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 - xp1024.com
《奥兰多》


正文 译本序

1927年10月,弗吉尼亚·伍尔夫开始动笔写她的第一部传记作品。当时她的创作生涯正处于巅峰期,刚刚完成了小说《到灯塔去》,想转换一下心绪,尝试以一种轻松诙谐的笔调来写一部“风趣”的传记。的写作非常顺畅,1928年3月即已完稿,历时半年都不到。在这部传记中,传主奥兰多是英国一位年轻贵族,其生命的前三十年为男性,三十岁以后变为女性。他/她跨越了四个世纪,且双性同体,长生不老,一生经历了从伊丽莎白一世直至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近四百年的历程。少年时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身边承欢蒙宠,后来作为外交官,远赴土耳其。性别转变以后,又嫁为人妻,生儿育女。他/她崇尚大自然,酷爱诗歌,耗尽一生心血写成了诗作《大橡树》,成为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著名的女诗人。然而,当《大橡树》一举获奖,她却几乎黯然地将书葬在她心爱的那棵大橡树下。出版后,六个月内销量即达八千册,是《到灯塔去》同期销量的两倍多,成为伍尔夫最为畅销的一部作品。

作为意识流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成就一般认为主要体现在她的几部意识流小说上。但伍尔夫在传记新形式的探索方面,也同样惊世骇俗。伍尔夫的父亲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和柯勒律治(Samuel t. Ce)为代表的浪漫派作家对鲍斯威尔式的注重事实依据的传记提出了批评,认为传记作家不是历史学家,传记作为一种文学艺术,不应只关注传主的外在行为和客观事实,更应该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伍尔夫曾在《传记的艺术》一文中说,应该让传记家在事实的基础上,“像写小说那样去写。”她认为新传记不应再被传主的所谓事实所累,而应大胆融入虚构成分,甚至融入传记作者的想象和情感,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表现出传主的个性,这样的传记才更真实。正是伍尔夫基于自己的新传记观而进行的写作实验。

是伍尔夫第一部冠以“传记”的作品,同时也是一部标新立异的反传统传记实验之作。她在给好友的信中曾谈到欲以一种“革命”的方法来写,她写道:“我突然想到一种方法,可以在一夜之间使传记写作发生革命。”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0页。那么,这种“方法”是什么呢?对的叙事策略进行剖析,可以发现伍尔夫采取的“革命”性的反传统传记书写策略是,外在形式上认同传统传记,却对支撑传统传记的核心要素进行巧妙的偷梁换柱,正如她在中所写: 有一个旅人,在自己的箱子角落里藏着一大捆违禁品,被粗心大意的海关官员草草放行了。“假如时代精神仔细检查她头脑里的思想,或许会发现其中隐藏着严重违禁的东西,并因此对她实施重罚。她无非是靠一些小伎俩……以此表现出对时代精神的顺从,才得以侥幸逃脱检查,”见本书第211页。这就是作家与时代精神之间奥妙无穷的交易。伍尔夫与英国传记传统之间的交易,正是通过这种貌似妥协实则抗争的策略完成的。

首先被偷梁换柱的是传主的身份。英国传统传记的传主大多为男性的君王、大臣、英雄或显贵,而女性大多难以获得树碑立传的资格。奥兰多得以入传,在某种程度上是符合传统传记对传主的资格要求的,因为在开篇时,他“毫无疑问”是男性,且身为贵族,家世显赫,算得上是皇亲国戚。但这位传主在获得了入传的资格以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女性,且家道中落,充其量是一位诗人。如果纵观其一生的话,这是一位男女同体的双性人,是为社会正统所不容的异类。而奥兰多以社会异类身份作为传主,彻底颠覆了传统传记在传主身份取向上的陈规旧俗。

其次是叙事形式。在叙事形式上,似乎严格按照传统传记所谓的线性叙述模式,从传主的少年开始,按照年代顺序叙述传主的一生。但伍尔夫却通过“心理时间”与现实时间的不同,将传主的一生延续至将近四百年,完全有悖于现实生活中人类生理时间的真实状况。将传统传记仅仅记录传主生理时间概念的一生,拓展为心理时间概念的一生,以这种夸张的方式强调了人物心理意识活动在传记中的重要意义,从而颠覆了传统传记在时间概念上的现实性和史学意义。

第三,叙事内容。传统传记一般着重于记录真实的事件,以貌似客观公正的叙述方法将所谓的客观现实呈现给读者。是否详尽客观地记录了传主一生的“事实”,往往是衡量一部传记是否成功的标准。虽然以带有自嘲的口吻声明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见本书第44页。但另一方面,也为传记不得不借用虚构和想象找到了完美的托辞,托辞之一是: 某些情节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材料,而另一些有据可查的历史文献,又被大火无情地烧毁了;托辞之二是: 传主是一位女性,而“当我们叙述一个女人的生活,人们普遍认为,我们可以略去她的行动,只谈爱情。有位诗人曾经说过,爱情是女人的全部生存方式”。见本书第213页。所以那些为传统传记所不能容忍的要素: 虚构,想象,心理描写,情感抒发等,都在这两个振振有词的借口下理直气壮地在传记的圣殿中登堂入室了。

用荒诞诙谐的笔法颠覆传统传记的实验性尝试,并不是伍尔夫笔下的第一部。她1907年创作的《友谊长廊》,也许可以视为她对新传记叙事模式的最早尝试。荒诞诙谐的文风,以及现实与想象、事实与虚构交融的笔法,在《友谊长廊》中已初见端倪,而在中则表现得更为娴熟而自信。因其对传统传记模式的颠覆和戏拟,因而也被称为“仿传”,但“仿传”的说法,其实恰恰是站在传统传记陈规旧俗的立场上,贬低或抹杀了伍尔夫尝试新传记的开创性意义。在荒诞幽默、轻松诙谐的叙事表象下,是伍尔夫对现实与想象、真实与虚构、小说与传记的形式和本质的严肃思考,这正是亦庄亦谐之所在。

传主的原型,一般认为是伍尔夫的好友薇塔·萨克维尔韦斯特(Vita Sackville-est),因为与薇塔之间有太多关联。首先,伍尔夫在1927年10月初的日记中写道,她准备为薇塔写一部传记,题为“奥兰多”,只是在性别上要作一下转换。Johames and hudson, 1975, p.62.其次,出版时,其所题献的人,正是薇塔;第三,中选用的传主照片,大多是薇塔的照片;第四,奥兰多居住的乡间庄园,也是以薇塔自幼居住的诺尔庄园(Knole house)为参照进行描写的;第五,薇塔的儿子也曾说过,是伍尔夫写给母亲的情书。当然,更重要的关联是,薇塔本人的身世、身份、气质和性格喜好等,与传主奥兰多颇具相似之处。薇塔是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小说家和诗人,和奥兰多一样,她虽然出身于英国古老贵族家庭,其父亲是勋爵,但其家族血脉中混有非贵族的血统。薇塔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和奥兰多一样,喜欢易装,并具有双性倾向,虽然身为女性,却在心理和行为上表现出明显的男性特征,刚柔相济,且颇具古典贵族气质和骑士风度。

那么,为什么以薇塔为原型的人物要被称作奥兰多呢?在欧洲文学史中,“奥兰多”这个文学人物最初见于意大利作家M·M·博亚尔多(Matteo Maria Boiardo)的史诗《恋爱的奥兰多》(1495年)中,随后在意大利作家L·阿里奥斯托(Ludovico Ariosto)的《疯狂的奥兰多》(1516年)中再次出现。《疯狂的奥兰多》被看成是《恋爱的奥兰多》的续篇,这个奥兰多是查理大帝时期的著名英雄圣骑士,很像是《罗兰之歌》中“罗兰”的翻版。在《疯狂的奥兰多》中,除了描写他作为圣骑士所经历的浪漫传奇历险以外,有一条很重要的叙事线索,就是奥兰多对异域公主安吉丽娜一往情深但却一厢情愿的爱情。安吉丽娜最后移情别恋,弃奥兰多而去,跟随他人远走高飞了,奥兰多为此陷入了疯狂。这与传主对俄罗斯公主萨莎的爱情经历颇为相似。当然,更为相似的是两者所具有的那种刚柔相济、铁骨柔肠、纯情浪漫的气质和魅力。《疯狂的奥兰多》是一部在欧洲文学史上影响深远的作品,1591年即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该书的另外两个英译本也分别于1757年和1784年在英国出版。在之后的十九和二十世纪,仍不断有新的英译本问世,对英国作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奥兰多刚柔相济、纯真率性的圣骑士形象在欧洲文学和艺术中反复出现,被写成歌剧、谱成乐曲。在伍尔夫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及其后的英国,虽然查理大帝和圣骑士的传说已被亚瑟王及其骑士英雄的传说所取代,但奥兰多式的英武、诗性、浪漫柔情的骑士形象却仍然是英国诗人、作家和艺术家的挚爱。所以,将薇塔称作奥兰多,也许一则因为奥兰多在历史传说中的高贵地位赋予了传主身份的合法性,二则史诗中奥兰多的骑士风度与薇塔的气质和性情十分吻合。

当然,伍尔夫认为,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本体之中都蕴含着许多自我,正如她在中所写,一个人可能拥有上千个自我。那么,奥兰多的原型也可能由多个组成,除了薇塔,也可能是史诗中的贵族骑士奥兰多,或是伍尔夫诸多朋友合成的形象。而从伍尔夫的新传记观来看,传主的原型还可以是传记作者本人——伍尔夫。伍尔夫曾经说过,在她所尝试的新传记中,表现得最完整、最细腻的那个人物,就是作者本人的形象。她认为传记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可以设想自己就是传主。在中,伍尔夫时而以传记作者的身份走到前台,直陈自己对传记、传主,对时间、生命、爱情和文学的观点,时而将自己隐身于文字之中,与传主生命的脉动融为一体。因此,奥兰多这一形象在很多方面都折射出伍尔夫自己的内心世界,或者说,伍尔夫作为传记作家,在将自己与传主合而为一时,自己的身影通过传主的心灵世界依稀可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伍尔夫为自己心灵世界谱写的咏叹调。通过这部传记的书写,伍尔夫表达了自己对大自然的崇尚,以及对心理时间与现实时间、文学与爱情、生与死、易装癖与社会性别的独特见解。在塑造奥兰多这位由男而女、时男时女的人物形象的过程中,表达了她对双性同体的赞美。通过奥兰多,读者也许还能听到伍尔夫以冷嘲热讽的口吻对时代精神、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文坛以及对帝国和现代性等提出的尖锐刻薄的批评。读者进入奥兰多的心灵世界,经历的却是伍尔夫的心路历程。

作为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奥兰多的形象也时时与伍尔夫的形象交织在一起,尤其是进入奥兰多的内心世界时,感觉那颗跳动着的高贵、敏感、纯真而诗性的心,就是属于伍尔夫的。翻译,是一次愉快的心灵之旅,仿佛随着主人公一起离群索居在山谷幽处的庄园里,在静谧的夜晚,秉烛漫步在长廊上,奥兰多不同的自我逐一呈现在我眼前,其内心折射出的世界和历史在我面前缓缓展开。伍尔夫的书是写给懂她的人看的,我希望自己是懂她的人之一。

正文 第一章

奥兰多怒火万丈地飞身下马,仿佛欲同滔滔洪水做一番殊死搏斗。他站在没膝的水里,痛骂那个背信弃义的女人,他用尽了所有谩骂女性的字眼,骂她背信弃义,喜怒无常,朝三暮四;骂她是魔鬼,淫妇,骗子。洪水旋转着奔涌向前,将他的谩骂席卷而去,只在他的脚边留下了一只破罐子和一根稻草。

他太腼腆了,除了女王伸入水中的那只戴着戒指的手,他什么都没看到。但仅此就足够了。这只手令人难忘,它纤细瘦俏,修长手指上的骨节如同王冠上的宝珠,或象征王权的节杖。这是一只神经质的、脾气乖戾、病态的手。它也是一只威严的手,只需稍稍一抬就会有人头落地。他揣测,这只手应该是长在一副衰老的身躯上,这身躯如同一只存放着皮草、散发着樟脑气味的衣柜。这身躯包裹着绫罗绸缎,装饰得珠光宝气。这身躯虽然也许忍受着坐骨神经的疼痛,但却依然腰背挺直;虽然有着万般恐惧,但却从不退缩。女王的双眼是淡黄色的。这一切都是奥兰多感觉到的,当他看着那些硕大的戒指在水中熠熠发光,有什么东西按在他的头发上时,他感觉到了这一切。也许,这些感觉恰恰说明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对历史学家有用的东西。事实上,他的头脑被强烈的反差搅得一片混乱——黑暗的夜晚与炽烈的烛光、卑微的诗人与高贵的女王、宁静的原野与喧哗的仆人们——所以他什么都没有看见;抑或,只看到了一只手。

他静默了好一会儿,终于长吁了一口气,说,“就剩我一人了。”这是他在这部传记中第一次开口说话。他穿过羊齿草和欧楂树丛,惊动了麋鹿和野鸟,快步向山上走去,山顶上有一棵孤零零的橡树。这里地势很高,英格兰十九个郡都可一览无余。如果遇上天高云淡的晴朗天气,也许能看到三十或四十个郡。有时还能看到英吉利海峡,那里波叠浪涌。还能看到河面上悠悠摇荡的小船。一艘艘大船扬帆驶向大海;舰队的加农炮喷射着浓烟,从那里传来隆隆的炮声;海岸上有堡垒;草场里有城堡;这儿有一个瞭望塔,那儿有一个防御工事;还有一些豪宅,都像奥兰多父亲的庄园那样,规模大得就像一个城镇,坐落在山谷中,周围高墙环绕。往东看,可以看到伦敦城林立的尖塔和缭绕的烟雾;如果风向正好,斯诺登峰陡峭的山峰和起伏的山峦兴许能从云雾中偶露峥嵘,那才是绝妙的天际线。好一会儿,奥兰多站在那里,将这些景观逐一观赏,他凝望着,辨认着。那是他父亲的庄园;那是他叔父的;树林中那三座高耸的塔楼是他姨母拥有的。那片石南丛生荒地和森林是他们的,还有那些雉鸡、麋鹿、狐狸、獾熊和蝴蝶。

离午夜还早,奥兰多却已等候在那里。夜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对他们十分有利,但四周死寂般的静谧,马蹄声和婴儿的啼哭声能传出半英里远。奥兰多在院子里踱来踱去的时候,还真听到了马蹄踩在鹅卵石地面上发出的缓慢均匀的蹄声,还有女人衣裙的窸窣声,颇令他提心吊胆。不过那些行路人只是夜归的生意人,或附近某个不干正经事的女人。待他们走过后,街上比先前更寂静了。这时,在城市贫民居住的那些窄小拥挤的房子里,灯光从楼下移到了楼上的卧室,不一会儿就一盏接一盏地熄灭了。城郊地带大多街灯阑珊,而且巡夜人又玩忽职守,因此,距黎明到来还有很久的时候,就早已油尽灯灭了。夜便愈发黑沉沉了。奥兰多察看了自己那盏灯的灯芯,检查了马鞍和肚带,给手枪装满火药,又仔细查看了枪套;他把这些事反复做了十几遍,直至完全放心才罢。虽然离午夜还有二十几分钟,他也不愿到客栈的大堂里去等。客栈的老板娘此时还在侍候几名海员,他们喝着廉价的加纳利葡萄酒,轮流唱着小曲,讲述德雷克、霍金斯和格伦威尔的故事,直至从椅子上翻滚下来,身子蜷成一团,在泥地上酣然入睡。对于奥兰多那颗充满激情、疯狂跳动的心来说,黑夜也许更善解人意。他侧耳聆听着每一声脚步,揣测着每一种声响。那些醉醺醺的叫喊声,还有那些因分娩或其他病痛而发出的哀号声,每一声都似乎是他此番冒险的不祥之兆,令他心中充满悲悯。但对于萨莎,他却并不担心。以她的勇敢,这种冒险不算什么。她会穿着一身男子装束,披风、马裤、马靴,只身前来。她的步履轻盈如飞,再寂静的夜晚也难听见她的脚步声。

“上前来,”她说。她笔挺地坐在炉火旁。她让他站在离她一英尺的地方,上下打量着他。她正在将她那晚推测的奥兰多与眼前真实的这位做比对吗?她有没有发现自己的猜测合情合理?眼睛、嘴巴、鼻子、胸脯、臀部和双手——她一边端详着,一边嘴唇明显地翕动着。当看到他的双腿,她笑出了声。他完全符合贵族绅士的形象。但他的内心呢?她那双淡黄色的鹰眼灼灼逼人地落在他的身上,似乎要看透他的灵魂。在她目光的逼视下,他的脸红了,红得就像大马士革蔷薇。力量、优雅、懵懂、浪漫、诗意和青春——他对她来说,一目了然。她当即从手指上褪下一枚戒指(她的指关节有点肿胀),戴在了他的手上,封他为王室财务大臣和总管;然后给他挂上了象征职位的项链;又吩咐他屈膝下跪,在他腿部的最纤细处系上了镶满珠宝的嘉德勋章。从此,他便一路平步青云。女王威仪出访时,他策马伴驾左右。她派他出使苏格兰,拜访不幸的苏格兰女王。就在他即将起程奔赴波兰战场时,她将他召回。因为,一想到他纤弱的身子会被刺得千疮百孔,他那卷发飘逸的头颅会翻滚于尘土之中,她如何忍心?她把他留在了身边。在她权力鼎盛时期,当伦敦塔传来隆隆礼炮,人们在窗下欢呼雀跃,空气中弥漫的浓浓硝烟呛得人直打喷嚏时,她拉着他躲在一大堆靠垫中,那是女仆们为她放置的(她实在太疲惫太衰老了)。她把他的脸埋在她身上散发出的古怪气味中——她已经一个月没有更衣了——它融合了整个世界的气味,他想,这气味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仿佛家里存放妈妈皮衣的旧衣柜味道。他站起身来,她的拥抱令他几乎窒息。“我,就是王者!”她嗓音低沉地说道——恰在此刻,一枚火箭升上天空,她的双颊被晕染得通红。

大约一个小时后——太阳快速西沉,白云化为通红的晚霞,山丘成了浅紫色的,树木是深紫色的,而山谷则黛色朦胧——传来一阵号角声。奥兰多一跃而起。这令人振奋的声音从山谷里那一处黑黑的地方传来;那地方紧凑却布局周密,像迷宫,又像城镇,四周围墙环绕。号角声来自山谷里他居住的那座庄园的深处。随着号角声和其他悦耳的声音一阵阵响起,他看到原先幽暗的山谷转眼间灯火通明。有些匆匆忙忙移动着的微弱灯光,似乎是仆人们在主人的召唤下奔走于长廊上;另有些灯光明亮耀眼,似乎是空荡荡的宴会厅点亮了灯火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贵宾。还有些灯光摇晃起伏,似乎是侍卫们手上拿着灯,恭恭敬敬地向一位刚下马车的贵妇鞠躬、屈膝、起身、迎接和护驾。庭园里马车来来往往,马儿甩动着插满羽毛的头饰。女王圣驾光临了。

第三位是尤芙萝辛。她是他有史以来最动真情的一位。她出生于爱尔兰德斯蒙德家族,和奥兰多的家族一样古老而根基深厚。她美丽大方,面色红润,且沉稳端庄。她说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语。虽然下牙有点发黄,但上牙齐整完美。她的膝边总有一只小狗,有时是一只小灵犬,有时是一只西班牙小猎犬。她用自己餐盘里的白面包喂它们,在维金纳琴的伴奏下,唱着甜美的歌。她十分爱惜自己的身体,总要睡到中午才起床梳妆。总之,对于奥兰多这样的贵族而言,她将是最完美的配偶。他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律师开始忙于签订关于财产继承和转让、房产和地产的协约,以及两大富有家族联姻时所必须完成的其他事宜。也就是在此时,一场严重的冰冻突然来临了,当时的英国常突发这种严重的冰冻。

机会有得是。河里从早到晚都挤满了驳船、舢板和各种小船。每天都有一些制造精良的大船驶往印度群岛。偶尔还有一些黑乎乎的破船费力地缓缓驶入港口停泊,甲板上站着几个来历不明、不修边幅的男子。人们常常会在日落以后看到少年男女在水边调情;即便听说他们相互搂着,躲在装满珍宝的麻袋堆里呼呼大睡,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奥兰多、苏姬和坎伯兰伯爵三人就真的有过这种事。那天天气炎热,奥兰多和苏姬的爱恋也十分炽烈。最后他俩在船上一堆红宝石中酣酣入睡。深夜,坎伯兰伯爵独自一人提着灯前来查看他的财宝,他的财富大多是他在西班牙冒险时所获的战利品。当灯光照在一只大木桶上时,他吓得向后退去,嘴里轻轻咒骂了一声。木桶边有两个人相互绞缠在一起酣睡着。他们裹在一件大红披风里,苏姬的乳房就像奥兰多诗歌里那永不消融的白雪。坎伯兰伯爵迷信鬼神之说,且自忖作恶多端,因此误把那两人当作溺水而亡的水手冤魂,从坟墓里爬出来找他算账了。他在胸前划着十字,发誓一定痛改前非。希恩路上那一排留存至今的简易屋,就是坎伯兰伯爵在那惊魂一夜后,为了赎罪而施舍建造的。那个教区的十二个穷苦老妇人白天喝茶,晚上就为坎伯兰伯爵祈福,感谢他使她们不致露宿街头。其实这应归功于那一对少年男女在藏宝船里的偷情——如果我们不涉及道德问题。

他——毫无疑问是男性,尽管当时流行的服装式样多少掩饰了性别特征——正挥剑劈向一颗悬挂在房椽上的摩尔人头颅。那骷髅除了凹陷的脸颊和一两绺椰棕似的粗硬干枯的头发外,颜色就像一只破旧的足球,形状也有点相似。那是奥兰多的父亲或祖父从一个魁梧的异教徒肩上砍下的,当时是在蛮荒之地非洲,那异教徒在一个月夜突然冒了出来。现在,这颗头颅在微风中不停地轻轻摇晃。在杀戮者拥有的这座豪宅里,风从阁楼的房间穿越而过,永无休止地吹拂着。

据史学家们称,那场冰冻是英伦诸岛所经历过的最严重的一次。飞鸟在半空中被冻僵,像石块一样坠落地上。在诺维奇,有人看到路上行走的一位年轻村姑在街的拐角处遭受了暴风雪的袭击,身强力壮的她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化为了粉末,像尘土一般被扬上了屋顶。许多牛羊都被冻死了。尸体都冻成了冰,床单粘连在尸体上扯不下来。如果看到一大群猪冻僵在半路上寸步难行,也不必大惊小怪。到处是被冻死的牧羊人、农夫、马群和赶鸟的男孩,他们被冻死时的姿势栩栩如生,有的手放在鼻子上,有的拿着瓶子对着嘴唇,还有一个人手举石子正欲掷向一只乌鸦,而那只乌鸦蹲在离他不到一码的树篱上,仿佛标本一般纹丝不动。这场冰冻异常严重,以致于此后常有石化现象发生。很多人都猜测,德比郡一些地方的岩石大量增加不是火山喷发造成的,因为并没有火山喷发,而是一些不幸的赶路人被原地冻成了石块。虽然有些土地的主人将这些石块视为上天所赐,但这与教会无关。而大多数人则把石块作为地标,或是供羊儿瘙痒时摩擦用,如果石块的造型合适,还会被用来作为牛的饮水槽。这些石块至今仍大多派这些用场。

“十分荣幸,小姐,”他用一口纯正的法语回答道。感谢上苍,法语对他来说好似母语一般,是他母亲的女仆教会他的。然而,如果他从来不会说这种语言,从未回答过公主的问题,从未追寻过那双眼睛的光芒……或许对他来说更好。

就这样,他们两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并很快就在宫中闹得沸沸扬扬。

然而,奥兰多很快就觉得厌倦了,他不仅厌倦那种不自在的生活方式和四周歪歪斜斜的街道,更厌倦了人们的愚昧无知。我们必须记住,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人们并不像我们今天这样关注贫穷和犯罪。他们不像现代人那样以读书为耻,也不像现代人那样,以身为屠夫之子而自豪,以文盲无知为美德。他们不会想象到我们会把“生活”和“现实”同愚昧和残忍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当时根本就没有与“愚昧和残忍”对等的词。奥兰多混迹于酒吧并不是为了追寻“生活”,远离酒吧也不是为了探寻“现实”。当他听到人们喋喋不休地谈论杰克如何没了鼻子、苏姬如何失了贞操,虽然他承认他们的故事讲得很精彩,但他还是对这些被反复讲述的故事感到有点厌烦了。因为在他看来,割鼻子只可能有一种方式,少女失去贞操也只可能有一种方式,而艺术和科学却是丰富多彩的,能唤起他强烈的好奇心。于是,他把酒馆里的快乐时光留在记忆里,不再光顾那些啤酒馆和娱乐场所,他把灰色披风挂回衣柜里,露出了脖子上亮晶晶的项链和膝上那枚熠熠闪光的勋章,重新出现在詹姆斯国王的王宫里。他年轻,富有,英俊。他得到的喝彩声盖过了所有人。

他得知这位陌生女子是位公主,名叫玛萝莎·斯丹尼洛夫斯卡·达姬玛尔·娜达莎·依丽亚娜·罗曼诺维奇,莫斯科公国大使可能是她的叔父或父亲,她是随大使前来参加国王加冕礼的。人们对莫斯科大公国知之甚微,他们都蓄着浓密的胡须,戴皮帽,坐在那儿沉默寡言。他们喝着黑乎乎的饮料,又不时把它吐到冰上。他们都不说英文,虽然有人懂些法文,但当时英国宫廷中说法文的人又寥寥无几。

萨莎比往日更加温柔,也更兴高采烈,好似为了消除奥兰多的疑虑。她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但此刻她告诉他,在俄罗斯的冬日里,她会聆听狼的嗥叫声响彻大草原,她还模仿了三声狼嗥。于是,他也讲给她听家乡雪地里牡鹿的故事,牡鹿们在雪地里迷路后,会跑进屋里避寒,有位老人从木桶里舀稀饭喂它们。她听后就称赞他,说他热爱动物,有侠义精神,还赞美他的双腿。奥兰多被她夸得飘飘然,想到自己竟然污蔑她,幻想她坐在一个普通水手的膝上,到四十岁时身材臃肿、无精打采,不禁羞愧难当。他对她说,他找不到任何词藻足以赞美她,然而,她会使他立即联想到春天、绿草和奔腾的河水。他把她的手抓得更紧了,带着她旋转,绕了半个河面的大圈,那些海鸥和鸬鹚也随着他们盘旋飞舞。最后,他们停了下来,上气不接下气,她微微喘着气对他说,他就像一棵圣诞树,树上点亮着成千上万支蜡烛(他们俄罗斯的圣诞树就是如此),悬挂着黄色的小球;熠熠发光;能照亮整条大街。(人们可以把这理解为)他那光彩照人的双颊、深色的卷发、黑红相间的大氅,使他看上去好似内心燃着一盏灯,自内而外散发着流光溢彩。

“万物的归宿都是死亡,”奥兰多笔直地坐在冰上,说道。但萨莎毕竟不是英国血统,她是俄罗斯人,那里的黄昏更长,黎明也姗姗来迟,人们说话时为了斟酌如何更好地结尾而常常半吞半吐。萨莎一声不响地盯着他,也许还带点嘲讽之意,因为他在她眼里一定像个孩子似的。最后,他们身下的冰变得越来越冷,她可不喜欢这样,于是就拉奥兰多站起身来。她说话是那么迷人,妙趣横生,机智幽默,以至于奥兰多忘记了冰冻的河水和夜幕的降临,忘记了那位老妇人和其他所有事情(遗憾的是,她总是说法语,而谁都知道,一旦翻译成英文,便会风趣殆失)。奥兰多想告诉她,他是如何形容她的。可当他潜心寻觅意象时,那成千上万个意象却都是形容一般女人的陈词滥调,白雪、奶油、大理石、樱桃、雪花石膏、金丝带?都不配形容她。她就像一只狐狸,或一棵橄榄树;就像从高处俯瞰的大海波涛;就像翡翠;就像没有云遮雾绕的青翠山峦上那一轮红日——她与他在英国所见所知的一切都不同。他苦思冥想,却无从寻觅合适的语言和辞藻。他想用另一种语言,来形容独特的景象。用英语来描绘萨莎,太直接、太坦白,也太甜腻。因为无论她看起来有多么开朗、多么性感,她的言辞总有弦外之音。无论她举止多么坦荡,却总让人觉得有什么深藏不露的东西。因此,绿色火焰似乎隐藏在翡翠里,一轮红日被掩映在山峦中。清澈明朗的只是外表,内心则燃烧着不安分的火苗,它起伏不定,来去无常,她身上从未有一丝英国女人的持重——想到这里,奥兰多想起了玛格丽特勋爵小姐和她的衬裙。就这样,奥兰多带着萨莎在冰上疯狂地滑行,越滑越快,他发誓要追逐火焰,要潜入深水觅宝,等等。他气喘吁吁地说着,满含激情,就像一个诗人,他那被痛苦压抑着的诗句,一下子喷涌而出。

一定是某种说不清的直觉引导他沿着河岸朝大海的方向疾驰,因为他已无法再作理性思考了。破晓时分,黎明来得格外匆匆,天空泛出浅浅的黄色,雨差不多停了。奥兰多发现自己来到了瓦平边上的泰晤士河畔。他看到了自然界最奇妙的事情。三个多月以来,这里冰冻数尺,整座歌舞升平的城市都屹立于这似乎永远坚硬如石的冰面上。而此刻,却见黄色的水流湍急地奔腾,这条河在一夜之间解冻了。仿佛地下火山喷出的硫黄泉(哲学家常持这种观点),猛然破冰而出,横扫一切,大块的坚冰瞬间分崩离析。瞥一眼那湍急的河水,就足以使人头晕目眩。四处一片狼藉。河面上漂满了巨大的冰块,有些冰块像保龄球场那么宽,像房子那么高。另一些则小得像顶帽子。不过,大多数冰块都是奇形怪状的。有时,一大堆冰块列队而来,将沿途所经之处的所有东西全都压沉到水下。有时,河水像一条痛苦挣扎的蟒蛇翻滚旋转,在碎冰之间撞击腾跃,把那些碎冰从河的这一岸抛向另一岸,可以听到碎冰砸在码头和柱子上时发出的撞击声。然而最可怕、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看到那些昨晚被困在冰面上的人们,此刻,他们的栖身之处成了危在旦夕的小岛,他们走投无路,惊慌失措,焦虑万分。无论他们跳入滔滔洪流,还是留在冰上,命运都已无可挽回。时而,一大群可怜人聚集在一大块冰上,顺流而下。他们有的跪在冰上,有的还在给婴儿喂奶,一位老人似乎在大声朗读《圣经》。时而,看到一个不幸的人孤零零地跨在一块窄窄的冰上,他的命运恐怕是最可怕的。湍急的洪流裹挟着这些人奔向大海,可以听到有人在无助地喊救命,疯狂地承诺要改邪归正,忏悔罪孽,发誓如果上帝垂听了他们的祈求,他们一定修建祭坛,捐赠财富。另一些人则吓呆了,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地愣愣地瞅着前方。一群年轻人,从他们身上的制服判断是水手或邮差,大声吼着唱那些最淫秽的色情小调,也许是为了壮胆吧。激流把他们冲撞到一棵树上,他们在沉下水的时候,还是满嘴秽语。一位老人,他身上的裘皮大氅和金链子表明他是一位贵族,在离奥兰多不远的地方沉没了。他用尽最后一口气高喊着要向爱尔兰叛匪报仇,说这场灾祸正是他们策划的。很多人在丧生之时,怀里还紧紧抱着银壶或别的财宝;起码有不少可怜人是因为贪财而被淹死的,他们宁可投身滔滔洪流,也不愿让一个金酒杯顺流漂走,或眼睁睁地看着一件裘皮大氅被洪水吞噬。湍急而下的融冰将家具、珍宝和各种财富都席卷而去。其中最奇妙的景象,是看到一只猫在给幼崽们哺乳,一张大餐桌上摆满了足够二十人享用的丰盛晚宴,一对情侣在床上相拥而卧;洪流中还有不计其数的炊具。

女王注视着奥兰多沿着长廊向她走来,说道:“你来了,我天真的孩子!”(其实,用天真来形容他并不合适,他浑身弥漫着宁静的气质,看上去纯真无邪。)

奥兰多的先辈们曾驰骋于盛开着水仙花、布满了荒石、流淌着神奇河水的地方,他们从无数人肩上砍下了肤色各异的头颅,把它们带回来悬挂在房椽上。奥兰多发誓,他也要追随先辈的脚步。但他才十六岁,年少的他不能随父辈驰骋非洲或法国,惟有趁母亲在花园中喂孔雀时,悄悄溜到他阁楼上的房间里,对着空气挥舞刀剑,跳跃劈刺。有时悬挂骷髅的绳子被他砍断了,头颅咣当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得不怀着一种骑士心态,重新系紧绳子,把头颅挂在自己几乎够不着的地方。而他的敌人则咧着被风干的黑嘴唇,得意洋洋地冲他狞笑。骷髅前后晃动着,因为这幢房子太大了,风好像被困在了他居住的顶层,吹过来,刮过去,从冬到夏。绿色壁毯上的猎手们也不停地随风摆动着。从这些壁毯织就的时候开始,他的祖先就是贵族。他们头戴冠冕,从北方淡淡的暮霭中走来。房间里的斑驳光影,地板上交错的黄色格纹,应是阳光照射在彩色玻璃窗上那个巨大盾徽的漏影吧?奥兰多现在站立的位置恰好是盾徽上黄色猎豹的身体正中。他把手放在窗台上,准备推开窗户,这时他的手臂上立刻显出了红色、蓝色和黄色,仿佛彩蝶的翅膀一般。那些对符号感兴趣并善于破译象征意义的人,也许会留心到,当奥兰多推开窗户时,虽然他匀称的双腿、优美的身姿和结实的双肩都被盾徽的五彩斑斓点缀着,但他的脸上却只有阳光。这张脸纯真无邪而又郁郁寡欢。生养他的母亲是有福的,而为他一生作传的人则更幸运了。母亲从来不会因他而烦恼,传记作者也无须具备小说家或诗人的才华。他的功绩、荣耀、地位,都将被历历记载,实至名归,直至企及人们的最高期望。奥兰多的容貌就配拥有如此的人生。红扑扑的脸颊上覆盖着细细的绒毛,唇上的绒毛比脸颊上的稍稍浓密一些。小小的嘴唇微微向两边咧开,露出杏仁白色的精致牙齿。鼻梁小巧却笔挺。深色的头发,精致的双耳,正好与他的头相称。但是,天哪,说到青春美貌,怎能不提及前额和双眼。唉,这三样东西几乎人人生来就有。如果我们朝站在窗前的奥兰多望一眼,我们便不得不承认,他大大的双眼如同湿漉漉的紫罗兰,水汪汪地充盈着,显得眼睛更大了。他的前额仿佛骄傲的大理石穹顶一般,嵌在光洁团状的太阳穴之间。只要瞥一眼这双眼睛和额头,就会才思奔涌。只要瞥一眼这双眼睛和额头,就不得不承认,凡是优秀的传记作者都会避而不谈关于他的种种争议。此刻,视野中有些景象令他感到心烦,比如看到母亲,那位穿着绿衣裙的美丽妇人,在外面喂孔雀,侍女特薇切特跟随在她的身后;但也有些景象令他感到欢欣,比如鸟儿和树林;还有些景象令他沉湎于对死亡的遐想,譬如黄昏时的天空和归巢的乌鸦;于是,所有这些景象,伴随着花园中的击锤声和劈木柴声,盘旋着进入他的脑海——那里面有广阔的空间——令他激情澎湃,情绪激动,而这些却是每一位优秀传记作者都忌讳的。奥兰多慢慢静下心来,在桌边坐下,就像日复一日所做的那样,漫不经心地拿出了笔记本,笔记本上写着“埃瑟尔伯特: 五幕悲剧”。他用那支泛黄了的旧鹅毛笔蘸满了墨水。

自然有许多女性为他倾倒。至少有三位女子曾与他有过婚约——克萝琳达、菲维拉、尤芙萝辛——他在他的十四行诗里是这样称呼她们的。

此刻,奥兰多和公主已经快到皇家圈出的那块领地了,却被一大群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已经大胆地逼近了划分界限的丝带。他俩不愿意就这样结束私密时刻,去面对那些人审视他们的锐利目光,于是两人混在人群中踌躇不前,周围都是学徒、裁缝、渔家女、马贩子、骗子、饥肠辘辘的读书人、围着披肩的女仆、卖柑橘的姑娘、马夫、神情严肃的公民、一脸猥亵的酒保,还有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总是凑在人多的地方,大声尖叫,并在人们的脚边乱跑——伦敦街头的三教九流都汇聚在此了,他们打打闹闹,挤挤撞撞,掷骰子玩,算命,推推搡搡,挠痒逗乐,小偷小摸。有人哄堂大笑,有人愁眉苦脸;有人哈欠连天,有人则如同房顶上的寒鸦般虔诚肃敬;有人穿裘皮和厚呢料衣服,有人则破衣烂衫,脚上缠着破布,才不致直接踩在冰上。各种穿戴装扮显示了各色人等不同的财富和地位。在一个类似我们如今上演《庞奇与朱迪》的亭子或戏台对面,大多数人都挤在那里。台上正在上演一出戏。一个黑人挥舞着胳膊大发雷霆,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躺在床上。尽管那戏台很简陋,演员踩着搭起的梯子上下戏台,有时会跌跌绊绊的,观众们又是跺脚又是吹口哨,看得厌烦时就会剥一只橘子,把橘子皮扔到冰面上,逗着狗追逐嬉戏。但那宛若音乐一般奇妙婉转的台词曲调却令奥兰多怦然心动。那些台词连珠炮似的急速迸射而出,使他想起了在瓦平花园酒吧里唱歌的水手们,即便台词空洞无聊,对于他来说也似烈酒一般。时不时会有一句台词掠过冰面朝他扑面而来,把他的心彻底击碎。戏台上那摩尔人的狂怒似乎就是他自己的狂怒,当那摩尔人把那女人掐死在床上时,就如同他用自己的双手杀死了萨莎。

写到这里,我们其实毫不留情地揭示了奥兰多的某种怪异性格,正如每个传记作者都可能做的那样。他的这种怪异性格或许来自于他的某位身穿粗布罩衣、手提牛奶桶的祖母。他身上流淌着的诺曼底高贵蓝色血液中,混杂了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棕色土壤的微粒。他认为这种棕色泥土与蓝色血统的混杂很好。可以确定的是,他总是喜欢与下等人相处,尤其是那些怀才不遇的智者。他与他们惺惺相惜。在他人生的这个阶段,诗情满怀,夜夜吟诵佳句,难以入眠。与宫廷女子相比,客栈老板女儿的面颊在他眼里更鲜嫩,猎场看守人的侄女在他看来更为聪明伶俐。于是,他开始在深夜频繁光顾古老的瓦坪台阶和啤酒馆。他身披灰色斗篷,遮住了颈上象征权位的项链和腿上系着的勋章。在那儿,周边是铺满沙砾的小径,绿茵如翠的运动场,还有那种地方特有的简陋建筑。他的面前放着酒杯,听水手们讲述他们在西班牙海上经历的那些充满艰辛和惊悚的故事。有人掉了脚趾,有人没了鼻子。口述的故事从来都是不加修饰的,不像文字书写的故事。他尤其爱听他们齐声高唱亚述尔群岛的民歌,这时,他们从那些地方带回来的马尾鹦鹉就会飞过来啄他们的耳环,用它们坚硬而贪婪的喙敲击他们手指上戴的红宝石,并模仿它们的主人用粗话骂人。女人们叽叽喳喳、散漫放肆的样子一点也不逊色于这些鹦鹉。她们坐在男人的膝头,胳膊搂着他们,想知道他们在粗呢大衣里藏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就像奥兰多迫不及待地想了解事实真相那样。

这一夜奥兰多睡得很香,对此全然不知。女王吻了他,他也不知道。女人的心是复杂的,也许,正因为女王的嘴唇在接触到他的一瞬,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浑身震颤了一下,致使女王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侄(他们有共同血缘)留下了深刻印象。无论如何,奥兰多宁静的田园生活过了两年不到,在他写了不到二十部悲剧、十多个历史故事和二十来首十四行诗后,命他去白厅服侍女王的旨令就到了。

这也许是奥兰多的过错。但是,我们怎能指责他呢?那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当时的道德标准与我们现在不同,当时的诗人,风土人情,甚至菜蔬,也都与今日不同。一切都今非昔比了。仅就气候而言,我们或许都相信,如今的夏天和冬天,其炎热和寒冷的感觉也都与当年不一样了。当年,绚丽的白昼与多情的黑夜,就如同陆地与江海一般,泾渭分明;夕阳更为红艳而炽烈,晨曦的曙光也更为纯净;而我们今日昏暗迷蒙的黎明和黄昏,他们当时是无从知晓的。那个年代,时而阴雨连绵,时而干旱无雨。时而烈日炎炎,时而阴霾密布。诗人们惯于将此诉诸诗情,讴歌玫瑰的枯萎和花瓣的凋零。讴歌时光短暂,转瞬即逝,继之而来的是沉眠不醒的漫漫长夜。那个时代的人不会用温室或暖房来人为地延长或保存花朵的姹紫嫣红。他们不会了解我们如今这个时代不再精致、不再暧昧,越来越按部就班,充满疑虑。对他们来说,激情就是一切。花开花谢,日出日落,心爱之人得而复失。诗人们诉诸诗行的,年轻人就在生活中仿效。少女们仿佛玫瑰花,她们的花容月貌也如花季般短暂。必须赶在黑夜降临之前将花儿采摘,因为光阴匆匆,时不我待。所以,如果奥兰多顺应了当日的时尚,追随了诗人的诗句,摘下了窗台上属于他的鲜花,即便那日大地仍覆盖着白雪,警觉的女王目睹了走廊上那一幕,我们也很难对他加以指责。他还那么年轻,充满稚气,只是性情所致罢了。至于那个姑娘,我们对她的了解并不比伊丽莎白女王更多,也许她叫多丽丝,克罗斯,黛丽亚,或戴安娜,这些名字都曾先后在他的诗中出现过。同样,她也可能是宫廷中的小姐或女仆。因为奥兰多很多情,他不仅喜爱花园里的鲜花,也同样迷恋野花野草。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奥兰多与公主相知相熟。在宴请达官贵族的招待会上,宽敞的遮篷下摆满了长桌,而他俩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坐在公主两边的是两位年轻的贵族,一位是弗朗西斯·弗莱勋爵,另一位是年轻的莫雷伯爵。奥兰多饶有兴趣地看到,公主很快就使这两位年轻贵族狼狈不堪,虽然他们都很优秀,但他们懂的法语与年幼无知的孩子差不多。宴会一开始,公主转身用法语对伯爵说:“我认识一位你们家族的绅士,他显然去年夏天在波兰。”或,“英国王室里女士的美貌令我赞叹不已。没有女人比贵国的王后更优雅,也没有人的发型比她的更漂亮。”虽然公主说话时的优雅妩媚令人倾倒,但弗朗西斯勋爵和伯爵两人听罢显得尴尬万分。于是一人赶紧帮她盛调味汁,另一人吹口哨把狗唤来,逗着狗啃肉骨头。看到这情景,公主实在忍俊不禁,笑出声来。坐在对面的奥兰多,隔着餐桌上的野猪头和填满作料的孔雀,与公主的目光相遇,也大笑起来。但心中的疑惑使他的笑容凝滞住了。他心烦意乱地自问: 迄今为止,他爱过谁吗?他爱过什么吗?一位瘦得皮包骨的老妇人,不计其数的涂脂抹粉的娼妓,一位哭哭啼啼的修女,一位冷酷无情、言语刻薄的女探险家,一位毫无主见、只在乎婚纱婚礼的女子。爱情于他,恰如尘埃灰烬。所谓的快乐,他却觉得索然无味。他惊叹自己竟然对所经历的那一切毫不厌倦。当他看着公主,他身体里凝固的血液融化了,血管中的冰化为了美酒;他听到水在流淌,鸟在啁啾;春天来了,将冬天的萧瑟一扫而尽;他的男性豪壮之气苏醒了;他手握长剑;他向那些比波兰人和摩尔人更凶悍的敌人冲刺过去;他潜入水底;他看到了长在岩石裂缝中的邪恶之花;他伸出手去——事实是,他正构思着一首激情洋溢的十四行诗,就听到公主对他说,“请您把盐递过来,好吗?”他的脸涨得通红。

于是,这河面便归奥兰多和萨莎独自享用了。萨莎是奥兰多对她的昵称,这也是他小时候喂养的一只俄罗斯小白狐的名字。那小家伙雪白柔软,牙齿却坚硬如钢。有一次它凶狠地咬了奥兰多一口,为此,父亲叫人把它给杀了。奥兰多和萨莎两人因为滑冰,也因为爱情,浑身燥热,就在荒芜的岸边躺了下来,沿岸长着一排黄柳。奥兰多裹着一件皮大氅,把萨莎搂在怀里,对她轻声说道,这是他第一次体验到爱情的喜悦。当爱的狂风骤雨过后,他俩心醉神迷地躺在冰面上,他把自己的风流往事告诉她,那些女子与她相比,简直就是木头、粗布、炭渣。他的激情洋溢逗得她哈哈大笑,她再次投入他的怀抱中,并给了他充满爱意的拥抱。随后,他们惊叹身下的冰并未因他们情感的炙热而融化,怜悯那穷苦的老妇人不能用这种自然的方法来融冰,只能用冰冷坚硬的斧子来刨冰。后来,他俩裹着黑貂皮大氅,沐浴在阳光下,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聊风景和旅游;摩尔人和异教徒;某位男人的胡须和某位女子的皮肤;她如何喂一只蹲在桌上的老鼠吃食;他家里客厅中的挂毯如何总是不停地摆动;一张面孔;一根羽毛;他们聊的话题不分巨细,无所不谈。

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人。看到花匠斯塔布斯从小径走来,他赶紧躲到一棵树后。等花匠走过后,他从花园墙边的一扇小门溜了出去。他绕过马厩、养狗场、酿酒厂、木工坊、洗衣房,还有那些制作牛油烛、宰牛、钉马掌、缝制衣衫的地方——这座庄园就像一个小城镇,各种手艺人都在忙忙碌碌地干着活儿——他踏上了一条长满羊齿草的小路,这条路穿过一个隐秘的庄园,一直通往山上。人的各种秉性也许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秉性必将伴随着另一种秉性。传记作者此时应留意到,笨手笨脚的人往往喜欢独处。奥兰多既然常常绊到那只柜子,他自然也喜欢僻静的地方和开阔的视野,去感受那种永远、永远、永远的孤独。

时间一点点过去,奥兰多沉浸在自己的梦里,满脑子想的都是生活中的开心事,他的珍爱,她的可贵,以及如何使她无怨无悔、难舍难分地为他所拥有。这需要克服障碍和困难,因为她铁了心要生活在俄罗斯,那儿有冰封的河流,狂野的骏马,她还说,那儿的男人们相互厮杀,一剑封喉。说实话,那种苍松白雪的景致,那种放荡凶残的习性,对他来说毫无吸引力。他不想这么快就结束他的乡村生活,健健身、种种树,悠闲自得。他也不想辞职,毁了自己的前途。不想为了猎射驯鹿而放弃野兔,为了伏特加而放弃加那利白葡萄酒,也不想在袖口里悄悄藏一柄刀——对此他百思不得其解。但为了她,这一切他都会去做,甚至做得更多。至于他和玛格丽特小姐的婚礼,尽管已经定在一周后的今天举行,但这显然太不可思议了,他都懒得去想它。她的家人会责骂他抛弃了一位尊贵的女子;他的朋友会嘲笑他为了一个哥萨克女人和茫茫雪野,而毁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前程。然而这一切与萨莎本人相比,简直轻如鸿毛。一旦月黑风高的夜晚降临,他们将远走高飞。他们将乘船去俄罗斯。他是这样想的。他一边在甲板上踱来踱去,一边在心里谋划着。

公主继续问奥兰多,她身边坐着的这些举止粗俗的土老帽是谁?他们盛在她餐盘里那些乱七八糟、令人作呕的东西是什么?英国人都与狗同桌进餐吗?坐在长桌顶端、发型像五朔节花柱一样的滑稽女人,真的是王后吗?国王总是这样涎水肆流吗?那群花花公子中,哪一位是乔治·维利耶?这些问题起初令奥兰多略感不安,但她提问的方式既淘气又幽默,奥兰多忍不住开怀大笑。他看周围的人一脸茫然,就知道他们谁也没听懂。于是他回答她时也用纯正的法语,也像她那样口无遮拦。

奥兰多并不在那些脚步轻盈、跳着克兰特舞和沃塔舞的人群中,这是真的,因为他笨手笨脚,而且有点心不在焉。比起那些花哨的异国舞步,他更喜欢小时候经常跳的、自己家乡那种简朴的舞蹈。1月7日傍晚大约六点的时候,他刚跳完几曲四步舞和小步舞,就看见莫斯科公国大使馆的亭子那儿有个身影朝他这边过来,那人穿着宽松的俄罗斯风格的束腰上衣和长裤,难以分辨是男是女,他那强烈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这位不知姓名也辨不清性别的人,中等身材,纤细苗条,一身牡蛎色的天鹅绒,镶着不同寻常的绿色羽毛。但这些琐碎细节在那人全身散发出的独特魅力映衬下,仍不免黯然失色。奥兰多的脑海里在三秒钟之内浮现出最荒诞离奇的意象和比喻,他把她称为甜瓜、菠萝、橄榄树,翡翠,或是雪狐。他弄不清楚自己是听到,还是品到,或看到过她,或兼而有之。(虽然我们的叙述不能在此停下来,但仍要匆匆补充说明一下,奥兰多此时的所有意象都很单纯,十分符合他的感觉,而这些感觉大多来自于他幼年时喜爱的口味。但正因为这些感觉很单纯,因此也十分强烈,使他难以冷静下来寻找原因。)……甜瓜、翡翠、雪狐——他就这般狂热地赞美着,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当那人几乎踮着脚尖从他身边一掠而过时,奥兰多懊恼得差点揪自己的头发,天哪,一定是个男孩——女孩滑冰不会如此敏捷有力。可如果是相同性别的话,那相拥而欢岂不成了无稽之谈。但那人又滑过来了。双腿、双手和姿态都像是男孩,但男孩不会有那样的双唇,也不会有那样的胸脯,男孩的眼睛也不会像大海深处的水那样湛蓝。此时,国王在侍从的搀扶下从一旁慢慢走过,那不知名的滑冰者终于停了下来,向国王行礼,仪态万方。她静静地站在那儿,与奥兰多近在咫尺。竟是女人。奥兰多凝视着她,他颤栗着,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手脚冰凉。他恨不得扑进夏日的怀抱,用脚把橡果踩得粉碎,用双臂缠绕榉树和橡树。他双唇微启,露出了精致的小白牙,似乎要咬什么,继而又双唇微合,似乎已经咬了一口。而此时,尤芙萝辛小姐正依偎在他的臂弯中。

他长长地吁了口气,猛地扑倒在橡树脚下的土地上——他的动作带着一股激情,因此用“扑”这个词更为得当。他喜欢在转瞬即逝的夏日景致中,感受到大地的脊柱就在他的身下。在他看来,坚硬的橡树根就是那脊柱;在他的幻觉中,橡树根还像是他胯下一匹高大骏马的脊背;是颠簸摇晃的船甲板——其实它是什么都可以,只要它坚实可靠,因为他那颗漂浮的心需要依靠。那是一颗骚动不安的心,每日他在黄昏中醒来时,各种情欲在心中翻江倒海。他把心思寄托在橡树上,平躺在那儿,渐渐地,内心的起伏和周围的骚动都平息了;精致的树叶静静地悬挂在树上,麋鹿伫足而立;夏日天空淡淡的云彩也凝滞不动了;他的双腿在地面上变得沉重起来;他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麋鹿一步一步走近他,秃鼻鸦绕着他飞翔,燕子俯冲下来,在他周围盘旋,蜻蜓一掠而过。夏日黄昏孕育的所有情欲仿佛在他身体四周织就了一张网。

下一位是菲维拉。她完全是另一种类型。她是苏默塞特郡一位穷绅士的女儿,全凭殷勤巴结和察言观色在宫廷中爬到上层。她的马术骑手装扮、漂亮的脚背和优美的舞步,在宫廷上下颇得赞赏。但有一次,一只西班牙猎犬撕坏了菲维拉的长袜(说实话,菲维拉的长袜少得可怜,而且大多是粗羊毛的),她不假思索地在奥兰多窗下用鞭子抽打那只狗,险些要了它的命。奥兰多是狂热的动物爱好者,从此,他注意到菲维拉牙齿不齐,有两只门牙向里面长,而他认为这象征着女人性格执拗残忍,于是当晚就解除了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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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的俄罗斯公主

不一会儿,他就写满了十多页诗句,显然,他写得很流畅,也很精炼。邪恶、犯罪、苦难是他剧本中的角色;还有乌有之邦的国王和王后;他们深陷可怕的阴谋;心中充满高尚的情感;他酣畅淋漓地写着,但每一个字都不像是出自于他的手——他才不足十七岁,况且距离十六世纪末也还有些年头——在他这样的年纪写出这样的作品,真是不同凡响。然而,他终于停下了笔。因为他准备描写大自然了,就像所有年轻诗人所热衷的。他直直地凝视着窗下那一丛月桂树,一心想逼真地把这片绿荫描写出来。但接下来,他当然无从落笔。自然中的绿色和文学中的绿色,完全是两回事。自然与文字似乎生来就互不相容。两者相遇时,会把对方撕得粉碎。奥兰多眼前的这片绿荫打乱了他书写的节奏和韵律。况且大自然本身也会捉弄人的。看一眼窗外晚霞满天,花丛中蜜蜂飞舞,一只狗在打着哈欠,想一想“这样的落日余晖还能看几回”,等等等等(这些想法尽人皆知,不值得写出来),他便会扔下笔,拿上斗篷,大步走出房间,脚还常常绊到那只漆柜上。因为奥兰多总是在这种小事上笨手笨脚。

圣保罗大教堂十字架上的那一轮橙红的落日,突然唤醒了他。它血红血红的,正迅速西沉。必定已是黄昏时分,萨莎已经去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猛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原本对她的坚定信任被蒙上了阴影。他一头钻进船舱,沿着他目睹他们消失的方向找去。他在黑暗中磕磕碰碰地穿行于大箱子和大木桶之间。在一个角落里有一点昏暗的亮光,他意识到他们两人就坐在那里。在一秒钟之内,他预见到他将会看到什么样的情景。他会看到萨莎坐在那水手的大腿上,看到她朝他俯下身去,看到他们搂抱在一起。那一星亮光被他的愤怒幻化成了一团火红的云。他爆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整艘船中都回荡着他的怒吼。萨莎冲过来挡在两个男人之间,否则不等那水手抽出刀来,就已被奥兰多掐死了。这时,一阵撕心裂肺的恶心向奥兰多袭来,他们只好扶他躺在地板上,给他灌白兰地,好让他清醒过来。渐渐地,他缓了过来,在甲板上的一堆麻袋上坐起身来,萨莎在他身边安抚着,她那轻柔摇曳的身姿,在他仍然晕眩的眼前晃动,仿佛一只狐狸,刚咬了他一口,现在又来甜言蜜语地哄他,责怪他,以至于他怀疑自己刚才所看到的是否真实。也许是烛光摇曳不定,也许是暗影憧憧?她说,箱子太沉了,他是在帮她搬箱子。奥兰多有一刻相信了她——谁能肯定那些他最怕看到的情景不是他的愤怒所臆造出来的呢?但随即他又为她的谎言而变得更加狂怒。萨莎的脸色苍白,她在甲板上直跺脚,说她作为罗曼诺夫家族的女人,如果竟躺在一个普通水手的怀中,那她就向她的神祈求,让她今晚就死去。的确,看着这两人在一起(他几乎不愿去看),一位如此娇弱的女子竟然被一个毛茸茸的、海里的畜生玩弄于股掌之中,这般不堪的想象令奥兰多怒不可遏。那水手身材高大,不穿鞋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耳朵上戴着俗气的金属耳环,看上去就像一匹拉货的大马,鹪鹩和知更鸟在飞行途中会落在它背上栖息。于是,奥兰多不再坚持,他相信了她,并祈求她原谅。然而,当他们重归于好,亲亲热热走向船舷的时候,萨莎手扶舷梯停下了脚步,回头对那个长着黄褐色宽脸的怪物说了一串俄语,是客套,还是玩笑,亦或是打情骂俏,奥兰多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她语调里含有的某种东西(也许是俄语辅音造成的)使奥兰多想起了几天前那个晚上的情景: 他撞见她偷偷躲在角落里啃一截蜡烛头,那是她从地上捡起来的。没错,那蜡烛是粉红色的,镀了金,而且曾在国王桌上用过,但它毕竟是牛油做的,而她竟然用嘴去啃。奥兰多一边扶她走下船,来到冰面上,一边思忖,也许她并不高贵,带有农夫与生俱来的那种粗鄙?他幻想她到四十岁时会变得臃肿不堪,没精打采,尽管她此时纤细如芦苇,欢快如云雀。然而,他心中的这些疑虑在他们滑向伦敦的途中又烟消云散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一条大鱼钩住了鼻子,在水中扑腾,既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奥兰多感到失魂落魄,惊恐万状,他愣了好一会儿,呆呆地望着河水翻腾旋转着从他身边汹涌而去。最终,他似乎清醒过来,策马飞奔,沿着河岸朝大海的方向狂奔而去。拐过一个河湾,就是停泊俄罗斯使团大船的地方,两天前那艘船还被牢牢地冻在冰里。他迅速清点了一下船只,法国的,西班牙的,奥地利的,土耳其的。所有船只都漂在水里,只不过那艘法国船漂离了它的停泊位,那艘土耳其船的一侧船舷被划了一个大裂缝,河水正迅速涌进船舱。而那艘俄罗斯公国的船却不见了。有一瞬间,奥兰多认为它肯定是沉没了。然而当他踩着马镫把身子挺高,抬手挡住阳光,用他鹰一般的双眼极目远眺,却有一艘大船的轮廓在远方的天际线上依稀可见。桅杆顶上飘荡着黑鹰旗。莫斯科公国使团的大船正准备驶入大海。

但萨莎沉默不语。当奥兰多对她说,她像狐狸,橄榄树,或青翠山峦,向她讲述他的整部家史,说他家的房子是不列颠最古老的庄园,他的家族原来住在恺撒统治下的罗马,那时他们可以乘坐饰满流苏的轿辇行走在科索大街上(科索大街是罗马的主干道),他说这是唯有皇家血统的人才享有的特权(他有点飘飘然地沾沾自喜)。他会停下来问她,她的家在哪里?她父亲是干什么的?她有兄弟吗?为何独自与叔父在一起?虽然她都轻描淡写地回答了他,但不知怎么,他们彼此都觉得有些别扭。奥兰多起初怀疑也许她的地位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高贵;抑或她羞愧于自己同胞的举止野蛮,因为他听说莫斯科公国的女人都长有胡须,男人腰部以下都以皮毛遮体;男男女女都在周身抹上动物油脂,以御严寒;用手撕肉吃;居住的小屋在英国贵族看来连牲口棚都不如。于是,他忍住了,没有追问她。但细想起来,他断定她的缄默不是因为这些原因。因为她自己的下颏很光洁,她穿着天鹅绒的衣服,戴着珍珠项链,举手投足完全不像是出自牲口棚的女人。

所有的色彩都在转瞬间消褪,唯独奥兰多双颊的红晕仍在。夜幕降临了。那一抹橙色的夕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火把、篝火和油灯放出的光,这些白得瘆人的光把河面照得通明,一切都发生了最奇异的变化。那些教堂和贵族们的邸宅仿佛悬在空中一般,因为其正面的白色岩石只看得见一些沟沟壑壑。特别是圣保罗大教堂,只剩下一个镀金的十字架,其余都看不见了。西敏寺则灰暗得宛如一片树叶的形骸。所有一切都变得形销骨立。当他们两人快滑到举办庆典的场地时,耳边传来低沉的声音,好似音叉敲出的低音,这声音越来越响,直至变成一片喧嚣。伴随着火箭升空,欢呼声此起彼伏。渐渐地,他们能够看清有一些小小的身影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冲出来,在河面上旋转,一会儿旋到这儿,一会儿又旋到那儿,仿佛河面上飞舞的小虫。黑黢黢的冬夜像一只漆黑的碗,扣在这灯火通明的圈子上。于是千姿百态的焰火升腾而起,打破了黑暗: 有五彩缤纷的火箭,新月,蟒蛇和王冠,为了使人们喜出望外、惊喜连连,每次焰火燃起之前都要有所间歇。树木和远山一会儿现出夏日般的青翠,一会儿又陷入冬日的幽暗。

那么,她究竟向他隐瞒了什么呢?在他对她的强烈情感中,隐隐有一丝疑惑,那疑惑好似纪念碑底座下的流沙,在转瞬流逝间足以撼动整个建筑。他突然觉得痛苦万分,继而大发雷霆,弄得她不知该如何让他平静下来。也许她并没想平息他的愤怒,因为他发火的样子很讨人喜欢,所以她反而有意纵容他——这是莫斯科大公国人的怪癖。

他就这样在黑暗中等待着。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软软的,但猛烈地打在他的脸上,他不禁吃了一惊,用手握住了剑,因为翘首以待的他正处在神经极度紧张的状态。都怪冰冻持续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他的前额和面颊上又被连续击打了好多次以后,他才明白过来那是从天而降的雨点,是阵雨袭击了他。起初,雨点慢慢地、一滴一滴从容不迫地落下来,但很快六滴雨变成了六十滴,六百滴,最终汇聚成瓢泼大雨,好像原本坚固的天空把自己化作了一个丰沛的喷泉,泉水倾注而下。只消五分钟,奥兰多就被淋得浑身湿透了。

戏终于演完了。一切陷于黑暗之中。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流淌下来,他仰望天空,却仍是黑茫茫一片。他想,毁灭与死亡笼罩了一切。人生的尽头是坟墓。昆虫终会把我们吞噬殆尽。

的确,随着时间的推移,奥兰多对于自己的情感越发不加掩饰。他会找些借口,离开正准备聚餐的朋友们,或当一组人正准备在冰上跳四方舞的时候,他会借机溜走。人们旋即会发现,那莫斯科女人也消失了踪影。但最令宫廷感到恼怒的,是他们不顾宫廷的颜面,而虚荣心是宫廷的最敏感处。人们常常看到这对男女悄悄越过河面上那条分隔皇家区域和百姓区域的丝带,遁迹于茫茫人海中。因为公主会突然跺着脚大声说:“带我离开这儿,我讨厌你们英国这些乌合之众,”她此处指的是英国宫廷。她已经忍无可忍了,她说,宫廷中到处是盯着别人的脸、热衷于窥探隐私的老妇人,到处是自以为是、只会踩别人脚的男人。他们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他们的狗竟然在她的双腿间穿梭奔跑。在宫廷里就好似被囚禁于笼子中。而在俄罗斯,河面足有十里之宽,六匹马可以并驾齐驱,跑上整整一天也见不到一个生灵。况且,她还想看看伦敦塔、皇家卫队、伦敦城门前悬挂的人头,还有城区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着她来到城区,看了皇家卫队和悬挂在城门口的叛逆者首级,在皇家交易市场为她买了所有她喜欢的东西。但这还不够,两人都越来越想整日相伴,私下相守,远离那些少见多怪、有窥视癖的人们。于是,他们没有走那条回伦敦的路,而是另外择路,很快就远离了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路上除了海鸟和一位乡村老妇外,他们再没遇见一个人。那乡村老妇试图在冰上凿洞取水,或拣一些树枝和枯叶用来生火,但却徒劳无望。穷人只能守着自己的穷窝,稍富裕些的人,只要条件允许,都挤到城里去取暖享乐了。

同样,女王也只看到了奥兰多的头顶。然而,如果从一只手便可推断全身,了解高贵女王的所有秉性,她的霸道、勇气、脆弱和惊恐,那么当这位高贵的妇人从她的宝座俯视奥兰多的头顶时,也同样会浮想联翩。如果西敏寺的蜡像逼真的话,那么她的眼睛应该总是睁得大大的。低垂在她面前的深色头颅上,留着长长的卷发,如此虔诚,如此纯真,暗示着这位贵族少年有着完美的双腿,它们总是笔直地站立着。他还生有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一颗金子一般的心;忠诚并且颇具男性魅力。所有这些都使这位老妇人迷恋,但迷恋多一分,沮丧也就多一分。因为她老了,倦了,在命运面前屈服了。她满耳充斥着隆隆炮声,满目所见都是闪着邪恶之光的毒药和长剑。当她坐在桌边侧耳倾听,便能听到英吉利海峡的枪炮声。她十分害怕——那是诅咒吗?抑或只是喁喁私语?在这昏暗背景的衬托下,天真、单纯,对她来说显得格外亲切。据说就在当天夜晚,在奥兰多熟睡之际,女王在羊皮纸文书上按下了手印,盖上了印章,正式将一座大修道院作为礼物转让给了奥兰多父亲,这修道院曾经属于大主教,后来成为王室财产。

然而,当生活在乡村的人们正陷于物资极度匮乏、农户间买卖停顿的困苦境地时,伦敦却沉浸在穷奢极侈的狂欢喜庆气氛中。皇宫设在格林威治,新登基的国王想借加冕礼博取国民的欢心。他下令将冰冻二十多英尺厚、足有六七英里宽的河面清扫干净,用亭台楼阁、曲径长廊和酒吧雅座将河面装饰成公园或游乐场,费用全部由国王承担。在正对皇宫大门的地方,他为自己和朝臣们留出了一个空间,用一根丝带围起来,与公众隔开。这块地方立刻就成为英国上流社会的中心。皇家宝塔那深红色的顶篷下,那些蓄着胡须、穿着环形硬领的政界大佬们处理着政事。在覆盖着鸵鸟羽毛的藤架下,军人们谋划着征服摩尔人和击败土耳其人的大事。手擎酒杯、在小径上来回踱步的将领们,挥舞着胳膊,遥指远方,讲述着西北航道和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故事。情侣们在铺着紫貂皮的沙发床上调情。当王后和她的随从走出皇宫时,冰冻的玫瑰花像雨一样纷纷落下。五彩缤纷的气球飘在空中纹丝不动,到处是用香杉和橡木燃起的一大堆一大堆的篝火,火里撒了大把的盐,变幻出绿色、橘色和紫色的火焰。冰硬得如钢铁一般,只不过是透明的而已,无论篝火烧得如何旺,也融化不了它。透过清澈见底的冰,不时可以看到几英尺深的水下有一条鼠海豚,或一条比目鱼。一群群鳗鱼呆呆地一动不动,陷入了昏睡状态。但它们究竟是真死,还只是假死,待回暖后又会复苏,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哲学家。在伦敦桥附近,河面冰冻厚达二十英寻,透过冰层可以清楚地看到河床上躺着一艘沉船,那原是一艘装满了苹果的船,因为超载,去年秋天沉入了河底。一位身披毛呢披肩、穿着宽大裙子的老妇人,正要乘这艘小贩船到对岸的苏里市场去,她的膝下堆满了苹果,看起来似乎正向一位客人兜售她的水果,但她发紫的嘴唇却说明了真相。这番景象是詹姆斯王特别喜欢的,他会带着一大群朝臣们一同观赏。一句话,日光下这番景象之美轮美奂是无与伦比的。但狂欢的气氛却是在夜晚才达到巅峰。冰天雪地的夜晚格外宁静,月亮和星星闪烁着宝石般幽冷的光芒,伴随着长笛和小号优美动听的音乐,群臣翩翩起舞。

随后,奥兰多那郁郁寡欢的情绪忽然又来了。也许是那老妇人在冰上蹒跚而行的景象引起的。也许是无端而起。他脸朝下扑倒在冰面上,目光透过冰冻的河水,想到了死亡。有位哲学家说得对,快乐与忧愁之间仅纤毫之距,他还说,二者如同孪生兄弟。由此推论,一切情感的终极就是几近疯狂。因此,他恳求我们到真正的教会去寻求慰藉(他认为重洗派教会是真正的教会)。他说,对于颠簸于茫茫苦海的人来说,那里就是停泊的唯一港湾。

他赶紧把马牵到有遮挡的地方躲雨,自己则在门楣下找了一个避雨处,因为从那儿便于观察到院子里的一切。空气从未如此模糊浑浊,在一片水雾缭绕和雨水落地时发出的轰轰声中,所有的脚步声和马蹄声都被吞没了。路面原本就坑坑洼洼,一旦被水淹没,恐怕就无法通行了。但他丝毫没有理会这将会给他们的私奔带来什么影响。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条在灯光下幽幽闪亮的鹅卵石小径,期盼着萨莎的到来。悠忽间,他似乎在黑暗中看到了裹挟在瓢泼大雨中的她。但幻影随即消失了。突然,传来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不祥的声音,那声音充满了恐怖和惊惧,令奥兰多的灵魂痛苦不堪。那是圣保罗教堂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第一下钟声。接着它又无情地敲了四下。恋爱中的人大多迷信,奥兰多断定,待第六下钟声敲响时,萨莎就到了。但第六下钟声余音已尽,接着是第七下,第八下,在忧心忡忡的他听来,这钟声仿佛先是预告,接着正式宣布,死亡和灾难来临了。当第十二下钟声响起时,奥兰多明白,他的命运就此锁定。理性的推理已是徒劳;她也许晚到一会儿;也许受到阻拦;也许迷路了。但奥兰多那颗多情而敏感的心已经知道了真相。别处的钟声也此起彼伏地当当敲响,整个世界似乎都在传送着她的欺骗和他的可笑。内心中蛰伏已久的疑虑,从隐秘处奔涌而出。他被一群毒蛇咬伤了,那些蛇一条比一条更歹毒。他呆呆地站在门廊处一动不动,大雨倾注而下。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他的双腿也越来越无力。大雨仍滂沱不止。密集的雨声仿佛大炮轰鸣。橡树发出撕心裂肺的巨响。还传来狂野的咆哮声和令人心惊胆战的鬼怪般呻吟。奥兰多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圣保罗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两点。此刻他大吼一声,带着骇人的讥讽,咬牙切齿地喊道,“我的生命之日!”他把手上的灯猛地摔到地上,跃上马背,不知所向地飞驰而去。

其间,漫长的冬季仍驻足流连。庭院里的树木银装素裹。小河流水也缓慢迟滞。一天,遍地积雪覆盖,昏暗的装着镶板的房间里,暗影憧憧,庭院里传来牡鹿的阵阵叫声,女王从镜子里看到门外有一个少年——那面镜子是她为了防备密探而安装的,那扇门因为她害怕杀手而总是敞开着——那少年会不会是奥兰多?——他正在亲吻一个姑娘——是哪个可恶的不知羞耻的轻佻女子?她抓起那把镶着黄金手柄的宝剑,对着镜子猛刺过去,镜面哗啦啦碎了;人们应声赶紧跑了过来,把她扶起来,重新坐回到椅子上。自那以后,她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在不断唠唠叨叨地抱怨男人的背信弃义中,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万物的归宿都是死亡,”奥兰多坐直了身子,忧心忡忡地说。(悠忽转念间,从生想到死,从死想到生,两者之间的转换没有停顿,此时他的大脑就是这样运转的。因此传记作者也不能停下来,必须跟上他思维的迅疾飞跃,跟上他那种不假思索的激情澎湃的举止,以及脱口而出的惊世骇俗的言辞。毋庸置疑,奥兰多目前正处于这样的人生阶段。)

且将她们一一道来。克萝琳达举止优雅甜美;奥兰多着实对她迷恋了六个半月;但她长着白色的睫毛,又见血就晕。她父亲餐桌上的烤野兔竟使她晕了过去。她受牧师的影响很深,省下内衣送给穷人。她把改造奥兰多、洗清他的罪孽视为自己的使命,这使奥兰多十分反感。所以他取消了婚约。她不久即死于天花,而他并未感到有多悲伤。

奥兰多不再看下去了,他快步冲下山去,从边门溜进了庄园,顺着旋转楼梯飞奔上楼,来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甩手扔到房间一侧,又脱下坎肩,扔到房间另一侧。他梳理好头发,擦干净双手,修剪好指甲。凭借一面不超过六英寸的小镜子和一对用了很久的蜡烛,他套上了深红色的马裤,蕾丝领圈,塔夫绸坎肩和绣着玫瑰花案的鞋子,那玫瑰花大得仿佛两朵大丽菊。他穿戴完毕时,那只走得很准的钟才过了不到十分钟。一切就绪后,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但是,他还是太迟了。

那是一个美得惊人的黄昏。夕阳西下,火红的晚霞将伦敦所有圆圆的和尖尖的屋顶、塔楼和山峰都映衬得黛色朦胧。这边是查林街的浮雕十字架;那边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再过去是方方正正的伦敦塔群楼;那好似落尽了树叶、只剩顶端树疙瘩的树丛,是伦敦城门前的长矛上戳着的人头。此刻,西敏寺的窗口亮起了烛光,(在奥兰多的幻觉里)宛若天国五彩斑斓的屏障;西边的天空仿佛一扇金色的窗户,有一群天使在天梯上不停地上下穿梭(这仍是奥兰多的幻觉)。他和萨莎两人似乎一直在向天空的幽深之处滑行,冰变得如此湛蓝,像玻璃一般光滑,他们越滑越快,直奔城里而去,白色的海鸥绕着他们飞旋,它们的翅膀在空气中划过,恰似他们两人的冰鞋在冰上掠过。

接着讲我们的故事。那天他们比往常滑得远些,滑到了船只抛锚的那片河域,在那一艘艘被冻在河中央的船只中,就有俄罗斯大公国使团的船。双头黑鹰旗在它的主桅杆上迎风飞舞,桅杆上挂着的五彩缤纷的冰柱足有几码长。萨莎有几件衣裳忘在了船上,他们猜想船上可能没人,就爬上甲板去找衣裳。奥兰多还记得自己过去在船舱里做的那些风流事,因此倘若有人捷足先登了这块风水宝地,他也不会感到惊讶。事实果不其然。他们没走多远,就有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从一大卷缆绳后面冒了出来,不知他刚才躲在那儿干什么。他说自己是位船员——这显然没错,因为他说的是俄语。他说他可以帮公主找到她要的东西。他点燃了一截蜡烛,和她一起消失在甲板下的船舱里。

他沿着熟知的近道,穿过一大堆房间和楼梯,向宴会厅跑去。它在这个五英亩大的宅邸的另一端。但跑到一半,经过仆人们住的后院时,他停下了脚步。司徒克列太太起居室的门开着——她本人不在屋里,毫无疑问,她去伺候女主人了,钥匙应该都带在她的身上。可是屋里却有一个体态微胖、衣着寒酸的男人坐在她的餐桌旁,手边放着一个大啤酒杯,面前摊着一张纸。他穿着棕色粗花呢外套,领口让人觉得脏兮兮的。他手中握着一支笔,却并没有写什么,似乎正绞尽脑汁,直到能形成令他满意的构思和他想要的那种写作冲动。他的双眼圆圆的,充满迷蒙,就像两颗质感奇妙的绿宝石,盯着某个地方一动不动。他并没有看见奥兰多。而步履匆匆的奥兰多却猛地刹住了脚步。这是位诗人吗?他正在写诗吗?“告诉我这世上的一切,”他想对那人说。因为奥兰多对诗人和诗歌有着最疯狂、最荒诞、最离谱的想法——但如何对那人开口呢?他的眼中并没有你,只有食人魔、森林神,或许只看到海底的深处?奥兰多呆呆地站在那儿,只见那人,凝神,冥想,笔在他的手指间转过来转过去,然后,飞快地落笔写了数行后,抬起头来。奥兰多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拔腿就跑,朝着宴会厅飞奔而去。一到那儿,正赶上向女王陛下行礼,他懵里懵懂地屈膝向女王呈上一只盛满玫瑰花水的钵盆。

就在他吟诵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升起了一颗苍白的星星。夜色正浓,漆黑一片,而这正是他们所期盼的黑夜。他记得清清楚楚,他们正是打算在这样的黑夜远走高飞。时机已到。他一阵冲动,把萨莎一把搂过来,在她耳边“嘘”了一声,说“我的生命之日”。这是他俩的暗号。他们将于午夜时分在布莱克弗雷尔附近的一家客栈汇合。备好的快马会等在那儿,万事俱备,只待他们远走高飞。于是,他们各自回自己的帐篷,分头准备去了。他们还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年迈的女王十分宠爱他。据说,女王有一种特别的眼光,能够对男人一目了然。她为他安排了宏伟远大的锦绣前程。赠送他土地,赐予他庄园。他将成为她年迈时的儿子,体衰时的拐杖,步入暮年时所倚靠的大橡树。她给予奥兰多许诺时,给予他近乎霸道的柔情时,总是嗓音低沉嘶哑,浑身绫罗绸缎,腰板笔直地坐在火炉边,然而,无论炉火被拢得多旺,她却从未感觉到暖意。

正文 第二章

写到这里,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与其掩饰这一难题,还不如坦然承认。到目前为止,讲述奥兰多生平经历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不受野花的诱惑,也无视沿途的荫凉;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向前,直至突然跌入坟墓,将“剧终”二字写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然而眼下,我们遇见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段难以回避的情节。但它既模糊又神秘,而且又缺乏文字记载,所以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要洋洋数卷文稿,方能解释清楚,其中的深刻意蕴足以成为整个宗教系统的基石了。而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只须陈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去尽情发挥。

那年冬天灾难连连,奥兰多目睹了严寒冰冻、洪水滔天和千万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经历了彻底的幻灭——被逐出了宫廷,因为他严重羞辱了当时最显赫的贵族。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完全有理由因为奥兰多悔婚的事而暴跳如雷;而国王与爱尔兰之间的纠纷本来就够多了,不想再招惹更多麻烦。就在那年夏天,奥兰多退隐到他乡下的庄园,在那里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日子。6月里的一个清晨,准确地说是6月18日,星期六,到了他往日起床的时间,他竟没有起来。他的男仆去唤他时,发现他睡得很沉,居然唤不醒。他躺在那里,似乎陷入了神志迷离的状态,连呼吸都难以察觉。人们让狗到他的窗下狂吠;人们在他房里不停地击鼓,敲打铙钹和骨器;还在他的枕下放了一束金雀花;在他的脚底抹上芥末膏;可他仍昏睡不醒。整整七天,他滴水不进,没有显示任何生命体征。到了第七天早晨,他醒了过来,正是他往日起床的时间(准确地说,是七点三刻)。他把屋子里那一群闹闹喳喳的妇人和乡下算命先生都赶了出去。这还算正常。但奇怪的是,他对自己连日的昏睡似乎全然不知,他穿戴整齐后,命人去把他的马牵来,仿佛他刚从寻常一晚的睡眠中醒来。然而,人们疑心他的大脑发生了某些变化,因为他虽然思路清晰,举止也比以往更从容稳健,但对自己经历的往事却记忆模糊。人们谈论那场冰冻、滑冰和狂欢庆典时,他只是留心听着,却从未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自己亲历了这一切,只是抬手撸一撸眉毛,仿佛要拂去一片浮云。人们议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时,他似乎毫无悲痛,反而一脸困惑,似乎为记不清很久以前的事而烦恼,或是竭力去回忆一个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故事。人们观察到,倘若一提及俄罗斯、公主或大船,他就显得忧心忡忡,坐立不安,他会站起身,凝望窗外,或把他的一只小狗唤到身边,或拿出小刀在一块杉木上刻刻划划。然而,当时的医生一点儿也不比现在的更高明,他们开出的药方不外乎休息,锻炼,饥饿疗法,补充营养,社交活动和独自静养,要他整日卧床,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再配上普通的镇静剂和兴奋剂,起床时要喝蝾螈的口水,临睡前要服用孔雀的胆汁,花样繁多,凡是他们想得到的疗法都用上了。疗程过后,他们就对他不闻不问了,而诊断的结果则是,持续睡眠一周。

可是,如果是睡眠的话,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睡眠呢?是一种疗伤的方法吗?在昏睡中,那些使人备受折磨的记忆,令人终身沮丧的往事,都被一只黑色的翅膀一抹而尽,它将苦涩擦去,再镀上黄金,即便是最丑陋、最卑贱的事,也被装饰得熠熠生辉。抑或是死亡的指尖不时轻触生命之烦忧,以免我们被这烦忧撕扯得粉身碎骨?也许我们生来就得日复一日一点一滴地浅尝死亡的滋味,方能生存下去?是何种神奇的力量,能够不受制于个人意愿,洞悉人们的内心深处,并改变人们最宝贵的东西?难道奥兰多因为悲痛过度而死去,一周之后又死而复生?倘若如此,那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是等上半小时,也不会有答案。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现在,奥兰多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在宫廷受到羞辱,以及他的悲痛欲绝,只是他隐居的部分原因。他不为自己辩解,也极少邀请朋友前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都乐意来访),这都表明,独自寓居于他父亲的庄园里,似乎正合他的性情。孤独是他的选择。他是如何打发时光的,无人知晓。他用了一大群仆人,但他们的活儿大多是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扫扫灰,把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铺铺平。夜晚时分,当他们坐下来吃蛋糕喝啤酒的时候,就见一团亮光游移在长廊上,穿过宴会厅,悠忽上楼,又进了卧室。他们知道他们的爵爷正独自在庄园里闲逛。没人敢跟在他身后,因为庄园里有各路鬼魂出没,而且深宅大院,很容易迷路。不是从某个隐秘的楼梯跌下去,就是突然有一扇门打开,一阵阴风吹来,门便永远关上了。这类事时有发生,经常有面目狰狞的死人或动物骸骨被发现,这就是证据。过了一会儿,那一团亮光消失了。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也就是这庄园的女管家,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阁下没出什么意外。杜普尔先生以为,爵爷阁下肯定在小教堂里,那小教堂位于半里之外的台球场。杜普尔先生说,爵爷阁下恐怕正跪在祖先的墓前忏悔,因为他深感罪孽深重。对此,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激烈反驳道,我们不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吗;于是,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还有老保姆卡朋特便一齐提高了嗓门,大声夸赞起爵爷来。男仆和侍从们也发誓,看到如此杰出的贵族百无聊赖地在庄园里转悠,真是太可惜了,他本应去狩猎的,去追逐和猎杀狐狸,还有麋鹿。就连小小的洗衣女朱迪和厨房洗菜洗碗的菲丝,也一边为大家斟酒、分发蛋糕,一边振振有词地说,爵爷阁下对她们非常殷勤有礼。没有人会比爵爷阁下更宽厚待人了,也没有人会比他更出手大方,他常给她们一些银币,让她们去买蝴蝶结,或插一朵花在头上。说到最后,那个黑皮肤的摩尔人也听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以她唯一的表达方式,咧开大嘴,龇牙一笑,表明她也赞同爵爷阁下是位英俊、可爱、好心肠的绅士。这摩尔人叫格蕾丝·鲁滨逊,是大家为了使她成为基督徒而取的名字。总之,奥兰多的仆人无论男女都十分敬重他,大家都诅咒那个为他带来厄运的异国公主(他们对她的称呼比这要难听得多)。

他久久地沉浸在深思之中,思考默默无闻所具有的意义,它带来的喜悦,恰如海浪回归大海的深处。默默无闻,使人心可以摆脱嫉妒和怨恨的烦扰;使人的血脉中奔涌着宽容与仁厚;使人们不必为施予而赞美,为索取而感恩。他设想所有伟大的诗人都必定如此行事(尽管他对希腊人的有限了解不足以佐证他的设想),他认为,莎士比亚写作的时候,工匠建造教堂的时候,都是隐姓埋名,无需感激,也不在意名望,只是白天劳作,晚上可能喝一点麦芽酒而已。“那是多么美妙的人生啊,”他一边想,一边在大橡树下舒展开四肢。“何不现在就享受如此人生呢?”这想法像子弹一样击中了他。雄心壮志像一颗铅球沉甸甸地坠落下来。他摆脱了情场失意和虚荣受挫带给他的撕心裂肺的伤痛,还有他追名逐利时生活施加给他的煎熬和磨难。它们不再能加害于他了,因为他已淡泊功名。他睁大眼睛,虽然他一直这样双目大睁,但刚才他眼里只有思想,而此刻,他看见了脚下山谷中静卧着的房子,他的庄园。

此刻,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翻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仔细研读这位医生写的那段最长最精彩的奇思异想。

虽然传记作者对此类事情不便详尽展开,但对于读者来说,仅凭散见各处的蛛丝马迹,便可清晰勾勒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人生和生活环境。从我们的絮语细言中便可听到逼真的声音;常常是我们什么都没说,他们已可真切地想象出奥兰多的模样。无须片言只语的引导,他们也能准确把握他的想法。我们正是为这样的读者而写作。对于这样的读者来说,奥兰多混合复杂的奇特秉性昭然于心——他忧郁、懒散、激情洋溢、喜好孤僻,还有我们在开篇第一页就已提到的那些怪脾气。当时他正挥剑砍劈那黑鬼的骷髅,砍断了悬挂骷髅的绳子,骷髅落地,他又颇具骑士风度地把骷髅重新悬挂在他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坐在窗边,专心读起书来。读书是他自幼便有的喜好。孩提时就有人发现他直到深夜仍不忍释卷。人们把他的蜡烛拿走,他就养了一群萤火虫来照明。人们又把萤火虫拿走,他就点燃火绒照明,差点把整座房子都烧了。让小说家去展开那些错综复杂的细节和蕴含的深意吧,我们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奥兰多是一位染上文学病的贵族。他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大多幸免于此病,因此可以无拘无束地奔跑,策马驰骋,纵情欢爱。但也有人自幼就染上此疾,据说病源来自于希腊和意大利的百合花粉。此病危害极大,染上此疾的人,抬手出拳时,手会颤抖,追寻猎物时,眼会迷离,开口求爱时会张口结舌。这种病的致命本质在于,错把幻影当作现实。因此,虽然命运给了奥兰多如此多的馈赠——衣食丰足,深宅大院,仆从成群,壁挂地毯,寝卧床帷,应有尽有,但他只要翻开一本书,所有一切便都烟消云散了。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不见了,一百五十名仆从消失了,他的八十匹骏马没了踪影,更无暇去清点那些壁挂地毯、沙发软床、瓷器、餐具、瓶瓶罐罐、暖炉火锅,还有其他一些小巧、铂金的玩意儿,全都仿佛海面弥漫的雾气一般蒸腾挥发了。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儿,手捧书卷,形单影只,一无所有。

在他独处时,病症会迅速加重。他常常连续读书六个小时,直至深夜。当仆人们前来请示他是否要宰牛或收割,他会把书搁在一边,茫然地看着他们,似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这可糟透了。驯鹰师霍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万分痛心。他们说,这么高贵的绅士是不需要读书的,他们说,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在床或已奄奄一息的人吧。但更糟糕的事发生了。因为阅读的病症一旦在人体占了上风,人就会变得脆弱无比,很容易被另一种苦痛所折磨,那种苦痛藏在墨汁瓶里,躲在鹅毛笔的溃烂处。这不幸的人儿开始写作了。即便是穷人写作,也够倒霉了,但毕竟穷人没有多少财富可以失去,惟有漏雨的屋顶下那一张破桌一把旧椅。而一位养尊处优的富人,他拥有豪宅、牲畜、女仆、驴子和亚麻布,竟然还去写书,真是一件极其可悲的事。然而富人的生活于奥兰多而言寡淡无味,他如同被火烙,被虫咬,坐立不安。为了写成一本书,一举成名,他宁愿倾家荡产(这正是此病的危害之处)。然而,即便倾尽秘鲁的全部金矿,也难换来一行宝贵的精美诗句。于是,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面壁而坐。无论他以怎样的姿势呈现在人们面前,都已无关紧要。他已经穿越了死亡之门,见识了地狱之火的烈焰。

令人欣慰的是,奥兰多身强体健,上文提及的那种病虽然击垮了很多与他同类的人,却从未击垮他。但后面发生的事表明,他已被那病纠缠得神魂颠倒。有次他读托马斯·布朗的书,读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传来了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打更声,已是夜深人静,死一般寂静。他穿过房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银钥匙,打开了嵌在墙角的一个大壁橱的门。里面有大约五十个杉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都有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踌躇了一会儿,似乎对拉开哪一个抽屉犹豫不决。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张上写着“皮拉摩斯的诞生”,其他几张标签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依菲琴尼亚”、“希波吕托斯之死”、“梅利埃格”,以及“奥德修斯归来”。其实,几乎每个抽屉标签上的神话人物都与奥兰多所处的人生逆境息息相关。每个抽屉里躺着的厚厚一叠手稿,都是出自奥兰多之手。事实是,奥兰多沉湎于写作已有多年。从未见过哪个孩子讨苹果、讨甜食吃的样子比得上奥兰多讨纸墨那般迫切。他会在大家聊天或玩游戏的时候偷偷溜走,躲在窗帘后面,或藏在牧师的修合室里,或母亲卧室后面的大衣柜里,那里的地板上有一个大洞,散发着欧椋鸟粪的恶臭。他一手拿墨水瓶,另一只手拿笔,膝盖上放一摞纸。那些文稿都是他二十五岁之前,用这种方式写成的。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一共约有四十七部。有散文体,也有诗歌体,有法文写的,也有意大利文。全都是浪漫传奇色彩的鸿篇巨制。圣保罗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店把其中的一部书稿印出来了,光是看上它一眼,都令他欣喜若狂。他从来没敢把这本书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作为贵族,写书已是无可饶恕的耻辱,更何况出版。

不过现在已是夜静更深,又只有他一人,他便从那些保存的文稿中挑出一本厚的,题目好像是《迷恋异国人,一部悲剧》,又挑出一本薄的,题目就叫《大橡树》(这是那些手稿中唯一以单音节短词命名的)。随后,他坐在墨水瓶边,用手指抚弄着羽毛笔,还做了其他一些小动作,都是写作正式开始以前常有的坏习惯。但他踌躇着没有落笔。

这一踌躇对他的一生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比征服者命众人跪拜、令血流成河还要重要。他的踌躇令我们必然会问,他为何犹豫。经过一番思考后,答案是,他大概出于以下原因才踌躇不定。大自然对人类玩了太多的恶作剧,它造人的时候就极不公平,有的用陶土造成,有的则用钻石,有的用彩虹,有的则用花岗岩。然后把人装进一副躯壳中,而大多又是张冠李戴,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屠夫却有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搅得乱七八糟,诡异莫测。所以直至今日(1927年11月1日)我们尚且不知为何我们要上楼,为何又要下楼,我们每日的活动就如同一艘船行驶在未知的海域里。水手爬到桅杆顶端,手持望远镜,极目远眺地平线,问道: 那边有陆地吗?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他“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他“没有”。而大自然的回答恐怕要比这笨拙的回答复杂得多。它在我们的头脑里塞了一大堆零星碎片,仿佛一大包破衣碎布——警察的一条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婚纱很不协调地混在一起,让我们愈加困惑迷惘,却又设计出一条细线,能把凌乱碎片轻松地缝缀成一体。记忆就是那位女裁缝,一位变幻莫测的女裁缝。记忆飞针走线,左连右串。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紧随其后的又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寻常的动作,比如在桌边坐下,把墨水瓶拉到手边,都有可能激发出千万种支离破碎的奇思异想,时而明亮,时而黯淡,上下翻飞,摇曳飘荡,仿佛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飘荡在大风中。单纯、直接、坦率的行为是问心无愧的,但我们最习以为常的行为却并非如此。我们通常带着虚浮闪烁的羽翼,起伏不定。奥兰多就是如此,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浮现出那位失踪公主的充满嘲讽的脸庞,他立刻觉得有成千上万的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仿佛在痛苦中纷纷坠落的刀剑。她在哪里?她为何弃他而去?那位莫斯科公国大使究竟是她的叔父还是情人?这一切是他们策划的吗?她是迫不得已吗?她已经嫁人了吗?她还活着吗?这些问题如同毒液一般浸入他的身心。他似乎是为了发泄愤怒,把鹅毛笔狠狠地插入墨水瓶,溅了一桌墨水。随你如何解释他的这一举动(或许根本无从解释,因为记忆是无法解释的),公主的脸此刻已在他的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但这又是谁的脸呢?他自问。他不得不迟疑了大约半分钟,仔细观看这张覆盖在旧影像上面的新影像,好像一张幻灯片透过另一张半隐半现。然后他自言自语道,“这是那个胖胖的、衣着寒酸的男子,许多年前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驾临时,他曾在特薇切特起居室坐过。我见过他。”奥兰多接着说,仿佛在一堆乱布头中抓到了一块色彩斑斓的碎布,“当时我从台阶往下走,他坐在桌旁,那双眼睛奇妙无比。”奥兰多说,“就算是他,可他究竟又是何许人呢?”奥兰多问道,此刻,记忆中不仅出现了那人的额头和眼晴,又添上了许多,先是粗糙而又油腻腻的领口和袖口,然后是一件棕色的紧身短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就是齐普赛街的人穿的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说这话,因为他是最温文尔雅的绅士;但这表明了贵族血统的意识是何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贵族从事写作是何等不易)。“我敢肯定,他是一位诗人。”通常,记忆在把人彻底折腾了一番之后,此刻应已将一切抹去,而代之以一些无聊的、毫不相干的琐事,比如狗撵猫,或老妇在一块红色的棉手帕中擤鼻涕。那样的话,因为无望再跟上记忆瞬息万变的步伐,奥兰多就会激情饱满地在纸上奋笔疾书。(只要我们意志坚定,就能把“记忆”这个轻佻女人和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赶到房子外面去。)可是奥兰多仍未落笔。记忆仍将那个衣着寒酸、目光如炬的男人形象在他眼前晃悠。他仍注目于这影像,仍在踌躇不定。正是他的踌躇使我们的叙述功亏一篑。仿佛堡垒被叛军攻占,自己的军队也起义造反了。以前他也曾一度停笔,那时爱情带着它惊天动地的喧嚣,伴随着管乐声声、铙钹阵阵,还有那刚从肩膀上砍下来的、戴着血淋淋枷锁的人头,鲁莽地中断了他的写作。爱情使他经受了百般折磨。此刻,他又停笔了,那代表野心的泼妇,代表诗歌的女巫,还有代表名望的婊子,全都趁虚而入。她们携起手来,把他那颗心当成了她们的舞池。他孤零零地站在房间里,昂首挺胸,发誓要成为族人中的第一位诗人,让他的姓氏流芳百世。他历数祖先的名字和他们的丰功伟绩,他说,鲍里斯爵士击杀异教徒;加韦恩爵士击杀土耳其人;迈尔斯爵士击杀波兰人;安德鲁爵士击杀弗兰克人;理查德爵士击杀奥地利人;约旦爵士击杀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击杀西班牙人。但所有的杀戮征战、觥杯交错、尽情欢爱之后,所有的奢靡浮华、驰骋狩猎、酒醉饭饱之后,留下了什么呢?一具骷髅;一截手指。他一边说,一边回头去看桌上那本翻开着的托马斯·布朗的书。他仍旧未动笔。书上那些文字的神圣旋律,仿佛咒语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从晚风和月光中飘出。还是让这些文字深埋在墓穴中吧,以免抢了我们文笔的风头。这些文字并未死去,它们被防腐的香料保存起来,色泽依然鲜亮,气息清晰可闻——奥兰多将这些文字的成就与祖先们的功绩相比较,不禁感叹,祖先们的功名竟然轻若尘土,而这位作家和他的文字才流芳百世。

然而,他很快便意识到,迈尔斯爵士等先辈们当年为了赢得一个王国而与武装骑士进行的战争,其艰辛程度与他眼下从事的写作相比,竟不及一半。他是与英国的语言文字开战,赢得的将是永世不朽。只要对创作的艰辛略知一二,便自会明白其中的繁枝细节;写的时候感觉精彩;读一遍后又觉得空洞乏味;改完又撕毁;删删加加;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崩溃绝望;朝欢夕悲;灵感得而复失;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已唾手可得,却在顷刻间又烟消云散。吃饭时身临其境;散步时念念有词;哭笑无常;在不同的风格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壮丽华美,时而又偏爱平实简洁;一会儿是潭蓓山谷,一会儿是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笨的蠢才。

正是这最后一个疑问,促使他在经历了数月痴狂的写作后,决定改变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开始与外面的世界交往。他有一位朋友在伦敦,是诺福克郡的人,名叫吉尔斯·艾沙姆。尽管是贵族出身,但却与作家们交往甚密。他无疑可以使奥兰多与这群蒙恩的、神圣的作家中的某些人建立联系。因为,就奥兰多眼下的情形而言,他认为凡是能写出一部书,并将书印出来的人,就是无比荣耀的,它超越了血缘和身份带来的所有荣耀。在他的想象中,似乎那些有着绝妙思想的天才,就连外表也必定是美轮美奂的。他们头顶光环,口吐芳香,玫瑰花在他们的唇间绽放——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杜普尔先生肯定都不是这样。倘若能躲在窗帘后面听一听他们的谈话,对奥兰多来说也是莫大的幸福。即便想象一下他们海阔天空的畅谈,都让他觉得自己过去与宫廷里的朋友们常在一起聊天的话题是多么粗鄙不堪——不外乎声色犬马和赌牌。他颇为自豪地想起,人们常称他为学者,讥讽他喜爱孤单,嗜书好读。他从来不擅长于花言巧语。在女人的起居室里,他只会愣愣地站着,满脸绯红,走路像士兵一般僵硬。因为走神,他从马上摔下来过两次。有一次,他在吟诗的时候弄破了温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迫不及待地回忆往事,一种不可言说的希望充满了他,他希望自己这些不容于社会的怪癖异秉,他的青春骚动,他的笨手笨脚,他的腼腆害羞,他的长途漫步,还有他对乡间生活的热爱,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他自己就是神圣作家的一员,而不是贵族中的一员——他生来就是作家,不是贵族。自那个洪水滔天的夜晚以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快乐。

他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给住在克利福德客栈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捎一封信,信中表达了他对格林先生作品的仰慕之情,并期盼与格林先生结识(因为尼克·格林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作家)。他几乎不敢作这样的请求,因为自己无以回报。不过倘若尼古拉斯·格林先生肯屈尊来访,那么在格林先生选定的时间,会有一辆四驾马车恭候在费特巷的拐角,将他安全地带到奥兰多的府邸。这封信后面的内容,人们尽可随意补充。人们还能想象到,当格林先生很快就接受了这位尊贵爵爷的邀请,并坐着马车,于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准时抵达主楼南面的大厅时,奥兰多有多么的欢天喜地。

这个大厅里接待过众多的国王、王后和使臣;穿着貂皮大衣的法官大人、国内最迷人的女子和最英勇的士兵,也都曾光临此处。曾经在弗洛顿和阿金库尔战场上飘扬的旗帜,如今悬挂在大厅里。绘有狮豹和王冠的彩色盾徽陈列在大厅里。长长的餐桌上摆放着金银餐具,用意大利大理石精心砌成的大壁炉,一晚上就能将整整一棵橡树,连同茂密的树叶、鹪鹩和乌鸦的巢穴,统统燃为灰烬。而那位诗人,尼古拉斯·格林,此刻就站在这里,一身寻常打扮,头戴软檐帽,身穿紧身短上衣,手提一个小袋子。

这让匆匆赶来迎接他的奥兰多不免有点失望。诗人不过中等身高,长相平庸,瘦骨伶仃而且有点驼背。进门时被大獒犬绊了一下,那狗咬了他一口。奥兰多疑惑起来,不知该把这位诗人视为他所知道的各色人等中的哪一类,他身上有种古怪气质,使他既不同于奴仆,也不同于乡绅或贵族。他脸上天庭饱满,鹰钩鼻子,这些还算不错,只是面颊凹陷下去。他目光如炬,但嘴唇却耷拉着,还流口水。然而,他整张脸的表情才是最令人不安的。既没有贵族脸上那种让人看了心情愉悦的沉稳和镇定;也没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家仆脸上那种体面的恭顺。这是一张七拼八凑的脸。虽然身为诗人,但似乎他更善于责骂而非赞美;更善于大声吵闹而非柔声细语;更善于跌跌撞撞走路,而不是策马驰骋;更善于奋力争斗而不是悠哉游哉;更善于恨而非爱。他慌里慌张的动作和眼神中流露出的暴躁和猜疑,都暴露出了他的这些特点。奥兰多有点不知所措了,但还是请他共进晚餐。

奥兰多从来都对众多的仆人和满桌的美味佳肴习以为常,但此时,他第一次感到了莫名其妙的羞愧。还有更奇怪的事,当他想起自己一位名叫莫尔的曾祖母曾是挤奶工时,竟产生了自豪感。而以前每每念及此事,常有诸多不快。他正打算婉转地提一下这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却抢先说道,格林这个姓氏看起来稀松平常,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格林家族曾经是法兰西的名门望族,后随征服者威廉一同来到英国。不幸的是,家族败落,只能无可奈何地把姓氏留给了格林威治的皇家辖区。接着这一话题,后面的谈话内容无非是失去的城堡和盾徽,有位远亲是北方的准男爵,与西部的贵族联姻,格林家族的有些人在姓氏的词尾加上了“e”,有些人没加,就这样一直说到野味端上桌才罢休。然后,奥兰多有点不自然地提了一下他的曾祖母莫尔以及她的奶牛,如此,当他面对满桌的丰盛野味时才略感心中释然。直到开始畅饮烈性白葡萄酒时,奥兰多才鼓起勇气说,他总是认为有一件事比格林家的姓氏和奶牛都重要,那就是诗歌的神圣主题。一提到诗歌这个词,诗人的双眼立刻闪烁出火花。他不再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而是把酒杯砰的一声放在桌上,开始讲一个故事。除了怨妇的唠叨以外,这是奥兰多听过的最冗长、最复杂、最感人、最辛酸的故事,它是格林写的一个剧本,关于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所能拼凑起来的信息无非是,诗歌比散文更难找到买主,虽然篇幅较短,但写起来却更耗时。他们的交谈在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中进行,直到奥兰多委婉地暗示他,自己不知天高地厚,一直在写作。而此刻那位诗人竟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说,护墙板里有一只耗子在吱吱叫唤。这位诗人解释说,自己神经脆弱,耗子的叫声将使他整整两个星期都心烦意乱。这深宅大院里无疑有各种虫害出没,但奥兰多对此从来都置若罔闻。诗人随后对奥兰多完整地讲述了自己近十年来的健康状况。他的身体实在糟透了,能活到今日已是奇迹。他曾因中风而瘫痪,患过痛风、疟疾、水肿,还连续得过三种热病;此外,他的心室扩大,脾脏肥肿,还患有肝炎。而最厉害的,他告诉奥兰多,是他的脊椎,那种感觉难以名状。从上往下数第三截脊椎处长了一个小疙瘩,感觉火烧火燎;从下往上数第二截脊椎处也长了一个小疙瘩,那感觉又宛如寒冰刺骨。有时一觉醒来,脑袋沉重如铅;有时又仿佛有千万只小蜡烛点亮,还有人在他的身体里面燃放烟花。他说,他能感觉得到厚厚的床垫下有一片玫瑰花瓣;他仅凭脚下的鹅卵石就能识别整个伦敦的大街小巷。总之,他是一件精妙的机器,被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组装起来(此刻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抬起了手,而这只手的形状的确是想象中最精美的),令他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的诗只卖出去五百册,当然,主要是因为有人暗中与他作对。他一拳砸在桌上,说出了他的结论,那就是英国的诗歌艺术已经死亡。

怎么可能?我们拥有莎士比亚、马洛、本·琼生、布朗、多恩,奥兰多历数他所崇拜的这些作家的名字,他们有的正活跃于当时的文坛,有的则辞世不久。格林的说法让他难以置信。

格林冷笑起来。他承认莎士比亚的一些剧目写得不错,但大多是抄袭马洛的作品。而马洛呢,差不多是个孩子,对于一个三十岁不到就辞世的年轻人,你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布朗,他以散文的笔法写诗,但对于这种别出心裁的东西,人们很快就厌倦了。多恩则是个江湖骗子,他以晦涩艰深的文字来掩盖内涵的贫乏。虽能蒙骗一时,但那种晦涩的文风持续不了一年。至于本·琼生嘛,是他的朋友,他从不诟病朋友。

他断言,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然逝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文学在各方面都逊色于古希腊。在那个时代,人们珍视神圣的目标,他称之为“荣跃”(他说“荣耀”的时候口齿不清,所以奥兰多起初并没听懂他的意思)。如今的年轻作家们都受雇于书商,只要能卖钱,什么样的垃圾都往外抛。莎士比亚就是始作俑者。莎士比亚已经受到惩罚了。他说,如今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高超的骗术和疯狂的实验——而这些都是古希腊时代丝毫不能容忍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很痛心——因为他热爱文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他对当下实在不敢恭维,对未来也感到希望渺茫。说到这儿,他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奥兰多被他的一番高谈阔论怔住了;可是,他观察到这位批评家本人似乎并无半点沮丧。恰恰相反,他越是谴责自己所处的时代,就越是自鸣得意。他说,记得有一天晚上,基特·马洛和其他几位作家都在舰队街的柯克小酒馆。基特那天兴致很高,喝得醉醺醺的,他很容易被灌醉。他有意想借酒劲胡说八道。格林说当时的情景他记忆犹新,基特对众人挥舞着酒杯,一边打着饱嗝,一边说:“扼住我的命脉,比尔,惊涛骇浪涌过来了,而你正站在风口浪尖上。”格林解释说,马洛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们正处在英国文学伟大时代的转折期,而莎士比亚将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诗人。两天后,马洛在一次酗酒斗殴中丧命,没能活着见证自己的预言,这对他本人来说倒是件幸事。“说出这样的预言,真是可怜又愚蠢的家伙,”格林感叹道,“伟大的时代,的确,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亲爱的爵爷,”他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手指把玩着酒杯,继续说道,“对我们来说最好就是,珍惜逝去的,敬仰当下那些以古人为楷模、为‘荣跃’而不是为金钱而写作的作家,如今这样的作家寥寥无几了。”(奥兰多希望他把荣耀那个词说得准确一些)。“荣跃,”格林说,“可以激励高尚的头脑。如果我有三百英镑的年薪,每季度发放一次,我将毕生只为荣跃而活。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的著作。我将模仿他的风格,直至难分伯仲。这就是我所说的纯写作,”格林说,“这就是我所谓的荣跃。但要做到这一切,必须要有年金。”

它静静地卧在春日的朝晖中。看上去不像住宅,更像一个小镇。而且这个小镇不是随意偶成的,而是一位胸有成竹的建筑师精心设计的。庭园和楼房,灰、红、紫三色相间,错落有致,匀称工整。庭园方圆相济,一处园子有喷泉,另一处园子有雕塑;楼房层层叠叠,尖顶耸立。这儿一座小教堂,那儿一座钟楼。其间相隔着成片的绿草地,还有一丛丛杉树和一片片五彩缤纷的花圃。这一切虽然都被一圈高耸的围墙环抱着,但却各得其所且伸展自如。炊烟正从无数个烟囱袅袅升上天空。奥兰多想,这庞大而齐整、可以容纳上千人和两千匹马的建筑,它的建设者却是默默无闻的。在数不清的岁月里,这里居住着我名不见经传的家族,和一代又一代默默无闻的祖先。那些名叫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的先辈们,全都雁过无痕,惟有这座庄园,是他们齐心协力一锹一镐、一针一线、繁衍了一代又一代,才留传至今。

时间在谈笑风生间悄然流走。奥兰多对这位客人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既喜爱又藐视、既钦佩又怜悯,还夹杂着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有一点惧怕,还有一点着迷。虽然他一味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不过有这样一位聊天的好伙伴,就是听他讲疟疾的故事也永远不会厌烦。他是那么机智诙谐,那么玩世不恭,谈论上帝和女人时又是那么地无拘无束。他精通各种手艺,满脑子都是新奇花招。他会做三百种不同的色拉,他知道所有的调酒方法;他会演奏好几种乐器,而且,他恐怕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在意大利壁炉里烤奶酪的人。可是,他分不清天竺葵与康乃馨,橡树与桦树,分不清獒犬与灰狗,小羊与母羊,也分不清小麦与大麦,耕地与休耕地。他对春耕秋收一无所知;他以为柑橘长在地里,而萝卜长在树上。他更喜欢城镇风情而不是田园风光。凡此种种,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见过这种类型的人。女仆们虽然瞧不起他,但也被他的笑话逗得窃笑不已,男仆们虽然不喜欢他,但也围着他津津有味地听故事。的确,他的到来使整座庄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这一切令奥兰多陷入了深思,促使他将眼下的生活与过去相比较。他回想起以往的谈资无非是西班牙国王中风,或是母狗交配;他还记得时光如何在马厩和衣柜之间慢慢流逝;记得那些达官贵人如何酩酊大醉,鼾声如雷,最讨厌有人搅了他们的美梦。他想起他们如何体魄健硕,却精神萎靡。这些想法令奥兰多心烦意乱,难以平静。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把一个烦恼精灵招进了家门,从此他将永无宁日。

而与此同时,尼克·格林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一个清晨,他躺在床上,枕着松软无比的枕头,盖着柔滑无比的被单,透过那扇凸窗,他瞧见了那块三百年来寸草不生的地皮,他想,除非他溜之大吉,否则会被活活闷死在这里。他起床更衣,耳边传来鸽子的咕咕声和喷泉的流水声。他想,除非他听到舰队街上马车碾过鹅卵石子的辘辘声,否则他再也写不出一行诗句。他想,如果只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男仆给壁炉添柴、在餐桌上摆放银质餐具的声音,那么长此以往,我将长眠不醒(此刻,他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

于是,他到奥兰多的房间里去见他,解释说,他一夜未合眼,因为四周太安静了(的确,整座大宅被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包围着,花园四周是十英尺高的围墙)。而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所以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造访,请奥兰多谅解。奥兰多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但也有点恋恋不舍。他想,如果没有他,整个庄园便死气沉沉的。临告别时,奥兰多鼓足勇气把自己写的关于赫克利斯之死的剧本交给诗人。诗人收下了。又嘀咕了几句荣跃和西塞罗什么的,奥兰多打断了他,承诺按季度给他发放年金;于是,格林郑重其事地表达了对奥兰多的好感,然后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马车渐行渐远,大厅从未显得如此宽敞,如此富丽堂皇,也如此空空荡荡。奥兰多明白,他不会再有那份闲情雅致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也不会再有那种机智诙谐去嘲笑意大利绘画,不会再有那种精湛手艺调出地道的宾治酒。他再也听不到那些连珠妙语和奇思异想了。然而,耳边不再有牢骚鼓噪,是何等地轻松啊,重又复归清静独处,又是何等地享受啊。他一边思忖着,一边解开了拴着大獒犬的绳索,它已经被拴了六个星期了,因为它一见到那诗人,就要扑上去咬他。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拐角处下了马车,他发现生活一切如故。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本扔得满地皆是,晚餐——姑且算是晚餐吧——摆在一张梳妆台上,平时孩子们捏泥巴玩也用这张台子。然而,格林觉得这种氛围正适合写作。一到这里,他就能写作了,于是就写了起来。主题是现成的: 幽居的勋爵。他这篇新作的标题大致就是,乡间贵族访问记。他从儿子手上夺过笔来,那孩子正用笔掏小猫的耳朵玩。他把笔伸进一个蛋壳儿里蘸了蘸,那蛋壳儿是用来当作墨水瓶的。格林当场就挥笔写出了一首激情洋溢的讽刺诗。他把握得恰到火候,让人一看便知那位被讽刺的贵族无疑就是奥兰多;从那位贵族最隐秘的言行,他的狂热和傻气,到他头发的颜色,他发“r”这个音时异样的卷舌方式,全写得惟妙惟肖。格林毫不掩饰地引用了那位贵族写的悲剧《赫克利斯之死》中的几个片段,指出这些段落如他所料,写得极尽繁冗,华丽空洞。所以倘若仍有人不信这位贵族就是奥兰多,那看了格林引用的这些片段,也会笃信不疑了。

格林的这本诗册很快便印行了好几个版本,所得报酬解决了格林太太生第十个孩子的花销。不久,便有知情的友人将这本诗册送到了奥兰多本人的手上。奥兰多不动声色地从头读到尾,读完后,他摇铃唤来了男仆,用钳子把诗册夹起来,命男仆把它扔到庄园里最肮脏污秽、恶臭熏天的粪堆里去。男仆转身正欲离开,他又叫住他,“去马厩牵一匹最快的马,”他吩咐道,“骑上它拼命跑,赶到哈维奇,从那里登上开往挪威的船,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最上等的皇家纯种猎犬,公犬母犬都要。然后立即打道回府,不得耽搁。因为,”他一边拿起书来读,一边用比呼吸还轻的声音嗫嚅道,“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那男仆办事老练,恪尽职守。他俯首领命后,就跑得没影了。他不辱使命,三个星期后,就牵着几条上等挪威猎犬回来了。其中一只母犬当晚就在餐桌下产下了八只小狗。奥兰多让人把这窝小狗抱到自己的卧房。

“因为,”他说,“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尽管如此,他仍然按季度付给格林年金。

就这样,这位三十岁上下的年轻贵族不仅饱经世事,而且万念俱灰。爱情与事业,女人和诗人,一切皆为虚空。而文学不过是一场闹剧。就在读了格林那篇《乡间贵族访问记》的当晚,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全部投入了熊熊烈火,唯独留下了《大橡树》,那是他童年的梦想,篇幅很短。如今他能信任的只有两样东西: 狗和大自然;一条挪威猎犬和一丛玫瑰。这两样东西浓缩了世界的千姿百态,生活的千丝万缕。猎犬和玫瑰包含了一切。拨开迷雾见月明,他豁然开朗,把猎犬带在身边,去花园里信步游逛了。

他之前一直在写作和读书中度日,与世隔绝的时间太久了,差一点忘记了大自然的情趣,忘记了6月的大自然,应是极其曼妙动人的。他登上了那个高高的山丘,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从那里可以俯瞰半个英伦,以及与其接壤的威尔士和苏格兰的一部分。他扑倒在自己最喜爱的那棵大橡树下,觉得一生中倘若不必再与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说话;倘若狗不会进化出语言的能力;倘若他不会再遇见什么诗人或公主,那么他余下的岁月将心满意足。

我们已经开始哈欠连天了,都怪这繁琐的清单。但我们就此打住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清单到此为止了,而是因为它太冗长乏味了。它共有九十九页长,总计开销达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数百万英镑。如果奥兰多爵爷日思夜想的都是花钱装饰整修,那么他也许还会计算一下,如果每个人工每小时工钱是十便士,那铲平一百万座小山丘需要花费多少;如果要整修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篱笆,需买多少英担的5 1/2便士尺寸的钉子,等等,等等。

但不幸的是,时光虽然能使动植物的生长和衰亡准确得不可思议,但对人类心灵的影响就不那么简单了。而且,人类的心灵对时光的影响也同样奇妙。一小时的时间,一旦以人的心灵来衡量,就可能被拉长至时钟长度的五十倍或一百倍。在另一种情况下,人的心灵又可能把一小时精确地表达为一秒钟。人们极少察觉钟表时间与心灵时间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值得探究。但正如我们所说,传记作者的兴趣是极为有限的,他必须限定自己用一个句子表述清楚,那就是: 当一个人到了三十岁,比如奥兰多,他在思考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长,他在做事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短。所以,当他发号施令处理自己庄园的事情时,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而当他独自一人在山丘上的橡树下时,每一秒便如同一滴膨胀起来的小水珠,充盈着仿佛永远都不会滴落下来。每一秒都被一大堆奇奇怪怪的问题充盈得满满的,他发现自己不仅要面对那些连聪慧绝顶的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譬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而且只要他一思考这些问题,逝去的岁月似乎就变得漫长而纷繁,充斥进盈盈欲滴的每一秒水珠,使这一滴小水珠膨胀得超过正常时间的数倍,五彩斑斓,宇宙间的千头万绪尽在其中。

就这样思考着(或随便称作什么),奥兰多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倘若说他早饭后出门时还是三十岁,那等他回家吃晚饭时,至少也有五十五岁了。这说法一点都不夸张。对他来说,有些时候是度日如年,另一些时候则是光阴似箭。总之,想要估算人类生命的长度,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动物的生命长短就更不敢推测了)。因为只要我们一说人生漫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人生苦短,比玫瑰花凋零还要短促。短暂与漫长,这两种力量主宰着我们不幸愚钝的头脑,它们能在同一时刻轮番主宰,这一点至今令人困惑不解。而主宰奥兰多的神明,时而壮如象腿,时而薄如蝉翼;生命于他,既绵长无涯,又转瞬即逝。然而,即便时间拉伸到最长,膨胀到极致,仿佛踽踽独行于漫无边际的沙漠中,也无暇抚平三十年来身边的男男女女们在他心头刻下的创伤,那些伤痛仿佛紧紧卷起的羊皮纸,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将它展开,而羊皮纸上留下的深深印记,他也无暇破解。他还没来得及搞清楚什么是爱情(他思考这个问题时,大橡树从发芽到叶落,循环往复了十二次),抱负就取代爱情占据了他的头脑,而友谊或文学又旋即取代了抱负。而那第一个问题,何为爱情,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便常常无缘无故地冒出来,将正在阅读的书,或脑海中的意象,或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统统挤到一边,不得不伺机再重新占据他的脑海。思考爱情之所以耗时漫长,是因为这一过程伴随着很多活生生的场景,不仅有画面: 老态龙钟的伊丽莎白女王,身穿玫瑰色绫罗绸缎,斜倚在绣帷长榻上,手上拿着象牙制成的鼻烟壶,身旁有一把金柄宝剑。而且还有气味: 她身上喷了浓浓的香水;还有声响: 那个冬日,里奇蒙德的庄园里传来了牡鹿的叫声。于是,冰雪和严冬、壁炉里燃烧的火焰、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的叫声、老詹姆斯国王嘴边的垂涎、绽放的焰火以及伊丽莎白时代满船满舱的珍宝,这一切把关于爱情的思考晕染成了一片琥珀色。他发现,一旦他想把一件事从脑海中挪开,任何一件事,它都会随即与其他事情绞缠在一起,仿佛一块玻璃,沉淀在海底一年以后,上面满是骨头、蜻蜓、硬币和溺水女人的长发。

“上天又赐予我一个意象!”他大声惊呼(可见他的思维杂乱无章、反复无常,从而也可理解为什么大橡树数度花开花落,他仍对爱情百思不解)。“但这些意象又有何意义呢?”他自问道。“为什么不能简单地用寥寥数语来表述呢?”于是,为了用片言只语来表达何为爱情,他会苦苦思索半个小时——抑或是两年半?“那个海底玻璃的意象显然不够真实,”他争辩道,“因为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蜻蜓不会生存在海底。而文学倘若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同床共眠者,她又是什么呢?真混账!”他大声叫道,“既已说了新娘,为何还要说同床共眠者?为何不明白表示一种含义便罢了?”

于是,为了使诗风质朴无华,他尝试着说,小草青青,天空蓝蓝。虽然诗歌于他遥不可及,但他仍心存敬意。“天空蓝蓝,”他说,“小草青青。”然而放眼望去,眼前的景象却恰恰相反,天空宛若千百位圣母的长发上垂下的轻纱;小草黑压压连成一片,好似一群奔跑的少女,要逃离魔法森林中长毛怪的怀抱。“说真的,”他说道(他已经养成了大声说话的坏习惯),“我看不出有什么事比另一件事更真实,全都是十足的假象。”他觉得要解决何为诗歌何为真理的问题,已然无望,于是,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

趁他自言自语的时候,我们不妨暂停叙述,来思考一下眼前的情景有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在6月里的一天,看到奥兰多头枕胳膊,平躺在那里,我们会想到如此才华横溢、面色红润、四肢强健的好男儿,如此毫不犹豫奔赴战场、英勇杀敌的勇士,竟会被思考降服得如此没精打采,多愁善感。一旦涉及诗歌,涉及自己的诗才,他竟会腼腆得像个躲在娘家柴门背后的小女孩。我们相信,格林对奥兰多作品的奚落,并不亚于俄罗斯公主对他爱情的嘲弄。让我们回过头来继续我们的故事……

奥兰多仍在思考。他久久地凝望着草地和天空,试图想象这草地和天空在那位真正的诗人,那位在伦敦出版诗作的诗人笔下,该如何呈现。此时此刻,记忆使尼古拉斯·格林那张脸不停地在奥兰多眼前晃悠(记忆的这种惯常手法我们前面已经描述过),似乎这位尖酸刻薄、口若悬河,且背信弃义的家伙,就是缪斯本人,奥兰多必须对他顶礼膜拜。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清晨,奥兰多将纷繁各异的诗句呈现给他,有些质朴无华,有些精雕细琢,但格林一味地摇头,冷嘲热讽,咕咕哝哝地说着荣跃、西塞罗和我们这个时代诗歌的死亡。许久,奥兰多终于站起身来(眼下已是寒冷的冬季),他发了一个誓,这是他一生中最惊天动地的誓言,因为这个誓言注定了他将忍受严酷的惩罚。“如果我为了取悦格林或缪斯而再写一个字,或试图再写一个字,我将遭天打雷劈,”他发誓说,“从今往后,无论写得好赖,写得如何平淡无奇,我都只为愉悦自己而写作。”他仿佛将厚厚的一摞纸撕扯得粉碎,朝那个尖酸刻薄、口若悬河的家伙脸上狠狠地砸过去。听到这一番话,记忆缩头缩脑地躲了起来,好像有人朝她扔了一块石头。她将格林的肖像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空空如也。

但奥兰多仍在思考,一如既往。他的确有很多事需要想明白。因为当他一把撕碎了羊皮纸文稿时,也将那个纹着徽章的卷轴撕碎了。那是他在自己的房里独自一人时,为了自寻开心而签发给自己的任命书,好比国王任命大臣一样,他任命自己为家族第一诗人,时代第一作家,赐灵魂永恒,肉身与桂冠诗人同葬,永世为人所敬仰。这一切虽然打动人心,但却被他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箱。“名望,”他说,“好比一件缀满穗带的外套,碍手碍脚;好比一件银制的上衣,勒得人胸闷憋气;好比彩绘的盾牌,只能保护稻草人。”等等,等等(既然格林不再成为他的羁绊,他便陶醉于狂热的想象,我们只选取其中一两个最为冷静的意象)。他想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名望是一种羁绊和限制,而默默无闻则能使人得到掩护,如迷雾一般深不可测。默默无闻,就是讳莫高深、宽厚博大、自由自在。默默无闻,使人的大脑得以无拘无束地畅想。默默无闻的人,周身有幸弥漫着神秘的气息。无人知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可以坦言真理。惟有他才是自由的;惟有他才是诚实的;惟有他才得享安宁。在大橡树下,他沉浸在一种宁静安详的心境中。大橡树那裸露在地面的粗壮根茎,在他眼里比其他任何东西都令人陶醉。

也许杜普尔先生有些胆怯,或贪恋杯中热腾腾的麦芽酒,于是他就猜想爵爷阁下在墓地很安全,无需他前去寻找。不过,杜普尔先生或许是对的。此刻,奥兰多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这给他带来一种奇妙的喜悦。他手擎一截蜡烛,沿着长廊和舞厅缓步而行,一路细细端详一幅又一幅画像,似乎在寻找某个人,却又无从觅得。他步入教堂,在供他们家族专用的座位上坐下来,一连数小时,他就那样坐着,望着幡幔飘动,月影婆娑,与他相伴的惟有一只蝙蝠,抑或还有化为飞蛾的死神。他仍感意犹未尽,决意下到教堂地下的墓室去。那里排放着一口口棺材,他的祖先整整十代人都安息于此。这地方很少有人来,老鼠泛滥。奥兰多在墓室行走时,若不是一根大腿骨勾住了他的披风,他险些踩碎了滚到他脚边的某位马里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室。在教堂下面掘地三尺,得以建成。那位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兰西来到此地的祖先,也就是家族的第一位勋爵,似乎欲以此墓室来证明: 一切浮华都建造于腐朽之上,活生生的肉体之下埋葬着残骸遗骨;载歌载舞的人们终将归于黄土;姹紫嫣红终将化为尘埃;戒指上的红宝石会丢失(奥兰多俯身用烛火照亮地面,捡起一枚戒指,上面镶嵌的宝石已经滚落到墙角里),曾经闪亮的双眼也会褪尽光泽。“君主王孙们什么都留不下来,”奥兰多在可容忍的程度下略微夸大了祖先们的地位,“只留下一根手指,”他捡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弄着骨节,“这是谁的手?”他追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少年的手?这只手曾策马疆场,还是穿针引线?它曾采摘玫瑰,还是紧握冰冷的钢刀?它曾经——”奥兰多不再往下想了,或许是因为他虚构不出更多的情形,但更可能是因为这只手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像往常一样,不愿费心去归纳了。他把这副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块儿,想起了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span class="" data-note="托马斯·布朗(1605—1682),英国医师和作家。布朗的作品常有新奇的想象,代表作《医生的宗教》、等。其中是他根据瓦尔兴恩原野中出土的几十只骨灰瓮而写成,其中有很多关于骨骸的描述。"></span>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奥兰多曾热衷于阅读他作品中关于骸骨的描写。

接着,他举着蜡烛,把那些骸骨依次摆放到位。他虽然浪漫不羁,但却出奇地有条不紊,就连一团线掉在地板上他都不能容忍,更何况是祖先的颅骨。他重又回到长廊上,神情郁郁、闷闷不乐地缓步而行,在那些画像中寻找着什么,直到他看到一位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时,才突然迸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啜泣。此刻,他觉得生命的持续已经毫无意义。他站在那里啜泣不止,浑身颤栗,忘掉了祖先的骸骨,忘掉了生命恰恰建立在坟墓之上,他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着俄罗斯长裤、眼角乜斜、撅着小嘴、脖子上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离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一路哽咽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到了他房里透出的亮光,就把送到嘴边的酒杯放下来,大声赞美上帝,爵爷阁下总算又安然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因为之前她一直以为主人被残忍地杀害了。

这庄园从未显得如此高贵而又温情脉脉。

此后,他经常来这里,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看山毛榉树变成金黄一片,看羊齿草的嫩芽伸展蔓延;看月圆月缺,(下面这段文字读者也能想象出)看四周草木如何由青翠变为金黄;看月亮如何升起太阳如何西沉;看冬去春来,夏至秋分;看黑夜白昼,循环往复。看雨霁天晴,云开日出;看二三百年岁月流淌,万物依旧昔日容颜,惟余一抹尘土,几张蛛网,老妇只需半小时便可清扫干净。人们不禁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 光阴荏苒,一切如故。

国王卧室的毛巾架缺了一条腿(格里姆斯蒂奇太太说,“这是杰米住过的,”暗示国王下榻此处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臭名昭著的议会时代已经结束,如今英国又恢复了王朝);公爵夫人起居室的盥洗室里,水盆下面缺个底座;格林先生那讨厌的烟斗弄脏了地毯,她和朱迪擦了半天也没擦掉。事实上,当奥兰多开始考虑添置一些紫檀木椅子、雪松木衣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时,才明白这一切谈何容易,因为整座宅子拥有的卧房共三百六十五间。即便他手头还余下几千英镑的家产,也仅够在长廊里挂一些壁毯绣帷,在宴会厅里添几把精美的木雕椅子,在王室寝殿里配上结实的银镜,椅子也要配银制的(他特别喜爱这种金属)。

看一眼他开列的明细单子,就明白他此刻已满怀热情地行动起来了。让我们来看一看他此番购置物品的清单吧,清单页边处的开销总计我们就略去不提了:

“五十套西班牙毛毯,相同数量的红白相间塔夫绸窗帘,配上白色缎纹的短幔,上面缀有红白相间的丝绣……”

“七十把黄色缎面椅子和六十把厚布面的高脚凳……”

那么,他何必要把自己凌驾于他们之上呢?想要超越那些无名创造者的作品,超越那些无形双手所付出的劳动,是极端虚荣和傲慢无礼的。与其当一颗流星,燃尽璀璨,却留不下一丝灰烬,不如默默一生,在身后留下一座拱门,一方苗圃,一堵缀满果实的墙。因为在这座庄园居住过的高贵男女,虽然不为人知,却从未忘记留些东西给子孙后代。厨房里总有一个温暖的角落留给老牧人;总有食物为饥肠辘辘的人预备着;他们即便卧病在床,也把高脚酒杯擦得铮亮;他们即便奄奄一息,也把灯火点得一片通明。他们虽然贵为爵爷,却甘于寂寞,愿与捕鼠人和石匠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们,被人遗忘的建筑工匠们,他满怀热情地呼唤他们,彻底颠覆了人们以往批评他的冷漠、无情和懒散(我们寻求的真相往往与我们仅一墙之隔)。他用最动人的口才来发表关于他的庄园和家族的演讲,然而,没有结语的演讲如何堪称演讲?到了演讲的结语部分,他一时踌躇语塞。他想用华丽的辞藻来结尾,表明他将追随先人的脚步,为他们留下的这座庄园添砖加瓦。然而,整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再添一块石头都嫌多余。难道以谈论家具来结尾?以谈论桌椅和床边的地垫来结尾?无论结束语提到什么,都应该是庄园里缺少的东西。此刻,他把演讲结束语的事暂且搁在一边,大步流星往山下走去,决意从今往后要尽心尽力装饰他的庄园。当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接到吩咐,说奥兰多要她立即前去侍候左右时,不禁热泪盈眶。她现在真的有点老了。她陪着奥兰多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十七打匣子,每打匣子里装五打威尼斯玻璃杯……”

“一百零二块席垫,每块三十码长……”

“九十七个深红色锦缎靠垫,上面镶有银色羊皮纸花边,再配上薄布面的脚凳和椅子……”

“五十盏枝形烛台,每盏可点燃十二支烛灯……”

此时此刻,奥兰多已不再指望与这位诗人探讨自己的作品了;因为他们眼下所谈论的是莎士比亚、本·琼生等作家的生平和品行,奥兰多的作品怎能与他们相提并论。格林与他们大多私交甚密,关于这些作家,他有大把的奇闻异事可以说。奥兰多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大笑过。这些作家,曾经是他心目中的神,但他们中有一半人酗酒成性,且个个生性风流;他们大多与太太整日吵架,无一不是满口谎言、勾心斗角的卑鄙小人。他们的诗都是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然后将这些草草写就的诗从街面的小门递给印刷店老板。《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印出来的,《李尔王》也是,还有《奥赛罗》。正如格林所说,这些剧本错误百出也就不足为怪了。余下的时间,这些作家们在小酒馆或露天啤酒馆豪饮畅欢,言谈间极尽风趣而回避信仰,举止间放浪形骸,就连宫廷生活与他们相比也相形见拙。格林讲得津津乐道,奥兰多听得兴致勃勃。格林的叙述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哪怕是三百年前的书,他也能说出里面最精彩的片断。

我们会觉得这种计算太枯燥乏味了。因为衣柜与衣柜大抵相同,一座山丘和一百万座山丘也区别不大。但这一过程给奥兰多带来了欢愉,也带给他颇为有趣的冒险经历。譬如,他为了给一张罩有银制华盖的大床缝制帷幔,动用了布鲁日全城的盲女绣工。此外,他的威尼斯历险或许也值得一说,当时他在刀尖的威逼下,从一个摩尔人那里买了一个漆柜。整修工程也是花样百出。一会儿从苏塞克斯拖来几棵大树,被锯成木板铺在了长廊里,一会儿又从波斯运来一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结果箱子里只装了一只盘子和一枚黄宝石戒指。

可是到了最后,长廊里再也没有地方多放一张桌子了,桌上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个小柜子,柜子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只玫瑰花瓶,花瓶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把百花香。不能再添置任何东西了。一句话,整座庄园一应俱全。花园里繁花似锦,有雪莲、番红花、风信子、玉兰花、玫瑰花、百合花、紫菀,以及品种齐全的大丽菊,有梨树、苹果树、樱桃树和桑树,还有大量珍稀的开花灌木和四季长绿的常青树,它们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地上无处不覆盖着茂密花草,无处不在绿树浓荫的掩映之下。此外,他还从国外买来了羽毛华丽的野鸟和两只马来熊,它们虽然举止粗鲁,但他相信它们体内必然隐藏着一颗诚实可靠的心。

万事俱备。黄昏时分,当无数个银烛台点亮,微风不停地拂过长廊,吹得那些蓝绿相间的壁毯轻轻摆动,仿佛壁毯上的猎手正策马追敌,而达芙妮在飞奔逃逸;当银器光芒四射,漆器绚丽夺目,木器熠熠生辉;当雕花椅子伸展开它们的扶手,墙上的木雕海豚驮着美人鱼劈波斩浪;当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心愿安排就绪,他带着那几条挪威猎犬,心满意足地巡视了整个庄园。他想,他终于可以给自己的演讲结尾了。或许,不如重新开始演讲更好。然而,当他在长廊上漫步巡视,仍不免若有所失。桌子椅子,镶金镂雕,沙发以狮爪为座,以天鹅的长颈为腿,床上铺着柔软无比的天鹅绒,但仅凭这些东西本身是不够的,椅子要有人坐,床要有人躺,方能焕发出奇妙生气。于是,奥兰多开始频频设宴,款待周边的贵族乡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内庄园里三百六十五间卧房全部住满。五十二处楼梯宾客云集,你推我搡。三百名仆人在后厨奔跑忙碌;宅子里几乎夜夜欢宴,宾朋满堂。所以短短数载,奥兰多的天鹅绒便被磨光了毛,一半财产挥霍殆尽。但他赢得了周边贵族乡绅的好评,并在郡里谋了个职位,每年都有诗人呈献给他十几部诗作,奉承恭维地表达感激之情。尽管他现在小心翼翼地不与作家打交道,也远远避开异国血统的女子,但他对女性和诗人依然十分慷慨大方,因此颇得他们的敬慕。

然而,每当宴会进入高潮,宾客们狂欢作乐时,奥兰多喜欢悄然离开,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当房门紧闭,确信无人干扰时,他便取出一本旧巴巴的笔记本。订本子的丝线是从母亲的针线盒里偷来的,上面贴的标签出自男孩稚气的手笔,写着“大橡树——诗一首”。他往往会在本子上奋笔疾书,直至午夜的钟声敲响,他仍欲罢不能。但他写下多少行诗句,就划去多少行诗句,一年过去,诗歌的篇幅反而比先前更短,似乎他的书写过程一字未留。文学史家或许会观察到,他的文风发生了惊人的变化。辞藻不再华丽,不再恢弘壮美。散文时代使温馨的涌泉凝滞固结,外在景观少了几分花团锦簇,蔷薇荆棘也缺了些芒刺和纠结。或许是因为感觉比从前多了几分迟钝,不再对蜂蜜和奶油垂涎欲滴了。况且,街道的排水管比从前畅通了,住宅也更明亮了,这些都毋庸置疑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有一日,他正绞尽脑汁地续写《大橡树——诗一首》,才写了一两行诗句,就有一道影子飘进了他眼角的余光里。他很快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女子的身影,她身材颀长,头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着的那个方形庭园。这个庭园是庄园中最隐秘的一个,而这位女子又颇为面生,她怎么会在这里,奥兰多十分诧异。三天后,那影子又飘然而至,并于星期三中午再度出现。这回,奥兰多决定跟踪她。而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当他靠近她时,她放缓了脚步,转而直面迎视着他。别的女人若在爵爷私宅中被逮个正着,必定吓得魂飞魄散;别的女人若长着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的头饰和装扮,必定会用纱巾裹住双肩,掩住面容。因为这位女士的模样太像一只野兔了;一只惊恐万状却又执拗不驯的野兔;一只因为愚蠢和无礼而不懂得胆怯的野兔;一只笔直地蹲着、用两只暴突的大眼怒视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直立却瑟瑟颤抖,鼻子尖尖却抽搐不止。更有甚者,这只野兔足有六英尺高,而且梳着一种过时的老式发型,愈发显得身材高大。两人就这样对峙着,她直直地瞪视着奥兰多,目光中怯懦和大胆十分怪异地交织在一起。

她先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虽然不太自然,倒也算得体。她请他原谅她擅自闯入他的私宅。然后,她站直了身子,此刻她的身高一定超过六英尺二了。她接着说,她是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来自罗马尼亚的芬斯特腊尔霍恩和斯堪多普波姆。她说话时神经质地咯咯笑着,而且不时发出“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觉得,她说不定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她说,能够结识他,是自己平生最大的心愿。她借宿在帕克盖茨一家面包店的楼上。她看见过他的一张画像,很像自己早已过世的一个姐姐,说到此处她哈哈大笑了起来。她说她是前来访问英国宫廷的。王后是她的表姐。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但几乎夜夜不醉不眠。说到此处,她又发出了“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无奈,只能请她进去喝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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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丽特女大公

在房间里,她的言谈举止恢复了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的倨傲。若非她对酒的知识超出了寻常女子,并对火枪和自己国家的运动健将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恐怕他们就会冷场了。终于,她猛地站起身来,表示自己次日还要造访,然后一本正经地行了一个屈膝礼,离开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外出了;第三天,奥兰多没有搭理她;第四天,奥兰多紧闭窗帘;到了第五天,天空下起了雨,他可不能将一位女士挡在门外淋雨,再说他也不完全拒绝有人陪着聊天,于是,他请她进来,拿出他祖先用过的一副盔甲,请教她这副盔甲是雅克比的作品还是托普的。他认为更像是托普的作品,而她的意见则相反。其实,她的意见在我们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必须展示扣带的系法,于是这位女大公拿起金制的护腿,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奥兰多有着秀美颀长的双腿,没有一位贵族能比得上他。这我们已经提到过。

也许是因为她抽紧踝部扣带的动作,或是她弯腰的姿势;抑或是因为奥兰多与世隔绝得太久了,或是两性间的两情相悦,是勃艮第葡萄酒或是炉火的作用,总之,必定是其中任何一种原因。因为像奥兰多这样一位有良好教养的贵族,在自己的庄园款待一位女士,竟然对这位比自己年长许多、长脸暴眼、穿戴可笑,在如此暖和的季节还戴风帽披斗篷的女士产生了难以抑制的激情,以至于不得不逃离房间,这里面必定有某种原因。

但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怎样一种激情?答案有两个,正如爱情有其双面性。不过,我们不妨先把爱情搁在一边,来看一看当时的真实情形:

当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弯下身子抽紧护腿的系带时,奥兰多忽然莫名其妙地听到了爱情在遥远的地方扑扇翅膀。柔软的羽毛在远方微微煽动,唤起了回忆万千: 湍急的河流,美妙的雪景,还有无情的洪水;那声音由远而近,他脸色绯红,浑身颤栗;他感动了,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感动了;他正准备举起双手,让那美丽的爱情之鸟栖息在他的肩头,突然,一阵嘎嘎声在四周回荡,仿佛乌鸦在轻轻摇动树枝;天空黑压压地布满了狰狞的黑翅膀;传来嘶哑的叫声;稻草、木屑和羽毛纷纷飘落,一只最笨重最肮脏的鸟从天空俯冲下来,停在他的肩头。是一只兀鹫。恐怖!他冲出房间,命仆人将哈丽特女大公送走。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爱情这个话题了。爱情有两张脸,一张白脸,一张黑脸;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滑滑的,一个毛茸茸的;爱情还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真的,所有部位都是两两成双,且互为对立。可是,它们却又紧密相依,不可分隔。以奥兰多的情形而言,爱情向他飞过来时,面向他的是白脸和光洁美妙的身躯。爱情越飞越近,飘送过来欢快宜人的气息。突然(可能就在看到女大公的那一瞬),爱情摇身一变,露出了自己的另一副面目;黑脸、毛茸茸的身躯、野蛮无礼。落在奥兰多肩上的,不是被称为天堂之鸟的爱情,而是被称为诱惑的兀鹫,肮脏污秽,令人恶心。所以他要逃走,所以他要唤来仆人。

但驱走这鸟身女妖谈何容易。不仅这位女大公仍旧住在面包房的楼上,奥兰多自己也日夜被那臭鸟的幽灵纠缠不休。看来,他用银器和壁毯将庄园装饰一新,全都是白费功夫,因为随时都会有一只脏兮兮湿漉漉臭烘烘的大鸟落在他的写字台上。她就在那儿,在椅子之间扑腾来扑腾去;他看到她晃晃悠悠地穿过长廊。此刻,她头重脚轻地栖息在壁炉旁。他赶她走,她又回来,不停地啄玻璃酒杯,直至啄碎为止。

于是,奥兰多意识到自己在家里住不下去了,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终止这一切。他请求查尔斯国王派他到君士坦丁堡任特命全权大使。别的年轻人处在他的境遇也会逃之夭夭。当时国王正在白厅散步,奈尔·格温依偎在他臂弯,为他剥榛子仁。这位多情的女子叹息道,多么可惜啊,这么漂亮的双腿就要远走异国他乡了。

毕竟,命运无情;她所能做的无非是在奥兰多启航远行之前,回头朝他抛去一个飞吻。

正文 第三章

这一时期是奥兰多职业生涯中在政坛上最为活跃的阶段。但我们对他这个阶段的了解恰恰是最少的,这的确十分不幸,令人遗憾万分。我们知道他圆满地履行了他的职责——他获得的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即是明证;我们也知道他参与了查尔斯国王与土耳其人之间的几次最精彩的谈判——档案室里的条约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查尔斯国王在位期间爆发的革命和随之而来的一场大火,彻底损毁了那些有据可查的文件,以至于我们能提供给读者的材料少得可怜。被大火烧得焦黄的地方,往往恰恰是最重要一句话的当中。就在我们以为就要解开一个困扰了历史学家一百多年的秘密的时候,手稿上就突然出现了一个比手指还大的窟窿。我们竭尽所能从那些尚存的烧焦了的碎片中拼凑出了一份可怜的梗概,却仍不时需要借助猜想、推测,甚至幻想。

奥兰多的一天似乎是这样度过的。他早上七点起床,裹上土耳其长袍,点上一支方头雪茄烟,用胳膊肘倚着栏杆,就这样站着凝视他脚下的城市,显得如痴如醉。早晨这个时间,在浓雾弥漫中,圣索菲亚教堂的穹顶和城市中的一切看起来仿佛飘浮在空气中一般;待浓雾渐渐散去,城市的真容便被缓缓揭开,圆圆的穹顶就像凝固不动的气泡一样;这边会露出一条河流,以及加拉塔大桥,那边还能看到用绿色头巾遮住鼻眼的朝圣者在沿街乞讨,叼食残渣剩饭的野狗,围着披巾的女人,还有数不清的毛驴,以及手执长杆骑在马上的男人。一眨眼的工夫,整个小城就会沸腾起来,回荡着鞭子的噼啪声、敲打铜锣的声音、大声祷告的声音,还有铜车轮的嘎嘎声;而发酵面包、焚香还有香料混合成的酸味儿,一直飘到了佩拉山的山顶,仿佛恰恰是这个喧嚣的、各色野蛮人混居的小城呼出的气息。

他凝视着此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街景,觉得眼前的景致与萨里郡和肯特郡的乡村风光,或与伦敦和坦布里奇威尔斯的城镇风光,都大相径庭。左右两侧是荒凉的亚洲山脉,光秃秃的全是石头,有一个依山而建的古堡,曾住过一两个匪盗头目,如今业已荒芜寂寥;没有牧师教会,没有领主庄园,没有农居村舍,也没有橡树、榆树、紫罗兰、常春藤和野蔷薇。没有树篱可供羊齿草生长,也没有大片的草原可以放牧羊群。房子像蛋壳一样白花花、圆头秃脑。而让他惊诧不已的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竟然对眼前这广袤荒芜的景色感到由衷的欢喜,竟然会久久凝望着山间小路和远处的高地,心中谋划着独自徒步穿越那惟有山羊和牧羊人才会去的地方;竟会如此狂热地喜爱那些色彩艳丽却又不合时季的野花,对那些杂毛蓬乱的野狗的偏爱,超过了自家豢养的猎犬;还竟然会贪恋地吮吸空气中那辛辣刺鼻的气味。他揣测,莫非在十字军东征的时候,他的一位先祖曾与某个切尔克斯女人交好过;想来很有可能;他认为自己的肤色确实有点偏暗;他如此思忖着,回到房间,开始沐浴更衣。

一小时后,他穿戴完毕,洒上香水、卷好头发、抹上油膏,然后开始会见土耳其大臣们,从秘书到高官,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前来拜见,手上都提着红色的盒子,只有奥兰多的金钥匙才能将它们打开。盒子里装着极其重要的文件,只不过如今这些文件只剩碎片残渣了,碎片上偶见一个花体字,或在烧焦的丝绸上留有印章的痕迹。所以我们无法知晓这些文件的内容,只知道奥兰多的工作十分繁忙: 盖印敲章,给文件系上不同颜色的彩色丝带,全神贯注于那些文件的标题,并用花体的大写字母标注。他一直忙碌到午餐时间,然后享用一顿三十道菜的大餐。

午餐后,他的男仆告知他,一辆六驾马车已在门口等候,于是他便出发去拜访外交大臣和其他政坛要人,土耳其士兵们徒步在他的马车前面开路,他们身穿紫色制服、挥舞着头顶上方的巨大驼毛扇。拜访仪式总是千篇一律: 到了那些政要府邸的庭园之后,土耳其士兵会用他们的大驼毛扇拍打大门,大门旋即打开,展现出宽敞气派、富丽堂皇的会客厅,里面端坐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双方互行鞠躬礼和屈膝礼。在第一间会客厅里只能谈论天气;说完天气的阴晴冷暖之后,大使会被带入下一间会客厅,那儿也有两人起身向他问候致意。在这一间会客厅里谈论的话题,只能是比较君士坦丁堡与伦敦,住在哪里更好,大使总是说他更偏爱君士坦丁堡,而主人们总说更爱伦敦,尽管他们从未去过那里。再进入下一间会客厅,就要详细谈一谈查尔斯国王和苏丹王的健康状况了;再换一间会客厅,则会聊一聊大使的健康和主人夫人的健康,但要简短很多;再换一间会客厅,大使会夸赞主人的家具,主人则恭维大使的衣饰。再进入另一间大厅,会有人向大使奉上香喷喷的烤肉,主人苛责烹饪欠佳,大使则竭尽溢美之辞。最后总是吸水烟和饮咖啡,仪式至此告终。不过,虽然吸烟和喝咖啡的一招一式都像模像样,但烟筒里其实并没有烟草,杯子里也没有咖啡,因为若真有烟草和咖啡的话,人的身体就要吃不消了——因为结束了这一处的拜访,大使紧接着还要去另一处拜访。在其他政要的府邸,大使将以同样的顺序,重复六遍甚至七遍同样的仪式,所以他常常深夜才回到住所。虽然奥兰多出色地完成了这些使命,他也从不否认这也许是外交使节的职责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这些访问仪式无疑令他疲惫不堪,他经常情绪低迷,宁愿独自一人与他的狗共进晚餐。真的,有人听到过他用自己独特的语言与狗交谈。据说,他有时会在夜深人静时,乔装打扮后溜出大门,连他的卫兵都认不出他。他会与加拉塔桥上的人群混在一起,或在集市里闲逛,或是脱了鞋子,加入清真寺的朝圣者中。有一次,在他发烧的消息传开后,却有几个在集市卖羊的牧羊人声称,他们在山顶上遇见过一位英国贵族,他正在向上帝祈祷。人们认为那就是奥兰多本人;而他所谓的祷告,无疑就是在高声吟诵一首诗,因为据说,他斗篷胸口的衣袋里依旧装着一本满是记号的手稿;他的仆人们在门外也曾听到他独自一人时,用一种奇特的、咏唱般的声音反复吟诵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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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大使时的奥兰多

我们就是凭借这些零星碎片,才勉强拼凑出奥兰多这一阶段的生活场景和人物个性。有关奥兰多在君士坦丁堡的生活,至今仍流传着许多悬疑不定、未加证实的流言蜚语和传闻轶事(我们只记叙了其中的几件)。这说明时值盛年的奥兰多具备了激发人们想象、吸引人们关注的能力,人们往往对他的迷人之处记忆犹新,却忘记了保持这种迷人力量的是更为持久的品质。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混合着美貌、血统和某种更罕见的天资——我们可以称之为魅力。就像萨莎所说,他无需费力去点燃任何一支蜡烛,他的体内就有“成千上万支蜡烛”在燃烧。他走起路来像一头牡鹿,那优美的双腿便可想而知了。他说话语调和缓,回音却宛如银锣般清亮。所以他身边总是流言四起。他受到许多女人的仰慕,甚至某些男人也对他有钦慕之情。不必与他交谈,甚至不必亲眼见过他,人们眼前也会浮现出一位服饰华丽的高贵绅士形象,这种幻觉尤其会出现在浪漫悱恻或是日暮西山的时候。他的魅力并不局限于富人中,对穷人和未受过教育的人也一样。牧羊人、吉普赛人、驴车夫至今仍在讴歌那位“把翡翠扔进井里”的英国贵族——毫无疑问指的是奥兰多。据说,有一次他大发雷霆,也可能是欣喜若狂的时候,扯下他的珠宝扔进了喷泉池中,后来一个小听差将这些珠宝捞了上来。然而,众所周知,他的浪漫情怀往往和极端内敛的气质联系在一起。奥兰多似乎一个朋友也没有,而且据人们所知,他也没有对哪个人心生爱慕。某位贵夫人为了接近他,从英国千里迢迢赶来,对他纠缠不休,但他仍一如既往孜孜不倦地履行他的大使职责,以至于他在金角湾任大使还不到两年半,查尔斯国王就有意把他提升到他们家族的最高爵位。嫉妒他的人说,这是因为奈尔·格温仍对记忆中的那双美腿赞叹不已。但她只见过他一面,而且当时她还正忙着为国王剥榛子仁,所以奥兰多被加官晋爵,很可能是因为他的功绩,而非他的美腿。

写到这儿我们要稍停片刻,因为已经到了奥兰多生涯里的一个重要时刻。给奥兰多晋爵这件事众所周知,而且争议颇多。我们现在就要从烧焦的纸片和布条中,尽可能描述出事件的来龙去脉。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的册封令,是在莱麦丹月结束后,随着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指挥的护卫舰一起抵达君士坦丁堡的;奥兰多为这一重要时刻举办了君士坦丁堡有史以来最为辉煌的一次晚会。那天晚上月朗星稀,人山人海,使馆的窗户里灯火通明。写到这里,我们同样缺少细节,因为大火把记录都烧毁了,只残留颇费猜测的碎片,而最关键之处却又模糊不清。不过,根据在场的一位宾客、英国海军军官约翰·芬纳尔·布里奇的日记,我们可以猜想,当时庭院里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像水桶里的鲱鱼一样。”布里奇被挤得难以忍受,赶快爬上了一棵紫荆树,从树上可以更清楚地观看活动的整个过程。当地人纷纷传说,奇迹即将来临(这又证明了奥兰多激发人们想象力的神秘力量)。“所以,”布里奇写道(但是他的手稿被烧得千疮百孔,有些句子根本无法辨认),“当焰火冉冉升空时,我们都有些隐隐不安,唯恐当地人会因此恐慌……而对……在场的英国女士……产生不愉快的后果。我承认我的手握住了短剑。但庆幸的是,”他继续以絮絮叨叨的方式写道,“就目前而言,这些担忧看上去是毫无根据的,而观察当地人的言行举止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个表演展示了我们在焰火艺术上的技艺,很有价值,哪怕仅仅让当地人更深刻地意识到……英国的强大。的确,那番辉煌壮阔的景象难以言表。我发现自己一会儿赞美上帝默许了这一切……一会儿祝福我可怜的亲爱的妈妈……按照大使的吩咐,那些体现东方建筑特点的长窗全都敞开着,不然室内发生的很多事我们都不知道了;透过窗户,可以看见里面有一幅活生生的画面,抑或是戏剧表演,英国的淑女和绅士们在上演一出假面舞会……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看到这么多雍容华贵的同乡人,我激动万分,我当然不会因此而相形见绌……尽管免不了……我全神贯注地观察一位贵妇的惊人举止——属于那种令所有人瞠目结舌,会给所有女性和她的国家带来耻辱的举止,当时——,”不幸的是,写到这儿,紫荆树的一根树杈折断了,布里奇中尉从树上摔了下来,日记的其余部分记录的只是他对上帝的感谢(这是日记的主要内容),还有摔下来后的伤势情况。

所幸佩内洛普·哈托普小姐,哈托普将军的女儿,当时在室内目睹了一切,她在一封信中续写了这段故事。这封信也被毁得面目全非,最终辗转到了坦布里奇威尔斯,落在她的一位女友手中。佩内洛普小姐叙述时的激情澎湃,一点儿都不逊色于那位勇敢的军官。在一页信纸上,她竟十次用了“迷人”这个词来赞叹,“美轮美奂……难以言表……纯金餐盘……枝形烛台……身穿漂亮马裤的黑仆……冰雕金字塔……尼格斯酒喷泉……做成国王舰队形状的果冻……做成睡莲形状的天鹅……金色笼子里的小鸟……身穿大红色开衩丝绒礼服的绅士……头戴超过六英尺高头饰的淑女……八音盒……佩里格林先生说我看上去可爱极了,这话我只告诉你一人,亲爱的,因为我知道……啊!我多么想念你们啊!……胜过我们在潘蒂尔斯看到的一切……美酒源源不断……有几位绅士难以抵挡……贝蒂夫人的迷人风姿……可怜的博纳姆夫人真倒霉,误以为身后有椅子,一屁股坐了个空……绅士们个个彬彬有礼……千遍万遍地祝福你和亲爱的贝特西……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大使本人的身上。这是众所公认的,无人会卑鄙到连这一点都要否认。多么俊美的双腿啊!多么迷人的面容啊!!多么优雅的举止啊!!!目光追随着他进进出出,只见他的脸上带着耐人寻味的表情,让人不知为何感到他正经受着伤痛的折磨!人们说,是因为一个女人。那没心肝的魔鬼!!!在我们这些被美誉为温柔善良的女性中,竟会有如此寡廉鲜耻的人!!!他至今孑然一身,引得在场的一半女士都为他神魂颠倒……致以汤姆、加里、彼得和亲爱的喵喵(可能是她的猫)千万个吻。”

从当年的《公报》上,我们收集到的信息是,“当钟声敲响十二点时,大使出现在中央露台上。露台四周悬挂着价值连城的壁毯。大使的左右两侧各站着六名手擎火把的土耳其皇家卫士,他们个个都身高超过六英尺。大使一露面,烟花便随之升上天空,人群中欢声鹊起,大使向人们深深鞠躬致意,并用土耳其语致辞答谢。流利的土耳其语只是他所深谙的多种语言中的一种。接下来,身穿不列颠海军元帅服的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走上前来;大使单膝跪地,元帅把至高无上的巴斯领圈套在他的脖颈上。又把星形勋章别在他的胸前。随后,另一位外交官走上前去,将公爵礼袍庄重地披在他的肩上,并用一个铺着大红色衬垫的托盘,向他呈上公爵的冠冕。”

最后,奥兰多以无比庄重和优雅的姿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骄傲地挺直了身子,拿起金色的草莓叶花冠,戴在头上,那姿态一旦映入眼帘,便终身难忘。也正是在此时,开始出现了骚乱。或许是人们期待的奇迹并没有发生,因为预言中说天空会降下金雨,抑或戴上冠冕是一种发起进攻的信号;好像谁也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当奥兰多把公爵冠冕戴在头上的那一瞬,人群中一片哗然喧嚣,钟声也骤然响起,嘈杂的人声上空回荡着先知严厉的声音。很多土耳其人趴倒在地,连连磕头。一扇大门猛然打开,当地人纷纷拥进了宴会厅。女人们尖声惊叫着。有位据说对奥兰多喜欢得要命的女士,抓起一盏枝形烛台,猛地摔在地上。如若不是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和一队英国水兵在场,谁也不知事态会发展到何种地步。元帅下令吹响了军号,一百名水兵立即整装待命。骚乱被平息了,至少在当时,现场归于一片平静。

我们可以利用这一间歇,暂缓叙述而做一些说明。奥兰多变成了一个女人,这一点无可否认。但在其他方面,奥兰多却一点儿都没变。性别的改变,虽然会改变人的未来,但却丝毫不会改变其性格。他容貌依旧,正如那些画像所证实的。他的记忆——今后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在表述中会用“她的”而不是“他的”,用“她”而不是“他”——那么,应该说她的记忆,毫无阻碍地回想起了过去经历的每一件事。偶尔会有些许模糊不清之处,宛如在清澈的记忆水池中落入了几滴深色的液体。有些事记不清了。但仅此而已。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奥兰多彻底完成了性别的转换,以致她并未有丝毫诧异。正因为如此,许多认为性别转换有悖常理的人便一直费尽心机地想证明: (1) 奥兰多本来就是个女人;(2) 奥兰多此刻仍是个男人。究竟是男是女,让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来下定论吧,我们只须陈述简单的事实: 奥兰多三十岁以前是男人,后来变成了女人,之后便一直是女人。

“唉,倘若能用文字表达该多好!”她感叹道(她也有那些作家们都有的古怪念头,认为只要用文字书写出来,便可与人分享)。她没有墨水,纸也没几张,于是她就用浆果和葡萄酒自制墨水,利用“大橡树”手稿页边和行间的空白处,尝试用一种速记方法,写下了一首长长的描绘迤逦风光的素体诗,并借助诗篇与自己对话,尽可能凝练地探究美和真理的问题。她为此一连数小时沉浸在喜悦之中。但吉普赛人开始对她起了疑心。他们起先注意到,她挤奶和做奶酪时越来越不熟练;继而他们又发觉,她在回答别人问题时,常常支支吾吾。一次,一个吉普赛小伙子从睡梦中醒来,惊恐地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有一阵子,整个吉普赛部落数十位男男女女,都感觉到了这种令人局促不安的气氛。有一种感觉跃上他们的心头,那就是无论他们如何努力,他们都将前功尽弃(他们的感觉异常敏锐,远胜于他们的语言能力)。一次,一位老婆婆自得其乐地哼着小曲编柳条筐,一位小伙子心满意足地唱着歌儿剥羊皮,奥兰多走进了营帐,她一头扑倒在篝火边,兀自凝视着火苗发呆。不用看他们就能感觉到,这是一个充满疑惑的人,这个人做事心不在焉,这个人目光凝滞却不知所见为何,这个人的寄托既不在柳条筐上,也不在羊皮上,而是另有寄托(他们忧心忡忡地四下打量着营帐)。于是,那小伙子和老婆婆便会有一种莫名的不悦。他们会折断柳条,他们会割破手指。他们会怒火中烧。他们希望奥兰多离开营帐,永远别再回来。然而,他们也承认,她的性情还是讨人欢喜的,而且热情主动,她拥有的珍珠,只要一颗就足以买下布鲁沙最好的羊群。

不过,关于性别和性的问题还是留给别的作者吧,我们则尽快结束这一令人尴尬的话题。此刻,奥兰多已洗完澡,穿上了那种不分男女的土耳其外套和长裤。她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处境。那些怀着同情心读她故事的读者,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处境极其微妙,十分尴尬。她年轻,尊贵,漂亮,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成了一位处境极其微妙的年轻贵族女子。假如她此刻摇铃唤人、大声尖叫或昏厥过去,我们都会觉得情有可原。但奥兰多却未表现出丝毫惶恐不安,她举止从容淡定,好像这一切原本就是她预谋的。她先是细心察看了桌上乱摊的纸张,把那些看上去写满了诗句的纸揣进怀里;然后,她唤来自己那条挪威猎犬,这些天来,这条猎犬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她的床榻旁,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奥兰多喂它吃东西,给它梳理毛发。然后,她把两支手枪别在腰带上,又把几串精美无比的东方翡翠和珍珠挂在身上,那是她大使装束的一部分。做完这一切后,她从窗口探出身去,轻轻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从那满目疮痍、血迹斑斑的楼梯上拾级而下,此刻这里到处散落着废纸篓、条约、急件、印章和印蜡。她来到了庭园里。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荫下,有一位吉普赛老人等在那里。那老人骑在驴上,手上还牵着一头驴。奥兰多飞身骑了上去。就这样,大不列颠驻苏丹国大使,在一个吉普赛人的陪伴下,骑一头驴,后面跟着一条瘦骨伶仃的狗,离开了君士坦丁堡。

叙述到这里,又陷入了事实模糊不清的境地。我们心里几乎想大声呼喊,干脆再模糊些吧,模糊到我们完全无法辨明真相!我们不就可以挥笔为我们这部作品写上最后结语!我们不就可以寥寥数语打发读者,说奥兰多已经死了,下葬了。可就在此刻,唉,有三位神祇守护在传记作者的墨水瓶旁,他们是严厉的真相之神,坦率之神和诚实之神,他们大声喊道,“万万不可!”他们将银号举到唇边,吹响了他们的请求: 真相!接着又吹: 真相!这嘹亮的号声三次齐鸣,真相,只要真相!

赞美上苍!给了我们一个喘息的机会。伴随着嘹亮的号声,有一扇门微微开启,仿佛是被一阵无比轻柔而又神圣的微风吹开的。有三个身影走了进来。走在最前面的是纯洁小姐,她的额头系一条洁白无比的羊羔毛束带,长发像飞泻而下的融雪;手握一支鹅仔羽毛笔。她的身后是贞操小姐,她的步态更为庄重优雅,头上高耸着冰柱状的头饰,仿佛熊熊燃烧的塔楼,她的双眸星星般纯净,她的手指触摸到谁,谁就会冰冻彻骨。紧随其身后的,是谦恭小姐,她是三姐妹中最柔弱最美丽的,但她真的谦恭地隐在她两位庄重的姐姐的身影中,面容若隐若现,犹如弯弯的新月,被云彩半遮半掩。三人走进了奥兰多昏睡的那间屋子中央。纯洁小姐第一个开口说话,她的手势迷人而又威严:

“我是这沉睡小鹿的守护神;我喜爱皑皑的白雪,冉冉升起的月亮和银色的大海。我的斗篷专门遮蔽有斑点的鸡蛋和有条纹的贝壳;我遮蔽邪恶和贫穷,我的面纱为一切软弱、忧伤和疑惑而垂下。所以,不必言语,无须张扬。宽恕,啊,宽恕!”

此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

“纯洁走开!纯洁滚开!”

贞操小姐开口说话了:

“我的触摸让人冻成坚冰,我的目光使人化为顽石。我能让飞舞的星星停下脚步,让汹涌的波涛凝滞不动。巍峨的阿尔卑斯山是我的居所,我行走时,头顶上电光火石,我的目光所及,万物凋敝。我非但不会让奥兰多醒来,还要把他冰冻三尺。宽恕,啊,宽恕!”

此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

“贞操走开!贞操滚开!”

谦恭小姐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人们都叫我谦恭。我是处女,而且将永远是处女。我不喜欢果实累累的田野和丰饶的葡萄园,我讨厌繁衍生长。果树发芽、羊群繁殖的时候,我就逃跑,逃跑;任由我的斗篷滑落在地上,头发遮住了双眼,什么都看不见。宽恕,啊,宽恕!”

嘹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该如何是好,奥兰多一筹莫展。离开吉普赛人,再去当大使,这对她来说似乎难以忍受。但是,永远留在这里,同样也不可取,因为这里不仅没有笔墨纸张,而且这里的人对泰伯特家族也并不心存敬畏,对拥有数百间卧房的人也并不尊重。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她在阿索斯山的一个山坡上,一边牧羊,一边如此思忖着。她所崇尚的大自然不是戏弄了她,就是在她身上创造了奇迹——在这一点上,人们也是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奥兰多怅然凝视着面前陡峭的山崖。眼下正值仲夏时节,如果我们非要将周边的景色作一番比喻的话,那么它就像一堆干枯嶙峋的骨头,像山羊的骸骨,像一只被无数秃鹫啄尽了腐肉的骷髅。热气灼人,奥兰多躺在一棵小小的无花果树下,能够遮荫的也仅仅是树叶映在她薄薄长袍上的图案。

吉普赛人待奥兰多亲如一家,这是他们待客的最高礼遇,显然在暴动发生之前她就与这些人私下里交往甚密。她深色的头发和肤色也使人相信,她生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一位英国公爵在她幼年时把她从一棵坚果树上掳走了,带到了那个蛮荒的国度(英国),那里的人们体弱多病,不堪野外生活,只能窝在房子里。因此,尽管奥兰多在很多方面都不如吉普赛人,但他们还是愿意帮助她,使她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他们教给她制作奶酪和编筐的手艺,向她传授偷窃和捕鸟的本事,甚至还想让她与吉普赛人成婚。

“真相你切勿从那可怕的巢穴中跑出,你深深地隐藏吧,令人恐惧的真相。你使那些怕为人知或悔不当初的事,在阳光下昭然若揭,你揭开耻辱的面纱,你拨开迷雾见月明。你隐藏吧!隐藏!隐藏!”

她们似乎要用自己的衣裙将奥兰多蒙起来。而此刻,号角仍在高声吹响:

真相!只要真相!

三姐妹听闻号声,想用面纱去捂住号角,遮蔽声音,却是枉然,因为此刻所有的号角都高声齐鸣:

“可怕的三姐妹,走开!”

三姐妹变得心烦意乱,她们齐声哀号,但仍转着圈跳舞,把面纱甩上去又扯下来。

“原先不是这样的!可如今男人不再需要我们;女人也憎恶我们。我们走,我们走。我去鸡窝(纯洁小姐说),我去未开垦的萨里高地(贞操小姐说),我去爬满长青藤、挂满窗帘的安乐窝(谦恭小姐说)。”

“那里不像此地(她们手牵手齐声说道,并绝望地向躺在床上昏睡的奥兰多告别),无论是住在蜗居还是闺房的人,无论是担任公职还是法院的人,都仍然爱我们,无论是处女还是市井男子,律师还是医生,都仍然尊重我们;那些管制别人、拒绝别人的人,那些盲目敬畏,无端赞美的人,那无数值得尊敬的人(赞美上苍),那些宁愿被蒙蔽而不愿了解真相的人,依然有理由崇拜我们,因为我们给了他们财富、成就、舒适和安逸。我们奔那些人而去,远离你们。来吧,姐妹们,来吧!这里不是我们久留之地。”

她们匆匆离去,在头顶上挥舞着纱巾,仿佛要挥去那些她们不敢正视的东西,她们从外面关上了门。

翌日清晨,秘书们发现公爵(我们现在必须这样称呼奥兰多)躺在凌乱的床单上昏睡不醒。房间里一片狼藉,公爵冠冕滚落在地板上,斗篷和吊带揉成一堆,扔在椅子上,桌面上纸片散乱零落。起初,谁也没有起疑心,因为那天晚上他实在太累了。但一直到下午,他仍旧酣然沉睡,于是,就传唤了医生。医生用的疗法无非照搬上一次的,膏药、荨麻、催吐剂等等,但并无疗效。奥兰多仍然昏睡不醒。于是,秘书们想到应该查看一下桌上那堆凌乱的纸片。大多数纸片上都是潦草的笔迹书写的诗句,其中反复提到一棵大橡树。还有一些纸片是各种公文,以及一些私人文件,涉及他在英格兰地产的管理。终于,他们翻到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其实,那是一份婚姻契约,是拥有嘉德骑士头衔和其他各种头衔的奥兰多爵爷与罗西娜·佩皮塔起草并签署的,而且已经公证过。罗西娜·佩皮塔是个舞女,出身不详,据说其父是吉普赛人,母亲也不知姓甚名谁,据说是加拉塔桥下的集市上卖废铁的小贩。秘书们面面相觑,错愕不已。而奥兰多却仍然昏昏沉沉地睡着。他们不分昼夜地守护着他,但他除了呼吸正常,面颊像往常一样泛着深玫瑰红色,没有其他任何生命迹象。人们用尽了各种科学方法和别出心裁的手段去唤醒他,但他仍深眠不醒。

“真相!”

突然,对面光秃秃的山坡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片阴影,并且迅速浓密起来,刚才还怪石嶙峋的地方转眼出现了一片绿茵茵的山谷。她眼看着这片绿茵越来越浓翠,蔓延开去,在山的一侧形成了一片宽敞的绿地浅洼。在那里,她看见绿茵起伏的草坪;她看见四处点缀着橡树;她看见画眉鸟在树枝间跳跃。她看见小鹿在树荫间优雅地踱步,她甚至还能听见昆虫的低鸣,以及英格兰夏日里那种轻柔的叹息和颤栗。就在她如痴如醉地看着这一切时,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不一会儿,刚才那番阳光明媚的景致全都被蒙上了淡紫色的阴影。这时,她看到几辆沉甸甸的马车沿路驶来,车上装满了树桩,她知道,那是要被锯成木柴用来生火的。接着,她家乡那些错落有致的屋顶、钟楼、高塔和庭园都一一展现在她眼前。大雪纷飞,她能听见积雪从屋顶上滑落到地面时发出的声响。无数烟囱正炊烟袅袅。一切都如此清晰细致,以致她都能看到一只寒鸦在雪地里啄食蚯蚓。渐渐地,紫色阴影越来越浓,掩去了马车、草坪,那幢大房子也不见了。一切都被吞没了。此刻,绿茵山谷里什么都没有了,刚才的翠绿草坪,现在成了光秃秃的山坡,仿佛已被无数秃鹫啄食得寸草不留。目睹这一切,她伤心地泪流满面。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了吉普赛营地,告诉他们说,自己第二天一定得乘船返回英国了。

他伸了伸懒腰,站起身来。他全身赤裸,笔直地站在我们面前,当号角不断吹响真相!真相!真相!我们别无选择,惟有承认: 他是个女人。

号角声渐渐远去。奥兰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儿。自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人如此令人销魂。他的形体结合了男性的力量和女性的柔美。当他站在那里,银号声绵延回旋,仿佛对号声唤醒的这番迷人景象留恋不舍。贞操、纯洁和谦恭三姐妹显然受好奇心的驱使,透过门缝向里张望,把一件像毛巾一样的衣服扔给赤裸的他,但可惜,衣服落在了离奥兰多仅几英寸的地方。奥兰多对着一面长镜,上下打量自己,竟没有一丝不安。泰然自若地进了浴室。

“她竟然喜爱日落胜过喜爱羊群,”吉普赛人说。

他们星夜兼程地赶了几天路,历经艰险,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奥兰多都能勇敢面对。不到一星期,他们就来到了布鲁沙城外的高地,那儿是吉普赛部落扎营的地方,奥兰多要投奔的就是他们。过去,她常常在使馆的阳台上眺望这片高地,心中渴望有朝一日能身在其中。对于一个耽于思考的人来说,当其身处自己一心向往的地方时,便会思绪万千。但有时,她又觉得如今的变化实在令人喜悦,不忍心因思考而破坏它。她无须再签署文件,无须再巧言令色,无须再拜访会见,这份快乐,足矣!吉普赛人居无定所,哪里有草就在哪里扎营,草被牛羊吃光了,他们就迁移到别的草原。奥兰多若要洗澡,就在溪水里洗。洗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为她呈上那些红红绿绿的盒子。整个营地没有一把钥匙,更别说金钥匙了;至于“拜访”,连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奥兰多挤羊奶,捡柴,时不时偷一只鸡蛋,但总会留下一枚钱币或一颗珍珠。她放牛,摘葡萄,用脚把葡萄汁踩出来;她把水灌在羊皮囊中,饮囊中之水。每当她回想起当时装模作样地摆出喝咖啡和吸水烟的动作,而杯子和烟斗都空空如也时,便会放声大笑,边笑边为自己切一片面包,再向老拉斯图姆讨一口烟抽,尽管那烟斗里装的是牛粪。

在他昏睡的第七天(5月10日星期四),那场恐怖而血腥的暴动打响了第一枪,布里奇中尉是最先觉察出动向的。土耳其人起来造反,反抗苏丹统治,他们在城里到处放火,见到外国人不是杀就是打。有一些英国人设法逃命了,但不列颠使馆的那些绅士们却如人们所料想的那样,宁死也要保护他们的红匣子,或在万不得已的情形下,他们宁可吞下成串的钥匙,也不让它们落入异教徒的手中。暴徒们闯入了奥兰多的卧房,却见他直挺挺地躺着,完全是死了的样子。于是就没有碰他,只抢走了他的冠冕和嘉德骑士袍。

但奥兰多在英国养成的一些习惯或毛病(随你认为是什么)似乎难以改掉。一天傍晚,大家围坐在篝火旁,夕阳似火,映照在特撒罗尼山峦上,奥兰多不禁赞叹道:

“多么好吃啊!”(吉普赛的语言里没有“美”这个词,“好”是意义最相近的一个词。)

吉普赛小伙子和姑娘们都哄堂大笑。天空居然好吃!然而,年长些的吉普赛人对异邦人见多识广,不禁对奥兰多起了疑心。他们注意到奥兰多常常一连数小时呆坐着,只一味地四下观望。他们会在某个山头撞见她,却见她双目直视前方,全然不顾羊群是在吃草还是已经走散。他们开始怀疑奥兰多除了他们以外另有精神寄托,吉普赛老人们认为她落入了最邪恶最残酷的神灵之掌,那就是大自然。他们的猜测并非全无道理,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英国病,那就是迷恋大自然。而眼前的大自然,比英国的更辽阔,更摄人心魄,她从未如此全身心地投入过。这种英国病的症状众所周知,而且,唉,无非是高山峡谷溪流,都是老生常谈,所以不必赘述,只寥寥数笔交代一下即可。她登上高山,漫步于峡谷间,在小溪边小憩。她把山丘比作城墙、鸽子的胸脯或母牛的胁腹。她把花儿比作珐琅,草地比作磨薄了的土耳其地毯。树儿就像是形衰色枯的女巫,羊儿就像是灰色的卵石。每样东西都仿佛是另一样东西。她在山顶发现了一个小湖,她差点跳进湖中,去探寻她想象中深藏在湖底的智慧。从山顶远眺,她的目光越过马尔马拉海,看见了希腊平原,她还认出了雅典卫城,而那一道或两道白色,她觉得应该就是帕特农神庙(她的视力令人佩服)。她的视域有多辽阔,她的心灵就有多宽广。她祈祷自己能分享山峦的雄伟,体验平原的静谧,等等,等等,所有信奉大自然的人都会如此期盼。她低头俯视,红色的风信子和紫色的鸢尾花,令她欣喜若狂地大声赞美大自然的壮丽。她抬头仰望,看见雄鹰展翅翱翔,想象着它飞翔的喜悦,自己也感同身受。在回去的路上,她向每一颗星星、每一座山峰、每一堆篝火致意,仿佛这些东西都只与她一人交流。终于,她回到了吉普赛营帐,扑倒在草甸上,禁不住再一次大声高呼:“多么好吃啊!多么好吃啊!”(人类的沟通手段如此不完美,只能用“好吃”来表达“美”,但奇怪的是,即便如此,人们仍然宁愿忍受嘲笑和误解,也要把心里的感受说出来。)年轻的吉普赛人哄堂大笑。但拉斯图姆·埃尔·萨迪,就是那位用毛驴把奥兰多带出君士坦丁堡的老人,却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他长着弯刀似的鼻子,脸上的皱纹沟壑纵横,仿佛饱经风刀霜剑。他肤色黝黑,目光犀利,坐在那里一边拽着他的水烟袋,一边审视着奥兰多。他深信她的神是大自然。一天,他发现她泪流满面,他认为是她的神惩罚了她,便对她说,他一点都不见怪。他给她看他左手的手指,被冰霜冻得萎缩了;他又给她看他的右脚,被滚落的石块砸伤了;他说,这就是她的神对人类的所作所为。当她用英文对他说“可是大自然多美啊”,他却只一味地摇头。当她又说了一遍时,他不禁有些气恼。他看得出,她和他的信仰不同,他再宽宏大量,但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激怒他了。

奥兰多之前一直都很快乐,但此刻观念上的差异令她心烦意乱。她开始思索,大自然究竟是美妙的还是残酷的,她继而问自己,何谓美。美存在于事物本身,还是仅仅存在于她自己心中。那么,现实的本质是什么,她由此追问下去,真理,爱情,友谊和诗歌的本质又是什么。她像过去在家时那样,独自在山顶上苦思冥想,而由于她的这些想法难以言表,因此她从未像现在这般渴望书写。

在号声中,奥兰多悠悠醒来。

奥兰多也越来越感觉到她与吉普赛人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异使她有时会犹豫不决,不知自己该不该与吉普赛人成婚,并永远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起初,她对这种差异的解释是,她出身于一个古老而文明的种族,而吉普赛人则是愚昧民族,比野蛮人好不了多少。有天夜里,当他们要她说一说英格兰时,她不无自豪地描述了她在英格兰的庄园,那是她出生的地方,有三百六十五间卧房,她的家族拥有这庄园已有四五百年之久。她还说,她的祖先不是伯爵就是公爵。说到这里,她发现吉普赛人又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子,当然并非像她赞美大自然时那样忿懣不已。他们变得礼貌客气,而且很体谅的样子,仿佛出生高贵的人不经意间发现了别人的低微出身和贫穷。当她走出帐篷时,拉斯图姆独自跟在她的身后,安慰她说,即便她的父亲是位公爵,她拥有那些卧房和家具,她也不必为此介意,他们中无人会因此而瞧不起她。此刻,她真的感到有点羞愧难当,这是从未有过的。显然,在拉斯图姆和别的吉普赛人眼里,四五百年的家世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了。他们的家世至少可以回溯两三千年。在耶稣基督诞生数百年前,吉普赛人的祖先就建造了金字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霍华德家族和普兰塔奈特家族,与史密斯和琼斯家族,并无多大区别,全都不足挂齿。而且,在吉普赛人的地盘,出身古老家族显得稀松平常,因为就连牧童都有远古的家世,流浪汉和乞丐也都如此,没什么好羡慕的。再者,吉普赛人虽然没好意思说出来,但他们显然认为,拥有数百间卧房实在没什么好夸耀的,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此刻他们正在山顶,头上月夜星空,四周群山逶迤)。奥兰多明白,在吉普赛人看来,所谓公爵无非是巧取豪夺的奸商或强盗,他们掠夺土地和钱财,但除了建造三百六十五间卧房,他们就别无他求了。而那些被掠夺了土地和钱财的人,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他们觉得一间房就够了,甚至觉得餐风宿露更好。她无法否认,她的祖先们囤积了大片大片的土地,积攒了大量房产和一个又一个封号,但他们无人称得上是圣徒或英雄,或为人类谋福的恩人。尽管拉斯图姆不会强迫她接受他的观点,但她明白,而且也无法反驳的是,如今但凡有人像她的祖先三四百年前那般行事,将会被指责为粗俗的新贵,投机商,暴发户。而最严厉的指责恰恰来自她的家族。

为了回敬他们,她试图用她所熟悉的婉转方式,指出吉普赛生活的粗俗和野蛮。不久,他们之间的积怨加深。的确,这种观念上的争端足以引发流血和革命。一些小小的争端会令整个城镇遭到洗劫,成千上万的殉道者宁赴火刑,也不愿在不同观点的争辩中退让半步。人们心中最强烈的愿望就是说服别人信奉自己的理念。最令人伤心、令人义愤填膺的,莫过于感到自己所崇尚的信念被别人贬损。辉格党与保守党,自由党与工党,他们为何争论不休,还不是为了争权夺利?一个地区反对另一个地区,一个教区希望另一个教区倒台,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热爱,而是为了压倒对方。每个人所追求的都无非是心灵的平静和他人的顺服,而不是真理的胜利和道德的升华——但这都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枯燥乏味,应该留给历史学家去解决。

“四百七十六间卧房在他们眼里竟然一钱不值,”奥兰多感叹道。

“谦恭走开!谦恭滚开!”

三姐妹神情哀伤悲恸,她们手牵手翩翩起舞,掀起面纱,且行且歌: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叙述还是有确凿的事实根据的,尽管十分有限。但那天晚上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从来无人知晓。不过,警卫和其他人的证词似乎都表明,那天晚上使馆里人群散尽后,半夜两点时分关闭大门,一切如常。有人看到大使走进自己的卧房,关上了房门,身上依旧佩戴着公爵徽章。另有人说他锁上了房门,但这不符合他的习惯。还有人很肯定地说,那天夜里更晚些时候,他们听到从奥兰多窗下的花园里传出了乡村音乐声,就像牧羊人弹奏的那种音乐。有位洗衣妇,那晚牙疼得睡不着,说她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身披斗篷或睡袍,站在阳台上。不一会儿,她说,那男人从阳台上放下绳索,将一个女人拽上了阳台,虽然那女人裹得严严实实,但仍看得出是农妇模样。那洗衣妇说,看见他们在阳台上激情拥抱,“就像热恋中的情人。”然后,两人一起走进房间,拉上了窗帘,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幸好她这样做了,因为吉普赛年轻人已在谋划要处死她。他们说这是为了荣誉,因为她离经叛道。当然,他们也并不愿意割断她的喉管,所以听到她离去的消息,甚是欢喜。所幸港湾里正有一艘英国商船准备启航返回英国,于是,奥兰多又从她的项链上摘下一颗珍珠,支付了旅费后,还剩了些纸币在钱包里。她本想把这些纸币送给吉普赛人,但她知道他们鄙视财富,于是,她只好以拥抱吉普赛人聊以自慰了,至少她的拥抱是真诚的。

正文 第第五章

写到这里,她猛一下将墨水泼到了纸上,散开的墨汁将那些文字隐没,她希望这些文字永不示于人前。她浑身颤栗着,心烦意乱,她感觉到墨汁在失控灵感的宣泄下汩汩流淌,再没有比这更令人反感的了。她究竟怎么了?是什么原因?是因为潮湿,还是因为巴托洛莫太太和巴斯克特?她想知道答案。但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人回答她,只有雨点打在常春藤上发出的嘀嗒声。

于是,英国的生活秩序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发生了变化,谁也不知道这变化是从哪一天开始的。这一变化造成的影响随处可见。从前,身强力壮的乡绅会坐在典雅的餐厅里,兴高采烈地品尝麦芽酒和牛肉,餐厅的古典风格设计也许出自亚当兄弟之手。但如今,健壮的乡绅在就餐时竟会觉得寒气逼人。他披上毛毯,蓄发留须,把脚背处的裤腿绑得紧紧的。但很快,这位乡绅腿上的寒气就蔓延到了他家里。他蒙上家具,遮住墙壁和桌子,所有东西都被蒙得严严实实。接着,饮食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松糕和脆饼被发明出来了,咖啡取代了餐后酒,而咖啡的出现,又引出了喝咖啡的客厅,咖啡厅又引出了玻璃橱,玻璃橱又引出了人造假花,人造假花又引出了壁炉台,壁炉台又引出了钢琴,钢琴又引出了客厅歌谣,客厅歌谣(我们跳过其发展的几个阶段)又引出了无数小狗、地垫和瓷器饰品。家,无比重要的家,也变得面目全非了。

户外,常春藤蓬勃生长、茂盛繁密,这也是潮湿造成的另一种后果。石砌房子曾经裸露的石块如今被青苔密密实实地覆盖上了。无论花园最初被设计得多么匀称齐整,如今每个花园里都灌木丛生,杂草遍地,幽深曲折。透进孩子们卧房的光线,自然是一片绿色,但却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绿。而成年男女活动的客厅,光线则必须穿过褐紫色的长毛绒窗帘才能照射进来。然而,变化并非仅仅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潮湿侵入了人们的内心。男人们感到了透心之寒。潮湿也侵入了他们的大脑。他们不顾一切地努力将自己的情感蜷缩在温暖一隅,使尽了各种招数。爱情、生命和死亡被裹在五花八门的华丽词藻里。两性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就连坦诚的交谈都不愿意,彼此刻意逃避对方,在对方面前掩饰自己。人类的繁殖力,也像屋外疯长的常春藤和常青树一样,蓬勃旺盛。大多数女人的一生就是接连不断地生孩子。十九岁嫁人,到三十岁时,已经育有十五个或十八个孩子,因为孪生儿到处都是。于是,大英帝国应运而生了。而绵延不断的潮湿,则在侵入木器的同时,也侵入了墨水瓶——句子越写越长,形容词泛滥成灾,抒情诗变成了史诗,原本一篇专栏文章就足以表述的小事,如今可以洋洋洒洒写成十卷、二十卷的百科全书。生性敏感之人的思想受到了这一切的影响,却又无力阻止这一切,对此,尤西比厄斯·查布可以作为我们的见证人。在他回忆录将近结尾处,有这样一段描写。一天上午,在写了三十五页空洞无物的文字之后,他拧上墨水瓶盖,来到花园里散步。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陷入了灌木丛的重围之中。密密麻麻的树叶在他头顶上方沙沙作响,闪着异彩。他觉得自己“脚下仿佛踩碎了成千上万的霉菌”。花园尽头燃着一堆篝火,受潮的木柴正滋滋地冒着浓烟。他想,即便穷尽世上之火,要将这片蓬乱浓密的植物燃烧殆尽,也是徒劳无望。他放眼望去,杂草藤蔓疯狂地蔓延,黄瓜“在草地上蜿蜒爬行到了他的脚边”。巨大的花椰菜顺着露台层层攀高,在他不清晰的想象中,花椰菜的高度都赶上榆树了。母鸡们不停地下蛋,却从未下过彩色的蛋。此时,他唉声叹气地想起了生育力旺盛的自己和可怜的妻子简,此刻,简正在屋里经历着第十五次分娩的阵痛。他扪心自问,还有什么资格去责怪那些母鸡呢?他抬头望天,动植物的繁衍系统,难道不正是上苍,或被称为天堂之门的上天,所应允或鼓励的吗?望茫茫苍穹,无论冬夏,年复一年地乱云飞卷,乌云翻滚,那大块云朵有点像鲸鱼,他想,但更像大象。可这个比喻也不确切,因为有一个更清晰的比喻萦绕在他的脑海,那就是万里长空宛如一张巨大无比的羽毛床,在英伦三岛的上空绵延铺展。繁殖植物的花园、繁殖人类的卧室,以及繁殖禽类的鸡窝,都不过是那张羽毛大床的平庸的翻版。他走进屋里,写下了上面这段话,然后把自己的头靠在瓦斯炉上。人们后来发现他时,他已经死去。

他们一起在树林里奔跑起来,狂风尾随着他们,在他们的后背上贴满了树叶。他们跑着穿过了大大小小的庭园,不明就里的仆人们扔下手里的扫帚和锅子,跟着他们一起跑,一直跑到了小教堂里。很快,小教堂里燃起了星星点点的烛光,有人碰翻了椅子,有人弄灭了烛芯。随着钟声响起,人们纷纷聚拢过来。杜普尔先生终于到了,他一边拽着自己的白领结,一边问,祈祷书在哪里。人们把玛丽女王的祈祷书塞给他。他匆匆翻着书页,嘴里说道,“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还有奥兰多夫人,请跪下。”他们跪了下来,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摇曳不定地照射进来,照得他们身上时明时暗。伴随着砰砰的关门声和听起来像是敲铜锅的声音,风琴奏响了,琴声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杜普尔先生如今已老态龙钟,他提高嗓门,想压过众人的嘈杂声,但没人听得见他在说什么。接着,出现了片刻安静。一个词清晰地回荡着——肯定是“至死不渝”那个词。庄园里的仆人们都挤进教堂里来听,他们手里还拿着耙子和赶牲口的鞭子,有人在唱圣歌,有人在祷告,还有一只鸟撞在了窗框上。一声惊雷响起,谁也没听见“我愿意”这个词,谁也没看见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只看见一道金光闪过。一切都游移不定,混沌不清。在风琴的低鸣声中,在电闪雷鸣和瓢泼大雨中,他们两人站起身来。奥兰多夫人,手指上戴着戒指,穿着薄纱长裙,走出教堂,来到了庭园中。她抓住晃动的马镫,而马已经戴好嚼子配好鞍,嘴巴两侧吐着白沫,只等着她的丈夫翻身上马。而他真的一跃跨上马背,策马奔腾而去。奥兰多站在那里,高声呼喊,“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而他答道,“奥兰多!”这几个词好似几只疯狂的鹰隼,在钟楼间猛冲猛撞,盘旋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远,越飞越快,直至撞到钟楼上,粉身碎骨,把一堆碎片纷纷扬扬洒落到地面。奥兰多回到了屋里。

一回到庄园,她就从床上抓起一条锦缎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这是她最迫切想要做的。她对巴托洛莫寡妇解释说,她觉得冷极了。巴托洛莫寡妇是新任的管家,接替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蒂奇太太。

“我们大家都觉得冷,夫人,”那寡妇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连墙壁都在冒汗,”她那种心安理得的口气,令人好奇,也令人沮丧。的确,她刚刚把手放到橡木墙板上,那里就出现了手指的水印。常春藤在窗外肆虐疯长,许多窗户现在都打不开了。厨房里一片昏暗,几乎难以辨清哪个是水壶,哪个是锅子。人们曾误将一只可怜的黑猫当作煤块儿,将它铲进了燃烧的炉火里。虽然是8月里,但女佣们大多都穿着三四层红色法兰绒的衬裙。

“夫人,”那善良的女人双臂抱肩,金色的十字架在她胸前一起一伏,“你们把女王穿的那东西……愿上帝保佑女王……叫做什么来着?”这善良的女人红着脸,迟迟疑疑地问道。

“裙撑,”奥兰多替她说了出来(她住在布莱克布雷尔时就听说过这个字眼儿了)。巴托洛莫太太点点头。泪水已经顺着她的面颊流了下来,但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微笑着。因为哭是快乐的。她们不都是脆弱的女人吗?穿上裙撑,不是可以更好地掩饰某种事实吗?某种唯一需要掩饰的、重要且又可悲的事实,某种每一个端庄女子都竭力否认直至否认不了的事实,那就是,女人怀孕即将生育的事实。其实,女人一生要生育十五到二十个孩子,因此,她们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掩饰怀孕这一事实上,直至真相大白。而这种情形每年至少有一次。

于是,奥兰多此刻裹着一床锦缎被子坐着,面前放着一碟松糕。

<small>她不再是昔日容颜,那片柔软的淡红色云彩,</small>

一想到伟大的女王,奥兰多不禁一跃而起,但被子绊住了她,她咒骂了一声,跌回到自己的扶手椅里。她想,明天她必须去买二十码长或更长尺寸的黑色毛呢,做条裙子。然后,还得去买一个裙撑(她的脸红了),再买一个婴儿摇篮(她的脸又红了),接着,再买一个裙撑,再买一个摇篮,如此循环往复……她脸上的红晕时而泛起,时而褪去,端庄和羞怯在其内心的微妙变化,可想而知。人们可以感觉到时代之风正吹拂着她的脸庞,时而炽热,时而寒冷。即便这时代之风吹得有点不正常,即便她尚未嫁人就已经先为裙撑而脸红,我们也可以原谅她。因为她的性别处于模棱两可的境地(她的性别问题至今仍有争议),而且她一直过着非同常人的生活。

于是,他们会继续交谈,抑或说,是相互理解对方。在语言日益不堪思想之重负的时代,理解是谈话的主要艺术,不然怎么能明白,“饼干吃完了”的意思,就是“刚读完十遍贝克莱主教的哲理,就躲在暗处与黑人女子接吻”。(由此可见,只有最渊博的文体大师才能把真理讲清楚,如果遇到一位文笔简练的作家,人们会马上毫不怀疑地认为,这没水平的家伙在撒谎。)

人们得知了判决结果后(当时以传闻方式传播消息的速度,要比现在的电报快得多),整个城镇都沉浸在一片沸腾之中。

“说到底,”她站起身来,走到窗前,“什么都未改变。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花园也还是原来的花园。一把椅子都没挪动过,一件小饰品也没有被变卖过。小径,草坪,树木,池塘,都是原来的模样,我敢说,就连池塘里的鲤鱼也还是原来的。不错,如今坐在王位上的是维多利亚女王,不再是伊丽莎白女王了,可那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种想法刚一冒头,房门就猛地敞开了,仿佛是对她这种念头表示不满。男总管巴斯克特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管家巴托洛莫太太,他们是来收拾茶具的。奥兰多刚刚用笔蘸了墨水,正准备把自己关于万事万物亘古永存的思考写下来,可是落笔之处,那一滴墨汁竟在纸上向四周慢慢化开,化成了一个墨团。她十分恼火,心想一定是羽毛笔出了问题,笔裂开了,或是粘上了脏东西。于是,她重新蘸了墨水,可落笔在纸上时,化开的墨团竟更大了。她试图循着自己刚才的思路写下去,但脑海里已是空白一片。后来,她就开始在那个墨团上涂涂画画,给墨团画上了翅膀和胡须,直到把它画成了一个脑袋圆圆的怪物,有点儿像蝙蝠,又有点儿像袋熊。至于写诗,有巴斯克特和巴托洛莫太太在屋里转悠,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不可能”三个字刚一出口,令她惊愕不已的是,那支笔竟开始曲线形地游走,旋转跳跃,流畅无比地写了起来。她面前的纸上出现了工工整整的意大利斜体字,而写出的却是她此生读过的最平庸乏味的诗句:

“人人都成双成对,惟我孤身一人,”她心中默念着,郁郁寡欢地从庭园里走过。到了夜晚,天上的乌鸦,甚至猎犬卡努特和皮平,似乎都会有一个偶伴,即便只是露水夫妻。“而我,作为它们的女主人,却是孑然一身,无所依傍,孤孤单单。”奥兰多如此思忖着,从大厅边上走过,一扇扇彩色图饰玻璃窗从她眼前掠过。

就这样过去了八九天,到了第十天,即10月26日,奥兰多正躺在凤尾草丛中,听谢尔莫丁背诵雪莱的诗(雪莱的所有作品他都烂熟于心)。一片树叶从树梢慢悠悠地飘落下来,又匆匆地从奥兰多的脚面上掠过。接着,第二片树叶飘零了,然后又是第三片。奥兰多打了个寒噤,脸色苍白。起风了。谢尔莫丁身子一跃,站了起来。在这种时候,也许称呼他邦斯洛普更合适。

她不停地写啊写,全然不顾巴托洛莫太太和巴斯克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嘀嘀咕咕,给壁炉添柴,把松糕端走。

她蘸了蘸墨水,继续奋笔疾书——

“松糕还热乎着呢,”巴托洛莫太太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放在苏(书)房里了。”

巴托洛莫太太吃了一惊,仿佛胸部受到流氓无赖的袭击一般,吓得后退两步,握紧拳头,挥舞着,神情庄重。“这可不行,”她郑重其事地说。女主人如果乐意的话,看一看是可以的,但若要摘下她的结婚戒指,就是大主教,教皇,或是在位的维多利亚女王,也休想强迫她。自从她的托马斯把这枚戒指戴上她的手指,迄今已有二十五年零六个月零三星期。她睡觉时戴着它,干活儿时戴着它,洗澡时戴着它,祷告时戴着它。她下葬的时候也准备戴着它。因为情绪激动,这番话她说得结结巴巴,但奥兰多明白,她想说的意思其实是,凭着这枚结婚戒指的光辉,她将归属于天使,而一旦这枚戒指离开她,哪怕只有一秒钟,它就会变得暗淡无光。

<small>如今却苍白黯然,骤然又光彩明亮</small>

<small>在燃烧的红晕,和墓室的烛光映照下。</small>

“夫人,您受伤了!”他一声惊呼,跳下马来。

此刻,她站在窗前,一种非同寻常的刺痛和颤栗传遍周身,她觉得好奇怪,仿佛她的身体就是千万根金属丝弦,有微风拂过,或指尖掠过,在弦上弹奏着音阶。她一会儿觉得脚趾刺痛,一会儿刺痛又传到了骨髓。她股骨周围的痛感更是诡异至极。她的头发似乎也竖了起来,她的双臂发出嗡嗡和嘣嘣的声音,就好像二十年后发明的电报线。但所有的痛楚和颤栗,最后都集中到了她的两只手上。然后聚集到一只手,一根手指,最后,围绕着左手的中指,缩成一圈,微微震颤不息。她抬起那根手指仔细端详,却并无异样,惟有伊丽莎白女王送她的那枚硕大的翡翠戒指,形单影只地套在手指上。这还不够吗?她自问。那枚戒指光泽透亮,至少值一万英镑。但那震颤不息的抖动似乎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告诉她,不够,这还不够。接着又用拷问的语气,追问道,你还缺少什么?还疏漏了什么?直问得可怜的奥兰多对自己的左手中指感到羞愧难当,却又全然不知究竟何故。这时,巴托洛莫太太进来问她,晚餐时穿什么衣服,奥兰多敏感地瞥了一下巴托洛莫太太的左手,她之前从未注意过这个细节。结果一眼就看到巴托洛莫太太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粗大的黄疸色戒指,而她自己的无名指上,却空空如也。

“起风了,”他喊道。

“松糕还热乎着呢,放在苏房里了,”奥兰多拿腔拿调地模仿着令人反感的伦敦东区口音,虽然巴托洛莫太太已经很注意修饰自己的口音了。奥兰多喝了一口茶,哦,不,她讨厌这种寡淡无味的饮品。她记得,就在这间屋里,伊丽莎白女王叉着腿站在壁炉旁,手里捧着一壶啤酒,当伯格雷勋爵在说话时不小心用了祈使句而不是虚拟句时,女王猛地把酒壶砸在桌上,“小家伙啊,小家伙,”奥兰多仿佛听见她在说,“对君王可以用‘必须’这个词吗?”桌面上至今仍留有酒壶砸出的痕迹。

十九世纪第一天出现的那一大片乌云,不仅笼罩了伦敦,而且笼罩了整个英伦三岛,漫天的乌云久久不散,对生活在其阴影下的人们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但也可以说这片乌云并未滞留很久,因为狂风不断地将它吹散。英格兰的气候似乎发生了变化,雨下得更为频繁,而且都是毫无规律骤然而来的阵雨,一阵雨刚停,另一阵雨转眼就到。当然,偶尔也出太阳,但阳光总被云雾遮挡着,空气中也弥漫着水气。所以,阳光不再明媚,暗沉的紫色、橙色和红色,取代了十八世纪色泽明快的景象。在这青紫色的阴郁天空下,青菜不再翠绿,白雪也显得灰蒙蒙的。而更糟的是,潮湿开始侵入每一座房子。潮湿,是最阴险凶狠的敌人,因为阳光可以用百叶窗来遮挡,寒冷可以用熊熊的炉火来驱赶,但潮湿是在我们酣睡时悄悄潜入的;潮湿,它鬼鬼祟祟,不知不觉,又无处不在。木柴受潮就会胀大,水壶受潮就会长毛,铁器受潮就会生锈,石头受潮就会腐蚀。这一过程是缓慢而不易察觉的,直到有一天,当我们拉开抽屉,或提起煤桶,这些东西在我们手里散成碎片,我们才会想到或许是潮湿惹的祸。

“谢尔,亲爱的,”她开口说道,“告诉我……”他们就这样聊了两个多小时,聊的可能是合恩角,也可能不是。记下他们的谈话并没什么意义,因为他们之间相知甚深,可谓无话不谈,也无话可谈;他们可能说一些无聊的琐事,比如如何做煎蛋饼,在伦敦的哪家店能够买到最好的靴子,这些事本身固然有其内在的迷人之处,可一旦离开了说话的场景,便黯然失色。根据精明的经济学原理,现代社会可以摒弃语言了;既然一切表达都不尽如人意,那么,最寻常的表达就足够了。所以,最普通的对话往往是最有诗意的,而最有诗意的对话,恰恰是难以诉诸文字的。出于这种原因,我们在此处留下一大片空白,但此处无言却胜过千言万语。

但谁是她的依靠呢?她问瑟瑟的秋风。眼下已是10月,依然阴湿多雨。她要依靠的这个人不是大公,因为他早已娶了一位显赫的贵妇,这些年来一直都在罗马尼亚狩猎野兔;也不是M先生,他皈依了天主教;也不是C侯爵,他正在波坦尼湾缝麻袋;也不是O勋爵,他早就成了鱼儿嘴里的美餐;出于种种原因,她从前的好友,如今都不在了。而德鲁里巷那些叫奈尔和凯蒂的姑娘们,她虽然很喜欢她们,但也很难成为依靠的对象。

“我能依靠的人是谁呢?”她问。她抬眼望天,天上乱云翻滚。她跪在窗台上,十指相扣,俨然一位楚楚动人的弱女子。她做这一切的时候,都是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就好像她的笔书写起来也是我行我素。因此,刚才提问的不是奥兰多,而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不过,无论提问的是谁,都没有答案。在秋日紫罗兰色的云彩里,乌鸦时而俯冲,时而飞升,扑腾翻飞着。雨终于停了,天边露出了一道彩虹,这番景致深深地吸引了奥兰多。乘晚餐还没开始,她戴上插着翎毛的帽子,穿上那双精巧的系带鞋子,到户外散步去了。

“上苍怜悯我们吧,”奥兰多说。她站在窗前,看鸽子在窗外嬉闹,“我们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这世界的纷繁令她眼花缭乱。此刻在她眼里,整个世界都戴着金光闪闪的戒指。她去餐厅,结婚戒指满目皆是;她去教堂,结婚戒指随处可见。她乘车出门,看到每人手上都戴着隐隐发光的戒指,有黄金的,铜的,纤细的,粗大的,或款式朴素,或线条流畅。珠宝店里的戒指更是琳琅满目,那些戒指不是奥兰多收藏的那种闪光玻璃和钻石的,而只是简简单单一个环,上面没有嵌任何宝石。与此同时,她注意到城里开始流行一种新时尚。从前,人们常常会撞见小伙儿和姑娘在欧楂树篱下嬉闹调情,奥兰多曾用自己的鞭子教训过好多对这样的男女,然后哈哈笑着离开。如今,一切都变了。一对对男女勾肩搭背、手指相扣,如胶似漆地搂在一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常常是马的鼻子撞到了他们,他们也不愿分开,只是相拥着稍微往路边移一移。奥兰多惟有猜想,大概是人类又有了新的发现。他们一对一对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是谁做的媒呢?何时做的媒呢?她无从猜想。似乎并非大自然所为。她观察那些鸽子、兔子和猎犬,看不出大自然在它们身上作了丝毫改变,至少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直至今日,它们依然如故。这些牲畜之间,并非粘在一起不可分开。那么,是维多利亚女王?或是墨尔本勋爵?他们才是人类婚姻取得重大突破的始作俑者?可是,她想,维多利亚女王喜欢狗,而墨尔本勋爵,她听说他迷恋女人。男女身体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令她觉得奇怪——令她反感。这里面有某种东西与她对风化和洁净的看法相抵触。在她思考的过程中,那根手指一直在刺痛着,颤抖着,使她几乎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纷乱的思绪像女仆的梦幻,令人浑身瘫软,意乱情迷。奥兰多的脸庞为此泛起了红晕。没什么了不起的,无非是去买一只那种丑陋不堪的指环,像别人那样套在手指上罢了。她真的去买了一个,然后躲在窗帘阴影处,羞愧难当地偷偷把它套在了手指上。但却无济于事,刺痛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肆虐,更加猖獗。那天晚上,她彻夜未眠,翌日清晨,当她提起笔来,想写些什么,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墨水滴在纸上,化成一摊又一摊湿漉漉的墨渍。抑或,比这更可怕的是,笔尖蜿蜒游走,缓缓前行,写下的都是对年少夭亡和腐败枯朽的感慨。这比脑子里一片空白还要糟糕,因为,写作似乎并非是用我们的手指,而是用我们的全部身心,奥兰多就是如此。控制笔的神经牵扯着我们肌体的每一处纤维,抓心挠肝,撕心裂肺。问题虽然出在她的左手上,但她却感到痛楚传遍了周身。最终,她万般无奈,惟有彻底妥协,顺应时代潮流,找一位丈夫。

这种想法,她以前从未有过,但如今,却把她击垮了,躲也躲不开。她没有像从前那样砰地把门推开,而是用戴着手套的手轻叩大门,等守门人为她把门打开。人必须有所依靠,她想,哪怕依靠的是一位守门人。她有点动心,想留在这位守门人身边,和他一起在通红的炭火上烤肉排。但她没有勇气说出口。于是,只好又独自折回花园散步去了。起初,她有点躲躲闪闪,生怕被那些偷猎者,或猎场看守人,或役童看见,倘若他们看到她这样一位贵妇竟独自一人四处闲逛,会大惊小怪的。

这种变化传遍了英国每一个角落,但奥兰多却猫在她布莱克弗雷尔的家中,自欺欺人地以为一切如故,以为还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穿裤子就穿裤子,想穿裙子就穿裙子。不过久而久之,即便她,也不得不承认时代真的变了。十九世纪初的一个下午,她坐着自己那辆老式的装有镶板的马车,经过圣詹姆斯公园。一缕难得的阳光,挣扎着穿透云层,照到大地上,在穿过云层的一刹那,将云彩晕染得异彩斑斓。自从十八世纪那种碧空万里的清澈天空不复存在以后,眼下这番景致简直就是奇观了,她不由得拉开窗户,观赏起来。那暗褐色和火红色相间的云彩,使她心酸地想起了爱奥尼亚海濒死的海豚,这说明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深受潮湿的侵害。然而,令她惊异万分的是,在那一缕射到地面的阳光中,幻化出了,抑或是映照出了,一座金字塔,一场百牲祭,或一堆战利品(那气氛仿佛是一场盛宴)。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杂乱无章地堆放在如今矗立着维多利亚女王雕像的地方!在一个饰有黄金花叶但已经被腐蚀了的巨大十字架上,悬挂着寡妇的丧服和新娘的婚纱;水晶宫殿、婴儿摇篮、军用头盔、悼念花圈、长裤、胡须、婚礼蛋糕、加农炮、圣诞树、望远镜、已经灭绝的怪物、地球仪、地图、大象和数学仪器,相互纠缠着堆在一起,仿佛一个巨大的盾牌,被两个人左右支撑着,右边是一位穿着飘逸白裙的女子,左边是一位身着礼服和肥腿裤子的彪形大汉。毫不相称的东西被放在一处,衣冠楚楚与袒胸露背组合在一起,各种艳丽的色彩与彩格呢混成一体,这一切大大败坏了奥兰多的兴致。她一生中从未见到如此丑陋、如此令人厌恶、又如此高大威武的东西。也许是阳光透过被水气浸润的空气时幻化出了这一切,一定是的。一阵微风吹过,它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当她驱车经过时,她却觉得这一切仿佛将注定永存。她缩回马车的角落里,她认为,世上没有一样东西能摧毁这个花里胡哨的庞然大物,无论是风雨交加,还是电闪雷鸣,抑或阳光暴晒,都永远也摧毁不了它。只是它的鼻子会泛出些斑点,它的喇叭会生点锈,但它却将永远屹立,并张牙舞爪地指向四面八方。当马车驶上宪法山时,她回首望去,没错,它就在那里,在阳光下泰然自若地闪烁着异彩,她掏出怀表,此刻正是中午十二点。没有比这庞然大物更索然无味、更冷漠无情的了,它对黎明和黄昏的景致无动于衷,它一心想要永世长存。她决意不再看它一眼。她感到自己血液的流淌已经变得缓慢惰怠,无精打采。但更奇怪的是,她经过白金汉宫时,当目光在一种超自然力的驱使下,落在了自己膝盖上时,她的脸泛起了红晕,那是一种罕见的鲜艳的红色。她猛然发现自己穿着黑色的长裤,不由大惊失色。她就这样满面羞红地回到了自己的庄园。四匹马跑了三十英里,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奥兰多的脸一直都是红的,这足以证明她有多么纯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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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左右的奥兰多

“让我看看你的戒指,巴托洛莫太太,”奥兰多伸出手去,想把戒指摘下来看。

几分钟后,他们订了婚。

翌日清晨,当他们共进早餐时,他告诉她,他叫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是一位骑士。

“我知道!”她说,因为他身上有某种浪漫、侠义、热情、忧郁且又坚毅的气质,正配拥有一个如此古怪,仿佛长着黑羽毛一般的名字——这名字令她脑海里浮现出乌鸦翅膀上那铁青色的光芒,它们嘶哑的笑声,以及羽毛从它们身上飘落到银色湖水中时,那蛇一般扭曲旋转的样子。还有其他种种,我们马上就会描述到。

“我叫奥兰多,”她说。他已经猜到了。他解释说,因为人们但凡看到一艘船披着阳光、扬着风帆、气宇轩昂地从南太平洋驶来,横跨地中海,立刻就会说,“那是奥兰多。”

事实上,虽然他们认识不久,但在一些重要事情上,他们彼此只需最多两秒钟,便能猜透对方,恋人们之间通常正是如此。现在只剩下一些琐碎细节需要相互了解了,比如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是乞丐还是腰缠万贯。他告诉她,他在赫布里底群岛有一座城堡,但如今已破败不堪,餐厅成了塘鹅饱食大餐的地方。他曾当过兵,当过水手,还曾到东方探险。眼下他正在赶往法尔茅斯的途中,那里有一艘双桅船在等着他。但现在风停了,只有刮西南风的时候,他才能出海。奥兰多听罢,马上转头看窗外的风向标,幸好,指示风向的金豹尾巴稳稳地指向正东。“啊!谢尔,别离开我!”她喊道,“我那么一往情深地爱着你,”她说。但她的话刚一出口,便有一丝可怕的怀疑同时产生在他们两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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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

“你是女人,谢尔!”她喊道。

“你是男人,奥兰多!”他喊道。

“去合恩角,”他简要地答道,脸红了(男人也像女人一样会脸红,只不过原因大相径庭)。凭她不断的追问,凭她自己的直觉,她终于搞明白,原来他毕生都在从事一件危险但却了不起的探险——顶风绕着合恩角航行。桅杆被折断,船帆被撕成碎片(在她的逼问下,他才承认了这些)。有时,船沉没了,他成了唯一的幸存者,坐在木筏上漂浮,手里只剩一块饼干。

“如今男人只能做做这种事了,”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自己舀了一大勺草莓酱放在嘴里。她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桅杆断了,天旋地转,这个男孩(他比她年轻)一边吸吮着薄荷(他最喜欢薄荷了),一边大声吼叫着,命令砍下桅杆,扔到海里去。这情景令奥兰多的双眼盈满了泪水,她觉得这泪水,比她从前流过的所有眼泪都要甘醇。“我是女人,”她想,“我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了。”她衷心感谢邦斯洛普带给她如此珍贵、如此突如其来的喜悦。倘若不是因为她的左腿瘸了,她就坐到他的膝上去了。

终于,她的脸色恢复了常态,而时代之风——如果真有时代之风的话——也暂时平息了。这时,奥兰多伸手在衬衣里摸索,似乎在寻找一段失落情感的信物。可她掏出来的,却是一卷纸,纸上有海水浸过的水渍,还有血迹和旅途的风尘。那是她的诗稿《大橡树》。这么多年来,她随身揣着它,周游四方,历经艰险,诗稿的纸张大多已是污迹斑斑,残缺不全。与吉普赛人同住时,她苦于没有书写纸,不得不在页边以及行与行之间的空白处写满了字,直到手稿看起来像一块百衲布,缀满了密密麻麻针脚缝出的补丁。她翻到第一页,上面是她少年时的稚气笔迹,写着日期,1586年。她一直在写这部诗稿,迄今已近三百年了。是该收尾的时候了。她翻阅着诗稿,跳跃式地浏览全诗,边看边想,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变化其实微乎其微。她曾是个郁郁寡欢的少年,像所有青春年少的人一样,对死亡充满好奇。后来她成了多情的翩翩公子,再后来,她变得机智又尖刻。她尝试过散文体,也尝试过戏剧体。但无论如何变化,她认为,她依然故我。她仍旧常常郁郁沉思,一如既往地喜爱动物和大自然,而乡野风光和四季美景,依然令她激情澎湃。

他们之间的这种谈话又持续了好几天。

“奥兰多,亲爱的,”谢尔刚要说下去,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男总管巴斯克特进来通报说,楼下来了两位警官,是来送女王签署的文件。

“带他们进来,”谢尔莫丁果断地说,仿佛是在自己的甲板上,他站起身来,站在壁炉前面,下意识地把手背到身后。两位身穿墨绿色制服、别着警棍的警官走了进来,笔挺地站着。相互行过礼后,他们遵命把一份法律文件交到了奥兰多的手里。从文件上的封蜡和缎带,以及接受文件时的宣誓和签名来判断,这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

奥兰多把文件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用右手食指指着文件中的关键性文字,边念边说:

“我已经死了,先生!”她答道。

“马尔,”她说(这里必须作一解释,每当她用他名字的第一个音节来称呼他时,她正处于一种梦幻迷离、含情脉脉、百般温顺的状态,乖巧听话,有点儿懒洋洋的,就像焚烧的香木。此时正是傍晚时分,还没到更衣的时候,感觉外面湿漉漉的,所以树叶上有亮晶晶的水珠,好像有一只夜莺在杜鹃花丛中啼鸣,远处的农庄传来几声狗吠,几声鸡叫——从这些情境中,读者可以想象奥兰多当时说话的语调)——“马尔,给我讲讲合恩角吧,”她说。于是,谢尔莫丁就会用树枝,枯树叶,以及一两个空蜗牛壳,在地上搭出一个合恩角的模型。

[人们把马套上四轮马车,把空空的马车赶到大街上,满街都是大大小小的马车川流不息,不为别的,只为了表达不平静的心情。有人在公牛酒吧演讲,有人在牡鹿酒吧辩论。全城上下灯火通明。金匣子被锁进了玻璃橱里,钱币被藏在了石头底下。医院被创办起来了,还创办了老鼠和麻雀俱乐部。集市上烧毁了不少土耳其女人的肖像,还有不少形象粗鄙的小伙子肖像,他们嘴上都贴着字条,上面写着“我是卑鄙的冒牌货”。不久,人们就看见女王的乳白色小马一路小跑而来,带来了女王的指令,邀请奥兰多当天晚上去女王的城堡共进晚餐,并于晚上留宿城堡。奥兰多的桌上又像从前那样,请帖如雪片般飞来,有R伯爵夫人的,Q夫人的,帕麦斯顿夫人的,P侯爵夫人的,·E·格莱斯顿太太的,还有其他人的请帖,她们恳请她光临,并提醒她,她们家族与她的家族世代交好,她们与她本人也颇有交情]——以上这些内容放在括号里表述比较合适,因为这些在奥兰多的人生中是一段无足轻重的插曲。她并不理会这些,只是继续自己的生活。当烧毁肖像的火焰在集市上熊熊燃烧时,她正与谢尔莫丁一起在幽暗的树林里享受两人世界。气候十分宜人,树枝在他们的头顶上方静静地伸展开来,偶尔有一片树叶飘零,那红艳金黄的树叶在空中悠悠荡荡,飘飘忽忽,差不多半小时以后,才终于落在了奥兰多的脚背上。

她每走一步,都神经质地四处张望,唯恐金雀花丛后面躲着个男人,或有一只野牛埋头朝她冲过来,用牛角把她挑起来抛向空中。但其实只有乌鸦在天空傲然地盘旋。一根铁青色的羽毛从它们身上落下来,飘到了石南树丛中。她喜欢野禽的羽毛,从小就收藏禽类的各种羽毛。此刻,她拾起这根羽毛,插在了帽檐上。清风吹拂着她,令她的精神振作了几分,兴致也高了。乌鸦在她头顶上盘旋飞翔,一片又一片羽毛飘落下来,在淡紫微醺的空气中闪着异彩。她拖曳着长长的斗篷,尾随着这群乌鸦,穿过一片荒草地,爬上了一个山坡。她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走这么长的路了。她从草地上拾起了六根羽毛,她把羽毛夹在指缝间,贴在嘴唇上,感受羽毛的光洁滑爽。这时,她看到山坡的一侧有粼粼的波光闪烁,那是一潭银色的水池,很像当年拜德维尔爵士把亚瑟王的宝剑抛进去的那个神秘湖泊。一片孤零零的羽毛微微颤抖着飘落在了湖心。奥兰多感到一阵奇异的欢喜传遍周身,在奇思异想中,仿佛自己一路尾随着这群乌鸦来到了世界尽头,扑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在那里,当盘旋在她头顶的乌鸦发出阵阵嘶哑的笑声,她喝下了忘情酒。她加快脚步,跑了起来。石南树粗大的树根绊倒了她,她摔倒在地。脚踝跌伤了,她站不起来。但她心满意足地躺在那里,香桃木的气味和草场的芳香扑鼻而来,乌鸦嘶哑的笑声在耳边回荡,“我找到我的终身伴侣了,”她喃喃自语道,“就是这片荒草地。我是大自然的新娘。”她轻声说道。她如痴如醉地依偎在草地冰冷的怀抱中,蜷缩在斗篷里,躺在池塘边的一个低洼处。“我将长眠于此(一片羽毛飘落在她的额头),我找到了我的绿色桂冠,它比海湾还要碧绿,我的前额将永远清凉滑爽,上面覆盖着野禽的羽毛——猫头鹰和夜莺的羽翎。我将沉浸在光怪陆离的梦幻中。我的手指不会戴上结婚戒指,只会缠上草根。”她说着,褪下了手指上那枚戒指。“啊,”她长吁一口气,舒舒服服地把头枕在湿软的草皮上。“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求幸福,却总也找不到。功名,成了过眼烟云,爱情,又不知何在,生命——算了吧,死了更好。”她接着想,“我认识那么多男男女女,却从未真正了解过谁。所以,我最好还是面朝青天,长眠于此——就像多年前那些吉普赛人说的那样。当时是在土耳其。”她直直地望向天空,乱云翻滚,卷成了奇妙的金色泡沫,接着,她看见了一条小路,有一队骆驼正沿着这条小路穿过被红彤彤沙尘笼罩着的戈壁荒滩。驼队过去以后,只剩下巍峨的群山,奇峰林立,峭壁上沟壑纵横。幻觉中,她仿佛听到山间小道上传来山羊脖子上的铃铛声,看到山的怀抱里遍地都是鸢尾花和龙胆草。这时,天色变了。她的视线缓缓向下移动,直到雨濛濛的灰暗大地映入眼帘。她看见了英格兰南丘的那一大片山冈,沿着海岸线逶迤绵延;海洋将陆地分开两边,海面上船舰穿梭往来。她在幻觉中听到隆隆炮声从远方的大海上传来,起初她以为“是西班牙无敌舰队”,但又一想,“不对,应该是纳尔逊。”她这才想起那些海战早已结束,那些往来船只无非是些商船。而蜿蜒的河面上那点点白帆,都是游艇。她还看见,黑黢黢的旷野上,星星点点地散布着羊群和牛群,她看见农舍里纷纷点亮了灯火,而在牛群和羊群中来回游移的亮光,是牧羊人和牧牛人的手提灯。接着,灯火熄灭了,星星亮起来了,一闪一闪缀满了夜空。她脸上盖着湿漉漉的羽毛,耳朵贴着大地,正欲昏昏睡去,却听到从大地的深处传来锤子敲打铁砧的声音,抑或是心跳声?嗒嗒嗒,锤子一下一下地敲着,抑或是大地的心脏在咚咚跳动,听到后来,她听出那是奔跑的马蹄声,一,二,三,四,她默数着,她听到那马绊了一下,然后,越跑越近了,她能够听到树枝被折断的声音,还有马蹄陷进泥沼的声音。当马几乎踩到她身上的时候,她坐了起来。在黎明斑驳昏黄的天光映衬下,她看到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身影骑在马上,凤头麦鸡围着他上下飞舞。那男子吃惊地勒住了马。

“这是北,”他说,“那是南。风就从这附近刮来。双桅船向正西方航行;我们刚刚把后桅的帆放下来,你看,就是这儿,就是这有草的地方,船遇到了洋流,就在……水手长,我的地图和指南针呢?——啊!谢谢!你看,就是在蜗牛壳这儿遇到了洋流。洋流在船的右舷,我们必须给桅杆装上索具,不然船就会向左舷倾斜,就是山毛榉树叶这儿——你得明白,亲爱的——”他会喋喋不休地说下去,而她也会全神贯注地倾听每一个字,并心领神会。其实,即便他不说,她也能想见: 波光粼粼的海面,冰凌打在横桅索上发出叮当的声音,他顶着狂风爬上了桅杆顶端,在那里,他想明白了人的宿命;他从桅杆上爬下来,喝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上岸后,他被一个黑人女子纠缠,后来他悔悟了,设法脱了身;他读帕斯卡尔;决定写一部哲学著作;他买了一只猴子;他与别人辩论什么才是生命的归宿;他决定参加合恩角的探险;等等,等等。凡是他所说的,她都明白。所以,当他说到历险经历中饼干吃完了那一段时,她的回应是,“是啊,黑人女子很会勾引人,对吗?”他惊喜地发现,她对他话里面的含义竟能如此心领神会。

“你肯定自己不是男人吗?”他会焦虑不安地问。而她则反唇相讥。

“你怎么可能不是女人?”于是,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加以验证。因为两人之间这么快就心心相印,实在令人惊奇,而且,女人竟会像男人一般宽容、坦率,而男人竟也会像女人那样古怪、敏感,对此,两人都觉得有必要立即验证一下。

接着就是辩解和表白,那情景亘古未有。待风平浪静后,他们再次坐下来,她问他,刚才说的西南风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究竟要去哪里?

于是,他们就这样交谈着,直到奥兰多的脚背上盖满了斑驳的树叶。她站起身来,独自往树林的深处走去,把邦斯洛普留在一堆蜗牛壳中,摆弄合恩角的模型。“邦斯洛普,我走了,”她说。当她用“邦斯洛普”称呼他时,就是在告诉读者,她此刻陷入了孤单寂寞的心境,觉得他们两人不过是沙漠中的两粒尘埃。她一心盼望着独自去面对死亡,因为死亡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可能死在餐桌上,或死在秋天的树林里,比如此刻。纵使篝火熊熊燃烧,纵使帕麦斯顿夫人和德尔比夫人每晚都邀请她赴宴,但对死亡的渴求依然压倒了她,所以当她说“邦斯洛普”的时候,其实是在说“我死了”。她幽灵一般地穿行在惨白瘆人的山毛榉树林里,在幽僻的树林深处游弋,仿佛万籁俱寂,万物凝滞,而她此刻可以毫无牵挂地上路了——读者可以从她说“邦斯洛普”时的声调中,听出这一切。为了说得更明白些,我们还须补充一点,那就是当奥兰多说“邦斯洛普”时,在邦斯洛普的耳中,它同样也有着神秘的象征意义,它意味着分离和孤独,意味着在幽深莫测的大海上,他幽灵般地漫步于双桅船的甲板上。

在死亡的幻觉中沉浸了数小时后,有一只松鸦突然尖叫了一声“谢尔莫丁”。她弯腰拾起一朵秋日番红花,对有些人来说,这朵番红花就是“谢尔莫丁”这个词的象征。一片蓝色的松鸦羽毛旋转着穿过树林,飘落下来。她把番红花和这片羽毛一起插在胸前。然后,她高喊“谢尔莫丁”,这个词在树林里穿梭回荡,传到了他的耳中。而此刻,他正坐在草丛中,用蜗牛壳搭模型。他看见了她,也听到她正向他走来,胸前插着番红花和松鸦的羽毛。他高喊“奥兰多”,而这个词所包含的意思是(切记,当明艳的蓝色和黄色在我们眼里交相辉映时,我们头脑中的意象似乎也变得明艳了),先看到凤尾草摇摆晃动,有什么东西正穿行于其中;继而发现原来是一艘张满风帆的大船,悠悠忽忽地上下颠簸,摇摇晃晃,仿佛已经航行了整整一个夏天;大船颠簸起伏着,时而冲上浪尖,时而跌入浪谷,正端庄而又有点慵懒地驶过来,一转眼就巍然屹立在你的面前(而你则在贝壳似的小船里,仰视着她),她的船帆抖动着落了下来,瞧,在甲板上堆成了一摊,就像奥兰多此刻扑倒在他身边的草地上。

<small>悬挂在天边,闪烁着蔷薇花的色泽,</small>

所以,她愁容满面地站在起居室的窗前(巴托洛莫太太用起居室这个词来称呼书房了)。她已经顺应时代潮流,拖曳起沉重的裙撑。她从未穿过如此沉重、如此拖沓的衣服,还如此碍手碍脚。她再也不能带着她的猎犬,大步流星地走在花园里了,再也不能轻盈地跑上山坡,扑倒在大橡树的脚下了。她的裙摆拖曳在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上。一阵微风,就能将插着翎毛的帽子吹走。薄底的鞋子走几步就会湿透,满是泥泞。她的肌肉失去了弹性,她变得有点神经质,总觉得护墙板后面躲着贼,而且,生平第一次,她居然害怕在长廊上撞见鬼。所有这一切,都一步一步逼着她屈服于这个时代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都注定要与一位异性共此一生,相伴相随,白头偕老。她觉得,相互依赖,毕竟是一种慰藉。相伴着或坐或躺,甚至长眠不醒,也很安逸。纵使她过去多么自傲,如今也顺从了时代精神。而且,当她情绪低落、脾气古怪时,原先那无孔不入、蛮横霸道的刺痛,竟变成了悦耳的旋律,仿佛天使用雪白的手指在拨弄竖琴的琴弦,她的整个身心都沉浸在天使般的纯净和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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