从多伦多开车过来查看几次。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罗伯特对父亲的各种生意都兴味索然。他读了土木工程学位,想去不发达国家工作。他在秘鲁找到一份活儿,游遍南美洲,有段时间又放弃土木工程,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一个农场干活。父亲病倒后,他不得不返回多伦多。他到省高速公路局当了一名工程师。对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这工作不怎么样。他盘算着考个教育学学位,一旦父亲去世,就去北方教印第安人,过上彻头彻尾的新生活。他那会儿年近四十,正经历着有生以来第三段与有夫之妇的风流韵事。

时不时地,他开车去吉尔莫和其他镇视察商店。有一次他带上了李,他的第三个——事实上也是最后一个——有夫之妇。她带了一份野餐午饭,在车里喝“飘仙一号”甜酒,把整趟旅行当成一次欢乐的远足,一场对穷乡僻壤的突袭。她一心指望在露天野地做爱,到头来发现那里到处是牛群或戳人的玉米秆儿,不由勃然大怒。

父亲去世了,罗伯特确实过上了新生活,不过不是变成教师去荒蛮之地教书,而是到吉尔莫过起日子,亲自管理商店。他娶了佩格。

居然是佩格发现了他们,这实属偶然。

星期天晚上,给凯珀家送鸡蛋的农场女人敲响了门。

“别介意啊,我今晚就把鸡蛋送来了,而不是明早。”她说,“我得带儿媳妇到基奇纳去做超声波检查。我把韦伯家的鸡蛋也带来了,可我想他们不在。我把他们那份留在你这里,行不?我一大早就要出发。她说可以自己开车去,不过我想那可不行。她快五个月了,还是吐。告诉他们下次付钱给我就成。”

“没问题。”罗伯特说,“不麻烦。我们早上送过去好了。一点问题都没有!”罗伯特是个矮壮、有着运动员体格的男人,一头鬈发正在变成灰色,棕色眼睛亮闪闪的。他经常格外强调他的友好热情,让人感觉全身上下都被他捶打了个遍似的。这种态度让他在吉尔莫挺吃得开。这里,人们习惯于不断重复信誓旦旦之语。事实上,大部分交谈都是在不断重复,类似一种表达善意的回旋舞,毫无新意可言。只是偶尔,在与人们交谈时,他会有点不是滋味,好像有什么阻碍。他难以确定其性质(是恶意,还是固执?)。不过它就像你游泳时河底的巨石——清澈的河水会托着你浮过去的。

就吉尔莫人而言,佩格是相当安静的。她走到女人身边,接过她拎着的鸡蛋。罗伯特还在继续向她保证毫无问题,关心她家儿媳妇的怀孕状况。佩格像在店里找零钱时那样一笑——一个公事公办、转瞬即逝的微笑,客客气气。她是个娇小苗条的女郎,长着柔软的棕发,看起来能干又青春。她穿百褶裙,清新整洁的衬衫纽扣一直扣到最顶上一粒,外搭浅色毛衣,有时还打一个黑缎领结。她举止优雅,很少发出声音。罗伯特有次告诉她,他从没遇到过任何像她这样自成一体的人。(他的女人们通常都饶舌、精干,尽管在一些细节上毛毛糙糙的,但她们劲头十足,活泼而“有趣”。)

佩格回答说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解释起一个自成一体的人是什么样的。那会儿,他对吉尔莫的词汇表理解得极不准确——现在仍免不了犯错——日常交流中他时常会表现得拘束生硬。

“我知道这词是什么意思。”佩格微笑道,“只是不明白你用它来说我是什么意思。”

她当然知道这词的意思。佩格去上课来着,当地高中可以进修。她每年冬天选一种不同的课上,她上过艺术史、伟大的东方文明史、发现和探索史。她每周去一次夜校,哪怕很累或感冒也不间断。她参加考试,写论文。有时罗伯特会发现冰箱上或他们房间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张写满她整洁的小字的纸。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导航者亨利王子的重要性在于启发、鼓励了葡萄牙的其他探索者,尽管他本人并没有参加航行。

她认真的叙述、拘谨仔细的小字体,以及对于如此用功写出的论文得分从没超过B+而感到的愤怒,都让他感动。

“我不是为了分数。”佩格说。雀斑下面的脸颊发红,好像正在剖白内心似的。“我是为了自己开心罢了。”

星期一,罗伯特天不亮就起床,站在厨房台边喝咖啡,远眺白雪覆盖的田野。气温下降了,天空清澈如洗。一连几个星期刮西风、大雪呼啸之后,典型的一月天来了:明亮,冰冷,到处冻得硬邦邦的。小溪、河流和池塘都结冰了。休伦湖在目力所及范围内也都上了冻。今年没准它整个冻上了。这种情况虽说不常见,但不是没有过。

他得开车去科尼利的凯珀商店。屋顶结冰了,水分回潮,从天花板渗下。他得去砍掉那些冰块,清理屋顶。那至少要花他半天时间。

店里所有修理和维修工作都由罗伯特亲自包揽。他学会了通水管和接电线。他喜欢自己能搞定这些事的感觉。他喜欢这里的艰难,以及这里冬天的麻烦,虽说距离多伦多也就一百英里多一点,但此地完全像另一个国度。所谓的“冰雪带”。说到底,北上来此度日,与一头扎进蛮荒之地可能也差不离。暴风雪仍旧让各个镇子和村庄与世隔绝。冬天严酷地降临,就像数千年前两英里深的冰层在此冻结一样。本地人以一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过冬。他们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疲惫不堪却又兴高采烈。

这幢房子令他喜爱的一点在于后院景色,可以俯瞰乡间旷野。它弥补了门口那条没有出口,没有林荫树,也没有人行道的破败小路。战后这条路就拓宽了,当时人们相信大家都会开车,不再有人步行。事实也确实如此。房子和房子、房子和小路都挨得很近,几幢房子里所有人都在家时,汽车便轻而易举地填满了本该是人行道、林荫道和林荫树的位置。

自然,罗伯特想再买一幢房子。他以为他们迟早会这么做。过去——现在也一样——有不错的老房子在吉尔莫出售,与城市相比,价钱都低得可笑。佩格却说,她没法想象自己住在那些地方。他提议给她在镇另一头的地皮上造一幢新房子。那个她也不要。她就想待在这幢房子里,这是第一幢她和两个儿子独自居住的房子。所以罗伯特买下了它——她之前只是租住——加盖了主卧室和另一间浴室,又在地下室里打造了一间电视房。凯文帮了一点忙,克莱顿基本上是袖手旁观。从路上打量过来,这房子仍旧是他第一次开车送佩格下班回家,在前面停车时的样子。一层半楼高,斜屋顶,起居室的窗子划分成很多正方形格子,就像圣诞卡上的窗子一样。白色铝质护墙,细细的黑色百叶窗,黑色边框。回到多伦多后,他想着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佩格,想着她过的井井有条、循规蹈矩、严肃而令人向往的生活。

他注意到台面上摆着韦伯家的鸡蛋。他想亲自把它们送去,但现在为时过早。门可能锁着。他不想吵醒他们。反正佩格去开商店门时会把蛋带上的。他拿起架子上压在她便条本下的标记笔,在一张餐巾纸上写道:不要忘记给韦伯家的蛋。爱你的罗伯特。这些鸡蛋不比在超市买的便宜。不过罗伯特喜欢从农场买它们。它们是棕色的。佩格说,城里人都很迷恋棕色壳儿的蛋——他们以为棕色蛋更自然,就像红糖一样。

他把汽车倒出去,看到韦伯家的车停在车棚里。这么说他们不管昨晚去了哪里,这会儿都已经在家了。然后他发现,镇上的扫雪车推到韦伯家的车道前方的雪依然如旧。扫雪车想必是夜里来的吧。他自己的车道上却无雪可扫。其实夜里没下雪,扫雪车没来。积雪是昨天的。那么昨晚他们想必没出门了。除非他们是步行。除了大街边和通往学校的路边,其他地方的人行道都没扫。在堆着高高的积雪、变得狭窄的路上步行是很困难的;不过,没准他们初来乍到,搞不清状况,所以还是这么出门了吧。

他没有仔细看看是否有脚印。

他构想出了当时的情形。先是根据警官的报告,然后根据佩格的说法。

大约八点二十分,佩格走出家门。克莱顿上学了,凯文因为耳部感染,待在地下室,一边放比利·爱多尔的磁带,一边看电视上的游戏节目。佩格没忘记鸡蛋。她钻进汽车,发动车子预热,然后走下小路,走过韦伯家门口没扫的雪地,沿他们的车道走到边门。她围着白色毛线围巾,戴着白色毛线帽,身穿淡紫色羽绒服。这些衣服把吉尔莫的大多数女人都变成了水桶,不过佩格非常苗条,所以看起来倒还好。

小路边的房子起初只有三种式样。现在大都旧貌换新颜,装了新窗、走廊、侧翼和平台,再也不容易找出真正相同的了。韦伯家的房子原本和凯珀家是一模一样的,不过前窗已经改过,圣诞卡风格的窗格子拆了,屋顶也抬高了,现在对着小路的是楼上一扇很大的窗子。房子的护墙是浅绿色的,边框是白色的,没装百叶窗。

和佩格家一样,边门通往一个杂用间。她先是轻轻敲了敲门,以为他们都在距离杂用间只有几步的厨房里。她自然也看到了汽车,心想不知他们是否很迟才回到家,这会儿正在睡觉。(她还没意识到扫雪以及扫雪车昨晚没来的问题。这个是她事后回到自己车里倒车时才突然想到的。)渐渐她敲得越来越响。脸在光线明亮的冰天雪地里已经冻痛。她试着推推门,门没锁。为了避寒,她推门进屋,一边大声招呼着。

小屋很暗。厨房没透进任何光线,而且边门上还挂着一道竹帘。她把鸡蛋搁在干衣机上便打算离开。旋即她想,最好把它们送进厨房,免得韦伯夫妇早餐时想吃鸡蛋,却发现已经一个不剩。他们不会想到去杂用间找的。

(事实上这一点是罗伯特自己的理解。她没说所有这些细节,不过他忘了她没说。事实上,她只是叙述道:“我想最好把它们送进厨房。”)

厨房水槽上方的窗子和早餐桌边的窗子上挂着同样的竹帘,这意味着尽管和凯珀家的厨房一样,这间厨房也朝东,而且太阳这会儿高挂天顶,但并没有多少光线透进屋来。在这里,一天尚未开始。

不过房子里很暖和。或许他们不久前起来过,打开暖气又上床了;或许他们整晚都没关暖气——尽管佩格觉得他们不像这么大手大脚的人。她把鸡蛋放到水槽边的台面上。厨房的布局和她家几乎一模一样。她注意到几个碟子摞着泡在水里,还没洗。看来他们上床前吃了点东西。

她站在起居室门口又招呼了一声。

起居室非常整洁。佩格觉得有点整洁过头了。不过——正如她对罗伯特解释的——一对退休夫妇的起居室十有八九会给一个身边总围绕着小孩的女人带来这种感觉吧。佩格自己从来没能过上秩序井然的生活,尽管她或许不乏此愿。她自己娘家有六个孩子,前公婆家的农场房子同样也是挤挤挨挨的,然后她又生了两个孩子。她告诉过罗伯特一件往事。有一次她想要一块美丽的肥皂作圣诞节礼物,一块上面有玫瑰浮雕的粉色肥皂。她得到了。每次用过,她都把它收好,免得它像家里的所有其他肥皂一样开裂,裂口处发霉。她那时已经长大了,或者自以为如此。

她在杂用间跺跺脚,跺掉靴子上的雪。不过还是犹豫着不愿踩上起居室干净的米色地毯。她又招呼了一声。她喊的是韦伯夫妇的名字,这两个名字她挺陌生的。瓦尔特和诺拉。他们去年四月才搬来,之后两度出门旅行,所以她感觉跟他们一点也不熟。但是要是喊:“韦伯先生和夫人。你们起床了吗?韦伯先生和夫人?”未免也太傻了。

没有人回答。

起居室有一道楼梯通上去,跟佩格和罗伯特家一样。这会儿,佩格走过干净的米色地毯,走到楼梯脚下,楼梯上铺着同样的地毯。她爬上楼梯,没再招呼了。

她想必那时候就心里有数,否则就会继续招呼了。那才是正常的做法啊,越走近正在睡觉的人,你越会不断喊他们,以便提醒他们。他们没准睡得很沉。没准喝醉了。根据人们的了解,那不是韦伯夫妇的习惯,不过没人真的熟悉他们。退休夫妇。早早退休了。他从前是个会计,她是个老师。他们过去住汉密尔顿。他们选择了吉尔莫,因为瓦尔特·韦伯的姑姑和姑父以前住在这里,他还是小孩时来过他们家。现在姑姑和姑父都去世了,但这地方想必给他留下了美好回忆。此外这里物价便宜,这房子想必比他们的预算还要便宜不少。他们打算把余钱用来旅行。他们没有孩子。

她不再招呼了,也不再迟疑。她爬上楼梯,一路上没有四处打量。她径直朝上爬去。前方是浴室,门开着。里面干干净净,空荡荡的。

她在楼梯顶部转向韦伯夫妇的卧室。她从没到过这幢房子的楼上,不过她知道卧室在哪里。是房子前部延伸出来的那个房间,俯瞰小路的宽阔窗户就在那里。

房门开着。

佩格走下楼,穿过厨房、杂用间和边门,走了出去。她的脚印留在地毯、油布地毡和屋外的雪地上。她把身后的门带上。她的车一直发动着,已经笼罩在一小团它自己造成的白汽中。她钻进汽车,倒出去,开向市政大厅的警察局。

“今儿早上真够冷的,佩格。”警官说。

“是啊,够冷的。”

“有什么事吗?”

罗伯特打听到了更多,消息来自卡伦。

卡伦·亚当姆斯是吉尔莫商场的店员。她是个年轻女人,已婚,体格健壮,平时脾气很好,机敏麻利,忙而不乱。她与主顾相处融洽,跟佩格与罗伯特处得也不错。当然了,她认识佩格时间长些。她向来帮着佩格说话,反驳那些说佩格自打嫁了有钱人就变得傲气的人。卡伦说,佩格一直就没变过。不过,自打今天的事情之后,她改口道:“我还一直以为佩格和我是好朋友呢。不过现在可不那么肯定咯。”

卡伦上班时间是十点。她到得稍早一些,问是否已有顾客来了。佩格说没有,还没人光顾。

“不奇怪,”卡伦说,“太冷啦。要是再刮点风,真能出人命了。”

佩格煮了咖啡。他们有台新咖啡机,是罗伯特给商店买的圣诞礼物。过去他们总从街角的糕点房买外带咖啡。

“这玩意儿不是很棒吗?”卡伦一边喝咖啡,一边评论道。

佩格回答说确实。她擦着地板上的一些印记。

“哎哟哟,”卡伦说,“是我还是你弄的?”

“我想是我吧。”佩格说。

“所以我也没多想,”卡伦事后回忆道,“我想她肯定是带进来了一些泥巴。我没顾得上想,地上全是雪,你上哪儿去沾的泥巴呢?”

过了一会儿,来了个客人,是西莉亚·西姆斯,她听说了。卡伦在收银台,佩格在后头整理发票。西莉亚告诉了卡伦。她知道得不多。她不知道具体情况,也不知道佩格跟这事的关系。

卡伦冲后头嚷道:“佩格!佩格!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是你隔壁的邻居!”

佩格回答:“我知道。”

西莉亚冲卡伦挑了挑眉毛——她正是对佩格的态度不满的人中的一个——卡伦忠诚地偏过身子,耐心地等西莉亚走出商店。然后她急忙赶到后面,一路把挂着的衣架撞得乱响。

“韦伯夫妇都被枪杀啦,佩格。你知道吗?”

佩格说:“知道,是我发现他们的。”

“你!?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上班之前。”

“他们被杀了!”

“是被杀和自杀。”佩格说,“他枪杀了她,然后自杀。事情就是这样。”

“她跟我这么说的时候,”卡伦说,“我发起抖来。我浑身上下抖个不停,停都停不下。”她对罗伯特说着,为了演示,又抖了一回,双手捅进蓝色绒布运动服的袖子里。

“我就问:‘你发现他们之后做了什么?’她回答:‘我去报告了警察。’我说:‘你有没有尖叫什么的?’我问她腿有没有打战,因为我知道换了我肯定会。没法想象要是我的话,怎么可能走得出去。她说不记得是怎么出去的了,但记得关上了门,那扇大门,想着:一定要关上门,免得狗溜进去。那不是很可怕吗?她说得没错,但这事想想都可怕。你说她是被吓坏了吗?”

“没有吧。”罗伯特说,“我想她没事。”

这段对话是这天下午,趁着佩格出门去买三明治,在商店后屋展开的。

“她对我一个字也没提。什么都没说!我说:‘你怎么一个字都没跟我说啊,佩格。’她回答说:‘我知道你很快就会听说的。’我说没错,但她可以先告诉我的嘛。‘抱歉,’她说,‘很抱歉。’就好像她只是在为件小事道歉,比如用了我的咖啡杯什么的。只不过佩格永远不会那么干就是了。”

中午时分,罗伯特干完科尼利商店的活儿,决定不吃午饭就开回吉尔莫。快到镇上时有一家高速公路餐厅,位于科尼利出口边上,他打算在那里停车用餐。常有卡车司机和旅行者到那吃饭,不过大多数主顾还是当地人——归途中的农夫,开车出城的生意人和工人。罗伯特喜欢这个地方,今天进门时更是兴致勃勃。在寒冷的户外干活之后,他早已饥肠辘辘。今天的美景也让他高兴,田野上白雪皑皑,宛如雕塑,光洁耀眼,好似恒久不变的大理石一般。他有一种在吉尔莫常有的感觉,仿佛迈上了一个非正式的舞台,台上正演着一出漫长、愉悦的戏。而他熟知自己的台词——或者至少知道他的临时发挥准会大获成功。他在吉尔莫的整个生活有时似乎就是这样。不过,要是他这样去讲,人家准会觉得这是一种造作的生活,像某种刻意的、半闹着玩的东西。但事实正好相反。因此,比如在去多伦多的时候,当他遇到从前的熟人,一旦人家问起他在吉尔莫的生活,他总是回答:“真没法形容我有多喜欢它!”这是真话。

“你干吗不联系我呢?”

“你在屋顶上。”

“你可以打电话到商店,告诉艾丽。她会告诉我的。”

“那有什么用呢?”

“我至少可以赶回家来。”

他点好的饭菜都没顾上吃,直接从餐厅开到店里。他并不担心会看到一个陷入崩溃的佩格——他对她已有足够的了解——但他确实以为她会想回家,让他给她调一杯酒,花点时间跟他聊聊这事。

但她不想那样。她想上街去,到糕点店买平时的午饭——一个火腿奶酪面包卷。

“我让卡伦出门去吃饭来着,但我一直没时间去。要我给你带一份回来吗?要是你在餐厅没吃的话,我最好给你带点。”

她给他带了三明治回来,他坐在桌边吃着,刚才她一直在这张桌上摆弄发票。她往咖啡机里倒了点新鲜的咖啡和水。

“没法想象要是没有这玩意儿,我们该怎么办。”

他打量着佩格挂在洗衣房门上的淡紫色外套,它挂在卡伦的红外套边上。淡紫色外套上有一条变硬的红棕色颜料污渍,一路拖到衣服边缘。

那当然不是颜料。但是在她的衣服上?她衣服上怎么会弄到血的?想必是在那房间里拂到了他们。想必凑得很近。

他马上想起餐厅里的聊天,意识到她不必非得凑那么近。她有可能是在门框上蹭到血迹的。警官也在餐厅,他说到处是血,而且不只是血。

“他真不该用猎枪干那种事。”餐厅里有人评论道。

另一个人说:“没准他只有猎枪。”

下午大多数时间店里都很忙碌。街头、糕点房和咖啡馆、银行和邮局里的人,都在议论。人们想面对面聊聊,为此不得不冒着严寒出门。电话里说不过瘾。

罗伯特事后发觉,起初人们是打电话,打给想得到的任何有可能还不知道此事的人。卡伦打给她的朋友谢莉,后者因为感冒在家卧床;又打给她妈,她正在医院治疗髋部骨折。结果她妈已经听说了——整个医院都知道了。谢莉说:“我妹妹已经在你之前说过啦。”

确实,人们珍惜着、向往着爆炸性新闻传来的一刻——卡伦对于谢莉的妹妹感到相当恼火,后者不用上班,什么时候想打电话就可以打——不过这种冲动背后也有真正的善意和体贴,罗伯特这么认为。“我想她肯定不愿意自己被蒙在鼓里。”卡伦解释。确实如此,没人愿意自己毫不知情。走上街头,却不曾听说这事。像平日一样忙碌,却还不知道这事。就连罗伯特,一想到自己居然毫不知晓,佩格居然没告诉他,也难免觉得不自在,甚至有点丢人。

闲言碎语从早上的事件往前追溯。韦伯夫妇在哪里露过面?他们是如何与世无争、心平气和?当时距离变故发生的时刻有多远?

她星期五下午还在蒙特利尔银行排队来着。

他星期六上午还理了个发来着。

星期五晚上大约八点,在IGA超市,他俩一道采购食品来着。

他们买了什么?很多吗?特价品、广告打折的商品,比两天所需的食物更多吗?

更多。比如说吧,他们买了一大袋土豆。

然后是原因。话题转到原因方面,自然而然,餐厅里没人提得出什么说法。没人知道原因,也没人想象得出。不过,下午将尽时,已经涌现出太多的揣测。

经济问题。他在汉密尔顿卷入了某种糟糕的投资,某项赚大钱的疯狂交易,结果失败了。他们的钱全没了,余生只能靠养老金度日。

他们在所得税上昧下钱来。身为会计,他以为能瞒天过海,但是被发现了。他会被揭发,或许还会被指控,当众蒙羞,变得穷困潦倒。即便只是欺骗政府,这类事情一旦败露,仍旧是种奇耻大辱。

是一大笔钱吗?

当然咯。一笔巨款。

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他们病了。他们中的一个或者两个都病了,癌症、导致瘫痪的关节炎、老年痴呆症、难以治愈的精神病。是因为健康问题,而不是钱。他们怕的是受苦无助,而非贫穷。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明显有分歧。相信并坚持问题在于钱的几乎总是男人,讨论疾病的总是女人。谁会因为穷就自杀呢?有些女人不屑地反问。或者甚至就因为可能要蹲监狱?提出婚姻不幸说的也总是女人,要么是有什么不忠行为被发现了,要么是对于过去的某次出轨耿耿于怀。

所有这些说法罗伯特都听到了,但一个都不信。失财、癌症、老年痴呆,他觉得这些全都一样,煞有介事,空洞无聊。事实上,每种说法都让他信不到五分钟。要是能相信其中哪种,一直信下去,那他就能喘过气来了,就像有什么东西终于把爪子从他的胸口挪开了似的。

(“他们不是吉尔莫人,算不上是。”银行里有个女人告诉他,旋即满脸困窘地补充道,“我不是指您。”)

佩格忙着准备一月份销售的儿童毛衣、露指手套和滑雪服。她填着标签,人们走到面前,她便问:“您要买什么?”这样他们立刻就被安置到顾客的位置上,不得不说想买什么。商场出售女士和儿童服装、床上用品、毛巾、毛线、厨具、散装糖果、杂志、杯子、人造花,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想出个要买的东西并不难。

他们到底想要什么?当然不大可能是细节和描述。没多少人真想打听那个,或者愿意贪婪地、直截了当地承认。他们想,但又不想。他们开口问了,又住了嘴。他们竖起耳朵,又退缩了。或许,他们想从佩格那里得到的只是某种能让他们满意而归的承认、几句话或者某种眼神,好让他们感叹:“佩格·凯珀真是要吓瘫啦。”“我看到佩格·凯珀了。她没说什么,不过你能看出,她都快吓瘫啦。”

不过,仍有人试图跟她搭话。

“你们那儿发生的事够可怕的吧?”

“是的,确实。”

“跟他们也算认识吧,邻居嘛。”

“谈不上。我们跟他们完全不熟。”

“你从没注意到什么迹象,会让你料到可能发生这种事吗?”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注意到。”

罗伯特回想韦伯夫妇从停在车道上的车里进出的样子。那是他最常看到他们的地方。他回忆着他们节礼日的来访。她穿灰袜的腿让他想到修女。她提起处子之身的话题,搞得佩格和男孩子们有点尴尬。她有一点让罗伯特想起他从前认识的那些女人。她丈夫话少些,不过并不害羞。他们谈论墨西哥食品,似乎做丈夫的不喜欢那个。他不喜欢在饭店吃饭。

佩格说:“噢,男人都这样!”

这话让罗伯特有点意外,事后他问她这是否意味着她希望多出门吃几次饭呢。

“我那样说只是为了声援她罢了。因为我觉得她丈夫好像在瞪她呢。”

他在瞪她吗?罗伯特没注意。那男人看起来很有自控力,不至于当众瞪自己的老婆吧。总体而言,他过于慵懒,有时可能甚至是过于无动于衷了,不至于在任何地方瞪任何人。

但是佩格又并非夸大其词之人。

各种琐碎的信息接踵而至。诺拉·韦伯结婚前的姓:德瑞斯克。诺拉·德瑞斯克。有人认识一个与她在汉密尔顿同一所学校教书的女人。她是个备受欢迎的老师,衣着入时,不大擅长维持秩序。教的是法语口语课,还开了法式烹饪课。

这里有几个女人问过她是否有兴趣组织一个图书俱乐部,她说有。

他在汉密尔顿比在这里活跃一些。扶轮社。雄狮俱乐部。或许是出于工作需要。

据人们所知,他们不上教堂,在两地都如此。

(罗伯特对于那些揣测的态度是正确的。在吉尔莫,一切总归会真相大白。隐私和保密均有违大众的兴趣。总有个把人嫁给保管各种档案的各个办事处的什么人,或者是他们的亲戚。人们构成了一个大网络。

没什么投资计划,在汉密尔顿或任何别处都一样。没什么收入税调查。没有钱的问题。没什么癌症、出问题的心脏,也没有高血压。她找医生咨询过头痛,但医生觉得并非偏头痛,也没什么别的大毛病。

星期四的葬礼上,通常负责接手宗教归属不明者的联合教会牧师谈及现代生活的压力和紧张,但没给出什么更详细的线索。有些人很失望,好像他们原指望他会这么做似的——或者至少可以提一提脱离信仰和教会组织的危险,失去信仰之罪什么的。另有些人认为,他再多说一个字都难免显得做作。)

另一个埋怨佩格没告诉自己这事的是凯文。他等到他们回家,身上还穿着睡衣。

她干吗不先回家,而是开去了警察局呢?她为什么不打电话给他?她可以回家打电话。或者凯文可以打电话。至少,她可以从商店打个电话给他。

他整个早上都待在地下室看电视。他没听到警车来。他没看到警察进进出出。对于发生的事他一无所知,直到他的女朋友莎娜午饭时从学校打来电话。

“她说他们用垃圾袋装着尸体出来。”

“她怎么知道的?”克莱顿问,“我以为她在学校。”

“有人告诉她的。”

“她是从电视上看的。”

“她说他们用垃圾袋装着他们出来。”

“莎娜是个白痴。她只适合干一件事。”

“还有人什么事都不适合干呢。”

克莱顿十六岁,凯文十四岁。年纪差两岁,但在学校里差了三级,克莱顿跳了一级,凯文没有。

“别吵啦。”佩格说。她从冰箱里取出意面酱,搁在双层蒸锅里加热。“克莱顿,凯文,快干正事,帮我做点沙拉。”

凯文说:“我生病了。会弄得它不卫生。”

他抓起桌布,像披巾一样裹在肩膀上。

“我们要用那个吃饭吗?”克莱顿说,“他把病毒弄到上面啦。”

佩格问罗伯特:“家里有酒吗?”

星期六和星期天晚上,他们通常会喝点酒,不过今天罗伯特忘了这茬。他去地下室拿酒。等他返回时,佩格已经把意面倒进锅子,凯文放下了桌布。克莱顿在做沙拉。克莱顿骨架瘦小,像他妈,此外,用功得可怕。一个明星赛跑者,一个魔鬼式考试高手。

凯文在厨房里游荡,挡着道儿,缠着佩格说话。凯文的身高已经超过克莱顿或佩格,或许比罗伯特还要高。他肩膀宽阔,双腿瘦精精的,一头黑发剪成他有胆量弄成的近似于鸡冠头的发型——莎娜帮他剪的。他皮肤苍白,经常冒粉刺。女孩们对此似乎都不介意。

“是真的吗?”凯文问,“那里真的到处都是血和黏糊糊的东西吗?”

“食尸鬼。”克莱顿说。

“他们是人,凯文。”罗伯特说。

“过去是。”凯文说,“我知道他们过去是人。节礼日是我给他们调的酒。她喝的是金酒,他喝的是黑麦威士忌。他们那会儿是人,但现在只是些化学物质了。妈,你最先看到的是什么?莎娜说那里到处都是血和黏糊糊的东西,一直溅到走廊里。”

“他看的那些电视,已经让他变野蛮了。”克莱顿说,“他以为那是录像。他根本分辨不出什么是真正的血,什么是录像上的血。”

“妈,真的到处都是吗?”

罗伯特恪守着让佩格自己对付儿子的信条,除非她向他求助。但是这回他忍不住开口说:“凯文,你知道你得住嘴了。”

“他忍不住,”克莱顿说,“像食尸鬼一样了。”

“你也一样,克莱顿,你也住嘴吧。”

但过了一会儿克莱顿又问:“妈,你有没有尖叫?”

“没有。”佩格沉思着说,“我没有。我猜想是因为没人能听到,所以也就没叫。”

“我没准能听到的。”凯文小心翼翼地重新加入谈话。

“你开着电视。”

“我没开声音啊。我在放磁带。要是你叫得足够响,我没准可以透过磁带音乐听到你的声音。”

佩格挑起一根意面尝尝有没有熟。罗伯特时不时看看她。他本可以说,他是想看看她有没有什么麻烦,是否显得呆滞、古怪,或者微微颤抖,看看她是不是会掉东西,或者把罐子撞得叮当响。但是事实上他看着她,正是因为她毫无这类迹象,而且他知道不会有。她正在煮一顿寻常的晚饭,用寻常的那种有点批评,但始终心平气和的态度听男孩子们说话。罗伯特觉得,唯一比平时更加明显的,就是她在厨房里是那样优雅、轻盈、敏捷、驾轻就熟。

她对儿子们说话的声调听起来挺严肃,骨子里却惊人地平静。

“凯文,要是你想在桌边吃饭的话,就快去穿点衣服。”

“我可以穿睡衣吃。”

“不行。”

“我可以在床上吃。”

“那就不能吃意面,不行。”

他们一起洗盆盆罐罐的时候——克莱顿去跑步,凯文在跟莎娜打电话——佩格跟罗伯特开口说了她那部分故事。他并没有要她开口,至少没想她讲这么多。他只是随口问:“那么你走过去的时候,门没锁吗?”她就全盘托出了。

“你不介意谈这个吗?”罗伯特问。

“我知道你会想听的。”

她告诉他她知道出事了——至少感觉有点不对劲——在上楼梯之前。

“你害怕吗?”

“不。我没想到那个——害怕。”

“可能有人带着枪躲在上面呢。”

“不会。我知道没人。我知道房子里除了我,没别的活人了。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腿,我看到他的腿伸进大厅里,那时我就明白了,但我得过去确认一下。”

罗伯特说:“我知道。”

“伸在外面的不是他脱掉鞋的那只脚。他脱掉的是另一只脚上的鞋,以便用脚趾扣下扳机,射死自己。他就是那样做的。”

从餐厅的聊天中,罗伯特已经知道所有这些了。

“就这些,”佩格说,“真的就这些了。”

她甩掉手上的洗碗水,擦干双手,带着批评的表情涂护手霜。

克莱顿从边门进来。他跺掉鞋子上的雪,跑上楼梯。

“你们真该看看那些汽车。”他说,“这条路上爬满了愚蠢的汽车。然后它们到了尽头就不得不掉头再爬回来。我真希望它们堵在那里。我站在外面瞪着它们,可我快冻僵了,只好回来。”

“很正常嘛,”罗伯特说,“看起来挺蠢,其实很正常。他们没法相信,所以想过来亲眼看看现场。”

“真搞不懂他们有什么问题。”克莱顿说,“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法相信。妈就不会不相信。妈就没吃惊嘛。”

“嗯,我当然有。”佩格说,这是罗伯特头一回听到她的声音流露出一丝不安。“我当然很吃惊,克莱顿。我只是没有失声叫出来罢了。”

“你没对他们这么做感到吃惊。”

“我几乎不认识他们嘛。我们对韦伯夫妇差不多一无所知。”

“我猜他们吵架了。”克莱顿说。

“这就不清楚了,”佩格说,机械地往皮肤上揉着护手霜,“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吵架了或是别的什么。”

“过去你和爸像那样吵架的时候,”克莱顿说,“记得吗?我们刚搬到镇上那会儿,他还在家的时候,在洗车店那里,你们那时候经常那样吵架,你知道那会儿我是怎么想的吗?我常想,你们中的一个就要过来用刀捅死我了。”

“不是那样的。”佩格说。

“就是。我就是那样想的。”

佩格在桌边坐下,用手捂住嘴。克莱顿的嘴抽搐着。他看起来没法停下抽搐,便把它扭成一个小小的、嘲讽的、抽搐的微笑。

“我从前躺床上时就是那么想的。”

“克莱顿,我们两个无论是谁,永远都不可能来伤害你的。”

罗伯特相信他该插嘴了。

“这个就像——”他说,“就像地震或者火山爆发。就像那类事情。这是一种发作。就像地球会发作一样,人也会发作。不过这在很长时间内只会发生一次。这只是一种偶然事件。”

“地震和火山爆发并非偶然事件,”克莱顿指出,明显带着一种漠然的愉快,“要是你管那个叫发作,那也是一种定期发作。人会定期发作,尤其是结了婚的人。”

“我们就不会。”罗伯特说。他看着佩格,好像想等她表示赞同。

佩格却看着克莱顿。这个女人平日总是苍白、柔滑、顺从,又像细纸中的水印一样难以捕捉,眼下却好像干涸了,死灰一般,她的轮廓固定成一种僵硬、无助、无法道歉的痛苦。

“不会。”克莱顿说,“不会,你们不会。”

罗伯特告诉他们他去散个步。他走到门外,发现克莱顿说得没错。许多汽车沿路探头探脑,开到尽头再掉头,又探头探脑地开回来,就为了窥探一番。车里坐的都是同样的那些人,或许就是他下午与之聊过的那些。不过,此刻他们仿佛与汽车合为一体,变成一种新怪兽,以一种野蛮的好奇,在这里来回摸索。

为了避开他们,他走上与他们家门口的死巷交叉的另一条短短的死巷。这条小路两侧尚未建房,所以扫雪车没来扫雪。不过雪已经发硬,容易行走。他一开始没意识到在雪地上走是多么容易,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小路尽头,爬上一段坡。那不是寻常的土坡,而是一堆雪。雪完全盖住了平时用来分隔小路和旷野的篱笆。不知不觉中,他已经翻过篱笆。雪硬到这个程度。

他这里那里走走,踩着雪。体重压在硬壳般的雪地上,连一声咯吱或一道裂缝都没造成。到处如此。你可以像走在水泥地上一样走遍整片覆雪的田野。(今天早上看着雪地的时候,他难道不是觉得它像大理石吗?)只是雪地并不平坦。它时而鼓起,时而凹下,与下面的地表起伏并非直接关联。大雪创造出了自己的地貌,以一种辉煌、霸道的气势横扫一切。

他不用在镇上扫过雪的街上散步,而是可以走上旷野了。他可以穿过去,一直走到公路边的餐厅,它营业到半夜。他可以在那里喝杯咖啡,再掉头回家。

大约在罗伯特和佩格结婚之前六个月,一天晚上,他和李坐在他的公寓里喝酒。他们讨论着把家族姓氏缩写刻到银器上是可被接受的呢,还是一种令人厌恶的做法。突然之间,争论爆发了——罗伯特记不得具体过程,但它突然爆发了。他们不知不觉对彼此说着能想出来的最残忍的话。他们原先扯着嗓子的争论,变成了一种带着微妙厌恶的低语。

“你总让我想到一条狗,”李说,“你总让我想到那种跳到人身上,用爪子扑他们,吐着恶心的大舌头的狗。你是那样急不可耐。你所有那些友好热情的表示——真是一种骚扰。我不是唯一一个这样看你的人。很多人都设法避开你。他们受不了你。你肯定想不到吧。你用那种急不可耐又可怜的样子,又跳又扑的,但其实一脸精明相。那就是为什么我根本无所谓会不会伤害你的原因。”

“或许我也该说说我不喜欢你的一点。”罗伯特平静地说道,“那就是你笑的样子。特别是在电话里。实际上你每句话说完都会笑。我以前以为那是一种神经质的表现,但它真的一直让我不舒服。我琢磨出来为什么了。你总是在告诉别人你在什么地方遭到的不公待遇,或者哪个人对你说的恶毒的话——那在你那种无聊透顶、自我中心的谈话中占了差不多七八成。然后你就会那样笑,呵呵,你能接受,你没指望还能遇到什么好事。那笑真恶心。”

又说了一些这样的话之后,他们自己,罗伯特和李,不禁笑了起来。那并非一种突破僵局进入和解的笑。他们并没有宽慰地扑向彼此,嚷着:“都说了些什么啊,我才不是那个意思呢,你呢?”(“不,当然不是,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他们笑是因为认识到了他们的窘境,就像在别的时候,在与此截然不同的、温柔得吓人的倾吐时刻一样。他们带着残忍的快乐颤抖着,因为说出的话覆水难收而激动。他们因为发出的攻击,也因为收到的攻击而狂喜。后来他俩不知谁说了:“这是我们认识以来第一次说真话!”那些话虽多少出于当时的冲动,却似乎也是最紧要的真相,它长期以来始终蠢蠢欲动,寻求破土。

从发笑到做爱距离并不远,他们也正是这样做的,这一切都无法收回了。罗伯特学狗吠,粗暴地用鼻子推搡着李,带着真正的欲望啮噬她的肉体。事后他们都深深地、最终地对彼此厌恶了,不过也不再互相谴责。

“有些事情我真希望能永远彻底忘掉。”罗伯特告诉佩格。他跟她谈了要即时止损,弃绝过去的恶习、昔日的欺骗和自我欺骗、对生活和自己的错误观念。他说他过去是一个情感上的挥霍者,任自己陷入无望而痛苦的纠缠,以避免一切有着正常可能性的事情。那统统是在做实验、摆姿态,是对于正常体面的生活契约的排斥。他对她如此倾吐。都是因为逃避而铸成的错误,他却自以为在冒险,在获取丰富经验。

“因为逃避而铸成的错误,我却误以为是激情导致的错误。”他说。他想,这话听来矫揉造作,其实是发自肺腑,他因为努力和宽慰都浑身冒汗了。

作为回报,佩格也告诉他一些事。

我们和大卫的父母同住。那里从没有足够的热水给宝宝洗澡。最后我们搬出来了,搬到镇上,住在洗车店旁。大卫那时只有周末过来。那里很吵,尤其是晚上。之后大卫又接了个活儿,往北方去了,我就租下这房子。

是逃避之错,还是激情之错。她没说。

大卫小时候得过肾病,一整个冬天都休学在家。他读了一本关于北极的书。那可能是唯一一本他不是被迫读的书。反正,他总是梦想着那里。他想去。最后这么做了。

一个人不会简单地开车开得越来越远,就这样从他老婆的视野中消失。哪怕始终梦想着北极也不能那样。在他离开之前发生过什么。婚姻之结不会仅仅因为距离的拉力而毫无痛苦地断开。肯定还得有一些撕扯和劈砍才成。但她没说,他也没问,甚至都没朝那方面多想,直到今天。

他在发硬的雪壳上走得飞快,到餐厅时,他还不大想进去。他打算穿过公路,走远一点,归途中再进餐厅暖和一下。

等他回头,停在餐厅外的警车应该已经开走了。在里面抽空休息的该是夜班警察了,而不是罗伯特从科尼利回来时,在餐厅说这事的警官。这一个估计没掌握什么第一手情报,也没找佩格问过话。尽管如此,他还是会谈论这事。餐厅里所有人都会聊这事,形容着同样的场景,重复同样的问题、同样的可能性。不能怪他们。

他们要是看到罗伯特,会问佩格怎样了。

克莱顿进门之前,他正想问她一件事。至少,他正盘算着这个问题,想知道问出来是否合适。在这么多讨厌的细节当中的一处,一点出入。

现在他知道那是不合适的,绝不适合问出口。它和他无关。一点出入,一个细节——一个谎言——但根本与他毫不相干。

走在这片魔幻的地面上,他一点不累。如果说有什么感觉,那就是他觉得自己变轻了。他走着走着,过了好久才意识到离镇子越来越远。空气清澈,吉尔莫的灯光显得分外明亮,好像和他只隔了半片旷野,而不是半英里,然后是一英里半,然后是两英里。承托住他的硬雪壳上躺着细小的雪花,像尘土一样精细,闪闪发亮。他逐渐走近的那些树和灌木的枝条也亮闪闪的。不同于冰暴过后小树枝和细枝上结起的冰壳。这有点像是树木本身变成了冰雪,熠熠发光。

这是那种鼻子和手指都能被冻僵的天气。不过感觉却一点不冷。

他很靠近一片大树林了。他正在跨过一条长长的倾斜的雪带,树木就在他前方和侧面。在那里,边上,有什么吸引了他的目光。树下有一种新的光亮。一种奇形怪状的聚合体,当中有不少黑洞,许多乱七八糟的臂状或花瓣状物,朝上方低矮一点的树枝探去。他朝那些东西走去,但仍旧看不出它们是什么。那不像他知道的任何东西。事实上它们看起来不像任何东西,只是有点像一个半瘫的铁甲巨人,仿佛在战斗中突然凝住,或者说像一个疯狂的小城市里横七竖八的塔楼——太空时代的小小城市。他琢磨着,始终不得其解,直到走得很近。他凑那么近,几乎可以碰到那些怪物之一了,这才突然发现那不过是些旧车。旧汽车、旧卡车,甚至还有一辆校车,被推到这里,丢在树下。有些彻底翻了个个儿,另一些角度古怪地互相搭着。它们部分盛满了雪,部分被雪覆盖着。那些黑洞洞就是它们的空腔。扭曲的铬合金块、破碎的车头灯,都闪闪发亮。

他想象着向佩格讲述这件事——他是凑得多么近,才看出让他迷惑不解的不过是些废旧汽车,然后他感到多么失望,又有点想笑。他们需要有些新话题。现在他有点想回家了。

中午,警察在餐厅讲着这事,描述了射击的力量如何让瓦尔特·韦伯朝后弹去。“把他一半人都炸出了房间。脑袋掉在大厅里。炸剩的脑袋就掉在大厅里。”

那不是一条腿。并非一条暗示性的腿,完整体面地裹在裤子里,脚上穿着鞋。让人爬上楼梯转过去一看,然后走上去,迈过它,走进卧室,去看一看里面还有什么——那可不是这么一条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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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奥兰治大街溜冰场的月亮

山姆走进卡丽的杂货点心铺,大吃一惊。他本以为会撞上一堆乱七八糟的杂货、廉价针头线脑、一股子陈腐味儿,没准还有褪色的毛条彩带,无人问津的旧圣诞节装饰品什么的。结果正相反,他看到的是一个几乎被电子游戏全面占据的地方。红蓝色蜡笔手写的告示牌上警告不许在此饮酒、打架、闲逛、说粗话。店里满是尖声怪叫的电声噪音,光线闪烁,挤满现如今那些令人生畏、发型古怪、涂脂抹粉的孩子们。不过,柜台后坐着的正是卡丽本人,她也画着浓妆,戴顶粉金色假发。她在读一本平装书。

为了试试她,山姆表示想买香烟。她放下书,他瞥了眼书名:《我的爱情里强风肆虐》,维罗妮卡·格雷著。她给他找了钱,拽拽肩头的毛衣,又拿起书,自始至终都没看他一眼。她的毛衣上满是粉色和白色羊毛线编成的小球,晃悠悠的,挺像爆米花。最后一刻她才开了口。

“你老来反而抽起烟了,山姆?”

“还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烧成灰我也能认出来。”卡丽得意地说,“打你一进门,我就认出来了。”

山姆今年六十九岁,是个鳏夫。他去宾夕法尼亚州看出嫁的女儿,路上抽几天空,在公路边的三只小猪汽车旅馆小住。尽管过去常跟太太说起加拉格尔,但他从不肯带她来。相反,他们去了夏威夷,去了欧洲,连日本都去了。

现在他可以去加拉格尔散散步了。他通常是唯一一个步行者。交通很繁忙,也不像过去那样选择多样。制造业已经让步给服务业。山姆觉得环境有点脏乱。不过或许是因为他如今住在维多利亚的缘故——在橡树湾,一个昂贵而美丽的街区,住的都是像他一样的退休的有钱人。

从前,科纳汉寄宿屋是挨着镇子边缘的最后一幢房子——最后一幢建筑物。它仍在原地,坐落在人行道边。不过镇子各处的边缘已经延伸开去。一个加油站,一家有巨大停车场的加拿大轮胎商店,一些低矮的新房子。科纳汉的房子刷上一种淡淡的冰蓝色,却依旧一派凋零模样。房前的走廊——从前,寄宿者每人都有一张自己的专座——不见了,现在山姆眼前是一个玻璃走廊,被一片片绝缘材料、一张竖起来的床垫、几副帘子和几扇厚重的旧防风窗填得满满当当。从前这房子是浅褐色的,镶棕色边儿。所有东西都干净得吓人。尘土是个难题,道路挨得那么近,那时又没铺路面。老有马匹路过,以及步行者,还有汽车和农用卡车。“你只能跟在后头打扫。”科纳汉小姐声调阴沉地说着那些尘土。事实上,跟在后头打扫的是卡丽。卡丽·科纳汉,山姆和埃德加·格拉吉亚初次邂逅她时,她十九岁,不过大有可能被看成十二岁。一个魔鬼一样工作的人。有人管她叫包身工,科纳汉小姐的包身工,或者也会管叫她女奴——女奴科纳汉。他们错在以为她是被迫的。

有时,扛着奶油和鸡蛋的女人从乡下过来,会在前门台阶上歇歇脚。或者某个女孩子会坐在那里,脱掉胶鞋,换上镇上穿的鞋子——把胶鞋藏在沟里,回家时再换上。这时科纳汉小姐就会在餐厅窗户后头的黑暗中吼道:“这可不是公园长凳!”科纳汉小姐是个高大、阔肩、丑陋的女人,身材前平后扁,头发用指甲花染红,脸在厚粉之下若隐若现,还有一张涂了厚厚唇膏的嘴,嘴角闷闷不乐地下垂着。关于她的淫荡故事四下流传,远比关于她惊人的贪婪和吝啬的轶事更扑朔迷离。比如有人透露,身为弃婴的卡丽其实是科纳汉小姐的亲生女儿。不过,寄宿者们不得不乖乖遵守规定。不许喝酒、禁止抽烟、禁说粗话、不得无礼——格拉吉亚家的男孩们刚来的第一天,她就对他们三令五申。后来她又提醒道,不得在卧室吃喝。那是在感恩节之后,他们从家里带来一大盒油乎乎的饼子。“会招老鼠。”她说。

科纳汉小姐不断指出,她以前从来不招男孩子。听那口气像是给了他们什么恩惠似的。她还有另外四个寄宿客人。一个是寡妇克鲁兹夫人,年纪老迈,不过仍能自理生活。一个是职业女性维尔纳小姐,手套厂的簿记员。一个是单身汉亚当·德拉亨,在银行工作,兼在主日学校教课。还有一个是爱丽丝·皮尔,时髦、傲慢的年轻女郎,跟个警察订了婚,本人是电话接线员。这四个人占据着楼上的卧室。科纳汉小姐睡餐厅沙发,卡丽睡厨房的沙发。山姆和埃德加分到阁楼。里面摆了两张窄窄的铁床,由一个五斗橱和一条编织地毯隔开。

四下打量一番后,山姆推搡着埃德加下楼,问有没有地方给他们挂衣服。“我想你们这样的男孩子不会有多少衣服。”科纳汉小姐说,“我以前从来不招男孩子。你们干吗不能像德拉亨先生那样?他每晚把裤子压在床垫下面,那会让裤缝笔挺的。”

埃德加以为没戏了,但是很快卡丽带着一根扫帚柄和一捆铁丝上来了。她站在柜子上,竭力弄出一根有一环环铁丝绕在上面的晾衣杆儿。

“我们可以自己做那个。”山姆说。他们好奇但并不怎么愉快地研究着她松松垮垮的灰内衣。她没接腔。她甚至带来几个衣架。不知怎的,他们一看便知全是她自己的主意。

“谢谢你,卡丽。”埃德加说。他是一个瘦高个儿男孩,长了一头金色卷毛,对着她发出那种怯生生、温和的微笑。那微笑刚才在楼下一无所获。

卡丽像在杂货店要人家给她上好的土豆一样,粗声大气道:“你们用这个成不?”

山姆和埃德加是表兄弟——虽然一般人都以为他们是亲兄弟。他俩同年——十七岁——为了上商学院,到加拉格尔寄宿。他俩在距此地大约十英里的地方长大,上了同一所乡下学校,又上了同样的乡村成人补习学校。在商学院待上一年,他们就可以找份银行或办事处的工作,或者去会计行做学徒。他们不会再回农场。

可他们真想做的,也是自打大概十岁起就一直渴望的,是成为杂技演员。他们练习了好多年,在成人补习学校还做过表演。那所学校没有体操馆,不过地下室里有几副双杠、一个平衡木和一些垫子。在家时,他们到谷仓练习,天气好的话就在草地上练。杂技演员如何谋生呢?山姆是第一个想到这个问题的人。他没法想象他和埃德加加入马戏团。首先,他俩不够黑。(他一直觉得马戏团里都是吉卜赛人。)他思忖道,想必有自立门户、到处表演的杂技演员吧,在集市上、在教堂大厅表演绝活。他记得小时候看到过一些这样的人。他们从哪来?怎么挣钱?怎样才能加入他们?这类问题越来越多地困扰着山姆,埃德加却从不操心。

初秋时节,晚饭之后,趁着还有点光线,他们在科纳汉寄宿屋街对面的空地上练习,那里地面很平坦。他们穿着汗衫和羊毛裤,先做侧手翻、双手倒立和头着地倒立、翻筋斗和双重筋斗来热身,随后便扭作一团。他们把身体扭成各种符号——各种象形文字——令人称奇地合为一体,看不出头和肩膀的存在。当然了,有时这些创造物会垮塌,一切突然分崩离析,胳膊和腿松开了,变回两个扭得弯弯的身体——只是两个男孩的身体而已,一个高而瘦,另一个略矮壮。然后他们再次开始,飞速地构造成形。身体摇晃着,力图维持住平衡。他们或许会倒下,或许会撑住。一切取决于他们能否使自己柔软得像纯粹的线条,衔接得天衣无缝,达到魔术般的平衡。成了。不成。成了。再来。

观众就是坐在走廊上的寄宿者们。爱丽丝·皮尔对他们不感兴趣。她要么和未婚夫约会,要么就待在房间里,保养衣服或身体——涂指甲、洗毛衣洗丝袜、擦鞋。亚当·德拉亨也是个大忙人——要去参加戒酒会和基甸会的聚会,还要监督他的主日学校班的社会活动。不过他会坐一会儿,和克鲁兹夫人、维尔纳小姐、科纳汉小姐一道观赏。克鲁兹夫人视力仍旧不错,爱看这表演。她用拐杖捣着走廊地板,嚷嚷道:“抓住他,孩子!抓住!”好像这杂技表演是摔跤比赛似的。

德拉亨先生给山姆和埃德加介绍了他的主日学校班,叫作“三个V”,代表的是贞洁、勇气和胜利。他说,要是他们加入,就可以使用联合教会的体操馆。不过男孩子们在家是克德沃特浸信会教徒,没法答应。

如果说卡丽也在看的话,那准是在窗子后面。她总有活儿要忙。

科纳汉小姐评价道,那么多锻炼,会弄得两个男孩子胃口惊人。

每当山姆想起和埃德加在空地上——如今它被纳入加拿大轮胎商店的停车场——的练习,总感觉自己也坐在走廊上,看着那两个男孩在草地上用力、摔倒、跃起——一个飞身一跃,双手支撑平衡,成功地立在另一个的肩头——然后快活地翻着筋斗跳下来。这些回忆总被一种潮乎乎的棕色阴影所覆盖。或许是科纳汉寄宿屋里墙纸的颜色。那会儿,路边种的都是榆树,秋天树叶都变成一种带棕斑的金色。树叶形似烛火。在他心中,这些树叶是在一个无风的傍晚飘落的,彼时天空清澈,夕阳却为云层所遮挡,乡间薄雾朦胧。小镇为树叶和燃烧树叶的烟雾所笼罩,带着它的教堂尖塔和工厂汽笛、富人宅邸和联排房子、网络系统、流行口号、利益集团,显得神秘莫测、难以捉摸,仿佛一个自成一体的世界。他收到过警告。人家提醒过他镇上的人都自以为是。其实远不止这样。

锻炼确实令格拉吉亚家的男孩们食欲大增,不过即使不是这样,他们的胃口也已经够惊人的了。他们习惯了农家饭菜,从不知道人们靠着这里供应的这点口粮也能过活。他们困惑地看到维尔纳小姐连盘子里那一点点食物也要剩下一半,爱丽丝·皮尔拒绝吃土豆、面包、咸肉、可可,担心会造成肥胖。她也不吃芜菁、卷心菜和豆子,认为会影响消化。她还不吃任何带葡萄干的食物,因为受不了那味儿。他们很想把爱丽丝·皮尔放弃的食物,或者维尔纳小姐剩在盘子里的东西弄来,但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辙儿,尽管那样肯定是合情合理的。

晚上十点半,科纳汉小姐会提供所谓的“晚间餐”。一盘切片面包,一点奶油和果酱,几杯可可或茶。寄宿屋不提供咖啡。科纳汉小姐说那是给美国人喝的,会腐蚀人的食道。奶油事先分成可怜的小块,果酱碟摆在桌子正中间,任何人都不大容易够到。科纳汉小姐指出,甜东西会毁掉面包和奶油的味道。出于长期的习惯,其他客人都遵从她的意见,山姆和埃德加却总把果酱碟蘸得干干净净。很快果酱的量缩减为分开的两小勺。可可是用水兑的,只添了一点脱脂奶来结成一层奶皮,好支撑科纳汉小姐口中它完全是由牛奶冲成的说法。

没人提出质疑。科纳汉小姐扯谎并不是为了愚弄人们,而是为了堵他们的嘴。要是哪个住户提出“昨晚楼上有点冷啊”,科纳汉小姐便会立刻反唇相讥:“真不明白。我点了一堆熊熊烈火,烟管烫到没法摸。”事实是她把火减弱,或者彻底熄灭了。住户都心知肚明,或者会产生强烈的怀疑,但是个别住户的疑虑哪能与科纳汉小姐坚定、华丽的谎言相抗衡呢?克鲁兹夫人一定会赶紧道歉,维尔纳小姐会嘟囔说是自己的冻疮在作怪,德拉亨先生和爱丽丝·皮尔会闷闷不乐,但不会坚持。

山姆和埃德加不得不把所有零花钱都用来买吃的,尽管这钱本也不多。一开始他们在快活烧烤买热狗。后来山姆想到他们可以大胆一点,到食品店买一整盒果酱馅饼或者无花果牛顿饼干。他们得在回家路上把一整盒都吃掉,因为在卧室禁止吃东西。他们喜欢吃热狗,但去快活烧烤总感觉不自在,那里全是闹哄哄的高中生,比他们小,也老练得多。山姆担心有可能遭到羞辱,尽管并没真发展到那一步。从食品店回科纳汉寄宿屋途中,他们不得不路过快活烧烤,然后是迪克森药店,它后头有个冰激凌店。商学院的同学们放学后和傍晚时分都会去那里去买樱桃可乐和香蕉船。从迪克森药店窗前走过时,他俩会停止咀嚼,淡漠地直视前方。他们从不进去。

他们是商学院里唯一的农场男孩,单单衣着就足以让他俩显得格格不入。他们没有天蓝色或浅咖啡色V领毛衣,没有看起来比较成熟的灰色长裤,只有硬邦邦的羊毛马裤、厚实的家织毛衣和当作运动服穿的旧西服上衣。他们按要求穿衬衫、系领带,但他们每人只有一条领带、两件衬衫。科纳汉小姐只允许一个人每周洗一件衬衫,因此山姆和埃德加经常穿着领口和袖口都脏兮兮的,甚至沾着污渍——或许来自果酱馅饼——的衬衣。他们试着擦掉污渍,但没成功。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部分与衣服有关,部分与衣服里面的身体有关。寄宿屋从来就没有足够的热水,爱丽丝·皮尔用的超过了她的份额。倦意沉沉的早上,男孩们会像在家里一样只洗洗手和脸。他们身体上和日常衣服上的味道挥之不去,他们也习以为常——它堪称一份他们的努力和行动的记录。这没准是件幸事。否则的话,女孩们或许就会对埃德加更加关注了——他的相貌颇讨她们喜欢——却会对山姆视若无睹。他长着邋遢的沙土色头发,满脸雀斑,还习惯低着脑袋,好像打算掘宝似的。那样一来,他们之间就要产生隔阂了。或者,换句话说,隔阂就会更早出现了。

冬天来了,空地上的杂技表演终止了。山姆和埃德加很想去溜冰。溜冰场在奥兰治大街,只有两个街区远。有人溜冰的晚上,也就是星期一和星期四晚上,可以听到音乐声。他们来加拉格尔时带着冰鞋。他们好像打记事起就开始溜冰,在沼泽地的湖塘里,或者村里的户外溜冰场。这里溜冰要十五分,付了这钱,就得放弃买吃的。可因为天冷,他们的胃口前所未有地大。

一个星期天晚上,他们趁着溜冰场周围空无一人,走到那里。之后的一个星期一晚上,又去了一次,夜间溜冰已经结束,没人拦着他们。他们进了溜冰场,混进正离开冰面、脱下冰鞋的人群。在灯熄灭之前,好好研究了周围一番。回家路上,以及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轻声讨论着。山姆喜欢琢磨无须付钱就混进去的办法,不过仅限于纸上谈兵。埃德加却坚信可以从计划发展到行动。

“不行的,”山姆说,“我俩都太大啦。”

埃德加没接腔,山姆以为这事就算完了。他真不该想得这么简单。

在山姆的记忆中,奥兰治大街溜冰场是一个昏暗的长条形棚子,摇摇欲坠。板子间的缝隙透出暗淡、晃动的灯光。留声机唱片放着音乐,声音沙哑、刮擦——就像从一道摇摆不定的荆棘墙中硬钻出来似的,《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快乐寡妇》、《金银华尔兹》、。板子裂缝中晃出来的灯光来自一个叫作“月亮”的设备。溜冰场顶棚上的月亮是一个装在大锡皮罐里的黄灯泡,罐子是个截掉一头的糖浆罐。月亮打开,别的灯都会关掉。通过一系列电线和绳子,你可以左右拉扯罐子,造成一种光线变幻的效果——光源本身,那强劲的黄色灯泡,则藏而不露。

冰场小弟们负责控制月亮。冰场小弟都是些十一二岁到十五六岁的男孩。他们清理冰面,把雪从雪门扫出去。雪门是一扇紧贴在内墙低处的小门,在墙里侧用钩子钩住。除了拉控制月亮的绳子之外,他们还负责操控顶棚上的百叶窗——打开透进空气,关上挡住落雪。冰场小弟们负责收钱,有时会故意少找钱给那些害怕他们的女孩子,不过他们不会欺骗布林科。他不知怎的哄骗他们信以为真,以为他一个溜冰人都不会漏算。布林科是溜冰场经理,一个面色蜡黄、皮包骨头的男人,样子挺凶。他和朋友们总坐在他位于男厕所和更衣室后面的房间里。屋里有一个烧柴火的炉子,炉顶上坐着一只高高的、烧黑的圆锥形咖啡壶,此外房间里还有几把缺胳膊少腿的直背椅子,一些脏兮兮的旧扶手椅。像溜冰场各处的地面、板凳和壁板一样,这里的木头地面也嵌满新旧不等的冰刀划痕,被烟熏和尘土弄得黑乎乎的。房间里热气腾腾,烟熏火燎。都说他们在里面喝酒来着,尽管有可能只是用脏兮兮的搪瓷缸盛咖啡喝而已。当然了,有则传闻说,某次一些男孩在那些男人们到来前先溜进房间,往咖啡壶里撒了泡尿。另一个版本则是布林科出屋去捞门票钱的时候,他的一个朋友干了这事。

冰场小弟们在溜冰场各处晃悠,有时忙碌,有时悠闲,他们攀上墙梯,沿长凳踱步,甚至在顶棚的几个开口下方那片没有防护栏的平台上跑动。有时扭着身子,从开口处爬到顶棚上,又原路爬下来。当然了,有时也溜冰。他们是不用买票的。

没多久,山姆、埃德加和卡丽也做到了这样。他们趁着溜冰生意如火如荼、冰场上拥挤喧闹的当儿过来。房子一角附近有几棵樱桃树,一个非常瘦小的人可以爬上一棵,跳到顶棚上。然后这个瘦小、勇敢、灵活的人可以沿顶棚爬动,从一个开口爬进去,跳到下方的平台上,冒着跌到下面的冰面上摔断骨头甚至摔死的风险。不过男孩们对于这种冒险向来乐此不疲。从平台上,你可以顺着墙梯爬下,在长凳附近偷偷挪动,溜到用来铲雪出去的雪门那里。然后只须躲在阴影里,等待合适的时机,打开雪门,放进等在外面的两个人:山姆和埃德加,他们总是争分夺秒地换上溜冰鞋,直奔冰面。

别人为什么没试过这种把戏呢?多年后,每次山姆想起来讲这个故事,常有人这样问。而他总是答道,没准他们做过,只是他不知道罢了。冰场小弟们当然可以打开雪门,想放进多少朋友就放进多少,但他们大概不愿这么干,因为他们吝于使用自己的特权。夜晚来溜冰的人中,几乎没有哪个瘦小、敏捷、轻盈、勇敢得足够从顶棚爬进来。孩子们或许会试着这么干,但他们都是在星期六下午溜冰,没有黑夜可以利用。为什么没人发现卡丽呢?好吧,因为她很敏捷,而且她从不大意。她懂得伺机而动。她穿一身东拼西凑的破旧衣服——马裤、风雪衣、鸭舌帽。溜冰场上总有一些穿着别人扔掉不要的破衣服的男孩。小镇并没有那么小,不是每张脸都会被人一下认出。镇上有两所公共学校,这一所学校的男生看到她,准会以为她来自那一所。

山姆的太太有一次问:“你们是怎么说服她的呢?”卡丽——卡丽在这里面有什么好处呢?她根本就没有溜冰鞋。

“卡丽的生命中只有干活儿,”山姆说,“所以任何干活之外的事——对她来说都是刺激。”不过他也纳闷了一阵——他们是如何说服她的呢?想必是用激将法吧。与卡丽交朋友一开始有点像与一只暴躁、狐疑的小狗打交道,后来又像是在跟她看起来像是的那种十二岁女孩交朋友。起初,她根本不肯停下活计看他们一眼。他们赞美她做的刺绣画,上面有青山、圆形的碧水潭和一艘大帆船。她却把它紧紧搂在胸前,好像他们是在嘲笑她似的。“是你自己设计的这些图案吗?”山姆问,本想恭维她,没料想却惹毛了她。

“邮购来的,”她回答说,“从辛辛那提买的。”

他们坚持了下来。为什么?因为她是个小奴隶,永远跟不上趟儿,模样古怪,身材瘦小,有她做陪衬,他们就是主流,他们就是幸运儿。他们想对她苛刻就苛刻,想对她慷慨就慷慨,不过还是慷慨更让他们开心。此外,这也是一种挑战。到头来,是恶作剧和激将法最终解除了她的武装。他们送给她小块包在巧克力糖纸里的木炭。她在他们的床单下塞进干荆棘。她告诉他们她从不拒绝挑战。这就是卡丽的秘密——永远不愿开口承认有什么事是她干不了的。她远没有被那些不得不干的活儿压垮,而是以之为荣。一天晚上,山姆在餐厅桌上做会计作业,她把一本练习簿捅到他眼前。

“这是什么,卡丽?”

“不知道!”

那是她的剪贴本,里面都是跟她有关的新闻报道。报纸邀请人们参加各种比赛。谁能在八小时内纫好最多的纽扣眼?谁能在一天当中装最多罐的覆盆子?谁能用钩针钩出最多的床罩、桌布、桌旗和桌巾?卡丽,卡丽,卡丽,卡丽·科纳汉,是她,还是她。在她自己看来,她哪里是什么奴隶,根本就是一个奇才,倒是对别人混吃等死的活法怜悯不已。

他们只有星期一晚上才能去溜冰,因为这天晚上科纳汉小姐要到军人礼堂玩宾戈游戏。卡丽把那身男孩子服装藏在柴火棚里。它们是从克鲁兹夫人的一个破布包里翻出来的,她把这包破布从老房子里带过来,打算缀被面,但从没真正动手。只有帽子来自别处。它是亚当·德拉亨的,他把它塞在一捆衣物里,让卡丽捐到传道会去,不过科纳汉小姐命令卡丽把这捆东西收进地下室,以备万一能派点用场。

卡丽一旦完成任务,就可以从溜冰场上溜走——可以从大门走出去,没人会管她。但她从没这么干过。她爬到长凳顶端,沿凳子走着,研究板子的弹性,或者在一个墙梯上爬爬,单手单脚吊在上面晃荡,挂在隔墙上方,看溜冰的人。埃德加和山姆总是争分夺秒地溜冰,一直到月亮被关掉,音乐停下,别的灯都亮起来为止。有时他们会比赛,在安静的恋人和一排排摇摇晃晃的女生当中穿梭来去。有时他们也会卖弄卖弄,张开胳膊,在冰面上掠过。(埃德加在溜冰上更有天赋,尽管赛速度时没那么不顾一切——要是那会儿男孩们已经开始玩花样滑冰,他准是个中高手。)他们从不和女孩溜冰,不过与其说是因为害怕邀请女孩,不如说是因为不愿受任何人的束缚。溜冰结束后,卡丽总在门外等他们,然后他们,三个男孩子,一起走回家。卡丽不会刻意吹口哨或丢雪球来表示自己是男孩。她有一种拖着脚的男孩步法,显得若有所思、潇洒独立、来者不拒——随便打架还是冒险。她沉甸甸、乱蓬蓬的黑发塞在鸭舌帽里,正好免得帽子太大戴不住。周围少了那堆乱发之后,脸蛋显得没那么苍白了,也不再皱着眉头——她时不时挂着的不屑、嘲弄、冷酷的表情不见了,变得严肃矜持。他们管她叫卡尔。

他们从后门溜进屋。男孩们上楼,卡丽在冰冻的柴房里换掉衣服。她只有十分钟左右把晚间餐端上桌。

星期一晚上溜完冰,山姆和埃德加在黑暗里躺在床上,话比平时多。埃德加喜欢提到克丽西·杨的名字,他去年在老家的女朋友。埃德加宣称已有过性经验了。他说去年冬天跟克丽西搞过,某次他们摸黑滑雪橇,撞上一个雪堆的时候。山姆觉得那没可能,想想那冰天雪地的,还有他们穿的衣服,再说其他雪橇很快就赶过来了。不过他也不能肯定,而且听得越多,渐渐越觉得躁动,或许还有点妒忌。于是他提起别的女孩,在溜冰场上穿着超短裙和小小的毛皮镶边上衣的女孩们。山姆和埃德加比较着这些女孩飞旋而过或者她们中哪个摔倒在冰面上时他们所看到的。你会对谢莉,或者多丽丝做什么?山姆问埃德加,并且很快地抛出新的问题,带着一种嘲笑和兴奋混合的奇特情绪,问他会对别的女孩或女人做什么,如果正好撞上她们无法自卫的时刻?商学院的老师们——男人婆会计老师刘易森小姐,瘦弱的打字老师帕金森小姐;邮局的胖女人,艾顿汇兑局的贫血金发女人;后院里俯身在洗衣篮上、撅着屁股的家庭主妇们。这些选项的变态趣味比受到普遍仰慕的女孩们的优雅美丽更让他们兴奋。爱丽丝·皮尔几乎是被心不在焉地打发了——他们下楼吃晚饭时顺便把她绑在她的床上蹂躏了一番。维尔纳小姐则被公然按倒在楼梯上,因为她双腿缠在楼梯中心柱上宣泄,被他们逮个正着。他们放过了老克鲁兹夫人——他们毕竟还有底线。那么科纳汉小姐,这个患风湿病、套了一层又一层烂糟糟的衣服、嘴巴涂着怪异口红的女人呢?他们听过闲话,所有人都听过。据说卡丽就是一个《圣经》推销员兼寄宿客留下的种。他们想象《圣经》推销员就在他们现在待的地方做这事,干着老科纳汉小姐。《圣经》推销员一下一下撞她,撕扯她古老的灯笼式内裤,把她饥渴双唇上的唇膏弄花,让她发出最狂乱的欲求和感激涕零的叫唤与呻吟。

“还有卡丽呢。”埃德加说。

那么卡丽呢?一提到她,这个游戏顿时让山姆兴味索然。她居然也算女人,这个事实让他发窘。就好像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恶心与可悲。

埃德加的意思是说,他们不是只能想象对卡丽做什么。

“我们可以让她真来。打赌我们能做到。”

山姆说:“她太小了。”

“不,不小啦。”

对于那次劝服,山姆倒是印象挺深。是靠激将法成功的。正因为这他才觉得溜冰场冒险想必也是以同样手段促成的。冬天几乎过去了,农人的雪橇从压得结结实实的雪地上驶过,路过科纳汉寄宿屋时,会咯吱咯吱地碾上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一个星期六早上,卡丽带着打湿的拖把、水桶、抹布爬上阁楼台阶。她把编织地毯从楼梯上踢下,准备拎到门外抖干净。从床上扯下法兰绒床单,它们犹带着一股子慵懒私密的体味。科纳汉寄宿屋没有新鲜空气涌入,窗子外还罩着一层防风窗。这时机,这地点,正好对卡丽展开引诱。

引诱这词并不恰当。卡丽一开始气呼呼的,很不耐烦,不肯停下活计,后来她阴沉着脸,再然后就莫名其妙地顺从了。成功之策想必就是嘲笑她该不是害怕了吧。他们那会儿应当已经知道了她的真实年龄,但他们仍旧像哄小孩一样待她——不觉得该视她为一个女孩儿,爱抚她、恭维她。

即便她肯合作了,事情也根本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容易。山姆可以确定关于克丽西的故事实为谎言,尽管埃德加这会儿正借用着这姑娘的名字。

“来吧,”埃德加说,“给你瞧瞧我是怎么对我女朋友的。我就是这样对克丽西干的。”

“我打赌一准是的。”卡丽挖苦道,不过还是任着自个儿被拉倒在窄窄的床垫上。冬天穿的灯笼式内裤的松紧带在她腿上腰上勒出红印。内衣外穿着一件扣扣子的法兰绒马甲,她的棕色编织长袜用长长的、粗笨的吊袜带固定着。除了灯笼式内裤之外,什么都没脱掉。埃德加说吊袜带弄痛他了,打算扯下它们,但是卡丽嚷道:“别碰!”好像非得捍卫它们似的。

山姆对那个早上的回忆中,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血。他毫不怀疑卡丽是个处女,因为他记得埃德加的挣扎,然后是他自己的,那样的刺啊戳啊的,却每每无功而返。卡丽轮流躺在他们两个人身下,既不大情愿又义不容辞,她容忍着他们,一句痛都不抱怨。抱怨是她永远不会干的事。不过她也不打算刻意做什么来帮忙。

“张开你的腿。”埃德加急切地说。

“已经张开了嘛。”

他不记得看到血了,原因或许是确实没血。他们没进得足够深。卡丽那么瘦,髋骨直戳出来,但是山姆依旧觉得她相当广阔、笨重、复杂。她身上被埃德加弄湿的地方冷冰冰、黏糊糊的,别的地方则干巴巴的,还有些意料之外的凸起、平地和死胡同——她摸起来像皮革。事后回忆起来,他仍旧不能确定是否就此摸清了女孩们是怎么回事。那感觉就好像他们用的是一个人偶或者一只顺从的小狗。从她身上爬起的时候,他看到她裸露出来的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那团死一样的毛丛周围一圈都是。此外,还看到他们的液体弄湿了她的一条长袜。卡丽用抹布擦着身子——确实如此,好像是块干净抹布——并评论说,这让她想起擤出来的鼻涕。

“你没生气吧?”山姆问,部分是认真的,部分的意思是,你不会说吧?“我们弄疼你没有?”

卡丽说:“要弄疼我,这点蠢事哪够啊?”

之后他们就没再溜冰了。太暖和了。

科纳汉小姐的风湿病加重了。卡丽要干的活儿前所未有地多。埃德加得了扁桃腺炎,待在家里没上学。孤身一人的山姆在商学院里,突然发现自己深深喜欢上了这里。他喜欢打字机的声音——叮叮的铃声,滑筒砰地复位的声音。他喜欢用直杆笔在账本上画线,画出规定的粗线和细线。他尤其喜欢计算百分比,迅速加出一栏栏数字的总和,处理X先生和B先生的问题,他们分别拥有一个木料场和一个五金销售连锁店。

埃德加停了几乎三星期课。回到学校,他所有课程都落后了。打字打得七零八落,比圣诞节时还慢了不少,尺子给他沾上了墨水,而且他看不懂利率表。他没精打采的,一派消沉,看着窗外发呆。他的模样让女教师们不由得心生爱怜——自打生病以来,他瘦了,苍白了,甚至金发颜色也变浅了——有好一阵他都不曾因为慵懒迟钝而遇上什么麻烦。他作了点努力,偶尔试着和山姆一起做家庭作业,中午去打字室练习。但进步不明显,或者说不够见效。他开始一请就是好几天假。

埃德加生病期间收到了一张祝福卡。上面画着一条从床上坐起的穿条纹睡衣的龙。卡片封面上印着“听说你的尾巴被拖住了?很遗憾”,里面印着“希望你很快又能让它摇摆起来!”。卡片底下用铅笔写着克丽西的名字。

但是克丽西这会儿还在斯特拉特福接受护士培训呢。她怎么可能知道埃德加生病了?信封上写着埃德加的名字,是通过邮局寄来的,盖的是本地邮戳。

“是你寄的。”埃德加说,“我知道不是她。”

“不是我。”山姆实话实说。

“是你寄的,”埃德加声音嘶哑、激动而失望地说,“你甚至都懒得用钢笔写。”

“我们在银行里还有多少钱?”埃德加问。这是在五月初。他们的钱足够把寄宿费付到学期末。

埃德加好几天没上学。他去了火车站,打听去多伦多的单程票价。他说,如果山姆不跟他走,他就自己去。他铆足了劲要走。山姆很快发现了原因。

“卡丽有可能怀娃娃了。”

“她还不够大吧。”山姆说,旋即想起其实她已经不小了。不过他还是对埃德加解释道,他确信他们没干得足够深。

“我不是指那一次。”埃德加愠怒道。

那是山姆第一次了解到埃德加不上学时都在干什么。但是山姆再次理解错了。他以为是卡丽告诉埃德加她遇到了麻烦。她没有。她没告诉他任何事,没提出任何要求或发出任何威胁。但是埃德加很害怕。他惊恐万状,都变得病怏怏了。他们在食品店买了一盒蛋糕甜甜圈,坐在圣公会教堂前的石头墙上吃。埃德加举着甜甜圈,啃了一口就停下。

山姆说,他们在大学里只需要再待五个星期。

“我反正不会再回那里了,落后太多啦。”埃德加说。

山姆没说他最近正在想象自己作为商学院的毕业生,在银行工作的模样。他想象自己坐在出纳室里,穿着三件套西服。他会蓄胡须。有的出纳员会变成银行经理呢。他最近刚刚意识到,银行经理并不是天生的,也是从别的位置升上去的。

他问埃德加他们在多伦多能干什么。

“我们可以演杂技,”埃德加说,“可以在人行道上演杂技。”

现在山姆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了。埃德加不是在开玩笑。他坐在那里,举着只啃了一口的甜甜圈,畅谈在多伦多的这种谋生方式。在人行道上演杂技。

那他们的爸妈怎么办?这问题仅仅激发出更加疯狂的计划。

“你可以告诉他们我被绑架了。”

“那警察怎么办?”山姆说,“警察会去找所有被绑架的人。他们会找到你的。”

“那就不要告诉他们我被绑架了,”埃德加说,“告诉他们我目睹了一次谋杀,只好从此躲起来。告诉他们我看到一具装在麻袋里的尸体被推下雪松林大桥,我看到了干这事的那些家伙,后来在街上又撞上他们,被认出来了。就跟他们这么说。告诉他们不要去报警,也不要提这事,因为我的生命有危险。”

“你怎么知道麻袋里是尸体呢?”山姆白痴似的问道,“别再扯了。我要想一想。”

然而走回科纳汉寄宿屋的路上,埃德加一直在喋喋不休,编造这种那种故事。比如他被政府招去做间谍了,不得不染黑头发,隐姓埋名。

他们走回寄宿屋,正好爱丽丝·皮尔和她的警察未婚夫从前门走出来。

“绕到后门。”埃德加说。

厨房门大开着。卡丽刚擦洗了炉子的烟囱。她把管子重新装好,擦起炉子。她用打蜡的面包纸擦炉子上黑色的部分,用干净抹布擦炉沿儿。炉子看起来漂亮极了,就像一块嵌在银底座上的黑色大理石,但是卡丽本人从头到脚都黑乎乎的。连眼皮都黑了。她唱着《我亲爱的耐利·格雷》,唱得飞快,以便跟上擦洗的动作。

科纳汉小姐坐在桌边喝热水。她除了关节炎之外,还遭受消化不良之苦。关节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肚子深处传来咕噜声、呻吟声,甚至还有尖啸声。她面无表情。

“你们这两个男孩啊,”她说,“干什么去了?”

“散步。”埃德加说。

“你们不练杂技了。”

山姆说:“地面太湿了。”

“坐下。”科纳汉小姐说。

山姆能听到埃德加颤抖的呼吸声。他自己胃里也感觉沉甸甸的,好像对那些甜甜圈的所有消化工作——差不多整盒都是他吃的,除了一个——都停止了。卡丽告状了吗?她没抬头看他们。

“我从没跟你们这些男孩讲过卡丽是怎么出生的。”科纳汉小姐说。她滔滔不绝起来。

“那是在斯特拉特福的皇后旅馆。我和我的朋友路易·格林住在那里。路易·格林和我开着一家女帽店。我们正在去多伦多进春季货品的路上。不过那时还是冬天。事实上,正刮着暴风雪。只有我们两个人在那里吃晚饭。后来,我们从餐厅出来,旅馆门突然被撞开了,闯进来三个人。是旅馆负责到火车站接送的司机,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男人和司机架着那女人,把她夹在他们当中拖着。她尖声惨叫着,肚子鼓得吓人。他们把她放到沙发上,但她又滑到地上。她还是个女孩儿,十八九岁光景。婴儿从她身体里直接就掉到了地板上。那男人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把脑袋埋在膝盖中间。是我跑去喊来了旅馆老板和他老婆。他们跑来了,他们的狗冲在前头叫个不停。路易抓着楼梯栏杆,担心会昏过去。这一切就在一眨眼间。

“司机是个说法语的加拿大人,所以他或许见过婴儿出生。他用牙齿咬断脐带,从口袋里掏出一团脏兮兮的绳子把它扎起来。他抓过一张地毯,塞到她两腿中间。血从她身上涌出,像灭蝇剂一样黑乎乎的——在地板上摊开来。他嚷嚷着让人去弄点雪来,那个做丈夫的,或者天晓得是做什么的吧,只知道把脑袋埋在腿中间。是路易冲了出去,两手捧得满满的回来,司机看到她弄回来的只有不像样的那么一点点,气得冲她破口大骂,把那点雪砸在地上。然后他踢飞了那狗,因为它一个劲往上凑。他踢得那么重,让它飞到房间另一头。旅馆老板娘尖叫起来,说狗被踢死了。我抱起婴儿,用外套裹住它。那就是卡丽。看起来是那样一个病怏怏的小家伙。那狗根本没死。地毯浸透了血,法国人连珠炮似的咒骂着。她死了,不过还在往外流血。

“是路易提出希望我们能收养她。那个做丈夫的说会和我们联系,但是从来没有。我们不得不弄个瓶子,把一点牛奶和玉米糖浆煮开了,用抽屉给她做一张小床。路易渐渐非常喜欢她。但是一年不到,路易就结婚了,搬到里贾纳,再没回来过。再喜欢也就那么回事。”

山姆觉得这十有八九全是胡扯,不过仍旧令他胆战心惊。为什么这会儿告诉他们这个?不管是真事还是扯谎,或者是不是真有谁踢飞了狗或者流血而死吧,都无关紧要。关键在于科纳汉小姐讲这事时一字一句的冰冷口气,她不曾明说却显然不怎么友好的意图,她那份突如其来的残忍。

卡丽没有停下活儿来听这故事的一个字。她压低了唱歌声音,但没停下。厨房溢满春季傍晚的光线,到处是卡丽的粗肥皂和清洁粉味儿。山姆之前也会时不时感觉身陷麻烦,不过总是明白地知道麻烦是什么,惩罚又会是什么,总能想出办法蒙混过关。但现在他觉得撞上的是一种高深莫测的麻烦,其惩罚难以预料。令他们不寒而栗的甚至都不是科纳汉小姐那种病态的决心。到底是什么呢?埃德加有数吗?埃德加也觉得风雨欲来——那将是某种足以令人崩溃的重击。他觉得这想必与卡丽、婴儿,以及他们干的好事有关。山姆感觉情况会比这更严重,但也只好相信埃德加的直觉。

星期六早上,他们穿过后街,走向火车站。他们趁卡丽拖着一辆当作食品篮的婴儿车出门做周末采购时离开了寄宿屋。他们事先从银行取出钱,在门缝里塞了一张纸条,门打开就会掉下:“我们走了。山姆,埃德加。”

“我们走了”字样是前一天山姆在学院里用打字机打的,不过他们的名字是手签的。山姆本想加上一句“食宿费付到星期一”或者“会写信告知父母”,但是科纳汉小姐自然知道他们的食宿费付到星期一,而提到会写信给父母则表明他们并非直接回家。“我们走了”听起来挺傻,可他担心要是不留个说法,人们会以为出事了,会展开搜寻。

他们留下了本打算期末卖掉的沉重、破旧的书本:《会计实务》、《商业算术》,把衣服尽可能塞进两个牛皮纸袋。

早上天气很好,很多人都出了门。孩子们占据了人行道,拍球、跳房子、跳绳。他们不得不对两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袋作着解释。

“你们袋子里都装了些啥?”

“死猫。”埃德加说,把手中的袋子朝一个女孩的脑袋晃去。

可是她胆子挺大。“你们要怎么处理它们?”

“卖给中国佬做剁猫杂碎汤。”埃德加用吓人的声音说。

他们脱了身,女孩在后头嚷嚷着:“剁猫杂碎汤!剁猫杂碎汤!吃得病怏怏!”快到火车站时,成群结队的孩子们变少、消失了。周围换上了十二三岁的男孩们——差不离就是曾经在溜冰场一带闲逛的那些——在月台附近溜达、捡烟头,试图点着。他俩装出大人的傲慢神情,免得再被盘问,露出马脚。

“你们这些男孩可真闲啊。”车站管理员说。火车要到十二点半才开,但他们的出逃时间是根据卡丽的购物时间决定的。“你们知道进城后要去哪儿吗?有人来接吗?”

山姆被问了个猝不及防,不过埃德加回答道:“我姐。”

他根本没姐姐。

“她住在那里吗?你们要住她家吗?”

“她和她老公家,”埃德加说,“她结婚啦。”

山姆都能猜到接下来会是什么了。

“他们住在多伦多什么地方?”

但是埃德加毫不露怯。“北部,”他说,“每个城市都有个北部,不是吗?”车站管理员看起来居然好像满意了。

“看好钱。”他提醒他们。

他们坐在条凳上,面对铁轨对面的木栅栏,抓着车票和牛皮纸袋。山姆脑袋里计算着他们还剩多少钱。他十岁时跟爸爸去过一次多伦多。他记得搭街车时遇到的窘事。他们上车时或者是下车时走错了门。人们对他们嚷嚷。爸爸嘟囔道,他们全都是他妈的蠢蛋。山姆断定自己必须准备好接受某种可怕的羞辱,他力图想象接下来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免得到时弄得措手不及。然后,仿佛天赐的礼物,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他也不知道这念头是怎么来的。基督教青年会。他们可以去基督教青年会,在那里过夜。到达时估计已经接近傍晚。可以先买点吃的,向人打听去基督教青年会的路。没准可以走着去。

他跟埃德加描述了这个前景。“然后明天我们得四处走走,熟悉熟悉地形,找到最便宜的吃饭地点。”

他知道埃德加此刻任何提议都会接受。埃德加尽管无中生有地炮制出了一对姐姐和姐夫,但对于多伦多还是毫无概念可言。埃德加这会儿坐在车站条凳上,满脑子想的都是火车开过来,他们上火车之类。汽笛尖啸、出发——逃脱啦。像爆炸一样让他们突然挣脱束缚的逃脱。他从没想过他们要下火车,抱着牛皮纸袋进入一个喧闹、骚动、拥挤、完全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但是山姆有了一个启动计划以后感觉好多了。既然能凭空涌出一个好主意,第二个想必也会接踵而至。

过了一会儿,其他人陆续赶到,都在等同一列火车。两位女士穿戴整齐,准备去斯特拉特福购物。她们戴着刷清漆的草帽,这表明夏天将至。有个穿一身闪亮黑西装的老头抱着一个用麻绳捆好的硬纸盒。在附近闲逛、哪儿也不去的男孩们也作好准备迎接火车——他们都坐在月台尽头,晃荡着双腿。两条狗在月台上像模像样地巡逻,嗅着一个箱子和几个包裹,研究行李车,甚至朝铁轨打量,仿佛它们像人一样知道火车将从哪个方向开来。

一听到镇子西部的十字路口传来汽笛声,山姆和埃德加就站起来,等在月台边。火车到了,仿佛是个好兆头似的,他们恰好站在列车员搬着小台阶爬下车的地方。列车员没完没了地帮着一个抱孩子、拎手提箱、领着两个小孩的女人上车,之后他俩终于上了车。他们抢在戴夏季帽子的两位女士、抱盒子的男人和不知还有什么别的排队的人前面。他俩一次头也没回。他们走到几乎全空的车厢尽头,挑了两个面对面的位置,靠着木栅栏一侧,而不是月台。刚才他们整整四十五分钟多的时间里一直在盯着这道木栅栏看。这么坐着等了两三分钟,车外一片如常的混乱,传来几声貌似充满权威的喊叫,列车员吼道:“开车!”这吼声不知怎的从人的声音过渡到了火车的高鸣。火车动啦。他们开始动啦。他俩一只胳膊依旧搂着牛皮纸袋,另一只手攥着车票。他们动啦。他们看着栅栏上的木条来证实这事。已经把栅栏完全抛在后头啦,正穿过镇子逐渐消隐的郊区——各家的后院、屋后的棚子、房后的走廊、开花的苹果树。铁轨边铺天盖地的丁香花疯长。

正当他们看着窗外,镇子尚未完全消失的时候,一个男孩儿在过道对面的座位上坐下。山姆感觉准是月台上晃荡的男孩中的一个溜上了车,或者不知怎的被允许免费搭一段车,没准是要到铁路交汇处去吧。他没抬头,不过还是感觉到了那男孩的衣服——穿得太破烂、太古怪了,不可能是为了什么正经的旅行。他定睛一看,发现男孩抓着一张票,和他们一样。

冬夜里,走向溜冰场时,他们并不经常互相打量。在街灯下,他们看着自己在雪地上扭动的影子。在溜冰场里,人工月亮变幻不定,有些角落几乎完全陷入黑暗。因此过道对面这个男孩的衣服并没有立刻让他明白过来。除了它们不是人们旅行时通常会穿的之外。胶靴,沾满油渍或油漆的厚重马裤,一条胳膊下撕了个口子,就现在的天气而言已经嫌热的风雨衣,一顶大得离谱的帽子。

卡丽穿着这身衣服,是怎么从车站管理员的眼皮下溜过的?车站管理员对山姆和埃德加狐疑地看了又看,盘问他们打算住哪儿、谁来接,却不闻不问地让这个古里古怪、肮里肮脏、衣衫褴褛的假冒男孩买了一张票(到多伦多——卡丽是猜的,而且猜对了)并且上了月台。这一点,在男孩们认出她之后,更加坚信她施展了某种几乎称得上是魔法的本领。(或许埃德加对此尤其深信不疑。)她是怎么知道的?哪来的钱?怎么会到这里?

没什么不可能的。她买完食品回来,去了阁楼。(为什么?她没说。)她发现了字条,立刻猜出他们没回农场老家,也不会在公路上搭便车。她知道火车什么时候出发。她知道它会去两个地方——斯特拉特福和多伦多。她从钢琴凳里面压在赞美诗本子下的铁盒里偷拿了买票的钱。(科纳汉小姐当然不相信银行。)等她赶到车站买票时,火车已经进站,车站管理员忙不过来,没顾得上盘问她。她交了不少好运——幸运的时间、对每一个步骤的幸运猜测——但仅此而已。不是什么魔法,根本谈不上。

山姆和埃德加没认出那些衣服,她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举动或姿态引起注意。男孩卡丽坐着,看着窗外,偏着脑袋,避开了他们。山姆再也想不起来是何时意识到那就是卡丽了,也记不得是如何发现这一点的。他也搞不清他是看了看埃德加,还是立马意识到埃德加也在同时得知了此事。这认识就好像渗进空气中,等在那里让他们吸收似的。他们驶过一条长长的洼地,两侧都是清新的绿草堤岸,然后穿过雪松林大桥——镇上的男孩在这座桥上互相挑战着爬下去,在火车从头顶驶过时,把身子紧贴在桥枕下的支柱上。(要是他们挑战卡丽,她也敢做这个吗?)就在开过大桥的时候,他俩都知道卡丽坐在对面了。他俩也都知道对方知道了。

埃德加先开口:“你想挪到我们这儿坐吗?”

卡丽站起身,挪过走道,坐到埃德加旁边。她一脸男孩子的表情——与平时狡猾暴躁的表情截然不同。她变成了一个或多或少好脾气的男孩,通情达理的。

她开口说话的对象是山姆。“你不介意逆着方向坐吗?”

山姆说不介意。

接着,她问他们包里是什么,他俩同时开口。

埃德加说:“死猫。”

山姆说:“午饭。”

他们并没觉得被人抓住了。他们立刻就明白了,卡丽并不是来抓他们回去的。她是来加入他们的。她用那套男孩衣服,提醒他们那些幸运而巧妙的冬夜,那执行得天衣无缝的计划,免费溜冰,速度和快乐,耍滑头的愉悦。那会儿没出任何差错,也没可能出任何差错,成功势在必得,他们的每一步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穿着男孩衣服,用偷来的钱混上火车的卡丽,看来与其说施加了威胁,毋宁说是消除了它。就连山姆也不再担心他们在多伦多能做什么,他们的钱能撑多久了。要是他的脑筋能像平时一样转,他就该看出,一旦降落到真实世界,卡丽的存在注定要带来各种麻烦。然而他的脑筋没那样转,没看出任何称得上麻烦的东西。这会儿,他看到的是力量——卡丽不愿被落下时展示出的力量——这力量慷慨地分给了他们三个。此刻似乎满满当当——满是力量,还有各种可能性。不过真开心。真是不折不扣的开心。

那就是山姆的故事惯常采用的结尾——省掉了一些细节和原因。要是有人问,打这之后又怎样了,他或许会回答说:“嗯,比预想的复杂一点,不过我们都大难不死。”具体地说,那意思就是:基督教青年会啃着鸡蛋洋葱三明治的办事员两分钟不到就看出卡丽不对劲儿。疑问、谎言、冷笑、威胁、电话,诱拐未成年人,试图把一个姑娘带进基督教青年会干不道德的勾当。她父母在哪里?有谁知道她在这里吗?谁允许她来的?谁是监护人?冒出了一个警察。两个警察。供认不讳和一个电话,车站管理员想起了一切。他想起了扯谎。科纳汉小姐已经发现丢钱,发誓绝不宽恕。再也不想看到她。一个生在旅馆大厅的弃婴,父母没准都没结婚,收留了养育了,不知好歹,天生的坏种。就当个教训吧。太丢人了,哪怕卡丽不是个未成年人。

再往后,那意思就是:他们全都大难不死,而且发生了许多事。他本人,哪怕在多伦多最初的那些困惑、蒙羞的日子里,也想到了像这样一个地方,一个城市,正午的影子投在深邃狭窄的市中心街道上,各个办事处装潢气派,街车频频开动,喧闹刺耳,这里正是他想待的地方。一个可以工作、挣钱的地方。所以他待了下来,待在基督教青年会,在这里他的危机——他的和埃德加的和卡丽的——迅速被淡忘。第二周便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情。他找到一份工作。过了几年,他发现这里并非挣钱的真正宝地。西部才是发财的好去处,所以又挪了地儿。

埃德加和卡丽回到农场上,埃德加的爸妈家。不过没待多久。科纳汉小姐发现少了他们,简直没法过日子。

卡丽的商店位于一幢属于她和埃德加的房子里。楼下是杂货店和一家美发店,他们住楼上。(美发店从前是食品店——山姆和埃德加过去正是在那里买果酱馅饼来着。“可是谁要听那个啊?”卡丽说,“谁想听过去的事啊?”)

山姆对于好品位的概念是由他太太对灰色白色蓝色和笔直线条,还有单只花瓶的崇尚培养而成的。卡丽楼上的住所令他眼花缭乱。金色锦缎做成窗帘,挂在没窗的墙上,假装有个大窗户。金色长毛绒地毯,糙面白石膏天花板上群星闪烁。一堵墙整面都是哑金色镜子。山姆看到里面的自己周身遍布黑色和银色纹路。许多盏灯从链子上垂下,装着琥珀色玻璃灯泡。

屋子当中坐着埃德加,几乎一动不动,恰似一个精心擦拭的装饰品。他们三个当中,他的容貌保持得最好,几乎没什么变化,高大、瘦削,精心拾掇,衣着优雅。他的胡子是卡丽刮的。她每天都给他洗头,头发变成雪白色,像圣诞树上天使的头发一样闪闪发亮。他可以自己穿衣,不过她什么都帮他拿好——裤子、袜子、配套的领带和胸袋手帕,还有柔软的深蓝色或酒红色衬衫,它们能衬出他粉色的脸颊和他的头发。

“他晕倒过一次,”卡丽说,“四年前的五月份。他没失去说话能力或别的什么,不过我带他去看了医生,他说不错,他是晕了一下。但他很健康,状态不错。”

卡丽同意山姆带埃德加出去散步。她平时都待在店里。埃德加正在楼上的电视机前等着。他认得山姆,好像很高兴看到他。山姆说:“穿上大衣吧,我们这就出发。”他顺从地点点头。山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浅灰色大衣和一顶灰帽子,想了想,又拿出一副橡胶鞋套,以便保护埃德加闪闪发亮的皮鞋。

“行吗?”山姆问,不过埃德加做了个手势,意思是“等一等”。他正在看一个俊俏的年轻女人采访一位年长女士。年长女士是做娃娃的。面团制成,大小不一,不过都带着同样的表情。这在山姆看来白痴极了。埃德加好像对它们很感兴趣。或者也许他感兴趣的是那个一头蓬松金发的采访者吧。

山姆站着等节目播完。然后是天气预报,埃德加示意他坐下。那倒是合情合理的——在出门散步前关心一下天气。山姆打算走到奥兰治大街——那里的溜冰场和樱桃树已被一个老年中心取而代之——然后绕到老科纳汉寄宿屋和加拿大轮胎商店看看。天气预报过后,山姆又坐着看了一会儿新闻,有个关于新税率规定的新闻引起他的关注。当然了,不断有广告干扰,不过新闻最后还是播完了。换上了几个花样滑冰运动员。过了差不多一小时,山姆意识到,要让埃德加出门是没指望了。

不管山姆说什么,埃德加总是举起手,好像想说稍等一分钟。他永不厌烦,看所有节目都兴趣盎然。看到花样滑冰选手穿着闪闪发亮的服装,他微笑起来。他似乎真心想走,不过山姆察觉出他其实别无所求。

电动壁炉前的仿壁炉台上,摆着一张卡丽和埃德加的婚纱照。卡丽的面纱还是很久以前的古老式样,连在一顶缀珍珠、在她额头处拉下的帽子上。她坐在扶手椅中,怀里满满地搂着玫瑰,埃德加站在她身后,忠诚、瘦削。

山姆知道这幅照片并非他们结婚当天所拍。那时很多人都会在事后穿着结婚礼服,到摄影棚拍照片。不过这些甚至都不是他们的结婚礼服。山姆记得有个基督教青年会的女人送了一条裙子给卡丽,一件没形没状的闷粉色玩意儿。埃德加则根本没什么新衣服,他们在多伦多由一个谁都不认识的牧师主持着,匆匆忙忙结了婚。而这张照片一准想营造截然不同的印象。或许它是多年之后补照的。卡丽的样子比她真正的婚礼那天老了很多,脸庞变宽了,变厚重了,显得更加充满权威。事实上,她有一点点像科纳汉小姐。

那就是让人永远捉摸不透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埃德加在多伦多的第一晚就宣布要和卡丽结婚。没这必要啊——至少山姆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卡丽没怀孕,而且事实上,据山姆所知,她从来不曾怀孕。或许她确实太小了,或者没正常发育。埃德加迈出这一步,干了没人逼他干的事,接纳了本想逃离的东西。他是感到良心谴责吗?是感到有什么事令他无处可逃吗?他说要和卡丽结婚。可那并不是他们原先的打算——不是这么计划的,对吧?火车上,山姆看着对面的他俩,他们三个都宽慰地笑着,那可不是因为预见到了这样的结局。他们只不过在笑罢了。他们很开心。他们很自由。

五十年后才想到问,太迟了,山姆想。不过当年他就觉得莫名其妙。埃德加突然让他感觉陌生。卡丽变回了可怜的女性状态。和他们分享过的快乐时刻仍令他记忆犹新,但始终不知该如何理解。这样的时刻是否果真如它们所呈现的,意味着我们可以拥有快乐的生活,但对它的触及只能是偶然的,会意的?它们是否放射出如此强大的光辉,以至于此前此后我们生命中的一切——或者说我们主动促成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

卡丽上楼时,他没提婚纱照的事。“楼下来了个电工,”卡丽说,“所以我得再下去,盯着他点儿。我可不想他坐在那儿抽抽烟就找我要钱。”

他正学着不去触及一些话题。科纳汉小姐、寄宿屋、溜冰场、旧日时光。一个早已开溜的人对留在原地不动的人喋喋不休什么旧日时光,真够讨厌的——简直就是一种微妙的侮辱。卡丽则正学着不去打听他的房产值多少钱,他在夏威夷的公寓值多少钱,他在各种休假和女儿的婚礼上花了多少钱——简言之,正学着永远不去打听他到底有多少钱。

他看得出她还在琢磨另一个问题。他看得出,这问题令她的眼睛——它们展示出她运筹帷幄、稳操胜券的一生——涂成蓝色的眼窝的皱纹加深了。

山姆为何而来?这就是卡丽的问题。

他打算告诉她,他或许会待下去,直到找出答案。他或许会做一个寄宿客人。

“埃德加好像不想出去,”山姆说,“他好像没有要出去的意思。”

“当然,”卡丽说,“当然。他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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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杰斯和美瑞白丝

高中时,我和一个叫作梅瑞贝斯·克罗克的女孩有过一段温柔、忠诚、无趣的友谊。我完完全全地投身于它,就像夏天在美特兰河里投身于温暖浑浊的浅浅河水一样——仰浮着,手脚拍拍,任水流把我冲向下游。

这始于某天的音乐课,歌谱不够用,我们被吩咐合用课本——当然咯,男孩和男孩,女孩和女孩。我四处寻找同样没有好朋友一块儿坐的女孩,突然梅瑞贝斯就坐到身边了。她刚转学过来,和姐姐贝特丽丝住,姐姐在本地医院当护士。她们的妈妈去世了,爸爸再婚了。

梅瑞贝斯个头不高,胖嘟嘟的,不过挺优雅,一双从榛绿色过渡到深棕色的大眼睛,一身杏仁色好皮肤,不带一个斑点或雀斑,美丽的小嘴时常迷惘地噘着,好像想起什么秘密的伤心事。我能闻到她用的香皂味儿。甜甜的花香味儿飘过来,穿透层层尘土味儿、消毒水味儿和汗味儿——寻常学校的味道——穿透了噩梦般的无聊和缭绕不去的焦虑感。居然挑中了我,真不可思议啊,我都有点晕了。接下来几星期,我每天早上醒来都莫名其妙很开心。然后就会想起这一刻。

梅瑞贝斯和我经常谈起它。她说滑向我身边时,心脏怦怦跳个不停,但她告诉自己,现在就去,不然就永远没机会了。

在我整个童年时期读的书里面,女孩子们纷纷本着强烈的献身精神,两两成对,结成牢固的友谊。她们发誓永远为对方保密,永远不向对方隐瞒任何事,也永远不与别的女孩产生深沉持久的友情。婚姻不会改变什么。她们会长大,恋爱,结婚,但仍在彼此心头占据头号位置。她们用彼此的名字给女儿取名,时刻准备在对方得传染病时前去照料,或者在法庭上为对方作伪证。这种不可亵玩、繁琐复杂的忠诚,以及郑重其事的情意绵绵,正是我现在渴望,或者觉得可以施加给梅瑞贝斯的。我们发了誓,下了保证,互相倾吐了秘密。她对一切都全盘接受。她天性温顺。每当想到什么悲伤或可怕的事,她总喜欢贴过来依偎着你,握住你的手。

第一个秋天里,我们沿铁轨一直走出镇子,互相讲述我们一生中遇到过的所有疾病或事故,我们害怕什么,我们最喜欢的颜色、首饰、花朵、电影明星、甜点、饮料和冰激凌口味。我们讨论着将来要几个孩子、男孩还是女孩,想好了他们的名字。还有我们丈夫的头发和眼睛颜色,希望他们干的是哪一行。梅瑞贝斯害怕田里的牛群和铁轨边没准会有的蛇。我们手里抓满绽开的乳草荚果里面的绒毛——那真是世界上最柔软的东西了,然后又松开手,任它们飘到别的干草上,像一团团绒雪或小花儿。

“打仗时,他们就是用这个织降落伞的。”我告诉梅瑞贝斯。那不是真的,可我相信。

有时我们会去梅瑞贝斯和贝特丽丝住的地方,她俩住一个房间。我们坐在走廊上缝东西,或者上楼到她们的房间去。房子大而朴素,刷成黄色,看起来好像乏人打理。它坐落在大街旁。房主是一个盲人和他老婆,住房子后部的两间屋。盲人总坐着帮他老婆削土豆,或者钩一些小桌巾和桌旗,让她拿到镇上的商店设法卖掉。

房子里的女孩会互相挑战,看谁敢趁他老婆出门时,跑下楼去和他聊聊。她们互相挑战只穿奶罩和内裤,或者干脆一丝不挂地跑下去。他好像猜出正进行着什么把戏。“过来,”他会招呼,“凑近点,我听不到哟。”或者,“过来让我摸摸你的衣服。让我瞧瞧能不能猜出它的颜色。”

梅瑞贝斯从不玩这个游戏,听都讨厌听它。她觉得有的女孩实在讨厌。

房子里的女孩们总是不得安生。她们拉帮结派、明争暗斗,动辄赌气互相不搭理。有一次,两个女孩为了指甲油吵起来,一个揪下了另一个的一团头发。

浴室药柜上常贴着一些直截了当、充满威胁的纸条:

<small>请在自己的房间烘毛衣,羊毛烘干时会发出异味。A.M.和S.D.,敬请注意了。</small>

<small>某个人,我闻出你身上有我的夜巴黎香水的味道,我不喜欢那样。你该自己买。</small>

总有东西在洗:长袜啊,胸衣啊,吊袜腰带啊,毛衣啊——当然了,还有头发。在浴室里那么一转,你的脸必定会拍上什么东西。

烧饭用小电炉。一心为买嫁妆或搬去大城市而省钱的女孩们都自己煮卡夫速食晚餐。其他女孩从附近餐厅带回油腻、喷香的牛皮纸袋。薯条、汉堡、热狗、甜甜圈。香味儿顺楼梯往上飘,正在减肥的女孩们咒骂着,砰地关上门。

时不时地,梅瑞贝斯的姐姐贝特丽丝也会减肥。她靠喝醋来减轻食欲。她还喝甘油,好让指甲长结实。

“她想找男朋友呢——真让我恶心。”梅瑞贝斯说。

梅瑞贝斯和贝特丽丝是朋友的时候,不用打招呼就可以穿对方的衣服,在床上搂着睡,互相为对方描述她的头发从后面看起来是什么样。不是朋友的时候,就互相不说话了。梅瑞贝斯会在小电炉上烧一种红糖、奶油和椰子做成的喷香冒泡的糊糊,把香味扑鼻的平底锅在贝特丽丝的鼻子底下晃来晃去,然后才和我用勺子舀来吃。或者她会到商店买一袋棉花糖,她相信这是贝特丽丝最喜欢的。她要当她的面吃。我不喜欢单吃棉花糖——有点讨厌它们软软肥肥的样子——梅瑞贝斯却丢一颗到嘴里,将它像个瓶塞似的叼着,把脸在贝特丽丝面前晃来晃去。这种时候,我都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去研究衣柜。

梅瑞贝斯的爸爸不希望她同住,不过给了她很多钱买衣服。她有一件深蓝色的冬大衣,带着一个我觉得很奢华的松鼠皮领子。她有很多抽绳上衣,当时流行这个——粉色、黄色、淡紫色、天蓝色、柠檬绿色。还有一大堆令人艳羡的银手镯。我记得两件百褶裙——海军蓝间白色,绿松石间樱桃色。我打量它们时,与其说是妒忌,不如说是敬畏。我在手指尖上晃着那些沉甸甸的手镯,研究着精致的粉扑和眉毛钳。我自己是不可以拔眉毛的,要化妆也只能在上学路上溜进市政大厅的洗手间。上学时,我住在镇上恩娜姑妈家,她对我严加管束。我当作粉扑的只是一团粗糙的法兰绒,看起来真是脏兮兮的。在梅瑞贝斯旁边,我感觉自个儿就像是个粗糙的物件,双腿粗壮、胸部肥大——强壮、多汗、衣着狼狈、微不足道、感激涕零。同时,又深深地、不由自主、难以言喻、不可思议地——这个没法说,也不能多想——充满优越感。

暑假里她去了多伦多,住她爸爸和继母家。回来后,梅瑞贝斯说我们再也不可以沿铁轨走远了,不然会沾上坏名声。她说如今在头发上裹围巾是时髦做法,哪怕大晴天也一样,为此她带了好几条方巾回来。她让我挑一条,我挑了粉色渐变玫红色的那条。她钦佩地嚷道:“哎哟,这是最好看的一条啦!”我试图还给她。我们互相推辞一番,最后还是我收下了。

她告诉我在伊顿中心和辛普森百货都可以买到什么,她如何差点把鞋跟卡在电动扶梯里,继母说的一些冷言冷语,以及看过的电影情节。她在展览馆玩过山车晕车了,街车上有个男人跟她搭话,穿一身灰西装,戴灰色浅顶软呢帽,提议带她去河谷动物园玩。

现在,听梅瑞贝斯说话,我好像时不时会走神了。我感觉思绪飘散开去,就像在学校里听数学演算时,或者在教堂布道之前的大祈祷刚开始时一样。并不是说我想走开,或者想独处。我明白了友谊就是这么回事。

我们决定改变名字的写法。我从杰茜变成杰斯,她从梅瑞贝斯变成美瑞白丝。在学校里,我们把新名字写在考卷上。

老师晃着我的考卷。“我没法给这人打分,我不认识这人呐。”她说。“杰斯是谁?”她大声拼出这个名字,“是个男孩名。谁认识叫杰斯的男孩?”

美瑞白丝这个名字却没遭到任何异议。这再正常不过啦。因为她的相貌、打扮和外来者身份,也因为她柔和、讨喜的声音和礼貌的举止,梅瑞贝斯人见人爱。粗野的女孩们和刻薄的老师们无一例外都喜欢她。男孩们自然也是,不过她说姐姐不让她和他们约会。我从不知道是否果真如此。梅瑞贝斯擅长撒点无伤大雅的小谎,不伤人地表示拒绝。

既然我的改名没通过,她也就不改她的了。我们互相写便条或者夏天通信时才用这两个新名字。

高三念到一半,恩娜姑妈给我找了一份活儿。我放学后要到辛德曼家上班,一周两次。恩娜姑妈认识辛德曼夫妇,因为她是他们家的清洁工。我的工作是熨衣服,打扫卫生,准备晚饭用的蔬菜。

“对他们来说,那就是晚饭。”恩娜姑妈用一种无动于衷的语调解释道,让你没法听出她究竟是在谴责辛德曼夫妇装模作样呢,还是承认他们的地位高高在上,有特权这么吃晚饭,还是仅仅想表明,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完全超出她的理解范畴,对我来说也该如此就对了。

恩娜姑妈是我爸爸的姑妈,她确实有那么老了。作为镇上的女清洁工,她的地位独一无二,就像镇上的医生就是医生,镇上的音乐老师就是音乐老师一样。她受人尊重。她不接受吃剩的食物,不管有多美味,也不会把人家不要的衣服带回家,不管有多新。趁她还没上门,很多女主人都会事先匆忙收拾几下,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箱。恩娜姑妈可不好惹。

她和女儿佛罗瑞斯、儿子乔治一起,住在一道斜坡上的一幢狭小、整洁的房子里。这条街上的房子挤挤挨挨,紧贴马路,你从人行道上几乎可以直接摸到走廊栏杆。我的房间在厨房后头——从前是餐具室,装着浅绿色的壁板墙。躺在床上时,我会试着数那些壁板,不过总是有始无终。冬天早上,我会把所有衣服拉到床上,在被子里穿好。餐具室可没有暖气。

恩娜姑妈回到家时,总是精疲力竭的,因为刚在全镇施展了一番权威。不过依旧斗志昂扬。她对我们也施展着这种权威。她让我们——佛罗瑞斯、乔治和我——知道,我们都很优秀,尽管,或者毋宁说正因为,我们比别人穷。她教育道,我们每天都要证明这一点,通过擦亮我们的鞋子,缝好所有纽扣,从不说粗话,不抽烟(对女人而言),考高分(对我而言),绝不喝酒(对所有人而言)。现如今,没人会认同这种小家子气,这种骄傲的矜持,这种陈腐的自尊啦。比如我自己就不认同,不过当时我也没怎么为它烦神。我学会绕过一些规矩,和别人处得也不错。总体而言,我觉得这种优越感,纵然倔头倔脑的,总比毫无优越感来得强。再说我也没打算像乔治和佛罗瑞斯一样在这里过一辈子。

佛罗瑞斯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可地位好像没因此上升多少。她在鞋店打工,参加唱诗班排练,嗜好玩拼图,那可是能摊满一整张牌桌的大拼图。尽管我纠缠不休,她就是不肯好好讲一讲她的浪漫故事、她的婚姻或者丈夫年纪轻轻就因为血液中毒死掉的事——我本打算用它来抗衡梅瑞贝斯关于她妈妈去世的真正悲惨的故事的。佛罗瑞斯长着一双灰蓝色眼睛,分得奇开,简直像在看往不同方向。它们流露出一种恍惚、无助的神情。

乔治在学校只读到四年级。他在钢琴厂干活,人称“小飞象”,对此他没什么特别的讨厌或不开心。他是那样害羞、安静,跟他一比,佛罗瑞斯那种疲惫的不耐烦简直称得上生机勃勃了。他会从杂志上剪下图片,在房间钉一满墙——不是什么半裸美女的照片,而是一些样子讨他喜欢的东西:一架飞机,一块巧克力蛋糕,伯顿奶业的明星母牛艾尔茜。他会玩跳棋,有时会邀请我和他下一盘。通常我都推辞说没空。

我把梅瑞贝斯带回家吃晚饭时,恩娜姑妈批评那些手镯在桌上撞出声响,纳罕这种年纪的姑娘怎么会被允许拔眉毛。她还说——让乔治也听到了——我的朋友看起来没什么脑子。我并不奇怪。我和梅瑞贝斯都知道,与成人世界只可能展开那种最最虚伪、最最痛苦、最最刻板的交流。

辛德曼夫妇的宅邸仍被称作斯图尔家的房子。不久前,辛德曼夫人还是伊万杰琳·斯图尔。房子是她父亲斯图尔博士造的。它离大街有一段距离,坐落在一个人工垒起的平台上,与镇上任何别的房子都不一样。事实上,它不像我见过的任何房子,它让我想起银行,或者别的重要公共建筑。它只有一层,平顶,装了矮矮的落地窗、古典的柱子,屋顶有一圈雕花栏杆,每个拐弯处都有一个装饰坛。大门口的台阶两侧也点缀着装饰坛。坛子、雕花栏杆和柱子全刷成奶白色,房子本身刷的是浅粉色灰泥。现在,涂料和灰泥都开始剥落,脏兮兮的。

我从二月份开始去干活。装饰坛积满雪,活像盛满冰激凌的盘子,院里各种灌木都像铺着北极熊皮毯子。别人家门口都铲出宽阔干净的走道,这里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径通向大门。

“辛德曼先生不肯铲雪,因为他相信它留不了多久,”辛德曼夫人说,“他相信哪天早上一睁眼,就会发现它们都消失了。就像雾一样。他对这玩意儿可没啥了解!”

辛德曼夫人说话充满强调,好像所说的每件事都无比重要,同时又好像一切都是笑话。这种说话方式真让我大开眼界。

进屋后,你就再也看不到外头了,除了透过水槽上方的厨房窗子。起居室是辛德曼夫人打发白天的地方,她躺在沙发上,周围摆着烟灰缸、茶杯、酒杯、杂志和垫子。她穿一件中国式晨衣,或者一件长长的深绿色拉绒羊毛袍子,或者一件黑缎子夹棉上衣——没多久就撒满烟灰——和一条孕妇裤。外套有时敞开,让我瞥到一眼她的肚子,已经怪怪地鼓起。她开着灯,拉拢窗上的酒红色窗帘,有时会在铜盘上点一团小小的锥形香。我喜欢这些锥形香,它们是灰扑扑的粉色的,像子弹一样整整齐齐躺在美丽的盒子里,哪怕烧成灰,形状也丝毫不变,像有魔法似的。屋里到处都是神奇的东西——带雕刻的中式红木家具,插孔雀毛和蒲苇的花瓶,铺展在褪色红墙上的扇子,一堆堆天鹅绒软垫,带金色流苏的缎面垫子。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整理房间。捡起地上的城市报纸,把垫子摆回椅子和沙发,收走残留着冷茶或冷咖啡的杯子、剩着发硬的食品残渣的盘子,还有一个个杯子,里面或许有几片泡软的水果和一点酒渣——甜甜的、冲淡了,仍旧隐隐散发着酒气的混合物。在厨房里,我会把残余的所有东西都喝掉,吮吸水果片,尝一尝陌生的酒精味道。

辛德曼夫人的宝宝预产期大约是六月底七月初。日期没法确定,因为她的月经周期不正常。(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人家说“月经”。我们一般都说“例假”、“那好事”或者用一些更委婉的说法。)她本人确信是在辛德曼先生生日那晚怀上的,当时她灌了一肚子香槟。九月二十九号。那是辛德曼先生三十三岁生日。辛德曼夫人四十岁了。她说最好干脆承认了吧,她就是个啃嫩草的。正在为此付出代价呢。四十岁生宝宝可太迟了。这把年纪生第一胎,实在太老啦。真是个错误。

她数落着她的损失。首先是脸上脖子上的浅褐色斑点,她说它们布满她周身。它们让我想起开始腐烂的梨子肉——那种软绵绵的变色部位,那种看了难受的色浅却根深的瘀伤。接着,她展示了肿胀的血管,为此她只好躺在沙发上。蔓越莓色的蜘蛛脚、青绿色的青筋遍布她的双腿。她一站起来,它们就变成黑色。踏上地面之前,她不得不用长长的橡皮绷带把腿紧紧缠住。

“听我的话吧,趁着年轻赶紧生娃娃。”她说,“要是能的话,赶紧去怀个孩子吧。我还以为我不会干这些事呢。哈哈!”不过她并没真昏了头,因为她补充道:“千万别告诉你姑妈我这么和你说话哦。”

辛德曼夫人还是伊万杰琳·斯图尔小姐的时候,不住在这幢房子里,只是经常带朋友们来玩玩。她在镇上的露面总是昙花一现、引人注目。我看到过她开敞篷车,娃娃头发型的深色头发上系一条橙色围巾。我在药店也看到过她,穿着短裤和露背背心,腿和肚子都光溜溜的,晒得黝黑,好像裹着棕色丝绸一般。她笑着,大声承认因为宿醉犯头痛。我看到过她在教堂里戴着一顶黑色薄纱帽,饰有粉色丝绸蝴蝶结,一顶用于晚会的帽子。她不属于这里。她属于我们在杂志和电影上看到的那个世界——那里有着各种光鲜玩意儿、满嘴俏皮话却故作严肃的喜剧演员、公共舞厅里的乐声、装饰着倾倒的粉色酒杯图案霓虹灯的酒吧大门。她是我们与那个世界的纽带,是我们的一个证物,证明那个世界存在着,而且我们与它共存着,它那些铺张的恶习和无情的奢侈都并非与我们毫无关联。她只要待在那里,时不时像旋风一样回趟老家,就可以得到原谅了,或许还会被遥遥地仰慕着。就连我姑妈恩娜,尽管不得不收拾壁炉里的碎酒杯、地毯上踩扁的烤鸡块、浴缸边沾的鞋油,也同意伊万杰琳·斯图尔可以享有某些邪恶的特权——尽管或许只是一些充当反面教材的特权,展示着金钱如何让你变得无耻,无所事事如何让你变得无用,自我放纵如何会招来各种引人注目的灾难。

但是,伊万杰琳·斯图尔现在做了啥哟?她变成某人的老婆,就像所有人一样。她买下当地报社给老公经营。她怀孕了。她失去了功用,打乱了秩序。做一个抽烟喝酒、放肆迷人的单身女孩是一回事,做一个抽烟喝酒、放肆而再也不迷人的怀孕母亲,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咯。

“别盯着我瞧哦,杰茜。我以前才不会像这样躺着。我以前老是动来动去的。那个触霉头的医生,他唯一做的就是宣布说我变好之前会变得更糟。‘有进就有出。五分钟的享乐,九个月的折磨。’我问他:‘你啥意思哟,才五分钟?’”

我确实盯着她瞧。以前从未这样大开眼界。我一五一十地统统讲给梅瑞贝斯听。我描述了起居室,辛德曼夫人的衣服,餐具柜里装着金色、绿色和红宝石色玩意儿的瓶子,厨房碗橱里的陌生罐头——熏牡蛎、凤尾鱼、栗子浓汤、朝鲜蓟,还有大大的罐装火腿和水果布丁。我描述了血管、绷带和淡斑——讲得添油加醋——还讲了辛德曼夫人与朋友们的长途通话。他们的名字是邦特、扑哧、趴狗和斯皮提,所以你听不出他们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她在他们中的名字是杰丽。她跟他们讲完电话后,会给我讲他们损失的钱啊,发生的事故啊,或者他们干的恶作剧,或者他们遇到的错综复杂、不同寻常的浪漫故事。

恩娜姑妈注意到我没熨多少衣服。我说不是我的错——辛德曼夫人老拉着我在起居室聊天来着。恩娜姑妈说,要是辛德曼夫人坚持要聊天,那我大可以在起居室支起熨衣板。

“让她说好了,”恩娜姑妈说,“你熨衣服。人家付钱就是要你干这个的。”

“我不介意你在这里熨衣服,但是一旦辛德曼先生回来,你就得赶紧开溜。”辛德曼夫人说,“他讨厌那个——在他待的地方干任何家务。”

她告诉我辛德曼先生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出生长大,住在一幢周围全是香蕉树的大宅子里,他妈有几个黑人女佣。我觉得这听来有点混乱,就好像被搬到澳大利亚了,不过我想没准真是那样吧。她说,辛德曼先生离开澳大利亚,到新加坡当记者,然后随英国军队到缅甸作战,在那里英军被日本人打败了。辛德曼先生从缅甸一直走到印度。

“和一小撮英国兵和几个美国人一道,还有几个土著女孩——是护士。不过他们可是清清白白的。那些女孩只是唱唱赞美诗。她们都皈依了基督教。‘前进,基督徒士兵们!’反正,他们那会儿也搞不出什么名堂。病怏怏的,受了伤,在可怕的热天里一天一天赶路。遭到野象群进攻。他打算写一本关于这些的书。辛德曼先生打算这么干呢。他们只好自己扎筏子,沿河向下漂流。他们得了疟疾。步行翻过了喜马拉雅山。他们都是英雄,可惜没人知道这个故事。”

我觉得这听起来也挺可疑。喜马拉雅山哪有什么可怕的热天?那里不是据说四季积雪吗?

“我告诉邦特:‘艾瑞克在缅甸跟英国人一起打仗。’邦特说:‘英国人根本没在缅甸打仗——是日本人在缅甸用英国人擦了擦屁股罢了。’人可真是无知啊。邦特连央街的街顶都爬不上去。”

多年后,或许整整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我读到史迪威将军率领手下从缅甸步行到印度的记录。他们穿过德穆山顶的山口,下到钦敦河边。这伙人中包括一些脏兮兮的、饥肠辘辘的英国突击队员。没准艾瑞克·辛德曼就是其中一员。

辛德曼先生和辛德曼夫人初次邂逅,是因为他上门要求转租她在多伦多的公寓。他计划在加拿大当个记者。她计划开车和朋友们去墨西哥玩。她再也没去成。她和辛德曼先生一碰面,事情就那么着了。朋友们都劝她不要和他结婚。比她小七岁,离了婚——前妻和孩子还在澳大利亚某处——而且身无分文。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冒险者。可她不为所动。过了六个星期就嫁给了他,没邀请任何朋友来参加婚礼。

我觉得也该参加一点谈话,所以就问:“他们为啥因为他是个冒险者就反对他?”

“哈哈!”辛德曼夫人说,“他们不是那个意思。他们的意思是说,他图的是我的钱。其实我甚至都没办法说服他一边写他的经历,一边先靠这些钱过日子。他坚持要独立,只好去报道那些愚蠢的伴娘都穿什么衣服、嫁妆展示会,还有镇议会的所有那些废话,这简直要把他逼疯了。他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人,总有一天,你会跟人吹嘘你认识他的!”

我们一听到辛德曼先生到门口了,我就会按照指示,抓着熨衣篮溜回厨房。辛德曼夫人换上一种又甜又傻、戏谑而激动的声音嚷道:“是我的宝贝男孩回家了吗?是小勋爵弗契特勒里回来了吗?是那只澳洲小疯狗吗?”

辛德曼先生在大厅一边脱靴子,一边回答说他是至尊神探,或者是大力水手。他走进起居室,径直走向沙发,她躺在上面张开胳膊等着。他俩响亮地接吻,我狼狈不堪地抓着熨衣板撤退。

“他结婚是为了她的钱。”我告诉梅瑞贝斯。

梅瑞贝斯想知道他长什么样。

“像是沼泽地里捞出来的玩意儿。”我回答。不过那是恩娜姑妈头一回看到辛德曼先生之后的描述。我借用了它,因为喜欢这个说法。其实我觉得它并不准确。确实,辛德曼先生很瘦,高而瘦,面带菜色。但他看起来并不是那种没精打采、病怏怏的样子。事实上,他有一副骨骼清奇、五官鲜明、清新爽利的好相貌,正符合这时的潮流。一条铅笔线一样的胡子,冷静的细眼睛,充满嘲讽的淡淡微笑。

“像草里的蛇,”我修正道,“但她发了疯,爱极了他。”我表演他们每天的相见,咂巴着嘴,做着搂抱的动作。

辛德曼夫人告诉辛德曼先生我博览群书,而且是个历史天才。这是因为我帮她搞清了她正试着读的一本历史小说中的几处困惑。我解释了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女皇的关系。

“是吗?”辛德曼先生说。他的口音听起来比加拿大人更温和,也更精明。“你最喜欢哪个作家?”

“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说,或者以为自己是这么说的。

“陀思托——维斯基,”辛德曼先生沉思道,“你最喜欢他的哪部作品?”

我太紧张了,都没注意到他模仿我的发音。

“《卡拉马佐夫兄弟》。”我说。那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是在夜里,在房子后部的冰冷卧室里读的这书,因为匆忙和贪婪,跳过了好多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述和其他一些我读不下去的章节。

“你最喜欢哪个兄弟?”辛德曼先生微笑着,好像已经把我逼入死角。

“米嘉。”我答道。这会儿,我不那么紧张了,挺愿意继续聊下去,解释为什么喜欢他——阿历克塞太纯洁了,伊凡又太富知性了,等等。回家路上,我想象着说出了这些,想象着随着我的滔滔不绝,辛德曼先生的表情渐渐变得肃然起敬,还带点隐隐的懊恼呢。旋即我意识到在发音上犯的错。

我没机会继续说下去,是因为辛德曼夫人躺在沙发上嚷嚷起来:“最喜欢,最喜欢!谁是大家最喜欢的那个肥胖发胀的怀孕老女人呐?我倒想知道这个!”

不管我对梅瑞贝斯如何挖苦辛德曼夫妇,我仍想从他们那里博取些什么。关注、认可。我喜欢辛德曼夫人说我是个历史天才,尽管我知道这说法够傻的。对他的话我会更在乎。我感觉他瞧不起这镇子和镇上所有人。他根本不在乎他们对他不铲走道是怎么看的。我真想在他的轻蔑上啮出一个小洞。

可是,他还是要被称为宝贝男孩,并且屈从于那些亲吻。

梅瑞贝斯也有新鲜事要告诉我。贝特丽丝有男朋友了,一心想订婚。梅瑞贝斯说,他们正又急又累地朝那使劲儿呢。

贝特丽丝的男朋友是个理发师学徒。他在下午过来看她,那时她正好从医院倒班回来,理发店也正好空闲下来。那会儿,公寓里别的女孩还在上班,梅瑞贝斯和我呢,要是我们知趣,设法在学校逛逛,去喝杯可乐或者花点时间逛逛街的话,也不会出现在那里。可梅瑞贝斯坚持径直回到出租屋。

我们会发现贝特丽丝正在铺床。她扯下所有被子,熟练地铺好床单,然后在床单上的关键位置横铺一张吸水棉垫。我想起从前偶尔尿床,丢人地垫着橡皮垫睡觉的日子。

她重新铺好被子,拉扯齐整,藏起这个秘密。她拍松枕头,把被子上面的毯子掀开一个小角。我顿觉心头袭上一阵儿时欲望造成的眩晕感,一种对于被子的亲密触感的回忆。粗糙的毯子,舒服的法兰绒床单,那些秘密。

贝特丽丝穿过大厅走向浴室,就像收拾床铺一样,她也要去收拾身上的相关部位。她带着一种严肃、尽职的表情,一种家庭主妇般的专注。她依然没跟我们说一个字。

“要是接下来她当着我们的面做起那个,我也不奇怪。”我们下楼经过浴室门口时,梅瑞贝斯大声说道。水哗哗冲着。贝特丽丝在做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在用浴棉吧。

我们坐在走廊台阶上。秋千在冬天收起来了,还没装回去。

“她真不知羞啊,”梅瑞贝斯说,“我还要在那张床上睡觉呢。她以为把垫子铺在床单上就没事了。垫子是她从医院偷来的。根本不能相信她,哪怕在她还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们打架了,她说:‘我们和解吧,来握握手吧。’我握住她的手,可她手心里捏着一只小蛤蟆,是在浴室里跳到她身上的。”

雪还没化完,刺骨的寒风正把沼泽、小溪和潮水的味道扫进镇上。不过理发师学徒依然懒得穿外套。他穿着白色工作服,沿小巷匆忙赶来,一路心无旁骛地低着头。他没料到会撞上我们。

“你们好啊!”他招呼道,故作轻松地装出一副热情样儿。

梅瑞贝斯没接茬,出于忠诚,我也不能开口。我们没站起身,只是挪了挪,让出仅容他走上台阶的空间。我竖着耳朵,却没听见卧室门开关的声音。

“他们就像两条狗一样,”梅瑞贝斯说,“干着那种事的两条狗。”

我想着此刻正在发生的事。互相问候,交换眼光,脱衣服。以什么顺序呢?伴随以什么样的语言和爱抚呢?他们是陷入疯狂呢,还是有条不紊的?他们是脱了一半就滚到床上呢,还是像在看病时一样脱衣?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更符合他们。

脱掉那个。对的。现在躺下。打开双腿。平静的命令,麻木的执行。贝特丽丝目光呆滞而顺从。而理发师的学徒,那个瘦骨嶙峋、满脖子雀斑的家伙,变得专横起来,准备实施他那邪恶的力量。就这样。是的。就这样。

“有一次,一个男孩让我做这事,”梅瑞贝斯说,“我弄得他差点被开除。”她告诉我,七年级时,一个男孩传了张纸条给她,上面写着:“你想干××吗?”她把纸条交给了老师。

“有人想让我做这事。”我说。这话让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我垂着眼睛,没看梅瑞贝斯。是谁?她问,他是怎么说的?在哪里?什么时候?是我们班上的什么人吗?我为什么没告诉她?

她跳到下方的台阶上,盯住我的脸。她把手按在我的膝盖上。“我们答应什么事都不向对方保密的。”她说。

我摇摇头。

“你居然没告诉我,我好伤心啊。”

我咬着嘴唇,好像打算锁住秘密。“其实,他和我相爱了。”我说。

“杰茜!快告诉我!”

她答应把自动铅笔给我用到学期末。我没接茬。她说我还可以用她的钢笔。自动铅笔和钢笔,全套都给我用。

我本想多逗她一会儿,然后承认这只是个玩笑。起初,我脑袋里一个人名也想不起来。突然我想起来一个,但它太丢人了。我没法相信我会说出它。

“杰茜,我给你一个手镯。不是借。是送给你。你想要随便哪个都行,就送给你了。”

“我要是说出他的名字,可不是为了手镯哦。”我说。

“我向上帝发誓我不会说的。我保证,说了就死。”

“对上帝发誓就够啦。”

“我会的。我对上帝发誓,杰茜,我对上帝发誓了。”

“辛德曼先生。”我轻声道。我感觉出奇地轻松,毫无撒谎的负担。“就是他。”

梅瑞贝斯从我的膝盖上缩回手,坐直身子。“他太老啦,”她说,“你说过他很丑!他结婚了!”

“我从没说过他丑啊,”我说,“他只有三十三岁。”

“你根本不喜欢他!”

“你恋爱的时候,有时候一开始就是那样的。”

从前我认识一个老太太,谈到自己的生活时她告诉我,她跟罗伯特·勃朗宁发生了三年私情。她根本没老糊涂。她是个非常精干、爽朗的老太太。她没说热爱勃朗宁的诗歌,或者花所有的时间读他。她也没说她有过幻想。“哦,是啊,”她说,“后来我就跟罗伯特·勃朗宁发生了三年私情。”我等她笑起来,或者补充几句解释的话,但没有。因此,我不得不认为,她在想象中开展的私情是如此严肃、投入,她不容许自己把它说成是想象。

那年春天我和辛德曼先生——在我的头脑中,在梅瑞贝斯面前——展开的私情,或许并没在我生命中占据那样重要的位置,不过它还是让我有事可忙。我和梅瑞贝斯相处时不再走神和厌倦了。我不得不安排再安排各种情节,通过选择要透露的信息让它们一一到位。我安排了和他的交媾,但没告诉她,后来不禁倍感庆幸,因为我又决定还是不要让它发生为好。否则我没法令人信服地想象那过程,或者事后要说些什么话。扯谎丝毫不曾让我为难。一旦一头扎进了错误之路——说出了辛德曼先生的名字——犯错的感觉便分外美妙起来。

我不仅通过所说的话,还通过我的模样来演示事情的进展。我并没有勒紧皮带、涂脂抹粉,表现得像个年轻的诱惑者。相反,我特意把头发编成辫子盘在头上,彻底放弃胭脂和口红,只是仍旧敷着厚厚的粉,好显得脸色苍白。我穿着一件恩娜姑妈的鼓鼓囊囊的绉绸上衣去上学。我告诉梅瑞贝斯是辛德曼先生要我穿成这样,把头发盘起来。他受不了任何人盯着我的头发看,或者看到我胸部的线条。他因为爱的重负而痛苦。我也一样。我弓着肩膀,表现出受难的气质。激情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这就是我想给梅瑞贝斯传达的信息。必须让负罪感、心事重重和一种炽热的欲望成为我的日常伴侣。

同样也要成为辛德曼先生的。在我的想象中,他越来越不顾一切。他爱抚我,低语喃喃,然后又自责、呻吟一番,变得虔诚起来,吻我的眼皮。

那么,真正的辛德曼先生呢?这一切是否让我一听到他进门便全身颤抖,对他充满期望,希望看到什么暗示呢?根本没有。他在我的想象中扮演角色的时候,就从现实中隐退了。我不再期待什么有趣的交谈,或者哪怕冲我的方向点点头。在我脑海中,我设法改善了他的相貌——给了他一种比较健康的脸色,压制了他习惯性的微微冷笑,让他显出一副忧郁温柔的模样。我设法不看他的真人,免得又要从头到脚改造他。

梅瑞贝斯追问着细节,但是对一切都不满意。她督促我永远不要屈服。“你不能向辛德曼夫人告发他吗?”她说。

“那会要了她的命的。反正她生孩子时也大有可能死掉。”

“要是她死掉的话,你们会结婚吗?”

“我还不够大哦。”

“他可以等嘛,要是他真像他说的那样爱你的话。他需要有人照顾宝宝的嘛。他会继承她的所有财产吗?”

提到宝宝,让我想到某件最近在辛德曼家发生的真事,也是一件让人不舒服的窘事。辛德曼夫人招呼我去看宝宝踢她。她躺在沙发上,掀起袍子,用一个垫子遮住私处。“在那儿,看啊!”她嚷道。我看到了,那可不是表面上的一下颤动,而是整个布满淡斑的山丘从底下传出的起伏翻滚。她的肚脐眼鼓突,像一个随时会弹出的瓶塞。冷汗从我的胳膊和额头上直冒出来。我喉咙里也翻上来一团硬邦邦的恶心感觉。她笑了,垫子滑了下来。我冲进厨房。

“杰茜,你有什么好怕的?我想他们中没有哪个会像你反应这么大!”

在辛德曼家的另外两幕。

辛德曼先生早早回了家。我放学后到那里时,他和辛德曼夫人一起待在起居室里。辛德曼夫人仍旧整天拉着窗帘,尽管外面已经是春天了,炎热的五月天。她说不许任何人看到屋里,看到她这副模样。

我从炎热、明亮的下午走进屋子,发现拉着窗帘的闷热房间里点着熏香,两个苍白的人咯咯笑着,喝着酒。他坐在沙发上,她的脚搁在他大腿上。

“正好来参加庆祝!”辛德曼先生说,“这是我们的告别聚会!我们的告别聚会,杰茜。告别了,走喽,再见!”

“别胡扯!”辛德曼夫人说,用光脚后跟捣他的大腿,“我们还没走呢。得等到这个可怕的宝宝出生才行。”

喝醉了,我想。我经常看到他们喝酒,不过此前从未看到他们酒后举止上有什么可笑的不同。

“艾瑞克要去写他的书了。”辛德曼夫人说。

“艾瑞克要去写他的书了。”辛德曼先生用愚蠢的尖声说道。

“确实嘛!”辛德曼夫人说,一边又用脚后跟捣了几下,“等这个怪物一生下来我们就走。”

“那真是个怪物吗?”辛德曼先生说,“它有两个脑袋吗?我们可以用它办个怪物展,赚一大笔钱吗?”

“我们不缺钱。”

“我缺。”

“给我住嘴吧。我可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两个脑袋,不过我觉得它足足有五十条腿。前几天它把杰茜吓坏咯。”

她告诉他我是怎么逃开的。

“你得习惯这些事啊,杰茜。”辛德曼先生说,“世界上有些地方的女孩,在你这个年纪已经有一两个孩子了。你在自然面前可没法讨巧。小小的棕色皮肤女孩,其实她们自己也还只是孩子,就已经有孩子了。”

“哦,我敢肯定。”辛德曼夫人说,“杰茜,做个乖孩子。你知道什么是金酒,对吗?在这个杯子里倒一点金酒,然后倒满橙汁,这样我可以补充点维生素C。”

我接过她的杯子,辛德曼先生想站起身,但她按住了他,他只好说:“香烟。我想它们在卧室里。”

他从卧室回来后没去起居室,而是进了厨房。我在水槽边往冰盘里倒冰块。

“找到没有?”辛德曼夫人嚷道。

“正在这里找呐。”

他手里抓着一盒烟,却在水槽边的柜子里动作很大地翻找。他挨到我身边,和我肩并着肩。他把手搁在我肩膀上捏着。他把手揽到我的背上,摸我赤裸的后脖子。我手里端着冰盘站着,盯住窗外一辆停在后巷的旧巴士,就在福音堂后头。车身一侧印着“圣体龛”字样。

辛德曼先生只用指尖拂过我的喉部。它们的触摸起初轻得像水滴。然后重了些。越来越重,最后用力刻着我的皮肤,好像要划出几道沟似的。

“找到啦。”

我给辛德曼夫人端去饮料,辛德曼先生正坐在立式烟灰缸边的扶手椅里。

“过来坐在刚才的地方嘛。”她用那种愚蠢甜腻的声音说。

“我在抽烟。”

我的喉咙刺痛着,好像刚挨了一拳。

几天后的第二幕,在我又一次去干活的时候。

辛德曼先生在花园里忙碌。他只穿衬衫,仍打着领带,在花园一角,用锄头清除覆盖在一间摇摇欲坠的小凉亭上的藤条。他警告地喊了我一声,等着我穿过没修剪的草地走到他面前。他说辛德曼夫人不大舒服,医生给她开了点药让她睡觉,让她不要乱动,安静下来,防止早产。他说我今天最好不要进屋。

我离他两码远。突然他说:“过来。到这儿来。问你件事。”

我凑近了些,双腿直发抖,不过他只是指着脚下一棵长势旺盛、多叶红茎的植物。

“这是什么,你知道吗?我该挖掉它吗?我分不清这里什么是杂草,什么不是。”

这是一株大黄属植物,我向来就管它叫草,或者叫蒲公英。

“我也不知道啊。”我说,那会儿确实脑袋一片空白。

“你不知道?那你对我有什么用呢,杰茜?这个难道不是个古怪的小窟窿吗?”他冲凉亭挥挥手,“真不知道它是给什么东西造的。侏儒吗?”

他抓住一把藤蔓,扯开,命令道:“进去。”

我照做了。里面是一个奇妙的隐身之所,阴森森的,无人打搅,起伏不平的泥地上点缀着几丛枯萎的植物。屋顶确实很低,我俩都只能弯着腰。

“热吗?”辛德曼先生问。

“不热。”事实上,我全身发寒——一阵阵虚弱感,浑身不自在。

“没错,你是热。你那团头发下面全是汗。”

他例行公事地摸摸我的脖子,就像医生检查身体一样,然后把手挪到我的脸颊和发际线一带。

“连额头都出汗啦。”

我能闻到他手指上的香烟味,还有报社油墨机器的味道。我只希望能坦然面对这些。自打在厨房水槽边,辛德曼先生摸过我的喉部之后,我就一直觉得正在亲身体验我的谎言,我的幻想的魔力。我是一个会施巫术却手足无措的家伙。毫无选择,唯有屈从,屈从于其结果。我琢磨着,不知那激情的进攻是否不再有什么铺垫了,直接就要在这里发生——就在此地,在凉亭的遮蔽中,在泥地上,在枯死的树叶和刮人的小树枝当中,里面没准还藏着老鼠或小鸟的尸体呢。我能确定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在我的幻想中辛德曼先生经常发出的那些痴情告白,那些美妙的请求和缠绵,是绝无可能了。

“你以为我想吻你了,杰茜?”辛德曼先生说,“我毫不怀疑你是个接吻高手。可是不行。”他说,好像是我在请求他似的。“不,杰茜。我们坐下吧。”

凉亭里有几块嵌在墙上当长凳的木板。有的断掉了。我坐在一块没断的上面,他坐在另一块上。我们得朝前俯身,避开从格栅墙上钻进来的硬邦邦的树枝。

他把手按在我的膝盖上,按住我的棉布裙。

“辛德曼夫人会怎样呢,杰茜?你觉得她这会儿要是能看到我们,会很高兴吗?”

我觉得这不是一个提问,可他又问了一遍,我只好回答:“不会。”

“因为我对她做了你可能会希望我对你做的那种事,她要生孩子啦,这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儿。”

他隔着薄棉布拍拍我的腿。“你是个冲动的女孩呐,杰茜。你可不该男人一喊,就跟他们进了这样的地方。你不该这么急着让他们吻你。我想你这人性子急,对吧?你这人性子急呐。你该学点教训。”

事情就这么继续着——拍打和说教,同时冲我而来。他宣称这都是我的错。同时,他的手指掀起我皮肤下的骚动感,挑起一种温和的、隐隐的痛楚。他用干巴巴的声音谴责我。他的手令我兴奋,他的话让我羞愧,他的声音里有一种东西嘲弄着,深深地嘲弄着这两种反应。我不知道这样不公平。至少,我没想到抗议这不公平。我确实感到羞愧,还有困惑,还有渴望。但我羞愧并非因为他宣称的那些我应当为之羞愧的事情。我羞愧,是因为被逮个正着,被弄得一脸蠢相,因为被如此诱惑又被如此谴责,而且我已经身不由己。

“有一件事你得学会啊,杰茜。要为别人着想。为别人设身处地着想。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很难。对你来说,会很难呐。”

他或许是指他老婆,我没为她着想过。不过我对这话的理解有所不同。难道不是这样吗:迄今为止我在世界上认识的所有人,对我而言都只是些用来填充我的美妙幻想的木偶罢了?确实如此嘛。按照恩娜姑妈喜欢的说法,他这话说得可谓一针见血。不过,在这种事情上,对个人挫败的一针见血,并不会让人羞愧难当、感激涕零、洗心革面。相反,错误被赤裸裸地揭穿,逼出的是尊严。我现在就是这样。尊严被逼出来了,尊严终止了所有偷偷摸摸的甜蜜爱抚,浇熄了愉悦的希望和暗地里的诱引念头。对于一个可以如此洞穿我的人,我还能有什么念想呢?事实上,要是这会儿能将他从地球上抹去,我会的。

他察觉到了变化。他收回手,站起身。他吩咐我先出去,直接回家。没准还警告了几句,不过我没再听下去。

除此之外,梅瑞贝斯宣布她不相信我。“我一开始信。真的。后来我就开始怀疑了。”

“我们分手啦,”我说,“全都结束了。”

“我不相信你,”梅瑞贝斯悲痛地摇着头,声音颤抖地说,“我不相信你和他之间有过任何事情。我不得不告诉你。别生气啊。我实话实说。”

我没回答。我快步走着。我们正在上学路上。我们像往常一样,在道明银行的一角碰头。她走过整整三个街区,才脱口说出刚才那些话。她只好快步小跑着跟上我。就在遇到别的几个女孩之前——就在我友情洋溢、心情愉快地招呼她们的名字之前——我狠狠瞪了她一眼。我就像对叛徒一样瞪了她一眼。我觉得她罪有应得。她错了——我和辛德曼先生之间发生了好多事。当然,她也是对的。但是我狠狠地按捺住了那方面的想法。遭到谴责时,不管它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你都会爆发出这种理直气壮的怒火。

我不假思索便采取了不搭理梅瑞贝斯的策略。她在衣帽间凑上前来,温柔地说:“我们一起回家吧,杰茜。”我没理她。她走在我身边,我假装她不存在。考试开始了,我们的日程改变了,避开她变得很容易。

一封信出现了,夹在我的法语书里。我没把它读完。她说我在伤害她,她吃不下饭,夜里在床上哭泣,哭得头痛欲裂,都没法看清考卷上的试题了,肯定会不及格。她道了歉,希望自己没有这么大嘴巴。要是我再不跟她说话,那她怎么才能跟我说道歉呢?她只知道一点——她永远不可能像这般狠心对我。

我径直看到末尾,看到两颗用小小的x组成的心形,里面写着我俩的名字。杰斯和美瑞白丝。我没再读下去。

我想摆脱她。我厌倦了她的抱怨和信任,她美丽的脸蛋和温柔的性格。我已经超越了她,不再需要她能提供的任何东西。还不止如此。她哭肿的眼睛、备受折磨的模样隐隐令我满足。我享受着伤害她的感觉。毫无疑问。我赢回了一点点在辛德曼家的凉亭里失去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

几年——现在看来也没几年,不过当时感觉过了很久——之后,我又到读高中时的镇子,在大街上逛着。我已经是研究生了。我赢得了奖学金,不再会读错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恩娜姑妈去世了。给地板打完蜡之后,她刚坐下来,就死了。佛罗瑞斯结婚了。貌似一个药剂师秘密追了她很多年,他拥有鞋店隔壁的药店,但是恩娜姑妈反对他:他酗酒(也就是说,会小呷几口),而且是个天主教徒。佛罗瑞斯连生两个男孩,她把头发染成褐色,晚上会和丈夫一起喝点啤酒。乔治和他们住一起。他也喝啤酒,帮助照看宝宝。佛罗瑞斯不再害羞或局促。她变得很乐意交朋友。她送给我花朵图案的围巾和人造珠宝,都是我用不上的,还送给我从药店拿来的润肤露和唇膏,这些我倒很喜欢。她邀请我一有空就去看她。我有时真去了,不过那乱糟糟的家庭生活,那些以宝宝们为中心的快乐忙碌,很快便逼着我出门散步。

我沿大街逛着,突然听到有人叩窗。是保险公司的窗子,叩窗的是梅瑞贝斯,她在那儿上班。高中最后一年,她上了打字和簿记课。她跟贝特丽丝和她的丈夫一起生活,后者很快就开了一家自己的理发店。在那一年里,她没再尝试和我做朋友。看到对方迎面走来,我们会走到马路对面,或者盯着橱窗——尽管更多是出于窘迫而非真正的敌意。之后她就进了保险公司。

辛德曼夫妇在此之前就离开了。宝宝出生前,他们锁上房子,去了多伦多。是个男孩——据大家所知非常正常。恩娜姑妈对于他们没有正确地封上房子十分不满。她说,里面会生耗子的。不过他们卖掉了它,把报纸也卖了,走得彻彻底底。

梅瑞贝斯招呼我进门。

“我好久好久没看见你了。”她说,好像我们分别时有多友爱似的。她插上电水壶,给我冲速溶咖啡。保险商不在。

她胖了点,不过依然很美丽,楚楚动人。她一如既往衣着入时,穿了件漂亮至极的粉蓝色毛衣,拉绒羊毛裹着柔软的胸部。她在桌子抽屉里存着巧克力,在锡皮罐里放着果酱塔。她请我吃裹着锡纸的杏仁蛋白软糖。她问我是否还在上学,学什么。我跟她提了一点我的学业和打算。

“太棒啦,”她诚心诚意地感叹道,“我一直就知道你可聪明了。”她说她听到我恩娜姑妈的事很难过,她觉得佛罗瑞斯过得不赖。她听说佛罗瑞斯的小宝宝们可爱极了。

贝特丽丝生的都是女娃娃,也很可爱,不过都被宠坏咯。

我们都感叹说,她居然看到了我,多幸运啊。我们发誓找个时间好好聚聚——我知道对此她和我一样,都并非发自真心。她赞美我的安哥拉羊毛围巾和帽子,问是不是在城里买的。

我说是的,唯一的问题是:掉毛掉得一塌糊涂。

“把它们放进冰箱冻一夜,”她说,“我不知道原理,不过很有效。”

我打开门,寒风从街上刮进来。

“记得我们过去有多疯吗?”梅瑞贝斯感叹道,声音悲伤而惊奇。她忙着四下打转,按住纸张。

我想起辛德曼先生和我的所有谎言,以及凉亭里那种难以言喻的混乱感觉。

“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咯。”梅瑞贝斯说,扑到桌上按住东西。

我笑了,也发了点类似的感慨,然后赶紧关上门。我从门外挥挥手。

那会儿,我感觉到了变化——从十五岁到十七岁,从十七岁到十九岁——却没意识到其实一直以来,我还是我。我看到梅瑞贝斯关在办公室里,更甜美、更丰满了,四周是她的点心和打字机,我看到辛德曼夫妇远在天边,陷在他们没完没了的博弈之中,可我自己却是变幻不定的,挥却了一个又一个梦想、谎言、誓言和错误。我不曾看出的是,拥抱着又决绝着的,其实是同一个我。我还以为我可以一遍遍重新来过,磕磕碰碰地走过世界而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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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爱斯基摩人

玛丽·乔知道斯齐特医生会发什么议论。

“还真是个小联合国哟。”

玛丽·乔知道如何对付他,她会指出,头等舱就是这样的。

他会说,他可没提议斥巨资来换取敞开喝香槟的特权。

“再说,你知道头等舱里现在都是什么人吗?日本佬。把这个国家又买下不少之后往家赶的日本商人。”

玛丽·乔会说,她现在可不觉得日本人是什么外国人啦。她会若有所思地说这话,就好像她正对此暗自惊叹,几乎是在自言自语似的。

“我是说,他们看起来已经不像外国的种族啦。”

“哼,你在他们眼中是外国人,最好别忘记这一点。”

如此一吐为快之后,斯齐特医生就不会再闷闷不乐了。他会在她身边安顿下来,乐滋滋的,因为坐在前排,有地方给他放腿。作为一个高大、壮实、面色红润、满头银发的男人,他会显得鹤立鸡群——一个有点笨拙却高贵不凡的巨人——在这些肤色比他深、比他矮小、骨骼更细致、穿着华丽或者奇特的服装的人当中。他会坐定下来,仿佛有权坐在这,有权在这个世界上占据一席之地——仿佛这种权利只有他这个年纪和种族、这种衣着和思维的男人才能享有。

不过他没在她身边伸直双腿,心满意足地嘟囔。她孤身奔赴塔希提之旅。这次度假是他给的圣诞礼物。她坐靠走道的座位,靠窗位置空着。

“他的脑袋就恐龙那么点大,就是这么回事。”斯齐特医生的女儿丽亚宣称,她正跟玛丽·乔聊她最心爱的话题——她爸爸。她有一长串心爱的话题,心爱的严肃话题——核扩散、酸雨、失业率,以及种族偏见和女性地位——不过通往它们的道路无一例外都是从她爸爸开始。照丽亚的说法,她爸爸差不离就是这一切的肇因。是他促成了原子弹、污染、贫穷和种族歧视。玛丽·乔不得不承认有时他发的议论确实会让人得此结论。

“那些只是他的看法罢了。”玛丽·乔说。她都能想象出那种恐龙了,脊梁上有一些扁扁的骨头突出——一种华丽的盔甲,几乎像饰物。“男人嘛,总要有点看法才成。”

这话多蠢啊,尤其是对丽亚而言。丽亚二十五岁,失业,是个肥胖、活泼、美丽的女孩,骑辆摩托车。玛丽·乔说完这话,胖姑娘丽亚保持淡定的微笑,盯着她看了一分钟之久,这才轻柔地说:“为什么呢,玛丽·乔?为什么男人非得有看法才成?以便男人毁掉世界的时候,女人只需要坐在那里咂咂嘴吗?”

她摘掉摩托车头盔,把被雨水打湿的头盔搁在玛丽·乔的办公桌上,抖开一头乱糟糟的深色长发。

“没什么男人在毁灭我的世界。”玛丽·乔拿起头盔搁到地板上,轻快地答道。在这场谈话中,她并不像听起来那样势均力敌。丽亚这家伙,跑进她爸爸的办公室,这番高谈阔论,到底想干什么呢?她想必不曾指望玛丽·乔赞同她。不。她想要、希望玛丽·乔捍卫她爸爸,这样她就可以得意地表示不屑(哦,当然了,玛丽·乔,你觉得他就是上帝!),同时也能安心。玛丽·乔似乎该承担起这女孩妈妈的分内事——让她理解爸爸,原谅他,钦佩他。不过,斯齐特医生的妻子可不大会原谅或者钦佩任何人,更不用说是对她丈夫了。她酗酒,自视为一个智者。有时她会打电话到办公室,问可否跟“伟大的医治者”通个话。一个身材高大、声音洪亮的邋遢女人,一头白发乱糟糟的,成天与演员们(她是当地剧院的董事)和所谓的诗人(她过去这几年一直在读博士的那所大学里的英语教授们)厮混。

“一个像你爸爸那样的男人,每天都在拯救生命,”玛丽·乔告诉丽亚——她经常强调这一点——“怎么能说他在毁灭世界呢?”玛丽·乔之所以捍卫斯齐特医生,并不只因为他是个男人,是个父亲,根本不是。并非因为这些,她才觉得他妻子应该给孩子灌输一些对他的尊敬之情。而是因为他是这个地区最出色的心脏病专家,因为他每天都奉献给等在候诊室里面如死灰的病人了,心脏病患者,生存在恐惧和痛苦中的人们。他的生命都用来奉献了。

丽亚尽管戴了头盔,头发还是湿了,她把雨水直甩到玛丽·乔的办公桌上。

“丽亚,小心点,拜托。”

“你的世界是什么呢,玛丽·乔?”

“没时间跟你解释。”

“你尽忙着帮我爹地咯。”

玛丽·乔为斯齐特医生工作了十二年,在楼上的公寓住了十年。丽亚小一点的时候——还是个喧闹、肥胖、烦人却可爱的十来岁丫头的时候——喜欢到公寓找玛丽·乔玩,玛丽·乔只好煞费苦心地确保斯齐特医生频频短暂逗留的痕迹都已消抹干净。如今丽亚对此想必早已心知肚明,只是不曾直接质问过什么。她经常像是试探性地围着这个话题绕圈子。玛丽·乔尽量装作面无表情,却时不时觉得好累。

“不过,你能去趟塔希提,真不赖。”丽亚说,仍旧危险地微笑着,头发和眼睛都闪闪发亮。“你一直就想去那里,对吗?”

“当然了,”玛丽·乔说,“谁不是呢?”

“并不是说他不欠你这一趟哦。我觉着吧,是他对你的奉献作点回报的时候了。”

玛丽·乔不做声,继续填病历。过了一会儿,丽亚平静下来,讨论起了从她爸爸那里弄点钱来修摩托车的可能性——她来诊所就是为了这个。

为什么丽亚,在那些老一套的嘲弄、说教和宣传之外,总能问中个把烦人的问题呢?“你一直就想去那里,对吗?”塔希提,事实上,玛丽·乔想都没想过要去那里。塔希提对她而言意味着棕榈树、红花、碧波翻滚,以及她毫无兴趣的热带的繁茂和慵懒。这份礼物有种缺乏想象力却挺感人的味道,就像情人节的巧克力。

冬天到塔希提度假!我打赌你激动得要跳起来了!

是啊,我当然是!

她告诉病人们、朋友们,还有妹妹们——她疑心他们都觉得她没有真正的生活——她是多么激动。而且昨夜她辗转无眠——如果那也算数的话。今天早上六点不到——似乎是很久之前了——她就站在公寓窗前,从里到外一身新衣,等着出租车送她去机场。一段短暂、颠簸的飞行去多伦多,一段从多伦多到温哥华的长途飞行,然后就上路啦,朝太平洋飞去。在火奴鲁鲁暂停,再然后就到塔希提啦。没回头路可走。

要是希腊就好了。或者斯堪的纳维亚。好吧,或许斯堪的纳维亚不适合这个季节。或者爱尔兰吧。去年夏天,斯齐特医生和妻子去了爱尔兰。他妻子正在“研究”一些爱尔兰诗人。玛丽·乔根本不认为他们会开心。跟这样一个邋遢、乖戾、麻烦不断的女人一起,谁会开心呢?她相信他们喝得不少。他去钓鲑鱼。他们住在一幢城堡里。他们的度假——以及他独自的休假,通常都是去钓鱼——总是很奢侈,而且在玛丽·乔看来,无非都是例行公事,无聊透顶。他的宅邸也一样,还有他的社交和家庭生活——全都一个样,她想,全都是例行公事,无趣而昂贵。

玛丽·乔开始为斯齐特医生工作时,获得护理学位已有三年,不过她手头从没余钱,要还读书贷款,也要帮几个妹妹还。她来自休伦县的一个小镇。她爸在镇上的维修队干活。她妈因为所谓的“心脏病”去世了——后来玛丽·乔才得知,这只是一种心脏方面的小毛病,斯齐特医生可以诊断出来,并推荐手术加以治疗。

玛丽·乔一有足够的钱,就开始整牙。它们让她羞愧。她从不涂唇膏,笑起来总是小心翼翼。她拔掉犬齿,补了门牙。但她仍不满意,于是戴上了牙箍。她计划牙箍一取下,就把头发染成浅色——现在是平淡无奇的褐色——买点新衣服,甚至搬走,换个工作。等牙箍真摘掉之后,她的生活果然不同于以前,不过并非因为这些策略。

随着时间流逝,更多变化出现了。她从一个模样严肃、全神贯注、声音温柔、胸部肥大的水桶腰女孩,变成一个苗条、衣着入时的女人,一头夹杂金色的头发——如今她超过了年轻时比她漂亮得多的同龄女人们——说话讨人喜欢且不乏权威。这些变化对斯齐特医生起了多少作用,这一点不好说。他过去经常戏言她不要变得太迷人,不然会有人盯上她,把她从他身边夺走。这类话流露出一丝令她沮丧的意味,让她好不自在。后来他不再这么说了,为此她很高兴。不过最近他又开始了,在提到她的塔希提之旅的时候。她想,现在她知道如何对付他了。她调戏他道,谁说得准呢?真要那样也不奇怪嘛。

他喜欢上她的时候她还戴着牙箍。他第一次和她做爱时,牙箍还在。她把头扭到一边,担心一嘴金属块块不会讨人喜欢。他闭着眼睛,她想,或许是因为牙箍吧。后来她知道他那种时候总会闭上眼睛。那种时候他不希望记起自己,没准也不愿意记起她。他的快乐是一种猛烈而孤独的快乐。

隔着走道,玛丽·乔对面是两个空座位,之后是一个年轻的家庭,妈妈和爸爸带着一个宝宝和一个大约两岁的小女孩。意大利人,或者希腊人,或者西班牙人吧,玛丽·乔想,通过他们跟空姐的交谈,她很快判断出是希腊人,不过现在住在澳大利亚的珀斯。他们的座位位于电影屏幕下面,是飞机上唯一有足够空间供他们摆放行李和照料孩子的地方。保温包、塑料食碟、和宝宝一般大的枕头、可以当椅子的折叠床、奶瓶、果汁瓶,还有一个巨大的熊猫玩具,用来哄小女孩的。做父母的忙着照料孩子们——给他们换上颜色粉嫩的睡衣,喂他们吃,逗他们玩,唱歌给他们听。是的,他们告诉啧啧惊叹的空姐,年龄相差不大,只隔了十四个月。婴儿是个男孩。他有点出牙期的小问题。小女孩时不时会吃醋呢。两人都非常喜欢香蕉。她能整根吃,他吃香蕉泥。亲爱的,把他的围嘴拿来,在蓝色包里。毛巾也拿出来吧,他有点流口水。不,毛巾不在那,在塑料袋里。快点。对了。快点。好咯。

玛丽·乔吃惊地发现,她对这个无害的家庭充满厌恶。你们为啥把食物硬塞进他嘴里?她恨不能这么问(他们在一个蓝色碗里调燕麦粥)。他这个年纪吃固体食物完全是浪费,只会让你上下两头都忙着擦洗。多么小题大做,多么累赘繁琐、哗众取宠和沾沾自喜啊,就因为他们设法生出了孩子。此外,他们还耽误空姐给别的乘客端饮料的时间。

他们后面坐着另外一个年轻的家庭,印度人。做妈妈的穿一件金线绣的红纱丽,做爸爸的一身紧绷绷的奶油色西装。苗条、沉默、遍体金色的妈妈;营养过剩、模样懒散的父亲,正听着耳机里的摇滚频道。你可以根据他拍打绷在圆滚滚大腿上的奶油色布料的手指判断出是摇滚频道。父母之间坐着两个小女孩,都穿红衣服,戴金手镯、金耳环,脚蹬漆皮鞋,还有一个小弟弟,或许跟前排的希腊小女孩一个年纪,一身西服,完全就是爸爸那身的微缩版——马甲、暗门襟、口袋,一应俱全。空姐给他们送来蜡笔和画画本,但是浑身金光闪烁的小女孩们只是掩住脸咯咯笑。她给他们送上一杯杯干姜水。小弟弟对干姜水摇摇头。他爬到妈妈的膝盖上,她从纱丽中拉出一个若隐若现的饱满乳房。他安顿下来,懒洋洋地躺着吮吸,瞪着大眼睛,看起来不可一世、心满意足。

这也没让玛丽·乔好受一点。她不大习惯现下的这种厌恶感。她知道这实乃无中生有。她在诊所从不会这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也不管有多累,她都能轻而易举地对付各种古怪或粗鲁的举止、令人不快的习惯、不好闻的味道和令人无语的问题。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了。晚上失眠来着。她的喉咙有点堵,脑袋沉甸甸的。可能要发烧了。不过这更像是她的身体在抗议用这种不断拉开的距离,太快地把它从习惯的归属地和休憩地挪走。今天早上,她还可以从窗口看到维多利亚公园一角、街灯下的积雪和光秃秃的树木。公寓和诊所都位于一幢好看的旧砖房里,它属于斯齐特医生。周围的整排房子模样都差不离,用途也都类似。玛丽·乔看着泥泞的街道、肮脏的二月积雪、周围房子的灰墙,还有公园后头高高的办公大楼区,那里夜灯通明。她什么都不想要,只想留下。她想取消出租车,换掉新买的麂皮套装,穿回护士服,下楼把咖啡壶放在火上,给植物浇浇水,准备好面对漫长的又一天,它充满各种难题和例行公事、恐惧和宽慰,以及对于被缠着谈论糟糕天气的担忧——这时不时会发生。她爱这诊所,这候诊室,这昏暗冰冻的下午亮起的灯光。她爱这些挑战和日复一日。一天到头,斯齐特医生有时会上楼到她那里。她做晚饭,他会待上半个晚上。他妻子出门去开会、上课,或者参加诗歌朗诵会了。她出门喝酒,或者已经回家,直接上床了。

空姐终于走过来,玛丽·乔点了一份伏特加马天尼。她向来选择伏特加,希望说它不容易闻出酒味儿的传闻是真的。出于很显然的原因,斯齐特医生不喜欢女人身上飘出酒味。

又有两个人沿过道走来,显然是想换座位,他们挡住了饮料车。另一个空姐手忙脚乱地跟在他们后头。她和那个女人拎着几个购物袋、一只旅行包和一把伞。那个男人两手空空走在前面。他们一屁股坐在玛丽·乔对面的位置上,在希腊一家的旁边。他们试图把行头塞进座位底下,没成功。

空姐说,顶上的柜子里地方足够。

不。男人发出几句低低的抗议,女人则嘟囔着道歉。空姐终于明白,他们决定盯着自己的所有行李。饮料车推走了,他们发现有一个地方可以放行李——在玛丽·乔前面,空姐起飞和着陆时坐的小弹跳椅后头。

空姐说,希望不会太妨碍那位女士哦。她语调轻快,表明这两个乘客已经惹过一些麻烦。玛丽·乔表示不会,对她没什么影响。那两个人便安顿下来,男人坐靠过道的位置。他又嘟囔一声,颇为专横,但不意味着心情不佳。空姐端来两杯威士忌。他朝玛丽·乔的方向轻轻举举杯。一个傲慢的姿态,可能是表示谢谢吧。显然不是道歉。

他身形肥胖,可能比斯齐特医生老一些,但更精神。一个轻率、乖戾的男人,一头相当长的灰发,身穿昂贵的新衣。棕色袜子上套着凉鞋,上面是锈色长裤,明黄色衬衫,一件体面的金色麂皮上衣,有很多小小的垂片、褶子和口袋。他的皮肤是棕色的,眼睛细长。不是日本人或中国人——他是干什么的?玛丽·乔觉得似曾相识。不是一个病人,不是在诊所里。在哪里呢?

女人从他肩膀后面窥出来,抿嘴微笑,讨人喜欢地皱着宽宽的脸庞。她眼睛细细的,比他更明显,皮肤也更苍白。黑发中分,用橡皮筋扎成小孩一样的马尾辫。她的衣服廉价但挺齐整,或许还很新——棕色休闲裤,印花上衣——不过跟他站在一起很不匹配。拎着购物袋沿过道走来时,她像是个中年人——水桶腰,肩膀浑圆。不过,这会儿她在男人壮实的肩膀后面冲玛丽·乔微笑着,看起来相当年轻。这个微笑本身也有点古怪。她张开嘴对男人说话,古怪的原因揭晓了。少了前排牙齿,整整一排都不见了。正因为此,她的微笑显得偷偷摸摸的,又挺天真——一种看起来狡黠又持久的欢乐表情,就像老太太或小宝宝的微笑一样。

现在,玛丽·乔想起在哪里可能看到过这个男人了。几星期前,她看了一个电视节目,关于阿富汗一个深深的山谷里的一个部落,靠近西藏边缘。节目是几年前俄国人入侵之前拍摄的。部落民住兽皮屋,成群的绵羊、山羊和骏马就是他们的财产。有个男人似乎积累了最多的这种财富,借助个人魅力和经济实力当上了部落统领,而不是通过继承权。他被称作“可汗”,在兽皮屋里铺上美丽的地毯,装了一台收音机,养了好几个老婆或小妾。

这个男人让她想起这人——可汗。或许正是他本人,不可能吗?难道真没可能吗?他没准离开了他的国家,在俄国人入侵之前就走了,带着毯子、女人,没准还有大量金子,尽管不大可能把山羊、绵羊和马群都带上。你要是搭乘各大航班周游世界,不是迟早会撞上什么电视上见过的人吗?大有可能就是一个异国首领,就像撞上演员、政治家或者心灵治愈大师一样。在现如今这个不安宁的时代,那也大有可能是某个被当作与世隔绝之国的异域风情甚至遗迹而拍摄下来,现在却跟大家一样出来到处溜达的家伙。

女人想必是他的老婆之一咯。最年轻,或许也是最受宠的一个,才被带着进行这番旅行。他带她去了加拿大或美国,儿子们在那里上学。他带她去看了牙医,帮她装假牙。或许假牙就放在手提包里,她还没适应,时戴时不戴。

玛丽·乔被自己这番编造逗乐了,或许伏特加也起了点作用。她在脑海里草拟起一封描述这两人和电视节目的信。当然是写给斯齐特医生的,她看那节目的时候,他就挨着她坐在沙发上——不过睡着了。她会提到女人的牙齿,以及它们是被特意拔掉以迎合某种古怪的女性审美观的可能。

“要是他邀请我加入他的后宫,我发誓决不接受任何这类古怪做法!”

电影屏幕放下来了。玛丽·乔乖乖打开顶灯。她考虑着再点一杯喝的,但旋即改了主意。在这个高度,酒精会比平时更强劲。她试着看电影,不过从她的位置看过去,人物都被拉长了,看起来既阴郁又古怪。开头两分钟就有一场谋杀——某个一头迷人金发的女郎在空无一人的走廊被跟踪,然后根据画外音,显然遭到枪杀。玛丽·乔几乎立刻兴味索然,过了一会儿便摘下耳机。这时,她注意到过道对面好像在吵架。

女人,或者女孩,好像想站起来。男人把她按下。他冲她嘟囔了一阵。她回答的语调从抱怨过渡到保证再过渡到抱怨。他好像不搭理她了,仰头看起屏幕。女孩从座位上挤出来,踉踉跄跄爬过他。他突然激动地嚷嚷起来,拽住她的腿。玛丽·乔吃惊地发现,女孩跟他说的是英语。

“我没有,”她固执地说,“我没有。没醉。”语调激动而绝望,喝醉的人坚持自己没醉时通常都是这副腔调。

男人厌恶地哼了一声,放开了她。

“你不能控制我,”她说,声音中、眼睛里都有了眼泪,“你又不是我爸。”她没沿过道走向洗手间——如果这是她的目的地——而是站在他够得到的地方,悲哀地低头看他。他佯作又要抓住她,动作迅速凶狠,好像这次,或者下次,他真的不惜伤害她了。她踉踉跄跄躲到一边。他把注意力重新转回屏幕。

女孩仍旧没沿过道走开。她冲玛丽·乔俯下身。

“原谅我。”她说,眼泪汪汪地微笑着。困惑、受辱的脸皱着,抿着嘴做出大大的、或是道歉或是推心置腹的微笑。“请原谅。”

“没关系。”玛丽·乔说,以为女孩是为了吵架而道歉,旋即意识到“请原谅”意思是“可以借过吗”。女孩想跨过玛丽·乔的腿,这腿正脚踝交叠,舒服地伸直着。她想坐到靠窗位置。

玛丽·乔让开路。女孩坐下,用食指做了一个直直的横掠动作抹干眼睛,不慌不忙、总结性地吸了一下鼻子。又要怎样呢?

“别告诉任何人,”女孩说,“别告诉任何人。”

她把宽宽的手搁在玛丽·乔的膝盖上,又收回去。

“不会。”玛丽·乔说。不过能告诉谁呢?又干吗要告诉别人这样一场不伦不类的吵架呢?

“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是爱斯基摩人。”

自然,女孩一站上走道,一张嘴,玛丽·乔就意识到什么可汗和他最宠爱的老婆之类全是瞎扯。她点了点头,不过“爱斯基摩人”这个词比它表明的事实更让她不自在。人们不再用这个词了吧,对吗?“因纽特人”,这才是现在的叫法。

“他是米提斯人。我是爱斯基摩人。”

真不赖啊。米提斯人和爱斯基摩人。加拿大老乡。够离谱的,玛丽·乔想。她在脑海里寻思着,得重写一封信啦。

“别告诉任何人。”

女孩的样子,好像在吐露什么秘密——一个羞耻的秘密,一个可怕的错误。她很害怕,同时竭力保持尊严。她又说了一遍:“不要告诉任何人。”并把手指在玛丽·乔嘴上按了几秒钟。玛丽·乔可以感觉到她皮肤的炙热,还有在这手指里和女孩整个身体里贯通着的颤抖劲儿。她就像一只身陷完全无法言喻的恐惧中的动物。

“不,不,我不会的。”玛丽·乔再度保证。她想,最好还是假装完全明白这个要求的含义。

“你要去塔希提吗?”她友好地问。她知道,这种时候问个寻常问题,可以帮惊恐的人分分神。

女孩又绽放出一个微笑,好像理解了这个问题的目的,它的善意,尽管对她而言这点根本微不足道。“他要去塔希提,”女孩说,“我,也一样。”

玛丽·乔看看过道对面。男人的脑袋正懒洋洋地靠着,或许已经打起瞌睡。即便掉开脸,她仍能感到女孩的炙热和颤抖。

“你多大了?”玛丽·乔问。也不知道为什么问这个。

女孩摇摇头,好像她的年龄确实是件荒谬、悲惨的事。“我是爱斯基摩人。”

有什么相干吗?她说着这事,好像它是一个玛丽·乔终究会读懂的密码似的。

“不错。可是你多大了?”玛丽·乔更坚定地问,“有二十岁吗?过了二十没有?十八岁?”

继续摇头和困窘,继续微笑。“不要告诉任何人。”

“多大了?”

“我是爱斯基摩人。我十六岁啦。”

玛丽·乔又看看过道对面,确定男人没在听。他好像睡着了。

“十六岁?”

女孩重重地晃晃脑袋,几乎笑了。颤抖依旧。

“你是吗?不是?是吗?是吧。”

再次地,沉甸甸的手指像羽毛一样在玛丽·乔嘴上掠过。

“你想跟他去夏威夷吗?是吗?”

“他要去夏威夷。我,也一样。”

“听着,”玛丽·乔温柔而小心地提议,“我要站起来,走到飞机后头。我要去洗手间。洗手间。我在那里等你。过一会儿,你就站起来,朝后走。你到飞机后头,洗手间那里,我们在那里聊聊。那里说话方便。行吗?明白我的意思吗?好。”

她不急不忙地站起身,拿起滑到椅子上的外套,理理好。男人在垫子上扭过脑袋,冲她投来茫然、阴郁的一瞥,眼神像一只半睡半醒的狗。他的眼珠在眼皮下转了转,脑袋又扭了回去。

“好吗?”玛丽·乔做着口型问女孩。

女孩用手指按住自己的嘴,按在微笑的双唇上。

玛丽·乔朝飞机后头走去。早些时候,她脱掉靴子,换上了拖鞋。现在,她舒服地吧嗒吧嗒走着,不过还是挺怀念靴子带来的成就感和坚定感。

她不得不站在排队上洗手间的人中,因为别处没地方可站。队列延伸到窗边那块小小的地方,她本打算站在那里等的。她不断四下打量,等着女孩跟在后面走来。还没来。有几个高个子也来排队,她不得不设法绕过他们朝后看,想确保女孩可以看到她。她只能跟着队列前进,轮到她的时候,她没有选择,只有进去。不过反正也差不多该用洗手间了。

她尽快出来了。女孩还是不见。没在排队。没在厨房附近晃荡,也没坐在后部的哪个座位上。队列现在比原先短,玛丽·乔可以站在窗边了。她站在那里等着,直发抖,懊悔没带上外套。

在洗手间里,她没顾上补口红。现在,她对着黑色的窗子映出的脸涂了起来。假设她决定跟什么人说女孩的事——他们会怎么想她?她现在可以跟什么人讲讲的——那个年长些、看起来相当严肃、画着铜色眼妆的空姐,她似乎是领头的,或者那个空中先生,他看起来心不在焉,不过似乎更平易近人。她可以告诉他们女孩的话,女孩的颤抖,可以说说她的怀疑。不过这些有什么用呢?女孩没说任何可以直接引起怀疑的话。她是个爱斯基摩人,十六岁,要跟一个比她大得多、不是她爸爸的男人去夏威夷。十六岁到法定年龄了吗?带一个女孩去夏威夷犯法吗?毕竟,她有可能不止十六岁。看起来当然不止。她或许醉了,在扯谎。或许是他老婆,虽说没戴戒指。他也当然有可能是她的什么亲戚。玛丽·乔现在不管说什么,估计都会被视为一个多管闲事的女人,刚灌过一杯,没准还不止一杯呢。没准会被认为是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试图控制那女孩。

如果要采取什么措施,女孩得自己说点什么。

不提出要求,就得不到帮助。

得说出你要什么。

得开口。

玛丽·乔慢慢走回座位,一路上注意着女孩有没有行动,有没有坐在别处。她寻找着那个梳着马尾辫的硕大驯服的脑袋。

哪里都不见。

不过快回到座位时,她看到女孩已经挪动了。她坐回原来的位置,在男人旁边。他们又要了两杯威士忌。

或许他趁她起身之后,把女孩拽了回去,强迫她坐在身边。玛丽·乔该让女孩先走的。不过当时能说服她,让她明白吗?女孩真的明白她有意相助吗?

玛丽·乔站在过道上穿外套。她低头看着那两人,但他们都没看她。她坐下,打开阅读灯又关上。电影已经没人看了。希腊宝宝正在哭闹,做爸爸的抱着他在过道上来回走动。印度小女孩们彼此依偎着,她们的小弟弟在妈妈窄窄的大腿上睡着了。

斯齐特医生会让玛丽·乔很快就明白过来。有些关心——他让她承认过这点——实属无事生非、自作主张。人们出于自作主张的好心,每每会惹出麻烦,而不是做好事。这次她就差点如此。

不错。不过他自己总是关心着人们的体内,关心着他们的胸腔内部。要是这女孩心脏有毛病,哪怕她比现在大上二十岁,四十岁,哪怕她的生活根本就是一团糟,等同废物,脑子因为酗酒而荒废近半——就算如此,他也会全力治疗。他会毫无保留,为了这样的拯救或者说拯救的努力而竭尽全力。要是事关真正的心脏,要是事关人们胸膛里血淋淋、怦怦跳、承受重负的心脏。

斯齐特医生的声音里有种隐隐的悲哀。不仅是他的声音,他的呼吸也是悲哀的。在电话里,还没听到他的声音,你就能感到一种无药可救、平静得体的悲伤从他的呼吸中传来。要是告诉他这个,他会不高兴。不是说他特别希望你觉得他开心,而是他会认为有人断言他很悲伤,这既无意义又过于唐突。

这种悲伤似乎是恭顺所致。玛丽·乔只能意识到它的存在,却永远无法理解它。她觉得男人身上有一种恭顺是女人无法理解的。(丽亚对此会作何评论?)问题并不在于他所知道的——那个玛丽·乔能对付——而在于他所逆来顺受的。他令她困惑,压力重重。她以一种困惑、谨慎、永恒不变的爱情爱着这个男人。

她想到他的时候,脑海中的他总穿着棕色三件套。那是一套老式西装,让他看起来酷似他童年时代——道道地地的贫困乡村的童年时代——的医生。他有一些好看的休闲服,她看到过他穿它们,可她觉得他穿那些并不自在。他对变有钱不怎么适应,她想,尽管他觉得必须如此,而且对于任何有可能阻碍他的政府都仇恨无比。恭顺、逆来顺受和悲哀。

要是她对他这样讲,他不会相信的。没人会信。

尽管穿着外套,她还是直发抖。她好像有点传染了女孩顽固、古怪的不安。或许真的病了,发烧啦。她扭着身体,试图恢复平静。她闭上眼,忍不住又要睁开。没法不看看过道对面。

这会儿发生的事,她要是够明智、够得体,就该扭头避开才对。不过她没有,而是眼睁睁看了下去。

威士忌酒杯空了。女孩朝前探身,吻着男人的脸。他的脑袋靠在垫子上,没动弹。她眼睛闭着,或者半闭着,朝他贴过去。她的脸宽阔、苍白而冷漠,好一张银盆大脸。她吻他的嘴唇,他的脸颊,他的眼皮,他的额头。他任由着她,纵容着她。她吻他,舔他,舔他的鼻子,他脸颊、脖子和下巴上淡淡的胡茬。舔遍他的脸,吸口气,又开始吻。

吻得不急不忙,心平气和。并非机械性的吻。没有任何被胁迫的迹象。女孩很投入:身陷一种奉献的痴狂。真正的奉献。这里面没有什么像原谅或者安慰那样冒昧的意味。这是一个仪式,占据了她的全部注意力和自我,她的自我迷失在其中。它可以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

即便女孩眼睛睁开,带着一种并非茫然迷惑,而是直率尖锐的表情径直朝过道对面看过来——即便这时,玛丽·乔仍旧没法不盯着她看。她作了巨大的努力,花了难以估量的很长一段时间,才终于把双眼挪开。

要是有人问她,看这一切时有何感受,玛丽·乔会回答,她觉得恶心。这并非敷衍。恶心不仅仅是出于发烧的最初症状,或者别的什么令她头晕发抖的原因,而是一种让她厌恶不已的恶心,就好像她能感觉到那温热、肥厚的舌头在自己脸上缓慢舔过。旋即,等她挪开视线,另一种感受涌出,那就是欲望——突如其来、摧枯拉朽的欲望,仿佛松动的泥土从高山奔涌而下。

同时,她听到斯齐特医生的声音,它一清二楚地说道:“你知道,那女孩的牙齿没准是被撞掉的,在哪次吵架的时候。”

这是斯齐特医生熟悉的、有条有理的声音,它要求你应当认清某些事实,某些条件。不过她还从中听出了一些新鲜的意思——一种会心的、自然的满足感。他不仅仅是悲哀的,不仅仅逆来顺受着,而且还因为某些事情如其所是而心满意足着。这种满足感深藏在他的声音里,呼应着她体内松动的感觉。她感到一种生理上的羞耻和厌恶,一种仿佛从胃部扩散出来的热度。这个会过去,这波浪潮会退却,可这种厌恶的感觉不会消失。从你心里散发出的厌恶、恶心、不快,可以比痛苦更糟。它会比痛苦更令人难以忍受。想到这个,并给她的感觉定了一些名目之后,她终于稍稍平静。想必是飞行的陌生感,还有酒精,还有女孩带来的困惑,或许还有某种病毒,让她不自在。斯齐特医生的声音与真正的幻觉相差无几,不过毕竟不是幻觉。她知道是自己炮制出了它。她炮制出了它,以便可以扭头躲开它,因为她是那样恨他。要是这感觉变成真的,要是这样一种幻觉征服了她,那她的处境可就太悲惨了,想想都可怕。

她竭力让自己平静,做着深呼吸,假装自己快睡着了。她开始给自己讲故事,故事中各种事情都变得更加顺利。假设女孩刚才跟她去了飞机后部,假设她们有机会交谈,那会怎样?故事不知怎的发展到了火奴鲁鲁的候机室。玛丽·乔看到自己坐在软垫椅子上,房间里装饰着矮小的盆栽棕榈树。男人和女孩从她面前走过。女孩拎着购物袋走在前面。男人把旅行包甩在肩膀上,抓着雨伞。他用卷起来的雨伞一头捣捣女孩。并非想伤害她,甚至都不是为了吓唬她。只是一个玩笑。女孩小跑着,咯咯笑,带着一种深深的道歉、发窘、无助、好脾气的神情看看四周。然后玛丽·乔迎上她的目光,男人对此毫无觉察。玛丽·乔站起身,穿过候机室,走进女洗手间这个明亮的、铺着瓷砖的避难所。

这回女孩果真跟在她身后。

玛丽·乔打开冷水,以一种鼓励的姿态,用水泼泼自己的脸。

她敦促女孩也这么做。

她平静地、不容置疑地跟她说话。

“对啦。给你的脸降点温,让头脑清醒点。你必须清醒地思考,必须非常清醒地思考。对啦。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你害怕的是什么?别怕。他进不来这里。我们有时间。你可以告诉我想要什么,我可以帮你。我可以跟当局联系。”

不过,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玛丽·乔陷入了僵局,她的梦——因为她正在做梦——笨拙地将这个转译为水槽底部搪瓷脱落的地方露出的一块歪歪扭扭、出乎意料的铁锈。

这个女洗手间保养得够糟的。

“热带地区都像这样吗?”玛丽·乔问站在旁边水槽前的女人,女人用手掩住她的水槽,好像不想让玛丽·乔看或者用它。(并不是说玛丽·乔想这么做。)她是个高大、白发、穿红纱丽的女人,貌似在女洗手间里颇有权威。玛丽·乔四处寻找爱斯基摩女孩,吃惊地发现她躺在地上。她缩小了,长得跟橡皮人似的,一张洋娃娃一样粗糙的脸。不过真正惊人的在于她的脑袋从身体上脱落了,尽管仍由一根内部的松紧带连着。

“你可以选择你自己的。”白发女人说,玛丽·乔觉得指的是你自己的惩罚方式。她知道自己不必担心——她不用负责,又不是她打了女孩或者把她推到地上。那女人准是疯了。

“抱歉,”她说,“我得回飞机了。”

不过这是后来的事,她们已不在女洗手间里了。她们回到了斯齐特医生的诊所。玛丽·乔隐隐察觉到事情有点混乱,令她无所适从,时间中出现了一段莫名其妙的缺失。她仍旧惦记着要回到飞机上,可上哪儿去找候机室,又如何去火奴鲁鲁呢?

一个高大的、完全裹着绷带的人形被抬过,玛丽·乔急于搞清那是谁,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会送一个烧伤患者来这里。

穿红纱丽的女人也在。她非常友好地问玛丽·乔:“判决是在花园里吗?”

这或许意味着玛丽·乔仍旧要因为什么事受指控,花园里正进行判决呢。另一方面,“判决”也可能指的是斯齐特医生。女人想说的或许是“伯爵”,只是发音不准。要真是那样,那她准是在嘲讽他。管他叫“伯爵”是个玩笑,“在花园里”也意味深长,玛丽·乔要琢磨出它的含义,得绞尽脑汁才行。

不过女人张开手,给玛丽·乔看几朵小小的蓝色花——像雪花,却是蓝色的——她解释说这些就是“攀蕨”,“攀蕨”指的是花。

这是个诡计,玛丽·乔明白,但她没法集中注意力,因为她正在醒来。在一架飞越太平洋的巨大客机中,电影屏幕收起,灯光几乎全部熄灭,就连那个宝宝也入睡了。她没法穿过梦境中的层层屏障,回到清晰的部分。女洗手间里,她们正用冷水泼脸,她——玛丽·乔——正告诉女孩可以如何自救。她没法回去。周围人都盖着毯子沉睡,脑袋枕着橙色小枕头。不知何时,她自己也给枕了一个小枕头,盖着一床毯子。过道对面的男人和女孩都睡着了,张着嘴,他俩流畅、纯洁的鼾声二重唱终于让玛丽·乔浮上现实。

她的假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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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怪胎

<h3>一、匿名信</h3>

紫罗兰的妈妈——艾维阿姨——生过三个小男孩,三个男宝宝,然后她失去了他们。接下来她生了三个女孩。或许是为了弥补她之前在南舍布鲁克小镇一角遭的厄运——抑或是为了提前弥补她不能施予的慈母之爱——她给女孩们取了能想到的最华丽的名字:紫罗兰宝石、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她想出这些名字,十有八九只是想先美一美再说。紫罗兰好奇过——她妈有没有想过呢,过上六七十年,等女儿都变成肥胖衰老的老太婆,她们还得顶着这种名字做人?估计她是以为女儿们也都活不长吧。

“失去”意味着死掉。“她失去了他们”意味着他们死了。紫罗兰明白这个。但她还是忍不住浮想联翩。艾维阿姨——她妈——糊里糊涂走进沼泽,也就是谷仓那头远远的一片荒地,光线昏暗,遍布茅草和赤杨丛。就在那里,在阴沉的光线中,艾维阿姨弄丢了她的宝宝们。紫罗兰会从谷仓尽头溜上荒地,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她钻到红茎的赤杨丛和无名的刺灌丛当中(她去的时候好像都是一年中最潮湿荒芜的时节——晚秋或者初春),让冰冷的水漫到橡胶靴子的脚趾位置。她想象着迷失的感觉。迷失的宝宝们。水从粗草地上漫出。深处还有一些池塘和水洞。人家警告过她这个。她慢慢走进去,看着水贴着靴子淹上来。她从没跟他们提过这个。他们从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迷失啦。

起居室是她可以独自溜进去的另一个地方。窗上的百叶一直拉到窗台。空气沉重浓厚,好像被切割成一个正好填满房间的方块。在几个固定的位置上,躺着饱受风吹雨打的带刺贝壳,里面藏着大海的啸声。一个小小的穿百褶裙的苏格兰人端杯琥珀色的酒,杯子歪着,不过酒绝不会泼出。一把用闪闪发亮的黑羽毛做的扇子。一个尼亚加拉大瀑布旅游纪念碟,图案和麦片盒上的一样。墙上还挂了个画框,它对紫罗兰的影响是如此强烈,刚进屋时她都不敢看它。她只好用眼角的余光瞄着,绕开它走路。画上是一个戴王冠的国王,以及三位穿深色衣服、王后模样的高挑女士。国王熟睡着,或者是死了。他们都在海岸边,有艘船在等待,画里仿佛有什么涌进了房间——一股平滑、黑乎乎、令人难以忍受的甜蜜和悲哀之潮。在紫罗兰看来,这像是一个允诺。它以一种她说不清、理不透的方式,与她的未来、她的生命有所关联。屋里还有别人的时候,她都没法看那画。不过很少有别人。

紫罗兰的爸爸人称比利大王,比利大王·托姆斯,尽管他原名并不叫威廉。名叫比利大王的还有一匹灰斑马,是他们家的拉车马,冬天拉雪橇,夏天拉轻便马车。(紫罗兰成年后在1930年代买了一辆汽车,之前这里一直没有汽车。)

比利大王这个名字通常让人想到的是游行,也就是七月十二号的奥兰治游行。挑来演比利大王的人要戴硬纸王冠,穿件破烂紫袍,骑马走在游行队伍前头。本来应当骑一匹白马来着,不过有时最多只能找匹灰斑马凑合。紫罗兰从来没弄清她家的马,或者她爸爸,或者马和爸爸一道,是不是在这游行中挑过大梁。她眼中的世界谜团重重,请大人们作点解释吧,可他们每每又恼羞成怒。

不过她确实知道她爸爸一度在北方,在一列火车上干过,它从矮树林中穿行而过,树林里有熊出没。伐木工周末会搭这趟火车,从矮树林里出去喝个烂醉。要是他们归途中放肆过了头,比利大王就会停下火车,把他们踹下去。不管火车开到哪儿,哪怕正在野地里呢——照踹不误。他只管踹他们下去。他是个打架高手。他之所以得到这份工作,就因为是个打架高手。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他生命中更早些时候。他还是毛头小子那会儿,在老家雪道镇参加了一场舞会。舞会上另外几个小子侮辱了他,他却只能吃哑巴亏,因为他对打架一无所知。此后他跑去拜了一个职业拳手为师,那是个真正的拳手,住在沙波湖。又一个晚上,又一场舞会——发生了跟上次同样的事。同样的侮辱。只不过,这回比利大王跟他们开战,一个接一个扫平了他们。

跟他们开战,一个接一个扫平了他们。

那片乡村再也没人敢那样侮辱他了。

再也没有啦。

(对他的侮辱想必和他的私生子身份有关。他没明说,不过紫罗兰从妈妈的嘟囔中推断出这个。“你爹地他一个亲人都没有。”艾维阿姨用阴郁、困惑、闷闷不乐的语气说,“从来就没有。他从来就一个亲人都没有。”)

紫罗兰比黎明玫瑰大五岁,比美丽小希大六岁。后两个家伙堪称一对难姐难妹,不过大多数时候还算听话。她们像比利大王一样长着红头发。黎明玫瑰丰满红润,脸庞宽阔。美丽小希骨架小、脑袋大,头发刚长出来的时候,有一绺没一绺的,活像只瑟瑟发抖的小雏鸟。紫罗兰却一头深色头发,在同龄人中个头偏高,像她妈妈一样强健。她有一张略长、端庄的脸,深蓝色的双眸乍看上去像是黑色。后来,特里夫·奥斯丁和她恋爱的时候,拿她的眼睛颜色和她的名字联系着,说了不少情话。

紫罗兰的妈妈和她爸爸一样,也有个怪称呼,大多数时候人们都叫她艾维阿姨,连她自己的孩子都这么叫。这是因为她是一个大家庭里最小的孩子。她有很多亲人,尽管都不怎么来看她。家里所有古老或珍贵的东西——起居室里的小玩意儿们、一个拱顶箱,还有几把发黑的勺子——都来自艾维阿姨的老家,他们在白湖岸边有一个农场。艾维阿姨在那里生活了那么久,一直都没结婚,侄女和侄儿们对她的称呼渐渐被所有人沿用,连她自己的女儿们也宁愿用这个叫法,而不是叫她妈妈。

没人料到她还会结婚。她自己也这么说。后来她居然真成了家,嫁给那个站在她身边挺不般配的勇猛的矮个儿红发男。人们又评论说,她好像不大能适应这个变化。她弄丢了头几个男宝宝,对于操持家务也兴趣缺缺。她喜欢在户外干活,在花园里掘掘土,或者劈劈柴,就像在娘家常干的那样。她忙着挤牛奶、清理马厩、喂鸡,是长大一点的紫罗兰接管了家务活。

紫罗兰十岁的时候,已经对家务事很上心了,而且自有主张。她会整个星期六在家里刷洗、打蜡,然后呻吟着瘫倒在沙发上,一旦看到有人把泥浆和牛粪带进屋,就气得直咬牙。

“那丫头长大后,嘴里只能啃草皮,她的坏脾气就配那样。”艾维阿姨评论道,好像说的是哪个邻家孩子似的。通常艾维阿姨就是把泥浆带进家里,把地板踩脏的人。

有的星期六紫罗兰会全部用来烤东西,以及编食谱。有一年,整个夏天她都在尝试发明一种类似可乐的饮料,它将天下闻名,人见人爱,让他们发大财。她在自己和妹妹们身上尝试了浆果汁、香草、罐装水果香精和香料的各种组合。有时她们全都冲到果园里高高的草丛中呕吐不已。两个妹妹通常对紫罗兰唯命是从,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一天,屠夫伙计过来买牛犊,紫罗兰告诉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有时屠夫伙计对牛犊肉不满意,就会去寻找肥美多汁的小孩子,做成牛排、排骨和香肠。她完全是凭空捏造,只图个开心,至少她后来把各种往事当故事讲的时候是这么觉得的。小女孩们躲进干草棚,比利大王听到动静,把她们赶出来。她们告诉比利大王紫罗兰的话,比利大王说,她们居然会听信这种蠢话,真该吃几个巴掌。他说,他娶的老婆活像骡子,管家的是个恶棍一样的女儿。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跑去找紫罗兰。

“骗人!屠夫不会砍小孩!你撒谎啦,骗人!”

紫罗兰忙着清理炉子,没搭腔。她抓起一盆灰——还是热的,不过幸好不烫——朝她们的脑袋上一倒。她们学乖了,再也不敢去告状。她们冲到外面,在草地上打滚,像狗一样晃着身体,抖着头发、耳朵、眼睛和内衣上的灰。她们开始在果园一角搭起自己的游戏屋,拔草堆成椅子,用一些碎瓷片做碟子。她们发誓不将这事告诉紫罗兰。

可她们又离不开她。她把她们的头发裹在碎布里弄卷,给她们换上旧窗帘做的袍子,给她们的脸化妆,用的是浆果汁、面粉和擦炉粉。她发现了游戏屋,想出一些点子来装饰它,远比她们高明得多。即便她根本没时间搭理她们的时候,她们也忍不住去看她忙活。

她在厨房磨损的黑油毡地毯上画红玫瑰图案。

她在绿色旧百叶窗上剪出波纹边缘,让它们显得很雅致。

在她们家,正常的家庭生活好像恰好颠倒过来了。在别的农场上,你沿小巷走过去,最先看到的通常都是孩子们——在玩耍,或者在做什么杂活儿的孩子们。做妈妈的都在屋里忙活。在这里,你先看到的却是正在堆土豆,在院子里或养鸡场闲逛的艾维阿姨。她脚蹬胶靴,头戴男式毡帽,穿一身脏兮兮、东拼西凑的衣服:毛衣、裙子、邋遢的衬裙和围裙,还有皱巴巴、脏兮兮的长袜。倒是紫罗兰在屋里忙活,是紫罗兰决定何时以及是否该端出面包、奶油和玉米糖浆。好像比利大王和艾维阿姨,尽管不是没努力过,却依旧没弄明白该如何正常度日。

不过这个家还是维持了下去。他们挤牛奶,把牛奶卖给奶酪厂,养小牛卖给屠夫,收割干草。他们是圣公会成员,虽说不怎么去教堂,因为要艾维阿姨把自个儿收拾干净并非易事。有时他们倒会参加在学校举办的牌聚。艾维阿姨会打牌,打牌时愿意摘掉男式毡帽和围裙,尽管还坚持穿靴子。比利大王唱歌小有名气,打完牌,人们会劝他唱几首。他喜欢唱学自伐木工的那些名不见经传的歌谣,唱歌时拳头紧握,双眼紧闭:

<small>我驾着马车替胡里汉和海伊斯卖命。</small>

<small>如今马儿不在,剩我一人,老来无用,</small>

<small>唯愿我还在欧盆果大道把马车赶。</small>

“是什么公司吧。”比利大王用刚唱完歌,依旧洪亮的嗓门回答。

紫罗兰在镇上读完高中,到渥太华上师范大学。人们奇怪比利大王哪来的钱。要是他手头还剩一点铁路上的工资的话,那就意味着他带着艾维阿姨离开她娘家、买下这片农场时,从她娘家人那里弄到了一笔钱。比利大王说他可不会剥夺紫罗兰受教育的权利——他觉得当老师挺适合她。不过也没什么别的给她了。上高中以前,她带着从箱子里翻出的一匹彩条绉绸,穿过田野,走到隔壁农场。她想学会使用缝纫机,给自己做一条裙子。她果真学会了,尽管邻居女人评论道,这是她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古怪的女学生装了。

读高中时,紫罗兰每周末都回家,给妹妹们讲拉丁语和篮球,像从前一样持家。不过去渥太华读书后,她圣诞节才回来。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已经长大,足以持家——有没有持则是另一回事。黎明玫瑰本该上高中,但她在本地学校的最后一年没能毕业,正在复读。她和美丽小希同班。

圣诞节紫罗兰回家度假时,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她以为变的是周遭的一切和别人。

她纳闷他们是不是一直就这样说话。什么样?带口音啊。他们不是故意这样做来寻开心的吧?什么“你那啥”之类的,他们是不是为了逗乐,特意这么说的呢?

她忘记了摆东西的老位置,发现煎锅塞在炉子下,居然大惊小怪。她也不喜欢狗儿跳跳虎了,它老了,被允许待在室内。她抱怨它有味道,沙发毯上沾满狗毛。

她说起居室闻起来一股霉味,墙纸也该换了。

不过让她最为吃惊和不满的还是她的妹妹们。她们自从夏天以来已经长大。黎明玫瑰变成一个高大粗壮的女孩,松弛的乳房在裙子里晃来晃去,宽阔的红脸膛上,昔日狡黠的孩子气换成了一副愚蠢固执的呆相。她散发出成年女人的体味,而且不洗澡。黎明小希的身体仍像小孩,但是卷曲的红头发从来不曾好好梳理,全身遍布跳蚤咬出的疙瘩,都是她在谷仓和野猫玩惹上的。

紫罗兰想帮这两个人拾掇拾掇,却无从下手。最糟的是,她们开始叛逆了。她跟她们说话,两个妹妹互相一对眼神,哼哼冷笑,回避着她,骡子似的不吭声。她们好像藏着什么愚蠢的秘密。

也确实,她们是有个秘密,不过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第二年夏天出事之后才揭晓的。然后转弯抹角地,由美丽小希先告诉几个女孩,她们再告诉另一个,然后又传到另一个耳中,别人渐渐也听说了。终于,一个邻居女人告诉了紫罗兰。

那年晚秋——紫罗兰上师范那年——黎明玫瑰来了例假。她羞愧难当,跑进小溪,坐在冷水中,想让血止住。她脱掉鞋袜和内裤,一屁股坐进冰冻的浅水。她把内裤上的血迹洗掉,拧一拧,没等干就穿上身。她没感冒,也没生病,不过接下来一整年都没再来例假。邻居女人说,这种做法说不定把她的脑子弄坏了。

“所有那些坏血又被赶回她的身体里了,那不是没可能的呀。”

那年圣诞,紫罗兰唯一的快乐就是说起她的男朋友,他叫特里夫·奥斯丁。她给妹妹们看他的照片,是从报上剪下的。他戴着牧师领圈。

“他看起来像个牧师嘛。”黎明玫瑰咯咯笑着说。

“他就是啊。这照片是授予圣职时照的。你们不觉得他很帅吗?”

特里夫·奥斯丁确实很帅。他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长着细细的眼睛和完美的鼻子,下巴高高翘起,还有一个抿着嘴唇、自信满满,甚至可以说是仁慈的笑容。

美丽小希说:“是个牧师哦,那他想必很老啦。”

“他刚开始当,”紫罗兰说,“他二十六岁。他不是圣公会牧师,是联合教会的牧师。”她补充道,好像有什么区别似的。对她来说确实不同。紫罗兰在渥太华转了教会。她说联合教会在那里更活跃。它有一个羽毛球俱乐部——她和特里夫都会打——一个戏剧俱乐部,还有滑冰晚会、雪橇晚会、搭干草车巡游活动和联谊会。紫罗兰和特里夫就是在一个万圣节联谊会上,在玩咬苹果游戏时初次邂逅的。或者不如说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因为紫罗兰在教堂早已注意过他,他是助理牧师。他说他也留意过她。她觉得这话或许不假。部分是因为特里夫的缘故,一群师范学院的女生总是结伴去教堂,她们会通过玩游戏吸引他的注意力。所有人都起立唱赞美诗的时候,她们直盯着他看,一旦他回视,她们便立刻垂下眼睛。然后她们这几排中便传出几波咯咯笑声。不过紫罗兰径直对着他唱歌,仿佛她只是偶然将目光投在他身上而已:

唱赞美诗时交织的目光。在这个新的联合教会中,传统卫理公会教徒雄浑的赞美诗和长老会成员严厉的圣歌兼而有之。因此,这个教会的教职当时吸引了许多精力充沛、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们与跻身政界寻求机会的年轻人没多大差别。一个动听的声音和一张英俊的脸庞并没什么坏处。

目光交织。在紫罗兰住的出租屋门前的接吻。凉爽的、刮得干干净净却仍有点扎人的陌生的男性脸颊,滑石粉和剃须膏一本正经却又令人宽慰的味道。很快,他们溜进门边的阴影,隔着冬天的衣服紧紧拥抱。他们不得不对于自我控制展开严肃的讨论,但讨论本身却显得那样撩人。他们越来越相信,一旦结婚,他们将会拥有想想就足以让你昏倒的快乐。

紫罗兰过完圣诞节回来不久,他们就订婚了。之后,他们除了性爱,又有了别的事情可以考虑和期待。一种气派体面的生活在等待他们。他们作为订婚伴侣,被邀请去年长牧师和教区里富裕、有权有势的教友家参加晚宴。紫罗兰给自己做了一件得体的衣服,一件越橘色羊毛哔叽呢裙,打着宽褶——与她炮制的七彩条纹绉绸衣服相比,堪称一个巨大进步。

晚宴的饮料是番茄汁。桌上搁着装冰水的水罐。教会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就连圣餐酒也是用的葡萄汁。不过吃的总有巨大的烤牛肉或烤猪肉块,或者火鸡,用大大的银盘盛着,烤土豆和烤洋葱,厚厚地涂着酱汁,然后还有重油蛋糕、馅饼,以及形状美妙的布丁,浇着发泡奶油。吃不是一桩罪过。打牌是罪过,只有一种被专门发明出来的卫理公会玩法,叫作“失落之子”的除外。跳舞在一部分人看来是罪过,另一些人觉得看电影是罪过,星期天参加除了无须购票的宗教音乐会之外的任何娱乐活动,在所有人看来都是罪过。

对紫罗兰而言,这非常不同于她童年时代随心所欲的圣公会教规,与她家里的规矩——如果说有什么规矩可言的话——更有着天壤之别。她不知道特里夫看到比利大王每天早上出门干活之前都要灌下那么多威士忌会作何感想。特里夫提过想和她回去见见家人,但她不断设法拖延。他们没法在星期天去,因为他要去教堂,工作日也不能去,因为她要上课。她暂时尽量不去想回家这事。

联合教会的繁文缛节固然一时不那么容易适应,但它那种信誓旦旦、不同凡响的感觉,那种活泼振作,却非常对紫罗兰胃口。牧师和首席教友们仿佛都在一个兴旺的大公司里忙忙碌碌。她看得出做牧师的妻子是一项艰难、充满挑战的工作,不过她并不畏惧。她想象着自己在主日学校教课,筹集慈善捐款,带领祈祷,穿得体体面面坐在前排听特里夫布道,不知疲倦地从银茶壶里倒出茶来。

她不打算回家过暑假。考完试她会回家一个礼拜,然后整个夏天都到渥太华的教会办事处打工。她申请了一份离渥太华不远的贝尔角的教职。她打算教一年书,然后结婚。

考试开始前一个星期,她收到一封老家来信。不是比利大王或艾维阿姨写的——他们不写信——而是隔壁农场的女人,也就是缝纫机的主人写的。她叫安娜贝尔·莱尔利,对紫罗兰挺有好感。她自己没女儿。她过去觉得紫罗兰很可怕,不过现在觉得她大有长进。

安娜贝尔写道,很抱歉这个时候打搅紫罗兰,但她觉得应该告诉她。紫罗兰家出事了。具体情况她不想在信里说。要是紫罗兰可以设法搭火车回来,她会去镇上接她。她和丈夫现在有一辆汽车。

于是紫罗兰搭火车回了趟家。

“我只好直话直说了,”安娜贝尔说,“是你爸爸。他有危险。”

紫罗兰以为,她的意思是比利大王病了。不过并非如此。他不断收到匿名信,可怕的信。它们威胁要他的命。

信里写的东西,安娜贝尔说,实在恶心得超出想象。

家里的所有正常生活似乎都已停止。全家人战战兢兢的。他们害怕到后头的牧场挤牛奶,害怕走到酒窖尽头,也不敢在天黑后去打井水或上厕所。比利大王直到现在也不怕打架,但是一个不知名的敌人时刻准备袭击他,这个想法把他击垮了。从家走到谷仓途中,他必须不停转身,看看是否有人跟踪。挤奶时,他会让奶牛在畜栏里掉个头,自己躲在角落里,免得有人偷偷凑近。艾维阿姨也是如此。

艾维阿姨在家里到处乱走,用棍子敲打碗橱门、柜子和箱子顶儿,嚷嚷着:“要是你在里面,最好就待在那儿,活活闷死!你这个谋杀犯!”

这个谋杀犯准是个侏儒,紫罗兰评论道,不然哪能藏进这些地方呢?

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都待在家里不上学,尽管这会儿本该准备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她们晚上不敢脱衣,身上的衣服全都揉得皱巴巴的,发出馊味儿。

他们不再开伙。不过邻居们会带来吃的。似乎总有几个来访者坐在厨房桌边,某个邻居,甚至某个不怎么认识的人,听说了他们的麻烦,特地远远赶来看热闹。盘子要么不洗,要洗也是用冷水。地板只有狗还有兴趣去清理。

比利大王彻夜坐着,以防不测。艾维阿姨把卧室门抵得死死的。

紫罗兰提出看看那些信。它们被取了出来,摊在桌子的油毡布上供她研究,就像对所有邻居和来访者们做的一样。

第一封信是从邮局寄来的。然后是第二封,也是邮寄的。之后的就是纸条,从农场各处冒出来的纸条。

在畜栏的一个奶油罐顶上。

钉在谷仓门上。

裹在比利大王每天都要用的牛奶桶柄上。

关于哪张便条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他们争论不休。

“邮戳呢?”紫罗兰打断他们,“邮寄来的两封信的信封在哪里?”

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信封哪去了。

“我想看看是从哪里寄来的。”紫罗兰说。

“从哪儿寄来有啥用,反正他晓得俺们在哪。”艾维阿姨说,“反正他现在没寄啦。他天黑后就溜进来,丢下它们。天黑后直溜进来,丢下它们——他晓得俺们在哪。”

“那跳跳虎呢?”紫罗兰问,“它没有叫吗?”

没。不过跳跳虎现在太老了,当不了看家狗啦。这么多人来来去去的,它早就没兴趣叫了。

“哪怕瞧见地狱大军从大门进来,它也不会叫。”比利大王说。

第一封信告诉比利大王,他最好把牛都卖掉。他命中有劫,绝对活不到收干草那天。他死定了。

比利大王吓得去看了医生。他以为没准脸上有什么迹象,让人看出他得了毛病。但是医生在他身上敲敲,听听他的心跳,对着他的眼睛照了照灯,收了两元钱,宣布他健康得很。

你个大蠢蛋,还去看医生,第二封信这么写道。不如留着你那两块钱钞票擦擦你那臭烘烘的老屁股吧。我才没说你要病死。你要被杀死。这才是你要遭的事。你再健康也没用。我会在晚上溜进你家,割断你的喉咙。我可以在树后开枪打死你。我可以从你背后扑上来,用绳子勒住你,把你勒死,让你永远看不到我的脸。咋样?

这么说,并不是什么占卜者,或者哪个能预测未来的人。而是一个打算亲自动手的敌人。

我才不介意顺便把你那丑老婆和蠢娃子们一起杀死。

你就配脑袋朝下被丢进茅房。你这头罗圈腿的老烂猪。真该用个剃刀片把你那玩意儿给割喽。你还是个骗子。你吹嘘自己打赢那么多架,全是扯谎。

我要用刀子捅你,用个碗接你的血,做他一碗血布丁。我要拿这个喂猪。

你想让一根烧红的拨火棍捅进眼睛里吗?

看完这些,紫罗兰建议:“我们该把这些送到警察局。”

她忘了这一带哪有什么抽象的、官方意义上的警察。警官倒是有一位,可他待在镇上,比利大王去年冬天还跟他发生过一次口角。根据比利大王的说法,布特·洛马克斯法官开车在一个十字路口撞上比利大王的雪橇,洛马克斯喊来了警官。

“抓住那个人,他在十字路口没停车!”布特·洛马克斯(醉醺醺地)嚷道,挥舞着戴着巨大毛皮衬里手套的手。

比利大王捏紧拳头,跳到硬邦邦、积得高高的雪地上。“看哪个穿铜纽扣的敢给我戴手铐!”

最后这事情和解了,只是去找警官仍旧不是什么好主意。

“不管怎样,他会记仇的。没准就是他写的这些信哩。”

不过艾维阿姨认定是一个流浪汉干的。她记得几年前,有个难看的流浪汉上门来,她给了他一片面包,他却没道谢。他问:“没有腊肠吗?”

比利大王觉得更有可能是他有一次雇来帮忙收干草的人。那人一天半后就辞职不干,说是受不了在干草堆里干活。他说差点没被灰尘和干草籽呛死,而且肺部受损,为此索要额外的五毛钱补偿。

“给你五毛钱!”比利大王吼道,挥舞着干草耙,“有种过来拿你的五毛钱!”

或者没准是某个打算报旧仇的家伙,他很久以前从火车上踹下的人中的一个?或者更早先时候,他在舞会上收拾的人中的一个?

艾维阿姨回忆起小时候一个对她有过意思的男孩。他去了西部,不过没准又回来了,发现她已经结婚。

“过了这么久又来追你?”比利大王说,“我才不信这种鬼话!”

“反正,他对我有意思来着。”

紫罗兰研究着这些字条。是用铅笔在廉价的横线纸上写的。铅笔颜色很深,好像写字的人很用力。没有擦改痕迹,书写也没问题——比如说吧,连“蠢蛋”这样的字都没写错。造句和大写字母都很准确。只是这些又能说明什么呢?

门夜里闩着。百叶窗一直拉到窗台。比利大王把霰弹枪搁在桌子上,旁边放杯威士忌。

紫罗兰把威士忌倒进垃圾桶。“你不需要这个。”她说。

比利大王冲她举起手——尽管他并不是打老婆孩子的那种男人。

紫罗兰朝后躲了躲,却没停嘴:“你不需要醒着。我醒着就行了。我还有力气,你累啦。好啦,爸爸。你需要睡觉,不是喝酒。”

争论一阵之后,协议达成。比利大王让紫罗兰证明她知道怎么开枪。之后他就去客厅,睡在硬沙发上。艾维阿姨在卧室里已经用梳妆台堵住了门,要让她再推开,肯定又得嚷嚷着解释半天。

紫罗兰打开灯,从架上取下墨水瓶,给特里夫写信,告诉他家里的麻烦事。她没有添油加醋,只讲了讲现状,让他知道她如何接管此事,安抚家人,她准备如何保护自己的家。她甚至讲了倒掉威士忌的事,解释说她爸爸寻求威士忌的安慰,主要是因为精神过于紧张之故。她没提她很害怕。她描述了初夏夜晚的寂静、黑暗和孤独。对于生活在镇上或者城里的人来说,未免太黑暗、太孤独了——但其实又并非真的那么寂静,要是你仔细倾听的话。远远近近,到处是细微的声响,树木生长、晃动,动物奔跑、觅食。躺在门外的跳跳虎发出一两声哀鸣,那是在梦中吠叫。

紫罗兰在信末签上了爱你、想念你的准妻子,又加上一行,全心全意地。她关掉灯,拉起一扇窗上的百叶,坐守着。在信里,她说这个时候的乡间非常可爱,路边盛开毛茛花;但是,当她坐着,提防着有什么移动的形体从院子里挤挤挨挨的阴影中挪出,竖着耳朵听有没有偷偷摸摸的脚步声时,她觉得自己真恨乡下。公园里的花草要好看得多,渥太华街道两侧的树木更是美不胜收。那里秩序井然,而且有文明。而在这里,只有空虚、谣言和荒谬。要是看到她这么枯坐着,面前搁把霰弹枪,邀请她赴晚宴的那些人会作何感想?

假设冒犯者,也就是谋杀者,果真沿台阶走来,会怎样?那她只有冲他开枪了。距离如此之近,霰弹枪打出的任何伤口想必都会非常严重。免不了有一场法庭审判,她的照片会上报纸。“乡巴佬闹纠纷”。

要是不冲他开枪,结果会更糟。

她听到一个响声,顿时一跃而起,心脏怦怦乱跳。她没抓起枪,反倒推开了它。她觉得声响来自门口,不过仔细一听,她就明白来自楼上,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睡着了。

只是她的妹妹们而已。美丽小希不得不出门上厕所。

紫罗兰给她们打开灯。“你俩不用都起床,”她说,“我可以陪你去。”

美丽小希摇摇头,拉着黎明玫瑰的手。“我要她陪。”她说。

因为受惊,她俩都快变成白痴了。她们不敢抬头看紫罗兰。她们还记得昔日吗?她教育她们,宠爱她们,竭力把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昔日时光?

“你们就不能换上睡衣吗?”紫罗兰叹息道,关上了门。她坐在枪边等她们回来上床。然后她点起炉子,煮了点咖啡,因为担心会再睡着。

她看到天边开始发白,就打开房门。狗爬起来抖抖身子,到水泵边塞住的洗碗槽里弄水喝。院里白雾弥漫。房子和谷仓之间是一片多石的凹凸地,因为夜间的潮湿,石块都黑乎乎的。他们的农场,除了散布在多石的山地和沼泽当中的几亩薄田,还有什么呢?得有多蠢,你才会觉得能在这里安顿下来,待上一辈子,还要成家立业呢?

台阶上有一样异常的东西——一团整齐、发亮的马粪。紫罗兰找根棍子想把它捅开,旋即看到下面的纸条。

别以为你那自命不凡的荡妇女儿能帮你。我一直在盯着你们。我恨她也恨你。把这玩意儿填进你喉咙咋样?

他想必是夜里最后一刻把它放进来的,就在她在厨房桌边喝咖啡的时候。他大有可能瞥进屋里,透过窗子看到了她。她奔过去摇醒妹妹们,问她们出去时有没有看到什么,她们说没有,什么也没看见。她们举着灯下了台阶,又走回来,什么也没见着。他是在那之后才放进来的。

这下子,有一件事让紫罗兰暗自庆幸:艾维阿姨与这事无关。艾维阿姨整晚都锁在她的屋子里。并不是说紫罗兰真觉得她妈有这么可恶、这么疯狂,以至于做出这种事。但她知道人们的议论。她知道准有人在交头接耳,说这里出这种事一点也不奇怪。他们没准正讨论着,说有些人就是惹麻烦的命,注定要遭遇怪事。

紫罗兰一整天都忙着打扫。给特里夫的信搁在梳妆台上,根本无暇去寄它。访客不停上门,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同样的交谈,同样的怀疑和讨论。唯一的不同在于,又有一张新字条可以展示了。

安娜贝尔给他们带来新鲜的面包。她看了字条,评论道:“这真叫我恶心。都凑那么近了。你估计都能听到他的呼吸声了,紫罗兰。你的神经估计都快要崩断了吧。”

“没人能明白,”艾维阿姨骄傲地宣布,“俺们在这块都过的是啥日子。”

“天黑之后,谁还敢踏上这里一步,”比利大王说,“从现在起,他就要挨枪子儿了。我就说这么多。”

他们吃完晚饭,挤完牛奶,关好牛群,紫罗兰走到邮箱把信塞进去,好让邮递员早上把它收走。她在信上压了几分钱买邮票。她爬上邮箱后头的河堤,坐了下来。

路上没人过来。现在到了白昼最长的那几天。太阳刚刚下山。一只小水鸟吱吱叫着,耷拉着一只翅膀,想引诱她跟上去。想必它把蛋下在了附近。水鸟们都喜欢几乎就在大路上下蛋,就下在砾石路面上,然后又不得不煞费苦心地把人引开。

她变得像比利大王一样不对劲了,开始怀疑身后有人。她竭力不扭头去看,不过还是没忍住。她跳起来,猛转过身,发现刺柏灌木后头的斜阳余晖中闪过一缕红发。

是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想吓死我吗?”紫罗兰生气地说,“我们受的惊吓还不够吗?我看到你们了!你们以为自己在干吗?”

她们钻出来,给她看她们在做什么——在摘野草莓。

从瞥见那缕红发,到看到她们手中的红色野草莓,这么一点时间里,紫罗兰突然恍然大悟。但她不可能让她们承认,除非她哄骗、哀求,甚至还要装作钦佩、同情。或许就算那样也不会奏效。

“不给我吃个草莓吗?”她说,“你们生我气了吗?我知道你们的秘密了。”

“我知道了,”她说,“我知道是谁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就是你们干的。你们真是好好地耍了他们一把,不是吗?”

美丽小希的脸抽搐起来。她咬住下嘴唇。黎明玫瑰神色如常。不过紫罗兰看出她捏紧了抓着草莓的拳头。红色汁水从黎明玫瑰的指缝中渗出。然后,她似乎判定紫罗兰是站在她这边的——或者是根本不在乎了——竟然微笑起来。这个微笑,或者说是冷笑,令紫罗兰刻骨铭心。它既纯洁又邪恶,就像梦中某个你信任的人突然变成或者被揭发为敌人时的笑。这是她妹妹,胖嘟嘟的小黎明玫瑰的微笑,也是一个冷酷、狡猾、成年、邋遢、坏心肠的陌生人的冷笑。

全都是黎明玫瑰干的。这一点现在清楚了。一切都真相大白。是黎明玫瑰写了所有的信,想出放它们的地方,美丽小希什么也没做,只是默许着。头两封信是从镇上寄出的。第一次是黎明玫瑰被带到镇上看耳朵痛的时候。第二次是她们搭安娜贝尔的车的时候。(自打有了汽车,安娜贝尔几乎每天都要找个机会进城。)这两次都很容易有机会溜到邮局。之后黎明玫瑰就把纸条塞在别的地方。

美丽小希轻声咯咯笑着。然后打起嗝。然后抽泣起来。

“安静!”紫罗兰说,“又不是你干的!”

黎明玫瑰没有流露出任何害怕或者悔过的表情。她把手拢着伸到脸前,吃起碾碎的草莓。她甚至没问紫罗兰会不会告发她。紫罗兰也没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紫罗兰觉得,要是冒冒失失地问了,黎明玫瑰或许会说,只是开个玩笑而已。那样真没什么意义。又万一她什么都不肯说呢?

那天晚上,妹妹们上楼后,紫罗兰告诉比利大王,他再也无须守夜了。

“为什么?”

“叫我母亲来这儿,我来告诉你们。”她故意说“我母亲”,而不是“艾维阿姨”,或者甚至“妈妈”。

比利大王在卧室门上乱捶,“把那玩意儿推开,出来!紫罗兰要见你!”

紫罗兰收起百叶窗,拉开门闩,打开门。她把霰弹枪靠着角落放好。

她的消息花了颇长一段时间才被消化。做父母的耷拉着肩膀,手搁在膝盖上,一脸失魂落魄、困惑不解的表情。比利大王似乎第一个明白过来。

“她跟我有啥仇咧?”他问。

他反复唠叨的就是这么一句,每次想到这事,他能说的就只有这一句。

“你觉得她跟我有啥仇咧?”

艾维阿姨站起身,戴上帽子。她感到夜间的凉风从纱门吹进来。

“人家要好好笑话俺们啦。”她说。

“别告诉他们,”紫罗兰提议(好像有这种可能似的),“什么也别说。就让这事自己平息下去吧。”

艾维阿姨坐在沙发上晃着身子,她头戴毡帽,身穿邋遢睡衣,脚套胶靴。“这下,他们会说咱家出了个怪胎啦,一准的!”

紫罗兰吩咐父母上床去,他们照做了,好像他们才是小孩。她自己尽管昨晚彻夜未眠,眼皮像被砂纸揉过,但她相信自己肯定是睡不着了。她从钟后取出黎明玫瑰写的所有纸片,看也不看,折叠起来塞进一个信封。她在信封里塞了张字条,写上特里夫的地址。

我们发现是谁写的这些了,她的字条上写道。是我妹妹。她十四岁。我不知道她是疯了还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快过来接我走吧。我恨这里。你可以看看她脑袋里都是些什么哟。我在这里没法入睡。要是你爱我的话,请快来接我走吧。

她摸黑把信封塞进邮箱,又添了几分钱买邮票。她已经忘了里面原先的信和钱。那封信好像是多少天前的事了。

她躺在硬邦邦的客厅沙发上。黑暗中,她没法看到那幅从前她觉得那样强大、那样神秘的画。她试着记起它给她的感觉。她转眼就睡着了。

紫罗兰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把这些丑陋的信寄给特里夫,并附上这样一张字条?她真希望他来拯救她,指导她吗?她真希望他帮忙解决黎明玫瑰的问题吗——甚至为此做点祷告?(自打这事一开始,紫罗兰压根就没想过祈祷,也不曾以任何方式想到上帝。)

她永远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么做。她失眠、焦虑,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判断力。这就是原因吧。

这些信被取走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紫罗兰亲自站在邮箱边。她要搭邮递员的车进镇,坐一点钟的火车回渥太华。

“你们这些人遇到什么麻烦事了吗?”邮递员说,“你爹地出事了吗?”

“没事了,”紫罗兰回答道,“都结束了。”

她知道从这里寄出的信会在第二天到达渥太华。有两次投递时间,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要是特里夫一整天都不在家——他一般都这样——信会放在他租住的房子大厅里的高桌上,房子的主人是一位牧师遗孀。前门通常都不上锁。紫罗兰可以赶在他之前取走那些信。

特里夫在家。他得了一场严重的热感冒。他坐在书房里,脖子上裹块白围巾,好像伤口上的纱布。

“别靠近我,我全身都是病菌。”紫罗兰穿过屋子向他走去时,他拒绝道。从他的语调里,你会以为她才是那个全身病菌的人。

“你忘记把门开着了。”他说。紫罗兰去的时候,应该开着书房的门,免得牧师遗孀遭人非议。

在他的桌子上,他的书和布道笔记当中,摊着黎明玫瑰写的那些脏兮兮、皱巴巴、不堪入目的纸片。

“请坐,”特里夫说,声音疲倦、嘶哑,“请坐,紫罗兰。”

因此她不得不在他的书桌前坐下,像一个苦闷的教友,某个陷入麻烦的可怜的年轻女人。

他说并不奇怪她会来。他知道她没准会露面。他用的就是这个词:“露面。”

“要是你先到的话,你打算把它们撕掉。”他说。

是啊,确实。

“好让我永远不会知道。”他说。

“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我表示怀疑。”特里夫说,还是那种难听的嘶哑的声音。旋即他清清嗓子,“很抱歉,但是我表示怀疑。”他努力想表现得仁慈一点,耐心一点,更像个牧师的样子。

他们从下午一直谈到天黑。都是特里夫在讲。他摩擦着喉咙,让声音能继续发出来。他一直说到嗓子哑得不行,休息一会儿,然后又说起来。他说的话没有一句出乎紫罗兰的预料,从他迎上她的第一眼,她就全料到了。从他说“别靠近我”的那一刻。

此外,几天之后,她接到的他的来信里——他写下了没法当面对她说的最后一些话——也没有任何令她意外的东西。她其实都能帮他写出这封信。(信中还附上了黎明玫瑰写的所有纸片。)

身为牧师,很不幸,是没有太大自由去选择爱情的。牧师的妻子必须不会随身带来任何问题,以至于分散她丈夫的注意力,影响他对上帝和他的教友的奉献。牧师的妻子还必须身家清白,没有任何会引起谣言或者造成丑闻的亲戚。她经常要面对重重困难,所以她必须身心健康,没有任何遗传缺陷或毛病,才能承担起这种生活。

在那之前,他们进行了大量的重复、详述和打岔,其间还有过一些争论,讨论该不该带黎明玫瑰去看看这里的什么医生,是不是该把她关进什么地方。特里夫说,黎明玫瑰显然是神经错乱了。

不过,紫罗兰现在已不再希望特里夫帮她解决黎明玫瑰的问题,取而代之,她感觉必须在他面前捍卫黎明玫瑰。

“我们不能请求上帝治愈她吗?”她说。

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觉得她在侮辱他。应当由他,而不是她来提到上帝。不过他平静地解释道,上帝是通过医生来治愈人类的。通过医生、治疗、法律和医院。上帝是通过这些来运作的。

“在那种年纪,女性是容易得一种疯病的。”他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她恨男人。她谴责他们。这一点很明显。她对于男人有一种疯狂的仇恨。”

事后,紫罗兰好奇过,他当时是否在给她提供一条退路。要是她同意送黎明玫瑰去疯人院,他是否还会解除他们的婚约?或许不会了吧,尽管他力图表现得高人一等、头脑清醒,但其实他可能也很绝望吧。

有好多次,他不得不跟她说同一句话:“我不跟你说了。我没法跟你说下去,除非你不再哭了。”

牧师遗孀进门来,问他们是否要用晚餐。他们说不要,她摇着头走了。特里夫说他咽不下东西。天黑后他们出了门。他们沿街走到一家杂货店,买了两瓶奶昔,又给紫罗兰买了一份鸡肉三明治。鸡肉在嘴里味道像木屑。他们朝基督教女青年会走去,她在那里可以开一个房间过夜。(她在出租楼里的房间还给她留着,但她没法忍受回那里去。)她说她要搭一大早的火车走。

“你不用这么做。”特里夫说,“我们可以一起吃早饭。我的嗓子不行了。”

确实。他现在只能嘶嘶低语。

“我来接你。”他低语道,“我八点半来接你。”

但是再也没有把他的嘴唇或者凉凉的脸颊贴上她的。

早班火车七点五十发车,紫罗兰上了车。她打算写信通知出租楼的女主人和她打算去打工的教会办事处。她不会参加考试了。她在渥太华一天也没法多待。脑袋在早晨的阳光中疼痛不已。这一次,她真的彻夜无法合眼。火车开动时,她感觉好像特里夫正从她身边被拉走。不止是特里夫。她的整个生命都被拉走了——她的未来、她的爱情、她的运气,还有她的希望。所有一切都像皮肤一样被拉扯掉,也像皮肤被扯下时一样疼痛,只剩下一个赤裸、剧痛的自己。

那么,她鄙视他吗?就算有,她也不曾察觉。那不是什么她能体会出的感觉。要是他跟来了,她会回到他身边——那样开心,开心地。直到最后一刻,她还希望能看到他冲上月台。他知道早班火车什么时候开。他或许会醒来,知道她在做什么,会来追她。要是那样,她会在黎明玫瑰的事情上让步,会对他百依百顺。

但他没来找她,没跟来。人群中没有他的脸。她没法忍受再看任何人。

这样的时刻,紫罗兰想,想必就是人们做出你听说过或者在报纸上看到过的那种事的时刻吧。那种你会试着想象,或者竭力不去想象的事。她可以想象它,可以体会到它的感觉。阳光中的下坠,然后往砾石河岸上那么一撞。淹死可能更愉快一些,不过那需要更坚定的意志。你得坚决地,始终坚定不移地,拥抱河水,咽下它。

除非你是从桥上跳下。

这是紫罗兰干的事吗?她是思考着这些念头,被逼得无路可走,生命遭到彻底颠覆的人吗?她感觉像在看戏,只是自己身在其中,在戏里。她陷入了疯狂的危险。她闭上眼睛,飞快地祈祷起来——这也是戏的一部分,不过是真实的。她想,这是她生命中第一次真正的祈祷。

救救我,救救我。让我恢复理智吧。求求你,请赶紧啊。求求你。

她后来相信自己从这趟火车旅行中,在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学到了一件事:祈祷是灵验的。绝望的祈祷果然灵验。她后来相信,她从前对于祈祷,对于灵验,其实毫无概念。现在,在火车里,有什么东西降临到她身上,包裹住她。神意降临到她身上,像凉丝丝、凉丝丝的衣服,包裹住她。

你生来不是为了嫁给他。

那不是你生命的意义。

不是要嫁给特里夫。那不是你生命的意义。

你的生命有一个目的,你知道那是什么。

照料他们。他们所有人,你家里的所有成员,尤其是黎明玫瑰。照料他们所有人,尤其是黎明玫瑰。

她望着窗外,醍醐灌顶。阳光照在羽毛一般柔软的六月草上,照在毛茛花、云兰花和古老光滑的岩石上,照耀着整片她原本绝不会喜欢的乱糟糟的乡间,一个字眼儿涌入她的脑海:“黄金”。

黄金般的机会。

关于什么的机会呢?

你知道是关于什么的。屈服。放弃。照顾他们。为了别人而活。

那就是紫罗兰发现的可以用来抛却痛苦的方式。一股沉甸甸的重负从她身上挪开了。如果她能够谦卑屈身,将昔日的自我,还有对于未来的所有设想也同样挪开,那么重负、痛苦和耻辱都将神奇地消失。她还有得到拯救的可能。她可以像六月草一样,清晨的光线掠过它,点燃它,把它变成粉色羽毛,变成一缕缕日出时分的云霞。只要她努力祈祷,努力尝试,就不是没有可能。

人们都说,比利大王自打受了惊吓之后便一日不如一日。他再也没有真正恢复。他们说他老了,明显枯萎了。不过,这一切发生的时候,他其实已经老了,早已不复当年。他四十多岁才结的婚。他继续挤牛奶,在家和谷仓之间来来回回,这样过了几个寒冬之后,得肺炎死了。

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那时已经住到镇上。她们没上高中,在鞋厂找到了工作。美丽小希长成一个擅长交际的美人儿,迷住了一位名叫科拉德的销售员。他们结了婚,搬到埃德蒙顿。美丽小希生了三个女儿,会给家里写一些挺正常的信。

黎明玫瑰的模样和脾气也有了长进。她在鞋厂被公认为一个勤奋的工人,一个不好惹的人,心情好的时候,会讲一些精彩的笑话。她也结婚了——嫁给一个叫康普的,县城南部来的农夫。她再也没有什么古怪、不正常或疯狂的举止。据说她为人有点生硬——不过也就这点毛病。她生了一个儿子。

紫罗兰和艾维阿姨一起生活在农场上。她在市电话公司找了份工作,买了一辆汽车,开车上下班。她难道不能再参加一次教师资格考试吗?或许能,或许不能。她决定放弃,就是真的放弃了。她不想回头。她在工作上得心应手。

艾维阿姨仍在院子和果园里逛荡,寻找母鸡可能偷偷下蛋的地方,还是戴着帽子,穿着靴子。她努力记着进门前刮干净鞋底的泥,免得紫罗兰又要发火。

不过紫罗兰再没发过火。

一天下午下班后,紫罗兰开车去看黎明玫瑰。她们处得不错——黎明玫瑰的丈夫对紫罗兰很有好感——所以像这样不请自去并不唐突。

她发现房门敞开着。那是一个温暖的夏日。发胖了的黎明玫瑰沿走廊出来,说今天不宜待客,她正给地板刷清漆。确实如此——紫罗兰能闻到清漆的味道。黎明玫瑰没端来柠檬水,也不曾请紫罗兰在门廊上坐一会儿。那天她太忙了。

她那个害羞的小胖儿子,起了个古怪名字叫戴恩的,过来缠住她的腿。他平时很喜欢紫罗兰,但是今天表现得很奇怪。

紫罗兰开车走了。她当然不会知道,再过一年不到,黎明玫瑰就会因为慢性静脉炎导致的血栓死去。她沿一条低低的路开着,两边都是树木和浓密的灌木丛,她满脑袋想的不是黎明玫瑰,而是她自己,突然间她听到一个声音说:“她的生命是场悲剧。”

“她的生命是场悲剧。”这个声音一清二楚、不带情感地宣布。紫罗兰像瞎了一样,径直把汽车开出了路。路边的沟渠并不深,但里面非常泥泞,她没法把汽车倒出来。她绕着车子走,想看看轮子陷在什么地方,之后她站在车边,等有人过来帮她推一把。

真听到有辆车开来的时候,她意识到自己不想被人看见。她没法忍受那个。她从路上跑开,钻进树丛,钻进灌木丛,却被钩住了,被那些浆果灌木和小小的山楂刺灌给钩住了。她脱不了身。想躲,是因为她不想被看到,如果说她的生命是场悲剧的话。

<h3>二、附体</h3>

戴恩相信他对紫罗兰——他妈妈的姐姐——有一段记忆,那是在他妈去世之前。再往前他就不记得什么了。他几乎不记得他妈。他好像看到过他妈妈站在厨房水槽边的镜子前,把红头发塞进一顶深蓝色草帽。他记得帽子上有一截鲜红色缎带。想必她是为了去教堂穿衣打扮。他还记得看到过一条肿胀、深棕色的腿,他觉得那是她最后的病造成的。不过他疑心自己是否真看到过。腿怎么会是那种颜色呢?想必他是听到过人们谈论它吧。他听到过他们说她的腿肿得有水桶粗。

他想,他记得的那一次是紫罗兰像当时经常做的那样过来吃晚饭。她带来一个布丁,放在屋外的雪地上冰镇着。(那会儿农场人家都没冰箱。)然后下雪了,雪盖住布丁盘,把它完全埋住。戴恩记得天黑后,紫罗兰在积雪的院子里踩来踩去,嚷嚷着:“布丁,布丁,布丁快过来!”好像在唤狗一样。他笑得前仰后合,爸妈在走廊里也乐得不行。紫罗兰表演得更卖力了,干脆停下来吹口哨。

他妈妈去世后不久,外婆也去世了——她跟紫罗兰生活在一起,戴顶黑帽子,会不知疲倦、惟妙惟肖地学母鸡咕咕咯咯叫,召唤鸡群。之后,紫罗兰卖掉农场,搬到镇上,在贝尔电话公司找了份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男人短缺,紫罗兰很快当到了经理。战争结束后,有人觉得她该让位,把职位让给要养家的男人。戴恩记得听到过谁这么议论来着——某个女人,没准是他爸的一个姐妹吧,说那样才是做善事呢。但他爸爸说,不,紫罗兰做得对。他说紫罗兰有胆识。

与已婚妇女——做母亲的女人们——穿的千篇一律的打褶子、缀珠子的连衣裙不同,紫罗兰穿半裙和衬衫,用活泼的格纹花呢、深蓝色或灰色华达呢百褶裙,配上好看的象牙色缎子衬衫,白乔其纱花边衬衫,或者粉色、黄色或银色绉绸衬衫。她的高级外套是皇家紫色的,带银狐领。她的头发没用手指绕出波浪,或者电烫出波纹,而是盘成一个大大的、深色的、非常贵气的发髻。她脸上敷了粉,透出娇嫩的粉红色,就像她那个大大的贝壳的颜色一样,有时她会让戴恩听一听那个贝壳。戴恩现在知道了,她的衣着和妆容其实就是那些日子里女商人和职业女性的装束。时髦而不失高雅,体型姣好又不至于过于纤细,既不像男人婆,也没有小女孩相。他曾经以为非凡独特的东西,其实并非如此。这是他长大后发现的关于大多数事情的真相。不过,在他记忆里,紫罗兰仍旧是个独树一帜、无法归类的人,昔日的紫罗兰绝不可以被抹杀。

在镇上,紫罗兰住的是皇家银行楼上的一套公寓。去那儿得爬上一段长长的、封闭的楼梯。起居室里高高的落地窗户叫作法式窗。它们通向两个小小的阳台,阳台上装着铸铁齐腰栏杆。墙上刷涂料,而不是贴墙纸,用的是一种浅绿色。紫罗兰买了一把鲜艳的苔绿色布料包裹的软垫沙发椅,还有一张咖啡桌,木头桌面上嵌着一个玻璃盘子。窗上挂的叫落地窗帘,配有拉杆。它们拉拢起来,便露出闪闪发亮的奶油色树叶从素淡奶油色底纹上飘出的图案。没有顶灯,只有落地灯。厨房里有节疤松木柜子和节疤松木打造的早餐区。再走一段楼梯——这回是露天的陡峭楼梯了——可以下到一个小小的后院,周围围着树篱,专属紫罗兰使用。它与外界隔绝,你可以尽情调整它,装点它,就像在起居室里一样。

在镇上上高中的头两年,戴恩经常去看紫罗兰。要是赶上暴风雨,就在公寓过夜。紫罗兰会在苔绿色沙发上给他铺一张床。那些日子里,他是个皮包骨头、饥肠辘辘的红发男孩——现在可没人相信他曾经皮包骨头过——而紫罗兰给他吃得很好。她让他睡前喝浇着发泡奶油的可可汁,给他吃装在塔皮里面的奶油鸡块、夹心蛋糕,还有叫作石头饼的玩意儿,是用枫糖浆做的。她只吃一片,其余都交给他对付。这些与他在家里跟爸爸和雇工吃的简陋速成饭相比,真是天壤之别。紫罗兰给他讲她在农场的童年,包括他妈和紫罗兰另一个现住埃德蒙顿的妹妹,以及他们的爸妈(她管他们叫作“角色”)。在这些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一个角色,所有事情都很好玩。

她买了一台留声机,给他放唱片,让他挑最喜欢的一张。他最喜欢的是她参加一家介绍古典音乐的唱片俱乐部时作为奖品得到的唱片。雷斯毕基的。她最喜欢的是《肯尼斯·麦凯莱演唱的圣歌及世俗歌曲》。

她再也没去过农场。戴恩的爸爸过来接戴恩,从来都无暇喝杯咖啡。或许他害怕穿着农夫的衣服坐在这样一套雅致的公寓里。也或许他对紫罗兰在教堂里的做法仍有点不高兴。

刚开始镇上生活那会儿,紫罗兰在那里作了一个选择。教堂有两扇门。一扇给乡下人用——原先是因为它离车棚近——另一扇给城里人用。教堂里的格局也是同样:镇上的人待在教堂一侧,乡下人在另一侧。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优越感或者卑下感牵扯在内。人们只是习惯如此。甚至退休后搬到镇上的乡下人,也会设法不走城里人的门,尽管为此他们或许得特地绕过城里人的门,走到乡下人的门那里。

紫罗兰挪了地儿,再加上她的工作,这些显然让她成了一个城里人。不过,她第一次去教堂时,戴恩和他爸爸是教堂里她唯一认识的人。选择乡下人的门将显出忠诚,还有一点点骄傲,一种对特权的放弃。(因为确实,大多数长老、引座员和主日学校教师都是从镇上人那边挑出来的,正如新式帽子和时髦女士套装也大都涌现在那一侧。)选择镇上人的门,也就是紫罗兰所做的,则表现出对于地位的接受,甚至还有一种欲求更多的野心。

戴恩的爸爸之后在人行道上跟她开玩笑。“你喜欢和那一头的人为伍吗?”

“那扇门比较近嘛。”紫罗兰假装不明白他的意思,“我不知道什么这一头那一头的。我想有人口袋里装了根掐灭的雪茄。”

戴恩真希望紫罗兰没那样做。不是说他指望紫罗兰和他爸爸之间能发生什么严肃的事情——比如说结婚。他没法想象那个。他只是希望他们站在同一边,也就是和他站在一边。

六月的一个下午,戴恩考完试,去紫罗兰的公寓取一本落下的书。他得到允许,可以在她上班时到公寓学习。他喜欢打开法式窗,放进刚刚摆脱了积雪的乡村气息,这片土地现在遍布着水量充沛的小溪、有裂隙的沼泽、冒出嫩芽的柳树和热气腾腾的犁沟。尘土也会跟着进来,不过他总是想,他可以在她回家之前打扫干净。他在浅色、明亮的起居室里踱来踱去,默记着大块大块的知识,感觉好极了。屋里每样东西都与他正在学习的内容发生一点关联。其中有一张深色的图画,画着一个死去的国王和几位高贵的女士,他背诗时总盯着它看。那几位女士不知怎的让他想到紫罗兰。

他不知道紫罗兰在不在家,因为她每周下午休息的日子都不同。不过他上楼时听到了她的声音。

“是我。”他招呼道,等着她从厨房出来,问他考试的情况。

可她没有,而是嚷嚷着回答道:“戴恩!戴恩,真没想到你会来!过来跟我们一起喝咖啡吧!”

她把他介绍给厨房里的两个人,一个男人及他的妻子。泰比特夫妇。男人站在厨房台子前,女人坐在早餐桌边。戴恩见过这个男人。维克·泰比特,是个保险推销员。据说曾是职业垒球手,不过是在很久之前。他身材匀称、个头不高、彬彬有礼,总是衣冠楚楚的,像老练的运动员一样有种谦逊自信的气质。

紫罗兰没问戴恩考试的情况,而是一心继续忙着做咖啡。她先是取出早餐杯,又否定了它们,换上她的高级瓷器。她在早餐桌上铺了块台布,上面有一块淡淡的熨斗烫痕。

“哎哟,我好丢人哦。”紫罗兰笑道。

维克·泰比特也笑了。“确实,确实!”他说。

紫罗兰神经兮兮的笑,以及对戴恩的忽视,都让戴恩闷闷不乐。她在镇上待了好多年了,样子变化很大,可他好像突然才注意到。她头发不再盘成发髻,现在是一头剪得短短的鬈发,也不复原先那种深棕色,如今的发色更深沉、更黯淡,像巧克力软糖。她的红色唇膏太浓太艳,皮肤也粗糙了许多。此外,她还胖了不少,尤其是臀部周围。和谐的体型已经遭到破坏——简直像是在裙子下塞了圈笼子或垫子似的。

维克·泰比特一等咖啡倒好就宣布,他要端着杯子去院子里,看看新种的玫瑰灌木怎样了。

“哦,我想它们长了一种虫子!”紫罗兰说,好像这事让她兴高采烈,“恐怕是这样,维克!”

自始至终,做妻子的一直在说话,她持续不断地讲着,几乎没注意到丈夫已经出去。她跟紫罗兰,甚至跟戴恩说着话,不过她其实只是在对空气发言。她谈论与医生的约见,与按摩师的约见。她说她得了头痛的毛病,感觉就像被烧红的烙铁夹住了太阳穴似的。她的脖子一侧也有另一种剧痛,好像有千百根针扎进肉里。她一刻不停地说啊说啊,就像安装在早餐区角落的一台无助的小型讲话机,悲哀的大眼睛一旦盯住你,顿时变得黯然无神。

这正是紫罗兰最擅长模仿的一种人,一种谈话。

而现在,紫罗兰正敷衍着。她在倾听,或者假装在倾听这个女人,带着一种对方甚至都没注意到,也不需要的关注。这是因为做丈夫的出去了吗?紫罗兰因为他对妻子的粗鲁感到不安吗?她确实不时朝后院瞥去。

“我得去听听维克对那虫子的看法。”说着她跳了起来,脚步笨重慌乱地沿后院楼梯跑下去。

“他们在乎的只有他们的钱。”做妻子的说着。

戴恩站起来再倒一点咖啡。他站在炉子前,询问似的冲说话的人举举咖啡壶。

“我已经喝太多啦,”她说,“我胃里百分之九十都是疤痕组织。”

戴恩朝下看着她的丈夫和紫罗兰,他们正肩并肩站在新种的玫瑰灌木前。毫无疑问,他们在讨论玫瑰、虫子、杀虫剂和枯萎病。不曾发生什么像摸摸捏捏这样低俗的事。维克端着咖啡杯,小心地用脚尖掀起一片叶子,然后是另一片。紫罗兰的目光顺从地挪向他锃亮的皮鞋托起的树叶。

要说戴恩那会儿就看懂了什么,这并非事实。不过他忘掉了正在说话的女人和手中的咖啡壶。他感觉到有一个秘密,一种他人的亲密气息。某种他不想知道,但又不得不知道的东西。

此后不久,他和爸爸在街上走着,看到维克迎面过来。爸爸招呼道:“你好啊,维克。”用的是男人用来招呼一个他们不很熟——或者不想熟悉——的男人时那种平静、尊敬的口气。戴恩扭过脸,打量着五金店的橱窗。

“你不认识维克·泰比特吗?”爸爸问,“我以为你在紫罗兰家里见过他。”

然后戴恩又感觉到了它——他憎恨的那种气息。他现在更憎恨它了,因为它环绕在他周身。它环绕在他周身,挥之不去,即便他爸爸也知道了。

他不想搞清紫罗兰的背叛到了何种程度。他只知道永远也不会原谅她。

现在,戴恩变成了一个肩膀宽阔、面色红润的男人,有点像只磨损的泰迪熊,一把胡子已经几乎全灰。他长得越来越像他妈。他成了一名建筑师。他离开家上了大学,长期在外地生活和工作,不过几年前回来了,忙着修复教堂、市政大厅、商业街区和各种老房子。在他离开那会儿,它们曾经都被视为碍眼之物。他住在小时候的房子里,那幢他爸爸在里面出生,死去,有一百五十年历史的石头房子,他和西奥渐渐把它修复成原初的模样。

他和西奥一起生活,后者是个社会工作者。

戴恩第一次告诉维克和紫罗兰(他已经原谅她——他们了——在很久以前)有个叫作西奥的要搬来同住时,维克说:“我想,这意味着你终于确定一个当真的女朋友了。”

紫罗兰没说话。

“是个男朋友,”戴恩温和地解释道,“根据名字不好判断。”

“好吧。那是你和他自家的事。”维克体贴地说。他唯一流露出的一点点震惊痕迹,是说了“他自家”,却没发觉。

“西奥,确实,”紫罗兰说,“不容易判断。”

这番对话是在紫罗兰从电话公司退休后搬进的两卧室小房子里展开的,房子位于镇子边缘。维克的妻子去世后,他们得以结婚,之后维克便搬了进来。小房子位于一排类似的房子中间,坐落在一片玉米地前面,沿乡村小路一字排开。维克搬来后,他的东西加上紫罗兰的东西,让天花板低矮的房间显得挤挤挨挨的,东西摆得见缝插针、乱七八糟。苔绿色沙发上铺着维克前妻织的阿富汗毛毯,显得臃肿而过时。维克带来的一幅巨大的黑色天鹅绒绘画占据了一面卧室墙的大部分。画上是一头公牛和一个斗牛士。维克昔日的运动奖杯和保险公司赠送的银碟都摆在壁炉台上,和紫罗兰的旧贝壳还有没完没了饮酒的苏格兰人摆在一起。

所有这些招惹灰尘的旧玩意儿,紫罗兰这样称呼它们。

不过维克本人去世之后,她仍保留着他的东西。他在十一月底的格瑞杯赛季去世。紫罗兰给戴恩打了电话,他接听电话时,一开始眼睛还盯着电视屏幕。

“我去了趟教堂,”紫罗兰说,“带了一些东西去参加旧货售卖会,然后去给我们买一瓶威士忌。回家时,我打开门喊了一声‘维克’,他没回答。我看到他的后脑勺位置怪怪的,倒向他的椅子扶手那里。我就绕到他前面,关了电视。”

“你说什么?”戴恩说,“紫罗兰姨妈?出什么事了?”

“哦,他死了。”紫罗兰说,好像戴恩问的就是这事,“他只有死了,才会让我关掉橄榄球直播。”她的声音响亮而一本正经,带着一种不自然的雀跃——仿佛是在掩饰窘迫之情。

他开车进镇,发现她坐在前门台阶上。

“我真是个傻瓜,”她说,“我没法进去。多蠢啊,戴恩。”她的声音仍旧高亢、响亮而明快。

西奥后来说,很多老人在亲近的人死去之后都会这样。“他们超越了悲痛,”他说,“或者说那是另一种悲痛吧。”

整个冬天,紫罗兰似乎一切正常。天好时,她会开车去教堂,去老年俱乐部打牌。然后,当天开始变热,你以为她会喜欢出门的时候,她对戴恩宣布再也不开车了。

他想问题可能出在她的视力上。他建议约个时间去看看她要不要配一副度数更深的眼镜。

“我看得很清楚,”她说,“我的问题在于,不能确定我看到的东西。”

什么意思?

“我看到一些明知不存在的东西。”

她怎么知道不存在?

“因为我还足够清醒,会判断。我的大脑收到那些信息,然后告诉我那是荒谬的。可要是不能总是这样有效,那怎么办?我该怎么判断呢?我可以让人送食品上门。大多数老人都是让人送食品上门的。我是个老人啦。艾匹超市的人不会多想念我的。”

不过戴恩知道她有多喜欢去艾匹超市。他想,他或者西奥或许可以每周开车送她去一次。在那里,她可以买到维克经常喝的特制浓咖啡,她还喜欢看看那些熏肉和培根——都是维克最喜欢吃的——尽管她很少会买。

“比如说吧,”紫罗兰说,“前几天早上,我看到比利大王来着。”

“你见到我外公了?”戴恩笑着说,“好吧。他现在怎么样?”

“我看到的是那匹叫比利大王的马。”紫罗兰简短地解释道,“我走出屋子,它正把脑袋从餐厅窗子探进来。”

她说一眼就能认出它。它那熟悉、傻气、带斑纹的灰脑袋。她命令它走开,离开这里。它把脑袋从窗台上抬起,悠悠闲闲地走了。紫罗兰进厨房做早饭,然后想起了一系列事情。

比利大王马死了已经有六十五年了。

那也不可能是牛奶工的马,因为牛奶工自打1950年以来就不用马车了。他们改开卡车。

不。他们没开任何车过来,因为早就没人送牛奶了。它甚至都不用瓶装了。人们都到商店里买纸盒或塑料袋装的牛奶。

餐厅窗子上有玻璃,玻璃也没破。

“我也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那匹马。”紫罗兰说,“不是说不喜欢它。不过要是消失了的东西或者人里让我挑选想再见到的,那可不会是那匹马。”

“那会是什么呢?”戴恩问,试图让谈话轻松一点,尽管他对于听到的事一点也不开心。“你会选什么?”

但是紫罗兰不高兴地哼了一声——一句不满的咕哝声,呃呃呃——仿佛这个问题让她生气了,甚至激怒了她。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沉思的,甚至是乖戾的傻相——与那声咕哝正好相配。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戴恩偶然看到一个关于南美洲居民——主要是女性居民——的电视节目。他们相信自己时不时会在特殊情境中被神灵入侵、附体。他们脸上的表情让他想起了紫罗兰。区别在于,他们追求这种附体,而他肯定紫罗兰正相反。她一点也不想被一个无助、恍惚、愚钝、固执,有着失控的、随时会在现实中冒出来的回忆或想象的老太婆附体。她想必会因为不得不控制住这个老太婆而脾气暴躁。事实上,他看到过她——现在他想起来了,看到过她偏着脑袋,往头上飞快地拍了一记,就像人们想驱赶什么挥之不去、让人不快的感觉一样。

夏天又过去了一个星期左右,她给他打电话。“戴恩,我告诉过你我看到的那两个路过我家的人了吗?”

“什么人,紫罗兰姨妈?”

“女孩子。我想是的吧。现如今男孩不留长发了,对吗?她们穿着军队制服,看起来是那样的,不过我不知道那能说明什么。一个矮个儿,另一个高个儿。我看到她们路过这幢房子,看了看它。她们走开去,又走了回来。”

“没准她们在捡瓶子,有人这么干。”

“她们没有装瓶子的东西啊。是这幢房子。她们感兴趣的是这个。”

“紫罗兰姨妈,你确定吗?”

“是的,我知道。我也这样问过自己。但她们不是什么我认识的人。她们也不是任何我知道的死去的人。这一点很重要。”

他想,该去看看她了,去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他还没来得及去,她又来了电话。

“戴恩,我只是想跟你说说。关于从我家门口走过的那两个女孩子。她们是女孩,穿着军队制服。她们过来敲我的门了。她们说,她们在找一个叫作紫罗兰·托姆斯的人。我告诉她们这里没这个人,她们好像非常失望。然后我说,倒是有个叫作紫罗兰·泰比特的人,这个行吗?”

她听起来颇为兴奋。戴恩很忙。他半个小时后要与镇上的议员们开会。他还牙疼。不过他说:“那么,你是对的了。她们是谁?”

“这就是让人吃惊的地方了,”紫罗兰说,“她们不是一般的女孩。她们中的一位是你的表妹呢。我是说,是你表妹的女儿。多娜·科拉德的女儿。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你表妹多娜·科拉德呀,她婚后的姓是麦克耐。”

“不知道。”戴恩说。

“你姨妈美丽小希,住在埃德蒙顿的那个,嫁给了一个叫科拉德的男人,罗伊·科拉德,她生了三个女儿。伊莱娜、露丝和多娜。现在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

“我从没见过她们。”他说。

“嗯。好吧,多娜·科拉德嫁给了一个姓麦克耐的,我忘了他叫什么了,他们住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乔治王子城,来的是他们的女儿希瑟。路过我家的是他们的女儿希瑟呀。另外一个女孩是她的朋友,叫作吉莲。”

戴恩沉默了一分钟之久,紫罗兰说:“戴恩,希望你没觉得我老糊涂了。”

他笑了。他说:“我得过来看看她们。”

“她们非常有礼貌,好心肠,”紫罗兰说,“和她们的样子可不同。”

他相当确定这些女孩真的存在,不过那会儿一切在他听来都有点糊里糊涂的。(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发低烧,之后不得不对牙齿采取根管治疗。)他确实打算到镇上打听打听,看看还有谁见过她们。过了一阵,等他确实着手去打听的时候,他发现符合描述的两个女孩在旅馆里住过,她们有一辆破旧的蓝色达特桑汽车,但是经常步行出门,在镇里镇外都一样。大家都认为她们是搞妇女解放的。人们对她们的衣服不怎么看得上眼,不过她们也没惹什么麻烦,只是在旅馆里跟脱衣舞者发生了一些争论。

同时,他从紫罗兰那里听到了很多。她打电话到他家时,他的牙齿正酸痛,几乎没法讲话。她说,很遗憾他身体不好——否则就可以过来看看希瑟和吉莲了。

“希瑟是个子高的那个,”紫罗兰说,“她有长长的金发,体型瘦削。要说她有哪里像美丽小希,那就是她的牙齿了。不过希瑟的牙齿挺配她的脸型的,洁白美丽。吉莲是个好看的女孩,鬈发,晒得黑黑的。希瑟的白皮肤一晒就发红。她们穿的是一样的衣服——你知道的,军装裤子和工作制服衬衫,还有男孩子的靴子——不过吉莲总是系着皮带,竖起领子,她这么穿显得挺时髦的呢。吉莲更自信一点,但是我觉得希瑟更聪明。她更感兴趣呢。”

“对什么感兴趣?”戴恩问,“说到底,她们是什么人呢——学生吗?”

“她们上了大学,”紫罗兰说,“我不知道她们学的是什么。她们去过法国和墨西哥。在墨西哥,她们住在一个叫作女人岛的地方。那是一个女人统治的世界。她们在一家剧院工作,做编剧。她们自己写剧本。不接受别的作者的剧本,也不演现成就有的剧本。这家剧院里全是女人。她们给我做了一顿好吃的晚饭。戴恩,真希望你能来这里。她们做了一道有朝鲜蓟心的沙拉呢。”

“紫罗兰听起来好像嗑药了似的,”戴恩对西奥说,“听起来好像她们把她给迷昏头了。”

一恢复说话能力,他就给她打电话。“那些女孩感兴趣的是什么,紫罗兰姨妈?她们是对旧瓷器和珠宝之类的感兴趣吗?”

“不是啊,”紫罗兰生气地答道,“她们对家族历史感兴趣。她们对我们的家族和我记得的事感兴趣。我不得不跟她们解释炉子上的储水罐是怎么回事。”

“她们打听那个做什么?”

“哦。她们有点想法。想用那个来写剧本。”

“她们哪里懂什么剧本?”

“我没告诉你吗,她们参加戏剧演出的?她们自己写剧本自己演,在那个女人的剧院里。”

“她们想写什么样的剧本?”

“我也不知道。我不知道她们会不会真写。她们只是对过去的日子感兴趣。”

“现在正流行这个,”戴恩说,“对过去感兴趣。”

“她们不是装装样子的,戴恩。真的感兴趣。”

不过,他觉得这回她听起来没那么兴奋了。

“你知道她们会把所有名字都改掉,”她说,“写戏的时候,会换掉所有的名字和地名。不过我想,她们只是想打听打听事情,聊聊而已。她们其实没那么年轻,只是看着挺小的。她们充满好奇,而且无忧无虑的。”

“你的脸不一样了,”戴恩终于去看紫罗兰时说,“你瘦了吗?”

紫罗兰说:“我想没有吧。”

戴恩自己瘦了十二磅,但她都没在意。她看起来很高兴,又有点躁动不安。她不断站起又坐下,看看窗外,漫无目的地把厨房里的东西挪来挪去。

女孩们已经走了。

“她们不回来了吗?”戴恩问。

不,要回来的。紫罗兰觉得她们会回来,只是不知何时。

“去找她们那个岛了吧,我猜,”戴恩说,“她们那个女人统治的岛。”

“不知道。”紫罗兰说,“我想她们去蒙特利尔了。”

戴恩不愿相信他竟会因为两个从未谋面的女孩如此不安、狐疑。他几乎要将之归罪于他为了牙痛不得不服的药了。他有种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瞒着他——它遍布在他四周,却瞒着他——某个无聊、愚蠢、恶毒的秘密。

“你剪了头发。”他说。正是因为这个,她的脸才不一样了。

“是她们剪的。她们说这是圣女贞德的发型。”紫罗兰像习惯的那样,揶揄一笑,摸了摸头发。“我告诉她们,我可不希望到头来给绑在柱子上烧死。”

她抱着脑袋,前后摇晃着。

“她们把你弄烦了,”戴恩说,“她们把你弄烦啦,紫罗兰姨妈。”

“是因为要整理所有那些东西。”紫罗兰解释道。她冲后面那间卧室晃了晃脑袋。“是因为我在那里要对付的那些东西。”

紫罗兰家的次卧室里有好几大箱文件,还有一个属于她妈妈的古老拱顶箱。戴恩觉得里面想必同样全是文件。古老的高中笔记,师范学院笔记,成绩单,她在电话公司工作那么多年里的记录和通讯,会议备忘,信函,明信片。任何上面写字的东西,她可能都保留了下来。

她说,所有这些文件都得整理出来。必须在女孩们回来之前弄好。她答应过她们一些事的。

“什么事?”

“就是一些事罢了。”

她们很快就会回来吗?

紫罗兰说是的。她觉得是这样的。想着这事的时候,她的双手在桌面上揉来揉去。她咬了一口饼干,把剩下的部分捏碎。戴恩看到她把饼干屑扫到手心,倒进她的咖啡。

“她们寄来了这个。”她说,把一张卡片推向他。它靠在糖罐上搁着,他之前注意到过。一张手制卡片,用蜡笔画着孩子气的紫罗兰图案,还有小小的红心。她似乎希望他读它,于是他照做了。

无比,无比感谢您的帮助和坦诚。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反父权主义之怒火的经典故事。您给我们的这份礼物,我们可以传递给别人吗?所谓的女性之疯狂,其实不是别的,正是数个世纪的打击压迫的结果。关于小溪的那段实在太精彩了,有多少女人会产生共鸣啊!

在底部,用大写字母写着:期待早日看到那些文件。下次一定。对您充满爱意和感激。

“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戴恩说,“你干吗非得帮她们整理文件?她们不能自己在这堆破烂里翻翻,找到想要的东西吗?”

“因为我不好意思啊!”紫罗兰激动地说,“我不想任何人看到这些。”

他告诉她根本,根本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不该说‘破烂’。我只是想说,你在这么多年里存下了不少东西啊。有些可能很有意思呢。”

“没人知道它们的意义!我必须亲自整理它们!”

“反父权主义之怒火,”戴恩又拾起那张卡片,“她们是什么意思呢?”他想知道她们为什么用大写来强调“女性之疯狂”和“打击压迫”。

“告诉你吧,”紫罗兰说,“让我来告诉你吧。你不知道我不得不与之作战的是什么。有好多事情并不是那么美妙啊。我走进来,打开那个旧箱子,看了看里面,你知道我找到了什么吗,戴恩?全都是脏东西。马粪。一排排摆着。是故意的啊。在我自己家里,在我的箱子里,我发现的就是这个。”她抽泣起来,这一点也不像她,毫无迷人之处,自怨自艾的。

戴恩告诉西奥这事,西奥笑了,说:“听说这事我很难过。她说什么了吗?”

“我说我要去看看,她说都扔掉了。”

“确实。不错,看起来好像哪里出岔子了,对吗?我想我能感觉到它快来啦。”

戴恩想起来她的另一句话,不过他没说。那不重要。

“那是个恶心的玩笑,对吗?”她抽泣道,“那种弱智才能想得出来的玩笑!”

第二天,戴恩一口气开出镇子,开到紫罗兰门前的小路,看到她的前门大中午就敞开着。他通常不会走这条路。今天这么做并不奇怪,因为过去几个小时里,他脑海中一直都是紫罗兰。

他想必是在火焰刚刚在厨房升起时进的门。他先看到了它们在厨房墙上映出的亮光。他冲进去,紫罗兰正往煤气炉上堆文件。她点着了火。

戴恩从大厅里抓起一张小地毯掩护自己,设法关掉了煤气。烧着的纸片飘到空中。地板上堆满纸张,有些还装在盒子里。紫罗兰显然打算把它们全烧掉。

“哦,耶稣啊,紫罗兰姨妈!”戴恩嚷道,“耶稣啊,耶稣啊,你在做什么!快出去!出去!”

紫罗兰站在屋子中央,像一截黑色木桩扎根在那里,周身飘扬着燃烧的纸片。

“出去!”戴恩吼道,把她扳转身,推向后门。突然之间,刚才绝对的静止变成了惊人的速度。她跑向,或者说是一头扎向门口,打开门,跑进后门的走廊。她没冲下台阶,而是从走廊边缘径直跌下去,头朝下栽进维克种的玫瑰灌木。

戴恩没有立刻发现她跌下去了。他在厨房里手忙脚乱。

幸运的是,一堆堆或者一捆捆的纸张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容易着火。戴恩更担心的倒是窗帘或炉子后头发干的油漆墙。紫罗兰不再像从前那样精心料理家务了,墙壁油腻腻的。他用小地毯按住炉子上蹿起的火焰,然后想起他亲自买来,要求紫罗兰收在厨房柜子里的灭火器。他举着灭火器在厨房里跌跌撞撞地跑着,追逐着火的小鸟们,把它们变成落到地上的焦纸片。他被地上的一堆堆纸张绊住脚步。不过窗帘没着火。炉子后头墙上的油漆冒出泡泡,不过也没烧起来。他继续追逐着,用了五分钟或者更短时间就扑灭了火。只有烧焦的纸片,如肮脏的飞蛾翅膀一般,落在所有东西上面——真是一团糟。

他看到紫罗兰倒在地上,陷在玫瑰灌木中间,作好了最坏的打算。他担心她中风了,或者心脏病发作,或者至少也在跌下去时摔裂了骨盆。不过她很清醒,挣扎着爬了起来,呻吟着。他抓住她,帮她站起身。两人都发出好多痛苦的呻吟和感叹之后,他终于帮她走到后门台阶,让她坐在上面。

“你这血是哪来的?”他问。她的胳膊上沾着泥土和鲜血。

“玫瑰戳的。”紫罗兰说。听到她的声音,他知道她没什么大碍。

“玫瑰狠狠地刮伤了我,”她说,“戴恩,你看起来真糟糕!你看起来真糟糕,全身黑乎乎的!”

他的脸上泪水和汗水混成一道。他用手擦擦脸,手顿时变黑了。“烟熏的。”他说。

她是那样平静,以至于他猜想她或许有一点轻微的中风,记忆缺失了,正好能让她忘掉刚才的火灾。不过她没忘。

“我甚至没用什么煤油嘛,”她说,“戴恩,我没用煤油什么的。火怎么会烧成那样?”

“那可不是烧柴火的炉子,紫罗兰姨妈。那是在煤气炉上啊。”

“哦,天哪。”

“你肯定以为是在柴火炉子上烧文件吧。”

“肯定是的。我多蠢哪。你赶来扑灭了它。”

他试图从她的头发上挑出黑纸屑,但是手指一捏,它们就碎了。裂成更小的碎片,消失不见。

“我得谢谢你啊。”紫罗兰说。

“我们现在要做的,”他说,“是送你去医院,确保你没有问题。你可以休息几天,我们帮你把厨房清理一下。行吗?”

她一阵呻吟,不过听起来挺平静的,那意味着同意。

他晚上会跟西奥谈一谈。他们会设法想出个方案。

“你得盯着我点,免得我把这地方整个烧喽。”

“没问题。”

“哦,戴恩,这可不是开玩笑。”

第三天晚上,紫罗兰在医院去世了,之前毫无征兆。或许是一种延迟反应吧,受惊吓的结果。戴恩在后院的焚烧炉里烧掉了所有文件。她从来不曾吩咐他这么做。她再也没提及她在做的事。她再也没提及那些女孩们,或者那年夏天发生的任何事。他只是觉得应当完成她没做完的事。他一边烧着,一边计划该如何斥责那些女孩。不过等他弄完,他觉得自己对她们未免过于严厉了——尽管给她惹了麻烦,可她们也给她带来了快乐嘛。

在那个炎热、几乎万里无云的午后,他们还坐在后院台阶上,面对绿色玉米林的时候,紫罗兰摸摸胳膊上的擦痕说:“这让我想起一些事。”

“我该给你涂点滴露的。”戴恩说。

“好好坐着。你想,到这会儿了,还有什么细菌没进入我的血管呢?”

他坐定了,她说:“你知道,维克和我是朋友。戴恩,在我们能够结婚之前很久很久就是。”

“知道。”

“嗯。这些擦伤让我想起我们是怎么认识,又是怎么变成那样的好朋友的,因为当然了,我们第一眼就互相对上了。我开着我的第一辆车,那辆V8,你可能都不记得了,我开出了路面。我开进了一条小沟,倒不出来。所以当我听到有辆车开来,就在那儿等着,但是我突然觉得没脸见人。”

“你因为开出了路面而害臊吗?”

“我感觉糟透了。正因如此,我才开出了路面。我莫名其妙就感觉很糟,就算有什么原因,也是某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吧。我没法见任何人,所以我躲进了灌木,结果立刻被钩住了。我想转个身,扭来扭去的却怎么也挣不脱。我越扭,擦伤得越厉害。我穿着一件薄薄的夏天的裙子。不过那车还是停下了。是维克。我从没告诉过你这个吧,戴恩?”

没有。

“是维克开着车路过。他吩咐道,待着别动,然后他走过来,从我身上摘下那些浆果藤和枝条。我感觉自己像困在陷阱里的一头牛。不过他没笑话我——他看到一个人陷在那样的困境里,似乎一点也不觉得怪。结果倒是我自己笑了起来,看到他穿着那身浅蓝色夏季西装,那样一本正经地围着我忙活的样子。”

她上下抚摸着胳膊,指尖在擦出的伤口上描一描,拍了拍。

“我刚才在说什么?”

“你被灌木钩住了,维克帮你解脱了出来。”

她快速拍着胳膊,摇着头,喉咙里发出表示不耐烦或厌恶的呻吟声:呃呃呃。

她坐直身体,响亮地,却又像是在推心置腹地说:“有只野猪在玉米地里拱来拱去呢。”

“后来你笑了。”戴恩像没听到似的说。

“不错,”紫罗兰点点头,竭力按捺住不耐烦,“不错,我们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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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祈祷之圈

特鲁迪把壶朝房间那头扔去。它没撞到对面的墙。没砸中任何人。甚至都没摔破。

这是一个没有把手的壶——灰泥色,上有棕色横条,摸上去砂纸般粗糙——是丹那年冬天参加陶瓷班做的。他做了六个小小的无把杯子配它。壶和杯子本是喝清酒用的,但是当地酒店不售清酒。一次,他们旅行时买了一些回家,不过不怎么喜欢。因此丹做的壶一直搁在厨房的开放式架子上的最高一层,里面搁着几样有点价值的稀奇玩意儿。特鲁迪的结婚戒指和订婚戒指,罗宾八年级获得的全优生奖牌,一条长长的双层黑玉珠链,原是丹的妈妈的,遗嘱留给了罗宾。特鲁迪现在还不让她戴。

特鲁迪下班回家时刚过午夜。她摸黑进屋。只有小小的炉灯开着——她和罗宾总给对方留着这灯。特鲁迪等不及开别的灯,甚至包都没放下,就爬上一把椅子,取下壶,在里面摸了一圈。

没了。当然。她早知道它没了。

她穿过黑暗的屋子,走向罗宾的房间,拎包仍挽在胳膊上,手里抓着那壶。她打开顶灯。罗宾呻吟着翻个身,把枕头扯到脑袋上。装吧。

“你奶奶的项链,”特鲁迪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你疯了吗?”

罗宾假装发出一声半梦半醒的呻吟。看起来,好像她所有的衣服,旧的新的,干净的脏的,全都散落在地板、椅子、桌子和梳妆台上,甚至床上也有。墙上贴了张画着河马的大海报,下书“我怎么如此天生丽质?”。还有一张特里·福克斯跑过雨中公路的海报,身后汽车如林。脏杯子,脏酸奶盒,学校笔记,一盒没拆封的卫生棉条,罗宾学龄前玩的布蛇和布老虎,一大摞两年前被轧死的猫“腊肠”的照片,罗宾跳远、赛跑或投篮得的红蓝色缎带。

“你给我说话!”特鲁迪说,“给我说说你为什么这么干!”

她丢出酒壶。但它比她想象的重,或者也可能扔出的那一瞬她手软了,总之它没撞上墙,掉在梳妆台边的地毯上,在地上滚了一会儿,完好无损。

那会儿你冲我扔了只壶呢。你差点砸死我。

不是冲你的。我没冲着你扔。

你差点砸死我。

罗宾在装睡的证据:她惊恐地坐起,却毫无突然惊醒时的困惑茫然。她好像很害怕,但孩子气的惊恐表情下,藏着另一种表情——死不悔改、察言观色、轻蔑不屑。

“它多好看啊。而且很值钱。它是你奶奶的东西。”

“我觉得它属于我。”罗宾说。

“那女孩甚至都算不上是你朋友。天哪,你今天早上对她可没说什么好话。”

“你哪知道谁是我朋友!”罗宾的脸涨成发亮的粉红色,眼里盈满泪水,不过轻蔑的、死不悔改的表情依然如旧。“我了解她。跟她聊过天。所以滚出去!”

特鲁迪在成人精神障碍中心工作。很少有人这么叫它。镇上老一点的人仍称它为“威尔姐妹之家”,其他许多人,包括罗宾——以及估计大多数她的同龄人——都叫它智障中心。

这房子现在修了一条轮椅坡道,因为有些智障人士在身体上也有残疾。后院有个游泳池,用纳税人的钱造它的时候,颇引起了一番议论。除了这些,房子看起来和从前几乎没什么不同——白木墙,带墨绿纹饰的山墙,斜屋顶,装深色纱窗的边廊,前方低洼的草坪周围环绕着软枫木。

这个月特鲁迪是下午四点到午夜的班。昨天下午,她把车停在房前,沿车道步行上去,想着这房子多美啊,就像威尔姐妹时期一样宁静,那对姐妹想必总是给人奉上冰茶,从图书馆借书看,或者还打槌球,就像那时候的其他人一样。

一旦你进门,总能听到几则新闻、一阵争吵或者激动的嚷嚷。有人来修游泳池,但没完工。他们又走啦。还没修好。

“我们反正拿它也没什么用,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约瑟芬说。

“还不到六月中呢,你却说夏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凯尔文说,“说话不经过大脑啊。你听说了那个在乡下死掉的女孩子吗?”他问特鲁迪。

特鲁迪搅拌着两份冰冻柠檬水,一份是粉红色的,一份是原色的。听了他这话,她把勺子往冰块上猛的一捣,溅出几滴柠檬水。

“怎么回事,凯尔文?”

她担心听到女孩被拖下某条乡间公路,在树林里被奸污,勒脖,毒打,弃尸。罗宾总是穿着白短裤和t恤,飞扬的头发上勒条发带,在乡间公路跑步。她的头发是金色的。腿和胳膊也是金色的。她的脸颊和四肢并非闪闪发亮,而是覆着层绒毛——要是她跑步经过,身后留下一阵花粉之雾,你也不会奇怪。汽车冲她鸣喇叭,她不为所动。有人冲她嚷嚷下流的威胁,她就不甘示弱地骂回去。

“因为开卡车。”凯尔文说。

特鲁迪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罗宾还不知道怎么开车呢。

“十四岁,她不会开车,”凯尔文说,“她溜进卡车,立马撞上一棵树。她父母在哪儿?我想知道的是这个。他们没看好她。她还不知道怎么开车,就溜进卡车,撞上树。十四岁。太年轻啦。”

凯尔文是独自进城的。他能打听到所有新闻。他五十二岁,仍旧瘦瘦的,像个男孩子,胡须刮得干干净净,一头柔软、干干净净的深色头发剪得短短的。他每天都去理发店,因为不大会自己刮胡子。癫痫症,然后是手术,某处骨移植受到感染,又做了更多手术,脚部和手指永久性轻微障碍,轻微的脑部障碍。这毛病并不会让他混淆事实,只会让他搞不清原因。或许他根本不该待在中心,不过又能去哪呢?再说他喜欢这里。他说过他喜欢这里。他告诉别人,他们不该抱怨。应该更守规矩,应该管好自己。他在前院捡起人们扔下的软饮料罐和啤酒瓶——尽管这不是他的分内事。

珍妮特午夜之前准时过来接替特鲁迪,也说了同样的新闻。

“我猜你听说过那个十五岁女孩的事了吧?”

珍妮特跟你说起这类事,总是用“我猜你听说过”开头。我猜你听说过威尔玛和特德分手了吧,她说。我猜你听说过埃尔文·斯蒂德心脏病发作的事了吧。

“凯尔文告诉我了,”特鲁迪说,“只是他说她十四岁。”

“十五岁,”珍妮特说,“她肯定和罗宾同班。她不会开车,甚至都没开出小巷。”

“她喝醉了吗?”特鲁迪问。罗宾对酒、麻醉药、香烟,甚至咖啡都点滴不沾,她对于纳入体内的东西极其在意。

“我想不是吧。或许是吓呆了。那是傍晚的时候。她和姐姐在家。她们的爸妈出门了,她姐姐的男朋友来了——就是他的卡车。要么是他把卡车钥匙给了她,要么是她自己拿了。反正说法不一。有人说他们打发她去做件什么事,想甩开她。有人说她拿了钥匙就走了。反正,她在小巷里一头撞到树上。”

“天哪。”特鲁迪说。

“我知道。这太蠢了。这让人一想到自己正在长大的孩子就难过。所有人都吃药了吗?凯尔文在看什么?”

凯尔文还没睡,坐在起居室看电视。

“某人的访谈。他写了一本关于精神分裂的书。”特鲁迪告诉珍妮特。

任何关于精神病的东西,凯尔文都会看看,或者试着阅读。

“我想他会沮丧吧,这类东西看得越多的话。”珍妮特说,“你知道吗,我今天发现,我不得不为了侄女劳拉的婚礼,用粉色餐巾纸做五百朵玫瑰!用来装饰车的。她说我答应过帮忙做婚车上的玫瑰。嗯,我没有啊。我可不记得答应过什么事。你愿意过来帮忙吗?”

“当然。”特鲁迪说。

“我猜想我希望他不要再看精神分裂节目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想看老《达拉斯》了。”珍妮特说。她和特鲁迪对此意见不同。特鲁迪没法忍受重播的老《达拉斯》,也不想看演员们带着昔日年轻丰满的脸庞,经历着他们和观众都早已忘记的那些磨难和错综复杂的情感关系。那才是最好玩的地方嘛,珍妮特认为。简直不可思议,所以太奇妙啦。这一切都发生过,而他们竟然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过起自己的日子。不过特鲁迪觉得,没什么不可思议的——角色们总是从这事忙到那事,随时把往事抛诸脑后,永远兴致勃勃,拾掇得漂漂亮亮,频频换衣服。令她无法忍受的,就在于它并非真的那么不可思议。

第二天早上,罗宾评论道:“哦,没准吧。跟她玩的人全都酗酒。他们永远在聚会。他们自己不学好。全怪她自己。就算她姐姐叫她走开,她也不用真走开呀。不用这么犯蠢嘛。”

“她叫什么?”特鲁迪问。

“特雷西·李。”罗宾厌恶地说。她踩下垃圾箱踏板,举起而不是放低刚喝完的酸奶盒,往下一丢。她穿着比基尼内裤和t恤,上书“要是想听屁眼的声音,我会放屁”。

“我还是不喜欢那件t恤,”特鲁迪说,“有些东西挺恶心但挺好玩,有些东西光恶心不好玩。”

“有什么问题吗?”罗宾说,“反正我一个人睡觉。”

特鲁迪坐在屋外,裹着宽松睡衣喝咖啡,等天慢慢变热。边门外有一小片地铺着砖,她和丹总管它叫院子。她现在就坐在这里。这是一幢太阳能加热的房子,南面的斜屋顶上装着巨大的玻璃板——是镇上模样最古怪的房子。内部也很古怪,厨房装的是开放式架子而不是柜子,要爬上几级台阶才能进入俯瞰屋后原野的起居室。她和丹开玩笑地给房子各个部分取了最传统、最富郊区风味的名字——院子、化妆室、主卧室。丹总忍不住拿他的生活方式来取乐。他亲手造了这幢房子——特鲁迪揽下了不少油漆活儿以及乱涂乱抹的活儿——结果大获成功。镶板处没有漏雨,太阳能确实给房子提供了部分热量。大多数有丹的想法或理想的人都不够实际,不会修东西或做东西,不懂接电线或木匠活儿,或者任何需要懂的东西。丹却样样在行——园艺,砍木头,造房子。他尤其擅长修马达,过去经常作为汽车修理师和小马达修理工四处揽活儿。就是因为这个,他才到此地安家。他为玛莱娜而来,找到一份修理工的活儿,成了一家汽车修理店的技术合伙人,然后不知不觉地——娶了特鲁迪而不是玛莱娜——变成一个小镇商人,亲情俱乐部成员。他自始至终不曾剃掉那把1960年代的大胡子,也懒得理发。镇子太小,而丹又太聪明,无须为这些费神。

现在丹跟一个叫作吉纳维芙的女孩住在列治文山一幢市区住宅里。她在读法律。她很小就结婚了,有三个年幼的孩子。丹三年前遇到她,当时她的帐篷车在镇外几英里处抛锚。晚上他跟特鲁迪讲了她的事。租的帐篷车,三个几乎还是婴儿的小孩,非常年轻的离婚妈妈,头发梳成辫子。她的勇敢,她的贫困,她读法律学校的计划。若不是帐篷车很容易就修好了,他本打算邀请她和孩子们来家过夜。她正准备去特金巴厘尔她父母的避暑屋。

“那她就不可能真那么穷。”特鲁迪说。

“父母有钱,你也可以很穷啊。”丹说。

“不,不可能。”

去年夏天,罗宾到列治文山住了一个月。她提前返回了,说那里简直是所疯人院。最大的孩子要上特殊阅读治疗所,第二大的孩子尿床。吉纳维芙的所有时间都在法律图书馆学习。不是才怪。丹负责买食品、烧饭、照料孩子、种菜,星期六和星期天开出租车。他想在车库开个摩托车修理店,但没被允许。邻居们反对。

他告诉罗宾他很开心。从没这么快乐,他说。罗宾回家后完全成了个大人——严厉、好挖苦、说一不二。她多了几丝前所未有的、淡淡的、根深蒂固的怨恨之情。特鲁迪没法哄她说出来,逗她也没用。那些手段能生效的阶段已经过去。

罗宾中午回家,换了衣服。她穿上一件浅色印花棉布衬衫,熨平一条浅蓝色棉裙。她说,班上有些女孩或许下课后会去殡仪馆。

“我忘了你还有那条裙子。”特鲁迪说。要是她以为能借此展开一点交谈,那可错了。

与丹初次邂逅时,特鲁迪喝得醉醺醺的。她十九岁,高个儿,瘦瘦的(现在依然如此),一头狂野的黑色卷发(现在剪短了,像通常的黑头发一样已有几缕灰色)。她晒得很黑,穿牛仔裤和扎染t恤。没穿胸衣,也没那必要。那是八月,在穆苏科卡一家有乐队的旅馆酒吧里。她正与一些女朋友宿营。他和未婚妻玛莱娜也在那里。他带玛莱娜回家见他妈,后者在穆苏科卡湖的一个岛上,住在空无一人的旅馆里。特鲁迪十九岁,他二十八岁。她在他和玛莱娜的桌前独舞,头昏眼花,醉醺醺的。玛莱娜是个模样挺温顺的金发女郎,粉色胸部巨大挺拔,挂满小小的人造珍珠做的链子。特鲁迪在他面前执着地跳舞,直到他站起来加入她。跳完后他问她的名字,带她回桌子,介绍给玛莱娜。

“这位是茱迪。”他说。特鲁迪笑瘫在玛莱娜旁边的椅子上。丹带玛莱娜去跳舞了。她喝掉玛莱娜的啤酒,去找自己的朋友们。

“你们好啊,”她对她们说,“我叫茱迪!”

他在酒吧门口追上她。看到特鲁迪要离开,他就和玛莱娜分手了。一个能够飞速改变计划,看出各种可能性,燃烧起全新热情的男人。他事后告诉别人,他还不知道特鲁迪真名就已经爱上了她。不过他对特鲁迪坦言,和玛莱娜分手时他哭了。

“我也有感情,”他说,“不怕流露出来。”

特鲁迪对玛莱娜则毫无感情。玛莱娜已经过了三十岁——还能指望什么?玛莱娜现在还住在镇上,在水电公司工作,没结婚。一次,特鲁迪和丹讨论着吉纳维芙,特鲁迪说:“玛莱娜一定会想,我真是罪有应得啊。”

丹说,他听说玛莱娜加入了圣经基督教会。里面的女人禁止化妆,星期天去教堂必须戴一种无边帽。

“她的脑子里不会有别的想法,只有宽恕。”丹说。

特鲁迪说:“我相信。”

关于殡仪馆的事,特鲁迪从凯尔文和珍妮特处都听到了同样的版本。

特雷西·李班上的女生放学后全去了。她们正赶上所谓的探问期,特雷西·李的家人都守在敞开的棺木边接待亲友。她爸妈都在,已婚的哥哥和老婆,姐姐,甚至卡车的主人,姐姐的男朋友也在。他们站成一排,人们列队走过,说几句安慰话。来了很多人。这种时候总是如此。特雷西·李的祖母排最后,坐在一把锦缎椅子上。她没法长时间站着。

殡仪馆的所有椅子都裹着这种白色金色锦缎。窗帘也是同样的布料,墙纸与之相配,可谓尽善尽美。墙上装着小支架灯,镶着厚厚的粉色玻璃。特鲁迪去过几次,知道那里是什么样。但是罗宾和大多数女孩从没去过,里面的样子让她们始料未及。她们有几个几乎一进门就抽泣起来。

窗帘关着。播放着轻柔的音乐——并不是真的教堂音乐,不过听起来很像。特雷西·李的棺木白底金边,与锦缎和墙纸相配,里面衬着打褶的粉色缎子,垫一个粉色缎枕。特雷西·李的脸上毫无伤痕。她并不像平时那样化妆,因为这回是葬礼承办人帮她化的。不过她戴着心爱的耳环,绿松石色的三角形和黄色新月形,每只耳朵戴两个。(有人觉得这品位很差劲。)棺木里自她腰部以下都盖着,上面摆了个粉色玫瑰组成的巨大心形枕头。

女孩们列队上前跟死者的家人说话,和他们握手,说“你痛失挚爱我很难过”,就像所有其他人做的一样。做完这个,等她们所有人都让老祖母用温暖、肿胀、布满雀斑的手握了握自己冰凉的小手之后,她们又三三两两排起队,从棺木前走过。她们中很多人已经哭起来,浑身颤抖。你还能指望什么呢?小姑娘们嘛。

不过她们一边走,一边唱起歌。开始有点拘谨害羞,渐而悲哀、甜蜜的声音变得自信起来,她们唱道:

<small>现在啊,当鲜花仍旧长在藤上,</small>

<small>我要品尝你的草莓,我要痛饮你的蜜酒……</small>

当然,她们事先计划了一切。她们从一张唱片里挑出这歌,相信它是一首古老的赞美诗。

她们就这么列队走过,唱着歌,低头看着特雷西·李。人们注意到她们往棺材里丢起东西。从手指上、胳膊上抹下戒指和手镯,从耳朵上摘下耳环。解开项链,弯腰从头上扯下链子和长珠串。每个人都丢进点什么。所有这些闪闪发亮的首饰都滑落到死去的女孩身上,和她一起躺在棺木里。一个女孩从头发上扯下亮闪闪的梳子,也丢了进去。

没人站出来制止。谁会那么煞风景呢?这简直像一场宗教仪式。女孩们好像听人讲解过该怎么做似的,好像这是个寻常的惯例。她们唱歌,抽泣,丢下珠宝。仪式感令她们每个人都显得很优雅。

这家人也没阻止她们。他们觉得很美。

“就像在教堂里啊。”特雷西·李的妈妈感叹道。祖母则说:“这些可爱的小姑娘都爱特雷西·李。要是她们想献出首饰,表明她们的爱,这是她们自己的事儿。这个不关别人的事儿。我觉得这很美。”

特雷西·李的姐姐瘫倒在地,失声痛哭,这是她首次这么做。

丹说:“这是对爱的考验。”

他指的是特鲁迪的爱。特鲁迪开始唱歌:“请放开我吧,放开我哟……”

她一只手按住胸口,唱着歌,满屋子飞舞。丹又像要哭,又像要笑。他没法控制自己。他上前抱住她,两人一起踉踉跄跄跳起舞。他们都醉得可以。整个六月(那是两年前),他们在一轮一轮爆发的间歇以及其间都在喝杜松子酒。喝酒、哭泣、争论、解释,特鲁迪不得不频频冲到酒店。不过她不记得真喝得烂醉,或者酒后头疼。只记得始终那么累,好像脚踝上拴着铅块。

她不断插科打诨,管吉纳维芙叫“吉纳傻乎乎”。

“这和打算放弃生意去做个制陶工是一回事。”她说,“没准你真该那么做的。我并不是真的反对。你自己放弃了。还有你想去秘鲁那次。我们现在还可以那么做。”

“那都是陈年旧事了。”丹说。

“我早该知道的,从你开始在电视上看《检察官》的时候。”特鲁迪说,“那是法律片,对吗?你以前对那类事从没那么感兴趣过。”

“你也可以打开生活之门嘛。”丹说,“你不必仅仅是我的老婆。”

“当然。我想我会去做个脑科专家。”

“你非常聪明。你是一个出色的女人,很勇敢。”

“你确定不是在说吉纳傻乎乎?”

“不,是你。是你啊,特鲁迪。我仍旧爱你。你没法理解我仍然爱着你。”

多年来他都不再如此强调多么爱她。他爱她瘦瘦的身材,她的鬈发,她变得粗糙的皮肤,她大踏步进屋,震得窗子嗡嗡响的样子,她的调侃,她的滑稽举止,她直率的说话方式。他爱她的思想和灵魂。他永远爱。不过他的生命和她相连的阶段已经过去。

“这纯粹是胡扯。尽是些蠢话!”特鲁迪说,“罗宾,回床上去!”因为罗宾正穿着很少的睡衣站在楼梯顶。

“我听到你们又喊又叫的。”罗宾说。

“我们没有又喊又叫,”特鲁迪说,“只是在讨论一些私人问题。”

“是什么?”

“我说过了,是私人问题。”

罗宾闷闷不乐地回到床上,丹说:“我想我们该告诉她了。孩子们最好知道这些。吉纳维芙就从不瞒着她的孩子们什么。乔西才五岁,一天下午她走进卧室……”

特鲁迪真的号叫起来,撕扯着一个垫子。“给我住嘴,别跟我提你那个甜蜜的狗屁吉纳维芙和她甜蜜的狗屁卧室和她那些狗崽子们……给我住嘴,别再讲了!你就是一个没脑袋的大漏嘴。爱干吗干吗去,给我住嘴就行了!”

丹走了。他拎个手提箱,去了列治文山。五天之后他回来了。进镇之前,他停下车给特鲁迪摘了一大抱野花。他告诉她他彻底回来了。那事结束啦。

“你确定?”特鲁迪说。

不过她把花插到水里。沾着尘土的粉色乳草花,闻起来像香粉,乌眼金光菊,野香豌豆花,还有橙色百合花,想必是从古老遗弃的花园里蔓延出来的。

“这么说,你搞不定她了?”她说。

“就知道你不会给我什么好脸色,”丹说,“不那样就不是你了。而我回来就是为了你。”

她去了酒店,不过这回是去买香槟。整整一个月——夏天尚未过去——他们恢复了过去的快乐。她从没真正搞清在吉纳维芙家发生了什么。丹说他只是经历了一场中年危机,如此而已。他恢复理智了。这里才是他的生活,她和罗宾才是。

“你说话真像个婚姻问题专家。”特鲁迪说。

“够啦,忘掉这整件事吧。”

“我们最好如此。”她说。她可以想象那堆孩子,那种混乱,那些朋友们——没准还有她从前的男朋友们——都令他措手不及。他听不懂的笑话和意见。那个很有可能。他喜欢的音乐,他说话的方式——甚至他的发型和胡子——或许都已经过时了。

他们继续全家开车出游、野餐,晚上躺在屋后草地上看星星。星星现在是丹的新兴趣所在。他弄了一张地图。他们频频拥抱、接吻,做爱时尝试一些新鲜做法——或是已经很久没尝试的做法。

此刻,房前的路在铺路面。他们的房子造在镇边山坡上,比别的房子位置远,不过卡车现在经常绕开大路,打这里走,所以镇上来铺路了。特鲁迪习惯了这些噪声和震动,她说即使夜里万籁俱寂,她也觉得自己在晃动。早上七点就开工了。他们醒来时总是深陷一片噪声的汪洋大海。丹不得不勉强起床,没法享受他最喜欢的那一个小时睡眠。空气中一股柴油味。

一天晚上,她醒来后发现他不在床上。她听听厨房或浴室里是不是有动静。没有。她起床在家里找了一圈。灯都没开。她发现他坐在房外,就在门口,没在喝酒或牛奶或咖啡,只是背对大街坐着。

特鲁迪打量一番掀开的地面和巨大的机器。“这么安静,多可爱啊。”她说。

他一言不发。

唉,唉。

她意识到自己发现了他那侧的床空着,家里任何地方都听不到他的声音时她的想法。不是他离开了她,而是干了更糟的事。他了结了自己。在所有他们那些快乐、拥抱、接吻、星星和野餐之后,她居然还会这么想。

“你忘不掉她,”她说,“你爱她。”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听到他开口了,她很高兴。她说:“你得再去试一次。”

“我没法保证能留下,”他说,“我不能要求你支持我。”

“不,”特鲁迪说,“你去,那就行了。”

“我去,那就行了。”

他好像呆若木鸡。她觉得他没准会一直这么坐着,重复她的话,既没法行动,也不会自己说话。

“既然你这么觉得,那就够了。”她说,“你不需要选择。你已经不在这里啦。”

这话生了效。他僵硬地站起身,上前抱住她,拍拍她的背。

“回床上去吧,”他说,“我们还有点时间休息一下。”

“不。你得在罗宾起床前就走。要是我们回到床上,这一切又要从头开始了。”

她给他备了一暖壶咖啡。他收拾了上次带去的箱子。特鲁迪的每个举动都显得灵巧完美,大不同于平时。她感觉心如止水。她觉得仿佛他们是对老夫老妻,琴瑟和鸣,无须言爱,超越了伤害,超越了宽恕。他们的告别几乎波澜不兴。她陪他走到门外,那是在四点半到五点之间。天空开始发白,鸟儿醒了,一切浸润着露水,巨大无害的机器卡在路上的车辙当中。

“幸好这不是在昨晚——那会儿你可走不了。”她说。她的意思是,路那会儿还不能通行。恰好在昨天,他们才修出一条窄窄的路面供当地车辆使用。

“幸好。”他说。

再见。

“我只想问问你为什么这样做。就是为了出风头吗?就像你爸——为了出风头?其实不完全是项链的问题。不过它很好看——我喜欢墨玉珠子。这是我们唯一的一件你奶奶的东西了。这是你的权利,可你无权那样瞒过我。我有权要求一个解释。我一直喜欢墨玉珠子的。究竟为什么?”

“我觉得要怪那家人。”珍妮特说,“他们该阻止这事的。有些首饰是塑料的——廉价耳环啊,手镯啊——但是罗宾丢进去的那个,那简直就是犯罪啊。而且她不是唯一一个。有人丢进了生日石戒指和金链子。还有人说丢进了碎钻戒指呢,不过我不能肯定那是不是真的。他们说那女孩是通过继承得到它的,就像罗宾一样。你从来没拿它估过价吧,有吗?”

“估计墨玉不值钱吧。”特鲁迪说。

她们坐在珍妮特家的前厅,用粉色餐巾纸做玫瑰。

“真够蠢的。”特鲁迪说。

“嗯。你可以做一件事来着,”珍妮特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什么?”

“祈祷。”

根据珍妮特的语调,特鲁迪还以为她要说一件严肃、令人不快的事,某件关于她本人——特鲁迪——的事,它影响着她的生活,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她自己除外。白紧张一场,她忍不住想笑,不知如何接茬。

“你不祈祷的,对吗?”珍妮特问。

“我不反感,”特鲁迪说,“只是从小就没被灌输过宗教。”

“那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珍妮特说,“我的意思是,它和任何教会都没有关系。只是我们一些人自己祈祷。我一个名字也不能告诉你,不过他们大多数你都认识。这是要保密的。它叫作祈祷之圈。”

“就像高中时一样,”特鲁迪说,“高中也有些秘密社团,里面成员的名字都要保密。不过我没参加过。”

“我好像啥事都有份。”珍妮特叹了口气,“实际上这个是比较严肃的。尽管我想里面有些人不够认真。有些人哪,他们祈祷只为了找到个停车位,或者假日能有个好天气。其实它不是为这种事而设的。不过那些只是个人的祈祷罢了。祈祷之圈是这么回事,你给里面随便什么人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你为什么而担心或不安,请他们为你祈祷。他们就会这样做。他们会给圈子里的人打电话,一个通知一个,让所有人都知道。然后我们会为这个人祈祷,全体一起。”

特鲁迪丢下一朵玫瑰。“这朵做坏了。全都是女人吗?”

“并没规定非得这样。不过确实是的。男人不好意思做这个。我一开始也有点不好意思。只有你打电话过去的第一个人知道你的名字,知道祈祷是为了谁,不过在这样一个小镇上,几乎谁都能猜出来。不过,要是我们开始八卦,互相泄密,就没效果了。所有人都明白这个,所以我们不会。而它确实有效。”

“如何有效?”特鲁迪问。

“嗯,一个女孩撞了车,损失了八百元,情况很棘手,她不确定保险是否能赔偿,她老公也不知道——他气疯了——不过我们做了祈祷,结果保险赔偿了,一点问题没有。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罢了。”

“项链在棺材里,葬礼今天早上举行,为了弄回它而祈祷,估计没啥用啦。”特鲁迪说。

“可轮不到你说这个。你哪知道什么可能,什么不可能?你只需要说出心愿就够了。因为圣经里是这样说的:‘你们祈求,就给你们。’要是不提出心愿,你怎么得到帮助呢?那样肯定是不行的。丹离开的时候,要是——要是你那时就祈祷了,会怎样?我那会儿还不在这个圈子里,不然我会跟你建议的。哪怕我知道你会拒绝,我还是会劝你。很多人都抗拒这个。现在,哪怕——虽说听起来对那女孩不大恭敬,不过你哪里知道呢?没准现在也会有效呢?或许还不算太晚。”

“好吧,”特鲁迪用机械的愉快声调说,“好吧。”她从膝盖上推开那堆软绵绵的花。“我现在就跪下,祈祷我能让丹回来。我要祈祷让项链和丹都回来。我干吗就祈祷这么点?我可以祈祷特雷西·李根本没死。我要祈祷让她起死回生。她妈怎么从没想到过这个?”

好消息。游泳池修好了。明天就可以给它灌水。不过凯尔文不开心。今天下午早些时候——部分是为了防止影响在游泳池里忙活的人——他带玛丽和约瑟芬进了城。他给她们买冰激凌蛋筒,告诉她们注意点,赶紧吃,因为太阳很热,冰激凌会化。可她们过一会儿才舔一下蛋筒,好像有一整天时间吃它似的。很快冰激凌就滴到她们的下巴和胳膊上。凯尔文抓了一把餐巾纸,但来不及帮她们擦掉。弄得一团糟。真是一场好戏啊。她们还满不在乎。凯尔文告诉她们,弄成这样,她们就不好看了。

“有人不管怎样都不喜欢我们的样子,”他说,“有人甚至觉得不该允许我们进城。人们刚刚才习惯看到我们,不再像盯着疯子一样盯着我们瞧,你俩就惹出麻烦,把事情又搞糟啦。”

她们笑话他。要是只有玛丽一个人,他还可以吓唬吓唬她,但她和约瑟芬在一起时就没用了。凯尔文认为,确实该给约瑟芬来一点传统的教训了。凯尔文去过一些地方,在那里谁要是犯了她们刚才的错,可没那么容易逃脱。他不赞同体罚。他看到过好多这种事,但是他不赞同,哪怕打手心也不行。不过像约瑟芬这样的家伙,真该被锁在她的房间里。罚她坐角落,只给她面包和水,那对她大有好处。对于玛丽,只用好好跟她谈一谈就行——她很容易被说服。但约瑟芬简直就是个恶魔。

“我来跟她俩谈谈,”特鲁迪说,“我要让她俩都道歉。”

“我希望她们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凯尔文说,“才不要她们口头上说说。我再也不带她们出去了。”

后来,所有其他人都上床后,特鲁迪让他坐下来,在装纱窗的走廊上和她打牌。他们玩的是找对子。凯尔文说他今晚只能玩这个。他脑袋晕乎乎的。

在城里,有个男人问他:“嗨,这里面哪个是你女朋友啊?”

“蠢蛋,”特鲁迪说,“他是个愚蠢的笨蛋。”

那人身边的另一个人说:“你打算娶哪个啊?”

“他们不认识你,凯尔文。他们只是两个傻瓜罢了。”

但是他们认识他。一个是李格·胡波,另一个是巴德·德莱斯。巴德·德莱斯是个卖房子的。他俩都认识他。他们在理发店跟他说过话。他们叫他凯尔文。“嗨,凯尔文,你打算娶哪个啊?”

“白痴。”特鲁迪说,“罗宾肯定会这么叫他们。”

“你以为他们是你朋友,可他们不是,”凯尔文说,“这种事我见多了。”

特鲁迪去厨房煮咖啡。她想等珍妮特来的时候,让她喝上新鲜咖啡。今天早上她道了歉。珍妮特说,没事,我知道你心情不好。真的没事。有时你觉得是朋友的,确实是朋友。

她看看挂在钩子上的各种杯子。她和珍妮特从四处搜集来的。每个杯子上都有一个人的名字。玛丽、约瑟芬、阿瑟、凯尔文、谢莉、乔治、多林达。你会以为多林达是最难找的一个,其实是谢莉。甚至不识字的人也学会通过颜色和形状认出自己的杯子。

一天,两个新杯子出现了,都是凯尔文买来的。一个写着特鲁迪,另一个写着珍妮特。

“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归入这一堆,我可不会欣喜若狂。”珍妮特说,“不过哪怕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想伤他的感情。”

蜜月里,丹带特鲁迪去他妈妈开旅馆的小岛。旅馆已经停业,不过他妈仍住在里面。他爸爸去世了,她独自生活。她开一艘装便携马达的小船,出岛购买食品。她有时会弄混,管特鲁迪叫玛莱娜。

旅馆没多大,就是位于海边一片平地上的一个白色木头盒子。几个小小的舱房盒子堆在它后头。丹和特鲁迪住在这些舱房中的一间。每间舱房都有一个烧柴的火炉子。丹晚上会点火驱赶寒气。不过早上他和特鲁迪醒来时,毯子依旧总是又湿又重。

丹会抓鱼,煮着吃。他和特鲁迪会爬到舱房后头的大岩石上摘蓝莓。他问她会不会做馅饼皮,她不会。他便教她,擀面团用的是威士忌酒瓶。

早上,湖上总是一团雾,就像你在电影或者画上看到的一样。

一天下午,丹在外面钓鱼,回来比平时晚。特鲁迪在厨房忙了一阵,擦灰尘,洗罐子。这是她见过的最古旧、最阴暗的厨房,用几个木架晾干晚餐碟。她走出门,独自爬上岩石,想摘蓝莓。不过树下已经黑乎乎的,常青藤遮天蔽日,她怕遇到野兽。她坐在岩石上,看着下方的旅馆屋顶、古老的枯叶和开裂的屋瓦。她听到钢琴声。她从岩石上笨拙地爬下,循声而去,走到旅馆前部。她沿前廊走着,在一扇窗前停下,瞥进曾是客厅的房间。屋里有发黑的石头壁炉、笨重的皮椅子和可怕的鱼标本。

丹的妈妈在里面弹琴。一个高个儿、背挺得笔直的老太太,灰黑色头发盘成那样小的一个发髻。她坐在那儿弹琴,没开灯,在昏暗、空荡荡的房间里。

丹说过他妈生在有钱人家,上过钢琴和舞蹈课,年轻时周游过世界。她有一张骑骆驼的照片。不过她弹的不是一首你以为她学过的古典曲子。她弹的是《清晨三点》。弹完一遍,又从头弹起。或许是她特别喜欢的一首曲子,昔日曾经伴着它跳过舞?也可能她弹得不满意,想弹好一点。

特鲁迪为什么对这个时刻念念不忘?她看到年轻的自己瞥进窗子,看着老太太弹琴。昏暗的房间,比例过大的横梁和壁炉,孤独的皮椅子。顿挫迟疑而又绵延不断的钢琴声。一切历历在目,仿佛她就站在自己身边,身体正因为痛苦难耐的爱之欢乐而疼痛。她旁观自己的欢乐,心头泛着悲哀之潮。丹离开的那个早上,情况正好相反。那时,她旁观自己的痛苦,心头却涌动着一股貌似不该有的柔情。不过,但凡你能置身事外,差别就不大了。那些刻骨铭心的时刻,那些记忆犹新的人生片段,它们到底算什么呢?——它们和你的生命有何关联?它们甚至连允诺都不是。喘息的空间。仅仅如此吗?

她走进前厅,听听楼上有没有动静。

到处静悄悄的。都服过药了。

电话就在她耳边响起。

“你还在吗?”罗宾问,“还没走吗?”

“我还在。”

“我跑过来坐你的车一道回家行吗?我今天跑得有点迟了,天太热啦。”

你砸了那酒壶。你差点砸死我。

是的。

凯尔文坐在灯下,在牌桌边等着,看起来苍白老迈。灯光把他的棕色头发照成白色。他发着呆,面颊凹陷。他显得苍老萎靡,一脸困顿,几乎没认出她。

“凯尔文,你祈祷吗?”特鲁迪问。话一出口,她自己都吃了一惊。“我是说,这不关我的事。不过,会不会为了什么特别的事祈祷呢?”

他的回答相当出乎她的意料。他的脸色明朗起来,仿佛感觉到了能拉他出水的力量。

“要是我足够聪明,知道该为什么祈祷的话,”他说,“不过那样我也就不用祈祷啦。”

他冲她微笑,说着这个不够地道的笑话,带点推心置腹的意味。并非特别作为一种安慰而说,可是却暖人心扉——他说的话,他说话的神情,甚至仅仅是他又清醒过来这个事实本身——就像你精疲力竭时,一些糊涂念头莫名其妙就会温暖人心,光芒四射。在她还年轻亢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某人,或者某个时刻,突然之间便会显得完美而亲切,宛如一朵漂浮在雾霭之河上的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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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白白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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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什么颜色,”戴妮斯回答玛歌达,“我其实不记得房子里的任何颜色啦。”

“你当然不记得,”玛歌达同情地说,“屋里没光亮,自然就没颜色。都没试着透点光进来。那么昏暗,我简直没法相信。”

除了拆掉木屋古老、阴森、不透光的走廊,玛歌达——她是戴妮斯的爸爸劳伦斯现在的老婆——还装了天窗,把几堵墙刷成白色,另一些刷成黄色。她挂上墨西哥和摩洛哥织毯,铺了魁北克地毯。松木梳妆台和桌子取代了油漆拙劣的廉价家具。装了一个有窗子和植物环绕的按摩浴缸,还整出一个很棒的厨房。这些想必花了一大笔钱。毫无疑问,劳伦斯现在有钱了,付得起。他在渥太华附近开了一家小工厂,生产塑料,特别是仿彩绘玻璃的窗玻璃和灯罩。它们花样好看,颜色也不算俗气,玛歌达设法在木屋里不显眼的地方装了几片。

与她的名字听起来不同,玛歌达不是匈牙利人,而是英国人。她曾是舞者,后来当了舞蹈教师。是个矮个儿、腰部粗壮的女人,仍旧非常优雅,颈子光滑苍白,头顶一团可爱轻盈的金银色交织的秀发。她穿件朴素的灰裙,披一条色彩柔和的花朵图案披巾,它有时搭在她卧室的高背椅子上。

“玛歌达真是无比、无比有品位啊。”戴妮斯有一次对弟弟彼得感叹。

“那有什么不对?”彼得说。他是个电脑工程师,住在加利福尼亚,一年或许才回家一次。他不明白戴妮斯为何仍对这些人如此在意。

“没什么啦,”戴妮斯说,“不过你去木屋看看,里面甚至没有一堆围巾杂乱地堆在某个旧柜子上。只有一些精心安排的杂乱。厨房里挂的打蛋器或者碗当中,没有哪件不是你所能买到的最雅致的。”

彼得看着她,没接腔。戴妮斯说:“好吧。”

戴妮斯开车从多伦多过来,每年夏天她都会这样来一两回,拜访爸爸和继母。劳伦斯和玛歌达整个夏天都住这里,他们谈论着干脆卖掉渥太华的房子,全年在此长住。八月下旬一个星期天下午,他们三个坐在铺砖的天井里,它取代了原先走廊的一部分。玛歌达用小陶罐养着各种最近盛开的花朵——戴妮斯唯一认得的是天竺葵。他们喝掺苏打水的酒——真正的酒要等晚宴客人到来后才上。直到这会儿都没出现什么荒唐的争论。开车来的路上,戴妮斯就决定不要让这种争论出现。她在车里放莫扎特的音乐,放松心情,振作精神。她下了决心。目前为止一切正常。

戴妮斯在多伦多开了一家妇女中心,给遭遇家暴的女性提供庇护所,帮她们找医生和律师,向私人和公共机构拉赞助,做演讲,召开会议,处理各种各样,有时甚至不乏危险的人生纠纷。她的收入还不如政府开设的售酒商店的售货员。

劳伦斯说过,这正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子爱干的工作。

他说,妇女中心对真正需要它的人来说是个好东西。不过他有时忍不住好奇。

有时忍不住好奇什么?

坦率地讲,他有时忍不住好奇这些女人中是否有一些——只是一些——在宣称遭殴打、被强暴等等的时候,搞不好也在享受她们赢得的各种关注。

劳伦斯照例抛出诱饵,戴妮斯每每一口接住。(玛歌达这种时候总是置身事外,对她的花儿们微笑。)

用纳税人的钱。帮助那些不晓得自助的家伙。要消灭酸雨,我们就要失业了,你的那些工会就该抱怨了。

“它们不是我的工会。”

“要是你为新民主党投票,它们就是你的工会。新民主党都是些什么人啊?”

戴妮斯没法判断他到底是真信他说的这些,还是仅仅半信半疑,还是专门在跟她作对。她不止一次眼泪汪汪地冲出门,冲进汽车,一路开回多伦多。她的情人,一个来自加勒比群岛的快活的马克思主义者(她不曾带他回家),就会评论道,在资本主义工业社会里,老男人们,尤其是成功的老男人们,几乎个个本质邪恶。他们身上什么也不剩,只有恼怒的自卫和贪婪。戴妮斯也会跟他吵起来。首先,她爸爸不是个老男人,而且骨子里是个好人。

“我讨厌你那些男性观念和彻头彻尾的男性论点。”她说,然后沉思道,“此外,我也讨厌听到自己说‘男性’这个词。”她明智地避免提及这个事实:要是能在争论中最终取胜,她爸爸就会给她一张支票捐给中心。

今天,她的决心生了效。她看到诱饵在闪烁,却设法绕过了它,一条聪明的、看起来纯洁无辜的鱼儿,大多数时候都在跟玛歌达谈天,赞美翻新房子的各种细节。劳伦斯是个英俊男人,一脸讽刺,胡髭完全变成灰色,一头柔软、日渐稀疏的灰棕色头发,身材高大,肩膀和肚子都略微松弛。他数次站起,踱到湖边又踱回来,踱到路边又踱回来,深深地叹气,毫不掩饰自己对于这种女性话题的不耐烦。

最后他终于粗暴地打断玛歌达,对戴妮斯发问。

“你妈怎样?”

“很好,”戴妮斯说,“据我所知不错。”

伊莎贝尔住在遥远的科莫克斯谷,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

“哦——那山羊农场如何?”

和伊莎贝尔一起生活的男人是个职业渔夫,当过电视台摄像。他们住在一个小农场上,把土地,或者说土地的一部分,租给一个养山羊的。某次,戴妮斯告诉了劳伦斯这事(她很谨慎,没说那男人比伊莎贝尔小好多,也没提他们的关系时不时变得“不稳”),劳伦斯从此认定伊莎贝尔和她的姘头(他的说法)干着经营山羊农场的营生。他的问法让人想到一种无比艰辛的乡下生活:在泥泞中苦苦对付难以驯服的牲畜,贫穷,某种过时得可怕的理想主义。

“也不错。”戴妮斯微笑道。

通常她会争论,会指出他在事实上犯的错误,谴责他歪曲真相,不安好心,恶意讽刺。

“那一带还有足够的反传统思潮支持人们买山羊奶喝?”

“我觉着有吧。”

劳伦斯的嘴唇在胡髭下不耐烦地抽动。她盯住他,保持着心无芥蒂、没心没肺的快乐神情。他嗤笑一声。

“山羊奶!”他说。

“这是一则新的内部玩笑吗?”玛歌达说,“我错过了什么?山羊奶?”

劳伦斯说:“玛歌达,你知道吗,我四十岁生日那回,戴妮斯用飞机带我上天?”

“其实不是我开的啦。”戴妮斯说。

“我四十岁生日,1969年。月球登陆那一年。月球登陆实际上比那迟了两天。她听到过我说希望能从一千英尺高空看看这个地方。我从渥太华到多伦多那回已经飞过了,但没看到什么。”

“我只付了他一个人上去的钱,但到头来我们全都上去了,挤在一架五座飞机里,”戴妮斯说,“价钱不变。”

“我们全上去了,除了伊莎贝尔。”劳伦斯说,“得有人让出位置,于是她让了。”

“我让他——让爹地——蒙着眼睛,开车到了飞机场,”戴妮斯告诉玛歌达,“哦,不是蒙着眼睛开车——”他们全都笑了——“是蒙着眼睛坐车,免得他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得让他完全蒙在鼓里。”

“是妈妈开的车,”劳伦斯说,“我想我蒙着眼睛也能比她开得好点。为什么是她开,而不是伊莎贝尔?”

“我们不得不坐奶奶的车去。标致车没法装下我们所有人,而我得让所有人都去看你,因为这是我操办的大事,是我的礼物。我真是个糟糕的导演。”

“我们全都在丽都湖区上飞了一通,”劳伦斯说,“妈妈很高兴。记得吗,那天早上她刚刚跟那些嬉皮士干了一架。所以对她而言那是件好事。飞行员够慷慨。他让他老婆辛苦做蛋糕,不是吗?”

戴妮斯说:“她是个食品定制师。”

“她做了我的生日蛋糕,”劳伦斯说,“就在那个生日。我后来才知道的。”

“不是伊莎贝尔做的吗?”玛歌达问,“伊莎贝尔没做蛋糕吗?”

“烤箱坏啦。”戴妮斯说。她的声音警惕起来,有点懊恼。

“哦,”玛歌达说,“那干架是怎么回事?”

戴妮斯、彼得和父母每年夏天从渥太华赶到木屋,孩子们的奶奶索菲总是先到一步,她从多伦多开车过去。房子已经打开通风,清扫干净,就好像向来如此。戴妮斯会冲进所有昏暗的、岩洞似的房间,拥抱粗笨的垫子,夸张地表示来这里的开心。不过她确实是发自肺腑。房子散发着旧雪松木味,还有挥之不去的潮气和冬天的耗子味道。每样东西都恒久不变。这里有无聊的扑克牌,教会你加拿大野花的名称;有拼字游戏,其中的y和一个u不见了;有索菲小时候看过的好玩得不行的书,一战时期的卡通书,不配套的碟子,索菲用作烟灰缸的破茶碟,带着要么是金属要么是洗碗水怪味儿的刀叉。

只有索菲用烤箱。她端出硬邦邦的烤土豆、中间夹生的蛋糕和骨头还带血的烤鸡。她从没想过换个烤箱。她是有钱人的女儿,后来变穷了——当了斯堪的纳维亚语的助教,在她的大半个工作生涯中,大学教师都穷困潦倒——养成了古怪的消费习惯。坐火车时总是自带三明治,从不去理发店,但要说送劳伦斯上普通学校,她连想都不愿想。她对木屋非常吝啬,不是因为不喜欢它(其实很喜欢),而是本能让她在漏水处摆上罐子接水,给弯曲的窗框贴上胶带,对地板上的凸起视若无睹(它表明房子有一根柱础坏了)。不管手头多么紧张,她从不考虑卖掉房子周围的地皮——她的兄弟们早就把在她两侧的地皮都卖给了农夫,赚了一大笔。

戴妮斯的爸妈私底下给索菲起了个绰号,这是他俩的秘密:“老挪威人”。貌似他们认识不久后,劳伦斯就对伊莎贝尔形容索菲:“我妈妈不像你们那种普通的妈妈。她能读老挪威语。实际上,她自己就有点像个老挪威人。”

开车去木屋的一路上,他们感觉到索菲已经先到一步,便玩起这个游戏。

“老挪威人的车窗会用黑胶带贴住吗?”

“不会。要是老挪威人的车窗破了,那就永远不会去补。”

“老挪威人最喜欢的广播节目是什么?”

“我们来瞧瞧,我们来瞧瞧。大都会歌剧院?克里斯滕·弗拉格斯塔德唱的瓦格纳?”

“不对。那些太露骨了。太精英了。”

“各国民歌?”

“老挪威人早饭吃什么?”戴妮斯从后座回答:“稀粥!”稀粥是她最讨厌的东西。

“稀粥加鳕鱼。”劳伦斯说,“绝不能跟奶奶提到这个游戏啊,戴妮斯。老挪威人暑假去哪里?”

“老挪威人从来不过暑假,”伊莎贝尔严厉地指出,“老挪威人只过寒假,去北方。”

“斯匹次卑尔根岛,”劳伦斯说,“詹姆斯湾低地。”

“坐船巡游,”伊莎贝尔说,“从特罗姆斯到阿尔汉格尔斯克。”

“那里有很多冰吗?”

“嗯,是乘破冰船去的。而且天色昏暗,因为巡游只在十二月和一月进行。”

“难道奶奶不会也认为这很好玩吗?”戴妮斯问。她想象着奶奶从屋里走出来,穿过走廊迎接他们——一个敦实强健、有雀斑的老太太,变白的金发梳成辫子盘在头上,她的旧外套、毛衣和裙子的味道跟这房子差不多。她平静而亲切地欢迎他们,尽管也有点不知所措。她吃惊,是因为看到他们来得这么快,因为他们的孩子长大了,因为劳伦斯突然变得这样兴高采烈,因为伊莎贝尔显得如此苗条年轻吗?她知道他们一路上在车里是如何编排她的吗?

“或许吧。”劳伦斯令人气馁地答道。

“在她读的那些古代诗歌里,”伊莎贝尔说,“你知道那些古老的冰岛诗歌,里面有最可怕的血腥的砍人故事——尤其是女人,其中有一个割断了自己孩子的喉咙,把血掺进酒里给她丈夫喝。我读过那个。可索菲却是这样一个和平主义者、社会主义者,这不是挺怪吗?”

伊莎贝尔早上开车到奥布雷维尔取生日蛋糕。戴妮斯跟她同去,以便在归途中负责抱蛋糕。飞行计划在下午五点。只有伊莎贝尔知道这事,因为上周是她开车送戴妮斯去机场的。这全是戴妮斯的主意。现在她一心担心云层。

“那些条状云是没问题的,”伊莎贝尔说,“只有一堆堆巨大的白色云团才有可能带来暴风雨。”

“积雨云,”戴妮斯说,“我知道。你觉得爹地是个典型的巨蟹座吗?顾家、好吃?恋旧?”

“我猜是的吧。”伊莎贝尔说。

“你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我是说,是什么吸引你了呢?你知道这个人就是你最后会嫁的那个吗?真不可思议啊。”

劳伦斯和伊莎贝尔邂逅于大学餐厅,伊莎贝尔是收银员。她是大一新生,是个聪明的穷女孩,来自镇上的工厂区,穿件粉色紧身毛衣,劳伦斯一直记得它。

(“伍尔沃斯超市买的,”伊莎贝尔说,“我不大懂。我以为大学联谊会的女生们穿得都挺难看。”)

她对劳伦斯说的第一句话是:“那是个错误。”她指的是他点的餐——牧羊人馅饼。

劳伦斯要么是太窘迫,要么是太固执,不愿更换。“我以前吃过,味道不错。”他说。他拿回找钱后又磨蹭了一会儿,“它让我想起我妈做的饭。”

“你妈想必是个糟糕的厨师。”

“确实。”

他设法打听到她的名字,当晚给她打了电话。“我是牧羊人馅饼,”他颤抖地说道,“愿意跟我看场电影吗?”

“真吃惊你居然还活着。”伊莎贝尔说。这个口无遮拦、穿紧身毛衣的女孩肯定会让索菲大跌眼镜。“愿意。”

这些戴妮斯早已烂熟于心。她想听的是别的信息。“你为什么跟他约会呢?为什么说‘愿意’?”

“他很帅啊,”伊莎贝尔说,“他看起来很有趣。”

“就这些?”

“嗯,他并没有做出一副他是上帝赐给女人的礼物的样子。我跟他说话时他会脸红。”

“他经常脸红,”戴妮斯说,“我也一样。这太可怕啦。”

她想,这两个人,劳伦斯和伊莎贝尔,爸爸和妈妈,想必隐瞒了点什么。他俩之间的秘密。她能感觉到它新鲜地、戏谑地涌出,或者悄悄地、酸涩地隐藏着,但她永远无法搞清那到底是什么,或者是如何起作用的。他们不肯让她搞清。

奥布雷维尔是个石灰岩小镇,沿河而建。让索菲爸爸挣了大钱的铸炉厂仍坐落在河岸边的老地方,部分被改建成一个工艺中心,人们到这里吹玻璃、织围巾、做小鸟笼,现场出售。“沃格申”的字样仍旧高悬在大门上方的石板上,这个德国名字烙在炉子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导致公司破产。索菲出生的那幢好看的房子现在成了一个护理中心。

定制食品的女人住在镇子新区的街道边——索菲厌恶那些街道,它们最近铺了路面,又宽又黑,修着平滑的马路牙。路边没人行道,也没种树、装树篱或栅栏,只有一些很小的装饰灌木,围着保护网。错层式住宅和牧场风格的房子交替出现。有的车道上铺着闪闪发亮的白色碎石,奥布雷维尔这一带称它们为“白色大理石”。一片草坪上站着三只带斑点的塑料鹿。一个门廊里有一个小小的黑人男孩,举着一盏马车灯。有个宅子的拐角处装了一排粉色灰色交织的大岩石,阻止人们踏地而过。

“塑料岩石,”伊莎贝尔说,“真不知道它们本身有没有重量,还是说要插进地里?”

定制食品的女人把蛋糕端到车边。她身材矮胖,深色皮肤,风姿绰约,大约四十出头,涂着厚厚的绿色眼影,梳着完美的蓬松发型,发色亮闪闪的。

“就等你们呢。”她说,“我得送一些馅饼到兵团去。你想检查一下这个行不行吗?”

“我相信它一定很好。”伊莎贝尔取出钱包说。戴妮斯把蛋糕盒捧到膝盖上。

“真希望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做帮手。”女人说。

伊莎贝尔看了看那两个小男孩——他们大概三四岁——正在草坪上一个充气水池里跳进跳出。“他们是你的孩子吗?”她礼貌地问。

“开玩笑!他们是我女儿的孩子,她把他们丢给我了。我有一个已婚儿子和一个已婚女儿,另外还有一个儿子——我看到他的那次,他戴着摩托车头盔。我很早就成家啦。”

伊莎贝尔沿车道倒车,突然戴妮斯惊讶地嚷嚷起来:“妈妈!是那个飞行员!”

一个男人从边门走出来,正和定制食品的女人说话。

“见鬼,戴妮斯,不要这样吓我!”伊莎贝尔说,“我还以为有个小孩跑到我车轮后头去了。”

“是我们在机场说过话的那个飞行员呀!”

“肯定是她丈夫嘛。好好端着蛋糕。”

“但那不奇怪吗?在爹地的生日?给他做蛋糕的女人和带他坐飞机的男人是一对夫妻。他有可能是啊。他还有个助手。他和助手一起给人上飞行课,带打猎的人飞到瀑布北面,带渔夫飞到不通陆路的湖边。他告诉我的。那不奇怪吗?”

“在奥布雷维尔这样一个小地方,这只算有点怪罢了。戴妮斯,你得留神点那蛋糕。”

戴妮斯泄了气,感觉有点受辱。要是一个成年人吃惊地嚷嚷起来,伊莎贝尔估计就不会那么不耐烦了吧。要是一个大人惊叹于这个奇特的巧合,伊莎贝尔没准会同意说这确实少见。戴妮斯讨厌伊莎贝尔拿她当小孩对待。她奶奶,或者劳伦斯,她觉得都有点固执,不肯变通。这两人向来如此。伊莎贝尔却会在这一刻推心置腹,又友好又讲道理,下一刻就遥不可及、暴躁易怒。有时她对你越好,你越不安心。戴妮斯疑心爸爸对伊莎贝尔也是同样感觉。

今天,伊莎贝尔穿了一件印度棉长裹裙——劳伦斯称之为她的嬉皮士裙子——和一件深蓝色挂脖露背衣。她身材苗条,棕色皮肤——作为一个红发女人,她的肤色晒得很棒——除非你凑近了看,不然她好像只有二十五岁。即使凑近看,她感觉也不会超过二十九岁。劳伦斯是这么说的。他不让她剪短深红色头发,而且监督她晒太阳,一旦她打算挪进阴凉地或者进屋,他就警告地、不安地喊道:“你想上哪儿去?”

“要是由着伊莎贝尔,她会趁我一转身就溜进阴凉地。”劳伦斯对客人们这么说过,戴妮斯听到伊莎贝尔笑着。

“确实。我得谢谢劳伦斯呢。要是由着我自己,我根本没法待多久,一点肤色都晒不出来。我怕中暑啊。”

“要是你有一个迷人的棕色身体,谁管你有没有中暑呢。”劳伦斯带着专断滑稽的表情说道,拍拍伊莎贝尔的比基尼下露出的平坦小腹。

那些有节奏的轻拍,让戴妮斯觉得自己的腹部也紧张起来。为了不失口喊出“住手!”,她唯一的办法就是跳起来,张开胳膊冲到湖边,傻里傻气地喊叫着。

戴妮斯再次看到定制食品的女人,是一年多以后。临近八月底,憋闷、温暖、多云的一天,他们在木屋的夏季逗留已接近尾声。伊莎贝尔去镇上看牙医,那年夏天她定期去看牙医。她在奥布雷维尔接受复杂的牙齿治疗,因为她喜欢这里的牙医胜过渥太华的。索菲自夏天起就没待在木屋里。她在多伦多的威利斯莱医院做检查。

戴妮斯、彼得和爸爸在厨房为午饭做咸肉西红柿三明治。劳伦斯相信他有些东西做得比别人都好吃,其中一样就是咸肉。戴妮斯在切西红柿,彼得负责给吐司涂奶油,但他一心看书。收音机开着,在播午间新闻。劳伦斯喜欢一天听好几次新闻。

戴妮斯去开前门。她一开始没能认出定制食品的女人。她穿了一件比较青春的衣服——一条宽松裙,上面有旋转的红色、蓝色和紫色“迷幻”图案——而且看起来没上回美丽。她的头发耷拉在肩膀上。

“你妈妈在吗?”女人问。

“很抱歉,她这会儿不在。”戴妮斯用一种屈尊俯就、有点刺耳的礼貌语调回答。她以为这女人是来兜售什么东西的。

“她不在,”女人说,“不。她不在。”她的脸肿着,一丝笑意也没有。她的唇膏厚厚的,很滑稽,眼影涂花了。她的声音里充满讽刺,令戴妮斯不得其解。要是为了兜售东西,她可不会用这种语调说话。莫非他们欠她钱?彼得在她的草地上乱跑了,还是欺负她的狗了?

“我爸爸在家,”戴妮斯负疚地说,“你想跟他说吗?”

“你爸爸,是的,我要和他说。”女人回答,把胳膊下面巨大、发亮的红色提包朝上拎了拎。“去叫他来,好吗?”

戴妮斯这才意识到,这是说过“真希望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做帮手”的那个声音。

“定制食品的女人在门口。”她告诉爸爸。

“定制食品的女人?”他用一种不高兴、不相信的声音重复道,好像她是故意捏造出这个女人来打搅他似的。

不过他还是擦干净手,走过大厅。她听到他平静地说:“是的,不错。有什么可以效劳吗?”

他没有很快回来,反倒带女人进了餐厅。他关上餐厅门。为什么要进餐厅?访客都是带进起居室的。搁在餐巾纸上的咸肉要慢慢冷啦。

厨房和餐厅之间的门上有一扇高高的小窗。索菲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厨房里总有个厨师。厨师会透过这扇窗看看用餐的进展,决定何时上菜。

戴妮斯踮起脚尖。

“偷看。”彼得头也不抬地说。他在看一本叫作《魔鬼世界》的科幻小说。

“我只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做三明治。”戴妮斯说。

她发现进餐厅是有道理的。她爸爸坐在他通常的位置上,在餐桌一头。女人坐在彼得平时的位置上,靠近大厅门。她把皮包放在桌上,双手按住。不管他们在谈什么,看来都需要一张桌子和一些直背椅子,以及一种直挺挺的严肃坐姿。这有点像一场访谈。给出信息,提出问题,斟酌考虑。

好吧,随便吧,戴妮斯想。他们在讨论一件事。总会讨论完,解决它,这事总会过去。爸爸会解释给家里人听,或者不告诉他们。它总会过去。

她关掉收音机,做了三明治。彼得吃了他那份。她等了一阵,也把自己那份吃掉。他们喝了可乐,爸爸允许他们午饭时喝。戴妮斯吃得太快了。她坐在桌边安静地打嗝,回味咸肉的滋味,突然听到一种可怕的声音,一个陌生人在他们家里哭。

爸爸生日那天,在飞机上,他们看到一些精致的,几乎是透明的云团飘在西边的空中。戴妮斯说:“积雨云。”

“不错,”飞行员说,“不过它们还远着呢。”

“那想必很传奇吧,”劳伦斯说,“在积雨云中飞行。”

“有一次我往外一看,螺旋桨周围有一圈蓝光,”飞行员说,“在螺旋桨和翼尖位置。我看到机头位置也有。我伸手摸了摸玻璃——就是这里,树脂玻璃——手刚凑近,火焰就从我的手指上喷出来了。我都不知道有没有碰到玻璃。什么感觉也没有。小小的蓝色火焰。在大雷雨中遇到过那么一次。那就是人们所谓的圣艾尔摩之火。”

“是大气中的电流造成的。”彼得从后座上喊道。

“说得对。”飞行员大声回应道。

“真神奇。”劳伦斯说。

“把我吓了一大跳。”

戴妮斯在脑海中想象着飞行员的指尖射出冰冷的蓝色火焰,觉得那应该标志着痛苦,尽管他说没任何感觉。她想起碰到一道通电的篱笆那回。餐厅传来的声响让她想起来了。彼得仍在看书,他们没交谈,尽管她知道他也听到了。

玛歌达在厨房做沙拉。她哼着一首歌剧里的调子。《回到我们的山居之家》。戴妮斯在餐厅铺桌子。她听到爸爸在院子里的笑声。客人们已经到了——两对快乐、有钱的夫妻,而不是什么住度假屋的人。一对夫妻来自波士顿,另一对来自蒙特利尔。他们在维斯特菲尔德都有避暑宅子。

戴妮斯听到爸爸说:“厌世。”好像是在引经据典。想必他引用的是他们都看的某份杂志上他们都知道的一个说法吧。

我应当像彼得一样,她想。不应当再来这儿。

但或许没什么,或许这其实是一种快乐,只是她太固执,太幼稚,太富有政治性——太深陷于一段所有其他人都已淡忘的过去——以至于无法接受?

餐厅扩大了,容纳了原先走廊的一部分,扩大的部分全由玻璃构成——墙和斜顶都是。在渐渐变黑的玻璃上,她看到自己——一个高挑、拘谨的女人,梳一条长辫,衣着异常朴素,坐在长长的松木桌边,在一碗碗美丽盛开的旱金莲、一个个装满盐的蓝玻璃小碟子当中。红橙相间的亚麻餐巾,小团黄油似的圆形黄蜡烛,边缘绘有葡萄的厚厚的白色乡村盘子。一重重即将端上的食物和美酒,还有谈话,它打破了家居的气氛:一重重和谐与满足。

玛歌达搅着沙拉,不再哼歌。

“你妈——她快乐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

都怪她,戴妮斯想。都怪伊莎贝尔。

不公平、不由自主的想法竟会突然来袭,粗鲁地、莫名其妙地回荡在心头。

“是的,”她说,“我想是的吧。”意思是,至少伊莎贝尔没什么可懊悔的吧。

<er h3">二</h3>

地板被索菲踩得直抖。一大早,她光着脚,身上只裹件条纹毛巾浴袍。打她还是个孩子、湖边一直到布莱斯的农场为止的所有土地都属于她爸爸的时候起,她就习惯到湖里裸泳。如今她要是还想这样,就得一大早起床。这个容易。她醒得早。老年人都是如此。

游完泳后,她喜欢坐在岩石上,抽一天的第一支烟。她这会儿在找的就是这个——不是烟,而是打火机。在水槽上方的架子上找,在刀叉抽屉里找——本来没想弄出这么大动静——又在餐厅柜子上找。然后她想起来,昨晚坐在起居室里看电视上的。果然,打火机就躺在印花棉布裹着的椅子脏兮兮的扶手上。

劳伦斯租了一台电视,让大家看月球登陆。她同意这个事件孩子们不该错过——劳伦斯严厉地修正道,他们全都不该错过——但她觉得或许只租二十四小时,让电视在家里摆一夜就够了。劳伦斯指出她的错误。发射在星期三,也就是后天,然后一切顺利的话,星期天才能登陆。她难道以为旅程只要几个小时就够了吗?劳伦斯说,要是等到最后再租,那就根本没希望租到什么像样的电视。所有住度假屋的人都会抢着去租的。所以他们提前十天就租了一台,电视机还没进门,劳伦斯就制订了战略计划,那就是要让索菲学会看电视。他幸运地发现去年冬天的《国家地理》节目正在重播。一个是关于加拉帕戈斯群岛的,索菲对它并不抗拒。还有一个是关于美国国家公园的,她评价说很不错,只是美国人自我吹嘘的味道未免重了点。然后是,一出英国连续剧,星期天晚上一播就是好几个小时。

“这下你知道一直以来都错过些什么了吧?”劳伦斯对索菲说。她这些年一直拒绝买电视——不仅在木屋,在多伦多她的公寓也是如此。

“哎哟,劳伦斯。别得寸进尺。”伊莎贝尔说。她语调亲切,却令人厌烦。索菲没接腔儿,不过比起劳伦斯,她更厌烦伊莎贝尔。这女孩对自己的丈夫是多么无知啊,竟然指望他会默默享受胜利。她对索菲又是多么无知啊,竟然以为劳伦斯的紧逼不舍会惹恼她。其实他向来如此——他们都已习以为常。他会对索菲磨了又磨,不管逼她做了多少,对他来说永远不够。索菲对于电视的投降远不足以让他满意。她还没真正喜欢它,劳伦斯一清二楚。

台阶的事也一样。(索菲正爬下那些木头疙瘩,费力地朝水边挪去。)索菲不想要水泥台阶,宁愿选择嵌进湖岸的圆木台阶,不过最后她还是屈从了,因为劳伦斯抱怨木头会烂,更换它们的苦差事总是落到他头上。现在他每天都会打电话给她,查问他的成就。

“我造的可是能管好多年的。”他豪迈地宣称。他给他们每人都造了一级纪念台阶:盖个手掌印,刻上姓名缩写,还有日期——1969年7月。

索菲从岩石上滑进水里,朝湖中间的阳光地带游去。接着她翻身仰泳。尽管沿岸遍布小屋,但大多数人都很谨慎,没砍掉树丛。她可以躺在水里,看那些松树和杉树、白杨和软枫木、白色和金色桦树组成的高高树岸。没有风,湖上也没什么涟漪,只有索菲拍打出来的几道水纹。然而桦树和白杨树叶兀自翻动,在阳光中闪闪发亮,像硬币一样。

不只是树叶有动静。索菲看到几个人影。他们走下湖岸,从她搁浴袍的岩石后面的树丛中冒出来。她伏低身子,改浮水为踩水,观察着他们。

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三人都蓄着长发,差不多都长及腰部,其中一个男孩头发朝后梳,扎成一根马尾辫。马尾辫男孩蓄着胡子,戴着墨镜,光身套件西装外套。另一个男孩只穿着牛仔裤,瘦瘦的棕色胸膛上挂着几条像是羽毛做的链子或项链。女孩身子肥胖,像个吉卜赛人,穿一条长长的红裙,额头上系一条印花帕。她把裙子在前面扎一个松松的结,便于爬下湖岸。

这种模样的孩子——年轻人们——对索菲来说当然不算新鲜。周末时你会看到很多这样的人在湖边晃荡——住小屋的人的孩子们,他们过来玩耍,带来朋友。有时他们会占着小屋,没有父母管束,整个周末开聚会。业主通报上提议禁止长发和“奇装异服”,希望各位业主在自己的物业范围内展开自行监督,并邀请人们写信,对这项禁令表示支持或反对。索菲写的是反对信。她在信里写道,这整片湖一度都是沃格申家的产业,而奥古斯塔·沃格申抛弃了俾斯麦德国相对舒适的条件,就是为了到新世界寻找自由,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有权决定穿什么、说什么、信什么,等等。

不过她相信这三个人不是来自任何一幢小屋。他们肯定是私自闯入者,流浪汉。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他们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以及某种胆大妄为、不屑一顾的味道。不过,她想他们不至于做出什么伤人的举动。无非是些自恋的表现者,谈不上真正的入侵者吧。

他们看到了她的浴袍,正越过水面看着她。

索菲挥挥手,嚷道:“早上好啊!”用的是一种打招呼的开心语调——表示这问候就是全部,到此为止。

他们没挥手,也没回答。女孩坐下了。

打赤膊的男孩抓起索菲的浴袍穿上。他在她的口袋里摸到香烟和打火机,扔给女孩,后者取了一根香烟点上。另一个男孩坐下来,拽下靴子,光着脚拍水。

穿浴袍的男孩跳了一阵摇摆舞。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在肩头波动,闪烁着美丽的光芒。他在模仿某个女人,尽管可以肯定地说,模仿的不是索菲。(她现在觉得,他们有可能一直在偷看她,看到她脱下浴袍,跳进水里。)

“请脱下那个好吗?”索菲喊道,“欢迎抽根香烟,不过请把它们放回口袋!”

男孩又跳了一段摇摆舞,不过这回背对着她。另一个男孩笑了。女孩抽着烟,对这些置若罔闻。

“脱掉我的浴袍,放回我的香烟!”

索菲朝湖岸游来,头部抬在水面上。男孩拽下浴袍,抓起来一撕两半。穿旧的布料一撕就裂。他往水里走几步,把它朝水中扔去。

“你这小混蛋!”索菲嚷道。

他把另一半也扔出来。

梳马尾辫的男孩穿上靴子。

黑发男孩把手伸给女孩。她摇摇头。他猛地探进她裙子的皱褶中,她抗议地叫起来。跟着浴袍碎片之后,他把别的什么东西也丢进水里。

索菲的打火机。

索菲听到女孩说了句什么——听起来像是“你这该死的脏鬼”——然后他们三个头也不回地朝湖岸爬去。黑发男孩优雅地大步走着。另一个男孩快步跟在后面,有点笨拙。女孩穿着扎得高高的裙子,费劲地走着。索菲爬出水面,攀上岩石的时候,他们全都已经消失不见。

女孩的香烟——索菲的香烟——没掐熄,只是随手丢在一小堆泥土上——岩石当中的一小堆泥土和碎石块上。

索菲坐在岩石上,凌乱地、深深地喘气。她没发抖——因为一股凌厉徒劳的怒火而燃烧着。她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

她回忆着童年时代经常系在这里的一艘划桨船。一艘安全、笨拙的老划桨船,在码头边的水面上摇晃。每天傍晚吃完晚饭,索菲,或者索菲和她弟弟中的一个(两个弟弟都已过世了),不过通常只有索菲一人,划船去布莱斯的农庄取牛奶。她随身带一个带盖罐子,由沃格申家的厨师擦洗打磨得干干净净——你可不能对布莱斯家的任何容器放心。布莱斯家没码头。他们的房子和谷仓都面对大路,背湖而建。索菲不得不把船划进芦苇丛,把绳子丢给跑来迎接她的布莱斯家的孩子们。他们噼噼啪啪跑过泥水,拽着绳子爬上船,索菲不停地嚷嚷着每次都要重复的训话。

“别把船桨拿出去!别让它沉下去!别全都趴在船的一侧!”

她会像他们一样光着脚跳出船去,跑到石头牛奶房。(它还在,据索菲所知被一个住小屋的人拿来当暗室了。)布莱斯先生或者布莱斯夫人把温热多沫的牛奶倒进罐子。

布莱斯家的孩子有几个和索菲一般年纪,另几个比她大,但全都比她矮小。到底有几个?都叫什么来着?索菲记得有一个芮塔,一个谢尔顿或者谢尔文,一个乔治,一个安妮。不管夏天的太阳有多大,他们总是皮肤苍白,身上到处都是虫咬伤、挠伤、结痂、蚊子咬的疙瘩、墨蚊咬的疙瘩、虱子咬的红斑,血淋淋地化着脓。因为他们都是穷孩子。因为穷,所以芮塔——或者是安妮——长了双对眼,还有个男孩肩膀不对称,古怪极了,而且他们说的话和举止一样乱七八糟、毫无章法,尽说些“俺们往城里跑”和“桨子”之类索菲几乎听不明白的话。没人会游泳。他们对待这船,好像它是一件奇怪的家具——某样可以爬过去、钻进去的东西。他们对划桨一无所知。

索菲喜欢单独去拿牛奶,不带任何一个弟弟,这样就可以多待一会儿,和布莱斯家的孩子们聊聊,问点话,教他们点东西——她的弟弟们做梦也不会想到做这些。他们在哪里上学?圣诞节收到什么礼物?会唱什么歌吗?他们熟悉她之后,就会向她透露一些,给她讲公牛挣脱绳子,冲到大门口的事,还有他们看到一团闪电飞过卧室地板,还有谢尔文脖子上的大疙瘩,以及里面涌出了什么。

索菲想邀请他们到木屋玩,梦想给他们洗澡,换上干净衣服,在他们身上的咬伤上涂点药膏,教会他们正确地说话。有时她会做长长的、复杂的白日梦,全都是关于如何给布莱斯一家过圣诞节的。包括对他们的房子进行重新装饰和涂色,以及给他们的院子来个彻底大清扫。神奇的眼镜出现了,可以纠正对眼。还有一些图画书和电动火车,穿塔夫绸裙的洋娃娃,成队成队的玩具士兵和一堆堆杏仁蛋白软糖做的水果和动物。(杏仁蛋白软糖是索菲最喜欢的点心。在与布莱斯家的孩子们的某次交谈中,她得知他们对它一无所知。)

过了一阵,她真的得到妈妈允许,邀请他们中的一位来做客。她邀请的那个——芮塔或者安妮——临阵退缩了,因为害臊,所以另一个替她来。这个安妮还是芮塔穿上索菲的一件游泳衣,它可笑地耷拉在她身上。她可真不好招待。她不愿作任何选择,不肯说想要哪种三明治、饼干或饮料,也不愿选择是去玩秋千还是玩跷跷板,或者是去水边玩还是玩洋娃娃。她不肯选择,这使她显得挺孤傲,好像她遵守着某种索菲不得而知的行为规范。她吃你给她端来的任何东西,任由索菲推着她荡秋千,不管干什么,总是固执地一脸无趣。最后,索菲带她到水边,玩起抓青蛙的工程。索菲打算把一整窝青蛙从码头一侧迁到另一侧,从长满芦苇的小水湾挪到岩石中一个有凹凸洞穴的舒适地儿。青蛙们由水路展开这场旅行。索菲和布莱斯家的女孩把它们抓来,放在一个轮胎上,推着绕过码头——水很浅,布莱斯家的女孩可以蹚水——到它们的新家。这一天结束时,青蛙一家已经全搬过去了。

布莱斯家的女孩,还有几个小一点的孩子,几年后都在他们家的一场大火中丧生。或者也可能死的是另一个,那个不肯来的女孩。她的一个哥哥继承了农场,把它卖给了开发商,后者据说讹了他一笔。不过这个哥哥买了一辆大汽车——好像是凯迪拉克?——过去,索菲夏天常在奥布雷维尔遇到他。他会斜斜地瞥来一眼,表明没兴趣搭话,除非她主动开口。

索菲记得给劳伦斯的爸爸讲过青蛙搬家的故事——他是个德语教师,她第一次吸引他的注意,是因为在班上就某个威斯特伐利亚的发音问题与他展开激烈争论。读研究生时,她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她怀孕了,出于自尊,没提出要他脱离他的生活,离开他妻子,跟她住到木屋,陪她生下劳伦斯。不过她相信他自会这么做。他确实来了,不过只有两次,是作为客人。他们坐在码头上,她给他讲了青蛙和布莱斯家女孩的故事。

“当然咯,第二天它们全都回到了芦苇丛中。”她说。

他笑了,亲切友爱地拍拍她的膝盖。“哎呀,索菲,你瞧。”

今天是劳伦斯四十岁生日。她儿子出生于攻占巴士底狱纪念日。她寄去一张明信片:男囚七月十四日获释,八磅九盎司。他妻子是怎么想的?她不得而知。沃格申一家富有尊严地处理了这事,索菲转到另一所大学继续攻读学位。她从未对结婚与否扯谎。不过劳伦斯在学校里捏造出一个爸爸——他妈的大表哥(因此他们姓氏相同),他在一次独木舟旅行中淹死了。索菲表示可以理解,不过其实对他挺失望的。

下午迟些时候,索菲发现自己坐在一架飞机里。她以前飞过两次——都是搭乘大飞机。她没想过自己会害怕。她坐在后座上,两侧是兴高采烈的孙子孙女。戴妮斯和彼得——劳伦斯和飞行员坐前排——事实上,她搞不清这会儿的感觉是否就是恐惧。

小飞机似乎根本没在移动,尽管马达并没有停止。它发出可怕的轰鸣。他们在空中盘旋,离地大约一千英尺。下方是刺柏灌木丛,铺展在田野里,像一团一团针插。雪松变成小巧的玩具圣诞树。深色水面上有闪闪发亮的波纹。所有东西都像玩具一样精巧完美,这让索菲有一种特别的、难受的感觉。她觉得仿佛是自己,而不是地面上的东西缩小了,而且仍在不断收缩——或者说,他们全都在收缩。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她现在变得小小的、蟹爪似的手脚感到一阵麻刺——一种极度细微的麻刺感,或者说是一种极度的细微造成的麻刺感。她的胃收缩了,肺变得像空荡荡的植物籽囊一般弱小,心脏只有一只甲虫的心脏那么大。

“很快我们就要飞到湖面正上方啦。”劳伦斯告诉孩子们,“瞧见没,田地全在这一头,树丛都在那一头。看啊,这一头是石灰石上的泥土地,那一头是前寒武纪地盾。一头是岩石,一头是芦苇。这就是所谓的界崖线湖了。”(劳伦斯学过,也热爱过地理,她一度以为他会当个地理学家而不是商人。)

这么说他们在移动,很慢很慢地。他们正飞过湖面。在右边,索菲看到奥布雷维尔铺展着,上有硅矿的白色裂隙。她的感觉,关于犯了个错误,遭遇了某个莫名其妙、难以表述的问题的感觉,并不曾消退。从金灿灿的空气中,她感觉到的并非灾难的来临,而是它的后果——仿佛他们全都被掸飞,消灭,团成小团,压缩成原子,可自己却茫然不觉。

“让我们瞧瞧能不能看到木屋的屋顶。”劳伦斯说,“我外公是个德国人。他在树林里造了房子,有点像一幢狩猎小屋。”他告诉飞行员。

“是吗?”飞行员说。关于沃格申家,他估计至少知道这个吧。

这种感觉——索菲意识到——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她小时候就有过。一种真正的收缩感。你很小的时候经常会感受到这类吓人的强烈感觉,陷入这样的心理状态。就和头朝下吊着、走在天花板上、跨过高高的门槛时的感觉一样。小时候,这可是一种强烈的快乐,为何现在不再是了呢?

因为现在不是她的选择。她确定无疑地感觉到变化即将出现,而这不是她的选择。

劳伦斯把屋顶指给她看,木屋的屋顶。她心满意足地惊叹着。

仍在缩小,卷成令人难受的点儿,不过并没彻底消失,在这一步上她撑住了。她竭尽全力,在这一步上撑住了,而且对孙子孙女们说看这里啊,瞧那里啊,看啊,地面上那些形状,看啊,水里的影子和光线。

<er h3">三</h3>

自个儿坐着就是我老婆的最大乐趣。

伊莎贝尔躲在几棵干瘦的白杨树的树影里,坐在汽车边的草地上想,今天这样一个愉快的家庭聚会之日,真是障碍重重,但她到目前为止都一一化解了。早上她醒来时,劳伦斯想做爱。她知道孩子们已经醒了。他们正在楼下戴妮斯的房间里忙碌,准备今天的第一份惊喜——一张上面有一首诗的海报、一首生日歌,以及一份给爸爸的抽象拼贴画。要是劳伦斯因为他们冲进来而被打断——或者被他们捶门的声音干扰,假如说她爬起来闩上门的话,那他的情绪肯定好不了。戴妮斯会很失望——事实上,会悲痛万分。这一天可就有了个糟糕的开头。不过,推开劳伦斯,跟他解释孩子们的计划,似乎也不妥。那样一来,无异于表明他们的位置先于他,他们的感受更让她在意。因此,最佳策略看来就是催促他赶紧完事,她正是这么做的。即使索菲在楼下走来走去,发出沉重的脚步声,不停地开开关关厨房的抽屉,让他暂时分了点神,她也仍旧不断地催促他。

“老天爷啊,她到底怎么啦?”他对着伊莎贝尔的耳朵喃喃道。而她只是拍打着他,似乎急不可耐,要他再猛点再快点。果然有效。很快就完事了。孩子们跑过大厅,发出模仿号角的一阵乱七八糟的喇叭声的时候,他正握着她的手仰躺着。孩子们推开父母的房门,举着一张巨大的海报跑进来,上面用五彩蜡笔精心写着生日诗。

“致敬!”他们齐声嚷着,一边鞠躬,放低海报。戴妮斯裹着一张床单,抓着一根裹锡箔的棍子,棍子一头粘了颗银色纸星,伊莎贝尔的大多数项链、链子、手镯和耳环都挂在它周围,或者戴在戴妮斯身上。彼得只穿着睡衣。

他们开始背诗。戴妮斯的声音高亢,声情并茂,尽管不乏自嘲。彼得念得拖沓,慢吞吞的,公事公办,还有点不屑为之的意思。

<small>它是你幸运一生的一个里程碑!</small>

<small>亲自前来祝你健康富有,拥有爱情和欢乐!</small>

彼得拖后半拍背诵道:“而她啊,是一个仙后,亲自前来……”背完之后,戴妮斯说:“实际上,我是仙女娘娘,但那样音节太多了。”她和彼得鞠躬如仪。

劳伦斯和伊莎贝尔笑着鼓掌,请求凑近一点看看生日海报。诗歌四周贴了很多从杂志上逐一剪下的形象、场景和话语。插图均与过去一年里,伟大的L.P.沃格申(“劳逸结合”劳伦斯·彼得)的生活经历有关。一次到澳大利亚的商务旅行由一只跳过艾尔岩的袋鼠和一瓶驱虫剂表示。

在令人激动的旅行之余,后是图下注释,伟大的L.P.挤出时间享用他的特殊爱好(一个兔女郎晃着漂亮的尾巴,举着一瓶跟她本人一般高的香槟),与亲爱的家人共度美好时光(一个对眼女孩吐着舌头,一个家庭主妇威胁地挥舞着一根拖把,一个全身泥泞的顽童头手倒立)。他还考虑干份第二职业(画面上是一个水泥搅拌器与一个怪老头的形象重叠)。“生日快乐,伟大的L.P.。”成群的农场动物戴着宴会帽,举着气球说:“我们都是你的忠实粉丝。”

“实在太棒了,”劳伦斯说,“看得出,你们费了不少心。我特别喜欢‘特殊爱好’那部分。”

“还有‘亲爱的家人’,”戴妮斯说,“你难道不也爱他们吗?”

“还有‘亲爱的家人’。”劳伦斯说。

“现在,”戴妮斯说,“仙女娘娘准备实现你三个愿望。”

“其实只要一个就够啦,”彼得提醒道,“你只用希望其他的愿望都能成真。”

“这种许愿是不允许的,”戴妮斯说,“你可以有三个愿望,不过都得是具体的东西。你不能希望你会永远快乐之类,也不能许愿说你希望实现所有愿望。”

劳伦斯说:“真是个专制的仙女娘娘。”然后表示希望今天天气晴朗。

“已经是了。”彼得厌烦地指出。

“好吧,那我希望一直是晴天。”劳伦斯说。然后他希望能够做完六级台阶,早饭能有煎西红柿、香肠和炒蛋。

“真走运,你要的是煎西红柿,”伊莎贝尔说,“烤箱的煎烤顶层还能用。要是让仙女娘娘给索菲变出一个新烤箱,我想难度未免也太大啦。”

他们在厨房热闹地做早饭,想必盖住了索菲在湖边的叫喊声。他们打算在走廊上用餐。戴妮斯在野餐桌上铺了一张桌布。他们鱼贯而出,戴妮斯端咖啡碟,伊莎贝尔捧热食物盘,上面是鸡蛋、香肠和西红柿,彼得端着他自己的早饭,内容是干麦片和蜂蜜。劳伦斯本来应当什么也不用拿,不过他还是抓起装着涂好奶油的吐司的架子,免得它被落下。

他们刚刚走进走廊,索菲就从湖岸顶端冒出,一丝不挂。她穿过修剪过的草坪,径直朝他们走来。

“我遇到了一个小事故。”她说,“生日快乐,劳伦斯!”

这是伊莎贝尔头一回看到一个赤裸的老太婆。有好几点令她始料未及。与索菲的脸、脖子、手臂和手上皱巴巴的皮肤相比,她身体其余部分的皮肤出奇地光滑。乳房很小。(索菲穿着衣服的时候,伊莎贝尔总以为她的乳房和她身体其余部分的比例是协调的。)它们像小小的口袋,小小的吊着的口袋,在她布满雀斑的宽宽的胸上耷拉着。阴毛稀疏,颜色也令人意外。没变成白色,而是保持着发亮的金棕色,像非常年轻的女孩的私处一样只覆盖着薄薄一层。

那一大片白皮肤,松松垮垮的,让伊莎贝尔想起法国牛,那些脏兮兮的白牛群,有时你可以在农夫的田里看到它们。夏洛莱牛。

索菲当然毫无用胳膊挡住胸前,或者用手谦逊地捂住私处的打算。她也没有快步从家人面前走过。她站在阳光中,一只脚踩上走廊的最低一级台阶——把暴露在他们眼皮底下的隐私范围稍微又扩大了一点——平静地解释道:“在湖边,有人抢走了我的浴袍。我的香烟和打火机也没了。打火机掉到湖底去啦。”

“天哪,妈妈!”劳伦斯惊呼。

他匆忙把吐司架一放,弄翻了它。他把碟子推到一边,抽出桌布。

“接着!”他说,把桌布朝她扔去。

索菲没伸手接。桌布掉在她脚下。

“劳伦斯,那是桌布!”

“别管了,”劳伦斯说,“把它披上!”

索菲弯腰捡起桌布,打量一番,好像在研究上面的花样,然后把它随手围在身上,动作不紧不慢,而且裹得松松垮垮。

“谢谢你,劳伦斯。”她说。她摆弄着桌布,正好露出那些最不该露出来的地方。她朝下看看,补充道:“希望这能让你开心点。”她接着讲她的故事。

不,伊莎贝尔想,她不可能真的浑然不觉。这肯定是故意的。这肯定是场游戏。狡猾的故作天真。这个夸张的老卖弄者。卖弄她的无邪、她的高洁、她的单纯。怪异的老骗子。

“戴妮斯,快点再去找块布。”伊莎贝尔吩咐,“难道我们就看着这些食物冷掉吗?”

目的就是——索菲的目的始终就是——让儿子出洋相。要让他在老婆孩子面前出洋相。而他果然上当了。他站在走廊上,在索菲上方,羞愧的热血一直涌到他的脖子,刺灼着他的耳朵。他费劲地压低声音,做出一副男子汉的谴责口气,却按捺不住颤抖。这就是索菲一有机会就能做到,也必定会做的事。

“那些坏小子多放肆啊。”伊莎贝尔应着索菲的讲述说,“我总以为他们都该可爱、快乐、上进什么的才对。”

“要是你记得穿件游泳衣,就什么事都不会有了。”劳伦斯说。

然后是去拿蛋糕的旅行,一路担心它能否顺利到家,时刻要督促戴妮斯把它好好捧着。还有一场单独的旅行,到海威超市买熟透的批量种植的西红柿,劳伦斯觉得它们比你在商店买的西红柿都要好吃。伊莎贝尔不得不计划一份能快速成形的晚餐。必须是某种等他们一起从机场返回、饥肠辘辘的时候,可以飞快烧好或热好的东西。还应当是某种劳伦斯特别喜欢,索菲不会觉得过于古怪,彼得又愿意吃的东西。她决定做红酒鸡,尽管她还不大肯定索菲和彼得能否接受它。毕竟,今天是劳伦斯的好日子嘛。她整个下午都忙着做饭,注意时间,督促他们准时出发去机场,免得戴妮斯陷入焦虑。

虽然有她盯着,他们还是有点晚了。她站在台阶顶上招呼劳伦斯,他应了一声,却迟迟没有出现。伊莎贝尔只好跑下去告诉他时间紧迫,有一个为他的生日安排的意外惊喜,要是他不快点,一切就全完了——此外,那是戴妮斯专门设计的,而她已经坐立不安了。即便如此,劳伦斯好像还是故意不紧不慢,花了比平时更长的时间梳洗、更衣。他不赞成因为戴妮斯会焦虑就弄得手忙脚乱的。

不过他们还是到达了,现在全体,除了伊莎贝尔之外,都坐上了飞机。那可不是原先的计划。原本的计划是:他们一起开车去机场,解开劳伦斯的蒙眼布,给他一个惊喜,大家目送他登机,展开生日之旅,再欢迎他返回。

不过飞行员从用作办公室的小屋走出来时,看到他们都在,便说:“我带你们一家上去怎样?咱们开那架五座飞机好了——这样你们可以飞得舒服些。”他对戴妮斯笑笑,“不会多收你钱。反正是今天最后一单生意了。”

“你真是太好啦。”戴妮斯敏捷地回答。

“就这么办,”飞行员看看他们说,“不过得去掉一个人。”

“我吧。”伊莎贝尔说。

“希望你不是因为害怕,”飞行员眼光锁定她说,“那可没必要。”

他四十多岁——或许五十岁了——一头非常浅的金色或者白色波浪发,从额头朝后直直梳去,或许那是褪成白色的金发。他个头不高,比劳伦斯矮,不过肩膀结实,胸部和腰部肌肉紧实,皮带上方微微鼓突的肚子也紧绷绷的,毫不松垮。一个高高的弧形额头,明亮的蓝眼睛像搞户外的人一样时不时习惯性地眯缝着,一副专业人士的冷静派头,心平气和。他的声音也有同样特点——心平气和、不紧不慢、略带憨态的乡下口音。她知道劳伦斯会怎么评价——他会说这人是条朴实的汉子,却不会注意到他的另一面——骨子里藏而不露的几分戒备,以及对于他们的不以为然甚至是轻蔑。

“你不怕吧,是吗,夫人?”飞行员对索菲说。

“我没坐过小飞机,”索菲说,“不过我想不怕吧,不会。”

“我们全都没飞过小飞机,一定会很棒。”劳伦斯说,“谢谢!”

“我就自个儿在这里坐会儿好了。”伊莎贝尔说,劳伦斯笑了。

“自个儿坐着就是我老婆的最大乐趣。”

就算果真如此——没准还真是的,因为她并不害怕,最多只是隐隐有点怕而已,但她却衷心希望独自留下——就算果真如此,这听起来也不像什么赞美之词吧。她坐在那儿回顾她这一天,感觉就是在不断克服一个又一个难关。炉子上等着的红酒鸡、安全到家的蛋糕、顺利买到的酒和西红柿,这个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什么真正的错误或者破坏或者失望的生日。接下来只剩开车回家,然后吃晚饭了。明天劳伦斯要去渥太华待大半天,晚上才回来。他星期三要和他们一起看月球登陆。

像这样回顾她的生活,想着:好,不错,这关总算过了。过关喽,这对她可没什么好处。盼着把这关,这关,还有这关都过去,她期待什么呢?她想得到什么呢?

是自由吧——甚至都不是自由。是空空如也,或者是免受关注。似乎她总是在强迫自己再投入一点——再注意一点,热情一点,用心一点——比她确定自己能做到的再多一点。她一直在努力,免得被人发现,发现其实她骨子里和老挪威人索菲一样铁石心肠。

有时她觉得自己被带回他家,首先就是作为一种对索菲的微妙挑战。劳伦斯与她一见钟情,但他的爱与这挑战并非毫无关联。她身上相当矛盾的各方面都起了作用:她放荡的模样和糟糕的举止(到底有多放荡、多糟糕,那会儿她浑然不自知);她的高分和她认为它们证明了智慧的天真想法;她作为工薪阶层高中的最出色学生,一个毫无野心的家族里的变种而染上的所有特点。

“她可不是你通常看得中的那种商业广告,对吗,妈妈?”劳伦斯当着伊莎贝尔的面这样问索菲。他上了大学里索菲讨厌的那个学院——工商管理。

索菲不予评论,只是对伊莎贝尔微笑着。笑容里没有恶意,也不曾表露出对劳伦斯的不屑——它看起来很平和——不过它明显在说:“你准备好了吗,你能接受这个吗?”那会儿一心爱慕劳伦斯的英俊相貌、聪明才智和远大前程的伊莎贝尔明白这个意思。它意味着她决定去爱的这个劳伦斯(尽管她样子放荡、举止无当,但她其实是个严肃、毫无经验的女孩,相信终生不渝的爱情,无法想象任何别的爱法),对这个劳伦斯,她将不得不煞费苦心,用鼓励,还有精心的安排,支持他,敦促他。他要依赖她的帮助来成为男人。她不喜欢索菲提醒她注意这一点,她也没让它影响她的决定。这就是爱吧,或者说,这就是生活吧,她对此跃跃欲试。她其实挺孤单,却以为是自己喜欢独处。她是她妈妈第二次婚姻唯一的孩子。她妈妈去世了,异母哥哥和姐姐都比她大很多,早已结婚。家族里的人都知道她自以为与众不同。她现在仍享有这个名声,自从和劳伦斯结婚后,她就几乎不再见娘家亲戚了。

她大量阅读,认真地节食和锻炼。她成了一位出色的厨师。在聚会上,她和逢场作戏的男人们调情。(她注意到要是她不引起一些关注,劳伦斯就会很失望。)有时她想象自己在大多数一时兴起、虚情假意的狂热关系中充任伴侣,被那些男人,或别的人压制着。有时她想起童年,心头涌起一阵几乎称得上怪异、不宜公开的向往。街角小店前松松垮垮的雨篷、中午时分烹饪的浓香、一棵巨大城市遮荫树的树根周围的垃圾和泥土,都会让她若有所思。

飞机着陆后,她起身去迎接他们。她吻了劳伦斯一下,好像他刚从远方回来似的。他看起来很开心。她想,她很少在乎劳伦斯是不是开心。她只是希望他心情好,以便诸事顺利,那不是一回事。

“太棒啦,”劳伦斯说,“你可以一清二楚地看到地形变化。”他解释起界崖线湖。

“真有趣啊。”索菲说。

戴妮斯说:“你可以一直看到水里,可以看到岩石伸进去,甚至可以看到沙子哦。”

“你都可以看到有什么船。”彼得说。

“我是说真的,妈妈。你可以看到岩石伸下去,往下再往下,然后就是沙子啦。”

“能看到鱼吗?”伊莎贝尔问。

飞行员笑了,尽管他肯定常听到这类问题。

“你没来,真是太可惜了。”劳伦斯说。

“哦,她会的,总有一天,”飞行员说,“她明天就可以来嘛。”

他们全都笑了起来。他大胆的目光接上伊莎贝尔的,尽管看起来胆大妄为,却依旧显得极其纯洁、友好、亲切,里面并不乏尊敬之情。他大概是个没什么恶意,也不会起什么蠢念头的男人,所以几乎不大可能是在对她发出邀请。

他对他们一群人说再见,他们又谢了他一回。伊莎贝尔觉得,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心慌意乱。因为索菲的故事。仿佛是她自己,而非索菲,赤身裸体从水里爬出,走向那些为非作歹的男孩。(她在想象中抹掉了那个女孩。)是这个让她渴望并想象出了一个胆大妄为的邀请,让她为之蠢蠢欲动。

他们走向汽车,她得努力才能不让自己回头。她想象他俩同时回头,彼此对视,就像在一部浪漫电影,某个言情故事,或者一则高中生的幻想中一样。他俩同时回头,彼此对视,交换了一个几乎是真心诚意的承诺,尽管他们或许根本不会再见面。这个承诺像闪电一样击中她,像闪电一样劈开她,可她始终婷婷袅袅地走着,若无其事。

哦,当然啦。所有那一套。

不过,那其实不像闪电,根本不是什么来自外部的触动。我们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要是有谁不介意开车的话,”索菲说,“我累了。”

那晚,伊莎贝尔慷慨地关注劳伦斯,关注她的孩子们,还有索菲,尽管后者根本不需要这个。他们全都感觉到了她的快乐。他们感觉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惯常的障碍被清除了,好像有一道透明的屏障被扯开了。或许他们一直以来只是想象着它的存在?劳伦斯忘了跟戴妮斯作对,或者把她当成一个竞争对手来针锋相对。他甚至都没再跟索菲争斗,没再纠缠电视的话题。

“我们从空中看到硅矿了,”晚饭时他告诉伊莎贝尔,“像一片雪原。”

“白色大理石,”索菲引用当地的叫法,“那些做作的玩意儿,他们把它铺在奥布雷维尔的所有公园小路上,把公园都给毁了。闪闪发亮的。”

伊莎贝尔说:“你知道吗,我们过去有过一座白山包。在我上的学校里——它位于一家饼干厂后头,操场和饼干厂紧挨着。时不时地,他们会把那么多香草糖粉、坚果和硬棉花糖块堆成一堆。他们成桶成桶把它们运来,倒在那里堆着,亮闪闪的。它闪闪发亮,就像一座纯白的雪山。在学校里,总有人远远地一眼看到它,嚷嚷起来:‘白山包!’放学后,我们就会翻过篱笆,或者绕过它跑进去。我们都会跑到那里,在巨大的白色糖堆里刨来刨去。”

“他们会把它刮个一干二净吗?”彼得问。这个想法好像让他兴高采烈,“你会吃它吗?”

“当然啦,”戴妮斯说,“他们只有这个。他们是穷孩子。”

“不,不,不,”伊莎贝尔说,“我们很穷,不过还是有糖吃,时不时会得到个五分硬币去店里买。不是那么回事。是因为那白山包——有那么多糖,而它又是那么白晃晃、闪闪亮的。就像是小孩子做的梦一样——你所见过的最奇妙的美梦成真哦。”

“妈妈会在夜深人静时把它全拿走,”劳伦斯说,“然后给你们橙子取而代之。”

“如果拿杏仁蛋白软糖来想象的话,我就能理解了。”索菲说,“尽管你得承认,那好像不大利于健康。”

“那一定很糟糕,”伊莎贝尔说,“对我们的牙齿,对一切而言。不过我们并没真的因为吃太多而生病,因为我们人那么多,而且我们得那么用力才能挖下去。它只是看起来像是最最美妙的一件事罢了。”

“白山包!”劳伦斯说——换个时候,这样一个故事本该让他发些“穷人单纯的乐趣!”之类的感慨。“白山包。”他说,欢喜和嘲讽参半,流露出一种自然的欣赏之情,似乎正合伊莎贝尔心意。

她不应当吃惊。她熟知劳伦斯的敏感和善良,也洞悉他的霸道和吹嘘。她了解他思想的转折,他心情的变换,他身体里小小的变化和响动。他俩亲密无间。他们彼此那样了解,以至于一切都被别的什么给抵消了。这就是他们的性爱为何显得如此令人羞耻的缘故,它们完完全全地,而且无比狂乱地因为欲望而起,就像兄妹乱伦一样。不过爱可以不受影响——它幸存下来了。瞧啊,她此刻是多么爱他。伊莎贝尔感觉自己前所未有地、无边无际地充满绵绵爱意。

要是他的同事在,要是他和他的同事都在,她可以说:“我想我们昨天落下了点什么。我婆婆觉得她丢下了眼镜盒。不是她的眼镜,只是盒子,没什么重要的。我想最好还是来看看。”

要是他一个人在,不过带着一脸茫然而放松的神情,询问地朝她走来,那或许这么微不足道的理由就不够了。

“我来是想看看飞行课的安排。我丈夫让我来看看。”

要是他一个人在,不过并非一脸茫然——然而还是有必要说点什么,她可以说:“你昨天把大家都带上去,真是太好了,他们开心极了。我只是想过来说声谢谢。”

她真不敢相信,真不敢相信它会发生。尽管她读了那么多书,有过那么多幻想,听过几个朋友吐露秘密,但她还是没法相信人们每天都会发出、收到这类信息,并且付诸实施,制订危险的计划,溜进非法的区域(它们到头来都与家惊人地相似,或惊人地不同)。

接下来的岁月中,她将学会分辨爱情开始和结束时的种种迹象。她不再会因为当下的表象会瞬间撕裂而如此震惊。不过吃惊还是吃惊的,以至于某天,和成年的女儿戴妮斯一道喝酒、聊着这些的时候,她说:“我觉得,最美好的部分总是在开头。就在开头的时候。那是唯一纯净的部分。”“甚至是在开头之前,”她说,“或许就在可能性在你脑海中一闪的那个时刻。那或许就是最美好的部分了。”

“那么第一次的恋情呢?我说的是第一次婚外情?”(戴妮斯按捺下所有责难。)“那是最美好的吗?”

“在我而言,那是最有激情的,也是最肮脏的。”

(指的是这个事实:生意走淡,飞行员向她要钱,她给了。也指的是真相揭穿时的不堪场面,它导致了这次偷情和她的婚姻的结束,不过他的仍旧完好。此外,也指的是那些如此火热、令人癫狂的快乐场景,双方都被弄得精疲力竭,有几次还淌下了热泪。也指的是最开始那一幕,她随时都能在脑海中重播它,记起那种不可思议的慌乱平静参半的感觉。

早上大约九点的机场,那寂静,那阳光,那灰蒙蒙的远处的树。想必是从别处拖来,充当办公室的白色小屋。没有窗帘或窗百叶。倒有一道尖头篱笆,充当大门。他走出来,给她开了门。他穿的还是昨天那身衣服,一样的浅色工装裤和工装衬衫,袖子卷着。她也穿着昨天的衣服。两人都没能听清对方说什么,或者用什么有意义的话作答。

要是他过于自如,或者流露出任何算计的痕迹——或者更糟,显出几丝得意之情——都会让她落荒而逃。但他没犯那种错误,或许是因为没被诱惑到忘乎所以吧。对女人有一手的男人——他一直以来就是的。她慢慢才会发现他之前得手过,在非常相似的情况下——有此天赋的男人其实并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举止轻浮,也并非心存恶意。第一次触碰她时,他下手果断,却一脸凝重,好像还带着歉意。一种安抚的、欣赏的触摸,一种慢慢增强的表白,袭上她赤裸的脖子和肩膀,赤裸的手臂和背部,衣不蔽体的胸与臀。他跟她说话——亲密地、真诚地不知所云着——而她因这触摸已经几乎不能自持,前后扭动着。

她感觉被拯救,被抬升,被凝视,而且很安全。)

晚饭后,他们玩了猜字谜游戏。彼得是猎户座。为了说明第二个音节,他假装从一个想象的杯子里喝东西,踉踉跄跄走着,倒在地上。他们都觉得猎户座是个专有名词,不过并没赶他出局。

“毕竟,太空就是彼得的世界嘛。”戴妮斯说。劳伦斯和伊莎贝尔都乐了。这话变成一则家族笑话,时不时有人提起。

索菲从来搞不懂猜字谜游戏的规则——至少从来都跟不上——所以很快就放弃了,改看起书。《挪威古诗集》,每年夏天她都要读它,最近因为电视的诱惑没再读。上床时,她把书留在椅子扶手上。

伊莎贝尔关灯前拾起书,恰好读到这句:

Sei segia;

Svá er nu rádit

(多说无益,木已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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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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