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 xp1024.com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正文 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正文 雨

快到上床时间了,明天早上醒来就能看到陆地啦!麦克费尔医生点上烟斗,斜靠在船栏上,搜寻着夜空里的南十字星座。在前线待了两年,身上有个伤口久治未愈,他很高兴能到阿皮亚安静地至少住上十二个月。现在他感觉身体好多了,成行已经没有问题。因有些乘客明天将在帕果帕果下船,他们今晚刚刚举行了一场小型舞会,自动钢琴尖厉的音符还萦绕在耳畔,但甲板还是安静了下来。不远处,他看到妻子正坐在一把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聊天,于是朝她漫步过去。他在灯下坐下,摘掉帽子——这时你能看到,他有着一头赤红色头发,不过脑袋顶部有一块秃掉了;红色的面部皮肤雀斑点点,跟他的赤发倒是相映成趣。这是个四十岁的男人,身材消瘦,脸色萎靡;凡事较真,而又颇为迂腐;说话文静,嗓门很小,带着苏格兰口音。

戴维森夫妇是传教士,跟他们亲近并不是由于趣味相投,而仅仅是在船上交往较多的缘故。有些人没日没夜地在吸烟室打扑克,玩桥牌,酗酒,他们对此都感到不屑,这便成了他们彼此联络的主要方式。麦克费尔夫人不胜荣幸地认为,她与丈夫是戴维森夫妇在船上仅有的乐于交往的人,甚至连羞涩但绝不愚蠢的医生也模糊地觉得这是对自己的恭维,而这不过是因为他长着一颗喜欢争强好辩的头脑——他觉得晚上在船舱里跟人发发牢骚也未尝不可。

“戴维森夫人说,要是没有我们,这次旅行真不知怎么熬过来。”麦克费尔夫人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的假发梳理整齐了,“她说在这条船上就我们两个她还愿意认识。”

“我觉得传教士是个大人物,是不应该摆架子的。”

“不是摆架子,我非常明白她的意思。让戴维森夫妇跟吸烟室那些粗人混在一起,这的确不好。”

“他们的宗教创始者可没这么排外。”麦克费尔医生轻声笑起来。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开宗教玩笑。”他妻子说道,“你这种性格我不喜欢,亚历克,人家最好的东西你从来看不到。”

他用黯淡的蓝眼睛斜瞥了她一眼,没有回话。多年的婚姻生活使他学会了一点:说话时让妻子来收尾更是一种和平之道。他在她之前脱掉衣服爬到上铺,然后躺下来读点书,这样就可以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来到甲板上,马上就要上岸了。他用热切的目光朝岸上看去。那是一片细长的银色海滩,紧紧挨着些山丘,山上长满繁茂的植被。椰子树蓊蓊郁郁,几乎触到了水边。树丛中可看到萨摩亚人居住的草屋和随处可见的小型教堂,散发着亮闪闪的白光。戴维森夫人走过来站在他身边。她身着一袭黑衣,颈上戴着金项链,上面挂着个小小的十字架。这是个身材矮小的女人,暗淡的褐色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不起眼的夹鼻眼镜后面是一双向前突出的蓝眼睛;一张绵羊般的长长的脸蛋,但并不给人愚蠢之感,相反会让人觉得极为机警。她动作敏捷,如鸟儿一样。而她身上最不寻常之处便是她的嗓音,调门高,如金属般没有任何转调;当尖厉单调的嗓音传到你的耳鼓时,像无情的风钻噪音一样,让你的神经不胜其烦。

“这里跟你们那儿一定很像。”麦克费尔医生不自然地轻声笑道。

“我们那儿是低平的岛屿——你知道的,跟这儿不同。那儿是珊瑚岛,这儿是火山岛,还要再走上十天才能到那儿。”

“在这些地方,感觉简直就像在家里的下一条街道上。”麦克费尔医生戏谑道。

“哦,这样说就夸大其词了,不过在南太平洋观看远处的确跟在别处不同,所以到了这儿你的说法也没错。”

麦克费尔医生淡淡地叹了口气。

“我很高兴没在这儿驻扎,”她继续说道,“他们说在这个地方极难开展工作。出入的轮船让居民们没法安生,而且还有一座军港,这对当地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在我们那个区,没有这类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也有一两个商人,但我们务必让他们规规矩矩的,否则,我们就在地方制造麻烦,他们只能心甘情愿地离开。”

她把鼻子上的眼镜放安稳了,冷冷地凝视着绿色的岛屿。

“传教士在这儿几乎没法工作。我们至少是躲开了,我对上帝充满了无尽的感激。”

戴维森所在的教区由北萨摩亚的一组岛屿组成,各岛屿之间相隔遥远,所以经常要坐上轻舟远行,这时候,他妻子就留在总教区处理布道事务。一想到她布道时的精明强干,麦克费尔医生的心头就不由地下沉。谈起当地土著人的堕落时,她慷慨陈词,滔滔不绝,令人战栗,任何东西都不能让她消声;敏锐的感觉超乎寻常。在他们初识时,她便跟他说:

“你不知道,当我们最初上岛时,他们的婚姻习俗真是让人震惊,我没法跟你描述,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妻子,她会转述给你的。”

接下来,他便看到他的妻子和戴维森夫人开始热切地交谈起来——她们的帆布躺椅本来就靠在一起的,一直聊了差不多两小时。他从她们身边来来回回走了几次,以活动一下身体,便听到戴维森夫人愤怒的低语声,还看到妻子嘴巴大开着,脸色苍白,似乎正享受着一种令人惊异的体验。晚上在他们自己的船舱里,她把听来的话完完整整地告诉了他,不过语气减弱了许多。

“啊,我怎么跟你说的?”第二天早上,戴维森夫人欢欣雀跃地问他,“你听过更可怖的事吗?你懂得我不能直接告诉你,是不是?即便你是一名医生。”

戴维森夫人审视着他的神色,显然急于想知道是否达到了自己预期的效果。

“你能想到吗?在我们初到那里时感到心灰意冷。要是我告诉你,那里的任何一个村子都不能找到一个好的未婚女孩,你简直无法相信。”

她极富技术性地运用了“好的”这个词语。

“戴维森先生和我讨论过这件事,我们决定从停办舞会开始——当地人对于舞会是很疯狂的。”

“本人年轻时对这个倒不反感。”麦克费尔医生说道。

“昨天晚上听你邀请麦克费尔夫人跟你跳舞,我就猜得差不多。如果一个男人只跟自己妻子跳舞,这不会产生真正危害——她不愿跟你跳,我对此倒颇感欣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不要跟人有过多交往。”

“在什么情况下?”

戴维森夫人透过夹鼻眼镜扫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不过在白人之间,情况就不太一样。”她继续说道,“尽管戴维森先生说过,他不明白一个男人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妻子向另一个男人投怀送抱呢,我是同意他的——就我而言,自结婚以来一步都没跳过。但当地人跳舞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跳舞本来就不道德,而且显然会导致伤风败俗。不过,感谢上帝,我们把它铲除掉了,八年来在我们的教区没有一个人跳舞,这样说我认为没错。”

现在他们来到了港口入口处,麦克费尔夫人也加入了他们的谈话,船转了个急弯后缓缓驶入港湾。这是一个几乎被陆地封闭的大型港口,足足可以装下一支战列舰舰队,四周矗立着高耸陡峭的绿色山丘。近入口处,海面上吹来阵阵清风,市长的花园房子就坐落在这里。旗杆上,星条旗无精打采地耷拉着。他们走过两三座小屋和一个网球场,来到带有仓库的码头前。戴维森夫人指了指离水边两三百码处停泊着的一艘双桅帆船,它将带他们前往阿皮亚。一群热情嘈杂而又欢天喜地的当地人从岛屿的四面八方赶到这里,有些是来看稀奇的,其他是来交换东西的——他们带来了菠萝,大量香蕉,树皮布服装,贝壳项链,鲨鱼牙齿,卡瓦碗,还有战斗独木舟模型。美国船员们穿戴整齐,身材匀称,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神情率真,夹在当地人群中到处逛着,另外还有一小群政府官员。在行李上岸的空闲时间里,麦克费尔夫妇和戴维森夫人观看着这些人。麦克费尔医生注意到这里的绝大多数孩子和年轻人似乎都患上了雅司病,一种跟慢性溃疡相似的、难看的褥疮;另外他自从医以来第一次见到了象皮病——患者的胳膊巨大而沉重,或拖着一条严重变形的腿。无论男女,腰间都系着印花缠腰布。

“这种服装太不像话了。”戴维森夫人道,“戴维森先生认为法律应该禁止如此穿着。身上什么都没有,就腰间裹着块红色棉布片,你还指望人讲道德吗?”

“相对于气候来说,这样的穿着再合适不过了。”医生擦了把头上的汗说道。

现在他们已经上了岸,尽管还是大清早,高温已让人受不了了。包裹在周围的山丘里,帕果帕果进不来一丝风。

“在我们那些岛上,”戴维森夫人用她的尖厉嗓音继续说道,“我们把缠腰布几乎全部消灭了。几个老人还在穿,但也就那么多了。女人们喜欢上了长罩衣,男人则穿裤子和汗衫。在我们刚到时戴维森在一次报告中讲到,岛上的居民不可能完全信奉基督,除非让每个十岁以上的男孩都穿上裤子。”

戴维森夫人轻快地扫了几眼港口入口上空漂浮的厚重乌云,几滴雨落了下来。

“我们最好避避雨。”她说。

他们跟整个人群一起向一座波纹铁皮大房子赶去,随之瓢泼大雨便如注而下。他们在那里站了些时候,戴维森先生过来加入了他们。整个旅途中,他对麦克费尔夫妇一直彬彬有礼,不过他不像妻子那样善于交游,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来读书了。他是个沉默的人,有些郁郁寡欢,但你能感觉到,他的亲和是基督教义强加给他的一份职责。他天性矜持甚至孤僻,相貌奇异,身材高瘦,四肢松垮,脸颊凹陷,颧骨高得古怪;面色惨白,但嘴唇又特别丰满性感,有些让人吃惊。他有着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深陷在眼眶里,透着悲凉,而他的两只手长得漂亮,手指粗而长,给他平添了几分力量之感。不过,他身上最不寻常的地方在于他总给人一种强抑怒火的感觉,这让人印象太深了,有些叫人厌恶——跟这样一个人你没法建立任何亲密的关系。

他现在给大伙带来了坏消息:南太平洋诸岛一种严重且经常致人死命的麻疹病已经传播到了这座岛上,他们即将搭乘的双桅帆船上就有一名船员感染了这种病。患者已被送上岸,进了隔离站医院,另外有电报从阿皮亚传来,说帆船不得进入港口,除非可以证实没有其他任何船员被感染。

“这意味着我们在这里必须待到十天以上。”

“不过,我急着去阿皮亚呀!”麦克费尔医生说道。

“那没用。如果船上没有人再感染,白人可以乘坐帆船离开,但当地人三个月内全部禁行。”

“这里有宾馆吗?”麦克费尔夫人问。

戴维森低声笑了笑。

“没有。”

“那我们怎么办?”

“我一直在跟市长交涉。沿海有个商人在出租房屋,我的建议是,等雨稍小我们就过去,看看怎么办。别指望会多舒服,有张床不露天睡觉就感激不尽了。”

但雨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最后他们只好撑开雨伞、披上雨衣出发了。看不到城镇,只有一组办公楼,一两个商店,后面椰子树和大蕉林里几座当地人的房子。他们要找的房子从码头走了五分钟。这是一座两层木屋,两边地上建有宽大的阳台,屋顶由波纹铁皮做成。房东霍恩是个混血儿,妻子是当地人,身边有几个褐色皮肤的小孩;在一楼开了个小卖店,出售罐头食品和棉布。他领他们看的房间几乎没有任何家具,麦克费尔夫妇的房间除了一张破烂不堪的旧床,一挂皱巴巴的蚊帐,一把摇摇晃晃的椅子和脸盆架,再无其他。他们四下里打量了一下,感到很是沮丧。倾盆大雨还在下着,没有停顿下来。

“不是真正需要的行李我就不打开了。”麦克费尔夫人说。

在她开旅行皮箱时,戴维森夫人走了进来。她是个非常活泼的人,为人机敏,周围让人不悦的环境丝毫没有影响到她。

“要是你肯听从我的建议,就拿根针和线到卧室里把蚊帐补一补,”她说,“否则,今晚你连合眼都别想。”

“蚊子很厉害吗?”麦克费尔医生问。

“这是它们的季节。如果你被邀请到市长家参加晚会,你就会看到女士们都会给一个布套,把她们的下肢裹起来。”

“我希望雨能停一停,”麦克费尔夫人说,“如果出太阳的话,我就可以用点心把这里弄舒服一些。”

“哦,你要等太阳出来,那得等很久的。帕果帕果是太平洋地区差不多雨水最多的地方,你看,那些山丘啊,港湾啊,都吸收水汽。不过不管怎么说,一年中的这个季节下雨也是正常的。”

戴维森夫人看了看麦克费尔,又看了看他妻子。两人这边一个那边一个,失魂落魄般不知所措。她噘了噘嘴,看来有必要帮他们一把了,像这种笨人真让她没耐心。她的手痒痒起来,把一切收拾得井井有条才符合她的天性。

“喏,给我针和线,我帮你补蚊帐,你去解行李,一点钟吃午饭。麦克费尔医生,你最好到码头看看你那些重行李有没有放到干燥的地方。你知道当地人都是些什么人,他们很可能会把行李存放在一直下雨的地方。”

医生再次穿上雨衣下楼去了。门口处,霍恩先生正站着跟他们船上的舵手和一个他在甲板上见过几次的二等舱乘客交谈。舵手是个小个子,身材干瘪,全身脏得无以复加。医生经过时,他冲他点了点头。

“治疗麻疹可不是什么好活儿,医生。”他说,“我知道你的住处已经安排妥当了。”

麦克费尔医生觉得他有些放肆,不过他是胆怯之人,不太容易发怒。“是的,我们在楼上有个房间。”

“汤普森小姐跟你同去阿皮亚,所以我把她带到这里来了。”

舵手用大拇指指了指旁边站着的女子。她大约二十七岁的样子,体态丰满,虽然有些俗气,但也算是漂亮。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头戴硕大的白帽子,穿着白棉长筒袜的粗壮小腿从小山羊皮皮靴顶端挤出来。她讨好地朝麦克费尔笑了笑。

“那小子想敲诈我,那么小的房间竟让我一天交一美元半!”她用嘶哑的声音说道。

“我跟你说,乔,她是我的一个朋友。”舵手说,“她顶多一天付一美元,这个价位你肯定会收下她的。”

房东木讷平和,安静地微笑着。

“好吧,斯旺先生,既然你这样说,我想想怎么办。我跟我夫人说说,看看能不能打个折扣。”

“别跟我来那一套。”汤普森小姐说道,“我们现在就搬进来,房间一天一美元,不能再多了。”

麦克费尔笑了笑,对这种无赖般的还价方式他还是很欣赏的,他自己是那种人家要多少就给多少的人,宁愿多付钱也不愿讨价还价。房东叹了口气。

“好吧,就答应斯旺先生吧,我同意了。”

“这还不错。”汤普森小姐道,“斯旺先生,进来喝杯酒吧,那个小旅行包你如果带过来了,里面有上好的黑麦威士忌。医生,你也一起来吧。”

“哦,我想还是不去了,谢谢。”他回答,“我要去看看行李有没有问题。”

他走出去,进了雨中。雨正一阵阵从港口入口处横扫进来,对岸全是模糊不清了。他从两三个当地人身旁走过,他们仅系着缠腰布,头顶撑着一顶巨大的雨伞,走路的姿势很美妙,动作悠然,身体直挺。当他从旁边经过时,他们冲他微笑,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向他问好。

他回来时快到午饭时间了,饭菜已经在房东家的客厅放好。这个房间不是用来住宿,而是为了装饰门面,有一股发霉和阴郁的气息。四周的墙壁上整齐地挂着带花的长鹅绒织品,一盏镀金枝形吊灯从天花板中央垂下来,为了防止苍蝇,天花板贴上了黄色薄棉纸。戴维森没有来。

“我知道他去拜访市长了。”戴维森夫人说,“我想市长留下他共进午餐了。”

一个当地女孩端上来一盘汉堡牛排。过了一会儿,房东过来看了看他们要的饭菜是否已经上齐。

“我看到跟我们一起的还有一个房客,霍恩先生。”麦克费尔医生说道。

“她就要了一个房间。”房东回答,“她自己单独吃饭。”

他用恭恭敬敬的神情看了看两位女士。

“我让她住在楼下,这样就不会碍事了,她不会给你们带来任何麻烦的。”

“她原先也在船上吗?”麦克费尔夫人问。

“是的,夫人。她在二等舱,去阿皮亚,到那里做出纳。”

“哦。”

房东离开后,麦克费尔说:

“我想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吃饭一定觉得不开心。”

“如果她坐的是二等舱,我想她会开心的。”戴维森夫人说,“真不知道她是哪一个。”

“舵手带她来时,我正好在那里。她的名字叫汤普森。”

“不是昨天晚上跟舵手跳舞的那个女人吧?”戴维森夫人问。

“那一定是。”麦克费尔夫人说,“当时我还想她是谁呢,我觉得她是个放荡女人。”

“不是良善之辈。”戴维森夫人说。

他们开始谈起了其他话题。午饭后,因为早上起得早,觉得有些倦意,便各自分开回去睡觉。醒来后,尽管天色依然灰暗,乌云低垂,雨还是停了。他们沿着美国人修建的海湾公路散了会儿步。

回来后,他们发现戴维森刚刚进来。

“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待上两周。”他气急败坏地说道,“这件事我跟市长争论过了,但他说毫无办法。”

“戴维森先生渴望赶紧回去工作。”他妻子焦虑地扫了他一眼说。

“我们离开一年了,”他在阳台上来回踱着,“我的任务就是对当地的传教士们负责,不过我非常担心他们会放任自流。他们都是好人——我不想说任何对他们不利的话,虔诚,对上帝充满敬畏之心,是真正的基督徒,他们对基督的信仰让我们国家许多所谓的基督徒脸红。不过遗憾的是,他们干劲不足,他们可以抗争一两次,但不会一直抗争下去。你交给当地传教士一项使命,不管他看起来是多么叫人放心,但最终你会发现他悄悄地胡作非为起来。”

戴维森先生静静地站在那里。由于他身材高挑消瘦,苍白的脸上一双大眼闪烁着,所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在他举手投足间产生的激情以及低沉而清晰的嗓音映衬下,他的真诚是显而易见的。

“我期待着能把工作给我安排好,我要行动起来,并且立马行动。如果树木已经腐烂,就应把它砍倒,然后投到火里去。”

傍晚茶是他们一天中所吃的最后一餐,餐后已是黄昏。他们坐在阴冷的客厅里,女士们在忙针线活,麦克费尔医生抽着烟斗,传教士给他们讲述了自己在岛上的工作。

“我们刚到那里时,他们毫无罪恶感。”他说,“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违反戒律,从不知道自己的过错。我想我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给那些当地人灌输什么是罪恶感。”

麦克费尔夫妇已经知道,戴维森在遇到他妻子之前曾在所罗门斯工作过五年。她之前在中国当传教士,两人相识于波士顿——当时他们都是利用部分假期去参加一次传教士大会。婚后,他们被派到了这些岛屿上,从那后就一直在这里工作。

在跟戴维森先生进行的所有谈话过程中,他身上有一种特质一直在熠熠闪光,那就是他毫不畏缩的勇气。他是一名传教医生,随时都有可能被叫到群岛中任何一个岛上去。雨季中的太平洋动辄狂风暴雨,即便坐上捕鲸船也不那么安全,而来请他的船只常常是一只轻舟,所以非常危险。碰到有人生病或遭遇事故,他从未犹豫过。有十几次,为了救命他从船里往外舀水,舀了整整一夜。戴维森夫人不止一次地认为他失踪了,没希望了。

“我有时求他不要去了,”她说,“或者至少等到天气稳定下来再说,但他从来不听。他这个人很固执,一旦下定了决心,什么都不能阻止他。”

“如果这样做我自己都感到害怕,那我怎么能让当地人相信上帝呢?”戴维森大声说道,“我不害怕,不害怕。他们知道有了麻烦来请我,只要在人力所及的范围我就会去。你想,我为上帝尽责,他会抛弃我吗?风遵照他的圣谕而吹,波浪按照他的旨意而汹涌。”

麦克费尔医生是个胆小之人。在前线时,战壕上方呼啸而过的炮弹他从来都不能习惯;在高级绷扎所做手术,他的手总是颤抖得厉害,他想拼命控制住,结果额头上大汗淋漓,把眼镜都弄模糊了。他望着传教士,身子微微抖动了一下。

“我希望我能够说我从未畏惧过。”他说。

“我希望你可以说你信奉的是上帝。”另一人回应道。

但不知为何,那个晚上,传教士的思绪回到了他和妻子初到岛上的那些日子。

“有时,戴维森夫人和我会相视而泣,泪水从脸颊上滚滚落下。我们日日夜夜无休无止地工作,但似乎没有任何进展。那时要是没有她在身边,我真不知道该会怎样。当我心灰意冷时,当我几近崩溃时,是她给了我勇气和希望。”

戴维森夫人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针线活,瘦削的脸上有些泛红,两只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没有开口——她没有把握该说些什么。

“没人帮助我们,我们感到孤独,自己的同胞远隔数千里之遥,周围一团黑暗。当我筋疲力尽、心力憔悴时,她就停下手中的工作,拿出《圣经》给我诵读,直到平和降落到我的身上,就如同睡意降落到孩童的眼皮上一样。最后,她合上书说:‘不管他们自己如何,我们要拯救他们。’我对上帝的信仰又重新变得坚定了,我会说:‘是的,在上帝的帮助下,我要拯救他们,必须拯救他们。’”

他走到餐桌前面,仿佛那是一张诵经台。

“你看,他们的天性是如此堕落,几乎没法让他们看清自己的邪恶。他们觉得自然而然的行为,在我们看来只能是罪恶的。这不仅仅是通奸、说谎、偷窃,还有裸露身体、跳舞、不去教堂,女孩袒胸露乳、男子不穿裤子也是如此。”

“你怎么做的呢?”麦克费尔医生不无诧异地问。

“我制定了罚款制度。如果他们实施了邪恶行为就要惩罚他们,这一点必须让他们明白——罚款显然是唯一的办法。如果不到教堂就得罚款,跳舞要罚,穿着不当也要罚。我有一张事项清单,违反任何一项都要罚钱或罚苦力。最后,我终于让他们明白了。”

“不过他们有没有拒绝交钱呢?”

“不交怎么行!”传教士道。

“要想跟戴维森先生抗衡得需要很多勇气。”他的妻子绷紧了嘴唇说道。

麦克费尔医生眼睛里充满了困惑,他看了看戴维森。他的话让他感到惊讶,不过他不愿把自己的不以为然表达出来。

“切记,我最后的杀手锏就是剥夺他们的教会成员资格。”“他们在意吗?”

戴维森笑了笑,轻轻摩挲着自己的手掌。

“那样他们就没法销售自己的干椰子肉了,打了鱼也分不到,这就差不多意味着他们会被饿死——是的,他们非常在意。”

“给他讲讲弗雷德·奥尔森的事。”戴维森夫人补充道。传教士用兴奋的眼睛盯着麦克费尔医生。

“弗雷德·奥尔森是一个丹麦商人,到岛上多年了,跟其他商人一样非常有钱。我们刚到时,他不是很开心。你知道,他的所得都采用了很独特的方式。他用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偿付当地人,用货物和威士忌跟他们交换干椰子肉。他有一个当地妻子,不过他明目张胆地背叛她,另外他还是个酒鬼。我给他机会来纠正自己的行为,但他根本不听,还嘲笑我。”

当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戴维森的声音低了下去,然后沉默了一两分钟,沉默得让人心情沉重、不安。

“两年后,他就完蛋了。他变得一无所有,二十五年攒得的一切全部散失殆尽。他终于屈服于我,最后像个乞丐一样来到我面前,恳求我给他一笔回悉尼的路费。”

“我真希望你能看看他来见戴维森先生时的样子。”传教士的妻子说道,“他以前是个帅气而强壮的人,人长得肥硕,声音洪亮,不过现在整个人都小了一半,全身颤巍巍的,突然变成一个老人了。”

戴维森心神不定地凝视着外面的夜色。又下雨了。

突然,一个声音从楼下传来,戴维森转过身诧异地望着妻子。是留声机的声音,尖锐而吵闹,呲啦呲啦地放出断断续续的乐曲。

“那是什么?”他问。

戴维森夫人把夹鼻眼镜按了按,使之更安稳些。

“二等舱的一名乘客也住在这里,我想声音是从她那里发出来的。”

他们安静地听了一会儿,很快又听到了跳舞声。然后,音乐声停下了,传来起瓶塞的砰砰声和抬高的欢快的说话声。

“我猜她是在跟甲板上的朋友举行告别会。”麦克费尔医生说,“船十二点出发,是不是?”

戴维森没有回答,而是看了看表。

“准备好了吗?”他问妻子。

她站起来,把手里的针线活折叠了一下。

“是的,我想是这样。”她回答。

“现在上床太早了,是吧?”医生说。

“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读。”戴维森夫人解释道,“不管在哪里,晚上睡觉前我们都要读上一章《圣经》,并通过注释做一番研究,还要细细地讨论,这对人的大脑来说是个完美的训练。”

两对夫妇互道了晚安。只剩下麦克费尔夫妇时,有两三分钟的时间两人都没说话。

“我去把扑克拿过来。”医生最后说。

麦克费尔夫人充满疑虑地看了看他。跟戴维森夫妇的谈话让她有些不安,她觉得还是不玩扑克的好,因为戴维森夫妇随时都可能过来,但她不愿意把这话说出来。麦克费尔医生把扑克拿来了,她注视着他把牌洗好——虽然带着些模模糊糊的负罪感。楼下继续传来狂欢声。

第二天天气已经晴好,在帕果帕果闲滞两周已成定局,麦克费尔夫妇决定随遇而安。他们步行到了码头,从行李箱中取了几本书。医生拜访了海军医院的外科主治医生,然后跟他一起查了病床,还给市长留下了名片。在路上他们碰到了汤普森小姐。医生摘下帽子,而她大声欢快地向他道了早安:“早上好,医生!”她的穿着与昨天相同,一袭白裙,闪亮的高跟白靴,沿靴筒顶部往外挤突的粗腿与周围的异国风情有些格格不入。

“我得说,她穿得不够得体。”麦克费尔夫人说道,“在我看来,她的样子极端下贱。”

回到房子后,他们看到她正在阳台上跟房东深色皮肤的孩子们玩耍。

“去跟她说句话。”麦克费尔医生小声对妻子说,“她在这儿就一个人,对她不理不睬有些不厚道。”

麦克费尔夫人有些迟疑,但她习惯了按照丈夫的要求去做。

“我想咱们都是这里的房客。”她走过去,有些傻里傻气地开口道。

“困在这么个小镇真是太糟糕了,是不是?”汤普森小姐回答道,“他们跟我说,在这里有间房住就够幸运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住在一个土著人家里,有些人没办法才会这样,真搞不懂这里为什么连一家旅店都没有。”

她们又交流了几句。汤普森小姐是个大嗓门,说话喋喋不休,显然是个爱闲聊的主儿。不过麦克费尔夫人能聊的话题实在少得可怜,很快她就说:

“哦,我想我该上楼了。”

薄暮时分,当他们坐下来喝傍晚茶时,戴维森走进来说:

“我看到楼下女子那里坐着几个水手,不知道她跟他们怎么混熟的。”

“她不会太挑剔的。”戴维森夫人道。

无所事事、漫无目的的一天过去后,他们都感到有些厌倦。

“要是天天这样待上两周,真不知道最后会怎样。”麦克费尔医生说。

“我们只能把一天分成几块,来做不同的事。”传教士回答,“我要拿出几个钟头来学习,几个钟头来锻炼——在雨季,老天下不下雨你不要去管。另外,我还要用几个钟头来娱乐。”

麦克费尔医生疑虑地看了看他的伙伴,戴维森的计划让他感到了压力。这次他们吃的还是汉堡牛排,这似乎是厨师会做的唯一一道菜。这时留声机又响了起来。一听到这个声音戴维森紧张地跳了起来,不过没说什么话。接着,有男子唱歌的声音传上来——汤普森小姐的客人们在唱一首著名歌曲,随之便是她自己沙哑而高亢的嗓音,喊叫声、大笑声响成一片。楼上的四个人正要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停下,去听楼下酒杯的叮当声、拖拽椅子发出的刺耳的声音。显然来了更多的人——汤普森小姐在举行一场晚会。

“不知她是怎么把他们招来的。”传教士跟麦克费尔在谈医学方面的事,麦克费尔夫人突然插话道。

这句话表明她的思绪跑到了哪里,戴维森脸上的抽搐也证实了一点:尽管他们谈论的是科学问题,他满脑子想的却是同一回事。医生在讲述他在佛兰德斯前线的从医经历,戴维森甚感无趣,突然间,他大叫一声站了起来。

“怎么啦,阿尔弗雷德?”戴维森夫人问。

“毫无疑问!我竟然从未想到,她是从伊韦雷来的。”

“不可能。”

“她是在檀香山上的船,这是明摆着的。她到这里来是做生意。这里!”

他带着满腔怒火说出最后两个字。

“伊韦雷是哪里?”麦克费尔夫人问。

他把忧郁的目光转向她,声音因恐惧而颤抖了。

“檀香山的瘟疫区,红灯区——人类文明的耻辱。”

伊韦雷地处檀香山的城市边缘。黑暗中走过几条港口小巷,穿过一座摇摇晃晃的桥梁,来到一条坑坑洼洼、沟壑纵横的偏僻道路上,这时周围会突然明亮起来。道路两旁都是停车场,有灯光耀眼的低档酒吧,每个里面都传来嘈杂的自动钢琴声,还有理发店和烟草店。空气中流淌着浮躁喧嚣和寻欢作乐的气息。这条道路将伊韦雷一分为二,你随便向左或向右拐进一条狭窄小巷都能发现你已到了伊韦雷。这里有成排的小房子,整齐干净,涂着绿漆,房子间的道路宽阔而笔直。在设计上,它跟一座花园城市无异;不过,尽管规整体面,洁净有序,但不无讽刺的是,一提到它人们就会痛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在寻欢逐爱上没有任何地方比这里更自成体系,有章可循。照明的路灯样子颇为罕见,如果没有从两边开着的窗户透出的光,路上就变得暗淡了。男人们四下里晃悠,观察着坐在窗口的女人。她们要么在读东西,要么在做针线,大多时候都没注意到这些过客,跟所有国家的那类女人相似。“过客”有美国人,港口船上的水手,炮艇士兵,醉醺醺的酒鬼,驻扎在岛上的黑人、白人兵团士兵,还有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日本人、夏威夷人、穿长袍的中国人,以及戴着滑稽帽子的菲律宾人。他们没有一个在说话,似乎被压抑住了——欲望是叫人伤心的东西。

“这是太平洋地区最亟需处理的丑事。”戴维森言辞激烈地叫道,“传教士鼓动反对了多年,最后当地的新闻部门开始报道这件事,但警方拒绝介入。你知道他们持有什么观点吗?他们说罪恶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最好的办法就是集中管理。实际情况是,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得到了好处!酒吧主给他们钱,暴徒给他们钱,那些女人自己也出钱给他们。最终他们只能撤出了。”

“我在檀香山时,曾有报纸送到船上,我读到过。”麦克费尔医生说。

“就在我们到达的那一天,伊韦雷连同它的邪恶和耻辱,一起被连根拔起,所有人都受到了司法审判。不知为何我没有立马认出那个女人。”

“既然你谈到了这件事,”麦克费尔夫人说,“我想起来了,我看到她是在起锚前的几分钟上的船,我记得当时还想她时间卡得倒是挺准的。”

“她怎么能到这里来!”戴维森愤怒道,“这种事我是不能容许的。”

他大步向门口走去。

“你干什么去?”麦克费尔问。

“你以为我要干什么?我要阻止这件事,我不能让这座房子变成、变成一个——”

他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字眼,以免冒犯了两位女士的耳朵。他两眼放出怒火,苍白的脸色因情绪的爆发变得更白了。

“下面听起来好像有三四名男子,”医生说,“现在过去你不觉得有些莽撞?”

传教士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一句话没说便冲出了房间。

“如果你认为戴维森先生会因个人安危而不敢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你对他就太不了解了。”截维森夫人说道。

她紧张地握着双手,高高的颧骨上有些发红,倾听着楼下即将发生的一切。他们都在侧耳听着,先是听到戴维森嘎吱嘎吱冲下木楼梯的声音,接着门砰地被摔开了。歌声突然停了下来,但留声机仍播放着刺耳低俗的乐曲。戴维森的说话声传了过来,接着是重物跌落的声音,音乐戛然而止——是他把机器扔到了地板上。他们又听到戴维森在说话,但听不清在说什么,然后是汤普森小姐响亮的尖叫声,再以后便是嘈杂的喧闹声,仿佛几个人一起在声嘶力竭地叫喊。戴维森夫人急促地喘了口气,把两只手攥得更紧了。麦克费尔犹豫地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妻子。他不想到楼下去,但不知道她们是否希望他去。这时,又似乎传来了扭打声——现在比刚才听得清楚些了,可能是戴维森被赶出了房间,接着听到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们听到戴维森上了楼回到自己房间去了。

“我想我该去看看他。”戴维森夫人说道。

她站起来出去了。

“如果需要我,打电话就行。”麦克费尔夫人说。戴维森夫人离开后,她又说:“我希望他没受伤。”

“他干吗多管闲事呢?”麦克费尔医生道。

静默了一两分钟,两人突然跳了起来,因为留声机又挑衅般地响起来了,有人在用嘲弄的语调、嘶哑的嗓音大声背诵一首下流歌曲的歌词。

第二天,戴维森夫人面色苍白,身形疲惫,她抱怨说头疼,整个人看上去苍老而萎顿。她跟麦克费尔夫人说,传教士昨晚一夜没睡,一晚上都是在可怕的烦躁中度过的,凌晨五点就起来出门去了。他被人泼了啤酒,衣服都弄脏了,发出了臭味。谈到汤普森小姐时,她眼里闪烁着忧郁和愤怒。

“她昨天侮辱了戴维森先生,她会为此备感懊悔的。”她说,“戴维森先生有一颗慈悲的心,不管谁遇到了麻烦去找他都能得到安慰,但对于邪恶他会毫不迁就。如果有谁激起了他的正义怒火,他将变得非常可怕。”

“哦,他要怎么样呢?”麦克费尔夫人问。

“我不知道,不管怎样,我绝不会为那个女人着想的。”

麦克费尔夫人身子颤抖了一下,这个小个子女人的行为举止里显然透露出一种令人惊异的自信和得意。那天早上,她们一起出了门,肩并肩地沿着楼梯下去。汤普森小姐的门开着,她们看到她穿着一件破旧睡衣,在用平底锅做饭。

“早上好!”她喊道,“戴维森先生今天早上好些了吗?”

她们昂着头从她身边走过,没说一句话,好像这个人不存在一般。不过她突然嘲弄地哈哈大笑起来,她们的脸一下子红了,戴维森夫人猛地转过身来。

“你竟然有胆量跟我说话!”她厉声叫道,“如果你对我无礼,我会叫人把你从这里赶走。”

“哎哟,是我邀请戴维森先生来做客的吗?”

“别理她。”麦克费尔夫人小声地匆匆说道。

她们继续往前走,直到听不到她说话了才停下来。

“她真是厚颜无耻,厚颜无耻!”戴维森夫人突然发作道。

愤怒简直要让她窒息了。

回去路上,她们又碰到她正朝港口走去。她把所有的服饰都穿戴上了,大白帽子上插着俗艳的花朵,真是丢人现眼!从她们身边经过时,她冲她们欢快地叫喊起来,而两位女士对她怒目而视,冷若冰霜,旁边站着的几个美国水手见此咧开嘴笑了。刚一进门,雨又落了下来。

“我想她的漂亮衣服可要完蛋喽!”戴维森夫人恨恨地冷笑道。

她们的午餐吃到一半的时候戴维森才回来。他全身湿透了,但他不愿换衣服,只是一声不吭地闷坐着,吃了一口饭就止住了,凝视着外面斜飘的雨水。戴维森夫人告诉他她们两次碰到了汤普森小姐,戴维森没有回话,但他愈加紧蹙的眉头表明他已听到了。

“你不觉得我们应该让霍恩先生把她赶走吗?”戴维森夫人问道,“我们不能让她侮辱我们。”

“不过她好像也没地方可去了。”麦克费尔说。

“她可以跟当地人一起住。”

“在这样的天气,当地人的小屋住起来一定不会舒服。”

“我在那种小屋住过多年。”传教士说。

一个矮小的当地女孩端进来一盘炸香蕉——这是他们每天都要吃的甜点,戴维森转过身对她说:

“去问问汤普森小姐何时方便,我要见见她。”

女孩羞怯地点点头出去了。

“你见她干什么,阿尔弗雷德?”他妻子问。

“那是我的职责所在,在我采取行动之前,我会把每个机会都给她。”

“你不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她会对你无礼的。”

“让她对我无礼吧,让她对我吐口水好了。跟所有人一样,她也有一颗不朽的灵魂,我要尽我所能拯救她。”

戴维森夫人耳朵里还回响着那个贱人的嘲笑声。

“她太过分了!”

“相对于上帝的怜悯也太过分吗?”戴维森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声音也变得温软柔和了,“绝非如此。罪人之恶可能比地狱自身还要厚,但耶稣基督的慈爱依然能够降临到他们身上。”

女孩带回了消息。

“汤普森小姐向您表达了敬意,说只要不是‘营业’时间,她随时欢迎戴维森先生前来。”

几个人听了都沉默着没说一句话,麦克费尔医生迅速收拢起浮现在嘴角上的笑意,他知道如果他觉得汤普森小姐的厚脸皮很好玩的话,他妻子会跟他恼的。

他们一声不响地吃过了午饭。饭后两位女士站起来拿起了针线活,麦克费尔夫人开始织另外一条羊毛围巾——从战争爆发到现在她已经织了无数条。医生点上烟斗,而戴维森仍坐在椅子里,心不在焉地盯着眼前的桌子。最后他站起身来,一句话不说走出了房间。他们听到他下了楼梯,又听到敲门后汤普森小姐发出挑衅的声音:“进!”

他在那里待了一个小时了。麦克费尔医生看着外面的降雨,不由地烦躁起来。这里的雨水跟英国不同。在英国,雨水是轻柔的,飘飘洒洒地落到大地上,而这里的雨水冷酷得有些让人害怕,让人感受到透着恶意的自然的原始力量。这里的雨不是倾盆而下,而是从天上直接流下来,如洪水般冲到地面上。雨水打在波形铁的房顶上,就那么一直“啪啪”地响着,震耳欲聋,似乎带着狂暴的情绪。有时,雨水连连,无休无止,你先是忍不住要尖叫,随之又变得软弱无力,仿佛骨头都松软了,这时你便苦不堪言、绝望透顶。

传教士回来了,麦克费尔转过头看着他,两个女人也抬起了头。

“我已经仁至义尽了,我规劝她忏悔自己,不过她是个邪恶的女人。”

他停下来,麦克费尔医生看到他两眼黯淡,苍白的脸紧绷着,神色严峻。

“我主耶稣曾用皮鞭把高利贷者和货币兑换商从上帝圣殿赶走,现在我要拿过那把皮鞭了。”

他在房间里来回踱着,嘴唇紧紧抿着,黑色的眉毛拧在了一起。

“即使她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过她。”

他突然转过身来,大步走出了房间。他们听到他又下楼去了。

“他干什么去?”麦克费尔夫人问。

“不知道。”戴维森夫人把夹鼻眼镜摘下来擦了擦,“他履行圣职时我从不过问。”

她接着又叹了口气。

“怎么啦?”

“他总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从不知道放松自己。”

他的行为产生的最初结果,麦克费尔医生是从他们的房东那里听来的。他从小卖店门口经过时,房东叫住了他,然后来到门廊上跟他说话。房东肥胖的脸上忧虑重重。

“戴维森先生责怪我把房间租给汤普森小姐,”他说,“不过,我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她是什么人。有人要租房,我只关心他能不能付得起房租。她的房租是提前一周付的。”

麦克费尔医生不想承担什么责任。

“不管怎么说,房子是你的,你能让我们住进来,我们已经感激不尽。”

霍恩满腹疑虑地看着他,不清楚麦克费尔在多大程度上站在传教士一边。

“传教士都是一伙儿的,”他吞吞吐吐地说,“他们可以为一名商人倾尽全力,也可能会关他的店,并一走了之。”

“他要你把她赶走吗?”

“没有。他说只要她规规矩矩的,就不会要求我那样做。我保证她不再接待客人,我刚去她那里告诉她了。”

“她什么反应?”

“她把我骂了一顿。”

房东的两条腿在破旧的帆布裤子里扭来扭去,他已经发现汤普森小姐是个难缠的主顾。

“唔,好吧,我猜她还是会走的。要是一个客人都没有,我想她不会留在这里。”

“她没地方可去。只有一家当地宾馆,而当地人现在是不会接待她的,传教士们目前也不会惩罚她。”

麦克费尔医生向外面看了看,雨还在下。

“啊,别指望放晴了,没用的。”

晚上等他们在客厅里坐下来,戴维森谈起了他最初上大学的那些日子。当时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他只能靠在假期干些零活来完成学业。这时楼下静悄悄的,汤普森小姐正一个人待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突然,留声机开始响起来——是挑衅,还是掩饰孤独?没人跟唱,机器传出的是忧伤的调子,似乎在寻求帮助。戴维森没有注意到,他的长篇轶事刚讲到了一半,正用同一个调子讲下去。留声机继续响着,唱片放了一张又一张,夜晚的静寂似乎让汤普森小姐感到不安。

这个晚上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麦克费尔夫妇上床后迟迟无法入眠。他们并排躺着,两眼圆睁,听着蚊帐外面蚊子冷酷的嗡嗡声。

“什么声音?”麦克费尔夫人突然低声问。

他们听到一个人的说话声——戴维森的声音——正从木制隔板传过来。语调平稳,语气诚恳、坚定,他正在祈祷,为汤普森小姐的灵魂祈祷。

两三天过去了。现在当他们在路上碰到汤普森小姐时,她不再用嘲讽的口吻问候他们或冲他们微笑,而是把头仰得高高的,涂脂抹粉的脸上看上去有些郁郁不乐,眉头紧锁,对他们视而不见。房东告诉麦克费尔说,她曾试着到别处寻找住处,但没成功。每天晚上,她一张张地播放着唱片,那显然不过是强作欢颜罢了,其中的拉格泰姆音乐似乎是一种单步舞曲,节奏破碎、旋律忧伤,听了让人产生绝望之感。礼拜天她又开始播放音乐时,戴维森请霍恩去阻止她,因为这是安息日呀!唱片从留声机上拿掉了,整个房子也安静下来,只有雨水打在铁皮屋顶上发出持续的啪啪声。

“我觉得她有些紧张,”第二天房东对麦克费尔说,“她不知道戴维森先生想干什么,这令她感到惶恐。”

那天早上,麦克费尔瞥了她一眼,他注意到她倨傲的神情已经变了,看上去有些无可奈何。房东瞄了他一下。

“我想这件事你不知道戴维森先生是怎么做的吧?”他大胆问道。

“不知道,我不知道。”

霍恩的这个问题问得颇不寻常,麦克费尔自己也觉得传教士的工作充满了神秘。

他的感觉是,传教士在那个女人周围正精心地、有条不紊而又出其不意地编织着一张网,等一切就绪就会突然把绳子收紧。

“你告诉她后她怎么说?”

“她什么也没说,我只是把他要我说的话跟她讲了,然后就走了。我想她可能要哭了。”

“我毫不怀疑,孤独让她烦躁。”医生说,“还有这场雨,会让任何人都变得神经质的。”他暴躁地继续说道:“这个鬼地方,雨难道不停了吗?”

“雨季总是下个没完没了,今年的降水已有七千多毫米。你知道,这是港湾地形造成的,整个太平洋的降水好像都被吸过来了。”

“这该死的港湾地形!”医生道。

他挠了挠被蚊子叮咬的地方,觉得特别想发泄一通。当雨住天晴、太阳出来,这个地方便变得跟蒸笼一般,酷热潮湿,烈日当头,让人呼吸困难,这时你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随处都在滋长着野蛮和暴力。当地人素以孩子般的快乐和单纯闻名,这个时候他们的文身和染发使他们看上去有了几分邪恶。当他们光着脚板啪踏啪踏地紧跟在你身后的时候,你会本能地转过身,觉得他们随时都会冲上来,将一把匕首刺进你的肩胛骨之间。你说不清他们那两只相距遥远的眼睛里潜藏着怎样的阴暗念头——他们有些像画在神庙墙壁上的古埃及人,散发着极古老的恐怖气息。

传教士来了又走了,忙忙碌碌,麦克费尔夫妇并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霍恩告诉医生说他天天去见市长,有一次他还提到了市长。

“他看起来好像非常果决,”传教士说,“不过涉及实质问题就会缺少意志力。”

“我想那意味着他不会严格按照你的要求去做。”医生开玩笑道。

传教士没有笑。

“我希望他做正当的事,这个是不需要人劝的。”

“不过,什么是正当事因人而异。”

“要是一个人的脚患上了坏疽病还犹豫着要不要截肢,你会对他有耐心吗?”

“坏疽倒是一种实质问题。”

“是坏问题吗?”

戴维森的行动他们很快就清楚了。四人刚刚吃过午饭,尚未各自去午睡——酷热的天气迫使两位女士和医生每天中午都要睡上一觉,戴维森对这种怠惰的习惯简直无法容忍。门砰地开了,汤普森小姐走了进来。她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径直朝戴维森走过去。

“你这个下三滥,卑鄙小人!你跟市长说我什么了?”

她气急败坏,唾沫乱飞。在她停下来的片刻,传教士推过来一把椅子。

“不想坐一坐吗,汤普森小姐?我一直想再跟你谈谈。”

“你这个卑劣的杂种!”

她破口大骂起来,污言秽语,粗鄙不堪。戴维森用冷峻的眼神看着她。

“你爱怎么骂就怎么骂,我无所谓,汤普森小姐,”他说,“不过我请你记住这里还有两位女士。”

她愤怒地抑制着泪水,脸通红浮肿,似乎要抽泣了。

“怎么啦?”麦克费尔医生问。

“有人刚过来,说我必须乘坐下一班船离开。”

传教士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不过看上去仍面无表情。

“目前情况下,你别指望市长同意让你留在这儿。”

“是你干的好事!”她扯着嗓门叫道,“你骗不了我,是你干的。”

“我不想欺骗你,那是我敦促市长采取的唯一可行的举措,这也符合他的职责。”

“为什么不能放过我?我没做损害你们的事。”

“你尽管放心,即使你那么做,我也根本不会恨你。”

“你认为我愿意继续住在这个破地方吗?连个城镇都算不上。我才不稀罕这鬼地方!”

“要是那样,不明白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他回答。

她说不出话来,愤怒地大叫了一声,冲了出去。房间里出现了片刻的宁静。

“我很欣慰,市长最终还是采取了行动。”戴维森最后说,“他为人软弱,优柔寡断。他说不管怎样她只在这里停留两周;她去了阿皮亚后,那就到了英国管辖区,跟他没有关系了。”

传教士突然站起来,大步走到了房间的另一端。

“掌权者试图逃避责任,这种做派真可怕。按照他们的说法,似乎恶魔逃出了视野就不再是恶魔了一样。那个女人只要在这里待着就是件丑闻,驱赶到别的岛也于事无补,最后我只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了。”

戴维森的眉毛低垂,结实的下巴向前伸着,看起来暴躁而坚定。

“你那是什么意思?”

“我们教区对华盛顿并非完全没有影响。我跟市长讲,如果有人投诉他在这里的管理方式,对他是没有好处的。”

“那她何时必须离开?”医生停顿了一下问。

“从悉尼起航到圣弗朗西斯科的客轮预定下周二到这里。她必须坐这班船离开。”

那是在五天之后。

现在,如果没有更合适的事情做,大多数上午医生都在医院度过的。第二天,他从医院回来上楼时,房东叫住了他。

“不好意思,麦克费尔医生,汤普森小姐病了,你过来看一下好吗?”

“当然可以。”

霍恩把他领进了房间。她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椅子里,没有读书也没有做针线,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她依然穿着她的白裙子,戴着插着花的硕大帽子。麦克费尔还注意到,她涂着脂粉的脸上今天有些黯淡、发黄,目光呆滞。

“听说你病了,我很难过。”他说。

“唔,我实际上没病,这样说只是想见你一下,我必须乘坐一班前往圣弗朗西斯科的轮船离开这里了。”

她看了他一眼,他注意到她的眼神像突然受到了惊吓,两只手痉挛性地一张一合。房东站在门口,听着他们说话。

“这我知道了。”医生说。

她稍稍喘息了一下。

“我觉得我现在去圣弗朗西斯科不大方便。昨天下午我去找市长,但没见到他,只见了秘书。他告诉我只能搭乘那班船,到那里没别的船了。我一定要见到市长,所以今天早上我就在他家房子外面等他,他出来后我就跟他说了。他不愿跟我说话——我承认,但我不想让他轻易把我打发掉。最后他说只要雷夫·戴维森愿意,他不反对我在这里继续待到去悉尼的下一班船过来。”

她停下来焦虑地看了看麦克费尔医生。

“我不知道我到底该做什么。”他说。

“哦,我想你不会介意问问他的。我向上帝发誓,如果他允许我留下来,我别的什么都不干,就待在屋里——要是他觉得这样合适的话,不就是两周嘛。”

“我问问他。”

“他不会同意的,”霍恩说,“他让你周二搬走,你最好还是接受吧。”

“告诉他我会在悉尼找到工作的,马上会的——我意思是说,这个要求不高。”

“我会尽力的。”

“请尽快告诉我,好吗?不管怎样,得不到消息我无法安心做任何事。”

这不是让医生感到开心的差事。从性格上说,他会用间接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他把汤普森小姐跟他说的话告诉了妻子,让她先跟戴维森夫人讲一讲。传教士的态度有些反复无常,让这个女子在帕果帕果停留两周也许没什么问题,但对于这个策略产生的结果他没有把握。传教士直接找他来了。

“我夫人跟我讲那个汤普森和你谈过了。”

麦克费尔医生被直接问到了脸上——羞涩的男人被迫敞开心扉时总是有所怨气的,他感到自己的怒火正一点点升起,脸变得通红。

“我看不出她去悉尼和去圣弗朗西斯科有什么不同,只要她保证在这里规规矩矩的就行了,现在这样强求她有些过于严厉了。”

传教士用冷峻的眼神盯着他。

“那她为何不愿回圣弗朗西斯科呢?”

“我没问。”医生有些不耐烦地回答,“我认为一个人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这或许不是一个圆熟的回答。

“市长命令她乘坐离岛的第一班船离开,他只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我不会干预的。她留在这里是个危险。”

“我觉得你太严厉,太专横。”

两位女士有些惊讶地看着医生,不过并不担心他们会吵起来,因为传教士温和地笑了。

“让你如此看待我,真是太抱歉了,麦克费尔医生。相信我,因为那个不幸的女人,我的心在流血,我在尽我的职责而已。”

医生没有回答,阴沉着脸朝窗外望去。这一次雨停了,已经可以看到港湾对岸树丛里的当地人村落中的小屋。

“我想趁着雨停出去一下。”他说。

“不要因为我不能遂你心愿就怨恨我。”戴维森苦笑了一下说,“我非常尊敬你,医生,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人不好,我会感到歉疚的。”

“我毫不怀疑,你是自我感觉太好了,所以能够心平气和地容忍我的意见。”他回击道。

“这个倒是对的。”戴维森轻声笑起来。

麦克费尔医生失礼了,而且白忙活了一场,这让他对自己有些恼怒。下楼时,汤普森小姐正在门口等着他,门半开着。

“哦,”她问,“跟他说过了吗?”

“说了,很抱歉,他不愿意。”他回答说,因为觉得尴尬不敢去瞧她。

她突然呜咽起来,他飞快地瞄了她一眼。由于恐惧,她的脸色变得苍白了,这让他一下子惊慌起来,就在刹那间他有了主意。

“还是不要放弃希望。我觉得他们对待你的方式是可耻的,我要亲自去见市长。”

“现在吗?”

他点点头,她的脸上露出了喜色。

“呀!你真是好人。如果你帮我说话,我肯定市长会让我留下的。在这里我不会做任何不该做的事。”

麦克费尔医生也不太清楚自己为何决心要向市长求助。对汤普森小姐的事他本是极不关心的,不过传教士令他恼怒,他的脾气一直在郁积着。他在市长家里见到了市长本人。这是个魁梧英俊的人,做过水手,一把花白的牙刷似的胡须,穿着笔挺的白色斜纹布制服。

“我来见您是为了一个跟我们同住一起的女人,”他说,“她的名字叫汤普森。”

“我想关于她我已经听得够多了,麦克费尔医生。”市长笑眯眯地说,“我命令她下周二离开这里,我只能这样做。”

“我想问问能否破一次例,让她待到从圣弗朗西斯科来的船抵达这里,这样她就可以乘船前往悉尼了。我保证她会行为良好的。”

市长继续笑着,不过眯起了眼睛,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我很愿意帮你,麦克费尔医生,不过命令既然发出了,就必须得执行。”

医生尽可能合理地分析了整个情况,市长的笑容完全消失了,他闷不做声地听着,目光躲躲闪闪。麦克费尔看出来他的话白说了。

“给任何女士带来不便我都感到很抱歉,不过下周二她必须坐船离开,只能这样了。”

“不过那到底有什么要紧的呢?”

“对不起,医生,对于我的行政行为我不希望有人要我做出解释,除非是有关当局。”

麦克费尔用犀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他记得戴维森曾给他暗示过,对市长他使用过胁迫手段,而从市长的态度里,他读出了明显的尴尬。

“戴维森是个该死的好事者!”他怒道。

“不瞒你说,麦克费尔医生,对戴维森先生我不能说对他评价很高,不过我必须得承认,他是出于自己的职责跟我指出,让汤普森小姐这种性情的女人留在这里是危险的,这里的当地人当中驻扎着很多士兵。”

他站了起来,麦克费尔医生也不得不跟着起身。

“我得请你原谅,我还有个约会。请代我向麦克费尔夫人致意。”

医生垂头丧气地离开了。他知道汤普森小姐在等着他,不想亲自告诉她事情没成,于是从后门直接进了房子,然后蹑手蹑脚上了楼梯,似乎要隐藏什么。

晚饭时他一言不发,局促不安,而传教士兴高采烈,眉飞色舞。麦克费尔医生感觉到,他的视线不时落在自己身上——带着胜利者的好心情。他突然想到戴维森已经知道他拜访市长一事,并且知道他没成功,不过他到底怎么得知的呢?这个人的能力中包含着一些邪恶的东西。饭后他看到霍恩站在阳台上,好像要跟他聊几句,便向他走过去。

“她想知道你有没有见到市长。”房东低声道。

“见到了,不过他不肯做,非常抱歉,我已无能为力了。”

“我知道他不会,他们不敢对抗传教士。”

“你们在谈什么呢?”戴维森友好地问道,过来加入了他们的谈话。

“我在说至少还有一星期去不了阿皮亚。”房东说。

霍恩离开后,两个人又回到客厅,戴维森先生每顿饭后的一小时都要放松一下。很快他们便听到怯怯的敲门声。

“进来!”戴维森夫人尖声叫道。

门没开,她站起来开了门,他们看到汤普森小姐站在门槛处。她的样子看起来变化极大,不再是在路上讥讽她们的那个招摇轻佻女子,而变成了一个面容忧伤、紧张兮兮的女人。她的头发一贯是精心梳理的,现在乱糟糟地堆在脖颈上。穿的是破旧的、散发着不良气息的卧室拖鞋、短裙和衬衣。她站在门口不敢进来,眼泪正顺着脸颊汩汩而下。

“你想干什么?”戴维森夫人厉声问道。

“我可以跟戴维森先生说句话吗?”她哽咽着说。

传教士站起来向她走过去。

“进来吧,汤普森小姐。”他热心地说,“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

她走进了房间。

“哎,我为前几天跟你说的话——为我做的一切——感到抱歉,我想我当时有点儿喝多了,请原谅。”

“唔,没什么。我想我的心胸足够宽阔,可以容得下几句难听的话。”

她走到他跟前,完全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

“你把我打败了,我已无牌可出。你不会让我去圣弗朗西斯科吧?”

他的和蔼一下子消失了,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而严厉。

“你为何不愿回到那里?”

她在他面前蜷缩着。

“我的亲友们都住在那儿,我不希望他们看到我这个样子,别的地方你让我去哪都行。”

“你为何不想回圣弗朗西斯科?”

“我告诉你了。”

他向前探了探身,盯着她,两只大眼睛发出犀利的光,似乎要穿透她的灵魂。然后,他突然喘了口气说:

“收容院!”

她尖叫一声,跌倒在他脚下,抱住了他的腿。

“不要把我送到那里,我向上帝发誓我要做一个好女人,我会把一切都放弃掉。”

她开始喋喋不休地胡乱恳求起来,泪水哗哗地从涂着脂粉的脸颊上滚落。他弯下腰托起她的脸,逼着她看着自己。

“是不是因为那个地方——收容院?”

“他们抓住我之前我就溜了。”她喘息道,“如果警察逮住我,我将被判上三年。”

他松开了手,她一下子瘫在了地上,痛苦地呜咽着。麦克费尔医生站了起来。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他说,“既然你知道了这个情况,就不要让她回去了。再给她一次机会,她想翻开新的一页。”

“我是要给她一个从未有过的好机会。如果她感到悔恨,就让她接受惩罚吧。”

她误解了他的话,抬起头,呆滞的眼睛里闪烁出希望的火花。

“你放过我了?”

“不,周二你得坐船去圣弗朗西斯科。”

她惊恐地叹息了一下,接着发出低低的嘶哑的尖叫声,简直不是人的声音。接着,她发疯般地把头撞向地面,麦克费尔医生跳过去把她拉住了。

“别这样,你不可以这么做。还是回到房间躺一会儿吧,我去给你拿点药。”

他帮她站了起来,半拖半拉地送她下了楼梯。他恼怒于戴维森夫人和自己的妻子,因为她们在那里无动于衷,一点忙都不帮。房东正站在楼梯平台上,在他的帮助下,医生把汤普森小姐扶上床躺着。她一直悲啼哭叫不止,几乎神志不清了,他便给她打了一针。再次上楼时,他觉得全身发热、筋疲力尽。

“我让她躺下了。”

两个女人和戴维森还坐在他离开时的位置上,这段时间他们不可能有什么活动和交流。

“我在等你,”戴维森用一种陌生、冷淡的声音说道,“我希望你们都跟我一起为这个犯下错误的姐妹的灵魂祈祷。”

他从书架上取下《圣经》,然后坐在刚吃过晚饭的餐桌旁。桌子还未收拾,他把茶壶推到一边,开始用洪亮、深沉、有力的嗓音给他们诵读耶稣基督审判通奸女子的那一章。

“现在,跟我一起跪下来,让我们为我们亲爱的姐妹——莎蒂·汤普森的灵魂而祈祷。”

他开始了滔滔不绝、激情洋溢的祷告,恳求上帝施恩于那个罪孽深重的女人。麦克费尔夫人和戴维森夫人跪下来,闭上眼睛。医生感到惊诧尴尬、局促不安,也跪了下来。传教士的祈祷狂放而流畅,他自己都极受感动,讲着讲着泪水便顺着脸颊滑了下来。屋外,无情的雨水还在飘落着,不止不歇,带着强烈的人类般的恶意。

最后他终于停了下来,停了一会儿说道:

“现在我们再重复一遍主祷文。”

重复完之后,他们都跟着他站了起来。戴维森夫人面容苍白而安宁,她感到舒适、平和,而麦克费尔夫妇突然窘迫起来,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我下去看看她怎么样了。”麦克费尔医生说。

敲门后霍恩给他开了门,汤普森小姐正坐在一把摇椅里,轻轻地抽泣着。

“你在做什么?”麦克费尔大声叫道,“我跟你说了要躺着。”

“我没法躺,我想见戴维森先生。”

“可怜的孩子,你认为那有用吗?你绝不能动摇他的。”

“他说过如果我请他来他就会来。”

麦克费尔给房东打了个手势。

“去把他叫来。”

房东上楼时两人默不作声地等着,很快戴维森进来了。

“抱歉让你过来。”她面色忧郁地看着他说。

“我一直等着你来请我,我知道我的祈祷上帝会答复的。”

他们相互凝视了一下,她的目光便转移开了,说话时也不敢正眼看着他。

“我过去是个坏女人,我想忏悔。”

“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他听到我们的祷告了。”

他转向两位男人。

“让我独自跟她待会儿,告诉戴维森夫人我们的祈祷上帝已经答复了。”

他们走了出去,随手关上了门。

“哎呀!”房东叹息道。

那天晚上麦克费尔医生迟迟不能入睡,忽然听到传教士走上楼来,他看了看表,是凌晨两点,不过传教士仍没有立即上床,因为透过房间之间的木制隔板能听到他还在大声祈祷。最后他终于精疲力竭,酣然睡去。

第二天早上再见到他时,他的样子让医生惊异。他的脸色比平时更加苍白疲倦,不过眼睛里闪烁着神圣的火花,看上去似乎有些欣喜若狂。

“我想让你过一会儿下去看看莎蒂,”他说,“我不敢说她的身体好些了,但她的精神却已有所改观。”

医生觉得自己软弱无力,紧张兮兮。

“昨天你跟她待到很晚。”他说。

“是的,她无法忍受我离开她。”

“你看起来很开心嘛!”医生怒不可遏道。

戴维森的眼睛里闪现出狂喜。

“我得到了莫大恩宠,昨天晚上,我有幸让一个迷失的灵魂回到了耶稣的怀抱。”

汤普森小姐斜靠在摇椅里,床没有整理,房间乱成一团。她没有心绪打扮,只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晨衣,头发胡乱打成一个结。脸上用湿毛巾擦了一把,哭泣让整张脸都肿胀了,皱纹密布,人看起来无精打采。

医生进门时她有气无力地抬眼看了看,惊惧而伤心。

“戴维森先生在哪里?”她问。

“如果你找他,他很快就到。”医生不悦道,“我来看看你怎么样了。”

“哦,我想我没事了,你不用担心。”

“吃什么了吗?”

“霍恩拿来了咖啡。”

她忧虑地看着他。

“你认为他会很快下来吗?我觉得有他在身边,好像感觉就没那么糟糕了。”

“你周二还走吗?”

“是的,他说我必须走。请让他马上过来,你帮不上忙,现在只有他能帮我。”

“那好吧。”医生说。

接下来的三天,传教士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莎蒂·汤普森那儿,只是吃饭时才跟别人在一起。麦克费尔医生注意到他吃得很少。

“他把自己弄得太疲惫了,”戴维森夫人心疼道,“如果他不注意的话,身体会垮掉的,但他就是不肯宽待自己。”

她面色苍白,告诉麦克费尔说她昨晚一夜未眠。从汤普森小姐那里上楼后,戴维森一直在祈祷,直到筋疲力尽为止。即使这样他也没睡多久,一两个小时后就起床穿上了衣服,然后沿着港湾踱步。他做了些奇怪的梦。

“今天早上他跟我说,他梦到了内布拉斯加州的山丘。”戴维森夫人说。

“那很奇怪。”麦克费尔医生应道。

他记得坐着火车横穿美国时曾透过车窗看见过那些山丘——圆圆的,滑溜溜的,像是人皮肤上一颗颗巨大的痣——兀立在平原之上。麦克费尔医生还记得它们留给他的印象是很像女人的乳房。

戴维森得不到休憩他本人也无法忍受,但只要有一件美妙乐事就可以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他要把那个不幸女人心底隐藏着的残余罪恶连根拔起,他跟她一起读《圣经》,一起祈祷。

“太好啦!”一天晚餐时他跟他们讲,“真正的再生!她的灵魂曾黑如夜晚,但现在却变得跟新雪一样纯净洁白,相形之下我自己是那样卑微、怯懦。她对自己的全部罪恶所做的忏悔如此美好,我连她外套的摺边都比不上。”

“你还有决心把她送回圣弗朗西斯科吗?”医生问,“在美国监狱里待上三年,我想你应该是打算这样救赎她的。”

“啊,不过你不明白吗?这是必需的。你认为我的心不在为她流血?我爱她正如爱我的妻子和姐妹。她在监狱的每一天,我都会承受她正在遭遇的痛苦。”

“一派胡言!”医生不耐烦地叫嚷道。

“你不明白是因为你视而不见。她是有罪的,所以必须为此受苦。我知道她将遭受哪些,她将忍受饥饿、折磨和羞辱。我希望她接受这种人世间的惩罚,以便向上帝进献。我希望她能愉快地接受这些,上帝是非常怜悯仁慈的。”

戴维森的声音兴奋得颤抖,这番话带着激情从他嘴里叽里咕噜地冒出来,几乎没法说得清楚。

“每天我都跟她一起祈祷,离开后继续祷告,我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这样上帝或许就能赐她以巨大的恩惠。我希望把渴望受罚的强烈愿望植入到她的心中,这样到头来即便我放她离开她都不愿意。我想让她感觉到,牢狱中的痛苦惩戒是在上帝脚下向他表达感激——是上帝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她。”

日子慢悠悠地过去了。整个房子的人都在关注着楼下可怜的、备受折磨的女人,都生活在一种不自然的兴奋当中。她如同一个血腥的邪神崇拜的受害者,正被准备着送去参加野蛮的仪式。恐惧让她麻木,她已无法忍受戴维森离开她的视线。只有他在身边,她才有了勇气,她对他的依赖已到了盲从的地步。她长时间地哭泣,然后诵读《圣经》,进行祈祷。有时她会感到疲惫和厌倦,这时她真渴望审判快快到来,因为这样她就可以从正遭受着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一种直截了当的、实实在在的解脱。她现在所遭遇的不清不楚的恐惧让她受够了。罪过让她抛掉了所有的个人虚荣心,头发蓬乱,衣冠不整,身着俗艳的晨衣在屋子里乱窜。睡衣四天没脱了,长筒袜也没穿。屋子里杂乱无章,而室外雨水仍残忍地落个不停。你会觉得天上的水分必定倾空了,但大雨依然如注,直刷刷地重重地击打在铁皮屋顶上,一遍又一遍,让人疯狂。到处湿漉漉、黏糊糊的,墙上和门口的皮靴上都长了霉斑。一个个不眠夜里,蚊子愤怒地嗡嗡嗡地吟唱着。

“雨哪怕停上一天也不会这么糟糕。”麦克费尔医生说。

他们都在盼着星期二的到来,到时从悉尼来的前往圣弗朗西斯科的船就到了。压力让人窒息。就麦克费尔医生而言,也想着早点摆脱那个不幸的女人,这个愿望似乎已将他的同情和怨气驱散干净。既然不可避免那就接受好了,他认为船走后他的呼吸会更自由些。莎蒂·汤普森将由市长办公室的一名职员护送上船。这个人星期一晚上来拜访汤普森小姐,告诉她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做好准备时,戴维森正陪着她。

“我来看看一切是否都准备好了,我本人会陪着她上船。”

汤普森小姐没有开口。

当麦克费尔医生吹灭蜡烛小心地爬进蚊帐时,他松了口气。

“唉,感谢上帝,一切都结束了,到明天这个时候她就离开了。”

“戴维森夫人也会开心的,她说‘他把自己都折磨成鬼了’。”麦克费尔夫人说,“她还说她已经变成另一个人。”

“谁?”

“莎蒂。我想这绝不可能的,这让人感到羞辱。”

麦克费尔医生没有答话,很快就睡着了。他疲乏不堪,睡得比平时都香。

第二天早上,他被放在他胳膊上的一只手弄醒了,便一下子坐了起来,看到是霍恩站在床边。霍恩把手指放在嘴边示意他不要大声说话,并做手势让医生跟他走。他平常穿破旧的帆布工作服,但今天赤着脚,仅系着当地人常穿的印花缠腰布,突然有了一副野蛮人的样子。麦克费尔医生下床时看见他身上刺着密密的文身。霍恩又给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到阳台上去。麦克费尔医生下了床跟他出去了。

“不要弄出声音,”他小声说道,“有人找你,穿上外套和鞋,快!”

麦克费尔医生第一个念头是汤普森小姐发生了什么事情。

“怎么啦?需要带治疗仪器吗?”

“快,请快些!”

麦克费尔医生悄悄回到卧室,拿了一件雨衣披在睡衣上,又穿上一双橡胶底的鞋。然后他来到房东处,两人蹑手蹑脚地下了楼。通往大路的门开着,路上站着五六个当地人。

“怎么啦?”医生重复道。

“跟我来。”霍恩说。

他走出门,医生在后边跟着,当地人陆续走在后面。他们穿过大路,来到了海岸边。医生看到一群当地人正在水边围着什么东西站着。他们快步走过去,约有几十码的距离。看到医生过来,当地人让开了一个小口,房东把他往前推了推。这时他看到,一个可怕的东西一半躺在水里,一半在岸上——那是戴维森的尸体。麦克费尔医生弯下腰,把尸体翻了过来,他不是一遇到紧急情况便惊慌失措的人。喉咙整个切开了,右手里还拿着这个事件的执行工具——剃须刀。

“身体已经凉透了,”医生说,“一定死了一些时间了。”

“刚才一个年轻人在上班的路上看到他躺在那儿,就过来告诉了我。你认为是他自己干的吗?”

“是的,得让人去报警。”

霍恩用当地话说了句什么,两个年轻人就离开了。

“在他们到来之前不要动他。”医生说。

“他们不能把他带到我的房子去,我不能让他进我的房子。”

“按照当局说的做,”医生厉声说道,“实际上,我想他们会把他运到停尸间。”

他们在原地等着。房东从他的缠腰布折缝里掏出一支香烟,递给麦克费尔医生。他们一边抽着,一边凝视着尸体。麦克费尔医生想不明白。

“你觉得他为什么这样做?”霍恩问。

医生耸了耸肩。过了一会儿,一名海军军官带着当地警察拿着担架来了,很快又来了几名海军军官和一名海军医生。他们有条不紊地处理好了一切。

“他妻子怎么样?”一名军官问。

“既然你们来了,我回房子再穿点衣服。我想,对她来说这是叫人伤心欲绝的。在给他稍加修饰之前最好不要让她看到。”

“我想那样做是对的。”海军医生说。

麦克费尔回去后,看到他妻子快穿戴好了。

“戴维森夫人对丈夫的情况感到害怕。”他一回来她就跟他讲,“他一整夜都没睡觉,她听到他在凌晨两点离开了汤普森小姐的房间,然后出去了。如果从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四处走动,那肯定会死掉的。”

麦克费尔医生告诉了她发生的情况,让她给戴维森夫人透露一下消息。

“不过他为何这样做呢?”她战栗着问。

“我不清楚。”

“但我不能告诉她,我不能。”

“你必须去。”

她恐惧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出去了,他听到她进了戴维森夫人的房间。麦克费尔等了一会儿,打起精神,开始刮须、洗脸,然后穿好衣服,坐在床上等他妻子。最后她终于回来了。

“她想见你。”她说。

“他们把他送到停尸间了,我们最好下去陪陪她。她情况怎么样?”

“她吓坏了,没有哭,但全身颤抖得像一片树叶一样。”

“我们最好马上过去。”

他们敲门后,戴维森夫人走了出来。她的脸色苍白得厉害,但没有流泪。在医生看来,这种镇静不大合乎情理。他们一言不发,沉默着向大路走去。到了停尸间,戴维森夫人说道:

“让我一个人进去看看他。”

他们都站在一边。一个当地人给她敞开了门,她进去后又关上了。他们坐下来等着。一两个白人走来,小声地跟他们说了些话。麦克费尔医生再一次把他所知道的情况跟他们讲了一遍。最后门轻轻打开了,戴维森夫人走了出来,众人没说一句话。

“我打算回去了。”她说。

她的声音生硬而坚定,眼里的神色让麦克费尔医生感到困惑,苍白的面容异常冷峻。他们慢慢地往回走,一句话都没说,最后来到房子对面的拐弯处。戴维森夫人喘了口气,那一刻他们都停下不走了。这时,一个叫人难以置信的声音猛地传到了耳朵里——那台好久没响的留声机又开始播放了,放的是刺耳嘈杂的拉格泰姆音乐。

“那是什么声音?”麦克费尔夫人惊恐地叫起来。

“还是走吧。”戴维森夫人说。

他们爬上台阶进了大厅。汤普森小姐正站在门口跟一个水手聊天。她身上陡然出现了变化,不再是过去几天里那个畏缩的慵懒模样,而是把自己所有的好服饰都穿戴上了:白裙子,闪亮的白靴,套着长棉袜的一双肥腿从靴筒顶部挤出来;头发是精心梳理的,戴着那顶插着俗艳花朵的硕大帽子;脸上涂了脂粉,眉毛黑得扎眼,嘴唇是猩红的。她把身子直直地挺着,俨然还是他们初识时的那个招摇女人。他们进来后,她突然爆发出嘲弄的大笑。当戴维森夫人不自觉地停下来时,她把攒了一嘴的口水吐了出来。戴维森夫人向后退缩了一下,两颊变得通红,用手捂住脸赶紧离开了,最后快步跑上了楼。麦克费尔医生怒不可遏,把这个女人推回了她自己的房间。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他叫嚷道,“把那个该死的机器关掉!”

他冲过去,把唱片扯了下来。她冲他怒道:

“啊,医生,你住手!你到我房间里来到底想干什么?”

“你什么意思?”他喊道,“你什么意思?”

她镇定了下来,但她表情中的嘲讽和话语中的轻蔑与仇恨,没人能够描述。

“你们男人!都是污秽、肮脏的猪!你们都一样,全都一样!猪!猪!”

麦克费尔医生喘了口气,他明白了。

正文 檀香山

聪明的旅行者仅在想象中旅行。一名法国老人(一个真正的萨瓦人)曾写过一本叫做《在自己房间里旅行》的书,这本书我没读过,也不知道它的内容怎样,但书名却激发了我的想象力。若以这种方式,我就可以环游世界了。壁炉架旁的一幅画将带我前往白桦林密布、到处是白色穹顶教堂的俄罗斯。伏尔加河宽广无垠,疏落的村庄尽头和葡萄酒店里,留着络腮胡须的男子穿着粗糙的羊皮袄坐地啜饮。我站在拿破仑第一眼看到莫斯科的小丘之上,俯视着偌大的城市;然后走下山去,见到比我的众多朋友更为亲切的人——阿廖沙、沃伦斯基,还有其他十几个。不过,我的视线落在一件瓷器上,在它上面我嗅到了来自中国的辛辣气味。我坐上一把由人抬着的轿椅,沿着狭长的堤道穿过荒野,或者绕过绿树掩映的山峦。抬轿者跋涉在明媚的晨光里,相互愉快地交谈着,修道院低沉的钟声不时传来,遥远而神秘。北京的街头有着各色人等,人群不时散开,以便让迈着优雅步子前进的骆驼队伍通过;它们来自蒙古戈壁滩,运来了皮革和奇异的药物。英国伦敦,冬日午后,浓云低垂,光线暗淡得让人心情悒郁,不过你可以远眺窗外——你能看到珊瑚岛海岸上紧簇的椰子树;阳光下,你走在洁白如银的沙滩上,眼睛晃花了,无法直视;头顶上八哥鸟发出大惊小怪的叫声,海浪永无休止地拍打着礁石。如此等等,都是最美妙的旅行,是你在壁炉边进行的旅行,因为这时候你不会错失所有的想象。

但有人喜欢在咖啡里放盐,他们说这样的咖啡更浓郁,有种新的风味,所以独特而迷人。同样,在某些充满浪漫氛围的情景中,你一定体验过头脑突然清醒过来的感觉,这是难免的,但也增加了特别的趣味。你期待某件事尽善尽美,到头来得到的却不止是美善本身,而是要复杂很多。这正如一个伟人性格中的缺陷——人们对他的崇拜会因此而减少,但也使得他的整个人格更为迷人。

我本来没打算前往檀香山,那里距离欧洲实在过于遥远,我到达那儿是在一次漫长的旅行之后。旅行从圣弗朗西斯科开始,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如此奇怪、让人产生美好联想的名字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知道头脑中对心所期是否已有清晰描述,但我的所见所闻却让我惊讶不已。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城市。棚户房跟石头大厦紧紧相连,破旧的木屋跟装有玻璃壁面的时髦商店互为比邻;福特、别克和帕卡德汽车排列在路边;商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尽是美国文明的必需品;每隔两座房子便有一家银行,每五座房子就有一家轮船公司的代理处。

大街上人头攒动,人种多得难以想象。美国人对天气毫不关心,穿着黑外套,浆硬的领子高耸着,戴的是草帽、呢帽或圆顶礼帽。肯纳卡人皮肤呈浅褐色,头发卷曲,只穿衬衣和裤子,而混血人系着耀眼的领带,脚蹬漆皮靴,潇洒十足。日本男子脸上挂着顺从的微笑,身着白色帆布裤子,整洁而得体,而穿着本民族服装背着婴儿的日本女人,在身后一两步远的地方跟着;还有穿着鲜艳僧服的日本小和尚,脑袋光光,像是有趣的玩偶。此外还有中国人:中国男人身材肥胖,广有资财,却古怪地穿上了美国人的衣服;而女人们个个妩媚动人,黑发梳理得齐整紧密,让你觉得永远都不会蓬乱,穿的是白色、灰蓝色,或黑色的干净的束腰外衣和裤子。最后是菲律宾人,男人戴着巨大的草帽,女人们穿着袖子宽大蓬松的鲜黄色薄棉布服装。

这是东西方交汇的地方,时尚与古老相融合,即使找不到你所期待的浪漫,你仍能拥有极有趣的收获。在这里,所有的陌生人住在一起,语言不同,思想相异,信奉着各自的神祇,价值观也彼此有别,却有两个相同的情感:爱与饥饿。不知为何,当你观察他们的时候,你能产生一种印象:他们的活力是那样非同寻常。虽然空气如此轻柔,天空如此湛蓝,你会觉得,一股火热的激情像悸动的脉搏般在人群中跃动着,不过其中的缘由我并不知晓。拐角处,当地警察拿着白色的警棍站在岗台上指挥交通,看上去体面十足,但体面只是表面上的,表面往下稍稍深入的地方,便充满神秘和幽暗,让你惊恐不安,心跳都暂停了,如同你正处在黑夜中的森林,突然传来一阵低沉的、连续的击鼓声,周围的寂静也一下子跟着震颤起来。你期待着去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但我也不得而知。

如果说我强调了檀香山的不协调,在我看来,正是这一点才使我要讲的东西有了意义。这是一个关于原始迷信的故事。我惊讶地认识到,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一个即使算不上高度发达但也相当精致的社会里,这样的迷信也是应该存在的。我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这类令人难以置信的情况应该——至少我们认为应该——出现在比如说打电话的过程中,或者出现在电车上,或者日报上。那个在檀香山给我带路的朋友身上也存在着这样的不协调,从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了,这也是他身上最显著的特征。

这是一个叫温特的美国人,我从纽约一个熟人那里给他带来一封介绍信。他的年龄介于四十到五十之间,个子高而消瘦,一头稀疏的黑发,两鬓已经花白,一张瘦削的脸庞轮廓分明;眼神明亮,大大的角质眼镜让他显得一本正经,但也使他看上去非常有趣。他出生在檀香山,他的父亲开了家大型商店,销售针织品以及时髦人士所需要的物品,从网球拍到防水油布等,生意非常兴隆。因此当温特拒绝进入这个行当而宣布要做一名演员时,他的父亲勃然大怒,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我的朋友在舞台上花了二十年,有时待在纽约,但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找工作的路上,因为他的天赋实在有限。他并不愚蠢,最后终于得出结论,他最好还是留在檀香山销售袜子吊裤带,而不是到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演些小角色,于是他放弃了舞台进入了生意圈。我想在遭受了多年的危险经历后,他完全喜欢上了现在的奢侈生活:开着一辆大型车,住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的漂亮房子里。我肯定,因为他是个能力出众的人,所以能把企业管理得井井有条;但他没法跟艺术完全摆脱关系,既然不能再演戏了,他就开始绘画。他把我领进他的画室,给我展示他的作品。画作一点不坏,但距离我对他的期待尚有一些差距。他只画静物,其余什么都不画,都是些小尺幅的画作,大约有8×10英寸大小。他画得非常精细,极尽优雅,显然他对细节有着很大的热情。他的水果作品让你想到基尔兰达约的绘画,在你有些惊讶于他的耐心之时,又不由得被他的灵巧所吸引。按照我的想象,他没能成为一名成功演员,细加考量的话,是因为他身上能够吸引观众的特质既不显著,也不丰富,不能让他走完自己的演艺道路。

他用这些“专有产品”招待了我。带我在城里转悠时,他的语气里透着些嘲讽的味道。在他心里,美国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能跟檀香山相比,不过他也很清楚自己的态度有些滑稽。他开车带我看了不同的建筑,当我对建筑物适当地表达赞美时,他便得意起来。另外,还带我看了富人区。

“那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建这座房子花了十万美元,斯塔布斯家是这里最好的四个家庭之一。斯塔布斯的父亲是七十年前以传教士的身份来到这里的。”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透过那双大的圆镜片眼镜看着我,眼睛眨巴着。

“这里最好的家庭都是传教士家庭,”他说,“如果你的父亲或祖父没有让一个异教徒信奉基督,那你就算不上一个标准的檀香山人。”

“是这样吗?”

“你了解《圣经》吗?”

“很了解。”我回答。

“其中有一章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子女的牙齿也发酸。我想在檀香山是不同的,父亲们给肯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但他们的孩子却离开了这里。”

“天助自助者。”我嘟囔道。

“当然如此。这里的当地人接触到基督教时,只能拥抱它,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国王们赏赐给传教士土地以示对他们的尊重,而传教士们还要通过在‘天国’积累的财富来购置土地,这肯定是笔好投资。有一个传教士放弃了自己的‘活计’——我称其为‘活计’并没有侮辱的意思——而变成了一名地产商,不过,这仅仅是一个例外。大部分情况是,他们的经济事务由孩子们来管理。哦,一个父亲五十年前来此传教真是件好事啊!”

他看了看手表。

“呦,表停了,该去喝杯鸡尾酒了。”

我们沿着一条两边盛开着红色木槿花的路况极好的大道回到了城里。

“你去过联盟酒馆吗?”

“还没有。”

“我们去那儿。”

我知道这是檀香山最著名的地方,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跟着去了酒馆。到那儿需要从国王大街穿过一个狭窄的过道,过道两旁是些服务处,那些口渴的人们可以到酒馆,也可以在此喝上一杯。酒馆是一个宽敞的四四方方的房间,有三个入口。柜台从一面墙壁伸展到另一面,对面的两个角落被隔成了两个小单间。据传说,当年这样建造是为了让卡拉卡瓦国王喝酒时不被随从们看到。想想在这样一个小小隔间里,一个皮肤黝黑的君主曾和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一起痛饮过,很有意思。酒馆里有一幅他的肖像油画,镶嵌在鲜亮的金黄色画框里,还有两幅维多利亚女王的版画。墙上挂着十八世纪的古老线雕铜版画,其中一幅挂在王尔德的剧照之后,老天才知道这样的挂法是何道理。此外还有二十年前的《图片报》和《伦敦新闻画报》圣诞增刊,各种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广告,以及棒球队和当地交响乐团的照片。

进酒馆后,里面已经相当拥挤。几名商人站在柜台边谈着什么,角落里两个肯纳卡人在喝酒,两三个店主模样的人正摇着骰子。其余人显然来自海上:流动货船的船长,大副,以及工程师。柜台后面两个混血调酒师在忙着调制檀香山鸡尾酒——酒馆正是以该酒出名,他们穿着白色服装,身材肥胖,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浓密而卷曲,有着大而明亮的眼睛。

温特似乎认识一大半人。当我们走向柜台时,一个独自站着、戴眼镜的矮胖男子要请他喝一杯。

“不了,船长,你跟我喝过了。”温特说。

他向我转过身。

“我希望你认识一下巴特勒船长。”

这个小个子男人跟我握了握手,我们开始交谈起来,不过周围的环境让我分心,我没怎么注意他,每人要了杯酒后就分开了。当我们回到车里离开时,温特对我说:“碰到巴特勒我很高兴,我想让你跟他认识认识,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

“我想我对他根本不了解。”我回答。

“你相信超自然力量吗?”

“我相信,但我不能完全确定。”我微笑。

“一两年前,他曾碰到过一件非常离奇的事,你应该让他给你讲讲。”

“哪种事?”

温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自己解释不了,”他说,“但情况是确切无疑的,你对这类事情感兴趣吗?”

“比如哪一类?”

“符咒,魔力,以及所有这类东西。”

“我碰到的人没有不感兴趣的。”

温特停顿了一下。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的,你应该听他亲自说说,这样你就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了。你今晚怎么安排的?”

“我啥事没有。”

“那这样吧,天黑前我跟他联系一下,看看能不能到他船上去。”

温特跟我讲了些关于他的情况。巴特勒船长整个一生都是在太平洋上度过的,他以前的状况比现在要好得多。起初他是加利福尼亚沿海一艘客轮上的大副,后来做了船长,不过他后来失掉了船只,几名乘客也葬身海底。

“我猜是酗酒的缘故。”温特说。

当然展开了一场调查,他失掉了自己的执照,后来就越发远离了这个领域。他在南太平洋漂泊了几年,不过现在,他在负责管理一条在檀香山及周围岛屿之间航行的小型纵帆船。船主是一名中国人——在他看来,船长没有执照就意味着不必付给他高昂的薪水,但由一名白人来管理船只总是有些优势的。

现在既然知道了他的情况,我就尽量准确地回忆一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我记得他戴着一副圆眼镜,镜片后面有一双溜圆的蓝眼睛——他的形象慢慢地重新浮现在我眼前了。他身材不高,体型肥胖,没有一点轮廓,脸圆如满月,鼻子周围肥腻腻的;浅黄色的头发很短,脸膛红润,胡子刮得干净;手圆鼓鼓的,关节处尽是小坑,而两条腿又粗又短。这是个快活的人,所经历的悲惨遭遇在他身上似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虽然到了三十四五岁的年纪,他看起来要年轻很多。但不管怎样,我对他只是大致留意了一下,现在知道了他所经历的不幸后——在我看来显然这个灾难毁掉了他的一生,我向自己保证,下次再见到他时一定好好观看他一番。观察不同人的不同情绪反应是件非常奇妙的事。有的人能够直面可怕的战争、临死前的恐惧和难以想象的恐怖,而心灵不会受到任何伤害;而其他一些人,看到月亮浮动在荒凉的大海上,或者听到小鸟在灌木丛里歌唱,都会引起内心的震动,以至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这归因于人性格上的优缺点、想象力匮乏或者性情不稳定吗?我不知道。当我在想象中再现当时沉船时的情景,想到那些溺水者的尖叫和恐怖,想到他后来在调查过程中承受的折磨,想到因亲友逝去而悲痛欲绝的人们,想到报纸上他一定会读到的严厉文字,想到他所遭遇的羞惭和耻辱,我震惊地回忆起另一个画面:巴特勒船长,如同一个在校男生般,正用毫不掩饰的下流语言谈论着那些夏威夷女孩,谈论伊韦雷红灯区,谈论他的那些成功冒险;在此过程中,他不时地哈哈大笑着,而原来人们认为他再也笑不出了。我记住了他闪亮的白牙——这是他最好的特征。他开始引起了我的兴趣,想到他的样子、他的快乐和满不在乎,我忘记了他以前的特别经历,为此,我要去见他——我想见他,如果可能的话,我要看看能否更多地了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温特做好了必要的安排,晚饭后,我们向海边走去。纵帆船派来的小船已在等着我们,我们划起浆,船出发了。帆船在港口里面某处停泊着,离防波堤不远。我们划到帆船一侧,听到了尤克里里琴的声音。我们顺着梯子爬了上去。

“我猜他在船舱里。”温特在前面领着路,说道。

船舱很小,破破烂烂,肮脏不堪。一侧有一张桌子,周围是一圈宽阔的长椅,上面睡着些乘客——坐这样的船旅行真是荒唐,我想。一盏石油灯发出微弱的光,一个当地女孩在拉尤克里里琴,巴特勒半躺着斜靠在椅子里,头枕着她的肩膀,一只胳膊揽住她的腰。

“别让我们打搅了您,船长。”温特开玩笑道。

“进来吧。”巴特勒站起身跟我们握手,“要喝点什么?”

这是个温暖的夜晚,从开着的舱门可以看到夜空里无数的繁星,而天空依然近乎蓝色。巴特勒船长穿着一件无袖汗衫,露出肥白的胳膊,裤子脏得让人难以置信。他光着脚,卷发上戴着一顶非常破旧、形状全无的毡帽。

“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女友,是不是个大美人?”

我们跟这个漂亮人儿握了手。她的身材比船长还要高出许多,美丽的容貌即使哈伯德大妈也不能掩盖——那是上一代传教士为宣扬礼仪而强行灌输给当地人的形象,尽管他们并不情愿。面对她的美貌,人们只能猜测,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将在一定程度上变得臃肿,但至少目前她是优雅、灵活的。她褐色的皮肤细腻光洁,眼睛奕奕有神,一头乌发又浓又密,编成粗粗的辫子缠在头上。当她笑着向人致意时,是那样自然迷人,露出的牙齿细小、均匀而洁白。她当然是一个令人销魂的可人儿。显而易见,船长疯狂地爱着她,他不想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每时每刻都想挨着她。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女孩看上去显然也在爱着他——她眼睛里闪烁的光芒不会骗人,微微张开的嘴唇也仿佛充满了爱的渴望。这是令人兴奋的,甚至有些让人感动,我不由得这么觉得。一个陌生人跟这样一对热恋中的人有什么相干呢?我希望温特没有把我带到这里来。在我看来,这个脏兮兮的船舱现在已经变了模样,对于这段极致恋情,它似乎承担了一个再合适不过的背景角色。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掉那艘纵帆船,它停泊在远离世界、挤满船只的檀香山港口,头顶上是一片浩瀚的灿烂星空。我还会记住那些在夜间一起航行的情人们——在无限空旷的太平洋上,他们正从一个绿色的多山岛屿驶向下一个。想到此,浪漫如一阵轻柔的风缓缓拂过我的脸颊。

但巴特勒是全世界最不可能让你联想到浪漫的人,他身上很难看出有什么东西能够产生爱情。穿着现在的衣服,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显得矮胖,而圆眼镜使他的圆脸盘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拘谨的胖娃娃,更让人联想到倒霉的助理牧师。他的谈话里掺杂了最离奇的美国精神,要不走样地转述这些东西而不失去生动性我绝无信心,所以后面我要用自己的话来讲述他的故事。更重要的是,尽管他话语温和,但说出的每句话都要带上咒骂语。这些虽然仅让那些过于规矩的人感到不舒服,但要印成文字未免显得粗俗。他是个醉心于欢乐的人,这也许可以解释他为何能在情场上几乎无往不胜,因为女人很多时候都是轻率的生物,假若男人们对她们总是一本正经,她们会厌烦致死,而对那些让她们开心大笑的小丑,她们则毫无抵抗力——她们的幽默感是肤浅的。以弗所的女神狄安娜为了那个坐在礼帽上的红鼻子喜剧演员,打算把她的谨慎抛到九霄云外。我意识到巴特勒船长是个有魅力的人,假如我不知道他经历过不幸的沉船遭遇,我会认为他的一生都是无忧无虑的。

一进门我们的主人就按响了铃声,一名中国厨师进来,端来更多的酒杯和几瓶苏打水。威士忌和船长的空酒杯已在桌子上放好。当我看到这名中国人时,我确实吃了一惊,这肯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丑陋的一个人。他身材矮小,但长得结实,拖着一条瘸腿;穿着汗衫和裤子,裤子原先是白色的,现在已是脏兮兮的了;蓬乱的粗硬灰发上戴着一顶破旧的粗呢猎鹿帽。一般的中国人戴这种帽子会显得奇怪,但他让人觉得荒诞。他宽大的、四四方方的脸平坦得像被重拳击打过,上面密布着深深的天花坑,不过最让人反感的是他脸上明显的兔唇,因从未进行过手术修复,上唇朝着鼻子的方向裂开,裂口处露出一颗尖尖的黄牙,真是吓人!他走了过来,嘴角叼着一个烟头,不知为何,这让他的神情看上去充满了邪恶。

他倒好了威士忌,打开一瓶苏打水。

“不要加水,约翰。”船长说。

他没说什么,给我们一人递过来一杯酒,然后出去了。

“我看到你在注意我的中国佬。”巴特勒肥胖、发光的脸上咧开了嘴笑道。

“我讨厌在黑夜里碰到他。”我说。

“他肯定相貌不佳。”船长说——不知为何,他似乎是带着一种特殊的满意的语气在说这番话。“不过,我要告诉世人的是,他有一点不简单,只是你每次看到他时需要提前喝上一杯。”

不过我的视线落在了桌子上方悬挂着的一个葫芦杯上,便站起来看。我一直在寻觅一把古老的葫芦杯,而这一个是除博物馆外我见过的最好的。

“这是一个岛上的酋长送我的,”船长看着我说,“我为他做了件善事,他要送我一个好东西。”

“他真的送给你了。”我回答。

我在想能不能小心地让巴特勒船长出个价钱,我难以想象他会珍视这么个东西。这时,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说:“这个我一万美元也不卖。”

“我猜他不会,”温特说,“卖掉它无异于犯罪。”

“为什么?”我问。

“当然如此。”

“那给我们讲讲。”

“天还早呐。”他回答。

等到天明显不早了,他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与此同时,我们也灌进了大量的威士忌。巴特勒船长给我们讲述了他以前在圣弗朗西斯科和南太平洋的经历。最后,女孩睡着了,她蜷缩着躺在椅子里,脸枕着自己褐色的胳膊,胸口随着呼吸轻微地起伏着——睡眠中的她看起来有些忧郁,但充满神秘和美丽。

他是在群岛中的一个岛屿上碰到她的,他摇摇晃晃的旧帆船就穿行在群岛之中,什么时候需要运货了便立即前往。肯纳卡人几乎不愿工作,所以勤劳的中国人、精明的日本人便从他们手里抢走了生意。她的父亲有一块狭长的土地,种上了芋头和香蕉;另外还有一条船,用来打鱼。他跟纵帆船上的大副有远亲关系,一次,大副带着巴特勒到了他家那座破旧的小木屋,度过了一个闲散的夜晚。他们带去了一瓶威士忌和尤克里里琴。船长不是个拘谨的人,一看到这个美丽女孩便迷恋上了她。他的当地话并不利索,但很快让女孩战胜了自己的羞怯感。他们整个晚上都在唱歌跳舞,一个晚上快要结束时,她已坐到他身边,而他在用胳膊搂着她的腰了。他们碰巧要在岛上多驻留几日,船长绝不是急性子的人,也就不愿缩短停留时间。日子悠悠,他在这个舒适的小港过得怡然自得。早上他围着帆船游上一圈,晚上再游一圈。岸上有一家杂货店,水手们在那里可以喝杯威士忌,他则跟店主——一个混血儿——玩克里比奇牌,度过白天中最痛快的时光。晚上,大副和他就到女孩家里,唱一两首歌,或讲讲故事。是女孩的父亲提出让他把女孩带走的,他们友好地谈起这个问题;女孩偎依在他身边,手放在他的身上,不时用温柔的、笑意盈盈的眼神扫他一眼,催促他带自己离开。他爱她,他也是个喜欢家庭的人。有时海上的生活是有那么一点枯燥的,在那条旧船上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小人儿将是件开心事;另外他也的确有着实际的需求,他意识到旁边有个人就可以给自己缝缝补补,显然是有用处的。他厌倦了让一个中国佬来帮他洗东西——他会把所有的一切撕成碎片,而当地人能洗得更好。在檀香山登岸时,船长会隔三差五地到一家时尚的帆布西装店摆摆阔,这不过是确定个价钱的问题。女孩的父亲希望他能拿出二百五十美元,而船长并非节俭之人,一时拿不出这笔钱,但他平素慷慨大方惯的,而且女孩就在身边——她温软的脸正贴在自己脸上,他不愿意讨价还价。他提出先付一百五十美元,然后三个月后再付其余一百。这个晚上,大家发生了很多争执,而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事让船长恼怒起来,晚上也没有平常睡得好。可爱的女孩一直出现在他的梦境里,每次醒来,他似乎都感觉到她柔软性感的嘴唇正贴在自己嘴唇上。凌晨时他还在咒骂自己,因为上次在檀香山打牌时,他整个晚上都牌运不佳,以致身上的现金已所剩无几。如果昨天晚上他跟女孩还像往常一样相爱的话,那现在这个早晨他一定疯狂地思慕她的。

“听我说,巴纳纳斯,”他对大副说,“我必须去找那个女孩,你去告诉她父亲我今晚带钱过去,让他安排一下。我想我们天一亮就起航。”

我不知道大副怎么会有这样古怪的名字。他本名叫惠勒,不过即便拥有那样一个别号,他身体里的血液也不应该是白色的。他身材高大匀称,但有发福趋势,肤色要比一般的夏威夷人深得多;他的年龄不再年轻,浓密的卷发已变得灰白;上门牙也换成了金牙——对此他颇感自豪。他的眼睛明显是斜的,这让他的神色看上去有些忧郁。船长是喜欢戏谑的人,这便成了他源源不断的幽默源泉,总不客气地拿他这个缺陷开开玩笑,因他注意到大副对此是在乎的。巴纳纳斯跟大多数本地人不同,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要不是巴特勒船长脾气好、不会不喜欢什么人,他一定不会受到他的待见。船长喜欢和一个能交流的人出海,他本来就是个爱讲话、好交游的人——让一个“传教士”日复一日地跟一个闷葫芦喝酒、生活,真让人受不了,所以他用尽一切办法想让大副活跃起来,毫不客气地开他玩笑,但最后逗笑的只有自己,这就没什么意思了。他终于得出结论:无论在醉酒还是清醒之时,对于一名白人来说,巴纳纳斯都不是一个合适的伴侣。不过,他是一个好水手——船长很精明,知道有一个可资信赖的大副是多么重要,出海时,他经常什么都不用做,而只是躺在床上睡觉,睡到酒醒为止,想想还是不错的,因为巴纳纳斯毕竟让人放心。但他在社交上一窍不通,而找到一个可以交流的人终究是件快乐的事,那个女孩就不错;再说,上岸时他也不能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如果他记住回到船上时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在等他。

他去找他的杂货商朋友,两人倒上一杯杜松子酒,他开口向他借钱。一名船长是可以为杂货商帮上一两个忙的,两人低声(个人事务没必要让所有人知道)交谈了一刻钟后,船长把一叠钞票塞进了屁股口袋。那天晚上,女孩跟着他上了船。

巴特勒船长努力去实现当初因某些缘由而做出的决定,他所期待的结果最终出现了。他没能戒酒,但他不再过量饮酒。分开两三周后和小伙伴们待上一晚,他感觉非常开心,而等他回去再跟他的小女孩团聚时他同样感到快乐,他想到她一定正安然地睡着,可不是!当他回到船舱俯身看着她,她会睁开惺忪的睡眼,向他伸开双臂。天哪!这是多么幸福的事!他发现自己开始攒钱,因他平时是个大手大脚的人,在女孩看来,他这样做是对的。他送给她一些银背毛刷来梳理她的长发,还送了一条金项链,以及可戴在手指上的再造红宝石。呀!活着是多么美好!

一年过去了,整整一年他对她都没有任何厌倦。他不是一个善于分析自己情感的人,但这件事太令人惊异了,让他也不得不加以留意。那女孩身上一定有极其迷人的地方,他不由地看到自己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迷醉于她,有时一个念头会进入他的脑海:跟这个女孩结婚也许不错。

后来有一天,大副没来吃饭,也没来喝傍晚茶。对于他的缺席,第一顿饭时他没在意,但到了第二顿他便问中国厨师:

“大副去哪了?他不来喝茶?”

“没看到他。”中国人说。

“他没生病吧?”

“不知道。”

第二天巴纳纳斯又露面了,但比往日更加忧郁。午饭后,船长问女孩他怎么了,女孩笑了笑,把漂亮的肩膀耸了耸。她告诉船长说,巴纳纳斯喜欢上她了,他为此感到痛苦,因为她数落了他一顿。船长性情宽厚,对此并不嫉妒,让他极感有趣的是巴纳纳斯竟然也会爱上别人——他那样一个“斜眼儿”谈恋爱的机会实在渺茫。傍晚茶端上来后,他跟以往一样欢快地同他开玩笑。他故意说得模模糊糊,这样他就不能确定自己已经知道了一切,但还是颇为巧妙地打击了他几下。女孩并不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觉得那些话多有趣,后来求他不要再说了。他对她的认真劲儿感到吃惊,她说他不了解他们这个民族,这里的人心中一旦有了激情就可能会无所顾忌,这让她有些害怕,而他觉得这太荒唐了,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他来骚扰你,你就吓唬他说要告诉我,他就不会再干了。”

“我想还是辞了他好。”

“我们现在过得很好,暂时不要这样。一个好水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要是他还不放过你,我就揍扁他。”

或许女孩的女性智慧非同寻常,她知道如果一个男人已经做出了决定,再同他争论将毫无用处,因为这只能增加他的固执,所以她没再说话。这样,当这艘破烂的纵帆船在平静的海面上,在那些可爱的岛屿之间缓慢行驶时,一幕黑色的、紧张的情景剧正在上演,而对此,肥胖的小个子船长一无所知。女孩的排斥激怒了巴纳纳斯,让他最终失去了理智,只剩下了野蛮的欲望。他不再温柔或快活地向她表达爱意,而是充满了邪恶和粗暴,而她对他的轻蔑也已转变成了憎恨。当他向她苦苦哀求时,她报以愤怒、刻薄的嘲讽。不过,这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过了一段时间,当船长问她巴纳纳斯是否还在骚扰她时,她没有把实话说出来。

不过一天晚上,在檀香山,他紧赶慢赶才回到船上——帆船黎明就要起航。巴纳纳斯白天上岸喝了些当地烈酒,已经喝醉了。船长划着小船靠近帆船,一个声音突然让他惊住了。他顺着梯子爬上去,看到巴纳纳斯正暴跳如雷,拼命地撬着舱门,并咒骂道如果女孩不给他开门,他就杀死她。

“你究竟在搞什么鬼?”巴特勒大叫道。

大副放开了把手,用凶狠、仇恨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站住,你在门上干什么了?”

大副没有答话,他恼怒地看着他,脸上阴郁而无奈。

“我警告你不要跟我玩什么鬼花样,你这个肮脏的斗鸡眼黑鬼。”船长叫道。

他比大副要矮上一英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但他熟悉跟当地船员交往的方式,手上总戴着一个指节钢环以备急用——这或许不是一个绅士可以用上的物件,但巴特勒船长显然并非绅士,也没有同绅士交往的习惯。巴纳纳斯还没搞清船长的意图,船长的右胳膊已经挥了过来,戴着钢环的拳头干净利落地砸在了他的下巴上,他跌倒在地,就像一只公牛倒在了长柄斧下。

“这会让他记住的。”船长说。

巴纳纳斯一动不动躺在地上,女孩打开舱门走了出来。

“他死了吗?”

“没有。”

他喊来几个人,吩咐他们把他抬到他自己的床铺上去。他满意地摩挲了一下手,镜片后面的蓝色圆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女孩很奇怪地沉默着,用胳膊搂住他,似乎要保护他使他免遭无形的伤害。

两三天后巴纳纳斯才重新站起来。当他从船舱里出来,他脸上撕开了一个口子,肿了起来,透过黝黑的皮肤能看到青灰色的瘀伤。巴特勒看他正准备沿甲板溜走,便叫住了他。大副走过来,没说一句话。

“听我说,巴纳纳斯,”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因天热鼻梁已变得湿滑,说道,“我不会因为这件事辞掉你,但你要知道,我出手时会出手很重。这个你别忘了,不要再搞歪门邪道。”

然后他伸出手,朝大副好心情地粲然一笑——这是他最迷人的表情。大副接住伸过来的手,肿胀的嘴唇抽搐了一下,然后咧开嘴笑了,带着几分凶恶。这件事在船长看来就完全过去了,所以当三个男人坐下来吃饭时,他依然就巴纳纳斯的长相开着玩笑。巴纳纳斯吃得费力,肿胀的脸因疼痛变得更加扭曲,人看起来很是冷淡。

那天晚上,当船长坐在上层甲板上抽烟时,他觉得自己全身颤抖了一下。

“这样一个晚上怎么会颤抖呢,莫名其妙。”他嘟囔道,“或许得了轻感冒,今天一天都感觉有些怪。”

上床时他服了些奎宁,第二天早上他觉得好些了,但有点儿疲倦,好像刚从放荡行为中休息过来一样。

“我想是我的肝出了问题。”他服了片药说道。

那天他食欲不佳,黄昏时感觉很不舒服,就试了他知道的另一个治疗方法——喝两三杯威士忌——不过似乎仍没有多大用处。第二天早上,他照了照镜子,发现不大对劲。

“到檀香山时还是不好的话,我就给登比医生打个电话,他肯定会帮我治好的。”

他现在茶饭不思,四肢无力,晚上虽然睡得不错,第二天仍毫无精神,浑身筋疲力尽。这个一向精力充沛的小个子男人一想到要卧病在床就受不了,所以挣扎着下了床。几天后,他发现全身的疲惫已让他无法承受,于是决定不再起来。

“巴纳纳斯会管好船的,”他说,“他以前就做得不错。”

他想到以前有多少次,他跟他的小伙子们在天黑后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大家竟然一句话都没有。想到这里他微微笑了,那是在他遇到女孩之前。他冲女孩笑了笑,紧握着她的手。她感到困惑和焦虑,他看出她在为他担心,便试图安慰她:他有生以来从未生过病,至多一周后,他就能恢复如初了。

“我希望你能解雇巴纳纳斯,”她说,“我有种感觉,他在背后捣鬼。”

“他可是极好的水手,我不会解雇他,要不没有人开船了。好水手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他的蓝眼睛现在变得黯淡了,眼白全成了黄色,不过依然透出光来:“你不会认为他要给我投毒吧,小女孩?”

她没有回答,不过她跟中国厨师谈过一两次,对船长的饮食也格外留意。现在他吃得很少,她要使出全身力气才能劝他一天喝上两三次汤。他显然病得很重,体重迅速下降,面容苍白憔悴。他身体感觉不到疼痛,但日趋虚弱,也越来越无精打采,一日比一日消瘦。这个时候返航需要差不多四周时间,等他们到达檀香山时,船长有点儿为自己担心了。他在床上躺了两周多,感觉身体实在虚弱,无法去看医生,便叫人送信请他到船上来。医生给他做了检查,但找不到病因,体温完全正常。

“听我说,船长,”他说,“我对你毫不隐瞒,我不知道你得的什么病,这样检查也不管用,你最好还是到医院来,我们对你进行观察治疗。你的身体器官没什么问题,这个能看出来,我觉得你在医院住上几周就能痊愈了。”

“我不能离开船。”

中国雇主们都是怪人,他说,如果离开船的话他的雇主就可能解雇他,这是他无法承受的。只要坚守在岗位上,他的合同就能保护他,他有一个一流的大副。再说,他也不能离开他的女孩。没有比她更好的护士,如果有人能够帮他恢复健康,那个人就是她了。每个人都终究不得不面对死亡,他只希望能过上一段平静的日子。他不愿听从医生的劝告,最后医生也只好让步了。

“我给你开个药方,”他疑虑道,“看看能不能管用,不过你最好卧床一段时间。”

“下床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医生,”船长说,“我只是感觉很虚弱,就像一只猫。”

对于医生的药方,他颇不以为然,医生自己其实也不相信。当剩下他一人时,他用雪茄烟把药方点着了,这让他找到了一点乐趣——他必须找个乐子,因为雪茄在嘴里味同嚼蜡,他抽烟只是让自己相信他还没到连烟都抽不了的地步。那天晚上,他的两个担任流动货船船长的朋友听说他病了前来看他。他们一边喝着威士忌、吸着菲律宾雪茄,一边谈论着他的病情。其中一人想起来,他一个大副曾患过同样奇怪的病,全美国没有一名医生能治得了,但他在报纸上读到一则专利药品广告,觉得试一试也未尝不可。服了两瓶药后,那人就完全恢复了健康。不过疾病让巴特勒船长的头脑变得清醒起来,这种奇怪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在他们谈话过程中,他似乎能读懂他们的心中所想——他们认为他不久就要死了。在他们离开后,他感到有些恐慌。

女孩看出了他的惧意,现在她的机会来了。她原先一直竭力劝他让一名本地医生过来看看,但他断然拒绝了,现在她再去恳求他。他眼神疲惫地听着,有些犹豫。美国医生都不能说出他的病因,真是滑稽!但他不想让她觉得他感到害怕,让一个该死的黑鬼过来给自己瞧瞧,那会让她放心的,于是跟她说她想怎样就怎样吧。

第二天晚上,当地医生过来了。船长迷迷糊糊地一个人躺着,船舱里亮着一盏油灯,发出昏暗的光。门轻轻打开,女孩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她让门开着,有人在后面悄无声息地跟着进了船舱。看到这神神秘秘的一幕,船长不由得笑了,但由于身体实在虚弱,笑意只是在眼中微微闪烁了一下。医生是个身材矮小的年老者,非常消瘦,皮肤干瘪,脑袋全秃掉了,一副尖嘴猴腮的样子。他身体佝偻着,面容饱经风霜,宛如一棵老树,几乎没有人形。不过他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半明半暗中像两盏发出微红光线的灯。他穿着破旧的、脏兮兮的粗布工装裤,上身赤裸着,一屁股坐下来,然后看着船长——看了有十分钟之久。然后,船长感觉到他的手掌和脚掌碰触到了自己。女孩用紧张的眼神看着他,没有开口。接下来他跟她要船长穿过的衣服,女孩把他一直戴着的旧毡帽递给他,他接过来后又坐在地板上,用两只手紧紧地攥着,然后前后晃动着身体,嘴里发出低低的、含混不清的话。

最后他轻微地叹了口气,然后松开手,帽子掉在了地上。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支旧烟斗,然后点上了,女孩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他向她低声说了什么,她猛地站了起来。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们小声地快速交谈着,然后她站起来,把钱交给他,为他打开了门。医生轻轻地出去了,正像他进门时那样。她走到船长身边,俯下身,以便可以对着他的耳朵说话。

“是个仇敌祷告你死去。”

“不要说蠢话,小女孩。”他不耐烦道。

“这是事实,上帝所掌握的事实,所以美国医生也没办法,而我们民族的人就可以。现在没事了,我想你已经安全了,因为你是个白人。”

“我没有敌人。”

“巴纳纳斯。”

“他为何要祷告我死?”

“在他得到机会前,你就应该解雇他。”

“我想,如果没有比巴纳纳斯的巫蛊更为严重的事情发生,再过几天我就能痊愈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凝视着他。

“你不知道你就要死了吗?”她最后问。

这是那两个船长想到的,不过他们没说出来。船长苍白的脸上滑过一丝颤抖。

“医生说我没什么要紧的,只需要再静养一些时间就能好了。”

她把嘴唇凑近他的耳朵,仿佛害怕空气把话听了去。

“你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旧月亮消失的时候你就会死去。”

“这个倒是要了解一下。”

“旧月亮没有了你也就死了,除非巴纳纳斯在此之前死掉。”

他不是一个胆怯之人,他已从她的言辞,尤其是沉默、激烈的动作带给他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笑意再一次在他眼中闪烁:

“我想我会抓住这个机会的,小女孩。”

“新月亮出来之前还有十二天。”

她说话的语气让他想到了什么。

“听我说,我的女孩,这些都是骗人的,我一个字都不信。我不会对巴纳纳斯玩你那些恶作剧。他这个人不可爱,却是一个一流的大副。”

他本来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感觉疲惫至极,一下子虚弱不堪,头晕目眩起来,每天这个时候总是觉得最为强烈,便闭上了眼睛。女孩看了他一会,然后悄然出了船舱。月亮近乎全圆了,从晴朗夜空洒下的清辉在黑魆魆的海面上铺出一条银色的水道来。她惶恐地看着月亮,知道随着月亮的消失,她的爱人也就死去了。他的生命就在她手里,她可以救他,一个人就可以,但敌人是狡诈的,她必须也变得狡诈才行。她突然感觉到有人在看着她,她的心里掠过一丝惊惧,不用转身她就知道,在阴影里用火红的眼睛瞪着她的正是大副。她不清楚他要干什么,假如他能看透她的想法,她就已经被打败了,她拼命地让自己保持冷静。只有他的死才能拯救自己的爱人,她可以让他死!她知道如果能在一个葫芦杯里装上水,然后让他去看那个杯子,水面上就会出现他的影子,这时如果突然搅动一下水面,他便会如遭电击般死掉,因为那个影子就是他的灵魂。不过没人比他更了解这里面的危险,必须想办法打消他的疑虑,然后再哄骗他去看。一定不能让他想到有个敌人正处心积虑地要他的命。她知道该如何行动,不过时间紧迫,极其紧迫!不大会儿,她就看到大副离开了,她松了口气。

两天后他们起航了。新月亮升起前还有十天时间。巴特勒船长的样子已不堪忍睹,整个人都是皮包骨头,没人搀扶的话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几乎说不出话来。不过她仍不敢行动,她明白必须得耐住性子,大副非常非常狡猾。他们到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卸货后,仅剩下了七天,该行动了!她从船舱里搬出她和船长共同使用的一些东西,然后捆成一捆,放在她和巴纳纳斯吃饭的甲板舱室里。她进门后,他迅速转过身来,她看到他在打量那个捆包——她要准备离开了,他轻蔑地看着她。似乎不想让船长知道她正在干什么,她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东西搬过来,还有船长的几件衣服,捆成了几包。巴纳纳斯终于不再沉默了,朝一套工装服指了指,问:

“你带那个干什么?”

她耸了耸肩。

“我要回到自己的岛上去。”

他笑了起来,使他冷酷的脸变得更加扭曲。船长垂垂欲死,而她要带上能带的一切离开了!

“我说,那些东西你不能带走,你觉得呢?它们是船长的。”

“留给你也没用。”她说。

墙上挂着一个葫芦杯,正是我进船舱时见过并聊过的那个,上面覆盖着一层灰尘。她从水壶里往里倒了些水进去,然后用手指擦洗起来。

“擦它干什么?”

“可以卖五十美元。”她说。

“你想干啥?”

“你知道我想干啥。”

她嘴唇上闪过一丝笑意,飞快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迅速转过身。他呼吸急促起来,一股欲望在蠢蠢欲动,她微微耸了耸肩。他猛地跳起来向她扑去,然后用力搂住了她。这时她笑起来,用胳膊——圆圆的柔软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放纵地投入了他的怀抱。

第二天一早她把他从沉睡中唤醒了。第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船舱,他让她靠在自己胸口,告诉她船长也就能坚持一两天,船主不容易找到另一个白人来掌管船只,如果他少要些报酬的话就能得到这份工作,她就可以留下来陪他了。他充满深情地看着她,她偎依在他身上,用外国人的方式吻他——船长教给她的方式,答应他留下。巴纳纳斯幸福得陶醉了。

机会就在此时,一旦失去永不再来。

她站起来,走到桌边梳理头发。房子里没有镜子,她朝葫芦杯里瞧去,看看有没有自己的影子。她把漂亮的头发梳整齐了,然后招手叫巴纳纳斯到她身边,她指了指杯子,说:

“底部有什么东西。”

巴纳纳斯不自觉地、毫不怀疑地完全把头伸了过去,脸的影子出现在水面上。一瞬间,她的两只手猛地砸向水面,重重地击打在葫芦杯底部,水溅了出来,影子破成了碎片。巴纳纳斯惊惧地后退了一步,突然发出嘶哑的叫声,然后怔怔地看着女孩。她站在那里,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充满仇恨的微笑。他眼睛里露出了惶恐,粗大的五官因痛苦而扭在了一起,然后砰的一声瘫在了地上,好像服了剧烈的毒药一般,全身猛烈地抽搐着,一句话也说不出。她冷漠地俯身下去,把手放在他的胸口,然后把他的眼睑拉了下来——他已完全死了。

她走进巴特勒船长躺着的船舱,他的脸颊上微微有了些血色,吃惊地望着她。

“怎么啦?”他轻声问。

这是他两天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没什么事。”她说。

“我觉得真奇怪。”

然后他闭上了眼睛睡着了。他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要了些食物。又过了两周,他痊愈了。

温特和我划着船回到岸上时已过了半夜,我们喝了无数的加水威士忌。

“这一切你是如何想的?”温特问。

“这是个什么问题!如果你问的是我能不能给出解释,我不能。”

“船长可是深信不疑。”

“那是显然的,不过你知道,这不是我最感兴趣的。不管真实与否,也不管这意味着什么,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这种事情不应发生在这些人身上。”我不清楚那个普普通通的小个子男人怎么能让那个可爱的人儿如此迷恋。他在讲述这个故事时,看着她躺在那里,我想到了一个了不起的说法,那就是,爱的魔力可以创造奇迹。

“不过,她不是那个女孩。”温特说。

“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难道没注意过厨师?”

“当然注意过,他是我见过的最丑陋的人。”

“那就是巴特勒带着他的原因。去年女孩跟中国厨师跑了,这是另一个女孩,他得到她差不多只有两个月。”

“哦,真是难以置信。”

“他觉得这个厨师让人放心。要是我处在他的位置,我也没那么多自信。那个中国人有点儿本事,如果他想取悦一个女人,她们是抗拒不了的。”

正文 午餐

我是在比赛时看到她的。她朝我招了招手,在比赛中间休息时我便向她走过去,然后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上次跟她见面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不是有人提到她的名字,我估计我几乎认不出她来了。她跟我说着话,脸上灿然如花。

“哇,我们初次见面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时光好快呦!我们都不年轻了。你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吗?你邀请我去吃午餐的。”

我还记得吗?

二十年了,那时我寄居巴黎,在拉丁区有一间小小的寓所。从住所处远远眺去,看到的是一片公墓。我当时的生活甚是拮据,只是勉强填饱肚子罢了。她读过我的一本书,便给我写了封信。我回了信,并致以谢意。很快,又收到她寄来的另一封信,说她要路经巴黎,希望能跟我聊一聊。不过时间有限,仅有的空闲就在下个周四,她可以在卢森堡待上一个上午,问我能否在中午请她到富瓦约酒店小吃一顿。富瓦约是法国参议员们常常光顾的酒店,我的那点儿微薄收入哪里吃得起呀!要说去这样的地方吃饭,我想都没想过。不过,那一刻我实在太兴奋了。再说,我还过于年轻,没学会怎样拒绝一位女性(我不妨补充一句:很少有男人能掌握这一本领,等到他掌握了,人也垂垂老矣,那时候无论他们说什么对女人都已经无足轻重了)。我有八十法郎(金法郎),用来维持我这个月的伙食没有问题,但那一顿简单的午餐就将花掉我至少十五法郎。不过,如果把余下两周的咖啡减掉的话,一切还能对付得过去。

我回信说,我将跟她——我的朋友会面,就在富瓦约,周四中午十二点半。

她没有我想象中的年轻,虽长相端庄,但缺乏魅力。实际上,她已年届四十(是一个迷人的年龄,但这样的年纪不会让人一见钟情,或者爱得一塌糊涂)。她给我的印象是:长着大而洁白的牙齿,不过数量过多,且并无实际用处。很健谈,但看起来似乎更愿意把我当作谈论主题,我于是决定当一个专注的聆听者了。

当菜单拿过来后,我吃了一惊:价格之高远远超出我的预料,但她的话让我感到宽慰。

“我午餐什么都不吃的。”她说。

“哦——别这么说!”我慷慨十足地回答道。

“我就吃一样东西。我觉得现在的人们吃得太多了——要不上点儿小鱼吧。不知他们有没有鲑鱼。”

对于鲑鱼,这个时候还可以说是时令尚早,菜单上根本没有,不过我还是问了问服务生。有啊!刚进的鲜美鲑鱼,今年进的第一条鲑鱼!我为我的客人点了这道菜。服务生问她烹鱼的过程中她还要点儿什么。

“不要了,”她回答道,“我吃饭只吃一样东西,要不你上点儿鱼子酱吧。我不介意这个。”

我的心微微有些下沉——我买不起鱼子酱,不过这话不好开口。我告诉服务生鱼子酱一定要上。我给自己点了菜单上最便宜的一道菜——羊排。

“我想你最好不要吃荤,”她说,“吃了排骨这样的大菜,你还怎样工作呢?我觉得不能让胃负担过重。”

该考虑喝什么饮料了。

“我午餐什么都不喝。”她说。

“我也不喝。”我随即应道。

“除了白葡萄酒还行,”她的话头没停下来,仿佛我根本就没有开口说话,“法国白葡萄酒比较清淡,非常养胃。”

“你想喝点儿什么?”我问道——殷勤依旧,但热情已经减弱了。

她洁白的牙齿向我闪了一下,明亮而友善。

“我的医生什么都不让我喝——除了香槟。”

我想我的脸有些泛白了,点了半瓶。我用漫不经心的口吻提到,我的医生严令禁止我饮用香槟。

“那你喝点儿什么呢?”

“喝水。”

她吃了鱼子酱,又吃鲑鱼,神采飞扬地谈艺术,谈文学,谈音乐。我不知道菜单会是个什么样子。羊排端上来了,她开始板起面孔来批评我。

“我看你的习惯是午饭吃得过多,这肯定是个错误,你怎么不学学我呢?就吃一样东西。我确信,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会感觉好得多。”

“我现在打算就吃一样东西,”我说道。这时服务生拿着菜单走了进来。

她用一个优美的姿势摆了摆手,让他站到一边。

“不,不,我午餐什么都不吃的。就吃一口,再不多吃,我吃这点儿也是找个聊天的理由罢了,不是为了别的。我不可能再吃别的——除非他们有大芦笋。不吃点儿大芦笋就离开巴黎我会遗憾的。”

我的心又开始下沉。这个东西我在商店里是见过的,一看就让人垂涎三尺,但价钱贵得吓人。

“这位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大芦笋。”我对服务生说。

我全身心地希望他说出一个“没有”来。开心的微笑在他那张宽大的、牧师一般的脸庞上蔓延,他向我们保证:店里有的是大芦笋,都是上等货,又大又脆,极其罕见。

“我一点儿也不饿,”我的客人叹了口气,“不过你坚持的话,就来点儿芦笋吧,这个我不介意。”

于是我点了芦笋。

“你一点儿也不吃吗?”

“不吃,我从不吃芦笋。”

“我知道有人不喜欢的。事实是,你吃肉太多了,把味觉毁掉了。”

在等待芦笋烹制的过程中,我的心里突然惊慌起来。现在的问题,不是剩下的这个月有多少钱花,而是今天的账单我还付得起吗?如果差了十法郎而只能向客人去借的话,那真是丢人现眼。这样的事我不能做。口袋里到底有多少钱我心知肚明,如果账单数额过大的话,我决定只有这样做了:把手插到口袋里,装模作样地惊呼一声,弹跳起来说:不好,我的钱被扒了。当然,如果她也没带够钱而无法付账,那可真的会让人尴尬。倘若如此,那只有把我的手表留下,说我再回来付账好了。

芦笋端上来了,个大汁多,诱人食欲。酥油的香气把我的鼻孔刺激得痒痒的,正如贤德的闪米特人献出的燔祭刺激了耶和华的鼻孔一般。我眼巴巴地看着这个狂放的女人大口大口地、极其享受地把芦笋吞进了肚子里,我在一边彬彬有礼地谈论着巴尔干人的戏剧状况。终于——她吃完了。

“要咖啡吗?”我问。

“好的,就来杯冰淇淋和咖啡吧。”她回答道。

现在我已不再担心了,于是给自己点了份咖啡,给她要了冰淇淋和咖啡。

“你知道,有一点我特别相信,”她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说道,“吃饭时你要不时地起来站一站,那样你就可以多吃一点儿。”

“你还饿吗?”我有气无力地问道。

“噢——不,不。你看,我本不吃午餐的。今天早上,我喝了咖啡,吃了饭,但午餐我吃的东西从不超过一样,我跟你说过的。”

“哦,我知道。”

就在这时,一件让人惊惧的事情发生了。在我们等待咖啡期间,服务生的领班走了过来,他挎着一只大篮子,里面满满地装着硕大的鲜桃,虚情假意的脸上挂着迷人的微笑。桃子呈现鲜润的红色,如同纯洁的少女脸上羞赧的红晕,它们丰满的色泽让人想到意大利的风景。这个时节的桃子肯定不是时令水果吧?老天知道那得值多少钱!我看到的是——稍迟我就看到了,我的客人一边说话,一边随手拿起了一个。

“你看,你的胃里全填满了肉食,”——我的胃里只有一点可怜的羊排——“你不能再吃了。我不过是吃了点儿零食,再享用一个桃子吧。”

账单拿了过来。付完账时我才发现,剩下的钱只能够得上一次紧巴巴的小费了。我把钱递给服务生时,她的目光停留在那三法郎上看了一会儿——我知道她觉得我是个铁公鸡。我走出了酒店——前面还有整整一个月等着我,而我却一便士都没了。

“跟我学一学,”我们握手时她说道,“午餐只能吃一样东西。”

“我会做得更好,”我反驳道,“今晚我什么都不吃了。”

“你是个幽默家!”她开心地大叫道,然后跳上了一辆出租马车,“你真是个幽默家!”

不过最终我还是报了仇。我想我不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但不朽的众神干预此事时,我心满意足地静观其结局的产生——这是可以原谅的吧——今天,她已重达二十一英石。

正文 蚂蚁和蚂蚱

当我还是个很小的男孩时,家人就要我熟记拉封丹的一些寓言故事,并细心地给我解释每则寓言的寓意。其中一篇是《蚂蚁和蚂蚱》,它的寓意很深刻:勤奋使人受益,轻率让人倒霉。在这篇绝妙的寓言里(每一个有教养的人都应该大致了解的东西,却由我来讲述——我为此感到抱歉),蚂蚁忙忙碌碌了一个夏天,在储存过冬的食物,而蚂蚱却坐在一片草叶上,在阳光下歌唱。冬天来临了,蚂蚁储备丰富,舒适快乐,而蚂蚱的食品柜里却空空如也。她去蚂蚁那里祈求,希望能得到一点点的食物。这时蚂蚁给出了她经典的回答:

“夏天时你在干吗呢?”

“恕我直言,我在歌唱,白日唱,黑夜也唱。”

“你在歌唱——那么,你再去跳舞吧。”

不是出于我个人的怪癖,而是因为童年时代的矛盾心态——这是道德观念的不足造成的,我从来不愿意接受该寓言的寓意,我同情的是蚂蚱——有一段时间,我一看到蚂蚁就忍不住踩上去。通过这种简单的方法(正如从那时起我就发现的,整个人类都会这样做),我试图以此表达我对谨小慎微和常识常情的反感。

前几天看到乔治·拉姆塞一个人在饭店吃饭的时候,我不由地想到了这则寓言。我从没见过哪个人像他那样郁郁寡欢。他呆呆地看着空中,仿佛全世界的重担都落在了他一个人肩上。我为他感到难过:我怀疑他那不争气的弟弟又闯祸了。于是走过去,伸出了手。

“情况怎么样?”我问。

“心情不佳。”他回答道。

“又是汤姆?”

他叹了口气。

“是呀,又是汤姆。”

“你干吗还要管他?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你现在该知道,他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想每个家庭都有个败家子。汤姆已苦苦折磨了他二十年。起初他的一切还算体面:做生意,结婚,生了两个孩子。拉姆塞夫妇极其受人尊重,完全有理由相信汤姆·拉姆塞也将有一个成功而荣耀的人生。但有一天,他毫无征兆地宣布,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也不适合结婚,他想过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并且听不进任何劝告,他离开了自己的妻子,也辞掉了工作。靠着一笔小小的积蓄,他流连于欧洲各国的首都,度过了两年潇洒的时光。关于他的所作所为,不时有流言传到亲人的耳朵里,他们都感到非常震惊。他当然过得很快活,但亲人们还是大摇其头,钱花光后他会怎么样呢?很快,他们就发现——他在举债。这个家伙迷人可爱,但又寡廉鲜耻。拒绝借钱给他比拒绝任何人都难。他总能从朋友那里借到钱,而他又特别擅长结交朋友。他总在说,把钱花在生活必需品上是乏味的,用在奢侈品上才够意思。为此,他就要靠他哥哥乔治了。在哥哥面前,他总是使出浑身解数,以施展其魅力。乔治是个老实人,对他的花招不够敏感,同时也是个受人尊敬的人。有一两次,他听信了汤姆悔过自新的承诺,给了他几笔数量可观的钱,以便让他从头开始。一拿到钱,汤姆就买了辆汽车和一些非常漂亮的珠宝。当残酷的现实让乔治认识到,他的弟弟绝不会安稳下来时,他就不再理他了,而汤姆开始心安理得地讹诈哥哥。作为一名可敬的律师,看到弟弟在自己最喜欢去的餐馆柜台后面调制鸡尾酒,或者在自己常去的俱乐部外面坐在驾座上等客,终究不是件光彩的事。而汤姆说,在酒吧里干活或者开出租都是极体面的,不过倘若乔治能给他几百英镑的话——为了家庭的荣誉,他不介意把工作辞掉。于是乔治给了他钱。

有一次,汤姆差点儿锒铛入狱,乔治简直气坏了。从头到尾,他不得不参与处理这件丑事。真的太过分了!他以前疯狂、无脑、自私,但从未做过欺诈之事——乔治指的是违法行为;但这次,如果被起诉的话,那他毫无疑问将被定罪,你怎么能让唯一的弟弟身陷囹圄呢?被汤姆敲诈的那个人叫克朗肖,克朗肖对汤姆一直怀恨在心,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诉诸公堂——他说汤姆是个流氓,必须要接受惩罚。最终,乔治费尽周折,花了五百英镑平息了事端。但他很快听说,汤姆和克朗肖一起兑付了支票,结伴去了蒙特卡洛。那一刻,他简直疯掉了,我从没见过他的怒火如此之大。两个人在蒙特卡洛度过了一个月的快活时光。

二十年了!汤姆赛马,赌博,追求最漂亮的女孩子,跳舞,到最昂贵的餐馆吃饭,每天衣冠楚楚,招摇过市,任何时候都是清爽齐整、容光焕发。虽然他的年龄已四十有六,但你从不会觉得他超过了三十五岁。他是个十分有趣的伴友,尽管你知道这个人毫无用处,但仍喜欢跟他交往。他兴致勃勃,永远那样开心,浑身散发着无穷的魅力。当他不时开口向我借钱以便维持基本生活之需时,我从来没有吝惜过——每次借给他五十英镑,我还觉得是我欠了他的债。汤姆·拉姆塞熟识每一个人,每个人也熟识他。你可以不认可他,但你没法不喜欢他。

可怜的乔治,只比他不争气的弟弟大一岁,但看起来有六十岁了!二十五年来,每年休息的时间从来不超过两周。每一天,他早上九点半来到办公室,工作到下午六点才离开。他是个诚实、勤奋、可敬的人,有一个贤淑的妻子——对于她,他从来都是忠诚有加,甚至连思想里的背叛都没有;还有四个女儿——对于她们,他是个最称职的父亲。他坚持把收入的三分之一储存起来。计划是等到五十五岁就退休,然后住到乡下的小房子里去。在那里他打算在自己的花园里耕种一下,打打高尔夫。他的人生是没有瑕疵的。让他高兴的是,他在老去,汤姆也在老去。他搓着手说道:

“汤姆年轻貌美时没问题,但他只比我小一岁。四年之后,他就五十了,就会发现生活不那么容易了。而我五十岁时,将有三万英镑的储蓄!二十五年来,我一直说,汤姆最终将沦落街头,我们看看他是不是喜欢这种生活呢?也让我们看看是做正经工作好呢,还是游手好闲好?”

可怜的乔治!我对他深表同情。我在他身边坐下来,不知道汤姆又干了什么坏勾当。乔治显而易见非常难过。

“你知道现在发生什么事了吗?”他问。

我想可能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是不是汤姆最终被关起来了?乔治结结巴巴,简直语不成句。

“你不能否认,我一生一直勤勤恳恳——体面、本分、受人尊敬。我一生勤俭,希望退休时,通过金边证券获得一笔小小的收入。在工作上,我从来都是尽职尽责——上帝乐意把我安置在这份工作中。”

“的确如此。”

“你也不能否认,汤姆历来都是一个无所事事、百无一用、浪荡成性、声名狼藉的坏蛋。如果正义尚存的话,他现在应该待在济贫院里。”

“是这样。”

乔治脸上泛红了。

“几周前,他跟一个年纪足足可以做他母亲的老女人订了婚。现在老女人死了,把一切都留给了他——五十万英镑,一艘游艇,伦敦的一栋房子,还有乡村的一座房子。”

乔治·拉姆塞把攥着的拳头狠狠地砸在桌子上。

“不公平!我跟你说,不公平!妈的,真不公平!”

看着乔治的那张暴怒的脸,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从椅子上滚落下来,差点儿掉在了地板上。乔治再也没有原谅我,但汤姆时不时邀我到他梅菲尔区的精美房子里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偶尔,还会从我这里借上一点儿小钱——不过,那完全是一种习惯罢了——从来不超过一英镑。

正文 家

农场坐落在索美塞特夏群山之中的一片空地上,中间是一座古老的石房子,周围环绕着谷仓、畜栏和其他附属建筑。门廊上刻着房子建造的年份——1673,数字雕刻得甚是优美;房子呈现灰色调,历经岁月的剥蚀,看起来跟四周遮蔽它的树木一样,俨然已成为整个风景的一部分了。一条林荫道贯穿了大路和修剪齐整的花园,道路两旁种的是枝叶绚烂的榆树——林荫道是众多乡绅宅邸的骄傲。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如同石房子一样——古板、健壮而又朴实无华,唯一令他们引以为荣的是,自从石房子建造以来,一辈辈的人——从父亲到儿子,从儿子到孙子,生生死死都在这里,从没断过。三百年来,他们开垦出了周遭的土地。乔治·梅多斯已年届五十,他的妻子比他小一两岁;孩子们——两个儿子、三个女儿,既漂亮又结实。他们没有新近流行的绅士、淑女之类的概念,他们熟悉自己的家园,并为它感到自豪。我从没见过一个比他们更团结的家庭。他们快乐、勤奋而和善,过的是一种族长管理式的生活,一种圆满的生活。这为他们的日子增添了一种美感——如同人们在贝多芬的交响乐和提香的画作中所确切感受到的一样。不过房子的主人并不是乔治·梅多斯(村里人说,根本不是),而是他的母亲,她的年纪是儿子的两倍——他们说。她七十岁了,个子高挑,身板挺直,外表端庄,头发灰白,满脸尽是皱纹,但一双眼睛明亮而犀利。在家里,在农场上,她的话就是法律,但她又是个富有幽默感的人。如果说她采用的是专断的管家方式,那她同时又是个亲切和蔼的人。大伙儿听了她讲的笑话就会大笑,接着再转述给别人听。她是个优秀的女生意人,要想跟她讨价还价并击败她,你得早上起个大早才行。她是个不简单的人,把善良跟警觉(可笑者才有的那种警觉)令人惊讶地融合起来。

一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夫人把我拦住了。她看起来惊慌失措(她的婆婆是我们所认识的唯一被称作梅多斯夫人的人,而乔治的妻子只能被称作是乔治夫人了)。

“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他原来在中国。”

“什么——我还以为他人早不在了呢。”

“我们都认为他不在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听过十几次了,故事让我开心,因为它有些古代民谣的味道;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种事会让人感到怪怪的,同时又让人感动。因为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弟弟汤姆五十多年前都曾追求过梅多斯夫人——那时她还叫埃米莉·格林,她跟汤姆结婚后,乔治就出海去了。

他们听说他到了中国海岸。开始的二十多年里,他不时地寄回礼物给他们,后来就失去了音讯。当汤姆·梅多斯离世后,他的遗孀给他写信告诉他汤姆的死讯,但没收到任何回音。最后,他们得出结论——乔治一定不在人间了。但两三年前,令人惊异的是,他们收到朴次茅斯“水手之家”的护士长的一封信。情况似乎是这样:在过去十年里,乔治·梅多斯因患风湿病而变得残疾,一直住在她们那里。现在,他感觉自己已经来日无多,想再次回到自己诞生时的老房子看看。阿尔伯特·梅多斯,也就是他的侄孙,去了福特的朴次茅斯把他接了回来,这个下午就要到了。

“你不妨想想,”乔治夫人说道,“他离开这里五十多年了,从没见过我家乔治,乔治下一个生日都五十一岁了。”

“梅多斯夫人怎么看?”我问。

“哦——你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坐在那里,笑眯眯的,只是说‘他走的时候是个帅小伙,但不如他弟弟稳重’。这也是她选择我家乔治父亲的原因。‘不过,他现在一定安稳多了。’她说。”

乔治夫人让我到她家里去看看他。作为一个最远仅到过伦敦的乡下女子,她是朴实的,觉得我们两个都到过中国,会有些相同处。当然我接受了这个邀请。我到那里后,发现整个家族的人都到齐了,他们坐在一个面积很大的石质地板的旧厨房里。梅多斯夫人像往常一样坐在壁炉旁的椅子里,腰板挺直,我看到她穿上了她最好的丝绸长裙,儿子和儿媳跟孩子们一起围坐在桌子旁。在壁炉的另一侧的椅子上,蜷缩着一位老人。他瘦骨嶙峋,皮包骨头,皮肤松弛得像是披着件过大的旧外套;脸上皱纹纵横,皮肤蜡黄,牙齿已经所剩无几了。

我跟他握了握手。

“哦,梅多斯先生,很高兴见到您平安归来。”我说道。

“是船长。”他纠正道。

“他走着过来的,”阿尔伯特——他的侄孙告诉我,“他走到门口时,要我把车停下来,说他想走一走。”

“跟你说吧——我两年没下过床了。他们把我抬下来,放到车里。我想我再也不能行走了,但看到那些榆树后——我记得我的父亲非常珍惜那些树木,我感觉到我又能走路了。我沿着那条林荫道走了过来,五十二年前我就是从那里离开的,现在我又回来了。”

“愚蠢,我把这叫作愚蠢。”梅多斯夫人说道。

“这对我有好处。十年来,我从没感觉这么好过,这么健康过。我也希望你到外面去,埃米莉。”

“别这么肯定吧。”她回答道。

我想这一代人从来没有人对梅多斯夫人直呼其名的。这让我稍稍有些惊讶,似乎老人对她过于亲昵了些。她看了看他,眼睛里闪现着慧黠的笑意。他冲她咧开嘴笑了,露出了无牙的牙床。看着他们真是让人奇怪——两个老人半个世纪没有见过面了,想想他们——那么久以前,他爱着她,而她爱着另一个。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当时的感觉,以及彼此说过哪些话。我不知道对现在的他来说,当年离开世代故居,抛弃了合法的继承权,而去过一种流亡的生活,是否感到奇怪。

“您结过婚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没有,”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然后又咧开嘴笑了,“因为这,我对女人的了解太透彻了。”

“这只是你说说而已。”梅多斯夫人反驳道,“如果能了解真相的话,要是有人说你年轻时娶过六个黑人女子,我不会感到惊讶。”

“埃米莉,中国人不是黑人,你对这个应该很清楚的,他们是黄色人种。”

“或许这就是你皮肤变得如此之黄的原因吧。当我一开始看到你时,我心里想,哦——他得了黄疸了。”

“我说过我不会跟任何人结婚的,除了你——埃米莉。我真的从来没结过婚。”

他说这话的时候,既没有伤感也没有怨恨,而只是把事情陈述出来,好像一个人在说:“我说过我要走二十英里的,我走了。”他的话语里透着些许的自我满意。

“不过,如果你跟我结了婚,你或许会后悔的。”她回答道。

我跟这位老人聊起了中国,但聊得不多。

“中国的每一个港口我都熟悉,比你对自己的外套口袋都要熟悉。船能到的地方,我都去了。我可以让你在这里坐上六个月,每天给你讲我的所见所闻,那连一半也讲不完。”

“哦,乔治,据我观察,有一件事你没有做,”梅多斯夫人说道——她的眼睛透出揶揄但并无恶意的微笑,“那就是,你没有发大财。”

“我不是愿意攒钱的人。挣多少花多少——这就是我的人生格言。但有一件事我要为自己说一下:如果我有机会再过一次人生的话,我会把它抓住。这样的事情并不多。”

“是真的不多。”我说道。

我满怀钦佩和尊敬地看着他。这是个没有牙齿的、跛腿的、一文不名的老人,但他的一生是成功的,因为他喜欢自己的人生。当我离开时,他让我第二天再去看他。如果我对中国感兴趣,他会把我想知道的所有故事讲给我听。

第二天早上,我想我应该过去问问老人是否愿意见我。我沿着那条色彩斑斓的榆树大道走过去,当我来到花园旁时,我看到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我向她道了早安,她直起了身子。她摘了一大抱的白花。我瞥了一眼房子,看到百叶窗都拉上了:我感到惊讶,因为梅多斯夫人是喜欢阳光的。

“当你埋在了土里,你有足够的时间生活在黑暗里。”她经常说。

“梅多斯船长怎么样?”我问她。

“他总像个莽撞的小伙子,”她回答道,“今天早上莉奇给他端茶时,发现他已经死了。”

“死了?”

“死了。是在睡眠中死去的。我正要摘些花放他房间里。唉,他死在那所老房子里,我是高兴的。对梅多斯家族来说,这意味着很多——很多。”

他们劝他上床睡觉费了很多周折。他把他漫长的一生里发生的事情都讲给他们听了。能回到自己的老房子,他感到高兴。不需要别人的搀扶,他一个人就从那个车道走过来了,他为自己感到骄傲。他夸口说他还要再活上二十年。不过,命运是充满善意的:死亡在恰当的地方为他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她怀里的白花。

“哦——我很高兴他能回来,”她说道,“我跟汤姆·梅多斯结婚后,乔治就走了,事实上,我是否结婚结对了,我一直不能肯定。”

正文 池塘

当阿皮亚都市酒店的老板卓别林把我介绍给劳森时,我根本没注意到他。我们早早地坐在酒吧间喝着鸡尾酒,岛上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让我听得兴致盎然。

卓别林负责接待我。他原先是一名采矿工程师,或许是性格使然,他竟定居在了一个无从发挥职业特长的地方。不过,一般人都认为作为采矿工程师,他是极其聪明的。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发已经变得灰白,头顶更显稀疏,上唇上留着一把乱糟糟的小胡子,整张脸由于日晒和酒精的缘故看起来红通通的。他虽是店主,但徒有其名,尽管酒店的名字大气磅礴,那也不过是一座两层的构架建筑而已,而且由他的妻子——一个四十五岁、高挑枯瘦的澳大利亚女人——掌管,那可是个颐指气使、说一不二的女人,这个本来喜怒无常、动辄就喝个酩酊大醉的小个子男人对她充满了恐惧,陌生人很快就听到了他们家爆发的争吵。为了让他“臣服”,她的拳头、脚掌都用上了。尤其出名的是在一次宿醉之后,她把他关在房间待了二十四小时之久——他根本就不敢离开这个“监狱”,后来有人看到他有些可怜巴巴地站在阳台上跟街上的行人交谈。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他对自己丰富人生的回忆使他的谈话有了倾听的价值,尽管真实与否让人不得而知。所以当劳森漫步进来时,我对他的“干扰”颇有些不悦。尚未到中午,卓别林显然就已喝了不少,我不情愿地屈服于他的坚持,接受了他喝杯鸡尾酒的邀请。我知道这时他的头脑已经迷糊了,如果再喝一轮(出于一般性礼貌必须由我来埋单),他就会飘飘然起来,那时,卓别林夫人就对我没有好脸色了。

劳森的长相毫无魅力可言,身材矮小瘦弱,长着一张土黄色的长脸,窄而短的下巴,大而多骨的鼻子显得突兀,粗重杂乱的眉毛让他看上去有些古怪。他是个快活的人,但他的快乐在我看来并不真诚,只是表面上的,是用来欺骗世人的一副面具,我甚至怀疑他隐藏了自己卑鄙的天性。他显然渴望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一个亲切友好的人,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让人捉摸不定。他用刺耳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跟卓别林分享着过去参加过的已成为传奇的“狂欢”经历,两人一个比一个讲得动听;他们还谈到了在英国夜总会度过的喝得烂醉的夜晚,谈到他们在狩猎探险时喝过的不可计数的威士忌,谈到在悉尼旅行时全然记不起从登岸到离开期间的任何经历——这是让他们颇感自豪的一件事。真是一对酒鬼!现在四杯酒下肚后,两人都有些醉意朦胧了,但同样是醉酒,两人的差异还是明显的:卓别林粗野庸俗,而劳森即使醉了依然绅士十足。

最后他有些晃晃悠悠地从椅子里站起来。

“好啦,我该回家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卓别林问。

“好。”

他走了出去,他单音节词的回答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由得抬起了头。

“好人啊,”卓别林肯定地说道,“最好的人之一,可惜就是喝酒。”说这话时,劳森走出房间,来到了外面阳光底下。

在卓别林看来,自己的这个评价不无幽默。

“他喝醉了就找人打架。”

“他经常醉吗?”

“每周三四天都喝得烂醉——是这个岛屿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埃塞尔。”

“埃塞尔是谁?”

“埃塞尔是他妻子,一个混血儿,老布莱瓦尔德的女儿。他以前把她从这里带走了——没办法,但她受不了,如今又回来了。现在他不喝个半死就没法活了。好人啊,不过喝醉了酒就不成样子。”

卓别林打了个响嗝。

“我去冲个澡,最后那一杯是不该喝的,让人喝醉的总是最后那一杯。”

他决定到淋浴间去冲澡,不过犹疑地看了看楼梯,然后上楼去了,一脸的郑重和不自然。

“跟劳森交朋友能让你受益匪浅,”他说,“这个人很博学,他清醒的时候你会对他感到惊讶的,人也聪明,值得跟他一聊。”

这几次谈话中,卓别林把他全部的经历都讲给我听了。

黄昏前,我在海边兜了兜风然后回到酒店,劳森也回来了。他醉醺醺地坐在酒吧间的一把藤椅里,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他显然喝了整个下午,动作迟缓,脸上露出愠怒和恨意,扫视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不过我看出他并没认出我。酒吧间里还有两三个人在摇着骰子,没人注意他——他们对他的情况显然司空见惯了,不值得去关注。我也坐下来开始玩起来。

“该死,你们这帮人真是会交际。”劳森突然说道。

他从椅子里站起来,两膝弯曲着,歪歪斜斜地向门口走去,我不知道这幅景象是可笑还是可憎。当他离去时,其中一人吃吃窃笑起来。

“劳森今天又喝醉了。”他说。

“如果喝了酒像他那个样子,”另一人说,“我就把酒戒掉,再不去喝。”

谁能想到这个可怜虫本是个风流潇洒的人物,还有,他的生活里充满了让人怜悯和恐怖的东西——理论家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制造悲剧效果不可或缺的因素。

接下来的两三天我都有没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正坐在酒店二楼的阳台上俯视着大街,劳森走上楼来,坐在了我身边的椅子上。这一次他非常清醒,跟我随便聊了几句,我有些漠然地回答着,他突然带着歉意地笑了。

“前两天我醉得不轻。”

我没回话,实在没什么可说的。我远远地举着烟斗以驱散蚊虫,但毫无用处,于是开始观看那些正在下班回家的当地人:他们迈着大步缓缓走着,显得小心翼翼、落落大方,赤裸的脚掌落在地面上发出连续的轻柔的啪啪声,听起来奇妙无比。他们的黑发或直或曲,也常常染成淡黄或黄绿色,神情跟其他人群极其不同,身材挺拔,体型优美。这时一群所罗门岛民正好经过,他们是这里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瘦小,皮肤黝黑,浓密的柔软卷发染成了红色。不时还有白人开着越野车驶过,或直接开进了酒店院子。湖里,两三条纵帆船正把优美的影子倒映在平静的湖面上。

“在这么个地方,除了喝酒真不知道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我没话找话、漫不经心地问道。

“它是很漂亮,不是吗?”

要描述这个岛屿无与伦比的美丽,他运用的这个词是远远不够的,我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向他看去。他忧郁而好看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神情让我大吃一惊: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痛苦,它所透露的发自肺腑的悲哀让我觉得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了。但神情一闪而过,他又笑了起来。他的笑是单纯的,有那么一点天真,这让他的整个面容都发生了变化,我最初对他产生的厌恶感也开始动摇起来。

“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整个地方都看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片刻。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打算再不回来,但还是回来了,”他犹豫着说,“我妻子想回来,你知道,她是在这里出生的。”

“哦,我知道的。”

他再一次沉默了,然后试着谈论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不知为何,他努力想对我表现得友善一些,他开始谈史蒂文森的著作,但话题很快转向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很受欢迎。”他说,“我觉得我怀念那些歌剧如同我当时怀念这里的一切,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了我这个问题,仿佛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对他说——我承认自己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似乎很高兴。他又开始谈起瓦格纳,他说让他得到情感上的慰藉的是作为普通人的瓦格纳,而不是作为音乐家的瓦格纳,对此他也无法解释清楚。

“我觉得拜罗伊特实在值得一去,”他说,“糟糕的是我没钱。当然,个别演出可能比不上考文特花园,不过那些灯光、女人的装束都是完美的,还有音乐。《王尔古雷》第一场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天哪!”

他的眼睛炯炯有神,整张脸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土黄色的瘦削脸颊上微微有些泛红。这时我忘记了他的声音是尖利和难听的,他的身上甚至增添了些许魅力。

“确实,今晚我就想住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酒店吗?过去我常去。皮卡迪里广场的商家灯火辉煌,还有那些人群!我觉得站在那里看着公交车和出租车来来往往,真的让人惊讶,好像它们永远都不会停下来。我也喜欢斯特兰德大街。关于上帝和查令十字街的那首诗是怎么说的?”

我吃了一惊。

“汤普森的作品,你指的是?”我问。

我引述了下面的话:

<small>既然如此悲伤,你的悲伤就不会再增加几分</small>

<small>雅各的天梯搭建在上天和查令十字街之间</small>

他微微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之犬》,写得太好了。”

“一般都这么觉得。”我嘀咕道。

“在这里,你碰不到读过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只是显摆一下而已。”

他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情,我想我猜出了他来找我的心思:我是他遗憾失去的那个世界的联系纽带,而那里的生活他已不再了解;而在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对我充满了敬畏和羡慕。不过,他开口讲了不到五分钟,突然说出的一番激烈的话让我吃了一惊。

“我受够了,”他说,“受够了!”

“那你怎么不离开呢?”我问。

他的脸变得阴沉了。

“我的肺不太舒服。英国的冬天现在我受不了。”

这时候另一个人来到阳台上加入了我们的谈话,劳森又陷入忧郁和沉默中。

“该喝一口了,”新来者说,“谁要跟我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了起来。

“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离开后,我对他的感觉依然要比原先预料的好很多。他令我困惑,却也引发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五六年,但我惊讶地看到她仍然极为年轻。当他跟她结婚时,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人长得漂亮可爱,肤色并不比一名西班牙人黑,个子小巧,体态优美,手脚纤巧,身体轻柔。她的五官非常迷人,但我觉得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长相的精致;混血儿的外表通常是粗糙的,看起来有些不加修饰,但她身上的纤美和优雅会让你目瞪口呆。她有一种极其文雅的气质,所以当你在这样一个环境里看到她时,你会觉得吃惊不浅,你会联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宫里让全世界热议的那些著名美人。尽管她穿的是绵料衣裙,戴的是草帽,但她身上显现出一名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时,她的美丽一定让他醉心不已。

他当初离开英国到此是来管理一家英国银行设在这里的分支机构。他是在干季之初到达的,就在这家酒店订了个房间,很快就同各类人等熟识了。岛上的生活轻松而愉快,他喜欢在酒店的酒吧间跟人长时间地闲聊,也喜欢跟一群人在英国夜总会玩桌球,度过一个个快活的夜晚。阿皮亚地处湖岸上,商店、小屋,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边,这是他所喜欢的。到了周末,他会开车上山,前往某一个种植园主家里,在那里过上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知道什么叫自由和闲暇,他尤其陶醉于这里的落日。当他驾车穿过丛林,周围的美景让他心醉。乡村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生的奇异树种、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觉得神秘和忐忑。

不过最让他着迷的是距离阿皮亚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池塘,黄昏时他常去那里洗澡。那是一条小河,在岩石上咕咕地快速流过后形成了这个深水潭;然后,清浅的河水又继续向下流去,流经一片由巨大岩石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里洗澡或洗衣服。池塘四周的岸上密密地生长着优雅的、摇曳多姿的椰子树,树上爬满了攀缘植物,树丛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象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看到,但两者之间仍存在差异,因为这里有着热带的丰饶、激情和馥郁的柔情,似乎能把人心融化掉。水是清凉的,并不冷,一天酷热之后更能感受到它的美妙。在这里洗澡净化的不只是身体,还有人的灵魂。

劳森去的时候,那里没有一个人。他先是在岸上徘徊了很久,然后便悠闲地漂浮在水面上了。洗完了再到夕阳下把自己晾干,享受着那份孤独和让人舒适的静谧。这时他不再为伦敦、为他放弃的生活而遗憾了,因为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完整而美好。

他是在这里遇到了埃塞尔。

一天,为了赶上第二天每月一次的航班,他写信写到很晚。黄昏时分,他骑上马向池塘奔去。到了后他把马拴好,然后慢悠悠地走向池塘边。这时,天色已有些昏暗了。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来时,她向四周飞速看了一眼,然后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水里,就像一名水中仙子突然遭到正在靠近的凡人的惊扰,倏忽间消失了。他不知道她藏身到了何处,便顺水游去,很快便看到她正坐在一块岩石上。她平静地看了看他,他大声地用萨摩亚语向她问好:“你好!”

她回应了他,突然冲他莞尔一笑,然后又进了水里。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飘展着。他看着她游过池塘,然后爬上了岸。跟所有的当地女人一样,她穿着宽大的长罩衣,因为湿透了,正紧紧贴在苗条的身体上。她站在那里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拧干,这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更像水中或树林中的一只野生小动物,他看出她是一个混血儿。他向她游过去,从水里出来,用英语向她打招呼:

“你游得很晚嘛。”

她把头发梳捋到脑后,让亮丽的卷发披散在肩膀上。

“我一个人时喜欢游泳。”她说。

“我也喜欢。”

她笑了,带着当地人孩子般的率真。她从头上套了一件干罩衣,然后拉下来,再把湿的那件拉到脚下拽出来。最后她把湿罩衣拧了拧准备离开,不过犹豫地停顿了一下,但还是漫步走开了。这时夜幕也突然降临了。

劳森回到酒店,对在酒吧间掷骰子喝酒的几个人描述了一番,就很快知道她是谁了。她的父亲是一名叫做布莱瓦尔德的挪威人,能经常看到他在都市酒店的酒吧喝加水的朗姆酒。他是个身材矮小的老头,皮肤粗糙得像一棵老松树。他是四十年前来到岛上的,当时他是一艘航船的大副。他曾当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很富有,但九十年代的严重飓风把他的种植园给毁了,现在只剩下一小片椰树林。他有过四名当地妻子——他会用他嘶哑的笑声告诉你,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但有些没活下来,有些出去闯荡世界了,眼下留在家里的只有埃塞尔。

“她很漂亮,”莫阿纳号轮船的押运员尼尔森说道,“我给她抛过一两个媚眼,但没有用处。”

“老布莱瓦尔德可不是那种傻瓜,小兄弟,”一个叫米勒的开口道,“他想找一个女婿,能够奉养他安度晚年。”

他们谈论女孩的方式让劳森生厌,他说起了刚刚寄走的信,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开了。第二天傍晚,他又去了池塘,埃塞尔也在那儿。夕阳的神秘,水的沉静,椰子树的柔美和优雅更增添了她的美丽,使之变得深厚、充满魔力,这让劳森的内心激荡起来,滋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愫。这时他突发奇想:不要跟她说话。她没有注意到他,甚至连他这边的方向都没看。她在绿色的池塘里游弋、潜水,然后到岸上休息,仿佛完全是她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真的不存在一般,那些已忘掉一半的些许诗行又浮现在他的记忆里,甚至模模糊糊地记起了在学校里胡乱学到的一点希腊文。当她脱掉湿罩衣、换上干罩衣离开后,他在她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朵深红色的木槿花,这是她来洗澡时头上戴着的,进水前摘掉了,但忘记了重新戴上,也可能不想再戴了。他把花拿在手里看着,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有着把花留下的冲动,但对自己的多情感到恼火,于是扔了出去。看着花朵顺着河水飘远,他痛苦了好一会。

他在想她有着怎样的奇特性情促使她来到这个不大可能有人的隐蔽池塘。岛上的居民对水充满了依恋,他们每天都要在某个地方洗上一次澡,也经常会是两次,但他们是一群人一起洗的,一家人一起洗澡时,笑语喧哗,热闹非常;也常看到一群女孩子在小河的浅水中嬉戏,阳光透过树丛在她们身上留下斑驳的影子,其中不乏混血女子。而这个池塘仿佛蕴含着什么秘密,招引着埃塞尔前来,尽管非她所愿。

现在夜幕已经降临,四周一片神秘和静寂,他轻轻地进了水,以免发出任何声响。在温和的夜色中,他懒洋洋地划着水,水中似乎还有着她纤柔的身体留下的芳香。在水里游罢,在灿烂的星空下,他骑马返回城里,他觉得跟这个世界的关系终于融洽了。

现在他每个傍晚都去池塘,每个傍晚都能见到埃塞尔。不久他就让她消除了紧张感,变得顽皮而友好。他们一起坐在池塘上方河水快速流过的岩石上,坐在俯视着池塘的岩石边缘,望着不断聚拢的夜色正神秘地把池塘一点点包裹进去。他们约会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南太平洋,大家对每个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酒店里那些人的粗俗玩笑他不得不听着,对此他只是微微一笑,让他们说去吧,甚至对他们下流的暗示语他也觉得不值得去否认。他的感情是至真至纯的,他爱埃塞尔如同一名诗人爱着月亮。在他眼里,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那个池塘中的精灵。

一天在酒店,他经过酒吧间时看到老布莱瓦尔德正站在那里,像往常一样穿着破旧的蓝外套。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他希望过去跟他谈一谈。于是他进了酒吧,点头给自己要了杯酒,然后似乎不经意地转过身,邀请老头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谈了会儿当地的事务,这时劳森不安地发觉挪威人正用狡黠的蓝眼睛审视着他,举止并不让人愉快。他的言行里充满了阿谀奉承,但在其低声下气的背后,这个在同命运的抗争中备受打击的老人让人感受到的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有着的凶狠好斗。劳森记得他曾是一条奴隶贸易船的船主,那是太平洋上被人们称作“黑奴船”的纵帆船。他的胸口还有一个很大的疝气疤痕,是他跟所罗门岛民的争斗过程中受伤留下的。这时,午餐的铃声响了。

“哦,我得走了。”劳森说。

“为什么不找个时间到我的住处坐一坐呢?”布莱瓦尔德用呼哧呼哧的嗓音问,“房子不大,但欢迎你去,你认识埃塞尔的。”

“我乐意前往。”

“星期天下午最好。”

布莱瓦尔德的房子破旧寒酸,坐落在种植园中的椰树林里,距离通往维利马的大道稍远。紧靠房子的四周种着高大的大蕉树,但叶子都已残破了,如同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漂亮女人,透出一股凄凉的美感。一切都是邋里邋遢,疏于管理的。一群小黑猪,瘦瘦的,脊背高耸着,到处乱拱;小鸡叽叽喳喳地在随地都是的垃圾堆里啄食吃。两三个本地人正懒散地坐在阳台上。劳森说要找布莱瓦尔德,老头用他嘶哑的嗓音冲他喊叫起来,他在会客室里找到了他,正在抽一支石南根烟斗。

“坐下吧,就像在你自己家里一样。”他说,“埃塞尔在化妆。”

她进来了,穿着一件衬衣和短裙,头发是按欧洲风格梳理的。虽然没有了每日黄昏去池塘时的那种狂野、羞怯之美,但现在看起来要平实很多,也就更加可亲。她跟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她的手。

“我希望你能跟我们一起喝杯酒。”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她为他故意装出的客套让他开心,也让他感动。桌子上已放好茶叶,过了一会儿,老布莱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端上来了茶壶。她是一名端庄的当地妇女,已不再年轻,能说几句英文,一直在那里笑个不停。吃茶就是正式的晚餐,同时端上来的还有很多面包、黄油和各种各样非常甜的蛋糕,谈话也是正儿八经的。这时,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轻轻走了进来。

“这是埃塞尔的外祖母。”老布莱瓦尔德在地上啐了一口响痰说道。

她不舒服地坐在椅子边上,能看出她平时很少这样坐,要是坐在地上可能会好受些。她一声不响地用专注、凝视的目光盯着劳森,两眼放出光来。在房子后面的厨房里,有人在拉六角手风琴,两三个正唱赞美诗的嗓门突然抬高了——他们唱赞美诗并不是因为他们虔诚,而是他们能从音节中找到欢乐。

劳森走回酒店时,他感到莫名地开心。那些人杂乱无序的生活方式让他受到了触动:布莱瓦尔德夫人的微笑和好脾气,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人生经历,尤其是老祖母闪烁的、神秘的眼睛,让他觉得迷人和非同寻常。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更加自然,更接近亲切、富庶的大地;这一刻,他对人类的文明产生了排斥——跟这些有着更原始天性的人们稍一接触,他感到获得了更多自由。

酒店已经让他厌倦,于是他搬了出去,住进一座属于自己的整洁漂亮的小房子里。房子面朝大海,这样湖斑斓、多变的色彩就时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爱这个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国对他不再有意义,他乐意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地方度过自己的余生——这里有全世界最好的东西,爱与幸福。他决定,无论什么障碍都不能阻止他与埃塞尔结婚。

不过没有什么障碍,在布莱瓦尔德家,他总是受到欢迎。老头对他逢迎讨好,布莱瓦尔德夫人永远都是笑眯眯的。他也瞥见过几个当地人,他们似乎都属于这个家族。一次他看到一个腰间系着印花缠腰布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身上刺着文身,琥珀色的头发带着点绿黄,正跟布莱瓦尔德坐在一起。他被告知年轻人是布莱瓦尔德夫人的侄子,但他们大多时候并不能见到他。跟自己在一起时,埃塞尔显得很可爱,她见到他时眼睛里的喜悦让他狂喜不已。她是那样迷人和纯真!当她给他讲起她上过的教会学校,讲到那些女教友们,他听得如醉如痴。他跟她一起去看两周放映一次的电影,接着去跳舞。为此,人们从全岛的四面八方赶到这里,因为乌波卢岛上的娱乐并不多。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整个社会形形色色的人:过于矜持的白人女子,穿着美国服装的优雅的混血儿,当地人,穿着白色长罩衣的成群结队的黑人女孩,还有身着工装服和白色鞋子的年轻男子,一切都是时髦而快乐的。埃塞尔很高兴地把不离她左右的白人倾慕者介绍给朋友们。流言很快不翼而飞,说他就要跟她结婚了,她的朋友们对她羡慕不已。一名混血女子能够让一名白人娶她,这是颇不寻常的一件事,即便不那么正常的关系也比没有强,但没人知道那种关系最终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劳森银行经理的身份使他成为岛上最适宜结婚的对象之一。要不是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埃塞尔身上,他就会发现很多眼睛在好奇地看着他,就能注意到那些白人女子对他扫视的目光,注意到她们把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了。

后来,住在酒店的男子们在睡觉前喝酒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叫道:

“哎,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

“那他就是个大傻瓜。”米勒回答。

米勒是名德裔美国人,名字是由原先的“穆勒”改过来的。他是个大块头,肥胖,秃顶,有一张圆圆的刮得干干净净的脸,带着一副大号的金丝眼镜,这让他看起来和和气气,工装裤总是干净而洁白。他是个酗酒成性的人,和他的“伙伴们”整宿整宿地喝酒,但从来不会喝醉;他快活友善,为人精明,没有任何东西能干扰他的个人事务。他是圣弗朗西斯科一家公司派驻在这里的销售代表、岛上的一名货物批发商,销售白布、机械等诸如此类的物品。他的亲切友好是他习惯性行为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他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尼尔森说,“得有人提醒提醒他。”

“如果你听从我的建议,就不要去干涉那些跟你无关的事。”米勒说,“当一个人下定了决心要自取其辱,没什么能阻止他。”

“我完全赞成跟那些女孩一起快活快活,但要说到结婚,鄙人一个不要,这是我要说的。”

卓别林也在场,现在该他发话了。

“我见过很多小伙子这样干过,但没有一个好结果。”

“你该跟他说说,卓别林,”尼尔森说,“你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我给卓别林的建议是,这个事情你别管。”米勒说。

即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受欢迎,实际上没有哪个人关心他的事。卓别林夫人跟两三个白人女子谈过他几次,她们都只说过一句话:太遗憾啦!当他告诉她他就要结婚了,看来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在一年的时间里,劳森过得很幸福。在阿皮亚环绕的港湾附近,他买了一座小房子,靠近当地人的一个村庄。房子面朝着蔚蓝色的太平洋,周围簇拥着迷人的椰子树。埃塞尔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是那样可爱、那样快乐,轻盈优雅得如同树林中的幼兽。他们不停地笑啊笑啊,信口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有时候,酒店的一两个人会过来过上一个夜晚;星期天,他们经常到跟当地人结婚的某个种植园主家里待上一天;偶尔,在阿皮亚开店的某个混血商人会举行一场聚会,他们就去参加。现在,那些混血人对劳森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的婚姻使他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迪,跟他热烈拥抱,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到埃塞尔出现在这些聚会上,这个时候她的眼睛总是在熠熠闪亮,笑个不停,看到她散发出来的快乐也让他受益匪浅。有时埃塞尔的亲朋好友也会到房子里来,当然有老布莱瓦尔德、她的母亲,还有她的表亲,以及他根本不认识的一些穿着长罩衣的当地女子和系着缠腰布的男人和男孩。他们的头发染成了红色,身上刺着精致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时发现他们就坐在那里,他宽容地大笑起来。

“不要让他们把我们吃穷了。”他说。

“他们是我的家人,他们要我帮助,我只能如此。”

他是知道的,如果一个白人娶了一名当地女子或混血儿,他就必须想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作金矿看待。他用手捧住埃塞尔的脸,吻她红润的嘴唇。或许他不能指望她明白他的薪水养活一个单身汉绰绰有余,但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家人是需要好好规划一下的。后来,埃塞尔生下了一个男孩。

当劳森第一次把婴儿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心里不由得一阵剧痛。他没料到孩子的皮肤这样黑,不管怎么说,他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液,真的没理由不像一个英国男孩。婴儿蜷缩在他的胳膊里,土黄色的皮肤,头上已覆盖着黑发,一对黑色的大眼睛——这根本就是一个当地孩子!因为婚姻的缘故,他已被侨民中的白人女子所漠视。过去单身时,他常去一些男子家吃饭,现在再遇到他们,他们对他都有些不自然起来,为掩饰尴尬,他们表现出过分的热心。

“劳森夫人好吗?”他们会说,“你这家伙真幸运,她太漂亮啦!”

不过当他们和妻子一起碰到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居高临下地冲埃塞尔点头时,他们便有些困窘。对此,劳森大笑起来。

“这些人跟地沟水一样乏味,他们这帮人都是如此!”他说,“他们即使不邀请我参加他们肮脏的聚会,也丝毫不会影响到我今晚的休息。”

但现在,他感到有点心烦。

深皮肤的小婴儿眉头皱了起来,那是他的儿子!他想起阿皮亚的那些混血孩子:他们的脸色看起来就不健康,灰黄而苍白,早熟得让人生厌。他看到他们坐船前往新西兰上学——他们必须选择一所接受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放肆而又胆怯,他们身上的特点很奇异地把他们和白人区分开来,讲的是当地语言。长大之后,因为血统原因他们只能领到低微的薪水,女孩可能会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根本没有机会,要么娶一个跟他们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娶一名当地女子。劳森痛下决心,一定要让儿子远离这种羞辱的生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回到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虚弱而迷人,身边围着几个当地女人,见此他的决心又增强了几分。另外,假如他把她带走,生活在自己的民族当中,她将更完整地属于自己——他对她的爱如此强烈,他希望她的全部身心都为自己所有,因为他清楚地意识到,当地生活对于她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她总会保留一些东西,让他不得而知。

他平静地上班去了。出于模糊的保密本能,他给一个表弟写信——他是阿伯丁一家船舶公司的合伙人。信中说,他的健康状况(跟很多人相同,是他前来岛屿的原因)已经好了很多,似乎没有不返回欧洲的理由;他请求他尽可能利用他的影响力,为他在迪赛德找一份工作,报酬多低都没关系,因为那里的气候特别适合患过肺病的自己。信件从阿伯丁寄到萨摩亚需要五六周时间,而且来回的信肯定不止一封,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让埃塞尔做好准备。对这件事她开心得像个孩子,他很高兴看到她向朋友们炫耀她要去英国了。这对她来说是个突破,在英国她将成为一个标准的英国人。出发的日期即将来临,她感觉非常有趣,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最后,一封电报传来,金卡丁郡的一家银行为他提供了一个职位,她简直欣喜若狂了。

经过漫长的旅行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到处矗立着花岗岩房子的苏格兰小镇安居下来。这时,劳森意识到再次回到自己的民族当中是多么重要。回首在阿皮亚的三年,那简直就是一次流放,现在又回到了他觉得唯一正常的生活,不由地松了口气。又可以打高尔夫了,真好;也可以打鱼了——真正的打鱼,在太平洋打鱼几无乐趣可言,在那里只要你把鱼线扔进水里,就能从到处是鱼的海里把游动缓慢的大鱼一条条拉出来;每天可以读到刊载着当日新闻的报纸了,可以见到你乐意交流的男女同类了,真好;还可以吃到非冷冻的鲜肉,喝上非灌装的牛奶,好哇!在这里人们对自身资源的依赖要远远多于太平洋,他很高兴能够完全拥有埃塞尔了。结婚两年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专注地爱她,一时看不见她都让他无法忍受,他需要跟她进行更加亲密的交流,而这种需求正变得日益急迫。不过奇怪的是,在初来时的兴奋过去之后,她对新生活的兴趣似乎要比他预料的少很多,她还不能适应周围的环境,每天都昏昏欲睡。当美丽的秋天逐渐逝去、冬天来临时,寒冷让她充满了怨言。上午的一半时间她都躺在床上,一天内的其余时间她就坐在沙发上,有时读点小说,但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看起来非常痛苦。

“不要紧,亲爱的,”他说,“很快你就会习惯的。到了夏天这里将热得跟阿皮亚一样。”

几年来他从没有感觉这么良好、这么健康过。

在萨摩亚收拾屋子时她总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没有任何关系,但在这里就不合适了。如果有任何客人到来,他不希望人家看到家里乱成一团,于是他笑了笑、跟埃塞尔开了个玩笑后自己把房子收拾整齐了,埃塞尔在一旁慵懒地看着他。每天她花大量时间跟儿子一起玩耍,用自己国家的儿语跟他交谈。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他努力跟邻居们结交朋友,不时参加一些小型聚会,在那里女士们哼唱着室内歌谣,而男士们在一旁心情大好地笑眯眯地听着。埃塞尔有些拘谨,看起来不愿跟别人坐在一起。劳森有时会突然焦虑起来,问她是否快乐。

“是的,我很快乐。”她回答。

不过她的眼神被什么想法掩盖住了,他猜不出那是什么。她似乎有些自闭,让他意识到他现在对她的了解并不比最初在池塘时多。他有种不安的感觉:她在对他掩饰着什么,因为他爱慕她,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你不是在想念阿皮亚吧?”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在这里很好。”

一种模模糊糊的担忧驱使他在谈到岛屿和岛上居民时说了些贬损的话,这时她会微笑着不作回答。有很少那么几次,她收到从萨摩亚寄来的一包信,接下来的一两天她便变得神情严肃、面色苍白了。

“任何东西都不能诱惑我回去,”有一次他说道,“那个地方不适合白人。”

不过他越来越注意到,当他有时离开时埃塞尔会哭起来。在阿皮亚,她很健谈,嘴里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他们平时生活中的琐事、那个地方的小道消息,但现在她变得沉默了。尽管他努力让她开心些,但她仍无精打采。在他看来,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使她跟自己有了距离,他对那座岛屿和那片海,对老布莱瓦尔德,对那些深色皮肤的当地人充满了疯狂的妒意,现在一想到那些人他就感到恐怖。当她一谈到萨摩亚,他就冷嘲热讽,怨恨不已。春天到了,白桦树已经吐出了新叶,一个天色已晚的黄昏,他打了一轮高尔夫回来,发现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子旁,显然在等他回来。他一走进房间,她便跟他打了招呼,不过让他惊异的是,她用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没法在这里生活了,我恨这里,恨这里。”

“看在老天的份上,用文明语说话。”他愤然道。她向他走过来,笨拙地搂着他的腰,动作里透着野蛮人的味道。“我们离开这里吧,离开吧。如果让我留在这里,我会死掉的,我想回家。”

她的情绪突然爆发了,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他的愤怒倏地消失了,把她拉过来坐在自己膝盖上。他跟她解释说不可能辞掉工作,毕竟这是他们的生活来源,他在阿皮亚的位置早就有人了,若回去的话他将一无所有。他尽量把话说得合理些:那里的生活有多么不便,他们必须面临怎样的羞辱,儿子将要遭受多大的痛苦。

“苏格兰有着优质的教育及其他资源。学校条件好,学费低廉,他可以上阿伯丁大学,我要让他成为一名真正的苏格兰人。”

“做半个当地人我并不感到羞耻。”埃塞尔愠怒道。

“当然不是这样,亲爱的,那没什么可羞耻的。”

她柔软的脸颊贴在自己脸上,他感到极其虚弱。

“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他说,“要是能让你知道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我可以付出一切。”

他搜寻着她的嘴唇。

夏天到了。高地山谷里一片翠绿,芳香四溢,山上长满了石楠花。一个晴天接着一个晴天,从公路耀眼的阳光下走进树荫遮蔽的山谷,走到白桦树下的阴凉里,让人感到无限舒适。埃塞尔不再提及萨摩亚,劳森的紧张也缓和了许多。他想她已顺应了环境,他觉得他对她的爱如此强烈,她内心里已容纳不下其他渴望。一天在街上,当地的医生叫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现在在我们的高地溪流中洗澡,她要小心些才是,这里跟太平洋不一样,你知道。”

劳森吃了一惊,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法做任何掩饰。

“我不知道她在那里洗澡。”

医生笑了。

“很多人都看到过她,这引起了他们的一些议论,你知道。到桥上面的那个池塘洗澡有点奇怪,那里是不让洗的,不过洗一洗也无碍,但不知道那里的水她怎么受得了。”

医生提到的池塘劳森是知道的,他突然想到它跟埃塞尔在乌波卢岛每个黄昏都去的那个池塘在某些方面很像。一条清澈的山地小溪蜿蜒流过铺满岩石的河道,一路欢快地飞溅着,然后就形成了一个平静的深水塘,岸上有块小小的沙滩。池塘周围簇拥着密密的丛林,不是椰子树,而是山毛榉。阳光断断续续穿过树丛,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这幅情景让他震惊。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埃塞尔每天都到那里,在岸上脱掉衣服,然后轻轻划进水里。水很凉,比她在家乡所挚爱的那个池塘凉很多。一时间,她又重新拾起了对往昔的情感。他看到她再一次成为了那个奇异、狂野的溪流女神——在他看来,是流水在召唤着她,真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他向小河走去。他小心翼翼地穿过丛林,长满绿草的小径销去了他的脚步声。很快,他来到一个可以看到池塘的地方。埃塞尔正坐在池塘边上,一动不动地俯视着水面,仿佛是池塘水在不可抵御地牵引着她。他不知道她的头脑中此时正滑过怎样的念头。最后她站了起来,在一两分钟里离开了他的视线。然后又看到她了,她穿着长罩衣,赤着小脚丫,优雅地走过长满苔藓的浅滩。她来到水边,然后进了水,轻柔地没有溅起一朵浪花。她静静地游着,游动的姿势透出超脱尘俗的味道。他不知道这一景象为何会如此奇妙地让他感动。他等待着,直到她爬出池塘。她站了一会,湿透的罩衣褶层紧紧地贴在身上,身体曲线清晰地显现出来。她用手缓缓地滑过胸部,发出轻微的快乐叹息声。然后,她就不见了。劳森转过身走回村子,心中燃烧着痛苦——因为他知道她对他仍是一个陌生人,他如饥似渴的爱情是注定得不到满足的。

他没提及他所看到的一切,对整个事件完全不去理会。不过他现在看她的目光充满了好奇,他想努力搞清她脑子里在想什么。他对她的温柔增加了一倍,想通过自己火热的爱情让她忘却灵魂里深切的渴盼。

后来一天他回到家,惊奇地发现她不在家。

“劳森夫人去哪了?”他问女仆。

“她带着婴儿去阿伯丁了,先生。”女仆对他的问话有点儿奇怪,“她说她会坐最后一班火车回来。”

“哦,好吧。”

对这次旅行埃塞尔竟然一句话都没跟他提及,他感到恼怒,不过也没有过于不安,因为近来她时不时前往阿伯丁,逛逛商店,或许看场电影,他喜欢她这样。他去接最后一班火车,但她仍然没到,他突然紧张起来。他回到卧室,马上注意到原来的位置已经没了她的洗漱用品。他打开衣柜和抽屉,几乎都半空了——她跑了。

他一下子暴怒起来。现在给阿伯丁打电话进行咨询已经太晚,而且他也知道即使咨询能得到什么样的回答。她极其狡黠地选择了他们银行的定期结账日,让他根本没机会跟踪她,他被工作困住了。他拿起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早上有一班前往澳大利亚的轮船,她现在一定正在去伦敦的路上,心中的痛苦让他禁不住啜泣起来。

“我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他哭道,“她竟然这样待我,真是残忍,残忍得可怕!”

在痛楚中挨过了两天,他收到了她的来信。字迹如同一个在校女生般稚嫩——她写信总是有些困难。

她没说一句抱歉的话,甚至根本没要求他跟她一起走,劳森感到沮丧。他查到了轮船停靠的第一站,尽管非常清楚她不再回来了,还是给她发了封电报,恳求她回来。他在焦虑中可怜巴巴地等着,希望她能发回哪怕只有一个“爱”字,但她没有回。他熬过了一段又一段可怕的时光。有时他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摆脱她了,但接着又想通过扣钱强制她回来。他孤独凄惨,对儿子和她日思夜想。他知道无论怎样自我安慰,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随她而去;没有了她,他将再也无法生活。对将来所有的规划如同一座纸牌堆成的房子,在愤怒和暴躁中他已将它推得满地都是。他不介意失去将来的机会,只想把埃塞尔找回来,此外再无要紧之事。他尽快赶到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开,经理没有批准,说临时通告不方便发出。劳森不愿听从劝告,他决心在下班轮船起航前一定要获得自由。他终于卖掉了所有的一切登上了甲板,直到这时他的内心才多多少少平静下来。到此,那些跟他有交往的人都觉得他的神智已不那么清醒了。他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身在阿皮亚的埃塞尔发去电报,告诉她他就要跟她团聚了。

到悉尼后他又发了一封电报。终于,随着黎明的来临,他的小船穿过了阿皮亚港湾。当再次看到散落在港湾之畔的白色房屋时,他感到了极大欣慰。医生登上船来,还有执法官,他们都是老相识了,看着他们熟悉的面孔,他感觉非常开心。看在老交情的份上,他跟他们喝了一两杯;与此同时,他感到极度紧张,因为他不能确定埃塞尔是否乐意见到他。当他坐上汽艇驶近码头时,他忐忑不安地朝正在接人的小小人群扫了一眼——她没在那儿,他的心猛地沉了下去,不过他看到了穿着蓝色外套的布莱瓦尔德,他的内心又变得温暖了。

“埃塞尔在哪儿?”他跳上岸时问。

“她在家,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失望,不过他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

“好的,有我住的房间吗?我想我们需要一两周才能安置好。”

“哦,有的,我想可以给你匀出地方。”

过了海关后他们去了酒店,有几个老朋友在那里迎接他。他们喝了一轮又一轮,然后才脱身离开,两人高兴地往布莱瓦尔德家走去。到家了,他把埃塞尔搂在怀里,重逢的欢乐让他忘掉了所有的痛苦念头。他的岳母见到他很开心,她的母亲——那个苍老的、满脸皱纹的老太太也是如此;一些当地人、混血儿也走了来,他们在周围坐成一圈,冲着他微笑。布莱瓦尔德保存了一瓶威士忌,每个前来的人都呷了一口。劳森坐在当中,把他深色皮肤的小不点儿儿子放在膝盖上。他们已把他的英国衣服脱掉了,全身光溜溜的,埃塞尔穿着长罩衣坐在身边,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回头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酒店,回来时更兴奋了——他已喝醉了。埃塞尔和她母亲知道白人会偶尔醉酒的,这个可以预料到。她们把他打发上了床,很开心地笑着。

过了一两天,他开始找工作,他清楚不能指望找到返回英国前放弃的那种工作,但凭他受到的教育,到一家贸易公司找一份差事还是可以的,或许这次变故最终不会让他遭遇什么损失。

“不管怎么说,在银行里挣不到钱,”他说,“做贸易还可以。”

他希望自己尽快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这样就会有人跟他合作,几年后没有理由不成为一个有钱人。

“我安置好后就去找个小房子,”他告诉埃塞尔,“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这里。”

布莱瓦尔德的房子实在太小,一屋人挨肩擦背的,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更谈不上安静和隐私。

“哦,不着急。我们就在这里待着吧,直到找到我们想要的住处。”

他花了一周时间才把工作问题解决好,进了一个叫贝恩的人开办的公司。不过当他跟埃塞尔说起搬家之事时,她说在生下孩子前希望继续住在这里——她渴望再生一个孩子。劳森试着让她接受自己的看法。

“如果你不喜欢,”她说,“你去住酒店吧。”

他的脸刷地白了。

“埃塞尔,你怎么能建议这样!”

她耸了耸肩。

“我们可以住在这里,住自己的房子有什么好处?”

他屈服了。

下班回到布莱瓦尔德家,劳森总能看到屋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随处躺着,抽烟,睡觉,喝卡瓦酒,没完没了地闲聊着。地方肮脏杂乱,儿子到处乱爬,正跟当地人的孩子玩得不亦乐乎,满耳朵听到的都是萨摩亚语。他养成了一个习惯:下班路上到酒店喝几杯鸡尾酒,因为有酒壮胆他才可以安然面对接下来的黄昏和那群笑眯眯的当地人。至于埃塞尔,虽然一直以来他对她的爱愈加炽热,但现在他感觉到她跟自己有了距离。当婴儿出生后,他再次建议搬到自己的房子里,但埃塞尔又拒绝了。在苏格兰的居留似乎使她背离了自己的民族,现在她又回到他们中间了,所以带着极大的热情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当地人的生活当中。劳森喝得更多了,每个周六晚上,他都去英国夜总会喝得烂醉如泥。

他有个怪癖,一旦喝醉了就喜欢跟人争吵。一次他跟贝恩——他的雇主激烈地争执起来,贝恩把他辞掉了,他不得不再找份工作。他闲散了两三周,这期间他不愿待在家里,而是到酒店、英国夜总会闲混、喝酒。完全出于同情而不是其他任何原因,米勒——那个德裔美国人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虽然劳森所具有的金融技能可以发挥价值,但眼前的状况使他难以拒绝一份比原先要低的薪水,米勒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毕竟他是一名商人。埃塞尔和布莱瓦尔德指责他接受这份邀请,因为那个混血儿佩德森给他提供的薪水要高很多,但他极其憎恨听从一名混血人发号施令。当埃塞尔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他的愤怒爆发了: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给一个黑鬼干活。”

“你或许会的。”她说。

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个“最终判决”的耻辱。酒瘾让他无从招架,他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工作一塌糊涂。米勒警告过他一两次,但他不是轻易接受规劝的人。一天在争执过程中,他戴上帽子走了出去。现在他已经臭名远扬,没有人再雇佣他。他闲散了一段时间,就突然患上了震颤性谵妄症。身体痊愈后,他感到羞辱和虚弱,无法再承受持续的压力,就去找佩德森请求他为自己提供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有一个白人在自己店里上班,而且他的数字能力也对自己有用处。

从这时起,他的处境愈加不妙。白人对他不理不睬,只是出于对他的鄙夷和怜悯,而且害怕他醉酒后的狂暴,他们才避免完全伤害他。他变得极其敏感,时时警惕着别人对他的冒犯。

他完全跟当地人和混血人生活在一起,不过再也没有了白人的尊严。他们感觉到他嫌恶他们,憎恨他高高在上的姿态。他现在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装腔作势,一向对他谄媚逢迎的布莱瓦尔德现在也对他充满了蔑视,埃塞尔嫁给他是做了一笔坏交易。家里出现了丢人现眼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开始拳脚相向。每当发生了争吵,埃塞尔总站在自己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时要比清醒时好得多,因为一旦酒醉了他就会躺在床上或地板上呼呼大睡。

后来他意识到有什么事在瞒着他。

当他回家吃晚餐——也就是那种粗糙的半本地的食物,埃塞尔常不在家。问她去哪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她晚上跟一两个朋友在一起。一次他去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的一个地方,结果发现埃塞尔并不在。等她回来,他问她去了哪里,她说她父亲搞错了,她去了谁谁家,但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两眼熠熠生辉,看上去非常漂亮。

“不要跟我耍心眼,我的女孩,”他说,“否则,我打断你的每一根骨头。”

“你个醉鬼!”她嘲讽道。

现在他觉得布莱瓦尔德夫人和老外祖母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恶意,而在这个多事之秋布莱瓦尔德对他还能保持一个不错的心情是因为他心怀叵测,图谋不轨。这时他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在他的想象中,白人瞥向他的目光是怪异的;当他走进酒店酒吧间,那些人会突然安静下来,这让他确信他们在谈论自己。现在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蒙在鼓里。他的心一下子被愤怒和嫉妒攫住了,他相信埃塞尔在和其中一个白人私通,他一个接一个地审视着他们,但看不出任何迹象。他感到无奈,因为找不到任何人能证实他的猜忌,他就像一个狂暴的疯子,搜寻着可以倾泻怒火的人,最后他碰巧遇到了一个——一个其实最不应该成为他暴力对象的人。一天下午,他一个人心情忧郁地坐在酒店里,卓别林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卓别林现在或许是岛上唯一对他抱有同情心的人了。他们要了几杯酒,谈了几分钟即将举行的跑步比赛。卓别林这时提到:“我想我们应该拿出钱来给女士们买些新衣服。”劳森在心里窃笑起来,因为卓别林夫人控制着钱包,假如她要为这事买衣服的话肯定无需向丈夫要钱。

“你太太怎么样?”卓别林示好道。

“这跟你有什么鬼关系?”劳森黑色的眉毛拧了起来。

“我只是问了个礼节性的问题。”

“哦——礼节性的问题,问你自己吧。”

卓别林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他在热带地区的长期居留,威士忌,还有家庭琐事使他的性子并不比劳森更容易控制住。

“注意,我的男孩,在我的店里,你最好表现得像个绅士,要不我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愠怒的脸黑一片,红一片。

“我再告诉你最后一次,你也可以转告别人,”他因暴怒而喘着粗气说,“如果你们这些家伙谁敢同我妻子胡混,他最好小心点。”

“你认为谁想跟你妻子胡混?”

“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傻,我的洞察力跟大部分人一样好,我不客气地警告你,事情到此为止!我绝不允许任何偷鸡摸狗之事,任何时候都不行。”

“听我说,你还是离开这里,酒醒了再来。”

“我想走才会走,一分钟都不会提前。”劳森说。

这个大话说得比较倒霉,因为卓别林的酒店店主经历让他掌握了同人交往的一种特别技能,他更看中的是人的地位,而不是伙伴关系。劳森的话刚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衣领和胳膊被抓住了,整个人被猛地推到了街上。他连滚带爬下了台阶,来到耀眼的太阳底下。

由于这个缘故,他跟埃塞尔之间第一次出现了暴力行为。因感到耻辱不愿再去酒店,那天下午他回家比往常要早,他看到埃塞尔正在化妆准备出门。平时她总是穿着长罩衣,赤脚,黑发上插上一支花;不过这一次,她穿上了白色的丝绸长袜和高跟鞋,身上穿的是最新的粉色绵料连衣裙。

“你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他说,“要去哪里?”

“去克罗斯利家。”

“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闲逛。”

“他们没邀请你。”

“我管那个!不让我去你也去不了。”

“你最好先躺着,我准备一下。”

她想他喝醉了,上床后马上就能睡着。他坐在椅子上抽起烟来,她愈加烦躁地看着他。等她准备好了,他跟着站了起来。碰巧阳台上一个人没有——这是很少见的,布莱瓦尔德在种植园里干活,他妻子去了阿皮亚。埃塞尔看着他:

“我不和你去,你喝醉了。”

“撒谎!没有我你也去不成。”

她耸了耸肩,想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突然抓住了她的胳膊抱住了她。

“放开我,你这混蛋。”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叫道。

“为什么不让我去?我没告诉过你吗?不要跟我耍心眼。”

她握紧了拳头,向他脸上砸去。他一下子失去了控制——所有的爱和恨都在一瞬间爆发了,整个人暴跳如雷。

“我要教训你,”他吼道,“我要教训你。”

他一把抓过正好放在胳膊边的马鞭,猛地向她抽去。她厉声尖叫起来,但尖叫声更是让他癫狂,他继续一鞭鞭抽打着,惨叫声在房子里回荡。他一边挥舞鞭子,一边咒骂着,然后把她推到了床上,她躺在那里因疼痛和恐惧呜咽起来。最后,他扔掉马鞭冲出了房间。埃塞尔听他走了,停止了哭泣,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站起身。她感到身上很痛,但受伤并不严重,检查了一下裙子看看有没有撕坏——对于挨打,当地女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的行为倒没有激怒她。她照了照镜子,梳理了一下头发,眼睛仍在闪烁着,透出一些奇异的神采——在这一刻她或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爱他了。

劳森胡乱向前跑去,跌跌撞撞地穿过种植园,他感觉力气突然耗尽了,像个虚弱的孩子一样,一下子扑倒在一棵大树下。他感到悲痛和羞耻,他想着埃塞尔——在他充满柔情蜜意的爱情里,他感到自己体内的所有骨骼都已变得柔软。他想到了从前,想到了曾经有过的期待,他被自己的行为吓呆了。他现在更加渴望拥有她了,他想把她揽在怀里,他必须赶紧回去。他站了起来,但由于身体过于虚弱,走路时摇摇晃晃的。他进了房子,她正在窄小的卧室里,坐在穿衣镜前。

“哦,埃塞尔,原谅我,我为自己深感羞耻,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她面前跪下来,胆怯地轻抚着她的连衣裙下摆。

“真不敢想象我干的事,太可怕了。我觉得我疯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像爱你一样爱她。为了让你减轻痛苦,我什么都可以做,我伤害了你,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告诉我你原谅我。”

她的尖叫声仍在耳畔回响,这是他忍受不了的。她默默地看着他,他想去抓住她的手,泪水从他脸颊上滚落下来。羞辱中他把脸贴在她的大腿上,虚弱的身体因抽泣而颤抖。她的脸上露出完全蔑视的神情,跟其他当地女人一样,她瞧不起一个在女人面前自轻自贱的男人。一个可怜虫!她一度差点儿觉得这个人还可以,但现在他竟像个杂种狗一样匍匐在自己眼前。她有些轻蔑地踢了他一脚。

“滚出去,”她说,“我恨你。”

他试着去搂抱她,但被她推开了。她站起身,脱下了裙子,脱掉鞋子和袜子,然后穿上了长罩衣。

“你要去哪里?”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要去池塘。”

“让我也去吧。”他说。

他说话的语气就像一个小孩子。

“你难道不能放开我吗?”

他用手捂住脸,伤心地痛哭起来,而她的眼神是生硬冰冷的,她从他身边迈过,然后出去了。

从此后她就完全看不起他了。虽然所有人都住在一起:劳森和埃塞尔,两个孩子,布莱瓦尔德,他的妻子和妻子的母亲,还有那些不时出入或在周围游荡的不认识的亲戚和食客,大家挨挨挤挤,住在这座小房子里,但劳森已变得可有可无,几乎没人注意他了。他早上吃完早饭后离开,回来只是吃顿晚饭。他不再跟人吵闹,如果没钱去英国夜总会,晚上就跟老布莱瓦尔德和亲戚们玩红心牌戏。在没有喝醉时,他会郁郁寡欢、无精打采。埃塞尔待他如同一条狗,当他怒不可遏时,她会偶尔屈服一下,随之而来的憎恨让她感觉恐惧,但当他变得低声下气或者动辄流泪时,她对他的蔑视已让她恨不得把口水吐到他脸上。有时他是粗暴的,但现在她已找到了应对之策:如果他动手打人,她就用脚踢,用手抓,用牙咬。他们之间发生了可怕的打斗,他并不总能占据上风。很快整个阿皮亚都已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常糟糕,几乎没人同情劳森;在酒店,大伙对布莱瓦尔德没有把他踢出家门都感到惊讶。

“布莱瓦尔德是个非常暴戾的家伙,”其中一人说道,“要是哪天他给自己一枪,我丝毫都不会感到惊奇。”

埃塞尔依然每个黄昏都去那个静谧的池塘,那里对她似乎有一种超人类的吸引力,这会让你联想到一个拥有了灵魂的美人鱼渴望着去拥抱大海,拥抱大海清凉的带着咸味的波浪。有时劳森也去,但我不知道什么东西促使他这样做,埃塞尔对他的到场显然感到恼怒;或许他希望在那里能够重新感受到初次见面时的那份纯粹和迷醉;也或许仅仅跟那些害着疯狂单相思的人一样,以为坚持去爱,就能逼着对方接受。一天他又漫步到了那里,这一次他忽然产生了近来不常有的一种感觉:他与这个世界又相安无事了。黄昏正在降临,暮色依偎在椰子树的枝叶上,仿佛是一小片薄薄的云彩,在微风中无声地晃动着,一弯新月挂在树顶之上。他走到岸边,看到埃塞尔正在水里仰面浮着,长发飘荡在身体四周,手里拿着一支很大的木槿花。他停了一会儿,欣赏着她——就像《哈姆雷特》中的奥菲利亚。

“喂,埃塞尔!”他欢快地叫起来。

她的身体猛地颤动了一下,手里的红色木槿花掉在了水面上,悠然向远处漂去。她又游了一两下,直到可以踩到水底了,才站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笑了。

“别那么自私,地方很大,够我们两人的。”

“你不能让我独自待一会?我就想一个人。”

“岂有此理,我也想洗澡。”他心情不错地回答。

“你到桥那边去,我不想让你在这里。”

“那对不起了。”他依然微笑着。

他一点都不生气,几乎没注意到她的怒火正在升腾。他开始脱衣服。

“走开,”她尖声叫道,“你不能在这里,你就不能让我独处一下?快走!”

“别犯傻了,亲爱的。”

她弯下腰,捡起一块尖锐的石头,一下子向他扔过去。他来不及躲开,石头击中了太阳穴。他大叫了一声,把手向头上捂去,放下来时,已沾满了血。埃塞尔还在原处站着,因盛怒而喘着粗气。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没说一句话,拿起外套走了。埃塞尔回到水里,顺着河流向下游的浅滩游去。

石头造成了锯齿状伤口,在以后的几天,劳森只能头上缠着绷带四处走动了。他编造了一个听上去比较可信的借口,以免酒店的那些人问起,不过他没有机会来使用这个借口,因为根本没有人提到这件事。他看到他们偷偷摸摸地朝自己的脑袋瞥了几眼,但都没有开口。沉默只能说明他们知道了伤口的由来。他现在已确定埃塞尔有了情人,他们都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自己连最起码的一丝一毫的线索都没有:他从没见过埃塞尔跟任何人在一起,也没人表达过希望跟她在一起的意愿,或者对他的态度有什么可疑之处。狂怒控制了他,又没人可以倾泻怒火,于是酒喝得越来越多,就在我登岛前不久,他又一次患上了震颤性谵妄症。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家里见到的埃塞尔。卡斯特跟他的当地妻子住在一起,距离阿皮亚有两三英里远。我跟他打了会儿网球,打累了,他提出喝杯茶。我们进了屋子,在杂乱的客厅里,我看到埃塞尔正跟卡斯特夫人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不由好奇地打量着她,想弄清她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让劳森如此神魂颠倒,但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清呢?她的确很漂亮,让人想起红色的木槿花——萨摩亚灌木篱墙中常见的花朵,是那样雅致柔媚,生机勃勃。不过考虑到我所了解的关于她的大量故事,她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她的清新和纯洁。她的安静中带着点羞涩,身上没有丝毫的粗俗和招摇,混血儿常有的激情洋溢也全然不见。几乎很难相信她就是那个悍妇——他们夫妇间发生的可怕事件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现在这是人所共知的。她穿着漂亮的粉色连衣裙和高跟鞋,看起来很像一名欧洲人,你差不多可以猜想到,在当地落后蒙昧的生活背景下,她的自我感觉会更加美妙。但我觉得她一点都不聪明,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生活了一些时间后,会发现她身上曾经吸引他的激情在渐渐消退,并开始产生厌倦,对此我并不感到惊奇。在我看来,她有着飘忽不定的、让人难以捉摸的天性,好像一个念头出现在人的意识里,但在变成话语前倏忽不见了;当然,这里面会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不过那也许只是一种幻觉。如果在此之前我对她一无了解的话,我也许就只把她作为一个娇小漂亮的混血儿去看待,跟其他人并无不同。

她跟我谈到了各类话题,都是他们跟萨摩亚的陌生人常常谈起的。谈到旅行时,她问我是否到帕帕瑟滑过滑水岩,问我想不想住在当地人的村庄;还跟我说起了苏格兰,我似乎听出了她希望多谈谈她在那里的豪华住所,甚至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这位太太或那位太太,她们都是她住在北部时熟识的。

这时,米勒——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走了进来,在同每个人热情握手后坐下了,然后用他快乐的大嗓门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他太胖了,全身大汗淋漓。他摘下金边眼镜擦了擦——戴着那副大号圆镜片眼镜时,他的眼睛是温和的,现在你能看到他的眼睛很小,放出精明、狡黠的光。在他来之前,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现在一切都变了,这是一个会讲故事的、快乐的家伙。很快,他的俏皮话就让两位女士——埃塞尔和我朋友的妻子——乐不可支起来。在这个岛上,他因受女士青睐而享有盛名,你能看出这个肥胖臃肿、又老又丑的男子自有他的迷人之处。他的幽默能够让周围的人听懂,话语充满了活力和自信,而他的西方腔调又给他的讲述增添了特别的妙处。最后他向我转过身来:

“哦,你要是回去吃饭的话,那我们现在就走吧。如果你愿意,可以坐我的车。”

我表示了感谢,然后站起身。他跟其他人握了手,迈着沉重坚定的步子走出了房间,然后爬上了汽车。

“真是个小美人,劳森的妻子。”车往前行驶着,我开口道,“他对她太坏了,老是殴打她。一听说男人打女人,我就怒火中烧。”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他才说道:

“跟她结婚他其实是个大傻瓜,我当时就这么说,如果没结婚,他就能控制她。他是个乡巴佬,他就是这样的人——乡巴佬。”

年末快要到了,我离开萨摩亚的时间也日益临近,按计划要乘坐一月四日的轮船前往悉尼。圣诞是在酒店庆祝的,举行了一些适当的仪式,但看起来不过是新年的一场提前排演罢了。我们这些习惯于在酒吧碰面的人决定到新年痛快地玩上一个晚上。

元旦晚上,大伙吃了一顿热闹的晚餐,然后逛荡着前往英国夜总会(一幢简易的木板房)玩弹子戏。夜总会里笑语喧哗,赌博声四处传来。不过很多人赌技糟糕,而米勒是个例外,他喝的酒跟别人一样多,且远比任何人年长,但他敏锐的眼光、稳健的出手丝毫没受影响,他笑呵呵地、动作优雅地把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一小时后,我感到厌倦,走了出去,穿过马路来到海边。海滩上有三棵椰子树,像是三名月亮少女正等着她们的情人从海里踏浪而来。我在一颗椰子树下坐下,观看着湖和天上正在集会的星星。

我不知道劳森晚上去了哪里,但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他到夜总会来了。他从尘土飞扬、空荡荡的道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心中尽是无聊和烦躁。到夜总会后,他先去了酒吧间独自喝了一杯,然后来到弹子房。现在,当很多白人聚会时,他会羞于加入他们,所以要喝上一杯烈性威士忌给自己壮胆。正当他右手举着酒杯站在那里,米勒向他走过来。他穿着短袖,手里还拿着球杆,朝调酒员瞥了一眼。

“出去,杰克。”他说。

调酒员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衬衣,腰间系着缠腰布。他一句话没说,悄悄地走出了小房间。

“听着,劳森,我一直想跟你说句话。”大块头美国人说道。

“哦,那可是这个鬼岛上不花钱、免费、无需掏腰包的少有事情之一。”

米勒把他的金丝眼镜在鼻子上按了按,使之更稳固些,然后用冷淡而坚定的目光盯着劳森。

“我说,小子,我知道你又打劳森夫人了,这个是我不能容忍的。如果你不马上住手,我会把你这个肮脏的小不点儿的每一根骨头打断。”

这时劳森知道了他长久以来一直在苦苦寻找的那个人,就是米勒!瞧这人的长相:肥胖,秃顶,光秃秃的圆脸,双下巴,金丝镜,一大把年纪,如同一个叛教牧师般亲切敏锐的眼神,再想到那样苗条和纯洁的埃塞尔,他一下子惊恐起来。不管他有什么缺点,劳森绝不是个懦夫,他一言不发,举拳狠狠地朝米勒打去。米勒迅速用拿着球杆的手挡住他的攻击,然后猛地抡起右胳膊,把拳头砸向劳森的耳部。劳森比美国人矮了四英寸,而且身体不够结实——不仅仅是疾病和让人萎靡不振的热带气候,还有酒精,已损害了他的健康,让他变得虚弱不堪。他就像一根木头一样倒了下去,昏昏沉沉地跌倒在柜台脚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

“我想你现在知道你所期待的结果了,这是给你的警告,你最好能记住。”

他拿起球杆,进了弹子室。室内一片嘈杂,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劳森站起来,伸出手摸了摸耳朵,那里还在嗡嗡作响。然后,他偷偷溜出了夜总会。

我看到一个人穿过了马路,在黑暗的夜色中只看到一团白色,不知道他是谁。他走到海滩,从我坐着的椰子树下走过去,脑袋耷拉着。我看到是劳森,他肯定喝多了,我没有开口。他犹豫不决地走了两三步,又转了回来。他走到我跟前,弯下腰,盯着我的脸。

“我想是你。”他说。

他坐下来,拿出了烟斗。

“夜总会太热、太嘈杂。”我主动说道。

“你怎么坐这里?”

“我在等大教堂的子夜弥撒。”

“要是你愿意,我跟你去。”

劳森现在十分清醒,我们沉默着抽了会儿烟。湖里不时有些大鱼溅起水花,稍远处的湖开口处,有一只纵帆船的船灯在闪烁着。

“你下周走,是吧?”他问。

“是的。”

“再次回家真是让人开心,不过我现在忍受不了啦,那里太冷,你知道。”

“现在在英国,他们正在炉火旁冻得发抖呢,想想真是奇妙。”我说。

一丝微风也没有,温润的夜色如施了魔法般让人着迷。除了薄衬衫和帆布工装裤,我别的什么都没穿。我爱这夜晚的优美和柔情,我舒坦地伸开了四肢。

“这样的新年夜是不会让人想着制定新年计划的。”我微笑道。

他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我随口说出的一句话在他脑子里引发了怎样的思绪,因为他很快就开口说起来。他声音低沉,面无表情,但能听出他的口音是受过教育的。他的鼻音和粗鲁的腔调一度让我的耳朵深受其害,现在听他这样说话让人感到欣慰。

“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显然是这样,对不对?我深陷是非坑中无法自拔。‘我看到了层层无底的黑暗。’”我感觉到他在引用这句话时微笑起来,“不过奇怪的是,我看不出错在哪里。”

我屏住了呼吸,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展示灵魂更让人惊叹的了。然后,你又发现没有哪个人会像他那样琐碎,那样自我贬抑,以致一件事情的丁点儿火花都会让他勃然大怒。

“假如我能看出这全是我的过错,事情就不会如此糟糕了。没错,我喝酒,可是如果事情是另外的样子,我是不会喜欢上酒的。我想我不应该跟埃塞尔结婚,要是我只是养着她,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我的确如此爱她。”

他的声音颤抖着。

“她人不坏,你知道,真的不坏。我只是运气不好,我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当她离开时,我想我应该放她走,不过我不能那样做——我那时疯狂地迷恋着她,而且我们还有孩子。”

“你爱孩子吗?”我问。

“我当时是爱的。有两个孩子,你知道。不过现在,他们对我没那么重要了。在任何地方你都可以把他们当作是当地人,我跟他们交谈也必须用萨摩亚语。”

“一切重新开始现在太晚了吗?能不能做一番努力,不行的话就离开这里?”

“我没力气了,不行了。”

“你还爱你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着这句话,声音里透着惊恐,“我现在根本搞不清了。我完蛋了。”

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想跟我去参加子夜弥撒,现在就走吧。”我说。

“好吧。”

我们站起来沿路走去。大教堂是全白色的,面朝大海,巍峨壮观,旁边的马礼逊教堂看起来就像一个会议室了。路上只有两三辆汽车,却有大量的轻便马车;到了后,马车就靠在路边的墙上。人们从岛屿的四面八方赶到这里参加弥撒,从敞开着的高耸大门可以看到里面已人满为患,高高的祭坛上灯火辉煌。人群中仅有几个白人,有一些混血人,但绝大多数是当地人。所有男子都穿着裤子,因为大教堂认定缠腰布有伤大雅。我们在后面找到了座位,靠近敞着的门口。不久,我循着劳森的目光,看到埃塞尔和一群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的穿戴都非常整齐,男人衣领高耸紧绷,穿着闪亮的靴子;女人都戴着硕大、鲜艳的帽子。埃塞尔向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然后穿过了过道。弥撒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劳森和我站在一侧看着人群鱼贯而出,这时他向我伸出手。

“晚安,”他说,“希望你归途愉快。”

“哦,不过我走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吃吃地笑起来。

“问题是,你是想见酒醉时的我呢,还是清醒时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记住了他那又大又黑的眼睛,在粗重杂乱的眉毛下狂乱地闪烁着。我犹豫地停下来,一点都不感到困倦,无论如何,我再到夜总会逗留一小时,然后再去睡觉。到那里后,我看到弹子室空着,但酒吧间里有五六个人正围着一张桌子打扑克。我一进去,米勒站了起来。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然后跟他们一起玩了起来。毫无疑问,这是全世界最迷人的游戏,我的逗留时间延长了两个小时,然后是三个小时。那个当地调酒师活泼欢快,虽然到了这个时间仍毫无困意,在我们身边提供着酒水,还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根火腿和一块面包。我们继续玩着,大多数人都灌进了太多的酒,对身体当然没有好处,但游戏让人兴奋,谁还顾得了那么多。我出手不大,不想赢也不担心输掉,但我看到米勒正打得投入。他跟其他人一起喝个不停,头脑却一直保持着冷静清醒,他的筹码在不断增加,面前放着的一张整洁的小纸片上,记录着他借给其他玩者的不同钱数,那些人看上去一个个神情沮丧。对那些输钱给他的年轻人,他温和地微笑着,开着无休无止的玩笑,讲述着各类逸闻趣事,但不会错过任何一张抽牌,他们的任何一个表情都不会逃脱他的眼睛。终于,曙色带着点羞涩和不情愿悄悄爬进了窗子,似乎没有理由这样做,然后天亮了。

“哇,”米勒说道,“我想我们成功地送走了旧的一年。现在让我们再来一圈累积赌,然后就该睡了。我五十岁了,记着,我熬不了这么晚。”

清晨美丽而清新。我们站在阳台上,湖就像一面多彩的玻璃,有人提出到湖里泡一泡再去睡觉,但没人愿意,因为湖水粘稠,脚踩进去也危险。米勒的车停在门口,他建议带我们去池塘,我们跳上车,沿一条荒僻的道路驶去。到池塘后,那里似乎尚未天亮。树下的池水仍裹在一片浓荫里,夜晚的静谧笼罩着一切。我们个个兴奋异常,但没有毛巾,也没有任何可换穿的衣物——我是小心惯的,不知道洗完澡怎样擦干身体。每个人都穿得不多,我们很快就扯掉了衣服。尼尔森——那个小个子船主,第一个脱光了。

“我要探探水底。”他说。

他潜入水中。过了一会儿,另一人也钻了进去,但水很浅,在前面不远处又钻了出来。这时尼尔森也浮出水面,朝岸边匆忙划来。

“我说,把我拉出来。”他说。

“怎么啦?”

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两个人把手伸给他,他爬了出来。

“我说,水底有个人。”

“别傻了,你喝醉了。”

“哦,要是没人,就让我得酒狂症,不过我告诉你那里真有一个人,我快吓死了。”

米勒看了他一会,这个小个子脸色苍白,全身确实在发抖。

“来,卡斯特,”米勒对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我们下去看看。”

“他是站着的,”尼尔森说,“全身穿着衣服,我看到他了,他试图抓住我。”

“别说了,”米勒说,“准备好了吗?”

他们潜了下去,我们在岸上静静地等着。他们在水下待的时间似乎要远长于人的憋气时间。然后卡斯特出来了,后面紧跟着米勒,他面红耳赤,仿佛就要勃然大怒的样子。另外一人跳进水里帮他们,三个人一起把拖着的东西拉到水边,然后推上岸。这时他们看到了——那是劳森,外套里系着一块大石头,跟双腿捆在了一起。

“他是真的不想活了。”米勒把他近视眼里的水擦了擦说道。

正文 麦金托什

麦金托什在海里扑腾了几分钟,水太浅没法游泳,又因害怕鲨鱼不敢到深水区,于是他从海里出来去了公共澡堂冲澡。在太平洋又浓又粘的咸水里泡过之后,再冲个清凉的淡水澡会让人身心舒畅。海水太热了,尽管刚刚过了七点,浸在里面不但不能让人振作,反而使你更加无精打采。擦干身体之后,他披上浴袍,冲着中国厨师大喊起来,告诉他五分钟后就可以吃早饭了。他赤脚穿过一小片粗糙的草地——行政官沃克曾自豪地认定那是一块“草坪”,来到自己宿舍,换好了衣服,这个无需用时太久,因为他仅穿了一件衬衣和一条帆布裤子,然后向院子另一侧的餐室走去。两名男子一起吃饭,中国厨师告诉他,沃克五点就骑上马出去了,一小时后才会回来。

麦金托什没睡好觉,他憎恶地看了看面前放着的番木瓜、鸡蛋和熏肉。昨晚的蚊子简直让人疯狂,它们在他睡觉的蚊帐周围四处乱飞,数量多得惊人,发出残酷、吓人的嗡嗡声,仿佛是远处的管风琴发出的无休无止的音符。任何时候当他恹恹欲睡时,又突然惊醒过来——他相信有一只蚊子进了蚊帐。天太热了,他只能裸身睡着,但也只是在床上辗转反侧罢了。暗礁上的浪花发出的单调的轰鸣声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而平时是听不到的,因为它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来都是那么有规律地进行着,但现在,它的律动却如锤子般敲打着你疲惫的神经。麦金托什攥紧了拳头控制着自己、忍耐着,一想到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那个声音——因为它会永远持续下去,就让他无法忍受,仿佛他的力量能跟无情的自然之力相媲,这个时候他的心中会腾起一股疯狂的破坏冲动,他觉得必须要控制好自己,否则就会疯掉。现在他朝窗外的湖和标示着暗礁的白沫带看去,那儿的壮观景象让他憎恨地颤栗起来,而万里碧空如一只翻转的碗将它罩了进去。他点上烟斗,翻了翻几天前从阿皮亚运来的一摞奥克兰报纸。最新的报纸也是三周前的了,给人的印象是内容极端无聊。

然后他去了办公室。这是一个宽敞、空旷的房间,有两张办公桌和一把靠墙的长椅。长椅上坐着几个当地人,还有两三名女子。他们小声嘀咕着,在等待行政官回来。麦金托什进门时,他们用萨摩亚语向他问候道:

“您好!”

他也问候了他们,然后在办公桌旁坐下,开始写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是萨摩亚的总督一直在催要的,但沃克平时拖沓惯了,疏忽了准备。麦金托什一边做着笔记,一边不无恨意地想到,沃克迟迟不写报告,真实的原因是他这人非常无知,对任何笔头工作都极其厌恶;不过,当简洁、有条理、规范的报告最终完成后,他就会把下属的劳动据为己有,而不会表达任何谢意,然后带着轻蔑和嘲笑发送给自己的上司,一切都好像是他自己的成果——实际上他不会写上一个字。麦金托什还愤然想到,假如他用铅笔添加了什么话,那在表达上一定是幼稚的,在语法上是错误的;而如果自己表示抗议,或者试图把他的意思用一个清楚的短语表达出来,他就会勃然大怒,并叫嚷道:

“我管它什么狗屁语法?这就是我要说的话,我就想这样说。”

最后,沃克进来了。他一进门,当地人就把他包围起来,希望马上引起他的注意,但他大光其火,叫他们坐下、闭嘴,并吓唬说,如果他们不能保持安静就把他们轰走,他这天谁都不见,然后他冲麦金托什点了点头:

“你好,麦克,还是起来啦?真不明白你怎么能把一天最好的时光打发在床上。你应该像我一样在黎明前就起来——懒骨头!”

他重重地坐在自己的椅子里,拿起一根香蕉擦了擦脸。

“老天,我口渴了。”

他把脸转向站在门口的警察——那可是一个形象别致的人物:上身穿着白衬衣,下身系着拉拉,也就是萨摩亚人常系在腰间的缠腰布,他告诉他去倒些卡瓦酒来,盛卡瓦酒的酒桶就放在房间墙角的地板上。警察倒了半椰子壳的酒,然后端给了沃克。他在地上撒了几滴,对着周围的人嘀咕了几句惯用的话,就津津有味地喝起来。然后他叫警察去招待一下等着的当地人,按照人的年龄和地位,椰子壳轮流递送到每个人手中,然后通过同样的仪式喝掉了。

这时他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是个小个子男人,远低于人的平均身高,但极为肥胖,有一张肉嘟嘟的大脸盘,脸上刮得干干净净,脸颊悬挂在两块巨大的垂肉之上,长着三层的宽阔下巴——总之,他的细小特征都融化在一团团肥肉中了;另外,除了脑袋后面残留的一块新月形白发,他的脑壳已全部秃掉,让你联想到那位匹克威克先生<span class="" data-note="狄更斯所著小说中的主人公。"></span>。他是个怪诞、滑稽的人物,但奇怪的是,并不让人觉得失去了尊严。他大号的金边眼镜后面是一双精明、活泼的蓝眼睛,脸上露出非常坚定的神气。他六十岁了,但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活力战胜了不断增长的年龄。虽然臃肿,动作却利索,走路时迈着沉重。坚决的步子,仿佛要把重量印在大地上,而说话时声音响亮而粗鲁。

到现在麦金托什被任命为沃克的助手已经两年了。沃克在塔卢亚-萨摩亚群岛中一个较大的岛屿担任行政官已有二十五年,无论是在众人之口还是媒体报道中,都是整个南太平洋家喻户晓的人物。最初,麦金托什是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期待着跟他第一次晤面的。他因故在阿皮亚逗留了两三周,然后才接受的这个职位。在都市酒店和英国夜总会他听到了关于行政官数不清的传闻,当时他是极感兴趣的,现在想来却有种讽刺的意味,因为从那时起,沃克本人已给他讲了一百遍。沃克知道自己是个人物,并对自己的名气颇以为傲,所以要故意处处表现出来。他小心守护着关于自己的“传说”,人们必须要了解他那些著名故事的精确细节,否则他会感到焦虑;倘若谁给陌生人讲错了,他便发起怒来,让你哭笑不得。

沃克带着粗鲁的热诚对初来乍到的麦金托什来说是不无吸引力的,而沃克也乐得拥有一个倾听者,这样他讲给他的话就全是新鲜的,他可以尽情发挥了。他是个好脾气的人,热心而体贴。麦金托什原先是名政府官员,在伦敦过着封闭的生活,直到三十四岁那年,他突然得了肺炎,面临着罹患肺结核的危险,不得不尝试到太平洋找份工作。在麦金托什看来,沃克长期驻留此地是极其浪漫的一件事,在征服环境的过程中体现出冒险精神是这个人的典型特征。在十五岁那年,他就一个人跑到海上,在一艘运煤船上铲了一年煤。他当时还是个身材不高的小男孩,工人和船员对他都很好,但船长不知何故极其厌恶他,待他很残暴,经常对他拳脚相向,他常因肢体伤痛难以入眠,所以对船长恨之入骨。这时有人鼓动他参加某次赛马会,他设法从一个朋友(在贝尔法斯特结识的)那里借了二十五英镑,然后压在了一匹几无胜算的高赔率马上。如果输掉了他是没法还款的,但他从未想到会输,他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结果那匹马真的赢了,他发现自己一下子拥有了一千英镑的现金。他的机会终于来了。当运煤船在爱尔兰沿海某地停靠时,他弄清了谁是城里最好的律师,然后找到了他,说他听说运煤船正在待售,请他代他安排好收购事宜。律师被他的小客户逗乐了——他那时只有十六岁,而且看起来还没有实际年龄大;同时,或许出于同情,律师颇受感动,他答应不但帮他安排好收购,还确保让他做一笔好买卖。过了一段时间,沃克就发现自己成了这艘船只的主人。他回到船上,接下来——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一生中最美妙的一刻出现了——他给船长下令,要他在半小时内离开运煤船。他让大副当了船长,在船上又航行了九个月,最后把船卖掉了,获利不菲。

二十六岁时,他以种植园主的身份来到了萨摩亚群岛,他是德国占领期间居住在塔卢亚岛的为数不多的白人之一。那时,他对当地人已经有了一些影响力,德国人让他做了行政官,在这个位子上他一坐就是二十年。当岛屿被英国人夺取后,他的地位就更加稳固了。这一辉煌的成功是麦金托什对他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

但是两人迥异的天性使他们不能做到亲密无间。麦金托什其貌不扬,动作笨拙,长得又高又瘦,胸部狭窄,肩膀拱起,脸色土黄,脸颊深陷,眼睛大而忧郁。不过他极好阅读,当他的书籍运抵后,沃克来到他的宿舍看了看,然后对着麦金托什用嘶哑的嗓音大笑起来。

“你带这些垃圾到这里干什么?”他问,麦金托什的脸变成了深红色。

“你觉得它们是垃圾,我很遗憾,我带书来是因为我喜欢读。”

“你说你有很多书在路上,我想可能会有些我想读的,难道没有侦探小说吗?”

“我对侦探小说不感兴趣。”

“那你就是个不可救药的傻瓜。”

“你这么想我很高兴。”

每个邮包都给沃克带来一堆期刊类文献,还有新西兰报纸和美国杂志,麦金托什对这类时效性出版物非常不屑,这令沃克感到恼火。他对麦金托什空闲时间看的那些书没有一点耐心,他觉得他读泰珀的《吉本:没落与堕落》和伯顿的《忧郁的解剖》不过是摆摆样子罢了。因他从未学会管住自己的嘴巴,所以在评论起他的助手时总是口无遮拦。麦金托什开始审视起这个人的真实面目来,在他粗鲁的、好脾气的外表下,他看到了让人痛恨的粗俗和狡诈;另外他自视甚高,飞扬跋扈,不过奇怪的是,他的个性中带着一种羞涩,让他一点也不喜欢性情上不能相契的人。他会天真地根据别人说过的话来判断他们,如果话语里没有咒骂,没有下流——他自己的话里尽是这些东西,他就会满腹狐疑地看着他们。晚上两个男人会打打皮克牌,他牌技糟糕,却又颇为自负,赢了便得意洋洋,输了就乱发脾气。偶尔几个种植园主和商人会开车过来打桥牌,在麦金托什看来,这个时候的沃克性格更是尽显无遗。他打牌时全然不顾自己本家,出牌时吵吵嚷嚷,跟人争论不休,仅是嗓门就足以斩杀对家。另外,他悔牌不断,这么做的时候,他一边讨好对方,一边嘀嘀咕咕:“哦,你不能让一个几乎看不清东西的老人吃亏。”他确信他的对手会认为让他一把也无妨,至于要不要坚持游戏规则,他们都在卿了。麦金托什用冷淡、轻蔑的眼神看着他。打完牌,大伙会抽抽烟斗,喝点威士忌,这时他开始讲故事了,用满腔的热情讲起了他的婚姻——讲他在婚宴上喝得酩酊大醉,结果新娘跑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他曾跟这个岛上的女人有过无数的“奇遇”——都是些老生常谈、污秽不堪的经历,但他讲得豪气十足,妙语连珠,让本来不屑的麦金托什颇受冒犯。这是个缺乏教养、耽于声色的老家伙。而在沃克眼里,麦金托什是个可怜虫,因为他竟然不知道分享自己的风流韵事,众人都醉了,只有他一个还保持着清醒。

他看不起他还因为他在工作中井井有条,麦金托什做任何事情都喜欢这样。他的书桌总是整整齐齐的,报纸都仔细贴了标签,任何需要的文件都能触手可及,不假思索就能说出他们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规章制度。

“胡说,胡说,”沃克嚷道,“这个岛屿我管了二十年了,从来不用那些红带,现在也不需要。”

“一封信都让你找上半小时,这样不是容易多了?”麦金托什问。

“你这个官员当得太差劲,不过你人还不错,你在这里待上一两年就好了。你的问题是不喝酒,如果你一星期醉上一次,就能成为一名不错的官员。”

奇怪的是,沃克完全没意识到他的下属心中对他的厌恶,而这种厌恶感每个月都在增强。虽然他嘲笑他,但也习惯了跟他相处,甚至开始喜欢他了。他在一定程度上能容忍别人的怪癖,所以只是把麦金托什当作一个怪人而已。他对他的喜欢或许是下意识的,因为他能跟他逗趣。他的幽默里含有些粗俗的玩笑话,需要一个人做他的玩笑对象。麦金托什为人的精细,优良品德,从不醉酒,都成了他源源不断的玩笑话题,他的苏格兰名字则成为他调侃苏格兰的通常引子;当两三人聚在一起时,他通常会“牺牲”麦金托什一人逗得大伙哈哈大笑,对此他也尽享其乐。他会跟当地人说起他的可笑之处,而麦金托什对萨摩亚的了解还不多,当沃克在所讲的下流话中提到他,他看到他们纵声大笑起来,沃克也开心地笑了。

“我这个是讲给你听的,麦克,”沃克用他粗鲁的大嗓门说道,“你能经得起开玩笑。”

“这是玩笑吗?”麦金托什微笑着,“我不清楚。”

“苏格兰人!”沃克如响雷般大笑道,“只有一个办法能让苏格兰人听懂笑话,那就是外科手术。”

沃克几乎不知道,麦金托什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戏谑的话。在夜里——在雨季的不眠之夜,他面色阴郁地回想着沃克几天前随口说出的嘲讽话。他感到生气,心中充满了愤怒,开始想着怎样对这个恶棍进行报复。他曾试过反驳他,但沃克擅长巧辩,话语粗俗,内容直白,毫不掩饰,这就让他占尽了优势。他智力迟钝,使那些精致的攻击性语言毫无用处,而他良好的自我感觉也让人难以伤害他。他的大嗓门和雷鸣般的大笑是麦金托什无法抵挡的武器,他意识到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要暴露对他的恨意,他学会了自我控制,但他的愤怒在不断潜滋暗长,乃至让自己愈发偏执起来。现在,他怀着疯狂的警惕心观察着沃克,他每一次的卑鄙言行,以及暴露出的幼稚和虚荣、狡诈和粗俗,都让他的自尊心得到抚慰;他吃饭时贪婪、肮脏的吃相及发出的难听声音,让他心满意足,另外也注意到了他说过的蠢话及措辞上的错误。沃克对自己不怎么尊重,等他得知他的上司对他的评价后,他有一种苦涩的满足感,这也增加了他对这个心胸狭隘、洋洋自得的老头的蔑视,但当知道沃克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恨意后,他感到一种特别的快乐。这个人喜欢受人欢迎,他是个傻瓜,竟然以为人人都崇拜他。一次,麦金托什无意中听到沃克在谈论他。

“我把他调教好后就没问题了,”他说,“他是条不错的狗,会忠诚于他的主人的。”

麦金托什沉默了,那张土黄色的长脸一动不动。然后,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很久、很开心。

但是他的怨恨并不盲目,相反十分清醒。对沃克的才干他有着精确的判断:他高效地统治着这个小小王国,人是公正、诚实的。在这里他有挣钱的机会,但他现在要比最初任职时穷了许多,唯一的养老金是他最终卸任后可以领到的退休金。让他感到自豪的是,在仅有一名助手和一名混血职员的情况下,他对岛屿的管理比乌波卢岛还要好——那里可是中心城市阿皮亚的所在地,而且有一大群公务人员。他有几名当地警察来维持他的权威,但他从来没用过,他是靠吓唬及他的爱尔兰幽默来管理的。

“他们非要给我建一座监狱,”他说,“我要监狱有个鬼用?我不会把当地人关进监狱的。如果他们犯了错,我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他同阿皮亚的上级机关曾发生过一次争吵,是他要求拥有对岛上当地人的完全审判权。就是说,无论他们犯下怎样的罪行,他都无需将他们解送到相应法庭。他与乌波卢岛上的政府机构之间通了几次措辞强硬的公函。他把当地人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个粗鄙、低俗、自私的人来说,这是让人惊奇的;他热爱这座岛屿,在这里他满怀激情地居住了如此之久。对当地人他有一种奇异的粗鲁的柔情,这的确非同寻常。

他骑上那匹灰不溜秋的老母马,在岛上四处游逛着,从未厌倦过它的美丽。当他漫步在椰子丛林中芳草萋萋的大道上,优美的景致常让他驻足欣赏起来。偶尔来到一个当地人村落,他会停下来,酋长给他端来一碗卡瓦酒;看着那些有着高高的茅草屋顶的钟形小屋像蜂巢一样排列着,他肥胖的脸上荡漾着笑意。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一大片碧绿的面包树上,不尽的喜悦在心中流淌。

“天哪,跟伊甸园一样。”

有时他会沿着海岸前行,透过树丛,能瞥见浩瀚的空荡荡的海面,没有一张船帆打破它的孤寂;有时他爬上小丘,一大片土地就会尽收眼底,一个个小村落掩映在高大的丛林当中,就像一个世界王国,他会在那里心醉神迷地坐上一个小时。不过他无法用言辞来表述情感,非要如此,说出的也只是下流的玩笑话,仿佛他的情绪如此狂暴激烈,只能诉诸于粗野才能消除紧张。

麦金托什冷淡、轻蔑地观察着他的情绪变化。沃克一向喜欢豪饮,在阿皮亚度过的晚上,看到年龄小他一半的人都趴到了桌子底下,他感到很是得意。他反复无常的情绪跟一般酒徒无异,杂志上读到的故事能让他痛苦流涕,但也会拒绝借钱给一个认识了二十年、陷入困境的商人。他的钱包捂得很紧,一次麦金托什对他说:

“没有人会指责你浪费钱财。”

他把这句话看作是恭维话。他对大自然的热情不过是酒鬼头脑混乱时的一时所感,至于他对当地人所抱有的情感,麦金托什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心——他爱他们只是因为他处在那个位置上,就像一个自私的人爱着他的一条狗。他的心智跟他们一个水准,他的幽默是淫荡的,说起下流话来从来都是口若悬河,他跟那些人沆瀣一气,臭味相投,他把他们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也混迹于他们所有的事务中。不过,他非常嫉妒他的权威,如果说他用铁腕统治着他们,容不得任何违逆行为,但也不会让岛上任何一个白人欺负他们。他用猜忌的眼光看着那些传教士,倘若他们做了任何他不赞成的事,他会把他们的生活弄得无法忍受,最终不得不选择离开——即便他无权调离他们。他对当地人的影响如此之大,以至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拒绝给牧师出力,或者提供食物。另外,他对商人也绝无偏袒,他要确保当地人不受欺骗,他们付出的辛劳、生产的椰子肉,都能得到合理的回报;商人不可以从所售货物中谋取暴利,对那些他认为有失公允的交易他会毫不客气。有时商人会到阿皮亚投诉,说他们没有得到公平的机会,为此倒了霉,沃克根本不去搭理任何的诽谤和无耻谣言,毫不犹豫地去报复他们,最后他们发现要想在岛上安然住下去,甚至苟全性命,就必须接受他的条件。不止一次,让他憎恶的商人店铺被一把火烧掉了,但并无确切证据表明此事为行政官煽动。一次,一个瑞典裔的混血儿因遭遇火灾破产了,他找到他,严厉谴责他的纵火行径,沃克当即大笑起来。

“你这个混蛋,你妈妈是当地人,你还想欺骗他们。你那破房子烧了,那是上帝的判决,一点没错——上帝的判决。你滚出去!”

当这个人被两名当地警察推出去时,行政官哈哈大笑起来。

“上帝的判决!”

现在,麦金托什看着他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是从给病人看病开始的,因除了其他活动,他还给自己添加了一份行医的差事,办公室后面有一个装满了药品的小房间。一名老人走上前来,他留着平头,头发花白、卷曲,腰间系着缠腰布,身上刺着精美的文身,皮肤如酒囊般皱纹纵横。

“你来干什么?”沃克突然问他。

老人抱怨说,他一吃饭就呕吐,还说他身上这儿疼那儿疼。

“去找传教士,”沃克说,“你知道我只给孩子看病。”

“我去找传教士了,但他们治不好。”

“那回家等死好了,你活这么久了,还想继续活吗?你个蠢货!”

那人满腹牢骚,求他不要这样,但沃克指了指一个抱着生病孩子的妇女,叫她把小孩抱到办公桌前。他问了她几个问题,然后看了看孩子。

“我给你开药,”他说,然后转身对着混血职员,“到药房拿点甘汞片。”

他当场让孩子服了一片,然后把另一片给了孩子妈妈。

“把孩子抱走吧,注意保暖。明天要是死不了就能好一些。”

他在椅子里向后靠了靠,点上了烟斗。

“真是好东西——甘汞片。我用它救活的人比阿皮亚所有医院的医生救活的都多。”

沃克对自己的医术很自负,同时,武断和无知使他受不了医疗行业的那些人。

“我喜欢的病例,”他说,“是那种所有医生都无法医治而最终放弃的病例。所有的医生都说他们治不好了,我跟他们说:‘来找我。’我给你讲过那名癌症患者吗?”

“经常讲。”麦金托什回答。

“我三个月就给他治好了。”

“你从没提过你没治好的那些人。”

他结束了这部分工作,开始处理其他事项。事情杂乱得离奇:一名女子跟丈夫关系不够和谐,一名男子抱怨说他的妻子弃他而去。

“你太幸运了,”沃克说,“大部分男人都希望他的妻子也会如此。”

一块几码长的土地归属权问题引发了长久而复杂的争执,如何分配刚捕获的一批鱼让一些人吵闹不休,还有一个投诉白人商人的——因为他缺斤短两。沃克认真倾听了每一个诉讼,快速做出裁断,最后给出判决。过后,他就不管不问了,如果有人继续投诉,他就叫警察把他轰出去。麦金托什带着抑郁和愤怒,听他审完了所有案件。总体看,或许可以承认,正义基本得到了伸张,但让助手恼怒的是,他的上司依赖的是他的本能,而不是证据;他听不进任何劝说,动辄对证人进行恫吓,如果他们没目击到他所期望的,就被称作贼和说谎者。

他把坐在角落里的一群人留在了最后,故意对他们视而不见。人群里有一个年老的酋长,高大而尊贵,留着白色的短发,系一件簇新的缠腰布,上面挂着一个巨大的象征权力的苍蝇刷,另外还有他的儿子和村子里五六个重要人物。沃克曾跟他们有过不和,并动手打过他们,让他们在利益上吃了大亏而毫无办法。由于性格使然,他有意在他们面前强化一下自己的胜利。整个事件想来并不寻常。沃克对修路情有独钟,当他刚到塔卢亚时,整个岛上只有稀稀疏疏几条小道。过了些时间,他在乡间修筑了若干大路,把众多村落连贯起来,也由此奠定了今日岛上的大部分繁荣。以前要把农产品——主要是干椰子肉,运到海边,然后装上帆船或汽艇运往阿皮亚是不可能的,现在变得轻松而简单。他的远大目标是修建一条环岛大道,到目前,其中一部分已经竣工。

“两年后就能完工了,到时就是我死了或被解雇了,我也不在乎。”

修路给他的内心带来了欢乐,他常常前去视察一番,确保一切顺利进行。大道宽阔,绿草如茵,穿过灌木丛和种植园;修路不难,但在修筑过程中要把树木连根拔出,掘出或炸掉岩石,有时如果需要还要找平路面。让他骄傲的是出现问题时,他利用自己的技术解决了它们,他对自己的处理方式也感到高兴,一是处理起来方便,二是他最珍视的岛屿美景可以尽收眼底。谈起他修建的道路,他几乎变成了一名诗人。当漫步在那些环境优美的修路现场,沃克格外留意:哪儿需要将路拉直,这样就可以透过挺拔的树丛看到绿色的远景;哪儿需要出现弯道,路况和景色的多样化可以让行人的心灵得到休憩。为了取得想象中的效果,这个粗糙、庸俗的男人运用了此巧妙的创造力,真是令人惊异。在修路过程中,他采用了日本园丁般的出神入化的技巧。让他感到绝妙和骄傲的是,他只使用了总部全部工程拨款的一小部分,上一年,拨给他的一千英镑拨款中,他仅仅用掉了一百镑。

“他们要钱干什么?”他瓮声瓮气地说,“他们只会买些不需要的垃圾,都是那些传教士留下的——就是说。”

也没有特别原因,或许只是因为节约办公能让他觉得骄傲,也许是有意使自己的高效管理跟阿皮亚政府的拖沓做派形成对比,他让当地人干活只是付给他们形式上的一点点薪水。正因如此,他最近跟这个村子之间有了龃龉,现在他们的重要人物都跑来找他了。酋长的儿子在阿皮亚待了一年,他回到村子后告诉村民在阿皮亚这样的公共工程待遇非常高。通过闲暇时的长期鼓动,他激起了他们心中获得财富的欲望,给他们描绘了拥有大笔钱财后的美景,他们想到了威士忌——威士忌价格高昂,因为法律规定不可以卖给当地人,他们不得不花费双倍的价钱去购买,想到了可以存放财宝的巨大檀木箱子,想到了香皂和罐装鲑鱼,想到了那些不惜任何代价都想拥有的奢侈品。所以当行政官派人把他们找来,告诉他们要从他们村庄修一条通往某地的沿海道路,可以支付给他们二十英镑时,他们要求一百英镑。酋长的儿子叫麦奴马,是个挺拔英俊的小伙子,古铜色的皮肤,一头毛茸茸的头发染成了红色和绿黄色,脖子上挂着红莓花冠,耳朵后面戴着一朵如火焰般鲜红的花朵,映衬着他褐色的面容。他上身赤裸,但为表明他不再是一个野蛮人——因为他在阿皮亚待过,他没系缠腰布,而是穿着粗布工装裤。他跟他们说只要他们团结起来,行政官就只能接受他们的条件;他现在决意要修建这条道路,如果发现他们没有开工,就会答应他们提出的薪水;有一点很重要: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绝不可以动摇,不能降低要求,既然提出了一百镑就必须坚持。在他们提出了这个数字后,沃克用他低沉的声音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停下。他叫他们不要再出洋相了,赶紧开工。那天他心情不错,答应道路竣工后会宴请他们。不过当他发现迟迟不见开工后,就去了村子质问他们在玩什么鬼把戏。麦奴马早已教好了一切,他们个个十分平静,根本不去争辩——跟肯纳卡人吵架是件让人气恼的事——他们只是耸了耸肩:不给一百英镑休想让他们干活。这时他暴躁起来,本来粗短的脖子又粗了几圈,红脸膛变成了紫色,嘴唇上唾沫四溅,嘴里咒骂个不停。他知道怎样去伤害、羞辱他们,委实让人害怕!年老的一些人已是面色苍白,局促不安,他们开始犹豫了,要不是见过大世面的麦奴马,要不是担心他嘲笑自己,他们就只能缴械投降啦。这时,麦奴马站出来说:

“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开工。”

沃克对他挥着拳头,把能想到的所有骂人话都骂了一遍,对他极尽嘲讽之能事,但麦奴马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微笑着——他的微笑可能更多的是装装样子,而不是来自他的信心,但在众人面前他必须如此。他重复着刚才的话:

“给我们一百英镑,我们就开工。”

他们认为沃克会袭击他——他动手打当地人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们知道他很有力气,虽然他的年龄是这个年轻人的三倍,比他矮了六英寸,但他们毫不怀疑麦奴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没人想到去抵抗行政官的野蛮攻击,但沃克什么也没说,而是轻声笑了。

“我是不会跟一帮傻瓜浪费时间的,”他说,“你们再回去讨论讨论吧,我出的价你们都知道,如果一周内不开工,小心点!”

他转身走出了酋长的小屋,解开他的老母马。他跟当地人之间的典型关系还表现在一个细节上:在他上马时,总有一个年长者紧紧抓住右侧的马镫,然后沃克顺势踩上一块大石头,抬起笨重的身体,坐到马鞍上。

就在同一个晚上,沃克习惯性地沿着房子旁的一条大道散步,突然听到什么东西嗖的一声从耳畔飞了过去,然后砰地击在一棵树上,有人向他扔东西!他本能地躲到一边,大声问“谁?”然后向投掷物飞来的方向跑去,听到一个人穿过灌木丛逃跑了。他知道天黑了没法追上,而且他很快就气喘吁吁了,于是停下来回到大道上。他四下里看了看,没找到投掷物。天全黑了,他赶紧回了家,喊来了麦金托什和中国厨师。

“有个坏蛋向我扔东西,跟我去看看是什么。”

他叫厨师带上一盏灯笼,然后三人回到原地。他们在周围搜寻了一阵,但一无所获。突然厨师尖叫起来,他们都转过身,看到他正举着灯笼站在那儿,灯光驱散了四周的黑暗,一把长长的刀子插在一棵椰子树的树干上,发出邪恶的光。投掷的力气很大,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把它拔出来。

“天哪,如果击中了我,我的样子一定会很漂亮!”

沃克拿过刀子,这是一把水手刀仿制品,原刀是一百年前第一批白人登岛时带来的,可用来切割椰子——把椰子从中间一分为二,然后晒干椰子肉。这是一把残忍的武器,刀刃有十二英寸长,锋利异常。沃克轻声笑起来。

“坏蛋,无耻的坏蛋!”

他认为肇事者是麦奴马无疑,他距离死亡只有三英寸之遥!但他没有生气,相反兴致很高,这次历险让他感到兴奋。回到房子后叫人拿上酒来,他笑呵呵地摩挲着双手:

“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他的小眼睛闪烁着,肚子吃得饱饱的像只雄火鸡,半小时之内把事件的每个细节跟麦金托什讲了第二遍。然后他要他跟他一起玩皮克牌,期间把他的打算吹嘘了一遍,麦金托什双唇紧绷,只是听着。

“不过你为何要这么折磨他们呢?”他终于问道,“二十英镑对于这个工程真是太少了。”

“我给多少钱,他们都要好好感激我。”

“算了吧,又不是你自己的钱,政府拨给你的钱不算少,就是全花了他们也不会有怨言。”

“阿皮亚的那帮人就是一群混蛋。”

麦金托什看明白了,沃克一切的动机不过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罢了。他耸了耸肩。

“为了蔑视阿皮亚的那些家伙,却以你的生命为代价,这对你没多大好处。”

“放心吧,他们伤害不了我,这些人!他们没我不行,他们崇拜我。麦奴马是个傻子,他扔那把刀子只是想吓唬我。”

第二天,沃克又骑上马去了这个叫马塔图的村子。他没下马,直接去了酋长家。到了后,看到一群人正团团坐着,交谈着什么,他猜他们又在讨论修路的事。萨摩亚人的小屋是这样建造的:把几根较细的树干围成一圈,固定在地上,彼此相隔五到六英尺,圆圈中心竖起一根较高的树干,然后向周围搭起向下倾斜的茅草屋顶。晚上或下雨时四周可以拉下椰子树叶编成的活动百叶窗。通常,小屋四面都是开放的,这样微风就可以自由地穿堂而过。沃克来到小屋边,大声冲酋长喊叫起来。

“喂,坦嘎图,你儿子昨天晚上把刀子留在一棵树上了,我给你带来了。”

他把刀子扔在了那圈人中间的地上,然后低声笑着缓步离开了。

星期一,他出去查看有没有开工,但仍没有任何迹象。他骑马穿过村子,村民们正忙着各自的活计,有些在用露兜树叶编织草席,一个老人在做一个卡瓦酒碗,孩子们在玩耍,妇女们忙着家务。沃克嘴唇上微笑了一下,朝酋长家走去。

“你好。”酋长说。

“你好。”沃克回答。

麦奴马正在织网,嘴唇上叼着一支香烟,他抬头看了看沃克,脸上带着胜利的微笑。

“你们决定不修路了吗?”

酋长回答:

“不修,除非你给我们一百英镑。”

“你会后悔的。”他转向麦奴马,“还有你,我的小伙子,如果你长大些后后背疼痛难忍的话,我不会感到奇怪的。”

他轻声笑着离开了,让那些当地人感到茫然和不安,他们对这个罪恶的肥胖老头感到恐惧。传教士对他的咒骂,还有麦奴马在阿皮亚学会的讥讽,都不能让他们忘记他的邪恶和狡诈,没有哪个人公然反抗他而最终不倒霉的。他们在二十四小时内就明白了他的计划,因为第二天早上,一大群人——男女老少都有,进了村子。带头的一个人说他们跟沃克谈好了修路价钱,他给他们出二十英镑,他们答应了。现在他的狡黠之处暴露无遗:原来波利尼西亚人有礼貌待客的规定,其效力等同于法律,其中一种礼节必须要绝对执行,就是村民要为来村子的陌生人无偿提供住宿,提供食物和饮料,而且他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如此一来,马塔图的村民无计可施了。每天早上,工人们笑嘻嘻地成群结队地出去了,砍树,炸掉岩石,这儿那儿地找齐路面;傍晚,他们步行回来了,开始连吃带喝,等酒足饭饱了再去跳舞、唱赞美歌,过得非常开心。对他们来说,这跟一场野餐交游无异,但随后不久,主人的脸便越拉越长。陌生人的胃口极好,在他们的胡吃海喝面前,大蕉和面包果很快就吃了个精光,鳄梨树的果子运到阿皮亚后可以卖很多钱,但现在树上已被摘得一个不剩——破坏行为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着。这时,他们又发现陌生人的工作进程非常缓慢,他们是否得到了沃克的暗示,要他们尽可能地磨洋工?按照他们目前的进展速度,等路修好了,村子里连食物渣滓都没了。还为更糟糕的是,他们现在已成了别人眼中的笑柄——他们中有人到较远的村子跑差事,结果他们发现还没到达那里,这件事已经传过去了,等待他们的尽是嘲弄和讥笑。肯纳卡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的嘲笑。时隔不久,这些“受害人”开始愤怒地嘀咕起来,麦奴马不再是一个英雄,一些难听的话说到了脸上,他不得不忍受着。一天,沃克暗示的那句话真实地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辩演变成了争吵,五六个年轻人袭击了酋长儿子,把他痛揍了一顿,让他在露兜树叶垫子上躺了一周,到处都是淤青和伤口。他在垫子上翻来覆去,不得安宁。每隔一两天,行政官就骑上他的老母马,去视察道路的施工情况——把被打倒的敌人奚落一番,这种诱惑他抵御不了,他不失时机地给这些深感羞辱的马塔图村民心里揉进更多的痛楚,直接摧毁了他们的精神。一天早上,他们把自尊放进了口袋——这是一个比喻,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口袋——然后跟陌生人一起去修路了。如果他们想把食物节省下来的话,必须尽快把路修好,全村人都出动了。不过干活时,他们是沉默的,心中满是盛怒和屈辱,甚至孩子们也一声不吭地埋头干着。妇女们一边搬运着成捆的树枝,一边悄悄流泪。当沃克看到这些,他放声大笑起来,几乎从马鞍上滚落下来。消息迅速传开,岛上的人几乎要乐死了。这是一个最了不起的笑话——那个狡黠的白人老头取得了最辉煌的胜利,没有任何肯纳卡人能够在智慧上战胜他。人们拖家带口从遥远的村庄赶来,就是为了看看这些笨人——他们拒绝了二十英镑报酬,到头来却免费为人干活。不过他们干得越辛苦,客人们就越轻松。既然不花钱就能吃到不错的食物,为何还要那么匆忙呢?再说,他们干得越久,这个笑话不就越有趣吗?最后,可怜的村民再也受不了了,今天早上他们来找行政官,请求他把那些陌生人打发回去。如果他愿意这样做,他们就承诺把剩下的路修好,而不要一分钱。对他而言,这是一个完全的、绝对的胜利——他们都被轻松击垮了。他那张滑溜溜的大脸盘上掠过一丝傲慢和自负,人坐在椅子里似乎膨胀起来,就像一个巨大的牛蛙,他的样子阴险十足,让麦金托什恶心得发抖。这时,他用低沉的声音说起话来:

“修这条路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吗?你们认为我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是为了你们!这样你们就可以走得舒坦,就能把干椰子肉方便地运走。你们干活我来出钱,尽管活是给你们自己干的,我出的钱已经够多了。现在你们必须偿付这笔钱,如果你们能把剩下的路修完,我可以把马奴亚的村民打发回去,但是我付给他们的二十英镑必须由你们来付。”

有人大声抗议,他们试图据理力争,告诉他他们没有这笔钱,但不管说什么,他都报以无情的讥笑,这时铃响了。

“该吃饭了,”他说,“把他们赶出去。”

他从椅子里猛地站起来,然后走出了房间。当麦金托什跟着进了餐室,发现他已坐在桌边,脖子上系着一块餐巾,手里拿着刀叉,等中国厨师把饭端进来就要吃饭了。他看上去非常兴奋。

“我把他们全击垮了,”麦金托什坐下时,他说道,“今后修路就没有太多问题了。”

“我想你在开玩笑。”麦金托什冷冷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不会真让他们付二十英镑吧?”

“当然是真的。”

“我不清楚你有何权力这样做。”

“不清楚吗?我想,在这个岛上,我有权力做任何想做的事。”

“我觉得你对他们欺负得也够了。”

沃克哈哈大笑起来。麦金托什怎么想他并不介意。

“我想听你的意见时会找你的。”

麦金托什的脸变得煞白,他的痛苦经验告诉他,除了沉默他别无任何办法。他拼命地克制自己,结果弄得自己恶心、晕眩起来。面前的饭是吃不进去了,他憎恶地看着沃克把一块块肉胡乱地塞进自己阔大的嘴里——瞧那副肮脏的吃相,跟他同桌吃饭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胃口才行。麦金托什浑身颤抖着,心里突然有了要羞辱一下这个残忍粗人的念头,如果能让他遭受到侮辱、遭受他给别人带来的一切,他什么都愿意——他从来没这么憎恨过这个恶霸。

这一天在慢慢消逝,午饭后麦金托什想睡上一觉,但心中的愤怒让他无法入睡;他想读点东西,文字在他眼前漂浮起来。阳光毒辣辣地照射着,他渴望下雨,不过他知道雨水也不会带来清凉,只能让空气变得更加闷热和潮湿。他是个土生土长的阿伯丁人,他的心突然向往起那个城市的花岗岩街道上拂过的阵阵凉风。在这里他是个牢犯,不仅被那片温热的大海囚禁,还被那个可怕的老头囚禁着。他感到头疼,用手压了压——他真想把他杀掉。不过他还是强打精神,想做点什么事来分散一下注意力。既然读不下去,他觉得可以把私人文件整理一下,他一直来就想做,但总是一推再推。他打开书桌抽屉,拿起一小摞信件,这时看到了自己的那把左轮手枪,一刹那间他突然有了股杀掉自己的冲动,这样就可以逃脱让人无法忍受的禁锢了,但念头转瞬即逝。他注意到由于空气潮湿,手枪已稍稍生锈了,他拿出油布开始擦拭起来。就在他专心于此时,突然注意到有人正悄悄地从门口进来。他抬起头来喊道:

“是谁?”

沉寂了片刻后,那人露面了——是麦奴马。

“你要干什么?”

酋长的儿子站了一会儿,脸色忧郁,沉默不语,不过开口时,声音有些哽住了。

“我们付不起二十英镑,我们没钱。”

“我能怎么办呢?”麦金托什说道,“沃克先生的话你都听到了。”

麦奴马开始哀求起来,话语里夹杂着萨摩亚语和英语,声音如唱歌般起伏不定,带着颤抖的调子,让麦金托什感到恶心——这人竟让自己屈服到如此地步,真是个可怜虫!麦金托什不由得恼怒起来。

“我什么也帮不上,”麦金托什气愤道,“你知道沃克先生是这里的主子。”

麦奴马再一次沉默了,仍站在门口没动。

“我觉得不舒服,”他终于说道,“给我拿点药吧。”

“你怎么啦?”

“我不知道,就是不舒服,身上感到疼痛。”

“不要站那儿,”麦金托什厉声喊道,“过来让我看看。”

麦奴马走进了小房间,站到办公桌前。

“我这里还有这里疼。”

他把手放在腰部,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麦金托什突然注意到男孩的视线停留在了左轮手枪上——刚才麦奴马出现在过道上时,他把枪放在了办公桌上。两人都没说话,麦金托什觉得这份沉默是如此漫长,他似乎读懂了肯纳卡人的心思,心不由得狂跳起来。就在这时,他感觉自己仿佛被什么控制住了,身体丝毫动弹不得,行动完全受到一个外来意志的驱使,对他来说那是一种陌生的力量。他嗓子发干,机械地把手放在喉咙上以让说话更容易些,不过这一切他避开了麦奴马的视线。

“就在这里等着,”他说,声音好像被人捏住了气管,“我到药房给你拿点药。”

他站了起来,稍微趔趄了一下——这是错觉吗?麦奴马站着没有说话,尽管目光转移开了,麦金托什仍知道他正茫然地看向窗外。他感觉仿佛是另外一个人控制了自己,并把自己赶出了房间,而本来的自己拿出了一小摞乱遭遭的报纸盖在左轮手枪上,以免他人看到。他走到药房,拿了一个药丸,朝一个小瓶子里倒了些蓝色饮剂,然后出门到了院子里,他不想再回到房子里,所以冲麦奴马喊道:

“过来。”

他把药递给他,并告诉他怎样服药。他不知道为何不敢直视肯纳卡人,在跟他说话时,他的视线落在了他的肩膀上。麦奴马服了药,悄悄出去了。

麦金托什去了餐室,翻了翻旧报纸,但根本读不进去。整座房子很安静,沃克在楼上自己的卧室里睡着了,中国厨师在厨房里忙着,两个警察在外面钓鱼。四周静谧得让人觉得怪异,麦金托什的脑子里萦绕着一个问题:那把左轮手枪是否还在原处,他没勇气去看。这种“不确定性”让人害怕,但“确定性”会让人更加恐怖,他全身都让汗水浸透了。最后,寂静让他再也无法忍受,他决定到一英里外一个叫杰维斯的商人家去。他是一个混血儿,但身上的那部分白人血统已使他成为可交谈的对象。麦金托什想逃离自己的房子——那里的办公桌上胡乱堆着些脏兮兮的报纸,报纸下面有什么东西,也许没有了什么东西。他沿路走去,路过一个酋长的漂亮房子时,有人大声向他问好。最后来到了商人店里,柜台后面坐着商人的女儿,一个皮肤黝黑、五官粗大的女孩,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衬衫和白色的粗斜纹布料短裙。杰维斯希望他能娶她,他自己有的是钱,他跟麦金托什说他女儿的丈夫也应该是个有钱人。看到麦金托什后,女孩的脸上泛起了红晕。

“父亲正在卸今天早上到的一批货,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他坐下来,女孩到商店后面去了。过了一会儿,她的母亲——一个身躯庞大的老妇人晃悠悠地走了进来。她是一名女酋长,自己名下拥有大把土地,她向麦金托什伸出了手。她的极度肥胖让人不悦,但她设法成功地给人留下高贵的印象,热情但不谄媚,待人亲切而又顾及到自己的身份。

“你快成为陌生人了,麦金托什先生。特丽莎今天早上还说:‘唉,我们再也看不见麦金托什先生了。’”

想到成为这个当地老太太的女婿让他哆嗦了一下,这个女人一向以铁腕御夫闻名——尽管他的丈夫有着白人血统。她就是权威,就是管事的头领。在白人眼里,她或许只是杰维斯太太,但她的父亲曾是王族中的酋长,而她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是当年的国王。商人进来了,站在高大的妻子身边,他看起来是那样瘦小。他的皮肤颜色较深,一把黑胡须已变得花白,穿着帆布工装裤,眼睛好看,牙齿闪亮。这是个典型的英国人,话语中充斥着俚俗用语,但你能感觉到他讲的英语带着异国腔调,跟家人他是讲当地话的。他是个过于顺从的人,低声下气,附和逢迎。

“啊,麦金托什先生,真是惊喜啊!特丽莎,端威士忌来,麦金托什先生要跟我喝一杯。”

他把阿皮亚最近的新闻全讲了一遍,同时对客人的眼睛观察了一会儿,以便知道什么话题更受欢迎。

“沃克先生怎么样?最近没见到他,我太太想在这周哪一天送他一头乳猪。”

“今天早上我看到他骑马回家了。”特丽莎说。

“敬你一杯!”杰维斯端起威士忌。

麦金托什跟他喝起来。两位女士都坐在那里看他。杰维斯夫人穿着黑色长罩衣,温和而矜持,特丽莎每次捕捉到他的目光都急切地微笑起来,而商人在传播着让人无法消受的小道消息。

“阿皮亚有人说沃克快退休了,他已不再年轻。自他最初来到岛上后,情况发生了很多变化,但他并没有随之改变。”

“他做得太过火,”年老的女酋长说,“当地人并不满意。”

“关于那条路真是好笑,”商人笑道,“我在阿皮亚跟他们提起时,他们都笑破了肚皮。好个老沃克!”

麦金托什不悦地看了他一眼,这样称呼什么意思?对于一名混血商人,他应该称他为“沃克先生”。对于他的无礼,他严厉谴责的话差点脱口而出,不过不知为何最终没有说出。

“他退休后,我希望你能接替他的工作,麦金托什先生,”杰维斯说,“这个岛上的人都喜欢你,你能理解当地人。他们如今都接受过教育,不应该像过去那样对待他们。现在是需要一位有教养的人来做行政官了。沃克不过是一名商人,跟我一样。”

特丽莎的眼睛闪烁着光芒。

“到时候如果有人捣乱,你尽管放心,由我来处理,我将带着所有的酋长去阿皮亚请愿。”

麦金托什心里感到极其烦乱,他从未想过如果沃克出现了什么意外,有可能由他来继任。在这个位置上的确没人比他更熟悉这个岛屿了。他突然站起来,几乎没作告别就往回走去。他径直进了自己的房间,赶紧看了看办公桌,翻开了报纸。

左轮手枪没有了。

他的心脏猛烈地撞击着肋骨,他到处寻找——椅子里,抽屉里,拼命地寻找,但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不可能找到了。突然,他听到了沃克粗哑、爽朗的声音。

“你到底在忙什么,麦克?”

他吃了一惊,沃克正站在门口。他本能地转过身,想把桌子上的东西藏起来。

“在搞清理?”沃克问道,“我跟你说过了,把没用的东西直接扔掉。我要去塔浮尼洗澡,你最好跟我一块去。”

“好的。”麦金托什说。

只要他跟沃克一起就不会发生什么事。他们要去的地方在大约三英里之外,那里有一个淡水池塘,被一道狭窄的岩石屏障同大海隔开了。这是行政官叫人炸开岩石建成的,以供当地人洗澡之用。这样的池塘在岛屿四周建有多个,只要有泉水就行。跟粘稠温热的海水相比,池塘里的水清凉爽快得多。他们沿着静寂的青草大道前行,跋涉过海水入侵后形成的浅滩,经过两个当地人村落——村子里钟形的小屋彼此相隔遥远,村中央有座白色的小教堂。到了第三个村子,他们下了轻便马车,拴好马,向池塘走去。跟他们同去的还有四五个女孩和十几个小孩子。很快,池子里就水花四溅起来,喧哗声、大笑声响成一片。沃克系着缠腰布,像一只笨拙的海豚来回游着,跟女孩子们讲着下流笑话。她们钻到他身下游来游去,当他试图抓住她们时,她们蜿蜒着游走了,大家玩得兴高采烈。游累了,他就躺在一块岩石上,女孩和小孩子围在他身边,果真像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这个肥胖的老头——瞧他那新月形的白发,闪亮的秃顶,宛如一尊年老的海神,麦金托什一度从他眼睛里看到了奇异的柔和的神采。

“他们是我亲爱的孩子,”他说,“他们把我当作父亲。”

话还没说完,他转过身来对着一个女孩说了句粗鄙的话,惹得她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麦金托什开始穿衣服了,他的细胳膊细腿使他的身材看上去很是可笑,活像那个不幸的堂吉诃德,沃克开始讲起关于他的粗俗笑话来,又引起了她们的纵声大笑。麦金托什使劲扭着衬衣,他知道自己很可笑,但他憎恨被人嘲笑,他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怒视着他。

“如果你想及时赶回去吃晚饭,就赶紧走吧。”

“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麦克,不过你是个傻瓜。你做一件事时还总想着另一件。我们活着是不应该这样子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慢慢地站起身,穿上衣服,然后不紧不慢地走回村子。跟酋长一起喝了碗卡瓦酒,所有的村民都高兴地前来告别,然后他们坐上马车回家了。

晚饭后,沃克习惯性地点上一支雪茄,准备出去散步。麦金托什突然间感到恐惧起来。

“现都天黑了还一个人出去散步,你不觉得很不明智吗?”

沃克用他的蓝色圆眼睛凝视着他。

“你到底什么意思?”

“别忘了前几天那把刀子,你惹恼了那些人。”

“呸!他们不敢。”

“原先有人敢过。”

“那只是吓唬人罢了,他们不会伤害我的,他们把我看作他们的父亲,他们知道无论我怎么做都是为了他们好。”

麦金托什望着他,心里充满了轻蔑,这个人的自负激怒了他,但还有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让他继续说道:

“记着今天早上发生的事,今晚待在家里对你有好处,我可以跟你玩皮克牌。”

“我回来再跟你玩,能让我改变计划的肯纳卡人还没出生呢。”

“那最好让我一块去。”

“你就留在这里吧。”

麦金托什耸了耸肩,所有的提醒话他都跟这个人说过了,如果他不加注意,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沃克戴上帽子出去了,麦金托什开始读东西,不过他想的是别的事;或许他该好好考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了。他走到厨房,编了个借口跟厨师聊了一会,然后搬出留声机,放上一张唱片。机器吱吱嘎嘎发出了忧伤的旋律,那是伦敦音乐厅的一首滑稽歌曲,不过他竖起耳朵等待着黑夜里远处传来的一个声音。唱片就在胳膊肘边,乐声尖利,歌词刺耳,但他似乎被一种神秘的静谧笼罩着。他听到碎浪击打在礁石上发出沉闷的轰鸣声,听到微风拂过高处的椰子树树叶沙沙作响。还要等多久呢?太可怕了。

一阵嘶哑的笑声突然传来。

“奇迹永远都不会停止,你自己不怎么爱放音乐的,麦克。”

沃克站在窗边,面色红润,粗鲁而快活。

“你瞧我多精神,活蹦乱跳的,你放音乐干什么?”

沃克走了进来。

“情绪不好,呃?放点曲子让自己振作一下?”

“给你放安魂曲。”

“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喝苦啤酒的傻子和一品脱黑啤酒”。

“也是很好的一首歌,听多少遍我都不介意。现在打皮克牌吧,我要把你的钱都赢光。”

他们开始打牌。沃克出手霸道,凯歌高奏。他恫吓对手,揶揄对手,斥责对手,对对手的错误冷嘲热讽,对对手的诡计洞若观火,最后胜利了,便大呼小叫,得意忘形。麦金托什不久就恢复了冷静,他似乎能够置身事外,观察着这个不可一世的老头和自己的漠然和沉默,这让他获得了一种超然的快乐——就在某个地方,麦奴马正静静地等待着属于他的机会。

沃克连战连捷,最后结束时,他心情大好地把收益装进了口袋。

“要想赢我,你还得再长大一点,麦克。事实上,我对打牌的确天赋异禀。”

“分牌时我碰巧分给你十四张‘爱司’,我不知道这跟天赋有啥关系。”

“好牌手牌也好,”沃克反击道,“换了你的牌我照样赢。”

接下来,他开始长篇大论地讲述自己跟那些臭名昭著的赌棍打牌的不同经历——那一刻的他,在他们的错愕当中,把所有的钱席卷而去。当然他是在吹牛,在自我标榜,麦金托什专注地听着,不过他现在不想再压抑自己的怒火了,沃克说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让他更加可憎。最后,沃克站了起来。

“哦,我要睡觉了,”他打了个响亮的呵欠说,“明天的事很多。”

“有什么事?”

“我要到岛的另一侧,五点就要出发,我不希望回来吃饭时太晚。”

他们平时是晚上七点吃饭。

“那晚饭改成七点半吧。”

“我想也可以。”

麦金托什看着他把烟斗里的烟灰敲出来——这个人保持着原始的活力,生命力旺盛,想到死亡正盘旋在他的头顶之上,真让人觉得奇怪。麦金托什冷峻、忧郁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淡淡的笑意。

“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老天,你跟我去干什么?我坐马车去,能拉我一个人就不错了,三十多英里的路,可不想再拉你。”

“或许你还不太明白马塔图的村民怎么想的,我觉得跟你一起去会更安全些。”

沃克爆发出一阵轻蔑的大笑。

“做剪报时你才有大用,我最不擅长的就是紧张兮兮。”

笑意从麦金托什的眼睛蔓延到了嘴唇,但让其变得痛苦和扭曲。

“上帝要想毁灭谁,首先使他失去理智。”

麦金托什说。

“你究竟在说啥?”沃克问。

“拉丁语,”麦金托什一边往外走一边回答。

现在他微微笑了,情绪也变了——他已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其余的就交给命运吧。晚上他睡得非常安稳,几周来都没睡得这么好过。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他就出去了。一夜安眠后,他觉得清晨的空气如此清新,让人身心舒泰。大海愈加湛蓝,天空更为明亮,远远好过大多数日子。信风阵阵,让人神清气爽;微风轻拂,湖上波光粼粼,宛如没刷好的天鹅绒。他觉得自己更强壮、更年轻了,热情洋溢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午餐后,他睡了一觉。黄昏时分,他给自己的枣红马装上马鞍,然后骑上去,慢悠悠地穿过了丛林。他仿佛要用全新的目光去把一切看个遍——他终于觉得正常多了,最不寻常的是,他现在可以把沃克完全置于脑后不去管他,就好像他从来没存在过一般。

他回来得很晚,一路骑行让他身上发热,于是又洗了个澡。然后,他坐在阳台上抽起了烟斗,看着湖面上天色正渐渐隐去——夕阳中的湖,蔷薇色、紫色和绿色相互交映,异常美丽。他觉得跟这个世界、跟自己的关系又融洽起来。厨师出来问他晚饭已经做好,要不要再等一等,麦金托什友好地看着他笑了,他看了看表。

“七点半了,最好不要等了,头儿何时回来说不准。”

厨师点点头。过了一会,麦金托什看到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穿过了院子。他懒洋洋地起身,到餐室吃了饭。那个发生了吗?“不确定性”真的很有意思,麦金托什在默然中轻笑起来。今天食物似乎不像平时那样寡淡无味,即便仍是汉堡牛排——厨师想不出新花样时必然会做的一道菜,味道也奇迹般地变得鲜美喷香了。晚饭后,他懒散地走到阳台去拿本书,他喜欢这种纯粹的宁静。现在,夜幕已经降临,星星在空中闪烁。他喊了一声,叫人送一盏灯过来。过了一会儿,中国人赤着脚啪踏啪踏地过来了,一束灯光刺破了四周的黑暗。他把灯放在办公桌上,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出了房间。麦金托什站在那里突然像被钉在了地板上——在那堆杂乱的报纸中间,他看到了他的左轮手枪。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全身大汗淋漓。一切已经结束了。

他用颤抖的手拿起枪,四个弹膛已经空了。他停顿了一会,满腹疑虑地看着外面的夜色,但那里没有任何人。他迅速把四颗子弹塞进弹膛,然后把枪锁进了抽屉。

他坐下来等着。

一小时过去了,又一小时过去了,什么事都没有。他坐在办公桌旁,似乎在写什么东西,但既没写也没读,而只是听着——他竖着耳朵搜寻着一个从远处传来的声音,但听到的是踌躇不决的脚步声,他知道是中国厨师。

“阿松。”他叫道。

厨师来到门口。

“头儿这么晚还没回来,”他说,“晚饭都没法吃了。”

麦金托什凝视着他,不清楚他是否知道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知道的话,那是否了解他跟沃克以前的关系?他开始工作起来,一声不响地微笑着,一切都有条不紊——谁能读懂他的心事?

“我希望他在路上吃过了,但不管怎样还是要把汤温着。”

这句话刚出口,安静突然被一阵混乱的喊叫声和匆忙的赤脚跑步声打破了。一些当地人冲进了房子,有男的女的,还有孩子。他们围在麦金托什周围叽叽喳喳说开了,但说的话无法让人听懂。他们激动、恐惧,有几个人已经哭了起来。麦金托什从他们中间挤过去,走到门口。他虽然几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非常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等他到了大门口,轻便马车已经到了。一个肯纳卡人牵着老母马,马车里蹲着两个人,正试图把沃克扶起来,一小群当地人围在车周围。

母马被牵进了院子,当地人哗啦都跟了进来,麦金托什大声喊着叫他们后退,两个警察——老天知道他们突然从哪里钻出来的,把他们狠狠推到一边。到此,他才明白了怎么回事:一些打鱼回来的少年在路上看到了这辆马车,当时它正停在浅滩朝着村子的这一侧,母马在草丛里擦着鼻子。他们在黑暗中看到这个老人的巨大白色的身躯夹在座位和挡泥板之间,开始以为他喝醉了,所以都笑嘻嘻地探头进去观看,不过听到他在呻吟,这时他们意识到出了问题,就跑到村里叫人,当他们回来时——当时有五十多个人跟了去,发现沃克中枪了。

麦金托什突然惊恐地想到他是否已经死了,无论如何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从车里抬出来,但由于沃克过于肥胖,这个工作并不容易完成,四个壮劳力才把他抬起来,他们晃动了一下,他发出低沉的呻吟声——他还活着。最后,他们把他抬进房子,上了楼梯,然后把他放在床上。这时,麦金托什能够看清他了,刚才在院子里只有五六盏防风灯,一切都模糊不清。沃克的白色工装裤上染满了鲜血,抬他的人手上都沾满了,缠腰布上鲜红而粘湿。麦金托什举起灯,他没料到他的脸色会如此苍白,眼睛紧闭着,仍有呼吸,但脉搏微弱,仅仅能够摸得到——显而易见,他就要死了。麦金托什没想到自己会如此震惊和恐怖,感到全身都抽搐起来。他看到那个当地职员也在,便用嘶哑、惊悸的声音告诉他到药房把所有的皮下注射用具和药品拿来。其中一名警察拿来了威士忌,麦金托什给老头嘴里灌了一点。房间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坐在地板上一言不发,紧张不安,不时有人大声恸哭起来。天气非常炎热,但麦金托什却感觉全身发冷,手脚一片冰凉,拼命地抑制着四肢的颤抖。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不知道沃克是否还在流血——假如还流的话,他该如何止血呢?

职员把注射针拿来了。

“你给他注射吧,”麦金托什说,“对这类东西你比我熟。”

他现在头痛欲裂,里面仿佛有各种小野人在相互打仗,并试图逃脱出来。他观察着注射的效果,不久沃克缓缓睁开了眼睛,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保持安静,”麦金托什说,“你在家里,很安全。”

沃克的嘴唇上露出似有似无的笑意。

“他们得手了。”他发出低低的声音。

“我叫杰维斯马上派人乘摩托艇去阿皮亚,明天下午我们就能请来医生了。”

停顿了很久老头才开口。

“到时我就死了。”

一丝恐慌漫过麦金托什苍白的面孔,他强作欢颜道:

“别胡说了!保持安静,你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给我喝一口,”沃克说,“度数高一点儿的。”

麦金托什手颤抖着,往玻璃杯里倒入各一半的威士忌和水,然后端着让沃克贪婪地喝了下去。酒似乎让他得到了恢复,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宽大肥厚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红晕。麦金托什现在完全不知该如何做了,他站在那里盯着他。

“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就去做。”他说道。

“什么都不用,只让我独自待一会儿,我太累了。”

这个肥胖、浮肿的老头躺在大床上,全无血色,虚弱不堪,看上去极其可怜,让人心碎。他躺在那里,但头脑似乎变得清醒起来。

“你是对的,麦克,”他不久说道,“你警告过我。”

“我真希望当时能跟你一起去。”

“你是个好小伙,麦克,只是你不喝酒。”

他又长时间不说话了,情况显然愈加不妙,现在出现了内出血,麦金托什虽然不懂,但仍看出留给他上司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床边,在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沃克闭上了眼睛,然后又睁开了。

“他们会让你接替我的工作,”他缓缓说道,“上次在阿皮亚,我跟他们说了你很不错。把我的路修好,我希望能够修完——环岛大道。”

“我不想接替你的工作,你没事的。”

沃克疲倦地摇了摇头。

“我的日子到了。好好对待他们,这很重要。他们都是孩子——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对他们你一定要严格,但必须要做到善良、公正。我从来没在他们身上赚过钱,二十年了我都没攒下一百英镑。修路是件大事,要把它修完。”

麦金托什差点要啜泣起来。

“你是个好小伙,麦克,我一直喜欢你。”

他闭上了眼睛,麦金托什觉得它们再也不会睁开了。他觉得嘴唇非常干燥,必须要喝点东西。中国厨师默默地给他搬来一把椅子,他坐在床边等着,不知过去了多久——长夜漫漫,没有尽头。突然地上坐着的一个人无法控制地大声呜咽起来,像个孩子一样。麦金托什这才注意到,此时屋里已挤满了当地人,他们都席地而坐,盯着床上。

“这些人在此干什么?”麦金托什问,“他们没有资格,把他们赶走,赶走,全赶走。”

他的话似乎唤醒了沃克,他又睁开了眼睛,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他想说话,但身体过于虚弱,麦金托什不得不支起耳朵来听清他讲的话。

“让他们留在这儿吧,他们是我的孩子,应该留这里。”

麦金托什转向当地人。

“留这儿吧,他希望你们在这里,不过要保持安静。”

老头苍白的脸上浮起了一丝微笑。

“靠近点。”他说。

麦金托什弯下身子,他的眼睛紧闭着,说的话就像吹过椰子树树叶的一阵微风。

“给我再喝一口,我有话要说。”

这一次,麦金托什给他喝的是没有稀释的威士忌,沃克攒足了最后的力气来说出他的遗嘱。

“这件事不要大惊小怪。九五年就发生过意外,有白人被杀,结果调来了舰队,毁坏了一些村庄,很多无辜的人被杀掉了,阿皮亚的那些人都是该死的傻瓜。如果他们小题大做的话,就会冤枉好人,我不想让任何人遭到惩罚。”

他停下来休息了一会。

“你就说这是个意外,任何人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答应我你能做到。”

“你说什么我都去做。”麦金托什小声说道。

“好小伙,最好的小伙。他们都是孩子,我就是他们的父亲,父亲是不会让孩子遭遇麻烦的——如果他能够做到的话。”

从他喉咙里发出一阵轻笑,笑声极其怪异和吓人。

“你是虔诚信教的,麦克。宽恕他们怎么样?你知道怎样做。”

一时间麦金托什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嘴唇颤抖着。

“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了解他们的行为?”

“那是对的,宽恕他们。我爱他们,你知道,一直爱着。”

他叹了口气,嘴唇轻轻噏动着,麦金托什的耳朵靠得更近了,以便能听到他的话。

“抓住我的手。”他说。

麦金托什发出了一丝叹息,心里如同刀绞。他抓起老头的一只手,然后放到自己手里——它是如此冰冷、虚弱、粗糙。他就这样坐着,一直坐着,突然屋里的静寂被一阵长久的痰咳声打破了,声音如此可怕和怪异,他差点惊惧得从椅子里掉下来——沃克死了。当地人开始嚎啕大哭起来,他们捶打着胸口,泪水从脸颊上滚滚落下。

麦金托什把自己的手从死人手里抽出来,像一个睡意朦胧的醉鬼晃晃悠悠地走出了房间。他回到办公桌前,从锁着的抽屉里拿出左轮手枪,然后向海边走去,最后进了湖里。他走得非常小心,以免被脚下的珊瑚礁绊倒,直到湖水浸到了他的腋窝,这时——他把一颗子弹射进了自己的脑袋。

一小时后,五六只细长的灰色鲨鱼在他倒下的地方争抢着,溅起一片水花。

正文 表象和事实

我不能保证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但故事的讲述者是英国某大学的一位法国文学教授——一个有着高尚品格的人,如果是胡编乱造,我想他不会讲给我听。他讲这个故事,是想引起他的学生对三位法国作家的关注。在他看来,这三位作家融合了法国人所具有的典型性格。他说通过阅读他们的作品,你能极为透彻地了解法兰西这个民族。他甚至认为,倘若他有权力,他会要求法国的统治者必须要通过关于三位作家作品的严格考试,否则他们就不值得信任,也不能开展管理法国人民的工作。这三位作家便是拉伯雷、拉封丹和高乃依。拉伯雷爱讲“疯话”,也就是粗俗话,比如他喜欢把铁锹称为“他妈的铁铲”;拉封丹爱谈“常识”,但那不过是粗浅的常用知识罢了;说到高乃依就不得不提“羽饰”一词——在词典里它指的是“羽毛”,也就是全身披挂的骑士插在头盔上的羽毛,但它有个比喻意义,似乎是指尊严、威风、炫耀、豪气、虚荣和傲慢。正是在“羽饰”精神的激励下,法国的绅士们才会在丰特努瓦对乔治二世国王的军官们说:先生们,你们先开枪吧;在“羽饰”精神的鼓动下,康布罗纳在滑铁卢从他无耻的嘴里喷出了这样的话:卫兵们可以死去,但决不投降;正是在“羽饰”精神的影响下,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贫困诗人,摆出了极为洒脱的姿态,把奖金一股脑地捐献了出去。教授并非轻浮之人,在他看来,我要讲的这个故事确确实实说出了法国人的三个主要特征,因而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我把这个故事命名为《表象和事实》。事实上,这是一部哲学著作的标题——这部著作(无论正确与否)我认为应看作是我国十九世纪创造出来的最重要的哲学作品。这本书读起来颇不容易,但发人深省。它用优美的英语写成,极富幽默感,外行读者即使不能读懂其中一些非常微妙的议论,但仍如行走在玄学深渊之上的绷紧的钢丝上,其紧张刺激不言而喻,但读完了,一切都安虞无事,他便会大大松上一口气。如果不是恰如其分地适合我的故事,我才不会寻找借口去借用这部杰出著作的名字呢。说莉赛特是一名哲学家,其意义也只能这样解读——我们每个人都是哲学家。她思索的是怎样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她对事实的感受之强烈以及对表象所富有的真实倾向性,几乎可以让她宣布,她已经把这似乎水火不容的两端调和起来了——而这正是几百年来哲学家们所孜孜以求的。莉赛特是个法国人,在每个工作日,她都会在巴黎最昂贵、最时尚的时装公司里花上几个小时,不停地穿衣、脱衣。对一个意识到自己有着优美身段的年轻姑娘来说,这真是一份惬意的职业——一句话,她是个服装模特儿。她个子高挑,穿上拖裙优雅飘逸。她的臀部细小,穿上运动服,可以让石楠的清香飘进你的鼻孔。她双腿修长,穿上睡衣也会婀娜多姿。她腰肢纤细,乳房小巧,即使穿上最普通的泳装,也会让人心神荡漾。任何衣服对她而言都不在话下。一件鼠皮大衣随便往身上一裹,她就有本事能让最明智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件大衣花多少钱也不足惜。那些肥胖的女人、臃肿的女人、粗矮的女人、瘦骨嶙峋的女人、身材走形的女人,还有年老色衰,以及相貌丑陋的女人,都坐在宽大的扶手椅里,看到她穿上的衣服如此合身,整个人看起来是那么甜美动人,便也纷纷掏钱购买了。莉赛特有一双大大的褐色的眼睛,嘴大而红润,皮肤白皙而略带点儿雀斑。每天,她迈着从容的步子仪态万方地走进来,然后慢悠悠地转身,最后再带着唯有骆驼才能匹敌的傲视天下的劲头走出去——要摆脱掉那种高傲、阴沉和冷漠的风度非常困难,因为这些对于一名模特儿来说似乎是必需的。莉赛特褐色的大眼睛似乎闪了一下,红嘴唇微微翕动,仿佛最轻微的挑逗都会让它们冲你莞尔一笑。正是她眼睛里的那一闪烁,吸引了雷蒙德·勒·叙厄尔先生的注意。

叙厄尔先生正坐在一把仿造的路易十六时代的椅子里,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他的妻子。她拖他来看这场内部观赏的春季时装展览,这表明雷蒙德·勒·叙厄尔先生有着一副好性情。因为他是个公务缠身的人,谁都会想到,他有太多的事务要去处理,怎么会花上一个小时来欣赏十几个穿着令人炫目的各类时装的女人走来走去呢。他觉得什么时装也不能让他的妻子增添一分姿色。她是个大个子的瘦削女人,五十多岁了,一张老脸看上去让她比实际年纪要大得多。他跟她结婚并非因为她的容貌,这一点,即使在最初的如胶似漆的蜜月时期,她也心知肚明。那时,她是一家生意兴隆的钢铁厂的继承人,而他有一家同样经营不错的机车厂,他把她娶回家就是想把两家工厂合二为一。他们的婚姻顺顺利利。她给他生了个儿子,他们的儿子网球打得跟职业选手几乎相当,舞跳得不亚于职业舞男,在桥牌桌上能跟任何一个行家过招。另外还生了个女儿,嫁给了可以说是一位真正的亲王,他足够有钱,为女儿提供了一大笔的嫁妆。他有十足的理由为儿女们感到自豪。由于他的坚持不懈和很大程度上的为人正直,他的事业兴旺发达起来,掌控了多家企业的多数股权,包括一家炼糖厂、一家电影公司、一家汽车制造公司,还有一家报纸。最后,他拥有了巨额财富,花钱让某一选区的自由和独立的选民投他的票,把他送上了参议员的宝座。他举止庄严,肥胖但不令人生厌,面色红润,一把灰色胡须修剪成整整齐齐的方形,秃脑瓜,脖子后面滚着一团赘肉。你无须观看他黑色大衣上装饰着的红纽扣,便可猜出他是个重要人物。他这个人能够当机立断。当妻子离开服装公司去打桥牌时,他跟她分了手,说为了锻炼身体,他要步行回参议院,有公务正等着他。但他根本没走那么远,而是在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锻炼身体”呢。他怡然自得地来回踱着步,准确地估算着时装公司的年轻姑娘们完成工作后经过这里的时间。等了不到一刻钟,姑娘们便三五成群地过来了。有些年轻貌美,有些已妙龄不再,也远称不上美丽。这告诉他,翘首以盼的时刻就要到了。过了几分钟,莉赛特步履轻盈地出现在巷子里。参议员清楚得很,以他的相貌和年纪,年轻女性不会对他一见钟情的,但他知道他的财富和身份足以抵消这些不足。莉赛特身边有个女伴,换个小人物,会为此感到尴尬的,但参议员没有犹豫片刻,他迎上前去,有礼貌地抬了抬帽子——但抬得不高,为的是不曝光他的秃脑门。他向她问了好。

“晚上好,小姐!”,他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她瞥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身上只停留了极短暂的一瞬,刚刚还颤动着、微笑着的红嘴唇一下子僵住了。她转过头跟同伴聊起来,带着极冷漠的神色继续往前走。参议员一点儿都不慌乱,转过身来,跟在两位姑娘后面,保持着几码的距离。他们走过一条僻静的小巷,然后上了林荫大道,到德拉玛德琳广场后上了公交车。参议员甚感满意。他得出了几个正确的结论。她显然是跟女伴一起回家的,这说明她尚没有合意的倾慕者;当他向她搭讪时,她扭头就走,这说明她行为谨慎、性情羞涩、修养良好;她的外套、裙子、普普通通的黑帽子,还有人造丝的长袜都表明,她的家境并不富有,而且未曾堕落。在他看来,无论穿这些衣服,还是身着演出时的艳丽服装,她一样光彩照人、魅力四射。他的内心有了种奇特的感觉,这是他几年来未曾体验过的——快乐、奇妙而又带着些许的伤感,但他立刻意识到了。

“是爱情,我的天哪!”他喃喃自语道。

他从未料到会再次捕获到爱的感觉。他耸了耸肩,自信满满地迈开步子离开了。他来到一家私人侦探所的办公室,要求调查一个叫作莉赛特的年轻模特儿,并把她的住址交给了他们。这时,他想到参议院里正在讨论美国的债务问题,于是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了宏伟的议会大厦前,进了图书馆,在他喜欢的一把舒适的扶手椅里坐下来,美美地打了个盹。三天后,他要求的调查结果就送过来了,而且要价不高。莉赛特·拉里昂小姐跟她的寡居姨母住在一个有着两个房间的公寓里,公寓坐落在巴黎的巴蒂诺尔区。她的父亲是在大战中受伤的英雄,现在法国西南部的一个乡村城镇经营一家烟草店。公寓的房租是一个月两千法郎。莉赛特现年十九岁,生活很有规律,喜欢看电影,据说尚没有男友。公寓的看门人对她赞不绝口,服装业的同事们也喜欢她。显然,这是个为人正派的年轻女子。参议员想到,像他这样一个人,整天为国家事务操心费神,承受着大企业非人的压力,是需要好好放松和休息的,而要填补那些空虚的时间,这个女子正是不二人选。

无需详细论述勒·叙厄尔先生到底采取了哪些步骤来达成他的心愿。他这样的大人物,日理万机,根本不可能来亲自处理这种事。好在他有一个聪明的机要秘书,对付那些拿着手中的选票而犹豫不决的选民,他很有一套办法。而在这个诚实而贫寒的年轻女子面前,他当然能够让她明白,如果能幸运地获得他的主人这等人物的友情,她会获得好处的。机要秘书前去拜访了莉赛特的寡妇姨母——萨拉丁夫人,并告诉她说,勒·叙厄尔先生是个与时俱进的人物,最近对电影产生了兴趣,准备投资拍一部电影(这说明,对于同一桩事实,聪明人会利用它,而平庸者往往会觉得无关紧要而把它忽略过去)。莉赛特小姐在时装公司的扮相和完美的穿着让勒·叙厄尔先生印象深刻,他想到有个角色特别适合她扮演(像所有的聪明人一样,即使虚构的情况,参议员也会做到尽可能地接近事实)。接下来,机要秘书邀请萨拉丁夫人和她的外甥女一起参加一场晚宴,以便进一步加深彼此的了解,参议员也可以观察一下莉赛特小姐是否具有表演天赋——对此他是心存疑虑的。萨拉丁夫人说,她要征询一下外甥女的意见,她本人觉得这个建议没什么不可以。

萨拉丁夫人把这个提议给莉赛特讲了,同时提到了主人的地位和名声,还告诉她,这是个重要人物,慷慨大方。年轻女子耸了耸了她那优美的肩膀,颇不以为然。

“Cette vieille carpe”,她说道。这句话大致可以翻译为:那个老家伙!

“如果他能给你安排一个角色,他是个老家伙又有什么关系呢?”萨拉丁夫人说道。

“Et ta soeur!”莉赛特说道。

这个短语直译的话,意思是:还有你妹呢。这话尽管听起来毫无恶意,甚至答非所问,但事实上稍显粗鲁。如果由一个教养良好的年轻女子说出来,我想她只是想唬唬人罢了——它极强烈地表达了一种不信任感,要准确地翻译成本国话只能有一种译法,只是过于粗俗,没法由我这支纯洁之笔写出。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去参加这场高档宴会,”萨拉丁夫人说道,“你终究不是个小孩子了。”

“他说要在哪里宴请我们?”

“马德里城堡。谁都知道那是全世界第一流的豪华饭店。”

这家饭店果然名不虚传:饭菜没的说,酒窖里都是名酒,地理位置也好。在初夏的迷人夜晚到那里吃顿饭,真是件乐事!一个非常美丽的酒窝出现在莉赛特的脸颊上,红润的大嘴上浮现出了微笑——她长着一副完美的牙齿。

“我可以从店里借套衣服。”她轻轻地说道。

几天后,参议员的机要秘书坐着出租车来接她们了,然后带着萨拉丁夫人和她的迷人的外甥女去了布洛涅森林公园。莉赛特从公司推出的最成功款式的服装中挑了一身穿上了,看上去楚楚动人;萨拉丁夫人穿着她的黑色绸缎衣服,戴着莉赛特专门为她缝制的帽子,看上去让人肃然起敬。秘书把两位女士介绍给勒·叙厄尔先生,他向她们问好,仿佛一个和善而尊贵的政治家正温文尔雅地向一个重要选民的妻女问候。这正是他的狡黠所在,因为临近餐桌上吃饭的人认识他,他觉得他们一定会这么认为。宴会在欢声笑语中进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莉赛特就搬进了一所精致的小型公寓,离她上班的地方不远,离参议员也不远。一个新潮的室内装潢商用现代风格把公寓装饰一新。勒·叙厄尔先生希望莉赛特继续上班,在他投身于公务的时候,她应该有些事情做,以免节外生枝。这个安排让他感到非常满意,因为他很清楚,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女人,会比职业女人花更多的钱——聪明的男人才会想到这些。

但奢侈是一种恶习,这个莉赛特还真不习惯。参议员充满柔情蜜意,又慷慨大方。莉赛特不久就学会存钱了,这让参议员感到满意。她勤俭持家,总是以批发价购买服饰。每个月都给家乡的英雄父亲汇上一笔钱。用这些钱,他购置了些小块的土地。她继续过着平静、简单的生活。勒·叙厄尔先生从看门人那里高兴地获悉,莉赛特的访客只有她的姨妈以及店里的几个女孩。女看门人有一个儿子,她希望参议员能把他安置在政府部门做事。

参议员迎来了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在这个世界上,善行还是有好报的。那天下午,参议院里在讨论美国债务的时候,他陪着妻子去了那家时装公司。正是在那里,他第一次遇到了迷人的莉赛特。当然,他这样做也并非完全出于善意呦——想到这里,他感到得意起来。他对莉赛特了解越多,就越宠爱她。她是个令人称心如意的伴侣——她每天开开心心、周到体贴。她又是个冰雪聪明的女人。当他跟她谈论企业事务和国家大事的时候,她都用她的慧心倾听;当他感到疲倦的时候,她会安顿他休息;当他沮丧的时候,她会让他重展笑颜。她看到他前来便满心喜悦——他来得频繁,一般是从五点一直待到七点;当他离开时,便依依不舍。她给他的印象是,他不仅是她的情人,还是她的知己。有时候,他们在公寓里一起吃饭。丰盛的美食、亲密的抚慰,让他强烈地感受到了家的魅力。他的朋友告诉参议员,他看上去年轻了二十岁。这一点他感觉到了。他很清楚自己的好运。不过,他觉得,老老实实辛苦了一辈子,整天忙于公务,得到这些也是理所当然。

好日子持续了近两年。一个周日的清晨,在他访问完一个选区后回到了巴黎。这次访问本来是周末才能结束的,不料提前回来了。他用手里的门锁钥匙打开了公寓,然后走了进去。想到这是个休息日,莉赛特应该还没起床,但他看到她同一名年轻男子正在卧室里面对面地吃早餐——这个人他从未见过,正穿着他(参议员)的崭新睡衣。这一幕让他极为震惊。莉赛特见他回来了,很是惊讶。显然,她吓了一跳。

“天哪!”她叫道,“你从哪里蹦出来的?我以为你明天才回来。”

“内阁垮了,”他木然地应道,“我被召回来担任内务部长。”这本来根本不是他想表达的。他愤怒地看了一眼那个穿着他的睡衣的男子。“那个年轻人是谁?”他大叫道。

莉赛特红润的大嘴露出了诱人的微笑。

“我的情人。”她回答。

“你当我是傻子吗?”参议员大吼道,“我当然知道他是你的情人。”

“那你还问什么?”

勒·叙厄尔先生是个行动至上的人。他径直朝莉赛特走过去,左右开弓,狠狠地扇了她两记耳光。

“畜生!”莉赛特尖叫起来。

他转向那个年轻人——他正尴尬地看着这个暴力局面。参议员挺直了身子,乱舞着胳膊,突然用手指了指门口。

“滚出去,”他怒吼道,“滚出去!”

人们会认为,这就是参议员的威风之处,他习惯于平息那些愤怒的纳税者,只要轻轻皱下眉头就能在年度会议上控制住那些失望的股东。如此之下,那个年轻人本会夺门而去的,但他站在原地没动。尽管有些犹豫,可他仍没离去;他用求助的目光看了莉赛特一眼,微微耸了耸肩。

“你还等什么?”参议员嚷道,“你要我使用武力吗?”

“穿着睡衣,他怎么出去呀?”莉赛特说道。

“这不是他的睡衣,是我的睡衣。”

“他在等他的衣服呐。”

勒·叙厄尔先生四下里看了看,在他身后的椅子上,乱七八糟地堆着些男人的衣服。参议员鄙夷地瞥了年轻人一眼。

“你可以把你的衣服拿走了,先生。”他冷冷地、轻蔑地说道。

年轻人把衣服捡起来,抱在怀里,又从地板上把鞋子收拾过来,匆匆离开了房间。勒·叙厄尔先生颇具演讲天赋。他先前从来没这么充分地运用过他的好口才。他告诉莉赛特他对她的看法,当然并非奉承话。他用最黑的颜色把她的薄情寡义描绘出来。对莉赛特,他穷尽一切词语,极尽凌辱之能事。他召唤上天所有的神灵来见证,从来就没有一个女人会用这种恶劣的欺骗行径来回报一个诚实人对她的信赖。一句话,在愤怒、虚荣心受到伤害及失意之下,他把能想到的一切话语都说出来了。莉赛特没为自己做任何辩护,一言不发地听着,低着头,呆呆地把由于参议员的出现导致没吃完的面包卷揉成了碎屑。他恼怒地看了一眼她手里的盘子。

“我急匆匆地赶来,是想把我的好消息让你第一个知道。一下火车我就过来了。我期待着坐在你的床头,跟你共进早餐呐。”

“亲爱的,你好可怜!你还没吃早饭吗?我马上给你订些早餐。”

“我什么都不吃。”

“别胡说了。你肩负重任,当然得保持体力才行。”

她按响了电铃,女仆进来了,她让她把热咖啡端过来。咖啡上来后,莉赛特给他倒了一杯,他不愿喝。她又把黄油抹在面包卷上。他耸了耸肩,开始吃起来,边吃边数落女人的薄幸和无情,莉赛特仍沉默着。

“不管怎样,你没无耻到为自己寻找借口,这还不错。你知道,我不是谁都可以凌辱之人。谁对我好,我就会对谁宽宏大量;谁惹了我,我会毫不留情。喝完这杯咖啡,我就永远离开这个房间。”

莉赛特叹了口气。

“我现在想告诉你,我本来给你准备了一份惊喜的。为了庆祝我们相逢两周年,我决定为你存下一笔钱,万一我出了什么意外,可以保证让你基本上过上自立的生活。”

“多少钱?”

“一百万法郎。”

莉赛特又叹了口气。突然,有什么软软的东西碰到了参议员的后脑勺,他吓了一跳。

“什么东西?”他大叫道。

“他把你的睡衣还给你。”

年轻人打开了门,把睡衣扔在了参议员的头上,然后马上又关上了门。参议员把缠在他脖子上的丝绸裤子扯了下来。

“这是怎么还裤子的?你的朋友显然缺乏教养。”

“当然他没有你高贵了。”莉赛特轻声说道。

“他有我的智慧吗?”

“哦——没有。”

“他有钱吗?”

“他身无分文。”

“那你说,你到底看重了他什么?”

“他年轻啊!”莉赛特微笑道。

参议员俯下头看了看手中的盘子,一滴泪水漫出了眼眶,顺着脸颊流下来,落进了咖啡里,莉赛特温柔地看着他。

“我可怜的朋友,人的一辈子不能样样都拥有啊!”她说。

“我知道我不再年轻了。但我有地位、有财富、有活力。我想这可以作以补偿吧。有的女人倒喜欢上了年纪的男人。有些著名的女演员,她们为自己成为部长的小朋友而感到荣耀呢。我有着良好的教养,不会拿你的出身羞辱你,但你要记住一个事实:你原来仅住在一年的房租只有两千法郎的房子里,是我帮你搬了出来。这是抬举你呀!”

“我的父母虽然贫穷,但都是诚实的人。作为他们的女儿,我没有理由为我的出身感到羞耻。不能因为我在一个卑微的场所挣钱来养活自己,你就有权利谴责我。”

“你爱这个男孩子吗?”

“是的。”

“那你爱我吗?”

“我也爱你。你们两个我都爱,但爱的方式不同。我爱你是因为你是如此优秀,你的话语总是生动有趣、发人深省。我爱你还因为你是如此善良和慷慨。我爱他是因为他那双大大的眼睛、波浪般的头发,另外,他跳舞跳得极好,非常流畅自然。”

“你知道,因为我身份的缘故,我没法带你到那些能够跳舞的地方,我敢说,当他跟我一般年纪的时候,他的头发不会比我多到哪里去。”

“这个倒很可能是真的。”莉赛特认同这一点,但她觉得这无关紧要。

“你的姨母——令人尊敬的萨拉丁夫人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后,会怎么说你呢?”

“她肯定不会感到惊讶的。”

“你是说那位可敬的女士认可你的行为吗?唉,真是堕落啊!这件事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刚到那家时装公司时就开始了。他是里昂一家丝绸公司的推销员。一天,他带着他的样品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彼此一见倾心。”

“但你的姨母在呀,她要保护你,得让你这样的女孩抵御住巴黎城里的种种诱惑。她不会同意你跟这个年轻人有什么交往的。”

“我没有征求她的同意。”

“这会把你白发苍苍的可怜老父亲活活气死的。难道你没想过,那个受伤的英雄曾为国家做出过贡献,因而被授予销售烟草的执照?作为内务部长,烟草部门是由我管理的,你不记得了吗?由于你公然的堕落,我可以吊销你父亲的营业执照,这在我的权力范围之内。”

“我知道你是个绅士,位高权重,这种丢份子的事情您是做不出的。”

他挥了挥手,样子很感人,但未免过于造作了些。

“别担心。一个畜生做出的恶劣行径,让我从心底感到鄙视,这是我的尊严使然,但我不会因此而去报复一个备受国家尊重的人,这类事情我是不会屈身去做的。”

他继续吃早饭——早饭断断续续地一直没有吃完。莉赛特没再说话,两人陷入了沉默。不过,他的胃口得到了满足,情绪有了好转,他不再迁怒于她,而是同情起自己来。对女人的内心,他真是无知,这让人感到奇怪——他竟想着让自己变得可怜兮兮的而唤起莉赛特的懊悔之心。

“要改变久已形成的习惯是困难的。以前,我在百忙之中总是抽身到这里转一转,对我而言,这是一种放松和抚慰。你对我有些歉疚感吗,莉赛特?”

“当然有。”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从没想到你把我骗得如此之苦!”

“欺骗让人痛苦,”她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道,“在这方面,男人真是滑稽。他们无法原谅自己遭到欺骗,这是因为他们的虚荣心在作祟。他们总看重那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让我亲眼看到你跟一个年轻人一起吃早餐,还穿着我的睡衣!你称之为无足轻重吗?”

“如果他是我的丈夫,而你是我的情人,你就会觉得这再自然不过了。”

“的确如此。不过如果那样,要欺骗的人是他,我的面子就能保住喽!”

“总而言之,唯有跟他结婚,才能让整个情况正常起来。”

一时间,他没有摸着头脑。但转瞬间,他聪明的脑瓜便让他明白了她的意思,他飞快地瞥了她一眼。她可爱的大眼睛在闪烁着——它们一度让他如此心醉,大大的红润的嘴上挂着似有似无的调皮的微笑。

“别忘了,我是参议院的一名成员,按照法兰西共和国的传统,我代表了公认的道德和善行典范。”

“这让你很为难喽?”

他镇静自若而又不无尊严地抚摸着他的漂亮方形胡须。

“为难个球!”他回答道——所用的措辞颇带有高卢人的粗鲁,如果让他的那些较为保守的支持者们听到了,一定会感到震惊。

“他会跟你结婚吗?”他问。

“他爱慕我。当然,他愿意娶我。如果我告诉他,我有一笔一百万法郎的嫁妆,他就更求之不得了。”

勒·叙厄尔先生又瞥了她一眼。刚才在愤激之中,他告诉她他是打算为她准备一百万法郎的,他当然是把这笔“交易”夸大了的,目的是让她看看她的背叛会让她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但他不是个喜欢赖账的人,尤其是关系到尊严的时候。

“这么多的钱,是他这个年龄阶段的年轻人想都不敢想的。如果他真的仰慕你,就应时刻陪伴在你的身边,不离不弃。”

“我没告诉过你他是个旅行推销员吗?他只能周末到巴黎来。”

“那一码归一码,”参议员说,“如果他知道他不在的时候,由我来照顾你,他自然会心满意足的。”

“是会极满意的。”莉赛特说。

为了更方便交谈,她从凳子上站起来,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了参议员的膝盖上。他轻轻地摩挲着她的手。

“我很喜欢你,莉赛特,”他说,“我不希望你弄出差错。你肯定他会让你开心吗?”

“我认为是这样。”

“我要让人好好调查一番。不管你跟谁结婚,他都必须性格好、人品佳,否则我不会答应。为了我们两个人,我们必须对这个年轻人有十二分的把握,不能让他随随便便闯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来。”

莉赛特没有异议。她知道,参议员做事情喜欢井井有条、讲究方法。现在,他准备要离开她了。他要把那重要消息告知勒·叙厄尔夫人,还要跟议会中他所隶属的那一派中的形形色色的人员进行联系。

“还有最后一件事,”当他跟莉赛特深情款款地告别时说道,“如果你结了婚,我一定要让你放弃自己的工作。家庭就是一名妻子的工作场所。一个已婚女子还要争抢男人的饭碗,这是违背我的原则的。”

莉赛特想,让一名身材魁伟的年轻男子穿上最新潮的时装,扭动着屁股,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真是太可笑了!但她尊重参议员的原则。

“我会如你所愿的,亲爱的。”她说。

他所做的调查令人满意。法律程序一完成,婚礼就在一个周六的上午如期举行了。内务部长勒·叙厄尔先生和萨拉丁夫人是证婚人。新郎官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长着一双美目,鼻子挺直,乌黑的鬈发直接从额头向脑后梳过去。他看起来不像个丝绸公司的推销员,更像是一名网球选手。市长为内务部长隆重出席婚礼所感动。在婚礼上,他按照法国传统,发挥了自己的好口才,做了一个精彩的演讲。他先是对新婚夫妇讲了他们早已熟悉的内容。他说,新郎的父母受人尊敬,新郎从事的是正当的职业。他祝贺他迈入了婚姻殿堂——要知道,在他这个年龄,大部分的年轻人还在寻欢作乐哪。他提醒新娘说,她的父亲是大战中的英雄。他的光荣负伤使他获得了销售烟草的特权。他还告知她,自从她来到巴黎进入时装公司以来,过的是体面的生活,该公司位居法国风味及华贵的荣耀之列。市长爱好文艺,简略提及到小说中的一些著名爱侣: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短暂而合法的婚姻因遭遇可叹的误解而中断;保罗和弗吉尼亚——弗吉尼亚宁愿葬身大海也不肯脱掉自己的衣服;最后还提到了达芙尼斯和克洛埃——直到被合法承认,他们最终才得以完婚。市长的演讲如此动人,莉赛特不由得热泪盈盈。市长还恭维起了萨拉丁夫人,说正是她对自己年轻貌美的外甥女的示范和训诫,才使她能够免遭大都市的风险——而对于独自生活在大城市的女孩子而言,风险是常有的。演讲的最后,他祝贺这对幸福的新人有幸让内务部长做他们婚礼的证人。这样一位工业巨头和杰出政治家能够在百忙之中抽身为民众服务,这不仅证明了两位新人的正直品格,还说明部长大人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及切切实实的责任感。他的行动表明,他重视早婚及家庭稳定的重要性,强调了对于繁衍后代的渴望,从而增强了法兰西这块公正之地的力量、影响力和重要性。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精彩演讲啊!

婚礼早餐在马德里城堡进行,这让勒·叙厄尔先生在情感上浮想联翩。前面已有提及,部长(现在我们可以这样叫了)的产业中包括一家汽车制造公司。他送给新郎的新婚礼物是一辆自己生产的双座汽车。午餐结束后,新婚夫妇坐上这辆车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旅。当然,蜜月只能持续一个周末,因为年轻的新郎官要回去上班——他要到马赛、土伦、尼斯去推销产品。莉赛特吻了吻她的姨母,然后吻了勒·叙厄尔先生。

“周一五点等你。”她小声对他说。

“一定到。”他回答。

汽车开走了,勒·叙厄尔先生和萨拉丁夫人对着那辆漂亮的黄色双人敞篷车看了好大一会儿。

“只要他能让她幸福就好了。”萨拉丁夫人叹了口气。她还不习惯在午饭时喝香槟,觉得有股莫名的伤感。

“如果他不能让她幸福,我饶不了他。”勒·叙厄尔先生的话让人感动。

他的车开过来了。

“再见,亲爱的夫人!你可以到德诺依大街乘坐公共汽车。”

他迈进自己的汽车。想到还有国家大事等着自己去处理,他满意地舒了口气。他的情人不应该只是个时装公司的小模特儿,而且还应该是个体体面面的已婚女子——这显然更适合他的身份。

正文 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

有三个胖女人,一个叫里奇曼太太,是个寡妇;一个是苏利夫太太——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还有一个叫希克森小姐,是个老姑娘。三个人都四十来岁,正值人生的大好年华,又都颇有资财。苏利夫太太有个听起来很是怪异的名字:箭头。当年,她还年轻,身材苗条,这个名字她是喜欢得不得了,而这名字也真适合她,那时人们总爱拿这个名字跟她开玩笑,但玩笑话总让人很受用。她甚至觉得,这个名字跟她的性格还很般配呢:因为它寓意着直截了当、速度奇快、目标明确。不过,现在她不那么喜欢了——她精美的五官因为脂肪的堆积而变得模糊起来了,胳膊腿儿粗粗大大的,屁股也肥大不堪,要找件称心的衣服让自己满意比登天还难。人们仍围绕她的绰号开玩笑,但都是背后偷偷地开,她心里很清楚,现在的玩笑话已经不那么中听了。人到了中年,但她绝不愿受年龄的摆布,依然喜欢穿戴蓝色服饰,以便把自己眼睛的颜色突显出来。在染发技艺的帮助下,她金色的头发仍保持着原来的光泽。她喜欢碧翠斯·里奇曼和弗兰西斯·希克森,是因为两人都比她胖得多,这让她的身材看起来很是修长,而且她们两个都比她年龄大不少,都把她看作是小妹妹。这让人感觉很棒哦!碧翠斯和弗兰西斯是性情和善的女人,爱拿她的那些求爱者寻开心。当然,她们二人对于求爱这种无聊的事情是不屑一顾的。事实上,希克森小姐在这方面连丁点儿的念头都没动过。不过,两人对她卖弄风情一点儿都不反对。可以理解,终有一天,“箭头”还会得到第三个男人的倾心的。

“亲爱的,只有你不能再胖了。”里奇曼太太说道。

“老天爷,那个人得会打桥牌才行。”希克森小姐说。

她们为她找了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保养良好,举止高贵,是一名退役的海军上将,高尔夫球高手,也是一个毫无牵累的鳏夫——不过,无论如何,其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箭头”和颜悦色地听她们说着,心里根本不去想这回事,但她把心中所想掩饰了起来。没错,她本来希望结婚的,但还是移情别恋了:先是看上了一个意大利人,后又青睐于一名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身材颀长,皮肤黝黑,长着一双忽闪忽闪的眼睛,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头衔;西班牙人出身高贵,刚满三十岁。多少次,当她在镜子里顾影自盼的时候,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像那个年龄的人。

希克森小姐、里奇曼太太和“箭头”苏利夫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她们因肥胖相聚,因桥牌结盟。她们的初次相遇是在卡尔斯巴德。在那里,她们住的是同一家宾馆,看的是同一个医生,都接受了同样残忍的治疗。碧翠斯·里奇曼体形庞大,不过,她还是个端庄的女人,眼睛漂亮,脸颊红润,嘴唇涂得艳丽。她是个寡妇,但家产丰富。对此,她是心满意足的。她酷爱美食,吃面包喜欢涂上黄油,还爱吃奶酪、土豆和板油布丁。一年中的十一个月,想吃啥就放开去吃,在卡尔斯巴德的一个月就减量。一年又一年,她日趋肥胖。她斥责自己的医生,但没得到什么同情,不仅如此,他还把种种浅显的事实指给她听。

“如果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吃,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为自己申辩道。

医生不满地耸了耸肩。后来,她告诉希克森小姐,她开始怀疑医生了——觉得他并没有她起初想象的那样聪明。希克森小姐大笑起来,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声音低沉,扁平的灰黄脸,一双明亮的小眼睛熠熠发光;走路时双手插在裤兜里,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如果这样还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她就会点上一支长长的雪茄,尽力把自己收拾成一个男人的样子。

“穿上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我该是什么鬼样子?”她说,“你如果跟我一样胖,你就知道,穿得舒服一点儿就得啦!”

她穿上花呢装、重皮靴——不管什么时候,头上都光光的、不喜欢戴东西,然后到处游荡。不过,她身体强健如牛,曾扬言说,打球时没几个男人能比她投得更远。她说话直来直去,骂人的花样之多连那些搬运工也无法相媲美。尽管她的名字叫弗兰西斯,她更乐意让人叫她弗兰克。她行为专横,但为人圆滑,性情开朗,又个性突出——这使得她能够把三个人团结起来。她们一起喝矿泉水,在同一个时间洗浴,一起吃力地散步,围着网球场步履艰难地转圈——让一个专业人士来敦促她们完成,以及在同一个桌子上吃饭——食物很少,品种也有严格限制。没有什么会影响到她们的好心情,台秤除外。一旦她们中的一个体重跟前日相同,三人的内心就会阴云密布,无论是弗兰克的粗俗笑话,还是碧翠斯的天真、“箭头”的耍闹都无济于事。这时,就会采取激烈的措施了——“囚犯”们只能二十四小时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吃,只喝医生开出的著名的蔬菜汤——味道如同浸过卷心菜的白开水。

三人好得没法再好了。如果不是打桥牌时尚需要第四个人,她们真的不会去理会其他任何人的。她们酷爱桥牌,是狂热的桥牌迷。一天的治疗一结束,她们就在桥牌桌边坐下来。“箭头”尽管娇柔十足,但在三人中桥牌玩得最好。在那些艰难的、精彩绝伦的比赛中,她毫不手软、寸土必争、不错过利用对方错误的任何机会。碧翠斯头脑冷静,值得信赖。弗兰克敢冲敢闯,一往无前,同时还是个了不起的理论家,对桥牌界的所有权威了如指掌,说起来头头是道。她们对比赛规则争论了很久,你拿卡伯特森攻击我,我拿西姆斯来反击。显而易见,若找不出十五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她们是不会玩儿牌的,但从她们后面的谈话可以看出,她们有同样多的理由不该玩儿牌。如果不总是那么难于找到一个社会地位相当的牌友,生活该是多么完美的呀——即使医生那个恶臭(碧翠斯语)、可恶(弗兰克语)、恶心(“箭头”语)的台秤骗人说,她们连续两天都没有减掉一盎司的体重,而不得不二十四小时去喝污浊的蔬菜汤。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弗兰克邀请莉娜·芬奇前来昂蒂布跟她们同住一段时间,本故事讲的正是此事。在弗兰克的建议下,她们将在这里住上几周。每次治疗结束,碧翠斯总能减上二十磅,但随即就会捡起自己不可控制的好胃口,体重马上又恢复如初了。根据弗兰克的常识,这看起来是荒唐的。碧翠斯是个管不住自己的人,需要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来监督她的饮食。她建议说,离开卡尔斯巴德后,她们应住在昂蒂布,在这里进行大量的锻炼——每个人都知道,没有什么比游泳更能让人变得苗条了——她们应该尽量把治疗延续下去。她们有自己专门的厨师,至少可以不吃那些显然会让人变胖的食物。她们每个人应该再减上几磅,这个无需理由。真是个好主意啊!碧翠斯知道什么对自己有好处——如果诱惑没有出现在鼻子底下,她就能够抵御得了。另外,她喜欢赌一把,每周到赌场小赌上两三次不失为打发时间的好方式。“箭头”极喜欢昂蒂布,在卡尔斯巴德待上一个月,她的气色之好就会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她的择偶对象限制在年轻的意大利人、热情的西班牙人、爱献殷勤的法国人和长胳膊长腿的英国人之间——这些人整天穿着游泳裤和鲜艳的便袍招摇过市。计划执行得很顺利,她们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一周两次,除了煮得过硬的鸡蛋和生西红柿外,啥东西不吃。每天早上,她们心情轻松地踏上台秤,“箭头”降到了十一英石,感觉自己跟小姑娘无异了;碧翠斯和弗朗克设法保持住了体重——刚好没有超过十三英石。她们购买的台秤是以千克计量的,但三人都是极聪明的人,转眼间就能把公斤转换成磅和盎司。

不过,打牌要找第四个人总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像个傻瓜;再找一个,出牌慢得让人癫狂;这个动不动就跟你吵架,那个输了牌就生气;还有一个简直就是骗子。要找到一个你所渴望的牌友非常困难,真是奇怪!

一天早上,三人穿着睡衣坐在露台上俯视海景,喝着茶(不加牛奶、不加糖),吃着胡德波特医生制作的甜面包干——保证不会让人长胖的面包干。弗兰克从信件中抬起头来。

“莉娜·芬奇要到里维埃拉来了。”她说。

“她是谁啊?”“箭头”问。

“她跟我的一个表弟结了婚。几个月前,表弟过世了,她刚刚从精神崩溃中恢复过来。让她到我们这里来住上两周怎么样?”

“会打桥牌吗?”碧翠斯问。

“当然会打,”弗兰克用她的低嗓门瓮声瓮气地说道,“而且打得贼好。我们完全不用依赖外人了。”

“她多大了?”“箭头”问。

“跟我一般大。”

“听起来还不错。”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做事一向果决的弗兰克吃完早饭就大踏步地出门发电报了。三天后,莉娜·芬奇便到了。弗兰克到车站去接她。丈夫最近的去世让她还沉浸在深沉的悲痛中,但并没有过度。弗兰克跟她两年没见了。她热情地亲吻她,然后好好地端详了她一番。

“你太瘦了,亲爱的。”她说。

莉娜嫣然一笑。

“我最近经历了太多的事,瘦了不少。”

弗兰克叹了口气——是对表弟媳妇不幸遭遇的同情,还是嫉妒她体重的减轻,不得而知。

不过,莉娜的悲伤做到了适可而止。快速洗了个澡后,她就收拾停当陪着弗兰克去伊顿·洛克了。弗兰克把新来者介绍给了两位好友。四人便在一个叫作“猴屋”的房子里坐下来。这是个四面用玻璃围成的房子,可以俯视海面。房子后面是酒吧,人声鼎沸,拥拥挤挤的尽是身着泳装、睡衣或便袍并坐在桌边痛饮的人们。碧翠斯那颗柔软的心对这个孤身寡妇充满了同情。在“箭头”眼里,这个女人面色苍白、相貌普通,大约四十八岁左右——心里开始喜欢上她了。一个侍者走了过来。

“亲爱的莉娜,你需要点儿什么?”弗兰克问。

“哦,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呀,要不来杯干马提尼,或者‘洁白淑女’吧。”

“箭头”和碧翠斯瞥了她一眼,每个人都知道这两种鸡尾酒太容易让人长胖啦。

“我想,你走了那么远的路,一定累了。”弗兰克充满善意地说道。

她给莉娜要了杯干马提尼,给自己和两位好友分别点了柠檬和橘子的混合果汁。

“天太热了,这时候喝酒不是太好。”她解释说。

“哦,对我没有任何影响的,”莉娜欢快地说道,“我喜欢鸡尾酒。”

“箭头”的脸颊有些泛白,尽管涂过了红胭脂(她跟碧翠斯在游泳时从不会把头钻到水里,因为她们觉得,像弗兰克这种年纪的女人还假装喜欢潜泳,真是太荒唐了),但她什么都没说。交谈轻松愉快,几个人起劲儿地聊着些平淡无奇的话题。很快,她们就溜达着回住宅吃午饭去了。

每张餐巾纸里包着两块小小的减肥面包干。莉娜把面包干放在了盘子边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我能来点儿面包吗?”她问。

即使再大的无礼也没有比这更让三个女人震惊的了!十年了,她们谁都没吃过一片面包。碧翠斯尽管贪吃,对这个也毫不含糊。弗兰克是个好主人,首先恢复了正常。

“当然可以啊,亲爱的。”碧翠斯转向管家,让他拿些面包过来。

“再来点儿黄油吧。”莉娜以她轻松愉快的声调说道。

一时间,空气中满是尴尬的味道。

“不知道房间里还有没有,”弗兰克道,“不过,我问问,厨房里可能会有些。”

“我极喜欢面包抹黄油,你呢?”莉娜转过头来问碧翠斯。

碧翠斯苦笑了一下,含含糊糊地回答了她的提问。管家带来了松脆的法国长卷面包。莉娜把面包一分为二,涂上了质量极佳的黄油。然后,管家又端上来一份烤鳎鱼。

“我们在这里吃得比较简单,”弗兰克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

“不会的,不会的,我喜欢清淡的食物,”莉娜拿过黄油,抹在鱼上,说道,“只要能吃上黄油面包和奶酪土豆,我就很开心了。”

三个好朋友相互瞥了一眼。弗兰克的那张灰黄的大脸盘向下垂了垂,嫌恶地看了看自己盘子上那条干瘪、寡淡的鳎鱼。碧翠斯打圆场道:

“真讨厌,这里没有奶酪,”她说道,“在里维埃拉,有些东西是不能吃的,奶酪是其中之一。”

“太遗憾了!”莉娜说。

午餐还有羔羊肉排,脂肪精心剔除过了——这样碧翠斯就不会“误入歧途”了,另外还有水煮菠菜,最后上的是水煮梨。莉娜尝了一口梨后,看了一眼管家。管家察言观色惯了的——尽管以前的餐桌上从没上过糖粉,但此刻立马给她递上一碗。莉娜自顾自地大吃起来。其余三人假作视而不见。咖啡端来了,莉娜朝自己杯里放上三块糖。

“你很喜欢甜食呦。”“箭头”说道,语气尽量显得友好些。

“我们认为糖精更甜。”弗兰克说着,朝自己咖啡杯里放上一小块。

“难吃的东西!”莉娜道。

碧翠斯的嘴角向下撇了撇,向糖块投去渴望的眼神。

“碧翠斯!”弗兰克用严厉的、低沉的声音喊道。

碧翠斯把叹息吞回了肚子,伸手去拿糖精。

四人坐到了桥牌桌旁,弗兰克终于放心了。在她看来,“箭头”和碧翠斯显然有些气恼。她希望她们喜欢莉娜,同时热切期待莉娜能和她们一起待上两周。第一盘是“箭头”和新来者切牌。

“你怎么叫牌?范德比尔特,还是克伯森?”她问莉娜。

“怎么叫都行,”莉娜洒脱地说道,“我打牌跟着感觉走。”

“我全按范德比尔特叫牌。”“箭头”不悦地说道。

三个胖女人摆开了架势准备大干一场。不叫就不叫!她们要教训教训这个新来者。一到桥牌桌上,弗兰克也会六亲不认——她安坐在桌旁,跟其他两位一样,下定决心要好好修理修理坐在中间的新人。不过,莉娜有着良好的牌感,天生就是打牌的料,而且经验丰富,打牌时总是充满了想象力,出手敏捷,勇猛无畏,气定神闲。其他三人都是道中高手,很快就意识到了莉娜很有自知之明。三人都是性情和善、慷慨大方之人,也就慢慢消了气——这本来就是桥牌的意义所在啊!几个人玩得非常尽兴。“箭头”和碧翠斯对莉娜慢慢有了好感。弗兰克看到这,终于大大松了口气。胜利在望了。

几小时后,她们分了手。弗兰克和碧翠斯去打高尔夫,“箭头”要跟一位刚结识不久的叫罗凯麦尔的年轻王子去遛弯(快步行走)——一个风度翩翩的帅小伙。莉娜说自己要去休息了。

晚饭前,他们又一次聚在一起。

“你还好吧,亲爱的莉娜?”弗兰克说道,“离开你让你一个人无事可做,我觉得心里很不安。”

“哦,有什么不安的呀。我睡了个痛快觉,然后到胡安酒吧喝了杯鸡尾酒。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了吗?你听了一定很开心。我看到一家可爱的小茶室,里面有最迷人的、新鲜的浓奶油。我下订单了,让他们每天送半品脱过来,算是我送给咱们这个小家的一点儿心意吧。”

她的眼睛熠熠发亮,显然期待着她们都会兴奋不已。

“你真是个大好人,”弗兰克给她的两位好友使了个眼神,把她们脸上的愤怒平息下来,说道,“不过,我们一点儿奶油不吃的。这个季节吃奶油会让人的脾气变坏。”

“那我就一个人吃好喽。”莉娜乐呵呵地说。

“你不担心你的身材吗?”“箭头”冷冷地沉思道。

“医生说我不吃不行。”

“他说你必须吃面包、黄油、土豆和奶油吗?”

“是呀。你们说要吃清淡的食物,我想就是这些东西了。”

“你会变成大肥婆的。”碧翠斯道。

莉娜哈哈大笑起来。

“不会的,我不会胖。你看,我吃什么东西都不胖,想吃啥吃啥,对我没有任何影响。”

接下来,空气陷入了死一般的安静,直到管家走了进来。

“小姐们,开饭啦。”

他大声说道。

到了深夜莉娜上床睡觉后,这个话题又在弗兰克的房间重新拾了起来。在这一刻前,她们每个人兴高采烈,彼此间友好地开着玩笑——最敏锐的观察者也会觉得这就叫作友谊。不过现在她们终于撕下了面纱,碧翠斯怏怏不乐,“箭头”愤恨难平,而弗兰克无精打采。

“我坐在那里,眼巴巴地看她吞食着我最喜爱的美食,这不太好吧?”碧翠斯伤心道。

“你本不应该让她到这里来的。”“箭头”说。

“我怎么知道她会这样呢?”弗兰克嚷道。

“我总认为,如果她真的爱自己的丈夫,就不应该吃这么多,”碧翠斯说,“他才入土两个月呢——我是说,对死者她应该有基本的尊重。”

“她为什么不能跟我们吃得一样多?”“箭头”恨恨地说,“客随主便哪。”

“哦,你没听她那么说吗?医生告诉她不吃不行。”

“那她去疗养院才对呀。”

“谁能受得了啊,弗兰克。”碧翠斯抱怨道。

“如果我受得了,你就能受得了。”

“她是你的表弟媳妇,不是我的。”“箭头”道,“十四天哪,我可不想坐在那里,看那个女人像猪一样大吃特吃。”

“把食物看得这么重真是俗气,”弗兰克低声道——声音比以往更低了,“无论如何,对人来说,人唯一真正重要的东西还是精神。”

“你说我俗气吗,弗兰克?”“箭头”忽闪着眼睛问。

“没有,她当然没说你。”碧翠斯插话道。

“当我们都在床上睡觉时,你一个人偷偷溜进厨房大享美味,这个我并不感到奇怪。”

弗兰克跳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么说,‘箭头’!我不愿做的事情从来不会要求别人去做。这么多年,你了解我吗?你认为我会做这么差劲的事吗?”

“那么,你的体重怎么一点儿也没减轻呢?”

弗兰克长叹了一声,号啕大哭起来。

“你这样说话,真是太残忍了!我已经减了很多磅了。”

她像个孩子一样哭着,肥大的身体颤抖着,大颗大颗的泪珠散落在巍峨如山的胸部。

“亲爱的,我不是成心的。”“箭头”也哭了。

她跪下来,用圆滚滚的胳膊去搂弗兰克——搂住多少算多少。她抽泣着,睫毛油从脸颊上滑落下来。

“你是说我看起来一点儿也没瘦吗?”弗兰克呜咽道,“不管怎样,我是遭过罪了。”

“当然,亲爱的,你看起来是瘦了,”“箭头”泪眼朦胧地说,“每个人都看到了。”

碧翠斯尽管天性沉静,此时也开始嘤嘤哭泣起来。真是令人伤感!看到弗兰克这个坚强的女人把眼泪都哭出来了,如果还不能被感动,那除非是铁石心肠。不过很快,她们擦干了眼泪,喝了点儿加水的白兰地——每个医生都说,这是她们可以喝的脂肪含量最低的饮料了。喝完了,心情也好多了。三人决定,莉娜可以享用她订好的营养丰富的美食,但三人内心的平静不能受到干扰。她当然是个一流的桥牌手,再说,她只在这里停留两周而已。她们将尽自己所能,让她在此期间过得愉快。三人彼此热烈地拥吻过了,各自回去睡觉,且都感觉异常兴奋。美妙的友谊给她们的生活带来如此多的快乐,任何东西都破坏不了。

不过,人性是脆弱的,不能求之过甚。三人吃烤鱼,而莉娜吃冒着嘶嘶热气的、添加了黄油和奶酪的通心粉;她们吃烤肉排和水煮菠菜,而莉娜吃的是肥鹅肝酱饼;一周两次,她们要咽下煮得硬硬的鸡蛋和生西红柿,而莉娜吃着漂着豌豆的奶油以及用各种方法烹制的香喷喷的土豆。厨师是个好厨师,不错过任何一个机会,把各种珍馐佳肴端上来——一道比一道美味、多汁、富含营养。

“可怜的吉姆,”莉娜说道——她想起了自己的丈夫,“他喜欢法国食物。”

管家透露说,他会配制六种鸡尾酒。莉娜告诉她们,医生建议她午餐时喝勃艮第,晚餐喝香槟。三个胖女人坚持着不被诱惑,她们快乐、饶舌,甚至热热闹闹(这是女人所拥有的骗人的天赋)。不过碧翠斯逐渐四肢无力、满脸愁苦起来,弗兰克低低的嗓音变得沙哑。而这些是只有在打桥牌时才会出现的呀!往常她们喜欢指手画脚地交谈,但交谈得很友好。不过现在,一点儿明显的不快掺杂了进来——有时候,她们其中一个会过于直接地指出另一人的问题,讨论就变成了争论,争论变成了争吵。有时候,到了最后,大家都气鼓鼓地,谁都不理谁。有一次,弗兰克指责“箭头”故意让她下不来台。有两三次,三人中最温柔的碧翠斯只有哇哇哭的份了。还有一次,“箭头”一气之下,把纸牌往桌上一扔,冲出了房间。每个人都火冒三丈,莉娜便充当和事老。

“打牌还吵架,我觉得太不应该了,”她说,“不管怎样,这只是场游戏。”

对她当然没什么了。她吃的是美食,喝的是香槟,另外还有惊人的好运——把她们所有的钱都赢去了!每次牌局后,得分都会记在一个本子里,她的收入一天天上涨,没有任何例外。世上有没有公平哇?三人之间相互憎恨起来。尽管她们也恨莉娜,但还是忍不住把一些秘密告诉她。每个人都是单独去找她,告诉她另外两人是多么可恶。“箭头”说,整天见到比她大那么多的女人,肯定不是好事。她很想不要自己的那份租金了,然后到威尼斯度过余下的夏天。弗兰克告诉莉娜,她有着男人般的意志,要求她对轻佻如“箭头”、愚昧如碧翠斯的女人感到满意,那是太过分了。

“跟我交谈,你必须得有智慧,”她低声道,“如果你有我这样的头脑,你就会要求你交往的对象也必须跟你一样聪明。”

碧翠斯只想安安静静地打发日子。

“我真的憎恨女人,”她说,“她们如此不可信赖,如此心怀鬼胎。”

莉娜驻留的两周快要结束的时候,三个女人几乎彼此不说话了。她们还是找莉娜聊天,莉娜不在时,就谁也不露面。她们架都懒得吵了,而且都对其他两位的存在视而不见。如果不见面不行,就彼此冷冷地客气一下。

莉娜要去意大利的里维埃拉会见朋友,弗兰克前去给她送行,要乘坐的火车正是她来时坐过的——走时,她带走了她们三人不少的钱。

“我不知道如何感激你,”莉娜走进车厢时说,“我在这里过得非常愉快。”

如果说弗兰克·希克森身上有一种特质,能让她比成为任何男人的配偶更感到骄傲的,那就是她是一名有着良好修养的女士,她的回答把尊严和亲切完美地融合了起来。

“莉娜,你在这里陪我们,我们很开心,”她说,“你的到来真的令人快乐。”

不过当她转身离开徐徐开出的火车时,她长长地松了口气——以至于脚下的月台都要晃动了。她猛地抬了抬宽厚的肩膀,大步回家去了。

“好了!”她不时吼道,“好了!”

她换上连体泳装,穿上登山帆布鞋和男式衬衣(并非胡闹),去了伊顿·洛克。午餐前还有些游泳时间。她走过“猴屋”,四下里看了看,跟所有认识的人道声早安——因为她突然间感觉到能跟他人和平相处了。走着走着,她一下子不动了。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碧翠斯正坐在一张桌子旁,穿着一两天前在莫利纽克斯买的新睡衣,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弗兰克快速瞥了她一眼,看到她刚刚把头发烫成了波浪,脸颊、眼睛和嘴唇都上了妆。尽管肥胖,甚至庞大,没有人否认,碧翠斯是个极端庄的女人。不过,她在这里干什么呢?迈着尼安德特人无精打采的步子——这是弗兰克的走路特征,她向碧翠斯走过去。身着一袭黑色泳装,弗兰克看起来像是日本人在托雷斯海峡捕到的巨大鲸鱼——也就是俗人们称作海牛的。

“碧翠斯,你忙啥呢?”她低声叫道。

仿佛远山里滚动的雷响,碧翠斯冷冷地看着她。

“吃东西。”她回答道。

“该死,我看见你吃东西啦!”

碧翠斯前面放着一盘牛角面包、一碟黄油、一罐草莓酱、咖啡和一大罐的奶油。她把黄油厚厚地涂在香喷喷、热乎乎的面包上,然后抹上草莓酱,再整个抹上一层浓稠的奶油。

“你不想活了。”弗兰克说。

“无所谓。”碧翠斯嘴里塞得满满的,嘟囔道。

“你的体重会成磅成磅地增加。”

“见鬼去吧!”

事实上,她冲着弗兰克的脸大笑起来。老天爷,面包真香啊!

“我对你太失望了,碧翠斯。我一直认为你很有意志力的。”

“是你错了,那个坏女人!是你把她请来的。十四天里,我看着她像头猪一样狼吞虎咽。是个人谁能受得了!我生气时就要大吃一顿。”

泪水盈满了弗兰克的眼眶。她突然觉得自己如此无力、如此柔弱,希望有一个强壮的男人把她抱在膝盖上,抚爱她,搂抱她,呼她的乳名。她沉默着走过去坐在碧翠斯旁边的一把椅子上。侍者走过来,她用伤感的手势指了指咖啡和牛角面包。

“来一样的。”她叹了口气。

她无精打采地伸手去拿那个圆面包,但碧翠斯突然抽走了盘子。

“不可以,你不能吃,”她说,“你的上来你再吃。”

弗兰克骂了她一句,有交情的女人之间一般不会这么骂的。过了一会儿,侍者端上来了牛角面包、黄油、果酱和咖啡。

“奶油呢,你个傻瓜?”她如一头陷入绝境的母狮子大吼道。

她开始吃起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游泳者开始聚集过来,他们在阳光下、在海边锻炼完了,到这里享用一两杯鸡尾酒。很快,“箭头”也跟罗凯麦尔王子大步走了过来。她穿着一件漂亮的丝绸外套,但用一只手扯着,以便尽可能地让身材看起来苗条些;她把头仰得高高的,这样,罗凯麦尔就看不到她的双下巴了。“箭头”开心地笑着,感觉自己如同一个小姑娘。他刚刚(用意大利语)跟她说,她的眼睛使蔚蓝色的地中海看起来变成了一碗豌豆汤。他离开了她,去男洗手间把他黑色顺滑的头发再梳理一下,他们约好五分钟后再碰头,然后去喝一杯。“箭头”去了女洗手间,往脸上又涂上些胭脂,唇上再抹上点儿口红。回来的路上,她看到了弗兰克和碧翠斯,于是停了下来。她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上帝!”她叫道,“你们两个野兽、猪。”她抓过来一把椅子,“侍者。”

她把自己的约会抛到爪哇岛去了。侍者站在一旁,眨巴着眼睛。

“这两位女士吃的什么就给我上什么。”她命令道。

弗兰克从她的盘子里把她肥大的脑袋抬起来。

“给我上肥鹅肝酱饼。”她低声叫道。

“弗兰克!”碧翠斯喊。

“闭嘴。”

“那好吧,我也要。”

咖啡端上来了,热面包、奶油和肥鹅肝酱饼都上来了。她们把奶油涂在面团上吃了下去,又吞下大勺大勺的果酱。狼吞虎咽地吞食着香脆可口的面包。那么对“箭头”来说,爱意味着什么呢?就让王子独自去享用他在罗马的宫殿,还有亚平宁山区里的城堡吧。三人都没言语,做着再严肃不过的事——她们庄重地吃着,心醉神迷、热情如火地吃着。

“我有二十五年没吃土豆了。”弗兰克以悠悠的、沉思的语气说道。

“侍者,”碧翠斯喊道,“给我们三人上土豆。”

“好的,夫人。”

土豆端上来了。阿拉伯的任何香水都没有这种香气。她们用手拿着享用起来。

“给我上干马提尼。”“箭头”叫道。

“吃饭中间不可以喝干马提尼的,‘箭头’。”弗兰克道。

“不可以吗?你等着看。”

“那好吧。给我两份干马提尼。”弗兰克叫道。

“给我三份干马提尼。”碧翠斯说。

酒上来了,她们干了一大口。三个女人相互看了看,叹了一声。过去两周的误解烟消云散了,真挚的友情又回到了彼此的心里。她们曾思考过有没有终止三人友谊的可能,真是难以让人置信——要知道,这份友情给她们带来多么强烈的满足感。土豆吃完了。

“不知他们有没有奶油条酥。”碧翠斯道。

“当然有。”

当然她们又享用了奶油条酥。弗兰克把整个条酥塞进大嘴里,吞下去,又抓起一个,再次放进嘴里之前,她看了看其他两人,然后拿了把带有复仇意味的“匕首”刺进了怪物莉娜的心脏。

“你想说什么你就说,不过事实是,她打桥牌用的都是下三烂招数,真的。”

“卑鄙。”“箭头”同意道。

不过碧翠斯突然想吃混合蛋白了。

正文 生活的真相

亨利·加内特有个习惯,下午离开商业区后,都要先到俱乐部打会儿桥牌,然后才回家吃饭。他是个不错的牌手,牌技精湛,总能把手中的一把牌发挥运用到最佳。他同时还是个输得起的玩家,获胜了,就把胜利归因于好运,而不是自己牌技好。牌桌上,他宽容有加,倘若搭档犯了错误,放心好了,他会为他开脱的。可这回不同,大伙儿听到他无端地发怒,尖刻地呵斥搭档,指责他的出牌太烂,真让人感到惊讶。更让人吃惊的是,他不仅自己犯了大错——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低级错误,而当他的伙伴想回敬一下,给他指出来时,他蛮不讲理、火气十足,说自己的出牌完全没有问题。不过一起打牌的都是老朋友啦,谁也没把他的坏情绪当回事。亨利·加内特是名经纪人,一家著名公司的合伙人,一位牌友突然想到,是不是他感兴趣的股票出了啥问题。

“今天股市怎么样啊?”他问。

“股市暴涨,笨蛋都能赚钱。”

亨利·加内特的烦躁显然跟股市、股票没有关系,一定遇到了什么麻烦事,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个健壮的家伙,身体素质极佳,手里的钱多得花不完,同时挚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孩子而言则是个称职的好父亲。他通常是个兴致颇高的人,打牌时大家常谈到的一些无聊话题,都会让他开怀大笑。不过今天,他坐在那里闷闷不乐,一声不吭,眉毛由于愤怒都拧在了一起,嘴角满是气呼呼的表情。过了片刻,为让绷紧的神经放松一下,一位牌友提到了一个大伙儿都熟悉的、亨利·加内特也乐意谈论的话题。

“你儿子现在怎么样啊,亨利?我看他在联赛中表现得不错嘛。”

亨利·加内特本来皱着的眉头更加阴沉了。

“比我预期的差多了。”

“他什么时候从蒙特回来呀?”

“昨晚回来了。”

“过得开心吗?”

“我看是开心,不过他丢人丢到家了。”

“嗯,怎么啦?”

“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就别让我说了。”

三个男人好奇地打量他,亨利·加内特则绷着脸看着那张绿色的台面。

“对不起,老伙计,该你叫牌喽。”

几个人在紧张和沉默中继续打牌。加内特叫了牌,不过打得极糟糕,连输三墩,如此一来,整个人更是一声不吭了。又一轮比赛开始了,第二局,加内特否认自己有长牌。

“没长牌吗?”搭档问。

加内特有些气急败坏,根本没搭理他。该最后摊牌了,大家发现他有牌不跟,违反了规则,算是输了牌。对他这样的浮皮潦草,搭档再不说几句就不像话了。

“亨利,真见鬼,你到底怎么回事?”他说,“打个牌像傻瓜一样。”

加内特有些窘迫。自己输上一轮倒是无所谓,让他痛苦的是,他的心不在焉也让搭档跟着输了。他强打起精神说:

“还是别打了,我本想打上几轮平复一下心情的,不过实在静不下心来。说真的,我心情糟透了。”

大伙儿哄堂大笑起来。

“你不用说的,老伙计,大家都能看出来。”

加内特可怜巴巴地朝他们笑了笑。

“我遭遇的事情发生你们身上,你们肯定也会发作的。说真的,我现在真他妈尴尬,你们谁能给我一点儿建议的话,我将感激不尽。”

“咱们先喝一杯你再说吧。这里有王室法律顾问,有内政部官员,还有著名的外科医生,如果我们给不了你建议,就没人能给了。”

法律顾问站了起来,按铃让侍者过来。

“是我那个混蛋小子。”加内特开口道。

大伙儿点了饮料,很快端上来了。下面就是加内特给他们讲述的事情经过:

他所讲的那个孩子是他唯一的儿子,叫尼古拉斯,当然大家都昵称他尼基,今年十八岁了。他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二岁。他竭力不表现出对儿子或女儿的偏爱,但内心里,他无疑对儿子的关爱更多些,这个似乎没有道理可讲,因为一般而论,父亲最喜欢的应当是女儿。对两个女儿,他一团和气,跟她们说说笑笑,态度随和,到了生日和圣诞节,就给她们买上一大堆的礼物;对儿子,他则溺爱有加——正是拿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个你不能怪他,有尼基这样一个儿子,哪个父母都会引以为豪的。他有六英尺两英寸高,动作敏捷,身体强健,肩宽腰细,身材挺拔、健美。还有一副迷人的面孔,跟他宽宽的肩膀非常相配:头发呈浅褐色,微微卷曲,两道浓眉下面是又长又黑的睫毛和蓝色的眼珠儿;嘴巴饱满、红润,皮肤光洁、呈棕褐色;开口一笑,露出整齐而洁白的牙齿。尼基并不扭捏,但一举一动尽显低调和谦虚,甚是招人喜爱。在社会交往中,他从容不迫,彬彬有礼,文静愉快。尼基的父母都是正派、健康而体面的人,他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读的是好学校,最后培养成了一个年轻人的楷模——这样魅力十足的小伙子并不多见。你能感觉到他的诚实、坦率和善良,正像他看上去的那样。他从来就没让父母担心过。幼儿时期,他很少生病,从不调皮捣蛋。少年时代,也没做过出格的事,学习成绩呱呱叫。在学校里他极受欢迎,担任了学生领袖和足球队队长,到毕业时已获得无数奖项。不仅如此,十四岁那年,尼基在草地网球上显露了其出人意料的天赋。对于这项运动,他的父亲不仅喜欢,还是个高手。当他发现尼基在这方面大有潜力可挖时,便开始着手培养他。假期里,他请来最好的职业选手来教他练球。到十六岁时,他已获得了若干个少年锦标赛的冠军了。现在把父亲击败乃小菜一碟,要不是出于对孩子的慈爱,这个老选手糟糕的表现真的没法让他上场挥拍,跟儿子对阵了。十八岁时,尼基上了剑桥大学,亨利·加内特踌躇满志,认为儿子在读书期间就能成为剑桥大学网球队的一名成员了。尼基具备成为一名伟大网球选手的所有条件。他个子高,臂展长,步子灵活,反应敏捷,能本能地判断球的落点,然后似乎不慌不忙就把球击回去了。他的发球凶狠有力,让对手感到别扭,难以招架。他的正手又低又远,落点刁钻,极具杀伤力。相比较而言,他的反手稍差,截击球缺乏章法,但在进入剑桥大学前的整个暑假,亨利·加内特请来全英国最好的教练来帮他改进这些不足。尽管没有向尼基提及,但加内特的内心深处有一个更大的抱负,他希望儿子能够参加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说不定还能进入国家队参加戴维斯杯的比赛哪。他似乎看到了儿子跳过球网,跟刚刚击败的美国冠军握手,然后走下场地,接受全场观众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这时,他的喉咙似乎被什么大块的东西哽住了。

亨利·加内特是位勤奋的网球选手,是温布尔登网球锦标赛的常客,因而在网球界有众多朋友。一天晚上,在参加工商界的一次宴会时,他发现身边坐着的是网球界的一个朋友——布拉巴宗上校。他适时地跟他聊起了尼基,聊到他下赛季有没有机会代表剑桥大学参加比赛。

“你怎么不让他去参加明年的蒙特卡洛春季锦标赛呢?”上校突然问道。

“哦,参加这样的比赛,我觉得他水平还不够。他还没十九岁呢,去年十月才进的剑桥。就是去了,也没机会跟那些强手对垒。”

“当然,奥斯汀和冯·克拉姆那些人会轻松地击败他,但他也能赢上一两局。如果碰上些弱点儿的选手,赢上两三场比赛也不是没有可能。他从没跟一流选手交过手,这对他来说是个难得的锻炼机会。在那里学到的东西会比你安排他参加的那些海滨比赛多得多。”

“这个我从没想过,我不想让他中途辍学离开剑桥。我一直在教导他,网球只是个游戏,不能影响了学习。”

布拉巴宗上校问尼基学期结束的时间,加内特告诉了他。

“那没问题,他只需要耽搁三天时间就够了,这肯定是可以安排好的。我们的两位主力选手让我们感到失望,我们正发愁呢。我们要派一支最强大的队伍参加比赛,德国人、美国人也都是如此。”

“不妥不妥,老伙计。首先,尼基还不够优秀;其次呢,派一个小孩子到蒙特卡洛参加比赛,又没人照顾他,这个想法不合适。如果我能前去的话,还可以考虑一下,但我脱不了身呀。”

“我去的。我将担任英国队的不上场队长。我会照顾他的。”

“你太忙了,再说,这也不是你应当承担的义务,我不想这样做。说实话,尼基从没到过国外,他到了那里,我不会有片刻的安心的。”

话题就此打住了,不久,亨利·加内特回了家。布拉巴宗上校的话让他感到受宠若惊,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

“真想不到,他会认为尼基这样优秀。他跟我说,他见过尼基打球,他的打球方式很不错。只要多加磨炼,就一定能成为一流的网球选手。老婆子,我们会看到这个孩子在温布尔登打半决赛的!”

让他吃惊的是,加内特夫人对这个建议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坚决反对。

“不管怎样,尼基都十八岁了,从没捅过什么篓子,没理由认为这回到了那里就出差错嘛。”

“别忘了,还得考虑他的功课问题。到学期末了,再让他耽误课程,这会开一个很坏的先例。”

“就三天时间,有什么要紧?这样的好机会都不让他去,太不应该了。你把这件事告诉他,我敢肯定,他会高兴得蹦起来的。”

“咳,我才不会告诉他。我让他上剑桥可不只是去打球的。我知道这孩子很稳当,但故意用诱惑物来刺激他是很愚蠢的。他还太年轻,不能让他一个人去蒙特卡洛。”

“你是说他没机会跟那些一流球员对阵吗?不要这么肯定吧!”

亨利·加内特微微叹了口气。刚才在回家路上,他坐在车里突然想到,奥斯汀健康状况不明,冯·克拉姆则告了假,假如——当然只是说说而已,尼基能沾上这样的一点儿好运气,他将毫无疑问会入选剑桥大学网球队去打比赛了。不过,这肯定是无稽之谈。

“不行啊,亲爱的,我主意已定,不会更改的。”

加内特夫人没有吭声。但第二天她给尼基写信,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并跟他讲,如果他希望征得父亲的同意去参加比赛的话该如何如何去做,换了她她就会那样做。一两天后,亨利·加内特收到了儿子的来信。在信中,他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说自己去找了导师和院长。导师也是一名网球选手,院长碰巧认识布拉巴宗上校,对于学期结束前离校他们都不反对,都认为去蒙特卡洛参加比赛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不应错过。他还说,去参加一下比赛也没什么坏处;如果这一次——仅就这一次,他父亲愿意让步的话,他老老实实地保证,下学期他会拼命搞好学习的。信写得很漂亮,在早餐桌上,加内特夫人看着丈夫读信,看到他脸上由晴转阴,但她仍泰然自若,不动声色。信读罢了,加内特把它丢给了妻子。

“我私下跟你说的事,你怎么都告诉尼基了?真让人搞不懂!你这人太差了!现在可好,你让他整个人都心神不安了!”

“对不起啊!我以为如果让他知道布拉巴宗上校对他如此欣赏,他会很开心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只能给人们转告那些令人不快的议论呢?当然,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他不可能去的。”

“你真是让我进退两难。我不想让这个孩子觉得我是个扫兴的人,一个独断专行的人,如果说有什么事情让我憎恨,这个就是了。”

“哦,他绝不会这么想的。他可能认为你很愚蠢,不通情理,但我肯定他会懂得,你这样绝情只是为了他好。”

“老天!”亨利·加内特叫道。

他的妻子差点儿笑出声来。她知道这场战斗已经胜利了。哎哟,哎呦哟,让男人去做你要他们做的事,真是再简单不过啦!但为了面子,亨利·加内特在接下来的四十八个小时里仍坚持己见,然后呢,就妥协让步了。两周后,尼基回到了伦敦。第二天一早,他就要去蒙特卡洛了。吃完晚饭,加内特夫人和大女儿离开后,亨利借机对儿子叮嘱一番。

“你年龄还小,让你一个人去蒙特卡洛这种地方,我很不放心。”他接着说道,“既然要去,我只希望你凡事要多加留意。在你面前我不想扮演一个严父的角色,但有三件事我要特别警告你不要沾惹:一是赌博,不要赌钱;二是金钱,钱谁都不要借;三是女人,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如果你不沾惹这三样东西,你就不会倒霉,所以你要记好了。”

“好的,爸爸。”尼基笑眯眯地说道。

“我就跟你说这些。这个世道我是相当了解的,你要相信我的话,我的建议对你有好处。”

“我不会忘的,我保证。”

“这才是个好小子。现在我们上楼看看你妈妈和妹妹吧。”

在蒙特卡洛锦标赛上,尼基败在了奥斯汀和冯·克拉姆手下,但他的表现也不丢人。他出人意料地击败了一名西班牙选手,跟一名奥地利选手打得难解难分,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难以想象之事。在混双比赛中,他进入了半决赛。他的魅力征服了每一个人,他自己也尽享比赛带给他的快乐。这是个前途无量的选手,他得到了人们普遍的认可。布拉巴宗上校告诉他,等他再长大一点,跟那些一流选手多加切磋,他就会成为父亲的骄傲了。锦标赛结束了,第二天,尼基就要飞回伦敦。在此之前,因为渴望在比赛中发挥出最佳水平,他生活得非常小心,滴酒不沾,烟抽得很少,每晚早早上床。但在蒙特卡洛的最后一个晚上,他觉得应该去了解一下这个城市的生活——关于这里的情况,他以前听到的太多太多了。官方为网球选手们举行了招待宴会。宴会结束后,尼基跟其他一些选手一起去了体育俱乐部。这样的地方他还是第一次来。蒙特卡洛是个非常拥挤的城市,俱乐部的各个房间都人满为患。以前除了在电影中,尼基还从未见过轮盘赌。现在,他迷迷糊糊地在第一张桌子前停下了。绿色的布料桌面上,乱七八糟地摊放着些大小不等的赌注筹码。赌台管理员猛地把轮盘转动起来,再轻轻一弹,把一个小白球掷入了轮盘里。似乎过了一万年,小球终于停下来了,又上来一名管理员,张开大大的双臂,带着冷漠的表情,把输者的筹码一股脑地拢了过去。

不久,尼基又溜达着来到叫“红与黑”的纸牌游戏那里,不过他搞不懂怎么个玩儿法,觉得有些无聊。他看到另一个房间里挤满了人,便踅了进去。一场巴卡拉纸牌大战正在进行,他立刻被那股紧张劲儿给攫住了。为保护玩家,专门安装了一根铜栏杆把他们跟蜂拥而来的看客分开。玩家围着赌桌坐下,每边九个人,发牌的人坐在中间,管理人跟他相对而坐。大额的钞票正在易手。发牌的人是希腊财团的成员,尼基看了他一眼,见他脸上漫无表情,目不转睛盯着桌面,但无论输赢都不动声色。这一幕让人感到恐怖、怪诞,但给人的印象太深了。尼基从小到大都是节省惯了的,看到有人为张纸牌就要掏出一千英镑,输了钱开个小玩笑,哈哈一笑了之,真是让人兴奋莫名。一个熟人向他走了过来。

“手气如何?”他问。

“我没玩儿。”

“还是你聪明,都是些堕落的玩意儿。走,去喝一杯吧。”

“好呀。”

饮酒时,尼基告诉朋友,他这是第一次到赌场来。

“哦,那你走前一定得小赌一把。不试试运气就离开蒙特卡洛,那是傻瓜!不管怎样,输个百儿八十英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觉得也没啥,不过,我父亲对这次来蒙特卡洛不怎么热心,有三件事他要我一定不要沾,其一就是赌钱。”

不过,尼基和朋友分手后,他又逛回到一张正在进行轮盘赌的桌子前。他站着看了一会儿,看到管理员把输者的钱拿过去,然后交给赢者。真是令人心旌摇荡,这个没法否认。朋友说得对,不试上一把就离开蒙特卡洛,真是傻透了。这将是一种经历呀,在他这个年龄,你什么都得体验一下才行。他记得并没有向父亲保证不赌,只是说不会忘记他的建议。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不是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法郎的钞票,羞怯怯地压在了十八号筹码上。他选择这个号码,是因为他十八岁。他看着转盘转起来,心脏咚咚跳个不停。小白球像个搞恶作剧的小鬼,嗖嗖地转动着。转盘慢下来了,小白球也转得犹犹豫豫的,眼看着似乎要停下了,不料又滚动起来。最后,小白球终于停下来了,落进了十八号洞里——尼基看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大堆的筹码都推到了他的面前,他双手哆哆嗦嗦地把钱扒了过来。看来,钱是不少啊!这时,他头脑已经迷糊,赌下一轮时根本没想到押什么赌注,事实上,他真的不想赌了,一次就够了。当小白球又一次落在十八号上时,他惊讶极了。这一次,十八号就一个筹码。

“哎呀!你又赢了。”旁边站着的一个人叫道。

“我赢了?我没下注啊!”

“不,你下过了。就是你上一轮的筹码。除非你要求收回来,否则,他们就以为这个筹码一直有效。这个你都不懂?”

又一堆的筹码交给了他。尼基开始头晕目眩起来。他数了数所赢的钱,足足七千法郎!他被一种奇怪的力量控制住了,他觉得自己真是聪明绝顶。这是最轻松的赚钱方式了,以前都没听说过。他坦率、迷人的脸上笑意盈盈,灿烂如花。这时,他炯炯有神的目光跟旁边站着的一位姑娘的目光相遇了。姑娘冲他莞尔一笑。

“你运气真好!”她说。

她讲的是英语,但带着异国腔调。

“简直让人难以相信。我第一次玩这个。”

“所以你能赢钱啊。能不能借我一千法郎呀?我的钱都输光了。半小时后我就还你。”

“好吧。”

她从他那一堆筹码里抽出一根红色的大筹码,说了声谢谢,然后转眼就不见了。这时,先前跟他说话的那个男子嘟囔道:

“你再也不会见到她了。”

尼基很懊恼。他父亲曾特别告诫他不要借钱给任何人。自己干了件多么大的蠢事,把钱借给了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不过那一刻的真实情况是,他觉得自己对整个人类充满了爱意,这样一个要求他从未想过拒绝。再说那个大红筹码,他几乎想不到到底有什么价值。嗨,得啦,他不是还有六千法郎吗?他准备再试上一两次,如果不成,就回去好了。这一次,他把筹码压在了十六号上——这是他妹妹的年龄,但没赢。然后他又压了十二号——他小妹妹的年龄,还是没赢。接下来他胡乱试了几个不同的号码,仍然无一成功。太滑稽了,看起来他的赢钱秘诀不管用了。这时他想,他再试最后一次,然后就收手。这一次,他赢啦!不仅挽回了所有损失,还有剩余。一小时的时间,跌宕起伏,成败斗转,这种惊心动魄真是从未体验过。他看到自己获得的筹码口袋简直装不下了,他决心离开。他走到了兑换处。当看到两万法郎的纸币放在眼前时,他感到呼吸都出现了困难。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他把钱装进了口袋准备离开,这时,跟他借一千法郎的那个姑娘向他走过来。

“我到处找你,”她说,“我担心你已经走了呢,正急得不得了。要不,你会把我想成什么人哪!这是还你的一千法郎,非常感谢你借钱给我。”

尼基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惊讶地盯着她。真是错怪她了!他父亲说过,不要赌博,他赌了,还赚了两万法郎。他父亲还说,不要借钱给任何人。咳,他借了,还把一大笔钱借给了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不过她还回来了。事实上,他并不像他父亲想的那样傻:他有种本能的预感,他可以借钱给她,而且不会有什么问题。你瞧,他的本能没错吧?他吃惊的神情毫无遮拦,让这个长相小巧的女子有些忍俊不禁起来。

“你怎么了?”她问。

“说真的,我真没想到钱还能还回来。”

“你把我当什么人啦?你认为我是个贱女人吗?”

尼基的脸刷地红了,红到了鬈发的发梢处。

“没有,我当然不会这样想。”

“我看起来像吗?”

“一点儿不像。”

她的穿着很是娴静。一袭青衣,脖子上挂着一串金珠。朴素的上衣使她看上去整洁利索,身材纤细。她长着一张漂亮的小脸蛋儿,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另外上了妆,但不浓不淡,恰到好处。尼基觉得她顶多比自己大上三四岁。她冲他友好地笑了笑。

“我丈夫在摩洛哥的政府部门任职,我来蒙特卡洛已经几周了,因为他认为,我需要换换环境了。”

“我就要走了。”尼基说道,他实在找不到其他话题。

“要走了吗?”

“哦,明天我要早起床,然后坐飞机回伦敦。”

“当然了。锦标赛今天结束了嘛,不是吗?你知道,我看你的比赛了,看了两三次。”

“你看了?我不知道你为何要注意到我呢。”

“你打得漂亮呀!你穿上短裤很好看。”

尼基不是个傲慢的人,但这时他脑海中掠过的是,她借他一千法郎,或许只是为了想跟他结识而已。

“你去过尼克博克舞厅吗?”她问。

“没有,从没去过。”

“嗯,没去过那里,你怎么能离开蒙特卡洛呢?干吗不去跳一曲呢?实话说吧,我快饿死了,很想去那里吃点儿熏肉和鸡蛋。”

尼基记得父亲说过,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瓜葛,但这回不同呀。这是个娇小俏丽的女子,你只需看上一眼就会觉得,她完全是个正派的女人。他估计,她丈夫是在相当于文官部的政府部门工作。尼基的父母有一些文官朋友。那些人和他们的太太们有时会到尼基家做客。跟这个女子相比,那些太太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但她跟她们一样贤淑高雅。现在既然赢了两万英镑,稍作娱乐也不是坏事。

“我愿意跟你前往,”他说,“不过,我待不了太久,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给宾馆留了纸条,让他们明早七点叫醒我。”

“你想几点离开就几点离开。”

尼基在尼克博克舞厅玩得很开心。他胃口大开,吃了熏肉和鸡蛋。两人一起分享了一瓶香槟,一起跳了舞。这个娇小的贵妇告诉他,他舞跳得很优美。他知道自己很会跳舞,当然跟她跳舞很轻松。她舞姿轻盈,翩翩如羽毛。他们的面颊贴在了一起,当两人的目光相遇时,他看到她笑意盈盈,他的心脏怦怦跳个不停。一个黑人女子用嘶哑的嗓音唱着一首色情歌曲。舞厅里挤满了人。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长得很帅啊?”她问。

“我没觉得。”他笑了,心想:“老天!我相信她看上我了。”

尼基不是傻瓜,当然知道经常有女人喜欢他。当她说这话的时候,他把她搂得更紧了些。她闭上了眼睛,嘴里轻轻发出了一声叹息声。

“我想,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吻你的话,不是太好吧?”他问。

“那你觉得他们会怎样看我呢?”

夜色加深,尼基说他真的该走了。

“我也要走,”她说,“你顺路把我送回宾馆好吗?”

尼基付了账,所付钱数之多让他吃了一惊。不过他口袋里有一大把钱,他才不在乎呢。两人钻进了一辆出租车。她紧紧地偎依着他,他吻了她,她看起来很是喜欢。

“天哪!”他想,“不会发生什么事吧?”

她是个已婚女子,这没错,不过,她丈夫远在摩洛哥,而且她看起来真的爱上他了,完完全全爱上了他。他父亲的确告诫他不要跟女人有任何纠缠,但他又一次想到,他并没有答应呀,他只是说不会忘了他的建议——是哦,他没忘,这一刻还记着呢。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啊。她是个可爱的小尤物,就像一盘菜一样端到了你的面前,这样的奇遇如果都错过了,那不是傻透了吗?到宾馆了,尼基付了车费。

“我要步行回去,”他说,“舞厅的空气太闷热,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对我有好处。”

“上楼坐一会儿吧,”她说,“我给你看看我儿子的照片。”

“哦,你有儿子吗?”尼基吃了一惊,问道。他感到有点沮丧。

“是的,一个很可爱的小男孩。”

尼基跟在她后面上了楼。他根本不想看她儿子的什么照片,不过出于礼节,他觉得还得装作像那回事。他担心自己丢丑了。他突然想到,她带她到楼上看照片,是想用一种巧妙的方式告诉他,他搞错了。他曾告诉她,他只有十八岁。

“我想她只是把我当成孩子了。”

他后悔在夜总会把那么多钱花在了香槟上。

不过,她根本没有给他看她儿子的照片。一进房间,她就向他转过身来,张开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整个嘴都吻住了。他有生以来从来没经历过如此激烈的热吻。

“宝贝。”她喃喃道。

在那一瞬间,父亲的话再一次掠过他的脑际,但随即消失了。

尼基是个睡眠不深的人,最轻微的声音都能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两三个小时后,他醒过来了。那一刻,他搞不清自己到底在哪里。房间里不是很黑,因为浴室的房门没有关,里面的灯还亮着。突然,他意识到,房间里有人在走动,于是他想起自己在哪里了。他看到了自己身材娇小的朋友。正要开口说话,但她奇怪的举止让他把话咽了下去。她走路蹑手蹑脚,仿佛怕吵醒他似的,有一两次她停下来,看了看床上的尼基。他很纳闷她在寻找什么,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她走到他挂衣服的椅子边,然后又朝他的方向看了看。接下来,她就在那里等着。在尼基看来,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房间里如此静寂、如此紧张,他似乎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这时,她慢慢的、悄无声息地拿起了他的外套,把手伸进了里面的口袋,把尼基所赢的钱都掏了出来——那些令尼基倍感骄傲的漂亮大钞,都是一千法郎一张的!然后,她把外套又放回了椅子上,上面又放了些其他衣服,这样就看不出有人动过了。她手里拿着那把钞票,一动不动站在那里,过了很久很久。尼基压制住本能的冲动,没有跳起来把钱从她手里夺过来。一方面是因为发生的意外使他愣住了,另一方面是他意识到,他是在一家陌生的宾馆,身处一个陌生的国度,如果闹出事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她看了看他。他的眼睛半睁半合,他敢肯定,她认为他是睡着了。在周围一片静谧之中,她不会听不到他均匀的呼吸的。当她再次确定自己的行为没有惊醒他后,她极其小心地走到了房间的另一端。靠窗的小桌子上长着一盆富贵菊。尼基现在睁开了眼睛瞅着她。盆里栽花的土壤显然很蓬松,因为她抓住花茎一把就把花连根拔出了。她把纸币放在了花盆的底部,然后又把花放了回去。真是个绝妙的藏钱地方啊!在光艳艳的鲜花下面,谁能想到会别有洞天呢?她用手指把土压好了,然后,小心翼翼地不发出任何声音,慢慢地猫着腰走回来,钻进了被窝。

“心肝儿。”她柔声喊道。

尼基的呼吸很平稳,像一个沉睡中的人。这个小巧玲珑的女人翻过身去,要睡觉了。尼基尽管纹丝不动,却思绪翻滚。目睹刚才的一幕,他怒火中烧,头脑中激烈地思忖:

“这个臭婊子!还说她的什么儿子,她在摩洛哥的丈夫,真他妈扯淡!她就是个烂贼,一点儿没错!拿我当笨蛋哇!如果认为这就把钱偷走了,想都别想。”

这笔靠自己的聪明劲儿得来的钱怎么花,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他很早就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了。他觉得父亲不给自己买车,是太抠门。不管怎么说,一个小伙子谁愿意整天坐着家用汽车到处跑的。喏,现在他要给老头子一个教训:他要给自己买车了!花上两万法郎——大约两百英镑,就可以买一辆相当体面的二手车!他要把钱弄回来,不过这一刻,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在这里他人生地疏,对这个宾馆一无所知,而且这个烂女人很可能会有同伙。要公开打架他无所谓,谁来都行,但万一有人拿枪对着他,那就不太好玩喽。另外,他明智地想到,他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他的。到了紧要关头,如果女人赌咒说钱是她的,他很可能会被带到警察局去。对此他感到束手无策。现在,这个小女人的呼吸变得均匀起来,尼基知道她睡着了。她这事干得漂亮,一定心定神安地进入了梦乡。看着她安然地做着美梦,而自己两眼圆睁地躺在那里,忧惧得要死,这让尼基气炸了肺。突然,他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主意。主意之妙使他差点儿从床上蹦下来立马行动,但他还是竭力控制住了自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她把钱偷了去,自己可以再偷回来,彼此彼此嘛!他打定注意,一定要先按兵不动,等到那个女骗子完全睡熟了再动手。他等了很久很久。她一动不动,呼吸均匀,像个孩子。

“亲爱的。”他终于喊了一声。

没有回答,没有动弹。她睡得跟死人无异。尼基开始慢慢地行动,每动一下都停一停。最后悄无声息地下了床。他先是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把她惊醒。她的呼吸平稳如初。等着的时候,他仔细看了看房间里家具的位置,以免走过去时撞翻了椅子或桌子而发出声响。他走了几步,停下来,再走几步,又停下来。他的步子很轻,没发出任何声音。用了足足五分钟的时间,他才走到窗前,然后又等了一会儿。这时,床突然“吱呀”轻声响了一下,他吃了一惊,但女人只是翻了下身。尼基强令自己再等一等,他开始数数,一直数到一百。女人仍纹丝不动,睡得像根木头。他极其小心地抓住富贵菊的花茎,把它从花盆里轻轻地拔了出来。他把另一只手伸进盆里,当手指碰到纸币时,他的心脏狂跳不已。他用手抓住那些钱,慢慢地掏出来。然后,再把花放回盆里,这回轮到他小心地把土压紧了。做这一切时,他用一只眼睛一直睃着床上的那个女人。一切安然如故。又停顿了片刻后,他蹑手蹑脚走到挂衣服的椅子旁。把那卷钱放到外套的口袋里,然后开始穿衣服。他花了足足一刻钟才把衣服穿好,因为他不能弄出任何声响。尼基晚礼服的里面一直穿着一件质地柔软的衬衣,他为此感到庆幸,这样的衬衣穿起来,声音比那些粗硬的衬衣小多了。不过,房间里没有镜子,在系领带时,他遇到了些麻烦。但他聪明地想到,系不好有什么要紧呢?他整个人开始兴奋起来。现在,这件事更像是一场恶作剧了。最后,除了鞋子没穿,一切都穿戴整齐了。他手里提着鞋子,决定到走廊上再穿。现在他要穿过房间到门口去。他悄悄地走过去,声音极小,睡眠再浅的人也不可能被惊动。然而,房门必须要打开,他缓缓地转动钥匙。钥匙“咯吱”响了一下。

“谁啊?”

小个子女人倏地在床上坐了起来。尼基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上。他竭力使自己保持镇静。

“是我。六点了,我该走了。我不想惊醒你。”

“哦,我忘了。”

她又躺回到枕头上。

“既然你醒了,我就穿上鞋子吧。”

他在床沿上坐下来,穿上了鞋。

“你出去时不要闹出动静。宾馆里的人不喜欢。啊,我太困了。”

“你再睡吧。”

“吻吻我再走。”尼基弯下腰吻了她一下。“你是个好小伙子,完美情人。一路顺风!”

尼基走出了宾馆才感到安全了。此时天已破晓,天空没有一丝云影。海港里,游艇和渔船一动不动地停泊在静静的水面上。码头上,渔民正要开始一天的工作。街道上空无一人。尼基深深地吸了口早上清新的空气,感到头脑清醒、浑身舒展,不免有些得意。他双肩后仰,大步流星朝小山上走去,然后沿着赌场前面的花园往前走。沾满露珠的鲜花在明亮的晨曦中争奇斗艳,馥郁芬芳,沁人心脾。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旅馆。这时,天已大亮。大厅里,脖子上缠着围巾、头上戴着贝雷帽的搬运工正在忙着打扫卫生。尼基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热水澡。他躺在浴缸里,不无得意地想到,自己并不是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个笨蛋。洗完澡,他活动了下身子,穿上衣服,打好行李,然后下楼吃早餐。他胃口相当不错,这是在欧洲大陆吃的最后一顿早饭了。他吃了葡萄柚,喝了粥,享用了熏肉和鸡蛋,用烤箱新烤的面包卷又脆又香,一放到嘴里就化了,此外还吃了橘子酱,喝了三杯咖啡。饭前就感觉很好,等吃饱喝足了,更是觉得妙不可言。吃罢饭,点上烟斗——尼基最近刚刚学会抽烟。然后,付了账,坐进了等着他的汽车,他们赶往戛纳另一端的机场了。到尼斯之前都是山路,路下面便是蔚蓝色的大海和海岸线。优美的景色令他不由地赞叹起来。他们从尼斯穿城而过。这个黎明中的城市令人感到愉快、友好。很快,他们开上了一条漫长的、笔直的滨海公路。尼基付了车费,没用他前天晚上挣的钱,而是用他父亲给的。在尼克博克吃饭时,他曾兑换过一张一千法郎的钞票,那个小个子女贼借的一千法郎也还给他了,这样他口袋里还有两千法郎的纸币。他想把钱拿出来再瞧瞧。钱差点儿没了,价值就等于翻了一番。尼基从屁股口袋里把钱掏出来——为了安全,当时穿衣服时,他把钱塞进了旅行服后面的口袋里。他把钱一张张数过了,突然发现很不对劲:钱应该是二十张才对,现在却有二十六张,真是让人想不通。他又数了两遍,一点儿没错,是两万六,不是两万,真是莫名其妙!他百思不得其解。他心里自问,是不是当时在体育俱乐部赢的钱没数清,不是呀!这个不会出错的,他清楚地记得,兑换处的工作人员把纸币分成四叠放在桌子上,每叠五张,他亲自数过的。突然间,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时他一只手拔出富贵菊后,另一只手伸进了花盆,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全掏出来了。花盆就是那个小贱妇的钱罐啊!他不但把自己的钱拿走了,连她的储蓄也一并取了出来。尼基坐在车里,向后靠了靠,哈哈大笑起来,有生以来从未听说过这等可笑之事。他想到早上那个女人醒来后——当然是在他走后,走到花盆边看昨晚用奇妙的手段弄到的钱,结果发现——钱没了,不仅如此,自己的老本也踪影全无,这时尼基笑得更开心了。就他而言,这事就这样了,他既不知道女人的名字,也不知道女人带他去的那家宾馆的名字,就是想还钱也还不了的。

“恶有恶报。”尼基道。

这就是亨利·加内特在桥牌桌上给朋友们讲的故事。前天晚上吃过晚饭,加内特的妻子和女儿回房休息后,尼基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了。

“你们知道,最让我恼火的是他那副自鸣得意的样子,好像取得了什么大成就。你们不知道他讲完后跟我说的啥。他用天真烂漫的眼神看着我,说:‘你知道,爸爸,我忍不住想,你给我的建议有问题。你说不要赌钱,我赌了,而且赚了大钱;你说不要给人借钱,我借了,但我如数收回;你还说不要跟女人有交往,你看,我也这么干了,还赚了六千法郎。’”

三个伙伴哄堂大笑起来,但这没让亨利·加内特感到任何轻松。

“你们这些家伙当然可以笑,不过你们不知道,我有多尴尬!这孩子以前很仰慕我、尊敬我,把我的话当作福音书中的绝对真理。可现在,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来,他把我当成废话连篇的老糊涂了,瞧不起我了。我跟他说,偶然的成功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我的话不管用,他不认为自己是靠侥幸一时得手,而觉得全是自己的聪明带来的。这会毁了他的。”

“老伙计,你看起来真的有些傻,”一人说道,“谁能否认这个?没有吧?”

“我知道我傻,但这事让我不开心。太他妈不公平了!命运没权利开这样的玩笑。不管怎样,你得承认,我的建议是好的。”

“是很好。”

“这个孩子让我头疼,他应该吃些苦头,但他没有。你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告诉我这个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谁也说不出个办法来。

“唉,亨利,假如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担心,”律师说道,“我相信一点:你儿子是天生幸运的人,从长远看,这比天生聪明或富贵都要好。”

正文 舞男和舞女

酒吧里人头攒动。桑迪·威斯克喝了几杯鸡尾酒,开始感到有些饿了。他看了看表,本来约好九点半去吃晚餐的,现在已近十点——伊娃·巴雷特总是姗姗来迟。看来,能在十点半前吃上东西就算幸运了,他向酒吧侍者又要了杯鸡尾酒。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名男子朝酒吧走来。

“科特曼,你好哇,”他叫道,“来一杯吗?”

“来一杯也没啥,先生。”

科特曼是个长相帅气的家伙,或许有三十岁了,个子不高,但身材绝佳,跟他的年龄不太相称。穿的是得体的双排扣礼服夹克,只是腰部缩得有些过了,所戴的蝴蝶结又显得过大。黑色的鬈发又厚又密,柔顺光滑,从额头直直地向后梳去。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说话温文尔雅,带着一股伦敦腔。

“丝特拉好吗?”桑迪问。

“哦,她挺好。演出前她想休息一下,她说精神太疲惫了,需要放松放松。”

“仅仅为了一千英镑,我才不会去表演她那些特技。”

“我认为你不会的,除了她没人去做,不是说太高,我的意思是——那水只有五英尺深。”

“这是我见过的最令人倒胃口的把戏。”

科特曼呵呵笑了起来,他觉得这是句恭维话。丝特拉是他妻子,当然玩特技的是她,冒风险的也是她,他考虑的只是点火,而点火引发了观众的想象,是获得巨大成功的关键。丝特拉从六十英尺高的梯子顶端飞身跃入水箱。正如科特曼说的,水箱的水只有五英尺深。就在她起跳前的那一刻,他们在水面上倒上一层汽油,然后科特曼把油点燃了。火焰腾空而起,丝特拉纵身跃下。

“帕克·埃斯皮埃尔跟我说,这是赌场有史以来最大的看点。”桑迪道。

“我知道。他跟我讲过,他们今年七月份招待的就餐者的数量,往年一般八月份才能达到。你也是他跟我提起的。”

“好呀,希望你发大财!”

“哦,我不敢说一定发财。不过你看,我们已经签署了合同,当然,我们不知道大伙儿会不会喜欢,但埃斯皮奈尔先生正在跟我们预约下个月的演出。不妨跟你说吧,他给我们提供的条件是无比优厚的。嗨,今天早上,我还收到一名代理人的信件,说希望我们去多维尔演出。”

“那是我的老家。”桑迪说。

他朝科特曼点点头,然后离开了。伊娃·巴雷特跟其他一些客人热热闹闹地走了进来。她让他们在楼下等着。这是一次八人聚会。

“我知道会在这里找到你的,桑迪,”伊娃问,“我没迟到,是吧?”

“半小时而已。”

“问问他们喝什么鸡尾酒,我们就要吃饭了。”

他们在那里站着,酒吧里空荡荡的,因为人们都到露台上吃饭去了。帕克·埃斯皮埃尔正好经过,停下来跟伊娃·巴雷特握了握手。帕克·埃斯皮埃尔是个挣多少花多少的年轻人,现在靠为赌场安排各类演出谋生——这是赌场吸引赌徒的手段。查洛纳·巴雷特夫人是个美国寡妇,广有资财,不仅提供需要大把花钱的娱乐,还组织赌博。不管怎样,宴会和晚餐以及附带的卡巴莱歌舞表演只是诱惑年轻人把钱掏出来,输在桌面上。

“给我留桌子了吗,帕克?”伊娃·巴雷特问。

“最好的桌子。”帕克长着阿根廷人好看的黑眼睛,他对巴雷特夫人无穷的成熟魅力表达了钦仰之情——这也是生意中的一部分哇。“你看过丝特拉的表演吗?”

“当然看过,看了三次了。从没见过这么吓人的演出。”

“桑迪每晚都来。”

“我想看看她怎么玩儿完的。说不准哪个晚上她必然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如有可能,我可不想错过。”

帕克大笑起来。

“她的演出非常成功,我们打算跟她再续约一个月。我唯一的要求是,八月末之前,她得保住自己的小命。过了这个时间,她爱怎样就怎样。”

“哦,上帝!还要我每晚吃鲑鱼、烤鸡吃到八月底吗?”桑迪嚷道。

“你这混蛋,桑迪,”伊娃·巴雷特说,“走吧,我们吃饭去,我快饿死了。”

帕克·埃斯皮埃尔问侍者有没有看到科特曼,侍者说看到他跟威斯克先生喝酒了。

“哦,要是他再来这里的话,告诉他我想跟他说句话。”

巴雷特夫人在通往露台的楼梯顶端停了下来,以便让那个新闻界的小个子女人走上来,该女子面容憔悴,头发蓬乱,手里拿着个票据本。桑迪把客人们的名字小声地跟巴雷特夫人说了一遍。这是一次典型的里维埃拉聚会。客人中有一位英格兰勋爵及其夫人,两人都高挑清瘦,无论谁请他们吃饭——只要无需他们掏腰包,都乐意奉陪,半夜之前,两人免不了会烂醉如泥。有一个苏格兰女子和她的英格兰丈夫,女子枯瘦如柴,长着一副秘鲁面具般的面孔,似乎经受过一千年暴风雨的侵袭;丈夫是职业经纪人,但为人直率、果敢勇毅、诚挚热情,给人以极正直的印象——这么说吧,如果他想给你帮忙,结果好事弄砸了,这时候,你会为他,而不是为你自己感到难过。一位意大利伯爵夫人,事实上,她既非意大利人,也非伯爵夫人,但打得一手好桥牌。还有一位俄罗斯亲王,他打算帮忙让巴雷特夫人成为一名王妃,顺便代销一下香槟、汽车和绘画大师的作品。一场舞会正在进行,巴雷特夫人正等着舞会结束。看着舞池里挨肩擦背的人群,她小巧的上嘴唇撇了撇,露出轻蔑的神情。这是一个欢乐的夜晚,餐桌上坐满了吃客。从露台望过去,大海平静安宁、毫无声息。音乐停下来,侍者领班和善地微笑着,走过来引她到餐桌那里去,她迈着高贵的步子快速下了楼梯。

“我们可以好好看看跳水的了。”她坐下后说道。

“我希望坐在紧靠水箱的房间,”桑迪说,“这样,就能看清她的脸了。”

“她漂亮吗?”伯爵夫人问。

“不是漂亮不漂亮的问题,是她的眼神,每次跳水她都恐惧得要命。”

“哼,这个我不信,”一位来自商业区的名叫古德哈特上校的绅士(没人知道他的军衔是怎么来的)说道,“我是说,这个恶心的特技表演整个就是骗局,根本没什么危险——我是说。”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她跳得那样高,箱子里的水又那么少,一碰到水面必须得迅速转身,如果做不到位,头部就会撞到箱子底,后背就折断了。”

“那正是我要告诉你的,老兄,”上校说道,“就是个骗局。我是说,毫无争议。”

“不管怎样,如果没危险的话,表演就没什么了,”伊娃·巴雷特说道,“一分钟表演就结束,要是不是拿生命来冒险,那就是现代最大的骗局。不要说,我们一遍遍来看这个,而它只是个骗人的玩意儿。”

“几乎都是骗人的。我的话你尽管放心。”

“嗯,这个你该知道。”桑迪道。

如果说上校已觉察出这是对他居心不良的挖苦话,但他巧妙地掩饰了过去。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介意跟大家说,对这个我略知一二,”他承认道,“我是说,我有很好的观察力,骗不了我的。”

水箱安放在露台左侧较远的地方,由支杆支撑。水箱的后面是一架高耸的梯子,顶端有一方小小的平台。伊娃·巴雷特和她的那帮人在吃芦笋,舞池里又跳了两三曲后,音乐停止了,灯光暗了下来,聚光灯的光束照在了水箱上。接着,一片明亮当中,科特曼出现了,只见他沿梯子向上爬了五六个梯级,爬到跟水箱顶部同样的高度。

“女士们,先生们,”他朗声叫道,“你们就要看到的,是这个世纪以来最惊人的技艺表演。丝特拉夫人——全世界最优秀的跳水员,将从六十英尺的高度跃入五英尺深的火焰之湖,这一才艺有史以来从未有人表演过,如果哪位希望尝试的话,丝特拉夫人愿意奉送一百英镑。女士们,先生们,我现在很荣幸地请出丝特拉夫人。”

一个小巧的身影出现在通往露台的阶梯顶端,然后快步走到水箱前面,向欢呼的观众鞠躬致意。她穿着男式的丝绸便袍,头戴游泳帽。清瘦的脸庞似乎为演出专门化了妆。意大利伯爵夫人透过长柄眼镜打量她。

“不漂亮。”她说。

“身材不错,”伊娃·巴雷特说,“你一会儿就看到了。”

丝特拉快速脱下便袍,交给科特曼。他从梯子上走下来。丝特拉站了一会儿,看了看观众。他们都在暗处,她只能看到他们白色的模糊脸庞和白色的衬衣前胸。丝特拉个子不高,但身材优美,腿部细长,臀部瘦小,泳衣紧紧裹在身上。

“你说得对,身材的确不错,伊娃,”上校说道,“当然,发育不够,但你们女孩子都认为,这就很好了。”

丝特拉开始攀爬梯子,聚光灯的光束一直照在她身上。梯子高得不可思议。一个侍者往水面上浇上了汽油。科特曼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看到丝特拉爬到了梯子顶端,站在平台上。

“好了吗?”他问。

“好了。”

“跳!”他喊道。

话刚出口,科特曼几乎将燃烧的火炬投进了水中。火焰腾地蹿了起来,越烧越高,看一眼都让人觉得恐怖。就在那一瞬间,丝特拉飞身跳了下来,犹如一道闪电,穿过熊熊烈焰。触水片刻后,火焰熄灭了,又转瞬间,她浮出水面,跳出了水箱,迎接暴风雨般的欢呼和掌声。科特曼用便袍把她裹上。她一遍遍鞠躬致谢。掌声一直持续着。音乐突然响起,她最后挥挥手,跑下台阶,穿过桌子之间的过道,来到门口。灯又亮了,侍者们赶紧忙起了刚才丢在一边的工作。

桑迪·威斯克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己是失望还是欣慰。

“好极了!”英格兰贵族赞叹道。

“讨厌的骗局,”上校以英国人特有的固执说道,“我百分百肯定。”

“这么快就结束了,”英格兰贵妇道,“我是说,你花的钱根本不值。”

但花的钱不是她的,她从不会自掏腰包。意大利伯爵夫人向前探了探身。她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但口音明显。

“伊娃,亲爱的,阳台下面靠门口的那两个怪人是谁啊?”

“很有趣,是不是?”桑迪道,“我的眼睛都没法离开他们了。”

伊娃·巴雷特瞥了一眼伯爵夫人提到的桌子,亲王本来是背对着的,也转过身来看。

“真怪,”伊娃叫道,“我得问问安吉洛他们是谁。”

巴雷特夫人是这么一种人,欧洲大饭店所有侍者领班的名字,她没有不知道的。她吩咐正给她倒酒的侍者把安吉洛喊来。

那的确是一对怪人,正孤零零地坐在一张小桌子旁。年纪都一大把了。男的高大粗壮,满头厚实的白发,两道浓密的白眉,一大抹白髯须。他的样子很像已故的意大利国王亨伯特,但比国王更像国王。他坐得笔直,身着整套的晚礼服,戴着白色领带,领圈已过时近三十年了。他的同伴是个矮小的老妇人,一身黑绸缎的舞会礼服,领口很低,腰部紧束。脖子上挂着数条彩珠项链。显然,她是戴着假发,精致的乌黑鬈发,但大小极不合适。她浓妆艳抹,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眼下和眼睑涂成一片亮蓝,眉毛描得浓黑,两颊各是大块的极浓郁的粉色胭脂,嘴唇则抹成猩红色。脸上皮肉松弛,沟壑纵横。一双肆无忌惮的大眼热切地在桌子间扫来扫去,将一切尽收眼底,不时叫老头子注意这个那个。在身着晚礼服和紧身浅色长裙的时髦男女中出现这样一对老夫妇,真是怪诞至极,很多目光聚焦在了二人身上。但众目睽睽之下,老妇人没有感到一丝的拘谨。而当她确信众人都在关注她时,她顽皮地扬了扬眉毛,咧嘴一笑,眼珠子也跟着骨碌碌转动起来,好像要感谢众人的欢呼。

安吉洛匆忙向好顾客伊娃·巴雷特跑过来。

“我的夫人,您要见我吗?”

“哦,安吉洛,门口旁边的那两位奇人到底是谁啊?快说,我们都要急死了。”

安吉洛看了一眼,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他脸上的表情、晃动的双肩、扭动的脊背、摇摆的双手,甚至可能捻动着的脚指头,都表现出他略带幽默的歉意。

“您不用理会他们,我的夫人。”他当然清楚,巴雷特夫人配不上这样的称呼,正如他明白,意大利伯爵夫人既不是意大利人,也不是伯爵夫人;英格兰贵族断然不会花上一分钱——如果有人请他喝酒的话,但他知道,这样的称呼不会让她不悦。“他们求我给一张桌子,看丝特拉夫人跳水,他们以前也是干这行的,我知道,没人愿意他们这种人在这里吃饭,但他们非要来,我实在不忍心拒绝。”

“他们是天底下最滑稽的人了,我崇拜他们。”

“我认识他们很多年啦。说实在的,那男的还是我同乡呐。”侍者领班屈尊般轻笑了声,“我答应给他们一张桌子,但条件是,他们不能在这里跳舞。我可不想担什么风险,我的夫人。”

“哦,不过我倒想看他们跳一曲呢。”

“人总要讲些原则的,我的夫人。”安吉洛一本正经地说道。

他又笑了笑,鞠个躬出去了。

“看,”桑迪嚷道,“他们要走了。”

滑稽的老夫妇正在付账。老头儿站起来,把一条不怎么干净的大长白围巾缠在妻子的脖子上。老太婆也站起来,老头儿挺直了身子,把手臂伸给她。相形之下显得瘦小的她,跟在丈夫身边轻快地走了出去。黑绸缎的长裙拖着长长的裙裾,伊娃(已年过五十)兴奋地尖叫起来。

“瞧呀,我记得上学时,我妈妈就穿那样的一件长裙。”

这对充满喜感的老夫妻手挽手,穿过赌场一个个宽敞的房间,走到了门口。老头儿向看门人说道:

“行行好,请告诉我们艺人化妆间在哪里好吗?我们想向丝特拉夫人表达我们的敬意。”

看门人打量了他们一眼,对其重要性做了一番估计,断定他们不是需要恭恭敬敬对待的人。

“你在那里找不到他们的。”

“她还没走吧?我想她在两点还要表演一场的。”

“没错。他们现在可能在酒吧。”

“我们去看一眼,也不错,卡洛。”老妇人说。

“好的,亲爱的。”老头的卷舌音发得很重。

他们缓步登上宽大的台阶,进了酒吧间。酒吧里除了一名副经理和墙角扶手椅上坐着的一对夫妇外,再无他人。老妇人放开丈夫的胳臂,伸出双手,快步走上前去。

“亲爱的,你好吗?我觉得,不来向你祝贺不行。我跟你一样,都是英格兰人,这个行业我也干过。表演太精彩了,理应获得成功。”她转向科特曼,“这是你丈夫吗?”

丝特拉从扶手椅里站起来,有点儿困惑地听着老妇人的喋喋不休,嘴唇上浮起羞涩的微笑。

“是的,他叫悉德。”

“见到你很高兴。”悉德说。

“这位是我的丈夫,”老妇人用胳膊肘轻轻指了指那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潘内奇先生,真正的伯爵,按理说,我就是潘内奇伯爵夫人,不过我们从这一行当退出时,放弃了爵位。”

“要来一杯吗?”科特曼问。

“不,我们请客,”潘内奇夫人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卡洛,你来点。”

侍者走过来,一番讨论后,点了三瓶啤酒,不过丝特拉什么都不想喝。

“第二场演出前,她什么都不喝的。”科特曼解释道。

丝特拉个子小巧,身材纤细,约莫二十六岁,浅褐色的卷曲短发,灰色的眼珠,唇上涂了口红,脸颊敷上了若有若无的胭脂。她肤色苍白,不算漂亮,脸蛋娇小,但干净清爽。穿着一件朴素的白丝绸连衣裙。啤酒端上来了,潘内奇先生显然不是健谈的人,他啜了一大口。

“您干哪一行呀?”悉德·科特曼客客气气地问道。

潘内奇夫人用化过妆的扑闪扑闪的眼睛扫了丈夫一眼,然后转过来说:

“跟他们说说我做什么,卡洛。”她说。

“人弹。”他宣布道。

潘内奇夫人灿然微笑着,目光如小鸟般掠过每一个人。他们都惊愕地看着她。

“弗洛拉,”她道,“人弹。”

她显然期待给大家留下好印象,但他们有些不知所措。丝特拉迷惑地望了悉德一眼,他赶紧过来解围。

“一定比我们早吧?”

“当然比你们早啦。唉,我们就是在可怜的维多利亚女王驾崩那年退出的,一点儿没错。当时,还引起轰动呢。不过,你们一定听说过我的。”当看到他们脸上一片茫然时,她稍稍换了下口气:“我曾是全伦敦最大的卖点。那是在老水族馆,是的,是在老水族馆。所有的社会名流都来看我的演出,有威尔士亲王,还有很多我叫不出名的,我就是全城的话题焦点,是不是呀,卡洛?”

“她的演出让水族馆整整一年都挤满了人。”

“那是从未有过的壮观表演。是呀,就在几年前,我走到德·贝斯夫人面前作自我介绍,也就是莉莉·兰特里,知道吧?她以前常住在这里的。她对我记得一清二楚,说看我的演出足足有十次。”

“你表演的什么呢?”丝特拉问。

“我当作炮弹从大炮里射出去。相信我,当时轰动着呢。离开伦敦后,我到世界各地演出。是的,亲爱的,我现在是个老太婆了,这个我不否认。潘内奇先生七十八了,我也永远告别了七十岁,但我的肖像画曾挂到伦敦的每一个海报栏上。德·贝斯夫人跟我说:亲爱的,你跟我一样有名,不过,你知道公众是怎么一回事,你给他们带来好东西,他们会疯狂一阵子,然后就要求换口味,不管你的表演有多好,他们都会感到厌烦,不会再去看了。这个对你也适用,亲爱的,正如对我适用一样,我们每个人都会碰上。不过,潘内奇先生历来头脑很灵活,他这么高时就入行了——进了马戏团,你知道,他是一名马戏团指挥,我开始就是这么认识他的。当时,我还在杂技团,表演空中飞人——你知道。现在他还很帅气,你要是能看看他当年那个样子就好了,俄罗斯皮靴、马裤、紧身的外套、前面缀满了盘花纽扣,长鞭啪啪作响,马儿绕场飞奔,我这辈子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男人。”

潘内奇先生没说一句话,若有所思地捻动着自己浓密的白髯须。

“是呀,我跟你说过,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人,当代理人不再跟我们续约,他说我们别干了。他说得对,我们一度是伦敦最耀眼的明星,现在没法回到从前了,我是说,潘内奇先生是位真正的伯爵,他要考虑自己的尊严,所以我们搬到了这里,买了座房子,往外出租。潘内奇先生一直有雄心要从事这类行当。我们到这里三十五年了,生意一直不错,不过两三年前经济萧条开始后,情况开始变得不妙,客人们跟刚开始也不一样了,他们要求房间里有电灯有自来水,还有些东西我根本叫不上来。卡洛,给他们一张名片。潘内奇先生亲自掌厨,如果你们需要找一个真正像家的地方,就知道怎样能找到了。我喜欢同行,我们将有很多很多的话题——你跟我之间,亲爱的。一朝入行,终生同行,我是说。”

就在这时,侍者领班吃过晚饭回来了。他一眼就看到了悉德。

“啊,科特曼先生,埃斯皮埃尔先生一直在找您,他想单独跟您谈谈。”

“哦,他在那里?”

“就在附近什么地方。”

“我们得走了,”潘内奇夫人说着站了起来,“哪天到我家来吃饭吧,好不好?我给你看看我们的老照片,还有简报。你们竟没听说过‘人弹’,真是奇怪。是呦,当时我跟‘伦敦塔’一样有名的。”

潘内奇夫人并没有因为年轻人没听说过而烦恼,她只是感到好笑。

他们相互说了声再见,丝特拉又坐回到椅子里。

“我把啤酒喝完,”悉德说,“然后就去找帕克,看看他有什么事。宝贝儿,你是待在这里,还是去化妆间?”

丝特拉紧攥双手,没有回答。悉德看了她一眼,目光迅速挪开了。

“真有意思,那老女孩,”他热切地说道,“很有趣的人!我估计她说的是真话,可我得说,她的话很难让人相信,谁会想到,她竟能风靡整个伦敦,什么,四十年前?滑稽的是,她认为谁都记得她,她好像难以相信我们没听说过她。”

他又用眼角瞥了她一眼,以免让她看到,结果发现她在哭泣,他紧张起来。泪水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滑下,但没哭出声音。

“怎么了,亲爱的?”

“悉德,今晚我不能再表演了。”她啜泣道。

“到底怎么了?”

“我害怕。”

他抓起她一只手。

“我知道你不至于,”他说,“你是全世界最无畏的小女子。喝口白兰地,你就会好多了。”

“不,那样会更糟。”

“你不能让观众失望。”

“龌龊的观众!都是些山吃海喝的猪,一群喋喋不休的蠢蛋,钱多得不知道怎么花了。真让人受不了。我摔死了他们谁会在乎呢?”

“当然啦,他们是来找刺激的,这个没错,”悉德不安地回答,“不过,你知道,我也知道,只要保持冷静,是不会有危险的。”

“但我冷静不了,悉德,我早晚会摔死的。”

她提高了些嗓门,他迅速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侍者,但他在读《尼斯的侦察兵》,没有注意他们。

“你不知道从那上面,从梯子顶上往下看水箱,是什么感觉。我说的是真的,今天晚上我还想,我会晕倒的。我跟你说,悉德,今晚我不能跳了,你帮我把演出取消了吧。”

“如果你今晚畏惧了,明天会更甚。”

“不,不会的。连跳两次会要了我的命。要等那么久,还要那样揪心。你去找埃斯皮埃尔先生,跟他说说,我没法一晚表演两场,我的神经受不了。”

“他绝不会答应的。整个晚餐生意都靠着你呢,他们来这里就是看你的表演。”

“我受不了了,跟你说,我没法再继续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泪水在她瘦削的苍白的脸上依然流个不停,能看出她正很快地失去自控力。几天来他就感到有些不对劲,对此深感忧虑。他试图不给她讲话的机会,因为他模糊地觉得,最好不要让她把感受说出来。不过他还是担心,因为他爱着丝特拉。

“不管怎样,埃斯皮埃尔要见我的。”他说。

“什么事啊?”

“我不知道。我跟他提提,说你一晚上只能表演一场,多了演不了,看他怎么说。你在这里等吗?”

“不,我去化妆间吧。”

十分钟后,悉德在化妆间找到了丝特拉。他兴高采烈、步履轻快,一下子把门撞开了。

“亲爱的,大好消息。他们要留我们到下月,报酬翻番。”

他跳过去要抱住吻她,但她把他推开了。

“今晚我还要表演吗?”

“恐怕还得演。我费了些事,想把演出减为一场,但他不愿听,说晚餐时那场相当要紧。不管怎样,报酬翻了一倍,还是值得的。”

丝特拉瘫倒在了地上,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我没法演了,悉德,没法演了。我会死于非命的。”

悉德在地上坐下来,扶起她的头,然后把她搂在怀里抚慰着。

“振作起来,亲爱的。那样的报酬怎能拒绝呢?有了这笔钱,我们整个冬天就有了保证,什么都不用做了。不管怎样,七月份只剩下四天,然后就到八月了。”

“不,不,不,我感到害怕,我不想死,悉德,我爱你。”

“我知道的,亲爱的,我也爱你。是呀,自结婚来,对其他女人我再没瞧过一眼,以前我们从没有过这么多钱,以后也不可能有了。这种事情你是知道的,我们现在很红火,但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我们应该趁热打铁。”

“你想让我死吗,悉德?”

“不要说蠢话了。想想没了你我能去哪里?你不能就此罢手。你要考虑到你的尊严,你现在已经是世界名人了。”

“跟那个‘人弹’当年一样。”她暴跳如雷,狂笑着嚷道。

“该死的老太婆。”他想。

他知道,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但倒霉的是,对这个事情,丝特拉竟如此看待。

“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她接着说道,“他们一次次前来观看我的表演为的什么?是想看我怎么死的。等我死后用不了一星期,他们连我的名字也会忘得一干二净,观众也是如此。当我看到那个浓妆艳抹的丑老婆子时,我一切都明白了。唉,悉德,我好难过。”她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把脸贴在他的脸上。“悉德,这个很糟糕,我不能再做了。”

“今晚,你是说?如果你真觉得不好,我去告诉埃斯皮埃尔,说你昏倒了。我敢说,就这一次,会没问题的。”

“我不是指今晚,我是说再不做了。”

她觉得他整个人都有些僵住了。

“悉德,亲爱的,不要以为我在犯傻。不只是今天,过去的日子里,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一想到这个,晚上都无法入眠,等睡着了,我仍看到自己站在高高的梯子顶端往下瞧。今天晚上,我几乎都上不去了,哆嗦得厉害。你点火说‘跳’的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把我的脚缠住了。跳下去后,我都没意识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我发现自己站在台上听到他们鼓掌为止。悉德,如果你爱我,就不要让我遭受这样的折磨。”

悉德叹了口气,眼眶里盈满了泪水——他是真心爱着自己妻子的。

“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说,“过去的生活,马拉松舞,还有一切的一切。”

“什么都比这强。”

过去的生活,他们两人都记得。悉德十八岁时就当上了舞蹈演员,他黝黑的西班牙人模样显得英气逼人,生气勃勃,中老年妇女都乐意跟他跳舞,从没失过业。他从英国到了欧洲大陆,然后停留下来,从一个宾馆搬到另一个宾馆。冬天,在里维埃拉演出,夏天就到了法国的海滨度假区。当时的生活还不错,那些男演员,一般是两三个人住在一起,挤在廉价的住所里。他们每天起床很晚,只需在中午十二点前穿戴完毕,以便赶到宾馆跟那些想减肥的矮胖女人跳舞。跳完舞又闲下来,直到下午五点。到那时,他们需要再次赶到宾馆,三个人一起,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来,睁大眼睛,用锐利的目光搜寻可能跳舞的主顾,他们都有些常客。晚上,要到饭店去,那里为他们供应一顿像样的饭菜。上菜间隙,他们就跳舞,能挣到不少钱。随便跟哪个人跳舞,一般都能得到五十或一百法郎的报酬。如果谁跟一个阔女人大跳特跳上两三个夜晚,挣到的钱会多达一千法郎。有时,某中年女人会要人陪她过夜,那样就可以得到两千五百法郎。另外,总还有其他机会——倘若哪个老糊涂昏了头,白金蓝宝石项链、香烟盒、服装和腕表就到手了。悉德的一个朋友跟其中一位结了婚,她足可以做他的母亲,但送了他一辆汽车,还为他提供赌资,两人住在比亚里茨漂亮的别墅里。那都是些好日子,每个人都有挥霍不完的钱。萧条期到来后,这些舞男们便遭了殃。宾馆冷冷清清,顾客们似乎再也不愿花钱跟那些年轻的帅小伙子跳舞取乐了。经常的情况是,悉德一整天也挣不到一杯酒钱。不止一次,一个体重一吨的老胖娘儿们厚着脸皮给了他十个法郎。不过,他的花销并没减少,因为他必须穿得人模人样,否则,宾馆经理就有话说了。洗衣服要花很多钱,他需要的衣物多得惊人;还有鞋子,那些地板对鞋子可不爱惜,必须时时像新鞋子一样。房钱要付,还有午餐费。

就在这时,他碰到了丝特拉。在埃维昂,一个极糟糕的季节。丝特拉担任游泳教练。她是澳大利亚人,跳水跳得漂亮。每天上下午,各表演一场,晚上受雇到宾馆跳舞。他们在远离顾客的小桌子上一起吃饭。乐队演奏时,他们起身跳舞,吸引其他顾客到舞池中来。但通常,没人跟着他们跳舞,他们只好自己跳了。从职业舞伴这一行当,他们谁都没有赚到什么钱,但互相爱上了,到季节结束的时候,两人走进了婚姻殿堂。

这个他们从不后悔。他们历经艰辛困苦,尽管为了生计,隐瞒了婚姻这一事实(老年女士不太喜欢跟妻子在场的已婚的男子跳舞),但两人要在同一家宾馆找到工作并不容易。悉德的收入远不能供养丝特拉,没法不让她工作,即便住最廉价的公寓也不行。舞男的生意日趋没落,他们到巴黎学了一套新舞蹈,但竞争惨烈,很难得到卡巴莱餐馆的聘用。丝特拉是舞厅的优秀舞女,但当时流行的是各类杂耍表演,不管她怎样努力,始终没做出惊人的成绩。观众看腻了阿帕希舞。他们一度好几周失掉工作。悉德的腕表、金烟盒、白金项链,统统进了当铺。最后,在尼斯,他们已贫困潦倒,悉德只好把晚礼服拿去当掉了。悲惨啊!他们不得不报名参加马拉松舞——一名富有想象力的管理人员兴办的舞蹈。一天跳二十四小时,每小时休息一刻钟,真是吓人!两人腿疼脚麻,长时间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让自己跟上音乐节拍,动作能少则少。他们挣了一点儿小钱,有人会给他们一两百法郎作为鼓励。有时为了引人关注,他们强打精神,来一段舞蹈表演。如果观众情绪尚佳,他们就能得到一份不错的收入。不过,两人越来越感疲惫不堪,到了第十一天,丝特拉晕倒了,只能放弃。悉德只好跳独角舞了,跳啊,跳啊,连续不停,荒诞可笑。那是他们最倒运的时候,落魄至极,留下的尽是恐怖的、悲惨的记忆。

不过就在这时,悉德忽然灵感迸发,那是他一个人在舞厅缓缓跳着的时候想到的。丝特拉总说她能往碟子里跳水,这当然是门绝活儿。

“人的主意来得真是奇怪,”他后来说,“如电光石火般。”

他突然想起见过一个男孩,点燃了洒在人行道上的汽油,火苗腾地蹿起来。当然,是水面上的烈火和那惊鸿一跳抓住了观众的心。他一下子站在了那里,太兴奋了,舞是跳不成了。他跟丝特拉说起这件事,她也很热心。他给一位代理人——也是他的朋友写信(大伙儿都喜欢悉德,喜欢这位善良的小伙子)。代理人出钱购买了设备,又在巴黎的一家马戏团帮他们签了份合同。演出获得了成功。他们终于站稳了脚跟,聘约从四面八方飞来。悉德为自己购置了一整套新服装。当海滨夏季赌场给他们发来预约时,他们的事业达到了辉煌的顶点。所以,悉德说丝特拉是名人,并不为过。

“所有的苦难都结束了,老女孩儿。”他不无怜爱地说道,“我们现在可以存点儿钱,以备不测。哪天观众看腻了,我们就换点儿别的。”

可是现在,就在他们最顺风顺水的时候,丝特拉毫无征兆地提出不干了。他不知如何跟她说好。看到她如此不快,他的心都碎了。他现在爱他,甚至胜过新婚燕尔时。他爱她,因为他们一起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无论如何,曾有那么五天,他们除了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杯牛奶外,再无其他食物可吃;他爱她,因为她带他走出了困境,他又有新衣服穿了,一天能吃上三顿饭。他不敢正眼看她,她那可爱的灰眼睛里的痛苦使他无法忍受。她战战兢兢地伸出手来摸他的手。悉德长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你放弃了意味着什么,亲爱的。我们跟宾馆已经断绝了关系,无论如何,生意也做不成了。有什么好事,也让那些年轻人抢去了。你我都知道,那些老娘们儿是些什么人,她们要的是小伙子。再说,我个子实在不够高,年轻倒没什么。说我显得年轻没用,我已经不年轻了。”

“或许我们可以去拍电影。”

悉德耸了耸肩。贫困潦倒时,他们曾经尝试过。

“我做的事不会后悔的,去商店卖东西也行。”

“你认为随便问问就能找到工作吗?”

她又哭起来。

“不要哭,亲爱的,我的心都要碎了。”

“我们已经存了点儿钱。”

“这个我知道,但只能维持六个月。就是说,六个月后我们就要挨饿。先是把零零碎碎的东西当掉,然后再把衣服当掉,跟以前一样。接着,到闹市的小赌场跳舞,混口饭吃,一晚上挣上五十法郎。一连数周失业,听说哪里举行马拉松舞就赶去参加。这些东西公众能喜欢多久呢?”

“我知道,你认为我不可理喻,悉德。”

这时,他转过身来看着她,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他冲她笑了笑,笑得温柔而迷人。

“不,我没这样想,宝贝儿。我想让你开心。不管怎样,你就是我的一切,我爱你。”

他抓住她的手,把她揽在怀里。他能感觉到她的心怦怦直跳。如果丝特拉真是那样觉得,那么,他就把这事尽量处理好就行了。不管怎样,万一她为此送了命呢?不,不,她不想做就算了,金钱呀,见鬼去吧!丝特拉稍微动了动。

“怎么啦,亲爱的?”

她脱离开他,站了起来,然后走到了梳妆台前。

“我想是到准备出演的时间了。”她说。

他惊讶地跳了起来。

“你不是今晚不演出了吗?”

“今晚我要演,每晚都演,直到摔死那一天。有何办法呢?我知道你说得对,悉德。我无法再回到过去——住在末流宾馆的臭气熏天的房子里,吃了上顿没下顿。啊,马拉松舞!你提它干什么呢?一连多天又脏又累,直到精疲力竭、身体崩溃才停。也许,我可以再干一个月,到时挣的钱足够让你有时间想想别的门路了。”

“不,亲爱的。我不能答应。别干了,能过得下去的。我们以前挨过饿,再饿一次也没啥。”

丝特拉脱光了衣服,仅穿着长袜在镜子前站了会儿,给镜中的自己一个僵硬的微笑。

“我不能让观众失望。”她吃吃地窃笑道。

正文 幸福夫妻

我十分喜欢兰德勒,但原先没意识到这一点。他是我所在的那家俱乐部的会员。午餐时,我常坐在他身边。兰德勒是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有一次,正是通过他,我得以坐到了法庭的一张特别席位上,旁听正在审理的我感兴趣的案件。他庄严地坐在法官席上,戴着长长的假发,身着红袍,披着貂皮披肩。稍长的白面孔,薄嘴唇,浅蓝色的眼睛,有些让人畏惧。他是公正而严厉的人,有时,当他准备给一个既决罪犯宣判长期徒刑时,他对罪犯所作的痛责也会让我不舒服。不过,在午餐桌上,他辛辣而幽默,乐于谈论自己审理过的案件,这足以使他成为好伙伴,而忽略了在他面前我感到的些微不适。一次我问他,把人送上绞刑架是否让他内心感到不安,他啜了一口波尔图葡萄酒,笑了。

“没有任何不安。对那人的判决是合理公正的。我尽量公平地审判,是陪审团判他有罪。我宣判他死刑,是因为他罪有应得。庭审结束,我就把它置之脑后了,谁还会再想这个呢?除非是感情用事的傻瓜。”

我知道兰德勒喜欢跟我说话,但从未料到,他没有仅仅把我看作是俱乐部的一个熟人。一天,我接到他的电话,说他正在里维埃拉度假,想在回意大利的路上顺便到我这里待上两三天。那一刻,我感到惊讶,我回答说,我乐意见到他。不过,在车站接人时,我心里仍感到惴惴不安。

他到的那天,为摆脱尴尬,我喊上了邻居、老朋友葛瑞小姐一起去吃饭。她年龄已经不小,但整个人散发着迷人魅力,说话活泼、利索,什么话题都谈得来。我用美餐招待他们,尽管我没有波尔图葡萄酒供法官享用,但我奉上的梦拉榭也不错,甚至还有一瓶更为上佳的木桐庄。法官两种酒都品尝过了,这令我很开心,因为我再提出上一杯鸡尾酒时,他愤怒地拒绝了。

“我真不明白,”他说,“你们想必都是些文明人,怎么还抱住那些粗野的、令人倒胃口的习惯不放?”

我想说的是,这没什么,葛瑞小姐和我还是会喝上两杯干马提尼。法官带着烦躁和厌恶看着我们把酒喝完了。

不过,晚餐进行得很顺利。美酒加上葛瑞小姐的轻快谈吐让兰德勒变得蔼然可亲,这个我从来没见过。显然,尽管他外表严肃,但喜欢跟异性交往。葛瑞小姐穿着合身的连衣裙,略呈灰色的头发梳理得干净整齐,眉清目秀,两眼晶亮闪烁,依然十分迷人。晚饭过后,法官又喝了点儿陈年白兰地,愈发有了醉意,便忘乎所以起来。接下来的几小时,他讲述了自己参与的一些著名案例,我们听得心醉神迷。因而,当葛瑞小姐提出第二天一起吃午饭时,甚至不容我回答,法官就立马答应下来——我对此毫不感到诧异。

“真是个好女人,”当她离开后,法官赞叹道,“头脑也聪明。当她是个女孩时,一定非常漂亮,现在也不错。不过她怎么不结婚呢?”

“她老说没人追求她。”

“胡说八道!女人必须要结婚的。有太多女人想保持独立性,我对这种女人没耐心。”

葛瑞小姐住在圣让一座面朝大海的小房子里,跟我在费拉角的私人住所只有几英里之遥。第二天下午一点,我们开车过去,然后被领进了她的起居室。

“我要给你一个惊喜,”握手时她对我说,“克雷格夫妇也要来。”

“哎呀,我们是邻居,每天在同一片海滩游泳,却互不说话,我觉得太荒唐啦。所以,我强令自己接受他们,他们也答应今天过来吃午饭。我想让你跟他们见见面,看看你对他们有什么印象。”她又转向兰德勒:“我希望你不会介意。”

兰德勒的表现无可挑剔。

“跟你的任何朋友相见,我保证都是开心的,葛瑞小姐。”他说。

“但他们不是我的朋友,虽然见过很多次,直到昨天才开口说话。他们很乐意跟作家和著名法官见面。”

过去的三个星期里,我从葛瑞小姐那里听到了关于克雷格夫妇的太多情况。他们购置了她隔壁的小别墅。起初,她担心她的新邻居会是令人生厌的人。她喜欢一个人过清净日子,不愿意被琐细的社会交往所打扰。但她很快发现,克雷格夫妇显然跟她一样,都无意跟对方建立一种熟识的关系。尽管在这样一个小地方,他们每天都要见上两三次,但克雷格夫妇甚至连通过瞥她一眼来表明跟她见过面都没有。葛瑞小姐告诉我,她觉得他们试图不干扰她的私生活乃乖巧之举,但我想到的是,她虽然没有被冒犯,但会感到稍许的困惑,为什么他们显然跟她一样,觉得对对方的了解越少越好呢?对此,我猜测了一段时间,直到她抵御不了好奇心,要首先采取行动了。一次,我们在散步,正好从他们身边走过,我终于可以好好打量一下了。克雷格长相英俊,有一张诚实的红润脸庞,花白的小胡子,和一头浓密的结实灰发。他行为得体,举手投足之间尽显热诚,会使人联想到一位退了休的、财产丰厚的经纪人形象。他的妻子外表粗糙,身材高大,有些男性化,暗哑的淡黄色头发梳理得有些过火,大鼻子阔嘴,皮肤饱经风霜。她不只是相貌平平,而且让人感到沉闷。尽管她的服装漂亮、轻薄而优雅,但穿在她身上就显得怪里怪气,因为这些衣服穿在一个十八岁女孩的身上会更合适些,而克雷格夫人当然已经四十岁了。葛瑞小姐告诉我,那些衣服做工优良,价格高昂。我觉得克雷格先生看起来比较平凡,而克雷格夫人则让人不悦。我跟葛瑞小姐说,显而易见,克雷格夫妇不愿与他人交往,这对她而言,是件幸事。

“不过他们身上有一点很可贵。”她答道。

“什么呀?”

“他们彼此相爱,而且都喜欢孩子。”

因为他们有一个不超过一岁的孩子。由此,葛瑞小姐推断说,他们结婚的时间不长。她喜欢看他们跟孩子在一起。每天早晨,保姆用婴儿车推着孩子出门。在此之前,父母都会欢天喜地地拿出一刻钟教孩子学习走路。他们站在几码外的地方,鼓励孩子从一个地方蹒跚挪步到另一个地方。每次,孩子都会跌倒在父母的怀里,他们把他抱起来,满脸幸福地搂着他。最后,小孩子被放进了婴儿车里,盖上被子。两人俯下身去,说着醉人的儿语。然后看着他消失在视线之外,仿佛孩子的离开让他们无法承受。

葛瑞小姐常常看到他们在自己花园的草坪上牵着手来回散步。两人都不说话,好像在如此的幸福之下,任何口头的交流都已多余。看着那个阴郁、漠然的女人对他高大帅气的丈夫掩饰不住的爱意,葛瑞小姐的心里感到了温暖。还看到她把丈夫身上模糊的污点掸掉呢,多么美好的一幕呵!葛瑞小姐确信,为了体验织补袜子的快乐,克雷格夫人一定会故意把袜子搞出一些洞来。看起来,他似乎是深爱着她的,如同她爱他一样。不时地,他快速看她一眼,她则仰起头来看着他微笑,这时,他会轻轻拍一下她的脸颊。由于两人年轻不再,他们对彼此的忠诚也就格外感人。

葛瑞小姐为何一直独身对我而言始终是个不解之谜。我跟法官两人都肯定,她的机会多多。我也自问,当她跟我谈起克雷格夫妇时,看到他们婚姻的快乐,她是否感到一丝痛苦呢?我想,在人世间,完全的幸福少之又少,而葛瑞小姐对他们二人异乎寻常的关注,可能只是因为,在她内心里面有一种感觉无法排遣,就是说,某些东西因她的单身而失去了。

由于不知道他们的姓氏,她便称他们埃德温和安吉丽娜。还为他们编撰出一个故事来,一天,她把故事讲给我了,我对其嘲讽了一番,这令她有些恼怒。就我所能记起的,以下便是故事的来龙去脉:多年前——或许二十年前——他们便相爱了。当时安吉丽娜还是个小女孩,浑身散发着十几岁少女特有的清新秀雅,而埃德温是个敢作敢为的青年,刚欣欣然踏上人生的征途。据说,诸神对青春的恋情都充满了仁爱之心,并没有让他们受困于实际的事务,但二人终究一文不名,要结婚是不可能的,但他们有的是勇气、希望和信心。埃德温决定到南美去,马来亚也行,或者其他任何想去的地方,等挣了钱再回来跟耐心等待他的女孩结婚。也就两三年的时间,顶多五年——当你只有二十岁,整个生命才刚刚展现在你面前的时候,那有什么要紧呢?在此期间,安吉丽娜当然会跟寡居的母亲住在一起。

但事情并没有朝着预计的方向发展。埃德温发现挣钱之难远超预料,事实上,要挣够维持他基本生活的费用都难。唯有安吉丽娜的爱,以及她充满柔情蜜意的来信让他增添了继续奋斗的勇气。五年过去了,他的钱并不比出门时更多。安吉丽娜愿意跟他承担困窘的生活,但要离开卧病在床的可怜母亲是不现实的,他们唯有耐心等待了。就这样,一年年过去了,埃德温的头发慢慢变得花白,安吉丽娜也日益忧郁、憔悴,她的命运更加凄惨,只能等下去了,要不还能怎样呢?曾有的魅力正一点点消失——残忍的镜子每天都提醒她,终究她发现,青春带着嘲讽的笑意,用脚尖打了一个旋,然后永远离开了自己。长期照看暴躁易怒的残疾人使她不再甜美可爱,而是尖酸刻薄;她所在的小镇的交际圈子使她的大脑变得狭隘。朋友们纷纷结婚生子,而她依然是履行着义务的“囚犯”。

她不知道埃德温是否还爱她,是否还会回来,常常陷入绝望之中。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十五年、二十年也过去了。终于,她收到了埃德温的来信,在信中他说,事情解决了,他挣的钱足够他们过上舒适的日子,如果她仍然愿意跟他结婚,他马上返乡。就在这个当口,安吉丽娜的母亲自杀了,在这个世界里,她已成为十足的累赘——此乃仁慈的天意使然。但阔别如此之久,当他们再次相遇的时候,安吉丽娜惊慌地发现,埃德温年轻如故。不错,他的头发变得花白了,但跟他极其相衬。他一直就是个美男子,现正值壮年,更显得英姿勃发,而她已垂垂老矣。长期居留异国让埃德温的视野、胸怀变得宽广,而与此相对,安吉丽娜意识到了自己的狭隘局促和令人生厌的小地方习气。他跟原先一样快乐洒脱,而她的心灵遭受重创,苦难的生活扭曲了她的灵魂,仅凭二十年前的一个约定,就把这样一个机敏、活跃的男人捆绑在自己身边,似乎是极其荒唐的,于是她提出解除那个约定。埃德温听了,脸色刷地变得惨白。

“你不再喜欢我了么?”他语无伦次地叫道。

她一下子意识到了:在埃德温看来,自己跟以前没什么两样——啊,多么让人狂喜,让人欣慰呵!他觉得她永远是过去的那个她。在过去的日子里,她的样子似乎刻在了他的心头。现在,当这个真实的女人站在面前时——在他看来,她依然只有十八岁!

于是,他们结了婚。

“我一句话都不信。”葛瑞小姐的故事讲到了幸福的结尾处,我说道。

“我一定要让你相信,”她说,“我坚信这是真实的,一丝一毫的怀疑都没有,他们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白发苍苍。”这时她说了一句话,我认为很有见地:“他们的爱或许建立在虚幻之上,但对他们而言,这种虚幻有着现实的所有外在,这又有什么关系?”

我把这个朴实优美的故事讲完后,三个人——女主人、兰德勒和我都在等待克雷格夫妇的到来。

“你发现了吗?住在你隔壁的人总是会迟到。”葛瑞小姐问法官。

“没有,我没注意到,”法官不悦道,“我历来是守时的人,我希望人人都能守时。”

“给你来杯鸡尾酒,我想是不是不太好?”

“我什么都不喝,小姐。”

“不过,我有些雪利酒,他们说那酒不错。”

法官从她手里把酒瓶拿过来,看了看标签,薄薄的嘴唇上浮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这是一种高雅的饮料,葛瑞小姐。如果你同意的话,我自斟自饮好了。我认识的女性,没有一个知道是如何倒酒的。对于女人,我们要扶住她们的腰;而对于酒瓶,要抓住其瓶颈。”

法官美滋滋地品咂着陈年雪利酒,葛瑞小姐的目光扫向窗外。

“哦,知道克雷格夫妇来晚的原因了,他们在等小宝宝回来。”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去,看到保姆推着小孩子回来,刚从葛瑞小姐的房前经过。克雷格把孩子从婴儿车里抱出来,高高地举过头顶。小孩子一边伸手去拽爸爸的胡子,一边咯咯地欢笑着。克雷格夫人站在一边看着,脸上荡漾着笑意,那僵硬的表情也变得讨人喜欢了。窗是开着的,我们听到她在说话。

“快点儿,亲爱的,”她说,“我们迟到了。”

克雷格把孩子放回婴儿车里,然后两人来到葛瑞小姐的门口,摁响了门铃。女仆领他们进门,他们先是跟葛瑞小姐握了手。由于我站在旁边,葛瑞小姐把我介绍给了他们,然后又介绍了法官。

“这位是爱德华·兰德勒爵士,克雷格先生和夫人。”

都以为法官会伸出手走上前去,但他纹丝没动。他把眼镜戴上——这副眼镜我在法庭上见他戴过一次,效果极其糟糕。他直视着新来者。

“老天!这家伙真令人讨厌!”我心里想。

他的眼镜掉了下来。

“你好!”他说,“我想咱们以前见过面,我说的没错吧?”

这句问话让我把目光转向了克雷格夫妇。他们紧靠在一起并肩站着,仿佛要为彼此提供保护。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克雷格夫人看起来有些紧张,克雷格红润的脸庞涨成了紫色,脸色黯淡下来,眼睛似乎就要掉下来了,但这只是持续了一秒钟。

“我想没有见过,”他用浑厚、低沉的声音说道,“当然,我听说过您,爱德华爵士。”

“知道傻瓜的人比傻瓜知道的多。”法官说。

葛瑞小姐一直在给鸡尾酒调制器添加奶昔,现在她为两位客人各递了杯酒,没注意到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实上,我根本不能确定到底怎么了。这个插曲——如果说有什么插曲出现的话——发生得也太快了,我只能大致相信,当两位陌生人被介绍给一位著名人士时,他们感到了片刻的尴尬。从中我想到,有可能发生过什么事情,但也没什么根据。我让自己变得和颜悦色起来,问他们觉得里维埃拉怎样,自己的房子住得惯不惯。葛瑞小姐也加入进来,像一般跟陌生人那样聊天,谈的都是些普普通通的话题。夫妇二人说话轻松而愉快。克雷格说他多么喜欢游泳,抱怨在海边钓不到鱼了。我这时发现,法官并没有参加我们的谈话,而是俯首看着自己的脚面,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来访者。

主人宣布要吃午餐了,我们走进了餐室。只有五个人,圆餐桌又很小巧,我们只好谈些泛泛的话题。我得承认,主要的说话者是我和葛瑞小姐。法官一直沉默不语,不过他经常这样,他这个人总是喜怒无常,所以我也没加留意。这时我注意到,他胃口大开,在享用煎蛋卷哪。第二次发蛋卷时,他又拿了一份。克雷格夫妇给我的印象是有些拘谨,但这并不令人感到奇怪。第二道菜端上来时,他们已经可以更加自如地谈话了。我觉得他们不是有趣的人,除了孩子、所雇佣的两个行为怪异的意大利女佣,以及偶尔到蒙特卡洛游泳,他们对其余的一切似乎都不感兴趣了。我不禁想到,葛瑞小姐跟他们相识是个错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克雷格突然从椅子里站了起来,又一头栽在了地板上。我们腾地跳起来,克雷格夫人赶紧蹲下,用手托起丈夫的头。

“好了,乔治,”她痛苦地叫道,“没事了。”

“把他的头放下,”我说,“他只是晕倒了。”

我试了试他的脉搏,一点儿也没感觉到。我说他晕倒了,但不能确定他是否患了中风。他是个体胖且患多血症的人,可能很容易发生中风。克雷格夫人把餐巾浸到水里,然后轻擦他的额头,整个人看起来就要崩溃了。这时,我注意到兰德勒仍静静地坐在椅子里。

“如果他真的晕倒了,你们都挤在他周围也不能帮他恢复。”他尖刻地说道。

克雷格夫人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目光里充满了痛苦和怨恨。

“我给医生打电话。”葛瑞小姐说。

“不用,我觉得不需要,”我说,“他会醒过来的。”

我感到他的脉搏在增强,过了一两分钟,他睁开了眼睛。当意识到发生的一切后,他倒抽了口气,然后挣扎着要站起来。

“不要动,”我说,“再静躺一会儿。”

我给他喝了一杯白兰地,他的脸色恢复如初。

“我觉得现在好了。”他说。

“我们把你抬到隔壁房间,你在沙发上躺一会儿。”

“不了,我还是回家吧。只有一步之遥。”

他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好的,我们回去吧。”克雷格夫人说。她转过身来对葛瑞小姐说:“真抱歉,他以前从没这样过。”

他们决定回去了,我认为这是最恰当的做法。

“打发他上床,不要起来,到明天就全好了。”

克雷格夫人搀住他的一只胳膊,我搀住另一只,葛瑞小姐打开了门。尽管还有些发抖,克雷格已经可以走路了。到他家门口后,我主动提出进屋帮他脱掉衣服,但两人似乎都没听到。我回到葛瑞小姐家,看到他们在吃甜点。

“不知他为何晕倒,”葛瑞小姐说,“所有的窗子都开着,今天也不是特别热。”

“我感到惊讶。”法官说。

我注意到他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情。因为我和法官要去打高尔夫,喝过咖啡后,我们便开车往我山上的住所驶去。

“葛瑞小姐怎么能跟那些人结交呢?”兰德勒问我,“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些庸碌之辈,根本不属于一个层次嘛。”

“你是了解女人的。她喜欢保护自己的隐私,当他们搬到隔壁后,她是断然决定不跟他们有任何交往的,不过当发现他们也不想跟她有什么瓜葛时,她便心神不定起来,不跟他们结识都不行。”

我把她编造的关于邻居的故事讲给他听。他听着,脸上毫无表情。

“恐怕你的朋友葛瑞小姐是个感情用事的傻瓜,我亲爱的朋友,”讲完故事后,他跟我说,“我告诉你,女人是必须得结婚的。如果她生上半打孩子,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就不会有了。”

“关于克雷格夫妇,你了解哪些呢?”我问。

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

“我?我干吗要了解他们?我觉得他们不过是些普通人。”

我希望我能描绘出他留给我的强烈印象,他冰冷严峻的神色,话语结束时流露出的焦躁都表明,他不想再多说。余下的车程谁也没有再开口。

兰德勒六十多岁,身体很好。作为高尔夫球手,他从不打远球,每一杆都是直线球,是个极具杀伤力的轻击高手。因此,尽管让我遭受重创,但他总能赢得漂亮。晚饭后,我带他去了蒙特卡洛。走的时候,他已在轮盘赌桌上赢了几千法郎。这一连串的活动让他心情极佳。

“好痛快的一天,”晚上告别时,他说,“我感到极享受。”

第二天上午我忙于工作,直到午餐时才又见面。饭就要吃完时,有人喊我接电话。

回来时,我的客人在喝第二杯咖啡。

“葛瑞小姐的电话。”我说。

“哦?她说的啥?”

“克雷格夫妇家里上了门闩,昨天晚上,他们家的人失踪了。女仆住在村里,今早来到他们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他们——克雷格夫妇、保姆,还有孩子,全都走了,还带走了行李。他们把女仆的薪水,全部的房屋租金,和零售商的账单都放在了桌子上。”

法官没吭声,从盒子里拿出一支雪茄,仔细地看了看,然后缓缓点上了。

“关于这个,你想说什么?”我问。

“我亲爱的朋友,你非要用那些美国短语吗?在你看来,英国英语不够好吗?”

“那是美国短语?它倒能确切地表达我的意思。你别以为我是傻瓜,没看出你跟克雷格夫妇以前见过面。如果他们如同想象的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只能得出一个十分合理的结论,那就是,你们相遇时的情境实在令人不快。”

法官咯咯地轻声笑起来,冷冷的蓝色眼珠闪烁着。

“昨晚你招待我的白兰地非常不错,”他说,“午餐后喝酒违背了我的原则,不过谁要是受到原则的奴役,那他就是笨蛋。就这一次,我应该尽情享用一回。”

我叫人把白兰地拿来,看着法官自个儿倒了一大杯。他呷了一口,满脸的幸福。

“你还记得温福德谋杀案吗?”他问。

“不记得了。”

“你那时或许不在英国,可惜了!你应该前来听听审判,你会喜欢的。这个案件曾轰动一时,各家报纸都争相报道。

“温福德小姐是个有钱的老姑娘,年纪不算小,跟一个女伴住在乡下。相对于她的年龄,她算健康的了,但突然间就死掉了,朋友们都感到震惊。她的医生,一个叫布兰登的家伙,签署了死亡认定书,然后就按时埋葬了。遗嘱也宣读过,她好像把所有的财富——大约有六七万英镑——都遗留给了她的伴侣。亲人们都很恼火,但也无计可施。遗嘱是她的私人律师起草的,当时律师助理和布兰登医生都是连署人。

“不过,温福德小姐有一个跟随她长达三十年的女仆。她一直认为,遗嘱中会有她的名字,她声称,温福德小姐曾许诺说会让她得到良好的供养。当她发现遗嘱中根本没有提及她,她大光其火,告诉前来参加葬礼的温福德小姐的侄子和两个侄女,她敢肯定温福德小姐是被人毒死的,还说如果他们不去报警,她就去报警。啊,不过,他们没有那样做,而是去找了布兰登医生。医生听他们的来意后笑了,说温福德小姐心脏功能衰弱,他已给她治疗多年了。她是在睡眠中平静过世的,他一直期待她能以这种方式离世。他建议他们不要去管女仆的话,她一直憎恨、嫉妒那个叫斯达令的小姐的女伴。布兰登医生是个德高望重的人,长期以来一直是温福德小姐的医生;那两个侄女,也经常到姑姑这里来,跟他非常熟络。从遗嘱中,他并没有受益,没理由怀疑医生的话,所以家人觉得既然无可奈何,那就坦然处之好了,于是回了伦敦。

“但女仆仍然没完没了,说个不停,最后警察不得不对此事进行关注——尽管他们并非乐意,这个我得承认,但终究下达了开棺验尸的命令。经检验,温福德小姐死于过量服用安眠药佛罗拿。验尸陪审团还发现,是斯达令小姐给服用的药,因此,她被捕入狱。苏格兰场派了一名侦探前往调查,搜集到一些出人意料的证据。其中,关于斯达令小姐和布兰登医生之间有大量的传言,说经常看到他们出现在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场合,除非他们有意结婚。村人总的印象是,他们只是在等着温福德小姐死掉,死后马上结婚。这使得该案件更加扑朔迷离。长话短说吧,警方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村民的说法是对的,医生和斯达令小姐被指控谋杀了那位年老女士,被捉拿归案。”

法官又呷了一口白兰地。

“该案件安排由我审理。指控方的说法是,被告斯达令小姐用花言巧语哄骗雇主把遗产馈赠给她,而她跟另一被告布兰登医生正疯狂热恋,二人为图谋老太太的财产,以便达到结婚目的,把可怜的老太太害死了。温福德小姐睡觉前总喜欢喝杯斯达令小姐冲的可可茶,原告律师声称,斯达令小姐就是把药片融化在可可茶里,造成温福德小姐死亡的。被告决定为自己做证,在证人席上,他们表现得可怜兮兮,谎话连篇。尽管有目击者做证说,他们看到二人勾肩搭背在晚上散步,布兰登的女仆也做证说,她亲眼看到他们在医生家里亲吻,但二人发誓说只是朋友关系。说来也怪,医学检查证明,斯达令小姐仍是处女。

“布兰登承认,他给温福德小姐开过一瓶佛罗拿,因为她抱怨说无法入眠。不过他声称,他已警告过她每次不能超过一片,而且只能在绝对需要时才可服用。被告方力图想证明一点:温福德小姐服用那些药片要么由于偶发事故,要么就是自杀。这一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温福德小姐是个快乐、正常的老太太,极其享受人生。她的死亡发生在一个老朋友造访前的两天——朋友要在她家待上一周的。她没有向女仆抱怨过睡眠不佳,事实上,女仆一直认为她睡眠很好的。说她误服了致命剂量的药片也难以让人信服。我个人毫不怀疑,这事是医生和女伴两人合伙干的。动机明确、充分。我对该诉讼案进行了评述——我希望我的评述客观公正,我有责任把所有的材料呈送给陪审团,在我看来,那些材料都是确凿无疑的。陪审团员们陆续退出了。我想你可能不知道,当你坐在法官席上,你会莫名其妙地感受到法庭上的那种氛围。你要警惕这种感觉,确保自己不受影响。我从来没有如此肯定过,法庭上没有人不相信两位嫌疑人犯下了所受指控的罪行。我丝毫不怀疑,陪审团将做出有罪的裁决。他们出去了三个小时,当回来时,我立马知道我错了。在谋杀案中,当陪审团判定有罪时,他们不会正眼去瞧刑事被告,而是看向别处。我注意到有三四个陪审员扫视了一下被告席上的两名被告。他们带来的裁决是无罪。克雷格夫妇的真名是布兰登医生和布兰登夫人。我百分百肯定——如同这一刻我肯定自己正坐在这里一样,他们犯下了残忍歹毒的谋杀,绝对应该被绞死。”

“那你认为陪审团为何判他们无罪呢?”

“我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只能给出一个解释,你明白吗?有个情况已得到完全证实,那就是,他们根本不是爱人。你考虑考虑这个情况,这是整个案件最离奇的特征之一。那个女人想通过谋杀得到她所爱的男人,但她又不愿跟他有非法的恋爱关系。”

“人性实在离奇,不是吗?”

“非常离奇。”兰德勒说道,忍不住又干了一杯白兰地。

正文 海龟的声音

有那么一段日子,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喜欢皮特·美尔罗斯。他出版的一本小说,在那些无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轰动——这帮人总是孜孜以求于新的天才出现。那些除了参加午餐会便无所事事的老年绅士,带着少女般的热情夸赞它,那些声音尖细、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们都认为,这部书给人们展示了希望。我读了几篇评论,意见纷纭不一。有些评论家认为,作者这部处女作小说的问世,已使他跻身英国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评论家则嗤之以鼻。我没有读这本书,经验告诉我,如果一本书引起了关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读它。如此一来,很多书根本不需要读的,其数量之大会让人瞠目结舌。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尔罗斯。我曾受邀参加了一次雪利酒会,尽管有些疑虑。酒会举办地是在布鲁姆斯伯里一座改造过的楼房的顶层公寓。当我爬上四段楼梯到达那里时,已经有些气喘吁吁。女主人是两位刚刚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远比一般人高大。她们这类女人,熟悉汽车内部的所有构造,喜欢在雨中尽情散步。即便如此,她们仍然女人味儿十足——喜欢用纸袋子吃饭。两人虽然拥有独立的财产,但从来都没做过什么工作。她们称自己的客厅为“我们的工作坊”,宽敞而空荡。房间里有不锈钢椅子,但看起来似乎难以支撑主人的非凡体重;此外,还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张覆盖有斑马皮的宽大沙发。墙上装有书橱,还挂着英国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毕加索模仿者的画作。书橱里,除了十八世纪的一些“奇妙”书籍(色情文学是永恒的嘛),只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实际上,我被邀请到这里来就是来给我的一些作品签名的。

签名不签名的无关紧要。房间里还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壮,尽管没有女主人那样粗壮;个子高大,尽管没有那样高大;为人热情,虽然也没有那样的热情。我没听清她的名字——她是边看那些画作边回答的。坐在我身边的唯一男宾就是皮特·美尔罗斯。他很年轻,大约二十二三岁,中等身材,体态笨拙,这使他仿佛蹲在那里一般。脸色泛红,皮肤似乎紧紧地绷在面部骨骼上。长着闪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尽管他并非犹太人。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警觉的眼睛。剪短的棕色头发上满是头屑。穿着褐色的诺福克夹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这些都是切尔西国王大道上光着头闲逛的艺术类学生才穿的。粗鲁的年轻人!他的行为举止也毫无引人注目之处。他自以为是、喜欢争吵,而且颇为偏执。对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满怀地表达了内心的蔑视。他用活泼的语言抨击那些所谓美名,令我感到有趣。但我还是谨慎地没有发言,因为我想到,只要我稍一转身,他就会把我的名声骂个狗屁不是。想到此,也就觉得没意思了。他颇健谈,谈吐有趣,有时也会表现出机智来。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话让三名女士丧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会跟着轻松地笑一笑。他只要一开口,不管好笑与否,是否适宜,三个女人都会放声大笑。他讲了很多蠢话,因为他一直说个不停,不过有些话也说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观点,尽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认为的那样富有新意,但很真诚。不过,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活力,热切而猛烈,如同一团炽热的火焰,带着抑制不住的愤怒,将整个人熊熊燃烧起来,甚至照亮了周围的人。这小子是有两下子,即便如此,临走时,我仍有几分好奇,他将来会怎样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写作才华,很多年轻人都能写出灵性十足的小说——但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这种类型的人,等到了三十岁,岁月就会磨平他的棱角,阅历则告诉他,他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聪明,那样,他就会变成一个有趣的、让人愉快的家伙。不过,我是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让人吃惊的是,两三天后,我收到了他寄来的小说,前面的献词奉承意味十足。我读了一遍,小说显然带有自传性质。背景在苏塞克斯的一个小镇,人物来自中上流社会,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图想保住体面的人。小说中的幽默相当残酷,而且粗俗,书中还充斥着对年老贫困者的嘲弄,读后让我大为光火。皮特·美尔罗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么艰难,不知道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让人同情,而不是讥笑。不过书中对场景的描写、对房间里的小幅画作及乡村印象的描绘都极其出彩,表现出了物质事物的亲切和精神之美。书写得轻松,毫不造作,语言铿锵,富有美感。这本书实际上是有些不寻常——我现在明白它为什么能够吸引读者了,那就是,在这部恋爱故事里,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贯穿在整个情节之中——尽管情节也不过如此。这本书,按照时尚的说法,不只有点儿“糙”,而且——还是按照时尚的说法——结尾太含混,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所以基本上是开头如何,结尾仍是如何。不过,青春的恋情的确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义浓郁,而且纠缠着激烈的性爱情节,生动如斯,感触良深,让读者屏气敛息,欲罢不能,仿佛是生命的脉搏在书页上悸动。它跟含蓄毫不沾边,相反,它荒诞不经,罔顾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我从没读过如此令人感动、让人敬畏的东西。

我给皮特·美尔罗斯写了封信,告诉他我对他的小说的看法,又建议一起吃顿午饭。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我们就约好了。

当我们在一家餐馆面对面坐下来时,我发现他有些莫名的羞涩。我给他递上一杯鸡尾酒。尽管口齿伶俐,我还是看出他并不自在。我得出的印象是,他的自信是一种姿态,或许是用来掩饰内心折磨着他的羞怯。他的举止唐突而笨拙。每说出粗鲁的话,自个儿就会神经质般地笑起来,以掩饰自己的尴尬。虽然装出自信满满的样子,但每时每刻都会让你帮他获得安心。他还会说一些他认为能够激怒你的话来刺激你——尽管说得模模糊糊,他竭力迫使你承认,他是个优秀的人——像他自己希望认为的那样。他想表现出对同行观点的蔑视,对他来说,什么都无所谓。我觉得他是个招人嫌弃的年轻人,不过我并不介意。头脑聪明的青年惹人厌烦是很自然的。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天赋,但不知如何运用。世人不承认他们的成就,他们就会勃然大怒。他们有东西拿出来,但没人伸手去接。对于他们认为理应得到的名声,他们表现得急不可待。是的,我不介意让人生厌的年轻人,等他们变得魅力十足时,我才会扣上我的同情之口袋。

对于自己的著作,皮特·美尔罗斯表现得极为谦虚。当我夸赞我喜欢的部分时,他泛红的面孔一下子涨得通红。而对于我的苛评,他则谦卑地表示接受——谦卑得几乎让人尴尬。这本书让他获利甚少,出版商在为他的下本书提供稿酬之前,每月给他一笔小的补贴。这本书他刚刚开始撰写,但他希望能抽出专门的时间,安安静静地写。他知道我住在里维埃拉,就问我有没有个宁静地方,可以游泳,房租低廉的。我提出,他可以前去跟我住上几天,这样他就可以到处瞧瞧,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听到我的建议后,他绿色的眼睛忽闪着,脸一下子红了。

“我不会特别令人讨厌吧?”

“不会的。我自己也要工作。我只为你提供一日三餐,和一个睡觉的房间。日子会很单调,不过,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听起来很棒!如果我决定要来了,我可以告诉你吗?”

“当然可以。”

我们分了手,一两周后,我回家了。这是发生在五月份的事。到了六月初,我便收到了皮特·美尔罗斯的来信,问我对他的邀请是否是真的,还问我某某天能否前来。哎呀,当时我说的是真的,不过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我记住的是,他是个傲慢无礼、缺乏教养的青年,而且我跟他仅见过两次面,对他根本没什么兴趣,我不再把当时的许诺当真了。在我看来,跟我同住,他很可能会感到厌烦死的。我过的是平静生活,几乎见不到什么人。如果他像我想象的那样粗鲁,将给我的精神带来巨大压力,而作为房东,我理应控制住脾气。我似乎看到自己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按铃让人来给他的衣服打包,再让人把车开过来,半小时内把他送走。但这件事不好处理。跟我小住一段时间会帮他省下食宿费用。遇到疲劳时或者心情不好时——像他信中说的那样,对他也有好处。我给他发了个电报,不久,他就到了。

在火车站接上他时,他穿着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看起来又热又脏。不过,在游泳池游过泳后,他换上了白色短裤和高歇牌衬衣,变得非常年轻——年轻到了荒唐的地步。他以前从没走出过英格兰,因而很是兴奋。看到他如此快乐是让人感动的。在这个不熟悉的环境里,他似乎忘掉了自我意识,单纯、谦逊,孩子气十足。我感到惊讶,也感到愉快。晚上吃过晚餐后,我们坐在花园里,周围一片静谧,唯有绿色的小青蛙呱呱地叫几声。他开始谈起他的小说。这是一部关于一位年轻作家和著名首席女歌手的浪漫故事。主题使人想起奥维达的作品。我绝没想到这个不知情感为何物的年轻人会写这样的东西,被逗笑了。时尚总是循环反复,一代又一代人之后,又回到了跟原来相同的主题,真是奇怪!我毫不怀疑皮特·美尔罗斯会采用现代的方式进行写作,但相同的题材是在那里摆着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那部三卷本小说曾让多愁善感的读者如痴似狂。他提出把背景设置在爱德华时代的初期,对于当时的年轻人来说,过去时代的奇妙而遥远的精神已经传袭下来。他说啊说啊,但听他讲话并不令人讨厌。他无意把自己的白日梦写进小说——也就是那个平庸、卑贱的年轻人充满喜剧色彩的、令人同情的白日梦,他认为自己得到了一个长相绝美、名声显赫的高贵女人的爱情,从而得到全世界的艳羡。我一直很喜欢奥维达的小说,皮特·美尔罗斯的想法一点儿也不让我不快。他有巧妙的描写天赋,对物质事物,如丝织品、墙壁、树木、花朵等,观察灵动而纯真,还具有表现生命激情的才能;而爱的激情则使他的笨拙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震颤不已。我认为,他是可以写出一部生气勃勃、荒诞而又诗意化的作品来的。但我还是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认识某个首席女歌手吗?”

“不认识,但我读了所有能找到的自传和回忆录,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不只是那些浅显的内容——你知道,我还查找了所有生僻的领域,以便获得一些有启发性的感受,或者奇闻趣事。”

“你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

“我想是的。”

他开始向我描述他的女主人公。她年轻貌美,虽然有些任性、脾气急躁,但人格高尚。她是个为大场面而存在的女人,音乐是她的至爱——音乐不仅来自她的嗓子,还来自她的每一个姿势,来自她最深处的灵魂。她全无嫉妒之心,倘若一个歌手伤害过她,而当她看到那个歌手很好地唱完了自己的角色时,她就会原谅她,因为她对艺术是如此迷恋。她为人极其慷慨,如果某个凄惨的故事触动了她柔软的内心,她就会把自己的一切奉献出来。她还是一个完美的爱人,愿意为所爱的人牺牲一切。此外,她冰雪聪明,博学多识;她温柔,无私,公正。事实上,她太完美啦,简直完美到不像是真的。

“我想你最好见见某个首席女歌手。”最后我说道。

“怎么见呢?”

“你听说过拉·福特萝拉吗?”

“当然听说过,我读过她的回忆录。”

“她就住在海边,我给她打个电话,一起吃顿晚餐吧。”

“真的吗?那太好了啦!”

“如果你发现她跟你想的不太一样,不要谴责我呀。”

“我只想了解真实情况。”

每个人都听说过拉·福特萝拉,梅尔巴的名气也比不上她。她现在不再唱歌剧了,但嗓音依然动听。她到全世界任何地方演出,都能让演出大厅爆满。每年冬天,她去进行长途旅行;夏天,就在海滨别墅休息。在里维埃拉,只要住得不超过三十英里,大伙就是邻居。几年来,我无数次看到过拉·福特萝拉。她是个性格热情的女子,名气不仅仅来自唱歌,还来自她的恋情。她并不介意谈论她的恋爱故事,我经常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听她用幽默的语言讲述那些极具戏剧性的故事,听得心醉神迷。求爱者或来自王室,或者是超级富豪。而她谈吐的幽默,在我看来,则是她个性中最令人惊讶的特征。她结过三四次婚,但持续时间都不长。其中一次,跟她结婚的是一位那不勒斯王子。考虑到拉·福特萝拉这个名字比什么爵位都响亮,所以没有采用他的姓氏(事实上她也没有资格,因为她离婚后,又跟别人结了婚)。不过她用的器皿、刀具和餐具都装饰有盾徽和皇冠,仆人们仍称她为王妃夫人。她自称是匈牙利人,但英语极好,不过带点儿轻微的口音(当能记起时),另外,还有些美国堪萨斯市的音调——曾有人告诉我。她解释说,当她年幼时,父亲是名政治流亡者,逃到了美国。不过有一点她似乎不太确定,父亲到底是因自由主义观点而惹来麻烦的杰出科学家呢,还是因跟大公夫人有了私情招致王室愤怒的一名位高权重的匈牙利人。这取决于她是以艺术家的身份跟那些艺术家们相处,还是以贵妇人的身份跟那些贵族们相处。

跟我在一起,她表现得不够自然,与在其他任何人面前相比,在我面前,她无法做得更坦率些——即使她为此也做了努力。对于艺术,她怀着自然而然的、正常人的那种轻视。实际上,她把整个艺术看作是大面积的虚张声势,在她的内心深处,对那些蒙骗公众的人,她既感到有趣,又抱以同情。我承认,我带着具有讽刺意味的快乐,期待着皮特·美尔罗斯和拉·福特萝拉的会面。

她喜欢前来跟我一起吃饭,因为她知道食物不错。她一天就吃这么一顿饭,因为她极在意自己的体型,不过,她希望这顿饭汤汁多些,食物丰盛些。我让她九点来,我知道这个时候开始,她开始想着吃东西了。饭菜是在九点订的。九点四十五,她到了。穿着苹果绿的缎子服装,前面的领口开得很低,整个后背都裸露着。脖子上戴着一串巨大的珍珠,和几条看起来价格不菲的项链。左胳膊上,从手腕到肘部,戴着几条钻石翡翠手链,其中两三条当然都是真材实料。乌黑的头发上是一条纤细的钻石饰环。就是在过去的日子里,她去参加斯坦福得豪斯的舞会,也不过如此璀璨耀眼。而我和皮特·美尔罗斯穿的是白色鸭鸭衫。

“你太隆重啦,”我说,“我跟你说了,这不是晚会。”

她动人的黑眼睛朝皮特眨了眨。

“当然是晚会了。你跟我说,你的朋友是名才华横溢的作家,而我只是个译员。”她用一根手指划过亮闪闪的手链,“我要对富有创造力的作家表达敬意。”

那个单音节脏字差点脱口而出,但还是让我咽了下去,转而把我知道的她最喜欢的鸡尾酒递给她。我被特许叫她玛利亚,但她总称我为“师傅”。她这么叫首先是因为,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其次,她实际上仅比我小两三岁,这样称呼我,显然是把我们两人看作两代人了。不过有时候,她也称我为“你个脏猪”。今天晚上,她肯定早已过了三十五岁。那些主要特征无论如何不会背叛她的年龄。在舞台上,她是个漂亮女人;在个人生活中,尽管她口鼻阔大,脸部多肉,仍是个好看的人儿。她化了棕色的妆,涂上了黑色胭脂,而嘴唇是鲜亮的绯红色。她看起来很像是西班牙人,感觉也是,但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晚餐刚开始时,她说话的口音像是塞尔维亚人。我希望让她说话,这样,皮特的钱就不会白花。我知道她能谈论的主题有且只有一个。实际上,她是个愚蠢的女人,她掌握了一种本事,能口齿伶俐地说上一长串话,这会让那些刚跟她接触的人认为她是个有才气的女人,就像她看起来那样。但这不过是她的表演罢了,无需多久,你就会发现,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对所谈内容也无丝毫兴趣。我想她一辈子也未曾读过一本书,她对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的了解仅仅来源于她搜集到的插图出版物的图片。她对音乐的热情纯粹是骗人的。一次,我跟她一起去听音乐会,在从头到尾演奏第五交响曲期间,她竟一直酣睡不醒。幕间休息时,我听到她跟人说,贝多芬的音乐对她影响极大,以至她有些犹豫要不要前来欣赏,因为那些辉煌的旋律一直在她脑子里萦绕不去,这让她晚上根本无法入眠。我很是相信这个,她躺在那里的确会毫无困意,因为在交响曲演奏期间,她睡得太香啦!对晚上的睡眠没有干扰那就怪了。

不过,有一话题她历来没有失去兴趣,谈起来不知疲倦。任何障碍都不能阻止她回到这个话题上来;任何偶尔提及的词语,无论多么不相干,都会让她当作垫脚石,踩着跳回到该主题上。为达到效果,她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没有人会想到她有这份聪明。在这个话题上,她诙谐、活泼、富有哲理、充满悲剧意识,而且别出心裁,让她的机智和灵巧展现无余。话题枝节无数,种类无穷——这个话题就是她自己。我所做的只是一次性地起个头,剩下的适当地插些话就可以了,她整个人就兴高采烈起来。我们在露台上吃晚餐,一轮圆月把柔和的光芒洒在面前的海上。大自然似乎懂得什么是场景所需,于是恰如其分地布置好了。两棵高大的幽暗的柏树分处两边,露台四周则是些橘子树,花正开得浓艳,吐露着沁人心脾的芳香。空中一丝风也没有,桌上的蜡烛燃烧着,发出稳稳的、温柔的光。这样的光亮正适合拉·福特萝拉。她坐在我们中间,大吃特吃,尽情品咂着香槟的美味,很是受用。她扫了一眼月亮,海面上映射出一条宽阔的银色大道。

“大自然多美啊!”她叫道,“上帝,在这样的美景里,人们应该尽情嬉戏,怎么还期待别人唱歌呢?你们知道,皇家歌剧院的舞台布置真是丢人,我上次演唱‘朱丽叶’时,我就告诉他们,如果不把布景中的月亮改变一下,我就不再演出了。”

皮特一声不响地听她说话,品味着她的话语。她发挥的价值之大,我原先想都不敢想。现在她有点些醉意了,不只是喝了香槟的缘故,还因为她的喋喋不休。听她说话,你会认为她是个温柔和顺的人,全世界的人都在对她施展阴谋诡计。她的一生都在同令人绝望的不公做艰苦决绝的斗争。那些管理者卑鄙地对待她;乐队指挥无耻地欺骗她;歌手们联合起来破坏她的名誉;批评家收了她对手的钱,专写她的丑闻;她为之付出一切的情人寡廉鲜耻、忘恩负义地利用她。不过,她的天才和机智创造出了奇迹,她把他们都打垮了。她兴致勃勃,两眼放光,告诉我们她是怎么样击败那些诡计的,还有那些挡她道路的可怜虫是如何倒霉的。我不知道她怎么会有勇气把她不光彩的一幕幕都抖搂出来——以前她是跟我讲过的。她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却把性格里的睚眦必报、嫉妒成性、冷酷无情、虚荣至极、残忍暴虐、自私自利、诡计多端、唯利是图,都一一表现出来。我不时地偷偷地看一眼皮特。当他把自己想象中的理想首席女歌手跟无情的现实做一比较时,头脑一定会乱成一团,想到此,我不由地笑了。这是个没有心肝的女人。当她离去后,我转过身来冲皮特笑了笑。

“啊,”我说,“无论如何,你是得到好材料了。”

“我知道,真是太合适了。”他热切地说道。

“是吗?”我吃了一惊,大声叫道。

“她跟我要写的女人一模一样。她永远不可能知道,在与她见面之前,我已经把人物的主要台词都想好了。”

我惊讶地望着他。

“她对艺术有激情,个性公正无私,拥有跟我想象中完全一样的高贵灵魂。那些心胸狭隘者,好管闲事者,还有那些恶俗者给她制造各种障碍,但她目标远大、目的纯洁,把障碍一一清除干净。”他很兴奋,轻声笑起来,“自然脱胎于艺术,这不是很精彩吗?我向你保证,我一定要逼真地表现这个人物。”

我正要开口,但还是没有说出。尽管内心里不以为然,但仍然有些感动。皮特在她身上看到了他决心要找的东西。在他的幻想中,有个东西跟“美”很是相似。他就是他那种类型的诗人。我们上了床。两三天后,他领到了一笔让他满意的津贴,便搬走了。

最后,他的书终于问世了。跟大多数年轻作家的第二部小说相似,这部书只能算是一般。评论家们过度地赞誉第一次的努力,而这回,他们又开始过分地吹毛求疵起来。当然,如果一部小说是关于你自己以及孩提时就熟识的人,而另一部的人物是需要你创造出来,写起来当然不同。皮特的小说过于冗长了。他对自己的描写天赋失去了控制,幽默仍然相当粗俗,但巧妙地改变了时代背景。这部浪漫小说依然激情四溢,跟第一部小说一样(当时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在我房子里吃过晚餐后有一年多的时间,我没有再见过拉·福特萝拉。她到南美进行长途巡回演出去了。直到第二年夏末才回到里维埃拉。一天晚上,她请我过去跟她一起吃饭。除了我们两人,还有她的女伴兼秘书,一个叫格拉泽小姐的英格兰女人。拉·福特萝拉欺侮她、虐待她,还打骂她,但离开她还不行。格拉泽小姐五十岁,长相憔悴,头发花白,脸色土黄,皱纹密布。她是个怪人,关于拉·福特萝拉的情况知道得一清二楚。她既崇拜她,又对她充满了怨恨。背着她的时候,她会变得极其有趣——当然是要拉·福特萝拉付出代价的。她偷偷地模仿这位著名歌手和她的追求者的对话,这是我听过的最令人捧腹的话啦。不过,她像母亲一样照管着她。有时用好言好语哄劝她,有时直言不讳地训斥她,正是她使得拉·福特萝拉的行为能像正常人一样,也是她为歌手写出了舛错百出的回忆录。

拉·福特萝拉穿着浅蓝色的缎子睡衣(她喜欢缎子服装),戴着绿色丝绸假发套——可能是为了放松头发;除了几枚戒指、一条珍珠项链,两条手链,和腰部的钻石胸针外,没戴其他首饰。她的南美之行获得了巨大成功,有太多的话要讲给我听。她不停说啊说。她的嗓音从来没有那么华美过,她受到的欢迎无与伦比。演出大厅场场爆满,她可挣了大钱!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格拉泽?”玛利亚突然用浓浓的南美口音问道。

“基本上是真的。”格拉泽小姐回答。

拉·福特萝拉有个叫人讨厌的习惯:她喜欢用姓氏来称呼她的女伴,但这个可怜的女人一定在很久前就不再气恼了,所以,怎么称呼也就无关紧要。

“我们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碰到的那位先生是谁呢?”

“哪位先生?”

“你个傻瓜,格拉泽。你记得清清楚楚的,我曾跟他结过婚的。”

“佩佩·萨帕塔。”格拉泽小姐回答,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他破产了,竟厚颜无耻地要我把他送与我的钻戒还给他,说钻戒是他母亲的。”

“还给他对你也没什么损失啊,”格拉泽小姐说,“反正你从来也不戴。”

“还给他?”拉·福特萝拉喊叫起来。格拉泽的话让她如此惊讶,以至讲起了最地道的英文:“还给他?你疯啦!”

她看了一眼格拉泽小姐,仿佛那一刻她真的以为格拉泽突然间疯掉了。她从桌边站起来,因为我们的晚餐已经结束。

“我们到外面去吧,”她说,“如果我没有天使般的耐心,早就把那个女人赶走了。”

拉·福特萝拉和我走了出去,不过格拉泽小姐没有跟我们出来。我们在游廊上坐了下来。院子里有一棵高大挺拔的雪松,黑魆魆的枝丫在满天星斗的映衬下,显现出轮廓来。大海,几乎就在我们脚下,平静得不可思议。这时,拉·福特萝拉突然惊跳起来。

“我差点儿忘了。格拉泽,你个笨蛋!”她嚷起来,“你怎么不提醒我?”然后,她又对我说,“我也生你的气。”

“我很高兴晚饭后你才想起来。”我回答。

“你的那位朋友,还有他的书。”

我一时没搞清她到底在说什么。

“什么朋友?什么书?”

“别犯傻了!那个丑小个子,脸上放光、身材笨拙的那位,写了一本关于我的书。”

“哦,皮特·美尔罗斯!那不是关于你的。”

“当然是写我的了。你当我是傻瓜吗?他很放肆,竟寄给我一本。”

“我希望你大方些,告知他你收到了。”

“那些无名小作者寄给我的书,你认为我有时间全部回复吗?我想让格拉泽给他写封信来着。你没权利让我跟他见面,一起吃饭。我去帮你的忙,是因为我认为你喜欢我这个人,不料我竟被利用了。连老朋友做事,你都无法相信他能像个绅士那样,这是多么糟糕!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跟你一起吃饭了,永远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愈发暴怒起来,我赶紧打断她的话,以免局面不可收拾。

“别说了,亲爱的。”我说,“首先,书中的那位歌手——我认为你可能觉得指的是你——她的性格——”

“你不会觉得我把那个女佣看作是我吧,是不是?”

“那个歌手的性格在他见你之前就拟好了的。再说,她跟你一点儿不像。”

“你什么意思?跟我不像?我所有的朋友都认出是我。我认为,这是对我赤裸裸的描写。”

“玛丽。”我劝解道。

“我叫玛利亚,这个你比谁都清楚,如果你不愿意叫我玛利亚,就称我福特萝拉王妃夫人好了。”

这个我真没注意。

“这本书你读过了吗?”

“当然读过了。每个人都跟我说这本书是写我的,我就读了。”

“不过,那个男孩子的女主人公,那位首席女歌手,只有二十五岁。”

“像我这样的女人跟年龄没有关系。”

“她全身都充满了乐感,像鸽子一样温柔,无私得惊人,她坦率、忠诚、公正。这是你对自己的看法吗?”

“那你对我的看法怎样呢?”

“冷酷无情、绝对残忍,天生的阴谋家,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这时,她骂了我一句——女士一般是不会这样骂绅士们的:一个男人无论有什么过错,他的合法性从来都没有受到置疑。尽管她眼睛在闪烁,我仍能看出,她一点儿都没生气,她把我对她的描述看作是对她的恭维了。

“那么,翡翠戒指是怎么回事呢?你不会否认我跟他提过吧?”

翡翠戒指的故事是这样的:拉·福特萝拉跟一个大国的皇储陷入了热恋,皇储送她一枚价值连城的翡翠戒指。一天晚上,二人吵了起来,说了些愤怒的话,其中提到了那枚戒指。拉·福特萝拉一听,马上把戒指从手指上扯了下来,扔进了火里。皇储是个节俭之人,惊叫了一声,赶紧跪在地上用耙子把煤炭耙了出来,并找到了戒指。看着他趴伏在地板上,拉·福特萝拉心里充满了蔑视。她自身并不是特别奢侈的人,但她无法容忍他人的节约。她以下面的壮语结束了这段恋情:

“从此以后,我不可能再爱他。”

这个事件太独特别致了,激发了皮特的想象力,他巧妙地把它搬进了自己的小说。

“我是怀着极大的信任感讲给你们两个听的,以前从没告诉过别人,而把它写进书里,是对这种信任的亵渎。无论是他,还是你,都毫无理由那样做。”

“不过,这件事我听你讲过几十遍了。弗洛伦斯·蒙哥马利也给我讲过,是说她自己和鲁道夫王储的恋情。这也是她最爱讲的故事之一。洛拉·蒙特兹过去也讲过,是关于她和巴伐利亚国王的情感经历。我几乎不怀疑内尔·格温也讲过她和查理二世的恋爱往事。这是全世界最古老的故事之一。”

她吃了一惊,但瞬间即逝。

“一件事如果反复发生,就没有什么奇异的。每个人都知道,女人都是情感热烈的,而男人都是些吝啬鬼。我可以给你看看那枚翡翠戒指——如果你想看的话。当然,我得找人重新镶一下。”

“洛拉·蒙特兹所得的是珍珠项链,”我讥讽道,“我相信,几乎都坏掉了。”

“珍珠项链?”她露出了她那迷人的笑靥,“我有没有给你讲过班吉·雷森巴姆和珍珠项链的故事?你可以再编撰出一个新的故事来。”

班吉·雷森巴姆是个大富翁,众所周知的是,他曾当过福特萝拉很长一段时间的情人。事实上,正是他为她购买的这套豪华小别墅——现在我们就坐在里面。

“在纽约时,他给了我一条精美的珍珠项链,当时我正在这个大都市演出。演唱季节结束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到了欧洲。你从来不认识他,是吧?”

“不认识。”

“啊,在某些方面,他这个人还不错,但嫉妒心太强了,发疯一般。有次在船上,我们吵了起来,因为一名意大利军官对我关注太多。老天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容易相处的人,但我不能受任何男人欺负。毕竟,我要考虑我的自尊。我告诉他哪里可以下船——你明白我的意思,他掴了我的脸,竟然在甲板上!我不介意跟你说,那一刻,我气疯了。我把珍珠项链从脖子上扯下来扔进了海里。‘珍珠值五万英镑哪!’,他抽了口气,脸色变得惨白。我挺直了身子:‘我珍惜它们只是因为我爱你。’说完,便转身走了。”

“你是个傻瓜。”我说。

“我一连二十四小时没跟他说话。这个时间之后,他就对我服服帖帖的了。我们到达巴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卡地亚给我买了一条同样好的项链。”

她咯咯咯地笑起来。

“你说过我是傻瓜吗?我把真的项链存放在了纽约的银行里,因为我知道下一个演出季节,我还要回来。扔进海里的,是个仿制品。”

她开始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圆润而欢快,像孩子似的。她完全着迷于这种恶作剧了,哈哈哈地快活地笑着。

她笑了一阵又一阵,最后终于停了下来,但仍兴奋不已。

“我想唱歌了,格拉泽,给我伴奏。”

一个声音从客厅里传出来。

“刚吞下那么多食物,你现在不能唱。”

“闭嘴,你个老母牛。弹点儿什么,我跟你说。”

没有回答,但过了片刻,格拉泽小姐开始弹起舒曼的一首乐曲的开头小节。这个曲子不需要嗓子太过用力,我猜格拉泽小姐选择它时,是心中有数的。拉·福特萝拉开始用低音唱起来,听到自己的嗓音从嘴里发出来,清澈而纯净,她就放开了喉咙。歌唱完了,四周安静下来。格拉泽小姐听出拉·福特萝拉声音清亮,感觉到她意犹未尽。现在,首席女歌手站在了窗子前,背对着灯光明亮的房间,看着外面幽暗闪烁的海面。雪松在夜空的映衬下,呈现出可爱的图案。夜晚是温柔而芳香的。格拉泽小姐又弹了几个小节。突然,一阵冰冷的颤抖顺着我的脊柱传下来。拉·福特萝拉听到了曲子后,也稍稍吃了一惊,又重新恢复了正常:

这是伊索德的,在瓦格纳她从来没有演唱过,因害怕损坏嗓子。不过在音乐会中,我想,她是经常唱的。现在,没有交响乐团的伴奏,而只有一架钢琴单薄的叮当声,那有什么关系!那仙乐般律动的音符在静谧的空中流淌,并追逐着波浪前行。在这样一个十分浪漫的场景中,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演唱是多么震撼人心。拉·福特萝拉的嗓音,即使现在依然细腻、圆润、纯净;她的演唱感情饱满,轻柔动人,把人生的痛苦表达得那样凄惨和优美,我的心融化了。当她唱完时,我的嗓子哽咽住了,我看了看她,泪水正顺着她脸颊流下来。我不想说什么。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外面那片永恒的海洋。

多么奇怪的女人!那一刻我想到,我最好还是按照她本来的样子去看待她——一个有着可怕缺点的女人,而不是像皮特·美尔罗斯那样,认为她是所有道德的化身。不过,人们还是谴责我,因为我喜欢那些——按照常理来说——较坏的人。她当然令人憎恨,但她的魅力也让人无法招架。

正文 狮子皮

弗里斯迪上尉为救妻子的一只狗(当时碰巧拴在屋里)而葬身于一场森林大火,当听到这个消息时,人们都吃了一惊。有人说,他们从没想到他会有这个勇气,还有人说,他这样做他们早就完全预料到啦,但他们的意思五花八门,并不相同。在这场悲剧发生后,弗里斯迪夫人住到了哈代家的别墅里避难。她和她丈夫是最近跟他们一家结识的。弗里斯迪上尉不喜欢他们,至少不喜欢弗雷德·哈代。但她想,要是他能活过那个可怕的夜晚,他就会改变看法的,他会意识到哈代有很多美德——虽然他名声不佳,他会喜欢上这个伟大的绅士,而毫无犹豫地承认是自己错了。在失去了那个男人——他就是她的一切——之后,如果不是哈代一家的殷勤好意,弗里斯迪夫人简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疯掉。当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时,他们一家的无限同情成了她唯一的慰藉。他们几乎亲眼见证了丈夫的伟大牺牲,正如只有他们才知道他过去一直多么优秀。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可亲的弗雷德·哈代把那个恐怖的消息告诉她时说过的话。正是那番话,让她不仅承受住了那个可怕的灾难,还让她有勇气面对凄凉的未来——她那个勇敢的丈夫,那个毫无畏惧的绅士,她所至爱的人,也是希望如此呀。

弗里斯迪夫人是个非常好的女人。那些友善的人们总是说,作为女人,她没什么可说的。这个应该看作是一种冷赞美。但我的意思并非如此。她既不迷人,也不漂亮,人也不够聪明;不只如此,她更是个荒诞不经的女人,相貌平平,头脑蠢笨。不过,你对她了解越多,你就会越喜欢她。如果有人问为何呀,这时你会发现,你的回答只能是:她是个非常好的女人。她的个子跟一般男人相当,有一张大嘴和高挺的鹰钩鼻,浅蓝色眼珠,有些近视,还有一双丑陋难看的大手。她的皮肤布满皱纹、饱经风霜。化着浓妆,长头发染成了金黄色,烫成密密的波浪,并精心梳理过。她用了各种手段,来消除身上咄咄逼人的男性特征;最后她成功了,只是令她看上去更像是个反串扮演女性的杂耍艺人。她的嗓音是女人的嗓音,但说话说到最后,你总可以听到,她的嗓音变成了深沉的男低音,似乎能把那个金黄假发震落下来,露出男人的秃顶。她花大笔的钱购买服装,都由巴黎最时尚的女装裁剪师制作。不过,虽然年届五十,她挑选衣服的品位却极糟糕,那些衣服穿在正处花龄的小模特身上会精致些。她总戴着大量昂贵的珠宝。动作机械,姿势笨拙。如果她走进客厅——那里有一大块碧玉,她会把它扫落到地板上。倘若她跟你一起吃饭,而你放上一套你所珍爱的玻璃杯,她几乎肯定会把其中一只打成超级碎片。

不过,粗笨的外表掩盖了那颗柔弱浪漫、理想主义的灵魂。要发现这点需要花上一些时间,因为当你刚刚和她认识时,你会觉得她是个有趣的人。等你了解她多些时(她的笨拙此时已使你深受其害),她会让你恼怒。但当你最终发现一切时,你觉得自己笨死了,竟然对她一直没有看懂——她那颗灵魂在那里看着你,正透过那双浅蓝色的近视眼睛看你,羞怯怯的,但带着真诚,只有傻瓜看不到。那些雅致的棉布、泉水般的玻璃纱,还有那无瑕的丝绸,覆盖着的不仅是粗笨的身体,还有那颗纯洁的少女般的内心。这时,你忘了她打坏过你的瓷器,忘了她看起来像个穿着女装的男人。事实上,她就像一个小女孩,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的确如此——如果说现实是可以看清的话,你这样看她,她也这样看待自己。当你了解她后,你会发现她单纯得像个小孩子。你对她有任何关注,她都会充满感激——这是让人难忘的;她的善良无穷无尽,你可以让她为你做任何事,不管多么令人讨厌,她都会做的,仿佛是你给了她一个努力做事的机会,是给她帮忙。她爱得无私,已到了罕见的程度。你知道,她的头脑从没有过不善或邪恶的念头。承认了这一切后,你会再说上一声:弗里斯迪夫人是个好女人。

但不幸的是,她同时是个十足的傻子。当你跟他丈夫见过面后,你就会发现这一点。弗里斯迪夫人是个美国人,弗里斯迪上尉是英国人。她出生在俄勒冈州的波特兰,直到1914年才第一次来到欧洲。当时,她的第一任丈夫刚刚过世,她进入了一家医院,然后到了法国。按照美国的标准,她不是有钱人,但按我们英国人的划分,她算是富裕阶层了。从弗里斯迪夫妇的生活方式看,我能猜出她一年的收入大概有三万美元。除了会送错药,包扎不必要的绷带,以及打破每一个易碎器皿外,我敢肯定,她是个值得赞扬的好护士。我认为她不会觉得工作过于令人生厌,而不愿主动去做,她当然从不偷懒,或者乱发脾气;我还认为,很多病人会有理由感谢她的款款柔情,而且,因为她那颗充满爱意和慈爱的金子般的心,会有很多人更勇敢地面对人生最后的痛苦,并进入到未知世界。在大战的最后一年,弗里斯迪上尉前来住院,由她护理。和平时期到来后,很快他们就宣布结了婚。他们在戛纳城后面的一幢漂亮的山区别墅住下来。不久,在里维埃拉的社交活动中,开始引人注目。弗里斯迪上校擅打桥牌,还是个有名的高尔夫高手,此外,网球打得也不错。他还有一艘帆船。到了夏天,弗里斯迪夫妇在群岛间举行精彩的聚会。结婚十七年后,弗里斯迪夫人仍然崇拜着自己长相英俊的丈夫。要不是她用那慢吞吞的美国西部调子给你讲他们整个的求爱经历,你可能很久都不会了解她。

“那属于一见钟情,”她说,“他被抬进来时,我刚好下班。我再次上班后,发现他正躺在我负责的一张床位上。哦,老天,我感到心里一阵剧痛。一时间,我以为我工作过度,太紧张了。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他受伤严重吗?”

“哦,严格来说,他不是受伤。你知道,这是极离奇的情况。他经历了整个战争,曾一连几个月遭到进攻。当然,每天,他都遇到二十次险情。他是那种简直不知恐惧为何物的人,不过,他连刮伤都没有过,他得的是疔疮。”

看起来,是一次毫不浪漫的小伤痛促成了一段如火恋情。弗里斯迪夫人有些过于正经了,尽管弗里斯迪上校的疔疮引起了她极大兴趣,但要她告诉你疔疮在哪个具体部位,她总觉得有些困难。

“疔疮在他后背底部的正下方,甚至再远些。他不愿我给他包扎。英国人很羞怯,真是不可思议。这个我注意到很多次啦!疔疮让他感到极窘迫。你可能会想,在那个问题上——你可能明白我的意思,从我们第一次认识开始,我们的关系就能变得亲密起来。但不知为什么,情况并非如此,他对我非常冷漠。当我巡诊到他床边时,我呼吸急促、心脏怦怦直跳,我不明白我是怎么啦。我不是生来就笨拙的那种女人,我手里从不会掉东西,也不会打坏什么,但你可能不相信,当我给罗伯特送药时,我把汤匙掉到地上了,把玻璃杯打碎了,我想象不出他是怎么看我的。”

当弗里斯迪夫人给你讲述这些时,不笑几乎是不可能的。她相当甜蜜地笑了。

“我想,对你来说,这听起来太荒唐了。但你知道,我以前从没有过那样的感觉。我跟我第一任丈夫结婚时——哦,他是一名鳏夫,孩子已长大成人,他人很不错,也是州里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但不知怎么回事,这次跟那次不同。”

“那你最后怎么发现你爱上弗里斯迪上尉了呢?”

“哦,我不要求你相信我的话,我知道这很可笑,但实际情况是,是另外一名护士告诉我的。她一告诉我,我当然就知道是真的了。一开始,我特别心烦,你知道,我对他一无所知。跟所有的英国人一样,他是个非常沉默的人,我只听说他有妻子,还有六个孩子。”

“那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妻子和孩子的呢?”

“我问过他了。他跟我说他是个单身汉,那一刻,我就决定,不管怎样,我都愿意跟他结婚。他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可怜的宝贝!你知道,几乎所有的时间,他只能趴着睡觉,仰面睡觉简直是一种折磨。至于坐下来——啊,当然,他想都别想。但我并不认为他的痛苦比我更甚。男人都喜欢紧身的丝绸织物和柔软蓬松的衣物——你知道我的意思,但条件太差了,我只能穿护士的制服。护士长是来自新英格兰的老姑娘,无法忍受有人化妆;那些日子里,我根本就不化妆,对此,我的第一任丈夫一点儿都不喜欢。当时,我的头发也不像现在这样漂亮,但他常常用那双极好看的蓝眼睛看着我,我想他一定认为我看起来太完美了。当时,他情绪非常低落,我想我应尽我所能让他振作起来。所以只要我能抽出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去找他说话。他说,一想到像他这样一个强壮结实的小伙子一周周地躺在床上,而他所有的战友委身于战壕之中,他就受不了。每次跟他谈话,你都能意识到,他是那样一种人,从来不认为生命中有什么快乐比得上去子弹纷飞的战场,下一刻可能就是他生命的终结——对他而言,危险是一种刺激。我不妨跟你说,当我在图纸上记下他的体温时,我都会多增加一两个刻度,这样医生就会认为他比实际状况要差一些。我知道,他千方百计想让他们把他打发走,但我觉得,要确保他们不让他出院,对他才是公平的。当我说话时,他常常会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知道他期待着我们的聊天。我告诉他,我是个寡妇,无人需要依傍我。我还告诉他战争后,我考虑在欧洲定居。慢慢地,他变得不再那么拘束。他没有过多地谈论自己,而是跟我开起了玩笑——他是极有幽默感的,你知道。有时候我想,他真的喜欢我呢。终于,他被宣布说,身体恢复了,可以去服役了。在他临走前的那个晚上,他请我跟他吃饭,我很是吃了一惊。我设法向护士长请了假,然后我们开车去了巴黎。他穿着制服有多帅呦!你是想象不出的。我从未见过任何人看起来如此不凡,浑身上下散发着强烈的贵族气息。但不知为何,他并没像我想象的那样兴奋——他亟不可待地要回前线的。

“‘今晚怎么情绪不佳呀?’我问他,‘不管怎样,你的愿望实现了。’

“‘我知道,’他说,‘即使这样,我还是有些难过,你猜不出原因吗?’

“他的意思我简直不敢去想。我觉得最好还是开个玩笑。

“‘我不太善于猜东西,’我笑着说,‘如果你想让我知道,最好还是你来告诉我。’

“他低下了头,我能看出他有些紧张。

“‘你对我太好了,’他说,‘你对我的好意,我永远都没法对你表示感谢。你是我见过的最崇高的女人。’

“听到他那样说,我感到极其不安。你看英国人多有意思。在此前,他从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赞美的话。

“‘我只是做了一个称职护士需要做的事。’我说。

“‘以后还可以再见到你吗?’他问。

“‘那就看你了。’我回答。

“我希望他能听出我的嗓音在颤抖。

“‘我不愿离开你。’他说。

“我几乎说不出话来了。

“‘你需要离开吗?’我问。

“‘只要国王和国家需要我,我就为他们效劳。’”

当弗里斯迪夫人说到此处时,她浅蓝色的眼睛里溢满了泪水。

“‘战争不会永远持续下去的。’我说。

“‘当战争结束时,’他回答道,‘就是我还活着,我也是一文不名。我甚至不知道怎样开始谋生。你是个非常富有的女人,而我是个穷光蛋。’

“‘你是个英国绅士。’我说道。

“‘当世界进入了民主时代,那个还很重要吗?’他痛苦地说。

“在此之前,我都差点儿要号啕大哭起来。现在他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妙。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他认为向我求婚是不够光彩的。我能感觉到,他宁愿去死,也不愿让我认为他觊觎我的钱财。他是个好人。我知道我不值得他追求。不过我明白,如果我想得到他,就必须要采取主动。

“‘假装不喜欢你并不好,因为我是喜欢的。’我说。

“‘不要再让我为难了。’他用嘶哑的声音叫道。

“我想我快死掉了,当他说这句话时,我感到我是如此地爱他。它让我知道了我想知道的一切。我伸出了我的手。

“‘你愿意跟我结婚吗,罗伯特?’我仅仅问。

“‘艾莉娜。’他叫道。

“就在这时,他告诉我,从见到我的第一天起,他就爱上我了。起初,他并没有当真,他想我不过是名护士,或许跟我来场风花雪月倒是可以,但后来他发现我不是那种女人,而且还有些钱,他下定决心压制住自己的爱情。你看,他当时认为结婚是不可能的。”

弗里斯迪上尉竟想跟她打情骂俏,或许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弗里斯迪夫人感到受用的了。有一点是肯定的:还没有任何人不顾脸面地向她求婚,尽管弗里斯迪也没有,但一想到他毕竟产生过这个念头,她就得到了无尽的满足感。在他们结婚以后,艾莉娜的亲戚们——那些难缠的西部人曾建议说,她的丈夫应该去工作,而不是靠她的钱养活自己,弗里斯迪上尉完全赞同。他提出的唯一的提议是:

“有些事情,一名绅士是不应该涉足的,艾莉娜,其余的任何事情我都乐意做。上帝知道,我并不看重那类事情,但是如果一个人是位有地位的先生,他就没法不去做——都滚他的蛋——特别在当今的日子里,一个人有些东西的确是属于他那个阶级的。”

艾莉娜认为在那漫长的四年里,在又一次战争的血腥战场上,他置生命危险于不顾,为自己的国家已经奉献得够多了。她太为他骄傲了,不能让人说他是个追逐财富者,跟她结婚就是为了她的钱。她决定,如果他能找到适合做的事情,她是不会反对的。不幸的是,那些可以做的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工作,但他并没有自作主张地推辞掉。

“你决定好了,艾莉娜,”他跟她说,“你只需说出那个词,我会接受的。我要让可怜的老总督在坟墓里转过身来,看着我做这份差事,不过也是没办法,我首先要对你负责。”

艾莉娜不愿意听他说这样的话,渐渐地,就不再想着让他去工作了。弗里斯迪夫妇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住在里维埃拉的别墅里,很少回英国。罗伯特说,战争以后,英国就不是绅士待的地方,那些好小伙子(统统都是白人,少年时期就经常混在一起),全都死在了战场上。他本来希望在英国过冬,一周三天以阔恩素肉为食,这是可以为人提供活力的。不过可怜的艾莉娜,在那些狩猎人群中备受冷落,他没法让她做出这种牺牲。艾莉娜愿意牺牲,但弗里斯迪上尉没有同意。他不像过去那样年轻了,他的狩猎生涯也就随之终止。饲养锡利哈姆犬和浅黄奥平顿鸡让他得到很多的满足。他们拥有大片的土地。房子矗立在高原之上的一座山顶上,三面被森林环绕,前面是一座花园。艾莉娜说,当她看着他穿着旧呢裤跟养狗人(也看鸡)一起绕着庄园走来走去时,她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就在此时,在他身上,你能看到他之前的一代代乡绅的影子。看他跟养狗人长久地谈论着浅黄奥平顿鸡,艾莉娜的心底被触动了,她感到开心。不管怎样,他似乎正在跟总看守人谈论那些野鸡呢。对锡利哈姆犬,他也同样感到焦虑,仿佛对这群猎犬,你不由自主地觉得他应该更了解些才是。弗里斯迪上尉的曾祖父曾是摄政时期的一个花花公子,他把那个家庭毁掉了,不得不把所有的庄园卖掉。在什罗浦郡,他们曾经有一处极好的古老园子,卖了几个世纪了,已不再属于他们,但艾莉娜还是想去看看,不过弗里斯迪上尉说,这会使他感到无限伤痛,因而从没带她去过。

弗里斯迪夫妇待客极多。弗里斯迪上尉是个葡萄酒鉴赏行家,对自己的酒窖一直引以为豪。

“他父亲以拥有全英国最好的味觉而闻名,”艾莉娜说,“他继承了这一点。”

他们大部分朋友是美国人、法国人和俄罗斯人。罗伯特发现,他们在整体上要比英国人更有趣。他喜欢的每个人艾莉娜都喜欢。罗伯特觉得英国人都不太达标。以前他认识的大部分人要么喜欢射击,要么喜欢狩猎,要么喜欢捕鱼,现在,可怜的人,全都破产了。尽管他不是个势利小人——谢天谢地——但他还是不想让妻子混迹于那些从未耳闻过的暴发户群体中。弗里斯迪夫人没有如此挑剔,但她尊重他的偏见,钦佩他的特立独行。

“当然,他有自己的奇思异想,”她说,“但我想,顺从他只是我对他表现出的一种忠诚。如果你知道他来自哪个人群,你就会明白他的这些想法是多么自然。我们结婚这么多年来,我就见他恼怒过一次。当时是在一家赌场,一个小白脸走上前来请我跳舞,罗伯特几乎将他打倒在地。我告诉他,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只是在做他的工作,但他说,他不能让他那样的贱猪找他妻子跳舞。”

弗里斯迪上尉有很高的道德价值观,他庆幸自己不是心胸狭隘之人,但一个人应该讲究原则。不能因为他住在里维埃拉,就跟那些酒鬼、浪子和堕落者不分彼此。对非法性行为,他没有嗜好,他也不愿意艾莉娜跟那些名声可疑的女人交往过密。

“你知道,”艾莉娜说,“他是个完全高尚的人,也是我认识的人群中最正派的人。如果他有时候看起来有些偏执,你就一定要记住,他自己不愿做的事,从不会麻烦别人的。不管怎样,人们总是钦佩一个原则性强的人——无论代价如何,他都要坚持自己的原则。”

当弗里斯迪上尉跟艾莉娜说,那个你到处都会碰到、认为相当令人愉快的某某之人,其实并不是什么好货色,她知道这时候坚持自己的看法没有用处,对丈夫最后做出的判断,她打算听从。结婚近二十年了,有一点她是确切无疑的,如果不是别的,那只能是——罗伯特·弗里斯迪属于那种完美的英国绅士。

“上帝创造的万物中,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他更好的。”她说。

麻烦也在于此:弗里斯迪上尉是一个近乎过于完美的英国绅士。他四十五岁了(要比艾莉娜小上两三岁),但仍英气逼人,一头浓密的灰色鬈发,漂亮的髯须,健康、黝黑的皮肤(经常在户外经风历雨的人才会拥有)。他身材挺拔清瘦,肩膀宽阔。无论怎么看都像一名战士。他说话直率,待人热诚,笑声爽朗且毫无保留。他的谈吐,他的举止,他的着装都是如此鲜明,让你难以置信。作为一名乡村绅士,他是这样非同一般,让你觉得他更像一名演员在进行精彩绝伦的演出。当你看到他在克鲁瓦塞特散步时,嘴里衔着烟管,身着短灯笼裤和在荒野才穿的花呢外套,极像一名英国运动员,你一定会惊讶不已。至于跟人交流,即使你觉得他说话武断,结论陈腐、浅薄,虽表现亲切、修养良好,但又显得愚蠢——这些都是这位退役军官再明显不过的特点,你也会忍不住想,那都是他装出来的。

当艾莉娜听说山脚下的房子让弗雷德里克爵士和哈代女士买去了,她非常高兴。这位近邻跟罗伯特属于同一个群体,这对他有好处。她向她在戛纳的朋友打听他们。情况似乎是这样:弗雷德里克爵士的一个叔父最近过世了,他继承了他的从男爵爵位,他前来里维埃拉交遗产税,要在这里待两三年。据说他年轻时非常放荡不羁,到戛纳时已经五十多了,但现在他跟一个非常不错的小女人体面地结了婚,并有了两个小男孩。可惜的是,哈代夫人以前是个女演员,但大家都说她行为端正、贤淑高贵,你根本不可能猜到,她曾在舞台上演出过。弗里斯迪夫妇是在一次茶会上见到她的,弗雷德里克爵士没有参加。罗伯特承认,她看起来是那种很正派的女人。艾莉娜希望邻居间亲近些,因而邀请他们前来一起吃顿午饭。日子安排好了。弗里斯迪夫妇派了很多人去迎接他们,但哈代夫妇来得很晚。一见面,艾莉娜就对弗德雷里克爵士印象不错。他比她想象的年轻得多,头发剪得很短,没有一丝白发。事实上,他身上有股男孩子气,很是迷人。他身材略显单薄,个子还不如她高,但他的眼睛明亮而友好,总是笑眯眯的。她注意到,他戴的是皇家护卫队的领带——罗伯特有时也会戴,穿着也不像罗伯特那样讲究——罗伯特看起来总像是刚刚从陈列窗里走出来。他穿的都是旧衣服,好像一个人怎么穿戴无甚要紧。艾莉娜基本确信,他有点像年轻人一样疯狂,当然,她无意去责怪他。

“我得把我丈夫介绍给你。”她说。

她喊了一声。罗伯特正在露台上跟其他客人说话,没注意到哈代夫妇前来。他走上前去,亲切、热诚而优雅(这份优雅一直是艾莉娜所迷醉的)地跟哈代夫人握手,然后又转向弗雷德里克爵士。后者有点迷惑地看着他。

“我们以前没见过吗?”他问。

罗伯特沉着地看着他。

“我想没有。”

“我发誓,你的面容我是见过的。”

艾莉娜感觉到她的丈夫怔了一下,立刻意识到出了什么问题。这时,罗伯特笑了起来。

“听起来太无礼啦!我坚信,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你,或许我们在战争中遇见过,但那时见过的人也太多了,是不是呀?来杯鸡尾酒吗,哈代夫人?”

午餐期间,艾莉娜注意到哈代一直在看罗伯特。显然,他在试图想起在哪里见过他。罗伯特在忙着招待身边的两位女客,没注意到哈代的眼神,他的朗朗笑声响彻在整个房间。他是个极好的主人。艾莉娜一直欣赏他在社会交际中的责任感——不管身边的女人多么乏味,他都对她们殷勤备至。不过,等客人走后,罗伯特的快乐就会一落到底,好像一件披风从肩膀上滑落下来。这时,她会感觉到他心里是烦躁的。

“公主是不是很讨人厌?”她体贴地问。

“她是个邪恶的老女人,不过别的方面还行吧。”

“弗雷德里克爵士竟认为认识你,太可笑了。”

“我这辈子都没正眼瞧过他,不过对他我是知根知底的。艾莉娜,如果我是你的话,除非万不得已,我再也不会跟他有什么交往了。我认为他没资格跟我们来往。”

“但是他们家是英国最古老的从男爵爵位的世袭者,我们在《名人录》中查看过的。”

“他是个声名狼藉的流氓。我从来没想到哈代上尉——”罗伯特自我纠正道,“我知道他过去叫弗雷德·哈代,现在成为弗雷德里克爵士了。我再也不容许你请他到我们家来。”

“为什么,罗伯特?我正要告诉你我觉得他很有魅力呢。”

这一次,艾莉娜觉得丈夫太过分了。

“很多女人都这样觉得,结果让她们大破其财。”

“你知道人们是怎么说话的。耳听为虚,不能全信的。”

他握住她的一只手,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艾莉娜,你知道,我不是背后乱嚼舌头的那种人。我所了解的关于哈代的情况,我不想让你知道。我只能跟你说,相信我的话,他那样的人,你是不适合知道的。”

这样一个请求,艾莉娜没法不听。罗伯特如此信任自己,这让她极为感动。罗伯特也知道,遇到了危机,就只能依靠于她的忠诚,而她是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绝对正直的品格,罗伯特,”她严肃地回答,“如果你觉得你可以告诉我,你会告诉我的。不过,即使你现在想让我知道,我也不让你说了——好像我对你的信任不如你对我多一样。我愿意听从你的判断,我向你保证,哈代夫妇再也不会进这个门了。”

不过,当罗伯特打高尔夫球时,艾莉娜经常一个人出去吃午饭,所以屡次会碰到哈代夫妇。她对弗雷德里克爵士很冷淡,因为罗伯特不喜欢他,她也必须如此。但他根本没注意到这个,就是注意到了也不会介意。他对她特别好,她也发现他很容易相处。一个男人毫不隐讳地认为,女人是放荡的,但又是甜美的,同时他的举止又是那样令人愉悦,要讨厌这样一个男人非常困难。或许她不适合了解他,但她又忍不住喜欢他那棕色眼睛里透出的眼神——它带着些嘲讽,使你不得不保持警惕,但又那样亲切,让你不会觉得它对你有什么恶意。不过,关于他的说法艾莉娜听得越多,她越意识到罗伯特的正确。他就是个肆无忌惮的流氓!他们甚至提到了那些女人的名字——她们为了他抛弃了一切,但一旦对她们厌倦了,他便无情地把她们一脚踢开。他现在看起来是安稳下来了,对妻子和孩子都忠诚有加,但豹子身上的斑点能改变吗?哈代夫人很可能只是比那些绯闻女人更能承受些罢了。

弗雷德·哈代一向不太走运。漂亮女人,十一点游戏,还有总把赌注下错的倒霉习惯,让他在二十五岁时就走上了破产法院,不得已辞去了自己的职务。那时,让那些迷恋于他、青春不再的女人满足自己的肉欲,他一点儿都不感到羞耻。但是,战争开始了,他又回到原来的团里,并获得了“优异服务勋章”。然后,去了肯尼亚。在那里,他成了一起臭名昭著的离婚案的共同被告。他用一张支票摆脱了麻烦,随后离开了肯尼亚。他对诚实的理解非常随便。买他的车或马都不安全,他向你热情推荐香槟,你最好离远点。当他施展颇具鼓动性的魅力劝你做一笔投机买卖时,你尽可以确定,不管他能从中赚多少,你必然一无所得。前前后后,他做过汽车销售员、场外经纪人、佣金代理商和男演员。倘若世上尚有正义存在,那他就应该身陷囹圄,或至少住到贫民窟里去。但命运开了个惊天玩笑,让他继承了从男爵爵位和一笔充足的财富!四十好几了,他终于结了婚,妻子美丽而聪慧,后来又生了两个健康、漂亮的孩子。未来带来了一切:财富、地位和体面。对待生命,他并不比对待女人更当回事,但生命同女人一样对他青眼相加。回忆往昔,他感到心满意足——逍遥自在,尽享人生的起伏变换;而如今,他身体康健,内心安宁,他打算像个乡绅那样安定下来;他妈的,至于孩子,该怎么养就怎么养吧;等到选区的那个老家伙呜呼哀哉了,哎呀,就到议会做议员喽!

“我可以告诉他们一两件他们不懂的事情。”他说。

他或许是对的,不过他继续往下想:那一两件事,他们可能不太想知道呢。

一天下午,日落时分,弗雷德·哈代进了克鲁瓦塞特大道上的一家酒吧。他是个热衷于社交的人,不喜欢一个人饮酒,所以他向四周瞧了瞧,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这时,他看见了罗伯特——他刚打完了高尔夫,正在那里等艾莉娜。

“你好,鲍勃,来一杯如何?”

罗伯特吃了一惊。在里维埃拉没有人叫他鲍勃。当他看到是谁时,他生硬地回答道:

“我刚喝过了,谢谢。”

“再喝杯吧。我那老太婆不让我在两餐之间喝酒,不过只要能摆脱开她,我一般都会溜进来,在这个时间喝上一杯。我不知道你怎么想,我的感觉是,上帝创造出六点这个钟点来,就是让男人喝酒的。”

他一屁股坐在罗伯特身边的一把皮制大扶手椅上,叫来了侍者,然后冲罗伯特温和而迷人地笑了笑。

“老伙计,自我们初次见面来,情况变化好大呀,是不是?”

罗伯特微微皱了皱眉,刺了他一眼——评论家把这个眼神定性为“警觉”。

“我不知道你究竟啥意思。据我所知,三四周前,你和你夫人大发好心到我家来吃饭,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别说了,鲍勃。我早见过你了,我有数。刚开始我还有点儿迷惑,但马上就想到了。你就是布鲁顿大街汽修厂的那个洗车工,我以前常在那里停车。”

弗里斯迪上尉放声大笑起来。

“对不起,你搞错了。我从没听过如此可笑之事。”

“我的记忆力极好,见过的面孔从来都不会忘记。我敢打赌,你也记得我。当时,我嫌麻烦不愿意把车从公寓拖到修理厂,都是你帮我拖过去的,半克朗的硬币我可给了你不少。”

“你绝对在胡说八道!你到我家我才第一次见到你。”

哈代咧开嘴,快活地笑起来。

“你知道我是个柯达相机的狂热爱好者。在不同时期,我拍了多本快照。你当时站在我刚买的那辆两座汽车旁拍过一张,如果我把它找出来,你会不会感到惊讶呢?那时你虽然穿着工装裤,脸上也不太干净,但人很帅气。当然,你现在发福了,头发也变得花白,留了胡子,但还是那个小伙子。错不了。”

弗里斯迪上尉冷冷地看着他。

“你一定看错了,我们的相貌碰巧了有些相似而已。你给半克朗的那个人是其他人。”

“那好吧。一九一三到一九一四年期间,你如果不在布鲁顿大街的汽修厂,那你在哪里?”

“我在印度。”

“是在团里吗?”弗雷德·哈代又咧嘴大笑起来。

“我在练习射击。”

“你撒谎。”

罗伯特的脸红涨起来。

“这个地方不是用来打架的,如果你认为,我到这里来就是受你这种醉醺醺的猪猡侮辱,那你错了。”

“你不想听听我知道的你的其他情况?一些东西是怎样想起来的,你是知道的。我记住的太多啦!”

“我丝毫没有兴趣。我告诉你,你完全搞错了。你把我当成别人了。”

不过,他没有想走的意思。

“即使在当时,你仍有些懒散。记得有一次,我一大早来到了乡下,告诉你九点前把车洗好,但时间到了后,车没洗完,我大吵大闹了一番。老汤普森当时跟我说,你父亲是他的一个朋友,他是出于怜悯才接收你的,因为你当时正贫困潦倒。你父亲是一家酒吧的酒侍——怀特酒吧,还是布鲁克酒吧?我记不得了,你也在那里做侍童。后来你加入了冷溪近卫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一个家伙把你带出来做了他的跟从。”

“太奇妙了!”罗伯特轻蔑地说。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休假在家,去了修理厂,老汤普森告诉我说,你应召进入了皇家陆军服务团。除非万不得已,你是不会去冒险的,是不是?我听到的关于你那些战壕里的英勇故事,你是不是有点儿吹牛哪?我猜你的确获得了军官任命,那个也是伪造的吗?”

“我当然获得了任命。”

“呦,当时,那么多滑稽人物都获得了任命。不过,老伙计,别忘了,只要能进入皇家陆军服务团就行。如果我是你,我是不会戴那个皇家护卫队领带的。”

弗里斯迪上尉本能地伸手碰了碰领带。弗雷德·哈代用讥讽的眼神望着他——尽管他的皮肤晒成了褐色,但他肯定他的脸已经苍白了。

“我戴什么样的领带与你无关。”

“不要太急躁,老伙计。这么气势汹汹的,没道理呀!我掌握了你的底细,不过并不打算出卖你,你干吗不坦白交代呢?”

“我没什么可交代的。我告诉你,全错了,荒唐!我警告你,如果我发现你散布这些流言蜚语,我立刻起诉你诽谤。”

“别说啦,鲍勃。我不会散布任何流言的。你不会认为我想这样做吧?我觉得这件事就是一个玩笑,我对你没恶意。我自己就喜欢来点儿冒险,你能如此瞒天过海、虚张声势,我佩服。起初你只是个小侍童,然后当了骑兵、跟从、洗车工,而看看你现在:一个优雅的绅士,有座大房子,招待的全是里维埃拉的大人物,高尔夫锦标赛出手就赢,还是航海俱乐部的副会长,而且我知道的还不全。在戛纳,你是个厉害角色,你没过错。真是太惊人了!在过去,我也曾做过一些荒诞不经的事,但你更有魄力呵!老伙计,我要脱帽向你致敬。”

“我希望配得上你的夸奖,但我做不到。我父亲曾在印度骑兵队里待过,我至少生下来就是个绅士。我的职业生涯可能不够耀眼,但也没有什么让我羞愧的。”

“哦,不要说了,鲍勃。我不会泄密的,你知道,对我那老婆子我也不会。对女人原先一无所知的东西,我根本不会跟她们说的。相信我,如果连这个都无法遵循,我遇到的麻烦那就更大了。我本来想,你身边应该有个人,你能与他轻松相处。如果老是不能放松,那岂不会造成损伤?你疏远我真是太愚蠢了,我没有你的丝毫把柄,老伙计。我现在是个从男爵爵士,也有土地,这没错,但我也曾身处困境,没有锒铛入狱对我来说,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很多其他人都觉得这是个奇迹。”

弗雷德·哈代狂笑起来。

“对我来说是个奇迹,老伙计。尽管如此,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说的话,我认为,你告诉你妻子说我不是适合她交往的人,这样说有点儿过了。”

“我从来没说过这类话。”

“哦,没错,你说过的,她是个了不起的老妇人,但有点多嘴多舌,我没说错吧?”

“我不想跟你这样的人谈论我的妻子。”弗里斯迪上尉冷淡地说道。

“哦,不要跟我耍该死的绅士派头,鲍勃。我们两个都不咋样,就这么回事。如果你稍微有点儿幽默感,我们相处起来就会非常快乐。你谎话连篇、大言不惭、骗人成性,但在你妻子面前,你看起来光鲜体面,这对你有好处。她爱你爱得一塌糊涂,是不是?有意思啊,女人!她是个非常好的女人,鲍勃。”

罗伯特的脸又涨红了,他握紧了拳头,从椅子上半欠起身来。

“去你妈的,不许再谈论我的妻子。如果你再提她的名字,我保证把你打翻。”

“哦,不,你不会的。你是名好绅士,不会打一个个子比你小的伙伴。”

哈代嘲讽道,同时观察着罗伯特,如果那个硕大的拳头砸过来,他随时准备躲开。但他吃惊地看到自己的话起了作用,罗伯特坐回到了椅子里,松开了拳头。

“你是对的。不过,只有卑鄙的人才会跟你做交易。”

这个出人意料的回答让弗雷德·哈代轻声笑起来,但他看到,这个男人就是这个意思。他一副极肃穆的样子。弗雷德·哈代不是傻子,如果不是靠浑身的那股聪明劲儿,他不可能比较舒服地活过二十五岁。现在,他吃惊地盯着这个强壮结实的人——他看起来跟典型的英国运动员如此相像——又坐到椅子上,他突然间明白了,这绝不是个普通的骗子,掌控了一个愚蠢的女人,让他过上奢华和无聊的生活。那个女人只是他用来达到更大目的的工具。他迷醉并执着于自己的理想而肆无忌惮,无所不用。或许,当他在那个时尚酒吧做侍童时,这个想法就有了。那些会员们的悠闲自在、轻松随意,可能让人感觉极好。后来,他当了骑兵,做了跟从、洗车工,见到了一个迥异世界的很多人物,他带着模糊的崇拜心理看着他们,这时,他的心里可能充满了羡慕和嫉妒。他希望自己能像他们那样,成为其中的一员。这个理想萦绕在脑际,让他魂牵梦绕。他希望那样——真是可笑,可悲的人——他竟想做一名绅士。不过,战争及军官任命给他带来了机会。艾莉娜的钱财使他的心愿得以达成。可怜的家伙!他花了二十年把自己假扮成什么人物,其唯一的价值就是他没有到处炫耀。太可笑了,太可怜啦!虽然无意如此,弗雷德·哈代还是把掠过脑际的想法说了出来。

“可怜的老兄。”他说。

弗里斯迪迅速地看了他一眼,他没弄明白那话什么意思,说话的语气也不懂。他又一次脸红了。

“你那样说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

“我认为我们没必要再谈了。显然我没法让你相信你搞错了。我只能再重复一次,你说的话没有一句是可信的。我不是你认为的那个人。”

“好吧,老伙计,随你的便吧。”

弗里斯迪把侍者喊了过来。

“你喝的酒要我帮你付钱吗?”他尖刻地问道。

“是的,老伙计。”

弗里斯迪大方地递给侍者一张纸币,告诉他零钱不用找了,然后一言不发地大步走出了酒吧,没再看弗雷德·哈代一眼。

到罗伯特葬身火海那晚之前,两人再也没有见面。

冬去春来,里埃维拉的花园变得五彩斑斓。然后,夏天又到了。沿里埃维拉海岸的各个城镇,天气开始炎热起来,阳光明亮,热气蒸腾,让人血流加速;妇女戴着草帽、穿着睡衣走来走去,海滩上人满为患,男人身着泳裤,而女人几近裸身,躺在阳光下。晚上,克鲁瓦塞特大道上的酒吧里挤满了躁动不安而又吵吵闹闹的人群,肤色各样,如同春天的花朵。一连几周没下雨了,沿岸已经发生了数次森林火灾。罗伯特·弗里斯迪好几次用热烈的、开玩笑的口吻说,万一他们自己的树林发生了火灾,那逃生的机会会很小呦。有一两个人建议他把房后的一些树砍掉,但他不忍心去砍:当年弗里斯迪夫妇买下这座房子时,那些树木长势不佳。现在,一年年过去了,那些死树已被砍掉搬走,剩下的树空间充足,没有害虫,长得非常茁壮。

“啊,把哪一棵砍掉都像剁掉我的腿。在百年老树中,这些一定都是最好的。”

七月十四日那天,弗里斯迪夫妇到蒙特卡洛参加了一场庆祝晚宴。员工们获假去了戛纳。这天是美国国庆节。到戛纳后,他们在室外的悬铃树下跳舞,还放了烟火,远近的人们都来了,大家玩得非常开心。哈代夫妇把仆人们也打发出去了,只剩下他们一家几口人在家,两个小孩子已经上床。弗雷德在玩佩信斯,而哈代夫人在织一块椅子用的小花毯。突然,门铃响了,有人大声敲门。

“到底谁在家?”

哈代走到门口,看到一个小男孩,告诉他说,弗里斯迪家的树林起火了。村里已经有人跑去救火,但他们需要一切帮助,问他能不能前去。

“我当然要去。”他急忙回到屋里告诉妻子,“把孩子叫醒,让他们上来看看热闹。确实,这么干旱的天气,是要着火喽。”

他匆忙出去了。男孩跟他说,他们已给警察局打了电话,他们说会派人过来。有个人在给蒙特卡洛打电话,让弗里斯迪上尉知道。

“他需要一个小时才能赶回来。”哈代说。

他们跑着前去,看到了天上的火光。到了山顶,已经烈焰滚滚。没有水,他们只能争取尽力把火扑灭。有几个正在灭火,哈代也加入了其中。但刚扑灭了一片灌木,另一片又噼里啪啦地着起来,还没等看清,就已烧成一片明亮的火海。火势吓人,工人们无计可施,被逼着慢慢后退。这时,又起了一阵微风,火星又散落到其他灌木从中。一连几周的干旱,使一切都干燥得如同火绒。火星一落到树上、灌木上,火焰便腾地升起。如果说,看到高达六十英尺的冷杉树像火柴杆一样怒燃,让人感到的不是恐怖,那就只能是让人心生敬畏。灭火的最好方式是把树木和灌木砍掉,但人手不够,而且只有两三个人有斧子。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军队了,过去发生森林火灾时,都是他们出动,但军队还没到。

“他们再不快点到,房子就保不住了。”哈代说。

他看到了妻子,她带着两个小男孩来了,便跟他们打了招呼。他的脸熏得乌黑脏乱,汗水不停地沿脸颊滚下。哈代夫人跑上前去。

“哦,弗雷德,狗——还有鸡。”

“确实是。”

狗舍和鸡栅在房子后面的一片空地上,树木已经砍掉。这群可怜的动物早已吓傻了。哈代把它们放出来,它们飞快地跑到了安全地带——只能让它们自己换地方了,以后再围拢好了。现在,火光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但军队依然没有到来。救火者的小小身躯在不断逼近的火焰面前是那样软弱无力。

“如果那些该死的士兵再不快点到,这房子就完了。”哈代道,“我想我们最好把里面的东西尽量搬出来。”

这是座石头房子,周围一圈木制游廊——它们会像引火木一样点燃。弗里斯迪的仆人现在到了。他把他们召集过来,他妻子和两个男孩也上前帮忙。他们把那些能搬得动的都搬到了房子前面的草坪上:亚麻织品、银餐具、衣服、装饰品、图画,还有家具。最后,军队终于到了,两车人。他们开始有条不紊地挖掘沟渠、砍倒树木。有一名军官负责指挥。哈代给他指出了危险所在,请他首先把房子周围的树木砍掉。

“房子不管它,”他说,“我必须保证火势不会蔓延到山下。”

蜿蜒的山路上看到有车灯正朝这边快速赶过来。几分钟后,弗里斯迪夫妇从车里跳了下来。

“狗呢?”他叫道。

“我把它们放出去了。”哈代回答。

“哦,是你。”

一开始看到那个肮脏的家伙——他的脸让熏烟和汗水搞得脏兮兮的了,他没认出是弗雷德·哈代。他愤怒地皱起眉头。

“我想房子可能会着火,我把能搬的东西都搬出来了。”

弗里斯迪看了看在燃烧的树林。

“哦,我的树完蛋了。”他说。

“士兵们正在山侧奋战,他们在争取保住另一家住宅。我们最好过去看看可以救点儿什么。”

“我会去的,你不需要。”弗里斯迪暴躁地叫起来。

突然,艾莉娜痛苦地喊叫起来。

“啊,看!房子!”

从他们站着的地方,看到房后的游廊倏地燃烧起来了。

“不要紧,艾莉娜。房子不会着火的,只有那些木头东西会点着。给我拿着外套,我过去帮帮士兵们。”

他把晚礼服脱了下来,递给了妻子。

“我也跟你去,”哈代说,“弗里斯迪夫人,你最好过去看看你家的那些东西。我想我们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搬出来了。”

“谢天谢地,我的大部分珠宝我都戴在身上了。”

哈代夫人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

“弗里斯迪夫人,我们把仆人们叫过来,把那些搬得动的东西搬到我家去吧。”

两个男人朝士兵们干活的地方走去。

“你把那些东西从我房子里搬出来,真是太好了。”罗伯特生硬地说道。

“没啥。”弗雷德·哈代回答道。

他们走了没多远就听到有人喊。他们转过头来,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女人追了上来。

“先生,先生。”

他们停下来,那个女人张开着双臂冲过来。她是艾莉娜的女仆,有些发狂了。

“小朱迪。朱迪。我们出去时,我把她关在屋里了。她正处在发情期,我把她放在仆人的浴室里了。”

“上帝!”弗里斯迪叫道。

“是什么?”

“艾莉娜的狗。无论怎样,我得救她出来。”

他转过身,朝房子方向跑去。哈代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不要做大傻瓜,鲍勃!房子着火了,你不能进去。”

弗里斯迪奋力挣脱着。

“让我去,你个混蛋。你想想,我能让一只狗活活烧死吗?”

“啊,闭嘴。这不是演戏时间。”

弗里斯迪摆脱开了哈代,但哈代扑到他身上,用胳膊抱住了他的腰。弗里斯迪握紧拳头,使出最大的力气,朝哈代脸上砸去。哈代摇晃了一下,松开了胳膊,弗里斯迪又砸了一下,哈代倒在了地上。

“你个下贱暴发户。我给你看看,一个绅士是怎么做的。”

弗雷德·哈代慢慢地站起来,摸了摸脸,感到很疼。

“上帝,明天我的眼圈要发青了。”他颤抖了一下,有点儿头晕。女仆突然歇斯底里地哭叫起来。他愤怒地叫道:“闭嘴,你个荡妇!什么都不要跟你的女主人说。”

弗里斯迪看不见了。一个多小时后才又找到他。他们发现他躺在浴室外面的楼梯平台上,死了,胳膊上抱着也已死去的锡利哈姆犬。哈代看了他好久方开口。

“你个傻瓜,”他从牙齿缝里愤愤地嘟哝道,“真是他妈的傻瓜!”

他的自欺欺人最终让他付出了代价。正如一个犯下罪恶的人,最后上了绞刑架,所以他就是一个无助的奴隶——他撒谎撒了如此之久,以至他都相信了自己的谎言。鲍勃·弗里斯迪这么多年来一直把自己装扮成绅士,但到头来,他忘记了一切都是假的。他习惯性地被那颗愚蠢的头脑驱使做那些他认为一个绅士应该做的一切。他不再知道赝品和真品之间的区别,为了虚假的英雄主义,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弗雷德·哈代必须把这个消息告知弗里斯迪夫人。她正和他妻子坐在山脚下的别墅里,她还认为罗伯特正在和战士们一起砍树、清除灌木呢。他尽可能缓慢地告诉她,但必须得告诉她,必须说出一切真相。刚开始,她似乎没有听懂他的意思。

“死了?”她叫道,“死了?我的罗伯特?”

这时,弗雷德·哈代,这个放浪之人、愤世嫉俗者、厚颜无耻的流氓,抓住她的手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足以让她承受住内心的悲痛:

“弗里斯迪夫人,他是个非常勇敢的绅士。”

正文 未被征服者

汉斯回到厨房,被他打倒的那个人还躺在原处地板上,满脸血污、呻吟不止。女人背靠着墙,两眼惊恐地望着他的朋友维里。他进门后,她喘了口气,大声啜泣起来。维里坐在桌旁,手里拿着左轮手枪,身边放着半杯葡萄酒。汉斯走到桌边,倒满酒,一饮而尽。

“看样子,你好像遇到麻烦了,小伙子。”维里咧嘴笑道。

汉斯脸上血迹斑斑,可以看见五道深深的指甲印。他用手轻轻地摩挲着脸颊。

“这个婊子,差点儿把我的眼珠子抠出来。我得涂些碘酒才行。不过,她现在老实了,你走吧。”

“我不知道。要走吗?天晚啦!”

“别犯傻了。你是个男人,对吧?天晚了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们已经迷路了。”

天还没黑。夕阳把余晖洒进了这座农舍的窗棂。维里踌躇了片刻。他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脸部瘦削,原先是一名服装设计师。他不想让汉斯觉得他过于怯弱,于是站起来,向汉斯进来的那个门口走去。那个女人看到他要走,立刻尖叫了一声,向前扑去。

“不,不。”她大叫道。

汉斯一个步子来到她面前,抓住她的肩膀,狠狠地把她向后摔去。她趔趄了一下,倒在地上。他拿起维里的手枪。

“你们两个,谁都不许动。”他用法语怒道,但带着刺耳的德国口音。他朝门口点了点头,说:“你走吧,我来看管他们。”

维里走出房门,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她昏迷了。”

“哦,那又怎样?”

“我不能走。这样不好。”

“愚蠢,真是婆婆妈妈的。你就是个小女人!”

维里羞红了脸。

“最好我们一起走吧。”

汉斯轻蔑地耸了耸肩。

“我先把这瓶酒喝掉,然后再一起走。”

汉斯觉得舒服些了,如果再逗留一会儿,他会感到更愉快。从早上到现在,他一直在执行任务,摩托车骑了那么久,四肢都酸痛了。幸亏路途已所剩不多——只是到苏瓦松而已,还有十到十五英里左右。他不知道运气能否好一点儿,有张床睡觉。当然,要不是那个姑娘太愚蠢,一切就不会发生了。他们——他和维里,迷了路,便喊住了一个在田间劳作的农夫问路,但他故意指错,后来他们才发现走的是一条岔路。他们来到一家农场,于是停下来问路。他们的询问非常有礼貌,因为上面有规定,只要法国的老百姓规规矩矩,就要对他们客气一点儿。一个姑娘给他们打开了门,但她说不知道怎么去苏瓦松。于是,他们就推门进来了。一个妇女,汉斯猜她可能是那个姑娘的母亲,告诉了他们怎么走。这三口人——农夫、农夫的妻子和女儿,刚刚吃过晚饭,桌上放着一瓶酒,这提醒了汉斯,他觉得自己口干如火。这一天天气酷热,从中午到现在他还滴酒未沾哪。他向他们要瓶酒喝——维里插话说,他们会付钱的。维里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伙子,但性格太软弱,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胜利者呀。法国军队在哪呢?早狼狈逃窜了。英国人也丢盔弃甲,像兔子一样逃回到自己的岛屿。征服者什么都可以取,什么都可以拿,不是吗?但维里曾在巴黎的一家裁缝店工作过两年,他的法语的确说得很好,所以能找到当时那份差事,但也使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法国人的影响。一个衰败的民族,让一个德国人生活在他们中间,能有什么好处?农夫的妻子拿来几瓶酒放到桌上,维里从口袋里取出二十法郎交给她。她甚至连谢谢都没说。汉斯的法语没有维里好,但能让人听懂,两人在一起时总是说个不停,维里会帮汉斯纠正错误。因为在这方面对自己如此有帮助,汉斯便跟维里交了朋友,而且他也知道,维里很羡慕他——羡慕他个子高大、肩宽腰细,还有他的金黄色鬈发和湛蓝眼睛。汉斯抓住一切机会练习法语,现在已经开始尝试讲法语了,但那三个法国人并不迎合他。他告诉他们,自己也是个农夫的儿子,战争结束后,他就回到自己家的农场去。原先因为他母亲想让他学商业,就把他送到慕尼黑读书,但他无心于此,所以进了一家农学院。

“你们到这里来是问路的,现在已经知道了,”姑娘说,“喝完酒就走吧。”

在此之前,汉斯几乎没怎么看她。她不算漂亮,但长着一对好看的黑漆漆的眼睛,和一个修长挺拔的鼻子。她面色苍白,穿着朴素,但不知为何,她看起来并不像外表那样普通。她身上散发着一种不同寻常的气息。自从战争开始以来,他就听伙伴们谈论法国姑娘,说她们身上有些东西是德国姑娘所不具备的。“时尚”——维里是这么说的,但当问他“时尚”是什么意思时,维里只会说,你亲眼见了就会明白。当然,他还听人说,法国姑娘唯利是图,冷酷无情。那好吧,他们将在巴黎驻留一周,自己亲自去了解了解吧。有人说,统帅部已为部队开了妓院。

“喝完你的酒,我们走吧。”维里说。

但汉斯感觉正舒服,不想急于离开。

“你看起来不像个农家女儿呀。”他对姑娘说。

“那又怎样?”她回答。

“她是名教师。”她母亲说。

“那你是受过良好的教育喽。”

她耸了耸肩。但他继续用他糟糕的法语兴致勃勃地说道:“你们应该明白,我们的到来是法国人民碰到的最好事情。我们并没有宣布战争,是你们宣布的。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法国变成一个像样的国家。我们将给你们带来秩序,教你们如何工作,并学会服从和遵守纪律。”

姑娘攥紧了拳头看着他,黑黑的眼睛里满是仇恨,但一声没吭。

“你喝醉了,汉斯。”维里说。

“我的头脑像法官一样清醒,我只是告诉他们一些真相,他们最好能马上明白过来。”

“他说得是,”姑娘大叫道——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你醉了,快走,走!”

“哦,你懂德语,是吧?好吧,我走,但你得先吻我一下。”

她后退一步避开他,但他捉住了她的手腕。

“爸爸,”她叫喊起来,“爸爸!”

农夫扑向德国人。汉斯放开姑娘,使出全力朝他面门打去,他跌倒在地板上。姑娘来不及逃脱,被他抱在了怀里。她抡起手掌掴了他一记耳光……他狞笑起来。

“一个德国战士想吻你一下,你就这样对他?你要为此付出代价。”

他使出蛮力箍住她的胳膊,然后向门外拖去。可她的母亲向他扑过来,揪住他的衣服,想把他拉开。汉斯用一只胳膊紧紧夹住姑娘,用另一只手掌猛地推了她母亲一下,她母亲跄了几下,最后撞到墙上。

“汉斯,汉斯!”维里叫道。

“闭嘴,该死的!”

他用手捂住姑娘的嘴,不叫她发出尖叫,然后把她拖出了房间……

以上就是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你得承认,是她自讨苦吃,她本不该打他一耳光。要是让他吻上一下,他早就走了。他瞥了一眼躺在原地的农夫,看到他那张滑稽的脸,不由地笑了,又看了看蜷缩在墙角里的妇女,眼里笑眯眯的。她是不是害怕下一个该轮到她了?不可能,他想起了一句法国谚语。

“‘万事开头难。’别哭哭啼啼的了,老太婆。姑娘家迟早都会有这一遭。”他把手伸进屁股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喏,这里有一百法郎,给那位小姐买件新衣服吧,她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已撕坏了。”他把钱放到桌上,戴上钢盔,“走吧。”

他们砰地把门带上,然后跨上摩托车走了。妇女进了客厅,她女儿躺在沙发上,一动没动,正伤心地啜泣着。

三个月后,汉斯又来到苏瓦松。这期间,他随着征服军到了巴黎,骑着摩托车穿过凯旋门。又和军队一起,去了图尔,然后到了波尔多。他几乎没碰到什么战斗,见过的法军也都是俘虏。这次行军简直就是他能想到的最大的一次狂欢。休战后,他在巴黎待了一个月。他给巴伐利亚的家人寄去了带图画的明信片,还给每个人买了礼物。维里因为极熟悉这个城市,所以留了下来,而汉斯和部队的其他士兵则被派往苏瓦松,加入到那里的占领军。苏瓦松是个优美的小城,他待得很舒服。那里食物丰富,一瓶香槟还花不了一个德国马克。当他接到命令前往苏瓦松时,他突然想到,去看看那个被他占有过的姑娘倒是很有意思。他要给她买双丝绸长袜,来表明他没有恶意。他有善于记忆地点的本事,因而要找到她不费吹灰之力。所以,一天下午,他正好无所事事,便把丝袜放进口袋里,骑上了摩托车。这是个美好的秋日,天空几乎看不到一丝云影,他骑车穿过美丽而起伏的乡村田野。很长时间来,天气一直晴朗、干爽。时令虽然已进九月,但就连摇曳不息的白杨也未露出任何夏天将尽的迹象。尽管他拐错了一个地方,耽搁了些时间,但还是在半小时内找到了目的地。当他走向门口时,一条杂种狗冲他狂吠。他没敲门,而是转了下把手,直接走了进去。那个姑娘正坐在桌边剥土豆,当看到那个穿制服的男人进来时,她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想干什么?”这时,她认出了来人。她向后靠到墙上,攥紧了手里的刀子。“是你呀,畜生!”

“不要激动,我不会伤害你。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丝袜。”

“拿走,带着你的袜子滚吧。”

“别傻了,把那刀子扔了。如果你这么难缠,只能伤了你自己。你不用怕我。”

“我才不怕你。”她说。

她松开手,刀子掉到地上。他摘下钢盔,然后坐下了,又伸出一只脚,把刀子钩了过来。

“要我给你剥土豆吗?”她没有回答。他俯下身捡起了刀子,又从碗里拿起一只土豆,开始干了起来。她板着面孔,眼里充满敌意,然后靠墙站着盯着他。他讨好地朝她笑笑:“你怎么这么恼怒?我又没怎么伤害你,你知道。那天我太兴奋了,我们都很兴奋,我们在谈论不可战胜的法国军队,还有马其顿防线……”,没说完他就咯咯笑起来,“酒让我发懵。你的命运说不定更糟呢。女人们跟我说,我这个人长相还算不差。”

她轻蔑地上下打量了他一下。

“滚出去!”

“我不想走的话,是不会走的。”

“如果你不走,我父亲会到苏瓦松向将军告你。”

“将军会管那么多吗?我们接到命令,要跟法国老百姓们交朋友。你怎么称呼呀?”

“关你什么事!”

现在,她的脸颊红涨起来,眼睛里冒着怒火。她比他记忆中的还要好看,那天他干得漂亮呀!她身上的那股优雅表明,她似乎来自城市而不应该是个农民。他记得她母亲曾说过,她是个教师。她差不多就是个贤淑高贵的小姐了,能够玩弄这样的姑娘让他觉得得意。他感到自己身强力壮,用手拢了下金色鬈发。对很多姑娘来说,如果能得到她那样的机会,都会高兴得蹦起来。想到此,他轻声地笑了。夏天的阳光把他的脸庞晒成了深褐色,而他的眼睛却蓝得让人惊异。

“你父母到哪里去了?”

“在田里干活。”

“我饿了。给我点儿面包和奶酪,再拿瓶酒。我会付钱的。”

她尖声笑起来。

“我们三个月没见过奶酪啦,面包也不够消除饥饿。一年前,我们自己人抢走了我们的马匹,现在德国佬又夺走了我们的牛、猪、鸡,一切一切都没了。”

“哦,他们付钱了呀。”

“难道我们能吃他们给的废纸吗?”

她哭了起来。

“你饿吗?”

“不,不饿。”她痛苦地说道,“我们能像国王一样吃上土豆、面包、萝卜和莴苣。明天,我父亲就去苏瓦松,看看能不能买点儿马肉。”

“听着,小姐。我不是个坏蛋。我要给你带点儿奶酪过来,或许我还能搞点儿火腿。”

“我不要你的礼物。我饿死也不会吃你们这些猪猡的食物,你们都是偷我们的。”

“到时看吧。”他悦然说道。

他戴上钢盔站起来,说了声“再见,小姐!”然后走了出去。

他不可以随便骑车到田野里快活兜风,只好等着派去出差时,才能再次赶到农场。十天后,他又像以前一样径直走进了农舍。这回,他看到农夫和他妻子都在厨房。大约中午时分,妇女在翻搅着炉上的饭锅。男人坐在餐桌旁。当他进来时,他们瞥了他一眼,但目光里没有丝毫惊讶。女儿显然把他要来的消息告诉他们。他们谁都没有开口。女人继续做饭,男人阴沉着脸,盯着桌上的油布。但这些都不能打消汉斯的勃勃兴致。

“你们好啊!”他笑嘻嘻地说道,“我给你们带来了礼物。”

他把随身带来的包裹打开,取出一大块格鲁耶尔奶酪,还有一块猪肉,和几罐沙丁鱼。妇女转过身来。他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光芒,于是笑了。男人阴郁地看着这些食品,汉斯冲他灿烂地笑了笑。

“对不起!第一次来这里时发生了点儿误解。不过,你们本来不应该被打扰的。”

这时候,姑娘进来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厉声叫道。接着,她的目光落在了他带来的食物上。她把食物一卷,朝他身上扔去。“快拿走,拿走。”

但她母亲一下子跳到前面来。

“安妮特,你疯了。”

“我不会要他的礼物的。”

“这是我们自己的食物,被他们偷去的。看看那些沙丁鱼,都是波尔多产的。”

妇女把东西捡起来。汉斯的蓝色眼睛带着些讥讽的笑意,看了看那个姑娘。

“安妮特是你的名字,对吧?好听的名字。你就不肯让你的父母得到一点儿食物?你说你们三个月没吃到奶酪了。我没找到火腿,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农夫的妻子把那块肉捧在手里,压在自己胸前。你可以感觉到,她很想吻它一下。泪水顺着安妮特的脸颊滑下来。

“丢人啊!”她痛苦地说道。

“哦,不要这样说。一点儿格鲁耶尔奶酪和一块猪肉,有什么丢人的。”

汉斯坐下来,点上一支烟,然后又把烟盒递给了老男人。农夫犹豫了一下,但香烟的诱惑力太大了,他根本无法抵御。他抽出一支,然后又把烟盒递了回去。

“留着吧,”汉斯说,“我有的是。”说着,吸了一口烟,然后从鼻孔里吐出一片烟云来。“我们怎么不可以做朋友呢?事情发生了,就没法更改了。战争就是战争,啊——你们懂我的意思的。我知道,安妮特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我希望她对我印象好一点儿。我期待我们能在苏瓦松多驻留些时间,这样我就可以不时地给你们带点儿东西过来,帮你们渡过难关。你们知道,我们也想尽可能跟城里的居民交朋友,但他们不愿意。我们从城里的街道走过时,他们都不愿正眼瞧我们。不管怎么说,那次我跟维里到这里来,只是个意外。你们不用害怕我,我会尊重安妮特,把她看作是我的亲生妹妹。”

“为什么你们到这里来?为什么不放过我们?”安妮特问。

他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说是为了得到一点儿人类的友谊。弥漫在苏瓦松的那种沉默和敌对使他心烦意乱。所以,有时碰到一个对他视而不见的法国人,他很想冲上去把他击倒在地。他有时也会受到这种氛围的很大影响,几乎忍不住要痛哭一场。如果他有地方可去,而又受到欢迎,那就太好了。他说他对安妮特没有占有的欲望,他说的是真话。她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女人。他中意的女人应该身材高挑、胸部丰满,像他一样拥有金黄头发和蓝色眼睛。他希望她们健壮而丰腴。安妮特身上的那股优雅他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她好看但单薄的鼻子、黑眼睛,还有苍白、显得过长的脸——嗨,这个姑娘有些吓人!如果那天不是受到德国军队伟大胜利的刺激,如果他不是那样疲惫和兴奋,如果没有空腹喝干了那瓶酒,他根本不会对她产生那种念头,更不会做出那种事来。

接下来一连两周,汉斯都无法脱身出来。他把食物留在了农场,毫无疑问,那老头、老婆子会狼吞虎咽地把它们吃掉,至于安妮特吃没吃,他不得而知。如果他刚一转身,她就同其他人一起大吃特吃起来,他也不会感到惊讶。这些法国人当然不会拒绝别人白给的东西,他们都是些懦弱而颓废之人。她恨他,是的,老天,她怎么会恨他呢?猪肉、奶酪都是实打实摆在那里的。他很想念她,而她对他又是如此憎厌,这让他着急起来——以前,他是很有女人缘的。如果哪天她爱上了他,那就有意思了。他是第一个跟她有肉体关系的人。原先在慕尼黑喝酒时,同学们说,女人会爱上第一个跟她发生肉体关系者,然后就是爱情了。以前,只要他决心搞到哪个姑娘,是断然不会失手的。汉斯心里笑了笑,眼里发出狡黠的光。

终于,他又找到了机会前去农场。他带上奶酪、黄油、食糖、一罐香肠,还有一些咖啡,然后跨上摩托车出发了。不过,这一次他没见到安妮特,她和她父亲正在田里干活。老妇人一个人在院子里,看到他带来的包裹,整张脸都熠熠生辉起来。她把他带进厨房,双手颤抖着把包裹的绳子解开,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她的眼里一下子充满了泪水。

“你真是个大好人。”她说。

“我可以坐一坐吗?”他彬彬有礼地问。

“当然可以。”她向窗外看了看。汉斯猜测,是她想证实一下安妮特有没有回来。“要我给你拿杯酒吗?”

“那我太高兴了。”

他头脑足够敏锐,一眼看出,对食物的贪婪使她至少愿意跟他搞好关系——即便算不上友好。她看向窗外的那一眼几乎使两人成了同党。

“我带来的猪肉你喜欢吗?”他问。

“棒极了。”

“下次来时我再多带些。安妮特喜欢吗?”

“你留下的东西她不愿碰,她说她宁愿饿死。”

“愚蠢。”

“我就是那样跟她说的。我说,反正食物在那里摆着的,不吃又有什么好处呢?”

他们的交流非常融洽,而汉斯不时地端起酒来呷一口。通过对话他听出来了,别人都叫她皮埃尔太太。他问家里还有没有其他成员。她叹了口气。没有了,原先有个儿子的,战争开始后应征入了伍,后来就死了。他不是被杀死的,而是得了肺炎,死在了南希医院。

“我很难过。”汉斯说。

“或许他死了比活着更好。他跟安妮特在很多方面都相似,战争失败带来的耻辱他是忍受不了的。”她又叹了口气,“哦,我可怜的朋友,我们被出卖了。”

“你们为什么为波兰人打仗呢?他们给了你们什么好处?”

“你是对的。如果我们让你们那位希特勒占领了波兰,他就不会到我们这里来了。”

汉斯站起身,说他会很快回来。

“我不会忘记带猪肉的。”

这时,汉斯好运降临了。他得到了一份工作,能让他一周两次前往附近的城镇。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多去几次农场了。他很小心,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去,但跟安妮特的关系还是没有丝毫进展。为讨好她,他用尽了对付女人的所有小花招,但只是激起了她更多嘲笑。她绷紧了薄薄的嘴唇,脸上冷若冰霜,像看垃圾一样看着他。不止一次,她使他暴跳如雷,真想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掐死。一次他看到她一人在家,当她站起来要走时,他挡住了她。

“站住,我要跟你说话。”

“说吧。我是个女人,毫无反抗能力。”

“我想说的是——据我了解,我们将在这里驻扎很久。你们法国人的状况不会好转,而只能变得更糟。我会对你们有用的,你为什么不能像你父母那样理智些?”

没错,老皮埃尔的脑筋已经转过来了。你不能说他很热心——事实上,他很冷淡生硬,但待人还是客气的。他甚至请汉斯给他带些烟草过来,当汉斯拒绝收钱时,他会说声谢谢。对苏瓦松发生的消息,他也乐意听到,汉斯给他带来的报纸,他抓过来就看。汉斯本身就是一个农夫的儿子,能像行家一样谈论农家的事务。这是个不错的农场,不大不小,水源充足。有一条较宽的河流从中间穿过,还有可耕土地和牧场。老头哀叹道,农场没有劳力,没有肥料,牲畜都被牵走了,农场就要完蛋了。汉斯满怀同情地倾听着,深表理解。

“你问我为什么不能像父母那样理智?”安妮特说。

她把自己的衣服拉紧了,让他瞧自己的身子。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情境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震动。血液一下子冲到了脸上。

“你怀孕了!”

她缩回到椅子里,双手抱住头,撕心裂肺般痛哭起来。

“真是耻辱啊,耻辱!”

他一下子跳到她面前,想把她揽在怀里。

“宝贝。”他叫道。

但她一下子站起来,推开了他。

“不要碰我。快滚,滚!你对我的伤害还少吗?”

她冲出了房间。汉斯一人坐在那里待了几分钟,不知所措起来。他慢慢地返回苏瓦松,头脑里思绪翻腾。上床后,他一连几小时都无法入眠,脑子里全是安妮特和她隆起的肚子——她可怜至极,坐在桌边几乎把眼珠子都哭出来了。她肚子里怀的可是自己的孩子呢。他开始感到困倦,突然又惊醒了,睡意全无——如同突如其来的毁灭一切的炮火一样,使他清醒,让他突然意识到——意识到:他爱上她了!事情如此让人惊讶,让人震惊,他简直不知如何是好。当然他对她想了很多,但都没想到这一点。他想的是,如果能让她爱上自己,那就是个天大的玩笑;假如她主动投怀送抱,而不是像上次让他采用暴力,那就是一场胜利。很长时间里,他都觉得她就是个普通的姑娘,跟其他姑娘没啥区别。她不是他喜欢那一类,不够漂亮,没什么特别之处。那为何突然间就对她有了这种奇特感觉呢?不是快乐,而是痛苦。他现在完全明白了:这就是爱情,他感受到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幸福。他想拥抱她,想轻抚她,想吻她那双泪迹斑斑的眼睛。他想,他对她没有肉体欲望——像一个男人对女人那样,他只是想安慰她,想让她冲他微笑——奇怪,他从未见过她的微笑;他还想看到她的眼睛——那双美目,漂亮而充满柔情。

三天来,他一直无法离开苏瓦松。三天——三个白天、三个夜晚,他满脑子里都是安妮特和即将出生的孩子。三天后,他终于可以到农场去了,他要亲自见见皮埃尔太太。运气又一次降临到他的头上,还未到她家,就在路上碰到她了。她在树林里捡了一大捆柴火,正背着回家去。他把摩托车停下,他明白,她对他友好只是因为他带来了食物,不过他并不介意,她只要客客气气就够了——再说,只要他能带给他们食物,她的态度就不会变化。他对她说,他想跟她谈谈,让她把柴火放下来,她按照他的要求做了。这天天空灰蒙蒙的,有云,但不寒冷。

“安妮特的情况我知道了。”他说。

她吃了一惊。

“你怎么知道的?她决心不让你知道的。”

“她跟我说了。”

“都是你那天晚上干的好事!”

“我原先不知道,你们怎么不早点儿告诉我?”

她开始说起来,没有痛苦,甚至连指责他的意思都没有,就像发生的一场天灾,比如母牛因生牛犊死掉了,又像春天的严霜,毁掉了果树和庄稼。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人类唯有逆来顺受,而别无他法。在那个可怕的夜晚后,安妮特在床上躺了好几天,发了高烧。他们以为她要疯掉了,一连数小时尖叫不止。请不到医生,村医也已应征入伍了。即使在苏瓦松,也只剩下两名医生,且都年事已高,就是派人去请,他们会来农场吗?而且他们是不许离开苏瓦松的。退烧后,安妮特仍病得太重,只能卧床。后来,她终于能下床了,但依然虚弱、苍白,显得楚楚可怜,打击太沉重了。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月经没来也没有注意,因为她过去就没规律。是皮埃尔太太首先怀疑出了问题。她问了安妮特一些情况,两人都吓坏了,但都不敢肯定,所以没有告诉皮埃尔。三个月后,已无须再去怀疑——安妮特怀孕了。

他们家有一辆旧“雪铁龙”汽车。战前,皮埃尔太太每周两个上午,会开着车载着农产品到苏瓦松卖掉。但自从德国人占领苏瓦松以来,他们已没有东西可卖,也就无须前去了。汽油几乎难以买到。不过,他们现在又把车开出来,向城里驶去。路上见到的都是德国军车,德国士兵在街上到处闲逛。满街都是德国的招牌,公共建筑上贴着德军统帅部签署的法文公告,许多商店已关门大吉。她们找到了所认识的一个老医生,他证实了她们的猜测,但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无法提供帮助。两人啜泣起来,医生耸了耸肩。

“这种事也不止你们一个,”他说,“听天由命吧。”

她们还认识另一名医生,便去找他。她们按响了门铃,好久没人应答。最后,一个愁眉不展的黑衣女子把门打开了。当听说她们是来看医生的,便开始哭起来。医生被德国人抓走做了人质,因为他是互济会成员。德国军官们常去的一家咖啡店发生了爆炸,两名军官被炸死,几名受伤。如果限期内不把罪犯交出来,他就要被枪决。那个女子看起来很是和善,皮埃尔太太便把自己的不幸告诉了她。

“这些畜生!”她说。她同情地望着安妮特:“可怜的孩子。”

她把城里一名助产士的地址交给她们,并让她们跟助产士说,她们是从她这里过去的。助产士给她们开了些药。药物让安妮特痛苦欲死,但除此外,便没什么效果,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是好好的。

这就是皮埃尔太太讲给汉斯听的事情的前后过程。汉斯沉默了一会儿。

“明天周日了,”他接着说道,“我没什么事做,我再来,咱们谈谈。我还会带好东西过来。”

“我们没有缝衣针,你能给我们带点儿吗?”

“我试试吧。”

她又把那捆柴火背起来,步履艰难地往回走,汉斯回到了苏瓦松。第二天,他不敢骑摩托车,便雇了辆脚踏车。他把食物捆在车架上,这次的包裹比往常大,因为里面放了瓶香槟。到农场时,已是夜幕四合时分,全家人肯定都从田里回来了。皮埃尔太太正在做饭,她的丈夫在读《巴黎晚报》,而安妮特在补袜子。

“瞧,我给你们带了几根针,”他把包裹解开,说道,“这些布料是给你的,安妮特。”

“我不要。”

“你不要?”他咧着嘴笑了,“你该给孩子准备点儿东西了。”

“那是对的,安妮特,”她母亲说,“我们什么都没有。”安妮特仍在补袜子,头都没抬。皮埃尔太太那贪婪的目光扫了一遍包裹里的东西:“一瓶香槟?”

汉斯咯咯地笑起来。

“我马上告诉你香槟有什么用,我有个想法。”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安妮特面前,“我不知从何说起。安妮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感到抱歉。但也不是我的错,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你能原谅我吗?”

她用仇恨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永远不会。你为什么还不放过我?你把我的一生都毁了,难道还不够吗?”

“啊,那倒也是。不过,或许我没有毁了你吧?当我听说你要生孩子时,我开始觉得好玩儿,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它让我感到自豪。”

“自豪?”她激烈嘲弄道。

“我希望你把孩子生下来,安妮特。我很高兴你没把孩子打掉。”

“你怎么敢这样说?”

“听我说。自从知道这件事后,我再没考虑别的。六个月后战争就要结束了。明年春天,我们就能让英国人投降,他们已经没机会啦。到时我就退役,跟你结婚。”

“你?为什么?”

他褐色的面皮涨得通红,已无法用法语把意思表达清楚。于是,他就用德语说了,他知道她能懂。

“Ich liebe dich.”

“他在说啥?”皮埃尔太太问。

“他说他爱我。”

安妮特向后仰了仰脖子,发出刺耳的狂笑声。她笑得越来越响,无法遏制,泪水从眼眶里滚滚而出。皮埃尔太太狠狠地拍了拍她的两个面颊。

“你不要在意,”她对汉斯说,“这是歇斯底里症,她的情况……你知道。”

安妮特喘了口气,安静了下来。

“我带来一瓶香槟,是用来庆祝我们订婚的。”汉斯说。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痛苦的?”安妮特说,“我们被一群傻瓜打败了,这样的傻瓜。”

汉斯继续用德语说道。

“我原先并不知道我爱你,直到那天发现你要生孩子了才意识到。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了,如电闪雷鸣一般,不过我相信我是一直爱着你的。”

“他说啥?”皮埃尔太太问。

“没什么重要的。”

他又开始讲法语。他想让安妮特的父母听到他在说什么。

“我现在就想同你结婚,只是他们不允许。不要以为我啥都不是。我父亲颇有钱财,在我们那个市镇,我们家的名声也很好。我是家里的长子,你以后什么都不会缺。”

“你是天主教徒吗?”皮埃尔太太问。

“是的,我是天主教徒。”

“这很重要。”

“我们所住的乡下,风景优美,土壤肥沃,从慕尼黑到因斯布鲁克,再没有比我们家更好的耕地了,以后那就是我们的。农场是我祖父在七十年战争后购买的。我们有一辆汽车、一台收音机,还有一部电话。”

安妮特转向父亲。

“这位先生有着全世界的智谋。”她大声挖苦道。她看着汉斯,说:“我的地位不错呀——一个被征服国家的外国女人,还带着一个私生子。这是给我一个获得幸福的机会,是不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皮埃尔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终于第一次开了口。

“不可以啊。我不否认,你的表态是好的。上次大战我也参加了,我们也都干了些和平时代不会干的事。人性就是如此。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儿子已经死了,安妮特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不能让她走。”

“我已料到你们会有这样的想法,”汉斯说,“我已经想到办法了:我可以留下来。”

安妮特飞快地扫了他一眼。

“你什么意思呢?”皮埃尔太太问。

“我还有个弟弟,他可以留在家里帮助父亲。我喜欢这里。一个精力充沛、创造力旺盛的人在这个农场是可以有番作为的。战争结束后,会有大量德国人定居于此。大家都知道,法国劳力不足,无法耕种土地。前几天有人在苏瓦松给我们作报告时提到,由于人手不足,法国三分之一的土地都已荒芜了。”

皮埃尔和妻子交换了下眼神。安妮特明白,他们动摇了。自从儿子死后,他们一直想招赘一个身强体壮的女婿。等到他们老了,除了闲逛而做不了任何其他事情的时候,他就可以把农场接管过去。

“要是那样,情况就不同喽,”皮埃尔太太说,“这个建议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住嘴!”安妮特粗暴喊道。她向前探了探身,用一双喷着怒火的眼睛盯着德国人。“我已经跟城里男生学校的一名同事订婚了,战后我们就要结婚。他没有你健壮、高大,也没有你帅气,他是个矮小瘦弱的人。他的美全在于闪烁在脸上的智慧,他的力量全来自于灵魂的伟大。他不是个野人,相反,他是个有修养的人,背倚着人类一千年的文明成果。我爱他,全身心地爱着他。”

汉斯的脸阴郁下来。他从没想到安妮特已经心有所属了。

“他在哪呢?”

“你以为他在哪里?在德国。一个俘虏,快要饿死了,而你们却在大肆吸吮着这片土地的脂膏。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恨你!你要我原谅你,绝无可能。你竟还想进行补救,你个蠢货!”安妮特仰了下脖子,脸上显得极其痛苦,“我被毁了啊。哦,他会原谅我的,他是个温柔的人。但哪天他会不会怀疑我没有被强迫呢——而是为了黄油、奶酪和丝袜而出卖了自己?一想到此,我就痛不欲生。碰到这种事的,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但我和他之间有这样一个孩子,一个德国孩子,生活会怎样呢?他跟你一样高大,金发像你,蓝眼睛也像你。哦,上帝,为什么我要遭这些罪?”

她站起身,飞快跑出了厨房,剩下的三个人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汉斯沮丧地望着那瓶香槟,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来。皮埃尔太太陪着他走了出去。

“你说要跟她结婚,当真吗?”她小声地问。

“是的,千真万确。我爱她。”

“不把她带走?留这里干活?”

“我保证。”

“事情明摆着的,我那老头不可能永远活着。在你家,你得跟你弟弟分割财产,在这里,全是你的。”

“情况也倒是。”

“我们一直不赞成安妮特跟那个教师结婚,可我们的儿子那时还活着,他说姐姐既然想嫁给他,有什么不可呢?安妮特对他非常迷恋。不过,现在我们儿子死了——可怜的孩子,情况就不一样了。即使她想经营好农场,一个人怎么能行呢?”

“假如要把农场卖掉,那人就丢大了。我懂得一个人对自己土地的那份感情。”

他们上了大路。她抓住他的手,紧紧握了一下。

“尽快再来呀!”

汉斯知道,皮埃尔太太现在站在了自己这一边。一想到此,他在骑车返回苏瓦松的路上就感到一阵阵安慰。安妮特爱上了别人是个麻烦,幸运的是,那人只是个俘虏。远在他被释之前,小孩子可能就已出世了。这也许会让她发生改变,女人嘛,你永远都说不清。是呦,在他们那个村庄,曾有一名女子,爱自己的丈夫几乎到了可笑的地步,不过在她生了孩子后,就再也不愿见到他。那么,相反的情况为何不能发生呢?现在,自己主动提出跟她结婚,她一定明白他是个正派人。老天,她向后仰头的那一瞬间,看起来是多么可怜哪!她的话语如此动听,语言那样优美!舞台上的女演员也不能比她说得更好,而且她说的话听起来是那样流畅自然。你得承认,这些法国人懂得怎样说话。啊,她真是个聪明人,即使用尖刻的语言讥讽他时,听起来也让人舒心。他自己所受的教育也不差,但跟她远远不能相比。文化——这是她说的。

“我真是头蠢驴。”他一边骑车,一边大声叫起来。她说过自己高大、强壮、帅气,如果这些对她来说无所谓,为何还要说呢?谈到婴儿时她也提到,婴儿会跟他一样:金黄头发、蓝色眼睛。他敢打赌自己的长相一定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要不然,他就是个傻瓜!他咯咯地笑起来。“我要慢慢来,需要耐心,让一切水到渠成好了。”

几周过去了。苏瓦松的驻军司令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为人随和。鉴于来年春天的军事任务,他同意不要对属下过于苛求。德国报纸报道说,德国空军正在给英国以毁灭性打击,现在整个英国都人心惶惶。德军潜艇将大批的英国舰只击沉。这个国家已经陷入饥荒之中,革命随时都会爆发。夏季到来时,战争就将结束了,到时德国人会成为全世界的主宰。汉斯给家里写信,告诉父母他要跟一个法国姑娘结婚了,她家有一个不错的庄园。他建议弟弟借点儿钱把属于他那份的家产买过去,这样,他就可以用这笔钱扩大自己的庄园,因为战争和汇率的缘故,这个时候可以买到更为廉价的土地。他和皮埃尔绕着农场转了一圈,当他说出自己的想法时,老人静静地听着。他说,农场必须得重新补给,作为一名德国人,他是有些路子的;拖拉机太旧了,他可以从德国弄台新的,另外,还需要一台机动犁。要想农场多产,必须要利用好现代化的发明。皮埃尔太太后来告诉他,她丈夫说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看起来懂得不少。现在,她对汉斯非常友好,每逢周日都一再要求他跟他们一起共进午餐。她还把他的名字译成了法文,称他为“让”。他随时乐于提供帮助,身边有这样一个不介意干苦活累活的人太有用了,因为以后随着时间推移,安妮特能干的活会越来越少。

安妮特仍对他强烈敌视。除了回答他直接的问话外,从不跟他讲话,而且一有可能,就立马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当天气变得寒冷,无法待在房间里,她就在厨房的炉子旁坐下,做些针线活或者读点儿书,根本不看他一眼,仿佛他不存在一般。这时的安妮特身体康健、容光焕发。脸上也恢复了血色,在汉斯眼里,她是那样美丽。产期的临近使她身上愈来愈散发出一种奇特的尊贵气息,汉斯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内心掀起一阵阵狂喜。后来一天,在去农场的路上,他看到了皮埃尔太太在跟他招手,要他停下来。他用力刹住了车。

“我等你一小时了,以为你再不来了呢。你回去吧,皮尔死了。”

“皮尔是谁?”

“皮尔·加文,安妮特要嫁的那个教师。”

汉斯的心狂跳起来。造化呀!现在,他终于等到机会了。

“她难过吗?”

“她现在不哭了。我想劝劝她,她对我大发雷霆。要是她今天看见你,会一刀捅了你。”

“他的死又不是我的错。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个俘虏,也是他的朋友,逃到了瑞士,他给安妮特写了封信。今天早上,我们收到这封信的。因得不到足够的食物,集中营里的俘虏发生了暴动,带头者都被枪毙了,皮尔是其中一个。”

汉斯没有说话。他只能觉得这个人是罪有应得。他们把战俘营想象成什么了——豪华宾馆吗?

“给她留点儿时间,让她从打击中慢慢走出来吧。”皮埃尔太太说,“等她平静些后,我再跟她说。到时我会给你写信,告诉你什么时间再来。”

“好的。你会帮助我的,对吧?”

“你放心好了。我丈夫和我,我们都同意了。我们已经商量过,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必须得接受现实。我的丈夫,他不是傻子,他说法国目前最好的机会就是跟德国人合作。总之一句话,我不讨厌你。我不认为你做安妮特的丈夫会比那个教师差。再说,那个孩子也快出生啦。”

“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汉斯说。

“会是男孩的,我敢肯定。我从咖啡渣子的样子就看出来了,我还用纸牌算过,每次都是男孩。”

“我差点儿忘了,给你带来几份报纸。”汉斯把摩托车倒过来,正准备骑上去,突然说道。

他递给她三期《巴黎晚报》。老皮埃尔喜欢每天晚上读读报纸。报上说,法国人必须得承认现实,接受希特勒在欧洲即将建立起来的新秩序。还说,德国潜艇在大海上无可阻挡,横扫一切;德军总参谋部为发起一次大的战役已经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最终将使英国屈膝投降;美国人毫无备战,而且历来软弱,分裂严重,不可能驰援英国。他还读到,法国必须抓住此天赐良机,通过跟德国忠诚合作,在新欧洲重新获得荣耀和地位。这些东西根本不是德国人,而是法国人写的。当他读到,法国的富人和犹太人将被消灭,穷人会迎来自己的辉煌,他点了点头。他们还说,法国本质上是个农业国,必须主要依靠勤劳的农民。说得好呀,那些聪明的家伙!是的,非常正确。

获悉皮尔·加文死讯十天后的一个傍晚,就在一家人晚饭行将结束时,皮埃尔太太按照事先跟丈夫商量好的,对安妮特说:

“前几天我给汉斯写了封信,叫他明天到我们家来。”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待在我的房间里。”

“哦,不要这样,孩子,别再犯傻了。你得现实些。皮尔已经死了。汉斯喜欢你,想跟你结婚。他长相不错,哪个姑娘若能嫁给他都会感到自豪的。没有他帮忙,我们怎样重建农场呀?他打算自己掏钱购买一台拖拉机和耕犁。过去了的事情你不能揪住不放。”

“你在白费唇舌,妈妈。以前我可以养活自己,现在也可以。我恨他,我恨他的虚伪和狂妄。我可以杀掉他,但他的死不足以让我满意。我要像他折磨我一样折磨他。如果我能找到一个办法让他受到伤害,如同他伤害我一般,我就是死了也高兴。”

“你太糊涂了,我可怜的孩子。”

“你妈妈说得对,我的女儿,”皮埃尔开口道,“我们被人打败了,就得必须接受现实。跟征服者我们要尽量处好关系。我们比他们聪明,如果把一切处理好的话,我们是有出头之日的。法国是腐烂堕落了,那些犹太人和有钱人毁掉了这个国家。看看这些报纸,你就明白了!”

“你认为我会相信上面任何一个字吗?这家报纸已被德国人收买过去了,要不,他会带给你看?写那些文章的人——都是卖国贼、卖国贼。啊,上帝呀!希望我能活到那一天,看着这些混蛋被民众撕成碎片。收买呀,收买呀,把他们每个人都收买了——用德国人的钱。这群猪猡!”

皮埃尔太太恼怒起来。

“你为什么要反对那个小伙子?他强迫了你——没错,但当时他喝醉了呀。女人碰上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是最后一次。他打了你父亲,打得他满脸是血,可你的父亲还恼恨他吗?”

“这是个不愉快的小事故,我已经忘了。”皮埃尔说。

安妮特尖声狂笑起来。

“你该去做个神父,用你纯粹的基督教精神去宽恕伤害过你的人。”

“那有什么过错呢?”皮埃尔太太怒道,“难道他没有尽力补偿吗?假如不是他,你父亲这几个月来怎么能抽到烟?如果说我们没有挨饿,那也是多亏了他。”

“要是你们还有尊严,还有廉耻感,就应把礼物甩到他脸上。”

“你也从中受益很多,不是吗?”

“没有,从来没有。”

“你在说谎,你明白的。你不吃他带来的奶酪、黄油和沙丁鱼。但汤你喝了,我把他带来的肉放汤里了;还有你今晚吃的色拉,你不用干吃,那是因为他带来的油。”

安妮特深深地叹了口气,用手抹了抹眼睛。

“我知道的,我也不想吃,但我无法遏制自己,我饿极了。是的,我知道汤里放了他带来的肉,我还是吃了。我也知道色拉是用他的油拌的,我想拒绝,但我如此渴望。那不是我吃的,而是我肚子里快要饿坏了的畜生吃的。”

“反正都一样,你是吃了。”

“我是在耻辱、绝望中吃的。他们用坦克、飞机剿杀了我们的力量,现在我们手无寸铁了,他们又用饥饿来摧毁我们的意志。”

“孩子,做戏有什么用。你是受过教育的人,却一点儿也不理智。忘掉过去吧,让你的孩子有个爸爸,再说,他是个农场好手,顶得上两个雇工。这样做方才明智。”

安妮特厌倦地耸了耸肩,三个人陷入了沉默。第二天,汉斯到了。安妮特阴沉着脸看了他一眼,既没有说话,也没走开。汉斯笑了。

“谢谢你没有跑开。”他说。

“我的父母让你来的,他们到村子里去了。这对我倒合适,因为我正想跟你把话说清楚。坐吧。”

“我父母想让我嫁给你。你很聪明,用礼物和承诺,把他们收买了过去。你那些报纸里的东西他们全信。我跟你说吧,我永远都不会同你结婚。我从没想过恨一个人会像恨你那样深。”

“我还是说德语吧。你能懂我说的是什么。”

“我应该可以听懂。我教过德语。我曾在斯图加特给两个小女孩做家庭教师,教了两年。”

汉斯开始讲德语,安妮特接续说法语。

“我不仅爱你,还欣赏你。我欣赏你的与众不同和优雅大方。你身上有些东西我看不懂。但我尊敬你。啊,我看出来了,即使现在有可能,你也不会嫁给我。不过,皮尔已经死了呀。”

“不许你提他,”她粗暴地叫道,“那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

“我只想告诉你,为了你的缘故,我对他的死感到难过。”

“被德国看守残忍地射杀了。”

“或许过些时日,你对他的悲伤就能减轻。你知道,当所爱的人死去后,一般人都认为你永远无法从悲痛里走出来,但你终究会的。再说,让孩子有个父亲不是更好吗?”

“就是没有别的事发生,你认为我会忘了你是个德国人,而我是个法国女人?假如你比那些蠢笨的德国人稍微强那么一点点,你就该明白,只要我活在世上,这个孩子就是我的耻辱。你认为我没有朋友吗?带着个德国士兵的孩子,我如何面对他们?我只求你一件事:让我一个人来承受耻辱吧,你走吧,走吧——看在上帝的分上,赶紧走,再也不要回来。”

“但他也是我的孩子呀!我需要他。”

“你?”安妮特惊叫起来,“一个醉酒后的野蛮行径带来的私生子,对你能意味着什么?”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自豪和快乐。当我听说你要生孩子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是爱你的。一开始,我不敢相信,因为这件事太让我吃惊了。你难道不明白我的意思吗?那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对我来说就是世上的一切。哦,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让我在心中产生了一种新的情感,我自己都不明白。”

她直视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奇特的光芒——你可以把它叫作胜利之光。她笑了几声。

“对你们德国人,我不知道我更憎恨你们的残忍呢,还是更鄙视你们的多愁善感。”

他似乎没听到她说的话。

“我一直在想着他。”

“你肯定是个男孩吗?”

“我知道他是个男孩。我想把他抱在怀里,我要教给他怎样走路。当他长大一点,就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他,教他怎么骑马,怎么射击。你们那条河里有鱼吗?我还可以教他钓鱼。我将成为全世界最自豪的父亲。”

她用非常、非常冷漠的眼神盯着他,面部僵硬而冷峻。一个念头、一个可怕的念头正在她头脑中形成。

他冲她亲切地笑了笑。

“或许当你看到我多么喜欢咱们的孩子后,你就会慢慢地爱上我。我要做你的好丈夫,我的宝贝。”

她没有作声,只是沉着脸盯着他。

“你就不能跟我说句好听的话吗?”他问。

她的脸涨红了,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

“别人可以轻视我,但我不会做任何事情让自己轻视自己。你是我的敌人,永远都是。我活着只是希望看到法国得到解放,会解放的,或许不是明年、后年,甚至三十年内都不会,但终究会的。别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我不会跟我们国家的侵略者和解。我恨你,也恨你让我怀上的这个孩子。没错,我们被打败了,但最终你会发现我们并未被征服。现在你走吧。我主意已定,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改变它。”

他沉默了一两分钟。

“安排好医生了吗?我来付费。”

“你认为我们想让乡里每个人都知道我们的耻辱吗?一切由我母亲照料就够了。”

“但假如出现意外呢?”

“假如你少管闲事吧。”

汉斯叹了口气站起身来,然后走出房间,并随手把身后的房门带好了,安妮特望着他走上那条通往大路的小径。她愤怒地意识到,他的某些话在她心中激起了她对他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哦,上帝,给我力量吧。”她叫喊道。

汉斯正往前走着,突然,安妮特家里那条老狗,那条喂养了多年的老狗冲上去向他狂吠。几个月来,他曾试图跟这条狗交上朋友,但对他的示好,狗一概置之不理。当他试着拍拍它时,它就会后退几步,对着他龇牙咧嘴,咆哮不止。现在,狗又向他冲过来,正处于烦躁和沮丧之中的汉斯,对着它狠命地踢了一脚。狗被踢到了灌木丛里,然后瘸着腿尖叫着跑了。

“畜生。”她叫道,“谎话,谎话,全是谎话!我心肠太软啦,差点儿就要同情他。”

房门的一侧挂着一面镜子,安妮特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她再向前靠近了些,冲着自己的影像笑了笑,但镜中显现的不是笑容,而是一副痛苦的怪相。

三月份了,苏瓦松的德国驻军开始忙碌起来。有上级前来视察,还有紧张的军事训练。流言满天飞。毫无疑问,他们就要开拔到某地了,但至于开到哪里,普通士兵们只是猜测而已。有人认为他们已做好了入侵英国的最后准备,有人说他们将被派往巴尔干半岛,还有人提到了乌克兰。汉斯也一直在忙。到了三月第二个周日的下午,他才得以抽身去了农场。这是个寒冷的冬日,天上灰蒙蒙的,连雨夹雪地下着,看来只要突然刮上一阵寒风,一场降雪就要来临。乡村冷冷清清,了无生机。

“你!”他刚一进去,皮埃尔太太就喊起来,“我们还以为你死了哪!”“这些日子,我来不了。现在我们随时都会开走,但不知具体时间。”

“孩子今天早上生了,是个男孩。”

汉斯的心猛跳起来。他张开双臂抱住了老妇人,吻了她两个面颊。

“周日生的孩子,他应该是有福气的。咱们打开香槟庆祝一下。安妮特怎么样?”

“她很好,没有任何意外,生得很顺利。她昨天晚上出现阵痛,到今天早上五点就生下来了。”

老皮埃尔正紧靠火炉坐着,抽着烟管。看到这个年轻人的兴奋劲儿,他轻声笑了。

“生第一个孩子,对人的影响很大呦。”他说。

“孩子头发浓密,金黄色的,跟你一样;眼睛也跟你说的一样,是蓝色的,”皮埃尔太太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孩子。长大了一定跟他爸爸一模一样。”

“啊,上帝,我太幸福了!”汉斯大声说道,“这个世界多么美好!我想去看看安妮特。”

“不知她愿不愿意见你。我不想让她心烦,以免影响奶水。”

“别,别,不要因为我的缘故,让她不开心。如果她不想见我,没关系。不过,让我看看孩子吧,就一分钟。”

“我想想办法,尽量把他抱下楼来。”

皮埃尔太太出去了,他们听到她迈着笨重的步子上了楼梯。过了一会儿,又听到她咔嗒咔嗒地下来了,然后一下子冲进了厨房。

“她和孩子都不在,她没在自己的房间。孩子不见了。”

皮埃尔和汉斯大叫起来。三人来不及多想,都慌里慌张奔上楼去。冬日下午刺目的阳光照在破旧的家具上,照在铁床上,照在廉价的衣橱和五斗柜上,一副脏乱、凄凉的景象。房间里没有一个人影。

“她去哪了呢?”皮埃尔太太尖叫着。她跑到狭窄的走廊,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安妮特的名字。“安妮特,安妮特!啊,真让人急疯了!”

“或许在起居室吧。”

他们跑到楼下闲着未用的起居室。当打开房门时,一股冷气扑面而来。他们又打开了储藏室。

“她出门去了,坏事了!”

“她怎么能出得去?”汉斯不安地问。

“从前门出去的,你个傻子。”

皮埃尔走过去看了看。

“对的。门闩拉开了。”

“啊,上帝,上帝呀,真是疯了,”皮埃尔太太喊叫道,“那会要了她的命的。”

“我们必须得去找他。”汉斯说。他下意识地跑到厨房,因为那里是他出出进进经过的地方,其他人也跟了过去。“哪条路?”

“到河边去。”老妇人喘着气说。

他突然停了下来,恐惧让他一下子变成了石头人。他盯着吓呆了的老妇人。

“我害怕,”她叫道,“我害怕。”

汉斯猛地打开了门,就在这时,安妮特走了进来。她只穿着睡袍和一件单薄的人造丝晨衣。晨衣是粉色的,带着些浅紫色的花。她全身水淋淋的,头发蓬乱,湿漉漉地贴在头上,一绺一绺地从肩膀上耷拉下来。她的脸色死一般惨白。皮埃尔太太扑过去,把她抱在怀里。

“你去哪了?我可怜的孩子,你全身湿透了。真是疯了。”

但安妮特把她推开了。她看着汉斯。

“你来得正是时候,你。”

“孩子呢?”皮埃尔太太叫道。

“我必须马上动手。我害怕再等一下就没勇气了。”

“安妮特,你干了什么?”

“我干了我该干的。我把他带到河边,放进水里,直至淹死。”

汉斯号啕大哭起来,那哭声像一头受伤欲死的野兽发出的狂叫。他双手捂住脸,像一个醉汉一样踉跄着跑出了房间。安妮特倒在椅子里,用双拳撑住前额,撕心裂肺地痛哭起来。

正文 潜逃

我一向确信,一旦一名女子下定了决心要嫁给一个男人,那么使男人幸免于难的唯一方法,就是立刻逃之夭夭。但事情总有例外。我曾有一个朋友,眼瞅着这一不可避免的厄运即将令人胆战心惊地降临于面前,于是乎,他从一港口登上了客轮一走了之(行李囊里仅带了一把牙刷,因为他十分清楚自身面临的危险和这次紧急行动的必要性)。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游荡。一年过去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安然无事(女人是变幻无常的,他说,十二个月的光阴足以让那个女人把他忘个干净)。不过,当他返回最初离开的那个港口时,在码头上他看到第一个向他欣欣然招手的,还是那个他躲避、逃离一年之久的娇小女人。在此类情境下唯一能够脱身而去的,我仅认识一人,他叫罗杰·查林。跟露丝·巴罗陷入爱河时,罗杰已不再年轻,因而有了足够的经验让自己谨慎行事,但露丝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让男人乖乖就范的天赋(抑或称作素质?)。正是靠着这一点,她将罗杰所拥有的常识、审慎,还有世俗智慧统统降服,他整个人就像九柱戏中的一排木柱噼里啪啦倒下了——这就是让人怜悯的天赋。当过两次寡妇的巴罗夫人,有着一双黑漆漆的美目。我从未见过如此令人动容的眼睛,似乎每时每刻都有泪水要夺眶而出;这双眼睛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有着无法承受之重——你能感受到这一点。哦,可怜的人儿,她的不幸遭遇是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假如你像罗杰·查林一样,是个身强体壮的人,又有的是钱,你几乎无可避免地会想到,我一定要帮助一下这个孤独无依的小女人,让她远离那些人生的苦难。啊,如果能帮她把那双可爱大眼睛里的忧伤除去,那该多好!通过从罗杰那里得来的信息,我能猜测到,每个人对待巴罗夫人都非常恶劣。她显然是那种最倒霉的人,没有一件事情是顺利的。如果她结婚,丈夫会打她;如果聘用经纪人,经纪人会骗她;如果雇佣一个厨师,厨师做的饭菜则会让她想喝醉。她所有珍爱的那些人,一个个都离她而去了。

罗杰跟我说,他最后劝服了她同意跟自己结婚,我祝他快乐。

“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好朋友,”他说,“她有点儿怕你,你知道——她认为你这个人太冷淡。”

“真没想到。我不明白她怎么会这样想。”

“你真的喜欢她,是吧?”

“很喜欢。”

“她有段时间过得非常艰难,可怜人儿。我极其为她难过。”

“是不容易。”我说。

我了解的还要多。我知道她是个愚蠢的女人,工于心计,而且还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第一次跟她见面时,我们一起打了桥牌。她曾是我的搭档,但两次动用王牌把我最好的牌干掉了。打牌过程中,我表现得像个天使,但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有人眼睛里盈满了泪水,那个人只能是我,而不是她。晚上结束时,她输给我一大笔钱,她说会寄支票给我,但根本没寄。我只能想,下次见面时,带着可怜巴巴的表情的不是她,是我。

罗杰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送她漂亮的珠宝,带她到这里、那里——没有不去的地儿。他们宣布婚礼将在不久后举行。罗杰感到非常快乐,他是在做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他喜欢的事。这个情况非同寻常,可以毫不奇怪地说,他是对自己的做法更满意些,而没有考虑两人是否完全适合。

但突然间,他就抽身而退了,原因不得而知。不大可能是他厌倦了她的说话方式,因为她根本就不同人交流,或许只是——她那悲惨的表情已不能触动他的心弦。他的眼睛又睁开了,又重新成为了过去那个精明之人。他心里跟明镜似的,露丝·巴罗是下定了决心要嫁给他,但他庄严赌誓说:任何东西都不能诱惑他跟露丝·巴罗结婚。不过他的处境有些窘迫。现在,他重新掌握了自己的判断力,清楚地看到过去交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也明白,如果他请她主动放手的话,她一定会以自己的迷人方式去无限拔高所受到的情感伤害。再说,对一个男人来说,抛弃一个女人总是让人尴尬的,人们会倾向于认为他的行为有失检点。

罗杰决定保守自己的秘密。无论在言辞上还是姿态上,他都不让自己表现出对露丝·巴罗任何的情感变化。对她的心愿他仍然留意,他带她到饭店吃饭,两人一起出去玩耍,他送她鲜花,他依然令人愉快、魅力十足。他们决定,一旦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就立马结婚。之前他住的是单人套房,而她住的是带有家具的房子,他们决定找一处合意的住宅。代理商寄给罗杰一些看房券,他带着露丝看了几套房子,但找到十分满意的房子很难。罗杰向更多的代理商提出了申请。他们看了一座又一座房子,看得甚是仔细,从地下室里的酒窖,到房顶下面的阁楼。有的房子太大,有的又太小了;有的离闹市太远,有的又太近了;有的过于昂贵,有的需要太多的修补;有的通气不佳,而有的室内风速过大;有的光线过暗,有的则一点儿遮蔽都没有。罗杰总能找到房子的毛病,不能购买。当然,要让他这个人感到满意是困难的,他怎么能忍心让亲爱的露丝住在一套不完美的房子里呢?完美的房子是需要找的。找房是个累人活儿,又让人烦心。不久,露丝开始焦躁起来。罗杰请她耐心些——在某个地方肯定有一套房子正是他们所渴望的,只需要再坚持一下,就一定能找到。他们找了几百套房子,爬了几千段楼梯,看过了难以尽数的厨房。露丝精疲力竭,不止一次动了肝火。

“如果你不能尽快找到房子,”她说,“我会再考虑我的想法的。哎呀,你老是这样,我们多少年也结不了婚。”

“不要说这样的话,”他回答,“我求你再耐心些。我刚刚收到一批全新的房源,都是最近听说过的代理商提供的。他们手里至少有六十套房子。”

两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求购,看的房子越来越多。他们找了两年啦!露丝的话越来越少,不时流露出轻蔑,她凄楚美丽的眼睛又增添了愠怒的神色。人类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巴罗夫人有着天使般的耐心,但最终还是抗议起来。

“你到底想不想跟我结婚?”她问他。

她的话语里有一种不熟悉的强硬,但对他没有影响,他的回答仍温文尔雅。

“啊,当然会的。我们一找到房子就结婚。顺便告诉你,我刚听说有个房子,很适合我们。”

“我感觉不舒服,再也不想看什么房子了。”

“可怜的宝贝儿,恐怕是你太累了。”

露丝·巴罗病倒在床。她不愿再看到罗杰,罗杰倒是乐意前去她的住所看她,并给她带去鲜花。他像往常一样勤勉有加、殷勤备至。每天,他给她写信,告诉她刚听说的房子。一星期过去了,罗杰收到了下面的信:

<small>我认为你并没有真心爱我。我遇到了一个人,他愿意照顾我,我今天就同他结婚。</small>

他让专门送信人给她带去了回信:

<small>你的来信让我心碎,我永远都不能从这个打击中走出来,不过,你的幸福当然是我要首先考虑的。我给你寄去七张看房券,都是今天早上邮来的。我敢肯定,你一定能从中找到最适合你的房子。</small>

正文 审判席

还没轮到自己,三个人耐心地等待着。对他们而言,“耐心”算不上新鲜东西,因为他们已坚定地践行了三十年。为了这一刻,他们在自己的人生里准备了太久,一直在期待着最后审判的到来。即便对自己没有信心——因为在这样一个庄重的场合,信心可能会用错地方,无论如何,他们怀有希望和勇气。他们穿过了海峡和狭窄的小径,鲜花盛开的罪恶之源这时迷人地展示在他们面前。三人虽然肝肠寸断,但他们高昂着头,抵御住了诱惑。现在艰难的旅行已经结束,他们期待着得到回报。三人无需说话,因为彼此的想法大家都是清清楚楚,他们的心里除了共同的欣慰,还有感激。假如他们屈服于那种激情——当时它几乎是不可抵御的,现在他们该有多么痛苦;假如他们牺牲了永生,而仅仅获得几天短暂的欢娱,那该有多么愚蠢!——永生最终如此明亮地照亮了他们的生命。他们觉得自己像是那些九死一生的人,刚刚从突如其来的狂暴的死亡中挣脱出来,摸摸自己的手脚,惊讶地看着周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他们没做任何需要自责的事,不久,他们的天使就会到来,告诉他们时刻到了,他们就会继续前进,就像他们过去走过的世界——现在早已抛到身后,他们开心地意识到,他们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他们在一边站了一会儿,因为人群太庞大了。一场可怕的战争正在进行。几年来,那些生命力旺盛、勇敢无畏的各国年轻士兵,行走在无尽头的队列里,走向最终审判席。还有女人和孩子,他们可怜的生命被暴力剥夺了,或者更痛苦地被悲伤、疾病和饥饿夺取。天堂里的法庭,没有一丝紊乱。

也是这场战争的缘故,让这三个苍白的颤抖着的灵魂站在那里,等待着他们的最终判决。约翰和玛丽当时是一艘船上的乘客,船被潜艇发射的鱼雷击沉了;另一人叫露丝,由于过于辛苦的工作而损坏了她的健康——她从来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当中。当听说自己所挚爱的男人死亡后,露丝投水自杀了。如果不去营救自己的妻子,约翰是可以自救的,事实上,三十年来,他一直对妻子恨之入骨,但是对她他一直没忘记自己的义务。在巨大危险降临的那一刻,他没想到还有其他的选择。

最后,天使牵着他们的手来到了上帝面前。刚开始的一小会儿,上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如果一定要说实话,那就是——在那一刻,上帝正有些心情不佳。此前是给一个哲学家做的审判。哲学家尽享天年,活得荣耀,但当着上帝的面,他说他不相信他。当然这句话并不能让万王之王平静的心灵受到干扰,而只会让他微微一笑。但哲学家或许不公平地利用了人世间正在发生的不幸,质问冷静观察着这一切的上帝是如何把他的全能和全善融合在一起的。

“没人能否认邪恶的真实存在,”哲学家简简单单地说道,“现在,假如上帝不能阻止邪恶,那他就不是全能;假如他能阻止邪恶而不愿去做,那就不是全善。”

当然对于上帝来说,这并非什么新鲜说法,但他总是拒绝考虑这一问题。实际情况是,尽管上帝洞察一切,但他并没有解决问题的答案。即使上帝也不能算出二加二等于五。但哲学家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正像哲学家们经常做的那样,从一个合理的前提引出一个不合理的推论。在此情形下,哲学家得出的最后结论,当然是荒谬的。

“我不会相信一个做不到全能、全善的上帝。”他说。

或许就在这时,上帝注意到了在他面前恭顺并满怀期待地站着的三个魂灵,他不由地松了口气。活着的人生命如此短暂,但谈起自己的时候,说个没完没了;死去的人,面对着永恒的来世,啰里啰嗦,只有天使们才能不失礼仪地听完。下面就是他们三人讲述的自己的经历。约翰和玛丽快乐地度过了五年的婚姻生活。然后,约翰遇到了露丝,两人陷入了爱河。基本和已婚夫妇无异,他们真诚相爱,相互尊重。露丝十八岁,比约翰年轻十岁,是个迷人优雅的人儿,有着让人一见倾心、迷倒众生的魅力。她身心健康,追求生活中真实的幸福,也有一颗高尚、美丽的心灵。约翰爱上了露丝,露丝也爱约翰,但让两人深陷其中的这段激情跟普通感情不同,它是如此强烈,不可阻挡,让两人觉得,整个世界的漫长历史其意义就在于它的发展、前行让他们在那一时刻、那一地点相遇。他们像达芙尼斯和克洛埃、保罗和弗朗西斯卡那样相爱。但最初的狂喜过后,两人开始不安起来。他们都是正派人,都很尊重自己的信仰,看重所处的社会环境。他怎能背叛一个纯洁的女人呢?她跟一名已婚男子又能怎样?这时他们也意识到,对他们的相爱玛丽是清楚的。她对丈夫的爱一直抱有信心,但现在这种信心开始动摇了。她心里五味杂陈,让她不堪承受。她嫉妒、恐惧、恼怒,她害怕会被抛弃,愤怒于对丈夫感情的掌控受到了威胁。她还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情感饥渴感——它要比爱更让人痛苦。她认为,如果丈夫离开了自己,她会死掉的。她还知道,如果丈夫陷入了那种恋情,那是因为别人爱上了他,而他不会主动去追求。她没有责怪他。她祈祷上天给她力量,她默默地哭泣,流下痛苦的泪水。约翰和露丝看着她在自己眼皮底下日益憔悴。抗争漫长而惨烈。有时候,他们在内心里放弃了,因为他们感觉到无法抵御那种蚀骨销魂般的激情。但他们仍在抵抗,在跟邪恶进行斗争,像雅各布同上帝的使者那样搏斗。最后终于战胜了自己,他们带着破碎的心分开了,但他们为自己的纯洁感到自豪。他们像献祭一样,把自己对幸福的憧憬,所感受到的生命欢乐,还有人世间的美丽都向上帝倾诉。

曾经沧海的露丝再也无意重觅爱情,于是,她带着一颗冰冷的心投向了上帝的怀抱,并致力于慈善事业。她不知疲倦地照料那些病人,帮助穷人。她建立孤儿院,成立慈善机构。她不再关注自己的容貌,美丽一点点离她而去,她的面容变得像她的心一样坚硬。她的信仰是狂暴而狭隘的,她的善良是严厉的,因为她的善意不是来自爱,而是来自理性。她变得飞扬跋扈、偏执暴躁、睚眦必报。约翰辞去了自己的职务,人变得阴郁而易怒,过着萎靡不振的日子,唯有死亡才能让他释然。对于他,生活已然全无意义。他也做出了努力,试图改变环境,但被改变的只是他自己。他内心深处只剩下一种情感,那就是对妻子从未止息的潜滋暗长的恨意。他温柔而体贴地待她,做了一个基督徒和绅士所能做的一切,也尽了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玛丽是一个忠诚于丈夫的好妻子,非常贤淑(这点必须承认)。她从来没有想过谴责丈夫曾有的疯狂,但尽管如此,她没法因为他为她做出的牺牲而原谅他。她变得刻薄而挑剔。虽然她也憎恨自己的做法,但她仍无法遏制自己不去说那些会伤害到丈夫的话。她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但她不能忍受的是,当她无数次因痛苦而希望自己赶快死掉的时候,他却享受着那片刻的欢娱。现在,她真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过去的日子灰暗而单调,但毕竟过去了。他们没有犯下罪恶,正等待着即刻到来的回报。

他们讲完了,一切都安静下来。天堂的各个法庭都悄无声息。“下地狱去吧”,这是浮现在上帝嘴唇上的话,但他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句话会让人联想到一句日常口语,他觉得不太适合这一庄重的场合。另外,这一判决也不太适用该案例中当事人的功与过。不过他的脸阴沉下来。他在问自己,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让冉冉升起的太阳照耀在浩瀚无垠的大海上,让白雪闪耀在山顶;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溪快速流过山坡,唱着欢快的歌曲,金黄的谷物在晚风中掀起波浪?

“我有时想,”上帝说,“路旁沟渠里的泥水反射的星光最为明亮。”

但是那三个魂灵站在他的面前,把他们并不快乐的故事讲给他听。他们是感到有些满意,这是一场痛苦的斗争,但他们都尽了自己的职责。上帝轻轻地吹了口气,就像一个人吹灭一根燃烧的火柴棒一样。啊,看!那三个可怜的魂灵站立的地方——已空空如也!上帝让他们化为了乌有。

“我总是奇怪,人类认为我如此看重性的紊乱,”他说,“如果他们观察过我所做的一切,他们就能明白,我对人类的这一弱点是怀有同情心的。”

然后,他转向哲学家——他正等着上帝就他的问题给出回答。

“你得承认,”上帝说,“在这个事件中,我很高兴地把我的全能和全善结合在了一起。”

正文 无所不知先生

早在我认识马克斯·凯拉达之前,我就开始讨厌他了。那时大战刚刚结束,远洋客运航线非常繁忙,预订舱位非常困难,代理人无论给你订到什么舱位,你就只能凑合着用了。对于单人舱,根本不要抱什么希望。我比较幸运,住进了一个双人客舱。但被告知同伴的名字后,我便有些垂头丧气。“凯拉达”这个名字,会让人联想到一个密闭的、连一丝一缕的夜风都无法进入的舱口。跟任何人合用一间客舱长达十四个昼夜,都算是糟糕的事(我从旧金山到横滨),但假如我同伴的名字是史密斯或者布朗,我也不至于那样沮丧。

我登上客船时,发现凯拉达先生已经在下铺放好了行李,那个样子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行李箱上贴着太多的标签,而衣箱又过大了些。他把自己的洗漱用品都打开了,我注意到他是顶级品牌“科蒂先生”的老主顾,因为我在洗脸架上看到了他的那些香水、洗发水和润发油。他的牙刷由乌木制成,上面用金字镂刻着他的名字,但牙刷本身确实该清洗了。我对凯拉达先生丝毫谈不上喜欢,于是决定到吸烟室去。我要来一副扑克,开始玩佩辛斯。我几乎刚拿起牌,一个人跑上前来,他认为我叫什么什么名字,问我对不对。

“我是凯拉达先生。”他补充道,然后冲我笑了笑,露出一排亮闪闪的牙齿。最后,他坐了下来。

“哦,是的,我想我们住在一个客舱。”

“我把这个叫作小小的运气。你根本不知道你会跟谁住在一起。当我听说你是个英国人时,我觉得非常开心。到了国外,我希望咱们英国人能够抱成团儿——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我冲他眨了眨眼。

“你是英国人吗?”我问,或许问得有些笨拙。

“当然啦!你不会认为我看起来像个美国人吧,是不是?我是百分百的纯粹英国人,我本来就是。”

为证明这一点,凯拉达先生从他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护照,在我鼻子下面轻轻晃了晃。

乔治国王的臣民真是无奇不有。凯拉达先生身材不高,长相粗壮,脸上刮得干干净净,皮肤黝黑,长着一个肉乎乎的鹰钩鼻和一对熠熠发光的明亮大眼睛,又黑又长的头发顺滑而卷曲。他说话流利,但毫无英国口音,还夹杂着过分的手势。我非常肯定,如果仔细查验一下他的那张英国护照,真相恐怕就要暴露了:凯拉达先生出生的地方一定有着更蓝的天空,而在英国一般是见不到的。

“你要喝点儿什么?”他问我。

我疑惑地看着他。禁酒令正在执行,船上显然是绝对禁酒的。不渴的时候,我说不清姜汁酒或柠檬水哪个会让我更讨厌。但凯拉达先生向我露出了东方人的微笑。

“威士忌加苏打水,或者干马提尼,你只需一句话。”

从他两个屁股口袋里,各掏出一个装了酒的细颈瓶来,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选了干马提尼,他又叫来服务员,要了一杯冰块和两个玻璃杯。

“非常不错的鸡尾酒。”我说。

“啊,酒有的是,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你船上要有什么朋友,告诉他们,说你有个哥们儿,全世界的酒他都有。”

凯拉达先生非常健谈。他谈纽约,谈旧金山,谈戏剧、绘画,也谈政治。他还是个爱国者。英国国旗是一块令人肃然起敬的布片儿,但让一个来自亚历山大或贝鲁特的先生挥舞的话,我只能觉得多少有损它的尊严。凯拉达先生表现得很亲近,我也不想装腔作势,但我还是忍不住想,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在称呼别人时,如果在名字前面加上“先生”二字,无论怎样都是得体的。凯拉达先生显然是想让我轻松随意些,而没使用这类客套。我不喜欢凯拉达先生。他刚坐下时,我把纸牌放在了一边,不过现在我认为,就第一次见面而言,我们的谈话已经够长了,于是继续玩我的纸牌。

“‘3’放到‘4’上。”他说。“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恼火的!你打佩辛斯时,还没来得及考虑呢,就有人告诉你翻起的牌应该放到哪里!”

“有了,有了,”他嚷道,“‘10’放到‘J’上面。”

我感到满腔的怒火和愤恨在翻腾,我不再玩了。这时,他一把抓起了纸牌。

“你喜欢玩扑克魔术吗?”

“不喜欢,我讨厌扑克魔术。”我回答。

“那,我给你表演一个。”

他给我表演了三个魔术。我说我该到楼下餐厅占座位了。

“哦,已经搞好了。”他说,“我给你占好了座位。我想我们住在同一客舱,也不妨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嘛。”

我不喜欢凯拉达先生。

我只不过是跟他同住一个客舱,在同一张桌上吃上三顿饭而已,但每次甲板上的散步总少不了他,要制止他绝无可能。他从没想到他并不受待见,而是肯定你乐于见到他,正像他乐于见到你一般。要是在你自己家里,你可以一脚把他踢到楼下,或者当着他的面砰地把门关上,他也断然不会想到,他是个不受欢迎的访客。他是个优秀的交际家,三天过后,甲板上的每个人他都熟识了。他什么都问,什么都管,参加大扫除,经营拍卖,为运动会的奖品集资,筹备套环和高尔夫比赛,组织音乐会,安排化装舞会。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肯定是船上最遭怨恨之人。我们都叫他无所不知先生,甚至当着他的面也这么称呼他,但他把这当作是奉承话。不过,最让人无法忍受的还是在饭桌上。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只能听凭他摆布。他精神饱满、兴致勃勃、夸夸其谈、争辩不休,任何事都比他人懂得多,如果你不同意他的意见,那就会伤害他那不可一世的虚荣心。无论一个话题多么无足轻重,他都会抓住不放,直到你同意他的想法为止。他从未想过他会有出错的可能,仿佛就是那种无所不知的人。我们跟医生坐在一张桌子上,凯拉达先生当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一切,因为医生是个懒人,而我又完全地漠不关心,但有一个叫拉姆塞的人是个例外,他正好也坐在那里。他有着凯拉达先生同样的武断,对那种黎凡特式的自以为是极为痛恨。两人之间已经爆发了尖刻而无止休的争论。

拉姆塞在美国领事服务处工作,驻地在神户。他来自美国中西部,是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多余的脂肪使他的皮肤绷得紧紧的,穿着一件现买的衣服,被撑得鼓鼓囊囊。他这是返回驻地上班的,前不久坐飞机回纽约把在家里已待了一年的妻子接来了。拉姆塞夫人是个非常娇小美丽的人儿,举手投足都叫人喜欢,而且还颇有幽默感。领事服务处的待遇不好,她的穿戴总是很朴素,不过她懂得怎样穿衣打扮,总能达到一种娴静文雅的效果。我本来是不会特别注意到她的,但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质——谦逊。如果说这种气质对于女人来说并不稀罕,但如今在她们的举止和仪态中并不容易见到。你看她一眼,就不能不被她的谦卑有礼所打动,就像外套上的一朵鲜花,让她整个人都亮丽起来。

一天晚上吃晚饭时,大伙无意中谈到了关于珍珠的话题。当时,报纸上曾连篇累牍地报道精明的日本人正在用人工方法培育珍珠。医生评论道,天然珍珠的价值一定会受到影响。人工珍珠已经够好了,将来很快就能变得完美无瑕。凯拉达先生习惯性地立马加入到这个话题中,给我们讲述了关于珍珠的所有应了解的知识。我相信拉塞姆先生在这方面一无所知,但他不会错过嘲讽那个自大者的任何机会。五分钟不到,我们中间便掀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以前我见识过凯拉达先生的如火激情和口若悬河,但和今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最后,拉姆塞说的什么话终于刺激到他了,他砰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嚷道:

“听好了,我很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我这次到日本正是去调研那里的珍珠产业。我是业内人士,我的说法是每个行业人员都能告诉你们的,我熟悉全世界最好的珍珠,那些我所不了解的都没有任何价值。”

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个新闻,因为凯拉达先生虽然口才了得,但从来没告诉任何人他所从事的行业。我们只是模糊地知道,他到日本是去从事某种商业活动。他得意扬扬地环顾了一下坐在桌边的几个人。

“无论他们培育出什么样的人工珍珠,像我这样的专家一眼就能认出来。”他指了指拉姆塞夫人戴着的一条项链说,“拉姆塞夫人,你得听我的,你戴的那条项链绝不会因此而少值一分钱。”

拉姆塞夫人一向谦虚惯了的,脸不由得泛红了,顺手把项链塞进了衣服里。拉姆塞向前探了探身。他看了我们所有人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拉姆塞夫人的项链还不错吧,是不是?”

“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凯拉达先生答道,“啊,我刚才心里想,那都是些好珍珠。”

“项链当然不是我买的,不过我很想知道,你认为它值多少钱。”

“哦,在这一行当,大约是一万五千美元左右。不过,如果是在第五大街购买的话,你说花了三万美元,我也不感到惊讶。”

拉姆塞冷冷地笑起来。

“你会惊讶的。那条项链是我们离开纽约的前一天,拉塞姆夫人在一家百货商店买的,花了十八美元。”

凯拉达先生的脸涨红了。

“胡说。项链不仅是真实的,而且就其大小来说,也是我见过的最好货色。”

“你愿意打赌吗?这是仿制品,我可以跟你赌上一百美元。”

“赌就赌。”

“哦,埃尔默,关于实实在在的东西,你不可以跟人打赌的。”拉姆塞夫人说。

她嘴唇上浮起一丝笑意,语气温柔,但对丈夫的做法不以为然。

“怎么不可以打?这钱来得容易,这样的好机会不抓住,我就是个十足的傻瓜。”

“但你怎么证明呢?”她继续说道,“不能光听我的话,也不能光听凯拉达先生的话。”

“让我看看这个项链,如果是仿制品,我马上告诉你,一百美元,我还是出得起的。”凯拉达先生说。

“摘下来吧,亲爱的。让这位先生看个够。”

拉姆塞夫人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手伸向项链的卡子。

“我解不开,”她说,“凯拉达先生一定要相信我的话。”

我突然模糊地感觉到,可能要发生让人不开心的事情,但也想不出说些什么好。

拉姆塞跳了起来。

“我来解。”

他把项链递给了凯拉达先生。这位自以为是的先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放大镜,对着项链开始仔细地观察起来。随之,胜利的微笑从他那光滑、黝黑的面皮上滑过。他把项链还了回去,正要开口说话,突然看到拉姆塞夫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整个人似乎要晕倒了。她睁着恐惧的大眼睛盯着他,发出绝望的哀求眼神。事态如此明显,我不知道她丈夫为什么根本没有看到。

凯拉达先生张大了嘴愣住了,脸涨得通红。你几乎能看到他内心里的激烈斗争。

“是我错了,”他最后说,“非常不错的仿制品,当然,我用放大镜一瞧就看出是假的了。我想,这样的烂货也就顶多值十八美元。”

他掏出了钱包,从中抽出一张一百美元的纸币,一句话没说递给了拉姆塞。

“或许这个可以给你一个教训,下次不要这么自以为是了,我的年轻朋友。”拉姆塞说着,把钱接了过去。

我注意到凯拉达的手在发抖。

这个故事跟其他故事一样,很快不胫而走,整个船上都知道了。那天晚上,他不得不忍受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无所不知先生终于栽了,真是个不错的笑话。不过,拉姆塞夫人因为头疼回到了客舱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后,开始刮胡子。凯拉达先生躺在床上抽烟。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摩擦声,我看到一封信从门下缝隙里塞了近来。我打开门,朝外看了看,什么人都没有。我捡起信来,看到是给马克斯·凯拉达的,名字用大写字母写成。我把它递给他。

“谁写来的?”他撕开了信封,“哦!”

他从信封里抽出的,不是信纸,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他看了看我,脸又红了。他把信封撕成了碎片,然后交给我。

“请帮我从舷窗口扔出去,你会介意吗?”

我按照他说的做了,然后我看着他笑了笑。

“没人乐意被当作一个大傻瓜。”他说。

“珍珠是真的吗?”

“假如我有一个娇小美丽的妻子,我不会自己待在神户,而让她一个人在纽约待上一年。”他说。

那一刻,我不完全讨厌凯拉达先生了。他摸出钱包,把那一百美元小心地放了进去。

正文 幸福的人

为别人安排生活是件危险的事,我一直对政治家、改革家等此类人物的自信心感到奇怪——他们总是强迫自己的同胞接受他们提出的某些措施,从而试图改变他们的行为、习惯和观点。我历来不愿意给别人提供建议,因为若非对对方熟悉得如果熟悉自己一般,你怎能给出你的建议呢?老天知道,我对自己了解甚少:对别人更是一无所知。我们只能对自己邻居的思想和情感进行猜测。我们每个人都是相互独立的监狱里的囚犯,跟构成人类的其他囚犯用惯用的符号进行沟通——这些符号的意义对于我们自己和他人都是不同的。不幸的是,生命只能活上一次,很多错误都无法挽回。我是谁呢?我怎能够告诉这个人或那个人他们该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生命并非易事,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完整、圆满尚且感到困难,我更无意去教给我的邻居在他的生命里该如何去做。不过有些人刚刚踏上人生征途便挣扎于困境之中,前程一片迷茫、危险重重,在此情形下,即使万分的不情愿,我还是会被迫举起手指来,给他们说说命运之事。有时,有人会问我,我该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命运的黑色斗篷已经将我覆盖了一段时日。

曾有一次,我知道我给出了很好的建议。

我是一名年轻人,住在伦敦维多利亚火车站附近的一所廉价公寓里。一天傍晚,我正想着该结束一天的工作了,便听到了门铃响。我打开了房门,看到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了他。他又问我能否到屋里来坐坐。

“当然可以了。”

我把他领进了起居室,并请他坐下。他看起来有点儿局促。我递他一支烟,他很费劲地点上了,这个期间,他一直戴着帽子。当他终于令人满意地把帽子摘掉后,我问要不要帮他放到椅子上。他马上自己放过去了,不过手中的伞掉到了地上。

“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来看你,”他说,“我叫斯蒂芬斯,是一名医生。你也是学医的,我想?”

“是的,不过,我不行医。”

“你不行医,我知道的。我读过你写的一本关于西班牙的书,我想跟你咨询一下。”

“恐怕那算不上一本好书。”

“实际情况是,你对西班牙是了解一些的,而我认识的人都不了解。我想你或许不介意给我提供一些信息。”

“我很乐意。”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抓过那个帽子,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心不在焉地摩挲着。我猜,这样可以给他一点儿自信。

“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这样同你说话,我希望你不会感到怪异,”他抱歉地笑了笑,“我并不打算把我的人生经历讲给你听。”

每次人们这样说话的时候,我都能知道,他们恰恰准备这样做。我不介意。事实上,我很喜欢。

“我是我的两个老姑妈养大的。哪里都没去过,也没做过其他任何事。结婚六年啦,没有孩子。我是坎伯韦尔养老院的一名卫生干事。但这个工作我没法坚持下去了。”

他那些短而急促的话语留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语气非常有力。我还没来得及大致看他一眼,现在开始好奇地打量他。这是个个头矮小的男人,长得粗壮有力,或许三十岁左右,一张红润的圆脸盘,上面有一双非常明亮的黑眼睛。黑色头发剪成薄薄的一层,紧贴在子弹状的脑瓜上。他穿着蓝色的西服,但已破旧不堪,膝盖处像个袋子一样膨起,而口袋全部鼓鼓囊囊的。

“你知道养老院卫生干事的职责是什么,一天天基本上不变样。这就是我今后整个一生都要面对的。你认为值吗?”

“那只是个谋生的手段罢了。”我回答。

“是的,我知道。挣的钱还是蛮多的。”

“我不是很清楚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啊,我想知道的是,一名英国医生到了西班牙去会不会有机会,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去西班牙?”

“我不知道,我只是喜欢它。”

“它跟里描写的不一样,你知道。”

“但那里有阳光呀,有好酒,那里色彩斑斓,有清新的空气。我不妨跟你直说吧。我偶然听说,在塞维利亚尚没有一名英国医生。你认为我到了后能不能养活自己?放弃了一份好工作,而去追求那种未知,你觉得疯狂吗?”

“你妻子怎么想的?”

“她也愿意去。”

“这里面风险很大。”

“我知道。不过你只要说可以去,我就去;你说留下来,我就不走了。”

他用他那双明亮的黑眼睛专注地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当真的。我思索了一会儿。

“这涉及你的整个将来,你必须自己做出抉择。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假如你不是想去挣钱,而是满足于只要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就可以,那你就去吧,因为这样你可以过上一种精彩的生活。”

他走了。开始的一两天,我还想着他,但后来就把他抛在了脑后,这个小插曲也完全从我的记忆里消失不见了。

多年后,至少十五年后,我正好到了塞维利亚。一次我稍微感到有些不适,便问宾馆的行李搬运工城里有没有英国医生。他说有,然后给了我一个地址。我打了辆出租车,赶到那家诊所,一个矮胖的男子从里面走出来。当看到我时,他犹豫了一下。

“你是来看我的吗?我是英国医生。”

我跟他说了我来这里的目的,他请我进去。他住在一座普通的西班牙房子里,带有一个庭院,一间诊室通向外面。诊室里到处堆放着报纸、书籍、医疗器械和一些杂物。这样的情景会让一个患有洁癖的患者受到惊吓的。我们做了治疗,然后我问医生需要付他多少钱,他摇了摇头笑了。

“不要钱。”

“为何不要?”

“你不记得我了?你看,我到这里来,还是因为你跟我说的那番话。你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是斯蒂芬斯医生。”

我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他给我提示当时的见面情形,重复了一遍我说过的话。渐渐地,我的记忆走出了黑暗,朦朦胧胧地记起了当时的那件事。

“我不知道还能再见到你,”他说,“我一直在想是否还有机会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这么说你成功了。”

我对他打量了一下。现在,他变得非常肥胖,头也秃了,不过眼睛在快活地眨着,红润、丰满的脸上挂着极开心的表情。身上的衣服尽管非常破旧,但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出自西班牙裁缝,而帽子是西班牙人常戴的那种宽边帽。他用那种一眼就能辨认出好酒坏酒的眼神看着我。他的外表尽管完全令人愉快,但看起来仍有些放纵。你可能会犹豫于让他为你做阑尾切除术,但要找人喝上一盅,没有比他更让人快活的了。

“你当然是结婚的人了。”我说。

“是的。但我妻子不喜欢西班牙,她回坎伯韦尔去了,在那里她更舒心些。”

“哦,真让人遗憾。”

他的眼睛闪烁着极快意的微笑,外貌真得有点儿像年轻的森林之神西勒诺斯。

“生活有的是补偿。”他嘟囔道。

这话还没说完,一名西班牙女子出现在了门口,尽管她已不是特别年轻,但长相依然扎眼而艳丽。她用西班牙语跟他交谈,但我还是明白她是这间房子的女主人。

他站在门口领我出去的时候,跟我说:

“上次我跟你见面的时候,你说我在这里也就仅能挣够基本生活所需,但我会过上精彩的生活。啊,我要告诉你,你是对的。过去我很穷,将来也会很穷,但老天在上,我过得很幸福。世上任何国王的生活我都不愿意跟他交换。”

正文 浪漫的年轻女人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让人烦心之事,其中之一便是难以寻觅一个圆满的故事。有些事件能激起你的兴趣,但当事人却是个超级糊涂虫,你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啊,一般来说,什么都不会发生。你所预测到的不可避免的灾难也并非难以避免;那些令人动容的悲剧,毫不顾及艺术的体面,最后萎缩成了休息室喜剧。当前,人的老龄化会带来很多麻烦,但也有一样补偿(我们得承认,还有其他不少),就是说,有时候它会给你带来机会,让你亲眼看到很久前目睹的事件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对于故事的最后,你本来已经放弃了了解的希望,但就在这时——在你最不期待的时刻,它就像一道菜,被端到了你面前。

当我护送德·圣艾斯特万侯爵夫人去坐汽车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这些想法。回到宾馆后,我又在休息室坐下,要了杯鸡尾酒,点上支烟,让自己镇静下来,开始整理自己的思绪。宾馆是全新的,看上去金碧辉煌,跟欧洲其他任何一家顶级宾馆没有区别。不过遗憾的是,为了享用现代化的水暖设施,我放弃了老式的、优美如画的德·马德里酒店,往常我驻留塞维利亚时一般住在那里。从我现在住的宾馆,可以看到一条宽广的河流——瓜达基维尔河,这没错,但不足以弥补原来酒店里每周两三次的酒吧茶舞会,总有一屋子的时尚男女在热烈地讨论着,声音几乎淹没了刺耳的爵士交响乐。

我在外面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回来时,发现一群人正吵吵闹闹。我走到前台要我房间的钥匙,这样我就可以直接回到房间去。不过,守门人把钥匙递给我时告诉我,有一个女士找我。

“找我?”

“她很想见到你。是德·圣艾斯特万侯爵夫人。”

“我认识的人群中没有叫这个名字的。”

“那一定搞错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向四周随便瞥了一下。一位女士伸着手走过来,嘴唇上挂着灿烂的微笑。根据我的记忆,我是从未见过她的。她抓住我的两只手,热情地晃动着,说的是流利的法语。

“这么多年了,再见到你真是高兴。我从报纸上看到你在这里,我心里想:我必须得去拜访拜访他。上次跳过舞以来有多少年了?我都不敢想。你还跳吗?我是跳的。我现在当祖母了,当然也胖了,不过我不介意,跳舞能防止我变胖。”

她说话语速太快了,让我听得差点儿喘不过气来。她长相粗壮,人已过了中年,画着浓妆,深红色的头发显然是染过的,剪得短短的;穿着巴黎最流行的服装,但根本不适合西班牙女人。她的笑声欢快而圆润,让你听了也想跟着笑起来。显而易见,她是极其享受生活的人。她的身材不错,我相信,她年轻时是个美人。但我还是想不起来她是谁。

“走,跟我去喝杯香槟,我们谈谈过去的那些好日子。要不你来杯鸡尾酒?我们亲爱的老塞维利亚跟过去不一样喽,你知道。什么茶舞会啊,鸡尾酒啊,现在都变得跟巴黎和伦敦一样了,都让我们赶上了,我们是文明人嘛。”

她把我领到舞池边上的一张桌子前,然后两人坐了下来。我不能再装作轻轻松松的样子了,否则只能将事情搞成一团糟。

“我恐怕真是蠢不可及,”我说,“在塞维利亚那些过去的日子里,我似乎想不起来一个叫你这个名字的人。”

“圣艾斯特万?”我还没说完,她打断我问:“当然你没听说过。我丈夫来自萨拉曼卡,以前在外交部门工作。我现在是个寡妇。你知道,当时我叫皮拉尔·卡伦。当然,我的头发染成了红色,这让我看起来跟以前有点儿不一样,不过,在其他方面,我认为变化不很大。”

“根本没变化,”我赶紧说道,“让我感到困惑的只是名字。”

现在我自然是想起来了。不过,我这一刻关注的只是如何把我的惊愕和好笑掩盖起来。她竟然是我在德·马贝拉伯爵夫人家的聚会以及园游会上一起跳舞的那个皮拉尔·卡伦,现在已变成如此矮胖粗壮、性格张扬的遗孀了!我简直难以相信,但我还是小心为妙。我不清楚她是否知道,当年那个轰动塞维利亚的事件我可一点儿都没忘记。不过让我高兴的是,她最后热情地跟我告了别,这样我可以带着轻松的心情回忆那些往日的故事。

当时——那是四十年前,塞维利亚尚未成为一个繁华的商业城市。城里有安静的铺着鹅卵石的白色街道,还有众多的教堂,钟楼上有白鹳筑造的鸟巢。斗牛士、学生还有游手好闲的人整天在塞尔佩斯街闲逛。生活是轻松而悠闲的。当然,那时还没进入汽车时代。塞维利亚人过着紧巴巴的日子,省吃俭用,以便能买上一辆马车。为了这一奢侈品,他们宁愿把生活中的一些必需品都节省掉。每个快乐的下午,从五点到七点,那些跟上流社会沾边的人们就会驾上马车来回驶过德利西亚斯——那是瓜达基维尔河畔跟公园相仿的几座花园。在那里,你可看到各类马车,有时尚的伦敦维多利亚式马车,还有破旧不堪的两轮轻便马车(似乎随时都要分崩离析);你还会看到高大雄奇的骏马,以及可怜巴巴的老马(它们死于马圈的悲惨结局已经为时不远)。不过有一辆马车不会不引起陌生人的关注。这是一辆维多利亚式马车,车新而漂亮,由两头好看的骡子拉着,车夫和侍从都身着浅灰色的安达卢西亚民族服装。这是塞维利亚人所见过的最奇异的一幕,马车属于德·马贝拉伯爵夫人。她是一个法国女人,嫁给了一个西班牙人。她热情地接受了西班牙人的风俗习惯,而把巴黎人的优雅保留了下来,这让她显得与众不同。别的马车总是如蜗牛般慢慢前行,以便让马车主人看到别人,同时也让别人看到自己,而伯爵夫人坐在两头骡子后面,在两个马车队列之间一阵小跑,一直冲到德利西亚斯的尽头,然后再折返回来,如此反复两次后便离开了。行动举止颇有些皇室气派。当你看着她优雅地端坐在飞跑着的维多利亚马车上,头漂亮地昂着,头发闪耀着极灿烂的金黄色(太鲜亮了,以至都让人觉得不是真的),你这时不会怀疑,是她法国人的活泼和决心赋予了她现在的地位。她是潮流的引导者,她的命令即是法律。伯爵夫人的崇拜者太多了,正因如此,她的敌人也少不了多少,其中最坚定的敌人便是德·多斯帕罗斯公爵夫人。公爵夫人靠自己的出身和社会影响在社会上赢得了最显赫的位置,而法国女人靠的是自己的优雅、智慧和个性。

当时公爵夫人只有一个女儿,就是皮拉尔小姐。我最初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有二十岁,长得非常漂亮,有一双极美的眼睛。至于皮肤,无论你试图用什么好听的笔调去描述,你只能称之为“白里透红”。她腰肢非常纤细,身材甚是高挑(相对于西班牙女孩来说),嘴唇红润,牙齿雪白而晶莹。浓密、黑亮的头发非常精心地梳理成了当时流行的西班牙发型。真是个魅力无限的人儿!她那双黑漆漆眼睛里燃烧着的火焰,微笑里透出的热情,还有她的一举一动散发出的魅惑力,都表明她是个激情四溢的人,这点倒不见得让当时的人喜欢。她属于这样一代人:他们在努力打破一些古老的习俗——那些有着良好家庭背景的西班牙女孩在结婚前都要遵守的习俗。我经常和她一起打网球,在德·马贝拉伯爵夫人家的聚会上也常在一起跳舞。公爵夫人认为在法国女人举行的聚会上喝香槟、吃正式的晚餐太过铺张。因而,当她在自己的豪宅举行聚会时(一年仅有两次),她为客人们提供的是柠檬水和饼干。不过,像丈夫以前那样,公爵夫人也饲养了些斗牛。碰到挑选年轻公牛的场合,她会为朋友们提供野餐午饭,大家吃得很快乐,很随意,但感受到了封建时代才有的那种兴奋劲儿。这就激发起了我的浪漫想象。一次,公爵夫人的斗牛将在塞维利亚的斗牛场参加比赛。晚上,皮拉尔小姐率领队伍进场,她穿的衣服让人想起了戈雅的一幅画。我以皮拉尔小姐护卫人员之一的身份也跟他们骑马进去了。真是一次诱人的经历——骑在那跳跃欢腾的安达卢西亚马身上,后面跟着六头公牛(周围也到处是牛),如雷般的哞哞叫声从身后传来。

很多男人——富有的、高贵的、两者兼而有之的,纷纷向皮拉尔小姐求婚,但是她不顾母亲的反对,全部回绝了他们。公爵夫人十五岁就嫁了人,女儿二十岁还保持单身在她看来有失体面。她问女儿到底在等什么;要说太难找那是荒唐,结婚是她的义务。但皮拉尔非常固执,找了些理由把每个求婚者都拒之门外。

随后便真相大白了。

白天在德利西亚斯驾驶马车时,公爵夫人由女儿陪着,坐的是大型的旧式四轮马车。一次,她们从伯爵夫人旁边经过——当时她正沿着大道来回猛跑。那时女士们之间的关系非常糟糕,彼此都装作视而不见,但皮拉尔却久久地看着那辆别致的马车和两头漂亮的骡子。她不想碰上伯爵夫人那带着些许讥讽意味的扫视,于是把目光停留在为伯爵夫人驾车的车夫身上。那是塞维利亚最英俊的男子了,穿着漂亮的制服,看起来极其迷人。当然,没有人准确地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显而易见,皮拉尔对那个马夫看得越多,就越喜欢他的样子。不知通过什么方式——因为这一部分的故事仍然是个不解之谜,两个人最终见面了。在西班牙,不同的阶级之间是奇怪地融合在一起的。一个管家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可能比主人还要高贵。皮拉尔获悉,车夫来自古老的利昂家族,比安达卢西亚的任何家族都要辉煌得多。至于出身问题,两人几乎是无可选择的,只是她的生活是在公爵的府邸度过,而他却被命运驱使着靠驾驶一辆维多利亚式马车来养活自己。他们并不为此感到遗憾,因为正是坐在那辆马车的驭者座上,他才吸引到塞维利亚这个最难追求的年轻女孩。他们彼此陷入了疯狂的恋情之中。恰巧就在这时,一个叫做德·圣艾斯特万侯爵的年轻人给公爵夫人写信,向皮拉尔求婚,她们于上一年的夏天在圣塞巴斯蒂安见过他。这是个极适合的求婚者。双方家庭自从腓力二世统治以来就不时地联姻。公爵夫人决心再不能任女儿胡闹,她把侯爵的求婚告诉了皮拉尔,并对她说,她优柔寡断太久了。她必须要么跟他结婚,要么就进修道院。

“我两个都不会。”皮拉尔说。

“那你要干什么?我给你这个家已经够久了。”

“我要和约瑟·利昂结婚。”

“他是谁?”

皮拉尔犹豫了片刻,她的脸或许红了些,她也希望如此。

“他是伯爵夫人的车夫。”

“哪个伯爵夫人?”

“就是德·马贝拉伯爵夫人。”

我对公爵夫人这个人是记得清清楚楚的,当她被激怒时,几乎无所顾忌。她暴怒、哀求、痛哭、争吵,情形非常可怕。人们说,她掌掴了自己的女儿,拽她的头发,但是我对皮拉尔的印象是,她会坚持自己的立场的,能够做出反击。她一遍遍说自己爱的是约瑟·利昂,他也爱她,她下定决心嫁给他。公爵夫人召集了家庭会议,把事情摆在了桌面上。最后决定,为使家庭免遭耻辱,必须把皮拉尔带到乡下去,待在那里,直到她迷途知返。皮拉尔听到了风声,一天晚上,趁家人都在睡觉时,从卧室的窗子逃了出去,跑到恋人家里,跟他父母住到一起。他们都是令人尊敬之人,住在瓜达基维尔河畔较偏远的一套小公寓里。那个地方叫特里亚纳。

此后,消息便不胫而走。生米做成了熟饭,丑闻在塞尔佩斯街的酒吧里四处传播。侍者不停地用托盘把小玻璃杯的曼赞尼拉端给来自附近酒店的人们。他们叽叽喳喳,开怀大笑。那些遭皮拉尔拒绝的求婚者收到了很多的祝贺。竟然跑了!公爵夫人一下子陷入了绝望之中。她实在没办法可想,于是去找大主教先生。他是她可资信赖的朋友,也是她以前的告解神父。她请求他去规劝一下那个鬼迷心窍的女孩。皮拉尔被传唤到了主教宫。这个善良的老人已经习惯于介入、调停家庭争端,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告诉女孩她的行为有多么愚蠢。但皮拉尔并没有被说服。任何人任何话都不能诱惑她放弃自己挚爱的男人。公爵夫人就在毗邻房间里等着,被人喊了去,向女儿做最后的劝告,毫无用处。皮拉尔又赶回了她粗陋的住处,把眼泪汪汪的公爵夫人留在了大主教那里。跟他的虔诚相比,大主教的智谋一点儿都不含糊。当他看到这个心力交瘁的女人很想听听他的建议时,他便告诉她最后一个办法是去找德·马贝拉伯爵夫人。她是塞维利亚最聪敏的女人,或许能帮上一点儿什么忙。

起初,公爵夫人愤怒地拒绝了。她可不愿意向自己最大的敌人请求帮助,这个脸丢不起。否则,多斯帕罗斯那个古老家族的荣誉就会毁于一旦。但大主教已习惯于跟这种不省心的女人打交道,他温和而聪明地劝她改变自己的想法。很快,她就同意了,答应前去请求法国女人发一番慈悲。她心头窝着怒火给她写了封信,问能否前去见她。那个下午,她被领进了伯爵夫人家里的休息室。伯爵夫人当然是最早听说这件事的人之一,不过当听这位郁郁寡欢的母亲讲述这个事件时,她的表现似乎让人觉得她是第一次听说。她极其快活地品味着整个情形,让睚眦必报的公爵夫人屈服于她那是无比的胜利啊!不过伯爵夫人在内心里终究是个温厚之人,而且也有幽默感。

“真是最不幸的情况,”她说,“我很抱歉,我的一个仆人引起了这件事。不过,我不是很清楚我能做点儿什么。”

公爵夫人很想上去扇她那张涂脂抹粉的脸,但她尽力控制住了自己的愤怒,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我请你帮忙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皮拉尔。你知道,我们都知道,你是城里最聪明的女人。在我看来——大主教也这么觉得,如果有什么解决办法的话,你头脑敏锐,一定会想到的。”

伯爵夫人清楚她在受到大肆吹捧,但她不介意,相反,她是喜欢的。

“你得让我想想。”

“当然了,如果他是一名绅士,我可以把我的儿子叫来,他会把他杀了,但多斯帕罗斯公爵不会跟德·马贝拉伯爵夫人的车夫决斗的。”

“或许不会吧。”

“在以前的时代,事情就简单多了。我只需雇上几个流氓,他们在晚上的大街上就可以把那畜生的喉咙割断。现在我们有那么多法律,但好人没法保护自己免遭侵害。”

“无论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一难题,我都感到难过,因为它都会让我那位尽职尽责的车夫无法为我提供服务了。”伯爵夫人嘟囔道。

“但假如他跟我的女儿结婚的话,他就没法做你的车夫了。”公爵夫人生气道。

“你会给皮拉尔一笔收入,让他们赖以生活吗?”

“我?一个比塞塔都不给。我当时就给皮拉尔说过了,我这里她什么也拿不到。他们只能饿死,我根本不管。”

“啊,我会这么想,当然不会去做——他可以继续做我的车夫。在我的马棚上面有几间非常不错的房子。”

公爵夫人的脸一会儿白,一会儿红。

“忘记我们之间曾发生的一切吧。让我们成为朋友。你不可以让我蒙受这种羞辱。如果我曾经冒犯过你,我请求你原谅。”

公爵夫人哭了起来。

“擦干泪,公爵夫人,”法国女人最后说,“我尽力而为吧。”

“你能做什么呢?”

“或许可以。皮拉尔自己没有钱,将来也没有,是不是?”

“没有我的同意就结婚的话,她一个便士都得不到。”

伯爵夫人给了她一个最灿烂的微笑。

“人们有一个普遍印象,南方人浪漫,而北方人务实。其实反过来才是对的。浪漫得不可救药的是北方人。我跟你们西班牙人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了,我很清楚,如果你不务实点儿的话,你将一无是处。”

公爵夫人心神不定,对这些令人不快的话语,她没有直接表现出怨恨的情绪。不过,啊,她这个女人是多么让人憎恨!德·马贝拉伯爵夫人站了起来。

“今天白天你就能听到我的说法。”

她坚定地打发走了来客。

马车定好了五点出发。四点五十,伯爵夫人在梳妆打扮,准备驾车出门,她叫人去喊约瑟。他来到休息室,一身浅灰色的制服,瞧那风度!她不能否认,他看上去真是养眼。假如约瑟不是自己的车夫——啊,现在不是想这类事情的时候。他站在她面前,表现得很轻松,带着些殷勤和神气活现,但没有一丝一毫的媚态。

“简直就是个希腊之神,”伯爵夫人嘟哝道,“只有安达卢西亚才能出这样的美男子。”随之,她大声道:“我听说你要跟多斯帕罗斯公爵夫人的女儿结婚了。”

“如果伯爵夫人您不反对的话。”

她耸了耸肩。

“你跟谁结婚,我根本不关心。你当然知道,皮拉尔小姐不会得到任何财富。”

“是的,夫人。我有个好的住处,我能养活我的妻子。我爱她。”

“就这个事我不会谴责你。她是个漂亮女孩。不过,我觉得我该告诉你,我从骨子里反对让一名已婚男子做我的车夫。从你结婚那天起,你不用为我服务了。我就跟你说这些,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开始翻阅从巴黎刚刚寄来的日报。正像她预料的那样,约瑟并没有离开,只是耷拉着头看着地面。很快,伯爵夫人抬起了头。

“你还在等什么?”

“我从没想到夫人会赶我走。”他不安地回答。

“我敢肯定你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活儿。”

“是的,不过……”

“哦,不过什么?”她尖刻地问道。

他痛苦地叹了口气。

“整个西班牙都没有一对骡子能跟我们的相比。它们简直跟人无异。我说的每句话它们都懂。”

伯爵夫人冲他笑了笑,那笑容会迷住让任何一个没有陷入过疯狂恋爱的人。

“恐怕你只能在我和你的未婚妻之间选择一个了。”

他把两只脚换了个位置,把手伸进口袋里准备掏支烟,不过随即想到了这是什么场合,便没有掏出来。他扫了伯爵夫人一眼,他那安达卢西亚人都熟悉的特别精明的微笑浮现在脸上。

“如果是那样,我就不再犹豫了。皮拉尔一定明白,那样会完全改变我的处境的。一周中的任何一天,我们都可以找到一位妻子,但像这样的职位,人一辈子也只能遇到一次。如果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了,那我就是个傻瓜。”

那个传奇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约瑟·利昂继续给德·马贝拉伯爵夫人驾车。不过,当他们在德里西亚斯来回驰骋时,伯爵夫人注意到,那些关注她的漂亮车夫的眼睛跟关注她的最新帽子的眼睛一样多。一年后,皮拉尔嫁给了德·圣艾斯特万侯爵。

正文 名誉问题

若干年前,我在写一本关于黄金时代的西班牙的书,所以有了重读考尔德戏剧的机会。

其中一本书叫作“El Médico de su honra”,意思是“好名声的医生”。这本书情节残忍,让你读得战战兢兢。但是再读之后,它让我想起了自己很多年前的一次遭遇——我从未经历过那样离奇的事,一直存储在我的记忆中。那时我还年轻,一次去塞维利亚做短暂停留,以观看基督圣体节的节日庆祝活动。当时正值盛夏,酷热逼人。狭窄的街道上空张挂着片片巨大的帆布,制造出宜人的阴凉,但广场上,太阳毒辣辣地暴晒着。早上我观看了游行盛典,壮观宏大,令人难忘。当圣体被庄严地抬着前行时,人群都跪了下来,卫队身着全身制服立正敬礼,向天上的君王表达敬意。下午,我随着拥挤的人流前去斗牛场观看表演。卖香烟的女孩,还有裁缝店里的女孩,乌黑的头发上插着康乃馨,她们的男友都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此时正值美西战争之后不久,人们还穿着带刺绣的短夹克、紧身裤,戴着宽边低顶的帽子。有时候,人群会被骑着劣马的骑马斗牛士冲散(那些劣马绝不会活过这个下午);骑马者穿着别致的制服,脸上故意流露出自豪的神情,跟那些滑稽的人们相互取笑着。一支长长的由破旧马车组成的队伍沿街驶过,发出巨大的声响,上面挤满了斗牛迷们。

我去得很早,因为眼看着观众一点点增多,最后挤满了整个偌大的竞技场,让我感到开心。曝晒在烈日下的便宜座位早已坐满了。当无数的男女斗牛迷们手持扇子狂扇不止的时候,营造出了一种奇异的氛围,就像一群蝴蝶在振翅翻飞一般。我所在的阴凉区,观众来得很慢。但即便在这里,要在演出前的一个小时找到自己的座位,你也得看得非常仔细。不久,一名男子在我面前停下来。他冲我愉快地笑了笑,问我能否给他让出点儿地方。他坐下后,我用眼角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穿衣甚是考究,一身英国服装,看起来像个绅士。他的手很好看,不大,但有力,手指细细长长。我想抽支烟,于是把烟盒拿出来,觉得给他让支烟也是一种礼节。他接受了。他显然看出我是个外国人,于是用法语向我表达了谢意。

“你是英国人?”他接着问。

“是的。”

“这里这么热,你怎么还没走?”

我解释说,我是专门来看基督圣体节的。

“不管怎样,你到塞维利亚来,这个必须得看。”

然后,我就满场子的观众随便评论了一番。

“没人会想到,西班牙曾为帝国的损失而流血,但现在,她昔日的荣耀已经不复存在,只剩下了一个名字。”

“剩下很多呀!”

“阳光,蓝天,还有未来。”

他冷冷地说道,仿佛他的国家的衰败与他无关。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便没有言语。我们在等着表演开始。包厢里开始坐满了人。女士们戴着黑色或白色花边的头纱走了进来,然后把马尼拉披肩铺开了挂在栏杆上,于是便出现了一面鲜艳而多彩的挂毯。不时地,如果她们中间出现一位特别漂亮的女士,如雷掌声就会响起,来欢迎她的到来,而她会微微一笑,并弯腰致意,毫无尴尬之态。最后,斗牛比赛的主席走了进来。乐队开始演奏音乐。斗牛士们,穿着缎子衣服,带着金银饰物(看上去闪闪烁烁),大摇大摆走进了场地。一分钟后,一头健硕的黑色公牛冲了进来。比赛的紧张和恐惧让人难以自制,但我注意到,我的邻座一直保持着冷静。一名斗牛士倒下了,但又奇迹般地躲开了暴怒公牛用犄角展开的攻击。这时几千名观众腾地站了起来,而他却一动不动。公牛被杀死了,骡子把动物的尸体运了出去。我精疲力竭地跌坐在座位上。

“你喜欢斗牛吗?”他问我,“大多数英国人都喜欢,尽管我注意到,在他们国家他们会说些极难听的话。”

“一个人会喜欢令他感到恐怖、又让他憎恨的东西吗?每次我来看斗牛比赛,我都发誓再也不来了,但最后还是来了。”

“这是一种奇怪的情感,它让我们在面对别人的危险时感到快乐。或许对于人类的天性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古罗马人有角斗士,现代人有情节剧。在杀戮和折磨中获得快乐或许是人的本能之一。”

我没有直接回答。

“你难道不认为,在西班牙斗牛活动的存在是因为人的生命几乎无足轻重吗?”

“那么你是认为人的生命很重要喽?”

我扫了他一眼,因为他的声音里有种讥讽的口吻,任何人都能听出来。我还注意到,他的眼睛里也满是嘲讽的神色。我的脸有些泛红,因为他让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过于年轻了。对他表情的变化,我感到惊讶。他看起来是个相当和善的人,有一双柔和、友好的大眼睛,但现在,他的神情是嘲弄和傲慢的,有些让人不安。我又缩回到自己的壳里。在这个下午的其余时间,我们几乎没再说话。但当最后一头牛被杀死后,我们两个都站了起来。他跟我握手,并说希望能够再次见面。这当然只是一种礼节,我想我们两个人都认为不会再有什么可能了。

不过非常巧合的是,两三天后我们又见面了。那天下午,我去了塞维利亚一个不太熟悉的住宅区参观阿尔巴公爵宫邸。我知道,公爵的官邸有一个漂亮的花园,其中一个房间的天花板极其华美,都认为是格拉纳达衰落前,由摩尔人的专属公司制造的。要进入宫邸并不容易,我非常想进去看看。当时心里想,这样的酷热天气里,没有什么游客,只需花上两三个比塞塔我就可以进去了,但结果让我大失所望。看门人跟我说府邸正在维修,没有公爵代理人的书面同意书,任何陌生人不得入内。由于无他事可做,我便去了城堡皇家花园,也就是唐佩德罗国王的旧日宫殿(对这个暴君,塞维利亚人现在仍记忆犹新)。漫步在橘子树和柏树丛中,让人心旷神怡。我随身携带了考尔德的一本书,便找地方坐下来读了一会儿,然后又去闲逛。塞维利亚的那些更古老的区域,街道狭窄而弯曲。徜徉在那些遮阳棚下,让人觉得惬意,但找到路径并不容易。我很快迷了路。就在我不知朝哪个方向走时,一个人向我走过来,我认出了就是在斗牛场认识的那个人。我叫住了他,问他能否给我指指路。他想起我来了。

“你是永远出不去的,”他转过身来,微笑道,“我陪你走一走,直到你不会出错为止。”

我表示反对,但他没听。他请我放心,说不会麻烦。

“你还没走啊?”他问。

“我明天走。我去了阿尔巴公爵的府邸,我想看看他那个摩尔天花板,但他们不让进。”

“你对阿拉伯艺术感兴趣?”

“啊,是的。我听说,那是塞维利亚最好的天花板之一。”

“我想最好我带你过去。”

“去哪?”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好像在考虑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假如他是这样想的,显然,他得出了令他满意的结论。

“如果你能抽出十分钟的时间,我就带你去。”

我向他表达了衷心的谢意,然后两人转过身来往回走了。我们聊着一些琐碎的话题,来到一幢大房子前。房子刷成了浅蓝色,看起来像是一座阿拉伯监狱。对着街的窗子锁得严严实实,塞维利亚的许多房子都有这样的窗子。我的导游在门口拍了拍手,一个仆人从对着庭院的一个窗子里探出头来,扯了扯窗绳。

“这是谁的房子?”我问。

“我的。”

我感到吃惊,因为我知道西班牙人总是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隐私,非常不乐意让陌生人进入自己的房子。大铁门打开了,我们进了院子,然后穿过院子,从一个狭窄的过道走过去。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迷人的花园中。花园三面环墙,墙跟房子一样高,古老的红色砖块由于岁月的侵蚀,色彩已变得柔和。墙上种满了玫瑰,长得密密实实,花枝繁茂,清香四溢。花园里,园丁似乎已无法遏制自然界的盎然生机,郁郁葱葱地长着一些树——有高耸挺拔、热切渴盼着阳光的棕榈树,有深暗色的橘子树,以及不知道名字的花树,树木之间除了玫瑰还是玫瑰。第四面墙是一座摩尔凉廊,带有马蹄形的拱门,上面装饰有细密的花纹。我一进去,就看到了壮观的天花板。它跟城堡花园有些相似,但没有像那座宫殿一样历遭修复,以致魅力全无,它是完好无损的,精致而温润,是个宝物。

“相信我,你没看到公爵的房子,但无需为此感到遗憾。而且,你可以说见到了任何其他外国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的东西。”

“你带我到这里来,真是太好了,我感激不尽。”

他四下里看了看,带着些自豪,我是能感受到的。

“这是我的一个祖先在残暴的唐佩德罗时代建造的。国王很可能不止一次跟我的祖先在此天花板下畅饮。”

我拿出了正在读的书。

“我在读一部戏剧,唐佩德罗是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

“什么书?”

我把书递给他,他扫了一眼书名。我打量了一下四周。“当然,给书添彩的部分就是关于那个优美花园的描写,”我说,“它给人留下了极其浪漫的印象。”

西班牙人显然对我的热情感到满意。他笑了起来。我注意到他的笑容是那样庄重,但脸上一直挂着的忧郁很难消失。

“想不想坐一会儿抽支烟?”

“好呀。”

我们走进花园,看到一位女士正坐在贴有摩尔瓷砖的长椅上,椅子跟城堡花园的那些椅子相似。她正在做刺绣活儿,突然抬起头来,看到走过来的陌生人,显然吃了一惊。她盯着我的同伴,露出奇怪的神色。

“允许我把我的妻子介绍给你。”他说。

女士向我郑重地弯腰致意。她很漂亮,眼睛极美丽,鼻子挺拔,鼻孔精巧,皮肤光滑而苍白。黑发浓密得像大多数西班牙女人一样,但中间夹杂着很粗的一缕白发。脸上几乎看不到皱纹,顶多不超过三十岁。

“你的花园太漂亮了,夫人。”我这样说,因为我得说点儿什么才好。

她漫不经心地朝花园瞥了一眼。

“是的,很漂亮。”

我突然感到尴尬起来,我并不期待她对我表现出热心,假如她认为我的闯入只会让人生厌,我也不会谴责她。对于她我有些没有看懂,那不是主动的敌意。尽管听起来荒谬,但我感觉到她身上有股死气沉沉的气息,虽然她很年轻漂亮。

“你们要坐一会儿吗?”她问丈夫。

“如果你允许,我们就坐上几分钟。”

“我不打扰你们了。”

她把丝线和用来做活的帆布收好,然后站了起来。这时,我注意到她比一般的西班牙女人身材要高。她严肃地向我鞠了个躬,举止高贵而镇定,步态庄重。在那些日子里,我尚有些轻率,记得当时心里想,她可不是那种可以胡闹的女人。我们在色彩斑斓的长椅上坐下来,我给了主人一支香烟,并把火柴递给他。他手里还拿着我的那本考尔德,随便地翻了翻。

“你在读哪部戏剧?”

“《好名声的医生》。”

他看了我一眼。我能看出他那双大眼睛发出了嘲讽的光。

“你觉得它怎么样?”

“我想这部戏剧令人厌恶。事实上,里面的一些想法跟现代人的观念肯定是格格不入的。”

“什么想法?”

“名誉问题,以及诸如此类的所有东西。”

我应该对此解释一下:名誉问题是很多西班牙戏剧中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力量来源。贵族们的行为准则是,如果妻子对自己不忠诚,或者闹出了丑闻——不管在其中她们应承担的责任是多么微小,丈夫都可以残忍地杀死妻子。这部特别的戏剧就是关于这一主题的,其对该问题的深思熟虑超过了我读过的任何一部书:一个有着良好名声的医生只是因为礼节问题,而对妻子展开报复,尽管他意识到她是无辜的。

“这种想法已经渗透到西班牙人的骨子里了,”我的朋友说,“外国人要么接受它,要么别去理会。”

“哦,别这样说,自从考尔德的时代以来,历史已发生了太多变化。你不会假意认为现在还有人会那样做吧?”

“恰恰相反,我仍认为,假如一名丈夫陷入这种耻辱和荒唐的处境,他只有让侵害者损命才能重获自尊。”

我没有答话。在我看来,他是在做出一种浪漫的姿态。我在心里嘀咕道,胡扯!他讥讽地冲我笑笑。

“你听说过唐佩德罗·阿加利亚吗?”

“从没听过。”

“在西班牙历史上,这是个著名的名字。其祖先之一便是效力于腓力二世的西班牙海军上将;另一个是腓力五世的契友,国王曾命令贝拉斯克斯给他画肖像画。”

“在腓力王朝时期,阿加利亚家族非常富贵,但到了我的朋友唐佩德罗这一代,情况就大不如从前了。不过,他仍不算贫困,在科尔多瓦和阿吉拉尔之间拥有若干庄园;在塞维利亚,他家至少继承了祖上少许的显赫名声。塞维利亚是个小小的世界,当听说他宣布跟没落的阿卡巴伯爵的女儿索莱达订婚后,人们都感到震惊,因为尽管她的家族非同寻常,但她父亲是个老流氓,债务缠身,为勉强度日,他所采用的那些手段根本上不了台面。不过,索莱达长得漂亮,唐佩德罗爱上了她,两人结了婚。他对她的那份迷恋或许只有西班牙才会做到。不过,令他感到沮丧的是,他发现她并不爱他。她温柔而善良,是个好妻子,一个持家好手。她对他充满感激之情,但仅此而已。他认为当她生了孩子后,也许就能改变。但有了孩子后,事情并没有两样。他们之间一开始就存在的障碍仍然没有消除,这让他痛苦不堪。最后,他告诉自己,她的性情过于高贵,精神过于雅致,而不能屈尊接受尘世的激情,只好听天由命了。是呀,她高出他太多太多,怎能与他缔结世俗的恋情?

我在座位上挪动了一下,感到有些不安。我想西班牙人过于夸张了些。他继续说了下去。

“你知道,塞维利亚的歌剧院只在复活节后开放六周时间,因为塞维利亚人不太在意欧洲音乐,他们宁愿跟朋友们聚会,而不愿听歌唱家演唱。阿加利亚一家在歌剧院有个包房,像其他人一样,他们在演出季节的第一个晚上,会前去观看演出。当时上演的是《唐浩塞》。跟典型的西班牙人一样,唐佩德罗和他妻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但仍会迟到。他们到第一幕即将结束时,才赶到剧院。在演出间隙,阿卡巴伯爵,也就是索莱达的父亲,由一名炮兵部队的军官陪着进了包厢。这名军官唐佩德罗以前从没见过,但索莱达似乎对他很熟悉。

“‘这位是佩佩·阿尔瓦雷斯,’伯爵说,‘刚刚从古巴回来,我坚持要带他来见见你。’

“索莱达笑了,伸出手,然后把新来者介绍给了自己的丈夫。

“‘佩佩是卡莫纳的律师的儿子。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耍。’

“卡莫纳是塞维利亚附近的一个小城。伯爵是在那里退休的,当时,他的债权人让他不胜其烦。他的财产几乎已挥霍殆尽,仅在那里留下一座房子。他现在生活在塞维利亚,靠着女婿的慷慨资助度日,但唐佩德罗不喜欢他。唐佩德罗颇为生硬地向军官弯腰致意。他猜是军官的父亲——那位律师,在跟伯爵从事一些不光彩的交易。过了一会儿,伯爵跑到对面的包厢,跟他的侄女,圣加德尔公爵夫人说话。几天后,唐佩德罗在塞尔佩斯街自己的俱乐部见到了佩佩·阿尔瓦雷斯,跟他聊了聊。他吃惊地发现这是个非常让人愉快的小伙子,在古巴建立了赫赫功勋。他幽默地把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番。

“复活节后的六周以及大展览会期间是塞维利亚最快乐的时候,世人聚在一起,闲聊谈笑,节庆活动一个接着一个。好性情的佩佩·阿尔瓦雷斯兴致勃勃,广受欢迎,阿加利亚家人总会时不时碰到他。唐佩德罗发现他总能让索莱达感到快乐。有他在身边,她就会活泼许多,她的笑声——以前他都没怎么听到过,现在让他感到开心。像其他贵族一样,他在展览会上租了一个摊位。在那里,他们跳舞、宴饮,喝香槟一直喝到凌晨。佩佩·阿尔瓦雷斯总是聚会上最活跃有趣的人物。

“一天晚上,唐佩德罗跟圣加德尔公爵夫人一起跳舞,他们从索莱达和佩佩·阿尔瓦雷斯旁边擦过。

“‘索莱达今晚好漂亮。’公爵夫人说道。

“‘也很快乐。’他回答。

“‘她以前是不是跟佩佩·阿尔瓦雷斯订过婚?’

“‘当然没有。’

“但这个问题让他震惊。他知道索莱达和佩佩早在孩童时就认识了,但他从没想过他们之间会发生过什么事。阿卡巴伯爵虽然是个流氓,但出身高贵,要他把女儿嫁给一个小地方律师的儿子是不可思议的。到家后,唐佩德罗把公爵夫人的问话以及他的回答跟妻子说了。

“‘但我是跟佩佩订婚了。’她说。

“‘那你怎么从来都没跟我说过?’

“‘一切都结束了。他在古巴,我从没想到还会见到他。’

“‘一定有人知道你们订婚了。’

“‘我敢说会有的。那有什么关系?’

“‘很有关系。他回来后,你不该再跟他恢复联系。’

“‘那是不是说你对我没信心了?’

“‘当然不是,我对你完全有信心。但不管怎样,我希望你现在跟他断绝交往。’

“‘如果我拒绝呢?’

“‘那我就杀了他。’

“他们彼此盯视了很久。然后,她向他微微欠了欠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唐佩德罗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她是否还爱着佩佩·阿尔瓦雷斯,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从来没爱过自己。但他不愿让自己陷入这种毫无价值的嫉妒情绪中。他审视自己的内心,有一点他是肯定的:对那个年轻的炮兵军官他并没有恨意。相反,他喜欢他。这不是个爱与恨的问题,而涉及对人的尊重与否。他突然想起前几天,他到自己的俱乐部去,刚进门,那里的谈话便戛然而止了。现在再回想这事,他似乎记得,其中几个正坐着聊天的人曾好奇地打量他。他们是不是正谈自己呢?一想到此,他全身有些哆嗦起来。

“展览会接近尾声了,等结束后,阿加利亚一家计划到哥多华去。在那里,唐佩德罗有一处庄园,他需要不时地去瞧一瞧。塞维利亚这段时间过于喧闹了,他期待着乡下的平静生活。

“那次对话后,索莱达说身体不舒服,待在房子里没出门,第二天依旧如此。唐佩德罗一早一晚去看了她,他们谈了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但到了第三天,他的侄女康琦塔·德·圣加德尔举行了一场舞会。这是这个季节的最后一场娱乐活动,她那个圈子的人士无一例外都会参加。但索莱达说自己仍然身体不适,宣布说留在家里。

“‘你不愿参加是不是因为前天晚上的那场谈话?’唐佩德罗问。

“‘你的话我反复思考过了。我认为你的要求并不合理,但我还是答应你。我跟佩佩断绝友谊的唯一方式就是不去任何我可能碰到他的场合。’她可爱的脸蛋上现出了一丝痛苦,‘或许这是最好的办法。’

“‘你还爱他吗?’

“‘爱。’

“唐佩德罗觉得自己快气疯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我?’

“‘佩佩远在古巴,没人知道他何时回来。或许永远都不回来了。我父亲说,我必须同你结婚。’

“‘为了不让他破产吗?’

“‘比破产还要糟糕。’

“‘我真为你难过。’

“‘你对我很好。我做了我可以做的一切,来证明我对你是心怀感激的。’

“‘佩佩爱你吗?’

“她摇了摇头,凄惨的一笑。

“‘男人跟男人不一样。他还年轻,爱玩乐,不会长时间地去爱任何人。是的,对他来说,我只是他幼年时的玩伴,少年时逗弄的对象。他以前对我的爱,他现在甚至可以开玩笑。’

“他抓住她的手紧紧握了握,吻了一下,然后离开了她。他是一个人去参加的舞会。他的朋友们听说索莱达身体不适后,都为她感到难过,但在表达了适当的同情后,他们立刻投身到晚会的快乐中去了。唐佩德罗溜到了纸牌室。房间里有一张牌桌,他坐下来开始打十一点。他的运气极好,挣了不少钱。一个牌友笑着问怎么没见索莱达,唐佩德罗看到另一人吃惊地瞥了他一眼。不过他笑了,回答说,她正好好地躺着床上睡觉呢。这时,发生了件倒霉事。几个年轻人走进了房间,问正在玩牌的一个炮兵军官佩佩·阿尔瓦雷斯到哪里去了。

“‘他没在这里?’军官问。

“‘没有。’

“晚会有些怪异地安静下来。唐佩德罗竭力控制住自己,不让心中突然产生的想法显露在脸上。他脑中滑过一个念头:牌桌上的那些家伙怀疑佩佩跟自己的妻子索莱达在一起。哦,真是丢脸!耻辱啊!他强迫自己又打了一个小时,依然赢钱,这时是不可以出错的。游戏结束了,他回到舞池,走到侄女面前。

“‘我还没怎么跟你说话呢,’他说,‘到另一个房间来,我们坐下谈一谈。’

“‘只要你愿意。’

“康琦塔的会客室没人。

“‘今晚佩佩·阿尔瓦雷斯去哪了?’他漫不经心地问。

“‘我不知道。’

“‘你以为他今晚会来吗?’

“‘当然。’

“她跟他一样微笑着,但他注意到她正用尖锐的目光看着他。他一改随意的语气,尽管只有两个人,还是压低了嗓门。

“‘康琦塔,我求你给我说真话。有人说他是索莱达的情人?’

“‘佩德里托,你的问题有多荒唐!’

“但他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恐惧,本能地用手碰了一下脸。

“‘你已经给出回答了。’

“他站起来离开了她。回到家,从庭院里抬头看了看,妻子房间里有盏灯正亮着。他上了楼梯,敲了敲门,没有回音,便走了进去。他惊讶地看到,天虽然很晚了,她仍坐在那里做着刺绣。她把很多时间都用在了那上面。

“‘这个时间怎么还在忙?’

“‘我睡不成觉,也看不进书,我想做点活儿,可以让我分一下心。’

“他没有坐下。

“‘索莱达,我跟你说点儿事,一定会让你伤心的。我请求你一定要勇敢些。佩佩·阿尔瓦雷斯今晚也没参加康琦塔的聚会。’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不幸的是,你也没去。晚会上的每个人都认为你们两个在一起。’

“‘可笑!’

“‘我知道,但于事无补。你可以打开门让他出去,或者你可以自己溜出去,反正你们进进出出谁也看不到。’

“‘但是你相信吗?’

“‘不相信。我同意你的说法,事情很可笑。佩佩·阿尔瓦雷斯去哪里了?’

“‘我怎么知道?我会知道吗?’

“‘他竟没来参加这个最精彩的晚会,这个季节的最后一次聚会。’

“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跟我谈到他的第二天晚上,我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鉴于目前的情况,我想以后最好不要再见面,这样对事情好一些。他或许出于跟我同样的原因,没有参加聚会。’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他低着头看着地板,不过,他感觉到她的目光在盯着自己。忘记跟你说了,唐佩德罗有一长处,使得他超越了他周围的人,但同时也是他的缺陷。他是安达卢西亚最好的射手。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谁要想冒犯他,那得需要很大的勇气。就在几天前,在塔布拉达举行过一次飞碟射击比赛,是在塞维利亚郊外瓜达基维尔河河畔的一片开阔公地进行的。唐佩德罗击中了面前所有的飞碟。而佩佩·阿尔瓦雷斯表现得极其平庸,人人都笑话他。年轻的炮兵军官幽默地接受了那些玩笑话。大炮才是他的武器,他说。

“‘你要干什么?’索莱达问。

“‘你知道我只能做一件事。

“她明白他的意思。但她只是把他的话当成了玩笑话。

“‘你太幼稚了。我们已经不是生活在十六世纪了。’

“‘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跟你谈这件事。如果我有机会挑战佩佩,我会杀掉他。我不想那样做。假如他辞去任职,离开西班牙,我就放手。’

“‘他怎么会呢?他能去哪里?’

“‘他可以去南美,在那里能发财。’

“‘你要我告诉他吗?’

“‘如果你爱他的话。’

“‘我太爱他了,所以我不能让他像个懦夫那样逃走。失去了名誉让他如何面对人生?’

“唐佩德罗大声笑起来。

“‘佩佩·阿尔瓦雷斯,卡莫纳律师的儿子,跟名誉有什么关系?’

“她没有回答,但在她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对自己的无比憎恨。那眼神像匕首一样刺中了他的心,因为他爱她,一如既往地深爱着她。

“第二天,他到俱乐部去,看到几个人正站在窗口,看窗外塞尔佩斯街上来回行走的人群,佩佩·阿尔瓦雷斯也在其中,他便加了进去。

“‘你到哪里去了,佩佩?’有人问。

“‘我母亲病了,我不得不回了趟卡莫纳。’他回答,‘我感到极其失望,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他笑着转向唐佩德罗:‘我听说你运气很好,赢了所有人的钱。’

“‘你什么时候让我们复仇啊,佩德里托?’另一人问。

“‘恐怕你们得等一等了,’他回答,‘我得到哥多华去。我发现我的律师在偷我的东西。我知道所有的律师都是贼,但我竟愚蠢地认为这一个是诚实的。’

“‘我想你的说法太夸张了,佩德里托。不要忘了,我的父亲就是名律师,至少他是诚实的。’

“‘我才不信,’唐佩德罗笑道,‘我丝毫不怀疑,你父亲跟那些江洋大盗没有任何区别。’

“真没料到他说出这种无端的侮辱人的话来,佩佩·阿尔瓦雷斯一时间惊呆了。其余人也吃惊不浅,一下子都僵住了。

“‘你什么意思,佩德里托?’

“‘千真万确。’

“‘谎言,你知道你说的是谎言。你必须马上收回你的话。’

“唐佩德罗笑了。

“‘当然,我不会收回。你父亲不但是个贼,而且是个流氓。’

“佩佩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事:他从椅子里跳起来,张开手,朝唐佩德罗的脸扇了一巴掌。结果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天,两人来到了葡萄牙的边界。佩佩·阿尔瓦雷斯,律师的儿子,像一个绅士一样死了,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的心脏。”

西班牙人讲完了他的故事,语调之轻松,让我的大脑一时间没有转过弯来。等弄明白了,我感到极其震惊。

“真残忍啊,”我说,“简直就是冷血的谋杀。”

主人站了起来。

“你在胡说什么?我的年轻朋友,在当时的情况下,那是唐佩德罗唯一能做的事。”

第二天,我离开了塞维利亚。从那时起到现在,我始终没弄清楚给我讲故事的那个人姓甚名谁。我一直在想,我看到的那个女士,那个有一缕白发的女士,是否就是不幸的索莱达。

正文 诗人

我对名人一向兴趣了了,至于跟世上的那些伟人握手,我既无耐心,也乏激情,而这些曾令多少人备受折磨。当有人建议我跟某一个职位或成就远胜其同胞的杰出人士会面时,我会有礼貌地找到一个借口让我谢绝这份荣耀。一次,我的朋友迭戈·托雷提出把我介绍给圣安纳,我婉言拒绝了。但仅此一次,我的借口是真诚的。圣安纳不仅是个伟大的诗人,还是个浪漫主义者,一生的冒险经历富有传奇色彩(至少在西班牙是如此),倘若能在他的暮年时期对他做一拜访,对我而言将是件开心事。不过,我知道他已老弱多病,跟一个陌生的外国人晤面只会让他感到烦心。卡利斯托·德·圣安纳是宏大流派的最后一位继承者。在反拜伦风格的一片聒噪中,他延续了拜伦风格的存在,用一系列的诗歌讲述了他生命中的冒险故事,从此名声斐然——而这份荣誉是他的同时代人所不知晓的。我无意判断其诗歌的价值,因为我最初阅读这些诗歌时只有二十三岁,然后便迷恋住了。诗歌蕴含着激情,还带有英雄主义的冲天傲气,以及斑斓多彩的生命力,使我神魂颠倒、欲罢不能。时至今日,我脑海中仍纠缠着那些悦耳的诗行,强烈的节奏,以及关于青春岁月的迷人记忆。每次读起那些诗作,我总会心跳加速。我倾向于认为卡利斯托·德·圣安纳在讲西班牙语的民族中所享有的声望是名副其实的。那些岁月里,他的诗篇跳动在所有年轻人的嘴唇上,我的朋友们无止无休地跟我谈起他疯狂的处世,激情的演讲(因为他既是诗人,又是政治家),深邃的智慧,以及种种风流韵事。他是个叛逆者,有时还是个以身试法的人,勇敢无畏、喜欢冒险,但首先他是个情人。他跟这个著女名演员或者那个天才女歌手的恋情故事,我们都是耳熟能详——在那些如火焰般燃烧的十四行诗歌里,他描写自己的爱情、痛苦和愤怒,我们读啊读,直至倒背如流。我们了解到,一位西班牙公主,最让波旁家族自豪的后代,答应了他的求爱,但当他对她的爱情不复存在时,她去做了修女。公主的皇家祖先——腓力国王,曾经对一名情妇产生了厌倦,最终只能让她进了修道院,因为国王爱过的女人,不会再有他人爱上。卡利斯托·德·圣安纳不比人世间的国王还要伟大吗?我们为该女士的浪漫举动鼓掌,因为这让她得到赞扬,同时让我们的诗人感到欢喜。

但这一切都是很久前的事啦!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卡利斯托先生从那个他已无可奉献的世界,带着点儿轻蔑抽身而退,在自己的家乡埃西哈过起了隐居生活。当我宣布要前去埃西哈时(我已在塞维利亚待了一两周),并非因为他的缘故——迭戈·托雷已经把我向卡利斯托先生做了介绍,只是因为那是一个迷人的安达卢西亚小城,它使人产生的联想让我觉得亲密。看起来,卡利斯托先生是同意年轻作家偶尔前去拜访他的,他会不时地用他满腔的激情跟他们交谈——那火样的激情在他最辉煌的日子里曾经那样震撼过听者的心。

“他现在什么样?”我问。

“很高贵。”

“你有没有他的照片?”

“我希望有,但自从过了三十五岁后,他就拒绝面对镜头了。他说他不想让后代看到他不再年轻的样子。”

我承认,这些许的虚荣心让人很是感动。我知道,他刚进入成年时期的那些年,长相极其俊朗。但以后,他逐渐意识到青春永远地离他而去了,眼瞅着让人疯狂迷恋的容貌悄然消失,他一定感到了强烈的痛楚和苦闷。在他写的那些令人感动的十四行诗里,一切都表露无遗。

不过,我拒绝了朋友的提议。我很乐意重读一下我再熟悉不过的那些诗歌。其余时间,我更愿意在埃西哈安安静静、洒满阳光的街道上自由漫步。因此,在我到达的那天晚上,当我收到这个伟人亲笔书写的便条时,我感到有些惊慌失措。迭戈·托雷已经给他写信告诉了他我要前去拜访的消息。他在便条中说,倘若我能在翌日十一点前去见他,他将感到非常开心。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别无选择,只好等到约定时间上门了。

我住的宾馆紧靠城市的广场。在那个春日的早晨,广场上一片生机,但一离开那里,便宛然进入了一片废城之中。那些街道——蜿蜒的白色街道,空空荡荡,只是偶尔能看到一两个刚做完早祷归来的黑衣女子,正迈着从容不迫的步子往前走。埃西哈是个布满了教堂的小城,你无须走多远就能看到斑驳陆离的教堂门面,或者塔楼,白鹳在上面构造了自己的巢穴。一次我停下来,看着一列小个子的毛驴从身边经过。它们红色的鞍辔已经褪去了颜色,驮框里不知装些什么东西。不过,埃西哈自建城来一直是个重要的城市,很多白色房子都建有石门,上面覆盖着壮观的盾形纹章,因为来自新世界的财富滚滚而至这个偏僻之所,还有在美洲积攒了足够财富的探险家们也到这里来安度余年。卡利斯托先生就是在这里的一套房子里长大。我来到铁格栅前,拉响了门铃。我很高兴地想到,他住在这样一个相宜的地方。那个巨大的门楼显示出一种颓败的庄严,与我对激情四射的诗人的印象恰相符合。虽然我听到门铃在房间里回响,但没人前来开门。我又拉了一次,再来一次。终于一个竟然有着浓密小胡子的年老女人来到了门口。

“你要干啥?”她问。

她有着好看的黑眼睛,但神情阴郁。我猜测是她在照顾那个老人吧。我把我的名片递给她。

“我和你的主人约好了的。”

她打开铁门让我进去。她让我等着,然后离开我上了楼。庭院处于街道后面,凉爽宜人,面积可观。可以推测出,这是征服者的某一个属下建成。不过油漆已经有了污点,地板上的瓷砖也已破损,这里那里尽是灰泥白点。一切显示出贫困的迹象,但并不脏乱。我知道卡利斯托先生是贫困潦倒的。有时候,钱也来得容易,但他从没有看重这个东西,随便就花掉了。显然,他目前过着拮据的生活,但他根本不会留意这点,除了鄙视别无其他。院子的中央有一张桌子,每边放着一把摇椅,桌子上堆着些报纸,足足有两周的高寿了。我不知道在夏日的夜晚他坐在那里,点上一支烟,会有什么梦想充盈了他的想象。柱廊下面的墙上挂着西班牙绘画,又黑又破。房间里随处放着些陈旧的布满灰尘的家具,上面贴上了发光的金属板。靠门口悬挂着一对古老的手枪,我愉快地想象到,那是在他最有名的决斗中所使用过的武器。为了那个舞蹈演员佩帕·蒙塔涅滋(现在,我猜应该是一个牙齿全无、涂脂抹粉的丑老太婆了),他杀死了达斯·海默诺斯公爵。

我大致预想的场景,以及由此引发的想象,跟这个浪漫诗人极迅速地吻合起来,我的精神立刻被这里的氛围所控制。高贵和贫困包围着他,还有那份荣耀,几乎等同于他青年时代的辉煌;他的身上有种古代征服者的气息。如果就在这个破败而又华美的房子里,他最终走完自己著名的人生是再合适不过了。一个诗人当然理应如此生、如此死。我刚到的时候镇定异常,甚至对即将开始的见面有一丝的厌烦,不过现在,我开始有点儿紧张起来,于是点上一支烟。我是准时赴约的,不知道什么事情把老人耽搁住了。周围的寂静让人感到怪异和不安。过去的鬼魂涌入了静谧的庭院;我觉得,一个人老了、死了、走了,但也从此获得了一种虚无生命。那个时代的人们有一种激情和狂野精神,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早已找不到了。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做事不计后果,也做不到他们的那种英勇无畏(如戏剧般)。

我听到一个声音,心脏跳动加快了,感到兴奋起来。终于,我看到他沿着楼梯慢慢走下来,我屏住了呼吸。他手里拿着我的名片。这是个高个子老人,极其消瘦,皮肤呈象牙色,一头浓密的白发,但眉毛依然粗重、乌黑。他的眼睛很大,向我闪烁着忧郁的光芒。在那样的年纪,他黑色的眼睛仍能光亮如昨,真是让人感到奇妙。他长着鹰钩鼻,嘴唇紧紧闭着。当他向我走近时,他严肃的目光停留在我身上。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他正冷冷地对我进行着判断。老人身着一身黑衣,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宽边礼帽。他的举止里透出自信和尊严。他的样子跟我希望的毫无二致。当我看着他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他能震撼人们的头脑、触动他们的心灵。他是个纯粹的诗人。

他慢慢跟在我后面,来到庭院。他的确有着鹰隼一般的眼睛。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非同寻常。他站在那里,他就是那些伟大的西班牙诗人的继承人——庄严的埃雷拉,怀旧的、令人感动的弗雷·路易斯,神秘、晦涩、含混的贡戈拉。他是那一长串诗人的最后一位,他踩着他的步伐,受到人们同样的尊重。我的心里开始奇怪地唱起一首美丽而轻柔的歌曲,那是卡利斯托先生最著名的抒情诗之一。

我感到有些窘迫。幸运的是,我提前准备好了向他表达问候的话。

“大师,像我这样一个外国人,能跟您这样的伟大诗人结识,是我至高的荣幸。”

那双敏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快意,一时间,微笑使他严肃的嘴角的皱纹变得弯曲了。

“我不是诗人,先生,我是个鬃毛商人。你弄错了,卡利斯托先生住在隔壁。”

我走错了门。

正文 母亲

有两三个人听到了庭院里的争吵声,他们从各自房间里跑出来,听听是怎么回事。

“是新来的房客,”一个女人说道,“她跟她的行李搬运工吵起来了。”

这是一座两层楼的出租房,环绕着一个庭院。房子地处拉·马卡雷纳(塞维利亚最混乱的街区)的一条小街上。房子租给了工人、小公务员(这类人西班牙遍地都是)、邮递员、警察,或者电车售票员。这里孩子众多,成群结队。住户有二十家。邻里之间吵吵闹闹,然后再握手言欢,见了面便胡吹神侃、喋喋不休。哪个需要帮助了,大家就会伸出援助之手。因为安达卢西亚人都是温柔敦厚之人,总体而论,大伙相处得很是不错。有一间房已经空闲了一段时间。今天早上由一名女子租去了。一小时后,她带着大小细软来了。她本人携带着尽可能多的东西,一名加利西亚人——在西班牙,搬运工一般都是加利西亚人——运来了其他所有行李。

但争吵愈加激烈。二楼上的两个女人,正兴致勃勃地听着,生怕漏听了任何一句话,于是趴在栏杆上向前探了探身。

她们听到新来者尖厉的声音越来越高,不停地咒骂着,搬运工不时愤怒地插几句话。两个女人彼此用胳膊推了推。

“你不付钱我是不会走的。”搬运工坚持道。

“我已经给你付过钱了。你说过收三里尔的。”

“我从没说过!你答应给四里尔。”

他们在针尖大的利益上争辩个不休。

“搬那几样东西就要四里尔?你疯啦!”

她试图把他推开。

“你不付钱我是不会走的。”他重复道。

“我再给你一个便士。”

“我不要。”

争吵越来越响。女人对着搬运工尖叫着、咒骂着,在他面前晃动拳头。最后,他终于失去了耐心。

“哦,好吧,给我一便士,我走。我可不愿在你这样的荡妇身上浪费时间。”

她给他付了钱,然后搬运工把她的褥子扔在地上,走了。看着他离开,她又冲他骂了句脏话。等她从房间出来,再把东西拖进去时,栏杆上的两个女人看清了她的脸。

“天哪!那真是一张邪恶的脸!看起来就像个女杀人犯。”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沿着楼梯走了上来,她母亲冲她喊道:“罗莎莉亚,你看到她了吗?”

“我从她来的地方叫了个加西利亚人,他说他把东西从特里亚纳带来了。她答应给他四里尔,但又不愿意给了。”

“他没告诉你她的名字?”

“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在特里亚纳,他们都叫她拉·卡奇拉。”

她扫了一眼栏杆上那两个漠然地看着她的女人,什么话也没说。罗莎莉亚哆嗦了一下。

“她让我感到害怕。”

拉·卡奇拉年届四十,面容憔悴,瘦骨嶙峋。两手和手指骨骼突出,就像秃鹫的爪子。她两颊深陷,皮肤蜡黄,皱纹密布。当她张开苍白的厚嘴唇时,能看到尖尖的牙齿,跟食肉动物无异。她的头发是黑色的,但很粗糙,打着一个笨拙的结,似乎随时都会掉到肩膀上;每个耳朵的正前方,都耷拉下直直的一缕。眼睛深深地陷在眼窝里,又大又黑,发着凶光。她脸上的表情如此凶残,没有人敢走上前跟她说话。她又是个完全自闭的人。邻居们的好奇心不由地被唤起了。他们知道她很穷,因为她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每天早上六点,她就出了门,直到晚上才回来。他们甚至不知道她靠什么谋生。于是,他们敦促住在这座房子里的一名警察前去做一番查问。

“只要她不扰乱治安,我就不应管她。”警察说。

不过在塞维利亚,丑闻的传播总是快之又快。几天后,一名住在楼上的泥瓦匠带来了消息,说他在特里亚纳的朋友知道她的底细。拉·卡奇拉一个月前刚从监狱出来,她在那里待了七年——因为一桩谋杀案。她原先住在特里亚纳的一所房子里。不过在孩子们发现她以前的劣迹后,便向她投石子,辱骂她,她便用脏话回击他们,还动手打他们,搞得那个地方乌烟瘴气。房东通知她限期内离开。她对房东及所有赶走她的人破口大骂。后来一个清晨,她就突然消失不见了。

“那她杀的谁呢?”罗莎莉亚问。

“他们说是她的情人。”泥瓦匠回答。

“她不可能只有一个情人哦。”罗莎莉亚嘲笑道。

“圣玛利亚!皮拉尔——”她的母亲叫道,“我希望她不会把我们中的任何人杀掉。我说过,她看起来就像个女杀人犯。”

罗莎莉亚颤抖着,用手在自己身上画了个十字。就在这时,拉·卡奇拉忙完她白天的活计回来了。突然间,谈话者们都感到了一阵压抑,大伙都彼此向前靠了靠,仿佛要挤在一起,然后紧张地看着对他们怒目而视的那个女人。她似乎从他们的沉默中也看出了一丝不祥,带着怀疑的神色飞快地瞥了他们一眼。为找个话题,警察向她问好。

“谢谢好意。”她答道。然后阴沉着脸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砰地关上了门。

他们听到她锁上了门。那双邪恶、阴郁的眼睛将他们笼罩在了一片愁云惨雾之中。他们小声地嘟哝着,好像中了恶意的魔咒。

“她恶魔附体了。”罗莎莉亚说。

“我很高兴你在这里保护我们,曼纽尔。”她母亲对警察说。

但拉·卡奇拉看起来无意给大伙儿制造麻烦。她依然我行我素,不肯屈服于人,从不愿跟人打一声招呼。任何人想跟她表达友谊,都会被她断然阻止。她感觉到邻居们已经发现了她的秘密——那桩谋杀案以及多年的牢狱生活。她脸上的皱纹更加冷峻,深陷的眼睛露出更残酷的神色,但她给众人带来的焦虑慢慢地消失了。当她偶尔从庭院里坐着的人群中穿过时,甚至连多嘴多舌的皮拉尔也不再去注意这个不苟言笑、憔悴不堪的女人。

“我敢说监狱生活让她发疯了,他们说这种事常有。”

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让小道消息又疯长起来。一个年轻人来到铁格栅(这座塞维利亚住宅的前门,熟铁制成)前找安东尼亚·桑切斯。皮拉尔正坐在庭院里缝补裙子,她抬头看了看女儿,耸了耸肩。

“这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她说。

“有的,她就住在这里。”年轻人回答道,然后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他们也叫她拉·卡奇拉。”

“噢!”罗莎莉亚打开了大门,给他指了指房门,“她在家。”

“谢谢。”

年轻人冲她笑了笑。罗莎莉亚是个漂亮女孩,脸色红润,有一双好看的、引人注目的眼睛。一支红色康乃馨衬托着她乌黑光滑的头发。乳房饱满,乳头在罩衫下挺立着。

“祝福献给给你带来生命的母亲。”他说了句陈旧的祝福话。

“上帝和你同在。”皮拉尔答道。

他走过去,敲响了门。两个女人的目光好奇地跟着他。

“他是谁呢?”皮拉尔问,“拉·卡奇拉以前从来没有过访客。”

他的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他们听到拉·卡奇拉用令人焦躁的声音问谁在敲门。

“妈妈!”他叫道。

一声尖叫传来。门一下子打开了。

“古利托!”

女人张开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然后热烈地亲吻他。她抚摸着他,双手满怀爱意地轻轻摩挲着他的脸庞。女孩和她母亲看着这一切,从来没想到那个女人会如此温柔。最后,她高兴地轻轻啜泣起来,然后把儿子拉进了屋里。

“是她儿子,”罗莎莉亚惊讶道,“谁会想到呢?她还有这样的好儿子。”

古利托有一张清瘦的面孔,牙齿整齐、洁白,头发剪得很短,紧贴头皮,太阳穴附近都刮净了,喷上了一种正宗的安达卢西亚香水。早熟的胡须在褐色的皮肤下形成蓝色的影子。当然他是个极好打扮的人。像他的同胞一样,对漂亮的衣服有着强烈的爱好。他的裤子是紧身的,短夹克和带饰边的衬衣都新得没法再新,还戴着宽边的礼帽。

最后,拉·卡奇拉的房门打开了,她从里面走出来,靠在儿子的臂膀上。

“你下周日还要来吗?”她问。

“如果没什么事耽搁就来。”

他扫了罗莎莉亚一眼,然后跟母亲道了晚安,又冲她点了点头。

“愿上帝跟你同在!”她说。

她冲他笑了笑,黑漆漆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拉·卡奇拉截住了那个眼神。早已被巨大的快乐扫荡无存的阴郁又像雷雨云一样使她的面孔黯淡下来。她狠狠地、阴沉沉地看着那个漂亮女孩。

“那是你的儿子吗?”年轻人走后,皮拉尔问。

“是的,是我儿子。”拉·卡奇拉粗声说道,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任何事情都不能软化她那颗坚硬的心。纵使她的心里溢满了欢乐,但还是不去理睬那份友谊的序曲。

“他是个俊小伙。”罗莎莉亚说道。在接下来的几天,她不止一次地想到了他。

拉·卡奇拉对儿子爱得可怕。他就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她带着火一样的激情和强烈的嫉妒爱着自己的儿子,这份爱反过来又要求儿子对自己表现出无法做到的忠诚。她希望对儿子来说,自己就是最重要的。由于工作的原因,儿子没法跟自己住在一起。一想到他远离自己时不知在做些什么,她就感到备受折磨。她无法忍受儿子去关注别的女人。对于儿子可能会向一名女子求爱这一赤裸裸的想法,更是让她痛苦不堪。在塞维利亚,跟年轻女子谈情说爱是最普遍的快乐:在此过程中,少女会花半个晚上的时间坐在窗口(由铁窗条保护着),或者站在门口,而她的情人站在街上,向她倾诉着对她的迷恋,当然,那是她乐意听到的。拉·卡奇拉意识到儿子是个非常迷人的年轻人,一定备受女人青睐,所以曾问过儿子有没有情人(心肝宝贝)。儿子发誓说,他每个晚上都用在工作上了,她知道他在说谎。不过,儿子的断然否认让她感到了疯狂的快乐。

她看到罗莎莉亚令人气愤地瞥了儿子一眼,而儿子对她报以微笑,狂怒占据了她的心。她以前憎恨自己的邻居,因为她们都很快乐,而自己却很凄惨,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的可怕秘密。不过现在,她对他们的恨意更深了一层。她甚至有些疯狂地想到,他们那些人共谋要把儿子从自己身边夺走。下个周日下午,拉·卡奇拉走出房间,穿过庭院,来到大门口站着。她这一举动非同寻常,邻居们开始议论纷纷。

“你知道她为什么去那里吗?”罗莎莉亚问,笑得快要窒息了,“她的宝贝儿子要来了,她不想让我们见到他。”

“她认为我们会吃了他?”

古利托到了,他母亲迅速把他带回自己房里。“她在嫉妒儿子,好像他是她的情人一般。”皮拉尔说。

罗莎莉亚看了看那扇紧闭的房门,又一次笑了,亮闪闪的眼睛里充满了恶作剧的意味。她突然想到,如果跟古利托说句话将会非常有趣。一想到拉·卡奇拉的愤怒,罗莎莉亚洁白的牙齿开始闪烁出光彩来。她便在大门口坐下,这样当她母子俩出门时,就只能从她身边走出去。但当拉·卡奇拉看到她后,便走到儿子的另一侧。如此一来,她跟她儿子连瞥一眼都做不到了。罗莎莉亚耸了耸肩。

“你不会如此轻易打败我的。”她想。

到了下一个周日,拉·卡奇拉又在门口占据了那个位置。罗莎莉亚直接走到了大街上,朝着她猜想的古利托可能前来的方向走去。一分钟后,她看到了他,又继续往前走,故意装出没看到他的样子。

“你好!”他停下来,说道。

“是你吗?我还以为你害怕跟我说话呢。”

“我没有什么害怕的。”他吹嘘道。

“除了你母亲。”

她继续往前走,好像让他离开她。不过她很清楚,他是不会这么做的。

“你去哪里?”他问。

“跟你有什么关系,古利托?找你母亲去吧,小帅哥,她会打你的。当她和你在一块时,你是不敢看我的。”

“胡扯。”

“好吧,愿上帝与你同在!我还有事。”

他非常扭捏地走了。罗莎莉亚笑起来。当他和母亲穿过庭院准备出门时,罗莎莉亚又一次待在院子里。这一次,他的羞怯变成了勇气,他停下来跟罗莎莉亚道了声晚安。拉·卡奇拉气红了脸。

“快点,古利托,”她烦躁地叫道,“你在磨蹭什么?”

他走了。这个女人在罗莎莉亚面前停了一会儿,似乎想说点儿什么。但显而易见,她控制住了自己,然后回到了自己幽暗、沉寂的屋子里。

几天后便是塞维利亚的守护神圣伊西多罗的节庆日。为庆祝佳节,泥瓦匠和其他一两个人在庭院里挂上了一串中国灯笼。在晴朗的夏夜,灯笼发出柔和的光。天空是温婉的,星星在闪烁。房子的住户们都在庭院的中央聚集了,大家坐在椅子里。一些女人在给孩子喂奶,手里摇着小小的纸扇。那些大点的孩子惹是生非了,女人就会骂他们几句,这时,她们没完没了的闲谈才会暂时中止一会儿。白天让人窒息的酷热过后,晚上清凉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那些去看了斗牛比赛的,正讲给运气稍差没机会前去的人听。他们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著名斗牛士贝尔蒙特的伟大功绩。在生动的想象力的帮助下,他们把那里每时每刻发生的一切,所有的细节——各类事物,各种颜色,都无一偏漏地描绘了一番,似乎在塞维利亚的历史上,现在的斗牛运动已经登峰造极,超越以往任何时候。除了拉·卡奇拉,每个人都在场。在她的房间里,大家看到一支孤独的蜡烛正发出摇曳的光芒。

“她儿子呢?”

“他在呀,”皮拉尔答道,“一小时前,我看到他过去了。”

“他一定在自得其乐。”罗莎莉亚大笑道。

“哦,不要打扰拉·卡奇拉了,”另一人说,“你跳支舞吧,罗莎莉亚。”

“跳吧,跳吧,”他们嚷道,“来吧,我的女孩,跳支舞吧。”

在西班牙,人们喜欢跳舞,也热衷于观看跳舞。很多年前,据说,没有一个西班牙女人天生不会跳舞。

椅子很快围成了一圈。泥瓦匠和电车售票员拿来了吉他。罗莎莉亚取来了响板,和另外一个女孩向前迈了一步,开始她们的表演。

古利托正待在那个狭小的房间里,听到音乐响起后,他急得抓耳挠腮。

“他们在跳舞呢。”他说,这时他的四肢都痒痒起来。

他透过窗帘向外看了看,看到那群人正坐在中国灯笼柔和的灯光里,看到两个女孩在跳舞。罗莎莉亚身着节日盛装,而且按照习俗涂上了厚厚的浓妆。一支鲜艳的康乃馨插在头上,闪烁着光泽。古利托的心猛跳起来。西班牙人的爱情来得总是那样迅速。自从那天跟她第一次说话以来,这个漂亮女孩的身影一直在他脑海里萦绕不去。他走到门口。

“你要干什么?”拉·卡奇拉问。

“我去看看他们跳舞。我开心一下你总不让。”

“你是想去看罗莎莉亚。”

当她试图挡住儿子时,他把她推开了,来到观看跳舞的人群中。拉·卡奇拉向前跟了一两步,然后停下了。她站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狂怒啮咬着她的心。这时,罗莎莉亚看到了他。

“你不害怕见到我吗?”当跳着舞蹈从他身边经过时,她小声问。

舞蹈让她有些头晕目眩,而对拉·卡奇拉她是毫无怯意的。跳完舞,她的舞伴坐回到椅子里。她向古利托走过来,直挺挺地站在他面前,头后仰着。因为刚才跳舞跳得太快,她的胸部还在剧烈起伏着。

“你当然不会跳舞的。”她说。

“我会,我会跳。”

“那来跳吧。”

她挑衅地冲他笑着,但他有些犹豫。他回过头来看了看母亲,但没看到,他想她一定正躲在阴影里。罗莎莉亚瞧见了他的眼神,明白他的意思。

“你是害怕吗?”

“我害怕什么?”他耸了一下肩问。

他走进了那圈椅子里。吉他手弹起了吉他,观众有节奏地拍着手掌,不时会喊上一声“噢嘞”。一个女孩递给古利托一副响板,他跟罗莎莉亚两人跳起舞来。这时,他们听到了一声嘶嘶声,就像黑暗中的毒蛇发出的声音。罗莎莉亚已经不顾一切了,看着阴影里的那张惨白可怖的脸,她朗声大笑起来。拉·卡奇拉呆立着一动没动。她注视着跳舞者的动作,晃动的身体,还有那些复杂的舞步。她看到罗莎莉亚优雅地向后仰着身,冲着正绕着她旋转、拍打着响板的古利托微笑。她的眼睛在冒火,她感觉它们像煤炭一样正在眼窝里熊熊燃烧。但没人注意到她,她发出了愤怒的哀号声。跳舞结束了,罗莎莉亚微笑着,掌声、喝彩声让她非常开心。她告诉古利托没想到他跳舞跳得这么好。

拉·卡奇拉跑回自己的房间,插上了门。当古利托回来让她开门时,她没吱声。

“要不,我回去了。”他说。

她的心在痛苦地流血,但不愿说一句话。儿子就是自己的一切,爱的全部寄托,然而,她恨他。这个晚上她一宿未眠,躺在那里,神智已经有些迷乱,想的是他们要将儿子抢走了。第二天早上,她没去做活儿,而是等罗莎莉亚出来。最后,女孩走了出来。昨晚的狂欢使她看上去有些蓬头垢面。当拉·卡奇拉突然站在她面前时,她吃了一惊。

“你想把我儿子怎么样?”

“你什么意思?”罗莎莉亚回答,脸上带着诧异的表情。

拉·卡拉奇气得发抖,她朝自己的手咬了一口,以便让自己镇定下来。

“哦,你明白我的意思。你想偷走我的儿子。”

“你认为我想要你儿子吗?叫他离我远远的。如果我到哪里他都跟着,我也没办法。”

“那是谎言!”

“你问他好了!”罗莎莉亚强烈的讥讽口气让拉·卡奇拉几乎无法自控,“为了见到我,他会在街上等上一个小时。你怎么不拉住他?”

“你在说谎,你在说谎!是你拼命讨好他的。”

“如果我想找情人,有的是。我可不想要一个女杀人犯的儿子。”

这时,一切都让拉·卡奇拉头脑迷糊了。血液涌上了脑门,堵住了视线,她扑上去扯住了罗莎莉亚的头发。女孩发出厉声尖叫,拼命保护自己。这时,一个过路人一下子把她们分开了。

“如果你不离开我的儿子,我就杀了你!”拉·卡奇拉吼道。

“你认为我会怕你吗?假如你有本事,就让他离开我。你个蠢蛋,难道看不出他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眼睛吗?”

“好了好了,你走吧,”那个男人劝道,“别跟她说了,罗莎莉亚。”

拉·卡奇拉愤怒地咆哮了一会儿,像一头没能捕到猎物的野兽,然后到街上去了。

但那次跳舞让古利托疯狂地爱上了罗莎莉亚。第二天一天,他都在想她红艳艳的嘴唇和眼睛里闪烁的光芒——那光芒照到了他的心里,让他迷恋不已。他强烈地渴望得到她。黄昏时分,他漫步来到马卡雷纳,并很快到了她家门口。他在门廊的阴影里等着,直到看到她来到庭院里。庭院的另一头,他母亲屋里的灯正发出孤独的光。

“罗莎莉亚。”他轻声喊道。

她转过身,差点惊叫起来,但没发出声音。

“你今天怎么来了?”她向他走过去,小声说道。

“我没法离开你。”

“为什么?”她笑道。

“因为我爱你。”

“你知不知道,今天早上你母亲差点儿杀了我?”

她把发生的情况讲给他听,当然是带有修饰成分的——对安达卢西亚人的性情而言,这是一种必要的说话方式。不过,她没有提到最后让拉·卡奇拉怒不可遏的那句嘲讽话。

“她的性格简直就像魔鬼。”古利托说。随后,他又故作勇敢道:“我要告诉她你是我的心上人。”

“她会很开心的。”罗莎莉亚讽刺道。

“明天你会到铁格栅门口吗?”

“或许吧。”她回答。

他咯咯地笑了笑,因为从她的语气他能听出来她会的。他昂首阔步地穿过塞尔佩斯街朝自己的住处走去,只是头比往常抬得更高,步子迈得更大。第二天他到了后,她已在那里等着他了。跟塞维利亚的其他恋人一样,他们隔着铁门悄声细语了几个小时。古利托从没想过,这种障碍的设置其实是不必要的。当他问罗莎莉亚爱不爱自己,她含情脉脉地叹息了一下。他们都想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燃烧的激情。于是,他天天到那里去。

古利托害怕母亲知道他到这里来,因此,到了周日他没去看她。这个可怜的女人痛苦地等待着儿子的到来,她想跪下来请求他原谅自己。但他没来,她心中就对他充满了怨恨——她甚至愿意看到他死在自己面前。一想到还要再等上一周才有可能见到他,她变得心痛欲裂。

一周过去了,他依然不见踪影。她已经无法忍受。痛苦,还是痛苦!她爱儿子胜过她的任何情人。她告诉自己,这都是罗莎莉亚造成的。一想到她,愤怒便充溢了她的心胸。最后,古利托积攒了足够的勇气来看母亲了,但她已等了太久,她的爱似乎已经死亡。当他想吻她时,她一把推开了他。

“你以前怎么不来?”

“你锁上了门不让我进。我想是你不愿见我。”

“就这些吗?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我很忙。”他耸了耸肩膀说道。

“忙?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人,你在忙什么?你不会忙得没法来见罗莎莉亚吧?”

“你为什么打她?”

“你怎么知道我打她?你见到她了?”拉·卡奇拉大步走到儿子跟前,眼睛冒着火,“她叫我女杀人犯。”

“哦,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她尖叫起来,以至院子里的人都可以听到了,“如果说我是个女杀人犯,那也是为了你。没错,我杀了佩佩·桑提,是因为他打你。为了你,我坐了七年牢——七年啊!哦,你个傻瓜,你以为她喜欢你,她每个晚上都待在门口。”

“我知道。”古利托咧开嘴笑了。

拉·卡奇拉猛地吃了一惊。她困惑地看了儿子一眼,然后就明白了。她因痛苦和暴怒喘着粗气,把手抓在胸前——似乎剧烈的痛楚已让她无法忍受。

“你每晚都到铁格栅那里去,却从不来看我?哦,多么残忍啊!我为你付出了一切。你认为我爱佩佩·桑提吗?我忍受他的殴打只是为了让你能有面包吃;我杀了他是因为他连你也打。哦,上帝,我是为你活着的呀。要不是为了你,我宁愿死,也不会在监狱遭那么多年的罪。”

“别说了,母亲,理智点。我已经二十岁了,你想怎么样?假如不是罗莎莉亚,也会是别人。”

“你个畜生。我恨你,你滚!”

她狂暴地把他推到门口。古利托耸了耸肩。

“你别以为我想留这儿。”

他轻快地穿过庭院,砰地把身后的铁门关上了。拉·卡奇拉在狭隘的房间里来回大步走动着。几个小时过去了。她长时间地待在窗口,如可怕的野兽般定定地看着窗外,准备随时跳起来。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压制着要把她的心脏撕裂的痉挛性躁动。铁格栅门口传来拍手的声音,这说明周围无人。她嘴里喘着粗气,从窗子里往外瞥,喷着怒火的眼睛几乎从眼眶里跳出来。不过,那是泥瓦匠。她又等了等,皮拉尔——罗莎莉亚的母亲,走了进来,然后慢慢地上楼回到自己房间。拉·卡奇拉抓住自己的喉咙,来减缓一下让她无法忍受的呼吸压抑。她还在等着,四肢不时地令人惊异地颤抖起来。

等到了!门口又传来轻轻的拍手声,上面有个声音叫道:“谁啊?”

“小声点!”

拉·卡奇拉认出是罗莎莉亚的声音,她发出得意的喘气声。门从上面打开了,罗莎莉亚走了过来,迈着轻松活跃的步子穿过了庭院。她的每个动作都充满了生命的欢欣。当她准备迈上楼梯时,拉·卡奇拉冲过去挡住了她。她抓住她的胳膊,女孩无法挣脱。

“你想干什么?”罗莎莉亚说,“让我过去。”

“你跟我儿子都干了什么?”

“让我过去,否则,我就喊了。”

“你们每晚在铁格栅见面,是不是?”

“妈妈,救命啊!安东尼亚!”罗莎莉亚尖声叫喊起来。

“回答我。”

“啊,既然你想了解真相,那我可以告诉你。他要跟我结婚了。他爱我,我也真心爱他。”她突然动起手来,试图摆脱她的恶意抓握,“你认为你能阻止我们吗?你认为他怕你吗?他恨你,他是这样跟我说的。他希望你待在监狱里永远都不要出来。”

“是他跟你说的吗?”

拉·卡奇拉后退了一步。罗莎莉亚占据了上风。

“是的,是他说的。他还告诉我更多的话。他说你杀死了佩佩·桑提,在监狱待了七年,还说他希望你会死掉。”

罗莎莉亚的这番恶毒的话让这个邪恶女人似乎受到了明显打击,变得蔫头耷脑起来。看到此,罗莎莉亚尖声笑了。

“我没有拒绝嫁给一个女杀人犯的儿子,你应该感到自豪。”

然后,她推了拉·卡奇拉一把,然后跳起来上了楼梯。但这个动作让那个女人清醒过来。罗莎莉亚的嘲弄让她震惊,她暴怒地叫起来,扑向罗莎莉亚,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拖下来。罗莎莉亚转过来朝她的脸打去。她从胸口抽出一把刀子,刺向女孩的脖子。罗莎莉亚尖叫起来。

“妈妈,她杀了我。”

她倒在了楼梯下面,蜷缩在一堆石头上。地上留下了一摊血。

听到那绝望的叫喊,六七扇门突然打开了,人们冲过来,试图抓住拉·卡奇拉,但她向后退到墙边,直视着他们,脸上的凶残表情让人不敢靠近。但犹豫只是持续了片刻,皮拉尔尖叫着从阳台处跑过来,大伙的注意力稍一分散,让拉·卡奇拉瞅准了机会,向前面跑了。她赶回自己的房间,锁上门锁,插上了门闩。

一下子,院子里挤满了人。皮拉尔撕心裂肺地哭喊着,趴在女儿身上,不让他们把自己拉开。有人跑去找医生,有人去找警察。一群人从街上涌过来,中间的那位便是医生。医生匆忙赶来,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袋子。警察到后,十几个人激动地跟他介绍发生的情况。他们指了指拉·卡奇拉的房间,警察破门而入,冲了进去。一番扭打之后,他们出来了,拉·卡奇拉戴着手铐也走了出来。人群跑上前去,但警察把她包围起来,用刀鞘把人群驱散开了,但大伙还是挥舞着拳头咒骂着。她轻蔑地看着他们,不愿屈尊给出任何回答,眼睛发出胜利的光芒。警察领着她穿过了庭院,从罗莎莉亚的身体边走过。

“她死了吗?”拉·卡奇拉问。

“是的。”医生严峻地回答。

“感谢上帝!”她说。

正文 来自格拉斯哥的男人

谢利第一次开车去那不勒斯就目睹到一件引起他关注的事,这样的好运气并不是每一个初次到大城市的人都能碰到。一个年轻人从一家店里跑出来,后面追着一个拿着刀子的男人。男人撵上了年轻人,举起刀子刺向他的脖子,年轻人倒在了路上,死了。谢利有一颗温柔的心,他认为这类事情哪里都有,但内心里仍然感到恐惧和愤怒。当他把自己的心情讲给一名跟他一起旅行的来自卡拉布里亚的牧师听时,牧师朗声大笑起来,还试图开他的玩笑。谢利说,他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的揍人的冲动。

我从未遇到过那种刺激性事件,不过,当我第一次去阿尔赫西拉斯时发生的一件事看起来也绝非寻常。阿尔赫西拉斯那时还是个杂乱无章、遭人遗弃的小城。晚上当我到达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我于是去了码头上的一家客栈。客栈相当破旧,但能看到直布罗陀海峡的美妙景色,海水连成一片——事实上,一眼便能看到海湾的另一端。当时正值圆月。办公室在二楼。当我提出要一房间时,一个邋里邋遢的女服务员带我上了楼。房东正在打牌,见到我时似乎有些不悦。他抬起头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随便说了个房号,然后就不再管我,继续打自己的牌。

女服务员把我带到房间后,我问她有什么东西可吃。

“那看你想吃什么了。”她回答。

我当然清楚这种表面上的慷慨有多么虚假。

“房间里有什么?”

“你可以吃点儿鸡蛋和火腿。”

宾馆的那个样子就能让我猜想到几乎不可能有其他东西可吃。服务员带我去了一个窄小的房间。房间的墙面粉刷过了,房顶低矮,为第二天的午餐专门放了一张长桌。一个高个子男人背对着门坐着,蜷缩着身子靠在火盆旁。火盆是圆形的铜制盘子,里面装着热烘烘的木灰——有人认为,对于安达卢西亚并不太寒冷的冬天来说,一个火盆就足以帮人御寒,真是错误的想法。我在桌边坐下,等着少得可怜的晚餐端上来。我漫不经心地扫了陌生人一眼,他也正在看我,但一碰到我的目光,他的视线就转移开了。我等着我的鸡蛋上来。最后,女服务员终于端来了,男人又一次抬起了头。

“我希望你能及时叫醒我,以便坐上首班客船。”他说。

“好的,先生。”

他的口音告诉我英语是他的母语,而他宽宽的身材,显著的五官特征则让我想到他应该是个北方人。在西班牙,看到更多的是强壮的苏格兰人,而不是英格兰人。不管你是去富裕的力拓矿区,还是去赫雷斯酒庄,或者去塞维利亚、加的斯,你听到的都是特威德河对岸那慢悠悠的口音。在卡莫纳的橄榄园里,在阿尔赫西拉斯与博巴迪拉之间的铁路上,甚至在梅里达的偏远软木林里,你到处都能见到苏格兰人。

吃完了饭,我走到火盆旁烤火。这时正值仲冬时分,沿海湾形成的风道让我的血液变得冰冷。我把椅子向前挪了挪,那名男子把自己的椅子向后拉了拉。

“不用动,”我说,“就两个人,地方够大了。”

我点上一支烟,也给他递上一支。在西班牙,直布罗陀地区的哈瓦那烟从来都是备受欢迎的。

“抽一支也行。”他说着伸出了手。

我认出了他宛如唱歌般的格拉斯哥口音。但陌生人并不健谈,在他的单音节单词面前,我做出的交谈努力也只能付诸东流。我们于是便沉默着抽烟了。他的身材比我想象的还要高大,肩膀宽阔,四肢笨拙,脸色晒得黑黝黝的,头发短而斑白。他五官粗大,嘴巴、耳朵和鼻子硕大肥厚,皮肤皱纹密布,眼睛呈现浅蓝色。他总是用手拉扯着他乱蓬蓬的灰色胡须。这是一种紧张的姿势,让我隐隐觉得有些不悦。不一会儿,我感觉到他在看我。他直愣愣地瞧着我的眼神让我逐渐愤怒起来。我扫了他一眼,希望能像上次那样让他低下脑袋。他果然低了一会儿,但不久又抬起来。他的目光从他那长长的、浓密的眉毛下面射出来,审视着我。

“刚从直布罗陀来的?”他突然问道。

“是的。”

“我明天就走了——要回家去。感谢上帝。”

“你不喜欢西班牙?”

“哦,西班牙不错。”

“你到这里很久了吗?”

“太久了,太久了。”

他说话时微微喘着气。我很惊讶,随随便便的几句问话似乎触动了他的情绪。他一下子站起来,来回踱步。他走过来走过去,像笼中的野兽一般,还把挡路的椅子撞到了一边。他叹息着,不时地重复着那几个字“太久了,太久了”。我静静地坐在那里,感到有些尴尬。为了让自己沉住气,我搅了搅火盆,把那些更热的木灰翻上来。他突然站住不动了,并向我俯下身来,好像我的动作让他意识到了我的存在。然后,他又重重地坐回到椅子里。

“你是不是觉得我有些怪?”他问。

“比大多数人怪不到哪里去。”我笑了。

“你没看出我身上有些奇怪的东西?”

说着,他向前探了探身,以便让我看得清楚些。

“看不出来。”

“看出来你就说,好不好?”

“我会的。”

我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心里想他是不是喝醉了。接下来的两三分钟,他什么都没说,我也不想打破这份安静。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我告诉了他。

“我叫罗伯特·莫里森。”

“苏格兰人?”

“格拉斯哥。我来到这个该死的国家已经很多年了。有烟吗?”

我把我的烟草袋递给他,他装好烟斗,然后就着一块燃烧的木炭点着了。

“我不能再待下去了。我待得太久了,太久了。”

他又要冲动地跳起来,来回地走,但这次压抑住了,仍坐在椅子里。从他脸上我能看出他在做着努力。我的判断是,他的躁动不安是由于长期的酗酒造成。我觉得酒鬼令人讨厌,所以决定找个机会溜回去睡觉。

“我一直在经营一块橄榄园,”他继续说道,“我在这里为格拉斯哥和西班牙南方橄榄油有限公司工作。”

“哦,是这样。”

“我们找到一种新的炼油工艺,你知道。如果方法得当,西班牙生产的橄榄油就跟卢卡的油一样好,但我们的销售价格可以做到更低。”

他说话的方式很乏味,事实上,他是在用一种商务的方式说话。他以苏格兰人的精确性挑选着措辞。这一刻,他看起来极其清醒。

“你知道,埃希哈差不多是个橄榄油贸易中心。在那里有一个西班牙人帮我们照料生意,不过我发现,他总是监守自盗,所以我不得不把他赶走。我以前住在塞维利亚,那里搞油料运输比较方便。但我无法找到一个可资信赖的人前往埃希哈,所以去年我自己去了那里。你知道吗?”

“不知道。”

“公司在离城两英里的地方有一处种植园,就在圣洛伦索村村外。园子里有一幢不错的房子。它坐落在一座小山上,看起来非常漂亮,房子是全白的,你知道。房顶上还栖息着几只白鹳。那里没人居住,我想如果我住在那里的话,就能省去住到城里的租金了。”

“但一定有些荒凉的。”我说。

“是的。”

罗伯特·莫里森又沉默着抽了一会儿烟。我不知道他跟我讲的意义在哪里。

我看了一下手表。

“要马上走吗?”他尖声问道。

“也不是很着急。天有些晚了。”

“哦,那又怎样呢?”

“我想你在那里见不到几个人吧?”我说,又回到那个话题上。

“不多。我跟一个老人和他妻子住在那里,他们照顾我。有时我会下山到村里跟药剂师弗尔南德兹和我在他店里遇到的一两个人玩踹思路。我偶尔还去打猎、骑马。”

“在我听起来,生活不错嘛。”

“到去年春天,我已在那里待了两年。我从没想到仅仅是五月份天气就那样炎热。任何人都没法干活。劳工们只能躺在阴凉里睡大觉。羊热死了,一些动物发疯了。甚至连牛也不工作了,它们只是站在那里,脊背抬得高高的,大口地喘气。该死的太阳暴晒着大地,那光线让人害怕怕,你感觉到你的眼睛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土壤干裂破碎,庄稼卷曲,橄榄树也变了形,全毁了。整个园子如同地狱一般。晚上热得你一分一秒都不能睡着。我从一个房间赶到另一房间,只想喘口气。当然,我把窗子关了,地上也洒了水,但根本没用。晚上跟白天一样热浪滚滚。就像生活在烤炉中一样。

“最后,我想我应该在楼下靠北面的一个房间里搭张床,那个房间从没用过,平常天气里一直非常潮湿。我想不管怎样,在那里或许能睡上几个小时的觉。这无论如何都是可以试试的。但该死的,这个办法也不管用,一点儿作用没有。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床太热了,让人无法忍受。我从床上起来,把通往游廊的门打开,走了出去。这是个极好的夜晚。月亮那么明亮,我敢向你发誓,你可以在月光下读书。我跟你说过房子是在山顶上吗?我靠在栏杆上,看着那片橄榄树,它们就像海洋一样。这使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想起故乡的杉树林里吹过的凉风,我想起格拉斯哥大街上的喧闹。不管你信不信,我可以闻到它们,闻到大海。上帝啊!那样的空气我若能呼吸上一小时,我可以把我在世上的一切都抛掉。有人说,格拉斯哥的天气让人讨厌,但你可能不相信,我喜欢那里的雨天和灰色的天空,也喜欢那里黄色的海洋和波浪。我忘记了自己是在西班牙,正身处那片橄榄丛中。我张开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是在海雾中呼吸。

“但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是一个男人的说话声。不响亮,你知道,声音很小,似乎是从寂静中爬出来的。哦,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但让我惊异。我想不出在那个时间谁会出现在橄榄园里。那时已过了半夜。我听出来了,那是一个人的笑声,很奇怪的那种笑。我想你可以称它为‘咯咯笑’。它似乎正慢慢地爬上山来——但笑声是不连贯的。”

莫里森看了我一眼,看我是否听懂了他用的那个奇怪的词——他用它来表达他当时的感觉,但不知道怎样去描述。

“我的意思是,它本来是微微颤抖着的,却突然传上来了,或者说像是从水桶里向外射出石子。我向前探了探身,凝视着那个方向。那一刻,一轮满月正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大地亮如白昼。但是要说能看到什么东西,那我该死!声音这时又停止了,我还是朝着它传过来的方向看着,以免会有人上来。过了一分钟,声音又响起来,而且更响了。你现在不能称它为‘咯咯笑’了,而是真正的‘捧腹大笑’。它是通过夜色传过来的。我想它并没有把仆人吵醒。听起来像是有人在耍酒疯。

“‘那里是谁?’我大声叫道。

“我得到的回答是一阵大笑。我不介意跟你说,当时我是有点儿恼怒。我想下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想让任何醉鬼在深更半夜,在我的地盘上大吵大闹。就在这时,传来一声喊叫声,天哪!接着,又是哭喊声。那个人笑得低沉,但哭得尖厉,就像一头猪被割断了喉咙。

“‘天哪!’我叫道。

“我从矮护墙上跳过去,朝着声音的方向跑去。我想是有人被杀了。这时周围一片寂静,接着又传来刺耳的尖叫声。接下来是呜咽声、呻吟声。我可以告诉你,那声音听起来好像是有人马上要死掉了。长时间的呻吟后,又没声音了,又是一片寂静。我从这里跑到那里,从那里跑到这里。什么人也没找到。最后,我又爬上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可以想象那一晚我睡了多少觉。天一亮,我就从窗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我惊讶地看到一座白色小房子,坐落在紧靠橄榄园的一个小的谷底中。谷底另一侧不属于我们的园地,我从没到过那里。房子那个地方我也几乎不可能去,以前更没看见过那座房子。我问约瑟谁住在那里。他告诉我,那里住着一个疯子,还有他哥哥和一个仆人。”

“哦,那不就清楚了?”我说,“不是个好邻居呦。”

苏格兰人一下子弯下腰,抓住了我的手腕,把脸贴近我的脸,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那个疯子已经死了二十年了。”他嘟哝道。

他松开了我的手腕,坐回到椅子里,向后靠了靠,喘着粗气。

“我顺着山坡走到那里,围着房子转了转。窗子都关得严严的,门上了锁。我摇了摇门把手,摁响了门铃。我听到里面叮当一声,但没人过来开门。这是个两层房子,我抬头看了看。百叶窗都紧闭着,看不出任何有人居住的迹象。”

“那么房子状况怎样?”我问。

“啊,非常糟糕。墙粉都已脱落殆尽,门上和百叶窗上的油漆也几乎看不到了。地上尽是些从房顶上掉下的瓦片,看起来是被大风吹落下来的。”“奇怪。”我说。

“我去找我的朋友——药剂师弗尔南德兹,他告诉我的情况跟约瑟讲的一模一样。我问那个疯子是怎么回事,弗尔南德兹说没人见过他。平时,他都处于昏迷状态,但偶尔就会突然发疯,这时从老远的地方就能听到他又哭又笑。他过去常让人受到惊吓,最后死于一次袭人事件,他的监护人随之就搬走了。从那以后,没人敢住在这个房子里。

“我没有告诉弗尔南德兹我听到的声音。我想他会笑我的。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睡,一直保持警觉。但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没有任何声音。我等到凌晨才上床睡觉。”

“你再也没听到什么吗?”

“一个月内再没听到。干旱还在持续,我继续在后面的储藏室睡觉。一天晚上,我很快就入睡了,但这时似乎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我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地去描述它。那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人用肘轻推了我一下,给我一个警告,我一下子全醒了。我躺在床上,就在这时,跟上次一样,我听到了长长的低低的咯咯笑声,就像一个人听到了一个古老的笑话而感到乐不可支。它从下面的谷地传来,然后,笑声逐渐响起来。这时已是狂笑了。我从床上跳起来,走到窗口。我的腿开始发抖。站在那里听着大笑声从夜幕里传来,让人感到非常恐怖。那一刻,声音又没有了,随之又是痛苦的尖叫声,和可怕的呜咽声。听起来不像是人的声音。我是说,你可能觉得那是一头受到折磨的动物发出的。我不介意告诉你,我当时是吓坏了,就是想动也动不了。过了一会,声音停止了,不是突然停下的,而是慢慢消失的。我仔细地倾听,但再听不到任何声音。我爬回到床上,把脸埋了起来。

“我记得当时费尔南德兹跟我说过,疯子的发狂只是间歇性的,其余的时间他都非常安静。很冷漠,费尔南德兹是这样说的。我想,疯子的发狂既然是有规律的,我可以算出我听到的两次发作之间的时间。二十八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算无需花太多的时间。很显然,是满月引发了他的疯狂。我实际上不是个犹疑不定的人,所以决定把这件事追查到底。我查看了日历,算准了下次月圆的日子。到了那天晚上,我没上床睡觉。我擦了一下左轮手枪,上好了子弹,又准备了一盏灯笼,然后坐在房子的矮护墙上等着。我感到极其镇定。实话说吧,我对自己非常满意,因为我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害怕。这时,空中的微风正从我的房顶刮过。它吹动橄榄树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音,正像波浪漫过沙滩上的鹅卵石。月光正洒在空谷那座房子的白墙上,我的心情是不错的。

“终于,我听到了那个小的声音,声音我是熟悉的。我几乎要笑起来了。对啊,今晚又是满月,疯子的狂乱就像钟表一样发作了。那再好不过了。我从墙上跳过去,进了橄榄林,然后直直地朝那个房子走去。随着我不断走近,咯咯的笑声变得更响了。我来到房子前,抬头看了看,没有一丝灯光。我把耳朵靠近房门,听到疯子正狂笑不止。我用拳头砸门,同时按响了门铃。门铃声似乎让他感到快乐。他又哈哈大笑起来。我再次敲门,一次比一次响。敲得越多,他笑得越多。最后,我扯着嗓子喊叫起来。

“‘把这个该死的门打开,要不我就砸门了。’

“我向后退了几步,使出全身的力气踹向门闩,然后再用整个体重朝房门撞去。门发出了破裂声。接下来我用最大的力气继续撞去。终于,这个该死的东西哗啦开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左轮手枪,另一只手举起灯笼。现在门开了,笑声也就更响了。我走了进去。里面的恶臭几乎将我熏倒,我是说——你想窗子关了二十年。这时,声音之大已足以把死人吵醒,但我不知道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几个墙面把声音反射来反射去,更让人搞不清声音的来源。我打开旁边的一扇门走了进去,里面空空如也,连件家具都没有。声音更响了,于是我循着声音找去。我走进另一个房间,依然什么都没有。我又打开一扇门,发现来到了一段楼梯下面。疯子就在我头顶大声笑着。我小心地上了楼梯——你知道,我不是在冒险。在楼梯的顶端有一个过道。我沿着过道走过去,把灯笼举在前面。我来到过道尽头的一个房间前,停了下来。他就在这里。现在我跟那个声音只有薄薄的一层门之隔。

“听到那个声音真是可怕。一阵战栗传遍了我的全身,我开始咒骂自己,因为我全身都开始颤抖起来。那声音根本不像人声。天哪!我几乎就要逃之夭夭了。我咬紧牙关,强迫自己不要跑开。但我几乎无法鼓足勇气去转动那个把手。就在这时,笑声戛然而止了,你可以说,那就像用刀子一下子割断了一样。我又听到了因痛苦发出的嘶嘶声,以前从没听到过的——是声音太小了,传不到我住的地方去。接着是一阵喘气声。

“‘唉!’我听到一个人在说西班牙语,‘你在杀我。拿走。哦,上帝,救救我!’

“他尖叫起来。畜生们正在折磨他。我踹开了房门冲了进去。气流使一扇百叶窗向后飘去,月光照了进来,非常明亮,使得我灯笼的光芒都显得暗淡了。我的耳朵如此近、如此清晰地听到那个可怜家伙的呻吟声,正如我现在听你说话一样。真是太可怕了,呻吟、呜咽,还有吓人的喘气声。没有人能那样生存下来,他已经走到了死亡的边缘。我告诉你,我亲耳听到了他的哭喊声,时断时续,让人窒息。房间里什么都没有!”

罗伯特·莫里森跌坐到椅子里。这个高大、结实的人,很奇怪地有着画室人体模特的神情。你感觉到,你只要推他一下,他就会跌倒在地上,瘫成一堆。

“然后呢?”我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

“我觉得,我不太想在北面那个房间睡觉了。所以,不管热还是不热,我又搬回自己的房间里去。啊,就在整整四周后,差不多凌晨两点,我又被疯子的咯咯笑声吵醒了。几乎就在我的胳膊肘处。我不介意告诉你,从那以后,我的神经变得有些脆弱起来。所以,到了下一次那个讨厌的家伙又发疯的时候,下一次月亮变圆的时候,我是说,我把费尔南德兹找来陪我,跟我一起度过那个晚上。我什么都没告诉他。我一直跟他打牌直到凌晨两点,然后,我又听到那个声音了,我问他是否听到了什么。‘没有啊。’他说。‘有人在笑。’我告诉他。‘你喝醉了,兄弟。’他说,然后他就大笑起来。太过分了。‘闭嘴,你个傻瓜!’我说。笑声越来越响。我叫起来。我用手捂住耳朵,试图把声音遮挡住,但没有丝毫用处。我又听到了,我又听到了痛苦的尖叫声。费尔南德兹觉得我疯了,但他不敢说,因为他知道假如他那样说,我会杀了他。他说他要睡觉了。第二天,我发现他已偷偷走了。他的床根本没动,他昨晚一离开我,人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就无法待在埃希哈了。我在那里找了个代理人,然后回到了塞维利亚。我终于感觉到自己相当安全了,但随着月圆夜晚的临近,我仍感到害怕。当然我告诫自己不要做该死的傻瓜,但是,你知道,我他妈的就是控制不了自己。事实上,我害怕那个声音跟着我,我知道,如果在塞维利亚还不能摆脱掉它的话,我就要听一辈子了。我的勇气不比任何人差,但该死的是,万事都有局限性,我的身体受不了啦!我只是愣愣地睁大了眼睛,完全跟疯了一样。我的状况极其糟糕,便开始酗酒。心老悬着让人感到可怕,我总是毫无困意地躺在床上数着日子。最后,我知道那一晚就要来了。的确来了。我听到了那些声音——在塞维利亚,埃希哈六十英里之外。”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沉默了一会儿。

“你最后一次听到那些声音是什么时候?”我问。

“四周前。”

我迅速抬起头来,非常吃惊。

“那你什么意思呢?今晚没有满月。”

他阴沉、恼怒地看了我一眼。他开始张嘴说话,但又突然停下了,好像无法说出。你可以说那是他的声带麻痹了。最后,他终于能用嘶哑的嗓音说话了。

“不,今晚有。”

他直视着我,浅蓝色的眼睛闪烁着,露着血丝。我从没见过哪个人脸上的神色是那样恐惧。他迅速站起身来,大步走出了房间,砰地关上了门。

我必须承认,那晚我睡得一点儿也不好。

正文 晚会之前

斯金纳夫人喜欢热闹。现在她已穿戴完毕——穿的是黑色绸料衣服,适合她的年纪和悲痛的心绪(为女婿而穿),又戴上了她的丝绒帽。不过她不是太确定戴这个是否合适,因为装饰帽子的白鹭羽毛会让她遭到那些朋友的严厉告诫——她可能会在晚会上碰到他们。当然了,为了这些羽毛而杀掉那些漂亮的白鸟儿的确太糟糕啦(在鸟儿的交配期也是如此)。不过,羽毛都是实实在在的,它们那样美丽,那样时尚,要是拒绝就太傻了!再说这也会伤害到女婿的感情,他把它们从婆罗洲一路带来的,希望她会开心。凯思林因为这个曾让别人很是不快,发生了那些事后,她一定希望自己不曾拥有这些东西。不过,凯思林从来没有喜欢过哈罗德呀!斯金纳夫人站在梳妆台前,把丝绒帽戴在头上。不管怎样,这是她唯一喜欢的帽子。然后,她又戴上一个有着硕大黑玉圆头的饰针。要是有任何人跟她谈起那些鸟儿,她已想好怎么回答了。

“我知道很不好,”她可以说,“我做梦都不会想到买这些东西,它们是我可怜的女婿上次回家休假时给我带来的。”

那样,她就能够解释为何拥有它们了,并找到了使用的借口。大家都是善良之人嘛。斯金纳夫人从抽屉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然后在上面喷了点古龙水。她从来不用香水,她认为香水太黏稠,而古龙水却让人神清气爽。现在她已差不多准备好了。她的目光正穿过梳妆镜后面的窗子向外飘去。卡农·海伍德为花园晚会挑选了个好日子。天气暖融融的,天空一片碧蓝,树木尚未褪去春日里的鲜绿。小外孙女琼正在房子后面的带状花园里忙个不停——她在自己的花坛里耙土呢,斯金纳夫人不由得笑了。她不希望琼的脸色那样苍白,让她在热带待那么久,真是个错误,而且对于她的年龄来说,她也太一本正经了——你从来看不到她跑来跑去,而总是静静地玩自己发明的游戏,或者给花园浇水。斯金纳夫人轻轻拍了拍裙子的前摆,然后拿起手套下楼了。

凯思林正坐在靠窗子的书桌前,忙着手里的清单。她是女子高尔夫球俱乐部的义务秘书,做完了这个还有其他很多事情等着她,不过,她还要为晚会做些准备。

“我看你还是穿上套衫了。”斯金纳夫人说。

吃午餐时,她们讨论过凯思林是穿套衫还是雪纺衫的问题。套衫是黑白相间的,凯思林觉得非常时尚,但不太适合服丧,不过米莉森特支持她穿。

“干吗让我们看上去都像刚参加完葬礼回来?”她说,“哈罗德已经死了八个月了。”

对斯金纳夫人来说,这样的话让她觉得太过绝情。米莉森特从婆罗洲回来后,人就显得很怪。

“你不会不戴黑纱了吧,亲爱的?”她问。

米莉森特没有直接回答。

“人们现在穿丧服跟以前不一样了。”她稍稍停顿了一下,等再次开口时,语气变了,让斯金纳夫人觉得非常怪异。显然,凯思林也注意到了,她奇怪地看了姐姐一眼。“我敢肯定,哈罗德也不希望我永远为他穿着丧服。”

“我早穿好了,因为我想跟米莉森特说说话。”凯思林就母亲的意见回答道。

“哦?”

凯思林没有解释。不过,她把清单放在一边,皱着眉头重读了一位女士的来信。那位女士在信中满腹牢骚,说俱乐部委员会极不公平地把给予她的有利条件从二十四减到了十八;还说,要做女子高尔夫球俱乐部的义务秘书,做事必须得非常得体。斯金纳夫人戴上了她的新手套。遮阳帘使房间变得凉爽幽暗,她看了一眼那个涂着鲜艳油漆的巨大木制犀鸟——那是哈罗德留给她的,能保佑她一辈子安然无虞。在她看来,犀鸟有些古怪、粗糙,但是哈罗德非常喜欢,这个东西有一定的宗教意义,卡农·海伍德曾非常迷醉于它。沙发上面的墙上,挂着些马来武器,她记不得它们叫什么名字了。在那些临时用的小桌子上,到处放着一些银器和铜器,都是哈罗德在不同时期寄给他们的。她喜欢哈罗德,她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开始搜寻起他的那张照片来。照片以前是放在钢琴上的,与她两个女儿、外孙女、姐姐以及外甥的照片放在一起。

“哎呀,凯思林,哈罗德的照片哪里去了?”她问。

凯思林转过头来,照片不见了。

“有人拿走了。”凯思林说。

她感到惊异和困惑,站起来走到钢琴旁。照片重新整理过了,这样照片之间就没了空隙。

“或许是米莉森特把它放到自己房间里了。”

“我应该会看到的,再说,米莉森特有好几张哈罗德的照片,都锁起来了。”

斯金纳夫人觉得奇怪,女儿的房间里竟然没有哈罗德的照片。事实上,有一次她曾提到过这件事,但米莉森特没有回答。自打从婆罗洲回来后,米莉森特一直沉默不语,让人感到怪异。斯金纳夫人本来非常渴望去安慰她的,但如此一来,她也没法表达自己的同情心了。米莉森特似乎不愿意谈起自己的巨大不幸。人们表达悲伤的方式千差万别,她丈夫说,最有效的做法是不要管她。一想到丈夫,斯金纳夫人的心思又回到了要参加的晚会上。

“孩子他爸问我,是不是觉得他应戴个高顶礼帽。”她说,“为稳妥起见,戴上也不妨。”

这将是一场相当隆重的盛会。他们会吃上糖果制造商博迪公司生产的草莓和香草冰淇淋。不过,海伍德一家也会提供自制的冰镇咖啡。每个人都会参加。他们已被邀请前去拜见香港主教——他正和卡农一家在一起,他是卡农的老同学,将做关于中国传教活动的演讲。斯金纳夫人的女儿曾在东方待过八年,而她的女婿原先就是婆罗洲某个地区的驻扎官员,所以她对此很感兴趣。当然,跟那些与殖民地之类毫无瓜葛的人相比,这对她来说有着更多的意义。

“只有英国人才知道的东西他们懂什么呢?”斯金纳夫人说。

正在这时,斯金纳先生走进了房间。他是名律师(他父亲以前也是律师),在林肯营田有自己的办公室。他每天早上前去伦敦,晚上回来。这次他可以陪着妻子和女儿们去参加卡农家的花园晚会,是因为卡农非常巧妙地把晚会时间定在了周六。斯金纳先生身着燕尾服和黑白相间的裤子,看起来神采奕奕。他不是特别讲究穿着,但穿戴非常整洁,看起来像是一名受人尊重的家庭律师,事实上正是如此。那些不能完全摆上台面的事务,他的公司是不会接手的。假如一个遇到麻烦的客户找到他,但涉及的事务不那么光彩,他的脸色就会变得非常严峻。

“我觉得,这种案子我们是不会接的,”他说,“你最好到别处问问。”

他抽出便笺,快速写下了一个名字和地址,然后把纸撕下来交给客户。

“假如我是你的话,我想我会去见这些人。只要你提到我的名字,我相信他们一定会为你提供所有的服务。”

斯金纳先生脸皮刮得干净,秃顶严重,苍白的薄嘴唇紧紧抿着,一双蓝眼睛尽显羞涩。面颊看不到血色,脸上皱纹纵横。

“我看到你穿上新裤子了。”斯金纳夫人说。

“我觉得机会难得,”他回答,“我还在想,是不是应该别上枝花呀。”

“我才不会那样做,爸爸,”凯思林说,“我认为那个样子不太好。”

“很多人都会戴的。”斯金纳夫人说道。

“只有办事员那类人才会戴,”凯思林说,“海伍德一家会请所有人参加的,你知道。再说,我们还在服丧。”

“不知道主教演讲后会不会要捐款。”斯金纳说。

“我不这么认为。”斯金纳夫人回答。

“我想那样不好吧。”凯思林发表看法道。

“最好要预防万一,”斯金纳先生说,“我给我们所有人都发点钱,不知道十个先令够不够,或者要捐一英镑才行。”

“假如你要捐款,我想你就得捐一英镑,爸爸。”凯思林说。

“到时看情况吧。我不能比别人给得少,但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多给。”

凯思林把报纸放进写字台的抽屉里,然后站了起来,看了看腕表。

“米莉森特准备好了吗?”斯金纳夫人问。

“有的是时间。我们约好是四点,我认为四点半之前不用到的。我告诉戴维斯了,让他四点十五左右把车开过来。”

一般情况下是凯思林开车,但像今天这样的重大场合,园丁戴维斯就会穿上制服充当司机。凯思林开车的样子很好看,但今天穿上了新套衫,所以不太想开车。看到母亲正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费力戴着手套,她想到自己也需要戴上。她闻了闻手套,看看还有没有洗涤后的气味。味很轻,她想不会有人注意。

最后门开了,米莉森特走了进来,戴着寡妇用的黑纱。对那个东西斯金纳夫人一直没能适应过来,但她当然知道米莉森特需要戴上一年。很遗憾,黑纱并不适合她,只适合其他一些人。她给米莉森特试了试白带子、长面纱的软帽,看起来很是不错。当然,她希望亲爱的阿尔弗雷德比自己活得更长久,如果不能,她将永远为他戴着黑纱。维多利亚女王的黑纱就没有摘下过。但米莉森特不一样,她年轻得多,只有三十六岁——三十六岁就做寡妇太不幸了,而她再婚的可能性并不大。凯思林现在还不大可能结婚,虽然她已三十五。上次米莉森特和哈罗德回来时,她曾提出让凯思林去跟他们一起住,哈罗德似乎也非常愿意,但米莉森特说行不通。斯金纳夫人不知道为什么行不通,这至少能给她一个机会呀。当然,他们不会对她不管不问,但女孩子终究是要嫁人的,不过问题是,他们熟悉的男子都已经结婚啦。她的肤色不好,这没错,但现在没人认为米莉森特是两人中更漂亮的那一个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凯思林长得越发精致(当然也有人说她太瘦),她剪短了头发,再加上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打高尔夫球,她的脸颊也逐渐红润起来,斯金纳夫人认为她现在很漂亮,但没人这样说可怜的米莉森特了。她的身材整个走了形,本来个子就不高,现在又发起福来,看起来一副矮胖粗壮的样子。她实在太胖了,斯金纳夫人认为是热带的高温让她无法进行锻炼。她的皮肤变得灰黄污浊,而那双蓝眼睛——那可是她当年五官中最漂亮的,现在颜色也浅了。

“她的脖子应该处理一下,”斯金纳夫人想到,“她现在的双下巴好可怕!”

她曾跟丈夫提起过一两次,他说米莉森特也不年轻了,这个说法没错,但她也不能破罐子破摔呀。斯金纳夫人决定跟女儿好好谈谈,当然女儿的不幸她要尊重,她可以等一年结束后再说。找到这个理由推迟跟女儿的谈话让她感到高兴,因为一想到这个都让她感到紧张。米莉森特肯定是变了,她脸上的阴郁让母亲觉得陌生。斯金纳夫人心里想什么就喜欢大声说出来,但你说话时(只是随便说说,你知道),米莉森特总不搭理你,这让人感到尴尬,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有时候,斯金纳夫人会变得怒不可遏,但为了不冲她发火,她不得不提醒自己可怜的哈罗德才刚刚死了八个月。

寡妇米莉森特默默地走向窗口,从窗子射进来的光线落在她那张肥厚的脸上。凯思林背对着她站着,她已经注视姐姐一会儿了。

“米莉森特,我想跟你说件事,”她说,“今天早上我跟格拉迪斯·海伍德一起打高尔夫球了。”

“你打败她了?”米莉森特问。

格拉迪斯·海伍德是卡农家唯一未嫁的女儿。

“她跟我谈到了你,我想你应该知道。”

米莉森特的目光从她妹妹身上转移开,投向了在花园里浇花的小女孩。

“你告诉安妮把厨房的茶端给琼了吗,妈妈?”她问。

“告诉了,仆人喝茶时她就会喝。”

凯思林冷冷地看着她。

“主教回家路上在新加坡待了两三天,”她继续说道,“他很喜欢旅行,去过婆罗洲。他知道很多你认识的人。”

“他很有兴趣见到你,亲爱的,”斯金纳夫人问,“他认识可怜的哈罗德吗?”

“是的,他在瓜拉索洛见过他,对他印象很深。他说听到他的死讯非常震惊。”

米莉森特坐下来,开始戴那双黑色的手套。让斯金纳夫人感到奇怪的是,听到这些话后,她一声没吭。

“哦,米莉森特,”她说,“哈罗德的照片不见了,你拿了吗?”

“拿了,我拿走了。”

“我应该想到是你拿走的。”

米莉森特再次不说话了,真是气死人的臭毛病。

凯思林稍稍转了下身,以便能正对着她的姐姐。

“米莉森特,你为什么跟我们说哈罗德死于热病?”

寡妇一动没动,她直直地看着凯思林,土黄色的面皮因为泛红而暗淡下来。她没有回答。

“你什么意思,凯思林?”斯金纳夫人惊讶地问。

“主教说,哈罗德是自杀的。”

斯金纳夫人吃惊地大叫起来,但她丈夫伸了伸手,叫她不要激动。

“是真的吗,米莉森特?”

“是真的。”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们?”

米莉森特停顿了片刻,把身边桌子上的一个文莱铜器拿在手里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那也是哈罗德的一个礼物。

“让琼以为父亲死于热病我想会更好些。这件事我不想让她知道任何情况。”

“你让我们陷入了极大的尴尬,”凯思林微微皱了皱眉头,“格拉迪斯·海伍德说,我不告诉她真相太让人生气了。我极难让她相信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她说她父亲很不高兴,他说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想想是他给你们主持的婚礼,大家关系如此融洽,他认为我们应该相信他。无论如何,即使我们不想告诉他真相,那也不应骗他。”

“我得说,在这点上我同情他。”斯金纳先生不悦道。

“当然,我告诉格拉迪斯,这也不怨我们。我们只是把你的话转告给他们了。”

“我希望不会因为这个把你们的娱乐推迟掉。”米莉森特说。

“真得如此,亲爱的。我认为那样的说法极不恰当。”她的父亲大声说道。

他从椅子里站起来,走到空空的壁炉边。出于习惯,他把燕尾分开了站在壁炉前。

“这是我的私事,”米莉森特答道,“如果我不想说出去,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非说不可。”

“如果连你的母亲你都不告诉,你对她还有什么感情?”斯金纳夫人道。

米莉森特耸了耸肩。

“你或许知道这种事迟早会曝光的。”凯思林说。

“为什么?我没料到那两个喜欢传播流言蜚语的老神父会谈到我,他们看来是没什么可谈的了。”

“主教提到他去过婆罗洲,海伍德一家自然而然就会问他认不认识哈罗德了。”

“根本不是这个那个的问题,”斯金纳先生说,“你理所当然应该把真实情况告诉我们,那样我们就可以决定怎样做最好。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你想掩盖真相,从长远看只能把事情搞得更糟。”

“可怜的哈罗德,”斯金纳夫人道,泪水缓缓地从她涂着脂粉的脸颊上滑下来,“真是太可怕了!他一直是我的好女婿。到底什么原因让他做出这种可怕的事?”

“是气候。”

“我想你最好把所有的真实情况都告诉我们,米莉森特。”父亲说。

“凯思林会跟你们说的。”

凯思林犹豫了一下。她要说的的确太可怕了,这种让人恐怖的事情似乎不应该发生在他们这样的家庭。

“主教说他是割喉自杀的。”

斯金纳夫人的呼吸急促起来,她冲动地走到丧失了亲人的女儿身边,想把她搂在怀里。

“我可怜的孩子。”她呜咽道。

但米莉森特缩了回去。

“不要大惊小怪,妈妈。我真的受不了这种打击了。”

“是真的吗,米莉森特?”斯金纳先生皱了皱眉,说道。

他一直认为是她做得很差。

斯金纳夫人用手帕轻轻擦了擦眼,叹了口气,然后微微摇了摇头,坐回到椅子里。凯思林玩弄着脖子上的长项链。

“让一个朋友来告诉我关于姐夫死亡的细节,听起来有多么荒唐。这件事让我们显得像傻瓜一样。主教非常希望见到你,米莉森特。他想告诉你他对你有多么同情。”她停顿了一下,但米莉森特没有开口。“他说米莉森特带着琼出去了,当她回来时,发现可怜的哈罗德已经死在了床上。”

“那打击一定很大的。”斯金纳先生说。

斯金纳夫人又开始哭了,凯思林把手轻轻地放在了她肩上。

“别哭了,妈妈,”她说,“你的眼睛会哭红的,那会让人觉得可笑。”

他们都沉默下来。斯金纳夫人擦干了眼泪,努力控制住了自己。在她看来,就在这一刻,自己的羽绒帽上还戴着可怜的哈罗德给她买的白鹭羽毛,似乎非常奇怪。

“我还有话告诉你。”凯思林说道。

米莉森特又慢悠悠地看了妹妹一眼,目光很沉着,但充满了警惕,神情就像一个人在等待着一个声音的响起,但又唯恐错过了。

“我不想说任何伤害你的话,亲爱的,”凯思林继续说道,“但是还有些事情你应该知道。主教说,哈罗德喝醉了酒。”

“啊,亲爱的,多么可怕呀!”斯金纳夫人叫道,“这个事说起来真是让人震惊。是格拉迪斯·海伍德告诉你的吗?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了那全是假的。”

“这都是掩盖真相造成的。”斯金纳先生气愤道,“事情总是如此。如果你想保守秘密,各种流言就会满天飞,那要比真相坏上十倍。”

“他们跟身在新加坡的主教说,哈罗德是在震颤性谵妄发作时自杀的。我想,为了我们的缘故,你不要承认这个,米莉森特。”

“谈论哪个人死了都会让人觉得可怕,”斯金纳夫人说,“等琼长大了,对她来说那将是极糟糕的事!”

“不过这个说法有什么依据吗,米莉森特?”她父亲问,“哈罗德一向很节制的。”

“有依据。”寡妇回答。

“他喝酒吗?”

“简直就是暴饮,像鱼一样。”

这个回答如此出人意料,讥讽的语气如此强烈,让三个人都吓了一跳。

“米莉森特,你丈夫已经死了,你怎么能那样说他?”她母亲大声叫道,紧扣着的两只手上仍整整齐齐地戴着手套,“真让人不明白,自从你回来后就很怪异。我根本无法相信,我的女儿,对自己丈夫的死竟然会这样。”

“那个你不要管,孩子他妈。”斯金纳先生说,“以后都会搞清的。”

他走到窗口,向外看了看那个洒满阳光的小花园,然后又回到房间里。他从口袋里掏出夹鼻眼镜,虽然没有戴上的打算,但还是用手帕擦了擦。米莉森特看了父亲一眼,眼神里尽是讥讽和嘲弄。斯金纳先生十分气恼,他已完成了一周的工作,在下周一上午前,他都是个自由人。尽管他跟妻子说,那个花园晚会实在没啥意思,他宁愿在自家的花园里静静地喝上杯茶,但他内心里是期待着的。他对中国的传教活动不怎么在意,但觉得跟主教见面倒是有趣。唉,现在又发生了这档子事!他不愿让自己牵扯到这类事情中;再说,突如其来地被人告知说女婿是个酒鬼,还自杀了,多么叫人不快!米莉森特若有所思地按压着白色的袖口,以使它变平滑一些。她的冷淡神情激怒了他,但他没跟她说话,而是转向了小女儿。

“你怎么不坐下,凯思林?房间里凳子有的是。”

凯思林拉过一把椅子,一句话没说坐了下来。斯金纳先生走到米莉森特面前,直视着她。

“当然我明白你为什么跟我们说哈罗德死于热病了,我认为这个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这类事情根本掩盖不住。我不知道主教告诉海伍德一家的情况跟事实有多大出入,但是如果你想听从我的建议的话,你就应该按照当时的情况把一切告诉我们,然后我们看看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卡农·海伍德和格拉迪斯既然知道了,别指望就此能够打住。在这种地方,这样的事必定会传出去。不管怎样,如果我们了解了真相,处理起来就会容易得多。”

斯金纳夫人和凯思林觉得他把话说得够清楚了,便等着米莉森特的回答。米莉森特漫无表情地听父亲讲完了,脸上突然出现的那道红晕又消失了,脸色变得跟平常一样苍白、灰黄。

“如果说出真相的话,我想你们不会太喜欢。”

“你必须记住,我们对你的同情和理解,你是可以放心的。”凯思林郑重说道。

米莉森特扫了她一眼,一丝微笑在她紧闭的嘴唇上颤动了一下。她朝三个人缓缓地看了一眼。斯金纳夫人心里有些不安:她看着他们,似乎把他们当成了服装公司的人体模特,她仿佛生活在一个迥异的世界里,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你们知道,我跟哈罗德结婚时,我并不爱他。”她沉思着说道。

斯金纳夫人正要发出惊叫,她的丈夫迅速摆了个手势,止住了她——多年的婚姻生活后,这样的手势已变得极为重要,很多时候几乎不需要任何话语。米莉森特继续说了下去,声音非常平缓,几乎没有任何语气变化。

“我当时二十七岁了,似乎没有其他任何人愿意娶我。他那时四十二岁,看起来非常老,但他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是不是?我不可能找到更好的机会了。”

斯金纳夫人又差点哭出来,但她想起来还有场晚会等着她。

“我现在当然明白你为什么把他的照片拿走了。”她悲痛地说道。

“不要说话,妈妈。”凯思林大叫道。

照片是哈罗德跟米莉森特订婚时拍的,哈罗德照得非常不错。斯金纳夫人一直觉得他是个很好的人。他体格健壮,身材高大,或许有点过于肥胖了,但他保养得很好,风度非凡。他那时已显露出秃顶的迹象,不过当今的男人秃顶的确很早,他说那些什么遮阳帽、太阳帽之类的,你知道,对头发非常不利。他有一撮小黑胡子,面庞被太阳晒成了深褐色。当然,他脸上最好的地方是他的眼睛——棕色的大眼睛,跟琼的一模一样。他的谈吐非常有趣,凯思林说他有些夸夸其谈,但斯金纳夫人并不这么认为,一个男人说话多一点她并不介意。当她发现——她很快就发现——他被米莉森特迷住了,她开始非常喜欢他。他对斯金纳夫人很是尊重,他给她讲他住的那个地方的情形,讲他杀死的大猎物,她似乎听得兴致盎然。凯思林说他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但斯金纳夫人他们那代人完全相信一点,那就是男人应该要有自信。米莉森特很快看出了苗头,尽管她没跟母亲提及,但母亲已经知道,如果哈罗德向她求婚的话,她会答应的。

哈罗德跟一些人住在一起,那些人在婆罗洲已经待了三十年,都对这个国家赞不绝口。一个女人住到那里应该也会感到舒适的。当然,孩子们到了七岁后还要回家来,但斯金纳夫人认为没必要非得那样。她请哈罗德到家里来吃饭,告诉他他们总喜欢在家里喝茶。他当时似乎正好没事可做,便答应下来。当他对老朋友的拜访结束之时,她告诉他,如果他能前来跟他们一起住上两周,他们将非常高兴。就在两周的时间即将过去时,哈罗德和米莉森特订了婚。他们举行了一个漂亮的婚礼,然后前往威尼斯度蜜月。蜜月结束后,两人便去了东方。轮船到了哪个港口,米莉森特就从那里给家里写信。她看起来非常快乐。

“在瓜拉索洛,人们对我非常好。”她说。瓜拉索洛是塞姆布鲁州的中心城市。“我们跟驻外代表住在一起,每个人都请我们前去吃饭。有一两次,我听说有人请哈罗德去喝酒,但他拒绝了。他说他现在是已婚人士,一切要重新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笑了。格雷夫人,就是驻外代表的妻子,告诉我说,哈罗德结婚了他们都很高兴,她说驻扎地的单身汉们太孤独了。当我们离开瓜拉索洛时,格雷夫人跟我们告别的方式很古怪,让我感到惊讶。她似乎在郑重其事地把哈罗德托付给我,由我来负责。”

三个人都一声不响地听着。凯思林一直没有把视线从姐姐那张漫无表情的脸上移开。斯金纳先生盯着那些马来武器——克力士短剑和帕兰刀,它们挂在妻子坐着的沙发上面的墙上。

“一年半后我又回到瓜拉索洛,这时,我才明白他们的举止为何那样怪异。”米莉森特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很轻的奇怪的声音,就像一种嘲笑的回响。“这时,我了解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情况。哈罗德那时是为了结婚回到英国的,至于跟谁结婚他倒不在意。你们还记得我们当时是多么兴师动众地接待他吗,妈妈?其实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的。”

“我不懂你什么意思,米莉森特。”斯金纳夫人不无尖刻地说道,这种含沙射影式的讽刺让她感到不悦,“我看到他被你迷住了。”

米莉森特那肥厚的肩膀耸了耸。

“他是个确定无疑的酒鬼,以前每晚都是抱着一瓶威士忌上床,到第二天早上酒瓶就干了。首席秘书告诉他,如果他再不戒酒,他就得辞职,他答应再给他一次机会,可以请假回到英国,还建议他结婚,这样他回来后就有人照料了。哈罗德跟我结婚,是因为他需要一个监护人。他们在瓜拉索洛打赌,看我能让他保持多长时间的清醒。”

“不过他爱你呀。”斯金纳夫人打断了她的话,“你不知道,他经常跟我谈到你。那一次——你曾提到过,你回到瓜拉索洛生孩子,他给我写了一封极感人的信,是关于你的。”

米莉森特又看了一眼母亲,她的灰黄皮肤变得暗淡了,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微微颤抖起来。她想起了结婚后的最初那几个月。她们坐上政府的汽艇到了河口,在那里的小木屋里度过了一个夜晚。哈罗德开玩笑说,这是他们的海滨豪宅。第二天,他们坐着一艘快速帆船沿河逆流而上。由于受以前所读小说的影响,她以为婆罗洲的河流是黑色的,充满了怪异和邪恶,但是她看到的是——碧蓝的天空点缀着些小小白云,红树林和尼帕林里的绿草被流水冲洗过了,在阳光下绿得发亮;河的两侧是成片的没有任何路径的灌木丛,远处映衬着天空的是蜿蜒起伏的山的轮廓。清晨的空气清新而湿润。她感到自己来到了一片友好而富庶的土地,拥有了无边的自由。他们的目光搜寻着河岸上枝叶缠绕的树木,看上面有没有猴子蹲伏。一次,哈罗德指着一块像是木头的东西,告诉她那是一条鳄鱼。助理代表戴着遮阳帽,穿着帆布裤子,正在浮动码头上迎接他们,十二个年轻士兵整齐地列队向他们致意。有人把助理代表介绍给他们,他的名字叫辛普森。

“啊,先生,”他对哈罗德说,“看到你回来,我太高兴了。你不在,晚上有多冷清!”

驻外代表的住所是一栋平房,坐落在一座低矮的山头上,周围是一座花园,各种鲜艳的花朵竞相开放。平房有点破旧了,家具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件。但屋子很是凉爽,而且面积也不小。

“那里有个小村落。”哈罗德指着下面说。

她的视线跟着他的手势在动。这时,从那片椰子林里传来一阵锣响,这在她心里引起了一丝奇异的感觉。

虽然她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但日子过得轻松。黎明时分,一个男仆给他们端来茶水。然后,他们到游廊漫步,呼吸清晨芳香的空气(哈罗德穿着汗衫和当地土人所穿的缠腰布;米莉森特穿着睡衣),接下来穿上衣服去吃饭。饭毕,哈罗德到自己的办公室去,她花一两个小时来学习马来语。午饭后,他再去办公室,她就睡上一觉。下午,他们会喝上杯茶,这样就能精神焕发了,然后出去散步,或者在九洞球场上打打高尔夫——球场是哈罗德在平房下面的一块水平开阔地里建成的。六点,夜幕降临了。辛普森先生会过来跟他们一起喝一杯。他们一直聊天,直到晚餐时分。有时,哈罗德和辛普森先生也会下下象棋。夜晚是妩媚动人的,空气中飘荡着阵阵清香。萤火虫把平房下的灌木丛变成了闪烁着冷光的、颤巍巍的灯塔。晚饭后,两人读读六个月前从伦敦寄来的报纸,然后很快上了床。米莉森特对自己的婚后生活是满足的: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穿着缠腰布的当地仆人也让她满意——他们在平房里赤着脚、安静而友好地到处忙碌着。驻扎官员妻子的身份让她觉得自己很重要,她为此觉得快乐。哈罗德说着流利的当地语言,发号施令的神色和身上透出的威严都让她印象深刻。她不时地前去法庭听他审理案件。他职责繁多,能力出众,让她对他多了分尊敬。辛普森先生告诉他,哈罗德对本地居民的了解不亚于这个国家的任何人,他身上融合了坚定、机智和良好的幽默感——在跟那个胆小怕事、报复心强、怀疑成性的民族的交往过程中,这些特质都极其重要。米莉森特开始有些崇拜起丈夫来。

在他们结婚近一年时,有两名英国博物学家在回国途中来到他们这里,跟他们一块住了几天。他们带着总督亲笔书写的言辞恳切的推荐信,哈罗德说能为他们效劳而感到自豪。他们的到来打破了两人原来的生活规律,但变化是让人愉快的。米莉森特邀请辛普森先生前来吃饭(他住在“要塞”,只有周日晚上才能跟他们一起共进晚餐)。晚饭后,男人们坐下来打桥牌,米莉森特很快起身睡觉去了。但他们太吵了,她很长时间都无法入睡。不知什么时候,哈罗德晃晃悠悠地进了房间,她被惊醒了,但没说话。哈罗德决定洗个澡再睡,洗浴间就在他们房间的楼下。他走下楼梯,显然他滑了一跤,因为她听到很响的扑通声,然后便听到他的咒骂声。随后,他剧烈呕吐起来,她听到他把一桶桶水浇到自己身上。过了一会,他回来了,这次非常小心。他上了楼梯,爬上了床。米莉森特假装睡着了,心中感到厌恶:他喝醉了。她决定第二天早上再谈这件事,博物学家会怎么看他呢?但第二天一早,他看起来又是那样体面尊贵了,这让她下不了决心来提及那个话题。八点,哈罗德和她及两位客人,坐下来吃早餐。哈罗德打量了一下餐桌。

“麦片粥,”他说,“米莉森特,客人们的早饭可来点伍斯特沙司,别的他们可能不想吃。至于我嘛,来点威士忌苏打,我就很高兴了。”

博物学家们笑了,但露出羞愧的神色。

“你丈夫太可怕了。”其中一人说。

“你们初来乍到,头天晚上就让你们头脑清楚地上床睡觉,是我没有尽到殷勤待客的职责。”哈罗德以他圆熟而郑重的说话方式说道。

米莉森特不悦地笑了笑,但客人们跟丈夫一样喝醉了,这让她心里轻松了些。第二天晚上,她跟他们在一起,没有离开,聚会在一个合适的时间结束了。客人们又重新踏上了旅程,她感到开心。他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几个月后,哈罗德前去视察他的管辖区,但回来时染上了疟疾。这种疾病她以前听说的多了,但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病愈后,哈罗德身体变得非常虚弱,她觉得也属正常。不过她发现他的举止有些古怪起来。从办公室回来,他总是瞪大了眼睛盯着她。他站在游廊上,身体微微摇晃着(但仍保持着自己的高贵),就英国的政治形势,喋喋不休地发表着长篇大论。有时说着说着思路就断掉了,他这时会用淘气的眼神看着她,但他天生的庄重使得这种淘气让她觉得不安,他说:

“这种讨厌的疟疾会让人变得虚弱无比。啊,老婆,你不知道,一个人要成为帝国的建造者,该承担多少压力。”

她想到辛普森先生现在看起来有些忧虑,有一两次当他们独处时,似乎有什么话已到了他的嘴边,但由于羞涩,他最终没有说出口。这种感觉逐渐变得强烈起来,这让她感到紧张不安。一天晚上不知何故,哈罗德在办公室里比平时待了更长时间,还没回来。她揪住了他。

“你得跟我说些什么,辛普森先生。”她突然大叫道。

他的脸红了,犹犹豫豫起来。

“没什么要说的。你怎么会认为我有什么特别的话要跟你说?”

辛普森先生是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人很瘦弱,本来有一头好看的卷发,但被他费力地用发蜡弄平了。他腰部肿胀,留有蚊子叮咬过的伤疤。米莉森特直直地盯着他。

“如果哈罗德发生了什么事,你不认为直接告诉我会更好些?”

他的脸变成了紫红色,坐在藤条椅里紧张地推诿着,她坚持着。

“恐怕你会觉得极糟糕,”他最后说,“在背后说上司的任何话都是不光彩的。疟疾很可怕,一旦发作,整个人都感到崩溃了。”

他又犹豫起来,嘴角向下拉了拉,似乎要哭出来。在米莉森特看来,他就像个小男孩。

“我会守口如瓶的,”她微笑着,试图把自己的担忧掩饰起来,“你必须得告诉我。”

“我觉得遗憾,你丈夫在办公室有瓶威士忌。他喝得太多啦,他控制不了自己。”

辛普森先生因为激动嗓音变得嘶哑了,米莉森特感觉到一阵冷意突然传遍了全身,但她控制住了自己,因为她知道,如果想让这个年轻人说出一切,她就不能把他吓住。他还是不愿说,她给他施压,哄骗他,呼吁他的责任感,最后,她哭了起来,这时他就跟她说了。他说在过去两周,哈罗德多多少少都处于醉酒状态,当地人都在谈论这事。他们说,他将很快变得像婚前一样糟糕,那时他习惯于每天暴饮不停。但关于当时的细节,不管她采用什么手段,辛普森先生都坚决不说。

“你认为这一刻他还在喝吗?”她问。

“我不知道。”

米莉森特突然感到了强烈的羞辱和愤怒。法院设在“要塞”(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是枪支弹药的存放地),它坐落在平房对面的花园里。这时,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她无需再戴帽子,站起来向那边走去。她看到哈罗德正坐在一个大厅后面的办公室里——这是他处理司法案件的地方——前面放着一瓶威士忌。他抽着烟,正在跟三四个马来人说话。他们站在他的面前,带着一副讨好的神情和轻蔑的笑意。他的脸红扑扑的。

当地人一下子都走了。

“我来看看你在做啥。”她说。

他站了起来——因为他对她一直极有礼貌,不过趔趄了一下。他感到不能站稳,但仍努力使自己的举止显得庄重些。

“坐吧,亲爱的,坐吧。工作太多了,走不开。”

她气愤地看着他。

“你喝醉了。”她说。

他凝视着她,眼睛睁大了,肥大的脸上缓缓漫过一丝傲慢的神情。

“我根本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她本来准备好了一肚子愤怒的规劝话,但突然间就嚎啕大哭起来。然后,她坐到椅子里,双手捂住了脸。哈罗德看了她一会,泪水也顺着他自己的脸颊汩汩流下了。他张开双臂来到她面前,扑通一声沉重地跪在地上,啜泣着把她搂住了。

“原谅我,原谅我吧,”他说,“我向你保证,这个再也不会发生了。都是那该死的疟疾!”

“真丢脸啊!”她悲叹道。

他像个孩子那样哭泣着,这个高大、尊贵的男人表现出的自我可怜相有些让人动容。米莉森特抬起头来,他正用恳求的、悔恨的目光看着她。

“你愿不愿发誓再也不沾酒了?”

“愿意,愿意,我痛恨它。”

正是这个时候,她告诉他她怀上了孩子,他陷入狂喜之中。

他们回到了平房。哈罗德洗了个澡,稍睡了会。晚饭后,他们心平气和地谈了很久。他承认,在他们结婚前,他就时不时地饮酒过量——在偏远的驻扎地这种恶习很容易养成。米莉森特提出的所有要求他都同意了。在米莉森特前去瓜拉索洛分娩前的那几个月,哈罗德扮演了一个优秀丈夫的角色,温柔体贴,充满自豪,深情款款,无可挑剔。一艘汽艇前来接米莉森特,她将离开哈罗德六周时间。他向她做出忠实承诺,绝不再沾一滴酒。他把手放在她肩上。

“我从不食言,”他庄重说道,“即使没有这个承诺,你想你在遭那么大的罪,我还能增加你的痛苦吗?”

琼出生了。米莉森特住在驻外代表家里。驻外代表的妻子是个和善的中年女子,待她非常友好。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漫长时间里,她们几乎无事可做,只有通过聊天打发时间。丈夫过去的酗酒史她终于一点一滴都了解到了。对她来说最难接受的事实是,当时他要保住自己位置的唯一条件是要带回一个妻子,这让她气愤、怨恨不已。当她意识到他过去是一个不可救药的酒鬼时,她隐隐感到不安。她惊恐地想到,在她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他不可能抵御住酒瘾的。她带着孩子和保姆回了家。她在河口待了一个晚上,让一名信使坐上轻舟去通知丈夫。汽艇到达后,她焦虑地扫视了一下码头,看到哈罗德和辛普森先生正站在那里,年轻的士兵整齐地列队站着。她的心沉重起来,因为她看到哈罗德的身子在轻微地摇晃着,像是一个人站在行驶着的船上,努力保持着平衡。她知道他又醉了。

这次回家不能让人愉快。她几乎忘记了母亲、父亲和妹妹正静静地听着。现在她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了他们的存在——她说的那些似乎太遥远了。

“那时我知道我痛恨他,”她说,“我都想杀死他。”

“哦,米莉森特,不要那样说,”她母亲叫道,“别忘了,他人已经死了,可怜的人哪!”

米莉森特看了看母亲,愤怒使她那张漠然的脸阴沉下来。斯金纳先生不安地走动着。

“继续说。”凯思林道。

“当他发现我已了解到了一切后,他反而释然了。三个月后,他的震颤性谵妄又发作了一次。”

“那你怎么不离开他?”凯思林问。

“那有什么用?要是那样,两周之内他就会被解雇。再说如果离开了,谁来养我和琼?我必须留下来。当他清醒时,我没什么抱怨的。他根本不爱我,但他喜欢我;我跟他结婚也不是因为我爱他,只是因为我需要结婚了。我尽了最大努力不让他沾酒,还设法让格雷先生下令禁止从瓜拉索洛运威士忌过来,但他能从中国人手里买到。我监视着他就像猫监视老鼠一样。但他太狡猾了,不久又发作了一次。对于工作他开始玩忽职守,我担心会遭到投诉。我们离开瓜拉索洛两天,以便进行治疗,但我想这时有了什么说法,因为格雷先生给我发来一封私人告诫信。我给哈罗德看了,他怒骂、咆哮起来,但我看出他有些害怕。在接下来的两三个月里,他没有再喝醉,不过随之又旧病复发了。这样反反复复,直到我们离开那里。

“在我们到这里停留之前,我请求他小心,我不想让你们任何人知道跟我结婚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英国停留期间,他的表现一切正常,在我们乘船离开前,我又警告了他。他越来越喜欢琼,为她感到自豪,琼也对他很依恋,她喜欢他更甚于喜欢我。我问他如果孩子知道他是个醉鬼,他还想不想让孩子长大,我终于找到了控制他的方法。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害怕。我告诉他,我不允许这个事情再次发生了,倘若他让琼看到他喝醉了,我马上带她走人。你们知道吗?当我说这话时,他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那天晚上,我跪下来感谢上帝,因为我找到了拯救自己丈夫的办法。

“他说如果我支持他,他将再试一次,我们决定一起战斗。他做出了艰辛的努力,当他觉得‘必须’得喝点儿的时候,他就来找我。你们知道,他这个人往往喜欢炫耀,但在我面前,他非常谦和,像个孩子一样,他需要依靠我。或许结婚时他不爱我,但这个时候,他是爱我的,也爱琼。过去我恨他,因为那份耻辱,因为他喝醉了酒还故作尊贵威严,让人憎恶,但现在我内心里面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情感——它不是爱,而是一种奇异而羞涩的柔情。他不只是我的丈夫了,他还像个孩子,在那些漫长而艰难的日子里,在我心里揣着。他为我感到骄傲,你们知道,我也感到自豪。他说话时的长篇大论不再让我心烦,而他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让我觉得滑稽而迷人。最后我们胜利了——有两年的时间,他再没喝过一滴酒,而且酒瘾一点都没了,他甚至能对此开开玩笑。

“辛普森先生那时已经走了,我们又有了一个年轻人,叫弗朗西斯。

“‘我是个改造好的酒鬼,你知道,弗朗西斯。’哈罗德有一次跟他说,‘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妻子,我早就被开除了。我有个全世界最好的妻子,弗朗西斯。’

“你们不知道听到他说那样的话,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觉得我过去经历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我感到如此快乐。”

她沉默下来——她想起了那条宽阔、浑浊的黄色河流,在它的两岸她生活了如此之久。那些白鹭,羽毛洁白,在悠悠夕阳中闪烁着光泽,沿着溪流成群地飞下来,那样低、那样迅速,飞着飞着便散开了。它们如雪白的音符,甜美、纯粹、山泉一般,被一只无形的手演奏着,又如无形的竖琴上弹出的琴音。它们在绿色的河堤之间飞旋,裹着傍晚时的暗影,像知足的头脑里快乐的思绪。

“这时琼病倒了,有三个星期我们都处于焦虑之中。比瓜拉索洛更近的地方没有一名医生,我们只好将就着让本地的一名药剂师进行诊治。等她痊愈后,我带她去了河口,以便能让她呼吸些新鲜空气。我们在那里待了一周。上次离开是去生孩子,这还是从那以来第一次离开哈罗德。那里有一个渔村,房子都建在木桩之上,离我们并不远,但几乎没人过来打扰我们。我非常思念哈罗德,柔情充溢了整个心胸,我当时就明白了:我爱他。当快速帆船来接我们回去时,我是如此开心,因为我要去把这个告诉他,我想这对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没法告诉你们那时我有多快乐。在我们坐船逆流而上时,船长告诉我,弗朗西斯先生去内地抓捕一个弑夫的女人去了,他已经走了几天。

“哈罗德没有在码头接我,我感到奇怪,因为他对这类事情一直非常在意,他过去常说夫妻之间应该相敬如宾,我想不出有什么事让他不能前来。我爬上了平房所在的小山丘。女仆在后面抱着琼。平房里一片安静,让人奇怪。似乎周围也没有仆人,我不明白怎么回事。我想是不是哈罗德没料到我回来这么早,所以出去了。我上了楼梯,琼感到口渴,女仆带她到仆人的住处找些饮料。哈罗德不在起居室,我大声喊他,也没有回答。我感到失望,因为我希望能在那里看到他。我走进卧室,原来哈罗德根本没有出去,正在床上睡觉。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他总是假装下午不睡觉的,他说白人不需要这个习惯。我轻轻地走到床边,我想我可以跟他开个玩笑。我掀起蚊帐,看到他仰面躺着,除了一件缠腰布什么也没穿,旁边放着个空的威士忌酒瓶,他喝醉了。

“他又开始喝了,我这么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了,梦想被击了个粉碎,一切都变得毫无希望,我怒不可遏起来。”

米莉森特的脸又一次变成了深红色,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

“我抓住他的肩膀,使出全身的力气晃动他。‘你这畜生,’我叫道,‘你这个畜生。’我太生气了,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一直在晃他。你们不知道那一刻他看起来多么让人生厌——一个肥胖的大个子,半裸着身子,几天没刮脸了,脸青紫浮肿。他呼吸非常沉重,我冲他大声叫喊,但他根本没有反应。我想把他拖下床来,但他太重了,躺在那里像块木头一样。‘睁开眼!’我尖叫道。我又开始晃他,我恨他,我比任何时候都恨他,因为一周来,我真心地爱着他,但他叫我失望了,叫我失望了。我想告诉他他是个多么肮脏的禽兽,但无论如何都不管用。‘你睁开眼睛。’我决心要让她看着我。”

寡妇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呼吸似乎加快了,但她停顿了下来。

“如果他处于那种状态,我想最好的方式是让他继续睡觉。”凯思林说道。

“床侧的墙上有一把帕兰刀。你们知道,哈罗德对古董有多么喜欢。”

“什么是帕兰刀?”斯金纳夫人问。

“别犯傻了,孩子他妈,”她丈夫生气道,“你身后的墙上就有一把。”

他指了指那把马来刀,但不知为何,他的目光在刀上不知不觉地停留了一会儿。斯金纳夫人猛地缩回到沙发的一角,有点儿紧张地摆了个手势,仿佛有条蛇蜷缩在身边。

“突然哈罗德的脖子喷出一股血来,脖子上有一道很长很深的血淋淋的伤口。”

“米莉森特,”凯思林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向她扑过去,“你到底什么意思?”

斯金纳夫人目瞪口呆地盯着她。

“墙上的帕兰刀没有了,正在床上放着。哈罗德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跟琼的眼睛一模一样。”

“我不明白,”斯金纳夫人说道,“如果他的状态跟你说的一样,他怎么会自杀呢?”

凯思林抓住姐姐的胳膊,愤怒地摇晃着。

“米莉森特,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说说是怎么回事。”

米莉森特挣脱开了。

“帕兰刀本来是挂在墙上的,我告诉过你们。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处是血,哈罗德睁开了眼睛,但气若游丝,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微微有些喘气。”

斯金纳先生终于开口了。

“你这个可怜的人,这是谋杀呀。”

米莉森特脸红一块,白一块,带着轻蔑和愤恨看了父亲一眼,他坐回到椅子里。斯金纳夫人喊叫起来。

“米莉森特,不是你干的,是吧?”

米莉森特接下来的表现让他们血管里的血液一下子变得冰冷。她咯咯笑起来。

“我不知道谁干的。”她说。

“上帝。”斯金纳嘟囔说。

凯思林直挺挺地站着,两只手放在胸口,似乎心脏的剧烈跳动已让她无法承受。

“后来怎么样了?”她问。

“我尖叫起来,冲到窗口,把窗子猛地打开,喊女仆过来。她抱着琼穿过院子跑过来了。‘不要抱琼过来,’我叫道,‘不要让她进来’。她叫来厨师,让他抱着孩子。我大声叫他赶紧,她到了后,我把哈罗德指给她看,‘先生自杀了!’我叫道。她尖叫了一声,跑出了房间。

“没人愿意靠近,他们都吓傻了。我给弗兰西斯先生写了封信,告诉了发生的一切,让他赶紧过来。”

“你是怎么告诉他所发生的事情的?”

“我跟他说,我刚从河口回来就发现哈罗德受伤了,脖子划开了。你们知道,在热带地区人死了后必须尽快掩埋起来。我买了口中国棺材,士兵们在‘要塞’后面挖了个坟墓。当弗兰西斯先生到了后,哈罗德已经埋了两天了。他还很年轻,我想叫他干什么都可以。我告诉他我看到哈罗德手里有一把帕兰刀,他毫无疑问是在震颤性谵妄发作时自杀的。我给他看了那个空酒瓶。仆人们说,自我离开前去海边以来他一直在酗酒。在瓜拉索洛我把同样的话跟他们说了。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政府给我发了一笔抚恤金。”

短时间里没人开口。最后,斯金纳先生回过神来。

“我从事的是法律职业,我是律师,这件事我有义务过问一下,我们过去的执业经历一直极受尊重。不过,你现在把我置入了一个非常糟糕的境地。”

他搜肠刮肚地搜寻着措辞,但在支离破碎的思绪中,那些话语似乎在跟他玩捉迷藏。米莉森特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你要怎么样?”

“这是谋杀,的确如此。你认为我能纵容这件事情吗?”

“别胡说了,爸爸,”凯思林厉声说道,“你想让你的亲生女儿栽进去吗?”

“你把我置入了一个非常糟糕的境地。”他重复道。

米莉森特又耸了耸肩。

“你们让我不得不说出真相。我自己忍受得够久了,该论到你们来忍受了。”

就在这时,女仆打开了门。

“戴维斯把车开过来了,先生。”她说。

凯思林心里有话要说,女仆退了出去。

“我们最好出发吧。”米莉森特说。

“我现在不能去参加晚会了,”斯金纳夫人害怕地嚷道,“我感到极其不安,怎么面对海伍德一家?主教也希望把自己介绍给你们。”

米莉森特冷漠地做了个手势,眼睛里依然带着讥讽的神色。

“我们必须去,妈妈,”凯思林说,“如果不去那就显得可笑了。”她满脸愠怒地转向米莉森特:“哦,我觉得这件事太让人恐怖了,太糟糕了。”

斯金纳夫人无助地看了看丈夫。他走过去抓住她的手,帮她从沙发里站起来。

“恐怕必须得去,孩子她妈。”他说。

“我丝绒帽上的羽毛是哈罗德亲自给我的。”她哀痛道。

他领着她走出了房间,凯思林紧紧跟在母亲身后,米莉森特走在最后面,隔了一两步。

“你们会习惯的。”她静静地说,“起初,这件事在我脑子里一直萦绕不去,不过现在有两三天我没想到它了,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

他们都没有回答。四个人走出大厅,从前门出去了。三名女士坐在了汽车后排,斯金纳先生坐在司机旁边。汽车没有自动启动装置,是一辆老款车。戴维斯来到引擎罩前,把车发动了起来。斯金纳先生转过身,焦躁地看着米莉森特。

“你根本不应该告诉我,”他说道,“你也太自私了。”

戴维斯坐上了驾驶座,他们开着车去参加卡农家的花园晚会了。

正文 路易丝

我不明白路易丝为何要打扰我。她不喜欢我,我很清楚,在我背后她总是不失时机地以她温柔的方式说着我的坏话。她做事极灵巧,从不会直来直去地说话,而是通过暗示呀,叹息呀,那双漂亮小手的微微摆动呀,就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清清楚楚。她善用冷冷的言辞夸奖人,在这方面她是个能手。没错,二十五年来我们差不多是知根知底的,但要让我相信她会受到这种长期交往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她认为我是个粗鲁蛮横、愤世嫉俗、俗不可耐的家伙,我很困惑她为何不自然而然地同我断交,相反,她从没让我安静过,总是请我吃午饭、晚饭什么的,而且每年都有那么一两次邀请我到她乡下的房子里共度周末。最终我明白了她的动机。她有种不安的猜疑——觉得我不相信她,如果说这就是她不喜欢我的原因,这也同时是她跟我保持熟络的原因:我把她看作是滑稽人物让她恼怒,如果我不承认自己错了,或被她打败了,她是不会安心的。或许她模模糊糊地觉得,我看到了她面具后面的那张脸,而又不愿做出让步,所以她决定,让我迟早也戴上那样一张面具。我不是很确定她是否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我怀疑的是她在欺骗自己,如同她在完全欺骗这个世界一样;我还在想她内心深处是否闪烁着幽默的火花?倘若如此,那她就是被我吸引到了,因为一对骗子是可以相互吸引的——他们认识到两人之间在分享着一个秘密,而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而知。

早在路易丝结婚之前我就认识她了,那时她还是个柔弱、娇嫩的女孩,有着一对大大的忧郁的眼睛。她的父母关爱着她——带着点焦虑和娇宠,因为患病的缘故(我想是猩红热),她的心脏功能衰弱,所以不得不极为小心。当汤姆·梅特兰向她求婚时,一家人都感到慌乱,因为他们确信,她的身体过于虚弱,无法承受艰苦的婚后生活。不过他们家过得不够富裕,而汤姆·梅特兰是个有钱人,他承诺愿意为路易丝付出一切。最终,他们郑重地把女儿托付给了他。汤姆·梅特兰是高大魁梧的家伙,长相俊朗,身强体壮,对路易丝宠爱有加。由于她心脏不好,他并不指望她能跟他天长地久,所以他决心让她在短暂的一生里能够感受到幸福。他放弃了所擅长的各类娱乐活动,不是因为她不想让他去——她乐意看到他去打高尔夫球或者打猎,而是因为每次他提出要离开她一天时,她总是碰巧心脏病发作。两人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她会立马向他妥协,因为她是个男人所能拥有的最顺从的妻子。但当她的心脏出现问题时,她就会卧床一周,心情轻松,毫无怨言。他当然不会毫无心肝地去惹她气恼了。然后他们就有了很多争执——到底谁应该服从谁,最终他颇为困难地劝服了她,该怎样就怎样吧。有一次,在她特别渴望的一次长途旅行中,她一口气走了八英里,我跟汤姆·梅特兰说,她比所有人想象得都要健康。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不,不,她虚弱得可怕。她去看了全世界最好的心脏病专家,他们说她命悬一线,但她有着不可征服的意志。”

他把我对她耐力的评价转告给了她。

“明天我就会偿还的,”她以哀伤的口吻对我说,“我快走到死亡门口了。”

“我有时想你已很强壮了,想做什么就做些什么吧。”我嘟哝道。

我注意到,如果一场晚会让人快乐,她能跳舞跳到凌晨五点,但如果比较乏味,她就感到很不舒服,汤姆不得不早点把她带回家。我担心她不喜欢我的话,因为她尽管可怜兮兮地朝我微微笑了笑,但从她蓝色的大眼睛里我没看到任何喜悦。

“你不能为了让你自己感到开心而期待我倒地死掉吧。”她回答。

路易丝活得比她丈夫还长。一天他们在海上航行,为了取暖,路易丝用上了所有的毯子,结果汤姆患上了重伤风,不治而亡。他给她留下了一笔充足的财富和一个女儿。路易丝感到极为悲伤,不过令人惊异的是她从打击中挺了过来。她的朋友们都以为她会很快步汤姆·梅特兰后尘走入坟墓,事实上他们已经为她的女儿爱莉斯感到极其难过——她很快就要成为孤儿了。现在他们更加关注路易丝,任何事情都不让她动半个指头,坚持把一切都替她做好了。他们必须这样做,因为要她做那些累活或者不相宜的事情,她的心脏就会不听使唤,那她就真的到死亡门口了。她说没个男人照料她,她会完全迷失掉,但她不知道怎么办好,她的身体如此虚弱,还要抚养她亲爱的爱莉斯。她的朋友问她为何不考虑再婚。哦,在她心里,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虽然她亲爱的汤姆希望她这样做,而且假如这样做的话,对爱莉斯也是最好的,但问题是,像她这样可怜的病人,谁会愿意娶呢?但奇怪的是,不止一个年轻人非常乐意承担这个责任。汤姆过世一年后,她答应乔治·霍伯特领着她走上了婚礼的圣堂。乔治是个非常优秀、正直的人,绝非贫困潦倒。但当获准去照料这个病怏怏的小女子时,我从没见过任何人像他那样心存感激。

“我不会麻烦你很久的。”她说。

他是一名士兵,有着崇高的志向,但他从军队退了役。路易丝的健康状况迫使她冬天在蒙特卡洛度过,而夏天就到多维尔去。在放弃自己的职业时,他犹豫了一下;路易丝起初不同意,但她最终还是屈服了,正如她以前经常做的那样。他打算让自己的妻子人生的最后几年尽可能快乐些。

“不会太久的,”她说,“我尽量不添加麻烦。”

在接下来的两三年里,路易丝尽管心脏依然虚弱,但仍穿戴得漂漂亮亮前去参加那些非常热闹的晚会,到赌场大赌特赌一番,也去跳舞,甚至跟那些细长高挑的年轻人调情。但是作为路易丝的第二任丈夫,乔治·霍伯特不像她第一任丈夫那么精力充沛,他必须得时不时来点儿烈酒才能强打精神,完成白天的工作。就这点来说,路易丝是一点都不喜欢的。但幸运的是,战争爆发了,他又重新加入了军队,三个月便死在了战场。这对路易丝的打击非常大,但她觉得,在这场危机中,她绝不可以屈服于个人的悲伤;假如她心脏病发作了,就没有人知道了。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把自己在蒙特卡洛的住宅改造成了军官康复医院。她的朋友们跟她说,那种紧张必然会让她送命。

“当然那会杀了我,”她说,“我知道的,但有什么关系呢?我必须尽我的微薄之力。”

她没有送命,相反她度过了生命中最愉快的一段时光。在法国,没有哪家康复医院比她家更受欢迎了。我在巴黎偶尔碰到了她,她正在一家饭店和一名非常高大帅气的法国士兵共进午餐。她解释说,她来这里是办理跟医院相关的一些事务,还告诉我,军官们极其令她着迷。他们都知道她身体虚弱,都不让她做任何事。他们照料她——哦,好像他们都是她的丈夫一般。她叹了口气。

“可怜的乔治,我的心脏病成那样,他会想到我比他活得还久吗?”

“可怜的汤姆!”我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喜欢我这样说话。她凄然地朝我笑了笑,那双漂亮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你说话好像总是不愿意让我多活上这几年。”

“顺便问一下,你的心脏现在好多了,是吧?”

“根本没好到哪里去。我今天早上还去看了一名专家,他说我必须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

“哦,不过到现在你已经为那个准备了二十年了,不是吗?”

战争结束后,路易丝在伦敦定居了。她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仍像原来一样消瘦、弱不禁风,眼睛依然很大,面颊苍白,但是她看起来仿佛比二十五岁大不了一天。爱莉斯已经上学了,现在长大了,跟她住在一起。

“她会照顾我的,”路易丝说,“当然,跟我这样的病人生活在一起,对她来说太艰难了,但我的生命已所剩无几,我敢肯定她不会介意的。”

爱莉斯是个懂事的女孩,从小到大一直清楚母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危险。孩子的时候,她从不被允许制造出任何噪音,她从来都知道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母亲动怒。虽然现在路易丝告诉她,她不希望因为一个令人厌倦的老太婆而让女儿做出牺牲,但女孩就是不听。这个不是牺牲不牺牲的问题,而是能为可怜的、亲爱的母亲做点什么让她感到高兴。在母亲的叹息声中,女儿做了很多很多。

“你不认为她应该多出去走走吗?”

“我经常跟她这样说,我不能让她感到快乐。老天知道,我从不愿意因为我的缘故而麻烦任何人。”

当我规劝爱莉斯时,她说:“我可怜的母亲也希望我和朋友们在一起,或者去参加一些聚会,但不管去哪里,我只要稍一离开,她就会心脏病发作,所以我更愿意留在家里。”

但不久她就恋爱了,我的一个年轻朋友,一个非常好的小伙子,向她求婚,她答应了。我很喜欢这个年轻人,而且让我高兴的是,爱莉斯最终可以得到一个独立生活的机会了,她似乎也从没怀疑过这个可能性。但一天,这个年轻人无限沮丧地来找我,说他的婚姻无限期地推迟了——爱莉斯觉得她不能置母亲于不顾。这事真的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我还是找了个机会去见路易丝。她总是乐意在吃茶点的时间见到朋友们。现在她年纪大了,跟画家和作家们建立了交往。

“这个情况我不清楚。我希望她尽早结婚,我曾跪下求她不要管我,但她不愿离开我,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我。”

“你不认为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很可怕。当然时间也就是几个月,我憎恨让别人为我做出牺牲的想法。”

“我亲爱的路易丝,你已经埋掉了两个丈夫,我根本看不出你有任何理由不会再至少埋葬两个。”

“你认为这很好玩吗?”她尽可能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杀伤力十足。

“我认为,你一直很强健,任何想做的事情都能做;你脆弱的心脏只是阻止你去做让你生厌的事情,不过这点你从来没有感到奇怪过。”

“哦,我知道,我清楚你一直是怎么想我的。你从来都认为我没什么毛病,是吧?”

我直直地盯着她。

“我从来都是这样想的。二十五年来你一直在虚张声势地吓人,我认为在我所认识的人群中你是最自私、最变态的女人。你毁掉了跟你结婚的那两个可怜人,现在你又要毁掉你女儿的一生。”

这个时候如果路易丝心脏病发作的话,我丝毫不会感到惊讶,我期待她勃然大怒起来,但她只是冲我温和地笑了。

“我可怜的朋友,这几天里你就会为你说过的话感到万分抱歉。”

“你决定不让爱莉斯跟那个年轻人结婚了吗?”

“我祈求她去跟他结婚,我知道这会杀了我,但我不介意。没人喜欢我,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负担。”

“你跟她说这会杀了你吗?”

“她让我不得不说。”

“好像是有人让你做了你自己不愿做的事。”

“如果她喜欢,她明天就可以同那个年轻人结婚。万一这会让我死掉,那我死掉好了。”

“那好,那让我们冒次险,好吧?”

“难道你对我没有丝毫同情心吗?”

“你让我觉得可笑,像你这样的人,人们不需要可怜。”

路易丝苍白的脸颊上微微有些变色,尽管一直在笑着,但她的眼神很冷酷、很愤怒。

“爱莉斯一个月后就会结婚,”她说,“万一我发生任何事情,我希望你和她能原谅你们自己。”

路易丝没有食言。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订购了丰厚的嫁妆,请柬也发出了。爱莉斯和那个优秀小伙子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在婚礼那天,早上十点,路易丝,这个邪恶的女人,心脏病发作了——然后死了。她死得很平静,是爱莉斯杀死了她,但她原谅了她。

正文 承诺

我妻子是个非常不守时的女人。本来约好在克拉瑞吉酒店吃午饭的,我晚到了十分钟,结果仍不见她的影子,但我并没感到惊讶,要了杯鸡尾酒等着。现在正是这个季节最热闹的时候,休息室里只有两三个空位子。有些人早早地吃过了早餐,正在啜饮着咖啡,其余人像我一样漫不经心地喝着干马提尼。那些穿着夏裙的女子们看起来快乐而迷人,男人们在旁边大献着殷勤,但在我看来,她们中没有一个长相能够吸引我,让我打发掉需要等待的那一刻钟时间。她们看起来个个身材苗条,让人赏心悦目,穿着光鲜而随意,但基本上属于一个模式,我耐着性子而不是带着好奇心打量她们。两点了,我开始感到饥肠辘辘。妻子跟我说,她不会戴绿松石,也不会戴手表——因为绿松石变绿了,表不走了,她把这些归于命运的不怀好意。关于绿松石,我无话可说,但至于手表,我有时想,如果她能给它上上发条的话,也许就会走了。我正想着这些,一位侍者走过来,低声地、郑重其事地跟我说话(酒店侍者常如此装模作样,仿佛他们要传达的信息比语言本身要坏很多),说有一位女士刚刚打电话过来,说她让事缠住了,没法赶过来跟我一起吃饭。

我犹豫了一会儿。一个人在一家嘈杂的酒店吃饭毫无趣味可言,但到俱乐部去又有些晚了,我决定留在这里,于是大步走进了餐厅。让那些时尚酒店的侍者领班知道你的名字并不能让人感到特别满意(对很多的尊贵客人来说似乎都是如此),但此时此刻,我当然乐于看到不那么冰冷的眼神了,侍者领班正站在那里,面部僵硬,脸色也不够友好,他告诉我说餐位全满了。我围着宽敞而豪华的餐厅无助地转了转,突然看到一个我认识的人,这让我感到很是开心。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老朋友了,她冲我笑了笑。看到她一个人在吃饭,我向她走过去。

“你愿意可怜可怜一个饥饿的人而让他坐在你身边吗?”

“哦,好啊,不过我快吃完了。”

她坐在一张小桌子边,紧靠着高大的柱子。我坐下来后发现,尽管大厅里人满为患,我们这里还是很隐秘的。

“我感到很幸运,”我说,“我快饿虚脱了。”

她非常迷人地笑了——笑意没有一下子将她的脸庞照亮,而似乎一点点地在她脸上弥漫开,并散发着魅力;它先是在嘴唇上抖动着,然后慢慢地扩散到那双忽闪着的大眼睛,柔柔地滞留在那里。没有人能肯定地说伊丽莎白·佛蒙特是用普通模子刻出来的。在她是个女孩时,我根本不认识她,但很多人告诉我那时她极可爱,让人看了都会眼泪汪汪,但我并不相信。现在尽管她已五十岁了,仍无可比拟。她残留的美貌使得那些年轻女人的娇嫩和美丽看起来有些无趣,我不喜欢那种千孔一面、涂脂抹粉的脸蛋——我想女人因滥用脂粉、胭脂和口红而使她们的表情变得呆滞,个性变得模糊。伊丽莎白化妆不是模仿自然,而是超越自然。你不会质疑其所用的手段,但会为其效果叫好。她在化妆品的使用上大胆而张扬,但这凸显了而非减弱了她那张完美无缺的脸蛋的特征。我想她的头发是染过的,乌黑顺滑而又闪烁着光泽。她一直昂首挺胸,仿佛从来没学会懒洋洋地倚着靠着,她的身材也非常纤细苗条。她穿的是黑色的缎料服装,其线条和朴素让人称赞不已。她脖子上挂着一串长长的珍珠,其余唯一的珠宝便是镶嵌在婚戒上的一颗巨大的绿宝石了;婚戒呈现暗红色,使她的手看起来是那样白皙。但正是她那双手(染着红指甲)最清楚无误地泄露了她的年纪,你看着她们,内心里会感到失望,而且无需多久,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猛禽的爪子一般了。

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她出身高贵,因为她是圣厄斯七世公爵的女儿。她十八岁时结婚,嫁给了一个大富翁,立即过上了令人咋舌的奢侈放荡、寻欢作乐的生活。她性情高傲,不会谨慎做人,行事鲁莽,不计后果。不到两年便闹出了令人震惊的丑闻,丈夫由此跟她离了婚。随后,她跟离婚案中指认的三名报道记者之一结了婚,但十八个月后,她便脱身而去了。接下来,她有了一系列的情人。从此她因放荡而变得臭名远扬。她的惊人美貌和丑闻使她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且从来无需太久,她就会变成绯闻话题。在那些尊贵人士的眼里,她的名声是彻底臭了——一个赌徒、挥霍无度者,还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尽管她对自己的情人不忠,但她对朋友的友情始终没变,一直跟几个人保持着友谊;不管她做了什么,朋友们都不承认她是个不好的女人。她为人直率,兴致高昂,勇气可嘉,绝不是伪君子,而且慷慨,真诚。正是在这个时期我认识她的;对于当时的那些贵妇,宗教不再是个时髦玩意儿,当她们名誉扫地时,她们便带着谄媚般的心态在艺术中找到了乐趣;当她们在她们那个阶级中受到了冷落,她们就会屈尊与那些作家、画家和音乐家为伍。我发现她是个让人愉快的伙伴,能够给大家带来快乐,会直言不讳地说出心中所想(所以能省下很多有用的时间),而且她的头脑非常敏锐。她总是乐意谈到她耸人听闻的过去(用她让人开心的幽默)。她虽然没受过多好的教育,但谈话很有意思,因为不管怎样,她都是个诚实的女人。

这时她做了件让人非常惊异的事。四十岁那年,她跟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结婚了。朋友们都说这是她一生中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有几个跟她一直风雨同舟的朋友,这一次因为这个年轻人的缘故——因为他是个好小伙子,缺乏人生的经验却被如此利用了——他们拒绝再跟她交往。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做出了灾难性的预测,因伊丽莎白·佛蒙特对任何男人的忠诚不会持续六个月,不,这一次他们希望会是如此——对于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唯一的机会,因为他的妻子终究会爆出丑闻,他将不得不离她而去。他们都错了。我不知道是否是时间使她的内心发生了变化,或者是皮特·佛蒙特的纯洁和单纯的爱让她受到了触动,反正实际情况是,她让自己成为了他极好的妻子。他们很穷,她很奢侈,但她成为了一名节俭的家庭主妇;她突然间对自己的名声如此慎重,那些传播丑闻的舌头也安静下来。她现在很关心他的幸福,没有人怀疑她深深地爱着他。长久地成为话题中心的伊丽莎白现在没人谈论了,似乎她的故事也讲完了。她已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个女人,我快活地想到,当她变成一个极老的老太太时,那么多年的人生里她都极受尊重,但她的过去,那极具戏剧性的过去不仅仅属于她,还属于一个早已死去的人——对于她,她早就记不确切了,因为女人都有着让人羡慕的遗忘的本领。

但谁能说清未来的命运呢?就在一眨眼的功夫,一起都变了。皮特·佛蒙特在度过了十年的完美婚姻生活后,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叫芭芭拉·坎顿的女孩。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是当时的副外交大臣罗伯特·坎顿勋爵最小的女儿。芭芭拉大致来说是个漂亮女孩,当然跟伊丽莎白女士没法相比。很多人已经知道了所发生的事,但无人知道伊丽莎白是否对此事已略知一二,他们不清楚她会如何面对这一局面——这种经历她从未有过,总是她抛弃她的情人,还没有人抛弃过她。在我看来,她会把小小的坎顿小姐迅速打垮,因为我太熟悉她的胆量和敏捷了。现在我跟她吃着午饭闲聊时,脑子里想着的都是这些。她的举止跟往常一样,快乐、直率,而又充满魅力。一切迹象表明没有什么事情让她心烦。她仍像平时那样说话,对谈到的不同话题,她说起来轻松自如,判断力准确,同时对那些可笑之事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我觉得很有意思,得出的结论是,对于皮特的移情别恋她没有丝毫觉察,简直奇迹一般。我给自己做出了解释:她对皮特的爱如此强烈,她想象不到他对她的爱会少上一分。

我们喝了咖啡,抽了几支烟,然后她问我时间。

“两点三刻。”

“我必须要付账了。”

“你不想让我请你客?”

“当然可以啦。”她笑道。

“这么匆忙?”

“我三点去见皮特。”

“哦,他好吧?”

“他很好。”

她微微笑了笑,属于她的那种缓缓的、愉快的笑,但从她的笑意里我看出了一丝讥讽。她踌躇了片刻,又慎重地看了看我。

“你喜欢一些离奇的情形,是不是?”她问,“你根本猜不到我去干什么。今天早上我给皮特打电话,让他三点钟来接我,我要请他跟我离婚。”

“你不会的。”我叫道,我感到自己脸红了,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想你们一直相处得这么好。”

“你认为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我能不知道吗?我没那么傻。”

有些女人你可以跟她说些你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但她不是,我也不能假装没听懂她的意思。我沉默了一两秒钟。

“你怎么会让自己离婚呢?”

“罗伯特·坎顿是一个古板的老家伙。如果我跟皮特离婚的话,我非常怀疑他会同意芭芭拉跟他结婚。对我来说,你知道,这件事根本不值一提:只是一次离婚……”

她耸了耸肩。

“你怎么知道他会跟她结婚呢?”

“他非常迷恋她。”

“是他跟你说的?”

“不是,他甚至不清楚我知道这件事。他太不幸了,可怜的宝贝。他总是这么小心翼翼不去伤害我。”

“或许只是他一时的鬼迷心窍,”我斗胆提到,“一切都会过去的。”

“为什么会过去呢?芭芭拉年轻漂亮,人也很好,二人彼此般配。再说,过去了有什么好处?他们现在相爱着,当前之爱才是最重要的。我比皮特大十九岁,如果一个男人不再爱一个足以做他母亲的女人了,他还会再次爱上她吗?你是个小说家,对于人性你一定知道的比这还要多。”

“你为什么要做出这种牺牲?”

“十年前当他向我求婚时,我承诺他,如果他想获得自由,他就可以得到。你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年龄过于悬殊,我想那样做也是公平的。”

“你是在信守一个他并没有让你信守的承诺吗?”

她那双细长的手轻轻摆动了一下,手上戴着的那颗绿宝石发出幽幽的光,让我感到了一丝不祥。

“哦,我必须那样做,你知道。人必须像个绅士那样为人处世。告诉你真相吧,这也是我今天到这里吃午饭的原因。是在这张桌子上他向我求婚的,我们当时一起吃的晚饭,你知道,我就坐在我现在的位置上。讨厌的是我现在仍然像当时那样爱他。”她停顿了一下,我看到她咬紧了牙关,“哦,我想我该走了。皮特不喜欢让人等他。”

她朝我无助地微微一笑,给我的印象是,她几乎不能够从椅子里站起来。但是她又笑了,突然摆了个手势,一下子站了起来。

“要我陪你去吗?”

“陪我到酒店门口吧。”她微笑道。

我们穿过酒店和休息室,当我们来到门口时,一个守门人转过旋转门走过来。我问她要不要乘坐出租车。

“不,我愿意走一走,天这么好。”她把手伸给我。

“见到你太好了。明天我就出国,不过整个秋天我都会待在伦敦。一定给我打电话呀。”

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转身走了。我望着她沿戴维斯街走去。空气依然温暖如春,房顶之上,片片小块的白云正在蓝天上徐徐飘动。她身子挺得笔直,坚强的头高昂着。她有着苗条、优美的身段,过路人都纷纷向她投去目光。我看到她向一个认识的人优雅地欠身,而那人举起了帽子。我想他永远都不会想到她有一颗破碎的心。我再重复一次:她是一个非常诚实的女人。

正文 珍珠项链

“我被安排在你身边了,真是幸运啊。”我们坐下吃晚饭时,劳拉说道。

“我觉得也是。”我礼貌地回答。

“还需要等等看。我特别希望有个机会跟你谈谈。我有个故事要讲给你听。”

我的心微微有些下沉。

“我宁愿你谈谈你自己,”我回答,“或者谈谈我也行。”

“哦,不过我必须把这个故事讲给你听。我想对你是有用的。”

“如果你一定要讲,那就讲吧,不过先让我看看菜单。”

“你不想让我讲?”她问,感到有点委屈,“我以为你喜欢听的。”

“我是喜欢听。不过,你可以写个剧本,然后读给我听呀。”

“那件事发生在我一些朋友身上,是完全真实的。”

“这没啥。真实的故事根本不比虚构的故事更真实。”

“你什么意思啊?”

“没多少意思,”我承认,“但我想这话听起来还不错。”

“我希望你能让我继续讲。”

“我洗耳恭听。汤我不想喝了,太油腻。”

她不悦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扫了一眼菜单,微微叹了口气。

“哦,那么,如果你打算否认你自己的话,我想我也只能如此。老天知道,我自己的人物我可不能随意处置。”

“你往汤里放了大块的奶油,还有什么汤比这更绝妙的吗?”

“罗宋汤,”她叹了口气,“是我唯一真正喜欢的汤。”

“不要介意。讲你的故事吧,在鱼端上来之前,我们会把食物给忘了。”“好吧。那事发生时,我实际上也在现场,我在跟利文斯顿一家吃饭。你认识他们家人吗?”

“不,我想我不认识。”

“啊,你可以问问他们,他们会证实我说的每一句话。他们请来了他们的家庭女教师一起吃饭,因为有一位女客人在最后一刻不能前来赴宴了——你知道有些人考虑问题是多么不顾别人——餐桌上应该有十三个人。家庭女教师名叫罗宾森小姐,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很年轻,你知道,二十岁或二十一岁的样子,非常漂亮。就我个人而言,我绝不会聘用一名年轻漂亮的女教师,人们根本不懂。”

“但人都是往最好处想的。”

劳拉没注意到我说的话。

“很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她脑子里会想着那些年轻男子,而不是专注于自己的工作。然后等她熟悉一切后,她又要离开去结婚了。不过,罗宾森小姐带着极好的推荐信,我必须承认,她是个非常优秀、受人尊敬的人。我相信她实际上是个牧师的女儿。”

“饭桌上还有一名男子,我想你没有听说过,但他看上去颇有知名度。博塞利伯爵对宝石的了解超过世上任何人,他就坐在玛丽·朗格特旁边。玛丽·朗格特对于自己所戴的珍珠项链相当自负,在谈话中,她问伯爵觉得她那串珍珠如何,他回答说珍珠不错。她对这个回答很是不满,告诉他珍珠至少值八千英镑。

“‘是的,值那个价。’他说。

“罗宾森小姐就坐在伯爵对面,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很是动人。当然,我认出了她穿的那件裙子,是索菲穿过的旧裙子;如果你不是事先知道罗宾森小姐是家庭教师的话,你肯定不会想到这一点。

“‘那位年轻小姐戴的项链非常漂亮。’博塞利说。

“‘哦,她是利文斯顿夫人家的家庭女教师。’玛丽·朗格特说。

“‘那个我管不了,’他说,‘不过,她戴的那条项链,就其大小来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珍珠。一定能值五万英镑。’

“‘胡扯!’

“‘我向你保证是真的。’

“玛丽·朗格特向前探了探身,发出了尖叫。

“‘罗宾森小姐,你知道博塞利伯爵说什么了吗?’她大声叫道,‘他说你戴的那条珍珠项链值五万英镑。’

“一时间大家的对话停了下来,因为每个人都听到了。我们都转过身来看着罗宾森小姐。她脸上微微红了,然后笑起来。

“‘啊,我还价还得不错,’她说,‘因为我只花了十五个先令。’

“‘你肯定是的。’

“我们都笑了。这当然很荒谬。我们总能听到一些妻子拿着真正的、价值昂贵的珍珠项链哄骗丈夫说那是假货。这样的故事老掉牙啦!”

“谢谢。”我说,我想起了我自己曾写过的一个小故事。

“真是太可笑了,一个家庭女教师如果拥有一条价值五万英镑的项链,她还会做家庭教师吗?亏他这样想!显然是伯爵犯了大错误。但接下来一件非同寻常的事发生了,一系列的巧合也出现了。”

“不要这样,”我反驳道,“这种写法太老套了。难道你没读过那本迷人的书,叫《英语用法词典》的?”

“我就要讲到精彩处了,我希望你不要打断我。”

但我不得不再次打断她,因为这时一条鲜嫩的烤鲑鱼悄不声地放在了我的左肘处。

“利文斯顿夫人给我们送来了绝妙的晚餐。”我说。

“鲑鱼油腻吗?”劳拉问。

“很油腻。”我吃了一大块鱼,回答道。

“废话。”她说。

“继续讲,”我求她,“一系列的巧合就要出现喽。”

“啊,就在这时,管家在罗宾森小姐身边俯下身,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了些什么话。我想她的脸变得有些苍白了——不涂点胭脂真是个错误,你永远都不知道大自然会怎样作弄你。她肯定是有些惊讶,向前探了探身。

“‘利文斯顿夫人,道森说,大厅里有两个人现在就想跟我说话。’

“‘啊,那你最好去吧。’索菲·利文斯顿说道。

“罗宾森小姐站起身来离开了房间。相同的想法从我们每个人的脑中划过,但我首先开口道:

“‘我希望他们不是来抓她的吧,’我跟索菲说,‘亲爱的,那对你来说太可怕了。’

“‘你敢肯定那是条真项链吗,博塞利?’她问。

“‘哦,相当肯定。’

“‘如果项链是偷来的,她今晚不大可能有勇气戴的。’我说。

“索菲·利文斯顿化了妆,但脸上仍变得死一般惨白,我看出她在想她的珠宝箱是否安然无恙。我只有一条小小的钻石项链,但出于本能,也把手伸向脖子,摸摸项链还在不在。

“‘不要胡说,’利文斯顿先生说,‘罗宾森小姐怎么可能会偷一条珍贵的珍珠项链呢?’

“‘她可能是接受者。’我说。

“‘哦,她是带极好的推荐信来的。’索菲说。

“‘他们总是如此。’我说。”

我再次毅然打断了劳拉的话。

“你对这个案件似乎并没有持一个积极的态度。”我评论道。

“当然我对罗宾森小姐一无所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但万一发现她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盗贼以及国际诈骗团伙的成员,那会让人非常震惊的。

“就像一部电影,我感到极其害怕,只有在电影中,这类刺激性的事件才会发生。

“啊,我们屏住了呼吸,心神不定地等待着,周围一片安静。我以为能听到客厅的扭打声,或者至少是被压抑的尖叫声。我想这份寂静是非常不祥的。这时门开了,罗宾森小姐走了进来。我立刻注意到她的项链没有了,我能看出她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走到桌子旁,坐下来,微笑着把它扔在了上面……”

“哪上面?”

“桌子上,你个傻瓜。一条珍珠项链。”

“‘这是我的项链。’她说。

“博塞利伯爵向前伸了伸脑袋。

“‘哦,这是假的。’他说。

“‘我跟你说过的,是假的。’她笑道。

“‘这跟你刚才戴的不是同一条。’他说。

“她晃了晃项链,神秘地笑了。我们都被吸引住了。索菲·利文斯顿看到她的家庭女教师如此这般成了大家关注的中心,她极为开心,我不知这究竟是何原因。她提出让罗宾森小姐给大家做一解释,我想她这样做是带着些讥讽和猜疑的。啊,罗宾森小姐说,当她进了大厅后,她看到两个男人,他们说自己来自加洛特商店——她就是在他们店买的项链,像她说过的,花了十五先令。后来,她又把项链送了回去,因为项链搭扣松了,她下午去取回来的。两个男人说他们给她拿错了。有人送到店里一条真正的珍珠项链,请他们把珍珠重新串起,结果店员弄错了。当然我不明白为何有人会愚蠢到把一条真正有价值的项链送到加洛特店去,因为这类事情他们以前做得并不多,甚至连真假项链都分不清,不过你知道女人会有多么愚蠢。不管怎样,那正是罗宾森小姐原先戴的那条项链,价值五万英镑。她很自然地把项链还给了他们——别的她也做不了,我想这尽管让人痛苦,他们把真正属于她的项链交给了她。然后他们说,虽然他们并无义务——你知道男人故作一本正经时的那副愚蠢和自大——他们按照指示,送给她一张三百英镑的支票作为慰问金。罗宾森小姐真的把钱给我们看了,她非常高兴。”

“哇,真是幸运,是不是?”

“当然你会这样想,不过最后的结果是——她堕落了。”

“啊,怎么回事?”

“哦,到放假时,她告诉索菲·利文斯顿,她决定到多维尔待上一个月,把那三百英镑全部花掉。当然,索菲尽力劝阻她,建议她把那笔钱存入银行,但她不愿听,说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以后也不可能有了,她必须过上至少四周的女公爵般的生活。索菲无计可施,只好让步了。她把她不想要的大量衣服都给了罗宾森小姐,她整个季节都在穿那些衣服,烦都烦死了。她说她把衣服送给了她,但我不相信她真的这么做了,我敢说她卖得很便宜。罗宾森小姐一个人出发去了多维尔,你想想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根本想不出,”我回答,“我希望她在那里过得痛快。”

“啊,就在她准备返程的一周前,她给索菲写了封信,说她改变了计划,已经进入了另一个行业,如果她不能回来,希望利文斯顿夫人原谅她。当然,可怜的索菲很是恼火。实际发生的情况是,罗宾森小姐在多维尔碰到了一个阿根廷人,跟着他去了巴黎。从那以后,她就住在了那里。我在佛罗伦萨见过她,前臂上戴满了手链,脖子上缠着项链。当然,我装作不认识她。他们说她在布洛涅森林有一座房子,还有一辆劳斯莱斯车。几个月后,她抛弃了阿根廷人,又控制了一个希腊人。现在我不知道她跟谁在一起,但简而言之,她显然已成为巴黎最漂亮的妓女了。”

“你说她堕落了,你用的是这个词的纯粹技术意义,我可以断定。”我说。

“我不知道你这样说什么意思,”劳拉说,“不过你不认为你可以围绕这个创作一篇小说吗?”

“很不幸,我已经写过一篇关于珍珠项链的小说。一个人不能老是写珍珠项链。”

“我大致决定了要自己写一篇。只是,当然我会改变一下结尾部分。”“哦,你怎么写?”

“啊,我会让她跟一个银行职员订婚,该职员在战争中严重负伤,只留下一条腿,或者半边脸被打掉了。他们的生活将极度贫困,多年都结婚无望。他们为能在郊区买上一座小房子而用尽了所有积蓄,交完最后一笔分期付款后,他们就决定结婚了。就在这时,她拿到了那三百英镑,他们简直难以置信,感到如此幸福,他伏在她的肩膀上,像个孩子般哭了。他们终于拿到了郊区的小房子,然后结了婚。他们还把他个子矮小的母亲接过来一起居住。他每天到银行上班。假如她小心翼翼没有怀上孩子,她就可以继续每天去做家庭女教师。他总是生病——由于伤病的缘故,你知道——她就来照料他,生活凄惨、甜蜜而可爱。

“在我听起来,太乏味了。”我不客气地说。

“是的,但很道德。”劳拉说道。

正文 怯怯懦

两只快速帆船轻快地顺流而下,前后隔着几码的距离。在第一只船上,坐着两个白人。在江河上航行了七日之后,他们高兴地获悉,今晚就可以住在一所民房里了。对战后一直住在婆罗洲的伊扎特来说,迪雅克人的房子和盛宴当然都没有什么新奇的,但在坎皮恩看来,虽然对这个国家感到陌生,最初的新鲜感也确实让他快乐,现在他急切地渴盼着能有几把可以坐的椅子和一张用来睡觉的床。迪雅克人殷勤好客,但谁也不能说他们的房子会让人感到舒适,他们为客人提供的娱乐也很快变得有些乏味起来。每天傍晚,当旅客们到达码头,擎着一面旗帜的头人,还有该家族的其他重要成员,就会赶到河边来接他们。他们被领着前往那座长长的房子——整个村落实际上都是在同一片屋檐之下,房子都由木桩撑着。要进入长房子,需要爬上大致凿成梯状的一根树干——人们排成长长的队列,踏着锣鼓的节奏沿着树干爬上或者下去。两侧密密麻麻的棕色人群席地而坐,默默地看着白人们从眼前走过。干净的垫子铺展开了,客人们都坐下来。头人带来一只活鸡,抓住它的两只脚,举过头顶挥舞三下,向注视着的人们大声地召唤着灵魂,并发出祈祷声。接下来,不同的人会带着鸡蛋过来。喝的是亚力酒,一个非常娇小羞涩的女孩,有着鲜花般的娇美——不动声色的脸上带着宗教般的神情,她端起酒杯送到白人的嘴唇上,直到他们酒干为止。随之,响亮的呼喊声便从四面八方腾空而起。人们开始跳舞,一个紧随一个,踏着细小的步子,在锣鼓的伴奏下,举着盾牌和帕兰刀翩翩起舞。这些活动会持续一些时间,结束后,客人们会被带进一个房间(房间靠着长长的平台——也就是家族的公共活动场所)。房间里,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女孩子们用中国勺子给他们喂饭。每个人都喝得有些醉意朦胧起来,所有的人都在说个不停,直到凌晨时分。

现在,他们的航行已经结束了,正朝岸上走去。他们从黎明时就踏上了旅程,那时河水尚浅,清澈、明亮地从铺着鹅卵石的河底流过。树木是向前倾斜的,所以只能看到一条带状的蓝色天空。不过现在,天空变得开阔多了。人们不再使用船杆撑船前行,而是用桨划船。到处都是树木、竹林,还有大团大团像是鸵鸟羽毛的野西米椰子。树木长有巨型的叶子,或者像金合欢、可可树、槟榔树一样的羽毛状的叶子,白色的树干长长的,而又是笔直的。岸上的树木长得密密实实,极其繁茂。到处荒凉而裸露着的,是那些遭遇过闪电或死于老龄的树木的光秃秃的身躯——它们的白色反衬着周围的绿色,极其鲜艳生动。到处还有的是森林中竞争着的那些最高大的树木,巍然高耸于普通的灌木之上。此外,还有那些寄生植物,在叉状的枝桠之间,大片大片生长着丛生的苍郁的绿叶;或者开花的爬行植物,覆盖在延伸着的成片的叶子之上,像是新娘的面纱——有时它们也会缠绕着一颗高大的树干,形成绚烂的护套,把长长的花的臂膀从一根树枝延伸到另一根。在这片一切都在热烈生长的荒野,您能感到有什么东西会让你的心灵震颤不已;它像是在神的队列里发生骚乱的游牧民族那种无畏的狂热。

白天正在慢慢消失,现在高温已经不再让人感到难以承受。坎皮恩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破旧银表,快要到达目的地了。

“哈钦森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问。

“我不认识他,我相信他是个好人。”

哈钦森是驻外代表,他们将在他家里过夜。他们已经派了一个迪雅克人坐上独木舟去通报他们的到来。

“啊,我希望他有些威士忌,亚力酒我喝得太多了,一辈子都不用喝了。”

坎皮恩是名采矿工程师,苏丹前往英国时跟他在新加坡相遇,发现他正闲着无事,便派他去塞姆布鲁,看看那里有没有可以盈利的矿藏。苏丹还给瓜拉索洛的驻外代表威利斯发出指示,要他为坎皮恩提供一切方便。威利斯安排伊扎特来照顾坎皮恩,因为他能像当地人一样既能讲马来语,又能讲迪雅克语。这是他们的第三次内地之行,现在坎皮恩就要带着报告回家了。他们将乘坐苏丹·艾哈迈德号轮船——它在第二天凌晨经过河口,如果运气不错的话,当天下午就能到达瓜拉索洛。他们二人都乐意回到轮船上——在那里可以打打网球和高尔夫球,有台球俱乐部,还有不错的食物以及现代文明带来的各种舒适。伊扎特也很开心,跟坎皮恩比,他还有其他交往,他乜斜着扫了坎皮恩一眼。坎皮恩身材矮小,有一颗硕大、光秃的脑袋。尽管已年届五十,但仍强壮结实。一双蓝眼睛闪烁着敏锐的光芒,还有一把粗短的灰色胡须。那残缺的变了色的牙齿间总衔着根石楠根烟斗。他既不干净也不整洁,穿着的卡其布短裤破破烂烂,汗衫也撕裂了,戴着一顶破旧的遮阳帽。自十八岁以来,他就在世界各地游荡,去过南非、中国和墨西哥。他是个很好的旅伴,擅长讲故事,乐意跟碰到的任何人喝酒,一遍遍喝个没完。两人相处得非常愉快,但伊扎特跟坎皮恩在一起从没感到自在过。尽管他们一起开玩笑,一起大笑,还一起喝醉,伊扎特仍觉得两人之间缺乏亲密感,他们之间的那种热诚也仅仅限于熟人之间,而无其他。他对自己留给别人的印象非常敏感,在坎皮恩的欢快背后,他能感觉到一种冷意——他那双蓝色的闪烁着的眼睛已经说明了一切。此外,让伊扎特隐隐有些恼怒的是,坎皮恩对他是有自己看法的,但至于是什么看法他不得而知。那个小个子的普通男人对自己的评价可能并不高,这让他有些窝火。他希望自己能够受人喜欢和尊重,渴望受到人们的欢迎,甚至巴不得他碰到的那些人对他的喜欢过份些,这样他就可以拒绝他们,或者屈尊赐予他们一点友谊。他想去熟识所有的人,但因担心遭到拒绝,所以对自己有所节制。有时他会不安地意识到,他的如火热情可能会让人觉得惊讶。

他碰巧从未遇到过哈钦森,但实际上两人之间是相互知根知底的——他们可以谈谈一些共同的朋友。哈钦森过去一直住在温彻斯特,伊扎特很高兴,他可以告诉他他以前曾在哈罗公学读过书……

快速帆船转过了一个河湾。突然,在一个稍高的地方,他们看到了一座平房。几分钟后,他们又看到了码头——上面站着一小群当地人,人群中有一个白人,正冲他们招手。

哈钦森是个高个子男人,身体强壮,有一张红通通的面孔。他的样子会使你想到他是个活泼而自信的人,所以当你很快发现他竟是那样拘谨,甚至有些羞涩时,你会感到极其诧异。在他跟客人们握手时,伊扎特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又把坎皮恩介绍给了他。他领着二人向平房走去。虽然他想表现得客气一些,但发现找到话题甚是困难。他把他们带到了游廊上,他们看到桌子上放着玻璃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几个人舒适地坐在长椅上。伊扎特意识到哈钦森面对陌生人时微微有些尴尬,便一个人高谈阔论起来,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口若悬河。他开始谈到他们在瓜拉索洛共同的熟人,并很快地、似乎漫不经心地提到了他曾在哈罗公学读过书。

“你以前住在温彻斯特,是吧?”他问。

“是的。”

“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乔治·帕克,他属于我所在的那个军团,就驻扎在温彻斯特。我敢说他比你还要年轻。”

伊扎特感觉到他们都在这些特别的学校待过,便使他们之间有了联系,当然坎皮恩是被排除在外的——他显然没法享有这种优势。他们喝了两三杯威士忌,半小时后伊扎特就开始称他的主人为哈奇了。关于“我的军团”,他谈了很多——战争期间,他跟军团里的那些人结识,那些军官兄弟都是多好的人。他提到了两三个人的名字,当然都是哈钦森闻所未闻的。

这类人物坎皮恩也不可能碰到,但当他提到跟其中某个人熟识时,伊扎特的话就会被完全打断了,当然他并不会为此感到歉疚。

“比利·梅多斯?多年前我在锡那罗亚认识的一个家伙就叫比利·梅多斯。”坎皮恩说。

“哦,恐怕不是同一个人吧。”伊扎特笑着说,“比利算是世袭的贵族了,他是梅多斯勋爵。难道你不记得了,他有一座叫做‘春季胡萝卜’的庄园?”

晚餐的时间快到了。他们洗澡之后,喝了几杯杜松子苦酒,然后坐了下来。哈钦森大半年没去瓜拉索洛了,已经有三个月没见到任何其他白人,因此对来访者极其重视。他无法给他们提供葡萄酒,但威士忌有的是。晚饭过后,他取出一瓶珍贵的本尼狄克丁甜酒,这让他们都很快活,说说笑笑了半天。伊扎特从始至终都感到极为满意,他觉得从来没有像喜欢哈钦森那样喜欢过一个人,他敦促他尽快前去瓜拉索洛,他们将在那里举行一次绝妙的雇工宴席。坎皮恩被二人晾在了一边,没有参与对话——伊扎特有点儿蓄意如此,而哈钦森则太拘谨了。他在那里哈欠连天,不久就提出他要去睡觉了,哈钦森带他去了房间。回来时,伊扎特问他:

“你还不想睡,是吧?”

“绝不想睡。咱们再喝一杯。”

他们又坐下聊起来,两人都有些醉意了。很快,哈钦森告诉伊扎特,他跟一个马来女孩住在一起,还跟她生了两三个孩子。坎皮恩在时,他没让她们露面。

“我想她现在睡了。”哈钦森说,瞥了一眼房门——伊扎特知道那是他们的卧室,“不过,明天早上我想让你看看孩子们。”

就在这时,传来一声微弱的哭声,哈钦森说了声“嗨,小家伙醒了”便向门口走去,然后打开了门。过了一会儿,他从房间里出来了,怀里抱着个小孩子。一个女人跟在后面。

“他在长牙,”哈钦森说,“这让他很烦躁。”

女人穿着当地人所穿的缠腰布和一件紧身的白上衣,赤着脚。她很年轻,有一对好看的黑漆漆的眼睛。当伊扎特跟她说话时,她开心地冲他粲然一笑,然后坐下来点上了一支烟。对伊扎特彬彬有礼的提问,她落落大方地给了回答,但也添加太多。哈钦森问她要不要来点儿威士忌苏打,她拒绝了。当两个男人又开始用英语交谈时,她继续安静地坐在椅子里,轻轻地摇晃着身子,没人知道她脑子里平静地滑过的是什么。

“她是个非常不错的女子,”哈钦森说,“她料理家务,也不给你添加麻烦。当然,在这样一个地方,也就只能做这些了。”

“我自己才不愿做这些呢,”伊扎特说,“无论如何,一个人可能会希望结婚,但随之各种麻烦就来了。”

“不过谁愿意结婚呢?如果是个白人女子那又能怎样?我绝不会让一个白人女子生活在这里的。”

“当然这是个品味问题。假如我有孩子的话,我一定要让他们有一个白人妈妈。”

哈钦森低头看了看怀里的那个深色皮肤的小不点儿,微微笑了笑。

“你会慢慢喜欢他们的,这个过程很有趣,”他说,“只要他们是你自己的孩子,即便是黑人血统,似乎也无关紧要。”

女人看了孩子一眼,站起来说,她要抱孩子回去睡觉了。

“我想我们最好都睡了吧,”哈钦森说道,“上帝知道现在有几点了。”

伊扎特回到自己的房间,把百叶窗打开——窗子是跟他一块旅行的男仆哈山关掉的。他把蜡烛吹灭,以免把蚊子招来,然后在窗子前坐下,看着外面柔柔的夜色。他喝的威士忌让他睡意全无,他不想上床睡觉,于是把帆布裤子脱下来,换上一件缠腰布,点上一支方头雪茄。他的好心情没有了,哈钦森无限怜爱地看着那个混血孩子的一幕让他心烦意乱。

“他们没有权利拥有他们,”他心里想,“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根本没有机会,永远没有。”

他若有所思地用手摩挲着尽是汗毛的裸露着的双腿,突然全身颤抖了一下。尽管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锻炼下肢,但它们仍跟扫帚把儿一般,他憎恨它们!一直以来,一想到此他就感到不安。他的小腿跟当地人一样,当然特别适合穿长筒靴。穿上制服,他看起来相当不错。他长得高大强壮,超过六英尺高,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和一头光滑的黑发。深色的眼睛好看而灵动。他是个俊朗的小伙子,这个他是清楚的。他也很会穿戴,该穿得破旧时,他就穿得破旧些;该穿得漂亮时,他就穿得漂亮些。他热爱军队,但战争结束时他没法再留在部队,这个打击让他感到痛苦。他的志向其实很简单:一年两千英镑的收入,能够举行可爱的小型晚宴,能够参加聚会,有制服穿。另外,他渴望去伦敦居住。

当然,他母亲住在伦敦,对他的生活方式她是严加约束的。他想如果能够觅到一个家境不错(有点儿钱)的女孩并跟她订婚的话,那会让母亲到底有多幸福呢。因为他父亲过世已久,而且在他职业生涯的后期,一直驻扎在马来亚联合邦最偏远的地方,伊扎特相当肯定,在塞姆布鲁,没有人对母亲有任何了解,但他仍生活在恐惧之中,担心有人会在伦敦碰到她,然后再写信来告诉大家他母亲是个混血儿。当年在政府部门做工程师的父亲跟她结婚时,她很漂亮,但现在是个肥胖的老妇人了,头发已经花白,一天到晚坐在那里吸着烟卷。父亲去世时,伊扎特二十岁,这时,他的马来语已经比英语说得还要流畅。他的一个姑姑愿意出钱让他接受教育,伊扎特夫人便陪着儿子回到了英国。她习惯于居住在带家具的房子里,房间里挂着布料装饰物,发烫的马来银制餐具盖着盖子。她跟女房东们一直别扭不断,因为她总是把烟屁股扔得满地都是。伊扎特痛恨她跟她们的交友方式: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她们之间会变得极其熟络,然后就爆发了争吵,在某一个激烈的事件之后,她会突然搬出了房子。她唯一的娱乐活动便是去看电影,几乎一周中的每一天都去。在家里,她穿着俗艳的旧睡衣,但出门时,她就要打扮一番——不过,啊,她的穿着是多么凌乱——色彩是那样夸张,因而对于整洁漂亮的儿子来说,那简直就是一种羞辱。他经常跟她争吵,她让他变得躁动不安,他为她感到羞惭,不过在母亲身上,他还是能够受到那种深厚的柔情,这几乎是一种天然的亲情关系的流露,比普通的母子之情还要强烈。因此,尽管两人之间的难以相处让他恼火,但他仍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母亲是唯一让他感到完全心安的人。

由于受父亲职位的影响,再加上他本人对马来亚的了解——她母亲总是跟他提及,当他发现自己在战后无事可做时,便设法加入到了塞姆布鲁苏丹的服务处。他取得了成功。他擅长参加比赛,身体强壮,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在瓜拉索洛的休息室里,陈放着他在哈罗公学取得的跑步和跳高比赛的奖杯,现在,奖杯又增加了,因为他获得了高尔夫球和网球比赛的胜利。由于他在聊天方面的全面才能,他成了晚会上的宠儿,他的活泼使一切进展良好。他本来是应该感到快乐的,但事实上他感到自己很可怜。他如此渴望得到别人的喜欢,但这时他便有了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的一种印象,那就是他不再受人欢迎了。他不清楚瓜拉索洛曾经跟他如此友好的那些人是否已经碰巧知道他有着本地人的血统。假如他们发现了这一秘密,他非常明白会发生什么情况。那时他们不会再说他是令人快乐的、友好的之类的话了,而是说,他妈的他太熟悉这里环境了,还会说,他像那些混血儿一样效率低下,粗心大意。当他谈到跟一个白人女子结婚时,他们一定会窃笑不已。哦,真是太不公平了!他血管里那一滴本地人的血液带来的差别会有多大呀!不过由于这一点,他们会在关键时刻提防着可能出现的任何失败。每个人都知道,你不可以信赖一个欧亚混血儿,迟早他们会让你失望的——这点他也知道,不过他现在在问自己,如果人人都认为你会失败,你能否不失败呢?问题是,你根本得不到机会,可怜的人啊!

不过这时,一只公鸡尖声鸣叫起来。天一定很晚了,他开始觉得有些寒冷,便爬上了床。第二天早上,当哈山给他端茶过来时,他感到头痛欲裂;吃早饭时,他甚至看不清放在面前的麦片粥、熏肉和鸡蛋了。哈钦森也感觉不太舒服。

“我想我们差点玩了个通宵。”他的主人说着笑了笑,把他的那丝尴尬掩盖起来。

“我感觉如到了地狱一般。”伊扎特说。

“我早餐要喝点威士忌苏打。”哈钦森补充道。

伊扎特没有再要什么饭,看到坎皮恩胃口极好地大口吃肉,他不由得感到一阵阵嫌恶。坎皮恩打趣着他们。

“上帝!伊扎特,你脸色有些苍白,”他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色。”

伊扎特脸红了。他对自己黑黝黝的皮肤一直很敏感,不过他强令自己开心地笑起来。

“你知道,我有一个西班牙母亲,”他回答道,“当我身体不舒服时,这个颜色就显现出来。我记得在哈罗时,我跟一个男孩打架,揍了他一顿,因为他叫我‘该死的混血儿’。”

“你是很黑,”哈钦森说,“有没有马来人问过你是否有当地人的血统?”

“有人问过,该死的,太无礼了。”

一只船载着他们的工具一大早就出发了,为的是赶在他们之前达河口,并通知苏丹·艾哈迈德号的船长——如果他也碰巧已提前赶到,他们已经在路上了。坎皮恩和伊扎特将在午饭后立刻出发,为的是在波尔潮到来之前到达他们要过夜的地方。波尔潮是一种潮汐波,由于地形的特殊性,会使几条河流的河水上涨,他们要经过的一条河流便是其中之一。哈钦森前天晚上跟他们谈起过,坎皮恩从未见过这么个东西,显得很有兴趣。

“这是婆罗洲最好的潮汐波之一。应该看一看。”哈钦森说。

他告诉他们,当地人正等着这一时刻的到来。到时,他们会去尝试征服波浪——以惊人的可怕的速度漂浮在浪尖之上,然后被巨浪托着逆河水而上。他以前亲自试过。

“我不会再去试了,”他说,“我当时都吓傻了。”

“我想去试一下。”伊扎特说道。

“是够刺激的,不过,哎呀,当你坐上那个单薄的独木舟时,你就会明白,如果当地人不能准确把握时机,你就会被抛入那狂暴的洪流中,你百万分之一的求生机会都没有,不,我对体育的理解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曾拍过大量激流的照片。”坎皮恩说。

“激流该死!你等着看波尔潮好了,这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东西之一。你知不知道,在这条河里每年至少会有十二个人淹死?”

早上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们就在游廊闲逛,哈钦森领着他们看了看法庭。然后,杜松子苦酒端上来了,他们喝了两三杯。伊扎特开始感觉好一些了,当午餐最后准备好时,他的胃口已经变得极好。哈钦森在吹嘘他做的马来咖喱饭菜有多么美味,当热腾腾的多汁的饭菜端在面前时,他们都狼吞虎咽起来。哈钦森给他们劝酒道:

“你们除了睡觉又没事做,干嘛不来个一醉方休?”

让他们这么快就走了他觉得有些受不了,这么久了终于有白人可以说话了,这是多好的一件事!他在餐桌上尽量拖延着,劝他们多吃些。晚上到长房子去吃饭,肯定吃不好,除了亚力酒也无酒可喝,所以最好未雨绸缪。坎皮恩有一两次提出该起身了,但哈钦森,还有伊扎特感觉正痛快、美妙,说放心吧,有的是时间。哈钦森叫人把他珍贵的本尼狄克丁甜酒拿来,昨天晚上他们喝了一点,今天在他们走前把它喝完了事。

终于到了最后,哈钦森陪着他们到了河边,大家都很兴奋,所有人的腿都在晃悠。船的中央有一个亚达遮蓬,在下面哈钦森放了一块垫子。船夫都是囚徒——他们从监狱被打发到这里来帮白人划船的,身上穿着脏兮兮的带有监狱编号的缠腰布,正持桨等着他们。伊扎特和坎皮恩跟哈钦森握了握手,然后在垫子上坐下。船出发了。浑浊的河流宽阔而平静,在这个明亮下午的热风中闪烁着,像是抛过光的铜器。在他们前方的远处,可以看到绿树杂生的河岸。他们感觉有些困倦,不过伊扎特至少找到了一种奇妙的娱乐,当那种沉闷感悄悄向他袭来时,可以让自己抵抗一会,他决心在吸完那支雪茄烟之前不让自己睡着。最后,烟屁股终于要烧到手指了,他才把它扔进河里。

“我要美美地打个盹了。”他说。

“那波尔潮怎么办?”坎皮恩问。

“哦,没关系,我们不用担心那个。”

他大声地、长长地打了个呵欠,感觉四肢像注了铅一般。在那片刻,他还能意识到自己美妙的困意,但随之什么都不知道了。突然,坎皮恩把他晃醒了。

“我说,那是什么?”

“什么什么?”

他恼怒道,因为他仍困意浓浓,但他的目光朝着坎皮恩所指的方向看去。他什么也没听到,但在很远处,他看到顶部雪白的两个浪头正相互追逐着赶过来,不过看起来一点也不惊人。

“哦,我想那是波尔潮。”

“你打算怎么办?”坎皮恩大叫道。

伊扎特仍不是很清醒,坎皮恩焦虑的语气让他笑了笑。

“不要担心,这些家伙懂这个,该如何办他们一清二楚,不过我们可能会被溅湿身子。”

但在他们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波尔潮飞快地逼近了他们,发出大海般的怒吼声。伊扎特看到浪头比他想象的高出很多,他不喜欢它们那个样子,便把自己的腰带扎紧了些,这样假如船翻了,他的短裤也不会退到下面。片刻过后,大浪已到眼前,像是一面巨大的水墙,突然矗立在了前面——或许有十到十二英尺高,让你心中顿生恐惧。事情再明显不过了,没有任何船只能够经受住这样的大浪。第一个浪头冲过来,让他们全身都湿透了,灌了半舱的水。然而眨眼间,第二个大浪又袭中了他们。船夫们大叫起来,疯狂地抓住船桨,舵工狂喊着发出命令。但在如此的滔天巨浪中,他们是那样无助,更让人感到恐怖的是,他们马上就要失去对船的控制了。水的力量把船朝舷侧方向推去,船在波尔潮的浪尖上滴溜溜乱转。又一个大浪撞上了他们,船开始下沉。伊扎特和坎皮恩爬出了遮蓬(他们一直躺在它下面),突然间,船在脚下不见了,他们发现自己挣扎在水里,周围巨浪在翻滚着咆哮着。伊扎特的第一个本能便是赶紧游到岸上,但他的男仆哈山大声告诉他抓住船只。一两分钟内,他们都抓住了。

“你行吗?”坎皮恩大声问他。

“行,很享受这次洗澡。”伊扎特说。

他想的是,随着波尔潮不断沿河而上,大浪很快就过去了,至多几分钟后水面就会平静下来。他忘掉了他们正被波尔潮的浪尖推着。浪头不断向他们打来,他们抓住舷侧和支撑着亚达遮蓬的底座。这时,一个更大的水浪打来,船只翻了,他们被罩在了下面,船是没法抓了——除了一个滑溜溜的船底没有任何东西可抓。伊扎特的手从油腻的船体表面无助地滑开了。船只继续翻转,他再一次拼命抓住了舷侧,但随着翻转的继续,他能感觉到船舷也滑出去了;然后他又抓住了遮蓬架,不过船又慢慢地、慢慢地翻了过去;他再一次潜到下面寻找抓手。船一遍遍地翻腾着,很有规律,让人害怕。他想这肯定是因为大家抓的是船的同一侧,他竭力让船员们到另一侧去,但他没法让他们听明白。每个人都在大声叫喊,水浪击打着他们,发出沉闷的怒吼声。船每翻一次,伊扎特就会淹到水里,只有抓住船舷或遮蓬底座时,他才会重新浮出水面。战斗是可怕的,很快他就觉得严重喘不过气来,力量也正一点点离他而去。他知道他不能坚持太久了,不过他并不害怕,因为他现在极其疲劳,发生任何事他都不在乎。哈山就在他的旁边,他告诉哈山他感到非常疲倦,他想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游向岸边,河岸看起来不会超过六十码,但哈山求他不要这样做。他们仍被那些狂暴猛烈的大浪裹挟着向前冲去。船只仍翻转个不停,他们攀爬在上面,像笼子里的松鼠一般。伊扎特灌了不少水,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垮掉了。哈山也帮不了他,但有他在身边,对他来说就是个安慰,因为伊扎特知道,他的男仆是个游泳好手,非常习惯于跟水打交道。这时,有那么一两分钟,伊扎特不知道为何船底又朝下了,这样他就可以抓住船舷,机会真是难得——他又可以喘口气了。就在此时,有两只坐着马来人的独木舟正驾浪而来,从他们身边倏地滑过去了。他们大喊救命,但马来人转过脑袋,继续前进。他们看到了白人,但不想招惹可能到来的任何麻烦。看着马来人安然而冷漠地从身边冲过,他们伤心欲绝。但突然,船只又旋转起来,一次又一次缓缓地转动,他们不得不又开始了不幸的、让人精疲力竭的攀爬,心都要跳出来了。不过,这次短暂的休整帮了伊扎特大忙,他又可以坚持上一阵子了。然而,他很快再次感到了严重的呼吸问题,他觉得他的胸膛要爆裂了,身上已没有了任何力量,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游到岸边。这个当口,他听到了一声大喊。

“伊扎特,伊扎特,救命,救命!”

是坎皮恩的声音,那是痛苦的尖叫声,让伊扎特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震惊。坎皮恩,坎皮恩,他管坎皮恩干什么?恐惧攫住了他的心,一种盲目的动物式的恐惧,但让他获得了一种新的力量。他没有回答。

“帮帮我,快,快!”他对哈山喊道。

哈山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时,一根船桨奇迹般地漂到了离他们非常近的地方,他把船桨推了过来,让伊扎特抓住。他用一只手托住伊扎特的胳膊,他们离开了船只。伊扎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呼吸非常困难,他感到自己极其虚弱。浪头击打着他的脸庞,河岸似乎远在天边。他觉得自己游不到岸边了,突然,男仆喊叫起来,说他能触到河底了,伊扎特把腿伸下去,但什么也没感觉到。他又拼命划了几下,眼睛盯住河岸,然后又试了一次,这回,他感觉到自己的脚插进淤泥里,他感到了欣慰。他继续挣扎着,因为还到不了岸边,黑色的淤泥已经裹住了膝盖,他赶紧浮起来,拼命使自己从水里钻出来。最后他终于爬上了岸,看到一块小小的平地,到处长满了杂草。他和哈山跌倒在地,躺了一会,四肢伸着像个死人一般。他们疲惫至极,没法挪动一步,从头到脚覆盖着一层黑泥。

但很快,伊扎特的大脑又开始活动了,一阵精神的剧痛突然间袭击了他。坎皮恩淹死了,太可怕了。他不知道回到瓜拉索洛时如何把这个灾难解释给大家听。他们会谴责他的,他应该记得波尔潮,看到波尔潮过来时,他应告诉舵工把船靠岸,并把船拴好。但这不是他的错啊,是舵工的错,他了解这条河流——上帝啊!他怎么会没想到进入安全区域呢?他难道认为驾驭那可怕的巨浪是可能的吗?一想到冲向他们的那面狂暴的水墙,伊扎特的四肢就不寒而栗。他必须得找到他的尸体,然后带到瓜拉索洛。他不知道那些船夫有没有死掉,他太虚弱了,根本无法行走,不过哈山现在已经能够站起来,把他缠腰布里的水都拧干了。他朝河流看了看,然后迅速转过头看着伊扎特。

“先生,过来一只船。”

白茅草挡住了伊扎特的视线,他什么也没看到。

“跟他们喊话。”他说。

哈山从视野里消失了。他扒开垂在水面上的一颗树的树枝,挥着手大喊起来。伊扎特很快听到了说话的声音,男仆和船主快速交谈起来,然后男仆回来了。

“他们看到我们翻船了,先生,”他说,“波尔潮一过去,他们就赶了过来。河对岸有一座长房子,如果你愿意过河的话,他们会为我们提供缠腰布和食物,我们也可以在那里睡觉。”

伊扎特一时间感觉到,面对一条危险的河流,他无法再对自己充满信心。

“另一位先生呢?”他问。

“他们不知道。”

“如果他淹死了,他们一定能找到尸体。”

“还有一只船到上游去了。”

伊扎特不知如何是好,感到有些木然。哈山用胳膊搂住他的肩膀,帮他站了起来。他穿过厚密的草丛,走到河岸边。在那里,他看到一只独木舟,上面有两个达雅克人。河水现在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和舒缓。巨浪已经过去,没有人会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前,这平静的水面竟像暴怒的大海。达雅克人把他们跟男仆说过的话又跟他重复了一遍。伊扎特心神未定,说不出话。他感觉到,倘若他一开口,一定会嚎啕大哭起来。哈山替他做了回答,然后达雅克人回去划船了。他非常希望抽支烟,但他的香烟和火柴放在了屁股口袋里,都浸湿透了。河过得极慢,似乎永远都不能过完。当他们终于到达对岸时,夜幕已经降临,天上最早出现的星星已经在闪烁着了。伊扎特上了岸,一名达雅克人把他带到了长房子。但哈山抓起达雅克人丢下的船桨,和另一名达雅克人一起划着船又返回到河里。两三个人和一些孩子下来迎接伊扎特,在一片叽叽喳喳的说话声中,他往高处的房子走去。他爬上了梯子,被人领着来到年轻人睡觉的地方。他受到了热烈欢迎,人们兴奋地评论着他。地上很快铺上了藤条垫子,可作沙发之用,他坐在了上面。有人给他端上一坛亚力酒,他喝了一大口。酒粗糙辛辣,喝下去,嗓子如同着火一般,但让他的心口变得温暖。他脱下了衬衣和裤子,换上了有人送来的干爽的缠腰布。就在这时,他偶然看到了那弯弯向上的黄色的新月,这带给他强烈甚至刺激的快乐。他不由地想到,在这一刻,他本来可能是随着潮汐漂浮在河面上的一具尸体呀。他从来没觉得月亮像今天这样可爱过。他感到饿了,便要了米饭,一名女子走进房间为他做饭。他现在感觉好多了,又开始想回到瓜拉索洛后怎样做出解释。没有人会真的谴责他,因为当时他睡着了,他当然没有喝醉,哈钦森能为他作证。他怎么去怀疑舵工是个大傻瓜呢?只是自己倒霉罢了。但一想到坎皮恩他就颤抖起来。最后,一盘子米饭终于端上来了,他正要吃,这时一个人匆忙向他跑来。

“先生来了。”他叫道。

“什么先生?”

他跳了起来。门口人声嘈杂,他走了过去。哈山正从夜色中向他快步走来,这时,他听到一个声音。

“伊扎特,你在吗?”

坎皮恩来到他面前。

“啊,我们又在这里见面了。上帝!真是九死一生啊,是不是?你把自己收拾得不错了嘛,看起来很舒服。老天,我喝上一杯也会的。”

他的衣服全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满身泥泞,头发蓬乱,不过精神极好。

“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把我带到什么地方来了。我本来决定在岸上过夜的。我以为你淹死了呢。”

“来点亚力酒吧。”伊扎特说。

坎皮恩把嘴放到坛口喝起来,一下子喝呛了,接着又继续喝。

“什么烂酒,不过劲儿不小。”他看了看伊扎特,咧开嘴笑了,露出破损的、掉了色的牙齿。“我说,老伙计,你洗个澡会更好些。”

“我过会儿洗。”

“好的,我也是。告诉他们给我取件缠腰布来。你怎么出来的?”他没等到回答便继续说道,“我以为我完蛋了,我能活下来全亏了这两位好人。”他愉快地冲那两个达雅克囚徒点了点头,伊扎特模模糊糊地认出他们是那些船夫中的两个。“他们就在我身边,一边一个,紧紧抓住那只该死的船,不知他们怎么看出来的,我马上就不行了,坚持不了一分钟啦。他们跟我打手势说可以冒险游到岸边,不过我想我没有那么多力气了。确确实实,我一辈子都没经历过这种打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他们抓住了我们用来躺着休息的那条垫子,并把它卷成一个卷儿。他们都是真正的好人——他们只管自救好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管我。他们把垫子卷儿递给了我,我想这条救生带糟糕透了,但我想到了那条谚语的力量,说是即将淹死的人连一根稻草都会牢牢抓住。我抓住了那个倒霉东西,他们两个一边一个竟设法把我拉上了岸。”

死里逃生让坎皮恩兴奋和健谈起来,但伊扎特几乎没去听他说什么。他似乎再次听到了坎皮恩在水里发出的极痛苦的救命声,声音非常清晰,仿佛正从空中传来,吓得他魂不附体,那看不见的恐慌绷紧了他每一根神经。坎皮恩还在说个不停,他是不是在掩饰自己的想法呢?伊扎特观察了一下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想读出他话语之外的含义——它们有没有在冷漠地闪烁,有没有讥讽和嘲笑?他知不知道,伊扎特对他不管不问,溜之大吉?伊扎特的脸变得通红,不管怎样,在那个情景下他能做什么呢?危急关头,人都是各顾各的,落在后面就会倒霉。但回瓜拉索洛之后,如果坎皮恩跟大家说伊扎特在危难时刻对自己弃之不顾,他们会怎么说呢?他是应该留下来的——他现在真心希望他当时没有逃走,不过当时——当时是无法控制的呀,他是控制不了。会有人谴责他吗?任何人如果看见了那可怕的狂暴洪流,就不会。啊,想想那水呀,那种精疲力竭的感觉!他都要哭出来了。

“如果你跟我一样饿,这盘子米饭你尽管吃好了。”他说。

坎皮恩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伊扎特只吃了一两口,便发现自己毫无胃口。坎皮恩仍说个没完,伊扎特满腹狐疑地听着。他觉得他必须要保持清醒,他喝了更多的亚力酒,感到有些醉了。

“回到瓜拉索洛后,我就要遭人痛骂了。”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不知道为何呀?”

“本来是要我照顾你的,但差点让你淹死,他们会觉得我很笨。”

“不是你的错,是那个该死的舵工的错。但不管怎样,最重要的是我们得救了。的确,我认为我完蛋了,我大声叫你,不知道你有没有听到。”

“没有,我什么都没听到,当时太吵了,是不是?”

“或许那时你已经走了,我不是很清楚你什么时候离开的。”

伊扎特迅速看了他一眼。坎皮恩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这是他的幻觉吗?

“当时太混乱了,”他说,“我差点就要不行了,我的男仆给我扔过来一只船桨,他告诉我你没事,说你已经上岸了。”

船桨!他应该把船桨扔给坎皮恩,然后再告诉哈山——那个强健的游泳好手——去帮助他。坎皮恩似乎用探寻的目光快速瞥了他一眼——仍然是他的幻觉吗?

“我希望我能给你提供更多的帮助。”伊扎特说。

“哦,你能照顾好你自己就不错了,我肯定。”坎皮恩答道。

头人给他们送来更多亚力酒,两人都喝了不少。伊扎特开始头晕目眩起来,他提出该睡觉了。床已经安放完毕,也挂好了蚊帐。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要顺河而下,去完成最后的旅程。两人的床紧靠在一起,几分钟后,他便听到了他的呼噜声——他一躺下就睡着了。长房子的年轻人和船上的囚徒船夫们还在继续聊着,一直聊到很晚。现在伊扎特头痛得厉害,已无法进行思考。当第二天拂晓哈山叫醒他时,他觉得自己一夜未曾合眼。他们的衣服都已洗过并晾干了,不过当他们沿着狭窄的小径走向河岸时,他们看上去仍湿乎乎、脏兮兮的——河里快船正等着他们。他们慢悠悠地划着船。这是个可爱的清晨,宽阔而平静的水面上,波光在晨曦中闪烁着。

“确确实实,活着是好哇!”坎皮恩说。

他邋里邋遢,脸也没修,呼吸很深沉,半张着的笑呵呵的嘴都扭曲了。你能看出他感觉到空气极好,那蓝天、阳光和绿树则让他心旷神怡。伊扎特憎恨他。他敢肯定他今天早上的态度有些不同,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有意请求他宽恕自己。他表现得很卑鄙,他为此感到懊悔——如果再得到一次机会的话,他怎么样都行,不过他的做法可能是任何人都会做的,但万一坎皮恩把这些泄露出去,他一切都完了,他就没法在塞姆布鲁待下去了,他的名字将变得一钱不值。如果他向坎皮恩进行忏悔,他肯定会让他为自己保守秘密,但他会答应吗?他看了看坎皮恩——这个狡诈的小个子男人,值得信赖吗?伊扎特想了想昨晚跟他说过的话,那不是真话,但谁会知道呢?无论如何,谁能证明他不是真的认为坎皮恩已经安全了呢?不管他说什么,那都是他的一家之言,自己也有说法呀,他完全可以一笑置之,说当时自己惊慌失措,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再说,坎皮恩有没有接受他的说法他不敢肯定,在那场艰难的求生抗争中,一切都是难以确定的。他想重新谈到这个话题,但又怕引起坎皮恩的怀疑,所以他必须守口如瓶,这是他获得安全的唯一途径。当回到瓜拉索洛后,他就先把自己的说法散布出去。

“如果现在有支烟抽,”坎皮恩说,“那我就太幸福了。”

“船上会有些劣质香烟的。”

坎皮恩轻轻笑了笑。

“人啊,真是不可理喻!”他说,“刚开始,我为自己活着而高兴,别的什么都没想,不过现在我开始懊恼丢掉了笔记本和照片,还有我的剃须设备。”

伊扎特产生了一个念头——该念头一直潜伏在他的意识深处,但昨晚一整夜他都不让自己去想它。

“我向上帝祈愿——让他淹死好了,那样我就安全了。”

“它在那儿。”坎皮恩突然大叫起来。

伊扎特向四周看了看,他们已到了河口,苏丹·艾哈迈德号正在那里等着他们。伊扎特的心一沉,他忘记了苏丹·艾哈迈德号有个英国船长,他们的历险故事一定得讲给他听的。坎皮恩会跟他说什么?船长叫布莱顿,伊扎特在瓜拉索洛经常跟他见面,这是个身材矮小、性情直率的人,留着一把黑胡子,举止活泼。

“快点,”当他们排队登船时,他冲他们喊道,“从早上到现在,我一直在等你们。”但等他们爬上了船,他的脸沉了下来。“喂,你们怎么了?”

“让我们来一杯,一切都会告诉你。”坎皮恩呲牙咧嘴地笑道。

“来吧。”

他们在天篷下坐下,桌上放着玻璃杯、一瓶威士忌和苏打水。船长下达了命令,几分钟后,他们便吵吵闹闹地喝开了。

“我们被困在波尔潮中了。”伊扎特说。

他觉得必须得说点什么,他的嘴唇干涩得可怕,尽管已喝了酒。

“是吗?天哪!你们没被淹死算幸运了。怎么回事?”

他在跟伊扎特说话,因为两人认识,不过坎皮恩代他做了回答。他完完整整地讲述了整个事件,伊扎特紧张地倾听着。一开始坎皮恩是用复数代词“我们”来讲的,但讲到落水的那一刻,他换成了单数“我”。一开始讲到“他们”做了什么,现在变成“他”做了什么了,把伊扎特抛在了一边。伊扎特不知道是感到欣慰呢,还是震惊。他为什么不提自己?是不是因为在那生死存亡的关头他只想到了自己——或者是他知道了?

“那你什么情况啊?”布莱顿转向伊扎特。

伊扎特正要回答,坎皮恩发话了。

“一直到了河对岸,我还以为他淹死了呐。我不知道他怎么出去的,我想他差不多已经迷糊了。”

“确实危险哪。”伊扎特哈哈大笑道。

坎皮恩为何那样说?他观察了一下他的眼睛——他肯定那双眼睛里现在正闪烁着快意。心里没底让人感到糟糕,他害怕、羞愧,他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或以后都没机会来主导对话了,那是坎皮恩回到瓜拉索洛后要说的话吗?它丝毫不会引起人们的猜疑,但就算没有任何人知道,坎皮恩还是知道的,那足以把他杀了。

“啊,你们两个还能活着真是太幸运了。”船长说。

到瓜拉索洛只需很短时间,船只很快驶入了塞姆布鲁河,伊扎特闷闷不乐地看着河岸。两边河堤上是些红树林和浸在水中的尼帕林,后面便是葱郁繁茂的灌木丛。果树丛中这里那里一片片的是马来人建在木桩上的房子。他们停靠码头时,夜幕已经四合,警察戈林登上船来跟他们握手。当时他住在客栈,当见到两位本国乘客时,他告诉他们,一个叫波特的人将要前来,在晚饭时大伙就可见面。男仆们负责照管设备,坎皮恩和伊扎特信步走来。他们洗过了燥,换了衣服,八点半时,四人都来到公共休息室,准备喝杯杜松子苦酒。

“我说,那个布莱顿告诉我,你们两个差点没淹死,是怎么回事呀?”戈林一进门便问。

伊扎特感到自己的脸涨红了,还没来得及开口,坎皮恩已经说起来。在伊扎特看来,他抢着说话当然是想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来讲述这个事件。他羞愧得脸上发烫,坎皮恩一句蔑视的话也没说,甚至一句话都没提到他,他整个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不知道正在倾听的那两个人——戈林和波特会——不会觉得奇怪。当坎皮恩在讲着的时候,他专注地看着他。他讲得很幽默,对他们当时的险情没做任何掩饰,相反还开着玩笑,逗得两个听者哈哈大笑起来。

“让我感到可笑的是,”坎皮恩说“到达对岸后,我从头到脚都让黑色的淤泥裹住了,我当时真想跳到河里洗一洗,但你们知道我在那条该死的河里已经‘洗’得太久啦,我心里想——我不洗,确确实实,脏就脏吧。我到了那座长房子,见到了伊扎特,发现他跟我一样黑,我就知道,他的想法跟我一样。”

他们都笑起来,伊扎特也强使自己跟着笑了。他注意到坎皮恩这次的讲述跟上次讲给苏丹·艾哈迈德号船长听的用词完全一样。这只能有一个解释:他了解——了解一切真相,完全清楚怎样去讲这个故事,他讲得很巧妙,让他丢脸的那一部分他根本没有提及,这只能说明他不怀好意。他为什么要手下留情呢?在那样可怕的危急关头,那个人冷漠地对他弃之不顾,他不可能不感到轻蔑和愤恨的。突然间,他的大脑电光石火般闪现出一个念头:他是等着把真相告诉驻外代表威利斯。一想到要面见威利斯,伊扎特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可以否认,但否认能起作用吗?威利斯不是傻瓜,他会打哈山的主意,让哈山保持沉默自己没有信心。他会出卖他的,那样他就完蛋了——威利斯会建议他回家去。

他感到头痛欲裂,饭后便回到自己房间去了,因为他需要独处,以便想出个行动方案。这时一个念头让他惶恐不安起来,他终于明白了,长期以来他一直小心翼翼保守的秘密早已是路人皆知了,对此他一下子肯定起来。自己为何会有那样有神的眼睛以及黝黑的皮肤?为何自己马来语说得那样流畅,达雅克语学得那样快?他们当然是知道的。他竟然认为他们都会相信他的谎言,相信他有个西班牙祖母,自己真是个大傻瓜呀!当他给他们讲那些事情的时候,他们一定在窃笑不已,而在他身后,他们一定会称他是该死的黑鬼。现在又一个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备受折磨——他在想,坎皮恩在喊救命时,是不是由于他血管里那滴可鄙的本地人的血液让他不愿伸出援助之手?不管怎么说,在那一刻,任何人都会惊慌失措的,他为何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一个他毫不关心的人?疯子才会那样。当然在瓜拉索洛,人们会期待他这样做,他们是不会体谅他的。

最后他上了床,辗转反侧了不知多久后终于入睡了,但又被可怕的梦魇惊醒。他似乎又一次掉入到那滔滔狂流中,船一次次地翻转,他拼命地抓住船舷,但又绝望地滑开了,水在头顶怒吼着……黎明前他已全醒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去见威利斯,然后由自己把这个事件讲给他听。他反复考虑了要讲的话,措辞都想好了。

他起了床,为避免见到坎皮恩,没吃早饭就出去了。他沿着大路往前走,直到觉得驻外代表应该到办公室了便往回赶。他让人把自己的名字报进去,然后被领进了威利斯的房间。威利斯是一个稍稍上了年纪的人,头发花白面色发黄。

“我很高兴看到你安然无恙地回来,”他跟伊扎特握手道,“我听说你们差点淹死了,是怎么回事?”

伊扎特穿着干净的帆布裤子,遮阳帽一个污点都没有,体形保持得很好,黑发和小胡子纹丝不乱,身材挺拔,举止颇有些军人风范。

“我想最好马上过来跟您说说,先生,因为您让我照顾好坎皮恩。”

“尽管说。”

伊扎特讲了整个过程,轻描淡写地提到他们遭遇的危险。他有意让威利斯觉得事情没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出发得早一点,就不会碰到任何麻烦。

“我本来希望让坎皮恩早点出发的,不过他喝了两三杯——事实上,他根本不想动弹。”

“他喝醉了吗?”

“那个我不清楚,”伊扎特开心地笑道,“但我不能说他是完全清醒的。”

他接着讲下去,暗示坎皮恩那时已经有些晕头转向,当然,对于一名游泳技术不咋样的人来说,过河是很危险的。他——伊扎特——对坎皮恩的关心更胜过自己,知道必须要保持冷静。在他们翻船的那一刻,他看到坎皮恩吓坏了。

“这个你不能怪他。”驻外代表道。

“当然我尽了一起努力去帮助他,先生,但实际上,我帮不上太大的忙。”

“哦,不过你们都逃出来了,这就很好。如果他淹死了,我们都会非常尴尬。”

“我想我最好马上过来告诉您这些情况——在您见到坎皮恩之前,先生。我想,他说起这件事一定会非常上火,夸大事实没有好处。”

“整个情况你讲得已经很清楚了。”威利斯轻轻笑道。

伊扎特茫然地看着他。

“今天早上你没看到坎皮恩?我从戈林那里听说你们出了些麻烦,昨天晚上我从‘要塞’吃过饭回家时,顺便去看了你们,不过你已经睡觉了。”

伊扎特感觉全身颤抖起来,不过竭力使自己保持镇定。

“顺便问一下,你是第一个逃出来的,是吧?”

“我真的不清楚,先生。您知道,当时脑子全乱了。”

“如果你是到了对岸的话,就一定比他先出来的。”

“我想是的。”

“好的,谢谢你来告诉我。”威利斯说着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他站起来时,把一些书碰到了地上,发出砰的一声。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他吓了一大跳,他喘了口气。驻外代表迅速看了他一眼。

“我说,你的神经很紧张。”

伊扎特抑制不住地抖动着。

“我很抱歉,先生。”他嘟哝道。

“我想你是受到了惊吓。你最好放松几天,怎么不让医生给你开点药呢?”

“我昨晚没有睡好。”

驻外代表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伊扎特离开了房间,正要出去时,碰到一个他认识的人。那人祝贺他死里逃生——这件事每个人都知道了。他向客栈走去,路上把跟驻外代表说的话又给自己讲了一遍。坎皮恩也是这么讲的吗?他一点都不怀疑驻外代表已经从坎皮恩那里了解到了情况,而自己竟睡觉了,真是愚蠢啊!他应该一直盯住坎皮恩的。驻外代表为什么只是听他说话而没有告诉他他已经知道了?他还暗示说坎皮恩喝醉了、头脑不清醒了——现在,他开始诅咒起自己来,他那样做是为了让驻外代表不相信他,但他现在知道这样做有多么愚蠢。威利斯为何提到他先逃离之事?或许是他手下留情,或许是他要进行调查,威利斯是很精明的。不过坎皮恩到底是怎么说的呢?他必须要搞清这个,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都得知道。伊扎特的内心翻腾起来,他觉得简直不能控制自己的思绪了,不过他必须要保持冷静,他现在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正在被捕杀的动物。他不相信威利斯会喜欢他,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有一两次责怪他,因为他的漫不经心,或许他是在等待着搞清所有的真相吧。伊扎特几乎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他进了客栈,坎皮恩正坐在一条长椅上,两条腿直直地伸着,读着他们去丛林时寄来的报纸。伊扎特一看到这个将自己控制在其掌心的卑劣的小男人,气就不打一处来。

“嗨,”坎皮恩抬起头来说道,“你去哪了?”

在伊扎特看来,他的眼神里带着一股嘲讽的意味。他攥紧了拳头,呼吸加快了。

“你怎么跟威利斯说我的?”他冷不防地问道。

这句突如其来的问话语气极其刺耳,坎皮恩瞥了他一眼,微微有些诧异。

“我想我没怎么说你啊,怎么了?”

“他昨晚来过这里了。”

伊扎特直直地看着他,当他试图弄懂坎皮恩的想法时,眉毛愤怒地拧在了一起。

“我告诉他你因头痛睡觉去了,他想了解了解我们遇到的灾难。”

“我刚见过他了。”

伊扎特在宽大、昏暗的房间里来回踱着。现在时间虽然尚早,但阳光已经很是毒辣刺眼了。他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张网中,感到怒不可遏,他想上去抓住坎皮恩的脖子,把他掐死,不过他不知道到底在跟什么做斗争,他觉得自己软弱无力——疲惫、恶心、神经紧张。突然,给他带来力量的愤怒一下子消失了,整个人都泄气了。他血管里流淌着的似乎是水,而不再是血液,他的心在下沉,膝盖似乎在发软。他觉得如果不小心一点的话,就会哭出来,他极为自己感到难过。

“该死的,我向上帝祈求再也不要见到你。”他恨恨地叫道。

“到底怎么了?”坎皮恩诧异地问。

“哦,别装了。我们已经装了两天了,我受够了。”他的声音变得尖利起来,这样的声音由一个像他那样健壮结实的男人发出来是有些怪异。“我受够了——我逃走了,我把你留下来等着淹死,我知道我表现得很卑鄙,可我没有办法。”

坎皮恩从椅子里慢慢站起来。

“你在说什么?”

他的语气真的很惊讶,这让伊扎特吓了一跳,一股寒意顺着他的脊柱传了下去。

“你喊救命的时候,我正惊慌失措,我抓住了一个船桨,让哈山把我拉出去了。”

“你的做法是最明智的。”

“我帮不了你,我当时什么也做不了。”

“当然帮不上了,我喊你帮忙也是太傻了,只能浪费气息,气息是我当时最需要的。”

“你是说你不知道?”

“那两个家伙把垫子递给我时,我以为你还在抓着那只船呢。我以为我比你先逃离开的。”

伊扎特用两只手抱住头,发出绝望的嘶哑的喊叫。

“上帝,我真是个大傻瓜!”

两个人站着互相注视了一会,沉默那么漫长,似乎永无止息。

“你现在打算怎么做?”伊扎特终于问道。

“哦,我亲爱的朋友,不要担心。我受过太多的惊吓,如果任何人表现出了自己的怯懦,我都不会谴责他们,我会守口如瓶的。”

“是的,不过你知道这件事。”

“我向你承诺,你可以相信我。另外,我在这里的工作已经做完了,我就要回家了。我希望能赶上下一班去新加坡的船。”坎皮恩停顿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伊扎特。“只有一件事我想请求你:我在这里交了很多朋友,有一两件事我比较在意。你在跟他们讲述我们翻船这件事时,如果你不让他们知道我表现得很糟糕,我将感激不尽。我不想让这里的人们认为我失去了勇气。”

伊扎特的脸羞成了深红色,他记得曾跟驻外代表说过的话,坎皮恩仿佛全都听到了。他清了清嗓子。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认为我会那样做。”

坎皮恩和气地咯咯笑起来,蓝色的眼珠充满了快乐。

“怯懦。”他回答道,然后露出了那残缺的、掉了色的牙齿,“来根雪茄,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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