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相对论 - xp1024.com
《凹凸相对论》


序 吵架是最好的情话 讲道理和耍流氓

说来惭愧,在最近的一次饭局上,我和首尔小姐绞尽脑汁地回忆我们能成为七八年朋友的根本原因。想来想去,发现除了吃饭我会抢着付账之外,居然只剩下一个,那就是吵架。

我们的友谊是如此寡淡,经常是一两个月不见,见了直接省略寒暄,就开始吵架。

为什么吵根本不重要,因为怎么吵才是关键。从冥王星探测器的历史到对面沙县小吃的经营瓶颈;从人之初性本善不善到最近碰到的新前台是不是个绿茶婊;从暗藏机锋到明嘲暗讽到明刀明枪再到一血反杀;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到崂山道馆……我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引经据典、言之凿凿地吵,只为了一个目标—说服对方。

当然了,这个目标从来也未曾达到过。绝大多数时候是用完最后一点儿口水,喝完三大壶红茶(夜宵的话会是啤酒),满足了双方和围观朋友的表达欲和倾听欲之后一拍两散,隔日再战。

我俩曾经讨论过,情侣到底为什么吵架?

你看到这肯定乐了,这不扯淡吗?男女吵架的理由那不海了去了—大到买车买房子,小到打翻了酱油瓶子,怎么能一句话就说清呢?

看看,幸亏我不用跟你吵。

在我看来,从本质上来说,男女吵架确实就只有一个原因,七个字:讲道理和耍流氓。

何出此言?

先不说我的结论。

其实,这世上的男人除了电视剧里的咆哮帝景涛哥哥,很少有人热爱和伴侣吵架,为什么?因为男人天生就是个怕麻烦的物种,凡事一旦变得有可能麻烦,男人们就会从心理上抵触和规避它。

和女朋友或者老婆吵架,那就是麻烦事儿里的战斗机。

看到这你又不乐意了(尤其是女孩儿),难道女人天生就爱和自己男人吵架吗?哎,我可没这么说。但女人也是有天生属性的,那就是—存在感。存在感就是:喂,我他妈还在这儿呢,你不关注我?而吵架,那就像是刷存在感掉线率最高的副本。

一个要存在感,一个怕麻烦;一个要关注在心口难开,一个觉得没事儿找事儿算什么鬼。一来二去,就变成了化学反应的极端形式:爆炸。

然后开始吵架。

所以,其实任何原因的争吵,都是殊途同归。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能最有效地避免这种吵架呢?

男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答案叫作:把事情说清楚。

男人的思维方式都是万事儿都能通过说清楚解决:我为什么不给你买这个包,说清楚;我为什么非得去你妈家过节,说清楚;我为什么今天在饭局上发火,说清楚;我为什么……反正,说清楚。

简而言之,男人的方法就是讲道理。

殊不知,所有的女人,从少女心到玻璃心,哪怕是海洋之心,最受不了的,恰恰是说清楚。

你现在跟我说清楚了?当时呢,以前呢?你死乞白赖追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你借我妈钱买房子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我一个黄花大闺女跟你上了床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清楚?你说啊……怎么说得清楚?

男人抓狂了:这什么跟什么啊?咱们不是在吵今天这事儿吗?怎么又说起跟这事儿屁关系都没有的事儿啊?

女人也抓狂了:我说这些怎么了?平时我忍你很久了我跟你说,这些事儿都是今天这事儿的根本原因,量变引起质变,罗马还不是一天建成的呢!

然后男人就暴走了:你能不能讲点儿道理啊?能不能就事论事!

女人终于忍不住放大招了,往地上一瘫:我不管!我不管!就是你错,你还装大尾巴狼跟我说这说那!你还来气了,你是不是还要动手打我?

得,女人的方法出现—耍流氓。

说到这儿,女读者们已经纷纷撸起袖子,磨刀霍霍向我开炮来了。别着急,这讲道理和耍流氓只是两个概念,不能全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也没有哪个更高尚。

我想说的是,情侣之间的争吵,其实源于两性本质需求和表达方式的差异。

在这个问题上,男人希望对事不对人,而女人必须对人不对事。

事实上,双方都一边讲着自己的道理,一边耍着自己的流氓。

要按我说,除了必要的沟通,真正的那部分吵架,不是最好的情话,大多都是说出口做不到的屁话。

这世上有大圣就得有妖精,有展昭也得有白玉堂。温暖的话留给她说就好。

序 吵架是最好的情话 冷暴力与热效应

瑟斯先生总能代表大部分男人的观点:男女为什么吵架?废话,那不肯定是女的找事儿嘛。

我无法反驳的一点是,女人的确比男人更热衷于吵架。很多时候,男人为解决问题而吵,女人为吵而吵。

我为男女吵架提取的关键词:冷暴力与热效应。

男人如果不想跟女人吵架,可以这样做:

1.千万别跟她讲道理。

2.千万别不跟她吵。

找你吵架可以有一千一万个借口,却只有一个理由:我觉得你不在乎我,于是用极端的方式引起你的关注。

显然,证明在乎的方法绝不是讲道理。爱情是一种多么强烈的感情啊!情和理是矛盾的,强烈的感情就是强烈的不讲理,这是女人的缺陷,也恰恰是女人的可爱之处。

所以,男人往往赢了理,伤了情。对愤怒的女人你妄想用道理摆平,可是把事情说得再清楚有用吗?我在生气呢!

道理不重要,态度好是王道。

她们的认知是:爱到一定境界你还有理智?你越有道理你越不爱我。

所以她们常说:“你对,你全对!但你不爱我!你不爱我还好意思讲道理?你什么态度!你竟然这么跟我说话!你吼我?你再吼我一句试试?你变了!我什么都不想听!我都哭成这样了你还觉得你对?我不跟你讲理,讲起来你完全没理!”

证明在乎的方法更不是冷暴力。

女人不怕吵架,最怕你不理她。吵架是证明感情的途径之一,你还肯认真听我发脾气等于你还爱我。别怀疑,这就是女人的混蛋逻辑—你怎么不说话啊!连架都懒得跟我吵了!你是不是开始烦我了!道个歉有那么难吗?怎么还不哄我?笨蛋,只要你认个错我就原谅你。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

乐观点儿看,吵架就像发烧,是两性关系一种免疫功能的体现,也是清除毒素的过程。然而发烧也要有个度—偶尔烧是调理,天天烧是绝症。

最后说点儿实在的,Guys,吵架了怎么办?

深情地看着她!

可以不认错但要认!

冲过去抱她!

哄她!

反复说你爱她!

再不行就强吻她啊笨蛋!

别嫌我肉麻,对女人来说,真正的和解是:嗯,原来你还爱着我。

01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友谊万万岁,万万不能睡

我有一对老友。

男的叫老久,用奇葩不足以形容。老久喜欢陈奕迅也擅长《最炫民族风》;迷恋高圆圆也爱苍井波多玛利亚;狗嘴吐不出象牙却写得一手好文章;情商智商双高却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他身披潮牌七彩锦,脚踩限量风火轮,是帅到爆表的怪咖,是憧憬“百人斩”的骚包,是残留可爱气质的混蛋。

跟这样伟大的男人做朋友,三观每天被轮奸几百遍,能顶住摧残的必然是同样伟大的女人。

这个伟大的女人吃饭必有汤,江湖名号“汤母”。汤母是我见过气质最接近艾薇儿的中国姑娘,皮肤比奶油雪糕还白,尖下巴,亚麻色长卷发,锁骨手腕皆有刺青。她静默站那儿时特别美,像魔幻片里的女精灵,但是她不能说话,只要她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破坏美感。她常年以老烟鬼的姿态吞云吐雾,声带嘶哑,表情浮夸,哭必动地,笑必仰天,一言不合,骂你老妈。

老久是文案,汤母是设计。搭档七年,好得穿一条裤子,经手的恶俗低能广告加起来能绕冥王星一圈。共同的事业目标是坑得客户没裤子穿。两个人像一艘飞船上下来的外星人,笑点高到没朋友,只有彼此在一起时才会哈哈大笑,在任何事情上都狼狈为奸。

老久家有几个臭钱,女朋友走马灯一样换,从白兔萝莉绿茶婊到御姐人妻学生妹,类型跨度比太平洋还宽广。汤母境况一般但也不闲着,她的男朋友只有一个类型,混混儿。而跟混混儿谈恋爱的唯一好处,就是外型上越来越像艾薇儿。

老久一直在甩人,汤母总是被人甩。

汤母每次分手势必拔刀相向,血溅五步,一场恶战后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站在街头昏黄的路灯下给老久打电话。然后老久飙车来接她,俩人一起骂混混儿祖宗十八代,七大姑八大舅四姥爷……然后宵夜,然后一块儿回老久家住,特别纯洁的同居,直到她找到下一个混混儿。

老久谈得长的女朋友都熟悉汤母,连环夺命Call的时候,老久总是正气凛然地说:“我和汤母在一块呢!”

有了这句话,女友们无比放心地挂电话。

汤母对此特别郁闷,有次撸串时问我:“姐大小算个美女,就这么没竞争力吗?”

我瞟她一眼不吭声,汤母是个极度缺乏观察力的女人。对有些男人来说,美丑不是问题,Size才是关键。老久的女朋友不论美丑胖瘦,个个前凸后翘,长腿大奶。汤母实在太瘦,乳房小得可怜,目测躺平就几乎没有了,摸上去和老久自己的应该没什么区别。

我问:“你那么介意干吗?不会喜欢他吧?”

汤母说:“绝无可能!”

我问:“何以见得?”

汤母说:“我表达感情的方式特粗暴,喜欢谁跟谁对着干,找茬儿挑衅折腾人。我对老久就不是,我特愿意跟他好好说话。”

在谈得时间比较短的女朋友的面前,汤母则以分手道具的形式出现。

老久一个电话:“汤儿,这个特难缠,赶紧来演我新欢。”

汤母立刻连滚带爬地去了,被老久揽一揽,气得大胸姑娘吐血。

我一直觉得,老久三生有幸,才修到汤母这样的朋友。他是普世价值观里最受贬损的那一类雄性—轻浮、冷血、风骚、花心、虚荣……凡是定义非好男人的词,几乎都能用在这货身上。然而在公共场合,但凡有人讲这货坏话(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汤母一定跟人家翻脸,结结实实地骂回去。

汤母父母早逝,跟着奶奶长大,外表硬得像坚果,里面却像一盆黏稠的糨糊—不讲原则、不讲道理、只讲感情。这种女孩受不了别人对她好,动不动就赴汤蹈火、两肋插刀,所以特别好骗。

我倒不觉得老久骗她,汤母跟我说过很多次,老久是对她最好的男人,可惜不来电。

我问:“哪里好?”

汤母说:“从来不叫我埋单,无聊时陪我说话,困难的时候帮我,我奶奶生病,他老借钱给我。”

汤母还说:“男人给女人钱,要么有企图,要么就是仗义。”

老久在汤母心里一等一的仗义。

2013年初,老久交了新女友,养了两条狗,据说是真爱,我们都不信,但是汤母信。汤母说,这回老久动真情了,连才情都被激发出来,那一阵儿文思如尿迸,不但文案出色,还接了个专栏写。

汤母发了疯地欣赏他,将他的每一篇文章倒背如流。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女友与狗是老久专栏的主要内容。他笔下,女友才貌双全,爱犬贤良淑德。

到了夏天,老久却失恋了,女友带走了萨摩耶“Google”,把金毛“百度”留给他。不怎么失恋的人,失起恋来惊天动地。我们从来没想过,酒量大成老久那样,居然可以每晚都喝挂。我们送他回去,豪华的公寓脏得像垃圾场,地上随处可见空的啤酒罐,沙发上堆着满满的脏衣服,东一件西一件,茶几上是旧报纸和吃完没扔的饭盒。空气不好,令人窒息……饿疯了的百度差点儿扑倒汤母,不仅狗瘦毛长灰头土脸,而且明显被关得太久,超级神经质。

老久大喊:“琪琪,冷静!”

汤母吃了一惊:“琪琪不是你EX(前任)的名字吗?”

老久继续面红耳赤地大喊:“说走就走,狗都不如!改个狗名羞辱羞辱她!”

汤母后来说,这句话太他妈感人了。

就是这样,汤母的笑点可以高到没朋友,泪点可以低到没观众。

那段时间,汤母相亲认识了一个正经男,感情稳定,可她每天出来陪老久,帮他收拾房间、洗衣服、换床单、做饭……

老久清醒时呵呵笑着说:“这是怎么说呢?没想到你还有这一面。受宠若惊啊,大可不必啊,你太仗义啦,不好意思啊,我太感动了,我请你吃饭啊,付你工钱也行……”

一周之后,不再说请客。一个月之后,感谢的话变少。又过三个月,卫生没搞干净老久是要发火的。

终于有一天,汤母打电话给我:“我和老久睡了。”

我一点儿也不意外地说:“你完蛋了。”

汤母叹气。

我问:“你们现在什么关系?”

汤母说:“我没问。”

轮到我叹气:“没问清楚就睡?”

汤母说:“我主动的,他喝多了激我,说哪怕我在他面前脱光,他都不会有反应。”

“然后呢?”

“然后我就脱光了啊。”

“再然后呢?”

汤母静默片刻:“再然后你可以去看A片。”

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汤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老久家楼下接她。她披头散发地拖着行李箱,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瘦成一把骨头。

我说:“走吧。”

她说:“我听你的,每次都想问清楚。”

“他怎么说?”

“他说我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我点头:“这不说得很清楚嘛。”

“可是我想做他女朋友啊……”汤母哭了。

那天晚上我陪着她,骂遍了老久祖宗十八代。

2014年底,汤母要结婚了,新郎是个工科男,常年把衬衫扎在裤子里,少言寡语,貌不惊人。汤母洗了刺青,黑头发清汤挂面,像没发育完全的女高中生。我把老久问我“该不该来婚礼,该不该随份礼”的微信给她看。那一刻,汤母的眼神失了焦,过了很久才说:“别叫他来。”又问我,“他结婚了吗?”

我说:“没呢,跟以前一样。”

汤母说:“别叫他来,我怕我想跟他走。”(妈的,写到这,我都有点儿想哭了。)

汤母又说:“你知道吗?最坚韧的爱不是仰慕他牛逼,而是明知道他混蛋,却依然爱他。”

昨天打电话给汤母,跟她商量写故事的事儿,汤母说当然可以,不过要把她的至理名言写进去。

我问什么至理名言。汤母说:“男人不能和丈母娘打麻将,女人不能跟好朋友上床,这两件蠢事儿就一个结果—必输无疑。”

半暖的友情刚刚好,半暖的爱情却不够取暖。

我一直在想,性这个字应该是女人造的,所以是心字旁。就像书上说的:“你只有通过女人心底才能到达其他地方。”

所以友谊万万岁,万万不能睡!

01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一直以来,和首尔小姐的争执都不是因为大是大非,我也始终认为,感情里没什么对错可言。但今天的选题一出,我就知道自己的观点必然是众矢之的。

以首尔小姐为代表的无数姑娘把“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这句话简单地理解成了渣男的座右铭,其实它又何尝不是各色“婊”们的贞节牌坊。

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得有一男和一女,他们才叫“狗男女”。

这个上床这个事儿来说,首尔小姐感觉这就是男人的原罪。女人们就是天然的受害者,她们饱含热情,她们付出身体,她们……被始乱终弃。

可拉倒吧,都是成年人,谁比谁傻多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一个精虫上脑,一个欲壑难平,干柴和烈火,谈谁高尚有意义吗?

你不眉来眼去,他能顺杆往上爬吗?

比投入?你喊得大声,他还得考虑姿势呢!

结果可好,爽完就翻脸,要了身体还要灵魂还要定性,这不是无缝的蛋,这就是一女混蛋。

这城市每天那么多一夜情、N夜情,我就不信没有姑娘因为自己喝大了、失恋了或者仅仅是缺乏性生活了,跟个陌生男人上了床,早上会尴尬无比的。

假如这男人非拉着你要问明白他的属性,你怎么说?

给了钱人家是牛郎,不给钱人家要当你新郎,你愿意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首尔小姐吐槽我有一句惯用的开场白叫作:你不懂女人。

这不废话吗?

你是女人,你要再不懂女人,除非是泰国回来的。

有来有往,我的第二个观点就叫作:其实你也不大懂男人。

你说性和心相关,那是扯淡。和心相关的只有心肌梗死,男人的性,只和肾相关。

你又说了,没有爱怎么能做爱?又错了,不能做爱只因对象太难看。

关于这句—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我觉得倒是极温情的话。

可以上床,说的是你作为女人的吸引力。好朋友,说的是你作为朋友的信任感。

姑娘们不用看到这里就把书扔了,怒斥我不要脸。

要我说,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这就是极好的例证。

女人对关系的界定很关心,你是把我当好朋友还是女朋友,还是炮友,还是……

男人对关系的进展很关心,我俩是能聊天打屁,还是能亲嘴儿打炮。

不懂这个,别说你懂男人。

我的第三个观点叫作:看得上,也要放得下。

在男女关系里,占有是关键词。

不能因为成了朋友,就想成好朋友。同理,不能因为上了床,还想做知己。想要的太多,就没了自己。

开始一场以貌取人的邂逅,就得承受你是个炮友的节奏。任你是清纯少女还是良家少妇,别人是小鲜肉还是帅大叔,看对了眼,就别觉得上错了床。

想起2009年有一部极爱的电影—《在云端》。说的是裁员专家瑞恩是个工作狂,每天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解决麻烦。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极为擅长,生活却略显无趣。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攒够1000万英里飞行航程成为白金会员。

在遭遇职业生涯瓶颈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机场邂逅了同样是空中飞人的亚历克斯。两个人不断偶遇,然后激情约炮,后来干脆提前选地点幽会。在这个过程中,瑞恩也在逐渐改变,单调的价值观逐渐变化。然而,当他鼓起勇气向亚历克斯表白心意的时候,却发现亚历克斯早已有了家庭,自己只是她生活中的调剂品而已。

故事的结尾,瑞恩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白金会员卡,却发现它其实对于自己并没有什么意义。

我想说的是:

第一,瑞恩代表了绝大多数男人。他们设定某个目标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没目标,尤其对于男女关系,不会边要上床边想上位,要个说法的时候,一定是因为爱,而不是做爱。

第二,亚历克斯是个真正聪明的女人。这种聪明是对情感和理智的界定,而不是基于男人希望的聪明,更不会是一句苦苦哀求的名分。

第三,做不了炮友,那就放手。

其实黄霑不是早教你们唱过: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你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

这不是托词,是现实。

02 关于前任,没有攻略 别恨你前任,怪自己太笨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师妹双双小姐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在微博上看“我的前任是极品”这个号里的段子。

看到自己乐得不行的,就分享给我。

我很想吐槽她,你他妈看什么号不行,非看这个,看就看了,还非拉着我,知道的我是你朋友,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子就是那个该被千刀万剐的前男友。

不过我忍住了,因为我晓得,双双小姐之所以成了这样,就是因为她有若干位堪称人间极品的前男友。

双双小姐高中的时候,谈了第一个男朋友刘明。高中嘛,大家都晓得,高考在前面虎视眈眈,谈恋爱就像抱团取暖,分散些压力,是自己最当真事实上又最不当真的爱情。

双双小姐和小男朋友也没什么特别,无非是她在操场看漫画书的时候,心猿意马地看到了正在心猿意马地盯着她三步上篮扭了脚的他。

那就谈呗。

上学一起,放学一块儿,推着自行车聊些大家都看不到的未来,然后在转角打个Kiss回家。

那时候的恋爱就像逃课,没人管的时候逃得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反而是被老师和家里虎视眈眈的发现,才越发变得有意思。

很快,老师和家里就发现了端倪,勃然大怒。

双双成绩靠前,是重点班的好苗子;刘明除了会三脚猫上篮,其他就会打架翘课加赌博,是黑名单上的头名。当然要划清界限,严惩不贷。从此,双双她爹就在门口等着接她放学,上学她妈一步不离送到学校门口。但这反而成了催化剂,让这段原来搞着玩儿的爱情变成了伟大的革命事业。

事实证明,老实孩子玩儿起来更疯,双双干脆趁着周末父母加班把刘明带回了家,俩人开始还有些拘谨,后来干脆就躺在床上搂搂抱抱起来。年轻人,燃着了火还了得,俩人摸索着就把事儿办了。

刘明这熊孩子的奇葩在于把双双的第一次拿了还不够,顺便把双双爸放柜子里的两千块钱也拿了。

事情很快暴露,双双哭晕在厕所,双双的父母也被双双气晕在其他地方。

双双的第二段恋情是大学二年级开始的。对象是摇滚乐社团的,叫文景。

文景一点儿也不文静,跟于谦老师一样的爱好,抽烟、喝酒、烫头,烫的还是大波浪,英文一句不会但文着一身“let it be”“fuck”,穿着破得屁股瓣儿都露出来的牛仔裤,背着把二手贝斯满校园晃悠,属于“兜里穷得叮当响,但脸上刻着我有梦想”的那种人。

双双上一段感情受伤严重,缓了小两年,一直不敢再谈恋爱。

她是在校园晚会上认识的文景,觉得一个五音不全的人还能这么努力还要玩儿摇滚还是蛮拼的。

文景跟双双从不谈现在,都是谈以后。

“我跟你说,人活一口气,摇滚就是我的生命。”

“以后要成张楚。”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窦唯。”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崔健。”双双说:“嗯嗯。”

“以后要成瑞奇·马丁。”双双说:“嗯,嗯?那个……瑞奇·马丁不是唱摇滚的。”

“不是吗?哦,这不重要,反正我会出名的。”双双看着他不羁的样子,眼睛里有了小星星。

她属于一恋爱就全身心扑入的。从此上课帮他做笔记,下课帮他带好饭,晚上看他排练半小时,吹三个半小时牛逼,然后买好啤酒给他吹累了喝。

文景家里家境很一般,没遇到双双之前,常常到了月末就断粮,得靠跟食堂师傅聊摇滚梦想换肉夹馍或者躺着冬眠混到下个月。

双双每个月这里扣点儿那里省点儿,衣服很少买,化妆品基本不买,过得像个男孩子就为了给文景吃点儿好的。

即便这样,文景还嫌弃她让他长胖了,不够摇滚了,这样不好。双双总是嗯嗯回答,然后下次还是按时给上午从来不起床的他送中午饭。

之所以如今双双一看《致青春》这种别人哭得稀里哗啦的青春片儿,她就吐得稀里哗啦;一看《中国好声音》有嘉宾说音乐就是我的生命,她就控制不住要砸电视机。

因为她的大学青春就毁在号称“没有音乐就会死”的文景手里。

双双跟文景谈了一年半,文景从来没有给双双买过一样东西。双双喜欢机器猫,文景在她过生日的时候在门口地摊给她买了个十块钱的,猫嘴都是歪的。文景振振有词:你家里条件那么好,反正我买什么你也看不上,是个意思就得了。双双告诉我,就连这十块钱,还都是她赞助给文景花剩下的。

后来,文景就去了一次外地演出,回来公然挽着个风骚小女主唱,对着肝肠寸断的双双,轻描淡写地说:“双双,音乐是我的生命。你很好,但是我还是想找个玩儿音乐的。”

双双再次哭晕在厕所。

之后的几任,时间更短,恋情失败的理由各自不同,但选的人类型大致一样,都是看起来坏坏的,实际更坏的。

双双哭瞎了眼也想不明白原因。

而要我说,你是什么人,你就有什么样的前任。

前任就像一个水坑,溅过一脚泥水,下次就该晓得绕着走。

而双双这类姑娘,每次路过都必然要踩一脚,溅了一脚不行,必须溅得浑身湿透还问为什么水坑里总有水。

妹妹,因为那是水坑啊!

全情付出没有错,但要选对人,你的极品前任们代表了你的终极品位。

别恨你前任,怪自己太笨。

02 关于前任,没有攻略 谢谢你让我变得更好

没人能教会你恋爱,也没有人能告诉你如何处理情感问题。这场两性之间的战争游戏,是冬日的暖阳,夏天的冰雹;是晦涩的小说,朦胧的诗;是倒不干净的马桶,刷不白的墙。

而过去像无法归零的计分器,怎么按都是功亏一篑的败局,EX像调皮的叛军,无论你怎么躲,都永远跟着你,还会冷不丁蹦出来摇旗呐喊,让你分分钟又回到十面埋伏的境地……

<er h3">1</h3>

他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除老公之外谈的最久的一个,十九岁到二十四岁,用尽我最好的五年。

我们开始得有些不堪,因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N的女朋友,春节时我和N闹分手,同学聚会都不想去。

那天下雨,他推着自行车在楼下等了我半个小时。

见面时,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去N家吃个饭,他妈就看出我好强,说我以后会欺负N,不让我们谈恋爱了。”

他说:“你本来就好强啊。好了,别哭,回到学校你们就会和好的,现在跟我出去玩儿。”

我说:“可是太难过了,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爸那辆老式自行车比较破,他说两个人都坐在上面车会散架,就让我坐在后座,一路推着我。

他个子不高,在前面走得很吃力,雨丝在他头顶飞舞,我看着他的背影奇怪的念头飞闪而过:“OMG,这骚年!不会对我有意思吧?”

开学一起从芜湖坐火车去北京,我说你有十五个小时做决定,跟不跟我好,我这人绝不拖泥带水,你要是不跟我好,朋友也别做了。

他说:“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N。”

我说:“是他要和我分手的。”

他说:“如果没有我,你们也许会和好。”

我说:“没有你,还会有别人,反正你只有十五个小时。”

后来,我们就坐在卧铺走廊的座位上聊天,看窗外风景飞驰。他问我,你以后的目标是一个月挣多少钱?我说,废话,那当然越多越好。他问,大概多少?我说四千吧,有四千就满意了。

嗯,可爱的2003年,我用一种壮志凌云的表情对他讲,我的人生目标是每个月挣四千块。

他笑笑说,我也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

下车时,他牵了我的手,说如果非要负一个,希望负的不是你。

因为我,他和割头换颈的兄弟N,很多年不来往。

<er h3">2</h3>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少年老成。大部分时候都是我说他听,我的学校离他的学校有三站路的距离,我总去找他,因为喜欢北京大学的环境,每次走在未名湖畔,都想他妈的高中时我为什么不更努力一点儿!

北大食堂的菜也比我们学校的好吃,他一般打三个菜,一荤一素推到我面前,自己吃白菜豆腐,说一顿都离不开豆腐,因为营养好。所以,我记忆里他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豆腐,其他一样儿也没记住。

我很馋,想吃肯德基,我没钱,他也没有。夏天,毕业生搞跳蚤市场,我心生一计,去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手链,混在里面摆地摊。他说,这你都干得出来?我说怕什么,又不是卖淫。

摆摊的时候全靠我吆喝,来来回回老有同学叫他的名字,他把头埋得很低,然而一直陪着我。

赚了钱,我们去吃肯德基,还看了电影。

他说:“我再一次对你刮目相看。”

我说:“劳动所得,光荣之至。”

他笑:“没见过比你还爱钱的人。”

我说:“你这么说就是在羞辱我了,谁不爱钱啊真可笑!没偷没抢的。”

他认真地说:“我这是在夸你呢。”

<er h3">3</h3>

在一起没干过什么浪漫的事儿,因为他根本不是浪漫的人。

他们班组织去古北口爬长城,其他情侣都手牵手,他没这个意识就算了,还跟同学说:“你看我女朋友爬得多快啊,比男的还彪悍。”

我非常生气,一路给他脸色看。

后来下山,他挠挠头说:“为了赔罪,背你吧。”

尽管大学是我最轻的时候,但仍然有一百斤重,他背着我呼哧哼哧,两条腿直打战,我看他那么狼狈,气消了一半。

回到农家院,他打了一盆热水来给我泡脚,我把脚伸进热水,不知怎么眼眶也热起来,眼泪滴滴答答落在腿上。

他说别哭了,下次爬山一定拉着你行吗?

大四那年情人节,他买了一对银戒,一只猫一只老鼠,老鼠是女戒,他演技拙劣地把戒指往我手上套,我小时候生冻疮,手指无比粗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依然没有戴上,弄得两个人都很尴尬。后来我只好戴那只猫的男戒,老鼠的戒指他买了一根假项链穿上,让我挂在胸口。

他说:“本来想猫捉老鼠降住你,可惜没得逞。”又说,“等一月挣四千,项链换成金的,戒指换成钻的。”

我听这句话时,是真的相信,我相信他说这句话时,也是真的这么想。

<er h3">4</h3>

我们俩几乎没有共同爱好,我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性格也南辕北辙。他宽容而温厚,而我本性悲观,对人对事都很刻薄。

毕业时,我们都没考上研究生,说好再考一年,于是在后八家租了个单间,跟人合租。二房东是一对夫妻,水电费平摊,那女的特别抠—嫌我洗澡的时间长,浪费水。规定空调不能开一夜,浪费电。她是我见过的除我妈之外最节约、最絮叨的女人,我的性格不能受制于人,老跟她吵架。每次吵,他都帮别人,而我是一定要赢的,最后二房东被我气走了。

大房间空出来,我们根本承担不起房租。

他说:“你看,有时候你以为你赢了,其实节约一点儿有什么不好呢?”

我说:“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懂,可我就是学不会。”

不久,住进来两个男的,和我一样浪费,水电费飙升。

那时候太穷了。

我去教英语课,在非常偏僻的地方,每次八十块,来回五个小时,倒无数次车。

现在回想我曾经那样挣过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累,经常发脾气抱怨。

他不理解,说:“有房租也有饭吃,为什么不安心复习,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而且也没多少钱呀。”

我仔细思考过他的话,不无道理,但是没用。我就是这样的人,特别需要钱,特别贪心,看到什么都想买,我无法像他那样,窝在一个小小的出租屋里上自习。

所以我放弃了复习,去上班,运气还不错,因为一个意外的机会进了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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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买名牌护肤品和名牌香水,学会了打肿脸充胖子,装扮得人五人六。

结果当然是钱越来越不够花。

有一次公司搞orkshop(研习会),我想买套好点儿的正装,他那时候做兼职挣了点儿钱,我们俩去逛商场,一看价签都傻了,最便宜的也得一千多。

回来的路上,我们闷头坐公交,一路无话。

下车时,我说:“以前从没觉得生活这么难。”

他说:“难不难,看你怎么想吧。”

这句话让我崩溃,大哭起来,我说:“你什么时候才能挣到四千块呀?”

那一年,他又没考上,他想考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真的太难。

他垂头丧气地找了一家私企上班,老板是个暴发户,素质很差,他留下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工资一个月四千。

我参加过他们公司的一次聚会,看着他一个北大毕业生给那些粗俗的老板端茶倒水,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我说:“你别在这干了。”

他说:“先挣点儿钱再说吧,我不想你太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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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性格特别尖锐,像一把出鞘的剑,锋芒毕露,弄不好就想摧毁一切。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性格里没有极端的那面,对人很豁达,对生活很乐观。

可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运气不太好,我顺风顺水,他做什么都不得志。

他好几个同学在金融业混得风生水起,可他就是碰不到好机会。

我们去水西庙算命,解签的说我命势太硬,永远压男的一头,自己未必有什么成就,但跟我在一起的男的更没成就。

他听了就笑,说难怪水西庙香火不旺。

可我特别相信这条签文,心里总有疙瘩,不想变成他的软肋。

他妈不喜欢我,理由跟N的妈妈一样,觉得我太要强。我每次到他家,我都小心翼翼,不能化妆,不能染头发,不能戴耳钉,不能大声说话,卑微得不像我自己,特别不开心。

那时候,我已经一个月挣五千了,特别努力。我总觉得,这种偏见不应该出现在我的爱情里,可是没想到,就是不能幸免。

我知道妈妈们是对的,可我不愿意承认啊。

<er h3">7</h3>

我们一起养过一条土狗,在五道口的小摊贩那儿买的,所以叫小五。我不但完全没有养狗经验而且还怕狗,只会远远地指挥他给狗喂食洗澡抓痒玩闹,咯咯咯笑,但是从不靠近。

我们白天上班前紧闭卧室和厨房的门,把狗留在客厅,晚上回家他要拣一圈一圈的狗屎,然后清洗地砖,有一次回去晚了,我们发现小狗饿极了,竟然在吃自己的屎。

我神经衰弱的毛病严重,睡眠一直不好。自从有了狗,半夜不敢起来上厕所,总要叫醒他陪我,他耐着性子顶着瞌睡陪我穿越客厅,而我则蹑手蹑脚,唯恐狗冲出来惊扰我。事实上,狗也确实窜到我脚边几次。我总发出凄厉的尖叫,令他忍无可忍。

他问:“你知道你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我说:“不知道。”

他说:“你特别喜欢较劲儿,跟所有人较劲儿,跟自己较劲儿,跟狗也较劲儿。”

我特别愤怒,这世上所有人都可以揭穿我,唯独他不行。

我们频繁地争吵,我忍不住对他冷嘲热讽,他说我是神经病。最激烈的一次,我歇斯底里,用高跟鞋跟敲破了他的脑袋,那是一只绿色鞋跟、特别尖利的高跟凉鞋,因为敲过他的头,我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那只鞋的每一条花纹。

他当时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他冷冷地说,你心理残缺,你对生活不满意,全世界都欠你的,可它就是不想还,你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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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公司招人,那里的广告环境更好,我想去闯闯,又舍不得他。

我不会要求让他跟我一起去。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我觉得这种事儿看别人意愿,我从没反省过自己的态度,在别人眼里,是不是有点儿不在乎。

我的心里只有自己。

那天晚饭,我买了三个包子,放在厨房,先进卫生间洗澡。

我跟自己玩了个奇怪的赌局,他如果吃两个包子,给我留一个,我就去上海。如果他只吃一个,给我留两个,我就留下来。

我知道很荒谬,别问我为什么,我如果知道,当年就不会那么做。

他大概饿了,吃了两个包子,我跟他说了我去上海的决定。

他坐在厨房的桌边全身发抖,说:“我那么爱你,你要离开我,拿一个包子当理由,这他妈的是个笑话吗?”

他很少说脏话,我心里特别难受,泪流满面。

然后,他说了我最不爱听的一句话,他说:“哎,你是不是真的有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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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上海三个月后,他跟来,拿了一捧花等在我住的小区门口,说他想了很久,还是舍不得我。那是他第一次送花给我,那天我们挺高兴的,去吃了西餐,还喝了红酒。再后来,没什么特别的事儿,爱情莫名其妙地消失,渐渐地无话可说。

分手那天,下着大雨。

他撑着一把黑伞,站在地铁口等我,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扎在黑色的西裤里,而我那时候接触的人里,没有人这样穿衣服。

我递给他一个袋子,里面是优衣库的t恤和裤子。我说:“这是我刚刚知道的一个牌子,觉得很适合你。”

是的,我知道很可笑。然而时光不能倒回,那个可笑的我就这么实实在在地存在过。

我们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是韩国烤肉。

他送我的礼物是在八佰伴买的一副耳线,很贵。

他说:“我从来没送过你什么好东西,这应该是最贵的一样了。”

我说:“你送我的最贵的东西,在我心里。”

他说:“我经常看你的博客,写得真好,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

我说:“一定。”

分开时他很用力地抱我。

我哭着问他,你不是说过要娶我吗?

他也哭了,说,对不起,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一句大话。

我说,没关系。

我们都很想到天荒地老,可惜时间太长了,大家都等不到。

和他分手以后,有一个叫Rachel的姑娘加我MSN,问,你是不是喜欢喝冰红茶啊?

我说你怎么知道?

她说你前男友告诉我的,我们现在在一起,我不喜欢喝冰红茶,他老是给我买冰红茶。

我说,是吗?连我自己都忘记了。

<er h3">10</h3>

分手以后,一直能从别人那儿听到他的消息。

知道他娶了个漂亮的老婆,有个可爱的儿子,为他高兴。

2011年,我们共同的好友因白血病去世,我在办公室哭得差点儿晕倒。

给他发了分手后的第一条短信,我说我心里太难受了,没办法面对这种事儿。

他说,我马上去北京,你别来了,我会替你献上花圈,转达心意。

我说,谢谢,祝你幸福。

他说,祝你心想事成,祝多乐健康快乐。

多乐是我儿子的名字。

2012年,我出了第一本书,发短信给他,说,送你的新书,一块寄到ZP那行吗?

他说,太好了,我老婆是你的读者呢。

我在那本书的扉页写道—送给老同学KY,祝你永远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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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一段爱情不是以悸动和甜腻开场,又以伤害或淡忘结束?

最后我们才明白,淡忘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听很多姑娘说过前任真是个极品之类的话。

我要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的前任是个特别好的小伙子,可惜我配不上他。

分开七年了,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脾气改了不少,还是喜欢说脏话,挣钱不多,烦恼不少,还在写书,但是不再做梦。变得脚踏实地,神经病也好了很多。

至于好强,这辈子都改不掉,因为好强把你给弄丢了,所以更希望能干出点儿名堂。

因为你,我变成了更好的我,而你肯定还是那个特别好的你。

最后,要对你说,作为一个好强婊,希望所有认识的人都混得不如我,但你一定要过得比我好啊。

一定。

03 爱到无话可说 爱是和你在一起,说许多许多话

飘零作归宿,爱无法解读,有些话不说是因为于事无补。

2008年,我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忙得昏天暗地。有一阵工作不顺,又失恋,生活无法自理,过得连猪狗都不如。

大概是电话打得少,我妈选了一个周末搞突然袭击,一进门就看见屋子变成了垃圾场,脏衣服堆叠,吃剩的盒饭没扔,碎照片撕了一地,她心爱的女儿躺在床上像一条死狗。

我妈问:“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我不出声。

我妈问:“出了什么事情?”

我不出声。

我妈问:“他怎么没来看你?”

我捂着被子呜呜呜哭。

我说:“妈妈我好想死啊。”

我妈一下子慌了,也哭着说:“你不要吓我……”

从小一起长大,恋爱五年,即便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是已经习惯。失恋像伤口粘着纱布,一撕就皮开肉绽,痛得钻心。

分手的原因,就是无话可说。

他在浦东工作,住在浦东,周末来看我。而我要么加班,天天盘算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升职;要么趴在电脑上写稿子,给无数杂志投稿,做梦都想当个作家。

至于升职或当作家又有什么了不起,没有仔细想过。

很多人都是这样,撒开两腿奋力奔跑,不知道跑向何处,但是停不下来。

偶尔出去逛逛,总觉得很累,话都不想讲,沟通仅限于事务性对谈。

吃什么?

都行。

饱了吗?

饱了。

想看什么电影?

随便。

吃爆米花吗?

嗯。

没有牵手的欲望,也不睡觉。背靠背玩儿电脑,我在寂静的夜里噼里啪啦地敲击键盘,他默不出声,像一团空气在我身后,一直以为他在玩儿游戏。有一次,起来喝水,瞥一眼屏幕,突然发现他在翻看我的博客,心里猛得痛了一下,像遭遇雷击。

因为好强被team leader(小组领导)整,情绪更坏,拉着创意部几个同事喝酒发泄。有一个是我很好的朋友,叫浩瀚,像哥哥一样无话不谈,他特别沉稳,懂道理,分析问题像心理专家,又帅又风趣,所以什么话都愿意跟他说。

一起骂team leader的娘,聊得兴起,勾肩搭背。

我不知道有个多事的朋友发了信息给他,说我在哪里哪里,心情不好。

也不知道他一直站在外面看我,隔着烤肉店的玻璃,看我手舞足蹈。

浩瀚先发现他,说:“呀!你男朋友怎么在外面?”

我吃惊地跑出去,那天特别冷,他的鼻头冻得通红,而我多喝了几杯,脸也通红。

他很生气,却微微一笑。

我问,你怎么来啦?

他不说话。

我说,进去一起吃饭吧。

他说,不了。

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说,进去干吗呢?反正你对着我永远无话可说。

我慌乱地解释,那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静静地看着我问,为什么我不能是你最好的朋友?

这句话我记在心里很多年,每每想起来,特别难受,跟那天站在饭店门口一样难受,很多年后才明白,这种难过叫作无力感。

知道应该伸手,也知道伸出手会什么都抓不住。

所以我们分手,谁也不找谁。

梦里常回到开始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等他,见面有说不完的话,那时候我们跟所有相爱的人一样,喜怒哀乐都不隐藏,每一件小事都可以分享。

那些琐碎的、细枝末节的交流,像时间长河里的斑驳光点,一开始星光灿烂,最后无比黯淡。

话题被时间偷走。

交流的欲望被时间偷走。

倾诉的快感被时间偷走。

相对无言的耐心也被时间偷走……

时间就这点可恨,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然而无论怎么努力,就是回不到当初。

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泪洗面,但是咬着牙不打电话。

终于有一天半夜,手机在写字台上猛震,有种预感是他,连滚带爬去接。

接通之后,沉默长达一分钟。

最后他说,最近好吗?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一瞬间泪水决堤,却依然无话可说。

他是我们县城的理科状元,北大毕业,他妈一直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嫌我不够优秀,又说我单亲家庭性格孤僻……我绷着一根弦,天天对自己说,要努力啊!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恍然大悟,有些事情再努力都没用。

完了就是完了。

妈妈留在上海照顾了我三个月,我把自己搞得更忙,起得比鸡早,睡得比小姐晚。

凌晨回家,妈妈永远在等我,默默地端茶倒水,热饭热汤。

我和颜悦色的时候她会问,真的不能和好了吗?

这时,我的无名火总会瞬间点燃,要么甩脸子回房间睡觉,要么怒气冲冲发一顿牢骚。

最常说的一句,你知道什么啊?!

还有一句,别烦了行吗?!

有一次,我轻手轻脚进门,发现她坐在台式电脑前睡着了,老花镜挂在脸上。

屏幕闪烁,妈妈在看我的博客,那些文字颓废又绝望。

还有一次,我被噩梦吓醒,口干舌燥,摇醒熟睡的妈妈说,妈妈我渴。

妈妈问,要喝水吗?

我说,冰箱里有罐头吧,我想吃罐头。

妈妈一骨碌爬起来,去厨房弄罐头,找不到起子就用菜刀撬。

罐头没弄开,手背切开一块肉,菜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我冲进厨房,妈妈的手血肉模糊……

我哭着陪妈妈去看急诊,路上一直揽着她的肩膀。

妈妈摸摸我的脸说,别难过,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我泪如泉涌。

妈妈说,你这么努力,以后会越来越好。

妈妈又说,还会有人对你好的,你以后会很幸福。

周末,大姨来上海看妈妈,妈妈特别兴奋,缠着大姨聊天,聊一夜,说她在上海的生活。她这三个月无事可干,看电视剧快看吐了,出门买东西,不认识路,上海话听不懂,遭遇白眼与冷遇。说她担心我爸爸,店里生意忙,怕他一个人照顾不过来。说她也特别想我妹妹,担心她的学习,但是因为要陪我,只能辜负他们……

我才知道,妈妈在上海的这三个月,比坐牢还难受。

我以为忙起来时间过得比较快,却忽略了妈妈度日如年。

大姨说,她又不用你陪,你在这里干吗?起不到作用自己还难受。

我妈说,我就想和她说说话。

有一类人,小时候把心里话写进日记,长大后把心里话打进电脑,对着屏幕倾诉,对陌生人倾诉,对朋友倾诉,唯独不对亲人和爱人倾诉。

我是这一类人,但爱是无话可说吗?

我不这么想。

事实上,我多么渴望有个无话不谈的人。我们睁开眼睛有话说,闭上眼睛有话说,吃饭时有话说,看电影时有话说,接吻时有话说,打架时有话说,高兴时有话说,受伤时有话说。

最好,连梦里都有话说。

所以,那些曾经想和我说说话的人,对不起,谢谢你。

爱是和你在一起,说许多许多话。

这是我现在的想法。

好像已经晚了,又好像并不晚。

03 爱到无话可说 爱是无话可说

那天难得在家,帮我妈打扫卫生。我爹的电话就来了,言简意赅,说晚上有人叫喝酒,我妈嗯嗯两声,就挂了。

我问她,你也不问问跟谁?

她不在意地说,那有什么好问的。

我乐了,你俩现在一个月说的话还比不上以前一天多。

她白了我一眼,哪儿那么多话说,心里有就好了。

我妈是个生活哲学家,“心里有就好了”,这话说得真好。

在“鸡汤文”的排行榜上,最香的莫过于《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爱要大声说出来》。

逻辑很简单。

先来论据:以一对夫妻为例。两个人基本就像俩哑巴,没事就顾低头玩儿手机,从来不说话,结果小事积成大患,一拍两散。或者反方向来一个:以另一对夫妻为例,基本俩话唠,上个班出个门告别半小时,有前戏有高潮,最后还来个亲吻拥抱。

然后来论点:中国人爱情不幸福,是因为说得太少,美国人每天都会跟自己的爱人说若干遍我爱你。

再然后煽情:人生在世那么短,夫妻之间要多说话,没有沟通的爱情是不会幸福的。

最后,结束。

众姑娘看完,再看看躺在床上玩儿LOL(英雄联盟),对自己爱理不理的男朋友,简直就像看到了未来十年的悲剧夫妻生活。

先点赞,再转发,放下手机,开始吵架。

你看,多有效,立马就有话说能沟通了。

吵个天翻地覆,过到海枯石烂。

小时候的印象里,我爹和我妈真是有很多话说。开场基本是单位的事儿,说起对某个项目或者某个人的看法。然后开始说各自的观点,然后说服对方按照自己的观点理解问题,然后从这个问题引到我们家的问题,然后吵架。最后不欢而散。

记得从第一篇文章起,就说到男人和女人的差别。

女人要感觉,男人要道理。这注定了爱人之间的对话逻辑。

如果意见一致,寥寥数语就心领神会。

如果意见不一,男人就试图说服女人,女人则试图表达我不要道理,我要你理解我。

男人诧异怎么能不管道理呢?什么事儿都是有道理的啊!

女人也诧异,我是跟你过一辈子还是跟道理过一辈子,这事儿说赢了我,就那么重要?

男人更诧异,不是啊,这关跟你过一辈子什么事儿啊,不就是聊吗?

女人生气,不光这个事儿,上次那个事儿,上个月那个,还有去年那个,都是这样。

你看,有错没错,吵了再说。

开始是为了个毫不相干的人吵得热火朝天,结局是吵得太久忘记了为什么而吵。

周而复始,话倒是挺多,大部分都是颠过来倒过去的废话,却造成了关系的紧张。

还好在我们家,哥天生冰雪聪明,每每开始撒泼打滚,引起他们注意力分散,要不然依着我爸妈这俩暴脾气,这家早吵翻了。

我当然不是说所有沟通都是争吵。

每一段恋爱都是从看对了眼开始,恨不得分分钟都能在一起,除了上床。也就是说话能表达爱意,抱着电话来回往复说上十几遍同样的话,打到手机发烫都不肯撒手。

当然,这都是非正常的。仔细想想,好像说了很多,但其实跟话题都毫无关联,无非一句我爱你。

然而,这样的热度总会过去,过去后就该开始挑刺了,以前那些看起来毫无瑕疵的地方都是因为举着美颜相机看的,而现在,他脾气不好,她太矫情;他其实没钱,她卸了妆也就那样。

到了这时候,所有甜蜜都被格式化,所有缺点都被放大。

甚至争吵里,说出口的,都是因为爱,言不由衷的伤害。

能在一起更久,不是因为爱优点,而是因为能忍耐。而忍耐是不需要说话的。

所以,在爱情里时间长了,无话可说并不代表冷漠,反而是信任和尊重。信任对方的判断,尊重对方的选择。

我天生凉薄,不相信人和人可以一辈子一直有很多话说,和谁都不行。

和真正了解你的人,绝不需要天天聊得热火朝天,而是无论隔多久,只需要相视一笑。

大三的假期,跟着前辈拍纪录片。那是中国最早的一个女外交官,但她最引以为豪的,却是百岁之年和丈夫一直和睦快乐。女人从小书香门第,年轻时漂洋过海,一生和国家共命运,看尽峥嵘,即便到了这个年岁,依然反应敏捷,保持着见人化妆的优雅习惯。丈夫是个科学家,乐呵呵地每天跟在妻子后面,遛个鸟儿提个包。

跟拍了三天,他们之间基本没什么话说,倒是每次起身,都相互搀扶。我的稿子写的简要,怕片子时长不够,以为俩人是拘谨,就希望他们按平时的状态来。外交官笑了,我们平时就这样啊,孩子你还小,一辈子那么长,哪儿有那么多话,能看得见就好。

哪儿有那么多话,这和我妈说的一样。

我想,这就好像一起坐列车长途旅行。

不聊尴尬,聊长了更尴尬,因为话题就那么多,找不到开头,也结束不了,无趣的莫过于没话找话,最后一般都借着假寐收场。

爱人之间,有一搭,没一搭,能并肩坐在一起,看看风景飞驰,胜过最好听的话。

04 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独立”这个词被包装得过于光鲜,朋友圈有很多这类的文章,比如“鸡汤女王们”总结出《女人独立的25条秘诀》,每天教你《如何修炼强大内心》。嗯,放心吧,再优秀都有人敢爱你,女人不强天不容……然后把女明星们抬出来,鸡血不怕打得更猛一点儿。

但是,你应该能想到,站在金字塔尖的女人毕竟是少数。脸、性格、努力、运气、才华,人生五大件,缺一不可,攒齐了很难。普通女人谈什么理想抱负?她们独立又努力,不过是过着最普通的生活。

开篇就像被踩到尾巴一样辛酸,真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依靠,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儿。提到“独立”这个词,你们会想到杨澜,想到范冰冰,而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妈妈,第二个想到的是我自己。

我爸和我妈离婚的时候,我不到一岁,据说,妈妈拉着一辆旧板车,将我和一床破被子搬进了东门粮站的粮仓。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妈妈总是灰头土脸,和男人们一起站在高高的米包上搬搬抬抬,为了一点点钱干最苦最累的活。

四岁时,我妈再婚办酒席,不方便带我去,骗我说捉迷藏吧。我躲在大衣橱里哭得浑身发抖,我知道她去结婚了,但不知道结婚是什么,然而我知道,她从此属于另一个人,本能地害怕被抛弃。那种惶恐残留在我的血液里,顽固地流淌着,令我从此与安全感绝缘。

我继父是个善良本分的人,木讷寡言,没什么本事。人生凉薄的真相在于:有些人竭尽全力对你好,但他也只有那么多,想要更多你就得靠自己。我妈是我见过的最爱钱的女人,每天都想着钱,张口闭口都是钱,想尽办法赚钱,然而我们的生活也就是过得去而已。

我妈跟我继父从来没好好说过话,要么是事务性对谈,要么是烦躁顶撞。只有两次,我觉得他们之间或许有爱情。一次是我很小的时候继父教我妈在体委骑自行车,我妈在极度惊恐的情况下死死搂着我继父的脖子,又笑又叫。还有一次是高三那年,我妈累病了,发高烧,我继父抱着我妈的脚焐了一夜。也就是这两次让我想明白了我妈这么好强、能干又独立的女人为什么再婚—一个女人再独立、再强大也需要有人心疼,你倒下的时候有个人把你的脚焐在怀里,就是这短暂的幸福—焐暖你的脚,让你可以走更长的路。

我妈扛过米包、做过出纳、看过超市、下过岗,后来开游戏厅,常年吸二手烟,因为听了太多噪音,耳朵很不好。这么多年眼见她怎么咬牙挺过来,我和妹妹耳濡目染。

我妈经常流泪,特别艰难或者委屈的时候,她像个小孩一样哭,然而抹干净脸又是一条好汉,生活嘛,各有各的难,除了自己,谁在乎你的难?谁又关心你的难?

经常听到一些男性朋友要求他们的另一半:“怎么什么都问我啊?你不能独立一点儿吗?”

我总是刻薄地想,“独立”这个词,甜在“立”,苦在“独”。独立是学不会的,一个独立的女人必然挨过现实的耳光,被扇得鼻青脸肿,然后就自然会了。所以没什么好标榜的,也没什么好羡慕的。独立其实是只相信自己的表现,所以独立的女人很难感到快乐,因为过早看透“只有自己靠得住”的真理,她们失去了相信与依赖的能力。

经济独立不花别人钱,是独立的第一步。然而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不劳而获”啊!女人更是如此,依赖是女人的天分,毫不夸张地说,女人独立简直违背天性。千万别再拿女神们出来举例子,屎有多难吃钱就有多难挣,所以贴再多“独立”和“女强人”的标签都没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称不了别的,只称幸福。以前我也觉得多挣点儿钱牛逼啊,靠自己牛逼啊。可现在我只想跟你们说,太累的女人没有幸福。

小时候,我想要一个洋娃娃,没有钱买,外婆给我做了一个世界上最丑的布娃娃,黑线缝出了不对称的眼睛,红线缝出了血盆大嘴,我叫她“丑妹”,“丑妹”恐怖又诡异,可以吓跑隔壁的混世魔王,后来就成了我的护身符,然而我却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因为想要又得不到的感觉太强烈,我变成了一个跟我妈一样爱钱的女人,尽最大的努力,被欲望奴役。后来我想,我这么累这么拼,用一生为那个没到手的洋娃娃埋单,又有什么意思呢?

另外,如果独立仅仅是指不花男人钱,那么大部分姑娘都是独立的,因为这世道养活自己很容易,真正的独立是心理上的不依赖。对困难咆哮,跟处境比赛,那种想打一根钢筋条塞进体内支撑自己不要倒下的无力感,擅长依赖的幸福小女人们永远体会不到。

过于独立是一种心理疾病。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可以无所顾忌地撒一次娇,然而从小到大一次也没有过,估计以后也不会有。幸福是什么?不知道,只知道要一直往前跑,不能停下来更不能回头。

我不反对独立,这是我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咬着牙我也得说这是对的,我只是反感女人标榜独立,更反感男人们动不动抱怨女人不够独立。

所有事儿都靠自己搞定,想要的一切努力争取,笑给别人看,眼泪流回肚子里……没什么不好,但也没有那么好。真正独立的女人对男人没什么要求,但内心一定有句话想对他说:“既然凡事靠自己都能做好,我还要你们干吗?”

当“你为什么不能独立一点儿”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总是特别伤人,那说明他不是那个愿意让你倚靠的人。

你再一次无人可依,找了这么久,还是要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踽踽独行。

人生最悲凉之处,莫过于你很强大,可是没人爱你,也没人帮你,所以你只能更强大。

独立带来安全感,信任和依赖却带来幸福。如果有选择,谁想孤独地站立于人世间呢?

这些天在听瑟斯推荐的《落俗》,最爱的一句是:有些废话还是要和你讲,讲完自己扛。

没有铁骨铮铮的女人,她们都在人后流泪。

04 独立的背后是眼泪 不独立,活该独身

最近,姑娘们总是愿意看《别低头,王冠会掉》这种类型的标题,浓浓的公主即视感扑面而来,感觉自己格调蹿升,棒棒哒。

独立这种事,对于大部分姑娘来说,是单身时的标签,是失恋后的慰藉词,是写在t恤上的广告语,是无人问津时的震动棒,是和男人以退为进的砝码……但,都不是真的。

什么叫独立?不花男人钱呗。

别闹了,怎么可能?

她们自己可以用“独立”这词儿来自欺欺人,而男人一谈到女人的独立,就像踩到了她们的尾巴。

她们会一反安静美女人的表象,轻蔑而饱含愤怒地说出那句经典台词:女人要是独立,还要你们男人干吗?

说得多好!

第一,彰显了不独立是女人的天然权利。

第二,明确了不让女人独立是男人的天然义务。

第三,傲娇,女人不独立是为了男人做出的牺牲。

第四,穷鬼走开,你没钱给我花还他妈好意思跟我说道理?

一石无数鸟,从此天下无鸟,得出的结论是:男人没钱算个鸟?

不过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那些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是不想独立的姑娘。

她们胜在直率可爱,只要相貌好身材佳,再加上点儿小才气和小运气,有很大概率如愿以偿地找到男饭票。

而另一类则是我屡见不鲜的,她们的风格我就不敢恭维了。

她们逢人就大声疾呼,自己挣钱养自己,从来对男人没有任何物质要求,只看重他爱不爱我。

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擦干眼泪陪你洗洗睡。

啧啧啧,这话听起来大义凛然,义薄云天,义正辞严,就奔着慷慨就义了。

让纯情小处男们听到了,那必须热血沸腾,感觉迎面就撞上国家濒危保护动物,有没有?

可惜天上没馅儿饼,地上多陷阱。

这类姑娘,基本都是人前祥林嫂,人后心机婊。

刚刚那句没有任何要求只看他爱不爱我之后,还有一句,爱我不就是看你能不能满足我的要求嘛?

我得承认,这个逻辑强大到令人发指,既能自圆其说,又能让你无话可说。

可惜啊,听话的人假正经,算账的人最无情。

这类姑娘会把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件事儿都算得清清楚楚。放心,不是因为爱的回忆,而是因为算得精细。

看了十次电影,你居然让我团购过四次电影票?

吃了二十次饭,你居然让我叫过五次外卖?

情人节买的礼物,你的价格居然不是我的两倍?

开房的钱,我居然也刷过卡?

不,我要分手。因为爱,我不爱你了。

嗯,废话,还能因为什么?我这么独立,对男人没有任何物质要求,只看他爱不爱我。

这个时代,让很多姑娘都入戏太深,美颜相机拍完上传朋友圈,就立刻觉得自己是爱情里的甲方,是海报上的明星高仿,是万人敬仰的女王。

她们,是真正拥有强大内心的,可惜大部分没有同等标准的配套颜值。

世上最可怕的就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我称之为“小姐心气儿丫鬟命”。

她们挂着独立的条码在爱情里兜兜转转,心怀侥幸地在过季前想卖个好价格,最终不甘心地被丢进打折区。

那时候,独立就像个巨大的笑话,她们既扔不掉遮羞布又盼不来乘龙婿,最后不甘心地选个倒霉的老实人接盘,不过没关系,要论掩饰自己的心机,她们都是出身专业表演系。

我当然认同爱情里要相互付出,但爱情不是道数学题,需要加来减去比真心。要是那样,不如一次性见面谈好价格一笔付清成交,何必还借个爱情的名义耍流氓?

那些说着深情话、干着苟且事儿的过往,总有被放到台面上的时候。

独立,或者干脆说经济独立,是个成年人能够独立思考的前提,这和男女没关系。一个习惯依附的姑娘,在顺风顺水时不过是男人的一张虚荣门面;而低谷时只会让男人内外交困,永远只是陪衬。

和往常一样,首尔小姐的原则一向是瑟斯支持的都反对。

而我的原则是改编伏尔泰老头儿的: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

你不独立,活该独身。

05 对不起关系 有些对不起只是说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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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时,我从重点高中转回县城老家冲刺高考,发现隔壁班的第一名竟然是阿冰。

阿冰初中也在我隔壁班,他瘦瘦小小、调皮捣蛋,骑一辆破旧的女式自行车,成绩中下等。重逢让我有些震惊,短短两年,他脱胎换骨,个儿蹿到一米八,腼腆沉静,突然变成名列前茅的英俊少年。

关注他的原因很莫名,有天下晚自习跟好朋友聊到熄灯才走,路过隔壁教室看见他正点着蜡烛苦读,微弱的烛光闪烁,映照着他的脸庞,金黄的面目无比温柔,他全神贯注的样子不知触动了我哪根神经,令我呆呆地驻足许久。

从此对他特别留意。他是住校生,有两套运动服,一套蓝白杠,一套黑白杠,来回换洗。课间时他靠在走廊栏杆上听英语,运动裤由于太短吊在脚脖子上,有些滑稽。

我走过去,看到旧复读机的漆面磨损得厉害,他皱眉听着,嘴里念念有词。我拍拍他的肩膀,他转头看到我,脸刷地红了。

我说:“你争分夺秒连厕所都不去啊?”

他的脸更红,说:“哪里……只是没地儿去。”

我放声大笑,他也笑,说:“你的性格还是那么开朗。”

我说:“嗯,倒是你变了不少。”

他低着头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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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在课间聊天。阿冰的父母离异,家里有年迈的奶奶和年幼的妹妹。妈妈出去打工,爸爸做木匠,一个人养活全家。周末,阿冰骑着他的破车回去拿点儿生活费,管一周伙食,因为贫穷,他买不起参考书,只能向其他同学借,所以总在晚自习结束后“开夜车”。

他对我说,这样效果并不好,因为别人的书都已勾好选项,他只能死记,并不能检测是否真的掌握答案。

我慷慨地说:“这好办!我新买的参考书借给你呀。”

“你不用吗?”他一脸惊喜,眼神期待又羞涩。

我说:“我做数学你做英语,我们都用铅笔,做完换过来擦干净不就行了?”

他写得一手好字,英语单词像书本上印刷的连写体,我每次擦都小心翼翼,心里有种好可惜的感觉。

换了几次书,他在英文模拟卷里夹了张纸条:“我们会考上同一所大学吗?”

我回:“不一定会考上同一所大学,但一定会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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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我去食堂找他,他连吃饭都在看书,饭盆里只有一份清水萝卜,油星儿都看不见。

我愣住:“你就吃这个?”

他嘿嘿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吃素头脑清醒。”

我看着他清瘦的脸庞,心里一阵难过,过了好半天,说:“你别那么节省嘛。”

他小声说:“不是节省,我一顿饭只有一块钱。”

然后,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本硬面抄递给我,硬面抄是作业本里比较贵的,他平时都用学校发的练习簿。

我翻开,扉页写着:“FJ同学,让我们相互鼓励,一起考入理想的大学。”旁边用彩笔描了边框,一颗爱心连着另一颗爱心。

他说:“纸条容易丢,你写的那些励志的话特别好,写在本上我没事儿能翻翻。”

所以他一页我一页,写了很久,诉说压力、困惑以及日复一日苦读的迷茫,然后又说了很多相互鼓励的话。谁也不吐露真情,本该浪漫暧昧的青春交换日记被我们活生生地写成了高考励志语录。

只有一次他写道:“这一年,你会一直陪我吗?”

我写:“当然会啦,我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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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时候,他的伙食还是不好。他把破旧的棉衣穿在里面,外面轮流罩着那两套蓝杠和黑杠的运动服,这样显得没那么瘦,人也精神许多。

遇到晚自习延堂的时候,他常常送我回家。我们有车不骑,两个人并肩走,总有说不完的话。有一天特别冷,滴水成冰。我们俩缩着脖子往前走,他帮我推自行车,我看到他的双手生满冻疮,肿得像猪蹄一样。

他问:“想考哪个大学?”

我逗他:“当然是北大!”

他有点儿诧异。

我笑:“只是想想啦,我在奋飞中学有个特别喜欢的人,他对我说想考北大。”

他说:“你数学如果冲一把,有机会啊。”

我说:“随便啦,反正他也不喜欢我。”

他咬着嘴唇沉默了一会儿,用非常小的声音说:“那我喜欢你吧。”

我十分爽快地说:“好啊。”

高三每个班都有地下情,我们俩的绯闻也被传得满天飞。我觉得恋爱是件很酷的事儿,至于自己有多喜欢他,多年后回想,似乎谈不上。这让我有点儿遗憾,初恋这么美好,却是我投入最少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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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们一起去吃粉丝煲,加变态辣,花光我们所有的钱,烤了羊肉串。肉串一抖,掉一桌辣椒粉,吃到食管灼伤。我们吃得两眼喷火,涕泪齐流,面前纸巾堆得像小山一样。

他边吃边跺脚:“吃点儿辣的,今晚就没那么冷了。”

我问:“钱花得精光,不吃饭啦?”

他高兴地说:“明天我妈妈要回来,会给我一些钱。”

吃完变态辣的一顿,我们顶着寒风在青弋江大桥上散了一会儿步,胃里发烫,脸上却冰凉,我不停地打嗝,一秒一个,蛮过瘾的。阿冰时不时地看看我,一直在偷乐。

我打着嗝儿问:“你笑什么?”

他问:“你会不会打一晚上嗝?”

我憋了一会儿没憋住,一个古怪的嗝奔出来,声音尖利。自己先笑抽了,他也大笑,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嗝,我们笑了很久,笑出了眼泪。

笑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在哭,双手捂着脸,肩膀不停抽动。

我拽了下他的胳膊,他的眼泪淌了一脸。

他说:“我压力太大了……真的……我爸拼了命供我,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怎么办啊?”

我拍拍他的背说:“没有如果!你一定能考上!”

他抹一把眼泪说:“我是不可能复读的,我爸太苦了,考不上我就只能去当木匠。”

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他在学校的小池塘旁边用木工刨子刨木花,运动服换成蓝色的粗布工服,他越刨越快。我半夜惊醒,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难过,眼泪打湿了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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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所二流高中不是重点中学,我在重高算家境差的学生,转回县里却变成了家境好的学生。

有很多农村来的同学,在温饱都难以维系的条件下学习。

贫穷,如果你没有真切地体会过,便无法想象它的残酷和艰辛。比如阿冰,每顿都是白菜萝卜,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我很心疼他,却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多年以来,我始终忘不了他皱着眉头咽下饭菜的表情,以及在寒风中单薄得瑟瑟发抖的身板。

风霜刻下青春的轮廓,像一幅没有色彩的铅笔画,阿冰是其中一道金色的线,孤独勇敢地伸向远方。

等暖和一点儿,我们去三小的操场上放风筝。日光和煦,天那么蓝,鸟儿成群结队地飞,我们坐在草坪上慵懒地看着彼此,感觉一切都充满着生机。风筝是他手工做的,用旧报纸和竹篾糊在一起,大鹏展翅的形状,虽然不丑,但是飞不上天,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可风筝还是飞到半空又一头栽下来。

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我差点儿笑抽了,说:“就你这点儿悟性,木匠是当不成了。”

他真是超级固执的人,屡败屡试,换不同的姿势奔跑,满头大汗,最后当然成功了,报纸在空中展翅,越飞越高,缩成黑黑的翱翔的影子。

他喊道:“别看它简陋,飞上去一样漂亮!”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某个地方抖了一下,避开他发亮的眼睛,鼻子突然有点儿酸。

傍晚,坐在他的破单车后头,对着夕阳一路嘴不停,把各首流行歌曲的高潮部分串烧起来唱到走音。明明是穷小子载着土肥圆,脑中却幻想出柏原崇带着铃木保奈美的偶像剧场景。

我说:“某一天我们想到现在,会不会觉得很美好?”

他问:“你是不是有点儿喜欢我了?”

我说:“哎,我在跟你讨论人生啊,你有没有在听?”

他依然问:“你是不是有点儿喜欢我了?”

我闭嘴,欢快的车铃声响了一路,这个愁眉苦脸的少年也笑了一路。清苦的日子这么快乐,想到他的笑容,恰有微风拂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么纯洁的陪伴,之后再没体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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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十校模拟考,我们俩都掉出前三名,焦虑和失眠也接踵而来,那时我的目标是考到北京,随便哪个大学都行,我心里有个人,但我不想反复提起他。

有天中午放学,他送我回家,被我妈在窗口看到。我妈的脸色很难看,吃饭的时候,她问:“你们是不是在谈恋爱?”

我说:“没有。”

我妈问:“他是不是你老提的阿冰?”

我:“嗯。”

我妈说:“你不想好可以,但不要害别人,高考是他唯一的机会,要是耽误了,你能对人家的整个人生负责吗?”

我不说话。

我妈说:“你考砸了可以复读,他怎么办?你总说他过得苦,可怜,连饭都吃不饱,但你的行为呢?你这是在害他!”

我面红耳赤地说:“我只是想鼓励他……而且他是个不错的男生。”

我妈说:“错不错等上了大学再说,宝贵的时间浪费掉就回不来了。”

那天晚上,我睁眼等到闹钟响,天蒙蒙亮去赶早读,他在学校门口等我,我远远望着他瘦成骨架的身形,心里突然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有点儿无趣,有点儿烦腻。就像一块石头堵在胸口,喘不过气。

我们一起往教室走,意外地没有一句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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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疏远他,躲他的人影,躲他的目光,他是非常腼腆的人,敏感自持,从来不打扰纠缠我。

只有一次下晚自习时,他拦住我问:“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

我说:“没有,只是我们都要一心一意复习。”

他低下头,叹了一口气。

我说:“等高考结束再说吧,考不上大学,一切都没意义。”

他沉重地点点头,问:“那我们一起考安大,好吗?”

我说:“好啊。”

他说:“考上大学后你真的会和我在一起吗?你是这么优秀的女生。”

我说:“我只知道一句话,莫欺少年穷,你靠什么熬下去?就靠一口气,别为任何人泄了那口气啊!”

他双眼泛起泪花,然而这次没哭,而是笑嘻嘻地说:“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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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的七月九号,高考结束,他推着那辆破单车在校门口的烈日下东张西望,穿了一件老头衫,领口洗得松松皱皱。

等我出来他笑着问:“你不问问我考得怎么样吗?”

我说:“那还用问!肯定不错!”

夏天,他的皮肤发黑,还微微有些红,显得更憨厚。

两个人都没话,好半天他才说:“我考安大没问题,你真的会报安大吗?”

我点头:“会……”

估完分,他兴奋地跑来告诉我,他报了安大经济系。

他问:“你呢?”

我说:“安大英语系。”

其实高考志愿三栏,我都填报了北京的学校。我知道他赌不起,而我心里却有另外的目标,也不值得他赌。

大一时,他从别人那里要到我的通信地址,给我写信说:“原来你骗我。”

我回信:“对不起,重要的是我们都要拥有美好的未来。”

后来,他又陆续给我写了许多信,我狠下心,一封也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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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和当年他们班第二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偶尔提到他,加了他的QQ。

他的头像是一棵树,挺拔不服输地指向蓝天。

他说:“好神奇啊,这么多年依然清楚地记得这个号码,一看就知道是你。”

我在办公室,眼泪“唰”地一下涌出来。

他说:“大学那几年也很难熬,我常常回想你鼓励我的那些话。可惜,我那么努力,你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我说:“对不起。你现在怎么样?”

他说:“我考上公务员啦,在黄山。”

我说:“真好。”

2013年,他来省城开会,我们在咖啡馆见了一面,他还是那么瘦,时光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他的笑容像少年时一样青涩、腼腆、充满善意。白衬衫烫得一点儿褶子都没有,皮鞋也很亮。

他升了正科级,妻子也是公务员,孩子刚满月,语气里那份幸福和满足令人羡慕。

上菜后,他很少夹肉。

我说:“看来你还是喜欢吃素啊。”

他笑盈盈地说:“吃素让人头脑清醒。”

去年看《平凡的世界》,爱透了袁弘演的孙少平,流着泪想到他。

一瞬间,又回到十八岁那年绿草如茵的操场,少年穿着小一号的运动服,奔命一样放飞手里的风筝。我坐在不远处,仰望他眉清目秀头发乌黑,阳光笼罩着我们,将他的轮廓勾勒出无比温柔的金边……

对不起,骗过你。

对不起,错过你。

对不起,不给你回信。

对不起,负了少年情。

辜负的是你,等的是别人。缘分猝不及防,结局山长水远。光阴在两岸,谁都没勇气渡河。

所以这三个字没意义,“对不起”,于事无补。

时光不复返,伤害不可逆,我说给自己听。

05 对不起关系 宝贝,对不起

我从小就是个极嘴硬的人,愿意用一整天讨论对错,却不愿意花一秒钟承认错误。

小时候调皮得很,犯了多少错很难记得,但却永远记得自己总是因为不认错,被我爹打得鬼哭狼嚎满院跑。我被我爹追的时候,我妈则一边追我爹一边喊:“别打了,别打了!唉,你就不能跟你爸认个错吗?”

我不,宁愿被追得边哭边狂奔,像个小疯子,也不愿认错。

死不认错的这个特质,一度在成长里还是让我沾沾自喜的。

上高中进辩论队选拔,抓着漏洞一抓到底,明明是抽到个烂选题,却辩得对方摔桌子要真人PK,直接晋级保送一线队。

实习的时候,在央视做晚会,为了个方案,吵了两个半小时,最后合作的导演吵困了,说没见过你这样的策划,得,按你的来。

毕业后进了广告公司,这行业简直是天助我也,经常挂着乙方的胸牌吵着甲方的话,入行提案“十提九吵”,客户签了单还会说你挺专业不怕得罪人。

谈恋爱,更是如此,我知道跟女人讲道理不如道歉,但依然过不了自己这关。

卿卿我我的时候百般好,一有分歧,我先分析,分析完了建立个方法论,然后逼着女朋友必须接受这个方法论,最后直到对方吵累了闭嘴,还恨不能再追问一句:“你承认我没错对不对?”

应该说,直到三十岁之前,我的人生字典里,查不到“对不起”这三个字。

但直到和首尔讨论关于“道歉有没有用”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怔住了,半天没说话。

这大概是首尔第一次看到我这样,她是刀子嘴豆腐心,很了解我,赶紧说:“要不你写道歉没用,再要不……咱不写这个了,换个话题好不?”

但我知道,我错了。

从来不说对不起,是因为要赢,是因为不要自己有错,是因为胆怯。

那些在我成长里看起来沾沾自喜的战绩,无非是因为有那么多看破不点破我的人,她们不需要我的对不起,只是不想伤害一个不想输的人。

我忽然想到她。

十七岁的那年,我疯狂地爱上了她。

她眼睛明亮,海藻般的长头发,穿小洋装和红皮鞋,笑的时候像饱满的草莓。

爱上她,是因为每到课间,她都会在对面高二的楼上倒垂着头发看天,细密绵长的头发泛着诡异的蓝光。

我比她高一届,处在最不该谈恋爱的高三。

但那时候,爱情来了,大学算什么?!

追的过程不值得说。

我直接在运动会结束后,在学校门口拦住了她,问她要不要我陪她一起回家。

这个问题即便作为高中生,也蠢透了。

感谢高中大部分时候我都不好好上课只顾写东西,也因此在一个以严谨刻板著名的高中里还略有薄名。

她忽闪着睫毛说:“喂,你的睫毛比我还长,那好吧。”

爽快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本来准备了篇给她的小文章也没用上,就这么成了。

高中生谈恋爱,无非上学放学外加逃学。

高考在即,尽管不说,但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心里当作最后一天一样地过。

我们散步,我在午后或者夜晚来临之前城市老旧的桥下桥洞里看她画粉笔画。看她用硕大可爱的棒棒糖逗政府门前一脸正经严肃的哨兵笑。

她看我踢球,大汗淋漓的时候递上画着笑脸的汽水儿和有体香的小汗巾儿。她跟我一起坐在小区门口父母看不见的小卖铺的马扎上,用随身听分享《音乐天堂》。

当然,时间长了,就会有争吵。

虽然是我追的她,但一个高中男生,又能有多懂得谦让。

我会为了放学等她出来太迟而发火,尽管她解释没办法老师留堂谈话。

我会为了她周末约好的碰头要临时取消而发火,尽管她解释家里来了亲戚实在没办法。

我会为了她没完没了地问我未来而发火,尽管她说只需要听我说,哪怕是假话。

我会为了很多原因发火,她会为了很多原因解释。甚至在一段所有的爱只能靠陪伴来体现的爱情里,我还经常为了球赛和哥们儿对她爽约,并且找个道理说是她烦。

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每次吵到后来,一定是她抹了眼泪,走到我边上拽起我一个手指摇晃,说:“好了,我想明白了,对不起啦,我错了,不该这样。”然后破涕为笑地看着我。

我趾高气昂地暗自欣喜,接受道歉,重归于好。

现在想起来,她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我们相处了大半年之后。

那天,她一反常态地缠着我,问我,我们俩这是爱情吗?真正的爱情,会不会因为你高考完了上大学去了,就没有了?

我正为了即将到来的模拟考烦躁,一听到高考两个字就像被踩着了尾巴。立马甩开她的手,吼道:“什么狗屁爱情不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吗?每天琢磨这种有的没的,你累不累啊!”

她被我的无名火吓得不轻,惊恐地看着我,然后泪水稀里哗啦地落下来。

我第一次看到一个女孩儿哭成那样。而那时候的我,只觉得尴尬,周围的人们指指点点,我回身骑车,扔下了她,头也没回。

然而依然是她道歉。

第二天是圣诞节。她知道我逃课的时间,准时在我不想被她发现偷偷溜走的时候堵住了我。她没说话,就这么牵着我的手。

她拉着我去了步行街,两个高中生,在节日喧闹的人群里像沉默的鱼,彼此紧紧牵着,逆向而游,仿佛一松开就会被冲散,再也看不见。

她买了蜡烛和小圣诞树,即便在付钱的时候,也没有松开我的手。到了我们常去的桥洞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城市里有人在放烟火,大楼已经模糊不清,情侣们兴奋地相拥着从我们头上的桥面走过,向市中心汇集。而桥洞里只有沉默的两个少年。

她看着我,又说了句对不起。

然后点燃蜡烛,一言不发地陪着我坐在一边,没有像以前那样画她的画。

桥下的水不那么清澈,甚至带着点儿腐藻的异味,无声地穿过城市流淌。

我们就这么坐了很久,直到蜡烛快熄灭。

我第一次觉得无话可说。

她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当地银行界排得上号的领导,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长大,很少受委屈。

我知道,让她道歉了太多次,多到我根本想不到说什么。

三个星期以后,她去了新西兰。

那个时候,出国读书已经渐渐开始成为新的选择。她的父母很诧异地发现,一直固执不肯答应出国的女儿居然在圣诞节那天回家就自己填好了表格。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她家附近的肯德基。

我强撑着一直冷着脸,她强撑着一直在笑。

她塞给我一张照片,是教学楼上,她倒垂着的头发的远景。

我说,看不清楚。

她说,对不起啊,我找人拍的。不过反正过几年,我的脸你也一样记不清楚的,对不对?

我看着窗外,对面是硕大的展架,上面有劣质的颜色写着:“高考倒计时5天,为所有考生加油。”

最后一次,还是以她道歉结尾。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

我后来又谈过很多次恋爱,依然我行我素,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从不道歉。

整整十一年过去,有一天,一个在北京做线上宣传发行的朋友让我帮忙写篇美食类的软文。

有几个网红美厨娘介绍,我一扫名字,愣住,点进其中的一个。

是她,在新西兰做甜点,博客红得很。

后缀链接上有她的私人漫画作品。

慢慢往前翻。

停住,看见了一张,熟悉的桥洞和蜡烛。

那篇画没有名字,只有日期作名字,而日期,就是我们共度的那个圣诞节。

我关上了博客,不顾朋友生气,推掉了那篇文章。

弄不清是无法面对她,还是无法面对那时候的自己,又或者都不是。

今天的话题,首尔说的是,和女人道歉没用。

我承认,很多事儿,并不是道歉能够解决的,就像很多伤害,道歉了也并不能让时光倒流。

但对我来说,我欠了很多人一句对不起。

对于爱人,我不想再说道理,也不需要对错。

那些一直忍受我不道歉,并且委屈自己向我道歉的人。

都是因为爱。

在爱里,我一直不明白,说服了别人的嘴,也说服不了别人的心。

吵赢了全世界,只会输掉自己的爱情。

嘿,宝贝,对不起!虽然未必来得及。

06 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纪没关系

前段时间,发小孔雀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一张大胸照片,半裸酥胸上文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汉字,我仔细一看是个篆体的“勇”。

我大喜:“莫非你被一个叫‘勇’的男子收了?”

孔雀:“狭隘!这是姐的人生信条,这么多年,就靠胸口一个‘勇’字在外面闯。”

孔雀从小痴迷金庸和古龙,飞扬跋扈,铮铮铁骨,一直以侠女自居。六年级的时候,我被几个初中女痞子欺负,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孔雀拿着一把铁质洒水壶杀入重围,用比我还矮小的躯体把我挡在身后。

女痞子头儿说:“把钱交出来就不打你们。”

孔雀说:“钱不在身上。”

女痞子说:“钱在哪儿?”

孔雀嚷嚷道:“在棺材铺,一会儿烧给你们。”

女痞子骂我们老妈,揪我们头发,扯我们衣服,掐我们脸蛋……我哭得像狗一样,孔雀“勇”字当头,一边洒水一边狂骂,负隅顽抗,把女痞子们咬得嗷嗷叫。

女痞子头儿说:“哟,小妞挺狂啊!”

孔雀毫不示弱,“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有本事单挑啊!”

孔雀和女痞子头儿一场恶战,被打得鼻青脸肿,吃了皮肉之苦,赢回几分尊重。女痞子头儿临走时有点儿欣赏地说:“看不出你有几分猛劲儿嘛!”

俗话说,三岁看老。多少年来,孔雀在我心里一直是身披铠甲、手牵战马,脑门儿上有个硕大“勇”字的女战士,我只是没想到,她会把这个字刻在白花花的胸脯上。

孔雀是我们几个要好的女同学里状态最好的,三十三岁的女人,每天坚持八公里夜跑,健身、旅游、玩儿资本,天使面孔,身材矫健,事业得意,天生赢家。

人生唯一的缺憾仿佛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结婚。

从二十八岁起,三姑六婆大姨妈一直积极地给孔雀找对象。

大妈说:“像你这样优秀的姑娘找个人结婚还不简单,告诉大妈要什么条件。”

孔雀说:“没有条件,要眼缘。”

大妈一愣:“哟,演员我还真不认识,主持人行不行?”

孔雀拒绝相亲,她说,相亲会暴露你的急不可耐,这个年纪把自己送给别人挑拣,像冬天卖不掉的白菜。又说,再比如一双鞋,你是因为喜欢而穿它,还是因为光着脚必须穿而穿它?

我说:“喜欢也要穿,光脚也要穿。”

她说:“错!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光脚的不一定非要穿鞋,所以不如一直光着,哈哈哈哈。”

她仰天长笑,我被她狗屁不通、毫无逻辑的话搞得很乱,哭着说我不明白,我只想嫁人。

她还有很牛逼的“一段论”:一段时间不见人,笑点会变得很低;一段时间不吃肉,看见猪会走不动路;一段时间不做爱,特别容易高潮;一段时间不恋爱,对谁都犯桃花心。所以呀,更不能相亲。有时候你特别想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容易对一个不喜欢的人产生好感呢……

孔雀讲起爱情的道理一套一套,拗口难懂,仿佛看破红尘的专家。可真到恋爱时,又生猛无比,仿佛心智不全的儿童。

谈上一段恋爱时,孔雀已经三十岁了。男朋友比她小六岁,长得像个小花旦,眉清目秀,温和腼腆。孔雀那一头波浪卷,那妩媚劲儿,那风情,两个人走在一起像姑姑牵着侄子,所有人都不看好。

我说:“你要想清楚啊,只有明星才能搞姐弟恋搞成功!”

孔雀娇嗲仿若少女:“那我就喜欢他怎么办呢?”

我说:“你喜欢他什么啊,都还没长开呢!”

她说:“和他在一起,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世界是和平的,雨是甜的,雪是暖的,汽车尾气是清新的;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快,看谁都很友好,莫名其妙就想对别人微笑,感觉活下去很容易;和他在一起,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一觉醒来一百岁,活够了随时一起去死……”

毫无文采,但是让我感动,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就这么一个见人就脸红的男孩,一年后被孔雀捉奸在床……

孔雀闭关三个月,生意亏得一塌糊涂,出关时形容枯槁,像死透还魂的干尸。

又空窗两年,孔雀终于答应去相亲,有些人的运气就是比别人好。她遇见的第一个相亲对象是个外企高管,三十六岁,高大周正,文质彬彬。孔雀跟他吃饭,陪他看电影,随他出去旅游,就是不肯跟他睡觉。

高管想必觉得这年头像孔雀这样洁身自好的姑娘凤毛麟角啊,赶紧搞了个热闹的Party来求婚,看到求婚钻戒,孔雀哭了。我们都以为她感动,于是也感动,热泪盈眶的振臂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可是孔雀说的是:“对不起。”

我们陪她去海滩度假散心,喝多几瓶啤酒孔雀说:“好几次姐都想跟他睡,心里特别想,可身体就是不愿意。”

我叹气,你爱的不靠谱,靠谱的你不爱。

孔雀扳着我肩膀摇:“一切我都可以靠自己努力,我就想要一个喜欢的人,有那么难吗?有那么难吗?”

我也扳着她肩膀摇:“高管不错啊真不错啊,嫁了吧,嫁了算了。”

孔雀哭了:“我就是不想嫁,碍着你蛋疼?”

我也哭了:“我没有蛋啊,要不然我就娶了你,我们俩生生死死爱一场,不靠那些糟心的男人!”

孔雀问我:“还记得以前你陪我买狗和买鞋的事儿吗?”

我点点头。

十二岁时,我们在三角公园门口遇到一个老太太卖狗,孔雀看中一条胖乎乎的小白,可钱没带够,等取了钱回头,小白刚被人买走,大妈说这条小花狗比那条更好看,孔雀却说,不,我就喜欢那条!我陪着她绕着三角公园跑圈,终于以双倍价钱把小白截下来。

二十七岁时,我们在香港逛街,路过的女孩穿了一双 Louboutin红底鞋,为了这双鞋,我陪她逛遍了香港的商场,等找到的时候,孔雀的脚肿得像猪蹄,根本塞不进去。

孔雀说,我喜欢一样东西才想拥有,所以我拥有的东西都是我喜欢的,生活不能将就,心气不能往下走。

孔雀又说,我只是个小山城的姑娘,这么多年披荆斩棘,没输给出身,没输给任何人,现在,也不想输给年龄。

我们几个要好的发小,那天在沙滩上哭成了傻逼。

孔雀又猛灌两瓶啤酒。

她对着大海喊:“其实我也很想嫁人!真的很想嫁人!”

又对着大海喊:“喂!我在等你!你听到没有?我在等你!”

再对着大海喊:“那谁,你到底在哪里?”

…………

我听到别人拿剩女说事儿会觉得反感,就因为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

她是为爱执着的勇士,在爱情面前飞扬跋扈,在现实面前铁骨铮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纪没关系。

06 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你是剩女,不是圣女

良药苦口,好听的话大多是废话,那些让你难过的负能量,大多是真相。

喵小姐和我同龄,属于迈过了三十大关而又单身的典型都市女青年。长相嘛,一百分打及格线偏上吧,当然了,这年头重要的不是长相而是头像,她戴上美瞳、PS照片,能再加上个十分。

总体来说,喵小姐属于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也未必能记住她容颜的档。

真正让她成为传奇的,是她的挑剔。

喵小姐尝试处过的男人,基本可以涵盖我所见过的所有男人的类型。

你不信?让我扳着手指头一一罗列,当然了,我的指头肯定是不够用的:

A男子,成熟稳重型,混金融界很多年,海归背景,有车有房,四十出头。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成熟的男人才叫男人,唉,我觉得女人嘛,嫁汉嫁汉就是穿衣吃饭嘛。

交往时间:两个月。

交往程度:一个月后该办的都办了。

主要约会地点:西餐厅、歌剧院。

主要约会话题:投资。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太成熟了,无趣。

B男子,文艺内敛型,报社编辑,本地人,有房和房贷,四十不到。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现在的人都太浮躁,男人要有深度才叫男人,我觉得,男人要成为女人的课堂。

交往时间:一个月。

交往程度:拉拉手,喝醉了有次不成功的接吻。

主要约会地点:茶社、书吧。

主要约会话题:文学。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太有深度了,无趣。

C男子,放荡不羁型,前无名乐队摇滚乐手,女友成排,北京人,没车没房,年龄相仿。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那些说自己男人花心的女人,都是没本事的,不要那么浅薄地看待他们,有故事的男人就需要疗伤。

交往时间:两个月。

交往程度:第一天该办的就全办了。

主要约会地点:露天。

主要约会主题:无主题、吵架以及打架。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贱人!脚踏三只船!

D男子,沉默寡言型,副科级公务员,凤凰男,小县城出身,老家有三个妹妹,车房按揭中。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我就喜欢那种靠自己奋斗又有责任感的男人。

交往时间:一个月。

交往程度:啥也没干。

主要约会地点:电影院,公园。

主要约会话题:和谐社会和中国未来。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小地方来的人,就是抠门儿。

E男子,阳光帅气型,无业富二代,本地房地产大亨之子,被催婚,二十刚出头。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他拖进车里了。

交往时间:十天。

交往程度:限制级、反复车震。

主要约会地点:酒吧、保时捷里。

主要约会话题:不说话。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被甩。

F男子,学者型,研究生在读,有望留校,一穷二白,二十多。

喵小姐的交往理由:财富不是有多少钱,而是他愿意为你花多少钱。

交往时间:一个半月。

交往程度:手都没让他摸。

主要约会地点:所有喵小姐看上的有团购的大众点评小众餐厅。

主要约会话题:喵小姐信用卡要还了。

喵小姐的分手原因:不要和穷人谈恋爱。

…………

如此下去,可以一直列到你睡着。

类型重复,型号不同的就更是数不胜数,不忍赘述。

反正总体来说就一句话:无论是你哪一型,反正我觉得都不行。

我们伟大的喵小姐,总是像一只受伤的小野猫,蜷缩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抱着一杯星巴克,愁肠百结又黯然神伤地给我一次又一次地描述这不行那不行。不,这些已经不是不行了,是不幸。

开始的时候,我还可以根据她说的原因给点儿建议,可到了后来已经完全词穷了,只能建议她多看科幻片,因为如果要符合她的要求,基本可以肯定只能靠订制机器男友—人老实活儿好,能挣钱不花。

喵小姐不以为然,她的所有观点,都基于一个出发点:我都挑了这么久了,不挑个最好的,别人该怎么看我?然后和所有三线城市文艺女青年一样,四十五度角开始背诵《大话西游》里的桥段,想象着她的至尊宝从天而降。

尽管如此,喵小姐还是义无反顾地一次又一次地投身到每个有可能交到满意男友的方法里。有一次,她居然还给我看她加了个同城寂寞男女会,我说看名字就知道,这不就是一约炮会吗?然后就被她犀利的眼神狠狠瞪了下:“放屁,这是纯洁的交友方式,懂不懂?”

我惭愧地点头,为自己的低俗而痛心疾首。

正在此时,群里的一个名为“胸器逼人”的人就发了条:“百人斩,今晚上约吗?我出房费!”

我愣住。

喵小姐尴尬地赶紧关上群:“主要是被一些低俗的人搞得不纯洁了,唉,寂寞的人,也怪可怜的,可以理解。”

我看着喵小姐,这个瞬间,她仿佛背后有一轮夺目的光环,必要的时候可能还能长出翅膀。

这哪儿是个剩女,她就是个圣女!

后来,大家都忙,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就淡起来,但喵小姐又换新男友了和喵小姐又分手了的消息还是会从不同的人嘴里纷至沓来,听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最新的一次,是听说她分手后失态大闹电影院。据说这次是她处的最长的一个,有小半年,都几乎到了见家长的地步。谁知道,那个男的有个朋友在那个寂寞交友群里,不但认识喵小姐,还跟那男的说喵小姐有个绰号叫“百人斩”,这下那男人自然觉得有问题,就在一次看完电影的时候拉着喵小姐问个清楚。谁知道刚提到这个事儿,喵小姐就失控了,大吵大闹,引得众人围观,男人自然拂袖而去。

据那天接她的朋友说,喵小姐花了妆,高跟鞋也崴了一只,呆呆地坐在她怀里,哭了整整一个小时,眼神极其吓人,嘴里就一句:“凭什么怪我,我不甘心!”

听说的人纷纷唏嘘不已,我倒觉得,这事儿在意料之中。

不是事后诸葛亮。

什么是剩女?三个字,老姑娘。

千万别跟我提什么内心强大是不老的容颜,背“鸡汤”没人比我擅长。你那么喜欢内心,家里人知道吗?

在男女这件事儿上,姑娘最大的赌注就是年纪,当然了,是好看的姑娘的年纪。过分看重自己,让自己不断下注,却从来不肯All in,到了想翻盘的时候,手上早已没了筹码。

不过,最可怕的还不是没了筹码,而是在这场爱情赌局不断下注的过程里,真把自己当成了赌神,觉得所有的对手都如此不堪一击。

要赢,而且要赢得大,赢家世、赢人品、赢长相、赢气质。到最后,想要赢得未必是自己想要,而是用来炫耀。

所以,直到午夜散场,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这其实不能全怪她,得怪这到处煮着鸡汤的世界。这世界一边旁敲侧击地催着她说老了,一边不停地教导她,女人就得坚定内心的选择,年龄不是问题,要走自己的路。“鸡汤族”经常告诉你:“欲戴皇冠,必承其重。”这话没错,但是所有的鸡汤都不会告诉你前提,前提是:“你得是个公主。”

遵从内心的选择也有前提:“不是你有强大的内心,而是你有强大的资本。”

一样的道理,我多想告诉喵小姐,你得先长得像仙女儿,才能有盖世英雄披着金甲、踏着着五彩祥云来接你。可就算是真来了,按你的标准,保不齐还嫌弃人家是只猴子呢!

07 处女不处女,找谁说理去 一个女人的处女病

我得说,处女膜修复手术大概是这世上最搞笑的手术了。所有的手术都是为了让你不再流血,这个手术居然是为了让你能再流血。

但是,冉小姐居然就要去做这个手术。

冉小姐兴高采烈地拿着一沓材料跟我一张张地分析,这个是公立医院,水平一般,但是搞不好可以用医保;这个是私立医院,有名医坐镇,据说整得特别好……

我实在忍不住:“整得好,你能看见?”

冉小姐瞪了我一眼,情绪丝毫不受影响,眉飞色舞地抽出一张:“就是它了!韩国技术,中国价格,西医操作,中医保养,百分百还原纯天然形状,两个字—完美!你觉得怎么样?”

我捅破了窗户纸(咦?这词用在这里怎么感觉有歧义):“又不是我用,关我屁事儿!”

冉小姐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你啊,还太年轻,这叫女人对爱的付出。爱!懂不懂!”

我被她逗乐了:“祝你修得好,修完了好双修,最后修得百年同船渡!”

我知道,冉小姐不是为了爱,是为了爱钱。

冉小姐三十来岁,有几分姿色,前几年爱玩儿,酒吧夜店嗨起来基本是夜夜笙歌,不到天明终不回。

奔着滋阴补阳的路数,处过的都是小鲜肉,玩儿的也嗨,一心想钓个富二代了此残生。富二代们玩得都比较开,冉小姐又没什么可以投入的—除了身子。刚开始时还有点儿犹豫,后来一咬牙一跺脚,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词也感觉用得很带感,不晓得为什么)?第一次过去后也就无所谓了。逢到家里有点儿基业的必钓,钓了必睡,睡了被甩,擦干眼泪从头再睡。

最近,听到一句文艺的歌词就经常想起她:为了梦想,醒来常在陌生的地方。

谁知道虽然敢想敢睡,她却忽然发现,一夜之间,敢睡不是竞争力了,大家都敢睡。市场却越睡越窄,眼见着睡过的富二代们纷纷娶了更年轻、更好看、更敢拼的少女。而镜子里自己居然开始有了皱纹,过度夜生活让眼袋也显而易见,不化妆的时候已经不大敢出门,出了门遇上的又都是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的新鲜姑娘。

对手太强大,她终于有些累了。不,应该说有些怕了。

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情到深处的她哭花了脸上的妆容,发誓一定要在今年找个人嫁了,但她酒醉心明,很快又修改誓词,不是找个人嫁了,是找个富人嫁了。上帝还算眷顾这个心地善良、身无所长、又一心只想靠婚姻翻身的老姑娘。

富人出现了。

富人四十多岁,闽南人,做建材生意,和挂着大金链子夹手提包的老板们不同,富人还算是个儒商。稳重大方,身家清白,当然了,最重要的是,有钱,相当有钱。

当冉小姐看到他的宾利车停在门口的瞬间,就感觉爱情扑面而来。

冉小姐当天就发微信告诉了我,说完了宾利之后又立马说:“我特别喜欢他们闽南人的一句话。你猜哪句?”

我看看自己的日本车:“人比人,气死人?”

冉小姐说:“爱拼才会赢!”

冉小姐拼了。

只要宾利男在场,她绝对是仪态万方、艳动全城,只要宾利男不在场,她一定在跟宾利男微信调情。从早上起床就嘘寒问暖,晚上必须熬上一小时电话煲,周末再报班自学,熬上其他的煲给宾利男送去。

生活变成三十年内最健康的模式,再也不去夜店,有一点儿空闲就读闽南历史和世界文学名著梗概,下了班不是做美容就是去健身,每天夜跑十公里,活生生一个月瘦了十五斤。

我再见到她吓了一跳,以为她得了绝症,问清楚原因后,只能感慨:“人家追人是要钱,你追人是要命啊!”

冉小姐严厉地批评了我:“这年头机会稍纵即逝,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儿!再说了,我追人是人也要钱也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不过一个月过去,宾利男虽然照单全收了冉小姐的所有热情,却始终没有表示。

冉小姐有些焦躁,问我说不是女追男隔层纱吗?

我也只能敷衍她:“你想想之前你追男人成功的过程,还有什么事儿没做到?”

冉小姐那边却如醍醐灌顶,惊喜万分地说:“我擦,你说的对啊!我怎么忘记这个了,你不愧是个男人!”

我尴尬地接受了这句夸奖,然后疑惑地问:“你忘记什么了?”

冉小姐呵呵地笑:“忘记睡了!”

我愕然。

冉小姐却又激动地说:“必须一锤定音!不,是一睡定音!”

冉小姐说干就干,周末约了宾利男吃西餐喝红酒,又换了露天烧烤喝啤酒。到了大半夜,冉小姐开始展示这两天熟读《演员的自我修养》后的成果,两腮绯红,单手支着下颚,另一只手玩弄着肩头唯一能让这条裙子不滑落的绳结,然后躺倒在了宾利车后排宽敞的座位上,带着微醺的酒气,在宾利男耳边三分焦急七分挑逗地说出还带着昨天打七折刚买的巴宝莉香水味的那句重要台词:“我忘带家里的钥匙了。”

接下来的一切如同电光火石,她被扔到了宾利男在万豪酒店长包房里的两米五水床上。

冉小姐的脑子无比清醒,迅速默诵接下来设计好的表现方式,如何能不显得很熟练又做到青涩可人,欲罢不能。

很可惜,她眯着眼睛发现宾利男居然转身开门要走。

冉小姐作为一名具备优秀潜质的演员,为了救场,顾不得刚刚开始酝酿的情绪,火速起身,含情脉脉地喊了句宾利男的名字,然后惊天地泣鬼神地说:“我怕,留下来陪我。”

宾利男尴尬地站住,回身说:“小冉啊,我也很想,可是呢,我们家那边有个族规。”

冉小姐心说:“族规?玩儿新鲜的?看不出来这货还玩儿SM?这我擅长啊!”她立马含羞带笑地说,“没事儿,我不怕。”

宾利男一愣,知道是冉小姐误解了,赶紧解释。

原来,据宾利男说,他们家那边儿的规矩是如果娶妻,妻子在结婚当天以前都必须是处女。

冉小姐先大喜后大悲,大喜的是,居然宾利男真有心娶她,大悲的是,我擦……处女这事儿怎么办!

冉小姐后悔啊,后悔那些厮混的日子,那些她睡过和睡过她的混蛋。

难道这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就因为这个而接不住了吗?

不,冉小姐沉思良久,说出了句让我吐了口恶血的电影台词:“别让昨天的悲伤,浪费今天的眼泪。”

说什么都没用,她要去做手术。

然而,事实证明,世上的事儿都有代价,她最终看性价比选的小广告上那家医院根本不正规,手术没成功,反而引发了大出血和并发症。

我去的时候,她躺在病床上,苍白的脸上眼神空洞,这事儿被宾利男知道,他直接删了冉小姐的联系方式,再也没出现过。

其实,有没有处女膜,早已不是影响爱情选择的原因,而冉小姐修的也不是处女膜,而是在爱情买卖里的价码。

这是个多么变态的以爱为名,为了让二手货卖上好价钱翻新的方式。

有段时间,鸡汤文里的翘楚是那篇关于以前和现在爱情对比的,大概的意思是前人的爱情和现在的爱情区别在于对关系的处理,说什么东西破了前人选择缝缝补补,现在的人都是干脆换个新的。

一时间,姑娘们纷纷不亦乐乎地刷着这篇文章,好像真的感同身受,其实无非自欺欺人。

她们中的很多,正是宁愿换个新处女膜也不愿修补爱情观的人,其实坏掉的哪里是处女膜,而是她们自己。

07 处女不处女,找谁说理去 一个男人的处女病

记忆里太多鲜衣怒马的少年,然而同龄人给我留下“男人”印象的只有马旗。

我家在十字街附近开游戏厅,马旗是常客,他皮肤黝黑,身形矫健,面如刀刻,有棱有角,和一帮混混儿称兄道弟,香烟不离手,脏话不离口。

马旗很少掏钱买铜板,他总是守在一些小孩旁边,别人打不过去的关卡都找他帮忙,轮到他时,总是疯狂地晃摇杆,猛捶控制按钮,嘴里污言秽语,像个神经病。

我那时无比讨厌他,而我妈非说他是个好孩子。

马旗父母双亡,跟奶奶和妹妹相依为命,奶奶在菜市场开面条铺,卖好吃的小刀面和锅贴饺;妹妹跟我们一届,俩人虽是龙凤胎,却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他妹有两只巨大的精灵眼,以至于我对她所有的记忆只剩两只眼睛。

兄妹俩的日子过得很苦,马旗清早四五点钟帮奶奶开铺,他妹妹则洗碗洗到半夜。

我妈同情马旗的境遇,游戏厅有包夜的叫夜宵或早点,都推荐马奶奶的面。马旗端着面条碗进进出出,对我妈毕恭毕敬、感恩戴德。

后来,有两个小痞子在我家玩儿麻将机,非要赊账,缠着我妈不放。

马旗英气逼人地走过来说:“老板娘家没这规矩。”

混混儿说:“你他妈老几呀?滚!”

马旗笑笑,转身走了,混混儿继续跟我妈纠缠。

五分钟后,马旗回来,身后五个狐朋狗友,手里都拿着板凳腿。

两个混混儿虽然年长,但初生牛犊不怕虎,马旗他们几个的表情无比狰狞。混混儿问:“干吗?”声音却在打战。

我妈挡在中间:“马旗你不要惹事儿!”

架没打起来,混混儿飞快地跑了。

我在旁边吓得腿哆嗦。

我妈拍了一下马旗的脑袋:“你这孩子,就是冲动。”

马旗嘿嘿一笑,露出麻将牌一样的牙齿,把我妈给他的几包烟扔回来:“老板娘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帮你是因为你帮我啊。”

然后他继续去替小朋友闯关,像神经病一样晃摇杆。

高三上晚自习,天天要到十一点半放学,我家住在青弋江大桥下面,那一带鱼龙混杂,店里离不了人,我妈给马旗布置了任务,给我当护花使者。我当年营养好,一百三十几斤,长得像匹骆驼,一个帅哥天天跟在我后面,又不跟我说话,这让我的心情非常烦躁。

我对他呼来喝去,他对我低眉顺眼。有次他急了,剑眉倒竖:“要不是你妈对我有恩,我把你扔进青弋江里喂鱼。”

吓得我屁滚尿流,立刻像孙女一样尊敬他。

后来出了一件大事儿,他妹妹快高考时怀孕了,死也不说是谁作的孽。他舍不得打妹妹,就拿一把刀自残,手臂上一道一道血口,他妹妹跪下像夜猫一样哀嚎,他奶奶几次哭昏了过去。马旗双眼血红,无人敢劝,他妹妹终于说了实话,是他一个混混儿朋友……

再见马旗是2009年夏天,我和我妈大包小包的从老家到合肥,在长途汽车站碰见他。他剃着青皮,高大英武,可惜一道疤痕像蜈蚣一样静卧在他右颊,毁了男模一样俊朗的脸。

他大喊一声:“阿姨!”

我妈吓一跳,看清楚是他,以更大的声音喊:“马旗!”

两个人都热泪盈眶。

马旗把大包小包扛在肩上,非要送我们一程,到家我妈留他吃饭。

我妈问他:“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他说出来三年了。

我妈问:“现在在干吗?”

他说:“在双岗摆夜市。”

我妈问:“奶奶呢?”

他不说话,眼眶一红。

我妈叹口气,想了想还是问了:“那你妹妹呢?”

他说:“在老家,跟大黑过了。”

大黑就是马旗那个混混儿朋友,两条腿被他打断了,以后都不能走路。

马旗每个月留点儿生活费,其余都汇给妹妹。

之后我常带朋友去马旗的摊儿上吃饭,他穿着白背心和破洞牛仔裤,生意火爆,很多顾客都是附近会所上班的“公主”,火红的长发,超短裙,边吃饭边对他挤眉弄眼。

马旗叼根烟说:“我跟她们许多人都睡过觉。”

我不理他。

他说:“这些女孩很奇怪,给钱的也愿意睡,不给钱的也愿意睡。”

我看他自轻自贱的样子,心里犯堵。我说:“你要喜欢谁,就跟谁正经处。”

他笑笑,说:“处什么处?她们都不是好女孩。”

我说:“那你赶紧找个好女孩啊。”

他又笑笑,沉默了一会儿说:“问题是哪个好女孩会喜欢我。”

我嘴上说怎么会呢,心里却深以为然。所以打死也没想到他会把小仙迷住。

小仙是我同事的朋友。本地一家小啤酒厂是我们的客户,同事把小仙招进去当业务员,负责给小摊点铺货,我介绍她去马旗那儿卖啤酒。

小仙长得水灵,两条仙鹤腿,卖啤酒时结结巴巴,有些男食客贱,油嘴滑舌地跟她调情。

马旗冷冷地往桌边一站,说:“这是我表妹,大家给点儿面子。”

他一说话,尤其是生气的说话,脸上的蜈蚣就活起来,没人不害怕。

小仙喜欢马旗,大家都看得出来,一开始只卖啤酒,后来便帮马旗洗洗酒杯,再后来连碗都抢着洗。

大排档没有水龙头,小仙从街对面提水过来,摇摇晃晃,拎过来时只剩两个半桶。

她洗碗的样子让我想起马旗的妹妹。

我问:“像不像你妹妹?”

马旗冷冰冰的,像没听见一样。

我说:“好女孩来了你又不要!”

他说:“她连恋爱都没谈过怎么要?”

我愣了一下。

他顿了顿说:“别以为我没有底线。”

我问:“底线在哪?”

他说:“我从来不搞处女。”

我无语。

他说:“真的,一个都没搞过。”

我说:“这算什么?你们明明互相喜欢。”

有一天晚上,小仙给我打电话,哭得稀里哗啦,问:“马旗哥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说:“你不要乱想。”

她说:“他当着我的面和夜总会小姐调情,我不想活了。”

我赶紧奔出去找她,姑娘蹲在街角的垃圾桶边,抱着两条腿,像只受伤的小猫。

我把马旗的过去一五一十跟她讲,我跟马旗想的一样,这种事儿没有姑娘接受得了,死了心更好,免得互虐。

小仙听完我冗长的叙述,呆了半晌问道:“就因为这个吗?因为他的过去吗?”

我说:“我觉得是这样。”

小仙两眼水汪汪地看着我,我想到马旗的底线,叹口气说:“而且你没谈过恋爱,他也怕啊。”

小仙问:“怕什么?”

我说:“这个很难跟你解释。”

小仙静静地蹲了一会儿,突然起身,踉跄几步,撒腿往大排档跑。

马旗在陪夜总会的姑娘们喝啤酒划拳,明显有点儿多,嘻嘻哈哈大着舌头。

小仙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说:“马旗!你这个胆小鬼!”

小姐们都愣了。

马旗干一大口酒,装没听见。

小仙夺过杯子:“你喜不喜欢我?”

马旗说:“滚!”

小仙眼泪滚出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马旗说:“不,喜,欢。”

小仙全身发抖。

马旗又说:“别问为什么。”

小仙砸碎啤酒瓶:“为什么?”

马旗“嗖”一下站起来:“因为麻烦!我不搞处女!我负不了这个责任!我再也不想对谁负责任!我是一个烂人!我砍过人!我坐过牢!我配不上你!现在明白了吧?”

夜总会的姑娘吓得四散而逃,小仙猛扇马旗一个嘴巴,“哇”一声哭了。

我们都以为这事儿结束了,马旗依然每天辛勤地颠着大勺,只不过夜总会的姑娘们来的少了。

他请了一个洗碗工,是个中年妇女,蹲在宽大的澡盆前刷刷刷,体型庞大。

秋天的时候,小仙又出现了。

据说那晚夜微凉风萧瑟,大排档没什么人。

据说小仙只对马旗说了几句话,我要当你女朋友;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如果你还不答应,我就去犯个事儿坐几年牢。

再去马旗的摊儿,又能看见小仙从街对面提水过来,她摇摇晃晃,拎过来只剩两个半桶……

然后,她安安静静地蹲在那里洗碗,像极了马旗的妹妹。

塞林格里有段话说:“爱你才是最重要的事儿。有些人觉得爱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或许爱就是这样。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手……

08 青梅竹马不成家 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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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宝山靠书信和电话保持联系,沟通少得可怜。

宝山怒气冲天:“不讲义气出卖我,还有脸跟着!”

宝山遗书上写道:“没想到最后是这样,娶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事儿。还以为没什么能让我们分开,可惜世事难料,我走了你什么都不要想,要相信时间,把一切交给时间,忘记我,找个爱你的人好好生活。”

苏周光华之年守寡,未遵遗嘱,立誓不嫁,诵经的表情淡漠而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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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儿园时,苏周是小公主,书香门第,父母从政,家境宽裕。我们光着屁股跟男孩们在沙土堆里玩儿成泥巴猴儿的时候,她却穿着粉嫩的纱裙和红皮鞋,彩色皮筋扎一头辫子。放学时她母亲来接她,整个幼儿园都弥漫着清新的茉莉香水味儿。

苏周又不吭声了。

苏周家住县委大院,宝山家住城南老区。

她说:“不知道,总是会突然想到他,然后很难过……”

不过,大家对性别都有基本认知,玩儿过家家,苏周指定要和宝山结婚,一个演公主一个演王子,万年不变的主角,其他人都是丫鬟或抬轿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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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的爸爸有精神病,冬天喜欢坐在门口晒太阳,眼神呆滞,打瞌睡的时候涎水挂在嘴角,不时吸溜一下。有关他的故事我听过很多,最惊悚的一件是宝山刚出生没多久时,他烧了一大锅开水,差点儿把亲儿子丢进去煮……

苏周不吭声。

他们上大班的时候,泡泡糖开始流行,红色包装纸那种,条件好的小朋友都吃。有次大家玩儿游戏,宝山盯着一个叫大饼的男孩吹泡泡,舔着嘴唇问:“好吃吗?”大饼说:“当然好吃。”宝山说:“那给我吃吃。”大饼说:“就一个啊。”宝山说:“你吃完的给我尝尝。”然后,大饼把吃过的泡泡糖吐给了宝山,宝山嚼得津津有味,吹出来的泡泡比任何人都大。

这事儿被苏周看在眼里,回去就告诉了宝山妈。据宝山回忆,他妈那天哭了很久,还狠揍了他一顿,而他完全搞不懂为什么,只知道苏周打小报告,心里恨死了她。

由此可见,苏周懂事比宝山早很多。第二天,苏周送给宝山一整盒大大泡泡糖,有几十个,俩人和好如初。宝山嚼了几天,嚼得后脑勺疼,高烧不退。当然发烧未必跟泡泡糖有关,然而成年的宝山认为有关,他后来对我说,那一盒泡泡糖就是他和苏周的情根,发烧是老天不让他忘掉。

苏周说:“是你不追我!”

小学时,宝山和苏周建立了一种奇怪而牢固的雇佣关系。苏周把零花钱分给宝山花,然后宝山听从她的吩咐—放学跟在她身后拎书包,替她值日、买零食、占乒乓球桌……高年级的时候就帮她推公主车,教训骚扰她的小混混儿。

宝山不是读书的料,美术课上却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美术老师每节课都表扬他。然而班里的手抄报第一名和黑板报能手永远都是苏周,苏周品学兼优,小小年纪就有书香才女的气质,没人怀疑她雇佣宝山为她画手抄报。

很多年以后,我们长大了,两个人拿这件事儿说笑,大家才知道,苏周的每一张得奖作品,都由宝山秘密替她配图和画边框。谁能想到真正才华横溢的那个不是苏周而是宝山。

宝山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半长不短的自然卷发。他总是穿苏周的旧衣服,小褂子喇叭裤之类的,两个人走在一起像小姐妹。

有一件事儿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皖南的小孩子小时候喜欢吃“呼啦”,雪白的山芋粉用滚烫的开水冲调成糊糊,盛在一个个红色的塑料小碗内,拌上皖南特色的什锦酱菜和辣椒酱,香辣可口,每天小卖部的窗口都挤满站着吃“呼啦”的学生。

苏周的妈妈严禁她吃这种垃圾食品,小卖部的值班老师都是她妈妈的熟人,根本不卖给她吃,馋得她哭鼻子。有一次,宝山叫我们几个做掩护,趁老师不注意,连碗偷去教室给苏周吃。

苏周的妈妈知道后闹到学校,班主任用板尺打了宝山手心,宝山因此而不理苏周,放学后,苏周跟在他屁股后面,像受了委屈的童养媳。

她说:“宝山让我别老去找他。”

苏周“哇”一声哭了:“我讲梦话被我妈听到!又不是故意的!”

宝山妈白天当保姆,晚上帮人纳鞋底做衣服,以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家,所以宝山从小的生活环境可想而知。

女孩儿早熟,我一直觉得是苏周先喜欢宝山的。

着眼眶问:“我不追你你就跟别人好?”

高三时,宝山迷上打游戏,他甚至把饭钱省出来泡网吧。苏周有空就拉着我去网吧找宝山,网吧里面空气污浊,烟雾缭绕,男男女女忘情地盯着屏幕,脏话连篇。苏周每次夺过宝山的耳机就说教,让他好好上课学一技之长之类的,听得宝山很烦躁。苏周站在旁边不走,宝山玩不下去,只好结账走人。

我和苏周一起考去重点高中,由于两个人都没离开过家,生活不能自理,成绩一落千丈,高二下学期又一起转回老家念书。

宝山的反应很冷淡,要不就是:“咦?你怎么在这?”或者擦擦脸上的污迹,冲我们不阴不阳地笑笑。

到了初三,苏周出落成我们这一届有名的美女和才女。她学习好,她妈妈请了专门的老师教她画画和弹古筝,许多男生写情书给她,其中不乏优秀的,而她一封都没看过。

宝山冷笑:“我去哪里搞钱学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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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和苏周第一次重遇时我也在场,青春期两三年没见,大家的变化都很大。娇小玲珑的美人苏周看见高大健硕的宝山在操场投篮,高兴得有些失态,拽着我的袖子说:“哎?那不是宝山吗?”然后大叫一声,“雷宝山!”打球的男孩子们呆呆地看着她,老实说被苏周这样的姑娘大喊一声名字,从虚荣心上都是一种满足。

宝山问:“你谁呀?我妈都不管我。”

苏周遇到宝山就丢了矜持,宝山遇到苏周只有礼貌的微笑。

可是那一次,我分明觉得他们的眼神微妙,似湖心投石,有几秒很像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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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苏周几乎每天都要去职高班找宝山,在混混儿们猥琐不安分的眼神里,冲她喜欢的人大喊一声:“雷宝山!”,之后要说什么并不清楚,只是站在走廊里对宝山傻笑,宝山也笑笑问:“你怎么又来了?”然后带她离开职高楼,走到普高楼,两个人没什么话。

有一次晚自习,苏周在哭,吓我一跳,我问:“怎么了?”

我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可偏偏代表不了苏周的想法。她低头摘下女神的皇冠,非要送给家境贫寒、毫不出众的雷宝山。可气的是,宝山对她不冷不热,有时候还躲着她,见到她像见到鬼。

我说:“你本来就不应该老去找他呀。”

一次,宝山和职高的男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一个个抄着板凳腿,面目狰狞。其中一个人死死抱住着宝山,示意同伙干他。这时,苏周一声凄厉的尖叫冲进人群,我拉都拉不住,她对着抱住宝山的男生又撕又咬,惊动了整个战局。职高男们面面相觑,架都打不下去了。

我问:“你是不是从小就喜欢他呀?”

苏周死死拽住宝山胳膊问:“宝山,宝山你能不能学点儿好?”

我说:“你再装!”

苏周说:“你可以像我一样学画画,你从小就有天赋的,你忘了吗?”

我叹口气:“算了吧,你俩怎么可能呢?”

苏周每次都会欣喜地喊:“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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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夏天状态不好,回老家山里小住,吃住都在苏周家。苏周是个画家,买了个依山傍水的老宅子,画画、写诗、修禅、做瑜伽,过着仙女一样的生活。

宝山愣了一分钟,暴躁地甩开她的手问:“你他妈是不是有病啊?你放过我行不行?”

苏周竟然没哭,重新拽住宝山的胳膊说:“不行!”

这件事儿在学校传开,宝山和苏周的绯闻漫天飞。苏周的妈妈派司机每天接送她上下学,然而课间苏周还是会去职高找宝山,老师找她谈话也不管用。宝山也不再躲她,两个人站在池塘边说话。

有次我远远看见他们俩谈笑风生,突然发现苏周挺有眼光的,宝山笑起来多帅啊!

某天早晨起床,看到的场景令我终生难忘—厅堂里冉冉檀香若有似无,音乐是空谷竹箫,清瘦的苏周一身白衣盘坐在厅堂闭目诵经,水葱般修长的手指合十,蓬松长发随意束在脑后,肤色娇如残雪,眉间朱色美人痣一点,惊现几分观音像……她身后的墙上挂了一张遗照,二十八岁的宝山笑吟吟地看着她。

大家都说,苏周可真清高呀!

有一次,宝山说:“你做你的尖子生!别管我行不行?”

苏周说:“不行!我就要管!”

毕业互写留言册,有“最大的愿望”一栏,宝山填的是“吃一次生日蛋糕”,而苏周填的是“初中和宝山一个班。”

初中,苏周和宝山不在一个学校,宝山妈妈也不再给苏家做保姆,而是在老街开了个裁缝铺。懂事的宝山初中就帮家里干活了,我和苏周放学结伴回家的时候,偶尔能碰到他和他外公一起拉车帮人送煤球。

宝山怔了一下说:“你别管我,我废料一块,学什么都学不好。”

苏周脸红了,眼泪汪汪地看着宝山,说道:“你还好意思提你妈,你妈那么辛苦,逢人就说你争气,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苏周说:“咳!小时候懂什么呀?”

苏周说:“我有钱!我所有的钱全借给你!”

后来宝山总说,苏周改变了他的命运,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那句人人都会唱的“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没人比他更能体会其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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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是保姆来接,保姆是个胖胖的爱笑的女人,穿着的确良衬衫和黑布鞋。通常她来会顺便捎上儿子宝山。城南幼儿园很小,只收附近的学生,那时候人贩子少,宝山这样的皮猴儿平时都自己回家。

苏周一直强调他们是公平交易。班主任怕我们饿,集体定了课间餐。宝山妈没给他交钱,苏周就把自己的肉包菜饺让给宝山吃。所以后来苏周老嗔怪宝山:“都是你小时候抢了我的营养,所以你人高马大,而我又矮又瘦!”

大二时,苏周扛不住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学长的追求,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段正式恋爱。

她往我的宿舍打电话,聊起来,叹气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儿对不起宝山。”

我问:“你和宝山到底什么关系?”

她说:“反正一直联系,但一入正题他就躲。”

我说:“那你内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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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时,苏周男友毕业,两个人和平分手,过了几个月苏周打电话给宝山,危言耸听,说她难过得快死了。

于是,雷宝山坐了三天两夜的火车,到苏周学校时已经快虚脱了。

苏周笑嘻嘻地看着他。

宝山火了,说:“苏周你又耍我是不是?!”

苏周问:“我什么时候耍过你?”

宝山说:“一直。”

宝山考上了重庆的一所美术学院,考了两年。那时候,我和苏周已经在北京的大学上大三了,苏周上的也是美术学院,有很多男生追她。

然而,几年前的南城老街的情景再现:一个热情,一个冷淡。

苏周也红着眼眶问:“那我能怎么办?”

宝山问:“我欠你那么多钱,我怎么追你?”

苏周听到这句话一下子就哭了,说:“宝山,我喜欢你,我不要你还钱,你把你自己还给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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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苏周和宝山结婚。

他们结婚的过程山路十八弯—苏周与家人决裂多次,宝山顶着攀龙附凤的骂名。

请柬上印着我写的祝福语: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

婚礼上,很多同学都哭了,看他们俩交杯拥吻的那一刻,我有一种被爱情击穿魂魄的感觉。

2011年,二十八岁的宝山因白血病离世。

苏周光华之年守寡,未遵遗嘱,立誓不嫁。

我劝过她。

她说:“两个人活成一个人,柴米油盐也是诗。可惜,宝山住在我心里,我再也找不到能跟我活成一个人的人了……”

外面的雨很大,之所以写下这个故事,是想让你们相信,青梅竹马也好,半路夫妻也罢,这个世上真的有爱情,如果你还没找到,请你努力地去寻找它。

08 青梅竹马不成家 青梅竹马不成家

记忆里,小时候的暑假,基本上都是酷暑烈日,然后是自己不知疲倦地奔跑玩耍,能让我安静坐下来的,只有一件事儿—看小说。

当然是武侠小说。

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司马翎。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欢乐英雄的七种武器再加上侠骨丹心的四大名捕。那是个翻开就只有江湖的世界。

除了武林至尊,就是恩怨情仇。

而青梅竹马,也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的一种男女间的关系。

年少初识,相伴成长,情窦初开,夫唱妇和,情深意切,执子之手,天下我有。多美的事儿!

可惜当时合上书,试图找个合适的青梅竹马对象,抬头却只能看到院子的沙坑里流着鼻涕厮打成一团的脏兮兮的发小们,他们大多都是男的,女孩儿也长得性别模糊。

生不逢时。

小说里都是骗人的。我恨恨地想,然后忍不住继续看。

多年以后,当首尔跟我深情地描述青梅竹马百般美好时,我却忽然想起,原来在所有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里,青梅竹马的男女很少会有好下场。

并非是因为写小说的先生们如我般凉薄,反而是因为他们参透了男女之爱后的觉悟吧。

青梅竹马就适合长相厮守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

在我遇到的很多人里,对爱人之间的了解非常看重,她们把遇不到爱人归结为遇不到了解她们的人,把热恋归结为彼此无比了解,把分手归结为并不够了解对方。

但,在我看来这些只是借口而已。

“了解”只是个愿景。

本质上你想了解一个人,是因为有兴趣。

而爱或者不爱一个人,也是因为有兴趣或者没有兴趣。

“了解”是爱的延伸。

早就说过这个观点,人不可能完全了解别人,更别提每个人都是在变化的。

而青梅竹马之所以被拿出来当榜样,是因为理论上这是相互最为了解的一种关系模型。

她不是你十八岁的时候红着脸堵住你表白的女孩。

他也不是你二十六岁的时候打顺风车遇到的职场小鲜肉。

他或者她,是从三岁开始就看着你,是知道几乎所有你的事儿的那个异性朋友。

你小时候穿什么颜色的开裆裤,你几岁淘气被你爹追着打,你上学的时候暗恋什么类型的人,你撒谎的时候的习惯表情……

论了解,青梅竹马,无出其右。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你可以在操场上拉着她抽烟咳嗽出眼泪,你可以在失恋的时候抱着他哭到湿了衬衫;你可以在半夜拖着他下楼打着哈欠陪你发呆,你跟她可以在KtV唱嗨歌喝大酒直到天亮;你甚至,可以跟她合衣躺在一张床。

但是你不会跟青梅竹马的人终成眷属。

不是因为不够了解,而是因为太了解。

了解是把双刃剑。它面对他人为你披荆斩棘,面对面时却会割伤自己。

最好的爱,一定要有新鲜感。

无论是否承认,人就是这样喜新厌旧的动物,了解在某种时候会让你认清一个人的脆弱,但也会放大无力感。而且本质上来说,了解在时间面前不堪一击,境遇、努力甚至运气都会改变一个人。用了解做自我安慰的情感绑架,毫无意义。

人们说越长大越孤单,本质上并不是不能了解陌生人,而是不愿再花时间去了解别人。以了解为爱情做注解的,都是幌子。

愿不愿意为了了解做改变,还是只了解想了解的那些,都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这就像人们听过那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一生。并非是人们不接受道理,只是不愿改变自己而已。

青梅竹马的两个人,做爱人很简单,而真踏出了那一步就没有了退路。

因为从青梅竹马做成爱人,若翻脸了回头太难。

所以,大部分青梅竹马,最终都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这种状态安全得很,最少不会同时失去爱情和友情。

这不是悲观,反而是我的善意。

夜幕降临,开车回家,堵在高架上,收音机里在放不知名字的歌:“我不想长大,那时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多年以后,相遇街头挥一挥手不会回头。”

多好。

09 暗恋是最酸爽的SM 暗恋是最酸爽的SM

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我的小学同学戎戎。

他是个暗恋派的满级高手。

无数次,吃饭前、喝多后他都要把自己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的暗恋故事当主祷文一样念一遍又一遍。

小维是小学三年级转来我们班的,新疆姑娘,眼睛大头发长,皮肤白皙得吓人,还会跳彭恰舞。

以不到十岁的审美来说,确实挺吸引我们,但也就是吸引而已。

可戎戎不一样,戎戎大概是上辈子连羊肉都没吃过,见了新疆的就两条腿哆嗦走不动道儿。

他对小维,是迷恋。

我说迷恋,是因为他从十岁以后就跟小维,或者说跟自己耗上了。

从初中到大学,戎戎全是跟小维一个学校,考不上就哭着喊着让他爹交赞助费。但他见了小维,却十棍子打不出个屁来。

考大学那年,小维上了北京传媒大学,跟我一列车去的北京,戎戎因专业课排名靠后而落榜。小维离开合肥的那天,天公作美,大雨倾盆,给置了最适合上演悲伤戏码的景,戎戎逼着我排练了N遍的剧情(我是负责在他哭昏在地的时候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走的那人)用来感动小维。

他信誓旦旦,准备在火车站拼一下—把自己淋成狗,让小维哭成狗。第一个目标毫无悬念地顺利达成;第二个目标,他情报有误,小维是坐飞机走的。

我琢磨着这事儿也就到此为止了。

直到非典那年,我在的海淀区是重灾区里的翘楚,就在封校前三天,我被一个陌生电话喊到宿舍楼下,是戎戎。这货逃难一样站在我面前,递给我两包药,中医学院的,留了句:“给她一包。”然后转身就走。

天知道他是怎么有勇气来的北京,又怎么连给个药的勇气都没有。

后来,就没后来了。

补考两次,学校都快改名字了,戎戎还是没考上,等他玩儿起绝食逼他爹送他来了北京的时候,维维已经做交流生去了新西兰。

故事结束。

痴情男戎戎每次的结束语都是:“为她学了三年播音,他妈的播音主持是什么我都不知道!”然后嚎啕大哭。

惨,真惨。

问题是这个故事我们听得比他都熟了,这货还变本加厉,不光饭局,居然连玩儿个三国杀他都要来一遍。状态好的时候还能挤出几滴眼泪,你说他空个手牌一滴血了,我攥张杀,是杀他还是不杀他。

后来,弄得只要他以“维维”两个字开头,大家就纷纷尿遁。再后来,大家默契地很少再约他出来吃饭。

暗恋,以为感动天感动地,其实只是感动了自己。看到这儿,姑娘们又要鄙视我了,人这么专情一个人,怎么是你这种禽兽能理解的?我倒觉得,暗恋不是对他人专情,而是对自己专情。

这么多自以为是的付出,不过是不敢承受说出口后的结果伤了自己的玻璃心。

暗恋偶尔来下算怡情,老玩儿就有病了,得治。

轻度的暗恋是自我暗示,总觉得自己所有的心思对方都了解,每个小哀怨对方都能察觉,自己在脑子里玩儿得山无棱、天地合、情动八荒、辗转缠绵,对方弹颗鼻屎都是悄悄给你最好的馈赠。重度的就是精神分裂,自己给自己喝鸡汤打鸡血,相信一条道必须走到黑,相信见了棺材别低头掉眼泪,王冠会掉,相信自己,我能!其实就是自己给自己上了皮鞭儿手铐再加女仆装,还觉得不够嗨,得再滴点儿蜡。

至于到了戎戎这种病入膏肓的阶段,暗恋就不是个情商问题,而是智商问题了。在不恰当的时候遇上不恰当的人,这没什么,暗恋最可怕的未必是看不清事情本身,而是容易让人看不清自己,或者说,看轻自己。

人家送你个杯子,你当要跟过你一辈子,事实上人家只是跟你说你是个悲剧(杯具)而已。

这不是缺爱,而是缺心眼儿。

09 暗恋是最酸爽的SM 跨过人山人海,跨不过爱的门槛

1998年,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奋飞中学,那是我生活最窘迫也是最难看的时候。

我妈在我初二那年下了岗,隔三岔五地用扁担挑几台号称能减肥塑形、包治百病并且延年益寿的摇摆机,坐二十几个小时慢车跑去北方做传销,每次都慷慨激昂地放狠话要把所有老家人发展成自己的下线,但总是打满鸡血出门却面无人色地回来。

她小时候很少吃肉,营养不良,以为肉是最好的东西,家境再差也坚持让我每天吃肉,搞得我上高中时又矮又胖,穿小姨不要的旧衣服。

XY是隔壁班的班长,剑眉朗目、玉树临风。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倒抽一口冷气。在我眼里,这家伙已经帅到了“全校女生都想跟他谈恋爱”的程度,我和他的差距可想而知。然而那种“想每天看见他、想一起玩耍、最好还能谈场恋爱”的痴心妄想还是在我心里扎了根。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少女常干的暗恋的傻事儿通通干了一遍。比如,上课时经常莫名其妙地在纸上来回写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有意境,两个字就是一首诗,只有语文课不敢写,因为语文老师是他妈,一旦被抓住,我会死得很难看;比如,在两个班争篮球赛冠军的敏感时期,众目睽睽下跳着脚替XY加油,因为他投进一个三分球忘情地欢呼雀跃,被全班同学视为叛徒;比如,下课就算憋得肾痛,也要等到他伟岸的倩影飘过窗前才肯去上厕所。要知道那段日子,我以为这世上再没比“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更有意境的歌词了。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别的少女不大会干的事儿也通通干了一遍。比如,放学时鬼鬼祟祟地跟在他后面,跟着他走桥下长长的路,把他回家的路线牢牢记在心里,然后没事儿就去走一遍,好像那有什么意义似的;比如,把学生会竞选时两个评价他娘娘腔的高年级女生骂得“遍地找牙”。我身披铠甲、舌战双娇,大获全胜,为捍卫了他的荣耀骄傲不已,而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1999年,住校生新年晚会,当了学生会副主席的XY负责挑选主持人。为了一鸣惊人,我接连两个礼拜没日没夜地苦练普通话。面试那天,站在他面前,我双腿战栗、舌头打结、头昏眼花地读完一段《青年文摘》。他问了我的名字,我想总算是认识了,终于有了搭讪的借口。于是总拦在他去如厕的路上,扮可爱跳出来吓得他一抖,一天问五次我有没有被选上。

第六次,他不等我跳出来就停下脚步说:“好吧,定你了。”我大喜:“真的吗?”他说:“没办法,你太烦了,我也只好投你一票。”

晚会后,呆头呆脑的男主持人对另一个校花级别的女主持有了好感,中学生约会喜欢牵连无辜的人当电灯泡,以便制造氛围和减轻罪恶感。我幸运地当上了一只灯泡—当灯泡这个事儿本身并不值得庆祝,关键是看你和谁一起当……

此后,我们四个常常出去玩儿,翘过课爬过山看过电影下过馆子……因为是AA制,每出去玩儿一次,我就要饿好几顿晚饭,而丧心病狂的暗恋让我心甘情愿饿死。

有一次爬敬亭山,XY和校花腿长,跑得飞快。我和呆头呆脑的男主持跟在后面,撵死撵活,累得像狗。在几欲气绝的当口,我瞄见校花好像拉了一下XY的手。

这个细节唤醒了我心里沉睡的自卑,那两个背影一个挺拔俊逸,一个高挑婀娜,成为我少女岁月里最不愿回忆的画面。我疯狂地同情那个男主持,费半天劲儿,到底谁当了谁的灯泡?当然了,我也同情我自己,那天晚上我照了很久的镜子,得出的结论是:我要是他,我也喜欢校花。

在他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清晨就等在学校门口,把攒了很久的礼物塞到他手里,一个俗气的毛绒玩具,毫无实用性,却价值我两个礼拜的早饭。当初我或许是贼心不死地想卖个萌,十几年后才意识到那正是低情商的表现,进一步说明我确实配不上他。

不久,得知他早恋了,不是校花而是一个长发妹。小巧清秀,纤瘦文静,喜欢穿长裙,两根粗黑辫子直拖到腰下,和裙摆一起来回荡漾。2000年的元旦,我写了封信告诉他我要转学,希望跟他道个别。来说再见的是长发妹,她把信退给我,说一声保重,便匆匆离去,面色鲜红。我坐在图书馆前哭了很久,宽慰自己说哭什么呢?人家的确更般配一点儿。

剩下的高中时光,我拼命念书,唯一的目标就是考去北京上大学,因为听他说过他的志愿是北大。

2001年,我如愿去了北京,辗转托同学打听他的消息,同学说“XY呀,他在上海交大。”去校友录里搜寻他的消息,翻到一张他在宿舍里的照片,瘦了,头发也长了,抱一把吉他,像满腹才情的叛逆少年。照片存了好几年,没事儿就看看。虽然有他的地址却不敢写一封信,怕他不回,北京到上海那么远,而我,如此平平无奇,远水楼台也得不了月。

2006年,我进了一家知名外企,像踩上了风火轮,感觉自己人五人六。加了他的MSN,没聊几句就问:“你有女朋友了吗?”他说:“没有啊。”我却没了下文。只是不咸不淡地聊天,互留了手机号从没通过话。我拼命减肥,努力工作,养头发、学习化妆,还赚钱买了许多新衣服。我问他上海好吗?他说还不错啊。我问:“我去上海你会请我吃饭吗?”他说:“好啊!你来了告诉我。”

2007年,我终于瘦到令自己满意,头发离腰还有一大截,花半个月工资接长了头发,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海分公司递了简历。见到他的那一刻差点儿哭了,但我很快将眼泪吞了回去,同台吃饭的还有好几个老同学,我盼望的两个人的约会变成了同学聚会。他对着我精心打扮两三个小时的妆容上下打量一番,说你还是老样子嘛,跟高中时一样,一点儿没变!那一刻,我想,原来他不喜欢我和我头发的长度和胖瘦的程度,没半点儿关系。

出门看到他的车,毕业两年就有能力买车的人实在太少,我们的距离又拉远了一点儿。他气宇轩昂地说:“送你回去啊。”我摇摇头,勇气一鼓再鼓,想到星座书上的话,白羊男如果对你有意思还等得到你追他吗?想问的话到底没有问出口,我还是不够好,远远不够好,所以兵临城下,不战而退。

之后很多年,我常常想起他,每当收到他的换号短信都默默地存起来,手机里好几个XY的名字,没有一个能拨通,却都不舍得删。

十几年光阴荏苒,一场徒劳追赶。跨过人山人海,跨不过爱的门槛。然而“为他变成更好的自己”却成了习惯,所以一年又一年,马不停蹄地努力。

2013年,他突然从微信里蹦出来,验证消息没有内容,但我知道是他,任何时候,只要他出现了我就知道是他。可怕的是,他仍然单身,没有“秃头谢顶、大腹便便、低能三高”,而是英俊、多金、事业有成。

然后呢?

暗恋哪儿有然后?

有位感情专家说过:“暗恋似乎抹去了一切不确定性,他最后确定地成为完人。”

这个“完人”存在的意义是:令你意识到自己不够好,唯一的办法是变得更好一点儿;懂得释怀,这世上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努力就是无法得到。但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惊喜,最后到手的东西也坏不到哪儿去。

这是我写得最差的一篇故事,却把自己感动哭了。看到瑟斯竟然把暗恋跟皮鞭和滴蜡联系在一起,气得我又笑了。

世上除了有暗恋派的满级高手,还有自恋派的满级傻逼,传说中的“男神”“女神”婊大概都这个路数。什么?暗恋?暗恋好傻哦,我从来没有暗恋过别人,都是别人暗恋我耶!

10 关山飞渡,爱你如初 一个人不寂寞,想念一个人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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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微博收到各种咨询情感问题的私信,相当一部分是倾诉异地恋苦恼的,我回信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你们懂的,感情这种事儿没有标准答案,信口开河的人爽完,后果还是自己来承担。

关于异地恋,肯定有成的也有不成的,这世上任何一件事儿都是这样,看人看脸看造化,没有非什么不可,Never say never。

看多了坏的结果,爱总是缘木求鱼,怎么都不对;看多了好的结果,爱好比探囊取物,没有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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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性,特别容易动情;又因为理性,遇事儿当断则断。所以我被很多人负过,也负过很多人。

在爱情方面,我喜欢给对方设定“不能比我小,别太帅,秃顶免谈,话痨靠边,有才华者优先”之类的标准,我很少向这些所谓的标准妥协,可很不幸的是有一次例外—我跟一个比我小又特别帅的男孩子谈了场恋爱。

这是我对所有人闭口不提的一段,这个故事,是我心海里沉得最深的一条船。

大一暑假,他来找我补习英语,他那时候快上高三了,很明显是被他妈硬拖来的,到门口还在挣扎,见到我的时候他愣了一下,甩开妈妈的手,站得笔直。

我比他愣得更厉害,现实中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青年,像仙侠剧里的男主角,眼神桀骜又冷峻。

两个妈妈在客厅聊天,我尽量摆出老师的嘴脸,在书房跟他商议学习计划。

他说:“你和我想的不一样。”

我问:“哪里不一样?”

他说:“我们班学习好的女生都特别土。”

我问:“那我呢?”

他看着窗外沉默了一会儿,说:“别逼着我夸你。”

我问:“你不愿意补习对吧?”

他说成绩太差补也没用,还打了个比方,“你想啊,袜子破一个窟窿,补补还能穿,要到处是窟窿呢?”

我沉思,他笑了:“听不出来吗?我在讲笑话。”

我没笑,想了一下回答:“窟窿再多也得补,因为没有另一双袜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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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想到他会很认真地按时来补习,连他妈妈都很意外,说以前也找过别人补课,去几次就不想去了。因为他觉得补习的过程非常枯燥,讲语法、做题,他聪明但是基础太差,教起来很费劲儿。

过了两个星期,我们两个人混熟了,我翻他作业本,无意间看到他的大名,惊了一下。那个名字我非常熟悉,初二那年,学校为防抄袭,将我们和初一的学生混桌考试,他正好是我的同桌!

那时候他还是个小不点儿,不停在桌子下面捅我大腿,问我这题选什么,那题选什么。后来,我答完考卷,趁老师不注意,干脆跟他把卷子换过来,替他考了好几门课……

我说:“原来是你!”

接着自报大名。

他记起来我是谁,嘴巴惊成可爱的圆形,说:“怎么可能是你啊!”

嗯,我们都没想到会这样,我初二是个大胖子,他初一是个小不点儿。

我问:“你不是只比我低一届吗?”

他说:“初中就复读了一年。”

我说:“那你高中可千万别再复读了。”

他使劲儿点头。

我后来想,爱情最怕什么?最怕“原来是你”和“怎么可能是你”。因为太年轻,还以为久别重逢是上天的安排,那种微妙的感觉瞬间就把我们两个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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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课余的时间,我常常跟他出去玩儿。他的父母老是吵架,感情很差,都用物质补偿他,所以他挺有钱的,总想请我吃饭或者看电影,我每次都拒绝,说:“如果要花钱的话,就不出去了。”

我隐隐觉得他是个泡妞高手,坚信长得帅的人靠不住,但是又特别喜欢跟他相处。我们买两袋瓜子可以在体委的篮球架下面聊一个下午。有时候,他会带个篮球,打球给我一个人看,时间被他一次次投进篮筐,过得飞快。现在想来,没有比这更无聊的事儿了。

我经常看着他发呆,因为没想过现实生活中会有这么帅的男孩子,就问他:“你们学校是不是有很多女生喜欢你啊?”

他看着我笑。

我说教:“高三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大学里优秀的女孩儿多着呢!”

他问:“有比你还优秀的吗?”

我想了想,恬不知耻地答:“那倒没有。”

他的脸“唰”地红了,我心跳得擂鼓一样,我们两个都很尴尬。

他说:“我们去看次电影吧。”

我说:“不可以!”

他问:“为什么?”

我说:“你知道为什么。”

他问:“如果我考去北京呢?你会不会陪我看电影?”

我笑笑说:“到时候你未必愿意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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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减少了来找我的次数,作业做得特别认真。他妈妈有次激动地夸我,说我真是当老师的料,他那么难搞都能搞定。我心里很惭愧,补习时故意冷着脸,一句闲话都不跟他讲。

他说:“哎,你什么意思嘛,还比我大呢,一点儿都不成熟。”

我问:“要怎么样才算成熟呢?”

他说:“只是等我一年而已,有那么难吗?”

这句话让我难过,我看得出来他认真了,可我却无能为力,我有点儿不相信他能考上大学,尽管心里实在挺喜欢他的。我那时候很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特别懂道理,“长痛不如短痛”,明知道没未来,又何必开始呢?

他突然说:“哦,我懂了,你不是不相信自己,而是不相信我。”

我觉得这不像一个十八岁男孩讲出来的话,所以用比他更老气横秋的口吻说:“因为没有等过人,不知道能不能做到,所以即使答应你也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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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补完了,他老打电话给我,每次都要聊很久,聊得我心烦意乱。我说,以后问题目才能给我打电话。他说,你别装了行吗?我说,我本来就是你老师我装什么?他说,哎,傅老师,你知道有部恐怖片叫《山村老尸》吗?

我一下子笑起来,他说:“出来吃饭吧,不只我们两个,还有我一帮同学呢。”

我一到场他同学就起哄,问:“哟,这是谁呀?”

他说:“你们猜。”

我说:“我是他姐姐。”

他是花钱上的高中,同学都不是好好学习的人,有个很漂亮的女同学老跟他抬杠,我心里特别不舒服,一好胜,觉得更喜欢他了。

回去路上,我跟他说:“我快要走了,你以后别来找我,也别给我打电话。”

路灯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昏暗中他那张脸越发帅,帅得无懈可击,我突然就流下泪来,有时候爱的动机就这么简单粗暴!落到“看脸”两个字上谁都无可救药。

他说:“你为什么不肯相信我呢?我拼死考去北京,我们就能在一起了,然后好好相处四年,一毕业就可以结婚。”

他说:“真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说:“我一眼就看中了你,怎么可能当姐姐啊?”

他是第一个说要娶我的男孩,因为幼稚,因为莽撞,因为那么不可信,所以特别珍贵。

临走前一天,和他骑摩托车兜风,绕着县城转圈,两个人戴着大大的头盔,躲避熟人,我紧紧搂着他的腰,把重重的铁脑袋靠在他背上。

然后坐在河边聊天,河滩里有萤火虫飞舞,精力旺盛的青年人围着篝火唱歌,习习清风扑面,十八岁男孩的眼里缀满星星点点的光芒。

他说:“记得给我写信。”

我嗯。

他说:“每天都要写。”

我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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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容易坚守难。

回学校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当我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异地恋正式拉开帷幕后,我才知道现实比想象中难太多。

最要命的是,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喜欢他。

做梦会一直梦到他微笑的样子,从梦里哭醒,然后坐在那里发两个小时的呆—什么都不想就想他的脸。有一天晚上,在自习室读完他的信,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然后独自在二教后面的竹林前坐到深夜,盯着月亮看,一直看到月亮发毛。

我反复问自己几个问题:为什么喜欢他喜欢成这样?是不是仅仅因为他长得帅?明天怎么办?一个学期怎么熬?

没有答案。

他没有手机,只能偷偷给我打电话,有时候我忙没接到,下次打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有次我跟室友因为抢电话差点儿动手,整个人的状态都不正常,室友说你这样不行呀,你是不是要疯了?我答不上来,蹲在地上抱着电话哭。

问题是即使打电话也不能说什么,只能鼓励他好好学习,说些我自己都听不懂的话。他每次都对我表态,说一定会考来,让我等他。

写信,真的每天一封,一天发生的事儿就那么多,互相给对方寄流水账,其实很枯燥,点题的无非就是“想你啊”“等我啊”那么几句,然而干巴巴的文字可以看许多遍,一直看到想吐。

我从来没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脑海里什么都没有,只剩一张脸。

这种感觉特别空虚,特别无助,我觉得我的生活被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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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熬了两个月,瘦了十几斤,期盼、等待、失望,每天不知道等什么。时间像蜗牛一样爬过,而我这两个月里几乎没笑过。

他会跟我倾吐压力,毕竟只有十八岁,学习那么差,他自己也知道考到北京来是一句大话,然而还是无望地努力着。我搜肠刮肚地找话鼓励安慰他,听得自己耳朵都起老茧了。

有一次,两个人心情都不好,在电话里因为一件小事儿吵起来,我说太煎熬了,分手算了,他一激动,砸坏了他妈妈的手机。

第二天他妈妈给我打电话,说:“我那么相信你,请你给他当老师。你比他大一岁,聪明优秀,应该懂事儿才对,他这么关键的时候,怎么能谈恋爱啊?”

我内疚得不行。

然而骑虎难下,继续,影响他学习;分开,还是影响他学习。

十九岁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两三天后,接到他的电话,夜里两点,电话里他只哭不说话,嘟哝两句,好像是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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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静地思考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地思考了一天一夜。

决定不再回信,也不再通电话,只给他妈妈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别联系了,一切等你考上再说。”

我是个特别自私的人,不想厚着脸皮说是为他好,只是想解救自己,不想再这么过下去,承受不了思念、等待、误解……更承受不了最坏的结果,不想他因为我考不上大学,或者说,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我考不上大学。

我不怕孤独,可是太喜欢一个人让我不舒服。

为什么要坚持一段无望的关系?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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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没有后来。

他没考上大学,报了北京一所民办,通过一次电话。

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无情无义的人。”

又问,“我是一双满是窟窿的袜子,却不是你唯一那双袜子,所以你补了一半不补了,对吗?”

…………

之后再没联系过。

他是我交往过的男朋友里最恨我的一个,恨了许多年。

可是他永远不会知道,分手后长达两年,我几乎每天都梦到他,年轻时我是那种不谈恋爱会死的姑娘,然而为他空窗了两年;他不知道我花了多长的时间、用了多大的努力才从思念和空虚里挣脱出来;他不知道我挂了电话后泪流满面;他不知道是他让我明白了“心痛”这个词,不是比喻而是客观描述。

遇见那么美,忘记那么难。

短的是爱情,长的是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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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在爱情标准里加了最重要的一条:绝对不能是异地。

这是我唯一一段异地恋,是我最看脸的一段感情,是我最后悔的一段感情,也是我唯一不遗憾错过的一段感情。

因为一开始就知道它是错的,错的是不应该开始的。

别说不是真爱所以不能坚持。

不管是不是真爱,有一类人,比如我,就是不适合异地恋。

一个人不寂寞,想念一个人才寂寞,它会毁了我们的生活。

10 关山飞渡,爱你如初 关山飞渡,爱你如初

首尔小姐一直很疑惑,关于异地恋,为什么我选择的态度是有信心。

她知道,我从未有过异地恋的经历,但我没有过多的解释。

时常在中午写东西时会卡住,在咖啡和浓茶不管用的时候,我会下楼,在快餐店门口抽烟。人流熙攘,透过玻璃窗看那些情侣,学生、白领或者其他一些我不知道身份的人。

等饭的间歇,面对面,各自掏出手机低着头专注地为了不相干的朋友圈或者小说而偶尔发笑,彼此并不说话。

眼前人,像奇怪的摆设。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来君欣和李冒。

事实上,在遇上他俩之前,我从根本上也是不相信什么异地恋的。

李冒是我的师弟,湖南人,性格暴烈得像塞满了通红的辣椒,但为人极耿直,是个好孩子。

开学第一天,他就因为戏剧系的师哥们欺负新手而挑头大打出手,瘦瘦小小的身形拎着板凳冲在最前面,军校学生打架,下手都狠,他被戏剧系的东北帮围殴了半天。

但我留意到,这孩子打架不逼逼叨叨,被下手再狠,也不骂脏话,就是沉默地打和被打。

这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很快,教务处出面,各打五十大板,冲突结束。

我打了饭往宿舍走,天已经擦黑,看见下午小凶神一样的李冒头上缠着纱布,表情无比温柔地用方言在打电话,正好我走过,他打完,抬起头龇着一口白牙冲我乐:“师哥好!”

我扔了根烟给他,蹲在门口一起抽起来。

我笑着问他:“女朋友?”

他点头,笑得羞涩:“刚谈,在老家上大学。”

我调侃他:“哟,还玩儿异地恋?能坚持吗?”

他猛吸了口烟,忽然来了句:“她若不离,我必不弃,师哥你信吗?”

我被他突然的严肃呛了口烟,忍住笑,点头:“我信,看不出,你还是个情种。”

他挠了挠头:“我跟她说了,以后每天这个时候我都会给她打电话。”

我笑了笑,没当回事儿。

我发现这货还真是言出必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学期。

我们宿舍楼信号差得很,每天到了下午六点左右,不管他在干什么,都会穿着拖鞋飞奔到楼下的空地上打电话。

时间长了,他的方言我也能听得一知半解,其实每天都聊,也聊不出什么新意,无非是上了什么课,遇上了什么同学,最近有什么打算以及问问对方同样的内容。

李冒的女朋友,名字很好听,叫君欣,在长沙,学地质学。我见过她的一张照片,看上去普通,但是温婉,李冒给我看的时候像是献宝,看完又小心翼翼地供奉回钱包里。

两个人的笑点我经常无法理解,大概也就是因为彼此,最无趣的话也变成了笑话,反倒是很少有肉麻的情话。

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等着总政的首长来检查,是特别重要的阅兵,所有人都站队列在排练场等着不许离开,不许请假。

眼看着时间到了快六点,李冒在我边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很无语,让他发个短信解释下,等会儿再打不就行了。

他坚持拒绝,小声跟我说:“这是说好的事儿。”

我摇头:“形式主义害死人啊。”

他少见地反驳:“师哥,你不明白。”

拿他没办法,教了他一招。

结果让我大跌眼镜,平时看起来毫无表演天赋的他,以表演系的功力完成了肚子疼满地打滚外加头落汗的精彩无实物小品表演,成功地惊着了主任,然后特批回去上厕所休息。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过会儿主任真的肚子疼起来,也去了厕所,没见着李冒,心生疑惑地绕回宿舍楼。

然后发现这货正健康无比,声情并茂并且手舞足蹈地和女朋友在打着电话。

主任也是蛮耐得住性子,站在楼道里听着他开心地和君欣分享如何骗过自己的伟大事迹,足足听了五分钟才走到他背后,拍了他一下。

李冒回头,直接石化。

为这事儿,他被记了个小过,还在系里做了公开检查。

我怕他想不开,带他喝酒。

没想到这货完全不在意,反而一脸开心,哪儿像刚被记过,分明是刚被授勋。

我着实没法理解,问他:“如果你这感情要只靠定时打电话维持,也太脆弱了点儿,你怎么想的?”

李冒端起小二(酒的品牌),喝了一大口,红着脸跟我说:“师哥,我没多想,因为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承诺。”

我愣了下,也灌下了一杯。

那天喝了四五瓶小二,我昏昏沉沉地睡到第二天中午。中途做了几个纷繁奇怪的梦,结果忽然就被人摇醒。

我一转头,吓了一跳,是李冒,他眼睛里全是血丝,脸色煞白,像被瞬间抽去了所有的生机。

我还没开口,李冒居然流出了眼泪:“她要跟我分手。”

顶着还没睡醒的头疼欲裂,问了半天,才知道了大概。

就在我们喝酒回来之后,君欣少见地忽然在半夜打电话给李冒,李冒睡得太死,没听见,结果早上看到君欣的短信,只有五个字:“我们分手吧。”

李冒安慰自己,君欣是在开玩笑,赶紧给君欣打过去电话,君欣闪烁其词,只是很坚定地要分手。

李冒不同意,疯了一样地问为什么,君欣终于没扛住,说出了原因。

原来从半个月前开始,君欣有一个同系的师哥在追她。

刚开始君欣一直拒绝,并且告诉对方自己有男朋友了。可师哥并不放弃,听说了君欣的男朋友在外地,更加疯狂地追求起她来,上课下课,嘘寒问暖,平时经常约着她寝室的所有姑娘一起去登山、看电影。

女孩子都是情感动物,而且年纪不大,定力也都不深,很多事儿只看眼前。

君欣动摇了,她告诉李冒,就在李冒炫耀式地跟她说为了打电话给她,自己被记了过的时候,她觉得他还是个孩子。而君欣从窗子里看下去,她的师哥,早就在楼下买好了当天的晚饭,第一次不带上其他人,只买了两个人的票,约她去看电影。

君欣挂上电话,想了二十分钟,然后下了楼,接过了那张票。看完电影回来,她就给李冒打电话,她要和他聊聊。这是个坦诚的姑娘,并不能心安理得地欺骗别人。

她打了很多次,李冒一次也没接到。因为那时候,他醉得一塌糊涂,做着有她的美梦。

君欣一夜未眠,更加坚定了这件事儿,就给李冒发了分手的短信,短信里的最后是:你始终不是我梦里的人。

李冒坐在我面前,低着头,像是完全没有感情一样,空洞地说完。

我不大想虚伪地安慰他,因为这事儿我早想到过,无非是时间长短,何时到来。所以想了半天,我只说了一句:“长痛不如短痛。”

李冒忽然站起来,看着窗外,我吓了一跳,赶紧喊:“喂,这才四楼,摔残了比摔死更难受!”

然后,他回头居然冲我笑了。

我毛骨悚然,这你妈的,是要变身前的回光返照吗?

惊恐地等了半天,这货居然跟我说了句:“师哥,借我点儿钱。”

之后的故事很简单。

李冒冒着又要被记过的危险,买了当天最晚回湖南的票。拿着我还没焐热的剧本酬劳千里殉情,不,是挽回爱情。

上火车前,还他妈套了我的一句文案,然后挥挥手跟我说:“不成我就不回来啦!”

李冒到了长沙,马不停蹄地转客车、转农用机动车、转运沙车。当他出现在君欣面前的时候,君欣直接傻掉了。然后,李冒瞪着一直没睡过的红眼睛跟君欣说出了那句我送他的文案—“成不了你梦里的人,但我想陪你做梦。”

现在?

现在他们俩的孩子都两岁半了。

对了,结婚的时候我在剧组,没包钱,但是一点儿不愧疚,因为这货当年借我的钱,后来一直也没还我,等我去湖南,非要把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师弟再喝趴一次。

对,这就是我亲眼见过的唯一一对成功的异地恋。

从概率上来说,我的相信并无问题。

我当然知道,李冒和君欣的事儿并不能代表什么,爱人长期分离在两地也确实会更难。不相信实在是件太容易的事儿,流言、误会、诱惑甚至只是时间,都会让你变得不相信,选择放弃。

而我这个人,一向觉得任何事儿,都因为难,才好玩儿。异地对爱情有伤害,也未必没有益处。坦率说,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天天在一起,见面就变得没那么珍贵,生活就必然多出很多的摩擦,也就没有更多想象和空间。而爱情中,是需要空间的。

看不见,就会想念。

有空间,就能想象。

它们可以是爱情的终结者,也同样可以是爱情的催化剂。

热恋若是天天见,未必并不会相看两生厌。

天天若是看不见,也未必不会小别胜新婚。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到底,有多想做那个梦里的人。

只要真的想,关山飞渡,爱你如初。

11 你要的爱情几分熟 爱情伪装者真的不好惹

先讲一个极致而真实的故事。

花臂是我认识的做过人流次数最多的姑娘,江湖传闻是五个,问她,她说你怎么这么八卦呀?然后翻着白眼掰手指:“七八个吧……”可到底是七个还是八个,没人知道。

花臂是个暴发户的女儿,凶猛孤僻、脾气暴躁,文身、抽烟、酗酒……我如果是男人我肯定不会爱她,但是她长得特别漂亮,所以不缺男朋友。

她的男友们都是跟她一样的人,在一起胡闹混日子,不谈未来,总要以一场武斗告终,然后男的骨折,女的堕胎,老死不相往来。

花臂习惯以武力解决问题,看谁不顺眼就叫几个混混儿来狠揍一顿,然而再霸气也没法拿把刀架谁脖子上逼婚。她快三十的时候,她老爹终于急了,绑着她去跟正经人相亲。

正经人叫伍飞,是花臂老爹生意伙伴的儿子,留学回来,两家门当户对,都把自家孩子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重点不在这里,而是花臂对伍飞简直一见钟情。伍飞穿了一套名牌西装,文质彬彬、人模狗样,花臂没有交过穿正装的男友,更没交过说话脸红的男友,所以在伍飞对她腼腆微笑的瞬间,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用花臂自己的话说,你们知道连吃二十几碗大肥肉突然看到一盘青菜是什么感觉吗?

其实,重点也不在这里,重点是花臂那天根本不是原来的花臂,在老爹的暴力恐吓下,她做了头发,置了新装,气质娴静、形象得体,衬衫遮住文身,烟熏换成裸妆,本来如果花臂不乐意的话,随便爆句粗口就能将人全家吓跑,然而,但是,恰好,她乐意啊!所以淑女鬼上身,全场无破绽,气氛和美,花好月圆。

伍飞显然对花臂也是有意思的,频繁约会,吃饭看电影,偶尔弄两张话剧和音乐会的票。花臂进行完类似的高雅活动总要约几个姐们儿去KtV狂欢一番,对瓶吹完一整瓶啤酒说:“他妈的,憋死姐了!约个会起码困昏过去三次,姐小时候上课都没这么克制。”

这的确是花臂最克制的一场恋爱,恰恰也是最疯狂的一次。为了掩盖过去,动了去洗掉文身的念头,激光洗了两次,效果不佳。花臂发狠说:“大不了去截肢!谈了三个月都不敢睡!心好累。”

第四个月,睡了。伍飞似乎并不介意花臂的文身,令她既意外又感动。当时我就心生狐疑:按照花臂的描述,伍飞这种传统型优秀男青年看到女友半条胳膊上都是刺青竟然无动于衷?这不科学啊!然而,花臂认为我太敏感,还强词夺理地说:“你狗眼看人低,别以己度人好不好?我抽烟喝酒文身放荡,但我是个好姑娘啊,伍飞要是连这点儿觉悟都没有,他还是伍飞吗?”

两个人进展顺利,伍飞沉着冷静,花臂热火朝天,重点不在于恋爱的过程,而是双方很快进入到谈婚论嫁的程序。

我们都觉得花臂决定得太过仓促,最大的顾虑是怕伍飞接受不了她的真面目,生活毕竟不是狗血剧,女混混儿变软妹子,能演一阵子,演不了一辈子,然而花臂是谁啊,怎么可能听人劝?她说:“人海茫茫,他偏落入姐的魔掌,这就叫缘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趁热打铁,哼哼,姐要把生米煮成熟饭。”

最后,饭倒是熟了,锅也糊了。谁都没料到,剧情大反转,大跌眼镜的是花臂而不是伍飞。酒席办完,小两口去上海提花臂爸爸订的新婚礼物保时捷帕纳梅拉,被警察堵在酒店里尿检。

据说伍飞有吸毒案底,在公安局有备案,必须随时配合检查……

所以说爱情啊,是惊喜还是惊吓,真不一定。

你是否遭遇过爱情伪装者?

比起“他怎么会变成这样?”更理智的抱怨应该是“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啊!”

没错,他不是变成这样,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如果结了婚,你可能会听到两声狞笑:“哼哼,后悔了吗?可惜已经晚了。”

爱情里每个人都是伪装者,每个人都会遭遇伪装者。

一开始都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看,缺陷、怪癖统统藏起来,揣摩、迎合他的喜好,约会时屁都不敢放一个,怕他发现真的你,怕ta不喜欢真的你。明知道迟早会露馅,也还是拼命假装,心存一丝侥幸—先让他喜欢上我,习惯我的存在,等面具摘下来他想跑也跑不了了。

男人恋爱谈得越多越懂得伪装,在大大咧咧的姑娘面前装豪迈;在精灵古怪的姑娘面前扮浪子;在坚忍独立的姑娘面前演暖男;在爱心泛滥的姑娘面前装可怜;在幼稚虚荣的姑娘面前卖恩惠……趋利是人的本能,想得到你,总要想点儿办法才行。

老生常谈也还是这一句:“婚姻是人生最关键的一步,能不走错就尽量别错。”和瑟斯聊起来,他总说,你一辈子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难道不了解就一直不结婚吗?老实讲,我同意他的部分观点,最短的恐怖小说,就是你和一个人在一起睡了快十年,却突然想问自己,枕边究竟是何人?

然而,我还是觉得从恋爱到结婚的过程要稍微慢一点儿,不能了解百分百,至少要了解百分之五十。努力去揭穿、靠近,接受真实的他,缩短现实和理想的差距,避免婚姻灾害。

我以前喜欢过一个男生,每次约会他都搞得香喷喷的,面孔白净长得帅,幻想他是个整洁精致的人,感觉如果嫁给他,生活品质分分钟飙升!但某次突然袭击却发现他的公寓像个狗窝,遍地都是臭袜子,不知道那种浑浊的空气里怎么会走出香香的他,总之是反差到想选择死亡!

还遇到过一个男生追我,天天做提拉米苏、曲奇饼、酥皮蛋挞,还有各种新奇的小甜点,去他家吃饭,桌上都是自制的水煮鱼、三杯鸡、油焖大虾等硬菜,水准不比饭店差,感觉如果嫁给他,天天吃好的幸福爆棚啊!后来才知道,他所有代表作都是甜品店和饭馆买来的,换个纸托或盘子罢了。

庆幸姐姐还是比较机敏的,如果嫁给这两个人,后果不堪设想的好吗?想想第一个,本来想依傍一个精致男提升下生活品质,结果两个人一齐变成邋遢狗,不想当邋遢狗就得给他当老妈子,反正他在垃圾场里住惯了。结了婚的都了解的潜规则,谁爱干净谁干活多,要求高的人会累死!千万别提家政,你不可能跟保洁阿姨二十四个小时住在一起,然而他每一分钟都有可能脱下臭袜子,把你们的家变成厕所。再想想第二个,根本不想多说,吹起牛来脸不红心不跳,细思极恐,情何以堪!

没人会因为一句“我爱你”而结婚,结婚是因为想跟另一个人在一起生活,十年二十年,把平淡磨成幸福。结婚是本质不同的两个人,从此过同一种生活。结婚是你乐意不乐意,从此都得在一个锅里吃,一张床上睡。对别人你看不惯干不掉,至少可以绕道吧?对他不行,你看不惯干不掉,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定期还得睡一觉……这么严肃的事情,不小心点儿怎么行?

童话里只写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具体怎么生活的,童话里不敢写。

公主一闻酒味就恶心,而王子喝多了就回来吐;公主有气管炎,王子非要在家里抽烟;公主神经衰弱,王子熬夜看球赛;公主身体不舒服,王子霸王硬上弓;公主没人哄会死,王子擅长冷暴力……

我告诉你们,这才是真实的婚姻。婚姻是童话的结尾,却是生活的开始。

我们都在爱情里画皮,太快了会出问题。

所以慢慢来,面具总会掉下来。

何必急于一时呢?看清他的真面目,尽可能多地了解他的缺点,如果还是爱得不行,觉得一切都不重要,和他在一起最重要,谁还能阻挡你们走向永远呢?

11 你要的爱情几分熟 人要趁热爱

前段时间朋友圈被《从前慢》刷屏。

一帮原本压根儿不知道木心是谁的单身姑娘,趾高气扬又逼格满满地转发着那首诗,摆着纷纷鄙视速食爱情的样子,自我安慰着自己没人要是因为要等到更长久的感情。

我为她们强大的内心而献上膝盖,然后恶意地揣测着,她们中的大部分,只是因为找不到爱情而开始为自己找理由。

很不幸,爱情从来都不是慢慢来的。

要我说,想爱就快。爱情,当然经不起时光考验。

我知道你们要说,相处越久爱情越是深厚。嗯,日久生情,生的是感情,不是爱情。

其实,所有的爱情,都是一见钟情。

回到今天的话题,就是和首尔聊关于谈多久恋爱适合结婚。

首尔当然是赞成小火慢炖,慢工出细活儿。

我说,活儿好不好,快慢不是唯一的标准。

然后,她又说,爱情会发酵。

我说,爱情不会发酵,只会挥发。

再然后,首尔就不理我了。

我是很认真的。

早就说过,婚姻和爱情,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非要定义的话,婚姻并不是爱情的结晶或者升华,而是衍生品。

爱情是火,两个人是食材。婚姻,就是达到他们需要的火候的那道菜,成不成的了,跟有多久的火当然有关。

然而,火本质上就不会一直有,总会从最炽烈到慢慢降温,变成小火苗,最后熄灭。你们所希望的那种一直有的小火,不会存在。

我的观点就是—趁着烧到最旺的时候,赶紧起锅。

你不用担心半生不熟,但至少它热得烫手。

林夕在《告别的时代》里写道,拥抱都是为了告别彩排,这并不是凉薄。

就是因为这是一个快时代,人们结识得快,看对眼得快,上床快,劈腿快,爱来得快,走得更快,你还在忙着祭奠上一段,人家都结束了下一段。

而且负责任地说,本质上,除了人品和大方向,其实跟谁结婚都一样。

当然,这观点又会引起以婚姻为神圣信仰的姑娘们的群起攻之。

但你们无法否认——

没有百看不厌的人,即便再帅再漂亮。

没有从不红脸的人,即便再温柔再宽容。

更没有一辈子只对你一人动心的人,即便再老实、再深情。

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没有那个所谓的在茫茫人海中等着跟你海枯石烂的最合适的人选。

他们只活在“鸡汤作者”的意淫里。

最终你选择结婚的人,并非符合了你之前的所有要求,而是你不断改变标准后妥协的结果。

妥协这词不好听,但是很客观,别那么不甘心。

因为你之前想所有要求的时候,都忘记了先照照镜子。

没什么比得过眼前。

你们要说一个人在热恋中的判断不理智,没错,但最少是发自肺腑的,本能是没有错的。

两个人在一起待得太久,看起来倒是很理智,但那已经是以爱之名行博弈之实了。

包括首尔小姐在内的很多姑娘都跟我说,结婚前一定要谈一场很长时间恋爱的原因是因为要彼此认真地了解,确定这是要相处一辈子的人。

如果这么说,那谈恋爱时间长而结婚的人中,就不会有那么多最终离婚的了。

什么是了解?

我从来都认为,人本质上不可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再久都不可能。

那些隐秘的,无法开放的内心秘密,才是我们区别于彼此的理由。

而且,人都是会变化的,成长、挫折、转机、诱惑,可不是靠誓言和证书就能够保障的。

所谓的了解,都是自欺欺人。

趁着最爱的时候结婚,而不是让相处长到和寡淡的婚姻生活没了区别。

这会让爱情的作用发挥得更长,它的新鲜感,能抵消婚姻开始时相互适应的摩擦,会更容易地在它变淡消失时转化成亲情。

那些漫长的恋爱就像一场马拉松,看起来美得像夕阳下的奔跑,可大多数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停地想放弃,精疲力竭,并不是为了终点,而是为了跑而跑。

到了我的年纪,见过了太多信誓旦旦的诺言在时光面前变成了谎言。人,大多数都经不起考验,所谓的坚持,无非是诱惑的砝码不够。

更多的是没条件被诱惑的人,在鼓吹着爱情长跑的合理性,刻薄地说,她们连犯错的机会都没有。

真正的强大,只有相信自己。

你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岁月变迁的陪伴,而是源于电光火石的心动。

相信你们会因为爱相互适应,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等爱情淡去后把自己和爱人扔到时间的天平上等结果。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儿,就不会因你而发生。

所以,茶得趁热喝,人得趁热爱。

婚,得趁早结。

12 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其实,我挺难理解“人生如戏”这个词的,因为这其实是对自己生活失去控制的最好托词,哪儿有那么多的戏剧性,除非你根本没想好准备怎么活。但是,架不住有人觉得生活就得入戏。

朋友小方就遇到过这么个姑娘。她迷恋《志明与春娇》的程度令人发指。小圆脸,烫着桃红色头发,穿着小黑西装,抽烟必须抽薄荷好彩,说话必须带个“丢”,手机铃声是《全家找你》,除了不是SEPhORA(丝芙兰)店员,活脱脱就是个从电影里跳出来的余春娇。

俩人是在酒吧相遇的,小方其实是典型的技术男,很少看电影。巧得很,前一天晚上,他有个文艺青年室友,借给他拷贝的日本爱情动作片合集移动硬盘里还有《志明与春娇》,他顺手拷贝完,还曾特地快进着找激情镜头数遍未果,愤怒地发现这片儿只有爱情,没有动作,异常失望。

见姑娘姿色上乘,实在找不到话题,他就顺嘴套近乎夸这玩儿余春娇COSPLAY的姑娘长得像杨千嬅,谁知道姑娘立马兴奋起来,逮着他大聊特聊,当得知他和张志明一样是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嗯,但不知道是广告公司的电脑维修部),更是两眼放光。

整个晚上,小方半懂不懂地顺着姑娘的话夸《志明与春娇》,姑娘遇到知音,开心不已,而小方盯着姑娘的胸,亢奋不已,两个人果断擦出了小火花,很快就留了联系方式,决定再约。小方激动得捶胸顿足,想不到多年单身狗的生活居然就因为意外看了部电影眼见就要被终结了。

回家路上小方就给我打电话,语无伦次,只恨自己没早点儿看到这电影,结语是:“哥,我算是明白了,你以前老教育我少看爱情动作片,多看爱情文艺片,我后悔当初没听不进去啊,怪不得你们文艺青年泡妞容易啊,知识决定命运啊!”

小方的电影爱情就这么开始了。

第二天,小方决定趁热打铁,兴冲冲地给姑娘打电话,一接通,对面优雅地说:“丢!志明吗?”

小方一愣,看了看电话号码,没打错啊,迟疑地:“我……我那小方啊,就昨晚上那个……”

姑娘撒娇地说:“错!我知道是你,你就不能配合我下吗?”

小方赶紧说:“能……能,我志明,志明。”

姑娘开心地问:“你约我啊?”

小方激动地心说,这不废话吗?这姑娘真敞亮,都不用磨叽了,赶紧回答:“是啊是啊!”

姑娘说:“错!你怎么不按台词说?”

小方尴尬地回她:“约你还有台词?”

姑娘生气地回道:“当然有啦,《志明与春娇》里的啊,你怎么都不熟啊!”

小方一边擦汗一边说:“我,这个……忘了忘了,不是,我应该怎么说啊?”

姑娘不耐烦地说:“这么经典都记不住,应该我说约我啊,你就说不是,是看看你今晚会做什么?我再问你约我啊?你就说神经病,我是想看你今晚……然后等着我说你约我,你约我,你约我,你约我去哪里啊?”

小方被雷得外焦里嫩,心说你他妈确实是个神经病啊,但再想想姑娘的身材相貌,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背了半天,总算演完了这出,约出了姑娘。

约出来了一见面,又得接着对台词。

姑娘逛个街,忽然就停下来很严肃地说:“你介不介意?”小方愣住:“介意什么?”姑娘说:“我比你大。”

小方挠着脑袋问:“不是吧,昨儿聊天我记得你比我小三岁啊?”

姑娘生气地说:“你别管,懂不懂啊,我说了我比你大啊!”

小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了一圈,盯着姑娘呼之欲出的D罩杯,恍然大悟,咽了下口水,包容地说:“大……是好事儿啊!”

姑娘气得一脚踹过来:“想什么呢!你又不按照台词说,台词里余春娇说完我比你大,张志明应该说但是我比你高啊!”

姑娘负气而走。

小方无言以对。

接下来的每次约会对小方来说都是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姑娘会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秒变余春娇,一旦小方不能迅速地跟上节奏变身,对好台词,姑娘就大吵大闹,甚至扭头就走。

小方苦闷地跟我们说起这些的时候,简直痛不欲生,不过我们听他说完这些,都笑得死去活来。

大家纷纷劝他放手算了,人家戏里张志明开的还是路虎呢,你那点儿家当也就开个飞虎机动车,省省吧,这种奇葩姑娘除了把演张志明的余文乐弄来,还有谁能应付得来?

可小方灌下一杯啤酒后,摇头,坚定地说:“不,拍拖不努力,单身徒伤悲,这样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就不会因为没有背熟一部电影的台词被甩而悔恨愧疚,我要为了让看过的所有爱情动作片能够学以致用而奋斗!”

我们只能承认,他赢了。

要说理工男就是有毅力,小方说到做到。他不但从网上把《志明与春娇》无删节国语粤语双版剧本背得比导演彭浩翔自己还熟练,还挤出各种闲暇时间练习电影桥段的场景模拟。

经常能看到在上班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一人分饰两角儿,一会儿张志明,一会儿余春娇;一会儿低沉,一会儿妖娆。自己和自己说话,自己抚摸自己,场面吓煞旁人。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有志者事竟成,小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在以后的约会中,小方不但随时可以跟上节奏,甚至还与时俱进,发挥创新精神,自己主动开演,姑娘为此惊喜不已,除了长相,俨然感觉是在和张志明谈恋爱,两个人的恋情因此火速升温。

按照小方的说法,除了没有拿下,其他该干的都干了,他自信满满地认为只要再来个本垒打,日后再好好调教,肯定能让这个姑娘服服帖帖的,不再那么矫情了。

眼看着就要到情人节了,小方有个大计划,他摩拳擦掌,决定在这天晚上把生米煮成熟饭。

话不多说,看完三张无码高清壮行碟,再背熟一遍电影台词,他踌躇满志地出门了。

计划执行得很顺利,小方下了血本,带着姑娘,吃法国大餐,看美国电影,又喝了日本清酒,唱了台湾民歌,最关键的是,他还专门送上了托朋友从香港带的《志明与春娇》的纪念品。

姑娘自然彻底地被感动傻了。

当小方搂着半推半就半醉的姑娘走进订好的情趣酒店时,他激动得直想在月下嚎叫,热泪盈眶,心里只有两行字: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

然而,就在他麻溜儿地上了床,正要有所行动的瞬间,这姑娘又说台词了,而且说的还是张志明的台词:“有些事儿我们不用一晚都做完的。”

然后呼声震天,酣然睡去。

此时的小方泪流满面地躺在一边,只说了一句话:“那他妈是张志明的台词。”

事已至此,俩人只好一拍两散。

令小方崩溃的是,就连分手,姑娘也坚持按电影情节走对手戏。

小方黑着脸对完最后一句,姑娘则自怨自怜地走开。

后来,小方跟我说,他这辈子都不会看余文乐和杨千嬅演的电影了。

我想,这世上需要戏如人生的姑娘,多半会被人生调戏。喜欢做梦没关系,电影就那么长,就怕你一直活在梦里,把日子过成了假象。总有一天,会有人摇醒你,然后对你说:“喂,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12 我不是张志明,你也不是余春娇 我只是希望你像我想的那样去爱我

始终在演戏的姑娘和为了得手拼命配合的小方,故事荒诞,本质残酷:男人想要速战速决,女人却只在乎感觉。

“一生只爱一个人”是个笑话。那些脸红心跳的小清新,仿佛在早恋时都玩儿腻了。我们不屑于“仪式般的一见钟情”,也厌倦了“歇斯底里的折腾”,对“大雨中大喊大叫”“吵架时抱头痛哭”这样的老套爱情桥段早已无力吐槽。

痴情太累了,我们都沦为结果派和行动派,不求长短只争朝夕,对上眼了就去看场电影,然后上床要抓紧,婚前试爱很流行,不然哪儿知道结婚后是否合拍?什么事儿都要快点儿做决定:这个姑娘长得不错,上不上床?第一次见面就上,还是吃两顿饭上?不让上?那还聊什么,换下个目标。反正水灵的姑娘有的是,像一茬茬割不完的韭菜。

在“爱情三级时代”,难的不是开始,而是使其延续下去。只不过女人的爱情是来日方长,男人却老想着日后再说。

所以,不肯让男主角说出“我喜欢你”的彭浩翔,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爱情故事讲述者。

这个COSPLAY余春娇的姑娘虽然行为上有些失常,却折射出女人的共性:希望你像我想的那样去爱我。

想你和我一起念电视剧的对白;想你记得我抽什么牌子的烟;想你看见我跟别人搭讪不爽;想你跟我一起做很多无聊的事情;想你刚说“再见”一转身就在想念;想你为我吸烟也为我戒烟……

很遗憾,这些在男人们看来超级无趣的小事儿,就是女人的爱情。

有太多设想你做不到,有太多希望落了空。

男人们总是问:你到底想我怎么样啊?

这句话首先是没诚意的,其次是烦躁的。

想怎么样还要说出来吗?说出来多没意思啊?你不会自己领悟吗?我说了你再做那还是爱情吗?

时光飞逝,容颜渐老,最悲情的莫过于你终会发现,没有人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爱你。

但是有一句真理我们不妨牢牢记在心里—男人的耐心永远和他爱你的程度成正比。

13 一道傻X选择题 萝卜和排骨要放得一样多

我们总是绕不开那道世上最无解的选择题—应该选爱你的还是你爱的人结婚?

坦白地讲,这个问题一定要分男女。我十分赞同男人最后会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结婚,因为他们即便喜欢也难得忠诚,而不喜欢只会天天出轨,分分钟世界大乱。

可如果你是个姑娘,就一定要选爱你的人。千万别把“我爱你和你无关”这样的蠢驴言谈挂在嘴上,装圣母装到巅峰境界,掉下来会死得很难看。

真相是,你不可能永远爱一个不爱你的人,也不可能永远只付出不索取。

累到无法坚持的那天,只有被爱能让你停歇……

2001年迎新晚会,我和南瓜坐在大礼堂前排,被舞蹈团团长帅昏过去。团长穿着红色的灯笼裤,赤膊打一面大鼓,鼓乐排山倒海,他的肌肉跟着节奏震颤,每一块都很健美,闪动着诱人的光泽。

等我回过魂时,就听见身边的南瓜喃喃自语:“我要追他。”

我点点头:“我也想追他。”

南瓜扭过头,无比认真地说:“你不要跟我抢啊,求求你。”

我觉得好笑:“这学校难道只有我和你两个女生?”

南瓜咬着嘴唇不出声,两团小火苗在眼睛里灼灼燃烧。

团长比我们高一届,在学校是风云人物。他剑眉朗目,肤色健康,有金庸小说里少年剑侠的气度。晨练时,总有舞蹈团的一帮小弟在他身边前呼后拥,他昂首挺胸地跑在中间,在南瓜眼里他是众星捧月的。

南瓜每天早上五点起来,跟着舞蹈团跑圈。刚开始的两天我和她一起跑,后来发现超级无聊,有些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没人会来跟两个微胖的土妞儿搭讪,与其如此还不如多做两个小时的梦。

第三天早上,南瓜捏着我的鼻子,我说:“不去了,让给你。”

她问:“真的?”

我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

她说:“那万一我得手,你可别说我胜之不武啊。”

这句话把我乐醒了,那时候的南瓜,格子衬衫蘑菇头,一百二十几斤,没心没肺,爱说爱笑,嗓门大得像锣,我不确定团长喜欢什么样的女生,但肯定不会是南瓜这种类型的。

终于有一天,南瓜回来,难过得吃不下早饭,她说礼仪队也开始晨练了,原来舞蹈团团长的女朋友竟然是礼仪队队长。

礼仪队队长,身高一米七零,五官长得像狐狸,烫着波浪卷儿,穿戴讲究,说话张扬,表情丰富,手势繁多,所到之处皆能让人感受到一阵妖气。

我说:“什么叫竟然?团长配队长,可不就该这样嘛!”

然而,南瓜并没有放弃,依然每天早上五点去晨练,绕着操场跑圈。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学期,竟然瘦掉了十几斤。第二学期,她报考舞蹈团,劈叉劈到泪崩,大家拖她去医务室,她疯了一样对着团长喊:“放开我!我必须加入舞蹈团!”

团长以为她热爱舞蹈,感动得热泪盈眶,便留她在团里跑龙套。南瓜因此士气大振,每天早出晚归,勤学苦练—她找家境优越的班花蹭时尚杂志,用从牙缝里省出钱来添置衣服,大二时竟脱胎换骨,变成一个长头发美妞儿。

此时,她和团长已经混得很熟,以朋友的身份潜伏在他身边,日夜惦念,虎视眈眈。

我陪她去烫头发,她把礼仪队队长的照片给发型师看,说:“给我弄个一模一样的。”

我吃了一惊:“干什么?玩儿模仿秀啊?”

她甜甜一笑:“我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南瓜的新造型并不成功,她的长相太Q,婴儿肥,缺少狐狸队长的那股妩媚劲儿,配上大波浪,就像戴上妈妈假发的高中女生。

我问:“终于要横刀夺爱了?”

她说“我没那么坏,我等他们分手。”

我说:“又不是没男生追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她危言耸听地说:“实话告诉你,这辈子不跟他谈场恋爱,我就算白活了。”

不久后“非典”爆发,学校里人心惶惶,团长被隔离后,南瓜就把洗衣粉倒进饭盆冲牛奶喝。

我问:“你是不是疯了?”

她说:“喝洗衣粉会发烧,我高中逃学就这么干。”

我抢她的饭盆,南瓜不让,眼泪淌了一脸,自从喜欢团长以后,她从来没哭过,即使知道团长有女朋友和团长不喜欢她。

她喝光饭盆里的洗衣粉牛奶,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发烧,因为呕吐不止,她被送进科学楼隔离。过了几天,她往宿舍打电话,语调欢愉,说天天陪团长聊天打牌,这辈子都不想出来了。

“非典”过去,团长果然换了女友,不过新女友并不是南瓜,而是校乐队主唱,一个漂亮的新疆妹,留着不对称的短发,尖鼻子凹眼,静如魔兽,动如猛兽。

南瓜便又去剪头发,带着主唱的照片,说:“给我弄个一模一样的。”

我说:“这次万万不可。”

南瓜问:“为什么?”

我说:“你模仿队长,最多不出色,你要是模仿主唱,简直就是丑!”

南瓜苦苦一笑:“他又不喜欢我,我漂亮给谁看?”

正如我所料,南瓜的新造型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南瓜学主唱穿一身黑,学她耍酷,脸板成一块铁,像冷酷自闭的黑寡妇。

我说:“你赶紧表白吧,不然你就快要变态了。”

南瓜说:“不,我等他们分手。”

团长学的是旅游管理,毕业后去郊区的温泉度假村工作,主唱和我们一届,团长周末回来看她,约老团友去北大附近吃烤串儿喝啤酒。南瓜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宿舍,有一次我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她躲在里面哭。

她说:“贱货……脚踩两条船。”

我吓一跳:“你跟团长那个了?”

她说了半天,我才明白脚踩两条船的不是团长而是主唱,明明勾搭上学弟,却不跟团长分手。

我说:“靠!那你还等什么?抓紧告密呀。”

她泪水盈盈地问:“他会不会以为我乘虚而入?”

我真心替她着急,便说:“乘虚而入又如何?你想那么多干什么?你一直在等待开始,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南瓜痛下狠心,说:“只要能跟他在一起,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从此,团长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过,南瓜每个周五傍晚转很多趟车去昌平,周一早上回来。她如愿以偿地做了团长的女朋友,可看起来却并不开心。

有天晚上我们坐在操场聊天,我问她:“追到团长开心吗?”

她说:“以为会很开心。”

南瓜说团长郁郁不得志,度假村里没有风云人物,为了落户口,要拍领导马屁,主唱又劈腿,短短几个月,团长感觉从天堂掉到了地狱。

“而且,”南瓜低下头说,“他从来不说想我,如果我有一个礼拜不去找他,他也不会来找我。”

我说:“你开始计较回报了?”

南瓜说:“不是,只是想知道被他喜欢是什么感觉。”

之后,我们毕业,南瓜去昌平一所学校当英语老师,租了个一居室,和团长同居。

南瓜过生日,我和另外一个同学买了蛋糕去看她,南瓜拎着拖把来开门,屋里一片狼藉,团长坐在电脑前疯狂地玩儿枪战游戏,烟灰缸里满是烟蒂。

我们说:“生日快乐啊,南瓜!”

南瓜眼圈一红。

团长站起身来问:“怎么?今天是你的生日?”

团长去超市买来萝卜和排骨,我们一起做菜,南瓜的厨艺很娴熟,我给她打下手。

我问:“你现在到底过得怎么样?”

她说:“什么怎么样?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还有什么不满意?”

我们都不出声。

她低头一片一片地切着萝卜说:“一锅汤要好喝,除了靠慢慢炖,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走的时候,我忍不住说:“这个人连你生日都记不住,有什么资格做你男朋友?”

再次见面是在医院。

南瓜宫外孕,团长六神无主地给我们打电话,我们赶到医院,团长坐在走廊里面色煞白。被推车推进手术室之前,南瓜不顾自己的疼痛,抓了抓团长的手,说:“你别害怕啊,我没事儿……”

那次手术,南瓜切掉了输卵管。

后来,团长决定娶南瓜,南瓜不同意,提出分手。

团长说:“我会学着去爱你,你离幸福只剩一步之遥。”

南瓜摇摇头说:“爱是学不会的,我离不幸只有一步之遥。”

南瓜为此很久都缓不过劲儿来。

我说:“搞成这个样子,干吗不叫他负责?”

她笑笑:“他娶了我就是负责吗?”又说:“我已经想明白了,他喜欢的是iPhone,可我是一部诺基亚,他可以用你打电话,但你的用处也就是打个电话。”

我有点儿难过,问:“你干吗要那么喜欢他?”

南瓜说:“我他妈的怎么知道?”

我问:“那你以后怎么办啊?”

南瓜说:“废话,我要去找个喜欢我的人。”

去年在香港机场巧遇南瓜,她笑着、跳着冲到我面前,我足足愣了一分钟,才认出来是她。南瓜留着时尚的“睡不醒”头,吊带、长裙,淡淡的粉妆,少女气色。

我说:“哇!南瓜?你是不是整容了?”

她笑意盈盈地约我坐坐,我们在机场的咖啡厅聊了二十分钟,谁都不提从前,只谈现在,南瓜说她已经结婚,有个很爱他的老公。

她说:“现在我不用讨好任何人。”

我问:“你爱他吗?”

南瓜说:“废话!谁对我好我就爱谁。”

我感叹:“你能做到这一点,也挺不容易的。”

她笑嘻嘻地说:“因为很多人不懂,Better不等于Best。强烈地喜欢某人是一种自我暗示,真跨过去了其实也不过如此……”

所以说,丢下盔甲去拥抱,轻而易举,坚持一场无望的爱,却举步维艰。

我这个观点,不光是为女人好,也为男人好。

我见过太多仗着女的喜欢自己就肆无忌惮的男人,别得意得太早,她们最终会离你而去,当她们发现付出得再多也无法让你爱上她的时候,就会去找爱她的人了。

所以,留住她的唯一方法,就是尽全力像她爱你一样去爱她。

除了小火慢炖,一锅汤好喝的另一个秘诀是—萝卜和排骨要放得一样多。

13 一道傻X选择题 把我爱的人变成最爱我的人

在选择自己爱还是爱自己的人共度一生这个问题上,“自己爱的人”这五个字就已经足够说明问题。

爱是无法控制的,但选择可以。

以首尔小姐为首的姑娘们喊着要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共度一生,这个选择无非是对人生的妥协。

事实上,选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人共度一生,完全取决于你对自己有没有信心。那些选择爱自己而非自己爱的人,不过是自私而已。选择爱自己的人,是为了安全。而选择自己爱的人,会有风险。

她们选择爱自己的人,是要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拥有在未来人生路上的话语权。她们的潜台词是只可以我不要你了,但你无法不要我。这类人缺乏安全感,患得患失却又不愿放手一搏。她们喜欢林夕,敏感纤细有余,享受受伤的情境而从不希望真正受伤。其实她们只是爱自己。而我却最爱黄霑,他写过:“和有情人做快乐事,不问是劫是缘。”

人生苦短,能自己做主的事情更是少之又少,如果仅仅剩下一件,那我会选择,把我爱的人变成最爱我的人。

比如我的厨师朋友—王胖子。

王胖子人如其名,其貌不扬,其胖非常。小两百斤的肉走两步都感觉费劲儿。但上帝是公平的,给不了长相给才华。王胖子是我见过唯一既能烧菜又能说道理的厨师。

我认识这人挺巧。

有一天,我在家写了一天东西,饿得头昏眼花,就出了小区去觅食。在新开的小饭店门口见到王胖子舌战群儒。一桌客人围着他,其中一个敲着碗边说:“你个厨师,做菜不合我们口味,怎么还好意思跟我们说道理?”

王胖子不慌不忙地用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下头上的汗,慢悠悠地说:“你这个客人,吃不惯我烧的菜没问题,为什么听不得我说的道理,万事万物都有道理,我是个厨师,就不配讲道理吗?”

那人语塞,另一人又跳出:“好,你说,你这糖醋里脊不甜是怎么回事儿?”

王胖子转向他:“谁规定糖醋里脊就只能做成甜的?”

那人气得跳脚:“废话,糖醋里脊糖醋里脊,有糖能不甜?”

王胖子笑了:“哦,那这么说来,生煎包子,就一定是生的咯?佛跳墙,就是一定菜里有佛还有墙咯?”

那人头上青筋攒动,生生咽下去口恶血。

第三个人出来说:“话都给你说了,我是顾客,顾客是上帝你懂不懂,麻婆豆腐我想让你多放点儿麻辣怎么就不行?”

王胖子喝了口大瓷缸里的水笑着说:“麻婆豆腐,始于清朝同治初年,乃成都北郊万福桥兴盛饭铺的老板之妻陈刘氏所创,叫麻婆豆腐不是因为菜麻,而是因为她脸上有麻子。这位客人,你是上帝,我可以信穆罕默德或者佛祖的,对不对?”

第三个人气得直哆嗦:“你……”

结果,一番唇枪舌剑,几个客人反而被他数落得脸红脖子粗,灰溜溜地四散而去。

王胖子悠然自得地转头向一直看得兴致勃勃的我说:“怎么,你也有兴趣来说说道理?”

我赶紧摆手:“可别,我就吃碗炒饭,你烧什么我吃什么。”

王胖子不满地嘟哝:“怎么?你以为炒饭我就讲不出道理了吗?”

我立马回应:“哥,你高抬贵手,我就想做个安静吃炒饭的男人。”

于是,我和王胖子不打就相识,鉴于小区门口的其他饭店厨师做得既难吃又不会聊天,我成了王胖子饭店的“死忠粉”。

客人不多的时候,我俩就在店里搞两杯小酒,吹吹牛。

不吹不知道,一吹吓一跳,这王胖子原来还是个情种。

他喜欢的人就住在我们小区,是个外企的财务总监。我在他的描述下八卦地偶遇过她几次,身材相貌气质,绝对是极品,但极品自然不屑于和残次品放在一个篮子里。

据王胖子说,这姑娘虽然年过三十但一直坚持单身,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连男朋友都三五年没有谈过了。

王胖子在小区门口开这个饭店,就是为了她。王胖子认识她之前虽然也会做菜,但因为懒得操持,就一直做快餐外卖员。

姑娘的公司压力大,她经常加班,王胖子正好负责她们那片办公楼的送餐,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起来。

我问王胖子能有多熟,他挠挠头,故作神秘地说:“就是那种迎面而来不需要打招呼就有眼神交会的熟。”

我鄙夷地说:“那就是不熟咯!”

在这件事儿上,王胖子没有道理可说,只有叹气。

尽管王胖子利用职权在后厨不断地在女总监的快餐上体现自己的爱心,把牛肉切成心形又或者把青椒摆成她的姓,希望有一天她能够发现这些惊喜,但最终他明白他所有的匠心都和快餐盒一起被扔进了垃圾篓。

但是,他不放弃。

作为一个狠角色,最重要的是执行力极强,在遇到姑娘之后的一个星期六,王胖子午夜梦回,在垂死床前之际惊坐而起,决定辞了工作,借钱开饭店。

说干就干,他拖着小两百斤的赘肉跟踪了女总监无数次,终于找到了她的香闺。

最让我对他口才肃然起敬的是,他在一个星期之内发挥三寸不烂之舌的作用,告诉原来门口的那家饭店老板,这地方就不是开饭店的地儿,那老板很少遇见同行如此坦诚,热泪盈眶地和胖子道谢,火速关门转租,然后胖子第二个星期就火速重新开张。

王胖子说到这里,一直沉浸在扬扬得意里,而我则很不仗义地破坏了气氛:“那你到底跟她说过你喜欢她了没?”

王胖子看向我,泪眼婆娑:“废话,当然是没有。”

王胖子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看着女总监上班下班开车进出小区的时候。在他的想象里,有那么一天,朝阳或者夕阳的余辉照在他坚毅的脸上、身上、围裙以及锅铲上,女总监摇下车窗,惊喜地看见了他,然后微笑着对他说上一句:“来份饭,不加蛋。”

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他跟我干了一杯,然后说:“你知道厨师最大的悲哀是什么吗?”

我看了他一眼:“胖?”

他瞪了我一眼,幽幽地看向远方:“炒菜的人假正经,吃菜的人最无情。”

我只能拍拍他:“吉人自有天相。”

他低头“呵呵。”

然后,他忽然抬起头看着店里的钟,飞奔出去。我笑,女总监快下班开到小区了。

我们都没想到,很快我一语成谶。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人少得很,十一点多,我正焦躁地被一个剧本卡住,一个爱死不死的配角就是很难自然地被我写死,这时候王胖子喊我去店里喝酒。

王胖子同样焦躁,原因是女总监很少夜不归宿,结果今天到现在一直都没回来。把店里的客人都赶走之后,他只能拉着我喝酒来排解。

我安慰他:“可能是出差呢?”

他摇头:“她一个财务,出什么差!”

我乐了:“你不上班懂得却不少啊。”

他郁闷地说:“懂了那么多道理,还是追不到心爱的人啊。”

忽然有人敲门。

王胖子烦躁地开门正要破口大骂,却生生地愣住。

我一看,是个陌生男人,扶着喝得不省人事的女总监。

男人指着女总监说自己老婆喝多了,他要讨口水给她喝。

我赶紧帮着倒了热水,女总监被男人抱着放到了一旁的沙发上。

从老婆两个字一出口,我就看见王胖子一直呆立在当场。

趁着那男人喂水,我踩了下王胖子的脚让他回过神,可他仿佛瞬间变成了蜡像,一动不动。

正在此时,女总监醒了,她揉着头看着男人:“王总,我不是说了吗,你回去吧!”

男人看了一眼我们赶紧说:“哎呀,你说什么呢,走,我们回家!”

女总监勉强地推开他:“王总你别这样,我说了我们不可能。”

男人也顾不得我们,一边上下其手一边说:“有什么事儿回家说。”

女总监本身就醉得厉害,只能勉强阻挡住他的手,眼睛都红了:“你,你放尊重点儿。”

男人明显是担心夜长梦多,正要用强,忽然背后被拍了一下。

他回头吓了一跳。

两百斤的王胖子拿着菜刀站在他后面,微笑着说:“喂,她说让你放尊重点。”

男人吓得用发抖的声音问:“你……你干吗?”

我拦住胖子,把桌上的车钥匙扔给那男人:“你走吧,这姑娘是我们的朋友,我这朋友脾气不好,刚放出来。”

男人吓得来不及撂下狠话,扭头就走了。

女总监“哇”地吐了出来。

我陪着胖子把女总监送回了家。两百斤的胖子坚持不要我帮忙,扛着女总监爬了四层楼,意犹未尽地把她扔上了床。

胖子准备关门就走,我拉住他,写了个便签贴在冰箱上。

下了楼,雨停了,胖子停下来,对我说:“你留什么言啊,老子当雷锋从来不留名。”

我点了根烟,拍拍他:“不装,我们还是朋友。”

胖子少见地没有跟我斗嘴,嘿嘿一乐,搂着我说:“走,大爷,回店里,我做几个拿手菜孝敬你。”

那天晚上,我被他灌得比女总监醉得还严重,当然了,我就被扔在店里沙发上过夜了,重色轻友的货。

现在?

现在你经常可以在下班的点儿,在我们小区门口,看到一个牛逼哄哄的厨师正在和客人讲道理。忽然就住嘴,一脸谄媚地跟着一个一身职业装走进店里的姑娘端茶倒水。

每天烧不重样儿的拿手菜给她吃,然后站在收银台后面贱兮兮地笑。

姑娘也会抬头,对他笑。

14 管得越紧,偷得越爽 爱信不信

向前大概是我见过最老实的人了。

人的老实分两种,一种是为了留下老实印象的大智若愚,另一种是真的老实。

向前是后者,这种人很少见。

圣诞节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几个朋友聊得非常开心,向前迟到了,来的时候没坐几分钟我们就一起换场唱歌去了。打车到半路,我们纷纷埋怨对方今天埋了单,抢着买下场的单。向前憋了半天忽然问:“你们到底谁结账的?”

大家一对,天哪,吃了霸王餐了,店里过节人太多,我们没在意,店员居然也没在意。大家嘻嘻哈哈一阵,觉得也不是故意的,就算了吧,下着雪,路又远,不行的话下回去了再给。

到了包厢大家就闹着开唱,足足唱了一个多小时,谁也没有发现向前是什么时候不见的,直到插歌了无数次,剩下的都是他的歌,他才一脸抱歉地出现。

朋友逗他说出来唱个歌都抽空去开个房也是蛮拼的,他才红着脸说自己打车去把火锅店的账给结了。朋友说,你傻啊,雪那么大,穿过整个城市就为了结个账。

他讪笑,只说了句:“这样心安,这样也挺好,剩下的都是我的歌,我可以开演唱会了。”

然后,陶醉地吼起《一无所有》来。

全场默然。

向前是广告公司的,做媒介销售,这行大家都清楚,媒介的数据为了让大头客户信服,动点儿手脚掺点儿水分很正常,把自己的改高些,把其他家的拉低点儿。而向前是他们公司唯一一个不会动数据的人,如果企划的同事出了案子,他还要一个一个地跟着核对,有一点儿不符合事实的,他都要改好。

他的企划同事无语,说做了这么多年企划,他第一次看见有销售把人家数据拉高,把自己数据压低的人。所以向前业绩不好,但他无所谓,还是那句话:这样心安。

这年头,聪明人的太多,而向前这样的人太少,所以大家和他相处,都特别踏实,除了妮娜。

妮娜是向前的女朋友,和向前相处了三年多,从来没相信过他。妮娜的名言是:男人,没一个老实人,唯一能让他老实的方法,就是“管”。

她管向前,绝对可以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手机屏保到钱包照片,全是她的各种“玉照”,她的电话来了是专用铃声,甜腻的嗓音:“娜娜找你,你敢不接?二十四小时不允许设震动,必须一打就响,一响就接,不准先挂。”以至于经常在公司开着会,在“你敢不接”的威胁中,向前仓皇地飞奔而出,同事们哄堂大笑。除此之外,她每天发的微信向前都必须秒赞。而向前,每天必须在朋友圈发一条有关的信息,结语必须是:妮娜我爱你。

这可苦了向前,实在找不到话题的时候,他就只能随便找个事儿然后在后面接结语。

比如:“今天天终于晴了,妮娜我爱你。”“项目到了今天整个组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妮娜我爱你。”“昨天晚上的中国好声音真不错,妮娜我爱你。”

更有甚者,妮娜还对向前全天候GPS电话定位,除了在同一层楼上位移,只要出了办公大楼必须微信告知:去哪里,去见谁,干什么,何时回。

如果是去外地出差,除了电话定位之外,到晚上还必须开启视频模式,仅仅是对话?不不不,要拿着镜头把房间每个角落都扫一遍,晚上向前不可以不在镜头前面,但是在房间里得一直开着镜头。

每个月,妮娜会准时拿到向前的电话单,都打给了谁,多少分钟,有没有新增号码……只要是超过三分钟的对话都要问清理由。

银行卡在妮娜手里,每月只发零用钱,每一笔支付宝和电子转账都必须微信告知原因,由妮娜审核完成后准许。

你们以为这样就算完了?

最牛逼的事儿是连向前都说不出口的—一次一起去洗澡的时候我们发现,他居然被迫文了个身,是英文的妮娜。但这还不是最最牛逼的,最最牛逼的是这个纹身的位置,居然在……脐下三寸。

向前挠着头说:“妮娜说,只有在关键的位置,才能起到关键作用。唉,随她,这样她心安。”

我们纷纷石化:“还心安?心安你妹啊!你怎么忍得了的,妮娜这是有病啊!”

向前叹气:“唉,她也可怜。”

说妮娜可怜,我们也听过,连续谈了三个男朋友,就被连扣了三顶绿帽子,简直是帽子戏法。

有的骗色、有的骗财,还有的就是骗着好玩儿,据说妮娜曾经悲伤欲绝,发誓这辈子不再找男人,直到遇见了老实的向前。

妮娜这回倒是安全了,可却苦了向前。她基本是把之前所有的悲伤都转化成了对向前的控制。妮娜要求的这些是个男人都很难适应,向前起初也不例外,但妮娜总是在强迫他接受这些之后,柔柔地补上一句:“因为人家爱你嘛!”

爱,是多好的借口!

所以尽管我们看得咬牙切齿,觉得匪夷所思,向前却始终逆来顺受。

直到向前的父亲生病。

向前母亲去世得早,父亲一手将他带大,他是个大孝子。父亲在老家,身体一直不好,这次是大毛病—心肌梗塞,直接进了ICU,下了病危通知书。

妮娜号称单位有事儿走不开,向前便自己请了假,回家陪护在老人身边。可就是这样,妮娜也没有忘了给向前定的规矩,向前一边照顾老人还要一边给妮娜早请示晚汇报,这样几天下来,向前心力交瘁。

老人家状态很不稳定,医生让向前在病床前守着有情况随时喊护士,向前守了半夜后,熬不住趴着睡了会儿,漏接了妮娜的电话,妮娜立马疯狂地打了三四个,向前被吵醒了又怕影响父亲,只能偷偷出去接电话迎接妮娜暴风骤雨般的质问,一个电话足足打了四十分钟妮娜才罢手,回到床前时,发现父亲已经昏迷。

向前赶紧喊来医生,但为时已晚,老人,就这么去了。

向前在葬礼上眼神空洞得像个木头人。大多数时候盯着妮娜,不晓得为什么,妮娜觉得一阵发寒。

一个月后,向前被妮娜捉奸在床,不,应该说是向前故意让妮娜捉奸在床的,他选了妮娜生日那天,带着一个姑娘,就在自己家,在他和妮娜的那张床上滚在了一起。

据说,妮娜进门后看见姑娘兴奋地在向前身上扭动,向前看着她,面无表情。短暂的惊呆后,凄惨的尖叫震动了整栋楼,向前却一句话也没说,推开身边的姑娘,穿衣服走人。

老实人向前,用我们最意想不到的方式结束了这场变态的恋爱。

其实,我今天想说的是信任。

我知道以首尔小姐为代表的姑娘们对男人能否管得住自己充满了疑虑,但这不是那些以爱的名义行伤害之实的借口。

更何况,姑娘们最愚蠢的就是宁愿不相信男人,但相信自己真的能管得住男人。

我的观点是:

既然不信任,就不要浪费时间相互折磨。因为事实上,不信任是无法改变的。对于不信任你的人,给越多的事实,就会留越多的口实。而且不信任是种病,并非真的因为对方做了什么,更多的是不相信自己。这不是悲观,是自卑。

所以,爱信不信。

14 管得越紧,偷得越爽 别把信任当成任性的资本

瑟斯先生这次放了大招,妄图利用向前这个极端个例为大多数男人的不老实开脱(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之前瑟斯先生有些歪理邪说因为论据不足,只能强行嘴硬。今天可好,逮到向前这块宝,好像天底下的男人个个都是向前的克隆体,你们女人要是连这样的男人都要拴条狗链儿,就连遛狗的时候都不解开,你们还是人吗?

结尾更惊悚,给了女人们一个响亮的嘴巴子:叫你怀疑!反正你也不相信我!我就做给你看看!

其实,这个故事暗藏着混蛋逻辑:我明明是个老实人,你非要怀疑我,搞得我很逆反,所以是你逼我出轨的!

我忍不住要套用一句话:你明明不吃屎,我非要怀疑你吃,你会不会因为逆反,真去吃泡狗屎给我看?

别嫌我恶心,不来点儿狠的,你们容易被瑟斯洗脑,我只是想让你们搞清楚:他搞女人是因为他喜欢搞女人,你逼不逼他,他迟早都要搞!

他不吃屎是因为他不喜欢吃屎,你再怎么逼他,他也不会吃!

在出轨这个问题上,男人最擅长干了坏事儿,把责任推到女人头上:

因为你不够温柔。

因为你胸不够大。

因为你管得太严。

因为你没有情趣。

因为你跟我妈处不好。

因为你叫床声音不好听。

因为你越来越像黄脸婆。

因为你把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

总之就是因为你不够好,所以他要换一个人。

洪晃说过:“男人的上半身是素质,下半身是本质。”

低素质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本质,会说一堆云遮雾罩的话来跟你斗智。而高素质男人自律性要强一些,懂得如何尽量让女人放心。

比如:

一、生活规律化。既然结婚了就该好好过日子,整天跟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大酒不断,比小姐睡得还晚,谁能放心?

二、行踪透明化。任何需要你的时候可以一个电话找到你,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再怎么忙,抽空回个微信或短信的时间总是有的,别把女人当傻逼,你是真忙还是刻意隐藏行踪,我们分得清楚。

三、责任感。谁都明白爱情会消亡,责任才是维系婚姻家庭最关键的部分,即便爱情已经不存在,希望你能保留基本的责任心。

四、像要求我们忠诚一样要求自己。是否能跟别的女人保持安全距离?手机敢随便放吗?有些男的跟女性朋友微信QQ不断,甚至注册多个微信号和QQ号来逃避检查,连上厕所或洗澡手机都得随身带着,还好意思腆着脸谈信任。

五、凡事诚实沟通。不要拿怕麻烦作为借口说谎,别强调只是在小事儿上说谎大事儿上很可靠,一个人被多骗几次,难免多疑,何况女人是那么敏感的动物。

如果你持之以恒地执行以上五点,老婆或女朋友还胡闹,还查岗,还像监管囚犯一样管你,那你为什么还非要跟她在一起?分开就好了,谁后悔谁知道!

可惜,中国男人普遍具有庸人气质:挣钱不多、肚腩渐大、花天酒地、整天穷忙、不按时交粮、不顾家不管孩子、对别的女人耍贫跟老婆却没话说……不在外面吃喝嫖赌,不搞搞溜须拍马,就感觉自己不配当男人,而且特别爱摆谱儿,“成功”“事业”成天挂在嘴上,日程比王健林还满,工作量比马云还大,而家庭对他们来说只是提供食宿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他们具备群体性“大男子虚荣”,谁要是对老婆好点儿,温柔点儿,居家点儿,他们还会集体瞧不起他。

活在这样的氛围里,难怪好男人越来越少。

就这样还要求女人不抱怨、不唠叨、不要求、不给压力,坏女人直接学你的移情大法,给你扣顶绿帽子你就老实了。吃亏的都是好女人。

为什么要对女人说“爱信不信”?为什么不能做一些努力让她相信?

“爱信不信”这句话和“随你怎么想”“又来了”“你管得着吗?”“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一样,充分体现了男人们的冷漠、自私和不在乎,并且还有一份明着欺负女人的放肆。反正你们年纪越大越不值钱,我就这样了怎么着吧?有本事离开我啊!

你说多疑会推动男人出轨,我还说太贤惠会惯出不负责的老公呢。

真相是,现代人嘴上爱得死去活来,心里都不怎么相信爱情。

既然如此,倒不如将男女关系看成一种契约,撇开爱与道德不谈,总得有点儿契约精神吧?

女人给你们的信任,不是你们任性的资本。请扪心自问—信任?你们配吗?

自由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你们心里最清楚。所以,男人的狗链儿到底能不能解?见仁见智。

15 平淡日子里的刺 一辈子那么长,背她一段又何妨

浪漫是女人的一种需求,就像男人都色情一样。男人的需求肉体强于精神,女人的需要精神多于肉体……对不起,我还是在前面加上“大部分”好了,省得又有姑娘愤怒地说:首尔,我觉得在性这件事儿上男女平等,爽的是两个人。

“爽的是两个人”这句话真妙!

有很多姑娘被“浪漫男人不靠谱,靠谱男人不浪漫”这句“鸡汤”洗脑,我只想说too young too simple,真相只有一个。

男人都不靠谱!

所以,关于爱情的好感觉,都在最初的“浪漫”里,如果连这点都不要求的话,那么一生都将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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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欲姐,一头自来卷儿,眼睛占了半张脸,从小就不像中国人。

在小学毕业留言册中最崇拜的人那一栏,别人填周恩来、张学友、展昭,我填的是欲姐,因为她是我认识的女人里,最早学会依靠智慧和美貌双管齐下混饭吃的人。

我的同桌胖龙,长得狮鼻铃眼,皮糙肉厚,但是家里特别有钱,学校小店仿佛是他们家开的,下课铃一响,他就拿一捧零食出来,抓紧每一分钟胡吃海喝。

欲姐坐我们前面,笑嘻嘻回头说:“龙龙,芝麻雪糕给我吃好不好?”

胖龙吓得肉抖:“为什么?”

欲姐脸凑过来:“因为我漂亮呀!”

胖龙盯着她半天,芝麻雪糕奉上:“记得留半根给我。”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忍不住东施效颦道:“胖龙,辣条给我吃!”

胖龙再次肉抖:“又为什么?”

我把脸凑过去:“因为我也漂亮呀。”

胖龙一秒不带迟疑地说:“丑货,滚!”

有时候胖龙尿急,来不及买零食,急得哇哇哭。

欲姐机智献计:“你不会打了上课铃再去厕所呀?”

胖龙说:“这个主意好,但是我怕老师骂。”

欲姐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不会说你拉肚子呀?”

从此,胖龙天天拉肚子,欲姐小学六年没买过零食,零花钱攒下来每个学期换个新书包,让我眼红得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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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姐发育得早,胸口的小白兔茁壮成长,初中时老穿她妈妈的旧衣服。她妈是西门口一带有名的舞后,衣服赤橙黄绿一水儿的艳俗,大领口窄腰,是方圆百里大混混儿和老流氓的最爱。欲姐遗传了绝代尤物的优秀基因,成了我们学校职高男的重点盯防对象,几个红毛黄牙的杀马特男青年,成天叼着烟在我们班门口乱晃乱瞄。

有一天放学,欲姐推着瘪了胎的自行车被杀马特男青年围在中间,远远冲我喊:“快,叫胖龙来!”我转身就跑,不说还没发现,胖龙这个名号很有黑社会气质啊,喊出来吓吓人也挺不错的。

胖龙正弯着肥厚的腰在教室拖地。

我说:“欲姐被职高男围住啦!”

胖龙愣一下:“所以呢?”

我说:“所以喊你去救他啊。”

胖龙被我拖出去狗熊救美,两条腿直哆嗦:“你……你们……想干什么?”

几个流氓笑得前仰后合。

欲姐说:“死胖子,身上钱都掏出来!”

胖龙这个口袋掏一百,那个口袋掏一百,皱巴巴的有好几坨。这时,流氓们不笑了,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欲姐冷冷地说:“拿着钱滚蛋,以后别再来骚扰我。”

职高男们欢天喜地地抢钱,因为分赃不均,还差点儿打起来。

为了报恩,欲姐给胖龙写作业写到毕业。

胖龙经常对她说:“知道吗?你教会我一件事儿。”

欲姐问:“什么事儿啊?”

胖龙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自从有了“金钱万能”的顿悟,胖龙在人生的道路上便彻底跑偏,高中时拼命吃V26(一种减肥药),竟然吃成一个帅哥,也不好好念书,天天泡在游戏厅,还给欲姐写了封情书,错字连篇,狗屁不通。大概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跟我好,我所有的零花钱都归你。欲姐把情书撕得粉碎,摔了胖龙一脸。

胖龙暴怒,像马景涛一样大喊:“为什么?”

欲姐说:“滚!不懂浪漫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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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困惑,像欲姐这样从小深知金钱好处的女孩成长为心机婊简直是顺理成章的,而她却那么看重浪漫。

欲姐大学谈了两个男朋友。

一个是形式派掌门,仿佛人妖。一年四季喷香水,什么肉麻的事儿都干得出来。有一次,我陪他们俩看电影,两个人无论走着坐着都一直紧紧相依偎。看完一场败胃口的烂戏还漫步半个城,牵着手去步行街买奶茶。初冬的绵绵细雨为他们的极尽肉麻提供了便利,他们挤在一把伞里,模仿偶像剧里的男女主角把伞互相推到对方头上,执手相看,矫揉造作,好像这世上只剩他们两个人。我跟在后面,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但凡你能想到的烂俗招数没有他不会的,早上请安、晚上吻别、女生节公寓楼下摆一圈心形蜡烛、情人节送巧克力这些都是小儿科。最肉麻的一次,这货头上插满玫瑰买了好多包装纸把自己裹成一束花躺在女生宿舍门口……

另一个是内容派宗师。尤擅写诗,热恋时写“云想衣裳花想容,俺在想你脸在红”“我的心已经锁在你灵魂里,钥匙请你保管一辈子”“我对你一见倾心,一片痴心,即便嫦娥下凡我也不会动心”“你爱我,我向全世界广播,你离开,我咬着牙一声不吭”……分手的时候写“这些天我全靠你的照片才能活下去,我的小甜心啊!请可怜我的一番苦心,别让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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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轮到胖龙时,他的难度可想而知。

那时候,欲姐已经在电视台当饮食节目主持人,屁股后面跟着一票有钱人追求她,欲姐因此阅男无数。还好胖龙也算百花丛中飞过一遍,也不再是见到姑娘就乱给零花钱的菜鸟。

第二次冲锋,胖龙志在必得。天天开着跑车来接欲姐吃饭,有时候打开车的敞篷,里面塞满鲜花,欲姐的女同事们羡慕得眼里直冒桃心。

欲姐连手都不让他摸,胖龙因为强吻她,脸被抽肿。

胖龙暴怒,像马景涛一样大喊:“为什么?”

欲姐说:“滚!不懂浪漫的狗!”

胖龙很郁闷,请我和另一个姐们儿吃饭,说:“我真的搞不明白,老子又帅又有钱,哪里不浪漫?”

姐们儿顺口胡诌:“光送花请吃饭有什么用啊?这些都是浪漫的表象!直接用钱砸晕她。”

胖龙问:“怎么砸?”

姐们儿说:“名表、钻戒、爱马仕。”

于是,欲姐发了一笔横财,胖龙送什么她收什么,一点儿也不做作,但就是不让他抱也不让他亲。

胖龙暴怒,又像马景涛一样大喊:“老子是个正常男人!”

欲姐也喊:“老子也是个正常女人!”

胖龙说:“浪漫个蛋啊!老子不干了!”

欲姐说:“不干就滚,不懂浪漫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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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三个月,胖龙消失了。走在街上,欲姐总会不甘心地四下看,情绪一落千丈。

我忍不住劝她:“这又何必呢?喜欢人家就别端着架子了。”

欲姐叹口气说:“刚开始就这么不耐烦,还谈什么爱情呀?就这么跟他好了,他真以为我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

第四个月,胖龙又出现在电视台门口,捧着个小小的保温桶,看见欲姐出来,拿出一根芝麻雪糕。

胖龙说:“到处买不到,我自己做的,记得留半根给我。”

欲姐接过雪糕。

胖龙又说:“我不懂浪漫,可是我爱你。我从小就喜欢你,跟你比,别的姑娘都没劲儿。”

欲姐“哇”一声哭了。

据说,这是胖龙买了一堆三流言情小说,足不出户,闭门研读三个月的结果。

求婚时,胖龙作了一首诗:

<small>为你无恶不作,为你变成好人;</small>

<small>为你拼好破碎的脸,任斑驳的记忆更迭;</small>

<small>为你相信错觉,和心里的混蛋告别……</small>

欲姐笑着问我:“瞧见没有?爱情可以把一个花心大少变成诗人呢。”

男人往往把浪漫理解成女人的形式主义,其实这形式表达的内容恰恰是“用心”。

何必把浪漫当成一种负担?

一辈子那么长,背她一段又何妨?

不记得哪个牛人说的:女人的心一般都死在一点点小事儿上。

平淡,不应该是“冷暴力”的遮羞布。

15 平淡日子里的刺 不能背她一辈子,就别背她一阵子

首尔小姐是个一直对浪漫贼心不死的人,她时常抱怨男人对于浪漫的忽视。我很明确地告诉她,不是男人不重视浪漫,而是你们要的根本不是浪漫。不是我偏激,“你要的浪漫,就是麻烦”这是男人的看法。

当然了,以首尔小姐为代表的姑娘们可不会这么想,实际上,她们永远都不会满足,永远也不会体会“没事找事”这个词的意思。她们一边唱着:“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慢慢变老。”一边嘟着嘴:“都不买花,都不给惊喜,都不旅行,一点儿都不浪漫!”

类似的反差还有刷爆我朋友圈,被姑娘们疯转的浪漫金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过了两天情人节,发过这句话的姑娘们就立马像集体失忆了一般。

单身的说,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没有实际投入的我宁可不要!(还投入,想太多啊大姐,你长成这样谁敢要你的爱情啊?)

有男朋友的说,(钻戒自拍)你没时间陪我,有它就够了。(喂,说好的要人呢?)

你看,女人就是这种口是心非的物种。

前几天,说起路上看到一对情侣,女孩儿估计看多了《我的野蛮女友》,大中午在步行街上,当场抽了风上演全智贤的戏码,让她男朋友拎着高跟鞋背着她走,那男孩儿也是够拼的,那姑娘目测得有一百二十斤重,他一脸尴尬但还是勉强在三十多度的温度下真的背着女孩走起来。

我跟首尔小姐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结语是:作孽啊!

一回头,发现首尔小姐完全没反应,正满眼冒着小星星,然后果断地跟我说:“这男孩是你们男人残存的良知的化身,我决定了,得写篇关于这种小浪漫的!”

我的观点很简单:不能背她一辈子,就别背她一阵子。

不,她要的不是自己的感受,而是别人的感受。

背起来的,不是浪漫,而是虚荣心。

看,我多牛逼,我要浪漫,就有浪漫!

总而言之,这类姑娘们把浪漫当成了考量自己在男人心中分量的砝码。所谓的浪漫,就是要么出丑,要么出钱,要么给我出气。

病得不轻啊!

所有的索取都源于缺失,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得重视,本质上是缺乏对爱的信任。“出丑、出钱、出气”这些都是表象,想一辈子赖在别人的背上才是本质。问题是我很想把场景幻化成婚礼现场,采访下背得哼哧哼哧的那位男孩儿:这位先生,您愿意无论顺境逆境,生老病死,背她一辈子吗?

愿意!走好不送。不愿意?那麻烦您现在就把她放下来吧。

不能背她一辈子,就别背她一阵子。因为人都是惯出来的,习惯了有求必应,就再也学不会设身处地。同样的,习惯了没有原则,就再也学不会拒绝。

当然,这姑娘还属于心智不健全的要浪漫,比起心计更深的浪漫要求已算纯真。很多人以浪漫为名,行自私之实。比如姑娘们常见的口头禅:我把最好的年纪都给了你,要你浪漫点儿过分吗?这淡扯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难道男人的年纪就不是年纪?我跟你相处的这几年难道就返老还童变年轻了吗?你是在谈恋爱还是在谈买卖?用年纪就能买到浪漫?我读书少,你别骗我。浪漫等于车房钻戒和饭票对吧?这种方式的要浪漫还不如直接要东西来得敞亮,最少那样还能谈个好价钱,咱不还得算算折旧费吗?

对于此类如此爱拿浪漫来说事儿的姑娘,我决定开发个新词给她们归类:浪漫婊。

她们总想穿上玻璃鞋,却又总不会揉碎玻璃心,她们既需要实惠,又需要牌坊。她们把所有生活里无用的矫情看成是最有意义的精致。她们,需要一场盛大的自嗨。

说到这儿,我需要澄清下,我不是个反对浪漫的人。好吧,我听见你们骂我臭不要脸的声音了。

让我说说我理解的浪漫吧。

我对浪漫的定义是:趣味。

为什么要浪漫?是为了抵抗平淡。

为什么需要抵抗?其实不是生活太平淡,而是你不像自己标榜的那样喜欢平淡的生活。

浪漫就是趣味,是生活的调剂品。它是在明亮的房间里点燃的蜡烛,有它更好,没它也行。

如果非要解释,我喜欢宋冬野的比喻:它是平淡日子里的刺。

问题是,大多数姑娘只看到了刺,于是开始拼命挑刺。

生活就是这样子,不是诗。

16 浪子从来不回头 浪子回头金不换

杨癫哥是我们县的头牌浪子,他可谓声名远播,三十年来稳居皖南红人榜榜首,地位无人能及。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常见他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男扮女装,招摇过市—有时穿着碎花连衣裙,有时穿着时尚踩脚健美裤,高跟鞋脚蹬着也不嫌累,风风火火,大步流星。

他脸如刀削、线条洗练、豹头狮眼、目露精光。小麦色的皮肤,不含糊的健硕,又粗又硬的头发扎成两根辫子,俏皮地支楞在脑壳上。他坐如虎、行如狼、胸脯高耸、鼻孔朝天,那份冷傲孤清,枉我阅人三十年,竟无出其右者!

杨癫哥是我见过的最牛逼的潮流先锋,每次见面,我都被他独特的杨氏气场震得头皮发麻。

有次我忍不住问外婆:“男人为什么会长那么大的乳房?”

外婆掩着嘴悄悄告诉我:“他那不是真乳房,大概是塞了馒头。”

关于杨癫哥是真疯还是装疯,世人说法不一。有人说他早年想当兵,因为得疝气而无法入伍,受了刺激变成了神经病;也有人说他看破红尘,装疯卖傻只不过是他讨生活的方式。

而在我的眼里,杨癫哥是个思维敏捷、头脑清醒的人物,只能称为“浪子”,不能算作疯子。

我们一年级的时候,他在一个小门口卖万能胶,身着奇装异服,花里胡哨地站在学校门口夸张地表演吹泡泡,将一坨黏糊糊的胶往塑料管口一粘,腮帮子鼓得像蛤蟆一样,一个个泡泡吹出来借给我们玩儿。但想拿走是不可以的,除非你买一管万能胶!我们那时候都怕他,谁还敢买他东西?看完他的表演后都去光顾隔壁的小摊儿,气得他吹胡子瞪眼,每次都脱得只剩裤衩,然后到众摊儿前耍一圈赖,就地横陈,四仰八叉,疯言疯语,从摊主的十八代祖宗问候到摊主老妈。

最后,卖万能胶的只剩他一家,生意好到有分铺。

有次我糊涂胆大,想赖他两毛钱,他追我追到十字街,说教了半个小时,逻辑顺畅、语重心长、态度恳切。

我问:“你的摊子不管啦?”

他说:“祖国的花朵比万能胶重要,你小小年纪就晓得骗钱,以后怎么搞哦?”

我哭着说:“放过我吧叔叔,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他问:“可是诚心悔过?”

我拼命点头。

他问:“以前有没有骗过老子钱,老子没发现?”

我颤抖着说:“没有。”

他大吼:“不可能!我看你赖钱的手段很熟练吗?像是个老手。”

我只好又给他两毛。

他又问我上上次可也骗了他的钱但他没发现。我说没有,他不信,我只好又给他两毛。他又问上上上次呢?!

我腿一软。一共给了他一块,空裤兜掏给他看,他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最后还教训我:“要做个好人知不知道?”

可怜姐姐我吓得半死,头都快要点断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从此三观奇正,懂得了在聪明人面前绝不能玩儿心眼儿的道理。

什么流行杨癫哥在学校门口卖什么,一家独大,风生水起,硬面抄、贴画、话梅粉、幸运面、鸡毛毽、跳棋……到了假期,他就在菜市场卖鱼,穿黑色的大胶靴,鱼论堆不论斤,薄利多销。我妈偶尔贪便宜想买,因为吃过一块钱的亏,我死死拉住她的衣角,鱼就被抢光了,我因此每次都挨骂,为此恨死了这个人!

后来杨癫哥依然骑着他的“永久”牌自行车风行天下,只不过后座多了个女人。他的老婆是个傻瓜,白白胖胖,长相周正,整天把手放在嘴里吮吸,见谁都满脸憨笑。她常年穿着紧一号的裤子,绷出不雅的三角区。有次她坐在北门粮站巷口的墙根下等杨癫哥买米,尿了裤子,蜿蜒的尿液四处流淌,她咬着手指呆萌地看着过往的人群,脸上是傻子特有的善意。

杨癫哥对他老婆很好,不怎么吼她,很细心地照顾着她。傻老婆不是在吃肉大饼就是在吃奶油雪糕,衣食无忧。成家后,杨癫哥就不再穿女人衣服,而且更加努力地赚钱—不再做正经的生意,而是空手套白狼,在老电影院门口的广场上玩儿杂耍。

他的杂耍只有一个节目,就是不要命地炫车技。单腿骑车、站立骑车、跳高式骑车、拿大顶式骑车……前杠上坐着他老婆,一圈又一圈,人群往中间扔钱币,他边飞车边俯身捡钱,有时会摔倒,肥胖的女人滚到地上“呕呕呕”地嚎叫,大家因此笑得前仰后合。

我上初中时,他经常在二中附近跟学生赌康乐球,传闻他拥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球技,其实不然。他只不过是姿势浮夸罢了,打球没什么正相,嘴里说“看老子给你表演!”不是侧扭屁股打,就是后下腰地打,老胳膊老腿动不动就扭伤,坐在地上不起来,呼天抢地,灵动的长发迎风乱抖。

说到底还是为了讹钱。

后来,杨癫哥将县城老老少少的流浪者组织管理起来成立了“丐帮”。我没有开玩笑,杨癫哥后来的名号真的是“丐帮帮主”。

当年,我并不懂得他这么干的好处,只觉得流氓混混儿们有了组织,世界岂不大乱?警察叔叔们可能会忙死。

他带领乞丐有组织地乞讨,谁家有红白喜事儿就上门讨要喜钱,有钱的人家就要的多些,普通的家庭就要的少些。流浪汉们抢地盘起冲突的事儿,也都是他出面摆平。

县城出现了井然有序的乞讨现象,再没有乞丐拦下路人骚扰或耍无赖,只去做红白喜事儿的人家捧场。

再后来,红白喜事儿必请丐帮成了县城不成文的风俗,办事儿的人家会派人送礼上门,告知今日犬子结婚请务必光临等等。当然,礼品并不重,有时候只是一根烟。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县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儿。突然有一天,来了一群苗疆打扮的妇女,挨家挨户替人捉眼虫。她们有驱虫术,据说能把每个人的眼里的小虫子赶出来,二十块钱一次,男女老少一个价。

我亲眼见证过捉眼虫的过程,回想起来毛骨悚然。

她们左手拿着泡了鲜荷叶的清水,右手用牙签长短的小棒不停地刮拨受疗者的眼皮,随着速度的加快,一条条雪白如蛆的小虫从受疗者眼角爬到她们手上……

这个场景经常出现在我的噩梦里,我外婆非常精明地告诉我,这一定是一群擅用巫术的骗子,我对她的判断深信不疑,然而我确实亲眼见识过她们捉眼虫的手法和过程,并没发现什么漏洞,至今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的。

大概因为这件事儿牵涉到民族团结问题,而且这帮人也没有影响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点儿说就是在搞封建迷信活动,警察们始终没什么动作。

总之,这件事儿最后是由杨癫哥出面搞定的。据说他在一个清晨带领平时“人憎神厌”的丐帮子弟将这群会巫术的女人赶出了我县的地界。

之后的杨癫哥有了很大变化,更有威信,变得谦虚、乐于助人,做人做事儿也讲起规矩来。

有次去曹大饼家买肉大饼,杨癫哥和他老婆也在,他和曹大饼唠家常,他老婆在旁边嘿嘿傻笑,蹦蹦跳跳地说:“我也要吃大饼呀!”曹大饼大笑,送了一块大饼给傻婆娘吃,傻婆娘狼吞虎咽地只用半分钟就搞定了一块肉大饼,然后撒娇说:“真好吃,还要吃。”曹大饼又大笑,又去包饼。

这时候,杨癫哥一脸正气地说:“那怎么好意思?”

然后付了两块大饼的钱,揽着他老婆昂首阔步地走了。

我看着他花白的后脑勺有点儿回不过神,不敢相信他是那个讹过我一块钱的人。

上大学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杨癫哥这个人,只是我继父还老提起他,说他管理丐帮有板有眼,解决了很多流浪汉的生存问题,这其实是做了件好事儿。他当丐帮帮主以后,没有非法敛财,总是把钱分给活不下去的兄弟,有些残疾的,没有办事儿能力的乞丐他也会收。

杨癫哥终生贫苦,善待傻子老婆,照顾无能兄弟。传言他几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网上也有的说这是谣言。

他是否还在人世,我并不清楚。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能不能说明浪子可以回头,因为在很多人眼里他并不是一个浪子而是个疯子。

大多数人理解的浪子是那些泡妞泡到定不下来的男人,我觉得这个理解太过局限了,浪子们放荡不羁,天生反骨,对女人不忠只是他们无拘无束的其中一个表现而已。

浪子就像《阿飞正传》里的无脚鸟,总有停下的一天,但未必是死的时候。而浪子一旦停下来,会比普通人更具稳定性,因为他们经历的多,想的也多。看透人情冷暖,不按常理的牌打累了,也就会老老实实遵守规章了。

还有种说法,当然这种说法只是传言,尚未经证实,你们听了也不要打我。据说,看起来中规中矩、道貌岸然的人才更容易被诱惑……所以,请别拒绝回头的浪子。

最后,我坚信浪子回头金不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嫁的就是个浪子嘛,他的故事以后有机会写给你们看。

16 浪子从来不回头 浪子从来不回头

关于浪子会不会回头这件事儿,我觉得这是个典型的伪命题,因为浪子如果回头,就不是浪子了。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浪子这个话题,我就想到了老大。

小学的时候,在城东上学。城东是老城区,我的学校就在其中一条有名的街道里,这条街道之所以有名,是因为混混儿们。老旧的街道里塞满了林立的各色小帮派。

平日里路过,拿着台球杆,叼着香烟,寸头瘦身裤的少年们总是蹲在街边,桀骜地盯着过往的行人,一动不动。涂着廉价口红,身穿大花连衣裙的妖艳女子穿梭在他们身边,笑得既暧昧又肆无忌惮。

夏日里日光强烈,他们精瘦的上身在背心里线条清晰,露着大块儿大块儿的文身—龙字、虎字或忠字。

他们经常会起冲突,那种一言不合或者一眼不合就拿起凳子干起来的事儿每天都有,玻璃的碎裂声、女人说不出是兴奋还是害怕的尖叫声和加上年轻男人幼兽般的嘶吼交织在一起。

大部分的这种小冲突,都会很快结束,然后台球厅的老板收拾下现场,把啤酒瓶和板凳扶好,地拖好,一切就重归平静,如同海潮退去后粗粝的砂石面,看不出发生过什么的痕迹。

我每次背着书包,都既害怕又好奇地偷眼瞄着他们,对我来说,那像一个危险而又充满诱惑的平行世界。事实上,这个街区小冲突不断却还算安稳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他叫老大。

这不是个笑话,因为这个街区的所有人,哪怕再恶狠狠或者不要命的少年,看到他,都只会谦卑地低头打招呼,叫他一声,老大。

就连我们的校工,都这么叫他。

他总是笑着点头回应,如果是相熟些的人,他还会拍拍肩膀,以示亲热。

老大和后来我在录像厅的香港电影里看到的所有老大都完全不是一个路数,这一度让我怀疑艺术创作的真实性。

他没有大砍刀,没有大金链子,没有花衬衫,没有西裤蛇皮皮鞋,没有开口“丢你妹”。

他年轻清秀,扎着马尾辫,常穿着黑色短袖和破洞的牛仔裤,还有凉拖。

一整个夏天,他基本都是这样的三件,我猜他一定有很多备用的同款。

关于他的身份故事,我听过很多掌故,他是在这条街上吃百家饭长大的,后来进了附近的工厂,因为帮兄弟出头打伤了人,蹲了几年的牢,出来以后,就在学校小卖铺帮人看店。

这段平淡无奇的历史还和街区有关,这片老街区在前几年曾经差点儿因为城市规划而整体拆除,所有街坊都一筹莫展,是这个平时话不多的青年挑头去向市政府请愿,说明道理,居然就保住了这片地方。

从此之后,他的名字就被忘了,这里的所有人,都叫他老大。

最让我们这些小屁孩儿羡慕的是,几乎这条街所有的混混儿姑娘,都喜欢他,她们经常有事没事地像孔雀开屏般地在他看的店门口转悠—买个口香糖,然后扯些不咸不淡的废话。他也乐于跟她们打哈哈,逗得姑娘们被烟呛得厉害,却笑得满脸通红,他时而拿走她们嘴上的烟,叼在自己嘴上。

其实想起来,那时候混混儿们并没有什么事业心,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工厂子弟,在无所事事又精力充沛的青春期无处发泄自己过剩的荷尔蒙。他们盈利的方式无非就是欺负欺负老实人,赌赌钱、看看店、收点儿保护费,说白了,混的是个气质,或者说,混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老大在这个街区的作用,就是让小事儿不断,大事儿没人敢做。

打架打得过分了,他就走出店铺,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混混儿们自然就收手了。然后他伸个懒腰,点根烟,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似的躺回店里的竹椅子上。

但即便像我这样的小孩子,都知道老大有个公开的秘密—他喜欢苏老师。

苏老师是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二十多岁,黑色的长发及腰长,大眼睛小酒窝,喜欢穿连衣裙,和那些浪荡的女混混儿不同,她的连衣裙都是纯色的,湖蓝或者纯白。

苏老师每次骑着自行车在街道上下班的时候,老大都会准时地站在店门口,看着苏老师,打个招呼。

苏老师也会回赠一个微笑。

苏老师带过我两年,那时候我插班,她读书字正腔圆,没有本地人藏不住的方言尾音,像青豆子般,一声一颗,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

困倦的下午,我从窗口往下望,经常会看见老大背着手,眯着眼睛,方向朝着我们的教室窗口。而苏老师也常常读着读着,踱步到窗口,似看非看地往下瞄一眼。

这个小默契被一个走神儿的小学生尽收眼底。

我听其他小店的老板八卦地说起,其实苏老师原来有个男朋友,是个富二代。车接车送、羡煞旁人,跟苏老师谈了两年,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被苏老师无意中发现他一直在玩弄她,原来他还有好几个情人。

苏老师悲伤欲绝,而富二代自知理亏却纠缠不休,每天在学校门口纠缠,让苏老师不胜其烦,几度要辞了工作。

而就在那时候,老大出面砸了那富二代的车,又搂着惊魂未定的他深聊了一次。具体聊的什么不得而知,总之富二代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苏老师经常去老大看的店里,看着老大的小弟们送来的各种零食礼物,乐不可支。尤其是看到那些混混儿姑娘们艳羡的眼神,苏老师骄傲得像个公主。

老大偶然也和他人动手,但都不在街区,头上缠着纱布回来,再带着苏老师骑着车绕圈。

我那时候不懂,但看着苏老师在后座的眼神,知道她是开心的。

直到我四年级的一天,之所以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那天是苏老师生日,全班都给她做了贺卡,我做得还特别难看。

那是我第一次和老大说话,那段时间,我父母去外地监督项目,来接我的时间经常很飘忽,我就坐在学校门口的台阶上等他们。

记忆里那天诡异得很,平时热闹的街道上好像空无一人,我无聊地抬头,看到老大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出现在街道上,大概也是因为实在没人,他注意到了独自画圈圈的我。

他冲我笑了一下,我鬼使神差地也笑了下,说:“老大,你好!”

他摸摸了我的头:“你哪个班的。”

我开心地说:“苏老师班的。”

他点头:“是吗?那咱们有缘分,你别叫老大了,叫叔叔,小孩子别跟着他们瞎叫。”

我看了看他,点头。

他笑起来,然后看着走出校门的苏老师,迎了上去。

他们离我很远,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但显然是他被拒绝了,苏老师回头踏上自行车离开。

老大抱着花,追了两步,然后停下来,看着苏老师的背影站了很久。

我觉得无趣,继续画起了圈圈。

不久之后,老大很突然地退出了混混儿圈,不再帮人看店,在对面的街区卖起了盒饭。

事情发生得过于迅速。

我再一次见到他时,几乎认不出他来,他剪掉了长头发,梳了中分,套上白色的大褂和粗布裤子,像个老实巴交、面目模糊的老板。他真的成了卖盒饭的普通人。

这让当时的我很难接受,不当老大了?

我脑补了所有看过的港片桥段,默默猜测认定老大这样做的原因一定是被仇家追杀,隐姓埋名,甚至那几天我会仔细盯着在老大原来看过的店门口转悠的任何陌生人。

然而并没有。

很快,没人再喊他老大,原来他姓张,那盒饭摊子,就叫老张盒饭。

刚开始,还有人调侃地叫老大盒饭,可后来一波又一波的新混混儿们如雨后春笋般长起来,也就没人注意这些了。

老大很拼,比所有卖盒饭的开摊都早,收工都晚。

我一直都不明白老大为什么会这样。

其他老板在我买跳跳糖的时候八卦,才说出了让我郁闷到不想听的理由,原来苏老师觉得老大当混混儿有经济基础结婚。

我那时候嚼着糖,悲愤地想:“居然是为了女人!居然没有杀手!这么无趣!”

他极少再出现在这个街区,只是某些中午会托校工带份香喷喷的盒饭给苏老师。

苏老师基本上不会吃,我们流着口水看着那盒饭由热变凉,然后被值日生扔进垃圾桶。

我毕业后第三天,苏老师结婚,她嫁给谁我不知道,也没见过。是的,我再也没见过苏老师。

那天,这个城市的头条,被刚修好的立交桥刷屏。新闻是深夜一个张姓男青年骑摩托车上立交桥,然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撞上护栏飞了下去,摔得车毁人亡。

多年后,我在小学同学的聚会上还听到很多关于那天深夜的猜测。

有人说,据说那天开到最快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只黑猫,为了不撞死猫他撞到了栏杆。

还有人说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

也有人说是被旧日仇家动了摩托刹车的手脚。

而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我是那天才知道,原来那个张姓青年,就是老大。

看着满桌已经发福的小学同学们吐沫横飞地很快跳过老大这个只是为了证明曾经一起上过学的话题,飞速切入股市、小三和房子的探讨,我忽然一句话也不想说。

画面忽然渐渐抽离了他们的声音,变成想发笑的默剧。

我恶毒地想,他们永远不会懂浪子。

而浪子回头,活到这个年纪,就成了他们。

年纪渐长,面目可憎的男人,大腹便便、头顶稀疏、双目色迷迷又空洞。

还需要安慰自己,浪子不老,他们只是秃。

长大以后,我这么理解浪子。

两个标准:

第一,顾名思义,无论是对女人还是人生,得浪。

第二,浪完一定不要负责任。

浪子的可爱之处,恰恰在于他不是你们想要的那种人。

女人们喜欢浪子,是因为浪子危险却充满了诱惑和未知。拥有过浪子,是她们的勋章、自慰器和无趣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浪子最深的悲哀,恰恰是回头。

回头,就会渐渐变成自己最讨厌的人。

而且请放心,那些口口声声相信浪子回头的女人,恰恰不会爱上回头的浪子。

17 爱情是长期的奸情 把奸情当爱情的人都是笨蛋

总有一些人让我相信爱情,也总有另外一些人让我对爱情产生怀疑。

2012年的一天,邵爷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有件尴尬的事情求我帮忙。他语调神秘,态度诚恳,我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

他一愣:“你不问问是什么事儿吗?”

我说:“行走江湖多年,我悟出来一个道理,任何人找你帮忙都可以拒绝,唯独同学不可以。”

邵爷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老婆是我的好朋友。”

平时我说这种无聊的笑话,邵爷都会笑,那天他没笑,叹了口气说:“那好,你去告诉你的好朋友,我周六中午会在假日酒店跟别人开房。”

听了这话,我吓得把电话掉在地上。以前我以为最尴尬的事情是借钱,万万没想到,还有人主动通知老婆捉奸。

邵爷的老婆叫乔乔,他们俩是我的高中同学里唯一终成眷属的一对。

高中时的乔乔齐耳短发娃娃脸,有双漂亮的眼睛,笑起来像两颗可爱的逗号。她话很少,喜欢走神,有个外号叫“梦游娃娃”。乔乔粗心大意,每天都丢东西,最经常丢的是钥匙,邵爷就每天偷偷跟在她后面,天天玩儿失物招领的把戏。

两个人真正谈恋爱是大学的时候,邵爷在北京,乔乔在合肥,两个人之间隔着十二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两百八十块钱的车票。如果要省钱,车程就更长。大学四年,两个人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一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邵爷从北京出发,周六到合肥,然后周日晚上再回北京,这样的来回,邵爷四年里跑了几十趟,在来来回回的夜车上,幸福奔波。

邵爷家境不好,为了电话卡和火车票要做很多份兼职。

有一次,邵爷过生日,乔乔假装忘记,请假买了去北京的车票,想给他一个惊喜。她不知道,邵爷在一辆与她对开的列车上,也想给她一个惊喜。我很多次想象那个画面,两个人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微笑,在呼啸声中擦肩而过。浪漫到颤抖!

乔乔到了邵爷宿舍后,知道他去找她,欲哭无泪,只好来找我,央求我用手机一遍遍地往她宿舍打电话。

后来终于联系上邵爷,他又连夜坐火车赶回来。

大清早,我陪乔乔等在出站口,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冻得鼻涕直流。见面的时候,邵爷抱着乔乔在拥挤的人流里激吻,恨不能就地正法。而乔乔委屈的泪水一直流一直流,根本停不下来。两个人吻了一会儿,都不好意思地笑了,好像突然发现我还站在旁边似的。

邵爷说:“谢谢你啊,幸亏有你陪她。”

我撇撇嘴:“没见过哪一对像你们这样死去活来。”

大学毕业,邵爷为乔乔放弃了北京大好的工作机会,选择回合肥打拼。邵爷的求婚礼物是一个铁盒,里面装着他大学四年攒下来的火车票,码得整整齐齐,每一张都簇新……

如果这样的爱情要以捉奸来告终,我真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值得相信。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男人有钱就要变坏。邵爷的事业风生水起,乔乔已经好几年没上班,整天吃喝玩乐逛商场,之前乔乔也跟我提过,说邵爷就知道忙工作,根本没时间陪她,虽然自己物质条件丰富,但是生活特别没劲儿。

想甩掉原配已经很禽兽了,居然还要我传话让乔乔来捉奸!我肺都要气炸了,见面后我就对邵爷噼里啪啦一顿臭骂,痛斥他陈世美附体,天打五雷劈。

邵爷说:“你冷静点儿好不好?”

我说:“怎么冷静?我现在恨不得将你大卸八块,你这不是欺负人吗?!乔乔那么柔弱,脏话都没有一句,看到你跟女人开房,打你骂你都做不出来,你可以直接去死了!你心肠好坏啊!”

邵爷苦笑说:“认识这么多年你就这么看我?你放心,她不会去死,她知道了会很开心。”

我拍案而起:“姓邵的!你是不是有病啊?”

邵爷平静地看了我一会儿,叹了口气说:“我没有外遇,有外遇的是乔乔,星期六陪我开房的女孩是我雇的,演戏给她看。”

我再一次目瞪口呆,剧情大反转,不要耍我好不好!

邵爷一解释我就明白了,乔乔爱上了别的男人,为此天天活在煎熬和愧疚里,几乎要得抑郁症。

邵爷说:“她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这件事儿,整天偷偷摸摸,魂不守舍,我都替她感到累。”

我问:“那你干吗不直接跟她说离婚?”

邵爷淡淡地说:“我太了解她了,如果是因为她的错离了婚,以后都会背着包袱做人。而且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骨子里倔得很,因为她出轨离婚,她不会要我一分钱。她这么多年没工作,又身无一技之长,离开我她以后怎么活呢?那个男的我找人查过了,根本不靠谱。”

第二天,我约乔乔下午茶,珠光宝气一身名牌也遮不住她的苍白和憔悴,她冲我苦苦一笑,比哭还难看。

我说:“你怎么瘦成这样!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没告诉我?”

她看着我欲言又止,只是哀声叹气。

我演戏道:“你不说我也知道,邵爷在外面有人了。”

她的身体猛地抖了一下,惊讶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点儿愤怒和悲伤都没有。

“你怎么知道的?”

“听我一个酒店的朋友说的,我那朋友认识他,说他和那女的每个周六中午都在假日酒店开房。”

乔乔仓惶地站起身:“谢谢你!”

她居然谢谢我!

后面的事情,我没有亲见,我是在很久以后听乔乔跟我说,她如何带着她的奸夫守在假日酒店门口捉奸,如何看着邵爷搂着比她年轻漂亮的女孩走出来,奸夫躲在车里,她如何浑身发抖地走到他们面前……乔乔说,她在他们面前足足站了五分钟,心里酸酸的,可是一滴眼泪也没有。

后来,是邵爷先开的口,他说:“离婚吧,三套房子和车都归你,存款分你一半儿。”

说这话时,乔乔一直在哭,她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他虽然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儿,但对我一直不错,比很多男人都敞亮,离婚也不亏待我。”

我说:“你不也做了对不起他的事儿吗?”

她哭得更厉害:“我以为我们之间是爱情,谁知道离婚半年,才发现那男的有很多情人,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我这么爱他,他竟然背叛我!你说,我还能相信什么啊?”

我没有回答她的话,也没有告诉她真相,所谓人艰不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但是看到乔乔哭诉情人“背叛”她时楚楚可怜的样子,我的鲜血吐了两升,一段打破“忠诚”信条建立在“背叛”上的奸情,却如此介意“背叛”。

要不怎么说“奸情”这个词耐人寻味呢,这世上有“奸”就有“忠”。

“忠诚”才是爱情的核心价值所在,是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主要来源。

把奸情当爱情的人,都是笨蛋!

17 爱情是长期的奸情 爱情是成功的奸情

生活总比创作狗血呢,一个多么荒诞而漂亮的故事。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奸情到底是不是爱情?

人们怎么定义奸情?简单来说,就是发生在已有爱情之外的感情。我觉得奸情和爱情的差别在于是否长情。

可能马上就会跳出一帮姑娘跟我拼命,说什么呢!奸情怎么能和爱情比?你个臭流氓!哦?你们这么懂爱情,你们有爱情吗?不好意思,又戳G点了。

在上海的时候,我认识一对男女。男人是个理发店的老板,女人是他楼上的客人。女人结过婚,丈夫原来也是理发店的常客。男人刚来上海的时候,二十出头,只是个学徒,就在女人楼下的理发店打工。女人的丈夫开着一家外贸公司,为人和善,但是很少顾家,和女人的关系很淡薄,他们的婚姻可以说名存实亡。

女人和丈夫分别是男人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客人,敢把头发交给还是学徒的男人折腾,还是需要勇气的。男人很感激他们,也正因为有了他们,才有了更多的人来找他弄头发。女人虽然年过三十,但风韵犹存,她知道丈夫在外面不清净,而真离开了丈夫,一辈子没工作过的她又很难生活,所以尽管无望,却也没有办法。

男人和女人是在楼梯里抽烟认识的,开始还有些生分,聊得多了就熟络起来。男人给女人说说店里客人们的小趣闻和自己的理想,女人给男人聊聊大上海的风物人情。女人偷偷喜欢男人年轻的眉眼和幼稚却激昂的愿景,男人则被大上海女人的精致白皙和银铃般的笑声吸引,渐渐地,他俩每次都要约好下次一起抽烟的时间。

真正让俩人在一起的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女人出门去超市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却发现钥匙丢了,打电话给老公却得知他在外地,女人拎着东西在大太阳地儿底下欲哭无泪。男人在店里看见后,便和老板请了假,帮她提了东西上楼,陪着她一起等开锁公司。男人见女人不开心,就说了很多拙劣而且冷的笑话,女人看着他的侧脸,一时间有些失神,把头靠在了男人的肩上。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俩人就有了奸情,好在女人老公在家的时间很少,俩人又都谨慎,所以并没有什么风险。

倒是有了感情后,男人越来越努力,成了店里的头牌。女人也开心了许多,每天看见楼下,就好像心里有了些盼头。可好景不长,这理发店的老板家乡有更好的发展,要把店盘给隔壁的杂货店。

男人苦劝老板无用,想盘下店,老板的价格又开得不低。他只能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女人,女人这些年基本靠丈夫,手里也没什么积蓄,男人就更别提了,俩人知道,店一盘掉,他俩只能结束,女人没说话,靠着他靠了几个小时。

谁知道事情居然有了转机,女人的老公在店里剪头发,偶然听到情况,当即决定借钱给男人把店盘下来,也不要利息,三年后还本金就好,男人二话没说,惊喜地同意了。

这故事本来会变得平庸,可女人的老公很快被查出了肝癌晚期,坚持了没半年就离开了。

在遗书里,女人的老公告诉女人,他其实早就知道了女人和理发店男人的事儿,但同时也知道了自己的病,他观察过男人,觉得挺好,所以有了借钱的事儿。另外,十年夫妻,祝他们以后幸福。

又是十年过去,男人和女人依然在一起,没有结婚,但是相爱。

爱情,无非是两个人看对了眼。

之后,相处渐长,优点看完,就看能不能忍得了缺点,互相能忍,又没别的指望,就决定领张证,这爱情就被盖了戳,合法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除了两个人看对了眼这件事儿,之后的所有,都和爱情无关了,而是希望修成正果的付出。

在盖戳之前,爱情,可不就是奸情吗?

姑娘们又要跳出来了,说什么呢!奸情,那是违背道德的!是背叛!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可你是因为有道德才产生爱情的吗?

产生爱情的原因,是因为你发育正常,取向不独特,长得像个人,另外有多巴胺。

我不相信你结婚之前从未有过失败的爱情,当然了,也可能你真的这么惨,所有失败的爱情,无非是没能有结果(打胎不算),并不是没有感情。

同样的,我也不相信结婚就一定是成功的爱情。(这话说出来估计读者基本被得罪光了吧。)

真相是,奸情可能变成爱情,爱情未必不曾是奸情。最重要的并非是定义,而是感情是否存在。好比你们最深恶痛绝的婚后奸情吧,那些让奸情插上一脚的婚姻,可能还存有亲情,但断然已经没了爱情。

要我说,对于婚姻,奸情并不可怕,时间才可怕。在所有婚礼上你最常听到的一句祝福语就是:天长地久。

这基本上是个梦想,因为爱情都是电光火石,而不是岁月如歌。

说回首尔小姐的故事。

一个已婚女人撺掇着有奸情的女人,一起去抓自己老公的奸情。她觉得不可理解,我觉得很正常。

女人是这样的物种:她们是无法离开爱的,在缺爱的时候,看起来哀怨无比,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就会迅速变成另一个人,整个脑子不会再伤春悲秋,只想全身心地证明自己的好。证明的方式,就是忘记昨天。

从本质上来说,女人比男人凉薄。

你经常看到分手后的男人能帮前任忙,甚至有心软的时候,你可曾看过女人做过同样的事儿。说实话,极少。

这并不是吐槽,甚至可以说是褒奖。

女人的这种爱,更纯粹,她们在爱里不会瞻前顾后,只会奋不顾身,我想首尔小姐笔下的那个已婚女人拖着奸夫的手在去抓奸的路上奔跑的时候,应该如同当年穿着婚纱和自己老公一起奔跑在草坪上的时候并无区别。

我不觉得恶心,反而有些感动。

18 暖男有啥用 暖男有啥用

我其实并不想针对“鸡汤贴”,偏偏朋友圈里天天有文章给我添堵,比如《30岁被渣男抛弃,40岁被暖男娶走,幸福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哎呦……简直看个标题姑娘们就心花怒放了有没有。

什么是暖男?

这当然是针对姑娘们的需求出现的词。

那么,我们来看看她们是怎么解释暖男的。

官方表述是:暖男,是指像煦日阳光那样,能给人温暖感觉的男子。他们通常细致体贴、不计回报、任劳任怨,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很好地理解和体恤别人的情感。

说得太好了,好得简直跟没有说一样啊!

“暖男”的概念最初的出现,是针对那些在感情里屡屡受挫的苦命姑娘,她们当中偶尔碰上一两个玩儿累了的中年男子—一个不断降价只求赶快出手,一个追求性价比要买个放心,便一拍即合,不,简直是天作之合。这样挺好的,资源就应该互补匹配,促进和谐社会。

我有一个哥们儿,是个典型的富二代,人称龙少。

龙少作为哥们儿没得说,属于金牌的夜宵搭子,套路是:一喊就来,一来就喝,一喝就多,一多就抢着埋单。所以他的人缘极佳,但千万不能让他认识任何你的年轻女性朋友,即使是你的亲戚也不行。

因为在这个问题上,龙少也是有套路的:一喊就来,一来就勾,一勾就上,上完就走,下次再上。

一哥们儿小李苦追了一个绿茶婊三年未果,这个姑娘总是给什么就拿什么,然后什么也不付出。她属于那种一旦近身,马上要血溅五步,死给你看的类型。他恼羞成怒,终于决定攒个局,放大招把那姑娘灌多。“这种姑娘人神共愤,必须拿下以泄心头之恨!”众人纷纷附议。

于是,有人安排饭局,有人安排二场,有人安排三场,一切都执行得很顺利。唯一算漏的就是没有想到,姑娘深藏不露,是真海量,喝倒了三场,差点儿把几个哥们儿折进去。

关键时刻,刚下高速的龙少来电,我正喝得七荤八素,只来得及说了自己在哪儿。

几个老爷们儿快被一个姑娘拼多了?龙少这种义薄云天的朋友,哪儿能忍得了这!传出去多丢份儿啊!他分分钟漂移赶到,秉承传统,坐下正要喝,一抬眼,看到姑娘了,我一看到他的眼神,就知道事情要糟了。

龙少的敞亮体现就是他讲江湖道义,弄清了是小李带来的姑娘,简单直接地就问:“我能带走不?”可怜小李喝得半死,又眼见今天失算,姑娘这么猛,这顿酒钱又白费了,心头正千万只草泥马呼啸而过,再加上自己下了三年的本都没拿下,龙少今天刚认识又能如何?不如说句敞亮话,于是咬咬牙:“谁带走算谁的!”

龙少听完,一口干了杯中的酒,拍了拍小李,只说了八个字:“首战用我,用我必胜!”谁知道……姑娘也被喝到了强弩之末,龙少,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十分钟后,小李和我们呆若木鸡地看着姑娘瘫倒在龙少怀里,龙少一手提着姑娘,一手对我们潇洒地敬了个阿汤哥在《壮志凌云》里的军礼,留下一句: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带着姑娘消失了。

我们一起缓缓转过头看着小李,他“哇”地一声吐了起来。

嗯,就是这样风一样的男子—龙少,而这只是他祸害千万少女中的沧海一粟。

去年,在几乎给全城包括三县一郊稍微好看点儿姑娘都盖过戳之后,龙少带球跑结婚了。媳妇是相亲认识的,准确地说,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真正和他相亲的姑娘要很仔细才能看得出性别,苦于被父母逼着,龙少就在实在找不到话说的情况下顺口说了句两个人不好玩儿,下次叫你朋友一起出来玩儿。

相亲的姑娘实诚,什么?这个帅哥说还有下次!

于是,她激动得五脏俱焚,火速约出了她这辈子最漂亮的闺密。

嗯,然后她闺密就成了龙少现在挺着大肚子的媳妇。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结婚之后,龙少的微信朋友圈像被盗了一样。再也没有了夜店嗨趴,只有老婆最大;再也没有了不停更换的不知名的少女睡姿,只有不停更换角度的媳妇自拍;再也没有了满桌子的嘉士伯、科罗娜,只有满阳台的尿不湿……

龙少成功地从千万前任少女口中咬牙切齿的渣男,转型成了正牌暖男。

回到那篇“鸡汤贴”上,我只想说,你们趋之若鹜的暖男,曾经大有可能就是让你们伤心欲绝的渣男。幸福可能会迟到,也有可能根本不会到,如果,你喜欢把希望寄拖在别人身上的话。

18 暖男有啥用 暖男渣男,还得看脸

渣男吐槽暖男,我特别理解这种动机,就像我恨不得扛一把机枪将美女清场,从此颜值天下第一一样。

暖男再不好,也比渣男好。暖男,至少听起来像一只灯泡,渣男什么样你们都懂的。

知道渣男都仗着什么牛逼吗?

仗着帅!

知道暖男为什么沦为云备胎吗?

因为丑!

我觉得这事儿最终还是得落到看脸上。

请不要把“暖男”都想成那种长相暴丑、思维平庸、可怜巴巴地跟在身后像狗一样爱你的屌丝,好不好?

我们不妨做个假设,两个孪生兄弟,长得一模一样,为了有强烈的代入感,达到最佳意淫的效果,就假设他们颜值爆表,帅到飙泪好了。

哥哥是暖男。温文尔雅、说话礼貌,没那么多大道理,也不渴望降服你,也会跟你吵架,可一旦你哭他就会认输,和他在一起舒服自在,你说的每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出去吃饭会考虑你喜欢吃什么,你发短信他每条必回哪怕不长,不会让你找不到他,你生病的时候会照顾你,加班太晚一定去接你,忙到再晚都会回家。和孩子在一起像孩子,跟狗在一起像狗,和其他女人保持安全距离,即便欣赏也会发乎情止于礼……

弟弟是渣男。冷、酷、屌,你是他的附属品,想睡你的时候甜言蜜语,裤子一穿就冷若冰霜,你发短信他很少回,要回也就一两个字,在你快心死的时候又主动发给你,你讲的话转头忘干净,你喜欢吃的东西……什么?你不是什么都吃吗?你生病的时候……快去看医生啊!撒娇卖萌能解决什么问题?毫无理由的夜不归宿,只要看得上都可以零距离,一不小心你会发现自己的同事闺密甚至表妹原来都被他上过。世界是他的,父母是你的;房子是他的,家是你的;妹子是他的,孩子是你的(跟这种人生小孩想起来都打寒战)……

哦,Sorry,有两点我忘了讲:这两者都愿意为你花钱!床上功夫一样棒!

那么,让你选择的话,你是选哥哥还是选弟弟?

有多少姑娘一会儿抱着“暖男”取会儿暖,转头又去贴“渣男”的冷屁股。而看不上暖男宁愿跟渣男暧昧的原因,是不是前者资本不如后者雄厚?

一个又丑又穷又平平无奇跟在你后边盖毯子送鸡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像狗一样忠诚。

一个又帅又有钱又才华横溢无非就是贱点儿、花心点儿、流氓点儿,可一旦搞定就能充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征服欲。

我总是说爱情是有门槛的,不在一个门槛上,这种比较会有失公允,就好比满级角色打小怪,秒秒钟K.O(Knock out)。

曾经有个要好的女性朋友问我:“你判断一个男人可不可靠、能不能结婚的标准是什么?”

我说:“最重要的一条标准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幸得了癌症,我确信他不会离我而去,会陪我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我也喜欢过几个渣男,有时候这些混蛋们就是会残留某种可爱气质,让人欲仙欲死,欲罢不能。可我们要嫁的是人,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若有似无的可爱气质。

真爱千金难买,别让伤害我们的人觉得我们活该被伤害。

据说,心灵被破坏的人,以后会用扭曲的方式对待自己和别人。可即使心里的破洞无法填补,也应该努力去试试看。只有优秀的品质被鼓励,世界才会更美好。

习惯了讽刺与犀利,我其实不擅长谈心和鼓励。有一点我同意:这世上本没有暖男,冷的人多了就有了暖男。

19 一个伪名媛的自我修养 手机里有她们仅存的人生

我知道这篇文章一写,又会得罪一帮对号入座的姑娘们,但是你看,能力有大小,基友分攻受,我擅长干的本就是些得罪人的事儿。而且考虑到很多在奔着“伪名媛”这个方向发展的姑娘们还在苦于因不得其要领而无法展示其精髓,我的热心肠又蠢蠢欲动,不吐不快啊。

做戏做全套,想做伪名媛,要先看看什么是名媛,万事不决去问度娘,度娘大概是这么说的:名媛,20世纪30年代开始流行的一个称谓,一般是指那些出身名门、有才有貌、又经常出入时尚社交场所的美女。此外,她们多对社会有所贡献,并热衷慈善。

你看,做名媛的要求还真不低,按照这个要求从娘胎里就要开始有所准备,好好挑选。可就连先天A罩杯,后天都徒伤悲,更别提挑爹娘家境,这就把大部分姑娘做成了名媛的分母。

可天无绝人之路,注意,这只是名媛的词条啊,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货真价实的养成计划除了费心费力外还要看运气,谈个恋爱都从三五年飞鸽传书变成60秒语音搞定,名媛速成就这么难?姑娘们不信邪!

于是,伪名媛应运而生。

那么,到底如何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伪名媛呢?

这个应用题还是举例说明更好。

我认识一个姑娘,我们就叫她不开心姑娘吧。姑娘嘛,总是不开心的—不开心身材,不开心相貌,不开心没有高富帅,不开心被看穿等等。

和不开心姑娘的认识很巧合,是在一个完全不熟的聚会里,总之就是被朋友拉去了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举行的聚会,我正准备赶紧找机会离开。

这时候不开心姑娘就出现了,她显然比我对这个场子更加不熟。虽然长相普通,但人靠衣装,她穿的着实耀眼,夸张的波西米亚混搭朋克风再加上后现代工业主题妆,比主人还像主人,再加上声音瓷瓷的,很快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莺歌燕舞,欢声笑语,分分钟按照国际惯例,全场加了她的微信。

关键的点是:微信。姑娘们请记住,一个伪名媛最具性价比的社交平台就是微信。伪名媛的微信圈策略,简而言之,就是给需要的人看想看的。日更新量要有严格的考核机制,不能太多会惹人烦,也不能太少,太少的话没人能记得。时间上有几个关键节点,按照微信圈关注度集中在中午,下午,晚上到凌晨。废话,当然没有早上,名媛哪儿有早上按时起床上班的,再说大部分名媛也没有工作。

当然,一个内容时代,伪名媛手机里没有美颜相机、美图秀秀,都不好意思跟其她伪媛友打招呼。

在分类上,不开心姑娘做得就很好,主题有三大类:休闲旅行美食、文艺小清新、信用卡又没钱了。

休闲旅行美食,如字面意思,是量最大的,一个名媛,生活当然主要是休闲。这里有个技巧,就是自拍绝对不能带上男人,就是埋单的男人,因为更换的太频繁,是大忌。

另外,城中开了什么新潮店一定要去,名媛怎么会没有人埋单!翻翻朋友圈就知道哪个大头今天有空,但重点是去一次可以不吃饱,一定要拍好,多攒些素材,可以以一个月为周期发,保持更新频次以显得自己去了很多次。

文艺小清新这点就需要看个人的审美了,伪名媛需要的素材是电影、音乐、书籍、戏剧等等,标准大概有一条,就是有人知道又没有很多人知道。那么,书籍类不能是最畅销的,太普通的又显得假,所以利器是冯唐、张嘉佳等等“雅痞风”,电影嘛,彭浩翔、侯孝贤再来个小津安二郎,戏剧方面必须是孟京辉加上赖声川。

至于信用卡又没钱了,这点主要是靠拍摄技巧,主题是既定的,内容可以换,图文必须不对照,比如仰望星空信用卡没钱了;抱着别人家的雪纳瑞信用卡没钱了;午夜自拍信用卡没钱了或者天空、脚丫、电线杆信用卡没钱了等等,不一而足。在窘迫里适度地表现自己的柔弱,感觉棒棒哒。

不开心姑娘作为一名质化指标、量化指标双达标的伪名媛,如果只看朋友圈,每个月除了还信用卡的那几天,其他时候她必须活得是天边最美的云彩,普通青年想约她吃一顿饭她都必须没空,而她有空的时候只需要说句我有空,邀约的评论就分分钟刷屏到屏幕翻页。不开心姑娘在这一刻是开心的,她只需要嘟着粉拳说句:完美!

可伪名媛毕竟是伪名媛,画皮总是要掉的,不开心姑娘的热心粉丝群众中恰好有我的一位不信邪的朋友,他告诉了我两件事儿。

其一,三番五次,他邀约不开心姑娘都不成功,非常不开心,不想夜里两三点不开心姑娘主动打电话给他,让他开车接她回家。去了一半都是不开心姑娘喝得烂醉,坐等他刷卡付钱,送回家实在上不了楼,他给背了上去,是间小公寓,用他的话,小得下不去脚,桌上只有没收拾的方便面,还不是桶装的。

其二,陈奕迅演唱会要开前,不开心姑娘发朋友圈从表达自己热爱陈奕迅到干脆说没票想去看都未有金主落实,于是筛选了下大头,选择我这个朋友并破天荒地要主动请他吃饭。他激动不已,不开心姑娘那天盛装打扮出席,席间百转千回地表达了自己的不开心,没法去看偶像的演唱会。他果然分分钟中招拍着胸脯保证给买第一排的座位,不开心姑娘掩口一笑,夸他:“傻样!”当然了,那天还是他埋的单。可到了演唱会那天,他兴冲冲地带着下了血本买的几千块的两张头排票要一起进去看。不开心姑娘又不开心了,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带着淡淡的忧郁说从小到大就想看场一个人的演唱会。我那实心眼的朋友哪儿受得了这个,当即把两张票都塞给了她,自己绝尘而去。三十分钟后,不开心姑娘在微信上发出了万人挥舞荧光棒的背景下和闺密开心合影的照片。

我的朋友因此郁闷不已,找我聊起来。

我乐了,我说你郁闷什么,就当是捐助贫困山区的儿童了,人姑娘看起来是伪名媛,那其实也是弱势群体。

伪名媛这事儿风险多高啊,就像炒股似的,所有的伪名媛都等着有个特别大的大头把自己变成真名媛,但这逆袭的概率太小,你投下去的不过是买个教训的几千块,她们投下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青春。

所以,你应该心存感激,毕竟觥筹交错之后宴会结束,你整理衣服推门离开去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她们只能看着杯盘狼藉和人去楼空,默默给手机充上电然后抱紧取暖,那里有她们仅存的人生。

19 一个伪名媛的自我修养 把残破的里子藏好也是一种自尊

如果刻薄是种病,那么有些人已病入膏肓。基于“我不同意瑟斯先生任何观点”的做人原则,这一篇文章只有奔着“鸡汤”的方向去了。

人生有两大错,人人都会犯,一是“看别人活”,二是“活给人看”。从这一点上来说,不开心姑娘代表着生活中的大多数。本想做自己的“真公主”,却成了别人嘴里的“伪名媛”。

在童话里,“真公主”被二十层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小豌豆硌得全身发紫,所以大家都懂了,真公主要有超嫩的皮肤!不开心姑娘也有超嫩的皮肤,而且腰细腿长。可即便她肤白如雪、人美如画,在瑟斯先生及大多数男人眼里也当不了“真公主”。

死要面子活受罪,谁不知道装逼累?

这世界有很多不开心姑娘—她们毕业不久、薪水微薄、背景一般,想要的太多却拥有的太少。住在小得几乎下不去脚的公寓里,啃着方便面做着美梦,饭可以不吃衣服不能不买,花几个小时化妆就为一张自拍,苦练朋友圈的装逼绝学,假装生活很容易。

伪名媛也好,假公主也罢,都是一种姿态,这种姿态的影子叫“想过得更好一点儿”。心理学家不是曾证明过,如果一个人从外表上做出姿态上的改变,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她的内心状态和能力。“装”和“端”在运用得当的情况下,可以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能够帮助主体建立一种相对来说比较高的群体地位。

举个例子吧。我刚工作时做梦都想买个LV,可没钱只好买假的。了解我境况的人都知道我拎的是假货,不过那又怎样?装逼又不犯法!过了几年我的愿望成真,比我混得好的还是会笑我—有意思吗?背着LV坐公交车?怎么这么没意思啊?至少我拥有了一只真“驴”,以后我将拥有很多只真“驴”。

对于没有公主命的姑娘们来说,生活的亮点也许就是一只价格不菲的漂亮瓷碗,尽管是攒了很久的钱买的,至少泡方便面时看着它就高兴,因为它是憧憬的缩影,也是前进的动力。

至于靠男人埋单,这是漂亮女人的特权!肯为女人埋单的男人能是什么好鸟?“平白无故,必有所谋”,至于谋成谋不成,又是另一回事儿了。在我看来,趁年轻漂亮身材好,就该使劲儿让那群傻男人为自己埋单。重点是,埋了单也不陪他们睡觉!亏死他们!

很多“鸡汤文”都说“哎呀,不要活给别人看啊,要活给自己看。”这是扯淡,是另一种装。我的观点是,好好活给别人看。

小时候,我家里穷,我妈有一件深玫瑰红的薄呢子大衣,特别精美,逢客必穿。谁都猜得出里头有件见不了人的破烂棉袄,然而对那时的我妈来说,里子并不重要,面子上她是整洁讲究的女人。

从那时起我明白了,把破烂的棉袄藏好,也是一种自尊。

给姑娘们留些面子吧,如果连面子都残破不堪,生活的意义又在哪里呢?

最后有一点必须要交代,瑟斯先生是富家少爷。

所以,这年头连刻薄别人都是要资本的。

20 男女搭配,出轨万岁 出轨这事,男女平等

和首尔小姐聊“出轨”的话题,我觉得可以写上一千零一夜。因为出轨这件事儿,从动机、策划、执行、延续等每一个部分都能拆开单独成章。不夸张地说,出轨是人类留存不多的可以完美展现人的天性的行为。在聊出轨之前需要先聊的话题是,男女的出轨概率。

小时候,听说过最多因为出轨妻离子散的原因,大多是三个字:负心汉。这让我对负心汉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

负心汉大多以油头粉面的形象示人,家中有结发糟糠,膝下有儿女成双。负心汉不思赚钱养家,只顾貌美如花。遇上了狐狸精,立马干柴烈火,狼狈为奸。然后抛妻弃子,踏上声名狼藉的不归路。

我偷偷摸摸地研究了大院里几位声名狼藉的负心汉叔叔,他们大多和蔼可亲,衣着前卫,还会塞给我很多叫不出名字的、很好吃的奶糖。

这完全颠覆了传言中他们不堪的形象。

相反的,那些以受害人面目出现的妻子们,一般都是眉目间满是厉色,见人不管熟不熟都幽怨地拉着手哭诉血泪史,个个形容枯槁,天天追着自己的孩子满院打。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模糊地意识到事情的两面性。

别人说的不一定就都是真的。

长到这个岁数,身边的出轨事件已经多到让我处惊不变的地步。虽然大多数人依然说主动出轨的大多是男人,但我认为,其实并没有。

我的观点是,女人和男人出轨的概率是一样的。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认为男人出轨的概率大,那是因为女人有天生的牌坊需求。男人会承认管不住自己,看到丰乳肥臀大长腿就容易犯错误,甚至以此为荣。而女人,绝不会承认自己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女人总是羞于启齿自己的肉体需求,而一定要给自己找个情感幌子。仿佛有了这个幌子,就拿到了免责金牌。

绝大多数出轨的女人,都会以不幸福作为借口,而掩饰需要性福的胃口。我给此类以情感需求为名行生理需求为实的姑娘,起名“情感婊”。

比如,我认识的一个姑娘,和男朋友相处三年,虽然小吵小闹不断,但是总归是人民内部矛盾,床头吵完床尾和。但一是因为自然新鲜感消退的规律,二是因为男朋友工作压力大,在某段时间里无法做到天天一炮泯恩仇,姑娘就应人邀约和朋友去云南玩儿,美其名曰,放空自己。

开始几天还天天和男朋友电话短信不断。忽然有一天开始,姑娘扯出了个早八百年就吵过的旧话题,男朋友感到莫名其妙,这是哪一出?自然反驳,要说清道理。

姑娘施展乾坤大挪移:从相识吃饭中哪次自己为他的朋友埋单,说到上个月让他搬箱水上楼他都不愿意,说来说去,居然生生扯出了一套自己的逻辑。

事实是她到了云南才知道,他们应该分手。

姑娘的男朋友也傻,心说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时的他就顾着五雷轰顶,完全没想过整件事儿是否有蹊跷。

于是,男朋友开始疯狂地道歉,虽然真情流露却毫无章法,这不能怪他,因为他完全就找不到原因。

姑娘的“情感婊”功力在这一刻攀升至顶峰,因为男朋友的应对正中她下怀。

无论男朋友解释哪件事儿,她都说另外一件,最终总结,旅行让我见到了更多的人,他们都是如此地比你能为自己女朋友付出,跟你一起我实在太委屈了。

男朋友诅咒发誓到海枯石烂,她再来个四两拨千斤,叫作—让我好好想想。

她是这么想的:不接男朋友的电话也不回微信,然后在朋友圈发两句不知所云但是暗指自己凄凄惨惨即将单身的信息,顺便发几张胡吃海喝的噘嘴照。

这样的旅行哪里是放空自己?分明是填充自己!(对,就是你想的那种歧义)

直到这时,男朋友已经心力交瘁,苦不堪言,但还存有一丝侥幸。

等旅行归来,真的见了面,男朋友准备了一肚子的话,一个字还没出口,姑娘就摇手打断,另一只手盖住脸,悲切而坚定地说:“别说了,说出口的都是伤害,我想明白了,就这样吧。”

男朋友已经五脏俱焚。

姑娘转身就走,然后下楼,进了另一个男人的车,继续一脸悲切地:“唉,太伤感了,毕竟三年了,对了,咱们住哪儿?”(最后一句请各位自行脑补其娇嗔表情)

这件事儿其实很简单,姑娘在家里待着无法满足,就出门寻炮,路上没人认领的男人太多,很快就和其中一个,把旅行变成了战场。但姑娘爽完了一想,我这不等于出轨了吗?那怎么行,得召唤“情感牌坊”。

先和奸夫哭诉酝酿情感,芝麻绿豆柴米油盐信手拈来,总之告诉奸夫,今天老娘让你上,那是因为不幸福,你得感恩。

奸夫心说,谁管你什么原因,能白上当然白上。

等套路演熟了,姑娘立马把戏码一点一点演给男朋友看。

男朋友也很配合,一点一点很快帮助姑娘演到了高潮。

最后,完美收官。

这姑娘惨兮兮地以受害者的身份跟我复述这件事儿的时候,我问了第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去云南,你会不会在这时跟你男朋友闹分手?”

姑娘愣住。

我又问了第二个问题:“你路上遇到的这位,你能否保证跟你相处三年没有问题。”

姑娘不说话。

第三个问题:“你是不是真的从旅行里看到了问题还是这本身就是场有问题的旅行?”

姑娘结账走了。

我并不是想挤对她,只是说事实。这姑娘还没有上升到情感婊,真婊不怕火炼。

从本质上来说,两个人在一起,哪儿有合不合适,只有珍不珍惜。

习惯了新鲜感,自然也不会有安全感。

当然了,情感婊们最终会变成以己度人,相信任何人都像她们一样,进而无法相信任何人。

回到我的观点,女人出轨,甚至比男人更加高概率。道理很简单,因为绝大多数女人都是找男人出轨,一旦决定了方向策略,执行起来按照人口比例,很简单能匹配。

就像《甜蜜蜜》里曾志伟搂着张曼玉说:“一觉醒来,通街都是男人。”

有了缝的蛋,何愁没有苍蝇?

20 男女搭配,出轨万岁 出轨男女不平等

首先我要说,女人当然会出轨,身处花花世界,新鲜感是男女都要面对的考验,可是瑟斯这个“出轨男女平等”的结论,我不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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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不出轨,取决于有没有机会;女人出不出轨,取决于有没有感情。

比如,只要小三胸大腰细腿长肤白,主动脱光贴上来,没几个男的能扛得住诱惑,管她真情假意,先爽了再说。然而女人不同,女人是种矫情的动物,即便对方身材堪比国际名模,心里仍然会想:他到底是喜欢我还是玩弄我?我这么普通,他喜欢我哪里?就这么从了他会不会看轻我?

很少有女人单纯肉体的需求出轨,这绝不是武断之言。“关注”与“爱慕”在女人的字典里永远排在“性欲”之前。女人们总是试图和另一半建立情感上的联系,因此很难做到身心分离,在外遇过程中她们需要考虑的时间很长,想要得更多,总是慢慢进入状态,不像男人可以速战速决,迅速抽离。

找个情投意合的外遇对象比找一个鱼水尽欢的外遇对象难得多,因此在出轨概率上,男人肯定大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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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在出轨这件事儿上享受着霸王条款,他们可以包无数“奶”,而女人却不能偷一次汉。

男人最忌讳戴绿帽子,对老婆或女友出轨的宽恕指数要低很多,一旦确认自己遭背叛,心头的伤口也比女人要顽固得多。因此,只要配偶出轨一次,大多数男人立刻宣布关系终结。女人都叫嚣眼里容不得沙子,但真遇到男人出轨却无底线退让的大有人在,结果赔上一生幸福,双眼灌满沙子。

“只许男人放火,不许女人点灯”的不公平待遇存在了几千年,还会一直存在下去,从一而终是老祖宗对女人的要求,男人包二奶却成为身份、能力、本事、地位的象征。

男人的名声是铜豌豆,槌不扁、炒不爆;女人的名声是玻璃鞋,经不起磕碰。

所以,女人不可能像男人一样浪荡、放肆,出轨前必然比男人谨慎,历经痛苦纠结,一旦出墙,婚姻和名誉都将遭受毁灭性打击。与社会对男人出轨的宽容度相比,女人出轨毫无平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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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因为猎奇出轨,女人因为不满足出轨。

瑟斯写:“绝大多数出轨的女人,都会以不幸福作为借口,而掩饰需要性福的胃口。”看完这句话我忍不住笑了,他不但不了解女人,还完全以男人的心态揣度这件事儿啊。

“不幸福”绝对不是女人出轨的借口,而是主要推动力好吗!

女人之所以出轨,绝对是因为她与固定伴侣在一起,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得不到满足。因此女人出轨带有很强的“移情”动机,也因为这一点,对女人来讲,上床以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是很难的,所以毫无疑问女人对外遇更加认真。

但又有几个男的会对出轨的女人认真呢?成功诱惑女人出轨的男人通常狡猾老练,娓娓善谈,擅于伪装和洞察人心,床上技巧高明。所以,女人很难成为婚外恋情的受益者—男人出轨享两份爱,女人出轨倒两次霉。

从结果上来讲,也不是很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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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最后一点跑偏了。

我认为女人出轨受年龄限制,特别不公平!男人一直到七十岁,只要不至于不举,随时都可以出轨,但是女人的青春薄如蝉翼,到了一定的年纪,连出轨的资格都没有。

总之,出轨,男女就是不平等。

21 你是否有脸谈恋爱 以貌取人,才是正常人

我曾经说过,所有的爱情都是以貌取人。

那些说不以貌取人的姑娘都是在装。在你们开始那些自以为是的圣洁爱情里,看颜值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一个人没有走进你的眼,不可能走进你的心。

当然了,每个人自身的条件不同,要求自然也不一样。你不能要求每个男人都一定只对比奥黛丽·赫本更好看的女人动心。但在爱里,本质上没有人不对颜值有要求有标准。

刻薄点儿说,对于那些颜值完全达不到你标准的对象,看到她的脸就没有了解她内心的想法。不要说深交(不要想歪),都懒得神交。这也是很多看过修图包装后照片的相亲草草收场的根本原因。

姐姐,我能容忍你修图,但你不能把我当傻逼。

小飞在我的朋友圈里,就是以颜值控著称的。而如何在颜值和身材长相等各方面能迅速寻找到满意的目标受众呢?他锁定了职业人群。而他的历任女朋友,简直就是这个城市的模特年鉴。每次一起出去吃饭,都把我们这桌弄得像“明星和她的朋友们”。

我咨询过他的标准。他的理论很简单,女朋友嘛,使用周期短,损耗率高,投入大产出小,既然是这样一种定位的商品,有没有脑子并不重要,关键是必须拿得出手。

我跟他说,这是病,得治。

可他依旧我行我素,本着“过一天算一天,感情若是短暂时,必须朝朝暮暮”的豪放心态,往往正跟一个处着,就顺便找着下一个替补。

所以,虽然他一直在换女朋友,但只投入时间和金钱,不投入感情,不会为失去而伤心,再加上野模群人数众多,符合他有胸无脑标准的也不少,资源不会匮乏,小飞也不会寂寞。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懂了那么多道理,未必不栽在罩杯里。

他和一个瓜子脸大胸长腿会卖萌的模特,足足处了六个月。这对正常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平均十五天换一个模特女友的小飞来说,已经是世上千年,海枯石烂了。

他上心了。

作为一个游戏人间、以貌取人的代表人物,一旦上了心,简直可以痴情到苦情。

他每天前仆后继地接送女友,换着花样儿请吃请喝外加送礼。模特有活动他必到现场,模特在家他必与其熬电话煲,生活上嘘寒问暖,经济上关怀备至,不光小模特,还把小模特的全家都照顾到了。

然后,模特跟人劈腿了。

模特哀怨地眨着用小飞送的睫毛膏刚涂过的苍蝇腿般的长睫毛,挤出的两滴泪水划过刚抹完他送的隔离霜的脸,用他送的唇膏画过的嘴萌萌地说:“人家是听人家说你不会动感情的,才想跟你玩玩儿的,结果你居然骗人家,动了感情,人家不开心啦!”

小飞被这像她一样牛逼的第一第三人称变换句式彻底击溃。

然后拉着我去喝酒,喝红了眼后问我:“你说,她贱不贱?”

我说:“嗨,可贱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再说了,施主,你不贱你找她干吗?”

小飞一愣,拍拍我:“有道理。”

两个星期后,我正在外面跟片场,小飞给我电话,说他交了个新的女朋友,要一起吃个饭。

这样的频率总算回到了符合他的正常周期,只是他特地强调,这次谈得特别靠谱。我没在意,他的特别靠谱,一般意思就直译成长得靠谱。于是老套路,我也不能给朋友折了面子,于是继续按照“明星朋友”的路数捯饬好自己,打车去见他们。

没想到,他居然找了个普通姑娘。

那天那桌由于我捯饬过度,像个鬼鬼祟祟、自以为还有人能认出的过气明星,她倒显得普通得像是明星的朋友。总而言之,真的是很普通,属于第一眼看上去不惊艳,仔细一看也不耐看的类型。

工作普通,家庭普通,相对于小飞的众多颁奖礼红地毯女友,她只能算是面目模糊的路人甲少女。不过一聊天就知道,这是个老实姑娘。

我觉得,小飞终于痛定思痛,不再有“模特癌”。

之后小飞开始了和正常人谈恋爱的节奏,姑娘虽然普通,但是很会照顾人。小飞浪荡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期住酒店变成了下班回家,那些被叠好晒得有太阳味道干净的衬衫和做好的饭,都是以前小飞从来没经历过的事儿。姑娘从来不大问小飞去哪里,也很少提要求。

如果感情是座天平,那么姑娘投入十,小飞只需要投入三,这个天平就能平衡。

我正庆幸再也不用每次见到小飞和女友就必须捯饬半天时,狗血的现实再次上演。

姑娘下班,想给小飞个惊喜,提前去他家准备饭菜。

结果一推门,小飞给了她一个惊喜。

萌萌的模特前女友闲极无聊又来找小飞,号称要补个分手炮。小飞没经过太多激烈的思想挣扎,就果断上膛了。

姑娘什么也没说,关门走了。大概只有我,又陪着眼眶泛红的小飞出来喝这顿活该的失恋酒。

小飞看着我:“大家现在都觉得我是个只看脸,禽兽不如的人,你知道吗?”

我拍拍他:“别伤心,大家以前也这么觉得。”

小飞幽幽地叹了口气:“瑟斯,我告诉你,我从来不觉得看脸是件可耻的事儿,骗自己才是可耻的。”

我知道,发生这件事儿,对姑娘其实是好事儿。

不用跳脚。

人,总要忠于内心。

我是个典型的爱情无用论者,但我从不否认,爱出自喜好。

以貌取人,才是正常人。

21 你是否有脸谈恋爱 你有脸,才能看脸

毫无疑问,这是个看脸的社会,同等条件的两个女孩,肯定是长得漂亮的那个占优势,尚且不说工作和爱情,就连出门打个车漂亮的也比丑的那个容易。男人的颜值也很重要,同样是世界冠军,帅的那个鲜花掌声可以翻两番。可以靠脸非要靠能力是倔强,靠不了脸只能靠能力是识相。

今天的话题是谈恋爱以貌取人是否正确。作为一个颜值中等、靠脸占不到便宜的人,我当然要说以貌取人不对。这个观点真他妈没新意,无非是说不能只看脸啊,要看人格魅力啊、亲和力啊、才华啊、能力啊等等。

然而又有人会问:“人格魅力、才华这些都有,外加颜值高,你选谁?”

我告诉你我谁也不选,我连滚带爬去厕所先尿个尿……因为有句老话叫“没带镜子撒泡尿照照自己”。

所以,看脸这种事儿绝对要分人,先抱着镜子把自己打量清楚再说,吴瑟斯当然支持看脸!他又帅又有钱。普通人还是将颜值要求放宽些好,别说什么“哎呀,看到那张大众脸完全没想法啊,要怎么爱下去?”换成范冰冰你倒是一见钟情,但你确定自己的脸不会把人家吓跑吗?

如果“以貌取人”是指“看着顺眼”,作为反方辩友我表示没什么好聊的。看着顺眼是产生爱情的第一要素,我所说的恋爱“别太看脸”只针对那些对长相挑剔,情愿抱着高颜值小树吊死,也不愿意找棵普通大树乘凉的“颜控”们。

人有很多本能,爱美只是其中一种,然而听从本能的召唤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选择。“经过银行门口顺便拿几捆钱花花”也是一种本能,然而你并不会这么做,这说明人相比动物而言,除了本能之外还具有自我暗示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对某种认知的强化或减弱会影响人的最终行为。

比如,你相信“以貌取人”是合理的,是忠于内心的体现,你就会在心里不断强化外表的重要性,结果对于普通人你根本看不对眼。反之,你认为相比外貌,有其他更重要的择偶标准,你自然会把颜值要求降低到“顺眼”就好。

“顺眼”是个很微妙的词,有些人只有看明星脸才顺眼,有些人看大众脸也很顺眼。

每个人都会把“外表”当作评价他人的一个参数,然而这个参数到底有多重要,见仁见智。

我不相信每个人的恋爱都非看脸不可,因为我属于在爱情里理智的典型。我一直认为人的情感是可以控制的,没有“非……不可”的公式,所以,我们不会只和一个人谈恋爱。我们甩过人也被人甩,最后都找到了对的人。并不是颜值越高越“对”,爱情说到底是个综合权衡的过程,把脸放在第一位,等于在自己面前砌了一堵墙,会挡住很多美好的风景。

这个建议对男对女,都一样。

人们普遍认为男的耐耗,那是指中年才俊,得志“熟男”。其实我的身边有一堆郁郁不得志,既穷又懒,又摆不正自己位置的剩男,他们特别需要这个社会的关爱。

他们人近中年,一事无成,心态还特别差。抱着“天上掉馅儿饼”的信念找对象,对美女的追求很偏执,美女看不上他们,他们就说人家贪财。人家姑娘长那么漂亮不贪财贪什么?颜值高要求当然也高。

偶尔有各方面都不错的姑娘喜欢他们,他们虽然表面上跟人试着相处,背地里却唉声叹气:“唉,什么都好啊,就是长相普通了点儿”“真心过不了自己那一关”,还有更过分的总要拿新认识的姑娘跟前女友进行比较,“还是XX漂亮啊,带出去有面子……”

由此可见,他们看上的喜欢的都是自己配不上搞不定的。别说我武断,你在一个人面前是强势还是弱势难道还能搞不清楚吗?于是爱得狗一样卑微、提心吊胆,时刻担心对方劈腿,在物质供应方面也打肿脸充胖子,要就给!要就买!心不甘情不愿,死要面子活受罪,次次血本无归。

还有的为了颜值宁愿降低其他要求,找的对象除了年轻好看其他一无是处,浓浓的城乡接合部气质,文化素质极差,眼睛鼻子浅又没见过世面。庸男还跟捡到宝似的,仗着自己多吃几年饭,小恩小惠地供着。投资培养她的穿着品位气质,等养熟了人飞走绿帽子飞回来。庸男的心态就更差了,痛斥女的靠不住,恶性循环根本停不下来!

瞧,大部分男人只认同“看脸有理”,却接受不了“大部分美女属于有钱人”的事实。

再说女的。

选男人看脸更不靠谱,男的不帅都花心,更何况长得帅的。有人说反正男的都不靠谱,不如找个帅的呀,这是谬论!反正男的都不靠谱,我们应该手牵手去做尼姑!

当然,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是明星脸,想怎么选就怎么选。长相普通的姑娘最好别跟颜值太高的男生谈恋爱,世间的诱惑太多,他不找别人,别人还会找他啊。又帅又专一,那是言情片的男主角,跟你没什么关系。

安全感在爱情里的重要性无须我多言,那种“随时担心ta要走”的恋爱完全是活受罪,所以尽管犯花痴难免,做决定时还是要理智。

别跟我扯“太理智了不叫爱”,什么叫爱,只有《圣经》知道,我只知道在爱情里“双方对等”太重要。

以你的颜值标准来要求另一半,大概是个比较合理的建议吧。

“忠于内心”之类的言辞害人不浅,谁又能真正做到完全“忠于内心”呢?人生的残酷之处恰恰在于:你始终要学习如何让内心忠于现实。

克制点儿总没错,别把自己惯坏了。

22 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这样 能和解的不是世界,只有自己

我和朋友先生最近喝酒的频率很高,最近这次,他状态大好,落座就来了句:“我想通了!”

十来分钟三杯五十八度的酒下了肚子,吓死宝宝了。

于是,我疑惑而又小心翼翼地问他:“看样子,那事儿,解决了?”

他涨红了脸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强笑摆手:“没有,所以我决定租了房子,今天搬出去了。”

我汗颜道:“得,你这笑属于怒极而笑。”

于是,俩人只能再接着干杯,来掩饰悲从中来的背景氛围,结果自然又是两败俱伤,酩酊大醉。

先介绍下,先生是我多年的朋友,比我年长些,人长得一表人才,在传媒圈里更是有名的角色,偏偏他还是个忠厚老实的性子,尤其是在男女关系问题上,是少有的严肃认真,紧张不活泼。任周围多少暗示挑逗,媚眼抛得掉了眼线,他自岿然不动,一定得等到自己满意的那个人。

有同样认识他的首尔小姐的话为证,她时常教导我:男人若要是成大器,就得像先生这样!

最后配上一脸幽幽的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作死,言下之意,像我这样的,“小器”都别提,基本上属于成不了器了。

然而,现在就连首尔小姐谈起先生,也不提大器,只能叹气了。

事情其实说复杂也不复杂。

因为种种原因,各方面卓然天成的先生在爱情上一直“夙愿难成”,一年多前,终于有大器晚成的迹象。对象是个比先生小了十来岁的姑娘,我们就叫她Y小姐吧。Y小姐上来就热情如火,对先生穷追猛打,先生的一切在她看来都如此完美,连咳嗽时的皱眉都自带修图效果,还是阿宝色。更关键的是,这姑娘比以前所有爱慕者都懂得暧昧成本低、效果慢,还得真抓实干。

于是,她和先生认识不到个把月,就自告奋勇,天天上班给先生带便当,下班冲进先生家当起田螺姑娘。

先生对于90后这种暴风骤雨般的攻击完全慌了手脚,一方面觉得姑娘胸不大但是这事儿进展有些两手无法掌握,一方面长期以来的单身也让他着实有些心有猛虎,最重要的犹豫是觉得俩人年龄相差太大。

于是,他决定约我这种看起来在情感上过尽千帆,蓦然回首灯火阑珊的朋友咨询下意见。我在劝人这件事儿上向来是善于察言观色的中国好伙伴,早就看出了先生的意思。其实大多数看起来两难的选择,当事人早就有了选择,问你意见,你若赞同,他立马给自己增加了信心;你若反对,他自然也会选择听不见。感情这种事儿,更是如此,对于高三开始就帮师姐接情感专栏赚零花钱的我,深谙此道。这就像路上我看见一个男孩儿背着女朋友,就立马能写出两篇观点对立但同时赚眼泪的深度好文,标题都很简单,比如《如果你不能背她一辈子,就别背她一阵子》然后再来篇《一辈子那么长,背她一段又何妨》。至于路怎么选,那当然是谁选谁知道。

言归正传,我从杜拉斯举例到杨振宁,充分让先生放心,年龄不是问题,大叔配萝莉,怎么都有戏。

接下来的事儿顺理成章,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Y小姐机智地拿下了半推半就的先生,两情相悦,一夜无话。

我们本以为这是王子和公主故事的开始,可没料想这个故事火速往暗黑系路线奔去,原来认为大局已定的Y姑娘迅速脱下了新衣,掏出了心机。

首先是各种自导自演的虐爱情节和非分要求:从手机屏保到银行卡,先生的全都要换成她的;每星期先生不管加班到多晚都要陪她去吹吹风;先生的局,她没有条件创造条件都要去,去了就一声不吭玩儿手机游戏,黑着脸等散场……久而久之,我们这帮朋友便自觉地不好意思叫先生出门攒局。另外,Y小姐每周会穷尽想象力地找茬儿,跟先生吵个有主题的架,主题完全即兴创作,吵得声泪俱下、人神共愤,吵完立刻卖萌:“老公老公我错啦。”

先生因此五内俱焚,从全力配合到疲于应付到麻木不仁,最终只能说出两个字:“分手。”

谁知道分手才是悲剧的开始,Y姑娘从我们印象中的柔弱少女变身尼基塔,这个故事也从此改成了复仇主题。

复仇不可怕,就怕复仇有计划。

这姑娘的复仇从目标分析到策略制订再到整合传播加落地执行,真是专业得让作为同行的我和首尔小姐跪舔膜拜。

首先,Y小姐辞了工作全身心投入。从周围人下手,但凡跟她认识的先生的朋友她全天候朋友圈微博刷屏撰写情感自白,尺度之大、更新之快足以让木子美都自惭形秽、望尘莫及。

其次,Y小姐亲力亲为。无论刮风下雨、烈日寒冬,一周三天到先生公司蹲守,从门卫到总经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另外的两天周末在先生家的小区砸玻璃撒泼大骂,从小区保安到附近110,她都处成了熟人。

甚至在深夜上演偷天陷阱,潜入先生办公室和先生的地下车库在办公桌和车窗上写血书。最让我们惊为天人的,是她一次次可以仅凭着先生朋友发的一条微信,找遍这个城市每一个同名的饭店围堵,直到找到先生。真可谓有志者事竟成,有心人天不负。

这其中还有太多有创造力的、诬陷先生的故事以及无数人劝解无用的狗血情节不便赘述。总之,现在看到国产电视剧那点儿老套的报复负心人的桥段我都直接换台。

这样的情况到今天已经整整一年多,先生几近崩溃,而姑娘却日趋疯狂。最让我们瞠目结舌、不寒而栗的是,在发生过这些之后,Y小姐只是羞涩地笑着说:“只要你跟我结婚,我就不闹了。”

最后,先生终于受不了,决定偷偷租了房子住到外面。这样虽然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至少下班时不用再天天玩儿“躲猫猫真人秀”。

在这整整一年多里,先生问我该怎么办,我自诩三寸不烂之舌竟无言以对。

想了半天,只想知道,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了这样?

一个如此执拗的人,必然有一个值得如此的理由。

Y小姐没有朋友,为和先生的事同父母也闹翻了,每日披头散发地在城市间,为了自己的复仇全情投入。她像祥林嫂一般逢人便说:“他说过要娶我的,怎么能说话不算话?你看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这都怪他。”

她的理论体系封闭而内循环,听不进任何不同的意见,自顾自地要把这场真人秀演到感天动地,而其实只感动了自己。

不是每句老话都是真话,但有一句我认,叫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我想Y小姐就是这样可怜又可恨的人,自己不够强大,感情是最好的遮羞布,偶然拿到救命的稻草便当作了玻璃鞋。

自卑这种事儿,往往喜欢以盲目的面目出现。

但谁都知道,灯光暗下,帷幕降下,能和解的不是世界,只有自己。

22 姑娘,你怎么把自己活成这样 世界仍是一个温柔地等待你成熟的果园

没什么比谈恋爱谈成反面教材更无趣。瑟斯搞笑的讲述方式冲淡了这个故事的悲剧色彩,其实这个故事惨得没法看:男的战战兢兢、提心吊胆连班都不敢上;女的披头散发、满身戾气完全脱离正常生活。

由爱生恨绝非个例,以爱始以恨终是经常发生的事儿,电视剧里总有“你不让我好过,你也别想好过”“得不到就毁掉”之类的台词,现实中也不缺少恨不得把对方三刀六洞的怨偶。好在大部分人都只是想想,不像Y姑娘,美狄亚女神附体,来真格的。还好Y姑娘还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至于手刃负心汉,复仇大计只落实到一个字上—缠!

男人有冷暴力,女人有“缠暴力”,可惜用暴力对待男人的时代从来没有存在过,以后也不会存在。

我没有小看Y姑娘的意思,正是她让我意识到“缠”有相当惊人的杀伤力。先生某次酒后情绪崩溃地说:“还不如杀了我呢,走运的话一刀砍不死我,警察赶紧抓她去坐牢。”更崩溃的时候还说过:“要不从了她,跟她结婚算了,反正也没好日子过……”

心智不全的姑娘像小孩,一急就说“我非要”。

我非要爱你并且非要你爱我!

再爱一个人也别求他(她)跟你谈恋爱,Y小姐一开始就一副“我知道配不上你但我必须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儿”的超低姿态。爱情是旗鼓相当的强势吸引,不是于心何忍的弱势关怀。求他听电话,求他和你做爱,求他在乎,求他再对你好点儿,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他像搞慈善一样“爱”你,内心充满优越感,跟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恩赐,其余所有要求都是你的非分之想。

我非要你对我负责!

故事漏了一个重要信息:Y姑娘是处女,所以分手后更有种强烈的“亏大了”的感觉,她甚至忘了是她自愿积极地把自己剥干净跳进了先生碗里。在她看来,谁主动不重要,你既然拿去我最宝贵的,便从此欠了我。可悲的是,不仅中国男人有“处女病”,中国女人也有。得了“处女病”的姑娘无比珍视那层膜,就像武侠小说里孤僻清高的蒙面女侠,摘面纱的人要么娶她,要么死。

我大学有一个同学交了四个男朋友,毕业时还是处女,因为她婚前只接受“非常规意义上的性交”,在她的观念里,非处女不可能再有真爱,非处女一定没有幸福。

我非要不认输!

爱情在Y姑娘眼中成了非死即生的轮盘赌,输掉爱情,等于失去一切。假如我说Y姑娘为爱执着,一定会有人跳出来反对,这他妈的叫爱吗!爱是恒久忍耐,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计较别人的恶……这是圣人标准,高尚如爱情,也不能回避趋利的人性。先生是Y小姐能找到的条件最好的男人,这增加了她认输的难度。很多“鸡汤”都说,最好的报复方法是忘记那些乏味的人,找个比他更好的,让自己过得精彩。遗憾的是,Y小姐在余下的人生里恐怕都不可能找到比先生更优秀的人……别说我武断,爱情是有门槛的,没有资本,你就只能认输。

说来惭愧,我给过Y姑娘很多未必光彩但绝对有效的建议。比如,找几个人打先生一顿,既然结婚不可能,泄泄愤总是好的。再比如,狠狠敲诈他一大笔钱,去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多余的还能整个容……

Y姑娘全部拒绝,只有两句话,“我不会伤害他。”“我要和他结婚。”

所以一开始我说哎呀姑娘挺可怜的,现在我只能说姑娘你又何必呢?

在这场爱情豪赌里,Y姑娘以为她赔了处女膜,其实她损失的是心智。她以为在惩罚别人,其实是在毁坏自己,以一种自我放逐的弱势姿态悲泣、自虐自残,毁坏自己的形象、名誉、自尊、未来,毁坏自己的一切。姑娘,如果下一个男人知道你的故事,他哪儿敢爱你?

在投入下一个怀抱前,每个女人都曾暗箭穿身含泪狂奔。该恨的继续恨,大可不必宽容,诅咒他就好,但别伤害自己。

多说无益,用席慕容的诗来结尾:生命原本是不断的受伤和不断的复原,世界仍然是一个温柔地等待我成熟的果园。

祝福Y姑娘早日复原。

顺便警告男人们,对一个处女(尤其是你不爱的处女),小心一点儿!

23 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更喜欢自己 电影可以一直关灯,生活不能

这其实是个特别逗比的年代,从来没有一个年代梦想像这样廉价和触手可及,也从来没有一个年代生活变得如此容易被人指手画脚。通街的广告都告诉你跟着别人的脚步走不出自己的路,大多数人却都只善变不求变。

感情就更是如此了,比如和首尔小姐聊天,我俩手里都有大把的未婚男女青年,却没一对能互相看得上眼,都是对他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资本主义,看别人用放大镜看自己用修图软件。

我的一个朋友“一般先生”就是典型的这路货,一般先生工作一般、长相一般、家境一般,就是审美不一般,文艺青年“毁人不倦”啊,天天盯着莫妮卡·贝鲁奇和奥黛丽·赫本,却从来不考虑自己是不是皮尔斯·布鲁斯南或者格里高利·派克。所以虽然相亲屡战屡败,还是屡败屡战。

眼看着身边的爹妈亲戚着急,他一度苦闷地告诉我他爸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直男了。于是终于有一天,在一箱啤酒下肚后,酒壮人胆,一般先生拍案而起:“老子从明天开始就为了找女朋友而找个女朋友!”

全桌哄笑,无人在意。

谁知道不到一个星期,这货真带着个女朋友出来跟我们吃饭了。姑娘的长相和他之前的海报款标准差别甚大,不过速度和质量难两全,他这么快能带着出来,也就不能苛求。

姑娘虽然长相普通,性格倒是开朗,一席饭吃得高潮迭起,宾主尽欢。唯一的小瑕疵在于,我这人一向阴暗,看得出一般先生情绪也很一般,没什么代入感。

事实证明了我关于“蝴蝶效应”的联想,这恋情来得快去得更快,还不到一周,一般先生告诉我,分了。我愣住,一般先生淡定地在我对面扒拉着黄焖鸡米饭。

然而峰回路转,第二周他居然又带了个姑娘攒了个饭局,这姑娘按一百分标准长相也是勉强达到及格线那种,性格不温不火,属于“没事儿不找话,有事儿很少话”的那种类型,于是一桌人默契地装作得了健忘症,迅速火热地接纳了这个姑娘,聊天加微信。

而一般先生依然镇静,仿佛姑娘跟他没什么关系,饭局结束,他礼貌地挽着姑娘离开。

到了第四周,一般先生换上了第三位女朋友时,我们瞠目结舌,决定不跟他吃饭了,我愤怒地表示就是人家结婚骗礼钱也最多结两次婚,我们每次赔笑、赔钱、赔时间,还赔感情加微信,按这个速度马上就要给他前女友建个群的节奏了。

首尔小姐跟我总结,这坚持没谈恋爱的太可怕了,不谈则已,一谈就完全停不下来啊!有没有。

鉴于我们的抵制态度,一个月后,一般先生决定请我们吃顿好的谢罪,顺便感谢大家每次给他做群演的革命友谊。

看在饭店的档次上,我们毫无节操地又蜂拥而至赴宴,一般先生这次,他居然……又带了个新女友……

于是,像面前摆着月光宝盒一般,我们再次操练起熟练的戏码,默默屏蔽起一般先生的前女友们,加了他新的女友的微信,这位新女友,姑且叫她“豆莎”。豆莎是个护士,身材长相都不错,还有一头撩人的长发,美中不足的是在人中附近长了个黑豆似的痣,十分显眼。

当然了,比起前几个,豆莎的长相已经傲视群雄了,亲友团们吃人嘴短,立马开动捧场模式,男人们聊起一般先生的往事,明贬暗赞,女人们则聊起万能的淘宝,女装面膜。长发妹一定觉得有这么靠谱的一帮朋友,一般先生果然是人中赤兔,马上吕布。

一般先生呢,也异常激动,喝酒跟喝矿泉水一样,一大杯一大杯地走,吓得我们高挂免战牌,心说你交个新女友,我们喝多了算怎么回事儿,你考虑过我们女朋友的感受吗?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的,圆满。

出门打车的时候,豆莎小姐已经和我们带来的姑娘们情同闺密,大有促膝夜谈的企图,直到不情愿地嘟着嘴被一般先生塞进出租车送走。然后,一般先生一屁股坐倒在酒店的台阶上,我甩给他根烟,他幽幽地点上,装深沉。

我懒得理他,伸手打车,听见他在我后面呓语般地低声说:“唉,那痣实在是……”

半年过去,这期间,一般先生再没带豆莎小姐跟我们吃过饭,不过从豆莎小姐的朋友圈捕风捉影的小合影和勉强押韵的小情诗来看,俩人相处的还算不错。

我和首尔小姐说,你看你看,人间自有真情在,枯木逢春还不坏。

首尔小姐抽空给我回了个再见的表情。

总之,一切都看上去很美。

直到前两天,我半夜刚睡倒,就被一般先生打来的电话吵醒,按掉一次再打一次,最终我被他拽到了楼下。

我困得生气都没劲儿:“你这大半夜的不跟豆莎在家玩儿过家家,来玩儿我算怎么回事儿?”

他说:“豆莎要跟我结婚,说要带我见她家长。”

我被吓醒了一半,我擦,见过要红包没见过大半夜来就为了个红包的。

他没理我自顾自地说:“然后,我就跟她分手了。”

这下我被彻底吓醒了。

被拖到夜宵摊儿,喝得老板都困了,一般先生终于开始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心说你别乱来,你乱来我就喊了啊,然后一般先生说话了。

一般先生说,其实,我真的是个看脸的人。

我说,废话,这世上有不看脸的人吗?

一般先生说,家里全都觉得我该找个人,你们也觉得我应该找个人,我就试试。

我说,我错了。

一般先生说,试了这么久,我还是没法说服自己去喜欢不喜欢的人,豆莎是我试的最后一个人。

我说,好吧。

一般先生说,豆莎很伤心,说我骗她,我确实有错,但是我骗自己才更多,再这么下去,我怕自己真没了谈恋爱的能力。

我说,嗯。

一般先生说,跟你说个事儿吧,因为觉得她不好看,每次我们看电影进放映厅之前,我都找借口上厕所或者买爆米花,让她自己先进去,然后等关了灯开演了我才进去。

我没说话,开心地拍了拍他,跟他碰了个满杯。

其实,没人会关心跟自己无关的人,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更喜欢自己,不用说我凉薄,首尔小姐说过很多次了。

另外,我想告诉他,他做得对,因为电影院可以关灯,生活不可能永远关灯。

23 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更喜欢自己 别说你不好意思,没想好就不要开始

跑路时腆着一张强忍恶心的脸充满优越感地说:不好意思,我还是没法说服自己喜欢你……

一般先生这种人小时候没学会好好照镜子,喜欢赫本倒没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不了为美人守节,把自己憋成变态。可一般先生又耐不住寂寞,出来祸害不如赫本的姑娘就有点儿缺德了,这种人不打击,满大街都是受害者。

看脸看到连一颗痣都包容不了……生活不能关灯,你只能自戳双目。

我朋友佳佳前段时间疯狂地喜欢上离婚男Z。佳佳人美、声甜、身材好,Z相貌平平也不算有钱,只是言行举止颇有风度,我们肤浅地以为Z必定扛不住佳佳的爱情攻势。

要知道女追男隔层纱,大美女追离婚男连空气都不必隔。出人意料的是,佳佳的表白却遭到了拒绝。

佳佳搬出烂俗台词:“为什么?我哪里不好?”

Z说:“你很好,只是我还没想好。”

…………

所以,别说不好意思,没想好就不要开始。

尽管说来说去也没有正能量,本来想表达好男人有的是,写到最后发现貌美如花真爱搞不到手比因为一颗大痣丢了渣男更凄惨。然而,这并不影响我仇恶扬善,总算还有三思而后行的男人。

在众人的眼里,佳佳是老天掉给Z的馅儿饼,可惜他自己并不这么看。爱情是朝思暮想、辗转反侧、非她不可,不是“唉,脸上有颗痣,其他都还行”,更不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先试试再说。

拒绝美女这么需要毅力的事儿都有人做得到,别招惹相貌平平看不上眼的姑娘能有多难?人饿了就要吃饭,令人讨厌的是有的人毫无感恩之心,边打着饱嗝儿边抱怨饭里有只苍蝇。一般先生可以继续因为一颗痣而拒绝爱情,老天保佑没有痣的女人全都看不上他。

姑娘们不幸当了渣男的试验品该怎么办?设想一下更不幸的境地。

有种男人比一般先生还卑劣,他们没有爱情也可以跟一个软弱轻信的女人结合,只因她是当老婆的最佳人选。他们需要家庭这种符号,可以传宗接代又不必承受爱情压力,从此“相敬如冰”。

两害相权取其轻。还好是试验品不是牺牲品,和一个不喜欢你的人谈场恋爱睡几觉并不会造成永久性伤害,从这点上看,一般先生只不过是禽兽男中的轻量级选手。

善意的虚伪总比恶意的欺骗强。

24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我妈因为常年做实验科学,人特别精细。从小到大,家里的任何东西都井井有条,并且有数,只要过了她的法眼就跟贴上了标签一样。上学那会儿,我追一个姑娘,挖空心思琢磨着送点儿东西给人家以显摆显摆。结果趁着我妈上班,翻箱倒柜地找,正好发现我妈的同学从加拿大带回来的一堆礼物,我也不傻,没有逮着一只羊猛薅,不重样地拿了几个,屁颠儿屁颠儿地送给姑娘去了。

姑娘是乐了,可我回家就分分钟全招了。不是我不嘴硬,是我妈实在太凶残,每个东西多少、摆在哪儿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我完全无力狡辩,连送谁、为什么送她,没问的都招了。

暴打一顿之后,我妈笑眯眯地告诉我了一句受用一生的道理: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我的一个客户方总,人爽朗又喜欢喝酒,跟我很是投机,因为合作认识,一来二去就成了好朋友,经常一起聚聚。

老方什么都好,就是好色。按理说好色这事儿吧,人皆有之,但是老方就色得有点儿厉害了。他喝多的时候翻着手机跟我吹牛逼,见我不信,干脆翻出了通讯录。

除了老婆,他有个附录叫作“宝群”,名称很没创意地从“大宝”一直到“小宝”。

“宝们”自然是他在各地的情况。

这是我完全无法理解的,跟道德毫无关联。我惊叹的是一个人如何有精力应付这么多人,要知道我身边大批的哥们儿跟一个女朋友相处就已经疲惫不堪了。但是老方,不但能应付得了,还已经应付两三年了,皆大欢喜。

我觉得他不去做特工简直可惜了,最关键的是,老方在大家眼里一向是个典型的“妻管严。”

方嫂我也见过,温和有礼,虽然谈不上国色天香,却能看出来年轻时候的妩媚劲儿。她管教老方的方式从来不是河东狮吼,而是点到为止,她是个不简单的女人。

老方在她面前,完全是逆来顺受,说话都不敢大点儿声音,她眼神所及,老方立马会意,都不用开口。

我去做客,从洗菜做饭到搬桌拿凳再到收拾碗筷,方嫂都不用动,还打着饱嗝儿呢,老方的水果拼盘就插着牙签儿端上来了,肉麻得我都酥了半边身子。

其实老方也挺不容易,国企下岗,自己创业,他不懂什么互联网,背麻包背出了启动资金,这么多年拼下来才小有规模,手里又了闲钱,就有了想法。

他的想法很简单,老婆身体不好,也不准备要孩子,但那是结发妻,生活再难的时候也没有离开他,他不可能为了吉祥三宝们和老婆分开,她们无非就是看上他的一点儿钱。

最关键的是,虽然老婆管着他的财务,但流动资金那么多,有些小笔的钱他挪出来就好了。

方嫂的生日是七月三号,生意成功后老方都是在这一天给她买生日礼物,顺手也买个同款给所有宝们,这样顾了红旗又顾了彩旗。

可今年玩儿大了。

也怪老方自己,年纪不小喜欢玩新鲜,出差在外,拍脑袋决定快递送给方嫂和宝们邮寄一样的鲜花,寄就寄吧,还绞尽脑汁地各自写上她们的名字和不同的祝福卡片,以大老粗老方的文笔,也是蛮拼的。

可邮寄的前一晚上,他被合作单位灌高了,醒来意识到把方嫂和二宝的卡片塞错了的时候,礼物已经寄出了。

两天后,他火急火燎地提前结束了出差往家赶,在进院子前接到了二宝的电话,先是臭骂了他一顿,然后说她收到寄错的花和卡片后又收到了本应该邮给她的卡片,背面有行留言:不好意思,他比较粗心。

老方了,在楼下转了十几圈抽完了半盒烟,想好了各种台本,然后硬着头皮进了家。

家里没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桌上花瓶里醒目地插着他邮寄的花,边上放了封方嫂的信。

信里没什么狠话,只是清清楚楚地标明了从老方第一次从公司账户里给宝们打钱到最近的一次,多得老方自己都不记得,甚至精确到了个位数。

最后只有一行方嫂娟秀的字:“抱歉,我也没法再骗你了。”

老方跟我描述起这些的时候已经离婚一个多月,相当淡定。

我也没多说,只是跟他说起多年前我妈说过的那句话。

没有一个人能永远不撒谎。

撒谎其实也没有善意和恶意之说,只分揭穿和没被揭穿两种。

这世上根本没有人记性特别好或者特别差,只有在意或者不在意。

所以,揭穿不仅仅因为记性好,不揭穿可能只是因为在乎。

24 别对记性好的人撒谎 把谎说圆才重要

只要有利可图,谁都会撒谎,连动物也会。韩国就有一只会装死的心机马,一有人要骑就倒下,偷懒界的Super star。咦?为什么马撒起谎来有种可爱的气质呢?因为马只偷懒,不偷情。

瑟斯笔下难得有温情故事,这一篇,看得我涕泪齐流,自惭形秽。

一个在家庭中习惯了老公逆来顺受的嘴脸并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女人,在得知老公有其他“宝宝”之后竟然如此温婉贤惠、德高望重、不同流俗、有容乃大……对不起,成语控制不住地流淌出来。我从来没这么夸过女人,足见方嫂乃人中之凤。以上诸词当之无愧也就罢了,竟然还成人之美、乐于助人、连把发错的花和卡片寄给二奶这种事儿都干得出来!

虽然我没有见过方嫂,但我相信我可以在人群中一眼认出她来,她必然周身环绕光芒,额头刺着两个字加一个感叹号—圣母!(我本来想说天使,但她这个年纪显然不适合了。)

而最黑色幽默的地方在于,失去这样一位亿中挑一的女子,老方竟然相当淡定!

老方是禽兽男的典型代表,而方嫂却刷新了我对女人的认知。我一度以为在爱情里“狭隘”是女人的天性,在遭遇欺骗时女人必然愤怒、必然悲伤、必然惶恐、必然拔刀相向、必然不够聪明、必然要折磨男人折磨自己很长时间。只能说方嫂其人具有甘霖秉性,只可惜生错了朝代,若在帝王时期,势必母仪天下。

此处不举个反例,不能平衡我高低错落的心。

我的男同事毛哥如果看到这个故事一定会哭。毛哥和毛嫂,一个是见招拆招的男谎精,一个是草木皆兵的零零七。

毛哥手机里存着很多某董事长、某局长、某总的头衔号码,通讯录里几乎没有女人,毛嫂因此心生疑窦,有一次趁他不注意,拨通了某董事长号码,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再拨一个局长电话,还是女人的声音,连续拨打五六个这总那局的号码,全部是年轻女子的声音。

自从这次说谎败露,毛哥就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了,他说每句话,毛嫂都认为他在说谎。于是,出差住宾馆,必须开视频监控到凌晨两点,加班开会得实时传送现场照片,别妄想以事先拍好的照片替代。毛嫂对照片的姿势会提出详细到让人无法预料的要求,左手捏右耳朵、竖起戴婚戒的无名指、用舌头舔鼻尖儿……

最牛的一招是,毛嫂将毛哥电话里董事长老总们的手机号偷梁换柱,统统换成自己的号码,某次毛哥铤而走险约情人看电影时被抓了个现形。

别挤对我阴暗,婚后相当一部分夫妻关系是敌我关系:一方永远在撒谎,一方永远在怀疑;一方永远被监控,一方只闹不放手……

所以,娶到方嫂这样的老婆,跑遍中国的灵庙三跪九叩、烧高香还愿也不为过。

不过像方哥方嫂这样,毕竟不算善终,最和谐理想的公式应该是:“你能把所有的谎说圆”+“怎么骗我我都不知道”=“爱情美满”。

别老说我女权主义,这公式分明男女通用。

25 滚蛋吧,前任君 至人无想,江湖相忘

以前养过一条雪纳瑞,本来是同事的狗,因为他老婆临盆没时间养,送来我家,好吃好喝伺候大半年,全家人的心都掏给它。

有一天同事来串门,门一开狗东西疯叫,亲热得发狂,把他老婆感动得泪眼汪汪,当场决定抱回去。

我冷淡而自信地说:“不如让狗自己决定。”

结果输得一败涂地,狗东西乖乖窝在同事怀里,楚楚可怜,就差开口说:“求你,带我走吧。”

我吐了半盆血,骂骂咧咧一星期:“白眼狗!养不亲!”

我妈比我想得开,说:“咳,狗都恋旧……”

理解归理解,但发了毒誓,从此不养二手狗。

因为这次经历,北鼻成为我最佩服的人。

2010年,我们这群人迷上三国杀,下了班就奔去咖啡馆,从天黑战到凌晨。茶水费三百多,每天都是马鹿掏。

马鹿是个诗人,写诗狗屁不通,句句不离生殖器,又穷又挫,被老婆抛弃,得了一笔精神损失费,我们心安理得地让他埋单。

他也尝试过抗议,有次临买单钻进厕所,大家站在门口你拉我扯:“我来!我来!哎呀说了我来……”

僵持十五分钟,马鹿出来,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着他,嘴里还喊“我来我来”,他掏出钱包,一脸认命:“果然还是我来。”

直到“北鼻”出现,才破了“逢买单必马鹿”这条不成文的规定。

“北鼻”的真名叫“蓓苾”,跟一个明星同名,比她还漂亮,出场相当惊艳。

北鼻是杜宾带来的,杜宾本来想睡她,谁知第一次见面她就向杜宾推销保险。杜宾生平最怕两种女的,一怕卖保险的,二怕有狐臭的。唯此两类,来者必拒。但又觉得北鼻这么好质素的妹子悬空了可惜,带出来看看有没有兄弟喜欢。

我们奋勇厮杀,北鼻坐在旁边推销保险,一堆阳光计划元宝福利,她不厌其烦地讲,讲得几个男的很烦躁,尤其是马鹿。

马鹿开始吟诗:“如果有天你死了,我会把保单盖在你的羞处,那上面有我的名字,你是我的受害者,而我是你的受益人。”

我们都赞“好湿啊好湿!”

北鼻一脸仰慕。

马鹿说:“老子不需要保险。”

北鼻说:“因为不需要,所以不在乎;因为不在乎,可以买一份。”

态度认真,逻辑强大,全体肃静,若有所思。

之后,这女的天天跟着我们混,坐谁身边就吹,吹得特别真诚,脑子被洗过一样肺腑中肯,根本不像忽悠。

我们履行“天塌下来最的人顶”的神条规,不约而同把马鹿身边的座位留给北鼻。

马鹿说:“南蛮入侵!”

北鼻说:“保险百利而无一害。”

马鹿说:“观今夜天象,知天下大事……”

北鼻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马鹿说:“容我三思!”

北鼻说:“别思了,保单不是万能的,但没有保单是万万不能的。”

…………

我们叹服,几个回合下来,马鹿说:“闭嘴!我买还不行吗?”

北鼻咧开嘴笑,露出白玉一样牙齿,又细又齐,两个梨涡像灌了酒,继续看马鹿玩儿,没话找话。

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儿,战毕,马鹿像往常一样掏钱包,老板的嘴巴向北鼻一努:“你女朋友买过了!”

北鼻娇嗔地噘着嘴:“凭什么每次都我们马鹿买?”

马鹿大惊,钱包差点儿掉到地上。

我们表面淡定,内心恐慌,这年头卖保险不容易,大家都很善良。没想到,北鼻每次都抢单,我们脸上挂不住,只好AA制,好好的平衡被打破,大家都很生气。

北鼻喜欢上马鹿,简直是个微笑话。

自打离了婚,马鹿过得像条死狗,每天打牌喝酒,不修边幅。

他前妻胡平平很清高,看不起写书、写诗、做广告的人,很少和我们玩儿。结婚前,马鹿带她出来吃过几顿饭,人如其名,跟漂亮不沾边,性情高冷,面相精明。

大家都觉得不合适,但是马鹿爱她。

婚礼上,胡平平精明的面相得到了印证,酒店非常简陋,就是个大点儿的土菜馆,婚礼过程简单到狼狈的程度。

马鹿脸上挂不住,跟我们说他家拿了十万出来搞宴席,在我们这个三线城市足够搞得体面。但是胡平平坚决要求一切从简,只花了四万,六万装进了自己腰包。

马鹿说:“搞不懂!女人不是最在乎自己的婚礼吗?她连婚纱都恨不得省了。”

胡平平就穿着那件在马鹿再三坚持下才没有省略的,最简单款式的婚纱,在现场忙前忙后,能得跟什么似的。不像新娘,像穿着婚纱的婚庆公司员工。

马鹿为人懦弱,婚后对胡平平百依百顺,之后我们请他吃饭,胡平平也来过几次,每次都很尴尬。

我们到一起能聊什么有意义的话题?男盗女娼,作奸犯科,吃喝玩乐……

这些话题在胡平平看来都是低级趣味,不求上进,庸俗下流。她用一种对待流氓的态度对待我们,搞得大家很不自在。

再后来,大家吃饭尽量不叫马鹿。

胡平平爱财如命,勤奋上进;马鹿淡泊名利,悠闲懒散,各方面都跟不上她节奏。

胡平平把“养家糊口”挂在嘴上,开网店卖蒙奇奇,一不小心发了财,给了马鹿一笔钱,坚决离婚。

签字那天,马鹿醉倒在酒吧满地打滚,嘴里喊着“平平啊平平……”

落魄到这个地步,还有美妞儿喜欢,天上掉馅儿饼,不吃遭天谴。

马鹿和北鼻光速同居,一开始郎情妾意,不久就开始吵架,主题围着胡平平转。

胡平平家马桶堵了,打电话给马鹿;灯泡炸了,打电话给马鹿;店里来了货人手不够,打电话给马鹿;母亲生病,打电话给马鹿;父亲摔倒,打电话给马鹿;压力大,打电话给马鹿;喝多了,打电话给马鹿;打麻将输急了,打电话给马鹿……

北鼻气急败坏:“她那么需要你,为什么离婚?”

马鹿一脸无辜:“我哪儿知道?就算是朋友也要互相帮助。”

北鼻冷笑:“说得好啊,互相帮助,那她帮我们什么了?”

马鹿说:“行了,别小气,单身女人不容易。”

北鼻说:“这个贱货,这个臭婊子……”

马鹿沉默片刻:“你文明一点儿好不好?”

一直吵到马鹿和北鼻谈婚论嫁,马鹿还今天帮胡平平干个这,明天帮胡平平干个那,重活苦力,有求必应。

他和北鼻搬新家,我们去暖房,那天马鹿准备求婚。

吃饭时,我们围着俩人起哄,灌他们酒。

北鼻是北方姑娘,一大杯白酒仰头全倒进了自己喉咙,长长的马尾在脑后荡啊荡,她脸颊红扑扑,说话的声音很脆:“都喝起来!今天酒管够!”

大伙愈加热烈地起哄,对着马鹿挤眉弄眼,示意他行动。

马鹿掏出个戒指,钻小得可怜,但北鼻乐疯了,响应民意狠狠亲马鹿一口,马鹿挣扎,她就再亲两口。

我真欣赏她为人,毫无一般姑娘的扭捏作态。

关键时刻,电话狂震,大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全世界都安静下来。

马鹿嗯嗯啊啊,眼神闪烁,表情凝重,放下电话说:“那个……我得出去一趟。”

北鼻冷冷一笑:“去哪儿?”

马鹿严肃地说:“你别闹,她在这附近被车撞了。”

我们一听,大惊失色,生死大义面前,儿女情长必须先放在一边,大家纷纷赶赴事故现场。

结果看到眼前一幕,所有人恨不得自戳双目。

胡平平和一个老妇女扯着一个大塑料袋不放,一大圈人民群众围观。

老妇女喊:“打人!哎哟喂!抢劫啊!”

胡平平骂:“操你大爷!撞坏我的车不赔!”

胡平平新买的红色宝马车停在路口,车屁股掉了一块漆,后面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

热情群众给我们详细解说,“胡平平开车等红灯,后面的电动车没刹住,蹭花一块,她下车揪着人赔钱。”

老妇女当然赖账,说:“没钱,真没钱。”

胡平平说:“快过年了出门怎么可能没钱?”

老妇女说:“我出来买咸鸭的,钱都买了咸鸭。”

胡平平立刻来抢老妇女的塑料袋,说:“那你把咸鸭给我……”

这些马鹿都没听到,他拼命拉开俩人,拉着胡平平手臂紧张地问:“怎么回事儿?平平你受伤没有?伤哪儿了?”

老妇女敏捷地去推电动车,胡平平甩开马鹿的手:“哎呀,我没事儿!你赶紧的!别让她跑了!”

…………

我回头看看北鼻,她站在人群里,满脸泪水。

后来,北鼻托我把求婚戒指还给马鹿。

我们在初见的那家咖啡馆见面,北鼻微笑:“我已经不难过了,真的。”

我点点头。

北鼻说:“挺讽刺的,他是一个假的诗人吧?爱的人那么庸俗。”摇摇头又说,“可是庸俗的爱才是真爱啊,我就没那个福气。”

我看她眼圈发红,劝她说:“你何必在意?他们根本不可能复婚,马鹿重情,但这不表示他还爱她。”

北鼻叹口气说了句歌词:“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她说,很多人都是这样,假装必须往前走,心里放不下,所以不放下,会找到别人,也会说爱,会把一生奉献给她,陪伴她,或许也会忠诚,但心里永远有一块地方,属于另一个人。我不要和他一起生活,我不是Sed best。

我的观点都在这个故事里。

人生如水有冷暖,来又复去争分秒,如果不能江湖相忘,那就江湖相望。

朋友是个巨大的幌子,即便不会再有什么,只要现任介意,所有的借口都是假的,对他或她的伤害却是真的。

每个明天都会带走过去,请尊重那个愿意和你在一起的人。

25 滚蛋吧,前任君 散买卖不交散交情

从小就觉得最经典的一句拒绝别人的台词,是在别人含情脉脉地告别结束后,含羞地低下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这句极尽智慧的分手词,曾经令多少痴情男女饮恨半生。

它既拒绝了你,又把面子留给了你。问题是,谁想做你的朋友?!

但同样是这句话,如果分手的时候说,含义就完全不同了。

看清楚了,是分手了还做朋友,不是做炮友。

所有以首尔小姐为首的姑娘们坚决认为分手了就别做朋友,无非是介意这个。而不允许分手了跟前任做朋友,无非是因为对自己或者对自己的爱人不够自信。

我的观点是:分手了一样可以做朋友。

恋爱分手,是因为不能做夫妻。但是能谈恋爱,是因为相互欣赏彼此的优点。分手,是因为受不了对方的缺点。

什么是朋友?朋友是了解你的人,还有什么比既了解你优点又了解你缺点的人更适合做朋友呢?

当然了,这有几个前提:

第一,只是分开了,不是大吵大闹分开的。要知道,那些分了手还能做朋友的人,一定不是因为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而无非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改变自己。

第二,做朋友别以恢复做男女朋友为目的。千万别挂羊头卖狗肉,分手后以做男女朋友为目的的做朋友,就是耍流氓。

分了就分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别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你真能分得开,最少说明不爱了,不爱的人非要找回面子,那只会再丢了里子。

如果这些前提都做得到,那我以为,分手了还是做朋友吧,最是温情不过。

首尔小姐们又要跳出来大喊了:“还温情?分明就是奸情!”

别急着给我扣帽子。

人生短暂,再滥情的人,能真正爱过的对象都屈指可数。

他们或者她们在不同的时间节点遇上你,和你共度过一段,这是缘分。

世上有多少人终其一生是和不爱的人一起度过的。相敬如宾,相看两生厌,只是因为适合,或者没有选择。

我入行的时候,有位年长的大哥,是行业里首屈一指的摄影师。有天深夜去外地拍空镜,蹲在西南四下无人的一个小山丘上,我们裹着棉衣靠聊天取暖。

他和我说起来他的故事。从大四开始,他和初恋女友谈了整整五年,后来因为年轻时候的倔强,谁也不愿意服软认错,为了些小事儿,遗憾地就这么错过了。之后的很久,俩人虽然一直无法原谅对方,但都关心着对方。

大哥在三十二岁的时候结婚,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就这么平淡地生活。而他的女友也算过得幸福,折腾了几轮之后,找了个海归的博士,生了孩子。

大哥家在上海,每次拍东西路过北京,都会邀请已婚的前女友一起吃个饭,时间充裕的时候,还一起散散步,聊聊家庭和规划。

前女友也是如此,到上海开会,有点儿空就一定约着大哥一起聊聊。

他们家里的两位都知道这事儿,因为坦荡,也不需要藏着掖着。大哥有了女儿,前女友还专门送来个大大的红包。大哥三十五岁生日那天,宾朋满座,推杯换盏,喝得他头晕眼花。

就在那时,接到了前女友的电话。

每年他们都会在对方生日的时候打个电话调侃下,大哥很开心地接起,却只能听见海风和抽泣。

追问下,前女友在香港出差期间胃疼疼得晕倒,送去检查,居然已经到了胃癌晚期,而恰恰在此时,她的朋友撞见了她老公和情人开房,打电话告诉了她。这像电视剧般的晴天霹雳,彻底击垮了他的前女友,她对着维多利亚湾哭得瘫倒在地上。

大哥在电话里没说什么,和妻子交代了下原因,就买了第二天去香港的机票。他接到了她,把她带回北京,陪着她处理好了离婚的手续,就送她住进了医院。她一开始很绝望,基本拒绝了治疗,甚至几次心理崩溃,和医生嘶喊。他端给她的饭粥,常常被泼回自己身上,他也不恼,接着端。

直到她某天深夜扑在了他的陪床上。

他真的生气了,他说:“你可以因为这些打击作践自己,可你也暂时死不掉。我陪着你,是因为我们永远要相互支持,别辜负我,更别辜负你自己。”

那天,她哭了整整一夜,睡着在他的身边。

从第二天起,她就开始自虐式的治疗,医生交代的事儿,再多再繁琐她也去做,看到的药方,无论是多奇怪,她都去试。

化疗开始之后,她毫不心疼地剪去留了十年的长头发,疼得再狠也不喊出一个字,如同奇迹一般,医生预料她只能坚持三个月,她整整坚持了三年零四个月。

弥留的时候,她拉着他的手笑着说:“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居然是你,谢谢。”

说完这故事已经是凌晨,微光从远处的地平线漏出来。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抽了根烟。

我想了想,问他:“遗憾不?”

他笑着道:“再来一次,我们还是成不了夫妻,能经历过这些,也不亏我们年轻时候在一起的感情。我从来不遗憾。”

中国人有句话:买卖不成仁义在。

买卖尚且如此,更别说有过经营的感情。

男女朋友还是朋友,这些其实根本不重要。

有个人愿意陪你作伴,肩并肩,看这落寞的人间,就很好。

缘分猝不及防,结局山长水远。

光阴在两岸,谁都没勇气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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