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之贼 - xp1024.com
《暗夜之贼》


正文 导读

<h3>夜贼传统,源远流长</h3>

(A t,1905)是英国推理小说家赫尔南(E .leman-Cambrioleur)的亚森罗苹(Arsene Lupin);近的像纽约推理小说家卜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笔下另一位专爱偷窃的旧书店老板伯尼·鲁登巴(Bernie Rhodenbarr),他的运气不佳,总是在闯空门的时候倒霉碰见怪案(一具尸体在书房之类),不得不施展侦探功夫,以求脱身,这些都是继承赫尔南传统,让小偷“窃占”神探主角地位的著名案例。

拉菲兹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不比福尔摩斯晚多少。(第一本福尔摩斯小说出现在一八八七年,而第一本拉菲兹小说则出现在一八九九年,相差只晚十二年。当历史上的拉菲兹忙着穿堂入室、窃人财物之际,福尔摩斯也还忙着办案、打击犯罪,顺便享受罕见高昂的稿酬,以及接受世人的爱戴。)

事实上赫尔南正是福尔摩斯创造者柯南·道尔(Arthur Doyle,1859-1930)的好友兼亲戚(他娶了柯南·道尔的妹妹),他之所以写推理小说也是受了柯南·道尔的影响。他写过若干正统的推理小说(可惜现在没有人读了),但却写了三部侦探小说的“变体”(他本来就有开福尔摩斯玩笑的意思),以小偷为主人翁,也就是夜贼拉菲兹系列,这些小说反而是他后来传世的作品(按推理小说史家朱利安·西蒙斯的说法,是黄金时期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最值得怀念的东西)。这些小说不但读者一代接一代,连创作者也受他影响,不絶如缕地把“夜半闯空门”的传统接续下去。

柯南·道尔愿意为赫尔南的其他推理小说写序,却不赞成“夜贼”系列,他曾经向赫尔南抗议说:“你絶对不可以把这位罪犯变成英雄。”

福尔摩斯辛辛苦苦办案,为的就是维护资产阶级心目中的社会秩序,把所有破坏秩序的“坏人”绳之以法,其中当然包括拉菲兹这种“业余神偷”在内。但赫尔南却仍然把书题献给柯南·道尔,并说“这是我真诚的阿谀形式”(ttery);事实上,拉菲兹和福尔摩斯相像的不止一端,他们两人都有一流的智慧,也都拥有著名的住址(福尔摩斯住贝克街,拉菲兹住艾伯尼),他们都有一位朋友兼跟班兼助手兼记录者(福尔摩斯的朋友是华生医生,拉菲兹的跟班是小兎宝);他们大致上并不从事什么“职业”(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仕绅阶级从事某种“职业”是丢脸的事),只有一些“爱好”,两人都对“犯罪”极感兴趣,福尔摩斯想的是如何“击败”一个智慧型的犯罪,拉菲兹想的则是如何“实践”或“创造”一个智慧型的犯罪。表面上看起来,两人对犯罪的价值观好像彼此对立,实则不然。

<h3>中间偏左,中间偏右</h3>

如果注意阅读拉菲兹系列小说,我们不难发现拉菲兹纥不是一般社会上的罪犯(大恶人或小痞子);他出身高贵,就读的是高级学校,喜爱并专精“高尚运动”(板球),住高级住宅,参加上流社会的交际应酬。他与其他贵族“略”有不同的,是他在应酬饮宴之际,会“顺便”观察豪门巨室的地形地物,也“顺便”检视主人的财富珠宝,以便夜晚再来“光临指教”。

仔细看这些故事,他从来不偷穷人的钱财(真实世界的犯罪并不是这样,穷人之间相互偷窃的机会更加常见),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一;他偷窃的对象一定也有一些道德上的不完美(为富不仁的人被偷了,不值得同情,只宜大快人心),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二;他偷窃时并不伤害无辜(不像真实世界的犯罪,常常顺便施加暴力于受害者身上),这是他的“社会正义”之三;有一次拉菲兹偷到东西,却发现它正是大英博物馆失窃的国宝赃物,他竟然像所有的“好公民”一样,把赃物(偷偷地)归还国家,这是他另一个社会价值观的线索。

也就是说,福尔摩斯和拉菲兹絶对不是对立的角色,他们是“相似的”角色;他们都是资产阶级社会价值的守护者与实践者(别忘了,拉菲兹后来是在波耳战争中为国捐躯)。只是在同一阶级认同之下,福尔摩斯是“严肃的”社会中坚,而拉菲兹是“淘气的”社会菁英,一个中间偏右,另一个中间偏左,他们的比较关系应该做如是解。

我唯一看到两个角色的最大差异在于他们对“社交”的不同态度,福尔摩斯是一位相当孤僻的人,与外在世界的联系多半建立在情报的搜集分析上(小说一再描写他钜细靡遗地读报纸,并且运用街头小孩打听消息),他不参加宴会、不交朋友(华生医师变成朋友是个意外,不是吗?),更不会没事周末到其他贵族家中聚会打猎(除非是受邀办案),也没看到福尔摩斯除了“打击犯罪”以外从事什么运动(他似乎精于击剑与拳术,但没看过他周末与人练习)。

相反的,拉菲兹可就是一位“社交动物”,他热爱玩团体运动的板球(有一次一位有钱人因他板球高手的身份待之以礼,他竟然因此“知遇”打消行窃念头);而每个周末他更几乎都在有钱人家做客,宴席不断,派对不歇,或者就在俱乐部里舆他人闲谈。拉菲兹对于朋友的态度也比福尔摩斯热情得多,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典型,知性的交往胜过感性的交流;拉菲兹与小兎宝则情绪起伏极大,热情的时候,拉菲兹叫他:“我忠实的小兔子”(My Fait);冲突的时候,小兎宝对他可以是“带着新的恨意与鄙视”,简直像一对新陷入恋情的情侣。

推理小说真正对“犯罪”的态度产生根本的变化,我觉得还是要等到美国小说家达许·汉密特(Dast,1894-1961)等人的出现,才给了推理小说彻底翻新的哲学与态度;在那个被称为“犯罪小说的美国革命”的创作风潮里,我们才看到对犯罪全然两样的了解,对犯人的人格与动机,对侦探的角色与功能,也才能提出根本不同的诠释与路径。不过,这是另一个很长的故事,也许我们在这里并不宜说得太多。

有趣的是,福尔摩斯和拉菲兹都在推理小说史里流传了下来,成为两个传统;福尔摩斯成了“大传统”,拉菲兹成了“小传统”。在福尔摩斯的主流底下,一条不絶如缕的拉菲兹创作持续在我们的閲读活动中。除了我上面介绍的拉菲兹式的创作外,在赫尔南死于一九二一年后,先有贝利·普隆尼(Barry Perocher)重写拉菲兹短篇。拉菲兹,以一个暗夜之贼的出身,在閲读史上能得这么多读者的支持,也可算是不冤枉了。

正文 再别天堂/Out of Paradise

如果要我告诉你更多拉菲兹的故事,我想我得追述到早先我和他初识的时期,并补充现存记事中某些被刻意隐瞒的空白。虽然我这样做,实际上也只能在巨大的空白中略补一二,但希望你们相信,我已尽力、忠实地揭露我这位朋友的底细。现在,真相已经伤害不到他了,我会描绘每一个细节,披露出事件的全貌。无可讳言,拉菲兹确是一个恶徒,掩饰事实对怀想他并没有好处,然而在今天以前,我都替他尽力遮掩,略去令人憎恶的部分,只是强调其补救的行为。如今也许我又会重蹈覆辙,又会被不肖拉菲兹那种强过英雄豪杰的潇洒魅力所蒙蔽,但至少,我决定不再有所保留,我将恳切地全盘说出那桩拉菲兹伤我最深的事件。

我怀着沉痛、关怀及至今不变的忠诚写下往事,同时也慢慢忆起他如何引我盲目陷入犯罪、诱惑的深渊,做出那桩“三月十五日事件”。你可以说那是个羞耻的任务,但相较于几个礼拜后他玩弄我的那个坏把戏,它还算是有点良心的咧!那第二桩坏事,证明了两个反社会分子的荒唐,而且或许早在几年前就已人尽皆知了也说不定。当然,我有些私人理由必须对这件事保持缄默,因为这件事不只跟我有关系,对拉菲兹而言也是一大耻辱;但最重要的是,另外有一个朋友也被牵累其中,我珍视她的程度远胜于拉菲兹,即使到现在,我也不愿让她的名字跟我们有所瓜葛而遭玷污。

在犯下那件疯狂的“三月十五日事件”前,我和她已经订有婚约——当然,女方的亲友只愿承认是“据了解”。不过他们无法直接干涉,而我和她也只是基于礼貌不予反抗。我们相处的很好,只是我的一文不名是个问题。这也是那夜我会在赌输牌局并乱签空头支票后,跟拉菲兹求援的远因。那件事情发生后,我还偶尔见过她,不过我故意让她认为我不愿跟她分享我内心的想法,最后还去信说要结束跟她的一切关系。那个礼拜的记忆是如此清晰!那是一段绝无仅有的五月下旬,那段日子我甚至痛苦得无心细究报纸上的运动报道。拉菲兹在那场罗德球场举行的板球比赛中,是唯一一位具有撑完全局实力的板球手,但我一直没有前去观赛。在跟约克夏队的对抗赛里,拉菲兹独得百分,也因为这件事,拉菲兹才会在回艾伯尼大厦的途中跑来找我。

“我们必须好好大吃一顿,庆祝这次特别的比赛。”他说,“这真是我毕生千载难逢的好成绩,而你,小兔宝,你看起来似乎也很需要好好喝上一杯。我们就约在丽晶咖啡馆碰面,八点整?我会先去订位并挑瓶好酒的。”

在丽晶,我一股脑把我的烦恼全倒出来告诉他,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我这件事,我迫不及待的说出所有的经过,以致我们那一瓶正点的好酒没有一下就被鲸吞而尽。他的怜惜之情溢于言表,对我而言,这远甚于几句世故的劝导。他希望我打一开始就告诉他这个复杂的情况,而既然我没有,他现在也只能劝我应该彻头彻尾放弃。这并不是因为我不能赚钱养活她或我有没有能力赚干净钱的问题。我告诉拉菲兹说,她是一个孤儿,自小就是跟着一位贵族姑妈生活在乡村,有时则到花园官邸区一个势利的政客家中小住。我相信那位姑妈现在对我仍稍有同情,至于姑妈那位显赫的哥哥,则是从一开头就不把我放在眼里。

“海克特·凯鲁瑟!”拉菲兹喃喃重复着这个令人憎恨的名字,他的眼神冷酷地望向我,“我猜你不常看到他吧?”

“几百年也见不上一次,”我回答,“去年我在那栋华宅住了两、三天,不过他们既没问我一声,也不招呼我,那个老怪物势利的不得了。”带着眼镜的我不禁苦笑起来。

“那栋房子很棒吗?”拉菲兹问,看着银烟盒上自己闪烁的面孔。

“屋顶高耸的那种,”我告诉他,“你一向很清楚那些花园官邸区的房子,不是吗?”

“不算清楚,小兔宝。”

“好吧,它算是那里最阔气豪华的一栋了,那个老混账跟克雷啬斯王一样有钱,算是一座城市中的乡村庄园。”

“窗子锁得紧不紧?”拉菲兹轻松地问起,递上烟盒。

一听到这句话,我从他的烟盒上缩手了,我们的目光相遇,他的眼神中闪现着快乐和恶作剧的表情,这种大胆邪恶的光芒,在两个月前毁灭了我,而且一次又一次地摆布我,直至事件落幕。然而这一次我决定拒绝它的魅力,我决心搬出铁盾抵挡。拉菲兹根本不用把他的计划说出口,光看那副微笑、那张热切的脸,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我以同等强烈的决心把座椅用力往后一推。

“门儿都没有,”我强调,“你要我在一栋我用过餐的房子,一栋她停留有一个月之久的房子——不要说出口,拉菲兹,否则我马上起身离去。”

“不要激动嘛,喝完咖啡和酒,再走也不迟。”拉菲兹笑着说,“来一根苏利文吧,这是雪茄中的皇家极品。依我看,只有老凯鲁瑟还住在那里时,才值得你犹疑,不是吗?”

“你是说他不在了吗?”

拉菲兹擦亮一根火柴递给我:

“我只是要告诉你,我亲爱的小兔宝,花园官邸区已经听不见那个人的名字了。你不是告诉我你有一整年没听过那些人的消息了吗?这就充分解释了我们这桩小小的误解了。我想的是那栋房子,而你在意的是房子里面的人。”

“不过现在谁住在里面呢,拉菲兹?如果凯鲁瑟已经搬走,谁又能买下那栋华宅?而你又如何知道它仍然值得一探?”

“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是龙马丙爵士。”拉菲兹讲出答案后,把烟圈吐向天花板,“你看起来像是没听过他的大名。你读报纸时大概只愿屈就于板球和赛马新闻吧!像你这样是没办法了解时下这些贵族的动向的;至于其他两个问题则不值得回答,你当然不知道我为何知道,我自然有这种本事,就是这样。说实在的,龙马丙爵士夫人拥有的钻石,绝对不输凯鲁瑟夫人,而我们的好机会就在于,她收藏珠宝的地方正好跟凯鲁瑟小姐一样——当然,接下来就要看你肯不肯指点我那个藏宝的所在罗。”

是的,我曾从凯鲁瑟先生的甥女那里得知,老凯鲁瑟在他那个时代算是号时髦人物,他精研过窃贼的技术,以求能靠自己防患于未然。我仍记得他们一楼的窗户用什么方法巧妙地上闩、上套窗,而所有朝内院房间的门又是加上什么坚固的耶鲁锁,而且位置摆在不容易想到的地方,就算人在房间内都很难发现。原本在入睡前锁紧所有门窗并收好所有钥匙是仆人的职责,但是唯独书房保险盒的钥匙是由多疑的屋主亲自保管,而且那个保险盒藏在极为隐密的地方,以致我从未靠自己发现过。但我还记得非常清楚,她曾经向我展示那个保险盒(她的心灵纯真无瑕),笑着说即使只是一些小饰品,每晚她也会很慎重地把它们锁进去。它就塞在书架末端的后墙内,里面专门存放凯鲁瑟夫人那些俗丽的首饰。不用说,龙马丙一家人一定也会好好利用这个设计。既然已经人过境迁,我便毫不犹豫地告诉拉菲兹他想知道的情报,我甚至还在菜单背后画了张一楼室内格局的草图。

“你果然相当聪明,能注意到这种门里面的暗锁。”他边把草图放进钱包边说,“我猜你大概已经不记得,前门是不是也装有一个耶鲁锁?”

“前门没装,”我迅速回答这个问题。“我刚好知道,因为我有一次拿过大门的钥匙——那次我们打算一起去看戏。”

“谢谢你,老弟。”拉菲兹赞叹地说着,“这些就是我想知道的事,小兔宝,好小子,今晚太棒了。”

每当拉菲兹在使什么坏主意时,就会冒出这句话,我惊讶地望向他。我们的雪茄才点燃没多久,但他已招手要买单了。抗议也没用,没一下,我们已经站在街上了。

“我要跟你一块去。”我边说边伸手拉住他。

“别胡闹,小兔宝。”

“这才不是胡闹,那屋子的每一寸土地,我都知之甚详,而且既然它已经易手换了主人,我更不需顾忌;再说,‘我到过那里’的另一层意义等同于‘妙贼的一次机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好了。”

我讲得热血沸腾,不过我这个朋友可不像平常那样赞许我。我们沉默地穿过丽晶大街,我又伸手紧紧拉住他的袖子。

“我认为你最好不要涉入,”当我们抵达另一个路口时,拉菲兹开口说:“我这次用不上你。”

“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不是都帮了你很大的忙?”

“没错,小兔宝,但老实说,今晚你就派不上用场了。”

“但是我了解它的楼面布局,而你不了解。这样吧,”我补充说:“我只带你熟悉地形,不分你半点收获。”

这样的恳求方式,通常都是他想说服我时使用的,所以,眼看着轮到他被招降,我不禁暗自窃喜。只是,拉菲兹是爽爽快快地笑着屈服,不像我,常常是勃然大怒接受。

“你这小兔崽子,”他轻笑着,“不管你去不去,该你的就会给你。不过,说真格的,你难道不怕会想起那位姑娘?”

“想又有什么用?”我低吟着,“你也同意我放弃她算了。我很高兴早在你告诉我之前,我就下定决心,而且已经在礼拜天写信给她。现在都已经礼拜三了,她却没有捎回只字片语,枯等她的回应实在让我快发疯了。”

“你是不是寄到花园官邸去了?”

“不是,我寄到她的乡下老家,但不管她人在哪里,这会儿也该回信了。”

我们走到他在艾伯尼的家,双双在靠皮卡地里街边的回廊下停步,一根又一根地抽着雪茄。

“你不回去看看回信是不是已经来了?”

“不必了,也没什么好处。就算来得及把话说清楚,难道就能改变必须分手的事实吗?说什么都太晚了,我已经放弃她,而且准备要跟你大干一票。”

那只全英国最神乎其技的投球妙手,突然很敏捷地拍落在我的肩膀上。

“太好了,小兔宝,就这样说定,如果魔鬼真的已经进入你的血液里,你也要保持清醒。等你抽够了这根雪茄,我们最好就别再抽了,如果想尽快适应你的新职业的话,对于这类嗜好,你得学着收放自如。时间也剩下不多了,小兔宝,坦白说,我其实很高兴你能陪我一起去。”

我对这段在他房间度过的空档,留有鲜活深刻的印象。当时我认为这件案子,应该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有幸提供重要情报的机会。我的眼睛不是盯着时钟看,就是望着拉菲兹拒绝打开的酒柜瞧。他也承认此刻的心情好像是恭逢某人的大驾。在这个行业中,拉菲兹算是世界级的顶尖高手,而对我这个生手而言,若不经一番恐惧的煎熬,便不算通过考验。即使如此,在这节骨眼我也只能强自镇静,而且开始有点怀疑拉菲兹之所以突然找上我,可能是他早有腹案。

突然,我迅速而绝望地痛恨起眼前逼近的事。我不只是不愿如此这般踏入那栋屋子——我血液中那股冲动已逐渐蒸发掉,恢复了判断力——更让我不安的是,我怀疑我们这样一头栽入这桩大案子只是一时兴起。我鲁莽地向拉菲兹坦白这些想法,不过我真是喜欢他,因为他很体贴的承认这些都是世界上最自然的感觉;而且他还向我坦承,早在几个月前他就开始觊觎龙马丙夫人的珠宝,在那次戏剧演出的头场,他就坐在他们身后,而且犹豫了很久该不该采取行动;当时,他只剩下详细的地形资料要搜集,而这部分也因为我难得的机缘而取得。直到此刻,我才知道原来他手上还有一连串等着下手的华宅名单,只是每个计划都尚缺临门一脚,譬如,庞德街珠宝商那个案子,得找一个信得过的帮手;而眼前这事,最要紧的就是取得详细的地形资料;接下来那桩计划,则得等到礼拜三晚上,那位退休的检察官照惯例早早上床后才能进行了。

我多么希望能让全世界的人看到、听到他向我叙述这些秘密勾当时的神采,闻闻他最爱的苏利文雪茄。不管是他的外表或言语,都不可能令人联想到他的丑行,做为一个旁观者,我从未听过拉菲兹讲过粗鄙的话,他不会乱赌咒,在我记忆中,也从未讲过一句脏话。拉菲兹永远打扮光鲜,就像正要赴宴一般,但不是像常人酒足饭饱后的那种模样。他那头柔软的鬈发,虽然比别人长些,但长度永远适中,就算在这样的年纪,还是乌黑的像墨汁,而他那表情丰富的脸庞,至今仍光滑油亮,找不出多少皱纹。他的贼窝也是散乱而很有品味,有雕饰精细的书架、上好的老橡木橱柜,墙上还随意挂着瓦特西和罗西提斯的画作。

我们大约在还不到午夜一点前驾着小马车抵达肯辛顿教堂,我们停得稍远,没有在通往废墟的私人入口下车。原因除了拉菲兹天生不爱走直达的路外,也是因为我们被一个在女皇厅举行的舞会阻断去路,因为舞会人潮这时已蜂拥至凄清的街道上,那些人都是潜在的目击证人。因此,拉菲兹带我穿过小路走向教堂街,再穿过窄巷进入花园官邸——他竟然跟我一样熟悉这栋大宅第!我们先停在对街观察动静,看到房子仍未完全熄灯,还有一些很微弱的光线穿越门缝,其中马厩的光线最强,不过它位于离马路较远的地方。

“那是一个漏洞,”拉菲兹说。“女士们一定出去过了——希望她们累垮了。她们或许会比仆役们早些入睡,不过跟我们做这行的一样,她们通常也受到失眠的诅咒。有一个人还没回到家,我猜那是这栋房子的少爷,不过像他这种翩翩美男子,大概今天晚上不会回来了。”

“另一个亚力克·凯鲁瑟,”我喃喃自语,想到那一家子中我最不喜欢的人。

“他们可能是一对兄弟,”拉菲兹接口说,本城所有的浪荡子他打听得一清二楚。“唉,小兔宝,我还是不确定我到底需不需要你?”

“为什么?”

“如果只有前门上锁,而且你所描述的上锁法也是正确的,那我就可以像那个少爷一般轻轻松松地进入这栋宅第。”

他轻轻的摇响他腰间用链子系住的万能锁,那样子就像一般诚实的老百姓带着他们的钥匙。

“你忘了还有那些内门跟保险盒。”

“的确,你那时也许能帮上忙。但我还是很不愿意这样带你闯进去,小兔宝,那实在没有必要。”

“那就我来带你。”

我回答着,一马当先穿过那条宽阔、偏僻而且深宅大院分据两旁的马路,好像我是哪一家的主人似的。我猜想拉菲兹可能还留在原地,因为我一直没听到他后面跟来的脚步声;但当我在大门边转身时,发现他已站在我背后。

“我应该教你怎么走路的,”他摇头低语着。“你不该使用脚后跟。你就走路边的草地吧,当成在走舷板。碎石路最吵人,而花床则会泄露行迹。等一等,我必须带你通过这一段。”

这是一段入口车道,借由大门上射下的光线,可看到车道柔软的碎石路已被来往的车辆犁出成形的轨痕,踩在上面,每一步都有示警之虞。拉菲兹用手臂揽着我,轻捷似豹子地慢慢通过这个危险地带。

“把鞋放进裤袋里——这就是这种帆布鞋的美妙之处!”

他在台阶上小声吩咐着,那束轻巧的万能锁叮当微响,他挑了两支后,弯腰开始试着开锁,动作优雅的像个牙医,试到第三支便成功进入大门了。当我们站在门毯上,他轻轻合上大门时,里面的钟敲起我熟悉的半点报时声响,我忍不住吓得抓起拉菲兹的袖子,这半小时的兴奋都随着钟声流逝了!在昏暗的光线中我慌乱地四处张望,帽架和那张橡木长臂靠椅都跟以前一模一样,拉菲兹冲着我笑,打开大门要让我脱逃。

“你说谎,”我小声挤出一句话。

“我才不做那种事,”他回答说:“家具虽然还是海克特·凯鲁瑟的家具,但这栋宅第已经属于龙马丙爵士,不信,你看这个。”

他弯下腰捡起一封被丢弃的电报,抚平它;“龙马丙爵士”,在微光中我读出上面的铅笔字。事实似乎无可置疑,我的朋友果然像拉菲兹所说的,已将这栋房子连带家具转让出去了。

“好吧!”我说,“关上大门。”

他无声无息把门关上,连扣上门栓也悄无声息,好像它包了橡皮一样。

接下来我们要对付的就是书房的房门。我拿着一盏小提灯和一瓶石油,而他则拿着万用钥匙和大型的螺旋钻子,他瞥了一眼,决定放弃去动那把耶鲁锁,它位于门的上方,大约距把手有一尺高;至于那一连串的锁孔,则与他眼睛同高,他很快地开始动手起来。这时大厅的时钟又再度响起,这两声钟鸣在沉静的厅堂中回荡着,而后,我们终于突破房门进入书房。

拉菲兹下一个要料理的事是让百叶窗上的警铃消音(使用一条取自帽架上的丝巾),同时先去打开窗帘和窗户以便预留逃走的退路。幸运的是这是一个天气稳定的夜晚,没什么风扰,而后他就开始向放在书架后的保险盒下手,我则站在门口把风。我大概在那里站了二十分钟左右,期间不断听到大厅吵人的钟走声,而身后那个温柔的拉菲兹牙医也唏唏唆唆不停整治着保险盒嘴,所以忽然听到第三种声响时,真把我吓坏了,它是楼上回廊一个小心细微的开门声。

我舔湿干涩的嘴唇,打算对拉菲兹发出警语,不过他的耳朵跟我一样尖锐,而且更胜一筹,当我转头时他已熄掉提灯,而后,我可感觉他的呼吸正吐向我的后颈。当下已经没时间说什么,更不要说来得及关上房门,当那个人拿着蜡烛缓缓下楼时,我们只能挨在门口屏息站着。

书房的门与在大厅右边最下面那段楼梯正好成直角,以致我们不可能知道他是谁,除非那个人与我们采平行方向;不过由长裙沙沙的拖地响声,我们判断这个人一定是位女士,而且一身从剧院或舞会归来的打扮,当那闪烁的烛光进入我们的视线范围时,我不知不觉地倒退,接着,就在来者近在咫尺的当头,一只手很迅速、坚定但轻巧地捣住我的嘴巴。

我是可以原谅拉菲兹这样做——不然我下一刻就要大声哭出来了!那个拿着蜡烛的女孩,那个深夜还穿着晚礼服的女孩,那个拿着信件的女孩,是此时此刻全天下我最不想碰到的女孩子——因为我正在这栋屋主看在她面子上才接纳我的华宅中行窃哪!

我已经完全忘记拉菲兹,我忘了此刻对他无可饶恕的怨恨,忘了他赏脸移开手前我还被捣着嘴巴。我的世界只剩下那个女孩,我的眼中和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事情。她并没有听见或看见我们,也没有左张右望,只是径自走向大厅另一头的一张橡木小桌。在桌子上,有个人专用的寄信箱,她俯身用烛光照耀着探看数次,里面空空如也。

吵人的时钟滴答滴答响个不停,她挺起身站直,把蜡烛放在桌上,两只手握着她的信,忧郁的脸上闪过一丝甜蜜而惹人怜爱的困惑,这让我忍不住眼角泛着泪光。泪眼朦胧中,我看到她打开那尚未封缄的信封,再一次重读她的信,仿佛她打算再做部分修改。不过现在再写信,时间真的是太晚了,突然她由胸怀中掏出一朵玫瑰,并设法把它压平放入信中,此时我忍不住大声呻吟。

我怎么忍得住?那封信是写给我的!我可以确信,就像我当场从她肩后探看一样确信。她一向坚贞,没有第二个人能让她在这样的深夜费心写信并致赠玫瑰,这也是她唯一写信给我的机会;没有人会知道她写了信,而且她体贴备至地欲以一朵取自她温暖胸怀的红玫瑰,减轻我该当承担的斥责。然而,我做了什么事?我变成一个擅闯私宅的窃贼。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发出呻吟,她抬头四望,而我身后的那双手也及时按住我,让我动弹不得。

我认为即使在那枝微弱的烛光下,她也应该看到我们了,但她只是勇敢地瞪着我们的方向不发一言,我们也丝毫未动,只剩下大厅的时钟继续不停走着,每一响滴答声都如同重重的鼓声击向我们的耳膜,这样的对峙持续约有一分钟,宛如一场令人窒息的噩梦。突然,在前门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及警铃,我们三个都同时被惊醒了。

“是他们的少爷。”

拉菲兹在我的耳边低语,同时将我拖向他早先预留好退路的窗户,然而当他首先往外跳后,却发出一声尖叫阻止我跟进。

“退回去,退回去,我们掉进陷阱了!”

我一时僵在原地,看到他把一个警察推倒在地上,而后飞奔过草地,后面紧跟着另一名警察,第三个警察则朝着窗口跑来,此时我别无选择的只能再次退回室内,而且在大厅中被迫与我失去的爱人面面相对。

这时,她还没认出我来,而且看来就快昏倒,我冲向前抱住她,我的触摸让她吓醒过来,她很快的甩开我,喘着气说:

“你,跟他们一样,你,跟他们都一样……”

我实在受不了了,只能再度冲向书房的窗户。

“不是那条路,不是那条路!”她痛苦地喊着,伸出手来拉着我,“往这里,这里。”

她低语着,将我拉向一个楼梯底下的衣橱,那里面挂满帽子和外套,她将我塞进去后,带着啜泣关上橱门。

楼上房间的门纷纷打开,有人喊叫,有人回应,警铃就像发生了火灾似的传遍每一个房间,我耳朵中不时传来在楼上回廊奔跑及下楼的声音,我不知道我为何要把鞋子穿上去,但我知道我已经准备甚至可以说是渴望走出去,彻底放弃自己。但不用说,你也知道是什么或是谁阻止了我——我听到她的名字。我听到他们对着她呼喊着,好像她已经晕了过去,我认出那个让我最深恶痛绝的声音——亚力克·凯鲁瑟,这只蠢钝、浪荡至极的畜牲,正无耻地呼喊着她的名字;我听到她微弱的回应,但不知说得是什么,她在回答旁人严厉追问的问题,从接下来的问话,我知道她并没有昏倒。

“他在楼上吗,小姐?你确定?”

我听不到她的回答,我猜她只是用手指向楼梯口,而后我的耳朵又传来拍哒拍哒的各种脚步声,赤脚的,穿着鞋子的,这些脚步声重新引发我对自身安危所产生的恐惧,但很快这些谈话声、脚步声便越过我的头顶,越来越远、越来越高,我迟疑着要不要赶快飞奔而出,同时我听到另一个轻快的脚步声逼近。在最深的绝望中,我冲出去面对那个保护我的人,不得已地正视这件我深感羞耻的事。

“动作快一点!”她低声喊着,并断然指着阳台的方向。

然而我只是僵立在她面前,她的严厉让我顽强起来,卯起脾气不在乎任何结果;同时我又看见那封她写的信,它早已被揉成一团。

“快走!”她顿脚说着,“如果你曾经在乎过我就快走!”

这声轻喊,不带痛恨,不带轻蔑,而是一种直接发自内心的祈求,我即将止灭的男子气概又被燃起,在她面前,我最后一次挺直腰杆。我转身,并如她所愿地离去,这完全是为了她,而非为我自己。离开时,我听到信纸被撕裂的声音,碎纸片片飘坠到地面上。

然后我想起拉菲兹,真恨不得立刻把他杀死!无疑的,他已一路平安地回到艾伯尼。我的人生与他何干,是不是?没关系,反正我们两个之间是彻底完蛋了,一切都到此为止。这可恨的夜盗事件啊!我一定要跟他说清楚!我要叫辆车离开这里,朝他那栋该死的房子开去,不过现在我先要设法逃离眼前的陷阱。然而,正打算往外冲的我赶紧停步,因为有人正在搜寻马路和庭园间的灌木丛,一盏警用的照明灯在月桂树间闪烁着,同时有个身着晚礼服的年轻男人在碎石车道指引他。我准备闪避这个年轻人,但就在我才退出碎石道时,他却冲了过来——这人竟然是拉菲兹!

“哈罗!”他对我喊着,“你也来参加这场舞会啊?想必你已经进去晃过了,是吗?你最好来帮忙找找那个躲起来的人;没事,警察大人,这位绅士也是由女皇厅过来的。”

于是我们加入协寻,开始演出一出英勇而白搭的捕盗秀。后来,更多的警察抵达了,其中一位暴躁易怒的巡佐,给了我们手挽手一起离开现场的好借口——不过当然是拉菲兹将他的手伸向我的臂弯。一待走出那处令我蒙羞的所在,我便用力甩开他的手。

“我亲爱的小兔宝!”他夸张地喊着。“难道你不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

我粗鲁地回答说,我根本不想知道也不在乎。

“我差一点就完蛋了,”他接着又说,“我已经跳过两、三座围篱,但是追我的家伙跑起来像飞的一样,他把我逼回大街,转向高街,简直就是顺着点灯的路线,如果他匀得出一口气来叫唤同伴的话,我早就被追上了。还好到转角处我找到机会脱下外套,并翻到那张进去女皇厅的门票。”

“所以你早就准备要去参加那场舞会?”我咆哮着。

对拉菲兹来说,带有一张舞会或伦敦当季的任何娱乐节目门票,绝非凑巧。

“我根本不管那是什么舞会,”他回答说,“我只是需要找个洗手间换装,脱掉那件太醒目的外套,不过我待会儿要去拿回来了。虽然这种事是司空见惯,但我也知道一旦回到现场,难保不会碰到认识的人,如果我根本不在意你,小兔宝,我就不必再冒险回来找你。”

“听起来好像是你回来救了我。”我忍不住应嘴,“但是你欺骗了我,你用计诱骗我进了那栋屋子——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拉菲兹,我也绝对不会原谅你和你所做的一切。”

拉菲兹再度挽起我的手臂,我们已经靠近花园官邸区的高街入口,而我实在是太悲伤了,无法阻止他再继续解释,原本我是不打算给他机会说话的。

“好了,好了,小伙子,这里面并没有什么欺骗的诡计,”他告诉我,“我已经尽力引开追兵,好让你脱身,可是你没听从我的劝告。”

“如果你告诉我实情,我会反应快一点,”我反驳他的话,“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你已经安全脱身,尽可大肆吹嘘你这趟大冒险,你根本不在意我到底碰到了什么事。”

“就是因为我在意,我才会回来。”

“你大可不必自找麻烦啊!错误已经造成了,拉菲兹……拉菲兹,难道你真的不知道那女孩是谁吗?”

我的双手再次用力抓住他的臂膀。

“我大概猜得到。”他的语气几乎跟我同样沉重。

“是她救了我,不是你!”我说,“这就是这件事最残酷的地方!”

我用一种莫名的骄傲说起她那部分的经过,因为他,我已永远失去她了。转上高街后,故事说完了,在一片静默中,传来女皇厅微弱的乐音。我招了一辆正经过的出租马车,拉菲兹转过身来。

“小兔宝,”他开口说,“现在说抱歉也无补于事,说抱歉只会侮辱了这件憾事。只是你要相信我,小兔宝,我敢向你发誓,我绝没想到她会在那栋屋子里。”

在我内心深处我确实相信他了,但我说不出口。

“是你自己告诉我,你写信到乡下给她的。”他又补充说。

“对,那封信!”我接着说,又感到另一阵刺骨的悲痛:“她今晚写好准备偷偷丢进邮堆里的那封信,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回音,我原本明天早上就可以收到它,现在却永远看不到了,也永远不会再从她那里得到只字片语,这辈子或下辈子都别想了。我不会把它全归咎于你,你跟我一样不知道她刚好在这里,但你谎称她家人搬家的事,我却不会原谅你。”

我激动地说出心底的话,此时出租马车已在路旁等着我上车。

“我已无话可说了,”拉菲兹耸耸肩,“不管我有说谎没说谎,我的目的都不在邀你加入这次行动,我只是想让你毫无罪恶感地透露一些消息给我。但是,关于老海克特·凯鲁瑟和龙马丙爵士的事,确实无半点虚假,而且除了你,大概任何人都猜得到是怎么回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几乎等于告诉你了,小兔宝,一次又一次。”

“那么你现在就直说了吧!”

“如果你读过报纸,我就不须多费唇舌了;但既然你真的想知道,事实就是:老海克特·凯鲁瑟荣列在英皇诞辰的叙爵名单中,而他选择了‘龙马丙爵士’这个封号。”

他竟然认为这种模棱两可的说词不是谎言!我咬着嘴唇,无言的转过身,带着新的恨意与鄙视,搭车回到我蒙特街的居所。没错,它不全是谎言,但这样半真半假的话正是最卑劣的谎言,真不知拉菲兹还能再怎么堕落!在此之前,我们彼此间还存有某种信任和尊重——虽然只是窃贼与窃贼之间的默契——但现在是全毁了。拉菲兹欺骗了我,他完全毁掉我的生活,拉菲兹对我所做的一切,一如我加诸在她身上的种种伤害。

然而,虽然我用最恶毒的话诅咒他,也非常不齿他的欺诈恶行,但在我内心也不得不承认,事情的发展是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他没有要伤害我,他从未有一点伤害我的念头。说实在的,那根本算不上什么诡计。拉菲兹的理由确是理由,千真万确他是说过龙马丙这个爵位是新近颁授的,而将来可以继承这个贵族身份的也只有亚力克·凯鲁瑟。他已经给我够多的暗示了,但我却迟钝的浑然不觉,而且他也不只一次劝阻我别跟他一起涉险,他如果明讲了,我可能会拼老命阻止他。我不能昧着良心说拉菲兹没有尽从我意地讲求荣誉,以维系我们之间的友谊。看来,我要求的似乎是一个超凡的圣人,能完全区分开动机与结果;但我,只是个凡人,在这件事上实在无法超然。

接下来那难熬的几天中,应该不会再有人怪我不看报纸上的新闻了,我细读每一则可能牵涉到花园官邸珠宝案的消息,而那些报道让我至感安慰。首先,它只是抢劫未遂,没有损失任何东西,而且,曾与其中一名窃贼近身接触的受害家属,也无法具体描述窃贼的形貌,甚至在整个案子的侦办中制造了更多的混淆。

我说不清楚我读这些报道时内心的五味杂陈。我心中仍怀着一丝模糊的希望,直到今早我收到她退还了我给她的礼物后才破灭。它们只是一些书,因为她的长辈不准她随便收受珠宝类的礼物;除了被退还的书之外,一个字都没有,纵然我可以确定是由她亲自打包的。

我虽已决心不再跟拉菲兹来往,但心中颇后悔做这个决定。想想,我已经丧失了我的爱情,赔上了我的荣誉,现在我还必须刻意疏远他,他的社交对象一向可以弥补我的损失。雪上加霜的是我的财务状况,我一直在等我的银行发出破产通知。但说穿了,这并不是理由;事实是,我热爱拉菲兹。不是因为我们曾经共患难,更不是因为那些不义的财富,完全是为着他这个人,他的乐观、幽默、惊人的胆识和无以伦比的勇气与内涵。但对于自己这样渴望与他再次重修和好,我深感厌恶,于是仍坚持我当初那个冲动的决定。只是我的怒气很快便消散了,当拉菲兹主动修好而前来找我时,我是十分高兴的欢迎他,只差没有大声欢呼。

他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出现,实际上,事情也才没过几天,但我已觉得度日如年。然而我却感到透过烟圈注视我的那个眼神,比起以往略微黯淡些。当他试探性地谈到那件无法回避的事情时,我真是松了口气。

“你有她的消息吗?”他问。

“这么说吧——”我回答他,“拉菲兹,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能不能不谈这事?”

“这么糟吗?”他叫着,表情是既惊讶又失望。

“对,”我告诉他,“就这么糟,都结束了。你以为会怎样?”

“我不知道,”拉菲兹说,“我只是认为,一个愿意解救男人脱离险境的女人,也许还会进一步帮助他,避免他重蹈覆辙。”

“我看不出她有这么做的必要,”我老实的回答,同时情绪也跟着低落下来。

“你有收到她的回音吗?”他继续追问。

“她已经把我那些不起眼的礼物退还回来,而且没有交代只字片语。”我说,“这样也算是一种回音吧。”

我甚至无法对拉菲兹坦白,我只送过书给她。他又问我是否可以确定退还礼物的是她本人。这是他最后一个问题,因为我的答案够清楚了。到现在我还不太明白,当他用手拍拍我的肩膀时,是深感遗憾还是倍觉解脱?

“所以你现在已经正式被逐出天堂了,”拉菲兹宣布着,“我不确定那是不是天堂,不然我早去逛它一逛了。好了,小伙子,如果他们不要你,在艾伯尼还有一处随时接纳你的地狱。”

此时,在他诡异的戏谑笑容下,我却清晰读到其中隐含的悲伤。

<hr />

注释:

之〈三月十五日〉故事</a>

正文 银具箱之谜 The Chest of Silver

就如我一向推崇的行家作风,拉菲兹宣称他极度看不起那些拙劣、简单的窃盗行为,不管是珍贵的老雪菲尔银盘、纯银器或金器,如果不是被主人特意隐藏起来东西,拉菲兹根本不屑一顾。不像其他同行,拉菲兹很少允许收藏的瘾头蒙蔽了专业的谨慎。例如他家那个老橡木箱和桃花心木制的冷藏酒架,可都是他老老实实如同普通守法公民般买来的。那里面收藏着许多雕饰精致的银餐具,拉菲兹绝不轻率地使用,更别说将它们熔铸或出售。我常说,那些珍品只是让他躲在锁紧的门后暗自品赏用的——我也果真在某个下午逮到他这样做。那年,我已结束我的见习,那段日子我蛰伏在艾伯尼,每次拉菲兹出动,我就扮演副手。那天,我收到他发出的一张电报,里面写着他有要事得出城,在他离去之前,有事找我。我推测事情大概跟一些他垂涎的青铜圆盘和锈痕斑驳的茶壶有关。而当我看见他搬出那个专门收藏银器的巨大箱子时,我想我大概没猜错。

“抱歉,小兔宝,我得冒昧锁上你身后的门,并把钥匙收进皮夹中。”当他开门让我进入时解释道,“我不是故意拿你当犯人关,而是要提防我们那些有本事开锁的同行,不过这说来是不太光彩。”

“不会又是克劳谢吧?”我喊道,仍拿帽子站着。

拉菲兹又露出他典型蛮不在乎的微笑,不过这种微笑事实上是意味深长。忽然,我了解了,那位我们最忌惮、最惧怕的对手,也是这行中佼佼的前辈,似乎打算再度探访了。

“还不确定,”他谨慎地回答着,“不过打从上次目瞪口呆地见他从这里越窗而出后,我就没再以肉眼见过他;事实上,他早回牢里享受去了。”

“不会吧!”我说,“他高明的很,不会被活逮两次。我认为他是职业盗贼中的天王。”

“你这样认为?”拉菲兹冷冷回应我,寒冷的目光锐利射向我,“那我离开后,你就好好准备迎战你的天王吧!”

“你要去哪儿?”我追问,一边找地方放下我的帽子和外套,一边在那个来头不小的餐台上,找一个舒适的位置坐下,“你到底要到什么地方去?而且为什么要带着这堆累赘的宝贝同行?”

拉菲兹听到我这样形容他的杂色餐盘,忍不住又露出他的招牌微笑。他递给我一根他最喜爱的雪茄,并看着他的细颈酒瓶重重摇个头。

“一次回答一个问题,小兔宝。”他说,“首先,我要用油漆重新粉刷房间、要装电灯,再放一具你吵了很久的电话。”

“太好了,”我欢呼着,“那我们以后就可以日夜通话了。”

“然后等着被人家偷听,抓住我们的痛脚后被逮捕。我看,我还是等你先被抓进去再说,”拉菲兹当头泼了盆冷水过来,“不过,其他的东西倒是有必要。不是我喜欢粉刷或需要电灯,真正的理由,我只能偷偷告诉你,小兔宝,不过你不要太紧张。是这样的:最近艾伯尼这里有些对我不利的传闻,这很可能是那只没用的老鸟迈肯立警官放出的风声,现在状况还不算太坏,但听说接下来就不只如此了。所以罗,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我自己来个大清仓,澄清每一项流言;或者消失一段时间,让有关当局找到足够的理由登堂入室,搜遍这里的每个角落。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怎么做呢,小兔宝?”

“当然是大清仓罗!”我衷心的回答他。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想,”拉菲兹说,“不过你一定也看出我要怎么做了,我得让这里门户洞开,什么也不上锁。”

“这玩意儿除外。”

我边说边踢着那个附有铁钳、钉夹的大橡木箱,它的箱盖封紧,只露出厚毛呢的衬边,上面还布满水缸和枝状烛台的纹饰。

“这东西,”拉菲兹回答说,“既不能带着走也不能留在这里。”

“那你要如何处置它呢?”

“你有你的银行账户,和你熟识的银行员吧?”他说。

他说的没错,这银行账户开得成,还真是多亏了拉菲兹,它让我在有紧急需求时,得以从容应付。

“那又怎样?”

“就是罗,你今天下午带一捆钞票存进户头,告诉他们你打算到利物浦和林肯郡度一礼拜的假期,然后你要求他们代为保管你的银餐具,因为你接着还打算到巴黎享受愉快的复活节。跟他们说这些是很重要的东西,都是传家之宝,你得好好保存到你成家时。”

我有点畏缩,但考虑了一会还是答应下来。不用我再列举什么理由,毕竟,这是一个还算合理的说法。况且拉菲兹没有自己熟识的银行员,对一个初识的银行行员,他确实很难解释这么一大笔钞票是怎么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这种窘况发生时,他不得不眷顾我那个小小账户的原因。总之,我是很难婉拒他的提议,而且老实说,我现在还是很高兴自己当时心甘情愿地帮了这个忙。

“但什么时候这个箱子会准备好?”我问他,并把那些钞票塞进我的香烟盒里。“我们要怎样在银行上班时间把它运出去,而且还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拉菲兹赞许的对我点点头。

“我很高兴看到你这么快就抓住重点,小兔宝。我原来打算让你在天黑后把它运回你的住处,可是就算这样,也难免引起怀疑,所以干脆就在大白天做还好一点。如果利用四轮马车,从这里到你的银行大概要花上十二到十五分钟,所以如果你明天早上九点四十五分来到这里是最恰当的。不过如果你真准备下午就把那些钞票带在身上,现在你最好叫一辆出租马车来。”

这就是拉菲兹在那段日子里的作风,总是在匆促地点个头和简短地握个手之间,就把我和事情给草草打发掉。我真希望他不要跟我握手,给我一根香烟倒还比较好,因为他还故意遗漏了一两点问题。例如,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完全不知道他的去向,所以我趁站起来穿大衣、戴手套时,赶紧问他这个问题。

“苏格兰,”他终于把答案施舍给我。

“在复活节时?”我质疑着。

“去学那里的方言,”他向我解释,“你知道,除了本身的口音外,我一直没有学其他方言,我觉得培养各种腔调是很有必要的。即便是你也应该知道,在圣约翰森林那夜,我被我的伦敦腔害得有多惨?只要我能随时变换出爱尔兰那种舞台腔、道地的德文郡腔,说得一口漂亮的诺福克口音和至少三种以上的约克夏方言,那我就无往不利了;但高卢腔的苏格兰话或许更好,我打算把它学会。”

“你还是没告诉我要写信到哪里给你?”

“我会先写给你的,小兔宝。”

“至少让我送你离开,”我站在门口恳求着,“我保证不会偷看你车票的目的地,你只要告诉我你搭哪班车就好。”

“十一点十五分,由休斯顿车站发车。”

“好,那我会在九点四十五分时,到这里跟你会合。”

没有让他有谈判的机会,我迅速离开,只留下他一脸的不耐。很明显的,每次我总希望能跟他做更进一步讨论,但拉菲兹却不喜欢如此。原来我希望我们至少能一起吃个晚饭,所以此刻,我的内心其实有点受到伤害,尤其是当我在马车上翻出香烟盒里那些纸钞时,感觉更强烈。现在已经不可能悔恨了,这笔三位数的款项,明白的表示拉菲兹要让我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里过得舒舒服服。所以我也就乖乖到我的银行里将他的谎言照本宣科说了一番,并安排明天存放他那箱银器的事宜。而后我回到我们常去的俱乐部,盼望他会临时出现,而仍能与我共进晚餐。结果还是令我十分失望,因为什么事也没有。这还算好,更大的失望还在后头呢!次晨,我搭着四轮马车按照原先的约定准时抵达。

“拉菲兹先生已经走了,先生。”一个行李小弟刻意压低声音没好气地说。

这人很得拉菲兹信赖,拉菲兹常给他小费,让他帮忙跑腿,他跟我也算熟。

“走了!”我吃惊地重复道,“到什么地方去了?”

“苏格兰,先生。”

“已经走了?”

“搭昨晚十一点十五分的火车走的。”

“昨晚!我以为他说的是今天早上十一点十五分的火车!”

我懊恼、痛恨地几乎要扯烂衣服,对自己、对拉菲兹都愤怒不已,因为这件事我们两个都有错;但他对自己匆忙摆脱我,以及他喜欢草率了事的个性,绝对无话辩解。

“有没有别的留言?”我愠怒地问着。

“只有关于这个箱子的事,先生,拉菲兹先生交代说,他不在的时候,你会来取走;而我也找了个朋友,一起来帮忙把它抬上车,它实在不是普通的重哎!不过拉菲兹先生和我两个就可以抬得动它,所以我敢说,我和我朋友两个人搬也就够了。”

我自己倒是没那么关心它的重量,我更在意的是那个可恶的箱子外形太巨大了!我得在早上十点那种时间把它弄过俱乐部和公园哎!尽管我猛往车厢的角落里躲,但是我既无法把自己藏起来,也撇不开和车顶上那个箍铁大木箱的关系。我忍不住乱想起来,很害怕这个木箱就要变成玻璃般透明,而全世界的人都将看到里面的赃货。看到在街头协助指挥交通的警察时,我竟一下被这样简单的例常公事吓得心惊胆跳;听见街头的小男孩们跟在马车后面叫嚣——也许他们不是刻意跟随,但我仍不免怀疑——我仿佛也听到他们正喊着“小偷别跑”!我老实承认,这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搭车经验,真是吓煞我也。

抵达银行后,说来还是得谢谢拉菲兹的先见之明和慷慨,接下来的事情顺利极了。我大方付了车资给马车夫,还另外给那个搬箱子的大块头两先令银币,拿到赏金的银行行员也对我亲切极了,他对我那套利物浦赢家的笑话,以及用这组家传餐具跟人打赌的玩笑,也很有绅士风度地哈哈大笑。我唯一觉得有点困扰的是,他告诉我银行并不开立保存这个箱子的收据,我直到此刻才知道,伦敦很少银行会开这种收据,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当时我看起来好像——我自己觉得啦——深感惶恐。

剩下来的一天我都非常高兴,充满无事一身轻的喜悦。不过那天稍晚我又收到拉菲兹一项特殊而令人不解的指示。拉菲兹这个人经常打电报,但很少写信,然而,此刻却由信差送来一封字迹潦草的便条,很明显是他在火车上紧急涂写后,匆促地在不远的库鲁车站投邮的。

<small>注意,我离去后,那位职业级的天王即将出现,如果银行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地方,请立刻取回,好好收藏在家里。</small>

<small>附注:还有其他原因,你很快会晓得。</small>

好一杯令人头昏脑胀的睡前酒!眼看钱也有了,紧张也消除了,我原本打算轻松享受他个一整夜,然而这个神秘的警告完全破坏掉我剩余的美好时光,它夹在今天最后一批邮件中送来,而我多么希望能让它整晚留在我的信箱中啊。

它到底有何意涵?而我究竟应该怎么因应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到翌日清晨。

克劳谢的消息并不令我讶异,我知道,即使拉菲兹未曾再亲眼见过这个恶棍,但在他离去之前,一定有什么事让他无法放心。这个恶棍跟拉菲兹这趟旅行一定有超出我能预料的密切关系。拉菲兹总是不愿对我全盘坦白,不过事情现在已经搞定了——甚至比以前更保险——我亲眼看着他的赃货安全送进银行,克劳谢绝不可能找到那里。我十分确定他并没有跟踪我的马车,在那趟备受折腾的运送过程中,我一直保持高度警戒,如果他跟到了,我一定会察觉。至于说到帮忙抬箱子那位行李小弟的朋友……不可能,他跟克劳谢根本是天差地别、两种不同样貌的人。

既无强烈理由,又不给进一步指示,就要我从银行再运走那只令人厌恶的大箱子,放上另一辆马车的车顶——这么不可能的事,我根本连一分钟都不愿去考虑,然而它却也困扰了我好几个小时。一直以来,我总是期望在执行一件任务时,有拉菲兹在旁陪伴,而他的工作,更多是在有我随行的情况下完成的,不是一次两次,今天或昨天,而是打从我们合作开始就是如此。我不用明说我为何要逃避独自看管那个死箱子的理由。然而,思及他曾为我冒过好几次险,我想我得让他知道,我也同样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在这两难的挣扎中,我寻求老方法解决。我几乎没吃午餐,就跑去纽顿布兰大街洗一场土耳其浴。我知道再没有任何方法能像洗土耳其浴那般彻底清理人的身体与心灵,能在必须做出判断时提供一个最有利的选择。即使是不常失败或神经紧张的拉菲兹,也很能享受这个时髦玩意带来的平静及特别的个人服务。对我而言,乐趣早在脱掉鞋子之前就开始了,光听到里面低沉的脚步声、温泉淅哩哩的流水声就很够了,甚至一看到那些舒适的长沙发床,一进入里面十分干净、温暖、慵懒的气氛,就能抚慰我脆弱的灵魂。通常在热烤房的那半小时,我习惯数着节拍卖力踏步,让身躯陷入美妙的倦怠感中,让心智解放开来——然而,然而,此刻,在这温度高达华氏二百七十度的热室中,有一件事却让我不禁气血沸腾——在我进澡堂前买的那份《佩尔美尔街公报》上,出现了一段文字。

当时我一面翻开这份被烤的有点脆硬的热报纸,同时享受着热火炉的热气,突然,下面的这个大标题及内文,挟带着爆破般的威力印入我的眼帘:

伦敦西区银行大抢案★大胆且神秘的罪行

西区梭罗街的城乡银行,发生一桩大胆的窃案和卑鄙的偷击行动。根据记者手边最新的资料显示,此案显然经过精心设计,完成的时间在今天凌晨。

据守夜警卫福塞特的陈述,大概在凌晨一点至两点之间,他听到隔壁地下保险金库中传出轻微声响,那里通常放置着银行客户的餐具和其他贵重物品,他下楼去巡查时,马上遭到一位孔武有力的歹徒袭击,这位歹徒成功地击昏他,让他来不及按下警铃。

福塞特无法具体描述攻击者的形象,不过应该可以确定犯案者超过一人。当这位不幸的警卫恢复意识后,窃贼已经逃的无影无踪,现场只剩下一截蜡烛,倒在走廊的石板上燃烧着。

保险金库那时已经被打开,而里面的金银餐盘或其他有价值的财货几乎全被洗劫一空,很明显的,歹徒早就计划好演出这场复活节的出埃及记。银行中其他的房间并未被侵入,据信,歹徒进出的通道是利用藏煤的煤窖,它也同样位于地下室。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抓到任何嫌犯。

我被这则引人注目的新闻吓得几乎瘫痪,即使在这样高温的房间中,我都可以感觉自己从头到脚不断冒出冷汗。克劳谢,一定是他干的!克劳谢已经再一次盯上拉菲兹和他珍贵的赃货。我又怪罪起拉菲兹,他的警告来得太迟了,他早该马上打电报告诉我不要把箱子送到银行去。他实在是个绝无仅有的疯子,竟然把他所有的宝贝放进一只这么明显而引人注意的箱子。如果被歹徒搜括一空的正是这个箱子,那只能说他活该!

然而,当我细想这笔财货的内容时,我不禁再度发抖。它们是一堆犯罪的赃物呀!假设他箱子里所有的银餐盘都被拿走,独独一件被遗留下来,而后又被第三者看到,那就够拉菲兹去坐一辈子最黑暗的苦牢了!克劳谢太擅于此道了,他太擅长于借刀杀人,而且丝毫不觉良心不安。

现在我只有一条路可走,我必须遵照那封信上的指示,冒一切危险取回那只箱子,并且只有靠自己的力量了。如果拉菲兹有留给我任何住址,我还可以先打个电报警告他,但现在想这些也没用,总之,离银行关门的下午四点钟还早,现在还没三点,我决定还是好好洗完这场澡,说不定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洗土耳其浴!

然而我已失去洗澡的乐趣,我没耐心好好涂抹香皂,也无兴致用海绵泡泡搓洗,我自动站上秤台,因为我喜欢自己秤,但我忘记付六便士给我的服务生,直到他心不甘情不愿的喊声“再见”才把我唤醒。而摆在清凉大厅的那座长沙发——这是我最喜爱的睡椅,放在我最中意的角落,以往我总是兴高采烈的入座——现在却变成一顶带刺的钉床,让我实在坐卧难安。

我应该告诉你们,我离去之前,已听到别人在讨论这件窃案。我当然是屏气竖耳倾听,而且是愈听愈感绝望;幸好即使是度时如年,听他们的说法,好像情况也未再恶化。不过当我驱车前往梭罗街时,街上已经贴有这条消息的告示。从其中一张告示上,我读到一条“线索”,那几乎宣判了我的死刑,但我似乎不得不接受。

梭罗街的城乡银行分行早已陷入一场混乱之中。门前有辆马车匆匆载着一个体积与我那个箱子相同的箱子离去,而银行内则有位悲痛欲绝的妇女,至于昨天那位对我的笑话极为捧场的银行行员,现在则变得不再体贴,甚至,见到我时还凶巴巴的。

“我已经等了你一整个下午了,”他说,“你不必穷紧张了。”

“我的东西安全吗?”

“你是指你的那个诺亚方舟吗?是的,我听说它没事,窃贼找到它时,有人进来了,而他们也没有再回来拿。”

“所以它没有被打开?”

“应该才刚要打开。”

“多谢神的保佑!”

“神是保佑你,但可没保佑我们。”行员咆哮着,“经理说,他相信这次事件是因你的箱子而起的。”

“怎么说?”我不安地说道。

“因为它放在马车上晃了一里,很可能被跟踪了。”行员说。

“经理是否想要见我?”我又问。

“才不,除非你想见他。”他直率的回答我,“经理和其他一些人已经守着那只箱子守了一下午,可是他们看起来还没你累呢。”

“现在,我那箱银餐具不会再替你们添麻烦了,”我放心的说,“我本来想,如果它安然无恙,就继续让它放在这里,但既然你这样说,我也就不再坚持,请马上派你的人将它抬出来。我敢说他们一定也守着那只箱子‘守了一下午’。不过我保证他们的辛苦会有代价。”

这次,我完全不在意载着这玩意穿越大街小巷,放下心头一颗大石头的解脱感已完全取代先前的痛苦恐惧。夏天的阳光甚至比不上这四月初的夕照耀眼,当我们经过公园时,看到公园中满是嫩绿茂盛的枝丫与金黄待放的花苞,我也可以感觉到我的心田有些东西跟着萌芽。街上有些双轮马车载着一些打算回家过复活节的男学生,一些四轮马车的车顶上还绑着脚踏车或婴儿车,但他们的快乐都比不上我的一半,我的车顶正载着一个庞然大物,而我的心中蕴藏着更大的喜悦。

回到蒙特街后,箱子刚好放得进电梯,真是幸运,然后电梯服务生和我一起将它抬入我的房子里;那一刻,我觉得它一点也不重,身体机能仿佛变成了大力士一般。我想我不用告诉你们,房中只剩下我和那些珍贵的餐具时,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就在我正用着虹吸瓶倒苏打水时,手里的玻璃杯突然从指间滑落。

“小兔宝!”是拉菲兹的声音!

一时间我茫然四望,他不在窗边,也没有站在打开的房间门口,可是拉菲兹本人或至少他那声充满了喜悦和满足的叫唤,一定出自他处身的所在。结果我收回目光,看到拉菲兹活跳跳的脸出现在箱顶的中央,好像古代殉教者的头颅被砍下后,放在盘子上端出来的景象。

只是这个拉菲兹不是死人,拉菲兹笑得声带像就要突然断裂一样,但这不是拉菲兹发生什么悲剧或幽灵作怪的幻觉。犹如装着真人尺寸的玩偶盒中突然跳出吓人的小丑,拉菲兹的头由两个铁箍间伸出箱盖外,而箱子此时看来就像是那种绑着束带可以两面对开的旅行箱。我上次看到他假装将餐盘装箱时,他一定正忙着改装这只箱子,而且一直工作到深夜,因为它实在是件完美无缺的作品。我无言地瞪视着它,拉菲兹则在我面前笑弯了腰,并挤出一只握着钥匙串的手臂,其中一支慢慢打开两边巨大的扣锁,然后整个箱盖完全被掀开了,而拉菲兹就像个高明的魔术师般跳出箱子外。

“原来你就是那个窃贼!”我最后终于喊出来了,“还好,我实在很高兴这件事我不知情。”

他握紧我的双手,却乱压乱捏一通。

“你这个可爱的家伙,”他大声叫着,“这是我最想听你说出的话了。如果你事先就知道这些安排,怎会有后来那样的表现?没有任何人做得到的。如果不这样,你怎么可能表现得像是抬眼可及的北极星突然在你眼前消失了?你要记得,我在箱子里已经听得够多了,不输我亲眼看到。小兔宝,我无法比较你在哪时的表现最棒,在艾伯尼,这里,或是在银行?”

“应该说我哪时候最悲惨,”我接口说,开始气丧地看待这整件事情,“我知道你并不认为我有什么才干,但我至少还能参与一些秘密行动,而且不会坏事。事先知不知情,差别只在于我内心的感受,而当然,那不值得一提。”

拉菲兹仍是若无其事地露出他最迷人、最安抚人的微笑,他身穿旧衣,甚至可说是褴褛破烂,手脸也都显得乌黑肮脏——不过这并不算是他最糟的时候。如我所说,他脸上挂着我最喜爱的拉菲兹笑容。

“你确实尽了你最大的努力,小兔宝!你的英勇行为无可质疑,只是你忘了估量人类承受风险的极限,我可是一点都不敢轻忽它,小兔宝,你知道我不能让事情有一点闪失。不要说得像是我很不相信你,我把自己的性命都交付给你,仰赖你的坚毅耐力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让我在那间地下金库中自生自灭,事情会变得怎样?你想我有可能自己爬出来自寻死路吗?是呀,这样我这次就被关定了,对司法单位来说,能当场破案是最棒的事,即使是我们自己自投罗网的也没关系。”

我为他点燃一根苏利文雪茄,接着他躺上我的沙发,兴高采烈地伸展着束缚过久的四肢,他一手夹着那根烟,另一手则将杯子举在胸前庆贺着他的胜利——以及我的苦难。

“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不要为我难过,小兔宝。事实上几天前,我真为了我先前告诉你的理由而打算离开,不过对你说的时候,我也许是有点夸大其词;另外,我也是真的想要装电话和电灯。”

“那你在离开前,将银器藏在什么地方?”

“没藏去哪里,就在我的行李里,包括了一只旅行皮包、板球袋和一个放满了小东西的行李箱。而且基于同样的理由,我把那些东西都留在休斯顿车站,下午我们得有一个人去车站取回来。”

“这事我来处理。”我说。“不过你是不是真的特地跑去库鲁车站?”

“你没有收到我的字条吗?我专程跑到库鲁去,就为了寄那几行字给你?我亲爱的小兔宝!就算是嫌麻烦还不够多,也不必再自找罪受吧!我希望你到银行或其他地方时能表现出自然的反应,而且我也知道你做到了;还有,当时再四分钟就有一辆北上的火车可搭,我只是随便到库鲁车站那里投个信,很快又换了辆车。”

“在凌晨两点!”

“接近三点了,小兔宝。我是在七点以后才带着每日邮报偷潜回来,而且还被送奶员用小奶罐丢到咧!不过无论如何,距离你运箱子的时间,还有足足两个小时之久。”

“久的够你好好思考——”我喃喃自语,“如何欺骗我。”

“感谢你们的协助,”拉菲兹笑着说,“如果你有去查查的话,你就会发现早上根本没有那班火车,而且我也从没说过有这班车。我确实是想要骗你,小兔宝,我并不否认这件事,但这是情有可原的。总之,你动作迅速地把我载上了路,而那半小时也真够我折腾的,还好,就这么段时间。我有蜡烛,我有火柴,还有许多东西可读,待在地下金库实在是很愉快的,可惜却发生了那个令人痛恨的意外。”

“赶快告诉我,好兄弟。”

“我需要再来根苏利文……谢谢你,还有火柴。这个令人扼腕的意外起因于外面的脚步声和一支放在锁上的钥匙。我当时正悠闲的坐在箱盖上,因为时间紧迫,我只能赶紧熄灭光源并躲在箱子后面,幸运的是我发现另外一个类似的箱子——说得精确些,是放珠宝的箱子。你应该马上去瞧瞧那里面的宝贝。这趟出埃及记的收获真是出乎意料的丰厚。”

他的话让我想起那篇《佩尔美尔街公报》上的新闻,由土耳其浴池出来后,我还一直带在身上。我掏出这张报纸摊平,因为烧烤室的热气已让它起皱、膨胀,我将那一份报纸递给拉菲兹,拇指压在头条上。

“妙啊!”他边读报边说着,“窃贼超过一人,煤窖是最可能的出入口!我确实故意让它看起来是如此。我留下许多烛油在那里,好让储煤烧旺一点,可是那地方看进去却只通往一个封死的后院,小兔宝,即使是一个八岁的小男孩都不可能从那里侧身挤出来的,但愿苏格兰场那批家伙咬住这个推论多乐几天。”

“那个被你击昏的家伙又是怎么回事呢?”我继续追问,“这实在不像你的作风,拉菲兹。”

拉菲兹躺回沙发椅,若有所思地吐出烟圈,他的黑发在椅垫上蹭了蹭,苍白的侧面在灯照下轮廓分明,看起来真像用剪刀裁出来的形影。

“我知道它不像我做的事,小兔宝。”他懊恼地说着,“可是事情就是这样,如诗人们所言,‘获致胜利的果实怎能不付出代价!’我花了好几个小时要逃出地下金库,而且我也花了好些功夫不加破坏地布置一个遭人侵入的现场,也完成了三分之一,就在那时,我听见那家伙缓缓走近的脚步声。有些人会待在原地动手杀了他,更多人会选择逃避,但可能因而陷入死角。我则将我的蜡烛留在原地,慢慢向前接近那个可怜虫,我贴着墙面站立,在他经过我身边时下了手。我了解那记重击真是卑鄙,但事实证明,我已手下留情。那位受害者已全盘拖出事件始末。”

他将酒一饮而尽,当我要为他再加满时,他却摇摇头。拉菲兹拿出他口袋中的细颈酒瓶给我看,它几乎还全满,我发现他已替自己准备了充分的粮食度过这段假期。不管是在复活节或是银行假日,万一我搞坏了,拉菲兹便准备好好避一阵风头,真的是危机重重,想到他真的倚重我,我甚感宽慰。

至于这个复活节假期中,他在银行地下室金库顺手牵羊的那些珠宝,较不夸张的说法是,这笔经费正好足够我参与拉菲兹被延缓的苏格兰之行,也让他在明年夏天更有时间参加米德塞克斯的球赛。总之,最后这桩丰功伟业在我看来已具有正当性,只是,想到某些疑点,我仍禁不住不悦,它悬挂在我心里——我抱怨的就是关于克劳谢的事。

“你故意让我以为他又重现江湖了,”我说,“其实,打从那次他由你家窗户逃走后,你就没再见过他了对不对?”

“我根本没想过他,小兔宝,是前天你见到我时劈头就提起这个名字,我才想到他的。目的不过就是让你真心焦虑那批银餐具的安危,就像你在这整件事中该表现的那般。”

“我当然知道你的企图,”我没好气的接口,“但那也是你的杰作。你根本不需要用那家伙来欺骗我。”

“我没有,小兔宝。”

“‘职业级的天王子即将出现’,难道是假?”

“我亲爱的小兔宝,确实是如此呀!”拉菲兹喊着,“因为我原先也只算是个半业余的窃贼,但干过这一票后,我认为自己已是行家中的行家了,而且我很乐于见到更多敢于创新的人出现呢!”

正文 休养疗法 The Rest Cure

我已经超过一个多月没见到拉菲兹,悲惨的是,此刻我急需他的意见。我的生活已陷入困境,因为有个无赖拿着我抵押蒙特街家具的卖据追着我跑,而现在我也只有四处躲藏,才能将那滑头阻挡在门外。这样的外宿都要花现金,而我的银行户头已亟需拉菲兹再度进行拯救,然而如果他同我一般处境,他就不可能老是那么神龙见首不见尾,不但在城里完全不见踪迹,认识他的人也没一个知道他的下落。

现在已经是八月下旬了,通常他在七月以后就不再参加第一级的板球赛程,因此十一月米德塞克斯的那场比赛,会有一名大学的候补球员取代他的位置。我白费力气地搜查了《外野》和《运动员》里各种乡村俱乐部比赛的报道,因为他特别喜欢在这个球季参加此类比赛。杂志上是有比赛报道,但完全找不到A.J.拉菲兹那个神奇的名字。艾伯尼那里完全没人知道他的近况,从他寄到那里或俱乐部的信件当中,也都没有交代他的去向。我开始担心有坏事发生,遂开始注意周日报纸上刊登的罪犯素描,虽然每一次翻开报纸前我都提心吊胆,但幸好仍没有发现与拉菲兹相似的人。我不否认,我关心自己的困境甚于打探拉菲兹的遭遇,但当第一次接到他还活着的讯息时,确实让我加倍感到欣喜与安慰。

就在我第五十次到艾伯尼打听他的下落,并一如往常失望地转身走向皮卡地里街的这一天,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心惊胆怕地侧身接近我身边,并询问我叫什么名字。

“那么这个就是给你的。”

当我证实我的身份后,他这样说,而后塞进一个皱皱的字团在我的手掌中。

是拉菲兹给我的字条。我抚平那张皱烂的纸片,而上面只有用铅笔写就的两句话:

<small>今天黄昏时跟我在荷兰道碰面。来回走动,直到我出现。</small>

这就是全部,没有再多一个字,过了这么多个礼拜,他优雅的双手竟只草草涂写了这寥寥数语!不过,我已不再为这种事惊慌,这太符合拉菲兹的作风,而我最气他的也是这点。但更令我愤怒的是,当我看完那封机密信函抬起头时,那个神秘的信差竟也不声不响地失踪了。不过,那天傍晚我去荷兰道赴约时,一眼就在那排发育不良的街树下看到他。

“看到他了没?”他悄悄地问我,从他怪恐怖的烟管中吐出一口烟雾。

“没有,我还没看到。我想知道你是在哪里碰到他的,”我严厉地质问他,“为什么你递给我字条后,要那样一溜烟跑掉呢?”

“命令,是命令啊!”他怪腔怪调地回答,“我才不是那种看到有钱人就想攀个交情的傻瓜,我可是禁止与人交谈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嫉妒地追问着,“你跟拉菲兹到底有什么关系?”

“你这大笨蛋,小兔宝,不要让全肯辛顿的人都知道我在城里!”这个破破烂烂的人渣竟然这样回嘴,他挺直身体,原来他真是如假包换的拉菲兹!“来,搭着我的手臂——放心,我没看起来的那么龌龊。记得,现在我可不在城里,或在英格兰,或是地球表面的任何一个地方,除了你,我对其他人而言只是一副幽魂。”

“那么对我们两个而言,你到底在哪里?”我问。

“我在这附近弄到一间度假的房子,我准备住在那里,用我自己的药方施行所谓的休养疗法。为什么?喔,为了许多理由,我亲爱的小兔宝,其中之一是,我很久以前就渴望留长我的胡须,等会儿走到另一个灯柱下,你就会看到它长得很好。再来,你可能还不知道,有个狡猾的苏格兰场警探已经盯我盯很久了,我想该我反过来盯他的梢。今天凌晨我还在艾伯尼外跟他打了个照面,也是那个时候,我看到你走进去,所以我赶紧草草写了个字条,趁你出来时给你;如果他注意到我们两个在谈话,他很快就会识破我的伪装。”

“所以你就跑到这里躲起来!”

“我宁可称它为休养治疗。”拉菲兹回答,“而且本来就是如此。我神不知鬼不觉地弄到这间附家具的房子,连住在隔壁的邻居都不知道我在那里。不过,我得说,那也是因为他们很少在家。我没有请佣人,什么事都自己来,这是遗世独立的另一项趣味。我也没做太多工作,因为我的目的是在休养,而且有好几年我没这样扎扎实实读过书了。说来好笑,小兔宝,我弄到的那栋房子,屋主正是女王麾下的皇家狱官,他的书房真是个犯罪学的宝库。静静躺在床上读着别人推想中的自己,是很有趣的事情。”

“你大概做了好些运动吧?”

我忍不住问,因为他正以惊人的速度带领我穿过坎普顿山丘绿荫茂盛的小径,而且他的脚步是前所未见的轻盈快捷。

“我做了这辈子最好的健身运动。”拉菲兹告诉我,“而你这辈子也绝对猜不到那是什么运动。这也是我要穿起这身破衣服的一项原因——我跟着马车跑!是的,小兔宝,我大约在黄昏时出发,以便能赶上休斯顿车站或国王十字车站的快递邮车,当然,我得先在外面闲晃并挑选好我要跟随的马车,而后就跟着跑,马车大概至少三、四英里就会停一站。这差事不但让你脸色红润,常保健康,而且,如果你表现不错,邮差们还会让你帮忙把邮箱抬上楼;而我也因此记下不少住屋内部的资料,这些资料在今年秋季会派上用场的。事实上,小兔宝,有了这些海德公园马道区的新高级住宅、我的胡子及这特别的经济假期,我预估,在神秘拉菲兹再度出现于城里之前,我会有一个相当惬意的秋天时光了。”

我觉得现在正是提我那些衰事的时机,但我根本不必多提什么。刚开始我很担心拉菲兹会像那些差劲的人一样,打肿脸充胖子,因为他们这行人一向作风浮夸,我也不甚喜欢;何况套交情是可以解除我的困境,但他也会暂时被我拖下水,最后两人同病相怜。但拉菲兹一点自我本位都没有,对他而言那只是一种保护色,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最能放下身段,而他现在的反应正是如此。

“好,小兔宝,这件事就这样决定。”拉菲兹喊道,“你一定要来跟我住在一起,我们可以一起隐居起来,就当作是在休养治疗。不过我希望我们能完全保持安静,就当对方不在身边一样。我们马上执行禁语的诫律怎么样?你同意?很好。现在你已经抵达我住的这条街,而那就是我住的屋子。”

这是条相当狭小的街道,必须往上爬过那片怡人的山丘绿地后转进来,小径一侧是一面高耸的花园围墙,花园里屹立着一栋丑陋却引人艳羡的巨宅;另一侧则是一列高耸的小房舍,路两旁没有太多亮灯的窗户,更别说看到人影在庭院中或路上出现。拉菲兹带我顺着那条小径抵达一间小而高立的屋子,它刚好位在一盏灯柱后面,我立刻注意到一株维吉尼亚爬藤已经茂密的爬满屋子入口,而一楼凸出的弓形窗则紧紧锁住。拉菲兹用他的钥匙开门进去,我紧跟他身后侧身挤进一间很小的前厅。我没听到他关门的声音,但四周已陷入一片黑暗,他轻轻推开我,走在我前面。

“我来点个灯。”

他边说边摸索,然而因为闪躲让他通过,我向后压到一些电灯开关座,而我也很自然地未经思索就按下其中一个开关,刹那间大厅和楼梯间撒满光线,然而拉菲兹却盛怒地冲向我。一下子屋内又陷入黑暗中,他不发一语,但是我听得见他咬牙切齿的粗重吐息。

现在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那一闪而过的光线,已让我一眼看清满屋子的凌乱和未铺地毯的楼梯,而拉菲兹急于关熄电灯的那副表情,也让我了然一切。

“你就是这样‘弄到房子’的,”我嘲讽着,学着他的语气。“弄的好,弄的妙啊!”

“难不成是透过房屋仲介安排的?”他吼回来,“看来对于我说过的话,小兔宝,我打赌你从头到尾都只把它们当笑话听!”

“你为什么不好好找间房子,”我问,“而且用买的?”

“我为什么要?”他反问,“而且就在艾伯尼三英里内的地方?如果不这样,我会永无宁日;而且我是真心要做休养的。”

“你真的放心住在一家你打算行窃的房子里?”

“不是行窃,小兔宝!我没有偷拿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我确实是待在这间屋子里,而且享受大忙人企求不得的彻底休养。”

“这样子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休养!”

拉菲兹笑着点了一根火柴。我跟着他进入一般伦敦房屋格局中的后客厅,这位狱官已经将它改装成一间独立的书房,原本的折门塞了大书橱,我很快扫描一眼,果然满满是先前拉菲兹说的那些专业著作,但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一下,拉菲兹便已点亮一根蜡烛,并在烛光下找到一顶男用大礼帽,在帽顶上利用融化的烛油立住蜡烛,烛光在天花板上照出一个蛋形的光圈,相对的其他地方就显得和以前一样黑暗。

“对不起,小兔宝!”拉菲兹说着,坐在一个桌面已被移走的桌脚上,同时把他临时代用的烛台放在另一枝桌脚上,“大白天里,从外头不会觉得里面有异样,你爱怎样开灯就怎么开;如果你想写点东西,在那头的壁炉架前,可以找到这张桌子的桌面,你会发觉,你再也找不出更不受打扰的时光了;但绝对不要在午夜使用油灯和电灯!你也看到了,他们临走前正在维修这些百叶窗,而且还把桌子的桌面先卸下,以免站上去时踩坏它。不过处处有生机,一旦我们和他们在黑暗中不期而遇,便可以从他们留下的便道溜到其他屋子的后院。你也要小心电话!只要你一碰话筒,电信局的总机就会知道这栋房子有人,而且我相信,上校一定已在他离开前通知电信局他要离家多久。这人龟毛地不得了,瞧瞧他这些宝贝书,上面都盖着防尘的纸张呢。”

“他是个上校?”我问,我知道拉菲兹是指这栋房屋的屋主。

“隶属工兵队,”他回答,“同时还得过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这是他在南非洛克浅滩一战中赢来的;目前是担任狱官还是检察官吧。他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你猜是什么?手枪射击!你可以在这本《名人录》读到关于他的一切,他是个要仔细提防的厉害对手,小兔宝。”

“那他现在到哪去了?”我忐忑地问他,“你又怎么有把握他不是正在回家的路上?”

“瑞士,”拉菲兹回答,抿嘴笑着:“他写了不只一张标签,而且周到地把它们留下来当指示。好了,很少到瑞士度假的人会在九月初的时候就赶回来,而且仆人还没回来之前,也没人会要回来。而那些仆人回来时,会发现进不来——我把门闩卡住了,但那些仆人会认为门闩是自己卡住的,当他们去找锁匠的那段时间,我们还是可以像绅士一般大大方方走出去——如果那时我们还没有离开的话。”

“我猜,你也是大剌剌走进来的吧?”

拉菲兹在昏暗的光线中摇摇头,这样的光线我已逐渐习惯。

“不,小兔宝,很遗憾,我是由上面的天窗进来的。隔壁再隔壁的房间刚好正在油漆。我一向讨厌用木梯干活,不过这样进来,毕竟比在朗朗街灯下试插钥匙要好多了。”

“所以是他们自己留了大门钥匙跟这一切东西给你的?”

“当然不是,小兔宝,钥匙是我自己配的,我现在上演的是《鲁宾逊漂流记》,可不是《瑞士风格的鲁宾逊家族》,现在我亲爱的星期五,如果你乐意脱下你的靴子,我们今天晚上可以继续在荒岛上探险。”

楼梯十分狭窄并陡峭,拉菲兹手拿立于礼帽顶端的蜡烛在前面领路,踩得楼板吱嘎作响;快抵达楼梯转角时,拉菲兹吹熄了蜡烛,因为那里有一扇窗,正对下一条街那排房子的后院。不过到了客厅门口,他又把蜡烛点亮,我迅速偷瞧了里面一眼,有些家具用白布包裹住,还有一排镶金框的水彩画。到了二楼时,一间非常舒适的浴室映入眼帘。

“今晚我要好好洗个够,”我说,衷心希望能满足这个奢侈的愿望。

“绝对不可以。”拉菲兹厉声反对,“你行行好,千万要记得,我们四周还住着不怀善意的邻居,如果你要洗,是可以安静的将水注入浴缸,但是放水时,水会由书房下面的窗边流出,那会制造吓死人的噪音。不行的,小兔宝,连我都要汲出每滴废水,而后再小心地提到洗碗槽倒掉。所以你最好在打开任何一个水龙头前都要问过我。这里就是你的房间。我要拉上窗帘,请将蜡烛拿到门外……这里是那老家伙的更衣室。这个大衣橱你觉得怎么样?看看衣架上挂的这些外套;真是个爱整洁的老狗,不是吗?再看看架子上层的那些靴子,还有黄铜钩上挂的那些领带,不需要我要告诉你他有多龟毛了吧?你想,他该不会就为了他这堆衣服来抓我们吧?”

“那我们就祝他早点中风好了。”我说话的时候还微微发抖着。

“我可不指望这个。”拉菲兹说,“人长得太高大也有烦恼,我们两个看样子都穿不下这位老先生的衣服。来看看这间超级棒的睡房,小兔宝,我没把这间房间让给你住,你不会怪我太自私吧?四处看一看,小老弟,四处看看,这是这整间屋子我唯一使用到的部分。”

我跟随他进入一间很舒适的房间,里面宽大的窗户上挂着厚重的窗帘,他转亮床边那盏挂灯,强光由墨绿色的采光孔中盘状射向床边桌上的书,我注意到里面有好几卷的《进军克里米亚》。

“我就是躺在这里让我的身体得到充分休息,顺便训练脑力的。”拉菲兹这样说着,“很久以前我就很想要读一遍金雷克的全部作品,而且我一个晚上大约可以读完一本。这套书也挺适合你的,小兔宝,我热爱对事情追根究底,也了解我们心细如发的上校为何会对它着迷。你问他的名字?他叫库鲁奇立,小兔宝,库鲁奇立上校,英国陆军工兵队,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得主。”

“那我们就来试试他有多英勇!”我说,在这趟巡走后,我觉得自己也增加了不少勇气。

“不要在楼梯上大喊大叫,”拉菲兹轻声警告我,“只有一道门隔开我们和外面——”

然后他突然僵立在我脚下。好险!两声震耳欲聋的敲门声响起,回荡在空旷的屋内,更增加此时的恐怖气氛。拉菲兹立刻吹熄烛火,我的心脏怦怦跳,两人都不敢吭气,我们原本是打算回到楼下,此时只得像老鼠一样躲着。一会儿后拉菲兹终于发出一声叹息,而我也听见院子栅门摇晃的声响。

“只是邮差,小兔宝!虽然他们已经告知邮局家里没有人在,但邮差还是常常过来。我真希望老上校回来后好好说他们一顿。刚才真是吓一大跳!”

“吓一大跳而已?”我喘着气说,“我差点吓死了!我需要喝点酒。”

“亲爱的小兔宝,我的休养治疗可不包括这一样。”

“那我们只好说再见了。我快撑不住了,摸摸我的额头,听听我的心跳!鲁宾逊是发现了一个脚印,但他可没听见有人直接上前敲门啊!”

“‘久处于惊恐之中’,”拉菲兹引述道,“‘胜过苟活于恶厉之地’。我必须承认,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上述双重的困境,小兔宝。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茶。”

“那你如何冲泡?难道你不怕生火的炊烟被看见?”

“餐厅有一架瓦斯炉可以用。”

“但他们,”我忍不住喊道,“一定有地下室吧?”

“亲爱的小兔宝,”拉菲兹说,“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不是来这里挣钱的,我是来休养的,我不会动到这些人的一毛钱——除了使用他们的洗洁精和电灯,而这两项开支,我到时也会付清。”

“那么,”我说,“既然要学布鲁特斯,当一个值得尊敬的人,那我们不如从地窖先借一瓶酒,然后在离去之前补回去不就得了?”

拉菲兹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背部,而我知道我说服成功了。每当我壮起胆子倾力争取时,常会成功,但从未像这次小小的胜利这么令我感激。那还真是一个小酒窖,只不过是一个在厨房楼梯下面的小橱子,还用一个可笑的锁锁住,里面也没藏着多少酒。我拿出一罐广口瓶的威士忌、一瓶德国葡萄酒、一瓶波尔多红酒,还有在顶上的一小瓶不知名的酒,它的瓶颈和软木塞上都贴有一组手工金叶小标记。拉菲兹将它高举端详着,仔细检查标签,而我则握着那顶礼帽,尽量让烛光靠近。

“马姆酒,八四年份的!”他吹起口哨,“杰·希·马姆出品,一八八四年出产!我不是个酒鬼,小兔宝,你是知道的,但我希望你也能仔细读读它的说明,看来,它是这个年份仅存的一瓶,喝光它实在有点不应该;但最不应该的是,这个吝啬鬼竟然瞒着世人偷偷将它藏起来!走吧,小兔宝,你带路,这瓶宝贝得好好呵护,如果它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心痛的。”

所以我们就用它庆祝我第一天进驻此地。当夜我熟睡得令自己难以置信,感觉好像是以后不再有机会睡这里一样。不过当早上听到送牛奶的人声及一个小时后邮差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脚步声时,我仍觉得不太安心,所以一个早上就这样,一个个毁灭天使在街上不停经过!我很早就下楼来,并透过起居室的百叶窗望出窗外,街上其他家的门阶都清扫干净了,我们的除外。然而拉菲兹起的比我更早,房子里的空气这时比昨晚清新多了,显然他已逐间让房间通风过,而那间设有瓦斯炉的厨房,此时正传来煎肉的滋滋声,听得让人的心都跟着温热起来。

我真希望我有很好的文笔,能忠实记录下我隐居在坎普顿山丘的那段时光,它或许是具有一些可读性;但事实上,对我而言,那个礼拜毫无趣味可言。并不是拉菲兹那些漠然的笑容让我灰心,而是约有一半的时间我和他根本碰不到面。我不用说那是谁的错。他真是完全保持安静,他可笑而狂热地投入离谱的休养治疗当中,并专注的阅读着金雷克的作品,日以继夜,开着那盏挂灯,躺在楼上最好的那张床上。我则充分利用白天的时光在楼下起居室活动,我埋首在那些大部头的犯罪书籍中,认真地读着,总要看到穿着长袜的脚板开始发冷颤抖时才停止。我很想做些不顾死活的疯狂举动唤醒拉菲兹,并打破街上令人窒息的死寂。我曾试着敲下钢琴的琴键,还踩下弱音踏板,吸引拉菲兹注意。拉菲兹这样忽视我实在没有道理,但我一直知道拉菲兹牺牲危险的逸乐而保持缄默是明智之举,而他那些神出鬼没的个人行动,虽让我心怀怨嫉,但也无不是理所当然的。他确实比我行动敏捷多了,即使我已长久担任他工作时的搭档,但我的随伴只是会让危险加倍。我现在可以承认,他在容许放松的范围内,其实已尽量容忍我,可是当时,我实在无法忍受,甚至计划了一场小小的复仇行动。

眼看拉菲兹的胡须越来越茂盛,而且带到这里的唯一一套衣服也变得日渐破旧,它所带来的效果,不能否认的,是胜过一般的伪装;这也是另一个他单独行动的借口,而我打算针对这点反扑。因此,某天早晨,当我起床发现他又不见踪影了以后,我决定开始执行我这早已酝酿成熟的计划。库鲁奇立上校是一位已婚的男人,但在这栋房子中看不出他有小孩的迹象,另一方面,则有许多证据显示他老婆是个很时髦的妇女,她的衣饰多到衣柜和她的房间都装不下,在楼上的各个角落都可以发现许多装衣物的大纸盒。以女性而言,她的身材算高大,而我不是一个太高的男性。如同拉菲兹,在坎普顿山丘的这段时间,我也一直没有修面刮胡子,不过,这天早晨,我利用上校摆在房间后面的刮胡刀,好好的修整了一番,然后我打开那位女士的衣橱和纸盒,仔细挑选合适的衣物。

我有一头柔顺的长发,而且那时已经留得很长,我卷上库鲁奇立太太的发卷和一顶废弃的发网,拨出了一层放浪的刘海。我再戴上一顶别着灰冷色调羽饰的宽边黑帽子,另外搭配一件不合季节的溜冰圆裙和羽毛披肩。显然的,那位女士把她所有的夏装都带到瑞士去了,而我最大的困扰是,即使到了九月,现在的天气还是蛮热的,所以当我听到拉菲兹回来的声响时,我赶忙在自己不断出汗的脸上扑上一层厚厚的粉。我站在楼梯平台仔细聆听着楼下的动静,听见他进入书房后,我决定继续完成这次化妆。我的盘算是先好好吓他一跳,其次是向他表示我也可以像他一样自由进出。由于找不到适合的手套,最后我不得已套上一双上校的手套后,才悄悄地安静溜下楼。电灯此时还开着,就像平常白天时一样,然而在灯下,竟站着一位我的犯罪生涯中最可怕的对手。

请想像这样一个男人,他矮瘦精壮,年过中年,面色棕黑、无血色,像棵野苹果,并且拥有不逊于拉菲兹的残酷和机敏——他是……他只可能是是那个饱经战火、罪犯克星的上校本人!他早已手握左轮枪等着我下来,依我看,枪是从一个独脚桌的抽屉里拿出来的,拉菲兹没有去撬过那上面的锁。那个被打开的抽屉上,还有一串钥匙挂在钥匙孔里。他羊皮般的脸正在狞笑,其中一只眼睛眯着,另一只眼睛则带个单眼眼镜撑得大大的;而当我现身时,它突然掉落,被一根绳索吊住摇晃着。

“一个女人,狗养的!”这个武士呐喊着。“那个男人躲到哪里去了,小荡妇?”

我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但在恐惧、惊讶之中,我也发现我将这个角色扮演得不能再成功了。

“过来,过来,我的甜心,”这位沙场老兵对我喊着,“我没打算赏你子弹,你知道,只要你能乖乖的告诉我整件事,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好,我先把这讨厌的东西摆在一边,然后……上帝保佑,希望这不要脸的妓女没有糟蹋我老婆的行头!”

他又再度逼近,让我觉得更具压迫感,然而我同时也感受到这位老兵对我并无很强的敌意,相反的,我在他闪烁的镜片下发现一闪而过的笑意,而且他将左轮手枪收进口袋,表现出翩翩的绅士风度。

“很好,很好,我这趟是回来对了,”他继读说,“我只是碰碰运气,回来看看有没有信件,如果不是这样,看样子你还要在我家多享受一个礼拜。狗娘养的,其实打我一进门探看,就看到你写的东西!现在放聪明一点,赶快招出你心爱的男人在哪里。”

我根本没有什么男人,我只有自己一个人,我是只身闯进来的,除了我,没有其他人参与这件事,更别说还有谁在这栋房子里了。我说得结结巴巴,声音又粗又沙哑,以致都泄漏出我的身份了,但这个老东西只是一径摇着他的大头。

“不随便招出你的伙伴,确实很够义气,”他说,“但我可不是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好兄弟,你不能期待我就这样算了。好吧,如果你坚持不说,那就不要说,我只好派人去请那些会说话的人来。”

我一下就看出他在动什么坏念头,电话簿就摊开放在一个独脚桌上,显然听到我下楼的声响时,他正在查阅里面的号码,现在他准备再去翻阅,而这给了我一个好机会,我表现出少有的镇静(绝对没有自夸),扑身到角落撞翻那一具电话,并用力将它丢到地上,同时迅速飞奔到房间的另一端,虽然那座电话相当精巧坚固,但我敢说那玩意儿当天已是无法使用了。

我的对手并不在意这件事,他只是在灯光下奇怪地望着我,专心一意戒备着,并将右手放进装着左轮手枪的口袋。而我——真是太糊涂了——只急着顺手抓住一样东西来防卫、挥舞——那正是拉菲兹和我在此庆祝我的来临那夜喝光的空酒瓶。

“如果你就是那个可恶的男人,我早毙了你了!”上校怒吼着,在我面前用力挥舞他握紧的拳头。“你这只披上羊皮的小恶狼!当然,你不会放过我的美酒!将那酒瓶放下,立刻放下,否则我就要用子弹在你身上开一个洞,我是说真的!天杀的,这位先生,你就要为它付出代价了!现在你最好别招惹我,不然我马上毙了你!我最后一瓶八四年的马姆酒……你这可恶至极的小贼,你这可耻的畜牲!”

他恫吓着我,将我逼进角落的椅子中,并挺身站在我的面前,一只手拿着空酒瓶,另一只手拿着左轮手枪,气得发红胀紫的脸庞皱缩成一团,他说的话,我想都不想描述出来,而他如鸡皮层叠的喉咙不断鼓动,激烈的射出如连珠炮般的诅咒,他讥笑我穿他老婆的衣服,他打算用我的血偿还他那瓶最棒的佳酿;他的眼神不再闪烁,他不需要任何眼镜将它们撑开,它们瞠目而视,几乎要从那张灰青的面皮上掉下来。我几乎看不到其他部分,我不明白它们怎么可能凸成那样。不过我并没有试着学他做做看,我说过我看不到其他东西——一直到拉菲兹那张面容出现在这位倒霉上校的肩膀后面。

在我们争执的高潮,拉菲兹已经无声无息地摸进来了,他逮到机会,趁我们俩都不注意时一举偷袭他。当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住时,他已经抓住上校持枪的手臂,并将上校的手用力反扭到背后,使他的眼睛凸瞠到无法形容的地步,然而那个斗志昂扬的男人仍不肯轻易屈服,我才以为我们掌握住情况了,他却狠狠的往后摔破酒瓶,碎片因而刺进拉菲兹的小腿肚;此时我也奋力加入战局,终于我们将上校制伏绑在他的椅子上,还拿布塞住他的嘴巴。然而这并不是场不流血的胜利,拉菲兹已被那只破酒瓶伤到骨头,他跛着脚,走到哪血流到哪,而那位被绑紧的俘虏则恶狠狠盯着那些血迹,眼神中有股邪恶的满足感。

我想我从没见过一个俘虏被人绑地如此牢固、嘴巴塞地如此紧实,此时拉菲兹的仁慈似已随着他的鲜血流去,他疯狂地撕裂桌布、剪开窗帘,从起居室里抱来一堆防尘布盖,一圈圈继续捆绑,那个可怜的人不但脚被紧紧捆在椅脚上,手臂侧绑在椅背上,他的大腿和背部也完全和椅子的皮面贴接在一起;他鼓起的双颊撇成一直线——嘴中间的部分被胡须盖住——,那块塞住他嘴巴的长布条残酷无情地向后拉紧,系在他的后脑勺。这真是惨不忍睹的景象,连我都不忍看下去,我发现我自己实在无法面对那双怨恨的眼睛所射出来的毒光。拉菲兹嘲笑着我的神经质,并找来一块布,摊开盖住那个人和椅子,然而那明显的轮廓还是将我逼离了房间。

这是拉菲兹最残忍的一次。拉菲兹和我一样,空前绝后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自己——一个带着痛苦和狂怒的拉菲兹,有如亡命之徒一般不计后果,虽然他并未对人犯施加暴力,也没撂下不礼貌的诅咒,更没报复对方施予自己的痛苦,但他的行为确实是名不正言不顺了,而他的俘虏则是正当防卫。姑且不论这事件的肇因和后来这些无法预料的发展,即使是我,也看不出拉菲兹如何理直气壮地将我们的自卫过程解释为人道行为;就算他的暴行就此打住,但连我都认为,要辩解是小误会引起的格斗,也很难说得通。一直到了浴室,一扇没有百叶窗的大窗户透进自然光来,我立刻一眼看出拉菲兹竟然被那个老鬼伤得如此严重。

“这可以让我足足躺上一个月,”他说,“如果这位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得主可以活着出去,这个伤势将成为他最好的线索。”

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确实,对一个失去理智的人而言,这足够挑衅的了,但何必怀疑他会不会活着出去?

“当然他会,”我回答,“我们必须赶紧合计合计。”

“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在等他的佣人还是妻子?如果有,当然,我们手脚就要快一点了。”

“没有,拉菲兹,恐怕他并没有在等待任何人。他告诉我,如果他没回来查信的话,我们还可以在这地方继续住上一个礼拜。这下糟了!”

拉菲兹微笑地系紧一块用防尘布做的绑腿,现在血已经不再流出来了。

“我可不这么认为,小兔宝,”他说,“那样其实是最皆大欢喜的状况,如果你问我的话。”

“什么意思?你要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为什么不?”拉菲兹清澈湛蓝的眼珠残忍无情地看着我,那眼神足以让血液冻结。“要让他活下去或让我们安全脱身,你有权做你的决定,我也有权做我的决定,而在我捆绑他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决定了。”他继续说:“如果你不打算跟一脚,而且想在他完蛋前帮他松绑,那我很抱歉,那得让你大忙一番了。我要去清洗我的衣物,再拿去瓦斯炉上烤干,这至少要花掉一个小时,你可以趁这段时间动手,或再考虑一下;而我呢,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把金雷克的最后一卷读完。”

早在他准备好离去之前,我就已换回男装等在大厅,然而仍然心神未定。有一两次我瞧向起居室,看到拉菲兹坐在火炉前,他不时注意着街上的动静,而且看得出他沉浸于书本的同时,左脚亦渐渐恢复力气。我是不可能再踏进那间书房,但拉菲兹却不然,他将自己由书架上取出的书籍一一归回原位,而且还用心掩去有人在这栋房子里生活的痕迹。他最后一次进入书房时,我听到他拿下防尘罩的声音,然后静止了一分钟,而后他便大大方方走出大门,好似他是这栋屋子的主人。

“我们会被看见!”我紧跟在后对他耳语着。“拉菲兹,拉菲兹,那个转角有一个警察!”

“我跟他熟得很。”拉菲兹回答我,然而他还是转到另一个方向。“他礼拜一已经盘问过我,我向他说我是上校所属军团的一名老兵,受上校之托,几天就来一趟,替房子开窗通风或转寄一些重要的邮件,你瞧,我总是随身带着一两封信,上面重新涂写了上校在瑞士的住址,当我拿给他看时,他就不再怀疑。这一来我们就不用老是紧张地聆听邮箱的动静了,不是吗?”

我没有回答,这种事后告知的把戏,他已耍过太多,我已不再感到生气,而且我也知道他为什么要瞒我这招:因为他不放心我走出屋外。他总是刻意夸大自己走出户外的风险,现在更是火上加油地侮辱我,讥讽地称赞我最后的那身装扮,而我只是沉默着,完全不做回应。

“你一直跟着我干吗?”当我一路跟着他穿过诺丁山丘区的热闹大街时,他问着。

“我们好歹要祸福与共。”我生气地回答。

“是这样吗?那我打算离开伦敦,到乡下避一阵子风头,并好好修整打扮一番,买一些零零碎碎的新行头,譬如一个我很想要的新板球袋。然后呢,我才要一跛一跛地跛回我的老巢艾伯尼,这样我就不用多费唇舌跟人说我上个月都化名在乡村俱乐部参与板球赛——这是乡村俱乐部找枪手最体面的方法。小兔宝,这就是我的旅游计划,而我不懂你跟着我要干吗。”

“这样我们才可以一起被吊死!”我咆哮着。

“随便你吧,兄弟,”拉菲兹回答,“只是我有点害怕跟你一起上绞刑台。”

提到那段旅行,我实在无法再动笔了,并不是说我参与了拉菲兹的什么冒险行动——那是他消磨假期的方式——而是我们最后在伦敦干下的那件事对我的灵魂打击太深。我清晰地记得那个军官被绑在椅子上的模样,日日夜夜这景象折磨着我,有时他用不认输的目光凶狠地望着我,有时他在防尘布下的僵硬线条冷不防浮现眼前,这个压力让我在白天黯淡昏沉,使我在黑夜辗转失眠,我陪着我们那位可怜的俘虏一起受苦,只有思及拉菲兹那个似真似假的绞刑笑话时,我才能将心思从他身上移开。不,我当然无法轻松接受这样残忍的死法,然而我愿意面对,毕竟,那要好过于被人当作杀人的嫌疑犯!第二天午夜我终于决定与良心妥协,准备当天早上立刻回头救回那条汲汲可危的生命,所以我起了个大早,告诉拉菲兹我的决定。

他睡的那间旅馆房间,丢满一地衣服和各种行李,多得简直可以去做新郎了。拉菲兹在床上睡的比婴儿还甜熟(他已经恢复下巴光溜溜的模样),我提起那个上锁的板球袋——沉重的不太寻常——摇晃着他,他带着微笑醒来。

“要去自首了吗,啊,小兔宝?好吧,可是你再等一会儿,当地警察不会感激你在这种候吵醒他们的。还有,我买了一份昨天的晚报,你应该先看看,它应该是在地板上,小兔宝,仔细读一读最新消息栏。”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找到那篇报道,以下便是我读到的内容:

<small>陆军工兵队副团长库鲁奇立上校,在他坎普顿山丘彼得街的住处,受到卑鄙恶徒的侵害。因为全家人都到国外度假,因此这栋房子被空置一段时日。适逢他出其不意地返家,却发现房子被两个恶棍霸占,他们还使用暴力手段击倒并缚捆这位杰出英勇的官员。当聪明的肯辛顿警方发现他时,这位勇敢的受害者手脚都被紧紧的捆绑着,嘴巴也被布条塞住,而且陷入极度的虚脱状态。</small>

“感谢肯辛顿警方,”拉菲兹看到我惊恐地念完最后一个字时说,“接到我的信后,他们还没马上去呢!”

“你的信?”

“我们在休斯顿车站等车时,我写了短短一行字寄给他们,当天晚上他们应该就收到了,不过他们一直到昨天早上才注意到那封信。然后,功劳就都是他们的啦,一点都没有分给我,比你还过分呢,小兔宝!”

我注视着他还赖在枕头里的那头鬈发和带着微笑的英俊脸庞,这下我终于了解了。

“所以你从头到尾就没打算那么做!”

“慢速谋杀?你应该了解我的啊!强迫他进行几小时的休养治疗,对他来说,已经够狠的啦。”

“你应该事前告诉我这些的,拉菲兹!”

“也许吧,小兔宝,但你也应该要信任我才对啊!”

<hr />

注释:

正文 犯罪学家俱乐部/The Criminologists Club

“他们是谁呢,拉菲兹?还有他们的房子在哪里呢?《威弟克年鉴》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俱乐部。”

“这些犯罪学家,人数太少,所以没有固定的集合场所,而且不轻易透露给外人得知。他们只是一群致力研究现代犯罪的专家,定期轮流在每个人的家中或俱乐部见面聚餐。”

“但是为什么他们偏偏挑中我们去赴宴呢?”

我挥舞着那张让我万分火急赶来艾伯尼的邀请卡。它来自嘉德勋位索那比伯爵莱亨阁下,他郑重邀请我参加他设于派克街索那比巨宅的晚宴,并与犯罪学专家俱乐部的其他成员见见面。这个邀请本身已经让我很困扰了,然而获知拉菲兹也同样受到邀请时,我更加沮丧了。

“他们已经根深蒂固地认为,”他说,“罗马格斗术的精神是现代运动中的一大祸害,这些人特别忧心那些职业斗士,而他们希望了解我的经验是否和他们的理论相符合。”

“他们当然这么说!”

“他们举了一个联盟球员受绞刑的案例,还有一班自杀者的例子。这还真是我有兴趣的东西。”

“你有兴趣,尽管去研究,但我可没有。”我说,“不对,拉菲兹,他们已经盯上我们,故意邀请我们以便查个清楚,否则他们怎么可能也挑上我呢?”

拉菲兹笑我慌成那样。

“我倒希望你说得对,小兔宝,这样事情会比我原先设想的更有趣。也许你听到这件事会觉得安慰些——事实上,是我给他们你的名字的,我告诉他们,你是一个比我更加高明的犯罪学家,我很高兴他们听懂我的暗示,所以啦,我们就要一起去参加那个恐怖的晚宴罗。”

“我还没答应要去呢,”我泼他一盆冷水。

“如果你不愿意去的话,”拉菲兹说,“你会错过一场难得的好戏,想想看,小兔宝,这些家伙聚在一起口沫横飞地讨论最新的犯罪事件,我们也一起搅和,假装我们懂得和他们一样多——也许我们不必装,因为很少有犯罪学家会比谋杀者的心智高明。我相当高兴我有荣幸去提高这些讨论的深度,他们应该调整自己不健康的心态,将窃案也当成一门艺术。这么做的同时,我们也可以探听探听他们对我们这些上流人士的看法啊!同时身为创作者与研究者,我们将与这些批评家围坐一起,检视自己在专家眼里的分量。就算不是无价的经验,它也将是一次很刺激的娱乐;只有扬帆迎风,我们才可清晰的听见风声,并据此调整我们的船帆;况且,我们还有一顿丰盛的晚餐可享用,否则我们那位尊贵的东道主岂不辜负他在欧洲社会享有的盛名。”

“你认识他吗?”我问。

“我在一次板球赛的更衣室里见过他——他的专用更衣室。”拉菲兹咯咯笑着,“不过我对他可清楚的很,他有一年曾担任过英国板球协会的会长,而后再没人做得比他杰出。他很懂板球,虽然我确信他这辈子没有亲自打过板球,不过他就是那种懂很多事却不见得真正经验过的人。他从没结过婚,他从未曾在议会上开过金口,但大家都公认在我们伟大的贵族议院中,没有人头脑比他更好。上次在对抗澳洲的球季结束时,他就发表一场精彩绝伦的演讲。他无书不读,却不曾写下只字片语(在这种年代很值得赞扬)。总而言口之,他可说是一位思想的巨人,行动的侏儒——不过在犯罪方面,他好像理论跟实践都很在行。”

我突然很想去会会这位卓越的同行,而且更引人好奇的另一件事是,他从未对外公布过他的照片。我告诉拉菲兹我决定和他一起参加索那比爵士的晚宴,而他只是淡淡地点头,好像我是一口答应地似的。他驾轻就熟地摆平了我的推拒,无疑他早料想到了。当我仔细一回想,我发觉他的这场小演说,早经过充分的计划。要记住,他的表现跟平常的言行不一样,他的陈述断断续续并不连贯,他吸着永不离手的香烟,而好些句子屡次在他吐烟圈的时候停顿——这些宛如逗点的烟圈,在这里的意义更像是注解的星号,特别是他沉默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时。他从不曾如此慎重小心过,虽然表面上仍装作漫不经心或很自然。这一切的前因后果我到最后才明白,可是这是在早期,那时我对他挺信任的,不会担心他是别有居心。

那段时间我常和拉菲兹碰面,事实上,在记忆中,那一段日子他拜访我的次数远超过我找他的次数,当然,他总是挑一些不太恰当的时刻出现,例如在我正要盛装外出参加晚宴时,还有好几次我外出返家时,发现他已经恭候在内(很久以前,我就将家里的钥匙给了他)。那是在严寒的二月深冬,我清楚的记得我们共度了许多温暖安逸的夜晚,我们天南地北的漫谈着,但绝口不提那些两人干过的勾当。事实上,那阵子我们也没做什么案子可以谈,不仅如此,拉菲兹还常常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出现,而经由他游说,我也更频繁地进出那些俱乐部。

“一年中只有这个时刻是如此,”他说,“在夏天,我还可以大方地应聘参加板球赛,在大众面前曝光。你要尽量让自己出现在公众面前,这样他们就不会怀疑你在夜深人静时会做出什么!”

总之,这段日子我们的行为一直很检点,所以到了索那比爵士举办犯罪学者晚宴的那一天,我一早便从容地起床准备。我很希望我那位聪明的朋友能带我进场,因此我要求他来接我一同赴宴。然而到了晚宴前五分钟,我仍然看不到他人或马车的踪影,晚宴的程序是在七点四十五分抵达,八点准时开席。到此地步,我只好硬着头皮自行前往。

幸运的是,索那比巨宅的位置就在我家街尾。更令人庆幸的是,它屹然远矗在其富丽宏伟的庭院后部。因为就在我准备上前敲门时,突然听到一阵马车声辘辘而至,所以我便抽回手,希望是拉菲兹及时现身,但天不从人愿;一知道不是他,我便溜出门廊,决定先站在暗处再等一会儿,反正也有人跟我一样晚到。此时踏出马车的这些人,正一边付钱一边窃窃私语着。

“索那比为了这事跟佛瑞迪·沃锐克打过赌,而我听说佛瑞迪今天不能来。当然,今晚是分不出输赢了,但可笑的是,那个人还自以为他是以板球手身份受到邀请的。”

“我不知道,”一个直率的声音应答着,比起第一个声音温文多了。“我认为那是鬼扯蛋,我希望我是错的,但我真的不相信。”

“那今晚你就会发现事情没有那么单纯,”另一个接着说。

而后大门便吞没了这一对人影。

我无力地向天空挥舞着双手,拉菲兹其实是来参加一场可怕的鸿门宴的,他并不被当作一位单纯的板球球员,而是一个可疑的罪犯!拉菲兹从一开头就错了,而我则是第一次直觉完全正确。此刻我仍看不到拉菲兹,也无法给他警告,他完全不见踪影。而后时钟正式敲响八点的钟声。

我相信我之所以突然失魂落魄,完全是受那些钟响所害,无关心理状态,我本身只有在想像力放空这部分,略尽了棉薄之力。但另一方面,我却意识到自己每分每秒的举动,印象之深刻,至今仍感鲜明。我听到自己疯狂的敲着前门,于是两扇门突然大开,然后眼前好似在举行什么盛大庄重的仪式,一字排开严阵以待的盛装侍从站在两旁,前面一位仆役长恭敬的鞠躬迎接我;我一直到被带到层层书架并排的图书室以后,才松了口气,那里正有一些人站在火炉前华丽的波斯地毯上闲聊,其中一个就是拉菲兹。他正在跟一个高头大马的人聊天,那人有着半人半神的容貌,眼睛和两颊像极退化的牛头犬,他,就是我们高贵的东道主。

索那比爵士阴沉、木然地跟我握手,很快的又把我转介给另一个高瘦、丑陋、名唤恩奈斯的男子,不过他到底姓什么,我最后还是没搞清楚。而后恩奈斯又害羞而笨拙地替我介绍另外两个来宾,他们正是我在门口遇到下马车的那两个人,第一位叫金斯米尔·奎·奇,另一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我看过他的照片,他叫派灵顿,是位擅以荒原为题材的小说家。他们彼此推崇着对方的成就。金斯米尔·奎·奇是个律师,身材虽然矮短圆肥,动作却也敏捷俐落,带着一种拿破仑式的气质;而那位说话极其无聊的小说家,他身上穿着正式晚宴服。这两位对我都没什么兴趣,但轮流跟我说话时,却都不约而同地窥向拉菲兹。很快的,晚宴正式展开,我们六个人便进入一间宏大但晦暗的房间,然后大家便围绕着一张华丽的小餐桌陆续就座。

我完全没料到会是如此小型的餐宴,起先,我还觉得松了一口气,因为如果最坏的状况发生了——我阿Q的安慰自己——顶多两个打一个。不过,我很快发现迷信数字不见得安全,因为人数太少,我们无法跟邻座进行任何私人的谈话,而至少我便因此暴露在广泛交谈的陷阱中。果然,透过巧妙的转折及刻意的引导,这场交谈很快地出现针锋相对的场面。我不知道拉菲兹要如何才会得知这是一场箭头针对他的陷阱?而我又能怎么警告他有危险了?到今天为止,我仍不认为我承蒙看得起,会被这个俱乐部的人列名为嫌疑犯;就算是吧,他们也会为了那个大角色而放弃我。

索那比爵士喝完那杯雪莉酒后,开始开火攻击。他安排拉菲兹坐在他的右手边,那位荒原作家坐在他的左手边,紧邻拉菲兹而坐的是那位律师,而我被安排在派灵顿先生和恩奈斯先生的中间。恩奈斯坐在下首座位,他大概是这个贵族的家臣子弟。我们那位爵士向后靠坐,眨了眨眼袋浮肿的大眼,便向我们这一群三教九流者说话了。

“拉菲兹先生,”他说,“告诉我一个去年三月受处极刑的犯人的故事,那真是个轰轰烈烈的结局,诸位绅士们,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结局!被绞断颈动脉确实是很不幸,然而他结束生命前的表现,却值得在绞刑的光荣历史上记上一笔,你一定要告诉他们,拉菲兹先生,我的朋友一定会和我一样觉得非常新鲜。”

“这个故事是上回我到褚兰特打球的时候听来的,我相信,这故事从未在报刊上披露过。”拉菲兹慎重声明着。“你们一定还记得,那时联盟对抗赛正在热烈进行,对手是澳洲队,而这位死刑犯在行刑的最后一天还念念不忘这场关键性比赛的结果,他表示说,如果不知道结果,他将死不瞑目。请你们回想一下,那场比赛我们最后获胜了,于是他说他很乐意接受绞刑。”

“告诉他们,他还说了什么!”索那比爵士催促着,一面还摩擦着那双肥短的双手。

“监狱牧师规劝他,说这种时候他不该对那场比赛如此狂热,而我听说那名死刑犯是这样回答的:‘为什么不应该?这会是我到了另一个世界后,他们第一件问我的事啊!’”

这个故事我也是第一次听到,不过,我可没闲情逸致欣赏它的幽默,我关心的是其他人对它的反应。我左手边的恩奈斯,笑弯了腰,抖颤了好几分钟:我另外一位邻座极其感性,起先不敢表态,而后就陷入疯狂,拿着一枝木工用的铅笔猛烈戳着自己的袖口;金斯米尔·奎·奇则对拉菲兹微笑着,看起来他最不受影响。而后他开口了:

“我很高兴能听到这个故事,”他用一种非常温文有礼的口气评论着,“我猜这个死囚一定爱死板球了。”

“你难道知道那家伙的事吗?”索那比爵士追问着。

“我是该案的首席律师,”这位大律师眨着眼回答,“你甚至可以说,是我去测量那个可怜虫的脖围的。”

这真是出人意料,所以难免产生一些影响。索那比爵士斜眼盯着这位皇家律师,恩奈斯仍吃吃地笑,派灵顿继续玩弄他的笔,而我则一口灌下那杯产自德国的白葡萄酒(虽然它是强尼斯堡出产的);至于拉菲兹,我眼看着他脸上露出惊恐,心想他怎会如此毫不设防?

“这个审判我也略知一二,你不觉得它是一件值得同情的案例吗?”

拉菲兹说了句话,打破大家持续了一会儿的沉默。

“一点也不。”

“对你来说,这是件很痛快的事罗?”拉菲兹讽刺地问。

“对我大概是吧,”我们的作家朋友认真地说,而那位大师律只是笑着。“不过,如果我参与了那件吊死派各汉及所罗门的案子,那我就会觉得很遗憾。”

“你为什么同情派各汉及所罗门这两个人?”我们的爵士追问。

“他们俩并不是真的想杀死那位老太太。”

“可是他们确实在她床上用枕头闷死她啊!”

“我才不管,”这位粗莽的作家说,“他们不是为了杀死她才闯进去的,他们从没想过要闷死她,他们是为了防止那个笨老太婆弄出声音,结果其中一个人不小心把她压得太紧罢了。我只能说他们是倒了大楣。”

“总之,你觉得这件事只是命运捉弄了两名安分守己、行为良好,”索那比爵士接着他的话说下去,“而且在自己卑微的行业中兢兢业业努力的小偷。”

说完,他满脸笑容地转向拉菲兹,我知道这场私下彩排过的好戏就要上场,此时香槟酒正好送上来,我实在不能不感谢这桩小小的善举。拉菲兹一听到爵士的幽默话语,马上笑了出来,而且还自然地压抑了一下,好像取代了我平日的角色,大玩其天真澜漫的游戏,以示其纯正无邪。对老拉菲兹而言,这无异是个浪漫的报应。在享受这小说情节般的片刻,我仍颇能享受这位富人餐桌上的美食。那客带骨的羊腰肉比起我看到菜单时联想的还要可口,那道香喷喷的雉鸡烤翅也使人赞叹,我甚至还在期盼着甜点。这时,那位大作家说话了,我的注意力遂被拉回餐桌上的谈话。

“我猜,”他对着金斯米尔说,“你应该放了很多小偷强盗回到家人朋友身边吧?”

“应该说是很多‘有窃盗嫌疑的可怜虫’才对,”金斯米尔·奎·奇愉快地回答着,“这是两回事,你知道,而‘很多’这字用得也不对。我从没处理过镇上的窃盗案件。”

“我只关心这种案子。”小说家边说边用汤匙吃着果冻。

“我很同意你的看法,”我们的主人附和着,“它们应该算是所有犯罪种类中,最容易事先预防的。谈一些行事大胆的窃贼吧!”

“偷窃应该算是最轻松的犯罪行业,”拉菲兹说。

我倒吸了一口气。不过他只是若有似无的触及一下,轻松自在的态度,胜过他高超的演技。拉菲兹最后还是嗅出了危险的气息,我看到他拒绝再喝一杯香槟,然而我却让酒杯再度斟酒;当然,我们两人面临的危险并不相同。其实拉菲兹也没有理由惊讶或紧张,所谓犯罪学的讨论自然会导进这样的话题,对他而言应该是一种必然的结果,然而因为我意外得知事有蹊跷,所以了解这番话题实在是别有居心,然而拉菲兹对于敌方的用计似也略有所感,因此稍微提高了警觉,对方这般迂回的技巧,高明不下于他自己。

“我不太喜欢喜克斯先生,”律师先生像得到什么暗示似的赶紧接话。

“可是他算是老派的窃贼,”我们的爵士也跟着接口,“自从史卫特·威廉那个时代以后,就开始有血进血出的事情了。”

“这倒是真的,我们曾经拥有一段平静的日子。”派灵顿先生说。

然后他又开始巨细糜遗地描述那个死刑犯临刑前的一刻,我暗自窃望他这番转移话题能持至永远。不过索那比爵士可没打算如此轻易罢休。

“威廉和查理是已经去世的国王级盗贼,”他说,“若论当代的佼佼者,应该是那位侵入庞德街丹比珠宝店的窃贼。”

此时其他三位同谋者很识相的紧闭紧唇——我一直认为恩奈斯应该未参与其中——我的血液则突然凝固起来。

“我跟他很熟的,”拉菲兹抬头说。

索那比爵士惊愕地望着他;而我们那位拿破仑大律师的笑容今晚首度僵硬起来;至于那位大作家,原本正品味着刀叉上的奶酪,现在却淌了一滴血在面包上;只有那个没用的恩奈斯仍顾自吃吃窃笑。

“什么?”爵士大叫着,“你认识那个窃贼?”

“我希望我认识,”拉菲兹轻笑着回答,“不,索那比爵士,我只是认识那位珠宝商丹比,有一次我想选购一份结婚礼物时,去找过他。”

我听到每一个人同时都吐了一大口气出来,然后我自己才放松下来。

“真是很巧啊!”我们的主人有点不甘愿地接口,“因为我相信你应该也认识米谢斯特一家人,前几个月他们家的梅罗丝女士也有一条项链被偷。”

“那时候我正好跟他们在一起,”拉菲兹热切地接续说。

如此热烈炫耀自己亲炙大人物的能耐,大概没几个势利鬼比得上他。

“我们相信这两件事是同一个小偷干的,”索那比爵士表面上假装说给俱乐部其他成员听,然而语气有点严厉。

“我真希望我能跟他碰碰面,”拉菲兹继续衷心地表达着,“比起那些在绞架前起咒或身在刑房心在板球的谋杀犯,我认为他的罪行严重多了。”

“也许此刻他就在这间房子里。”索那比爵士正视着拉菲兹的脸说着。

他的态度好像一个演员不情愿且草草地表演了一场戏,终至难堪收场,因而深怀怨恨;更像是一个有钱人意外赌输了钱的模样。

“开玩笑,他怎么可能在这里!”荒原作家大喊。

“上天保佑!”拉菲兹很风趣地说了句拉丁文。

“事实上,这是一个最适合的时机。”金斯米尔·奎·奇辩说,“这事很符合那位窃贼的特性——就一般人对他的了解——选在犯罪俱乐部主席宴请会员的夜晚,‘拜访’他的豪宅。”

这段俏皮话,比之于主人那句话,用意更明显了,我将它归功于长久在法庭所累积的嘴皮功夫。然而,我们的索那比爵士可一点也不欣赏别人的幽默,他有些失态地粗声粗气呼叫正忙着整理衣物的仆役长过来。

“雷杰特!马上派人到楼上察看是不是有哪个房间被打开或发生什么异状的?那真是一个可怕的想法,金斯米尔,或者也该怪我自己乱想!”这位爵士又努力保持风度的补充说明着。“我们看起来一定很像傻瓜吧!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先把话题转到窃贼这种死气沉沉的主题的?你是否熟悉德昆西的经典作品《谋杀,完美的艺术》,拉菲兹先生?”

“我大概读过吧!”拉菲兹不敢肯定地回答着。

“你一定要再读一次,”爵士热心劝告着,“它算是这个议题最重要的代表作,充其量只需画蛇添足补充一些实例、一些与德昆西的大作不堪相提并论的资料。怎么样,雷杰特?”

这位年高德劭的仆役长此刻正气喘吁吁站在他身旁,一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个人是个哮喘患者。

“老爷,请您见谅,我妄自揣测,您刚才是否忘记——”

他的声音因气喘而显得十分粗重,然而遣词用字仍是罕见的文雅有礼。

“忘记?雷杰特,我忘记什么东西?”

“老爷,忘记将房间的门锁上了。”阿怜的雷杰特痛苦且急促地喘息着,结结巴巴的说出这句话,声音中还不时带着间断的鼻鼾声。“我已经都试过了,老爷。卧房、更衣室这两间的门都从里面锁住了。”

霎时,我们这位贵族主人看起来比他仆人还糟糕,他光亮的前额凸暴出纠结的青筋,两边脸颊气呼呼地鼓成大气球,接紧着,他完全忘记他做为主人的分寸,忽地拔腿飞奔到房间那里;而我们也忘记我们身为客人的礼数,同样冒冒失失地紧追在他身后。

拉菲兹跟我们其他客人一样兴奋地跑在最前面,矮胖的律师和我则争取倒数第一名的宝座,最后确定由我获得,还好仍有不断气喘的仆役长和他那批侍卫光荣殿后。到了房间门口,我们那位不按牌理出牌的作家朋友,最先自告奋勇要帮忙。

“再推也没有用的,索那比!”作家喊着,“如果里面已经被楔子或螺丝锥钉死,除非你撞破门,否则这门是动不了的。你们这里有没有梯子呢?”

“我记得哪里有一组火灾时用的绳梯。”爵士不明确地说着,同时用疑虑的眼光扫过在场每个人的脸。“它到底放在哪里,雷杰特?”

“威廉已经去拿了,老爷。”

而另两位年轻小伙子已经迅速爬到屋顶上去。

“把它拿下来有什么用?”派灵顿大喊着,他兴奋地好像回到了荒野中,“叫他把绳梯挂在上面的窗户外,而后我再爬下去固定下面的,我会马上设法打开一两扇房间的门。”

紧闭的房门正好跟楼梯间的平台成直角,我们一堆人都挤在那里,索那比爵士对我们暧昧不明地微笑着,同时点头放手让那个作家去行动,那活像松掉皮带放出一头猎犬一般。

“见识到我们的朋友派灵顿原来还有这一面,真是一件好事,”我们的这位爵士说,“我告诉你们,对这事他比我要能适应呢。”

“这对他有好处啊。”拉菲兹好心地接口说。

“正是如此!我们会在他的下一本书读到这件事了。”

“我看这事会先上中央刑事法院发表吧!”金斯米尔·奎·奇说。

“这倒新鲜,一个文人的身手竟也这么灵活俐落。”

这句话是拉菲兹说的,虽然说得戏谑,然而,在我耳中听来却别有含义。仅此一次我了解到,派灵顿这个多管闲事的举动本身并无可质疑,但却是刻意设计,以便向那位已受怀疑的仁兄下下马威,但不管如何,我们这位文学冒险家已将拉菲兹由众人的目光焦点中挤开;我在拉菲兹的说话口气中听出他的感谢之意,当然我更是衷心感谢他的搅局。不过,我同时也被内心一闪而过的某个念头吓到。派灵顿是怀疑拉菲兹身份的来宾之一,或者,该说是知悉疑点的人士之一,他会不会是利用嫌犯在场这个机会作案?他可不可能其实是一个内心别有企图的大恶棍?我对他警戒起来,而且准备快速理出头绪,这时我们听到那位先生在更衣室内发出声响了。他先是趾高气扬地大声召唤,不一会儿,房门被打开了,门中间站着派灵顿,脸色通红并披头散发,一只手拿着钳子,另一只手中则握着螺丝钻。

房间里面是一片壮观而惊人的凌乱,抽屉都被拉到最底端,里面的东西散落堆置在地毯上,衣橱门都被打开,镶嵌着饰钉的盒子四散在地板上,里面空无一物;有一个时钟,用毛巾包着,看起来像是窃贼逃走前最后一秒把它匆促抛弃在椅子上;一个长锡盖从一角的食柜中伸了出去。任何人看到锡盖旁索那比爵士那张扭曲的脸,大概都猜得出他是在检视那个空的锡箱。

“偷得真是奇怪啊!”他说,狗嘴似的口中硬挤出一丝幽默,“我的贵族礼袍,加上那顶小冠冕,刚好一套。”

我们沉默地集合在他身边,我以为那位大作家会来点评语,但他不知道是假是真反正看来也吓呆了。

“你也许会说东西存放在这里很奇怪,”索那比爵士继续说着,“但是诸位绅士们,你们会把珍贵的收藏存放到哪里呢?那些都是珍品中的极品啊,天啊!我还准备拿它们养老的。”

他顷刻间就能拿自己的损失开玩笑,豁达的程度远超过我们所能想像,不过其中的理由我稍后就明了了。后来我们便列队下楼,只留下警方继续搜查犯罪现场。索那比爵士挽着拉菲兹的手一起下楼,他的脚步轻快,不再苦中作乐,脸色也好看多了,而我可以一眼看出我们这位仁慈的主人心情不再沉重。

“我只希望,”他说,“这件事能让我们更方便找出晚餐时曾讨论的那位先生,当然,我们是全凭直觉来假设他就是那位小偷的。”

“我怀疑!”拉菲兹说完,还很鲁莽地看了我一眼。

“我确定就是他,亲爱的先生,”我们这位爵士强调着,“这般厚颜无耻的勾当绝对是他干的,也只有他能成功。我非常清楚,他是特别挑选这一年一度我设宴款待犯罪俱乐部会员的日子大驾光临,这绝不是巧合,先生,这是存心挑衅,没有其他的英格兰罪犯有这种胆子。”

“也许你说得对。”拉菲兹说。

拉菲兹这次总算有点概念,我自诩他是看到我的表情后才顿然领悟到的。

“而更让我确信的是,”我们这位主人继续补充,“世界上没有其他罪犯,能如此天衣无缝地完成这么精巧的计划,我想即使是警方都会同意我的说法。”

当爵士说话的时候,警方的指挥官刚好敲门,并走进这间图书室。

“我没听清楚您所说的话,爵士。”

“我们只是在猜测,犯下这件奇案的犯人,无疑就是几个月前轻易解下梅罗丝女士颈上项链,和盗走丹比珠宝店近半商品的那位小偷绅士。”

“我确信爵士您的看法是一针见血。”

“那位窃贼还偷了辛柏雷力的钻石,但又物归原主还给辛柏雷力爵士本人。”

“也许他将对您如法炮制。”

“他不会的,我相信覆水难收,我只希望那家伙有足够的时间享受他所制造的乐趣。顺便一提,楼上有什么新发现吗?”

“是的,爵士。那个小偷应该是在八点一刻到八点半之间采取行动的。”

“你怎么能确定是这个时间?”

“那个被毛巾包裹住的时钟正好停在八点二十几分的地方。”

“你曾询问过我的仆人吗?”

“我已经问过了,爵士,他大概接近八点一刻的时间才离开你的房间,而所有的东西在他离开前都还保持原状。”

“那你认为小偷是不是一直藏在这屋里的某处?”

“很难说,大人,不过他现在已经不在这房子里面了,因为他所能躲藏的地方只限于您的房间或更衣室,但这两间房间我们几乎每一寸都搜过了。”

当那位警探摸着帽檐告退后,索那比爵士转身面向我们。

“我要他先逐步厘清一些疑点,”他解释着,并突然转头望向门口,“我相信,我的仆人一定有怠忽职守的地方,我很高兴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

我也非常高兴发现我的错误。这证明了我对那位鸡婆作家的怀疑,其实跟作家本人一样荒谬;我对他并无成见,但在我内心深处却又隐隐觉得失望。因为从他带我们进入更衣室开始,我才建立了我的推论,如今它一下子被全盘推翻,局势便又陷入混沌。此刻我才够冷静地想到,只要仆人们好好地工作便不妄加干涉的老爵士,却在内务工作毫无瑕疵的当时,发出严厉的斥责,可见事态不单纯。

但是假如派灵顿已经被我判定无罪,那对于那些揣测更远更险的人而言,拉菲兹不也恢复了清白?这真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好运,巧合中的巧合,在这批专家打算抽丝剥茧刺探拉菲兹底细的同时,这件意外正好巧妙得将他漂白。奇迹既已彰显,每一位来宾的表情与语气都不同了,只有我和从头到尾置身事外的恩奈斯除外——这个轻浮的犯罪专家甚至被自己生平首度碰上的小小意外给吓昏了。其他三位则争相补偿前愆。我听到金斯米尔·奎·奇告诉拉菲兹,如果要找他,最好选他人在事务所的时候,他还答应只要拉菲兹有兴趣听什么审判,他都有办法弄到席位;派灵顿则提到他的作品发表会,并借着向拉菲兹致敬的举动,与我们的主人修和;至于索那比爵士,我偷听到他提到什么雅典娜俱乐部、什么委员会朋友的参考名单,还小声地说到鲁尔二世这个名字(我确信自己没有听错)。

当我们分头离开时,警方还在继续侦查犯罪现场,而我也只能拉着拉菲兹赶紧回到一街之隔的我家,当时,附近街头巷尾还是布满警方的人,他最后终于同意没必要当街谈论这个窃案。一进到我的房门,我迫不及待地告诉拉菲兹,他刚才面临的种种危机、我两难的困境,以及我不小心在门口偷听到的那番话,还有他如何化险为夷、不动声色地崭露机锋;我告诉他他实在有够幸运,一点都不了解自己面临的危机,而我呢,我在一旁替他担心受怕,眼观耳闻但却丝毫动弹不得,也无法发出任何一句警告。

拉菲兹耐心等我说完,慨叹地吐出最后一口苏利文烟,并把烟丢入火炉中,然后说:

“不,我不想抽了,谢谢你。这下该换我说了吧,小兔宝?你当真认为我没看出这批自作聪明的家伙在玩什么把戏?”

坦白说,我根本拒绝相信他今晚之前已经都知道了,要不然为什么他之前都没跟我说呢?我愤怒地提醒拉菲兹,果真如此,那事情绝不会如此发展,难道他要我相信,他那样做纯粹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那他又凭什么非把我抓去那里看这场闹剧?

“我很可能需要你的帮助,小兔宝,我差点就要用到你了。”

“你这是给我面子吗?”

“今天晚上我太走运了,小兔宝,今天的事情真的给了我超乎想像的自信心,而且你带给我的勇气也远超过你所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等于集你的观众及打气筒于一身?”

“没错,小兔宝!但这对我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亲爱的老弟,那时算得上是千钧一发,我随时都可能向你求援,而我也相信到时你不会让我失望。”

“那你自己要做什么?”

“杀出重围落跑啊!”他回答着,嘴型夸张,眼睛也闪耀着光芒。

我从我的椅子上跳起来。

“你不是要告诉我,今天晚上的事你也有参一脚吧?”

“应该说我是唯一的一脚,亲爱的小兔宝。”

“你少胡说了,那个时候你正坐在餐桌旁呢!不可能,除非你找了其他搭档帮忙,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做。”

“一个人就绰绰有余了,”拉菲兹淡淡地说。

他靠回椅背,再掏出另一根烟,而我也接过了。跟拉菲兹生气是没有用的,而且这段令人难以置信的表白,总让人觉得无法忽视。

“当然,”我说,“如果真是你独力完成的,我绝不会批评你收场的方式,你不仅击溃了处心积虑打击你的强敌,还让他们以为冤枉了你,甚至以后的日子都要任你摆布……然而你还是别想骗我说是你从头到尾一个人独力完成的。去他的!”我突然激动起来,“我才不在乎你是怎么办到的,或谁帮你办到的,反正这是你这一辈子中最了不起的一件成就!”

确实,我从没看过拉菲兹如此容光焕发,或者说如此志得意满,几达忘形的地步。

“只要你乖乖照我的要求去做,我就告诉你,小兔宝。”

“尽管吩咐,老家伙,就听你的。”

“熄掉屋里的电灯。”

“所有的灯吗?”

“最好是。”

“好了,然后呢?”

“现在请走到后窗那里,并拉开窗帘。”

“然后呢?”

“我马上过来。真美!我从没有见过这般深黝的夜色。那栋房子里现在只剩下一扇窗户还亮着灯。”

他的脸颊靠在窗框边,顺着他所指示的方向,越过斜前方那一长列的公寓房子,街尾有一方如黄砖块大的光聚点,但是我必须完全打开我的窗户探身出去,才看得见全貌。

“你该不会告诉我,那就是索那比的巨宅吧?”

我对自家后窗的环境并不熟悉。

“当然就是这个意思,小兔崽子!你去拿赛马的望远镜来好好瞧瞧,它是世界上最有用的工具了。”

在我调好望远镜的焦距之前,已从镜头里浏览了不少景物。我终于明白,过去几星期中为什么拉菲兹如此频繁地探望我,而且为什么他总是在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前来,因为这样他才好从容地躲在这扇窗后,用望远镜侦查情势。此刻透过望远镜,我也将那里看得一清二楚,刚才拉菲兹提到那扇还亮灯的窗户,跳入了我的镜头内,我无法看到室内,然而在低垂的窗帘下端仍可瞧见一些暗影,我甚至瞧见在窗户透出的微光中央还有一条黑线垂吊着——就是这扇窗户,它一定就是勇猛的派灵顿努力往下爬越的那扇更衣室的窗户。

“没错。”拉菲兹回应我的惊叫。“这扇窗户就是这几个礼拜我监视的对象。如果天色还亮,你将能清晰看见二楼面对我们这边的楼面格局,而很幸运的,其中有一间房间就是屋主每夜盛装打扮的地方,如果选对时间,便很容易有所斩获。有一天早上你还没起床时,我瞧见他正在修面;而通常到了晚上,便可以看到他的仆人在整理房间——那正是病灶所在。我后来发现这个仆人的一些秘密,于是借他女朋友之名,发了一封电报约他八点在外头见面。当然他一定会坚持说他当时正在工作,这我预料得到,所以我还替那位可怜虫先做完他的工作,才动手做自己的事。我可是先替他收拾好所有的礼服,才敢在房间里捣蛋的。”

“你哪来的时间啊?”

“它花了我一分多钟。说到他们发现的那个时钟,当然,那是我动的手脚,那是一种老把戏了,先调好时间再破坏掉那个钟,但你必须承认,我让它看来好像被人包裹好准备要送上四轮马车运走似的,因而窃案便被判定是在我们用餐时发生的。真正的事实是,索那比爵士前脚才离开更衣室,他的仆人后脚就跟着溜出去,接着就换我上场。”

“你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去的?”

“当然。我早就在花园下面等待着。你实在必须多留意自家的花园,要多方观察,你知道那些围墙,还有那个老掉牙的后门吗?门上的烂锁实在叫人不敢领教。”

“你到底是怎么爬上窗户的?它可是高高在二楼的,不是吗?”

拉菲兹拿起他刚才跟外套放在一起的手杖,它是用坚固的竹子做的,顶端还有磨光的金属包头,他扭开那个包头,将手杖甩开变成一连串相接的小竹竿,就跟小朋友用的钓竿一模一样——它也真有这种功用——一副双叉钢钩牢牢固定在竹竿的最顶端;接着拉菲兹又解开他西装背心上的三个纽扣,然后用上好的马尼拉绳一圈又一圈地缠在腰上,还依照适当距离挂附着精巧的脚环。

“这样你还有问题吗?”拉菲兹手里拿着已被松开的绳索反问我。“这个末端先牢牢的跟钩子扣好,另一半的钩子则可以用来扣住要攀爬的任何地方,一边往上爬的同时,你就让杆子吊着。当然,你要先找到什么东西可以让你钩住,而曾修补这间更衣室瓷缸的那位工人也曾为我服务过;还有那些水管管线都设在屋外,沿着墙壁的走势刚刚好合用。你看,我已经花了不少个白天和深夜进行详尽的勘查,所以我的绳梯能顺利架设成功也绝非偶然。”

“所以这是你特制的东西?”

“亲爱的小兔宝,”拉菲兹再度将麻绳环绕在腰上说,“我并不顶喜欢用梯子,但我常说,如果有一天我要使用到梯子,它一定必须具备前所未见的设计功能。这玩意会再派上用场的。”

“但你花了多少时间完成这整件事?”

“从地面离开再回到地面吗?今天晚上大概花了五分钟,而且还包括帮那家伙做他的工作。”

“什么?”我惊呼,“你是说你爬上爬下,进进出出,破坏那个橱柜和锡箱、再卡住两扇门、偷走一套礼服头冠还有其他等等的事,总共只花了五分钟?”

“当然现在或当时都不可能!”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是怎么办到的?”

“一件事分两次做就行了呀,小兔宝!前一晚的深夜,我先进行了一次换装的彩排,并先行取走我的战利品,那时我们的贵族先生就在隔壁睡得正甜,还不停的打鼾。不过这件事在这桩丰功伟业中还不算什么,因为我不只取走我属意的宝贝,还要让所有东西维持原状,并像一个乖宝宝似的将门关好;那还真花了我不少时间。今天晚上我只是进到房间里去胡搅一通,扫掉一些钉钉扣扣,并且留下大量证据,以证明那些烂礼服是今晚才被偷走的。如果你仔细想想,这不就是你们这些摇笔杆的人常说的‘完美之典范’?我不只告诉这些亲爱的犯罪学家我不可能犯案,还证明了一定是另一个有能耐作案的的人害我蒙冤的,而且他也确实动手了。”

你可以想像我是如何惊讶地注视着拉菲兹,不过我早习惯他的惊人之举,就算他这时候告诉我他才刚闯入英格兰银行或伦敦塔,我一点也不会质疑。我本来希望跟他一起回到艾伯尼,看看藏在他床下的皇冠权杖,所以当他穿上外套时,我也伸手去取下我的,但是拉菲兹拒绝我今天晚上再跟着他。

“不要跟来,亲爱的小兔宝,我实在倦死了,也过度兴奋了。你一定不会相信——你也许认为我是一个铁打的魔鬼——但你知道,那五分钟对我这把老骨头也是够折腾了。名义上晚宴的集合时间是七点四十五分,而我现在也老实告诉你,我七点半就到了,但就没有一个人早过七点四十八分到的,所以我们的主人也慢慢来,而我又不想成为最后一个出席者,所以我大概赶在七点五十五分时进入会客室。不过说到底,这件事一眨眼就会成为过去的。”

他点头离开,为这件事留下最后注解。这句话对我也很受用,因为不必是一位犯罪学家,或犯罪学俱乐部的会员,也仍然会记得拉菲兹是怎样处理索那比爵士那套礼服和小冠冕的。他采取的手段完全符合那次聚会时对在座诸君所提出的期望;而且以他一贯独特的作风,在一片怀疑他和大盗是从同一人的气氛中,为自己洗刷嫌疑。在任何公开场合,他不再被贴上标签或引人议论。最后,拉菲兹把那批珍贵的宝物寄放在查灵十字车站的寄物处,并将领物凭据寄给索那比爵士。

正文 相约菲利比/The Field of Philippi

螯子纳米斯曾经担任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会长,那时也正是拉菲兹担任板球校队队长的年代。纳米斯之所以得到那个不雅的绰号,完全是因为他对通学学生有所偏见,而我在校的那几年,他一直无法摆脱那个难听的称呼,也与他的父亲是学校董事、是四个豪族联营银行的股东兼本地分行的经理有关。所以,凭心而论,那个侮辱性的绰号确实对他有些过分,只是当时我们可不这样认为,不管高年级低年级都觉得纳米斯惹人厌,而且他自己也恃宠而骄。太过自我膨胀的骄傲感,让他逾越本分,而且他顽劣、不肯让步,他常爱强出头,又是个蛮横的卫道者,还特别狂热于不合时宜的老传统,迷恋稀有、悖离常理的物事。综合以上所述,都是我在入学第一学期对螯子纳米斯留下的印象,而那也是他在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学期。我从没跟他说过一句话,但是我曾在学校的辩论赛中,听过他强而有力的热情演说,我清楚的记得他那头蓬乱的头发、未经整烫的外套、显眼的大镜框,外加一副倔强的下颚,我对他这些初步的印象一直未曾改变。许多年后,直至那次拉菲兹突然接受邀请再回母校打场校友杯板球,而且应邀带我参加学校创建纪念会的暖身活动时,仍是如此。

那并不是一般的庆典活动,再过一年就是学校创校两百周年纪念日,因此董事会打算为我们伟大的创建者塑雕像,以做为迎接新纪元的活动。校方将在学校的大礼堂召开一次特别会议,而拉菲兹也收到新校长以个人名义发出的特别邀请函。那位校长跟他是剑桥同期的板球队友。拉菲兹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到那个老地方了,而我则是自从离校的那天起,就从没想再回去过,所以我不会沉溺在触景伤情的情绪中。派汀顿确实活跃在不同年龄层的校友心中(虽然我们这个年纪的校友很少)——不是那种在假期中返回学校时的印象。现在我们大半留着胡须、抽着雪茄,打着俗不可耐的领带,非常统一。虽然在拥挤的人群中,有两三个人屡次瞧着拉菲兹看,但我和拉菲兹都不认得那些家伙,直到我们抵达接近终点前的一个转换站时,我才凭先前所留的印象,突然认出了螯子纳米斯。

他仍是我们记忆中那个男孩的模样,他满脸的大胡须像极了没人整理的爬藤,身躯肥胖,略微驼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老,不过当他突然在月台上跨出他那正字标记的大阔步时,马上唤醒了我的回忆,而拉菲兹在还没看到他脸部的同时,也同样认出来了。

“他是螯子!”他喊道,“就赌他那种哑剧人物式的行进步伐!瞧他步步走得分明,那是一种挑战暴君的姿态,一种反国教者的坚持。小兔宝,我一定要跟他说说话,从螯子身上可以捞到不少好处,虽然我们彼此看对方不顺眼。”

接着他就叫了他昔日的绰号跟他搭讪,显然完全没有想到这竟给一向开朗的自己带来少见的难堪。

“我的名字是纳米斯。”对方很快打断他的话,并且眼睛瞪大怒视着。

“请原谅我,”拉菲兹继续说,“人总是牢牢记住别人的绰号,但常忘了它们其实并未名副其实。握个手吧,我亲爱的朋友!我是拉菲兹,我们上次见面大概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至少十五年了,”纳米斯冷淡地回答着,但还是跟拉菲兹握了手。“所以你也正打算回去,”他不屑地冷笑说,“参加那个伟大的聚会?”

而我站在一边听着这样的对话,好像又回到中学四年级的时候。

“没错!”拉菲兹呼喊着,“我恐怕已经跟校方失去联络很久了,现在我打算要重新开始,我猜你大概不会这样做吧,纳米斯?”

拉菲兹以难得的热络口气说着,适才在火车上,他已渐渐显出兴奋,他青少年时期的热情和希望,正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时速倒转回来。他原本或许可以在城市里从事令人尊敬的行业,可以像有高尚正当职业的人那般安排空档参加这次聚会……我确信那个当头只有我仍记得,我们真正过的是怎样的一种生活,但现在这个走在旁边的讨厌鬼正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的记忆,我努力不再想起它,然而有这个讨厌鬼在一旁却无法如愿。

“对我而言,是不会有这样的需要。”纳米斯回答时,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我刚好是一名董事。”

“学校的董事吗?”

“跟以前我父亲一样。”

“我真的要恭喜你,亲爱的朋友!”

拉菲兹真心诚意的道贺,这个拉菲兹远比我在城里认识的他年轻多了。

“我不知道有必要恭喜。”纳米斯尖酸地回答。

“但它确实是件很棒的事,你现在不也要前去参加庆典,跟我们其他人一样?”

“不,我不是要去参加,我是住在这里。”

我想一直要到踏上这些没有回响的石板路时,他才真正记起了拉菲兹。

“但你会去参加在大礼堂举行的会议吧?”

“我不确定。如果我到那里,恐怕会引起一场骚动。我不知道你对那个‘了不起’的大计划有什么看法,拉菲兹,我可是……”

那撮杂乱的大胡须向前伸出,白牙在乱草堆中若隐若现,然后他突如其来地滔滔开讲,于是我们了解了他的想法。他的观点依旧狭隘、偏激,一如我刚入学时在辩论社所听到的一般煽动,然而这些论调却被强而有力的歪理包装着。这么多年以来,纳米斯的视野并没有变得开阔些,而且他的攻击性并未稍减,性格也全无改变,他中气十足地大声说着,我们身边开始围绕着一群听众,然而那些穿着高领衫、带着宽容微笑的年轻校友们,却无人阻止这位仪容不整的煽动家。何必把金钱浪费在一个已经死了两百年的人身上?这样做对那个死人或学校有什么好处?更何况,那个人只是名义上的创办人,他又不是创办了一所伟大的私立寄宿学校,不过是设立一所小小的乡下文法学校,而且又刚好苟延残喘延续了一百多年而已;这所伟大的中学其实是五十年前才兴盛起来,那个卫教者没什么功劳;甚且,他只是表面看起来虔诚而已(纳米斯说他已做过透彻研究,所以知道)。总之,为何要把一笔好好的金钱浪费在一个废人身上?

“大会接受你这些意见吗?”

当那位煽动家停下来换口气时,拉菲兹问道,而纳米斯则用闪闪发亮的双眼盯着我们看。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被接受,”他说,“但明晚过后就知道了。我听说那将是今年最值得期待的一场盛会,让我们祈祷有一些脑袋清楚的家伙参加吧!学校这批行政人员都很没用,而据我所知,董事会只有一个人是可用之才。”

当拉菲兹飘动的眼神与我相遇时,我看到他强忍住的笑意。

“我可以了解你的观点,”他回应说,“某种程度我可以接受,但我似乎有责任支持这样一种公益的活动,即使它的方向可能有所偏差,或不符合我们原来的梦想。我猜想你个人会捐献一些东西出来吧,纳米斯?”

“捐献?我?一毛也别想!”这位绝情的银行家大叫,“这样做我岂不自毁立场?我彻底的、坚决的反对这整件提案,而且我还打算运用我所有的影响力抵制它。不,好好先生,我个人不但不会捐出任何款项,而且我还希望能阻止他们发起募款活动。”

我或许是在场唯一注意到拉菲兹突然改变神情的人,他的嘴角上扬,眼神转为冷酷,我原以为结局已不难预料,但想不到,拉菲兹只是平静从容地询问纳米斯是否会在明天晚上的会议上发表演讲。纳米斯表示有可能,并且警告我们到时一定会有一场好戏看。当我们的火车开进站时,他还继续大声喧嚷着。

“那我们就相约菲利比罗!”拉菲兹愉快地向他告别,“因为你对我们坦诚以告,纳米斯,我也要老实的回报你,我要告诉你我将以坚决的信念站在反对你的那一边!”

校庆当天,拉菲兹被他的老友——那位新任的校长——邀请上台演讲,演讲的地方不是学校大礼堂,而是我们学生时代时的小学院。它已经改变了不少:加盖了一栋侧翼的建筑物,双层的小阅读室现在也被电灯照得灯火通明,而方形中庭的四周教室和壁球场看起来依旧如昔,图书馆窗外的长春藤也并未增厚;在男生宿舍的角落,我们找到一幅查灵十字桥的图画,那是在我们读书的年代,有位建筑商的孩子离校时卖给学校的;还有那处空空的鸟类标本遗址,原来那里放的那座标本早晚都由我负责清理,当时我和它都是由拉菲兹负责管理。我们鱼贯排列进入祷告室,那副将师长与男孩隔开的绿色厚呢门仍然存在,走道上有个小男孩,对着准备到会堂集合的其他男孩们摆出保持安静的手势……那些逐渐在记忆中模糊的景象,如今看来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是我们的外表及灵魂。

与我们坐在绿呢门这边的,都是一些友善且热情洋溢的人士,其中包括代表各行各业的年轻校友,跟他们相比,我们算是史前时代的古人,混杂在他们这群人之中,耳朵听到的都是时髦流行的新式玩笑或话题,我们这两只不搭调的老鸟已经远远落后了。然而拉菲兹却仍是这个聚会的灵魂人物,不过那不是托板球之福,因为刚好在我们之中并没有板球手。那是因为拉菲兹对他们所聊的话题,无不大笑捧场,而且连贯而持续,我从没见过他如此这般,我不会说他看来就像个男孩,然而他真的是很少见的那种人,他可以很快的融入年轻人那般少不更事的快乐与热情中。回到母校触景生情,我的焦虑与悔恨前所未有的剧烈,然而拉菲兹似是生命中从未出过这些情绪。

接下来,他没有符合全校的期望在校友杯板球赛中称雄,一开始他进场时大家都静了下来,但退场时却是喃喃的抱怨声不断。我不敢说他没有尽力,毕竟,板球手也多有失常的时候;不过当伟大的拉菲兹再次上了球场击出全垒打时,我就不确定了。但我知道任何反应都影响不了拉菲兹的,他比起这批热情洋溢的校友们聪明多了。

晚宴后会议开始,我心想,他和纳米斯彼此角力的好戏要上场了。

在纳米斯未发言前,气氛实在冷场。一开始我们由尊贵的主人领头带着进餐,然后便意兴阑珊地进行讨论。原本大部分的人并不热衷发言,但不管是那一小撮有点意见或那一大堆漠不关心的人,后来都被纳米斯的演讲征服了,我无法断言是否这算是成功,我只知道全场的气氛都被螯子纳米斯带动起来了。

不过我要大胆的说,他这场演讲实在有够狂妄卑劣,然而又不可否认的极具煽动性,他实在是个天才,他公开谴责时举列的种种理由,都诉诸直觉,很容易说服容易上当的人,但对少数难缠的人则不管用;他所有的论点,说老实话,只是车站那席话的精华版,但现在则被简明有力地整理成一些明确的原则,并且用耸人听闻的滔滔雄辩,刻薄带刺地论证一番。其实他的说法亟需有人拿出事实根据来予以驳斥,否则就这样一声不吭的默认,也颇令人心有未甘。果真,当他停止叫嚣后,在一片吵杂声中,有人出面示范了。拉菲兹起身相应,旁人顿时噤声不语。

我倾身向前注意聆听,不愿意错过一字一句。我对拉菲兹那么了解,因而我自信可以在他发表演说前,先行报道他反驳的内容。然而我却大大的错了——但对他也是!面对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辱骂与攻击,拉菲兹A.J.对螯子纳米斯竟步步退让,看得与会人士莫不瞠然。他谦恭有礼但语气坚定地反驳老友纳米斯指涉自己的任何话。拉菲兹说他已经认识纳米斯二十年了,他也从没见过这么会叫却不会咬人的狗,事实上,他是如此心地善良,根本不忍伤害其他人。纳米斯其实可以站起来大声抗议一番——但演说者宣称他比纳米斯还了解纳米斯自己,他说纳米斯高贵的性格中必然有些避免不了的缺点,例如,他是一个绝佳的运动员,他对弱者充满同情,而这也是为何今晚纳米斯会发表这些激烈言论的原因。拉菲兹最后亲切地做了个总结,说不管如何推想、批评这个新的基金会,他一定会和我们其他人一样大方捐献出金钱,就像我们以前熟知的那位“老慷慨”。

拉菲兹今天晚上就如同白天的表现一样,再次让各位校友感到好生失望,我们原本指望他来一场优雅地逗弄、盛气凌人的藐视,不想他竟高明至极地充当好人来搪塞我们。尽管如此,因为他这番四两拨千金的客套话,又让席间众人恢复原先自然的寒喧交谈。即使是纳米斯都不太可能再掀起另一阵更猛烈的攻击,他只能在一旁冷笑,并且企图发言要证明拉菲兹的话是错误的。不过虽然后来上台的演讲者不再那么仁慈了,但他们也只是出言铿锵,并没有出现恶言相向的局面。只是,此时纳米斯其实已心怀不轨,那是当晚我自己发现的。

你或许会认为在那种气氛下,他不会参加那天最后一项活动——校长主持的舞会。果真如此,那就是我们对这位恶名昭彰的怪物还不够了解。他或许是最擅长挟无心之名而遂行私人报复的人了。而现在他正打算将矛头对准拉菲兹,因为我突然发现他贴近我一起紧靠在舞会会场的墙边。他显然已经原谅后来那些坦白的批评者,但却念念不忘那位对他太过友善的敌人。

“我好像看过你跟我们那位伟人拉菲兹走在一起,”纳米斯先开口,同时用他挑衅的双眼从头到尾扫视了我一遍:“你跟他很熟吗?”

“我们很熟。”

“我现在想起来了,昨天他在路上跟我纠缠不休时,你就在他身边。他那时应该先告诉我他到底是谁的,他昨天跟我说话时,我一直很纳闷他为何对我摆出一副老友相见的样子。”

“你们六年级上半学期同班,”我忍不住打断他,因为被他的讲话口气激怒。

“那又怎样?即使做过朋友,我也一向比他自爱,我不太看得起拉菲兹这种人,对他过去的底细,本人清楚的很。”

他流利的辱骂让我心惊,还好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应对之道。

“你一定住过城里,特别注意过他,”我说,引他上钩,不过也就只是这样。

“所以他真的都在晚上干活的?”我的对手如此评论,“你还真是会出卖朋友。他现在在做什么?”

在回答前,我四处张望搜寻拉菲兹的踪迹,他正在跟一位长官的夫人跳着华尔滋舞,那轻松流畅的舞姿一如他做事的风格,其他的舞对都没有他们出色,而那位在他怀里的妇人开心地像是春风满面的年轻少女。

当我告诉他他不妨自己张眼看看时,纳米斯对我说:

“我指的是他人在城里或是那些神秘兮兮的地方时,都在做些什么?”

他这番自认聪明的套话没有难倒我,只是他的浑名让我隐隐担忧,而且我发现想盯紧拉菲兹有些困难。

“大家都清楚他在做什么呀,他大半时间都在打板球。”

我仔细斟酌后这样回答,如果这段话听起来特别傲慢无礼,我得老实说,那是因为我内心紧张。

“他就靠那维生吗?”我的审问官继续热切追问。

“你最好去问拉菲兹本人,”我气得这样告诉他,“真可惜,你竟没有在大会现场当众问他这个问题。”

我开始略感困窘而暴躁起来,当然这也让纳米斯更具信心。

“没错,他果然做的是见不得人的行业,瞧你说的那么神秘兮兮!”他大叫着,“我确实认为打第一级的板球比赛是种有失体面的行业,尤其是去打球的那些家伙都不是真的绅士,而只不过是些披上绅士服的冒牌货。我认为时下迷恋打斗运动的风气,称得上是当代的最大罪恶之一,而挟业余之名行职业之实的那些所谓‘业余爱好者’,更是万恶之首。那些人装出翩翩的绅士风度,口袋里装进去的钞票比正式选手更多。如果碰到我,门儿都没有,业余就是业余,运动员就是运动员,根本轮不到拉菲兹之流染指第一级的板球赛。我差点忘了拉菲兹是当代有名的一级板球球员——大家是这么认为——我倒宁愿去看我儿子玩游戏呢。不过拉菲兹在我眼里看起来并不只是这么回事,你知道我是怎么看他的吗?”

我既不在乎也不想知道,然而一阵不祥的预感却让我紧张起来。

“我认为他或许是一个小偷!”

纳米斯残忍地说道,然后瞪我一眼便转身离去,只留下我一人狼狈地呆立在现场。

情况愈来愈糟糕了,这些话语只是偶发的,或是刻意设计的?良心不安让我变得像个懦夫。我干吗相信这个坏人?我们正在地狱边缘蹑足旋转,若不小心迟早会失足的,而现在吃人的陷阱正等着我们。我迫不及待要回到伦敦,所以我很快返回我们的旧宿舍。我无忧无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一定要让自己表现的像个正人君子,这个令人痛苦的纪念会,不只是让人觉得毫无价值,甚至还危机四伏。我回到房里陷入沉思,一根又一根抽着拉菲兹教会我品味的雪茄烟,不期然一抬头,竟然发现他一声不吭地站在房门口望着我,他轻手轻脚地开启房间门后,再以同样职业级的独门技术轻轻合上门。

“我好一阵子没看到阿基里斯,”他说,“原来他独自闷闷不乐的躲在他的帐幕中。”

“确实如此,”我回答他,并且如往常般被他逗笑了,“不过如果你肯留下来跟我一起抽根雪茄,也许我会好一点。我们的主人应该不会介意这件事,你看他还事先准备烟灰缸,我本来打算躲在被窝里生闷气,不过现在想跟你一起坐到天亮。”

“我们可以让自己再无聊一点,但也可以更好玩一些。”拉菲兹说,而且第一次拒绝了苏利文烟的诱惑,“事实上,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再过一个小时,天将露白,有哪些地会比沃非得森林、史拖克利路或中上坡这些地方更适合欣赏日出破晓?我不想睡觉,比你更不想,同时我必须承认,这么多年以来,只有这里的景色可以让我如此亢奋。既然,我们都没有睡意,那我们出去呼吸一些新鲜空气吧!”

“所有的人都上床了吗?”我问。

“早都上床了,我是最后一个进来的。为什么这么问?”

“如果让别人知道我们不睡又跑出去的话,他们会觉得奇怪。”

拉菲兹顽皮又狡狯地站在我面前笑了笑,那笑容一派纯真、淘气、古灵精怪。

“他们一点也听不见我们的,小兔宝。”他告诉我,“我打算像以前那样夜潜出去,从我回来后,就一直盼望再有这样的机会,现在这么做已经不会有什么风险。如果你跟着来的话,我就让你瞧以前我是怎么溜出去的。”

“你告诉我,”我回答说,“你出去时是谁帮你拉起身后的绳子,你回来时,又是谁帮你放绳子下去的?”

拉菲兹低眼看我,嘻皮笑脸地让人生气不起来。

“我最亲爱的小兔宝!你难道认为那时我只有一种招数可以离开吗?我这一生无时无刻备有退路的。如果你准备好了,我马上让你见识一下我那时的功夫。脱掉靴子,换上你的网球鞋;再套上一件外套;把灯熄灭,两分钟以后,我们在楼梯平台碰头。”

两人再碰面时,他不出一声地举起手指示意,而后引导我慢慢下楼,他穿着长袜的脚底紧贴着壁脚板,一脚接一脚慎重地踏出每一步。对拉菲兹而言,这就像玩小孩子的游戏,但他却刻意小心翼翼,似乎是为了让我开心,而我也必须承认,这件事确实让我觉得很新鲜也很兴奋——这是唯一一次如果我们不幸失败,也没有坐牢之虞的经验!几乎听不到任何咯咯唧唧的声响,我们已经来到大厅,接着就可以毫无危险、困难地走出临街的大门。然而,拉菲兹却不这么做,他继续带领我走向男孩们住的地方,穿过绿毛呢门,这一来便花更多时间小心地开开关关,然而拉菲兹似乎很享受这些不大不小的障碍。很快的我们已小心地置身在活动大厅。

“要爬过这些窗户?”我轻声问他,还好钢琴上那个时钟正敲着钟响,让我们备感安心。

“难道还有别的路吗?”

拉菲兹压低声音回答,同时打开其中一个窗架,通常我们早上收到的信件都放在这上面。

“还要穿过这个院落——”

“再越过对面的那些门。不要说话,小兔宝,上头就有一间寝室;而你知道,我们的房间是在前面的,如果被人看见,我得趁他们望向另一边时,由这条路退回来。”

他的手指压在嘴唇上,我们便在暗夜星光中悄悄走出去。我还记得,当我们跨出平滑的石板路区走进庭院时,那些碎石多么扎人;还好最近的两座绿色长椅(通常在夏季的学期,我们会在那里准备翻译考试)就在附近,而穿着胶底鞋的我们,毫无困难就爬过壁球场的边门。接下来,我们就进入一条荒凉的乡间小径,当我们再度潜近图书室外墙的窗户底下时,什么鬼影子都没看见,也听不到这个熟睡中的大街传来任何脚步声,我们宛如凝结的夜露或诗歌中的花瓣般轻巧,拉菲兹用手臂搭着我,边走边轻声说起话:

“所以你和纳米斯说过话——或者也谈了不少?我在跳舞时,隐隐约约听了些什么。我听到几个字,小兔宝,我想是我的名字。他是我所知道最贯彻始终的人,而且从年轻时代起就未曾改变,他终究会捐些钱出来的,你等着看,而且也会很高兴我促成这件事。”

我马上回嘴告诉他我才不相信。拉菲兹根本没听到纳米斯说了他什么,但就算我把我们的对话内容重复一遍,我知道,他也不会听进去,只会重提他的怪论。我于是反问他,为什么他会这么认为呢?

“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拉菲兹说,“我会让他捐钱的。”

“但是怎么做?”我追问,“何时?在哪里?”

“在菲利比呀,小兔宝,我说过我会在那里跟他相见。你对谚语也懂得太少了吧?‘我想到菲利比战场,那是凯撒大帝溃败之处;但我仍不能理解,谁给了老布鲁特斯这个情报!’你或许已经忘掉你的莎士比亚,小兔宝,但你应该会记得这段话吧?”

对这段话,我只是有点模糊印象,却完全不知它本身或拉菲兹的用意,我也老实告诉了他。

“那是一出战争戏,”他回答我,“而现在我们就站在舞台的入口!”

拉菲兹突然停步,此刻正是夏夜黎明前最后一小时,借由邻近一盏路灯的光线,我瞧见他转过身来的脸。

“你刚才也问我何时采取行动,”他继续说,“好吧,那么,就是现在——如果你肯帮我撑一下。”

在他身后是一大扇大窗户,只高过他的头顶,没有上闩,外面装了铁窗,而纳米斯和其他闪亮镶金的名字正高挂在铁窗上的名牌中。

“你没打算要进去吧?”

“如果你肯助我一臂之力,那现在马上进得去;如果你不肯,大概五分钟到十分钟后,我也会进去。”

“可是你身上并没有带那些……那些工具啊?”

他叮叮当当的由口袋掏出一些东西。

“当然不是全套家当,小兔宝,但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需要哪些工具,我很庆幸这次自己没太懒得带东西,坦白说,我差点没带。”

“我想你也不会带才对,毕竟是来到这种地方。”我说。

“那你应该很高兴,”他微笑着,“我们打算让老纳米斯捐献一笔纪念创建者的基金,而且我跟你保证,那将是很大的一笔款项。很幸运的是,我还记得随身带我这串万能钥匙。现在,就看你是否愿意帮助我了。如果你愿意,现在就开始吧!如果不愿意,你就走开,并且——”

“话不要说那么早嘛!拉菲兹。”我探试他,“你一定在来这里之前就计划好了,否则你不会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我亲爱的小兔宝,他们是我的随身用品啊!无论到哪里,只要穿着晚装,我就会带着它们。至于这间破银行,我根本没想过动它的脑筋,若不是为了一百镑的公益捐款,我怎么样也不会来这一趟的。我就拿这么多,小兔宝,而且这次不是为了我自己。况且这件事并无风险,如果我被抓,我只要假装喝了太多香槟而且还钱了事就好。经过那场会议之后,这样做,人家只会当它是一场顽皮的恶作剧。不过如果我继续站在这里大声嚷嚷,他们就一定会逮到我。我看你还是回到床上去吧——除非你决定要‘给老布鲁特斯这个情报’。”

现在,我们已经站着讲了一分钟的悄悄话,而整条街还是像坟墓一般死寂,对我而言,在这里讨论这件事情根本没什么风险。拉菲兹给我下了免职令后,自顾自地的转身攀上窗台,先一只手,接着另一只手,脚像钟摆一样悬空摇晃着,然后两手努力让身体翻转过来,打算慢慢将他自己提上那个窗台,然而依他的身材比例,那个窗台实在太窄了,没有人协助,他根本上不去,看到他这样卖力尝试,我的心软了下来,意志坚强起来,而且我最后终于想出他念的打油诗源自何处——很不好意思,我必须承认,那是读书时代我在校刊上发表的作品。这么说来,拉菲兹比我更了解我那些旧作,而且嘲弄地用它来谄媚我,让我跟他合作。他的策略确实成功了,才不一会儿,我的肩膀已充当为他的踏脚石,他颤巍巍地站在上面,顶在下方的我,则听到一些金属折断的声音,紧接着则是窗框轻轻抬起的细响。

拉菲兹将双手先探进去,而且很快就不见人影,不久又探头出来,将他的手向下伸向我。

“上来,小兔宝!你在里面会比站在外面安全。靠近窗台,我用手臂拉你上来,好,用力!做得很好……上来了!”

不需要详细交代我们在银行内的行动过程。至此我自己也参与行动,守在房子的侧翼,站在通向银行经理私人住家的楼梯口。但我不怎么担心他,因为在这段静悄悄的监视中,我很快就听见楼上传来隆隆的鼻鼾声,这鼾声如雷的作风跟他本人倒十分相配。至于拉菲兹,恰好相反,我一点都听不到他的声响,因为他关起我们之间的那道门,而我的责任是如果有任何动静要立刻警告他。我们逗留在银行的二十分钟内,我几乎不需要给他任何警示;拉菲兹后来跟我说,其中有结结实实十九分钟他都花在锉磨一枝钥匙。他最近才发明了一个装钥匙的厚天鹅绒布袋,首尾附了两个松紧带口,两只手伸进去刚好紧扣住腕口,因此在里面挫平钥匙时,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至于那些万用钥匙,是模仿两家大保险柜公司的典型设计所打造的,而且它们都是拉菲兹自己亲手制作的成品。在罪犯的世界中,并不难发现这些巧匠。

当他打开门跟我招手时,由他的脸部表情我知道他已经成功了,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时最好也别问他什么;而且,当务之急是先设法离开银行。星光已经逐渐淹没在灰蒙的天色中,如果我们能直接奔回温暖的被窝中,那是再好也不过的了——当拉菲兹谨慎的打开窗户张望时,我小声的告诉他这个心愿,突然,他的头猛然缩进来,吓死我了!

“怎么回事,小兔宝?不,你不必怕,孩子!我一个鬼影子也没看到,不过谁也料不准,所以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准备好了吗?现在跟着我,不必在意这扇窗的高度。”

接着他轻巧地跳下街道,我也紧跟着,然后他右转(未循来时路般左转),并且一改先前之悠闲步调,转而急速敏捷离去。我们俩像落荒而逃的老鼠溜过广阔的校区教室,天色已比刚才更明亮了,几乎都可以看见廊柱底部的阴影,我们跑过左侧的教师宿舍后,两旁已没什么房舍可掩蔽,所以我们只能努力跟太阳赛跑,尽量沿着史脱克立大道的树篱前进。

“你刚刚有没有看到纳柏房里的灯光?”领头跑的拉菲兹喊着。

“没有,怎么样?”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回答。

“那是他更衣室里的灯。”

“是吗?”

“我以前也常看到那盏灯,”拉菲兹继续说,“他的睡眠一直不好,耳朵又尖的不得了,以前我好几次差点就要被他追上!我相信他其实心里知道是谁,但是纳柏是那种没有证据就不会指控你的人。”

我跑得快要断气,在速度上,拉菲兹就像只迎风前进的快艇,而跌跌撞撞的我则像大海中的一艘破舢板,而且还碰上狂风暴雨,每动一下就几乎要沉进海底。突然,谢天谢地,拉菲兹猛然煞车,而那只是为了要告诉我,请我停止大声气喘。

“没关系,小兔宝!”他说,脸上的表情在曙光中更明显了。“历史再一次自曝线索,我跟你打赌我们被纳柏盯上了!快点,小兔宝,没命的往前跑,你不必管我。”

我没有跟他争论,他随即离去,我毫无办法,只有尽力跟上,我很想干脆放弃,完全让拉菲兹去应变,反正一向也是如此。我一直不太能吹风,加上已在户外溜达了数个钟头,对我更形吃力。拉菲兹受过第一级板球队的严格体能训练,他想当然耳是不会可怜我或纳柏;然而我们那位老师以前也是牛津大学的马拉松选手,他跑起来还是不比我差。完蛋了,正当我筋疲力竭蹒跚欲倒时,我听到他的跑步声在后头响起。

“快点,快点,他就要追上了!”

拉菲兹转过头来大叫,而我也清楚地听见后头一阵沙哑的冷笑紧紧跟随。现在天色已露鱼肚白,清晨的薄雾让跑步中的我喉咙极不舒服,冷空气如利针刺进我的肺部,我咳了又咳,跑地颠颠倒倒,最后,一点也不意外的,我宣告了比赛结束——我猛然栽在路上。老纳柏奋力赶上我,狠狠地丢了一句话过来!

“你这只畜牲!”他怒吼着,正是我以前熟悉的咆哮声。

当拉菲兹听到我跌倒时,他也放弃挣扎了,我双手双膝着地,正好看见他和纳柏正面对上的表情。在灰白色的雾气中,拉菲兹轻快地微笑着,身体向后仰,似乎感受着满心的喜悦,并欲将他的快乐跟我们分享;然而,比较靠近我的老康健纳柏,显得阴沉而严酷,在我们读书时代还是黑色的胡须现在已经转成灰白,上面沾满露珠。

“我终于还是逮到你了!”他说:“没想到多花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那你比我们幸运多了,先生。”拉菲兹回答说:“因为恐怕我们追的那个人已经溜走了。”

“你们追的人?”纳柏重复一遍。

他茂密的眉毛紧锁着,我则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我们正在努力地追赶,”拉菲兹解释,“而你也看见了,我们也有人因此累倒了,也许我们追着跑的那个人也跟我们一样无辜。”

“别无中生有了,”我们的追逐者尖刻地说着,“我想你指的该不会是我们学校中的人吧?”

他说着,语气就跟以前一样带刺、锐利,可是拉菲兹也不是省油的灯。

“先生,我不是在无中生有,不,我的意思是,一开始时我可能搞错了,但当我熄灯后,我确实看窗外有一个可疑的身影,他手上拿着靴子,蹑手蹑脚穿着袜子在前进——一定是这样你才会没听见他的声音,先生,那样子走比穿胶底鞋走安静多了……一定就是这样!那时,小兔宝刚刚才离开,所以我拉他一起出来,打算要扮演一下侦探的角色,但当下却已经找不到那家伙的踪影!我们搜查了廊柱——我想我听到他在那里的声音——但是我们还是白费功夫,就在我们准备要离开时,他却在我们眼前走过,所以我们拔腿就追。他当时人在哪里我毫无概念,而且也不像是在做坏事,只是我们觉得应该弄清楚。他一开始就跑得很快,偏偏可怜的小兔宝又耐不住早晨的冷风。”

“你应该放手去追,不必管我。”我边说话边爬起身来。

“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别管那家伙了。”老纳柏的口气也明显温和起来,“你们两个最好跟我回房去,也该吃些东西驱驱清晨的寒气。”

你们应该不难想像,我们是多么爽快的就答应了,虽然我必须承认,在学校时,我从没喜欢过纳柏这个人,我还记得当时他那张刻薄得出名的利嘴和种类齐全的臭绰号,其中大部分是我在受教三个月内精心为他构思的。现在我还发现他藏有一瓶非常香醇的苏格兰威士忌、一盒上好的雪茄和说不完的轶闻趣事,他遣词用字之慧黠尖酸,决不下于一个仍在就学的大学生。他引得我们笑声不断,直到教堂的钟声响起,才摧促他不得不出门。

拉菲兹的那番胡言乱语,并非刻意诋毁其他校友或违离人情是故,只是迫于师长在上,不得不巧言欺瞒,对此,在我看来,拉菲兹并不感惭愧。的确,这对他一点也不构成困扰,而且第二天他瞎掰的故事一下就传遍校园。纳米斯是第一个向我们表示感谢的人,他感谢我们用心维护他的财产,而这桩意外也很讽刺地让拉菲兹和他的新受害者之间建立了友好情谊。无论如何,我必须承认,对我而言,在校友会第二次开会时我表现的相当不自在,因为拉菲兹只自顾自地在赢取掌声,不像以前一样站在我身边用自己的方式说自己的故事。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增添了什么新的细节,我只能在接受别人全心的赞美时,仰赖他机警地带着我见招拆招。

次日早晨当我们的火车到站时,我打心底感谢上天厚爱,而那位可怜而且尚未起疑的纳米斯还特地前来,站在月台上用力挥舞着双手祝我们一路顺风。

“真幸运,我们没有继续留在纳柏那里。”拉菲兹边说边点起苏利文烟,并打开《每日邮报》,翻到窃案的报道。“有一件事,纳柏这只永远早起的老鸟应该会想到。”

“什么事?”

“应该会有人发现,前面的大门那天清晨是紧紧闩住的,但是我们却告诉他,我们是从那里追出来的。纳柏如果想到这一点,我们说不定早就被逮捕了。”

拉菲兹在那里拿了大概一百镑的金币,而且当然没带走任何形式的纸钞。一回到城里后,他立刻先寄出他自己的第一笔二十五镑捐款给创校者基金会,而后才开始投入他的第一级板球赛程。而我也知道,其余款项他将会等风声稍歇时再分期汇出。然而这时出现一个奇怪的巧合。在同一个时间,有一笔一百镑金币的捐款,汇入创校者基金会的账户里,捐款人只简单的署名为“校友”。这笔捐款的收款人,正好是邀我们回校的那位主人,也是现任的校长,他写信给拉菲兹,庆贺他的最后那场演说有了具体成效。我并没有看到拉菲兹回给他的信,但不久就听到有人提到那位秘密的捐款者,据说不是别人,正是螯子纳米斯本人。我询问拉菲兹这件事,他回答我说,如果老螯子如同往常前来参加大学校际赛,而他们又有幸碰面时,他会当面问他。

他们果然巧遇。我当时很幸运的刚好陪着拉菲兹在球场旁散步,走到运动馆前,就迎面碰到我们这位不修边幅的老朋友。

“我亲爱的老友,”拉菲兹热情呼喊他,“我听说你私下捐了一百镑金币给那个你公然抨击的活动。不必否认,而且也不必因为大家都知道了而不好意思。听我说,你发表的言论很有道理没错,但是像这种活动,不管我们是否真心赞同,都应该全力支持。”

“一点也没错,拉菲兹,但事实上——”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但不要再说了,一千个人之中也找不出一个人会像你这样做,更别说是匿名行善,这可是一万个人里也找不到一个罗。”

“但是为何你们会认定是我呢,拉菲兹?”

“每个人都这样说,你回去以后,便会发现这事已经传遍校园,所以你就要成为当地最受欢迎的人了,纳米斯!”

我从没看过这个笨重、难看、坏脾气的人比此刻更形困窘过:他浑身的尖刺仿佛都被磨平,他那张满脸通红、犹疑不定却聪明的脸庞,充满了温暖的表情。

“我这辈子从没受人欢迎过,”他说,“我现在也不想用钱买别人的欢心,坦白的对你说,拉菲兹——”

“不要说了!我不能继续听下去了,大会的铃声已经响起。你不应该因为我称赞你是一个慷慨的老好人就发脾气,纳米斯,其实你一直都是很好的。再见了,我的老友!”

然而纳米斯又留了我们一会儿,他已不再犹豫,有一道新的光芒闪过他脸上。

“我是这样吗?”他喊着,“那我要再捐献一百镑金币出来,而且一定会让捐款差额补足。”

当我们走向我们的座位时,拉菲兹变得心事重重,他好像什么人都看不见,也不发一语。午餐后,他也没有去观看前半小时的比赛,相反的,他邀我一起到练习场边散散步。到了那里以后,我们很快的发现两个远离人群的座椅。

“我不常对我做过的事情后悔,小兔宝,如你所知。”他这样开头,“但从刚才开始,我觉得很后悔,我对老螯子纳米斯深觉过意不去,你有没有瞧见他知道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受人欢迎时他的反应?”

“我看到了。但你跟这件事无关啊,我亲爱的朋友。”

当我们的眼睛相遇时,拉菲兹对我摇摇头。

“每件事都跟我有关。我怂恿他去说那个卑鄙的谎言,我早就算好他会,而且他也快要同意了,然而,在最后关头,他找到让良心过得去的方法,所以那第二次捐出来的百镑金币将成为一份真正的礼物。”

“你是说他会用本名捐出?”

“同时也代表他本人真实的意愿。我亲爱的小兔宝,你难道真的不知道,我把我们从银行偷回来的那一百镑金币用到哪里去了?”

“我知道你大概会怎么处理它们,”我告诉他,“但是我不知道你除了用自己的名义捐了二十五镑外,又多捐了钱出去。”

拉菲兹猛然从椅子上跳起来。

“你认为那笔钱是从他那里来的?”

“当然啊!”

“用我自己的名义?”

“我是这么想。”

拉菲兹觉得不可思议地瞪着我看了好久,然后又盯着运动场内白色的计分板看了一下。

“我们最好还是回去看球赛吧,”说他,“从这里很难看清楚布告板,不过我相信,这会儿又有一个人出局了。”

<hr />

注释:

正文 恶夜/A Bad Night

曾有过那么一场小型的婚礼,引起了拉菲兹和我的觊觎。那位新娘居住在摩尔河畔一个恬静偏僻的居所,家里只有一位新寡的母亲,和一位患有哮喘病的弟弟。新郎家里相当富有,亦居住在同一个区域,两方家族都已在此片土地上生活有数代之久。这对新人收到成堆的结婚礼物,摩尔河畔的漂亮新居有好几个房间都塞满了,也因为其价值不菲,所以还请位于契皮塞的窃案保险公司办理特别的保险业务。我不知道拉菲兹从哪里得到上述这些情报,我只知道后来证实每一个讯息都很精确。老实说,原先我对这件案子并没有太大兴趣,因为拉菲兹跟我说是一个人就可以搞定的案子——而他自己正是当然人选;然而在最后一刻却不得不换人接手,因为拉菲兹突然获选为板球第二联赛的英国代表队队员。

一瞬间,我看到我窃贼生涯中的良机。这么多年以后,拉菲兹终于又有在球场上为国争光的机会,他从没想到他会再度受到征召,他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因为这场在欧山崔佛德的比赛,将于七月第三个礼拜四、礼拜五及礼拜六进行,但他早就安排好要在那个礼拜四晚上动手——那场婚礼即将于星期四晚上举行。拉菲兹被迫要二选一,而我有始以来第一次帮他做了决定。我告诉他,在苏瑞那次,我证明了我有能力接手他的工作,不只这样,我更对他强调我的法定权利及他的国民义务,而且看在国家及我的面子上,我恳求他给我一个机会;也是破天荒以来第一次,我说服了他。于是在比赛前夕,拉菲兹送出他的电报。而后我们匆匆赶往伊雪,查勘那条以迂回著称的路径。那就是明晚我奉命执行任务时的必经之路。那天晚上六点左右,我隔着一辆餐车的窗户接到他最后一次的指示。

“答应我,绝对不要带左轮手枪,”拉菲兹轻声交代着,“这是我的钥匙;在办公桌里你可以找到一枝自卫的棍子;如果你喜欢就随身带着——不过你拿了这玩意,我还真怕你不知道怎么用。”

“果真如此,我就上吊给你看!”我小声的回应他,“不管我做了什么,拉菲兹,我绝不会丢你的脸的;而且你会发现我做得比你想像的还好,我绝对值得你信任,你再这样不放心,我就要发脾气了。”

我真的要发火了,所以在他还迟疑着没打算进去休斯顿车站前,我就先装酷转身离开。其实我看到了他眼中的疑虑,但我自己最知道我根本没什么好害怕的。这么多年以来拉菲兹都错看我了,现在正是我要向他证明的时刻,他对我的应变能力和警觉性竟没有一点信心,实在令人生气。我一向对他十分忠贞,祸福与共,即使遭逢困境,我还是坚定的跟他站在一起。我算是他最得力的左右手,然而拉菲兹却一直把我当傀儡般使唤。这次,我终于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人;我总算候补熬成主角,而且我希望拉菲兹能为我这次代他出征而感到欣慰。

第二天晚上,我首先从伊雪戏院拥挤的观众群中挤出来,赶紧下楼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这个夜晚是如此沉静,阴云密布,往汉普顿街的路上——至今这个社区的建筑师仍非常以它为傲——仍是我所知道最黑暗的一条道路。前面的一里路都还是窄弄狭巷,在仲夏季节,看起来就像是落满枝叶的绿色隧道。这个时间两旁没有一丝光线透过来。很自然的,因为处在摸黑状态,我老以为自己被跟踪,因为如果我一停下脚步,我身后不远那个脚步声也就停下,但当我继续前进,它们又适时地跟上,我边走边擦拭前额的汗水,并重复做了几次实验,经过一再出现相同的结果后,我才明白原来这是我自己的脚步声的回音;而当我走出这条窄径后,果然就听不到这回声。接下来是一条笔直、毫无遮蔽的道路,我也很快由先前的惊恐中恢复过来。现在我能清楚看到前面的道路,而且知道后半段应该会平安无事地抵达,只是不保证能免掉类似的冒险经历。跨过摩尔河上的一座桥后,我正打算左转,却正面对上一位穿着胶底鞋的警察,我称呼他一声“大人”,然后继续直行数码后,才冒险弯进另一条路。

最后,我终于翻过一扇花园的边门,并绕过几个黑窗户和一片露湿的草地,这段路真是辛苦,所以当我偶然发现一张花园凉椅时真是高兴极了,它刚好隐蔽地放在一棵西洋杉树下面,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就坐下来休息几分钟,并抬起双脚让它们晾干,后来干脆把鞋子脱下来,以节省时间。然而我也开始懊悔我为什么要这么卖命,为什么一定非得向那位缺席的主角证明我的价值?我其实也还有自知之明,我知道再怎样模仿,也比不上他天才的演出。最后我从裤子中掏出火柴,为自己点燃一根短短的苏利文烟,在这种时刻,拉菲兹绝对做不出这种事,但我希望事后能告诉他,我偏偏就这样做了,而且事实上这样做让我有点又乐又怕,我甚至有点好奇,若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状况会如何?不过我越来越不耐烦这场折磨,也不打算再坐下去了,所以等我在湿草坪旁抽完我的烟,我便开始穿起鞋子,穿过碎石小径走向通往收藏室的门。此时我听到一种特别的声音,它是压抑着的喘气声,由我所在的位置上方传出来。我僵立在原地,我这种站在雾湿草坪上专注倾听的姿势,一定被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从窗户里传出一个恼怒的喊声叫住我。

“你是谁?”他气喘吁吁的问。

“一个调查员,”我回答,“保险公司派过来的。”

我毫不犹豫地说出这个胡扯的答案,这是拉菲兹事前替我设想好的,用来应付突发状况,我只需像我接受训练时那样照本宣科就好。窗子里又停了许久没有动静,只是不断传出那个隐身男人怪异的喘息声。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派你来?”他的句子拖得长长的,“我们已经受到本地警方的充分保护,他们每个小时都会来巡逻一趟。”

“我知道,梅里寇特先生。”我说,“我才跟他们其中一位在转角碰面,还互道了晚安呢!”

我的心脏开始急速跃跳,我开始害怕了。

“你是从他那里听到我的姓名的吗?”我的讯问者继续追问,并伴着狐疑的喘息声。

“不是,我在出任务前就得知了。”我这样回答,“不过我很抱歉让你看到我在这里,先生,这只是例行的巡逻,不需要打扰任何人。我虽然奉命整夜看守这地方,但其实不需要侵入庭院内,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马上退到外面去。”

全都是我自己在瞎掰,如果这番说词能成功,我想我会比较有信心些。

“没有关系,”年轻的梅里寇特回答我,严厉的声音比较缓和些,“我刚刚才被这该死的哮喘弄醒过来,看样子又得坐在椅子上失眠到天亮,你最好能上来陪我,这样子就可以一举两得了。站在那里别动,我这就下去给你开门,让你进来。”

这样一个进退维谷的困局是拉菲兹事先没有料到的!站在外面,处在黑暗中,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应对;然而这样毫无准备地进入屋内,其困难和危险度无异加倍。确实,我早先已经特意穿上调查员的外衣和黑色圆顶礼帽才出这趟任务,然而我这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调查员。另一方面,既然自称要来看管礼物,我如果拒绝进入屋中势必会引起怀疑。不过不管早或晚,反正我终究是得制造机会进入这栋屋子,这是最重要的考量,所以我最后决定正式面对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

在那间收藏室的上方,可以看到点亮火柴的闪光,那扇门的窗户因而被照出轮廓,很像空白的画框。不久天花板上便映照出巨大的身影,接下来的半分钟,我想起得先将自己的鞋带系紧。透过外门的毛玻璃可见到那抹微弱的光线缓慢地由走道下来,当大门被打开时,我看到一个可怜兮兮的家伙,手上举着一根烛心闪烁不定的蜡烛。

我曾经见过看起来只有实际年龄一半的老人家,也见过比实际年龄老一倍年轻人,但从不曾看过像他这样嘴上还没长胡须的男孩,背部却已驼得像个八十岁的老头,每一次呼吸都要喘上半天,还颤抖个不停,走路蹒跚、摇晃几至窒息,移动每一个步伐都艰难地像会要了他的命一样。尽管他身体这么难过,小梅里寇特还是用敏锐的眼光彻头彻尾检视我一遍,好一会儿之后,他才让我拿蜡烛跟着他上楼。

“我不应该硬要下楼来的,这下子状况更恶化了。”他勉强迸出两句话,“而且很可能又会再有一次剧烈的发作。你必须扶我一把,你要上来吧?这就对了!你知道,我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糟糕。待会可以来杯上好的威士忌。礼物都还安然无恙,如果有什么奇怪的动静,你在里面会比在外面听得还清楚。我可以了……谢谢,我们必须尽量小声一点,否则会吵醒我母亲。”

我们花了一些时间才费力爬上狭窄的楼梯,空间恰好只够我扶着他一只手,所以他的另一只手便抓住楼梯扶杆,而后我们慢慢攀登,一步接着一步,每走一步都得停下来让他喘气休息,在楼梯中段的平台时,他更喘得像是军队在开战似的。最后我们终于抵达温暖舒适的图书室,旁边有一扇门可以通向他的卧房。这趟费力的旅程已经耗尽我这位新朋友讲话的力气,他工作过度的肺部不断呼啸出狂风,他只能用手指着我们刚才进来的那扇门,我会意的顺从他的手势将门合上,然后走到桌旁,张罗着他留着过夜喝的酒瓶和杯子。我给了他将近半杯酒,他向后靠在椅子上,原先那种剧烈发作的痛苦似乎慢慢平息下来了。

“我是个十足的笨蛋……尤其在睡觉方面,”他间歇迸出零碎的字句,“平躺下来简直比死还难受……尤其是天气好的夜晚。请你帮我拿那盒棕色的雪茄……在桌子那里。对了……实在太谢谢了……现在请帮我点个火!”

这个哮喘病人咬掉雪茄的两头,紧接着我就被刺鼻的烟雾熏得快要窒息。从没看过比这更夸张的治疗法,简直就是一种慢性自杀,然而却也可以看出他的气喘症状似乎有些好转。最后这位痛苦的受难者终于能挺直身体坐好,并且一口饮尽他的酒,随即满足地叹了一口气,我也跟着叹了口气,因为目睹了一个黄金年华的年轻人如此痛苦地挣扎求生。他有着令人喜爱的外表,他的笑容宛若冲破黑暗的第一道曙光;而且他一开口就先向我致谢,虽然对我而言那只是举手之劳。

这让我实在觉得羞愧,不过也提醒我现在扮演的角色,我早有心理准备,要小心应对他接下来更加深入的盘问。

“你知道吗,”梅里寇特说,“你实在一点也不像我想像中的调查员。”

“我很高兴听你这样说,”我回应他,“如果一眼就看得出我的身份,那我穿便衣时不惨了?”

对方笑喘着表示确是。

“确实有道理,”他说,“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保险公司能找到你这种人才,来从事这些危险的工作。我也为自己高兴,”他很快接着说,“本来以为又要像以前一般,一个人孤独煎熬度过漫长的恶夜,但现在竟然找得到你来陪伴我,你真是个雪中送炭的好人。要来一杯吗?这就对了。你不会刚好带着一份晚报在身上吧?”

我表示我原来买了一份,但很不巧把它留在火车上了。

“板球争霸赛打得怎么样了?”

我这位哮喘的朋友大声追问,坐在椅子上的身体猛然前倾。

“我可以告诉你,”我说,“我们先攻——”

“噢,这个我已经知道了,我吃中饭时已经看到悲惨的得分报道了,我们后来到底拿了多少分呢?”

“我们在赢分当中。”

“不会吧!赢多少?”

“七次的三柱门进球,已经超过两百分了。”

“谁得的分?”

“拉菲兹,一人独得,在接近比赛结尾他拿下六十二分!”

我自己都听得出我声调中的洋洋得意,虽然我已经极力控制不要泄漏情感,不过小梅里寇特狂热的表现给了我正当的理由,他高兴地咯咯笑着,然后又喘起气来。

“好家伙,老拉菲兹!”他每一次停顿都又再喘上半天。“最后才被选上,而且还是主投手!先生,他真的是我心目中真正的板球员;感谢老天,我们必须举杯为他的光荣战绩庆祝!唉,这个可笑的哮喘病。酒精对脑袋的影响不输被毒蛇狠狠咬一口,但是它却可以让一切变得轻松,甚至帮人度过难关。如果你去问医生可不可以喝酒,他们一定会告诉你:对哮喘病患者有不好的影响!只有一位医生可以对付哮喘,他就是靠戊烷基中亚硝酸盐让我减轻症状的。这些抱怨听起来很可笑吧!无论如何,打起你的精神来,你至少不必担心下一次的呼吸,这对你一点都不成问题。好了,好了,让我们举杯祝福A.J.拉菲兹好运,希望他明天一早能够再冲上一百分!”

他挣扎站起身为拉菲兹举杯,而我仍稳坐椅上。我深深觉得自己跟拉菲兹与有荣焉——就是因为不必担心我,他才能创出佳绩供人谈论,他才能够在这次的板球争霸赛中独得上百分。失败的滋味或许还更好一些,至少会让人紧张、探想一番。即使是拉菲兹可能也无法想像,我能跟我要行窃的屋主之子举杯畅饮,相谈甚欢,我不只尽心照料他、佩服他努力求生的勇气,甚至真心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老实说这真是十分为难,在我们如此交谈之后,我怎么狠得下心偷他或他家的财物?但我人都已经闯进来了,这种挣扎矛盾拉菲兹是永远永远也不能理解的。

不过这还不算最糟的,直到目前为止,我都还不能确认小梅里寇特是否已经信任我了。打一开始我就害怕这一点,而到现在(两杯酒还未必能影响一个男人的判断),他差不多是向我承认他不信任我了。他说他的哮喘病是如此的可笑(他坚持这个说法),所以他不必烦恼我只想盗取那些礼物而不是看守它们,因为即使我要如此,他也莫可奈何。我只能淡淡地赞赏他的幽默。接下来他的报应就来了,比先前更猛烈几倍的哮喘再度攻击他,他与呼吸器官搏斗得更快速、更激烈,前面的那些方法都失效了,我点燃一根烟递出,但这只可怜的困兽根本连吸入的力气都没有;我又斟满一杯威士忌酒,但他只能用手推开、拒绝。

“戊烷基!拿戊烷基给我!”他急喘说出,“在我床边的桌上有个小罐子。”

我冲进他的房间,迅速拿着一个装着许多圆匣的罐子跑回来,它看起来很像一圈玩具纸筒用的白棉布条;这年轻人用他的手帕压破其中一个圆匣,而后立刻将脸埋入其中,我非常靠近地望着他,鼻孔闻到一股清香,味道类似一种神奇的油膏,他的肩膀不再因剧痛而颤动,惊天动地的喘动也转化成急速但轻巧的呼吸声,残酷的搏斗骤然停止,现场顿时有种诡异的沉寂。此时他蒙起来的脸部已经胀红到耳际,等了许久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我,猩红但冷静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协调,好像是我的视觉错乱。

“它把我心脏里的血液都抽掉了,”他喃喃自语,“差点我就玩完了!没有医生在场的话,没人能熬过连续两次的发作,只要一次,就够让我闻到地狱硫磺的苦味……喂,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听到什么声音?如果那是警方的人,我们该跟他打声招呼。”

那不是警察,在那阵突然停止的时刻,我听到的并不是户外传来的声响,这个声音,是脚步声,从楼下的房间传来的。我跑到窗边,探身出去,下面正是收藏室,它隔壁房间有微弱的光线照射出来。

“有一间房间正是收藏礼物的地方!”梅里寇特在我身边小声低语。

当我们两人同时后退时,我像从未注视过他似的望向他。我像个老实正直的家伙坦然看着他,这个奇迹让我获得重生,我的困扰解决了……我不得不然。我决定停下所有的计划!我早对自己这些行为感到憎恶,这事打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成功,但现在我终于甘心面对这个事实,对于拉菲兹或这个哮喘病人,我不再感到束手无策,我打算同时跟他们两个玩游戏,因为我要玩的是同一种游戏,这样一来,既可以保持住身为窃贼的颜面,而且也能重拾我早已丧失的些许人性。

想着这些事的同时,我们仍面对面站立着,并倾听楼下的细微动静,我们的眼里都隐隐透着不安。一声蹑足前进的闷响——想像的成分高过实际听到——我们同时向对方兴奋莫名地慎重点头,此时梅里寇特就像刚才一样虚弱,潮红的血色已经从他脸上褪去,而他的喘气声势必会打草惊蛇。我比手势要求他留在原地,把那个人交给我对付就好。此时小梅里寇特突然含着整晚守夜时一再令我不安的乖巧眼神,附耳对我说了一些话,弄得我的心情忽冷忽热的。

“我对不起你,”他说,右手放在睡袍的口袋中。“我想过头了——请不要在意我想了什么,我很快就知道自己是错的,我……我整晚一直在口袋里握着这玩意儿!”

他拿出他的左轮手枪,像是举行和平宣誓仪式般地转交给我,不过我并未伸手去取,我绝不会剥夺他手中的依靠,想都不会这么想。我只是轻轻握住我口袋中那根短棒。在楼梯转角平台处,我抽出拉菲兹的小武器,将我的右手腕穿入棍子的皮环,握紧并高举过肩,然后,偷偷下楼,如同拉菲兹曾教过我的方法,尽量贴着钉上厚木板的墙面。我感觉我应该没弄出任何声响,因为我发觉有扇门并未关上,房间里透出光线,在我接近门口时,稳定的微光无丝毫闪烁;我咬着呀将门推开,果然里面有一个真正的歹徒已经等着我,还将他的小灯笼举得高高的。

“你这坏蛋!”我大喊一声,尽全力击出一拳,总算将那个歹徒打倒在地。

毫无疑问那一击不算光明正大,那时他正蓄势以待要扑向我,而我真是很幸运地能先发制人。然而紧接袭来的却是我对同行朋友的愧咎。我站在那个失去知觉的躯壳旁边,他手脚大开地俯卧着,我这才发现我袭击了一个毫无武装的人,他的手边只有一个掉落在一旁的灯笼,它还熊熊冒着火焰;而有股难闻的气味,引我急忙用双手将这具昏倒的躯体翻转过来。

我想我将永远忘不了当刻那种无法置信的惊骇——这人竟是拉菲兹!

这怎么可能呢?我不停的质问自己;如果真的有人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那一定就是此刻昏躺在我脚边的这个人了;但他确是拉菲兹,不用怀疑。他身着盗行装——我以前早看惯了,现在却看了难过;他的脸上故意抹地污浊不堪,还精巧地戴上略显红色的篷乱假发;他的衣服是以前他在伦敦转运总站跟着马车后面奔跑时的那套,他的靴子里套着厚厚长裤。我的袭击让他头上多了个血流如注的伤口,这让我恐惧万分。我嗫嚅着跪下来检查他的心跳,回应我的却是从门口传来的喘息声。

“做得好!”我那位哮喘的朋友为我喝彩,“我听见了所有发生的情形——不过请老天保佑,别让我母亲也听到了。我们必须尽量不要惊扰到她。”

我不禁从心底诅咒起他和他的母亲,我的手摸着拉菲兹的胸腔,感觉到其中微弱的脉搏,我硬是告诉自己他应该没有大碍,我甚至开始怪起他来,要说这事有错也是因他而起,而不是我造成的,这根本是个典型的、一再重演的错误。想到这里,我不禁火冒三丈。他每次都表面上信任我,最后又不放心地插上一脚,宁可连夜奔波横度整个英格兰,就为了监视我如何为他工作,结果甚至干脆自己上阵!

“他死了吗?”哮喘病人边喘边问,语气冷酷。

“他才不会。”我回答他,努力隐藏着心中的愤怒。

“你一定是打得很重,”小梅里寇特继续纠缠,“而且我猜你一击就中,你做的真好,否则如果让它用上这东西就不妙了。”

他说者,捡起那根拉菲兹贡献出来反打自己的短棍。

“看来,”我回答并蹲坐着,“他还没死,梅里寇特先生,而我也不知道他会这样昏迷多久,他是一个孔武有力的歹徒,而你又实在帮不上忙——不过警方人员应该就在附近,你可不可以辛苦跑一趟去找他来呢?”

“我想我现在好一些了。”他犹豫地回答我,“这番刺激似乎对我的身体有益。你让我留下来,我可以拿着左轮枪看守他,我保证他不会从我手中逃掉的。”

我不耐烦地笑着对他摇头。

“那就不需再讨论了,”我对他说,“不行。如果他不愿乖乖跟我走的话,我就用手铐把他铐起来,等到早上。他若不好好听话就太傻了,到时又要讨一顿打。”

小梅里寇特站在门口犹豫地望着楼上,我压抑住自己不要急切地看他,可是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好,我去,”他急促地回答我,“我会一个人去,免得我母亲被惊醒过来;而且我也欠你一份情,不只是因为你替我做了那些事,而是为了初见你时,我脑子里产生的那些傻念头,你让我知道自己的小心眼。所以我接受你的建议,抢在我可怜的老气管奏起另一首乐曲之前,立刻出发。”

直到这个好青年转身离去前,我都小心的维持着一个调查员盯住伏地囚犯的景象。终于,他喘气地消失在夜色中;我站在门口看到他踏上小径、消失在房屋的转角后,便再度冲回房间。这时,拉菲兹竟已盘腿坐在地板上,慢慢摇晃他的脑袋,一边还忙着替自己止血。

“嗯、嗯,小兔宝!”他呻吟着,“我的老友!”

“你没有被打昏!”我惊呼出声,“谢天谢地!”

“我当然是昏过去了,”他咕哝着,“不过我脑袋没被打碎,可不是你的功劳。啧啧,看过我上百次了竟然还认不出是我,小兔宝!你根本没看我一眼,也没给我开口的机会,我本来还打算跟你大干一架呢!我们原可以手挽手不慌不忙地走出去的,现在这里已经变得危机重重,虽然你很巧妙的将那个老风管支开,但我们现在只好将到手的财富拱手让给魔鬼了!”

拉菲兹边叨念边起身,而我只能跟着他穿过大门走进花园,他站在那里摸黑找他的钥匙,并且吹熄他的灯笼,将它交给我。虽然我出自本能乖乖跟在拉菲兹屁股后面,但心中满是怨恨,根本不想回他任何一句话。所以接下来原本可以提供几分钟紧张的逃亡情节,不过那可不是熟知拉菲兹或忍受我已久的小说迷们习惯的东西。总之,我们离开后将大门关上,将钥匙挂在花园的围墙上,那不过是六道墙面的第一座。我们逐一翻过那些围墙,终于来到一条小巷子,巷底通往一座回水上的步行小桥,当我们抵达并停留在桥上时,沿岸屋宇都还是静矗于黑暗中。

我对拉菲兹太了解了,所以当他冲到桥头下,拿着一件艾佛尼斯斗篷和高顶礼帽上来时,我也不感惊讶。那些是他在去那栋屋子的路上藏好的,厚袜子脱下来后露出他的黑色漆皮鞋,剥掉破烂宽松的长裤,下面是另一件正式的夜间礼裤,然后他在水边拭去血迹、拔掉假胡子,整个改装过程在还来不及形容完毕的时间内全完成了。其实那些改装对拉菲兹而言尚不够完备,但他同时还要打扮我。他在我的外套外披上他的斗篷,再用一条吉普赛的丝巾围在我的脖子上。

“那么现在,”他告诉我,“你会很庆幸三点十二分有一班车从索宾顿开出来,我们应该可以恰好赶上,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们可以分开走,我不认为现在会有什么危险了;而且我开始想知道那只老风管会发生什么事。”

其实我也是急欲得知。不久我在报上读到他(当然包括我们自己)的冒险经过。后来他很卖力地冲到大路上,这番性急的结果让他付出了代价,他突然连向前迈进一寸的能力都没有,而后他花了二十分钟爬回被锁住的大门前,又再花十分钟按铃叫醒他的亲人。看到报上提到他对我个人外貌的描述,是我思及他那半小时所受到的苦难时,稍感安心的事。

不过我心中还有其他挂念着的事,它沉重地甚至无法用言语表达,每一想起这些事就令我心痛万分。我不只是在自行请缨的工作上败阵下来,在那个事件中,我还差点杀死自己的同志。我完全让敌我易位,最后还弄得两败俱伤。当然这不全是我个人的错误,但是我清楚知道,这和我的怯懦绝对有关系。但我不得不跟这个始作俑者走在一起,他竟然远行了两百多里路来亲眼见证我的怯懦,让这怯懦不断折磨我,让我们以往的亲密友谊突然变得不堪。我是得跟着他走到索宾顿,但我不需要跟他说话。我们沿着泰晤士河堤走,一路上我都保持沉默,不理会他的挖苦,一直到接近渡口,他又把他的手臂搭上我的肩膀,我实在忍不住要不顾尊严开口说话了。

“好了啦,小兔宝,”他最后说,“不管怎样,这整件事中,我算是最倒霉的人了,而且我也愿意先承认是我罪有应得。看你打得我头破血流,我的头发都被血块纠结成一团了。到了曼彻斯特,我要编派个什么样的理由,或要如何上场打球,我完全不知道。我不怪你,小兔宝,我只怪我自己。可是如果这样还不被谅解,那我是不是太可怜了?我承认我犯了一项大错,但是,好兄弟,我会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你的缘故啊!”

“为了我的缘故!”我讥刺得重复着。

拉菲兹表现得更宽容,他完全没听进我的坏口气。

“我是真的很担心你,坦白说,真是担心啊!”他接下去又说,“我的脑袋中全是你被戴上脚铐的悲惨景象,并不是我不能信任你的胆识,兄弟,而是因为你的胆大妄为我才更为你担心,我的心里一直挂念着你。我是在临危受命的情形下进球场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比起当场的情况,你还让我更加紧张;但无疑地,那也是我连创佳绩的原因。你难道没看到报纸上写的吗,小兔宝?这是至目前为止,我‘生命中的巅峰’。”

“是的,”我告诉他,“我知道你在接近比赛结尾时进场,可是我现在不相信那是你本人,我猜想你一定找了个替身帮你上场打球。”

那个时候,对我而言,这个解释比拉菲兹陈述的事实来得合理。

“你恐怕没有仔细读完你的报纸,”第一次听出拉菲兹话语中的不满,“在比赛快要结束,也就是大约五点之前,天空忽然下起大雨。我听说伦敦城里的天气持续闷热,但曼彻斯特却暴风雨不断,才十分钟,球场便成了水乡泽国。我这辈子从没碰过这种事,而这种天气再鬼斧神工比赛也不可能继续进行,但我突然改变了原来的计划。在我回旅馆途中,只有我自己一人,因为我没办法跟任何人分担对你的忧虑,突然间,我一时冲动拦住一个人要他载我到车站,而还来不及再细想清楚,我人已经在那台送餐车上了。我不确定我做过什么疯狂的事,不过它还算不上是荒唐的!”

“却是最高明的了,”我低声说着。

这时候我很好奇是什么动机促成他做出这番轰轰烈烈的壮举及他当时的心态,但没什么兴趣听他吹嘘他的丰功伟业。

“天晓得,”他又继续滔滔不绝讲下去,“曼彻斯特的那些人会怎样想?不过他们又能怎样想?关他们什么屁事!既然比赛停止时我人在现场,如果它再重新开始,我也会准时现身。三点半时我们要抵达滑铁卢车站,所以在我前往休斯顿车站的途中,我还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回艾伯尼、一小时到欧崔佛德,那样离比赛开场也还有一个小时。其实准时到达又怎么样呢?我不认为我还能在比赛中继续得分,不过那样也好;如果在这场暴风雨之后出了个大太阳,他们会越打越好,一旦全场开始骚动时,我会好好封他们几球。”

“我要跟你一起去,”我说,“看着你上场。”

“好兄弟,”拉菲兹回答我,“这就是我对你的感觉,我要‘看着你上场’,就是这么简单。我希望自己在你碰到麻烦时,能及时伸出援手,就像我们默契最好时那般。我比你更了解那个地方,所以我实在无法放下不管。但我并不是故意要让你知道我在你身边,如果事情都如我原先猜想的顺利进行,我一定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回伦敦,你绝对想不到我曾护卫在你的身旁,你将对自己充满信心,也相信我对你完全信任,至于其他的事,就让它们随我进入坟墓。所以我在滑铁卢车站就开始秘密地跟踪你,你也警觉到好像有人追随在后,所以不只一次停下来倾听动静,第二次以后我干脆离远一点,先抄近路到音柏廷附近赶在你前面,期间还先转去步行小桥那里换装。老实说,我比你还早进入花园中,我看见你坐下来抽苏利文烟,我真佩服你敢这样做——不过如果有下一次,你千万不可以再犯。你和楼上那个可怜虫的对话我几乎没漏听一句,就这点而言,小兔宝,你的表现还真是完美。”

我们头上的车站灯光,在逐渐褪色的夏日夜幕中闪动不已;闪烁良久,我才开口说话。

“你认为,”我问他,“我从哪个地方开始犯错呢?”

“在你踏进大门那一刻,”拉菲兹说,“但如果我像你一样走进去了,我也会跟你一样的作法。你根本无法可想,那个可怜虫喘成那样。我是真的十分佩服你,小兔宝,希望这句话会让你觉得舒服一点。”

舒服!我简直醉醺醺了,因为我知道拉菲兹是说真的。透过他的眼神,我看到自己比较勇敢的那一面,我不再为今晚的优柔寡断而感到羞愧,因为他已经原谅我的这些蠢行,我甚至沾沾自喜在险境中表现出君子风范,而似乎拉菲兹也这样认为。他已经全然改变我今晚的挫折感,不过只有一件事除外。这唯一的一件事,无论如何,就算他能够原谅我,我仍无法原谅拉菲兹或我自己——就是他头上那个伤口。在火车上,它看来更是惨不忍睹。

“看看我做了什么,”我呻吟着,“让你大字躺在地上,而且没有一个人有所斩获。那个可怜的病虫说这是他生命中最可怕的一夜,我要说,这也是我们的合作生涯中最惨烈的一夜。”

我们独处在头等车厢的厢房中,拉菲兹在车顶的两排灯火下对我展开微笑。

“小兔宝,我倒不认为我们做得很糟糕。”

“你是说你还是得手了?”

“亲爱的小兔宝,”拉菲兹回答说,“你应该了解我事前花了多少时间筹划这桩小型却高价的犯罪、而且让你来代替我出马我有多挫折,何况我还大老远跑来探视你的工作成果。你也知道我看到什么,我也能完全体谅。我再告诉你一次,如果我处在你的立场,我会跟你做出同样的事情。但我不是处在你的位置,小兔宝,我并不像你那样绑手绑脚。不幸的是,大部分的珠宝都被那对去度蜜月的新人带走了,不过,剩下来的这些翡翠绿袖扣也算是极品,而我不明白为何新娘会将这只美丽的镶钻梳子留下来?这里,你看,这是一把我渴望多年的古董银制烤肉叉子——它们会是世界最漂亮的拆信刀——至于这个精致的金烟盒,装你那些小根的苏利文烟最好不过了。”

拉菲兹将这些精品逐一陈列在车厢对面的沙发垫上,不过让我最高兴的不是这些价值不菲的财物,我最在意的还是第二回对澳洲队的板球联赛。

正文 捕贼器/A Trap to Catch a Cracksman

我才刚把卧室的灯按熄,隔壁房间里的电话便像拉警报般歇斯底里狂响,我半睡半醒地从床上挣扎而下,很快地冲向电话,以免铃声断了。现在已是凌晨一点钟,而我今天晚上才刚跟思威格·摩利生在他的俱乐部内一起共进晚餐。

“哈罗?”

“是你吗,小兔宝?”

“是的,你是拉菲兹吗?”

“我竟然会碰上这种事!小兔宝,我需要你过来,尽快。”

即使透过电话线,我都能感觉到他虚弱的声音中所蕴含的焦虑与恐惧。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不要问!你想不到的——”

“我马上赶到……你还在吗,拉菲兹?”

“你说——”

“你还在那里吗?”

“是……是的。”

“在艾伯尼?”

“不,不,在马吉瑞家。”

“怎么都没告诉我!马吉瑞家地址在哪里?”

“在半月街。”

“我知道了,他现在人在那里吗?”

“不……还没回来……但是我被逮到了。”

“被逮到了!”

“被他那个老拿来炫耀的陷阱逮到,我真是自投罗网,我本来不信邪,但没想到竟然最后还是被逮到……被逮到……最后!”

“他已经告诉我们他每晚都会布下陷阱了!噢,拉菲兹,是哪一种陷阱?我应该怎么做?我应该带什么东西?”

然而每一次回答后,他的声音就越来越虚弱、微细,终至听不到他任何回应。我一遍又一遍地追问拉菲兹是否还在听电话,但在话筒那端只传来接通电话时那种金属线路的低鸣回声。我心烦意乱地环顾房间的四面大墙,听筒仍紧紧地贴在耳际,在一阵唧唧声后,话筒那端紧接着又传来一声笨重的人体瘫痪在地上的恐怖闷响。

惊恐中我赶忙赶回我的卧室,将才脱下不久的绉衬衫和晚宴服穿上,接下来就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后来我发现自己找了一条干净的新领带出来,而且还打得比平常更端正,而且我还记得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件事:拉菲兹正困在某个险恶的陷阱中,而且那露齿狞笑的怪兽已伺机偷偷靠近他,准备神不知鬼不觉给他来个致命一击。我的眼睛虽是盯着镜子在整装,但真正看到的,却是心中的想像,我眼中所见全是那个恶名昭彰的拳击手——那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巴耐·马吉瑞。

一个礼拜以前在帝国拳击俱乐部,我和拉菲兹经人介绍跟他初识,那家伙是美国重量级拳击冠军,他仍陶醉在血淋淋的胜战气氛中,所以吵吵闹闹地跑到我们这边想再找另一个新的手下败将。马吉瑞还没来英国之前,他的声名早已先他一步横渡大西洋,所以伦敦的各大豪华旅馆对他早就敬谢不敏,这也是为何他会在半月街看中一间还未出租的房屋,并且大肆装潢的原因。拉菲兹当场很快地跟这位知名的人身野兽攀上交情,我则在旁偷看他身上刺眼的镶钻钮、珍珠表链、十八克拉的手镯,以及六英寸宽的下巴。我发抖地看着拉菲兹逢迎、厚颜地不断恭维他那些俗丽的饰品,并摆出一副鉴定行家的姿态,那看在我眼里却另有用意。至于我,我则仿若在观看一只恐怖的大老虎。我们最后受邀跟着马吉瑞回家观赏他收藏的其他奖品,对我而言,那无异于羊入虎口,不过它确实是一处令人震惊的虎穴,内外的防备都出奇的坚固,站在那些豪华的家具中说话,甚至还会在椽架屋顶间产生回音。

那些奖品也让人十分惊叹,着实让我大开眼界,见识到大西洋彼岸高级艺术品的精致文化。在大批高级收藏品中,我们把玩了内华达州赠送给这位拳击手的珠宝皮带、一块加州首府萨克拉曼多市民送的金砖、以及纽约拳击俱乐部为他量身定做的纯银肖像。我还记得当我屏息听着拉菲兹询问马吉瑞难道不怕被偷时,马吉瑞得意的回答说他早就设计好一个陷阱,即使是最聪明的窃贼它也有办法活逮,不过他直率地拒绝告诉我们那是什么陷阱。不过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比这位重量级拳王本人更可怕的秘密陷阱。看得出拉菲兹很想戳破这家伙的牛皮——稍后当我责备他这个疯狂的想法时,他并未加以反驳,只是拒绝让我参与行动。没错,我现在是有点幸灾乐祸,因为拉菲兹终归要向我求助;然而当我在电话中听到那声闷响后,我的快感完全消失了,这位永不犯错的超级天才今夜到底栽了什么筋斗?

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之前,巴耐·马吉瑞才在英国本土上进行第一场比赛,显然的,他不可能再维持比赛前密集训练时的状态,而且我猜,比赛后这头几个小时,应该是这恶徒最放松戒备、最无力保护自己和财产的时候;何况,打赢一场浴血残忍的比赛,那可怕的巴耐不可能不受到什么重创。但那声怦然倒地的巨响代表什么意义呢?难道是那位冠军自己受到他拳击生涯中的致命一击?拉菲兹是最有可能击出那拳的人——但如果真是如此,他不会使用那种口气讲话。

要不然,要不然会有什么其他的状况?我不断反反复覆思索推敲,边穿衣服边想,坐上奔往半月街的载客马车时还在想,它成了我脑袋中唯一的问号,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弄清楚当务之急,才能决定如何应付摆平它。时至今日,每一想起当时我为打探消息所想出的鲁莽之计,我还会感到心惊呢!我步步为营的接近那位拳击手的房子——你们一定要记得,我晚上才刚跟思威格·摩利生在他的俱乐部一起共进晚餐。

对于大门打开时我要如何应对,我最后终于有了点想法。我们那通电话最后之所以那样惨淡结束,很可能是因为巴耐忽然出现而且施加暴力。所以我决定告诉他,拉菲兹和我打了一个赌,说他能通过这个捉贼陷阱,而我就是要来看看到底是谁获胜了;然后我将视情形而定,看看要不要承认那通将我吵起床的电话是拉菲兹打的;万一,我对马吉瑞的设想完全不对盘,他根本还没有回家,那时就视来开门那位佣人的反应而定了。不过,到时非得不择手段地将拉菲兹抢救出来不可。

到了那里我一再按铃都没有回应,因而多出许多时间再度考虑。门内的大厅陷在黑暗中,不过当我由信箱口偷瞄进去时,可以看见后面的房间露出微弱的光束,那正是马吉瑞放置他的奖品并设置陷阱的房间。整栋房子都静悄悄的,难道他们在我着装、上路的短短二十分钟内,就已经将闯入者送到文拿街的警局去了?这真是个可怕的念头;不过我仍不愿相信,持续按着门铃,只是很快的,我心中的疑虑和种种推测,便随着另一个事件而消逝。

一辆四轮马车安静地从皮卡地里方向进入这条大街,而且吓了我一大跳地停在我身后,那时我正由信箱再度窥视室内的景象。那位衣衫不整的拳击手及他的两位同伴左摇右晃地从马车上跳下,于是我刚好被逮个正着。在门的正对面有一盏路灯,我可以看到那三个家伙就着光线凝视我的样子。那位拳击手在比赛之前,怎么说也称得上威风凛凛,如今却是眼圈发黑,嘴唇浮肿,帽子斜斜戴在头后方,而领结也垂挂在一只耳朵上。陪伴他的是他那位苍白的北方佬秘书,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不过和马吉瑞在拳击俱乐部初识时曾见过;另外一位伙伴衣着相当华丽,身上带着闪闪发光的金饰。

我绝对忘不了但也说不出马吉瑞大声讯问我是谁、在这里想干什么的那些粗鄙用词。无论如何,感谢思威格·摩利生的盛情,我从容地提醒他,我们才在那里见过面,而且告诉他我当时唯一想得起的借口。

“就算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你也一定记得拉菲兹的,那晚你曾经展示你的奖品让我们大开眼界,而且还欢迎我们在你打完拳赛以后,不管白天夜里随时前来拜访你。”

我还打算告诉他我希望拉菲兹已经来了,因为我们拿他那个抓贼的陷阱打了个赌。不过这个妄举马上被马吉瑞鲁莽的打断了,他可怕的拳头放松,转而热情地握着我的手,另一只手还不断拍着我的背部。

“你不早说!”他嗓门张大喊着,“我差点误认你是那些该死的小偷,不过我现在完全回想起来了,如果你没有赶快表明身份,说不定我的拳头就扁到你脸上罗,乖宝宝!我真的会这样做,保证!进来,进来,到里面好好喝一杯……妈呀!”

那位秘书用大门钥匙一打开门,就马上被拉住衣领甩到后面。里面房间透出光线,流泄在狭窄楼梯的栏杆之间。

“我的密室里有灯光!”马吉瑞大声地耳语道,“那扇该死的门也被打开了,钥匙还在我的口袋里哪!而且我们离开时还特地上了锁。我们才提到窃贼不是吗?老天,多希望能活捉一个!先生、小姐们,站在原地别动,我来了!”

然后这个庞然大物就蹑手蹑脚溜进去,活像要上场表演的大笨象,走到打开的密室门前时,我们突然看见他的左手像个活塞般快速旋转,头部也向后仰成一个备战角度,不过下一刻他握紧的拳头却又松开,双手互搓着,接着就看到他站在打开的书房门口笑得东倒西歪。

“过来!”他大声地招呼我们三个过去,“过来看看,有一个该死的不列颠小贼像张烂地毯似的昏倒在这里,而且像被钉死了一样。”

想想看我仿若听取判决的心情!那个苍白的秘书一马当先带头冲过去,金光闪闪的小姐紧跟在后,而老实说,我那时差一点就夺门而出——反正那扇门从打开后就一直没有关上。最后,我还是把它关上了,唯一可堪告慰的是,我仍陪着拉菲兹一起关在门里面。

“寒酸、下流、无知的怀翠普人!”我听到马吉瑞喃喃自语地咒骂着,“如果宝华利黑街的小混混也堕落至此,那就毁了。哼,你这个小贼,我不想打你的丑脸以免弄脏我的手,不过如果我现在穿着厚马靴的话,一定把你踹到灵魂出窍、老子高兴为止。”

经过这番折腾,我很主动就加入现场,不过有好一会儿,连我都差点辨认不出被他们围在中间那个可怕的东西。那人的脸上并没有假发遮掩,不过乌黑的程度不输扫烟囱的工人;另一方面,他的衣服也是我没见过的,比起拉菲兹因职业目的而穿烂的旧衣服更破烂,所以,第一眼看去,我很难确定他究竟是不是拉菲兹。不过我还清晰记得打断我们对话的那声倒地巨响,而现在那个毫无生气的小贼正是直挺挺地倒在墙角,电话听筒还悬荡在他的身上。

“你认识他吗?”那个秘书问我,当时我正惊恐万分地瞪视着那具瘫痪倒地的身躯。

“老天保佑,不认识!我只是想确认他是否已经死掉了?”我对他解释道,并告诉自己他是拉菲兹没错,而且他已失去知觉。“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换我发问了。

“我也想知道。”

那金装女郎也跟着附和抱怨,她一直在一旁没用的鬼叫鬼叫,最后终于躲在一座华丽的风扇后面找地方坐下。

“我会找出答案的,”那位兴奋的秘书说,“无论马吉瑞先生是否下令,我都乐意效劳。”

不过得意洋洋的巴耐正站在火炉前的波斯地毯上,用一种亢奋得很难形容的胜利笑容望着我们。这房间被布置成书房,家具都极具艺术性——如果你认为把氨熏橡木做得奇形怪状是艺术的话。除了使用的专门术语和那个低下巴之外,巴耐·马吉瑞此刻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传统职业的拳击手,我早已浏览过他的房子,这房子全权由一家走纯艺术路线的装潢公司所设计布置,而这房间就好像特别为我们这场悲剧的场景而设计:金装女郎正像一条摊平的鲑鱼,躺在一把附有巨大钉饰和织锦靠垫的怪椅子上;那位秘书先生靠着写字台站立,那写字台上环绕着粗重的金属铰链;拳击手自己的身后则是一面用橡木和瓷砖建构出的精致墙面,中间嵌入一座壁炉,他的弹型头部上方还挂着一座铅镶边的瓷器壁橱,此时他遍布血丝的眼睛,轮流在八角桌上的酒瓶、杯子,及那瓶摆在旋转酒台上的酒瓶间梭巡着。

“这不是太妙了吗?”这位拳击手边问边带着微笑环视在场的我们,他的眼睛布满红光,嘴唇翘得高高的。“想想看,我才刚设下一个抓贼的陷阱,就有这么个该死的小偷自投罗网!就是你,这位先生,”他朝着我重重点了一下头,“那天晚上你和另一位运动员来我家时,我不是就已经告诉过你们,我设了一个陷阱?实在很可惜,他这次没有跟你一道来;那个好小子,我实在蛮喜欢他的;不过他太好奇,想知道的事情太多,我猜他也会想知道陷阱是什么。我现在就要告诉你,当然还有在场其他人——你们都看到桌上那个酒瓶了吗?”

“我正盯着它看啊,”金装女郎说。“你不知道我已经受够了吗?你是不是能倒杯东西给我喝呢?”

“待会你就会有东西喝了,”马吉瑞接口说,“不过如果你动这瓶酒一下,你就会像躺在地板上的那位朋友一样昏迷不醒。”

“天啊!”我喊道,带着无法忍受的愤慨,我突然了解他全盘的诡计。

“没错,先生!”马吉瑞回应,眼露凶光的瞪着我。“我款待这些鸡鸣狗盗的陷阱,就是那瓶暗藏古怪的威士忌,也就是在桌上那瓶附着银色标签的酒瓶。你们再看看另外一个酒瓶,完全没有任何特别标签,而且两瓶长得一个模样,我将把他们并排,让你们清楚比较一下。不只是瓶子看起来类似,里面的酒液也看不出区别,即使品味后也不会觉得其中有所不同——当然昏迷后清醒过来就知道了。我是从一名可怕的印度人那里得到这毒药的,它确实是很难对付的玩意,所以那瓶掺了药的酒瓶我保留了标签,并且只有在晚上外出时才拿出来。这就是我的小把戏,而且你们都看到它的宏效了。”马吉瑞一边将贴着标签的酒瓶摆回原位,一边又补充说:“我假设一百个恶棍中有九十九个会喜欢喝酒,而二十个里面又有十九个需要在工作前先喝上一杯。”

“我相信,”那个秘书接续着,并瞥了俯倒在地上的拉菲兹一眼。“你是否已经检查过你的财货是否安然无恙?”

“还没有,”马吉瑞说完,转而注视着他收藏珍贵物品的仿古壁橱。

“那么你可以省下一些麻烦了,”秘书告诉他。

他俯身弯到八角桌下,捡起一只我一眼就认出来的黑色小袋子。打我认识拉菲兹以来,他每次盗取珍贵珠宝时都会带着它。

这袋子是如此沉重,以致秘书先生必须用两只手才能将它提到桌面上,接着他由其中取出内华达州送的珠宝腰带、纯银雕像和萨克拉曼多市民送给他的金砖,一一拿给马吉瑞看。

目睹他珍贵的宝藏差点被窃,继之想到这大胆窃贼竟然敢在他太岁头上动土,他突然一怒冲天,愤而大力踢踩不省人事昏倒在地的拉菲兹,速度之快连秘书和我都来不及阻止。

“轻一点,马吉瑞先生!”忧虑的秘书提醒他,“这个人已经中毒了,而且还昏迷不醒。”

“如果他还起得来的话,就算他狗运好,这个天杀的坏胚子。”

“我想也该通知警察了。”

“等我先好好修理他一顿再说!就等他醒来!我非把他的脸捶成果酱布丁不可!我还要他在警察来找证物之前,叫他把自己的牙齿和血吞下去。”

“你让我觉得恶心透顶,”坐在椅子上的淑女开口抱怨,“你先倒杯东西给我吧,还有,不要表现地那么野蛮好吗?”

“你请便吧,”马吉瑞冷淡地说着,“还有,不要在一旁说风凉话。对了,电话是怎么搞的?”

那个秘书正捡起悬宕在桌旁的听筒。

“我看,”他推测,“应该是这个小偷昏倒前正跟某人通话中。”

我转身过去,协助那位女士倒一杯她十分渴望的提神酒。

“看看他多厚脸皮!”马吉瑞如雷吼着,“他到底打给哪个该死的家伙?”

“这很容易查出来,”秘书回答说:“我们到电信总局一查便知,所以很快就会知道答案。”

“现在这也不急,”马吉瑞说,“在我们叫醒他之前,先好好喝一杯再说。”

不过现在的我可是打从脚底发冷,我太清楚这表示什么——即使我能即时救出拉菲兹,警方还是立即就会发现我正是那个小偷打电话的对象,而因为我事前隐瞒此事没吐露半个字,所以,就算最后两人安然脱罪,我还是会先遭殃。这腹背受敌的状况,就好比希腊神话中的水手才刚逃开席拉女妖致命的歌声,又陷入墨西拿海峡中的大漩涡。如果我再保持缄默,绝无安全的中间路线可走,所以我决定不顾一切说出来。这种情境激发我做出了异常的行为,就算是温柔的小绵羊,只要跟思威格·摩利生在他的俱乐部吃过饭,都会变得果敢而鲁莽。

“我怀疑他是不是打电话给我!”我鼓起勇气说出这话。

“打给你,乖宝宝?”马吉瑞复述一遍,倒酒的手停了下来,“老天,他怎么会认识你呢?”

“或者是,你为什么会认识他呢?”秘书先生跟着修正说,他的目光像把利锥射向我身上。

“我并不认识他,”我解释着,打心底后悔我的蛮勇,“不过一个小时前有人打电话给我,我原来认为那是拉菲兹打的,如果你还记得,我早先告诉过你我希望在这里跟他碰面。”

“不过那跟这个混蛋有何关系?”秘书继续追问我,他冷酷的眼神越来越深沉,似乎想看穿我。

“我也搞不懂怎么回事。”这是我可悲的回答。

此时他的语气开始有点松软,马吉瑞则埋进他的酒杯中。

“那通电话后来突然中断吗?”秘书先生问道,拿起酒杯,当时我们三个都围坐在八角桌旁。

“是很突然,”我告诉他,“我根本还来不及搞清楚是谁打电话给我的。不,谢谢你,我一点也喝不下去。”

“什么!”马吉瑞喊道,突然抬起头来。“你胆敢来到我家而不喝上两杯?小心点,年轻人,这样你就不能算是一个有为的青年了。”

“可是我晚餐已经喝够多了,”我求饶地辩白着,“我真的已经喝到极限了。”

巴耐·马吉瑞握着他可怕的拳头用力敲打着桌面。

“老实说,小伙子,我还蛮喜欢你的。”他强调,“不过如果你不是一个好青年,可能就不讨人喜欢罗!”

“好吧!好吧!”我着急地回答他,“如果一定要喝,给我一指高的量就好。”

秘书先生倒了将近两指高的酒给我。

“为什么你认为那是你的朋友拉菲兹打的?”

他继续询问,不忘再绕回老话题,此时马吉瑞则吼叫着“干杯”,接着头就深深垂下去了。

“我当时几乎已经入睡,”我解释着,“我第一个就想到是他,你知道,我们两个经常通电话,而且我们不久前还打了一个赌——”

玻璃酒杯就在我的唇边,然而我却一口都还没送进嘴中。马吉瑞的大下巴已经低垂到胸前,而从他身后望去,那位金光闪耀的女士早已睡死在那张精巧的躺椅上。

“打什么赌?”秘书似是突然受到惊吓地说,并拿着喝干的酒杯,不断努力地眨眼。

“就是那件我刚才提过的赌注,”我告诉他,一面专注地瞧着我怪异的说话对象。“我打赌说那个陷阱是有人看守着,拉菲兹则认为陷阱是别的东西,我们为了这件事争论不休,拉菲兹硬说一定不是派人看守,我却打包票一定是,所以最后我们决定要下个赌注,我赌是派人秘密看守,拉菲兹则赌是其他东西。现在证明拉菲兹是对的,它不是一个守卫的陷阱,不过这陷阱确实不错,设计的很巧妙,任谁都逃不过,除了我!”

说最后那句话时,我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但其实大声说出也无所谓了。我将同样的事情一再重复叙述,看这位聪明的秘书先生是否会发现情况不对因而张开双眼,不过最后证明似乎只有反效果,他的头终于完全贴在桌上,一动也不动的,即使当我将他大肆伸张的手臂枕在他的头下,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另一端的马吉瑞挺直地坐着,下巴下垂到衬衫领口;那位金装女郎颤巍巍地起身,但最后还是又斜倒入那张奇怪的大椅子里。这三个人一下子都睡死过去,我不停的反问自己,这到底是巧合还是特意设计的?在这一串阴错阳差的事件连续发生后,该是找出真相的时候了。

最后我将注意力转回拉菲兹身上,他也是一个问题。拉菲兹也像敌人一样沉睡着——应该说我很担心是这样,我轻轻地摇晃着他,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我接着用更大的力气摇他,终于他开始喃喃呻吟。我紧紧抓住他软软的手腕,焦急的等了许久许久,最后他闪烁不定的眼神终于认出是我。

“小兔宝!”他打了个大呵欠,什么也没说,直到他回过神来。

“所以你还是来救我了,”他继续说着,声调中带着令我害怕的亲密感。“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他们回来了吗?你也知道,他们随时可能回到家,所以我们一刻也不能耽搁。”

“不会的,他们不会了,老兄。”我小声告诉他。

他坐直身体,看到躺平在他面前的三人组。比起我先前一路的疑惑,拉菲兹似乎并不讶异眼前看到的景象,甚且,我从没有看过他如此得意的笑容,他那刻意涂黑的面容一下子被笑颜照亮,显然的,这事对拉菲兹而言,一点也不意外或困惑。

“他们喝了多少,小兔宝?”这是他第一句小声耳语的问话。

“马吉瑞大概喝了三指幅多,其他人至少两指幅。”

“这样的话我们的音量就不必放小了,而且我们也不必再踮着脚尖走路。呼!我好像梦到有人用力踹我的肋骨,看样子这是真的罗。”

他将一只手高举起来检查着,那张烟卤工人的黑脸变得愁眉苦脸。

“你应该可以想像到是谁,”我说,“那只禽兽实在该好好修理一顿。”

接着我握起拳头,在那个野蛮至极的拳击手面前恣意挥舞。

“他到上午以前都不会醒来,除非有人替他请来一位医师。”拉菲兹告诉我,“就算现在我努力叫唤他,他也醒不过来。你认为我喝了多少那可怕的玩意儿?一大汤匙?差不多吧,不过我也不能确定有多少,那时候我正得意着,我将两个酒瓶的标签及位置都互相调换过,而且有点想继续待在这里看好戏;不过才没一会儿,我自己的眼睛几乎已睁不开,我那时才知道我中了一种很难觉察的毒,如果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离开这间屋子,我就必须将我的战利品留下来,不然就是昏倒在路旁的水沟里,赃物就散在头旁边。无论如何,我都跑不掉,而且也会被逮捕,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所以你就打电话叫我过来!”

“这是我最后的一线灵感,最后在我昏沉的脑中一闪而过的念头,而且我都记不太清楚了,那个时候我早已陷入半昏迷状态。”

“你的声音听起来确是如此。拉菲兹,那通电话留下线索了。”

“我不记得我在电话里说了什么,也不记得我是怎样结束电话的,小兔宝。”

“你话还没说完,人就瘫倒在地了。”

“那从电话里不可能听得到吧?”

“清楚地像我们在同一个房间;我还以为你被马吉瑞由后面偷袭,重重将你击倒在地。”

我没看过拉菲兹听得那么认真、那么感动,接着他的笑容转变了,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柔和,然后我发现自己的手被他紧紧握住。

“既然如此,你还为了我十万火急跑来跟马吉瑞周旋奋战!最凶狠的开膛者杰克也没你大胆,小兔宝!”

“那是见笑了,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反驳他,回忆起我的鲁莽和幸运,坦承我是两者兼具。“你知道思威格·摩利生吗?”我最后再加一句解释,“我在他的俱乐部和他吃过晚饭。”

拉菲兹摇着他那头长发,眼里柔和温暖的目光是我最大的回报。

“我不在乎,”他说,“不管你有多么酒足饭饱,说真格的,小兔宝,你的勇气总是及时迸发,我从没怀疑过这点,而我也永远不会怀疑,事实上,我认为唯有仰仗这点,我们才能脱离险境。”

听到这些话,我的脸色不禁阴沉下来,心情也更加沉重。我本以为我们已经脱离险境了,我认为我们可以很轻松离开这栋房子,以为它变成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不过当我和拉菲兹互望一眼,再看看房间入口处那三个全然睡死的人,我很快发现了眼前的问题。我们面临了双重的难题。但令人好笑的是,在拉菲兹尚未清醒前,我早看出这进退两难的关键所在;如今拉菲兹一清醒,我很自然就不再伤脑筋构思应对之策,这是一种潜意识的失能,一种直觉的臣服;而现在当我与拉菲兹面对面站着,从彼此眼中意识到我们的问题时,这种心态却让我觉得惭愧。

“如果我们就这样直接跑掉,”拉菲兹推想:“你一定会被认定是我的帮手,而他们由你身上也很快能追查出我的下落。我们谁也不能落到他们手里,小兔宝,不然等于被一网打尽,换做他们先逮到我,结果也一样!”

为了让拉菲兹好过,我说了一些安抚他的话,不过对我而言,这根本是再清楚不过的事。

“就我的部分并不难。”他热心地继续说着,“我是一个普通的闯空门小贼,而后我逃脱了,他们一点也没办法查到我的背景。不过他们认得你,而为何你会让我轻易逃脱呢?你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兔宝,这就是难题所在,当他们全部昏倒后,你做了什么?”

拉菲兹皱着眉头苦思了一会,而后便像一个言情小说家终于构思出一段精彩情节般地展颜微笑;然后我眼前突然一亮,他手中燃烧的软木将他照得变形了。

“我想到了,小兔宝!”他兴奋地宣称,“你自己也喝下了一些毒酒,当然分量不必像他们饮用的那么多。”

“棒透了!”我喊着,“他们确实不断强迫我喝酒,我也同意只勉强喝一点。”

“你像他们一样昏迷不醒,不过你也是第一个苏醒的人。到时我早已逃逸无踪,当然金砖、珍珠腰带和那座银塑像也会跟着不见。你试图唤醒其他人,但是却徒劳无功;其实就算你真的这样做,也没办法叫醒他们。接着你会怎么做呢?在这样的状况下,什么事能显现你是无辜的呢?”

“去报警,”我含糊的建议着,有点兴奋。

“这时电话就发挥它的功用了,”拉菲兹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打电话报警。别紧张,小兔宝,他们是世界上最热心助人的大好人,比起我,要让他们全然信服你的话是简单几百倍。你的故事绝对能让人信服,除了有一处不幸的破绽,可能要多加解释。”

我对拉菲兹点头,他的表情看起来也十分凝重。

“你是指,他们会发现你打电话给我那件事?”

“他们可能会发现,”拉菲兹的语气沉重,“我有打算将话筒放回去,不过,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可能知道。”

“恐怕他们一定会知道,”我不安地说,“因为我已经封死这条路了。你知道,你并没有将听筒放回原处,当你躺在那里的时候,听筒就在你身边悬晃着。这明显大有问题,而这些野兽也很快抓出重点,所以我就干脆先承认早先有人打电话给我。老实说,我甚至告诉他们我认为打电话来的就是拉菲兹!”

“不会吧,小兔宝!”

“那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总得掰个人出来吧!而我也看得出他们并没有认出你来,所以我才瞎编了一个打赌的故事,我说我们就马吉瑞的这个陷阱打了一个赌。你知道,拉菲兹,我还没详细诉你我是怎么进来的,但现在也没有时间说了。不过我告诉他们的理由是,我预料你已经比我先到了,以防他们一眼认出躺在地上的人是你。而这跟电话的状况也自然吻合起来。”

“我想也是,小兔宝。”拉菲兹喃喃低语,语调明显加重以示赞赏。“要是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你好,你得原谅我这么说:你这辈子还没有做得这么漂亮过。再说到你假设我头部受到重击这件事,不管你今晚做了多少错事,它都足以弥补千百倍。只是眼前还有许多事要做要想,但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掏出我的手表,不发一言地递给拉菲兹。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在这三月末的季节,再过一小时多,灰暗的大街就要被清晨的微光照亮。拉菲兹似乎突然下定什么决心,将自己由冥想中拉回现实。

“现在只有这个办法了,小兔宝,”他叮咛我,“我们必须信任对方,分工合作。你打电话给警方,剩下的由我来设法。”

“可是你还没想到理由解释,为什么你这种窃贼会打电话给我这种人?”

“是还没想到,小兔宝,但我会想到的,可能不必一天。而且不管如何,这都不必由你来解释,如果你说太多反而更令人起疑。”

“这倒是,”我同意他的说法。

“那么你是否放心让我做些安排——可能的话,在破晓之前——如果届时需要的话?我不会弃你而去的,小兔宝,你一定要明了,在今天晚上这件事情发生后,我永远、永远不可能抛下你不管。”

就这么说定,我无言地紧握他的手,然后独自留下来守着这昏迷不醒的三个人,拉菲兹则是上楼再度洗劫。我很清楚楼上佣人房有人睡着,在地下室也住着一名佣人,他一定听得到我们的脚步声;不过幸好,因为他太习惯主人夜半狂欢的宴会及那些胡闹的客人,所以不会出来探看,除非被召唤。我相信他听到拉菲兹离开的声音。拉菲兹正大光明地走出去,他不但大大方方由正门出去,后来他还告诉我,他在路上碰到的第一个人是正在值勤巡逻的警佐,拉菲兹还殷切地跟他道早问好;当然他早先已经在楼上的卧房清洗过脸部及手脚,并且换上这位拳王的高顶礼帽及皮衣,行头之正式,几乎可以上苏格兰警场做正式拜访。不过他的外衣口袋中,一边装着来自萨克拉曼多的金砖,另一边是马吉瑞的钝银雕像,而他腰间缠的正是那条价值不菲、来自内华达州的珍珠腰带。

我这一边碰到的事情就比前面这刺激的几个小时无聊些。我只能说,让我像个废人一样地跟那些家伙躺个半个多小时,醒过来后再摇摇摆摆地通知屋里的人和警方,是个明智的决定。至于在那半小时里,马吉瑞那重重一摔虽然没有惊醒他自己或在场其他人,但也着实让我那颗剧烈跳动的心脏差点从嘴巴蹦出来。

当我拉响警铃和打电话报警时,天色已经转亮,不一会儿,屋里便挤塞着衣衫不整的佣人、暴躁焦急的医生们和许多霸道的警方爪牙,我至少重复叙述了十几次我的遭遇,而且一直在肚子空空的饥饿状态下。不过这可真是一个极具说服力且天衣无缝的故事,即使其他受害者还来不及苏醒证实我的说法。到最后我终于获准回家休息,警方说,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询问,或需麻烦我前去指认那名他们相信一天之内就可以逮捕归案的小贼,再召唤我。

我直奔我的公寓,一抵达门口,楼下门房就来协助我下马车,其神情之紧张,比还留在半月街的那几个家伙更严重,好像我就要面临世界末日。

“先生,你的公寓昨天晚上被偷了,”他大声喊着,“小偷偷走了所有搬得动的东西。”

“我家遭小偷!”我着急地呐喊出来,我家可是收藏着一两件可成为罪证的赃物呢,如同艾伯尼一样。

“大门被铁棒撬开了,”门房继续报告,“是送牛奶的人先发现的,现在已经来了一名警察在上面。”

一个警察在搜查我的住处!我等不及搭电梯就冲上楼去,那位侵入者正用口水沾湿他的铅笔,在一本厚厚的笔记簿上吃力地注记,他才穿过那扇被破坏的大门,我便着急地超越他,我一向将战利品摆在衣橱的抽屉,还特别用一个婆罗门锁锁上,现在那个锁已经被毁,抽屉也是空空如也。

“先生,里面有贵重的东西吗?”那个多管闲事的警察跟着我屁股后面进来追问着。

“是的,没错,有一些家传的重要银器。”我回答他,这话属实,只是那个家不是我的家。

然而紧接着我就发现,我并没有任何贵重的东西被偷,不过每个房间都白忙得被翻搅了一遍。我转向门房(他一路跟着我上来),他的老婆负责照顾房子。

“尽快打发走那个白痴,”我小声交代他,“我要亲自到苏格兰场去报案,这段时间,请你老婆拨空帮我清理房子,并且在她离开前,找人将门锁修好。我现在要赶快走了!”

一找到出租马车,我马上跳上去——不过不是直接到苏格兰警场,而是让马车停在皮卡地里。

拉菲兹亲自开门让我进去,我发现他显得前所未有的清爽、干净,看来舒服极了。如果要用彩笔画出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拉菲兹,那就是这时的他:在晴朗的三月清晨,站在艾伯尼打开的大门前,玉树临风的修长身躯衬着清晨的微光,如此清新、俊朗,仿如微风轻拂过的春神化身。

“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我进入室内便问。

“这是唯一的对策啊,”他边回答,边递一根烟过来给我,“当我走出门外时,马上就想到这个点子。”

“我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一个小偷要打电话骗一位高尚的绅士出门?”

“这就是我们不能解决的难题。”

“告诉你,一离开你我就想到理由了——当然是把你支开,好方便一并偷你的财物啊!”

说完,拉菲兹微笑站着注视我,显示出他无以伦比的自信魅力和过人胆识。

“可是为什么找上我?”我又问,“世界上那么多人,他为什么挑上我?”

“我亲爱的小兔宝,我们必须留一点想像空间给警察啊!当然,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提供一两点事实供他们参考,像是,马吉瑞第一次带我们回到他家的那个深夜——也就是我们在帝国拳击俱乐部跟他相遇的那晚——你曾在俱乐部碰到一个怪人;你记得马吉瑞打电话通知家里的人为我们准备消夜;而后我们走在午夜的街头时,边走边讨论我们收藏的宝藏,因为他大声吹嘘自己的战利品,为了不甘示弱,你也透露你家藏有丰富收藏品。所以接下来发生什么事?当然就是你们的交谈被偷听了,你被一路跟踪,还被列入同一桩计划中,而且就在同一个晚上,你也被偷了。”

“你真的认为这样说得通?”

“我很有把握,小兔宝,接下来就剩我们怎样表现,以便让这个推理成立。”

“那就再给我一根烟,亲爱的老兄,接着我好赶到苏格兰警场去。”

拉菲兹举起双手,做出敬佩的样子。

“苏格兰警场!”

“去胡盖一通,说你从我的衣橱抽屉里拿走哪些宝贝。”

“胡盖一通!小兔宝,你已经没什么东西好再跟我学的了。以前没有我陪着,就算让你独自上那里寻找一把丢掉的雨伞,我都不会答应;不过现在我想,即使是去撤销一桩窃案,你也不会有问题的。”

突然,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在意拉菲兹最后调侃我的这番话,他陪着我走到他家的大门外,愉快的挥手目送我走下楼梯。

正文 亵渎的战利品/The Spoils of Sacrilege

在我们早期的夜盗生涯中,有一个案子很值得记上一笔,但那也是让我个人最感羞愧的一次记录。我参与过的许多重大窃案,大都是由拉菲兹发想,也是由他主导执行。然而这件我从未提及的案子,它的动机却完全出自我个人自卑的心理,如今在这事后的追述中,我发誓我将毫无隐瞒的全盘拖出,甚至包括我原先对拉菲兹隐瞒的部分。只有这样坦白承认我的卑劣,我才会安心;它完全违逆人之常情,甚至是践踏生命中基本的道德义理——我自做主张计划偷窃我自己的老家。

我不想为自己多做辩解,以增加罪愆,然而我必须事先声明:老家那栋房产,许多年前,我们就已转让给另一户陌生人家;不过基于某些理由,我一直对他们存有无法消弥的偏见。这户人家令人无法理解的大肆扩建、改装我们可爱的老房子,没有一件我们旧日的物事他看得上眼。那家的主人是一个狩猎狂,原来我们敬爱的父亲用来栽种得奖桃子的温室,那个汪达尔蛮族竟然将它改装为饲养纯种马的马厩,那些马匹为他在全国各种马赛中夺得多项荣誉。老家位在南方的乡村,每次一回到那里,我都无法不去想到那间温室,也无法不去注意到那间不断加建扩大中的马厩。并不是我离开老家后,还曾跑回去探望,而是我常常回去拜访住在老家附近的童年好友,并且总是忍不住要去勘探我儿时的旧家园。我隔着马路张望着——它距马路很近——总觉得那位爱马的新主人在找到这栋房子之初,就准备将它当作弃儿看待了。

我的借口也许别人看起来不成理由,但对我却有独特的意义。在那段日子,每次的作案我总是自勉要有始有终地跟随拉菲兹;他做任何事都坚持让我在旁参与,因此我也才能平分我们的战利品,然而我只有在紧急的时候才派得上用场,所有的丰收成果其实都该归功于拉菲兹,那些都是他的主意。我很想打破这种合作模式,而没有任何方法比我这个败德的计划更为有效。因为全英格兰只有这栋房子的内部结构我得以了若指掌,只有这栋房子能让拉菲兹全得听我的,我终于找到一次机会带头领路,而让拉菲兹跟在后头,不管他喜不喜欢。他十分明白我的用意,而我想,他虽然能接受这个理由,但并不乐见我亵渎家园圣地。只是我已硬下心肠,而他便体贴地不加干涉或阻止。

我,依着这样顽固的执念,坠入罪恶的深渊,我依照记忆所及画下楼面的房间分布图,并且亲自南下拜访邻近的童年好友,只为了隔墙拍下旧日花园的围墙。某天早晨,当我在艾伯尼向拉菲兹展示我的工作成果时,连他都睁大眼睛专注看着。不过他对这栋老房子,并未大肆评论。

“我猜,它是六〇年代末期建造的吧。”拉菲兹臆测说,“或者在七〇年代早期。”

“没错,就是那时候,”我回答他,“但是确实的时间还待细查。拉菲兹,你怎么会认出它的年代?”

“门廊顶上的石板瓦小塔、那一扇天窗、加上铁栅栏和塔顶的旗杆,都是那时期建屋的特色。三十年前建的房子,几乎每栋房子上都盖有一座差不多大小的石板瓦小塔,它们是我认为最没用的累赘之一。”

“我们那座塔可不,”我说,勾起某些温暖的回忆,“它是我假日的天堂乐园,我在那里抽了这辈子第一根香烟,也在塔内写下我的第一首诗作。”

拉菲兹亲切地拍拍我的肩膀。

“小兔宝,小兔宝,你可以回老家偷窃,然而却听不进任何对它的批评。”

“这不一样啊!”我冷酷地告诉他,“那个塔内有我的回忆,可是那位偷窃对象跟我可没感情。”

“你真的打算要这样做吗,小兔宝?”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独力完成!”我懊恼地表示。

“别这样说,小兔宝,不要再说这种话,”拉菲兹打断我,并笑着摇头。“但是你认为那个人真的值得我们千里里迢迢远去行窃吗?”

“千里迢迢!只不过离伦敦和布莱顿四十英里罢了。”

“那跟距离一百英里的意思是一样的。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要采取行动?”

“复活节前的星期五,耶稣受难日。”

“我一向不喜欢星期五,小兔宝,你为什么硬要挑这天?”

“这晚是举行定点越野赛马的日子,他们每年都在这天结束赛马季,而那位自我膨胀的高雷马,通常会领着他那些健步如飞的马儿横扫全场大获全胜。”

“你说的就是那个住在你老家的人?”

“是的,而且他会设晚宴狂欢整夜,”我说,“招待跟他一起打猎的伙伴和替他骑马出赛的人,即使那顿节庆式的晚宴上大家没有替他抱回大批新奖杯,他也不会因而有所怪罪,老高雷马还是一样会准备最上等的美酒佳肴款待他们。”

“换句话说,这只是一件顺手牵羊的案子罗,”拉菲兹评道,他精明的眼神透过雪茄的迷雾穿过来。

“对我们当然不是,老兄。”我模仿他的语调回答说,“我不会要你干那种到隔壁家摸一两件现代银器的小事,拉菲兹,如果当场我们得做势举起那些刚出炉的奖杯,或是高雷马先带头这样做——当然他会这样做——我们也不须不屑。不过对他和他的伙伴,这确实是一个完全放松、尽兴狂欢的夜晚,而这时候也是他的卧室最容易侵入的时刻。”

“好极了!”拉菲兹同意地喊着,笑着将咬着的烟卷吐掉。“不过,如果它是一场盛大的晚宴,女主人就不会将她的贵重首饰留在楼上,她会把它们佩戴在身上,我的乖小孩。”

“不会全部都戴上,拉菲兹,她的珠宝太多了,而且,这不是一般的晚宴,高雷马夫人通常是晚宴中唯一的女性,而且具备十足的魅力,更何况,没有一位美丽的女人会笨得在满屋子都是猎赛回来的臭猎人间,将自己全身上下打扮地珠光宝气的。”

“那要视她戴的是哪种珠宝而定。”

“好吧,她可能会戴上珍珠项链。”

“我也认为很有可能。”

“而且,当然,还有她的耳环。”

“没错,小兔宝。”

“不过她没必要戴上镶钻的头冠——”

“她有这玩意?”

“她也不会再戴上她的翡翠和钻石项链!”

拉菲兹突然将他嘴上的苏利文烟拿下来,眼睛闪亮。

“小兔宝,她真的拥有这么多宝贝?”

“当然是真的。”我肯定地回答,“他们是有钱的富人,而他这只野兽也不是只懂得将钱撒在马厩上。她的珠宝据说多的跟他的猎马一样多。我前些天去找老朋友时,他们告诉我这些消息,他们对我好奇的追问和想拍房子照片的举动,都不疑有他。我那些朋友说,光是那条翡翠项链就价值好几千英镑。”

拉菲兹像表演哑剧似地拼命摩擦两只手掌。

“希望你不要问了太多问题才好,小兔宝!不过如果你的朋友真是童年的老朋友,当他们听到发生什么事情时,应该不会联想到你,除非你那天晚上让人瞧见,那就要命了。你到那里的路程需要特别设计;如果你同意,我愿意替你事先规画,我将独自先行前往,最好我们在深夜时直接在那栋房子前面碰面,碰面以后,我就全听你的安排。”

于是在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讨论下,这个行窃计划逐渐成形,并进入实际演练阶段。拉菲兹表现地实在很像一个专业的舞台指导,我想没有人像他那样擅于模拟、应付突发状况,甚而在面临困境时转败为胜。总之,这段时间我们预先演习了每一个细节,记熟发生意外时的种种权宜之计。不过这个排练进行到了目的地的花园外墙时就中断了,因为到了那里,就是我负责发号施令的时刻。虽然拉菲兹身上带着他平常单独行窃时的行头,不过他也了解,那些工具得在我的指挥带领下使用。

我穿着晚装搭乘一班夜车南下,故意错过好几站,然后在南下几里那个我仍记得的小车站下车。下车后,我开始一段孤独而又漫长的暗夜健行,还好这是一个温暖、星光灿烂的夜晚。我情绪高昂地大步前进,因为这是一次不必变装的案子,而且拉菲兹还会从头到尾跟在我的旁边。确实,当我抵达目的地时,拉菲兹已经站在白色的快速道路旁等我很久了,我们互相搭臂致意。

“我很早就到了,”拉菲兹告诉我,“我还参观了比赛呢!我总是喜欢先观察我下手的目标,小兔宝,而确实不用坐到前面的特别座,就能好好研究你那位朋友高雷马。难怪他不自己上阵骑马!那些赛马背着他跑完一圈下来,大概就再也生不出小马仔了。不过他确实是一个很魁梧的庞然大物,还有他看待麻烦事的态度,让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再落井下石。”

“他损失了一匹马吗?”我很开心地追问详情。

“没有,小兔宝,不过他一场比赛都没赢!他优秀的马匹远胜在场的其他赛马,他的骑师们也严厉地像是魔鬼,可是每次运气就是很背。你绝对想不到,他们在里面有多吵闹,我站在路边听了许久——你说过这房子跟马路的距离确实太近了。”

“所以你还没进去过?”

“在该你上场主秀的时候?你应该很了解我才对,我绝不会背着你先踏进那栋屋子一步。好了,现在目标就在眼前,所以就请你带路吧。”

我毫不犹豫地往前迈进,穿过那扇朴实的六板栅门,再进入院子里那段长而狭窄的新月形车道,在车道两端也有两扇六板栅门,不过旁边都没有门房看守,而且除了屋内的亮光,附近也没有其他的光源。那些光亮大窗的形状和位置、两侧月桂树的呢喃低语、以及踩在碎石小径上的感觉,立即唤起我熟悉的记忆,每一次的呼吸,都令我不禁沉醉在这甜蜜、舒适、充满怀旧气氛的空气中。对我而言,这次的行窃,仿若在盗取自己的童年记忆。而我仍毫无悔意的继续向前,我太过兴奋,根本来不及感觉任何悔恨,但也还不至于被冲昏头。随着每一步的前进,我知道,懊悔终将侵蚀我身。这份羞愧,我一字一句出自真心,而且直至此夜结束前,一直笼罩在我心头。不过刚踏进花园时,我还是一无所感的。

面对马路那面的饭厅窗户灯光明亮,透过活动百叶窗可以偷窥到里面的景象,其实我们不应该这样做,因为很可能被人从马路上看见。若是拉菲兹,就不会带我冒这种不必要的危险,然而他只是不发一言地跟着我,我只能祈求好运降临。在那座已经废弃的百叶窗上有一道不小的裂缝,透过它可以细窥那场丰盛的宴会。高雷马夫人端坐在椅子上,她果然是全场唯一的女士,而且打扮也一如我原先所预料的。她在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既不是碧绿闪烁的翡翠,更不是灿烂发光的钻石,她的头发也看不到那顶珠光宝气的镶钻头冠。我抓住拉菲兹的手以示我的预言准确,他则是一边环视在场那些脸红耳赤的猎人一边点点头。在场除了一名年轻人——显然他是屋主的儿子——其他人都穿着深红色的猎狐上衣,在我看来,他们脸上的颜色和衣服倒是挺相配的。一个身材壮硕、顶着大光头和黑胡须的家伙,就坐在我可怜父亲以前的位子上,他就是那个将我们种满水果的温室改装成臭马厩的坏家伙。然而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和蔼的大老粗,胖胖的他微笑坐着,静听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或者吹嘘自己的本领、或者细数自己的楣运。我们不禁也跟着听了一会儿,直到我想起我们的任务后,才又开始引领拉菲兹走到屋后去。

从没有一栋房屋如此容易侵入。当我还是个小男孩,而且很对未来讽刺地,当我把小偷看作妖魔鬼怪的那个年纪,我就对这栋房子有这种强烈的感觉。我每晚都要检查一下床底下才能入睡。一楼突出的弓形窗台直接连到二楼空无一物的阳台,这些阳台有雕饰的铁栏杆围着,所以一组一般的绳梯一下就可钩住上面,拉菲兹事前早备好绳梯缠在腰间,他还先准备了可以伸缩的钩刺绑在两端,一头已经松开,另一头则钩在一起。我们在红砖墙的隐蔽角落中工作着,那是我以前假日玩拍球游戏的地方,我借着微弱的星光环视了一下,还发现红色墙上仍旧有我以前所做的白线记号。

我们迈步进入我昔日的房间,惊险无比地横过亮着灯的楼梯平台,然后抵达如今以往都是最棒的那个主卧房——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感到痛心,深觉自己是一条大烂虫!两根黄铜床架取代了以前我家那四根床柱——我是在那顶大床上见到生命中第一线光亮的。卧室内的门都还保持原状,我儿时童稚的小手曾握过那些门把,而现在拉菲兹正蹲下将通往楼梯的门用螺丝钉钻及楔子卡死,而且很快的悄悄将它关上。

“另一扇门通往更衣室,对不对?你可以先去将更衣室的外门拴死。”他边工作边交代我。“不过不是中间这一扇门,小兔宝,除非你觉得有必要。东西如果不在这里的话,应该就在那里面。”

我很快用一个很坚固的门栓把外门关好,但是内心开始燃起的痛苦让我需要拼命找点事做。我将我们爬上来那座绳梯拉起,趁拉菲兹在用螺丝钻锁门时,将绳梯又从主卧室的一扇窗户缓缓放下去。随时准备好退路是拉菲兹行动时的基本策略,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他知道,他的训练还是让我学到了些东西。不过我让他自己去找珠宝,我只是帮忙扭亮煤气灯,在这里,我不觉有任何危险,而拉菲兹也在充足的亮光中专心认真工作着。房间里还有其他一些好东西,包括一个桃花心木雕的古代美少年。现在大部分抽屉都被拉出放在床上,有些抽屉还上锁着等着被撬开,不过后来还是找不到我们想要的珠宝。时光飞逝,情况变得更加危急,我们离开宴会时已经在上甜点了,那位唯一出席的女士很可能四处在屋内穿梭,随时有可能出现。最后我们将注意力转向更衣室。拉菲兹看见那扇被拴起来的门,便动起手来。

“一间上锁的浴室,”他压低声音轻呼,“里面却没有浴盆!为什么你没有事前告诉我,小兔宝?装这种锁必然大有文章,卧室的锁很普通,记得吗?所以这可能是他们的保险库。如果这就是他们的保险库呢?噢,小兔宝,这会不会就是他们的藏宝库呢!”

拉菲兹在一个精雕细琢的古董橡木箱子前蹲下,旁边镶嵌的部分呈不规则形,角度错得很恰当,唯一破坏美感的是它盖子上那把现代的大锁,拉菲兹微笑地掏出撬门棒,不到十秒钟就撬开了它的盖子或锁——我并不在现场,我在一阵突如其来的焦虑中跑回卧室,我必须让自己跟拉菲兹一样忙碌,而且我也该检查绳梯是否还安然吊在那里。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全身冻结了!我明明已经牢固地将绳梯固定在内侧的窗槛上,还把另一端系上棍子垂到地下,以便我们得以快速回到坚实的土地上;然而当我跑到打开的窗边时,却吓出一身冷汗——我看到弯曲的木棍和钉钩向上浮翘起来,很快的没入外面黑暗的夜色中,似乎正被下面某种看不到、听不到的力量牵扯住。

“拉菲兹,拉菲兹,他们已经知道有人进来,而且刚刚才把绳梯扯下去。”

我气喘吁吁地踮脚冲回更衣室,拉菲兹此时正要撬开一个小珠宝皮箱的盖子,在他回答我之前,珠宝箱的盖子终于被他的手腕强力扭开了。

“他们知道你发现了吗?”

“没有。”

“非常好,将这些小盒子装在袋子里,我们已经没时间打开了。哪扇门最靠近后面的楼梯呢?”

“那一扇。”

“好,那赶快走。”

“不,不,让我来带路,这里每一寸地方我都知道。”

于是,我靠在卧室的房门上,握紧把手,而拉菲兹则俯身旋开螺丝钉子,将楔子拔松开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方法,可以让我们在这场暴风雨中找到避风港。如果要搜查两个对这栋房子完全陌生的职业窃贼,那地方将是他们最后才会想到的藏身处;只要我们两个能悄悄躲进我的天堂乐园,我们就能静静的在里面避难,或许能躲几小时,也许还能躲上几天几夜。

唉呀,那真是个过度乐观的美梦!楔子被拔开后,拉菲兹跟在我的身后,我一一将门打开,但我们两个一下便愣在房间的入口处。

在我们之前,有一队粉红野蛮人正一个接一个踮脚爬上楼梯,他们每一个都只穿着光滑柔软的丝袜,脸色红到不能再红,手上还倒拿着马鞭。那胡须茂盛的大光头在前领头,后面一群笨蛋则站定在楼梯最上端,嘴里还不停发出猎狐时看见狐狸的快乐呼喊声,让我觉得十分刺耳。

除非我告诉拉菲兹,否则他不会知道我们要付出多少代价。在我们之间有一处宽广的楼梯平台,我们必须马上沿着左方靠近外墙和门口的狭窄通道狂奔,右边则紧临栏杆,通道尾有一扇厚毛呢门。不过如果伟大的高雷马先生在狩猎界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他很快就会至少抓到我们其中一个,而这也等于两个一起抓到了。我头也不回地带着拉菲兹往厚毛呢门冲过去,趁机往后瞥了一眼楼梯口的猎队,这些白痴还不断抓狂地喊叫着:

“走开!走开!”

“呦呵、呦呵、呦呵!”

“往这边,他们往这边!”

我尽我所能地飞奔,穿过厚毛呢门到后面的楼梯平台,拉菲兹还是紧跟在我的后方,我替他将门撑开,接着就感觉他让门弹了回去,用力打到那位咆哮屋主的大饼脸,其他的猎人则已经挤到后面的楼梯试图往上爬,不过上面那段还没人,一下子我们带着笨重的赃物袋赛跑似地跑进上一楼层的走廊,这层楼都还是完全暗的——我们现在正跑过佣人房——不过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们跑到最后的角落右转,穿过第一道门后左转,然后冲进小塔下端的那个房间。以前我们住的时候曾放一个活动楼梯在那里,我冲到那个老地方在黑暗中摸索,谢天谢地,那座梯子还在!我们两个像四只脚的野兽攀着楼梯往上爬,那扇危险的塔顶木门还是靠一根弯曲的黄铜栅栏支撑住,接着我一只手往上抓住它,另一只手伸向拉菲兹,我觉得我的脚已经踏稳在小塔的地板上了,他也跟着我挣扎着爬上来,而后又回头朝下给了那个带头的猎人一拳。

我希望能听到他重重落在地板上的巨响,不过那家伙显然很灵敏地稳住了,所以并没有跌下去。我和拉菲兹之间没有交换任何一句话,他只是跟着我,而我只是引导着他,没有浪费时间讲什么话。不过此刻下面房屋那群嬉闹的猎人还是不停惊天动地的大喊大叫。

“滚下来啊!”其中一个高喊。

“梗犬在哪里呢?”另一个尖锐的声音扬起。

不过他们那位粗腰围的主人——从上面望下去,他像个宽肚的水瓶——似乎因为先前打到头的那一击而变得清醒多了,我们不再听到他的声音,但是我们能感觉他正在用力拉扯那扇塔门,而我和拉菲兹则僵立在上面。我本以为拉菲兹是站立着,不过当他要我点亮火柴时,我才发现他已跪下双膝,忙着将木门用他带着的楔子扣紧钉死,他带了三个或四个卡门用的楔子,不过现在他将剩下的全部用上了,而我则帮忙撑开支柱,并用我的脚帮忙推挤。

不过向上的那股推力突然消失了,我们听到楼梯叽叽嘎嘎响了起来,还伴着沉重的下梯声。我点亮立在地板上的那枝蜡烛,现在它已快要烧到尽头,烛光闪动不停,在微光中我们站直身躯,拉菲兹环视塔上的四扇小窗户,然后看向我。

“还有其他办法出去吗?”他低声问我,我想世界上再也没有其他人能像他一样,对一个害他陷入绝境的人,竟还能这么轻声细语。“你知道,我们现在找不到绳梯。”

“都是我干的好事,”我痛苦的呻吟,“整件事情都是我的错!”

“不要胡说,小兔宝,当时已是无路可逃。这些窗户或许有用。”

他的宽宏大量让我不禁哽咽;我不发一言地将他带到一扇窗边,向外眺望倾斜的石板瓦和铅玻璃平台,当我还是小男孩时,我会顽皮地爬出去,只是为了感受那种不会有多大损伤的临危恐惧,或者为了能在四方的大天窗上往下偷看,那里能穿过屋内的天井看到待客的大厅;还有好几个小的天窗,是为了方便顶楼房间采光,我想我们也许可以由其中的一扇天窗突围冲出去,不过当我再张望时,发现我们已经晚了一步;其中一扇天窗在我们的眼前被推开,接着一张通红的大脸和肩膀伸了出来。

“我吓他们一下!”

拉菲兹由齿缝蹦出这句话,然后很快地掏出左轮手枪,用枪托击破窗玻璃,并且对准那颗头颅旁不到一码的石板瓦片开了一枪;而那一枪,我相信,是拉菲兹窃贼生涯中唯一的一枪。

“你没有打伤他吧?”我喘着气问。

那颗头应声消失,而我们同时听到走廊上传出一声巨响。

“当然没有,小兔宝,”他回答,并转身进入塔内,“不过没有人会相信我没有这样的企图,而且如果我们后来被捕的话,这一枪至少会让我们多坐十年牢。不过如此一来,这些猎人便会举行做战会议,这样至少可以多为我们争取五分钟的时间。头上那根旗杆是可以使用的吗?”

“以前是有在用。”

“那就可以找得到升降绳了。”

“可是它们细的跟缝衣线一样。”

“那一定已经很脆弱了,绳子一断,我们就会被发现了。不,小兔宝,这方法不好。等等,上面是不是有避雷针?”

“有的。”

我打开一扇边窗,并且尽量探身出去。

“他们会从天窗看见你的!”拉菲兹带着警告的语气低声对我喊着。

“不,不会。我自己都看不到天窗,不过我看到避雷针了,它还是在那里。”

“有多粗?”当我退回来跟他站在一块时,拉菲兹问。

“比一根铅笔粗。”

“它们有时很有用。”拉菲兹说完,戴上一双白色的小羊皮手套,而且拿出他的手帕,折叠后塞进掌心的地方。“最困难的部分在于如何抓牢,不过今天晚上以前,我已经上上下下玩过好几次了。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小兔宝,我先滑下去;你仔细看着我,如果我平安无事的话,你就按照我的办法滑下去。”

“但是如果你出事了呢?”

“如果我出事了,”拉菲兹低声道,脚先伸出,蠕动身体到窗外,“恐怕你就要勇敢面对你该负起的责任了,而我将在黄泉之下祝福你。”

紧接着他沉默地钻出去,将我一个人独自留下,颤抖地面对他的鲁莽和危险,在这四月的昏暗深夜中,我根本追踪不到他跳出去后的身影,只有刚开始瞧见他的前臂伸长握住塔间的管线,然后在砖墙和石板瓦之间,往下直降到地面;接着我好像瞥到他跳上那间我们才搜括过的房间屋檐,接着避雷针又笔直的弹回到建筑物的正面。由此可知,它是平安无事地帮助拉菲兹逃离了,我知道拉菲兹一定会安然无恙,但是我既没有他的肌肉,也没有他的运动神经,才刚爬上窗户我就觉得头晕,只好背对着窗户爬出去。

所以此刻,我最后一次细细检视我年少的小塔。拉菲兹已经脱离险境了,那根即将烧完的蜡烛还有点微光,它映照出的小阁楼正是我纯真岁月中的熟悉老巢,一截短梯仍然往上朝向塔尖的小出口;坚固的长椅在我眼里似乎仍穿着它们上漆的老旧外套;不只这样,这些油漆还泛出我熟悉的香味,外面的风向针也一如往昔嘎叽作响,向我通报讯息。我清晰地回忆起往日的岁月、我在这里读过的书,这是我年少时代最喜爱的城堡。这个脏乱的小地方,倾斜的四壁都装有向外伸展的屋顶天窗,此刻它们都变成我陈列沉痛回忆的画廊,而我即将带着满手、满口袋的珠宝向它告别。一瞬间,无名的恐惧占据我的心灵,假如避雷针跟着我往下掉……假如我没抓好……假如我带着躲不掉的罪证,就在这扇窗户下瞬间死去……

那里,太阳,在黎明时冉冉升起……

我几乎不记得我做了什么,或是怎么离开的。我只知道没有东西断掉,我一直紧紧握住,只是铁线刮破我两只手掌,当气喘吁吁的我滑落到拉菲兹正等着我的花床上时,磨破的两只手都流血不止;不过那时根本没时间顾到这点伤,因为屋内已经起了新的骚动。那波兴奋的人潮,先是争先恐后地往上冲撞,很快的又向洪水退去般回到楼下。于是我跟在拉菲兹背后,在院子车道边缘奔跑,一眼也不敢回头张望。

我们奔向跟我们进来时刚好相反的那扇门,再紧急右转进马厩后方的私人道路,拉菲兹接着又再度右转,而不是直直奔向外面的大马路,这跟我的想法不同,但我还是不发一言紧跟着拉菲兹,而且万般感激他最后终于又重拾领导的责任。那座马厩内灯火通明,像点亮一盏豪华吊灯似的,而且不时传出间断作响的马蹄声。当大门被打开的那一刹那,我们便抓准时间轻巧地飞掠出去,下一刻我们躲进菜园围墙的阴影下,而外面的大路上正响起如致命战鼓的达达马蹄声。

“这是派去报警的人,”拉菲兹边说边等我跟上:“不过在马厩里好玩的事才正要开始,听那震天的喧闹,瞧清楚那些亮光!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放出猎犬,开始这一季最后一次的盛大狩猎活动!”

“我们谁也不能让他们逮到,拉菲兹!”

“当然不会;不过这也表示我们必须待在这里。”

“这……不妥吧。”

“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他们会派人通报十里内的每一个车站,并且翻遍这附近的每一寸土地,他们不会猜到的地方,我想只有一个……”

“哪里?”

“这面围墙的另一侧。小兔宝,这个花园有多大?”

“六到七亩。”

“好,你必须带我到你另一处老巢,我们可以躲在那里等到天亮。”

“然后呢?”

“先度过今晚再说,小兔宝!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一个安全的洞穴,路尾那片树林叫什么名字?”

“圣雷诺德森林。”

“棒透了,他们会搜遍森林后,才找回自家的花园。快一点,小兔宝,我马上拉你过来!”

现在确实也没有别的方法了,而且我实在很厌恶再回到那个地方。我已经想起第二个幼年的神秘天堂,那里或许会很适合我们度过这个不愉快的夜晚。在花园末端的角落,大概离房子一百码远的地方,我记忆中,家人曾挖了一个观察用的小湖,它的岸边有倾斜的草地,并种满石南属的植物;在那丛石南植物间建有一间很小的船屋,我曾在那里度过儿时不少欢乐时光,它有一半是放置小舟的临水船坞,另一边则设有浴盆,供想要清晨来这里沐浴的家人使用。如果我们要找个地方度过今晚,我想不到有比此处更理想的避难所了。拉菲兹也同意我的提议,所以他跟着我穿过遮蔽的树丛和危险的草坪,奔入那间在石南植物和水岸间的小木屋。

不过这真是一个难熬的夜晚,那间小浴室有两个门,一个朝向水边,另一个朝向通道,为了避免漏听附近的动静,两边的门都必须打开,并且我们一句话都不能吭。四月深夜阴湿的水雾密布,寒冷的水气慢慢浸透我们的晚礼服和薄外套,冻彻骨髓。除了精神上的折磨不断袭来、不断加重,我们还要不时竖直耳朵倾听石南植物间有无异常的声响。刚开始我们能听到的声音都是来自马厩那边,不过那阵骚动却比我们所预测的更早平息,以致拉菲兹也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已将猎狗放出去搜捕。另一方面,在半夜以后我们还听到花园的车道上有一阵车轮开过去声音,所以拉菲兹便藏身在石南植物间进行侦查,之后他偷偷潜回来告诉我,客人都已经开始离去了,而且大家都是兴高采烈地离开,这是他所不能理解的。我说我也不清楚怎么一回事,可能是酒精作祟吧,而且我也老实说,我很嫉妒他们。我将我的膝盖曲起缩到下巴下方,蹲在以前我们洗完澡后让风吹干身体的长板凳上,虽然内心十分激动,但我仍故意装出麻木冷漠的样子蹲坐着。我听到拉菲兹又再度爬行出去的声音,我也不发一言地任他离去,因为我知道他一下就会爬进来。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一直没有现身,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最后决定自己也爬出去找他。

刚开始我还觉得他可能停留在某个安全的高处往下眺,我跨步出去,低呼着他的名字,但是什么回应都没有;我只好冒险再更前进些,直到看得到草坪为止,它们在夜色中看起来像干净的石板地,房子周围没有任何生物活动的迹象,那栋房子内部还是跟早先一样亮如白昼,但却是一片死寂。这样的平静会不会是个狡诈的圈套?难道他们已经逮到拉菲兹,现在等着我自动落网?我在害怕愤怒中烦恼地退回小船屋,坐在那里惧怕地等拉菲兹回来。过了好久,我终于听到他偷偷摸摸的脚步声在外面碎石路响起,一把无名怒火往上冲出,我根本懒得出去迎接他,我只是僵硬地坐着,而那鬼鬼祟祟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还是坐在原地,直到屋门终于被打开——一个穿着猎装的巨大身躯在清晨的严寒中伫立在我面前。

我吓得惊跳起来,但是那个大汉却愉快地拍拍我的肩膀安抚我。

“对不起,我去了这么久,小兔宝,不过反正我们也跑不了。这身骑马装是不是让我看来焕然一新,英俊透顶?我还带了一套年轻人穿的给你,铁定完全合身。”

“所以你又闯进去一次了?”

“我必须如此,小兔宝,不过我是等屋内的灯火一一熄灭,而且确定他们已经安歇入睡才进去的,我随意的穿梭在更衣室内,唯一的挑战是坐落在房子后方屋主儿子的房间,不过你看,最后我还是克服它了。我希望这套衣服你穿起来合身,小兔宝,你的漆皮外衣给我,我要把它们和石头包在一起沉到池底去,我的衣服也一样得这样处理。我也准备了棕色的鞋子,我们必须趁这个大好时机马上行动,才能及时赶搭早晨的第一班火车离去。”

最早的一班火车果然如先前所预估,准时在六点二十分开动,而在这个美好的春天早晨,只有一位戴着鸭舌帽的警探负责目送火车离站,而那位警探只顾着扫视车厢中是否躲着一对衣着时髦的小偷,根本就来不及注意到那个穿着猎装、宿醉未醒的巨汉,还有他旁边那位无足轻重但看来也是一位爱马的家伙。这班火车将在八点二十八分准时抵达维多利亚火车站,不过那两个涉嫌重大的分子在克莱芬强生火车站就先下车,从贝特西开始转搭好几辆马车到皮卡地里,并在车上换下衣服,到了九点整时,他们已安然坐在艾伯尼,到这里任谁一眼就看得出那是拉菲兹和我。

“好了,现在,”拉菲兹提醒我,“在我们还没做其他事情以前,我们先打开那些没时间看的小盒子,小兔宝,我是指我交给你的那些。在花园里我已经打开我那份看过,我很遗憾告诉你,那里面什么也没有!那位女士一定是把那些珠宝都配戴在身上了。”

拉菲兹伸出手,向我要那些坚固的小皮盒,不过我并没有顺从地乖乖将它们交出去,我大胆地回看他那明亮的双眼,他似乎一眼就要看穿我的秘密。

“给你也没用,”我说,“那里面也是空的。”

“你什么时候打开的?”

“在塔上的时候。”

“如果是这样,让我亲眼看看。”

“你爱看就看吧。”

“我亲爱的小兔宝,这个盒子一定是用来装你原先吹嘘的那条项链。”

“看起来很像。”

“那这个一定是用来装头冠的。”

“我想是吧!”

“不过她并没有穿戴上这些饰品,如你早先预测的,而且我们俩人都亲眼看见了!”

我并没有闪躲他质问的眼神。

“拉菲兹,”我开口了,“我毕竟还是要跟你坦白的。我原先不想让你知道,但那比对你撒谎还难。我把这两件东西都留在塔上了,我并不想替自己脱罪或辩解,但可能是受到那座尖塔的影响吧,就这样,到了最后一刻,所有的回忆都涌上我心头。就在你已经离去而我准备跟着滑下去的那一刹那,我觉得我很可能会跌断颈子,虽然我并不在意会不会死,但是我十分害怕口袋里装着一堆赃物死在自己的老家前。你也许会说,我早该在事前就考虑清楚,但随便你要怎么想,拉菲兹,你任何的责骂我都会接受。我确实是很荒唐,而且很卑鄙,整个行动都是我在利用你。”

“你天生是一个蹩脚的说谎者,小兔宝。”拉菲兹微笑说着,“你信不信我说我能了解你的感受,还有你做的事?事实上,几个小时以前,我就知道了。”

“你是指我心里的想法,拉菲兹?”

“还包括你的行为,其实在船屋中我大概就猜到了。那群粗野的猎人会这么快而且和和气气地散会,一定是有些东西被他们找到或发现了。他们并没有抓到我们俩,但是他们一定是获得比这更值钱的东西,而你冷漠的态度也暗示这点。幸运的是,我发现自己身边的盒子都空空如也,所以那两个大奖一定是落在你手上。总之,为了消除我可怕的猜疑,我再度潜伏过去,并透过活动的百叶窗偷窥,而你猜猜看我看见什么?”

我摇摇头,我根本没有任何想法,更何况我也不想知道结果。

“那两位你预备行抢的苦主,”拉菲兹说,“正心满意足地检视这两件暂时被他们找回来的漂亮宝贝。”

他将两只原本放在皱夹克口袋中的手抽出,在我的眼前打开两个小袋子,一个装着那顶镶钻的头冠,另一个则是一条用上好翡翠串成的项链在袋中灿烂生辉。

“你一定要原谅我,小兔宝,”拉菲兹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前又接着说,“我并不想说什么话怪罪你做了或没做的事。事情都过去了,我甚至很高兴你不想这样做。不过,我亲爱的老弟,我们都是走钢索过生活的人,我不会像你这样良心不安。为什么我要白跑这一趟呢?如果你想知道我再度拜访那位先生的更衣室时发生了哪些精彩的故事,你就赶在二十分钟以内搭车回家换套干净的衣服后,跟我在土耳其浴室那边碰头。我觉得自己有一点脏,洗完澡,我们可以到清爽的阳台里吃顿丰富的早餐。顺便一提,小兔宝,在你的老巢窝一整晚后,我实在很需要到热闹的诺森伯兰大道吹吹风呀。”

正文 拉菲兹遗物展/The Raffles Relics

一八九九年十二月号的一本杂志上出现一篇报道,让我们暂时从关切南非战争的热头上,转移了短暂的注意力。那些日子,拉菲兹开始出现不少花白的头发,而那段时间,就职业级的梁上大盗而言,也已接近我们地下工作第二次高峰期的末期。在皮卡地里或艾伯尼已听不到我们的名号,我们过着闲云野鹤的田园生活,但有时兴趣一来,我们仍会受精灵召唤,到汉姆公地附近插花干上一票,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娱乐一下,因为虽然我们已降格靠脚踏车代步,但到了冬天我们只能被迫待在室内成天阅读。因此战争爆发,对我们而言简直像是丢下一颗超级炸弹,它成了我们生活中最关注的问题,也让我们有热情和动机,频繁不辍地穿越瑞奇蒙公园,来到最近的书报摊。也就是在这样的远征过程中,我发现了这则跟战争无关却令人激动的报道。那本杂志是一本发行(或阅读量)达到上万份的通俗杂志,而那篇报道写得十分粗率,它的内容是介绍苏格兰警场的黑色博物馆,从那篇只为赚钱而乱写的报道中,我们知道目前那个阴森森的地方正热烈推出一个特别又精致的展览,定名为“拉菲兹遗物展”。

“小兔宝,”拉菲兹说,“最后我还是留名青史了,我不再恶名昭彰,这个展览将让我从鸡鸣狗盗的小贼阶级中升格,进入值得竖立铜像的大盗级人物,我的行迹将被记录下来,不会被岁月淘汰掉。我们知道拿破仑的遗物被保存,也听过纳尔逊将军的遗物被保存,现在轮到我了。”

“真希望我们有机会去参观一下!”我渴望地表示。

不过下一刻我开始后悔不该说这句话。拉菲兹从那本杂志上头望向我,唇边露出我太熟悉的微笑,眼中闪动着被我激起的光芒。

“真是个很棒的主意!”他轻松欢呼着,好像这个念头早就在他心中酝酿已久。

“我只是说着玩的,”我回答他,“你当然也是吧?”

“当然我是讲真的,”拉菲兹表示,“我这辈子没有比现在更认真过。”

“你是说你想光天化日大摇大摆走进苏格兰警场?”

“我要在探照灯下,”他回答我,又低头研究那本杂志。“再次看看我那些旧东西。它们在这里,咦,小兔宝你怎么从没告诉我杂志上还附照片?这就是你将我运到银行时用的那口大箱子嘛,上面的这些东西一定就是我的绳梯和其他道具,实在印刷得很差!不过也怪不得他们,毕竟这只是一份两便士的杂志,从上面根本看不出什么奥妙,除非到现场仔细考察。”

“要去你自己去好了,”我冷酷地回他话,“你外表也许变了很多,但是他们一眼就能瞧出我来。”

“不管怎么说,小兔宝,如果可能,帮我弄张邀请函。”

“邀请函!”我夸张地喊着,“当然我们应该去弄一张邀请函,而且当然一切也就此完蛋!谁会送这展览的邀请函给我这种老囚犯呢?”

拉菲兹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回头继续读杂志。

“写这篇报道的家伙就能接到一张邀请函,如果你试试看,或许也可以从你的编辑那边拿到一张。不过不必费神去试了,小兔宝,为了满足我这偶发的念头,让你厚脸皮求人实在太委屈你了。而且如果我在世人以为我已驾鹤西归的情形下,顶着这张脸出现,人家一定会识破我以前的诡计,噢,这种后果,你一定想都不敢想。所以,别伤脑筋了,老弟,我读杂志过过瘾就可以了。”

我不用再解释我后来为何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去奔走张罗邀请卡了吧?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习惯拉菲兹忽高忽低的情绪起伏,而且我也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新的环境让他深觉不便,我已经入狱多年偿清了我的罪行,然而拉菲兹却因为被误认为投海身亡而逃脱惩罚,也因此很多我可以随便进出的地方,拉菲兹却不方便出入,我从此成了他与外界沟通的全权大使,他十分懊恼不得不依赖我,因此我变得更谨慎,避免让他有一丝受制于我的屈辱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心情不安,我还是私底下向旗舰街的媒体朋友提出这棘手的要求;不介意过去的背景,我这几年努力在这累积了一点交情。最后,虽然不抱希望,没想到事情却办成了,所以在一个清朗的夜晚,我握着苏格兰警场狱政办公室发出的邀请函回汉姆公地(这张邀请函我保存至今)。我很讶异地发现上面并没注明日期,只写着“欢迎持有者入内参观”,并没有提到持有人朋友的姓名,虽然邀请函下方潦草地涂写着我那位编辑的大名,以及“等一行人”字样。

“因为他不能去,”我跟拉菲兹解释,“而这样表示我们两个都可以去,如果我们想去的话。”

拉菲兹苦笑地望着我,不过看得出来他现在的心情很好。

“这是很危险的,小兔宝,如果他们认出你来,他们或许会联想起我是谁。”

“可是你说他们现在已经认不出你了。”

“我是不相信他们认得出来,我也不相信这事对我会有一丁点危险,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是不是了。我确实是很希望能看看这个展览,小兔宝,但我没有理由拖你下水。”

“当你拿出这张邀请卡时,我就已经脱不了关系了。”我指出这点,“到了那里,如果势态不妙,我马上就会警觉。”

“到时你会留在那里看好戏吗?”

“如果已到不可挽回地步,留不留其实没什么差别。”

“这张邀请卡是可以携伴的,不是吗?”

“它是这样写的。”

“所以如果一个人单独前往反而令人怀疑?”

“可能。”

“这样的话我们就两个人一起去吧,小兔宝!不过我要把话说在前头,”拉菲兹慎重叮咛说,“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不过你不要主动要求参观拉菲兹的遗物,而且当你看到它们时,也不要显示出太大的兴趣,你把发问权留给我。这会是一个测试苏格兰警场当局是否怀疑我可能复活的机会,而且我跟你打包票,那一定很有趣,老弟,这对你这番痛苦与恐惧应该不无小补。”

那天下午是温暖且多雾的,但不像冬天,仍有些阳光穿透薄雾。那时拉菲兹和我正由地府现身驻足在西敏桥上,欣赏了好一会儿西敏寺和国会大厦灰暗的剪影衬在金黄色晨雾中的景象。拉菲兹喃喃自语地朗诵着惠斯勒和亚瑟·塞冯的诗作,并丢弃掉手里那根还很长的苏利文香烟,因为烟雾阻挡了这副美景的画面,这是我们的地下岁月中,至今最让我印象深刻、记忆犹新的一个场景。不过那时我的心中充满忐忑不安,不确定拉菲兹是否能在黑色博物馆中保持他原先的承诺——让它只是一场无害的余兴节目?

当我们进入警场的警戒区后,终于跟那些冷酷无情的警察面对面,他们吼叫着指挥我们穿过一扇扇前后摇摆的门,再爬上石砌的楼梯。我们总觉得柜台接待员漫不经心的举止似乎别有居心;而后我们被丢到冰寒如极地的楼梯间等候。拉菲兹趁机左张右望四周环境,我则驻足在新上任的警务署长的肖像前。

“这位可爱的老绅士!”拉菲兹走过来我身边说,“我曾在某个晚宴上跟他碰过面,并且讨论以前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案例,不过这座黑色博物馆里面的东西我们不可能太陌生,小兔宝。我记得很多年前参观白厅街那栋老房子时,曾有一位很好的导游带路,希望这次能再碰到一个。”

不过即使是我,都能一眼看出那位后来在楼梯间进来的年轻人,并非警探。他的领子高耸,其高度前所未见,而他的面容也如衣领一般苍白,他携带着一枝不结实的钥匙,并用它打开走道后方不远的一扇门,而后引导我们进入那间可怕冰凉的陈列室。这里可能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少参观者的博物馆,里面冷得像座神圣的地窖。直到拉开窗帘,推开玻璃窗,我才能看到第一样展示品——一排谋杀者死后的面具,这些木然的面具都架在浮肿的脖子上——这排在架子上的诡异头像,正列队为我们举行鬼魅般的欢迎礼。

“这家伙不难应付,”当窗帘被拉开时,拉菲兹在我耳边低语,“不过我们还是要小心。我的那批小道具摆在角落边,就是凹室那里;现在不要望着它,等到我们按顺序走过去参观时再好好瞧一瞧。”

所以我们从最靠近门口的玻璃柜开始浏览,很快的我发现自己对这些犯罪工具的了解,远胜过这位病奄奄的导游,他是有某种热情没错,但对解说内容其实是一知半解,颇多错误,例如他解说第一位谋杀者的事件时就张冠李戴,接着更让人无法忍受地毁谤我们窃贼界的杰出老前辈。

“这把左轮手枪,”他这样开始解说,“是那位有名的查尔斯·皮斯所拥有的,这个是他的眼镜,那边是他的撬门棒,喔,这就是查尔斯用来杀死警察的那把刀。”

我一向讲求确实,也一直以此自勉,甚至常带着歉疚地要求别人做到这点;所以,我没办法让这事就此过关。

“好像不是这样,”我很温和地插话说,“他从来没有使用过刀子。”

那个年轻职员的头在僵硬的瓶口上扭转过来。

“查尔斯·皮斯确实曾杀了两名警察。”他肯定地说。

“没有,他没有;死者中只有一个是警察,而且他从不曾动刀杀过任何人。”

那位职员很温驯地听着我的指正;我总不能为了求自己平安逃脱,就克制住不讲,不过拉菲兹回报我一记狠狠的踢腿,那当然是控制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

“谁是查尔斯·皮斯?”拉菲兹询问着,厚颜地靠在长椅上装出一无所知的态度。

没想到那个职员的回答,非常讨我们欢心。

“一位史上最伟大的窃贼,”他接着说,“不过那位厉害的拉菲兹出现后,他就完全失色了。”

“最伟大的拉菲兹,”那位大师喃喃自语着。

接着我们通过那些比较不会有争议的谋杀犯专柜,那里摆着曾取人性命的破子弹和沾有污点的刀子,下方还有一排柔软的吊绳,那是摩西律法中,明文允许世人用以报复这些为非做歹之徒用的;另外一侧并排竖立着左轮手枪,上方还有一排长长的人皮面具。另外还看到像花彩般悬挂着的绳梯(但没一个比得上我们的精巧)。最后,总算有一样展示品是那个职员十分了解的,那是一个烟盒,外包装上俗丽的标签当然不是苏利文。其实我和拉菲兹对这个东西的了解绝对超过这位小职员。

“好,请看这里,”我们的导游兴奋地说,“你绝对猜不出它有什么来历!我让你们猜二十次,但我打赌第二十次会跟第一次一样离谱。”

“我想也是,先生,”拉菲兹附和道,眼里闪着不露锋芒的光亮,“就直接告诉我们吧,免得浪费时间。”

他边说边打开这个二十五支装的老烟盒,里面仍然剩下一些普通牌子的香烟,那些香烟之间塞满了糖粒和棉絮。我瞧见拉菲兹带着微微的满足用手轻掂着这个东西,不过在那位职员的眼里,大概以为他正为了他的发问而疑惑不解。

“我想答案确实会让你想破头,先生。”他解释说,“这是一个美国来的新玩意,有两个美国佬,邀请一位珠宝商带着他大批的宝贝到凯尔娜的一间私人俱乐部用餐并且挑选珠宝。当决定要付款时,在汇款手续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过他们很快想到解决的办法,他们聪明得很,并未强要带走他们挑好的这批珠宝;不,他们只要求先将选好的东西保留给他们,并锁在保险箱中,直到他们的款项由海外汇进;另外他们希望先将这批货用封条封上,要求那位珠宝商就这样原封不动地带回去,一两个星期间不要去乱动它们或撕掉封条。这事现在听起来也很合理,不是吗,先生们?”

“相当公平。”拉菲兹言简意赅地回答。

“那个珠宝商也是这样想,”那位职员像只得意的公鸡继续吹嘘,“你们也看到,这里面的东西并不是那两个美国人决定购买的货色;他们慢慢执行计划,并且支付某些小珠宝的贷款,这都是巧妙的花招。很好,我想你们现在可以猜到最后发生什么事了?那位珠宝商从此没有再听到那两个美国人的下落;而且最后,他发现盒中只剩下这些香烟和满箱的糖粒。”

“复制的盒子!”我叫出来,不过或许我的反应太过迅速。

“复制的盒子!”拉菲兹又小声再念一遍,似乎要让人以为匹克威克先生再度现身。

“复制的盒子!”那名喜不自胜的职员也跟着复诵一遍。“先生们,这些美国人!你们只有亲眼目睹才能体会到‘在犯罪的池塘才能学到高明的诡计’!”

“我想也是,”满头银发的严肃绅士表示赞同。“不过,”他又加上一句,好像是突然想到,“这会不会是拉菲兹那个人干的?”

“怎么可能呢?”小职员从他高如瞭望台的领子上冲口而出,“这事发生很久之前,拉菲兹就已葬身海底。”

“你确定吗?”拉菲兹追问,“你们有找到他的尸体吗?”

“找到而且埋起来了,”我们这位极富想像力的朋友回答说,“在马尔他,我想是那里;或者是在直布罗陀,我忘记确切地点了。”

“还有,”我接上去,虽然已经相当厌烦他这些故作聪明的说词,不过我还不至于放弃考验他一下,“还有,拉菲兹从不抽这些烟吧?我记得他只抽一种牌子的烟……让我想看看……”

“苏利文!”那位职员终于答对了,“这是个人的习惯,”他说,一边将那个二十五枝装的盒子按照原状放回去。“我试抽过一次,可是我自己实在不喜欢那个味道,这完全是品味不同的问题。现在,如果你想抽根好香烟,安娜牌便宜多了,以四分之一的价钱我就能买到上好的货色。”

“我们真正想看的是,”拉菲兹温和地做了一个总结,“像刚才那般精巧的东西。”

“那么就到这边来。”

那位职员说着,带我们进入一个凹室,这个地方几乎被那只充满刺激回忆的铁钳大木箱独占了,现在它被盖上一块防尘布,摇身变成展示犯罪工具的平台。

“这些展示品,”他继续说,并神气地掀开舞台的布幕,“就是拉菲兹的遗物,是他死亡并被埋葬后,我们在他艾伯尼的居处搜出来的,这也是我们获得最完整的一批证物。那只是他的万用钥匙,而这一罐润滑油应该就是他浸泡钥匙用的,以免开锁时弄出声音;这边的左轮手枪,他曾用来射击一位无辜的绅士,害他跌下屋顶。我们是在他跳船逃走前,在那艘半岛暨东方轮船公司的船上找到这把枪的。”

我忍不住说,据我了解,拉菲兹从不用枪射击别人。我站立的地方紧临最近的窗户,我的帽子低低扣在前额,而且将外套领子几乎拉到耳朵旁。

“这也是据我们所知唯一的一次,”那位职员承认说,“而且是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否则他那位宝贝同伙可能会处理得更糟。这个空保险箱原来是放置皇家的珠宝,就在半岛暨东方公司的轮船上;这些楔子与螺丝钻都是他用来将门卡死的工具;这是他专门设计的绳梯,上面还有伸缩自如的拐杖头,可以用来钩住东西,据说他跟索那比爵士吃饭那晚,这玩意就派上了用场,他是在吃饭前洗劫请客的主人的。这根是他的防身短手杖;不过没人搞得清楚这个小天鹅绒袋用来做什么的,上面还有两个小孔及镶环。先生,也许你愿意猜猜看?”

拉菲兹拿起那个他为了能静悄悄锉磨钥匙而设计的袋子,不过现在他拿它的姿势仿佛这是一个烟草袋,他将大拇指和食指伸进去,耸耸肩露出一副非常无知却愉快的表情;而后,他展示了他刚才搜索出的几粒铁屑给我看,并且在我的耳边低语:“这些可爱的警察!”至于我,则禁不住一直端详那根防身棒,我曾用它大力袭击拉菲兹让他昏倒,上面还隐隐可以看到他的血迹呢!看到我惊恐的表情,那位职员似乎也想像到另一幅曲解的画面,它可能是一个在中央刑事法庭的审理现场,而且为了增加效果,还会增添感人落泪的情节,而那部分当然是派给我主演的。这时导览的讲解已流于沉闷无聊,但拉菲兹适时将焦点转向另一张他早年的相片,它挂在那只老箱子上方的墙面,不过我一直没有注意到。照片里的拉菲兹穿着法兰绒的运动装,似乎在一片搭着帐篷的草原上刚打过几场激烈的比赛,他的嘴上含着一根苏利文烟,半睁半闭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丝慵懒和傲慢的气息。我也拥有同样的另外一张照片,它并不是拉菲兹最好的一张照片,不过里面的人看起来眉清目秀,我常很想将它出借给那位塑像的工匠,他简直是把拉菲兹的味道破坏殆尽。

“你绝对不会想到是他,对不对?”那位职员告诉我们,“这张照片让我们了解,当时为何没有一个人怀疑到他头上。”

这位年轻人正全神盯着拉菲兹说话,两只眼睛水汪汪地闪着,但是并未露出任何怀疑。我很渴望刺激一下我那位虚张声势的老友。

“你说他有一个同伙,”我提起这件事,脸部更缩进外套的领口内,“你们没有拿到他的照片吗?”

那位小职员竟然露出一个讨厌的微笑,我实在很想一巴掌打过去,让他那张苍白、病奄奄的脸上渗出一点血色。

“你是说小兔宝?”我们这位导游表示,“没有,先生,他不值得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只留空间给真正的大盗,小兔宝根本算不上一回事,他是跟着拉菲兹没错,不过他也只能如此,本身没有其他能力,甚至,他在卑鄙地计划打劫自己的老家时都表现不好,听说最后他还是没胆把赃物带走,以致拉菲兹只好二度侵入再偷一次。不,先生,我们根本不想对他浪费脑力,也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他是那种无害的小贼——如果你硬要问我的话。”

我没有再问他什么,只是缩在外套领子里,气得几乎冒泡,我希望拉菲兹能说点话,而他也接口了。

“我唯一记得的案子是,”他说道,并用他的雨伞敲打着那只箱子,“这个。我想那时候,那个运箱子的同伙,应该跟躲在箱子里的人做了一样多的事情。我可以询问一下这里面装了什么吗?”

“什么也没有,先生。”

“我以为里面有一些遗物。当时他是不是用了什么办法,所以才能够不掀开箱盖就直接进出这只大箱子?”

“你是说,像变魔术一样只伸出一颗头来?”职员幽默地回拉菲兹一句。

他对拉菲兹和他的遗物,比之于其他,算是了解地够丰富了。他移开一些上面的小东西,用他的笔撬开盖子上的活门。

“就只有这个天窗啊?”拉菲兹总结,语气十分愉悦轻松。

“啊,难道你还奢望看到什么别的?”那位职员问,并且把盖上的活门安装回去,似乎觉得这不值得大费周章。

“一个后门吧!”拉菲兹回答他,并用一种狡猾的表情看着我,以致我忍不住转过身偷笑——这是我那天最后的一个微笑。

当我转身时,门也正好打开,一个一眼就让人看出是警探的家伙,带着另外两名像我们这样的参观者进来,我斜眼偷瞄到他戴着圆顶硬帽及暗色厚外套,这是代表他阶级的制服。有一个可怕的时刻,他锐利的双眼冷峻地检视着我们,还好那名职员从摆放拉菲兹遗物的凹室出来,而那令人戒备的闯入者则带领着他的同伴,由大门对面那扇窗户下开始。

“德鲁斯警探,”那位职员刻意压低声音告诉我们,“他曾负责白垩农场的案子,如果拉菲兹现在还活着的话,他会是跟拉菲兹势均力敌的对手。”

“我确定会是这样,”这是句凝重回答。“有一个像这样的人在后面盯着我,我也会很不好受的。不过似乎你们这间黑色博物馆还蛮受欢迎的。”

“事实并非如此,先生。”那位职员小声透露,“我们经常好几个礼拜也等不到像你们两位绅士这样的参观者,我想那两位应该是警探先生自己的朋友,来参观白垩农场案的照片——那证据后来让罪犯判了死刑。如果你想看看,我们还有许多有趣的照片,先生。”

“如果不会花太多时间的话,”拉菲兹表示,并且举手看表,趁职员离开我们时,他抓住我的臂膀。“这里有一点不对劲,”他悄悄的说,“可是我们不能突然像兔子般匆匆逃脱,那可能会招来危险。继续盯住相片,剩下的事我来操心,我希望我能尽快搭上火车远离。”

我静静地遵照他的指示,保持冷静地衡量现在的局势。那个警探的大名和能力我们已是知之甚详,但就因为他也与我们同处一室,拉菲兹便反应过度,要我不能妄动以免危险,这实在令我讶然。拉菲兹毕竟已经上了年纪,而且不知不觉改变了,不过他总算还没有丧失他的警觉心,知道要采取回避策略,而非硬碰硬。另一方面,我觉得这位鼎鼎有名的警探实在不大可能一眼就看出我这般没没无闻的小贼,更何况在我活跃的时期他还没出道呢!然而还是处处小心为上,在俯身端详导游介绍的相簿时,我确实也无法再露出微笑了,我集中注意力在这些被谋杀或谋杀别人的恐怖照片中,他们吸引着我天性中病态的潜因,我带着邪恶的热情呼唤拉菲兹过来观看一名恶名昭彰的屠杀者照片,然而却没有获得任何回应。我抬头四望,拉菲兹已经消失了,本来我们有三个人在橱窗的这一边翻阅照片,而另外那组新来的三个人也同样全神贯注地在参观;然而没有一句话或弄出一点声响,拉菲兹就从我们所有人的身后遁形。

幸运的是,那位职员自己正心满意足地陶醉在这些可怕的照片中,在他抬头看我之前,我已收起原先的震惊,但不包括我的愤恨,这点我直觉并不需要有所隐藏。

“我那位朋友真是世界上最没耐性的人!”我抱怨着,“他原来说他要去赶一班火车,现在不讲一声就走掉。”

“我没听到他离开的声音!”职员表示,脸上充满困惑。

“我也没听到,不过他确实有碰我的肩膀示意,”我说谎,“还是说了什么。我因为太专心观看这些恐怖的照片,所以没特别注意,他应该是说他要走了。好吧,走了就算了!我还是想好好看完这些照片。”

因为我急于要减低拉菲兹骤然离去所引发的疑惑,我反而逗留的比那位警探和他的朋友还久,看着他们细看拉菲兹的遗物,听着他们在我面前讨论我自己。最后,只剩下我和那位贫血的职员待在陈列室里,我将我的手放进口袋,斜眼打量着这位导游。小费制度对我一直形成很大的困扰,并不是我吝啬,而是在不同的状况下,常常很难判断小费该给谁或给多少,我知道那些小费给得太少的客人,通常不是因为小气,而是缺乏对这种事的判断能力。无论如何,在这位职员的案例上,我没搞砸,他很自然地接过递出去的银币,并且热切的表示,希望能早日看到我保证一定会写出的报道。确实,当他看到时,已经过了好多年,不过我敢夸口,如果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仔细读过这篇晚来的报道时,一定会感到非常有趣而非震怒。

当我走到街上时已是黄昏,圣史第芬教堂后方的暗红天空像张狂怒胀红的脸蛋,路灯陆续被点亮,在每一盏灯下我不由自主地寻找拉菲兹,又傻傻得以为可以在车站找到他;然而到车站后,我却一直枯等,直到一班往瑞奇蒙的火车弃我而去为止,最后我只好过桥走到滑铁卢车站,改搭第一班开往提丁顿的火车。这样一来虽然可以少走一段路,但我却得在夜雾中摸索穿过一条河,才能回到汉姆公地。当我回到我们的隐居地时,已经是温馨的晚餐时间,只有百叶窗后闪动着的摇曳烛光迎接我——只有我自己一人独自先回来。这时距离拉菲兹偷偷离开险恶的苏格兰警场已经将近四个小时,他到底到哪里去了?我们的房东太太十分为他担心,她已经满怀爱心地为我们煮好晚餐,而我却忧郁至极地糟蹋了它。

直到午夜时分,仍然毫无他的音讯,不过我早已唱作俱佳地向我们的房东太太撒谎,保证说他没事。我告诉她,雷夫先生(这是她对拉菲兹的称呼)有跟我提过他想去看戏,原先我以为他放弃这个主意了,不过显然的我弄错了,不过我会坐着等到他回来。这位体贴的妇人在她回房休息前,还送进来一盘三明治;而我则静坐在起居室的炉火前等着拉菲兹归来。因为躺在黑暗中的床上实在无法消弭我的焦虑,另一方面我也觉得自己有义务在这冬夜中忠实的等候他。或者我是不是该到哪里寻找拉菲兹呢?我唯一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地方,但这时冲到那里去只有自寻死路,对他并没有任何帮助。我越来越相信,当他离开苏格兰警场时一定已被识破身份,他不是立即被逮捕,就是被追到某个地方去躲起来了。这件事明天的报纸一定会报道。这全部都是他自己的错,他放胆将头伸进狮子的大嘴中,而这狮子也大口咬了下去,难道他还真的以为自己有本事及时伸回脑袋吗?

在我手边有一瓶酒,我得衷心的说,那一晚它真是我雪中送炭的朋友而非敌人,它将我从不断的焦虑、怀疑中解放出来,最后让我在炉火前的椅子上睡着了。当我醒来时,灯火仍旧点燃着,烛火已转为昏红,而在这冬天的清晨,我全身僵直地像根铁棒,突然间,我旋转我的座椅向后,发现拉菲兹正坐在我身后的椅子上,安静脱着鞋,他背后的大门洞开。

“对不起吵醒你了,小兔宝,”他说,“尽管我自认我的动作像老鼠般轻巧,不过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徒步远行,两只脚也麻痹了。”

我并没有起身欢迎他,我向后躺靠在椅背上,因他的自私无情而怨恨不已,他一定一点也感受不到我因他所受的折磨。

“你从镇上走回来的吗?”我询问他,表现出一副状似平常的模样。

“我从苏格兰警场回来。”他回答我,在炉火前摊直他的脚。

“苏格兰警场!”我重述一遍,“那我猜对了!你这段时间都一直留在那里,而且设法要逃出来。”我兴奋地站直身子。

“当然是这样,”拉菲兹回答,“我从没认为逃离那里有多困难,甚至比我预期的还容易,我曾经躲进一座柜台下的一角,而另一头就有一位警察坐在桌后打盹,我叫醒这位警官,询问他是否有人送回一个钱包,那是我在卡尔顿车站外搭出租马车时掉的,那位警官还热心的介绍我去市警局,他说到那里比较有可能寻获:我想只有蛮荒国家的警察才会大费周章质问人们是怎么闯进去的。”

“那你到底是怎么闯进去的?”我追问。“看在老天的份上,拉菲兹,老实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如何闯进去的?”

拉菲兹穿着燕尾服站在即将熄灭的炉火旁,扬起眉毛低下头来看我。

“如何和何时,小兔宝,你应该跟我一样清楚,”他故做神秘地说,“我要告诉你的是,为什么我坚持要去苏格兰警场的理由。亲爱的老弟,起初因为难以启齿,所以并未全部坦白告诉你。”

“我不在意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我大喊,“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留在那里、你怎么逃回来、或是你在那里到底做了什么?是不是他们逮到你了,而你又从他们手上逃脱了?”

拉菲兹微笑着摇摇头:

“不,不,小兔宝,我只是延长了我的拜访时间,完全出于自愿。至于我的理由,多的实在无法一一对你详细解释。那些东西实在快压扁我了,你现在转过身去,就可以看见它们。”

我从昨晚当床睡的那把椅子上站起来,转过身。在那把椅子后方有张圆木桌,原来上面放置着威士忌酒和三明治,但现在变成整套拉菲兹遗物展的展览品——它们原来都安置在苏格兰警场黑色博物馆的那只大木箱上!除了那只大木箱没被扛回来,其他一样不漏:那把左轮手枪我听到它开过火、还有沾有血迹的护身短杖、曲柄钻子、润滑油、天鹅绒袋子、绳梯、伸缩手杖、楔子、螺丝钻子,甚至连那个里面曾装着皇家赠礼、并镶有皇家勋章的珠宝箱!

“我才是真正的耶诞老人,”拉菲兹表示,“真可惜,你没能亲眼欣赏我悄悄进来的那个景象。这是一个教训,你绝不会发现我睡死在椅子上,小兔宝。”

他认为我只是累得睡倒在椅子上,他看不出我已经坐在这里等了他一整夜,还讽刺地送给我这句让人不能忍受的金玉良言。拉菲兹这样自以为是的人,已经让我的忍耐到了极限;不过最后有一丝想法暂时阻止我爆发情绪。

“你躲在什么方?”我阴阴地问他。

“在警场里面。”

“我也是这样想,不过在警场的什么地方呢?”

“这需要问吗,小兔宝?”

“我不是正在问吗?”

“就是以前我曾躲进去的地方。”

“你不是指那个大箱子吧?”

“正是。”我们对看了好一会儿。

“你或许会栽在那里呀,”我投降了,“不过当你从我背后溜走时,你第一个躲藏的地方是哪里?而且你怎么知道要去那里?”

“我从没有溜出去过,”拉菲兹说,“我就是躲在你身后溜进去的。”

“溜进箱子?”

“没错。”

我当着他的面大笑出来。

“我亲爱的朋友,在那以后我还仔细看过箱盖上的所有展示品,他们没有一样被移动过,我还瞧见那位警探一一为他的朋友解说。”

“我都听到了。”

“不过不是从箱子里听到的吧?”

“就是从箱子里听到的,小兔宝。不要那样看我,这表情真蠢。试着去回想消失前和那个高领白痴的对话。你难道不记得我问过他,那箱子里是否有放置任何东西?”

“你是问过。”

“你知道,这是要确定里面果真空无一物。然后我又问他,那箱子是否有一扇后门设计,就像那扇天窗一样?”

“我记得。”

“我猜你以为这些问题都是无意义的。”

“我是看不出有什么意义。”

“不会吧!你难道看不出我是想借此了解,到底整个警场中,有没有人知道那个箱子有一个一体成型的侧门——它可不是后门。没错,它确实有一扇密门,这是后来我从你那里扛回这只箱子后,新加的设计。你只要用力将这边的手把往下拉——从没人这样试过——另一边的门就会像打开娃娃屋的大门般弹开。我最初曾这样构想,我也看出那是出去后我第一件该做的事,它比在盖子上设圈套容易多了,而人总是会追求完美嘛!此外,这个箱子在银行里并没有被看出破绽,所以我想有一天还会再派上用场;而且如果平时将它摆在卧室里,上面又堆满杂物,那它就是个狂风疾雨中的最佳避难所。”

我问他为什么我以前从没听他提起改装的事,我并不是指它被改装的那段日子,而是以后,当我们更能互相信任、当这只箱子已不再有用的时候?我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因为不高兴,而是基于难以痊愈的疑心病。拉菲兹只是无言的望着我,我则从他的表情读出真正的答案。

“我知道了,”我说,“你曾躲进这个箱子以避开我!”

“我亲爱的小兔宝,我并不是一个没有情绪的人。”他回答,“然而,你将你房间的钥匙给了我,我便不能拒绝将自己的房间钥匙给你——虽然我最后还是从你的口袋中偷了回来。我只能说,当我不想见你的时候——小兔宝,我一直不太能适应人类社会——这是我躲开你的一个方式,但我保证,这样的事情只发生过一两次。在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你应该有肚量不跟你的老朋友生气!”

“那事已经过去了,”我尖声回答,“但这次的事可没这么好谈,拉菲兹!”

“为什么?我并非早已决定要怎么进行,我只是临时起意,是看到那个精明的警探也在里面后,才没再多想就钻进那个箱子中。”

“而且完全没有打草惊蛇!”我喃喃自语,言辞中不知不觉露出不甘不愿的钦佩之意。“不过我们也得意不了多久。”我忙着补上一句泼冷水的话。

“怎么说,小兔宝?”

“透过那张请帖,我们很快会暴露行迹。”

“他们收回那张邀请函了吗?”

“没有,可是你难道没听见吗?那里的访客少得可怜。”

“没错,他们往往好几个礼拜也没有一位访客,这也是我套出来的话。小兔宝,除非必要,我绝不会鲁莽行事,难道你没想到,他们可能要过两、三个礼拜,才会发现他们损失了什么东西?”

我也开始明白了。

“而且到时候,老实说,他们又怎会想到我们身上?他们凭什么怀疑我们呢?小兔宝,我提早离开了,而且什么也没做,你解释我离开的理由非常完美,如果换成我是你的话,大概也不能掩饰的比你还好。我确实得依靠你,小兔宝,而你从没辜负我对你的期望,悲哀的是,你开始不信任我了,你难道真的认为我会把那个地方搞得一团乱,让那些个一早进去打扫的人一下就看得出那里被抢了?”

我极力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虽然我先前才说过类似的话。

“难道你忘记了展览品上面原本盖有防尘布吗,小兔宝?难道你忘记那里还有其他的左轮手枪和护身短棍可以挑来用?我已经仔细拣选过了,我将跟我遗物相似的那些展品都换置过来,真是几可乱真。当然那个绳梯的代替品并没有补丁扣环在上面,不过绕在箱子上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当然,现场也找不到第二个天鹅绒袋子,不过我倒找到一根很类似的手杖;我甚至还发现了一个空弹匣填补原来的玻里尼西亚珍珠镶座。你也见过那个博物馆的导游,你该不会认为那个白痴真分辨得出其中的不同吧?就算他能够,他也没能力联想到是我们干的。当他离开的时候,东西都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原位,下回又要等好几个礼拜,他才会再因为有人好奇而将防尘布掀开。”

我承认我们或许在这三、四个礼拜内能平安无事。拉菲兹举起他的手。

“那就让我们哥俩好紧紧把握这段时间,小兔宝,尽情享受吞吐苏立文香烟的快乐以及和平的幸福,在这三、四个礼拜内,或许会发生很多事情,而你又怎会知道这次不是我最后一次,也是最值得原谅的一次犯罪呢?我必须承认,这次犯案实在很适合为我的犯罪生涯画下句点,虽然我应该给自己一个更别致的结束。不,我不应该太早下承诺,小兔宝,现在我已失而复得,也许我又会忍不住再使用它们。不过光靠这次的战争,人们也得到足够的刺激了,这些刺激绝对远远超过这三、四个礼拜内可能发生的任何事。”

难道他想要自愿上前线作战?难道他已下定决心要用这个方法来为他这生赎罪——不,或是要采取一种不平凡的死法?我从不知道,而且也永远无法明白。他的这番话做了奇妙预言,在那三、四个礼拜间,果然发生了不少危及大英帝国存亡的重要事件,而且也让女皇的子民在她的旗帜下团结起来,一起在战场上奋战。现在回想起来,那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然而我仍深刻记忆着拉菲兹提到自己最后这桩案件时的每一句话语、说话时紧握的双手,以及疲倦双眼中那忧伤的烁光。

<hr />

注释:

正文 前缘后话/The Last Woard

最后这则跟拉菲兹有关的故事将由一枝清新、甜美的笔来诉说,我刚收到不久,就将它公布出来。这封信的内容,任何读者都不可能有比我更深刻的感触,然而,对于可以从前述那些平淡的故事中感受到其人十分之一魅力的读者,它仍具有一些意义,它会让他们更加欣赏他(可以不必浪费任何心思在我身上)。我已征得发函者同意,让这封信代为转述我们心中这位伟大英雄的每一句话语。

如今这封信已成为治我伤疾及失眠难枕的良药,现在,除了最后的署名,我就将他们完全公布如下。

亲爱的哈瑞:

对于昨天巧遇时我只对你说了那寥寥数语的话,你可能感到不解。我并不是故意表示冷淡,我非常难过看到你被严重刺伤的忧郁神情。当你终于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时,我已无法再承受了,我羡慕甚至嫉妒你们这些男人,那些每天报纸上都会一串串登载上去的恐怖姓名。我了解拉菲兹先生,然而对你却一无所知。而现在有一些关于他的事情,我渴望能让你知晓,那些事情我不能在大街上告诉你,也无法用言语来表示,这也是为什么我要询问你的住址的原因。

你说我说话的方式好像我跟拉菲兹先生是旧识。当然,我时常有机会欣赏他的板球赛,并从你这里听到他的名字,不过我只跟他碰过一次面,就是在我和你最后那次碰面的第二个晚上。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们碰过面的事,但昨天我由你的言谈中知道你一无所悉,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全盘告诉你真相。

那个晚上——我是指那第二个晚上的事——家里的人都出外到不同的地方,只有我独自待在花园官邸中。晚餐后我回到客厅休息,才刚刚将灯火点亮,就发现拉菲兹先生正由阳台走进来。我马上认出是他,因为前天我才刚看过他在罗德球场的板球赛中独得百分。他似乎很讶异没有人事前通知我他在这里等侯,不过因为整件事情都很突兀,所以我也没有深究,我恐怕不得不说,那实在不是一个太愉快的意外,我直觉的认定他是因为你的事情而来。而我也要承认,那时我的心中还是充满愤怒。然而很快的,他便表白说你完全不知道他会前来,而你也绝对不会允许他这样做,但基于他是你亲密的好友,以及他希望也能成为我的好友(我说我会和盘托出每一个字)的考量下,他仍需冒这个险。

接下来,我们站着互相凝视对方好一会儿,我从未在一个人身上感受到如此的坦然与诚意。不管他从前以后是如何,那晚他是如此对我,及对你。所以我询问他为何前来,还有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他告诉我,问题不在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我问他是不是指你的事情,他只是点一点头,并且告诉我,我心里很明白你到底做了什么事。不过我开始怀疑拉菲兹到底知道些什么,所以我开始试图让他告诉我你到底做了什么事;他表示我跟他一样清楚,你就是昨天晚上破屋而入的两名窃贼之一。我犹疑着不知如何回答,我真的搞不清楚他的用意,最后我问他是如何得知的。至今我仍能清晰记得他的回答。

“因为我是另一名窃贼,”他小声却清楚地说道,“因为我用诡计骗他参与整件计划,而我宁可承担透露此事的后果,也不愿看到他痛不欲生的模样。”

这就是他那时说的话,而且当他说话时,为了表明真心,他将手按在警铃上面,等着当我觉得有必要求救或找人帮忙时,为我按下按钮。事实上,当然,我不会让他这么做。刚开始时我拒绝相信他,而后他带领我走入阳台,指出他潜进潜出的路径,他说他这第二次潜进来,只是为了告诉我前一晚他如何用错误的借口引诱你进来。他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我相信他的话,不过在他离开前(如同他离去后),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晓内情的女性,知道原来A.J.拉菲兹,这伟大的板球球员,和那位同样享有盛名的“业余神偷”,竟然是相同的一个人。

他老老实实告诉我他的秘密,并任由我处理,将他即使不是生命起码也是人身的自由,交付到我手中,可这都是为了你的缘故,哈瑞,他愿意牺牲自己,只为了让我不要看低你。昨天我可以看出你对这件事情毫无所悉,看出你的朋友即使到临终前,他也不会说出这件真实而且纯然奉献自我的举动!哈瑞,我只能说,我现在已能了解你们之间的友情,以及这么多年来他对你的影响。有多少人,在你的生命中,能成为交往这样深入的朋友?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无论如何,我都已能理解,虽然我心中的悲痛远超过我所能表达的,哈瑞,然而,我都能了解。

他很直接与坦白地对我叙述他的生活,我很高兴能听到他这样的告白,我也很庆幸我有耐心坐下听完这些话。后来,我常常回想起这些对话,并且对其中的内容也不再怀疑。不管是你或我,都无法否认拉菲兹先生有过人的魅力,他给人的外在印象,其实跟他的内在人格特质十分不同,不过只要有人能同时看到这两面,不论他或她,都会马上抛开世俗的道德标准,不去追究他是良民或是恶徒。你一定不知道你是唯一跟从他、追随他的人。当他告诉我,他把这些窃案当作游戏,而且他发现这个游戏总是充满刺激、总是有着走钢索的危险和戏剧性变化时,我自己都忍不住想亲身尝试!并不是他故意用诡辩或似是而非的言论蛊惑我,而是他自然散发出来的风采、幽默感,以及那股忧郁的气质所致,这比各种诉诸道德正确性的理论更能吸引人。魅力吧,我猜想应该就是这个字眼;不过,他本身的内涵远超过这个字眼的意义,他还有一些更深邃的东西有待探掘。我想,当我说有一位女性如此专心聆听他的倾诉他一定深受感动时,你应该不会曲解我的意思!但当时,我想到一个生命如此虚掷青春,极为替他难受,所以我正色恳求他放弃这样的生活方式,我那时并未跪在地上求他,不过我恐怕忍不住落泪了,而这就是会面的结尾。他假装没有注意到,而且很突然地变得冷淡而轻浮,然而这反而更令人觉得辛酸。我记得我最后伸出手要跟他握别,但拉菲兹先生只是站在原地摇摇头,一瞬间脸上转为悲苦无奈,跟先前的自信光彩一样令人动容。然后他就像先前潜入的方式一样悄悄退出。在这屋子里,没有其他人知道他曾来过,而即使是你也没有被告知!

我写信来,并不是要告诉你这位你知之甚详的朋友的事,我只是想说,他为了要弥补拖累你犯下的错误,做出如此高尚的举动,而且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愿说出来。现在已经非常晚了——或者太早,我几乎已经花了整晚的时间来写信,我将试着用最少的字句来解释这件事。

我当时曾答应拉菲兹先生要写信给你,哈瑞,并且尽可能去见你。没错,我确实已经写了信,而且我也真的愿意跟你见面,然而我写的信并没有得到回音。那只是一行字,我过了很久以后才知道,你根本没收到它。我无法写下更多东西,而我写给你的那几个字也被夹进你给我的那堆书籍中,你后来应该能在你的房内发现那些书上面有我的名字。但不知何故,后来那批书又原封不动退还给我,这些书你可能都没再翻一下,因为里面仍夹着我写给你的短信。所以你当然是没有看过它,而这都是我造成的错误,不过就算再写些什么也已经是太迟了。拉菲兹先生据说已经溺死了,而你们两个做过的案子也都被揭露了,不过我仍保有我自己独有的秘密;直到今天,仍没有其他人知道你是闯入花园官邸的两个窃贼之一。但对那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我自责甚深,其严重程度超乎你所能想像。

昨天你告诉我你去从军的事,说虽然为国负了伤,但也无法一笔勾消你以往的罪行。我希望你不要再对过去存着病态的内疚,我没有资格宽恕你什么,然而我却了解,对拉菲兹先生而言,那一切只源于他喜爱冒险游戏;但对你而言,则是因为你对拉菲兹先生的感情。即使要怪罪你们的作为是多万劫不复的恶行,毕竟他已去世,而你也被处以罪刑,世人会原谅你的——如果他们没有忘记的话。你还如此年轻,还有许多时间来洗刷污名,你在这场战争中将能发挥许多才能,以前你非常有兴趣写作,你大可用笔开创你文学的人生,你一定要为你自己赢得新的名声,你必须要,哈瑞,而且你做得到!

我想你应该还记得我的姑妈梅罗丝女士,她几年前去世了,她是我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要感谢她,因为她,我现在才能按照我自己的意思,过着我想过的生活。这是一栋新的公寓,就是那种家具一应俱全的房子,虽然它的空间并不大,但应付我个人的起居生活已经足够。什么人做出什么事情——你或许会怪罪我说的这些话都很不符合传统规矩,不过我想你应该了解为何我会说这么多话,而且还有很多话没说。因为我不愿意再谈起或听到有关于过去的任何事。你或许会回答说“我无所谓”,但不管如何,如果有一天你还想到要来看我,像探望一位老朋友一样,我们也许会发现一两个新的话题,因为我也相当努力尝试新的生活!你应该能从这封信中猜出很多事情,我说得够多了。不过,哈瑞,如果这封信能让你明白,有一位你的老友很高兴遇见了你、如果能再见到你会更高兴,若能再畅谈许多过去以外的事情她会更喜悦,那我也许就不会为它的冗长而感到羞愧了!珍重再见。

除了她的名字,我一字不漏地将她的信披露,因为在这本书的一开头,我就强调过,我不能让她的名字因我而被玷污。然而,我虽是这样写了,但在我内心深处仍与有愿违。这是一个男人心中微弱的小心愿,然而这个大胆的想法,让我握在手中的笔止不住的颤抖,不管怎样,我永远也无法像那人一样,用如此高贵的方法赎罪,我欠他的恩情恐怕一辈子都偿还不完——

一直到最后,我仍没听过拉菲兹提起这件事情。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