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文]王爷归田记 - xp1024.com
《[穿越种田文]王爷归田记》


第一章 穿成一个(落难的)王爷

洛风坐在公司派来接他的宝马上,阖上了厚厚的文件夹。

刚刚从外地飞回来,一下机马上就要赶去开会,真是马不停蹄的人生。

不过等这次并购案完成后,大概就能好好的休息一阵…

——吱呀。

因为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急刹车,整个车身横到了路当中,洛风摸摸被安全带勒的生疼的xiōng口,问司机:“怎么回事?”

司机惊魂未定:“前面的车似乎为了躲什么突然踩刹车了。”

洛风向车外看去,果然前方有辆车斜斜的横在路上,一头已经撞进了护栏。

“还好我们没撞上…”洛风说着打开安全带准备下车查看一下那边的车主是否有事。

——滴。

刺耳的卡车喇叭响起。

怎么?

洛风回头一看,就看见刺眼的车灯向自己这边冲来。

——眼前一片空白。

再次睁眼的时候,洛风发现自己游魂一般,悬浮在空中。

脚下是连环车祸现场,自己坐的那辆宝马车被夹在卡车和另一辆事故车的中间,已经完全看不出形状,后面的车辆停了下来,急忙报警。

——警察和救护车来了也没用了。

洛风看着汽车油箱里流出的汽油,无奈的想到,自己估计已经挂了吧。

——砰。

汽油燃烧了起来,几辆撞在一起的车接二连三的爆炸。

——幸好我已经死了,不然会很疼?

洛风想着,突然觉得很疲倦,闭上了眼睛。

再度清醒的时候,洛风觉得有人解开了他的衣服。

——为什么有人能够脱鬼的衣服呢?

他努力的睁开沉重的眼皮,看见一个黑衣人拿着匕首坐在他的床边。

等等,床边?黑衣人?匕首?难道说,我穿越了?

而且一来就是…被刺杀的情况?

黑衣人见他醒来,却完全没有刺客被人抓包时的惊慌失措,仅仅是抬起匕首,割断了——一条布带。

虽然很想摸一摸完全没事的喉咙,不过洛风发觉他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黑衣人把那条布带系在他的腰上,他才发现自己受伤了,而黑衣人是拿着绷带为他包扎。

——这样看来,这个人是自己人?

“主子?”黑衣人凑上前低声道:“主子你受了箭伤,昏迷不醒已有三天,凛一无能,只能将主子带到这边远山村暂避追兵,主子切莫动怒,以免扯动伤口。”

洛风微微一怔,张开干裂的嘴唇,嘶哑着嗓子道:“水…”

黑衣人点点头去拿水,洛风则开始思考。

——他叫我主子,看那黑衣却不像是一般侍卫,倒像是网游里的刺客,难道是影卫之类的?这个主子要是养得起影卫,估计来头不小。受箭伤,有追兵,唔,看来还是比较危险的身份啊?他让我不要动怒,难道这个主子还是个喜怒不定心狠手辣的主?

凛一,是他的名字吗?

凛一拿着茶杯过来,低声说了一句:“属下踰矩。”,伸手托起他的头,扶着他喝下茶水。

茶水微凉,味道并不好,但洛风渴的不行,喝完了一整杯,才意犹未尽的舔舔嘴角,示意凛一扶他半坐半躺在床上,打量了一下四周。

这里明显是个家徒四壁的土瓦房,大概是凛一带着他这个身体逃难时随便找的,估计只比武侠小说里总是及时出现的破庙条件好上那么一些。

“这里是…?”嗓子喝了水以后总算正常了一些,虽然还有些沙哑,至少能听了。

凛一刷的跪了下去:“王爷,您身受重伤,切不可大喜大悲!”

——看来这个身体是个王爷。

不过我哪里看起来像是要大喜大悲的样子?洛风有点郁闷的看着地上跪着的黑衣影卫,道:“我很淡定,说吧。”

凛一显然没有理解“蛋腚”是什么意思,楞了一下,随即犹豫道:“恭亲王串通外贼,里应外合,谋害皇上。属下赶到之时,皇上已薨,王爷击杀了恭亲王,却身中袖箭,属下拼死将王爷救出,夺得一马奔逃出城,一路不敢多做停留,总算辗转到了此地,此地为弥国与曦国边界山中小村,不易被追兵发现。”

洛风忽略了xiōng中那抹诡异的疼痛感,问道:“恭亲王串通的,是哪国的人?”

凛一思考片刻:“从武器上看,应是文国之人。”

——这里到底有多少个国家啊…

洛风想了想,除了他这个身子的名字他一无所知外,大体的背景资料他都掌握了,便道:“一路行来,你可有注意到追兵?”

“属下曾在国都外斩杀三名追兵,后来一路极为小心,并未留下任何线索,主子可以放心。”

“既是如此,我们便隐藏身份,在这村中住下吧…”洛风道,“这个房子…”

“属下身上有些许金银,便向村长买下了这一空屋。”

洛风顿时觉得这事有点不对。

一国刚破,王爷被人救走,这边人烟罕至的村子里就来了两个陌生人,感觉,很不妙啊。

“凛一,你跟村长怎么说的?突然有陌生人来买房子,他不觉得奇怪吗?”

——这里的国家名字都没听说过,搞不好是架空穿越,不过就算是这样,山村里村民一贯排外的属性应该在哪里都一样。

“主子不必担心,您忘了,您在二十多年前微服出游之时,便是从这个村子里买走属下的。”凛一沉默了一下,低声道,“您当时扮作曦国出游的地主之子,向村长要求买下属下做护院。属下便告诉村长,您这次出游路经此处之时,被山贼所袭,同行的人全死了,属下将您救出后,想起属下当年的村子,便带您回来养伤,就连这房子,都是当年我家里的旧房,我向村长买了回来而已。”

洛风稍稍定了定心神:“这是你故乡?”那应该会安全一点?“可有人知道你故乡在此?”

“属下当年父母皆亡,村中大旱之时,已是无力生活,多亏王爷经过买下属下,让属下跟王爷回府成为了影卫,影卫不再有过去,知道此事的人,只有王爷和管家,管家已不幸…”

“既是如此,咱们便安心住下吧…”洛风想起一事,“当年,我可有向村长提起我的名字?”

“主子假姓洛,并未提及名字。”

这倒方便。

“那么以后,我便不是王爷,只是洛风。”还是用回自己的名字习惯啊,虽说不知道王爷原名叫什么…

凛一怔了怔,“属下遵命。”

第二章

受了伤没有力气动,洛风斜靠在床头,看着这个叫凛一的影卫忙进忙出打点一切。

习武的人大概身材都很好,凛一个头高挑,身材修长,从黑色劲装的勾勒中,可以看出如豹子般具有爆发力的肌肉,他看起来约是二三十岁的年纪,相貌算的上俊朗,不过表情颇为严肃,眉头紧皱。

——也是,任何一个侍卫突然经受国破家亡还背着伤重的主子躲避追兵狂奔回故乡,表情恐怕都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洛风穿越而来占据了这个王爷的身体,王爷本该有的伤心欲绝悲痛愤怒的情绪只剩下了一丝丝,甚至还没有那上了伤药的箭伤的痛楚厉害。

——这伤药真是好东西。

洛风想,涂上去以后就跟打了麻醉一样一点都不疼了,估计是给影卫专门调配的吧。

突然好奇自己穿了的身体长个什么模样,洛风让凛一去找面镜子,凛一楞了片刻,“主子,这山野家中空无一物,并没有铜镜…”

——好穷!

这是洛风的第一个反应,随即想到不关心一下他们的财产状况可不行,便问:“我们还有多少钱款?”

“王爷当时在宫中,全身上下未带一张银票,仅有一些玉佩珍珠装饰之物,属下怕那些东西过于引人注目,招来追兵,便擅做主张为王爷更换了衣物,那些被属下藏在床下包袱之中。”

这影卫还挺能干的,洛风想。

“属下刚出完任务便被主子罚了,尚未将任务款项交还,后来见起了祸乱,救了主子出来,身上也只有一百多两的银票,一路上花销加上赎买这房子,已经花去大半。”

若是没钱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还剩多少?”

影卫犹豫着答道:“十七两。”

洛风迅速算了一下,若是按照他熟知的世界历史上的物价,那么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约等于一千文钱(一贯钱),如果以最基本的粮价为判断标准的话,一般一石米约等于70公斤大米差不多就价值一两白银。

只是不知道这个时空的物价如何。

“一石米多少钱?”他问。

“今年虽有战乱,但收成尚好,一石米约值一两银。”凛一想了想答道。

那大概差不多。

这样想来,他们便相当于有三四千块的现金,若在现代的都市生活起来恐怕比较吃力,但在古代山村,估计还比较富足。

看来这个落难王爷也不算太落魄-凛一从屋角搬出一个小火炉,从屋外拿进几块炭火,填进火炉里烧热了:“主子,这山间生活简陋,但好在这里较为隐匿,比较安全。主子身上带伤,我们盘缠又不多,若是不嫌弃此处,我们可以在这里过个冬,待主子养好了伤再做打算。”

——过冬…

凛一这一说,洛风才发觉自己身上盖著棉被还感觉微冷,“现在是什么季节?”

凛一惊愕的回头看他,许久才道:“已过了霜降,再几日便是立冬,此地虽处南方,但冬天也会是大雪封山。”

——这似乎有些不妙。

古代的冬季吃食少行路难,加上他们家徒四壁的悽惨状况,恐怕要花大笔银子采购维修才能好好的渡过这个冬季。

“这几日主子昏迷不醒,属下不敢离开,明日若是主人同意,属下想下山一趟,去山下镇上买点吃食用品。”

洛风想了想:“你似乎对民间的生活较为熟悉?”

“属下曾由管家指点一二,平日也经常出任务,还算了解。”

洛风不便动作,用下巴示意凛一坐到床边:“你好好给我讲讲你打算买些什么,如何准备过冬。”

凛一不敢违背,将家里的柴米油盐等事一一汇报,洛风听完,总算是对这里的环境、物价和生活情况有所了解,在凛一拟出的采购清单上又加了几件冬衣,被褥,这才满意而疲倦的睡了过去。

凛一为他盖好被子,又拨了拨炉子里的炭火,轻轻走了出去。

主子经历生死关头,倒变了挺多。

凛一回想起几日前的事情,叹了口气。

恭亲王,是落国皇帝落毓的小叔叔,是仙去了的太上皇最小的弟弟,年岁和皇上相差无几,也因此对那皇位觊觎许久。

那日他接到任务,奉命去绑回恭亲王送往外地的小儿子。

他一路策马狂奔,换了三匹马才追上载有恭亲王家眷的马车,杀了护卫攻入马车之后,看着那个三岁不到的小孩,却是下不了手。

他是王爷买回来训成的影卫,当年要不是王爷他恐怕早就饿死,他欠王爷一条命,他对王爷忠心是不假的。

但他也知道王爷为了皇上的江山,什么心狠手辣的事情都做的出来,他要是将这孩子绑回去,恐怕这孩子难逃一死。

不知怎地他就想起了当时的自己,竟然下了马车,转身上马回城。

回禀了王爷任务失败一事,王爷自然大怒,下令将他押回院中,好生看管,待王爷面见了皇上回来再处置他。

结果他在院中跪了许久,却看到城北皇宫起火,府外大街上喊杀声无数,他才知道自己的任务失败导致了多么严重的结果。

恭亲王反了。

他家王爷怀疑恭亲王要反,便在得知恭亲王偷偷送家眷出城之时,派他去绑回那个孩子,结果因为他一时心软,他们失去了最重要的筹码。

府内侍卫无心再去管他的死活,他冲出王府,一路杀入王宫,却看到皇宫大乱,皇上被刺,王爷杀了恭亲王,捂着腰腹上的伤口,一步一步挪到皇上尸体身边低泣。

皇宫外,化妆成恭亲王的奴仆家丁的文国埋伏的兵马已入,情势紧迫,他劝不动王爷,只得将他打昏扛走。

他知道王爷一直都默默的喜欢着皇上,皇上已去,王爷必然不会独活。

但他不想让王爷死,更不希望王爷是因为他的错而死。

杀了几个敌人抢了匹马,一路奔到城外,才喘了口气,为王爷包扎了伤口,却不敢久留,只得一边隐藏行迹一边逃跑。

走走停停弯弯绕绕,甩脱了几波追兵,不敢给王爷找大夫,只能用影卫常备的伤药包扎伤口,好不容易才辗转到了他的故乡。

这村庄座落在弥国与曦国边界山岭的山谷里,极为隐蔽,外人不易寻来,翻过一两座山便有个小城镇,要买点物品倒也不会太不方便。

村长不知王爷身份,只当王爷是遭了贼人的地主,却还能认出他的样貌,待他颇为殷勤,听说他要赎回当年的房屋,二话不说便答应了。

——当然价钱却不肯便宜。

他也知道村中贫穷,王爷又伤重昏迷,急需找个地方安定的疗伤,便咬咬牙,花了五十两银子赎买回当年的旧房和田地。

好在当年他家就座落在山脚,背后的这座山也算是他们的,买卖才不算亏的太彻底。

只是王爷醒来,却让他大吃一惊。

第三章

他以为王爷会因为皇上的死、国破家亡而愤恨悲伤的,王爷却一直表情淡然平静的询问他各种事情,他几乎以为王爷换了个人。

直到王爷问起季节,他才惊觉,莫不是王爷悲伤过度,觉得生无可恋,对世事都不再关心,才如此平静?

但王爷又询问了他各种柴米油盐的杂事,还嘱咐他明日下山买几件冬衣被褥,这又似乎是想安居下来过日子…

这下,他也不知道王爷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不过,王爷若是想要养伤,好好活下去,他便能稍稍放下心了。

他进屋拿出了几枚铜板,打算去邻家买些鸡蛋米面——当时他便打算逃回故乡,所带着的落国的银票也早在落国境内兑换成了银子和铜钱,买地买房时大额的银子被村长拿去了,现在手边的十七两均是些碎银和铜钱。

这也好,在这山林村庄里拿着太大额的银两也易遭人注意。

他五岁之时便被王爷买走,这个家从那时就已荒废,二十多年来,后院荒草长了半人多高,三间房塌了两间,就剩一间砖瓦房窗户烂了大半,打扫打扫还算能够遮风挡雨,他砍了些竹子搭了个窗框,买了点纸糊上,用些碎布堵堵缝隙,屋内也还算暖和。

之前抢来的军马他刚出了城便卖了,另外买了商人喜欢雇来拉车的普通马,一直骑了过来,拴在了院子里养着,他原先想要在镇里将马卖掉,但王爷受伤,他一人无法将他背上山,便将马留了下来,日后万一有事也好逃。

去邻家买了点吃食,他又去后山查了下这几日设下的陷阱,马上就要入冬,猎物渐渐少了,但每一只都是吃的肥肥的准备过冬,今日运气不错,设了七八个陷阱居然一半都有收获,三四只野鸡,一只野兔,甚至还有一只小狐狸掉到了坑里。

他挑了只公的野鸡出来宰杀,把剩下的几只赶到随便搭的鸡窝里养了起来,摸了摸兔子,觉得挺肥,便也扭了脖子拎进厨房剥毛放血。

野鸡放了血拔了毛,砍成几块煲汤,王爷受伤挺重,需要补补身子,兔子烤起来味道最好,剥了皮抹了香料之后,他便架起个火堆,削了树枝将兔子架起来烤。

小狐狸被捆了四肢,丢在厨房角落,闻见了肉香,居然嗷唔嗷唔的叫了起来。

“什么声音?”

凛一抬头一看,王爷竟披着一件长衫扶着墙走了出来,连忙起身去扶:“主子,您不能起来!”

洛风摇摇头,“我睡一觉已经好了许多,什么东西在叫?听起来像狗又像狼的。”

凛一捉起那只嗷嗷叫的狐狸:“这畜生惊扰了主子,我这就将它剥了皮。”

“哎哎哎等一下!”洛风拦住他,“这狐狸多可爱,别杀它,放了吧。”

凛一犹豫道:“可是王爷,这狐狸皮毛难得…”

“放了吧,这么小只狐狸,能有多少皮毛,做个手套都不够。”

“手套?那是什么…”凛一一头雾水。

难道这个时代没有手套?

洛风摆摆手:“这不重要,放了吧放了吧。哎,你在煮什么?好香啊~”

凛一将狐狸放到一边,“您稍待片刻,我逮了几只野鸡煲了汤,待会给您熬点粥。”

洛风找了把椅子坐下,“凛一,从今日开始,你别叫我王爷了,我们要隐藏身份。”

凛一这才发觉刚刚一时口快叫错了,急忙跪下,“王…主子恕罪!”

洛风扶额:“你这是存心想让天下都知道的我身份不成?”

“主子…”凛一开口,却想了想,改口道:“老爷…”

——作为一个穿越的现代人,才30+的年龄连大叔的标准都才勉强够到,居然就变成了老爷?!

洛风觉得鸭梨无比的大。

“你还是叫我主子吧。”洛风比较了一下,还是主子比较好接受,“话说,”他四下张望了一下,“这里…还真简陋…”

说简陋都觉得是称赞了这个地方啊…

洛风纠结的想,情况比他原来以为的“家徒四壁”还要严重多了,这样很难过冬啊…

凛一脸上微红:“属下明日便去添置一些用品,然后去山上砍些树木来造点家具,修缮下房屋…过个冬,应该还是可以的。”

凛一烤好了兔肉,将香酥肥嫩的兔肉切成小块装入盘中,取来筷子递给洛风填填肚子,解了捆绑狐狸的绳索将它赶出屋去,又起身去查看鸡汤。

洛风夹了块兔肉入口,秋天兔子肥肥嫩嫩,烤完又香又酥,撒上香料后更是美味,不知不觉吃下许多,刚刚被赶走的小狐狸蹑手蹑脚的钻了进来,蹭到洛风脚边瞪大眼睛望着他手里端着的那盘兔肉。

洛风见它表情可爱,夹了块肉丢给他,小狐狸急忙叼了躲到墙角几口吞下,过了一会又出来讨要。

凛一将煮好的鸡汤舀了一小碗递给洛风,将剩下的分出大半,加入白米熬鸡粥。他之前便想到王爷定然吃不惯村里人吃的糙米,便托村长去镇里买了点上好的白米来,和鸡汤一起熬粥补身最好。

两人所剩银两不多,而所需修缮的东西不少,必然需要花上不少钱,白米有限,待洛风喝了粥回房休息,凛一自己便就着一些鸡汤和肉质较老的野鸡骨架,配着从邻家买来的粗粮煎饼简单解决了一餐。

那小狐狸吃了些兔肉还不觉得饱,此刻壮着胆子上前讨食,凛一本想把他赶走,转念一想这小东西十分讨王爷喜欢,便拿了些带着肉的骨头喂了它。

收拾好未吃完的食物,凛一将狐狸拎到前院,关好厨房的门,给马喂了水和草料,又到后院去查看野鸡。

他之前用竹篾编了几个篓子,好的拿去做陷阱,差的则丢在后院权当鸡窝,刚刚仔细一想,后院的土墙有一人多高,估摸着野鸡也不容易飞过去,就干脆掀了竹篓,任凭那几只野鸡满院跑,自己在那杂草里找食,反正这山里的野鸡,丢了再抓便是。

他家过去爹娘还在的时候,在村里也算是大户,后有山,前有河,前院开门出去走上几百米就是一条从山上流下来的小河,全村的吃水都靠它。凛一提了几桶水来将水缸打满,又熬了点草药端去给洛风。

影卫的训练很杂,除了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出门在外厨艺也自然不能差,辨识草药调制伤药疗伤可是救命的技能,现下居然都用的上,也不得不感叹王爷实在有先见之明。

第四章

凛一端着药推门进屋的时候,洛风正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听见房门的声音,便睁开了眼睛。

“主子,喝药了。”

洛风早已闻到中药的那股苦味,撇撇嘴,在心里默念苦口良药苦口良药,接过药碗一饮而尽。

——真苦!

“不知这伤何时会好。”洛风苦恼道,一穿过来就是伤残,也真是倒霉。

“这袖箭短小,并未伤到要害,”凛一将药碗放到桌上,拿过药瓶绷带,低声说了一句“失礼”,便解开了洛风前襟,松开了绷带,“伤口已经结痂,再敷几次药,很快便能痊愈,只是主子失血过多,还得好好调养一阵。”

他帮洛风重新上了伤药,绑好绷带,又拍松了枕头被子,扶着洛风躺下:“主子得多多休息。”

“等等!”洛风突然想到一事,“你晚上睡在哪里。”

凛一一楞:“属下是影卫,自是该和以前一样睡房梁上,只是这几日为照顾主子,才多有踰矩,在地上打了地铺。”

——房梁、地铺…这么冷的天,古人真不人道…

洛风往里移了移:“你也睡床上!”

凛一刷的跪了下去:“主子!这…与礼不合!”

——古人是和自己有仇吗?

洛风思考了一下,古人说到礼教一般是讲不听的,不过他在谈判桌上好歹也叱咤风云了好几年,马上道:“我冷,你上来陪我睡。”

凛一犹豫了。

——果然对付影卫这种传说中的忠犬,就一定要利用其爱护主人的心理。

“主子可否稍待片刻?”凛一低声道。

洛风想想,大概是他还有其他事情没做完,也是,就算古人早睡,也没有和一个伤病员一样吃饱了就睡的道理。

“你去忙吧,不过别忘了,我怕冷,你晚上一定要上床来睡。”

凛一低头答应了,去包裹里拿了一套衣服,便去打了几桶冷水,将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这才敢进屋。

——不过霜降之后洗冷水,就算是身强体壮的影卫也是会觉得冷的。

凛一冻的嘴唇发紫,进了屋也不敢直接上床,便往炭炉里加了点炭火,待身体烤暖了以后,才掀开棉被躺了进去。

洛风半梦半醒的往内侧移了移,凛一为他掩好被子,便规规矩矩的躺在床边,一动也不敢动,连被子都不敢盖太多。

这样睡到了早上,凛一发现自己被洛风搂住,不敢动又想挣脱,为难了许久,终于趁着洛风翻身的时候溜了起来,换了衣服,去外面梳洗完,又烧了热水端进来叫洛风起床洗漱。

“主子,村里到市镇还颇远,我骑马去,应该能在夕阳落山之前回来,中午的午饭,我已备下鸡粥,煨在炉灶里,您可以直接去取用。”凛一递上手巾和漱口的茶杯,“这几日委屈主子了,我今日便会将一切用品置办齐全。”

“再看看能否雇几个泥瓦匠木匠上山吧。”洛风说,他昨日出去看了才知道这里有多破败,不修整修整没法住。

不过这些都是要花上不少钱的,洛风也不知道那十七两银子到底够不够,便道:“你之前收起来的那些珠宝,拿出来看看有什么看不出来历的,就拿去典当了吧。”

凛一摇摇头:“我已查看过,主子身上的佩饰,皆是御赐,唯一看不出的,却是那南海珍珠,在这种小镇上,极为惹眼。”

——这样一来,就非得赚些钱不可了。

“你可有买下田地?”洛风问,在山村里的话,最基础的还是得种田?

“有,十几亩的田,只是大部分荒废已久,需要好好打理一下,来年方可耕种。”

“那今日你下山,便去买点种子,再买一些讲解农作的书本好了。”洛风道,十几亩的田,数量到不少,只是不知道土地肥力如何,不过他们也种不完,可以先开几亩种上,等安顿下来再做打算。

再次为洛风换了药,凛一又检查了一遍前屋后院,确定一切安好之后,便锁了前院门,上马往城镇去。

洛风回到床上又睡了一会,然后被一阵阵的挠门声嗷唔声吵醒,爬起来开了门,一只红狐狸冲了进来,一看,原来是昨天那只。

小狐狸三两下蹦上了桌,把嘴里叼着的果子放在桌上,眨着大眼睛望着他,那表情殷切的表达着:“我给你果子换肉吃~”的意思。

——这狐狸不会成了精吧?

洛风看看天色,已经正午了,摸摸肚子也有点饿,便去厨房拿了鸡粥回了房,挑了些小块鸡肉鸡骨头丢给小狐狸吃,自己解决了剩下的,觉得伤口不疼,身体状况也不错,就干脆去前院后院逛了逛。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昨天他才去厨房看了看就觉得悽惨到不行,今日绕到后院看到那另外塌了的两间房,半人高的杂草堆和满天飞的野鸡,才知道什么是人间地狱。

不,更可怕的该算是那茅房…

直接在杂草中解决搞不好更干净一些…

克制住了自己脑海中奔腾的恶心念头,洛风将修茅房提到了工作清单上的第一位。

——果然穿越,吃喝拉撒问题是一定要率先解决的。

这里要搞抽水马桶显然不大合适,不过既然是农村,又是两个男人住,倒可以学习现代农村的粪尿分离厕所,挖两个坑摆两个桶,板子一盖搭个棚子就搞定了,省事省力,还可以积蓄堆肥,以后若是要种田就方便了。

还可以建个小木屋,搞个桑拿浴室,冬天烧热了石头拿水一浇,蒸汽滋啦滋啦的冒就暖和了~

还有那倒塌的两间房,最好能够重新建起来,如果现在建不了,至少也得多弄个床,不然让凛一大冬天打地铺睡房梁,真说不过去啊…

只是要做的事情很多,钱却不够,偏偏那些玉佩翡翠珍珠只能用来压箱底,卖不能卖丢不能丢,真让人无比头疼。

他在门外拣了块木炭,又从前院扒了块干树皮,思考片刻,开始画设计图。

第五章

晚上,当凛一牵着马回来的时候,院里传来了浓浓的香味,凛一心里一惊,立刻向厨房冲去,推开门,洛风正好回头:“回来了?去洗个手准备吃晚饭。”

——晚饭…

凛一看向桌上,一只烧鸡,两碗热腾的白米饭,一锅鸡汤,还有一盘炒青菜——显然是用了之前他向邻居买来的青菜。

“主子,您怎么自己下厨了!”凛一紧张道,“您的伤…”-“没事,都不怎么疼,再说煮几道菜算不了什么,炉灶倒是有点特别,研究一下也就会了。”洛风舀了一小木盆的热水:“洗手。”

凛一乖乖伸手,洗干净了手,又被摁住爪子擦净水珠,回过神时手里已经多了一副筷子,只得顺势坐下吃饭。

“东西都买好了?”洛风也洗了手,坐下吃饭。

“嗯。”凛一闷着头一个劲的扒着白饭,头也不抬的点了点。

“别光扒饭,吃鸡。”洛风夹给他一只鸡腿,又夹了一些青菜,“菜也要吃。”

这下凛一完全僵住了,放下碗筷马上跪了下去:“主子…”

“停住!”洛风制止他,“给我坐回去!乖乖吃饭!这是命令!”

“这不合规矩!”

“难道听我的话不合规矩?”洛风盯着他,“坐下,吃饭,不准大惊小怪!”

凛一只得照做。

“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在这山村之地。”洛风道,“不必事事拘谨。”

凛一默默点了点头。

吃完了晚饭,凛一主动收拾了碗筷,洛风乐得清闲,逗了逗还流连不去的小狐狸,看着凛一的背影。

突然,他站起身,向凛一走去,凛一感觉到身后有人,立刻转身,却被摁住了肩膀,“别动。”

洛风说话的气息吐在凛一耳边,凛一颤抖了一下,还是听话的没有动弹。

洛风从他的头发上取下了黄白色的小花,凑到鼻尖闻了闻,笑道:“果然是桂花。”

他放开摁住凛一肩膀的手,凛一立刻放松了下来,道:“主子,这花山上开了不少,主子若是喜欢,我明日就去采上一些。”

洛风想了想,桂花是极好的材料,无论是制甜点泡酒做药草茶都很合适,没准是生财之道,便点了点头:“也好,记得采那些新鲜刚开的,晒干之后便可以来泡茶酿酒做甜点。”

两人随后去院子里整理了一下采买来的物品:油盐酱醋米面自然是放进了厨房;凛一还买了一些茶叶,虽不是上好,但此时喝喝也已足够;几套较厚的冬衣和被褥收进了房间,等冬天下雪之时就可以拿出来穿;一些种子先放入了厨房旁边被当作库房的小屋,讲解种植方法的书本洛风则拿进了房里准备阅读,凛一这次还买来了些笔墨纸砚,洛风的毛笔字虽然不怎么好看,但平时书写却也是做得到的。

“主子,冬日这山上会下雪,这屋子残破,估计耐不住寒,属下今日下山便雇了几个木匠泥瓦匠,明天他们便来修缮一下房屋,做一点桌椅。”

“嗯,我们还有多少银两?”

“购买用品只花去几钱银子,雇佣匠人需付一两定金,若是只修缮这一间屋子、做些家具估计只需再付一、二两。”

“既然如此,明日就让那些工匠按这设计图造一个茅房。”洛风将那块树皮递给凛一,凛一见那老树皮上清晰的画出了简单明了的茅房的骨架,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这并不难,一两日约莫可以完成,只是未免冬日被雪压塌,至少也得用木材搭建。”

两人收拾好东西,凛一想去后院随意冲洗一下,被洛风拦住:“去烧点热水来,我们都洗洗。”-“可是主子,你身上有伤,不能沾水!”

洛风觉得他都要馊掉了:“那至少也得擦擦身。”

“若是这样,请主子稍待片刻,我稍微冲洗一下,便为主子烧水擦身。”凛一说。

“你这个家伙怎么听不懂呢?!”洛风无奈,“去找个大木桶来给我烧点热水好好洗洗,不准冲凉水!”

“主子…我们没有大木桶…”凛一很为难,“属下并不怕冷,烧水需要大量木柴,还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那明日让木匠做个大浴桶,今日你还是去烧点热水洗洗,你要是生病了,我们两个伤病员要怎么活啊?”洛风道,“这是命令,不准多说!”

凛一只得烧了几小桶热水,兑到了合适的温度,冲洗了一下,打理好自己后,又端了一小盆热水,帮洛风脱去了衣服,沾湿了巾帕为他擦身。

擦完了上身后背,洛风便抢过巾帕:“下面我自己来。”

凛一这次没有阻拦,而是道:“那我再去烧点热水给主子泡泡脚。”

“多烧一点,我还想洗洗头。”

凛一听话的出去了,洛风自己擦洗干净身体,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等凛一再次端着热水回来,又洗头发,泡了脚。

——古人的长发就是麻烦。

洛风一边擦头发一边想,凛一倒掉了脏水回来,顺手接过了布巾,接手了擦头发的活。

洛风闲着无聊,便与凛一聊起了工匠的事,凛一当了多年影卫,收集信息的功夫自然不错,便把知道的一切详尽的告诉洛风。

原来这村叫林家村,最近的那个镇子是齐源镇,附近还有几个小山村。山里村镇之间距离远,行路难,按山里的规矩,一般都是请来工匠,供吃供住,建个几天的房,能就地取材的原料都就地取材,如果有客人有特殊要求或是没法取材的,才由工匠运来。凛一今日去齐源镇上请来的工匠中,木匠本是林家村的人,只是因为整个林家村才三十多户,生意不好做,便搬到了镇上,现在林家村还有一套祖屋,凛一已经与那些工匠商量好,明日他们上山干活,只需要住在那木匠家便可,省去了来回城镇的功夫,而他们家没有女人,饭食就由工匠自己打点,他们多加点钱便是。

“院后的那些茅草也应该处理一下,天干物燥的直接烧了大概不好,还是砍下来晒晒,当冬天的燃料吧。”洛风说,“不知重新建个屋子得花多少银两。”

“若是从山上直接砍木头搭建,就较为便宜,若是想住砖瓦房,材料都得运进山,估计至少也得花个十两银子。”

洛风想了想,他们这院落挺大,如果清掉那倒塌的两间房屋,重建座木屋,再搭个猪圈鸡棚的,应该是完全足够,想想基础设施也是极为重要,便道:“若是钱够,这次就让那些工匠再建个木屋,后院的地清出来弄个猪圈鸡棚什么的。”

凛一应了声,拿出伤药为洛风敷好,伺候他上了床,洛风往床内移了移,拍了拍空出的部分:“你也上来。”

凛一脸上微红,却听话的上床。

一觉安睡到天亮。

第六章

早上凛一又是早早的就起来了,他洗漱完先去了后院,把之前放在后院里养的野鸡抓进厨房,又从半塌的库房里翻出把镰刀,将后院的茅草割了,放到前院里晾晒,他动作很快,将后院整理得当时,洛风才刚刚起床。

“主子早。”凛一洗了手,烧了热水,伺候洛风洗漱换衣敷了伤药,两人用了早饭,他见天色尚早,工匠怕是没有这么早到,便打算先去采点洛风要的桂花。

洛风见凛一出了门,便拿出昨日他买来的农书,他不知道这里用的文字是什么样的,但这几日对话上并未有什么太大的障碍,想来应该相差无几。

果然,书上用的是繁体字,大部分他都能看懂,剩下的猜一猜也能明白意思。

只是这个王爷只给他留了个空壳,却没有给他留下些什么记忆、内力之类的,洛风想想自己车祸死了还能拣一个年轻一点的身体再活一次,便也就释怀了。

——算一算自己还是有赚到呢。

不过,那个影卫…

洛风叹了口气,本来以为影卫这种忠犬属性的部下只在小说电视里会有,真的出现在面前的时候还是有点接受不良,那人完全以他的利益为优先考量,自己奔波劳累洗冷水住房梁,实在是令人心疼。

——罢了,他若是不疼惜自己,我来疼惜他也是一样。

洛风想。

他这几日也摸索出一点规律,知道如何说话能让这个影卫乖乖听话,他既然都已经孑然一身的穿过来了,便决定在此处好好的定居生活,这个影卫十分聪颖,办事牢靠,颇得他心意,倒也是个不错的助力。

屋外传来声响,他放下书出门去看,正好看见凛一拎着一包桂花回来:“主子,桂花采回来了。工匠也到了。”

他接过凛一手上包袱,将桂花放入厨房,便转身出来招呼那些工匠,山里人倒也淳朴,寒暄了几句,便开始谈正事,先看了旧房的状况,几个匠人摇了摇头道:“这房子太破啦,都要倒了!要修还不如重新建合算。”

其实洛风也正有此意,便和几个工匠商量了起来,他前世本身就是建筑系毕业,又做过一阵的房地产,对于这些事情还算了解,从工匠那问了这里人的建筑方法,又提了些现代的点子,两边一来二去,便商定出了大体的设计。

最后他们决定直接盖一间新的大屋,未盖成之前就先住旧房,等大屋落成之后,再拆了旧房盖个仓库存放东西。

于是当务之急便是清空原来倒塌的屋子,腾出地来建新房。

这屋子以石砖铺地基,剩下部分全用山上树木建造,总共花不到二两银子,洛风便让工匠帮忙建一个茅房,又请木匠帮忙做些木桶家具,一算价钱,也才三两出头。

这样一算,他们还有十三、四两银子留下过冬,应是足够撑到开春。

几个工匠纷纷散开干活,木匠去山上砍伐木材,几个工匠去后院挖坑建茅房,剩下的几人则是开始清理塌掉的那几间屋子废墟。

那数间塌了的屋子原本大概是做仓库一类的用途,里面杂碎东西不少,碎裂的瓦罐残骸都被拣了出来垒在前院里,等着一起处理掉。

凛一也卷起袖子,和工匠们一齐劳作,此时已是十月底,若不早日建成房屋,怕是来不及过冬,洛风本也想去帮忙,却被凛一以伤势未愈的缘由拦下,他在屋内转了两圈,见无事可做,便与凛一说了一声,到后山去转了转。

凛一本想跟去,却被他拦下,忧心的影卫再三交待他只能在山脚溜达溜达,便也只得由得他去。

后山因为靠近村子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进山的土路修的也颇为好走,洛风四下逛了逛,还被他找到了几颗栗子树。

洛风剥开一颗看了看,这栗子应该是南方产的锥栗,十月正是成熟的季节,熟透的栗子掉的满地都是,刺壳已经爆裂开,露出里面褐色的栗子壳。锥栗是可以生吃的,洛风咬开一粒尝了尝,十分香甜,便将这些栗子拣了,敲去了外面的刺壳,拿前襟一兜,便下山回家。

糖炒栗子的做法最为普遍,但他拣的栗子不多,要耗费大量的粗盐和糖来炒,想想便觉得不合算,洛风想起早上凛一采的桂花,便想做桂花栗子糕。

回到家里,他先去厨房放下了栗子,又去院前院后逛了一圈。工匠们的速度挺快,后院已经按照他所设计的挖出两个坑来,工匠们正在将挖出的那些较为完整的废砖瓦铺到坑底当地基;那废墟也已清出不少,凛一正在挖出的那堆东西里翻翻拣拣,他向凛一要了匕首,便回到厨房。

桂花栗子糕要做的准备有栗子面和桂花酱两个部分。洛风先用匕首在生栗子表面划上十字刀口,放入锅中注入清水,拿去炉灶上煮。在等待栗子煮熟的时候,他便先将早上的那些桂花择洗干净,滤干了水剁碎,又起了一个锅子,放入糖和清水,用大火熬煮,让糖溶解。

等糖液冒出大气泡的时候,洛风加了一点点的盐,待气泡变小的时候,将剁碎的桂花加入,用小火慢慢熬糖浆。

栗子差不多已经熟了,洛风就把它捞出,稍稍冷却后剥了皮,用清水洗干净,再次加水拿去煮,直到栗子变得又软又粉又糯的时候,控净了水。洛风在厨房后面找到一个石臼,洗了洗干净,将栗子放入,舂成栗子泥,装入碗里,此时桂花酱已经熬的又浓又香,洛风便将它倒入一个洗净的小陶罐之中,舀了一点出来尝尝,果然十分香甜,带着浓浓的桂花香和一丝丝的咸味,吃起来不腻人。

洛风取来干净的纱布铺在案台上,将栗子泥扣在纱布中央,放入白糖和桂花隔着布搓揉成栗子面,用刀分成一块一块,压抹成一般厚度的长方形片,又在表面洒上一点白糖粉,码入盘中既成。

洛风自己吃了一块,温热的栗子糕又香又甜,吃完满嘴都是桂花和栗子的香气,便将这桂花栗子糕端了出去,招呼凛一和工匠们来吃。

众人忙活了大半天,已是十分疲倦,见有点心,便纷纷去洗了手过来吃,一尝皆是大声称好。

第7章

村里建房向来是大事,村民都会抽些空过来瞧瞧,一些小孩更是在门外徘徊,此时听见有东西吃,都在门前张望,洛风招呼了他们进来,也将栗子糕分给他们吃。

因为原料都是山里现采来的,制作也不难,洛风便也不吝啬,将栗子糕全都分给了众人品尝,几个来看惹恼的村民尝了以后意犹未尽,便问洛风这是什么做的。

“不过是些山里的栗子和桂花做成的糕点小吃罢了。”

“栗子?那是何物?”村民不解的问,洛风描述了一下栗子的样子,他们才明白:“原来是那浑身是刺的东西,这里满山遍野都是,倒也没人想过去吃它,没想到还能做糕点。”

洛风笑笑,也不再多说,将空碗盘拿进厨房洗净了,又去查看工匠成果。

后院的茅房已经挖好了坑填平了池底,以木板搭起了池壁,这池中洛风打算放上木桶,一个蓄粪一个蓄尿,发酵后可以当肥料用,这池壁前后的木板都做了一个活门,换木桶时十分方便,工匠们正在搭木头框架,等框架搭成,只需往地上铺木板地面,留出坑位洞口,再以木板围一圈墙壁,建个屋顶便大功告成。

洛风又将前院晾晒着的茅草翻了翻,秋天干燥,这草本就不湿,再晒晒便可用来烧火取暖,烧成的灰也可做肥。

塌了的那两间屋子本身面积就不大,工匠们数人一起挖掘清理,大半天也清走了一半,看看天色,已经是正午稍过,众人就去那木匠家里吃饭,木匠的妻子这次跟了过来,就是为这些匠人准备早午饭,当然饭钱花需是记在工程款项上,由洛风他们支付的。

凛一也忙了一个早上,他去舀了点水洗干净手脸,便进厨房帮忙,洛风已经杀了一只野鸡,煮了鸡汤,下了两碗面,见凛一进来,就招呼他来吃。

“你昨日去镇上,可有见到有糕点铺子卖栗子糕?”洛风边吃面边问凛一,影卫打听消息情报的能力可是一等一的好。

“镇上仅有一家酒店,一家糕饼铺,那糕饼铺内卖的也只是一些芝麻糕冬瓜糖,并无主子今日所做糕点,属下此生也是第一次尝到。”凛一说。

“如果做好了拿去卖,不知道销量如何…”洛风细细思考,这原料是山里的栗子桂花,所需白糖也不多,若是这里人都未曾吃过,应该可以制作贩卖,只是他们家离镇上还有不短的距离,也没法摆摊,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寄放在那糕饼铺中,托他贩卖,或者是直接卖给糕饼铺。

“凛一,你来回一趟村镇,最快需要多长时间?”

“若是属下单独前往,一个时辰便已足够。”

“那你下午便随我上山,我看看能不能多采一些栗子桂花,明日做成糕点,你拿到糕饼铺去,商量一下放在他那寄售分成,或者是直接卖给他。若是此笔生意做的成,你就再带点白糖糯米回来。”

下午等工匠回来继续工作后,主仆两人便背了两个竹筐上了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此话一点不假,凛一虽然已经从山下买了米面猪肉回来,但是那猪肉熬了油之后便没剩下多少,两人吃的多半还是山上捕来的野鸡。

凛一熟门熟路的先去探查了他设下的几个陷阱,从竹篓里抓出两只野鸡,捆了脚拎着,又去查看挖的坑洞,深坑上铺着的草皮已经破了个大洞,显然是有猎物落下,凛一探头张望了一下,坑里居然掉了一只断了脚的野猪。

“主子,是野猪!”凛一喊了声,卷起袖子,砍来了几根竹子,削尖了头,用上了内力向坑里的野猪掷出,那竹子居然刺破了厚厚的野猪皮,深深的扎入野猪身体里,野猪皮厚,凛一怕它还未死透,又投掷了几根竹子,直到野猪不再动弹,这才跳入坑中,用他那柄削铁如泥的匕首将野猪大卸八块,有用的部分都切割下来用树叶包了放进竹筐里,没用的则丢在坑里,就地埋了。

在凛一忙着杀野猪的时候,洛风找到了更多的栗子树,他这次也懒得在山上剥栗子的刺壳,直接就拣了往竹筐里丢,很快就装满了大半筐,他还发现了几颗青枣树,不过青枣还没成熟,估计大概还得过一两个月再来采收。

一路上洛风还采了一些马齿苋与荠菜,回去便可与鸡汤一起煮。

凛一收拾完野猪,与洛风又往山里走了一些,洛风在枯死的树桩上发现了一些香菇平菇,便采了下来,平菇可以做菜吃掉,香菇吃不完则可以晾晒成干,多放一些时日。

一路上洛风又采了不少桂花,直到两人再也拿不下东西,这才打道回府。回去以后,两人先把采到的东西放入厨房,凛一切了条猪前腿打算交给工匠们带回去作为这几日的加菜,剩下的猪肉切了一些这几日食用,其他的则做成咸肉以便存放。野猪皮烧去了硬毛切成小块放进锅里熬煮,大块的野猪骨头剔了肉,也留下来熬汤。

洛风去前院将晾晒的差不多了的茅草收起,捆成捆放在院墙脚下,工匠们已经差不多建好了茅房,那倒塌的废墟也快要清好了,洛风估摸了一下进度,这样明天大概就能够开始建新房了。

天色已晚,洛风便着手做晚餐,野猪皮不多熬一些时间不会烂,今晚是来不及吃了。鸡汤却还有剩,他洗净了采到的马齿苋和荠菜,切成小段丢进鸡汤里煮。他将香菇收好,准备明日太阳出来时拿去晾晒成干,又洗干净了平菇,和着野猪肉炒了一盘。最后再煮了米饭,就算大功告成。

工匠们已经准备收工,建房的这些日子,家远的工匠都会合住在木匠那里,凛一将那野猪前腿交给木匠,众人皆是十分高兴。

两人吃晚饭的时候,小狐狸又来讨食,洛风照旧分了它一些肉骨头,待两人吃好,洛风就开始剥栗子的刺壳,凛一看了一会便知道要怎么做,也分了一堆栗子去剥。

洛风怕生栗子不好存放,便将栗子煮熟了晾着,等明日再煮软了做栗子泥制糕,桂花也熬成桂花酱,又装了几个小陶罐,收拾好了一切,又烧了点热水用来洗脸泡脚,这才关了厨房门回房。

“明日早上我们早点起来,我做些栗子糕,你拿进镇去,给那糕饼铺老板尝尝,和他商量一下寄售的事,若是寄售,便需签份合约商量一下售价分成,若是他想全部直接买了…凛一,这里糕点一般价钱如何?”

“镇上的物价不贵,普通的白糖糕一文一块,芝麻糕、绿豆糕稍贵一些,不过也才三文。”

洛风想了想,他那筐栗子去了壳压成泥,应该能做上四五十块糕,一日贩卖,说多也不多,物以稀为贵,若是这里人都没吃过栗子,就是叫价贵一些,也会有人买。

“那便定五文一块吧。”洛风说,“不过,先别露出底价,让那老板先估一估,若是能多卖一些钱自然是最好。”

“主子,我们还有钱。”凛一犹豫道。

“我们又建房又要过冬,花销不会小,若能有入账补助一番自然是好的,何况这些都是山里产的原料,并不花成本,本来应该我去镇上的,只是我伤势未愈,便只能麻烦你了。”

“主子不必如此!主子吩咐,凛一自当会照办!”

照旧为洛风换了药,看伤口已经好了大半,凛一稍稍安了心,伺候洛风上床睡了,自己便也躺了上床。

第八章

主子真的变了很多。

凛一躺在床上,听着身旁主子的呼吸变得绵长起来,稍稍的侧过了头,端详着洛风的睡颜。

落国的落晔王爷,对落国皇帝忠心耿耿,为了落国的江山,可以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其名号响遍周边各国,但如今,皇上已去,王爷伤重醒来,却似乎脱胎换骨,变了个人。

——王爷定是伤心过度,才导致性格大变-凛一心想。

以前王爷赏罚分明,影卫若是任务失败,小则拖入刑堂处置,严重一点则是被当场抹杀,他这次任务失败,致使恭亲王成功叛变一事,怎么也是死罪一条,王爷醒来却绝口不提此事,想来大概是身上伤势未愈,又流落在这荒山野岭,便让他留有一命,将功赎罪。

不过王爷还是不够爱惜自己身体,伤势未愈就到处乱跑,张罗着建房赚钱安家落户,不知对将来还有何种打算。

他之前去镇上时曾打听了一下,现在落国已被文国占去,与文国串通的恭亲王也死了,唯一的孩子下落不明,落国皇帝落毓虽然纳了不少嫔妃,但膝下并无子嗣,唯一能继承大统,复兴落国的,便是王爷落晔了。

只是他们一无银两二无粮草三无兵马,也不知到底还有多少将领活着,又有多少活着的将领仍是对落国忠心,想要复国,着实前途多舛。

当下还是应隐姓埋名,在这山村里安家落户,王爷醒来后他得知王爷想在村里安家落户的心思,便去找了村长落了户籍,村长把田地卖还给他的时候多收了不少白银,自然是他说什么写什么,户主上便写的是洛风与洛林一这两个假名。这样万一有人来盘查,也拿得出地契户籍来。

山村生活艰苦,他当初带着主子逃入此处,图的不过是山野隐蔽,加着山里还有些熟人亲戚,方便入籍,住了下来之后,才想到主子娇贵,未必能适应此处生活。没想到主子醒来之后,并未气他私作主张,只是冷静的问了他追兵、定居、物价钱款等事,细细询问了解之后,又嘱咐他许多细节上的安排,竟是默许了他的主张。后来主子亲自下厨,又许他上床睡觉,对他又是极好的,令他忍不住有些感动。

他这条命当年便是王爷救下的,王爷后来将他训成影卫,日子虽然苦,却也学得了一身本领,影卫出生入死干的是各种吃力的活,但任务若是完成的好,也有着丰厚的赏赐,他本就对王爷是忠心耿耿,现在更是仰慕这不计前嫌宽容待他的主子。

次日凛一也是早早的醒了,今日主子曾说要早起,不过他看了看天色,还是决定让主子多睡了一会。他去厨房烧了水,喂了喂捕来的野鸡,熬了点米粥做早餐,这才端了热水去叫醒洛风。

洛风睡眼惺忪的起来,洗漱后精神奕奕的喝了粥,换了伤药,影卫用的伤药向来都是极好的,能让影卫在最短时间内回复战斗力,现在给洛风用了,自然也让伤势回复的极快。

洛风洗净了手,做了更多的桂花栗子糕,装入食盒里交给凛一,让他拿去镇上卖。待凛一走后,洛风将昨晚熬煮过一次的野猪皮捞出改刀成更加方便入口的小块,合着野菜又放进锅里继续熬煮,野猪皮虽然皮厚坚韧,但若是熬煮得当,就会又软又粘,富含胶质,入口即化,十分美味。

野猪的排骨肉不比腿肉适合作咸肉腌制保存,洛风便将排骨肉砍成小段,准备等下做成今日的午餐。昨日凛一已经将几块腿肉作了处理,洗净了肉块,划出了刀口并擦上了初盐。腌肉时要擦三次盐,上了初盐以后次日便要上大盐,洛风取来一个干净的盆子,撒进大量的盐巴,在腿肉的刀口里也塞进适量新盐,将肉块埋入盆中的盐巴里,又在上面堆好盐,这要放置4-5天后才能翻倒,调换一下肉块位置,再补撒新的盐巴。

做完腌肉,洛风叹口气,现在的技术还不能很好的保存食物,便也只能将吃不完的野猪肉做成咸肉了,咸肉虽然也别有风味,但吃起来还是比不上新鲜的猪肉啊。

前世洛风一个人住,又不喜欢一直去街上吃,都是自己做菜,也练就了一番好手艺,现在穿越过来,倒也能用得上。

在洛风做菜的时候,工匠们也来了,他们跟洛风打了声招呼便自觉的开始劳作,洛风觉得不需要去一直监督他们干活,便想着去村里转转。

这林家村果然很小,三十多户人家松松散散的聚居在这个小山谷中,不过四五十人,一条河流穿过村中,不少农妇都在河边洗衣服,村里人见到他,都会笑嘻嘻的道一声:“洛少爷?今天出来逛逛?”

还有几个村民看到他会问:“洛少爷?伤好了点没?”然后再感叹一句最近世道乱,山贼也多云云。

——小村里果然瞒不住事情,恐怕他们入住的第一天,这些村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了。

洛风本不愿与他们多谈,但想想他们保不定要在这里久住,难免要搞好邻里关系,也只好笑著和村民们搭讪了一番,认识了林大伯林老爹三叔四姨八奶奶,打听了一下村里的情况,看看天色已经接近中午,便告别了村里人,回了家。

凛一已经回来了,一脸疲惫,正在水缸前舀水喝,见到他回来立刻迎了上来。

“主子…”

洛风摆摆手,看了一眼工匠,示意他进了厨房再说,凛一点了点头,跟着他进了厨房,递上了一袋钱:“主子,糕卖了,只是那糕饼铺的老板说是不知销量如何,只愿意全部买下,并不愿意寄卖分成。”

“卖了多少钱?”

“一块糕七文,主子今日共做了八十七块,共得六百零九文钱,属下按主子吩咐,购买了一些白糖与糯米,还余下五百文钱。”

——这山间的栗子桂花竟让他们一日赚了半两银子?

洛风颇为高兴,只是这山间栗子虽多,但季节也快过去了,还是应该找个别的路子赚钱。

第九章

洛风想了想,拿出之前准备好的排骨准备做菜,一边道:“凛一,你下午便和我去看看你买下的那些田地。”

——若是要稳定的收入,必然要把田地种起来才是。

凛一低声应下,拦下洛风的动作:“主子,这些粗活我来便是,您当初为了皇上而向御厨学的好手艺,可莫要耗费在此。”

——原来这个王爷还是向御厨学过厨艺的啊…

洛风不禁有点可惜自己没有王爷的记忆,不然了解一下古代御厨是怎么做菜的也不错啊。

“没事,人都得吃饭,你做我做不都是一样?”洛风道,“你若是要帮忙,便帮我去砍点柴火来。”

这几日又烧水又煮饭,柴火倒是消耗了不少,煮饭这类事情洛风可以包办,但是劈柴他还真做不来。

“遵命!”凛一动作迅速的出去了。

洛风上午便用盐、糖等酱料将切成小块的野猪排骨腌上了,他取了些之前熬好的猪油,放进锅里烧滚烫了,取了些蒜瓣剥去皮压碎了先下锅炸香,又将排骨丢下去炸的金黄香酥,捞出来控净油,用桂花酱、糖醋调好了酱汁烧热了,将排骨再次下锅,在酱汁里滚了几滚,装盘,便是带着桂花香、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

昨晚他们炒了野猪的里脊肉做菜,今日还剩一些野猪腹肉没有处理,洛风看了看那个野猪胃,极为发愁,据说野猪胃对胃很补,又是中药材,应该是相当不错的东西,但是他从未处理过野猪胃,只觉得腥臊,又怕有弄不好有寄生虫,要是病了在这古代也不好治疗,便干脆丢了。

猪腹肉,便是五花肉,野猪腹肉不比家猪的肥,但用来做梅菜扣肉估计也是极好,这菜较费时间,洛风便想做了当晚餐,就拿了之前凛一向村民买来的梅干菜,先洗净,拿清水泡上,又将野猪肉放入锅里,加了些生姜八角煮上。

凛一抱着柴火进来,往炉里填了些,见洛风还未煮饭,就去洗了手,淘了米,将米下锅煮,这里煮饭不若现代,待米在锅中微微烧涨开来,便要将米捞出盛在陶罐之中,放进锅里继续蒸,这样蒸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松软可口,极为好吃。

而那剩下的米汤也是极好的,洛风将已经煮熟的野猪腹肉切下一些,片成肉片,放入米汤中煮,又加了些青菜,再煮上一阵,便是一锅汤了。

这样午饭上桌,便有一盘桂香糖醋排骨,一盆野菜炖野猪皮,一大碗的猪肉米汤,加上喷香的白米饭,伙食相当的不错。

洛风本以为穿到古代恐怕各种方面生活质量都会下降,不过现在看起来,还是顿顿有肉吃,虽说居住条件还不够好,但等新房建成以后,估计就会好上许多,他本身就是淡然的性子,这样一想,也觉得这种生活颇为惬意。

小狐狸依旧在饭点来串门,今日它极为中意那碗糖醋排骨,一直嗷嗷的讨食,在洛风脚边蹭个不停。

洛风无奈,夹了几块排骨丢给它吃,一边道:“你这家伙天天来吃白食,明日不抓只兔子山鸡来付伙食费就不喂你。”

小狐狸嗷嗷的叫了两声,舔舔鼻子,继续低头吃排骨。

吃了午饭,洛风让凛一去取了田地的地契来看,这里的地契都写的清清楚楚,田地的大小,在村里的什么方位,四周以什么地理标识为界,甚至连草图都有,让人看了一目了然。

洛风查看了几张地契,脸色凝重了起来。

凛一曾言明这些是他家的旧地,他从村长那里赎买回来,但洛风一看地契才发现,这些地除了两块就在他们家后以外,剩下的都在村外比较远的山上,离水源较远,通行也有些不便。

——还是应当实地查看一下才行啊…

洛风拿着地契与凛一一起出了门,先去了后院外的两亩田地,这两亩田离他们家位置近,虽然荒废的久了,长满了野草,但若是重新打理起来,种点常吃的青菜应该还是相当的不错。

另外的几亩地离的最近的也在半个村子外的山上,零散的分布在山脚和半山腰,洛风查看了一些田地,颇为郁闷的叹了口气。

这里的村长恐怕也不是个什么善良忠厚的,估计是认为凛一投靠了个有钱的主子,此时不坑白不坑,才把这远处无人要的地以高价卖给了他吧。

这梯田倒是可以种上不少的东西,只是来往路途还算是有些远,而且荒了许久,他们刚刚在此处落户,要将这些田地耕种起来还比较困难,只好先放置不管,等以后各种事情都步上轨道以后再行打算。

倒是家边那两块田地,翻整一下,把那些杂草烧烧,还有用柴火烧后剩下的草木灰都收集一下施到田里,应该就可以种些青菜,收个几畦,就算不能卖钱,自己吃吃也不错。

只是现在已经是十月底,不知现在还可以种些什么。

自家吃的话,他倒是挺喜欢大白菜小白菜之类的,可以做各种菜肴,处理简便味道又好。

“凛一,我们将院外那两亩地种点菜吧。”洛风说,“你说现在这时节,种点什么好?”

凛一摇摇头:“属下对此事知之甚少,只是之前从镇上买来了小白菜与韭菜的种子,店家说这两种菜此时都可以种植。”

洛风点点头:“那便种上一些,再种点姜蒜大葱,做菜可以用。”

洛风让凛一将屋外那两亩地里的杂草一把火烧了,又加了一些这几天炉灶里烧剩的草木灰,他们并未养牛,便只得靠人力锄地翻整,将草木灰埋入土中,凛一身强体健,又是影卫出身,具有内力,劳作起来并不吃力,待翻整完了两亩地,又按照洛风的指示,在后院选择了一处肥沃的土地,开垦出来做育苗的苗圃。

凛一按照洛风的吩咐,依农书上写的方法将菜籽种入苗圃里育苗,洛风则去前后院转了一圈,工匠已经把后院的茅厕盖好,木匠也做好了数个木桶,洛风将两个桶放入茅厕之下的蓄池内,盖上隔板,便算是真正可以投入使用。

那些废墟已经都被清空,工匠们已经开始挖地基,木匠将木材备下堆在了前院之中,一切都看起来有条有理十分顺利。

第十章

晚上,洛风将中午煮熟的野猪腹肉放入热油锅里,将猪皮的一面煎成金黄,倒入一些酱油上色,然后取出锅,肉皮朝下摆在碗中,又烧热了油锅,爆香了蒜茸、八角,再放入梅菜、白糖炒匀,舀了几勺肉汤进锅里,煮了一会,就将炒好的梅菜覆盖在肉上,放入笼屉内,用大火蒸。

待半个时辰之后,洛风估摸着肉已经软香,就将梅菜扣肉从笼屉内取出,倒扣进盘里,野猪肉香酥软烂、肥而不腻,渗着梅菜的香气,十分下饭。

家里还有一些凛一向农户买来的青豆,洛风就取来了些香菇洗净切成小块,烧了盘香菇烩青豆,又煮了一碗菇汤,配上白饭,就是晚餐。

家里食材种类不算多,能做的菜种类变化来变化去也不过那些,好在两人吃饭也不讲究这些,只要有一两碗荤素菜下饭便行,两个青壮力外加一只来讨食的狐狸,每餐都能将煮好的饭菜清扫干净,倒也省去了处理剩菜的麻烦。

凛一做完农活,洗净了手脸进来吃饭,见洛风装了白米饭放在自己面前,支吾了几下,终于开口道:“主子,白米价贵量少,日后您自己吃便行,我吃点糙米玉米饼就好。”

他本早就想跟主子说明此事,却不知主子亲自下厨为自己也煮了白米饭到底是主子恩典还是主子不了解物价,是而怕主子怪罪而一直不敢说,但家里支出多,他食量又大,没必要再摊上他这一笔,他见家里的白米又少了许多,才壮起胆子和主子说了。

洛风怔了怔,这才想起古代这一点确实不如现代生活质量好,现代不但吃的是白米还要买顶级优质的,古代稻米少,春米去壳技术差,白米价贵也是正常。

但要他吃白米饭,却让辛苦劳作的影卫吃上差上许多的糙米与那干巴巴的玉米饼,他又十分不忍。

“我们还有钱,大不了多花一些买米,若是实在不行,我便与你一起吃那些。”洛风见凛一又要开口抗议,补充道:“如今我们逃亡他乡,我不再是王爷,你我命运相连,自当同甘共苦。”

凛一见他心意已决,张了张嘴,却也不再多说,静静的吃饭,洛风看他极少动筷,知道他又犯了那古人的忠心护主的毛病,钻起了牛角尖,便伸出筷子夹了一大块肉放进他的碗里。

“多吃一点。”

凛一一怔,低声道:“谢主子。”这才稍稍放开了一些。

洛风微微一笑,这影卫做事的时候头脑清晰,只是有时候还真是个死脑筋,这几日一直过得好好的,现在一钻起牛角尖就陷进去出不来了。

吃完晚饭,凛一收拾了碗筷,待洛风烧了热水擦了身子,又拿了脏污的衣服去洗。

擦澡虽然比不擦好些,但洛风还是无比怀念有浴室可以泡澡的日子。

——之前只打算在木屋里,放个木桶洗澡,但现在一想,不如建个浴室,洗浴用的木桶可以用管道与烧水的大锅和蓄冷水的水缸相连,方便进水,木桶底下可以做个排水管道,蓄水时可用木塞子将管道口塞住,需要放水时拔出塞子即可,这样便省去了来回打水烧水的麻烦。

洛风取出纸张与炭笔,简单画出了设计图,第二天早上他拿去给工匠看,工匠研究了一番,发现这设计并不难做到,双方商定了新的价钱,也只比之前多了几钱银子。

凛一早上起床后就去照顾苗圃,洛风去后院的时候,却见到他手上提了一头蛇。

“怎么回事?”洛风惊讶道,“你没被咬吧?”

“我没事,在菜地里看到了它,便抓了。”凛一说着,走进厨房,拿出匕首砍去蛇头,将蛇胆挤入碗里,递给洛风:“主子,蛇胆滋补,您重伤刚癒,吃了吧。”

洛风瞪着那蛇胆片刻,还是接过碗一口吞了。

凛一动作熟练的剥去蛇皮,将蛇肉串在树枝上,洒上香料,放在火上去烤。

“你动作真熟练。”洛风在一旁探头探脑。

“从前出外办事的时候多,在荒野露宿的时候经常遇到蛇,有时就抓来烤了,滋味还不错。”凛一专注的烤了蛇肉,切成小块放在盘中:“主子尝尝?”

就算刚吃过早饭,闻到那烤蛇段的香味,洛风也忍不住食指大动,拿起一块咬了一口,果然蛇肉外酥内嫩,凛一所用香料不知是如何调制的,不仅有盐的咸味,还略略泛着甜味,又带着胡椒和芝麻等调料的香味,味道极好。

虽是极好吃,但洛风吃了一块就吃不下了,凛一见状便收拾好煨进炉灶内保温,留着中午吃。

虽说几天前他们才上过山,但这几日吃饭已经吃完了之前采的大部分食材,所剩的也不过是一些野猪肉和香菇,洛风和凛一打了声招呼,便背着竹筐上山采些食材,凛一本想跟去,却被洛风吩咐留下照顾菜苗翻整田地,只好从命。

洛风伤已经好了不少,劲儿也足了些,顺着之前的路线上了山,采了点野菜。他本想再捡些栗子,只是原本前些天他上山采摘栗子时,栗子的时节已经差不多结束了,能采到新鲜的栗子已经算是颇为幸运。生栗子保存本就不易,不加处理容易霉烂生虫,今年气候湿润,这两天晚上都有下雨,不少栗子被雨吹打下来,埋在土里似乎都有些不大新鲜,壳已经发黑霉烂,洛风只捡了几个就干脆放弃了,打算寻点新的食材。

洛风先顺路去了凛一之前设下陷阱的地方看了看,这一次的运气不大好,几个陷阱里面都是空空如也,洛风叹了口气,又走向了和上次走的相反方向。

这边原来是一片竹林,上次凛一用来杀野猪的竹子应该就是从这边砍的,现在已经入冬,有竹林就意味着有冬笋吃。洛风记得以前买冬笋的时候听人说过,冬笋立秋前后就会开始陆续发芽,只是冬至前生长出来的冬笋长不成竹子,可以挖,冬至后的冬笋开春会长成竹子,挖了就影响生态了,洛风捡了一根断掉的树枝,仔细观察着毛竹,孕笋的毛竹一般都处于壮年,而五年以上的老龄的竹子所生的冬笋一般生不成竹子,这种冬笋挖来吃便是最生态的了。洛风找到一棵叶色浓绿,竹梢下垂的老竹子,在最下盘的枝条伸展方向的附近刨了刨土,找到了竹鞭,顺着那竹鞭的方向再找了找,果真挖到几颗冬笋。

挖完了冬笋,洛风又把土坑填上踩实,继续寻找的时候,在一棵死竹子附近发现了土包,土包上还有洞穴,洛风拿树枝捅了捅,听到洞穴里传来了动物的细小叫声,便知道他这是找到了竹鼠洞。

竹鼠体大肉多,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吃竹子长大,十分干净,它繁殖极快,全年都可以生幼鼠,在现代都有不少人养竹鼠致富的,洛风心念一动,便想把这些竹鼠抓到。

第十一章

抓竹鼠的传统方法,无非是烟熏水灌,只是在山上放火烟熏动物这事,洛风做不来,要水灌也找不到水源,思前想后,便干脆去拆了凛一设的一个陷阱,取了竹篓,切了一小段冬笋丢进篓里,拿竹篓堵了洞口。

做完这些,他便又拿起树枝去旁边挖冬笋,挖了一阵,听到悉悉索索的响声,便蹑手蹑脚跑到竹篓边,看见一只肥胖的竹鼠正卡在里面偷吃冬笋,急忙将竹篓提了,那竹鼠被逮,吱吱吱大叫,顿时又一只竹鼠从洞口里窜出,洛风手疾眼快的扯过刚刚放在地上的竹筐将它罩住,这才不慌不忙的腾出手来,将竹鼠绑上逮进筐子里。

抓了一对竹鼠,洛风觉得洞里大概还有幼鼠,便干脆用树枝将土包挖开,果然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幼鼠,急忙抓了丢进筐里。

洛风又采了一些冬笋,便急急忙忙下了山,一进门就喊凛一去拿几块青砖砌个窝养竹鼠。竹鼠会打洞,万一被它们逃掉便不好。

好在泥水匠就在附近,这匠人十分热心,听说洛风抓了竹鼠想养,马上说他能够垒个窝出来。竹鼠喜欢yīn暗凉爽、干燥洁净的环境,最适合养在地窖里,之前工匠们清理废墟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地窖,凛一和工匠下去看了看发现这里还算牢固,完全可以使用,便让工匠加固了一番,在这地窖的基础上再建新房,泥水匠便提议在这个地窖里砌个石窝饲养竹鼠,洛风马上就答应了。

洛风先拿几个大小竹篓筐子将竹鼠套了个几层,又往这土笼子里塞了点秸秆给竹鼠当食粮,只求它们暂时逃不掉便行。

这次挖了不少冬笋,配着之前的野猪肉炒炒滋味应该很不错,洛风将冬笋埋进厨房的灶火中煨熟,这样处理过的冬笋,只要放在yīn凉的地方竖排放好,就可以保鲜一个多月,食用的时候去掉外壳,切成薄片,用水漂掉苦味即可。

青砖什么材料的都是现成的,鼠窝所需面积也不大,洛风刚刚煨熟了冬笋拿去yīn干,泥水匠就已经三下五除二的弄好了鼠窝,洛风一看,泥水匠砌的是个约一米左右的立方体圈舍,用砖隔成了两间,中间的隔墙有留下可供竹鼠进出的洞口,靠墙的那间铺了点干草当内室,靠外面的那间则方便饲养投食。

洛风相当满意,把那两只成年竹鼠放在了外室,又将幼鼠小心的放在内室的干草上,投了点秸秆麦麸当饲料。泥水匠砌的窝够结实,不怕竹鼠打洞,墙壁也高,不怕竹鼠逃窜,再者这地窖里原先的放置的那些粮食都因为时间过久而被清理掉了,整个地窖空无一物,就算竹鼠万一真的逃出来,也不怕它们捣乱。

凛一家的旧房是一间大房——他们现在住的,里面隔成一间卧房一间厅堂一间厨房,厨房后还有个小房做仓库,不过现在已经半塌;另外两间仓库垂直的位于这间大房的左前方,已经塌的差不多,现在被清空了准备建新房。

只是若是按照原先那两间仓库的位置建筑,新房的朝向便改了,风水不好。因那两间仓库也小,匠人便提议说干脆改变方向,在现在他们住的旧房前面平行的建一间大房,将来那旧房不住了,便可拆掉或者改建为仓库或者猪圈。

新房的位置定下后,地基也打好了,这间新房也是一个大间,正门进来便是厅堂,左边是厨房,厨房旁边照旧有一个小间存放食品杂物,这个小间的位置正好在原本的仓库旧址上,底下便是地窖窖口,地窖里面除了养竹鼠外便是存放一些食物,做菜时取用也相当方便。

厅堂的右边是两间卧室,按洛风的想法,是做成两间一样大小,但凛一坚持要尊卑有道,便改成了一大一小,洛风住大间,凛一住在靠外面的小间。两人的卧房右边便是浴室与柴房,这山上做饭烧水没有柴火是不行的,平日柴火放在院外容易被水淋湿或者是被露水打湿,因此没有个柴房必然不行,本来柴房应该建在厨房旁边,但洛风改了浴室的设计后,在浴室直接烧水所用柴火量更大,便在浴室旁设了柴房,平日厨房用柴只需在小杂物间内备一点便可。而且按照洛风的说法,柴房较易失火,设在备有大量水的浴室旁边,要有个万一也方便救火。

这里人建房子虽说主要是用木材,但地基却仍是用土石调制,而且还有特别的调配法,洛风看着泥匠将这里山上特产的红壤土、瓦砾土与水田之下挖出的黏土泥混合,还要掺入少量红糖与糯米调制的黏合剂,用这样制成的土制“混凝土”浇筑出来的地基又平又牢又稳,在上面搭建的房子才保暖又结实。

这地基要晾上两天,工匠们在地基未干的时候便将木块一一竖直的埋入地基,待地基干了便会凝固在一起,趁着这段时间,工匠们会先用楔子拼定好用来铺地的木板,并刷上防腐防虫的漆料,等这地板完全干了,便可以直接铺建在晾干的地基上,工匠会在地板上挖出合适大小的洞,插在地基中埋入的木块楔子上,拼成极为牢固的地板。

与此同时,木匠们还会先将房屋的框架用木材搭建好,所有的接头都是用木楔子精巧搭建,不用一根钉子,却十分牢固,刷好漆料晾干后,便一一竖起,敲入木板地基上留下的孔位之中,与地基地板紧密的拼成一体。

建好木框架后,再搭木板墙便快上许多。这山上冬季严寒,为了保暖,木板墙必须做成双层,虽然花费会贵上一些,但建好后木屋冬暖夏凉,却是十分好住。

等屋子大体成形,再建屋顶,待屋顶铺完瓦片,这屋子便算是基本完成,此时还需要挑个良辰吉日行一个上梁仪式,上完梁后,才算是新屋落定。

第十二章

在工匠造屋的这些时日里,洛风天天上山采拾山货,虽是已经快要入冬,但这南方山上总是还能采到一些东西,比如熟透了的野山楂,比如酸甜可口的野柑橘,陷阱里偶尔会捕到一两只山鸡或是野兔,洛风还经常去那片竹林挖些冬笋,也不忘采摘一些竹叶给竹鼠们改善伙食。

他后来还在竹林里又逮到一窝竹鼠,现在在地窖里养了两对成年竹鼠,七只幼鼠,竹鼠浑身是宝,肉质鲜美,皮毛可以做皮裘,尾巴可以做线,胡须则是上好的毛笔材料。而且竹鼠养起来极为容易,吃的是植物的根,平时喂点禾吉秆便可,有时喂点老冬笋和竹叶,甚至是菜叶也会吃一些,才喂了一些时日,幼鼠便长的个个胖胖墩墩。

平日里凛一负责照顾那亩苗圃和两亩菜地,小白菜苗长了个二十几天后,便移到外面菜地定植,韭菜苗期较长七至八天小苗出土,秧苗却要长上三四个月,待秧苗有五六寸高的时候才可移去定植。菜地里还种了些葱姜大蒜,主要是自家做菜用。

凛一有时也会陪洛风上山,有时则是自己去山上打猎,他武功高强,打猎抓到的猎物时常比陷阱捕到的还多,家里的肉菜多是凛一打猎得来,倒是省了一大笔买肉的钱。

洛风试着用野山楂做了些山楂糕,又腌了些蜜饯,和着多采的生冬笋一起托凛一去镇里卖掉,倒也换了一二两银子补贴家用,凛一上山时便又买了些白米糯米盐糖调料,他们家蔬菜肉类不缺,倒是米面酱料消耗的多。

新房落成已是一个月后,上梁那日,按照惯例主人家是要请工匠和邻里乡亲大吃一顿的,因而洛风和凛一早上起来便忙个不停。凛一昨日去村里卖猪的人家那里买了一头小猪,早上牵出来杀了,猪头拿去煮了用来祭祀,猪肉则交给洛风做成红烧蹄膀,梅菜扣肉,桂香排骨,糯米煮好了放在米臼里舂成米糕,还需要包上一些汤圆,上梁时用来糊在梁的两端,象征圆圆满满。

洛风听得工匠指点,让凛一揉了面,蒸得了馒头,上梁的时候便要将这些“上梁馒头”抛给围观的村民,以示庆贺。

待到吉时,上梁开始,作头师傅唱起上梁歌,提起酒壶将烧刀子从梁头浇到梁尾,浇毕,洛风给工匠们递上红包,作头师傅对他点了点头,大喊:“上啊!大吉大利!”,便由两个生肖分别属龙与属虎的壮年木工将梁抬起,套入绳索内,用绳子把梁慢慢拉上柱端。大梁东首为青龙座,西首为白虎座,因此东端高于西端。这时凛一出去点了鞭炮,作头师傅爬上梁去,将梁敲入榫内,此时洛风和凛一便开始向人群抛上梁馒头。

上梁完成后,洛风则去厨房生了火,象征搬迁后日子红红火火,工匠和村里乡亲们便在院里摆的酒席入了座,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

晚上送走了乡亲们,又和工匠们约定了明日拆旧房建仓库猪圈鸡窝的事宜,洛风和凛一收拾好碗筷,这才松了一口气。

“主子,我为您烧了热水,您去浴室洗洗解解乏吧。”凛一卷着袖子从浴室过来,对洛风道。

洛风刚刚忙完,此刻浑身乏力,坐在厨房里都不想动,闻言便点了点头,向浴室走去。

木制的浴室里铺的地板与外间的不同,这里的木地板并不是封死的,而是一根一根有细小间隙的排列着,架空在地基之上,地基平整后挖出排水的孔槽,通往后院排水沟,浴室里摆着一个大木桶,一头通过竹管连着外面的水缸,一头连着浴室小隔间里烧水的大瓮,竹管做了进水的开口,一拉便放水,一按竹片开口便紧闭,加水填水十分方便。

浴桶此时已经放满了温度合适的热水,洛风伤势已经完全癒合,不必再怕弄湿伤口,便褪去衣服,解开头发,便跨入木盆,水温舒适的让他舒服的呼了口气。

凛一抱着衣物进来,放在了浴室角落干燥的架子上,将洛风的赃衣服放入浴室角落的盆内,拿起了胰子和巾帕走到桶边:“主子,请让属下为您擦背。”

洛风被蒸汽一蒸,更加的昏昏欲睡,抬眼看是凛一,微微点了下头,凛一撩起衣服下摆,跪在木桶边上,撩起洛风的长发,取来皂角粉与舀水的大木勺,准备为洛风洗头。

洛风瞥了他一眼:“地上湿冷,跪着伤身,你也未洗过吧?脱了衣服一起进来洗吧,反正这木桶很大,要容下两人不成问题。”

“主子!这怎可以…”凛一惊道。

“我说可以就可以,这样你也不必再烧一次热水。脱衣!一起洗!”洛风略微摆出王爷架势,凛一便只得乖乖服从,又去房里拿了自己的换洗衣服,这才背过身去缓缓解了衣服,丢入墙角盆中,深吸了一口气,跨入盆中。

洛风微微抬眼,看着凛一面色微红的脱衣,下水,突然觉得这个有些古板的影卫害羞起来也格外可爱,忍不住调笑道:“凛一的身材,真是相当诱人…”

凛一脸色更红,低垂了眉眼,低声道:“主子莫逗弄凛一…”

洛风转身背对着凛一,凛一撩起洛风的长发,舀起热水打湿,然后撒上皂角粉仔细搓揉出泡沫,影卫的手指虽然布满了老茧,但凛一动作轻柔,又识得头上穴位,按摩的十分到位,洛风只觉得无比舒服,仿佛所有的疲劳都被这按摩给揉散了。

“今后若有哪位姑娘嫁给了你,可真是她的福气…”洛风舒服的叹道。

“主子,凛一一日是主子的影卫,终身便都是主子的影卫,既然是主子的人,便再没有想过娶妻一事。”

“哦?”洛风转过头去看向凛一,开玩笑的伸手勾起凛一下巴,“既是如此,便从了我可好?”

凛一的身体微微一僵,低头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才抬头对上洛风的视线:“主子若是…若是看得起凛一,凛一自当为主子…付出一切…”

洛风微微眯起眼,凑到凛一面前,他靠的极近,凛一感受到他那温热的吐息,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洛风微微张开唇,就当凛一以为他会亲吻自己而绷紧了身子的时候,洛风突然往后一仰,靠在桶边,哈哈笑道:“我开玩笑的,看你认真的~”

凛一缓缓松开了不知何时紧紧扣住桶边的手,不动声色的将发抖的手浸入水中,努力用平稳的语气道:“主子,可否转过身来,让属下继续为您洗发?”

洛风的视线不动声色的扫过他在水下微微颤抖的手,在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再次转过身来。

凛一为洛风搓揉干净了头发,又用木勺舀水将头发冲洗干净,拿过头梳将湿发略微编成发辫,盘在头上,又取来胰子,细细的为洛风打上,再用巾帕搓洗出泡沫。洛风配合的抬手,转身,让凛一帮他洗净上半身后,凛一面上微红的将巾帕与胰子递给洛风:“剩下的…主子…可否自己洗…”

洛风觉得他此时的表情可爱非常,忍不住快速的在他唇边偷了一个吻:“自然可以。”

第十三章

凛一浑身僵硬的呆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主…主子…”-洛风已经洗好,但还不想起身,他拉开热水的竹管,往木桶中续了一些热水,又将竹片合上:“凛一,转过身去,我为你洗头。”

凛一十分紧张,连忙道:“主子,凛一、凛一自己来便可…”

洛风并不与他多说,抬手解开了他的发辫,凛一只得乖乖转过身去,任凭洛风舀起热水打湿他的头发,又撒上皂角粉轻轻搓洗。

洗出泡沫,按摩一番头皮,再用梳子轻柔的梳开头发,觉得触手之处不再油腻,便以清水将泡沫冲去,洗干净了头发,洛风将凛一的头发撩开,露出后背。

凛一因为这些天来都在田里干活,有些晒黑,但后背这被衣服遮盖的部位却依然白皙,洛风的手抚上凛一的后背的时候,凛一猛的颤抖了一下。

洛风可以感觉到凛一十分紧张,他的肌肉紧绷,双手死死的抠住木桶边缘,洛风几乎都要怀疑他是否能抠下一块木板来,洛风叹口气,抬手轻轻搭上凛一的肩膀,轻柔的按摩着他肩颈紧绷的肌肉:“凛一,放松一些,莫要紧张害怕。”

凛一“嗯”的应答了一声,听起来却更像是惊恐小兽的呜咽,洛风温柔的按摩着他的肩颈,力道不轻不重,不疾不徐,缓缓按摩着,感受着凛一紧绷的肌肉慢慢放松下来。

为凛一按摩的时候,洛风不禁注意到凛一背上那数不清的伤痕,大半已经褪色,显然是陈年的旧伤,还有一些则微微泛白,洛风对比了一下自己腰腹上的伤痕,猜想这些新伤大约是凛一在带着自己逃亡之时所受的。

洛风轻轻抚摸上那些伤痕,凛一颤抖了一下,轻声道:“主子…”那唤声中略微带了点哀求。

洛风轻叹了一口气,拿起胰子,轻柔的为他打上泡沫,用热水打湿了巾帕,将泡沫搓开,洗去脏污,洛风洗的很认真,一直擦洗到臀部之上,凛一忍不住伸手握住洛风的手腕:“主子,剩下的我自己来便好。”

洛风见他脸上满是恳求,便不再坚持,将胰子与巾帕递还与他,又看了一眼那细密的伤痕,忍不住问道:“凛一,你背上这些伤…”

凛一又是浑身一震,绷紧了身躯:“属下无能,任务失败,主子处罚属下理所当然!”

洛风一怔,原来那些伤,竟然是王爷以前处罚他所留下的吗?难怪自己刚刚碰触的时候,凛一会那般反应…

洛风忍不住有些心疼,这么好的属下,之前那个王爷居然下的去手,看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痕,当初得是伤的有多重?他伸手再次抚上了凛一的背,轻声道:“我不会再罚你。”

说完,洛风轻轻拍了拍凛一的肩膀,跨出了木桶,解开辫子,拿起巾帕擦干,又以巾帕吸干身上的水珠,换上干净的衣服:“我先回房。”

洛风回到自己房内,这才发现凛一已经为他铺好了新床,床单被褥枕头全是新的,又在太阳底下晒过,散发着阳光的香味,屋子里已经点起了炭炉,十分暖和。

因为头发并未完全干,洛风便没有直接睡下,而是拿起了那本农书,靠在床头,就着烛火的光芒看了起来。

看了一阵,洛风觉得有点乏了,感觉头发也干的差不多,便收了书本,吹掉烛火准备睡觉,他刚刚上床,房门便被人推开了,一个人影闪了进来。

“谁?”洛风坐起身问。

“主子…凛一前来…服侍…”凛一刷的跪在床前,道。

“服侍…?”洛风没有听懂,习惯性的重复了一遍。

“主子…主子不是…想让属下…侍寝…?”凛一越说越小声,最后那两个字几乎细若蚊呐,洛风差点就没有听清楚。

洛风起身点起床头小柜上放置的蜡烛,看见凛一低头跪在床前,身体微微颤抖,不由得有些不忍,前世他的确喜欢男子,这世和凛一日夜相处,也喜欢这个忠犬性格的影卫,但他不是那王爷,不能明知对方不愿还以身份强求,便道:“我只是想逗逗你,莫想你信以为真,起来吧,回你房里去睡。”

凛一咬住了下唇,点了点头,缓缓站起身来,脸上却带着一种比刚刚的惧怕还要让人疼惜的表情,洛风看的心疼,还未等他的大脑反应过来,他便听到自己说:“等等!”

凛一抬起头,脸上带着些许的畏惧和隐隐的希望。

洛风叹了口气,拍了拍床,往里面挪了挪:“躺上来。”

凛一低下头,慢慢的走到床边,脱掉外衣,爬上床,犹豫了一下,又伸手去解自己的内衫,洛风按住了他的手:“不用脱了,我不想做。”

凛一怔住了,抬头看向他,眼里全是浓浓的不解与自卑,洛风搂住他,亲了亲他的嘴角:“躺下和我一起睡。”

“可是…主子…”

洛风又亲了亲他,止住了他的话头:“躺下,睡觉。”

凛一浑身僵硬的被洛风抱着,静静的躺在床上,听着洛风的心跳,渐渐放松了下来。

他从未想过王爷会想要他,但仔细想想,从前王爷在府中也是侍妾成群,男女不拘,让影卫侍寝的事…也不是从未听说。

侍寝这种事情,凛一自然是怕的,身为影卫,他并不是没有受过这种训练,以前也因任务所需,扮过小倌,甚至在床上暗杀过人,只是要让他伺候王爷,他还是颇为畏惧。

王爷若是想疼爱谁,便会疼爱到骨子里,可王爷若是对谁不满了,那下手可丝毫不会手软,他以前便听过那些侍寝的侍妾少爷,前一天还得宠,下一天就被拖出去乱棍打死。王爷不计他任务失败的事,他十分感激、却又十分担忧,现在王爷要他侍寝,他本该毫不犹豫,但却忍不住害怕。

战战兢兢在门外兜兜转转了数个来回,他一直等到王爷熄了烛火,才知道不能再拖,这才推门入内,却未想王爷却说,他只是想逗逗他…

那时凛一松了口气,心里却又感觉空空落落,王爷想来说一是一,如此反复可是从未有过,果然,还是嫌弃了自己吧…

也是,自己又怎么配的上王爷?王爷此刻一定觉得自己是异想天开,才会将那玩笑信以为真…

没想到,他站起身时,王爷却又改了主意,让他上床。

他顿时觉得心里升起一种没来由的欣喜,但是依旧畏惧王爷的碰触,想了想,便开始脱衣,免得惹王爷不喜,再生祸端,结果刚要解开内衫时,却被王爷制止了。

王爷说不想做,果然还是不喜自己这不洁的身子吧…

但是王爷却又亲了他…两次。

凛一这下真的不明白王爷是什么意思了。

——只是,这样被拥着入眠…感觉也很不错…

第十四章

第二天照旧是凛一先醒。

只是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洛风搂在怀里,两人靠的极近,他都能感觉到洛风他不敢动,怕吵醒了洛风,只觉得自己心脏跳的飞快。

洛风似乎有所感觉,也缓缓睁开了眼睛。

“早安。”他在凛一的唇角轻啄了一下,坐起身来。

凛一怔了一下,随即便快速的起身下床,穿好衣服,又拿来洛风的外衣为他穿戴停当,去厨房烧来热水供洛风洗漱。

洛风洗漱完,便按以往的样子去厨房做早餐,凛一则去挑水,打满了水缸的水后,又挑了几桶去后院浇菜。

他们这两亩菜地和苗圃都是凛一在照顾,洛风没下过地,充其量只能根据那农书上教的方法,结合一些现代知识指点一二。他们这一个多月来住在山上,小白菜已经顺利的移苗定植了,小白菜不畏寒冷,等开春就能收上不少,凛一浇完水,采了几株长成的大葱进了厨房。

现在已经是小雪,虽说雪还没下来,但是天气已经冷了不少,这种时节山上产物少了,更没什么蔬菜可吃,好在洛风之前在山上采到了不少的雪里蕻,这种菜被霜压过以后,拿去做腌菜,吃的时候炒一炒便是香甜可口。

洛风向邻居买了不少酱菜坛子和空酒坛,洗净之后在坛子内涂一层盐,炒香了花椒和茴香作为调料备用,往坛子里铺入已经洗净晾干水份的雪里蕻,撒一层盐和酱料,再铺一层菜,一层层压实上去,直到装满封盖。这样放上三至七天,便是好吃的腌菜了。

洛风腌了三大坛的雪里蕻,剩下的坛子则用买来的豆酱做了酱菜。酱菜最好做,萝卜、瓜、莴苣、蒜苗什么的全都可以做成酱菜,做好了又下饭又可以久放,洛风向村里人买了些萝卜菜瓜,又摘了些自家长成的蒜苗,做了几小坛的酱菜,现在每天早上煮一点米粥,配一点酱菜,清爽又好吃。

除了酱菜外,洛风之前还用剩余的一些野猪肉炒了一坛子肉酱,没有肉食的时候舀出一点炒炒菜,也好解解馋。

吃完米粥配酱萝卜炒雪里蕻的早饭,凛一与洛风说了一声,便去山上打猎,山上这些天来温度降的很快,他们俩都早已换上了厚实的冬衣,估计这雪快下了,凛一便想趁着雪前再打一次猎,顺便砍点柴火下来。不然等大雪封山,就不好出门了。

洛风拿了些菜根碎菜叶、混了冬笋壳拿去地窖喂竹鼠,两窝竹鼠的幼鼠都已经长大了许多,幼鼠长到4-5个月后就是成鼠,6个月的时候就会开始繁殖,竹鼠生育繁殖极快,他们不但有两对成鼠,还有七只幼鼠,洛风觉得他们用不着养这么多竹鼠,便想再养一阵后,留下身强力壮的做种,弱一点的则宰来吃了,冬季肉食少,这个冬天他们估计得吃掉好几头竹鼠。

做完这些事,工匠便来了,他们之前住的那间旧屋已经没什么用处,又年久失修,洛风担心山上一下大雪,这老房子便会被压塌,到时候处理起来更加麻烦,便让工匠将这房子拆了,改成仓库和饲养动物的地方。

之前洛风他们都是抓野鸡来吃,野鸡性子烈,一开始还能丢在后院里让它们随意跑,到后来天气冷了,野鸡都焉焉的,又不肯进窝,便只能宰来吃了。那时洛风就想,与其费力气驯化野鸡,不如向村里养鸡户买几只芦花母鸡,平日里捡捡鸡蛋来吃也好。如此一来,就得搭个好一点的鸡窝,不然一下雪鸡就只有冻死的分。

至于猪嘛,洛风是不大喜欢,养猪有味不说,还得从第一年年末养到第二年的年末,一年才能宰一头,养多了也耗不起那食料,这样一算,猪肉想要自给自足显然不大可能。

这样想着,洛风便想舍了猪圈,改建个牛圈马棚,这山里耕田,劳壮力不多的家里一般都得养个水牛黄牛,若是想养牛,牛圈迟早得建。他们家还有养马,现在这时节还能绑院子里,可再过一阵下了雪,没有个马棚可不行。

如此一来,洛风便干脆设计了一个和美国农场相似的大仓库,将牛圈马棚鸡窝设在仓库内,以后收的草料禾吉秆也可以堆在里面,冬天保暖挡雨雪,以后若是有添置什么动物也不必再改建了。

旧房里有用的东西已经都移到了新屋子里,工匠们一来就开始动工拆房子,虽说这仓库搭建起来比新房简单很多,但是要赶着下雪之前弄好,时间还是有点紧迫。

打点好了这些事情,洛风又计算了一下他们的银子,之前建好大屋的时候和工匠们结算过了一次,后面买买卖卖了不少东西,一算收支,现在还剩下约十两银子,建这个仓库估计还得花去一两,后面买鸡买牛买种子还得花钱,再加上筹备过冬,这银子还真的有点紧。

——果然没有收入是不行的啊。

但是这冬季就算是想要赚点钱,也是极为不易的,他只希望他们采集的东西能够够自家吃用,节省一些开销,待开春便有余钱余力种点作物赚些钱。

好在这山里生活也简单,不比现代各种开销多,他们已经备下了衣服、米面与酱料,腌的野菜酱菜应该够吃,腌好的野猪腿肉也有一大块,还有肉酱什么的,节省点吃用应当足够。

家里的事情做的差不多了,洛风便去不远处的河里回收抓鱼的竹篓。这河还没有冻上,平日里也能看见一些鱼,洛风让凛一编了个肚大口小的竹篓,往里面撒了些烂菜叶硬馒头屑,安放在河里石缝间固定好,便等着鱼自投罗网。

这种方法比较靠运气,但胜在节约劳力,在冬季食物缺乏的时候,还比较有收获。洛风回收了几个竹篓,居然也发现逮到了几条较肥的鲫鱼,还有一些说不出种类的小鱼,拿回去炸了洒点盐,当下饭的小菜也极为鲜美。

从河里走回来不过几分钟路程,鲫鱼还活蹦乱跳的,洛风觉得他们暂时吃不了这么多,便找了个小水缸盛了水,将鲫鱼倒进去养,倒是那些小鱼生命力不强,洛风便将它们杀了,剖去鱼肚鱼腮,洗了干净准备中午炸来吃。

第十五章

这个时代芝麻榨油已经算是比较普遍,镇里就有卖芝麻油,只是山村里人来往不便,不喜欢买芝麻油,宁愿省一点买块肥猪肉,熬出猪油后还可以吃猪肉油渣。洛风穿过来以后也曾试着吃那猪油,但始终不习惯,后来听说镇里有卖芝麻油,便让凛一买回来日常使用。

将小鱼处理好洗净晾干后,洛风拿葱蒜椒盐把鱼腌上,又加了点料酒去腥,再取了少许面粉加水调成稀面糊备下,等鱼腌上小半个时辰入了味便可下锅油炸。

凛一提着几只野鸡拎着一个竹筐进了厨房:“主子,今日收获不错,我逮了几只野鸡,还抓了一窝兔子。”

洛风往竹筐里探头一看,里面趴着四只白白胖胖的兔子,兔子吃的是菜叶,养起来喂食便十分不合算,肉又不多,两人一餐就可以解决一只,但卖到山下镇里,却算是野味,四只能换到一两银子,他们可以将野鸡留下吃肉,将兔子卖掉。洛风想了想,便道:“你看看今日来不来得及去镇上一趟,把兔子卖到酒楼里,换点钱回来。”

凛一将野鸡放下:“我这便下山。”

“等等。”洛风拦住他,“这快中午了,不差这点时间,吃了饭再走。”

凛一应了,将竹筐放到墙角,洛风看了看那三头野鸡,道:“帮我把这三头野鸡都杀了,我们留一头做菜吃,另外两头做成风鸡。”

风鸡也算是传统菜肴,洛风前世曾研究过做法,现代人讲究吃的精吃的好,做风鸡都要挑肥嫩的小公鸡,洛风图的是做点好保存的菜肴留着过冬,便也没那么多计较。前一阵他让凛一多买了些花椒,家里花椒盐也做了不少,做这风鸡材料也算齐全。

他让凛一杀了野鸡,两头鸡放尽鸡血,但不去毛,从鸡颈根处剖开取出鸡嗉,再从鸡腹下□处开个口,拉出全部内脏,剜去□,将腹膛揩擦干净,塞入花椒盐,用手指把鸡腹膛内全部擦上花椒盐,连鸡嘴里都塞入少许,然后在鸡腋下划一个小刀口,将鸡头插入,再将双翅双脚合拢,以草绳绑好,吊到风凉不见光处风干。这样一个月后,正好是腊月过节,便可以食用。

另外一只野鸡也放了血宰杀,去了毛做成白斩鸡来吃。三只野鸡的血流进加了盐水的碗里,过了一会便凝成鸡血块,放上蒸笼蒸熟,就可以放着来煮鸡血汤。

三只野鸡的内脏,洛风只留下胗、肝、心、肠,拆洗干净,切成薄片,准备加点花椒辣椒做成酸辣的口味炒来吃。

此时小鱼已经腌的差不多,洛风烧热了油锅,将小鱼裹上面糊,一只只放入热油锅里炸成金黄,芝麻油炸出来的小鱼香味四溢,连骨头都酥香。炸完小鱼,洛风干脆将油倒出一半来,用剩下的面糊拌了拌鸡内脏,用锅里剩着一半的油炸熟,捞出锅来,又炸香了花椒和辣椒,倒入熟的笋片爆炒,再加入炸熟的鸡内脏,翻炒后加上盐、糖、醋、酱油调味,便出锅盛盘。

凛一帮忙洗净了那只用来做白斩鸡的野鸡,放进汤锅里加入足够淹没野鸡的清水与葱段姜片,大火煮开,再浸入野鸡,小火煮上一刻钟,捞起野鸡浸入冷开水中冷却,洛风调好酱油白糖芝麻油的蘸料,撒上葱姜末,等野鸡冷却后,将鸡捞出,控去汤汁,切成小块装入盆中,淋上芝麻油和葱段。

凛一又煮了白米饭,丰盛的午餐便做好了。

喷香的饭菜刚上桌,小狐狸便熟门熟路的从厨房的翻板门进来了。这只已经是他们家的常驻食客,洛风干脆让木匠给它做了个适合它大小的翻板门方便进出,这只狐狸倒也乖巧,只在他们吃饭时来讨食,不偷不抢,偶尔还带点山果野味,算是支付了伙食费。

今日小狐狸叼着一枚青枣,它走到洛风身边蹭蹭,将青枣放到洛风手里,便乖巧的坐在地上,睁着大眼睛对着桌上的鸡和小鱼流口水。

洛风不由得被它逗乐了,夹了鸡肉和小鱼丢给它吃,将青枣放到旁边的桌上,自己也上桌吃饭,一边琢磨着下午上山去采点青枣。他之前便发现了那枣树,只是枣子还未成熟,便没去采摘,今日看小狐狸叼来的青枣已经成熟,是时候去采收了。

凛一看着那吃的正欢的狐狸,摇了摇头:“这狐狸比家犬还有灵性,莫非是山野精怪?”

洛风笑笑:“这狐狸如此可爱,吃的也不多,就算是山野精怪,只要对我们无害也无妨。”

小狐狸吃饱了也不走,在灶台前找了个温度刚好的位置趴了,似乎是想睡个午觉,凛一吃好了午饭,和洛风一起收拾了碗筷。洛风曾特意让凛一去买了带有盖子的瓷碗,此时只需将未吃完的菜肴盖了盖子,放入橱柜,晚上吃的时候拿出来热一热便可。

凛一收拾了一下东西,背上那个装有兔子的箩筐准备下山:“主子,可还需要我买些什么回来?”

洛风想了想,家里柴米油盐都有,便道:“暂时不需要,只是你到镇内的时候,也可打听一下什么野味蔬果卖的价格高。”

送走了凛一,洛风自己也背起竹筐,上山去采青枣,青枣味道清甜香脆多汁,营养丰富,采来做水果每日食用最健康不过,只是这青枣似乎和红枣的品种有差别,生吃可以,做成枣糕未必好吃。

果然那几棵枣树上的青枣大都已经成熟了,洛风摘了一颗,擦净了皮咬了一口,果然香脆可口,汁水又多又甜,他很快摘满了一整个竹筐,又塞满了一个竹篓,这才心满意足的下山。

青枣还是比较容易存放的水果,现在温度又低,放在地窖里或者是厨房窗台附近估计都可以保存好一阵,冬季水果难得,洛风便想把这些枣子留着自家吃。

他下山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洛风洗了手做了晚饭,凛一也回来了,两人吃了晚饭,洗了碗筷,洛风洗了几个枣子,自己拿了一个啃着,又递给凛一一个:“这枣子很甜,尝尝。”

“谢主子。”凛一低声说着接了,握在手里半天才默默的啃了起来。

“再过几日,怕就要下雪了,我们可得趁着大雪封山之前,做好过冬的准备。过几日我和你一起下山一趟,去镇子里逛逛吧。来这儿这么久,我还没去镇子里看过。”洛风说。

“山里的小镇,比不上京城繁华。”凛一低声道,“怕是入不了主子的眼。”

洛风习惯性的耸了耸肩,“山里也有山里的趣味,既来之则安之,入乡随俗。”

只是洛风也没想到,这山上的雪来的迅猛,还未等他们做好准备,大雪便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

第十六章

建仓库兽屋不比建大屋麻烦,土地不需要平整也不需要铺地基,只需将旧房拆掉,将之前建大屋时就搭建好的木构架锤入土地钉实,再铺上木板墙,建个屋顶便可。

旧房字已经破旧到不行,工匠拿了大锤一番敲打,便轻易的将旧房拆掉。一群人搬去砖头,另一群工匠围着旧房外延搭新仓库的构架,两边人马同时工作,总算在三天内将这座仓库建成。

仓库内划分成几个部分,木匠用木头圈出了牛圈马棚草料栏,摆上了蓄水槽,另一头搭了鸡窝,还圈出一个小空地可以放各种农具杂物。洛风看了颇为满意。

这几日天气越来越冷,洛风也就先把下山的事情放了一放,整天和凛一忙着上山打点草料喂马喂鸡喂竹鼠。他们向村里的养鸡户买了一只公鸡两只芦花母鸡,花去了半两银子。牛在村里可买不到,估计得去镇上碰碰运气,不过现在还未开春,暂时也不需要牛来耕地。

马的适应力强,饲料范围很宽,无论是苜蓿草、禾吉秆、枯草还是树叶都可以食用,但冬日大雪封山,即使是这些草料也难以获取,他们便要趁着此时多多备下一些。

连着打了几天的草料,才终于在仓库建成之时填满了草料栏,约莫着大概够马匹过冬了,洛风才稍稍放了点心。

眼看仓库建成了,动物的饲料也备下了,洛风满心打算着第二天去镇上逛逛,结果早上起来一看,外面已经是一片银装素裹,鹅毛大的雪花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凛一打了盆热水进来,伺候他洗漱时道:“主子,下大雪了,今天怕是不能下山。”

洛风穿好了厚棉衣,去院子里一看,雪已经埋到了小腿,这何止是不能下山啊,就连出院子都不方便,无奈之下用过早餐,便只能去后院喂了鸡马,又下地窖去喂了竹鼠。好在兽屋已经建成,马匹鸡只都十分健康的呆在暖和的兽屋里,兽屋的地上洛风有用干草铺地,这样既干净又保暖。

雪下的如此之大,凛一也不用照顾菜园了,主仆两人待在房内,一时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洛风在屋子里踱来踱去,自从他穿来这个世界,养伤、定居、建房,忙的脚不沾地,结果现在闲下来了,反而不知该干什么,与凛一聊天么,他又不知道该聊什么、不该聊什么,万一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引得这武功高强的影卫怀疑,可就不好了。

——说起武功,这个王爷应该也会?但是他却没发现自己有啥传说中的内力什么的,难道是他不知道用法,才感觉不出?

洛风又绕了几圈,只觉得各种烦心事多,没来由的想来杯酒小酌一番。

——真该买壶酒的。

“凛一,不如我们来酿酒吧,桂花酒。”洛风捶掌道,他记得凛一有买回一些酒曲来,地窖里还存着一些桂花,家里糯米也多,酿酒材料一应俱全。

“遵命。”

洛风去地窖取了个小缸来,将糯米泡入清水之中,用木勺搅了搅,撇去上浮的脏物,放在一旁静置。泡米大概需要一两个时辰,洛风取来桂花洗净,放在一旁晾干。

等待的时间颇长,洛风就洗了一碗青枣,和凛一分食,坐在厨房里聊天。

“凛一可曾喝过桂花酒?”洛风啃着青枣问。

凛一的视线飘向窗外,好一会才回答:“属下…幼年时,家里人年年秋天都酿桂花酒,过年时,家里男女老少都会喝上一些。”

洛风想起他听凛一说过,凛一父母早亡,是在大旱之时被这个王爷买回去训成影卫的,他想起凛一身上那些伤痕,忍不住问道:“你…入府这些年来,可还开心?”

凛一一怔,低头思考许久,才缓缓开口:“凛一能活下来…学得如此多的…技能…便也知足了。”

——看来他过的并不是很好,作为影卫,大概吃了很多苦吧。

洛风想起凛一背上那伤痕,止不住心里涌起的怜惜感,道:“我们现在在山里生活,虽算不上什么锦衣玉食,但我定与你同吃同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没想到凛一却刷的跪下了:“属下不敢!主子千金之躯,属下自当好好保护主子,怎能让主子吃苦!”

洛风无奈的摇摇头,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小影卫,可是每回想对他好的时候,凛一总是会大惊小怪,这人根本就是个忠心的榆木脑袋,估计他再怎么说大道理凛一也听不进去,还是在日后慢慢潜移默化的□吧。

“主子…”

洛风打断了凛一的话:“别叫我主子,从今天开始,叫我风。”

——要是想把小影卫拐成情人,先得改改他对自己的称呼吧?

凛一摇头:“主子,这不合…”

“我可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你难道连我说的话都不听?”

“可是主子,村里人都知道我是您的…”凛一顿了顿,“…仆役,如此与礼不合,会被人说闲话…”

洛风想了想:“罢了,我也不为难你,在有外人的时候,你还是叫我主子…”

凛一松了口气。

“…但是!我们独处的时候,你得叫我风。”洛风说。

凛一怔了一会,终于点了点头:“属下遵命。”

洛风这才满意。他起身看了看糯米,觉得还要再泡上一会,便先擦净了桌子,在桌上铺上细布,拿出酒曲,用擀面杖碾成细面,凛一看了一会,知道了做法,便接过手来,他有内力伴身,力气大,没过多久就擀好了酒曲。

洛风又去看了看糯米,这时糯米已经泡的差不多了,洛风就把水沥干,将米倒入铺好屉布的笼屉上,摊平开来。凛一去柴房拿了些柴火过来,点上炉灶,用大火蒸。

此时差不多已经到了中午,小狐狸熟门熟路的钻进厨房,四处嗅嗅,见没有什么好吃的,便蹲坐在地上嗷嗷直叫,洛风塞给它一个小青枣,然后就去做饭。

这么多天吃的都是米饭,洛风想要换换口味,就取了面粉,加水调成面粉糊,家里买来的母鸡今天早上还生了两个鸡蛋,他便也加进面糊里,又加了点盐、葱花搅匀。

一个灶上在蒸糯米,洛风在另一个灶上烧热了油锅,用大勺舀了一勺面糊进油锅里,摊成一张饼,待饼成形,又用铲子翻过来煎另一面,待两面都金黄了就铲进盘子里煎下一块。芝麻油烙的烙饼很香,洛风闻到那香味便觉得饿到不行,稍稍吹凉了一下那块饼,撕了一半递给凛一,又撕了一小片丢给小狐狸,自己叼着剩下的那一小半,一边吃一边继续烙饼。

等洛风烙完了一大盘的饼,糯米也蒸的差不多了,洛风将笼屉移到一旁让糯米晾凉,又起了锅用切碎的咸肉炒了腌好的雪里蕻当配菜,之前抓到的鲫鱼还有一头养在水缸里,洛风让凛一把它杀了洗干净,合着豆腐煮了鱼汤,两人和一只狐狸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

第十七章

下午雪依旧下的很大,连小狐狸也不愿意离开温暖的厨房,凛一取来了些竹子,砍成竹签片,便开始编起了竹筐。

家里的竹筐竹篓不少,都是凛一砍了山上的竹子编出来的,这些竹筐竹篓不但存放东西方便,还可以制作陷阱抓走兽游鱼,只是做陷阱的竹筐竹篓容易坏,消耗量挺大,不多编一点不行。

洛风将晾好的糯米和酒曲面搅拌均匀,在小缸的中心先放上了一个木棒,再将糯米从四周装入,轻轻拍压,然后将木棒转动着抽出,这样糯米中间便留下了一个开口为喇叭状的坑,出酒的时候,酒便会蓄在这里面。

洛风拿了块白布蒙在酒缸上,再加上一层圆形的软草编成的垫子捆好了,放到地窖里去,地窖里堆着粮,又处在地下,冬暖夏凉,在这里发酵温度比较合适。

这种米酒两三天就能出酒,还不能发酵过老,不然酒会变酸。

做好了这些,洛风又看了看竹鼠的状况,清洁了一下鼠舍,再度回到厨房的时候,凛一已经编了大半个竹筐,洛风看他手中竹片飞舞穿插,不知不觉看入了迷。

结果这场大雪一直下了七天。这种下雪的日子,两人呆在房里哪也去不了,凛一每天都编上一两个竹筐竹篓。编竹筐很累,一旦开始编就不能停不能挪地,不然筐子就会散架。而洛风每天早上起来做了早餐,便去喂鸡喂马喂竹鼠,时不时还打扫一下兽舍,刷刷马。

现在大部分的饭菜都是洛风做,他不但手艺好,也爱做菜,凛一一开始还会和他争着做饭,后来也只得由着他去,只是砍柴生火杀鱼杀鸡这种稍微麻烦一点的活,都会被凛一抢着做好。两人不知不觉也养成了一套分工合作的流程,效率高,洛风也颇为自得其乐。

酒发酵了两天的时候,洛风就忍不住把酒缸从地窖里取了出来,舀了一点尝了一尝,酒液粘稠甜香,入口绵甜,和现代的酒味道差别很大,却相当好喝。

洛风拿了一个细竹萝和一个空酒坛,将竹箩架在坛上,将发酵好的酒酿倒进萝里,用凉水浇淋,用手搓压,直到酒液被滤干,只剩酒渣。

这酒渣晾干后最适合用来喂鸡,洛风取来一个竹筐装了酒渣拿去晾,又将滤好的稠酒倒入锅中烧开,加入糖和桂花,烧开后装进酒坛里,这便是桂花酒了。

洛风大概用了一两斤的糯米,滤出的酒大概也有三四斤,装成了两个小坛,他们俩人过节喝喝已经足够,便将这酒放入地窖,想喝时去取来热热便是。

小狐狸这几天很少回去,大部分时间都在厨房围着他们俩打转,晚上甚至还跟着他们进屋睡觉,洛风只得在墙角给它铺了一个小草窝。

洛风依旧每日与凛一相拥而眠,不得不说,冬日没有火炕,还是两人一起睡才暖和。

凛一睡前依旧拘谨,大概是影卫出身的关系,只要有人靠近身边,他就会不由自主的绷紧肌肉,洛风搂着他睡的时候,总是会发现他紧张的僵直了身体,一起睡了几日后,大概是见洛风没有更多的举动,凛一才渐渐有些放松。

等雪停后已经是七日后,洛风推门出去,才发现院里的雪积的挺高,几乎都要把门给堵上了,他和凛一吃了早饭,喂了动物,花了大半天时间才把院里院外的雪铲了堆起来,山上的雪还是挺干净的,对于表层没有人踩过的落雪,洛风干脆就拿了几个大水缸木盆木桶的装的满满的,这样就不用去河里取水了——再说那河水大概也已经冻上了。

凛一还用了轻功上了屋顶,小心的把雪扫下屋顶。屋顶上铺着的是瓦片,再不清理落雪,难免会有压塌瓦片的可能,到时候修补就麻烦了。

做完了这些事情,又已经是晚上了。冬天白日时间渐短,眼看马上就要到冬至了,洛风清点了一下家中存粮,觉得还是要去镇里大肆采购一番,陆续办起年货好过冬。

第二天依旧是个晴天,这两天化雪,洛风特意交代凛一不要上山。他们这山虽然不高,但雪化时难免会有小型雪崩发生,要是碰上了总是不好的。好在他们之前草料备的还算足,混着酒渣喂了动物,也还能撑得一段时间。

不能上山打猎,但去菜地还是可以的,凛一去那两亩菜地看了看菜苗,小白菜不怕冷,覆盖点雪还有保温杀虫的作用,凛一看看情况,觉得一切安好,便也只是稍微打理一下菜地就回来了。

又过了两天,气温已经稳定下来,雪化去了一些,路也没那么难走了,洛风就和凛一一起背了竹筐下山去镇上,山路还是不好走,他们也就没牵马,反正两人也能背不少东西了。

这次下山,洛风是想给凛一和自己都买双鞋,这时候的人衣鞋大多都是靠家里女人缝纳,只是他们两个大男人都不善针线,也只能从镇上直接购买。

在家里呆了一整周,存粮也耗了不少,之前的野猪肉基本都已经吃完,存肉也只剩半罐肉酱和两只风鸡,青菜倒是还有一些酱菜和雪里蕻,但是总吃这些难免也觉得腻,买点菜肉什么的还是必须的。

家里的米面盐糖之类也得补充一下,马上就是冬至,据凛一说,这村里的风俗,冬至是要吃一种叫[米时]的糯米圆子,这种圆子是糯米蒸熟后磨成浆粉,搓成圆子煮熟,沾上花生粉、糖粉、豆粉等等食用,象征着时来运转。

这样一来,糯米和各种花生果仁,红豆绿豆也得备下一些,想起豆子,洛风就想多买一点黄豆,家里有小石磨,这样不但可以磨点豆浆做点豆腐,泡发一些豆芽当菜吃也是很不错的。

经过之前那场大雪,洛风才感觉不能太过依赖山上作物,等大雪封山,门都不好出的时候,家里也得备下这些原料随时补充吃食。

第十八章

这齐源镇毕竟只是山间小镇,还不算繁华,全镇只有一间稍大一点的酒楼,旁边便是客栈,一间据说有几十年历史的糕点铺子——就是他们卖栗子糕的地方,还有一间医馆,一间布店。

今天并不是赶集的日子,镇上人也不多,洛风先和凛一去了布店买了成衣和鞋子,想了想又添置了一些针线。

——虽说是两个男人过活,但山上生活的,难免会扯坏衣服,偶尔补一补,他还是做得到的。

去粮店买了米面花生豆类,凛一便将这些东西放入了自己的背篓,洛风知道自己体力还不行,也不跟他争,两人还没有这么早回去,洛风便先去了糕点铺子看了看情况,买了几块糕点尝了尝,大概知道了这里制糕的水平技术和价钱,心中便有了计较。

这间糕点铺虽说历史还颇久,但卖的糕点花样却不多,洛风在店里逛的时候,还听到有客人前来问之前的那些桂花栗子糕和山楂糕,看来糕点确实有市场,只是他们原料不多,也只能小打小闹的做上一些,填补家用罢了。

逛完糕点铺,洛风又去了酒楼,凛一之前去药店购买一些常用药品,他们便约定在酒楼会合,吃一餐午饭再回家,洛风进了酒楼找了个桌子坐下,凛一还没来,他便先叫来小二点了壶茶水,又打听了一番酒楼收购野味的价钱。

凛一很快就来了,洛风点了一些酒楼里的招牌菜,两人饱餐了一顿,算是改善了这些日子以来一成不变的伙食,吃完之后,洛风和凛一又去肉店里买了几斤的猪肉,洛风还发现店里有卖烧腊,便买了一些腊肠和一只烧鹅。

两人一路走一路采买,洛风又买了些辣椒、花椒,看到路边有人叫卖红枣,便也买了一些,又走了一阵,洛风看见路边围了一群人,不由得好奇的过去看了看,却是一个人伢子在卖小孩。

那人身后有四五个小孩坐在路边,衣衫佝偻哆哆嗦嗦,陆陆续续都有小孩被人买走,洛风看了摇了摇头:“居然还有这种事。”

“山里过不下去,卖儿卖女很经常。”凛一低声道,“我当年也是被主子买下。”

洛风又看向那群孩子,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显然是被买主看中,但他却搂着另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孩不肯放手,正在和人伢子拉拉扯扯,眼看那人伢子发怒就要打那孩子,洛风急忙喊:“住手!”

那人伢子看向洛风:“别管闲事!”

洛风颇为冷静,一看就知道这大孩子是不想和那小孩子分开,便道:“我要买下他们两个。”

“可这孩子已经被人家选上了。”人伢子说。

“多少钱?”洛风问。

“一两银子。”

“我出三两,他们两个归我。”

那人伢子喜滋滋的应了,收了银子,把俩小孩的卖身契交给了洛风,洛风对那大一点的小孩伸出手,却被他拍掉。

洛风猜想这孩子一定戒心很强,也不强求,只是淡淡的说了句:“跟上。”便往回走,因为多了两个小孩,他在路上又买了一些糖果甜食桃仁等零吃,在心中计算了一下家中口粮和剩余的银子,觉得还能匀出些钱来,便又去了成衣铺给小孩们买了几件冬衣鞋子。

这下他们全家所剩只有三两银子,却添了两张嘴,财政开支不免有些吃紧,洛风在心里叹了口气,和凛一领着两个孩子上山回家。

回家的路程并不好走,特别带着两个孩子。走了一段山路,凛一便干脆将那三岁小孩抱起来走,那大一点的小孩一开始颇为反对,但他也背不动弟弟,只好警惕的盯着凛一。

回去的路上,洛风看到了几棵腊梅树,此时腊梅已经开花,香味扑鼻。他记得腊梅花可食用可入药,解暑生津,和梗米白糖可以熬制梅花粥,健脾开胃,便去采了不少腊梅花,装进背上竹筐内。

回到家天已经快黑了,洛风热了热烧鹅,煮了饭,炒了点买来的大白菜,又煮了一锅肉片菜汤,端上了桌,凛一收拾好买来的东西,烧了些热水,让两个孩子先去洗了澡,换了新衣出来。

两个孩子原本蓬头垢面看不清模样,洗了干净以后却也是个个白白净净,小的长得水嫩嫩的看起来像个包子,大的那个依旧戒心很重,不发一语的搂着弟弟,眼睛死死盯着洛风。

洛风被他盯的心里发毛,避开他眼神摆好碗筷,为他们装好了饭,拿了几块肉喂了小狐狸,自己便在桌前坐下。凛一从地窖上来,看见这两个小孩,居然“啊”的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洛风纳闷的看向凛一。

凛一惊讶的看了他,又看看两个孩子,然后把要出口的话吞了回去,摇了摇头,洗净了手在桌边坐下,拿起筷子闷头吃饭。

洛风只觉得莫名其妙,也拿起筷子用饭,吃着吃着,就想起小孩们睡觉的问题。

“凛一,你那间房让给他们俩睡吧。”洛风想了想道,反正凛一都跟他一起睡,那间房空着也是空着。

“是。”凛一低声应了,继续吃饭。

两个孩子也颇为乖巧,安静的用了饭,那哥哥还得照顾弟弟,时不时给他夹点菜喂口汤,洛风等他们全都吃饱,收拾了碗筷,让凛一带两个孩子回房去,自己则收拾好厨房,又去拿了点黄豆出来泡上。

黄豆芽发芽快,弄起来也十分简单,洛风先选了大颗饱满的豆子,用温水泡上,准备了一个大竹筐,垫上布,便于透水,这样等明早起来,将泡好的豆子放入筐里,隔五六个时辰浇一次水,冷天过个七到十天便会长成豆芽,到时候就可以作为蔬菜炒来吃了。

凛一又回了厨房,洛风正把豆子用布盖上保温,看见他进来,便问:“孩子们都好吧?”

凛一点点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了?”洛风十分好奇。

“主子…之前我没认出来,但那两个孩子,怕是恭亲王的…”凛一道。

——恭亲王,有点耳熟啊…

洛风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个王爷和恭亲王之间的纠葛,道:“那他们还是我的堂弟们了?”

凛一点了点头:“主子,你决定要收留他们?”

“我总不能让这么小的小孩流落街头。”洛风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那么小的孩子,也未必知道些什么。”

凛一犹豫着点了点头,又道:“我烧了热水,主子你洗个澡休息一下吧。”

第十九章

洛风穿进这个身体里以后,不知怎么的,完全没有这个身体的记忆,此时对于这两个一时好心救下来的孩子也是颇为头疼,谁能想到他偶尔做做好事,就会救下来仇家的孩子呢?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就知道那个大一点的孩子为什么一直充满戒心的盯着自己和凛一了。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趁着凛一为他搓背的时候,状似漫不经心的问起这两个孩子的身世,凛一不知他何意,却也老老实实的一一答了。

洛风这才知道,这两个孩子,大一点的叫落祺是恭亲王未娶王妃时,一次出行江南途中和一个村妇生的儿子,恭亲王只图那女子貌美,却看不起她出身,后来听说生了个儿子,也只是给母子俩买了个小院,就不再搭理,而那小儿子落麟却是恭亲王后来所娶的正妃所出,恭亲王妃难产而死,这个孩子也成了恭亲王的心头肉,这一次恭亲王要反之前,曾怕行事不成,将孩子急急忙忙送往大儿子那里,之前那个王爷派凛一去劫回那孩子做筹码,凛一却失败了。

说到这里,凛一为他擦背的手停了下来,洛风可以感觉的到凛一紧张的肌肉紧绷,热水随着凛一微微的颤抖而涟起波澜,洛风伸手抚上凛一的大腿,轻轻拍了拍:“我不怪你。”

若不是桶内空间狭小,凛一大概又要跪下磕头,此时他无法动作,只能道:“凛一任务失败,自知有罪,主子之前迫于情势对属下宽宏大量,如今万事已步上正轨,凛一自请主子处罚!”

——处罚吗?

洛风一怔,他又不是之前那个王爷,对处罚手下没有兴趣,而且凛一这些日子来对他极是忠诚,一直尽心尽力的服侍他,他怎么可能处罚凛一呢。

但凛一这般忠心耿耿的影卫,若是他不做出一些回应,恐怕凛一又会胡思乱想。

想到这里,洛风勾起唇角,在水中转了个身,欺到凛一面前,在他的耳边低声道:“既是如此…便罚你…好好享受…”

“什…”凛一还未反应过来,便被洛风吻住,洛风的舌分开他微启的双唇,探入他的口中,凛一从未被人如此亲吻过,惊讶过后不由得绷紧了身体,双手死死扣住桶壁。

洛风感觉他的紧张,安抚般的搂住他,抚上他光裸的脊背,凛一的背上伤痕累累,触手之处虽不滑嫩,但肌肉张弛有力,摸上去也是十分舒服。

感觉凛一稍稍放松了一些,洛风放开了他的唇,抚上了他的下身,俯在凛一耳边低声问:“凛一,可曾有别人帮你做过?”

凛一靠在桶壁上,无路可退,垂下眉眼摇了摇头:“不曾…”

洛风弯起嘴角,手开始缓缓上下移动:“凛一可曾自己做过?”

凛一颤抖了一下,皱着眉咽下一声呜咽:“凛一…作为影卫,虽由…宫里派来的…公公训过此种…侍寝之事,但…但不…不曾…”

洛风吻了吻他的嘴角:“放松一些…训练?是什么样的?可有人碰过你的身子?”

“府里影卫…到了十四…便要请宫里人来…□…”凛一喘息着道,“讲授知识…以器物…□、开身…以便…主子不时之需…”

“不时之需…”难道以前的王爷也喜欢男人?

“或是侍寝…或是…任务所需…”

洛风停了动作:“你可有出过…这种任务?”

凛一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属下…十四岁时,曾扮过小倌…暗杀过一名大员,但并未让他近身。”

洛风又吻了吻他的额:“苦了你了。”

凛一微怔:“主…主子…”

洛风握住凛一的手,(此处省略,鲜网放全文)洛风随即也达到□,靠在不停喘息的凛一肩头,将他的耳垂含入口中,微微一吸,惊得凛一低声直呼主子,洛风才微笑着道:“凛一可还舒爽?”

凛一脸红的低下头,默默的点了点。

洛风为两人洗净身体,道:“惩罚一事,便就此算过,日后不得再提。”

凛一微怔,但也只得道:“属下从命。”

两人更了衣回了房,洛风取出俩小孩的卖身契看了看,又将它们和之前那堆金银一起藏好,“凛一,你可知他们俩为何会落在人伢子手里?”

凛一摇了摇头:“属下不知,但恭亲王身死一事,天下尽知,那文国必然会将恭亲王留下子嗣赶尽杀绝,他们怕是也在逃难之中落入了人伢子手里,辗转到了齐源镇吧。”

洛风想了想:“那人伢子应该不知道他们俩身份,这卖身契上写的也不是真名,你明日带他们去村长那里,让他们入了籍吧,姓改为洛便可,名字…便还是照旧吧。”

“是。”

洛风上了床,见凛一还杵在地上,便拍了拍身旁的空位,“别愣着,地上冷,快上床来。”

凛一脸上一红,乖乖的上了床,窝进洛风的怀抱里。

又是一夜安眠。

早上两人洗漱过后,洛风就去见了两个小孩,凛一端来了热水给两小孩擦了手脸,洗漱过后换上了新衣,才三岁多的洛麟已经不大害怕洛风和凛一,但洛祺还是一脸警惕的看着两人。

“算起来我该是你们的堂哥,我们现在都是流浪他乡,躲避追兵,自当互相照料。我已改名为洛风,你们从今日便和我一起改姓洛,叫洛祺、洛麟。”

洛祺盯着他看了半天,突然开口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洛风不解的看向他。

“你杀了我们父王,如今又来惺惺作态,到底是想要干什么?我们俩兄弟如今也只剩一条命在,你要杀便杀,不用假好心!”洛祺抱着洛麟,恨恨的看向洛风。

——真是麻烦的小孩子啊。

“我若是想让你们死,当初不买你们回来,让你们自生自灭便是,家里所剩银两不多,我又何必多花钱养你们?恭亲王与我的恩怨,早已经随着他的死而抵消了,现在我们不过是同样流落他乡的亲戚罢了。”洛风见洛祺还有疑虑,又说,“文国还有追兵,我可不能放你们在外面闲晃。这样吧,你们先在我这住个几年,若是你长大了,觉得能带着弟弟自立门户,我便让你带着弟弟走,绝对不阻拦你。你看如何?”

洛祺这些日子来也知道流落街头的苦楚,看了看弟弟,咬咬牙道:“好!但我绝对不会让你伤害麟儿。”

洛风摆摆手:“我不会虐待你们的。现在出来吃饭吧。”

第二十章

早餐是用腊梅花煮的糙米粥,糙米因为制作工序粗糙的关系,不比精米香滑,可是价钱便宜,家里多了两张嘴,洛风也只能精打细算一些,将早餐的标准降低一些。想想现代人吃惯了精制白米,居然还去吃糙米追求健康,洛风也不由得安慰自己这是养身保健的吃法。

只是古时候的糙米和现代的糙米吃起来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之前洛风也和凛一吃过一次,觉得颇难入口,今日怕俩小孩不爱吃,便特地加了腊梅花和白糖熬成甜丝丝的糙米粥,吃起来有着腊梅的香气,味道还相当不错。

俩小孩倒也不大挑食,就着酱菜喝完了粥,洛风怕他们不饱,还给了他们一人一个水煮蛋,洛祺支吾着谢谢接过了鸡蛋,先剥了一个递给洛麟抱着慢慢吃,然后才给自己剥。

“你们俩等一下跟着凛一去见村长,入个籍。”洛风叮嘱两个小孩:“我们现在在这里隐居,万万不可泄露了自己身份。”

洛祺虽然对他并不完全信任,可也懂得事情轻重,点点头应了,便牵着弟弟跟着凛一出门。

洛风则卷起袖子收拾了碗筷,再过一日便是冬至,他可有很多事情要忙。

冬至在这山村里算是大节,之前下雪时,家里偶尔也有村民来串门,见洛风是外乡的,凛一又自小离村,怕也是个不懂事的,那几个据说是凛一的叔伯姑婶的远房亲戚们还好一通教导,交代了两人过节时需要遵从的各种习俗。所谓入乡随俗,洛风也不想表现的太过突兀引得村民不喜,万一有追兵找过来的时候,他们可还要靠这些乡亲们隐藏身份的。

洛风取了些糯米泡下,以便今日做[米时]明日好过节,又看见之前的糯米酒渣已经干了,就拿了点捏碎拿去兽屋里喂鸡,今日母鸡依旧下了两个鸡蛋,洛风捡了放到厨房里留着备用,然后又给马添了草料,取了些竹叶下地窖去喂竹鼠。

之前工匠拆旧房建兽屋时,洛风让工匠把好一点的青砖全留下了,在地窖里又搭了几个鼠窝,幼鼠现在已经长大,已经被抓到新窝里养了起来,之前的那两只成年母鼠似乎又怀上了,估计很快就会有新的幼鼠出生。洛风便想着再过一阵等买的肉食吃的差不多时,杀几只竹鼠。这几只竹鼠再喂几日,个头就差不多可以赶上一只小狐狸了,它们的肉极其鲜美,可以做菜,皮子让凛一帮忙硝一下,给两个小孩做双小靴或者是皮手套什么的保暖也不错。

据说竹鼠须还是做毛笔的好材料,这山上竹子又多,给两个小孩做几根毛笔练练字也是需要的。

喂了竹鼠,洛风把泡好的黄豆放进准备好的竹筐里,又洒了一层水,用布盖好保温,将竹筐放进温度恒定的地窖内让豆子发芽。

做[米时],除了要用糯米和大米混合磨成米粉做成糯米圆子,还需要在圆子外面裹上芝麻粉、花生粉、豆粉等等,洛风将买来的芝麻、花生、绿豆分别炒熟烘熟,放进小磨里磨成粉,分门别类的装在小坛里,以便取用。小磨只需一人摇动,使用起来不难但也颇为辛苦,洛风好不容易磨完了粉,不免也有点筋骨酸痛。

凛一总算带着两个小孩回来了,他向洛风简单汇报了一下,便挑起水桶去打水,两个小孩在家里颇有点无所事事的样子,洛麟到处乱晃,洛祺便跟在后面看着,两人逛着逛着在院子里发现了打盹晒太阳的小狐狸,洛麟便闪亮着眸子扑了上去,抱着小狐狸的大尾巴不肯撒手。

洛风听到院子里响动,探头出来,看见那粉雕玉琢的小孩儿抱着温顺的小狐狸蹭来蹭去,便也不担心,又缩回厨房去做午餐。

昨日买的烧鹅已经吃完,但腊肠还没碰过,洛风切了点腊肠合着大白菜炒了一盘,取来了晒好的香菇泡开,与青豆猪肉一起又炒了一盘,蒸了白米饭,煮了一锅黄豆猪脚汤,时间刚好到了正午,他洗洗手摆好碗筷,便喊后院劳作的凛一和两个孩子来吃饭。

洛麟抱着狐狸进来,洛风便让他放下小狐狸去洗手吃饭,洛麟乖乖应了,这才解放了小狐狸,小狐狸一落地马上开始舔自己被弄得乱七八糟的毛发,洛风看它动作不由得觉得好笑,拿了个小盆捡了一点菜肉放在地上给它吃。

——这狐狸,也算是家中一员了啊…

洛祺带着弟弟洗干净了手,便在桌边坐下,洛风给他们装了饭,凛一也从后院回来,手上还提着几棵菜。

“这小白菜被雪压倒了,重新种上估计也不会活,我便干脆采来做菜。”

洛风接了菜,让他也去洗净了手脸,装好了自己和凛一的饭,便上了桌。

“明日就是冬至过节了,我们要根据这里习俗,今天晚上搓点[米时]好过节,”洛风对两个小孩道,“你们若是无事可做,不妨来帮忙?”

“好~”洛麟十分兴奋的拍着手道。

洛祺无奈,也只好点了点头。

“我下午再上山一次,看看陷阱里有没有逮到什么猎物,顺便砍点竹子柴火下来。”凛一说,“现在是野猪出没的时节,没准还能打到一只。”

“野猪皮糙肉厚,撞起人来又狠,若不是上次那只丢到陷阱里,还真不好对付,凛一你千万小心,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就别去招惹他们。”洛风道,冬至前后是野猪的发情期,这时候的野猪最不要命,前些天还听说隔壁家的院子都被野猪拱了个大洞呢。

凛一答应了声,便继续吃饭,几人用过了午餐,凛一稍微歇了歇便背上竹筐上了山,洛风把泡好的糯米和大米混好,拿去灶上蒸了,放凉了一点便放进磨里磨成米粉,装进大盆里,加了点水,招呼两个孩子过来帮忙和面搓丸子。

做这[米时]很简单,只要把糯米粉搓成圆球就行,然后煮熟了再依照自己的口味裹上芝麻粉、花生粉或豆粉就可以吃了。

两个小孩从没做过这事,但玩起来却也不亦乐乎,搓的圆子有大有小有长有扁,还有几个捏成了兔子小猫的形状,洛风见他们开心,便也随他们去,将搓好的[米时]下锅煮了,又拿了几个碗分别装上芝麻粉等粉料,和白糖拌匀了,将煮好的[米时]一粒粒的放进粉里滚一滚,[米时]上就均匀的沾好了一层,夹出来摆到盘上,递给两个小孩:“给,先尝尝~”

两小孩早就馋到不行,洛麟一点也不客气的拿了就吃,洛祺犹豫一下,也吃了起来,糯糯粘粘的[米时]口感本就不错,再加上甜香的裹粉,吃的两个小孩是合不拢嘴,吃了又吃,洛风连忙止住了他们:“不急,留着晚上慢慢吃,一次吃太多小心吃不下饭。”

第二十一章

洛麟嘟起嘴巴,可也还是听话,乖乖的不再吃[米时]了。三人做好剩下的[米时],盛在盘子里,准备晚上和第二天早上过节吃。

凛一还没回来,倒是有一个不速之客来串门。大概是因为山上下雪没东西吃了,居然有一只野猪拱塌了后院的墙,冲进后院苗圃啃菜苗,洛风听到响动出来一看,也是吓了一跳。

此时虽已接近黄昏,可洛风不知凛一何时回来,又怕惹恼这野猪,引发它狂躁攻击,只得蹑手蹑脚的退进厨房,让两小孩去较远一点的卧房里呆着,自己琢磨着要不要在炉灶里捡根燃着的木柴——野猪,应该是怕火的吧?

在洛风犹豫的时候,凛一却回来了,他进了厨房,就从敞开的窗子里看到后院里那不速之客,立马拿起剑闪身出屋,洛风一开始还担心他的安危,但是看见凛一速度快的看不见人影的杀猪大法以后,也放下心来,将此事交给凛一处理。

——有个武功高强的影卫,家里果然安全许多啊。

凛一很快就将那只擅闯民宅的野猪杀死,他将剑擦拭一番收起,又掏出匕首将野猪大卸八块,将可吃的部位都拿进了厨房,这次因为就在后院,也不必担心扛不回来,连野猪头都没丢掉。

“后院墙塌了,我等等重新弄一下,等开了春大概还是得再找工匠来一次。”凛一说,“苗圃和院外的菜都给啃去不少,还好没让它逃掉,不然真是亏了。”

这只野猪比上次那只还肥大,舍弃的部位也少,洛风先切了几块臀尖肉,切成片下锅加葱姜盐和料酒捞煮至熟,然后捞起晾着。他想将一半的肉片做成蒜苗回锅肉,便去后院采了些蒜苗,洗干净切成段,往锅里放少许油,煸炒肉片直到肥肉卷曲起来,然后铲肉出锅,下豆瓣酱和辣椒炒香,再次放入肉片炒到上色,然后加入蒜苗炒熟,再下了点豆豉糖盐调味,便可以出锅了。

两个小孩闻到香味,和小狐狸一起在厨房外面探头探脑,洛风让他们洗了手,一人一双筷子,就着煮好的白饭便先行吃了起来。小狐狸独享一小盆白肉——洛风不敢给它吃辣——也吃的很欢。

洛风又煮了碗肉汤,炒了碗白菜,觉得差不多够了,就喊凛一来吃饭,凛一稍稍砌了砌那被野猪拱塌的后院墙,觉得勉强能用,也就罢了手,洗干净手脸来吃饭。

野猪极大的填补了他们家的肉类供应——当然也糟蹋了不少小白菜——总体来说还不算太亏,洛风打算吃了饭就处理一下这野猪剩下的部分,明日冬至过节,做个猪头肉大概也不错。

冬天很冷,肉类已经不易坏了,洛风将野猪腿肉稍微腌了腌,拿绳子绑了吊在窗口,野猪皮还是以上次的方法烧去了毛,切成小块熬成胶一般的软,做成煲来吃。

洛风虽没做过野猪头肉,但想想野猪头和猪头大概没多少区别,便把毛用火烧了,让凛一将猪头劈成四分,野猪脑现代据说也有人吃,洛风便将野猪脑拿去熬汤。

凛一将野猪头劈开后割除了耳圈、眼角、鼻肉软骨等等杂物,将剔去骨的猪头肉切成小块,放进清水里反复刮洗,直到洗净杂物血污,才放进锅里白煮,煮开以后再捞出清洗一遍,然后再次煮开,撇去浮沫,煮至五成熟,再次捞出来改刀成小块。

洛风将汤倒入盆中澄清,又取了一个锅,将白糖炒化,加酱油,澄净的汤汁,盐,料酒,又放入装着八角、花椒、茴香、丁香、桂皮与葱姜的酱料小袋,将猪头肉放进锅里焖,直到酥烂,放凉了做下酒菜,相当好吃。

野猪脑泡进清水内浸泡了一会,便浮起了红筋,洛风将红筋剥净,洗净猪脑,放入大碗之中,加入枸杞山药等等配料,盖上碗盖,放入大锅中隔水炖。这猪脑汤,给小孩补脑大概相当的好。

洛风又按上一次的做法处理了野猪内脏,将排骨和猪腹肉稍微做了处理,留着第二天做菜,今日已经十分疲乏,又是一身野猪腥味,凛一体贴的为他烧好了热水,他便又洗了个澡,出来时凛一热了[米时],四人每人一小碗,吃了个心满意足,这才回房上床睡觉。

早上起来便是冬至,洛风早上按照邻里教的做法,点了香拜了前后院,将香插在门口旁边算是拜过了土地,他是穿越而来,也不知有什么祖先可拜,便也只能简化程序。做好了这些,凛一已经热过了[米时],四人又吃了当了早餐,这便算是完成了冬至最重要的程序。

今日过节,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吃完早餐,洛风去喂了动物,便拿出了桂花酒,装了一小碟猪头肉,回房看些山野故事小传杂记,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两个小孩窝在自己房间逗狐狸玩,也颇为自得其乐。

凛一照顾完菜园,便回了房,洛风见他进屋,便招呼他过来,坐在自己身边,凛一不明所以,依言坐了过去,却被洛风搂进怀里偷了个吻。

“主…主子?”凛一微怔,靠在洛风怀里手足无措。

“今日过节,没什么事情要做,你忙了这么多天,今天也该好好放松,休息一下。”洛风吻了吻他的额,递了一杯桂花酒过去:“尝尝这桂花酒。”

凛一接过酒杯,浓郁的桂花香气直扑鼻尖,再轻尝一点,入口酒味不浓,极易入口,别有滋味。

“再尝尝这肉。”洛风夹起一块猪头肉喂给凛一,凛一脸上微红,还是就着洛风的筷子吃了,入口猪肉皮极有弹性有嚼劲,又极为入味,一点不觉得腥,凛一由衷道:“主子手艺真好。”

“你们在吃什么?麟儿也要~”洛麟抱着小狐狸在门口探头探脑,洛祺急急忙忙追来:“麟儿…”

“过来吧。”洛风向他们招招手:“今日过节,自然应该团团圆圆。”

洛麟高高兴兴的抱着狐狸蹦哒上床,凛一又去厨房拿了几副碗筷,四人坐在床上,围着小桌吃着猪头肉,洛风和凛一都倒了一杯桂花酒喝,洛麟忍不住也想尝尝,被洛祺拦下。

虽说四人之中两人是小孩,行不了酒令,但洛风逗逗活泼可爱的小洛麟,气一气洛祺,时而又惹的凛一满面通红害羞的低下头别开眼,也是有滋有味。

第二十二章

冬至的时候最宜大补,中午的时候洛风热了热昨天炖好的野猪脑汤,炒了一碗酸辣的猪下水,之前被野猪拱倒的小白菜苗被凛一摘了回来,留下了可以吃的部分合着野猪的骨头煮了一锅骨头汤,吃的小孩们异常高兴。

晚上洛风则取了一个野猪蹄膀红烧了,肥而不腻酥香软烂的蹄膀煮的极为入味,筷子一戳下去肉就自动分开,入口即化,配着白饭吃起来非常下饭,四人就着蹄膀和中午剩下的菜肴吃了,小孩们腆着鼓起的小肚子,抱着狐狸回房睡觉,洛风又热了一壶桂花酒,和凛一回房小酌。

“我们现在也算是一家四口了,还有只宠物,这节过的倒也还算温馨。”洛风给自己和凛一都倒了一杯酒,凛一接过酒杯,看着洛风嘴角带着笑意喝酒,却总觉得他身上缠绕着一股哀伤,心道王爷定然还是怀念过去那逢年过节群臣夜宴的日子,不由得心中难过,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洛风自然不想念那他一点记忆也没有的群臣夜宴的日子,但是这种一家团圆的节日,他还是忍不住会想起前世家中的亲人,不过他遇上车祸,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能够穿到此处获得第二次的生命,他已经颇为知足了。

——更何况,现在他也有家人呢…一个小奶娃,一个对他还放不下戒心的半大孩子,一只讨食的乖巧狐狸,还有…忠心耿耿的可爱影卫。

洛风看向凛一,凛一的酒量其实算不得好,这自家酿的酒精度不高的桂花米酒,他也喝不了一壶。今晚上他才喝了一杯酒,这脸就微微的泛起了红。

洛风发觉自己极为喜爱看凛一脸红的样子,凛一脑筋不错,做事也麻利,但表情总是古板木讷了一些,他脸色微红的时候,倒透着一股诱惑的美感,洛风又给他添了一杯酒:“凛一可喜欢这桂花酒?如此可要多喝几杯。”

“主子心灵手巧,酒酿的也是极好的。”凛一恭敬的接过酒,又是一杯饮尽。

洛风忍不住想看凛一喝醉的样子,便又给他满上,凛一喝了几杯,便觉有点醉意:“主…主子…”

“再喝一点。”洛风又劝他喝下几杯,凛一捏着杯子缓缓摇头:“不…不行了…主子…”

洛风看他面色泛红,微微迷醉的样子,只觉得无比可爱,凑上前去在他唇角轻轻印下一个吻:“凛一,可喜欢我?”

凛一迷迷糊糊道:“主子…喜欢…”

洛风听得心喜,搂住醉了的凛一,又继续问道:“是喜欢以前在都城的王爷,还是喜欢现在住在村里的主子?”

凛一半闭着眼困惑的想了许久,乖乖答道:“喜欢现在…的主子…”

(以下章节为肉,继续依照老惯例在鲜,本人懒不发邮箱,大家请去鲜,专栏:belial陛下的魔界八卦社,http://64.124.54.124/gb/literaturelugin/indextext.asp ? free=100226987 请去掉问号前后的空格。)

第二十三章

这里连没肉的部分都不让放,于是大家都知道要去哪里了吧。

第二十四章

洛风打了热水,唤了两个小孩起床,让他们梳洗过后,便喊他们去吃早餐,今天他用野猪骨头熬的汤煮了肉粥,他先装了两碗给一大一小两孩子吃着,又端了一碗送到房里给凛一。

凛一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来,因为扯到了依然肿痛的部位而小小的“嘶”的倒抽了口冷气,洛风扶他坐起,在他腰后塞了个软枕,又取来床上小桌,将粥摆上。

“主子…”凛一脸上稍红,“谢谢。”

“不用。”洛风吻了吻他的嘴角,满意的看着凛一脸上的红色更深,摸了摸他的脸颊,道:“你慢慢吃。”

凛一点点头,拿起调羹搅了搅粥,吹了吹气小口小口吃着,洛风起身走了出去,不忘关上了门免得冷气进了屋子。

冬至一过,这天便更加冷了,洛风吃了早餐,喂了动物,打扫了兽舍,便去后院和菜地里看了看情况。

因为野猪捣乱的关系,那些菜毁损了不少,凛一又移出了一些苗补上了空缺,但这长势看起来却不是很乐观,洛风心知他们都不是种田的料子,也只能叹口气摇摇头,好在他本来也没打算靠着菜地赚钱,便也就宽了心。

洛风去地窖里看了看养豆芽的黄豆,又洒了一次水,然后另取了一点黄豆泡上,准备磨点豆浆点一些豆腐。

这里人都是自家做豆腐,每家每户都有些石膏,洛风去隔壁买了些放在厨房,打算等下午黄豆泡好的时候再做处理。

做好事情,洛风回到房里,凛一还在睡,洛风知道他昨晚定是十分疲累,在床边坐下,伸手为他掩好了被子,凛一尽管疲累,却还是睡的很浅,微微睁开眼睛:“主子…”

洛风干脆自己也脱去鞋子外套窝进被子里,搂住凛一:“我陪你再睡一会。”

凛一点了点头,往里移了移,洛风将他搂进怀里,温柔的揉着他的腰:“腰酸吗?”

凛一脸红着咬着下唇微微摇了摇头:“属下无事,主子不必担心。”

洛风还是温柔的按摩着他腰部有些绷紧的肌肉:“这样可会好受一些?”

凛一点了点头,靠在洛风怀里,没过多久便睡了过去。

两人一直睡到中午,凛一才醒了过来,洛风正微笑着看着他:“睡的可好?”

凛一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垂了眉眼:“主子,凛一已经无事,请让凛一伺候您起身。”

洛风亲了亲他:“如今你既已是我的人,不必如此拘谨。”

凛一怔了怔,为洛风穿上外袍:“主子…凛一自始至终都是主子的人。”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洛风道,“我是说,你现在是我的情人了。”

“…情…人…?”凛一呆呆的重复道,然后快速的翻身下床,跪了下去:“属下不敢!”

洛风拦住他的动作,将他扯回了怀里:“别动不动就跪下。我说你是我的情人,你就是我的情人。”

“可…”凛一刚刚张口,就被洛风吻住,长长的一个吻结束,洛风看着喘息的凛一道:“你若是再多说,我就吻你。”

凛一只得闭上了嘴,不再抗议。

洛风在他额上印下一吻:“这才乖。”

他扶着凛一起身:“你的身体可还好?要不要多休息一下?”

凛一摇了摇头:“属下已经没事了。”

“那好吧,但是你不能不顾自己身体,这几日不可做重活,事事须量力而为。”洛风嘱咐道,但他也不知这些话凛一能听进去多少,只得自己多加留意了。

两人去了厨房,洛风下厨做了一桌好菜,去房里喊了两个小孩来吃,今日他按照之前的做法做了糖醋野猪排骨,又分了一小半的排骨熬了排骨萝卜汤,切了些肉丁炒了盘雪里蕻,他知道凛一身上不适,便用排骨汤为他单独熬了锅容易消化的粥。

“谢主子。”凛一心中感动,乖乖把粥吃了。

“这里有米粒。”洛风说着凑上去,舔掉了凛一嘴边的米粒,凛一脸上顿时红了一片:“主…主子…”

几人吃完午饭,洛祺带着洛麟抱着狐狸去午睡,洛风将泡好的黄豆去了皮放入石磨中,加水磨成生豆浆,用布袋将这豆浆过滤后,放入锅中煮开,撇去浮沫,煮好的豆浆留了一半起来,另一半用调好的石膏浆点成豆腐。

这是他穿回来第一次自己点豆腐,见到凝结成的是豆腐花,洛风颇有些疑惑,凛一见他有些不知所措,便取来木盆,铺好包布,用勺子将豆腐花轻轻舀进盆内,盛满后以包布包起,再盖上木板。

“主子,这样放置一会便可做成豆腐。”凛一将木盆放到桌上放好,洛风微笑:“没你在我可真不知怎么办。”

豆腐可以晚上做菜来吃,洛风见还有一些豆腐花剩下,便烧了些糖水,舀了两碗豆腐花,冲进热糖水,再加了点桂花酱,一碗递给凛一,一碗留给自己:“尝尝味道如何?”

刚做出来的豆腐花软软嫩嫩,入口即化,又加了桂花酱,甜香滑顺的入了口,吞进胃里更是全身都暖和了起来,吃完后更是口齿留香,就连极少在意口舌之欲的凛一吃完一碗,也忍不住又添了一次。

洛风给睡午觉的小孩们留了一些豆腐花让他们起床后当点心吃,又将存粮查看了一番,新年快到了,家里大概还得置办一些年货,银两剩的不多,他最好再上山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采,研究点生财之道出来才是正理。

那些竹鼠原先的幼鼠中有几只已经长的足够大,他们现在家里有野猪肉吃,一时还不需要宰杀竹鼠,洛风便想着什么时候下山一趟,将竹鼠卖进酒店里,之前他曾问过伙计,竹鼠这也算是难得的野味,肉可是称斤卖的,这几只竹鼠少说也有个十斤八斤的,至少能换到几两银子。

只是不知道这山下酒店如何收竹鼠,洛风有心将竹鼠的皮子留下,那竹鼠个头有狐狸大小,三五只的皮估计就能给洛麟做件皮裘,但他又怕在家里杀了竹鼠酒店不收,便也只能将此事先放一放,待下了山与酒店店主商量后再做打算。

第二十五章

冬至后便入了腊月,自腊月初八那天他们一家四口喝过腊八粥后,年味就越来越浓了,眼看新年就快到了,洛风他们也都忙着准备过年的事宜。家里的余钱不多,好在需要添置的东西也基本备下了,洛风想着腊月二十六年前最后一次集市时再去镇上买点东西,顺便把家里那几只养肥了的竹鼠拿去卖掉。

那两只成年母鼠又分别下了一窝幼鼠,之前的幼鼠已经完全长成,洛风只留下一只公鼠和另一窝的一只母鼠配种,自家留一只做菜尝尝鲜,剩下的四只便准备等到赶集时拿去卖掉。

这日已是腊月二十一,洛风和凛一打理好家中一切,闲了下来,洛风便想起走亲戚一事。既然想在村子里安家,洛风便想和村民打好关系,这事自然要从凛一的亲戚开始打点。前几日他和凛一又酿好了一次桂花酒,他只留了一坛自家喝,剩下的便让凛一分成小壶,准备去拜访邻里。

凛一虽是自小长在这村里,可他父母双亡后,这村里就遇上大旱,村里的这些亲戚在自身难保的时候也就顾不上他,故而他只觉得人情淡薄,只有救了他一命的王爷才是真正对他好,这次回村来住,他除了去见村长外,也没去拜访过那些亲戚们,这日洛风突然问起,他才支支吾吾的说了几个亲戚。

这林家村不大,居民也就那么三十来户、五十来人。凛一的母亲是外嫁来的,父亲这边倒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其中之一便是那村里唯一一户屠户,是叫林三的性格豪爽中年汉子,是凛一父亲的堂兄,娶了一个忠厚的老实妇人,村里人都叫他们三叔三婶。这村子小,林三半个月才杀一头猪做一次生意,肉不到半日就被村民买完,洛风他们又有凛一在,家里不缺野味,极少去买肉,这才没有联系。

另外一户倒是离他们挺近,只有三户远,这家户主娶了凛一父亲的亲姐姐,按理说这倒是挺亲的,但这位妇人已经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家里的几个青年凛一离村前也都未曾谋面,凛一又是那木讷性子,自然也没有去熟络。

还有那村长竟也是凛一的远方大伯,只是这村长太过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亲,洛风也懒得和他多打交道。

想了想,洛风便先提了两壶桂花酒,和凛一先去拜访了那屠户林三。这村子就这么点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又有着这么一层亲戚关系,完全不理会也不合礼数,容易遭人非议。再说,若是这林三值得交往,平日里他们吃不完的野味若是能放到他铺子里卖,也是不错。

凛一极少去村里,洛风一来就忙着养伤养家,也没在村里露过几次面,是以他们上门时,林三夫妇也只是笑著打趣凛一回了村也不多走走亲戚,却也没有真正责怪的意思。林三性格豪爽,接了洛风的桂花酒,让三婶切了盘猪头肉出来下酒,就请两人上桌,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还问了不少洛风和凛一的事情。洛风心知这些村民平日无事,最好八卦,早已和凛一编了个毫无漏洞的背景故事,自称是曦国云城——这云城离此处较远,又是大城镇,人流混杂也不易调查——来的地主之子,因为家道中落,举家搬迁回老家的途中遭遇盗匪,一家仅剩他和两个侄子——洛祺和洛麟因为年龄小的关系,说是堂弟反而容易引人问询,入籍的时候便干脆以洛风的侄子的身份入的——他当时身上带伤,凛一忠心护主,见他们离林家村很近,便提议他们一家到凛一的老家居住,这才搬了过来。

林三夫妇听了唏嘘不已,三婶给他们温了酒满上,洛风接过酒杯,仔细一看才想起他曾在村里见过三婶,这好心的妇人还曾经指点过他冬至的习俗。

“那么你家里的田可赎回来了?”林三喝着酒问凛一。

“赎回来了,只是多年无人打点,要耕种起来还得费点力气。”

“这事还不容易,你们若是想种,便去找你那些表弟们吧,之前你姨娘病的时候,他们卖了田才能给她看病,现在她也去了,他们几个无田可种,只能到处打零短工,这几年过的很不好。我们都是一家,要不是我这杀猪的没田,也会帮帮他们,你既然有田无人,不妨和他们商量。”

洛风正愁那田地他们不会种,凛一小时候也干过农活,可毕竟那时年纪小,学的也不多,到现在也忘的七七八八,他看见田地更是两眼一抹黑,此事若能如此轻松的解决自然是最好的,便高高兴兴的敬了林三两杯。

“三叔可做些野味生意?”

林三喝的满脸通红:“自然是做的,只是这村里自从老猎户,二狗子他爷爷去了以后,就极少有人上山打猎,偶尔有些村民捉到几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很少拿来卖的。你们若是有捕到什么野味,自家吃不完的,倒是可以拿到我这,我每隔几日便会送肉去镇上酒家,和他们也熟,卖的价钱还不错。”

洛风问了几种兽肉的价钱,和他向小二打听来的会稍稍略高一些,知道林三并未骗他,便答应下来,又问道:“那三叔可收竹鼠?”

“竹鼠?那狡猾玩意可是好东西啊!当然是收的,两斤便能卖上一两银子,只要肉质新鲜,死活都要!你若是卖给我,我还能宰完把皮子给你留下,你要是直接卖山下店里,那些小崽子们就会把那好皮子自己吞啦。”

洛风算算便觉得合算:“若是这般,我明日便把那几只竹鼠抓来。”

“好!好!”

几人又喝了一阵,洛风和凛一便告辞出来,回家吃了午饭,散了酒意,下午又提了两壶桂花酒去找凛一的那几个表弟,几人确实像林三所说,过的挺辛苦,听洛风一说,当下立好了租约。

将那些田地租了出去,洛风便觉得心头的几件事都得到了解决,高高兴兴的回了家,见四下无人,拉过凛一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我们这下可以好好过个年了。”

第二十六章

第二日洛风便拿了个笼子提了四只肥肥胖胖的竹鼠去找林三,林三看见那竹鼠,一拍大腿连声叫好:“这真是上好的竹狸子啊!个头这么大,能有个好几斤吧?!啧啧,这皮也好,油光发亮的,洛爷,你是想把这皮自个留下来呢,还是拿去卖掉?”

洛风想用这皮子给洛麟做个小皮袄已经想了挺久的了,便道:“我想留下给我家那最小的侄子做件皮袄子。”

林三拿秤称了称这竹鼠,沉吟片刻道:“洛爷,我和你说,这山里野味,想卖的好,都得拿去镇上酒楼里卖,你要是自己把这四只竹狸子拎去,他们欺负你不是熟人,给你算一斤肉三钱银子,这里竹鼠我称了称,一共九斤,去掉皮子的重量,估摸也有八斤,你去卖,只能得二两多的银子,我拿去,一斤肉可以卖五钱银子,少说也能卖个四两,活的还能多加点钱。咱和凛一是亲戚,你当年把这小子买回家,就是救了他一条命,我也不跟你多收这钱。你给我五钱银子,老哥我今日就把这四头扛下山卖店里,在那里宰了收钱。你要是想拿这皮子做衣服,老哥我就帮你多跑一趟,把这皮子交给裁缝店里硝了,做好了皮袄子再送回来,给料子做件皮袄只用一钱银子就够。”

洛风曾去问过价钱,也知道林三所说不假,当下应了,把写着洛麟的尺寸的纸条交给林三,林三先付了他三两银子,说是剩下的等他回来再结算。洛风觉着林三是个豪爽老实的山里汉子,便也爽快的答应了。

四只竹鼠,吃的是竹叶笋根,赚了三两多银子和一件皮袄,怎么想都很合算,家里见底的钱袋总算又鼓囊了点,洛风和凛一回了家,便开始着手准备第二天过节。

过年真正算起,应该是从腊月二十三开始,腊月二十三是“小年”,家家户户都在这日祭灶,现代也有这习俗,只是做法上简单了许多,洛风听了林三夫妇说了不少过节的传统,也知道了这里的做法,祭灶的冬瓜糖已经备下,凛一去砍了些竹篾编竹马,这明日晚上祭灶时需要和草料一起烧掉,好送灶王爷上天。

洛风收了一批新长好的豆芽,将黄豆又泡了一批下去,冬日蔬菜种类少,这豆芽营养丰富,能做的菜也不少,明日过节,合着豆干香菇炒了做春卷馅料,吃起来脆香爽口又有滋味。

洛祺最近也会帮他们做点事情,打扫打扫兽舍或是喂喂鸡,前些日子他们家的母鸡抱窝孵出了三四只小鸡出来,现在洛麟动不动就爱和小狐狸一起追着小鸡到处跑,洛风只好让洛祺管着他们,不然这几只小鸡非得被那两个小捣蛋鬼给吓死不可。

他们一家吃了晚饭后,林三就来了,原来正好赶上过节,镇里的大户人家在酒楼里定了菜,那四只竹鼠卖出了相当好的价钱,一共五两银子,林三抽了五钱,两钱作为皮袄子的费用给了裁缝店——因为这是节前的最后一笔生意,价钱也涨了——洛风他们一共赚了四两三钱银子,林三把剩下的一两三钱结算给了洛风,告知他三日后裁缝店的伙计就会把皮袄子送来,然后又说了些以后还有竹鼠就再拿给他云云,这才喜滋滋的回了家。

五钱银子对山里人来说不是小数目,林三跑了一趟就赚了一笔自然很高兴,相对的洛风他们自己去卖也决计卖不到这种好价钱,这也算是一种双赢,洛风把银子收好放进房里,这些钱能让他们好好的过个节了。

腊月二十三,村里早早就有人放起了鞭炮,洛风被那响声吵醒,不大高兴的翻了个身,搂住了凛一好一阵亲吻温存,这才好心情的起了身,凛一脸上微红,心情却也不错,和洛风一起洗漱了,洛风去做早餐,凛一便去叫醒两个孩子。

现在动物都是洛祺在喂,他起来后先帮洛麟穿衣洗漱后,将洛麟带到厨房,便拿了装着鸡食的竹篓去后院的兽舍喂鸡,然后拿了兽舍里的草料喂马,取竹叶笋根喂竹鼠,最后拿着捡出来的鸡蛋回厨房吃早餐。

祭灶一般黄昏才开始,但是菜却是要早准备的,这里祭灶的菜肴比较讲究,除了糖瓜糖糕清茶外,还要有猪头肉和两条鲜鱼做菜,因而凛一吃完饭便去林三处买猪头肉,洛风则去河边找挖冰捉鱼的村民买鱼。

冬日河里结了冰以后,抓鱼就不是易事了,这挖冰捉鱼极讲究技巧,普通人做不来,于是每年这时候都会有几个有经验的村民在河边挖冰捉鱼,村里人要鱼的,便向他们买,这价钱也不算太贵,小鱼十文大鱼二十至三十文,以这捉鱼的难度来说,已经是很实惠的价钱了。

买了菜回来,洛风先把耗时的猪头肉处理了放进锅里煮,凛一将鱼放进冰水里泡着,等傍晚再处理。

这祭灶的菜是不能先吃的,所以他们中午就简单的吃了一顿,下午凛一打扫干净院子,在院子中央堆上松枝和草料,还有编好的竹篾草马,洛风将猪头肉加了香料酱油煮的烂熟,又杀了鱼,一头煎了红烧一头清蒸,还做了一碗豆沙圆子,总算是赶在黄昏前将菜都备下。

凛一把桌子移到了灶王像前,摆好了香炉蜡烛,洛风将猪头肉放到桌子中央,两条鱼一左一右的摆在旁边,再配上豆沙圆子、桂花糖糕、糖瓜,就算是齐全了。

洛风领着凛一和两个小孩给灶王上了香,又拿糖瓜在灶王爷的纸像嘴上涂了糖,拜完了灶王爷,洛风恭恭敬敬的将灶王像取下,拿到院子里同马和草料一起烧了,便算是送灶王上了天,凛一去院外燃了鞭炮,一阵噼啪作响后,四人回了厨房,重新摆了桌子,坐下来吃饭。

第二十七章

这山里过节有首童谣,唱的是:“腊月廿三糖瓜粘,腊月廿四扫房子;腊月廿五做豆腐,腊月廿六割白肉;腊月廿七杀公鸡,腊月廿八把面发;腊月廿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

腊月二十四早上起来,洛风就给几人分配了任务,他们家是新房子,自然没有多少积灰,只是多多少少的打扫一番图个吉利也是必要的,凛一身手好,便负责高一点的地方,洛麟年岁小,便只需管好小狐狸不让它去追小鸡仔,洛祺则是帮忙洛风将家里的物事擦个干净,然后和他一起提水扫地。

他们这家说大也还是颇大,将前前后后屋里屋外都彻底打扫了一遍——连浴室都洗刷过后,便已经到了晚上,三人里就只有凛一还一如往常,洛风和洛祺都已经累的瘫倒在桌前,凛一看他们疲累,淡淡的笑了笑,做了饭菜,洛风和洛祺早就饿的前xiōng贴后背,三口两口狼吞虎咽完毕,才满足的去洗澡睡觉。

腊月二十五他们则开始磨豆腐,黄豆最近一直是他们家的重要食粮,好在之前买的多,也不会不够用,洛风前一日就泡了不少豆子,这日和凛一一起轮流磨起了豆子,一人磨豆浆,另一人就将点好炉灶,将过滤好的浓稠豆浆拿去煮。洛风之前已经做过一次豆腐,这次便多少有了经验,只是他今日不止想做豆腐,更想做点豆腐皮、豆腐干,变化着口味多做点食粮,过节时也不怕吃腻了。

豆腐皮的做法倒也不复杂,只是把浓豆浆不断稍热但又不煮开,豆浆表面就会凝成一层皮,用竹签小心挑起来晾晒干,就是豆腐皮了,一锅的浓豆浆可以重复的烧煮凝皮,要是技术得当,一锅豆浆可以做出七十来张豆腐皮,但洛风他们初次尝试,只做成四十来张就觉得颇为欣慰。

洛祺将这做好的豆腐皮或铺在竹篾上或晾在竹签上拿到院子里的架子上晾干,洛风和凛一便又点起了豆腐,水豆腐和豆腐干的做法差不多,都得先点出豆腐脑,区别只在最后用豆腐脑压制豆腐的时候,豆腐干压的重物得重一些,压制的时间更长一些,将水份压出以后才能成为豆腐干,最后当然最好还得回锅用香料酱油卤制一下,这样味道更好,保持时间更久。

他们一共点了三盆豆腐脑,一盆做了豆腐干,一盆舀了一半出来吃,剩下的一盆半则做了水豆腐,水豆腐泡在盐水里,在这大冷天里存放个三五天应该是没问题的。

豆腐干压好以后,还要放在盐水缸里浸泡半天,洛风趁着豆干泡制的时候,将豆腐脑煮成几种口味,先是作为主食的肉汤豆腐花,加了肉馅、白菜、木耳,然后是作为甜点的桂花糖酱豆腐花,四人美美的饱食了一顿,便又接着做事。

豆腐干要好吃,卤水十分重要,洛风用桂皮、茴香、八角配成料,装进小纱袋中,拿葱绑好封口,配着盐、姜丁、酱油、清水下锅熬,制成卤水,再放入切成合适大小的豆腐干。他们做的豆腐干数量不少,切成小块后更是有好几锅的份量,足足煮了一个下午才全部煮好,凛一把煮好的豆腐干晾好了,整整齐齐的摆回干燥的木盆里存放在yīn凉处,等要吃的时候再取用。

豆腐皮晾干了,洛祺就按洛风的指示去院子里将它收好,一片片捋成长条的豆腐皮放入竹篾中,就是腐竹了,只是这腐竹在现代多半是在烘干房中以50-60度的温度烘干4-7个小时而成,他们在这种冷天晾晒,大概还要晾晒一段时间才方可褪去水份。洛风知道这里条件简陋,也只图方便保存,倒也没那么多计较。

几人又是忙到天黑,不过一想到明日就是年前最后一次赶集,四人都十分兴奋,这些天来年味已经越发的浓了,洛祺和洛麟都是小孩子,这些天相处下来,早就不再拘谨敌视洛风和凛一,吃饭时叽叽喳喳讲些过年的事情、要买的东西,好不欢乐,就连性子淡薄的凛一嘴角上也时时挂着一抹笑容,洛风看了心中痒痒的,总是忍不住想要偷偷在凛一唇角上印个吻。

腊月二十六是传统上杀猪割年肉的日子,这一天家里没养猪的人家都到集市上去买过年的肉,渐渐就发展成了大家赶集置办年货的日子,这日自然是全家都要下山去赶集的,洛风干脆牵出了那匹马,载着两个小孩,和凛一一起下山去赶集。

他们现在连春联都还没贴上。凛一本来说买了红纸洛风写一个便行,洛风心想就他那水平,认认繁体字还没问题,要写——还是用毛笔写——那可就和狗爬没什么两样,便以入乡随俗感受民风的借口拒了,还是准备赶集时直接买现成的回来。凛一闻言便识趣的不再多说,点头应了。

牵马下山固然不大好走,可也比抱着两个跌跌撞撞的孩子省力,他们还算是比较早到镇上的人,此时集市正是热闹的时候,洛风和凛一先找摆摊的先生写了春联,然后就带着两个孩子先去了裁缝店,今日是说定送皮袄的日子,但他们既然下山赶集了,洛风就想直接去店里拿了,刚好洛麟也在,可以试穿一下,要有啥大小不适,还能让裁缝现场改改。他们去店里一问,伙计听说不用再跑上山,马上乐呵呵的把皮袄拿了出来,洛麟穿上一试,那皮袄十分合身,褐色的皮毛摸起来软乎乎暖呼呼的,小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因为钱已经付过了的关系,他们拿了便可以离开,洛风和凛一带着两个小孩从集市的一头逛向另一头,马背上的箩筐里的各种物品也越来越多,米面衣食油盐酱料、还有生活上用的皂角胰子布巾,全都趁着集市价钱便宜的时候大肆购买了一番,也好在他们之前卖竹鼠赚了钱,不然还真有点不够花。

种子洛风也稍微买了一些,虽说大部分田地都租给了凛一的表弟们,他们还是有两亩菜地要稍微种一下贴补一点家用的。这里的田租都是先付一点钱,然后等收获时再交点收成的作物和钱款,老实说,光靠那些租金,洛风不认为能支付他们家的开销,所以还是要另外开源节流才行。

第二十八章

买了过年要的猪肉和第二天要杀的公鸡,洛风清点了一下买的物品,觉得都齐全了,就牵着马,和凛一带着两个孩子往回走。洛祺见那马驼着两个装的满满的箩筐,又载着洛麟,便不肯上马,只是静静的走在洛风的身旁。凛一也背着装的满满的竹筐,手上还拎着一只活的大公鸡。几人东西多,走的不快,到了中午还离家有挺远的距离,洛风便拿出了在集市上买的油饼,解开了绑着的油纸包分给几人,在山路边坐下吃了,洛风见凛一默默的吃着,掏出竹水筒递给他,又掏出手帕抹去他脸上的碎屑,凛一低声道了谢,脸上微微的泛红。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两个小孩一脸疲态,洛风把给他们一人一小包的麦芽糖,让洛祺带着洛麟去梳洗休息,便和凛一一起忙着将买来的众多东西存放起来。

“等一下我们来贴春联。”洛风拿出买来的春联,道。

“属下这便去熬点浆糊。”凛一说着就拿着面粉去了厨房。

洛风将买来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他刚推门进厨房,就听到院子里有人哈哈大笑:“小子,总算被我找到你了!”

洛风只觉得这来人声音真是中气十足,凛一却脸色一变,急急忙忙的让洛风呆在屋内,自己则嗖的冲出了屋子,洛风心下担忧,便出了厨房,在门口小心张望。

凛一正和什么人在房顶交手,两人动作太快,洛风只觉得眼花缭乱,心想这传说中的武功果然是名不虚传,正当他感叹之时,只听凛一闷哼一声,就被那来人一掌打落在院中。

洛风急忙朝凛一跑去查看他的伤势,凛一吐了口血,抹了抹嘴,还不忘伸手将洛风拉到背后护着,那来人哈哈大笑着从屋顶上跳下,稳稳的落在院中,洛风定睛一看,他竟是一个白胡子老头。

只见那白胡子老头捋捋胡子:“不肖徒弟,老夫我找了你大半个国家才找到你,你不出来迎接也就罢了,还躲在小影卫的后面算什么!来来来,和老夫我对个招看看,我倒要瞧瞧你的功夫这些年退步没有。”

——徒弟、功夫…

洛风迅速的捕捉到了老头话里的关键词,低头一看凛一脸上全是疑惑与惊讶,心知凛一也不知这老头身份,但他猜想这个疯疯癫癫的老头估计是什么世外高人,按这个身子原来的王爷身份来说,年幼时有个际遇拜了世外高人为师学功夫确实是狗血到不行的剧情,便扶起了凛一进屋休息,对着老头道:“师父既然来了,不若进来坐坐,我酿了些桂花酒,可要尝尝?”

世外高人总是爱喝酒的,这一点绝对没错,果然那个老头笑得连眼睛都眯成缝:“好小子!好小子!快拿酒来!”

洛风扶着凛一朝房里走去,那老头却不知何时闪到了他面前,洛风下意识的抬手一挡,只觉得一股热气从自己xiōng腹涌出,顺着血脉流进掌中,与那老头一击过后,气流顿时如惊涛怒浪一般涌回他xiōng口,洛风身体一阵,只觉得眼前一黑,嘴里充满了血腥味,他用上了所有的自制力,才将那口热血咽回口中,凛一察觉他不对,抬头想说些什么,洛风摇了摇头,将凛一扶进了屋里。

那老头神色诡异的摸了一把胡子,摇晃着脑袋思索了片刻,才往屋里走,洛风此时已将凛一扶进卧房,让他躺在床上:“你还好么?”

凛一捂着xiōng口微微点了点头:“只是小小内伤…主子不必担心。”

“那好,”洛风想着外面那个老头,便交待道:“你在这里好好调理,我出去招待客人。”

“主子!”凛一撑着身体起来,半依靠在床边,喘息了几口才道:“您是否也受了内伤?”

洛风不知那内伤指的是什么,他此时只觉得xiōng口发闷,身体里似乎有些气流乱窜,这种感觉在以前他可是从未体会过的,他便无法判断到底是伤的如何,但他觉得此时若是告诉凛一自己受伤,必然引得他担心,便只是轻描淡写了一句:“我没事。”

凛一虽是一脸不信,但他素来服从命令惯了,此时也只得服从,闭眼打坐调息,洛风关了屋门,回到厅堂里,对着坐在主位上的老头一拱手,道:“您老坐着,我去给您取酒来。”

“不急!”老头一摆手,又一招手:“小子,过来。”

洛风心中不知这老头想做些什么,不免有些慌乱,面上却得摆出正牌王爷的架势,不卑不亢的走了过去,那老头手快如闪电的伸出,扣住他手腕一搭一翻,捋着胡子静静听了会脉,恍然大悟:“原来小子你中毒了,我才想的你怎么那么不济,走路虚浮的跟个没学过武功的人一样!”

洛风背上直冒冷汗,心中直道我真的是不会武,他此刻倒是基本确定这个老爷子真的是这个王爷的师父,不由得担心起了自己会不会被识破的问题。

“落裘那小子果然心机颇深,”老爷子放开了他的手腕,拍桌子吹胡子瞪眼:“知道你在我门下学过,谋反时也没忘了去弄来这无色无味的[七冥锁功散],此毒极其霸道,锁人功力于五脏六腑,若是强自运气,便会使得真气四下攻击五脏六腑,你居然还未死,真是命大!”-——实际上真正的王爷已经挂了。

洛风听完便知老爷子口中那个“落裘”便该是那位谋反的恭亲王,他觉得中毒是个极好的借口,便道:“其实那日我中毒受伤后,昏迷了许久,醒来时仿若死过一回,好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

老爷子瞪大了眼睛:“奇妙奇妙,我未曾听过那[七冥锁功散]还有此等作用…等等,小子,莫非你也记不得我是谁?”

洛风沉吟片刻,微微摇了摇头:“我记忆仍有些不清楚,不过您应该是…我师父?”

老爷子用手指敲了敲桌面,“罢了罢了,人还活着就好,等你师叔来了,再帮你解解毒,看看能否想起什么来吧。”

洛风苦笑,他自己清楚这毒解了记忆也回不来,不过没准能让这师父再教他一次武功?

第二十九章

洛风前世出车祸前学的是建筑系设计专业,做过一阵房地产,后来开公司做房产销售,按理说他对人体穴道该是很不了解的,但也不知是这个身体原本的记忆残留,还是他真的有天份,在翻了翻老爷子丢给他让他研习养伤的一本武功心法秘籍后,居然全身上下都有暖乎乎的气流出现,顺着他心念指向而流转全身,倒是驱散了xiōng口那股闷气,连带着全身都觉得轻盈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舒畅感。

——这就是古人的内功心法、真气什么的东西么?似乎感觉还不错。

洛风按照老爷子的指示在房里盘腿而坐运功了一周天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凛一之前在与老爷子过招时受了内伤,也被老爷子叫去,疏导了内力,还指点了一二,凛一习武多年,比起洛风来已经可以算是个武痴,得到指点犹如醍醐灌顶,在房内席地而坐,运气行功。

洛风不敢打扰他,便去厨房拿了壶桂花酒,与老爷子一起在厅堂里喝了起来。

“你身上这毒颇为奇妙,据我所知,也只有我交给你的这套[七宇玄渺心法]才能不受其影响,你好好修行,有这内力伴身,也不怕追兵来袭,等你师叔来为你解毒之时,也能事半功倍。”老爷子喝着桂花酒,瞇着眼睛道:“小子,想不到你酿酒技术不错,只可惜这酒年份不够…”说罢还连连摇头。

洛风只觉好笑:“我们定居在此不过数月,自然酿不出什么陈年佳酿,师父若是想喝,我便让凛一明日下山去买上一些。”

“唉,那镇里的酒,多半是掺了水的劣酒,还比不上这桂花米酒香醇呢!”老爷子晃了晃酒杯道,“你那小影卫倒有点意思,忠心耿耿的,哎,我看你看他那眼神,莫非你终于放得下那年轻皇帝,看上了这个小影卫?”

洛风之前就从凛一那里听说过这个王爷和他皇兄的那些纠葛,此时便也不好作答,只能淡淡的笑著看向老爷子,老爷子摸摸胡子,点头道:“也好,也好,我看你这小影卫,对你虽算不上爱恋,但至少也是一心一意,比起那死掉的皇帝,不知好了多少倍。”

——算不上爱恋?

洛风一怔,心里隐隐泛起些微苦涩,不过他脸上仍是带着笑,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天色不早了,我应该去做饭了。师父可要在此留宿?”

“你做饭?”老爷子惊讶的放下酒杯,然后一拍桌哈哈大笑:“好!好!我可要尝尝你这御厨教出来的做菜功夫!”

“师父可别失望了才好。”洛风笑著往厨房走,刚好碰上正往厅堂来的凛一,凛一面色红润,看起来气色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看来内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洛风让凛一去熬了点浆糊贴了春联,自己去厨房里做饭,今天是腊月二十六,按照习俗,得用买来的猪肉做一锅红烧肉,今晚有五个人,洛风便又炒了一盘豆腐皮炒白菜,一碗豆芽,又煮了一锅野菜豆腐汤,蒸了米饭和几个馒头包子,热了桂花酒,便叫几人来吃饭。

两个小孩正在长身体,最爱吃这香酥软烂又有浓浓酱香甜味的红烧肉,一块肉可以配下半碗饭,吃的嘴边流油。

老爷子每样菜都一一尝过,嘴里不住叫好,但他最爱的还是那壶桂花酒,一壶酒一个杯从未离手,饭食倒用的不多。

几人热热闹闹的用了餐,晚上睡觉的安排倒是有点小麻烦,他们现在只有两间卧室,大间的洛风和凛一住了,小间的两个小孩合住,现在多了个老爷子要留宿,洛风不免有点犯难。

老爷子倒是自有办法,他看了看两间屋子,便乐呵呵的进了小间,从兜里掏出根绳子一扔一甩,那绳子便系在了房梁两端,老爷子扯了扯绳子,觉得结实了,翻身躺了上去,俨然一架绳床。

——这老爷子莫非和小龙女练的是一路功夫?

洛风看的呆了呆,不过很快的收拾了一下自己表情,让凛一给房里填了个炭炉,自己去浴室烧水洗澡,今日事情太多,又赶集又过招还莫名多了个师父,他真需要好好泡泡热水,放松一下。

洛风洗完了澡,凛一又烧水给洛祺、洛麟洗了,最后他洗完进房的时候,已经挺迟了,洛风往床内移了移,让他上床来。

洛风对之前老爷子所说的话还有些耿耿于怀,便搂了凛一,嗅着他的发香,凑在他耳边轻声问:“凛一,你可喜欢我?”

凛一愣了一楞,脸上微微一红:“喜欢…”

“那,凛一,你可爱我?”洛风继续问。

这一回凛一没有回答。

洛风叹了一口气,问:“之前…你与我…可是心甘情愿?”

“属下自然是心甘情愿!”

“可是因为我是你的主子?”

凛一轻轻点了点头,低下头去不敢看洛风。

洛风语气冷了下来:“若是我要你和别人睡,难道你也心甘情愿?!”

凛一的身子一震,却还是答道:“属下听从主子安排。”

洛风心里苦涩,又觉得醋意非常,气凛一这影卫的榆木脑袋,又妒忌他对那王爷的忠心,便赌气道:“我不准!你一日是我的人,便一生都是我的人,无论是谁都不能命令你上别人的床,就连我也不行!明白吗?”

凛一缓缓吐了口气,道:“属下遵命。”

“你若不是真心爱我,我也不愿强占你的身子…”洛风说,“今后我只与你同床,但你若不愿,我绝对不会碰你。”

说罢,洛风翻了个身,背朝着凛一作势要睡。

凛一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洛风感觉到他翻了个身,然后轻轻叹了口气。

洛风一夜都没睡好,凛一虽然静静的躺在他身边一动不动,但他却知道凛一也没睡。

第三十章

一大早洛风被老爷子中气十足的吆喝声叫醒的时候,实际上才刚入睡不久,他顶着黑眼圈打着呵欠起床,并不意外的发现凛一也一脸疲惫的顶着两个醒目的黑眼圈。

“小子,快出来练功!”老爷子站在院子里中气十足的喊着,洛风叹了口气,洗了把脸走了出去。

洛祺和洛麟都打着呵欠站在院子里,看起来也是被老爷子叫醒的,老爷子看见洛风出来,吹胡子瞪眼道:“小子,几年不见倒是变懒了,这么迟了也不起来。”

洛风抬头看了眼还没出来的太阳,无奈的揉了揉太阳穴:“我起来了。”

“你既然不记得大部分事情,我猜你也把武功忘的差不多了,你今天就和这两个孩子一起练武吧!”

洛风一听就来了精神,他早就想好好学一下这时代的出神入化的武功了,此时打着失忆的名头重新学起自然正中他下怀,立刻点头答应加入了队伍。

大概是因为这个身体曾经练过武的关系,洛风很快就上手了老爷子教的一套拳法,洛麟洛祺则得从基础的基础开始锻炼,对着墙蹲起了马步,洛祺能吃苦,洛麟则还太小,没蹲多久就已经眼泪汪汪的想放弃,只是老爷子的一个狮子吼就把他吓的立刻把眼泪眨了回去,憋着一张小脸乖乖扎马步。

老爷子在屋顶上一手拎着酒壶一手捏着石子看着他们练武,谁有不对劲就扔个石子过去,手法准之又准,劲头不重不轻,让人疼的龇牙咧嘴却又伤不了身,几人都挨了好几个石子,才渐渐的进入状态。

大概练了几个时辰,太阳已经升的挺高,老爷子才从屋顶上跃下,叫他们收拾收拾该干啥干啥去,洛麟泪汪汪的立刻扑进洛祺怀里求安慰,洛风则揉了揉酸痛的腿脚去做饭。

他一进厨房才发现,凛一已经做好了早饭,凛一见他进来,马上别开眼低下头,低声道:“主子,我已经打点好了一切,动物也都喂过了。”

洛风点了点头,他不知道此刻该说些什么,昨晚他发现凛一并不是因为爱他才和他做,而是因为那对主子的该死的愚忠,他甚至不知道昨晚他们算不算是吵了架,两人之间的气氛诡异的尴尬起来,洛风拿起碗筷,埋头吃了起来。

洛祺抱着洛麟进了厨房,在桌前坐下,洛麟哭的眼泪汪汪,手指指着桌上的包子直打嗝,洛祺伸手拿了包子喂他,洛麟才停下了哭泣,吸着鼻子开始啃包子。

这天是腊月二十七,按照习俗是杀煮鸡鸭等家禽的日子。洛风让凛一杀了那只买来的大公鸡,在加了盐的碗里放了血,用热水烫去毛,只留下几根最漂亮的尾羽,挖出鸡肚子里的内脏,清洗过后留下可以吃的鸡胗鸡心鸡肝鸡肠,处理好了和整只鸡一起下锅炖煮。

按照习俗,这只整鸡不能切成块,得炖上好几次,只喝汤不吃肉,这样吃到过了年,才能够将鸡肉吃了。

洛风做完了事,就去找老爷子,老爷子搬了张椅子在院子里坐着,嚼着花生米配着桂花酒,正努力逗著小洛麟开心,只是小洛麟似乎认定了老爷子是坏人,只肯窝在洛祺怀里吸鼻子。

“师父你留在这和我们一起过年吗?”洛风拉了张椅子过来坐下,“师叔何时会到?”

“我自然要留下过年,不但过年,我还得在这住到你重新练好功夫。”老爷子说,“别担心你师叔,他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那你们到时候住哪?在梁上拴条绳子睡总不是办法,我让凛一去砍点竹子搭个竹床?”洛风问,“这时候过年,也找不到工匠。”

老爷子摆了摆手:“这种小事你随意吧,倒是再去给我弄点酒来才是正经。”

洛风微笑着点了点头,起身去酿酒。

“对了,你和你那小影卫是咋回事?早上起来就怪怪的,你不敢看他他不敢看你的,小两口吵架?”老爷子在他背后问。

洛风转身苦笑一下,“一点小矛盾而已。”

“哎,年轻人,大过年的,别搞的气氛如此古怪,有啥矛盾快点解决便是。”

洛风苦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去找凛一。

凛一正在后院苗圃里查看那些菜苗的长势,洛风走过去的时候,他看到凛一的背僵直了一下,知道凛一听到他过来了,缓缓开口道:“你不必如此紧张,和以前一般便可。”

凛一拍了拍手上的土,站了起来,“主子…我…我喜欢主子…”

洛风静静的听他说。

“主子对我是极好的,我喜欢这样温柔的主子,但是我不知道我爱不爱您,所以,请多给我一些时间…”凛一低声道,“主子,您若能和以前一般对凛一,凛一便能和以前一般对您。”

洛风怔了怔,上前将凛一拥进怀里,“好,我们慢慢来。”

凛一缓缓伸手,抱住了洛风,两人这样呆了许久才分开。

“凛一,你可会做竹床?”洛风问。

凛一一怔,低头道:“主子若不想与凛一同床,凛一睡到梁上去便是。”

洛风好笑的摇头:“胡说什么,师父要在这里久住,总不能让他一大把年纪天天挂梁上,还是搭个竹床给他睡吧。”

“属下立刻去做。”凛一这才放松许多,答应道。

“我和你一起上山吧。”洛风说,他也许久没有上山了,最好再去竹林里采点竹叶,挖点竹笋,鲜竹笋切碎了和猪肉一起包饺子可是相当好吃的。

竹笋一年四季都有,但冬笋春笋味道才是最好的,现在时近年节,应该还算是挖冬笋的好时机,虽说冬至后的冬笋大多能长成竹子,挖起来有些不环保,但毕竟这后山现在已经是他们家的地,只有他们偶尔去挖挖笋,倒也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洛风与老爷子说了一声,又交待了两个小孩看家,便背上竹篓,与凛一一起上山去。

第三十一章

后山上似乎不久前刚下过一场小雪,地上覆盖着薄薄的一层冰雪,有点滑,但也不算是难走,洛风和凛一走的比平时稍慢,上了山,凛一便拔出砍刀,挑选着合适的竹子砍下,洛风帮忙砍去竹枝,将竹子砍成合适的长度,捆成一捆一捆的方便带下山。

冬天生长的东西不多,只有地底的竹笋倒还不错,洛风来这挖过好几次,已经十分熟练,很快就挖到了一小筐竹笋。

“咦,”洛风听到凛一小小的惊讶了一声,抬头看去,只见凛一的身影在竹林间闪动几下,回来的时候手上就提了两只羽色艳丽的鸟来,凛一举起那两只鸟:“主子,是竹鸡。”

“竹鸡?”洛风凑上去看,那几只小东西看起来和鹧鸪有点像,扑扇着翅膀“嘀、嘀”直叫,看起来还挺肥的。

“这竹鸡喜欢在竹林子里成群结队的活动,不怕人。”凛一说,“抓回去拿生姜煮汤。”

洛风拿了草绳绑了竹鸡,两人采集的差不多,就收拾了一下往山下走。凛一在前面开路,洛风在后面跟着,两人之间蔓延着一种安静而奇妙的尴尬的气氛。

洛风觉得这种尴尬真是让人窒息,东瞧西望着希望找点话题,只可惜无论他说些什么,凛一都只会答“嗯”或者“唔”或者是“主子小心脚下”,两人之间的气氛依旧没有好转。

好不容易走到了家,两人都不知不觉的松了口气,拎着东西分头去放置,洛风把竹笋放进厨房,暗暗叹了口气。

——虽说两人商定还是按照以前的模式相处,但氛围总是有些不同啊。

凛一放好了竹子,拎着两只竹鸡进来,“主子,这两只是杀掉还是养起来?”

“今天已经杀了鸡了,就把它们养起来吧。“洛风查看了一下两只鸡的状况,发现它们还活蹦乱跳的,竹鸡不怕人,没有野鸡那么神经质、容易四处乱撞弄死自己,比较好养。

凛一点点头,去了兽舍把竹鸡关在里面,然后又洗了手进来帮忙做饭。

洛风剥了笋,转头看向凛一,“把刀递给我。”

凛一拿起菜刀,反了个方向,将手柄递给洛风,洛风伸手接过,手指抚过凛一的手背,凛一脸上一红,缩回手转身煮饭。

洛风切着笋片,眼神却不住的往凛一那里飘,凛一低头淘米煮饭,感觉到洛风的眼神,红着脸把头低的更低了。

两人煮好了午饭,便叫小孩和老爷子来吃,小狐狸最近吃的好动的少,整个都肥了一圈,皮毛油光滑亮的,洛麟抱着它都有点费劲,洛风见状忍不住笑话了它一句,小狐狸从洛麟怀里跳出,不满的对他叫了几声,摇着大尾巴在洛麟脚边钻来钻去。

吃完了饭,凛一洗了碗就去做竹床,洛风则整理了一下脏衣服,放进盆里去浴室烧水,这大冬天的要用冷水洗衣还是痛苦了点,洛风就打算费点柴火烧了热水兑了来洗。

凛一正在院里将竹子砍成合适的长短,看见他拿木盆装着脏衣服往浴室走,就急忙跟上去:“主子,这些事情我来便好。”

“你不是还有竹床要做?”洛风道,“不过是洗衣服而已,我来吧。”

“可是主子…您从来没洗过衣服。”凛一犹豫着道。

洛风回想了一下,这些日子以来,倒都是凛一每次都在他洗浴之后便将脏衣服收走去洗,只是这几日忙着过节事情太多,天气又冷,凛一还来不及将这些衣服洗掉。他前世自己单身居住,也经常洗衣服,只是凛一认为他是从未做过这些杂事的王爷,他也不好反驳,只得道:“这应该不难,你去忙便可。”

凛一犹豫了一下,可还是点了点头回去做竹床,洛风去烧了些热水,兑了冷水,拿了皂荚便坐在院子里开始洗衣服。

老爷子没事干,在院子闲着品酒,便干脆把两个小孩叫到院子里来,教两个小孩习字,洛祺学的很认真,洛麟还是不喜欢老爷子,学起来也有点焉焉的。洛风看着两小孩跟着老爷子在地上用树枝比划,嘴角也勾起了微笑。

凛一削竹子削的很快,他量出合适的长短,在竹子上挖出了凹槽,嵌在一起做成架子,并用绳子绑好固定。做好了床架,他便在剩下的竹子上穿孔,将绳子穿过,这样铺绑在架子上才会结实,洛风洗好衣服晾晒在院子里支起的竹竿上后,便去帮忙凛一做床。

凛一显然不大适应洛风和他一起做这些工作,连说了几次:“主子,我自己来就好。”都被洛风忽视,他也只好让洛风帮他,只是凛一怕他弄伤手,便不敢让洛风钻孔,只肯让他帮忙穿绳。

“你手很巧。”洛风看着凛一用匕首在竹子上灵巧的钻出孔来,不由得赞叹道,凛一低头做事,轻轻摇了摇头:“这不算什么。做的多了便会了。凛一比不上主子聪颖,初次尝试便能上手。”

两人一起做,进度自然快了许多,到太阳落山时,凛一已经在绑上最后一根绳子,他们俩一起将竹床抬进房间里,洛风取了被褥枕头铺好床,喊了老爷子进来看过,老爷子满意的捋了捋胡子:“不错,不错。”

晚上老爷子便不再在梁上拴绳当床睡,而睡在了竹床上,第二天早上更加精神奕奕的叫醒洛风他们起来练武,今天连凛一都加入了他们的练武队,几人从太阳还未升起练到日上三竿,这才喂动物的喂动物,做早餐的做早餐,各自分开做事。

古代没有现成的酵母,要做面食都是用老面,没有老面的时候,就必须得提前一天开始发面,洛风在厨房里点了个炭炉,保持屋内的温度,让和好的面能够顺利发酵,这样第二天才能够蒸馒头包子等等面食。

腊月二十九他们便开始忙着做新年时吃的面点,腊月二十九在村里算是小除夕,人人都在家外点了三柱香拜了拜土地,这一天许多村民都会开始走亲访友,邀请人去自己家里吃饭,因为会有人来串门,老爷子不得不缩短了晨练的时间,洛风和凛一准备好了饭食,就打开院门等着村民来。

第三十二章

老爷子懒得解释自己和洛风他们的关系,晨练过后便拎着一壶酒不知去了哪里,洛风对于他老人家这种高来高去的行为已经颇为习惯,淡定的检查了一下前一天发好的面,准备做面食。

洛风蒸了些馒头花卷,又蒸了糯米,先在石臼中抹了一层油,将糯米放到石臼中,凛一轮起木槌舂米,每舂一下,洛风就用沾了水的手将糯米翻揉一下。

这做年糕的工作要求两人配合默契,若是熟练的搭档组合们往往动作飞快,翻搅糯米还真有一点危险性,配合不当便有可能被砸到。

洛风在前世曾经在去农村玩的时候尝试过捣年糕,但充其量也只是个生手,好在王爷本身对这些更是一窍不通,凛一倒也没有怀疑。因为怕洛风受伤,凛一捣的不快,每次都等洛风完全离开石臼旁边才落槌,两人整整槌了一个早上,才捣好年糕团,洛风将年糕团拿进厨房,两个孩子早已等待许久,立刻兴奋的跑过来,洛风将年糕团切成合适的大小,两个孩子——主要是洛祺,洛麟年岁太小基本只能在旁边摸两下——将煮好的花生、核桃揉入年糕团中,放入专门的木盒里一压,再倒出来,印着“大吉大利”字样的年糕就成形了,洛风将年糕用年糕叶包好放上蒸笼蒸熟,这才算是大功告成。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林三拎着只小rǔ猪过来了,他没有多留,只是和洛风寒暄了几句,拜了个早年,塞给两个孩子几包芝麻杏仁糖。凛一不善言语,见到他只是点了点头打了个招呼,林三倒也不怪他,嘿嘿笑了几声,交待他常过去走动走动,把小rǔ猪塞给他便挥挥手回家了。

凛一那三个表弟下午也来了,带了点瓜子果仁,他们关心的自然是租地的问题。上次和他们只是签了个租约,还有不少事情没有详谈过。那次见面的时候,洛风便看出他们家主事的是性格稳重的大哥林千,今天三人过来的时候,林千便要求和洛风谈谈,另外两个弟弟林奇和林久性格开朗活泼,便缠着凛一打转,向他打听他在离村后的经历,凛一只觉得头大,支支吾吾几句便逃到后院做活,倒是洛祺年纪虽小,却也懂得不少应答的技巧,将洛风编的那个家道中落又途遭盗匪的故事讲了个活灵活现,时不时还偷偷掐怀里的洛麟一下弄得小孩应景的眼泪汪汪,两个青年长吁短叹一阵,便也不再过于纠缠,掏出些糖果给小孩们分了,和小孩讲些村子里的习俗,小孩们也听的津津有味。

林千和洛风两人进屋谈了一个下午,之前他们定租约的时候已经谈好了田地和租子,他们先定了三年的租约,每年林千他们先付洛风三吊钱,然后收成时再付上十分之三的收成,由洛风承担付给村长的税金。

扣除上缴的税金,洛风收到的租金确实不多,但林千他们毕竟和凛一有亲戚关系,再者他们这几年过的辛苦,光是这些都未必能付的出来。这次林千过来,便是想要向洛风借些钱买种子和耕牛。

洛风知道他们的田较难租的出去,林千他们大概是最好的选择,此时的投资应该能换来未来的收益,但耕牛较贵,他一时也匀不出多余的钱来,只得先答应林千将他们那三吊钱的租子延到收成时再付,又将他们之前买的种子——除去他们后院的两亩地所需的菜种——分给了林千他们。

尽管只是这样,林千已经十分高兴,谢过洛风后便和兄弟们一起离开,洛风疲劳的揉了揉额头,进厨房的时候发现凛一已经做好了晚饭,老爷子师父一整天都没有回来,四人吃完晚饭便早早歇了。

大年三十总算是到了,从早上鞭炮便响个不停,炸的小狐狸全身的毛从耳朵竖到尾巴,趴在洛麟怀里呜呜直叫,洛麟倒是很喜欢鞭炮响,总是拉着洛祺在院门口探头看。

老爷子昨晚并没有回来,洛风倒是不担心这个师父,凛一见他一脸淡定,便也没有多说些什么。

大年三十最重要的就是准备年夜饭,年夜饭这餐最好是鸡鸭鱼肉样样齐全,鱼更是必不可少,而且这鱼还不能一餐吃完,求的是“年年有鱼”、“年年有余”。从早上开始洛风和凛一就在厨房里做事,煮鸡汤,杀鸭子,炸年糕…忙的不亦乐乎。

洛风看着林三拿来的那头小rǔ猪,忍不住想做烤rǔ猪。林三已经除净了猪毛,rǔ猪的内脏显然也清洗处理过,然后可以吃的部分又被塞回了腹腔,洛风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又去地窖找到不少香料和苹果,便开始尝试着做德式的烤rǔ猪。

中式的烤rǔ猪和北京烤鸭一般重在吃皮,皮烤的香脆、片下来包在面饼里和着大葱蘸酱吃,而西方人则更为豪爽,香料伴着内脏往肚子里一塞,皮上涂上橄榄油麦芽糖,烤的皮肉皆香。洛风在前世的时候也曾经在圣诞节时做过几次,那时虽说用的是烤箱,但现在有个巧手影卫在身边,估计也差不到哪去。

林三的手艺好,在小猪身上开的口也不大,洛风将内脏掏出,撒上糖、盐、还有凛一的独家香料腌上,然后将苹果切成丁,下了锅,加糖熬成浓浓的果酱,和内脏一起灌入猪的腹腔内,又在猪皮上涂上一层果酱,再在猪嘴里塞入一颗苹果堵上,拿一根长长的木棍串了,交给凛一拿到院子里烤。

凛一从未听说过用苹果烤rǔ猪,但烧烤肉食他可没少做过,无论是烤蛇烤兔子烤鸡烤鸭都是手到擒来,烤个小猪便也并非难事,他先在院子里清出一块空地来,用树枝搭成一个架子,将柴火堆在下面点燃,串着小猪的木棍就放在树枝架子上缓缓旋转,这样缓缓烤了一个多时辰,反复刷上花生油和苹果糖浆,小猪的皮渐渐变成油亮的褐色,香味也逐渐飘了出来,两个孩子外加一只狐狸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六只眼睛都死死的盯住烤rǔ猪,时不时可以听到吞口水的声音。

“好香!”老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这烤rǔ猪的香气招了回来,从屋顶上轻巧的落下,大口的吸了口香气:“这甜甜的果香…哎,这样烤猪我还真没吃过。”

“哼。”屋顶上传来一声冷哼,“就知道吃!”

洛风抬头一看,一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道袍,仿若谪仙的男子便出现在了院中,仔细一看,他大概要比老爷子年轻一些,但和老爷子那玩世不恭的顽童状相比起来,这人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冷肃之气,感觉就比老爷子老了不少。

——这人莫非就是老爷子所说的“师叔”?

第三十三章

“来来来,见见你师叔~”老爷子伸手招呼洛风过来,洛风依言走上前,一下就被师叔迅雷不及掩耳的扣住手上脉门,那师叔表情严肃的把了把他的脉,皱眉道:“这脉象…”

“嗯?”洛风竖起耳朵准备听下文,但师叔却放开了他的手,背着手走进房间。

——额,这是什么情况?

老爷子见状皱了皱眉,然后对洛风道:“大冷天别都站在外面吹冷风,rǔ猪烤好了赶紧拿进来,馋死我了哎呀!”

烤rǔ猪被撤下了树枝,嘴里堵上那颗苹果,装在盘子里上了桌,凛一手持匕首划上几刀,就将rǔ猪大卸八块,腹腔里的浓浓的馅料流了出来,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

一家子从老到小早就口水流成河,连板着脸的师叔的表情都不由得有些松动,洛风取来盘子,每人分了一块猪肉,浇上烤的香甜冒着热气的苹果酱,端给众人。

“好好吃!”洛麟尝了一口,立刻喜笑颜开:“好甜好香!”

“啧啧,这果子拿来烤,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老爷子吃的满嘴流油:“这rǔ猪烤的皮酥肉嫩,好!真好!”

洛风去地窖里取了两壶桂花酒,拿出来温上,给老爷子、师叔、凛一和自己都倒了一杯,“今日是大年三十,弟子当敬两位一杯。”

老爷子拿起酒杯一口喝干:“美酒配美食!这才叫过年!”

师叔看了看老爷子,眼神柔和许多,拿起杯子细细品了品,轻轻点了点头:“不错。”

这只rǔ猪不过几周大,他们六个人分食,每人吃到的也不多,解决完猪肉,洛风将炸年糕、蒸年糕、鸡汤、烤鸭、红烧猪肘一一端上桌来,先给小孩们一人装了碗鸡汤,又给凛一递了一碗。

“我自己…”凛一刚刚开口,便看到洛风温柔的眼神,咽下了到了嘴边的话,支吾道:“谢谢主子。”

洛风微微一笑,又给凛一夹了几筷子菜,温柔道:“多吃点。”

凛一低下头埋头苦吃,洛风看到他耳朵和脖子都泛了红,便不再逗他,自己也吃了起来。

这古代山村里,没有都市里的吵闹喧嚣,也没有现代的电视和网络,但一家子和乐融融的吃上一顿团圆饭,却是朴实里透着温暖。洛风已经将老爷子和两个小娃当作自己的家人,更不要说自他穿越过来就日夜陪伴在他身边的凛一了,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过年,有他们陪伴,已经比过去在另一个世界,自己独自一人对着电视孤单的吃年夜饭好上许多。

吃完了年夜饭,两个小孩摸摸鼓胀的小肚子,懒的不想动,洛风便让他们带着吃饱了肉的小狐狸回房去玩,自己和凛一动手收拾碗筷,老爷子和师叔在一旁小声商量了些什么,师叔清了清嗓子:“晔儿,你跟我们过来,我们有话跟你说。”

洛风已经知道这个身体原来的名字是叫落晔,他应了一声,看向凛一,凛一低声道:“主子,这里我来收拾便可。”

洛风点点头,跟着老爷子和师叔来到厅里,师叔指了指椅子示意他坐下。

“我观你脉象,你确是中了[七冥锁功散],”师叔缓缓道来,“只是你的状况比较奇异。按照我所探听得来的消息,你该是中了毒后又与落裘相斗,按理说早该被四处冲撞的真气伤及五脏六腑,走火入魔而亡,而你现在不但好好活着,连真气也隐隐有回复之兆,真是奇了!”

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小子命大,活着有啥子不好?!”

师叔看了老爷子一眼,无奈的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他摇摇头继续对洛风道,“你说你失去记忆?”

洛风点点头:“弟子许多事情都记不清了,甚至再见到师父时都差点认不出来。”

师叔沉吟片刻:“这记忆缺失,比起失了性命,已经算是大幸,这几日待我想想,给你开个方子去了身上的余毒,说不定能回复一二。”

洛风心知这回复记忆一事肯定是不可能的,但去除身上余毒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便作了个揖:“谢谢师叔。”

“晔儿…”师叔坐下,为自己倒了杯酒,食指在杯口摩梭着:“你和那小影卫…”

洛风打断了他的话:“弟子已改名洛风,旧时的落晔已随着旧国而亡,现在的洛风,不过是一家道中落的财主之子罢了。至于凛一,他已是我的人了。”

师叔微微点了点头,拿起酒杯啜饮一口:“…风儿,你既然已经做出此决定,便最好从一而终,我此生最看不惯三心二意负心之人,你若还想复国、当回你那王爷、娶妃生子,便趁那影卫还没爱上你之前放手,否则,就给我好好的待他一世。”

“弟子心意已决,只要凛一肯与我相守,我决不会变心。”

“如此便好。”师叔点了点头,饮尽杯中的酒,放下空杯:“人老了,路赶的多了就易乏,我先去休息。”

“师叔不守岁?”洛风问。

“你们小孩子玩的欢乐点。”师叔摆摆手,站起身来,示意老爷子带路。

老爷子嘻嘻哈哈的带着师叔回房,洛风看着两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这师叔和老爷子的关系,怎么有些微妙啊…

第三十四章

大年三十晚上,自然是要吃饺子守岁的。

师叔和老爷子师父自称年纪大了要好好休息,早早就回了房。洛风建屋子之前完全没有料到一下子会多出这么多人来,安排房间的时候也有些为难,好在师叔说他可以和老爷子挤一挤凑合着住,洛风也不再多说,让凛一给他们多抱了一床被子过去。

两个小孩自然是铁了心要守岁的。洛麟虽然还小,表面上文静可爱的和金童差不多,实际上爱玩爱闹腾又顽固的很,抱着小狐狸杵厨房里等着子时来到,洛祺作为一个疼爱弟弟的好哥哥,自然是洛麟说什么他听什么,洛风看这俩小孩如此坚决的要守岁吃饺子,干脆便提议他们先去房里睡一会,等到快子时的时候他自然会去叫两个小孩起来包饺子,省得俩小孩等着等着睡着了起不来,第二天不高兴又要闹。

俩小孩想了想,便点点头回房去补眠,洛麟抱着小狐狸拉了拉洛风的袖子,奶声奶气的再三要求他要记着叫他们起床吃饺子,这才牵着洛祺的手离开厨房。

离子时还有两个时辰左右,按习俗,饺子得在子时前包好。洛风招呼了凛一过来,拿出面粉、鸡蛋、猪肉、白菜等等材料,早早的开始做起了饺子。

饺子皮虽不如包子皮一般讲究松软厚实,但也是需要醒面的,现在开始制作的话,才能保证子时准时下锅。洛风找了一个木盆出来,丈量了足够六个人吃的面粉,加了些盐,取了两个鸡蛋打入面粉之中,又让凛一取了水来,徐徐倒入盆中,他自己则取了筷子,在盆中不断搅动。

“够了。”洛风见水量差不多,便让凛一停了加水,继续搅动面粉,等到面粉都成了面疙瘩的时候,洛风就收了筷子,洗干净手开始揉面。

揉面揉的好的话,面团会变得足够光滑,不沾盆不沾手,到了这时,洛风就把面团放在一旁醒着,盆上蒙上一层纱布,防止水份流失使得,面团变得冷硬。

虽说师叔和老爷子说是不守岁,但洛风还是准备了他们的份,他在家里剩下的猪肉里挑了肥瘦适中的五花肉,切了一斤多下来,切成小块后,让凛一将肉剁成肉泥。

凛一卷起袖子,一手拿着一把菜刀,两手一起开弓,双管齐下,极有节奏的咚咚咚咚在砧板上剁起了肉馅。凛一刀功极好,洛风只见刀不断下落,时而又铲起剁的半匀的肉泥翻转一面,继续剁。凛一时而用刀刃,时而又将刀翻转,用刀刃捶击肉馅使其筋道有嚼劲不松散,待肉馅剁成之时,红的瘦肉与白的脂肪均匀的混合在一起,比绞肉机里绞出来的还要漂亮的多,洛风微笑一下,取过面巾擦去凛一头上的汗水,凛一面色微红,低声谢了,拿着菜刀去池边清洗。

洛风将切好的姜末葱段放入肉馅中,加了盐、酱油、料酒和香油,他并未加水,而是取了之前熬好的一些高汤加入肉馅,拿筷子顺时针搅拌起来。

洛风打算做两种不同口味的饺子,所以他初步拌好肉馅后,便将肉馅分成两份装入两个大海碗之中,然后取了白菜洗净,切碎,挤去多余的水份,又将笋剥去笋壳,切成几个大块下锅加了点盐煮熟,捞出切成小块笋粒,分别拌入肉馅之中。

洛风还准备了几颗糖果打算包入饺子中,本来这里的习俗是在饺子中包铜币,谁吃到了来年便大吉大利,但洛风觉得铜钱不干净,便拿糖果代替。

拌好的肉馅也要放上小半个时辰,让肉和佐料充分融合后才能使用,洛风便也在装着肉馅的碗上蒙上一层纱布,然后放在面盆旁边静置。

饺子皮最好要边包饺子边擀,这样包饺子的时候皮才不会干硬。洛风干脆拿了些瓜子花生,和凛一一起吃了起来,闲聊着打发时间,待离子时还有半个多时辰的时候,洛风就去唤醒两个小孩来包饺子。

这时外面已经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放鞭炮了,师叔和老爷子两人都武功高强,自然被吵的睡不着,干脆也披了外袍起来,和洛风他们一起包饺子。

面已经醒的差不多,洛风拿出面团搓成长条揪成一个个小剂子,压扁成一个个的圆形,然后用擀面杖擀成饺子皮。洛风曾经看过有行家擀饺子皮一张张如飞一般,但他没那技术,只能慢慢擀,凛一默默的接过他擀出来的饺子皮,舀了馅包在皮中,小心的将饺子皮捏出花来,倒也做的有模有样。

洛祺也能帮上些忙,洛麟则是完全来添乱的,他包了几个歪七扭八的饺子后,就对洛风用糖果做馅包好放在一旁的彩头饺子十分感兴趣,洛风用眼角瞄到他悄悄的用竹签在那几个饺子的皮上划出小小的十字,微笑了一下,却也不点破,继续擀饺子皮。

老爷子依旧拎着酒壶喝着酒等饺子下锅,一点忙也不帮,师叔倒是卷起袖子来帮忙,一个个饺子包的极为漂亮,还捏了几个小兔子小羊的动物饺子给洛麟去玩,洛麟极为高兴的接过了,捧在手上细细打量,还献宝一样拿给洛祺。

包完饺子,凛一去生了火烧水,洛风将一盘盘饺子下锅煮熟,待饺子浮起捞出,配着加了蒜瓣和香麻油的香醋上了桌,饺子汤加了点葱花肉沫,烧熟了端了出来,大家热腾腾的喝着汤吃着饺子,一下子暖和了起来。

洛麟专心致志的努力把做了记号的糖饺子都收罗进自己碗里,洛风趁小孩没注意,手疾眼快的夹了一个带着记号的饺子放到凛一碗里,凛一不明所以,将饺子吃到嘴里,感觉到那丝丝甜味才微微一笑。老爷子动作也迅速,夹了一个给师叔,师叔不动声色的吃了,然后也夹了一个,筷子一抖一甩便将饺子丢进老爷子嘴里,老爷子笑眯眯的嚼着糖饺子,笑的像只狐狸。洛麟收刮了剩余的糖饺子,分了一半到洛祺碗里,两小孩你一个我一个吃的开心。

子时到了,外面各户人家都点起了鞭炮,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把小狐狸吓得钻进角落抱头直抖,洛麟兴奋不已,拉着洛祺就到院子里去放炮,凛一怕他们被鞭炮炸伤,走在门口监督两人,洛风轻轻走到凛一身边,悄悄握住了凛一的手。

洛祺点好了引线,抱着洛麟跑开,看着鞭炮噼里啪啦的炸开,两个小孩拍手叫好,洛风嘴角噙着笑,在凛一耳边道:“新年快乐。”

第三十五章

大年初一本来是走亲戚拜年的日子,可一大早洛风起来的时候,就看到窗外一片银白,大片大片的雪花还在簌簌下落,凛一拿来厚袍给洛风披上:“主子,小心凉。”

“今日大概不会有人出来拜年了。”洛风看了看院里的积雪,“雪居然下的这么大,一点预兆都没有啊。”

凛一去烧了水,两人洗漱过后,凛一去叫两个孩子起床,洛风走到前厅,发现老爷子和师叔已经在院里过起了招,这漫天大雪之中,两人拳来脚去,身法快的看不清。

大概是两人察觉了洛风的到来,又过了几招便收了手,两人收功走进前厅,拍去身上沾染上的几片半化的落雪,洛风给两人倒了热茶递上,师叔接了,满意的点了点头。

“昨夜我想了想你身上余毒的解法,”师叔喝着茶开口道,“你所中的[七冥锁功散]本是一种剧毒,需要用另一种猛毒[箬瞑花]以毒攻毒方可解,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若是直接服下那[箬瞑花],恐怕非但不能解毒,还会毒发身亡。”

洛风苦笑着道:“劳烦师叔了,若是这毒无法解,便也算了,反正我现在活的也挺好。”

“胡闹!你身上余毒未清,怎能放任?”师叔喝道,随即因为老爷子怒瞪了他一眼而放缓了语调,“我昨晚思索许久,所幸想得一法。你现在身上带毒,不可直接服药,只有让另一习武之人服下[箬瞑花],再将少量药性过到你身上,方可解毒。”

师叔顿了顿,喝了口茶,继续道:“本来这法子…实践起来…有众多困难,可我昨日看你与那影卫相处,便知他是最好的人选。你若是愿意…”

“师叔不可!”洛风摇头道,“您不是说[箬瞑花]是剧毒?我又怎能让他人为我冒险?”

“[箬瞑花]虽是剧毒,但并不是不可解,”师叔皱眉道,“以他功力,足以压制[箬瞑花]之毒,我再以药澡逼出他体内过多毒性,便可保他不死…”

洛风皱眉:“不行,我不会答应。”

“晔儿!”师叔将杯子重重敲在桌上,“你可想清楚了,这毒在你体内,保不定何时就会发作,夺你性命,我这法子已经是深思熟虑,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我决不会告诉你。这[箬瞑花]之毒发作起来,会让人全身发冷痛苦难耐,但却不是无药可解,只要你身上的毒一解,我自然会为他解毒。”

“乖徒儿,”老爷子也道,“听你师叔的话,有你师叔在,你可以放心…”

“不,”洛风摇头,“这太冒险了。我现在很好,不需要他为我受这些苦。”

“你…!”师叔气愤的站起身,见洛风一脸坚决,“好好好…我不管你们!”说完便甩袖回了房。

“哎…你这孩子…”老爷子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叹了口气喝完了杯中的茶,“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洛风无奈苦笑,他自己知道的清楚,这身体的真正主人已经死了,这体内的余毒他一点也感觉不到,但想到让凛一受苦,他就忍不住的心疼。

洛风叹口气,去了厨房,两个小孩已经洗漱好,坐在了桌边喝粥,凛一正从后院进来:“主子…”

“吃早餐吧…”洛风在两个小孩对面坐下,从怀里掏出两个红包:“给,压岁钱。新年快乐。”

洛祺有点不知所措,洛麟甜甜的给洛风拜了年,接过两个红包,塞了一个给洛祺,高高兴兴的继续吃早饭,凛一给洛风装了碗热粥,递上了调羹和筷子:“主子请用。”

洛风示意他坐下:“你也来吃。”

凛一却道:“我去喊两位前辈用餐。”

洛风想起拂袖而去的师叔,忍不住伸手揉了揉额角,大年初一的早上怎么就如此的混乱呢?

“去吧,不过,师叔应该在气头上…”洛风嘱咐道。

凛一应了声,向屋内走去,洛风叹了口气,舀了一口粥,刚要送到嘴边…

——等等,刚刚和师叔说的话,凛一并没有听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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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凛一确实听到了。

他并不是故意去听的,只是那时他将两个孩子带去了厨房取了热水洗漱,热好了粥,想去喊洛风他们的时候,却听到洛风正与师叔争论。

身为影卫,他第一个反应自然是屏住呼吸退到yīn影之中,无声无息的听完师叔的话,他便悄悄的离开,去了后院。

心不在焉的喂鸡喂马的时候,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师叔的话。

如果不按师叔所说的方法为主子祛毒的话,主子可能有性命之虞,相比之下,自己受点苦又算的了什么呢?

主子真的变了很多。

若是从前,主子怕是想也不想,便答应下来的吧。

但现在,主子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他身上之毒,而是自己的安危。

——能被主子这样的珍惜,他真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

只是主子不愿让他冒险,他却想为主子排忧解难。

不过只是服毒制药而已,有主子的师叔在,想来没有性命的威胁,就算是有,他担心的也只有主子身上的毒能不能及时去除而已。

——自己的命本来就是主子捡回来的,就算还给主子又有何妨呢?

凛一拿定了主意,跟洛风说了声,便向师叔和老爷子所住的房间走去。

主子虽然不肯,但他若是直接去找师叔,服下那药,就算主子再怎么生气,也无可奈何了吧?

他站在房门前,犹豫了一下,轻轻敲了敲门。

“进来!”屋内传来师叔那清冷的嗓音。

凛一推门进去:“前辈,您刚刚与主子所说一事,我听到了。”

师叔端着杯清茶坐在桌前,闻言,脸上的怒意消了几分:“哦?”

凛一知道以这两位的功力,怕是早已知道自己偷听一事,此时也不过是想试探自己的心意罢了,便单腿跪下:“请前辈赐药!”

“药我有,但你主子可不答应。”师叔啜饮一口茶,修长的手指磨蹭着杯口,“这[箬瞑花]一服下,每隔七日便会发作一次,每次发作,你都会感觉如坠冰寒地狱,全身上下仿若有无数冰刺在体内游走,痛苦万分,生不如死…而为解落晔身上之毒,你却不能服食解药,以免影响药性,只能靠内力压制,我所能做之事,也仅仅只是用药澡排出你体内些许毒素,保你不死…只有在落晔身上之毒完全解除之后,你才能服食解药…”

“前辈不用多说,属下愿意为主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要能换得主子平安,小小苦痛又算的了什么?”

“…我还没有说完,”师叔道,“每半个月,你都必须将体内的少量毒素过到晔儿身上,为此,你必须与他…交合…就算这样,你也愿意?”

凛一的脸刷的红了:“…这…”

“怎么?不愿?若是心里还有疑惑,便请回吧。”

“不,属下愿意!请前辈赐药!”凛一摇摇头,坚定道。

师叔转过头来,看着他:“抬起头来。”

凛一颤抖了一下,缓缓抬头。

“你喜欢他?”师叔问。

凛一不知如何回答,只能脸红的看向旁边。

“为何肯为他做到如此地步?”师叔又问。

“属下…属下的命是主子给的,若能换来主子平安…属下我心甘情愿。”

“这药一服下,你再想反悔也绝无可能。”师叔直视着凛一的双眼,“你可想清楚了?!”

“属下清楚!请前辈赐药!”凛一坚定的看着师叔的双眼,回答道。

师叔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巾帕包裹,沉吟片刻:“你今晚过来吧…”

“不,”凛一摇头:“事不宜迟,请前辈让我现在服了吧。我服了药后,主子若是生气也无可奈何了。”

师叔点点头:“也好。”他解开巾帕,露出一朵半干的花。

“这[箬瞑花]本就是[七冥锁功散]的解药,我一听说晔儿中毒,便去珞珈山上采得此花,现在服用,药性正烈,为晔儿解毒是再好不过,可你却得多受点苦。”

“属下不怕。”

师叔将帕中之花递给他:“将花朵嚼服吞下,然后气沉丹田,走任脉、督脉护住心脉,再将药性由冲脉逼行…”

凛一仔细记下师叔所说,拿起那[箬瞑花],吞入口中,嚼了嚼,花里的苦汁立刻在嘴里扩散,他皱皱眉,将花朵与苦汁尽数吞下,默默运起内力,按照师叔吩咐的路径行气。

第三十六章

洛风一直觉得心思不宁。

不过是去叫两位长辈吃个饭,可凛一也去的太久了。

——师叔或许正在气头上,或许对凛一发了脾气也说不定。

洛风搅了搅面前的粥,忽然觉得失了胃口。

师叔性子那么清冷,应该不会对凛一说服药一事吧…

洛风越想越心惊。

他怎么就让凛一自己去找师叔了呢?这时候难道不该让凛一远离那两位长辈才对吗?

他刚刚与师叔争执完,脑子里思绪万千,现在静下心一想,才发觉不对。

——凛一去的真的太久了。

洛风放下筷子,起身去找凛一。

“千万别给我自作主张啊…”

按照凛一那性格,若是从师叔那里听说了这解毒之法,肯定会二话不说的答应。

——所以说这种忠犬性格真是让人又疼惜又苦恼。

洛风敲了敲门,等不得里面的人答应,便推门入内。

一眼就看见了凛一正双眼紧闭,盘腿坐在竹床上,师叔正在他背后盘腿而坐,显然正在给他传输功力。

“这是!”洛风惊呼一声,师叔抬眼瞪了他一眼,老爷子立刻捂住他的嘴将他拖出门外。

“嘘!”老爷子捂着他嘴小声道:“你想让他们走火入魔吗?”

身为一个现代人,洛风也看了足够多的武侠小说电视剧,知道走火入魔的危险,便闭了嘴,深呼吸几口,小声道:“凛一服了药?”

老爷子咧嘴一笑:“自然是服了,你那小影卫可真是忠心耿耿。”

洛风瞪他一眼:“凛一现在如何?”

“你师叔正在助他运功,要用这法子为你解毒,他就非得将这药性散到全身不可,但又得护住心脉,没有充足的内力是做不到的。你师叔既然答应了你护他周全,便一定会做到,你就别进去添乱了,赶紧去烧桶热水,等下你那小影卫可是需要泡药澡散点药性。”

洛风忍不住跺了跺脚,却又无可奈何,这药吃也吃了,他也无计可施,只得转身急急忙忙去烧热水,只求能帮上点忙。

——真是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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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一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胃里蔓延开来,内脏似乎都被那寒意冻结成冰,无数冰棱在体内生长,刺入骨骼、内脏、血脉,让他疼的忍不住想要在地上打滚,但他还是死死忍住,默念心法引导着内力行进。

师叔说他必须将药性散到全身,非但不能用内力将毒性逼到一处,还得用内力推进毒性散发,疼痛更是增强了千倍百倍。

大概是怕他承受不住,师叔将他扶到床上,内力源源不断的从后心输入他体内护住他心脉。

他隐约听得门开了又关,主子似乎发现了…不过,药既然已经服下,他便不担心主子阻止。

——不过,这一次他又违背命令了呢…主子大概会很生气吧…

药性随着内力散到全身,他感觉浑身似乎都被冻成了冰,唯独心脉之间盘桓着雄厚的内力,还保留着一股暖意。

“好了。”不知过了多久,他朦胧之间听到师叔这样说。

然后他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真是乱来。”他听到那熟悉的声音责怪道,那声音里夹带的感情太多,他一时分辨不出。

“药已经下在了水里,你赶快抱他去泡一泡。”这应该是老爷子。

“[箬瞑花]是寒毒,他现在冷的很,你得将他四肢搓热才能让他下水,不然他会很痛苦。”师叔叮嘱道。

“知道了。”洛风道,外面的雪下的更大了,他拿过一件厚棉袄将凛一裹上,抱着他一路进了浴室。

凛一疼的厉害,早就已经意识不清,此刻朦朦胧胧,被洛风解开衣服的时候,忍不住颤抖着低声唤道:“主子…我冷…”

洛风已经将浴室的门关紧,这里水烧热了许久,早就充满了热腾腾的蒸汽,他知道凛一觉得冷多半是因为那寒毒,难免有点心疼的责备道:“谁叫你自作主张!”

——那一句“活该”,到了嘴边,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洛风脱去了凛一的衣服,用毛巾沾了热水,拎干,觉得温度暖人而不烫手,这才放心的给凛一擦起了身子。

凛一似乎疼的厉害,皱紧了眉头,紧咬着下唇在洛风怀里簌簌发抖。

洛风心知这极冷和极热之时,人往往已经感觉不出冷热,只觉得刺痛难忍,此时若让凛一这般下水,不但缓解不了他的痛楚,还会让他更为痛苦。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将动作放的更加轻柔。

“呜…主子…”凛一只觉得体内冰冷刺骨,连呼吸都仿若有千万根冰刺在扎,他只觉得洛风身上传来阵阵暖意,便忍不住往洛风怀里钻。

洛风干脆也脱掉了身上的衣服,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凛一,温热的毛巾不断的沾了热水又拎干,将凛一的手脚擦热,直到他渐渐缓了过来,不再浑身冰冷,才抱起他放入调好温度的热水里。

木桶里早就放好了药,据老爷子说,这药澡能够将凛一体内多余的药性逼出体外,却不会影响[箬瞑花]的药性。洛风之前也与两位前辈争论过让凛一直接服用解药的事情,却被师叔一句:“你想让他刚刚受的苦白费吗?”给噎了回去。

他知道凛一不但忠心耿耿,还是个死脑筋,若是他身上毒不解,怕是就算是让凛一服了解药,凛一也不会死心。要是到时候这傻影卫自个儿乱来再服一次药,恐怕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回来,还不如在师叔的看护之下,老老实实的把毒祛了,让凛一也放个心。

因为身上已经有些热意,泡入水中的时候凛一并没有太大的痛苦,只是颤抖了几下,便放松下来,靠在桶壁上闭著眼轻喘。

——今日还是大年初一,好不容易过个节,非得搞出这些事情来。

洛风忍不住叹口气,摇了摇头,伸手抚平凛一紧皱的眉头,握住凛一的手安慰道:”没事了,有我在呢。”

凛一似有所感,咕哝了一句什么,又昏昏沉沉睡去。

师叔之前交待过,这一泡就得泡足整整半个时辰,期间水温一直保持不变,还得给凛一喂上几次糖水让他保持体力。

洛风用纱巾抹去凛一额上的汗水,往桶里加了点热水,便给自己穿上衣服,去厨房泡了杯糖水,又加了少许盐,这味道虽不好,却能补充凛一出汗所流失的盐份水份,让他有体力支撑下去。

凛一昏昏沉沉半梦半醒,但倒还算听话,大口将那盐糖水喝了,也不抱怨味道不好,再次昏昏睡去,洛风又为他擦了次汗,试了试水温,又加了一些热水。

好不容易熬足了半个时辰,洛风将凛一从木桶里捞了出来,用小木桶调了温度刚好的热水,给凛一冲净了身子,拿了巾帕吸干他身上的水珠,穿上干爽的新衣,严严实实裹好了,才一路抱进房内塞进被子里。

房间里早已点上了炭炉,洛风还让洛祺洛麟用暖手小炉将被窝烫热,现在躺进去温度刚好。

做好这些,洛风抹了把汗,想起凛一一大早就没吃东西,无奈的叹了口气,去厨房热鸡汤。

第三十七章

“凛一,凛一,醒一醒。”洛风将热好的鸡汤稍稍吹凉到不烫嘴的程度,轻轻摇醒凛一。

凛一微微睁开眼睛,显然意识还没有完全清醒,洛风也知道他的疲累,将他扶起,靠在自己身上,一勺一勺的喂他喝下鸡汤。

凛一一开始迷迷糊糊,大概是身为影卫的警戒性还在,紧闭着嘴不肯喝汤,洛风哄了几声,他才松了口,乖乖的张嘴喝下。

有凛一顺从的配合,洛风也轻松许多,喂完了一碗鸡汤,便为凛一擦了擦嘴角,让他躺下继续睡,按照师叔所说,这[箬瞑花]服下极伤身体,凛一需要耗费大量体力护住心脉,与毒性对抗,至少也得睡上整整一天才能缓得过劲来。

洛风将空碗放到桌上,自己在床边坐下,凛一又沉沉的睡了过去,他忍不住伸手,抚平凛一皱起的眉眼。

——真是傻瓜,居然如此乱来…

洛风轻手轻脚的上床,在凛一身边躺下,轻轻的搂住凛一,大概是服了那[箬瞑花]的关系,凛一的体温很低,洛风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凑过去吻了吻凛一的额头,凛一小小的呻吟一声,往洛风怀里钻了钻。

昨夜守岁睡的迟,大早上的又被凛一这么一吓,洛风现在放松下来才觉得疲劳涌了上来,抱着凛一沉沉睡去。

凛一一直睡到太阳西沉才真正清醒过来,他稍微一动,便觉得浑身上下传来钻心的痛楚,他闭上眼喘息数下,才渐渐缓过气来,扶着床沿起身,旁边伸来一双大手扶他坐起,他抬头一看,正对上洛风担忧的双眼。

“先别起来。”洛风扶着他靠坐在床头,取过一件棉衣为他穿上,“还觉得冷吗?”

“有点。”凛一沙哑着嗓子低声道,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洛风倒了杯茶,递到他嘴边,凛一就着洛风的手喝了,这才觉得舒服许多。

“你未免太过乱来。”洛风放下茶杯道,“为何不与我商量就私自决定?可是师叔他们逼迫你?”

“不,属下是自愿的。”凛一道。

虽然早已料到,但洛风还是忍不住有些生气又有些心疼,他本想说些什么,只是看到凛一这副样子,也不忍再责怪他,叹出一口气来,便将他搂进了怀里:“以后别再这样了。”

凛一不说话,只是静静的靠在洛风xiōng前,门突然打开,凛一慌慌张张的从洛风怀里逃开,洛风回头一看,原来是师叔。

“醒了?”师叔一直走到两人面前,伸手扣住凛一的手腕,静静的把了把脉,点了点头:“脉相正常,很好,很好。”

他又抓过洛风的手把了把洛风的脉,然后松开了洛风的手,对两人道:“凛一,你身上这[箬瞑花]之毒,每隔七日便会发作一次,发作时如坠寒冷冰窟,五脏六腑仿若冻结成冰,早上你服下[箬瞑花]之时,想必已经尝到那苦楚。而花毒真正发作之时,只会更加痛苦。每隔半月,你就必须趁着毒性发作之时,将此毒过到洛风身上,这样才能一点一点解除洛风身上的毒素。当然,你身上的毒性也会随着过毒渐渐减轻,缓解你的痛苦。”

“既是如此,为何不七日便行一次?”洛风问。

“这是为了让你们身上的毒素能够更加顺利的中和。若是七日一次,[箬瞑花]的毒素太胜,反而不利于解毒。这过毒一事,须得半个月行一次才好。”师叔解释道,“中间那一次发作,我会为凛一准备药澡散去少许毒性,缓解他的痛楚。”

洛风还想说些什么,但凛一却抢先一步,对师叔一揖道:“多谢前辈。”

师叔摆了摆手,“这过毒之法,唯有靠你们两人…咳…行房…才可,我默了两份心法,你们分别拿去记下,记得到时按此心法行功,将毒性过到彼此身上,方可解毒。”

洛风本不知这过毒之法如何cāo作,此时一听,难免觉得脸上发烧,他慌忙接过师叔递来的纸张,低头细看,上面写着几句口诀,立刻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细读了一遍,沉思片刻,便觉得心念所到之处,这个身体自有感应,内功随着心念行转,毫无阻碍。

——这王爷的身体果然是练武奇才,连他这现代人使来都十分顺手。

凛一习武多年,自不用说,片刻之间便已默记下这份心法口诀。

“你们今夜必然十分辛苦,我已做好了饭菜,先来用饭吧。”师叔说完便出了门,凛一看向洛风,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微红:“主子…”

洛风之前虽然也抱过凛一,但他后来知道凛一还未确认对他的感情后,便未曾对凛一做出此等亲昵的举动,此时突然听得师叔说要用此法解毒,心里一下子五味杂陈,不知到底是欣喜还是难过,只得转移话题道:“去用饭吧。你可起得来?若是不舒服,我就去把饭菜端来在房里用吧?”

凛一摇摇头,扶着床沿起身,他现在动一动还是会觉得浑身疼痛,但是比起之前刚醒时已经好了许多,“属下无事,劳烦主子担心了。”

洛风看他动作僵硬,便知自己这个小影卫又是在硬撑,他本想让凛一躺回去休息,可看凛一那一脸坚决,伸出的手便改了动作,扶住了凛一,让凛一的大半体重都靠在自己身上:“我扶你过去。”

两人缓缓走到厨房,老爷子和两个娃儿外加一只狐狸已经人手一块鸡肉吃的满嘴是油,师叔见两人来了,便给洛风装了饭,给凛一的则是清淡的鸡汤面。

“你刚刚服了[箬瞑花],不便食用太过荤腥的食物,这鸡汤我捞去了浮油,又加了些补身的药材,你吃起来刚好。”师叔解释道,自己也端了碗饭,在桌边坐下。

“谢谢前辈。”

“哎,还叫什么前辈!”老爷子叼着个鸡腿道,“都是自家人了,跟我那徒儿一起喊他师叔便可。”

“是…”凛一犹犹豫豫的应了,看向师叔,喊了声:“…师叔…”

“嗯。”师叔还是一副冷漠的表情,只是眼神柔和许多,点了点头,“吃饭。”

第三十八章

吃完了晚饭,凛一刚想起身收拾碗筷,就被洛风按住肩膀:“我来便可。”

“主子,我可…”‘以’字还未出口,凛一便在洛风的略带责备的视线下乖乖妥协,等洛风收拾清洗了碗筷,又被他搀扶回了房间。

两个小孩吃完饭便带着小狐狸回房去玩了,师叔从房里取来了不少草药,用研钵磨碎了,放进药罐里煎,老爷子在一旁端着酒杯喝的津津有味:“晔儿…不,现在该叫风儿了,这些日子他可变了真不少。”

“人遇到祸事总会成长。我倒是喜欢他如今这般淡定的性子。”师叔说,“那个影卫也是个好孩子。他们若能处的下来,倒也是一件美事。”

“说起来,今天夜里,可是会有点吵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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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内容应该去哪看大家都知道吧~

第三十九章

我估计第三十九章jj会不让放,于是直接放鱼羊,大家都习惯了吧。另外我是绝对不传邮箱的,你们都懂的。

第四十章

本章依旧不是素菜,大家请去鱼羊,别的网站都在卖螃蟹,我是不会放的。我在鱼羊还有不少坑要更,没时间给大家发邮箱,请大家在白天或者深夜等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自行去鱼羊看文,其实鱼羊非高峰期也不比jj难开。

如果接受不了的童鞋们就请点上方小叉叉自动传送出去吧。

第四十一章

被凛一和师叔这么一折腾,这个年过得真可谓是鸡飞狗跳麻烦不断,让人颇有些焦头烂额,等下了十多天的大雪初霁,几人吃了元宵过了节,老爷子却提出他要离开一段时日。

“可…您之前不是说要留到我再次学好功夫后才走?”突然听到老爷子没头没脑的冒出要走的话来,洛风有些惊讶的问。

虽说这个落晔的长辈在家,洛风经常得小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露了破绽——多亏了那毒药和失忆的借口,他才可以经常蒙混过关——但他还是挺喜欢这个大大咧咧、个性有如孩童的老爷子师父的,老爷子说要走,他还真有点舍不得。

老爷子摇摇头,“你师叔还会留下给你们俩解毒,武功什么的他自然会指点你。现在大势未定,外面闹腾的很,几个国家的人马都在找你,老爷子我得去搅搅这混水才行。对了,你小子之前穿着戴着的那些容易看出你身份的金银珠宝都拿来给我。”

“您是想…”

“我自然是要去散布点假线索,不然你以为我能找到你,难道那些追兵就不行?”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小子你中了毒怎么连脑子也变傻了呢?”

自从穿越过来就对追兵一点实感也没有的洛风这才有些紧张,“那…”这里还安全吗?

师叔似乎看出了他的疑虑,“放心,你师父找到你后,已经让我在骐国散布了些假消息,骐国有你远嫁的表姐在,倒也颇为可信,现在追兵基本都往那里去了。”

“只是光有些假消息还不够,总得给那些寻着气味的疯狗们撒点饵才行。”老爷子说,“这事交给我,你放心!”

洛风自然是放心的,若是没有这两位前辈照应,他们的所在怕是早就会暴露了吧…

老爷子第二天一大早就不见踪影了,同样消失了的还有那包袱属于落晔王爷的东西,洛风心知老爷子虽说看起来像个老顽童,实际上是十分值得信任的,便安下心来继续过日子。

可说起过日子,家里需要烦心的事也不少。

家里的银两进的没有出的快,师叔和老爷子也住进来后,这消耗就更大了。可这两位绝世高人对于理财之道可是半点不通,从前是靠落晔王爷每年孝敬的银两生活,老爷子行走江湖花起来更是大手大脚,有钱花钱无钱露宿坑蒙拐骗,现在银子可是半点也拿不出来。

“师叔,那你之前来这路上用的银钱…”洛风忍不住好奇了。

师叔微怔,神色诡异的眺望窗外半天,才吐出几个字:“劫、富、济、贫…”

——好吧,这种生财之道显然不适用于这种穷的叮当响的小山村。

开春农忙,各种事情都需要钱:天气渐暖,厚衣也得换成春天的布衣;他们家租出的那些闲置许久的农田,需要好好翻耕才能播种种苗,可林千他们却穷的叮当响,没有耕牛,靠着三人人力耕作,今年怕是种不了一半;洛祺洛麟年纪虽小,可也该念书学字,这山村里没有私塾,要雇西席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若是过去的落晔王爷,教两个小孩不成问题,可洛风一个理科出生的现代人,穿到这里对话语言虽是没有障碍,但让他教两个小孩用毛笔写文言,还真是颇有压力。

幸而师叔也算是学识渊博,直接接手了两个孩子的教导,这才给洛风省下不少麻烦。

凛一服了箬瞑花后体力不如以往,洛风也舍不得让他干重活,便接手了后院菜园子的管理,他现在每天在师叔的指导下修习拳法、打坐运气,再加上[七冥锁功散]的毒性渐渐消去,真气确实强劲了许多,砍柴挑水这些工作做起来也比以前轻松了不少。

地窖里的几对竹鼠都生了好几胎,留存的竹叶竹笋已经不多,待大雪消融气温回暖,这日阳光明媚,洛风跟凛一师叔说了一声,便背着竹篓上了山。

此时已是三月初,正是春光明媚,植物生长,动物觅食繁殖的时候,洛风一路上在草丛里设下陷阱后,便熟门熟路的去竹林里挖了不少春笋,又采了不少的竹叶,挖了几棵老竹,将根部砍下丢到竹篓里,留着喂竹鼠,剩下的砍成适当的长度捆成一捆背在背上。

他又往山里走了一段,春天一到,这里各种花都开了不少,洛风运气不错,居然发现了不少的野生草莓,个头虽小,却个个水灵灵红艳艳的,洛风采了些草叶编了几个简单的小篮子,将成熟了的草莓摘下,居然也盛满了几个小篮。

不仅仅是草莓,洛风还发现了覆盆子、桑树、杨桃,只是时节未到,果实都还未成熟,洛风一一记下地点,打算过段时间再来看看。

回到家,洛风用盐水将草莓泡过,再用清水洗净,去了蒂,装在几个小碟里,尝了尝,还挺甜。洛风这次采了不少草莓,怕吃不完不能久放,便拿出一半,控干水份,压碎成泥,将糖放入锅里熔化成糖浆后,将草莓泥放入熬煮成酱,装入干净的陶罐里保存。

草莓在现代能做成许多的甜点,但多半都是西式糕点。古代条件有限,蛋糕布丁啊这些最基本的甜点都因为缺乏原料工具而不能制作,洛风也只能将这想法暂时放在一边。

收好了草莓酱,洛风装了两碟草莓,端了一碟去给了正在院里练字的师徒三人,贪嘴的洛麟高兴的欢呼了一声,便急急忙忙的去洗手来吃,洛风忍不住微笑一下,拿了另一碟草莓回房去找凛一。

第四十二章

洛风进屋的时候,凛一正在床上打坐运功,他身上的花毒需要大量的功力护住心脉才不至毒发,洛风见状,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端着草莓走到床边。

凛一导着体内真气走了三个周天,此时已到了收功的阶段,他将真气导入气海,缓缓呼出一口气,便觉得有什么冰凉凉的东西碰到了嘴唇,睁开眼一看,洛风正站在他面前。

“主…”话还未说完,嘴里就被塞进了什么,凛一下意识的嚼了嚼,甜美的果香便在嘴里蔓延开来。

“好吃吗?”洛风将碟子放在床边的小柜上,自己则在凛一旁边坐下,“刚从山上采下来的草莓,虽然是早春,不过还挺甜的。”

凛一点了点头:“的确很甜。”

“那便再来一个?”洛风又拿起一个草莓递到凛一嘴边。

凛一脸上微红:“主、主子,凛一自己来便可。”

洛风闻言便将碟子拿来放在凛一面前,可凛一吃了两颗便不肯再动,洛风微微皱眉,随即心生一念,捏起一颗含进嘴里,吻住了凛一。

凛一一惊,随即被洛风的舌头分开唇瓣,香甜的草莓被洛风的舌头推入口中,在舌头的交缠中变成甜甜的果酱,在炽热的吻中被两人分食。

洛风放开了气喘吁吁的凛一,舔了舔嘴角红红的果汁:“这样吃,也别有一番滋味~”

凛一满脸通红:“主子!”

“怎么,凛一还想要草莓?”洛风又叼起一颗草莓,向凛一凑了上去,凛一忍不住想逃,往后一退却倒在了床上。

洛风顺势压在凛一身上,努了努嘴,示意凛一来吃,凛一无处可逃,只得红了脸,顺从的张开嘴,快速的从洛风嘴边将草莓咬进嘴里。

两人这般吃法,很快便将一小碟的草莓分食完,洛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凛一唇角的果汁,懊恼道:“刚刚真不该把剩下的那半草莓做成果酱。”

凛一却是暗自松了口气,“主子,既然草莓已经吃完…您、能让我起来了吗?”

洛风又偷了个吻,这才满意的放开了凛一,“我去做饭。”

最近洛风极为注意凛一的饮食,经常做些有营养的东西给他吃,可这几天家里的鸡肉猪肉都吃的差不多,洛风便去地窖里抓了只竹鼠。

这只竹鼠是他年前时便留下来作为储备食粮的,现在已经长的肥肥胖胖,洛风称了下,竟然将近四斤,这竹鼠肉质鲜嫩,在现代可是低脂肪、低胆固醇、高营养价值的野味上品,在广西还有“一鼠胜三鸡”的说法,拿来给凛一补身体最好。

洛风将竹鼠抓到厨房,手起刀落,割开竹鼠的喉管放净血水,以免肉味带有腥味,然后将竹鼠褪去毛,开了膛,掏净内脏。之前洛风将竹鼠拿给林三卖的时候,因为想做皮袄,所以将竹鼠的皮毛留下,只卖了肉,但实际上竹鼠连皮带肉一起吃才是真正的美味。洛风今天打算做红烧竹鼠,便将基本处理好的竹鼠放入烧开的热水之中,烫熟后改用文火煲,直到竹鼠的皮变得软烂,可以轻松的用筷子插入时,才捞出竹鼠。

待竹鼠稍凉,洛风便取白糖和醋抹在竹鼠皮上,稍稍腌制入味后,起了油锅,将芝麻油烧热,放入竹鼠,炸的皮金黄发亮,便出锅,倒出余油,往锅里加了清水、酱油、小茴香、八角、陈皮,又倒了点桂花酿,煮开之后加入炸好的竹鼠,加盖焖至入味软烂,这才将竹鼠捞出,斩成小块摆在盘中,倒入锅里的汤汁,最后洛风还加了点麻油提香。

这般红烧的竹鼠极为入味,肉质鲜美,皮香酥软烂入口即化,油而不腻,再加上那若有似无的桂花香,真是让人口齿留香回味无穷,配上白饭更是开胃,就连被箬瞑花折腾的胃口大减的凛一都用了两碗饭,两个小孩和小狐狸吃的更是油光嘴亮,吃完饭,师叔放下碗筷:“晔…风儿的手艺可是越发的好了。”

洛风笑了笑:“做的多了,自然就熟练了。”

——只是在这又缺食材又缺工具的古代山村,这手艺再好,也赚不来银两啊…

下午林千兄弟几人又上门来了,这一次却是扛了两大袋的东西,洛风一看,居然是荸荠。

“这是…”

“过冬前在自家仅剩的小水田里挖的马蹄,只是些不值钱的东西,”林千抹抹头上的汗,“洛爷您缓了我们的租子又给了我们种子,我们兄弟三人都感激您,这两袋我们也吃不完,就拿来给您尝尝鲜,这东西,丑是丑了点,可吃起来还算香甜,只是天气一热就不好保存,您家里人多,做菜吃也不错。”

洛风谢过林千兄弟,送走了他们后,便来查看这两袋荸荠。荸荠因为长得像马蹄,便被人们俗称马蹄,外表看起来黑黑的,削去了皮以后却是雪白多汁,清脆可口,既可以做菜又可以生吃,而洛风最高兴的,是这荸荠磨成粉后,可以做出许多的糕点,这若是能拿到镇上去卖,倒也是个生财之道。

第四十三章

林千拿来的两麻袋的荸荠起码有5、6斤,洛风洗了一些,打算做点南荠草莓饼来吃。

南荠草莓饼属于湘菜,用的材料是荸荠和草莓酱和淀粉、鸡蛋和白糖,做起来并不难,洛风拿了把小刀,将洗净的荸荠削去皮,装在碗里。削荸荠是门手艺,皮削的太多,便会削掉果肉,削的太少,皮削不净便要返工。洛风厨艺尚佳,但这种精细的刀功他可没有,只能一个一个慢慢削。

削了一小碗的时候,旁边有人递来巾帕,擦去了他头上的薄汗,洛风抬头一看,凛一在他身旁坐下,拿起小刀,飞快的削了起来,只见黑色的果皮如黑色的雪片刷刷飘下,没几分钟一颗雪白的去皮荸荠就被放入了碗中。

“主子,这些小事,让我来便可。”凛一削着荸荠,低声道。

洛风微笑一下,将荸荠交给刀功一流的凛一解决,自己则取过那一碗去了皮的荸荠,用刀背拍碎成小块,用纱布包好,挤去多余的水份,加入买来的淀粉,捏成面团。

两人合作起来,速度顿时快了很多,凛一没用多少时间就将那些洗净的荸荠削去皮,洛风将它们制成一个个的面团后,分成小块,在一个个面团中包入草莓酱。

这自家制的草莓,比起现代的草莓酱,含有更多的的果肉,吃起来也更为美味,洛风将包好草莓馅的球形面团沾上鸡蛋清,裹上面粉,起了油锅,烧热了油,将面团放入油炸,待到面团变得金黄,便用筷子夹出,按扁后码在盘子里,最后再用白糖加水烧开,加了些淀粉勾芡后,浇在饼上,便算完成了。

这饼酸甜可口,趁热吃更是美味。荸荠性凉,凛一身上有寒毒,不能多吃,这般油炸成饼后,便多多少少能吃一些。洛风夹起一块饼,稍稍吹凉,剥开一半,递到凛一嘴边,自己则咬了另一半,饼皮酥脆,荸荠又脆又甜,酸酸甜甜的草莓馅流进嘴里,果香在嘴里扩散开来,伴随着是浓浓的幸福感。凛一就着洛风的手咬了一口饼,略显笨拙的将流出的草莓馅全部吞入,鼓着两颊嚼了嚼,露出了一个微笑。

洛风看的几乎入了迷,他伸手抹去凛一嘴角的草莓酱,下意识的放进嘴里吮吸净手指上的酱汁,凛一脸上一红,低下头端起盘子:“我拿出去给师叔他们吃。”

洛风知道他害羞,看着他几乎可算是‘落荒而逃’的背影,不由得勾起嘴角,也去了大厅。

这酸酸甜甜的南荠草莓饼显然极受两个小孩的欢迎,洛麟吃的满手满嘴都是黏糊糊的糖浆和草莓酱,洛祺无奈的拿沾湿的手巾替他擦干净。

几人下午吃够了草莓饼,晚餐便随便打发了下,洛风待两个孩子洗完澡,上床后,便搂着凛一上了床。

“我明日想将那些荸荠磨成粉,晒干后这粉可以用来制糕。”洛风搂着凛一,抚摸着他的头发,缠在食指上玩:“家里余钱不多,需要再赚上一些,只是这马蹄糕制法虽多加工变化,却也不知在这是否好卖。”

凛一想了想:“主子所说荸荠,可是那些马蹄?属下小时家中水田里也有种过,只是镇上人不喜这马蹄外观,削起来也费时,富人不喜欢买,穷人也不缺,倒也挺难处理。”

“可有人制成糕?”洛风边问边想。

“未曾听说。”凛一道,“村里镇里大多将马蹄削皮生吃,偶尔会拿来做菜,但这东西削皮已是麻烦,很少人家会再将它磨粉制糕。”

“如此一来,倒是有利可图。”洛风道,“你说这马蹄不好卖,那村里人若有多余的马蹄,我们便能低价收来。”

“主子若是想要,属下明日就去办。”

洛风亲了亲他的额头:“嗯,此事就交由你办,不过明日还得劳烦你帮我将那些马蹄去皮。”

“属下遵命。”

第二天,两人早早的便起来了,和师叔一起练过拳法,洛风做了早饭,叫醒了两个孩子,凛一喂了动物进来,大家一起就着酱菜用了热气腾腾的米粥、烙饼后,两个孩子跟着师叔去习字练武,洛风则和凛一一起开始忙碌了起来。

荸荠是冬季采下的,一般能放至春分,但随着气候变暖,就越发难以保存。为了保存荸荠,一般的做法是将它晒干,或者制成马蹄粉。

洛风先在院子里将挑出变质的荸荠,将好的荸荠洗净,凛一则将荸荠削去皮,装进洗净擦干水珠的木盆里。待一盆装满,洛风便将这些荸荠放入石磨,磨成粉,汁水完全挤出,装入木桶之中。

这些半干的马蹄粉被挤干汁水,摊在编的十分紧密的竹簸箕里,摆在院子里的架子上晒,这天是个大晴天,到了晚上这些粉渣就变成了干干的块状。

洛风晚上便将这些马蹄粉块装进袋里,放入仓库,第二天早上再敲碎成细粉晒干,凛一得空的时候去村里走了一趟,跟村民们说了他们要收购马蹄的事。这时候正赶上春分之前,村民们手头上基本都有不少没吃完也卖不出的马蹄,一听说他们要收,便高兴的将一袋袋的马蹄全部搬了过来,洛风用了近一两的银子,便收到了五、六十斤的马蹄,算算还比市价略低一些。

洛风和凛一花了不少时间将马蹄磨成粉晒干,中间又因为凛一毒发的日子而歇了两天,这天洛风早早起了身,看了看窗外未亮的天色,在熟睡的凛一头上印下一吻,为他盖好被子,洗漱后,吃了点东西,便开始做马蹄糕。

马蹄糕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将马蹄粉和清水搅在一起,做成生粉浆,再分出一小碗的生粉浆,倒入煮沸的糖水中,搅拌成熟粉浆后,将熟粉浆倒入生粉浆之中搅拌均匀后,再倒进涂了油的容器里,上锅蒸熟后取出,放凉切成块状就可以了。

洛风一共蒸了三笼,他用之前准备好的处理干净并晾干的竹叶将放凉的糕点包好,放进竹篓里,此时天才刚刚亮。

第四十四章

洛风做了早餐,喂了动物,还留了一小盘的马蹄糕在厨房里给两个小孩当点心,但马蹄糕性凉,凛一却是不能吃的。他见师叔已经起来,便交待师叔照顾凛一和两个小孩,自己背上竹篓,下山去镇里。

三月里早上的天气还是相当凉的,这种温度下估计马蹄糕可以放上两、三天。其实在打算制糕的时候,洛风就仔细的考虑过利弊。说起这利,自然是马蹄糕制作简单多变容易创新,成本低廉,收益回报率高,口感香甜又q又软,他不担心卖不出去。想当初他还在现代的时候,公司食堂里天天都做马蹄糕,每天大几百盒的糕点,不用十几分钟就能全部卖完。这古代小镇里,人口应该也有近千,和他不到百人的公司相比,要消耗掉这三笼的马蹄糕并不是问题。

这弊处,自然是因为马蹄糕不易存放——特别是天气一热就容易坏——从他们村子到镇上路程又远运输不便,若是天天都要这般来回运糕,耗去大半天时间,不但他自己吃不消,也没有足够时间去做其他事情。

他这次亲自下山,一是因为凛一现在中毒身体不如以往,二是他想要和糕点铺老板商量着卖马蹄糕一事。春天播种之际最是青黄不接,若这笔生意能谈得成,家里的生活费便有了指望。

不知是不是习武的关系,他背着马蹄糕走起山路一点也不觉得累,速度还挺快,才一个多时辰就到了镇上,因为出发的早,他到糕饼铺的时候,这里也才刚刚开门。

这家糕饼铺子因为是自家做糕自家卖,一大早天未亮就开始制糕,直到巳时(上午9时)才打开店门做生意,凛一之前卖了多次糕,与老板已经十分熟了,后来洛风下山时也跟老板见过几次面。老板姓齐,是个面容和蔼的中年人,大概是因为做的都是甜食的关系,略略有些发福,见到洛风背着竹篓过来,便乐呵呵的打招呼:“小哥,今天又有什么好糕点要卖?”

“齐老板您猜的真准,我今天正是来卖糕点的。”洛风笑著进了店门,跟着老板进了后屋,解下背篓,从里面掏出一块竹叶包裹好的马蹄糕,解开叶片递给老板:“这是马蹄糕,您尝尝?”

齐老板接过马蹄糕,咬了一口,这糕晶莹剔透,又糯又软,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弹性和嚼劲,甜香可口,爽滑非常,又带着点竹叶的清香,让人吃了还想吃。齐老板吃的眉开眼笑:“这糕好!好!你有多少我都要!老规矩,7文一块,可好?”

洛风今日用的马蹄粉不过一斤,几十斤的马蹄才一两银子,这一斤自制的马蹄粉顶多二十文。白糖在这个时代有点贵,可马蹄本身就有甜味,无须放很多。这一点倒是和现代不一样,现代马蹄贵白糖便宜,商家做马蹄糕往往少放马蹄粉,多放淀粉和白糖,既不好吃又不健康。这样一来,加上白糖,三笼马蹄糕的成本也超不过一百文,而三笼马蹄糕能切成一百三十多块,这样一算,一日就可以净赚近一两银子。

“这马蹄糕是这个时令才好做的糕点,齐老板若是满意,我家中还有不少材料,这两个月都能给您供货。”洛风说,“只是我家中人手不够,齐老板若是有心做这生意,就麻烦派个伙计跑一趟了。”

齐老板思考片刻:“洛小哥,你这糕、怕是不能久放吧?”

“对,最好当日做当日吃,现下这天气还能多放一两天,再热下去就不行了。”

“洛小哥,我实话跟你说,”齐老板在凳子上坐下,“你手艺好,做的糕点又都是我们这山里人没见过的。这糕好吃是好吃,但别说我没见过,这镇上人估计都没见过,有没有人买还真不直到。这糕今天我先收了,试卖试卖,若是卖的好,我三日后派伙计上门跟你细谈这糕点生意,若是卖的不好,那便算了。”

洛风自然答应,和齐老板结算过今日带来的马蹄糕,得了九百四十五文,又去买了点白糖,排骨、五花肉,便启程回家。

上山的时候,洛风背着空竹篓,还不忘四下看看,挖点野菜摘点果子,结果还真被他在山坡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大丛的野葛,春天正是采摘葛根的时候,洛风拔了几棵,发现根jīng又粗又壮,便一口气拔了不少,留下几棵让它们自然繁殖。

葛根是一种蔬菜,根部肥大,主要成份是淀粉,味道甘甜可口,一般用来煲汤,但葛根还可以制成葛根粉,用来做葛根粉煎饼什么的相当好吃,而且,葛根粉还可以调制出果冻一样的凝胶,加上水果什么的话,说不定还真能做出果冻或者布丁。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快午时了,洛风回房收好了钱,便去厨房,凛一正在灶前做午饭,洛风放下背篓走上前,看见桌上的烤兔肉,不禁有点惊讶:“你今日去后山了?”

“没有,是师叔去后山查看了陷阱,捉回了几只兔子和野鸡。”凛一说着抹了抹脸上的汗:“主子您累了吧?洗把脸歇一下,马上就可以吃饭了。”

洛风从背后搂住凛一的腰,在他颈上落下一吻,凛一的身子瞬间僵硬,差点一不小心丢了炒菜的木铲,洛风偷吃豆腐成功,偷笑着出去洗手洗脸。

凛一摸了摸不知是被灶上热气熏红还是羞红的脸,嘴角弯了一弯,继续炒菜。

今日的午饭是香烤兔肉,油炒小白菜,还有香喷喷的大米饭,洛风还拿了一棵葛根合着排骨煲了汤,一家人吃的开开心心。

第四十五章

因为采了不少葛根,洛风忙了一个下午,便将这些葛根洗净泥土,磨成葛根浆,将粉滤出,放着等第二天晒干。

葛根在现代是一种健康食品,洛风过去闲暇时还曾在网上看过用葛根粉自制果冻、布丁的食谱,只要30克的葛根粉加200克的糖水或者果汁,配合各种水果原料,就可以做出各种不同口味的果冻、布丁,并且完全吃不出葛根的味道。

古人也有吃葛根粉的,只是方法完全不同,他们一般将葛根制成粉后,再像制宽米粉一样用葛根粉做成宽宽的粉条,晒干了保存,吃的时候只要放热水里过一下,软化后捞出,或煎或煮都十分好吃。

这葛根粉大概制成也有三、四斤,用30克就能制出四两的果冻来,倒也能用上不少次,若是马蹄糕的生意能够谈成,以后还可以加卖点葛粉果冻。

洛风边在心里计划着,边下了地窖,之前磨马蹄粉的时候,他把滤出的荸荠汁都存在了木桶里,因为怕果汁易坏,又让凛一去向村民买了白酒兑成荸荠酒,封成一坛一坛存在了地窖里。去年的桂花和桂花酿都已经吃完,洛风便想倒点荸荠酒尝尝。

这荸荠酒因为是用荸荠汁和白酒兑成的,比起自家酿的桂花酿度数自然高上一些,甜香的荸荠加上辛辣的酒香,倒也有一番滋味。

荸荠酒性凉,可以清热化痰,但凛一却是不能喝的,贪酒的老爷子不在,洛风便装了一壶和师叔同饮。兑出的荸荠酒有十几坛,自家若是喝不完,拿到镇上去卖应该也很不错。

忙了一天,又喝了酒,洛风和凛一便早早的去睡了,没想到第二天糕饼铺子的齐老板就找上了门来。

听到凛一说齐老板带着伙计来了,正在厨房做早餐的洛风第一个念头是难道有人吃坏了肚子?不过当他到了大厅看到齐老板满脸堆笑的表情,洛风便放下了心来。

“洛小哥,你做的糕点真是好卖,昨天一下子就卖光了,晚上还有黄家的奴才来,说是他家小姐吃了这糕很是喜爱,今天要订上两百块呢!这不,我一大早就跑来了。”齐老板说,“小哥你今天做的出来么?另外我们既然要长久做生意,不若立下文书,一块糕七文,一天两百块糕点,若有今日这般的大单订货,则一块糕额外再多付你两文。”

洛风见齐老板如此心急,心念一动,微笑道:“齐老板今日想要多少块糕?不若我先将糕点制出,再与您细谈文书一事。”

齐老板听了自然高兴,“好!好!除了黄家订的两百块糕,我还要两百块。”

洛风点点头,进了厨房,熟门熟路的制起了马蹄糕,他做了三百块普通的,又加入草莓酱,做了一百多块草莓马蹄糕,凛一帮他将马蹄糕切成小块包上竹叶,洛风则去地窖装了壶荸荠酒,拿了两块草莓马蹄糕装在碟子里,一起端给了齐老板:“齐老板,您久等了,不若尝尝这草莓马蹄糕?”

齐老板吃着草莓马蹄糕,配着荸荠酒,觉着味道更好,不由得大喜:“洛小哥,今日你可有多做一些这种糕?”

洛风微笑:“昨日的那种我做了三百块,今日的这种也做了一百多块。只是这种成本较高,价格上也更贵一些。”

“无妨、无妨,我全要了。”齐老板吃的合不拢嘴,“这酒又是何酒,怎地味道和这糕如此搭配?这酒你卖不卖?”

“这是荸荠酒,”洛风说,“齐老板要买,自然是可以的。只是比起这些来,我有个生意提案,齐老板可愿意一听?”

“请说。”齐老板也知道洛风这年轻人不但手艺好,见识也广,不由得对他的提案好奇了起来。

“齐老板,我这些年来游历了不少地方,也学到了不少手艺,见了世面,您这糕饼铺子,虽说是百年老店,但糕点花色少,这些年的生意,怕是未必会好吧?”洛风微笑道。

齐老板被他说中,脸色微黯,“洛小哥…你这是何意…?”

洛风道:“齐老板您别在意,我也是实话实说。您缺的是新鲜的点子和花样,但有的是百年老铺的名声和客源;我会做许多您没见过没吃过的新鲜的糕点,但要让我开个铺子,恐怕也是有心无力。不若我们联手合伙,您提供铺子和伙计和一些原料,我出这些新式糕点、酒水、新点子新技术,咱们立下文书,月底将赚到的钱分成?”

洛风之所以敢提出技术入股,提取分成的提案,完全是在这几个月里,他自己根据凛一收集来的情报,做出了市场调查后深思熟虑的结果。别看齐源镇是山间小镇,但土财主却也不少,家境富实的大户有七八家,还有两家是告老还乡的大官。但镇上却不怎么繁华,吃的少玩的少,若是搞点新花样出来,不怕没有钱赚。这齐老板之前收购了他的糕,虽说开的价钱也不低,可卖的时候几乎都翻了一两翻,此时不趁机提出入股要求,再继续几块几块的卖糕点,便太亏了。

这齐老板倒也是个实诚商人,洛风和他做了这些日子的生意,也摸清了他的为人,不怕定下分成文书后他会有所欺瞒。

再说了,他们自己制糕,原材料和能力都有限,每天山上山下的运货也不是个办法,只有这技术入股抽取分红,才是省时省事的好法子。

齐老板还在犹豫,他身后跟着的一个青年倒是开了口:“爹,这提议倒可以考虑,若是学到了新的糕点做法,我们也省些力气,不用天天跑来。”

齐老板又想了半天,终于点头:“好吧,只是现在时辰已经不早,不如你们先将这糕点和酒交给我,由伙计运下山去,我留下和你细谈这合伙文书。”

第四十六章

齐家父子让伙计们将糕点和三坛荸荠酒运下了山,然后才在洛风家里谈起了文书的事宜。

“洛小哥,你的意思是,将这马蹄糕的做法方子卖给我?”齐老板问。

洛风想了想:“简单来说,是这个意思。”

刚刚洛风所提的技术入股一事,齐老板并没有理解这“分成”的含义,只当洛风是要卖做法方子,自然心中大喜。要知道古人都是传统手艺,这些做法都是长辈告诉小辈,一代一代口耳相传记下来的,所以才有百年老店。除非真到走投无路之时,不会轻易卖出,因而齐老板也显得豪气万千,一口气开价:“三百两!”

洛风却皱起了眉头,他可不是想把这方子一口气卖出。

“不,齐老板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将这糕点做法教给您,您在店里专门辟出一个地方,专卖我教的糕点食品,单独作帐,扣除成本之后,□分账,因为到时是齐老板您的人负责原料与制作,我便只取小头,只拿四分即可。”

洛风会这样提自然有他的考量,马蹄糕成本低廉简单易做,只要掌握粉:水:糖的比例自然会做的好。现在这马蹄糕的方子值钱,完全是因为这里的人不知用马蹄粉做糕。刚刚齐老板的儿子在伙计帮忙装糕的时候,一个劲的夸洛风做的糕好,晶莹剔透,爽滑柔韧,末了则是带了一句:“不知洛大哥是如何用那米粉做成这般通透的模样?”

洛风听了他这句,心里便有了底,糕点的主要原料虽说都是淀粉,可是马蹄粉、薯粉、米面粉的效果却是相差甚远。古代人大多是用糯米粉制糕,做出来的自然像云片糕那样松松散散白白净净,或是像年糕一般白而粘牙。就算知道原料是马蹄,大概也只会将马蹄切碎,放入糯米粉制的糕中,做出来的“马蹄糕”,却类似于马蹄口味的年糕或是糯米糍。这方子若是不教,齐老板他们怕是研究好一阵子也想不出个头绪,但若是一点破这原料,后面马蹄糕的再多变化,也不过是添加的果汁果肉等等的不同,齐老板一家完全可以自行做出。

若是一次卖了这制法,得了三百两银子,却是断了以后财路;但若能□分账,几个月内就能赚回三百两银子,后续要继续再做些果冻、西米露什么的生意,倒也方便了。

“这…这□分账…”齐老板这才明白洛风的意思,对于洛风的提议纠结了许久也无法做出回应。

洛风见他犹疑不决,猜想他定是觉得这马蹄糕的方子如此买便贵了,却又舍不得不买,便道:“齐老板也不必为难,这□分账,不但说的是马蹄糕的生意,今后我的其他糕点的做法也一并包含在内。再不另算。”

齐老板一想,若是洛风教他们的新式糕点种类多的话,这□分账大概还比一张方子三百两合算许多,便终于松了口,答应了下来。

两人叫来村长,在村长的公证下,写下了一式两份的文书,分别由齐老板、洛风和村长签了字,再一人保管一份作为凭证。

文书签订好了,洛风自然要将马蹄糕和马蹄粉的做法告知。齐老板刚刚听了这马蹄粉得全用马蹄(荸荠)制作,不由得皱了皱眉。

马蹄毕竟是冬天收成,这山里虽然气温较低,可现在入了春,毕竟已经是不在时节,大部分种植荸荠的农户在这时都会将多余的荸荠拿去晒干以便保存。齐老板不禁有些担心现下收购原料的问题。

洛风倒是不担心,他们用的马蹄粉,是用荸荠磨成的,晒干的荸荠口感虽然有些变化,但只是少了水份,并不影响他们磨粉使用,而磨成粉后就不怕坏。此时农户们正愁荸荠卖不出,他们大量收购荸荠,必然能够以低价大量买入。

即便是他这样说完,齐老板依旧不放心,最后还是商定,齐老板先负责收购荸荠,洛风这几日便下山住到齐老板家中去,一是查验收购来的荸荠品质如何,二是手把手教他们将荸荠制粉、再由粉制糕的方法。

这下山教制法倒不是问题,洛风唯一担心的只是凛一身上的毒,凛一现在半月需和他解毒一次,而中间那次毒发还需要泡药澡。前几日这毒刚发作过一次,三日之后则又得泡一次药澡。洛风担心自己若是赶不及回来,仅靠师叔一人无法照顾好凛一。

“齐老板,这下山一事不是不行,但我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也是不能长久离开的,若是这所花时间太长,您得许我隔几天就可回家一趟。”

“这自然可以。”古人重孝重情重义,齐老板见他如此说,自然答应。

如此便商定了,今日齐老板父子先回去打点,明日再请他家伙计来一趟,和洛风一起将家里存下的马蹄粉运下山去。

可待洛风送走了齐老板,回到房内将此事和凛一一说,凛一立刻道:“主子要下山,那凛一也去。”-凛一的身体中毒之后不如以往,洛风又怎么敢让他山上山下跑来跑去的cāo劳,只得劝说道:“你身上有寒毒,还是留在家里,有师叔照顾,我也放心。”

凛一却摇了摇头:“哪有影卫让主子独自一人,自己在家里养伤的道理。主子不必再说,明日凛一与主子一起下山。”

洛风无奈,他知道自家这个小影卫,在某些事情上极其固执,他虽不想答应,可更不想凛一私自主张跟在他身后下山。影卫藏匿自身行迹的本领十分高强,哪怕他武功内力进展神速也不敢保证能够发现凛一的所在。这般一想,他也只得松了口:“凛一,先让我和师叔商量一番,若是师叔觉得你的身体可以和我一起下山,我便带你去,若是师叔觉得不妥,你还是留在山上的好。”

“可是主子…”凛一刚张口就被凑上来的洛风吻住了唇,长长的一吻结束,洛风搂着凛一,在他耳边低声道:“凛一,听话,不然我就亲你。”

凛一顿时无语,只得红着脸点了点头。

第四十七章

洛风将下山之事和师叔一说,师叔沉思片刻:“凛一体内之毒,目前虽能靠体内真气压制,但若是过于cāo劳必然会导致提前发作,再者这发作前后都会使人难受不易,若是此时上山下山,只会徒增发作的危险…”

凛一咬紧了下唇,默默不语。

“既是如此,凛一便留下吧。”洛风看向凛一,安慰道:“我仅仅是去那几天而已,这山里城镇十分安全,以我现在的武功完全可以自保。”

“可主子无人服侍…”凛一刚开口就被洛风抬手制止。

“我自己能照顾自己,这些日子来,凛一你应该十分清楚这一点了才对。”洛风说,“你好好的呆在家里,我才能放心的出行,不是么?”

“……”凛一低下头去,洛风当他答应了,便道:“那此事便这样定了,明日一早我就跟着齐老板的伙计下山。”

第二日一早,齐老板家的伙计就敲响了他们的门,洛风让他们将家里的马蹄粉与葛根粉全部装上了牛车,拿上了包袱,特意交待师叔看好凛一后,和几人道了别就下了山。

牛车走起山路其实不快,到了镇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齐老板家就在他的店后面,洛风跟着伙计从后院的门进去,正巧看见正在后院清点买来的荸荠的齐老板。

“哎,洛小哥你来了!”齐老板笑眯眯的迎了上来,“你的房间我已经让人收拾出来了,哎,小李,你带洛小哥去房间放一下东西,这生意不等人,今日的糕点可要快些做出来才好。”

“这是,这是。”洛风答应着,跟着叫小李的伙计去了客房,齐家算是镇里比较的大的商户,但再怎么样也只能算是个中等人家,客房的条件大概只比伙计们住的通铺好上一些,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几张椅子,好在大概是因为齐家做的是食品生意,对卫生清洁还颇有讲究,被褥看起来都挺干净,还有种在太阳底下晒过的香味。

“平日里这客房没人住,昨日老爷特地吩咐夫人她们打扫了一番,您看看还满意不?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喊我。”小李笑嘻嘻的说。

“挺好的。”洛风放下包袱,“那么,事不宜迟,我这就去教你们制糕吧。”

“好嘞!”小李应道,“我这就带您去厨房。”

洛风跟着小李去了厨房,看过了各种工具设施,大概了解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虽说是百年老店,但毕竟是自家的小作坊,所有糕点都是从自家厨房做出,前店后厂,现做现卖。厨房挺大,里面的各种用具倒也齐全——自然没有现代厨房里那些复杂的西式工具,但做些中式点心还算是绰绰有余。店里除了齐老板和他儿子,还雇着三个伙计帮忙进货、制糕、招呼客人,若是遇到逢年过节这种需要糕点的时候,老板娘和她女儿也会到厨房去帮忙制糕。

这糕饼铺子已经开了几代人,销售量基本也固定下来了,现在的生意不能算好,但也算不得糟,每天早上齐家都会依照经验做出适当数量的糕点:若是普通的日子,则做少一些;若遇上过节过年甚至是每月城里的店家发银钱的时候,便多做一点。再加上大户人家时常会有一些喜庆事儿需要糕点,订单也不少,日子倒也过得去。

齐老板和他儿子随后就进了厨房,洛风让伙计帮忙把今日运下来的马蹄粉搬了进来,从厨房里挑出各种需要的用品摆在台上,就开始制作马蹄糕。

“昨日的那些草莓马蹄糕卖的也很好,”齐老板说,“洛小哥你也一并教了吧?”

洛风笑了笑:“昨日我用完了草莓酱,不过此事不急,既然与老板立下了约,这技艺必然会教给你们,只是还麻烦老板去收购一些甜美多汁的当季水果。”

“水果?种类上可有要求?”

“只要味道酸甜可口,基本上都可以。”古代水果种类不多,洛风也不怕老板拿出什么奇怪的水果,他有信心做出各种口味的糕点,“只是若是易坏的,最好还是当天买当天用,不要一下子购入太多。”

洛风先做了一笼马蹄糕,然后又指导齐老板和他儿子做了一笼,齐老板他们不愧是长久做糕点的,只要懂得了配方,再经过洛风指导一下,很快就成功了。

伙计拿着做好的马蹄糕去店里卖,洛风则和齐老板一起去院子里看买来的荸荠。不得不说,齐老板的人脉还是挺好的,昨日刚刚打定主意,今日就收购了一院子的荸荠,洛风看了几袋,发觉这些荸荠多半有晾晒过,有些皱缩,但不影响制粉。

因为天色已经不早,洛风只是先说了一遍制粉的方法,又和齐老板说了一些常用的配料,开出了一整张清单,便已经到了晚上,几人一同用了晚饭,洛风便早早回了房休息。

——不知道凛一有没有听话的呆在家里。

洛风一边脱下外袍,一边想着那个死心眼的小影卫,忍不住长长叹了口气:“唉…凛一…”

“………主子?”冷不防,房梁上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第四十八章

凛一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被主子发现了。

——难道我的功夫真的下降了这么多?

他不禁有点懊恼。

早上主子下山后,他就一直心神不宁。影卫除了出任务外,从来没有离开主人身边的先例,主子却让他呆在山上养病,自己下山忙活生计,这成何体统?

所以当吃了午饭后,师叔上山采药的时候,他在桌上留了封信,便拿上包袱偷偷下了山。

从前当影卫的时候,他也一直隐藏在主子身边,风餐露宿睡房梁什么的可是影卫的基本功,他有自信不会让主子发现,只要在主子上山之前赶回去,再请师叔和两个小孩对此事保密的话,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虽说这是违反了主子的命令,可只要不让主子发现的话,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吧?

凛一心虚的想。

现在的主子很温柔,大概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处罚自己的。

这样想着的凛一,匆匆下了山,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糕饼铺子,潜进了后院。

这里的房间本来就不多,除去女眷和主人居住的房间,还有伙计的通铺,就只有那么几间的客房,他小心的潜入,就在屋子里发现了主子的包袱。

只是没想到主子一回来,便发现了他的存在,一边脱下外袍一边幽幽的叹了口气,唤道:“…唉…凛一。”

凛一心里一惊,不知道主子到底发现自己了没有,不过看主子那有点无奈的表情,果然还是被发现了吧…?

他犹犹豫豫的开了口:“…主子?”

其实洛风真的只是随意的叹了口气而已,没想到这一唤,真的把自家这个小影卫给唤了出来,他顿时有点哭笑不得,干脆将计就计的板起脸:“你下来,这春寒未退,你身中寒毒也敢呆在房梁之上挨冻?”

凛一忐忑不安的从房梁上轻轻跃下,无声无息的落了地,顺势单脚跪在了洛风面前:“凛一违反主子命令,自当请罚。”

——整天就是罚来罚去的,古人真是…

洛风无奈,可是他深知赏罚分明的确是极为有效的管理之法,眼下这小影卫实在有点不听话,如果放任他这般下去,还不知他以后会不会更加的为主子效力而不顾自己的身体。洛风眼珠一转,心中便有了主意。

“起来。”洛风道。

凛一犹豫着站了起来,冷不防就被洛风握住了手。

“果然很冰。”洛风皱起了眉头:“在房梁上呆了多久?吃过晚饭了吗?”

“没…没有多久…进城的时候吃了点烧饼。”凛一老老实实的回答。

洛风走到床边坐下,拍了拍自己的大腿,“趴上来。”

“什…什么?”凛一有些不知所措,犹豫着向前走了两步,就被洛风拉住,趴倒在了他的腿上,“主…主子?这是做什么?”

“自然是,给你不听话的惩罚。”洛风在他耳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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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横行,请见鱼羊

第四十九章

49章为全荤菜,jj不能放,只能放鱼羊,这边单纯告诉大家一下…

第五十章

大概是睡在别人家里的缘故,凛一第二天早早就醒了过来,却发现洛风正笑吟吟的看着他,他忍不住脸上一红,急忙起身,“主子…”

洛风在他的额上落下一吻,“早安。”

他将衣服递给凛一,微笑着看着自己这个脸皮薄的小影卫红着脸低头接过,迅速的穿上,然后开口道:“凛一,齐老板一家不知道你跟来了,所以你得先躲起来,等他们开店后再从正门堂堂正正的进来找我。”

凛一点点头,随即犹犹豫豫的问道:“主子…你、不打算赶我回去?”

洛风无奈的叹了口气,一脸温柔的看着凛一:“我要是让你回去,你会乖乖听话吗?”

凛一本想摇头,但想起昨晚那羞人的“惩罚”,他突然又不那么确定了。

“所以我今日会尽量将事情做完,明日和你一起上山,等你度过下次毒发后我再下山来看看情况。”洛风说着从床上起身,自己穿起了衣服,凛一连忙也起来帮忙,冷不防的被洛风握住了手,举到面前亲了亲手背。

凛一顿时觉得脸上滚烫,主子最近这种突如其来的举动越来越多,真让他手足无措难以招架。

——但羞归羞,他仍是挺喜欢这样的主子。

被当作情人的感觉远比从前被当作可以抛弃的棋子工具的感觉好的太多,只是有的时候,凛一还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太不真实,甚至有点担心这生活会如它不可预计的到来一般突然的消失。

两人就着水盆里备着的凉水简单的洗漱过,就听到门外有脚步声靠近,两人对视一眼,凛一动作轻盈无声的上了房梁。

“洛小哥,您起了吗?”门外有伙计敲了敲门。

洛风理好衣服,打开了房门,门外站着的是昨天那个叫小李的伙计,“起了。”

“老板在厨房等您用早餐呢!您收拾收拾就过来吧,早上的活计可真不少!”小李笑嘻嘻的说完就往厨房走,洛风回头看了一眼房梁上的凛一,对他微微一笑,便出了门。

齐老板家的早餐无非就是一人一碗白粥配小菜加上馒头,这简单的早餐在这小镇里也算是比较丰盛了。

洛风和齐老板一家的男人们——女眷自然是在内院另外用餐——还有伙计们一起三口两口用完了早餐,便开始了这天的工作,糕点生意也不轻松,他们早早的就开始做糕,两个伙计根据各种糕点的食谱,开始调米浆、制面胚,齐老板的儿子齐晟则在洛风的监督下做起了马蹄糕,待他成功做好,齐老板也带着小李赶着牛车回来了,车上堆着各种各样的新鲜水果,种类不少,但每一种数量都不会特别多。

“洛小哥,我按你的要求买来了这些水果。”齐老板指着车上的水果道,“你说最好当天买当天用,我便不敢买太多,但种类上就多选了一些,你看看哪些能用的,一并教了吧?”

洛风正有此意,他查看了一下这些水果,齐老板不愧是多年经手这糕点生意,对于这原材料的进货还是挺有手段,除了这时候还算当季的草莓、山莓、樱桃外,还有保存良好的去年产出的苹果、梨子,洛风从车上还发现了一个小麻袋,打开一看,竟滚出几个猕猴桃来。

“这…”洛风有点惊讶,他没想到这里居然会有产猕猴桃,再者这季节似乎也有些不对,大概是去年留下来的吧。

“这是猴梨子。”齐老板以为他是没见过这种果实,好心的解释道,“酸了点,但吃起来也别有一种滋味。”

面前材料这么多,洛风的脑海里立刻闪过了水果塔、樱桃派、可丽饼、水果蛋糕等食谱,但这些几乎都要求黄油牛奶和烤箱等在古代不好入手的东西,洛风一时想不出替代的方法,便只能先按照原定计划,将用葛根粉制果冻的方法教给了齐家父子,并教了他们处理不同水果的方法,做出了各种口味的水果果冻。

因为只是试做,果冻成品的数量自然不是很多,洛风自己试尝了个确定味道正宗后,剩下的就被齐家父子和伙计们分食了,果冻这独特的口感自然也受到了大家的好评,接着洛风又实际演示了制马蹄粉和葛粉的方法。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凛一被前面看店的伙计领了进来,洛风立刻招手唤他过来帮忙,在山上时这些事情都是洛风和凛一一起着手,凛一自然对此十分熟悉,卷起袖子就开始帮忙,有的时候还能指点伙计们几句。

确定齐家人学会了制粉,并用荸荠汁调酒后,洛风又教了他们制作果酱的方法,这里的樱桃和山莓都酸的厉害,直接食用是行不通的,洛风便教他们将这些酸果子做成果酱。他一心想将现代制作的果酱派在这里重现,便对齐家父子大略的讲了一下制法,齐老板很快就明白了食谱,随即告诉洛风这制作不是不可能,只是这个时代这个小镇很少人食用牛rǔ,若是真要制作这种糕点,成本必然不小。

牛奶也是一直困扰着洛风的原料,洛风答应老板要好好想想如何改良原料后,便借机以“要回家研究食谱”的借口请了几天假。已经学到了不少新东西的齐老板自然是满口答应,一看天色不早,更是主动的留凛一住下。

齐老板已经改了店里摆设,原来贩卖的糕点全部挪向了左半间店,右边则重新摆了两张桌子放洛风教的多种口味的马蹄糕和果冻,虽然这生意才刚刚开始,但这些天店里已经多了不少新顾客。只是自从洛风下山来,齐老板一家都在忙着学习这些新做法,店里只留了一名伙计看店,难免忙的有些手忙脚乱,仅仅来得及弄一本新账本草草的记上买卖的数量,更别提按照洛风所说,布置供客人在店里食用的桌椅——再说了,就凭齐老板现在的店面,想做到这点也有难度。

现在这合伙生意才刚刚起步,洛风也并不着急,忙碌了一天之后,和凛一一起在齐老板家用了晚饭,两人便疲倦的回了房歇息。

第五十一章

洛风担心凛一的寒毒发作,便早早的跟齐老板告了辞,齐老板他们这两日来也学了不少东西,自然将洛风看作是给店里招生意的财神爷,自发的将那些水果每种都挑了一些,当作用来开发新甜点的原料,装在背篓里交给了洛风和凛一两人。

洛风答应齐老板三天后再下山来看看情况后,便和凛一踏上了回程的道路。

凛一今天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但洛风心里明白,他身上的寒毒总是来势汹猛,为了防止路上出现什么状况,他便让凛一走在前面,自己紧跟在他后面,这样就随时可以看到凛一。

凛一从来都是跟在洛风身后保护他,这般被人注意保护的经验还是第一次。身为影卫,他向来对于别人的视线十分敏感,这般走在山路上,感觉洛风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背后,凛一只觉得浑身别扭,走着走着就红了脸。

洛风还以为凛一不舒服,只要走到山路平缓、宽敞,可以两人并行的地方的时候,都会加紧几步走到凛一身边,牵住凛一的手,嘘寒问暖递水,没走多远就提议休息,凛一无奈,却又不想拂了洛风的关心,半是窘迫半是甜蜜的被照顾了一路。

两人这般赶路,自然快不起来,总算是在正午之前回到了家。进了院子,两人都不由得暗自松了口气。洛风自然是为凛一的寒毒没有发作而高兴,凛一则是从洛风的殷勤照顾中解脱出来,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

——果然他还是不习惯主子这般小心翼翼的照顾自己…

师叔正在房内教两个孩子写字,看到两人回来,脸上的表情缓了缓,对他们点了点头:“回来了?”

凛一自知自己这次留了封信便追着主子下山,估计也让师叔他担心了,此时难免有些心虚,垂下眼唤了声:“师叔”,便闪进了厨房去烧水给洛风洗脸泡茶。

洛风直接进了屋:“师叔,家里一切可好?”

“除了凛一私自跑下山去找你外,并无大事。”师叔弯下身纠正了洛麟写字的笔划,然后对洛风道:“不过,昨日村里来了个货郎,倒有些奇怪…”

“奇怪?”这山里村子,居民有的时候不方便去城里买卖物品,便有些货郎专门在村镇间穿行做点生意,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我看那人举止,不像是个山野货郎,倒像是行伍出身,而且他对买卖不大上心,反倒在打听近来有没有新搬入村的陌生人家。”

洛风立刻紧张了起来:“莫非是追兵?”

“或许,”师叔答道,但他看起来神色平静,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好在凛一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再说对方问的时间也只是这一两个月内,一时也没有人想到我们这家。那货郎在村里转了两圈,见打听不到什么,昨晚也就下山了。”

“师叔你看我们在这住还安全么?”洛风忍不住担心,“您怎么就让那个货郎走了呢?”

“自然是安全的。”师叔道,“那货郎若是敌方的探子假扮,就说明敌方必是毫无线索,不想耗费大量兵力寻找你们,只派了个探子在村中走动,以防万一。我看他们这次在村里问不到什么,下次再来的可能性就小多了。放走那个探子让他告诉对方这里没有可疑人物,总比杀了探子招惹对方注意来的安全许多。”

洛风听完便觉得师叔分析的对,他接过凛一递上的热毛巾擦过了脸,又满足的喝了杯热茶,这才定下心神来,“还是师叔考虑周到。”

师叔见时辰差不多了,便让两个孩子收拾了纸笔去洗手准备吃午饭,“现在文国在落国境内也算站稳了脚跟,找你们的人只会日益减少,只要我们不做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情,便不会有什么大碍。现下你把身上的毒去了,将武功练回来才是关键。”

“弟子明白。”

“去做饭吧。”师叔挥挥袖子,转身进了自己房间。

洛风有些疑惑的看向师叔的背影,然后进了厨房看到一木盆未洗碗筷,才恍然大悟。看来师叔虽然会做饭菜,但显然他并不喜欢做这类家事,有人代劳之时必不愿自己出手。

凛一已经在灶前忙碌了起来,看到洛风进来,便道:“主子你赶路辛苦,去休息一下吧,午饭我来做便行。”

洛风微笑:“今日我们一起上山,又何来我去休息你来忙碌的道理?不如我们一起做饭。”

凛一不答,只是低头做事,洛风知道他这便是同意了,就去洗了手,过去帮忙。

第五十二章

前半章见鱼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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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一睡了几个时辰便再也睡不着了,被洛风用被子包的紧紧,只露出半个脑袋来,窝在洛风的怀里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洛风知道他无聊,便没话找话的想到什么讲什么。

“若是有牛rǔ便好了…”

凛一听见洛风嘀咕,心念一转,“主子既想要喝牛rǔ,我们便买头牛好了,家里现在,也不是养不起。”

凛一知道王爷过于在府里养尊处优惯了,别说是牛rǔ,就算是羊rǔ马奶都随随便便的喝,现在他大小事情都需亲力亲为,自己却连牛rǔ都没法给主子弄到,心里难免觉得有愧。

洛风也不是没有打过自己买牛来养的主意:“只是耕牛并不便宜,我们的田地已经租了出去,也未必用的上,再者能不能买得到产奶的耕牛也是个问题…”

凛一想了想:“主子您只是想要rǔ牛?若是如此,凛一倒有个想法…”

“哦?说来听听?”

“耕牛的价钱固然贵,可主子若是只想喝牛rǔ,我们倒是可以去买年纪较大的母水牛,”凛一说,“这里水田不少,水牛比起黄牛要来的便宜,不少人家的母水牛下了崽年纪大了以后,除了宰掉就没有别的用途,只要几钱银子就可以买下来。虽说耕地是没有多少办法了,但产奶却还是做得到的。”

凛一这般一说,洛风就想起了双皮奶,广东有名的双皮奶不也是清朝的农民买了老水牛以后用水牛奶做的么,这样一想,这个法子倒真的可行。

“既是如此,等凛一你身体好了些,便帮我打听打听可有产奶的水牛出售吧。”洛风抚摸着凛一的青丝,心里柔情满满,自家的这个小影卫,可真是极好的助力呢!

第第五十三章

其实说起来,要在古代买一头奶牛还是挺困难的。

这里说的自然不是那种黑白相间的奶牛──那杂交出来专门产奶的品种还是荷兰人的杰作──不,洛风想买的,只是价钱合理又能产奶的水牛而已。

凛一说的挺对,这里毕竟是南方,田地多半都是梯田水田,水牛在这里的价钱比黄牛要便宜上不少,但现实中的牛毕竟不像洛风当年在现代玩的日本某热门种田游戏《牧场物语》里的牛那般,光是养大了就能下奶,非得怀了小牛生了崽以後才可以。

──所以喝牛奶这种行为,基本等同与和小牛抢食,将耕牛当作宝的劳动人民自然是极少做这种事情的,偶尔也就是家里养了太多牛的富人或者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才会有牛奶喝。

这附近山村城镇里养水牛的人也不少,可人家卖牛一般都是将自家新生的断了奶的小牛给卖掉,除非家里突然出事急需用钱,才会将大牛卖出。

若想要买母牛,就得找小牛还未断奶的人家,事先商量好买牛事宜,在小牛刚刚断奶之後就将母牛牵走,人工给母牛挤奶才不会停奶。

凛一所想的法子,其实就是专门去找那些不是很富裕的养牛家庭,若是有年纪较大的刚生完崽不久的母水牛,便可与主人家商量购买。这种人家养不起两头牛,能够养到小牛断奶便已是极致,若一直没有人来买牛,便宁愿将其中一头卖到肉店宰杀。虽说一般人家都觉得留下小牛重新养大比养成年的牛麻烦,但若另一头是年纪较大的母牛的话,从长远来看,自然是留下小牛来的合算,总会有人家答应做这种生意。

买牛也算是大事,在这种山村里要打听卖牛的人家一是靠村长二是靠肉店的屠夫,凛一这天早上去拜托了林三叔和村长留意一下有没有这种人家後,没过几天,三叔那边就有了消息。

“我说,你们家怎麽就想要买那老母牛呢?虽说价钱是便宜了一点,但是这种牛干活起来可不怎麽样啊,我说你们还是买那只小牛,从小养到大的好。”这日林三特地到了他们家谈买牛的事,洛风忙请了人进来,林三在椅子上坐了,便摸出一烟杆子来,随随便便的往里面塞了点烟草就开始抽:“这户人家手头也紧,你们要是不买的话他们也只能把牛卖我这宰了,你们也不必怕买不起那小牛。”

洛风知道这村里人实在,多多少少都会为他们打算一番,他笑了笑,道:“其实不瞒您说,我买这牛,耕田倒是其次,主要是想喝那牛rǔ,只要那母牛尚能产奶便可。”

“你们这些城里人啊,就是喜欢搞这些名堂,”林三笑著摇了摇头,“真不知道你们是太会过日子还是太不会过日子。既然你们铁了心要买,就挑个日子跟我去看了牛,将剂状(注:此地的买卖条约)给签了吧。”

“择日不如撞日,我看就今天吧。”洛风道。

“好,那你跟我来。”林三抽了口烟站起了身,“这家人就住在村口,不是很远。”

洛风跟著林三走了段路,很快就找到了那户人家,这家就一个刚及冠的青年以及他的老母亲,养两头牛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一个挺大的负担。

走在路上的时候,林三长吁短叹的就将那户人家的家世交待了一个彻底。那青年唤做吴名,他母亲原是本村人,嫁给邻村的能干的单身汉吴六,本以为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生下孩子没有多久男人就死了,不得以只得抱著孩子回来投靠父母,熬到儿子能干活的时候,家里的余款也都耗的差不多,现在只有这两头牛还算是值了点钱的家当了。

那吴名也是个实在的人,带他们去後院看了牛。那母牛年纪稍嫌大了点,有些瘦削,但还算是健康,正在给小牛喂奶。

“洛爷,您真要买这只母牛?”吴名脸上有点红,挠了挠头发:“实话跟您说,这母牛年纪大了,在我们家也没什麽东西给它吃,长的也瘦,您要是想买牛的话,不如把那只刚生的小牛领回去,好好养上一阵它就能干活了,我们家穷是穷了些,但也不会占您便宜。”

洛风不得不再三保证他真的只是想买头产奶的牛而已,吴名这才放下心来,两人找了村长做了见证,签了买卖的剂状,付了买牛的三钱银子,吴名便帮洛风将牛牵到了家里。

洛风将牛安顿在了仓库的牛圈里,凛一已经备下了草料,正等他回来。

“主子,刚刚齐老板派人送了第一份账簿过来,那人还在前厅,想问您什麽时候还会下山。”凛一道。

“我现在就去见他。”洛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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