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风流 - xp1024.com
《爱情不风流》


爱与孤独 幸福的悖论

<er top">一</h3>

把幸福作为研究课题是一件冒险的事。“幸福”一词的意义过于含混,几乎所有人都把自己向往而不可得的境界称作“幸福”,但不同的人所向往的境界又是多么不同。哲学家们提出过种种幸福论,可以担保的是,没有一种能够为多数人所接受。至于形形色色所谓幸福的“秘诀”,如果不是江湖骗方,也至多是一些老生常谈罢了。

幸福是一种太不确定的东西。一般人把愿望的实现视为幸福,可是,一旦愿望实现了,就真感到幸福么?萨特一生可谓功成愿遂,常人最企望的两件事,爱情的美满和事业的成功,他几乎都毫无瑕疵地得到了,但他在垂暮之年却说:“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它又让我认识到这没多大意思。不过你有什么办法?”

所以,我对一切关于幸福的抽象议论都不屑一顾,而对一切许诺幸福的翔实方案则简直要嗤之以鼻了。

最近读莫洛亚的《人生五大问题》,最后一题也是“论幸福”。但在前四题中,他对与人生幸福密切相关的问题,包括爱情和婚姻,家庭,友谊,社会生活,作了生动透剔的论述,令人读而不倦。幸福问题的讨论历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方面,关系到幸福的客观条件,另一是心理方面,关系到幸福的主观体验。作为一位优秀的传记和小说作家,莫洛亚的精彩之处是在后一方面。就社会方面而言,他的见解大体是肯定传统的,但由于他体察人类心理,所以并不失之武断,给人留下了思索和选择的余地。

<er h3">二</h3>

自古以来,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多少幸福或不幸的喟叹,都缘此而起。按照孔德的说法,女人是感情动物,爱情和婚姻对于女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即使是行动动物的男人,在事业上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倘若在爱情和婚姻上失败了,他仍然会觉得自己非常不幸。

可是,就在这个人们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领域里,却很少有人敢于宣称自己是真正幸福的。诚然,热恋中的情人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幸福女神的宠儿,但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热恋的机遇,有许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个中滋味。况且热恋未必导致美满的婚姻,婚后的失望、争吵、厌倦、平淡、麻木几乎是常规,终身如恋人一样缱绻的夫妻毕竟只是幸运的例外。

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在异性世界中都可能有一个最佳对象,一个所谓的“唯一者”、“独一无二者”,或如吉卜林的诗所云,“一千人中之一人”。但是,人生短促,人海茫茫,这样两个人相遇的几率差不多等于零。如果把幸福寄托在这相遇上,幸福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事实上,爱情并不如此苛求,冥冥中也并不存在非此不可的命定姻缘。正如莫洛亚所说:“如果因了种种偶然(按:应为必然)之故,一个求爱者所认为独一无二的对象从未出现,那么,差不多近似的爱情也会在另一个对象身上感到。”期待中的“唯一者”,会化身为干百种形象向一个渴望爱情的人走来。也许爱情永远是个谜,任何人无法说清自己所期待的“唯一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到了堕入情网,陶醉于爱情的极乐,一个人才会惊喜地向自己的情人喊道:“你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那个人,就是那个唯一者。”

究竟是不是呢?

也许是的。这并非说,他们之间有一种宿命,注定不可能爱上任何别人。不,如果他们不相遇,他们仍然可能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自己的“唯一者”。然而,强烈的感情经验已经改变了他们的心理结构,从而改变了他们与其他可能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犹如经过一次化合反应,他们都已经不是原来的元素,因而不可能再与别的元素发生相似的反应了。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震撼心灵的爱情,而且只有少数人得此幸遇。

也许不是。因为“唯一者”本是痴情的造影,一旦痴情消退,就不再成其“唯一者”了。莫洛亚引哲学家桑塔耶那的话说:“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才靠那被爱的对象。”凡是经历过热恋的人都熟悉爱情的理想化力量,幻想本是爱情不可或缺的因素。太理智、太现实的爱情算不上爱情。最热烈的爱情总是在两个最富于幻想的人之间发生,不过,同样真实的是,他们也最容易感到幻灭。如果说普通人是因为运气不佳而不能找到意中人,那么,艺术家则是因为期望过高而对爱情失望的。爱情中的理想主义往往导致拜伦式的感伤主义,又进而导致纵欲主义,唐璜有过一千零三个情人,但他仍然没有找到他的“唯一者”,他注定找不到。

无幻想的爱情太平庸,基于幻想的爱情太脆弱,幸福的爱情究竟可能吗?我知道有一种真实,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有一种幻想,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我相信,幸福的爱情是一种能不断地激起幻想、又不断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实。

<er h3">三</h3>

爱情是无形的,只存在于恋爱者的心中,即使人们对于爱情的感受有千万差别,但在爱情问题上很难作认真的争论。婚姻就不同了,因为它是有形的社会制度,立废取舍,人是有主动权的。随着文明的进展,关于婚姻利弊的争论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束缚自由,败坏或扼杀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洛亚引婚姻反对者的话说:“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的水准而生活的。”此言可谓刻薄。但莫洛亚本人持赞成婚姻的立场,认为婚姻是使爱情的结合保持相对稳定的唯一方式。只是他把艺术家算作了例外。

在拥护婚姻的一派人中,对于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又有不同看法。两个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尼采和罗素,都要求把爱情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婚姻以优生和培育后代为基础,同时保持婚外爱情的自由。法国哲学家阿兰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洛亚修正说:“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和一起。”也许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答案。爱情基于幻想和冲动,因而爱情的婚姻结局往往不幸。但是,无爱情的婚姻更加不幸。仅以友谊为基础的夫妇关系诚然彬彬有礼,但未免失之冷静。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不过,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其中诚如莫洛亚所说必须有诚意,但单凭诚意又不够。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结婚不啻是把爱情放到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经受考验,莫洛亚说得好,准备这样做的人不可抱着买奖券侥幸中头彩的念头,而必须像艺术家创作一部作品那样,具有一定要把这部艰难的作品写成功的决心。

<er h3">四</h3>

两性的天性差异可以导致冲突,从而使共同生活变得困难,也可以达成和谐,从而造福人生。

尼采曾说:“同样的激情在两性身上有不同的节奏,所以男人和女人不断地发生误会。”可见,两性之间的和谐并非现成的,它需要一个彼此接受、理解、适应的过程。

一般而论,男性重行动,女性重感情,男性长于抽象观念,女性长于感性直觉,男性用刚强有力的线条勾画出人生的轮廓,女性为之抹上美丽柔和的色彩。

欧洲妇女解放运动初起时,一班女权主义者热情地鼓动妇女走上社会,从事与男子相同的职业。爱伦凯女士指出,这是把两性平权误认作两性功能相等了。她主张女子在争得平等权利之后,回到丈夫和家庭那里去,以自由人的身分从事其最重要的工作——爱和培育后代。现代的女权主义者已经越来越重视发展女子天赋的能力,而不再天真地孜孜于抹平性别差异了。

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作用尚有待于发掘。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女性与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因此她们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比男子更人性化。的确,女性比男性更接近自然,更扎根于大地,有更单纯的、未受污染的本能和感性。所以,莫洛亚说:“一个纯粹的男子,最需要一个纯粹的女子去补充他……因了她,他才能和种族这深切的观念保持恒久的接触。”又说:“我相信若是一个社会缺少女人的影响,定会堕入抽象,堕入组织的疯狂,随后是需要专制的现象……没有两性的合作,决没有真正的文明。”在人性片面发展的时代,女性是一种人性复归的力量。德拉克罗瓦的名画《自由神引导人民》,画中的自由神是一位袒着胸脯、未着军装、面容安详的女子。歌德诗曰:“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走。”走向何方?走向一个更实在的人生,一个更人情味的社会。

莫洛亚可说是女性的一位知音。人们常说,女性爱慕男性的“力”,男性爱慕女性的“美”。莫洛亚独能深入一步,看出:“真正的女性爱慕男性的‘力’,因为她们稔知强有力的男子的弱点。”“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的弱点。”我只想补充一句:强的男子可能对千百个只知其强的崇拜者无动于衷,却会在一个知其弱点的女人面前倾倒。

<er h3">五</h3>

男女之间是否可能有真正的友谊?这是在实际生活中常常遇到、常常引起争论的一个难题。即使在最封闭的社会里,一个人恋爱了,或者结了婚,仍然不免与别的异性接触和可能发生好感。这里不说泛爱者和爱情转移者,一般而论,一种排除情欲的澄明的友谊是否可能呢?

莫洛亚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饶有趣味的。他列举了三种异性之间友谊的情形:一方单恋而另一方容忍;一方或双方是过了恋爱年龄的老人;旧日的恋人转变为友人。分析下来,其中每一种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性吸引的因素。道德家们往往攻击这种“杂有爱的成分的友谊”,莫洛亚的回答是:即使有性的因素起作用,又有什么要紧呢!“既然身为男子与女子,若在生活中忘记了肉体的作用,始终是件疯狂的行为。”

异性之间的友谊即使不能排除性的吸引,它仍然可以是一种真正的友谊。蒙田曾经设想,男女之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拜伦在谈到异性谊时也赞美说:“毫无疑义,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也如同在血缘关系中占据着一种天真无邪的优越地位,把这谐音调弄到一种更微妙的境界。如果能摆脱一切友谊所防止的那种热情,又充分明白自己的真实情感,世间就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做女人的朋友了,如果你过去不曾做过情人,将来也不愿做了。”在天才的生涯中起重要作用的女性未必是妻子或情人,有不少倒是天才的精神挚友,只要想一想贝蒂娜与歌德、贝多芬,梅森葆夫人与瓦格纳、尼采、赫尔岑、罗曼·罗兰,莎乐美与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梅克夫人与柴可夫斯基,就足够了。当然,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起着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力量因客观情境或主观努力而被限制在一个有益无害的地位,既可为异性友谊罩上一种为同性友谊所未有的温馨情趣,又不致像爱情那样激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

<er h3">六</h3>

在经过种种有趣的讨论之后,莫洛亚得出了一个似乎很平凡的结论:幸福在于爱,在于自我的遗忘。

当然,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康德曾经提出理性面临的四大二律背反,我们可以说人生也面临种种二律背反,爱与孤独便是其中之一。莫洛亚引用了拉伯雷中的一则故事。巴奴越去向邦太葛吕哀征询关于结婚的意见,他在要不要结婚的问题上陷入了两难的困境:结婚吧,失去自由,不结婚吧,又会孤独。其实这种困境不独在结婚问题上存在。个体与类的分裂早就埋下了冲突的种子,个体既要通过爱与类认同,但又不愿完全融入类之中而丧失自身。绝对的自我遗忘和自我封闭都不是幸福,并且也是不可能的。在爱之中有许多烦恼,在孤独之中又有许多悲凉。另一方面呢,爱诚然使人陶醉,孤独也未必不使人陶醉。当最热烈的爱受到创伤而返诸自身时,人在孤独中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理解别的孤独的心灵和深藏在那些心灵中的深邃的爱,从而体味到一种超越的幸福。

一切爱都基于生命的欲望,而欲望不免造成痛苦。所以,许多哲学家主张节欲或禁欲,视宁静、无纷扰的心境为幸福。但另一些哲学家却认为拼命感受生命的欢乐和痛苦才是幸福,对于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爱和孤独都是享受。如果说幸福是一个悖论,那么,这个悖论的解决正存在于争取幸福的过程之中。其中有斗争,有苦恼,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所以,我认为莫洛亚这本书的结尾句是说得很精彩的:“若将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时,亦可见它是由斗争与苦恼形成的,唯此斗争与苦恼永远被希望所挽救而已。”

爱与孤独 时光村落里的往事

<er top">一</h3>

人分两种,一种人有往事,另一种人没有往事。

有往事的人爱生命,对时光流逝无比痛惜,因而怀着一种特别的爱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珍藏在心灵的谷仓里。

世上什么不是往事呢?此刻我所看到、听到、经历到的一切,无不转瞬即逝,成为往事。所以,珍惜往事的人便满怀爱怜地注视一切,注视即将被收割的麦田,正在落叶的树,最后开放的花朵,大路上边走边衰老的行人。这种对万物的依依惜别之情是爱的至深源泉。由于这爱,一个人才会真正用心在看,在听,在生活。

是的,只有珍惜往事的人才真正在生活。

没有往事的人对时光流逝毫不在乎,这种麻木使他轻慢万物,凡经历的一切都如过眼烟云,随风飘散,什么也留不下。他根本没有想到要留下。他只是貌似在看、在听、在生活罢了,实际上早已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er h3">二</h3>

珍惜往事的人也一定有一颗温柔爱人的心。

当我们的亲人远行或故世之后,我们会不由自主地百般追念他们的好处,悔恨自己的疏忽和过错。然而,事实上,即使尚未生离死别,我们所爱的人何尝不是在时时刻刻离我们而去呢?

浩渺宇宙间,任何一个生灵的降生都是偶然的,离去却是必然的;一个生灵与另一个生灵的相遇总是千载一瞬,分别却是万劫不复。说到底,谁和谁不同是这空空世界里的天涯沦落人?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你已经习惯了和你所爱的人的相处,仿佛日子会这样无限延续下去。忽然有一天,你心头一惊,想起时光在飞快流逝,正无可挽回地把你、你所爱的人以及你们共同拥有的一切带走。于是,你心中升起一股柔情,想要保护你的爱人免遭时光劫掠。你还深切感到,平凡生活中这些最简单的幸福也是多么宝贵,有着稍纵即逝的惊人的美……

<er h3">三</h3>

人是怎样获得一个灵魂的?

通过往事。

正是被亲切爱抚着的无数往事使灵魂有了深度和广度,造就了一个丰满的灵魂。在这样一个灵魂中,一切往事都继续活着:从前的露珠在继续闪光,某个黑夜里飘来的歌声在继续回荡,曾经醉过的酒在继续芳香,早已死去的亲人在继续对你说话……你透过活着的往事看世界,世界别具魅力。活着的往事——这是灵魂之所以具有孕育力和创造力的秘密所在。

在一切往事中,童年占据着最重要的篇章。童年是灵魂生长的源头。我甚至要说,灵魂无非就是一颗成熟了的童心,因为成熟而不会再失去。圣埃克絮佩里创作的童话中的小王子说得好:“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我相信童年就是人生沙漠中的这样一口水井。始终携带着童年走人生之路的人是幸福的,由于心中藏着永不枯竭的爱的源泉,最荒凉的沙漠也化作了美丽的风景。

<er h3">四</h3>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这是英国诗人库柏的诗句。我要补充说:在乡村中,时间保持着上帝创造时的形态,它是岁月和光阴;在城市里,时间却被抽象成了日历和数字。

在城市里,光阴是停滞的。城市没有季节,它的春天没有融雪和归来的候乌,秋天没有落叶和收割的庄稼。只有敏感到时光流逝的人才有往事,可是,城里人整年被各种建筑物包围着,他对季节变化和岁月交替会有什么敏锐的感觉呢?

何况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人们活得愈来愈匆忙,哪里有工夫去注意草木发芽、树叶飘落这种小事!哪里有闲心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灵感受!时间就是金钱,生活被简化为尽快地赚钱和花钱。沉思未免奢侈,回味往事简直是浪费。一个古怪的矛盾:生活节奏加快了,然而没有生活。天天争分夺秒,岁岁年华虚度,到头来发现一辈子真短。怎么会不短呢?没有值得回亿的往事,一眼就望到了头。

<er h3">五</h3>

就在这样一个愈来愈没有往事的世界上,一个珍惜往事的人悄悄写下了她对往事的怀念。这是一些太细小的往事,就像她念念不忘的小花、甲虫、田野上的炊烟、井台上的绿苔一样细小。可是,在她心目中,被时光带来又带走的一切都是造物主写给人间的情书,她用情人的目光从其中读出了无穷的意味,并把它们珍藏在忠贞的心中。

这就是摆在你们面前的这本《人间情书》。你们将会发现,我的序中的许多话都是蓝蓝说过的,我只是稍作概括罢了。

蓝蓝上过大学,出过诗集,但我觉得她始终只是个乡下孩子。她的这本散文集也好像是乡村田埂边的一朵小小的野花,在温室鲜花成为时髦礼品的今天也许是很不起眼的。但是,我相信,一定会有读者喜欢它,并且想起泰戈尔的著名诗句——

“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

爱与孤独 永远未完成

<er top">一</h3>

高鹗续,金圣叹腰斩《水浒》,其功过是非,累世迄无定论。我们只知道一点:中国最伟大的两部古典小说处在永远未完成之中,没有一个版本有权自命是唯一符合作者原意的定本。

舒伯特最著名的交响曲只有两个乐章,而非如同一般交响曲那样有三至四个乐章,遂被后人命名为《未完成》。好事者一再试图续写,终告失败,从而不得不承认:它的“未完成”也许比任何“完成”更接近完美的形态。

卡夫卡的主要作品在他生前均未完成和发表,他甚至在遗嘱中吩咐把它们全部焚毁。然而,正是这些他自己不满意的未完成之作,死后一经发表,便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巨人地位。

凡大作家,哪个不是在死后留下了许多未完成的手稿?即使生前完成的作品,他们何尝不是常怀一种末完成的感觉,总觉得未尽人意,有待完善?每一个真正的作家都有一个梦:写出自己最好的作品。可是,每写完一部作品。他又会觉得那似乎即将写出的最好的作品仍未写出。也许,直到生命终结,他还在为未能写出自己最好的作品而抱憾。然而,正是这种永远未完成的心态驱使着他不断超越自己,取得了那些自满之辈所不可企及的成就。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真正的作家一辈子只是在写一部作品,他的生命之作。只要他在世一日,这部作品就不会完成。

而且,一切伟大的作品在本质上是永远未完成的,它们的诞生仅是它们生命的开始,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仍在世世代代读者心中和在文化史上继续生长,不断被重新解释,成为人类永久的精神财富。

相反,那些平庸作家的趋时之作,不管如何畅销—时,决无持久的生命力。而且我可以断言,不必说死后,就在他们活着时,你去翻检这类作家的抽屉,也肯定找不到积压的未完成稿。不过,他们也谈不上完成了什么,而只是在制作和销售罢了。

<er h3">二</h3>

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动人心魄的爱情似乎都没有圆满的结局。由于社会的干涉、天降的灾祸、机遇的错位等外在困境,或由于内心的冲突、性格的悲剧、致命的误会等内在困境,有情人终难成为眷属。然而,也许正因为未完成,我们便在心中用水久的怀念为它们罩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辉。终成眷属的爱情则不免黯然失色,甚至因终成眷属而寿终正寝。

这么说来,爱情也是因未完成而成其完美的。

其实,一切真正的爱情都是未完成的。不过,对于这“未完成”,不能只从悲剧的意义上作狭隘的理解。真正的爱情是两颗心灵之间不断互相追求和吸引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应该因为结婚而终结。以婚姻为爱情的完成,这是一个有害的观念,在此观念支配下,结婚者自以为大功告成,已经获得了对方,不需要继续追求了。可是,求爱求爱,爱即寓于追求之中,一旦停止追求,爱必随之消亡。相反,好的婚姻则应当使爱情始终保持末完成的态势。也就是说,相爱双方之间始终保持着必要的距离和张力,各方都把对方看作独立的个人,因而是一个永远需要重新追求的对象,决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加以占有。在此态势中,彼此才能不断重新发现和欣赏,而非互相束缚和厌倦,爱情才能获得继续生长的空间。

当然,再好的婚姻也不能担保既有的爱情永存,杜绝新的爱情发生的可能性。不过,这没有什么不好。世上没有也不该有命定的姻缘。人生魅力的前提之一恰恰是,新的爱情的可能性始终向你敞开着,哪怕你并不去实现它们。如果爱情的天空注定不再有新的云朵飘过,异性世界对你不再有任何新的诱惑,人生岂不太乏味了?靠闭关自守而得维持其专一长久的爱情未免可怜,唯有历尽诱惑而不渝的爱情才富有生机,真正值得自豪。

<er h3">三</h3>

弗洛斯特在一首著名的诗中叹息:林中路分为两股,走上其中一条,把另一条留给下次,可是再也没有下次了。因为走上的这一条路又会分股,如此至于无穷,不复有可能回头来走那条未定的路了。

这的确是人生境况的真实写照。每个人的一生都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可能性,而最终得到实现的仅是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可能性被舍弃了,似乎浪费掉了。这不能不使我们感到遗憾。

但是,真的浪费掉了吗?如果人生没有众多的可能性,人生之路沿着唯一命定的轨迹伸展,我们就不遗憾了吗?不,那样我们会更受不了。正因为人生的种种可能性始终处于敞开的状态,我们才会感觉到自己是命运的主人,从而踌躇满志地走自己正在走着的人生之路。绝大多数可能性尽管未被实现,却是现实人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是它们给那极少数我们实现了的可能性罩上了一层自由选择的光彩。这就好像尽管我们未能走遍树林里纵横交措的无数条小路,然而,由于它们的存在,我们即使走在其中一条上也仍能感受到曲径通幽的微妙境界。

回首往事,多少事想做而未做。瞻望前程,还有多少事准备做。未完成是人生的常态,也是—种积极的心态。如果一个人感觉到活在世上已经无事可做,他的人生恐怕就要打上句号了。当然,如果一个人在未完成的心态中和死亡照面,他又会感到突兀和委屈,乃至于死不瞑目。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人生中的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无论死亡何时到来,人生永远末完成,那么,我们就会在生命的任何阶段上与死亡达成和解,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也保持着超脱的心境。

爱与孤独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

这是一封读者来信,从一家杂志社转来的。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读者,都会收到读者的来信,这很平常。我不经意地拆开了信封。可是,读了信,我的心在一种温暖的感动中颤栗了。

请允许我把这封不长的信抄录在这里——

“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您,每一种尝试都令自己沮丧,所以就冒昧地开口了,实在是一份由衷的生命对生命的亲切温暖的敬意。

“记住你的名字大约是在七年前,那一年翻看一本《父母必读》,上面有一篇写孩子的或者是写给孩子的文章,是印刷体却另有一种纤柔之感,觉得您这个男人的面孔很别样。

“后来慢慢长大了,读您的文章便多了,常推荐给周围的人去读,从不多聒噪什么,觉得您的文章和人似乎是很需要我们安静的,因为什么,却并不深究下去了。

“这回读您的《时光村落里的往事》,恍若穿行乡村,沐浴到了最干净最暖和的阳光。我是一个卑微的生命,但我相信您一定愿意静静地听这个生命说:‘我愿意静静地听您说话……’我从不愿把您想象成一个思想家或散文家,您不会为此生气吧。

“也许再过好多年之后,我已经老了,那时候,我相信为了年轻时读过的您的那些话语,我要用心说一声:谢谢您!”

信尾没有落款,只有这一行字:“生命本来没有名字吧,我是,你是。”我这才想到查看信封,发现那上面也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作为替代的是“时光村落”四个字。我注意了邮戳,寄自河北怀来。

从信的口气看,我相信写信人是一个很年轻的刚刚长大的女孩,一个生活在穷城僻镇的女孩。我不曾给《父母必读》寄过稿子,那篇使她和我初次相遇的文章,也许是这个杂志转载的,也许是她记错了刊载的地方,不过这都无关紧要。令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的文章的读法,不是从中寻找思想,也不是作为散文欣赏,而是一个生命静静地倾听另一个生命。所以,我所获得的不是一个作家的虚荣心的满足,而是一个生命被另一个生命领悟的温暖,一种暖入人性根底的深深的感动。

“生命本来没有名字”——这话说得多么好!我们降生到世上,有谁是带着名字来的?又有谁是带着头衔、职位、身份、财产等等来的?可是,随着我们长大,越来越深地沉溺于俗务琐事,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这个最单纯的事实了。我们彼此以名字相见,名字又与头衔、身份、财产之类相联,结果,在这些寄生物的缠绕之下,生命本身隐匿了,甚至萎缩了。无论对己对人,生命的感觉都日趋麻痹。多数时候,我们只是作为一个称谓活在世上。即使是朝夕相处的伴侣,也难得以生命的本然状态相待,更多的是一种伦常和习惯。浩瀚宇宙间,也许只有我们的星球开出了生命的花朵,可是,在这个幸运的星球上,比比皆是利益的交换,身份的较量,财产的争夺,最罕见的偏偏是生命与生命的相遇。仔细想想,我们是怎样地本末倒置,因小失大,辜负了造化的宠爱。

是的——我是,你是,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多么普通又多么独特的生命,原本无名无姓,却到底可歌可泣。我、你、每一个生命都是那么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完全可能不降生,却毕竟降生了,然后又将必然地离去。想一想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每一个生命的诞生的偶然,怎能不感到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相遇是一种奇迹呢。有时我甚至觉得,两个生命在世上同时存在过,哪怕永不相遇,其中也仍然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因缘。我相信,对于生命的这种珍惜和体悟乃是一切人间之爱的至深的源泉。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可是,如果你不是把她当作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来爱,那么你的爱还是比较有限。你爱她的美丽、温柔、贤惠、聪明,当然都对,但这些品质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能找到。惟独她的生命,作为一个生命体的她,却是在普天下的女人身上也无法重组或再生的,一旦失去,便是不可挽回地失去了。世上什么都能重复,恋爱可以再谈,配偶可以另择,身份可以炮制,钱财可以重挣,甚至历史也可以重演,惟独生命不能。愈是精微的事物愈不可重复,所以,与每一个既普通又独特的生命相比,包括名声地位财产在内的种种外在遭遇实在粗浅得很。

既然如此,当另一个生命,一个陌生得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生命,远远地却又那么亲近地发现了你的生命,透过世俗功利和文化的外观,向你的生命发出了不求回报的呼应,这岂非人生中令人感动的幸遇?

所以,我要感谢这个不知名的女孩,感谢她用她的安静的倾听和领悟点拨了我的生命的性灵。她使我愈加坚信,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很想让她知道我的感谢,但愿她读到这篇文章。

爱与孤独 人人都是孤儿

我们为什么会渴望爱?我们心中为什么会有爱?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们人人都是孤儿。

当然,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我们每个人降生时都是有父有母的,随后又都在父母的抚养下逐渐长大成人。可是,仔细想想,父母之孕育我们是一件多么偶然的事啊。大千世界里,凭什么说那个后来成为你父亲的男人与那个后来成为你母亲的女人就一定会相识,一定会结合,并且又一定会在那个刚好能孕育你的时刻做爱?而倘若他们没有相识,或相识了没有结合,或结合了没有在那个时刻做爱,就压根儿不会有你!这个道理可以一直往上推,只要你的祖先中有一对未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做爱,就不会有后来导致你诞生的所有世代,也就不会有你。如此看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茫茫宇宙间极其偶然的产物,造化只是借了同样是偶然产物的我们父母的身躯把我们从虚无中产生了出来。

父母既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诞生的必然根据,也不能成为保护我们免受人世间种种苦难的可靠屏障。也许在童年的短暂时间里,我们相信在父母的怀抱中找到了万无一失的安全。然而,终有一天,我们会明白,凡降于我们身上的苦难,不论是疾病、精神的悲伤还是社会性的挫折,我们都必须自己承受,再爱我们的父母也是无能为力的。最后,当死神召唤我们的时候,世上决没有一个父母的怀抱可以使我们免于一死。

因此,从茫茫宇宙的角度看,我们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偶然地来到世上,又必然地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爱的理由。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我们并非只在年幼时需要来自父母的疼爱,即使在年长时从爱侣那里,年老时从晚辈那里,孤儿寻找父母的隐秘渴望都始终伴随着我们,我们仍然期待着父母式的疼爱。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想到与我们一起暂时居住在这颗星球上的任何人,包括我们的亲人,都是宇宙中的孤儿,我们心中就会产生一种大悲悯,由此而生出一种博大的爱心。我相信,爱心最深厚的基础是在这种大悲悯之中,而不是在别的地方。譬如说性爱,当然是离不开性欲的冲动或旨趣的相投的,但是,假如你没有那种把你的爱侣当做一个孤儿来疼爱的心情,我敢断定你的爱情还是比较自私的。即使是子女对父母的爱,其中最刻骨铭心的因素也不是受了养育之后的感恩,而是无法阻挡父母老去的绝望,在这种绝望之中,父母作为无人能够保护的孤儿的形象清晰地展现在了你的眼前。

爱与孤独 爱的反义词

爱的反义词不是孤独。在我们的心灵深处,爱和孤独其实是同一种情感,它们如影随形,不可分离。愈是在我们感觉孤独之时,我们便愈是怀有强烈的爱之渴望。也许可以说,一个人对孤独的体验与他对爱的体验是成正比的,他的孤独的深度大致决定了他的爱的容量。反过来说也一样,人类思想史和艺术史上的那些伟大的灵魂,其深不可测的孤独岂不正是源自那博大无际的爱,这爱不是有限的人世事物所能满足的?孤独和爱是互为根源的,孤独无非是爱寻求接受而不可得,而爱也无非是对他人之孤独的发现和抚慰。在爱与孤独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现实的人间之爱不可能根除心灵对于孤独的体验,而且在我看来,我们也不应该对爱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一旦没有了对孤独的体验,爱便失去了品格和动力。在两个不懂得品味孤独之美的人之间,爱必流于琐屑和平庸。

爱的反义词也不是恨。一个心中没有爱的人,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也就不会恨什么。之所以爱憎分明,是因为有执著的爱,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在现实生活中,爱转化为恨的事例更是司空见惯,而这种转化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两者原是同一种激情的不同形态。爱是关切,关切就会在乎,在乎就难免挑剔,于是生出了无穷的恩恩怨怨。当然,一般而言,那种容易陷入恩怨是非的爱的气象未免渺小,其中还混杂了太多的得失计较。大爱不求回报,了断浮世恩怨。然而,当大爱者的救世抱负受挫之时,大爱也会表现为像鲁迅那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大恨。总之,一切人世的爱,都是不能割断与恨的联系的。

那么,爱的反义词是什么呢?哪一种情感状态与爱截然相反,是爱的毋庸置疑的对立面呢?回答只能是:冷漠。孤独者和恨者都是会爱的,冷漠者却与爱完全无缘。如果说孤独是爱心的没有着落,恨是爱心的受挫,那么,冷漠就是爱心的死灭。一个冷漠的人,他不但没有爱心,我们甚至可以说他没有心,没有灵魂。因为爱心原是灵魂的核心,灵魂藉爱而活着,感受着,生长着,无爱的灵魂中没有了一切积极的情感,这样的灵魂已经名存实亡。无论对于个人来说,还是对于社会来说,真正可怕的是冷漠,它使个人失去生活的意义,使社会发生道德的危机。在我看来,当今社会最触目惊心的现象之一便是人心的冷漠。最近屡屡读到汽车司机肇事后把受害者处死然后逃逸的报道,处死的方式包括回车碾压伤者、把伤者扔进污水沟、带着被卷入车下的伤者继续驰行等等,无不令人发指。毫无疑问,这些罪犯对于受害者无仇无恨,他们仅仅是为了逃避对己的惩罚而不惜虐杀他人的生命,而这种惩罚本来只不过是使他们受短暂的牢狱之灾或一些财产损失而已,与一条生命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这当然是冷漠的极端例子,然而,这类恶性事件的增多是有社会的基础的,暴露了社会上相当普遍的重利轻情、见利忘义的倾向。在一个太重功利的社会里,冷漠会像病毒一样传播,从而使有爱心的人更感到孤独,甚至感到愤恨。不过,让我们记住,我们不要由孤独和愤恨而也堕入冷漠,保护爱心、拒绝冷漠乃是我们对于自己的灵魂的一份责任,也是我们对于社会的一份责任。

爱与孤独 爱使人富有

那是在一个边疆省会的书店里,一个美丽而羞怯的女孩从陈列架上取下最后一本,因为书店经理答应把这本仅剩的样书卖给她,她激动得脸蛋绯红,然后请求我为她写一句话。当时,我就在书的扉页上写下了这句话——

爱使人富有。

这句话写在我的著作上,是对其中讲述的我的人生体验的概括。妞妞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她的到来使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切地领悟了爱的实质和力量,现在她虽然走了,但因她而获得的爱的体验已经成为我的永远的财富。

这句话写给这个美丽的女孩,又是对她以及许多和她一样的年轻女性的祝愿。在每一个年轻女性的前方,都有长长的爱的故事等待着她们,故事的情节也许简单,也许曲折,结局也许幸福,也许不幸,不论情形如何,我祝愿她们的心灵都将因爱而变得丰富,成为精神上的富有者。

常常听人说:年轻美貌是财富。这对于女性好像尤其如此,一个漂亮女孩有着太多的机会,使人感到前途无量。可是,我知道,如果内心没有对真爱的追求和感悟,机会就只是一连串诱惑,只会引人失足,青春就只是一笔不可靠的财富,很容易被挥霍掉。

常常听人说:爱情会把人掏空。这在遭遇挫折的时候好像尤其如此,倾心相爱的那个人离你而去了,你会顿时感到万念俱灰。可是,我知道,只要你曾经用真心去爱,爱的收获就必定会以某种方式保藏在你的心中,当岁月渐渐抚平了创伤,你就会发现最主要的珍宝并未丢失。

爱是奉献,但爱的奉献不是单纯的支出,同时也必是收获。正是通过亲情、性爱、友爱等等这些最具体的爱,我们才不断地建立和丰富了与世界的联系。深深地爱一个人,你藉此所建立的不只是与这个人的联系,而且也是与整个人生的联系。一个从来不曾深爱过的人与人生的联系也是十分薄弱的,他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但他会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爱的经历决定了人生内涵的广度和深度,一个人的爱的经历越是深刻和丰富,他就越是深入和充分地活了一场。

如果说爱的经历丰富了人生,那么,爱的体验则丰富了心灵。不管爱的经历是否顺利,所得到的体验对于心灵都是宝贵的收入。因为爱,我们才有了观察人性和事物的浓厚兴趣。因为挫折,我们的观察便被引向了深邃的思考。一个人历尽挫折而仍葆爱心,正证明了他在精神上足够富有,所以输得起。在这方面,耶稣是一个象征,拿撒勒的这个穷木匠一生宣传和实践爱的教义,直到被钉上了十字架仍不改悔,因此而被世世代代的基督徒信奉为精神上最富有的人,即救世主。

爱与孤独 沟通、隔膜和关爱

人与人之间有隔膜是正常的现象,没有隔膜倒是例外。所谓隔膜,是指沟通有障碍。因此,感觉到隔膜,前提是有沟通的愿望,我们对那些自己不曾想到要与之沟通的人是不会感觉到隔膜的。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会因为发现了隔膜的存在而真正感到痛苦呢?当然是在我们内心非常在乎那个人、非常在乎彼此的关系的时候。这就是在爱情和亲密的私人友谊中发生的情况。这时候我们不但有强烈的沟通愿望,而且往往自以为已经有了沟通的事实,可是突然,不和谐音出现了,也许是对方的一句话使我们感觉不是滋味,也许是对方的一个行为使我们受了伤害,裂痕出现了。昨天我们越是感觉心心相印,今天的裂痕就越是使我们疼痛,我们的隔膜感就越是尖锐鲜明。

排除掉那种纯粹因为误会产生的龃龉不说,这种亲密者之间的隔膜感缘何而生?我认为只有一个答案,就是隔膜本来就存在着,只是现在才被发现了而已。这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原来的沟通基本上是错觉,实际上彼此心灵的差距非常大,大到完全不足以成为情人和朋友,而现在不过是因了某种刺激,原来闭着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作为当事人,这时候必定会感到异常的失望和沮丧,但我认为不必太惋惜,唯一令人惋惜的是你曾经为之浪费了宝贵的感情和光阴。只要你的确认清了巨大隔膜的存在,就千万不要试图去挽救什么,那样只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当然,也用不着从此成为仇人,再大的隔膜也构不成敌对。相反,如果有一方偏不肯正视事实,仍然强求一种亲密的关系,倒很可能在对方的心中激起厌恶,在自己的心中激起仇恨。

另一种情形是随着彼此了解的深入,原来隐藏着的某些不大不小的差距显露出来了。这并不表明原来的沟通是误解,应该说沟通基本上是事实,但是,与此并存的还有另外一个事实,便是:因为人类心灵的个别性和复杂性,沟通必然是有限度的。既然如此,任何一种交往要继续下去,就必须是能够包容隔膜的。首先,高质量的交往应该是心灵最深层次的相通,同时对那些不能沟通的方面互相予以尊重。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即使无法有深层的沟通,也未必意味着不能在一起相处。博大精深如歌德,不是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比较平庸的克里斯蒂娜基本上相安无事,彼此厮守了一辈子吗?当然,歌德一生中不乏深层的沟通,例如与席勒,与贝蒂娜,以及通过他的作品而与一切潜在的知音。歌德显然懂得,居家过日子与精神交流是两回事,隔膜的存在并不妨碍日常生活。你可以说他具备智者的胸怀,也可以说他具备凡人的常识。与歌德相反,荷尔德林用纯粹精神的尺度衡量世俗的人际关系,感觉到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的不可穿透的隔膜,结果在自闭中度过了凄凉的一生。

现在人们提倡关爱,我当然赞成。我想提醒的是,不要企图用关爱去消除一切隔膜,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会使关爱蜕变为精神强暴。在我看来,一种关爱不论来自何方,它越是不带精神上的要求,就越是真实可信,母爱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关爱所给予的是普通的人间温暖,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真正需要并且可以期望获得的也正是这普通的人间温暖。至于心灵的沟通,那基本上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因而对之最适当的态度是顺其自然。

女人和男人 女性拯救人类

女性是一个神秘的性别。在各个民族的神话和宗教传说中,她既是美、爱情、丰饶的象征,又是诱惑、罪恶、堕落的象征。她时而被神化,时而被妖化。诗人们讴歌她,又诅咒她。她长久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掀开面纱,我们看到的仍是神秘莫测的面影和眼波。

有人说,女性是晨雾萦绕的绿色沼泽。这个譬喻形象地道出了男子心目中女性的危险魅力。

也许,对于诗人来说,女性的神秘是不必也不容揭破的,神秘一旦解除,诗意就荡然无存了。但是,觉醒的理性不但向人类、而且向女性也发出了“认识你自己”的召唤,一门以女性自我认识为宗旨的综合学科——女性学——正在兴起并迅速发展。面对这一事实,诗人们倒毋须伤感,因为这门新兴学科将充分研究他们作品中所创造的女性形象,他们对女性的描绘也许还从未受到女性自身如此认真的关注呢。

一般来说,认识自己是件难事。难就难在这里不仅有科学与迷信、真理与谬误、良知与偏见的斗争,而且有不同价值取向的冲突。“人是什么”的问题势必与“人应该是什么”、“人能够是什么”的问题紧相纠缠。同样,“女人是什么”的问题总是与“女人应该是什么”、“女人能够是什么”的问题难分难解。正是问题的这一价值内涵使得任何自我认识同时也成了一个永无止境的自我评价、自我设计、自我创造的过程。

在人类之外毕竟不存在一个把人当作认识对象的非人族类,所谓神意也只是人类自我认识的折射。女性的情形就不同了,有一个相异的性类对她进行着认识和评价,因此她的自我认识难以摆脱男性观点的纠缠和影响。人们常常争论:究竟男人更理解女人,还是女人自己更理解女人?也许我们可以说女人“当局者迷”,但是男人并不据有“旁观者清”的优势,因为他在认识女人时恰恰不是旁观者,而也是一个当局者,不可能不受欲念和情感的左右。两性之间事实上不断发生误解,但这种误解又是同各性对自身的误解互为前提的。另一方面,我们即使彻底排除了男权主义的偏见,却终归不可能把男性观点对女性的影响也彻底排除掉。无论到什么时候,女人离开男人就不成其为女人,就像男人离开女人就不成其为男人一样。男人和女人是互相造就的,肉体上如此,精神上也如此。两性存在虽然同属人的存在,但各自性别意识的形成却始终有赖于对立性别的存在及其对己的作用。这种情形既加重了、也减轻了女性自我认识的困难。在各个时代的男性中,始终有一些人超越了社会的政治经济偏见而成为女性的知音,他们的意见是值得女性学家重视的。

对于女人,有两种常见的偏见。男权主义者在“女人”身上只见“女”,不见“人”,把女人只看作性的载体,而不看作独立的人格。某些偏激的女权主义者在“女人”身上只见“人”,不见“女”,只强调女人作为人的存在,抹杀其性别存在和性别价值。后者实际上是男权主义的变种,是男权统治下女性自卑的极端形式。真实的女人当然既是“人”,又是“女”,是人的存在与性别存在的统一。正像一个健全的男子在女人身上寻求的既是同类,又是异性一样,在一个健全的女人看来,倘若男人只把她看作无性别的抽象的人,所受侮辱的程度决不亚于只把她看作泄欲和生育的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西方文明日益暴露其弊病,愈来愈多的有识之士从女性身上发现了一种疗救弊病的力量。对于这种力量,艺术家早有觉悟,所以歌德诗曰:“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走。”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哲学家们也纷纷觉悟了。马尔库塞指出,由于妇女和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世界相分离,这就使得她们有可能不被行为原则弄得过于残忍,有可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也就是说,比男人更人性化。他得出结论:一个自由的社会将是一个女性社会。法国后结构主义者断言,如果没有人类历史的“女性化”,世界就不可能得救。女性本来就比男性更富于人性的某些原始品质,例如情感、直觉和合群性,而由于她们相对脱离社会的生产过程和政治斗争,使这些品质较少受到污染。因此,在“女人”身上,恰恰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作为性别存在的“女”,更多地保存和体现了人的真正本性。同为强调“女人”身上的“女”,男权偏见是为了说明女人不是人,现代智慧却是要启示女人更是人。当然,我们说女性拯救人类,并不意味着让女性独担这救世重任,而是要求男性更多地接受女性的熏陶,世界更多地倾听女性的声音,人类更多地具备女性的品格。

女人和男人 现代:女性美的误区

我不知道什么是现代女性美,因为在我的心目中,女性美在于女性身上那些比较永恒的素质,与时代不相干。她的服饰不断更新,但衣裳下裹着的始终是作为情人、妻子和母亲的同一个女人。

女人比男人更接近自然之道,这正是女人的可贵之处。男人有一千个野心,自以为负有高于自然的许多复杂使命。女人只有一个野心,骨子里总是把爱和生儿育女视为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一个女人,只要她遵循自己的天性,那么,不论她在痴情地恋爱,在愉快地操持家务,在全神贯注地哺育婴儿,都无往而不美。

我的意思不是要女人回到家庭里。妇女解放,男女平权,我都赞成。女子才华出众,成就非凡,我更欣赏。但是,一个女人才华再高,成就再大,倘若她不肯或不会做一个温柔的情人,体贴的妻子,慈爱的母亲,她给我的美感就要大打折扣。

现在人们很强调女人的独立性。所谓现代女性,其主要特征大约就是独立性强,以区别于传统女性的依附于丈夫。过去女人完全依赖男人,原因在社会。去掉了社会原因,是否就一点不依赖了呢?大自然的安排是要男人和女人互相依赖的,谁也离不了谁。由男人的眼光看,一个太依赖的女人是可怜的,一个太独立的女人却是可怕的,和她们在一起生活都累。最好是既独立,又依赖,人格上独立,情感上依赖,这样的女人才是可爱的,和她一起生活既轻松又富有情趣。

其实女人自己何尝不想对男人有所依赖。当今社会最富独立性的女人或许有两种,一是在事业上独立创业的女强人,一是在爱情上独立不羁的女独身者。如果和她们深谈,你就会发现,她们多半感到很累,前者会遗憾自己没有充分享受闲适的家庭乐趣,后者始终在期待—个可以委托终身的男人。

让我明白地说一句吧——依我看,“现代”与“女性美”是互相矛盾的概念。现代社会太重实利,竞争太激烈,这对于作为感情动物的女性当然不是有利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真正的女性即展现着纯真的爱和母性本能的女人日益减少,又有什么奇怪呢?不过,同时我又相信爱和母性是女人最深邃的本能,环境只能压抑它,却不能把它磨灭。受此本能的指引,女人对于人生当有更加正确的理解。男人们为了寻找幸福而四面出征,争名夺利,到头来还不是回到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在女人和孩子身边,才找到人生最醇美的幸福?所以,为了生存和虚荣,女人们不妨鼓励你们的男人去竞争,但请你们记取我这一句话:好女人能刺激起男人的野心,最好的女人却还能抚平男人的野心。

女人和男人 女人和哲学

“女人搞哲学,对于女人和哲学两方面都是损害。”

这是我的一则随感中的话,发表以后,招来好些抗议。有人责备我受了蔑视女人的叔本华、尼采的影响,这未免冤枉。这则随感写在我读叔本华、尼采之前,发明权当属我。况且我的出发点绝非蔑视女人,我在这则随感中接着写的那句确是真心话:“老天知道,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多么爱女人,也多么爱哲学!”

我从来不认为女人与智慧无缘。据我所见,有的女人的智慧足以使多数男人黯然失色。从总体上看,女性的智慧也决不在男性之下,只是特点不同罢了。连叔本华也不能不承认,女性在感性和直觉方面远胜于男性。不过,他出于哲学偏见,视感性为低级阶段,因而讥笑女人是长不大的孩子,说她们的精神发育“介于男性成人和小孩之间”。我却相反,我是把直觉看得比逻辑更宝贵的,所以对女性的智慧反而有所偏爱。在男人身上,理性的成熟每每以感性的退化为代价。这种情形在女人身上较少发生,实在是值得庆幸的。

就关心的领域而言,女性智慧是一种尘世的智慧,实际生活的智慧。女人不像男人那样好作形而上学的沉思。弥尔顿说:男人直接和上帝相通,女人必须通过男人才能和上帝相通。依我看,对于女人,这并非一个缺点。一个人离上帝太近,便不容易在人世间扎下根来。男人寻找上帝,到头来不免落空。女人寻找一个带着上帝的影子的男人,多少还有几分把握。当男人为死后的永生或虚无这类问题苦恼时,女人把温暖的乳汁送进孩子的身体,为人类生命的延续做着实在的贡献。林语堂说过一句很贴切的话:“男子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如果世上只有大而无当的男性智慧,没有体贴入微的女性智慧,世界不知会多么荒凉。高尔基抑揄说:“上帝创造了一个这么坏的世界,因为他是一个独身者。”我想,好在这个独身者尚解风情,除男人外还创造了另一个性别,使得这个世界毕竟不算太坏。

事实上,多数女人出于天性就不喜欢哲学。喜欢哲学的女人,也许有一个聪明的头脑,想从哲学求进一步的训练;也许有一颗痛苦的灵魂,想从哲学找解脱的出路。可惜的是,在多数情形下,学了哲学,头脑变得复杂、抽象也就是不聪明了;灵魂愈加深刻、绝望也就是更痛苦了。看到一个聪慧的女子陷入概念思辨的迷宫,说着费解的话,我不免心酸。看到一个可爱的女子登上形而上学的悬崖,对着深渊落泪,我不禁心疼。坏的哲学使人枯燥,好的哲学使人痛苦,两者都损害女性的美。我反对女人搞哲学,实出于一种怜香借玉之心。

翻开历史,有女人而成为大诗人的,却找不到一例名垂史册的女哲人,这并非偶然。女人学哲学古已有之,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伊壁坞鲁都招收过女学生,成绩如何,则不可考。从现代的例子看,波伏瓦、苏珊·朗格、克莉斯蒂娃等人的哲学建树表明,女人即使不能成为哲学的伟人,至少可以成为哲学的能者。那么,女人怎么损害哲学啦?这个问题真把我问住了。的确,若以伟人的标准衡量,除极个别如海德格尔者,一般男人也无资格问津哲学。若不是,则女人也不妨从事哲学研究。女人把自己的直觉、情感、务实精神带入哲学,或许会使哲学变得更好呢。只是这样—来,它还是否成其为哲学,我就不得而知了。

女人和男人 男人眼中的女人

<er top">一</h3>

女人是男人的永恒话题。

男人不论雅俗智愚,聚在一起谈得投机时,话题往往落到女人身上。由谈不谈女人,大致可以判断出聚谈者的亲密程度。男人很少谈男人。女人谈女人却不少于谈男人,当然,她们更投机的话题是时装。

有两种男人最爱谈女人:女性蔑视者和女性崇拜者。两者的共同点是欲望强烈。历来关于女人的最精彩的话都是从他们口中说出的。那种对女性持公允折中立场的人说不出什么精彩的话,女人也不爱听,她们很容易听出公允折中背后的欲望乏弱。

<er h3">二</h3>

古希腊名妓弗里妮被控犯有不敬神之罪,审判时,律师解开她的内衣,法官们看见她的美丽的胸脯,便宣告她无罪。

这个著名的例子只能证明希腊人爱美,不能证明他们爱女人。

相反,希腊人往往把女人视为灾祸。在荷马史诗中,海伦私奔导致了长达十年的特洛伊战争。按照赫西俄德的神话故事,宙斯把女人潘多拉赐给男人乃是为了惩罪和降灾。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祈愿人类有别的方法生育,使男人得以摆脱女人的祸害。爱非斯诗人希波纳克斯在一首诗里刻毒地写道:女人只能带给男人两天快活,“第一天是娶她时,第二天是葬她时。”

倘若希腊男人不是对女人充满了欲望,并且惊恐于这欲望,女人如何成其为灾祸呢?

不过,希腊男人能为女人拿起武器,也能为女人放下武器。在阿里斯托芬的一个剧本中,雅典女人讨厌丈夫们与斯巴达人战火不断,一致拒绝同房,并且说服斯巴达女人照办,结果奇迹般地平息了战争。

我们的老祖宗也把女人说成是祸水,区别在于,女人使希腊人亢奋,大动干戈,却使我们的殷纣王、唐明皇们萎靡,国破家亡。其中的缘由,想必不该是女人素质不同罢。

<er h3">三</h3>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这话对女人不公平。“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人际关系的一个规律,太近了,没有距离,谁都会被惯成或逼成小人,彼此不逊起来,不独女人如此。所以,两性交往,不论是恋爱、结婚还是某种亲密的友谊,都以保持适当距离为好。

君子远小人是容易的,要怨就让他去怨。男人远女人就难了,孔子心里明白:“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既不能近之,又不能远之,男人的处境何其尴尬。那么,孔子的话是否反映了男人的尴尬,却归罪于女人?

“为什么女人和小人难对付?女人受感情支配,小人受利益支配,都不守游戏规则。”一个肯反省的女人对我如是说。大度之言,不可埋没,录此备考。

<er h3">四</h3>

女性蔑视者只把女人当作欲望的对象。他们或者如叔本华,终身不恋爱不结婚,但光顾妓院,或者如拜伦、莫泊桑,一生中风流韵事不断,但决不真正堕入情网。

叔本华说:“女性的美只存在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他要男人不被性欲蒙蔽,能禁欲就更好。

拜伦简直是一副帝王派头:“我喜欢土耳其对女人的做法:拍一下手,‘把她们带进来!’又拍一下手,‘把她们带出去!’”女人只为供他泄欲而存在。

女人好像不在乎男人蔑视她,否则拜伦、莫泊桑身边就不会美女如云了。虚荣心(或曰纯洁的心灵)使她仰慕男人的成功(或曰才华),本能又使她期待男人性欲的旺盛。一个好色的才子使她获得双重的满足,于是对她就有了双重的吸引力。

但好色者未必蔑视女性。有一个意大利登徒子如此说:“女人是一本书,她们时常有一张引人的扉页。但是,如果你想享受,必须揭开来仔细读下去。”他对赐他以享受的女人至少怀着欣赏和感激之情。

女性蔑视者往往是悲观主义者,他的肉体和灵魂是分裂的,肉体需要女人,灵魂却已离弃尘世,无家可归。由于他只带着肉体去女人那里,所以在女人那里也只看到肉体。对于他,女人是供他的肉体堕落的地狱。女性崇拜者则是理想主义者,他透过升华的欲望看女人,在女人身上找到了尘世的天国。对于一般男人来说,女人就是尘世和家园。凡不爱女人的男人,必定也不爱人生,只用色情眼光看女人,近于无耻。但身为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就不可能完全不含色情。我想不出在滤尽色情的中性男人眼里,女人该是什么样子。

<er h3">五</h3>

“你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这句恶毒的话,使尼采成了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女性蔑视者,世世代代的女人都不能原谅他。

然而,在该书的“老妇与少妇”一节里,这句话并非出自代表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之口,而是出自一个老妇之口,这老妇如此向查氏传授对付少妇的诀窍。

是衰老者嫉妒青春,还是过来人的经验之谈?

这句话的含义是清楚的:女人贱。在同一节里,尼采确实又说:“男人骨子里坏,女人骨子里贱。”但所谓坏,是想要女人,所谓贱,是想被男人要,似也符合事实。

尼采自己到女人那里去时,带的不是鞭子,而是“致命的羞怯”,乃至于谈不成恋爱,只好独身。

代表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是如何谈女人的呢?

“当女人爱时,男人当知畏惧:因为这时她牺牲一切,别的一切她都认为毫无价值。”

尼采知道女人爱得热烈和认真。

“女人心中的一切都是一个谜,谜底叫做怀孕。男人对于女人是一种手段,目的总在孩子。”

尼采知道母性是女人最深的天性。

他还说:真正的男人是战士和孩子,作为战士,他渴求冒险;作为孩子,他渴求游戏。因此他喜欢女人,犹如喜欢一种“最危险的玩物”。

把女人当作玩物,不是十足的蔑视吗?可是,尼采显然不是只指肉欲,更多是指与女人恋爱的精神乐趣,男人从中获得了冒险欲和游戏欲的双重满足。

人们常把叔本华和尼采并列为蔑视女人的典型。其实,和叔本华相比,尼采是更懂得女人的。如果说他也蔑视女人,他在蔑视中仍带着爱慕和向往。叔本华根本不可能恋爱,尼采能,可惜的是运气不好。

<er h3">六</h3>

有一回,几个朋友在一起谈女人,托尔斯泰静听良久,突然说:“等我一只脚踏进坟墓时,再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说完立即跳到棺材里,砰一声把盖碰上。来捉我吧!”据在场的高尔基说,当时他的眼光又调皮,又可怕,使大家沉默了好一会儿。

还有一回,有个德国人编一本名家谈婚姻的书,向萧伯纳约稿,萧回信说:“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出他对婚姻的意见的。”这是俏皮话,但俏皮中有真实,包括萧伯纳本人的真实。

一个要自己临终前说,一个要太太去世后说,可见说出的决不是什么好话了。

不过,其间又有区别。自己临终前说,说出的多半是得罪一切女性的冒天下大不韪之言。太太去世后说,说出的必定是不利于太太的非礼的话了。有趣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极放荡,一个放荡男人不能让天下女子知道他对女人的真实想法;萧伯纳一生恪守规矩,一个规矩丈夫不能让太太知道他对婚姻的老实意见。那么,一个男人要对女性保有美好的感想,他的生活是否应该在放荡与规矩之间,不能太放荡,也不该太规矩呢?

<er h3">七</h3>

亚里士多德把女性定义为残缺不全的性别,这个谬见流传甚久,但在生理学发展的近代,是愈来愈不能成立了。近代的女性蔑视者便转而断言女人在精神上发育不全,只停留在感性阶段,未上升到理性阶段,所以显得幼稚、浅薄、愚蠢。叔本华不必提了,连济慈这位英年早逝的诗人也不屑地说:“我觉得女人都像小孩,我宁愿给她们每人一颗糖果,也不愿把时间花在她们身上。”

然而,正是同样的特质,却被另一些男人视为珍宝。如席勒所说,女人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天性纯正。一个女人愈是赋有活泼的直觉,末受污染的感性,就愈具女性智慧的魅力。

理性决非衡量智慧的唯一尺度,依我看也不是最高尺度。叔本华引沙弗茨伯利的话说:“女人仅为男性的弱点和愚蠢而存在,却和男人的理性毫无关系。”照他们的意思,莫非要女人也具备发达的逻辑思维,可以来和男人讨论复杂的哲学问题,才算得上聪明?我可没有这么蠢!真遇见这样热衷于抽象推理的女人,我是要躲开的。我同意瓦莱里订的标准:“聪明女子是这样一种女性,和她在一起时,你想要多蠢就可以多蠢。”我去女人那里,是为了让自己的理性休息,可以随心所欲地蠢一下,放心从她的感性获得享受和启发。一个不能使男人感到轻松的女人,即使她是聪明的,至少她做得很蠢。

女人比男人更属于大地。一个男人若终身未受女人熏陶,他的灵魂便是一颗飘荡天外的孤魂。惠特曼很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对女人说:“你们是肉体的大门,你们也是灵魂的大门。”当然,这大门是通向人间而不是通向虚无缥缈的天国的。

<er h3">八</h3>

男人常常责备女人虚荣。女人的确虚荣,她爱打扮,讲排场,喜欢当沙龙女主人。叔本华为此瞧不起女人。他承认男人也有男人的虚荣,不过,在他看来,女人是低级虚荣,只注重美貌、虚饰、浮华等物质方面,男人是高级虚荣,倾心于知识、才华、勇气等精神方面。反正是男优女劣。

同一个现象,到了英国作家托马斯·萨斯笔下,却是替女人叫屈了:“男人们多么讨厌妻子购买衣服和零星饰物时的长久等待;而女人们又多么讨厌丈夫购买名声和荣誉时的无尽等待——这种等待往往耗费了她们大半生的光阴!”

男人和女人,各有各的虚荣。世上也有一心想出名的女人,许多男人也很关心自己的外表。不过,一般而论,男人更渴望名声,炫耀权力,女人更追求美貌,炫耀服饰,似乎正应了叔本华的话,其间有精神和物质的高下之分。但是,换个角度看,这岂不恰好表明女人的虚荣仅是表面的,男人的虚荣却是实质性的?女人的虚荣不过是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场舞会,她对待整个人生并不虚荣,在家庭、儿女、婚丧等大事上抱着相当实际的态度。男人虚荣起来可不得了,他要征服世界,扬名四海,流芳百世,为此不惜牺牲掉一生的好光阴。

当然,男人和女人的虚荣又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实际上在互相鼓励。男人以娶美女为荣,女人以嫁名流为荣,各自的虚荣助长了对方的虚荣。如果没有异性的目光注视着,女人们就不会这么醉心于时装,男人们追求名声的劲头也要大减了。

虚荣难免,有一点无妨,还可以给人生增添色彩,但要适可而止。为了让一个心爱的女人高兴,我将努力去争取成功。然而,假如我失败了,或者我看穿了名声的虚妄而自甘淡泊,她仍然理解我,她在我眼中就更加可敬了。男人和女人之间,毕竟有比名声或美貌更本质更长久的东西存在着。

<er h3">九</h3>

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叹道:“软弱,你的名字是女人!”他是指女人经不住诱惑。女人误解了这话,每每顾影自怜起来,愈发觉得自己弱不禁风,不堪一击。可是,我们看到女人在多数场合比男人更能适应环境,更经得住灾难的打击。这倒不是说女人比男人刚强,毋宁说,女人柔弱,但柔者有韧性,男人刚强,但刚者易摧折。大自然是公正的,不教某一性别占尽风流,它又是巧妙的,处处让男女两性互补。

在男人眼里,女人的一点儿软弱时常显得楚楚动人。有人说俏皮话:“当女人的美眸被泪水蒙住时,看不清楚的是男人。”一个女人向伏尔泰透露同性的秘密:“女人在用软弱武装自己时最强大。”但是,不能说女人的软弱都是装出来的,她不过是巧妙地利用了自己固有的软弱罢了。女人的软弱,说到底,就是渴望有人爱她,她比男人更不能忍受孤独。对于这一点儿软弱,男人倒是乐意成全。但是,超乎此,软弱到不肯自立的地步,多数男人是要逃跑的。

如果说男人喜欢女人弱中有强,那么,女人则喜欢男人强中有弱。女人本能地受强有力的男子吸引,但她并不希望这男子在她面前永远强有力。一个窝囊废的软弱是可厌的,一个男子汉的软弱却是可爱的。正像罗曼·罗兰所说:“在女人眼里,男人的力遭摧折是特别令人感动的。”她最骄傲的事情是亲手包扎她所崇拜的英雄的伤口,亲自抚慰她所爱的强者的弱点。这时候,不但她的虚荣和软弱,而且她的优点——她的母性本能,也得到了满足。母性是女人天性中最坚韧的力量,这种力量一旦被唤醒,世上就没有她承受不了的苦难。

女人和男人 人性、爱情和天才

<er top">一</h3>

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迹,而奇迹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惊叹。但是,毛姆的的确非常成功地把一个艺术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灵魂展示给我们看了。

不过,书中描写的天才对爱情的态度,一开始使我有点吃惊。

“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我不想去评论那个结婚十七年之后被思特里克兰德“平白无故”地遗弃的女人有些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平庸也罢,高尚也罢,事情反正都一样。勃朗什的痴情够纯真的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抛弃了她。他对女人有一个不容违拗的要求:别妨碍他搞艺术。如果说痴情是女人的优点,虚荣是女人的缺点,那么不管优点缺点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种累赘。所以,最后他在塔希提岛上一个像狗一样甘愿供他泄欲而对他毫无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劳永逸的寄托。这不是爱情。但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强健得足以不患爱情这种疾病,同时他也不能容忍身边有一个患着这种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彻底摆脱爱情。

凡是经历过热恋并且必然地尝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约都会痛感“爱情是一种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吗,这样地如醉如痴,这样地执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过,这句话从病人嘴里说出来,与从医生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

毛姆是用医生的眼光来诊视爱情这种人类最盲目癫狂的行为的。医生就能不生病?也许他早年因为这种病差一点丧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读到的他的小说,几乎都不露声色地把人性肌体上的这个病灶透视给我们看,并且把爱情这种疾病的触媒——那些漂亮的、抚媚的、讨人喜欢的女人——解剖给我们看。

爱情和艺术,都植根于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说:“我认为艺术也是性本能的一种流露。一个漂亮的女人,金黄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名画《墓穴》,在人们心里勾起的是同样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爱情和艺术同出一源,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要把它们看作势不两立,非要灭绝爱情而扩张艺术呢?毛姆这样解释:“很可能思特里克兰德讨厌通过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感情(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觉得同通过艺术创造取得自我满足相比,这是粗野的。”可是,这样一来,抹去了爱情色彩的性行为不是更加粗野了吗?如果说性欲是兽性,艺术是神性,那么,爱情恰好介乎其间,它是兽性和神性的混合——人性。为了使兽性和神性径渭分明,思特里克兰德斩断了那条连结两者的纽带。

也许思特里克兰德是有道理的。爱情,作为兽性和神性的混合,本质上是悲剧性的。兽性驱使人寻求肉欲的满足,神性驱使人追求毫无瑕疵的圣洁的美,而爱情则试图把两者在一个具体的异性身上统一起来,这种统一是多么不牢靠啊。由于自身所包含的兽性,爱情必然激发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从而把一个有限的对象当作目的本身。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神性,爱情又试图在这有限的对象身上实现无限的美——完美。爱情所包含的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觉和幻觉的破灭,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导演了多少抛弃和被抛弃的悲剧。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不把女人当作目的本身、而仅仅当作手段的时候,他也许是做对了。爱情要求一个人把自己所钟情的某一异性对象当作目的本身,否则就不叫爱情。思特里克兰德把女人一方面当作泄欲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作艺术的工具(“她的身体非常美,我正需要画一幅裸体画。等我把画画完了以后,我对她也就没有兴趣了”),唯独不把她当作目的——不把她当作爱的对象。

总之,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爱情这种弱点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圣祭坛一角的牺牲。女人是烂泥塘,供天才一旦欲火中烧时在其中打滚,把肉体甩掉,从而变得出奇的洁净,轻松自由地邀游在九天之上抚摸美的实体。

<er h3">二</h3>

当我诵读天才们的传记时,我总是禁不住要为他们迥然不同的爱情观而陷入沉思。一方面是歌德、雪莱、海涅,另一方面是席勒、拜伦,他们对待爱情、女人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才,天才对待爱情还有另一种态度。

就说说雪莱吧。这位诗歌和美德的精灵,他是怎样心醉神迷而又战战兢兢地膜拜神圣的爱情啊,他自己是个天使,反过来把女人奉若神明,为女性的美罩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当然,理想的薄雾迟早会消散,当他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时,他不免会失望。但是他从来没有绝望,他的爱美天性驱使他又去追逐和制造新的幻影。

拜伦和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属于同一个类型。他把女人当作玩物,总是在成群美姬的簇拥下生活,可又用最轻蔑的言词评论她们。他说过一句刻薄然而也许真实的话:“女人身上令人可怕的地方,就是我们既不能与她们共同生活,又不能没有她们而生活。”

我很钦佩拜伦见事的透彻,他尽情享受女色,却又不为爱情所动。然而,在艺术史上,这样的例子究属少数。如果说爱情是—种疾病,那么,艺术家不正是人类中最容易感染这种疾病的种族吗?假如不是艺术家的神化,以及这种神化对女性的熏陶作用,女性美恐伯至今还是一种动物性的东西,爱情的新月恐怕至今还没有照临肉欲的峡谷。当然,患病而不受折磨是不可能的,最炽烈的感情总是导致最可怕的毁灭。谁能举出哪怕一个艺术天才的爱情以幸福告终的例子来呢?爱情也许真的是一种疾病,而创作就是它的治疗。这个爱情世界里病弱的种族奋起自救了,终于成为艺术世界里的强者。

诸如思特里克兰德、拜伦这样的天才,他们的巨大步伐把钟情于他们的女子像路旁无辜的花草一样揉碎了,这诚然没有给人类艺术史带来任何损失。可是,我不知道,假如没有冷热病似的情欲,没有对女子的一次次迷恋和失恋,我们怎么能读到海涅那些美丽的小诗。我不知道,如果七十四岁的老歌德没有爱上十七岁的乌丽莉卡,他怎么能写出他晚年最著名的诗篇《马里耶巴德哀歌》。我不知道,如果贝多芬没有绝望地同时也是愚蠢地痴迷于那个原本不值得爱的风骚而自私的琪丽哀太,世人怎么能听到《月光奏鸣曲》。天哪,这不是老生常谈吗……

在艺术家身上,从性欲到爱情的升华差不多是天生的,从爱情到艺术的升华却非要经历一番现实的痛苦教训不可。既然爱情之花总是结出苦果,那么,干脆不要果实好了。艺术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正因为不结果实而更显出它的美来,它是以美为目的本身的自为的美。在爱情中,兼为肉欲对象和审美对象的某一具体异性是目的,而目的的实现便是对这个对象的占有。然而,占有的结果往往是美感的淡化甚至丧失。不管人们怎么赞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不占有终归是违背爱情的本性的。“你无论如何要得到它,否则就会痛苦。”当你把异性仅仅当作审美对象加以观照,并不因为你不能占有她而感到痛苦时,你已经超越爱情而进入艺术的境界了。艺术滤净爱情的肉欲因素,使它完全审美化,从而实现了爱情的自我超越。

如果以为这个过程在艺术家身上是像一个简单的物理学实验那样完成的,那就错了。只有真实的爱情才能升华为艺术,而真实的爱情必然包含着追求和幻灭的痛苦。首先是疾病,然后才是治疗。首先是维持,然后才是歌德。爱情之服役于艺术是大自然的一个狡计,不幸的钟情者是不自觉地成为值得人类庆幸的艺术家的。谁无病呻吟,谁就与艺术无缘。

这样,在性欲与艺术的摒弃爱情纽带的断裂之外,我们还看到另一类艺术天才。他们正是通过爱情的中介而从性欲升华到艺术的。

<er h3">三</h3>

自古以来,爱情所包含的可怕的酒神式的毁灭力量总是引起人们的震惊。希腊人早就发出惊呼:“爱情真是人间莫大的祸害!”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曾经祈愿人类有旁的方法生育,那样,女人就可以不存在,男人就可以免受痛苦。歌德尽管不断有所钟情,可是每当情欲的汹涌使他预感到灭顶之灾时,他就明智地逃避了。没有爱情,就没有歌德。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陷于爱情而不能自拔,也不会有歌德,他早就像维持一样轻生殉情了。

也许爱情和艺术所内涵的力是同一种力,在每个人身上是常数。所以,对艺术天才来说,爱情方面支出过多总是一种浪费。爱情常常给人一种错觉,误以为对美的肉体的占有就是对美的占有。其实,美怎么能占有呢?美的本性与占有是格格不入的。占有者总是绝望地发现,美仍然在他之外,那样转瞬即逝而不可捉摸。占有欲是性欲满足方式的一种错误的移置,但它确实成了艺术的诱因。既然不能通过占有来成为美的主人,那就通过创造吧。严肃的艺术家决不把精力浪费在徒劳的占有之举上面,他致力于捕捉那转瞬即逝的美,赋予它们以形式,从而实现创造美的崇高使命。

只有少数天才能够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完全抛开爱情的玫瑰色云梯,从最粗野的肉欲的垃圾堆平步直登纯粹美的天国。对于普通人来说,抽掉这架云梯,恐怕剩下的只有垃圾堆了。个体发育中性意识与审美心理的同步发生,无论如何要求为爱情保留一个适当的地位。谁没有体验过爱情所诱发出的对美的向往呢?有些女人身上有一种有灵性的美,她不但有美的形体,而且她自己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美有一种交感。当你那样微妙地对美发生共鸣时,你从她的神采中看到的恰恰是你对美的全部体验,而你本来是看不到、甚至把握不住你的体验的。这是怎样的魅力啊,无意识的、因为难以捕捉和无法表达而令人苦恼的美感,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她的有灵性的美的肉体,用眼睛、表情、姿势、动作,用那谜样的微笑替你表达出来,而这一切你都能看到。这样的时刻实在太稀少了,我始终认为它们是爱情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所谓爱情的幸福就寓于这些神秘的片刻之中了。也许这已经不是爱情,而是艺术了。

确切地说,爱情不是人性的一个弱点,爱情就是人性,它是两性关系剖面上的人性。凡人性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它都具有。人性和爱情是注定不能摆脱动物性的根抵的。在人性的国度里,兽性保持着它世袭的领地,神性却不断地开拓新的疆土,大约这就是人性的进步吧。就让艺术天才保留他们恶魔似的兽性好啦,这丝毫不会造成人性的退化,这些强有力的拓荒者们,他们每为人类发现和创造一种崭新的美,倒确确凿凿是在把人性推进一步哩。

可是,美是什么呢?这无底的谜,这无汁的丰乳,这不结果实的花朵,这疲惫香客心中的神庙……最轻飘、最无质体的幻影成了压在天才心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一生都致力于卸掉这个负担。为了赋予没有意义的人生以一种意义,天才致力于使虚无获得实体,使不可能成为可能。美的创造中分娩的阵痛原来是天才替人类的原罪受罚,天才的痛苦是人生悲剧的形而上本质的显现。

好了,现在你们知道几乎一切艺术天才的爱情遭遇(倘若他有过这种遭遇的话)都是不幸的原因了吗?与天才相比,最富于幻想的女子也是过于实际的。

女人和男人 能使男人受孕的女人

这个题目是从萨尔勃(L.Salber)所著莎乐美(Lou Salome)传中的一段评语概括而来,徐菲在《一个非凡女人的一生:莎乐美》中引用了此段话。不过,现在我以之为标题,她也许会不以为然。徐菲是一位旗帜鲜明的女性主义者,她对文化史上诸多杰出女性情有独锺,愤慨于她们之被“他的故事”遮蔽,决心要还她们以“她的故事”的本来面貌,于是我们读到了由她主编的“永恒的女性”丛书,其中包括她自己执笔的这本书。

我承认,我知道莎乐美其人,一开始的确是通过若干个“他的故事”。在尼采的故事中,她正值青春妙龄,天赋卓绝,使这位比她年长18岁的孤独的哲学家一生中唯一一次真正堕入了情网。在里尔克的故事中,她年届中年,魅力不减,仍令这位比她小15岁的诗人爱得如痴如醉。在弗洛伊德的故事中,她以知天命之年拜师门下,其业绩令这位比她年长6岁的大师刮目相看,誉为精神分析学派的巨大荣幸。单凭与这三位天才的特殊交往,莎乐美的名字在我的心中就已足够辉煌了。所以,当我翻开这第一本用汉语出版的莎乐美传记时,不由得兴味盎然。

莎乐美无疑极具女性的魅力,因而使许多遇见她的男子神魂颠倒。但是,与一般漂亮风流女子的区别在于,她还是一个对于精神事物具有非凡理解力的女人。正因为此,她便能够使得像尼采和里尔克这样的天才男人在精神上受孕。尼采对她的不成功的热恋只维持了半年,两人终于不欢而散。然而,对于尼采来说,与一个“智性和趣味深相沟通”(尼采语)的可爱女子亲密相处的经验是非同寻常的。这个孩子般天真的姑娘一眼就看到了他的深不可测的孤独,他心中的阴暗的土牢和秘密的地窖,同时却又懂得欣赏他的近于女性的温柔和优雅的风度。莎乐美后来在一部专著中这样评论尼采:“他的全部经历都是一种如此深刻的内在经历”,“不再有另一个人,外在的精神作品与内在的生命图像如此完整地融为一体。”虽然这部专著发表时尼采已患精神病,因而不能阅读了,可是,其中所贯穿着的对他的理解想必是他早已领略过且为之怦然心动的。如果说他生平所得到的最深刻理解竟来自一个异性,这使他感受到了胜似交欢的极乐,那么,最后所备尝的失恋的痛苦则几乎立即就转变成了产前的阵痛,在被爱情和人寰遗弃的彻底孤独中,一部最奇特的作品《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脱胎而出了。

里尔克的情形有很大不同。与里尔克相遇时,莎乐美已是一个成熟的妇人,她便把这成熟也带给了初出茅庐的诗人。同为知音,在尼采那里,她是学生辈,在里尔克这里,她是老师辈了。她与里尔克延续了3年的情人关系,友谊则保持终身,直到诗人去世。从年龄看,他们的情人关系几近于乱伦,但她自己对此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说他们是“乱伦还不算是犯下渎神罪的世纪前的兄弟姐妹”。在某种意义上,她对里尔克在精神上的关系也像是一位年长的性爱教师,她帮助他克服感情上的夸张,与他一起烧毁早期那些矫揉造作的诗,带领他游历世界和贴近生活,引导他走向事物的本质和诗的真实。里尔克自己说,正是在莎乐美的指引下,他变得成熟,学会了表达质朴的东西。如果没有莎乐美,尼采肯定仍然是一个大哲学家,但里尔克能否成长为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德语诗人就不好说了。

我们也许要问,莎乐美对尼采和里尔克如此心有灵犀,为何却始则断然拒绝了尼采的求爱,继而冷静地离开了始终依恋她的里尔克?作者在引言中有一句评语,我觉得颇为中肯:“莎乐美对男人们经久不衰的魅力在于:她懂得怎样去理解他们,同时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心灵相通,在实际生活中又保持距离,的确最能使彼此的吸引力耐久。当然,莎乐美这样做不是故意要吊男人们的胃口,而是她自己也不肯受任何一个男人支配。一位同时代人曾把她的独立不羁的个性喻为一种自然力,一道急流,汹涌向前,不问结果是凶是吉。想必她对自己的天性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在处理婚爱问题时反倒显得相当明智。她的婚姻极其稳定,长达43年之久,直到她的丈夫去世,只因为这位丈夫完全不干涉她的任何自由。她一生中最持久的性爱伴侣也不是什么哲学家或艺术家,而是一个待人宽厚的医生。不难想象,敏感如尼采和里尔克,诚然欣赏她的特立独行,但若长期朝夕厮守,这同样的个性就必定会成为一种伤害。两个独特的个性最能互相激励,却最难在一起过日子。所以,莎乐美之离开尼采和里尔克,何尝不也是在替他们考虑。

写到这里,我发现自己已难逃男性偏见之讥。在作者所叙述的“她的故事”之中,我津津乐道的怎么仍旧是与“他的故事”纠缠在一起的“她”呢?让我赶快补充说,莎乐美不但能使男人受孕,而且自己也是一个多产的作家,写过许多小说和论著。她有两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分别以尼采(《为上帝而战》)和里尔克(《屋子》)为原型,她的论著的主题先后是易卜生、尼采、里尔克、弗洛伊德的思想或艺术……唉,又是这些男人!看来这是没有办法的:男人和女人互相是故事,我们不可能读到纯粹的“他的故事”或“她的故事”,人世间说不完的永远是“她和他的故事”。我非常赞赏作者所引述的莎乐美对两性的看法:两性有着不同的生活形式,要辨别何种形式更有价值是无聊的,两性的差异本身就是价值,藉此才能把生活推进到最高层次。我相信,虽然莎乐美的哲学和文学成就肯定比不上尼采和里尔克,但是,莎乐美一生的精彩却不亚于他们。我相信,无须用女性主义眼光改写历史,我们仍可对历史上的许多杰出女性深怀敬意。这套丛书以歌德的诗句命名是发人深省的。在《浮士德》中,“永恒的女性”不是指一个女人,甚至也不是指一个性别。细读德文原著可知,歌德的意思是说,“永恒的”与“女性的”乃同义语,在我们所追求的永恒之境界中,无物消逝,一切既神秘又实在,恰似女性一般圆融。也就是说,正像男人和女人的肉体不分性别都孕育于子宫一样,男人和女人的灵魂也不分性别都向往着天母之怀抱。女性的伟大是包容万物的,与之相比,形形色色的性别之争不过是一些好笑的人间喜剧罢了。

女人和男人 在维纳斯脚下哭泣

一八四八年五月,海涅五十一岁,当时他流亡巴黎,贫病交加,久患的脊髓病已经开始迅速恶化。怀着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拖着艰难的步履,到罗浮宫去和他所崇拜的爱情女神告别。一踏进那间巍峨的大厅,看见屹立在台座上的维纳斯雕像,他就禁不住号啕痛哭起来。他躺在雕像脚下,仰望着这个无臂的女神,哭泣良久。这是他最后一次走出户外,此后瘫痪在床八年,于五十九岁溘然长逝。

海涅是我十八岁时最喜爱的诗人,当时我正读大学二年级,对于规定的课程十分厌烦,却把这位德国诗人的几本诗集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吟咏,自己也写了许多海涅式的爱情小诗。可是,在那以后,我便与他阔别了,三十多年里几乎没有再去探望过他。最近几天,因为一种非常偶然的机缘,我又翻开了他的诗集。现在我已经超过了海涅最后一次踏进罗浮宫的年龄,这个时候读他,就比较懂得他在维纳斯脚下哀哭的心情了。

海涅一生写得最多的是爱情诗,但是他的爱情经历说得上悲惨。他的恋爱史从他爱上两个堂妹开始,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无望的,两姐妹因为他的贫寒而从未把他放在眼里,先后与凡夫俗子成婚。然而,正是这场单相思成了他的诗才的触媒,使他的灵感一发而不可收拾,写出了大量脍灸人口的诗歌,奠定了他在德国的爱情诗之王的地位。可是,虽然在艺术上得到了丰收,屈辱的经历却似乎在他的心中刻下了永久的伤痛。在他诗名业已大振的壮年,他早年热恋的两姐妹之一苔莱丝特意来访他,向他献殷勤。对于这位苔莱丝,当年他曾献上许多美丽的诗,最有名的一首据说先后被音乐家们谱成了250种乐曲,我把它引在这里——

真是太美了。然而,在后来的那次会面之后,他写了一首题为《老蔷薇》的诗,大意是说:她曾是最美的蔷薇,那时她用刺狠毒地刺我,现在她枯萎了,刺我的是她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结语是:“请往修道院去,或者去用剃刀刮一刮光。”把两首诗放在一起,其间的对比十分残忍,无法相信它们是写同一个人的。这首诗实在恶毒得令人吃惊,不过我知道,它同时也真实得令人吃惊,最诚实地写下了诗人此时此刻的感觉。

对两姐妹的爱恋是海涅一生中最投入的情爱体验,后来他就不再有这样的痴情了。我们不妨假设,倘若苔莱丝当初接受了他的求爱,她人老珠黄之后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还会不会令他反感?从他对美的敏感来推测,恐怕也只是程度的差异而已。其实,就在他热恋的那个时期里,他的作品就已常含美易消逝的忧伤,上面所引的那首名诗也是例证之一。不过,在当时的他眼里,美正因为易逝而更珍贵,更使人想要把它挽留住。他当时是一个痴情少年,而痴情之为痴情,就在于相信能使易逝者永存。对美的敏感原是这种要使美永存的痴情的根源,但是,它同时又意味着对美已经消逝也敏感,因而会对痴情起消解的作用,在海涅身上发生的正是这个过程。后来,他好像由一个爱情的崇拜者变成了一个爱情的嘲讽者,他的爱情诗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自嘲和讽刺的调子。嘲讽的理由却与从前崇拜的理由相同,从前,美因为易逝而更珍贵,现在,却因此而不可信,遂使爱情也成了只能姑妄听之的谎言。这时候,他已名满天下,在风月场上春风得意,读一读《群芳杂咏》标题下的那些猎艳诗吧,真是写得非常轻松潇洒,他好像真的从爱情中拔出来了。可是,只要仔细品味,你仍可觉察出从前的那种忧伤。他自己承认:“尽管饱尝胜利滋味,总缺少一种最要紧的东西”,就是“那消失了的少年时代的痴情”。由对这种痴情的怀念,我们可以看出海涅骨子里仍是一个爱情的崇拜者。

在海涅一生与女人的关系中,事事都没有结果,除了年轻时的单恋,便是成名以后的逢场作戏。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流亡巴黎后与一个他名之为玛蒂尔德的鞋店女店员结了婚。我们可以想见,在他们之间毫无浪漫的爱情可言。海涅年少气盛时曾在一首诗中宣布,如果他未来的妻子不喜欢他的诗,他就要离婚。现在,这个女店员完全不通文墨,他却容忍下来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在他瘫痪卧床以后,她不愧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贤妻。在他最后的诗作中,有两首是写这位妻子的,读了真是令人唏嘘。一首写他想象自己的周年忌日,妻子来上坟,他看见她累得脚步不稳,便嘱咐她乘出租车回家,不可步行。另一首写他哀求天使,在他死后保护他的孤零零的遗孀。这无疑是一种生死相依的至深感情,但肯定不是他理想中的爱情。在他穷困潦倒的余生,爱情已经成为一种遥远的奢侈。即使在诗人之中,海涅的爱情遭遇也应归于不幸之列。但是,我相信问题不在于遭遇的幸与不幸,而在于他所热望的那种爱情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在他的热望中,世上应该有永存的美,来保证爱的长久,也应该有长久的爱,来保证美的永存。在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天,当他拖着病腿走进罗浮宫的时候,他在维纳斯脸上看到的正是美和爱的这个永恒的二位一体,于是最终确信了自己的寻求是正确的。但是,他为这样的寻求已经筋疲力尽,马上就要倒下了。这时候,他一定很盼望女神给他以最后的帮助,却瞥见了女神没有双臂。米罗的维纳斯在出土时就没有了双臂,这似乎是一个象征,表明连神灵也不拥有在人间实现最理想的爱情的那种力量。当此之时,海涅是为自己也为维纳斯痛哭,他哭他对维纳斯的忠诚,也哭维纳斯没有力量帮助他这个忠诚的信徒。

女人和男人 欣赏另一半

一个女精神分析学家告诉我们:精子是一个前进的箭头,卵子是一个封闭的圆圈,所以,男人好斗外向,女人温和内向。她还告诉我们:在性生活中,女性的快感是全身心的,男性的快感则集中于性器官,所以,女性在整体性方面的能力要高于男性。

一个男哲学家告诉我们:男人每隔几天就能产生出数亿个精子,女人将近一个月才能产生出一个卵子,所以,一个男人理应娶许多妻子,而一个女人则理应忠于一个丈夫。

都是从性生理现象中找根据,结论却互相敌对。

我要问这位女精神分析学家:精子也很像一条轻盈的鱼,卵子也很像一只迟钝的水母,这是否意味着男人比女人活泼可爱?我还要问她:在性生活中,男人射出精子,而女人接受,这是否意味着女性的确是一个被动的性别?

我要问这位男哲学家:在一次幸运的性交中,上亿个精子里只有一个被卵子接受,其余均遭淘汰,这是否意味着男人在数量上过于泛滥,应当由女人来对他们加以筛选而淘汰掉大多数?

我真正要说的是:性生理现象的类比不能成为性别褒贬的论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听到在男女之间分优劣比高低的议论,虽然不像这样披着一层学问的外衣。两性之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差异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否认这种差异当然是愚蠢的,但是,试图论证在这种差异中哪一性更优秀却是无聊的。正确的做法是把两性的差异本身当作价值,用它来增进共同的幸福。

超出一切性别论争的一个事实是,自有人类以来,男女两性就始终互相吸引和寻找,不可遏止地要结合为一体。对于这个事实,柏拉图的著作里有一种解释:很早的时候,人都是双性人,身体像一只圆球,一半是男一半是女,后来被从中间劈开了,所以每个人都竭力要找回自己的另一半,以重归于完整。我曾经认为这种解释太幼稚,而现在,听多了现代人的性别论争,我忽然领悟了它的深刻的寓意。

寓意之一:无论是男性特质还是女性特质,孤立起来都是缺点,都造成了片面的人性,结合起来便都是优点,都是构成健全人性的必需材料。譬如说,如果说男性刚强,女性温柔,那么,只刚不柔便成脆,只柔不刚便成软,刚柔相济才是韧。

寓意之二:两性特质的区分仅是相对的,从本原上说,它们并存于每个人身上。一个刚强的男人也可以具有内在的温柔,一个温柔的女人也可以具有内在的刚强。一个人越是蕴含异性特质,在人性上就越丰富和完整,也因此越善于在异性身上认出和欣赏自己的另一半。相反,那些为性别优劣争吵不休的人(当然更多是男人),容我直说,他们的误区不只在理论上,真正的问题很可能出在他们的人性已经过于片面化了。借用柏拉图的寓言来说,他们是被劈开得太久了,以至于只能僵持于自己的这一半,认不出自己的另一半了。

女人和男人 男子汉形象

做什么样的男人?

我从来不考虑这种问题。我心目中从来没有一个指导和规范我的所谓男子汉形象。我只做我自己。我爱写作,我只考虑怎样好好写我想写的作品。我爱女人,我只考虑怎样好好爱那一个与我共命运的好女人。这便是我作为男人所考虑的全部问题。

据说每个时代都有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男子汉形象。在我看来,如果这不是平庸记者和无聊文人的杜撰,那也只是女中学生的幼稚想象。事实上,好男人是可以有非常不同的个性和形象的。如果一定要我提出一个标准,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人生、包括对爱情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不过,这与时代无关。

人在社会上生活,不免要担任各种角色。但是,倘若角色意识过于强烈,我敢断言一定出了问题。一个人把他所担任的角色看得比他的本来面目更重要,无论如何暴露了一种内在的空虚。我不喜欢和一切角色意识太强烈的人打交道,例如名人意识强烈的名流,权威意识强烈的学者,长官意识强烈的上司等等,那会使我感到太累。我不相信他们自己不累,因为这类人往往也摆脱不掉别的角色感,在儿女面前会端起父亲的架子,在自己的上司面前要表现下属的谦恭,就像永不卸妆的演员一样。人之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也许是迫不得已的事,依我的性情,能卸妆时且卸妆,要尽可能自然地生活。两性关系原是人的最自然的生活领域,如果在这个领域里,男人和女人仍以强烈的角色意识相对峙和相要求,人生就真是累到家了。假如我是女人,反正我是不会喜欢和刻意营造男子汉形象的男人一起生活的。

今天有一个怪现象:男人们忽然纷纷作沉重状,作委屈状,作顾影自怜状,向女人和社会恳求更多的关爱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了当今社会严酷的生存压力的挑战。然而,在事实上,这种压力是男女两性共同面临的,并非只施于男性头上。我认为今天的社会在总体上不存在男性压迫女性或女性压迫男性的情况,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两性之间的社会平等。在此前提下,性别冲突是一个必须个案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在每一对配偶中,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不可一概而论。我怀疑无论是那些愤怒声讨男性压迫的女权主义者,还是那些沉痛呼喊男性解放的男权主义者,都是在同一架风车作战,这架风车的名字叫做——男子汉形象。按照某种仿佛公认的模式,它基本上是两性对比中的强者形象。这个模式令一些好强而争胜的女人愤愤不平,又令一些好强而不甘示弱的男人力不从心。那么,何不抛开这个模式,男人和女人携起手来,肩并肩共同应付艰难生活的挑战呢?

女人和男人 关于好男人

怎样的男人是好男人?对于这个问题,男人很难说出什么,说出了也是不算数的。因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问:在女人眼里,怎样的男人是理想的情侣或理想的丈夫?男人好不好,当然得让女人来说,女人说了才算数。一个男人即使名垂青史,可是,如果他不令女人满意,你就只能说他是一个伟人,不能说他是一个好男人。也就是说,评论一个男人是不是好男人,被评论的是他的性别角色,而非他的别种社会角色,评判权只能属于另一个性别。

所以,当男人面对这个问题时,他就只能凭借经验或想象来揣摩女人的想法,努力用女人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性别。在他这样做时,他当然不可避免地会带入自己的偏见。譬如说,如果他自许甚高,却在情场不得志,在婚姻中不如意,他就会批判和试图纠正女人的眼光,劝说女人接受自己的形象。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前提仍是承认女性眼光的权威性。离开女性眼光而评说男人的好坏,乃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之故,一个男人谈论什么是好男人,他实际上是在谈论自己对女人的理解,在谈论女人需要或应该需要什么,女人怎样才幸福,等等。但是,在这方面,女人何尝是一律的?相同的东西当然是有的。例如,一般而言,女人都渴望爱情的满足,所以,好男人应该是那种感情深沉而又细腻、爱得热烈而又专一的男人;女人希望生活得轻松而富有情趣,所以,好男人应该有力、丰富、宽容、幽默。然而,这一切不过是老生常谈。我觉得,男人评论好女人或者女人评论好男人都是正常的,那是在表达自己对于异性的经验、态度和期望,男人评论好男人却是奇怪的,其内容如果不是对女性心理的揣摩,就只能是变相的自我表白。

可是,既然广州的《希望》杂志把这个问题提到了我的面前,那么,我好像应该不避空话和自白之嫌,来做一个回答。对于男人来说,现代社会是一个既充满压力又充满诱惑的社会。我们确实看到,有一些男人承受不了压力,萎靡不振了,还有一些男人经受不住诱惑,腐化堕落了。与这两类男人一起生活,女人都不会幸福。比较起来,女人容易本能地躲开前一类男人,却难以摆脱与后一类男人的纠缠。在现实生活中,所谓成功的男人并不稀少,难觅的是在成功之后仍不变坏的男人。多少男人在成了富翁或名流以后,因为女人的容易到手,便不再需要也不再相信任何专一的感情,丧失了对任何一个女人的责任感。所以,如果一个男人在成功之后仍不变坏,依然保持着感情上的认真和两性关系中的责任感,我觉得与他密切相关的女子就可以承认他是一个好男人了。

性爱迷宫 性爱五题

<h3>一、女人和自然</h3>

一个男人真正需要的只是自然和女人。其余的一切,诸如功名之类,都是奢侈品。

当我独自面对自然或面对女人时,世界隐去了。当我和女人一起面对自然时,有时女人隐去,有时自然隐去,有时两者都似隐非隐,朦胧一片。

女人也是自然。

文明已经把我们同自然隔离开来,幸亏我们还有女人,女人是我们与自然之间的最后纽带。

男人抽象而明晰,女人具体而混吨。

所谓形而上的冲动总是骚扰男人,他苦苦寻求着生命的家园。女人并不寻求,因为她从不离开家园,她就是生命、土地、花、草、河流、炊烟。

男人是被逻辑的引线放逐的风筝,他在风中飘摇,向天空奋飞,直到精疲力竭,逻辑的引线断了,终于坠落在地面,回到女人的怀抱。

男人一旦和女人一起生活便自以为已经了解女人了。他忘记了一个真理:我们最熟悉的事物,往往是我们最不了解的。

也许,对待女人的最恰当态度是,承认我们不了解女人,永远保持第一回接触女人时的那种新鲜和神秘的感觉。难道两性差异不是大自然的一个永恒奇迹吗?对此不再感到惊喜,并不表明了解增深,而只表明感觉已被习惯磨钝。

我确信,两性间的愉悦要保持在一个满意的程度,对彼此身心差异的那种惊喜之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h3>二、爱和喜欢</h3>

“我爱你。”

“不,你只是喜欢我罢了。”她或他哀怨地说。

“爱我吗?”

“我喜欢你。”她或他略带歉疚地回答。

在所有的近义词里,“爱”和“喜欢”似乎被掂量得最多,其间的差别被最郑重其事地看待。这时候男人和女人都成了最一丝不苟的语言学家。

也许没有比“爱”更抽象、更笼统、更歧义、更不可通约的概念了。应该用奥卡姆的剃刀把这个词也剃掉。不许说“爱”,要说就说一些比较具体的词眼,例如“想念”、“需要”、“尊重”、“怜悯”等等。这样,事情会简明得多。

怎么,你非说不可?好吧,既然剃不掉,它就属于你。你在爱。

爱就是对被爱者怀着一些莫须有的哀怜,做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怕她(他)冻着饿着,担心她遇到意外,好好地突然想到她有朝一日死了怎么办,轻轻地抚摸她好像她是病人又是易损的瓷器。爱就是做被爱者的保护人的冲动,尽管在旁人看来这种保护毫无必要。

<h3>三、风骚和魅力</h3>

风骚,放荡,性感,这些近义词之间有着细微的差别。

“性感”译自西文sexappeal,一位朋友说,应该译作汉语中的“骚”,其含义正相同。怕未必,只要想想有的女人虽骚却并不性感,就可明白。

“性感”是对一个女人的性魅力的肯定评价,“风骚”则用来描述一个女人在性引诱方面的主动态度。风骚也不无魅力。喜同男性交往的女子,或是风骚的,或是智慧的。你知道什么是尤物吗?就是那种既风骚又智慧的女子。

放荡和贞洁各有各的魅力,但更有魅力的是二者的混合:荡妇的贞洁,或贞女的放荡。

调情之妙,在于情似有似无,若真若假,在有无真假之间。太有太真,认真地爱了起来,或全无全假,一点儿不动情,都不会有调情的兴致。调情是双方认可的意淫,以戏谑的方式表白了也宣泄了对于对方的爱慕或情欲。

昆德拉的定义是颇为准确的:调情是并不兑现的性交许诺。

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魅力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征服女人。因为她身上既有性的魅力,又有人的魅力。

好的女人是性的魅力与人的魅力的统一。好的爱情是性的吸引与人的吸引的统一。好的婚姻是性的和谐与人的和谐的统一。

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

大艺术家兼有包容性和驾驭力,他既能包容广阔的题材和多样的风格,又能驾驭自己的巨大才能。

好女人也如此。她一方面能包容人生丰富的际遇和体验,其中包括男人们的爱和友谊,另一方面又能驾驭自己的感情,不流于轻浮,不会在情欲的汪洋上覆舟。

<h3>四、嫉妒和宽容</h3>

性爱的排他性,所欲排除的只是别的同性对手,而不是别的异性对象。它的根据不在性本能中,而在嫉妒本能中。事情够清楚的:自己的所爱再有魅力,也不会把其他所有异性的魅力都排除掉。在不同异性对象身上,性的魅力并不互相排斥。所以,专一的性爱仅是各方为了照顾自己的嫉妒心理而自觉地或被迫地向对方的嫉妒心理作出的让步,是一种基于嫉妒本能的理智选择。

可是,什么是嫉妒呢?嫉妒无非是虚荣心的受伤。

虚荣心的伤害是最大的,也是最小的,全看你在乎的程度。

在性爱中,嫉妒和宽容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如果你真心爱一个异性,当他(她)与别人发生性爱关系时,你不可能不嫉妒。如果你是一个通晓人类天性的智者,你又不会不对他(她)宽容。这是带着嫉妒的宽容,和带着宽容的嫉妒。二者互相约束,使得你的嫉妒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嫉妒,你的宽容也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宽容。相反,在此种情境中一味嫉妒,毫不宽容,或者一味宽容,毫不嫉妒,则都是失了尊严的表现。

好的爱情有韧性,拉得开,但又扯不断。

相爱者互不束缚对方,是他们对爱情有信心的表现。谁也不限制谁,到头来仍然是谁也离不开谁,这才是真爱。

<h3>五、弹性和灵性</h3>

我所欣赏的女人,有弹性,有灵性。

弹性是性格的张力。有弹性的女人,性格柔韧,伸缩自如。她善于妥协,也善于在妥协中巧妙地坚持。她不固执己见,但在不固执中自有一种主见。

都说男性的优点是力,女性的优点是美。其实,力也是好女人的优点。区别只在于,男性的力往往表现为刚强,女性的力往往表现为柔韧。弹性就是女性的力,是化作温柔的力量。

弹性的反面是僵硬或软弱。和僵硬的女人相处,累。和软弱的女人相处,也累。相反,有弹性的女人既温柔,又洒脱,使人感到双倍的轻松。

如果说爱是一门艺术,那么,弹性便是善于爱的女子固有的艺术气质。

灵性是心灵的理解力。有灵性的女人天生慧质,善解人意,善悟事物的真谛。她极其单纯,在单纯中却有一种惊人的深刻。

如果说男性的智慧偏于理性,那么,灵性就是女性的智慧,它是和肉体相融合的精神,未受污染的直觉,尚未蜕化为理性的感性,灵性的反面是浅薄或复杂。和浅薄的女人相处,乏味。和复杂的女人相处,也乏味。有灵性的女人则以她的那种单纯的深刻使我们感到双倍的韵味。

所谓复杂的女人,既包括心灵复杂,工于利益的算计,也包括头脑复杂,热衷于抽象的推理。在我看来,两者都是缺乏灵性的表现。

有灵性的女子最宜于做天才的朋友,她既能给天才以温馨的理解,又能纠正男性智慧的偏颇。在幸运天才的生涯中,往往有这类女子的影子。未受这类女子滋润的天才,则每每因孤独和偏执而趋于狂暴。

其实,弹性和灵性是不可分的。灵性其内,弹性其外。心灵有理解力,接人待物才会宽容灵活。相反,僵硬固执之辈,天性必愚钝。

灵性与弹性的结合,表明真正的女性智慧也具一种大器,而非琐屑的小聪明。智慧的女子一定有大家风度。

弹性和灵性又是我所赞赏的两性关系的品格。

好的两性关系有弹性,彼此既非僵硬地占有,也非软弱地依附。相爱的人给予对方的最好礼物是自由。两个自由人之间的爱,拥有必要的张力。这种爱牢固,但不板结;缠绵,但不粘滞。没有缝隙的爱太可泊了,爱情在其中失去了自由呼吸的空间,迟早要窒息,好的两性关系当然也有灵性,双方不但获得官能的满足,而且获得心灵的愉悦。现代生活的匆忙是性爱的大敌,它省略细节,缩减过程,把两性关系简化为短促的发泄。两性的肉体接触更随便了,彼此在精神上却更陌生了。

性爱迷宫 艺术·技术·魔术

艺术、技术、魔术,这是性爱的三种境界。

男女之爱往往从艺术境界开始,靠技术境界维持,到维持不下去时,便转入魔术境界。

恋爱中的男女,谁不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们陶醉在诗的想象中,梦幻的眼睛把情侣的一颦一笑朦胧得意味无穷。一旦结婚,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就迫使他们着意练习和睦相处的技巧,家庭稳固与否实赖于此。如果失败,我们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就可能走火入魔,因其心性高低,或者煞费苦心地互相欺骗,或者心照不宣地彼此宽容。

这也是在性爱上人的三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人在性爱中寻求不同的东西:艺术型的人寻求诗和梦,技术型的人寻求实实在在的家,魔术型的人寻求艳遇、变幻和冒险。

每一类型又有高低雅俗之分。有艺术家,也有爱好艺术的门外汉。有技师,也有学徒工。有魔术大师,也有走江湖的杂耍。

如果命运乱点鸳鸯谱,使不同类型的人相结合,或者使某一类型的人身处与本人类型不合的境界,喜剧性的误会发生了,接着悲剧性的冲突和离异也发生了。

技术型的家庭远比艺术型的家庭稳固。

有些艺术气质极浓的人,也许会做一辈子的梦,醉一辈子的酒,不过多半要变换枕头和酒杯。在长梦酣醉中白头偕老的幸运儿能有几对?两个艺术家的结合往往是脆弱的,因为他们在技术问题上笨拙得可笑,由此生出无休无止的摩擦和冲突,最后只好忍痛分手。

瞧这小两口,男恩女爱,夫唱妇随,配合默契,心满意足。他们是婚姻车间里的熟练技术工人,大故障不出,小故障及时排除。技术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真可以造成一种艺术的外观。他们几近于幸福了,因为家庭的幸福岂不就在于日常生活小事的和谐?

有时候,两人中只要一人有娴熟的技巧,就足以维持婚姻的稳固。他天性极不安分,说不清是属于艺术型还是魔术型。她却是一个意志坚强、精明能干的女人,我们多少次担心或庆幸他们会破裂,但每次都被她安全地度过了。尽管他永远是个不熟练的学徒工,可是他的师傅技艺高强,由不得他不乖乖地就范,第一千次从头学起。

艺术型的人落到技术境界里,情形够惨的。一开始,幻想犹存。热恋已经不知不觉地冷却,但他不承认。世上难道有理智的爱、圆形的方?不幸的婚姻触目皆是,但他相信自己是幸运的例外。在每次彬彬有礼的忍让之后,他立刻在自己心里加上一条温情脉脉的注解。他是家庭中的堂·吉河德,在技术境界里仍然高举艺术的旗帜。

可是,自欺终究不能持久。有朝一日,他看清了自己处境的虚伪和无聊,便会面临抉择。

艺术型的人最容易从技术境界走向魔术境界。如果技术不熟练,不足以维持家庭稳固,他会灰心。如果技术太完备,把家庭维持得过于稳固,他又会厌倦。他的天性与技术格格不入,对于他来说,技术境界既太高又太低,既难以达到又不堪忍受。在技术挫伤了他的艺术之后,他就用魔术来报复技术和治疗艺术。

很难给魔术境界立一清晰的界说。同为魔术,境界相距何其遥远。其间的区别往往取决于人的类型:走江湖的杂耍由技术型的人演变而来,魔术大师骨子里是艺术家。

技术型的人一旦落入魔境,仍然脱不掉那副小家子相。魔术于他仍是一门需要刻苦练习的技术,他兢兢业业,谨小慎微,认真对付每一场演出,生怕戏法戳穿丢了饭碗。他力求面面俱到,猎艳和治家两不误,寻花问柳的风流无损于举案齐眉的体面。他看重的是工作量,勤勤恳恳,多拣一回便宜,就多一份侥幸的欢喜。

相反,魔术大师对于风流韵事却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洒脱劲儿。他也许独身不婚,也许选择了开放的婚姻。往往是极其痛苦的阅历和内省使他走到这一步。他曾经比别人更深地沉而于梦,现在梦醒了,但他仍然喜欢梦,于是就醒着做梦。从前他一饮就醉,现在出于自卫,他只让自己半醉,醉话反倒说得更精彩了。他是一个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虚无主义者,又是一个拒斥虚无主义的享乐主义者。在他的貌似玩世不恭背后,隐藏着一种哲学的悲凉。

艺术境界和魔术境界都近乎游戏。区别仅在于,在艺术境界,人像孩子一样忘情于游戏,想象和现实融为一体。在魔术境界,两者的界限是分明的,就像童心不灭而又饱经沧桑的成年人一边兴致勃勃地玩着游戏,一边不无悲哀地想,游戏只是游戏而已。

我无意在三种境界、三种类型之间厚此薄彼。人类性爱的种种景象无不有可观可叹之处。看千万只家庭的航船心满意足无可奈何地在技术境界的宽阔水域上一帆风顺或搁浅挣扎,岂非也是一种壮观?倘若哪只小船偏离了技术的航道,驶入魔境,我同样会感到一种满意,因为一切例外都为世界增色,我宁愿用一打公式换取一个例外。我身上是否也有些魔气?

性爱迷宫 何必温馨

不太喜欢温馨这个词。我写文章有时也用它,但尽量少用。不论哪个词。一旦成为—个热门、时髦、流行的词,我就对它厌烦了。

温馨本来是一个书卷气很重的词,如今居然摇身一变,俨然是形容词家族中脱颖而出的一位通俗红歌星。她到处走穴,频频亮相,泛滥于歌词中,散文中,商品广告中。以至于在日常言谈中,人们也可以脱口说出这个文绉绉的词了,宛如说出一个人所共知的女歌星的名字。

可是,仔细想想,究竟什么是温馨呢?温馨的爱、温馨的家、温馨的时光、温馨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朦朦胧胧,含含糊糊,反正我想不明白。也许,正是词义上的模糊不清增加了这个词的魅力,能够激起说者和听者一些非常美好但也非常空洞的联想。

正是这样:美好,然而空洞。这个词是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温者温暖,馨者馨香。暖洋洋,香喷喷。这样一个词非常适合于譬如说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用来描绘自己对爱的憧憬,一个初为人妻的少妇用来描绘自己对家的期许。它基本上是一个属于女中学生词典的词汇。当举国男女老少都温馨长温馨短的时候,我不免感到滑稽,诧异国人何以在精神上如此柔弱化,纷纷竞作青春女儿态?

事实上,两性之间真正热烈的爱情未必是温馨的。这里无须举出罗密欧与朱丽叶,奥涅金与达吉亚娜,贾宝玉与林黛玉。每一个经历过热恋的人都不妨自问,真爱是否只有甜蜜,没有苦涩,只有和谐,没有冲突,只有温暖的春天,没有炎夏和寒冬?我不否认爱情中也有温馨的时刻,即两情相悦、心满意足的时刻,这样的时刻自有其价值,可是,倘若把它树为爱情的最高境界,就会扼杀一切深邃的爱情所固有的悲剧性因素,把爱情降为平庸的人间喜剧。

比较起来,温馨对于家庭来说倒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概念。家是一个窝,我们当然希望自己有一个温暖、舒适、安宁、气氛浓郁的窝。不过,我们也该记住,如果爱情要在家庭中继续生长,就仍然会有种种亦悲亦喜的冲突和矛盾。一味地温馨,试图抹去一切不和谐音,结果不是磨灭掉夫妇双方的个性,从而窒息爱情(我始终认为,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富有个性的人之间),就是造成升平的假象,使被掩盖的差异终于演变为不可愈合的裂痕。

至于说以温馨为一种人生理想,就更加小家子气了。人生中有顺境,也有困境和逆境。困境和逆境当然一点儿也不温馨,却是人生最真实的组成部分,往往促人奋斗,也引入彻悟。我无意赞美形形色色的英雄、圣徒、冒险家和苦行僧,可是,如果否认了苦难的价值,就不复有壮丽的人生了。

写到这里,我忽然悟到了温馨这个词时髦起来的真正原因。我的眼前浮现出许多广告画面,画面上是各种高档的家具、家用电器、室内装饰材料、化妆品等等,随之响起同一句画外音:“……伴你度一个温馨的人生。”一点也不错!舒适的环境,安逸的氛围,精美的物质享受,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理想,这就是温馨一词的确切的现代含义!这个听起来好像颇浪漫的词,其实包含着非常务实的意思,一个正在形成中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标准,一种讲究实际的人生态度。不要跟我们提罗密欧了吧,爱就要爱得惬意。不要跟我们提哈姆雷特了吧,活就要活得轻松。理想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让我们回归最实在的人生……

我丝毫不反对实在的生活情趣。和突出政治时代到处膨胀的权力野心相比,这是一个进步。然而,实在的生活有着深刻丰富的内涵,决非限于舒适安逸。使我反感的是“温馨”这个流行词所标志的人们精神上的平庸化,在这个女歌星的唱遍千家万户的温软歌声中,一切人的爱情和人生变得如此雷同,就像当今一切流行歌曲的歌词和曲调如此雷同一样。听着这些流行歌曲,我不禁缅怀起歌剧的音乐和它所讴歌的那种惊心动魄的爱情和人生来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要说:

爱,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人生,未必温馨,又何必温馨?

性爱迷宫 爱还是被爱?

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在作婚姻的抉择时,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还是爱自己的人?换句话说,为了婚姻的幸福,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爱和被爱同样重要,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

然而,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事实上,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

可是,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波谲云诡,气象万千,当局者固然迷,旁观者又何尝清?我至多只能说,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设有某君,你极爱他,但他完全不爱你,此君可以免谈。或者相反,他极爱你,但你完全不爱他,此君也可免谈。总之,如果一方完全无意,就决不可勉强,因为即使勉强成事,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不过,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纠缠的发生,选择的必要,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也就是说,一方很爱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

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象。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佳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对方是否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不妨一试。你这样做仍然是冒着风险的,可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

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不爱己者,爱己者又非己所爱。人在爱时都太容易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都太容易看轻被爱,受之当然。如果反过来,有爱心而不求回报,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人就爱得有尊严、活得有器度了。说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与之相比,与谁一起过日子倒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不过,这已经是题外话了。

性爱迷宫 爱:从痴迷到依恋

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穷尽。

当然,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是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恋的劲儿,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即使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是否真爱也有待岁月检验。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作爱情。

所以,爱至少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迷恋而又长久,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爱便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

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日久的存在形式。由于这深深的依恋,爱又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有爱便有牵挂,而且牵挂得似乎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地便担心爱人的屋宇是否坚固。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爱人的旅途是否平安。哪怕爱人比你强韧,你总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自己更了解她,唯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

于是,爱又是一种温柔的呵护。不论男女,真爱的时候必定温柔。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所以有“疼爱”、“怜爱”、“宠爱”之说。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你。女人对男人也一样。再幸运的女人也有受苦的时候,再强大的男人也有弱小的时候,所以温柔的呵护总有其理由和机会。爱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在爱中,占优势的是提供保护的冲动,而非寻求依靠的需要。如果以寻求强大的靠山为鹘的,那么,正因为再强的强者也有弱的时候和方面,使这种结合一开始就隐藏着破裂的必然性。

如此看来,爱的确是一种给予和奉献。但是,对于爱者来说,这给予是必需,是内在丰盈的流溢,是一种大满足。温柔也是一种能量,如果得不到释放,便会造成内伤,甚至转化为粗暴和冷酷。好的爱情能使双方的这种能量获得最佳释放,这便是爱情中的幸福境界。因此,真正相爱的人总是庆幸自己所遇恰逢其人,为此而对上天满怀感恩之情。

我听见一个声音嘲笑道∶你所说的这种爱早已过时,在当今时代纯属犯傻。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实际的时代,爱便是一种犯傻的能力。可不,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寻求的真爱。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

性爱迷宫 情人节

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把什么送她做礼物呢?

那市场上能够买到的东西,我是不会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在市场上购买情人节礼物是现在的时尚,根据钱包的鼓瘪,人们给自己的情人购买情人卡、鲜花、假首饰、真首饰、汽车、别墅等等。如果我也这样做,我不过是向时尚凑了一份热闹,参加了一次集体消费活动而已,我看不出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

我要送情人的礼物,必须是和别人不同的。所以,我也不能送她海誓山盟,因为一切海誓山盟都那样雷同。那么,我只能把我心中的沉默的爱送给她了。可是,这沉默的爱一开始就是属于她的了,我又怎么能把本来属于她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她呢?

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带她去哪里呢?

我不会带她去人群聚集的场所。在舞厅、影院、酒吧、游乐场欢度情人节,是现在的又一个时尚。可是,人群聚集之处,只有娱乐者,怎么会有情人呢?在那里,情人不复是情人了,秋波、偎依、抚摩和醉颜都变成了一种娱乐节目。我看不出娱乐场所的喧嚣和爱情有什么关系。

我带情人去的地方,必须是别人的足迹到达不了的。它或许是一片密林,就像泰戈尔所说,密林本不该是老年人的隐居地,老年人应该去管理世间营生,而把密林让给浮躁的年轻人经受爱的修练。只是在今日的嘈杂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一片这样的密林。那么,我只好把情人带到我的宁静的心中了,因为如今这是能使我们避开尘嚣的唯一去处。可是,既然我的心早就接纳了她,我又怎么能把她带往她已经在的地方呢?

一年一度情人节。假如我有一个情人,我不知道给她送什么礼物,把她带往何处。于是我对自己说,让我去看看别的情人们是怎么做的吧。令我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到处只看见情人的模仿者和扮演者,却看不见真正的情人。我暗自琢磨其原因,恍然大悟:情人节之在中国,原本就是对西洋习俗的模仿和扮演。

其实,中国也有自己的情人节,但早已被忘却,那是阴历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情人久别重逢的日子。我进一步恍然大悟:节日凭借与平常日子的区别而存在,正是久别使重逢成了节日。既然现在的情人们少有离别,因而不再能体会重逢的喜悦,那作为重逢之庆典的中国情人节不再被盼望和纪念也就是当然的事了。我不反对中国的现代情人过外国的节日,但是,我要提一个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们平日常常相聚,那么,在这一天就不要见面了罢,更不要费神为对方购物或者一同想法寻欢作乐了,因为这些事你们平日做得够多的了,而唯有和平日不同才显得你们是在过节。

性爱迷宫 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

“一个人只要领略过爱情的纯真喜悦,那么,不论他在精神和智力生活中得到过多么巨大的乐趣,恐怕他都会将自己的爱情经历看作一生旅程中最为璀璨耀眼的一个点。”这段话不是出自某个诗人之手,而是引自马尔萨斯的经济学名著《人口论》。一位经济学家在自己的主要学术著作中竟为爱情唱起了赞歌,这使我倍觉有趣。

可是,我仍然要提出一个异议:爱情经历仅是一个人一生旅程中的一个点吗?它真的那么确定,那么短促?

这个问题换一种表达便是:当我们回顾自己的爱情经历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断定哪一次或哪一段是真正的爱情,从而把其余的排除在外?

毫无疑问,热恋的经历是令人格外难忘的。然而,热恋往往难于持久,其结局或者是猝然中止,两人含怨分手,或者是逐渐降温,转变为婚姻中的亲情或婚姻外的友情。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造成了许多困惑。一些人因为热恋关系的破裂而怀疑曾有的热恋是真正的爱情,贬之为一场误会,就像一首元曲中形容的那样彼此翻脸,讨回情书“都扯做纸条儿”。另一些人则因为浪漫激情的消逝而否认爱情在婚姻中继续存在的可能性,其极端者便如法国作家杜拉斯所断言,夫妻之间最真实的东西只能是背叛。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如果它是指既不会破裂也不会降温的永久的热恋,那么,世上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应该重新来给它定义?正是这一系列疑问促使我越来越坚定地主张:在给爱情划界时要宽容一些,以便为人生中种种美好的遭遇保留怀念的权利。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爱情就是两性之间的相悦,是在与异性交往中感受到的身心的愉快,是因为异性世界的存在而感觉世界之美好的心情。一个人的爱情经历并不限于与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异性之间的恩恩怨怨,而且也是对于整个异性世界的总体感受。因此,不但热恋是爱情,婚姻的和谐是爱情,而且一切与异性之间的美好交往,包括短暂的邂逅,持久而默契的友谊,乃至毫无结果的单相思,留在记忆中的定睛的一瞥,在这最宽泛的意义上都可以包容到一个人的爱情经历之中。

爱情不是人生中一个凝固的点,而是一条流动的河。这条河中也许有壮观的激流,但也必然会有平缓的流程,也许有明显的主航道,但也可能会有支流和暗流。除此之外,天上的云彩和两岸的景物会在河面上映出倒影,晚来的风雨会在河面上吹起涟漪,打起浪花。让我们承认,所有这一切都是这条河的组成部分,共同造就了我们生命中的美丽的爱情风景。

性爱迷宫 可能性的魅力

世上再动人的爱情,再美满的婚姻,也都是偶然性的产物。在茫茫人海里,两人相遇了,这相遇是靠了不知多少人力无法支配的因素凑成的,只要其中一个因素变化,你们很可能就失之交臂。而如果你没有遇到这个她(他),你一定还会遇到另一个她,生发出另一段也许同样美好甚至更美好的因缘来。

那么,现在,在你们已经相遇之后,你就不会遇到另一个她了吗?当然不。从理论上讲,在另一性别的广阔世界里,适合于你的异性肯定不是少数,而你始终有着与她们之中某一个或某一些人相遇的可能性。那么,真相遇了怎么办?

我是一个爱情至上论者,深信两性的结合唯以爱情为最高原则,当然不反对较差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位。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知道新的爱情就一定更好?那种震撼心灵的热恋如同天意,或许谁也抗拒不了,另当别论。在多数情形下,新鲜本身就构成了巨大的诱惑,但新鲜总是暂时的,到不新鲜了的时候你怎么办?无休止地更换性伴侣诚然也是一种活法,然而,在这种活法里已经没有了爱情的位置,所以不合我的原则。

可能性是人生魅力的重要源泉。如果因为有了爱侣,结了婚,就不再可能与别的可爱的异性相遇,人生未免太乏味了。但是,在我看来,如果你真正善于欣赏可能性的魅力,你就不会怀着一种怕错过什么的急迫心理,总是想要把可能性立即兑现为某种现实性。因为这样做的结果,你表面上似乎得到了许多,实际上却是亲手扼杀了你的人生中的一切可能性。我的意思是说,在你与一切异性的关系之中,不再有产生真正的爱情的可能性,只剩下了唯一的现实性——上床。

就我自己来说,我是宁愿怀着对既有爱情的珍惜之心,而将与别的可爱异性的关系保持在友谊的水平上的。我不否认这样的友谊中有性吸引的成分,但是,让这成分含蓄地起作用,岂不别有一种情趣?男人谁没有放纵一下的欲望,我不喜欢的是那后果,包括必然会造成的对爱我的人的伤害。除去卖淫和变相的卖淫不说,我不相信一个女人和你在肉体上发生亲昵关系而在感情上却毫无所求。假定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出色的男人,而这个男人譬如说有一百个追求者,那么,她是愿意他与一百个女人都有染,从而她也能占有一份呢,还是宁愿他只爱一人,因而她只有百分之一的获胜机会呢?我相信,在这个测验题目上,绝大多数女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婚姻的悖论 调侃婚姻

在人类的一切发明中,大约没有比婚姻更加遭到人类自嘲的了。自古以来。聪明人对这个题目发了许多机智的议论,说了无数刻薄话。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当然是男人!)倘若不调侃一下结婚的愚蠢,便不能显示其聪明,假如他竟然赞美婚姻,则简直是公开暴露他的愚蠢了。

让我们来欣赏几则俏皮话,放松一下被婚姻绷紧的神经。

蒙田引某人的话说:“美好的婚姻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如果睁开眼睛,张开耳朵,看清了对方的真相,知道了对方的所作所为,会怎么样呢?有一句西谚作了回答:“我们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分离。”

什么时候结婚合适?某位智者说:“年纪轻还不到时候,年纪大已过了时候。”

不要试图到婚姻中去寻找天堂,斯威夫特会告诉你:“天堂中有什么我们不知道,没有什么我们却很清楚——恰恰没有婚姻!”

拜伦在《唐璜》中写道:“一切悲剧皆因死亡而结束,一切喜剧皆因婚姻而告终。”尽管如此,他自己还是结婚了,为的是:“我想有个伴儿,可以在一起打打呵欠。”按照尚福尔的说法,恋爱有趣如小说,婚姻无聊如历史。或许,我们可以反驳道:不对,一结婚,喜剧就开场了——小小的口角,和解,嫉妒,求饶,猜疑,解释,最后一幕则是离婚。

有一个法国人说:“夫妻两人总是按照他们中比较平庸的一人的水平生活的。”这是挖苦结婚使智者变蠢,贤者变俗。

有人向萧伯纳征求对婚姻的看法,萧回答:“太太未死,谁能对此说老实话?”

林语堂说他最欣赏家庭中和摇篮旁的女人,他自己在生活中好像也是恪守婚德的,可是他对婚姻也不免有讥评。他说,所谓美满婚姻,不过是夫妇彼此迁就和习惯的结果,就像一双旧鞋,穿久了便变得合脚。无独有偶,古罗马一位先生也把婚姻譬作鞋子,他离婚了,朋友责问他:“你的太太不贞么?不漂亮么?不多育么?”他指指自己的鞋子答道:“你们谁也说不上它什么地方夹我的脚。”

世上多娇妻伴拙夫这一类不般配的婚姻,由之又引出守房不牢的风流故事,希腊神话即已以此为嘲谑的材料。荷马告诉我们,美神阿弗洛黛特被许配给了跛足的火神赫淮斯托斯,她心中不悦,便大搞婚外恋,有一回丈夫捉奸,当场用捕兽机把她和情夫双双夹住,请诸神参观。你看,神话的幽默真可与现实比美。

不论男女,凡希望性生活自由一点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总是个束缚。辜鸿铭主张用纳妾来补偿,遭到两个美国女子反驳:“男人可以多妾,女人为什么不可以多夫?”辜答道:“你们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但世上哪有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的?”这话好像把那两个美国女子问住了。我倒可以帮她们反击:“你见过一只汤盆配许多汤匙,但世上哪有一只汤匙配许多汤盆的?”马尔克斯小说中的人物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我想女人也不妨说:“一个女人需要两个丈夫,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养家糊口。”

好了,到此为止。说婚姻的刻薄话是讨巧的,因为谁也不能否认婚姻包含种种弊病。如果说性别是大自然的一个最奇妙的发明,那么,婚姻就是人类的一个最笨拙的发明。自从人类发明这部机器,它就老是出毛病,使我们为调试它修理它伤透脑筋。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的事实表明,人类的智慧尚不能发明出一种更好的机器,足以配得上并且对付得了大自然那个奇妙的发明。所以,我们只好自嘲。能自嘲是健康的,它使我们得以在一个无法避免的错误中坦然生活下去。

婚姻的悖论 宽松的婚姻

<er top">一</h3>

关于婚姻是否违背人的天性的争论永远不会有一个结果,因为世上没有比所谓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东西了。每人最好对自己提出一个具体得多的问题:你更想要什么?如果是安宁,你就结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独身。

自由和安宁能否两全其美呢?有人设计了一个方案,名曰开放的婚姻。然而,婚姻无非就是给自由设置一道门栏,在实际生活中,它也许关得严,也许关不严,但好歹得有。没有这道门栏,完全开放,就不成其为婚姻了。婚姻本质上不可能承认当事人有越出门栏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恋和婚外性关系视作犯规行为。当然,犯规未必导致婚姻破裂,但几乎肯定会破坏安宁。迄今为止,我还不曾见到哪怕一个开放的婚姻试验成功的例子。

与开放的婚姻相比,宽松的婚姻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所谓宽松,就是善于调节距离,两个人不要捆得太紧太死,以便为爱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间。它仅仅着眼于门栏之内的自由,其中包括独处的自由,关起门来写信写日记的自由,和异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尔调调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门栏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这不是自己力能管辖的事情。

<er h3">二</h3>

要亲密,但不要无间。人与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相爱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终成悲剧,就因为它在客观上使得这个必要的距离难以保持。一旦没有了距离,分寸感便丧失。随之丧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最后是爱情。

结婚是一个信号,表明两个人如胶似漆仿佛融成了一体的热恋有它的极限,然后就要降温,适当拉开距离,重新成为两个独立的人,携起手来走人生的路。然而,人们往往误解了这个信号,反而以为结了婚更是一体了,结果纠纷不断。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话对女子不公平。其实,“近之则不孙”几乎是一个规律,并非只有女子如此。太近无君子,谁都可能被惯成或逼成不逊无礼的小人。

<er h3">三</h3>

有一种观念认为,相爱的夫妇间必须绝对忠诚,对各自的行为乃至思想不得有丝毫隐瞒,否则便亵渎了纯洁的爱和神圣的婚姻。

一个人在有了足够的阅历后便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幼稚的观念。

问题在于,即使是极深笃的爱缘,或者说,正因为是极深笃的爱缘,乃至于白头偕老,共度人生,那么,在这漫长岁月中,各人怎么可能、又怎么应该没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

爱情史上不乏忠贞的典范,但是,后人发掘的材料往往证实,在这类佳话与事实之间多半有着不小的出入。依我看,只要爱情本身是真实的,那么,即使当事人有—些不愿为人知悉甚至不愿为自己的爱人知悉的隐秘细节,也完全无损于这种真实性。我无法设想,两个富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间的天长日久的情感生活,会是一条没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远不起波澜的平坦河流。倘这样,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筑的水渠,倒反见其不真实了。

当然,爱侣之间应该有基本的诚实和相当的透明度。但是,万事都有个限度。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一种健全的爱侣关系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隐私权。这种尊重一方面基于爱和信任,另一方面基于对人性弱点的宽容。羞于追问相爱者难以启齿的小隐秘,乃是爱情中的自尊和教养。

也许有人会问:宽容会不会助长人性弱点的恶性发展,乃至毁坏爱的基础呢?我的回答是:凡是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猜疑和苛求也决计挽救不了,那就让该毁掉的毁掉吧。说到底,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却可能毁坏最坚固的爱情。我们冒前一种险,却避免了后一种更坏的前途,毕竟是值得的。

<er h3">四</h3>

喜新厌旧乃人之常情,但人情还有更深邃的一面,便是恋故怀旧。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年轻,终有一天会发现,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种历尽沧桑始终不渝的伴侣之情。在持久和谐的婚姻生活中,两个人的生命已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连一般地生长在—起了。共同拥有的无数细小珍贵的回忆犹如一份无价之宝,一份仅仅属于他们两人无法转让他人也无法传之子孙的奇特财产。说到底,你和谁共有这一份财产,你也就和谁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运。与之相比,最浪漫的风流韵事也只成了过眼烟云。

婚姻的悖论 婚姻反思录

<h3>一、开场白</h3>

某君倡“宽松的婚姻”之高论,且身体力行之。他深信唯有立足于信任而非猜疑,藉宽松而非禁锢,才能保证爱情在婚姻之中仍有自由发展的空间,令婚姻优质而且坚固。此论确乎行之有效,他和他的妻子的美满婚姻一时传为佳话。

忽一日,传来惊人的消息,据说他的婚姻宣告破裂,他和他的妻子已经友好分手。于是群起而攻之、嘲之、诘之,曰∶事实胜于雄辩,“宽松”论业已破产矣!

某君答曰∶你们拿得出一种必定成功的婚姻理论吗?

然而,长夜灯下独坐,某君仍不免暗自检讨自己的婚爱经历和观念,若有所悟。以下便是他的反思的记录。

<h3>二、神圣的命名</h3>

在造出第一个人——亚当——之后,上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各种飞鸟走兽带到亚当面前,让他给它们命名。根据《旧约》的这一记载,命名便是人之为人的第一个行为,是人为自己加冕的神圣仪式,通过给世间万物命名,世界才成为人的世界。

所以,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叫做妻子,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叫做丈夫,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行为,而且是一个神圣行为,是在上帝面前的互相确认。唯有通过这个命名,她才成为他的“自己的女人”,他也才成为她的“自己的男人”。无此命名,不论他们如何相爱,终归不互相拥有。同样,他们的屋宇在他们互相命名为妻子和丈夫之前只是一个住处,唯有通过这个命名才成为“自己的家”。不结婚而同居当然潇洒,但是,无其名必也无其实,至少缺少了那种今生今世共有一份命运的决心和休戚与共之感,那种走遍天涯海角仍然牵肠挂肚的惦念。

当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实。多少男女顶着夫妻的名义,却同床异梦,并不觉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经相爱甚笃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负心的事,使另一方发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

结婚是神圣的命名。是否在教堂里举行婚礼,这并不重要。苍天之下,命名永是神圣的仪式。“妻子”的含义就是“自己的女人”,“丈夫”的含义就是“自己的男人”,对此命名当知敬畏。没有终身相爱的决心,不可妄称夫妻。有此决心,一旦结为夫妻,不可轻易伤害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男人,使这神圣的命名蒙羞。

<h3>三、婚姻是难事</h3>

性遵循快乐原则,爱情遵循理想原则,婚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不同的东西,彼此之间常常还发生着冲突。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能在自身中把三者统一起来。

婚姻当然包含性,它是社会所公认的性满足的合法形式和主要方式。但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生理欲望,性欲本身又具有盲目性。不必是配偶,不必是情侣,两个健康男女之间的作爱都能给当事人带来快乐。而且,性的快乐常常取决于双方性的癖好和习性的协调,其协调的程度未必与爱情成正比,更未必与婚姻相一致。由于长年的重复,夫妇之间的性生活还可能因为缺少新奇的刺激而减少其兴味。因此,对于已婚者来说,婚外性关系始终是一种潜在的诱惑,并对婚姻构成潜在的威胁。

好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有情人结为眷属也表明了终身相爱的决心。但是,结婚意味着在一起过日子,而过日子总是很琐碎也很平凡的。把平凡的日子过得始终不乏浪漫的情趣,这并非不可能,但殊为不易。何况结婚不能也不该杜绝新的邂逅,移情别恋的可能是始终存在的。

看看周围,无爱的婚姻,性冷淡的夫妇,事实上都为数不少。许多婚姻之所以能够延续,只是基于现实利益的一种妥协或无奈。那么,婚姻、爱情、性三者的持久完满的统一不可能吗?我相信是可能的。其前提当然是,婚姻在爱和性和谐方面本来就有较好的质量。在此前提下,也许关键在于,如何怀着对这个好婚姻的珍惜之心,来克服一般婚姻都会产生的倦怠,在婚姻之中(而不是到婚姻之外)不断更新爱情的理想和性的快乐。到婚外寻找新的刺激当然简便得多,但是,世上的捷径往往只通向事物的表面,要达于核心就必须作出持久不懈的努力。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

<h3>四、珍惜便是缘</h3>

人们常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说成有缘,一旦反目离异呢,便说是缘份已尽。缘的长短,最难预料。相爱者谁不自许已经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从此永结百年之好了呢?可是,世事无常,风云变幻,多少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未曾料到,有朝一日他们之间会发生感情危机,甚至于度不过难关,只好挥泪诀别。

世上婚配,形形色色,真正基于爱情的结合并不太多,因而弥足珍贵。然而,偏偏愈是基于爱情的结合,比起那些以传统伦理和实际利益为基础的婚姻来,愈有其脆弱之处。所谓佳偶难久,人们眼中的天作之合往往不能白头偕老,这差不多是古老而常新的故事了。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人的内在的感情要比外在的规范和利益更加难以捉摸,更加不易把握,爱情是比世俗的婚姻纽带更易变的东西。以爱情为婚姻的唯一依据,在逻辑上便意味着爱情高于婚姻,因此,一方面,如果既有的爱情出现瑕疵,婚姻便成问题,另一方面,一旦新的爱情产生,婚姻便当让位。事实上,凡是在婚姻中把爱情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在感情问题上往往比较敏感,既容易互相挑剔,也容易动情别恋。他们爱起来惊天动地,可歌可泣,同时也风起云涌,乍喜乍悲。假如他们足够幸运,又足够成熟,因而能够足够长久地相爱,那么,他们倒也能做到情深意笃,琴瑟和谐,成就一段美满姻缘。然而,千万不要大意,潜在的危险始终存在着,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永远不会大功告成,一劳永逸,再好的姻缘也不可能获得终身保险。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惨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无需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

人的心是世上最矛盾的东西,它有时很野,想到处飞,但它最平凡最深邃的需要却是一个憩息地,那就是另一颗心。倘若你终于找到了这另一颗心,当知珍惜,切勿伤害它。历尽人间沧桑,遍阅各色理论,我发现自己到头来信奉的仍是古典的爱情范式∶真正的爱情必是忠贞专一的。惦着一个人并且被这个人惦着,心便有了着落,这样活着多么踏实。与这种相依为命的伴侣之情相比,一切风流韵事都显得何其虚飘。

<h3>五、结束语</h3>

以上是某君的婚姻反思的记录。读毕这个记录,一位小姐问道∶“先生因一己的遭遇,便由开放一变而为保守,岂不大谬?”

某君答曰∶“人皆因受挫而对爱情失望,视婚姻为畏途,我独一如既往热情地为婚爱辩护,何保守之有?”

小姐问道∶“难道先生仍想结婚?”

某君答曰∶“诚然。婚姻的好坏,不可以成败论之。好婚姻也是可能失败的。我期望得到一个终于成功的好婚姻。”

小姐慨然叹道∶“先生真保守矣,老矣!”

某君笑而不答。

婚姻的悖论 嫉妒的权利

<er top">一</h3>

在性爱中,嫉妒是常见的现象,俗称吃醋。醋坛子打翻,那酸溜溜的滋味很难用语言表达,人们往往也羞于用语言表达。表达出来时,嫉妒总是化装成别的东西,例如愤怒、骄傲或冷漠。可以公开表示仇恨,嫉妒却不能。在人类一切情感中,嫉妒似乎是最见不得人的一种。

人们讴歌爱情,耻笑嫉妒。这两种情感本来宛如一对孪生姐妹,彼此有着不解之缘,却受到完全相反的评价,这未免有些不合逻辑。其实,被笼统地称做嫉妒的这种情感是很复杂的,包含着不同的因素,而它们并非都是负面的。

人为什么会吃醋?大体而论,是因为爱。爱,所以就在乎,就把爱人是否也爱自己看得很重要,对爱人感情上的些微变化十分敏感。吃醋未必要有事实的根据,热恋中人常常会捕风捉影,无端猜疑。这样的吃醋,只要控制在一定程度内,不但无害,反倒构成了爱情中的喜剧性因素,我们不妨把它看作一种特殊的调情。事实上,一点醋不吃的人不解爱情滋味,一点醋味不带的爱情平淡无味。当然,如果不加控制,嫉妒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破坏力量,每每酿成悲剧。

也有不是从爱出发的嫉妒,这种情形突出地表现在那些无爱或者爱情业已死亡的婚姻中。爱情不存在了,为什么还要嫉妒呢?可能有三种原因。一是在传统观念支配下,因所有权受到侵犯而愤怒。二是在虚荣心支配下,因“面子”受损害而感到屈辱。三是在报复心的支配下,因对方可能获得的幸福而不平。当一个人因为爱而嫉妒时,在他的嫉妒中,这些因素也可能以较弱的程度混杂着。在我看来,这样的嫉妒或嫉妒中的这些因素的确是阴暗的,应该被否定的。而凡是真正由爱导致的嫉妒,则多少有其存在的理由。最执著的爱往往会导致最强烈的嫉妒,即使疯狂如奥赛罗,也有一种悲剧性的美。不过,我对之只能欣赏,却不赞成,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我的民主观念。

<er h3">二</h3>

按照我的理解,婚爱中的民主所要反对的是把爱情变成占有,但它并不排斥嫉妒的权利。嫉妒本身不是专制,因为嫉妒而伤害人身才是专制。

随着民主观念的演进,曾经有不少激进之士主张一种开放的婚姻,在这种婚姻中,嫉妒不复有容身之地。例如,西方“婚姻革命”的始作俑者罗素认为∶爱是一种积极的光明的感情,嫉妒是一种消极的阴暗的本能,因此,开明的夫妇应当自觉地压制各自的嫉妒本能,以便给自己也给对方以婚外性爱的充分自由和广阔天地。在他看来,这种婚内外多样化的性爱关系无损于由最真挚的爱情所缔结的婚姻,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相反,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别的异性的一切爱情,则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与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摧残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

我对罗素的见解曾经深以为然,但是观察和经历使我产生了怀疑。据我所见,凡是发生过婚外恋或婚外性关系的家庭,不论受伤害的一方多么开通豁达,如何显示大度宽容,那阴影总是潜伏了下来。其结果是,或早或迟,其中的相当多家庭(如果不是大部分的话)终难免于破裂的命运。在这过程中,悄悄起着破坏作用的阴影正是嫉妒。

是那受伤害的一方缺乏足够的教养,压制嫉妒的努力不够真诚吗?可是,罗素自己够绅士也够真诚了吧,结果怎么样呢?众所周知,他一生中多次结婚和离婚。当然,这未必能证明他的理论是错误的,就像不能证明相反的婚姻理论是正确的一样,因禁锢而遭失败的婚姻比比皆是,其绝对数量远超过开放的婚姻。然而,当罗素和他同样主张性开放而痛斥嫉妒之非的第二任妻子勃列克离婚的消息传来时,林语堂不无理由地推测,很可能是嫉妒在其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

正如罗素的传记作者艾伦。伍德所说∶压制嫉妒的行为容易,压制嫉妒的情感难。他以嘲讽的口吻指出,罗素主张对配偶的风流韵事处之泰然,这个主张貌似激进,实则保守,乃是出于一种贵族信念∶流露出嫉妒情感是不体面的。

可不是吗,当你发现妻子或丈夫不忠时,你妒火中烧,但你立刻想到了你是一个文明人,你深谙人性的弱点,你甚至不认为这是弱点,而是开明婚姻的权利和优点,你劝说自己予以宽容,决不为此报复,甚至决不为此争吵。你成功了,并且从中获得了一种满足,因为你的行为维护了你的做人的尊严,表明了你是一个胸怀开阔的人。可是,殊不知你的成功仅是表面的,暂时的,嫉妒的情感并不因此而消解了,它只是被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后来,当你自己也不忠时,连你自己也分不清你到底是在实践开明的婚姻理论,还是隐藏着的嫉妒情感在作祟和寻求报复了。

<er h3">三</h3>

我承认世上并无命定的姻缘,即使两人真正因为相爱而结合了,他们各自与别的异性之间仍然存在着发生亲密关系的各种可能性。是否应该为了既有的婚爱扼杀这些可能性呢?对此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一种情况是婚外的性关系。如果把作爱看作单纯的生理行为,专一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的确都并不排斥多元的性关系,一个人跟情人或配偶之外的异性上床仍能获得快感。但是,问题在于,作爱不只是生理行为。作爱时两个肉体在极乐中的互相敞开、拥有和融合,乃是男女之爱最自然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这就使你的爱人有权表示疑虑∶如果你的婚外性伴侣是相当固定的,你如何证明你们之间的作爱不具有上述性质?如果你的性生活不拘对象非常随便,你如何证明你与爱人的作爱仍具有上述性质?在两种情形下,既有的婚爱都受到了质疑,对它的信心都发生了动摇。也许你的婚外性遭遇的确只是一般的风流韵事,那么,在我看来,为之冒损害一个好姻缘的风险是不值得的。

如果不是风流韵事,而是真正的爱情,又怎么样呢?既然不存在命定姻缘,就完全可以假定,在现有的爱人之外还有许多别的异性,她(他)们对于我同样也合适,甚至更合适,我只是暂时没有遇上她们罢了。暂时没有,不等于永远不会,相爱者难道不应该压制各自的嫉妒,给也许更佳的机遇敞开大门吗?撇开亲情、家庭责任等非爱情的因素,仅从爱情考虑,旧的较逊色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不期而遇,欲躲不能,也许只好让路。但是,我相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敞开大门。在心态上,在做法上,被迫让路和主动敞开大门都是两回事。敞开大门,意味着主动去寻找新的机遇,新的爱情。可是,相爱者对他们之间爱情的信心原是爱情的一个必要内涵,而敞开大门的心态和做法本身就剥夺了这个必要内涵,在此心态和做法支配下,不但已有的爱情,而且任何新得到的爱情,都永远处于朝不保夕风雨飘摇之中。敞开大门的结果,进来的往往不是新的更好的爱情,而是一大堆风流韵事,这些不速之客顺便也把已有的爱情这个合法主人挤出了门。事实上,在爱情上得陇望蜀的人的确不是爱情信徒,而往往是些风月领袖。

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据说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一个例外。他们一辈子相爱,建立了一种虽不结婚却至死不渝的伴侣关系。基于对彼此爱情的信心,他们在年轻时就约定,每人在对方之外不但允许、而且应该有别的情人,并且互不隐瞒这方面的情况。区别于他们之间的“必然的爱情”,他们把这种关系称作“偶然的爱情”。他们的确这样做了,每人在一生中不止一次地陷入了有时是相当热烈持久的恋爱中。但是,他们真的不嫉妒吗?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波伏瓦出于嫉妒的阻止,萨特差点儿就和他的一个情人结婚了。波伏瓦则异常费力地维持着她和萨特以及她的美国情人阿尔格朗之间的三角关系,一面为了萨特不得不拒绝阿尔格朗的结婚要求,一面信誓旦旦地向阿尔格朗宣布自己事实上是他的“真正的妻子”。至于阿尔格朗,就简直是被嫉妒折磨死的,在向记者表示了他对波伏瓦的所谓“偶然的爱情”的愤怒后的当天夜里,便死于心脏病发作。他说得对∶“只以偶然的方式爱人,等于过一种偶然的生活。”我不能断言萨特和波伏瓦的试验毫无价值,但可以肯定一点∶凡多元的性爱关系,有关各方都不可能真正摆脱嫉妒,而且爱得愈真实热烈者就愈是受嫉妒的折磨,因为“全或无”原是真正的爱情的信条,多元是违背其本性的。如此看来,萨特和波伏瓦在多元性爱格局中仍能终身保持他们稳定的伴侣关系,可以算是一个例外甚至一个奇迹了。不过,他们始终是分居的,而且有材料说,他们之间从很早开始就没有了性生活。如果此说属实,则把他们的关系说成性爱就未免勉强了,不如说是友谊,哪怕是非常动人的友谊。

<er h3">四</h3>

我的结论是∶在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中,从爱出发的嫉妒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阴暗的,而是光明的。它怀着对既有婚爱的珍惜之心,像一个卫士一样守卫着爱的果实,以警戒风流韵事和新的爱情冒险的侵害。

美满幸福的婚爱总是凝聚着也鼓舞着一个人对人生的信心,对人性的自豪,乃至对神圣的感悟。当这样的婚爱遭到打击时,嫉妒的痛苦常常还包含着、至少伴随着这些美好感情碎裂所产生的疼痛。就此而论,嫉妒更有其值得尊重的光明正大的权利。

所以,罗素的立论应该颠倒过来∶对于真挚相爱的人来说,与其为了婚外的性爱自由而压制各自的嫉妒,不如为了他们真挚的爱情以及必然伴随的嫉妒而压制婚外的性爱自由。鉴于世上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此稀少,已经得此幸福的男女应该明白∶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就算功德无量了,根本不存在能够同时使许多个异性幸福的超级男人或超级女人。

当然,和别的事物一样,嫉妒也仅在一定界限内有其权利。当爱情存在时,嫉妒这个卫士不妨为爱情站岗放哨,履行职责。此时它也应心明眼亮,不可向假想敌胡乱开枪,错杀无辜。一旦爱情不复存在,它就应当尊严地撤除岗哨,完全不必也不该为不存在的东西拚个你死我活了。

婚姻的悖论 婚姻的悖论与现代的困境

《中国妇女》杂志举办的“富裕的日子怎么过”的讨论已进入尾声,主持人林亚男女士向我索稿,希望我也加入这场讨论。引发这场讨论的刘花然的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如果不考虑相当偶然地出了人命案的结局,无非是一个始乱终弃、婚姻破裂的老故事。它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这类事的发生越来越频繁了。从讨论的情况看,人们对此的态度大致有三种:一是为爱情的权利辩护,视此类现象为一种进步;另一是为妇女的权益辩护,对此类现象作道德的谴责并且呼吁法律的干预;还有一些人则感到困惑,在支持和反对之间无所适从。我好像属于第三种,在两个极端之间颇费思量,不过也许出于不太相同的原因。

<h3>一、婚姻与性爱的冲突</h3>

在我的概念中,婚姻一直是人类生存所面临的重大悖论之一,它不只是一个社会难题,更是一个永恒的人类难题。其困难在于,婚姻是一种社会组织,在本性上是要求稳定的,可是,作为它的自然基础的性爱却天然地倾向于变易,这种内在的矛盾是任何社会策略都消除不了的。面对这种矛盾,传统的社会策略是限制乃至扼杀性爱自由,以维护婚姻和社会的稳定,中国的儒家社会和西方的天主教社会都是这种做法。这样做的代价是牺牲了个人幸福,曾在历史上——在较弱的程度上仍包括今天——造成无数有形或无形的悲剧。然而,如果把性爱自由推至极端,完全无视婚姻稳定的要求,只怕普天下剩不下多少幸存的家庭了,而这种极度的动荡既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会使个人真正幸福。

这么说并非危言耸听。问题在于,性爱在本质上是一种很不确定的感情。一方面,它具有一种浪漫倾向,所谓“人情固重难而轻易,喜新而厌旧”,这种心理在性爱中尤为突出。人们往往把未知的东西和难以得到的东西美化、理想化,于是邂逅的新鲜感和犯禁的自由感成了性爱快感的主要源泉。正因为这个原因,最令人难忘的爱情经历倘若不是初涉爱河的未婚恋,便多半是红杏出墙的婚外恋了。这种情形不能只归结为道德缺陷,而是有心理学上的原因的。另一方面,性爱又是一种纯粹的个人体验,并无客观标准可言。自己是否堕入情网,两情是否真正相悦,好感和爱情的界限在哪里,不但旁人难以判断,有时连当事人也把握不了。如果以这样一种既不稳定又不明确的感情为婚姻的唯一纽带,任何婚姻之岌岌可危就可想而知了。

<h3>二、出路:亲情式的爱情?</h3>

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是现代文明人的共识,我无意反对。为了在婚姻的悖论中寻找一条出路,我的想法是:我们也许应当改变一下思路,把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同上述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区分开来。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可能导致婚姻的缔结,但不能作为婚姻的持久基础。能够作为基础的是一种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浪漫因素也许仍然存在,但已降至次要地位,基本的成分乃是在长久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彼此的信任感和相知相惜之情。西方一位社会学家把信任感视为好婚姻的第一要素,我觉得是有道理的。这种信任感不单凭借良好愿望,而是悠悠岁月培养起来的在重要的行为方式上互相尊重和赞成的能力,它随婚龄俱增,给人一种踏实感,会使婚姻放散出一种肃穆祥和的气氛。事实上,许多家庭之所以没有解体,并不是因为从未遭遇浪漫式爱情的诱惑,而恰恰是因为当事人看重含有这种来之不易的信任感的亲情式爱情,从而自觉地规避那种诱惑,或者在陷入诱惑之后仍能做出理智的选择,而受委屈的一方也乐意予以原谅。在我看来,凡是建立在这种亲情式爱情的基础上的婚姻不仅稳固,而且仍是高质量的。我不否认一次新的浪漫式爱情带来更佳婚姻的可能性,但是,第一,这终究是未知的,因而是一个冒险,第二,即便真的如此,在结婚之后,新的浪漫式爱情迟早仍要转变为亲情式爱情。我相信,认清了婚姻以亲情式爱情为基础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人们对于自身婚姻现状的评价就会客观一些,一旦面临去留的抉择,也就会慎重得多。

<h3>三、现代人的婚姻困境</h3>

现在可以谈一谈我对讨论主题的看法了。我们今天所遇到的婚姻难题,有些源于人性和婚姻的共性,有些来自中国当代社会的特殊境况,所谓“富裕的日子怎么过”涉及的是后一方面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当今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对于人们婚爱实践和观念的影响是双重的,有正有负,不可一概而论。

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削弱乃至冲垮了过去曾经威力巨大的对个人婚爱行为的行政干预,市场所造成的人口流动又普遍增加了两性接触的机会,两者综合,人们在两性关系上的自由度明显地提高了。在就业自由、挣到钱就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条件下,两性关系日益成为个人的私事,只要不触犯法律,行政权力对之无可奈何。反映到观念上,整个社会对之也日益持宽容和开放的态度。通奸罪的取消,离婚以感情破裂为唯一尺度,不过是法律对实践上和观念上的变化的事后追认。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原本没有任何爱情基础的劣质婚姻呈土崩瓦解之势,是不足怪也不足惜的。

但是,另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也导致了人们物欲的膨胀和精神品格的下降,这种下降在两性关系上同样有所表现。且不说以性为商品的卖淫活动有猖獗之势,即使在一般的性交往中,灵肉的分离也是日甚一日。当两性之间的肉体接触变得十分随便之时,这种接触必然越来越失去情感的内涵。有的人认为,人一旦富裕了,对于性爱就会产生更高的精神需要。我觉得不能教条地搬用这种需要金字塔的理论,事实上,在那些精神素质差的人身上,金钱所起的使人堕落的作用远超过教化作用,他们因为肉欲的容易满足而更加蔑视爱情的价值。结果我们看到,人们虽然在两性关系上有了更多的自由,真正的爱情反而稀少了。许多婚姻之所以破裂,并不是由于浪漫式爱情的威力,而只是追求婚外性刺激的结果,一些有良好的亲情式爱情之基础的婚姻竟也在时髦的露水风流中倾覆了。

所以,在我看来,现代人的婚姻困境不是一个孤立现象,而是现代化进程中整体性精神危机的一个表征,是精神平庸化在两性关系上的表现。

<h3>四、性爱的自律</h3>

凡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弊病,唯有通过现代化进程本身才能解决,婚爱上的问题也是如此。有些人主张重新运用法律武器来惩办婚外恋,严格限制离婚自由。我认为走回头路是行不通的,即使行得通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看到,婚姻是性爱的社会形式,而性爱必须是一种自由行为才成其为性爱。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有其限度,它不能强迫一个人同自己不愿意的对象从事性行为,而倘若禁止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解体,它实际上就是试图做这种蠢事。一个社会是否尊重和保护其成员在性爱上的自由,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标志。

当然,社会的文明程度还有另一方面的标志,便是其成员在性爱上能否自律。其实,自由本身即包含了自律之义,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欲望反而被欲望支配的人,你不能说他是一个自由人。人在两性关系中袒露的不但是自己的肉体,而且是自己的灵魂——灵魂的美丽或丑陋,丰富或空虚。一个人对待异性的态度最能表明他的精神品级,他在从兽向人上升的阶梯上处在怎样的高度。在性爱上能够自律的人,他在两性关系上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看重性关系中的情感价值,尊重其性伴侣的人格和心灵,珍惜爱情以及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在我看来,这实际上也就是爱的能力,一个人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比他的婚爱经历是否顺利更重要的事情。能否做到自律,取决于一个人的整体精神素质。在解除他律之后无能自律,正暴露了一个人整体精神素质的低劣。就整个社会看,这方面要有大改观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待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西方人在放任式的性流浪之后重新走上了归家的路,这个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种启发,使我们明白在一定时期内弯路的不可避免,同时也给我们一种希望,使我们对在现代文明水准上重获古老婚爱价值的前景抱有信心。

婚姻的悖论 婚姻中的爱情

关于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人们也已经说得很多了。这两种说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而爱情又的确是婚姻的基础,那就等于说,婚姻必然自毁基础,自掘坟墓,真是一点出路也没有了。

解决这个矛盾可以有两种相反的思路。有一些人(包括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婚姻和爱情在本性上就是冲突的,因此必须为婚姻寻找别的基础,例如习惯、利益、义务、抚育后代之类。与此不同,我仍想坚持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价值立场,只是要对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重新进行定义。

一个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婚姻中的爱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我发现,人们之所以视婚姻与爱情为彼此冲突,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对爱情的理解过于狭窄,仅限于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这种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但肯定不能持久,并且这与婚姻无关,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因为一旦持久,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结果当然会失败,但其咎不在婚姻。

如果我们把爱情理解为男女之间的极其深笃的感情,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它决不仅限于浪漫之情,事实上还有别样的形态。一般来说,浪漫之情往往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似乎不如恋情那么热烈和迷狂,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最主要的便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作亲情的一种,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而的确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为了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婚姻中的爱情,便是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的。按照这一思路,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反倒是爱情——亲情式的爱情——生长的土壤了。

大千世界里,许多浪漫之情产生了,又消失了。可是,其中有一些幸运地活了下来,成熟了,变成了无比踏实的亲情。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恋人时,是我们的激情在呼唤。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亲人时,却是我们的全部人生经历在呼唤。

婚姻的悖论 亲密有间

我一直主张,相爱的人要亲密有间,不要亲密无间。即使结了婚,两个人之间仍应保持一个必要的距离。所谓必要的距离是指,各人仍应是独立的个人,并把对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予以尊重。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两个人无论多么相爱,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可能变成同一个人。另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道理是,即使可能,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常常发现,在比较和谐的结合中,由于长时间的耳鬓厮磨,互相熏陶,夫妻二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会日益趋同,甚至长相也会变得相像。这当然不一定是坏事,可以视为婚姻稳固的表征。不过,如果你的心灵足够敏感,你就会对这种情形产生一点儿警惕。个人的独特是一切高质量的结合的基础,差异的磨灭也许意味着某些重要价值在不知不觉中被损失掉了。

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种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的自然趋势,因此,要保持那个必要的距离谈何容易。我能够想出的对策是,套用政治学的术语,在家庭中也划分出一个双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说,在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之外,各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在此领域中享有个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这个私域的范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独处、写私人日记、发展个人爱好,另一是个人的社会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异性朋友。当然,个人在私域中必须遵守一般规则,政治学的这个原理在这里也是适用的。所以,诸如养小蜜、包二奶之类的自由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它们违背了婚姻的一般规则。

我曾设想,如果条件许可,最好是夫妻二人各有自己的住宅,居住有分有合,在约定的分居时间里互不打扰。这个办法能够有效地保证各人的自由空间。听到我的这一设想,有人表示担忧:它会不会导致家庭关系的松散乃至解体?我当即申明,我的设想有一个前提,就是婚姻的爱情基础良好,并且双方均具备自律的自觉性。然而,尽管如此,我的确不能否认可能出现的危险。问题在于,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办法以确保一个婚姻绝对安全。在一切办法中,捆绑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种,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个缺乏生机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双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终于破裂。

其实,爱侣之间用什么方式来保持必要的距离,分寸如何掌握,都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案。我想强调的仅是,一定要有这个保持距离的觉悟。从根本上说,这也就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的觉悟。唯有亲密有间,家庭才能既成为一个亲密生活的共同体,又成为一个个性自由发展的场所。我相信,这样的家庭是更加生机勃勃、更加令人心情舒畅的,因而在总体上也必然是更加稳固的。

婚姻的悖论 夫妻间的隐私

夫妻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该有,——不应该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

隐私是指一个人不愿意向他人公开的隐秘经历。所谓隐私权是指,只要这种经历不包含损害他人的情节,任何与此经历无关的人包括政府都无权过问,更无权强行公开。尊重隐私权意味着把一个人当作独立的人格予以尊重,在夫妻之间同样应该有这样一种文明意识和教养。当然,夫妻间的情况要微妙得多,因为夫妻间最敏感的隐私往往涉及一方与其他异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对另一方的损害,从而赋予了另一方以过问的权利,不是很容易判断的。有一些情形可以明确地归入应受尊重的隐私的范围,例如婚前的性爱经历和婚后的异性间友谊。这些情形对于现有的婚爱不发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原则上应当看做当事人的私事。并不是说你一定不能知道,但是如果你的爱人不管出于何种考虑不想告诉你,你就不应该强求知道。比较难以确定的是,如果发生了可能直接损害现有婚爱的情形,例如一方有了外遇,另一方是否还应该把这当做隐私予以尊重呢?我对此原则上持否定的回答,除非双方像萨特和波伏瓦那样订有性自由的协定,否则任何一方有权知道有关事实,以便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不过也有例外,例如,一方的外遇是偶然的和短暂的,并且双方都依然珍视和希望维护现有的婚爱,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另一方最好仍把对方的这一段经历当做应予尊重的隐私,保持谅解的沉默。

严格意义上的隐私是指外部经历,不过我们不妨理解得宽泛一些,把内心经历也包括进去。我想借此强调的是,一个人内心生活的隐秘性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受到尊重的,因为隐秘性是内心生活的真实性的保障,从而也是它的存在的保障,内心生活一旦不真实就不复是内心生活了。所以,托尔斯泰才会为了写私人日记的权利而与他的夫人苦苦斗争。有时候,一个人会有向人倾诉内心的愿望,但这种愿望的发生往往取决于特殊的情境和心境,尤其强求不得。夫妻间最严重也最可笑的侵犯莫过于以爱情的名义,强求对方向自己敞开心灵中的一切。可以断定,凡这样做的人皆不知心灵为何物。真正称得上精神伴侣的是那样的夫妻,他们懂得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的重要,因此譬如说,不会要求互相公开日记或其他的私人通信。不排除这样的情况:自己的配偶向别人甚至向别的异性所倾诉的某种隐秘的内心经历,竟然不曾向自己倾诉过。遗憾吗?也许有一些,然而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在总体上毋须遗憾,因为对于灵魂的相知来说,最重要的是两颗灵魂本身的丰富以及由此产生的互相吸引,而决非彼此的熟稔乃至明察秋毫。

我承认,夫妻间有太多的事实上的隐私决非好事,它证明了疏远和隔膜。好在隐私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它愿意向尊重它的人公开。所以,在充满信任氛围的好的婚姻中,正因为夫妻间最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事实上的隐私往往最少。

婚姻的悖论 婚姻如何能长久

忽然想到,朋友中或熟人中一些当初堪称模范的婚姻,现在几乎硕果无存了。我不由得为之唏嘘,恍然觉得普天下的婚姻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婚姻如何能长久,实在是令现代人大伤脑筋的难题。当然,长久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可是,长久终究是婚姻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只是浪漫一场,不想长久,就完全没有必要结婚。结婚意味着两人不但相爱,而且决心天长地久地相爱下去,永不分离。在这意义上,婚姻就不只是一纸法律证书,更是一个神圣的誓约。

可惜的是,多么神圣的誓约也仅是愿望的表达,却并不具有保证愿望实现的力量。据我观察,越是因热烈相爱而结婚的伴侣,就越容易轻信誓约,而这就隐藏着危险。一些质量较高的婚姻之所以终于破裂,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恰恰是双方对于彼此感情的牢不可破过于自信。在性情不同的人身上,这种过于自信有不同的表现方式。

有一种夫妇,他们相信他们相爱到了这种程度,以至于在全部异性世界里,对方眼中都只有自己,不可能对任何别的异性发生好感。在这一信念支配下,各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克制自己对别的异性的兴趣,并且不允许对方表现出这种兴趣,争相互示忠诚并且引以自豪。这种太封闭的结构至少会造成两个恶果。一是由于缺少新鲜的刺激和活泼的交流,使得他们的感情生活趋于僵化和枯竭。二是丧失了对于诱惑的免疫力和对于事件的承受力,外来的轻轻一击就会使绷紧的弦断裂。

还有一种夫妇,同样非常自信,但思路恰好相反。他们相信他们的爱情坚固到了这般地步,以至于无论各人与别的异性发生怎样的交往,包括有限度的婚外恋,包括上床,都不会使他们的爱情发生实质性的动摇。他们在观念上和行为上都是富有现代性的人,愿意试验一种开放的婚姻形式,在婚姻中仍然享有充分的性自由。然而,事实证明,这类试验最后往往都以婚姻的破裂告终。

看来,太封闭和太开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维护。要使婚姻长久,就应该在忠诚与自由、限制与开放之间寻找一种适当的关系。难就难在把握好这个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尺寸。总的原则是亲密而有距离,开放而有节制。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归根结底,婚姻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联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高质量的稳定和有创造力的长久。

婚姻的悖论 家

如果把人生譬作一种漂流——它确实是的,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漂过许多地方,对于所有人来说是漂过岁月之河——那么,家是什么呢?

<h3>一、家是一只船</h3>

南方水乡,我在湖上荡舟。迎面驶来一只渔船,船上炊烟袅袅。当船靠近时,我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听到了孩子的嬉笑。这时我恍然悟到,船就是渔民的家。

以船为家,不是太动荡了吗?可是,我亲眼看到渔民们安之若素,举止泰然,而船虽小,食住器具,一应俱全,也确实是个家。

于是我转念想,对于我们,家又何尝不是一只船?这是一只小小的船,却要载我们穿过多么漫长的岁月。岁月不会倒流,前面永远是陌生的水域,但因为乘在这只熟悉的船上,我们竟不感到陌生。四周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但只要这只船是牢固的,一切都化为美丽的风景。人世命运莫测,但有了一个好家,有了命运与共的好伴侣,莫测的命运仿佛也不复可怕。

我心中闪过一句诗:“家是一只船,在漂流中有了亲爱。”

望着湖面上缓缓而行的点点帆影,我暗暗祝祷,愿每张风帆下都有一个温馨的家。

<h3>二、家是温暖的港湾</h3>

正当我欣赏远处美丽的帆影时,耳畔响起一位哲人的讽喻:“朋友,走近了你就知道,即使在最美丽的帆船上也有着太多琐屑的噪音!”

这是尼采对女人的讥评。

可不是吗,家太平凡了,再温馨的家也难免有俗务琐事、闲言碎语乃至小吵小闹。

那么,让我们扬帆远航,然而,凡是经历过远洋航行的人都知道,一旦海平线上出现港口朦胧的影子,寂寞已久的心会跳得多么欢快。如果没有一片港湾在等待着拥抱我们,无边无际的大海岂不令我们绝望?在人生的航行中,我们需要冒险,也需要休憩,家就是供我们休憩的温暖的港湾。在我们的灵魂被大海神秘的涛声陶冶得过分严肃以后,家中琐屑的噪音也许正是上天安排来放松我们精神的人间乐曲。

傍晚,征帆纷纷归来,港湾里灯火摇曳,人声喧哗,把我对大海的沉思冥想打断了。我站起来,愉快地问候:“晚安,回家的人们!”

<h3>三、家是永远的岸</h3>

我知道世上有一些极骄傲也极荒凉的灵魂,他们永远无家可归,让我们不要去打扰他们。作为普通人,或早或迟,我们需要一个家。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长年漂泊在外,历尽磨难和诱惑,正是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使他克服了一切磨难,抵御了一切诱惑。最后,当女神卡吕浦索劝他永久留在她的小岛上时,他坚辞道:“尊贵的女神,我深知我的老婆在你的光采下只会黯然失色,你长生不老,她却注定要死。可是我仍然天天想家,想回到我的家。”

自古以来,无数诗人咏唱过游子的思家之情。“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情泪。”家是游子梦魂萦绕的永远的岸。

不要说“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至少,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有一个家让我们登上岸的。当我们离去时,我们也不愿意举目无亲,没有一个可以向之告别的亲人。倦鸟思巢,落叶归根,我们回到故乡故土,犹如回到从前靠岸的地方,从这里启程驶向永恒。我相信,如果灵魂不死,我们在天堂仍将怀念留在尘世的这个家。

婚姻的悖论 心疼这个家

有一种曾经广泛流传的理论认为,家庭是社会经济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产物,所以必将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而消亡。这种理论忽视了一点:家庭的存在还有着人性上的深刻根据。有人称之为人的“家庭天性”,我很赞赏这个概念。我相信,在人类历史中,家庭只会改变其形式,不会消亡。

人的确是一种很贪心的动物,他往往想同时得到彼此矛盾的东西。譬如说,他既想要安宁,又想要自由,既想有一个温暖的窝,又想作浪漫的漂流。他很容易这山望那山高,不满足于既得的这一面而向往未得的那一面,于是便有了进出“围城”的迷乱和折腾。不过,就大多数人而言,是宁愿为了安宁而约束一下自由的。一度以唾弃家庭为时髦的现代人,现在纷纷回归家庭,珍视和谐的婚姻,也正证明了这一点。原因很简单,人终究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而作为社会之细胞的家庭能使人的社会天性得到最经常最切近的满足。

活在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孤独。天才的孤独是指他的思想不被人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他却也是愿意有个好伴侣的,如果没有,那是运气不好,并非他的主动选择。人不论伟大平凡,真实的幸福都是很平凡很实在的。才赋和事业只能决定一个人是否优秀,不能决定他是否幸福。我们说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天才,泰戈尔是一个幸福的天才,其根据就是他们在婚爱和家庭问题上的不同遭遇。讲究实际的中国人把婚姻和家庭关系推崇为人伦之首,敬神的希伯莱人把一个好伴侣看作神赐的礼物,把婚姻看作生活的最高成就之一,均自有其道理。家庭是人类一切社会组织中最自然的社会组织,是把人与大地、与生命的源头联结起来的主要纽带。有一个好伴侣,筑一个好窝,生儿育女,恤老抚幼,会给人一种踏实的生命感觉。无家的人倒是一身轻,只怕这轻有时难以承受,容易使人陷入一种在这世上没有根基的虚无感觉之中。

当然,我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为婚姻唱赞歌。我的价值取向是,最好是有一个好伴侣,其次是没有伴侣,最糟是有一个坏伴侣。伴侣好不好,标准是有没有爱情。建设一个好家不容易,前提当然是要有爱情,但又不是单靠爱情就能成功的。也许更重要的是,还必须有珍惜这个家的心意和行动。美丽的爱情之花常常也会结出苦涩的婚姻之果,开始饱满的果实也可能会半途蛀坏腐烂,原因之一便是不珍惜。为了树立珍惜之心,我要提出一个命题:家是一个活的有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把它作为活的有生命的东西那样,怀着疼爱之心去珍惜它。

家的确不仅仅是一个场所,而更是一个本身即具有生命的活体。两个生命因相爱而结合为一个家,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的生命随岁月的流逝而流逝,流归何处?我敢说,很大一部分流入这个家,转化为这个家的生命了。共同生活的时间愈长,这个家就愈成为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其中交织着两人共同的生活经历和命运,无数细小而宝贵的共同记忆,在多数情况下还有共同抚育小生命的辛劳和欢乐。正因为如此,即使在爱情已经消失的情况下,离异仍然会使当事人感觉到一种撕裂的痛楚。此时不是别的东西,而正是家这个活体,这个由双方生命岁月交织成的生命体在感到疼痛。古犹太法典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和他的结发妻子离婚时,甚至圣坛也会为他们哭泣。如果我们时时记住家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它也知道疼,它也畏惧死,我们就会心疼它,更加细心地爱护它了。那么,我们也许就可以避免一些原可避免的家庭破裂的悲剧了。

人的天性是需要一个家的,家使我们感觉到生命的温暖和实在,也凝聚了我们的生命岁月。心疼这个家吧,如同心疼一个默默护佑着也铭记着我们的生命岁月的善良的亲人。

婚姻的悖论 恋家不需要理由

我发现,男人对家的眷恋并不逊于女人,顾家的男人决不少于顾家的女人。我承认,我也是一个比较恋家和顾家的男人。我尝自问:大千世界,有许多可爱的女人,生活有无数种可能性,你坚守着与某一个女人组成的这个小小的家,究竟有什么理由?我给自己一条条列举出来,觉得都不成其为充足理由。我终于明白了:恋家不需要理由。只要你在这个家里感到自由自在,没有压抑感和强迫感,摩擦和烦恼当然免不了,但都能够自然地化解,那么,这就证明你的生活状态是基本对头的,你是适合于过有家的生活的。

相当一些男人在人生中的某个阶段好像会面临一个选择:结婚还是独身,要不要一个家?不过,在大多数情形下,这个问题的解决权并不掌握在思考者手中,抽象的决定往往会在个人支配不了的生活实践中改变或放弃。据我观察,不管是因为本性还是因为习俗,坚定的独身主义者是很少的,实际生活中的独身者多半并非出于信念自觉地选择了独身,而是由于机遇不佳无奈地接受了独身。

当然啦,的确有极少数男人在本性上与家庭生活格格不入。这主要是两类,我称之为极端风流型的男人和极端事业型的男人。多数男人(姑且不论女人)的天性中都有风流的因子,但常常能够自觉地(因为珍惜现有的婚爱)或被迫地(因为实际的利害关系)加以克制。当今一种时髦的做法是顾家和风流两不误,一旦发生冲突,如果办得到的话,就暂时牺牲风流而保全家庭。如果一个男人风流到了妻离子散在所不惜的地步,并且只是风流成性而不是因为堕入了新的情网,那么,他就可以称做极端风流型的男人,他应该看清自己的天性,永远断绝成家的念头。

至于所谓极端事业型的男人,我是指事业上的迷狂者,这种人只有一根筋,除了他所醉心的事业之外,对人生中的其余内容一概不感兴趣,并且极其无能。这样的人很可能是某一领域的天才,我们无权用常识来衡量他。但他毕竟不适合过普通的家庭生活,却也是事实。要他担负起一个丈夫或一个父亲的责任,等于是巨大的灾难。当然,倘若有可敬的女性甘愿献身,服伺他的起居,于他也许是幸事。可惜的是,很少有女人甘愿只当丈夫的保姆,哪怕她的丈夫是一个天才。

写到这里,我可以对自己下一断定了:我不是一个极端的男人。换一句话说,我是一个比较中庸的男人。如果要找恋家的理由,这算是一个吧。

生命中的无奈 新大陆

<h3>一、奇迹</h3>

四月的一个夜晚,那扇门打开了,你的出现把我突然变成了一个父亲。

在我迄今为止的生涯中,成为父亲是最接近于奇迹的经历,令我难以置信。以我凡庸之力,我怎么能从无中把你产生呢?不,必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运作了无数世代,然后才借我产生了你。没有这种力量,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父亲或母亲。

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唯有父亲的称号是神圣的。一切世俗的头衔都可以凭人力获取,而要成为父亲却必须仰仗神力。

你如同一朵春天的小花开放在我的秋天里。为了这样美丽的开放,你在世外神秘的草原上不知等待了多少个世纪?

由于你的到来,我这个不信神的人也对神充满了敬意。无论如何,一个亲自迎来天使的人是无法完全否认上帝的存在的。你的奇迹般的诞生使我相信,生命必定有着一个神圣的来源。

望着你,我禁不住像泰戈尔一样惊叹:“你这属于一切人的,竟成了我的!”

<h3>二、摇篮与家园</h3>

今天你从你出生的医院回到家里,终于和爸爸妈妈团圆了。

说你“回”到家里,似不确切,因为你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家。

不对,应该说,你来了,我们才第一次有了一个家。

孩子是使家成其为家的根据。没有孩子,家至多是一场有点儿过分认真的爱情游戏。有了孩子,家才有了自身的实质和事业。

男人是天地间的流浪汉,他寻找家园,找到了女人。可是,对于家园,女人有更正确的理解。她知道,接纳了一个流浪汉,还远远不等于建立了一个家园。于是她着手编筑一只摇篮,——摇篮才是家园的起点和核心。在摇篮四周,和摇篮里的婴儿一起,真正的家园生长起来了。

屋子里有摇篮,摇篮里有孩子,心里多么踏实。

<h3>三、最得意的作品</h3>

你的摇篮放在爸爸的书房里,你成了这间大屋子的主人。从此爸爸不读书,只读你。

你是爸爸妈妈合写的一本奇妙的书。在你问世前,无论爸爸妈妈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出你的模样。现在你展现在我们面前,那么完美,仿佛不能改动一字。

我整天坐在摇篮旁,怔怔地看你,百看不厌。你总是那样恬静,出奇地恬静,小脸蛋闪着洁净的光辉。最美的是你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睛,一会儿弯成妩媚的月牙,掠过若有若无的笑意,一会儿睁大着久久凝望空间中某处,目光执著而又超然。我相信你一定在倾听什么,但永远无法知道你听到了什么,真使我感到神秘。

看你这么可爱,我常常禁不住要抱起你来,和你说话。那时候,你会盯着我看,眼中闪现两朵仿佛会意的小火花,嘴角微微一动似乎在应答。

你是爸爸最得意的作品,我读你读得入迷。

<h3>四、舍末求本</h3>

我退学了。这是德国人办的一所权威性的语言学校,拿到这所学校的文凭,差不多等于拿到了去德国的通行证。

可是,此时此刻,即使请我到某个国家去当国王或议员,我也会轻松地谢绝的。当我的孩子如此奇妙地存在着和生长着的时候,我别无选择。你比一切文凭、身份、头衔、幸遇更加属于我的生命的本质。你使我更加成其为一个人,而别的一切至多只是使我成为一个幸运儿。我宁愿错过一千次出国或别的什么好机会,也不愿错过你的每一个笑容和每一声啼哭,不愿错过和你相处的每一刻不可重复的时光。

如果有人讥笑我没有出息,我乐于承认。在我看来,有没有出息也只是人生的细枝末节罢了。

<h3>五、心甘情愿的辛苦</h3>

未曾生儿育女的人,不可能知道父母的爱心有多痴。

在怀你之前,我和妈妈一直没有拿定主意要不要孩子。甚至你也是一次“事故”的产物。我们觉得孩子好玩,但又怕带孩子辛苦。有了你,我们才发现,这种心甘情愿的辛苦是多么有滋有味,爸爸从给你换尿布中品尝的乐趣不亚于写出一首好诗!

这样一个肉团团的小躯体,有着和自己相同的生命密码,它所勾起的如痴如醉的恋和牵肠挂肚的爱,也许只能用生物本能来解释了。

哲学家会说,这种没来由的爱不过是大自然的狡计,它借此把乐于服役的父母们当成了人类种族延续的工具。好吧,就算如此。我但有一问:当哲学家和诗人怀着另一种没来由的爱从事精神的劳作时,他们岂非也不过是充当了人类文化延续的工具?

<h3>六、你、我和世界</h3>

你改变了我看世界的角度。

我独来独往,超然物外。如果世界堕落了,我就唾弃它。如今,为了你有一个干净的住所,哪怕世界是奥吉亚斯的牛圈,我也甘愿坚守其中,承担起清扫它的苦役。

我旋生旋灭,看破红尘。我死后世界向何处去,与我何干?如今,你纵然也不能延续我死后的生存,却是我留在世上的一线扯不断的牵挂。有一根纽带比我的生命更久长,维系着我和我死后的世界,那就是我对你的祝福。

有了你,世界和我息息相关了。

<h3>七、弱小的力量</h3>

我已经厌倦了做暴君的奴隶,却被你的弱小所征服。

你的力量比不上一株小草,小草还足以支撑起自己的生命,你只能用啼哭寻求外界的援助。可是你的啼哭是天下最有权威的命令,一声令下,妈妈的乳头已经为你檫拭干净,爸爸也已经用臂湾为你架设一只温暖的小床。

此刻你闭眼安睡了。你的小身子信赖地倚偎在我的怀里,你的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衣襟。闻着你身上散发的乳香味,我不禁流泪了。你把你的小生命无保留地托付给我,相信在爸爸的怀里能得到绝对的安全。你怎么知道,爸爸连他自己也保护不了,我们的生命都在上帝的掌握之中。

不过,对于爸爸妈妈,你的弱小确有非凡之力。唯其因为你弱小,我们的爱更深,我们的责任更重,我们的服务更勤。你的弱小召唤我们迫不及待地为你献身。

<h3>八、续写</h3>

朋友来信向我道贺:“你补上了中的一章,并且是最奇妙的一章。”

说得对。

我曾经写过一本题为的书,书中谈了生与死、爱与孤独、哲学与艺术、写作与天才、女人与男人等等,惟独没有谈孩子。我没有孩子,也想不起要谈孩子。孩子真是可有可无,我不觉得我和我的书因此有什么欠缺。现在我才知道,男人不做一回父亲,女人不做一回母亲,实在算不上完整的人。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奢谈永恒。

并不是说,养儿育女是人生在世的一桩义务。我至今仍蔑视一切义务。可是,如果一个男人的父性、一个女人的母性——人性中最人性的部分——未得实现,怎能有完整的人性呢?

并不是说,传宗接代是个体死亡的一种补偿。我至今仍不相信任何补偿。可是,如果一个人不曾亲自迎接过来自永恒的使者,不曾从婴儿尚未沾染岁月尘埃的目光中品读过永恒,对永恒会有多少真切的感知呢?

孩子的确是中不可缺少的一章,并且的确是最奇妙的一章。

<h3>九、孩子带引父母</h3>

我记下我看到的一个场景——黄昏时刻,一对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在小河边玩,兴致勃勃地替孩子捕捞河里的蝌蚪。

我立即发现我的记述有问题。真相是——

黄昏时刻,一个孩子带着他的父母在小河边玩,教他们兴致勃勃地捕捞河里的蝌蚪。

像捉蝌蚪这类“无用”的事情,如果不是孩子带引,我们多半是不会去做的。我们久已生活在一个功利的世界里,只做“有用”的事情,而“有用”的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哪里还有工夫和兴致去玩,去做“无用”的事情呢?直到孩子生下来了,在孩子的带引下,我们才重新回到那个早被遗忘的非功利的世界,心甘情愿地为了“无用”的事情而牺牲掉许多“有用”的事情。

所以,的确是孩子带我们去玩,去逛公园,去跟踪草叶上的甲虫和泥地上的蚂蚁。孩子更新了我们对世界的感觉。

<h3>十、凡夫俗子与超凡脱俗</h3>

在哲学家眼里,生儿育女是凡夫俗子的行为。这自然不错。不过,我要补充一句:生儿育女又是凡夫俗子生涯中最不凡俗的一个行为。

婴儿都是超凡脱俗的,因为他们刚从天国来。再庸俗的父母,生下的孩子决不庸俗。有时我不禁惊诧,这么天真可爱的孩子怎么会出自如此平常的父母。

当然,这不值得夸耀。正如纪伯伦所说:“他们是凭借你们而来,却不是从你们而来。”但是,能够成为凭借,这就已经是一种光彩了。

孩子的世界是尘世上所剩不多的净土之一。凡是走进这个世界的人,或多或少会受孩子的熏陶,自己也变得可爱一些。

孩子的出生为凡夫俗子提供了一个机会。被孩子的明眸所照亮,多少因岁月的消蚀而暗淡的心灵又焕发出了人性的光辉,成就了可歌可泣的爱的事业。一个人倘若连孩子都不能给他以启迪,他反而要把孩子拖上他的轨道,那就真是不可救药的凡夫俗子了。

<h3>十一、忘恩负义的父母</h3>

过去常听说,做父母的如何为子女受苦、奉献、牺牲,似乎恩重如山。自己做了父母,才知道这受苦同时就是享乐,这奉献同时就是收获,这牺牲同时就是满足。所以,如果要说恩,那也是相互的。而且,愈有爱心的父母,愈会感到所得远远大于所予。

对孩子的爱是一种自私的无私,一种不为公的舍己。这种骨肉之情若陷于盲目,真可以使你为孩子牺牲一切,包括你自己,包括天下。

其实,任何做父母的,当他们陶醉于孩子的可爱时,都不会以恩主自居。一旦以恩主自居,就必定是已经忘记了孩子曾经给予他们的巨大快乐,也就是说,忘恩负义了。人们总谴责忘恩负义的子女,殊不知天下还有忘恩负义的父母呢。

<h3>十二、做父母才学会爱</h3>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爱,可是我们最擅长的始终是被爱。直到我们自己做了父母,我们才真正学会了爱。

在做父母之前,我们不是首先做过情人吗?

不错,但我敢说,一切深笃的爱情必定包含着父爱和母爱的成分。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潜在的父性和母性就会发挥作用,不由自主地要把情人当作孩子一样疼爱和保护。

然而,情人之爱毕竟不是父爱和母爱。所以,一切情人又都太在乎被爱。

顺便说一点对弗洛伊德的异议。依我之见,所谓恋父和恋母情结,与其说是无意识固结于对父母的爱恋,母宁说是固结于被父母所爱。固结于被爱,爱就难免会有障碍了。

当我们做了父母,回首往事,我们便会觉得,以往爱情中最动人的东西仿佛是父爱和母爱的一种预演。与正剧相比,预演未免相形见绌。不过,成熟的男女一定会让彼此都分享到这新的收获。谁真正学会了爱,谁就不会只限于爱子女。

<h3>十三、报酬就在眼前</h3>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

养儿育女也如此。养育小生命或许是世上最妙不可言的一种体验了。小的就是好的,小生命的一颦一笑都那么可爱,交流和成长的每一个新征兆都叫人那样惊喜不已。这种体验是不能从任何别的地方获得,也不能用任何别的体验来代替的。一个人无论见过多大世面,从事多大事业,在初当父母的日子里,都不能不感到自己面前突然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小生命丰富了大心胸。生命是一个奇迹,可是,倘若不是养育过小生命,对此怎能有真切的领悟呢?面对这样的奇迹,邓肯情不自禁地喊道:“女人啊,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当律师、画家或雕塑家呢?我的艺术、任何艺术又在哪里呢?”如果野心使男人不肯这么想,那决不是男人的光荣。

养育小生命是人生中的一段神圣时光。报酬就在眼前。至于日后孩子能否成材,是否孝顺,实在无需考虑。那些“望子成龙”、“养儿防老”的父母亵渎了神圣。

<h3>十四、付出与爱</h3>

许多哲人都探讨过一个极普遍的现象:为什么父母爱儿女远胜于儿女爱父母?

亚里士多德把施惠者与受惠者的关系譬作诗人与作品、父母与儿女的关系,用后两种关系来说明施惠者何以更爱受惠者的道理。他的这个说法稍加变动,就被蒙田援引为对上述现象的解释了:父母更爱儿女,乃是因为给予者更爱接受者,世上最珍贵之物是我们为之付出最大代价的东西。

阿奎那则解释说:父母是把儿女当作自身的一部分来爱的,儿女却不可能把父母当作自身的一部分。这个解释与蒙田的解释是一致的。正因为父母在儿女身上耗费了相当一部分生命,才使儿女在相当程度上成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

付出比获得更能激发爱。爱是一份伴随着付出的关切。我们确实最爱我们倾注了最多心血的对象。“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间,使你的玫瑰变得这样重要。”

父母对儿女的爱的确很像诗人对作品的爱:他们如同创作一样在儿女身上倾注心血,结果儿女如同作品一样体现了他们的存在价值。但是,让我们记住,这只是一个譬喻,儿女不完全是我们的作品。即使是作品,一旦发表,也会获得独立于作者的生命,不是作者可以支配的。昧于此,就会可悲地把对儿女的爱变成惹儿女讨厌的专制了。

<h3>十五、亲子之爱与性爱</h3>

让我对亲子之爱和性爱作一比较。

从理论上说,两者都植根于人的生物性:亲子之爱为血缘本能,性爱为性欲。但血缘关系是一成不变的,性欲对象却是可以转移的。也许因为这个原因,亲子之爱要稳定和专一得多。在性爱中,喜新厌旧、见异思迁是寻常事。我们却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因喜欢别人的孩子而厌弃自己的孩子。孩子愈幼小,亲子关系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就愈是如此。君不见,欲妻人妻者比比皆是,欲幼人幼者却寥寥无几。

当然,世上并非没有稳定专一的性爱,但那往往是非生物因素起作用的结果。性爱的生物学性质愈纯粹,也就是说,愈是由性欲自发起作用,则性爱愈难专一。

有人说性关系是人类最自然的关系,怕未必。须知性关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可能不把他们的社会性带入这种关系中。相反,当一个成年人面对自己的幼崽时,他便不能不回归自然状态,因为一切社会性的附属物在这个幼小的对象身上都成了不起作用的东西,只好搁置起来。随着孩子长大,亲子之间社会关系的比重就愈来愈增加了。

我发现,一个人带孩子往往比两个人带得好,哪怕那是较为笨拙的一方。其原因大约就在于,独自和孩子在一起,这时只有自然关系,是一种澄明;两人一起带孩子,则带入了社会关系,有了责任和方法的纷争。

亲子之爱的优势在于:它是生物性的,却滤尽了肉欲;它是无私的,却与伦理无关;它非常实在,却不沾一丝功利的计算。

那么,俄狄浦斯怎么说?尊老爱幼公约怎么说?养儿防老怎么说?

跟你们没什么说的。

<h3>十六、真假亲子之爱</h3>

我说亲子之爱是无私的,这个论点肯定会遭到强有力的反驳。

可不是吗,自古以来酝酿过多少阴谋,爆发了多少战争,其原因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血亲之子争夺王位。

可不是吗,有了遗产继承人,多少人的敛财贪欲恶性膨胀,他们不但要此生此世不愁吃穿,而且要世世代代永享富贵。

这么说,亲子之爱反倒是天下最自私的一种爱了。

但是,我断然否认那个揪着正在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儿子的耳朵,把他强按在国王宝座上的母亲是爱她的儿子。我断然否认那个夺走女儿手中的破布娃娃,硬塞给她一枚金币的父亲是爱他的女儿。不,他们爱的是王位和金币,是自己,而不是那幼小纯洁的生命。

如果王位的继承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而这位母亲却挡住前来拥戴小王子即位的官宦们说:“我的孩子玩得正高兴,别打扰他,随便让谁当国王好了!”如果一笔大买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而这位父亲却对自己说:“我必须帮我的女儿找到她心爱的破布娃娃,她正哭呢,那笔买卖倒是可做可不做。”——那么,我这才承认我看到了一位真正懂得爱孩子的母亲或父亲。

<h3>十七、圆满</h3>

照片上的这个婴儿是我吗?母亲说是的。然而,在我的记忆中,没有蛛丝马迹可寻。我只能说,他和我完全是两个人,其间的联系仅仅存在于母亲的记忆中。

我最早的记忆可以追溯到三岁,再往前便是一片空白。无论我怎么试图追忆我生命最初岁月的情景,结果总是徒劳。如果说每个人的一生是一册书,那么,它的最初几页保留着最多上帝的手迹,而那几页却是每个人自己永远无法读到的了。我一遍遍翻阅我的人生之书,绝望地发现它始终是一册缺损的书。

可是,现在,当我自己做了父亲,守在摇篮旁抚育着自己的孩子时,我觉得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好象是在重温那不留痕迹地永远失落了的我的摇篮岁月,从而填补了记忆中一个似乎无法填补的空白。我恍然悟到,原来万能的上帝早已巧作安排,使我们在适当的时候终能读全这本可爱的人生之书。

面对我的女儿,我收起了我幼年的照片。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小生命与我的联系犹如呼吸一样实在,我的生命因此而圆满了。

生命中的无奈 点与面

<er top">一</h3>

那家豪华餐馆里正在举办一个婚礼,这个婚礼与你有某种关系。你并没有参加这个婚礼,你甚至不知道婚礼会举办和已经举办。你的不知道本身就具有一种意义,这意义是每个受到邀请的客人都心里明白又讳莫若深的,于是他们频频举杯向新郎新娘庆贺。

岁末的这个夜晚,你独自坐在远离市区的一间屋子里,清醒地意识到你的生活出现了空前的断裂。你并不孤寂,新的爱情花朵在你的秋天里温柔地开放。然而,无论花朵多么美丽,断裂依然存在。人们可以清除瓦砾,在废墟上建造新的乐园,却无法使死者复活,也无法禁止死者在地下歌哭。

是死去的往事在地下歌哭。真正孤寂的是往事,那些曾经共有的往事,而现在它们被无可挽回地遗弃了。它们的存在原本就缘于共同享有,一旦无人共享,它们甚至不再属于你。你当然可以对你以后的爱人谈论它们,而在最好的情形下,她也许会宽容地倾听并且表示理解,却抹不去嘴角的一丝嘲讽。谁都知道,不管它们过去多么活泼可爱,今天终归已成一群没人要的弃儿,因为曾有的辉煌而更加忍辱含垢,只配躲在人迹不至的荒野里自生自灭。

你太缺少随遇而安的天赋,所以你就成了一个没有家园的人。你在飘流中逐渐明白,所谓共享往事只是你的一种幻觉。人们也许可以共享当下的日子和幻想中的未来,却无法共享往事。如果你确实有过往事,那么,它们仅仅属于你,是你的生命的作品。当你这么想时,你觉得你重获了对自己的完整历史的信心。

<er h3">二</h3>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婴儿坐在街沿上,身前身后是飞驰的车轮和行人匆忙的脚步。没有人知道那个婴儿患有绝症,而那个父亲正在为此悲伤。即使有人知道,最多也只会在他们身旁停留片刻,投去怜悯的一瞥,然后又匆匆地赶路,很快忘记了这一幕小小的悲剧。如果你是行人,你也会这样的。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太琐碎了,我们甚至不能在自己的一个不幸上长久集中注意力,更何况陌生人的一个不幸。

可是,你偏偏不是行人,而就是那个父亲。

即使如此,你又能怎样呢?你用柔和的目光抚爱着孩子的脸庞,悄声对她说话。孩子很聪明,开始应答,用小手抓摸你,喊你爸爸,并且出声地笑了。尽管你没有忘记那个必然到来的结局,你也笑了。有一天孩子会发病,会哭,会经受临终的折磨,那时候你也会与她同哭。然后,孩子死了,而你仍然活着。你无法知道孩子死后你还能活多久,活着时还会遭遇什么,但你知道你也会死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又能怎样呢?

在这个世界上,幸福和苦难都是平凡的,它们本身不是奇迹,也创造不出奇迹。是的,甚至苦难也不能创造出奇迹。后来那个可怜的孩子死了,她只活了一岁半,你相信她在你的心中已经永恒,你的确常常想起她和梦见她,但更多的时候你好像从来没有过她那样地生活着。随着岁月流逝,她的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淡薄,有时你真的怀疑起你是否有过她了。事实上你完全可能没有过她,没有过那一段充满幸福和苦难的日子,而你现在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就有什么不同。也许正是类似的体验使年轻的加缪写下了这样的句子∶“每当我似乎感受到世界的深刻意义时,正是它的简单令我震惊。”

<er h3">三</h3>

那个时候,你还不曾结婚,当然也不曾离婚,不曾有过做父亲然后又不做父亲的经历。你甚至没有谈过恋爱,没有看见过女人的裸体。尽管你已经大学毕业,你却单纯得令我吃惊。走出校门,你到了南方深山的一个小县,成为县里的一个小干部。和县里其他小干部一样,你也常常下乡,跋涉在崎岖的山路上。

有一天,你正独自走在山路上,天下着大雨,路滑溜溜的,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远远看去,你头戴斗笠、身披塑料薄膜(就是罩在水稻秧田上的那种塑料薄膜)的身影很像一个农民。你刚从公社开会回来,要回到你蹲点的那个生产队去。在公社办公室里,一边听着县和公社的头头们布置工作,你一边随手翻看近些天的报纸。你的目光在一幅照片上停住了。那是当时报纸上常见的那种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的照片,而你竟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影,相应的文字说明证实了你的发现。她是你的一个昔日的朋友,不过你们之间已经久无联系了。当你满身泥水地跋涉在滂沱山雨中时,你鲜明地感觉到你离北京已经多么遥远,离一切成功和名声从来并且将永远多么遥远。

许多年后,你回到了北京。你常常从北京出发,应邀到各地去参加你的作品的售书签名,在各地的大学讲台上发表学术讲演。在忙碌的间隙,你会突然想起那次雨中的跋涉,可是丝毫没有感受到所谓成功的喜悦。无论你今天得到了什么,以后还会得到什么,你都不能使那个在雨中跋涉的青年感到慰借,为此你心中弥漫开一种无奈的悲伤。回过头看,你无法否认时代发生了沧桑之变,这种变化似乎也改变了你的命运。但你立刻意识到在这里用“命运”这个词未免夸张,变换的只是场景和角色,那内在的命运却不会改变。你终于发现,你是属于深山的,在仅仅属于你的绵亘无际的空寂的深山中,你始终是那个踽踽独行的身影。

<er h3">四</h3>

一辆大卡车把你们运到北京站,你们将从这里出发奔赴一个遥远的农场。列车尚未启动,几个女孩子站在窗外,正在和你的同伴话别。她们充满激情,她们的话别听起来像一种宣誓。你独自坐在列车的一个角落里,李贺的一句诗在你心中反复回响∶“我有迷魂招不得。”

你的行李极简单,几乎是空着手离开北京的。你的心也空了。不多天前,你烧毁了你最珍爱的东西——你的全部日记和文稿。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你注定要为你生命之书不可复原的破损而不断痛哭。这是一个秘密的祭礼,祭你的那位屈死的好友。你进大学时几乎还是个孩子呢,瘦小的身体,腼腆的模样。其实他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但当时在你眼里他完全是个大人了。这个热情的大孩子,他把你带到了世界文化宝库的门前,指引你结识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易卜生、休谟等大师。夜深人静之时,他久久地站在昏暗的路灯下,用低沉的嗓音向你倾吐他对人生的思考,他的困惑和苦恼。从他办的一份手抄刊物中,你第一次对于自由写作有了概念。你逐渐形成了一个信念,相信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学问和地位,而是真诚地生活和思考。可是,他为此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在等待列车启动的那个时刻,你的书包里只藏着几首悼念他的小诗。后来你越来越明白,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这样的友谊,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次青春,一次精神上的启蒙。三十年过去了,他仍然常常在你的梦中复活和死去,令你一次次重新感到绝望。但是,这深切的怀念也使你懂得了男人之间友谊的宝贵。在以后的岁月里,你最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结识了若干志趣相投的朋友。尽管来自朋友的伤害使你猝不及防,惶惑和痛苦使你又退入荒野之中,你依然相信世上有纯正的友谊。

<er h3">五</h3>

你放学回家,发现家里发生了某种异常事情。邻居们走进走出,低声议论。妈妈躺在床上,面容憔悴。弟弟悄悄告诉你,妈妈生了个死婴,是个女孩。你听见妈妈在对企图安慰她的一个邻居说,活着也是负担,还是死了好。你无法把你的悲伤告诉任何人。你还有一个比你小一岁的弟弟也夭折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给你造成的创伤,你想象他就是你而你的确完全可能就像他一样死于襁褓,于是你坚信自己失去了一个最知己的同伴。

自从那次流产后,妈妈患了严重贫血,常常突然昏倒。你是怎样地为她担惊受怕呵,小小的年纪就神经衰弱,经常通霄失眠。你躺在黑暗中颤抖不止,看见墙上伸出长满绿毛的手,看见许多戴尖帽的小矮人在你的被褥上狞笑狂舞。你拉亮电灯,大声哭喊,妈妈说你又神经错乱了。

妈妈站在炉子前做饭,你站在她身边,仰起小脸蛋久久地望着她。你想用你的眼神告诉她,你是多么爱她,她决不能死。妈妈好像被你看得不好意思了,温和地呵斥你一声,你委屈地走开了。

一根铁丝割破了手指,看到溢出的血浆,你觉得你要死了,立即晕了过去。你满怀恐惧地走向一个同学的家,去参加课外小组的活动,预感到又将遭受欺负。一个女生奉命来教手工,同组的男生们恶作剧地把门锁上,不让她进来。听着一遍遍的敲门声,你心中不忍,胆怯地把门打开了,于是响起一阵哄笑,接着是体罚,他们把你按倒在地上,逼你说出她是你的什么人。你倔强地保持沉默,但在回家的路上,你流了一路眼泪。

我简直替自己害羞。这个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是我吗?谁还能在我的身上辨认出他来呢?现在我的母亲已是八旬老人,远在家乡。我想起我们不多的几次相聚,她也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忙碌。面对已经长大的儿子,她是否还会记起那张深情仰望着她的小脸蛋,而我又怎样向她叙说我后来的坎坷和坚忍呢?不,我多半只是说些眼前的琐事,仿佛它们是我们之间最重要的事情,而离别和死亡好像完全不存在似的。原本非常亲近的人后来天各一方,时间使他们可悲地疏远,一旦相见,语言便迫不及待地丈量这疏远的距离。人们对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生活的无情莫过于此了。

<er h3">六</h3>

在我的词典里,没有“世纪末”这个词。编年和日历不过是人类自造的计算工具,我看不出其中某个数字比其余数字更具特别意义。所以,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世纪末”,我没有任何感想。

当然,即将结束的20世纪对于我是重要的,其理由不说自明。我是在这个世纪出生的,并且迄今为止一直在其中生活。没有20世纪,就没有我。不过,这纯粹是一句废话。世上每一个人都出生在某一个世纪,他也许长寿,也许短命,也许幸福,也许不幸,这取决于别的因素,与他是否亲眼看见世纪之交完全无关。

我知道一些负有大使命感的人是很重视“世纪末”的,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在旧的世纪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对新的世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新旧世纪都不能缺少他们,因此他们理应在世纪之交高瞻远瞩,点拨苍生。可是,我深知自己的渺小,对任何一个世纪都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当别人站在世纪的高峰俯视历史之时,我只能对自己的平凡生涯做些琐碎的回忆。而且,这回忆绝非由“世纪末”触发。天道无情,人生易老,世纪的尺度对于个人未免大而无当了罢。

生命中的无奈 生命中的无奈

这是妞妞六周年的忌日,天色阴郁,我打电话问候雨儿。她说,她记得六年前的今天是晴天。她还说,妞妞现在该在上小学了。她只能说这些,也许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多么无奈。这些天,我曾经回到我们共同养育妞妞的屋子,那里已经面目全非,只在一个被遗忘的顶柜里塞满了妞妞的玩具,仍是当年我存放的原样,我一件件取出和摩挲,仿佛能够感觉到妞妞小手的余温。毋需太久,妞妞生活过的痕迹将在这所屋子里消失殆尽,而即使我们能够把这所屋子布置成永久的博物馆,我们也仍然不能从中找到往事的意义。

在把一书交付出版以后,我自以为完成了一个告别的姿态——与妞妞告别,与雨儿告别,与我生命中一段心碎的日子告别。我不去读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坟,我垒筑它是为了离开它,从那里出发走向新的生活。然而,我未尝想到,在读者眼里,它仍然是一本书。我无法阻挡它常常出现在畅销书的排行榜上,无法阻挡涌向书摊书店的大量盗印本,无法阻挡报刊上许多令人感动的评论。那么,也许我不应该把如此私密的经历公之于众,使之成为又一个社会故事?或者相反,正因为它不只是一个私人事件,还蕴含着人类精神的某种相同境遇,我便应该和读者一起继续勇敢地面对它?

可是我知道,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勇敢。我相信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生活中已经发生的一切,我甚至敢于深入到悲剧的核心,在纯粹的荒谬之中停留,但我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出现奇迹般的变化。人们常常期望一个经历了重大苦难的人生活得与众不同,人们认为他应该比别人有更积极或者更超脱的人生境界。然而,实际上,只要我活下去,我就仍旧只能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依然会被卷入世俗生活的旋涡。譬如说,许多读者对于我和雨儿的终于离异感到震惊和不解,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比一般离异事件远为崇高的解释。事实却是我和雨儿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苦难和觉悟都不能使我们免除人性的弱点。即使我们没有离异,我们仍会过着与别人一样的普通的日子。生命中那些最深刻的体验必定也是最无奈的,它们缺乏世俗的对应物,因而不可避免地会被日常生活的潮流淹没。当然,淹没并不等于不存在了,它们仍然存在于日常生活所触及不到的深处,成为每一个人既无法面对、也无法逃避的心灵暗流。

我的确相信,每一个人的心灵中都有这样的暗流,无论你怎样逃避,它们都依然存在,无论你怎样面对,它们都不会浮现到生活的表面上来。当生活中的小挫折彼此争夺意义之时,大苦难永远藏在找不到意义的沉默的深渊里。认识到生命中的这种无奈,我看自己、看别人的眼光便宽容多了,不会再被喧闹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评论的文章中,有一位作者告诉我,陪着我的寂寞坐着的,另外还有很多寂寞;另一位作者告诉我,真正的痛点是无从超越,没有意义能够引渡我们。我感谢这两位有慧心的作者。我想,一书之所以引人心动,原因一定就在这人人都摆脱不了的无奈。

生命中的无奈 一本不问有什么意义的书

<span class="ter">——后记</span>

1992年底,在妞妞死后一年,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开始写这本书,于1993年7月写出初稿。1994年7月,完成第二稿。此后,我便把稿子搁了起来,一搁又是快两年。我对它不满意,想再改一改。然而,我终于发现我无法把它改得使自己真正满意了,决定只作必要的删节,便立即交付出版。

我不知道这本书该怎样归类。它不像小说,因为缺乏小说的基本要素——情节的虚构。它也不像散文,因为篇幅太长。它好像也不能归入报告文学一类,因为它的主角只是一个仅仅活到一岁半的婴儿,并无值得报告的事迹。最后我对自己说∶就让它什么也不像吧,它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历程,这段如此特殊的历程本来就是无法归类的。

这本书第二稿完成后,应《中国妇女报》一位编辑的要求,我从书稿中摘选出了很小的一部分,在她供职的这家报纸上连载。我为摘登写了一个小引,比较准确地表达了我写这本书的动机,现抄录在此——

我为妞妞写了一本书。这本书就叫,还有一个副题:“一个父亲的札记”。妞妞只活到一岁半,而离开我已经快三年了。妞妞活着时喜欢玩书,抓到随便一本书便会快乐地喊叫:“妞妞的书!”这声音一直在我的头脑里盘旋,叮嘱我写出了这本真正属于她——至少是关于她——的书。

当然,这本书也是为我自己写的。一个昙花一现般的小生命,会有多少故事呢?可是,对于我和我的妻子来说,妞妞的故事却是我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我不能不写。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生。在这本书中,我写下了妞妞的可爱和可怜,我们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我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我写下这一切,因为我必须卸下压在心头的太重的思念,继续生活下去。

如果有人问,这本书对世界有什么意义,我无言以对。在这个喧闹的时代,一个小生命的生和死,一个小家庭的喜和悲,能有什么意义呢?这本书是不问有什么意义的产物,它是给不问有什么意义的读者看的。

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今天把这本书交付出版时,不但书中讲述的这个小生命已死去四年多,书中讲述的这个小家庭也不复存在了。

我和雨儿分手了。

直到现在,仍然常有不知情的好心人关切地打听我和雨儿是否又有了孩子,我不知所对。

不可能再生一个妞妞了。那唯一的妞妞因此而永恒了。

我当然相信,不管今后我和雨儿各自将走过怎样的生活道路,我们都永远不会忘记妞妞,不会忘记我们和妞妞一起度过的日子。

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朝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没有被苦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谨以这一信念与雨儿共勉,并祝愿她从此平安。

生命中的无奈 海滩上的五百六十二枚贝壳

<span class="ter">——新版自序</span>

<er top">一</h3>

四月即将来临,空气里飘荡着春天的气息。妞妞出生在十年前的四月。这个时候,我无法拒绝这样一个建议:给《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出版一个插图珍藏本。

在我一生中,我从未觉得岁月像最近十年这样倏忽易逝。我还是我,但生活的场景已经完全改变,和妞妞一起度过的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被无情地推向远方,宛如被潮汐推到海滩上的五百六十二枚贝壳,那海滩绵亘在死寂的月光下,无人能够到达。我知道,所有的贝壳已经不再属于我,我不可能把其中的任何一枚拾起来握在手里。当我自己偶尔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仍然会流泪,但泪水仿佛是在为轮回转世前的另一个我而流了。上帝啊,你让人老,让人死,你怎么能不让人麻木!人的麻木是怎样地无奈,我们没有任何办法留住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我们只能把它转换成所谓文本,用文本来证明我们曾经拥有,同时也证明我们已经永远失去。

既然文本是唯一能够持久的存在,我何必要拒绝给它一个隆重的形式呢?

<er h3">二</h3>

其实,作为文本的从来就不是属于我个人的。我的意思是说,它真正讲述的不是一个小家庭的隐私,而是人类生存的普遍境遇。对于这一点,我自己曾经不太自信,在某些责难面前感到过惶惑,是来自读者的声音给了我一个坚定的认识,从而也给了我坦然。

请允许我从偶然读到的报刊评论中摘引一些话——

“我觉得,周国平为他女儿著这部书是他为捍卫生命的尊严以笔为刀与死亡所做的一场肉搏战。”(朱海军,《今晚报》1997年4月11日)

“当我买下了那本摆在书架上的,读完了周国平满纸的冷峻和温柔,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我们都是妞妞。”(柳松,《南昌晚报》1997年7月17日)

“是为除周国平之外的另一个或其他许多的寂寞而写的。周国平大概永远不会知道,陪着他的寂寞坐着的,另外还有很多寂寞。”(黄集伟,《齐鲁晚报》1997年8月23日)

“作为妞妞的生父,周国平有着许多难以超越的亲子之情,所以他不可能奢谈意义。而作为没有过妞妞的我们,又无从超越。但我们渴望超越,渴望通过意义引渡我们。这才是我们的痛点……”(陈荷,《文艺报》1997年8月30日)

这些话所表达的当然不是对一个私人不幸事件的同情,而是对人的一种存在境况的共感。我默默感谢这些评论的作者,他们的理解使我相信了的意义不限于妞妞。

<er h3">三</h3>

也是从报刊上知道,作为一个文本,还有另外的解读方式,我且在这里一并录下备案。

首先传递有关信息的是王一方先生,他在主持一次书面座谈时提到:一书“被美国医学人文学专家奉为当代中国人文医学的启蒙之作”。(《中国文化报》1998年10月1日)后来,听说又有一些报刊报道了类似消息,但我没有读到。直到前不久,读到了一则稍微详细一点的报道,其中说:“在美国,有两所著名的医学院——得克萨斯大学医学院和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已将一书作为案例编进了讲义,讲义科目为医学伦理学。所以在美国,被称为‘中国医学人文学的重要作品’。如此判断理由充分:不仅仅是一个作者亲历的悲情故事,而且它还展现出一个鲜活的病人世界。”(《北京晚报》2000年1月10日)紧接着另一则呼吁“医学需要人文关怀”的报道也认为,一书“给中国公众提供了一个反省现代医学观念与制度的生动案例”。(《中华读书报》2000年1月12日)

我没有对上述消息进行核实。我自己明白,我的书当不起相关的评价。不过,如果它真能推动人们反省今日医学的非人道状况,我当然觉得是好事。

<er h3">四</h3>

在中国大陆,一书出过两种版本,一种是收进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的《周国平文集》第5卷中的本子,另一种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11月出版的单行本。后者在出版时被做了少许删节,现在的这个版本悉数予以复原,因而是第一个完整的单行本。

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没有书商的炒作,没有媒体的吆喝,自己走进了读者中间——

1998年的一天,我意外地获悉,它获得了首届全国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

来自全国的千百封读者来信;

早出的两种版本,3年累计印数已达9万5千册。

当然,还有盗版。《中国图书商报》1998年1月16日报道:“保守的估计,一书的盗版数至少在20万以上。”有一个时期,我自己目睹盗版本遍布北京的书摊。直到现在,各地仍不断有新的盗版本流向市场。我之所以愿意出版这个新版本,也是希望它的发行能对盗版起一定的抑制作用。

我听到过一个很个别也很刺耳的声音,但我不想复述。大江健三郎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结识类似的心灵,否则他也会被讥讽为依靠儿子的残疾赚取了诺贝尔奖金。

<er h3">五</h3>

最后我要告诉读者,现在我又有了一个女儿,和妞妞一样可爱,但拥有妞妞所没有的健康。当然,我非常爱她,丝毫不亚于当初爱妞妞。我甚至要说,现在她占据了我的全部父爱,因为在此时此刻,她就是我的唯一的孩子,就是世界上的一切孩子,就像那时侯妞妞是唯一的和一切的孩子一样。

这没有什么不对。一切新生命都来自同一个神圣的源泉,都是令人不得不惊喜的奇迹,不得不爱的宝贝。

可是,当我看着我的女儿一天天成长,接近然后越过了妞妞最后的年龄,当我因为她的聪明活泼而欢笑时,常常会有一个声音在我心中响起:妞妞,妞妞太可怜了!于是我知道了,尽管我今天有幸再为人父,经历过沧桑的心毕竟是不一样的了。妞妞并未远离,她只是潜入了我心中最深的深处,她始终在那里为自己的人间命运而叹息。

我感谢上苍又赐给了我做父亲的天伦之乐。但是,请不要说这是对我曾经丧女的一个补偿吧,请不要说新来的小生命是对失去的小生命的一个替代吧。我宁可认为,新生命的到来是我生活中的一个独立的事件,与我过去的经历没有任何因果联系。妞妞依然是不可替代的,而我现在的女儿不能、不应该、并且我也无权要她成为一个替代。

所以,无论我的家庭状况已经和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始终是一个独立的文本,它的存在不会也不应受到丝毫影响。

生命中的无奈 活着的滋味自我二重奏

<h3>一、有与无</h3>

日子川流不息。我起床,写作,吃饭,散步,睡觉。在日常的起居中,我不怀疑有一个我存在着。这个我有名有姓,有过去的生活经历,现在的生活圈子。我忆起一些往事,知道那是我的往事。我怀着一些期待,相信那是我的期待。尽管我对我的出生毫无印象,对我的死亡无法预知,但我明白这个我在时间上有始有终,轮廓是清楚的。

然而,有时候,日常生活的外壳仿佛突然破裂了,熟悉的环境变得陌生,我的存在失去了参照系,恍兮惚兮,不知身在何处,我是谁,世上究竟有没有一个我。

庄周梦蝶,醒来自问:“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一问成为千古迷惑。问题在于,你如何知道你现在不是在做梦?你又如何知道你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而短促的梦?也许,流逝着的世间万物,一切世代,一切个人,都只是造物主的梦中景象?

我的存在不是一个自明的事实,而是需要加以证明的,于是有笛卡尔的命题:“我思故我在。”

但我听见佛教导说:诸法无我,一切众生都只是随缘而起的幻相。

正当我为我存在与否苦思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听筒里叫着我的名字,我不假思索地应道:

“是我。”

<h3>二、轻与重</h3>

我活在世上,爱着,感受着,思考着。我心中有一个世界,那里珍藏着许多往事,有欢乐的,也有悲伤的。它们虽已逝去,却将永远活在我心中,与我终身相伴。

一个声音对我说:在无限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便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连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我用法国作家辛涅科尔的话回答:“是的,对于宇宙,我微不足道;可是,对于我自己,我就是一切。”

我何尝不知道,在宇宙的生成变化中,我只是一个极其偶然的存在,我存在与否完全无足轻重。面对无穷,我确实等于零。然而,我可以用同样的道理回敬这个傲慢的宇宙:倘若我不存在,你对我来说岂不也等于零?倘若没有人类及其众多自我的存在,宇宙的永恒存在究竟有何意义?而每一个自我一旦存在,便不能不从自身出发估量一切,正是这估量的总和使本无意义的宇宙获得了意义。

我何尝不知道,在人类的悲欢离合中,我的故事极其普通。然而,我不能不对自己的故事倾注更多的悲欢。对于我来说,我的爱情波折要比罗密欧更加惊心动魄,我的苦难要比俄狄浦斯更加催人泪下。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罗密欧,不是俄狄浦斯,而是我自己。事实上,如果人人看轻一己的悲欢,世上就不会有罗密欧和俄狄浦斯了。

我终归是我自己。当我自以为跳出了我自己时,仍然是这个我在跳。我无法不成为我的一切行为的主体,我对世界的一切关系的中心。当然,同时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他的自我,我不会狂妄到要充当世界和他人的中心。

<h3>三、灵与肉</h3>

我站在镜子前,盯视着我的面孔和身体,不禁惶惑起来。我不知道究竟盯视者是我,还是被盯视者是我。灵魂和肉体如此不同,一旦相遇,彼此都觉陌生。我的耳边响起帕斯卡尔的话语:肉体不可思议,灵魂更不可思议,最不可思议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

人有一个肉体似乎是一件尴尬事。那个丧子的母亲终于停止哭泣,端起饭碗,因为她饿了。那个含情脉脉的姑娘不得不离开情人一小会儿,她需要上厕所。那个哲学家刚才还在谈论面对苦难的神明般的宁静,现在却因为牙痛而呻吟不止。当我们的灵魂在天堂享受幸福或在地狱体味悲剧时,肉体往往不合时宜地把它拉回到尘世。

马雅可夫斯基在列车里构思一首长诗,眼睛心不在焉地盯着对面的姑娘。那姑娘惊慌了。马雅可夫斯基赶紧声明:“我不是男人,我是穿裤子的云。”为了避嫌,他必须否认肉体的存在。

我们一生中不得不花费许多精力来伺候肉体:喂它,洗它,替它穿衣,给它铺床。博尔赫斯屈辱地写道:“我是他的老护士,他逼我为他洗脚。”还有更屈辱的事:肉体会背叛灵魂。一个心灵美好的女人可能其貌不扬,一个灵魂高贵的男人可能终身残疾。荷马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拜伦是跛子。而对一切人相同的是,不管我们如何精心调理,肉体仍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老和死亡,拖着不屈的灵魂同归于尽。

那么,不要肉体如何呢?不,那更可怕,我们将不再能看风景,听音乐,呼吸新鲜空气,读书,散步,运动,宴饮,尤其是——世上不再有男人和女人,不再有爱情这件无比美妙的事儿。原来,灵魂的种种愉悦根本就离不开肉体,没有肉体的灵魂不过是幽灵,不复有任何生命的激情和欢乐,比死好不了多少。

所以,我要修改帕斯卡尔的话:肉体是奇妙的,灵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

<h3>四、动与静</h3>

喧哗的白昼过去了,世界重归于宁静。我坐在灯下,感到一种独处的满足。

我承认,我需要到世界上去活动,我喜欢旅行、冒险、恋爱、奋斗、成功、失败。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我会无聊,过得冷冷清清,我会寂寞。但是,我更需要宁静的独处,更喜欢过一种沉思的生活。总是活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没有时间和自己待一会儿,我就会非常不安,好像丢了魂一样。

我身上必定有两个自我。一个好动,什么都要尝试,什么都想经历。另一个喜静,对一切加以审视和消化。这另一个自我,如同罗曼·罗兰所说,是“一颗清明宁静而非常关切的灵魂”。仿佛是它把我派遣到人世间活动,鼓励我拼命感受生命的一切欢乐和苦难,同时又始终关切地把我置于它的视野之内,随时准备把我召回它的身边。即使我在世上遭受最悲惨的灾难和失败,只要我识得返回它的途径,我就不会全军覆没。它是我的守护神,为我守护着一个任何风雨都侵袭不到也损坏不了的家园,使我在最风雨飘摇的日子里也不致无家可归。

耶稣说:“—个人赚得了整个世界,却丧失了自我,又有何益?”他在向其门徒透露自己的基督身分后说这话,可谓意味深长。真正的救世主就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便是那个清明宁静的自我。这个自我即是我们身上的神性,只要我们能守住它,就差不多可以说上帝和我们同在了。守不住它,一味沉沦于世界,我们便会浑浑噩噩,随波飘荡,世界也将沸沸扬扬,永无得救的希望。

<h3>五、真与伪</h3>

我走在街上,一路朝熟人点头微笑;我举起酒杯,听着应酬话,用笑容答谢;我坐在—群妙语连珠的朋友中,自己也说着俏皮话,赞赏或得意地大笑……

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心中会突然响起一个声音:“这不是我!”于是,笑容冻结了。莫非笑是社会性的,真实的我永远悲苦,从来不笑?

多数时候,我是独处的,我曾庆幸自己借此避免了许多虚伪。可是,当我关起门来写作时,我怎能担保已经把公众的趣味和我的虚荣心也关在了门外,因而这个正在写作的人必定是真实的我呢?

“成为你自己!”——这句话如同一切道德格言一样知易行难。我甚至无法判断,我究竟是否已经成为了我自己。角色在何处结束,真实的我在何处开始,这界限是模糊的。有些角色仅是服饰,有些角色却已经和我们的躯体生长在一起,如果把它们一层层剥去,其结果比剥葱头好不了多少。

演员尚有卸妆的时候,我们却生生死死都离不开社会的舞台。在他人目光的注视下,甚至隐居和自杀都可以是在扮演一种角色。也许,只有当我们扮演某个角色露出破绽时,我们才得以一窥自己的真实面目。

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这话听起来自负,其实适用于每一个人。可惜的是,多数人忍受不了这个失去了模子的自己,于是又用公共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一遍,结果彼此变得如此相似。

我知道,一个人不可能也不应该脱离社会而生活。然而,有必要节省社会的交往。我不妨和他人交谈,但要更多地直接向上帝和自己说话。我无法一劳永逸地成为真实的自己,但是,倘若我的生活中充满着仅仅属于我的不可言说的特殊事物,我也就在过一种非常真实的生活了。

<h3>六、逃避与寻找</h3>

我是喜欢独处的,不觉得寂寞。我有许多事可做:读书,写作,回忆,遐想,沉思,等等。做着这些事的时候,我相当投入,乐在其中,内心很充实。

但是,独处并不意味着和自己在一起。在我潜心读书或写作时,我很可能是和想象中的作者或读者在一起。

直接面对自己似乎是一件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所以人们往往要设法逃避。逃避自我有二法,一是事务,二是消遣。我们忙于职业上和生活上的种种事务,一旦闲下来,又用聊天、娱乐和其他种种消遣打发时光。对于文人来说,读书和写作也不外是一种事务或一种消遣,比起斗鸡走狗之辈,诚然有雅俗之别,但逃避自我的实质则为一。

然而,有这样一种时候,我翻开书,又合上,拿起笔,又放下,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找不到一件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只觉得心中弥漫着一种空虚怅惘之感。这是无聊袭来的时候。

当一个人无所事事而直接面对自己时,便会感到无聊。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仍会找些事做,尽快逃脱这种境遇。但是,也有无可逃脱的时候,我就是百事无心,不想见任何人,不想做任何事。

自我似乎喜欢捉迷藏,如同蒙田所说:“我找我的时候找不着;我找着我由于偶然的邂逅比由于有意的搜寻多。”无聊正是与自我邂逅的一个契机。这个自我,摆脱了一切社会的身分和关系,来自虚无,归于虚无。难怪我们和它相遇时,不能直面相视太久,便要匆匆逃离。可是,让我多坚持一会儿吧,我相信这个可怕的自我一定会教给我许多人生的真理。

自古以来,哲人们一直叮咛我们:“认识你自己!”卡莱尔却主张代之以一个“最新的教义”:“认识你要做和能做的工作!”因为一个人永远不可能认识自己,而通过工作则可以使自己成为完人。我承认认识自己也许是徒劳之举,但同时我也相信,一个人倘若从来不想认识自己,从来不肯从事一切无望的精神追求,那么,工作决不会使他成为完人,而只会使他成为庸人。

<h3>七、爱与狐独</h3>

凡人群聚集之处,必有孤独。我怀着我的孤独,离开人群,来到郊外。我的孤独带着如此浓烈的爱意,爱着田野里的花朵、小草、树木和河流。

原来,孤独也是一种爱。

爱和孤独是人生最美丽的两支曲子,两者缺一不可。无爱的心灵不会孤独,未曾体味过孤独的人也不可能懂得爱。

由于怀着爱的希望,孤独才是可以忍受的,甚至是甜蜜的。当我独自在田野里徘徊时,那些花朵、小草、树木、河流之所以能给我以慰藉,正是因为我隐约预感到,我可能会和另一颗同样爱它们的灵魂相遇。

不止—位先贤指出,—个人无论看到怎样的美景奇观,如果他没有机会向人讲述,他就决不会感到快乐。人终究是离不开同类的。一个无人分享的快乐决非真正的快乐,而一个无人分担的痛苦则是最可怕的痛苦。所谓分享和分担,未必要有人在场。但至少要有人知道。永远没有人知道,绝对的孤独,痛苦便会成为绝望,而快乐——同样也会变成绝望!

交往为人性所必需,它的分寸却不好掌握。帕斯卡尔说:“我们由于交往而形成了精神和感情,但我们也由于交往而败坏着精神和感情。”我相信,前—种交往是两个人之间的心灵沟通,它是马丁·布伯所说的那种“我与你”的相遇,既充满爱,又尊重孤独;相反,后一种交往则是熙熙攘攘的利害交易,它如同尼采所形容的“市场”,既亵渎了爱,又羞辱了孤独。相遇是人生莫大的幸运,在此时刻。两颗灵魂仿佛同时认出了对方,惊喜地喊出:“是你!”人一生中只要有过这个时刻,爱和孤独便都有了着落。

生命中的无奈 失去的岁月

<er top">一</h3>

上大学时,常常当我在灯下聚精会神读书时,灯突然灭了。这是全宿舍同学针对我一致作出的决议:遵守校规,按时熄灯。我多么恨那只拉开关的手,咔嚓一声,又从我的生命线上割走了一天。怔怔地坐在黑暗里,凝望着月色朦胧的窗外,我委屈得泪眼汪汪。

年龄愈大,光阴流逝愈快,但我好像愈麻木了。一天又一天,日子无声无息地消失,就像水滴消失于大海。蓦然回首,我在世上活了一万多个昼夜,它们都已经不知去向。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实,光阴何尝是这样一条河,可以让我们伫立其上,河水从身边流过,而我却依然故我?时间不是某种从我身边流过的东西,而就是我的生命。弃我而去的不是日历上的一个个日子,而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甚至也不仅仅是我的岁月,而就是我自己。我不但找不回逝去的年华,而且也找不回从前的我了。

当我回想很久以前的我,譬如说,回想大学宿舍里那个泪眼汪汪的我的时候,在我眼前出现的总是一个孤儿的影子,他被无情地遗弃在过去的岁月里了。他孑然一身,举目无亲,徒劳地盼望回到活人的世界上来,而事实上却不可阻挡地被过去的岁月带往更远的远方。我伸出手去,但是我无法触及他并把他领回。我大声呼唤,但是我的声音到达不了他的耳中。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死亡,从前的我已经成为一个死者,我对他的怀念与对一个死者的怀念有着相同的性质。

<er h3">二</h3>

自古以来,不知多少人问过:时间是什么?它在哪里?人们在时间中追问和苦思,得不到回答,又被时间永远地带走了。

时间在哪里?被时间带走的人在哪里?

为了度量时间,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日历,于是人类有历史,个人有年龄。年龄代表—个人从出生到现在所拥有的时间。真的拥有吗?它们在哪里?

总是这样:因为失去童年,我们才知道自己长大;因为失去岁月,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因为失去,我们才知道时间。

我们把已经失去的称作过去,尚未得到的称作未来,停留在手上的称作现在。但时间何尝停留,现在转瞬成为过去,我们究竟有什么?

多少个深夜,我守在灯下,不甘心一天就此结束。然而,即使我通宵不眠,一天还是结束了。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能留住时间。

我们永远不能占有时间,时间却掌握着我们的命运。在它宽大无边的手掌里,我们短暂的一生同时呈现,无所谓过去、现在、未来,我们的生和死、幸福和灾祸早已记录在案。

可是,既然过去不复存在,现在稍纵即逝,未来尚不存在,世上真有时间吗?这个操世间一切生灵生杀之权的隐身者究竟是谁?

我想象自己是草地上的一座雕像,目睹一代又一代孩子嬉闹着从远处走来,渐渐长大,在我身旁谈情说爱,寻欢作乐,又慢慢衰老,蹒跚着向远处走去。我在他们中间认出了我自己的身影,他走着和大家一样的路程。我焦急地朝他瞪眼,示意他停下来,但他毫不理会。现在他已经越过我,继续向前走去了。我悲哀地看着他无可挽救地走向衰老和死亡。

<er h3">三</h3>

许多年以后,我回到我出生的那个城市,一位小学时的老同学陪伴我穿越面貌依旧的老街。他突然指着坐在街沿屋门口的一个丑女人悄悄告诉我,她就是我们的同班同学某某。我赶紧转过脸去,不敢相信我昔日心目中的偶像竟是这般模样。我的心中保存着许多美丽的面影,然而一旦邂逅重逢,没有不立即破灭的。

我们总是觉得儿时尝过的某样点心最香甜,儿时听过的某支曲子最美妙,儿时见过的某片风景最秀丽。“幸福的岁月是那失去的岁月。”你可以找回那点心、曲子、风景,可是找不回岁月。所以,同一样点心不再那么香甜,同一支曲子不再那么美妙,同一片风景不再那么秀丽。

当我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时,我明明知道,人类的彩色摄影技术已经有了非凡的长进,但我还是找不回像幼时看的幻灯片那么鲜亮的色彩了。失去的岁月便如同那些幻灯片一样,在记忆中闪烁着永远不可企及的幸福的光华。

每次回母校,我都要久久徘徊在我过去住的那间宿舍的窗外。窗前仍是那株木槿,隔了这么些年居然既没有死去,也没有长大。我很想进屋去,看看从前那个我是否还在那里。从那时到现在,我到过许多地方,有过许多遭遇,可是这一切会不会是幻觉呢?也许,我仍然是那个我,只不过走了一会儿神?也许,根本没有时间,只有许多个我同时存在,说不定会在哪里突然相遇?但我终于没有进屋,因为我知道我的宿舍已被陌生人占据,他们会把我看作入侵者,尽管在我眼中,他们才是我的神圣的青春岁月的入侵者。

在回忆的引导下,我们寻访旧友,重游故地,企图找回当年的感觉,然而徒劳。我们终于怅然发现,与时光一起消逝的不仅是我们的童年和青春,而且是由当年的人、树木、房屋、街道、天空组成的一个完整的世界,其中也包括我们当年的爱和忧愁,感觉和心情,我们当年的整个心灵世界。

<er h3">四</h3>

可是,我仍然不相信时间带走了一切。逝去的年华,我们最珍贵的童年和青春岁月,我们必定以某种方式把它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了。我们遗忘了藏宝的地点,但必定有这么一个地方,否则我们不会这样苦苦地追寻。或者说,有一间心灵的密室,其中藏着我们过去的全部珍宝,只是我们竭尽全力也回想不起开锁的密码了。然而,可能会有一次纯属偶然,我们漫不经心地碰对了这密码,于是密室开启,我们重新置身于从前的岁月。

当普鲁斯特的主人公口含一块泡过茶水的玛德莱娜小点心,突然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快感和震颤的时候,便是碰对了密码。一种当下的感觉,也许是一种滋味,一阵气息,一个旋律,石板上的一片阳光,与早已遗忘的那个感觉巧合,因而混合进了和这感觉联结在一起的昔日的心境,于是昔日的生活情景便从这心境中涌现出来。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乏这种普鲁斯特式幸福的机缘,在此机缘触发下,我们会产生一种对某样东西似曾相识又若有所失的感觉。但是,很少有人像普鲁斯特那样抓住这种机缘,促使韶光重现。我们总是生活在眼前,忙碌着外在的事务。我们的日子是断裂的,缺乏内在的连续性。逝去的岁月如同一张张未经显影的底片,杂乱堆积在暗室里。它们仍在那里,但和我们永远失去了它们又有什么区别?

<er h3">五</h3>

诗人之为诗人,就在于他对时光的流逝比一般人更加敏感,诗便是他为逃脱这流逝自筑的避难所。摆脱时间有三种方式:活在回忆中,把过去永恒化;活在当下的激情中,把现在永恒化;活在期待中,把未来永恒化。然而,想象中的永恒并不能阻止事实上的时光流逝。所以,回忆是忧伤的,期待是迷惘的,当下的激情混合着狂喜和绝望。难怪一个最乐观的诗人也如此喊道:“时针指示着瞬息,但什么能指示永恒呢?”

诗人承担着悲壮的使命:把瞬间变成永恒,在时间之中摆脱时间。

谁能生活在时间之外.真正拥有永恒呢?

孩子和上帝。

孩子不在乎时光流逝。在孩子眼里,岁月是无穷无尽的。童年之所以令人怀念,是因为我们在童年曾经一度拥有永恒。可是,孩子会长大,我们终将失去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在我们明白自己必将死去的那一天结束的。自从失去了童年,我们也就失去了永恒。从那以后,我所知道的唯一的永恒便是我死后时间的无限绵延,我的永恒的不存在。

还有上帝呢?我多么愿意和圣奥古斯丁一起歌颂上帝:“你的岁月无往无来,永是现在,我们的昨天和明天都在你的今天之中过去和到来。”我多么希望世上真有一面永恒的镜子,其中映照着被时间劫走的我的一切珍宝,包括我的生命。可是,我知道,上帝也只是诗人的一个避难所!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自己偷偷写起了日记。一开始的日记极幼稚,只是写些今天吃了什么好东西之类。我仿佛本能地意识到那好滋味容易消逝,于是想用文字把它留住。年岁渐大,我用文字留住了许多好滋味:爱,友谊,孤独,欢乐,痛苦……在青年时代的一次劫难中,我烧掉了全部日记。后来我才知道此举的严重性,为我的过去岁月的真正死亡痛哭不止。但是,写作的习惯延续下来了。我不断把自己最好的部分转移到我的文字中去,到最后,罗马不在罗马了,我借此逃脱了时光的流逝。

仍是想象中的?可是,在一个已经失去童年而又不相信上帝的人,此外还能怎样呢?

生命中的无奈 在沉默中面对

两位未曾晤面的朋友远道而来,因为读过我的论人生的书,要与我聊一聊人生。他们自己谈得很热烈,可是我却几乎一言不发,想必让他们失望了。我不是不愿说,而确实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怎么说。应约谈论人生始终是一件使我狼狈的事。

最真实最切己的人生感悟是找不到言词的。对于人生最重大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在沉默中独自面对。我们可以一般地谈论爱情、孤独、幸福、苦难、死亡等等,但是,倘若这些词眼确有意义,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真正的意义始终在话语之外。我无法告诉别人我的爱情有多温柔,我的孤独有多绝望,我的幸福有多美丽,我的苦难有多沉重,我的死亡有多荒谬。我只能把这一切藏在心中。我所说出写出的东西只是思考的产物,而一切思考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种逃避,从最个别的逃向最一般的,从命运逃向生活,从沉默的深渊逃向语言的岸。如果说它们尚未沦为纯粹的空洞观念,那也只是因为它们是从沉默中挣扎出来的,身上还散发着深渊里不可名状的事物的气息。

有的时候,我会忽然觉得一切观念、话语、文字都变得异常疏远和陌生,惶然不知它们为何物,一向信以为真的东西失去了根据,于是陷入可怕的迷茫之中。包括读我自己过去所写的文字时,也常常会有这种感觉。这使我几乎丧失了再动笔的兴致和勇气,而我也确实很久没有认真地动笔了。之所以又拿起笔,实在是因为别无更好的办法,使我得以哪怕用一种极不可靠的方式保存沉默的收获,同时也摆脱沉默的压力。

我不否认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可能,但我确信其前提是沉默而不是言词。梅特林克说得好∶沉默的性质揭示了一个人的灵魂的性质。在不能共享沉默的两个人之间,任何言词都无法使他们的灵魂发生沟通。对于未曾在沉默中面对过相同问题的人来说,再深刻的哲理也只是一些套话。事实上,那些浅薄的读者的确分不清深刻的感悟和空洞的感叹,格言和套话,哲理和老生常谈,平淡和平庸,佛性和故弄玄虚的禅机,而且更经常地是把鱼目当做珍珠,搜集了一堆破烂。一个人对言词理解的深度取决于他对沉默理解的深度,归根结蒂取决于他的沉默亦即他的灵魂的深度。所以,在我看来,凡有志于探究人生真理的人,首要的功夫便是沉默,在沉默中面对他灵魂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重大问题。到他有了足够的孕育并因此感到不堪其重负时,一切语言之门便向他打开了,这时他不但理解了有限的言词,而且理解了言词背后沉默着的无限的存在。

生命中的无奈 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

兽和神大约都不会无聊。兽活命而已,只有纯粹的生存。神充实自足,具备完满的存在。兽人神三界,唯有夹在中间的人才会无聊,才可能有活得没意思的感觉和叹息。

无聊的前提是闲。当人类必须为生存苦斗的时候,想必也无聊不起来。我们在诗经或荷马史诗里几乎找不到无聊这种奢侈的情绪。要能闲得无聊,首先必须仓廪实,衣食足,不愁吃穿。吃穿有余,甚至可以惠及畜生,受人豢养的猫狗之类宠物也会生出类似无聊的举态,但它们已经无权称作兽。

当然,物质的进步永无止境,仓廪再实,衣食再足,人类未必闲得下来。世上总有闲不住的阔人、忙人和勤人,另当别论。

一般来说,只要人类在求温饱之余还有精力,无聊的可能性就存在了。席勒用剩余精力解释美感的发生。其实,人类特有的一切好东西坏东西,其发生盖赖于此,无聊也不例外。

有了剩余精力,不释放出来是很难受的。“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孔子就很明白这难受劲儿,所以他劝人不妨赌博下棋,也比闲着什么事不做好。“难矣哉”,林语堂解为“真难为他们”、“真亏他们做得出来”,颇传神,比别的注家高明。闲着什么事不做,是极难的,一般人无此功夫。所谓闲,是指没有非做不可的事,遂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闲的可贵就在于此。兴趣有雅俗宽窄之别,但大约人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麻将扑克是一种兴趣,琴棋诗画是一种兴趣,拥被夜读是一种兴趣,坐在桌前,点一支烟,沉思遐想,也是一种兴趣。闲了未必无聊,闲着没事干才会无聊。有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却找不到兴趣所在,或者做不成感兴趣的事,剩余精力茫茫然无所寄托,这种滋味就叫无聊。

闲是福气,无聊却是痛苦。勤勤恳恳一辈子的公务员,除了公务别无兴趣,一旦退休闲居,多有不久便弃世的,致命的因素正是无聊。治狱者很懂得无聊的厉害,所以对犯人最严重的惩罚不是苦役而是单独监禁。苦役是精力的过度释放,单独监禁则是人为地堵塞释放精力的—切途径,除吃睡外不准做任何事。这种强制性的无聊,其痛苦远在苦役之上。在自由状态下,多半可以找到法子排遣无聊。排遣的方式因人而异,最能见出一个人的性情。愈浅薄的人,其无聊愈容易排遣,现成的法子有的是。“不有博弈者乎?”如今更好办,不有电视机乎?面对电视机一坐几个钟点,天天坐到头昏脑胀然后上床去,差不多是现代人最常见的消磨闲暇的方式,——或者说,糟踏闲暇的方式。

时间就是生命。奇怪的是,人人都爱惜生命,不愿其速逝,却害怕时间,唯恐其停滞。我们好歹要做点什么事来打发时间,一旦无所事事,时间就仿佛在我们面前停住了。我们面对这脱去事件外衣的赤裸裸的时间,发现它原来空无所有,心中隐约对生命的实质也起了恐慌。无聊的可怕也许就在于此,所以要加以排遣。

但是,人生中有些时候,我们会感觉到一种无可排遣的无聊。我们心不在焉,百事无心,觉得做什么都没意思,并不是疲倦了,因为我们有精力,只是茫无出路。并不是看透了,因为我们有欲望,只是空无对象。这种心境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昙花一现,却是一种直接暴露人生根底的深邃的无聊。

人到世上,无非活一场罢了,本无目的可言。因此,在有了超出维持生存以上的精力以后,这剩余精力投放的对象却付诸阙如。人必须自己设立超出生存以上的目的。活不成问题了,就要活得有意思,为生命加一个意义。然而,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危险的问题。若问为什么吃喝劳作,我们很明白,是为了活。活着又为了什么呢?这个问题追究下去,没有谁不糊涂的。

对此大致有两类可能的答案。一类答案可以归结为:活着为了吃喝劳作,——为了一己的、全家的或者人类的吃喝劳作,为了吃喝得更奢侈,劳作得更有效,如此等等。这类答案虽然是多数人实际所奉行的,作为答案却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它等于说活着为了活着,不成其为答案。

如果一切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一切,岂不和动物没有了区别?一旦死去,岂不一切都落了空?这是生存本身不能作为意义源泉的两个重要理由。一事物的意义须从高于它的事物那里求得,生命也是如此。另一类答案就试图为生命指出一个高于生命的意义源泉,它应能克服人的生命的动物性和暂时性,因而必定是一种神性的不朽的东西。不管哲学家们如何称呼这个东西,无非是神的别名罢了。其实,神只是一个记号,记录了我们追问终极根据而不可得的迷惘。例如,从巴门尼德到雅斯贝尔斯,都以“存在”为生命意义之源泉,可是他们除了示意“存在”的某种不可言传的超越性和完美性之外,还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我们往往乐于相信,生命是有高出生命本身的意义的,例如真善美之类精神价值。然而,真善美又有什么意义?可以如此无穷追问下去,但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终极根据,因为神并不存在。其实,神只是一个表示神秘莫测的记号,记录了我们追问终极根据而不可得的迷惘。摆脱这个困境的唯一办法是把一切精神价值的落脚点引回到地面上来,看作人类生存的工具。各派无神论哲学家归根到底都是这样做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又陷入了我们试图逃避的同义反复:活着为了活着。

也许关键在于,这里作为目的的活,与动物并不相同。人要求有意义的活,意义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上述命题应当这样展开:活着为了寻求意义,而寻求意义又是为了觉得自己是在有意义地活着。即使我们所寻求的—切高于生存的目标,到头来是虚幻的,寻求本身就使我们感到生存是有意义的,从而能够充满信心地活下去。凡真正的艺术家都视创作为生命,不创作就活不下去。超出这一点去问海明威为何要写作,毕加索为何要画画,他们肯定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人类迄今所创造的灿烂文化如同美丽的云景,把人类生存的天空烘托得极其壮观。然而,若要追究云景背后有什么,便只能堕入无底的虚空里了。人,永远走在从生存向存在的途中。他已经辞别兽界,却无望进入神界。他不甘于纯粹的生存,却达不到完美的存在。他有了超出生存的精力,却没有超出生存的目标。他寻求,却不知道寻求什么。人是注定要无聊的。

可是,如果人真能够成为神,就不无聊了吗?我想象不出,上帝在完成他的创世工作之后,是如何消磨他的星期天的。圣经对此闭口不谈,这倒不奇怪,因为上帝是完美无缺的,既不能像肉欲犹存的人类那样用美食酣睡款待自己,又不能像壮心不已的人类那样不断进行新的精神探险,他实在没事可干了。他的绝对的完美便是他的绝对的空虚。人类的无聊尚可药治,上帝的无聊宁有息日?不,我不愿意成为神。虽然人生有许多缺憾,生而为人仍然是世上最幸运的事。人生最大的缺憾便是终有一死。生命太短暂了,太珍贵了,无论用它来做什么都有点可惜。总想做最有意义的事,足以使人不虚此生、死而无恨的事,却没有一件事堪当此重责。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于是.我们便做着种种微不足道的事。

人生终究还是免不了无聊。

生命中的无奈 没有目的的旅行

没有比长途旅行更令人兴奋的了,也没有比长途旅行更容易使人感到无聊的了。

人生,就是一趟长途旅行。

一趟长途旅行。意味着奇遇,巧合,不寻常的机缘,意外的收获,陌生而新鲜的人和景物。总之,意味着种种打破生活常规的偶然性和可能性。所以,谁不是怀着朦胧的期待和莫名的激动踏上旅程的?

然而,一般规律是,随着旅程的延续,兴奋递减,无聊递增。

我们从记事起就已经身在这趟名为“人生”的列车上了。一开始,我们并不关心它开往何处。孩子们不需要为人生安上一个目的,他们扒在车窗边,小脸蛋紧贴玻璃,窗外掠过的田野、树木、房屋、人畜无不可观,无不使他们感到新奇。无聊与他们无缘。

不知从何时起,车窗外的景物不再那样令我们陶醉了。这是我们告别童年的一个确切标志,我们长大成人了。我们开始需要一个目的,而且往往也就有了一个也许清晰但多半模糊的目的。我们相信列车将把我们带往一个美妙的地方,那里的景物远比沿途优美。我们在心里悄悄给那地方冠以美好的名称,名之为“幸福”、“成功”、“善”、“真理”等等。

不幸的是,一旦我们开始憧憬一个目的,无聊便接踵而至。既然生活在远处,近处的就不是生活。既然目的最重要,过程就等而下之。我们的心飞向未来,只把身体留在现在,视正在经历的一切为必不可免的过程,耐着性子忍受。

列车在继续行进,但我们愈来愈意识到自己身寄逆旅,不禁暗暗计算日程,琢磨如何消磨途中的光阴。好交际者便找人攀谈,胡侃神聊,不厌其烦地议论天气、物价、新闻之类无聊话题。性情孤癖者则躲在一隅,闷头吸烟,自从无烟车厢普及以来,就只是坐着发呆、磕睡、打呵欠。不学无术之徒掏出随身携带的通俗无聊小报和杂志,读了一遍又一遍。饱学之士翻开事先准备的学术名著,想聚精会神研读,终于读不进去,便屈尊向不学无术之徒借来通俗报刊,图个轻松。先生们没完没了地打扑克。太太们没完没了地打毛衣。凡此种种,雅俗同归,都是在无聊中打发时间,以无聊的方式逃避无聊。

当然,会有少数幸运儿因了自身的性情,或外在的机缘,对旅途本身仍然怀着浓厚的兴趣。一位诗人凭窗凝思,浮想联嗣,笔下灵感如涌。一对妙龄男女隔座顾盼,两情款洽,眉间秋波频送。他们都乐在其中,不觉得旅途无聊。愈是心中老悬着一个遥远目的地的旅客,愈不耐旅途的漫长,容易百无聊赖。由此可见,无聊生于目的与过程的分离,乃是一种对过程疏远和隔膜的心境。孩子或者像孩子一样单纯的人,目的意识淡薄,沉浸在过程中,过程和目的浑然不分,他们能够随遇而安,即事起兴,不易感到无聊。商人或者像商人一样精明的人,有非常明确实际的目的,以此指导行动,规划过程,目的与过程丝丝相扣,他们能够聚精会神,分秒必争,也不易感到无聊。怕就怕既失去了孩子的单纯,又不肯学商人的精明,目的意识强烈却并无明确实际的目的,有所追求但所求不是太缥缈就是太模糊。“我只是想要,但不知道究竟想要什么。”这种心境是滋生无聊的温床。心中弥漫着一团空虚,无物可以填充。凡到手的一切都不是想要的,于是难免无聊了。

舍近逐远似乎是我们人类的天性,大约正是目的意识在其中作祟。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如果出不去进不来,就感到无聊。这是达不到目的的无聊。一旦城里的人到了城外,城外的人到了城里,又觉得城外和城里不过尔尔。这是目的达到后的无聊。于是,健忘的人(我们多半是健忘的)折腾往回跑,陷入又一轮循环。等到城里城外都厌倦,是进是出都无所谓,更大的无聊就来临了。这是没有了目的的无聊。

超出生存以上的目的,大抵是想象力的产物。想象力需要为自己寻找一个落脚点,目的便是这落脚点。我们乘着想象力飞往远方,疏远了当下的现实。一旦想象中的目的实现,我们又会觉得它远不如想象。最后,我们倦于追求一个目的了,但并不因此就心满意足地降落到地面上来。我们乘着疲惫的想象力,心灰意懒地盘旋在这块我们业已厌倦的大地上空,茫然四顾,无处栖身。

让我们回到那趟名为“人生”的列车上来。假定我们各自怀着—个目的,相信列车终将把我们带到心向往之的某地,为此我们忍受着旅途的无聊,这时列车的广播突然响了,通知我们列车并非开往某地,非但不是开往某地,而且不开往任何地方,它根本就没有一个目的地。试想一下,在此之后,不再有一个目的来支撑我们忍受旅途的无聊,其无聊更将如何?

然而,这正是我们或早或迟会悟到的人生真相。“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万物之灵也只是万物的一分子,逃不脱大自然安排的命运。人活一世,不过是到天地间走一趟罢了。人生的终点是死,死总不该是人生的目的。人生原本就是一趟没有目的的旅行。

鉴于人生本无目的,只是过程,有的哲人就教导我们重视过程,不要在乎目的。如果真能像孩子那样沉浸在过程中,当然可免除无聊。可惜的是,我们已非孩子,觉醒了的目的意识不容易回归混沌。莱辛说他重视追求真理的过程胜于重视真理本身,这话怕是出于一种无奈的心情,正因为过于重视真理,同时又过于清醒地看到真理并不存在,才不得已而返求诸过程。看破目的阙如而执著过程,这好比看破红尘的人还俗,与过程早已隔了一道鸿沟,至多只能做到貌合神离而已。

如此看来,无聊是人的宿命。无论我们期待一个目的,还是根本没有目的可期待,我们都难逃此宿命。在没有目的时,我们仍有目的意识。在无可期待时,我们仍茫茫然若有所待。我们有时会沉醉在过程中,但是不可能始终和过程打成一片。我们渴念过程背后的目的,或者省悟过程背后绝无目的时,我们都会对过程产生疏远和隔膜之感。然而,我们又被粘滞在过程中,我们的生命仅是一过程而已。我们心不在焉而又身不由己,这种心境便是无聊。

生命中的无奈 等的滋等味

人生有许多时光是在等中度过的。有干百种等,等有千百种滋味。等的滋味,最是一言难尽。

我不喜欢一切等。无论所等的是好事,坏事,好坏未卜之事,不好不坏之事,等总是无可奈何的。等的时候,一颗心悬着,这滋味不好受。

就算等的是幸福吧,等本身却说不上幸福。想象中的幸福愈诱人,等的时光愈难捱。例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自是一件美事,可是,性急的情人大约都像里那一对儿,“自从那日初时,想月华,捱一刻似一夏。”只恨柳梢日轮下得迟,月影上得慢。第一次幽会,张生等莺莺,忽而倚门翘望,忽而卧床哀叹,心中无端猜度佳人来也不来,一会儿怨,一会儿谅,那副神不守舍的模样委实惨不忍睹。我相信莺莺就不至于这么惨。幽会前等的一方要比赴的一方更受煎熬,就像惜别后留的一方要比走的一方更觉凄凉一样。那赴的走的多少是主动的,这等的留的却完全是被动的。赴的未到,等的人面对的是静止的时间。走的去了,留的人面对的是空虚的空间。等的可怕,在于等的人对于所等的事完全不能支配,对于其他的事又完全没有心思,因而被迫处在无所事事的状态。有所期待使人兴奋,无所事事又使人无聊,等便是混合了兴奋和无聊的一种心境。随着等的时间延长,兴奋转成疲劳,无聊的心境就会占据优势。如果佳人始终不来,才子只要不是愁得竟吊死在那棵柳树上,恐怕就只有在月下伸懒腰打呵欠的份了。

人等好事嫌姗姗来迟,等坏事同样也缺乏耐心。没有谁愿意等坏事,坏事而要等,是因为在劫难逃,实出于不得已。不过,既然在劫难逃,一般人的心理便是宁肯早点了结,不愿无谓拖延。假如我们所爱的一位亲人患了必死之症,我们当然惧怕那结局的到来。可是,再大的恐惧也不能消除久等的无聊。在中,娜塔莎一边守护着弥留之际的安德列,一边在编一只袜子。她爱安德列胜于世上的一切,但她仍然不能除了等心上人死之外什么事也不做。一个人在等自己的死时会不会无聊呢?这大约首先要看有无足够的精力。比较恰当的例于是死刑犯,我揣摩他们只要离刑期还有一段日子,就不可能一门心思只想着那颗致命的子弹。恐惧如同一切强烈的情绪一样难以持久,久了会麻痹,会出现间歇。一旦试图做点什么事填充这间歇,阵痛般发作的恐惧又会起来破坏任何积极的念头。一事不做地坐等一个注定的灾难发生,这种等实在荒谬,与之相比,灾难本身反倒显得比较好忍受一些了。

无论等好事还是等坏事,所等的那个结果是明确的。如果所等的结果对于我们关系重大,但吉凶未卜,则又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这时我们宛如等候判决,心中焦虑不安。焦虑实际上是由彼此对立的情绪纠结而成,其中既有对好结果的盼望,又有对坏结果的忧惧。一颗心不仅悬在半空,而且七上八下,大受颠簸之苦。说来可怜,我们自幼及长,从做学生时的大小考试,到毕业后的就业、定级、升迁、出洋等等,一生中不知要过多少关口,等候判决的滋味真没有少尝。当然,一个人如果有足够的悟性,就迟早会看淡浮世功名,不再把自己放在这个等候判决的位置上。但是,若非修炼到类似涅槃的境界,恐怕就总有一些事情的结局是我们不能无动于衷的。此刻某机关正在研究给不给我加薪,我可以一哂置之。此刻某医院正在给我的妻子动剖腹产手术,我还能这么豁达吗?到产科手术室门外去看看等候在那里的丈夫们的冷峻脸色,我们就知道等候命运判决是多么令人心焦的经历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难免会走到某几扇陌生的门前等候开启,那心情便接近于等在产科手术室门前的丈夫们的心情。

不过.我们一生中最经常等候的地方不是门前,而是窗前。那是一些非常窄小的小窗口,有形的或无形的,分布于商店、银行、车站、医院等与生计有关的场所,以及办理种种烦琐手续的机关衙门。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耐着性子,排着队,缓慢地向它们挪动,然后屈辱地侧转头颅,以便能够把我们的视线、手和手中的钞票或申请递进那个窄洞里,又摸索着取出我们所需要的票据文件等等。这类小窗口常常无缘无故关闭,好在我们的忍耐力磨练得非常发达,已经习惯于默默地无止境地等待了。

等在命运之门前面.等的是生死存亡,其心情是焦虑,但不乏悲壮感。等在生计之窗前面,等的是柴米油盐,其心情是烦躁,掺和着屈辱感。前一种等,因为结局事关重大,不易感到无聊。然而,如果我们的悟性足以平息焦虑,那么,在超脱中会体味一种看破人生的大无聊。后一种等,因为对象平凡琐碎,极易感到无聊,但往往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小无聊。

说起等的无聊,恐怕没有比逆旅中的迫不得已的羁留更甚的了。所谓旅人之愁,除离愁、乡愁外,更多的成分是百无聊赖的闲愁。譬如,由于交通中断,不期然被耽搁在旅途某个荒村野店,通车无期,举目无亲,此情此境中的烦闷真是难以形容。但是,若把人生比作—逆旅,我们便会发现,途中耽搁实在是人生的寻常遭际。我们向理想生活进发,因了种种必然的限制和偶然的变故,或早或迟在途中某一个点上停了下来。我们相信这是暂时的,总在等着重新上路,希望有一天能过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殊不料就在这个点上永远停住了。有些人渐渐变得实际,心安理得地在这个点上安排自己的生活。有些人仍然等啊等,岁月无情,到头来悲叹自己被耽误了一辈子。

那么,倘若生活中没有等,又怎么样呢?在说了等这么多坏话之后,我忽然想起等的种种好处,不禁为我的忘恩负义汗颜。

我曾经在一个农场生活了一年半。那是湖中的一个孤岛,四周只见茫茫湖水,不见人烟。我们在岛上种水稻,过着极其单调的生活。使我终于忍受住这单调生活的正是等——等信。每天我是怀着怎样殷切的心情等送信人到来的时刻呵,我仿佛就是为这个时刻活着的,尽管等常常落空,但是等本身就为一天的生活提供了色彩和意义。

我曾经在一间地下室里住了好几年。日复一日,只有我一个人。当我伏案读书写作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在等——等敲门声。我期待我的同类访问我,这期待使我感到我还生活在人间,地面上的阳光也有我一份。我不怕读书写作被打断,因为无需来访者,极度的寂寞早已把它们打断一次又一次了。

不管等多么需要耐心,人生中还是有许多值得等的事情的:等冬夜里情人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等载着久别好友的列车缓缓进站,等第一个孩子出生,等孩子咿呀学语偶然喊出一声爸爸后再喊第二第三声,等第一部作品发表,等作品发表后读者的反响和共鸣……可以没有爱情,但如果没有对爱情的憧憬,哪里还有青春?可以没有理解,但如果没有对理解的期待,哪里还有创造?可以没有所等的一切,但如果没有等,哪里还有人生?活着总得等待什么,哪伯是等待戈多。有人问贝克特,戈多究竟代表什么,他回答道:“我要是知道,早在剧中说出来了。”事实上,我们一生都在等待自己也不知道的什么,生活就在这等待中展开并且获得了理由。等的滋味不免无聊,然而,一无所等的生活更加无聊。不,一无所等是不可能的。即使在一无所等的时候,我们还是在等,等那个有所等的时刻到来。一个人到了连这样的等也没有的地步,就非自杀不可。所以,始终不出场的戈多先生实在是人生舞台的主角,没有他,人生这场戏是演不下去的。

人生唯一有把握不会落空的等是等那必然到来的死。但是,人人都似乎忘了这一点而在等着别的什么,甚至死到临头仍执迷不悟。我对这种情形感到悲哀又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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